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节
我在异界当女仆的日子 作者:艾苃薇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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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我在异界当女仆的日子
作者:艾苃薇
文案:
我叫唐泽,本是唐氏企业的第一继承人,却在无意中穿越到另一个世界。为了回到原来的世界,我不得不男扮女装混进领主府寻找神奇的圣物。在当女仆的日子里,我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干得比牛多,吃得比猪差,这些我都可以含泪忍了!最要命的是——我发现领主大人越来越变态,越来越神经病!
领主:唐,留在我身边吧!
唐泽:想都别想!
领主(微笑):让我们拭目以待。
唐泽(不安):……
【珍爱生命,远离领主】【你是火你是风你是织网的恶魔】【狼入虎口】【我被渣男掰弯了】——啊,多么痛的领悟!
傲娇吐槽狂魔受vs腹黑鬼畜神经病攻,he。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唐泽(唐妮),埃德蒙·特莱德·斯特林 ┃ 配角:泰莉丝,安娜,阿尔杰 ┃ 其它:直男掰弯、腹黑鬼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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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男扮女装
天色阴沉沉的,闷热的空气更让人烦躁。
望着前面长长的队伍,我有些不耐烦。抬手想要扯开衣领透透气,忽然想起我现在穿的是裙子,而且还是女人的打扮,只好放弃。
低头看了下隆起的胸脯,两个棉团大小、高低仍旧保持着一致,这让我松了口气。看来,我得注意点,不然很容易露出破绽。
真搞不懂,女仆这工作为什么这么火爆?一个伺候人的活竟然有这么多人来抢!
我耐着性子随着队伍缓缓前行,本来还担心不等轮到我时人家就已经招够人手了,可到目前为止还不见有人被录取,我的心情稍微好了点。
不管怎样,我都要进领主府!
来这个见鬼的世界都已经四天了,我必须尽快想办法回去!
谁能想到,我不过是去阁楼里拿了一块祖父收藏的陨石,然后突然间头晕目眩,再定睛一看,我特么就置身一片菜地之中!
与前往菜地劳作的修斯夫妇撞见时,我们都比较惊讶,因为我是黄种人而他们是典型的白种人,不过幸好我们可以用英语顺利的交流,不然事情会更复杂。
交谈中,我自然谎称自己什么都不记得了,顺便套一下他们的话。
他们说这里是嘉林联合王国的特莱德地区。
——嘉林王国是什么鬼?为什么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也从没在世界地图上看到过?
最后,我不得不面对现实——这里是另一个时空,因为语言和文明有很多接近的地方,姑且算作我们那里的平行世界吧。
可是,为毛我会来到这个平行世界?我可从来没有想过要穿越!
修斯夫妇见我什么都不记得,猜测我是被人贩子从东方拐过来时遭受了什么意外。修斯太太甚至颇为怜悯地说:“可怜的孩子,竟然什么都不记得了!恐怕只有领主家的圣物才能换回他的记忆了。”
这还是我第一次被别人怜悯……不过她话里的“圣物”二字引起了我的注意,我便故作随意地问了一句:“圣物?”
口无遮拦的修斯太太告诉我:“据说领主家世代相传了一件圣物,只要对着圣物许愿,什么心愿都能实现。”
什么愿望都能实现?那我岂不是可以通过许愿回到原来的世界?
虽然打听不到那圣物究竟是什么,但我还是决定混进领主府查探一下。不过想进领主府太难了,那座府邸占地虽广,但是守卫森严,不是我想翻墙就能进的。
唯一的办法只能通过招工混进去了,可他们只招收女仆!
幸运的是今天就有招收的机会,不幸的是我得冒险男扮女装。
虽然我大学时曾为了追求一个女生而在动漫展上扮演过一次女性角色,但那时有那个女生高超的化妆技巧,所以眼下我还是很紧张的。
我的皮肤够白,眼睛也够大,喉结也不明显,应该不会被人看穿。我不停地安慰着自己。而且,来之前我仔细地刮了胡子,还刮了腋毛和腿毛。
虽然我一米七六的身高在女人中有些显眼,但是这些白人女性普遍身高都不矮,超过一米七的有很多,我应该不是最显眼的那一个。
我正胡思乱想着,前方突然出现小小的骚动。往那一看,竟是有人被录取了。
虽然离得尚远,但我依然看得清楚,那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金色的头发,蓝色的眼睛,穿一身白色的连衣裙。她安静地站在一旁,没有雀跃和欣喜的表情,只是紧张地双手交握在身前。
那真是一个漂亮的孩子,就跟橱窗里的芭比娃娃一样!
我对未成年并不感兴趣,所以看了一眼便收回视线。
领主府发出来的通告并没有说会招收几个人,但是已经有人被选出来就说明剩下的名额少了一个,排队的人更加担心自己会落选。
我隐隐猜到了一点:他们是通过长相来筛选的。
因为被淘汰的人里有很多身材壮硕的姑娘,干杂活的话,显然她们要比那个芭比娃娃更适合。
这次的筛选该不会是给领主选美女吧?真要如此,那也太恶心了!
我前面的人越来越少,我离“面试官”们也越来越近。这时,我得以仔细打量一下即将面试我的都是什么人。
为首的女人让我眼睛为之一亮!
她身材高挑,五官精致,美得让人移不开眼,只可惜面无表情,显得冷淡又严厉。她的穿着很特别,在这个女人都穿长裙的国度里,她是我见过的第一个穿裤装的女性——内里是白色的衬衫,紫色的绸带在领口打成蝴蝶结,外穿一套黑色带燕尾的女式西服。
她手里还拿着根乌黑发亮的手杖。手杖顶端有颗乒乓球大小的暗红色提纽,一米来长的杖身从两指粗逐渐变为指尖那么细。这根奇特的手杖被她拿在手里,愈加衬托出她的几分威严。
——真是御姐范儿十足!若不是我现在处境尴尬,我真想追求她啊,一掷千金也在所不惜!
队伍里有人在窃窃私语,我竖起耳朵听了一会儿,得知为首的这个女人叫泰莉丝,是领主最信任的管家。而管家身后两位穿着女仆装的,则是她的手下,估计是领班一类的职位。
在这种文明尚不够发达的社会里,等级就是这么分明,连做家政的都是这样。我已经能预见到,录取以后不得不恭敬地管别人叫“老爷”的情景了……
我这个“少爷”级别的人,如今要干伺候人的活去了,不是因为家里破产,而是因为莫名其妙的穿越!
这时,又有一个人被录取了,是个十七八岁、红色头发的美人。
天生红头发的人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外加上她长得太美,我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但愿我能录取,和这么多的美女一起劳作,想想也挺不错的。
队伍里又开始骚动起来。不知是谁说了一句话,大致内容是府里有两个女仆走了,所以招收两个人就够了,若是再招也顶多只招一两个了。
可队伍里还剩下二十多人呢!
竞争如此激烈,我怎么可能不急?
怎么办?我不停地想。要不,给泰莉丝送点见面礼?
可我身上只有几枚铜币!领主府的管家能看上这么点钱吗?
都是那个典当行的老板太黑心!我一件家传的金镶玉观音吊坠,他只当给我两个银币!不提那玉是顶级的翡翠,单是上面的金子就比他们这的一枚金币还要重,而一枚金币能换二十枚银币,他却只肯给我两枚!
两枚银币能干什么呀?我置办了身上的行头,又给修斯夫妇买了些礼物,就只剩下几个铜币了。
不管怎么样,我还是决定试一试。她若是摇头,我就把钱都给她,看她能不能行个方便。
终于轮到站在我前面的那个姑娘了。她身材偏瘦,长相一般,还一脸雀斑,不用想也知道肯定会被淘汰。
果然,泰莉丝打量了她一下,便摇了摇头。
女人没有急着走,而是突然双手在身前摆弄了一下,然后向泰莉丝伸出手,似乎要和她握手。
我虽然站在雀斑女的后面没有看到她的具体动作,但是我已经猜到她想干什么了——她定是摘下了左手上的银戒指,试图以此贿赂泰莉丝。
泰莉丝反应迅速,直接用手杖抵在了雀斑女微微握着的拳头上,并冷淡地开了口:“你落选了。下一位!”
眼见银戒指都没戏,我只好默默地收起手中的铜币。
看来,一切都要靠我自身的魅力了。
来在泰莉丝面前,我暗自深吸了口气,然后露出善意得体的微笑,轻声道:“您好,我叫唐妮,十八岁,来应征女仆。”
虽然我少说了三岁,但我这张娃娃脸应该不会露馅。
泰莉丝见到我明显略微惊讶了一下,估计是没想到会有一个东方人来应征。在这里东方面孔并不少见,但那些大多都是贸易商人。
“你的头发……”
果然会提及这个问题。在我原来的世界里,我过耳的碎发并不算短,可是这里的女人都留着长发,我就显得有些异类。我也曾想过买顶假发,但是那样更容易露馅,所以干脆就这样应征。
因为早已想好了借口,所以我可以张嘴就来:“出了点意外,所以不得不剪短了。”我歉意地笑了笑,继续补充,“已经能扎起来了,很快就可以留长的!”
泰莉丝朱唇轻抿,略微思考了一番后,做出了决定:“抱歉,你落选了。”
什么?落选?我有些激动,心说老子都做到这个份上了,还跟你扯了半天,竟然让我落选!
“我什么都会做,肯定会胜任这份工作,请你给我个机会!”我依然保持着微笑,不得不拉下脸面恳求道。
“抱歉。”泰莉丝依旧面无表情地摇摇头,然后冲我身后喊道:“下一位。”
就在我考虑要不要再跟她磨一下时,我身后的女人推了我一下,示意我赶紧走开。我回头瞪了她一眼,然后不得不从队伍中离开。
现在,我连唯一能进入府里的机会都没有了,这可怎么办?
☆、第2章 终于入府
虽然没有选上,但我并没有马上离开。
这里是领主府的侧门,门里有时而路过此处的巡逻队,门口有守卫的士兵,门外还有管家等人在招人。
我决定留在这里观察一会儿,多掌握一些情报也更有利于我潜进府里。
太阳落山后,天色很快黑了下来。
长长的应聘队伍早已消散不见,只留下我还在原地徘徊。
我正在考虑是趁夜翻墙进去,还是直接找领主谈谈,让他把东西借我用用。
翻墙进去,就算我是特工出身也很可能被抓,何况我只是一个大学刚毕业的普通人。
找领主谈谈,我有什么资格和身份跟他谈呢?换句话说,我能开出什么条件让他把那么神奇宝贵的东西借给我呢?
我就一学工商管理的,科研什么的完全不会!我既带不来发达的科技,也带不来巨额的财富,我拿什么做谈判的筹码呢?
在原来的世界,我是唐氏集团的继承人,穿过来我特么连一普通居民都不如!
正打算先回修斯家去,就听身后的门被打开,一个声音传了过来:“请等一下!”
我回过身,看是不是在叫我,就见泰莉丝去而复返正朝我这走来。
“我记得你叫唐妮,是吗?”她在我面前站定后问道。
“没错。”我冲她点点头。
“你好,我叫泰莉丝,是府里的管家。”她依然面无表情,但眼里透着礼貌和善意,“我来是想问一下,你还愿意来府里工作吗?”
我没听错吧?这是给我进府的机会吗?
“愿意!非常愿意!”我欣喜地脱口而出,心想,这可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
“先别急着答应,”她提醒道,“这次跟之前的工作内容不一样,一个做室外杂役的女仆出了点意外,所以我们需要一个人来顶替她。你愿意做室外杂役吗?”
室外杂役?听这意思是在室外工作了,看样子进到屋内尤其是领主居住的房间似乎有些困难。不过,眼下先进府要紧,其他的我可以伺机而动。
我再次点头,说:“我愿意。”
“那好,跟我来吧。”
我随着泰莉丝进入领主府的侧门,因此看到了领主寝宫的全貌。
我在欧洲留学期间,曾去很多国家旅游,见过不少皇宫和教堂。领主的寝宫和凡尔赛宫的建筑风格很像,只是占地面积比后者小了很多。三层的主体结构,外加一个圆柱状的阁楼,硕大、拱顶的落地窗,因为夜色来临而灯火通明,整幢建筑看起来亦是气势恢宏。
我要找的东西就在那座宫殿里。我望着那里暗想。
遗憾的是,泰莉丝带着我往一旁走去,离宫殿正门越来越远。
唉,看来我暂时是进不去了,只能再找机会了。
走了一会儿,泰莉丝带着我来在院子角落里一间小房的门前,然后伸手敲门。
门开后,一个高大健硕的女人出现在门口,见是泰莉丝便问:“泰莉丝,你怎么来了?”
“塔莎,我带了个人过来顶替罗丝。”泰莉丝说着看向我,“她叫唐妮,今天刚招进来的。”
塔莎伸头看了我一眼,眉头轻微皱起,一言未发又缩回了脑袋,对泰莉丝点点头。
泰莉丝嘱咐我说:“以后你就跟着塔莎干吧。”
她就这样简短地说了两句话,然后转身走了。
我冲塔莎点点头,友善地说了句:“你好。”
塔莎冷淡地点下头说:“进来吧。”然后率先进了屋。
我跟在她身后走进屋里,然后就被屋里的场景惊到了。
狭窄的屋子里,除了两张单人床和两个床头柜就没有别的家具了。两张床之间相隔不到一米,两个很小的床头柜更是挨靠在一起,柜上的两个台灯老旧不堪,此时正发出昏黄的光。
天哪,我这是来到了贫民窟吧?这居住条件也太差了点!
“你睡那张床。”塔莎指了一下靠窗的那张床,然后坐到了自己的床上。“隔壁是洗漱间,你的衣物明早会发下来。”说完她便不再理我,而是躺在床上闭起眼睛。
我必须去看一下洗漱间!
谢天谢地,这里有上下水管!有抽水马桶!有自来水!有简易淋浴器!
——我总算是松了口气。
从隔间出来,就见塔莎已经脱下衣服睡了。
虽然我是男的,但基本的道德底线和素质还是有的,别说塔莎长得跟个壮汉一样,就算是个美女我也不能一直盯着看。
我目不斜视地走到自己床边,然后关掉台灯上了床。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塔莎看出我是男的,所以还是关灯后再脱衣服比较好。
刚才我还没有留意,现在安静下来后,我闻到了一股熏人的味道。很臭很臭,如果我没有猜错,那应该是脚臭。
我的天!我真想把塔莎的那双臭鞋子扔出去!我快被它熏死了!即使我用被子蒙住头,那味道也能顽固地钻进来,钻到我的鼻孔里!
忍无可忍之下,我腾地一下坐起身瞪向塔莎,刚想喊她处理一下她的脚和鞋,就听见她那边传来了鼾声。而且那奇特的鼾声越来越大,在寂静的夜里竟透着种诡异。
我:“……”
还能不能行了,这要我怎么睡!
挣扎了半天,我还是没有叫醒她。熟睡中的人被叫醒,肯定脾气不会好吧?要知道她比我还要高出半个头呢,身材更是粗壮地能把我全部装下还绰绰有余!
我打开窗户,在窗口狠狠吸了几口清新的空气,然后就这样开着窗睡了。
这一夜我睡得并不好。先是有塔莎怪异响亮的鼾声,然后是下雨的声音。后半夜我甚至被冻醒了,关上窗后,我忍着臭味又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早上,我是被塔莎叫醒的。刚一睁眼,就对上了她不耐烦的神色。
“你的东西。”说着,她将几件衣物扔到我的床上,“赶紧起来洗漱,我去领早餐,吃完后就要干活了。”
她说完转身走了,我赶紧爬起来将新发下来的衣服穿上。
黑色的及膝连衣裙,外罩一件白色带百褶花边的围裙,头上扎一条白色带花边的发带,腿上是一双黑色的丝袜,足下是一双矮跟系带皮鞋——典型的女仆装扮,就跟我昨天见到的泰莉丝带在身边的人一样。
我洗漱完毕从隔间出来时,塔莎也正好端着两个餐盘走进来。她将一份放到了我的柜子上,然后吃起自己的那一份。
我走近一看,发现自己即将要吃的东西都不如我家的狗!
四片硬邦邦的干面包一碰直掉渣儿,外加一份只能看见番茄和土豆的汤,这特么就是我的早餐!
老子真想把餐盘一巴掌拍翻在地!
塔莎见我半天没动,幽幽地说了句:“不饿的话,可以分给我。”
我立即拿起面包囫囵吞枣般吃起来,噎到时又不得不喝最讨厌的番茄汤。我虽然从昨晚就饿,但吃得这么急却不是因为饿,而是这种东西留在嘴里时间越长,越让人觉得难以下咽。
就当是到贫民窟体验生活了……我嚼着干面包默默地想。
吃完早饭,塔莎带我上工了,工作内容是——扫、院、子。
于是,在一个雨后清新的早晨,一个妙龄少女挥着一把大扫帚在偌大的庭院里打扫。
——不觉得这种画面很违和吗?领主的脑子里都是屎吧?这种粗重的活为什么要由女人来干?花钱雇几个壮汉能死啊?
我一边在心里痛骂那个混蛋领主,一边挥舞着扫帚一下一下地扫着地面。很快,我的额头上就有汗珠儿淌下来,呼吸也越来越重。
对面的塔莎倒是习以为常的模样,干了这么久仍能保持最初的节奏,而且不汗不喘。
我实在太累便停下来歇息一下,同时忍不住问她:“昨晚下过雨了,庭院里很干净,我们为什么还要扫?”
“这是规矩。”她抬头瞥了我一眼,又低下头继续打扫,“嫌累大可以辞职不干。”
卧槽,杂役而已,用不用这么diao?
虽然心里愤愤不平,可毕竟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看她这架势,我若是偷懒,肯定会跟泰莉丝打小报告。我只好暗叹一声,继续打扫。
扫到前院时,突然听见数人整齐划一的脚步声及马蹄声。塔莎立即冲我喊了一句:“待在那别动!”
我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立刻停在原地。
此时大门已经被打开,卫兵分为两列跑了进来,然后分立两侧,随即当中一匹白马跑了进来,马上端坐一人。
那人不到三十的年纪,五官硬郎俊逸,从肩膀的宽度和腿的长度可以推算出个子极高,一身墨绿色军装,一头黑色短发,没戴军帽,足蹬黑色皮靴,腰悬一把佩剑,剑柄与剑鞘皆是鎏金的底儿刻精美的花纹。
——这人好威风啊!
察觉到我在打量他,他突然扫过来一眼,黑色的眼睛射出锐利的锋芒。
塔莎不知什么时候已走至我身旁,立刻拽了下我的袖子,悄声提醒:“把头低下!”
我立即低下头,心想我的举动八成是触犯到这位贵族的尊严了。
特么的,我不就多看了两眼吗?看一下也不行,这是什么毛病?
待到那一行人全部离开后,塔莎白了我一眼说:“下次遇见领主大人时,别再看得眼睛发直!”
我:“……”
有没有搞错,我不过看得仔细一点,怎么就眼睛发直了?他又不是美女,我犯得上吗?
☆、第3章 机会难觅
塔莎话里话外的意思是,我见领主长得好便犯了花痴。
真想呵呵她一脸!
原不想再理会她,但我突然注意到一件事——
那个年轻人是领主?卧槽,跟我想象的不一样啊!我还以为是个中年谢顶的胖子呢,贵族嘛,吃饱了没事做,所以脑满肠肥……
还有,那个领主是黑头发黑眼睛,除了皮肤白些,身材高大些,基本上就是东方人的长相啊。
在这个以白种人为主的国家里,竟然有一位东方血统的人当领主!
我问塔莎:“领主是东方人?”
塔莎白了我一眼,说:“不要打听这些,那不是你该问的。”
我默默撇了下嘴,心说塔莎对我的敌意可真够深的,八成是嫉妒我年轻貌美。
看她不愿与我多说,我也不再问她。既然混进府里来了,早晚我会知道这些事,再说这些事也不重要,只要能拿到圣物,不知道也无妨。
上午扫完院子时,我累得两条胳膊都抬不起来了。本以为午餐也许会有惊喜,结果和早餐一个样,还是狗都不爱吃的面包和素汤。
我抱怨伙食太差,塔莎再次白了我一眼,鄙夷地说:“你以为你是来当贵族小姐的吗?这里的工钱是在别处的两倍,馋的话大可以自己攒钱去买好吃的,府里不会提供给你山珍海味的。”
我默默地翻了个白眼,心说她说话能不能别那么冲?我又没说要吃山珍海味,普通的职工餐最差也是一荤一素外加一个汤然后主食任选吧?想不到这么大一个领主府连这么低的要求都达不到,差评!
下午的工作是去花圃里拔草。
七八月的天气,烈日高照,我却撅着屁股在花丛里拔草。
我这是得罪了哪路的神仙,才会变得这么凄惨?如果这一切都是梦,谁特么赶紧来叫醒我,我一分钟都不想在这里待下去了!
有塔莎在一旁盯着,我连偷懒都很难。终于熬到日落西山时,我才得以跟着她回返。洗手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的手变糙了,唉,我那曾迷倒众多女生的纤长手指呦!
晚饭过后,眼看要到熄灯睡觉的时间了,我义正言辞地跟塔莎说了她脚臭的事。
她面无表情地盯着我看了很久,就在我以为她即将恼羞成怒揍我一顿时,她低声说了句“抱歉”,然后起身去了洗漱间。
我:“……”
原来她也可以这么讲理的吗?早知道,我昨晚就应该跟她说的。
她洗了脚刷了鞋,将鞋子放到门外通风处后,熄灯上了床。
虽然她没有理我的意思,但我还是轻声说了句“谢谢”,不管怎么说,人家还是照顾了我的感受。
这一夜,因为没有了刺鼻的气味,没有了持续不断的雨声,外加劳作了一整天,我直接一觉睡到天亮。
觉是睡得不错,可我本打算夜探领主府的!看来,只好将计划移到下一个晚上。
第二天的工作和第一天大同小异,我还是觉得累,但是已经不抱怨了。想要逃离这些,我只能尽快找到想要的东西。
第二天夜里我还是没能起来。没有闹钟真是一件悲哀的事。
就在我吃得不如狗、干得比牛多地熬了一个星期后,因为适应了这种工作强度,这天半夜,我终于在自己强烈意志的感召下醒了过来。
“塔莎。”我轻轻唤了她一声。
见她没有回答依旧轻轻打着呼,我悄悄下了床。为了怕被人抓住不好交待,我还是将女仆装仔细穿好,然后出了门。
这一个星期,我已经把整个庭院的地形都记住了。现在,我要观察一下寝宫的情况。
我藏身在一丛矮树后面,看着不远处的宫殿。此时宫殿的大部分已陷入了黑暗,只有三楼的一处窗户还亮着灯。如果我没猜错,那里应该是领主的寝室或书房。这个时间,除了他的贴身随侍,基本都睡下了,亮着灯一定是跟他有关。
是寝室还是书房呢?若是书房的话,等哪天晚上不亮灯了,我就可以翻进去看看。若是寝室,进去了八成要惊动他和侍卫。
我还得多观察一下才能做决定。
顺着原路返回时,我倒霉地碰上了巡逻队,领头的那个冲我喊了一声“站着别动!”,我只好乖乖举起了手。举起手后我才想起,他们拿的又不是枪,干嘛要举起手来,随后又默默地放下。
领头的是个金发的年轻人,身量略高,看起来不是很壮,但却给人一种很有气势的感觉。就好像一头猎豹,个头虽然不算大,但你敢动的话,它会立刻扑过来咬断你的脖子。
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番,问道:“你是府里的女仆?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
我冲他欠身施了个礼,答道:“你好,我叫唐妮,现在跟着塔莎工作,已经来了一个多星期了。”
这时队伍里有人出声,说是白天巡逻时经常能看到我。
那人点点头,转而又问我:“半夜不睡觉,出来干什么?”
理由还不有的是?我能张口就来:“半夜起来上厕所时,突然发现我戴的项链不见了,我觉得应该是白天在这里劳作时掉了。因为睡不着,就想着过来看看能否找到。”
“项链?”他微皱起眉头,显然有些不信。
“是条镀银的链子,不是很值钱,”我不慌不忙继续说道,“但那是我妈妈过世前留给我的,对我来说很重要。”
要想瞎话编得像真的,一定要能博取别人的同情。遗物什么的,最好用了。
他听后果然缓和了神色,劝我说:“今晚连月亮都没有,那么黑你怎么可能找得到,还是天亮后再来吧。”
就坡下驴前,我得把全套演完了。
“我怕天亮以后被别人捡了去……”我迟疑着说道。
“放心吧。”他微微笑了笑,“明天换班前,这一带都是我在值守,我会帮你留意的。”
“太谢谢你了!”我感激地说道,“那我先回去了,晚安。”
“晚安。”他冲我点点头。
我刚要离去,就听他说了句“等一下”,我的心立刻提到嗓子眼儿,这是要被看穿了吗?
他笑了笑,似乎还有些腼腆,轻轻开口道:“那个,你叫唐妮是吗?我是阿尔杰。”
他身后的队伍发出哄笑声,有人甚至低喊了一句:“好样的,副队长!”
我:“……”
卧槽,我这是被男人搭讪的节奏吗?
我冲他点点头,然后故作羞涩地跑开了。
嘛的,就让这个阿尔杰帮我找那个链子一直找到天亮吧!
因为那天夜里遇见了巡逻队,所以我不敢再半夜跑出去了,毕竟我这种“穷人”没有那么多首饰可以丢。
这天,塔莎给我放了半天假。我最惦记的东西就在领主的屋子里,所以我哪也没去,就坐在寝宫不远处的一个花坛上,眼睛在寝宫的各个窗户上仔细搜寻,想以此判断窗户后都是什么人的房间。
“在看什么?”
一个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吓了我一跳。扭头一看,是个身穿军装的年轻人,好像还在哪见过。
“是你?”既然他跟我说话了,定是认识我,我也得装作认识他才行。
他在离我不远处坐下,然后问道:“项链找到了吗?”
啊,原来是他,好像叫阿尔杰。
既然他这么问了,我只能接着演:“找到了,原来是掉在被褥里,早上起来叠被子才发现的。”我冲他笑了笑,“谢谢你还帮我想着这件事!”
他看了眼我的脖子,不知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问道:“怎么不戴了?”
我低下头故作难为情地说:“本来就已经严重脱色了,戴上也不好看,而且搭扣松了容易掉,索性就收起来了。”
尼玛,能不能不要再问我项链的事了?我在心里不停地咆哮。
他点点头,终于不再纠结这个话题,转而问道:“你坐在这里半天了,在看什么?”
又开始查问了!我简直要被他烦死。
“我在想,自己什么时候才能进到里面工作。”我故作向往地看了宫殿一眼。
“你一定有机会进去的。”他轻声安慰道。
这话甚得我心!
我感激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叹口气说:“也不知道我还要干多久才能转为室内杂役。室内杂役薪水很高呢。”
“的确,”他点点头,“级别越高薪水越高,只要你干得好,一定会晋升的。”
哎呦我去,女仆还能升级!我忍不住暗自翻了个白眼,心说,给我个管家我也不稀罕哪!
不想再跟他聊下去了,我站起身冲他歉意地行了个礼,说:“时间不早了,我得回去了,要不塔莎会等急的。”
“好。”他也站起身,“改天见。”
“再见。”我转身往回走,刚走了两步就听见他喊“等一下”。
又来!能不能一次性把话说完?
我回过身看着他,他笑着望过来,问道:“你是不是不记得我叫什么了?”
这家伙不是真对我感兴趣了吧?
“阿尔杰,副队长。”我尽量保持着微笑。
他用手指搓了下鼻尖,似乎有些羞赧,语音也变得轻柔:“再见,唐妮。”
我点点头,毫不迟疑地迅速离去。
☆、第4章 是福是祸
这天早上,我正在洗漱间刮胡子——虽然我的胡子很绒并不算重,就听见有人敲门。
“等一下!”我连忙开口。
塔莎的声音传进来:“唐妮,让我先用一下洗漱间,我肚子不舒服。”
那可不行!我腿毛还没刮呢!
“你先忍一下,我一会儿就好!”我赶紧将脸上的泡沫都洗掉。
“不行,我忍不住了!”
我:“……”
想了想,还是决定让她先用,毕竟不能让她真的拉在裤子里。我将裙摆放下,见小腿上稀疏的腿毛并不是很显眼——毕竟我每天都刮,便将门打开。
塔莎硕大的身影一闪而过,见她一下子撩起裙摆马上就要脱底裤,我急忙别过脸走了出去。
唉,我得时刻小心着,不能被人看穿是男的,但眼下我却跟女人共处一室,简直是处处尴尬。
若被领主知道我是男扮女装混进来的,没准会把我当成刺客或奸细,那样的话我的小命可就不保了。
转眼,我已经来这个世界半个月了,估计家里人已经发现我失踪了,我必须尽快回去才行。待在这里越久,家里人越担心,我这边也越容易露馅。
塔莎说府里快到月底时会改善一次生活,今晚会有肉吃,于是我这一天都干劲满满的,并且期待着丰盛的晚餐。
结果塔莎领回来的晚餐只比往常多了一片薄薄的牛肉……
这片牛肉只有半个巴掌大小,薄得都快碎掉了,放到嘴里都不够我塞牙缝的!
真心酸,说出来都是眼泪。
塔莎见我吃肉片时眼睛湿润,叹口气说:“过几天发薪水时,我给你放半天假,你去街上买点好吃的吧。”
“月薪只有二十个铜币,能买什么呀?”我忍不住嘀咕。
塔莎跟看神经病一样看了我一会儿,说:“普通人家一年也才花掉两三个银币而已。”
一个银币换一百个铜币,也就是说我现在的工作一年能挣上两个银币还多。
两个银币那么值钱吗?竟然能养活一家人?卧槽,为什么我之前当出来的两个银币那么不经花?早知道就省一点了,留着买肉吃。
唉,算了,等我回去后要什么有什么,谁在乎这几个钱啊。
几天后,正好是月底发薪的时候。
我干了半个月,领到了十个铜币,塔莎也当真放了我半天假,允许我上街买东西。
刚来这里时,我是没心情逛街顺便体验异域风情的,满脑子除了回家就没别的想法。但眼下知道这事急也没用,所以打定了主意先照顾好自己的肠胃。
特莱城很大,不仅是特莱德地区最大的城市,也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大城市。可这个大城市却不及我那个世界里的一个乡镇,科技、经济、文化等领域都很落后,领主小子还得加油才行。
我在街上逛了一会儿,见到新奇的东西就驻足观看一下,若是吃的就买一点儿。很快,十几个铜币就花光了,但我的肚子却饱饱的。嗯,吃了肉,感觉就是好。
见时间差不多了,我便慢悠悠地往回走。路过一家卖水果的小店时,一个正在买东西的年轻人引起了我的注意。
暗绿色军装,金色头发,怎么这么像阿尔杰呢?
我加快脚步,如果是他,我可不想理。谁知,他正好转过身看见我了。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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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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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我在异界当女仆的日子
作者:艾苃薇
文案:
我叫唐泽,本是唐氏企业的第一继承人,却在无意中穿越到另一个世界。为了回到原来的世界,我不得不男扮女装混进领主府寻找神奇的圣物。在当女仆的日子里,我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干得比牛多,吃得比猪差,这些我都可以含泪忍了!最要命的是——我发现领主大人越来越变态,越来越神经病!
领主:唐,留在我身边吧!
唐泽:想都别想!
领主(微笑):让我们拭目以待。
唐泽(不安):……
【珍爱生命,远离领主】【你是火你是风你是织网的恶魔】【狼入虎口】【我被渣男掰弯了】——啊,多么痛的领悟!
傲娇吐槽狂魔受vs腹黑鬼畜神经病攻,he。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唐泽(唐妮),埃德蒙·特莱德·斯特林 ┃ 配角:泰莉丝,安娜,阿尔杰 ┃ 其它:直男掰弯、腹黑鬼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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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男扮女装
天色阴沉沉的,闷热的空气更让人烦躁。
望着前面长长的队伍,我有些不耐烦。抬手想要扯开衣领透透气,忽然想起我现在穿的是裙子,而且还是女人的打扮,只好放弃。
低头看了下隆起的胸脯,两个棉团大小、高低仍旧保持着一致,这让我松了口气。看来,我得注意点,不然很容易露出破绽。
真搞不懂,女仆这工作为什么这么火爆?一个伺候人的活竟然有这么多人来抢!
我耐着性子随着队伍缓缓前行,本来还担心不等轮到我时人家就已经招够人手了,可到目前为止还不见有人被录取,我的心情稍微好了点。
不管怎样,我都要进领主府!
来这个见鬼的世界都已经四天了,我必须尽快想办法回去!
谁能想到,我不过是去阁楼里拿了一块祖父收藏的陨石,然后突然间头晕目眩,再定睛一看,我特么就置身一片菜地之中!
与前往菜地劳作的修斯夫妇撞见时,我们都比较惊讶,因为我是黄种人而他们是典型的白种人,不过幸好我们可以用英语顺利的交流,不然事情会更复杂。
交谈中,我自然谎称自己什么都不记得了,顺便套一下他们的话。
他们说这里是嘉林联合王国的特莱德地区。
——嘉林王国是什么鬼?为什么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也从没在世界地图上看到过?
最后,我不得不面对现实——这里是另一个时空,因为语言和文明有很多接近的地方,姑且算作我们那里的平行世界吧。
可是,为毛我会来到这个平行世界?我可从来没有想过要穿越!
修斯夫妇见我什么都不记得,猜测我是被人贩子从东方拐过来时遭受了什么意外。修斯太太甚至颇为怜悯地说:“可怜的孩子,竟然什么都不记得了!恐怕只有领主家的圣物才能换回他的记忆了。”
这还是我第一次被别人怜悯……不过她话里的“圣物”二字引起了我的注意,我便故作随意地问了一句:“圣物?”
口无遮拦的修斯太太告诉我:“据说领主家世代相传了一件圣物,只要对着圣物许愿,什么心愿都能实现。”
什么愿望都能实现?那我岂不是可以通过许愿回到原来的世界?
虽然打听不到那圣物究竟是什么,但我还是决定混进领主府查探一下。不过想进领主府太难了,那座府邸占地虽广,但是守卫森严,不是我想翻墙就能进的。
唯一的办法只能通过招工混进去了,可他们只招收女仆!
幸运的是今天就有招收的机会,不幸的是我得冒险男扮女装。
虽然我大学时曾为了追求一个女生而在动漫展上扮演过一次女性角色,但那时有那个女生高超的化妆技巧,所以眼下我还是很紧张的。
我的皮肤够白,眼睛也够大,喉结也不明显,应该不会被人看穿。我不停地安慰着自己。而且,来之前我仔细地刮了胡子,还刮了腋毛和腿毛。
虽然我一米七六的身高在女人中有些显眼,但是这些白人女性普遍身高都不矮,超过一米七的有很多,我应该不是最显眼的那一个。
我正胡思乱想着,前方突然出现小小的骚动。往那一看,竟是有人被录取了。
虽然离得尚远,但我依然看得清楚,那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金色的头发,蓝色的眼睛,穿一身白色的连衣裙。她安静地站在一旁,没有雀跃和欣喜的表情,只是紧张地双手交握在身前。
那真是一个漂亮的孩子,就跟橱窗里的芭比娃娃一样!
我对未成年并不感兴趣,所以看了一眼便收回视线。
领主府发出来的通告并没有说会招收几个人,但是已经有人被选出来就说明剩下的名额少了一个,排队的人更加担心自己会落选。
我隐隐猜到了一点:他们是通过长相来筛选的。
因为被淘汰的人里有很多身材壮硕的姑娘,干杂活的话,显然她们要比那个芭比娃娃更适合。
这次的筛选该不会是给领主选美女吧?真要如此,那也太恶心了!
我前面的人越来越少,我离“面试官”们也越来越近。这时,我得以仔细打量一下即将面试我的都是什么人。
为首的女人让我眼睛为之一亮!
她身材高挑,五官精致,美得让人移不开眼,只可惜面无表情,显得冷淡又严厉。她的穿着很特别,在这个女人都穿长裙的国度里,她是我见过的第一个穿裤装的女性——内里是白色的衬衫,紫色的绸带在领口打成蝴蝶结,外穿一套黑色带燕尾的女式西服。
她手里还拿着根乌黑发亮的手杖。手杖顶端有颗乒乓球大小的暗红色提纽,一米来长的杖身从两指粗逐渐变为指尖那么细。这根奇特的手杖被她拿在手里,愈加衬托出她的几分威严。
——真是御姐范儿十足!若不是我现在处境尴尬,我真想追求她啊,一掷千金也在所不惜!
队伍里有人在窃窃私语,我竖起耳朵听了一会儿,得知为首的这个女人叫泰莉丝,是领主最信任的管家。而管家身后两位穿着女仆装的,则是她的手下,估计是领班一类的职位。
在这种文明尚不够发达的社会里,等级就是这么分明,连做家政的都是这样。我已经能预见到,录取以后不得不恭敬地管别人叫“老爷”的情景了……
我这个“少爷”级别的人,如今要干伺候人的活去了,不是因为家里破产,而是因为莫名其妙的穿越!
这时,又有一个人被录取了,是个十七八岁、红色头发的美人。
天生红头发的人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外加上她长得太美,我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但愿我能录取,和这么多的美女一起劳作,想想也挺不错的。
队伍里又开始骚动起来。不知是谁说了一句话,大致内容是府里有两个女仆走了,所以招收两个人就够了,若是再招也顶多只招一两个了。
可队伍里还剩下二十多人呢!
竞争如此激烈,我怎么可能不急?
怎么办?我不停地想。要不,给泰莉丝送点见面礼?
可我身上只有几枚铜币!领主府的管家能看上这么点钱吗?
都是那个典当行的老板太黑心!我一件家传的金镶玉观音吊坠,他只当给我两个银币!不提那玉是顶级的翡翠,单是上面的金子就比他们这的一枚金币还要重,而一枚金币能换二十枚银币,他却只肯给我两枚!
两枚银币能干什么呀?我置办了身上的行头,又给修斯夫妇买了些礼物,就只剩下几个铜币了。
不管怎么样,我还是决定试一试。她若是摇头,我就把钱都给她,看她能不能行个方便。
终于轮到站在我前面的那个姑娘了。她身材偏瘦,长相一般,还一脸雀斑,不用想也知道肯定会被淘汰。
果然,泰莉丝打量了她一下,便摇了摇头。
女人没有急着走,而是突然双手在身前摆弄了一下,然后向泰莉丝伸出手,似乎要和她握手。
我虽然站在雀斑女的后面没有看到她的具体动作,但是我已经猜到她想干什么了——她定是摘下了左手上的银戒指,试图以此贿赂泰莉丝。
泰莉丝反应迅速,直接用手杖抵在了雀斑女微微握着的拳头上,并冷淡地开了口:“你落选了。下一位!”
眼见银戒指都没戏,我只好默默地收起手中的铜币。
看来,一切都要靠我自身的魅力了。
来在泰莉丝面前,我暗自深吸了口气,然后露出善意得体的微笑,轻声道:“您好,我叫唐妮,十八岁,来应征女仆。”
虽然我少说了三岁,但我这张娃娃脸应该不会露馅。
泰莉丝见到我明显略微惊讶了一下,估计是没想到会有一个东方人来应征。在这里东方面孔并不少见,但那些大多都是贸易商人。
“你的头发……”
果然会提及这个问题。在我原来的世界里,我过耳的碎发并不算短,可是这里的女人都留着长发,我就显得有些异类。我也曾想过买顶假发,但是那样更容易露馅,所以干脆就这样应征。
因为早已想好了借口,所以我可以张嘴就来:“出了点意外,所以不得不剪短了。”我歉意地笑了笑,继续补充,“已经能扎起来了,很快就可以留长的!”
泰莉丝朱唇轻抿,略微思考了一番后,做出了决定:“抱歉,你落选了。”
什么?落选?我有些激动,心说老子都做到这个份上了,还跟你扯了半天,竟然让我落选!
“我什么都会做,肯定会胜任这份工作,请你给我个机会!”我依然保持着微笑,不得不拉下脸面恳求道。
“抱歉。”泰莉丝依旧面无表情地摇摇头,然后冲我身后喊道:“下一位。”
就在我考虑要不要再跟她磨一下时,我身后的女人推了我一下,示意我赶紧走开。我回头瞪了她一眼,然后不得不从队伍中离开。
现在,我连唯一能进入府里的机会都没有了,这可怎么办?
☆、第2章 终于入府
虽然没有选上,但我并没有马上离开。
这里是领主府的侧门,门里有时而路过此处的巡逻队,门口有守卫的士兵,门外还有管家等人在招人。
我决定留在这里观察一会儿,多掌握一些情报也更有利于我潜进府里。
太阳落山后,天色很快黑了下来。
长长的应聘队伍早已消散不见,只留下我还在原地徘徊。
我正在考虑是趁夜翻墙进去,还是直接找领主谈谈,让他把东西借我用用。
翻墙进去,就算我是特工出身也很可能被抓,何况我只是一个大学刚毕业的普通人。
找领主谈谈,我有什么资格和身份跟他谈呢?换句话说,我能开出什么条件让他把那么神奇宝贵的东西借给我呢?
我就一学工商管理的,科研什么的完全不会!我既带不来发达的科技,也带不来巨额的财富,我拿什么做谈判的筹码呢?
在原来的世界,我是唐氏集团的继承人,穿过来我特么连一普通居民都不如!
正打算先回修斯家去,就听身后的门被打开,一个声音传了过来:“请等一下!”
我回过身,看是不是在叫我,就见泰莉丝去而复返正朝我这走来。
“我记得你叫唐妮,是吗?”她在我面前站定后问道。
“没错。”我冲她点点头。
“你好,我叫泰莉丝,是府里的管家。”她依然面无表情,但眼里透着礼貌和善意,“我来是想问一下,你还愿意来府里工作吗?”
我没听错吧?这是给我进府的机会吗?
“愿意!非常愿意!”我欣喜地脱口而出,心想,这可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
“先别急着答应,”她提醒道,“这次跟之前的工作内容不一样,一个做室外杂役的女仆出了点意外,所以我们需要一个人来顶替她。你愿意做室外杂役吗?”
室外杂役?听这意思是在室外工作了,看样子进到屋内尤其是领主居住的房间似乎有些困难。不过,眼下先进府要紧,其他的我可以伺机而动。
我再次点头,说:“我愿意。”
“那好,跟我来吧。”
我随着泰莉丝进入领主府的侧门,因此看到了领主寝宫的全貌。
我在欧洲留学期间,曾去很多国家旅游,见过不少皇宫和教堂。领主的寝宫和凡尔赛宫的建筑风格很像,只是占地面积比后者小了很多。三层的主体结构,外加一个圆柱状的阁楼,硕大、拱顶的落地窗,因为夜色来临而灯火通明,整幢建筑看起来亦是气势恢宏。
我要找的东西就在那座宫殿里。我望着那里暗想。
遗憾的是,泰莉丝带着我往一旁走去,离宫殿正门越来越远。
唉,看来我暂时是进不去了,只能再找机会了。
走了一会儿,泰莉丝带着我来在院子角落里一间小房的门前,然后伸手敲门。
门开后,一个高大健硕的女人出现在门口,见是泰莉丝便问:“泰莉丝,你怎么来了?”
“塔莎,我带了个人过来顶替罗丝。”泰莉丝说着看向我,“她叫唐妮,今天刚招进来的。”
塔莎伸头看了我一眼,眉头轻微皱起,一言未发又缩回了脑袋,对泰莉丝点点头。
泰莉丝嘱咐我说:“以后你就跟着塔莎干吧。”
她就这样简短地说了两句话,然后转身走了。
我冲塔莎点点头,友善地说了句:“你好。”
塔莎冷淡地点下头说:“进来吧。”然后率先进了屋。
我跟在她身后走进屋里,然后就被屋里的场景惊到了。
狭窄的屋子里,除了两张单人床和两个床头柜就没有别的家具了。两张床之间相隔不到一米,两个很小的床头柜更是挨靠在一起,柜上的两个台灯老旧不堪,此时正发出昏黄的光。
天哪,我这是来到了贫民窟吧?这居住条件也太差了点!
“你睡那张床。”塔莎指了一下靠窗的那张床,然后坐到了自己的床上。“隔壁是洗漱间,你的衣物明早会发下来。”说完她便不再理我,而是躺在床上闭起眼睛。
我必须去看一下洗漱间!
谢天谢地,这里有上下水管!有抽水马桶!有自来水!有简易淋浴器!
——我总算是松了口气。
从隔间出来,就见塔莎已经脱下衣服睡了。
虽然我是男的,但基本的道德底线和素质还是有的,别说塔莎长得跟个壮汉一样,就算是个美女我也不能一直盯着看。
我目不斜视地走到自己床边,然后关掉台灯上了床。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塔莎看出我是男的,所以还是关灯后再脱衣服比较好。
刚才我还没有留意,现在安静下来后,我闻到了一股熏人的味道。很臭很臭,如果我没有猜错,那应该是脚臭。
我的天!我真想把塔莎的那双臭鞋子扔出去!我快被它熏死了!即使我用被子蒙住头,那味道也能顽固地钻进来,钻到我的鼻孔里!
忍无可忍之下,我腾地一下坐起身瞪向塔莎,刚想喊她处理一下她的脚和鞋,就听见她那边传来了鼾声。而且那奇特的鼾声越来越大,在寂静的夜里竟透着种诡异。
我:“……”
还能不能行了,这要我怎么睡!
挣扎了半天,我还是没有叫醒她。熟睡中的人被叫醒,肯定脾气不会好吧?要知道她比我还要高出半个头呢,身材更是粗壮地能把我全部装下还绰绰有余!
我打开窗户,在窗口狠狠吸了几口清新的空气,然后就这样开着窗睡了。
这一夜我睡得并不好。先是有塔莎怪异响亮的鼾声,然后是下雨的声音。后半夜我甚至被冻醒了,关上窗后,我忍着臭味又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早上,我是被塔莎叫醒的。刚一睁眼,就对上了她不耐烦的神色。
“你的东西。”说着,她将几件衣物扔到我的床上,“赶紧起来洗漱,我去领早餐,吃完后就要干活了。”
她说完转身走了,我赶紧爬起来将新发下来的衣服穿上。
黑色的及膝连衣裙,外罩一件白色带百褶花边的围裙,头上扎一条白色带花边的发带,腿上是一双黑色的丝袜,足下是一双矮跟系带皮鞋——典型的女仆装扮,就跟我昨天见到的泰莉丝带在身边的人一样。
我洗漱完毕从隔间出来时,塔莎也正好端着两个餐盘走进来。她将一份放到了我的柜子上,然后吃起自己的那一份。
我走近一看,发现自己即将要吃的东西都不如我家的狗!
四片硬邦邦的干面包一碰直掉渣儿,外加一份只能看见番茄和土豆的汤,这特么就是我的早餐!
老子真想把餐盘一巴掌拍翻在地!
塔莎见我半天没动,幽幽地说了句:“不饿的话,可以分给我。”
我立即拿起面包囫囵吞枣般吃起来,噎到时又不得不喝最讨厌的番茄汤。我虽然从昨晚就饿,但吃得这么急却不是因为饿,而是这种东西留在嘴里时间越长,越让人觉得难以下咽。
就当是到贫民窟体验生活了……我嚼着干面包默默地想。
吃完早饭,塔莎带我上工了,工作内容是——扫、院、子。
于是,在一个雨后清新的早晨,一个妙龄少女挥着一把大扫帚在偌大的庭院里打扫。
——不觉得这种画面很违和吗?领主的脑子里都是屎吧?这种粗重的活为什么要由女人来干?花钱雇几个壮汉能死啊?
我一边在心里痛骂那个混蛋领主,一边挥舞着扫帚一下一下地扫着地面。很快,我的额头上就有汗珠儿淌下来,呼吸也越来越重。
对面的塔莎倒是习以为常的模样,干了这么久仍能保持最初的节奏,而且不汗不喘。
我实在太累便停下来歇息一下,同时忍不住问她:“昨晚下过雨了,庭院里很干净,我们为什么还要扫?”
“这是规矩。”她抬头瞥了我一眼,又低下头继续打扫,“嫌累大可以辞职不干。”
卧槽,杂役而已,用不用这么diao?
虽然心里愤愤不平,可毕竟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看她这架势,我若是偷懒,肯定会跟泰莉丝打小报告。我只好暗叹一声,继续打扫。
扫到前院时,突然听见数人整齐划一的脚步声及马蹄声。塔莎立即冲我喊了一句:“待在那别动!”
我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立刻停在原地。
此时大门已经被打开,卫兵分为两列跑了进来,然后分立两侧,随即当中一匹白马跑了进来,马上端坐一人。
那人不到三十的年纪,五官硬郎俊逸,从肩膀的宽度和腿的长度可以推算出个子极高,一身墨绿色军装,一头黑色短发,没戴军帽,足蹬黑色皮靴,腰悬一把佩剑,剑柄与剑鞘皆是鎏金的底儿刻精美的花纹。
——这人好威风啊!
察觉到我在打量他,他突然扫过来一眼,黑色的眼睛射出锐利的锋芒。
塔莎不知什么时候已走至我身旁,立刻拽了下我的袖子,悄声提醒:“把头低下!”
我立即低下头,心想我的举动八成是触犯到这位贵族的尊严了。
特么的,我不就多看了两眼吗?看一下也不行,这是什么毛病?
待到那一行人全部离开后,塔莎白了我一眼说:“下次遇见领主大人时,别再看得眼睛发直!”
我:“……”
有没有搞错,我不过看得仔细一点,怎么就眼睛发直了?他又不是美女,我犯得上吗?
☆、第3章 机会难觅
塔莎话里话外的意思是,我见领主长得好便犯了花痴。
真想呵呵她一脸!
原不想再理会她,但我突然注意到一件事——
那个年轻人是领主?卧槽,跟我想象的不一样啊!我还以为是个中年谢顶的胖子呢,贵族嘛,吃饱了没事做,所以脑满肠肥……
还有,那个领主是黑头发黑眼睛,除了皮肤白些,身材高大些,基本上就是东方人的长相啊。
在这个以白种人为主的国家里,竟然有一位东方血统的人当领主!
我问塔莎:“领主是东方人?”
塔莎白了我一眼,说:“不要打听这些,那不是你该问的。”
我默默撇了下嘴,心说塔莎对我的敌意可真够深的,八成是嫉妒我年轻貌美。
看她不愿与我多说,我也不再问她。既然混进府里来了,早晚我会知道这些事,再说这些事也不重要,只要能拿到圣物,不知道也无妨。
上午扫完院子时,我累得两条胳膊都抬不起来了。本以为午餐也许会有惊喜,结果和早餐一个样,还是狗都不爱吃的面包和素汤。
我抱怨伙食太差,塔莎再次白了我一眼,鄙夷地说:“你以为你是来当贵族小姐的吗?这里的工钱是在别处的两倍,馋的话大可以自己攒钱去买好吃的,府里不会提供给你山珍海味的。”
我默默地翻了个白眼,心说她说话能不能别那么冲?我又没说要吃山珍海味,普通的职工餐最差也是一荤一素外加一个汤然后主食任选吧?想不到这么大一个领主府连这么低的要求都达不到,差评!
下午的工作是去花圃里拔草。
七八月的天气,烈日高照,我却撅着屁股在花丛里拔草。
我这是得罪了哪路的神仙,才会变得这么凄惨?如果这一切都是梦,谁特么赶紧来叫醒我,我一分钟都不想在这里待下去了!
有塔莎在一旁盯着,我连偷懒都很难。终于熬到日落西山时,我才得以跟着她回返。洗手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的手变糙了,唉,我那曾迷倒众多女生的纤长手指呦!
晚饭过后,眼看要到熄灯睡觉的时间了,我义正言辞地跟塔莎说了她脚臭的事。
她面无表情地盯着我看了很久,就在我以为她即将恼羞成怒揍我一顿时,她低声说了句“抱歉”,然后起身去了洗漱间。
我:“……”
原来她也可以这么讲理的吗?早知道,我昨晚就应该跟她说的。
她洗了脚刷了鞋,将鞋子放到门外通风处后,熄灯上了床。
虽然她没有理我的意思,但我还是轻声说了句“谢谢”,不管怎么说,人家还是照顾了我的感受。
这一夜,因为没有了刺鼻的气味,没有了持续不断的雨声,外加劳作了一整天,我直接一觉睡到天亮。
觉是睡得不错,可我本打算夜探领主府的!看来,只好将计划移到下一个晚上。
第二天的工作和第一天大同小异,我还是觉得累,但是已经不抱怨了。想要逃离这些,我只能尽快找到想要的东西。
第二天夜里我还是没能起来。没有闹钟真是一件悲哀的事。
就在我吃得不如狗、干得比牛多地熬了一个星期后,因为适应了这种工作强度,这天半夜,我终于在自己强烈意志的感召下醒了过来。
“塔莎。”我轻轻唤了她一声。
见她没有回答依旧轻轻打着呼,我悄悄下了床。为了怕被人抓住不好交待,我还是将女仆装仔细穿好,然后出了门。
这一个星期,我已经把整个庭院的地形都记住了。现在,我要观察一下寝宫的情况。
我藏身在一丛矮树后面,看着不远处的宫殿。此时宫殿的大部分已陷入了黑暗,只有三楼的一处窗户还亮着灯。如果我没猜错,那里应该是领主的寝室或书房。这个时间,除了他的贴身随侍,基本都睡下了,亮着灯一定是跟他有关。
是寝室还是书房呢?若是书房的话,等哪天晚上不亮灯了,我就可以翻进去看看。若是寝室,进去了八成要惊动他和侍卫。
我还得多观察一下才能做决定。
顺着原路返回时,我倒霉地碰上了巡逻队,领头的那个冲我喊了一声“站着别动!”,我只好乖乖举起了手。举起手后我才想起,他们拿的又不是枪,干嘛要举起手来,随后又默默地放下。
领头的是个金发的年轻人,身量略高,看起来不是很壮,但却给人一种很有气势的感觉。就好像一头猎豹,个头虽然不算大,但你敢动的话,它会立刻扑过来咬断你的脖子。
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番,问道:“你是府里的女仆?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
我冲他欠身施了个礼,答道:“你好,我叫唐妮,现在跟着塔莎工作,已经来了一个多星期了。”
这时队伍里有人出声,说是白天巡逻时经常能看到我。
那人点点头,转而又问我:“半夜不睡觉,出来干什么?”
理由还不有的是?我能张口就来:“半夜起来上厕所时,突然发现我戴的项链不见了,我觉得应该是白天在这里劳作时掉了。因为睡不着,就想着过来看看能否找到。”
“项链?”他微皱起眉头,显然有些不信。
“是条镀银的链子,不是很值钱,”我不慌不忙继续说道,“但那是我妈妈过世前留给我的,对我来说很重要。”
要想瞎话编得像真的,一定要能博取别人的同情。遗物什么的,最好用了。
他听后果然缓和了神色,劝我说:“今晚连月亮都没有,那么黑你怎么可能找得到,还是天亮后再来吧。”
就坡下驴前,我得把全套演完了。
“我怕天亮以后被别人捡了去……”我迟疑着说道。
“放心吧。”他微微笑了笑,“明天换班前,这一带都是我在值守,我会帮你留意的。”
“太谢谢你了!”我感激地说道,“那我先回去了,晚安。”
“晚安。”他冲我点点头。
我刚要离去,就听他说了句“等一下”,我的心立刻提到嗓子眼儿,这是要被看穿了吗?
他笑了笑,似乎还有些腼腆,轻轻开口道:“那个,你叫唐妮是吗?我是阿尔杰。”
他身后的队伍发出哄笑声,有人甚至低喊了一句:“好样的,副队长!”
我:“……”
卧槽,我这是被男人搭讪的节奏吗?
我冲他点点头,然后故作羞涩地跑开了。
嘛的,就让这个阿尔杰帮我找那个链子一直找到天亮吧!
因为那天夜里遇见了巡逻队,所以我不敢再半夜跑出去了,毕竟我这种“穷人”没有那么多首饰可以丢。
这天,塔莎给我放了半天假。我最惦记的东西就在领主的屋子里,所以我哪也没去,就坐在寝宫不远处的一个花坛上,眼睛在寝宫的各个窗户上仔细搜寻,想以此判断窗户后都是什么人的房间。
“在看什么?”
一个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吓了我一跳。扭头一看,是个身穿军装的年轻人,好像还在哪见过。
“是你?”既然他跟我说话了,定是认识我,我也得装作认识他才行。
他在离我不远处坐下,然后问道:“项链找到了吗?”
啊,原来是他,好像叫阿尔杰。
既然他这么问了,我只能接着演:“找到了,原来是掉在被褥里,早上起来叠被子才发现的。”我冲他笑了笑,“谢谢你还帮我想着这件事!”
他看了眼我的脖子,不知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问道:“怎么不戴了?”
我低下头故作难为情地说:“本来就已经严重脱色了,戴上也不好看,而且搭扣松了容易掉,索性就收起来了。”
尼玛,能不能不要再问我项链的事了?我在心里不停地咆哮。
他点点头,终于不再纠结这个话题,转而问道:“你坐在这里半天了,在看什么?”
又开始查问了!我简直要被他烦死。
“我在想,自己什么时候才能进到里面工作。”我故作向往地看了宫殿一眼。
“你一定有机会进去的。”他轻声安慰道。
这话甚得我心!
我感激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叹口气说:“也不知道我还要干多久才能转为室内杂役。室内杂役薪水很高呢。”
“的确,”他点点头,“级别越高薪水越高,只要你干得好,一定会晋升的。”
哎呦我去,女仆还能升级!我忍不住暗自翻了个白眼,心说,给我个管家我也不稀罕哪!
不想再跟他聊下去了,我站起身冲他歉意地行了个礼,说:“时间不早了,我得回去了,要不塔莎会等急的。”
“好。”他也站起身,“改天见。”
“再见。”我转身往回走,刚走了两步就听见他喊“等一下”。
又来!能不能一次性把话说完?
我回过身看着他,他笑着望过来,问道:“你是不是不记得我叫什么了?”
这家伙不是真对我感兴趣了吧?
“阿尔杰,副队长。”我尽量保持着微笑。
他用手指搓了下鼻尖,似乎有些羞赧,语音也变得轻柔:“再见,唐妮。”
我点点头,毫不迟疑地迅速离去。
☆、第4章 是福是祸
这天早上,我正在洗漱间刮胡子——虽然我的胡子很绒并不算重,就听见有人敲门。
“等一下!”我连忙开口。
塔莎的声音传进来:“唐妮,让我先用一下洗漱间,我肚子不舒服。”
那可不行!我腿毛还没刮呢!
“你先忍一下,我一会儿就好!”我赶紧将脸上的泡沫都洗掉。
“不行,我忍不住了!”
我:“……”
想了想,还是决定让她先用,毕竟不能让她真的拉在裤子里。我将裙摆放下,见小腿上稀疏的腿毛并不是很显眼——毕竟我每天都刮,便将门打开。
塔莎硕大的身影一闪而过,见她一下子撩起裙摆马上就要脱底裤,我急忙别过脸走了出去。
唉,我得时刻小心着,不能被人看穿是男的,但眼下我却跟女人共处一室,简直是处处尴尬。
若被领主知道我是男扮女装混进来的,没准会把我当成刺客或奸细,那样的话我的小命可就不保了。
转眼,我已经来这个世界半个月了,估计家里人已经发现我失踪了,我必须尽快回去才行。待在这里越久,家里人越担心,我这边也越容易露馅。
塔莎说府里快到月底时会改善一次生活,今晚会有肉吃,于是我这一天都干劲满满的,并且期待着丰盛的晚餐。
结果塔莎领回来的晚餐只比往常多了一片薄薄的牛肉……
这片牛肉只有半个巴掌大小,薄得都快碎掉了,放到嘴里都不够我塞牙缝的!
真心酸,说出来都是眼泪。
塔莎见我吃肉片时眼睛湿润,叹口气说:“过几天发薪水时,我给你放半天假,你去街上买点好吃的吧。”
“月薪只有二十个铜币,能买什么呀?”我忍不住嘀咕。
塔莎跟看神经病一样看了我一会儿,说:“普通人家一年也才花掉两三个银币而已。”
一个银币换一百个铜币,也就是说我现在的工作一年能挣上两个银币还多。
两个银币那么值钱吗?竟然能养活一家人?卧槽,为什么我之前当出来的两个银币那么不经花?早知道就省一点了,留着买肉吃。
唉,算了,等我回去后要什么有什么,谁在乎这几个钱啊。
几天后,正好是月底发薪的时候。
我干了半个月,领到了十个铜币,塔莎也当真放了我半天假,允许我上街买东西。
刚来这里时,我是没心情逛街顺便体验异域风情的,满脑子除了回家就没别的想法。但眼下知道这事急也没用,所以打定了主意先照顾好自己的肠胃。
特莱城很大,不仅是特莱德地区最大的城市,也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大城市。可这个大城市却不及我那个世界里的一个乡镇,科技、经济、文化等领域都很落后,领主小子还得加油才行。
我在街上逛了一会儿,见到新奇的东西就驻足观看一下,若是吃的就买一点儿。很快,十几个铜币就花光了,但我的肚子却饱饱的。嗯,吃了肉,感觉就是好。
见时间差不多了,我便慢悠悠地往回走。路过一家卖水果的小店时,一个正在买东西的年轻人引起了我的注意。
暗绿色军装,金色头发,怎么这么像阿尔杰呢?
我加快脚步,如果是他,我可不想理。谁知,他正好转过身看见我了。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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