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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当塞西尔领地的马车带着第纳尔来到鲁尔堡时,杨远还非常高兴地与他派来的人,沟通起了在对方领地中的一些寄养家庭的事毕竟不是所有的寄养家庭都愿意让那些次子们回去的虽然一百个第纳尔确实已经非常诱人了,但是他们似乎想要更多。

    小胡子当然愿意配合鲁尔堡,替他们做这些寄养家庭的思想工作。于是杨远非常大方地赠送了对方一套青瓷茶具,并隐晦的暗示了对方这套茶具的价值当然是在白瓷出现以前的价值了。

    是的没错,在阿卡村人的日夜努力下。他们已经成功烧出了白色瓷器。当然,在杨远看来,这些白色瓷器还不能称得上是纯粹的白色,但这些瓷器带着隐隐青色但颜色润透,也是非常迷人了。

    而白瓷的出现,将瓷器在整个贵族阶层中的欢迎程度又提升了一大截。洁白而美丽的器具,难道不是最能体现他们贵族的身份吗?

    尤其是当被镶上金边之后,它们简直成了身份的象征比纯粹的银器、金器显然更为高雅,也更能体现展现他们的财富毕竟一件金器再贵,又能贵上几万几十万第纳尔吗?可是白瓷就能!

    当然,现在鲁尔堡的主要出产依旧是青瓷,毕竟烧制白瓷太过艰难,也更容易出现瑕疵。而且对于价值越高的产品,投入市场的数量越少越好。

    但是在鲁尔堡内,所有的瓷器器具都已经被替换成了白瓷。而那些原本被放在鲁尔堡仓库准备替换使用的青瓷器具,因为至今还没有被使用过的,杨远就拿出来送人了。

    至于小胡子之前对爱德华军队放行的事,他却并不放在心上。这世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他们之前跟小胡子没有打过一点交道,怎么会期望对方会站在他们这边呢?

    只是现在双方都有互相亲近的想法,不用再树立一个新的敌人,这对于他们来说都再好不过了。

    从仆人手中拿到那套青瓷茶具的小胡子,心中对于鲁尔堡给予的正面回应激动极了,高高兴兴地派人将寄养家庭的事情安排了下去。

    但是他对于手中这套茶具的真实价值,却有些半信半疑。

    于是他便赶紧将两位亲密朋友请到了自己的城堡中,与他们探讨起了这套茶具。

    这天,当他神秘兮兮地将这套茶具上所盖着的丝绸揭开后,面前两人反应却很不一样。

    那位老绅士疑惑地从胸口拿出一只眼镜片,俯身仔细观察了很久,也没能看出这东西的不一样来。

    反倒是那个一直戴着眼镜的中年男子,脸色就差点没能绷住。不过他最终还是咬了咬牙,勉强扯出了一个笑容对小胡子道:恭喜!这套青瓷茶具,完全抵得过你送去鲁尔堡的那箱第纳尔了。

    小胡子惊喜地瞪大了眼睛看着他,不敢置信地问道:这是真的吗?就这么不起眼的一套茶具,还不如金器漂亮,竟然值这么多第纳尔?我可是送去了整整两千第纳尔呢!

    眼镜男禁不住在心中冷哼了一声,才开口说道:这是青瓷,不是金器银器这样俗气的东西可以比拟的。当初最早出现在自由港的那一个青瓷花瓶,曾卖出过一百一十万第纳尔的价格!而你这套茶具

    眼镜男顿了顿,其实他也没有见过多少瓷器,所以他也不能肯定科尔巴夫领主拿出来的东西到底算好还是坏,于是只能说道:反正比两千第纳尔肯定多很多!

    当然真正让他嫉妒的也并不是这瓷器的价值,而是西赛尔所接收到的鲁尔堡的善意。

    他没有想到鲁尔堡的新主人竟然是这样一个大度不计前嫌的人。不过联想到当初米尔顿一家能全从鲁尔堡全身而退,也许这位新主人真的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可怕,而且还有些年轻。

    但是不管他怎么想,小胡子心中却对这位新领主充满了感激。对方不仅不计较他之前的行为,还回赠了他一样如此珍贵的礼物。

    既然如此,他就不能不再有所表示了于是他非常大方地将一块连通科尔巴夫和费诺里的领地送给了鲁尔堡。

    杨远一脸黑线地看着对方送来的文书,难以想象这位新认识的朋友竟然如此热情和慷慨。虽然他一点也不想要多出来的领地,但是这一块却又不一样。有了这块领地,他们以后出入费诺里就非常方便了,也便于以后的管理。

    而现在他们就刚刚打算去一趟昆森堡,将费因家多年的积蓄给全部拉到鲁尔堡,作为这一次行政系统建设的基金。

    只不过当杨远坐上去往费诺里的马车时,没走多久,他就后悔了。

    我觉得我真的没有必要跟你们一起去,杨远坐在颠簸得快把他颠散架的马车里,推开窗户对骑着马走在一旁的哈罗德说道,反正你们也只是去将东西拉回来,我去也帮不上什么忙。

    你之前不是说,想去昆森堡旁边的那个镇上去看看吗?那确实是我们这附近最大的市镇了。虽然比不过我们去过的那些城市,但也比鲁尔堡好玩。哈罗德倾情推荐道。

    杨远听着,依旧有些心动,但是他的屁股真的有点受不了了。虽然他以前不是不知道这里的路难走。尤其之前为了打仗让对方的骑士跑不起来,他还特地让人又重新挖了许多坑。

    可是他真的不记得这个路有这么颠了。

    他却不知道以前他去温泉去的时候,那路也是被以前的领主们给走平的。而他之前乘坐马车进入科尔巴夫来到鲁尔堡,之所以没有感受到这种痛苦,那也是因为罗杰准备的那辆马车是被精心设计过的。

    而现在,他坐着一辆最普通的马车,走在这还被他祸害过的路上,马车的轮子在路面上一个坑一个坑地滚过去,能不把他颠晕吗?

    最后杨远还是选择咬咬牙,忍了过去。毕竟他在鲁尔堡已经呆了太长时间,闷了太久了,好不容易能去一个稍微热闹繁华点的地方,他还是有些心动的。

    而当鲁尔堡的骑士护送着几辆马车进入费诺里的时候,沿途看到他们的平民们都纷纷逃窜躲了起来,根本不敢出现在他们的视线内。

    他们非常害怕这些能将原先领主的军队打击得溃逃的强大骑士团,不知道他们来到这里是想做什么,但是恐惧已经让他们瑟瑟发抖了。

    虽然爱德华费因,也不是一位仁慈的领主,但是他们已经习惯了在这位领主手下讨生活。既然他们能勉强活下来,这是意味着之前的生活不是最糟糕的情况了。

    但是他们不知道,在这位已经宣布占领费诺里的新领主手下,他们是否又能再一次如此幸运了。

    费诺里的每个人对于未来都感到了非常的迷茫和恐慌。有一些甚至害怕的躲了起来,希望新领主根本不知道有他们这些人的存在。其中有很多就是在战场上溃逃下来的逃兵。而他们却不知道,他们这群人正是杨远和哈罗德有意击溃让他们逃散的否则他们恐怕都走不出科尔巴夫。

    昆森堡附近的那个镇叫做瓦尔镇,其实已经非常接近一个小城市了街面干净,建筑都是石质的,看起来比科尔巴夫的普伦镇繁华多了。

    街上本该非常热闹,可是当他们这群人走这座小镇时,大多数人却害怕地躲进了屋子内,不敢出来。

    尤其是那些商铺,里面的店主和仆役们有些甚至微微颤颤躲在了柜台下,却依旧害怕得不敢去关门。

    好不容易忍受过了路上那阵要命的颠簸,来到瓦尔镇,杨远看到的却是这样一幅情景,他不禁非常失望地吐了口气,坐回了马车中。

    你要是真想出去玩,完全可以去附近的城市,那里又没有人认识你。或者自由港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凯恩斯趴在他的大腿上,轻轻扯了扯他的衣服下摆说道。

    怎么说呢?杨远其实不是想去繁华的地方玩,而是就像人去国外旅游一样,他不一定非得是想去大城市玩乐,有些人就喜欢去更接近生活的城镇乡村,看看国外的普通人是怎么生活的。

    他也想看看,除了他知道的大城市和小村子,那些生活在不大不小的城镇里的人,生活又是怎么样的。毕竟如果鲁尔堡已经被他改造得跟这儿的别的地方都不太一样,反而更接近他原先世界乡镇的样子了。

    不过这一些跟凯恩斯说他也不懂。于是他只抬手轻轻摸了摸对方背上了毛,忽然有些感叹的说道:我发现你长的这些毛也不是没有好处的,摸着还挺舒服。

    凯恩斯感受的背上那轻柔的抚摸,却不禁脊背发痒,忍不住浑身轻颤了下,最后却还是老老实实地趴在了他的手底下一动不动了看在他今天受了这么多罪的份上,就勉强让他摸一回吧。

    就在杨远撸蜥蜴撸得正爽时,却不知就在马车的不远处,有一个穿着普通农妇衣服的美丽女人,正站在一栋房子的阴影里,用她那双美丽的蓝色眼睛紧紧盯着他的马车一瞬不瞬。

    费利蒙来到史密斯家已经有快十三年了。

    再过一年,他就能离开了如果他能成为骑士的话,但是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所以他依旧要留在史密斯家,直到未来的某一天,或者他有能力离开,或者他被史密斯家扫地出门。

    费利蒙在晨曦的微光中,将院子里的木柴都劈完,之后一瘸一拐地走在院子里,将它们搬进草棚中码好。

    现在已经是夏天了,一早上的劳作让他浑身都在冒汗。可是他所受的教养,让他不能将身上衣服脱下来。他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这是他唯一的一件衣服了,显然今天之后他还得再洗一次,也不知道它到底还能支持多久。

    他拖着腿来到厨房的水缸旁,舀起一勺水狠狠喝了几口,来稍稍抑制腹中的饥饿。他一天只能吃一顿饭,现在还不到他吃饭的时候。他擦了擦嘴边的水渍,闻着厨房里传出来的面包香,忍不住又咽了咽口水。

    二十岁的人,却瘦成了皮包骨。

    第74章 灰姑娘的生活

    做完这一切, 他还要去后院的马房里将马刷一遍。然后再马厩和马槽清扫一遍。事实上,这家中即便是马, 吃得都比他好。

    其实有一段时间,他真的存在马槽中捡过东西吃。

    他只有来到这儿的头几年有好好吃过饭。那时候第一位史密斯夫人是一位非常慈爱的贵夫人。她很喜欢他,教了他很多东西, 也就是在那几年,他真正学习到了骑士需要的礼仪与学识。

    可是很不幸的, 这位夫人没过几年就去世了。而史密斯阁下娶来的第二任妻子,却是一个非常刻薄的女人这一点与史密斯阁下非常相配。

    但是那几年他过得也并没有现在怎么难。

    只是当他十四岁那年拒绝为史密斯夫人服务后, 她才恼羞成怒,开始想尽办法的折磨他。

    他那时以为这仅仅是一位女人的羞恼, 并不曾产生警惕, 所以他现在才成了这个样子。

    他举起一桶水,最后往马身上泼了泼。将马清理干净之后,他靠在了马厩栏杆上休息了会儿, 轻轻捶了捶发酸的右腿。这一条腿是在他十四岁那年,被史密斯夫人的弟弟用马蹄踹断的。

    他至今还记得那条腿畸形扭曲时的样子,钻心刺骨的疼, 却比不过看到那种畸形样子时心中的恐惧。

    他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 每天做梦都梦到那条腿刚被踩断时的样子。

    只不过当他发现, 他开始天天饿肚子时, 就再也不关心那条腿到底会如何了活下去总是比什么都重要的。

    他没能从史密斯阁下手中得到任何与骑士战斗相关的知识与训练,但是这么多年,他在一旁服侍得也够久了, 多少学会了一些。

    于是从那之后,他就拖着一条瘸腿,想尽办法去周围找东西吃这样才勉强活到今天。

    他也曾想过偷偷离开这儿去外面生活,但他始终鼓不起勇气。

    在他所能看到的范围内,即便是那些四肢健全还有地产的平民,过得也非常艰辛。

    而他又是个身无恒产的瘸子,他不知道,当他真正离开史密斯家之后,是否能活过一个月。

    费利蒙,阁下快回来了。一位胖乎乎的女士,从厨房窗户内朝他喊了一句。

    好的,蒙奇太太。费利蒙感激地朝她笑了笑,又重新站了起来,开始打扫马厩。

    史密斯先生也是一位非常刻薄的男主人,他一刻都不想看到这位年轻英俊的骑士侍从停下他手中的活。

    但凡看到他没有在干活,他就要狠狠骂他一顿,或者甚至拿起鞭子抽他。

    而往往在那时候,史密斯太太还喜欢火上浇油几句她现在似乎又重新培养起了一个新的爱好,就是喜欢看费利蒙被史密斯先生虐打。

    其实在那之后,史密斯太太还暗示过费利蒙几次。

    费利蒙在过得最艰辛的那段时间,真的有曾打算过放弃自己的坚持。

    但是他一想起第一位史密斯夫人教给他的那些骑士的守则与尊严,即便他这辈子都不可能成为骑士了他也不想成为那位令人尊敬的夫人的耻辱。

    不过显然,今天费利蒙的运气不太好。虽然他在马厩中干得非常认真,史密斯阁下一到家就拿着鞭子来找他了。

    你给我出来。史密斯阁下粗声粗气地对他喊道,随后用鞭子指了指自己身前的地面,命令他道,背对我,跪在这里。

    费利蒙默默看了他一眼,深吸一口气,将手中的扫帚放在一边,一瘸一拐走了过去。

    当他背对着史密斯先生跪下之后,甚至都来不及脱下身上唯一的这件衣服,就被狠狠抽了一鞭。立马背上就出现了一道深深的血痕,在将衣服染红的同时,衣服也被撕开了一道口子。

    这下就真的不能穿了,费利蒙在心中自我疏解的调侃道。

    我跟你说过多少遍了,必须在我回来之前将马厩清扫完毕!我让你偷懒!我让你偷懒!天天只知道吃吃,活一点都干不好。像你这种废物,你爸妈把你生出来时就该扔进马厩里让马把你给踏死。废物一个!史密斯阁下一边拿鞭子狠狠抽打着费利蒙,一边口中不干不净地骂道。他的双颊微微发红,眼睛瞪得老大,看起来情绪非常兴奋。

    费利蒙紧紧咬住嘴唇,忍耐着背部的剧烈疼痛。他不知道史密斯阁下在外面又受到了什么气或者遇到了其他什么事,让他一回家,到他身上来发泄。

    但事实上,这种事情已经太家常便饭了。史密斯阁下高兴或不高兴的时候,都会想鞭打他。有时甚至在他正与家人正谈笑间,眼角瞥到他,也会瞬间拿起鞭子,朝他身上抽来。

    他有时候怀疑史密斯阁下是不是知道了史密斯夫人曾经做过的事。因为他发现他好几次都想将鞭子往他脸上抽。不过最后他还是克制住了毕竟他不是史密斯家真正的仆人。

    可是这一次,史密斯先生看起来似乎已经完全放开手了。

    史密斯阁下似乎终于抽累了,他停下动作,看了眼前这个金发青年被他抽得皮开肉绽的背部,满足地笑了起来,随后却又开口道,把裤子脱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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