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报应就是我[快穿]——夜幕下的卡多雷(1
走了一天,晚上休息的时候队伍吃的是粉皮跟战士们去打来的野猪,一夜无话,第二天一大早他们就到了甜水部落。
不得不说,甜水部落要比血河部落小清新太多。
甜水部落的巡逻战士显然是认识血河部落的人的,他们老远就变成兽形跑了过来,与拉车的两头狼蹭了蹭头,一转身就嗷嗷叫了起来。
跟车的战士里也有人化成兽形,与那两个战士一起滚了两圈。
这就是兽人们表示亲昵的意思了。
这些兽人不是以种族聚集在一起的,反而是以雌性为基础,兽人们跟着雌性跑,以达到部落与部落之间的完美互通,不用打仗也能避免近亲繁殖,绝对是这个世界天道的神来之笔了。这也是为什么部落里会有原始的三权分立,而且这三个人还都不是世袭的,巫不能有孩子;族长的孩子会被别的部落的雌性勾搭走,而雌性孩子不能做族长;长老的孩子也是一样。这也是为什么距离相近的部落之间关系会很亲密的缘故。
不是不想融合,是为了后代而不能融合。
宝宁也考虑过这些,因为雌性是看不出原来父母的血缘的,再加上这个世界里死人很容易,所以以雌性为基础来交换兽人非常合情合理。而在原主本该有的世界线里,他是把部落变成了部落联合体来改变这个现状的部落之间彼此靠近,用田地跟猎场隔开一定距离,等到了兽人发情期的时候再把人们聚在一起,按照部落来区分来历,然后雄性兽人跟着雌性走就好,这里再把族内自己消化的成双成对的小伴侣区别开,当然这种自我消化的伴侣则要看父母的来历,父母不在的就不能这么办了,大家还是要多多劝说的。
所以说啊,改变了一个节点的问题之后,后续的所有问题都会出现。
那个狂草部落真的是造孽了。
但宝宁也觉得自己在这个世界里还是等不到最后部落联合的他毕竟只要解决掉阿鬣,以及类似阿鬣的兽人,等到天道判断不会再有类似问题了就可以离开这个世界,把身体还给原主了。
至于原主之后的事情,那真的就要靠他自己了。
就像是上个世界里的宁向红,她回来之后其实是有所有记忆的,但在斩仙台上,宝宁还是看见她做了原本世界线里做的那些事,甚至由于有记忆,所以成就更上一层楼。
而这个世界里的巫宁会如何做,宝宁并不确定,他也只能尽力把血河部落发展起来,顺带将周边的亲密部落都圈到自己手里,这样除了给巫宁保障之外,他自己也需要在这个世界里感受到生存的艰难即使凭借原主自身自带的资本他如果只顾自己是可以活得很好的,但如果仅仅如此,又何必过来生活这么一段时间呢?人,总要有个自我价值实现的勇气的。
甜水部落的三巨头配置与血河部落是一样的,宝宁走进部落就有甜水部落的大巫水巫热情地把他迎到了自己窝棚门前。
真没想到这回是你跟着商队一起走。水巫拉着宝宁坐下,笑嘻嘻地摸出几个烤得焦黄的蚂蚱递给他,我们部落的商队明天跟你们一起走,我也跟着去!
宝宁面不改色地吃掉一个烤蚂蚱,说:那我们两个可以一起做事了,还有,我打算先跟把我们的货物给你们留点,正好也是你们需要的。
水巫笑得很神秘:什么好东西呀?
宝宁从怀里摸出一包盐来:盐。我们得到一种特殊的盐,这样我们就不用跟大渔部落换那么多盐了,省下的兽皮兽骨可以自己用,是不是挺好的?
水巫一听眼睛都瞪大了:盐!
由于不是秘密会议,周围的人听到水巫的叫声也跟着聚拢过来,同样的被盐这个字吓了一跳。
真的是盐啊!甜水部落的族长用手指沾了沾宝宁手里的盐舔了舔,瞬间眼睛都瞪大了,嘴也长大了半天合不拢。
血河长老也帮腔:是啊是啊,我们带了这么多的盐要去耕帐集市换东西,你们也不用再去换盐了,多换点好保存的食物,等到来年就可以多生崽子啦!
第21章 兽人雌巫(8)
这是宝宁路上跟长老商量好的,他们不能吃独食,周边部落都是有血缘关系的,是天然同盟,而且大家脑袋里还没有抢劫亲戚的概念,但是如果大家都在一起,那么抵抗抢劫部落的能力就会增强,所以这样做不但不吃亏反而是有好处的。
说起来,兽人部落为了繁衍后代各自发展出了很多模式,如狂草部落的掠夺模式,如山林部落的走婚模式,再就是草原河谷部落的小聚集互通以及内部固定模式,当然也有其他各式各样的模式,林林总总,都罗列出来要成一篇调研论文了。
血河部落选择的是草原河谷部落模式外加内部固定模式,这个模式的好处就是足够自由也足够稳定,掠夺模式毫无人性可言,全走婚模式不够稳定,而草原河谷模式跟内部固定模式就要好很多。所以,加上血河部落应该算起来周边的四个部落就是非常亲密的表亲部落了,在与这些部落交往的时候,总是不能太过自私的,太过自私就会失去天然同盟。
失去同盟这种事,宝宁是怎么也不会做的。
尤其是在见到甜水部落的人之后,宝宁更加坚定了这个想法。
尽管现在血河部落也很弱小,要什么没什么,但是人多力量大,团结就是力量,这是从小就知道的道理,再加上水巫真的是太可爱了!
宝宁都没有想到,一个男人竟然能用可爱来形容,甚至是一个比原主还大了两岁的男人即使是雌性,但本质上也是个男人啊!
然而,在这个世界里的雌性本来就比兽人成年晚,兽人一般二十七岁就成人可以具备完整的生育能力找伴侣了,可是雌性却比兽人要晚十年才能成人,再加上雌性本质是部落的基石,而大巫又比普通的雌性要更加得到部落的照顾似乎只有雌性可以使用魔法,而做巫才能触动魔法的这根弦,等到魔法成功,巫的寿命又会延长,所以各个部落的巫一般也要上百岁才算是一个成熟稳重的巫,而早期的巫一般都欢脱得不行,毕竟,他们的阿大是能变成动物的兽人啊,他们总是要受到一点影响的。
水巫的阿大就是一个特别喜欢蹦跶的大灵猫,所以水巫自己也附带了灵猫的属性,虽然平时特别喜欢独处但却还是有着黏人的特征,可爱这个词在他身上是体现得淋漓尽致的。
至于原主巫宁的阿大巨香则是水生的兽人,可以说无论多大的河里多大的鱼,只要他跳进去那就没得跑。在陆地上虽然他不能变兽形狩猎,但是人形的力气却是最大的,几乎不次于大莽这个猛犸象的力气,只是没有大莽的脑袋好,故而就只能屈尊作了战士主力不过又有巫宁的阿爸去世了,所以他阿大巨香就又被再往南去一百里地外的毒泽部落的雌性给拐走了。
宝宁看着天色渐晚,又拿出粉皮来教水巫这个东西怎么吃,两个人凑一起嘀嘀咕咕的,一点儿没有生疏感。
当然两个人晚餐绝对不是粉皮,粉皮是甜水部落招待他们之后宝宁拿出来跟水巫做宵夜的。两个人都是雌性又都是部落里年轻的大巫,排排坐抬头看天,说话聊天又谈些部落里的事情,时间过得就是飞快了。
我就不知道最近怎么的,在使用治疗魔法的时候,总觉得有点不舒服。水巫问。甜水部落也是个小部落,人口比血河部落还少,所以巫也只有水巫一个,他要是有不懂的事情大都数时候的确是跟原主互相通信的派个猎豹兽人送信比什么都快。
宝宁还没有正式感受过这个世界的魔法呢,之前为了造车的确用魔法把车轮子给黏合到一起了,但是这个感觉对他来说还是太新奇了,这种魔法,又有一种类似于沟通的意思他觉得自己不像是在下达命令,反而像是在与两块木头沟通,让两块木头的分子结构贴合在一起。
那么治疗魔法呢?
他伸出手去,与水巫手上的治疗魔法接触:我觉得我们的魔法像是在沟通这个世界,那么你在使用治疗魔法的时候,是怎样的感觉?
水巫皱着眉去回忆自己使用魔法的感觉。
大概是一种用力想要把伤口凑在一起的感觉,我的力气就像是忽然变小了似的,我得用力,用尽了吃奶的力气才能把两边的皮肉凑在一起!他想了一会儿才拍着脑门,说。
宝宁也觉得这是个思路,但也不放弃自己的想法,就说:那咱们多试试吧,遇到需要治疗的时候就多去治疗,用魔法去感受伤口与伤病人的情况,然后看看怎么才是对的。
水巫猛点头:嗯!我就觉得治疗魔法就比其他魔法好用!
确实,部落里受伤的事情太多了,治疗魔法也的确比其他魔法用得更勤。
两个人又聊了聊各自部落里发生的事情,包括阿鬣的事情,宝宁都没有隐瞒。
当然,对于阿鬣的事情,水巫是真的很惊讶的,他可真的是没想到血河部落还有这么可怕的族人,也幸好巫宁能把这事儿说给他,否则这个阿鬣要是逃到他们部落,他们还不知道给收留了下来,那就惨了。
短暂的夜晚就在这样的八卦中悄然流逝,第二天,宝宁留下了一百斤的盐给甜水部落之后,就又带着自己部落里的人,并着甜水部落要一起上路的亲友们,一起直奔耕帐方向而去。
路上又遇到了另一个亲友部落的人,于是三个部落合在一起,亲亲热热的一起上路,而这个时候,宝宁他们搞出来的板车就显得不够用了,他自己都得从板车上下来,坐到前面拉车的狼人背上去。
在狼人的背上呆了一个小时,宝宁的肠子都悔青了早知道他就不坐板车只坐狼人了,这狼人的后背是毛茸茸又软乎乎,后面拉着的那个没有任何减震和缓冲的板车根本就可比性啊!
惨!真惨!屁股是真的惨。
然而自己造出来的板车,就算是惨,也不能说。
又过了两天时间,终于,一片麦子出现在了宝宁眼前。
在这个杂草丛生,遍地原生态垃圾的地方,一片麦子的出现简直就是美。
看!耕帐!另一个亲友部落跟着来的才刚十六岁的幼崽阿天指着前面大声喊。
顺着他的手指,宝宁看到的是一个带着正式木门的大型部落,这么个大门就比得上他那窝棚的大小了,再往里看,里面还有堆放着的蔬菜,虽然算不上太多,甚至都赶不上他原本世界里秋天的时候东北大妈们囤的菜那么多,但是在这个原始到菜也就被当成不太难吃的草的情况下,有这样的菜堆,简直就是美的代表。
而且大约奔牛部落的缔造者是个强迫症。再往前走,入眼的麦田跟菜地真的是非常整齐,虽然不能说都是方方正正的地,但是如果这边的地缺了一块,那缺损的那块肯定要给挖开,不种地也要放点什么,表示这是一整块方方正正的地。
这种地方真的是能引起人的极端舒适。
再往前走,这一片片的方正的地就越发的显得好看了,在地里耕作的奔牛们虽然笨重,但是每一步都很稳,走在田地里,看见杂草就咬一口,简直不能更令人喜欢。
唉,要不是这些奔牛只喜欢自己跟自己玩,宝宁想,天道肯定愿意选他们做天道之子而不是原主。但是,喜爱耕种的人,即使是本质是牛,宝宁对他们心里也是有天然的亲近的牛啊,哪个中国人不喜欢呢?小时候萌萌哒,长大了能干活,该产奶的产奶该产肉的产肉,这是什么神仙生灵,谁会不喜欢呢?
奔牛族的兽人们集体兄贵,而且如果不看眼睛就是憨厚挂的,但是眼睛全是大眼萌,一个个的全是大杏眼,看起来可爱极了。
欢迎你们的到来,河谷的朋友们!奔牛们看到前来的部落队伍们也会打招呼,一个个憨厚大眼萌的在那里摆手,胳膊一抬,肱二头肌比他们的头都大。
河谷的朋友们,你们也有了车!耕帐的帐主打开了大门,穿着草裙就迎了出来,这帐主身上也挂着很多片状的骨头,甚至在肩膀跟胸口上还有彩绘,看起来十分庄重,这是十分方便的工具,但是他走进了仔细看了看,是你们自己的车!是你们自己的车!帐主直起身子举起双手大声哞道:血河部落造出了车!
车!车!在附近听到这声音的奔牛都跟着举起手大声哞了起来。
血河长老连忙把宝宁拉到帐主面前,说:我们的大巫带领我们制造了车。
帐主看向宝宁,认真的用他那双睫毛卷翘的双眼皮眼睛看着宝宁,看了有半分钟,才说:朋友,你的创造令我震惊,果然是能够创造出世界的雌性,请跟我来,今年你们河谷部落群的集市地点应该在最重要的位置。
第22章 兽人雌巫(9)
耕帐集市开始,没有如同各大开幕式的那种客套,仅仅是耕帐的帐主拿着一只大鼓咚咚咚的用野兽的腿骨敲了几下就算是开启了集市。
集市要持续五天,正好是一只手的手指数量的天数。
在草原上,只在夏季与秋季会开启集市,春季的时候很多部落会到耕帐那边借点救济粮,在夏季的集市时候则一起还回去这也就是意思意思的还回去,很多部落根本就不会还,而冬季到来之前的一个月,各个部落都只能顾着自己,根本就没有在交易上浪费一丝一毫的时间精力的可能。
而今年的春季,血河部落向耕帐已经借了很两千斤的豆子跟五千斤的根茎,按照草原上的盐的比例来计算,在刚到耕帐安营扎寨那天,宝宁就拿着二百斤的盐去还了粮食的债,就这还富裕了不少,所以帐主十分乐意教授血河部落种植技术以及提供种子这个倒真的不是宝宁贪图便宜,而是盐在草原上真的贵得很,只有靠近海边的大渔部落能拿盐来换,而大渔部落又距离耕帐太远了,一年只参加一次集市,大部分时候,在草原上的兽人们是靠着喝血来维持盐分补充的。
所以,宝宁拿来交给耕帐的二百斤盐对于耕帐来说,简直是直接把声望从友善刷到了尊敬不过耕帐的奔牛兽人们过于快乐和善,大都数时候对谁都是友善,只有对狂草部落这种特殊部落算是中立,能够接待,但未必不动手。
所以这一次的耕帐大集,血河部落与自己的亲友部落们聚在一起占据了最好的中间的那块位置耕帐给安排得很明白,而狂草部落则被安排在最后最尾端的位置,几乎可以说是大家到处都换到了才会看到狂草部落的影子。
不过无所谓,狂草部落平时也没什么东西可换,一直以来,他们到耕帐集市做交换也主要是做奴隶交易的,把他们掠夺来的奴隶在这里卖掉,换成食物跟皮毛,有时候还会换点部落的雌性回去毕竟每个部落内部的管理方式不一样,有的部落就是对不能打猎的雌性没有什么照顾甚至是当做累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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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甜水部落要比血河部落小清新太多。
甜水部落的巡逻战士显然是认识血河部落的人的,他们老远就变成兽形跑了过来,与拉车的两头狼蹭了蹭头,一转身就嗷嗷叫了起来。
跟车的战士里也有人化成兽形,与那两个战士一起滚了两圈。
这就是兽人们表示亲昵的意思了。
这些兽人不是以种族聚集在一起的,反而是以雌性为基础,兽人们跟着雌性跑,以达到部落与部落之间的完美互通,不用打仗也能避免近亲繁殖,绝对是这个世界天道的神来之笔了。这也是为什么部落里会有原始的三权分立,而且这三个人还都不是世袭的,巫不能有孩子;族长的孩子会被别的部落的雌性勾搭走,而雌性孩子不能做族长;长老的孩子也是一样。这也是为什么距离相近的部落之间关系会很亲密的缘故。
不是不想融合,是为了后代而不能融合。
宝宁也考虑过这些,因为雌性是看不出原来父母的血缘的,再加上这个世界里死人很容易,所以以雌性为基础来交换兽人非常合情合理。而在原主本该有的世界线里,他是把部落变成了部落联合体来改变这个现状的部落之间彼此靠近,用田地跟猎场隔开一定距离,等到了兽人发情期的时候再把人们聚在一起,按照部落来区分来历,然后雄性兽人跟着雌性走就好,这里再把族内自己消化的成双成对的小伴侣区别开,当然这种自我消化的伴侣则要看父母的来历,父母不在的就不能这么办了,大家还是要多多劝说的。
所以说啊,改变了一个节点的问题之后,后续的所有问题都会出现。
那个狂草部落真的是造孽了。
但宝宁也觉得自己在这个世界里还是等不到最后部落联合的他毕竟只要解决掉阿鬣,以及类似阿鬣的兽人,等到天道判断不会再有类似问题了就可以离开这个世界,把身体还给原主了。
至于原主之后的事情,那真的就要靠他自己了。
就像是上个世界里的宁向红,她回来之后其实是有所有记忆的,但在斩仙台上,宝宁还是看见她做了原本世界线里做的那些事,甚至由于有记忆,所以成就更上一层楼。
而这个世界里的巫宁会如何做,宝宁并不确定,他也只能尽力把血河部落发展起来,顺带将周边的亲密部落都圈到自己手里,这样除了给巫宁保障之外,他自己也需要在这个世界里感受到生存的艰难即使凭借原主自身自带的资本他如果只顾自己是可以活得很好的,但如果仅仅如此,又何必过来生活这么一段时间呢?人,总要有个自我价值实现的勇气的。
甜水部落的三巨头配置与血河部落是一样的,宝宁走进部落就有甜水部落的大巫水巫热情地把他迎到了自己窝棚门前。
真没想到这回是你跟着商队一起走。水巫拉着宝宁坐下,笑嘻嘻地摸出几个烤得焦黄的蚂蚱递给他,我们部落的商队明天跟你们一起走,我也跟着去!
宝宁面不改色地吃掉一个烤蚂蚱,说:那我们两个可以一起做事了,还有,我打算先跟把我们的货物给你们留点,正好也是你们需要的。
水巫笑得很神秘:什么好东西呀?
宝宁从怀里摸出一包盐来:盐。我们得到一种特殊的盐,这样我们就不用跟大渔部落换那么多盐了,省下的兽皮兽骨可以自己用,是不是挺好的?
水巫一听眼睛都瞪大了:盐!
由于不是秘密会议,周围的人听到水巫的叫声也跟着聚拢过来,同样的被盐这个字吓了一跳。
真的是盐啊!甜水部落的族长用手指沾了沾宝宁手里的盐舔了舔,瞬间眼睛都瞪大了,嘴也长大了半天合不拢。
血河长老也帮腔:是啊是啊,我们带了这么多的盐要去耕帐集市换东西,你们也不用再去换盐了,多换点好保存的食物,等到来年就可以多生崽子啦!
第21章 兽人雌巫(8)
这是宝宁路上跟长老商量好的,他们不能吃独食,周边部落都是有血缘关系的,是天然同盟,而且大家脑袋里还没有抢劫亲戚的概念,但是如果大家都在一起,那么抵抗抢劫部落的能力就会增强,所以这样做不但不吃亏反而是有好处的。
说起来,兽人部落为了繁衍后代各自发展出了很多模式,如狂草部落的掠夺模式,如山林部落的走婚模式,再就是草原河谷部落的小聚集互通以及内部固定模式,当然也有其他各式各样的模式,林林总总,都罗列出来要成一篇调研论文了。
血河部落选择的是草原河谷部落模式外加内部固定模式,这个模式的好处就是足够自由也足够稳定,掠夺模式毫无人性可言,全走婚模式不够稳定,而草原河谷模式跟内部固定模式就要好很多。所以,加上血河部落应该算起来周边的四个部落就是非常亲密的表亲部落了,在与这些部落交往的时候,总是不能太过自私的,太过自私就会失去天然同盟。
失去同盟这种事,宝宁是怎么也不会做的。
尤其是在见到甜水部落的人之后,宝宁更加坚定了这个想法。
尽管现在血河部落也很弱小,要什么没什么,但是人多力量大,团结就是力量,这是从小就知道的道理,再加上水巫真的是太可爱了!
宝宁都没有想到,一个男人竟然能用可爱来形容,甚至是一个比原主还大了两岁的男人即使是雌性,但本质上也是个男人啊!
然而,在这个世界里的雌性本来就比兽人成年晚,兽人一般二十七岁就成人可以具备完整的生育能力找伴侣了,可是雌性却比兽人要晚十年才能成人,再加上雌性本质是部落的基石,而大巫又比普通的雌性要更加得到部落的照顾似乎只有雌性可以使用魔法,而做巫才能触动魔法的这根弦,等到魔法成功,巫的寿命又会延长,所以各个部落的巫一般也要上百岁才算是一个成熟稳重的巫,而早期的巫一般都欢脱得不行,毕竟,他们的阿大是能变成动物的兽人啊,他们总是要受到一点影响的。
水巫的阿大就是一个特别喜欢蹦跶的大灵猫,所以水巫自己也附带了灵猫的属性,虽然平时特别喜欢独处但却还是有着黏人的特征,可爱这个词在他身上是体现得淋漓尽致的。
至于原主巫宁的阿大巨香则是水生的兽人,可以说无论多大的河里多大的鱼,只要他跳进去那就没得跑。在陆地上虽然他不能变兽形狩猎,但是人形的力气却是最大的,几乎不次于大莽这个猛犸象的力气,只是没有大莽的脑袋好,故而就只能屈尊作了战士主力不过又有巫宁的阿爸去世了,所以他阿大巨香就又被再往南去一百里地外的毒泽部落的雌性给拐走了。
宝宁看着天色渐晚,又拿出粉皮来教水巫这个东西怎么吃,两个人凑一起嘀嘀咕咕的,一点儿没有生疏感。
当然两个人晚餐绝对不是粉皮,粉皮是甜水部落招待他们之后宝宁拿出来跟水巫做宵夜的。两个人都是雌性又都是部落里年轻的大巫,排排坐抬头看天,说话聊天又谈些部落里的事情,时间过得就是飞快了。
我就不知道最近怎么的,在使用治疗魔法的时候,总觉得有点不舒服。水巫问。甜水部落也是个小部落,人口比血河部落还少,所以巫也只有水巫一个,他要是有不懂的事情大都数时候的确是跟原主互相通信的派个猎豹兽人送信比什么都快。
宝宁还没有正式感受过这个世界的魔法呢,之前为了造车的确用魔法把车轮子给黏合到一起了,但是这个感觉对他来说还是太新奇了,这种魔法,又有一种类似于沟通的意思他觉得自己不像是在下达命令,反而像是在与两块木头沟通,让两块木头的分子结构贴合在一起。
那么治疗魔法呢?
他伸出手去,与水巫手上的治疗魔法接触:我觉得我们的魔法像是在沟通这个世界,那么你在使用治疗魔法的时候,是怎样的感觉?
水巫皱着眉去回忆自己使用魔法的感觉。
大概是一种用力想要把伤口凑在一起的感觉,我的力气就像是忽然变小了似的,我得用力,用尽了吃奶的力气才能把两边的皮肉凑在一起!他想了一会儿才拍着脑门,说。
宝宁也觉得这是个思路,但也不放弃自己的想法,就说:那咱们多试试吧,遇到需要治疗的时候就多去治疗,用魔法去感受伤口与伤病人的情况,然后看看怎么才是对的。
水巫猛点头:嗯!我就觉得治疗魔法就比其他魔法好用!
确实,部落里受伤的事情太多了,治疗魔法也的确比其他魔法用得更勤。
两个人又聊了聊各自部落里发生的事情,包括阿鬣的事情,宝宁都没有隐瞒。
当然,对于阿鬣的事情,水巫是真的很惊讶的,他可真的是没想到血河部落还有这么可怕的族人,也幸好巫宁能把这事儿说给他,否则这个阿鬣要是逃到他们部落,他们还不知道给收留了下来,那就惨了。
短暂的夜晚就在这样的八卦中悄然流逝,第二天,宝宁留下了一百斤的盐给甜水部落之后,就又带着自己部落里的人,并着甜水部落要一起上路的亲友们,一起直奔耕帐方向而去。
路上又遇到了另一个亲友部落的人,于是三个部落合在一起,亲亲热热的一起上路,而这个时候,宝宁他们搞出来的板车就显得不够用了,他自己都得从板车上下来,坐到前面拉车的狼人背上去。
在狼人的背上呆了一个小时,宝宁的肠子都悔青了早知道他就不坐板车只坐狼人了,这狼人的后背是毛茸茸又软乎乎,后面拉着的那个没有任何减震和缓冲的板车根本就可比性啊!
惨!真惨!屁股是真的惨。
然而自己造出来的板车,就算是惨,也不能说。
又过了两天时间,终于,一片麦子出现在了宝宁眼前。
在这个杂草丛生,遍地原生态垃圾的地方,一片麦子的出现简直就是美。
看!耕帐!另一个亲友部落跟着来的才刚十六岁的幼崽阿天指着前面大声喊。
顺着他的手指,宝宁看到的是一个带着正式木门的大型部落,这么个大门就比得上他那窝棚的大小了,再往里看,里面还有堆放着的蔬菜,虽然算不上太多,甚至都赶不上他原本世界里秋天的时候东北大妈们囤的菜那么多,但是在这个原始到菜也就被当成不太难吃的草的情况下,有这样的菜堆,简直就是美的代表。
而且大约奔牛部落的缔造者是个强迫症。再往前走,入眼的麦田跟菜地真的是非常整齐,虽然不能说都是方方正正的地,但是如果这边的地缺了一块,那缺损的那块肯定要给挖开,不种地也要放点什么,表示这是一整块方方正正的地。
这种地方真的是能引起人的极端舒适。
再往前走,这一片片的方正的地就越发的显得好看了,在地里耕作的奔牛们虽然笨重,但是每一步都很稳,走在田地里,看见杂草就咬一口,简直不能更令人喜欢。
唉,要不是这些奔牛只喜欢自己跟自己玩,宝宁想,天道肯定愿意选他们做天道之子而不是原主。但是,喜爱耕种的人,即使是本质是牛,宝宁对他们心里也是有天然的亲近的牛啊,哪个中国人不喜欢呢?小时候萌萌哒,长大了能干活,该产奶的产奶该产肉的产肉,这是什么神仙生灵,谁会不喜欢呢?
奔牛族的兽人们集体兄贵,而且如果不看眼睛就是憨厚挂的,但是眼睛全是大眼萌,一个个的全是大杏眼,看起来可爱极了。
欢迎你们的到来,河谷的朋友们!奔牛们看到前来的部落队伍们也会打招呼,一个个憨厚大眼萌的在那里摆手,胳膊一抬,肱二头肌比他们的头都大。
河谷的朋友们,你们也有了车!耕帐的帐主打开了大门,穿着草裙就迎了出来,这帐主身上也挂着很多片状的骨头,甚至在肩膀跟胸口上还有彩绘,看起来十分庄重,这是十分方便的工具,但是他走进了仔细看了看,是你们自己的车!是你们自己的车!帐主直起身子举起双手大声哞道:血河部落造出了车!
车!车!在附近听到这声音的奔牛都跟着举起手大声哞了起来。
血河长老连忙把宝宁拉到帐主面前,说:我们的大巫带领我们制造了车。
帐主看向宝宁,认真的用他那双睫毛卷翘的双眼皮眼睛看着宝宁,看了有半分钟,才说:朋友,你的创造令我震惊,果然是能够创造出世界的雌性,请跟我来,今年你们河谷部落群的集市地点应该在最重要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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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帐集市开始,没有如同各大开幕式的那种客套,仅仅是耕帐的帐主拿着一只大鼓咚咚咚的用野兽的腿骨敲了几下就算是开启了集市。
集市要持续五天,正好是一只手的手指数量的天数。
在草原上,只在夏季与秋季会开启集市,春季的时候很多部落会到耕帐那边借点救济粮,在夏季的集市时候则一起还回去这也就是意思意思的还回去,很多部落根本就不会还,而冬季到来之前的一个月,各个部落都只能顾着自己,根本就没有在交易上浪费一丝一毫的时间精力的可能。
而今年的春季,血河部落向耕帐已经借了很两千斤的豆子跟五千斤的根茎,按照草原上的盐的比例来计算,在刚到耕帐安营扎寨那天,宝宁就拿着二百斤的盐去还了粮食的债,就这还富裕了不少,所以帐主十分乐意教授血河部落种植技术以及提供种子这个倒真的不是宝宁贪图便宜,而是盐在草原上真的贵得很,只有靠近海边的大渔部落能拿盐来换,而大渔部落又距离耕帐太远了,一年只参加一次集市,大部分时候,在草原上的兽人们是靠着喝血来维持盐分补充的。
所以,宝宁拿来交给耕帐的二百斤盐对于耕帐来说,简直是直接把声望从友善刷到了尊敬不过耕帐的奔牛兽人们过于快乐和善,大都数时候对谁都是友善,只有对狂草部落这种特殊部落算是中立,能够接待,但未必不动手。
所以这一次的耕帐大集,血河部落与自己的亲友部落们聚在一起占据了最好的中间的那块位置耕帐给安排得很明白,而狂草部落则被安排在最后最尾端的位置,几乎可以说是大家到处都换到了才会看到狂草部落的影子。
不过无所谓,狂草部落平时也没什么东西可换,一直以来,他们到耕帐集市做交换也主要是做奴隶交易的,把他们掠夺来的奴隶在这里卖掉,换成食物跟皮毛,有时候还会换点部落的雌性回去毕竟每个部落内部的管理方式不一样,有的部落就是对不能打猎的雌性没有什么照顾甚至是当做累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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