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妃弄墨(5)
看着云姨的笑容,秦歌脑海里浮现起三个字:姨母笑。
~
霍北渊坐在餐桌前,轮椅上的男人身上穿着一身墨黑色的西装,肩头与袖口熨烫裁剪得一丝不苟,衣领的扣子扣到最上面一颗,遮掩住男人的喉结,莫名的显出一种禁欲气质。
即使秦歌不是那种容易被皮相所惑的、肤浅的人,但,也不得不承认一句,霍北渊长得不错。
特别是今天的霍北渊,沐浴在晨曦的熹光里,苍白俊美的面孔显得容光焕发,光彩照人,连眼底的猩红血丝与眼睑下的青黛色都消失得无踪无影,就像是英俊强大的吸血鬼吸足了血液,虚弱与獠牙全部都掩藏起来,展现给世人的一面,就是十足十的绅士与优雅风范了。
啧~
秦歌心情不是多么愉快,他颇为不爽地扯了扯嘴角,走过去,拉开椅子在霍北渊对面坐下,霍叔叔,早啊,看来昨晚睡得不错。
这语气,有点儿阴阳怪气的嘲讽意味。
霍北渊吃完瓷白餐盘中最后一块三分熟的牛排,放下银白色的刀叉,拿起雪白餐巾擦拭唇角以后,才抬眼缓缓地看向少年,小朋友大早上的火气挺大。
云姨。男人慢条斯理地道,给他一碗冰糖雪梨,去去火气。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偏执霍爷的心尖宠11
十几分钟后,秦歌喝上甜津津的冰糖雪梨。
甜意在唇齿间弥漫开来,就连因昨晚没有睡好而堆砌在心底的烦躁之意,都不知不觉的消散了大半。
白衣少年端着一只瓷白的碗,慢悠悠地喝了口冰糖雪梨,琉璃眸子惬意的微微眯起,唇瓣染上淡淡的水光,纤细单薄的身体随意地坐在椅子上,姿态漫不经心,像只懒懒洋洋的猫。
雪白又漂亮的那种。
霍北渊眸色深邃,心想,寂园养只猫,感觉也不错。
至少,多了丝鲜活的人气儿。
秦歌慢悠悠地喝了几口冰糖雪梨,心气儿意外地顺了不少。
谁都不知道,秦歌这么冷淡一个大佬,竟然喜欢吃甜食。
在秦歌喝甜品时,云姨给他上了一份早餐,面前是培根吐司煎蛋和牛奶,他没有着急动口,而是不自觉舔了舔唇上残留的甜腻梨汁,撩起了眼皮看向霍北渊,霍爷,今天我要外出寂园准备一些工具与药材,然后才能开始给您治疗。
说完,话音落下后,秦歌自己倒先扯了下唇。
啧。
他这是在跟霍北渊报备行程?
怎么跟小媳妇儿向老公报备自己今天打算出门去哪儿,打算干什么,征求老公的同意似的?
婆婆妈妈,娘里娘气的。
下一秒,秦歌回过神来,脸色微微一黑。
呸呸呸!
神TMD小媳妇儿和老公!
霍北渊喝了口黑咖啡,极为纯正浓厚的苦涩味道没有让男人皱一下眉,放下咖啡杯以后,他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指漫不经心的在无知无觉的膝盖上点了几下,腔调徐徐地开口道:昨晚还叫叔叔,怎么今天就改口叫霍爷了?
寂园上下包括管家云姨等人,闻言都情不自禁的微微睁大了眼睛,
主子这是在调戏秦小少爷吗?
秦歌:
不是,这话从霍叔叔你的嘴里说出来,怎么感觉有点不对劲儿呢?
倒是颇有几分星爷《大话西游》里铁扇公主那句以前陪我看月亮的时候,叫人家小甜甜!现在新人胜旧人,叫人家牛夫人!的味道。
仿佛在说
昨晚还心肝宝贝儿地叫着人家,今早起来穿上裤子就翻脸不认人了。
还有,叫什么这好像不是重点吧?
秦歌想提醒他事情的重点,才说了一个字,霍
还是叫叔叔吧。霍北渊打断少年,口吻淡淡,却是不容辩驳。
秦歌觉得反派大BOSS的脑子是不是有什么大病,非得要人叫他叔叔。
不过,一个称呼而已,再加上老变态只是想听他叫叔叔,又不是想当他爹。
于是,秦歌从善如流地改口:霍叔叔。
男人面色似乎都多了丝愉悦,虽然分不清楚是因为他没有违逆他意思的乖顺,还是别的什么
秦歌心里模糊的闪过一个念头
这反派还挺好哄?
少年清了清嗓子,重提旧事,道:叔叔,我今天要出门一趟。
去吧。霍北渊又添上一句,想去哪里,让云姨给你备车。
同意得这么爽快?
秦歌口中叼着烤得香喷喷的黄油吐司,眨了眨眼,半开玩笑地说道:霍叔叔就不担心我趁机潜逃?
他昨晚把人的限量版豪车给撞了,可是还欠了霍北渊这位债主两百多万呢。
霍北渊眸光凝视着嘴里叼着吐司片,面容冷淡又漂亮此时却染上一缕鲜活生动的少年,眼瞳如深渊,以视线为囚笼,直直地锁定了他,目光令人心悸
小朋友不要玩火。
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偏执霍爷的心尖宠12
语调不疾不徐。
但,其中警告的意思,就非常明晃晃的了。
不过,秦歌也丝毫不会感到意外就是了。
像霍北渊这样的美强惨还带着点儿扭曲黑暗的反派BOSS,不仅领域意识与占有欲超级强,也最厌恶别人的愚弄和欺骗。
秦歌允诺给他治疗双腿,以此抵债,如果治不好,定然没有好果子吃。
如果他敢逃
恐怕就算是逃到天涯海角,霍北渊也会派人把他给抓回来。
所以,逃是不可能逃的。
他就只是跟霍北渊开个玩笑。
虽然秦歌本身的性子不是那种爱开玩笑的人。
试探到霍北渊的态度,少年扯了扯唇角,不再说话。
他将叼在唇上的那片吐司咬了口给吃掉,红色的草莓覆盆子果酱不小心沾到他的嘴角。
舌尖一卷,舔掉。
他说。
我都是个大人了,玩火也不会尿床。不过霍叔叔放心吧,我不喜欢玩火。
一抹嫣红舌尖在唇齿间若隐若现,就像是雪白高贵的猫咪吐舌一般,不自觉地带着一分诱惑的味道。
霍北渊盯着他,视线似落在少年唇齿间,眸色漆黑深邃。
他的轮椅徐徐上前,在秦歌不明所以的目光中,抬起手,冰冷苍白的修长手指落在秦歌的唇边,轻轻地拂去少年嘴角不小心残留的红色果酱,动作看起来十分温柔,却温柔得令秦歌有一种惊悚的感觉,以至于一时间他微微僵硬在原处,竟然没有来得及躲开霍北渊的动作。
收回手时,男人看了眼指尖的红色果酱,低头笑了下,语气微妙的上扬,似乎是带着一丝徐徐调侃的味道:都是大人了,吃个东西还会沾到嘴角上?
秦歌:
他张口想要说话,却先囧了囧。
总觉得对方刚刚的那个举动,还有态度
太过亲昵与暧昧。
秦歌还没来得及细细品味,心里生出点儿什么,霍北渊就已经推着轮椅离开了。
但是,秦歌总觉得自己刚刚被霍北渊触手指触碰到的唇畔那里怪怪的,像是有一道酥酥麻麻的电流蹿过,尔后留下淡淡怪异的余韵。
秦歌心里犯嘀咕。
今天不掐后颈,改擦嘴角了?
真把他当成三岁小朋友,把自己代入叔叔的视角了?
喜欢当人叔叔是什么爱好?
这反派是不是有什么大病?
秦歌想不通,连吃早餐的胃口都没了。
特别是在一回眸见到云姨看向自己的眼神好像越发慈爱,似乎还掺杂着一丝看待女主人般的恭敬
神TMD的女主人!
秦歌不禁被自己的比喻给弄得恶寒了下,三两口迅速解决掉早餐,再拿起纸巾细致地擦了擦嘴,确定不会再留下什么残渣碎屑像刚刚那般被霍北渊嘲笑像个小孩一样之后,他站起来让云姨备车。
云姨现在把少年看成是寂园未来另外一个主人般,且有霍北渊发了话在前,对秦歌的要求自然没有不遵从的。
如果不是秦歌说自己开,云姨还打算给他配一个专职司机,现在则是让他自己到寂园的车库里选车。
男人骨子里对车都有一种莫名的爱好,秦歌也不例外。
霍北渊的车库网罗了各种限量版豪车与超跑,刚好可以满足他的这种爱好。
云姨把少年带到车库,望着满眼跟集邮一样的名车,语气不无感叹地说道:若不是霍爷的腿
接下来的话,云姨没有再说下去。
似乎,那个话题是个不能在寂园提起的禁忌。
秦歌目光闪动。
霍北渊的腿,并不是天生的残疾,而是被人暗害,中毒,后天所致。
所以,那个男人也曾有过驾驶着全世界独一无二的限量版豪车,王孙公子鲜衣怒马的时刻吗?
秦歌心下不禁微微一动。
脑海里不禁勾勒起霍北渊双腿完好的时候,是怎样一副风华的模样
想象不太出来。
但,如此一来,秦歌倒也能够理解一二分反派。
因为也曾身为天之骄子站在云端辉煌过、瞩目过,所以后来跌入地狱,才让灵魂彻底与魔鬼做了交易。
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偏执霍爷的心尖宠13
瞧我,提这些做什么呢。云姨目光闪闪,打住并且转移了话题,道:秦少爷喜欢哪一辆,尽可随意挑选。
仿佛让秦歌挑的不是什么价值百万、千万、甚至上亿的豪车,而是地里的大白菜。
这大方的手笔
虽然不是把车送给他,只是让他开,但跟江家人对待原主的态度比起来,可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了。
江家别墅也有这样一个地下车库,虽然里面存量的车,比不得寂园的豪和贵,但那里是原主想也不敢想的地方,更别提染指。
没有哪个男生骨子里不热爱车的,曾经原主无意间进入那里,被江野知道后,冷嘲热讽了一顿,怎么,爸妈给你买了一辆车不够,还想妄图肖想希希的东西?
江希白体弱,学不了驾照,开不了车,但是这并不妨碍他对车的喜爱,所以从江希白12岁开始,每年江希白生日,江父江母以及江庭这个大哥,都会送给他一辆车。
江家车库里一半都是江希白的收藏。
可,所有人都忘记了,得到这样宠爱的人,本该是秦歌
不过,现在的秦歌不在乎了。
他面前已经有比江家车库收藏更多、更贵、更好的、甚至是各种限量版的名车,就算不能据为己有,上手过过瘾也是好的。
何况,他也从没想过据为己有。
谁叫秦歌是个宠辱不惊的性子。
花开在枝头绽放芬芳,吐露芳华,不必折下攥入手里。
随便他挑选的话,秦歌就不客气了。
当然,秦歌自然也知道,云姨背后代表的是霍北渊的态度。
他心里暗自琢磨,对他这么好看来霍北渊真的挺想治好腿的。
那就快点让他的腿好起来,能够站起来吧。
秦歌随意的选了一辆劳斯莱斯银魅,跟云姨打过招呼后,就驶出寂园。
~
回春堂是一家百年老字号的中药店铺,铺子开在城西,起源可从现代追溯到民国、清朝年间、甚至更早的朝代去。
即使在华夏中药落没的今天,回春堂在一些京城豪门世家这里,依旧有一定的地位。
因为据说回春堂的祖上是宫廷御医,回春堂现在的老板是有名的国医,专程给大佬们诊脉看病,调养身体,就连培养出来的嫡传弟子都是某某医院的院长。
车型流畅漂亮的劳斯莱斯银魅在回春堂门口停下,车门打开,车上下来一个身材纤秀的少年,白衬衫,黑长裤,挺翘的鼻梁上架了个墨镜,唇色不是非常鲜艳的红,有些淡淡的苍白,但唇形优美,微微上扬,从而看起来好像三月春日梢头的花朵,透着一丝粉嫩。
下车后,秦歌手一抬,将墨镜摘了下来,随意且慵懒地夹在白衬衣的领口。
这副模样,就像是京城哪位名门世家出身的贵族小少爷,举手投足都是尊贵不凡、处变不惊的气度。
跟从前那个自卑怯弱的秦歌,可谓是天壤之别了。
至少,江野这个傻逼就完全没有认出他来。
江希白又病倒了,被送入医院,情况挺不乐观,江野觉得这次自己至少有一半的责任,听说回春堂的蒋大夫偶尔会到药铺坐镇,江野过来碰碰运气,希望蒋大夫能够出手治疗江希白的病症。
反正他被秦歌揍得鼻青脸肿,在没有恢复前,这段时间也不能上镜。
只可惜,蒋大夫不在。
江野只得铩羽而归。
从回春堂出来的时候,江野感觉到有人在看自己,他不太自然地扶了扶脸上的墨镜,心想:难道是粉丝认出自己来了?
一向好面子又傲慢自大的江野,自然不希望让人,特别是自己的粉丝看到自己鼻青脸肿丑死了的一面。
他脾气上来,正想骂回去一句你看什么看?!,结果,目光这么一望过去,自己倒是先愣了愣。
好漂亮的少年!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偏执霍爷的心尖宠14
昨晚,秦歌洗澡的时候,自己动手修剪掉了原主留起的刘海儿,额前没有了遮挡,露出精致纤软的眉眼。
江父江母基因不错,江家大哥江庭也算是豪门二代中才干与颜值并存的代表,江野更是杀进了娱乐圈,要知道在娱乐圈里想要火,光是凭借家世是不行的,江野能嚣张至今,有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本身的颜值很能打。
原主是江父江母的亲生儿子,跟江庭和江野是亲兄弟虽然秦歌很不愿意承认这一点,但,却不得不承认,原主的好相貌是继承了江家的血统。
只是,前十六年,原主在秦家过着非打即骂,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身体发育营养不良,被江家找回来时,就像是一朵枯败的玫瑰,不复本身的鲜艳颜色。
江母还曾颇为失望的偷偷感叹,怎么原主生得一点儿都不像她,也不像江父。
嫌弃原主的模样上不得台面。
回到江家后,江家上下对待他与江希白泾渭分明的态度,更是令原主性格变得自卑、怯弱、敏感。
所以
他将自己给藏了起来。
额前总是留起略长的刘海儿,恰好遮住眼睛的弧度,总是不敢抬起头看人,缩着脖子
怯弱两个字,是刻在原主身上的代名词。
江野这个傻逼又向来是眼高于顶的代名词,恨不得拿鼻孔看人,在原主面前要么狂野暴怒,要么盛气凌人两种姿态,说不定他都没有仔细看清楚过秦歌的样子呢!
何况,今天的秦歌穿着一袭白衫黑裤,雪白领口夹着墨镜,从劳斯莱斯银魅限量版超跑上下来,虽然白衬衣下的身形勾勒得有些清瘦,但是骨架匀称,身姿纤长笔挺,气质容止清隽,活脱脱一位贵族小王子的形象。
别说,江野这么一眼望过去,还真没认出来眼前的这个白衣少年,就是他昨天晚上还恨得牙痒痒,发誓要报复,狠狠把他给揍一顿的秦歌!
江野觉得少年有一丝令人熟悉的感觉,但是,很快就被满眼的惊艳占据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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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北渊坐在餐桌前,轮椅上的男人身上穿着一身墨黑色的西装,肩头与袖口熨烫裁剪得一丝不苟,衣领的扣子扣到最上面一颗,遮掩住男人的喉结,莫名的显出一种禁欲气质。
即使秦歌不是那种容易被皮相所惑的、肤浅的人,但,也不得不承认一句,霍北渊长得不错。
特别是今天的霍北渊,沐浴在晨曦的熹光里,苍白俊美的面孔显得容光焕发,光彩照人,连眼底的猩红血丝与眼睑下的青黛色都消失得无踪无影,就像是英俊强大的吸血鬼吸足了血液,虚弱与獠牙全部都掩藏起来,展现给世人的一面,就是十足十的绅士与优雅风范了。
啧~
秦歌心情不是多么愉快,他颇为不爽地扯了扯嘴角,走过去,拉开椅子在霍北渊对面坐下,霍叔叔,早啊,看来昨晚睡得不错。
这语气,有点儿阴阳怪气的嘲讽意味。
霍北渊吃完瓷白餐盘中最后一块三分熟的牛排,放下银白色的刀叉,拿起雪白餐巾擦拭唇角以后,才抬眼缓缓地看向少年,小朋友大早上的火气挺大。
云姨。男人慢条斯理地道,给他一碗冰糖雪梨,去去火气。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偏执霍爷的心尖宠11
十几分钟后,秦歌喝上甜津津的冰糖雪梨。
甜意在唇齿间弥漫开来,就连因昨晚没有睡好而堆砌在心底的烦躁之意,都不知不觉的消散了大半。
白衣少年端着一只瓷白的碗,慢悠悠地喝了口冰糖雪梨,琉璃眸子惬意的微微眯起,唇瓣染上淡淡的水光,纤细单薄的身体随意地坐在椅子上,姿态漫不经心,像只懒懒洋洋的猫。
雪白又漂亮的那种。
霍北渊眸色深邃,心想,寂园养只猫,感觉也不错。
至少,多了丝鲜活的人气儿。
秦歌慢悠悠地喝了几口冰糖雪梨,心气儿意外地顺了不少。
谁都不知道,秦歌这么冷淡一个大佬,竟然喜欢吃甜食。
在秦歌喝甜品时,云姨给他上了一份早餐,面前是培根吐司煎蛋和牛奶,他没有着急动口,而是不自觉舔了舔唇上残留的甜腻梨汁,撩起了眼皮看向霍北渊,霍爷,今天我要外出寂园准备一些工具与药材,然后才能开始给您治疗。
说完,话音落下后,秦歌自己倒先扯了下唇。
啧。
他这是在跟霍北渊报备行程?
怎么跟小媳妇儿向老公报备自己今天打算出门去哪儿,打算干什么,征求老公的同意似的?
婆婆妈妈,娘里娘气的。
下一秒,秦歌回过神来,脸色微微一黑。
呸呸呸!
神TMD小媳妇儿和老公!
霍北渊喝了口黑咖啡,极为纯正浓厚的苦涩味道没有让男人皱一下眉,放下咖啡杯以后,他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指漫不经心的在无知无觉的膝盖上点了几下,腔调徐徐地开口道:昨晚还叫叔叔,怎么今天就改口叫霍爷了?
寂园上下包括管家云姨等人,闻言都情不自禁的微微睁大了眼睛,
主子这是在调戏秦小少爷吗?
秦歌:
不是,这话从霍叔叔你的嘴里说出来,怎么感觉有点不对劲儿呢?
倒是颇有几分星爷《大话西游》里铁扇公主那句以前陪我看月亮的时候,叫人家小甜甜!现在新人胜旧人,叫人家牛夫人!的味道。
仿佛在说
昨晚还心肝宝贝儿地叫着人家,今早起来穿上裤子就翻脸不认人了。
还有,叫什么这好像不是重点吧?
秦歌想提醒他事情的重点,才说了一个字,霍
还是叫叔叔吧。霍北渊打断少年,口吻淡淡,却是不容辩驳。
秦歌觉得反派大BOSS的脑子是不是有什么大病,非得要人叫他叔叔。
不过,一个称呼而已,再加上老变态只是想听他叫叔叔,又不是想当他爹。
于是,秦歌从善如流地改口:霍叔叔。
男人面色似乎都多了丝愉悦,虽然分不清楚是因为他没有违逆他意思的乖顺,还是别的什么
秦歌心里模糊的闪过一个念头
这反派还挺好哄?
少年清了清嗓子,重提旧事,道:叔叔,我今天要出门一趟。
去吧。霍北渊又添上一句,想去哪里,让云姨给你备车。
同意得这么爽快?
秦歌口中叼着烤得香喷喷的黄油吐司,眨了眨眼,半开玩笑地说道:霍叔叔就不担心我趁机潜逃?
他昨晚把人的限量版豪车给撞了,可是还欠了霍北渊这位债主两百多万呢。
霍北渊眸光凝视着嘴里叼着吐司片,面容冷淡又漂亮此时却染上一缕鲜活生动的少年,眼瞳如深渊,以视线为囚笼,直直地锁定了他,目光令人心悸
小朋友不要玩火。
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偏执霍爷的心尖宠12
语调不疾不徐。
但,其中警告的意思,就非常明晃晃的了。
不过,秦歌也丝毫不会感到意外就是了。
像霍北渊这样的美强惨还带着点儿扭曲黑暗的反派BOSS,不仅领域意识与占有欲超级强,也最厌恶别人的愚弄和欺骗。
秦歌允诺给他治疗双腿,以此抵债,如果治不好,定然没有好果子吃。
如果他敢逃
恐怕就算是逃到天涯海角,霍北渊也会派人把他给抓回来。
所以,逃是不可能逃的。
他就只是跟霍北渊开个玩笑。
虽然秦歌本身的性子不是那种爱开玩笑的人。
试探到霍北渊的态度,少年扯了扯唇角,不再说话。
他将叼在唇上的那片吐司咬了口给吃掉,红色的草莓覆盆子果酱不小心沾到他的嘴角。
舌尖一卷,舔掉。
他说。
我都是个大人了,玩火也不会尿床。不过霍叔叔放心吧,我不喜欢玩火。
一抹嫣红舌尖在唇齿间若隐若现,就像是雪白高贵的猫咪吐舌一般,不自觉地带着一分诱惑的味道。
霍北渊盯着他,视线似落在少年唇齿间,眸色漆黑深邃。
他的轮椅徐徐上前,在秦歌不明所以的目光中,抬起手,冰冷苍白的修长手指落在秦歌的唇边,轻轻地拂去少年嘴角不小心残留的红色果酱,动作看起来十分温柔,却温柔得令秦歌有一种惊悚的感觉,以至于一时间他微微僵硬在原处,竟然没有来得及躲开霍北渊的动作。
收回手时,男人看了眼指尖的红色果酱,低头笑了下,语气微妙的上扬,似乎是带着一丝徐徐调侃的味道:都是大人了,吃个东西还会沾到嘴角上?
秦歌:
他张口想要说话,却先囧了囧。
总觉得对方刚刚的那个举动,还有态度
太过亲昵与暧昧。
秦歌还没来得及细细品味,心里生出点儿什么,霍北渊就已经推着轮椅离开了。
但是,秦歌总觉得自己刚刚被霍北渊触手指触碰到的唇畔那里怪怪的,像是有一道酥酥麻麻的电流蹿过,尔后留下淡淡怪异的余韵。
秦歌心里犯嘀咕。
今天不掐后颈,改擦嘴角了?
真把他当成三岁小朋友,把自己代入叔叔的视角了?
喜欢当人叔叔是什么爱好?
这反派是不是有什么大病?
秦歌想不通,连吃早餐的胃口都没了。
特别是在一回眸见到云姨看向自己的眼神好像越发慈爱,似乎还掺杂着一丝看待女主人般的恭敬
神TMD的女主人!
秦歌不禁被自己的比喻给弄得恶寒了下,三两口迅速解决掉早餐,再拿起纸巾细致地擦了擦嘴,确定不会再留下什么残渣碎屑像刚刚那般被霍北渊嘲笑像个小孩一样之后,他站起来让云姨备车。
云姨现在把少年看成是寂园未来另外一个主人般,且有霍北渊发了话在前,对秦歌的要求自然没有不遵从的。
如果不是秦歌说自己开,云姨还打算给他配一个专职司机,现在则是让他自己到寂园的车库里选车。
男人骨子里对车都有一种莫名的爱好,秦歌也不例外。
霍北渊的车库网罗了各种限量版豪车与超跑,刚好可以满足他的这种爱好。
云姨把少年带到车库,望着满眼跟集邮一样的名车,语气不无感叹地说道:若不是霍爷的腿
接下来的话,云姨没有再说下去。
似乎,那个话题是个不能在寂园提起的禁忌。
秦歌目光闪动。
霍北渊的腿,并不是天生的残疾,而是被人暗害,中毒,后天所致。
所以,那个男人也曾有过驾驶着全世界独一无二的限量版豪车,王孙公子鲜衣怒马的时刻吗?
秦歌心下不禁微微一动。
脑海里不禁勾勒起霍北渊双腿完好的时候,是怎样一副风华的模样
想象不太出来。
但,如此一来,秦歌倒也能够理解一二分反派。
因为也曾身为天之骄子站在云端辉煌过、瞩目过,所以后来跌入地狱,才让灵魂彻底与魔鬼做了交易。
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偏执霍爷的心尖宠13
瞧我,提这些做什么呢。云姨目光闪闪,打住并且转移了话题,道:秦少爷喜欢哪一辆,尽可随意挑选。
仿佛让秦歌挑的不是什么价值百万、千万、甚至上亿的豪车,而是地里的大白菜。
这大方的手笔
虽然不是把车送给他,只是让他开,但跟江家人对待原主的态度比起来,可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了。
江家别墅也有这样一个地下车库,虽然里面存量的车,比不得寂园的豪和贵,但那里是原主想也不敢想的地方,更别提染指。
没有哪个男生骨子里不热爱车的,曾经原主无意间进入那里,被江野知道后,冷嘲热讽了一顿,怎么,爸妈给你买了一辆车不够,还想妄图肖想希希的东西?
江希白体弱,学不了驾照,开不了车,但是这并不妨碍他对车的喜爱,所以从江希白12岁开始,每年江希白生日,江父江母以及江庭这个大哥,都会送给他一辆车。
江家车库里一半都是江希白的收藏。
可,所有人都忘记了,得到这样宠爱的人,本该是秦歌
不过,现在的秦歌不在乎了。
他面前已经有比江家车库收藏更多、更贵、更好的、甚至是各种限量版的名车,就算不能据为己有,上手过过瘾也是好的。
何况,他也从没想过据为己有。
谁叫秦歌是个宠辱不惊的性子。
花开在枝头绽放芬芳,吐露芳华,不必折下攥入手里。
随便他挑选的话,秦歌就不客气了。
当然,秦歌自然也知道,云姨背后代表的是霍北渊的态度。
他心里暗自琢磨,对他这么好看来霍北渊真的挺想治好腿的。
那就快点让他的腿好起来,能够站起来吧。
秦歌随意的选了一辆劳斯莱斯银魅,跟云姨打过招呼后,就驶出寂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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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春堂是一家百年老字号的中药店铺,铺子开在城西,起源可从现代追溯到民国、清朝年间、甚至更早的朝代去。
即使在华夏中药落没的今天,回春堂在一些京城豪门世家这里,依旧有一定的地位。
因为据说回春堂的祖上是宫廷御医,回春堂现在的老板是有名的国医,专程给大佬们诊脉看病,调养身体,就连培养出来的嫡传弟子都是某某医院的院长。
车型流畅漂亮的劳斯莱斯银魅在回春堂门口停下,车门打开,车上下来一个身材纤秀的少年,白衬衫,黑长裤,挺翘的鼻梁上架了个墨镜,唇色不是非常鲜艳的红,有些淡淡的苍白,但唇形优美,微微上扬,从而看起来好像三月春日梢头的花朵,透着一丝粉嫩。
下车后,秦歌手一抬,将墨镜摘了下来,随意且慵懒地夹在白衬衣的领口。
这副模样,就像是京城哪位名门世家出身的贵族小少爷,举手投足都是尊贵不凡、处变不惊的气度。
跟从前那个自卑怯弱的秦歌,可谓是天壤之别了。
至少,江野这个傻逼就完全没有认出他来。
江希白又病倒了,被送入医院,情况挺不乐观,江野觉得这次自己至少有一半的责任,听说回春堂的蒋大夫偶尔会到药铺坐镇,江野过来碰碰运气,希望蒋大夫能够出手治疗江希白的病症。
反正他被秦歌揍得鼻青脸肿,在没有恢复前,这段时间也不能上镜。
只可惜,蒋大夫不在。
江野只得铩羽而归。
从回春堂出来的时候,江野感觉到有人在看自己,他不太自然地扶了扶脸上的墨镜,心想:难道是粉丝认出自己来了?
一向好面子又傲慢自大的江野,自然不希望让人,特别是自己的粉丝看到自己鼻青脸肿丑死了的一面。
他脾气上来,正想骂回去一句你看什么看?!,结果,目光这么一望过去,自己倒是先愣了愣。
好漂亮的少年!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偏执霍爷的心尖宠14
昨晚,秦歌洗澡的时候,自己动手修剪掉了原主留起的刘海儿,额前没有了遮挡,露出精致纤软的眉眼。
江父江母基因不错,江家大哥江庭也算是豪门二代中才干与颜值并存的代表,江野更是杀进了娱乐圈,要知道在娱乐圈里想要火,光是凭借家世是不行的,江野能嚣张至今,有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本身的颜值很能打。
原主是江父江母的亲生儿子,跟江庭和江野是亲兄弟虽然秦歌很不愿意承认这一点,但,却不得不承认,原主的好相貌是继承了江家的血统。
只是,前十六年,原主在秦家过着非打即骂,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身体发育营养不良,被江家找回来时,就像是一朵枯败的玫瑰,不复本身的鲜艳颜色。
江母还曾颇为失望的偷偷感叹,怎么原主生得一点儿都不像她,也不像江父。
嫌弃原主的模样上不得台面。
回到江家后,江家上下对待他与江希白泾渭分明的态度,更是令原主性格变得自卑、怯弱、敏感。
所以
他将自己给藏了起来。
额前总是留起略长的刘海儿,恰好遮住眼睛的弧度,总是不敢抬起头看人,缩着脖子
怯弱两个字,是刻在原主身上的代名词。
江野这个傻逼又向来是眼高于顶的代名词,恨不得拿鼻孔看人,在原主面前要么狂野暴怒,要么盛气凌人两种姿态,说不定他都没有仔细看清楚过秦歌的样子呢!
何况,今天的秦歌穿着一袭白衫黑裤,雪白领口夹着墨镜,从劳斯莱斯银魅限量版超跑上下来,虽然白衬衣下的身形勾勒得有些清瘦,但是骨架匀称,身姿纤长笔挺,气质容止清隽,活脱脱一位贵族小王子的形象。
别说,江野这么一眼望过去,还真没认出来眼前的这个白衣少年,就是他昨天晚上还恨得牙痒痒,发誓要报复,狠狠把他给揍一顿的秦歌!
江野觉得少年有一丝令人熟悉的感觉,但是,很快就被满眼的惊艳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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