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溪
第一章许仙
人生偶尔意外,但怕弄巧成拙。
2011年,我和林澜分手这天,我在孟一家见到孟南溪他表妹。
一.
暮色廖落,水泥钢筋铺设的大厦,灯火四起,喏大的城市里,我又孤身一人。发呆了许久,面前的咖啡早已凉透,我一饮而尽。然后驱车到了孟一家。
我和孟一是大学同学,一直要好,毕业后幸在一家公司工作。
我和林澜的事他很清楚。林澜是我们小一届的学妹,当时在新生联欢会上认识,她主动过来和我们打招呼,还说要追求我。林澜是我喜欢的类型的人,她自信、开朗、脾气好、长得也好看。但我当时和她顺理成章在一起,主要还是由于她漂亮。她是那种能让人一见面就喜欢上的女孩,不论是外貌还是性格方面。
在一起的期间虽然磕磕碰碰,可感情这回事不是难免吗?我一直打算,等她毕业了我们就结婚。
可和林澜在一起的第四年,她和我约在公司外面见面。我想带她去公司附近她一直说想去的西餐厅吃晚饭,她却提出了分手。
她说爱上了别人。
二.
彼时晚上八点,孟一饥肠辘辘地听我倾倒着对和林澜分手的苦水,等我终于结束了抱怨,他才提议出去吃点东西。我不愿去,他就叫了外卖。
半个小时后,一个抬着两打啤酒拎着一袋零食的女孩在门口说,先生您的外卖。她的声音清脆,又带着甜甜的语调。我发怔,还来不及回答,她说罢已经进屋倒在了沙发上。
女孩戴着鸭舌帽,及腰长发披散着,衬衫休闲裤加板鞋,斜挎着书包。我觉得女孩送外卖着实辛苦。然后听得孟一介绍说:周彬阆这是我妹孟南溪。然后挥着手招呼我,过来喝酒,今晚我陪你不醉不归。
也是,我才反应过来,她连外卖的制服都没穿,怎么可能是送外卖的。
沙发上的孟南溪已经休息好了,这时对我璨然一笑,大大咧咧道,如果不够,我去楼下超市抬。
她咧开嘴,笑意灿然,像极了第一次见到林澜的场景。可是不久前她和我说了分手。我有点窘迫,对孟一说:我是失恋了。可我是一个成熟男人,用不着借酒消愁。
可他电话里就是这个意思啊。孟南溪眼角余光瞥向孟一,理直气壮地说。
她说得直白,如同她这个人,让我一点回旋的可能也没有。所以我闭上嘴,沉默地走到餐桌上坐下。
我没有想借酒消愁,在被分手后,我只是自然地就想到了孟一,还有想和他分享这个让我措手不及的消息。但这个晚上,我和孟一、孟南溪三个人,我却喝醉了。醒来后发现自己躺在孟一床上。
我一人人世浮沉,我一梦春秋大梦。
三.
孟南溪是南方人,从小在靠近亚热带的城市西双版纳长大。她在的城市盛产槟榔,那里的人自然也爱嚼槟榔。
彬阆和槟榔同音。孟一说他私下和她说起我,她都称呼我槟榔先生。
你赠我欢喜,你赠我相思,我寄那床头一束月光还你聊表心事。
四.
2013年,我出差去昆明,正事结束以后,抽了周末两天空顺道去了西双。
孟南溪说,她有一次在北京□□看早上六点的升旗仪式竟然偶遇了她浙江的同学。
在西双这座人口不足百万的边陲城市,我没有遇到孟南溪。
孟南溪说偶遇是看心情。
孟南溪我能知晓你这时的心情如何吗。
遇到是惊喜,相逢是恩赐。
五.
2014年,我到缅甸。
那里蓝天白云,树木郁郁青葱的自然环境,灰尘厚重,人民淳朴憨厚,一笑就露出血红的牙。
依稀还记得初见时孟南溪别有深意地问我的问题,槟榔先生,你说是不是只有吸血鬼的牙齿是红色的?
孟南溪,现在我知道了,红牙齿的不仅是吸血鬼,爱嚼槟榔的缅甸人个个都是血红的牙。
孟南溪说,她没有什么豪情壮志,就想过平平淡淡的一生。听说缅甸抽烟的是女人,入目看见的皆是女人抽□□的场景。
她这样说着,深藏有向往的意味。她的脸似乎也隐藏在缭绕升起的烟雾之中,朦胧得叫人看不清。
未开化前的缅甸诚然是女人抽烟,如今男人也开始抽。
我去了那座柚木做的乌本桥,游览过因瓦古城,赤脚走过玉佛塔。见过的风景,也在心里漾起过波涛。
阳光正好,耳机里播放的是班得瑞的那首仙境,看赤脚默不作声走在路上的人们。他们或许不全是信徒,可他们脸上虔诚的表情,我又想起那个有温暖的目光爱笑的酒量很好的姑娘。
闻名的城市,炎炎的夏日,不知名的小花灼灼盛放摆弄着风情。我站在山顶,头顶是端庄肃穆的佛,脚下是蜿蜒盘旋的归路。我没有看起来狼狈不堪风尘仆仆,可我忽然之间想归去了。
想着孟南溪提到缅甸时雀跃的神情,又看看这里的人们虔诚信仰的表情,我不禁恍惚。
孟一说,我和林澜分手见到孟南溪是那夜,她父母闹着离婚。
孟南溪是个很坚强的女孩吧。
偏执约定不了俗成的东西,我也忘了念念不忘想要达成的愿望关乎的人。
六.
2013年七月,孟南溪死于车祸。
肇事者醉驾。
孟南溪的葬礼上亲友痛哭流涕,唯独墓碑上镌刻的照片春风笑靥。
回忆断续零碎,串在一起,证明你有来过。
清风与你让路,碑前我与你对饮成双。
作者有话要说:
皮一下 文里用了许仙和白素贞的名字 但是和白娘子的剧情没有一点关系
孟男溪就是许仙的前世 后面也会提到穿越的原因
第二章丙
大家好,我是许仙,捕蛇村第二十八代捕蛇人。
我,在线捕蛇。
打钱,谢谢。
不好意思,说错了。
请允许我重新介绍
我,许仙,字三观。
平平无奇一富二代,除了钱,一无所有。
我今年一岁,但我现在很慌。
因为半年前,也就是我才半岁的时候,我家老头的、好友的、老婆生了一个女儿。
他的好友很高兴,我家老头也是。所有人都很开心。
本来我也很高兴,直到
高兴的两家人为两个毛都没长齐全的娃定下了娃娃亲。
原话是这样的:以后我的儿子娶你家闺女/以后我家闺女嫁给你家小子。
完了以后,两个大男人你来我往亲家喊得可上头了。
只有当事人受伤的世界达成了...
显然,对于这门亲事我不乐意。
说起来,我对于那个呱呱坠地的大哭着的小儿十六年后是美是丑、或是胖是瘦是完全不介意的。
反对是因为我小小的脑瓜还没想明白以后的另一半该找女人还是男人。
是的,我现在是个男娃。可在前世,我是个女的。腿长120、胸围36D的美女子,我。
而现在,我是个一颗牙都没的奶娃。
这件事得追溯到投胎转世那会,我怀疑孟婆汤掺了水。
不是、它根本就是水!
不然我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奶娃为什么会有一个女人二十多年的记忆。
噢这不重要。
关键是我不要指腹为婚啊嗷嗷啊啊啊啊!
所以等到一能开口说话了我就忍不住反对这门指腹为婚的亲事。
这不妥,十分不妥。
哇救命!
我不要和她结亲啊!
我也不要叫许仙这个名字,你们给我换个名字吧求求了。
别人家的小孩第一句话除了妈妈就是爸爸,可我不一样,开口成章。我可真是个天才。
我都能想象到话一出口,我家老头老母双双惊呆的表情。
可是,为啥,他们好镇定?还用一如既往的表情笑嘻嘻地看我?
惊叹呢?欢呼呐喊呢?
$*#?!
别笑了。
不是。你们听我说,我再说一遍!
$*#?!
为什么这么搞笑咩,我都发誓不再做搞笑女了。
欲哭无泪。
我不明白。想啊想,想了很久...才恍然,原来是我脑子没跟上身体的节奏。
就是说,这些话,我只能以后再说。
所以我等啊等啊,终于等到三百六十五零一天,我终于长牙了、能说话了,虽然说话还有点漏风。但好歹能说出来了。
可我那没良心的两个父母听完却只微微一笑。
为什么会这样?我努力睁大眼睛涌出热泪看他们,试图软化他们。
娘说:仙仙来,你看看,这是你妹妹,也是你以后的媳妇。仙儿喜不喜欢?
我的老母抱着小女孩满脸慈祥笑容瞧着我说。
劳资不啊喜欢!真喜欢!
粉雕玉琢的小孩,胖乎乎的小手小脚,圆滚滚的肚子。香是香。
可是我得娶她?
这不成!
从长计议!还得从长计议。
总归不是让我明天就和她结婚入洞房了,我还有时间。
来日方长嘛。我安慰自己。
很快我就满一岁了,这意味着我已经重生在这个陌生世界里一年了。
周岁抓周宴上,我家老头抱着我,任我在满桌的笔墨纸砚元宝书玩具中选择。
因为我平日不肯亏待自己,吃得多、长得白白胖胖,现在我老母抱我已经有点吃力了。
放眼望去,就桌边的书离我的小胖手最近,接着是算盘、狼毫、砚台。
众宾客都稀奇又紧张地憋着一口气看我最终会抓什么。
不负众望
我扑腾着小身体,爬到桌子之间,稳稳地抓住了桌上的、闪闪发光的大元宝。
虽然元宝很重,我都拿不起。
可是它居然真的会发光耶。
废话,傻子才不喜欢钱。
我可不是傻子。
围观的宾客见了舒出心中的浊气,有些纳闷,看着情理之中的场景,又笑呵呵地祝贺,小公子慧眼能识,许老哥后继有人,恭喜、恭喜啊!
我家老头好像不在意我是爱文还是爱财,抓周也只是图个喜庆,便哈哈大笑着附和众人,多谢,多谢。
是这样的:我前世笔耕不辍地学习到大学毕业,大三后在一个大公司勤勤恳恳实习了一年,毕业后就转了正。
因为没什么挫折地毕业,接着是就业。考虑到自己即将踏足社会、成为可怜的社畜一员,以后想来会是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地工作,再如大学这般闲暇的时光怕是不会有了。于是约了闺蜜一起,抓住毕业和青春的尾巴:去东南亚进行毕业旅游。
针对这次旅游,我做了充足的攻略,满满当当的行程计划。
只是没想到才休息了两天,度假村变成了人间炼狱:大部分人变成了丧尸。幸运鹅的我和闺蜜在跑路的时候被丧尸大队追上,我引开了大老板,但我也因此嗝屁。
不好意思,以上是我作为深度丧尸迷自行脑补的假想。
不过毕业游确实是真的。
人算不如天算也是真的。
第三天的时候,我和闺蜜在街上散步觅食,结果看到一路电动三轮飞速地朝我们的方向开了过来,而路中间站着一个还不知道即将发生什么人间惨案、或者是被吓得六神无主而无法躲避的小孩。
我当时离小孩很近。就是那种不算触手可及也是近在咫尺的样子。
就因为这个原因,我脑袋一热,纯碎是不假思索地跑过去拉开了小孩。
在我的预想里,要么拉开小孩、要么就推开他,应该是很容易做到的。
但我大概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实:对面的来车速度实在是太快。
如果早知道我会因为热心助人而提前离开这个美丽的世界,我想...
我还是会重蹈覆辙。
上面说了嘛,当时完全是下意识的动作。
身体比脑子快,无论几次都注定一个结果。
那就是:再见了,世界。我真的还想再活五百年。
不过庆幸的是,在车子驶过来的时候,我还是把小孩推到了安全距离外。
虽然折了夫人,但至少保住了将。
后来的事,我很想说我就不知道了。
但离体的魂魄停留在了事发现场,并且得知了事件的缘由。
原来开车的是贩毒被缉毒队追捕的毒贩,为了逃离警察,自然管不到其他人的生死。
但是因为发生了有人受伤的事,被迫转弯而耽误的几十秒足够刑警追上他。
再后来的事,我就真的不知道了。
也许正因为上辈子行善积德了,这一世的我才投生在一家有钱人的家里,衣食无忧、自由自在好不快活。
我老头许昌,肥头大耳、摇头晃脑的样子和猪不能说毫无分别,只能说是一模一样吧。
而我老母则一脸精明干练。
如果说许昌是暴发户,那我老母就是那个他身后的女人、贤内助。
这就是我现在的家庭关系,极其简单。
我记得上辈子的任劳任怨和潦草结局,既然重生了,只愿就此躺平、不想奋斗了。
所以我无所顾忌,每天不思进取、只想你。
哈哈不对,是只想吃喝玩乐。
因为父母的纵容,我不负众望。
十岁的时候,我身高128、体重168
我没长成父母期望的样子,也没长成我以为的样子。
不过母不嫌子丑,儿不嫌家贫,一家三口还是其乐融融。
虽然顶着一张稚子的脸和身躯,但在前两年我就已经把云州城好吃的好玩的玩遍了。此后我虽怅然因为身体的限制,无法去更远更好的地方进行探索。
但三岁启蒙,明显我有了新的可以发挥的目标。
虽然我抓阄抓了大元宝并决定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虽然我志不在扬名立万。虽然我有着一个成年人的记忆,听说读写都会一点。
说重点。
但我还是觉得自己需要学习。
学什么,很重要。
而我早已想好了,我要学画画!
如果前世学习是为了谋生立业,那这一生我至少要为了自己而活。
我家老头便为我请来了云州城里顶有名的画师教我。
画师请回来,见我还是个路都走不稳的娃娃,吃了一惊。茶水都没顾上喝一口,忙拒绝我家老头子说:你家孩子太小了,不如等长大一些了再学
也许是怕我砸了他的招牌,也许是真的为了我考虑。
我个人觉得属于后者。
面相是一门玄学。
但我看着山羊胡须青白的中年男人,莫名笃信他即使看起来迂腐,但人应该不错。
至少他没有为了钱立刻接收我,而是劝许昌等几年。
可以说是业界良心。
这么有良心的人,我怎么可能让我老爹放他走呢。所以当即撸起袖子就给他表演了一个现场作画。
我画得不好,不然也不会找老师了。
但画家见我的画以后竟然眼冒金光地同意了我开始学习,大概是被我求贤若渴的心感动了。
我的师傅季成是云州最好的画师,我和他学了十年,把他所有的本事都学得差不多。
都说青出于蓝胜于蓝。
季成擅长丹青山水,我也不差,但我更擅人物画。我十三岁,人称云州小画仙。来找我画自画像的人不计其数。
恋耽美
人生偶尔意外,但怕弄巧成拙。
2011年,我和林澜分手这天,我在孟一家见到孟南溪他表妹。
一.
暮色廖落,水泥钢筋铺设的大厦,灯火四起,喏大的城市里,我又孤身一人。发呆了许久,面前的咖啡早已凉透,我一饮而尽。然后驱车到了孟一家。
我和孟一是大学同学,一直要好,毕业后幸在一家公司工作。
我和林澜的事他很清楚。林澜是我们小一届的学妹,当时在新生联欢会上认识,她主动过来和我们打招呼,还说要追求我。林澜是我喜欢的类型的人,她自信、开朗、脾气好、长得也好看。但我当时和她顺理成章在一起,主要还是由于她漂亮。她是那种能让人一见面就喜欢上的女孩,不论是外貌还是性格方面。
在一起的期间虽然磕磕碰碰,可感情这回事不是难免吗?我一直打算,等她毕业了我们就结婚。
可和林澜在一起的第四年,她和我约在公司外面见面。我想带她去公司附近她一直说想去的西餐厅吃晚饭,她却提出了分手。
她说爱上了别人。
二.
彼时晚上八点,孟一饥肠辘辘地听我倾倒着对和林澜分手的苦水,等我终于结束了抱怨,他才提议出去吃点东西。我不愿去,他就叫了外卖。
半个小时后,一个抬着两打啤酒拎着一袋零食的女孩在门口说,先生您的外卖。她的声音清脆,又带着甜甜的语调。我发怔,还来不及回答,她说罢已经进屋倒在了沙发上。
女孩戴着鸭舌帽,及腰长发披散着,衬衫休闲裤加板鞋,斜挎着书包。我觉得女孩送外卖着实辛苦。然后听得孟一介绍说:周彬阆这是我妹孟南溪。然后挥着手招呼我,过来喝酒,今晚我陪你不醉不归。
也是,我才反应过来,她连外卖的制服都没穿,怎么可能是送外卖的。
沙发上的孟南溪已经休息好了,这时对我璨然一笑,大大咧咧道,如果不够,我去楼下超市抬。
她咧开嘴,笑意灿然,像极了第一次见到林澜的场景。可是不久前她和我说了分手。我有点窘迫,对孟一说:我是失恋了。可我是一个成熟男人,用不着借酒消愁。
可他电话里就是这个意思啊。孟南溪眼角余光瞥向孟一,理直气壮地说。
她说得直白,如同她这个人,让我一点回旋的可能也没有。所以我闭上嘴,沉默地走到餐桌上坐下。
我没有想借酒消愁,在被分手后,我只是自然地就想到了孟一,还有想和他分享这个让我措手不及的消息。但这个晚上,我和孟一、孟南溪三个人,我却喝醉了。醒来后发现自己躺在孟一床上。
我一人人世浮沉,我一梦春秋大梦。
三.
孟南溪是南方人,从小在靠近亚热带的城市西双版纳长大。她在的城市盛产槟榔,那里的人自然也爱嚼槟榔。
彬阆和槟榔同音。孟一说他私下和她说起我,她都称呼我槟榔先生。
你赠我欢喜,你赠我相思,我寄那床头一束月光还你聊表心事。
四.
2013年,我出差去昆明,正事结束以后,抽了周末两天空顺道去了西双。
孟南溪说,她有一次在北京□□看早上六点的升旗仪式竟然偶遇了她浙江的同学。
在西双这座人口不足百万的边陲城市,我没有遇到孟南溪。
孟南溪说偶遇是看心情。
孟南溪我能知晓你这时的心情如何吗。
遇到是惊喜,相逢是恩赐。
五.
2014年,我到缅甸。
那里蓝天白云,树木郁郁青葱的自然环境,灰尘厚重,人民淳朴憨厚,一笑就露出血红的牙。
依稀还记得初见时孟南溪别有深意地问我的问题,槟榔先生,你说是不是只有吸血鬼的牙齿是红色的?
孟南溪,现在我知道了,红牙齿的不仅是吸血鬼,爱嚼槟榔的缅甸人个个都是血红的牙。
孟南溪说,她没有什么豪情壮志,就想过平平淡淡的一生。听说缅甸抽烟的是女人,入目看见的皆是女人抽□□的场景。
她这样说着,深藏有向往的意味。她的脸似乎也隐藏在缭绕升起的烟雾之中,朦胧得叫人看不清。
未开化前的缅甸诚然是女人抽烟,如今男人也开始抽。
我去了那座柚木做的乌本桥,游览过因瓦古城,赤脚走过玉佛塔。见过的风景,也在心里漾起过波涛。
阳光正好,耳机里播放的是班得瑞的那首仙境,看赤脚默不作声走在路上的人们。他们或许不全是信徒,可他们脸上虔诚的表情,我又想起那个有温暖的目光爱笑的酒量很好的姑娘。
闻名的城市,炎炎的夏日,不知名的小花灼灼盛放摆弄着风情。我站在山顶,头顶是端庄肃穆的佛,脚下是蜿蜒盘旋的归路。我没有看起来狼狈不堪风尘仆仆,可我忽然之间想归去了。
想着孟南溪提到缅甸时雀跃的神情,又看看这里的人们虔诚信仰的表情,我不禁恍惚。
孟一说,我和林澜分手见到孟南溪是那夜,她父母闹着离婚。
孟南溪是个很坚强的女孩吧。
偏执约定不了俗成的东西,我也忘了念念不忘想要达成的愿望关乎的人。
六.
2013年七月,孟南溪死于车祸。
肇事者醉驾。
孟南溪的葬礼上亲友痛哭流涕,唯独墓碑上镌刻的照片春风笑靥。
回忆断续零碎,串在一起,证明你有来过。
清风与你让路,碑前我与你对饮成双。
作者有话要说:
皮一下 文里用了许仙和白素贞的名字 但是和白娘子的剧情没有一点关系
孟男溪就是许仙的前世 后面也会提到穿越的原因
第二章丙
大家好,我是许仙,捕蛇村第二十八代捕蛇人。
我,在线捕蛇。
打钱,谢谢。
不好意思,说错了。
请允许我重新介绍
我,许仙,字三观。
平平无奇一富二代,除了钱,一无所有。
我今年一岁,但我现在很慌。
因为半年前,也就是我才半岁的时候,我家老头的、好友的、老婆生了一个女儿。
他的好友很高兴,我家老头也是。所有人都很开心。
本来我也很高兴,直到
高兴的两家人为两个毛都没长齐全的娃定下了娃娃亲。
原话是这样的:以后我的儿子娶你家闺女/以后我家闺女嫁给你家小子。
完了以后,两个大男人你来我往亲家喊得可上头了。
只有当事人受伤的世界达成了...
显然,对于这门亲事我不乐意。
说起来,我对于那个呱呱坠地的大哭着的小儿十六年后是美是丑、或是胖是瘦是完全不介意的。
反对是因为我小小的脑瓜还没想明白以后的另一半该找女人还是男人。
是的,我现在是个男娃。可在前世,我是个女的。腿长120、胸围36D的美女子,我。
而现在,我是个一颗牙都没的奶娃。
这件事得追溯到投胎转世那会,我怀疑孟婆汤掺了水。
不是、它根本就是水!
不然我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奶娃为什么会有一个女人二十多年的记忆。
噢这不重要。
关键是我不要指腹为婚啊嗷嗷啊啊啊啊!
所以等到一能开口说话了我就忍不住反对这门指腹为婚的亲事。
这不妥,十分不妥。
哇救命!
我不要和她结亲啊!
我也不要叫许仙这个名字,你们给我换个名字吧求求了。
别人家的小孩第一句话除了妈妈就是爸爸,可我不一样,开口成章。我可真是个天才。
我都能想象到话一出口,我家老头老母双双惊呆的表情。
可是,为啥,他们好镇定?还用一如既往的表情笑嘻嘻地看我?
惊叹呢?欢呼呐喊呢?
$*#?!
别笑了。
不是。你们听我说,我再说一遍!
$*#?!
为什么这么搞笑咩,我都发誓不再做搞笑女了。
欲哭无泪。
我不明白。想啊想,想了很久...才恍然,原来是我脑子没跟上身体的节奏。
就是说,这些话,我只能以后再说。
所以我等啊等啊,终于等到三百六十五零一天,我终于长牙了、能说话了,虽然说话还有点漏风。但好歹能说出来了。
可我那没良心的两个父母听完却只微微一笑。
为什么会这样?我努力睁大眼睛涌出热泪看他们,试图软化他们。
娘说:仙仙来,你看看,这是你妹妹,也是你以后的媳妇。仙儿喜不喜欢?
我的老母抱着小女孩满脸慈祥笑容瞧着我说。
劳资不啊喜欢!真喜欢!
粉雕玉琢的小孩,胖乎乎的小手小脚,圆滚滚的肚子。香是香。
可是我得娶她?
这不成!
从长计议!还得从长计议。
总归不是让我明天就和她结婚入洞房了,我还有时间。
来日方长嘛。我安慰自己。
很快我就满一岁了,这意味着我已经重生在这个陌生世界里一年了。
周岁抓周宴上,我家老头抱着我,任我在满桌的笔墨纸砚元宝书玩具中选择。
因为我平日不肯亏待自己,吃得多、长得白白胖胖,现在我老母抱我已经有点吃力了。
放眼望去,就桌边的书离我的小胖手最近,接着是算盘、狼毫、砚台。
众宾客都稀奇又紧张地憋着一口气看我最终会抓什么。
不负众望
我扑腾着小身体,爬到桌子之间,稳稳地抓住了桌上的、闪闪发光的大元宝。
虽然元宝很重,我都拿不起。
可是它居然真的会发光耶。
废话,傻子才不喜欢钱。
我可不是傻子。
围观的宾客见了舒出心中的浊气,有些纳闷,看着情理之中的场景,又笑呵呵地祝贺,小公子慧眼能识,许老哥后继有人,恭喜、恭喜啊!
我家老头好像不在意我是爱文还是爱财,抓周也只是图个喜庆,便哈哈大笑着附和众人,多谢,多谢。
是这样的:我前世笔耕不辍地学习到大学毕业,大三后在一个大公司勤勤恳恳实习了一年,毕业后就转了正。
因为没什么挫折地毕业,接着是就业。考虑到自己即将踏足社会、成为可怜的社畜一员,以后想来会是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地工作,再如大学这般闲暇的时光怕是不会有了。于是约了闺蜜一起,抓住毕业和青春的尾巴:去东南亚进行毕业旅游。
针对这次旅游,我做了充足的攻略,满满当当的行程计划。
只是没想到才休息了两天,度假村变成了人间炼狱:大部分人变成了丧尸。幸运鹅的我和闺蜜在跑路的时候被丧尸大队追上,我引开了大老板,但我也因此嗝屁。
不好意思,以上是我作为深度丧尸迷自行脑补的假想。
不过毕业游确实是真的。
人算不如天算也是真的。
第三天的时候,我和闺蜜在街上散步觅食,结果看到一路电动三轮飞速地朝我们的方向开了过来,而路中间站着一个还不知道即将发生什么人间惨案、或者是被吓得六神无主而无法躲避的小孩。
我当时离小孩很近。就是那种不算触手可及也是近在咫尺的样子。
就因为这个原因,我脑袋一热,纯碎是不假思索地跑过去拉开了小孩。
在我的预想里,要么拉开小孩、要么就推开他,应该是很容易做到的。
但我大概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实:对面的来车速度实在是太快。
如果早知道我会因为热心助人而提前离开这个美丽的世界,我想...
我还是会重蹈覆辙。
上面说了嘛,当时完全是下意识的动作。
身体比脑子快,无论几次都注定一个结果。
那就是:再见了,世界。我真的还想再活五百年。
不过庆幸的是,在车子驶过来的时候,我还是把小孩推到了安全距离外。
虽然折了夫人,但至少保住了将。
后来的事,我很想说我就不知道了。
但离体的魂魄停留在了事发现场,并且得知了事件的缘由。
原来开车的是贩毒被缉毒队追捕的毒贩,为了逃离警察,自然管不到其他人的生死。
但是因为发生了有人受伤的事,被迫转弯而耽误的几十秒足够刑警追上他。
再后来的事,我就真的不知道了。
也许正因为上辈子行善积德了,这一世的我才投生在一家有钱人的家里,衣食无忧、自由自在好不快活。
我老头许昌,肥头大耳、摇头晃脑的样子和猪不能说毫无分别,只能说是一模一样吧。
而我老母则一脸精明干练。
如果说许昌是暴发户,那我老母就是那个他身后的女人、贤内助。
这就是我现在的家庭关系,极其简单。
我记得上辈子的任劳任怨和潦草结局,既然重生了,只愿就此躺平、不想奋斗了。
所以我无所顾忌,每天不思进取、只想你。
哈哈不对,是只想吃喝玩乐。
因为父母的纵容,我不负众望。
十岁的时候,我身高128、体重168
我没长成父母期望的样子,也没长成我以为的样子。
不过母不嫌子丑,儿不嫌家贫,一家三口还是其乐融融。
虽然顶着一张稚子的脸和身躯,但在前两年我就已经把云州城好吃的好玩的玩遍了。此后我虽怅然因为身体的限制,无法去更远更好的地方进行探索。
但三岁启蒙,明显我有了新的可以发挥的目标。
虽然我抓阄抓了大元宝并决定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虽然我志不在扬名立万。虽然我有着一个成年人的记忆,听说读写都会一点。
说重点。
但我还是觉得自己需要学习。
学什么,很重要。
而我早已想好了,我要学画画!
如果前世学习是为了谋生立业,那这一生我至少要为了自己而活。
我家老头便为我请来了云州城里顶有名的画师教我。
画师请回来,见我还是个路都走不稳的娃娃,吃了一惊。茶水都没顾上喝一口,忙拒绝我家老头子说:你家孩子太小了,不如等长大一些了再学
也许是怕我砸了他的招牌,也许是真的为了我考虑。
我个人觉得属于后者。
面相是一门玄学。
但我看着山羊胡须青白的中年男人,莫名笃信他即使看起来迂腐,但人应该不错。
至少他没有为了钱立刻接收我,而是劝许昌等几年。
可以说是业界良心。
这么有良心的人,我怎么可能让我老爹放他走呢。所以当即撸起袖子就给他表演了一个现场作画。
我画得不好,不然也不会找老师了。
但画家见我的画以后竟然眼冒金光地同意了我开始学习,大概是被我求贤若渴的心感动了。
我的师傅季成是云州最好的画师,我和他学了十年,把他所有的本事都学得差不多。
都说青出于蓝胜于蓝。
季成擅长丹青山水,我也不差,但我更擅人物画。我十三岁,人称云州小画仙。来找我画自画像的人不计其数。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