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说着,他撑着自己往外爬。
正好王拥杰也推着小推车来接他了。
洋洋!池渊忽然喊了一声。
于归洋让老王稍等一下,自己又爬回去:有事?
池渊动弹不得,只能让于归洋:过来一点。
于归洋照做,池渊微微仰头,想要亲吻他的小人鱼。
他却坏心眼地往后缩了缩脖子,想亲我?等我消了气再说!
说完,就离开了房间。
我来得不会不是时候吧?王拥杰一边推车,一边调侃。
这个老王,这不是明知故问!
于归洋才不搭理他,自顾自地嗅闻着空气中弥漫的香气,好香啊,我闻到了红烧肘子的味道!
王拥杰哈哈大笑:花儿知道你最爱吃红烧肘子,特意给你做的,就这一个,真舍不得给你吃。
不是吧老王,我都整整两年没吃到嫂子做的红烧肘子了,这你还要跟我抢?于归洋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
他毕业论文写完之后就离开了海马滩,不过逢年过节都会过来,反正他工作的地方也在南沙群岛,租一艘游艇就开过来了。
离世之前的一年多时间里,他奔波于各个沿海地区搜集数据。变成人鱼以后,更是连猪肉都没得吃。
加起来确实是两年没错。
王拥杰露出老奸巨猾的笑容:饭桌上讲究的就是速度,谁抢到就是谁的。
于归洋还没说什么,林丽花的声音就幽幽传来:有些人今天不想吃饭了,那也成,去带咪咪散步去。
咪咪是老王夫妇俩养的大橘,刚满三岁。
于归洋之前有见过一次,那时候还是一头小奶猫。
猫儿娇气,不像狗子那么好养。所以一般都是花儿在带,只有花儿过来的时候才会把咪咪一起带过来。王拥杰把车推到了餐桌前。
咪咪一下船就逛遍了整个海马滩,到了饭点自己就闻着味儿回来了,猫爪子上全是泥。
老王只得抱着它去厨房清洗一下,自然被老婆一阵嫌弃。
于归洋从手推车上下来,落座,望着桌子上琳琅满目、色香味俱全的菜肴,感动得热泪盈眶。
时隔半年,他终于又能吃上熟食了,太不容易了!
那边,王拥杰把咪咪清洗干净,给它准备好了猫粮和小鱼干。
一反常态地,咪咪竟然没有马上开始大快朵颐,而是绕着自己的饭盆打转。
眼睛却盯着于归洋,一眨不眨。
呦,这猫儿还认识你!王拥杰惊呼,赶忙呼唤老婆来看,花儿快来,咱咪咪神了。他居然认得出归洋,比咱俩眼力劲都好!
林丽花闻言,一边用围裙擦手,一边兴致盎然地打量。
忽然,咪咪一个健步冲上来,纵身一跃跳到了于归洋的身上。
于归洋赶紧抱住它,以免它摔下来。
却见咪咪张开嘴巴,咬住了他的鱼尾巴。
当然,咪咪的牙齿自然咬不破于归洋坚硬的鱼鳞,甚至连个印子都没能留下。
林丽花吓了一跳,赶忙丢下手里的锅铲跑了过来:小于,你没事吧?咪咪!快松开!
于归洋笑着摇头:没事,小奶猫咬不动我,问题不大。
林丽花见于归洋确实没受伤,这才放下了心,而且咪咪也打过疫苗。
令她困惑的是:奇怪,咪咪一向很亲人,今天怎么突然
于归洋苦笑道:它大概把我当成鱼了,你说对吧,咪咪?
咪咪发现自己咬不动于归洋,又被主人呵斥了一番,只好松开了嘴巴。
它飞快窜上了于归洋的肩头,喵喵叫着,仿佛在昭告天下,这已经是它的鱼了。
他好笑地捏捏咪咪的肉爪子,怎么,只要是鱼就归你管吗?
也不看看咱俩的体型,差距有多大。
王拥杰揪着咪咪的后颈皮,把它丢到饭盆跟前:老实点,小心下一顿吃猫肉汤。
咪咪喵喵地和他争论,被老王好一顿□□,彻底蔫了,只好低头猛吃,等它吃饱了再战!
林丽花把最后一道菜端出来:齐活了,小于,快趁热吃。尤其是这个红烧肘子,特意为你准备的。
王拥杰举着筷子蠢蠢欲动。
被老婆瞪了一眼:你不准动,这是给小于准备的!
于归洋笑着看老王吃瘪,当着老王的面把肘子夹走:谢谢嫂子。
在夹取的中间,险些掉下来,被他用碗完美接住。
半年不用筷子,就连拿筷子的动作都生疏了。
还有咪咪反常的举动,无不是在提醒他,他已经不是人类了啊,他终究和王哥、林嫂不一样。
多想无益,于归洋咬了一口心心念念的红烧肘子,顿时被它的味道所征服。
软糯的外皮被浓郁的酱香渗透,牙齿轻轻咬开外皮,顿时酱香四溢。
连皮带肉吃进嘴里,能感受到温热的肉汁在嘴里爆开,击打在口腔和舌尖上,一瞬间就让整个口腔都充斥着浓郁的肉香。肘子肉实在被炖地过分入味,肉的纤维都能被舌尖轻易感知,连牙齿尖尖都黏连着不舍掉落的肉沫。
而后,浓郁的肉汁随着软糯的肉和皮一同滚入喉管,瞬间安抚了他空空如也的胃囊。
太好吃了,不愧是嫂子的手艺!
而且更让他惊喜的是,人鱼不仅能吃生食,对熟食的感知也分毫不少!不会因为熟食添加的各种佐料而产生不适。
他抱着红烧肘子狂啃,很快,一整只肘子都被他吃得干干净净,连骨头都没剩下。
是真的没剩下,他的牙齿足够把林丽花炖得酥烂的骨头咬碎。
骨头外边包裹着的钙质已然完全被肉味所渗透,吃起来并不会觉得寡淡无味,只是会有点颗粒感,多嚼两下这种颗粒感就会消失。
更绝的是内里的骨髓,那是骨头的精华,自带鲜香,再加上秘制酱料的浸泡和肘子肉的熏陶,味道比起肘子肉来也相差无几。
但它的口感却是偏向软滑嫩弹,比酥烂的肘子肉口感更加丰富,也更加讨喜。
慢点吃,没人跟你抢。林丽花又是好笑又是心疼。
于归洋满足地把手指上的残留肉汁都吮.吸干净:嫂子,太好吃了,我好久没有吃到这么美味的食物了!
林丽花惊喜道:这么说你的味觉也可以接受熟食,那真是太好了!
是啊,他还以为这辈子都跟熟食无缘了,比起原汁原味的生肉,他还是更喜欢口感和味道都更为丰富的熟食。
不知道他能不能吃甜点?
啊,要是能喝奶茶的话那就更好了!
吃过了肘子,于归洋就差不多吃饱了。
但林丽花还做了不少食物,他又嘴馋,逼着自己又吃了不少。
直到吃得肚子溜圆,他才瘫在椅子上:我不行了,再吃下去肚子都要爆炸了。
那这些我们也吃不下了,你看要不送过去给你的伴侣尝尝?林丽花建议道。
于归洋也不知道池渊吃不吃得惯人类的食物,更何况他刚刚才扬言不给池渊吃,现在巴巴地送上去,太丢脸啦!
呦,还害羞呢。王拥杰嘿嘿一笑,啧啧两声,真是弟大不中留,以前怎么没看出来你这么容易害羞。
于归洋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
王拥杰顿感差别对待,老婆你看,他就会凶我。他看池渊的时候,永远都不是这种眼神!
林丽花摆摆手:人家小两口的事,你跟着瞎掺和什么?还不赶紧把菜端进去给弟媳尝尝?
作者有话要说: 池渊:比起弟媳,我更喜欢弟夫。
于归洋:()
第154章 二更送别虎鲸后
被哥哥嫂子轮番调侃,于归洋也不生气,只是还嘴道:等他身体好了,二位还得接受他的拜见呢,到时候可别忘记准备红包。
放心吧,少不了你们的。王拥杰哈哈大笑,随即帮着把菜肴端进池渊所在的房间。
那你们慢慢聊,不打扰你们了。王拥杰识趣地离开,顺手把门带上。
于归洋瞥了一眼池渊,池渊也在看他。
那什么,这是我们吃剩下的,想着倒了也是可惜,不如给你吃。他还记着仇呢。
吃剩饭对池渊来说应该算是家常便饭了,毕竟他每次都是吃小人鱼的剩饭。
他想要起身,于归洋赶紧阻止他:你别动,老实点,等着我喂你。
池渊乖乖地侧躺在床上,看着他的小人鱼为了他忙忙碌碌。
有些心疼,却也有满足。
刚给池渊装好了半碗米饭和一些配菜,于归洋就听到挠门的声音。
一听就知道是咪咪。
这可不敢把它放进来,要是碰到了池渊的伤口,那可就糟糕了。
不去开一下门吗?池渊轻声问道。
于归洋下意识解释道:是王哥养的猫,叫咪咪,我怕它伤到你你管那么多干嘛,吃你的!
后来他才想起来他还在赌气呢,故意板着个脸:张嘴。
池渊拿气头上的小人鱼没办法,只好照做。
这是米饭,用稻谷做的,海里没有。于归洋喂了池渊一勺浇了肉汁的米饭,我吃着是没什么问题,但如果你吃不惯,一定要及时说出来。
池渊嚼了嚼,柔软的颗粒有点粘牙,对他来说是非常新奇的食物,除了肉汁带点荤腥之外,米饭本身应该算是素食。
但他并不讨厌。
甚至还能感觉到嘴里淡淡的甜。
可以吃吗?于归洋认真地问。
池渊点点头:不错。
他这才放下心来,给池渊夹了一块鱼肉:人类的胃比我们要娇气得多,他们更喜欢把食物高温烹煮,做成这种易于消化的样子,口感也更加柔软,你尝一尝。
池渊从善如流地将鱼肉吃下。
随即评价道:太软了,一直吃这些东西,会降低我们的咬合力。
的确如此,人类在得到了火种,习惯了熟食之后,咬合力就一代不如一代。
而大型食肉动物,则需要强大的咬合力,才能保证自己能够获取食物,以及获取食物之后将猎物拆吃入腹。
偶尔吃一吃也不错,于归洋继续投喂,味道还不错吧,这些食物里面加了许多海里没有的佐料进行调味,去除了肉原本的腥味,强化了它的鲜和香。
池渊颔首:看得出来,人类很会享受生活。
嗯,这还是只是在海边,要是在城市里,有更多方便快捷的东西于归洋忽然沉默了,他似乎说的有些多了。
池渊却仿佛什么都没有察觉到一样:城市,就是像部落一样,族群聚集的地方吗?
嗯,他点点头,我们要是过去了,一定会被围观的。
说着,他发现池渊一直在盯着他看。
干嘛这样看着我,我脸上有脏东西吗?于归洋问。
池渊摇摇头,他向于归洋伸出手。
于归洋下意识握住了它。
对不起,我为我之前说的那些话道歉。池渊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虚弱,但依旧低沉好听,可以不要生我的气吗,看在我伤成这样的份上?
好家伙,池渊都学会装可怜了!
可他就吃这一套:我不生气,我只是觉得有些难过。
他握住池渊的手亲吻:刚刚王哥养的猫咬了一口我的尾巴,当然了,它咬不动。还有,我发现我筷子都拿不好了,就是这两根小木棍。我才发现,原来我和他们还是不一样,我不是人类,我是人鱼。
对着池渊,他那些难以启齿的心里话,都可以畅所欲言:我难过的是我已经不可能融入人类的生活了,而你却想让我留在这里。人类的世界我进不去,人鱼的世界我也被排斥在外,我好像一个笑话,什么都不是。
池渊这才醒悟自己自以为是的对小人鱼好,却让小人鱼如此受伤:对不起,我没想到会是这样。洋洋,你听我说,我没有不要你,人鱼没有抛弃你,你永远是我的伴侣,是海洋部落的王。
这可是你说的,不准反悔。
我保证。
这还差不多。
得到了池渊的保证,于归洋便收起了悲戚的表情:下午想吃什么,这附近的海产可多了,随便一抓都是一大把。
池渊被于归洋转移话题的速度惊到了:你
嗯?于归洋挑高眉毛。
吃什么都可以。
求生欲让池渊选择性失忆,好像追究下去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
于归洋投喂完了池渊,把碗筷都清洗了,睡了个午觉后,便招呼老王载他下海。
到了岸边,于归洋问王拥杰和林丽花:王哥,林嫂,想吃什么跟我说,我去逮回来!
林丽花担忧道:不带点防护下去吗?要不让你哥陪你一起?
不用嫂子,我现在一口气能在水里憋气一个月都没问题,您放心吧,只管点菜就是了。他拍拍胸脯笑道。
王拥杰:马鲅鱼、石斑鱼有多少来多少,这两种鱼特别好吃,就是太贵,我跟你嫂子都不舍得买。
没问题!
挑大的、肥的,小的不要啊!
瞧好吧您!
于归洋纵身一跃,尾巴甩动几下就消失在了老王夫妇俩的视野之中。
这次下海,他不单单是为了捕鱼,还得找找胖虎它们。
以他对胖虎们的了解,只要他不露面,胖虎们就不会离开。
虎鲸的体型太大,浅海容不下它们,于归洋只能往深处游。
很快就游离海马滩很长一段距离。
他一边游,一边呼唤大胖和小胖。
果然,在中菲南海交界地带,他找到了游荡的胖虎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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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老王,这不是明知故问!
于归洋才不搭理他,自顾自地嗅闻着空气中弥漫的香气,好香啊,我闻到了红烧肘子的味道!
王拥杰哈哈大笑:花儿知道你最爱吃红烧肘子,特意给你做的,就这一个,真舍不得给你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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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拥杰露出老奸巨猾的笑容:饭桌上讲究的就是速度,谁抢到就是谁的。
于归洋还没说什么,林丽花的声音就幽幽传来:有些人今天不想吃饭了,那也成,去带咪咪散步去。
咪咪是老王夫妇俩养的大橘,刚满三岁。
于归洋之前有见过一次,那时候还是一头小奶猫。
猫儿娇气,不像狗子那么好养。所以一般都是花儿在带,只有花儿过来的时候才会把咪咪一起带过来。王拥杰把车推到了餐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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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只得抱着它去厨房清洗一下,自然被老婆一阵嫌弃。
于归洋从手推车上下来,落座,望着桌子上琳琅满目、色香味俱全的菜肴,感动得热泪盈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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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归洋赶紧抱住它,以免它摔下来。
却见咪咪张开嘴巴,咬住了他的鱼尾巴。
当然,咪咪的牙齿自然咬不破于归洋坚硬的鱼鳞,甚至连个印子都没能留下。
林丽花吓了一跳,赶忙丢下手里的锅铲跑了过来:小于,你没事吧?咪咪!快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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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丽花见于归洋确实没受伤,这才放下了心,而且咪咪也打过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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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归洋苦笑道:它大概把我当成鱼了,你说对吧,咪咪?
咪咪发现自己咬不动于归洋,又被主人呵斥了一番,只好松开了嘴巴。
它飞快窜上了于归洋的肩头,喵喵叫着,仿佛在昭告天下,这已经是它的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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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拥杰揪着咪咪的后颈皮,把它丢到饭盆跟前:老实点,小心下一顿吃猫肉汤。
咪咪喵喵地和他争论,被老王好一顿□□,彻底蔫了,只好低头猛吃,等它吃饱了再战!
林丽花把最后一道菜端出来:齐活了,小于,快趁热吃。尤其是这个红烧肘子,特意为你准备的。
王拥杰举着筷子蠢蠢欲动。
被老婆瞪了一眼:你不准动,这是给小于准备的!
于归洋笑着看老王吃瘪,当着老王的面把肘子夹走:谢谢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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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不用筷子,就连拿筷子的动作都生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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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它的口感却是偏向软滑嫩弹,比酥烂的肘子肉口感更加丰富,也更加讨喜。
慢点吃,没人跟你抢。林丽花又是好笑又是心疼。
于归洋满足地把手指上的残留肉汁都吮.吸干净:嫂子,太好吃了,我好久没有吃到这么美味的食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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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归洋瞥了一眼池渊,池渊也在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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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要起身,于归洋赶紧阻止他:你别动,老实点,等着我喂你。
池渊乖乖地侧躺在床上,看着他的小人鱼为了他忙忙碌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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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不敢把它放进来,要是碰到了池渊的伤口,那可就糟糕了。
不去开一下门吗?池渊轻声问道。
于归洋下意识解释道:是王哥养的猫,叫咪咪,我怕它伤到你你管那么多干嘛,吃你的!
后来他才想起来他还在赌气呢,故意板着个脸:张嘴。
池渊拿气头上的小人鱼没办法,只好照做。
这是米饭,用稻谷做的,海里没有。于归洋喂了池渊一勺浇了肉汁的米饭,我吃着是没什么问题,但如果你吃不惯,一定要及时说出来。
池渊嚼了嚼,柔软的颗粒有点粘牙,对他来说是非常新奇的食物,除了肉汁带点荤腥之外,米饭本身应该算是素食。
但他并不讨厌。
甚至还能感觉到嘴里淡淡的甜。
可以吃吗?于归洋认真地问。
池渊点点头:不错。
他这才放下心来,给池渊夹了一块鱼肉:人类的胃比我们要娇气得多,他们更喜欢把食物高温烹煮,做成这种易于消化的样子,口感也更加柔软,你尝一尝。
池渊从善如流地将鱼肉吃下。
随即评价道:太软了,一直吃这些东西,会降低我们的咬合力。
的确如此,人类在得到了火种,习惯了熟食之后,咬合力就一代不如一代。
而大型食肉动物,则需要强大的咬合力,才能保证自己能够获取食物,以及获取食物之后将猎物拆吃入腹。
偶尔吃一吃也不错,于归洋继续投喂,味道还不错吧,这些食物里面加了许多海里没有的佐料进行调味,去除了肉原本的腥味,强化了它的鲜和香。
池渊颔首:看得出来,人类很会享受生活。
嗯,这还是只是在海边,要是在城市里,有更多方便快捷的东西于归洋忽然沉默了,他似乎说的有些多了。
池渊却仿佛什么都没有察觉到一样:城市,就是像部落一样,族群聚集的地方吗?
嗯,他点点头,我们要是过去了,一定会被围观的。
说着,他发现池渊一直在盯着他看。
干嘛这样看着我,我脸上有脏东西吗?于归洋问。
池渊摇摇头,他向于归洋伸出手。
于归洋下意识握住了它。
对不起,我为我之前说的那些话道歉。池渊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虚弱,但依旧低沉好听,可以不要生我的气吗,看在我伤成这样的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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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握住池渊的手亲吻:刚刚王哥养的猫咬了一口我的尾巴,当然了,它咬不动。还有,我发现我筷子都拿不好了,就是这两根小木棍。我才发现,原来我和他们还是不一样,我不是人类,我是人鱼。
对着池渊,他那些难以启齿的心里话,都可以畅所欲言:我难过的是我已经不可能融入人类的生活了,而你却想让我留在这里。人类的世界我进不去,人鱼的世界我也被排斥在外,我好像一个笑话,什么都不是。
池渊这才醒悟自己自以为是的对小人鱼好,却让小人鱼如此受伤:对不起,我没想到会是这样。洋洋,你听我说,我没有不要你,人鱼没有抛弃你,你永远是我的伴侣,是海洋部落的王。
这可是你说的,不准反悔。
我保证。
这还差不多。
得到了池渊的保证,于归洋便收起了悲戚的表情:下午想吃什么,这附近的海产可多了,随便一抓都是一大把。
池渊被于归洋转移话题的速度惊到了:你
嗯?于归洋挑高眉毛。
吃什么都可以。
求生欲让池渊选择性失忆,好像追究下去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
于归洋投喂完了池渊,把碗筷都清洗了,睡了个午觉后,便招呼老王载他下海。
到了岸边,于归洋问王拥杰和林丽花:王哥,林嫂,想吃什么跟我说,我去逮回来!
林丽花担忧道:不带点防护下去吗?要不让你哥陪你一起?
不用嫂子,我现在一口气能在水里憋气一个月都没问题,您放心吧,只管点菜就是了。他拍拍胸脯笑道。
王拥杰:马鲅鱼、石斑鱼有多少来多少,这两种鱼特别好吃,就是太贵,我跟你嫂子都不舍得买。
没问题!
挑大的、肥的,小的不要啊!
瞧好吧您!
于归洋纵身一跃,尾巴甩动几下就消失在了老王夫妇俩的视野之中。
这次下海,他不单单是为了捕鱼,还得找找胖虎它们。
以他对胖虎们的了解,只要他不露面,胖虎们就不会离开。
虎鲸的体型太大,浅海容不下它们,于归洋只能往深处游。
很快就游离海马滩很长一段距离。
他一边游,一边呼唤大胖和小胖。
果然,在中菲南海交界地带,他找到了游荡的胖虎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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