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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_6

    写娘子 作者:闫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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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可能要一辈子才回来,可这才刚过了几个月。

    伸手握住他一根手指,表示亲昵,女人讨好男人不就是这样嘛。

    李伯仲看着她光洁的额头,半天没什么表示,没甩开她的亲昵,也没回握,“出去了?”他的眼睛一向好使,尽管只是一眼,他还是看到了她,以及那个壮实的男人。

    “是啊,您说一辈子不回来嘛,妾身也得要考虑下半辈子怎么活。”显然他是看见了,她也没必要再狡辩,跟别的男人在一起被抓个正着,百口莫辩,主动承认比解释好多了,“好在您又回来了,妾身也不必将就那些普通男人了。”

    最后还是抽去了手指,不过没有用甩的,看来怒气是消了不少。

    李伯仲转身走上游廊,白卿跟在一旁。

    远远的,在游廊尽头,彩缎翩跹,是一群华丽的女人,她注意到了他眉头的变化,微蹙,然后平静,看来是认识的人。

    这是一群可以瞬间让普通女人化成灰烬的高贵女人,白卿有点庆幸自己身上穿的是这身干净的青衣男装,如果她穿得是她那些廉价彩衣,脸上画得是眉飞色舞,此刻一定已经变成了灰烬。

    白卿几乎可以肯定,那位着紫裳的美貌女子一定就是李伯仲的未婚妻,瞧她的眼神,瞥过他的眼,然后扫过她的唇,接着是淡淡的放空,像是什么都不在乎,这是有心胸的女人的表现,似乎能目空一切。

    而她想知道他的这位正主是不是真有那么心胸开阔,于是轻轻伸手握住了他一角衣袖,闪半步,躲在了他的身后,这是没见过世面的女人该有的模样,胆怯,但却与她身前的男人形成了一种莫名的亲昵。

    不出所料,她的“胆怯”让他的未婚妻多看了一眼过来。

    白卿低下眼,长长的睫毛掩住了眸子里的笑意,原来——这未来主母也没那么目空一切。

    “舅母。”李伯仲微微垂目,向为首的一位中年妇人施礼,这妇人是汉西赵家的儿媳,与李伯仲的母亲同辈,同时也是皇族出身,这次来西平说是因为去京城路过的,不过显然没那么巧合,从汉西去京城,想路过西平那还真是不容易。主要原因还是因为李伯仲未婚纳妾,让他的老丈人不开心了,这位舅母就是来做和事老的。

    瞧,她不是还带上了李伯仲的未婚妻?大老远的,从京城到汉西,再从汉西去京城,然后又这么凑巧路过西平,为的是什么?当然是让李家人看看这位仪态万方,贵气逼人的郡主,皇室的女儿,可不会轻易跟人分享男人。

    这不只是面子问题,还牵扯着君与臣的尊卑。

    “伯仲啊,正好碰上你,你先带梓童去歇息,一路上颠簸的很,她身上还带着病,熬不起,我得先去拜见姑姑她老人家。”这妇人口中的姑姑即指李伯仲的祖母,诸侯各家虽然为了争地盘的事,你我撕咬,可私下里,也是盘根错节的带着血缘关系,乱七八糟的。

    李伯仲微微点头,随即侧脸看一眼在他身后装胆怯的女人。

    是要她给主母让道了?白卿回视他,并默默松开手。

    凄凉啊,就这么被丢弃在了空旷的游廊里,侯门似海,贫贱女子终还是要遭人丢弃的。

    白卿回过头,她的月舂苑在西,跟他们的方向正好相反。

    抬腿走了几步,一偏头,两三个孩子正躲在廊外的毛竹后,背后像是藏着什么东西,其中一个孩子是李季冬,就是那个用竹剑砍伤她,却把自己给吓坏的男孩。

    白卿看着几个孩子半天,突然生笑,伸手指了指他们背后露出一角的剑鞘——男孩子总是对利器有莫名的喜爱,似乎天生爱斗。

    几个孩子经她的指示,赶紧把露出的剑鞘再藏藏好——好不容易躲过大人的眼睛才偷来的宝剑。

    白卿转过头,继续往她的小院子去了。

    男孩们见状不禁互瞅几眼,随即嬉笑开来,大哥这位小姨娘还挺够意思,没声张。

    白卿换下了那身青衣,挑帘子出来,就见凤宣正在从食盒里往桌子上摆饭菜。

    “厨房今天这么早做晚饭?”

    凤宣心虚地答应着,今晚东府那边大摆筵席,可没点她们这位卿夫人的名,所以厨房就先让她把晚饭端了来。

    “东府不是开宴席嘛,还有空给我做这么多菜?”看了看,菜色很丰盛,而且还多了几道。

    “吴妈说今天的菜很新鲜,就多做了两道。”凤宣边回着话,边打量白卿的表情。

    “那过会儿你送盘子回厨房时,多谢谢吴妈。”坐下身,拾起筷子在白水里沾了两下。

    她到李家以来,打点的最好的就是这些下人了,这是习惯,到任何一个地方,她都会找机会先跟这些人来往,小时候在歌舞坊间,她也这样,所以厨房每次给她们姐妹的饭食都比较多,没办法啊,饿出来的嘴巧跟手段。

    “对了,一会儿跟吴妈先要点热水。”今晚来了这么多女眷,热水肯定要排到很晚。

    凤宣点头。

    洗澡是很好的解决寒冷与寂寞的方式,泡在半人高的浴桶里,周身被暖暖的水包裹着,一闭眼,整个人滑进水里,再缓缓张开眼,看着水面上的世界,像做梦。

    “啊——”一声尖叫,凤宣惊恐的面庞倒影在水面上。

    白卿坐起身,脸上、头发上都冒着热气……

    “夫人——您——差点把奴婢吓死。”谁见过大活人在水底睁着眼睛的?

    白卿抹一把脸上的水渍,咳嗽几声——被水呛到了,这丫头进来就是一声尖叫,吓到反而是她,“不知道谁吓谁,出什么事了,突然这么跑进来?”

    “哦,是东府那边来传话,让您过去呢。”说着话间,赶紧递来一条布巾。

    “叫我过去?”谁这么想不开,在这种宴席上也敢让她过去,是想要李家下不了台,还是想要那位未来主母下不了台?

    十 芽城的内人

    柔顺是偷窥的最好方式之一,在胆怯、无助与被排斥时,用那双无辜的眼睛去看人,偷窥这些与普通人不同的高贵人,是一种无奈之下的乐趣。

    她眼看得是李伯仲,因为只有他能决定她在李家的命运,这个男人与众不同的是,他敢反抗,并且可以战胜他的家人,这是普通男人做不到的,她喜欢并敬佩他这一点。

    对于她的注视,李伯仲并没有给予太久的回视,只是饮酒间偶尔的一瞥,瞥见她那身轻柔的白缎,以及腕子上翠绿的镯子时,他便知道她今晚扮得是怜人的小妾。

    他甚至开始有点喜欢她了,在任何对付不了的局面跟前,总是能想出办法来应付。

    “卿儿啊,过来这边坐。”李家的二儿媳,李伯仲的二婶,抬手示意白卿过去,那一声“卿儿啊”,叫得白卿心中一窒,看来今晚李家这出戏唱得还真不一般,往常这位二夫人都没正眼瞧过她,还记得在园子里与李季冬的那次竹剑会,这位二夫人远远望来的眼神可不算友善呢。

    白卿微微朝主桌一福,随即来到二夫人的跟前,老王妃并不在宴席行列,所以这里便由二夫人撑起了场子。

    白卿坐到了二夫人的跟前,她的对面坐得正是下午那位紫裳的未来主母。

    满桌的女人,丽颜华裳,贵气逼人,普通女子坐在其间,不觉荣幸,反觉自卑,白卿眼不斜视,似乎显得有些局促,说心底话,她也是普通女子,少不了也会有些微莫名的自卑。

    “卿儿啊,这位是汉西王府的华夫人,快见过了。”搁在白卿背上的手微微用劲,提示她起身福礼。

    看来,今晚提她来三堂会审的恐怕就是这位华夫人了。

    白卿乖乖起身,福礼,“夫人安好。”

    这华夫人便是下午在游廊里碰上的那位,她们当然都见过了,不过还是当没见过,华夫人带着和煦的笑意上下打量了白卿一番,“倒是位精致的美人,今年多大了?”

    “十九。”

    “嗯,比梓童还长两岁。”笑看了一圈桌上的人,众人也陪着一同淡笑,“家里定是离西平不远吧?”

    白卿微微抬起睫毛,看着桌子中心那盘红鲤鱼,缓缓道:“远呢,在东周。”

    “噢?是周人啊,难怪生得一身江水灵秀。”点头赞许,并笑得和蔼,“不过也跟我们一样,远离亲人,家里人都见不着,想呐,是吧?”

    白卿的视线从红鲤鱼转到了那华夫人的手上,她右手的无名指上带了一枚翠绿翠绿的翡翠戒指,戒指上还镶了一点碎珠,好看的紧,“家里没人了。”

    桌上的人都静默下来,那华夫人眼色也是微微一暗,“可怜的丫头,定是吃了不少苦。”

    二夫人淡笑着插话进来,“来,这菜都凉了,咱们先吃。”这要再继续问下去,就该李家丢脸了,这白卿什么身份?当然不能让这个话题继续下去,说话间,二夫人手指微微拍了拍白卿的后背,先让她坐下来。

    白卿听话地坐下身,心明这两位贵夫人也是在暗中较劲。

    一旁侍候的丫头上前给白卿递了双筷子,白卿习惯性地将筷子在白水里沾湿,一抬眼,对面的那位岳梓童正看着自己。

    这是个与李伯仲很相配的女人,美丽的面孔,淡然的贵气,并不咄咄逼人的眼神,但高傲着,却又是不惹人厌的高傲。这是白卿对这位未来主母的注释。

    对方似乎也在评判她,只是不知道在她的心里,她是什么样的。

    酒宴上,那位华夫人似乎并不打算放过白卿,非要问出她的身家来历不可,不是青楼出身嘛,她就让这女人亲口说出来,非让这李家人自己臊一臊不可,而李家的二夫人也不简单,兵来将挡水来土淹,一招一式,两个女人过得精打细算。

    一晚上忙得到是她们俩。

    宴席结束,华夫人让李伯仲送他的未婚妻回去,他送了,而且看起来他对他的未婚妻很尊重。

    而白卿,她要自己走。

    料峭的春夜,穿着一身单衣,顶着一头尚未干尽的湿发,独自在这偌大的府里走着。

    在一处院落前,白卿停下脚步,仰望着门楼上的灯笼,微风拂来,额前的碎发飘摇不定……

    这里是娉儿的住处,与她的月舂院相似,都小得可怜。

    姐姐啊,娉儿是不缺吃穿,可是她跟你我一样,缺的是在这家人面前的尊严,我该怎么把她的尊严捞回来呢?

    仰望满天的星辰,苦笑。

    折回西府的路上,迎面碰上了送人归来的李伯仲。

    长长的游廊,摇曳的红灯笼,各执一端的男女,在清灰夜色的陪衬下,各走一边,路过时,她把视线从他的身上收回来,今晚她要惆怅她的亲人,而他,也有他自己的事。

    可错身时,他伸来一只手,勾在她的腰间,把她轻轻拉了过去——这就是他们之间的关系,只有占有与亲昵,不存在尊重。

    “我困了。”她这么说,并抬手碰了碰他脖子上一处细长的伤口,伤口刚打了血结,像一条长长的蜈蚣,“放我回去吧。”

    男人却俯身,把她紧紧拥进了怀里,在她的颈侧深深吸了一口气,把她本来还残留的一点热气都吸干净了,他这是怎么了?

    打算吸完阳气,就把她扫地出门吗?

    男人松开女人的腰,眼中带着一丝笑,然后带着那丝笑,走了?

    女人空对着红灯笼下那丝丝清风,有些恍惚,恍惚过后随即转过身,看着男人的背影,是又要走了吗?去做他那些打打杀杀的事情去了?

    她跟他有一点很相似——他们都很坚持,或者说执拗,为了自己那点事,可以无比坚强,所以他赞赏她。

    而她,就像之前说过的,在某些时候,敬佩他。

    只是她弄不明白,他这么拥住她,是喜欢她,还是舍不得她呢?

    拨过额前的一绺乱发,笑,似乎这两个答案都不能成立。

    第二天,白卿病倒了,高烧烧得她满嘴是泡。而李伯仲走了,撇下他的未婚妻,悄无声息地离开了西平。

    这可真不好,人家华夫人还等着做和事老呢,他竟这么不告而别!他要那些皇家的脸面放到哪儿去呢?

    他是同意娶妻的,却又偏偏一遍又一遍地撕扯着妻家的脸面,但他仍然尊敬他的未婚妻子,这真是令人难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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