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1-2部全集出书版]》 分卷阅读1 受害者[12部全集出书版] 作者:张末 《受害者》 作者:张未 ============= 内容简介: 他们是谁――最顶级的犯罪心理专家,带领一名身怀绝技的警察,和一位女记者,成立了“悬案清理小组”,破解中国数年来的重大凶杀悬案。他们面对的人――专门猎捕婴儿的女性杀手、肢解并猥亵尸体的性无能、连体人罪犯、癖、偷窥狂、红衣裂嘴女、同性恋虐杀案、异能绝术团、九胞侏儒、色彩恐惧症患者……最匪夷所思的凶杀案――双连环谋杀案、多头女婴杀人事件、人眼蜈蚣、自体繁殖工厂、嗜性狂人、泥沼丧尸、犹太孤灵……完全超乎想象的重口味犯罪小说,最颠倒人伦的犯罪实践,人类恶性的极致呈现。 引子 我们给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取了个外号叫“受害者”。如果把“受害者”称为中国最冷酷残忍的连环杀手,一点儿也不为过。 ――但这并不是重点。 连环杀手都有性格缺陷,他们就混迹在我们的身边,犹如把一个逼真的塑料苹果藏匿于水果篮中,让人无从分辨。不过,杀手身上通常都会散发出只有同类才能嗅出的特有的气场。 本书所记载的故事正是以此作为立足点的。 “受害者”在猎杀无辜者的同时,也在被更高级的杀手觊觎着。 作为“受害者”,仅仅是这个生物链的最低层。他在7年的时间内一共杀害了8名女性,而且手段残忍到令人发指。 “受害者”的猎物是高知女性,地点仅限于j市,犯罪标签是猥亵尸体和摄影记录谋杀过程。所以尽管离他最后一次作案时隔两年,人们在一个地处偏远的窨井里,发现了那些成堆的骸骨,以及牛皮纸袋里装着的相片,于是梳理出了他的犯罪脉络。 在他说出自己奇怪的逻辑之前,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要在行凶之时进行摄影特写! 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要剖开那些尸体的皮肤! 没有人知道他带走那些皮肤组织有何用途! 自1996年起,他每年都会花上大量的时间来精心挑选出一个合适的人选来完成杀戮。其间他曾消失了两年。2001年却又突然出现,作案4起。2002年,在又一个女性死于他的屠刀之后,他再一次销声匿迹。 他就像一个幽灵,游荡在我们的身边,来去无影。 更重要的是―― 没有人知道,他是否还会卷土重来! 直到他遇上了另一个更为残酷的专门捕杀连环杀手的人。 一切就变得失控了。 犯罪现场报告 1996年8月26日 被害人:23岁女性 颈部被切开,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下身赤裸,上身共有刀伤26处。 1997年7月27日 被害人:19岁女性 颈部被切开,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下身赤裸,上身共有刀伤36处。 1998年9月15日 被害人:24岁女性 颈部被切开,全身赤裸,上身共有刀伤16处,双耳及头顶部有13x24的皮肉缺失。 2001年1月19日 被害人:24岁女性 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裤子被扒至膝盖处,颈部被刺割,上身共有刀伤8处,双乳及背部有30x24的皮肉缺失。 2001年4月30日 被害人:22岁女性 颈部被切开,上身有22处刀伤,下身赤裸,双乳、双手及阴部缺失。 2001年7月30日 被害人:8岁女性 下身赤裸,颈部系有皮带,阴部被撕裂并检出精子。 2001年11月22日 被害人:28岁女性 颈部等处有锐器伤3处,并遭强奸。 2002年2月9日 被害人:25岁女性 颈部被切开,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下身赤裸,遭过强奸。 2008年年末,我从网监支队调入a部门,在“悬案清理”工作组担当网上接洽。该组的性质介于职能和科研之间,之所以那么奇怪,就不得不提起一个人:周炳国。 周炳国,60多岁,某大学犯罪学教授,学物理出身。七十年代开始在刑警大队做勘察工作。当时本市出了个连环杀手,专挑下雨的星期五凌晨作案。周炳国出现场出得多,最后给出的建议是:连环杀手30岁左右,男性,单身,身高一米六八左右,体格健壮,国字脸,发际线靠后,作案时喜欢穿灰色的夹克衫,抽白沙牌香烟…… 刑警队听了很惊奇,现场也就一堆螺丝钉,周炳国就能把凶手猜得那么透彻?赶忙问他的依据是什么,周炳国冒出来一句让人哭笑不得的话来:“靠感觉。” 警察晕。 当然靠感觉也没错,下意识的警觉本来就是警察的职业天赋,见多识广,整天神经紧绷,多少有点儿过人的第六感。但你要说,“我感觉是他”,“我感觉他在说谎”,“我感觉这其中有问题”这些都能让人信服;可周炳国的“感觉”,类似于“我感觉你老婆屁股上有个火疖子”,除非他见过,否则这就不是破案,而是算命。 在刑警队里,那些搞勘察的,类似于现在老百姓眼里做it的,都是些屁股大,戴副眼镜,除了编程和篮球,什么都不懂,就算有个漂亮妞过去请教,他也能翻个白眼,来一句,“不要老是问这种stupid问题”,把你呛到十万八千里之外去。 所以,大伙儿就没把周炳国的“感觉”放在心上。 没过几天案子破了,凶手被抓,在审讯的时候,有个警察突然想起来当初周炳国的“感觉”,不对比不知道,一对比吓一跳,周炳国当时列出来20多条嫌疑人描述,居然有19条是符合的,这就有点儿神奇了。 再去问周炳国,回答还是“靠感觉”,按照他自己的说法,当时是真不知道。 成也“感觉”,败也“感觉”,往后数年,周炳国就一直被这个“感觉”困惑着,到了新世纪,他才算找到答案,说出来你都不信做――中国的中医哲学。 周炳国的这套理论说起来比较复杂,但用句成语就能概括:相由心生。 在2002年和2003年的时候,有个教授翻译了一本行为证据科学的专业书,我有幸读到,才知道这在国外已经发展了几十年,有专业的名字,叫“犯罪心理画像”。人家的理论基础是《行为心理学》,周炳国的理论基础是《黄帝内经》。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儿,但殊途同归,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不管黑猫白猫,能够抓着耗子,就是好猫。 领导对周炳国的能力还是挺认可的。那时候国家刚从弯路上转回来,百废待兴,基本上稍微能有点儿成绩就算人才,要加以培养。于是乎,周炳国就转了行。一路顺风顺水,从硕士到博士,又是改革开放后的第一代犯罪学博士,这还了得,实验、课题、研究成果,在全国都有名气。 第一章 犯罪专家 在中国,一旦被领导认可,做什么事儿都会方便些。于是,周炳国牵头搞了这个工作小组。一方面对近几十年发生的悬案作个梳理,广泛征求意见;另一方面,如果地方案件需要我们帮忙也义不容辞。 j市位于西南地区,属于二级城市,并不大,从我所在的城市坐飞机约莫两个半小时,下飞机后需要再转一个小时左右的火车即可到达。 小组成立后,恰逢j市所在省份集中展开刑事案件清扫行动,j市公安局在网上给我们传来了一份犯罪现场报告,这是一起多年未破的悬案。并郑重邀请周炳国及悬案清理小组成员参与案件侦破工作,希望我们能够提出一些犯罪心理分析。 j市传来的连环杀人案的详情并没有完全公开,而是被安排在a部门官方网站的一个三级页面里。我们的工作方式,是有针对性地面向全国相关部门单位,发送网址和一封还算“体面”的求助信,以确保那些专家在空余时间都能看到案例,进而提供他们独到的见解。首批对象,各市级公安部门自不必说,还有大学相关院系、病毒研究所、医院、心理研究中心等,甚至包括诸如宗教协会之类的边缘部门。 我们将连环杀人案的部分案情在j市官方网站公开之后没几天,我收到了一个叫“李舒然”的人的来信,他对此的看法引起了我的兴趣。奇怪的是,他居然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1970~1975年出生,控制欲强,时常有莫名其妙的幻想,对人体构造有一定了解,有一辆车。外界会认为这是个不缺乏上进心的年轻人。1996年之前是个处男,经济条件开始有所改善,1998年之后拥有一套独立的住房…… 从犯罪现场报告来看,最初的几起案例,嫌疑人对凶手的伤害,远远超过令受害者致死的程度,受害者身上都有超过15处以上的刀伤。即使到了后来,这种残忍的杀害手法有所减轻,但侮辱行为的痕迹依然明显。换句话说,屠杀那些手无寸铁的女子并不全是凶手的本意,更多的原因,是他在宣泄一种现在还无法准确描述的对女性的仇恨。 李舒然对嫌疑人的描述,和j市公安局在几年前对外公布的几乎没什么区别。我想,就算他事先没有看到过这些公告,只要有一些犯罪心理学的基本常识,也能得出这样的结论。 这样的犯罪现场原本就含有羞辱女性的意思。再加上照片中刻意留有女性身体的特写,这说明凶手非常重视这些,而且很可能是性障碍者。 以我所有的浅薄的犯罪心理学知识来分析,用性原动力来解释嫌疑人的行为是再合适不过了。嫌疑人不是在报复仇家,而是把所有的女性都当成自己的仇人,归根结底的原因正是嫌疑人的性无能,无法正常宣泄自己的性欲。嫌疑人初次性经历的失败,是导致他杀人的最重要的刺激源! 全中国的性无能者数以千万计,但上升到这样无差别疯狂杀人的凶手还是比较少见的,势必还有其他的原因。我能够想到的,是有某个女性在他成长过程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这个女性可能是后母或者孤儿院的管理员之类对他有绝对权威的人,他遭受过她的殴打或虐待,在幼小的心灵中,女性就成为了恶魔的象征。随着青春期的到来,正常的生理需求又促使他对异性产生好感,他交了一个女朋友,在性经历失败之后,对方有意无意的嘲讽或埋怨,彻底激怒了他。他开始了疯狂的报复行为。 从j市的“开化”程度看,以及第一起案例发生的年代,可以大致推断,那个地域和时间阶段的男女青年,第一次性行为发生在18~28岁的青年期。 根据现场作案的老练程度,又可以排除18~20岁这个更为年轻的年龄段。 因为凶手性无能,作案之前应该没有成功的性经验。2001年之后照片上出现了精液,说明他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让自己恢复了性功能。 从作案的细节来看,凶手肢解虐杀妇女毫无惧意,所以应具备一定的医疗知识。将受害人受害过程拍照,故意摆放在尸体旁边,证明他有一定程度的臆想症,并且有强烈的控制欲。 从照片上看,死者的遇害地点都在郊区,死后又被投掷到废弃的洞里,肯定得有一辆搬运尸体的车。从1998年起,他开始有了肢解尸体的行为,并且还把这些肢解的器官带回家,想必是个私密的地方,所以认为他是独居。 至于为什么李舒然会认为凶手有上进心,我不知道。 上述的分析,怎么说都是通的。我之所以说得头头是道,是因为已经有犯罪心理学家分析过了,加之我多少看过一些这类的书,总能摸到点儿门道,但如果警察仅按照这个来查,估计就“走”远了。还得按照常规的思路来走,加以辅助才是正确的办法。 受害者共有8人,交叉对比是必须的。说是无差别杀人,但凶手选择对象肯定还是有规律的;可喜的是,照片上还提取到了一枚指纹。警方就此展开了大规模的调查,结果当然是这些所查范围之内,没有符合画像中的人,或者有证据显示不是凶手。 除此之外,他1999年为什么消失了,两年之后,也就是2001年,集中爆发了4起案件。消失的两年究竟又有什么刺激到了他?2002年之后,又是什么促使他停止了屠杀? 各方意见均不统一,有人认为他因为别的犯罪行为获捕,正在狱中;有人认为他生病了;还有人认为因为警察及时发现尸体,所以威吓住了罪犯。我却不这么认为,于是想起那个叫李舒然的人写的信。难道凶手真的是因为结婚生子而停止了杀戮? 这会不会是个无聊的闲人开的恶俗玩笑? 不过,没想到这个李舒然居然懂得用技术手段隐藏了自己的ip地址。我还没解开这其中的玄机,第二天,李舒然给我的邮箱里又发了封信,进一步对警方先期的侦查方向提出质疑。 在案发期间,j市公安局曾向广大群众征集嫌疑人线索,让大伙儿着重注意曾经猥亵过妇女的露阴癖,或者躲在水房、浴室、厕所偷窥并携有刀具的男子,并因此捕获不少有过类似前科的人。但是很遗憾,并没有发现嫌疑人的踪迹。 此次,李舒然的质疑更为强烈,并且有着详细的解释。 露阴癖,几乎都是男性,是指向陌生女性裸露自己的性器官,从女性惊慌失措的表现中,获得性满足的一种变态行为。他们本身其实是弱者,很有可能患有性无能,无法完成正常的性生活――尽管这一点与此案的嫌疑人相似。但他们的区别在于,露阴癖并不具备坚毅、冷酷的性格特征。他们自卑懦弱,这和嫌疑人就有明显差异。他们仅仅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性欲求,对女性并不仇恨,如果受害人反击,或者轻视露阴者的行为,反而会让露阴癖者无所适从,甚至落荒而逃。通俗点儿说,他们是一群“虚张声势”的变态者,不具备上升到冷血杀手的心理素质。 偷窥癖倒是有这样的可能。但问题是,偷窥往往是一种强迫性的行为,这和因为好奇或者恶作剧的少年偶发性地偷看女浴室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上升成为“癖”的,是指他无法停止下来。偷窥癖大都是受色情书籍或者影像的不良影响,为寻求刺激,然后一发不可收拾的。按照通常的发展脉络,偷窥癖发展到一定程度,会出现不良性行为,比如嫖妓,甚至强奸。但必须注意的是,他们并不会杀人,因为没有这方面的心理需求,即使杀人,也是因为诸如“生怕事态暴露”而导致的临时起意的杀人,肯定不会出现虐待受害者或者受害人尸体的行为。这明显是另一种人才应该有的行为特征,即所谓的性虐杀者。所以,你们先期的判断完全错了。 以上是李舒然发给我的第二封信。照信中内容的措辞和逻辑分析,这次明显专业得多,还有可能是业内人士。 我上报了这一特殊情况,并给我原来所在的网监支队的工程师打了电话,希望能够得到他们的支持。两小时之后,那边传来了分析结果,李舒然的ip地址显示,他正是在此案发生的j市给我发的邮件。 进一步定位仍在进行,网监支队的王工跟我说,如果李舒然不上线,就无法知道他的确切位置,我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引导他继续发邮件,王工他们将24小时监测着这个邮箱地址,一旦有发送情况,就有可能锁定他的确切位置。 我再次打开了他发来的邮件,阅读之后,写了封措辞诚恳的信。希望他能够接着就此案的看法,向警方提供信息。 张凡双,沈阳人,今年26岁。未婚,有个在法国留学的男朋友。2001年以全校第三名的成绩考入师范大学法律系,4年之后升入本校传播学院读传播学硕士。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在《检察风云》报任记者、编辑。2008年,只身潜入某传销集团内部,搜集大量违法证据,为警方破获新世纪以来最大的传销案立下汗马功劳。“悬案清理”工作组成立之初,张凡双被《检察风云》的主编力荐,进入工作组,担当媒体联络的工作。 吃过了午饭,张凡双坐在自己的电脑前看星座运程。 我让她暂时不要离开,替我值一会儿班,随即开车去了图书馆,寻找有关性虐杀的资料。我耐心地翻着厚得跟砖头一样的专业书,像个专门跑来看黄色情节的小男孩,躲在角落翻有关这方面的知识。 书中说,性虐是指一种将暴力和性欲混合起来的变态心理,通过暴力让施暴者达到性高潮的一种手段,其中包括施虐和被虐。这种癖好就像生病,不及时治疗会愈演愈烈。 我想,如果有这癖好还有兴趣杀人,还真是电影里所形容的那样“一旦开始就停不下来了”。其中的佐证,就包括一些国外性虐杀的案例。上面所描述的现场,也和这个案子有许多雷同之处,都是通过暴力虐待杀死女性,来满足自己的性欲。书上还说,这类人往往会做出很多匪夷所思的行为,来满足他们作案后一些常人难以理解的幻想…… 看了一下午的书,我回到办公室之后,想了想,又给李舒然发过去一封邮件:“如果他是个性虐杀狂,你能够知道他在对那些女性虐时,心中在幻想什么吗?” 不料翌日上午,李舒然发来的邮件却这样说: 我只是提到性虐杀,但不代表着我认为嫌疑人就是性虐杀。他是个变态杀手,却不是这个类型的,起码在作案初期,如果让我来分类的话,我会把他定义成愤怒型罪犯,这和你们警方的判断,以及对其行为的预测会有天壤之别。他最初作案的动机,仅仅是因为他恨女人,而且是恨高知女性,和性没有关系。而且,我想奉劝你的是,想要了解变态者,不是靠看书,而是要真正走进他们的内心! 突然的转折,让我有一种被耍的感觉。李舒然抛出“性虐杀”的概念,当我对此进一步了解之后,现在又告知我这并不是他的本意。这简直是在侮辱我的智商。 我似乎都能看到他在电脑前不屑一顾的表情,好在这次,网监那边也传来了好消息,经过技术处理锁定了李舒然的确切地址,但进一步调查又出现了问题,这只是j市的一个网吧。而且他在上网时不知用什么样的方式逃过了身份登记,还隐藏了ip地址。 我定下心来开始琢磨李舒然的话。 “想要了解变态者,不是靠看书,而是要真正走进他们的内心!” 这句话似曾相识,其中的含义我还是能够明白的。李舒然不是在教我如何研究犯罪心理,而是提醒了我。我记得曾经遇到过一个资深的心理医生,也说过类似的话,任何心理障碍者,想要治疗他们,技术性手段都只是辅助,最根本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爱”! “爱”他,真正了解他的需求,知道他焦虑什么,为什么焦虑,了解他,理解他,才是抚慰他受伤心灵的唯一良方。 本案的嫌疑人,从法律上讲是个罪人,但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讲只是个病人,在作案之前如果接受恰当的心理疏导,是完全有可能避免惨案发生的。 然而一切还是发生了,从第一起案子至今,已经过去了十几年。这十几年中,嫌疑人走过了怎样的心路历程无人知晓。如果真像李舒然说的,他是结婚后才恢复了正常,那么在每个夜深人静的夜晚,他是否会因为曾经做过的事情,感到愧疚和恐惧呢? “仅仅是因为他恨女人!”我又想起了李舒然的话,但是不对,如果真是因为恨女人,为什么嫌疑人会结婚呢? 我再次打开邮件,找到了李舒然在嫌疑人“仇恨女人”之前的限定词:“最初的动机!” 没错!最初的动机。我一边吃着张凡双给我带来的早点,一边摸索着李舒然的逻辑思路。嫌疑人最初是仇恨女人的,到最后爱上一个女人,而这其中的心理转变,都是通过那几年的屠杀来完成的。 我喝完最后一口豆汁儿,张凡双的笑脸出现在我桌前。她对这件案子持有厌恶态度。这是很正常的事儿,一个学法律和传播学的人,即使接触过一些刑事案例,也多是书面上的描述,这可能是她第一次直面凶手,而且还是这么一个变态的凶手。没有一点儿“免疫”能力,确实很难一下子接受。好在案子还没有完全铺开,以她现在的工作范围,还没有深入案情中的必要。 我在想自己琢磨出来的李舒然的推理逻辑,觉得有很多难以理解的地方,“由爱生恨”的事倒是经常听说。可从痛恨所有的女人,通过屠杀,然后转变成爱上了一个女人,这实在是让人难以理解。 “我跟你说个事呗!”张凡双打断了我的思路。 “什么?”我看着她眨巴着眼对我说话,意识到她买来早点,也许另有目的。 “我认识个朋友,在《新报》做记者,专跑政法这一块儿,最近老是跟我抱怨说没什么素材――”她停了下来。 “然后呢?”我问道。 “然后、然后,他跑来问我,能不能有什么新闻给他!”张凡双有些不好意思,但她的暗示已经很明显了。 我有些为难。媒体接洽这一块儿本来就是由她负责,但工作组情况特殊,还是要为案子本身或者大局考虑,仅仅出于猎奇而对我们手上的案子进行报道,显然是不妥的。 “你怎么看?”我没有直接回答她的问题,而是反问了一句。 “我觉得关系还是要联络着,没准以后也需要人家的帮助,况且他也未必就说马上有什么案子可以让他来报,只是说想先了解了解,能够掌握些资料,时机到了,他们也不想落在别的媒体的后面。” 我觉得这事儿还算靠谱,但还是不能把话说满:“我得问问上面!” “不急,”张凡双也笑,“我知道这不是社会新闻,随便来个人想了解什么就能了解什么!” 我也笑了:“《新报》?我怎么没听说有个《新报》?” “不是我们这儿的,”张凡双补充道,“它是j市的一份综合性日报。” 因为我没有反对张凡双的请求,所以她显得特别殷勤,对案子的了解欲望也比前两天要积极,主动提出和我一起整理资料,反正她的工作还没有正式开展,我乐得这样。 下午去了看守所。周炳国最近在基层搜集素材,正在对罪犯入狱初期的心理状况作一些普及性的研究。 我在看守所会议室等着周教授。和狱警抽了两根烟,喝了一杯茶。约莫一小时,周教授走了出来。他依然神采奕奕,一头银发,个儿并不高,精瘦,由于注重锻炼和养生,所以容光焕发,颇有些仙风道骨的感觉。他在沙发前坐了下来,放下手上的文件夹,喝了一口杯子里的茶,看了我一眼:“还是那个j市的案子?” 我笑着点了点头,说:“不急,您先歇会儿!”我给老头儿递过去一根烟,为他点上。 “有时候你明知道有些兔崽子出去了之后,肯定会接着犯罪,但刑期一满,你他妈的还是得放了他!”周炳国在这个专业浸淫多年,在看守所一眼就能看出谁是真心悔过,而谁已经成了老油条。 “二八定律在这儿一样适用,百分之二十的罪犯,涉及了百分之八十的犯罪。法院宣判的时候就应该把心理评估纳入判刑的考量中!”周炳国是龙勃罗梭天生犯罪人理论的忠实追随者,后者认为先天因素是导致普通人成为罪犯的主要原因。龙勃罗梭从种族和遗传的角度分析,得出结论,基因是“罪魁祸首”,也因此饱受诟病。 “现在仅仅对累犯重判还不够,就应该从源头上堵住,如果天生就是个坏坯子,第一次犯罪就应该予以重判!” 我知道他为什么如此义愤填膺,就在前不久,一个因抢劫、强奸的罪犯,在9年刑满释放之后不到3个月,就连着抢劫杀害了4名女性。 我笑笑,顺着老头儿的意肯定了两句,当然也知道这只是知识分子过过嘴瘾而已。心理评估纳入判刑的考量,说说容易,但真要执行,还得考虑到方方面面。老头儿60多岁了,还是个理想主义者,这反而让人觉得他很可爱。 “我是没几年可以活了,如果再让我年轻20岁,我就着手建立所有罪犯的心理档案――”他喝了一口茶,然后看看我,“你说!” 我给自己点了一根烟,然后把李舒然的事说了一遍。 老头儿皱着眉头听:“你的意思是说,嫌疑人是通过屠杀,来完成从恨所有的女人到爱上一个女人的心理转变的?” “我是这样想的!” “有点儿意思,”周炳国不说话,过了一会儿,“但我觉得你说的那个李舒然,把嫌疑人归类为愤怒型杀手,不是一点儿依据没有的。判断性虐杀的根本原则就在于犯罪过程中有没有成功的性行为,因为性满足是他施虐的主要目的。我想他就是因为这个,才作出这样的结论。” 周炳国又停了一会儿,说:“有点儿意思,”然后他突然抬起头,“我建议你先去一趟j市,了解一下情况,如果有可能的话,我也会去一趟。”看得出来,老头儿对这个案子,或者说对李舒然已经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回到办公室,我订了两张机票,张凡双和我一起去,我准备着随身要携带的资料,上网把李舒然发给我的邮件下载到桌面上,想想还是给他发了封邮件,把要去的事跟他说了一下,并留下手机号,希望到达j市之后能够和他有一次面谈。 一直到临出发,我都没有收到李舒然的回信。 第二章 连环套 飞机是第二天下午4点起飞的。j市没有机场,我们先到省城,然后转火车过去。如果没意外,9点前能够顺利到达。我中午就回到了家,洗澡换衣服。一点多钟出发。 出门的时候,大拇指让合上的铁门挤了一下,下楼恰逢一辆拖车拖着辆车祸后的小面包车驶过。小面包车被撞得已经不成样子了,像被揉成一团的废纸。我穿过马路,在对面打车,心里有种不祥的预兆,总觉得这次j市之行不会一帆风顺。 我这个人这方面的预感很准,2007年的时候我父亲病重,我在网上和同事解释请假的原因,把“私事”打成了“死尸”,结果一个星期之后父亲就去世了。这种预感很难说清楚,就像冥冥之中有人在提示,而且总是一语成谶。我不敢多想,心里却像有块儿没落下的石头。 到了机场之后,张凡双背着一个随身携带的书包,没有行李箱。这和带着大包小包外出的女生截然不同。我笑着提醒她:“我们可不是去一天两天!” “没事,又不是去旅游!”张凡双满不在乎地回答道。 飞机上一路无话,到达省城,我开了手机,然后坐上机场到火车站的直通车。省城到j市很方便,机场的车直接开进车站,从专门为机场旅客准备的绿色通道进入站台,然后上车补票。不到一小时,我们就来到了j市,出了车站的大门,正准备打车去市公安局,电话响了起来。对方说是市局的老王,接着命令来接我们来了。 “不是说好我们自己去的吗,用不着那么麻烦!” “来都来了,客随主便吧!”对方颇为诚恳地说。 我们和老王在车站广场的中央遇上了。他戴着帽子,昏黄的路灯下面大部分脸被阴影遮住,但仍看得出他的笑。老王中等个儿,30多岁的样子,领着我们走到停车场。那是辆普桑警车,驾驶座和后座中间拦着一道铁栅栏,既能坐人,也能装犯人。 “委屈了!”老王歉意地笑着说,“我们这小地方,公安局经费少。” “没事,”我摆摆手,“都不是外人。” 老王热情地把我们的行李放在副驾驶座,然后开了后门,要我们坐进去。我说这怎么好意思,还真把你当司机了。 “局长说了,尽一切条件把你们招待好!” 我只得作罢,和 恋耽美 分卷阅读2 受害者[12部全集出书版] 作者:张末 凡双钻了进去。车驶出了机场,往市区一路进发。j市果然不大,没过多久,就热闹起来,人流和灯火其实并不亚于那些大城市。“这几年建设得还行!”老王给我们一路介绍着刚开不久的大超市、j市最大的购物中心、八一广场上新落成的纪念碑。 j市政府别出心裁,为了宣传明年的龙舟赛,居然模仿奥运、世博,在广场上竖起了一块倒计时的电子钟,红色的数字,表示着离端午节的龙舟赛的日子。车一路前行,拐了几个路口又慢慢地开始偏僻起来。 “市局在新城区!”老王解释道。车子行驶在宽阔的直行马路上,城市的灯光依然在我们的周边闪耀,可是越来越不对劲儿,马路边上已经不见了新城区应该有的楼房,而是那些看起来很有些年头的低矮破落的民居,并且越来越稀松,原本还是一排连着一排,现在隔着几百米才能看到稀稀疏疏的灯火,剩下的全是黑qq的山脉。 我意识到这有些不合常理,问道:“我们这是去哪里?” 老王依然沉默着。 我又问了一遍:“我们这是去哪里?” 突然,老王猛踩油门,车加快了速度。 “我们这是去哪里?”我的语气严厉起来。 我看了眼张凡双,她面露惧色。我去开车门的把手,发现已经锁上了,拿出手机显示没信号,我看了看车顶,这车里装了干扰器。 “赶紧停车!”我几乎命令着说道。 难道我们被绑架了?这个想法让我惊出了一身冷汗。普桑飞快地行驶在黑茫茫的旷野里,人生地不熟,被人绑架,难免凶多吉少。 我把头凑了过去,隔着铁栅栏问道:“你――是――谁?” 老王依然不说话。 “你要带我们去哪里?”我的语气平静了下来,手伸向随身挎着的腰包里。那里有一把加了六发子弹的枪。我从反光镜上看到老王没注意我们,甚至还点上了一根烟,我在想作战策略,是现在就把枪拿出来逼他停车,还是待会儿到了目的地再出其不意地袭击。 我凝视着他,以防有什么不测,他吸了一口烟,在反光镜里和我对了个眼。 很多时候,一对上眼就明白对方在想什么了。 我迅猛地掏出枪,想最后一搏,可已经来不及了。老王转过头朝着后座,向我们呼过来一口烟,再接下来我们就不省人事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从昏迷中醒来,努力适应着周边的黑暗,发现仍在车里。张凡双靠在我肩膀上。我不能确定目前所处的位置。从车窗看出去,只觉得我们应该在斜坡上。月亮从云后面稍稍探出点儿头,照亮了不大的范围,我终于看清了,我们在上山的小路上,一边是冰冷高耸的山体,另一边则是悬崖。 驾驶座上没有人,老王不知去向,我推了推张凡双,她也渐渐地从昏迷中醒了过来,问:“发生什么事儿了?” 我摸了摸挎着的腰包,已经不见了,手机也没了。张凡双也是同样的遭遇,老王在离开之前搜了我们的身。我开了开两边的门,依然锁着。张凡双已经快撑不住了,第一次出现场,就遇到这样的事儿。我虽说是警察,但做网监工作,其实只能算是文职,并没有和歹徒面对面交锋的实战经验。 我安慰张凡双先不要紧张,然后又观察了一会儿,猜测老王在哪里,他把我们带到这儿来的动机究竟是什么?冬天的深夜,冷风飕飕,用不了多久,我们就会被冻死在车里。 “必须得想个法子!”我跟张凡双说。周围黑漆漆的,身入险境,坐以待毙总不是个事儿。我侧过身子来,靠在张凡双的身上,尽量留出一段距离,然后伸腿猛地往车门踹去。车伴随着撞击,摇晃起来。我连踹了四五脚,车晃得越发厉害,门还是没动静。 我喘着粗气,张凡双没有崩溃到我想象中的地步,至少还能说话。“现在怎么办?”她问我。 我没回答,靠在椅子上,也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些什么。车厢里越来越冷,刚刚尝试着踹开车门,又让我出了一身汗,静下来之后,反而像层冰一样贴在背后。 我继续观察着周遭的环境,车窗上结了一层水汽,雾蒙蒙的更看不清外面的状况了。周围死一样的寂静,我和张凡双越靠越近,寒冷让我们通过彼此取暖。我感觉到她在发抖,摸摸口袋,看看老王有什么给我剩下的,我摸到一个打火机。我尝试着点亮,微弱的火光,在黑暗中给我们带来了一丝温暖,我转眼看张凡双,她也好不到哪里去,眼睛一眨一眨的,已经快要哭了。我的手放在火上,稍微搓了搓,不像先前那么麻木,然后看到前排的铁栅栏从椅子后座的靠背上凸出来的一小截。 “你帮我拿着火。” “什么?” “帮我拿着火,别一直打着,我让你开就开!” 张凡双为我点着火,我凑过头去看着栅栏,沿着栅栏的边,摸它们的节点,都是焊死的。我不死心,顺着前座后背的皮革感觉到了一个缝隙,然后用力把它撕了开来。 “靠近一点儿!” 张凡双把火凑了上来,皮革内,镶在里面的两节铁栅栏中间有一个螺丝钉。 “有钥匙吗?” “什么?” “钥匙,或者指甲钳什么的。” 张凡双掏了掏自己的口袋,什么都没有。“钥匙在包里!”她沮丧地说。 包被搜走了。我有些失望,上下看着自己的身上有没有可以利用的工具。皮带?我一阵欣喜。皮带的前端有金属头,我把皮带抽出来,对准螺钉的凹槽。皮带头有些粗,在车门的铁皮上用力磨了磨,然后插了进去。皮带扣正好是个把手,我逆时针方向扭动,螺母松了。 一切比我想象的顺利,我分开铁栅栏,然后用力拉开一个口子钻到前座。前门也是锁着的,但这并不重要,我想车门打不开是因为上了电子锁,只要找到电子锁,我们就可以“突围”了。 我在公安大学电子信息专业念完本科,进了网监支队干了4年。4年里95的时间在办公室度过,总共出过两次现场,一次是捣毁一个色情网站,另一次是同样也在本地的网络诈骗集团。都是在大批武警控制现场后,我们才进去收拾残局,而且还仅仅局限于那些电脑设备。 比起穷凶极恶的歹徒,我更擅长的是那些网络与数字连接起来的虚拟世界。我坐在前座,手顺着门沿摸索,在门顶的夹缝里摸到了一个小塑料盒,没错,正是这个小塑料盒控制着紧闭的车门。这些难不住我,我又摸到了连接盒子的电线。 “你到前面来。”我转过身对张凡双说,然后扒开铁栅栏留出足够的空间,让她能够钻过来。 我再次顺着电线寻找,电子锁的核心部分就在电线的顶端,它贴着边上的角落一直延伸到方向盘的下方。 “打着火,凑近点儿!”皮带,依然是皮带,我庆幸自己扎搭扣式皮带的习惯,这让我在最无助的时候,起码还有个工具,我用皮带头拧开了a柱上的螺钉,取下了外壳。电子锁就在里面,它的原理很简单,自动形成回路,接下来要做的稍微有点儿中学物理常识的人就可以做到,切断电线让它失效。 我把电线在左手手指绕了一个圈,右手用力一拔,线轻而易举地断了。我想,这事成了。我扒开门的保险,扳动把手,车门终于开了,从外面钻进来一股冷风,顿时让我打了个哆嗦。 “你先待一会儿!”为了确保安全,我必须先出去看看情况。 我小心翼翼地跨出车门,视觉在这起不到多少作用,月光朦胧,但也只能照出几十米开外,我竖着耳朵希望能够听出些端倪,可除了风声还是风声。我站起身向四周望去,先前的判断没有错,我们在半山腰的小路上,一边是岩石,另一边是悬崖,月光亮了一些,我站在车外有更好的视野,悬崖这边,黑压压的一片,我分辨得出来,那是树林。 不出意外的话,那里就是j市的原始森林。 荒无人烟,前后看不到一点儿灯火,远方是上坡,小路蜿蜒地盘踞在眼前的巨大山体上,看不到尽头;后方应该是来时的路,200米开外,转到一块岩石的背后去了。我应该往哪个方向才能脱险?老王把我们带到这是何用意?我还是不知道。 “怎么办?”张凡双探着头出来,暂时脱险,让她的脸色稍微好了点儿。 “回车里,我们尝试着能不能把车发动。”荒郊野外的,步行总不是件愉快的事儿。我重新坐回车里,找点火电源。 “怎么了?”张凡双以为我可以把车启动,可我摆弄了半天,却瘫坐在了椅子上。“没油了!”我说。老王把我们丢在了一辆永远都不可能启动的汽车上。 “什么意思?” “他把油放光了!”我失望地说。 “这个王八蛋究竟想干吗?”张凡双有些失态。寒风并不会因为我们的失望停止肆虐,祸不单行,月光也越来越稀薄。 “看样子会下雨!” “没那么倒霉吧?”张凡双意识到情况依然紧急。 “看看车上有什么可以拆下来,随身带走,接下去我估计我们且有一段路要走了。”我和张凡双都下了车,绕着车转了一圈,然后开始行动。我首先把座位的人造革皮子依次撕开个口子,然后让张凡双顺着口子的方向,尽量完整地把这些皮革撕下来。她弄不懂这用来干什么。 “挡风,”我指指自己的胸口,“我再拆点儿电线把皮革绑在身上,否则还没走回城里,已经被冻坏了。” 张凡双明白了。我接着打开车前盖,先把蓄电池切断。然后又回到前门,把先前已经拆下来的铁栅栏抽出来。我把铁栅栏放在地上,在路边找了块石头,砸开焊接点,挑根一米多长的铁杆,让张凡双再抠些椅子里的海绵。 我走到车后,在车的后方打开油箱盖闻了闻,接着躺在地上去找老王在油箱上凿的洞。我想用这些海绵去吸点儿油箱壁上残留的汽油,待会儿再弄点儿机油,这样就可以做一个火把燃烧,不仅可以照明,在需要的时候没准儿还可以发送信号求救。 我趴在地上,沿着油箱壁摸索,一圈摸下来都没有摸到漏洞。我从车下赶紧钻出来:“等等!” 张凡双正在继续为“皮革外套”撕扯材料,被我的命令吓了一跳。 “有点儿不对――” “怎么了?” “汽油不是被放掉的,而是车开到一半没油了!” “什么意思?”张凡双吃不准我想表达什么。 “意思就是说,”我解释道,“把我们困在这儿不是他的本意,目的地还没到,他没准儿是去弄汽油了,马上就会回来!” “你确定吗?”沉默了片刻,张凡双才开口问道,“如果真是这样,我们该怎么办?”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我们必须作点儿准备。我的配枪不见了,如果在他手上的话,硬拼肯定是占不到什么便宜。我努力回忆在大学里学过的作战技巧,怎么办?首先要尽可能地利用环境。我的周围寸草不生,没有掩护,想要找个能够躲起来的地方都困难。 我朝着上坡方向走了几步,张凡双反应过来,紧紧地跟着我,还时不时慌张地看着身后。前方好不到哪里,我们走出三四十米,最终放弃了,然后开始朝着反方向摸索,那里有个弯道,我在想如果转过去,能够看到人家的灯火就好了。 可依旧一片黑暗。 不过也不是一无所获,比起前面险恶的地形,弯道后面至少还有一个缓坡。这个缓坡并不连接路沿,而是和路沿有着一人多高的垂直落差,我点着打火机,尽可能地照亮远一点儿的地方。没有路,但起码不是深渊。 “跳下去!”我转过头来对着张凡双说,“跳下去,我们等着他回来!” 沿着缓坡,我们往下又滑了几米,到了一个地势相对平缓的地方。然后伏下身来,耐心地等着。 风吹过山谷,鬼哭狼嚎般的可怖,我和张凡双紧紧地贴在一起,和寒冷作抗争。有了这个空当,张凡双冷静了许多,一冷静,许多来不及思考的问题就涌上来了:“老王为什么要把我们带到这儿来,是公安局的安排?理由呢?”张凡双重新把这事捋了捋,怎么刚下火车就遭到了“绑架”? 张凡双不说话了,她心里在想什么,我心里是有点儿数的,归根结底还是那块悬而未决的“石头”。 “什么‘石头’?” 我刚要把我的猜想说出来,突然远方转弯处出现了一道摇摇晃晃的光,是手电筒射出来的光线。 “有人来了?”张凡双紧紧地抓住我的手臂。 “嗯!” “会不会是他?” “不知道。”我说,“但估计是!” 漆黑的夜里,一点儿光就会格外显眼。它出现在我们的斜下方,沿着弯弯曲曲的道路,正在爬行。他走得不快,越发靠近的时候,我似乎能够分辨得出他的手上提着一个桶。如果前面的判断是正确的,那么他果然是找汽油去了。这桶里装的,一定是在最近的加油站弄来的。 他不停地换着两手,左右拎着桶,行走的时候弓着腰。那玩意儿分量不轻,等他到了跟前,体力一定会被消耗得差不多。这是好事儿。就算网警比不上那些体格健硕、身手灵敏的刑警,但毕竟我的年纪摆在这儿。 可毕竟他手里有枪。 越来越近了,现在能够分辨出他的轮廓,没错,就是火车站看到的老王。我在伺机而动。 他终于来到了车边,放下油桶,还没来得及喘气,就发现我们已经不在车里。我看到他猛地蹲到车边,然后才反应过来,关掉手电筒。 四周又恢复了幽暗。他慢慢地站了起来,四处观察,这一切尽在我的视野之内。他一定是在找我们。用不了多久,就能找到这个缓坡。 “躲到那边去!”我们所处的地方边上有块大石头,我和张凡双慢慢地移动到石头的背后去。果然不错,他发现了,若有所思地走了过来。 我的心跳得厉害,张凡双的手也牢牢地箍在我的手臂上,我们把四肢蜷缩成一团,尽量地全身隐蔽在大石头的背后。 手电筒的光,再次射了过来,在我们的身边来回晃动。手电筒的光又照了几秒钟,突然灭了。我吃不准石头背后的情况,等了一会儿,悄无声息地和张凡双换了个位置,从石头的另一边望过去,他已经走了。 他没有发现我们,又回到了车边,在用一个漏斗往车里灌汽油,灌完之后,把桶丢在了路边,钻进了车里。他发动汽车,发动机轰轰地响了几下,可就是没有启动,这是我意料之中的事儿,因为就在刚刚,我留了个心眼,不仅切断了蓄电池,还拔了个气塞下来。 他又钻出车,重重拍了拍车顶,一定非常恼火。他最终还是放弃了车,打着手电筒,往山上走去。这正合我意,等他走远之后,我们就可以开上这辆现成的车了。 手电筒的光一摇一晃,越来越远,到最后慢慢地弱了下来。他已经离开了我的视野范围。我松了一口气,看看边上的张凡双,虽说寒冷冬夜,她反而是满头大汗。“走!”我拍拍她。站起身来,看了看前面,确定没有情况,然后跃上了路沿,往车的方向走去。 重新接上电,再把气塞装上之后,车就又能启动了。 离车还有四五步的时候,张凡双突然停了下来,问我:“你察觉出什么没有?” “什么?”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就听“嗖”的一声,有个什么东西直扑我的面门而来。我本能地往边上一闪,一支箭从我的耳边飞过,深深地插入我身边的地上。 只差一点儿!他还没有走! 就躲在暗处,悄悄地等我们回来。我往后跳了两步,对着张凡双低吼道:“快跑!” 张凡双紧紧地跟在我的身后,我们照着原路跑回去,后面的手电筒的光亮又照了过来。“不能在路上跑!”我对张凡双说,“他有枪,而且还有箭!” “怎么办?” “跳下去!”来不及解释,我率先跳下先前的那个缓坡。 “别跑!”他在后面终于吼了一声,然后放枪。 张凡双也紧随着我跳了下来。我这个时候才明白什么叫真正的慌不择路,顺着缓坡我们不停地向下冲刺,缓坡变得越发陡峭,想停也停不下来了。这样不行!我顺着惯性依然在往下冲,但这显然不是上策,我不知道地形,没准儿前面就是一个悬崖。 我开始减缓自己的速度,身子尽量往后仰,可坡却越来越陡,我几乎要躺倒在地上了,速度却在减慢,正要控制住自己的身体。不料张凡双没有刹住车,直愣愣地撞到我的后背,我彻底滑倒在地,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两人一起滑了下去。 砾石杂陈,这些小石子尖锐的边角,正在我裸露的皮肤上划过,我感觉到刺心的疼痛,可速度仍在加快。我们不知道要滑向哪里,我本能地伸手去抓可以抓住的东西,可光秃秃的什么都没有。我们像坐在小时候玩的滑梯上一样,突然腾空飞了出去。 是个悬崖!我还没来得及感受临死前的恐惧,屁股就已经着地了。 不幸中的万幸,落差只有几米。我重重地摔在了一块平地上。然后又是一记闷声,张凡双也落了下来。“张凡双,”我压着嗓子喊着张凡双的名字,“张凡双,你还在吗?” “还没死!”过了一会儿张凡双传来轻微的声音,她摔得也不轻。 “别出声!”我确定了她还活着,转过身来看着老王,他的手电筒晃了两下之后,灭了。 “他究竟是谁?”张凡双在一旁恶狠狠地问道。 “就是那个给我写信的人!”我说。 “什么?” 此次j市之行,只有部门内部还有j市公安局知道,但我忘了一个人:李舒然。 我曾经给他发过邮件,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而且更要命的是,如果李舒然不是“系统内的人士”,那么他是谁?我不知道。现在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敌强我弱,如果我们不幸落入他的手里,天知道会发生什么! 我听见了粗粗的喘气声,不是我的,也不是张凡双的。 “什么东西?”张凡双声音颤抖地问道。我顺着喘气声望过去,那里黑茫茫的一片,什么也看不清。那喘气声就在高出我们50米开外的半山腰上。我屏住呼吸,侧着耳朵聆听这粗重的喘气声来自哪里,眼睛适应了新的黑暗。我们背靠在一整块笔直光滑的岩石上,岩石一人多高,刚刚我们就是从这儿“坠落”的,然后坐在地上。 面前十几米开外,好像是树,确切地说是树林,冬季里光秃秃地直冲天际,乌黑的轮廓,像是张牙舞爪的野鬼,一排排地站在那吓唬人――我们正处于密林的边缘。 那喘气声来自左前方,我偏着头转过去听,又转向了右边,来回数次,我被弄得越来越迷糊了,而且随着眼睛更好地适应了黑暗,仿佛是配合默契一样,我越能看得清周边的环境,这喘气声就越来越小。 “你确定听到什么声音了吗?”我不敢肯定,问张凡双。 “你不是也听见了嘛!”张凡双回答道。不知道,我也解释不了是什么东西。 “幸亏没摔死!”缓了一会儿,稍作平静的张凡双说道。 “我倒是希望我们‘死’了?” “什么?” “我的意思是说,我倒是希望他以为我们死了!” 待在原地不动肯定是不行的。刚刚我们摔下来的那个坡,差不多有30度角,根本别奢望我们再爬回去。 “还能动吗?”我问张凡双。她上下捏了捏自己的关节,然后站起身来跳跳,确定没有内伤:“问题不大,往哪儿走?” “沿着树林的边缘走,走进去没准儿就出不来了!”我也站起身来。往东还是往西?我看看月亮的位置,大致辨别一下方向。 “往东吧!”张凡双提出了建议。 “为什么?” “星座书上说,我今年的运程在东边!” 担忧的雨居然一直都没有落下来,乌云反而散开了,月亮比先前明亮许多。那个莫名其妙的粗喘声也不见了。我都分不清楚究竟有没有听到过,还是说只是幻觉。 我们沿着树林的边缘往前走,脚下没有路,一切凭感觉。暂且认为李舒然以为我们死了吧!起码这样不会让我们过于紧张。我在前面带路,张凡双紧紧跟在我的身后:“如果你男朋友知道你现在的处境会怎么想?” 我无意于刺探她的隐私,只是在这样的环境下,聊聊家常,能让我们更加放松。 “我想他做梦也不会想象得到,我刚刚居然差点儿死了。” “知道警察不是花拳绣腿吧?”我说道,“不是你想的那样,挎把枪在大街上扇小偷耳光!” “我没枪!” “我知道,我只是举个例子!”我跳过一个水坑,转过头示意她脚底下小心,“也是在刀口上过日子的人!” 张凡双不说话了。 我见她不回答,也觉得这对于刚刚进入纪律部队的女孩子有些残忍,补充道:“咱们遇上这事也是百年一遇的,一般警察也落不了这样的圈套!” 说到这里我有些沮丧,李舒然为什么要给我发邮件?当初就应该警惕的,可偏偏到了紧急关头才琢磨过来,看来还是经验不足。我一边懊悔,一边往前走,突然间停了下来,张凡双在后面又差一点儿撞上了我:“怎么了?” 我又听到了粗粗的喘气声。 我示意张凡双蹲下身来,这次我确认不是幻觉,肯定有什么东西,就在我右后方不足20米的地方。 可那里就是一排茂密的树林,原本天就暗,树遮挡住了视线,根本看不清有什么。它在暗,我们在明,这样的布局,明显危机重重。我转过身来,轻轻地拍打张凡双:“进树林!” “你不是说进去,就出不来了吗?” “别进得太深,况且迷路总比被什么东西吃掉要好!”我觉得有可能是野物,从我们一落下山崖,就盯上了,现在正在找机会。 “得让它看到我们的警惕,这样起码可以延迟它进攻的时间!”我没有受过野外生存的训练,电视上看过一些,这些做法都是我猜的。 “慢慢地,别着急,它看得见我们,我们看不见它!”张凡双这回又被吓得不轻,她蜷着身子像是野战部队的战士,慢慢地往树林的方向挪过去。我不知道这样做有没有用,但总比坐以待毙要好。 一进入树林,脚上的感觉马上就变了样,比先前要软乎得多,也许是长年累月的落叶埋进了土里。幸好是在冬季,土壤因为温度低,多少冻了一点儿,否则踩在枯叶上“吱嘎吱嘎”的声音,无疑更容易暴露自己。 我们摸着树干,缓慢地往里面走。这感觉就好像从黑暗的旷野突然又走进一个更加封闭的黑色帐篷,这回任凭怎么适应,眼睛还是看不见周遭的环境。 我们凭着感觉往前走,为了防止和张凡双走散,我让她紧紧地拉住我的衣角,几乎贴在一起。那个喘气声,似乎并不着急,就在我们的身后,像影子一样跟着。我的心里越来越发毛,原来想从明处走进暗处,现在才发现身陷黑暗,比在明处更可怕,不仅周围什么情况不知道,就连自己身处何处都一无所知。 我硬着头皮往前走了一段,隐约看见不远处丛林的更深处透着白光,然后本能地往那个方向走去。 白光范围越来越大。又走了几十米,我们面前突然出现了一块四五百平方米的大空地,边上还奇怪地立着一块石碑。 我们绕到石碑后面,我让张凡双盯着树林那边,自己看着白茫茫的空地,上面好像结了一层冰,我不知道为什么这边那么大块地方没长树,总觉得有点儿诡异。张凡双突然反身坐了下来,我被吓了一跳:“看见什么了?” 张凡双不说话,两手攥得紧紧的,我顾不得安慰她了,扒在石碑的上边,蹲起身子望出去,头刚探出一点儿,就看见树林里冒着两盏绿光。 什么玩意儿? “遇着狼了!”我反应过来,心抽了一下,猛地紧张起来,那绿光正缓慢地向我们靠近。 “怎么办?” 我的手也攥紧了拳头:“别紧张!”我安慰着张凡双,“只有一只,搏斗起来没准儿还是有胜算的!” 张凡双依然不说话,用手指指两边,我再放眼看过去,两边的树林里起码还有七八双绿光,妈的,我们被包围了! “这叫什么事儿!”我有些绝望了,“大老远的来抓歹徒,没想到最后让狼给吃了?!”冬天食物本来就少,我们上赶着跑这来给狼当夜宵?我顺手解下了皮带。 张凡双也学着我的样,把她的皮带解了下来:“要是我们俩能有一个活下去,记得把另一个人的死说得悲壮些!” 听了这话,我有点儿愧疚,此次出行都是我一手策划的,而且因为先期防范不够,所以才落入圈套。张凡双完全是无辜地被卷入我的失误中来的。“情况没那么糟!”我安慰着张凡双,“没准儿还有机会脱险的!” 其实我说这话时也没什么底气,身陷杳无人烟的地方,被一群狼包围着,生还的机会渺茫。 树林里传来了一声“闷哼”,可能是它们开始发信号要进攻了。我探出头去看,那些绿光果然摇摇晃晃地越来越逼近。我急中生智,脱了一只鞋下来,扔了出去,那群狼居然被逼退了几步,停止了进攻,远远地看着我们的动静。 “把鞋脱下来!”我看这招有效,跟张凡双说道,“还能再坚持一会儿!” 过了一会儿狼群看没什么动静,又一步步地逼过来,第二只鞋丢过去的时候,效果就没那么好了。它们只是停了停,估计也明白过来,我们丢出去的东西没有杀伤力。等我们把4只鞋都丢完了之后,狼群已经被彻底激怒了。 我和张凡双对望了一眼,重复了她的那句话:“如果你能活下去,要把我的死说得悲壮些!”说完这话,我猛地站起身,既然逃不掉了,那就最后再搏斗一场吧,打死一只够本,打死两只赚了。 狼群彻底失去耐心了,我站起身来,没有吓唬到它们,反而让它们更加靠近,那个粗粗的喘气声,又明显了起来。“喘个屁啊,你以为吓唬得了老子!”我一边吼着,一边给自己打气。 张凡双在一旁颤颤地说道:“那喘气声不是狼发出来的,是从我们背后!” 我浑身冷了一下。 说也奇怪,就在那一刹那,狼群听到这个声音之后,停止了进攻,像是见到什么可怕的东西一样,宠物狗般地低吟了几声,竟然都灰溜溜地散了。我和张凡双面面相觑,什么东西赶跑了狼群?我绕过石碑,换到另一边往那片空地望去,什么都看不到,可喘气声越来越清晰。 张凡双突然尖叫一声,把我吓了一跳,我低下头去看发生了什么,不由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原来我们一直依着的石碑是块墓碑,张凡双的脸正贴在墓主人的名字上。 墓主人叫黄玉芬,生于1968年,阴森森地与我们近在咫尺。张凡双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她的那声尖叫之后,恐怖的喘气声再次消失了,它好像就是为了吓我们,像猫捉耗子那样,耍软了再吃。 我的心也抽得紧,这种情境下,不害怕是假的,光心理暗示就让人觉得像犯了心脏病似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我在月光下,等待了一会儿,没有动静,反应过来,冲着墓碑本能地双手合拢拜了拜,仔细一看,又有些不对,墓碑上刻着: 黄玉芬之墓 生于1968年,卒于――这黄玉芬怎么没有卒年? 我搞不清楚状况,壮着胆子再望望石碑的周边。如果是一对夫妻,一个 恋耽美 分卷阅读3 受害者[12部全集出书版] 作者:张末 走了,为了合葬以示忠诚,另一个还没有死就把名字刻了上去,倒还是能够理解的。可墓碑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鳏寡孤独的,谁给她事先就造好了一个墓? 感谢唯物主义的教育,在这紧要关头,第一个想到的是用科学来解释问题。“是不是这地方的民俗?”张凡双问道。 “不可能,”我说,“在来j市之前,我上网对这座城市了解过一些,也没有提到这里有类似的民俗啊?一定只是个别事件。” “不管怎么说,既然这里有墓碑,就说明附近有人!”我想我的猜测还是有根据的。 我正要起身寻找丛林密处有没有灯光。张凡双又一把把我拉了下来。“你看这墓碑!”她说。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到“卒于”后面其实是有浅浅的年份,只不过像是用小石子刻上去的,所以乍一看不太清楚。 前三个数字是200,最后一个从6开始,然后不停地有人在上面更改数字,在6的基础上改成7和8,然后一直到9。也就是说,从2006年开始,居然有人每年都在为这个黄玉芬刻着卒年。 “我们走吧,还是离开这儿吧!”沉默了一会儿,张凡双上下牙打着架地说道,“还是出树林吧,我总觉得这林子有点儿怪怪的!” 我也预感待在这林子里,肯定还会遇到更毛骨悚然的事儿。“嗯!”我下定决心答道。 我和张凡双凭着记忆,照着原来的路摸索着。既然进树林是个错误,那么走回头路就是在改正错误。 是那“喘气声”把我们赶进了树林,又赶走了狼群,难道会任由我们再出去? 周围寂静得可怕,只听得见我们自己踩在松软的土地上的脚步声。有时候明知道恐怖就在你的身边却迟迟未现才是最恐怖的。 上天保佑,我们居然靠感觉走出了树林,“喘气声”没有出现,狼群也不知去向。我们又回到了进入树林的地方。月光变得通透起来,我看见张凡双的脸色乌青,显然被折磨得不轻,估计我也好不到哪里去。 “现在往哪儿走?” “接着往前吧!” 我正要庆幸逃过一劫,可祸不单行,没走两步我就看见不远的山坡上,行动着一个手电筒光,一个熟悉的身影正顺着山坡往下爬,是李舒然,他正朝着我们这个方向走来。他显然没有放弃,而且离我们越来越近。 他选择往下爬的山坡呈楼梯状,隔着一段斜坡就有一截台阶,并不高,我看见李舒然身形矫健地往下跃着。照这个速度,15分钟之内就会到达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 这回真是腹背受敌了。我正琢磨着往哪个方向走,突然改变了主意,摸出了打火机,在黑暗中打亮了火。“你在干什么?”张凡双沉着嗓子问道,“他会发现我们的!” “我就是要让他发现。”我对张凡双说。 李舒然朝着火光看过来,他显然发现了亮光,停住脚步。隔了一会儿我又打着火,然后再次灭掉。确认李舒然已经发现了我们,他现在加快了速度,朝我们这个方向奔来。 张凡双终于明白了,我们有15分钟的时间,15分钟之内我们要编织一个圈套,让他自己钻进来。 我往两边看了看,介于岩石和树林之间有条宽约一米的小通道,地上全是小石子,显然不是路,我得看看有什么办法把李舒然拿下。比硬件我们肯定不是对手,他有枪还有箭,我们赤手空拳,得智取。刚刚“夺车”那一幕,已经证明了他并不好对付,现在得想个什么法子,让他就擒。 我蹲下身子,观察岩石这边有没有可以利用的东西,它们浑然一体,不可能掰一块下来用作武器。贴近地面的地方,有一些岩石的“毛刺”,坑坑洼洼的。 “皮带呢?”我问张凡双,皮带还紧紧攥在她手中。 “给我!”我伸手接过她的皮带,张凡双有些好奇,我也没工夫解释,而是把两根皮带接在了一起,比画了一下,大概有两米长,比我们所在的小通道要长出不少。 “待会儿我们就用这皮带,给李舒然下个绊子!” 张凡双看我指着岩石底下的凹槽,还有另一边的树林明白了。皮带的这头套在岩石的凹槽里,人躲在树林中,李舒然一来就用力拉,趁着他摔倒的空隙我们伺机而上。 我接上了两根皮带,双手拉拉试试韧劲,觉得把握还是很大的。我让张凡双离远一点儿,在树后,继续不间断地打着打火机,把李舒然引过来,我躲在林子里,等他一到就把他绊倒。 李舒然越来越近了。 “待会儿,他离你差不多50米的时候,你就开始跑,跑出点儿动静来,也别太大的动静,你明白不,你得让他上当,以为我们突然发现他,才开始跑的。他一定会追,我这绊子就等着他自投罗网。” “还有,小心点儿!” 我得作好李舒然可能会放枪的打算。张凡双用力点了点头,很有信心的样子。 “要是抓着他了,这回我俩可就立大功了!”我笑着对张凡双说,尽量让她放松些。 “嗯!”张凡双转身走了几步,回过头来看看我,我示意她再往前走走,她走出了一定的距离,然后猫在树后,伸出右手的打火机,打了一次火,火苗坚持了一会儿,被风吹灭了。我也作好了准备,趴在林子的边缘。 我都听得到李舒然的脚步声了。 一个影子就在200米开外,忽地一闪,然后躲进了林子里。我看见了他,也明白了他的伎俩,他这时候一定以为自己神不知鬼不觉地就潜到了我们身边,他躲在树的背后,悄悄地观察着刚刚火光发出的位置。 我又有些担忧,张凡双离我有二三十米的距离,我们没法交流,天色暗,也不可能用眼神来传递信息。如果李舒然一直观察着周边的环境,难保他不会发现这其中的猫腻。 张凡双再次点了一下火,我眼睛紧紧地盯着李舒然的方向,果然他窜出树林,往前又挪了几步,躲到了更靠近的树后。我有些着急起来,难道张凡双没有看见他已经来了?再这样下去,李舒然就算没发现脚下的绊子,我也绊不倒他。 我原本想孤注一掷喊一声“快跑”,还没喊出嗓子眼儿,张凡双突然动了起来。我听见她那边“咔嚓咔嚓”的声响。她在折断树枝吸引李舒然的注意。张凡双突然跳了出去,一路狂奔,李舒然也猛地跟了出来,就在眼前,他再往前迈两步,我就拉皮带,肯定能把他摔个狗啃屎。 就差一步的时候,李舒然突然收紧身子,我心里一抽,来不及多想提前拉紧皮带,李舒然明显发现了不对,但由于惯性,还是被绊子绊倒,只是落地的方式比我想象的要差,我原本以为他会面朝地趴在地上,我可以跃过去压在他的身上。可因为他一愣神,这一跤反而摔得不彻底,我扑过去的同时,他已经转过了半个身子,手里拿了一把箭,箭头正对准我的胸口。 我本能地侧过身子,李舒然显然也没有准备好,他在吃不准的情况下,突然歪了歪箭头,就是这一个小动作,让我暂时又活了一次,我侧身摔倒在地,拼尽全力用拳头砸向李舒然的脑袋。 李舒然闷哼一声,背过身胳膊肘重重撞在我胸口,我感觉五脏都翻腾了,一股血腥味从喉管冲了上来。我努力想要抓住他,他背了个箭筒,我用力一抽,抽出一支箭来,李舒然脱手滚了出去,我听见“当”的一声,一个铁器碰到了岩石,我第一反应是枪,枪就在他的手边。 我对张凡双大声喊着:“快进树林!” 第三章 警察被绑票 我也跟着钻进了树林子,第一时间扑倒在了地上,然后就地打着滚,直到身子重重地撞在一棵树干上,身后并没有传来枪声。我暂时松了一口气,在黑暗中听了一会儿动静,四周又恢复了寂静,我抱着树干,慢慢爬起身来。 李舒然不知道在哪里。又失败了,死里逃生证明我的运气不错,但比起想要捕获李舒然的初衷,此时显然不是一点儿的失望。 我弯着腰,用手摸着前方,尽可能地让自己走得快些,尽快离开此地。我想,以我对李舒然的了解,他不可能就此放弃,一定也钻进了林子。张凡双不知所踪。这也是件很要命的事情。我不能发出声音,她听得见,李舒然也一定听得见。我倒反而担忧此时张凡双会沉不住气,暴露了自己。 往前走,我只有这一种选择,到那块空地上去,张凡双如果够机灵的话,也会选择那个方向。 这林子里有狼,现在又多了李舒然,还真是“热闹”! “咔嚓”一声,树枝断裂的声音,格外的刺耳。我转头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什么也看不清。这次,我不敢停下脚步,继续往前摸索着走着。时不时地有树枝横插出来,打在我的脸上。我满头大汗,也有可能是血,狼狈至极。 那片白色的光,又隐约出现在了前方。但愿张凡双能够和我有默契,在那儿碰头,可就在那片空地,快要完全出现在我的视野里的时候,张凡双在树林里喊着我的名字:“马路,你在哪儿?” 妈的,我禁不住有些恼火。听她声音的位置,正是从那片空地传来的。这等于告诉李舒然我们在哪儿。 先碰头再说,我顾不了那么多了。“到石碑那去。”我也喊着,然后借着光快奔起来。我不知道李舒然要用多长时间找到我们,我们必须会合。我冲出了林子,跑到空地,边上有个人从侧面猛地冲了出来,我吓了一跳,挥拳出去,拳头出到一半,又硬生生收了回来,是个女人,张凡双听到我的喊声,也正往石碑那儿跑去,我们差点儿撞在了一起。 张凡双气喘吁吁,头上的发卡也掉了,长发披在脑后,脸上淌着血,我想她也被树枝刮到了,比我好不到哪儿去。 我拉住她的手,接着要往黑暗里钻,突然一下子愣住了――张凡双穿的不是这件衣服! 此时,另一个方向的黑暗中又跑出来一个女人,我仔细一看,那才是张凡双。 张凡双愣愣地看着我,我没有回头,也目瞪口呆地看着她,我的手上感到一阵冰凉,三个人就像电影画面那样定在那儿,足足有半分钟。 我都不知道当时是怎样的一种心理,脑子里一片空白,紧紧握着的那只手,反而不敢放开了。我壮着胆子,慢慢地转过脸看过去,先是看到了一张侧脸,鲜血涂在她的脸庞,迎面扑过来一阵阴森之气,然后月光下,是一双狰狞的眼睛,这恐怖的气场差点儿让我叫出声来,我猛地甩开手,一下子蹦到两米开外的地方,刚准备开跑,那个陌生的女人说话了:“救救我!” “什么?”我收了收前冲的身子,本能地问了一句。 “我受伤了!”那个女人的声音真实存在。 我停下脚步,回过头再次看了她一眼,依然看不清脸,只看到模糊的轮廓。“我受伤了!”她转过身子,有一根细长的黑影,插进她的后背,是支箭。李舒然的?他误把这个女人当做了我们,射中了她? “你是谁?”我远远地警戒着,问她。 “我叫黄玉芬,就住在这林子的那边!” 我的心里一震,黄玉芬,不就是那个墓碑的主人? 我克制着自己不要问出“你究竟是人是鬼”之类的蠢话:“你怎么会在树林子里?” “我、我听见这边有动静,所以出门看看!”黄玉芬回答道。 这个回答很牵强,我警惕地看着她:“听见声音?” “我家离这儿不远。”她指了指空地的那一头,仿佛是在说服我她没有说谎。 可我很难相信她的话!一个孤身女子,住在密林里,听见可疑的动静,孤身一人出来探个究竟?而且她还有一个每年都是卒年的墓碑! “救救我!”黄玉芬看上去貌似支撑不住了,那支箭插得很深,她在流血,随即缓缓瘫了下来。 “怎么办?”张凡双还没有缓过劲儿,慌乱地问我。 现在有一点是肯定的,在这个树林里,起码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敌人――李舒然。 “先扶她进树林!”我思想斗争了一会儿,不管这个黄玉芬是谁,总不能把她丢在这儿,让李舒然杀了她。 我走过去,要把她扶起来,尽管我一百个不愿意相信她的话。黄玉芬就像临死前的挣扎,牢牢地捏住我的双臂,借着我的力爬起来,月亮这个时候爬到了我们的头顶,从乌云里探出半个头,我借着微弱的光,近距离地想更加看清这个黄玉芬的脸,昏暗的月光下,看到她的嘴角微微地翘了起来,我看见她竟然在微笑,很古怪的微笑,嘴里还轻轻地说着话。这话就像是在解答我心中的疑惑。 她微笑着轻轻对我说:“你别无选择!”我全身上下打了一个寒战,张凡双突然尖叫起来。 我和黄玉芬都转过去看她,循着她尖叫的方向望去,这块空地的边缘,树的旁边,李舒然就站在那里,正直勾勾地目视着我们。 我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张凡双突然咆哮起来,奔了出去,长时间的紧张和恐惧,终于让她崩溃了。张凡双的手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根棍子,她挥舞着棍子朝着李舒然的方向奔去。“来吧,王八蛋!”她的嘴里吼着。 “别去!”我叫喊着,李舒然手里有枪,这样做正是他希望的。李舒然站在那儿动也不动,我根本来不及上前去抓住张凡双,她已经几步冲到了李舒然的跟前,一棒子挥向他的脑袋。 枪居然没有响,取而代之是木棒砸到李舒然的声音,张凡双一记比一记凶狠地攻击着他,李舒然居然还是没有动,直到我上前一把抱住已经失去了控制的张凡双。 “你看清楚!”我用力摇晃着张凡双,“这不是他,只是棵树桩!” 张凡双停了下来,喘着气,看看我,再看看“李舒然”,原来真是棵断成半截的树桩。一人高,黑暗中就像是个人,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 “赶紧走!”我拉着张凡双,这样一折腾,李舒然一定听到动静知道我们在哪儿了!我要去拉黄玉芬,转身却发现她不见了。 “人呢?”我确定黄玉芬刚刚就在的那个位置现在没有人,视野之内,那块空地上空无一人,就在拉张凡双的那几秒钟,黄玉芬不知道去哪儿了。 我和张凡双面面相觑:“现在怎么办?”林子里闪过一道光,是手电筒的光,李舒然果然听到了动静,往这边赶来了。 “穿过这片空地,我们到那一边的树林子去!”我低声说着,再次拉起张凡双往空地的中央跑去,脚底下“咔嚓咔嚓”地响着,每踩一步,脚就陷下去一点儿,我觉得不对,还有三分之一的距离,只听脚底下“嘎”的一记,右脚彻底埋了进去。 这不是空地,而是一块结上了一层薄冰的泥潭,就像沼泽一样,让我们身陷其中!“别动!”我用手抵住张凡双,就在这说话的当口,她也陷了进来:“什么东西?”她想抽出自己的脚,不料,却陷得更深了,一下子就埋到了腿肚子。“别动!”我又重复了一遍。 “怎么了?”张凡双显然更加慌乱。 李舒然一定就快赶到了。张凡双继续尝试着抽出脚来,可适得其反,泥沼超过膝盖,我们的大腿也都开始陷入泥潭,很快就要到腰了。 “冷静,否则我们要被活埋了!”我叫着黄玉芬的名字,不知道她现在去哪儿了,现在我们需要她的帮助。 张凡双停止了挣扎,我原来以为她冷静了下来,现在才知道不是,她在后面拍拍我,说:“这泥潭子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它正在抓我的脚!”我头皮麻了起来,一股凉气从后脊梁骨蹿了上来。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张凡双这么一说,我也觉得有东西在这泥沼里抓我的脚。 泥塘上“扑嗤扑嗤”冒着气泡,还升腾起一股酸臭的气味。我们不敢动弹,可即使这样,也不能阻止我们的身子往下陷,一转眼的工夫已经到腰了。我的脚下,那只“手”似乎越抓越紧,它的指甲牢牢地嵌入我小腿上的肌肉,生怕我跑了似的。 林子里又传来了动静,李舒然很快就要看到我们了。 就在这紧要关头的时候,一根树枝递了过来。“拉住它。”是黄玉芬! 谢天谢地,她跑哪儿去了?“赶紧抓住它!” 我双手一前一后捏住树枝,对张凡双说:“从后面抱住我!” 黄玉芬开始使劲儿,我担心她拉不动我们两人,而且还带着伤。 “别丢下我!”张凡双在背后紧紧地圈住我的腰,求生的本能在这个时候显示出来。黄玉芬在尽着全力,可我们还是前进得很缓慢。 “一个一个来,我拉不动!”黄玉芬在岸上说着。 我回过头去。“别丢下我!”张凡双看着我,哀求地说道。 “相信我!”我说。 三秒钟,停顿了三秒钟,张凡双作了一个决定,她松开了手。我明显感觉到了轻松,速度快了起来,黄玉芬把我一把拽出了泥沼。我急忙拉过树枝,趴在岸边,把它递给张凡双,泥沼已经没到她的胸口。她刚刚接住树枝,只听“嗖”的一声,一支箭牢牢地定在我身边的树上。 沼泽的对面,李舒然站在那儿,拉开了弓弦。“别丢下我!”张凡双喊着。 “快走!”黄玉芬狠狠地把我拖进树林,在进入黑暗之前,我看到了张凡双绝望的表情。 我趴在地上,以一种难以形容的心情面对眼前这个事实。张凡双最后的表情,就像一根针深深插在了我心里,灵魂抽离了我的身体,我只是一块肉木木地还活在这个世界上。心脏还在跳,可难以承受急促的呼吸,双腿不听使唤,软绵绵的,就连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我想这就是恍若隔世的感觉。 “你没有救张凡双。”这句话不停地在我耳边响起,是另一个“我”对我说的,来来回回就像是念叨一句经文,“你没有救张凡双!”这句话在脑子里挥之不去。 黄玉芬拉住我的双脚,把躺在地上的我拖进了黑暗的树林之中,李舒然和张凡双都消失在我的视野之中。她喘着粗气,刚刚过激的运动,加之她原本就有伤,体力一定消耗得不轻。 我转了一个身,在黄玉芬放开我的那一瞬间,第一个反应就是爬起来去救张凡双。 “你现在去是送死!”黄玉芬说了一句。 “难道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她被活埋了!”我压低着嗓子吼道。 “放心吧,”黄玉芬没有阻拦我,但是用回答拉住我重新回到那片空地的脚步,“他会把她从那泥潭子里拉出来的!” “什么?”我愣了愣,“你怎么知道?” “我了解他!我了解李舒然。”黄玉芬回答道,语气中带着明显的恨意。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不知道为什么,在现在这个孤立无援的境地,黄玉芬的这句话让我觉得一阵寒意。 我们来到这座城市就被李舒然绑到荒郊野外,在这个诡异的树林子里,遇到了一个有自己墓碑的奇怪女人,她来去无踪,受了伤,又救了我,现在还告诉我她了解李舒然,我被彻底搞晕了。 “你究竟是、是谁?”我的手捏成了一个拳头。 “你脚上是什么东西?”黄玉芬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突然紧张地问道。我想起来了,在沼泽地里有玩意儿缠住了我的脚。 “别动!”黄玉芬似乎很紧张的样子,可这个时候我哪里还有心思去在乎脚上被什么玩意儿咬了一口? “你究竟是谁?”我问黄玉芬。 “别吵!”黄玉芬严肃起来,我这才感觉到脚下黏糊糊的。她不由分说地按住了我的膝盖。 紧张也是会传染的,见她煞有介事地蹲在那里,我的心也不由自主地抽动着。她用手指划过我的小腿,捏住脚踝,尝试着去触摸。 “什么玩意儿?” “别吵!”这个神秘的女人,再次不由分说地命令着我,等她确认之后,舒了一口气,“还好!只是些烂树根。” “你到底是谁?”我往后挪了两步。 黄玉芬还是轻声轻气地回答着:“你别管我是谁!” 沉默了足足有半分钟。 “那么你是谁?”倒是她先开口了,“怎么会惹上他的?” 我想这是指李舒然。 “我――我们迷路了!”我撒了谎。 “迷路?” “我们是来旅游的,没走主干道,走小路进了林子,结果迷路了!” “然后遇上了他?” “没错!” 黄玉芬似乎在琢磨我说的是真是假。在这当口,张凡双绝望的表情再次回到我的脑海,我奋力从地上爬起来,辨别着方向,要回到那片空地去。 “你去哪儿?” “我要去救她!” “我说过,他会把她拉上来的!” 我顿了顿:“我凭什么相信你?” 然后头也不回,径直凭着感觉加快脚步往空地走去。 到了之后,李舒然已经不见了。 “张凡双!”我压低着嗓子叫着她的名字。那片泥潭恢复了平静,一点儿痕迹都没有留,这么短的时间里,张凡双消失无踪。 “我说过,她一定会被他拉上去的!” 同样跟过来的黄玉芬笃定地回答着我心中的疑问。 可就算李舒然把张凡双救了起来,他究竟想干什么呢? “难道你不打算救我,我救过你,现在你不打算救我?”黄玉芬的声音突然虚弱起来。 我回过头扶住了她。 “我们回家,回我家!”黄玉芬说,“你得救救我,咱们这是一命还一命!” “那张凡双呢?” “你说的是那个女孩?放心吧,我保证,在天亮之前她不会受到任何伤害!” “你凭什么保证?”我有些气愤。 黄玉芬看看我,随即甩甩手,离开了我的搀扶,独自蹒跚着朝丛林密处走去。 她就快要离开我的视线了。 我茫然不知所措,前方一片空白,张凡双不知所踪,最终――我还是小跑着赶了上去。 我还有更好的办法吗? 黄玉芬说得没错,一切犹如她预料的,在这诡异的林子里我别无选择! 我们在密密的林子里走了大概有20分钟,来到了她的家,黄玉芬打开了门。 “快进来吧!”她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弱,这一句是硬撑的。 进到屋里之后,黄玉芬oo地在摸索着什么东西。 “你在干什么?”我问她。 “找火柴!” “嚓”的一声,火柴冒出火苗,可不知为何又灭了。就这零点零几秒的光亮,还是让我看见这个黑屋子里,除了黄玉芬之外,还有别的东西。我看见一张桌子,旁边还坐着一个人,而且是个小孩! 黄玉芬又擦了一根火柴,这次没有灭,点燃两根蜡烛,整个屋子亮堂起来。我被眼前的一幕惊得不轻。桌子靠墙正中央竖着一张黑框照片,上面挽着黑纱,照片前供着水果,照片里是个五六岁的孩子,而桌子旁同样也是一个差不多年纪的小孩! “别怕,是我儿子!”黄玉芬解释道。 我不知道她说的是哪个。 黄玉芬走过去,把边上的小孩抱了起来,这孩子不哭也不闹,动也不动。 原来是个塑料娃娃! 黄玉芬把娃娃放在桌上,自己在椅子上坐下来,呻吟了一声,血已经染透了半边衣裳。我赶紧走过去,用手紧紧地按在她的伤口上。 “你必须去医院,我不是医生!”我实话实说。 “别这样,把衣服撕开!”说完,我顺着箭插入的位置,撕破了她的衣服,露出血肉绽开的伤口,箭插得很深,血还在不停地往外渗。“用棉花,按住伤口!”黄玉芬指了指挂在椅子上的一件旧棉袄。 “你必须去医院,我做不到,就算能够把箭拔出来,你的伤口也会感染的。”我一边按她的指示做,一边继续劝道。 “动手吧!”黄玉芬丝毫不带感情地说。 “我做不到!”我有些退缩了。 “你做得到!”黄玉芬继续鼓励我。 “我做不到,”我大喊着说,“我不是医生!” “你做得到,因为我是医生!” 我愣了愣,轻轻地问了一句:“你是医生?” “曾经是。”她回答道。 “听我的,墙角那个箱子看到没有,拿过来,里面有酒精,还有缝合伤口的线!” 我照着她的吩咐,打开箱子,拿出要用的东西,这个女人不知道哪儿来的勇气,在没有麻醉的情况下,硬生生地让我把箭拔了出来。一股浓浓的黑血涌了出来,我急忙打开一个小药瓶,把上面的粉末倒了上去。她的伤口“嗤嗤”地发着声音,豆大的汗珠冒了出来。 “没有绷带?” “绷带在里面那个房间!”我这才发现,在左侧的墙上还有一扇小门。 “在哪里?我去拿!” “不不,我去!”黄玉芬支撑着身体站起来,往门那边走去,我木木地看着她进了那个小房间。 里屋传来了翻东西的声音。 我一个人站在外屋里,顿时没了方向。一切来得太快毫无铺垫,让我措手不及。我环顾四周,这是个简陋至极的家,墙角放着一个很小的煤油炉子,边上还有两颗不成样子的土豆,在蜡烛一明一暗的光照下,像两颗恶毒的肉瘤。 那个娃娃还在桌上,我顺带着拿起来看看。 它也正在看着我,太逼真了,看得我心里有点儿发毛,我把它转过身子,“啪嗒”一声,它的眼珠从眼眶里掉了出来,我吓了一跳。 凑着火苗,掉到地上的眼珠摊成了一摊,天哪,嵌在这个娃娃眼眶里的分明就是人的眼珠! 我本能地后退了几步,我有点儿相信黄玉芬是个医生了,不过用这种方式来证明,实在让人觉得心里寒意乍起。 这是怎么回事?接下来怎么办? 里屋也像配合我思考似的突然安静下来。我紧张起来,慢慢走过去。“黄玉芬。”我轻声呼唤她的名字,贴着门听里面的动静。这门没有锁,我小心翼翼地把门推开一道缝望了进去,微弱的烛光下,这屋子的房顶上吊挂着密密麻麻的塑料娃娃,就像一具具婴儿的尸体悬挂下来。 我心头发毛,门缝突然被拉开了,黄玉芬的脸就硬生生贴在我面前。 “我见你那么久没出来,以为你有什么意外!”我强作镇定地说。 黄玉芬看了看我,手上拿着一长条白色的绷带,然后指了指椅子。来到桌边的时候,她看见了那个眼珠子掉出来的娃娃。我分明见到她的身子颤了一颤,但很快就恢复了平静,对我说:“你过来帮我缠一下伤口!” 我确定黄玉芬发现我了解了这个娃娃里的秘密! 我接过绷带绕到她的身后,心里在寻思如何打开局面。里屋分明吊下来二十几个娃娃,难道它们也被嵌进了人眼? 我把绷带按顺时针的方向,绕过她的肩膀,贴牢在她的伤口上,思考了一会儿。 “我在那泥潭子边上看到了一个墓碑,上面写着你的名字!”我手上的动作停了下来,她低着头像是没有听到我说的话一样。 “那坟是我自己为自己修的!”隔了一会儿,黄玉芬回答道,她的手摸在那娃娃的头上,就像抚摸自己的孩子。 “你给自己修坟?”我又开始了包扎,继续着我们的话题,“但我看见每年都有人在墓碑上刻你的卒年?” “那也是我自己刻的!” “你自己刻的?”黄玉芬回过头来看看我:“如果你意识到自己下一秒随时都有可能死去,会不会给自己修一座坟?” 我想了一会儿才明白过来黄玉芬的意思。按这个说法,似乎她的生命并不能得到保证。 我强烈克制着心中的种种疑惑,继续和黄玉芬周旋着:“你说,张凡双还没有死?” “看来你很关心她。”黄玉芬问道。 恋耽美 分卷阅读4 受害者[12部全集出书版] 作者:张末 “当然,她是我未婚妻。”我继续撒着谎。 “你真的想救她?” “当然!” “不是,我是说你真的想救她!” “当然!”我莫名其妙。 黄玉芬转过头,用极其不屑的眼神看着我:“我的意思是说,你要真想奋不顾身地救她,刚刚在泥潭子边上,就凭我一个受伤女人,怎么可能阻止得了你?” 这句话噎得我足足有半分钟说不出话来,我承认被这句话戳到心里面。是啊,我也这样想,当时我真的有那么勇敢,迫切地要去救张凡双? 我任凭黄玉芬把我拉进了树林子。扪心自问,当时我是不是有那么勇敢?黄玉芬把我拉进树林,脱离险境,却成为了我无法去救张凡双的一个借口。 就在那一瞬间,张凡双需要我的时候,我退缩了! 我原本想从气势上压住黄玉芬,没想到这句话反而让她将了我一军。 黄玉芬把脸转过去,背着我说道:“我只是想告诉你,我们都是凡人,都难免犯错!” “所以你把人的眼珠子挖出来,嵌在这些娃娃的眼窝里?”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火了起来,也许是因为她戳到我的短处,我禁不住说出了这个事实。 黄玉芬的身子又颤了一颤。 “为什么?”我说道,是为了纪念你儿子!”我指指照片。 “你不懂!” “我不懂!”我冷笑。 “你不像是个旅游者!”黄玉芬突然转过身来,盯着我看。 “难道我就会信你真的是住在这儿的居民?在这个荒郊野外,林子里有那么奇怪的事情发生,你一个女人居然住在这儿?” “我就知道你不是旅游者。迷路?你知道这儿离城区有多远,一百多公里,从森林公园一天之内根本不可能走到这里来。”她恶狠狠地说,“你是警察?来抓我的?” 我又愣了,有两个意外:第一,李舒然居然开车带我们走了一百多公里;第二,这个女人竟然以为我是来抓她的。黄玉芬恶狠狠的眼神,看得我心里发毛。 既然我们已经彼此互不信任了,干脆打开天窗说亮话,我得知道这儿究竟发生了什么。 “没错,我是警察!”我刚想这样回答,不料,有人不合时宜地在这个时候敲了门。 “谁?”隔了一会儿,黄玉芬开口问道。门外是一对青年男女,他们回答说是旅游者,在这林子里迷路了。 我和黄玉芬对视着,这是一种奇怪的气场,就在敲门声之前,我们俩剑拔弩张。可此时,仿佛又来了需要共同对付的敌人。 过了一会儿,黄玉芬作了决定,她上前一把将门打开。 我站定了脚步,随时做好准备以应付不测。进来了两个小青年,穿着入时的衣服,身后背着大包,正如他们自己所说,还真像是一对迷路的小青年。 我保持着警惕,死死地盯着他们。然而,他们看到屋子里的一切,表现非常吃惊。桌子上放着带血的棉絮,边上是药瓶和镊子;一个脸色苍白,背后包着绷带的女人;还有一个狼狈的男人,也就是我,没有穿鞋,紧张地站在屋子中央。 那对小青年的身体不由自主地往后仰了仰,显然对眼下的情况更为困惑。 “你们好!”男青年说道。我相信他原来一定想问:“你们是谁?” 我们没有作答,四个人就尴尬地站在门口,貌似平静,但暗流涌动,谁也吃不准对方的身份。 “我们……迷路了,能进来休息会儿吗?” 女青年轻轻地拉了一下男青年的衣角。黄玉芬没回答,向后退了两步,用行动表示同意。男青年向里走了两步,女孩急忙跟进。 “屋里简陋,你们要休息的话,自己随便找地方坐!”黄玉芬面无表情地说着。 “谢谢,我们天亮就走!”男的又说道。他矜持地拉着女孩走到角落里,放下沉重的包。我还是不说话,时刻盯着他们。 “我们是从外地来的――”显然是没话找话,男青年说了一个省会城市,然后又说了一通如何迷路的过程,一直“追溯”到是坐的几日几时几分的火车来到本市。 男青年有点儿不知所措,从包里拿出一个水壶,小心翼翼地问道:“能不能给我们一点儿水?” 黄玉芬看着他好几秒钟,看得男青年举起水壶的手都开始颤抖了,才指了指墙角煤油炉边上,那儿有一个白色的塑料桶。男青年过去装了水,和女人轮换着喝,但眼睛却时不时地看着桌上带血的棉絮。 黄玉芬转身过去把这些东西都拢成了一堆。 “需不需要帮忙?”男青年傻笑着说,然后走上前了两步。 “不用!”黄玉芬警惕地回过头来,直逼男青年的眼神。好一会儿,才再次转身,把那些东西捧起来,丢在了桌子下。 趁着黄玉芬转身时,那个男人不由分说往我的手里塞进了一张字条。我迅速打开一看,上面写着:我们是来帮助你的。 我一阵欣喜,再次看了看他们。算算时间,民航的登记簿上可以轻而易举地查到我们的抵达时间,从飞机降落到现在,起码过去四五个小时了,甚至更长。j市公安局一定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手机打不通,人见不到,他们一定会采取措施寻找我们。 可如果这两个真是警察,为什么不表明身份? 不管怎么说,现在形势一片大好,三对一,而且黄玉芬只是一个受伤的女人,现在重要的是找到张凡双。 “我不是警察,也不是来抓你的,我倒也希望有警察出现在我们的面前!”我想了一会儿,用直接的办法来打开局面。 我说着这话,看了一眼那对男女,我相信他们接受到我的信息,没错,我得让他们知道,眼前的这个黄玉芬,对我或者对我们充满敌意,而警察的身份会让这种情绪雪上加霜。黄玉芬显然吃了一惊,她没有意料到我会突然间把这种难以言说的情况展现到那两个陌生人的面前。 “我们要共同去对付他!”我补充道,然后又看了看黄玉芬背后的伤口。没准儿正如我猜测的一样,黄玉芬不知道自己的死期,危险也同样来自李舒然。 黄玉芬不说话,看着我,但我相信她此时正在思考着问题。如果我的猜测准确,那么这样的“同盟”对她是很有吸引力的,尽管我并不知道,她和李舒然之间究竟有什么恩怨,我们能够相遇是因为巧合,还是李舒然原本就想把我们带到这儿。 黄玉芬又想了一会儿,我看见她的眼里闪过一丝光芒,但是很快就黯淡了,说:“你不是他的对手。” “不是我,是我们!”我预料到她会这样说,指着屋里的所有人,“我们加起来也不是他的对手?” 黄玉芬眼中的那丝光又闪现了,但还是瞬间熄灭,我知道她的担忧,转过头来对着那对男女说:“现在,我们需要你们的帮助,确切地说我们是互相帮助,因为这个林子里还有个杀人不眨眼的男人在跃跃欲试,要把我们都剁了!” 那对男女轻呼一声,做出吃惊的表情。 “怎、怎么帮?”男青年颤抖着说,表现很逼真,非常配合我的“剧本”。 聪明! 这也势必会打消黄玉芬的顾虑――我们现在都别无选择,因为李舒然,我们成了一根线上的蚂蚱!黄玉芬依然在犹豫,这是很自然的事儿。 这太不合常理,但我依然觉得有可能。如果我是黄玉芬的话,我更愿意“将错就错”。她应该比我更了解,眼前的这对男女一定本来就不是“陌生人”。 黄玉芬终于抬起头,我不知道她是否想明白了这一点,但她最终冒出了一句话:“我们可以试试。”我舒了口气,一切顺利。 当一个人暂时脱离困境的时候,原先不成问题的问题就又回来了,我回头看了看那对男女,他们是否真的是j市的警察呢? 坦率地说,我没有把握。这对男女有很多不合常理的地方,我甚至都怀疑黄玉芬同意达成“同盟”,仅仅是缓兵之计,好找机会开溜。 但除了这么做,我还能怎么办呢?张凡双即使没死,也一定在李舒然的手上,人生地不熟,自己走出去都费劲儿,更别说救人了。 所以对眼前让我感到困惑的事情,我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黄玉芬转身又进了那间挂满娃娃的房间,她没有解释,我不知道她去干吗。趁着这个当口,我本来想和那对男女说说话,更加了解一下情况,可话到嘴边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倒是男青年很识时务地把食指竖在嘴边。 我们沉默着等了一会儿,黄玉芬从房间里出来了,手里多了一把猎枪,身上背了个包。 我吓了一跳!一个孤身女人在林子里有把猎枪并不稀奇,我只是心有余悸,如果黄玉芬真的想对我不利,那我的警惕性也太差了,她有的是机会举起猎枪轰我一炮。 我擦擦额头上冒出来的冷汗,看着她。黄玉芬说:“你们跟上我,看看能不能有运气在他找到我们之前,先给他来个措手不及!”气氛一下子紧张起来。 “蹲下来,沿着墙角走!”她对我们说着,我没有理由不听。 一行四人,跟着她转到了屋后。 “我们如何才能找到他?”我问。 “不用我们去找,如果不出意外,他也正在找我们!” 对于这个回答,我已经见怪不怪了,即使黄玉芬现在告诉我她会飞,我也不会大惊小怪。 又过了一会儿,她猫起腰开始往前走。我想她是在用耳朵听,确认李舒然并不在附近。 我辨不清任何方向,集中精神跟着她,黄玉芬说李舒然也在找我们,我们会以什么样的方式碰面? 黑夜之中,突然撞在了一起,然后混战一团;还是他折断树枝的声音,被黄玉芬听到,紧接着揍他个措手不及;抑或我们现在就在他的眼皮子底下,他正在瞄准我们中的一个? 我们继续在林子里转着,不知道转了多久,我想过一万种和李舒然相遇的方式,唯独没有想过这一种――寂静中,我听见一个女人在叫我的名字:“马路,你在哪儿?” 我悲喜交加,是张凡双的声音。 我猛然站了起来,仰着脖子像狸猫一样竖着耳朵听。 “马路,你在哪儿?”我确定是张凡双的声音,只是声音非常微弱。张凡双果然活着,我站直的身子被黄玉芬硬生生地压了下来,她伤得如此之重,也不知道哪来的这点儿力气,把我压到了地上,憋着嗓子说:“小心是圈套!” “去你妈的!”如果我足够冷静,也许会意识到黄玉芬是为了我好,但我当时心急如焚,哪里顾得了那么多。 张凡双的呼叫声像指南针一样,指挥着我在这黑暗的林子里前进。现在不是黄玉芬带着我们,而是我带着他们。根据分析,我觉得张凡双的呼叫声应该来自那片泥潭。 我兴奋之余,突然又冷静了下来。黄玉芬说得没错,这有可能是诱饵。 我弯着腰保持着进攻的姿势,尽快往那片空地而去。张凡双的求救声再次传了过来,然而奇怪的是,我在动,她似乎也在动,总是和我保持着距离,就像塞壬女妖的歌声似的,把我们引了过去。 白色的区域越来越大,眼前也渐渐地清晰,黄玉芬的墓碑在空地的那一头,有一个黑影趴在那儿,看不清是什么东西。 “我们从后面绕过去。”黄玉芬说。 我们在林子的边缘,蹲着身体,绕了一个圈,那个黑影还是没有动静。 黄玉芬从地上摸起一块石头,冲着那个方向丢去,小石子蹦了几下,停在了那个黑影的边上。四周一片寂静。 黄玉芬从包里掏出了一根绳子,前面带着钩,朝我努努嘴说:“用这个!”我明白她的意思了。她瞄着往那个黑影掷去,第三下的时候,钩住了黑影的腰。 “一二三!”黄玉芬喊着口号,我们把那个黑糊糊的影子拉进了丛林。借着微弱的反光,我看清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了,这个黑糊糊的玩意儿依旧一动不动――居然是一具浑身上下都滚满泥浆的尸体,显然刚刚从那泥潭子里捞上来。 我吓了一跳,心中泛起不祥的预兆,双手把其脸上的泥巴撸下来,是个女人,但不是张凡双,更不可能是李舒然了,又是个陌生人。我把尸体凑到眼前要看个仔细,那具尸体突然睁开了眼睛,一双血红的眼睛在黑夜里盯着我。 我脑门上顿时渗出一排汗珠,背上像针刺一样疼痛难忍,脑子里一片空白,就觉得这回完了。我触电似的放开双手,双腿乱蹬着往后爬。 诈尸这玩意儿听说过没见过,谁也不想看到。更要命的是,那具尸体竟然缓慢地从地上爬了起来,背着光,黑漆漆地竖在我面前。 我回过头去看另几个人,黑暗中脸部表情看不见,但我想一定也好不到哪儿去。黄玉芬明显也被吓着了,站在那不停地颤抖,有点儿像疾风中的小树苗,她的手牢牢地握着枪把,似乎连举起来的力气都没了。 “开枪啊!”我不知道哪儿来的勇气,出自本能地吼了一声。黄玉芬这才反应过来,举起枪,正要扣动扳机,意想不到的事儿发生了。 先前的男青年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猛地向黄玉芬扑去,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就在我的眼前发生,更加意想不到的是,黄玉芬似乎早有准备,她对准那具尸体的枪口,瞬间转回来对准了男青年。“轰”的一声枪响了,火星四溅,那个男青年闷哼一声倒在地上。再接下来就像拍电影一样,他滚动着身子,在黄玉芬第二枪射出来之前,躲过了致命一击。 怎么回事?又是一记枪响。黄玉芬用的是双管猎枪,换上子弹肯定来不及,这一枪不是她射的,我顺着火星儿望去,是那个女青年在树后用手枪射击。 黄玉芬钻进了密密的树林子,他们猫捉老鼠的游戏玩得不亦乐乎,唯独就是没有人答理我。我正被恐惧和茫然双重煎熬着,突然发现,在这个游戏中,我并没有闲着,就在他们互射的当口,假装“尸体”的人已经迅速移动到我面前,浑身湿漉漉的泥巴泛着酸气撒满地。我站起来,连和她打个照面的工夫都没留,直接转身开跑。 又进了树林里,我不顾一切地向前,直到四周恢复寂静,我再次变成了孤身一人。原本要救张凡双,未料节外生枝多出来一具“尸体”,她还盯着我不放,那些我不知道身份的人也钻进了林子,好了,这回更热闹了。 黄玉芬怎么就和那对男女突然交上火了?我想不明白,貌似起源于那具尸体。男青年扑过去撞开黄玉芬就是为了不让她射击?还是说趁着她走神,才找到时机下手? 我觉得前一种可能更大。要论时机,从一进到那个屋子里,他就有的是机会,何必等到现在。而且黄玉芬虽说也被吓得不轻,可还是反应敏捷地转回了枪口,很明显她早就有所防备。 这事容不得细想,原本就疑惑重重,细想之下,更是悬念迭起,但好处在于让我冷静了下来。诈尸应该是不怕枪击的吧,如果这点成立的话,那么男青年撞开黄玉芬是为了救那具“尸体”,或者说那女人压根儿就是活人,躺在那儿故意吓人? 但她为什么浑身淤泥像刚刚从泥潭子里捞出来一样呢?说起泥潭,我突然记起刚从泥潭子出来的时候,黄玉芬非常紧张我脚下缠了什么东西,现在结合当下发生的事情再想想,这泥潭子里究竟有什么? 这些问题都抛开不谈,男青年和“尸体”是一伙的,“尸体”趴在那里一动不动,显然是在等着我们靠近,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呢? 这具“尸体”是通过张凡双的呼叫把我们引到这里来的,那么张凡双现在又在哪里?几根线索纠缠到了一起,从他们的行为来分析,那对陌生男女和黄玉芬明显心照不宣,我打赌他们知道这林子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唯独我对此一无所知。 李舒然在哪里,张凡双在哪里,那对陌生男女和黄玉芬现在又在哪里?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我闷着头边想边走,那个久违的喘气声又传出来了,我差点儿把它给忘记了。它也不甘寂寞地跑来凑热闹。 我辨别着喘气声的方向,还是辨不清,我摸到了一棵大树,靠在树上,警惕而又紧张地看着看不见的四周。 那喘气声抑扬顿挫,越来越明显,天骤然下起了雨,我摸着滴到脸上的雨滴,黏糊糊的,放到鼻子前一嗅,一股熟悉的酸腐味扑鼻而来,这不是雨,我背靠的树上有东西正吊在头顶。抬头望上去,先前的那具“女尸”正倒挂在树上,冲着我咧开嘴笑,还没等我缓过神来跑开,她突然开口说话了:“我拉你上来。”她向我伸过来一只手。 “什么?” “女尸”不回答,用手指了指,我顺着她的手指望出去,又看到了熟悉的绿光。是狼!前面那几条被“喘气声”赶走的狼,现在又不知道从哪儿冒了出来,直逼我而来。“再不上来,就来不及了!”“女尸”说道。 狼的包围圈越来越小,一个飞跃就到了跟前,我来不及细想,还没等我把手伸上去,后领子就被那具“女尸”拎了上去,我被拎到了一个树杈子上,和“女尸”面对面地坐着。刚刚脱离了险境,现在又吉凶未卜。 “你是谁?”我壮着胆子问道。 “别怕,我是人!” 原来是个女孩子。 底下的狼没有放弃,拼命往上跳着,想要把我拉下树,嘴里发出着野性的兽鸣。喘气声还在,但似乎和先前不一样,这七八只狼这回并没有因此害怕而散去。这喘气声也有些不一样。 似乎是为了解答我心中的疑惑,女孩开口说:“这些畜生是被驯养的!” “驯养的?”我有点儿明白她的意思了。这喘气的声调是不同的,是向这群狼发出命令的信号? “谁会驯养狼?” “除了他还有谁?” “他?”我突然一下子反应过来,女孩说的不是他,是她,指的是黄玉芬。 “没错,”女孩回答道,“她现在正往这儿赶来。” 话音未落,我就听到“吱嘎吱嘎”的枯枝折断的声音。林子暗看不清,但狼嗅得到人的气味,所以黄玉芬通过这种方式来找到我们。 黄玉芬究竟是敌是友?我分辨不清。更要命的是眼前还坐着一个浑身布满泥浆的陌生女人。她的话我就能信吗?那女孩突然伸出手来把我的头用力地按下去,我右拳直击她的腹部,等我明白过来她这么做是为了躲过黄玉芬射过来的子弹时,已经来不及了。我失去了平衡,树杈子本来就细,在枪响的声音尚未彻底消失之前,我一屁股落到了地上。 摔得有点儿闷,可根本来不及缓过劲儿,一只狼就扑了过来,尖锐的牙齿,深深地嵌入我的左手臂,我抬腿猛蹬过去,手臂钻心地疼,根本摆脱不了它。另外几只狼也扑将过来,当我基本已放弃抵抗听天由命的瞬间,其他跃到半空中的狼,突然倒在了我的面前,嘴里发出悲鸣声,狼群顿时散开了。在最紧要的关头,男青年开枪救了我。我顿时意识到自己应该站在哪一边了。“小心,黄玉芬就在左边的树后!”我大声地喊着,黄玉芬的枪只能发射两颗子弹,男青年在我的提示下,占据有利地形,朝那个方向又开了一枪。 “嗯”的一声,有人中弹了,是黄玉芬,我一阵欣喜,男青年小心翼翼地举着枪走过来,我和他并排而站,一步步朝着黄玉芬所在的那个位置走去,她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好像死了?” “嗯!”我长舒口气,暂时脱离了危险,黑暗中有个熟悉的人影向我走来,我眯着眼看清后脸色骤变,是李舒然,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个人,是那个女青年,她就跟在李舒然身后。 我转过头去望男青年,他正举起手,然后用枪柄狠狠砸中了我的脑袋,昏迷之前,我看见李舒然正向我走来…… 这也许是我经历的最漫长的一个黑夜,黑夜之中,发生了什么我一无所知,只是不间断地有一些影像出现在我的眼前。张凡双、李舒然、黄玉芬,那些个陌生的男女,他们的脸像幻灯片,在我的眼前晃过。 似乎时光倒流了,从下飞机开始,李舒然的笑脸又清晰起来,顺着这条脉络,我重新走过那条山路,在寒冷的冬夜滑下山坡,进入那座诡异的树林。树林里莫名其妙地多出那么多人来,看似巧合,却早已因为一条不为我所知的线索,扭在了一起,高潮部分就是我终于明白,这个林子里所有的人都是我的敌人。 我不知道为什么思维一下会变得如此敏锐,难道这就是临死之前的异象?我听到黑暗中还有人在一旁说着话:“左手臂肌肉撕裂,没有骨折,轻微脑震荡。” 眼皮像被黏住了一样地沉重,奋力睁眼只是一种奢望。我很想看看究竟是谁在说话,却是徒劳。这要命的经历,最终还是不为我左右,我在想死就死吧,唯一遗憾的是,还搭上了张凡双,她现在在哪儿?我拼命想喊她的名字,在临死之前以求一个安慰。 突然有人一下子握住了我的右手,我听见有人在说:“他醒了!” 眼缝里透进来一丝微弱的光,相较前面而言,那股黏合眼皮的力量,好像是在慢慢地失效。我看到头顶白色的天花板,中间有一个圆形的灯罩,灯罩里充满了白光,一张脸来到我的眼前,他摸摸我的额头,翻翻我的眼皮,然后点了点头。 “马路,马路!”我听见了轻轻的呼叫声,睁开眼,看到一个从来没见到过的中年人,自我介绍说是j市的公安局局长。 一连两天,我都在昏迷中摇摆,短暂的清醒,虽然起不到什么作用,但还是让我意识到自己获救了。我还没有体力去问究竟发生了什么,只好把一肚子的疑问都交给昏迷时的梦境。它若隐若现、虚无缥缈,只能让我更加困惑。 我分不清什么是真实,什么是幻象,到底发生了什么? “你只是有些发烧,养两天就好了!”我终于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周炳国的脸,随即又昏迷过去。 不知道这样过了几天。某一天清晨,太阳斜射到我的脸上,让我感到温暖的时候,我才确定自己确实还活着。护士递过来一碗小米粥,喷香暖胃的流体,让我对生命顿生依恋。病房的门打开了,是周炳国。 他向我讲述了后来的全部经过。我被人丢弃在一条盘山公路上,同样获救的张凡双,当时就在我的身边。有人报警说出了我们的位置,并根据我身上的证件联系上了公安局,然后公安局出面联系了周炳国,所以我们没有冻死在荒郊野外。除此之外,还有树林里发生了一起命案,死者正是黄玉芬。 j市公安局组织人力,展开搜查,找到了黄玉芬的尸体,还有她的家。那些娃娃里果真嵌进了人的眼珠子。我在昏迷的时候不停地在说着:“那个泥潭有问题!” 出于负责,公安局组织人手清理了那个泥潭,结果在泥潭底下总共发现了七具婴儿骸骨。他们全都被残忍地挖去了眼珠。j市公安局怀疑,这七具尸体正是十几年来本市婴儿失踪案中大部分的主角。 “张凡双现在怎么样?” “她还行,在医院疗养,没有外伤,只是心理上有些小创伤。” 我看着周炳国,确定他不是为了安慰我撒的谎,然后问他要来一根烟吸了口,喷出白色的烟雾。 吸了半根烟,我还是没有忍住,开口问道:“周教授,你知道为什么吗?”周炳国没有回答。 “你知道为什么他不杀我们,反而带我们去找一个专门虐杀婴儿的变态杀手吗?” 周炳国想了一会儿。“我不知道!”他最后说道。 李舒然给我下了个套,动机不明,身份不明,我开始以为是因为经办此案,所以陷入其中,后来才知道,我不仅仅是作为办案民警才被卷进来的。其实这只是个开始,后面的发展,更说明一切都是有预谋的。 j市之行一败涂地,虽说无端牵扯出了一起虐杀婴儿案,但功劳几乎与我无关。当地警方正在不遗余力地侦破此案,从我一恢复清醒开始,就不间断地有专案组的民警,还有一些刑事勘察人员来询问,我一一作了回答。 他们的素描专家是个40多岁的中年人。按照公安局长的说法,这人有着近20年的工作经验,是j市最好的画人像的技师。他叫赵驰翊,清瘦有神,戴着一副眼镜,梳着三七开的分头,不仅带着画板,在我“老王即是李舒然”的执著观点下,还调来了监控录像。他希望我能够更直观地模拟出李舒然的画像。面对录像里那个戴着帽子模糊的身影,我时而觉得不像,时而又觉得那就是他本人。由于和李舒然接触的时间大部分在晚上,唯一一次近距离照面是在车站广场下,所以只能说:“让我再见着他,肯定认得出来。” 赵驰翊耐心地辅导我恢复记忆,他把几张透明的画有不同形状五官的塑料卡片叠在一起,不厌其烦地一次次排列着这些器官的组合,最后终于弄出一张能够让我信服的脸。我不知道这其中有多少是客观,多少是自己主观臆断出来的。 包括那对陌生男女和那具女尸的模拟像,协查通告终于发了下去。原本我以为很快就会有消息,但结果还是一无所获,就李舒然整个行动的严谨性来说,他敢这么做,很明显准备了不止一两天。只是我不知道那两个陌生人与那具女尸和李舒然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 至于他现在究竟躲在哪里,这个问题我并没有觉得过于惊奇。对黄玉芬的调查起码说明要在人群中隐藏起来并非不可能。她是医院的护士,12年前生下了一个患有血溶症的男孩,出生后出现严重的黄疸症状,一周的紧急治疗也没能挽回孩子的性命。新生儿血溶症并不是一个高死亡率的病,但偏偏让黄玉芬赶上了。原先我以为这其中会有一些“猫腻”,黄玉芬无处诉说才导致人格变异。但听说当年她似乎异常平静地就接受了这个事实,也许是因为身为医务人员,早就明白生死由天的这个道理。按照时任院长的说法:“黄玉芬同志是个党员,有这样的思想境界很正常。” 医院出于照顾,还是在经济上对黄玉芬作出了补偿,一年之后她辞了职,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直到事发,大伙儿才想起来当年的这件事并没有在黄玉芬的心里熄灭。她躲在杳无人烟的地方,憋着怎样的仇恨,才让她在接下来的数年里一口气虐杀了7个婴儿,来“纪念”自己的孩子? 至于她究竟和拐卖集团是有买卖来往,还是自己诱拐的,现在还在调查中。我对这些都颇有兴趣,巴不得立马能够进入专案组查案。 可j市的公安局长说,我还是要注意身体,这事就留给他们来办好了。这是客气话,可言外之意我还是听得出来,他的意思是说,我们别在这儿碍事了,说是要来查悬案,未料自己性命难保,还是别添乱的好。 照理说我一再坚持,也能留在j市继续查案,而不是像现在“打酱油”似的就此消失。然而,局长也一再坚持我回去养伤,过分的关怀,倒让我觉得有些不合常理。 其实这次我身体并无大碍,除了一些零碎的外伤,医生说主要是因为精神过于紧张才导致的昏迷,可局长既然表态了,我还能说什么?j市公安局局长临走前,一再向我们表示感谢和歉意:“帮了那么大忙,而且还受伤了,让我们怎么好意思!” 对于局长这样的感谢,我只能报以苦笑,我知道这一切只是为了让我有台阶下。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只能旁敲侧击地来了解案情的进展,直到我回到本市一个星期,依然没有更多的消息。 一 恋耽美 分卷阅读5 受害者[12部全集出书版] 作者:张末 星期以来,我躲在房间里看电视、睡觉、喝茶,对着窗外的江水发呆,但实际上想想也知道,如果心能够平静,反倒怪了。 张凡双早我两天回到本市。在j市的时候,我们在病房曾见过面,是我去看的她。她的外伤较我相比还要轻些,但心理上的创伤一定比我严重得多。李舒然从泥潭里拉出她之后,就把她蒙上眼绑在树上,在此之前,她知道我对李舒然就是嫌疑人的猜测。 试想一下,一个年轻女子被绑在漆黑的丛林中,该是怎样的恐惧?她除了无助地呼唤我的名字,别无他法。而就在半小时前,她唯一可以求得帮助的人,却失信放弃了她。这也许是张凡双一生中最黑暗的阶段。我们在病房里见面的时候,她努力装出已恢复的样子,但我知道,她对我的信任感,也许这一生都不会再建立起来了。 原本她应和我一起回来,但她的男友闻讯之后,迅速赶回了国,在这个时候,她最需要的也许是恋人的安慰,所以提前两天出院,回到我所在的城市与男友相见。一想起此刻她没准儿正躺在男友的怀里,重塑安全感,我就有一种深深的失落感。 回到我所在的城市之后我没有回家,而是在海军后勤部第二招待所住了一个星期,省得听母亲唠叨。 一周后的某天清晨,我被电话叫醒,看了看时间刚过6点,电话显示是周炳国,接起来之后,他问我恢复得怎么样了,休息了一个星期,什么时候能够开始工作。 “怎么了,难道有什么新发现?” “新发现谈不上,昨天晚上我给j市公安局负责此案的闫磊打了个电话,那小子开始支支吾吾还不肯说,后来被我缠得没办法,才透露一些有关黄玉芬的信息,黄玉芬结过两次婚,第一次没多久就离婚了,没有孩子;第二次嫁给了她所在医院的同事。确切地说都不能算是同事,只是个临时工,是当时他们医院停尸房的值班管理员,叫刘定伟,后来这个刘定伟辞职下了海,干起了运输公司。” 看来他并没有放弃,就在我休息的这几天里,他一直没有闲着,这个老顽童拥有和他年龄与身份极其不符的固执,想想也不可能就此罢休。 “那现在怎么办?”我背靠在墙上,从桌子上的烟盒里抽出一根烟点上。 “这事还得你去比较合适,我在他们眼里怎么说也只是个教书匠,老是去缠着人家问东问西,名不正言不顺。” “只能说试试。”我的手有点儿颤抖,周炳国没有把话说明,但什么意思早就不言而喻了。这个信息意味着什么我还是知道的,周炳国提供了一个崭新的思路。 李舒然在对嫌疑人的分析中,曾说过他之所以停止屠杀是因为结婚,并且有了孩子;而李舒然和周炳国最初对嫌疑人的描述中,都包括“一定程度上了解身体构造,有一辆车”之类的描述;在树林里,黄玉芬曾说过她了解他,这么多信息单独看并不说明什么,可放在一起,可供联想的余地就实在太多了。 尽管内心激动,但还是不能把话说满。现在可是个很好的机会。如果李舒然就是老王,或是黄玉芬的丈夫刘定伟,那么就会有个很令人兴奋的可能――李舒然即是当年大悬案的凶手。 这个可能令一个明显的脉络浮出水面,能让所有的疑问都得到解释: 1当年李舒然大屠杀之后,从痛恨女人到爱上了黄玉芬,与她结婚生子,停止屠杀。 2在他们的儿子病逝之后,黄玉芬成了虐杀儿童的杀手,因为儿子的死,导致李舒然痛恨黄玉芬,所以有动机要杀了她。 3他本身就是凶手,所以格外关注警方对此案的态度,因而对我的行踪了如指掌。 4李舒然对黄玉芬,还有他自己再了解不过。正如周炳国所说,对于变态杀手,除非他自己想说,否则没人能够知道他在想什么。可李舒然说的都是自己的事儿,所以能够如此诡异,讲得又头头是道。 我能想到的就只有这些,根据以上推测,事件发展的脉络是有了,可是逻辑呢?李舒然为什么要自己在网上向我们说明他自己的人格和心理特征?为什么杀黄玉芬,要绕那么大个“圈子”,带着我们一块儿去谋杀现场?杀了黄玉芬之后,他为什么不杀我和张凡双? 逻辑说得通,但疑问举不胜举,一个又一个接踵而至,这其中有太多令人费解的东西。“教授――”我刚要开口和他探讨心中的疑惑,没想到被他打断。 “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你想问的所有问题,我也一概不知道,”周炳国几乎用无赖的方式来回答我的这个问题,“但不管怎么说,直觉告诉我,那起大悬案,李舒然一伙儿还有黄玉芬,他们被一条我们现在还不知道的线索缠绕在了一起。至于这条线索究竟是什么,就要靠我们查了!” 尽管护士并不是紧俏炙手的行业,但作为女性,在婚姻天平的一端,这个职业还是能够增加砝码的,即使嫁得不理想,但也不至于委身于一个看尸体的临时工吧?这是我在去办公室的路上反复思考的问题。我接着前面的思路往下想。 我回忆着在树林子里,黄玉芬说了解李舒然的语气,没有一个女人对离婚的丈夫有那种错综复杂的感情。现在我已经不是一线警察了,不可能采取假设一种可能再通过细致的调查,来佐证这种假设成立与否的侦察模式。我只能想象,想象这种“可能”成立的话,李舒然会是怎样一种诡异的心理逻辑。 一个女人嫁给一个变“好”的变态杀手,然后自己就成为了变态杀手?这其中的概率有多大?我的脑子有点儿不够用了。在心理学的范畴有没有这样的研究结论?难道黄玉芬在潜意识里就有杀手的情愫,正是这些难以名状的气质才让她和李舒然彼此相互吸引? 如果黄玉芬自己不自首,不知道要过多久,警方才能发现这起深埋多年的案子。而李舒然做到了,他这样做的理由是什么?除却以上,还有一个更要命的是,按照时髦的话来说,李舒然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他有了同伙,起码多了一男两女,为数不少。那这些人又是谁? 第四章 变态者 8点15分,我到了办公室。一切和我走的时候没啥太大区别。从图书馆借回来的有关犯罪心理学的书已摞成了一摞。我用单位的电话,拨了j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电话,那边始终无人接听。 我有闫磊的手机号,但考虑再三还是放弃了。为什么这样做,说出来其实挺矫情的。正如周炳国的顾虑一样,未经邀请,即使我也是警察,可莫名其妙地去插手别人的案子,总有越俎代庖之嫌。我不想显得过于急迫,所以一再忍住,等等吧,等他们回到办公室之后,再打电话聊聊。 我坐在电脑前百无聊赖。突然想到离案发过去已经有几天了,不知道网上会出现些什么新闻。我在百度上搜索,输入j市的名字,前三页跳出来的都是龙舟赛的新闻,一直到了第四页,才零零碎碎跳出些那个案子的消息。而且透露的信息很少,只有短短的几句话,说j市警方破获了一起深埋数年的杀人案,据调查疑与本市近年来多起婴幼儿失踪案有关,目前凶手已被击毙,具体情况仍在调查之中。 这些信息少得就像只是个陈述性的标题,对于我来说毫无用处。我关掉页面。 msn跳出了闪烁的人头,我在网监支队时候的同事小金子在找我说话,他问我在哪里。我说我已经回到了办公室。 “人没事儿吧?” 想必他已经知道我发生什么事儿了。这事传起来很快,我不想过多地探讨这个话题,回复说:“你还说,要不是你,我用得着无家可归吗?” 屏幕上出现了一个羞涩的卡通笑脸,打出这么一句话:“我同学马上就回国了,正好不巧,他一回来我就催着他办交易。” 我说了声好,然后没再回他。 9点之后,刑警大队办公室有个小姑娘接了电话,之后,我几乎每隔45分钟都要问一下闫磊有没有出现场回来。 “你直接打他手机吧!”小姑娘不耐烦的语气,让我觉得挺不好意思的,最终还是拨了闫磊的手机。听声音他是在大街上,背景里传来了汽车的鸣笛和隐隐约约的小贩的叫卖声。 “黄玉芬的丈夫确实做过停尸房的看守员,也开过长途车,”在得知我的意图之后,闫磊大方地把调查结果告诉了我,并接着说道,“我已经听说了,你们那儿有个叫周炳国的人给我打过电话,我们也谈过,说是通过心理分析是吧?” “对对,有这个可能。”我听着。 “我们去查了,不可能的,黄玉芬的前夫刘定伟出车祸在两年前就已经残废了,和你提供的素描画像不是同一个人,他现在正躺在一个福利院里,而且最重要的是,指纹比对不符合。” “啊?!”我在电话里愣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这个消息就像一盆冷水突然浇灭了我的热情,“会不会你们调查得不仔细?”这个答案等于宣布我们所有的猜想都不成立。 “什么?”闫磊的口气有些不悦。 “不不不,我的意思是说,你能不能把黄玉芬丈夫的情况发份传真给我?”我还是不死心。 “这个不方便!”闫磊的语气突然生硬,我后悔自己脱口而出的话否定了他们的工作,可一时之间又不知道怎么挽回。 “我觉得还是应该再调查调查!”我仍然做着最后的努力。 这回轮到他愣住了,闫磊可能没想到我会锲而不舍,他强忍火气喷了一句:“为什么?” “因为――”我一下子语塞,突然对着电话大喊起来,“杀黄玉芬只是个开始!” 电话那头沉默了。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当时为什么会突然冒出这样的结论。我承认有些意气用事。这个有点儿赌气而草率的结论,其实一点儿依据也没有。只是种感觉,突然一下被打击后的应激反应。 我跟周炳国通报了闫磊那边的情况,说到一半他就打断了我:“先别管李舒然是不是悬案凶手,我们之前一直忽略了一个问题。” 因为出了我这档子事儿,周炳国这几天又仔细看了案宗,按照他的推理,有个先前没注意到的问题被他发现了。其实不能算是发现,事实在那儿摆着,一直没有人朝那方面去想。 凶手在最初杀人的过程中侮辱女人尸体,之后开始肢解,一直到那个8岁女童案子,然后就再没出现过侮辱肢解尸体的行为,这其中其实也是有问题的。 我不太了解他的意思,嘟囔着说:“这不是说明他变态嘛!” “不仅仅是变态的问题,”周炳国解释道,“我又重新研究了案宗,结合那个叫什么李舒然的发给你的分析,你还记得他说什么来着,最初的动机?” “嗯,”我当然记得,“李舒然说最初的动机是因为愤怒,他的意思是屠杀让他消除了这种愤怒感。” “没错,那他为什么要恨女性呢?” “他的童年有个让他憎恨的女人,又是个性无能,然后迁怒于人。”我脱口而出。 “这只是本质,总有诱因让他爆发出来。” “都说了他是性无能,怎么能够爱上一个女人呢?”我突然领悟过来,嫌疑人一系列屠杀行为,前后的变化是后来有了强奸行为。“他在自己给自己治疗性无能。”我差点儿没叫出来。 “没错。他之所以开始肢解尸体,是因为他用带回来的那些器官治疗自己的性无能。我想这个过程是这样的,因为愤怒,他杀害了第一名女性,杀人后发现了自己从来没有过的性冲动,所以导致他接连杀戮下去的动力,一直到那个8岁的小女孩。还记得我跟你说过幼女性侵犯的特征吗?” 我当然记得,除却少部分寻求刺激的,大部分幼女性侵害者其实都是老人或者性功能障碍者,因为他们在正常的女性面前提不起自信。 周炳国这么一提醒,我觉得这事绝对靠谱。“到小女孩那次,他已经自己治疗得快成功了。”周炳国下了结论。 没错,之后的两次凶手恢复了性功能,也恢复了信心,所以就没有肢解侮辱尸体的心理动机。这孙子在拿女人做实验。 这样来分析,李舒然的逻辑在于,一个男人恢复性功能,恢复了信心,所以就迫不及待地去实现男人的应有身份――丈夫,所以他结婚了,彻底恢复性功能后,也就停止了杀人。 我捋清了当中的脉络,这还真是出人意料,他把那些器官带回去做什么用呢,难道是做人体模型? “我不知道。”周炳国也想不出究竟细节是什么。 “接下来怎么办?”我问。 “我唯一能够想到的,得让闫磊去医院的男性病科室去问问,既然他有恢复性能力的欲望,没有理由不怀疑他曾经去医院就过诊。”周炳国说。 可信任或不信任往往都是从点点滴滴中建立起来的。这个道理说起来谁都明白,但是真正做起来,有时候并不完全取决于态度。犯罪心理画像是个主观性很强的技术工作,所有的推测――坦率地说――在最后被证实准确与否之前,谁也不可能保证其命中率有多高。况且j市的狼狈之行,加上“李舒然即是刘定伟”的判断错误,这两个“致命伤”已经不是细枝末节的小问题了,就是换成我,也会对这些建议的重视程度越来越打折扣。 我给闫磊拨打了电话,并按下免提,电话背景的杂音喧嚣得很。“待会儿打给你,我在外面抓人。”然后他不由分说挂了电话。 闫磊刑警的作风,让这次拒绝显得干脆、生硬。我的嘴刚张到一半,望着“嘟嘟”作响的手机,甚至还没来得及打完招呼,就被撂了电话。这种“热脸孔贴冷屁股”的尴尬,着实让人难堪。 “他们真是忙!”周炳国没话找话地说着。 “是啊是啊!”我赶忙说。当头一盆冷水,反而让我们突然冷静下来,也不像先前那样兴奋了。我说道:“您先回去吧,我在这儿盯着。”我说话的口气尽量让这个理由显得合理。 他看看我,意思是说,我们在这瞎起劲儿是没有用的,那边的警察压根儿没把我们当回事儿。他微微叹了口气,然后站起身来说道:“好吧。” 我把周炳国送下楼,马路上的车多了起来,临近上班时间,我站在路边让周炳国坐在门卫室里,拦了好一会儿,才有一辆空的士滑到我的面前。我把周炳国送上车,然后付了车钱,看着出租车拐出我的视线。送走周炳国之后,我每过五分钟就会下意识瞅一眼手机,看有没有错过的电话,闫磊一直没打过来。 最近我在出售自己的房子,一套老式公房的两室一厅,原来是要结婚用的。但自从一年前未婚妻林慕去世之后,不仅没结成婚,而且在那屋子里我很难有踏实的睡眠。这也是我为什么宁愿花钱住在宾馆也不回家的原因。 我在网监支队时那个同事小金子,他同学看中了我这套房子。小金子的同学被公司委派去日本做三个月的项目,出国之前,一再保证回国之后立马交钱办手续。都是熟人,我自然不能爽约。 在等待的这段时间里,我一直东一枪西一枪地打着“野宿”,在父母和朋友家来回游窜。我单身而且做着警察,这是允许我“野”在外面绝佳的掩护,既不用报告行程,也不会受到指责,任何人询问起来我只要说“在工作”就能打发。 唯一需要考验的倒是我自己,屈指算来,先前的女朋友林慕离开我已经446天了。这其中的感觉,就像脚底下的一个蚊子包,不挠,它痒,挠它更痒。好在我身边并没有那种“哪壶不开提哪壶”的朋友。所有人都保持着缄默,仿佛那件事从来没发生过一样,任由我的伤口自动结痂剥落,然后再长出新鲜的皮肉。 趁着这段时间空闲,我提前把房屋买卖需要办的手续全都办齐全了,省得要用的时候抓瞎。另一方面,也给自己找点事儿做。 等待闫磊的消息是漫长的。我给他发过一条短信,把我们的推理发了过去,措辞谦逊,并希望能够得到他的证实。口气一旦好了,闫磊也客气起来,回了“会尽量办案”之类的话。但此后数天,一直没有消息。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用心去查,也不好过多逼问,只能坐等消息,偶尔上上网,看看那边案子的进展。 意想不到的是,关于案子进展的报道,并不是循序渐进进行的,而是某天突然呈井喷态势,而且还不是案子有了眉目,恰恰相反,是我们在林子里被李舒然耍得团团转的细节被公布到了网上,而且还都是一些官方媒体的报道。除此之外,我们去往j市的目的也有所谈及,于是差不多已经淡出人们视野的当年的那起大悬案再次曝光。 这显然不合常理,当年的凶手如果还留在j市,一定能够得知我们重新调查他的信息,这只会让他藏匿得更深。 我想起来张凡双有个同学在《新报》工作,会不会是她无意中透露了消息?后来证明是我想多了,是j市公安局那边自己出了问题。想想也是,如此详细的报道,没有相关部门肯定,单凭一个地方报刊的主编,是万万做不了主擅自发的。 这事儿说起来有点儿复杂,概括起来,j市的警方起初想尝试利用媒体的力量,来协助侦破此案,但没有作好规划,这一松口,到了基层就被民警认为可以向公众宣布一些细节。事情总是一步步变糟的,由于没有统一口径,加之记者编辑总有这样那样的门道,或公或私套着知情者嘴里的话,于是事态就越演越糟,简直可以用失控来形容这次媒体事故。 闫磊一定处于风口浪尖中,我中间忍不住和他通过几次电话,自然没什么消息。按他的说法,查过了,但是没什么收获,言外之意我们的判断并不正确。他说这话的时候有些敷衍,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感觉他们仍然并不希望我们介入。 我等着有更好的消息传来,但都落空了,只是每天百无聊赖地过着。其间却发生了另一件奇怪的事情。 那天中午我到单位门口的超市买面包,在冷柜的前面拿着我想要的物品,就是那个声音让我心潮澎湃。 “能不能给我换五个硬币?” 没错,这是个女声,却是和林慕的声音如此相似。我竖着耳朵仔细分辨。 “麻烦了!”她又说道。 我立即从一排货架中快步跑了出来。 这个女孩,身材、身高还有背影我是如此的熟悉,她穿着白色t恤、黑色牛仔裤,梳了个马尾辫,没有染色,头顶有个淡灰色的小发卡,这身打扮,竟然和林慕生前的习惯一模一样。我愣在那里,一度以为是自己的幻觉。 等我缓过神来,追出门去的时候,那个女孩已经消失得无影了。 “喂――”售货员狐疑看着拿着东西未付账却站在店门口的我。 “对不起。”我失望地回到柜台前。 “一定是自己太紧张了,一定是的。”我对自己说,“林慕已经死了,她们只是有点儿像而已。”我安慰着自己。 没想到,就是这个瞬间消失、酷似林慕的女孩,影响了以后事情的进展,只不过当时我一无所知。 这样平淡无奇地又过了许久,当我一切已经渐渐恢复正常的时候,事情却突如其来。我回到本市的半年之后,接到了闫磊的电话。 闫磊在电话里说:“上面希望你们能够来一趟。” 半年来我一直在琢磨着李舒然的动机和身份,巴不得能够再次和他对峙一回。所以接到闫磊电话的时候,我甚至有些兴奋,心想这回可不能再让那孙子从容地从我手里跑掉了。 可当我听完电话,居然是个出人意料的消息。不是李舒然,反倒是当年的大悬案凶手再次露出了踪迹。 我和周炳国、张凡双赶上了最后一班飞机飞往省城,以求最快的速度抵达j市。时隔半年,当我们再次来到j市,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j市公安局的车直接到了省城机场等着,这次不用再小心翼翼,闫磊亲自来接我们。闫磊我见过几次,不存在认错的可能。他40岁左右,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还要小些,今天没有穿警服,黑色的夹克便衣,牛仔裤,依然板寸头,中等个子,国字脸,大致符合电视中正面形象的描述。 闫磊的声音嘶哑,说话时不停咽着唾沫,就像嗓子已经干涸,急需要滋润;他的身上充满了烟味,老远就能闻到一股疲惫焦灼的气息。我走上前去和他握手,他手上的力道紧了一下,然后迅速松弛下去,只是“点到为止”地向我们的到来表示欢迎,仿佛要储存起为数不多的体力似的。 “局长说了,一定要把你们接到。”闫磊低沉着嗓音说道。这句话是关怀,可我听起来总不是滋味,不知道是热情,还是对我们不放心。 他身边的助手抢着要帮我们拿行李,张凡双率先谢绝了。 我原先以为张凡双会拒绝这次出行,没料到,接到电话之后她几乎想都没想就答应一同前往。 “几点的飞机?”这是她第一句问的话。 “行,我先洗个澡,我们11点机场见。” 总共两句话,就那么干脆利索地决定了行程。 我们三人随着闫磊上了车,因为有警徽标志,所以从地下车库的紧急通道出来,躲过了一次小高峰。15分钟之内有两架飞机降落,取车的旅客在收费口排起了队。 沿着机场公路上立交桥,直接可以拐上通往j市的高速公路,若不出意外,40分钟我们就能到达j市。 “死者是名女警。”在路上,闫磊向我们介绍着,“做文职的。” “谁?”我小心翼翼地问着。 “我们宣传科的副科长,专案组专门负责媒体接洽的冯天天。”我倒吸了一口气,在车厢里沉默着。 闫磊又舒了口气,像是鼓足了很大的勇气:“就是那个人。更要命的是上面催得紧,你知道的,龙舟赛快要开始了。现在是倒计时,上面限令开赛前一定要破案,满打满算还有7天的时间,所以就把你们找来了。” 闫磊在作案现场提取到一枚指纹,把它输入电脑库,很“不幸”:正与当年凶手的指纹相符。虽说飞机上已经让我消化掉了部分这些突兀的事件,可我还是心情沉重。当年大悬案的凶手不会无缘无故地重出江湖,加之就在这个时间点上,有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如果不是我们重新调查此案,没有“媒体事故”打草惊蛇,凶手是否会继续销声匿迹,一直到永远呢? 这是一个两难的现状,没有人会出面指责我们不遗余力去深挖出十多年前的这桩大悬案;但也没有办法阻止别人有另外的想法,如果不是我多事,也许依然会太平如初。 车里依然保持着沉默,周炳国和张凡双自始至终没开口说过话,我瞥了他们一眼,周炳国蹙着眉头,张凡双把头靠在窗上,望着窗外。 40分钟后车进入j市。j市果然小,高速的闸口和上次我们从火车站走的那条线路不一样,可没走几公里,我就认出了上次也经过的八一广场,雕像还在,倒计时的牌子也在,只是上面的数字,现在改成了个位数,大大的“7”字旁,是倒数的时刻表,我看了看手表,现在已经是凌晨两点多钟了。 到了市公安局,才发现会议室里挤满了专案组的民警和相关人等,闫磊说得没错,他们的压力显然不小。公安局局长就在会议室门口迎接我们。 “本来是应该让你们休息休息的,但案情实在是复杂,而且时间紧迫,几位受累了。小刘――”局长转过头对着走廊尽头吼着,一个年轻的脑袋露出来,“帮我把桌上的那条软中华拿来!” “没事儿,应该的,都是为了工作。”周炳国得体地回答道。 直奔主题,我大致数了数,围在会议桌周围一共有20多个人,其中三分之一上次来的时候我已经见过了,每个人的面前都放着茶缸和烟,会议桌旁的垃圾桶里,方便面的盒子堆满而且已经溢出。 局长简要地介绍了我们三人,然后指了指对面的一位中年女性,说:“这是我们的法医杨静静,让她先谈谈情况。”她站起来向我们微笑,然后投入了案情介绍。 “死者死于本月8日,也就是前天凌晨,确切的时间在凌晨两点到四点之间,”杨静静的介绍把我的思路拉回到现场,“尸表特征主要有面呈青紫肿胀,有暗紫红色尸斑;眼球突出;解剖结果发现血液呈暗红色流动状;肺、右心和静脉系统高度淤血;浆膜和黏膜下点状出血;所以我们基本判定,死因是机械性窒息死……” 杨静静像宣读教科书一样,宣布着冯天天的死因。屏幕上的幻灯片亮了,杨静静摆弄着桌上的投影仪,边上有个和我差不多年纪的小伙儿立马站起身弯腰帮助杨静静插电源连线。 我看见杨静静对他笑了笑,以示谢意。 “除此之外,还有局部暴力作用的征象,”她趁着照片还没有打开之前,接着说道,“前额左边3厘米处发现有瓣状创口,头骨凹陷性骨折,边缘无密集平行的骨裂缝,创口处有树皮残物。我们请教了植物专家,按其纹理初步判定是梧桐树干的残留;口鼻周围有苍白区,且歪斜扁平……” 这些术语我一知半解,我努力想要从其他的字面上去理解,在冯天天的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通俗点儿说――” 就在杨静静说这话的当口,幕布上“吱嘎吱嘎”地闪了两下,然后一张现场的照片赫然出现在眼前。 尽管我作好了心理准备,但突然看见还是吓了一跳,胃部像被人突然捶打了一拳似的翻滚起来,我听见张凡双在我的身边不自禁地轻呀了一声。 很难分辨得出来,照片里的那个就是冯天天。她穿着粉红色棉睡衣,光着脚,手脚都被电线捆住了,最要命的是她的头上被缠绕着厚厚的一层黄色的东西,让她看起来就像顶着一个硕大的南瓜。她以一种很奇怪的姿势坐在床边的椅子上,看得出来是凶手刻意摆放的造型。 此时,照片切换到了另一张,是一张尸检后的人脸,口鼻等脸部凸起器官,已被挤压得不成样子,眼睛肿成一条缝,脸颊和额头皮肤已经不见了,露出模糊的血肉。我强抑着自己的厌恶情绪,张凡双已经把脸转向了别处。 “通俗点儿说,”杨静静继续解释道,“凶手进入房间之后,先用木棍击晕了受害者,然后捆住四肢,用60厘米黄色强力胶带紧紧绕在她头上,一共绕了9层,直接把她闷死的,我们尸检在撕下这些胶带时,发现它们已经和皮肤粘连在了一起,所以导致脸颊和额头总共约有20厘米的表皮被撕下。” 说完这些,所有人都沉默了下来,良久没有人开口说话,隔了一会儿局长率先起了个头:“大家各抒己见。” 所有人都不说话,可我能够感觉到所有人都在等着我们发言,确切地说,我和张凡双只是陪衬,大伙儿在等着周炳国的意见。周炳国把身子往前探了探,大家都屏住了呼吸。 “过度残杀。”周炳国慢条斯理地说。 大家沉默,等着他接着往下讲,结果周炳国咳嗽了两声,什么都没解释,继续说道:“我们现在去现场看看。” 紧张的气氛中,有人长长舒了口气。 凌晨3点45分,我们驱车赶往案发现场。车在黑暗中疾行,车上依然沉默,周炳国用手电筒阅读勘察报告。 小区大门对面的一排早点摊,早起的摊主已经生火、和面,开始了一天的忙碌。当我们的警车驶过时,他们不约而同地停下了手上的活计,像行注目礼似的看着我们从他们的眼前驶过。事发之后,警察对当地群 恋耽美 分卷阅读6 受害者[12部全集出书版] 作者:张末 的走访工作进行得细致而又缜密,他们没有理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这是一个聚集了二十几栋六层楼住房的居民小区。正门的右边是家中等规模的“好又多”超市,右边一个圆弧状的房间是保安室。现在里面坐着三个穿制服的男青年,案发之后物业特地加派了人手,来重塑居民的安全感。 这个小区除了正门之外,四周都是一人多高的铁栅栏,但想想也不可能固若金汤,稍微有点儿身手的中学生,都能翻越进去。警方已调取了监控录像,正在对可疑的人进行逐一排查。 冯天天的家在沿街数进去第二栋,我们进入小区之后第二个路口左拐,一直在那边保护现场的民警,从黑色的桑塔纳里走了出来。 “特地把现场保留到你们来为止的。”闫磊解释道。 闫磊带着我们走上了二楼。看护现场的民警从荷包里掏出了钥匙,然后分发给了我们每人一副白手套,开门进去,打开了客厅的灯。 这是一个一眼就能看出女性居住的家。一进门门旁是一个鞋架,上面整齐地放着各种鞋子;墙壁被粉刷成了粉红色,正面的墙上挂着一幅我叫不出名字的女人肖像油画;靠右手边墙角的储物台上有一台液晶电视,正对着一张绿色的双人沙发;沙发前有个长方形的茶几,上面放着电视、空调的遥控器和一盒舒云牌的餐巾纸;再往左是一张三脚支架支起来的玻璃桌子,上面有茶杯。 冯天天会在这桌子上吃点儿夜宵,我这样想着,现场保持着两天前她遇害时的样子,桌上有一份来不及丢弃的吃剩下的寿司。 地上是奶白色的格子地砖,光洁鲜亮,客厅里没有任何打斗的痕迹和可疑的线索,为了保证我们能够最大限度地看见现场,除了一些无法保存的物证,其余皆保留着受害人被发现时的原貌。 我们走近了两步,正对面被一扇长约两米的玻璃拉门隔开,门后面是厨房,冰箱、微波炉、碗柜,还有天然气的灶台合理地布局在八九平方米的空间里,再往里是窗户,先是纱窗,再是玻璃窗,我走过去特地注意了一下,玻璃窗外安有不锈钢的防盗栏杆,并且上面没有破损。 靠北的那间房不大,一张单人床横卧在靠墙的位置,上面没有被单被套,裸露着的一张席梦思盖在上面,上面放着一沓沓旧报纸和杂志,床边是个空置的大衣柜,如此之外没有什么东西了,很明显,这只是个暂时存放杂物用的小房间。小房间的窗户外照例安装了防盗栏杆。 勘察报告上――客厅、厨房和小房间――均没有提到有价值的线索,凶手似乎对屋子很熟悉,直奔主题地把冯天天制伏在了她的卧室里。 主卧靠南,门紧邻着卫生间,这套房子总共有四扇窗户,三扇装有防盗设备,唯独卫生间没装。前天晚上,凶手就是从下水管道爬了上来,翻进了虚掩的那扇窗户,然后进入室内,并且在窗把上留了一枚锁定嫌疑人身份的指纹。 “吱呀”一声,闫磊推开了卧室的门。迎面突然扑过来一阵风。死亡的气息,就像一股挥之不去的味道,弥漫在空气中。 就在走到门口的一瞬间,死去的冯天天突然出现在了我们的面前。我吓了一跳,定睛一瞧,才发现原来是贴在床头墙上的一张艺术照。照片上的冯天天,穿着波西米亚风格的长裙,在蓝天白云的背景下,灿烂地笑着。 冯天天36岁,不知什么原因一直单身。公安局档案中夹有冯天天的生活照,只是艺术照更楚楚动人,我不敢相信她有36岁。 这张床是南北方向摆在中间位置的,里侧是梳妆台,外侧是个床头柜,上面有盏台灯,床的面前斜45度的地方是电视机,放电视机柜子的隔层是dvd,上面有两张电影碟片:《大侦探福尔摩斯》和《通天帝国狄仁杰》。电视机旁左边是书桌,右边是米黄色的大衣柜,衣柜的一侧被钉上了一排玫红色的储物格,装饰小包、袜子,还有一些女性用的日常用品,有条不紊地被插进了白色透明的塑料格子里。 这一切都保持着原貌,即使两天前发生了丧心病狂的一幕,现在看起来依然和日常的情况没什么两样。凶手很干脆利落地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把冯天天解决了。 第一现场是在开门的地方,地上滴有血迹,凶手在这儿一棍子打在她的额头,导致她丧失抵抗能力,然后用台灯上的电线捆住她四肢,并把她搬到床边的椅子上。 我在尝试着体会这种痛苦,冯天天是不是在有意识的情况下遇害的?是否看见了凶手,与他交谈了呢?或者没有,凶手连求饶的机会都没有给她,直接用胶带结束了她的生命。 周炳国正在看着门沿上留下的血迹,我绕过床来到写字台边。“冯天天还保持着跑步的习惯吧!”周炳国突然插话道。 “什么?”闫磊在一边问道。 “我是说,我刚刚看到鞋架子上有双运动鞋,上面沾了些泥点儿,其他的鞋子都很干净,所以我想冯天天每天都会穿着它去跑步的。” 闫磊回答道:“这是线索吗?” “哦,我就先问问,至于和案子有没有关系,我还不知道。”周炳国回答道。 “我想应该是的,”闫磊做回忆状,“局里打羽毛球比赛的时候,她得过女子冠军,应该有体育基础,其实从她的身材应该看得出来,三十多岁的女人,身材还能保持得那么好。” “那跑步一定很有规律,”周炳国似是自言自语,然后又抬起头对我们说,“我是说时间。” “我记得我听她说过,她有每天晚上跑步的习惯。” “她遇害的那天,不出意外也应该出去跑步了。”周炳国又说道。 “应该是的。这线索有价值吗?”闫磊问。 “现在还不知道。”周炳国依然还是那句话。 我在想着,冯天天那天跑完步,身体一定很放松,洗了一个澡,吃了两块寿司,然后安静地上床睡了,这个普通的夜晚和平常没有什么两样,她不知道有个未知的神秘男人,正像丛林中的野兽一样觊觎着卧室里的灯光,然后爬了进来。 “可问题是,为什么会在卧室门口遇袭呢?”周炳国又似是自言自语地说道。 “门口?” “你们看,根据冯天天的遇害时间,是在凌晨两点到四点,”周炳国突然来了精神,环视了房间,“屋内没有其他打斗的痕迹,照冯天天的身体素质,她绝不可能束手就擒,只有趁着她还没反应过来,凶手就抡起棍子制伏了她,才有可能实现这一点。”他顿了一顿,“你们不觉得这其中很有问题吗?” 沉默,所有人都不做声,我们在思考着周炳国说的话。过了一会儿我明白了过来,周炳国说得没错,尽管其中的破绽不太明显,但还是留下了疑问。 周炳国继续说道:“重点在于冯天天为什么会半夜起床呢?难道是听到了卫生间里的异响,但如果是这样的话,作为警察的她应该会提高警觉,开门出去探个究竟的时候,起码会有一个本能性的防护,那么凶手不可能迎面一记就击中冯天天的要害,就算拿手去挡一下,也会在手臂上出现伤痕,而尸检报告说明她几乎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遭袭的;反过来说,如果她只是半夜起床去卫生间,睡眼惺忪还在懵懂当中,这就完全有可能了。但问题是,凶手怎么可能断定冯天天一定会起夜,然后静候在门外呢?况且他犯不着这样做,推开卧室的门直接对熟睡中的冯天天下手,岂不是更有把握?”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凶手打不开卧室的门,所以只能守在门外。可――”周炳国转过身把卧室的门转过一个角度,排除了这种可能,卧室门是有锁的,但钥匙就插在门上。 周炳国抬头想了想,很快低下头来:“那么我们假设一下当晚的情况,凶手在凌晨两点到四点之间爬进了卫生间,并且没有惊动到冯天天,他正想开门进卧室,恰逢冯天天起夜,然后开了卧室的门,凶手顺势用木棍击打了迷迷糊糊的冯天天。” 这才是最合理的解释。可未免也太巧了,难道凶手进来的时候,恰好遇到冯天天起夜? 这个问题谁也回答不了。 我们在房间里又看了一会儿,没有更有价值的线索出现。东方已露出鱼肚白,我们出了门,在小区对面的早点摊上吃早点,灌汤包加稀饭。 “李舒然的案子查得怎么样了?”刚刚定下心来,我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比起冯天天的死,我更关心那个半年来一直让我咬牙切齿的对象。 按照闫磊的说法,如果全都属实,那真是可以用不遗余力来形容,调查分三条主线,第一条线是以黄玉芬入手,彻查她的社会关系,按照已有的线索,对其现有的亲人,以及两任前夫作了详尽的调查,刘定伟前面已经交代过,因为车祸受伤,现在跟个废人一样,在临终关怀疗养院里,安静地等死。 她的第一任前夫,原本就不是本地人,在和黄玉芬离婚后,早就远走他乡,并且有绝对的证明,近一年来几乎没有离开过自己所在的城市。 黄玉芬没有兄弟姐妹,父母双亡,在老一辈的亲人过世之后,几乎和其他人就不再走动了,所以直至案发,警方走访了她的一些表亲,他们才惊讶地想起来黄家还有一个失踪多年,突然以杀人犯的方式,回到他们眼前的亲戚;她原先在医院当护士的时候,性情就比较孤僻,没有可以谈谈知心话的好朋友,经过排查,也基本没有可疑的人员出现…… 第二条线是以受害者家属为基点,逐一排查报复谋杀的可能。7名幼童的家属,被叫到公安局问询,在关键的时间点,均没有出现可疑情况,他们比警察更不愿意黄玉芬此人的存在,因为原先还有个盼头,盼望奇迹发生,被拐跑的儿女有一天能够重新回到身边,但因为黄玉芬案的发生,确定这已经不可能了。 警方还就此扩大了侦查范围,重新提审了五年内,因拐卖儿童罪被捕入狱的罪犯,希望能够从中找到线索,事实也令人遗憾,没有人和黄玉芬做过买卖,就此倒是又牵扯出几个隐藏很深的犯拐卖罪的嫌疑人,继而又掀起了一股打击此类犯罪的专项行动,却与李舒然毫无瓜葛…… 第三条线,也是最直接的一条线,根据李舒然及其同伙的模拟画像征集线索,因为正值龙舟赛的临近,原本j市各项安保措施就已经日趋严谨,车站、码头以及各高速公路的出入口,都被更换了先进设备,增派了人员,可就是没有这一行人的线索,要么他们早已离开本市,要么就是模拟画像出了问题…… 工作量大且杂,而且毫无收获,说实话,以我从警五年的经验,这往往就是悬案造成的先兆。在最初的“黄金期”过去之后,如果凶手仍未落网,那么随着时间的延长和侦查范围的扩大,警察的工作量将会呈几何基数增长。这就是考验办案人员意志力的时候了,现实情况经常会因为一些主观和客观因素,慢慢使得他们的办案热情低沉下去,悬案就是这样形成的。 闫磊梳理完对李舒然调查的情况,然后顿了顿,低头喝着稀饭,突然像想起一件事似的,又把头抬了起来。 “你们原来说过,凶手有可能去男性专科医院看过病是吧?”他把话题又转回到了当年的案子上来。 我们听着他陈述。 原来就在追查李舒然的空隙,他们还是很认真地分析肯定了这一可能,并专门调派了民警,对全市的此类门诊作了走访,将2001年之前患有性无能的男性病人资料逐一调出,与先期嫌疑人的犯罪心理画像作了交叉对比,同时走访调查可疑人员,目前仍没有有价值的线索浮现。 闫磊说这话的时候很有底气,似乎在刻意告诉我们,他们非常重视我们的意见,并作了细致全面的调查,可惜没有收获,只是没有想到,正当警方一筹莫展的时候,反倒是他自己蹦了出来,使得案子完全形成了新的局面。 听完闫磊冗长的侦查报告,周炳国伸伸脖子,脸上露出沮丧的表情,然后问我:“你怎么看?” 我想了一下,无奈地摇了摇头:“没有头绪。”如果闫磊没有夸张自己的工作量,那么综合这些已知信息,先期我们对当年大悬案凶手可能是黄玉芬的前夫刘定伟,以及他会去男性病医院为自己看病的猜测全都被否定了。 周炳国可能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连连遭遇挫折的情况。这是很要命的,失误其实是不可怕的,可怕的是在连续遭遇失败之后,是否还能保持住良好的心态,继续冷静思考,坚持自己的判断。 周炳国不说话。 闫磊一边吃着东西,一边问:“这就是所谓的变态杀手吧?” “干了十几年的刑警,没见过这样的案子。”闫磊补充道,他往嘴里塞着包子,“什么叫过度残杀?” “杀人不是主要目的。” 闫磊愣在那里,没完全听明白周炳国的意思。 “意思就是说,给你一刀足以致命了,但插20多刀……”我在一旁解释道。 “恨一个人恨到骨子里去了?”闫磊看看我,“那绕了那么多层封箱带,把冯天天的脑袋绕得跟粽子似的,也是这个意思?”他又把脑袋转向了周炳国。 “我不知道,但我总觉得他有什么话要对我们说。” “什么?” “就像家长不给小孩买玩具一样,他就会坐在地上大吵大叫,”周炳国顿了顿,“凶手也是这个意思,我们什么地方让他不爽,所以要这么做。” 周炳国的意思是容易理解的,但凶手的意图揣测起来,就要颇费些工夫了。 周炳国喝着豆浆,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像是什么东西憋在那儿想不出来,过了会儿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冒着。 “40岁到45岁之间……” “有一份稳定的工作……” “已婚,且社会熟练度高……” “身材较好,没有40岁男人普遍的发福……” 这是新的心理画像,和最初的那份已经天壤之别,周炳国的分析是有依据的,若干年来,凶手早就改头换面了。“我还觉得你们已经碰到过他了。”周炳国顺着先前的分析,突然又冒出来一句。 周炳国用不经意的口气说着,可闫磊还是突然一下子语塞,没回答,低下头继续吃着早饭。看他的表情,这句话是戳到他的痛处了。在我们到来之前,他们是否就这个问题探讨过? 即使没有,我估计他们也猜得到。沉默已证明他听懂了周炳国的意思,是啊,比起冯天天遇害,更让人起鸡皮疙瘩的是凶手的身份。 半年前我们来到j市,而且“媒体事故”已让大伙儿都知道了,我们来的目的就是为了调查当年的悬案。半年之后,凶手在沉寂了6年之后,再度出手,而对象选择了专案组的成员,这意味什么,已经一目了然。 这是否再一次证明,黄玉芬案和当年的大悬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呢?周炳国又说了一个让人沮丧又不可否认的事实。闫磊抬头点了一根烟,然后看看我,又看看周炳国,表情有点儿尴尬。周炳国的话是说很有可能警方跟十几年来一直被追捕着的嫌疑犯擦肩而过了。不仅激怒了他,而且让他有机会知道冯天天也是专案组里的人。 但究竟是在查黄玉芬案时出了问题,还是在查男性病专科医院时出了问题呢?这就很难确认。如果两者之间果真有着某种奇妙的联系,那么完全有可能在追查李舒然时遇到凶手。 无论哪一部分,都是规模浩大的工程,而且这一猜测一旦成立,那就意味着,前期的工作等于白做,网撒了,可没捞着鱼。 “要不用笨办法,把原来查过的人重新组织起来,查一下指纹。”我这话刚说出口,就意识到,这话说出来也挺笨的。龙舟赛马上就要开始,时间根本来不及。 闫磊抬起头来,看了看我,显然被我这句话触动了。我马上意识到这话不妥,这话相当于又否定了他们的工作,我的言外之意,仿佛不是因为我们提供的侦查方向出了问题,而是他们办案不力。 其实这并不是我的本意,闫磊脸上露出了不服,他以其中一条线为例:“j市总共就一家男性病专科医院,两家综合性医院设有此类的门诊,说实话,被怀疑的对象总数还没有到海量的地步……” “嗯,可能问题出在别的地方。”我点了点头,赶紧打断他。 “就怕是有遗漏。”周炳国也嗅到了空气中尴尬的气氛,自言自语似地说出了这句话。 闫磊眉头皱得更深了:“2001年之前总共就三个正规医院能看阳痿,j市共几十万人口,难道全是有病的,需要这样的诊所遍地开花不成?” 我没有说话,不过心倒是一抽,立即明白了周炳国的意思:“有没有黑诊所?”我顺着周炳国的话说下去。闫磊愣了愣,想必这是他们排查的时候,没有考虑进去的地方。 “我不是这个意思,”周炳国打断了我,“凶手将死者的尸体肢解,然后带回去很多器官组织和人皮,我们还是得从这个方向上去想,他带回去的目的是什么?” “留作纪念,满足幻想。”我又把书上的理论搬了出来,除此之外,我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更好的解释。 “这只是精神层面上的,”周炳国继续说道,“仅仅因为这个需求,头发、耳朵,或者其他的‘小部件’,更适合‘保存’,而且从肢解尸体的细节来看,他似乎并没有什么特殊的爱好,很随意地割去不同受害者完全不同的身体部分,乳房、背部的表皮,或者更加隐秘的地方。” “难道他准备拼凑起一个人不成?”闫磊皱起眉头问道,“如果是这样的话――”他立马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那应该一截截地往家带才对,现在被割下的部分,又显得太少了。” “但如果有其他东西辅助的话,也许就不一样了。”周炳国往远处看着,然后把视线又拉了回来,落在我和闫磊的身上,“你觉得他会用什么东西来辅助这些器官,拼一个人出来?” 我立马猜到了答案,和闫磊几乎是异口同声叫出来的:“充气娃娃。” 我不知道闫磊是怎么想的,反正这个答案脱口而出的一瞬间,我差点儿没恶心得吐出来。我知道这个变态凶手是在用什么样的方式治疗自己的性无能了,他利用成人用的充气娃娃,然后在关键部位替换成女人的组织器官,以此激发自己的性本能。 如果这个设想真的成立的话,那么显然男性病专科医院的调查方向,果然是出了错,从一开始,凶手有治愈疾病的需求,但从没想过去医院,而是在家,利用自己特殊的方式治疗,那么就应该把侦查对象放在那些出售成人用品的商店里。 如果说这案子发生在近几年,几乎很难查出个所以然了。现在这样的店到处都是,更别说从网上邮购的那些,但如果从凶手恢复性功能、开始有强奸行为的2001年这个时间节点来看,和排查医院患者资料一样,只要查2001年之前的,问题就容易得多。 那个时候,成人用品商店还不是普遍的玩意儿,去工商所问问,还是完全有可能查出眉目来的。“但是等等――”闫磊又提出了新的问题,“您刚刚不是说我们已经遇见过他了吗?如果我们先期的调查方向错误了,他应该从未接触过我们专案组才对啊,怎么能把冯天天锁定为作案对象呢?” 周炳国自己也被绕了进去,是啊,难道充气娃娃这条线,还能再和闫磊以前查的某些线索捻合起来?“也未必,”过了一会儿,周炳国突然兴奋起来,“冯天天只是内勤人员,根本不出现场,走访工作更谈不上了,是吧?”他问闫磊。 闫磊边思考,边点点头。 “所以未必是你们在调查案子的时候遇到过凶手,而是通过其他途径,我们应该从冯天天的身边开始查起,在此案的调查过程中,凶手一定是能够接触到冯天天,又不会引起怀疑的人――最近半年,关于此案的工作,她都做过些什么?” 闫磊低头想了一会儿,猛然抬头说了句让我们都没有意料到的话。“记者,这半年来,大部分新闻文稿都是她起草的,很多记者都跟她接触过。”闫磊咂着嘴说道,“黄玉芬案发后,就是冯天天一直进行媒体联络和舆论控制的,许多警方传出去的信息都是经由她手。” 闫磊说完之后,脸上马上就露出狐疑。 凶手是个记者?显然和最初的想象有出入,凶手如果是个菜场杀猪的屠夫,或者医院里的运尸工,倒还在接受范围之内,但要说文质彬彬、戴着眼镜的记者会做出这么残忍的事来,是有些不太可能。 “我倒不这么看,罪犯作案的残忍程度和职业没什么关系,而且变态和精神错乱是两个概念,事实上他们往往比正常人还正常,比正常人还能隐藏自己。更何况其他人员如果都排查过的话,那么是时候从我们不曾意料到的人群中入手了,”周炳国顿了顿,眼神发亮,“有句话怎么讲来着,所有的因素都排除了,那么剩下的即使再不合理,也只能是真相了。”他掏出一根烟来点上,“说起记者,我倒突然想起个事儿来。” “什么?” “我们一直不是很清楚凶手当年为什么要把受害人受害过程拍成照片的动机,是不是?” 一阵沉默,我和闫磊喝着碗里的稀饭,周炳国也不解释,等着我们自己去悟透其中的道理。过了一会儿,我率先明白过来了。“他在制造新闻事件?”我尝试问道。 但不对,我接着想,制造新闻事件理应公布出来才对,为什么要和受害人尸体放在一起呢? 周炳国还是没有回答,估计他也在琢磨其中的逻辑。又过了一会儿,闫磊开口了:“不管了,先查了再说。只是,接下来怎么办?” “交叉比对,”周炳国建议着侦查方向,“从这半年来接触过冯天天的记者入手,从成人用品商店入手,然后看看两者之间有没有交集。” “这都没问题,”闫磊想了想回答道,“应该不是很困难的事儿。” “但要注意一点,对于记者,最好最有效的办法自然是提取他们的指纹,直接进行比对,但我并不建议明着来,因为一旦中间出现啥差错,太容易打草惊蛇了。”周炳国说出自己的顾虑,“所以――咱们得想个法子。” 按照周炳国的想法,这是个计谋,管不管用还不知道,但怎么着都得试试。不过“媒体事故”刚刚过去不久,人人自危,都害怕担责任,我们可以发挥的余地很小。 周炳国的意思,咱们干脆再开一个官方性质的媒体通气会,把那帮记者招拢过来。但说说容易,做起来还是有点儿难度的。问题是会上说什么?有关冯天天死亡的信息?这案子还没破,就兴师动众地向外公布不合常理。讨论下来,还是只能从让记者协助调查的路子上走。 最终决定,我们分头行动,闫磊继续走访查案,查成人用品店,我和周炳国回局里,同负责此事的更高级的官员谈谈。负责此案的副局长坐在椅子上一边喝着茶,一边听我们分析,他觉得可以赌一赌,但要注意分寸,既不影响破案,又能达到效果。为了不必要的麻烦,商量下来,这事只有我、周炳国和闫磊知道,就连负责媒体通气会的张凡双也不知晓内情。 周炳国觉得核心点仍在于指纹,先发函给先期和警方接触过的记者,说明案情有重大突破。那些记者来了之后,把现场的勘察报告交代一下,着重强调我们已经获取嫌疑人指纹的事实。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通气会的中间要有一个中场休息,在会议室的边上放上茶杯,记者们喝水的时候,就会在茶杯上留有指纹,可以对比了。 中午,刚刚从外面赶回来的闫磊显得很疲惫,他坐下来点上烟,然后交代一下上午的进展。果然不出所料,工商所登记的,在2001年前卖成人用品的商家共有5家,闫磊拿到了这些店主的一手资料,只要接着花点儿时间去逐一走访就行了。 他走到净水机边,为自己泡了一杯茶,听完周炳国的法子,有些不以为然:“那还不如直接摁手印,况且你能保证每个人都会去拿茶杯喝水?再说如果对应起来,难道每个杯子上还写上名字?” “喝水不是重点。”周炳国看了眼闫磊,然后解释道。 闫磊愣了。 “不喝水才是重点。”周炳国补充道。 闫磊眨巴了会儿眼,反应过来,周炳国的意思是说,在明知道警方已经掌握指纹的情况下,为了不露出线索,凶手是不会碰茶杯的。也就是说,届时我们只要盯牢那些行为奇怪,小心翼翼不让自己留下蛛丝马迹的人就可以了。范围将会被大大缩小。 趁着他们准备活动,我帮不上什么忙,周炳国让我先回招待所休息会儿,好集中精力对付傍晚的通气会,我自然是摩拳擦掌,心想着如果真能就此破获多年未决的大悬案,这可就神了。 偏偏事情就在此时出现了转折。 我回到房间,洗完澡之后重新回到卧室,总觉得房间里有些变化,就像有人趁我洗澡的当口进来过。我四周看了看,又看不出个所以然,就躺到床上看电视,电视里播放着地方新闻,我一边转台,一边在想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猛然间我一下坐起来,房间里多了一样东西,我看向门口,有人从门缝里给我塞进来一封信。 我走过去打开来看,上面写着一句莫名其妙的话――不要相信任何人! 我打开门时,门外早已空无一人。 和媒体打交道一直是张凡双的强项,说办就办,她在这点上还是很专业的。尽管她不知道我们的真实意图,但新闻通气会这样的小活动,她还是得心应手的。主要的传递信息很快被提炼出来了,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该怎么说,她都有细致有效的安排。局里宣传科的老李担任主持人,包括会议用的会议室和背景板,短时间内就被布置起来。 我被那封信弄得心神不宁,大伙儿都在忙,我一直找不到机会跟周炳国沟通。下午5点,接到通知的记者陆续赶到现场。 看得出来他们对这个案子还是很关心的,总共发出去38封邀请函,到了37个,那个在郊区实在赶不回来。37个人当中,有11个是女性,可以排除,剩下的26人中,有11个35岁以下,也可以排除,只剩下15人。 所有的记者被安排在六七十平方米的小会议室里,不算太大。这也是周炳国要求的,他要把所有人都控制在视野范围之内。 “着重注意那些牙齿较白、肌肉匀称的。”周炳国补充道。 5点45分,会议准时开始。主席台上坐着老李和张凡双,我、闫磊和周炳国站在四周。老李一开始讲述案情,所有人都拿出纸笔“沙沙”写着稿子。我们分散在角落里,观察他们在做些什么。 说实话周炳国的点子并不出新,而且点子本身并不能让嫌疑人自己走出来,这其中得用到心理学意义上的一门技术――非语言行为的判别,通俗一点说,就是通过行为去捕捉对方心里的蛛丝马迹。观察这些人在特定环境中细小的行为差别,并且判断他就是嫌疑人,确实有很大的难度。老李在台上讲,底下的人大都没太大区别。坐着,膝盖上放着纸,时而看看台上,时而埋头写字。 20分钟之后,我发现第一排最左侧的那个中年人有些不同。 首先让我注意到的是他的右手手背,包了一块纱布,证明这个男人刚受伤不久。按照周炳国的说法,这个看上去40岁左右的男人,并没有发胖,起码一眼就会让人觉得 恋耽美 分卷阅读7 受害者[12部全集出书版] 作者:张末 他很注重体育锻炼。他穿着一件白颜色的长袖衬衫,袖子撩到了肘关节,整个肌肉饱满的小臂都露了出来。 这些都不算过于突兀,问题是当别人都专心致志的时候,他时不时地抬头望一下四周,要么就抬腕看表,就好像有什么急事赶着要走似的。我往他那边走了几步,站在他身后的角落里,注意着他。椅子左边地上放了个黑色的书包,应该是采访用的一些工具。他没有注意到我。 最关键的时刻,是安排在会议开始后的半小时,届时老李会公布警方掌握指纹的信息,然后会演一个戏,副局长会以又有新发现为理由,把老李从现场叫走,然后通气会暂停10分钟,张凡双会让大伙儿先喝点儿水。其实这是个心理攻势,如果嫌疑人正在其中,不可能无动于衷。 老李按时公布了这一信息,底下坐着的人有点儿躁动,我紧盯着那个中年男人,他居然抽搐了一下。老李被副局长叫走了,记者们站起身来活动身子,有的原地和身边的人小声说着话,有人站到桌子边,拿起杯子喝水。 那个中年男人急匆匆地站起来,然后从边门走了出去。我看了看周炳国和闫磊,他们都在我的对角线位置,没有注意到我这边的情况,叫他们已经来不及了,我离他走出的那个门才几步远,想想不能太窝囊,我紧跟着他走了出去。 来到走廊上,我就有点儿后悔了。这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这个楼层的人大都已经下班,空无一人,昏黄的灯把走廊照得特别的}人。那个中年男人没有往出口的方向走,而是去了厕所。 我现在就更认不准他究竟是因为受到了刺激,还是真想方便,为了保险起见,我还是跟了过去。 转进厕所,他不在小便池,我往里走了两步,所有的隔间都开着门,再走进去几步,也没有发现,窗户是关着的,我明明看见他进来,却不见影子。厕所里安静得很,没拧紧的水龙头,滴滴答答滴着水,不安感刹那间升腾起来,我突然意识到他可能藏在门后,就在这时,厕所的门“吱呀”一声关上了。 “你找我?” 我的身体还没彻底转过来,背后就传来声音。是那个中年男人。他看着我,包背在身后,右手插在口袋里。这个姿势是具有威胁性的,谁知道他手里攥着什么玩意儿。 第五章 一串数字 我有点儿紧张。厕所不大,右手边是两个隔间,左手边是小便池,顶头是水池,他站在门前,我的后面是紧闭的窗。 “我找你?”我脑子在转,我反问道,先稳住他再说。果然他愣了愣,吃不准我的路子,手依然放在裤兜里。 “你是谁,是来参加招待会的记者?”我又问道。我想这话是会有效果的,这等于让他感到我们并没有怀疑到记者就是凶手。 “嗯。”他点点头,狐疑地看着我。我假装威严起来:“这是在警察局,没事儿不要乱跑,你是哪个报社的?” 他还是看着我,但肩膀紧张的肌肉放松了下来:这就是所谓的非语言的行为,他对我的警惕感正在慢慢消除。 “日报社的。” “日报社?刚刚在会议室里,我怎么没见到你?”我继续胡扯着,眼睛盯着他放在口袋里的右手。 “我坐在最边上。”他说道。这是个很奇怪的场面。我们俩就站在厕所里对视着,有一句没一句地问答,他不动我也不动,有点儿心照不宣的味道,光凭这一点就更让我觉得他有问题。 我琢磨着应该如何打破僵局,他守着门,口袋里如果摸出个凶器什么的,我没准儿就得见红。这是下下策,我得跟他掉换个位置。 我不说话,然后走向门口。他紧紧地盯着我,我假装随意,但肌肉已经紧绷起来,随时准备搏斗,离他两步的时候,他突然闪开了身子,看样子是想让我出去。我停了下来,这反而让我有些不知所措。他是什么意思,他看着我停下来,又紧张起来,开口问道:“你还没上厕所?” “什么?”我一下子没明白过来。 “你来厕所干吗?”对方步步紧逼。 我心跳得很厉害,但这个时候千万不能泄气,我死死地盯着他,停下的脚步顿了两秒之后,再次走了过去,反问:“什么意思?” 他还是没有动静,然后侧身让开位置,让我开门,我打开门正准备走出厕所找帮手,他又开口了:“我就干了这一次。” 我转过头去。他的鼻尖就在我的眼前,他的右手从口袋里慢慢地抽了出来。手臂青筋暴突,他在使劲儿,再不下手就没机会了。我赶忙抡起右拳朝他的太阳穴击去,拳挥到一半,被人在半空中硬生生地抓住了,那中年记者一脸骇状,我回过头去看,捏住我手臂的是刚刚赶到的周炳国。 “我知道。”他说。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周炳国已经横到我俩中间。 周炳国把中年男人的右手从口袋里拔了出来,那是个微型摄像机。“在此之前,我们已经交代过了,这次通气会不允许摄像。”周炳国严肃地说道。我傻站了一会儿,才明白过来,虚惊一场,原来这个记者违反规定,偷偷地把摄像机带进了会议室,所以一直鬼鬼祟祟的,怕被人发现。 “这次就算了,”周炳国取出摄像机的内存条,然后把机子还给他,“这个没收,谢谢配合。” 那个中年男人沮丧地回到会议室,我们在走廊里看着他的背影,当他转出视野的时候,周炳国对我说了一句:“他不是。” 周炳国看看我,脸色凝重地说:“会议室里有情况,多了个陌生人。” “凶手很会在人群中隐藏起来,照他的性格是不会那么容易出现破绽的。”周炳国跟我解释,“起码不会坐在第一排,东张西望地等着我们来发现。” 原来周炳国早就注意到他了。我还一本正经地监视了半天,结果空忙一场。“什么叫多了个?”一边往会议室里走,我一边问周炳国。 周炳国有点儿不自然,这个状况想必是他也没有意料到的。 新闻通气会为每个记者都准备了一份光盘,里面含有关于此案的诸多官方解释,38个被邀的记者中有一个没来,理应是发出去37份才对。就当我和那个中年男人在厕所有惊无险的时候,他们做了这个工作,才发现一共发出去38份。周炳国数了数,房间里居然有38个人,也就是说,有一个人未经邀请就擅自来了。 由于是内部发函邀请,加之在公安局,也没人想过要给来的记者签到,所以分不清楚究竟谁是多出来的那一个。 “会不会是某个记者带着他的朋友一起来的?”明知道这个设想不可能出现,但我还是忍不住确认。 “不知道,但我认为可能性不大,”周炳国回答道,“这次发出去的邀请函说好是一人一座,他们都是老记者了,这点儿纪律性还是有的。” 要找出那个人来,自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儿。但还是同样的问题,用什么办法比较合适。现在很难断定他就和此案有关。但在这个当口,怎么能让人不往那上面想。 “不知道多出来这个人的身份是什么,意图是什么?”周炳国提出了他的担忧,这事如果往最坏方面想的话,就没底了。 “现场人太多,房间太小,如果有什么突发事件,警方就会很被动。”他接着说道。原本想通过观察,把嫌疑人圈出来,然后再隔离出来单独拿下,可现在多了一个藏在人群中,很有可能必须与他正面接触了。 “怎么办?”回到会议室之后,我们和闫磊碰了头,会议还在暂停中,记者们围成一圈在聊天,他们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去把还没下班的警察都叫下来,现在只能人海战术,一个个地盯住,然后再想办法,”周炳国建议道,“再去把老李叫来。” 老李莫名其妙地被安排了一些新任务,才发现原来今天的通气会还有另外的意图,顿时人紧张起来。身子像被人捅了一下肚子似的蜷了起来,我还在想这行为有些过了,不至于反应那么大吧。 我上去拍拍他的肩膀,说:“别紧张。” 老李回过头来,对我笑了笑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不要相信任何人!” 我突然就定住了,冷汗开始往下淌。“不要相信任何人。”下午收到的那封信上写的就是这几个字。我看着老李,他正在做着准备工作,我没来得及消化这其中的蹊跷,上面的警察被喊了下来。 趁着老李在台上说话的当口,他们已经穿插到了记者中间,虽然这行动有些突兀,但还算顺利。 老李接着说:“麻烦各位把名片留下,我们好备案。”他边说着,边指指身边桌上的盒子。一切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所有记者都把名片交上来了。有个小姑娘,在老李的身边看着媒体名单,对比着名片上的单位。居然一个没少,收上来38张名片,而且和名单符合。 难道那个郊区的记者赶回来了? 闫磊正准备当场叫出他的名字,被周炳国拦住了。周炳国郑重地说:“先确认一下。” 小姑娘拨打了名单上郊区那个记者的手机,通了,房间里没有动静。然后小姑娘“喂”了两句,点了点头,挂了电话说道:“他没来,还在郊区,房间里的人是冒充的。” 周炳国皱皱眉头:“要把他找出来。” 警察还在自己的位置上待命,局面基本能够控制得住。所有人的注意力全都放在现场男记者的身上。我看着我范围里的一男一女,男的似乎还一无所知,看着手中刚做的笔记,我不敢懈怠。他时而抬头,然后挠挠头皮,突然一下站了起来,我就像惊弓之鸟紧张起来,顺着他的行踪把视线跟过去。视野里有人干扰了我的观察,老李走出了自己的位置,我的余光被他的影子带了一下,因为这个缘故,余光落在了另一个女记者的脸上。 我注意到她,是因为她正对我笑着,开始我还没在意,还定眼回过去一个表情以示招呼,她依然保持着笑容,我就觉得有些不对了,她又眨了眨眼,我脸色大变,这个表情我见过。我刚要作出反应,却率先明白过来老李要做什么了,他已经预示过一切。 “别――”我还没叫出声,会议室里灯“刷”地一下灭了。 我的大脑在高速运转。那个女记者的表情我确认见到过,没错,树林子里的那具“尸体”,浑身泥浆,对我露出白牙。 她怎么在这里?从一开始,我们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男人身上,把女人忽略了,否则应该更早一些发现她的存在。 可毕竟还没有发现,为什么她要自己跳出来,暗示我她在这里呢?而就在如此紧要关头,老李为什么要把灯灭了?一连串的疑问像机关枪的子弹射过来,让我无从招架。 难道又是什么我不知道的秘密行动? 我保持着镇定,由于这个会议室没有朝着户外的窗户,所以灯一灭,几乎一片昏暗。周围的人出现了小范围的骚乱。我听见杂乱的脚步声,还有人和人撞在一起的声音。 “大家不要乱!”有个声音喊着,大伙儿果然就不动了。要说还是记者群,基本的素质和应变能力还是有的。一有人出来引导,马上镇定下来。 我蜷着身子,保持战斗姿势,“咣当”,门不大不小地响了一声,我估计这事儿已经迟了。就在灯再次亮起的一瞬间,那个女人果然不在了。 “是她!”我大声叫着,所有人都看向了我。我想要跑出去,想想不对,转头去找老李,老李正死死地盯着我。 “谁?”周炳国走到我的身边。 我已经彻底明白过来了,我面朝着老李,没错,老李熄灯不是什么秘密行动,而是找机会让那个假装记者的女孩逃跑,老李和李舒然也是一伙的。一开始老李并不知晓我们通气会的真正目的,那个假记者来此的目的我们还不知道,但被我们发现现场多了一个人后,老李用了这个笨办法保住同伙,舍去了自己。 李舒然果然又因为大悬案出现了! 周炳国顺着我的视线看向老李。这要命的僵持就出现了。其他人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我们对视的气场,很快就让他们把目光集中过来。无形中我们之间就像隔开了很大一块空地,周围的人都在围观,这不是个好现象,不动正是为了预谋该如何行动。 老李的身边还有两个女记者无辜地看着前后,丝毫没有意识到危险即将来临。我紧盯着老李,往前走了两步,闫磊他们也意识到发生了什么,虽然还不知缘由,可包围圈在慢慢缩小,老李侧了侧身子,我们集体停了停。 那两个傻妞终于嗅到了空气中的火药味,刚想离开,已经来不及了,老李更大幅度地侧身,一把拿起桌上的剪刀,抓住其中一个矮个子记者,绕过她的脖子,抵住了要害。 “冷静点儿。”我叫着,把双手平放在前。 “全部往后,谁也不准出这个门!”他说道。 没有人出门,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可我知道,他是在给那个假记者争取逃跑的时间。 现在有一点是确认的。这个老李和李舒然是一伙的。这意味着李舒然团伙的能量无限,居然渗透到了警方内部。突如其来的转变,让所有人都傻了眼。记者们虽说见多识广,但也愣着不知所措。 “我们不动。”周炳国说道,他往前走了两步,老李的手在用力,有血从女记者雪白的脖子上渗出来。 这回周炳国真的不动了。老李挟持着女记者往后走,那里还有个小房间。我吃不准他的路子,那个房间里没有出口的。我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行动。他刚进入房间,我转身对闫磊说:“林子里,林子里的那个女人刚刚就在现场。” 闫磊赶忙布置人追了出去,然后压着嗓子说:“把记者全都关房里去,这事儿没解决之前,谁也不许走出公安局的门,也不能外传。” 他拿起手机汇报,安排谈判专家、特警武警忙得不亦乐乎,还没空下来,屋里的电话响了。闫磊四处找,周炳国拍拍他的肩膀,指了指桌上的电话。 闫磊接起来一句话也没说,听完之后,脸色很难看,他指指我:“提条件了,他只让你一个人进去。” 说实话,当时我很吃惊。为什么选的是我?但我立功心切,好奇心也重,没想那么多就逼着自己进去。 没过多久,现场就来了不少人,刚刚从市里赶回来的局长亲自挂帅督战,在小房间外面候着。临时作战指挥所被建立起来,一群人围在桌子前讨论策略。武警部队来了个神枪手,据说1000米内弹无虚发。可照现在的情形,有点儿用不上劲儿。老李进的房间很小,事实上只是个储物间。只有很小的一个气窗开在墙壁上方。神枪手被引到对面的楼上,用对讲机,把瞄准镜里观察到的情况反馈到指挥所。 “尽量把他引到桌子那边去。”局长对我说,“只有桌子那儿是有效射程。”他指着桌上简单画出来的储物间示意图上的右边。 “进门之后,他一定会要求你立刻关门的,届时你就和我们失去联系了。我们必须找到一个能够沟通的方式。”周炳国也在一旁预测着可能发生的事情。 所有人在有限的时间内,思考着可以沟通的方式。老李不会给我们很多时间,最多三分钟,三分钟之后,如果我还没有进入那个房间,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闫磊拍拍脑袋,冒出一个不算很好但最有可能实现的沟通方式。他想起来,局里有几把红色的手电筒,可以通过门底的缝隙,往里照射红色光线,来向我传递简单的信息。只不过这种方式只能单向沟通。也就是说,我只能依靠门缝底下微弱的红色光线来判断老李是否进入射程,然后我要做出反应,让狙击手行动。 “我觉得不到万不得已,还是留活口的好。”我把老李是李舒然的同伙的推论再次和局长说了一遍。 局长皱着眉头:“保证安全为主,能够活捉当然更好。” 我往前走着,武警跟在身后,我敲了敲门,门没锁,我深呼一口气,然后推门走了进去。 “把门关上。” 我刚进屋,他果然说到了这一点。 这个“战术”运用得很到位。老李也是警察,即使没出过外勤,耳濡目染地也把警察会的那些东西全看熟了。站在门附近那是找死,武警部队里有很多那种一招制敌的神人,躲避他们的唯一办法,就只有保持距离,老李挟持着那个女记者退在墙角,我毫无办法地转身,再把门带上。 这个储物间果然不大,只有20平方米不到,因为东西早些时候全被清空了,我看了看要把老李引过去的那个桌子,上面布满了灰尘,桌子的底下折叠着一块鲜红的地毯。也许是开什么庆典会议用的。 我有一些色彩心理学的皮毛常识,知道这不是个好现象。地毯的红色,是个刺激人情绪的颜色,对于高度紧张的绑架者,视野里长时间地出现红色,会增加其失控的概率。 我贴着墙角,往左走了几步,这是周炳国教我的,绑架者通常会选择直视警察,而且在空间中本能地保持最大距离的对角线,果然随着我的步伐,老李转动着身子,直到他自己感到位置不适,然后移动着脚步往桌子那边移了几步。 周炳国到底不是吃干饭的,这个实战再次证明了他一些看似毫不起眼的小计谋明显有效用。“我要一辆车。”老李开口说话了。 我看着他,说:“你也是警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可能。”老李冷冷地看着我。 “从来没有过先例,外面那帮当官的不会在乎我们是死是活,我们全死光了,他们也不会受一点儿影响,但让你跑了,没准儿乌纱帽就丢了。你要是他们会选择怎么做?”我坚决地说。 老李沉默了,似乎在分析我的话。 “所以我建议你还是现实点儿,你现在没犯什么大事儿,说清楚,也许没什么了不起的,再这样下去性质可就变了。” 我又往左边走了一步,我和老李就像圆直径上的两个端点,绕着中心画圆,这也是周炳国教的,他之前特意嘱咐道:“别过于急躁,走两步停一停,然后和他说话,趁着他把注意力集中在对话上,这种无意识的移动,才能实现。” 老李也在无形中转着身子,抬起头看着我冷笑,问:“你知道些什么?” 老李正在接近有效射程,我皱了皱眉头,故意装不明白,反问:“什么?知道什么,我什么都不知道。” “你必须帮我弄到一辆车,”他继续看着我,“因为你很想知道李舒然是谁。”我愣了愣,脚步停了下来。老李开诚布公地说这个话题,反倒让我愣了。 “我们观察你很久了。”他接着说道。 这句话更让我云里雾里,我皱眉看着他。难道很久以前我就被牵扯进来了?我当然是完全摸不着头脑,这是故弄玄虚的缓兵之计,还是另有阴谋?这个谜题出得太玄,弄得我一下子不知道该如何应对才好。 “你要跟我说什么?明白点儿。”我继续看着他。 很要命的是,门缝底下钻进来红色的光线,刚刚还在庆幸让他进入绕圈的惯性,可以将他引入射程之内,可现在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对我说,我却不能让他死,他在继续往桌子那边靠。 “别动!”我喊出口,老李一死,刚刚有的线索就会又全部断了。 老李也突然意识到不对,赶紧拉着女记者离开桌子,可已经迟了,说也快,玻璃破碎和子弹呼啸响起,就在老李刚要开口说话的一瞬间,他的脑后出现了一个窟窿,老李应声倒地,我急忙冲了过去。 我刚到老李身边,储物间的门就被一脚踹开了,外面的人蜂拥而入,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后领子被人用力一提拉了出来。有人用脚踩在老李的身上。这没什么意义,老李已经死了。房间里反而乱成一团。 局长见到我,还没等我坐定,就劈头盖脸问了过来:“他有没有跟你说什么?”局长的表情夸张,可能是因为看到我脸上吃惊的表情,他才意识到刚刚自己的失态,把脸色缓和过来,说,“人没事儿吧!” 我看看身旁的女记者,她正缩成一团,老李刚刚在房间里对我说的话,我肯定瞒不住了:“也没说什么,就跟我说不要相信任何人。”周炳国在一旁不动声色地听着,我原本想把在招待所里收到同样的字条也告诉局长,但本能地觉得这时候应该少说为妙。 局长的脸色很尴尬,冒出了一句很扯淡的话:“任何与人民为敌的人,都是神经病。” 我奇怪地看着他,然后说道:“嗯,我也这样想。”也许就是从这一时刻开始,让我有所醒悟,这不是简单的刑事案,背后一定存在着更大的阴谋。 另一个房间的记者仍然懵然无知。尽管这事儿是再大不过的新闻了,但还是不用担心。事儿出得越大,反而越好控制,稳定压倒一切,警察在公安局公然绑架记者,这事儿谁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如何发展。在案子未破之前,记者们应该有这样的素质,暂且保密。这和媒体监督无关,毕竟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儿。 已经到了深夜,公安局里还是灯火通明。记者们一个个被叫进去谈话,签订保密协议。对老李的身份还在调查中,那个混进新闻通气会的女记者不知所踪,老李为她争取到了逃跑的时间。 我被送回到了招待所的房间里。关了门之后,我进了卫生间,打开水龙头,水哗哗地响着,然后又蹑手蹑脚地回到房间,耳朵贴在门上听外面的动静,没有声响。 我重新又回到洗手间,从裤子口袋里摸出一个小铁牌,老李在临死之前,把这玩意儿塞到了我手里。 已经进入了龙舟赛开幕倒数的第五天,案子没有剥丝抽茧,反而是越查越复杂,确切地说是越查越混乱。 我洗完澡躺在招待所的床上,一边看着老李给我的铁牌,一边分析错综复杂的案情。 半年前,我和张凡双因为十几年前的大悬案来到j市,还没摸到公安局的大门,就被一个叫李舒然的男人绑到郊外,莫名其妙地目睹了黄玉芬的死。 回到我所在的城市之后,那边的调查并没有得到我们预料中的结局,李舒然不是黄玉芬的前夫刘定伟,更别说是大悬案的凶手了。 半年之后,当我以为j市公安局把我们找来是因为李舒然时,却得知凶手再次出山,屠杀了民警冯天天,而李舒然依然毫无踪迹。 当排除其他可能,怀疑是记者,在警方设下的“通气会”圈套中,凶手没有出现,反而是李舒然的团伙又插进来一脚,还对我说不要相信任何人…… 李舒然和凶手到底是什么关系?是在阻止我们查当年的悬案吗?看上去也不像,如果这样的话,直接在树林子里把我干掉不是更省事吗?还有,他给我发了那么多信,难道是在暗中协助我们调查? 也不对,除了纸上谈兵地分析凶手的性格,在实战中,他一直没干什么好事儿。更重要的是,李舒然团伙究竟是个什么性质的团伙,居然能让公安局宣传科的老李也被牵扯进来? 不要相信任何人!这句话又是什么意思?我再次拿起那块小铁牌,不知道这又是什么,完全没有概念。 总而言之,现在有两起案子,第一起是当年的大悬案凶手又开始杀人了;第二起是有个叫李舒然的男人总是出现在我们的左右,但凡我们对大悬案开始调查,他就弄出点事儿。 更要命的是我们现在的境地尴尬。老李“不要相信任何人”的告诫,证明确实有隐情存在。就在刚刚,我和公安局局长就这个问题心照不宣,用屁股想想也知道,他肯定不会愿意我们知道真相。我从床上爬起来,从猫眼里看看门外,门外没有人,然后走到茶几旁,拨打了周炳国房间的电话,没响几下,那边就接起来了。 “周教授――”我刚要把话说下去,周炳国就把话打断了:“嗯,我知道,你在房间等我,我这就过来。” 挂掉电话,我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周炳国的警惕心。如果局长真的有真相不希望我们知道,没准儿有人正在监听电话。周炳国是为了安全起见,人生地不熟,在别人的地盘上,还是小心为妙。 我打开电视,开大了声音,然后小心翼翼地环顾四周的墙壁。难道真被监视了?我看不出有什么可疑的地方,只能躺回床上耐心地等着周炳国的到来。 离龙舟赛还剩下五天,电视里播放着各种各样的准备活动。我继续观察房间里的其他设施,这是在二楼,夜已黑,我心里有些不踏实,会不会有人正在对面的房里看过来。自己的一举一动,完全有可能就在别人的眼皮子底下。 我从床上坐了起来,站在房间的中央脱掉汗衫,接着脱裤子,裤子褪到一半,佯装看了看窗外,仿佛怕被人偷窥似的,走到卫生间的门口,打开里面的灯,然后再关上房间的灯。接着把卫生间的水龙头打开,蹲着身子潜回黑暗的房间里,来到窗户旁往外看。 对面是座五层楼的居民房。多数的房间都亮着,从这边可以看到里面居民的日常生活,我看不出个所以然,又悄然潜回卫生间,打开淋浴洗了个澡,重新开灯躺回床上。 电视画面从赛场的布置转回到了演播室,此次龙舟赛的主赞助商正在本地的一个访谈节目里侃侃而谈。 我点了一根烟躺在床上。那个梳着背头的中年男人,在女主持人的面前一直在介绍自己的企业,绕了一大圈才绕到重点。 “我一直认为从商和体育竞技没什么两样,通俗地说,它们都是一场游戏,要想获得游戏的主动权,就必须通晓其中的规则。”他意气风发地总结了一句,“游戏马上就要开始了!” 这句话突然让我一颤,是啊,游戏马上就要开始了,半年前我就被牵扯到这个游戏中来了,在貌似繁华的背后,正有个不知名的操控手,在操纵着游戏规则和进程。 “杀黄玉芬只是开始。”我把自己的话拿出来问自己,龙舟赛还剩下5天时间,游戏真的能按时结束,还是只是刚刚开始?到了9点多钟的时候,有人敲门。我从床上爬起来,从猫眼里看到周炳国的脸。我打开门,周炳国左右看了看,确定没人,然后迅速钻了进来。 我刚要说话,他先把食指竖在嘴唇上,然后走到电话机旁,拿起电话机翻过来看,再沿着墙角,顺溜摸了一遍,最后站到房间中央,环顾四周,压低着嗓子问我:“什么情况?” 我被周炳国的紧张兮兮弄得反而不淡定了,从裤袋里拿出那块铁牌,连同老李给我的那封信一块儿递给他。他拆开信看,然后又把铁牌拿在手上掂了掂,这是块类似于美国大兵身份牌的银色铁片,呈椭圆状,上面刻了一排钢印数字:960320st1184。 他皱起了眉头,显然也分辨不出来这是什么。 过了一会儿,轮到我问他了:“你怎么看?” “这事儿没那么简单,我们很有可能进了人家的套。”周炳国表情严肃,他的分析比我的更加令人不安。他说得没错,如果真有隐情不想让我们知道,可为什么还要把我们邀请来呢? “不管怎么说,”周炳国把铁片还给了我,“这牌子先别交给任何人,我们以静制动,在没有把握之前,还是什么都不要做的好,”他顿了顿,“不过,我估计即使我们想做什么,现在也并非那么容易了。” 果然,第二天当我问及老李的案子,无论旁敲侧击还是直抒胸臆,每个人都闭口不谈,理由是这是他们内部的问题。态度倒是很诚恳,说是调查出了结果之后自会给我们个交代 恋耽美 分卷阅读8 受害者[12部全集出书版] 作者:张末 ,然后用毋庸置疑的口气暗示我们,来j市的目的只是为了抓住大悬案的凶手而已。 一听就是统一过意见的。周炳国的判断没错。只是想想都是很滑稽的事儿,我是警察因为查一件案子被卷入第二件案子中,作为第二件案子最主要的受害人,现在却告诉我这事不用我管。 中午时分,闫磊仿佛也看出来这样下去大家都尴尬,所以当我们坐下来,就过来接着谈大悬案的凶手,故意把话题岔了出去。“记者不是嫌疑人,”他说道,“接下去只剩下成人用品店这条线了,当初的店老板已经都找着了,接下去立即就可以展开排查工作。” 我们围成一圈,周炳国正在建议走访时应该注意的细节,聊了20多分钟,我发现闫磊每隔十几秒钟,肩膀就要上耸一下,周炳国也发现了。“怎么了?”他问道。 “偏头痛。”说话间闫磊又抽动了一下,痛苦烦躁的表情写在脸上。周炳国看了看四周,刑警队里烟雾缭绕,每个人都红着眼睛,因为出了那么大的事儿,加之悬案的凶手至今没有线索,每个人的压力都几乎到了极限。 周炳国抬腕看了看表:“到饭点了,大家都先把手上的活儿停一停吧,都停下,吃过晚饭再弄。” 这句话让原本喧杂的办公室突然安静了下来,所有的人都没有说话,闫磊先愣愣,明白了周炳国的意思,再绷下去,神经自己就断了,他叹了一口气说道:“大家先吃饭。” 有了队长的命令,仿佛突然间松了下来,房间里的舒气声此起彼伏。 “队长,我就不去了,有就给我带一口,我上沙发那眯一会儿。” “我也是,颈椎疼得要命,得躺会儿。” 众人七嘴八舌,闫磊刚想发作,周炳国打断了他:“算了,我们自己去吃吧,然后带点儿外卖回来。” “我也不去了,手上还有些资料要整理。”张凡双憔悴地说道。 结果只有闫磊、我,还有周炳国三人出了门。闫磊左边的肩膀还在不停地向上耸着,这是疼的。 我们找到了一家饭馆,刚坐下,闫磊就掏出了芬必得酚咖,周炳国阻止道:“别回头成了顽固性的,就麻烦了。” “知道。老板,先倒壶水来,”闫磊转头吼了一声,然后吞了两片药片,“去查过,查不出来,可能是最近累了,没睡好觉的缘故。”他把桌上的菜单打开,推给了周炳国。 “让马路看吧。”周炳国移给了我。我点了几个菜吩咐老板打包带走,为我们各要了一碗面条,然后掏出烟递过去。 “这样下去不行,案子还没破,人已经累垮了。”周炳国接过烟又说道。 “上面逼得紧,”闫磊无奈地说道,“再过五天破不了案,自上而下都得挨批,要是龙舟赛期间再弄出点儿啥事儿――听说这次省领导来了不少!你说这龟儿子怎么就一点儿影子都抓不着呢?”闫磊猛地吸了一口烟。 “不知道,”周炳国眉头也皱得紧,“不过总得想个法子,这人没准儿对我们很了解。” 我不动声色地在一旁听着,闫磊没理解周炳国的话外之音:“记者已经排除了,那么他还会有什么途径接触到冯天天,而不被怀疑呢?” 周炳国没有接下去,三个人就这样沉默着等着面条。在不说话的同时,我脑子一直在接着周炳国的思路往下想,是啊,他说得没错,要说线索,十几年来,凶手一直就在这座城市里,而且还有指纹锁定,他怎么可以像隐形人一样对付着专案组的民警,又消失得无影无踪呢? 当初已经细致缜密地调查过,让他跑了一次,现在又出来犯事儿,而且还是让警方一无所获,他的反侦查意识简直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当所有的可能性都被排查掉之后,有个想法突然冒了出来,我的心里不是很踏实。 “12年前那些系列案发生之后,你们都有哪些收获?”我问闫磊。 “和现在的架势差不多,排查了上万人,所有有可能、没有可能的,只要是个人就被调查过,结果影子都没摸着。” “查的时候,有没有查过公安系统里的人?”周炳国突然冒出来一句。 我木在那儿,尽管意料到周炳国一定是这个意思,可没想到他会如此直接地说。这种直捣黄龙的做法,让我吃了一惊。我赶紧转过头看闫磊的反应。他下眼皮紧绷,我看到更多的是他脸上那种不易觉察的惶恐。 周炳国一语点醒梦中人。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当年大悬案的凶手是系统内的人?因为包庇,所以才会导致那么多奇奇怪怪的事儿发生。如果这一点成立,那么所有奇怪的事情就能被解答了。 闫磊的脸色很尴尬,不知道如何回答周炳国好。周炳国很淡定,像是轻描淡写地说一件无关轻重的事儿,我倒反而紧张起来。 闫磊终于说话了:“那现在怎么办?” “我就是提出一种可能而已,也没有什么证据支持,”周炳国用不经意的口气说着,“不过我建议可以留意一下,也别太过张扬,别回头造成心理上额外的负担。” 闫磊看看周炳国,再看看我,说:“明白了。” 老板把面条端了过来,周炳国率先拿起了筷子,说道:“先吃面,身体终归是最重要的。” 西南人爱吃辣,朝天椒、毛椒,还有一些我叫不出名字的小玩意儿混在一起,辣味不轻。我对辣椒还是有点儿免疫力的,在我所在的江南城市属于吃辣高手,可是比起这边,连喝碗稀饭都要铺上半层辣油的风俗来说,显然是小巫见大巫了。 闫磊拼命往嘴里塞辣椒,这种吃法让我瞠目结舌。“这么吃对偏头痛不好吧,神经岂不是跳得更厉害?”我问道。他坐在我的右手边,餐桌不大,我们俩拿筷子的胳膊老是碰在一起,我这才发现他是个左撇子。 “不好意思,”他往那边靠了靠,“习惯了,没事,这样以毒攻毒反而舒服。”他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继续埋头吃着面条。 我看出了他的心猿意马,真是饿了,否则可能连吃辣的欲望也会大打折扣。周炳国这个话题简直比案子本身更为沉重,系统内部的人,意思就是说,警察也都在怀疑范围之内。 我背对着饭店的大门,正对着一面做屏风用的落地玻璃,我吃一口面,抬一下头,把玻璃屏风作为屏幕,倒映着我所认识的那些j市警察模样。 小刘是个细长个,高鼻梁,中长发,就算把眼镜摘了,我也能够确认在此之前没见过他;王二是年轻人,刚从警校毕业,现在还在实习阶段,别看他个儿小,可是浑身的肌肉,一看就是那种爆发力超强的运动员;吴娜是个小姑娘,从政治部转过来的,脸上有些小雀斑;武警总队的政委,是个40多岁的中年人,圆脸,平头,肩膀厚得像一块铁板,我估计以一敌三不在话下…… 这些人的模样在我面前的那面毛玻璃上一一浮现。我突然觉得自己在做一件很无聊的事儿。这些人为了此案,忙得不成人样了,难道都是装出来的?如果这样的话,那身边的闫磊岂不也是怀疑对象? 我又侧脸看看他,他继续嚼着辣椒吃面条,头上冒出的汗,更显示出他的疲惫。我仿佛也被闫磊传染似的,太阳穴开始一点一点地跳动抽搐,可思维的惯性依然让我的脑子停不下来,一张张熟悉或陌生的脸,还在那面毛玻璃上时隐时现。 一个似曾相识的影子出现在了毛玻璃上,我愣了愣。正在疑惑的当口,她又出来了,来来回回反复了两次,当我反应过来这不是思维,而是真实的倒影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我脑袋瞬间大了,猛然回头看着门外,已没有了她的踪影,我急忙跑到门外,马路上人来人往早已没有了她的行踪。 闫磊和周炳国也跟了出来。“怎么了?”闫磊问道。 我说:“有人在跟踪我们。” 便利店里那个女孩!没错,她戴着淡灰色发卡,还是白色t恤和黑色牛仔裤,和半年前一模一样。就在她出现后的半年,再次回到了我的视野。 “你确定吗?”闫磊问道,“你确定在你们来j市之前,她就盯着你们了?” “确切地说是盯上了我。”我说着,不知道自己应该是肯定还是含糊其辞,那个淡灰色的发卡是如此特别。我感到浑身发冷,不可能一而再地用精神紧张来解释。 “你真的确定吗?哦,别介意,我的意思是说,你怎么会对一个发卡如此敏感,我就不会留什么印象。” “肯定不会,”我有些急了,“因为、因为我的前女友就一直戴这个颜色的发卡。” “什么?”这反而令闫磊更怀疑了。 我补充道:“但她已经死了。” 闫磊像被人点了穴似的,木在那儿不动弹。 闫磊对五家成人用品商店作了一次梳理。它们分散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彼此没有联系,进货渠道也不一样,有从广东的,有从沈阳的,各自发展的脉络也迥然不同。两家因此做大了规模,居然卖这玩意儿在省内也卖出了名堂,除了一些常规的东西,还有手铐之类特殊癖好者的喜好品;另外两家已经转了行,之一在从事服装生意,之二在批发水果;只有一家倒闭了,据说是因为当初卖过不合格的避孕套,被罚款之后一蹶不振。 闫磊逼着人家在这样的情境下――而且还是在十年前,回忆有没有什么特殊的顾客,实在勉为其难。店主被逼得不行,脸憋得跟猪腰子似的,才说出一件不算事儿的事儿。 也谈不上多新奇,但还是有些怪异。当年有个顾客几乎每周都要来一次,也不买东西,总是东看看西看看。做生意挺讨厌这样的人,看他穿着,比较朴素,像个农民工,在一连两个月之后,他还是什么都不买,店主终于发话了,软软地嘲讽一下,之后他就再也没出现过,所以店主对他多少有些印象。 当时闫磊还没有把这点往心里去,走到第二家的时候,店主居然说起了相似的人,也是一连一两个月,晃来晃去,临了还多了信息,这男人貌似每次都是蹬着三轮车来的。 再往后三家,话谈到三分之一,闫磊就开始往这上面引导着回忆,这下不得了,一连五家的走访,得出个结论:当年有个蹬着三轮车,穿着朴素,跟个农民工似的男人,曾经逛遍了j市所有的成人用品商店。 单木不成林,但要搁在一块儿就能说明问题了。讲到这儿,周炳国被触动了一下,敢情这闫磊前面说了那么多都是在铺垫呢,这才是重点。 闫磊说完之后,看着周炳国:“我是觉得有点儿问题,但又不知道问题在哪儿?” 周炳国想了一会儿:“凶手有一辆可以装运尸体的车,未必是机动车。”他顿了顿,我立即把话接了上去:“也有可能是人力三轮车。” 我们突然发现了当时的问题所在,凶手有一辆车,所以大家都往司机身上查,但还有更大基础的三轮车主人,从来没有进入过侦查员的视野。有着多年刑事经验的警察居然犯了这样一个低级错误。现在的问题是,虽然知道有这样的人存在,但要找到他,几乎是难于登青天了。别说j市有多少辆三轮车,难以找到突破口,而且还要上溯十年,去找一个去成人店“只摸不玩”的普通男人,简直就是不可能的事儿。 更让周炳国感到沮丧的是,如果那个蹬三轮车的真是凶手,那么他和我们刚刚圈定的“系统内部人员”又有什么交集? 我点了一支烟,抽了两口,想起一件事儿来,于是说道:“李舒然说过,这凶手很有上进心,我们一直不明白是什么意思,难道十年前是个蹬三轮车的,因为上进心,摇身一变,努力成了系统内部的人?” 周炳国却觉得这些假设靠在屋子里纸上谈兵的推理,是得不出结论的。为了保险起见,当初的三轮车男人要查,系统内部的调查也不要停,着重在那些有特殊性癖好的人身上。 有了这样的一个思路指导,我们回去之后,又和当初的那个副局长谈了谈,副局长说这事儿你们找局长吧,他已经开会回来了,全权负责这个案子。 一下午的时间,我们在局长办公室聊着周炳国的看法,我一直担心局长会发飙。不过他倒是显得很克制,跟着我们分析了下案情,对话中我一直想把老李的案子也顺带提提,摸摸情况,可一到关键时刻,局长总是把话题岔开。 最后讨论的结果,由他亲自调查系统内部人员,首先就从刑警队开始,然后再辐射出去。 一干人等率先被叫出去问话,闫磊坐在门口的位置,一直闷头抽着烟,脸色凝重,所有的人都没有问题出来之后,他松了一口气。像松狮犬一样皱起的眉头,才算舒展开。 刑警队没问题,当然这也是在预料之中的事儿,即使有问题,但鉴于这案子另有隐情,谁知道他们是不是在作秀? 但总比什么都不做的要好,死水微澜不如丢块石头进去,要更大规模地进行系统内部的调查,必须先得证明自己没有嫌疑。我相信这并不是周炳国的本意,他一定是在下个什么反套儿,再让他们钻进来,让真相离我们更近。 说实话,对于这点我还是有点儿兴奋的,在此之前从没遇到过这样的事儿,现在又有周炳国撑腰,我相信接下来肯定还会有无法预知的事儿发生。 然而不知怎的,我太阳穴的抽动也越来越厉害,似乎这偏头痛还真的传染了。从下午一点多开始,这种疼痛愈演愈烈,原先每隔五分钟,紧接着频率越来越高,到了最后我什么都干不了,只能停下来专心应付。 在我的印象中,这样的疼痛好像之前从来没有经历过,让我颇有些不知所措。它无从下手,既揉不到,也摸不着,用手指轻按痛处,却能够感觉大脑内部正在微微地抽搐。我心里默数着其间隔时间,几乎每隔五到六秒钟就会汹涌袭来。 我看了看四周,想用些什么东西捂在脑后,一无所获。人人都在忙自己的事儿。我起身走到门外,想去趟超市。我在超市买了瓶冰镇的矿泉水,敷在脑后,顿觉舒畅了不少。虽说依然疼痛,但因为沁入脑髓的冰凉,使得疼痛感没有那么强烈了。 回局里的路上,我改变了方向,走进值班室后的一个侧门,侧门后的小房间里有张床可以休息一会儿。进门的时候,正逢张凡双去洗手间,跟着我走了进来。 “你没事儿吧?”她问道。 “没事,就是有点儿头疼。”我笑笑。 她坐了下来,看看我,欲言又止,然后问了一句:“听说有人在跟踪你?”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和她提过我女友林慕的事儿,我抬起头来:“还不确定,但我觉得是。” 张凡双没说话,我其实知道她想问什么。 “有机会和你说吧!” “什么?” “有机会和你说说林慕的事儿吧,”我点了一根烟,“我想你应该多少听到过一点儿,我女朋友的死,是和我有点儿关系的。” 张凡双站起来:“你先休息会儿吧,别把自己的身体弄垮了。” 她走后,我躺在床上,闭着眼睛,脑子里又出现了那个淡灰色的发卡,它是如此的真实,如此地有质感。 我一边想着心事,一边对付着脑袋上的疼痛,越是接近睡眠状态,疼痛感就越轻,我保持着放手的状态,一边想事,一边对抗。林慕的脸庞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在我脑海中的,她扎着小辫子,头上有个一模一样的淡灰色发卡,再接下来我自己也分不清楚是现实还是梦境。 林慕孤独地躺在暴风雨中,凄惨寂寞,而我在一旁,就像与她隔了一层玻璃大墙,任凭我如何喊叫,她始终没有起来过…… 我满头大汗地醒了过来,四周漆黑一片。我在黑暗中适应,才发现自己还躺在值班室的小床上,我摸索着墙,找到房间灯的开关。天已经黑了。 我翻看手机,上面竟有两个未接电话:闫磊和周炳国的,我看了看时间,凌晨两点了,我居然在这张床上睡了这么久。于是赶紧拨通了周炳国的电话。 电话响了一声就接起来了,是周炳国的声音,第一句话就是:“又发现一名死者,已经死了12个小时了。” 死者叫何久安,40多岁,是中午在家睡觉的时候遇害的,之所以到了半夜才被发现,是因为他的老婆带着孩子回老家,半夜12点多的火车回来,然后就看到了坐在卧室床边椅子上的老公已经死了。这个现场和死者冯天天的死亡现场很相似,额骨左处有创口,照样用胶带绕在面部,绕了五圈,法医现场勘察证明死亡时间在下午一点到三点之间。何久安的家也是两室一厅,格局与冯天天家差不多,凶手依然用木棍击倒受害者,绑上电线窒息致死,而且现场同样“干净”,凶手制伏受害者的范围只局限于卧室门口到床边一点儿狭小的面积。 这样看来,凶手也是作了准备的。 我到的时候,他们照惯例在调取小区的监控录像,我对此不抱太大希望。既然有了上次的经验,这次露出马脚的可能性更低,他正在成为一个“熟练工”。果然,上次还采到一枚指纹,这次只提取到半枚。除此之外,在卧室的床单上,还有一滴类似墨汁的印记。 周炳国和一群搞勘察的继续在现场寻找痕迹,想必这案子太大,须他亲力亲为。他们穿着工作衣、戴着手套,照相、提取证物,忙得不亦乐乎。法医官杨静静正在卧室,我看见她弯腰在尸体旁观察。 凌晨三点了,因为一辆接着一辆的警车开进小区,对面楼里的灯亮了很多盏,即使那些没亮灯的房间,我怀疑在窗户后面也贴着一张张看热闹的脸。 这边的邻居更不在话下,警察一家家敲开门一边作着解释,一边面无表情地做着询问工作。 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何久安的身份。何久安是个下岗工人,现在在家附近的印刷厂里做搬运工。其实也就是个临时工,按件取酬,把一捆捆印刷包装好的书和报纸搬上卡车。 这活儿无须坐班,在家等电话就行,遇害当天他搬完将近一吨重的书刊之后,一身臭汗,所以回家洗澡睡觉,凶手就是在这个时候钻进来的。 这身份似乎和案子没什么太大的区别,事到如今,死了n个人,从高知女性到医生,从刚刚牙牙学语的婴儿,到公安局宣传科的副科长,何久安的社会地位和离奇程度,貌似是最没有含金量的。 然而,毋庸置疑的是,凶手把案子推向又一个高潮的关键点是。死者和那个看上去奇奇怪怪的公安局局长同名,都叫何久安。 这问题就又大了,简直是“连升三级”。谁要认为这事和局长无关,那这个人肯定脑子有病。反正我没那么傻,第一反应就是凶手的目标是何久安,因为何久安的保卫措施、反抗能力显然要比眼前这个瘦了吧唧、头发就快秃光的下岗工人强得多,所以才杀鸡儆猴,敲山震虎。 我想得知消息后的局长何久安,比死去的何久安脸色一定不会好到哪儿去。这是赤裸裸的挑衅,简直是无法无天。 我走上去,先和周炳国、闫磊打了招呼:“你们怎么也不叫我?” “我听张凡双说你病了,干脆让你休息会儿。”闫磊说完,转头继续自己的工作。我有点儿尴尬,只好把话题转到案子上来,问:“凶手是怎么进来的?” “门没有损坏的迹象,窗户也是好的,但有个气窗开着。”闫磊指指厨房的上方。那里有个窗户开着,不大,但能够勉强钻进来一个身材不算太胖的人。 何久安家是一梯多户,环绕式的,所以厨房窗外是个天井,从天台爬下来,外面根本看不见。凶手就是利用这个视觉盲点,在大白天钻进何久安的家伏击他的。 “在这个时候弄出这么些事儿来,妈了个巴子,让我逮着他,非弄死他不可!”闫磊骂骂咧咧地说道,“龙舟赛倒计时临近尾声,案子不仅没破,反倒又出了一条人命!” 闫磊说这话的时候嗓音很高,貌似是说给大家听的,是啊,局长危在旦夕,你个刑警队长究竟是干什么吃的?周炳国不说话,他听着闫磊抱怨,眼睛突然闪过一丝光芒,开口问道:“你刚刚说什么?” 闫磊吓了一跳:“我说非弄死他不可,我是说着玩儿的。” “不是,后面那句。” “我说什么了,”闫磊迷茫着双眼,“我说又出了一条人命。” “前面一句,前面一句你说龙舟赛倒计时临近尾声了?” 周炳国迅速转身,走进卧室跟杨静静说着什么,过了一会儿,又走了出来,对大家说:“我知道这个神经病要跟我们说什么了。” 周炳国一字一句地把自己的答案公布出来:“他正在用龙舟赛的倒计时进行谋杀!” 我和闫磊都吓了一跳。一时半会儿还没明白过来,不知道周炳国这个推理从何而来,他接着解释道:“冯天天的面部被绕了九层胶带,作为个子、体力、性别都比冯天天更为抗击打的何久安,面部却只绕了五层,这和他们遇害时的倒计时正好符合,难道只是巧合?” 周炳国的分析有道理,虽说听上去不可理喻。是啊,难道只是巧合? 警察办案可不能都用巧合来解释,必须有科学的论证。大胆假设,小心推理,犯罪分子无论强奸、抢劫、谋杀还是偷窃,都有其内心的动机,即使是精神病人也会有其一套自有的奇怪逻辑。 “那他想对我们说什么呢?”我们抛开所有刑侦学学到的知识,在这里分析一个精神病的心理。 “我不知道。”周炳国说道。 每个人都在埋头苦思,最显而易见的答案其实大家都清楚,是在对抗政府,但是谁都没有说出来,一来太大,即使说出来也无从下手;二来这个反社会人格的变态,再离奇的作案手法现在也只是单个刑案,一旦上升到政治角度,破坏重大赛事那就要另说了。我顺着这个思路想下去,如果凶手真的是按照龙舟赛的倒计时在杀人,那么显而易见这事肯定还没有结束,还有倒数四天,这四天他会做什么不知道,在哪儿不知道,是谁不知道,但如果我胆子大一点儿去猜测结局,高潮部分一定会放在开幕的那一天。 鬼知道他接下去会弄出多少骇人听闻的事情来,这就要上升到反恐行动了。 在这个当口,没有十足的证据,谁也不敢往自己的身上揽这个活儿。就在我们继续想的当口,杨静静走了出来,说:“我有些自己的推测。”所有人都把眼睛望向了她,等着她给出一个明晰的方向线索来。 “凶手是个左撇子,身高在一米七四到一米七八之间。” 后者没有新意,前者却是条崭新的线索。“并且他在刻意隐瞒自己是个左撇子。”杨静静又补充道。 她说完这话,我不自觉地看了看闫磊,然后脑袋中马上就提出了质疑。能够得出这个结论的原因,应该是两名受害者的棍击伤都在左额。然而这也只能说明凶手用右手顺向挥打的可能性较大,杨静静之所以提出这个推理,一定有她的道理,果然,她咽了口唾沫,然后娓娓道来。 “两次都是一招制敌,干脆利落,我不得不说这个挥打动作,他作了反复练习,如果你是个习惯用右手的人,”她接着说道,“用木棍挥打人的头部会采用什么样的姿势?” 她把右手举到半空中,然后从斜上45度用力挥打下来。“这个才是最顺手的,因为用力的方向都符合关节屈伸,”她左手从右肩关节开始,顺着手臂往下摸到肘关节和腕关节,“肩膀带动手臂,再到手里的棍子,半个身体的力量都可以集中起来,冯天天棍击伤就显示出这样的特征,这也是这种姿势最普遍的伤口形态,冯天天的眉骨自上而下豁开。但是何久安的伤口却是不一样的,他的眉骨不仅骨折而且略微上移了,也就是说凶手是这样――” 她又把棍子放到了斜下45度的位置,然后自下挥了上来。 “不是说不可能,但问题,这种挥手的姿势显然不利于用力,对于一个练习了很多次,准备好要一招制敌的凶手来说,我相信他不会去冒这个险,因为没必要,自上而下顺向的挥打,能够把力度掌握到最好。所以我认为他不是顺向击打,而是用左手反向击打,击中受害者的左额部。”她又把左手横过自己的身体,“就像这样。”她的手臂横过前胸反向挥舞过来。 我把手举了起来,尝试着模拟杨静静的动作。 “反向击打,从人体生理学构造,关节屈伸,还有肌肉牵引力的作用,一定是手横过身体,与肩膀平行的时候是最能够集中力量的。”我尝试着用行动来印证她的手法,果然,不在平行的位置上,怎么样都不顺手。 “那为什么会出现两个不同形状的伤口呢?”我问道。 “因为身高,”杨静静继续说着,“冯天天只有一米六二,而何久安虽瘦却有一米八六,凶手的身高介于两者之间,所以在反向击打时,两个受害者的伤口着力方向,一个是自上而下,另一个恰恰相反――当然,我说的这种只是常理下的推论,供你们参考用。” 我仔细消化着杨静静的话,想了一会儿基本明白,杨静静用比较专业的术语来解释这个现象,所以有点儿绕,说得通俗一点儿,就是通过常人抄棍子挥打别人时所顺手的姿势,来判断凶手是个左撇子,并加以隐瞒,因为顺向挥打,怎样都比反向要得心应手得多,按照她的说法,凶手没必要来冒这个险。 第六章 老a 杨静静所说的这些,给了我们更多凶手的信息。我继续琢磨着她的话,似乎找不出什么破绽,凶手很有可能就如她所说的。 我们继续在房间里观察着,按照杨静静分析的现场,模拟整个过程。我走近地上有血迹的卧室门口,卧室在一条过道的顶端,我左转正对着卧室门,有了一个新的答案,凶手不是在门外,而是在卧室里等着受害者进来然后挥打棍子的,因为卧室门外,我的右手边紧靠着墙,根本没有空间挥起棍子。 一切都如她说,似乎换了别种可能都是不成立的。我抬眼看了下杨静静,她正在低头整理着资料。说实话当时我突然就对她刮目相看了,必要的时候,理论知识还是很有用处的,这些玩意儿,任凭经验再丰富的刑警,靠自己去推理,是永远也推不出来的。 我回忆着在冯天天家时,是否也符合这个结果,但是想了一会儿,觉得有些不对。法医解剖和现场环境放在一起考虑,有个不起眼又很简单的破绽露了出来。更要命的是,如果这就是真相,那么和这个房间有着相同格局的冯天天的家,也该证明凶手是在卧室里袭击她的? 周炳国看我在卧室门口不停地比画,感到好奇,走了过来,我跟他说了我的想法,他很快就明白了我的意思。 “何久安还好解释,凶手先进来躲在卧室里,但冯天天呢?她是晚上两点遇害的,从卧室出门遭到袭击才合理,否则就说不通了,凶手难道是一直躲在卧室里不动,等她半夜起夜回来才下手?或者趁着冯天天去厕所,然后躲进卧室?”我问道,这话的意思是在反对杨静静的推理。 “你说得没错。”周炳国看着我。 “是吧,我就说有问题。”听见周炳国也支持我的看法,我心里更有底了。 “不是,我没说你,我是说法医说得没错。” “什么?难道说凶手躲在冯天天的卧室里,等着她起夜回来?” “冯天天不是半夜两点遭袭的?凶手在她出去跑步时,就潜入了她家,等她一回来洗完澡回卧室的时候就遭袭了,那 恋耽美 分卷阅读9 受害者[12部全集出书版] 作者:张末 候应该是在晚上11点多钟。” “可验尸报告明明是说,她的死亡时间是在两点以后?” “因为冯天天遭袭了之后,没有马上死亡,两小时之后,她才被封上封箱带窒息而死的。” 我接着消化周炳国的解释,这点倒是可以说明凶手不是爬进厕所的时候,恰逢冯天天起夜。但问题是,现场既没有强奸、侮辱尸体,也没有翻动过的痕迹,那么这个神经病难道坐着看昏迷中的受害者两个多小时才下手的?我把这个问题抛了出来。 “他可以做很多事儿,”周炳国接着说,“而且我相信这两小时所做的事情,对他来说,比杀人本身更有意义,它是和尸体摆放的诡异姿势成为一体的。” “那他究竟在干吗呢?”周炳国欲言又止,他走到床边那滴墨汁的边上,看了看若有所思,然后抬起头,“现在还不好说,等我找到更多的证据,再来说明。” 周炳国照常卖着他的关子,我们也不好强求什么,心里却像被吊着似的难受。大伙儿的工作做得差不多了,准备收队。我磨磨蹭蹭地跟在周炳国的身后,想趁没人的时候,再问问他的猜测。下了楼,我站在一边看着他们一个个上车,自己站在街的一边抽烟,周炳国站到我的身边,我刚想问他,不料他倒先说话了。 “有机会,从侧面查一查闫磊。” 我有点儿不舒服,尽管系统内部人作案,已经被提上了桌面。可怀疑对象如果成了闫磊,那么必然是最糟糕的一种局面。我们岂不是一直在与狼共舞?我又琢磨了下闫磊,年龄和身材都和周炳国所预判的相符,他不会毫无缘故地怀疑自己人。 如果抛开一切作案动机和离奇程度,闫磊真的是凶手,这必然是我有生以来看到过的最大的黑色幽默,凶手一直是在自己查自己?怎么可能会有结果。 我在想周炳国为什么突然一下子提出了这个怀疑,想必是和杨静静的结论有关。闫磊也是个左撇子,而且要不是中午吃饭的时候碰到手了,我们都还意识不到。 现在我们坐在车里,已经和周炳国分兵两路,他和张凡双去局里整理资料,而我则跟着闫磊去趟印刷厂,看看有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何久安的家离工作地点不远。按照他的身份,很有可能是下岗再就业,由街道的劳动介绍所介绍到这儿来工作的,所以骑自行车也就是十五分钟的路程。 一个胖乎乎的自称是厂长的人对我们说:“何久安这人话不多,而且又是个临时按件计酬的搬运工,所以我还真不是很了解。和他走得最近的是他的搭档,也是临时工,叫管文明,现在已经在来的路上了。” 我们坐在厂长办公室里,等了二十多分钟,门外传来脚步声。管文明来了。他站在门口,唯唯诺诺地看着我们,然后问好,像一个犯了错误的中学生小心翼翼地踏进了门。因为我们在的缘故,厂长的热情显得有点儿做作:“来来来,老管,赶紧来坐,公安局的两位同志想跟你了解点儿情况。” 我看着管文明,他的脚好像有问题,走路一斜一拐,像是个瘸子,坐到我们的对面,第一句话就是:“我不会有危险吧?” 这个可怜的男人,以为凶手是冲着印刷厂或者他们临时工去的。“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闫磊顺着这个话题问下去,不愧是刑警,知道如何顺着对方的思路套话来寻找。 “也没什么,”管文明有点儿惊慌,“没别的意思,我只是问问,老何怎么突然一下子就被人杀了?我跟他其实也不是很熟,仅仅是因为同事关系,所以才偶尔一起喝喝酒。” 他撇关系撇得很快,基本没回答闫磊的问题。“你别紧张,”闫磊安慰着他,“就我们调查下来的结果,和你没什么关系,即使凶手抓不着,也不会找上你,再说我们也不是吃干饭的。” 听了闫磊的安慰,管文明似乎放松了一点儿。和我们大致谈了谈何久安的情况。何久安还真是个话不多的人,以前是机械厂的工人,下岗之后在家待了几年,因为老实本分,所以做了几次小生意都亏了。他老婆不是本地人,同样老实巴交,居委会安排她在小区里打扫卫生。他们有个女儿,上初二,学习中等,没听说闯过什么祸。 我们聊了两个多小时,基本把何久安的工作情况聊了个透彻。他的生活两点一线,印刷厂和家,除了偶尔和管文明喝过酒,基本没其他的业余活动。这样的人,如果被凶手盯上,应该很快就能被摸索出生活规律吧。 只是这个何久安一定死不瞑目,他可能永远都明白不了,导致他飞来横祸的,居然是他起了个悲催的名字。谈完之后,我们起身要走。“再坐一会儿呗。”厂长拉着我们,又给我们的水杯里续了茶,顺带给管文明也倒了一杯。 管文明拿起来喝了一口,我这才发现,原来他也是个左撇子。回到市局之后,天已大亮,暖阳分外喜人,可我依然心情郁闷。中午过后,印刷厂的调查没有线索,刑警队大部分人出去接着忙活了,我继续想着如何完成周炳国的嘱咐――注意闫磊的事儿。 对于系统内部人员的调查还在默默地进行,我查找着调查记录。当然,我并不奢望能够立即找到证据,只希望能有些线索就好。我把文件摞成一排,然后起身到饮水机边接水,一边接着水,一边用余光看着队里其他人,他们正在忙自己的事儿,我把茶杯放在饮水机上,出了门,右拐上了楼梯。 这是截木制的楼梯,我来到四楼。走廊上没有人。我要去的目的地是倒数第三间,市公安局的档案室。 门是虚掩着的,我走过没停,里面的小姑娘坐在桌前埋头写字,我没有任何机会。 我走到了走廊尽头,边上的办公室里没有人,想了会儿,顿时有了主意。 我做贼似的走了进去,拿起电话,然后查看了档案室的电话,拨过去,响了两下通了。 “赶紧到刑警队来一下。”我劈头盖脸地说。 “什么?” “赶紧来一下,有急事!”我的语速飞快,趁着她还没有辨认出我的声音,然后就挂了电话。 我站起身来,出门走向档案室,心想,她一定得出来。离档案室还有三四米,她果然上当了,似乎脚步还挺焦急,我迎了上去。 “我来找当年案子的档案。”我说。 她转脸看看我:“哦,是马路啊。”她认出我来了,“现在要?” “嗯,挺急的,怎么,你要出门?” 她面露难色,犹豫着该先做什么。 “什么事儿?” “刚刚不知道谁打了个电话给我,让我去趟楼下。” “没事儿,你去吧,”我大度地说,“我在这儿等你。”她仍然在犹豫。 “真没事儿,我在这儿等着。” 她想了一会儿,作了决定:“行,那你先进去坐会儿,我马上回来。” 这铁架子上的档案一摞一摞,横杠上贴着编号,这些编号以数字开头,1997、1996之类的,我不知道他们是按照什么样的标准来归档的。只得从中间开始,随便取出一本,上面登记的是2002年的一起盗窃案,然后我走到左边再拿出一本,是2003年的案子,我估摸着是按照常规,以年代来编码的。 调查刑警队也就是这几天的事儿,应该是在最外面。我不得不返回来,一本本翻看最新的档案袋。查了一遍,居然没有。我有点儿纳闷,突然意识到一个浅显的问题,刑警队自查的档案会不会不留在档案室里?这是个方向性错误。 没准儿他们什么也没留,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或者所有的笔录都还在局长办公室里?我不知道。但这种可能还是很大的。病急乱投医,我有些丧气,心里想着很有可能是一阵白忙。我走回门口,转头又看见窗户旁还有个小铁架。 小铁架上也放着一堆文件。信封比架子上的那些要小,我看看门外,然后走了过去。迅速地取出一件,打开来看。上面写着内参两个字,我一阵欣喜,得来全不费工夫。原来要找的文件,全放在这儿呢。内部自查的档案,一定也在里面。我按照档案上的标题往下翻着,看到一个标题为“刑警队成员情况汇总”的纸袋。打开看了几页,是了,就是这玩意儿,我拿出手机,然后一页页往下找闫磊的名字。 时间差不多了,做坏事的时候,心总是跳得很快,那个小姑娘发现电话的诡计,很快就会回来,我面对着大门,眼睛一边看着手里的资料,一边紧盯大门,耳朵还竖得直直的。翻到最后一页,也没发现闫磊的资料,我正琢磨着,这闫磊的怎么就没有呢,突然背后有人重重拍了我一下。 “你在干吗?”身后传来一个粗壮的男声。 我回过头看,一个中等个儿平头站在身后,皱眉看着我,脸熟,但我叫不出名字,好像是治安大队的。档案架高,且堆得密密麻麻,刚刚翻看查找的时候,居然没有发现更深处还有一个正在查资料的人。 “我来找点儿东西。”我脸上堆起了笑,“吓人一跳,还当谁呢!” 他依然看我,似乎在等我说下去。“还不是那起案子,忙到现在,没个头绪,闫磊让我来把当年的资料调出来。” “那应该是在最里面。” “哦,是吗,难怪我找了半天没找到。”正说着话呢,那个姑娘气呼呼地回到了档案室。 我正好借此脱身,朝着门口走去:“回来了,帮我翻点儿资料。哎,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姑娘气儿还没消:“别提了,不知道是我听错了,还是他们说错了,根本没人让我下去。” “是啊?”我假装吃惊,“没准儿弄错了,也没准儿有男的暗恋你。”我边说边笑,这笑话很冷,他俩都无动于衷。 “什么事儿?”那个中年男人还在,我只得把闫磊让我来找资料的谎言再重复一遍。 “哦,等着。”姑娘没有深究,嘴里却在嘟囔着。她转身走了进去,消失在高高的档案架后面。中年男人也没有怀疑,冲着我笑笑,然后出了门。 姑娘的脸一直侧对着我,虽说不是故意监视,但我要是还想拿那内参估计挺玄。我得另外想个法子。 姑娘手里拿着一个黄色的牛皮纸信封走了出来,放在我的面前:“刚刚下去的时候他也不说。” “啊?”我没听明白什么意思。 “我刚刚下去的时候碰着闫磊了,把我训了一顿,也没说要调档案的事儿。” “没准儿他忙!”我伸手去接信封,打开来翻了几页。是了,就是当年警察调查的所有的资料,但是不全。“这是全部?”我问道。 “当然不是,这只是类似的目录,这案子上下都很重视,当年挺轰动,所以特地找人整理了文档,因为资料太多,所以还弄个索引之类的玩意儿,就是你手上拿的这个,要想具体了解细节,你看你要哪部分,我再进去拿,不过我也不是很熟,那时候我还没来。” 姑娘嘟嘟囔囔地解释着,我继续看着手上的资料,大部分已经有所了解了,这不是重点。 “你们查得怎么样了?”姑娘又问,“大伙儿都提心吊胆的,什么时候能破案?” “不知道,现在还没什么头绪,”我实话实说,仍然低头假装在看资料,然后加了一句,“你怎么想?” “什么我怎么想?”她好奇地看着我。 “对于这案子。” “我能怎么想,我又不查案。”姑娘笑笑。 “我是说,关于局里在查刑警队的事儿,你怎么想?”我没绕圈子,直奔主题。 “有这事儿?”姑娘惊得不轻,这消息还没传到她这儿来。 “你不知道啊?”我欲擒故纵地反问过去,把她的胃口彻底吊起来了。 “我真不知道,”她显得有点儿担心,“怎么个意思,怀疑是刑警队里的人干的?” “也不是这个意思,我跟你说,你别告诉别人,刑警队有没有问题我不知道,但接下去肯定得把范围拉得更大,系统内部的。”我加重了语气。 “这么说,怀疑是自己人干的?不会吧?”姑娘嘴张得可以塞得进一个鸡蛋。 “万事皆有可能。”我心里觉得她的反应有点儿好笑,不过也很正常,起初我反应过来的时候,也愣了好一会儿。 “谁?那多可怕,没准儿我和他还天天一起上下班?” “没准儿还一起吃过饭。”我越说越玄乎,她已经被我蒙得差不多了,“你有怀疑人选没?” “这事可不能瞎说。”姑娘还算冷静,压低着嗓子回答道。 “那也是,都是同事,就算不认识,但都是穿警服的,这也让人不舒服,照我看应该弄个匿名的举报电话。” “弄这招也不妥,谁知道会传些什么东西,谁知道匿名电话里会瞎说些什么。” 我笑笑,决定更直接一点儿:“你觉得闫磊怎么样?” “谁?”姑娘仰着脖子,差点儿没叫出来。 “闫磊。” 她紧皱眉头,盯着我仿佛是要确认我没在开玩笑,刚要说话,突然把视线停在我身后,我顿觉寒意乍起,回过头看,果然,闫磊正冷冰冰地盯着我。 我心想要命,也不知道闫磊在身后待了多久,听到多少。闫磊面无表情地走了进来,那姑娘看到闫磊有点儿怕,站起身来:“东西已经给马路了。” 我心里一惊。闫磊脸部的肌肉微微颤抖了一下,我在迅速找措辞,以应对闫磊的问答。 不料闫磊什么都没有说,只“嗯”了一声,从我的手上拿过牛皮信纸,翻开看了看,表情严肃。我站在一旁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过了一会儿,闫磊抬起头来,像是刚刚反应过来,对我说:“你怎么还不走?” 我吃不准他的路子,心里迅速地算计了一阵子,也想不出来他这样做的动机,但又不好问什么,只能赶紧出门。 回到刑警队,房间里很冷清。大部分人都在街上,周炳国坐在角落里抽烟,我走过去说了这事儿。周炳国抬头看我,仿佛是在他意料之中:“他已经知道你在查他了?” “不知道,反正没拆穿。” “小心点儿好。”他不以为然地对我说道。 这口气让我觉得周炳国坐着说话不腰疼,现在和闫磊正面交锋的是我,谁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儿。我皱了皱眉头,周炳国明显感觉到了我的不快。 过了一会儿,周炳国又说话了:“我想还是把那几个成人用品的小老板叫过来,给他们做一次催眠。” 又过去了一天,到了倒数第三天。 闫磊把那几个卖成人用品的商人,全部叫到了局里,由周炳国牵头,做了一次催眠式的回忆。对于是否能够成功,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把握,催眠对于个体的要求很不相同,有些人有效,有些人则无动于衷。 周炳国选择了单个催眠,虽说费时费力,但是效果远比小组催眠来得好。五个人被挨个安排进了市局刚刚布置起来的小房间里。 催眠用的房间,比较简单。周炳国坐在小房间里的椅子上,我则趴在房间的窗户外看热闹。 前三个都以失败告终,周炳国满头大汗地用了很多法子,音乐、语言,还有电影里常放的那种钟摆,都没起到什么效果。有个糙汉,还在那儿假寐,没两分钟就被周炳国识破了。那糙汉估计也没见过催眠,猎奇心理导致他居然还想多待一会儿,看看有啥新奇的事儿在自己身上发生,最后一脸不屑地走出门,临了还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狗屁玩意儿,一点儿不准。” 但到了第四人的时候就不一样了。说实话当时我也没有太大的兴致再趴在那儿往下看,两个糙老爷们儿关在一个小房间里听轻音乐有什么好看的。就在这时,神奇的一幕发生了。 窗户外依然能隐约听到海浪拍打岸边的哗哗声,周炳国嘴里一直在嘟囔着什么,那个男人突然一下子站了起来,我开始还以为又失败了,仔细再一看,他眼睛还闭着,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催眠? 周炳国抬头看着他,嘴里在说:“你有没有感觉到自己的口很渴?”那男人没有说话,可连续地在往下咽唾沫,喉结一直嚅动着,仿佛真的很渴。又紧接着,我不知道周炳国说了些什么,那男人闭着眼睛乖乖地举起了上臂,时上时下,我想周炳国可能正在测试他是否真的进入催眠状态。 后来证明我的这个猜想还是准确的,那个男人身体前倾四十五度,像mj跳机械舞似的摆出了一个奇异的姿态,我吓了一跳,浑身鸡皮疙瘩也起来了。没想到这玩意儿真是玄得很,还能控制人的生理机能。 这是五个男人中唯一进入状态的测试者,四十多岁,叫赵长顺,在周炳国的引导下,对其潜意识里的记忆作了一次梳理: 90年代中后期,西南地区的一个小城j市,天空是胶片电影里的那种颜色,昏黄、暧昧,毫不刺眼。在赵长顺的描述当中,这种感觉就像描述一部旧时的老电影。高耸的烟囱无时无刻不在冒着黑烟,底下的少年一脸煤灰,绕着烟囱玩耍。 一到夏季,空气里就充满了欲望的气息,满大街的大腿、胳膊混杂着男人汗味,和阳光下熠熠生辉的肌肉晃动,总是让店里的生意陡然上升。 这是月头的周一或者周二,赵长顺照惯例批货进店,计生用品和各类情趣物,到了下午六点多钟,已经销售过半。这是个好现象,因为在销售高峰来临之前,就已经售出了大部分存货意味着今天又是一个收成日。 对于赵长顺的店来说,真正的黄金期是在晚上九点之后。他店的周围有一排小发廊,九点之后就会充斥着各色男女。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干什么的。在这样的环境里开这样的店,想生意不好都难。 赵长顺早早就吃饭了,买了半只白斩鸡和四瓶啤酒,晚上有场球赛,他边喝啤酒边吃鸡,也没有让钱包闲着,绿花花的钞票不断地涌进来,人生最大的快事莫过于此了。 七点多钟的时候,有个男人走了进来,周炳国暗示赵长顺这个男人叫老a。这个代号老a的男人三十岁不到,低着头走进来什么也没说,而是绕着货架转圈。赵长顺这生意时间做得长,多数人进来之后都低着头直奔主题,交钱取货,然后匆匆离去。 这个男人还有这个心思慢慢挑选,估计是个老油子,有些特殊需求。赵长顺没有理他,兀自喝着啤酒,进入了准备看球的状态。第一天如此的平淡无奇,那个男人在充气娃娃的货架前看了几眼,然后就走了。这是个憋坏了的男人,赵长顺没把这当回事,男女这事说开了就变得很正常,没点儿需求,谁往成人用品商店跑? 到了第二个礼拜,又是一周头上,仍然是晚上七点多钟的时候,那个老a又来了,因为是第二次来,所以这次赵长顺对他印象还是有的,记得这是个中等个的男人,脸方方的,剃了个板寸头,在货架前摸了十分钟,赵长顺还是没有理他。这生意忽悠起来不合适,找不到好的措辞,两个大老爷们儿探讨充气娃娃有点儿不伦不类,与其如此,不如由着他自己慢慢挑。老a看了一会儿,又是什么都没买就走了。 这回赵长顺就有点儿恼火了,看着老a的背影出了店门,老a骑了辆破旧的三轮车,原来是个穷鬼,赵长顺心里想,充气娃娃不是什么高档货,但对于老a这样的人来说,到隔壁发廊动次真格的,远比这玩意儿实惠得多。 所以到了第三次,赵长顺就没什么好脸子给他看了,赵长顺在边上咳嗽,老a走到哪儿,他就一直站在一米之外的地方盯着,老a前脚离开原来的位置,赵长顺就上去重新把那些他动过的货摆整齐。 其实老a并没把货弄乱,但很明显,赵长顺是想找个法子赶老a走。这生意做的不是人气儿,不是店里人越多,越能招揽顾客。现实情况恰恰相反,人们往往碍于面子,看见店里有陌生人在,就绕道而行的。 老a感觉到了赵长顺的潜台词,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最后还是悻悻地走了,这说明老a还是拎得清的。赵长顺一直送他到门口,看着他骑上了三轮车,车上堆满了空饮料瓶…… 整个催眠过程共花去两个多小时,在确信挖不出什么东西了之后,周炳国又把赵长顺唤醒过来。整个回忆过程显得细致详尽,尽管大部分对警方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帮助,但最后一个信息,还是对我们有着很大的提示作用。 “三轮车上堆满了饮料瓶?”闫磊问道,“难道是饮料公司的运水工?” “那也未必,”周炳国顿了顿,“也有可能是收破烂的。” 又是一条崭新的线索。闫磊带着我们重新走访了一回当年发现尸体的窨井。时过境迁,出了那档子事儿之后,窨井早就被埋了。吴老二的棺材也被挖出来换了地方。我们在事发地点的小区附近走了一圈,然后直奔目的地,一家中等规模的废品收购站。 周炳国把那个蹬着三轮车,车上全是饮料瓶子的男人定义成收破烂的。这个猜想很快被证实靠谱,因为那个收购站历史悠久,当年几乎包掉了所有拾荒者的销路。一来二去,是个人都会对这块地界熟悉起来。 抛尸地点偏僻隐秘,而且也算是被存封的市政废弃工程,不熟悉的人光靠自己摸,几乎很难有机遇碰巧遇到这个天然的藏尸地,这也是把凶手指定为拾荒者最重要的证据。可前期的判断呢? 这案子蹊跷得很,从最初的记者,到后来的系统内部人员,再到现在的捡破烂的,简直就是风牛马不相及。别说闫磊,就是我,也会对周炳国的判断产生怀疑。 “这其中肯定有什么关联?”周炳国同样也意识到自己屡屡犯了方向性的错误,更要命的是,似乎每一条线索都是可以走得通的。 “那怎么办?”我问道,我当然还是义无反顾地支持他,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也只能一有线索就走一步看一步地深挖下去。 “不管怎么说,总得先去见见那个废品回收站的老板。” 老板已经六十多岁了,现在基本已经不做生意了,业务由他的儿子全权打理,也算是子承父业吧。等我们把那个老头儿找到,才意识到侦查范围没有缩小,反而扩大了。全市现有收破烂的就得有几千人,更别说往前上溯十几年了,等于是从原来的大海捞针,又被带到了另一片海域里接着捞。 “有没有结过婚的?或者这买卖做得挺顺,后来又去干别的去的?” 老头儿正坐在门前的椅子上品茶,看了周炳国一眼:“别小看收破烂的,除了脏点儿,可是个俏活儿,但凡干够五年以上的,身边都能找着个女人,你说的这些到处都是。” 周炳国给出的范围太大,根本无法从这么大一堆人中锁定目标。 “一个捡破烂的,怎么可能知道冯天天和何久安?不看书,不看报的。”闫磊也提出了疑问,似乎对周炳国的信任感又降了下来。 周炳国不说话,过了一会儿:“那滴墨汁!” “什么?” “那滴墨汁,何久安家床上的那滴墨汁。” 我没明白周炳国这话是什么意思,隔了好半天才想起来周炳国在何久安家的床边,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那个时候貌似他就已经有头绪了,只是还没有把握,所以才没说出口。我没有接他的话,而是竖着耳朵,等着他来解释。 “冯天天与何久安的死,证明了这凶手一直都在默默地看着我们,而且不会被怀疑,所以我们才会把怀疑的对象放到记者身上,对吗?” “没错,”闫磊点点头,“可记者现在不是已经被排除了吗?” 周炳国接着往下说:“我还记得李舒然和我们对凶手的心理分析,我们一直搞不懂为什么他会认为凶手有上进心,对吗?”这回闫磊没有做声,这个问题他显然回答不了。 “我们前面也分析过,从一个收破烂的一跃成为记者或者是系统内部的人,基本是不可能的。” 这个倒是没错。“但漏掉了某点,有上进心是一码事儿,能不能实现理想是另一码事儿。” “你的意思是说,他想当警察或者记者,一直没当成?”闫磊尝试着问道。 “不排除这种可能。” “那究竟是记者,还是警察呢?” “答案就在那滴墨汁。”周炳国说道。 “墨汁?” “没错,你们再仔细回忆回忆,凶手杀人的时候都出现过什么?” 我这下反应过来了:“墨汁代表笔,十年前的死者都被留下照片,照相机,他想当的是一名记者!”我差点儿尖叫出来。 “通过法医鉴定和现场勘察,证明冯天天和何久安在死前都有两小时的存活期,既没有虐待痕迹,也没有侮辱尸体的证据,现场却留下了一滴墨汁,你们认为他会在做些什么?”周炳国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想想死者的坐姿!” 我回忆着现场的情形,猛然鸡皮疙瘩竖了起来,在最近两起凶杀案中,凶手没准儿也用了照相机,而且还用了笔写过什么,加之他们坐在椅子上的样子,难道凶手是在模拟记者采访? “没错,起码我是这样想的。”周炳国点点头。 “采访?” “而且采访一定就会发表。” 分析到这儿,我突然有了种茅塞顿开的感觉,尝试着理顺整条线索的逻辑。曾经是个捡破烂的拾荒者,因为不乏上进心想当记者,又因为某种原因,导致他开始杀女性,在杀人的过程中,给受害者拍照来纪念这段“历史”,多年以后他结婚生子,生活归于平淡,我们的到访激起了他的愤怒。难道他用“采访”的形式,要把它制作成新闻事件,来表达自己的愤怒? 我一边想着,一边觉得匪夷所思,这个逻辑是理得通的,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这个变态有个天然的时机等着他――龙舟赛。龙舟赛开幕那天人声鼎沸,将会聚焦无数目光,难道他想在开幕那天,将这个新闻曝光? 在场所有人听完这个有点儿离奇的动机都脸色骤变,不管有多少可能,但如果我们真的没有判断错,他真的付诸行动,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闫磊怔在那里,过了良久,冒出来一句话:“我突然想起一个人来。” 闫磊说的那个人叫彭峰。今年应该也有四十出头,这个人有点儿小名气,是个摄影师,以社会民生为主要题材,作品在省里得过奖。市委宣传部在几年前举办过一个公安警风的纪实摄影大赛,邀请彭峰参加过,所以除了记者和系统内部人员,他也算是对市局组织架构比较了解的人之一。 这还不算,更重要的是他的身世,说实话,彭峰的作品也就只能算是业余中比较拔尖的,但对于一个半路出家的摄影者来说,人们更加关注的是他的文化价值,而不是艺术价值。在做摄影师之前,彭峰一直以捡破烂为生。 这个就不用我多解释了,想想都知道会有多少新闻点可以挖掘。“拾荒青年不甘生活平庸,拾破烂攒钱自学摄影技术。”类似的标题想必谁也不会陌生。在闫磊的记忆中,2003年、2004年的时候好像此人是被炒作得最红的时候,几乎所有的地方报纸,都把他作为头条刊登过,貌似还得过一个“十佳青年”荣誉。 但2006年之后好像消息就越来越少了。艺术毕竟是个吃工夫的行业,短暂的虚名,稍微炒作一下就能起来,若想要把它当饭吃,还是要有些天赋和持久的毅力的。 “反正在我的印象中,没听说之后又弄出什么大名堂来,也没听说哪个报社、杂志社把他收了去做摄影记者。”闫磊补充道。 我没有做声,脑中兀自将心比心地去分析他会产生的心理,好不容易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有 恋耽美 分卷阅读10 受害者[12部全集出书版] 作者:张末 了点儿小名气,正以为事业可以进一步发展的时候,却屡屡遭挫,骤升骤降的命运安排,多少会让他有些心理失衡、仇恨社会。而就在这个时候,当我们再次调查悬案的时候,会不会激起他心中压抑起来的仇恨,要用这种方式为自己制造新闻事件呢? 我没有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既然我想得到,周炳国就一定想得到,在没有得到最终确认之前,还是少分析,多调查,以免再出现差错,让自己下不了台。 闫磊迅速调查了彭峰的档案,这个还是相当容易的,出了废品收购站的大门,刚坐上车,公安局的电话就来了,彭峰的地址被我们找到了,而且还有一个信息令人兴奋,就在大悬案最后一名死者遇害的半年后,彭峰结婚了,又一年,他们生了一个女儿。 李舒然曾经说过,凶手停止屠杀,是因为结婚生子了。可还是原来的问题,他们之间的联系点究竟在哪儿呢?排除了记者,刚把矛头指向系统内部人员,还没查出一点儿眉目来,此时突然就冒出个重大嫌疑人。这其中究竟还隐藏着什么秘密? 我倒是希望问题简单化一点儿,李舒然和大悬案完全没有关系,可一步一步走到今天,想把他们撇清也是不可能的事儿了。不管这其中藏有什么样的阴谋,也不管彭峰是不是真的就是我们要找的那个人,我总觉得有一种奇怪的气场充斥其中。 这也许是我见过的最矛盾的案子,现有的侦查路子并没有错,警察系统内部人员作案的猜想,也绝非空穴来风。我总觉得凶手离我们越近,身边就越危险重重,类似于化疗杀癌细胞,总让我有种玉石俱焚的预感。 我们到达彭峰家的时候,已经晚上七点多钟了,开门的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扎着马尾辫,怯生生地躲在门后看着我们一行穿着警服的人。我一下子就想起了那个遇害的小女孩。她问我们找谁,小女孩轻声轻气地答了一声,然后从屋子里走出来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妇女。 这就是彭峰的妻子,原来是一家小饭馆里的服务员。农村来的,毫不起眼,但也谈不上难看,年轻的时候应该还是有些姿色的。据她所说,是爱上了彭峰的才气才嫁给他的。这其中掺杂着多少世俗的东西,谁也说不清。 我们来得不巧,彭峰半个月前就已经出去了。作为专职的摄影师,经常会毫无预兆地出去采风,我心里在想,这是不是为他作案提供了良好的掩护呢?她对我们的到来显得很诧异,似乎认为除了摄影上的事儿,警察是万不可能和自己的丈夫搭上边的。 “他说龙舟赛马上就要来了,这次要做个大作品,一举成名的机会来了。”彭峰的妻子补充道。 我们不动声色地听着。 “你丈夫平时都喜欢做些什么?”周炳国问道。 “喜欢做什么,就是摆弄他那点儿器材。”她指了指客厅的角落。彭峰的家不大,一室一厅隔出来的两室户,一间他们夫妻住,另一间留给女儿。像炮筒一样的摄影器材被整齐地码在客厅的一个角落。 我上前看了看、摸了摸,在业余选手当中,这些可算是精良设备了。这玩意儿耗钱,估计再贵的东西,彭峰也配置不起。但光眼前的这些,躲在角落里监视某人,当望远镜使,还是绰绰有余的。 “这房子有些年头了吧?”周炳国突然问道。 “嗯,”彭峰的妻子丝毫没有怀疑,“我嫁过来时这房子就在了,好像是1999年的时候买下的一个二手房。”她抬起头意识到了什么,“老彭是个很勤劳的人,不会干那些犯法的事儿,这房子是他打零工、收破烂一点点积攒起来的。我当初就是看中他身上的这股子劲儿才嫁给他的。”她又补充了句。 我们依然没有透露案子的信息,但心里却在想,房子是1999年买的,和最初凶手有独立住房吻合。 “我想问一个比较隐私的问题,可以吗?”周炳国又说道。 “什么?”彭峰的妻子没有一下子明白周炳国的意思。 周炳国看了眼小女孩,她似乎明白过来点儿什么:“妮妮你先回房间。”小女孩从她妈妈的怀里下来,然后乖巧地走进自己的房间,关上门。 “我想问的是,”周炳国看了看她,“你和你丈夫和谐吗?” “和谐?” “就是性方面的。”周炳国用科学的口吻说道。 “老彭究竟干什么了?”她没有直接回答问题,好奇而又紧张地看着周炳国,“在外面欺负别的女人了?” “没有没有,我们只是有一个案子可能和他有点儿关系,这是例行调查,你别多想,我们跟谁都这样问的。” 彭峰妻子的疑惑依然没有减轻:“怎么说呢,”我看出她说话开始支支吾吾,“老夫老妻了,谈不上什么和谐不和谐的。” “那以前呢,我是说刚结婚那会儿。” “刚结婚那会儿,”她仰着脖子想了想,“也说不上来。”彭峰妻子的眼神飘忽,时不时地落在我们身上,像是在打量,警惕心理溢于言表,是个人都能看出来。这女人是在打哈哈。这也很正常,深更半夜一群警察突然而至,问东问西而无头绪,是个人都会怀疑这其中的动机。 尴尬的沉默。周炳国等着她说话,这女人似乎很沉得住气,硬生生地就跟我们在安静中干耗着。这可不是个好现象,如果今天从她嘴里什么都没捞着反而打草惊蛇,那还不如在她家门口蹲守抓人呢。 “你现在联系得到老彭吗?” “嗯?老彭?现在联系不到啊,他采风的时候手机经常关机的。”果然,她回答道。 我和周炳国对视了一眼,然后周炳国突然把脸板了下来:“你或许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我实话实说吧,老彭有可能被牵扯进了一起杀人案当中。” “啊?”女人嘴张开吃惊地站了起来,周炳国严肃地看着她。 过了一会儿,她又说道:“我是真不知道他在哪儿,他每次出去都不怎么跟我说的,就说是办事儿,手机也经常关机,不信你们可以打打。” 实际情况和她说的一样,彭峰的手机果真打不通。按照他妻子的说法,彭峰总是以尽量减少干扰为由,过一段时间就会把自己封闭在某个地方学习,或者去了哪个山里采风。只是时不时地会打个电话回来。而且这种习惯,也就是半年前才开始养成的。原本做妻子的应该怀疑才对,丈夫打着工作的借口,消失在外,很有可能是去会情人了。 可问题是近两年彭峰的事业处于低潮期。自从早年火了一把之后,只剩下燃烧之后的灰烬和温度,并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初的那点儿余温也早就冷却下来,到了现在,除了名字,几乎没几个人还能想起他的价值来。 现在看来,我们似乎只能等老彭打电话回来,然后锁定位置,基本没其他办法了。闫磊和周炳国商量了一下,马上调来了技术部的人,在老彭家的电话上安了线路,闫磊带着几个侦查员蹲守,只要一通话就能立即知道彭峰现在的方位。 我和周炳国下了楼,坐回了车里,耐心等待。放松下来后,脑袋又开始疼了。我拿出闫磊给的酚咖片吃了一片儿,然后闭上眼坐在后座睡觉。药效还没来,疼痛感却愈演愈烈。周炳国很快就注意到我的不适,安慰我说:“别硬撑,吃不消就先回去休息休息。” “没事。”在这个紧要关头,即使回去,一样也不会放松下来,还不如老老实实地待着。 过了二十分钟,闫磊从楼道里走了出来,拉开车门钻进来,表情严肃。 “怎么了?”周炳国嗅到了其中的气息。 “你有把握吗?”闫磊问道。 “什么把握?” “彭峰就是凶手?”闫磊看着周炳国,显然还是无法完全信任周炳国的判断,他顿了顿继续说道,“刚刚局长打电话过来了,省里市里都给了压力下来,生怕后天前我们破不了案,交代不了。他们的意思是,即使凶手没抓到,也还是要在媒体上说说这事儿。因为现在看,瞒是肯定瞒不住了,与其让大伙惶惶恐恐地猜,以讹传讹,不如将实情发布出去。”闫磊简明扼要地说了情况。 闫磊补充道:“咱们得作好心理准备,万一彭峰不能及时归案,或者凶手另有他人,我们必须得想好怎么对外公布这个事儿。” “找张凡双啊。”我插了一句,这本身就是她的专业。 “我也这样想,要不,要不你们先回去,”闫磊说道,“局长也是这个意思,张凡双不熟悉案情,可能需要你们协助尽快把方案拿出来,不管怎么说,龙舟赛开幕的那天,报纸上必须出现此案的消息。” 我不做声,闫磊说得挺诚恳,貌似合情合理,但我猜不透他的心思,他应该多少知道我们怀疑过他了吧。在这个时间节点,这一出唱的又是什么?周炳国想了想,答应了闫磊,我和他先回去,先把后天需要的媒体材料准备一下。 张凡双在局里等着我们。她估计也没睡几小时,出外勤的时候,她就能趁机休息会儿,现在是凌晨一点半,她没躺几小时就被电话拉了回来。这次信息发布和以往不同,是为了在重大赛事期间,说明案子的进展情况以辟谣。其实确切地说,应该是防止谣言的产生。这么热闹的赛事,不说全中国,起码全省都在盯着看。任何一点儿小事情都有可能被放大,都有可能达到无法控制的局面。 我们设想了两种可能,自然是凶手落网或仍然在逃,又衍生出如果彭峰落网但短时间内不招的情况,缜密思维,小心落笔,起草了几份通信报道,既不张扬,也不低调,如实说明了警察已掌握重大信息云云,希望社会各界冷静处理,无须过分担心。 我帮着张凡双整理媒体名单。公安局宣传科的人拿出来一份档案,上面陈列着和公安局关系密切的各家媒体。我一眼就看出了问题所在。这份媒体清单上的每一家报社、杂志社都被编上了号。 用得来全不费工夫来形容现在的情形是再好不过的了,这些编号都是st打头!老李临死前塞给我的那块铁牌就是报纸编号! 960320st1184――st1184对应j市的《新报》,如果我猜得没错,老李给我的信息就在1996年3月20日的《新报》上。我想了想,觉得把握很大,正准备走过去把这个猜想告诉周炳国,就在这时,桌上的电话响了,彭峰打电话回家了。 东方露出鱼肚白。到了最后一天,抓捕彭峰的工作,有了实质性进展。电话定位彭峰正在郊区的一个山里。大伙都摩拳擦掌,神经有紧有松。紧的是那片区域,地形还是蛮复杂的,想要顺利抓捕嫌疑人存在着一定变数;松的是,到了最后一天,起码到这个时候,还没有收到有人员遇害或者失踪的消息。 专案组组织了精兵强将,调动了武警部队,迅速赶往现场,悬了十几年的案子,好不容易有了确切的嫌疑人,而且就近在咫尺,谁都免不了兴奋。 我原先想跟着一块儿去,但被闫磊婉拒了。他说的依然在理,张凡双的媒体工作还是需要我来协助的,况且我的偏头痛还没有好彻底,所以被安排留守支援,等待消息。 这个决定当然让我有些郁闷,事到如今,疑惑积了一肚子,而唯一的突破口彭峰,照现在的情形看,落网只是个时间问题,我却不能第一时间守在现场,当然会有些失落。但是还好,事情既然远比表面看上去复杂,那么除了彭峰之外,还有很多其他的着手点可以切入。而且这些切入只适合偷偷摸摸地干,人多眼杂反倒容易把事儿办砸。 刑警队都空了,倾巢而出,事到如今显然是放手一搏了。在没有任何其他头绪的情况下,抓捕彭峰成了在龙舟赛开幕前唯一能够破案的机会。我要干的事儿没有告诉张凡双,也没有告诉周炳国,我在电脑上搜索到了j市图书馆所在地,然后找了个借口出门直奔那个地址。 图书馆位于j市的中心位置,新建的,崭新而又宽敞。中间有一个空旷的广场,我算好早上开馆时间去的目的地,所以来看书的人稀稀落落。我爬完阶梯从正门直接入馆,在询问台问到了我想要去的阅读室。 虽说没有图书卡,但我事先也已经查过了,报刊阅览室对公众开放。要从一排排书报架上找到一份距今十几年的报纸,并非一件难事儿,问题是他们会保存多久以前的。960320,如果这个数字确凿的代表时间,那么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儿了。 阅览室里全是老年人,分散着坐在各个角落,戴着老花眼镜,拿着放大镜阅读报纸,我站在目录栏的位置,逐一查找《新报》的编号。 《新报》是当地的报纸,所以排序比较优先,翻到第二页就看见了。我“按图索骥”,很快在一个两层的报架子上找到了它。我把所有的报纸都搬到了桌上,按分量看我还是没有把握。《新报》是日报,眼前虽说是厚厚几沓,但按推算,还是上溯不到1996年。果然当我翻开外面的牛皮封套,一张张找过来,很快就发现,最远就到1998年的,也就是说还有两年的空缺。 我四周看看,进门处有一个穿着白色衬衫的工作人员,正低头看着手中的报纸。不知道他们会不会保存更早时期的《新报》呢?我心里想着,但问问总可以,况且我还有一个资本可以顺利得到答案。 我来到那个白衬衫跟前,她听完我的询问,不耐烦的表情刚想堆起在脸上,被我拿出的警官证又硬生生地给憋回去了。 “哦,你好,有什么需要我帮助的吗?”她说道。 我没在意她前后的态度改变,只是笑笑,说明自己的来意。她眉头皱了起来:“有是肯定有的,但我不知道它们下架之后都被放在哪儿了,你可以去咨询台问问。” 我不得不再次回到咨询台,把同样的话又说了一遍。咨询台的小姑娘很客气,打了个电话,没过多久,就下来一个戴眼镜的男人,自我介绍是副馆长。 我随着他来到了图书馆的存书库,按照他的说法,只要进过馆的书报,就会被存档此处。这是一间教室大小的空旷的房间,进去之后充满了霉味和干燥剂的味道。有可能鉴于我是警察的身份,副馆长很热情细致地向我介绍各类报刊书籍。 “哦,你说1996年的《新报》啊!”听完我确切想要的东西之后,他带着我又往里走去。霉味越来越重,还有一些稀奇古怪的味道,我说不上来,在一个堆满纸制品的仓库里,终归会放些防潮防蛀的药品吧。这些玩意儿夹杂在一起,没准儿就是现在的这种气味儿。 在最后一排高大的架子上,副馆长找到了《新报》,他的身子有些胖,所以爬架子就显得很吃力,姿势有些滑稽,撅着屁股伸着胖手,脸胀得通红在努力用手指去够最上面的那沓报纸。 “是那份吗?”我问道。 “在我印象中应该在那儿。” “我来吧,你下来歇会儿,我看你挺费劲的。” “没事儿。”副馆长把那沓报纸拉出了一半,灰尘瞬间就弥漫起来,呛得我开始咳嗽,副馆长像抽筋似的跳了下来,眯着眼睛,泪水直往外冒,眼睛进灰了。 “你先去洗洗吧。”我说道,这事儿正好,我本来就想一个人查资料,现在有足够的理由单独待着了。 “没事儿。”副馆长嘴上还在客气,脚步已经开始往外走了,貌似他的眼睛很难受,一脸灰尘污垢。 “去吧,我在这儿自己能搞定。”我用这句话彻底把他送走了。他在临走前还在客套:“你要的资料就是那份,我马上回来,你先自己找找。” 我拍了拍牛皮纸封套上的灰尘,然后小心翼翼地打开,里面的纸张已经泛黄了,但日子还对,这沓装订起来的报纸,封存了从1995年12月到1996年12月一年的报纸。 我正准备一张一张往下翻,就觉得背后有一股凉气冒了出来。有时候这种感觉很奇妙,我感觉到背后有人。 我回过头去看,被眼前的一幕吓得不轻。是那个长得很像林慕的女孩。她就站在门口,依然穿着白色t恤,夹着淡灰色发夹。背对我,双手交叉放在前方,低着头,就像灵异片里突然出现在走廊尽头的女鬼。 我的鸡皮疙瘩顿时冒了出来,我愣了一下神,随即反应过来,一个箭步冲了过去。只是她比我要快得多,仿佛背后长了眼睛似的,我刚迈步,她就已经转出大门不见了。我加快速度奔出去。 等我跑出大门,已不见了她的踪影。左右两边都有通道,宽绰的走廊上,只有零散的几个老人。我挑了左边奔了出去,在底楼的大堂间环顾。她似乎是要把我领到什么地方去,正当我失望的时候,她又出现在了二楼,侧对着我。我赶紧往楼上跑,她一直在我的视线之内,楼梯转角的地方有一个视觉盲区,我看不见她。也就是四五秒钟的时间,当我跑上二楼,她再一次消失了。 这回就再也找不着了。我满大楼地疾走狂奔,搜遍了所有犄角旮旯,依然没有线索。我沮丧地回到那间储藏库,远远地就看见原来放在地上的那沓报纸有被人翻过的痕迹。我草草地翻着,赶紧去寻找3月20日的那张报纸,原先还好好的报纸,不知道被谁从头到尾撕掉了。在撕掉的部分还夹了张字条,上写:“不要相信任何人!” 电话铃声显得格外刺耳,我拿着手中的字条,还没缓过神儿来,紧接着突兀的噪声,着实又让我吓了一大跳。是周炳国。 周炳国的消息也离糟糕只差一步。警方找到了彭峰在郊外短租的房子,人不在,手机依然打不通,他进山了。连绵不绝的山包,方圆上百公里,短时间内找到他只能靠运气。这就又平添了一个不确定的因素。 周炳国让我下午直接赶到印刷厂去。抓捕进展不确定,意味着所有准备的文稿都有可能被用上。印刷厂特别空出了两台机器。其他的版面都已经准备好了,非常时期非常处理,报社特地留出了一个专栏版面,随时准备插进去。按照市委宣传部的意思,一定要在开幕式之前有个交代。 我到达印刷厂的时候已经是中午时分了。刚刚遇上林慕的事儿,还来不及和周炳国交流,只能憋在心里一个人想。 “不要相信任何人。”自从这句莫名其妙的话出来之后,事情总是百转千折,老李死了,又死了个叫何久安的人,一系列的事件,总是在意料之外,这次又代表着什么呢? 960320。这个信息是老李透露给我的,那个女孩的突然出现,是在引我离开,显然不想我得知真相,这又是为什么?而且要命的是,假林慕早在半年前,就出现在我的面前,也就是说,他们很早以前就已经瞄上我了,更加让人不安的是,他们对我的私生活似乎了如指掌。 彭峰的抓捕工作正在进行,我带着满肚子的疑问,在印刷厂留守。我在厂长办公室待得无聊,一个人在车间里溜达。修机班的边上有个吸烟室,我走进去,和何久安搭班的管文明正坐在里面喝茶。管文明看见我进来,站起身来和我打招呼,眼睛里充满光芒,仿佛我是特地来保护他似的。 第七章 捡破烂的 “下盘棋吧。”抓捕彭峰的工作还不知道情况,我看见桌上散放着棋子,坐下来对管文明说。 我棋下得不好,小时候性子比较急躁,虽说被我父亲逼着学了两年,但始终摸不着头脑。我用过宫炮对他的屏风马,上巡河车控制局势,顶前卒制约他的攻势,就这样僵持了二十多个回合。 即使到了这个时候还是势均力敌的。说实话,以我浅显的象棋知识来看,当时我甚至还认为自己是占优势的,尽管先期我们彼此都犯了些错误,但都弥补得很好。我以为我暗藏杀机,但真正的高手往往深藏不露,总是在你觉得胜利在握、放松的时候,给出致命的一击。 管文明或许就是属于这样的人,正当我沾沾自喜的时候,他的卧槽马已悄无声息地埋伏在了我老帅的左右。到了这个地步,离我认输也就只剩下四五步。我从胜利的喜悦顿时落入失落之中,抬眼看了看他,果然人不可貌相,管文明沉着地看着棋局,毫无表情外露。 “输了,输了。”我自嘲般地一边推掉棋子,口里一边说着。 偏头痛不合时宜地疼起来,我这才发现酚咖片已经吃完了。这个毛病很要命,说来就来,而且在这个时刻,我还不能找个地方躺下睡觉。 “再来一局?”管文明笑笑。 “算了,算了。”我打着哈哈,“聊聊天吧。”接着用脑,会加剧头疼,聊天的话会稍微好点儿,又能保证我不至于睡过去。 “哪儿人?” “贵州的。” “结婚了没?”我打量着他,这个瘦小的中年人看上去50多岁的样子,腿还有点儿瘸,没结过婚也是很正常的事儿。 没想到他回答结过了。“老婆是农村的,”他又恢复了憨态,“脑子不太好使,也就是个过日子的伴儿。”他倒没有隐瞒这点。 “有孩子没?”我也笑笑,把烟掏出来递过去一根。 “有个女儿,8岁了。” 我脑子里突然跳出了彭峰的女儿,照这个样子推算的话,那他们结婚的时间也差不多,但管文明明显年纪要大多了。 “是吗,看不出来啊,那得恭喜你,老来得女。”我给自己点上烟。 “也不算太老,也就30出头生的女儿,哦,当然,在我们农村,这就已经算是晚的了。在城里,很多人都这个岁数生的娃。” 这个回答倒让我有些小吃惊,管文明看样子有五十多岁,这样推算,他也就40岁,跟彭峰差不多年纪。 “养个孩子不容易吧?”我愣了一会儿神,气氛就有些尴尬,随即没话找话地说着。 “城里别说养个孩子,自己活着都费劲儿。”管文明一脸沧桑地说道,“家里就我一个劳动力,而且还是卖苦力的,老婆孩子都靠我来养。” “那是,现在活着确实不易,有没有想过做点儿啥,我的意思是说做点儿小生意啥的,”我看看他,由衷地表示同情,“光靠搬搬报纸杂志,挣不了什么钱吧。” “呵呵,现在年纪大了,也就不想了,年轻的时候,也琢磨过干点儿事儿,”他看着我,仿佛我不信似的,补了一句,“你别看我现在这个样子,我年轻的时候,可什么都干过。” “没、没,我没别的意思,”我吸了一口烟,“你现在也不老嘛,以前都干过啥?” “最早来这座城市的时候,收过破烂。”管文明回答道。我的心突然又“咯噔”一下,不动声色地看着他,看了一会儿,看不出什么名堂,这是一张再普通不过的老脸,随即便责怪自己想多了,别犯职业病,看谁都像坏人。 “收破烂?那也是好差事啊,发财谈不上,但衣食无忧应该没问题。”我刚刚走访过废品站,有第一手资料来赞扬这个职业。 “说实话,这差事还真是挺挣钱的,就是老是有一茬没一茬地被人侮辱,所以受不了。” “侮辱?”老管的措辞让我觉得很滑稽,我看看他,看到一张不像是开玩笑的脸,也憋住了自己的笑意,“啥意思,说说看。” “该吃晚饭了吧,”门外有人拎着饭盒走过,探头进来问我们吃饭了没。老管冲着那人打着招呼,然后转过头问我,“马――警官,吃点儿啥?” 我看看表,已经傍晚5点多钟了,肚子倒不是很饿,闫磊那边还没有什么消息,想着倒不如叫点儿外卖,边吃边聊,也能消磨点儿时间。管文明自己带了饭,从抽屉里掏出几张外卖单,供我选择:“他们年轻人,自己不做饭,就叫这几家的饭。” 我比了比菜肴和价格,都是平民消费水准,随即点了两个菜,看看管文明拿出来正准备去微波炉里热的饭菜,豇豆、鸡毛菜,全是绿颜色的,随即邀请他加入和我一块吃,在我的盛情邀请下,他也没法子。我又点了一个鱼香肉丝、一个蚝油牛肉。我在当班时间,不能喝酒,加之头又痛,所以叫了瓶饮料。 “你喝啤的,还是白的?”我问道。 “白的吧。” 我愣了愣,心想他酒瘾一定不小,三伏天居然喝白的。 在等外卖的时候,管文明一直在咽着唾沫,这也很正常,到了他这个年纪,生活一定很规律,饭点的误差不会超过半小时,他又是干体力活儿的,肯定过了时间就会觉得饿。 我们接着往下聊:“你刚刚说侮辱?” “嗯,马警官,”管文明颤颤巍巍地递了一根烟给我,四块五一包的白沙,“不怕你笑话,我是农村来的,像你们城里人最看不起的就是我们这些乡下人吧?” “别别,都什么时代了,现在大伙儿都没有城里、乡下一说。而且农民现在可比城里人有钱得多。” “那也是那些有钱的农民,说实话,肯定还是有点儿看不起的,特别是城里的那些娘儿们,天天跟防贼似的,这小嘴n吧n吧不带停的,就跟棍子一样呼呼生风,直打在你的心窝子里。” “呵呵,有可能吧,有人的地方就有左中右,难免会有些俗妞,别答理她们不就完事儿了。” “特别是那些有了点儿小文化的,简直得理不饶人!”管文明愤愤地说着,我注意到他的双手捏起了拳头。 如果说管文明的年纪以及过去的职业是线索,那么这次他握紧的拳头就再次让我有了不好的直觉。对于嫌贫爱富的女人,每个人都会有些偏见,这很正常,但上升到握紧拳头、鼻翼膨胀就有些不妥了。 我突然想起当年的悬案,查到现在,嫌疑人强奸肢解的心理动机,不管是否属实,但起码都已经找到了。但我们始终无法找到,嫌疑人最初杀人――为何他会仇恨到要杀死女性的地步。 管文明接下来的讲述,为此提供了很好的一种可能。他给我讲了一个故事,关于他母亲的。 故事的开头总是很长。20世纪90年代初,管文明20出头,还处于世界观初建的阶段。他的母亲不幸患上了胰腺癌,被送进了医院,再接下来的情节就有点儿狗血。贫困家庭摊上这事儿总是离崩溃不远了。 “这不是重点,”他对我说,“其实从这个病被确认的那一刻起,我就明白结局是什么了。生老病死没啥了不起的。我们农村人,命比纸贱,但送到了医院总不能不看。” 说到这事儿的时候,管文明的眼圈有点儿红,我发现他的拳头又握起来。悲伤和愤怒总是一对亲兄弟,我想我基本能够猜测到接下来发生什么事儿了。 果然,事实和我猜想的没啥两样。在入院一个星期之后,管文明的母亲病发了。癌症病人往往死于并发症,如果被控制,或许能够延长生命,但也只是时间问题。这些管文明都有心理准备。可病情来得如此凶猛,却是一开始没有料到的。 在此之前,医生给出的期限是还能有一年的存活期。如果没有这个“许诺”,也许管文明的心理落差就不会那么大。事情往往就是这样变糟的。她最终死在入院后的一星期,死因是癌栓脱落,堵塞气管窒息而死。 从半夜12点起,管文明的母亲就出现了呼吸困难的症状,如果这个时候医生立马开出病危,那也就算了。可问题是当班医生全都不在,只剩下一个大学刚出来的实习医生。实习医生还年轻,却学会了成年人的冷漠和不耐烦,在草草对她检查和上了点滴之后,得出的结论是,生命体征一切正常。 管文明学着实习生,自己偷偷地给母亲把了脉,当时她的心跳在每分钟180下,是个人都会有质疑,这也是生命体征平稳? “死一个人很正常,即使我在那个 恋耽美 分卷阅读11 受害者[12部全集出书版] 作者:张末 纪,也已经明白这个道理了。如果她不是我的母亲,她的死也许我根本不会在乎。但问题是,她是我妈!”管文明悲伤地说道。 管母从凌晨四点开始表现出极度痛苦的样子,这种痛苦的程度就算是个陌生人看到也会动容,更何况是自己的母亲? 管文明开始焦急地穿梭在医院的走廊里。那个实习医生依然保持着冷漠和不耐烦。“我不指望那帮医生能把我老娘的病看好,只求一个心理安慰罢了。”管文明咬牙切齿道,“可问题是这样的安慰我都没有得到。” 到了凌晨四点多钟,管文明的母亲到了呼吸极度困难的地步。可那个实习医生依然轻飘飘地处理,在她看来,她只是为了能够拖过六点,到那个时候她就下班了,出什么事儿都和她没关系了。抢救是需要风险的,避免风险的方式就是逃避,即使错过最佳救助时间也在所不惜。 可管文明的母亲运气没那么好,她死了,死在5点50分。临死前的十分钟,实习医生才想起来可以用呼吸机挽救一条生命,原本这事儿可以处理得更好,但那实习医生没这样做。即使在作出使用呼吸机的决定时,依然闲庭信步般地打着电话,慢悠悠地走进病房,还时不时地看看手表。 “我恨不得打死她们!”管文明青筋暴露,事隔多年,显然他依然无法从当初的场景里走出来。 “那个实习医生是个女的吧?”我突然问了一句。 管文明奇怪地看着我,然后回答道:“是的。” 我心里有些不安,但此时仍然告诫自己不要多想。 朴实的管文明固执地认为,如果自己是个城里人,母亲的死就不会那么凄惨!他必须想方设法留下来,才能改变命运。 自从把老爹送回老家之后,他又回到了城市,捡了两条草席,一个烧煤油的炉子,就在天桥底下安了家,每天以捡破烂为生。 有一天,他回到天桥下的家,发现有个陌生人躺在自己的床上。蓬头垢面,一脸煤灰。那个男人奄奄一息,肛门被插入了近40厘米的带回钩的钢筋,蜷缩成一团,躺在肮脏的草席上瑟瑟发抖,可怜兮兮地看着他。 很难想象当时管文明的心里在想些什么,他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你是谁?为什么在这里?”管文明颤颤巍巍地问道。 中年人沉默,嘴唇嚅动却又说不出话来。 “你是哪里人?河南?湖南?安徽?四川?” 没想到说到安徽的时候,那男人居然点了点头。 “安徽的?” “嗯,安……安徽……的。”中年人喘着粗气。 “谁害的?” 中年人竖起了两个手指。 管文明皱起了眉头:“两个人干的。” 男人点点头。 “多大年纪的?”他接着问道。 男人说不出话来。 “二十多?三十?四十?” “十……十几岁。” “来这干吗的?” “捡、捡破烂的,没地方去,睡一会儿,好点儿,好点儿就走。”男人挣扎着要坐起来,被管文明拦住了。 “结婚了吗?有孩子了没?” 男人看了看他,点点头,双眼里流出了几滴泪水。 怎么办?管文明决定报警。但警察其实也管不了,只能把男人送去医院而已。因为母亲的缘故,管文明对医院有怨气,做完笔录,留了指印,跟警察一块儿把那男人抬进医院就算了结了。分别之前,管文明还是动了恻隐之心,悄悄往那男人口袋里塞了200块钱。 如果这事儿就这么了结的话,管文明内心的怒火也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积蓄起来。第三天,管文明回到家,发现那个男人又躺在了自己的床上。 “好了?” “不、不知道,医生说好了,再往下治要钱,我、我没钱,就出来了。” 后来知道,这是那个男人第二次厄运的开始。医院把钢筋抽出来之后,抹了点儿消炎药敷衍了事。男人没有钱,只能再次回到这里,也许他认为管文明是唯一肯收留他的人吧。 男人痛苦地熬了四天,管文明每天煮稀饭喂他,他却一天比一天更虚弱。管文明心里清楚得很,母亲的病是命中注定,但这男人是外伤,及时治疗是可以挽回性命的。 管文明每天在破烂堆里过活,接触的都是破铜烂铁、旧罐陈木,累的时候,点一根烟卷,也会看看废报纸上的新闻。 管文明看到《新报》上印了个大大的救助电话,他打了个电话,来的是个女记者,20出头的样子,梳着马尾辫,白衬衫、牛仔裤,管文明觉得那男人有救了。 不用那小姑娘掏钱,她只要写两笔,捐款就来了,男人就不用守在闷热肮脏的天桥底下等死了。那姑娘拿着纸和笔,胸前还挎着个照相机,一边记,一边照,一边还时不时地打断问话。 “你们应该报警,”最后,女记者总结道,“让警察把凶手找出来,太不像话了,这不是调不调皮的问题,已经违法了,可以提出民事赔偿。” 女记者带着采访稿,先奔公安局去了,然后回报社发稿。管文明就抻着脖子等,一天、两天,三天过去了,依然没有动静,倒是那男人快撑不下去了。管文明又打了那个热线电话,过了两天,警察是等来了,不过不是来帮他们,而是来收容他们的。 管文明和那个男人都没有暂住证,就被送进了收容所,住在四十几个人一间的教室里。自己掏得出路费就被遣送回家,掏不出每天天不亮就得起床,在郊区的山上扒石头,挣五毛钱一天的苦力钱。 “我还在收容所里挨了揍,这条腿就是被里面的看守打折的。”管文明直勾勾地看着我说。 那个男人,管文明再也没有见过,三个月之后,管文明被放了出来,在一张废弃的报纸上,看到这样一条通讯: “一安徽籍的拾荒者因偷窃被当场抓获,遭到群众殴打。警方介入调查,本着人道主义精神,予以必要的救治。伤愈后送至收容所,近日此拾荒者因旧伤感染,在紧张细致的抢救后,终因伤势过重不幸死亡。” 这则通讯,仅从字面意思来理解,就已经漏洞百出了。 “怎么会这样?”我问。 “不知道。难道人命就那么不值钱?”管文明眼中冒着火,恨恨地说,“有朝一日,我要把这些人全部杀光!” 叫的外卖迟迟没有来。这无疑为原本就带有火药氛围的现场埋下了一根火柴。我的偏头痛在加剧。似乎随着局势的明朗,我越来越难以自控。 杀人游戏在最终翻牌之前,没有人知道那张牌的真正身份。怀疑和确认终归是两码事儿。我再一次告诫自己不要多想,这只是生活中无数次匪夷所思的巧合之一罢了。 但――愤怒的客观和主观理由都有,生理特征也等同,更重要的是,先期我们都忽略了一个问题,管文明作为何久安的搭档,作为何久安为数不多的业余活动时的酒友,应该很了解何久安吧。 我警惕地看着他,还是让自己客观一点儿,眼前的这个男人普通平凡,怎么可能杀掉那么多人?他又是怎么做到的? “妈的,已经叫了40多分钟了,怎么还没来?”管文明爆了粗口。 “等等吧。”我虚弱地说道,脑袋疼正在消耗我的体力和耐心。我还得判断自己心中的臆想,有多少真实的可能性。如果属实,我有多少体力和智商来对付眼前的情况? “要不我们再下盘棋吧!”我必须找到一个稳定他,还有稳定我自己情绪过渡的方法。 我心不在焉地布阵应对。这一次管文明的棋风与之前的判若两人。如果说前面是暗流涌动,那么这一次就是直挺挺的杀气横溢,步步狠着,不惜同归于尽。 露出自己软肋,只为抢夺先机,置我于死地。我偷偷地看他,汗从他的额头淌了下来,青筋暴露,整个人的样子也有了明显的变化。这就是所谓的双重人格? 我不知道。 很难想象一个懦弱瘦小的糟老头儿会瞬间变成一个攻击性颇强的危险分子。难道刚刚回忆的故事就是刺激他的源泉? 直到这个时候,我仍在告诫自己不要把事情想得太复杂。外卖终于来了。交手的过程很简单。送外卖的小伙也是年少气盛。 “怎么那么久才来?”管文明站起身来。 “又不只你一家。”小伙没好气地回答,丝毫没有意识到眼前这个小老头儿的威胁。 “放你妈个屁,我们多久前叫的!” “放你妈屁,找抽是吧?” 我看得出管文明想动手,做了那么多年警察,这点儿观察力还是有的。我站起身来要拦他,突然间脑袋抽搐了一下,愣了半秒,已经来不及了。管文明一个箭步冲过去,熟练地用左手横过身前,用力挥拳过去…… 我默不做声地看着他这个熟练的击打行为,甚至忘记了自己是个警察。好不容易把他们拉开之后,那小伙儿还不服气地补了句:“你给我等着!” 管文明坐在那儿喘着粗气抽烟,胸膛一上一下像起伏的波浪。我坐在一旁不知道如何开口安慰。过了一会儿他自行恢复了过来,又恢复到那个平常无奇的老头儿,脸色苍白,形容枯槁,一看就是最底层的那种被生活已磨炼到毫无棱角的中年男人。 我脑子里不停地闪过曾经看过的书籍,这种性格骤变,前后判若两人的心路历程,究竟是怎么来的,将去向何方?如果周炳国在这里就好了,他大半辈子都在和这样的人打交道。 “对不起。”他率先开口说话了,我不知道他为了什么道歉。 “前面说得有点儿气愤,失态了。” 我依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想了半天,通常情况下,应该这样说:“打人终归不对的,就算别人做错了,打人终归不对的。” 这是我要说的话,可偏偏出了错,也许是因为太紧张,最后出口的竟然成了:“是不是3月20日?” “你说什么?” “嗯――”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冒出这句话来,“我的意思是说,你看到《新报》上的那条通讯,是不是1996年3月20日?” 管文明看看我,这种神情很难描述,不是惊讶也不是好奇,而是自信,一种守株待兔、仿佛我肯定会问出这句话来的自信。 他回了句:“是。” “你还有没有保留着当年的报纸?” 事情的再次转折就是从这里开始的。我就像被催眠了一样,一步步进入他的圈套。他站起身来,带着我走进了一间小房间。也就十多平方米的空间。里面灰尘密布,两边堆着旧报纸,狭小得连转个身都觉得困难。 管文明在我的身后,在我进门之后关上门,守在门口蹲着找当年的那张报纸。不知他特地精心存放了那张报纸,还是早就预料到会有今天,很快,当年的报纸就被找了出来。已经泛黄,可依然清晰。我看到了那条毫不起眼的报道,夹在长篇累牍的专栏中,毫无特色可言。 这个时候,我已经意识到好奇心把自己推到了一个险境,我一边看着报道,一边想着法子脱身,更要命的是,偏头痛给我制造了很大的麻烦,仿佛血脉瞬间就要喷张开来。 “我们出去聊聊吧,里面有些闷。”我大方地站起身来,然后平静地看着他,向门口走去。 那张牌最后被翻开,是因为抓捕彭峰的行动传回来的消息。我还没走出那个封闭的小房间,周炳国的电话来了。我转过身去接通电话,他在电话里冷静地问我在哪儿,我说在印刷厂。 “看见管文明没?” 到这个时候我早就意识到一点儿什么了。“刚吃完饭。”我答非所问。 周炳国愣了愣,随即明白过来:“他就在你身边?” “嗯。” 电话里传来倒吸凉气的声响:“我说你听。” “好。” “管文明就是凶手。” 我默不做声,当答案被揭晓的那一瞬间,我反而显得很淡定。但随之而来的是一种不真实的感觉。悬了十几年的凶手,就站在我的面前。李舒然的热情,我毫无征兆地被绑架,公安局里的神秘字条,老李的倒戈,还有像影子一样鬼魅的假林慕…… 这其中的逻辑关系我依然没有头绪,但完全能够令我信服。我和管文明共处一室,并非毫无来由。我挂掉手机,然后深吸一口气,回过头去,一回头我的脑袋就像炸了似的,管文明一直在背后看着我,阴森森的,目露凶光,令人无法捉摸。 这种感受再一次来到跟前。人和人之间的信息互递,语言往往是最有局限的,往往一个眼神、一个表情,彼此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管文明靠着门,我这才发现门后有一根粗粗的木棍。 “你就是用这个偷袭冯天天和何久安的?”我平静地说着,事到如今,说破也无所谓。 管文明没有说话,左手伸到背后,把棍子握起来拿到面前。我们就这样僵持着。就像中世纪决斗的骑士相互对峙着。没过5秒,首先我意识到这样耗下去非常不利。我竭力想要掩饰偏头痛带来的影响。但实际上这不是由我来控制的,神经跳动带来的疼痛,会强迫着眼皮一起抖动。管文明显然看透了这一点。他在等我自己消耗。 真他妈倒霉,我在想,这可能就是所谓的非战斗性减员,不是在抓捕罪犯的时候和对方狭路相逢,而是跟人聊天下棋消磨时间时,居然他妈的聊出个杀手来。一场艰苦壮烈的搏斗肯定是避免不了了。 我先动,以求先发制人,这没有把握。管文明的功夫我早已耳闻。当然一对一正面交锋我至少也能凑合凑合,毕竟四年的公安大学不是白念的。问题是我的偏头疼。 在搏斗之前,没有人会把这一点也考虑进去,但你遇上了就是致命伤。我踏前两步,紧盯着他手中的棍子,他随时会挥舞过来,我必须躲过,并寻找其中的空当,侧身猛击他的小腹。我离他越来越近,他依然不动,似乎甚有把握。 已经到了他棍子挥过来我无从躲避的距离了。他依然胸有成竹,我必须改变策略。我的右边的身体微微侧起,佯装攻击,他果然上当了。他举起棍子来挡,我迅速地放低身体攻他的右肋。这一招不幸被他识破,就在我打到他肋骨的同时,他的棍子也敲到了我的肩膀上。 我疼得不行,木头碰骨头,是个人都受不了,我拼尽最后一丝力气朝着他的肚子捶去,他只闷哼一声,却回踹了一脚,正中我的胸膛。这一脚来势凶猛,我感觉得到他正在变成那个暴戾凶狠的角色。一旦变身完成,我知道这其中的生理表现也会随之而变的。 届时,我要面对的就不是一个个头和我差不多的糟老头儿了,而是个魔兽,一个不能称之为人的怪兽。他的这一脚,已经让我感受到他变化的进程。我被这一脚踢得直往后退了好几步才算停下来。 我皱着眉头,忍受着肩膀的疼痛。真实的搏斗,对手不会像电视里演的那样,等着缓过气来。他已经冲过来了,在那么狭小的空间,所有的格斗技巧都已经用不上了,完全是乱打一气。他的棍子挥舞过来,一寸长,一寸强,我没有轻功,只能本能地闪过一击,脖子硬生生地又撞在他的棍子上。我感觉一股热流突然冲出喉咙,“啊”的一声喷出一口鲜血,然后倒在地上。 管文明丢掉棍子,冲过来死死地掐住我的脖子。我感觉到自己的眼珠子不停地在往上翻着,整个身体都渴望呼吸,可又像封闭在一个铁皮箱子里,毫无冲出黑暗的可能。 我想我快要死了,快要死了。剧情总是在最后一刻逆转,就在我彻底失去知觉之前,门被踢开了。但冲进来的不是周炳国,也不是国产电视剧里总会在最后关头扭转乾坤的武警战士,而是两个小伙儿,其中一个就是前面让管文明“等着”的送外卖的小伙。 管文明愣了神儿,我脖子上的铁箍顿时松了条缝,我张大嘴贪婪地吸着空气。就是这一瞬间救了我,我大喊:“我是警察!” 那两人还算勇敢,没有被眼前的一幕吓倒,我的身份是鼓励他们做下去的原因。我没想到,最终把我救下的居然是两个小混混。 他们一前一后把管文明从我的身上扒开,就像扒开一只牢牢钳住我的大龙虾。我缓过神来,站起身,以三对一把管文明制伏,他就像一头野兽一样怒吼。我心里在想,这回真是立大功了。 在离龙舟赛开幕式还剩十小时二十四分的时候,凶手落网了。赢得虽然不是很光彩,但到底还是赢了。我特地看了手表,以纪念这个值得纪念的时刻。悬了十几年的大悬案就以这样简单而又离奇的方式破了。连我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周炳国、闫磊终于如同大团圆结局般赶到了现场。他们的推理非常准确,管文明就是凶手。看见我伤痕累累,局长说了一句:“辛苦了。” 我没有说话,这个时候已说不出话来了。紧接着到来的救护车把我送进了医院,闫磊和周炳国突击审讯,张凡双原本要留下来安排媒体事宜的,但因为前期已经想到了各种可能,所以内容上只要稍作修改,就能直接制版印刷。 明天的《新报》,在龙舟赛开幕的头版头条之后,将会有大半个版面,介绍此案已成功告破。这样的话,张凡双就变得没什么事儿做,可能是因为考虑到我的身体,她被安排成了送我去医院的陪同和安慰者。 大伙儿松了一口气,但也倒吸了一口凉气。果真如周炳国当初预料的一样,管文明把重头戏放在开幕式这天。不知道他用了什么办法,竟偷偷地印刷了数千份他杀害冯天天和何久安时的现场报道,除了遇害时的照片,还有诸如包含着“替天行道,打扫这个世界的肮脏”之类的只有精神病才会冒出的古怪想法。 这些“报道”被印刷成了单页,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没准儿他就是准备在欢庆的人群中散发这些传单的。我躺在救护车的病床上,听着张凡双讲抓捕彭峰的过程和经过。 彭峰被很幸运地找到了。当时他正撅着屁股趴在草垛子里拍鸟,被悄无声息的侦查员一脚踩在地上,但很快就被确认彭峰不是凶手。他真的是在想“拍出很牛的作品”。最好的证据是他的房东。那个在山上挖笋的农夫,几乎和彭峰同一时间被侦查员找到,在关键的几个时间点,都能提供彭峰的不在场证据。 在简短的沟通之后,彭峰立即想起了一件事。那是在他仍在捡破烂的那段时间,认识过一个叫管文明的人。这个人和他有着同样的兴趣。那段时间,全市捡破烂的人虽然很多,但既捡破烂还在脖子上挂了一个照相机的人,就显得非常扎眼。彭峰和管文明都是业余选手,因为惺惺相惜,彭峰主动找管文明聊过几次,后来发现这个人脑子有点儿不正常――按照彭峰自己的说法,不是真正地追求艺术,老是有些变态的想法,老说什么想拍一些“人死亡的过程”的话,让人觉得有点儿阴森森的。再后来彭峰摄影上有了点儿起色,所以也就不再联系当年同是草根的管文明了。 所以当警察把来意说明之后,彭峰马上就想起了这个人,并且成功地找出了这个管文明正是印刷厂的管文明。现场分析下来,作为《新报》的承印单位,管文明完全有途径接触到专案组民警。因为这份报纸是j市的市报,公安局几乎所有的通告,都要上这份报纸,一来二去,多少能够知道些警察的内幕。 何久安作为他的搭班伙计,管文明也有足够的时间和条件来策划对他的谋杀,而做到不露痕迹。任何一条线索都能让管文明进入侦查员的视线,现在那么多线索捻合在一起,所以周炳国作了一个大胆的推理,管文明即是凶手。 而且,这次推理终于准确了。一旦尘埃落定,所有的逻辑就清晰起来了。 我当时的猜想是这样的:因为他母亲的医疗事故,导致管文明的心里一直憋着怒火,而更早一点儿的时间,他应该患有心因性的性功能障碍。性无能本身就缺乏正当的发泄途径,向内伤害自己,向外就变成了伤害别人。 到这个时候,管文明内心的愤怒还不至于到达爆发的地步。那个中年男人被虐是在火上浇油,可我想,即使发生了这事儿,管文明还是能够用正常的思维来思考问题。不过由于女记者的采访却适得其反,没有救回那个男人的命,反而被收容,管文明自己也被牵连进去,他应该是这个时候开始变异的。 没准儿在他的视野里,所有人,那个中年男人、自己、女记者,还有医院里的女实习医生,都已经被符号化了。对于变态杀手来说,人是可以被物化的,这也符合李舒然最初的心理分析,他是因为仇恨才开始屠杀的。因为两次让他转折的,碰巧都是年轻的高知女性,所以这一类型的女性就成了他杀人最初的目标。 他在杀人的时候,是不是发泄了自己心中的愤怒呢?也许是,也许不是。但关键点是:他是个性无能者。照后面的犯罪行为来判断,他果然在杀戮中出现性冲动了。这是个漫长的过程,我不是性无能,所以没法体会,但我想这种冲动是极其微妙和美妙的,而且我也相信它一定会改变一个人。 如果说先期是愤怒,那么后期就开始慢慢转变成因“性”杀人了。他在为自己“疗伤”,从心理上慢慢转变成生理上。直到他想到了一个办法,将女性的尸体肢解,然后配以充气娃娃来制造特殊的治疗工具。 那个8岁的小女童,是治疗出现希望的开始,没错,这个办法让他获得了性功能,当他有了新的发泄途径之后,原先暴戾的内心变得开始和缓。他结婚了,有了孩子,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这使他变得正常起来,事隔多年之后,因为我们介入调查,又打破了他平静的生活。原先隐藏起来的魔鬼从没有消失过,它被激发了出来,出现了这一系列的杀戮事件。 事实上,通过后来的审讯,基本证实了我的这个猜想方向是对的。只是更具体的,管文明的第一个谋害对象,正是那个挎着照相机的女记者。 我不是很想用“巧合”来解释案子的起因,但这个世界真的很小,况且所有貌似巧合的邂逅,归结起来总是能够找到原因的。就在管文明从看守所出来之后三个月,他在收破烂的时候遇到了那个女记者。 管文明心中的恶魔已经跃跃欲试躲在丛林深处觊觎着猎物了。女记者落入视线之中,是再好不过的对象。他跟了她整整半个月,然后在女记者一次单独外出时,瞅准机会,他干了自己要干的事儿。 他就用女记者的相机拍下了照片,并且拍下受害者遇害过程,成为了他的犯罪标签。按他自己的说法,他要表达自己的“声音”,这个世界不是像人们想象中那样光鲜亮丽的。 整个脉络,理解起来并不晦涩,我们每个人在各种各样不公平的境遇下,或许都有过类似的念头。只不过我们调整过来,或找到了宣泄的途径,或默默忍受转而变得麻木。管文明缺乏这样的心理防御机制,所以就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怪物。 故事说到这里,可以告一段落了,我们起初的目的,以及结局都已完成,不用我说,你也能够看得出来。然而故事还远没有结束,甚至说还没步入真正的高潮。 对于我来说,管文明的落网远不是重点,重点是1996年3月20日,正是有那个女记者发通讯的那天,有人刻意在干扰我们办案。李舒然从一开始便编织了一张网,这张网里有黄玉芬,有老李,还有神似林慕的女孩,以及因此而发生的一件件现在依然摸不着头绪的事情。 东方再次露出鱼肚白,霞光散出一点儿温暖的光亮,但很快就被埋没下去。龙舟赛开幕的这天是个阴天。我执意要去现场,因为我知道,李舒然绝不会就此停手。 我缠着绷带,坐在观摩台上静观事态的发展。鞭炮齐鸣,人声鼎沸,整个城市洋溢在欢快的氛围中,既为了比赛,也为了警察又除了一害。市领导上台讲话。有一个官员我看着眼熟,后来才知道不是政府的。有人告诉我他就是此次活动的主赞助商,致力集团的老总侯文杰,我在电视上见过他。 他在台上说着鼓舞人心的话,我一直紧绷着神经四处观察。我不知道李舒然又会做出什么出格的行为,也不知道何时会出现。我臆想着很多种可能,可直到闭幕式结束,也没有发生什么。 在j市待了两天,市公安局派出专人带着我们四处玩了玩,我们推脱不掉,只能心不在焉地跟着他们到处逛一逛。 这里的原始森林确实开发得不多,已开发的所谓公园与当初我和张凡双所在的那个原始丛林,简直就是小儿科。不过亲近自然,这倒是个好地方,因为开发得晚,所以很多东西都保持着原汁原味。 我们呼吸了两天新鲜空气,跟着他们吃遍了所谓的j市特产,准备返回。他们帮我们订了回程的火车票和机票。 火车是在下午两点,我们从j市出发,到达省城赶飞机。中午时分我们商定,为了不影响他们破案,准备悄无声息地走,到了火车站再给他们一个电话,推辞原本决定的欢送午宴。等他们反应过来的时候,我们已经进站了。 这个是周炳国的意思,我一开始还以为他又计划什么策略,直到我们坐上了火车,把行李放好,坐定下来,他一副归心似箭的样子,才让我觉得有些急了。 “难道就这么算了?”我问道。 “那还能怎样?”他看看我。 听完这话我眉头就皱了起来,这两天我把我所有知道的奇怪的事情都跟周炳国交流过了,而且还达成了共识,这其中一定另有猫腻。况且就算这些和我们都没有关系的话,那个长得像林慕的女孩又怎么解释? 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干扰我的视线,所有线索都表明,很多事儿我已经脱不了干系了。如果我们没法在这儿解决,就算回去,我还是难以脱身,难道周炳国就没意识到其中的问题,不顾我的感受,就这么打道回府了? “可问题是,人家摆明了不想我们继续参与,留在这里也不会有什么作为。”周炳国继续轻飘飘地说着。 我眉头皱得更紧了,这算什么意思,难道就把我放弃了? 周炳国翘着眉斜视我:“你真想把事儿查清楚?”我不做声。 他继续问我:“你也知道,这事儿蹊跷得很,以我多年的经验来看,查清楚未必是件好事儿。” “那怎么办?”我反问道。 过了一会儿,周炳国神秘兮兮地说:“如果你真想接着往下查,我倒有一招。” 就在列车将要启动的最后一分钟,我们拿着行李,重新踏回了j市的土地。车站上没什么人,几个工作人员在隔着我们数十米的地方聊天,看了眼这边三个奇怪的旅客,然后很快又把头别过去了。 出了火车站的大门,周炳国同我和张凡双分兵两路。他去了市局,我们在市区的某个地方静候佳音。在等周炳国电话的这段时间,我仔细消化他的话:“查清楚未必是件好事儿。” 我还年轻,还从未涉及如此深邃的旋涡。但电视、报纸还有局里曾经的一些传闻,多少听到过一些。其中的道理当然明白。可问题是,如果没有长得像林慕的女孩出现,我完全可以置身事外。但现在这个状况,就搞得我有点儿蒙。 我和张凡双找了家肯德基餐厅点了两杯可乐,然后坐在那里吹空调。 “你和林慕到底发生过什么?”张凡双绕了一圈,最终还是把这个问题问出来了。 我看看她,缓缓地说:“林慕有病,不是有病,是有‘病’,能明白吗?” 恋耽美 分卷阅读12 受害者[12部全集出书版] 作者:张末 凡双茫然地看着我,显然不知道我在说什么。 林慕的“病”一开始我并不清楚。我不想用庸俗的视角来分析自己,但人非完人,很多次我都想过,如果一开始就发现林慕是这个样子的,我还会不会和她好?这个答案也许永远都得不到了,反正跟林慕在一起我体会到了什么叫“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等我意识到一些情况时,我已经陷在其中,拔不出来了。 林慕是那种懂得打扮自己,又不会过分的女人。我第一次遇见她,是在一个朋友的聚会上。在我的印象中,那段时间我正好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原因,处于男人的“生理期”,情绪低落,少言寡语,把自己置在“找个不爱说话的异性并排坐一会儿”的意境中。林慕显然正是在这个恰当的时候进入我的生活的。我的朋友从国外留学回来,林慕是他在国外女友的小学同学。我们在一家ktv唱歌,我坐在一旁喝着啤酒,默不做声,林慕恰巧就在我边上。她穿着一条黑白连衣裙,梳着马尾辫,头上戴着一个淡灰色的发卡。我得承认,这身打扮对我是很有杀伤力的。 约会期间,我们看过电影,聊过人生,在盛夏八九点钟的路边吃过排档,手牵手徜徉过江边小道,做过情侣间应该做的事情,直到那天…… 最初我发现林慕有些不对,是她的眼镜。她戴着一副黑色木框的眼镜,镜片有些奇怪,我没有戴眼镜的经验,但还是发现她的镜片比别人的都要厚,而且在阳光的折射下发出七彩绚丽的条纹。 我以为这是一种时髦,后来才发现原来这眼镜别有用途。那天,我们约在味千拉面吃午饭。如果不是吃面条,也许我还会稍晚一些发现这个破绽。排骨从筷子间滑落,汤水溅在她的眼镜片上,她很自然地把眼镜摘了下来。 “我要去一趟卫生间。”林慕眯着眼说道。 在林慕离开之后,我好奇地拿起那副眼镜,端详了一会儿,总觉得有些不对,然后顺手就戴起来,这才发现了问题所在。 我裸视20的眼睛,居然没有感到头晕。继而发现这是一副黑白眼镜,戴上之后,世界顿时失去了色彩,变成了黑白一片。我不知道怎么来形容这玩意儿,也不知道你是否听说过类似的东西,反正我是没见过。 林慕这种奇特的癖好让我觉得有些不舒服。如果她仅仅因为好玩,倒也没什么,但自从我认识她的那天起,这副眼镜就没有摘下来过。我正好奇于其中的缘由,林慕从洗手间回来了。她看见我在摆弄她的眼镜,表情有点儿尴尬,然后迅速地戴上,默不做声地继续低头吃面。 过了一会儿,我尝试着说道:“我是现在问,还是过会儿再说?” 她说:“如果有可能的话,你还是别问了。” 我当然说好,但实际上这就成了一个小疙瘩,我不想用一些什么“男女恋人之间应该坦诚”之类的屁话来解释这个。其实没有人可以做到无动于衷,即使林慕只是个陌生人,我也会对此感到万分好奇。 一个人居然会拒绝色彩,而且拒绝得如此彻底?难道她眼镜背后看见的世界一直是黑白的? 这是个转折点。 林慕的家在这座城市的边缘,因为工作的缘故,所以她便在市区租了一个小房间。我从来没有去过,我总以为这是女孩子的性格所致,经过这顿午饭之后,林慕这道防线轻而易举地破了。 到了她家我才知道,不是她从不邀请我,她这是在隐瞒自己这个特殊的癖好。她的家,没有色彩,没有书,没有画报,只有黑木的家具和白色的墙壁,这着实让我吃惊。我不知道她摘下眼镜之后,是用着这种极端的方式在回避这个世界的色彩。 到了后来,随着我和林慕的关系更加亲密,去她父母家,也私下和她父母聊过这事儿,才发现还另有蹊跷之处。 林慕家是那种老式的院子,大门进去之后,有数间小房。这房子里也有些古怪,其中有一间小房间,就是林慕小时候住的。七八岁的时候起,林慕就单独住在这个房间里,一直睡到12岁,突然某一天晚上,林慕大声地哭号起来。不明真相的父母,开始以为是小孩子做噩梦。可事情似乎并不是那么简单,从那天起林慕就再也不肯回到那个房间里,说是看到了幽灵。 出于好奇我曾数次经过那个小房间。其实那里面简单得不行,一张靠窗的床,一把椅子和写字台,就是全部了。倒是因为那房间朝北,采光不好,所以无论什么时候总给人一种阴森森的感觉。 唯一让人觉得不协调的,就是这屋子仍然只有黑白色,唯独在墙上贴了一张类似于图腾的彩色图案。到这个时候,我已经意识到她这可能是一种病,没准儿是什么“色彩恐惧症”的病,应该去看看心理医生。但苦于一直没有好的机会,所以这事就这样耽搁着。如果知道这会导致后来发生的一系列的事儿,说什么也应该劝她去医院看看的。 “会不会是那张图腾一直刺激着林慕的视觉,才导致她心理上有些问题?”听完我的讲述,张凡双问我。这并非毫无科学依据,心理学意义上,确实有因为色彩刺激导致一些心理情绪变化的案例。 “我不知道。”我说。 “那后来,她怎么就不在了呢?” 我喝了口可乐,看看她:“因为我。” “因为你?”张凡双吃惊地说道。 周炳国在电话里说一切顺利。按他的意思,如果真想留下来,怎么说还是得和这边的人打个招呼。我们待了有一段时间了,也都混熟了,况且j市也不大,这个时候说突然想留下来逛逛,也不足信,所以还是得找个理由。 周炳国琢磨的招,局长是没有办法拒绝的。这理由是从我身上找的突破口,我被“假林慕”跟踪的事儿,闫磊知道,那么现在我们决定留下来再作些调查,自然不是什么特别不靠谱的事儿。周炳国说了个谎话,说在火车站的时候,那个“假林慕”又出现了,为了安全起见,我们还是决定留下来探个究竟,以绝后患。 周炳国还跟局长暗示,很有可能牵扯到另一件案子,我得罪了人,所以被人一直跟踪至此,反正是瞎编的,他可以自由发挥,局长当然找不到什么借口反驳。而且,面子上的事儿还是要做,他问周炳国要不要协作。 “我跟他说需要的时候再说吧,现在自己先查着。”周炳国在电话里讲,“信不信由他,不信也拿我们没办法。” 周炳国已经在赶往酒店的路上了,让我们快点儿在那里碰头。我看着张凡双,拎着包,把杯子里的可乐喝尽,然后推门出来。 阳光热情得有些过分,经过这一折腾,已到了中午时分。站在肯德基的门口,我凭着记忆,大致辨别了方向,然后过马路拦了一辆车,朝南驶去。 要去的酒店,离这儿不远,大概十分钟的车程就到达了酒店。这酒店大堂不大,零零散散地坐着一些客人,正值退房时间,倒是接待台那边排了一个不长的队伍。我一个个看过来,没有可疑的人,也没有人注意到我。我低头又点了一根烟。 张凡双把房卡拿了过来,先开了两间,预留了一间给周炳国,我们拿着行李上楼。 我在床上呆坐了一会儿,把房间扫视了一遍。末了,还是不放心,又打开卫生间,甚至还有柜子的门,逐一检查才算作罢。 我换了拖鞋洗澡,洗完澡出来之后,热水壶里的水已经开了。我泡上宾馆里的茶,坐在那儿接着抽烟。卫生间里的水滴滴答答就像时钟在走,我喝了一口茶,想起一件事儿来。那就是无论我到哪儿,假林慕就跟到哪儿。 我仔细回忆着她出现过的时间、地点:单位边上的那个超市是第一次;然后来到j市,面馆的门口一次;图书馆一次。这些都是我日常琐碎的活动,或是临时起意,不存在规律可言。那么问题就来了,她怎么会知道我何时出现在何地? 我的头皮有些发麻,难道我无时无刻地被盯梢?这个也不现实,半年来有人盯着我,多少会有些感觉吧。巧合?这个理由我也不能信服。 难道真的是灵异事件,死去的林慕回来了?我胡思乱想,越往里陷,就越觉得心里发凉。空调的风正对我吹过来,我浑身起鸡皮疙瘩。仔细体验一下,这莫名的寒意不是来自前方,倒是来自后方。椅子是靠在墙壁上的,这是在四楼,我感觉背后墙上的窗外,有股寒意逼来。我那个强烈的预感又出现了。 我悄无声息地站起来,转了一个圈,走回床边,拉开窗帘布往外望。眼前的一幕让我差点儿呆坐在地上。假林慕又出现了,就在马路对面,站在树下。 我冷静思考了一会儿,对着镜子洗了一把脸,深呼一口气,然后重新潜回窗边。假林慕还在那里,我走回房间,关掉电视,尽量让自己的心平静下来,然后开门出去。 出了宾馆大堂的门,假林慕依旧在马路对面,背对着我,她已经开始动了,背后仿佛长了眼睛一样,总是和我保持着距离。 有了上几次的经验,我不再操之过急了。既然她这个时候出现,我想,不出意外,一定又是想把我带到什么地方去。 我不紧不慢地跟在她的身后,穿过一个商场,从边门出去,沿着河边前行了200米左右。在一家商务楼的前面,她坐上了一辆出租车。我把脸侧向马路,举手拦了一辆空车,然后跟了过去。车在大街小巷里穿梭,中午刚过,马路上车流不多。 “别太近,也别太远。明白不?”我对司机说着。 “那人欠你钱?”司机问我。 “嗯。”我顺口答应着。 车驶出了城区,上了一座小山坡,蜿蜒的路,像一条丝带环在山体上。从我这儿看,有几个独栋别墅,隔得挺远地立在路边。 “她不欠你钱。”司机半开玩笑地说道。 “什么?” “这是富人区,几乎全市的有钱人都住这里,她怎么可能欠你钱?”我没有回答,看着假林慕的车转过一个弯,消失在山后,过了一会儿又钻了出来,在视野中半山腰上的一栋别墅前停了下来。 我看着窗外,主干道边有条山路,隐蔽在茂密的树林里。 “等等,这条路通往哪儿?”我问。 司机看了看:“你说哪条?” 我手往窗外指了指:“通不通得到那栋别墅?” “应该可以吧。” “把车开慢点儿,”我从钱包里掏出一沓钱,数几张,塞给了司机,“你接着开,慢点儿,然后停在那辆出租车500米开外的地方,停十五分钟你就可以走了。别耍花样,我记着你的车牌号。”说完,我打开车门,顺着车行的方向跳了出去,就势在草丛里打了一个滚。 我拍拍身上的尘土,蹲在那里看着出租车远去,假林慕还没有从车里下来,这是预料之中的事儿,她正在等我。只不过这次我不想按照她的思路来行事,人还是要跟踪,但我不能让她知道我的动向。 我猫着腰在荆棘中前行,很快就潜到了那栋别墅附近,这条小路能够通到别墅的边缘。 我乘坐的出租车停在500米开外,假林慕已经下了车,站在别墅的门口,她在等我,只是并不知道我已经从车里下来了。十五分钟过得很快,出租车司机很好地履行了诺言,等足了时间然后掉头开走了。 假林慕显然有些诧异。我的心里有种强烈的兴奋,就像出了一口恶气,这回轮到她茫然失措了。我像个野战部队的情报人员一样纹丝不动。 该死的电话又响了,铃声显得有些突兀,我赶紧掏出手机,摁了接听键,是周炳国。 “我又看见林慕了。”我压着嗓子说着,然后报了自己的方位。 话说到一半,假林慕突然把脸转向了我这边,我吓了一跳,不知道她有没有看见什么,或者听见什么,赶紧挂断了电话。她若有所思地思考了一会儿,然后打开别墅的铁门,走了进去。我蹲在草丛里思考,一分钟后,作了一个决定,翻墙进去,即使前途未卜,起码我也得知道答案是什么。 等假林慕走进房间,我从草丛里钻了出来。夏天的草丛不太好受,忍受蚊虫叮咬不说,叶子锋利的边缘,还能把你裸露的肌肤划出一道道口子。我走了出来,继续猫着腰向那栋别墅挺进。 这座别墅占地面积大概600平方米,想要绕着围墙走一圈不被发现,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我得找个比较合适的落脚点。 围墙上有电网,四个角落还有摄像头。这种防盗措施严密的私宅,说不定里面还养着一条狼狗。唯一的优势,倒是这儿地方偏僻,邻居间相隔甚远,不用担心有路人经过干扰我的行动。和我预想的一样,电网没电,只是虚张声势的摆设。我在屋后挑了一个稍矮的墙头,鱼跃上去,趴在墙头,继而用木棍拨开了铁丝网的一个口子,然后钻了进来。 翻墙进入私宅,还是我有生以来的第一次。警报器没有响,也没有狼狗,刚落地,我就赶紧躲到房子的角落,像电影里的那些武林高手一样,用耳朵来分辨四周的情况。 一切正常,顺利得让人有些吃惊。我听了一会儿,依然没有动静。没有人发现我进了院子。这别墅的门朝南,木制的,不管锁没锁,我都没打算从那儿进。先前是绕着围墙,现在我又绕着这楼转了一圈,在偏西的那个地方,看到了一扇虚掩着的窗户。 这窗户是往里推的,我顺势推了一个小口子,里面像是个储物间,灰尘密布,角落里有白布盖着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我又跳了一次,从屋外跳进了屋内,然后关上窗,屋子里顿时暗了下来。现在是下午,艳阳高照,可屋子的黑暗,居然到了要适应一会儿才能看清的地步。我摸索着走到门前,把耳朵贴在门上,听外面的动静。 接下来,我几乎一直就在重复这一系列的动作,听动静,前进,周而复始。越是顺利,就越是让我不安的情绪积蓄得多。 转眼间,我已经来到了客厅。一个巨幅的电视挂在正中,然后是沙发,沙发边上有茶几。我持续保持着毛着腰的姿势,从沙发后绕过去,看见通往二楼的楼梯。刚准备上楼去看看,突然发现茶几上有张单人照片。照片上的应该就是这栋别墅的主人。这让我有些惊讶。我站在沙发前愣了一会儿。 这个人我认识,如果算上电视上的那次,我一共见过这男人两回,没错,侯文杰,就是这次龙舟赛的主赞助商。 假林慕为什么要把我引到侯文杰家里?我愣了一会儿,楼上传来了轻微的响动,像是有人走过地板,我暂时放下心中的疑问和照片,然后往楼梯那边走去。 我一边上楼,一边小心翼翼地走边思考照片上的人,穿着奶白色的t恤衫、运动裤、白色的运动鞋,戴着帽子在高尔夫草坪上做挥杆动作。这个众所周知的有钱人,如果和假林慕乃至李舒然一伙有关联,起码解决了很多资金上的问题,这也从另一侧面来解释了为什么他们会有那么大的能量。 这潭水似乎不是一般的深!我猛然觉得自己进来得有点儿草率了。敌暗我明。好不容易不再被假林慕牵着鼻子走了,现在岂不是又自己送上门来了? 我完全可以躲在暗处,来个反跟踪,彻底搞清楚这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团伙。现在贸然地进来,失手不说,就算待会儿和假林慕正面相对了,她会乖乖地说出一切吗? 想到这里,我的脚步不禁停了下来。就算跟不到假林慕,那么盯着这个侯文杰应该也有收获的吧?就在这一系列思想斗争的当口,我已经决定再次退出去,与其针锋相对,不如躲在暗处先观察。 我往后挪了两步。“咚”的一声传来,这回是真的心头一惊了。我赶紧靠到墙边,尽量蜷缩身体,用耳朵分辨四周的情况。 这一声之后,恢复了平静,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我确认刚刚的“咚”声不是来自楼上,而是来自楼下,听方向就在我刚刚经过的客厅。 可客厅根本没人。我慢慢挪到楼梯边,想找个合适的视角往下看,扑鼻而来的血腥味,让我吃了一惊。 我觉得有些不对劲儿,正准备往楼下冲,客厅的大门“哐当”一声闭合起来,有个人刚刚跑了出去,看背影像是假林慕! 我紧接着跟下来,绕过沙发,朝大门跑去。突然,我倒吸了一口凉气――沙发后面的地上躺了一个男人。是侯文杰! 我意识到自己的推测出错了,侯文杰和他们不是一伙的,此刻,他正倒在血泊中,胸口插着一把匕首! 我往前走上两步,想想不对,再次往大门那边跑去追假林慕,手触到门把,扭不开。门竟然被锁上了。我定下心来,又扭了一次,门确实被锁上了。 悲催的是,窗户也打不开。不祥之感顿时汹涌而来,我绕着客厅转,就在5分钟不到的时间里,客厅所有的门窗都被堵上了。 很难形容我当时的心情,比较确切的说法是既恐惧又疑惑。恐惧的是,我再一次像一只任人摆弄的小鸡仔似的被关在了有一具新鲜尸体的房间里;疑惑的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局面? 我返回尸体旁,侯文杰的鲜血流了一地,我伸手探他的鼻息,已经没有呼吸了。我摸了摸颈动脉,心跳也停止了。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就在一瞬间,形势急转直下。我站起身来,看了看四周,然后从口袋里掏出手机。 我并不奢望能够打通,既然对方已经把门窗都锁死了,怎么可能给我留一条与外界联系的生路?这屋里肯定有干扰器。所以当我看到空的信号格,并没有意外。桌上倒是有电话,但不用想,连手机信号都能屏蔽,电话线一定是被切断的。 当所有的出口都被堵死,我反而淡定下来了。反正出不去,也联系不到别人,干脆坐下来想想,究竟发生了什么。 我坐在沙发上,对眼前的情形并不乐观。深宅大院,邻居又远,被发现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更要命的是,侯文杰的尸体就在离我不足三米的地方。尸体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居然被迫和一具尸体共处一室。这背后隐藏的动机,十分令人疑惑。 我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虽然还不至于像热锅上的蚂蚁,但已经不自觉地来回踱步了。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心情越来越烦躁。我走到大门前,扭动把手,门纹丝不动。我踹了两脚,靠,有钱人家的大门总是牢固得像块铁板。 我退了回来,绕过尸体和沙发,来到窗前。实在不行,就只能砸玻璃了,我想。这玻璃是双层的,得用点儿工具。我环视客厅,门旁有一把木制的椅子。我拎起来试试,应该有些冲击力。我站在距离窗户三四米的地方,抬起椅子,深呼一口气,然后猛地砸了过去。没有破碎,只出现了几道很细的裂痕。 我趴在窗户前,端详着这些裂痕,然后后退又重复了一次。裂痕倒是大了点儿,但依然纹丝不动。太阳就在不远处,隔着玻璃照射进来,仿佛在嘲笑我的无知和无能。 这窗户是有机玻璃,而且厚实。熟知这种材料的人士,应该知道我为什么突然一下沮丧下来了。上大学的时候,我们在材料课上学过这种玻璃的韧劲和抗击打能力,当时我们班最大个儿的同学,用锤子足足砸了四五下,才把地上的这种玻璃砸碎。 我现在没有铁锤,而且这玻璃窗还有两层,仿佛火车车窗,看来有钱人家的保安工作真是做到极致了。我病急乱投医,竟然奢望能用木椅子把玻璃窗摔破,简直是痴心妄想。 我坐回到沙发上。刚才那两下颇费体力,加之和管文明搏斗时的旧伤尚未愈合,经过这一折腾,显然有些体力不支。我坐在那儿喘着粗气,想法子。 别急!我告诫自己。这时候最需要的就是冷静。烦躁反而解决不了问题。客厅很大,我有时间仔细作一番观察。依然空荡荡的,墙壁上既没有暗格,也没有折叠式的家具,但地板和灯具却颇为气派,无处不透露出豪华奢侈。从细节来看应该是侯文杰刻意把客厅弄成这样的。这也说明我可以利用的工具,除了那把椅子别无他物。 客厅的西面有个净水机,这是我先前没有注意到的。我走过去倒了一杯水,然后缓缓喝下,心情顿时好了不少。别急!我又一次对自己说。类似的情形我经历过一次。半年前我和张凡双也被困在老王的车里,当时是用皮带的金属头脱险的。 我站了起来,再次走到窗户边,看着玻璃窗的结构,似乎有点儿希望。我着实兴奋了一会儿。这玻璃窗的窗框是铝合金的,并且四角用螺丝钉固定在了墙壁上。我赶紧脱下皮带,用了同样的伎俩拧那些螺钉。 动了。我又是一阵兴奋,这个招数屡试不爽,看来我下半辈子注定要系这种搭扣式的皮带了。很快解决了这些小玩意儿。玻璃窗顿时松了不少。我把皮带头嵌进框和墙壁的缝隙,用力往外撬,眼看整个玻璃窗就要被扒下来了,我停住了手上的工作。 从窗户的上端,忽然出现了一个黑点。那个黑点在变长,像是垂下来的一截什么东西。我脸贴着玻璃往上看,那黑点变成了一条黑线,变长变粗,就像一根绳子。当时我还在想,这是什么玩意儿?等我辨认出这是什么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我拼尽全力往后撤。可抵不住他们是受过训练的,一声巨响,半空中出现一只黑色的军靴,一脚踢来,原本就松动的窗户,顿时被踢了下来,我的胸口重重地挨了一记,直接一个弧线把我踢倒在地上。 我的胸口顿时往上涌来干涩血腥的液体,一个像铁塔一样的大汉,用膝盖又重重地补了我一记。我眯着眼想要看清来人,对方的衣服我非常熟悉,而且还戴着头套,头套上刻着标志。 “我是警察!”我拼尽力气喊了一声。 “我们也是。”那大汉戴着特警的头套,语气冰冷地说着。 我的肩膀像是断了,他还死死地踩着,即使我亮明了自己的身份,就像那会儿的老李一样,仍然被摁在地上。我熟知这帮孙子的手法,他才不会管你受不受伤,一招制敌一向是他们唯一的原则。即使误伤了,顶多事后跟你说声“对不起”。 我躺在地上说不出话来,尽管我有满肚子的话要说,凶手刚跑,现在追的话还来得及。可眼前的这个大汉,一脸凶神恶煞,根本由不得我开口。 “凶手刚跑!” “老实点儿!”我的脑袋又重重地挨了一脚。如果你被陷在一个凶杀现场,并且尸体近在咫尺,就在这个时候警察来了,你会怎么想?第一反应当然是遇到麻烦了。这是人之常情,普通人很难有这样的机会,我虽说是警察,可这种情形也是第一次遇上。 这都算是好的。事儿是经不起往坏处想的。我就在尸体不足五米的地方,正在绞尽脑汁卸下受害者家的玻璃窗,如果我是第一个进入现场的警察,也会觉得自己不是什么好鸟。这会产生一种可能,难道假林慕把我关在这儿,然后找来警察,是想用谋杀的罪名陷害我? 说实话,对于最坏的可能,我反而是不担心的。怎么说我也是公安大学毕业的。现场的痕迹虽说很乱,可我到底还是有些刑侦常识,起码知道保护现场。即使有点儿费劲儿,但只要我说得清楚,再加上勘察,这个陷害成立的可能微乎其微。他们不至于会弱智到这种地步吧? 我期待着门外进来更多的人,不出意外,更大的领导应该紧随而来,我希望能够辨认出一两个认识的,赶紧把局势扭转过来。我趴在地上不做声,以免再次受到伤害。我咬着牙忍受着疼痛,甚至还恶作剧地在想,待会儿他知道了我真实的身份,会是什么样的一种表情。 不过我的如意算盘没有得逞,大汉似乎并不想在现场突击审问,他低下头看了看我,然后手一挥。我眼睁睁地看着原先紧闭的大门不是被踹开的,而是轻而易举被扭开的,门外进来个瘦高个。从手势和气势来看,进来的那个瘦高个职位还没这个大汉高。而且我不认识他,他们不由分说地把我架了起来,戴上手铐,还给我套上了黄色的牛皮纸袋,然后像拖一摊烂泥似的把我拖到了门外。 我感觉我的双脚根本不是在走路,几乎被他们架在半空,这时候我意识到有点儿不妙。事情并没有向我想象的方向发展。 “我要见你们领导。”我说。 我的后脑勺又重重地挨了一下。“见个屁!”有人回答道。 整个过程干脆利落。应该是出了别墅的大门,我就听见了门外的汽车马达声,车没有熄火,而且我分辨出那是一辆后开门的警车,因为我就是从车屁股后面被塞进去的。然后车门“哐当”一声关闭了。 车颤抖了两下,迅速开走了。我被按在座位上,背靠着车厢侧壁。我适应着眼下的情况,端直身体。就这个日常的动作,都传来骨头“吱吱嘎嘎”的声音,我怀疑自己身上是不是有不止一个地方骨折了,疼得要命。 “有人吗?”我问道。 只有汽车的轰鸣声,没有人回答我。可我确认车厢里一定还有别的人。 “有人吗?”我锲而不舍地问着,“我要见你们领导――”话音未落,我就收住了自己的话。 所有的事情,来得太突然,一气呵成,我都没时间考虑,现在一空下来,我猛地意识到一个问题。 身处纪律部门多年,先不说这些特警行动时的态度,更大的破绽是,我当然知道,按照程序,如果有人报案,首先出警的应该是片区110,确认情况后,上报上一级单位,派来相关的队伍。特警怎么会莫名其妙地突然一下就出现在这里? 第八章 “被精神病”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车厢传来了闷笑,仿佛在嘲笑我的智商。 “你们不是警察,是谁?你们要带我去哪儿?” “很快你就知道了。”对面传来一个深沉的声音。 车一直沿着山路往上走。我不再说话了,如果他们不是警察,我现在危在旦夕。从受力的方向,我记忆着车子拐弯的方向和次数。没准儿以后用得上。车向左转了两个弯,到了后来,车似乎一直在爬山。绕着山道,往上行驶。开了15分钟的样子。车停到了路边,有人开了后车门,我被拉下了车,然后打开了手铐。 “别动!” 我照做。我不知道他们要干什么,这个时候还是老实一点儿的好。周围的人声突然消失了,我侧着耳朵听,只有鸟鸣蝉噪,我听到一记熟悉的声音,是车发动的动静,随后轮胎擦过地面,我听到有一辆车离我远去。 “有人吗?”又过了一会儿,我依然问了同样的问题,无人应答。 我尝试着摘掉头上的套子,一点点摘下来,四周望去,已空无一人,我被带到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山顶。阳光斜射过来,正中面颊,疼痛加之阳光导致的晕眩,让我分不清东南西北。 山顶很空旷,看不见有人的迹象。我的手机被收了,钱包也没了,眼前除了一条蜿蜒的山路,我想不出除了步行下山,还有什么更好的脱身方式。 这事儿从头捋一捋,我在宾馆的二楼看见假林慕,打车尾随她来到侯文杰的别墅;我以为已经脱离了她的视线,未料进入别墅后却发现了侯文杰的尸体;假特警及时赶到不是来救我而是来抓我的;我反应过来这有可能是个蹩脚的陷害;那几个假特警开车把我带上了山顶,然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如果是你,你能猜到究竟发生了什么吗?很快,烈阳照得我越发难受了。心身俱疲,让我意识到自己根本坚持不了多久。唯一感到慰藉的是,那帮人并 恋耽美 分卷阅读13 受害者[12部全集出书版] 作者:张末 想置我于死地。套着麻袋往河里一丢,或者在更偏僻的地方把我抛下,后果都比现在要恶劣百倍。 我拖着疲惫的双脚,开始往山下走。夏天的山路就像贴烧饼的炉子,即使隔着鞋,也能感觉到地上滚烫的温度。我躲在那点儿可怜的树阴底下,但效果有限,没过五分钟就汗流浃背了。 走过山路的人,都会有这样的经验,下山其实比上山更费劲儿,尤其是眼下坡度这么大的。又坚持走了一会儿,我发现大路边上出现了一条人踩出来的小路,我停了下来。在我面前的有两个选择:第一,继续沿着大路前行,如果运气好的话,没准儿下一分钟就能遇到一辆车,但如果遇不上,那就悬了。照现在的温度和我的体力,二十分钟之内我就有可能中暑。第二,走这条小山路,这样的话,可以多少躲避一些日晒,解决了这个问题,我应该能够走得更远,可问题是,这条路究竟通往哪儿呢?我衡量了一会儿,还是选择了后者。既然这条路有人走过,那一定是通往某个目的地的,只要找到人,我就可以脱险了。 我拐了进去,葱郁的树林里顿时凉爽下来。这种舒服的感觉,让我庆幸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我往深处走,发现这条路明显走的人不多,两边的杂草胡乱地长着,只能隐约看见草下面黄色的泥巴路。而且这些草依然锋利,和我蹲在侯文杰别墅后的那些草是同一个品种,我穿着薄裤子,因为热卷起裤脚,小腿上早就伤痕累累了。 这些困难我在努力克服着,但最要命的是,经过这么多的折腾,热汗冷汗流了好几斤,可到现在为止,我滴水未进。嗓子现在渴得冒烟。中暑是不用担心了,我担心的是这小路把我领向越来越深的丛林,万一迷路了,岂不是要被活活渴死在这林子里? 我找到一块大石头,然后坐下来靠在树边休息。丛林里绿色植被的气息夹杂着夏日泥土味扑鼻而来。我突然在想,这不会又是个圈套吧?如果再让我遇见个什么黄玉芬之类的事件,我真是要昏过去了。我向四周望望,太阳从树叶间穿进来,树影婆娑斑驳,显得光怪陆离,平添了许多诡异的气氛。 我感觉冷汗又开始往外冒了。丛林里的危险本来就无处不在,现在有了心理暗示,总觉得背后oo的有东西在动。我回过头去看,什么都没有。但这种幻觉挥之不去。我只得强打起精神,接着往前走。 又走过了一段,左侧出现了一个斜坡,不近不远的地方几棵树倒在地上,我看到有个白色的尖尖头,在不远处的阳光下反射着耀眼的光芒。我辨认了一会儿,一阵兴奋,确认了那是种家用的太阳能接收板。也就是说,那里住着人家。 我看看脚下,小腿上鲜血直流,都是那些草割的。前方的小路,蜿蜒通向另一个相反的地方,那个斜坡覆盖着草坪,我不知道有多深,但似乎找不到其他更好的途径去那里了。我半蹲着身子,保持着平衡往下慢慢地移动。开始还能控制自己的身体,到了后来干脆屁股着地,像坐滑梯一样地往下滑。 当然,过程毫无乐趣可言,我感觉我的鞋快要被磨穿了,屁股生疼。不过这些努力没有白费,从一开始,我就断定自己可以安全到达目的地,这种判断一直保持到了最后。 那个白尖尖越来越大,随着视角不断的变化,半栋房子露了出来。在离它约莫500米的地方,我停了下来。继而发现,我又回到了一条小路上。 是不是前面的那条,我不知道,但我觉得眼前的一切很熟悉。尽管路边上树和草都长得一模一样,在路边排成一排,然后密密麻麻地延伸进去。我还是凭着感觉认了出来。我继续往前走,甚至还回忆起来,这条路会在什么地方拐弯。 确实没错,我来到那栋楼的跟前,这就是侯文杰的别墅。那帮人带着我兜了个圈子,没有去往别处,而是回到了原地。我站在房子前不知所措。 “好奇害死猫。”这句英国谚语总是在适当的时候提醒着你什么事儿不能干,又忍不住要干。 我绕着那栋别墅走了一圈,正门现在大开,周围依然没有人。 “权当休息休息,弄杯水喝。”我心里宽慰自己,要有革命乐观主义精神,才能在困境之中保持良好心态。 作了这个决定,我推开铁门,门“吱呀”一声。我走进院子,上了台阶,别墅的门依然锁着,我绕过房子,走到先前的那个窗户那儿。 有人整理过现场,这是我的第一反应。刚刚被踢碎的那块玻璃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块完整的玻璃。我一阵疑惑。尸体的腥臭味小了不少,也依然呛鼻,不出意外,尸体依然在里面。我推门进去,顾不得先看尸体了,在客厅的西侧有个饮水机。我放水灌了四大杯,身体才算稍稍恢复了一些。 我定下心来环顾四周。报警,这是我想到的最好的办法。再这样玩下去肯定要出事。 我小心翼翼地踮着脚出门,不破坏现场。围墙外又传来了汽车声。我跑出去,是一辆来得及时的警车。我的心再次抽搐了一下。情节发展得太快,缭乱得甚至让我都没有心理活动的时间。 同样的情形再次发生了。警车来了,我没报过警,只是还停留在想法中,从山顶走下来,路上幽静得没有出现过一个人,再加之前面的那一出,那么你就必须对眼前的警车提出质疑了。车上下来两个人,我呆在那儿都没有想起来要和他们打招呼,两个年轻人向我走来,看到我狼狈的样子,问道:“什么情况?” 我不做声。 他们停止了脚步,同样警惕地看着我。 “有人死了!”我说。 “你报的案?” “不是。”照他们所说的,貌似是接到了命案的报警电话。如果这是真的,那么假林慕报警的可能性就很大。 “这屋子里出什么事儿了?”他又问我。 “命案,有人被杀死了,”我又补充了一句,“我也是警察。” 我一直观察着他们的行为。两人走近后稍稍问了我两句,我不敢多说,仍然保持着一定距离看着他们。如果这时候对方想要发动攻击,其实我是没有反抗力的,但样子还是要做做。听完里面真有具尸体,他们的眉头皱了起来。 “你也是警察?”其中一个问道。 “嗯。” 他们又上下打量着我,然后一个人盯着我,另一个人到屋子里去探个究竟。我一屁股坐在警车旁,从口袋里摸出一根烟,点上。然后悄悄地看着剩下的那个警察。 警服的款式和样子都对,就算是假的也做得很逼真。肩膀上的警号干净透亮,腰间别着手铐、电棒和对讲机。对讲机还时不时地发出电台声。没看出什么破绽,我稍微心安了一点儿。过了一会儿,先前的警察从屋子里走了出来,表情不是很好。 他走到同伴的边上,低声嘀咕了几句,然后拿出对讲机,我听见他在报告着这边的方位和死者的身份。我的警戒心又放下了一点儿,从询问,到勘察现场,然后电话搬救兵,一切都显得还算专业,而且符合程序。 “你怎么会在这儿?”他们通完话,走了过来,一左一右地站在我的身前,其实不用这么做,我也跑不了。 我喘了粗气,把烟头掐灭在地上,把最后一口烟重重地吐了出来,然后捋捋自己的思路。该从什么地方说起好呢?我抬眼看着他俩,脑子里就像过电影一样把刚才的事儿过了一遍,还真不知道怎么开口比较好。 另外,我是不是应该对这两个警察说实话呢?我的迟钝,反而招来他们的怀疑,其中有一个还下意识地摸了摸腰里别的手铐。总这样耗下去也不行。我站起身来,身上疼得要命,刚站稳脚就一个趔趄躺在对方身上。 “哎哎,怎么了?”我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 “先把他扶到车里去吧。”他们商量着,然后把我扶到车边,打开车门。我坐进车里,看着他俩在车外窃窃私语。 这时我能够想到的最好的办法,就是装死,这样就能熬到周炳国来,又什么都不用说。 我缓了缓,摇下车窗,说:“嘿,麻烦你们给市刑警大队的闫磊也打个电话,让他通知一个叫周炳国的人。”我说着,然后再次强调了一句,“我也是警察。”然后摇下窗户,再也不说话了。 我闭上眼,发誓自己从不会想过要在这个时间睡上一觉。但屁股从落在座椅上的那一刻起,我就上下眼皮开始打架了,头不停地往下耷拉,车里有空调,还有靠垫,对于当时的我来说简直就是天堂。 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只觉得脑袋很沉,而且一路无梦,直到玻璃窗上传来敲打声。我一下子被惊醒了。先前的那个警察,开了车门。 “我睡了多久?” “什么多久?”那警察一定觉得我很好笑,像看个怪物似的看着我。 他的身后,一辆白色的勘察车刚停,后面跟着辆桑塔纳,闫磊打开车门出来,后面跟着周炳国和张凡双,他们一起朝我这个方向慢慢走来。 “什么情况?”看见周炳国,我差点儿没哭出来。 “我也想知道发生什么了!”我沮丧地说道。然后把从宾馆看见假林慕开始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说的过程中,闫磊时不时地打断我,问问身高、长相,还有衣着等之类的问题。罢了,整个五官都拧到了一块儿。 “什么事儿都挤到一起了。”他说,“散发照片的那小子还没抓着,现在倒好,又死了一个,这事儿到底有完没完。” 周炳国回头看看别墅:“这是件大事儿。” “那可不是,待会儿局长就要来了,市长估计也会来,我还没到呢,电话就已经催过来了。” “那倒也是,”我说,“受害者怎么说也是个名人。” “岂止是名人?”闫磊抱怨着讲道,“你们知道这个侯文杰是谁吗?” “此话怎讲?”周炳国插了一句。 “他不仅是本市名企致力集团的老总,还是省公安厅副厅长的公子。”闫磊神情夸张地说道。 我不做声,看了看闫磊,又看了看周炳国,周炳国也不说话,隔了好一会儿,才开口说道:“先把马路送进医院吧。”这个建议闫磊当然拒绝不了。现场的情况,能说的我都已经说了,不知道的,留在这儿也是白费,况且我的样子确实狼狈,没准儿再待下去,在现场昏过去也没准儿。 “我找两个人保护你吧!”闫磊说。 我连客套都懒得加了。确实需要人保护,这事儿越整越大,假林慕一路跟来,现在已经到了副厅长公子的级别,谁知道接下去还会发生什么。我们坐上一辆车,朝医院奔去。 医院里的人不算少,派来的警察直接把我们接到了公安局指定的合作部门。因为我们的身份倒是省去了排队的麻烦。那个年轻人先联系了医院保卫科,保卫科科长带着我们在医院上下走了一个遍。 从内科到外科,骨科到皮肤科,止血、缝针,就连口腔科也走了一遭,看了看我因为受撞击而松动的牙。ct之类自不用说,最后汇总到一个教授那儿。最终的结果,悲中有乐,虽说我伤痕累累,但均无什么大碍。原先我一直担忧骨折的部位,也只是挫伤而已。 看到这个结果,我不知道应该高兴,还是难过。想想,就半年不到的时间,我已经第三次进医院了。这很不正常,就算每天战斗在第一线,和穷凶极恶的歹徒正面交锋的刑警队员,估计也不会有我这样的光荣史。 让我感到郁闷的是,回顾过去的惊险历程,大部分都不是我英勇善斗捡回一条小命,而是他们手下留情,并且现在我连他们一根汗毛都没摸着过。我就像一只可怜的耗子,被一群猫肆意地羞辱玩弄得筋疲力尽。检查完了之后,我考虑了一下,还是婉拒了住院的邀请,周炳国也这样想,他让我拿上药赶紧回宾馆好好睡一觉。我却饥肠辘辘。 “又费脑子,又费体力,先去吃一顿吧,就算死也得做个饱死鬼啊!”我说着。 由于我的伤势,所以辛辣油腻的玩意儿一概不能入口。我们开着车,逛遍了小半个j市,才在一个巷子里找到了一家打着江南菜牌子的饭馆。看来,j市人的口味果然很排外。 我们走进饭馆,人不多,在靠窗的位子前坐下。拿起菜单,我一口气点了六个硬菜,全是按照我自己的口味来的。西湖醋鱼、一笃鲜、八宝辣酱,诸如此类,外加一个扬州炒饭。点完之后才想起来,把菜单递给别人。我抬起头,发现那两个保护我的警察坐在隔壁桌上,抽着烟自顾自地聊天。 “坐过来啊!”我说。 他们摆摆手:“执行任务,不能喝酒。” “我们没准备喝酒。” “那也算了,还是离开点儿距离,没准儿你现在正被人盯着,人太多,他们反而不敢出来。”其中的一个警察指指窗外。 我皱了皱眉头,都说成这样了,我也不好强求什么,毕竟他们要破案:“那你们自己点。” “没事儿,不用管我们。” 不一会儿,菜上来了,我囫囵吞着大鱼大肉,这味儿不是很纯正,但还凑合。饥饿的时候吃什么都是香的。我活像个吃货,二十分钟不带停的,好不容易有点儿感觉了,才停下筷子,抹了抹嘴,点上根烟。看见隔壁那俩小子,可怜巴巴地在吃面条。 我压着嗓子对周炳国开了句玩笑:“他们还挺负责的,弄得就跟监视一样。”周炳国停下筷子,看着我不说话,看得我心里发毛。 “怎么了?”我问。 “没准儿他们不是保护,就是在监视。”他也压着嗓子回答道。 我的心“咯噔”一下。 “你以为他们真的就那么轻易相信你说的?说不定只是碍于情面。”周炳国面无表情地反问道。 “什么意思?”我吸了一口气。 周炳国不说话了,脸上的表情奇怪得不得了。我顿时被压抑的氛围弄得没了食欲。再去看看那两人,他们吃面正吃得津津有味,我转过头有点儿怀疑周炳国的判断。 隔了一会儿,我站起身来,那边的两人也警觉地把头偏了过来。我这个动作只是想试试他们。他们的表情确实有点儿不对,不像是保护,而是像怕我跑了似的那种感觉。 “我去一下洗手间。”我说。 其中一个站了起来:“我跟你一块儿去吧。哦,队长说了,要每时每刻保护你。”我开始有点儿相信周炳国的话了。 从洗手间出来,我坐回到椅子上,饭已经吃不下了,心里在安慰自己,所有的事情都因我而起,这时候对我有怀疑也是很正常的事情。这时周炳国敲了敲桌子。 我抬头看他,他轻声地说道:“来了。” “什么来了?” 他用嘴努了努门口,我转过头,闫磊正从大门外走进来,神情严肃。他走到我的跟前,仿佛不认识我似的:“马路,你得跟我们走一趟。” 直到这个时候我都还没猜到,假林慕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 再次被带进局里之后,我被隔离了,连周炳国都见不到。闫磊把我带进了另一个更为幽暗的审讯室。他们的态度也远没有先前那么友好。高瓦数的台灯,照在我的脸上,异常刺眼。 我花了好长时间才明白过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觉得这已经算是客气的了,他们没跟我说“你自己好好想想”之类的屁话,而是直接把勘察报告上的结论,念给我听了。这个结论令我吃惊:侯文杰胸口的那把匕首,上面只有我的指纹。而且指纹的痕迹很清晰,是那种捏住刀柄,用力刺杀之后,才会留下的痕迹。 我再次想到了“陷害”这两个字。但仔细琢磨还是不愿相信这个可能――实在是太弱智。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把我的指纹弄到那个刀柄上的,想必也不会很难。可尽管主要证据确实令我难堪,但要想定罪,还离着十万八千里呢。 这中间得讲逻辑。我看着台灯背后的闫磊,他表情严肃得像一块冰,仿佛从来没有见过我似的,完全不是在开玩笑。很明显,形势还不是一般的严峻。我只得把当初在别墅门口说的那个经过,再次复述了一遍,几个关键点还着重强调,我得告诉他们这根本就不合理。 说完,闫磊冷冷地看着我,突然冒出来一句:“门窗是有自动锁的。” “嗯?”我愣了一会儿,随即反应过来,难怪一转眼的工夫门窗全都打不开了。这又是有钱人家新颖的保安措施,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自动锁的开关就在沙发底下。这下你应该知道我的意思了吧?” “你说得明白点儿?”我有点儿恼火。 “侯文杰在死之前,按下了开关。”闫磊点了一根烟,见我一脸迷茫,又补充着,“这么说吧,你进去杀了侯文杰,受害者在临死前,按下了自动锁的开关,所以你被困在里面了。” “你这不扯淡嘛!”我晕得不行,这种猜想,亏他也推理得出来。 “所以你只能去把玻璃拆掉,企图跑出去。” “玻璃碎了,有人从窗户外踹了进来,把玻璃踢碎了――”我戛然止住,突然明白过来为什么之后会有块完整的玻璃躺在屋内了。 闫磊在桌上的烟缸上弹了弹烟灰:“这全是你自己说的。” “那个假林慕呢?还记得我们在局门口那个饭店吃面吗,你都知道。”闫磊冷冷地看着我,却不回答我的问题,仿佛已有足够的证据将我定罪。我的胸口像被人击打了一拳一样。理智再次告诉我,什么都别说了。现在的问题不是合不合理的问题,而是他们愿不愿意相信的问题。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潭水很深,是众所周知的事儿,现在死的可是副厅长的公子。不管里面还牵扯到什么,以我这几年的阅历来看,谁都知道,他们急于破案,谁说没可能让我来背这个黑锅呢? 我被暂时关在了公安局的拘留室里,闫磊不想打持久战,所以把我送走,我怀疑他都没有回家,而是住在了局里,打算明天一早接着审。我不开口一定让他心情非常郁闷,这时候开不了口,我知道很多在这种有背景的案子里,出现过多少匪夷所思的冤假错案。况且现在整个j市都处于风口浪尖,一不留神我就会成为替罪羊。 我彻夜未眠,坐在拘留室燥热的笼子里,想了一晚上。现在我总算有点儿明白过来,假林慕他们为什么要弄这些莫名其妙的东西了。一是可以有时间把我的指纹弄到刀柄上去、整理现场;另一点,我都不好意思说,难道他们就是用这些常理无法解释的事情,来让我百口莫辩? 我不知道,但完全是有可能的,而且他们确实做到了。就在这个当口,龙舟赛散发管文明凶杀“报道”的人还没有抓到;公安厅副厅长的公子遇害的当口,把我困在公安局的看守所里。简直就是个笑话,闫磊他们一定把精力都放在我这儿了吧? 我从地上站了起来。“调虎离山!”我想通了一个问题,难道这么做,不仅是要陷害我,而且在背后有更大的阴谋? 好不容易熬到了天亮,我多希望能够第一时刻和闫磊探讨这个猜想。不,闫磊也不可信,我已经接到过多次暗示了:“不要相信任何人!” 这句话就跟当初黄玉芬的“你别无选择一样”,总是像句座右铭一样,左右着我的命运。 我要见周炳国,只能对他说!不知道是不是意志力的缘故,一清早我被带到审讯室,闫磊不在,居然真的是周炳国,而且他还是独自一人。 我一阵欣喜,把所有的推测都说给他听。他一直没有说话,末了,重重地叹了一口气:“马路,这回真的有点儿麻烦!” “什么?”我吃惊地看着他,然后看看门外,闫磊怎么会轻易让周炳国单独见我? “你也不信我说的,”我看着他,有点儿明白过来了,“他们让你进来劝我。” 周炳国点点头,然后压低嗓子说道:“否则的话,我怎么有可能进来见到你!” “你也怀疑我?整件事非常扯淡知道吗?你认识我那么多年,而且发生了那么多事儿,他们一定清楚内情的,怎么可能怀疑我会杀侯文杰,动机呢?逻辑呢?”我有点儿歇斯底里了,这他妈确实荒唐。 “问题不在这儿。” “不在这儿?那在哪儿,对了,假林慕,你们现在去找假林慕,找到她什么问题都解决了,而不是笨得跟头猪似的,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你老实跟我说,林慕的死对你的影响有多大?”周炳国没有正面回答我,而是问了我一个问题。 我突然一下愣在那里,过了半晌:“什么叫影响有多大,我当时的心理评估不是你来作的?” “可我还是不能确认,当自己的未婚妻就死在身边,究竟会对一个人影响有多大。” “这他妈算什么!”我终于忍不住了,拍着桌子站起来。 周炳国的眼神冰冷,就是闫磊看我时的那种眼神:“冷静点儿。你还记得我们在饭馆,你说假林慕就在门外盯着你?” “没错,你在,闫磊也在,你们都在。难道我在说谎?” “不是你在说谎,”周炳国看着我,“问题是,他们去调来了那天饭馆门口的录像,你所描述的那个位置,360度都有监控,可根本没有出现过所谓的林慕。他们不是认为你撒谎,而是认为你出现幻觉,脑子有问题了!” 我被彻底算计了,不愿意相信这是真的,可这就是真的。我居然是个疯子?! 这就是他们给我的定义。林慕的死从来没有从我的脑海中抹去过。所以从一开始那个戴发卡的小姑娘,只是一个幻觉。从来没有人在便利店买过凉茶,没有人在面馆的门口死死地盯着我们;宾馆的楼下也没有把我引到侯文杰别墅的神秘女子。所有的一切都是我臆想出来的。 我臆想着来到了侯文杰的家,然后杀了他,又臆想出一套说辞来对付警察。这就是我杀害侯文杰的动机,因为疯子杀人是不需要动机的。他们全然不顾我浑身伤口的出处,无论有多荒诞,不管我自己信不信,反正他们是信了。 更荒诞的还在后面。周炳国从北京组织来了一个所谓的专家团,对我作了一次心理评估。我满怀希望,借此能够洗脱身上莫须有的罪名。我做了400道在他们看来睿智而我却觉得无聊至极的测试题;看了20多幅画;和一个又一个的专家面对面聊天;一而再、再而三地重申我没有疯。可结果居然没有通过! 这是不折不扣的陷害,我不知道他们到底在想什么,周炳国到底在想什么,现在连他也不信我。他是被收买还是受威胁了?我想不出个所以然,但按句比较时髦的话来说,我十分荣幸“被精神病”了。 我从来没有进过精神病院。一个两天前还捕获了管文明的战斗英雄,转眼间就成了阶下囚。确切地说,还不仅仅是囚犯,我的周围不是江洋大盗,也不是冷酷的杀手,就连小蟊贼都不是,而是一帮连屎尿是否拉在裤裆里都分不清楚的老少爷们儿。 我每天要在六点起床,洗脸漱口,拉屎撒尿,然后吃上一份迄今为止我都不知道是什么玩意儿的药。本来人没事儿,吃完了不疯也傻了。由于我是杀人犯,所以很荣幸地被关进了一个小房间里,独自生活。等待着我的是进一步的司法鉴定和法律审判。 这间房只有十几平方米,呈长方形,门正对着一张床,床边上各有三个铁环搭扣,门旁就是马桶和洗手池;四面白刷刷的墙,会压抑得你喘不过气来;顶灯深深地嵌在天花板里;为了防止病人自杀,房间里没有任何尖锐锋利的边边角落;床头有扇窗,我住在一楼,正对着操场;窗户不是玻璃的,而是纱窗,但你想要跑出去,是根本不可能的,就在纱窗前,竖着大拇指粗细的一根根铁栏杆。 门的中间位置,还有一个朝外开的小口,每天的饭菜和药都是从这个小口送进来的,小口上面是个塑料窗户,护士或医生要看着你把药吞下去,然后对着他们张大嘴确保咽下去了,才算过关。 你要是负隅顽抗,或者被他们看出来你在自作聪明,那就悬了。床边上的搭扣就是专门对付不听话的病人。他们会像裹粽子一样把你裹在床上,灌你药不说,没准儿还会给你打上一针,让你吃喝拉撒在床上一个礼拜都下不来。可即使冒着那么大的风险,我还是要作一些抗争。 那些药,正常人真的不能吃。 等护士走后,我确保没有人监视,马上跑到马桶边,用手指头抠那些吞下去的玩意儿,吐出来。 我不知道这样是否真的有效,但总要求个心理安慰,总比任由他们摆布要好。 我一天二十四小时被锁在房里,似乎除了躺在床上,就没有什么事儿可做了。在这样的环境里,忍受着从来没有过的心理煎熬,睡得着才怪。白天的时候,我还可以看到草,看到太阳,看到操场上的人。到了晚上,月光照在操场上,白花花的一片,就像在地面上撒了一层细盐,阴冷凄凉。 尽管恐怖,可我还是忍不住从床上下来看看,比起在黑暗中躺在床上毫无休止的挣扎,夜空中的半轮月亮,至少还有一点儿生气。 单调的景物看久了之后就会有莫名其妙的想象,总觉得穿着病服的精神病人中有人从病床上逃了出来,站在地上,起先是一个,然后一个挨着一个排在操场上,眼神呆滞地看着我。 一会儿这些病人又消失了,我揉了揉眼睛,窗外的操场上空无一人。刚刚从恐惧和惊讶中缓过来,身后的走廊上又传来了脚步声,“咚――咚――”一步之后要顿一顿,才会走出第二步,仿佛在确认着什么。 我总觉得门后面有人用一双眼睛在盯着我看,回过头去,门上那扇塑料小窗背后的漆黑,深不见底。我只得回到床上,把脑袋埋进被子,这样才会稍稍找回一点儿安全感。夏季的夜晚总是瞬息万变。转眼间,天空亮如白昼,隔着薄薄的被子,似乎就像有一道强烈的光打在身上。紧接着传来隆隆的雷声,一记接着一记,仿佛从遥远的地方滚滚而来。窗子上“咕咚咕咚”像是有人在敲打。 我从被子里露出眼睛,每隔着一记闪电,总能看到窗上清晰的纹路,我被吓了一跳,等待着下一个闪电。当下一次光明再次来临的时候,我确认我看到了一个怪物,它的脸贴在窗上,确切说都不能算是脸,只是一个球体,突出的两坨像烧熔后烙上去的铅块,紧紧地贴在两侧,球面上坑坑洼洼好似布满了令人惊诧的伤疤,就像一条条肥硕的蚯蚓在蠕动。 它居然还在对着我咧着嘴笑。我从床上一股脑儿摔了下来,一直退到了门边的角落,它就一直放肆地盯着我。暴雨倾盆而下,像一颗颗石子重重打在窗台上,我蜷着身子,警惕而又颤抖地盯着窗外,当光明再度重现的时候,那张脸已经从窗户上消失了。我在雨声的掩护下,壮着胆子静悄悄地走了过去,有限的范围内什么都没有。 第二天,我照常吞下了药水。坐在床边呆滞了20分钟,以往这个时候是我确认护士离开的时候,应该趴在马桶上把药水吐出来。可这次我犹豫了。这种感受说出来挺离奇,我神志清晰地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疯了?是不是真的需要这些药物来治疗我产生的幻觉。 一切都细致明了地在眼前发生了,可就是因为发生了,才让我觉得不可思议。假林慕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要命的偏头疼;周炳国奇怪的表情;那份由众专家共同认定的鉴定书就把我指向了非正常人类。 昨晚出现的那个诡异的脸孔转眼即逝,再度让我怀 恋耽美 分卷阅读14 受害者[12部全集出书版] 作者:张末 自己有了幻觉。难道我真的疯了?我坐在床边,环顾四周,四周的白墙上并没有出现奇怪的现象,到了这个时候,我倒非常指望能够再次出现令我惊恐的事儿。我在迟疑,药效一点点在我的身上起着作用。我不知道他们在里面掺和了什么,我感到大脑晕晕沉沉,就像服下了安眠药似的,嗜睡如命。 不知道何时我躺了下去,天花板在打转,我犹如喝了酒般感觉晕眩,眼皮不停地往下耷拉,一闭眼,林慕的影子又出现了。这次她是真实的,就在我几米远的地方,她说,好吧,我们进去吧。 在发现林慕眼镜有问题的半年之后,我开始有意识地关注她的“色彩恐惧症”。我总希望找到其中的根源。这种心理上的疾病,虽说还没有严重到打乱我们的日常生活,但多少还是有些不便。 我曾经提议她去看心理医生,但似乎她对此反应很大,主要的表现在于她并不认为自己有病。为此,她还特地买了两张电影票,来证明自己只是不喜欢色彩,但绝非病态到拒绝色彩。 然而事实上,她对色彩的负面反应超出了自己的想象。在电影院,我一直观察着她对那些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画面的反应。显然,她在努力向我表现出自己的淡定。更准确地说,是为打消我的顾虑,而强迫自己坐在一片色彩之中。 然而,这已经超出了她的承受范围。起初的时候,她还能坚持坐在椅子上。很快她的身体就开始颤抖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线,脸上尽现痛苦的表情。我一直握着她的手,能够深刻感觉到她握紧我手的力度,从小到大的变化。到了最后,她猛然站起身来,迅速而又慌乱地离开了放映厅,就像逃离手术台的少女。 我站在洗手间的门口,听见林慕在里面一阵接着一阵,深沉而又强劲地呕吐,过了一会儿,她脸色苍白地走了出来。我默默地跟在她身后,她又戴上了那副眼镜,又回到了黑白的世界。我们下了电梯,回到大街上,一言不发。 我们像两个有心事的情侣,一前一后地走着。走过第四个街口,她突然回过头来:“再给我点儿时间。” 林慕的口气带着哀求,我不知道她身上究竟发生过什么,以至她要如此地排斥色彩。 “你有把握吗?”我问道。 “有!”林慕坚定地说着。 我们最终放弃了去看医生的念头,对于林慕来说,也许她始终认为可以靠自己从这个怪圈中走出来,但如果重来一次的话,我一定不会任由她的固执,最终害死了自己。 有过这次尝试之后,林慕似乎强压下去了某种痛苦。这个猜测,不是因为她变得郁郁寡欢,恰恰相反,在我面前,她反而变得更为活泼。林慕并不是这样的人,她的秉性是文静的,只是为了告诉我,在没有色彩的世界里,她也一样可以活得很快乐、很幸福。 然而这种东西是伪装不出来的。细枝末节总是在出卖她。吃饭的时候,每当我兴致勃勃地述说着一个话题,她总是在两分钟之后开始游离,眼神迷离无光,虽说时不时地点头来回应我说的话,但谁都看得出她心事重重。有时候,她又毫无来由地发火,因为一些细小的琐事,而失控般地大吵大闹,说我不够关心她,事后又努力道歉,说自己心情不太好,并且极力声辩是因为工作,而不是因为对我有什么看法。 这并不奇怪,情侣间毫无来由的争吵只是亲昵的表现,奇怪的倒是她竭力想要去澄清这件事的行为。我总觉得平静的生活下暗流涌动。林慕就像一座火山,有种莫名的躁动正在她的体内跃跃欲试,找到适当的机会就会迸发出来。 我依然在一旁警惕地观察着这一切,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发预感到这种迸发即将来临,这种直觉,就犹如农夫对天气的预感。后来,我看到了那封信。那天她在洗澡,我坐在她的床上。床边的柜子上放着喝尽的饮料瓶子,我把它丢进垃圾桶,转而发现了那封信。 信的开头,写着“给亲爱的你”。出于好奇我从垃圾桶里把这封信拿了起来,上面写道: “亲爱的你,很感谢这段时间你陪伴我的日子,你忍受着我的坏脾气和小执拗,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到幸福,但到了今天,我还是觉得我要离开了。正如你所知,我是一个有病的人。这种病的根源由来已久,在我没有准备好之前,我根本无法预知轻易地去改变它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我不想拖累你。如果有一天我离开了你,不要追问原因,也不要去追查我的消息,如果你还允许我有一点儿隐私,你还有那么一点点爱我,不要找我。” 这张揉皱的信纸,不久前躺在林慕的桌上,它原本应该寄到我的手上,但也许是因为一时心软所以才没有寄出,也或许她在想着更好的措辞,来和我提出分手,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原因,让我意识到,如果再不做出反应的话,很有可能就要失去林慕了。 我们去了一趟杭州。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自己治疗林慕的方法――旅行。利用大自然的清新和旅途中的好心情为她疗伤,为她业已绷紧的神经放松,起码让她知道我有多爱她,为此可以接受她生命中所有的一切。 旅行的日子定在九月,秋高气爽,这种天气仿佛就是为了旅行准备的。为了增加旅行的气息,我们选择了坐火车前往。江南的铁路线路发达,加之杭州是个旅游重镇,四方来的火车均会汇总到此,所以我们直接去火车站买了票。 火车在一小时之后出发,我们坐在这座城市新建的火车站候车大厅里。大厅宽敞宏伟,七八层楼高的透明顶棚,让过滤后温暖的阳光柔和地照在身上,非常舒服。我和林慕都有些许兴奋,这是我们第一次结伴出行,在一个月前,林慕就早早地请好了年假,准备了这次旅行。 抛开所有的动机不谈,旅行毕竟是会让人感到愉快的事儿,况且我没有丝毫透露这次出行与她“色彩恐惧症”有关的信息。 和谐号动车载着我们一个多小时之后来到杭州站。虽说这座老城站有些破旧了,但人头攒动的大厅大都是来观光的年轻人,所以依然显得活力十足。我们坐电梯,来到地下室的出租车扬招点,打了一辆车直奔西湖。 因为杭州城内建地铁,西湖大道封路改道,我们从解放路一路往西,到达西湖边叫停,然后在路边的超市买了两瓶水,步行来到堤坝上。杭州我来过数次,对湖边的地形烂熟于心。 “你看咱们是顺时针走,还是逆时针走?”我问道。 “无所谓啦!你决定好了……好美哟。”刚看到碧波荡漾,林慕就进入了状态。 西湖几乎是江南景色的汇总,山水结合,群峰环绕,既有南方的细腻,又不乏北方的大气,悠久的历史让这座城市充满文化气息。那些不仅贪图景色,还对人文颇有兴趣的观光客,在此也能随地捡到颇有嚼劲的传说。 “欲把西湖比西子”,就连皇帝也流连忘返,忘记了复国大业,更何况我们这些凡夫俗子。 我们走过了断桥,来到了岳王庙,然后坐船去了三潭印月,再从湖中岛返回,然后绕着湖边,走到主干道上,准备打车去灵隐。 来的时候,我特地问了问资深驴友,他们介绍了一个在灵隐接着往上走的青年旅馆。这家青年旅馆曲径通幽,坐落在翠绿的半山腰,推开窗户就能摸到大自然,自是符合我的心意。 我站在主干道边拦车,被林慕打断了:“咱们还是坐公交车吧!不是说了解一座城市要从了解这座城市的居民开始吗?”她背着包,笑得很灿烂。 我和林慕兴致勃勃地奔往车站,坐着k2,像大学生过简单质朴的生活一样。 刚上车,林慕占到了右边的两个位置,她把凉鞋脱掉,两只脚盘在座位上。看得出来,她这是真开心了,没有丝毫做作伪装。 我看着她,指了指司机,林慕嘟着嘴满脸不乐意地把脚放了下去。 “第一次来杭州吗?这么兴奋。”我问她。 “第二次,不过第一次是在很小的时候,七八岁,全都忘记了。” “很漂亮吧。” “嗯。” 趁着她心情好,我有意无意地提了一句:“如果你看得到它们的色彩,会觉得更美!” 听完这话,林慕的身子颤了一颤,像个木头一样,脸一直看着窗外,猛然间,刚刚那个快乐活泼的林慕似乎已经离我远去,并且遥不可及。 公交车沿着湖边弯曲的小路,在树阴底下缓缓前行。杭州四处是风景。路边的一棵草、一根树枝,在这样的意境中都会显得格外文艺。从窗户向外望去,色味俱全的视觉饕餮大餐,无时无刻不在撩拨你的神经。在这样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突然一下冷场了,就会有一种奇怪的气场。 好吧,我承认,从一踏上杭州的土地,我不是喜悦而是恐惧。林慕越是对眼前的景色表现出兴奋,我越是觉得不寒而栗。我想象不出来,一个眼中只有黑白的人,会怎样定义美的概念。 这些翠绿浓郁、莲叶荷花的交错辉映,如果只是黑白,充其量只是一幅功底深厚的素描而已,而林慕竟可以浑然不知地享受其中? 林慕一直把头别向另一边,我的提问,让整个旅行都陷入了尴尬。我不知道该如何重新开启话题,只能由着这种沉默,把我们一路带到终点。 下了车,要爬一个坡。原先我们预定去灵隐烧香拜佛的,此寺常年香客不断,据说求姻缘很是灵验。我倒是希望佛能告诉我,该如何处理眼下的情形。 “我们直接去旅馆吧,我有点儿累了。”林慕语气淡漠地说道。 我跟在她的身后,一时语塞。 我们沿着一条小溪,拾级而上。这家青年旅馆躲在半山腰的一块平地上。四周高耸的树木遮挡了它的全貌,等我们走上一个平台,左拐进入一条山间小道,往前几十米之后,才看到了它的样子。 很别致,草绿色的外墙把它很好地掩护在草木中,窗户上反射着透过树丛的阳光,晶莹但不耀眼的闪烁,就像镶嵌在一片绿毯中的珍珠。整座旅馆四层楼高,呈长方形,停车场就是楼前的一片空地。 现在那儿停着三四辆黑色的轿车,我们从车旁经过,进入了大厅。我在前台出示了订房的信息,宾馆把预留房间的钥匙给了我。 是在顶层,令人惊喜的是,这个房间居然还自带一个小阳台。因为价格适中,所以我从来没有想过,此等规格青年旅馆的标间,居然还有这样的待遇。我放下行李,推开窗门,大自然的气息一下子就涌了进来。 林慕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默默地看着,她依然享受着自己的黑白世界,在黑夜来临、关灯之前想必她是不会摘掉眼镜的。 “我先洗个澡。”我说。 “嗯。”林慕应了一声算是回答。 等我洗完澡出来之后,沙发上的林慕已经不见了,她正在阳台。我悄悄地走过去,发现她把眼镜摘了下来,放在一边,然后看着远方,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我知道她又一次在挑战自己。我从后面默默地抱着她,用这种方式和她站在一起,她的身体在颤抖,就像犯了毒瘾的少年,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 “加油。”我说着。 我听见林慕把牙齿咬得咯咯作响,突然一下子瘫坐到了地上,满头大汗地面朝着我。我的鼻子一酸,还没来得及掉下泪来,她就已经泪如泉涌了。 “慢慢来,不急。”我安慰着她。 “我不行。”林慕痛苦地说,拼命地摇着头。 “慢慢来。”我继续说着。 林慕泪眼蒙地看着我:“我们进去吧。” 我搀着她回到房里,躺在床上,就这样紧紧地抱在一起,仿佛世界已经离我们远去,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不知道过了多久,我们睡着了。大自然的静谧让我们顿时安静了下来。我们就像两个大学里的初恋情人,单纯而又幸福地在一起。 紧接着下来的事情是我始料不及的,而且就像疾风骤雨般差点儿让我瘫在原地。青年旅社的那个男服务员脸色苍白。他戴着红色的帽子,斜着,把我从睡梦中敲醒,醒来我才发现外面下着瓢泼大雨,我居然没有一丝知觉,我不知道何时开始下雨的,现在几点了,也不知道林慕什么时候从我的身边起床离开的。 “你最好下去看看!”男服务员颤抖着嗓音说道,我顿时有一种不好的预感,跟着他一起紧张起来。我披了件外套,跟着他下楼,大厅里围着不少人,我瞄了一眼墙上的挂钟,凌晨三点。 外面黑漆漆的一片,只有旅社前微弱的灯光照出很小的范围。他们已经报警了,服务员打着伞带我出去看,同时声音颤抖地说:“你认一认。” 伞根本没有用,雨打湿了我的全身,我急迫地跟着走了出去。服务员打着手电筒,就在刚刚换班时,外面进来的工作人员在门前的空地上发现了林慕的尸体。 我快晕过去了,双脚感觉无力支撑起自己的身体。是林慕,穿着白衬衫,躺在地上,雨水已经把血迹冲得一干二净,现场没有血腥,却比有血腥还要凄凉万分。 林慕弱小的身体躺在雨中,孤苦伶仃,我死活也不相信她会自杀。一切都还好好的,都说好要一起去面对的,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林慕就死在我的面前,我根本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但事实就是这样。警察来了之后,作了现场勘察,林慕就是从这个阳台上跳下去的。阳台的扶手上,还放着她的眼镜。她留了一纸遗言,放在茶几上: “能救我的只有我自己,可我已经错过了时机。” 我的眼睛紧闭着,只感觉天花板在转动,其实我什么也看不见,那药里像是放了安眠药,让我的眼皮粘住了一样地沉重。似乎天已经暗了,从早上开始我就一直睡在床上,似乎有人把饭菜从那个小铁窗里塞了进来,可我没有一点儿食欲。 双脚麻木了,就好像离我几公里远,已经不属于我了。梦里真实地再现了我和林慕最后的时刻。尽管我始终不相信林慕会自杀,可她的死亡已经成了不可更改的事实。这个时刻如此的真实而又遥远,仿佛就像眼前放的电影。 尽管已经有无数个人曾经对我说,林慕的死在于她自己,她自己陷得太深,至今都无法走出那个我们谁都不知道的怪圈,所以才选择自杀的。 可――你让我怎么不往这上面去想。 如果我没有和她谈恋爱,没有要求她接受“色彩”,没有带她来杭州,也许她就不会死。这种自责是常人无法理解的。我的耳边仿佛出现了这个声音,急促的脚步,加之急促的敲门声,把整个氛围都弄得紧张起来。我还记得那个青年旅社服务员脸色苍白的样子,他或许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经历。 是啊,普通人的一生,能有几次和尸体接触的机会。所以那个服务员录时发出来的动静,就格外特别,你隔着门就能听到他的慌乱,还有他那种觉得眼前之事不可思议的情绪。 我眼睛依然睁不开,但我想我的意识是清晰的,现在门外传来的oo的声音,没有慌乱,只有小心翼翼,甚至还有一些鬼祟。 难道是经过时间的推移,我的记忆变形了?不对。我搞不清楚这到底是在梦里,还是在现实中,我只感觉我被一种危险包围着。而这种危险就来自门外。 那种oo的声音又传来了,就像有人用细铅丝在试探性地鼓捣门锁,没错,就是这种声音,我学过开锁,知道这其中的流程。这是铁丝在摸索纹路撞击的轻微的声音,有人在撬锁? 我感觉到了心慌,动物遇到危险时本能的心慌。我的肌肉在绷紧,尽管无济于事,但起码我在努力。身子一用力,就感受到了旧伤的疼痛,这种疼痛在梦里可不会出现,我依然尝试着努力睁开眼睛探个究竟,但总是做不到。 “咯噔”一声,病房的门最终被人撬开了。我虽然躺在那里不能动弹,但还是感觉得到进来一个男人。而且这人不怀好意,我虽然看不见,但别的器官就似乎特别的灵敏,用鼻子就能嗅到他身上透出的杀意,从脚步声我能分辨得出来他的暴戾。 他缓缓走到我的床前,一个比黑暗更为深色的人影站在我的面前。他俯下身观察着我,我脸部的皮肤都接收到了他呼吸的气息,喷在我的面孔上。他从背后掏出了一根绳子,绕过我的脖子,然后开始用力。 他轻而易举就做到了,根本没有花什么力气。如果我还能动弹的话,一定会好好和他干一场,可现在我的手指刚刚颤了颤,就不能再做出更大的动作了。 我由着他收紧绳子,我想,这很有可能是有人来灭口了。突然,他停了下来,像是在确认什么,紧接着我也听见走廊上传来的脚步声。 这个脚步声就光明正大得多了,一步一步很笃定,也很悠闲,是两个人的声音,一男一女,女的穿着运动鞋,踩在地面发出软绵绵的“嚓嚓”声,男的是靴子,没准儿还钉着铁掌,铿锵有力。他们中的一个手里拿着一串钥匙,或者是挂在裤腰带上,我不知道,他们由远及近地走来。 男人手上的力道没有减轻,但似乎没有再用力,而是屏息听着外面的动静。现在这个状况,还不至于置我于死地,可我很难受。我除了手指能够颤抖,别的部位哪儿也动不了。走廊上的那对男女暂时救了我。 他们停在了门口,随即传来了钥匙声。凶手还定格在我的床前,我猜他正弯着腰保持着勒紧我的姿势,抱着侥幸心理。最终他还是放弃了,松开了绳子,蹲下身来,掀开床单迅速钻到床底下去了。 门一开,走廊上的光就照了进来,我的脸正对着门,顿时眼前出现了一道白光。然后时隐时现,应该是那对男女走动摇摆着身体,不断阻挡着灯光。女人问:“他一整天都没吃过饭吗?” “不会死了吧?”男人的口气里带着幸灾乐祸,没准儿在他看来,精神病人没一个应该活在世界上的,“你一个人来不就行了,我那儿正看着球呢!” “都说这个病人是个杀人犯,我胆子可没那么大,我只负责送药送饭,制伏罪犯这样的事情,还是得靠你们。” “我又不是警察,保安而已,你以为有多光荣啊。”男人不耐烦地说着,今晚的球一定很精彩。 “你去看看还活着没?”女人说着,听她声音传来的方向,貌似躲到男人的背后去了。 男人的脚步响了起来,嘟嘟囔囔地说:“就他这个样子,连只苍蝇都拍不死,你怕什么。”我张嘴想要说话,可嘴唇光是嚅动,就是发不出声来。有个凶手就躲在床底下,刚刚准备把我勒死。这是一条线索,可千万不能让他跑了啊。我在心里大叫着。 男人显然听不到我心里的话,用手在我鼻子下探了会儿,说:“有气儿!” 女人小心翼翼地跟了过来,远远地看着,犹豫着说:“有点儿不对。”她壮着胆子靠得更近了,隔了老远伸手摸摸我的额头,“好烫啊,好像发烧了!你在这儿看着,我去叫医生!”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床底下有人! 男人靠墙站着,或者正在门口。他的身材应该高大魁梧,没准儿是个退伍军人。这些都是我猜的,能够在精神病院当保安,恐怕没两下子是拿不下来的吧。没准儿还受过格斗的训练。这个时候,只要我能够说出话来,告诉他床底下就藏着凶手,应该很有把握把他拿下吧。 这是一个机会,一个让我脱离险境和困境的机会。我作着最后的努力,奋力一搏,就像奥运会运动员最后的冲刺。黏住的眼皮,开始微微松动,我借助着额头的力量,硬要把眼睛睁开。 终于露出一条缝来,狭窄的视野里,果然看到门口站着一个大高个。他嘴上正叼着一根烟,然后用打火机点燃。 我继续坚持着,我要张嘴喊他,把他喊到身边来,可我已经透支了全部体力,仅剩的那点儿力气根本凑不出一句话来。 “嗯嗯。”我用喉咙发出声来,细得就像来自几千公里之外。 “嗯嗯。”我对着门口拼命地发出声响。 保安停止了抽烟,把脸别过来。他听见了!我顿时受到了鼓舞,他听见我的呼救了,然后尝试性地朝我走来。 “哎――我跟你说,不要装死!”他警惕地看着我,大声喊道。 “嗯嗯。” “要死也等医生来了再死,现在算什么。”保安烦躁地说着。 “有人。”我气若游丝,还得花一半用来求救,剩余的两个字实在是没力气了。 走廊里传来了脚步声。 “待会儿再死,医生来了。”还没等我说完,保安又离我而去,走到走廊上挥手。脚步声急促起来,他们也许认为我不行了。 一个穿白大褂戴眼镜的医生俯下身来,摸着我的额头,说:“果然发烧了!他一天没吃了?” “应该是吧,送来的饭菜都没动过。”护士说道。 “害我。”我把吃奶的劲儿都用上了,可这话还是只能自己才听得见。 “害我。”我咬着牙又挤出来一次,这次有了效果。 “他好像在说话。”护士说道。 “是吗?”医生把头又俯下来一点儿,“你说什么?” “小心点儿,他是个杀人犯。”保安在一旁提醒。 去他妈的,这个笨保安智商明显和个子成反比。 “别吵――”医生还算是个明白人,他耳朵贴在我的嘴前,“你说什么?” “有人害我。”我终于在他耳边说出了这个完整的句子。 医生皱了皱眉头,然后站了起来。 “他说什么?”护士在一旁好奇地问着。 “没听清,但好像是在说‘有人害我’。” “每个疯子都说有人害自己。”保安仍然以嘲讽的口气讲着。我很想用古老的摔跤方式给他一个“大别子”,这个男人的脑袋像被灌进了糨糊一样。 更要命的是,他的话是很有煽动力的,医生显然放弃刚刚涌上来的一点点怀疑,然后离开床边,从医药箱里取出一个针管,然后打上药水,朝我走来。 别给我灌药!我的心里大叫着,可就是叫不出口,我现在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就算我生龙活虎地站在他们面前,大声地说,有人害我,我都不确保他们会完全信我。这里是精神病院,来到这儿的人,所说的话都是不可信的。我要是抵抗,没准儿还会像个木乃伊似的被绑在床上。 “有人害我,床底下有人。”我呢喃着这几个字,但吐音不清,含糊得连我自己都听不见,我的手臂貌似被蚊子叮了一口,液体顺着针管注射进我的体内。 “先打一针退烧针,等他睡一觉,明天早上再看看什么情况。”医生说着,然后收起医疗箱准备出门。 “别走!”可惜他们听不见。医生带着护士和保安往门外走,我有点儿绝望了,生死就在这一瞬间决定,他们走出了病房,关起房门的那一刻,也意味着我生命最后的道路被堵死了。 我在和自己抗争着,努力不要睡去,这退烧针里一定加了安定的成分。我虽说动弹不得,但意识还是清晰的,可从现在开始,我开始模糊起来,倦意如潮水般汹涌而来。 床下的凶手,似乎是在和我博弈,也在等我睡去,或者等着医生他们彻底走远。床下发出了声音,也许他认为时机已经成熟了。救兵已经撤了,我比先前更没有抵抗能力。 凶手从床底下钻了出来。他表情麻木,也许狰狞,或者嘴角还泛出一丝冷笑,所有关于坏人文艺的想象,都在我渐渐恍惚的意识中时隐时现。 我的脖子真切地感受到了冰凉。他把绳子重新套了过来。我嗅到了死亡的味道,气管瞬间被挤压堵塞,心跳加速,我浑身每一寸皮肤,每一个细胞都渴望氧气。我的眼前金星儿四射,就像被人狠狠地砸了一拳,我动不了,只能坐以待毙。眼前的金星儿越来越多,越来越闪烁,难道这就是濒死的情形? 第九章 飞越疯人院 我就要和林慕见面了。一想到这儿我反而不恐惧了,我似乎已经闻到了她身上淡淡的少女的味道,她就在不远处咯咯地笑着。我微笑着迎上去,她却始终和我保持着距离。我不停地跑,她不停地缥缈远去,咯咯的笑声越来越远。还死得不够彻底,我想着,否则林慕怎么会离我远去。临死的时候人总会有很多莫名其妙的想法。会不会我和林慕去了不同的地方,所以即使死了也碰不到一起? 我连蹬腿的力气都没有了。被人勒死的死相应该会很难看的吧?我感觉自己的眼珠子不停地朝上翻,眼皮露出一条缝,这就是所谓的“翻白眼”吧。真要命,死得那么的没有尊严。救兵不会来了,他们刚刚离开,人的运气不会总是那么好的,老天不可能接二连三地给我机会。 我快要死了。可人的运气也不会总是那么差,总是离获救只有一步之遥。我翻着眼珠子,窗外,那个怪物又出现了,它贴在窗户上,冷冷地看着我们。 “救命!”我喊着,可依然喊不出口,话就在我的喉咙口徘徊。 “你得救我!” 没准儿它只是我众多幻觉中的一个景象,是我看到了地狱里的景象,我快要失去知觉,就在最后的一刹那,那个怪物抿了抿嘴唇,然后一个响彻寂静的声音,嘶哑着吼叫了起来:“杀人啦!” 随即我眼前一黑,瘫在床上。 再次醒来之后,我的第一反应是,我还活着。周边没有出现奇奇怪怪的东西,我睡的床,天花板上的顶灯,还有熟悉的傍晚的阳光,都告诉我还在人间。我的脖子很痒,像是被缠上了纱布,裹得我很难受,左手也被铐在床上了。 眼睛眨了一下,鼻子也开始工作了,一股消毒水的味道。我猜自己在病房,紧接着听到有人在说:“他在动。”我挪了挪身子,浑身乏力,坚持着摆动了一下脑袋睁开眼去看,说话的人不是医生,左边有个穿着病服的人就蹲在床边托腮看着我。 “你是谁?”我吓了一跳,身子本能地往后挪了挪,手铐的链条撞击到床架子上“叮当”作响。 “他叫冯元。”那个人没开口,但有人说话,在我的一侧。我抽筋似的转过头来,同样打扮的人也托腮看着我。 什么情况?就在我睡着的时候,有两个40多岁的糙爷们儿,装可爱地托腮看着我,就像在看一盘奶油蛋糕? 我很想知道,在我昏过去之后究竟发生了什么?于是问:“你又是谁?” “我叫胡吗个。”旁边的人说道,“胡说的胡,干吗的吗,个头的个。”真是个古怪的名字。 “这是在哪儿?”我紧张起来。 “你在病房。” 我转动着脑袋环顾四周,果然猜得没错,这是个病房。三张床并排摆放着,我睡的病床靠墙,旁边有一扇窗户,门在侧前方,门边上还有个小房间,里面露出了洗手台和马桶。 “这是医务室。”胡吗个补充道。 “你们是谁?” “不是说了吗?我叫胡吗个,他叫冯元。” 我愣了一愣,然后反应过来这仍是在精神病院里。我应该是被急救,然后送到了这里。 “你们也病了?”我尝试着问道。 “原来病,不过现在好了。”胡吗个说道,然后压着嗓子问道,“听说你是杀了人进来的?” 我琢磨着该怎么回答。“嗯,是,我是杀了人才进来的。”我也压低嗓子凶神恶煞般说道。我得吓唬吓唬他们,免得他们认为我好欺负,对我不利。 “哦。”胡吗个似乎并没有被吓住,一副“这有什么了不起”的表情,然后指了指 恋耽美 分卷阅读15 受害者[12部全集出书版] 作者:张末 冯元,“他跟你一样,也是杀了人才进来的。” 我心里一惊,不自觉地又挣扎了下左手腕,手铐磨得我生疼。 “没用的,这个一旦被铐上了,是挣不脱的。”胡吗个说道,“你杀了几个?”他朝冯元努了努嘴,“他把全家都杀了……” 冯元一直没说话,我转过头,不知什么时候他已经站了起来,脸上一点儿血色都没有,面目僵直地看着我。 我的天!我不知道眼前的这个胡吗个是开玩笑,还是说真的。我脱险了,被送进医务室,但这个病房究竟是他妈的谁安排的,有两个精神病和我同居一室,一个杀了全家,现今为止一句话没说,另一个疯疯癫癫,吃不准他的话是真是假,而我又被牢牢铐在床上! 我的表情一定很尴尬,露出的笑容是个人都能看得出虚假。可除此之外,我应该如何对付他们呢? “别害怕。”胡吗个似乎看穿我心里在想些什么,着重重复了一次,“他现在已经好了。” 我在病房里待了一天。其间冯元始终没有开口说过话,很好地表现出一个冷酷变态杀手的性格特征,而胡吗个一惊一乍之后,也不理我了,躺在自己的床上数手指头玩。 这种如梦似幻的感觉,让我总像踩着棉花似的不踏实。我在想究竟发生了什么。脖子上的伤痕真实存在着,就像一条深刻的标记,把我一点点带回到昨天晚上。细节开始栩栩如生,然后当初来不及思考的问题就全都涌了上来。 我好好地睡在自己的房间,居然有人可以偷偷潜入来谋害我,我想,没有内应应该是做不到的吧?精神病院虽比不上监狱戒备森严,但到底还是个特殊的医疗机构,不是随便可以被人钻空子的。 为什么要杀我呢?杀人灭口?我想不出还有什么理由,只要我一死,我是杀害侯文杰的凶手就死无对证了。没准儿他们已经想好了勒死我之后,制造上吊自尽的假象?或者利用其他的方式,来解释我“死有余辜”。既然我都能“被精神病”,还有什么事儿是不可能的呢? 这点在逻辑上是说得通的,可经不起仔细推敲。如果仅仅是为了把杀害侯文杰的罪名栽赃给我,那这个圈子是不是兜得有点儿大了?从“林慕”第一次出现,时隔半年多了,其间经历了那么多事儿,还牵扯出黄玉芬和管文明案,难道都是为侯文杰之死作铺垫? 有这点儿精力,可以找得出比现在完美百倍的计划来。 另外,有个问题是有人在救我。如果说我一死可以皆大欢喜,那么为什么还有人来救我呢?如果这个人是周炳国,或者某个正义凛然敢于挺身而出的人,这倒也就算了,偏偏却是个怪物,那个窗外的怪物,曾经把我吓得半死,我一度以为是幻觉,可就是它在关键时刻救了我一命,我又应该如何来分析这种情况? 我总觉得自己身陷囹圄,总是刚刚险象环生,然后又马不停蹄地陷入另一种麻烦中。我又想了一会儿,总觉得有两股势力正在博弈,两股暗势力,一方想我死,另一方不想我死。这个感觉不知道对不对,如果属实,那么毫无疑问,我就成了风口浪尖的人。 现在身处这个医务室,和两个奇奇怪怪的精神病待在一起,是不是又是什么阴谋呢?想必是吧,起码会发生些什么。我现在被他们当做一个杀过人的疯子,怎么可能轻易地和另两个病人关在同一间病房里呢?可别跟我说是因为病床紧张。我看了看,他们依然没有什么变化。自从我醒来之后,他们就变“乖”了,不跟我说话,也不自言自语,冯元竟然还呼呼大睡起来。 原来我想等护士进来送饭换药的时候,提出换房的,起码得搞清楚,我究竟身在何处,和谁在一起。可是要等的人没有来,反而天黑了,灯自动亮了起来。我熬了几小时,估摸着是在九点或者九点半的样子,灯自动又熄灭了,到了熄灯时间。至此也没有人来查过岗,我怀疑是不是有人故意让我留在病房里自生自灭。我一边兀自分析着,一边警惕地看着边上的两个人。 两个人打起了呼噜,我尝试着保持清醒,一想到接下来肯定还有事儿要发生,就格外紧张。如果真存在着两股势力,那么谁会先下手呢?我得为自己祈祷了,这事儿不能出差错,但凡偏离了一点儿,我生命就有危险。 我耐心地等着,等着他们任何一方谁先开始行动。窗外的月光照了进来,我还能有一些视野,看得清些许东西,耳朵也竖得高高的,我不知道这次会从什么地方出现转折。 到了半夜,果然oo的声音又传来了。我看着四周,这回声音不是来自门外,没有人撬锁。而是窗外,我用胳膊慢慢地撑起身体,向窗外望去,没有人影,窗台上却有个被月光照得闪闪发光的小玩意儿。我凑过脸望去,是一把钥匙! 亏得这铁纱窗安装工艺不合格,底部和窗台衔接的地方有道三公分左右长的小缝隙,不起眼,但恰好可以让人塞进一把钥匙,我是警察,当然认得出来这是什么,心里一阵惊喜。显然,这次是来帮我的那一方领先了一步。钥匙旁边还有一根小锯子。 顾不了那么多了,我先用钥匙打开了左手的手铐。长时间铐在床上,我的手已经麻了,我不敢发出太大的声音,把手伸进被子里,不断地捏紧放松,骨头咯咯作响。 我看了看胡吗个,睡得正香,我再看看冯元,也睡得很沉,我准备从被子里钻出来,琢磨琢磨这把锯子的用途。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冯元的床上有股寒气逼过来,我再看了一眼,才看出端倪。 冯元的眼睁着,我所做的一切都在他的视线之内。我浑身抽搐了一下,人吓人真他妈吓死人。冯元不动,我也不动,然后他慢慢地从床上坐了起来。 “你想干吗?”我大声喊着。 冯元把食指竖在嘴前。我的双手在被窝里狠狠地捏成了一个拳头,我在观察着他的薄弱点,他要是敢过来,我就一拳打到他的鼻子上。 冯元慢慢下床了。“你想干吗?”我叫得更响,边上的胡吗个似乎也被吵醒了,他翻了一个身。 “嘘,我要跟你说件事儿。” “就在那儿说。”我呵斥着他。 冯元不满地看着我:“我要跟你说件事儿。” “什么事儿?” “别听他胡扯,”冯元指了指胡吗个,“我是好人,他才是杀人犯,杀了自己的全家。” 我愣在那儿一言不发,看着冯元一本正经的样子,实在不知道该认真对待,还是依然把他当成精神病。就在这个神秘的夜晚,他们互指对方才是杀人狂魔。我不敢放松,警惕地看着冯元,现在的问题是,他看到我解开了手铐,接下去会有什么动作呢? 结果什么动作也没有,说完这句话,冯元又钻回了自己的被窝,呼呼大睡起来,仿佛什么事儿也没有发生似的。我木在床上,老半天没反应过来,隔了一会儿才算缓过劲儿来。疯子的逻辑是不可能被揣测到的。他说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想不明白。我继续在被子里揉搓着双手,一边继续思考前面更迫切的问题。除了手铐的钥匙,还有一根小钢锯,这是用来干什么的呢? 肯定不是用来锯手铐的,也不会是破门用的,这医务室的门虽说是木头,但锯出一个口子,其间还要不被人发现,一定是有困难的。窗户上有铁纱网,自然也不在选择范围之内。 那还会是哪儿呢?我看着天花板,没有入口,也没有排气扇之类的通道;地上不知道,但现在在一楼,挖下去就是基石,总不可能靠着这根小玩意儿,让我打个地洞吧。 要是有根烟就好了。思考问题的时候,嘴上就闲不住,自从进了精神病院之后,我貌似一根烟都没有沾过,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 我想了一会儿,想不出个所以然,但仍然不死心。既然有人把这根锯子传进来,终归是有它的用途的。冯元和胡吗个还在睡,我悄无声息地下了床,然后贴着地面一点一点地摸过去,没准儿有个下水管道之类的从房子底下钻过,我可以用这小锯子把它撬开。 摸了一圈,证明我这个想法有点儿异想天开了,地面比少女的脸还干净,更别说有什么缝隙可以凿出一个出口了。我坐在床边,手搭在窗台上,失望至极。要是有根烟就好了,我再次这样想到。 我把头转向窗外,想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今夜的月光透亮,不远处就有一堵围墙,翻出去不是什么难事儿,可我怎么能够从这小房间出去呢?难道这个钢锯是用来杀人的?我被这个想法吓了一跳,难道是杀掉看守然后跑出去,或者挟持人质?电视上可都是这么演的啊。 我有点儿紧张,这不是把我往火坑里推吗?我站了起来,胳膊碰到了铁纱窗,“噌”的响了一声。这声音有点儿不对,我低下头,借着月光看窗户,又摸了摸放在鼻子上嗅了嗅,这窗户不是铁纱的,而是铝的或者别的什么材质的,很软,虚张声势地安在那儿。 我明白这钢锯是用来干什么的了。它是用来锯断这纱窗,然后钻出去的!这事儿不难,我有点儿欣喜,这几天来,第一个好心情洋溢在胸口。我赶紧把钢锯举起来,对准锋利的那一边,然后尝试着去磨割那道纱窗。 刺啦刺啦声有点儿刺耳,但还不算太响。外面的人肯定听不见,但我不确保冯元和胡吗个。我割一会儿停一会儿,左右看看他们有什么动静。要想弄开这个纱窗,不是什么很费力的事儿,但问题是得小心翼翼就有点儿折磨人了。 我有一股子劲儿,但是使不出来,憋在那儿很是难受。手上稍微用点儿力量,声音也就跟着大起来。我不确保他们什么时候醒来,醒来后会干些什么。只得在这种无法预知中一小步一小步地前进,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踩雷。 冯元又开始打呼噜了,胡吗个被前面一折腾,冲天的呼噜声虽说没了,可一直背对着我这边,情况还算可以。我稍稍加快了速度。这纱窗是横竖排列着的金属条,我从中开始往上下左右划了一个十字,然后用力扒开。 把手伸出去之后,玻璃窗就很容易被打开了。我把口子拉得更大,比画着自己的身体是否能够钻过去。虽说小了点儿,但勉强应该也行。我站上床,趴在窗台上,然后像钻狗洞一样,狼狈地钻了出去。身子已经过了大半,还差一点儿就全出去了,结果裤子还是被钩到了。 问题依然不大,我想,这个意外很容易解决,我回过头去松开被钩住的衣服。才发现根本不是这个情况,黑暗中,胡吗个不知什么时候起床了,他正站在窗前,眼神木木地看着我,右手拉住了我的裤腿。 我当时笑了。这个反应很奇怪,可我真的是没有恐惧,也没有惊讶,甚至连反感都没有。我就觉得很好笑。一路走来,奇奇怪怪的事儿数不胜数,已经麻木了。我就觉得自己在演一部黑色幽默的电影,诙谐的情节一个接着一个,只不过我不知道自己会被带向何方。 “你在干吗?”他也问了这个问题。 我把心彻底松下来,管他为什么。我一直在经历一些毫无逻辑的事儿,也不多这一个了。 “你猜猜看?”我没好气地说道。 “你想逃跑?”胡吗个一脸诧异地看着我,又看了看冯元,他还跟头猪似的睡在那儿。 “你真机灵。”我说着,我不知道夸一个疯子机灵,是我傻,还是他傻。 “你这样是跑不掉的。”胡吗个神秘兮兮地说道,“你看着那堵围墙不高,但是有监控录像,你还没翻上去,警报就响了。” “你怎么知道?”我冷笑。 他居然能够听出我在嘲讽他:“你不信?” 我也不知道该不该信他,我转头看了看围墙,角落里还真的竖了一根根柱子,上面凸出的部分,真的应该是监控吧?胡吗个这次的逻辑倒还挺清晰。 可这不重要。眼前是个连名字都很古怪的怪人,几小时前他说冯元是杀人狂魔,而几小时后,又被反指为杀人狂魔,你说我应该怎么来对待他提的建议? “那你说怎么办?” “我有个办法可以让你跑出去。” 我的耳朵突然竖了起来,再次打量了他的上下,他穿着病人服,头发被剪得乱七八糟,脸上像是一个礼拜没洗过似的。他仰着脖子看着我,仿佛在向我述说一条真理。 “那你说怎么办?”我问道。 “办法是有一个,”他眨了眨眼睛,“不过――你得带我走。” 我没想到他提的是这个要求。这反而让我吓了一跳。如果说他问我要个冰激凌,或者达能饼干,我觉得这才正常。 疯子也想出去?他们不是应该觉得外面的世界才是恐怖诡异的吗?所有的人都是疯子,而他自己格格不入、无人理解,毫无安全感可言,现在居然还想出去? 我盯着他看,胡吗个的表情严肃,如果排除精神病的偏见,眼前的这个40多岁的男人,貌似没有开玩笑。 “带着你走?”我不知不觉地压低了嗓音,然后瞟了一眼冯元,他还在睡着,我可不想这时候再把他吵醒。 “没错,确切地说是我带着你走。” 我一下子语塞了,心里很纠结,如果这个疯子说的是真的,没准儿还真能把我带出去,他来这儿的时间一定比我长,熟悉地形。可如果说的是假的,那我要冒的风险可就大了。 好不容易有了点儿好运气,这也许是我飞跃疯人院的唯一机会,要是因为胡吗个拖后腿被逮回来,估计就再也没有那么有利的形势供我选择了。我不得不考虑考虑。 “别想了,小子,”胡吗个说着,“我比你还聪明,你还犹豫个啥?” 他这几句话听上去条理清晰,而且句句说到我心坎里了,还都说在点子上,要不然试试,我想着。但又觉得有些不靠谱,不管究竟谁是杀人狂魔,反正眼前的这个人肯定不正常,难道要把这个机会让给他来决定? “我要是不带呢?”我沉着嗓子说道。 胡吗个轻蔑地看看我:“你说呢,如果不带我的话,先别提那些监控设备,你觉得我会让你就这么太平地钻出这个窗户吗?” 我心里一惊,比起冯元看见我解开手铐置身事外的表现,胡吗个显然难对付得多。难道我真要带着他一起走? 不是我真的相信他能把我带出去,而是没办法,在寂静的深夜,如果他大吼一声,别说保安,就算冯元醒了也够戗。 “那你得听我的。”我想了想回答道。 “你答应了?”胡吗个兴奋起来,“带我一起走吗?” “嘘,轻点儿,”我指指冯元口是心非地说道,“我带着你一起走。” 我从窗户钻出来,一下子跳到地面,发出了无关紧要的落地声,然后蹲在那儿环顾左右,没有意外情况,接着把胡吗个从那个洞里接出来。 “穿过操场。”胡吗个貌似很专业,“看见斜对面那棵树了没,那是唯一的死角。”事到如今还是信他一把吧,我想着,也只能这么着了。 我们弯着腰迅速穿过操场,有惊无险地走了一个斜线,毕竟这里不是监狱,没有24小时荷枪实弹的守卫,也没有探照灯、铁丝网,监控是肯定有的,不过要是胡吗个所言非虚,应该很容易解决掉。我们来到了墙根儿底下,墙有4米多高,靠冲刺蹬上去基本是不可能的了,得想点儿办法,找点儿工具。我四处看了看没有可以用来垫脚的石块或者木桩,墙边上最近的树也离着十几米远,不可能爬树然后翻墙出去。 我挠挠后脑勺,刚想问问胡吗个怎么办,他已经蹲了下来:“想什么呢,踩着我上去吧。” 我一下子没反应过来,这法子我早就想到了,只不过没想到这个疯子,我还没骗他呢,他就自己把自己牺牲了。 “你就不怕我上了墙之后自己跑了?”当然这句话我只在心里想想,没说出口。胡吗个也没问,看来他脑子到底还是不好使,转不了那么多弯。 事到如今我也没什么好客气的了,踩着他的肩膀刺溜一下蹿上了墙头。我心里斗争了几秒钟,最后还是转身把手伸出去拉胡吗个。这时候把他甩了,实在是不够仗义。 “快点儿。”我压低声音喊着,“我把你拉上来。”然后看看前方,空旷的操场上没什么动静,一切顺利。 胡吗个伸出了右手,没有拉我,而是指了指我身边。 “干什么?快点儿,再磨蹭就被人发现了!” 他笑而不答,而是指着我身边,我转过头,月光下有个很不起眼的闪光点嵌在墙里。我凑着脑袋过去看了看,一下子就认出来,是感应器! “你骗我?”我转过头恶狠狠地看着胡吗个。 他还是保持着笑容:“这个精神病院根本没有监控盲区,围墙上遍布着监控和感应器,但我没骗你,没有我你是出不去的。” “什么意思?” 夜空下,对面楼里的灯“刷”地亮了一排,很快就有人追出来了。 “我去把他们引开,接下来你就只能靠自己了。”胡吗个说道,然后沿着墙往别的地方跑去。 “什么?”我还是没反应过来,“等等――你到底是谁?” 胡吗个停了下来,脸上的笑容耐人寻味:“不要相信任何人!”说完,继续跑开。 我跳下围墙才发现j市的精神病院并不在郊区,周围立着一排排五层楼高的居民房。围墙和小区间有条小路,我贴着围墙看了一会儿。夜黑得深,附近没有居民游荡。110的巡逻车应该也不太会走这条偏僻小道吧? 围墙里隐隐约约地传来人喊叫的声音,我听不清,是已经发现胡吗个了吗? “没有我你是出不去的。”我现在有点儿真正理解他这句话的意思了。胡吗个说这个疯人院没有监控盲区,所以牺牲自己引开了看守,让我有足够的时间逃跑。 起码从现在所发生的事情来看是这样的。我现在只能信他的话。 “不要相信任何人”。他是在告诉我他的身份,他是李舒然的人,没想到,李舒然又一次救我于水火之中了。又一次表现出了超强的能力,居然渗透到了疯人院,让一个疯子指引着我应该前进的道路。 我边想边沿着墙根儿走,脚步越来越快。看守很快就会找到医务室去,很快就能发现我也跑了,后果可想而知,我得争取时间。 我走到两个间隔的路灯中间,在最黑暗的光线下,穿过小路,到了另一边。仍然没有人发现,我翻过了并不高的居民小区的围墙,然后在找那些我够得着的晾晒在外面的衣服。我穿着病服,不换套正常人的衣裤将寸步难行。 目标出现在前方。一楼的阳台前挂着一条男人衬衫和牛仔裤,我潜了过去,屋子里黑漆漆的,主人肯定已经睡了。我翻上阳台,踮脚将衬衫和牛仔裤取了下来,然后迅速离开。 我在角落处换上衣服。把换下来的病服塞进草丛中,然后从小区的出口处光明正大地来到大街上。该去哪里呢?我站在路边想着。我知道他们一旦发现我逃跑了,很快就会报警,而且像我这样重要的嫌疑犯,肯定是联网的。警察的办事效率我当然清楚,只要他们愿意,找一个人出来还是轻而易举的。也就是说,留给我的时间并不多。 然而事情毫无头绪,我跑出来了,却不知道接下去该干什么。路上空旷得很,偶尔有一两部小车飞驰而过。我走在黑暗中,没人注意我,也没理由注意我。我在路口的展示牌前找到了一张贴在橱窗里的本市地图,看了一会儿突然有了方向。 我确定自己现在的位置,看地图四五公里的路程。我身上没钱,不能打车,为了避免节外生枝,自然也不能抢劫,所以只能往西步行。我看着地图的指示,然后认准方向,沿着马路走去。 要去的地方是j市的一所大学,位于解放路和长寿路口。现在是半夜,这是我能够想到的最安全的可以上网的地方。我需要网络,这是我的专业,我必须上网去查一些资料,然后分析自己的形势。要是能够潜入j市公安局的内部档案就好了,这样就能知道自己的案子究竟到了什么步骤,有多少证据于我不利,也好有的放矢。 还是暂时不要找周炳国了,我觉得自己的这个决定是对的,现在去找他,一来介于我们之间的关系,j市公安局未必会告诉他多少消息;二来一旦事后查起来,连累了他就不好了;三来我还得作最坏的打算,就是警察已经知道我从精神病院跑出来了,如果这样,傻子都知道周炳国一定会被监控起来,我岂不是自投罗网? 以上都是客观分析,除此之外,我本意也不愿去找他。我还有些顾虑,要不是他组织了几个专家对我作了心理评估,然后认为我精神失常,我是不会被送进精神病院的。我不知道他这样做的动机是什么?是在压力之下不得已而为之,或者被收买了,还是在帮我?杀了副厅长的儿子,不死也是无期,没准儿周炳国是缓兵之计,先保住我的命,好从长计议。只不过他没有料到,李舒然和要杀我的人都尾随而至了,我差一点儿就死在精神病院里了。 想到这儿,我琢磨着自己的经历确实很莫名其妙,要不是李舒然,我是不会被牵扯进来的,牵扯进来之后,每次又都是他把我救了出来。这个人究竟想对我干什么?我边想边赶路,不知不觉已经走到大学门口。门口保安室亮着灯,保安趴在桌子上睡觉,我看了看,从侧门悄悄地溜了进去。 电脑房在什么地方?我还得再找到学校里的指示牌。在林荫小路上,我看到了这所大学的俯视图。这学校不大,二十分钟就能绕一个圈,我顺着箭头的方向,走往我要去的地方。临走的时候,我顺手扯下来一片硬纸板。 电脑房在四楼,楼下的玻璃门锁着。但这个问题不大,再艰苦卓越的环境我都已经经历过了,学校的防盗设备实在算不了什么。确切地讲,都不能算是防盗设备,我顺着楼走了一圈,推开大楼背后卫生间一扇未关严实的窗户,然后轻而易举地钻了进去。 来到四楼,顶头的一间房上面刻着“电脑房”三个大字,我低头摸索着找到了锁,手感和视觉上感觉是那种“牛头牌”的老式门锁,这在我的意料之中,我拿出硬纸板撕下了适合的大小,顺着门缝插进去,然后“咯噔”一声,门被我打开了。 平行的有四排座位,上面都有电脑,估计着有八十几台,规模不小,我找到了主机,开机然后连上网线,开始做我要做的事情。 比起翻山越岭、格斗擒拿,眼下的事儿我还是得心应手的。坐在电脑前,我第一次感觉到了主动权握在自己的手上。我登录了j市公安局的内部网站,花了十几分钟就潜入了。虽说留下了一点儿痕迹,但这无关紧要,现在只是在打时间差,他们知道我是学这个的,所以没必要隐藏这一点。 有关我的案子叙述得并不多,而且所谓的证据,也就是前期我都知道的那些,还有周炳国的评估报告,下面有他的签名,建议先收容到精神病院,然后择期审判。我皱了皱眉头,从语意上来分析,似乎这案子已板上钉钉了,除非出现新的证据,否则我注定要背这个黑锅了。 好在现在似乎他们还没有发现我失踪了,起码我的资料上没有显示出“在逃”的标签,我不知道他们会花多少时间发现这一点,也不知道接下来我该做些什么。 找到假林慕,或者李舒然,这是能够为自己解脱罪名的唯一途径,可他们在哪里呢?假林慕最后一次出现是在侯文杰的别墅里,此后就不见踪影了。不对,我突然反应过来,最后一个不是假林慕,而是胡吗个。 胡吗个也是他们的人。我可以在公安局的居民数据库里去找胡吗个。 我把胡吗个的名字输入进去,原来我以为肯定要花费一些时间,没想到很快,刚搜索就跳出来一张照片,仔细一看,就是精神病院的那个。想必全市也就他一个人叫这个奇怪的名字。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个胡吗个居然也穿着警服。我把资料往下拉,胡吗个原是j市公安局刑警队的队长!这个身份着实让我吃了一惊。他怎么会在精神病院? 关于他的记载寥寥数笔,但还是很清晰,我看着,上面大致的意思是说:胡吗个诬陷领导,无事生非,影响稳定团结,已被开除公职,后经查其患有幻想型精神分裂症,收治于本市精神病院。 我盯着电脑琢磨了半天,这个结果是我没想到的,不过反而激发了我的灵感,模模糊糊中总觉得自己有点儿接近真相,但又看不清,只能有个大致的轮廓,而且也不确认这是否就是真相。我多了一个心眼儿,继续在公安局的网站上了解胡吗个的信息。 胡吗个今年四十八岁,当兵出身,部队转业后直接转入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从普通的警员做起,开过枪、负过伤,一挑三干倒过歹徒,远赴云南只身在深山老林里击毙了j市最大的毒贩,战功显赫,嘉奖无数,总而言之,他来做这个刑警队长实至名归。 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当年政治前途一片光明,怎么会突然一下子疯了?我翻着网页,找他做警察时最后的消息。越到后面,我越有预感自己的猜测很有可能是正确的,果然不出所料,胡吗个是1996年出事的,他最后经办的案子,正是那个拾荒老头儿被人用钢筋插入体内的案子。 胡吗个和之前发生的事儿是有联系的,至于联系是什么,我还想不通。看来1996年的那个拾荒老头儿,不仅让管文明变异成了一个变态杀手,难道还让胡吗个一个刑警队长因此而成为了疯子? 我继续查找着信息,这个案子公安局网上居然只字未提,我只好打开门户网站看看有什么旧闻。结果什么也没有查到,倒是屏幕的右下方有邮件提示,我顺带着打开来看,一个熟悉的地址跃了出来。 我赶紧点开邮箱,是李舒然,李舒然在20分钟前发了一封邮件给我,邮件里写着:“去找刘定伟。” 一切又回到了别人的掌控之中。这种欲罢不能的感觉,有时候会让人产生烦躁得想死的欲望。我走在别人铺设好的道路上,一路走向危险的未知,而如果拒绝,身边就是万丈悬崖。 “去找刘定伟。” 他是要把我领向真相?然而我现在所有的麻烦,他才是始作俑者,实在搞不懂李舒然究竟想干什么。 从学校里出来之后,属于我的时间又少了一点儿,但收获多少还是有的。我得破釜沉舟,在警察找到我之前,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这不是演习,而是荷枪实弹,容不得一点儿差错。任何一个小错误,都有可能让我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中。 我凭着记忆走在马路上,接下来的目的地我是知道的,但在此之前我还得做一件事儿。天色还没亮,电脑上显示现在的时间是深夜三点多钟,黑色给我掩护的时间不会太多,我必须抓紧时间了。 沿途的景物标志,我熟悉而又陌生,貌似来过,可又想不起来,可以用作参照的坐标实在太模糊,走过两个街口,看见原来龙舟赛的倒计时钟,才确定自己的方向还算准确。这是八一广场,离火车站不远了。 我尽量大方一点儿沿街走,这里渐渐有了人影,同样时不时地也有警车驶过,在他们尚未发现我逃跑之前,我暂时还不会引来巡警过多的注意,再往后就不好说了。 我又饥又渴,但还得坚持,只要方向没错,应该用不了多久就能到达火车站了。 20分钟之后我到达了目的地。要做的事儿风险很大,但我反复思量 恋耽美 分卷阅读16 受害者[12部全集出书版] 作者:张末 ,必须这样干,否则的话,即使侥幸躲过一时,接下来要查这些事却会麻烦重重。而且这是一次只看结果不看过程的侦查,我的对手包括警察和李舒然,没有一个是好对付的,必须出其不意。 凌晨3点的火车站人不多,但还在我能够接受的范围,不至于像马路上一样空旷,我要保证既要有一定掩护干我自己的事儿,又不至于在逃跑时完全处在警方的视野之内。 远处的墙根儿下,有两个警察站在一边抽烟聊天,我隔着四五十米的距离,路过他们,然后进入候车大厅。 我需要一点儿钱,这是我的第一个目标,在候车大厅里我物色着对象。有个男人仰着脖子睡在椅子上,嘴张得足以放下一个鸡蛋,嘴角流着哈喇子,显然睡得很死。他的手上放着一个背包。 我不知道这背包里有没有钱,但总是要试试,我不想在这上面冒太大的风险,如果他没有发现我就已经成功一半,可一旦我行窃时被逮个现行,基本就以失败告终了。 我慢慢地走到他的边上,右边的位置空着,这就是所谓的天赐良机吧。我坐了下来,然后从椅子上拿起一份不知道是谁留下的报纸,一边佯装看报,一边观察四周的动静。 依然没有人注意我,这样很好。我慢慢地把手伸了过去,那男人睡得很死,我从他手臂的空隙处,把那个背包悄悄地绕了出来。我顿了一顿,他还是没有反应,我又随意地看了一下四周,然后大方地站起身来,把包背在身上,然后走了出来。 我按照车站指示牌上的箭头,找到了厕所,进了其中的一间,锁上门,打开包翻了起来,希望里面有钱。这个男人着实大意,包里放着电脑,还有两件替换的衣服,如此贵重的东西,自己居然睡着了。 可唯独没有钱,我有点儿失望,突然发现,包还有个隔层,我拉开拉链,伸手探了进去,有个信封,手感非常好,是每个人都喜欢的那种感觉。我拿出来,天助我也,信封里夹了一沓人民币。 我塞了几张回去,然后把剩余的都放进了自己的口袋,把包留在了厕所,出来后跟一个打扫卫生的阿姨说,里面有个无人认领的行李。然后贴着墙根儿走出了候车大厅。理论上警察迟早会发现我来过火车站。无论是打扫卫生的阿姨报警,还是那个男人最终发现自己行李丢失,他们一定会去查车站的监控。 而我在他身边的整个过程,监控应该全都拍到了。这就是我想要的效果,我得让警察知道我来过火车站,让他们没理由怀疑,从精神病院跑出来之后,我已经踏上火车,离开j市了。 我用偷来的钱租了一辆黑车,我开着车行驶在j市郊区的路上。如果我在火车站干的那件事能够有效,起码会延迟警方找到我确切位置的时间。 要去的地方不远不近,但步行肯定是不现实的。因为是清晨,所以马路上车辆稀少,一阵疾驰之后,我来到了行程的终点,一家临终关怀福利院。顾名思义,“临终关怀”就是针对那些患有绝症,或者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行将死亡的人。 和收留孤寡儿童不一样,这家福利院收留的成员更加“特殊”。那些注定早夭,四肢残缺的弃婴自不在话下;还有很多被医院拒绝接收的晚期病人,只要愿意,也同样可以进入福利院,在生命最后的时候,感受阳光和尊严;近两年,还有一些对生活丧失信心,成为街道、辖区派出所“包袱”的问题居民,也被劝说进入这里,因为这里配备有心理医生甚至牧师,俨然成了一个变相的心理诊所,院方是在竭尽所能地灌输着生命的新定义――让人获得重生的新定义。 刘定伟属于最后一种,两年前遭遇车祸后,两度自杀未遂,被民政部门转移到福利院,而就在半年前,他还企图在福利院的澡堂里,用偷来的柴油烧死自己。 在我的印象中,闫磊说过,在黄玉芬案之后不久,他们来过这里调查过刘定伟,结果自然是一无所获。刘定伟不是我们事先猜测的李舒然,也不是大悬案的凶手。 现在李舒然留下了信息,让我来找刘定伟,我不知道为什么,也不知道该如何切入,但这是唯一的线索。我把车停在大门口,还没走近大门,门卫室的老头儿已经把玻璃窗拉开了。“你找谁?”他远远地问道。 这个老头儿60多岁,一头白发,戴着一副老花眼镜,低首皱着眉头从镜框上方看出来,打量我的身份。“你好,我是市刑警大队的,你们院长在吗?”我镇定地说着,老头儿又看了看我,“我来了解一下刘定伟的情况。” 既然半年前闫磊曾经来过,没理由不给他们留下印象。 “你等一下。”老头儿没有怀疑,拨了个电话,说了几句挂掉,然后开门让我进了福利院,用手指了指,“往前走,一楼顶头一间房。” “谢谢。”我礼貌地说着,然后被放进了大门。 中间一条约5米宽的小路,两边都是竹林。往里走了四五十米,眼前豁然开朗。正对面是一个足球场大小的绿草坪,两边是红色的围墙,在草坪的对面有一栋长方形的五层楼高的灰白色建筑。草坪边上有个绿化工人,骑着洒水车,正在给院内的植物浇水,他往这边看了一眼,然后又埋头干自己的事儿去了。 我穿过草坪,按照门卫的指示,沿着一楼的边缘走,在顶头一间开着的房门上看到了“院长室”三个字。我敲敲门,一个男人从里屋走了出来。“你好!”对方操着生硬的中文,居然是个黄发碧眼的外国人,看上去40多岁。 “你――好。”我愣了一愣,把hello收了起来,转而改成中国式的问候,伸出手去,“我是闫磊的同事。” 我和他握了握手,从力度上判断出,他对我的到来既不热情也不冷漠,只是恰到好处。他对闫磊想必也是有印象的,我还准备好了一套他问我要工作证的说辞,但他提也没提,把我让到沙发上,倒了一杯水,问:“你是来找刘定伟的?” “嗯。”我说道,“半年前,闫队长来的时候,已经把大致的情况跟你说过了是吧?我就不再赘述了,这次来主要是再了解点儿情况,案子有了点儿新眉目。” “就你一个人?”院长袁建国的中文不好不坏,意思是表达清楚了,但我搞不清他这么问是因为客套,还是怀疑。 “也不是什么重要的线索,其他人都在忙着别的事儿,我正好在附近办事,所以顺带过来拜访一下。” “原来是这样。他是个可怜的人。”院长的态度依然保持得不温不火,随即叹了一口气,像是对刘定伟充满了怜悯。 对于两度造访此地的命案刑事警察,他难免有些排斥的吧?我看了看袁建国,身材微胖,慈眉善目,很适合他的身份。毕竟我们的理念不同,他们努力为人们活下去找到一个理由,而我们恰恰相反,只有当一个人的生命终止之后,才会登场。 我们又彼此寒暄了几句,说了些客套话,然后直奔主题,他领着我出了门边走边解释道:“其实这栋楼就是福利院的全部了,总共五层楼,一层是办公的地方和活动室,二层以上都是宿舍。” 我们走上二楼,然后穿过走廊,到另一端继续上行。那些宿舍窗明几净,路过的时候我往里瞄了一眼。整洁得如同兵营,虽说住着一些连药物、器械都维持不了多久生命的人,可这里却没有医院才有的消毒水的气味,阳光从玻璃窗户斜射进来,墙壁上挂着十字架,还有很多我认不出来的古典壁画。 这些壁画,无一例外地都与《圣经》有关。建设者应该是个基督教徒,看得出来袁建国是用了心的,他在尽其所能为这些可怜的人营造一个温馨的环境,让他们安详而非恐惧地等待死亡。 每个宿舍能住三个人,一层楼15到20个房间,满打满算也只有不超过三百个床位。可不用担心人满为患,按照袁建国的说法,很多人还等不到下一批“居民”入住,就已经去往极乐世界了。 刘定伟可能算是最长的住客了,他被安排在五楼顶头的一个小房间里,一人一间。 “他不是生理上的原因,只要他自己愿意,他可以愉快地活得比我们任何人都长。”爬到了顶楼,袁建国吃力地从腰部取出钥匙,边走边拿在手上翻看,为了防止刘定伟跳楼,房门上了锁。到了门前,他先敲了敲门。 “进!”里面传来了一个被烟熏坏了的嗓音。 袁建国开了门,我们看到一个人横躺在床上,穿着米黄色的睡衣,双眼直愣愣地盯着天花板,为了防止刺激到他,这间房空无一物,而四壁也被粉刷上了天蓝色的柔和的油漆。刘定伟浑身戴着一个密不透风的罩子,还有一顶帽子,除了一双眼睛,几乎看不到任何皮肤。 他看了看我们,目光无神,然后像个僵尸似的,毫无感情色彩地又把头转了过去,直直地盯着对面的墙。 看到眼前的情景,我在想,袁建国一定会十分厌恶我们屡次造访吧? 躺在床上的刘定伟,是一个对生命失去信心的人,他游走在崩溃的边缘,袁建国就像用一根纤细的绳子拉住他沉重的身躯,一点点把他拉回悬崖,这其中容不得任何闪失,一阵微风或者心猿意马都可能让刘定伟再次掉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而我们显然是来破坏这一切的。每一次提起黄玉芬,都有可能是在他原本就冰凉的心上浇上一盆冰水。 袁建国介绍了我,可我却一时语塞不知该如何开场,我看着已形同废人的刘定伟,想了一会儿,却冒出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你住得还习惯吧?” 刘定伟奇怪地看着我,他的整张脸都被隐藏在罩子底下,只有眼睛还转动着,淡淡地说:“习惯。” “我来就是想了解一下情况,有关黄玉芬,也就是你妻子的情况。” 一阵沉默。刘定伟继续看着我,好像是想从我的脸上看出端倪,随后不耐烦地说:“警察不是已经来过很多遍了吗?还有,”他纠正道,“是前妻,我和她有好多年没见过了。” “嗯,有点儿新情况。”我柔和地说道,“你也别太紧张,我就是想了解一下她的情况。” 我的心里有点儿紧张,在此之前我没想过刘定伟的现状,照他现在这个样子,即使不愿意提起过往,我也是能够理解的。 “又是来了解她杀人的是吧?”刘定伟突然自己说道。 我愣了愣,解释道:“这次我们又有了些新线索,关于一个拐卖儿童团伙,所以就――”我随便编了一个理由,“原来的事情我不太清楚,如果可以的话,我还想知道一些关于你跟她之间的事儿。” “我跟她之间的事儿?比如?” “比如说――”我又不知道该如何接下去了,李舒然只让我来找刘定伟,但没说找到他之后该怎么做,我又看了看他,还是决定从头开始了解,“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原先我以为他会提出一些质疑,如果是我半身不遂地躺在床上,还要我接二连三地提起过往的伤心事儿,我也不会有什么好脸色。 他再次闭上了嘴,双眼茫然地看着前方,约莫半分钟的时间,转过头来:“有烟吗?” “什么?” “你不应该抽烟,对身体不好。”袁建国插话进来,他的语气中带有不满。我看看院长,又看看刘定伟,最后又望向院长。 “好吧!”袁建国叹了口气,无奈地耸耸肩,“就一支。”说完转身出了门。 我赶忙从口袋里掏出烟来,抽出一支递给从床上坐起来的刘定伟,他把枕头横靠在床头,让自己有个更舒服的坐姿,吸了一口我为他点上的中华,不自然地咳嗽了一阵,笑笑:“很久不抽了,院长不让。我和她是在医院认识的。这是十几年前的事了。” 我安静地听着,听着刘定伟接着往下说。 大概是在15年前,或者更遥远的时刻,刘定伟在乡里的中学毕业,来到了这座城市。那时候他还年轻,前头没有出路,除了把体力和汗水无休止地消耗在贪婪的土地上,没有更好的选择。这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是致命的。好在时代不同了,史上最大规模的迁徙,在那个时候再度开始,无数农村的年轻人涌向城市。这股潮流就像无以抵抗的海啸,将刘定伟卷了进来。 和大部分刚进城的青年一样,他吃苦耐劳、每天工作12个小时以上,这些经历都已经不值得拿出来炫耀了,当所有的人都在经历同样的事情时,即使这是一个悲剧,也会在麻木中自认为它合理起来。 “我搓过煤,扛过煤气罐,在大冬天跳进结冰的河里捞过淤泥,在三伏天浇过柏油路,反正能吃的苦都已经吃过了,有时候我怀疑自己是不是活在新中国。”刘定伟藏在罩子后面一句一顿地说着,他的发音被罩子挡着,我必须竖起耳朵才能弄明白他在说些什么。 “我睡过马路,钻过地道,在自行车棚里过夜,晚上冷的时候,就偷别人晾在外面的衣服盖在身上取暖,我记得有一次冷得实在吃不消了,偷了三条挂在外面的短裤套在头上。”刘定伟笑笑,额头皱了起来,以一种自嘲的情绪述说过往。他说的这些和我要知道的无甚关系,更像是在倾诉自己的艰苦。 “我在火车站的地道里遇到一个贵州人,”刘定伟接着说道,“我遇到他的时候,他已经快饿死了。他刚从收容院里出来,卖了几个月的苦力,他脸色苍白,疲惫地坐在地道的消防栓边上,身上盖着一条已分辨不出颜色的薄毯子。我记得是在晚上十点多钟,我没地方可去,就坐到他的身边。” 我皱了皱眉头:“然后呢?” “别急,你先听我说。”刘定伟有条不紊地回答道。 “我和那个贵州人聊了起来,他说他已经出来五年多了,之前一直以捡破烂为生,他把手臂伸出来给我看,手腕处有很深的几道红印子,他解释说是戴手铐戴的。然后掀开了毯子,他右腿小腿安着一个简易的钢架,原来是个瘸子,是在收容所里被打瘸的。” “哦,是吗,真可怜!”我的心被触动了一下,就像猛然间被针尖刺中神经,我一直等着他说黄玉芬的事儿,以期找到入口,未料在他述说往事的时候,就一下子透露了一个重要的信息。 没错,管文明就是贵州人,也是个瘸子。我盯着刘定伟,没作过多的反应,我还吃不准他的意图,吃不准他这是故意还是一不留神才带出来的信息,我保持着镇定。 他意味深长地看了看我,顿了顿,看我没有提问,接着说道:“我带他出地道去吃包子,我身上还有几十块钱,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饿死,事情就是在买包子的路上发生的。” 刘定伟和那个贵州人走出地道,寻找黑暗中还闪亮着的灯光,这一排是琳琅满目的橱窗,夜晚依然绽放出耀人的光芒,动辄数千元的价格,昭示着门前的这条宽阔道路不属于他们。即使这里有吃的,刘定伟口袋里的几十块钱,也不足以支付坐下来需要的勇气。 贵州人比刘定伟要更熟悉这个城市,带着他走街串巷去往另一个地界,据说那儿能用低廉的价格填饱肚子。他们越走越偏僻,路上没有行人,贵州人带他走进了一个昏暗的小巷子。没走两步,就发现更深处亮起了点点红光。 一群不明身份的少年正躲在巷子里抽烟。贵州人比刘定伟有经验,他明显放慢了脚步,刘定伟还傻乎乎地往前走。 “来,上这儿来!” 巷子里的少年对他们说着。刘定伟还在继续,被贵州人拉了一把才反应过来,两个人撒腿就跑。身后传来凌乱的脚步声。 虽然贵州人跑在前面,而且更知道被那些少年追上的后果,但毕竟他腿不是很方便,没跑两步就被刘定伟超了出去。刘定伟心想如果跑出巷子的话,他们应该就不会那么嚣张了吧。他不停地跑。 “那次确实是怕了,”刘定伟说着,“我跑出巷子来到了大街上,原本以为安全了,可以松下一口气了,没想到那帮少年没有放弃,一直追了出来,我看见他们手上举着刀,就是那种中学生的卡尺磨成的长刀,一刀砍在了他的右手臂上。”刘定伟又顿了顿,似乎在强调某种东西,“至此之后,他就改成左撇子了。” 刘定伟顿了一顿,见我仍然没作出反应,继续说了下去。虽说他和贵州人只有一面之缘,可不知那天受了什么指使,刘定伟阴差阳错地停住了脚步,居然转身又冲了回去。那帮少年人多势众,而且下手凶狠,即使刘定伟有粗壮的身板,还是以彻底失败作为这场斗殴的告终。 身上仅有的几十块钱被抢走了,反回来冲入少年中的刘定伟,被激起了更凶狠的殴打,他的小腹部被尖锐的刀器划破了一道口子。 “那时候就觉得自己快要死了,血流了一地,我这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血,而且还是自己的。”刘定伟猛地吸了一口烟,呛得直咳嗽,“要不是那个贵州人,没准儿我已经死了。” 贵州人没有忘记刘定伟的义气,没有抛弃他,而是把刘定伟驮到了医院里。 “所以说一切都是命中注定,谁能想到,就是因为挨了那顿打,就让我时来运转了呢!”刘定伟眼中顿时充满了光芒。 黄玉芬不是刘定伟的救命恩人,但在他眼里已经等同救命恩人了。黄玉芬是那晚的值班护士,刘定伟身无分文,生怕惹上麻烦的贵州人把他丢在医院门口之后,没了踪影。没钱没身份的刘定伟,就像盲流一样被丢在了医院大厅。刘定伟伤口血淌不止,稍微耽搁一时半会儿就会性命难保。 在急诊室值班的黄玉芬,做主收下了他,让刘定伟捡回了一条命。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刘定伟不知道如何感谢这个长他几岁的救命恩人,他没有钱,在医院的怜悯用完之前,他随时都有被扫地出门的危险。好在这种情况没有发生,在颤颤巍巍中,刘定伟安全度过了他的疗伤阶段,直到再次像牛犊一样站了起来。 “身体恢复得怎么样,有没有想过在医院找一份工作?”黄玉芬问道。 就这样,刘定伟遇到了他生命中第一个贵人。至此为止,刘定伟都分不清楚黄玉芬是一见他就爱上了这个农村的小伙儿,还是从可怜慢慢地对他产生了好感。刘定伟找到有生以来第一份稳定的工作,在医院帮忙抬尸体。 “我总以为自己从农村出来,见惯也听惯了那些稀奇古怪的事儿。但当真到了每天摸尸体的时候,心里还是有点儿寒的。我总是努力让自己克服这些恐惧,当然也就是因为这个职业每个人都捏着鼻子绕道走,才让我一直平安地干了下去。” 时间一长,刘定伟的恐惧感也就慢慢消失了,医院的停尸房在主楼西侧二百米的地方,是个躲在医院深处的红砖墙平房,医院的其他管理员平时都不在那儿待着,有尸体的时候才去停尸房工作。刘定伟没有家,况且他觉得也没必要花钱租个房子,于是就在装尸体的冰柜旁安了身。一张木头床,一个煤油炉子,这反而让刘定伟觉得有了家的感觉。 到了晚上,他就和尸体一起平躺在这个房间里,虽然有很多房客,可区别在于,当电话铃声响起的时候,只有刘定伟还能从睡梦中醒来。病人去世可不会有休息日,他们不会在乎刘定伟是不是正在休息或者身体不舒服,往往说来就来,电话一响,不管是寒冬还是酷暑,刘定伟都得套上工作衣,到抢救室或病房,在家属的悲痛中,把尸体装上车,然后把他们带回“家”。 每到这个时候,刘定伟总是很体恤地站在门外等着,失去亲人的家属总要有个过渡的阶段。他们要开始抑扬顿挫地哭诉,刘定伟安静地在门外听着,听着那些哭泣和嘴里含糊的喊声。 “其实最好不要在死人的边上掉眼泪,眼泪沾上身子之后,他到‘那边’就成了瞎子,什么都看不见了。”刘定伟不知道从哪儿听来的风俗,“这种事儿见多了之后,就觉得那些哭别的家属都是千篇一律的调子,反而是死人们都千差万别。死一个人实在是简单得很,半分钟不到,一口气儿接不上来,人也就过去了,人这个东西实在是脆弱得很。你见过死人吗?”他问道,“我亲眼见过很多次,有一条黑线,从额头开始,就像下降的水位一样,快速地移过你的脸庞、脖子,然后走完全身,这就说明小鬼把你的精气全都吸走了。说来也怪,精气被吸走之后,死人反而比活着的时候气色更好了,脸色红润,所以人刚死的时候,都显得很安详。” 刘定伟抬尸体抬出了心得,白天没事儿的时候就在病房里转悠,远远地看。他可以通过家属间窃窃私语的频率、对待病人的态度、医生脸上的表情,诸如此类的细节来判断躺在床上的那个人还有多少弥留的时间。一旦发现情况不妙,他就提前把一些该用的工具悄悄地准备好,站在角落里等着,一旦需要,他总能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医院的医生护士不仅熟悉他,而且还渐渐认可喜欢上了这个来自农村的勤奋、健壮的小伙。 “小刘,帮我把这些旧报纸扔了。” “小刘,纯净水没了,去打两桶水来。” “小刘,帮我去买包烟。” “小刘,把这些纸箱子扔到垃圾桶里。” 遇到这样的吆喝,他总是毫无怨言地干着。刘定伟话不多,但是很聪明,总是想着法子能够多挣一些钱,就在医生护士的吆五喝六中,他发现医院的杂物垃圾还真不少,丢在垃圾桶里,都被那些院外的拾荒者占了便宜。于是他就把这些能卖钱的垃圾收集起来,自己送到回收站里。 卖废品得来的钱,刘定伟也不是自己全留着,哪个科室给了他三斤报纸,哪个护士给了他五个纸箱,他都记得,到了月末的时候,他就把这些积攒起来的毛钱换成整钱,自己留一半,然后再给各个科室送过去。 其实就算积攒起来也没几个钱,人家不肯收,刘定伟就把钱丢在桌子上,然后兀自跑了。下次来的时候,还带来了一个储蓄罐,把钱直接塞进储蓄罐里。到了年底的时候,大伙儿拿出来一看,有五百的,有一千的,这个谁都没放在心上。刘定伟悄悄地为他们存着钱,大伙儿就拿着这笔钱去搓一顿,去唱歌,茶后饭余就会念起刘定伟的好来,他的口碑就这样建立起来了。 第十章 这才是谜底 虽然只是个搬尸工,可在医院里,刘定伟到哪儿都受欢迎,他畅通无阻地在医院里收着破烂,到了后来,医院宿舍,或者就住附近的,家里有什么破烂,也让刘定伟去收。他们都达成了默契,刘定伟把钱送来也不拒绝了,任由他往储蓄罐里塞,大伙儿还指着他给大家明年的聚餐攒钱呢。 刘定伟说这些的时候,眼神里散发着光芒。这没准儿是他人生中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价值。 唯一例外的是黄玉芬,刘定伟把钱送过去,她不收,刘定伟跑了,遇到了之后,黄玉芬再把钱塞给他。刘定伟觉得她是个好人。救死扶伤不说,现在还不图回报,虽说没多少钱,但刘定伟不能做那些不明不白的糊涂事儿,让好人吃了亏。这种为人处世的世界观很朴素。 既然不收钱,他就买水果,把这些钱买苹果、买梨、买香蕉,买完之后就躲着不见她,她总不能任由这些水果烂掉不成? 黄玉芬知道刘定伟是变着法子在感谢她。心里对他的好感也就与日俱增,家里有废品的时候,也让刘定伟去拿。那时候,她刚离婚,刘定伟就站在门口等着,黄玉芬让他进屋,他也不进,下次再来的时候,就把煤气罐也驮来了。一个女人离婚了不容易,刘定伟大忙帮不上,可这些扛煤背土的粗活儿还是义不容辞的。 “她说她喜欢我,是因为我努力想要成为城里人,却又不是城里人。”这话听起来有点儿绕,但我明白他的意思。 阳光从窗户外斜照进来,说这话的时候,刘定伟幸福感十足。爱情有时候就是这样点点滴滴流淌出来的,先是一条干涸的河床,那些晨露洒在乱石杂砾中,日久天长,日复一日地滋润积累,涓涓细流终于奔腾起来。这是个漫长的过程,刘定伟等到了最后的收获,不仅收获了爱情还有支撑爱情的事业。 谁也想不到一个在医院抬尸体兼收破烂的零时工能发财。勤劳、异乎寻常的节俭、胆大,外加一点儿运气。 当黄玉芬真正开始了解刘定伟的时候,已经离他为自己扛煤气罐的日子过去若干年了。刘定伟用省下来的钱居然买了一套房。那时候,照现在比较,房子就像是白捡一样。刘定伟最初的动机只是为了安身立命,再接下来发生的事儿连小学生都能猜得到,在大部分人的怨声载道中,刘定伟看着飙升的房价,整天在家里笑得不亦乐乎。 对于这样的一个事实,黄玉芬肯定是吃惊的。没想到这个毫不起眼的农村小伙,如此有上进心。正如她自己所说的一样,刘定伟有想要成为城里人的上进心,又没有城里人莫名其妙的优越感,这让他默默地在改头换面。 在感情上颇受伤害的黄玉芬终于敞开了心扉,和刘定伟走在了一起,并且有了孩子。 想必那段时间,是刘定伟最风光、最得意的时间,挎着大肚子的黄玉芬春风满面地走在大街上。但事实上命运从来不会让人一帆风顺,如果真有上帝,那么上帝一定对这场脱俗的爱情没兴趣,厄运接踵而至。黄玉芬是高龄产妇,生完了有生以来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孩子之后,丧失了生育的功能。我想这也是她开始屠杀婴儿的原因之一。 在经过短暂的沉默期之后,这对男女终于分道扬镳,按照刘定伟的叙述,他和黄玉芬就成了两条再也没有交叉的平行线。 “不为什么,也不存在谁怪谁,只是某一天她消失了。”刘定伟讲着,“我没有再找过她而已。” 身份、地址、去向,甚至连电话也中断了。黄玉芬带了一点儿钱之后,销声匿迹,把刘定伟一个人留在原地茫然失措。刘定伟用无休止的工作来麻痹自己,除了赚钱能够提起他的兴趣,几乎没有任何再支撑他走下去的东西,可更要命的是,刘定伟一直找不到自己赚钱的意义与目的。这就像一个晚期病人用化疗来对抗病毒,病毒永无止境,健康的细胞却在被日益蚕食。在黄玉芬失踪后两年多,刘定伟终于累倒在长途运输卡车的驾驶位上。 车祸与其说毁掉了他的肉体,不如说是毁掉了他继续活下去的勇气。这也成了他一得知黄玉芬的死讯之后,就想一把火把自己烧死的原因。烟很快抽完了,讲完这段的时候,刘定伟停了下来,他用沉默来作为自己故事的句点。 听完故事之后,我在想应该干些什么。刘定伟像个活死人一样躺在床上,愣愣地看着前方。 他和管文明是莫逆之交?我不知道。刘定伟说他从来没问过管文明的名字,后来的故事也没有出现过管文明的身影,但我不信他们从此就再也没见过。 不管什么情况,事实终归摆在那里,同样的籍贯,被打断的瘸腿,受伤的右臂,以及不得不操练起来的左手。这些都在暗示着他所说的那个贵州人就是管文明。 李舒然让我来找他,自然有他的道理,而且我认为刘定伟是知道我要来的,起码已经得知大悬案的凶手管文明,就是自己所说的贵州人。否则他不会在那几个关键点,刻意停下来看我的反应。 这些都是闫磊没有跟我提及过的。或者他当时也是这样对闫磊说的,可闫磊却心不在焉地放过了这条信息,直接导致了冯天天与何久安 恋耽美 分卷阅读17 受害者[12部全集出书版] 作者:张末 死。事到如今我反而不知道该怎么做了。 这其中有很多种可能,每一个逻辑都是行得通的,我的脑子里全是一个个情节片断,从现在开始,半年来所遭遇的奇奇怪怪的事情,在我的脑海中浮现。 我坐在那里发愣,刘定伟没有理睬我,依然呆滞地看着前方,仿佛我不存在似的。 那些人物和情节,从最早来到j市遇到的老王和黄玉芬;回到居住地邂逅的假林慕;新闻发布会上倒戈的老李;管文明的意外落网;再到现在侯文杰的死;精神病院里的遇险和那个怪物;前刑警队长胡吗个的出手相救…… 这些点与点,占据着各自在这个故事中的位置,然后用那些或明或暗的线索编织成一张大网,真相与阴谋的大网,正在慢慢地将我牢牢地束缚在网的中间。我感觉得到。 我一次次过滤出那些无用的信息,发挥着我的想象力,从那些细节一点点地衍射开来。现在就像是一道谜题,又像是填字游戏,需要我把中间空白的部分填满。 离真相越来越近的预感日趋强烈,当我把所有可能都排除了之后,一个可怕的想法跃入脑中。我凉意乍起,如果真相真是这个样子的,那将是我难以接受的。 我该如何做,和刘定伟当面对质?我又看了他一眼。既然李舒然让我来找他,一定会预料到这一点,是否会有我想要的答案呢? 我没有把握,万事靠自己,我强烈地感觉到自己孤身一人,已没有朋友可言,在我可怕的猜测中,一个更大的阴谋正在等着我。我的脑子在迅速地转,我得用最好、最安全的方式找到李舒然,只有这样,才有机会扳平比分。 “淡定、稳住,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现在时机还没到。况且一切只是猜测,我还需要证据。”我对自己说。随即,我深深地呼了两口气,然后站起身来,对刘定伟说:“原来是这样,我要了解的情况已经了解到了,那我先走了。” 刘定伟没有反应,既没有吃惊,也没有挽留的意思。 出了刘定伟的房门,我下了楼,走过走廊,回到了院长办公室。“聊好了?”袁建国笑脸相迎,我看不出什么破绽。 “嗯,”我回答道,也跟着笑笑,“你们的病人可以用手机吗?”我问道。 “什么?” “哦,我是问,他们,确切说是刘定伟,有办法和外界交流吗?” “理论上是不可以的,他的情况比较特殊。”袁建国对这个问题有点儿意外,回答道,“我们的护士每天都会查房的,所以不可能用手机,起码我没听说有这事儿发生过。他如果想和外界交流,必须征得我们的同意。哦,当然,这也是因为他正处于非常时期,心理还不稳定,我们不想节外生枝,仅此而已。这有什么?” “没有,没有,我就随便一问。”我有了答案,心中的假设看来还是可以成立的。接下来我需要一台电脑。 现在天已大亮,回到学校的电脑室基本已经不可能了。我想了多种方式,风险颇大,最现实的是向院长借一台电脑。只要他还没有发现我是个逃犯,我就仍有可乘之机。“能不能借我台电脑?我需要上网,把一些资料传回去。” “没问题,”他站起身来,把我带到了隔壁,门虚掩着,里面空无一人,“可能查房去了,你就在这里用吧!” “谢谢,谢谢。”我说着,真心实意的。 “有事儿叫我一声。”袁建国识趣地带上门出去,留下我一个人在房间里。我按了启动键,在wdows熟悉的音乐中,越来越觉得心慌,我觉得早该想到这一点,也只有这一点才行得通,才能解释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究竟是怎么发生的。 我连上了网络,侵入了我想要进的那个人的私人空间。事情往往是这样的,大海捞针固然是一件难事儿,像无头苍蝇一样乱飞乱撞,也必然收获甚微,但如果你有了怀疑对象,继而从他的周边开始查起,很多事儿就轻而易举地浮现在眼前了。 我后悔自己没有早一点儿有这样的觉悟,不过想想怎么样都不可能一开始就把他列入调查对象的。这是排除法,当所有的可能都被否认,然后再一点一点地靠以往积累起来的破绽,才会让他进入我的视线。 我从他的邮箱开始查,这是一个技术活儿,也是一个体力活儿,逐一排查需要一段时间。只要袁建国仍没有识破我的身份,那么时间不是问题,我接下去要干的事儿,不出意外在白天是不会奏效的。 这个人的社会关系比较单纯,除了工作上的一些邮件来往,只剩下和家人之间的交流了,我花了一个多小时,或者更长,走马观花地看着邮件的标题,还设法恢复了他近三个月来删掉的数据,结果什么也没发现。 这说明我的猜测还没有证据。说实话,当时得不到我想要的答案,反而觉得轻松。这证明我又一次想多了,这次误判无疑让我觉得欣慰。我舒了一口气,点上一根烟,缓了一会儿,上了本地的一个网站,看看有没有关于我的消息。 还没有出现,算算时间,那边肯定已经知道我逃离精神病院了,只不过整张网还没有完全张开,我还能在缝隙中残喘苟活一会儿。我翻着网站,上面的论坛引起了我的注意。不是因为论坛的内容,而是因为论坛这个载体。 突如其来的提示,让我的心又紧了起来。邮件不是唯一沟通信息的途径,bbs或者其他的网络通信工具,都可以做到这一点。我不得不再次承受这样的煎熬,把要查对象的资料输入数据库,然后调出他曾经所登录的网站。我知道这个工作量更大,却是我唯一的机会。 我耐着性子一点一点排查过来,随着范围在逐渐缩小,还没有发现破绽,我的心再次慢慢笃定。 灾难性的结局,总是在你最不经意的时候突如其来。在一家不知名的网站,需要密码进入的一个共享文件夹中,我发现了他从一年之前开始密集留言的痕迹。 我的腿在发软,事前我想都不会去想,现在又一点点确切起来。从仅剩的那些文件里,我已经多少看出点儿端倪,而其中百分之八十的信息已经被删除了,更说明了他做贼心虚。 这种感觉就像在看一部恐怖片,即使你知道接下来就会发生惊悚血腥的画面,你手捂着眼睛,依然想从缝隙看清真实的面目。 我还得再花点儿工夫把它们恢复。随着数据一点点复原,我感到了窒息,就像被人用绳索再次勒紧了脖子。这里埋藏着一个大秘密,虽然他们在交流中用英文字母代替了人名,但傻子都看得出来gwm代表管文明,以此类推hyf黄玉芬,ldw刘定伟等熟悉的符号跳了出来。 我一边看着,一边出着冷汗。这件事远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简单。没错,从一开始我就被算计了,早到我无法想象的时间,没准儿从林慕自杀的那天起,我就注定要陷入这个阴谋了。 所有的东西看似一步一步,理所当然地把我带了进来,却不知这是一个圈套,一个钻进来就再也逃离不出去的圈套。 和目标人物频繁对话的那个id正是来自本市,我再次查了那人的身份,姓名叫王小山。我的第一反应,这个人就是老王,他自己姓王,所以冒充警察绑架我和张凡双的时候,也给自己起了一个熟悉的名字。 从他们在共享文件里所聊的那些内容里,我仔细琢磨着其中的逻辑以及事情源头,得出一个结论。这个王小山不是别人,正是当年大悬案的第一个受害者,那个女记者王亚娟的弟弟。 事情到这里,已经离所有的真相八九不离十了,我越想越觉得不可思议,这个答案是我想要的,也不完全是。我这才发现所有的线索,其实都不是因为自己的聪明才找到的,而是有人引着我一步步走向真相,而且这个人对我了解至深。 现在,我已经知道李舒然是谁了,我点了一根烟,思索了良久,最后作了一个决定,我得当面去问问他。问问他究竟为什么要这样做?我告别了院长,驱车驶出了福利院,转了一个弯,然后耐心地等在不起眼的角落里。我在等天黑,想必我想见的人,只有等到天黑才有机会见到。 我不知道自己这回赌得对不对,这样的盯梢是否真能把我带到李舒然那里,但我还是觉得有八九成的把握,没准儿那边正等着我去找他呢! 我一整天没有吃东西,尽顾抽烟了,加之心情郁闷,毫无获得真相之后的快感,一直没有饥饿感。好不容易等到天黑,我从车里钻了出来,抖了抖已经麻痹的四肢,才感觉身体有点儿虚弱,但这已经不重要了。我必须按照预想中的那样,紧紧地盯住刘定伟,盯住他,让他带着我去找到李舒然。 夜深了,四周的田野里传来虫鸣声,皓月当空,视野范围可以达到很远,我从福利院的围墙翻了进去,静静地躲在竹林里,牢牢地守住刘定伟的房间。 所有的灯都灭了,如果不出意外,刘定伟应该会出现,即使今晚不出现,那就明晚,或者后天,总之我相信自己的判断,刘定伟一定有办法从那个被锁上的房间走出来。 我的运气算是好的,没有等待多长时间,仅仅两小时之后,刘定伟的房门突然闪了一下。门上光亮的油漆反射着月光,像是发出一道信号。我看见一个人弯着身子慢慢地钻了出来,然后消失在楼道里。 5分钟之后,他从大楼的侧门走了出来,横向走过大楼,在西侧的围墙一个冲刺翻上了墙,然后蹦了出去。等他消失之后,我立马快步跟了上去,以同样的步骤完成了翻越。福利院比不上精神病院,更比不上监狱,他们就是利用这个漏洞,把自己深深地隐藏起来的。 我远远地看着刘定伟走在田间,我保持着距离和他一前一后往前走着。刘定伟专心赶路,一直没有回头,使得我每走几步就要找掩护物显得有些多余。走过了田间,来到一个山洼口,进入之后,隔着几百米远,漆黑中亮着微弱灯光,那是间小木屋,应该也是他们的大本营吧。 我的心越跳越快,在直面李舒然的时刻就要来临的时候,我紧张起来,除了紧张我心中还充满着极大的愤怒。 刘定伟进了那个小木屋,我加快脚步跟了过去。我围着小木屋转了一圈,房间传来了低沉的说话声,有两个人,一个人是刘定伟,另一个人的声音我是如此的熟悉。 我忍不住心中的怒火,来到门前。小木屋的门都不需要我来踹,只是虚掩着,我推开门进去,在他们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就冷冷地把心中憋屈多时的疑问说了出来:“为什么是我?” 刘定伟率先看到我,另一个男人背对着我,听到我的声音先是一颤,随即镇定下来,他慢慢转过身。他的侧脸是如此的熟悉,现在还带着笑容。三秒钟后,周炳国的五官清晰地出现在我的眼前。 当这一刻来临的时候,我反而轻松了,我从角落拿过来一把凳子坐了下来,周炳国站在我的对面,刘定伟站在他的身旁,脸上毫无吃惊的表情,仿佛早已得知我会到来一样。 “你终于来了。”周炳国说道,脸上还带着笑容,“你是怎么猜到的?” 我沉默着,眼睛死死地盯着他,想从他的表情中看出一点儿端倪,可我什么也看不到。周炳国就是我要找的人?! 我叹了一口气,随即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烟点上:“从我确认自己没有疯开始;从假林慕每次都能知道我的方位开始――不过那只是猜测,之所以确定是你,是因为我查了你的网络。”我顿了顿,继续说,“我发现了你和王小山在网上的来往。”我一边说,一边在心里想着,早就应该怀疑这点了。也只有周炳国才能把管文明的心理分析得头头是道。 就是他指导王小山如何调查管文明的全过程。 “你们居然能让王小山逃过有素描画像的协助调查?”我冷笑,但又不得不好奇万分,这怎么可能做得到? “答案很简单,因为他们的父母离异,很小的时候,王亚娟从外地迁入本市,而王小山一直生活在遥远的东北,所以他协查通告的照片,本市根本没有人认得出来。”周炳国笑容满面地回答道,然后走了两步过来,伸手拽过边上的椅子,坐在我的面前,“你是如何会找到这里的呢?” 我吸了一口烟,喷出,朝地上啐了一口唾沫:“因为是你让我去找刘定伟的,当我看见他被纱布包扎起来,想起他在半年前想放火自焚,突然一下子就反应过来,在精神病院里,救我的那个怪物不是鬼,而是一个被重度烧伤的人。”我把头转向刘定伟,“福利院的房间里什么也没有,院方不让他用手机,和外界联系都受到控制,你们总得找到办法交流,所以我猜测,刘定伟一定有办法逃出那个福利院,就像他能轻而易举进入那个精神病院一样,那么只要跟着刘定伟,就一定能够找到你,你们根本就是一伙的。” “这不是重点,”周炳国摇摇头,“藏个手机还是很容易的事儿,更何况即使出了福利院也没必要见面,公用电话多的是。” “我确实不能确认,但我猜刘定伟一定会来找你。” “为什么?” “为什么?”我嘲笑着反问,“你这样做,这样把我牵扯进来,又一次一次地把我救出来,不就是等着这一天吗?等着我来见你,如果刘定伟不来找你,我们怎么能够在这儿见面?” 周炳国愣了愣,笑了:“你很聪明,说实话,”他的表情沉重起来,“我确实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你,所以故意留了这个破绽,我在想如果你没有想到这条线索,那么、那么――就只能随你自生自灭了!” 我的心里一寒,这话是什么意思?如果我没有琢磨出这一点,现在就必须在逃亡的路上继续亡命,没准儿现在已经被警察击毙了。 “拜你所赐,我很荣幸地又见到你了,你才是真正的李舒然。”我直面他,“或者说李舒然只是个代号,每个人都可以是他,但真正幕后指使的其实一直是你。” 周炳国又笑了笑:“说来听听,我很想知道你是如何一步一步得出这个结论的。” “从我确认自己没有疯的那一刻就怀疑你了。”我重复道,“当初林慕自杀之后,是你替我作的心理评估和疏导,是你把我调入了a部门,在你牵头的工作组里工作,从一开始你就选择了我作为这个计划中的替罪羊!” “何以见得是替罪羊?” “因为根本就是你想杀侯文杰!”我大胆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周炳国眉头皱了皱,看得出他未料到我会想到这一点,不过他又很快恢复了表情:“迟早你要知道的,既然你已经有了怀疑,我现在就告诉你,杀侯文杰是我的主意;陷害你也是我的主意,是我备份了你的心理评估报告,否则他们不会那么轻易就把你当成精神病来处理。这样也正中他们的下怀,他们需要有一个人出来背黑锅,需要证明侯文杰的死是一场意外,所以才有精神病人无动机杀害他这一看似很荒唐的解释――比起调查真凶,他们更希望息事宁人。” 我想周炳国所谓的他们,就是j市公安局局长那帮人了:“你为什么要杀侯文杰?他跟你无冤无仇。” “他确实跟我无冤无仇,可你知不知道,侯文杰是死有余辜?”周炳国掏出一根烟,为自己点上,“死一百次都不够。” “此话怎讲?” “960320。”周炳国报着这串熟悉的数字。 我一下子就反应过来了:“和那个拾荒老头儿有关?” “没错,”周炳国又笑了,“当年恶作剧的那个少年就是侯文杰,他喝醉酒之后,在半夜胆大包天地伤害了那个老头儿,而这仅仅是因为找乐子,在他的眼里所有的人命都是不值一钱的,他早就应该抵命,可现在呢,坐着名车,住着豪宅,还成为了年轻人的偶像!你不觉得这事儿更荒唐吗?这一切只是因为他有一个公安系统里的父亲,所以才敢如此无法无天。” “胡吗个踩到了他们的尾巴?”我尝试着问道。 “胡吗个是个好警察,介入这个案子,很快就发现了线索。” “所以也‘被精神病’了?” 周炳国严肃而又威严地回答着:“法律被践踏了。代价是胡吗个,一个好警察的前途;还有那个死不瞑目的拾荒老头儿;包括管文明,谁也想不到在这个事件中,他受到了巨大的刺激,受到了心理和生理上的巨大打击,让他失去了远远超出我们想象的东西,所以才有了后面一系列的连环谋杀案。难道他不应该出来负责?” “就算是这样,”我说着,“我不想说一些更官方的话――可就算是这样,难道你就可以用这种方式来解决?你可以报警,以你的资历完全可以找到更高层来解决这事儿,而不是像现在。” 我说着,其实心里还是直打寒战,如果周炳国所说属实,那么我就能理解为什么精神病院有人要谋害我了,比起侯文杰的死,有些人更希望有人因为其他的罪名来让这事儿迅速地解决,显然他们并不满足我仅仅“被精神病”,他们更希望我死,而不是再深入调查下去。 周炳国笑笑:“你还年轻,不懂政治,如果什么事儿都能黑白分明,还需要警察干什么?” 我猛然想起了周炳国曾经的那个理想,他要建立一个犯罪心理评估档案,作为量刑的考量,也记得他说这个理想已经很难实现了,所以就用这种方式接替了法院,私惩罪犯?不用想,侯文杰自然在他的考量标准中被判了死刑。 “你所做的一切都在为今天作铺垫?都在为将谋杀侯文杰的罪名栽赃给我,从一开始你就已经知道管文明就是凶手了?可你这么做根本就害死了两个无辜的人。” “你是说冯天天吗?”周炳国冷笑,“你知不知道冯天天是侯文杰的情人,两人一直保持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当初冯天天在公安局宣传科的时候,就是她封锁了侯文杰的媒体消息,是从犯,是让拾荒老头儿得不到更多人知情的罪魁祸首,你说她是不是也该死呢?” 我一时语塞,无法反驳。 “那何久安呢?”我再次找到了回击的手段,“那个替真正的何久安死去的临时工呢?难道他也该死?”我大声说着,照周炳国的说法,不用想,公安局局长何久安显然也是当年的帮凶之一。 “那只是个意外。”周炳国麻木地说道,“何久安局长的职位得来得如此肮脏,他是靠踩着胡吗个才走到今天的,他也该死,只不过出了点儿小小的意外。” “意外?你说得轻松,这是一条人命。他也有老婆孩子。” 周炳国沉默了,隔了一会儿,平静地冒出了一句:“做什么事儿都是需要牺牲的。” “所以就可以牺牲无辜?而且,你还牺牲了管文明?你故意把他留着,因为这个时候你已经洞悉了他的心理,知道如何刺激他,如何让这样一个具有双重人格的病人,再次变成野兽,让他‘出山’杀掉冯天天与何久安,然后又能把自己的嫌疑推得一干二净。” “说得没错。” “既然你能让刘定伟跟着你做事儿,自然也能知道黄玉芬的所作所为,是你想要杀害他老婆的吧?”我偏着脑袋,嘲讽地看着周炳国。 “不是我,是刘定伟。”周炳国说道。我皱了皱眉头。 “是刘定伟自己坚持不下去了。”周炳国把话接了过去,我又点了一支烟,把原来的烟头丢在地上,用脚踩灭,这一过程持续了几秒钟,可我还是没有明白周炳国的意思。 “说。” “王小山当初调查自己姐姐的案子,自然逃不过拾荒老头儿的那篇报道,其实我们也正是以此找到管文明的线索的。可除此之外,你一定不知道,刘定伟也成了王小山的朋友。刘和管也是莫逆之交,按照刘定伟的说法,管文明只有在他的面前,才能算是一个正常的人,每次杀完人之后,他都会去找刘定伟倾诉,从一开始刘定伟就知道管文明是大悬案的凶手,他们无话不谈,而且――黄玉芬因失子之痛,而开始屠杀婴儿,不得不说受了管文明很大的影响。” 周炳国吸了一口烟:“你还记不记得,你曾经问过我,变态杀手会不会因为共同的气场而彼此成为朋友?说实话,我不知道。但现在有一个案例明确地告诉我们,变态杀手是会影响别人的,它会像一种传染病,传染给正常人,起码管文明就把他发泄愤怒的方式,传染给了黄玉芬。后者用同样的手段,在发泄自己的苦闷。反倒是刘定伟免疫力强。但这更是种煎熬,一边是妻子,一边是最好的朋友、救命恩人,却都是杀人凶手。” “你能够了解他当时的心情吗?”周炳国叹了一口气,“刘定伟最后自己放弃了,他不想再这样下去,决定和他们一起从这个世界上消失。这也是我们最后找到管文明和黄玉芬的直接原因。” 周炳国站了起来。 “只不过刘定伟没有选择报警,可能他觉得自己无法做出这样的事情,所以把事情告诉了当年第一个受害者的弟弟王小山。”他指了指边上,“刘定伟已经死了,他在那次自焚中没有被救回来,现在站在你面前替代他的是王小山。” “老王?”我惊讶地看着他,一时半会儿没反应过来,刘定伟死了,他才是王小山,两人掉包了? 难怪警方一直搜查不到王小山,他代替了一个已经死去的人在这个世界上活着,当然找不到。 可这点是怎么做到的呢?我狐疑地看着“刘定伟”,不对,王小山裸露的皮肤烧伤的痕迹明显,根本不可能是化妆的。难道如此巧合,王小山也受过火伤? 如果这样的话是否太巧了,就在半年前我还见过老王的庐山真面目,短短半年间,他和刘定伟同时发生的意外?我想着,突然一个难以相信的可能在脑海浮现,我盯着王小山,看着这个身高中等的普通男人,回忆着他的脸孔。 两人并不回答,仿佛在等我自己去破解谜题。 我尝试着问道:“你故意自焚,来隐藏自己的身份?” 周炳国又笑了,证明我的猜测准确。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儿,觉得难以置信。 “刘定伟自焚不幸死了,王小山却活了下来,我们来了个狸猫换太子,完成了这一点。这是个时间差,也正是如此,在黄玉芬死后,他自毁容貌,躲过了警方的追捕。” 我实在很难想象,一个人为了自己的姐姐居然可以牺牲到这种地步。在警察调查了多年依然未破管文明案之后,姐弟情深的王小山千里迢迢赶到j市,独自调查真相,最后被周炳国拉拢,甚至不惜自残来达到目的。 看来这不仅是一个规模宏大的计划,而且周炳国还找到一群愿意为他赴汤蹈火的伙伴! 周炳国先让王小山以李舒然的名义写信给我,吊起我的好奇心,把我牵扯进去,然后第一次到了j市之后,没有去找管文明,而是把黄玉芬绳之以法了。这样做的目的,自然是在为后来的事儿作准备。 一方面,他通知当年胡吗个的亲信,市局宣传科的老李,有计划地将我们开始调查当年悬案的事儿公布出去,并把它伪装成一起媒体事故,想必这中间冯天天和何久安的名字,就是经过深思熟虑,穿插在那些新闻关键的位置的。此举恰恰能够激起管文明的愤怒,让他成为炮灰。 那个假林慕想必也是他找人扮演的。半年前就开始铺垫了。 假林慕引导着我一直能够在他们的计划之中不偏离,只有周炳国知道我每时每刻的行踪,所以才能在最恰当的时机出现在我的面前,当初在侯文杰的别墅门口,当假林慕发现我失踪了,周炳国打了一个电话给我,不是巧合,而是要确认我的位置。 假林慕的另一个作用就是把我顺利地送进精神病院,这个所谓的心理评估是事先准备的,加之有刘定伟和胡吗个里外接应,所以我迟早能够跑出来。 我站了起来,站到椅子的后面,双手扶着椅背,照此看来,周炳国只想我来做替罪羊,却不想我死,否则无论在监狱还是精神病院,我都凶多吉少,也不能现在站在他的对面了。 我顿了顿,对周炳国说:“现在轮到你解释了,为什么他妈的是我?” “因为我们需要你,需要一个通晓电脑网络的伙伴。”周炳国缓缓回答道。 我们?没错,我知道周炳国这样做的用途了,我也要入伙了,和王小山、老李、刘定伟与胡吗个一样,和假林慕,以及林子里的那对陌生男女一样,成为“我们”了。 “这是你第几次滥用私刑了?” “这个你没必要知道。” “是吗?”我冷笑,“凭什么?凭什么你那么有把握,我和你们一起干?就凭那个狗屁诬陷?我不是你,我知道如何保护自己,我就不信这个世界没有说理的地方。” “你不会的。” “凭什么不会?”这次真的把我激怒了,我站起身开始后退着往门外走去,我要去自首,确切地说是去报案,我要说出真相。 “他们不会信你的,你现在就是一个谋杀犯,而且还是个疯子。” 我才不会被吓唬住,我接着往前走,去他妈的,我相信总会有一个让我说理的地方,对了,还有张凡双,她可以替我作证。 “你真的要走吗?”我依然往后退着,他们没有想要袭击我的行为出现。 “你现在不仅是个疯子,还是个杀人犯!”我才不会听他的什么狗屁玩意儿,我不是王小山那些人,不会因为所谓的心理学家的狗屁诡辩就献身,我没有停下自己的脚步。 “我希望你能够考虑清楚,既然我找到了你,就知道你一定不会走!因为如果你今天走了,就永远不会知道林慕当年为什么会自杀了?” 我顿时定在原地:“什么?” “……” “我凭什么信你!”我说着,心里却直打拨浪鼓。 “因为――我了解她。” 周炳国说他一开始就选择了我,陷我于水火之中,是因为他早料到我肯定会入伙。他知道我的弱点,自从林慕死后,他是唯一进入过我内心的人,知道我永远都无法拒绝得知林慕的一切消息,哪怕她已经不在人世了。 周炳国知道我和林慕的全过程,知道色彩恐惧症和那张古怪的图腾画。他知道该如何顺着这些蛛丝马迹找到真相。而我想要了解这一切,唯一的做法就是入伙,就像他用其他办法笼络同伙那样。 每个人都有弱点,刘定伟的煎熬、王小山的姐弟情深,胡吗个十几年的冤屈,诸如此类,都是周炳国手上谈判的砝码。他用这些弱点,换取了那些人的服从甚至献身,以此来实现他的理想。以我做警察多年的经验,知道当一个人失去了某些东西,所遭受的打击完全是有可能被周炳国加以利用的。 我自己不就是个例子?我不想说一些高屋建瓴的屁话。可问题是但凡稍有点儿是非观念的人,都知道这其中的利害关系。我知道和司法系统对抗的后果,知道即使再催人泪下,抑或振奋人心的动机,一旦涉及犯罪,最终都会遭到应得的惩罚。 这不是伟不伟大的问题,而是基本的对错问题。更何况周炳国在实现自己的理想的同时,肆意牺牲无辜者的性命,和那些草菅人命的魔鬼有什么区别呢? 然而,还有一个问题。林慕离开了,可她时时刻刻都在我的身边,我需要为她的死找个来历。如果我坚持着拒绝周炳国的邀请,会有什么后果我不知道,是否林慕从此之后就杳无音信了,我也不知道。 我不能冒这个险。 就在我愣神 恋耽美 分卷阅读18 受害者[12部全集出书版] 作者:张末 时候,周炳国绕到我面前,手上拿着一卷泛黄的案宗,莫非又是一起未决的悬案? 他对我说:“有关林慕的一切都是从这里开始的。”我依旧假装镇定,可内心却无法抑制地沸腾起来。 在周炳国身份的掩护下,我和王小山躲在他的车里,顺利出了j市。就关卡处武警布守的程度来看,我多半已经进入通缉阶段了。比常规时严格得多的关卡检查证明了这一点。显然我们带着王小山走的决策是正确的。 福利院的袁建国见过我,知道我去找过他,顺藤摸瓜警方很快就能摸着王小山的真实身份。 出关卡还算顺利,有惊无险,即使我和周炳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看得出来,第一线的武警并没有获悉这其中的内在联系,所以我们躲在后备厢里,成功潜出了j市。 车子没有回我们来的城市,而是一路北向。周炳国没有解释,我也没问,反正问了估计他也不会告诉我。 两小时之后,我们出了省,这让我们暂时松了一口气。按照流程,这个时间差还是来得及的。从省通缉,到跨省多少还需要点儿时间,我们暂且算是脱离危险了。 中午的时候,我们在一个小县城的休息站停了下来。小县城真的很小,高速休息站之外紧靠的街道,目力可及的范围,就是它的规模。周炳国去买了几盒方便面和一些面包,我们在车里吃完之后,我独自下车去了趟卫生间。卫生间那头也有一门,门外就有一个手机店。我一边抽烟,一边琢磨办法。 突然我想到了些什么,摸摸口袋里剩余的钱,看着周炳国他们并没有注意到我,然后买了一部最便宜的手机,外加一张卡,打了个电话后,我又不动声色地回到车里。 车继续北上,车窗外越来越荒凉。天空中弥漫着重工业城市污染后的颜色和气味,我们经过一个又一个出口,中途再也没有停过。 在一个个熟悉的城市名字之后,我感到越来越陌生。目的地又是个我闻所未闻的小县城。周炳国的车出了高速,沿着一条笔直的马路一路向西,转过几个弯,在经过一排排低矮的平房后,总算进到了一个有两栋五层楼高的楼房小区。 每栋楼三个单元,一梯两户。周炳国把车停在了其中一栋楼的前面,周炳国四处看了看,确定没有动静之后,我们下了车。 我吃不准他带我们来这儿的缘故,我也不知道这和林慕有什么关系。他抽完烟,指了指车里的案宗,给我们讲了一个旧案子: “犯罪嫌疑人杨东是个街头艺人,在街头表演一个令人窒息的恐怖魔术,他有一个自制的铡刀道具。将人头放在铡刀之下的表演者,在铡刀落下之后能够安然无恙。杨东最后一次表演是在菜市口,他不知道从哪儿找到一个女孩,来表演这个节目。然而意外的是,铡刀落下之后,道具出了问题,女孩头颅应声落地,围观人群顿时骚乱起来。杨东自己也大为吃惊,惊魂未定的他将女孩尸体和头颅装进蛇皮袋一路逃窜。闻讯而来的警察将杨东追赶到这栋居民楼中间的那个单元。杨东负隅顽抗,拒不投降,并且口口声声央求警察放自己一马,只要有足够的时间,他就有办法让女孩复活。” “警察自然不会相信杨东的一派胡言,强攻之下,杨东被击毙在居民楼里,也因此留下了一个长达三十年的秘密。杨东死后,警察对居民楼以及附近进行了详尽细致的搜查,却没有发现女孩的尸体。从杨东进入居民楼到击毙前后不过二十分钟的时间,警察通过勘察,没有发现楼里的墙壁有缝隙,或者有水泥新砌的痕迹,也没有发现任何其他藏匿尸体的手段,他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让尸体销声匿迹。那具尸体至今仍然留在这栋居民楼的某处……” 周炳国讲了这个离奇案子,听完之后我一头雾水,半点儿摸不着头脑,这和林慕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正当周炳国要继续讲下去的时候,他突然停止了述说:“进车里去。” “什么?” 周炳国用眼角瞥了瞥小区门口,那里出现了两个陌生男人。他更加警觉起来,我和王小山上了车,他则靠在车旁静观其变。 那两个陌生男人径直走了过来,事实上,这个小区本来就空间狭小,连个躲避的地方都没有。 两个男人一边走一边四处张望,靠了过来,操着本地口音问我们这里是不是某某小区。 原来是个问路的。周炳国在车外告诉他们,他也不知道这是哪儿,也是来找朋友的。两个陌生男人悻悻地走了。 他们绕过楼往后面去了,刚出了视线,周炳国就打开车门,脸色很难看。 “那两个是警察,”他说,“他们穿的皮鞋是公安局统一配发的。” 我有点儿欣喜,也有点儿担忧。欣喜的是警察来得如此之快,担忧的也是因此。这里距离j市数百公里,之所以警察如同天降,和我在小县城手机店打的那通电话不无关系。 我无法完全信任j市的公安局,但我可以信任自己局里的同事。我给局长打了个电话,把大致情况描述了一番。信不信由他,起码在我说了之后,他不至于不行动,这也为我自己脱离险境打下一个伏笔。 他们从我来的城市赶到此地,肯定还得有好一会儿,想必是知会了当地的警方,才循着我不停提供的信息,寻觅过来。然而担忧的是,我怕周炳国一旦知道事情败露,反而会狗急跳墙,他一定恨死我了,死咬着林慕的秘密不放,我也没有丝毫的办法。 周炳国还没有察觉是我在从中使计,想了一会儿,让我们待在车里别动。他自己先出去探探风声。 王小山显得有点儿焦虑,毁了容的脸,藏在竖起的卡其色外套的衣领里,显得可怜。我在想,他的牺牲也着实大了些,现在自己的事儿处理完了,还忠心耿耿地追随着周炳国,下半辈子估计注定风餐露宿,没有安生日子了。 我很想问他,当初为啥不想个别的法子,偏偏要选择这个代价最大的方式来复仇?世上没有后悔药,大错已经铸成,等待他的也只有法律的审判。 过了一会儿,周炳国回到了车里,对我们说,情况也不是很清晰,有可能是,也有可能不是。他看看我,又看看王小山,然后作了个决定,鉴于王小山骇人的外表,与其出去之后引起别人的注意,不如先安静地待在车里,我和周炳国出去把落脚的地方找到,回来再来接应他。 我和周炳国下了车,没有从门口走,而是翻了不高的围栏,出了小区。我回头看了一眼车里的王小山,他隔着车窗无助地看着我们,然后把自己那张脸缩进窗户下面。 不知为什么,我的心里很不好受,恻隐之心顿生。周炳国走在前,我跟在后,我上前想要问问他往哪个方向走。他压着嗓子说,别靠太近,先头的那两个肯定是警察,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来的,是不是瞄上我们了,或者还没有确认我们的身份,所以迟迟没有采取行动。 我猜不出警察想干什么,也许周炳国分析得没错,我边走边假装不经意地四处张望,周围没有人跟踪,也没有人在刻意注意我们,我们似乎很顺利地出了包围圈。 这反而让我担忧起来,我担忧警察跟丢了我们,再联络起来会节外生枝。好在还有王小山留在那里,起码还留了一条线索。 “我们去哪儿啊?”转出两个路口,到了主干道,人流多了起来,看来我们已经摆脱了警察尚未完全建成的监视区。 “去找个旅馆。” “什么时候回来接王小山?”我得知道周炳国的计划,以便作出最好的预判。 周炳国没回答,兀自往前走着,我跟在后面,猛然觉得不对,快步走上前,把他拦了下来。 “你根本没打算回来接王小山!”我愤怒起来,“你把他留在那里,仅仅是为了吸引警察!”王小山那副可怜无辜的表情又浮现在我面前。 周炳国站住了,他看看我,然后还是冒出那句话:“牺牲是在所难免的。” 我的心咯噔一下。倒不是因为纠结于王小山被捕,而是他放弃忠心耿耿的王小山的行为让我感到心寒。 显然周炳国在实现理想的过程当中,已经完全迷失了自己,完全缺失了黑白分明,这种以暴制暴、丧失底线的行为,甚至不带半点儿内疚,他早就丢掉了人类最基本的道德。作为一个犯罪心理学家,自己却成为最麻木的犯罪者,这才是让我感到恐惧的地方。 周炳国面无表情地接着往前走,我跟在后面。到了一条偏僻的小路后,他在一个不起眼的旅店里登记了身份,我们走进了二楼房间。 小房间破落得如同我的心情。一开门迎面扑过来一股难闻的霉味。灰白的日光灯管上布满了黑点,正中央有一张小床,上面的床单被褥也不知道多久没洗过了。床边放了两双粗糙的拖鞋,一台厚重的老式电视机放在对着床的柜子上。 右边是卫生间,门也没关,蹲式便槽和不锈钢水管外露的淋浴喷头,仿佛把人带回了80年代。 周炳国习惯性地四处看看,然后坐到床上,我也跟了过去,掏出烟也不说话,就坐在床边抽着。 烟雾弥漫起来,周炳国在想什么我不知道,但我肯定和他想的不一样。既然王小山已经被作为牺牲品,被留在了那个小区,那么我就要重新联系警方,让他们再回到我的视线之中。 我看看他,他的眉头紧锁,仿佛在思考一个很深奥的问题。 “我得洗个澡。”我打断他的思维,然后说道。周炳国没有回答,只是点头示意。 我换了拖鞋,进到卫生间先把热水放着。好在天气还凉,就算我穿着外套进卫生间,也不会引起周炳国的怀疑。我把一切尽量做到逼真,耐心地等着,破旧的水管放出热水,升腾起了热蒸气,才重新站到里面。 一进卫生间,我转身把门插上插销,然后迅速拿出手机发了个短信,末尾加了句“不用回”,确定短信发出去之后,这才靠在墙边。 我缓缓脱掉衣服,自打从精神病院逃出来之后,我还一直没洗过澡,浑身都馊了。站到热水底下,舒畅的流水从头顶冲下,我暂时放松下来,感到酣畅淋漓。 洗完澡我擦干身体,回到房间,周炳国已经躺到床上。他没有睡觉,而是睁大眼睛,瞪着天花板,依然在思考着。这回我没有打扰他,而是把桌上的杯子拿到水池里刷刷,然后泡了两杯热茶,坐在床边,又点了根烟。 不出意外,警察应该很快就能锁定我们所在的位置,给我剩余的时间不多了,我必须尽快从周炳国的嘴里套出林慕的消息。 刚刚在那个居民楼前,周炳国给我讲述那个案子,我从头到尾又回忆了一遍,依然找不到这和林慕有什么联系,哪怕一点点的我想要知道真相,还得从周炳国的嘴里套出来。 我转过头,拍拍他:“刚刚你还没说完呢?” “什么?”他突然反应过来,茫然地看着我。 “你说的那个杨东,那个变马戏的,他和林慕有什么关系?” “哦,你问这个。”他缓过神来后答非所问,“我前面在想,警察怎么会来得那么快?” 我的心紧了一下,然后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周炳国正紧紧地盯着我,他是否从我的微表情里看到什么,我不知道,但我肯定他已经开始怀疑我了。 我正琢磨着用什么样的措辞掩饰过去,他倒率先扯开了话题。“那个杨东还有点儿小名气。”他又回到了当年的案子上,“当年经办此案的民警,后来对杨东的身份作了详细的调查,这个杨东――不简单。” 我安静地坐在一旁听着周炳国讲故事,遇到有疑问的地方,还打断问上一两句,他都耐着性子跟我解释。我大致了解了此案发生的背景。 杨东是山西人。这个也是目前为止最靠谱的推测。其实并没有证实过,在杨东的尸体上没有发现诸如身份证之类的任何可以证明他身份的证件。之所以有这个推测,是因为杨东不仅在街头卖艺,而且还在不大的县城里,操着山西口音给人算命。 有人叫他杨菩萨,还有人叫他杨半仙,民间的说法是这人有点儿法术,会招魂。当然这是很扯淡的事儿。在听完周炳国的讲述之后,我大致判断,杨东所用的伎俩,就是我所在的城市被称为“关亡”的东西。 这是再普通不过的骗人伎俩,大致是说,通过神神道道的咒语,能让询问者死去的亲人附身,然后趋福避祸,无非就是这些东西。 至于他那个砍头的把戏,在后来若干年里,电视上也演过类似的玩意儿。杨东的道具到底奥妙在哪儿,以及为什么那个小女孩会发生意外到现在还没有个定论。他在逃跑之前,把那个道具彻底给毁了。没准儿他还带走了几个零件,后来勘察的人员死活都没有参透其中的玄机。 这些已经不重要了,问题始终围绕着那具小女孩的尸体被藏到哪儿去了而展开,还有那个小女孩姓甚名谁,从哪里来,都一无所知。周炳国的这些信息,仅仅填补了案子本身的一些空白,我依然不知道它们和林慕有什么关系。 我皱着眉头听完周炳国的讲述,他也发现了我心中的疑问。 “有件事你一定不知道,童年的林慕就生活在这个小城市里。”周炳国说。 “什么?”我竖起耳朵,把身子倾了过去,好像没听明白,“你说什么?” 周炳国把那句话又重复了一遍。我愣在那儿,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这个我还真没听说过,林慕也从来没有和我讲过。 “然后呢?”我接着问。 窗外传来汽车刹车的声音。周炳国的第六感依然敏锐。他突然停止说话,站起身来走到床边,隔着窗帘向下望去。 “怎么了?”我佯装问道。 他突然紧张起来,把手指竖在嘴前:“是警车。” 我心理暗暗在骂娘,警察似乎在和我作对,早不来晚不来,两次都是在紧要关头,就在真相近在咫尺的时候出现。 周炳国从窗台快速地撤离回来,从床上拿起衣服穿上,然后带着我悄悄走出房门。门外的走廊里站着个收拾房间的阿姨,推着一车浴巾床单向我们走来。看见我们鬼鬼祟祟的样子,吓了一跳,然后本能地侧过身体,让我们先过去。 “未必是来找我们的吧?”我拖延着时间。 “安全第一。”周炳国严肃地说。 我和他走到楼梯口,听见楼下有人在和前台的服务员用本地话说着什么。隔得太远我听不清。我和周炳国下了两节楼梯,就听见有人上楼的声音。旅馆很小,根本没有藏身的地方。周炳国加快了脚步,就在转弯处,还有个类似于安全门的通道。 如果那两个警察真的是来找我们的,这是我唯一逃离的机会了。后来想想,什么叫命中注定,什么叫老天有眼,也就是这个意思。周炳国打开那个安全门的瞬间,也是我纠结的开始。 还是原来的问题,如果再放周炳国走显然不妥,可一旦我们被警方控制住,林慕的案子是否还能重新翻出来,我还是否能够参与其中就成了未知数。 犹豫也就几秒钟的时间,可几秒钟足够了,警察越来越近,很快就能看到我们了。周炳国挥舞着手势让我快点儿。我脑子里想着事儿,本能地听从着周炳国的指挥,紧接着一脚踏空,把脚脖子扭了一下。 我发誓这真是个意外,我不是故意的。周炳国赶紧过来搀起我,警察已经看到那扇安全门了。我们只得再回到二楼。警察听到动静,快步跟了上来,大喊一声:“站住!” 原本周炳国有多种方式来应对眼前的事件,可以和警察周旋,或者逃跑,就算最坏的打算被抓进去,依然还有谈判的余地。可偏偏当时周炳国紧张也好,脑子一热也好,用的是最愚蠢的办法。 我们来到二楼,后面的警察紧随而至,周炳国跑过先前的那个保洁阿姨身边,不知出于什么目的,竟然用手勒住了她的脖子。更直观一点儿说,他用手推车上的一把美工刀,绑架了一名人质,来威胁警察。 “把刀放下!”警察的枪已经掏出来了。 周炳国急了,一失以往的沉稳和睿智,憋着嗓子让我快踹开房门。我站在那里没有动。 “快点儿!”他突然愣住了,随即反应过来,盯着我,“是你,是你报的警!” 我没说话。警察已经悄悄潜过来了,周炳国凶狠地看着我,却没注意自己的身体已经暴露在对方射程之内。我用余光看到了警察的动作,还没来得及阻止,枪声响起,周炳国中弹。 周炳国被送进医院,我也被捕了。 漫长的调查期枯燥又折磨人。就像一部晦涩的艺术片,我得不停地揣测究竟发生了什么,以及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由于我所在单位的强势介入,当年的侯文杰案得以重审,并着这一年来在我身上所发生的那些离奇的事件,都重新作了梳理。 我在拘留所里待了两个月,形势稍有好转,起码暂时洗清了我的冤屈,主要表现在我不用蹲在拘留所的笼子里独自面壁思过了。但每天还是要到局里报到,工作肯定是暂时被停止了,他们还得防备我会悄悄地溜走。 案子究竟查得怎么样,进展到什么程度,我一无所知。这些天我就像个被人唾弃的社会公敌,无人理睬,即使我找到原来的那些同事,仅仅是为了唠唠家常,也被有意无意地回避着,生怕牵扯进来,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由于上面说过不能出城,更别说出国了,我想要找个地方散散心,也成了一件遥不可及的事情。 一直到了第二年春天,事情才算有点儿眉目。据说当时参与包庇案的一干人等轻则被撤职,重则被追究法律责任,几乎无一漏网,也应了那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的俗语。 周炳国团伙中,王小山被捕了,他会受到什么审判还不知道,其余一干人等还在逃,相关部门成立了专案组,负责此案。由于案子涉及敏感话题,一律谢绝媒体采访。而此案的核心人物周炳国,我现在才知道当时并没有死,但至今没有醒过来,在医院的特殊病房里看护治疗。 我的直属上司找我谈了一次话,是关于我今后去向的问题。我不太在意这个,现在重点是要找到当年林慕的死因。 周炳国没死的消息,多少给我带来点儿安慰。我想我应该老实一点儿,尽快重获信任,在将来有可能的情况下,第一时间获得林慕案的信息。此后,我的限行令被取消。当我彻底自由之后,反而觉得无处可去。 就这样,我无聊地度过了沉闷的夏天。梧桐树落下第一片树叶的那天,我接到一个电话,说是周炳国醒了,但情况不太好,生命指数都处在崩溃的边缘,他想见见我。 我急忙赶往医院,在重症病房里见到了久违的周炳国。他已经瘦得不成样子,脸部变形、皮包骨头,浑身插满了导管,子弹从他的颈部侧方射入脑部,能够喘气到现在,已经是医学奇迹了。 他和死人没什么区别,看到我之后,眼睛里多少闪出了一点儿光亮。我的心里很不好受,如果不是他选择了这样一条路,我们会有很多机会成为好朋友。 他鸡爪一样的手往上抬了抬,我快步走过去,他想说话,可看得出来很费劲儿。 “周――教授。”我用手握了握他,到这个时候,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他的嘴还在呢喃,我把耳朵凑过去。他用蚊子般微弱的声音,跟我说:“林慕……” 我又紧张起来:“林慕怎么了?她在哪里?” “林慕……就是当年……杨东误杀……的……的那个女孩。尸体没、有找到,是因……为……因为……她没有死……” 我感到周炳国握着我的手突然没了半点儿力气,人也不再喘息。我把手一松,他的手便滑了下去。 (全文完) 《受害者2:放学后的危险游戏》 作者:张未 =================== 内容简介: 最顶级的犯罪心理专家,破解尘封多年的变态凶杀悬案!真实案件远比你想象的更恐怖,更重口味!1993年,某中学女生在放学后接连死于非命:少女被移植了狗尾;虫卵孵化在被剖开的人脑皮层中;无头女孩被缝上男友的头颅……一个用活人做实验的变态杀手正在出没。 患有短暂失忆症的偏执少年王小志,嗜好小动物的残尸,剥下尸皮制作大衣。他唯一的朋友是一对拥有预知能力的双头连体姐妹,能预知即将到来的暴行,而现场又总能发现王小志的影子。 真相似乎就存在于这个古怪的少年那毫无逻辑的脑袋里。 伴随着王小志的意外重伤,死亡事件不再发生,直到二十年后,2011年,相同的凶杀案再次发生,大家才发现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 前言 第一季 前情回顾 马路的女友林慕,是一个患有“色彩恐惧症”的女孩,她在给马路留下“不要来找我”的遗言后,坠楼自杀。马路因此陷入到深深的自责中无法自拔。在第一季的故事里,马路情绪低沉,因此被犯罪心理学家周炳国利用,并引诱马路加入了其“私惩罪犯”的团伙中。最终周炳国被警方击毙,临死前向马路透露一个发生在二十年前的奇怪案例。 1993年杨玉兰被铡刀轧死后,尸体被带进了一栋居民楼,至今没有下落,凶手当时精神错乱,口口声声说能让杨玉兰复活。而周炳国临死之前告诉马路,林慕竟然就是杨玉兰死而复活的…… 为了寻找真相,解开心结,马路开始寻找二十年前的蛛丝马迹。本故事就是从1993年的源头开始的。 第一章 狗尾少女 1993年初夏,半山坡的这间小木屋,原来是林场守林人的值班室。1985年或1986年的样子,最后一个守林人被辞退之后,一直空闲至今。 清晨时分,四个晨练的中学生,躲进屋里吸烟,闻到一股异味。屋子呈“l”形,他们拐过去找气味儿的来源,结果在最深处发现了那具女尸。 尸体的边上有一个书包,经确认是同文中学一个叫苏巧的女孩的,与死者身份吻合。由于下了一夜的雨,屋子里被泥巴踩得乱七八糟,加之先期到来的林场保卫科的人缺乏经验,等到刑警队长刘从严赶到的时候,已经被破坏得差不多了。 “什么情况?”刘从严问。 蹲在地上的法医站了起来,一脸愁容。 他看看刘从严,像被人捏住了裆部似的说:“我想,凶手是想试试看,把狗尾巴接到人身上会发生什么事儿!” 刘从严吃了一惊,然后掀开尸体上的塑料布,看了一眼,马上就触电似的放下了。 照理说,见惯刀光血影,早就应该有免疫力才对,可刘从严依然压抑不住恶心的感觉。 尸体是侧卧着的,衣服完整,头发整齐,尸体周围没有血迹污渍,也没有明显打斗过的痕迹,看上去――怎么说呢――很安详,除了那条毛茸茸、粗壮的黑色狗尾巴。 凶手在死者后腰的位置开了一个口,尾巴就从那儿延伸出来的。 “脑后有钝击伤,”法医说道,“伤口的四周有油污,应该是用一根工厂里的铁棍敲击的。” “大概多粗?”刘从严打断问道。 “直径10厘米左右,”法医顿了顿,“这是致命伤,导致颅内出血,小女孩可能撑了两三个小时,是清醒还是昏迷状态就不知道了。就是在这段时间里,那个精神病切开她后腰的皮肤,把那条新鲜的狗尾巴塞了进去,而且――”说到这儿,法医的表情又扭曲起来,“还不是硬塞,竟然有缝上去的痕迹。” “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可能凶手想把狗尾巴接到那个女孩身上去吧。”法医的口气中带着反感。 刘从严忍不住打了一个嗝,问:“什么时候死的?” “昨晚九点到十一点。” 刘从严眉头皱了起来。他走出小屋,其他人都在各自忙着,他招了招手,和负责勘查的打了招呼。 现场勘查基本证实这不是第一现场。显然凶手提前踩过这个点,他在别的地方偷袭了苏巧,然后带她过来,“移植”了尾巴。 屋后有一条拖着尸体压过草丛的痕迹线,沿着这条线,可以到达另一条下山的小路。刘从严知道这条路,是去往林场宿舍区的,但因为前两年在山后又新开了一条更为宽敞的路,所以这边属于半废弃的状态。 那条路到了晚上,连个路灯也没有,很少会有人经过。凶手应该就是吃准这点儿,才选择在这里下手。 刘从严转了一圈,然后站到山坡上点上一根烟,开始捋思路:初步看来,不大会是谋财,一个中学生能有什么值得抢劫杀人的?性侵害的证据也没有;最有可能的情杀也未必,因为没必要这样兴师动众;难道是恶作剧?但也不对,恶作剧的话,这手法也太专业了。刘从严没什么头绪,脑子里想着想着,又回到了受害者的尸体上。 他想象着那女孩突然站了起来,背着书包,脸带笑容,一步一跳地去上学,可屁股后面却摇着一根毛茸茸的狗尾巴…… 刘从严不禁打了个哆嗦。不远处传来的撕心裂肺的哭号声,打断了他的思路,苏巧的父母到了。 刘从严顺着哭声望过去,一对中年夫妇在小木屋的门前。 苏巧是昨晚失踪的,家长应该已经担忧了一晚。将心比心,刘从严知道作为父母此时所遭受的煎熬。到了清晨,最坏的可能还是发生了。就苏巧悲惨的死状而言,就算是旁观者也不能无动于衷,更何况是至亲。 有个警察指了指刘从严,大概是在说这是负责此案的警察。女人不知哪里来的力量,猛地冲他奔了过来。刘从严吓了一跳,一转眼,女人就已经到跟前了。 她扑腾一下跪了下来,由于悲伤,嘴里嘀嘀咕咕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刘从严赶忙搀扶起她,“我知道你想说的话,放心吧,我们正在查。” 男人还算冷静,走过来用力把女人拖了起来,好不容易现场才平静下来,刘从严看看两人,朝助手达子使了个眼色。达子心领神会地拉着女人离开了。刘从严这才有机会和苏巧的父亲聊上几句。 谈了一会儿,刘从严大致了解了情况。 这老两口是国棉三厂的工人,苏巧是他们的独女。前年中考的时候,考进了同文中学。每天上下学,要坐一辆公交车。 昨天晚上,他们一直等到晚上八点,仍然不见苏巧回来,觉得有些不对劲儿。苏父出去转了一圈,找到了她的同学陈雨,陈雨也是国棉三厂的子弟,所以一起回家,可是陈雨说,她们一起坐的公交车,到厂区门口的礼堂就分手了,那时候应该是在下午五点多钟的样子。 礼堂离苏巧家,不过二百米的路程,结果苏巧就在这二百米的路上人间蒸发了。 开始苏父还以为她有什么事又回了学校,可来到学校,没人说看见过苏巧,蹊跷就蹊跷在这儿。按照他的说法,苏巧是个乖孩子,从来没有过那么晚不回家的先例,平时即使出门买个笔记本,要晚回来一会儿,也会和父母打招呼,更别说彻夜不归了。 这点刘从严是相信的,同文中学是省一级的重点中学,能够从三厂子弟学校考上去的,素质不会很差。如果这其中没有差错的话,那么问题就出在从礼堂到家的二百米路上。 但问题是,下午五点多,应该正是下班时期吧,刘从严去过三厂,知道那边的环境,礼堂是三厂的中心地带,宿舍区就从中心点衍射出去的,当时一定有很多人在路上,光天化日之下怎么可能凭空消失呢? 刘从严一边听,一边心里琢磨着。 恋耽美 分卷阅读19 受害者[12部全集出书版] 作者:张末 父说完这些话,已经筋疲力尽。毕竟这对于他来说是一种折磨,刘从严等于带着他又走了一遍伤心的心路历程。 苏父的脸色苍白,看上去像随时都会晕倒。 “坐下说吧!”刘从严指指身边的一块大石头,苏父扶着树费劲儿地坐在石头上,刚坐下,裤袋里掉出来一个塑料袋包着的东西。 刘从严仔细看看,原来是茶叶蛋,已经被挤碎了。 苏父苦笑道:“本想苏巧晚上没吃饭,我想找到她,先给她垫垫饥的……” 刘从严感到一阵心酸,他叹了一口气,然后稍微停了一停,看见苏父稍微缓过来一些,不得不继续和他交谈下去,“你们家庭关系怎么样?”刘从严掏出了一根烟,递了过去,“我是说最近有没有发生什么事情,导致苏巧会,会有一些什么反常的行为?” “反常的行为?比方说?――” “我不知道,比方说离家出走,或者瞒着你们在做些什么计划。” 苏父摇摇头,“不会的,我们是很普通的家庭,我是烧锅炉的,她母亲是纺织工,有时候嗓门儿有些大,但从小到大没打过她,我女儿我知道,她不是那种调皮捣蛋的人,很听话、很懂事。”苏父把烟点上,吸了一口,然后猛烈地咳嗽起来,咳了一会儿,抬头说道,“如果一定要说个什么很大的矛盾,倒是去年的时候,她没有被市舞蹈团录取,对她的打击挺大的。” “舞蹈团?” “嗯,苏巧从小就在少年宫练跳舞,她喜欢这个,而且少年宫的老师也说她是个苗子。去年市舞蹈团招学员,去她们学校招过生。本来我和她妈妈是不怎么同意的,因为跳舞总不能当饭吃,我们还是希望她将来能够上大学,找一份好点的工作。后来听说可以参加比赛,得奖的话高考能加分,出于这个目的,我们也就让她去试试了。”苏父又吸了一口烟。 “然后呢?” “然后,我和她妈妈就带她去面试了,结果没录取。” “没录取?是因为表现得不好?” “不是,是因为我们。”苏父的语气中带着愧疚。 “你们?” “嗯,舞蹈团的老师看到我们之后,就不让苏巧进舞蹈团了。” 刘从严很好奇,“这是为什么?” “她说得比较委婉,但实际上,是在看了我和她妈妈的身材之后,觉得苏巧以后的身形可能不适合跳舞,所以就没有录取。这事儿对苏巧打击挺大的。” 刘从严有点意外,没想到舞蹈团录取学员,还要看父母的遗传?这倒是事先从来没听说过的。他又看看苏巧的父母,两人个子都不高。 苏父抬起头很有把握地说:“但我觉得她已经恢复过来,况且时隔一年了,难道和她遇害有关?” 刘从严笑笑,“有没有关系,现在还不知道,你要是有什么想起来的话,可以随时来找我。” 老父亲点点头,看了一眼他老婆,苏母坐在树底下满脸泪痕。他转过头来压低嗓子颤颤巍巍地说:“警官,我想问你个事儿。” 刘从严看了他一眼,“问吧。” “疼吗?” “什么?” “苏巧死的时候,疼吗?” 刘从严一愣,随即明白了,“没什么痛苦。”刘从严撒了一个谎。 苏父带着哭腔像是回答,又像是自言自语,道:“那就好,那就好!” “咱们分这么几条线吧。” 安顿好了苏巧的父母,刘从严在现场安排着工作,“第一,根据凶手搬运尸体的路线,沿线走访一下群众,看看有没有目击者;第二,问问各个街道的派出所、保卫科有没有丢狗的报案――”刘从严顿了顿,这条线貌似很荒诞,很有可能吃力不讨好,丢一条狗很少有人报案,而且城市里还有那么多流浪狗,但总比不查要好,他接着说道,“第三,找两个人去国棉三厂看一看;第四,把现场收集到的拿回去化验一下,等检验报告出来再看。” 安排完工作,刘从严决定去同文中学走一遭,拜访学校老师和那个叫陈雨的女生。刘从严和达子下了山,坐上普桑。 同文中学在西面,走山路出来,一直走到湖边,在绕湖小半圈的样子就是中学的大门口。学校两边开了很多小饭馆和租书的小店。小店里往往还有录像厅,一块钱三场,让很多旷课的学生消遣,一待就是一个上午。 刘从严看着窗外,沿路一家书店的门口坐着几个小混混模样的年轻人,十五六岁的样子,有男有女,嘴上叼着烟卷,其中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他的眼前,刘从严仰起身子确认了一下,火气“噌”的一下就上来了。 “停车!” 达子猛然间接到了命令,本能地踩下刹车,普桑在干燥的马路划出刺耳的尖叫声,停在了路边。 “怎么了?”达子问道。 刘从严没应答,打开车门,奔着那几个小混混就过去了。 那边的半大小子,把注意力集中过来,看着刘从严直奔过去,马上警惕起来,有几个把手伸到了裤子口袋里。当地的小混混都有这样的习惯,在裤子口袋揣上匕首之类的刀具,随时以防意外。 刘从严到了跟前,一个小子想拦他,“干什么?” 刘从严一把推过去,那小子一个趔趄差点没摔到地上,爬起来正要发作,就看见刘从严已经从凳子上把一个女孩拎了起来。 “别动手!”女孩看清了来人,厌恶地说着。 刘从严大手挥起,正想一巴掌打下去,抡到半空又停了下来。他转身怒目对着剩下的几个人,训斥道:“你们要是谁再被我看见和她在一起,别怪我不客气。” “你谁啊?”有个板寸头不服气地问道。 刘从严把衬衫拉了起来,裤子上别着一把手铐,顿时把现场的嚣张气焰全都浇灭了。 那几个小子不说话,女孩脸涨得通红,“蒋光头,别理他!”她喊着板寸的化名,然后转身奔到学校里去了。 刘从严可以说是憋着一肚子气进到学校的。 “谁啊?”达子问道。 刘从严还是没作声。 “要不要我去把那帮小子抓起来?”达子在一边出着主意。刘从严摆摆手,他没说什么,就算全抓起来,也只是治标不治本。 因为情绪上受了影响,刘从严黑着脸进到办公室里。苏巧的班主任姓周,也许是听到了风声警察要来,所以校长和教务主任也在第一时间赶了过来。 刘从严抽了两根烟,听着班主任说了一堆诸如“苏巧还是个不错的学生,努努力还是很有希望上一本”之类的废话,情绪才算稳定下来。 他出于礼貌地又多问了两个同样无甚关系的问题,等到连同文中学每年的升学率都了如指掌的时候,陈雨终于来了。 校长有点不识相,想待在办公室里陪着陈雨,被刘从严礼貌地拒绝。“对不起,我想和她单独谈谈。” 当然,校方也算是杯弓蛇影了,要知道学校最怕出这种事儿。据说前不久一个高三学生在学校门口的湖泊里洗澡,不慎溺亡了,恰好那天是周日,同文中学为抓升学率,组织学生补课,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学校要负绝大部分责任――祸不单行,没隔几天,又出了这档子事儿。 刘从严让达子在外面守着,然后他关严实了门,坐回椅子上,看着对面的陈雨。 陈雨显得有点局促,低头拨弄着手指,两只脚来回地搓着地,像是犯了错来接受批评的。刘从严一时半会儿竟然不知道从哪儿开始问起了。 苏巧的事儿估计已经传过来了,就算不知道详细情况,可昨天晚上苏巧的父亲去找过她,今天一早警察又找上门,是人都应该知道事情不妙。 刘从严看了看窗外,然后把头别了过来,“你知道了吗?” “嗯。” “说说吧。”刘从严尽量把语气放平缓,他不想让陈雨感到紧张。 “我不知道,”陈雨抬起头来,惊恐地看着刘从严,苏巧突然死亡对她显然冲击力是很强的,“我和她一起坐车回家,到了厂门口就分手了。我家住北面,和她反向。” “她和你说什么了吗?” “和平常没什么两样,也就聊聊最近放的电视剧。” “哦,你和她是好朋友吧。” “应该算是吧,我也不知道,”陈雨轻声回答道,“初中的时候,我和她不是一个班,基本不说话,到了高中,因为要一起坐公交车所以才熟悉起来。而且也就是这学年才开始的,高一的时候,她放学不和我一起走,因为要去少年宫学跳舞。” 这个情况和苏巧父亲所说的倒是吻合。 “不过,她一般不和我聊跳舞的事儿,据说舞蹈团招考的时候没要她,可能是因为自尊心的缘故吧,她不会主动提起。”陈雨补充道。 “你觉得苏巧最近有什么反常的地方吗?” “反常的地方?”陈雨低着头思索了一会儿,“应该没有吧,其实我不能算是她很要好的朋友,她和舞蹈团那些人比较好,不是我们厂的,也不是同文的,好像有一个,有一个――”陈雨欲言又止。 “有一个什么?” “苏巧在舞蹈团有一个男朋友,叫什么来着,对了,叫林涵,我还见过他来接苏巧放过学。” “是吗?”刘从严警惕起来,“昨天下午你见过他吗?” “那倒没有,”陈雨回答道,“她爸爸管得严,苏巧也不常和他见面。” 刘从严用学校的电话回了个传呼。 国棉三厂那条线的同事传来消息。他们走访了厂区,礼堂到苏巧家的二百米没什么破绽。别说是下班时间,只要太阳没下山,路旁指定坐着退休职工在那里聊天打牌。 昨天下午虽说没人对苏巧有记忆,但按照那几个无聊到“除了坐在路边看行人没其他事儿可做”的老头的说法,如果有人停在路上,哪怕只是搭讪两句,也是一定有印象的。 “她要是什么都没干,只是走路,那可能就想不起来了。”那几个退休工人是这样说的。 然而,在苏巧家前一栋楼,一楼有家住户开了个小卖部,据他讲述,昨晚五点多钟的样子,苏巧在他的店里打了一个传呼,并在那儿等了五分钟。五分钟之后,电话响了,具体说什么没听清楚,但好像苏巧和电话里的人吵了两句,“你怎么可以这样?”小卖部的老板回忆道,“好像有这句!然后声音就压低下去了。” 三厂所有的电话,都是通过厂总机转出去的,公用电话亦是如此。这倒省掉了去电信局的麻烦。那边的民警去厂办查了查,把苏巧打过的传呼号查出来。 刘从严挂了电话,马上按照这个号码,呼了过去。等电话的时候,刘从严想了想,然后让达子守在那儿,自己则出了办公室的门。 初中楼在高中楼的边上,刘从严沿着墙角绕过去,上楼爬到四层。教室里传来清脆的朗读声。他抬着头一个个找班级号。 一班、二班、三班、四班……是这儿了。 黑板上写着英语单词,学生们在底下写着作业,老师站在前面。刘从严从玻璃窗户里找刘莎,她在最后一排的角落里,正埋着头摆弄手上的英语书。 老师看见了刘从严,从门口走了出来,询问道:“刘莎爸爸,你怎么来了?” 刘从严迎过去,微笑着回答道:“正好来办点事儿,所以顺带过来看看――刘莎又闯祸了?” “你不来,我还正要找你呢!” 刘从严的心一紧。 老师有点激动地说:“刘莎这样下去不行的,马上就要中考了,她老是旷课,而且还鼓动别的同学一起旷课,物理课上到一半,竟然从后门溜出去,被老师发现,还骂老师,简直无法无天,再屡教不改,干脆以后别来上学了。” “是是是,我回去好好说说她,老师您费心,怎么样也得多盯着点儿,我工作忙,有时候顾及不到。” “再忙,也不能不管孩子,这不是毁了她吗?而且我看见过好几次――”老师压低了声音,“刘莎和社会上小流氓混在一起,她这个年纪是很危险的。你等等,我把她叫出来。” 老师转头进门,进门招了招手,刘莎满不情愿地走了出来,低着头靠在墙上。 “你怎么回事,旷课不算,怎么还骂起老师来,管不了你了是吧?”刘从严劈头骂了过去。 看到刘从严真发火,当众骂起了刘莎,老师也愣了一愣,“别别别,光打骂也不行,还是要以教育为主。” “老师你别管,这也太不像话了,你现在就跟我走,去找老师道歉去!” 刘莎被骂烦了,抬起头毫不示弱地顶撞道:“跟你有什么关系!” 老师转过脸去,一旁严肃地呵斥道:“怎么可以对爸爸这么说话!” 刘莎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他又不是我爸爸!” 老师愣了一愣。刘从严感到心窝子像被针刺了一下,顿时失语了。他看看刘莎,想说什么,又说不出来。 老师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情,现场变得很尬尴,说:“你,你先回教室吧。” 看见刘莎坐回座位,刘从严谦卑地说:“老师您多费心!” 刘莎在班级上课,刘从严起码安慰了一点。他没多少时间,聊了两句,然后又赶回来了。等了一会儿,传呼回了,刘从严接起了电话,那头传来个男孩的声音,“你是谁?” 刘从严突然灵感一来,问了句,“你是林涵吧!” 第二章 双头女婴 “条子找你聊什么了?”阿中在一年前的群殴中,被打缺了颗门牙,说起话来有点漏风,他坐到林涵的身边,林涵正蹲在台阶上低头抽着烟卷。 “苏巧死了。” “什么?”阿中吃了一惊,扭过头来瞪着他,“真的假的?” “我会拿这事儿开玩笑吗?” 阿中沉默了一会儿,轻轻地问道:“是他们干的?” 林涵说:“不知道,条子什么也没说,就问了我昨晚是不是和她在一起。” 阿中问:“你怎么回答的?” “还能怎么回答,照直说。”林涵往地上啐了一口痰,“早知道就陪她回家了。” 夕阳斜下,照在少年悲怆的脸上,忧郁和感伤不言而喻。 说起来,林涵和苏巧算是青梅竹马,两个人从小就在少年宫一起练舞蹈。苏巧演白雪公主的时候,林涵演王子,有一出戏,王子吻公主,吻的时候,林涵在舞台上悄悄往苏巧口袋里塞了一颗大白兔。 演了六场,林涵塞了六颗大白兔。最后一场演完之后,苏巧把林涵叫到后台,对他说,“大白兔真甜”,然后从口袋里摸出那颗糖,放进嘴里咬了一半,剩余一半递给林涵,两个人坐在角落里,一边吮着糖,一边呵呵傻笑。 那时候他们还小,七八岁的样子,苏巧长得漂亮,林涵长得帅气,两个人手牵着手从少年宫出来,坐到各自父母自行车前座上。 林涵说:“苏巧再见!” 苏巧就说:“林涵再见!” 大人们都笑了,“这俩孩子……林涵,长大了让苏巧给你做老婆好不好?” “好!”林涵的回答干脆利落。但这到底是小孩的戏言。 苏巧除了跳舞好,学习也好,成绩保持在前三名。林涵也是三名,不过是倒数的。苏巧的父母希望女儿上大学,找份好工作,嫁个好人家。林涵的父母希望儿子别惹祸,上技校,然后在国营工厂踏踏实实地上班。 “道不同,不相与之谋。”起码苏巧的父母,是极力反对两个人的。 长大后,每次林涵去找苏巧,苏父没给过好脸色,好几回都是把他骂走的,所以两个人只能偷偷地好。昨天晚上,省歌舞团里来了一个明星级别的舞蹈老师。林涵知道苏巧喜欢,所以就把这个消息告诉她了。 “我爸爸晚上不让我出门的。”电话里苏巧曾经拒绝过。 “机会难得啊,她来给我们上课,就待一晚上,你别告诉你爸爸不就完事儿,别回家了,直接来少年宫,回去哪怕挨骂也是值得的。”林涵使劲儿劝着她。 从这个角度来说,反而是他害了苏巧。 “这也不能怪你,”阿中叹了一口气,像是从噩耗中恢复过来,安慰林涵道,“你也是为她着想,苏巧她爸那么凶,没准守在路上,把你们俩逮个正着就不好了。” “就这么一点路,没想到就出事了,”林涵很懊悔,“早就应该想到的,咱们电厂通往三厂后面的那条小路那么黑,而且前两天苏巧还跟我说总感觉有人在跟踪她。”林涵顿了顿,补充道,“警察说,苏巧就是在那里遇害,被移尸到别的地方去的。” “你的意思是苏巧被人盯上了?”阿中沉默着,像是在想着什么心事,过了一会儿,支支吾吾地问道,“你,你没把这事跟条子说吧?” 林涵转过头,白了他一眼,“我傻呀。”阿中不说话了,低下头猛地吸烟。 林涵和阿中是从小玩到大的兄弟,这份友谊可以上溯到父辈,他们的父亲也年纪相仿,同时进的电厂,在厂后勤供水科工作。打林涵幼年起,两家的走动就很频繁,和亲兄弟其实没啥区别。兄弟有难,另一个不会袖手旁观。 面前跑过来一只一瘸一拐的小猫,后腿淌着血,像是被什么东西砸到了,“砰”地一下,一颗小石子射到小猫身边不远的地上,弹了几下蹦到阿中的脚下。 阿中抬起头,只见不远处的大树后面,一个十四五岁眼皮耷拉的男孩手里拿着弹弓。 “滚蛋!”阿中吼了一声。 小猫和男孩都一溜烟地吓跑了。 “你打算怎么办?”阿中把腿盘了起来,换了个坐姿。 林涵身子躺了下去,睡在水泥地上,隔了良久,才冒出一句话来,“这仇得报!” “那槽子人现在有四十多人吧,摆场子我们未必是对手。” 林涵仰望着天上的白云,“你要不去没关系,我不怪你,这本来就是我的事儿,再说我也没想和他们摆场子。” “这话说的,”阿中心存愧疚,“不是这意思,你的事儿不就是我的事儿,说吧,你想怎么干?” “我还没想好,反正不能放过他们。” “要不要去弄把土枪,我哥有路子。”阿中出着主意。 “我使不惯那玩意儿,还是用刀顺手,再说用枪目标大,很容易把条子招来。” “那我去弄两柄三八刺。” 林涵没回答,算是默认了。 阿中突然大叫一声捂住腿,先前的那只小猫“嗖”的一下蹿了出来,阿中抬起头四处张望,骂道:“小兔崽子!” 弹弓男孩一看误伤了阿中,转头就跑。 阿中站起来身一个箭步追了上去,男孩一慌摔倒在地,阿中上去就是一脚,踢在他的肚子上,然后弯腰揪起他的头发,往树上撞去,男孩的额头顿时淌下来一条鲜血,“叫你滚蛋不滚,还敢打老子。” “算了!”林涵看清状况,在原地大声地喊道,“一个傻子你跟他计较什么,怪可怜的。小志赶紧回家去。” “滚――”阿中在那个被叫作小志的男孩屁股后面又踹了一脚。 林涵把烟蒂丢在地上,狠狠地踩灭,“走吧,先找个地方吃点东西。” 小志忍着痛一溜烟地跑开了,跑进了一栋褐色砖墙的居民楼。血沿着额头淌到了眼睛里,世界都变成红色了。太阳把最后一丝余晖也收回去,楼道里顿时暗淡起来。 小志不敢回家,他上了四楼,左思右想还是没有勇气接着往上爬,他躲在角落,看见别人家放在门口的竹筐,灵机一动,把它扣在了身上。 今天是阿姨来送饭的日子,被她看到流血,肯定要挨骂的。与其挨骂,不如在这儿躲着不见,等她走了之后再回家。小志想着,反正她一个礼拜才来两次,下一次要到三天后了。 这栋楼很老,过道充满了一股馊味,墙角都是蜘蛛网,墙上还爬着小虫。小志盯着小虫,突然觉得有人在看着自己。小志从竹筐的缝隙里望出去,周围没有人,旁边人家的房门关着,是纱门,可屋里没开灯,黑漆漆的什么也没有。 这幽深的黑洞,让小志感到不安,就好像阴暗中有个怪兽,正伺机想要把他吞噬下去。他手指抠着筐子上的竹编,左等右等阿姨还是没来。 过了好一会儿,楼梯才响起熟悉的声音。小志听得出这个声响,果然阿姨提着一个包,不紧不慢地上来。阿姨经过他面前,上了五楼的家。钥匙开门,一进去,就听到她粗狂的嗓子,“又弄得那么臭!” 小志打了个冷战,躲在筐子里一动也不敢动。楼上传来叮叮哐哐的动静,那是阿姨正在打扫卫生。她干起家务来就像拆房,每次小志在家的时候,总会像只耗子似的被赶来赶去。 “还好没上去!”小志暗喜道。血又流下来了,他抹了一把,还是觉得黑暗中有人在看着自己。 小志有点害怕,纱门背后好像藏了一个人,看不见但是能够感觉得到。阿姨终于打扫完卫生,拎着一大包垃圾下楼。小志等了一会儿,确定她走远了,才慢慢地从筐子里钻出来。 他站在楼道里等了等,想要确认纱门门后到底是谁,他盯着屋里看,什么也看不见。小志刚准备走,恐怖的事情在一瞬间发生了。 那纱门的中间竟然渐渐凸了起来,凸出一个人脸的轮廓,像是罩上了丝袜,整个五官浑然一体,正直勾勾地打量着自己。 小志“啊”的一声弹出去几步,那张脸似乎也被吓了一跳,赶忙别过头去,却没有站稳,侧着身子倒在纱门上,纱门“哗”地一下被撞开了,从里面跌出来两个人。 小志一愣,停下了脚步,本能地招呼道:“你们没事吧?” “没事没事,”其中一个回答道,站起身,低着头转身要回去,小志揉揉眼睛,这哪是两个人,分明是一个人,这女孩竟然有两个脑袋? 另一个脑袋,从后背长出来,现在正费劲地抬起头,好奇地看着他呢! “妖怪啊!”小志大喊了一声,还没等对方走进门,他率先一步赶紧跑回家。 他拿钥匙开门进屋,连灯都没开,一股脑跑进了卧室,藏在门背后,大口喘着粗气。周围很安静,只听到自己的喘气声。 小志想不通,一个人怎么会有两个脑袋呢?他把耳朵贴在门上,门外什么也没有。他就这样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待了半个小时,才渐渐地恢复过来。 妖怪没跟来。危险貌似排除了。小志慢慢站起来,把门稍稍地打开一条缝,客厅里什么也没有。他悄悄地把门打开,走出去,确定自己是安全的。 小志心有余悸,突然想起一件事来,他赶紧走到厨房找自己的宝贝。他趴在地上用手去摸橱柜底下,一种不祥的预感油然而生,他摸了一个空,果然又被阿姨收走了,搞什么名堂嘛! 今天可真够倒霉的。小志爬起身来,跺了跺脚,耳后根的神经跳了起来,小志只要一生气,神经就会紧张。隐隐约约的疼痛感从大脑深处传了出来,就像即将涌来的潮水。 小志越想控制,就越控制不了,神经越跳越激烈,像鼓点一样敲打。折磨人的时刻又要来了。小志回到客厅要找药,已经来不及了。猛烈的痛感让他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脚步,他居然一下子瘫了下来。 除了疼,什么都感觉不到,小志觉得脑袋快要炸了,他紧闭着眼睛,不知道是晕厥还是睡了过去。再醒过来时,天边已经微微亮了。他莫名其妙地看着四周,怎么睡在地板上了? 他想上厕所,去卫生间小便,小便完洗手的时候,被镜子里的自己吓了一跳,镜子里的那张脸全是血干涸后的污渍。 他翻箱倒柜找出了一张创可贴,沿着血流的痕迹往上摸,眼角有个口子,碰到了就感觉到疼,还好不是很严重,小志照着镜子贴好创可贴,心里琢磨了半天,这是怎么回事儿? 难道又被人打了,可到底发生了什么,他竟然一点也想不起来了。 早饭是馒头和凉白开。小志数了数,桌上一共九个馒头,还有两包榨菜,这是阿姨给他带来的口粮,一天三个,能够撑到下一次她再来。 他从塑料袋里取出今天的份儿,那圆鼓鼓的馒头像是三个白色坟包堆在黑色的桌上。小志把塑料袋系牢,从中挑了一个最小的馒头,刚放进嘴里咬了一小口,剩余的两个,就像照相机的镁光灯一样闪了一下。 小志打了个哆嗦,没敢动,可他刚刚脑子却一片空白,仿佛被什么东西刺激了一下。小志愣了一会儿,挠挠脑袋,拿起馒头又咬了一口,同样的感觉又出现了。 他惊了一下,盯着它们看,还是什么变化也没有。可为什么那么刺眼呢? 小志把两个馒头对调位置,没有不妥,但就是不顺。他接着移动,两个馒头不停地在桌子上转换着位置,怎么看怎么都觉得有问题,小志把嘴里咬着的馒头也取下来,放到桌上,这种奇怪的感觉瞬间就不见了。 小志一头雾水,脑袋没疼啊,怎么又出现这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了?他想了想,想不出个所以然,懊丧地拿起馒头又咬了一口。 小志一边嚼着,一边开了包榨菜,他把馒头掰开,想要夹点榨菜进去,这个动作刚做完,他马上就有反应了。 脑海中像呈现电影一样地呈现出了一个画面,是自己,正躲在四楼的过道里,他想起来啦,这两个馒头为什么那么刺眼――是因为昨天晚上,他看见了一个长了两个脑袋的怪物! 一想起这件事儿来,小志就吃不下饭了,楼下住了个妖怪,那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情啊! 小志像被点了穴似的呆坐在那儿,越不去想她,女孩的模样就越是要跳出来,那个多余的脑袋,就从后脖子那儿伸出来,昨天还斜着眼睛盯自己呢。 坐了一会儿,小志站了起来,恐惧感就像一碗坏掉的米饭,慢慢地长起了绿毛,让人觉得恶心。可慢慢的,当危险并没有逼近,害怕就会被另一种情绪冲击,小志越想越觉得奇怪,越奇怪就越好奇,“再去看她一眼”的冲动不禁悄悄地爬上了脑门,像只苍蝇一样的挥之不去。 他在客厅里来回走动,被这种复杂的心绪折磨,心里斗争了半天,好奇心还是占了上风,“反正她也没伤害我!”小志这样安慰着自己,“我跑得快,即使她想对我不利,我还是能够很快溜走的,就去看一眼,看一眼就好。” 小志打开门,悄悄地走到了楼梯上。很安静,他趴在扶手边,探着脑袋看下去。昨天被撞破的纱门已经装好了,里面照样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 他扶着把手,一步一步地挪动,每走一步就要像警觉的猎人似的,停下来听听动静。 小志的身子躲在楼梯上,远远地看过去,纱门里面还有一扇黑色的木门,今天也关上了。他再靠近了点儿,凑着耳朵听里面的动静,什么声响也没有。小志站直了身子,四周看看,看不出什么名堂,只好又回到了家。 他坐在桌子前,把咬过的馒头吃完,坐在窗前发了一会儿呆,还是不甘心,他突然想起了什么事情,他从椅子上起来,跑到柜子前,拉开抽屉,取出一根绳子,坐在地上在绳子的一端系了个小别针,然后取出一张纸条,在纸条上写了一句话:你好。 然后打开窗户,用绳子把纸条钓到了四楼。 一整天,楼下都没传来消息。 第二天中午,太阳像芒刺一样,射在身上就会感到灼痛。小志躲在路边绿化带茂密的草丛里,草有半人高,小志一蹲正好能够掩住身子,唯一的缺点是锋利的叶子,刺啦刺啦划得他遍体鳞伤。 不远处的路边,有一小堆从垃圾桶里翻出来的鱼骨头,苍蝇嗡嗡地绕着打转,但他有把握,他知道用不了多久,小猫就会嗅着味道出来的。 旁边 恋耽美 分卷阅读20 受害者[12部全集出书版] 作者:张末 里的门洞前站着两个人。趁着等猫的工夫,无聊的小志看看他们在干什么。两人嘴上叼着烟卷,其中一个个子很高,穿着白衬衫,另一位门牙缺了一颗,笑起来嘴里就露出一块空缺。 “缺门牙”从书包里掏出两把明晃晃的刀,将其中一把递给了另一个人。接刀的人在空中挥舞比画了两下,似乎很满意,然后插进了腰后。两个人抽着烟,不知道在聊些什么。 小志把注意力又收了回来。嗡地一下,苍蝇散去了,小志屏住呼吸,瞪大眼珠子,果然没错,对面的草丛里一只猫脑袋也探了出来,观察着危险。 他把手中的弹弓拉满,瞄准。猫没有发现威胁,慢慢试探着走了出来。它也发现了门洞前的那两个人,停在那儿不动了。 “你们可别捣乱!”小志心里想着。 那两个人继续聊天,根本没有注意到这边的情况。 小猫像放了心,稍微加快了一点脚步,走向那堆鱼骨头。苍蝇嗡地一下又飞开了,它先嗅了嗅,然后用嘴叼起一节。 苍蝇并没有飞远,就在上空转了一圈,又停了下来,可能是无法抵挡美味,有一只苍蝇竟然飞到猫头上。 小志闭起一只眼睛,瞄准,射击,小石头像子弹一样有力地飞了出去,正射在瞄的眼睛上,猫惨叫了一声,痛得在地上打滚。小志奋力扑杀出去,在小猫爬起来之前,一把把它按在地上。 “终于抓到你了!”小志兴奋地叫道。 小猫在小志的手掌底下拼命地挣扎,发出}人的惨叫。它眼珠子都弹出来了,只有神经和血管丝丝拉拉地连着。小志用力抓住它,然后站起来,一不留神被猫爪子挠了一下胳膊,立即出现了几道血痕。 小志被疼痛激了一下,用力捏住小猫的后颈,惨叫声马上弱了下来,只发出一阵阵哀鸣。 这么大的动静,当然引来了那两个人的注意。“缺门牙”认出了小志,缓步走了过来,一边走一边还骂骂咧咧,“小兔崽子,不长记性是吧,昨天刚挨过揍,今天又来?” 小志闻声把脸转了过去,茫然地看着“缺门牙”,在他的印象中根本没有这个人的记忆。 “缺门牙”走了过来,一脚踢在小志的屁股上,小志手里摁着猫,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好不容易站稳身子,脸憋得通红,“你,你凭什么打人?” “哎呀,凭什么打人?老子打人需要理由吗?” “缺门牙”撩起脚正准备踢过来,被赶到的“白衬衫”阻止,“你干吗老是跟他一般见识,他脑子不记事儿!” “不记事儿?!” “白衬衫”拉了拉“缺门牙”,“这是我们院子里有名的傻子,你老是找他麻烦干什么!” “缺门牙”看看小志,再看看他手里的猫,小猫已经奄奄一息了,“缺门牙”皱起了眉头,骂道:“操!” “白衬衫”笑笑,“他经常在外面打猫打狗,然后弄死带回家,不知道挨过他家大人多少揍了!” “缺门牙”似乎相信“白衬衫”的说法了,他望着小志,“操,你个变态,滚蛋!” “白衬衫”也朝小志挥挥手,“快回家吧!” 小志回到家,猫在他的手里微弱地蠕动着,做着最后的垂死挣扎,他跑到厕所,打开马桶盖,把猫头塞了进去,猫本来就没什么抵抗能力,被溺了没一会儿的工夫,就不动弹了。 这就是小志的宝贝,这次要找个好地方藏起来,别又让阿姨发现了,他想。 他坐在客厅里。 “这是我们院子里有名的傻子!”小志可不喜欢这样的评论,他才不是傻子,他见过傻子,在马路中间当众撒尿,小志可不是这样的人,还在上学的时候,他经常得第一的,老师都夸他聪明,从姐姐被少年班录取,十三岁就上了中国科技大,可以证明他们一家都是很聪明的小孩,只不过到了后来,自己变得有点……按别人的说法,是“另类”。 “选择性失忆症”这个名字既陌生又熟悉,从小到大一直与他息息相关,但究竟是什么含义,小志也搞不清楚。他只知道只要脑袋一疼,就有稀奇古怪的事情发生,一些莫名其妙的人会表现出与他颇有“渊源”,比方说那个“缺门牙”。 显然自己与他发生过什么事儿,可却一点印象也没有。 愈是刺激的事儿,就愈是被遗忘得彻底,而且就在一瞬间,转头即忘,但那些稀松平常的事儿则过目不忘。 午觉一醒来,小志就跑到窗边,把系着纸条的绳拉上来,上面没回答,只有“你好”两个字被吹干的墨迹。 小志有点失望,这种心情类似于钓鱼。他把鱼钩再次放了下去,天上没有风,单薄的纸片纹丝不动地荡在楼下的窗前。 接下去要做点什么呢?那只被溺死的猫,湿淋淋地躺在客厅的水泥地上,四周一摊水渍,藏在哪儿呢?柜子底下、抽屉、旅行包,甚至马桶的水箱里,都成为过小志藏匿宝贝的地方,可每次都能被阿姨循着味道找出来。这回得找个别出心裁的地方。 他左顾右盼,看着不大的房间,抬头望着天花板,地上的缝隙也不放过,能想到都想到了,这些都不算新颖,阿姨能够轻而易举地找到。 小志坐着看着床出了神,猛然间他想到一个好法子。他兴奋不已,跑到床边,打开床头柜,用剪刀剪开枕套,然后把死猫塞进棉絮里,然后再用针线缝了起来。 每天枕着它睡,这下阿姨就不会发现了吧。只要她一来,就睡到枕头上,阿姨再聪明也不会想到的吧。做完这事儿,小志很高兴,他坐回窗边,把注意力放到了“鱼线”上。他把“鱼线”绕在手指头上,下面只要一有动静,他就能感觉到了。 等了一个多小时,什么也没发生,小志都快要睡着了,突然间手指上有了微微的颤动。小志盯着“鱼线”看,没错,它动了,“鱼”上钩了! 他像个特工似的,贴着窗户探出去一点点脑袋,看下去,楼下的窗户开着,那张小纸片被一只手迅速地抓了进去,没一会儿就吐了出来。 小志赶紧把线收上来,自己写的两个字下面,多了几个新的笔迹:你是谁? 小志有点激动,又有点害怕,最后下定决心把自己的名字写了上去,想了一会儿,又加了一句:我住在你家楼上。 不一会儿,楼下传来消息:你想干什么? 这个问题把小志问住了,是啊,我想干什么呢?他拿着笔托腮琢磨了半天:我昨天看见你了! 未料这句话就像戳到了对方的痛处似的,至此之后的两个小时,再也没有回复上来。 小志觉得楼下的房间,肯定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再次联系上,是在第二天下午。 小志发现有人用镜子的反光,在对面楼房的墙壁上“画画”,倒映上去的光斑时快时慢,画着圆,画着三角,或者无规则的线条。小志趴在窗口看下去,正是从四楼的双头女孩家射出来的。 貌似这个很好玩!小志也拿起了一面镜子,墙上顿时出现了两个光斑。 对方先是感到意外,愣在那儿不动,随即反应过来顿时消失了。小志左右上下摆弄着镜子,在墙上画数字,1、2、3…… 他知道双头女孩在看着,果然没多久,她耐不住寂寞,也加入了进来。小志画一个,那女孩也画一个,两人心领神会,依次按着数目画下去。 可能是大家都很无聊,所以很珍惜这难得的乐趣。 轮到双头女孩的时候,小志故意逗弄她,干扰她的光线,那边就像初恋少女被碰到了肌肤,猛然间弹开了。 两个光斑,定在墙上的一左一右对峙着。小志慢慢接近,双头女孩先是退后一点,然后就不动了。他慢慢地靠过去,比肩立在墙上。 隔膜一旦少了一层,气氛就活泼起来,双头女孩跑了,小志和她展开了追逐战,顿时墙上画满了太阳光的痕迹,像两只愉悦的小鸟,仿佛都听得到他们银铃般欢快的叫声。 这个游戏让两人渐渐地熟络了起来。 小志把钓鱼的工具又拿出来,荡了下去。 小志问:“你吃饭了吗?” 女孩说:“吃过了。” 小志又问:“昨天你怎么不理我了?” 这个女孩没回答,不过她也问了小志一个问题,“你不用上学吗?” 小志说:“我等着妈妈来接我。” 女孩还是没回答,“你妈妈在哪儿?” 小志说:“我姐姐在美国,妈妈过去陪她了,她们把我留在这儿,妈妈说等姐姐毕业赚钱了,就把我接过去。” 女孩说:“那你爸爸呢?” 小志有点沮丧,“我爸爸死了!” 女孩“哦”了一下。 小志接着问:“你不也没去上学吗?” 女孩回答说:“我爸爸不让我去。” 小志说:“那把你的画给我看看呗!” 隔了好久,底下都没有反应,小志有点着急了,他写着:“不看就不看,我们聊点其他的吧。” 他刚准备传下去。 没想到女孩把自己的作品系在了别针上了。 小志拉上来打开,是张蜡笔画,山坡上,一个扎辫子的女孩,正对着画外笑着,她的身体后面有条粗粗的狗尾巴。 小志看了半天,看不出什么名堂,但觉得这个画面好像很熟悉的样子。 他问道:“这是什么呀?为什么要给她加条尾巴呢?” 女孩说:“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 小志笑了,“你可真逗。” 这天他们似乎聊得很投机。 小志和双头女孩的关系与日俱增。每天只要一从床上起来,第一件事儿就是趴到窗户口。 他们交流的工具,也有了进步。小志在线的一头系上了一本作业本,这样就不用每次都换纸条了,一页一页翻过来写上去就可以。 几天下来,小志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那个女孩――哦,不对,现在应该说是两个女孩了――她们虽说共用一体,但因为有两个脑袋,竟然有两套不同的思想。 姐姐叫胡晓,从后脖子长出来的那个是妹妹,叫胡菲,刚搬过来不久。 奇怪吧?这对姐妹超乎想象。要不是小志正在和她们交流,凭想象,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相信这是真实的。 小志起先发现破绽,是从楼下传上来的纸条判断得知的,因为纸条出现了两个笔迹。一个圆润饱满,另一个清癯修长,犹如牡丹和清荷的区别。一再逼问之下,才得知其中的原委。 除此之外,类似的天壤之别不胜枚举。姐姐喜甜,妹妹嗜辣,一个静若处子,一个动若脱兔;一个整天捧着《安娜卡列尼娜》之类的文艺小说,另一个则对《圣斗士星矢》动画片乐此不疲。 老天爷把两种完全不同的性格,安在了同一个人身上,并让她们时刻都在为了争夺同一个身体,而进行博弈。 她们依次吃下麻辣拌面和豆沙汤圆,然后装进同一个胃里,在纸上表达不同的观点。 “这家伙的想法古板得就像块石头。”妹妹从来不吝啬对姐姐的刻薄。 “她还小,我一般不和她一般见识!” 她还小?这个措辞真滑稽。 而这些争锋相对竟然出自同一只右手。 小志的脑子本来就不好使,这完全超出他的经验,可也正是脑子不好使,才会以为这只是超出他经验范围的又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儿。 “如果你们中一个犯了错,你们的爸爸会揍谁?”小志问道。 “他谁也不会揍。” “真幸福,做错事惩罚都不会有。” “可是还有比挨揍更严重的惩罚方式。” 小志挠挠脑袋,“比挨揍更严重的惩罚?那是什么?” “这还不简单,”妹妹的笔迹回答道,“除了睡觉,每天我们把所有的东西都一分为二,时间、食欲、兴趣、精力,包括跟你聊天,谁要是犯错了,就剥夺她在这天控制身体的时间。” “哦?”小志又挠挠,他不太明白其中的意思。 “这么说吧,”轮到姐姐回答了,“比方说胡菲犯了错,那她一整天就没有机会吃好吃的东西,所有的食物都由我来吃啦!” “那她不会饿吗?” “你傻呀,我们拥有同一个胃,别说一天,她就算一年不吃东西,也不会有饿的感觉的,只不过她就没办法品尝美味啦。” 原来是这样,小志反应过来了。 一个身体拥有两种兴趣、两种爱好,乃至两种思想,真的是不可思议啊,小志放下手中的笔,把手指竖在眼前,脑子里一边想着把手指往右摆,一边想着往左摆,结果手指就不停地在眼前晃来晃去。 他捡起笔来,在本子上问,“那你们走路听谁的,一个想往左,一个想往右,岂不是要在原地踏步啦?” 传上来的纸条上,画了一个笑脸,“你试过自己和自己拔河吗?” “自己和自己拔河?” “我们无聊的时候经常玩这个游戏,我们脑袋里想着不同的方向,看谁能够把身体带到自己想要去的地方去!” “这可真有趣!” 渐渐地,小志发现自己其实和妹妹胡菲聊得更投机。那些古怪的画,都是出自妹妹之手。自从上次那个带着尾巴的小女孩之后,她又传上来很多和小志一样另类的图案。 三个眼珠的乌鸦,一条腿站立的犀牛,还有一幅让小志看着不是很舒服,画上还是一个女孩,可女孩额头以上都没有了,白花花的大脑就裸露在外面,上面还萦绕着很多蜜蜂、蝴蝶…… “这是什么?”小志仔细看了看,画的背景是在一座山坡上,女孩的背后有个高高的水塔,他一眼就认出来了,“这不是东山吗?” “东山?东山在哪儿?” “就在我们住的这个小区的后面,你推开厨房的窗户,就能看到。你们去过那儿吗?” “没有啊!” 小志奇怪了,“没去过,怎么知道那儿有座水塔。” “爸爸从来不让我们出门的,”妹妹沮丧地说道,“我也搞不清楚怎么知道那儿有个水塔,我脑子里经常会有些莫名其妙的图案出现,像放电影一样,这些图片就出来了。” 这个小志是可以理解的,“看来你脑子也出问题了,哈哈!” 下面沉默了一会儿,“你能替我们去东山上看看吗?” “看什么?” “我也不知道,我就觉得应该去看看,可爸爸每天出门都会上锁,我们出不去。” 小志想了想,答应了,这本来就是件很容易做到的事儿,朋友嘛,不就是应该相互帮助的。 第三章 大脑孵化器 省里下来的那个明星老师,看了市舞蹈团的演出之后,对林涵的表现很是满意。 “她可以推荐你参加省里的比赛,”市少年宫的王老师,在上午的形体课上完之后,把林涵单独叫到办公室说道,“而且她自己就是评委,得奖的机会很大。” 老王似乎比林涵还要兴奋。本市只是个县级市,多年来文体方面一直没出过人,如果在省里得奖的话,林涵很有可能在高中毕业之后,被保送中央舞蹈学院之类的顶级学府。 林涵所处的五中只是个职业中学,里面的舞蹈班一半的时间上文化课,另一半时间在少年宫练功,基本属于安置那些不会读书的少年。其中的大多数毕业之后,可能连县文工团都进不了,这是众所周知的。之所以还要把孩子送进来,是因为害怕他们闯祸。 “总比在外面瞎混的好!”家长总是这样想。 这个难得的机会落到林涵的身上,和中奖没什么两样。林涵心情激动地告别了老王。他最想告诉的人是苏巧,可是苏巧已经死了,一想到这儿,林涵的心情又荡到了谷底。 他站在路边的小卖部,打了阿中的传呼,喝着汽水等回电。 不一会儿,阿中回电了。林涵按照他给的地址,坐上辆“拐的”来到同文中学后面一排农房里。 到的时候,里面坐了三个人,除了阿中,另外两个没见过。 “这是同文的蒋光头,”阿中介绍着,“他们和四码头的那槽子人也干过,吃了不少亏,咱们可以联合。” 蒋光头冲着林涵点头示意,把身边一个白瘦的少年引见过来,“这是妹子,”蒋光头喊着他的化名,“是我们的师爷,想想点子什么的全靠他了。” 林涵拿出烟,散给众人。四个少年坐在一起,一边抽着烟,一边商量着对付四码头陈剑的办法。 四人聊到半夜,期间出门在小饭馆炒了俩菜,喝了几瓶啤酒,到晚上十一点的样子,打了两辆“拐的”,一路奔向目的地而去。 四码头是本市的闹区,八几年的时候是个货运码头,随着新港的建成,这里不再作为交通枢纽,原来港务楼也被改建成了商场和娱乐场所。 1993年最辉煌的时候,这里拥有了两个“迪斯科”舞厅,三家滚轴溜冰场,四家游戏机馆,十几家台球房。每当夜幕降临,便霓虹闪烁,聚集了无数打扮妖艳的少女,和叼着烟卷的小混混。 打架斗殴是常事,经常几派人在这里火拼。本市最有名的几个“槽子”,都混迹于此。陈剑便是其中之一,以心狠手辣、讲义气、手下多著称。所以要伏击他,林涵四人还是有点怵的。 他们躲在其中一家“迪斯科”对面的巷子里,那是陈剑看的场子,凌晨两点散场之后,他必然会出现在这儿。 果不其然,一到点儿,陈剑和几个小子摇摇晃晃地走出了娱乐城的大门,似乎喝了不少酒。他们没有选择打的,而是沿江步行。 一路过去,陈剑身边的人逐一到家后离开了,最后只剩下两个人,一边走一边在聊着什么。他们没有发现林涵的跟踪。 蒋光头和妹子,翻过堤坝,在坝的那边弯腰潜行,很快超越过去,形成了前后夹击的局面。 林涵远远地看着蒋光头两人逆行走来,他们和陈剑擦肩而过,蒋光头找理由在那里和他们争执了起来。双方推搡了几下,林涵加快脚步一路小跑过去。 计划在顺利地进行。冲突没起多久,陈剑像是意识到了什么,猛然停了下来,然后警觉地四处张望,看见了林涵。 他跳跃起来冲着妹子就是一脚蹬去,然后撒腿就跑,但还是迟了一步,蒋光头从背后抽出砍刀,朝陈剑的脑袋上砍去,陈剑手一挡,叫了起来。 1993年的时候,少年之间的斗殴流行挑脚筋,刀锋劈向脚跟腱,死不了,但即使不残,以后也别想像正常人那样轻松走路了。林涵就是奔着这个目的去的。 陈剑不是等闲之辈,可他到底是喝了一点酒,加之措手不及,中招是在所难免的了。和他在一起的同伙,也未能幸免,两人被砍倒在地,得手后的林涵四人在夜色的掩护之下,一溜烟地从巷子逃走了。 苏巧案的外围调查几乎陷入绝境。 由于现场破坏严重,采集到的诸如泥巴、脚印之类的线索,没有任何参考价值。按照推测的凶手行动路线,警方在方圆五公里之内,展开了大规模的摸排,结果一无所获。要么就是推测出了错,要么就是凶手有很强的反侦察意识。 所有人都体力透支,调查流浪狗的那组民警最悲惨,不仅没查到什么,而且还一度被误会成偷狗贼被老乡驱赶。原先最被怀疑的苏巧的男友林涵,经调查,没有作案时间,尽管刘从严总感觉那小子有些说不上来的问题。 案子没有进展,凶手却又出现了。 1993年6月8日,距苏巧案事发一周,市电厂居民楼后面的东山一个废弃的砖窑里发现一具女尸。 依据作案手法、现场犯罪痕迹,市公安局决定将其与苏巧案,两案并一案。 死者叫韩露,16岁,市二中学高一学生,放学后没有回家,而是跟着几个同学到厂后的一条偏僻河沟钓龙虾。 钓完龙虾后,死者和另两名同学,在离电厂厂区约莫五百米的小岔路分手,结果就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无独有偶,这条路也是连接国棉三厂和电厂的小径,按照林涵的描述,苏巧很有可能也是在这条路上失踪的。 警方有理由去推测,这里是两个案子的第一现场。而且凶手之所以选择此地作案,显然他熟悉这儿,是否就藏匿在附近,又或者就是附近的居民?也并不是什么意外的事儿。 死者的陈尸方式依然令人惊愕,法医勘查下来,韩露是先被电线勒晕,然后转移到窑洞里的。凶手用锯子锯开了死者的头盖骨,这不是重点,露出白花花的大脑,这也不是重点。 凶手将若干枚白色的蜜蜂、蝴蝶之类的卵蛹附在了死者的大脑表层,一颗颗嵌在大脑里,有几颗甚至开始蠕动着要破茧而出了。数名心理承受力差的民警,当场就吐了。 发现尸体的晨练老太太基本上已经瘫掉了,坐在地上半晌才被警察拉起来,脸色苍白,喝了一口水,立即又呕了出来。 为了防止现场再被破坏,除了必要人员,刘从严把所有人都隔离到离陈尸地五百米的地方。 尽管如此,可因为附近的居民几乎都把东山作为早起锻炼的场地,所以情况还是堪忧,光是和现场为数众多的晨练者谈完话,就得花不少时间。 刘从严环顾了一圈,人群中,一个特别显眼的人引起了他的注意。一个少年,夹在一群中老年人中,蓬头垢面,垂着脸浑身颤抖。 达子正在问他话,刘从严走了过去。 “我不知道,我全忘记了。”5少年耷拉个脑袋,衣服扣子都扣错了,一副刚挨过揍可怜兮兮的样子。 “叫什么名字?”刘从严插了达子的话。 “我叫小志,警察叔叔发生什么事了?” “这个不用你管,你只要回答问题就好。”刘从严板着脸说道。 “你怎么会在这儿?”刘从严接着问道。 刘从严不知道自己正和最重要的线索擦肩而过。 小志不会撒谎,同样回答问题也不会转弯,如果刘从严问的是“你为什么会来这儿?”也许很快就能发现问题所在。 可他偏偏问了一个模棱两可的问题。 “我,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会在这儿!”小志确实不知道。 “他是个傻子,”边上有人提醒道,“不记事儿,他妈都不要他了!” “我妈妈要我的,”小志听完这话快哭了,“她们会回来接我的,警察叔叔你放我走吧,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到这儿来的。” 刘从严看了看小志,还真是个傻子,他有点失望。 “你接着问吧!”刘从严对达子说,然后到别地儿去了。 “赶紧回去吧,别没事在外面瞎逛。” 听到这句话,小志像刑场上被特赦的罪犯,一溜烟地跑开了。 脑袋疼得不行,这说明刚刚又发生了什么刺激的事情,可自己竟然一点也想不起来。 只记得昨天下午,他答应了胡菲要来东山看一看,之后就一点记忆也没有,再次有知觉是突然间山坡上站满了警察。当时他正茫然走在路上,突然一个塌鼻子穿警服的人就把自己拦住了。 小志一股脑儿跑回了家,气喘吁吁地进了门,把茶缸里的凉茶喝掉了大半杯才算缓过劲来。楼梯里出现了频繁的脚步声,正值上班时间,一会儿工夫楼里面的人都已经走空了。 突然,对面的墙壁上出现镜子的反射光,那是那俩女孩正在向他发信号。小志把“鱼线”拿了出来。 “来了!”他说道。 “你去东山了吗?”胡菲迫切地问道。 “还说呢,你让我去的是什么地方啊,全是警察,我差点儿就回不来了。”小志抱怨地说道。 “全是警察?怎么回事啊!那你看到什么了?” 小志托腮回忆了半天:“我什么都没看到,也许看到过什么,但忘记了!” “忘记了?什么意思?” “我也说不上来,我脑袋疼!” 他们“三”人不明就里地聊了几句,小志说不清,姐妹俩也听不明白,觉得索然无味,“那你休息会儿吧!”胡晓建议道。 小志坐在客厅里看了会儿动画片,吃了半个馒头,然后躺到床上睡觉去了。脑袋一沾枕头,就觉得异常地困,好像一晚上没睡觉似的。 小志的“宝贝”,在枕头套里,都已经渗出黄水了,散发出一股难以忍受的臭味。可小志并不觉得,他拍拍枕头,这回阿姨可找不到了,他要存齐这些玩意儿,然后就能完成妈妈的愿望。 一觉醒来,小志跑到洗手间去洗漱,镜子里的自己又仿佛刚经历过什么事儿似的。衣服怎么看都觉得不对劲,他低头琢磨了一会儿,发现是扣子扣错了,他一个个解开,再系上,还是不对,上面数下去第三颗扣子掉了,只留下线头。 房间里传来吱吱的叫声,他歪着头从卫生间的门望出去,一只大老鼠正趴在桌上啃着剩下的凉馒头,小志急了,冲了过去,老鼠落荒而逃,他捧起从老鼠嘴里夺回来的馒头,放进嘴里。 这可是自己的粮食,被这些浑球吃掉,自己就要饿肚子。小志吃着馒头,看看挂在墙上的钟,下午三点四十分,楼梯传来了熟悉的脚步声。 阿姨每次都很准时的,他坐在桌子旁,等着她开门走了进来。 “又弄得那么臭!”阿姨进来后的开场白和原来一样,她看到小志,火气“噌”地一下就上来了。 “你是不是又把死猫死狗弄回来了?” 小志点点头,又赶忙摇摇头,不说话。 阿姨狐疑地看着他,四处转了一圈,像猎犬似的嗅着周围的空气。那些散发着恶心味道的分子,如同指示牌一般,把她带进了卧室。 小志心悬了起来,他的侥幸心理还没洋溢出来,就听到阿姨吼了一声,“要死啦!” 显然她发现了。靠,真是神探啊! 小志向门口蹿过去想溜,阿姨更快,一个箭步拦到了门口,揪住小志的耳朵,“小兔崽子,你是不想活了是吧!” “疼疼疼!”小志吸着凉气喊道。 “我可管不了你了,我警告你,你要是再把死猫拿回家,我就告诉警察,把你抓起来,以后别指望再见到你妈!” “我又没做坏事。”小志的嘴还在犟。 “没做坏事?”阿姨脸涨得通红,“这还不算做坏事,警察把你抓起来,你就别再指望出来,知道吗?――”阿姨想了想,总算憋出了一个理由,“杀猫是要偿命的!” “杀猫是要偿命的”。这句话还真把小志吓到了。 阿姨走了之后,小志老实了很多。他可不想被警察带走,还等着妈妈来接自己呢,要是被警察带走了,妈妈找不到我该怎么办啊! 小志意识到事态的严重,于是规规矩矩地坐在窗户旁。胡晓、胡菲又在对面的墙上发信号了。小志心情郁闷,现在可没工夫搭理她们姐妹俩。 光斑从左到右划过一道线,很直,貌似很笃定,仿佛约好了小志,知道他不会爽约似的。可小志就是不想说话。 光斑左右几个来回就开始有些沉不住气,速度在加快,上下画出一条波浪,到最后在墙上快速胡乱地画着线条,像急促的电话铃,像凌乱的敲门声。 小志干脆把脑袋别到屋里面来。 “看阿姨气势汹汹的样子,她会不会真的去把警察带来?”他还在想这个问题。如果警察来的话,把自己为什么要杀死那些小猫的理由告诉他们,会不会被原谅呢?还是说赶紧逃跑,让警察找不到自己? 一下午的时间,小志都是在惶惶中度过,窗户外只要一有脚步声,他就赶紧趴上去看,结果警察没有来。 姐妹俩发送的信号已经偃旗息鼓了,停在角落里,像斗败的公鸡耷拉着脑袋。小志觉得自己有点过分,心情不好,但也不应该迁怒于好朋友啊。 他拿出镜子,靠近姐妹俩,叠加在她们光斑上,轻轻地抚摸,就像安慰,又像道歉。沮丧的 恋耽美 分卷阅读21 受害者[12部全集出书版] 作者:张末 妹俩突然活络起来,原来她们一直都在,小志在本子上写道:“我不开心。” “为什么不开心啊?”很快楼下就传来消息。 “我可能犯了个大错误。”小志回答道。 姐妹俩在本子上,整整画了三个大大的惊叹号,然后关切地问道:“发生什么事情了?难道是因为让你去东山的事儿?” “不是的。”小志赶紧宽慰姐妹俩,“是我自己,杀猫是要偿命的。” “杀猫偿命?” “嗯,阿姨说,她要去告诉警察,然后我就要去坐牢了,妈妈回来的时候会见不到我,我也不能再陪你们玩了。” “那么严重!!”本子上又多出了两个惊叹号,“可是,可是,我好像从来没听说过杀猫要偿命的啊!”这回是姐姐的笔迹,“到底怎么回事啊?” “事情是这样的――”小志在本子上把自己用垃圾箱里的臭鱼烂虾诱捕流浪猫的事儿描述了一遍。 这个消息传下去过了好一会儿,底下才有反应,仿佛是在好好“消化”小志的怪癖似的。 依然是姐姐胡晓,义正词严地说道:“首先我确定,杀猫是不需要偿命的,”她还特地在“不需要”三个字底下加了黑点,然后又问道:“你为什么要杀猫啊?” 不管是真是假,看到好朋友的安慰,小志的心情还是好了很多。为什么要杀猫呢?这个问题不好回答,不是小志不知道原因,而是和妈妈有关。 妈妈说美国太冷,小志的身体不好,所以暂且待在国内。这个理由小志是坚信的,比起炎夏,他更讨厌冰冻三尺的寒冬腊月。于是他就想拥有一件毛大衣,这样的话,妈妈下次来,看见自己有御寒的衣服了,没准儿就可以把他带走了。 小志没有钱,只能自己做,他印象中妈妈就有一件动物毛皮的大衣,按着这个思路,他正在攒那些死猫死狗的皮毛,到了足够尺寸的时候,就可以给自己裁量制作了。只可惜阿姨每次都能把他辛辛苦苦打回来的猎物搜走,这使得小志的这个计划,一直都没有进展过。 他把这个原因写在了本子上。结果下面又是长时间的沉默。 “你是认真的吗?”纳闷了半天,下面传上来这样的一句话。 “当然是真的!” “我怎么觉得是你妈妈不想要你了,所以才编出来的理由!” 小志有点不高兴了,“你怎么和别人一样,我说过,妈妈不会不要我的。” 看见小志生气,胡菲赶紧安慰了两句,“我不是这个意思,可是,可是――这么说吧,我们都是不正常的人,自己不觉得,可你有没有想过,对于别人来说,我们都是负担呢?” 小志平时最不爱听这样的话的,可胡菲的分析,却直插入他的心底,那可是朋友间的告诫啊。说得没错,自己会不会是妈妈的负担呢? 仔细回想起来,好像妈妈对自己是越来越不好了。记得小时候,爸爸还在,小志的待遇还是和姐姐一样的,买什么东西都会买双份,爸爸是工程师,还经常带着他去自己的实验室。他和姐姐学习都好,在学校里属于风云人物,当他念二年级的时候,姐姐已经跳了两级念初一了。 爸爸去世是一个转折点,他去参加大学的周年校庆,喝了两杯酒,晚上躺在宾馆里,心脏病发作一命呜呼。 爸爸走得突然,全家都措手不及,让所有人都承担着巨大的精神压力。爸爸的死,对小志是否有直接影响,现在已经无从考证了。但正是从那个时候起,小志开始变得很怪。 先是该死的头疼病,让他经常在课堂上毫无症状地发作,接下来,妈妈就被一次一次地叫到学校。 “我们觉得小志不太适合过集体生活,不仅影响别人,而且对自身的发展也不利。” 尽管小志每次考试,都能毫不费劲地得100分,可妈妈还是把他领回了家。 妈妈关心的重点开始偏移,渐渐地,她不再关心小志了,而是把精力放到了姐姐身上。当姐姐被保送到少年科技大的时候,妈妈干脆请了长期病假,跑到合肥去陪读,等到姐姐拿了硕士学位,留学美国之后,妈妈索性就离开了中国。只是花钱找了现在的这个阿姨,负责小志的吃饭问题。 上次通电话还是在三个月前,只有短短的几分钟,而且几乎都在和阿姨说话,留给自己的只有两三句话,诸如“要听阿姨的话”,或者“电话费很贵,不和你说了”之类。 这不应该是一对母子应有的状态吧?小志有些茫然了。这种感觉其实由来已久,只不过以往一直在逃避这个问题,今天被胡晓点破之后,他感到了深深的悲痛。 “不会的,妈妈不会不要我的。”小志还在逞强。 楼下传来的纸条上,写了一个“唉――”字,像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儿,“那好吧,其实我们都很可怜的。” “我能见见你们吗?”小志突然间有了这个强烈的冲动。 姐妹俩想了一会儿,“今天太晚,爸爸马上就要回家了,明天吧,明天一早,等爸爸妈妈上班以后,你来我家玩吧!” 第二天,小志起了个大早,穿好衣服坐在客厅里。八点过后,楼里的人陆陆续续地去上班。喧嚣声后,是一阵寂静,整座楼都空了。 小志用小镜子在对面的楼上画了一个大大的圆,还没画完,楼下就有反应。他整理整理衣服,带上门下楼。 比起上一次见面的突兀,这次算是有备而来,起码不会再恐惧了吧,但一想到要和胡晓、胡菲这样奇特的女孩见面,多少还是有点紧张。 敲了门,瞬间开了一条缝,姐妹俩早就等在那儿了。门后传来既熟悉又陌生的声音,“是小志吗?” “嗯!” 门被打开了。 小志屏住呼吸,虽然神交已久,但正式会面却是第一次。小志的视线不知道该往哪里放,低着头,双脚搓着地板。 “快点进来吧。”很好听的女音,是姐姐胡晓的,她站在门边上,把小志让进了屋里。 小志站在原地,偷偷地用余光打量着周遭的环境。两个卧室的门关着,视野里客厅的格局,和小志家差不了多少。 灰色的水泥地板,一张木桌子摆在窗口前,桌子上铺着玻璃板,底下压着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对中年男女,可能是姐妹俩的父母吧,照片里没有胡晓她们的身影。 如果说有什么不同的话,客厅里书异常的多。除了前面看到的桌子,其他靠着墙的几乎都是书架,架子上排满了书,种类颇多,依次被分门别类,小志看到了《十万个为什么》之类熟悉的书名,还有从小学到中学的各种教科书,但更多的从来没见识过。 这姐妹俩不上学,看来都是通过这些书籍来了解世界的。 “你好!”看到小志局促的样子,姐姐胡晓首先打破了僵局。 “你……你们好!”小志抬起头。 老实说胡晓还是长得很好看的,梳着一个刘海,鼻子翘翘的。从正面看,根本发现不了她的异怪,但是一侧身子就不对了。因为有了心理准备,所以小志并没有过大的反应。 胡菲从后脖子处,向他问好,“你好啊!” 胡菲的脑袋是斜生出去的,自然情况下,永远都低垂着四十五度角,她要很费劲才能抬起脸来,模样和她姐姐一模一样。 果然如她们所说,日常生活中所有的东西都是一人一半的,就连和小志面对面的说话,也是一人一句,她们侧着身子,轮到谁说话,就把脸转过来,默契程度显然是多年磨合下来的。 她们为小志准备了冰镇汽水,一边喝着,一边就着昨天的话题聊了下去。本来是好朋友之间首次见面,可因为话题沉重,所以气氛反而显得有些压抑。小志的沮丧自不必说,胡晓总能认真地安慰他两句,胡菲则活泼得多,还时不时地蹦出几句笑话。 “其实每个人都是有烦恼的,人生就是这个样子。”胡晓这样说道,这样有水平的话,小志是怎么也想不出来的。 “难道你们也有烦恼吗?” “谁会没烦恼呢!”小志的问句,就像是悲伤情绪的引子,一下子就让她忧伤起来。 “怎么了?你们也可以说给我听听,看看我能不能帮上忙啊!” 胡晓不说话,她也把头垂了下去,像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这有什么呀,我来说吧!”胡菲把脸转了过来,她努力把头抬起来,笑呵呵地说,“医生说过,因为身体负担的原因,十四岁之前,如果不动手术,我们俩很有可能都得死。” 小志吓了一跳,这是先前从来没有得到过的消息,看看胡菲的表情,不像是开玩笑,可谁又会如此轻松地诉说自己的生死呢? 突如其来的意外,让小志顿时愣住了,过了一会儿,才记起来开口说话,“要动什么样的手术啊?” “当然是把我们分开。” “分开?”小志惊奇地看着她们俩,怎么分啊,总不能从中间一劈为二吧。 像是猜透了小志心中的疑惑,胡菲接着说道:“我们的身体上只能留下来一个脑袋,这样说你明白了吧!” 小志还是有些不理解,他使劲地想,那么另一个脑袋去哪里呢? 这时姐姐把脸转了过来,脸上流露出了悲痛。她嘟起嘴,示意小志不要再问下去了,小志一下子就明白了,要切除一个脑袋,被切除的那个必死无疑,而看她们生长的模样,妹妹必然是选择的对象,也就是说,要用胡菲的生命,来换取胡晓的存活? 这是多么残忍的事情啊! 真正意义上形影不离的俩姐妹,最终的宿命却是牺牲一个,成全另一个,这得经受多大的心理煎熬?可胡菲口气异常轻松,仿佛在述说一件别人的事情,这就是课本上所谓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吧。 小志对她的敬佩之心油然而升。 “那岂不是没多少时间了?” “嗯,其实年纪越大,手术的风险也就越大,之所以拖到现在,可能也是因为爸爸妈妈迟迟下不了决心。”胡菲回答道。 “现在还不一定选择留下谁呢?”胡晓小声地补充道。 胡菲豁达地劝慰着姐姐,“这有什么好和我争的,留下我,难道一辈子做一个脸朝后,低着头的怪物?” 小志今天下来是寻求安慰的,可听完姐妹俩的故事,他觉得对方的经历比自己要悲惨得多,对面坐着的可是一个行将要死的人啊,可她却还能如此淡定。 姐姐胡晓把话题转了出去,小志压抑住自己的好奇和同情,识相地跟着姐姐聊起了其他事情。 时间过得飞快,一上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小志发现姐妹俩虽然懂得很多,但她们从小到大,竟然从没出过门,经验多数来自书本,而对于基本的生活乐趣几乎一无所知。 她们没有去过动物园,没有荡过秋千,没有去过少年宫,甚至没有摸过真正的小猫小狗,所有的一切都是从书本上认识的。所以当小志给她们述说自己短暂的学校生涯时,她们羡慕和好奇的神情不言而喻。 “学校那么好玩,你怎么不去了呢?” 小志有点不好意思,“我,我――”他把自己在学校里的所作所为说了一遍。 姐妹俩瞪大着眼睛看着小志,“这就是你不对了,你干吗要这样做啊?” 小志把头低了下来,像个犯错的小孩,“我也不知道,当时脑子一片空白,实际上我都不记得自己这样做过了,这些都是别人事后告诉我的,别人都这么说,我也只好相信了!” 胡晓觉得不可思议,可胡菲倒是觉得可以理解,“也许我们的脑子真的有问题,哈哈哈,昨天就给你说过了,我脑子经常就会出现一些莫名其妙的画面,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它们是怎么出现的,有时候就是吃着饭,然后这些东西就像画片一样映在眼前。” “哎,对了,说起画片,你这两天有没有画过什么新东西啊!” “没有。”胡菲嘟着嘴说道。 “为什么啊,那些画面不出现了啊?” “不是的,恰恰相反,这两天有两个人总是出现在我的脑子里,可我觉得那画面太吓人了,所以不想把它画出来。” 小志抬抬眉毛,太吓人?比起长着狗尾巴,还有被切开大脑的少女,有什么比这些更让人觉得不愉快的呢? 好消息是经过不懈努力,这次多少有了一点发现。勘查人员在第二具尸体发现的窑洞里,找到了一颗新鲜的纽扣。 坏消息是这颗纽扣太普通了,普通到几乎没有任何价值。以电厂为中心点向四周扩散,更大规模的排查仍在继续。 刘从严感到事态严重,这绝对是他从警以来遇到过的最大的案子。 他怀疑自己的辖区内出现了一个变态杀手。专门在偏僻地方,以十五六岁的女中学生为目标。已经死了两条人命,都是花季少女,作案动机不明,作案手法诡异。 1993年,人们对连环杀手的概念还很模糊,只知道那是资本主义社会才有的毒瘤。刘从严对这样的案子可以说是一头雾水。 这天晚上,刘从严和达子来到崇阳区联防大队了解情况。 崇阳区辖内地形复杂,人员混乱,流动人口多,本市著名的四码头娱乐圈,也属于其管辖范围。除了混子聚众之外,原来在码头边混饭吃的壮力,并没有因为码头的拆除而搬迁。他们大多数来自外地,在狭小的巷子里,落地生根,传宗接代。可以说是鱼龙混杂,藏污纳垢。 刘从严过来摸排可疑人物,联防大队也有自己的事儿在忙,一个叫陈剑的混混,半夜在江边被人挑了脚筋,看上去像仇杀。 这样的事儿屡见不鲜,本市民风强悍,十四五岁的少年下手远比成年人残忍,就算是闹出人命,也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儿。 刘从严和联防队的人,聊到九点多钟,没什么实质性的信息,刚准备走,突然来了几个家长,说是自己的孩子放学后一直没回家,找也找不到。 刘从严顿时警觉了起来。是不是和此案有关还不知道,但很雷同,受害者都是前一晚失踪,第二天就发现了尸体。于是和达子留下来听取案情。 原来失踪的还不止一个,是一男一女。他们是同班同学,市十一中高一学生。 两人是恋爱关系,放学之后来到东门文具批发市场“淘”文具(这是家长在寻找过程中,听他们的同学说的),结果到现在还没有回家。 刘从严心里一紧。东门文具市场紧邻电厂,和前两起案子所涉及的地段有着紧密的联系。难道又是一起凶杀案? 也许是虚惊一场,刘从严怀着侥幸心理宽慰自己,毕竟这回失踪的人数和性别都和以往不同,但还是不能掉以轻心。为了稳定住家长情绪,刘从严让达子继续了解案情,自己则偷摸溜回市局,不管怎么说,要按最坏的打算处理,这样的话就必须安排搜救工作了。 如果真和前两起案子有关联,显然这次更为严重,一口气儿失踪了俩,说明罪犯的行为在升级。刘从严调动了几乎所有可以调动的力量,出门寻找这两个孩子的下落。 家长们一定不知道,正是因为更严重的后果等着他们,所以才让他们失踪的孩子受到如此“高规格”的待遇。 按照老师的要求,林涵把参赛的报名表填完整交了上去。满打满算只不过还有几天的时间。临时抱佛脚,总比一点不准备要好。 林涵已经停了课,一门心思扑在后面的比赛中。说起来他还是很刻苦的,加之颇有天赋,得奖貌似很有希望。 难者不会,会者不难。事情就是那么简单,对于很多人一辈子都不可能完成的舞蹈动作,林涵却轻而易举就能达到,而且还完成得颇有感觉。 现在,他的一家子都在全力以赴备战。 林涵出了少年宫的门,警觉地看看四周,自从那晚在江边“伏击陈剑”之后,他一直有所顾虑。一方面害怕警察会找上门,另一方面陈剑的手下如果得到风声,也会肆无忌惮地报复。 两天过去了,似乎一切都很平静。 他沿着少年宫门口的那条马路前行,尽量在人多的地方走路。此举是为了防小混混的,比起警察,那帮人更为凶狠,是真动刀子,尽往要害上扎。 同为此类人的林涵,当然深谙其中的凶险。 比起苏巧的死,陈剑的下场显然还不足以平息林涵心中的怒火。但这几下也够他受的,估计下半辈子想站起来都困难。 本来林涵的本意是要置他于死地,但阿中劝得没错,打架伤人的事儿在本地层出不穷,警察根本来不及查。一般来说,过了三五月――或者更短,如果没有直接的线索,也就被别的案子压下去了。 但命案不同,调查的力度要大得多,而且永远不会过期。 林涵所要做的就是撑过这一个月。如果他能够在比赛中得奖,老爸说了,花多少钱也要把他送到北京专门的舞蹈学校进修。 林涵的老爸没什么文化,和阿中的父亲负责整个电厂的民用和工业用水,每天提着个塑料桶,四处检查水管和净水工作,但是在儿子前途的问题上从来不含糊。 林涵到了一个公交车站,站在树后,耐心地等着两部公交车开过,确定没有可疑的人在跟踪他,然后才转身离开。 到达目的地,天已经擦黑。还是上次那间民房里,除了阿中、蒋光头和妹子,这次还多了几个人,其中有两个女孩。相互寒暄了几句,一行人来到了街边的小酒馆吃饭。 伏击陈剑之后,这还是他们第一次碰面,算是庆功宴,席间喝了不少酒,从蒋光头对那几个陌生少年毫不避讳此事看得出来,那些都是心腹。 可林涵还是有些不高兴,毕竟这不应该拿出来炫耀。没有不透风的墙,事情很多时候都由自己的嘴开始变糟糕的。 “听说你是为了我们学校一个叫苏巧的女孩?”蒋光头问道。 林涵皱起了眉头,他看看阿中,这小子连这个也说了。阿中一脸无所谓的样子,仿佛在讲“这有什么关系,大家都是兄弟。” “苏巧那案子,是刘莎她爸爸办的。”蒋光头指了指身边的一女孩。林涵敏感地看过去,一个小小的女孩,穿着天蓝色的牛仔裤,白t恤。 蒋光头顺势要把手搭上她的肩膀,被女孩厌恶地推开了,“他不是我爸。” 人群中传来“哧哧”的窃笑声,蒋光头面子上过不去,可又没办法,“喝酒、喝酒。”他举起酒杯给自己找台阶下。 “喂,听说你是市舞蹈团的。”刘莎转过脸问林涵。 “嗯!” “你们都跳什么舞,迪斯科?” “那些都是业余的人玩的,”阿中喝得有点多,在一旁替林涵炫耀,“我兄弟练的都是硬功夫,一抬腿就是劈叉,没十几年的功夫下不来,从小就练的。” “是吗?”刘莎张大嘴对林涵上下打量了一番,“真厉害。” “谈不上厉害不厉害的,多练练就会了。”林涵倒是显得很谦虚。 蒋光头转着眼珠,似乎听出了一点名堂,“这个我也会!”话语中醋意十足。 刘莎不耐烦地翻过去一个白眼,想说什么,又什么也没说。 “这年头练那么多真功夫也没用,主要靠人多,抽刀一剁,你有气功也没用。”蒋光头接着说。 他把话题又转回到了本市混混间几场著名的战役中来。言谈中硝烟密布。蒋光头是同文中学混混中“一盏灯”,这个林涵是有所耳闻的。要不然也不可能聚拢到那么多人追随。 但似乎那个叫刘莎的女孩对此并不感冒,她对林涵更有兴趣些。 “苏巧的事儿,是陈剑干的?”她问林涵,“据我所知警察查了半天都没查出来,你是怎么知道的?” 林涵没作声,他不想把难言之隐说出来,阿中喝得有点多,在一旁刚跃跃欲试地想把其中的原委说出来,被林涵在桌子底下猛踢了一脚止住了。 “别跟你爸说。”林涵偏头对刘莎说道。 “那不是我爸。”刘莎埋怨道。 林涵好奇地看着嘟着嘴的刘莎,“行,那你别跟他说。” 看见林涵和刘莎俩竟然说起了悄悄话,蒋光头再次把话题转了出去,“阿炳台球室的那几个小子,昨天调戏刘莎来着,我们改天去教训他们一顿。” 阿中赶忙表示愿意同去,“都是兄弟,这忙一定会帮,去砍了他们,是吧?”他拍拍林涵的肩膀,“我们都会去的。” 林涵不好说什么,只能点点头。 蒋光头还算满意,“谁敢欺负我马子,这不是找死嘛!” 喝完酒,出了小酒馆的门,林涵一个人走在最前面,他想要快点回家,刘莎从后面跑了过来,站到身边,轻声说:“下次你跳舞的时候带我去看看呗。还有,我不是他女朋友。”她指指不远处的蒋光头。 林涵一愣,然后礼貌地说道:“嗯,好的。” 执行任务的时候,刘从严顺路回了一趟家。家里的灯亮着,可开门转了一圈,却不见刘莎的踪影,他顿时担忧了起来。 刘从严整天在尸体堆里打转,多少有些神经质,遇到问题第一个是往“会不会出什么意外”上想。更何况现在是非常时期,马路上还游荡着一个精神病,操刀跃跃欲试,刘莎的年纪正好是他选择的对象。 他带着门出来,敲开了隔壁人家。还好,刘莎正坐在饭桌上看电视呢! “老刘回来了!”邻居拿出个凳子给他坐。刘从严工作忙,经常没日没夜,所以在这家交了饭钱,如果自己没及时赶回来的话,刘莎就在这儿吃饭。 邻居家也是个女孩,和刘莎差不多大小,两人正在看着电视剧。 “怎么出来时家里的灯也不关?”刘从严口气里带着责备,但实际上悬着的心却一下放松了下来。 刘莎转过脸来看了他一眼,什么也没说,又把头转了过去。 刘从严本来想问句,“作业写完了没?”话到嘴边又咽下去了――问了也白问。 “刘莎来,我有事跟你说。”他招呼着。 刘莎不耐烦地回答道:“还没完呢!” 受了冷落的刘从严有点尴尬,站在客厅里不知所措,“我马上要走了,就跟你说两句话。” 刘莎还是没搭理,把刘从严电线杆子似的晾在客厅中间,倒是邻居家的小姑娘看不下去了,推了推她,刘莎这才站了起来,满不情愿地跟着刘从严回到自己的家。 “我说,马上就要中考了,你多少也得看点书吧。”刘从严一进门尽量用温和的语气说道。 刘莎坐到客厅的椅子上,低着头,“学也学不进去,初中毕业后,你给我找个技校,过两年我就能上班了,只要一挣钱,我就搬出去住。” 听了这话刘从严心里很不是滋味,可一下子又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你,你总不能就这样放弃自己了吧,你不用对得起我,可你总得对得起你父母吧!” 刘莎身子颤了一下,把头抬起来,怒目望着刘从严。刘莎的目光就像一把剑,硬生生刺得一米八大个的刘从严赶紧把视线转出去。对着杀人犯都不怵,可现在刘从严竟然不能直视刘莎的眼睛。 这个话题很尴尬地结束了。 有一句说一句,刘从严可是本市有名的硬汉,部队侦察兵出身,对越反击战的时候,他所在的部队直接开到过中越边境,这种履历,本市的公安系统屈指可数。 别说杀人越货的歹徒,就算是穷凶极恶的反动派,他也没放在眼里过。可偏偏对眼前这个十四岁的小女孩手足无措。 他不敢对她施以重压,像上次那样,喉咙稍微响点骂了两句,直接离家出走,导致刘从严托了几乎本市所有的警察,才满城风雨地把她找回来,他可不想再这样来一回。 刘从严缓和了一下情绪,清了清嗓子,“最近少出去。”刘莎不作声。 “你们学校那个叫苏巧的女生遇害的事儿你知道吧!” 这话题似乎对她有吸引力,刘莎歪着脑袋,看着刘从严。 一般情况下,刘从严不会把案子带回家里,更别说讲给刘莎听了,可特殊情况特殊对待,不管用什么法子,哪怕把她吓唬住,总比万一发生什么事儿要好。 “凶手还没抓到,专门对你这个年纪的女孩下手,已经死了两个了,还失踪了两个!” “什么时候的事儿?”刘莎问道。 看来这招还是管用的,刘从严窃喜,“就今天的事儿,不过你别和你同学说,这些都是机密。” 刘莎点点头,心里却很纳闷,今天的事儿?杀死苏巧的陈剑,不是已经给蒋光头他们废了嘛,怎么还能出来害人。 “知道了吗?在破案之前,每天放学就赶紧回来,别一个人走路,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哦――对了,电厂那边也别去!”刘从严叮嘱道。 “知道了!”刘莎回了一句,然后就不再说话了。 八里河八里长,从阳明水库由西向东沿着本市的边缘淌过。 这条不长的水道,有些历史渊源,原先叫龙开河,据传河底下有条龙脉,直通不远处的山峦。八几年的时候,政府心血来潮,想要填河造路,淤塞了河道,恰逢那年水灾,洪水从水库溢出来,淹了大半座城市。 这孽造的究竟和传说有关,还是自然灾害,到后来谁也说不清,但可以肯定的是,每座城市遇到这种倒霉事儿,都会有某种默契。果不其然,不久之后,政府就草草地又挖开河道。原来的规划不了了之,早先的清波碧澜就变成了宽一点的臭水沟。 臭水沟两边是芦苇丛,南岸这头的这片,大概宽有个一两百米,然后是一条泥巴路,歪歪斜斜地通往东门文具市场。 现在是半夜两点多钟,天上下着毛毛雨。芦苇丛里手电筒的光线此起彼伏,整个刑警大队,还有附近的联防队的人,都在这儿展开搜查。 三小时前,走访东门文具市场的几个民警,有了一点发现。幸亏大多数批发商都住在店里,民警们一家家敲门,从几个老板嘴里得知,对失踪的俩孩子有印象。 那两个孩子去过他们的店,买了两块垫板和笔盒就匆匆离开的。比较奇怪的是,这俩孩子买完东西,并没有回市区的家,而是反方向往八里河的方向走来。 据最后一个见到失踪者的老板述说,那是在五点多钟,两人低着头,仿佛怕被人认出来似的,当时老板还吆喝他们进店看看,他们理也没理就走过去了。 民警询问,这俩孩子附近有没有什么陌生人同行,或者在跟踪他们,被目击者否认了。东门外的这条小泥巴路,周围全是农田,视野很开阔,一直走出去五百多米,他们身边一直没有出现过其他可疑的人。 这就难以推敲了,他们放学不回家,去哪儿呢?刘从严得到这个消息之后不敢怠慢。无论背后的隐情是什么,总得优先把它想成那个凶手又作案了。 五点多失踪,那时天还亮着,如果凶手依然在路边伏击,可一下子运走两个人到某个偏僻的地点,开始他变态的行为,终归有点麻烦,中间一定会有个藏尸“中转”站。这是一个很容易的推理。 如果这个推理正确的话,显然,八里河边上的芦苇丛就是再合适不过的地方了。所以刘从严做了要搜查芦苇丛的决定。 可工作刚一开始,就发现了困难所在。这里的芦苇丛虽然不“浩瀚”,但很狭长。刘从严的人手有限,又是半夜开始工作,周围的泥巴路连个路灯也没有。要在漆黑中找到线索,并不是什么很容易的事儿。刚刚过去的三个小时一无所获,到了现在天公居然还不作美了。 刘从严抬头皱了皱眉头,“达子!” 达子从后侧提着手电筒走了过来,一脸不知是汗水还是雨水,“师父,找我?” “让大伙把几个点都 恋耽美 分卷阅读22 受害者[12部全集出书版] 作者:张末 好,加快速度。”刘从严有点着急。 做这个决定是要冒点风险的,确切地说是一个两难的决定。 出于刘从严的考虑,当然拿住凶手才是正道,如果他的推理靠谱,那么不用想,凶手在半夜一定还会回来,理论上在附近做蹲守,把他拿下才是最好的办法。 然而不能忽略的是,那俩孩子生死未明,尽管照经验,失踪者凶多吉少,但毕竟还没看见尸体,就得当作他们活着来处理。当然不排除他们受了重伤,还能救活的可能,所以一定是以搜索失踪者为第一要务的,可现在的做法显然是在打草惊蛇。 刘从严在两头和中间的岔口,都安排了便衣蹲守,其实他知道凶手自投罗网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这边那么大动静,只要不是傻子,谁会往里钻? “去跟他们说,只要有人路过,不管是谁,先控制起来再说。”刘从严还是不死心。 “行。”达子接到命令,转身去了,可刚走几步,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一个趔趄摔倒在地。折断的芦苇秆子锋利,一下子就划破了他的大腿,鲜血流了下来。 刘从严赶紧跑过去,把达子扶起来。 “没事儿。”达子擦擦脸上的汗水,嘴里却倒吸着凉气。 刘从严用手把住达子的背脊,达子的身上早就湿透了,衣服贴在皮肤上,刘从严皱皱眉头,一连在雨中摸了三个小时,该休息休息了。 他抬起头,大声喊着,“联防队的人先路边坐会儿,隔十五分钟后,换刑警队的人。” “真没事!”达子有点不好意思,想从搀扶中挣扎出去。刘从严没答应他,坚持着把达子扶到了路边。 雨还在下,但没下透,所以天气还是很闷热,他让达子坐下来,手电筒照着伤口,深倒是不深,但很长,血顺着小腿淌下来。 “那个谁,把车开过来。”刘从严吼了一声。 “不用,我坐会儿就好了。” 刘从严说:“还是去医院包扎一下吧,免得发炎。” 趁着等车的工夫,刘从严正好也缓一口气,他掏出烟,给达子散了一支。 “你说咱们会不会判断出错了,那小子,没把受害者藏在芦苇丛里,要不怎么搜了那么久还没搜到?” 刘从严脸色凝重,“不好说,等完事了再做结论吧。” “要是真藏这儿的话,那小子现在说不准躲在哪个角落偷看着我们呢!”达子一脸愤恨地说着,“别让我抓着他,抓着有他好受的。” 刘从严看了看芦苇丛旁,黑漆漆的那片农田,达子说得没错,没准他现在就趴在田埂呢!或者看到这边那么多人,又转头回去了。 他吸了一口烟,脑子突然像闪电一样闪过一个念头。“凶手半夜会回来”,这是一个先入为主的想法。 凶手为什么不能和受害者一起,也躲在这片芦苇丛里,等天黑呢?他往前走了两步,望了望更容易藏身的草丛,心里不禁有点担忧。 由于人手不够,搜查中每个人相隔都有些距离,警察还好说,可联防队里有几个五十多岁的中年人,都是刚刚从工厂里抽调出来的,没受过什么训练,体格也不行,万一凶手一直躲在草丛里,跑也跑不了,情急之下做出什么“狗急跳墙”的事儿,也不是不可能。 他又重重地吸了一口烟,越想越有可能,大声地喊着联防队队长的名字。 听到招呼,正坐在不远处休息的联防队队长一路小跑着过来,脸上还挂着草根,“什么事儿?” 刘从严问,“你一共来了多少人!” 联防队队长说,“连我一起8个!” “跟他们说,待会儿再进芦苇丛的时候,两人一组。” 联防队队长“嗯”了一声,又回去布置任务去了。 亮着灯的警车颠簸在泥泞小路上,越来越近,刘从严扶起达子。联防队那边传来oo的人声。 “怎么了?”刘从严大声地问。 “没什么事儿,少一个人,老刘不见了,可能还在里面。” 刘从严突然心一紧,他似乎意识到了什么,赶紧跑过去,“老刘不见了?” “嗯!” “他搜哪块区域的?” “最靠近河边的那一块!”联防队队长说。 刘从严踮起脚,向芦苇丛里望进去,除了几根手电的光束照来照去,其他都是黑压压的一片。 刘从严心更紧张了,“你们去把他找出来!” 看到刘从严表情严肃,联防队队长也不敢怠慢,赶紧招呼人,一边喊着老刘,一边拿着手电筒又冲了进去。 没多久就发现了问题所在,其他的手电都是运动着的,可河边有一个微弱的光束,在几十米开外一动不动。 刘从严带头奋力披荆斩棘地跨过去,到了一看,果然出事了,有个人满头血迹地倒在地上。 “老刘!”刘从严喊着他的名字,被称为老刘的中年男人,身体微微一颤,还有得救,刘从严赶紧招呼人把他抬出去。老刘费劲儿地睁开眼睛,抬手虚弱地指了指河边。 “往河里走了?” 老刘点点头。 刘从严掏出枪,来到河边。哪里还有人的踪影。 刘从严用手电照亮不大的区域,堤岸上有几个当初填河时留下的水泥孔洞。他紧张起来,再用手电一个个照进去。 尽管他们已经尽力了,可还是晚了一步,刘从严看到了孔洞里并排躺着两个,看来凶手一直没离开过芦苇丛,伺机伏击了老刘,然后跳进河里逃跑了。 刘从严在洞口,观察着那两个受害者,初看一眼,没什么变化,很完整,既没有被肢解,也没有被嫁接什么奇怪的东西,难道还活着?可仔细一看,顿时毛骨悚然起来。 第四章 人体拼接 省里下来一个刑侦专家指导破案,姓张,饭也没吃就马不停蹄地走现场、看资料,临了得出一个结论:凶手有双重人格。 这个结论是依据“犯罪手法不合常理,可犯罪过程却异常缜密”得出的。 说得也是,三起案子,一起比一起惊人,到了第三起,受害者变成了一次屠杀两名受害者,凶手把他们的头颅切了下来,然后换个儿安在了对方的脖子上,颈部一圈绕着密密麻麻的黑色缝线。 这些只有脑子不正常的人才会做出来的事儿,可凶手迄今却没有给警方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根据法医报告,那个女孩死之前竟然已经怀孕了。这个线索很重要,虽说对缉拿凶手无甚关系,但能够解释,为什么那天下午,两个人急匆匆地赶路,生怕被别人发现似的。 沿着龙开河,可以到达冯家村,这个位于郊区的小村落开了好几家黑诊所,其中就有做人流业务。出于“此事不可张扬”的性质,以及经济上的原因,很有可能,他们就是去堕胎的。 没想到就是因为这样遮遮掩掩,才导致惨案的发生。 “我们省对于双重人格罪犯的了解,几乎为零,所有的案例,还只停留在书面,起码我的经验是这样。”就算专家也这样说。 没有实际的案例可以参考,大伙只能摸着石头过河。 电厂仍然被作为调查的地理中心,专家说,“着重调查那些有暴力倾向,或者行为异常的,比如恋尸癖、暴露癖……” 以上名字既专业又陌生,说得刘从严一愣一愣的,这些只有在香港录像里才会出现的人物,难道就在自己的辖区之内?如果不是有专家在场,就算遇到了,刘从严也不会多想。了不起当恶作剧处理的,没想到他们的杀伤力会那么强。 原来刘从严只是调查那些有前科的小混混,还有流动人口,现在好了,还要关照那些“精神病”! 好在电厂附近的“特殊人士”并不多,警察绕了一圈,找出来四个“行为异常”的人: 王素芬,女,六十二岁,精神分裂症,没事儿喜欢在院子里唱歌,下肢行动不便,只能依靠轮椅行动,排除。 权有力,男,三十三岁,唐氏综合征患者,智商只有六岁,爱哭,案发的时候患肝炎住在医院,排除。 王小志,男,十四岁,间歇性失忆症患者,父亲早逝,母亲和姐姐去了美国,现在由一保姆照顾,保姆和当事人现在都没找着,稍后走访。 吴飞,男,十八岁,小时候被查出过患有多动症,有暴力倾向,案发时因聚众斗殴被行政拘留十五天,现在还关在拘留所里。 刘从严看了一眼拿到手的资料,问专家有什么意见,专家说:“查呗,接着扩大范围,这种人究竟什么样子,我也吃不准,没准平常和我们一模一样也说不定。” 刘从严点点头,心里在想这不是跟没说一样嘛。 他把资料递给达子,说:“还剩那个王小志是吧,抽空再去一趟,别漏网。” 刘从严瞄了一眼资料背后贴着的照片,突然把伸到一半的手,又缩了回来。 他盯着这个王小志横拿竖摆了半天,“这人我好像见过。” 达子把脸也凑了过来,“咦,这不就是东山上说自己什么都忘了的那小子嘛!” 刘从严回忆了一会儿,确实是,那小子蓬头垢面,瘦瘦的身板,一脸挨揍的模样,不像是会干出这种事儿来的人。但不管怎么说,起码他和这件事有了点关系。 “别抽空了,咱们现在就走一趟吧!”刘从严说道。 电厂保卫科的几个人转了大半个厂区,才从别人家的麻将桌上,把那个保姆找了出来。 “我只负责一个礼拜送两次饭而已。”看到那么多警察,一直以为是抓赌来的保姆被吓得不轻,来回说了半天,才明白是冲着小志来的。 “他现在人呢?” “我哪儿知道,我平时也不去。”保姆转着眼珠子,凑过脸来问达子,“出什么事儿了?” “别问那么多!”达子一脸严肃,“你就带我们去把他找出来就对了。” 保姆轻声嘀咕着,“这小子犯事是迟早的事儿,整天把死猫死狗往家里藏,哪天就算杀了人我也信。” 刘从严心中一紧,“你说什么?” 达子反应更大,一把抓住保姆的胳膊。 “痛痛痛!”保姆咧着嘴叫着。 达子手松了松,“快说,怎么回事!” 保姆把小志在外面杀流浪猫,还把猫尸体缝进枕头套里的事儿,添油加醋地说了一遍。 专家和刘从严对了一眼,刘从严点点头,“你现在赶紧带我们去那个小志家!” 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往小志家赶来。 只要楼里的人一上班,小志第一件事儿就是往楼下跑。他和那对姐妹俩已经成为了无所不谈的好朋友,而且这种友谊还带上了“总怕被别人发现”的刺激,所以格外吸引人。 他们在家里玩遍了所有的室内游戏,打牌、下棋、看动画片、摊开地图找地名…… 阿姨一周来两次,小志自然不用担心。姐妹俩的父母其实并不愿意女儿和外界有所接触。但她们总能在小志离开后,悉心打扫伪装,不留一丝痕迹,所以这样的秘密幽会,很是安稳地过了几天。 几天过后,小志觉得有义务带着姐妹俩去外面长长见识。 “这样不好吧?”胡晓摇摇头,“爸爸不希望我们出门的。” “但你们总不能一辈子都待在家里吧,以后爸爸妈妈不在了怎么办?难道你们就只有饿死在家里面?!再说,你们连真正的小狗小猫也没见过,即使见过也没摸过,这说出去要被人笑掉大牙的!” 小志说得很对,让妹妹胡菲蠢蠢欲动,可胡晓还是有所顾虑,折中的办法是小志答应她们决不走出这栋大楼。 “不出大楼和待在家里有什么区别?”姐妹俩质疑道。 小志得意扬扬地笑而不语,然后保证带她们去一个既安全又好玩的地方。 小志先出门打探了一会儿情况,确认楼梯里没有人,带着姐妹俩来到顶楼。他指指顶楼走廊的天花板,一个正方形的小门出现在他们眼前。 “这是什么?”妹妹问道。 小志把手指竖在嘴前,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从墙边上拿起一根放在那边的竹竿。他用力往上顶顶,小门开了一条缝,接着使劲,门被支起了一个四十五度角的出口,外面就是蓝天白云。 小志爬上了楼梯的扶手,朝手上啐了口唾沫,像体操运动员似的又搓了搓,看准距离,一跃就扒到了小门的边缘。 这是姐妹俩从来没见过的场面,她们没想到小志的身手那么灵敏。这还不算什么,精彩的在后面,小志一用力,腾空就把身体拉了上去,然后前臂伏在上面,把自己撑到了小门之外。 “你力气真大!”姐妹俩啧啧称赞。 小志转过身子把手伸下来,“快点,我拉你们上来。” “我不敢!”姐姐怯生生地退了两步。 “这有什么不敢的!”妹妹显得很兴奋。 “没事的,有我在,我力气大,能把你们拉上来。”小志不停地鼓励着。姐妹俩把手伸出来,小志一用力,就把她们拉上了天台。 天台上“一览众山小”,虽说楼并不高,但对于从没有见过世面的胡晓、胡菲来说,已经是人间奇景了。 “那是菜场,看见了没,有个绿色雨棚的;旁边的是水塔,我们喝的水,都从那里过来的,再往前的是学校……”小志像个导游似的如数家珍地介绍周围的建筑。 起先的时候,胡晓还有些担忧,总害怕被人发现,受到爸爸的责备。可到底还是经不起新鲜的诱惑,到底这周围的一切都是真实的,书本即使有再绚丽的色彩,也抵不上一口活生生的空气,更何况还有小志在放哨。 “我这儿盯着呢。”小志指了指楼下,门前的小路,从五百米开外都在他的视野之内,“有人来了,我第一时间会喊你们的。” 小志这个“哨兵”很尽责,有好几次,真的有行人路过,他总在第一时间发现目标,然后带着姐妹俩趴在地上,等着他们路过。 这天,远远的就看见一群人朝着他们走来,那群人当中还有几个是警察,小志揉揉眼睛,顿时紧张起来,他看见阿姨走在队伍的最前面。 他赶紧把姐妹俩叫到天台的进出口,然后把她们放下去,让她们回家躲起来。 姐妹俩问:“怎么了?” 小志说:“他们来抓我了!” 姐妹俩又问:“谁来抓你啊?” 小志回答:“你们别问那么多了!” “那你怎么办?” “我就在天台上,家肯定是不能回了――”小志焦虑地说,“阿姨真的把警察带来了,杀猫是要偿命的。” 刘从严一行人在小志家转了一圈,没有发现他的身影。他让人去把搞勘查的找来,对小志家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勘查。 回到单元门口,达子正站在门旁边,问着那个保姆。 “真不知道他去哪儿了,我一个礼拜才来两次,把饭送过来,整理整理房间就算完,”保姆抱怨地说道,“他妈倒好,自己跑美国享福去了,一个月才给三十块钱,显然是不想要他了,只要饿不死就行。” 刘从严在一旁抽着烟,没搭腔。 “他一般不会跑远,就在附近,你们等一会儿,等一会儿肯定就回家了,一个孩子能够跑多远。”保姆打了个哈欠,然后又把头凑了过来,“他到底犯什么事儿了?” 达子说:“别问那么多。说说看,最近觉得他有什么反常的地方没?” “反常的地方?”和达子熟络了之后,她也没原来那么紧张兮兮,“他就是个白痴,你应该问最近有什么正常的地方没?成天干些不着四六的事儿,上次被我教训了一顿,当然,就是说了两句,我可没揍他,”保姆给自己辩护着,“我说,你要再这样,我可把你交给警察了。警察抓你进去,你就再也见不到你妈了。没想到,我没去找你们,你们倒是自己找上门来了。” 达子皱了皱眉头。 “我吓唬他说,杀猫是要偿命的,那个傻子似乎还真信的,果然老实了不少。”保姆放肆地哈哈笑了起来。 刘从严还是没搭腔,小志的模样在他的脑海中呈现,要抓住这样的一个人,还是有把握的。但问题是,把时间浪费在这儿是不是值得? 刘从严到底是从警多年的老警察,对罪犯有着一种特别的嗅觉,小志显然不在他的怀疑范围之内,否则上次在东山现场,就不会轻而易举地让他走了。 当然,话又说回来,连专家都搞不清楚凶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所以还是保险一点的好。 该做的工作要做,先把人找到再说。 刘从严他们等了一会儿,仍然不见目标的踪影,一大帮人在这儿为了个傻子耗着,总不是件事儿,他派了两个人在这儿蹲守,其他的都各自散去做别的事儿去了。 刘从严和专家,还有达子,来到了不远处的一个小学。 这是小志退学前就读过的学校,按照专家的说法,反正来了也来了,顺带进去了解下情况。越是往深里了解,就越发现这个王小志可一点也不简单,确切地说,非但不傻,而且还非常地出类拔萃。 “小学四年级就能解微积分,想必全中国也找不出几个吧。”小志原来的班主任是个戴眼镜的小老太太,很和蔼,至今说起原来的学生,还是非常的惋惜。 “他们一家都是知识分子,他还有个姐姐,也很会读书,据说是保送进第一届少年班的优等生。”老太太站起身来,给刘从严他们倒了一杯茶,她已经退休了,但闲不住,现在回到学校在后勤帮忙。 “谢谢。”刘从严礼貌地接过茶杯,重新坐下来,“他从什么时候开始有变化的?” “具体时间也说不上了,反正我刚开始接触他的时候,倒没觉得有什么,只是显得很孤僻,不怎么和同学交流,上学放学都是一个人,课外活动也不参加,比其他孩子都要显得沉稳早熟一点。” 刘从严点点头。 “当然――”老太太接着说,“这在老师眼里并不是什么坏事儿,小孩子能够看出什么来?只要成绩好,肯定会多喜欢、多关心一点。” 老太太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我举个例子,那年学校选拔去市里参加奥林匹克数学竞赛的同学,名额只有两个,选拔考试的那天恰逢王小志生病,数学老师为了保证他能够去参加那个竞赛,又在放学后组织了整个年级重新选拔考试的一次,这在全校也是绝无前例的!” 刘从严喝了一口茶,铁观音,很香。 “到了后来,就有点不对劲儿了,”老太太语气忧愁,“最先显露出来的问题,是和同学打架,别看他不参加课外活动,平时蔫了吧唧的样子,可力气一点不小,打架时基本都占上峰,比他大的孩子都落荒而逃。老师问他为什么要打架,打架是不对的你知道吗?可他却回答说当时我脑子一片空白,都不记得发生什么事情了。老师生气了,犯错误没关系,可犯错误不承认就不对了,不承认本来就不好,还编这种理由糊弄老师,岂不是把老师当傻子涮了。这样的情况发生了好几回。每次他都拿这样的说辞出来,我们才发现他脑袋好像确实不记事儿,第二天他自己就会忘记一些事情,仿佛没有发生过一样。” 刘从严回忆起来在东山的时候,听邻居们似乎也说过这事儿。 “后来我们就把他妈妈找来了。”老太太顿了一顿,回忆起当初的事情来,“她在办公室没怎么说话,就把小志领回家了。后来过了两天,王小志突然在体育课跑步的时候晕倒了,问下来才知道,回家后,他妈因为小志打架体罚他,已经有整整两天没给他吃过饭了。老师们都很吃惊,赶紧又把家长找来,说体罚孩子终归不是正途,孩子要以教育为主。他妈不爱听这话,言语里有点看不起我们这些老师,当时小志的姐姐已经很有名气了,她可能觉得自己的方法没错,后来我听说,他妈以前也是高才生,‘文革’的时候,受到过一点冲击,脑子有点偏激,怎么说的――就有点太急功近利,拔苗助长肯定不是什么好事,小志变成今天的模样,不管根本原因是什么,我想她肯定是要负一点责任的。” “那后来呢?”刘从严问。 “后来就更严重了,王小志上课上到一半会突然哭起来,没有缘由,老师问他为什么,也问不出个所以然。而且屡屡发生,经常弄得同学没法学习,老师也没法上课。这个时候,我们已经意识到王小志脑子肯定有大问题,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天才和疯子只有一步之遥。他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对于这样的情况,我们想过很多办法,甚至想过是不是给王小志单独补课,毕竟这样的天才学生,不是每个老师都遇得到的,终归希望多给他几次机会。可是事态却越来越严重。” 刘从严耐心地等着老太太把事儿说下去。 “最后一次,我在上课,突然坐在他边上的女生尖叫了起来,我跑过去一看,吓了一跳。那女孩的大腿上鲜血直流,王小志手里拿着一把带血的铅笔刀,他还是说他当时脑子一片空白,不知道为什么就把刀刺过去了。这个老师们就帮不了他了,别的家长肯定不答应,于是我们就让他退学了。” 老太太说完了王小志的故事,叹了一口气,即使到今天,她还是觉得王小志是她见过的最聪明的孩子。 “你怎么看?”出了小学的门,专家问刘从严。 刘从严摇摇头,又点点头,“你觉得凶手是他吗?” 专家接着往前走,沉默了一会儿,“这么说吧,他是个聪明的傻子,他或许搞不清楚你为什么要抓他,可一旦他认为你对他有威胁,要找到他的踪迹,也许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 刘从严把专家的话在肚子里转了两道弯,才明白其中的意思。 那边蹲守的传来消息,说是王小志到现在还没回家。 专家有点担忧,“我觉得咱们得花点力气,找到这个奇怪的小孩。” 可上哪儿找去呢? 专家又停了一会儿,“你还记得刚刚保姆说的话吗?” “哪句话?” “她说那小孩一般不会跑远,会不会咱们来的时候,被他发现了,所以已经跑了?” 刘从严想了想,觉得这是有可能的,“那怎么办?” “加派人手吧,把火车站和车站什么的也一块守住,反正不能有任何漏洞!” “还有不到十天的时间。”市少年宫的王老师语重心长。 她是部队文工团退下来的,教舞蹈班那么多年,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机遇,“你要是真得了奖,我也光荣。” 老王现在把林涵看作自己的家人,一排完参赛的舞蹈就把他拉到一边谈心。 “吃了那么多苦,就为这一天了。据我所知,你家条件也不是很好,爸爸妈妈培养你不容易,可不要辜负了大家……”老王在“辜负”两个字上加重了语气。林涵点点头,知道这是指最近一直来看他的那个女孩。 出了少年宫的门,刘莎果然还在马路对面,正在和另外两个女生聊天。她看见林涵出来,转头说了几句话,俩女孩背起书包,朝着车站方向离开了。 林涵皱起眉头,回头望望老王没跟出来,然后站到角落里,等着刘莎过马路。 “你怎么又来了?”林涵说。 刘莎翻了他一个白眼,“还没去比赛呢,现在就那么牛气烘烘了,还不允许我来看你了!” “不是,”林涵被刘莎说得有些不好意思,“我的意思是,你不用回家吗?” “时间还早呢,回家也一个人待着,没劲儿,所以过来找你玩了。” 林涵没说话,沿着墙边往前走去,刘莎跟在身后,说:“我请你吃羊肉串吧!” 林涵摇摇头,“我不爱吃这玩意儿,膻。” “那我请你喝汽水!” 林涵停在了一个小卖部前,“还是我请你吧。” 掏了钱,两人坐在门口的板凳上,林涵摸出了一根烟,刘莎喝了口汽水,从书包里摸出个防风打火机来,凑上前给林涵点上。 林涵没说话,过了一会儿,刘莎突然冒出来一句,“苏巧的死,你很难受吧!” 林涵身体颤了一颤。 “这就是爱情啊!”刘莎托着腮帮子感慨着。 林涵把脸转了过来,“你才多大?就知道什么是爱情!” “你才多大?”刘莎嘟着嘴毫不示弱。 这年林涵十六岁,刘莎十四岁。 “爱人死去一定很难受的,和小说里描写的一样,阿尔芒失去玛格丽特的时候,一定和你现在的心情类似。”刘莎很认真地说道。 “谁?”林涵没明白刘莎在说什么。 刘莎扑哧一下笑了,“玛格丽特是个妓女,因为一个男人改邪归正了,这是一本书,叫《茶花女》。” “哦,我不看书的。”林涵说道。 “跟我说说苏巧呗,她是个什么样的女孩?” 林涵把眉头皱了起来,“哪有你这样,这不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嘛!” 刘莎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那倒也是。那和我说说陈剑呗,你们之间有什么恩怨?” “没什么恩怨,”林涵打着哈哈,“你别听阿中乱说,这事儿和苏巧没关系。” “切――”刘莎不满地说道,“这有什么好瞒着的,我又不会告诉别人。” “真是没有的事儿。” 刘莎把脸凑了过来,一脸严肃,“我们做个交易,你把你的故事讲给我听,我跟你说说苏巧案的最新进展。” 林涵猛然身体紧了一下,他转过头来探究刘莎脸上的表情。其实刘莎长得挺好看的,他心里在想,现在她很认真,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你怎么知道的?” “刘从严说的。” “刘从严是谁?”林涵马上反应过来了,刘莎有个当警察的爸,“你先告诉我!” “你这个男人怎么这样斤斤计较的?你先说,说完我一定告诉你!” 林涵原本想编了一个故事,琢磨了一会儿还是觉得太麻烦,“我跟你说了,你别告诉别人。” “嗯。” 林涵想了想,然后四周看看,压低声音说道:“这事要从苏巧考五中的舞蹈班说起。事情大致是这样的――” 原来苏巧没被舞蹈队录取,并非所谓的“父母身高不够,身材不好,怕以后会遗传给苏巧”之类的说辞,这只是借口,她的名额是被人挤掉的。 这事儿林涵原来也不知道,后来听老王无意中提起,舞团里另一个女生黄平遥基本功太差,远不如苏巧,才有所怀疑。林涵就此多了一个心眼,发现黄平遥的爸爸和少年宫馆长关系密切,而且黄平遥也不止一次地向别人炫耀,自己是托了关系才进的舞团。 林涵和苏巧很小的时候就在少年宫认识了,可以说是青梅竹马,两人私下里曾约定过以后的出路,自然和舞蹈有关,可苏巧的落选使得一切都落空了。 每次看到苏巧趴在玻璃窗台上,望着练功房里的大伙,她期盼的眼神让林涵很是心痛。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林涵谋划着要对付黄平遥的。当时的想法很简单,只要她跳不了舞,也许苏巧就重新有机会了。可怎样做是个难题。 黄平遥每天离开少年宫后,骑自行车回家。有一次阿中来找林涵,突然出了一个法子。 “咱们偷偷地把黄平遥自行车的闸剪掉,不就可以造成事故了?” 这个办法是阿中从录像厅里学来的。本市有很多陡坡,他的这个办法其实是有很强的操作性的。 说干就干,林涵脸熟,所以这事儿由阿中出面,趁着没人的时候,用老虎钳剪了黄平遥自行车的刹车闸线。没有完全剪断,还留了三分之一,这样的话她一时发现不了,等到冲坡已经来不及了。 这招果然灵验,后几天黄平遥都没来少年宫,据说是跌了一跤摔骨折了。 可是舞蹈团却并没有因此将她除名。而且她 恋耽美 分卷阅读23 受害者[12部全集出书版] 作者:张末 四码头的陈剑玩得很好,不久之后就开始怀疑这从中有人做手脚开始报复。 “苏巧遇害前两天,跟我说老是觉得有人在跟踪她。”林涵把最后一口汽水喝完,放下瓶子。 “所以,你认为跟踪她的是陈剑那伙人。” “除了他们还会有谁,苏巧和我们不一样,不是在外面混的,没人会找她麻烦的。之所以这次被人瞄上了,我想黄平遥那边也没把握,但想着这是一种可能性,所以就对她下手了。” “我要是有那么个男朋友就好了,会为了我做任何事情,我死了,也能为我去报仇。”听完林涵的讲述,刘莎像是陶醉其中,自言自语道。 “喂,该你了,你都知道些啥?” 刘莎这才从恍惚中清醒过来,“可惜你们的推测出了错。” “什么?”林涵皱起眉头。 “刘从严说,杀害苏巧的凶手又出来作案了,就在陈剑被你们干掉之后,这就说陈剑不是那个人。刘从严让我少去电厂,我怀疑凶手就住在你们电厂的居民楼里。” 火车站往西,会集了众多小商小贩。卖梨的、烙煎饼的、兜售报纸地图的,吆喝声不断,俨然一个小集市,热闹非凡。 杨东背着一个硕大的木箱,带着十二岁的女儿。女儿长得很普通,穿着也很普通,碎花的上衣,黑色的裤子,一双沾满灰尘的旧布鞋,唯一夺人眼球的是,这样一个农村女孩的鼻梁上却架着一副黑色的墨镜。 墨镜真很黑,一点不时髦,就像电焊工工作时戴着的。人们怀疑这是个瞎子,后来发现她一边吃着刚买来的肉包子,一边还左顾右盼好奇地琢磨着周遭,才知道判断出了错。 父女俩来到角落,给自己划拉了一块空地,杨东把木箱子打开,从里面搬出来一个犁不像犁、水车不像水车的架子。 架子一摆上,就引来了路人的注意,人们纷纷转头,有的还慢慢靠拢过来。杨东也不急,像是等着聚拢更多的人气,坐在一边抽着旱烟。 等到女儿把包子吃完了,杨东才从地上慢腾腾地站起来,女儿知道这是要开工了。 杨东上前把架子铺开,然后像搭积木似的用箱子里的零碎物件搭出来一个高两米的玩意儿。 人们仔细一看,这不是古时候用来铡人头的铡刀吗?只见一把锋利的大刀嵌在木头夹层中,阳光下闪着寒光。别家的江湖艺人,有说有唱,可这家却似哑巴,只闷头干活的傻把式。也有可能是对手艺有自信,所以才有这样的底气。 事实也是如此,看戏的图个新鲜、图个惊险,杨东拉起铡刀,等到女儿把脑袋搁到底下时,周围已经围满人了。 这是个传统的杂技,说书里常见,可真刀真枪的摆在面前却是头一遭。看热闹的窃窃私语,“这是要玩命啊!” 杨东也不答话,抬起头瞟了一眼四周,往手上啐了口唾沫,“3――”杨东大声地吼着,看戏的人就把心悬了起来。 “2――”杨东手握的麻绳松了一半,绳子一放,那铡刀就要硬生生地落在女儿的脖子上。 胆小的人,眼睛闭上了,手捂上了,可又怕错过了精彩,从手指的缝隙,偷偷地向外望。 “1――” 话音未落,杨东松了手,明晃晃的铡刀应声而落。 “啊――”周围有人叫了起来。 这就是杂耍,明知道是假的,可还兴致勃勃地去上当受骗。铡刀下,女儿完好无损地蹬蹬腿、伸伸手,还俏皮地吐吐舌头。掌声顿时响了起来。 杨东再次拉起铡刀,戴墨镜的女儿爬起来身来给大伙鞠了一个躬。 掌声又响了起来,“真不错!” “不容易!” 可掌声不能当饭吃。女儿端着小碗绕着人群要赏钱,看热闹的多,真正掏钱的少,女儿走到哪儿,就像瘟疫似的,人群就往后退了一步。 “这玩意儿其实我也会。”人群里又有人开始相互说着,“主要在那机关,我躺那儿也行,这钱也挣得太容易了。” 女儿转了一圈,听到的褒贬此起彼伏,碗里的钱却少得可怜,只有孤零零的几个钢g。 她走到杨东的身边,把钱倒出来递给他,杨东顺手塞进了荷包里,然后收起架子,事不关己地坐回了地上抽旱烟,仿佛对人间冷暖早就司空见惯,不埋怨,也不气馁。 人群见没了下文,过了一会儿也就慢慢散去了。 女儿问:“等多久?” 杨东说:“再等一会儿吧,火车站人流大,一会儿工夫人就全换了,我们今天做个四五场没问题。” 杨东父女来自农村,很偏僻的山沟沟。在家种田其实也能养活自己,可偏偏女儿有点不正常。 什么病呢?眼病。 可这眼病,既不是近视,也不是瞎子,戴着墨镜不是怕光,怕光那是被疯狗咬了,没得救,女儿的症结是看不得花花世界。 杨东的婆娘死得早,女儿一岁不到就去了。杨东一天到晚在田埂里挣吃食,女儿就放在田边上的箩筐里。开始的时候,她还小,不会说话,只会哭,不是尿,也不是饿,弄得杨东心里不安实。往她头上盖上块布,哭声就没了。 杨东吃不准是啥毛病,农村人不讲究这些,只要能够养活就行,也没多大在意。女儿学会的第一句话不是叫“爹”,也不是叫“爸”,而是叫“怕”,弄得杨东很郁闷。 再往后就是看着绿油油的青菜发抖,看着黄澄澄的稻子也发抖,闭上眼睛啥也不敢看。杨东才知道,女儿对颜色有与生俱来的惧怕感。 这种惧怕感,就像条件反射,深深地烙在她牙牙学语的初期,从此之后女儿果真不管自己叫“爸”,而是叫“怕”,怎么改也改不过来了。 为什么呢?不知道。 这样下去总不是个事儿。杨东带她去看大夫,大夫也看不出个名堂。他只得托人在城里买了副墨镜,就是现在她鼻梁上架的那副,从此之后她的眼中就只剩下黑灰白了。 听说西村有个风水先生很灵光,杨东又带她去看,风水先生在房前屋后,摆坛烧香,撒米念咒,依然不见成效,摇摇脑袋,把钱退了,把手往南方一指,杨东就带着女儿一路往南来了。 杨东的父辈就是耍杂耍的,那套铡刀是他们的吃饭家伙。“文革”的时候不兴这个,他父亲在村里落了户,入了社,现在正好拿出来,成为杨东带女儿南下的依靠。 杨东笃信那些神神叨叨的东西,既然先生让他们往南,他们就往南,至于接下来要干什么,他也不知道。杨东觉得先生肯定有他的理由,没准是让他们去遇个贵人,他总盼望着治好女儿的贵人能够早日出现。 一路走,一路寻,医药费、饭钱、住宿费,甚至算命的钱都用掉不少,可她就是不见好。 女儿躺在杨东的边上睡了一会儿,杨东烟抽得也差不多了,看看周围,新面孔多了不少。等车的、下车的,陆陆续续,络绎不绝,该开工了,他推推女儿。 杨东走到架子前,把先前的套路又做了一遍,刚开口吆喝了一句,“3――”余音未落,就听到人群中有人在喊:“3个屁。” 杨东翻翻眼皮望过去,几个戴红箍的治安员走了过来,“滚蛋,别在这儿摆摊,道都堵了,赶紧走。” 杨东垂着头没争辩,也没讨好,埋头收架子。趁那几个治安员转身之际,狠狠地往地上吐了口唾沫。 杨东和女儿一起把拆掉的架子抬到木箱子前,女儿突然不动了,杨东看过去,一个少年正狼狈地躲在箱子后面。 少年比女儿大不了两岁,眼睛里饱含着泪水,说:“帮帮我。” 刘从严把王小志的资料带到站前派出所,交代好一些情况,然后和里面的几个人聊了一会儿天,又跟达子到候车室里转了一圈。 候车室里味儿不好闻,两个人匆匆扫了一圈就出来了。 到了门口,刘从严在小卖部买了两瓶水,躲在阴凉处休息一会儿。 “刘哥!你说咱们靠谱吗?”达子还是不太信任那个专家,怀疑抓王小志会不会是在做无用功。 “谁知道那傻子现在去哪儿了,没准出去晃悠了半天,把自己家给忘了!”达子接着说,“这倒好,咱们成追查失踪人口了。” 刘从严把水一股脑儿倒进嘴里,感觉舒服了很多,“那个王小志怎么说也是有伤人前科,谁知道这种人脑子里在想什么,既然上面说了,那咱们就去做。” 刘从严把瓶子放在地上,刚抬起腰,隐约看到人群中有个熟悉的身影。他眨了一下眼,那个人影就不见了。刘从严往外走了两步,达子看见有情况,赶紧扔掉手里的水,跟了出来,“什么事儿?” “我好像看见那小子了!”刘从严说。 达子抻着脖子张望,火车站门口全是人,根本认不清谁是谁。 达子摇摇头,“我怎么没看见?” “算了,可能是我看错了。”刘从严回答道。 几个戴红箍的联防队队员,从西边走过来,还押着一个人。刘从严认出了其中领头的,打了个招呼,“干吗呢?” “抓了个小偷。”那人指了指被逮住的青年。 刘从严笑笑,看着他们过去。 不远处又走过来一对父女模样的两人。男的四十多岁,背着个大木头箱子,边上的小女孩跟在身后,鼻梁上架了一副不相称的墨镜。刘从严奇怪地打量了他们一番,然后和达子离开了火车站。 刚到车站前的马路边,传呼机就响了,是留言,还是加急的。 刘从严打开一看,是个意外的消息,在王小志家勘查的民警有了重大发现,小志的一件衬衫掉了一颗扣子,而这个扣子恰好和东山那具尸体现场发现的一模一样。 这倒是刘从严没想到的,他眉头紧了紧,“看来那个专家还是有点用,现在不管怎么说,都要先把王小志找出来。” 第五章 害怕色彩的女孩 搜捕王小志的工作被提到了最高等级,尽管刘从严还是不愿意相信这个傻子就是凶手,可事实摆在眼前,那件缺了颗纽扣的衬衫就是铁证,至少是条重要的线索。 更让人受不了的是,刘从严眼中的这个傻子,竟然杳无音讯。仿佛印证了专家的那句话:“只要他想跑,找到他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刘从严在脑子里把王小志的样子过了又过,瘦弱、矮小、小眼睛、高鼻梁、厚厚的嘴唇,说起话来甚至连看都不看你一眼。遇事就忘,经常想不起自己干过什么,除了知道屎尿不能拉在裤子上,基本就是个废人…… 可就是这样的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屁孩,愚钝的脑子里却隐藏着不可估量的某种天赋,这从他的学习上就可见一斑,而且现在更是让全城的警察都在围着他转。 如果真是凶手,那么这些诡异的凶杀,对于他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呢?他是怎么做到的呢?刘从严想不通。 他和达子在城里面转了又转,除了碰运气似乎没有其他办法。王小志没有任何社会关系,没有朋友、没有亲戚,除了他家,就算找个可以蹲守的地方都困难。鬼知道他现在躲到哪儿去了。 在路边吃完一碗面,刘从严依然想不出个头绪。他看看表算了下时间,今天有件很重要的事儿要干,和案子无关,来回差不多要两个多小时。 “车你拿去开,我出去一趟,中午的时候在老八样饭店门口等我吧,有什么事儿呼我。”刘从严嘱咐着,然后在长途车站下了车。 过往的车辆很多,刘从严没买票,在路边拦了一辆去往郊县的客车,补了6块钱的车钱。出了城,车就开得飞快,半个小时之后,刘从严在一个叫瓦寺岭的地方下了车。放眼望去,这是一片连绵的小丘陵,此起彼伏,山坡上隆起着大大小小的许多坟茔,一个接着一个――瓦寺岭是本市唯一的公墓。 由于不是特殊的节日,所以整片山坡空荡荡,只有栉比鳞次的墓碑安静地立在那儿,偶尔才会出现一两个扛着锄头的当地人路过。 比去年似乎又多了很多,刘从严想着,去年清明的时候,西面的那个山头还是空着的,现在也被挤满了,剩下为数不多的空地。他凭着印象在纵横交错的小道里寻找目标。 地上撒着一些新鲜的纸钱,应该是上午的时候有人出殡。刘从严绕着这些纸钱走了五十米的样子,看到了一家小店。 他买了些锡箔和香,然后到路边拔了几把野花,合成一束继续往前。终于到目的地了――两个并排的墓碑。 刘从严叹了一口气,在墓碑旁一块阴凉的地方坐了下来,他掏出一根烟,点上,插在坟头,又给自己点了一根。 烟雾升腾,刘从严一声不响地待在那儿。往事一点点浮现出来。当年惊险的场景,仿佛就在眼前,刘从严仔细回忆着每一个细节,寻找事情在什么地方出了错,什么地方本可以挽回,但却因为疏忽而万劫不复…… 刘从严足足坐了半个小时,看了看表,然后站起来离开。走出去两步,他又返了回来。 “刘莎一切都挺好的。”他说。 刘从严站在前面下车的地方等着过往客车。从郊县开回来的班车,大概四十五分钟一趟。等了一会儿,他扬手拦下一辆,坐在座位上,半个车厢的人,都在讨论刘从严经办的这起案子。 看来,消息还是不可避免大规模传播开了,刘从严有点担忧,必须赶紧找到王小志。 小志现在连流浪汉都不如,不仅没饭吃,还要躲着警察,走路都要沿着墙脚根,生怕被人发现。要不是火车站耍杂耍的杨东救了自己,没准他已经被警察带走了。 被警察带走,真的就再也见不到妈妈和姐姐了。 小志知道坐火车可到不了美国,可是能到大城市,比如说上海,比如说北京,然后再坐飞机,跨过太平洋。 小志身上没钱,他必须找机会混上车,或者等在铁路旁的草丛里,看到车经过扒上去,就像电视里《铁道游击队》演的那样。至于到了大城市怎么办,那就再说吧。 可还没开始行动呢,他就看到了车站里的刘从严和达子。这两个人小志认识,在东山的时候和自己说过话,阿姨领的那群人中,也有他们。 是来抓自己的?小志不知道,就在快要被人发现、危急的时候,杨东救了他!小志可怜兮兮的就像一个乞丐,被红箍赶得东奔西窜早就咬牙切齿的杨东,同情心一下子泛滥了出来,把他装进了木头箱子。 杨东把小志挑到车站外之后,还给了他一个肉包子,挥挥手让他走了。 小志咬着肉包子,无处可去,不知不觉又退回到了电厂的居民楼。 现在火车站里全是警察,还不算便衣,一进站估计就会被盯上,还是找机会再跑吧。小志想着。 他家所在的楼是一个凹型,楼背面的缺口里竖着两根一直通往天台的排水管。那天警察在楼里搜了半天,殊不知他们要找的人一直就在天台上看着他们。 家门口一直有两个人守着,小志是一清二楚的。他看着他们在楼对面的石板凳上,坐着抽烟,吃炒面。小志饥肠辘辘,实在熬不住了,就沿着水管从楼房的背面爬下来徒步到了火车站。从火车站回来,他只吃了一个肉包子,不吃还好,吃了反而把饥饿感更加汹涌地勾引出来。 小志趁着没人看见,攀着水管又爬回了天台,到达楼顶的时候已经筋疲力尽了。他靠在水箱的边上,双手拢起来接着从水箱壁上滴下来的水珠,喝完了水,稍微清醒了一点。 可接下来该怎么办呢?小志从来没有这样感到过无助。无处可去,无人倾诉,更重要的是没东西吃。 小志重重地咽了一口唾沫。四周全是水泥地,连棵草都没有。他尝试着站起来,转了一圈,在天台捡了几颗小石头,把它们归到了一起。他对自己说:“小志小志啊,你别着急,现在我就做饭给你吃,给你做炒猪肝,还有木耳鸡蛋,多放点麻油,多放点蒜。” 他一边说着,一边回忆着小时候妈妈在厨房围着围裙做饭的样子,先要划火柴点火,然后开煤气,等锅热了之后放油。 油呢?小志往边上看看,然后抓了下空气,把“油”倒了进去。 锅里顿时冒起了一阵烟,火太大了,小志赶忙手忙脚乱地把蒜和姜片倒进去,顿时传来刺啦刺啦的声音,等锅被爆香,就该放猪肝了。 小志拿起锅铲,不停地翻炒着锅里的食物,仿佛香味扑鼻。不能炒太久,否则猪肝要老的,小时候每当小志站在妈妈的身边咽着唾沫等着的时候,妈妈总是这样说,也不能时间太短,炒不透,里面夹生的,就会很腥。 小志把猪肝盛了出来。先不急着吃,还有木耳鸡蛋呢!他照着样子,打鸡蛋、切木耳,折腾了好一会儿,才把菜全都做好了。做好了,这是他最爱吃的两个菜。可石头还是石头,不能吃,小志看着看着就哭了。眼泪像坏掉的水龙头,止不住地往下流。 他觉得自己很可怜。哭了很久,哭到天都黑了,星星都出来了,眼泪还是止不住。哭了那么久,小志感到很累,他就在自己的眼泪中睡着了。 等到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 小志揉揉眼睛,早晨的阳光温暖地照在他的脸上。他清醒了一会儿,趴在台阶上看看楼下,蹲守的人还在,小志失望地抬起头,转瞬间看见对面楼墙面上熟悉的光斑。 是胡晓她们姐妹俩,小志又兴奋了起来。他口袋里摸摸,什么也没有,早知道的话就应该把那面小镜子也带出来了,现在怎么和她们交流呢? 他四周看看,水箱边的地上有几块熠熠发光的玻璃碎片,小志走过去,拿起来掂掂,然后对着太阳摇晃,能够反射出点影子。 小志挑了块大的,重新趴回台阶旁,用微弱的光斑,给姐妹俩发信号。 姐妹俩的光斑突然停滞不动了,又是一瞬间,光斑不见了,显然她们发现了小志然后“躲”了起来。 小志想了想,现在能够帮助自己的,也就是她们了,起码能够给点吃的。他来到小门那儿,用力拉开门,向里望了望,人们都去上班了,很安静。 小志“扑通”一下跳了下去,蹲在地上听了会儿动静,确保没人发现之后,才站起身子。 他下了楼,来到姐妹俩的家门口,门紧闭着。小志耳朵贴在门上听着,里面什么声响也没有。他轻轻地敲着门,嘴里喊着:“胡晓、胡菲。” 没人出来应门,小志知道她们在家的,可是不愿意开门。也许因为自己是“通缉犯”吧,小志沮丧地想着。 “胡晓、胡菲。”他又叫了一遍,还是没人回答。 小志失望地走开了。刚准备上楼重回天台,门吱呀一声,开了一个小口子。 “是小志吗?”门里传来了姐姐胡晓的声音。 “嗯,是我。”小志三步并作两步,又从楼梯上跳了下来。 刚进门,小志就感觉到了微妙的变化,姐妹俩刻意和他保持着距离。小志往前一步,她们不由自主地就往后退两步,可能是意识到不礼貌,赶紧又稍稍往前挪了一点。 可这还是让小志不知所措,他低着头像是做错事的孩子一言不发。 “饿了吧?”姐姐胡晓问道。 小志摇摇头,又赶忙点点头,肚子不争气,咕咕地叫了起来。 “肯定是饿了!”胡菲转过脸来判断道,“你先等会儿。” 姐妹俩进了厨房,一会儿工夫端出来一碗饭,上面盖着一层蒜苗,“只有这些剩菜了,凉的。” 小志哪儿还会有什么挑剔,“挺好挺好!”话还没说完呢,他已经坐在桌子旁,狼吞虎咽起来。 五分钟不到,小志就风卷残云把碗里的饭菜全都吃光了,碗跟洗过了一样干净。小志不好意思地把空碗推到桌子上。 “够吗?” “够了够了。”小志忙不迭地回答道。 “你接下去有什么打算?”胡晓问道。 “我想去找我妈妈。” “你妈妈不是在美国吗?”胡晓吃惊地说道。 “你真酷!”胡菲打断了姐姐,赶紧转过身子,笑嘻嘻地赞扬道。 “什么?”小志没听明白,歪着脑袋去问已经转过去的妹妹。 “你别听她胡扯!”胡晓尴尬地笑笑。 “哦!” “这有什么?”胡菲很不以为然,她强硬地把脑袋又转了过来,费劲地抬起头,像是要仔细打量小志一番。 小志被她的眼神弄得浑身不自在,“你干吗这样看着我?” “我想看看杀人犯究竟长什么样子!” “别胡说。”胡晓又把自己的脸转了过来,“现在也不能确定。” “什么?”小志紧绷的神经似是一根琴弦,被胡菲的好奇拨弄出一记刺耳的音符,“什么杀人犯?!”他惊愕地问道。 小志想了一想,随即反应过来,“警察来找过你们了?” 面对着小志的胡晓没回答,其实已经是默认了。 “你们不会――不会因此而不跟我玩了吧?”小志担忧地问着。 “现在不是还没确认嘛,警察来也没说什么,只是说希望能找到你了解下情况。” 小志把头低了下来,“但实际上,确实是我干的啊!” “是你干的?”胡晓吃惊地问着,脚步明显又往后挪了两步。 “杀猫是要偿命的!”小志回答道。 胡菲再次控制了身体的主动权,她侧着脸,戏谑道:“敢做敢当嘛,什么杀猫是要偿命的,杀人挺过瘾的吧?” “你们在说什么呀?”小志更愕然了。 屋子里突然安静了下来,怪异的气场充斥其间。姐妹俩似乎嗅到了什么味道,胡晓问,“你不知道?” “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警察来过我们家了,这栋楼里每户人家他们都去过了,问有没有人看到过你,说你很有可能是个杀人犯!” “什么?”小志就像遭了晴天霹雳。 胡菲看看他,然后走到桌子旁,翻开桌子上的一本书,从里面拿出一张a4大小的油印纸来。 “这是警察发的,估计街上都贴满了!”胡晓解释道。 小志拿过看看,自己的照片正贴在上面,照片下还写着“本市发生重大凶杀案……嫌疑人王小志……望市民提供信息”云云。 小志一屁股坐到了地上,“我,我只杀猫,没有杀过人啊!” 看到小志的样子,胡晓吓了一跳,赶紧跑过去把瑟瑟发抖的他搀扶了起来。 小志被打击得不轻,“我真的没杀过人!”他一边坐起来,一边委屈地对胡晓说。 胡晓没作声。 小志看看她,“你,你们没有出卖我吧?” “怎么会?”胡晓连忙解释道,“警察来的时候,爸爸让我们躲进屋子里去的,没人知道我们的存在,我们也从来没把你的事儿告诉过任何人。” “我真的没杀人!”小志又重复了一遍。 胡菲说:“你去过东山对吧,去了东山发生过什么事儿都忘了是吧?” “那代表什么?” 姐妹俩又不说话了。 小志琢磨了一会儿,似乎再次明白了点什么,他尝试着问:“你的意思是说,我去东山的那个时间段,有人被杀了?!”难怪那天有那么多警察聚集。 胡晓点点头。 小志完全不相信这是真的,难道说自己丧失记忆的这段时间是去杀人了? “你一点也记不起来了吗?”胡菲眉头皱了起来,看小志的表现,他似乎真的不知道自己干过什么。 “记不起来了!” “那,那会想起来吗?” “不知道,”小志哭丧着脸,“有时候可以,有时候不可以,我都控制不了。” “我觉得,你应该再去趟东山,想想到底发生了什么,我再说一遍,杀猫是不需要偿命的,但杀人那可就麻烦大了。”姐姐很认真地对小志说。 小志可怜兮兮地看着胡晓,仿佛眼前的这两个女孩是他唯一的救命稻草,唯一能做的就是听她们的建议了,看来在去找妈妈之前,先得搞清楚自己究竟有没有杀过人。 虽说心情更加郁闷,可吃饱了饭,到底有了力气,活动起来也没原来那么费劲儿了。小志告别了姐妹俩,回到天台。 他趴在地上看了看楼下,那两个蹲守的警察还在,走楼梯肯定是不行的,他必须顺着水管再爬下去。好在人们按时上下班,电厂宿舍区大都是壮年,路上没多少闲杂人等和退休老头,起先的这几天,小志进出几乎没遇到任何阻力。 去往东山有两条路,一是从大门口左拐,沿着小路从田埂旁绕过去,这条路好走,但缺点是经常会有人路过,所以小志选择了第二条。他贴着楼房,低着头前进,走过楼,看到了前面一人多高的红色围墙。小志四周望了望,没人,他退后了两步,冲了过去,借着惯性跳上了围墙。 他在围墙上站稳了脚,另一边是一片竹林,小志目测了一下高度,蹦了下去。 “砰”的一声,小志顿时感觉后脚跟麻了,蹲在地上不敢作声,这竹林是人工种植的,不知道里面有没有附近的农民。 听了一会儿动静,确定没危险,他这才慢慢地直起身子,钻进了竹林。周围顿时阴凉了下来,竹子的清香扑鼻而来。去往东山要穿过这片竹林,小志猫着腰爬上了半山坡。 他刚准备原地歇会儿,耳边突然传来了oo的声音,小志警惕地抬起头,像头鹿一样四面观察,没看到什么。他尝试着走了一步,脚下觉得不对,还没来得及反应,林子里就传来一声:“别动!” 小志被惊了一下,步子往前挪,才发现脚底下有个绊子,他一个趔趄摔倒在了地上。不远处的林子里,走出来一个中年汉子,骂骂咧咧地靠近过来。 “叫你别动还动。”汉子恼怒地说着,手里提着一个网兜。 小志看看脚下,一个铁夹子夹在鞋上,幸亏穿的是球鞋,否则脚指头都要被夹断了。 汉子走到小志的身边,嘴里还没有停,大致的意思是说,这是个夹野兔子的陷阱,好不容易才弄好了,他已经守了半天了,结果让小志给破坏了。这野兔子猴精猴精的,这么一折腾,一个礼拜都不会上钩了,难怪汉子反应那么大。 小志坐在地上,用手去扒夹子,被汉子一巴掌打开,“别弄坏了!”他依然皱着眉头,用手沿着机关拨开夹子。 小志跺跺脚站起来,没什么大碍。 “小屁孩不上学,瞎晃悠什么,以后没事别上这儿来。”汉子抬头看了一眼小志,猛然间不说话了,他盯着小志看,像是在探究。 小志紧张了起来,这个时候,最怕的就是被人认出来。 “你,你――”汉子支吾着,手插进了口袋,然后慢慢站了起来。 小志心跳得更快了,他死死地盯住汉子的手,以防不测,对方慢慢地把手掏出口袋,手里明显揣着什么。 再不动就来不及了,小志心里说着,他握起拳头,趁着汉子没完全站稳,发力朝他的胸口砸去。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何处来的这样大的力量,汉子一声闷哼,竟然被打到了一米开外。 “对不起,对不起!”小志嘴里喊着,然后匆忙跑开了。 小志在竹林子里飞奔,一口气上了坡,又下了坡,背后早就不见了汉子的踪影。他也不敢停,一股脑儿跑到了东山脚下。 他实在是跑不动了,停了下来,弯腰大口喘着粗气。出了竹林子,太阳光就没有了遮挡,直愣愣地照下来,豆大的汗珠从他的额头渗了出来。 小志抹了一把汗,缓了一会儿,才算缓过劲来,抬头望上去。半山腰有个水塔,正是胡菲前几天画的那个,他也是因此来到东山的。回忆了一会儿,还是什么也没想起来,小志只能硬着头皮,往水塔的方向爬上去。 上山的路是条羊肠小道,一路上都显得如 恋耽美 分卷阅读24 受害者[12部全集出书版] 作者:张末 的陌生,仿佛和他的生活从来都没有过交集,怎么可能在不知不觉中杀掉一个人呢? 杀的是什么人呢?自己为什么要杀他呢?小志心里琢磨着。他爬到水塔边,依着水泥壁,还是没有一点头绪。 他坐了下来。吹过来一阵风,地上的狗尾巴草随风摆动,像是摇动的钟摆,小志眼珠子忽啊忽啊地随着左右摇动。 这单纯的景象,就像是有一股魔力,引导着小志的大脑不停地闪现一些莫名其妙的画面。 画面一闪即过,难以把握,就像黑夜里倏地一下闪过的光亮,知道它的存在,却又无法看清模样。 小志的脑袋开始微微发胀了,他眨眨眼,努力要看清那些画面是什么,可脑子一清醒过来,就又只剩下摇晃的狗尾巴草了。 好像是个烧砖的窑洞,小志心里想着,他站起身来,那些细微的线索,像本能一样,带着他绕着水塔转起了圈子。 水塔西面的不远处的小坡上,果然有个洞口,因为常年不用,早就被杂草遮蔽了洞口。现在那些草杂乱无章地躺在地上,又说明前不久刚刚被人破坏过。 小志走了过去,尝试着拨开草丛钻进去,里面是个空旷的空间,以前烧砖用的,顶上空的,直接可以看到蓝天,似曾相识的感觉就愈发的强烈了。 小志仰起头,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再往前走两步,却一脚踏空,跌进了一个井洞里。 小志坐到了地上,还好底下是松软的泥土,没有跌伤。他爬起来拍拍屁股上的灰尘,攀着井壁要爬上去,刚上两步,就滑了下来。尝试了好几次,都失败了,小志有点急了,他被困在了这个陷阱里。 “有人吗?”小志绝望地喊道。 刘从严接到消息是上午十点三十五分,恰好他正在值班室,林场保卫科的人打来的。他们场里的一个人,上山圈野兔,被一个十四五岁的男孩打了,照体貌特征描述,很像王小志,现在嫌疑人奔着东山上去了。 看来带照片的协查通告还是很有效的,刚刚发下去没多一会儿,就有收获,还是群众的力量大啊。 刘从严赶紧调集周围的警力赶往东山,把几条路全都封锁起来。他领头带着几个人,从主干道爬上去。 路上,照专家的分析,这王小志很可能是回作案现场来了,至于为什么,他也说不清。 “这种人的逻辑和常人不太一样,你说他傻吧,他的生活逻辑有时候比你还清晰,比你还知道红烧肉比咸菜好吃,你说他不傻吧,他又往往会跟一些我们看上去不可思议的事情较劲儿,比方说虐杀流浪猫,又比方说,那个保姆跟他讲杀猫是要偿命的,他会深信不疑。怎么形容呢,他就像台信号不好的收录机,指不准什么时候就跳台了,判若两人。”专家解释道。 刘从严听完后,总结出来一点,这小子就是个聪明的笨蛋,和精神病差不远,可又比普通的傻子难对付得多。 他不敢懈怠,爬上半山坡,离那个窑洞还距离五十米的地方,就把枪掏了出来。 “抓活的!”他压着嗓子喊了一句。 刘从严一边喊,一边弯着腰朝着洞口奔去。洞口边的茅草,有被踩过的新鲜痕迹――他果然回来了。他到了洞口,左手往身后一挥,示意大伙停下来,手指还在嘴上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 周围安静了下来,刘从严听着里面的动静,似乎没什么响动,等了一会儿,他率先钻了进去。 进了空旷的窑洞,没有发现王小志的踪影,但地上有一排脚印,看样子是滑进了窑洞边缘处,一个废弃储物井。 刘从严一阵窃喜,上次发现尸体的时候,他勘查过现场,那井有五米多深,四壁光滑,掉进去想要爬上来,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他趴在地上,侧耳听,果然里面传来了轻微的呻吟声。刘从严转过头,让大家包围过去,然后匍匐过去。 随着一点点地接近井沿,刘从严的心也越来越紧张,似乎都能够嗅得到他的味道了,他伸出右手把枪握在手里。 “有人吗?”可能是刘从严还是闹出了动静,井下的人竟然叫了一句。 刘从严听着不对。 “有人吗?”对方又叫了一声。 刘从严赶紧把头探了过去。 “不许动!” 井底下的人抬起头,看到黑色的枪口,先是吓了一跳,然后狼狈地看着刘从严,怯生生地说:“救――救我!” 是个四十多岁的村妇。 村妇被拉上来之后心有余悸,缓了老半天才搞清楚来的这群是警察,不是歹徒。 “我家那边有块萝卜地,”她手指了指南边,说道,“我去地里干活,路过窑洞,听见里面有人叫救命,就进来了。” 刘从严打量了她一番,看穿着,和她所说的身份相符,井边还有把锄头,看来她并没有说谎。 “后来呢?” “后来我就把他拉上来,刚拉上来打了个照面,突然就觉得这个小孩很眼熟,盯着他看了两眼,他就一下子把我撞到井里去了。”村妇委屈地说道。 “大概多久以前的事儿?” “半个小时吧,我也说不清,反正应该是不久之前。” 问完话,刘从严出了窑洞,心情有点沮丧,紧赶慢赶还是晚了一步。但起码有线索了,这说明王小志现在还在城里,前两次让他跑了只是运气,只要再出现,抓到他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杨东今天的运气不错,有个大老板往碗里丢了十块钱,看上去像是个万元户,他心情也不错,做完一轮表演,喝了一口水,蹲在地上吸旱烟。 就在他们卖艺处不远的地方,还坐着一个跑江湖的人。那人不卖艺,一张椅子、一张桌,身后挂了一面旗,黑字白底,八卦图案赫然中间,上面写着:占卜算卦。 和别的算命者不同,桌子上还多了一个玩意儿,是个鸟笼,笼子里关着一个会说话的八哥。桌子前站了一个中年男人,正在求他掐算。 杨东认出了那个算命的。前两天,他背着玉兰,偷摸着去算过一卦,算命说得很准,而且当杨东把女儿的事情跟他描述了之后,他还给了些听上去“玄之又玄”的忠告。 杨东不是不信,是不敢信,他说的破解玉兰眼病问题的方法太吓人。趁着休息,他让玉兰别走,自己过去再聊两句。 玉兰点点头,兀自在地上玩着小石子,过了一会儿,转过头去,发现杨东和算命的,还有那个中年聊得起劲,又过了一会儿,杨东焦灼地回到玉兰身边。 玉兰问他怎么了,他也不回答,只是一个劲儿地摇着头。 玉兰讨个没趣,也就没再深究下去,而是目不转睛地看着不远处的走过来的一群中学生。那群学生估计是坐火车去郊游的,穿着校服,三三两两地结伴走进候车大厅。看着他们有说有笑的样子,女儿显得很失落。 杨东知道她的心思,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儿,本应该上学的年纪,却因为身体的障碍,不得不跟着他这个半老头子走南闯北地卖艺,实在是委屈她了。 早知道就不把她生下来了,杨东总是愧疚地这样想。她知道自己与众不同,心里一定不好受吧。女儿年纪还很小,将来怎么办是个大问题。每次女儿管他叫“怕”,就像一把尖刀刺进了心脏。 这实在是莫大的讽刺。在杨东看来,她就是脑袋出问题了,不管是看医生,还是风水先生,只要能治好她的病,就算把自己的脑袋换上去给她,也是愿意的――总比这样人不人鬼不鬼的要好。 杨东站起身来,擦拭着已经被拆卸下来的铡刀架子。 这是他们吃饭的家伙,其实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架脑袋的木墩和上面的铡刀通过一系列的简单机关联系在一起,杨东绳子一拉,木墩会及时往下陷,等到铡刀落下的时候,女儿的脑袋已经落进凹槽里了。 虽说只差着千分之一秒,可这也是此术的价值所在。记不清是从哪一代传下来的了,杨东祖上就靠着这“千分之一秒”繁衍下来。 他像一个缜密的工程师,逐一检查其中的部件,差错必然是出不得的,否则人命关天。弹簧好像有点松,杨东皱了皱眉头,用手指扣进去,弹簧像个蚂蚱似的突然蹦了出来,在地上跳了几下,然后落到了边上草丛里。 杨东走了两步,捏起那条粘着草叶子的弹簧,看了看,没把它装回去,去新买一条吧,防患于未然。 “玉兰,”杨东叫着女儿的名字,“收拾箱子。” “干吗?” “我们去车站旁的五金店,我去买条弹簧。” 被唤作玉兰的女孩抬头望了望刺眼的太阳,“怕,我不想去了,你一个人去吧,怕,我想吃包子。” 天确实热了点儿,杨东擦擦脑子上渗出来的汗,“还是去吧,”他坚持着,“买完弹簧,爸给你买包子。” 杨东不想让玉兰一个人待在火车站,站里的纠察时不时地会出来驱赶他们,昨天还看见几个流浪儿和乞丐被押上一辆警车,不知道带到哪儿去了。玉兰一个人,杨东不放心,而且更吓人的是,昨天吃晚饭的时候,他听边上卖梨的大婶说,现在市里出了个杀人犯,专门杀十几岁的小女孩。 “脑袋都没了,被切成了两半,还有一个据说长了条狗尾巴,”那大婶脸上全是褶子,像是刻满了传说,“都说这不是人干的!” “不是人干的?那是什么?”周围的人问着。 “妖呗,咱们这城市啊,解放前就是荒山野岭,到处都是坟头,解放军来了之后,才铲平造的楼,修的马路。” 杨东在一旁听着笑笑,但无风不起浪,终归还是小心点好。 “你昨天没听说吗?这城里有妖怪出来吃人,你跟着爸爸一块去。”杨东拿大婶的话出来吓唬女儿。 玉兰被杨东催促得有些不耐烦,但也没法子,嘟着嘴站起身来。她转过头,吓了一跳,看见木箱子后面站了一个男孩,看模样很熟悉的样子。 杨东也直起了腰,顺着玉兰的凝滞住的视线望过去,wujiuerbook这不就是上次的那小子吗? 杨东走过去,冲他挥挥手,“走吧,没吃的,别在这儿瞎晃悠了,等会儿戴红箍的来了把你带走。” 男孩一脸污渍,像是刚从土坑里爬出来似的。 “饿!”他说。 杨东叹了一口气,转头望望四周,值班的纠察没出来,他想了想,“那你们在这儿待着别动,我去买包子。” 玉兰有个伴儿,杨东放心了许多,他也不想背着沉重的箱子跑来跑去。 杨东在五金店里买了弹簧,又添了把螺丝刀,然后到边上的包子铺买包子。他要了8个肉包子,分成三份,往回走去。 路边的电线杆上贴着一张告示,杨东什么也没看见,就瞟见了下面用粗笔写的:奖金3000元。 乖乖,什么人值三千块钱?杨东脚步停了停,告示上是说本市出了个杀人犯,在逃,专门以小女孩为对象。看来那卖梨的大婶不是胡扯。 他接着往下看,右下角还贴着一个嫌疑犯的照片,是人不是妖嘛。 杨东看着照片,刚要走的脚步挪不动了,这人好像见过,他歪着脑袋辨认,打印出来的照片不是很清晰,就只是个脸型轮廓。杨东看着看着,猛然呆住了! 杨东被吓得不轻,转过身来,赶紧朝着广场奔去。到了之后,看见玉兰安然地坐在箱子上,杨东心踏实了一点儿,“人呢?” “谁?” “就是刚刚要饭的那个!” “哦,他走了。” “走了?什么时候走的,往哪儿去了?”杨东抬起头四处张望。 “就前一脚走的,”玉兰指了一方向,“他好像脑子不正常,莫名其妙一下子就跑了。” 杨东顺着玉兰的指向望过去,一个瘦弱的影子一闪即过。 “怎么了?”周围脸熟的小贩看见这边的动静,问道。 “我看见――”杨东话说到一半,眼珠子一转,突然改变主意了,“哦,没什么!” 他弯下腰收拾家伙,“快,把东西收拾好,咱们走。”杨东对玉兰说。 第六章 活体斩首 阿中坐在林涵的对面,一根接着一根抽烟。林涵靠在少年宫后院操场的单杠上,脚下放着旅行包。 “蒋光头现在怎么样了?” “在医院。”阿中朝地上啐了口唾沫,把头仰起来看着太阳。 “能肯定是陈剑那边的人干的吗?” “估计八九不离十,当时在场的认出来了,其中好几个都是四码头的,在游戏厅见过。” 林涵撸撸额头,被那帮小子盯上,可不是开玩笑的事儿,“怎么会被发现的?保密措施一直做得很好,怎么就被他们发现是我们干的了?” “我也不知道。”阿中很恼火,一个劲儿地用脚跟跺着地,扬起一阵灰尘。 “估摸着就是哪个人喝酒的时候,吹大了,把这事儿漏出去的,当初的时候,早就跟你说,别出去炫,别出去炫,现在好了。” “我可从来没瞎吹过,”阿中申辩道,“现在怎么办?”隔了一会儿,又说,“如果陈剑就是害苏巧的家伙,倒也罢了,可现在你又说,苏巧不是他杀的,是你们小区那个虐猫的小孩搞的,我都被你整晕了。” 林涵点了一根烟,不说话,隔了一会儿才轻声说道:“我哪知道会出现这情况,警察把我们那几栋楼都跑遍了,找那个叫王小志的小子,显然是有把握,才敢这么做的。” “现在怎么办?”阿中又问了一遍。 林涵喷了一口烟,“这两天你小心点儿,我去趟省城,回来之后我问我爸要点钱,你先出去躲一阵。” 阿中走后,林涵蹲在操场上感觉轻飘飘的,就像一切都是不真实的。刘莎刚和他说的时候,他还不敢相信,等到警察拿着王小志的通缉公告,一家家找上门,找到自己家的时候,他才知道,原来仇人一直都在眼前晃着。 这一大圈绕的!想当初阿中要揍小志的时候,还拦着他,想想真是滑稽,到头来,自己无意当中一直在护着那个杀人犯。林涵越想越气愤,心里暗暗地说:别让我碰上你,否则有你好受的。 又胡乱琢磨了半个多小时,林涵拎起包,走到大堂里,老王已经等着了,闻到林涵身上的烟味儿,皱起了眉头,想说什么,可嘴巴动了动,只讲了句,“出发吧。” 从本市到省城,坐火车只要一个半小时,而且二十分钟一趟,很方便。坐在火车上,老王又开始絮絮叨叨了,“我说你上次的成绩单,我也看到了,数学是考了十四分,读书估计是够呛,所以你要把握这次机会,也别太紧张,照你的实力,正常发挥得个名次回来不成问题……” 林涵点点头。说实话,他还是蛮喜欢老王的。老王在他身上花了不少心血,简直就是把林涵当自己的儿子看。当然骂起他来也毫不见外。 不过骂归骂,骂完了之后,一罐八宝粥就递上来了。 1993年的时候,物质虽说不匮乏,但也绝谈不上丰富,方便面还是那种五毛钱一包的北京牌,里面的调料包搁的是胡椒粉。可见老王对林涵是下了血本的。 林涵一边喝着粥,一边看着窗外的风景,脑子里却一点也不轻松,苏巧的死,陈剑的报复,王小志身在何处?这些问题就像一座座大山压在他的身上,与此相比,即将到来的比赛反而是最让人感到轻松的。 省城的火车站要比本市大几倍,广场中央还竖着伟人的雕塑,从气势上一下子就让林涵向往不已。出了站,老王带着他坐了一辆公交车,到了省师范大学,明天开始的舞蹈比赛就在学校的礼堂举行。他们在学校招待所开了两间房,放好行李,去食堂吃了晚饭,然后就回房了。 “早点休息,明天一早去看场地。”老王叮嘱林涵说。 门刚开了一条缝,小志顺势就侧了进去。关上门后,胡晓还特地把耳朵贴在门上听了一会儿,才回到客厅。 “你怎么现在来?爸爸马上就要回家了。” 小志弯腰喘着粗气,累得说不出话来,喘了好一会儿才抬起头。 “你想起来了?”胡菲问。 小志摇摇头,“你把你以前画的画,再拿给我看看。” 胡菲愣了一下,“什么?” “就是你说你脑子里会经常冒出来的那些稀奇古怪的画面。” 看见小志严肃的样子,胡菲也紧张了起来,她赶紧从书架上把一沓画取了下来,摊在桌子上。 小志匆匆忙忙地翻看着,一下子就把“狗尾巴少女和头上萦绕着蝴蝶、蜜蜂”的两张抽了出来。 “怎么了?” 小志看看她,“你说你还有一幅画没画,因为你觉得不舒服,是不是两个人的,他们的脑袋都被割下来,安到对方的身上了?” 胡菲吃了一惊,“你怎么知道?!” “我听火车站一个卖艺的小姑娘说的。” “什么?” “她也是听别人说的。” “什么呀?”胡菲彻底被搞糊涂了。 “满城的人都在传,死了四个,一个被安了狗尾巴,一个脑子里放了蝴蝶、蜜蜂,另两个脑袋被割下来,都跟你脑子里那些莫名其妙的画面一模一样。” 听完小志的话,胡晓、胡菲俩姐妹一下子就傻眼了。 刘从严背手绕着菜场转了一圈,看了看今天蔬菜的价格,猪肉新不新鲜,还听相声似的听了两个泼妇一场别开生面的骂街,顿觉中国语言之丰富和生动。 一个刑警队队长,沦落到上班时间在菜场闲逛,不得不说是一种讽刺。 王小志在东山消失之后,犹如一滴水滴进了大海,顿时又杳无音讯了。现在除了等待,没有任何其他的法子。刘从严每隔五分钟就要看看传呼机有没有信息,结果自然是令人失望的。 他从菜场的另一个出口,和达子往电厂居民楼方向走去。进了小区,远远就看见蹲守的那两个躲在树荫里吃冰棍。 “没发现吧!” “放心吧,刘哥,只要那小子回来,就算他有三头六臂,也把他钉在那儿。” 刘从严笑笑,心里在想,这个王小志生命力居然超乎想象的顽强,晚上他睡哪儿,吃什么呢? 正想着,小区大门口走进一男一女像是父女的两个外乡人。父亲背着木箱子,女儿戴着一副黑色的墨镜,这个场面如此的熟悉,刘从严一下子就想起来了,这两人在火车站见过。 刘从严几个人都被父女俩奇怪的装扮吸引过去了,他们走进来几米,然后父亲和女儿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停了下来,坐在路边的一块空地休息。 男人点上了烟,悠闲地抽了起来。 可能是被站前派出所的纠察队赶出来的,刘从严想着,他把脸转了过来,和达子他们又聊了起来。 路上的行人慢慢多了起来,先是放学的孩子,紧接着是拎着菜骑自行车回来的大人,刘从严看看表,到了下班时间了。他把达子三人拉到角落,给行人让路,然后正说着轮换着去吃饭的事儿,就看见那对父女把箱子打开,正往外拿着一些木头架子。 刘从严的好奇心被勾了上来,“那是干什么的?” 达子瞟了一眼,“卖艺的吧,不知道是什么玩意儿,怎么把摊儿摆到这儿来了!” 刘从严拍拍达子的肩膀,两个人走上前去。 虽说不在闹市区,但正值下班人流高峰,男人把架子搭起来之后没多久,还是围过来不少人。刘从严听着他口中的吆喝,又看着比刘莎小不了多少的女孩命悬一线地在挣钱,唏嘘不已。 他从口袋里摸出五块钱,让达子递了过去。 吵闹声很快把小区里值班的联防队招来了,“怎么跑这儿摆摊儿来了,wujiuerbook这是居民区,赶紧走吧。”联防队的人比火车站纠察客气多了。 “不摆了,不摆了。”男人唯唯诺诺地答应着,“就边上坐会儿,坐会儿就走。” 联防队站在一旁看着他们收拾,周围的人一边闲聊着他们的手艺,一边散去。看着人慢慢离开,男人放下手上的活儿,问联防队,“我看着咱们这是有个通缉犯是吧?” 刘从严耳朵顿时竖了起来,他没作声,靠近两步侧耳听着。 “什么意思?”联防队上下打量着男人,问道。 “没啥意思,没啥意思,”男人赶忙解释道,他从屁股口袋掏出一张从墙上扒下来的公告,“我就是问问。”他指指公告上的照片,“这奖金怎么算啊?” “提供线索就有奖金。”联防队笑了,心想这对父女还真是到处想着法子挣钱啊。 “有多少?” “五百吧。” 男人接着问:“不是说有三千吗?” “三千?三千那是得活捉他!怎么着,你能抓着他?”联防队打趣道,“全城的警察都在找他,你要想挣这钱,那可得抓紧了,哈哈哈!” 男人也跟着嘿嘿傻笑,低着头不再问了,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小志啃着从胡晓家带出来的饼干,缩在天台的水箱后面,一动不敢动。这个时间段最危险,下班的人络绎不绝,马路上、楼梯里到处都是眼睛。对面的窗户内一盏盏灯现在也已经亮了起来,厨房冒出了烟、阳台上有人晒着衣服…… 简直就像是被重重包围着,他一抬头,没准就会被人发现。可楼下熙熙攘攘的声音,还是深深地吸引着小志的好奇心。 怎么会那么吵呢?小志想,他喝了一口同样从胡晓家带出来的水,心里痒痒的。 他歪过脑袋,把头伸出水箱的掩护,这个角度没人看得到他。小志把饼干和水放在一边,匍匐着身子,爬到天台的边上。就看一眼,看一眼就好,小志对自己说,他慢慢抬起头,露出眼睛往楼下望去。不远处有一男一女正在用个铡刀架子表演杂技。 怎么是他们? 小志认出来了,这不正是给自己包子吃的父女吗?他们身边围了不少人,而且把注意力都吸引了过去,反而更没有人会注意到躲在楼顶上的小志了。 小志看了一会儿,没啥兴趣,又慢慢地爬回了水箱后面,顺带再看一眼对面的楼墙。他不指望胡晓、胡菲今天就给他发信号,即使有收获,这个时候他们的爸妈也应该回家了吧。 他耐心地坐在水箱后面,等着天黑。 过了一会儿,楼下安静了下来,应该是那对父女收摊儿了。最后一丝阳光很快就要落到山下去了,这时突然传来熟悉的“砰砰”声。 小志顿时紧张了起来,他转过身子,目不转睛地看着天台上的那个小门,果然有人在底下开门,小门被支起了一个角度,露出了一小节人字梯,一个陌生男人爬了上来。 是个男的,穿着蓝色工作服。小志吓了一跳,赶紧把脑袋缩回来。 那个男人爬上来之后,对底下说:“你别上来了,把桶递给我,我一个人弄弄就可以了。” 是两个清理水箱的师傅。小志顿时被逼上了绝境。这是他从来没想到过的情况,那师傅接过底下传上来的塑料桶,一步一步朝着水箱走来。 小志靠着墙躲在水箱的背面,不敢动,也不敢探头出去张望,只能凭耳朵去听。师傅走到了水箱边,和小志就近在咫尺。 那边传来了钥匙稀里哗啦的声音,应该是从一串中找出了一把,然后是开锁的声音,水箱被打开了。师傅在塑料桶里翻着什么,拿出一块净水用的玩意儿,扑通一声丢进了水箱里。这个工作很简单,紧接着师傅给水箱上了锁,收拾收拾塑料桶,看样子是要走了。 有惊无险,小志想。可那边迟迟没了动静,过了一会儿,听见师傅像是在自言自语地说:“怎么漏水了?” 小志想起来,这水箱确实是在往外渗水,前两天他还接过水喝呢。这下完了。 正准备走的师傅,蹲下身来,沿着水箱壁摸过来,一下子就来到了小志的侧面,再转一个弯就看到他了。该怎么说呢?小志拳头紧紧地握起来。就在这时,没爬上来的那个在底下喊:“你快点,球赛马上就要开始了。” “好像在漏水!” “漏水?严重不?” “严重倒不严重,就是得封一下。” “那也要等明天了,明天再说吧,你什么工具都没带。”底下的师傅催促道。 说得也是,师傅晃晃脑袋,停下了脚步,收拾好东西,转身离开了。 真的是好险,还差个半米,他就转过来了,小志这时候才发现后背已经紧张得湿透了。等着他们下了楼,小志慢慢地摸了起来,天已经完全黑了。 小志在天台上睡了一夜,晨光微露就醒了过来。有两只鸽子停在不远处,一边好奇地打量他,一边咕咕叫着。小志一转身,它们吓了一跳,几步蹦到天台边上,“扑哧”一下飞走了。 小志像昨天一样坐在水箱边,嚼了口袋里最后两块饼干,焦急而又无奈地等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好不容易熬到大伙又都去上班了,他再爬出来,选好一个位置,看着对面的墙壁。 似乎是为了消减小志的焦急,没等多久,胡晓的信号就出现了。小志知道,那是妹妹胡菲有了收获。 这个想法也是胡菲琢磨出来的,既然她能够将杀人现场在脑海中重现,那么小志与其在外面乱晃寻找记忆,不如等着胡菲的脑子里再次浮现杀人场面,有了这个线索,wujiueгbook小志岂不是更有机会接近真相? 她发来信息,说明那些画面又出现了。小志迫不及待地想见到她们,见到她们离自己洗脱嫌疑就更近了一步。 他跑到出口,用力拉着小门上的把手,小门咯噔动了一小下,然后就拉不动了,小志换了个角度,仍然没反应。 怎么回事儿?小志两只手全都把上去,使出吃奶的力气,竟然依旧毫无收获。 眼看着谜底就要揭晓了,却出了意外,小志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天台上的出口,被昨天的两个师傅锁上了。 音乐一停,老王就难掩喜悦之情,她在舞台一侧等着林涵下来,嘴里不停嘟囔着:“有戏,有戏。” 林涵自己的感觉也不错,前面的表现韵律把握得很好,几个关键动作也完成得很出色,而且就之前出场的几个人来看,林涵的基本功显然比他们要扎实得多。 老王把林涵拉到边上的座位,看接下来的演出。去少年宫的那个舞蹈老师,果然坐在评委席上,而且还是靠中的位置,显然是有一点分量了。 有好几次,她转过头来,看见林涵认出她了,还朝他笑笑。林涵心中也就更有把握了。最后几个学生表演完,已经下午四点多钟,老王带着林涵出了学校的礼堂,天空下起了毛毛细雨。 他们回到招待所,林涵以为要走,没想到老王退了房,让他在前厅坐一会儿,自己冒着雨出去了。林涵也不知道她去哪儿。等了一会儿,还没回来,林涵犯烟瘾,走出招待所,躲在角落里点起了一根烟。 要是苏巧知道就好了,每到这个时候,林涵总是会想到她,原本应该高兴的事儿,却总是附带着这份遗憾。那个该死的王小志,现在不知道抓没抓到,在自己去北京之前,不知道有没有机会听到好消息。 要是让我先碰到他,决不会饶过他,林涵还是抱着这样的想法。 雨渐渐大了起来,风也大了起来,路上的行人纷纷撑起了伞,人群中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林涵的视野。是老王,她没带伞,手里捧着一包东西,弯腰藏在怀里,防止被雨淋湿。 地上滑,老王踉踉跄跄地往前小跑着,缩着的身子像一片树叶在风雨中,她却不是回招待所,而是进了学校的大门。 她是要去哪儿啊? 林涵吸了一口烟,转眼间就明白过来,老王手上好像是捧着一包礼盒,她这是要去送礼啊。为了保证林涵能够入围,老王可谓费尽 恋耽美 分卷阅读25 受害者[12部全集出书版] 作者:张末 了心思。一股莫名的感动油然而生,暖遍全身,这样的老师,实在是不多见,让林涵遇上了。 天擦黑,她才回到招待所,脸上带着笑容,想必是和那个舞蹈评委聊得不错,礼也收了,这事儿八九不离十。他们赶着七点半的那趟车,回到了本市。 林涵一路上心情都很激动,带着“命运即将被改变”的期望回到了家。刚进门就闻到辣椒炒鸡蛋的味道。 电视机前围了几个男人,桌上菜的丰盛远不止嗅觉做出的判断,他们一边喝着啤酒,一边在看球。 “回来了。”老爸回头瞟了他一眼,又把视线转到电视机屏幕里,“怎么样?” 林涵看见阿中也坐在边上吃着饭,“还行吧!”林涵手扶着墙换鞋,回答道。 阿中的父亲衣服都没来得及回家换,还穿着蓝色的工作服,“小子,有出息啊,比我们家阿中强多了,以后要做大明星!” 林涵他妈从厨房里把菜端出来,“你家阿中也不错,”她转头对林涵说,“赶紧去洗手,洗完出来吃饭。” 林涵洗了手,坐到桌子前,阿中在桌子底下踢踢他的脚,使了个眼色。两人匆忙扒完饭进房间去了。 “那么快吃完了,不喝汤吗?”林涵妈在后面抱怨道。 “吃饱了!”林涵头也没回地回答道。 “随他们去吧!”阿中他爸笑笑。 两人进屋,把房门关上,反锁上,林涵问道:“你怎么来了?” “我爸和你爸来清理天台上的水箱,顺带就来你家吃饭了,他们要看球。” “你妈呢?”林涵把书桌前的椅子拉出来,坐下。 “她上中班。”阿中回了一句,坐到床上。 “那边有啥动静没?”林涵看了看左边,站起身走到窗边,把窗户打开,然后从床下摸出包烟来,“对着窗户外面抽,”他拆开烟,递给阿中一根。 阿中接过烟点上,“我跟同文蒋光头那边的人商量了一下,觉得还是先下手为强,什么也不干,坐着等死总不是件事儿。” 林涵点点头,觉得有道理,“什么时候干?” “没定,不过你就别参与了,你还是忙你自己的吧。” “这叫什么话,本身就是因为我才搞出那么多事儿,我怎么能不管。”林涵朝窗外喷了口烟。 阿中抬起屁股,把烟灰弹了出去,“你今天表现怎么样,能去北京不?” “应该问题不大。” “等你以后成了大明星,别忘了拉兄弟一把。”阿中笑着拍拍林涵的肩膀。 “这是后事儿,说吧,你们商量下来,什么时候干?” 阿中站起来把烟掐灭在窗台上,沉默了一会儿,“看吧,要干也就是这两天的事儿。” 胡菲的“信号”横七竖八地画满了对面的墙,wujiuerbook可小志却手足无措。他们无法用镜子进行具体的交流,姐妹俩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儿。 小志趴在天台的边缘,往楼下望去。 现在没有工具可以传递信息,而且单元门口蹲守的便衣还在,从排水管爬下去,再从大门口走进她们的家,简直就是痴心妄想。 小志急得汗水直往外淌。没有胡菲脑子里出现的“画面”,就没有线索,想要证明自己无辜也就无从谈起。他又来到楼的背面,排水管离她们家后窗的横向距离,差不多有四五米的样子。 这楼每一层隔断的地方,倒是有一条凸出来的砖沿,半个脚掌宽,爬到四楼,然后沿着这个纹路,不知道是不是可以摸过去? 小志琢磨了一会儿,似乎没有更好的办法。 他脚跨出去,正准备往下爬,楼下的小路上迎面走过来两个人,小志不得不把脚再收回来,等着他们路过。 可偏偏他们到了楼下的位置,就不走了,这两人认识,鬼知道为什么上班时间不在厂里待着,出现在了这儿。他们点上烟聊了起来。 小志趴在地上,开始还有些耐心,那两人聊得兴起,竟然没有丝毫离开的迹象,这让他又烦躁起来。日升三竿,水箱边躲着还有阴影可以遮蔽,现在趴在这儿没有任何遮挡,小志感觉自己都快要烤成肉干了。 祸不单行,福无双至,好事儿不会一件接着一件来,可倒霉起来,连挡都挡不住,楼下的人还没离开,上天台的门那边,又响起了oo的钥匙声。 昨天那两个师傅,现在是来修水箱来了。 门已经被开了一半,留给小志的时间不多,天台上没有任何掩护,再躲水箱后面也肯定没有昨天的运气了。 修水箱的师傅都已经露出脑袋了,情急之下,小志不得不把脚再次跨出天台,两手死死地抱住排水管,在师傅爬上来之前,把自己的身体滑了下去。 刚下去两米,小志就不敢动了,速度一快,身体擦着排水管噗噗作响,很容易就惊动底下聊天的两个人。那两个人的位置实在是好,就在正下方。 稍微等了一会儿,看底下没动静,小志才敢稍稍地放松手,一点一点地往下滑。滑到四楼,他把握好平衡,一边紧张地瞄着楼下两人,一边更紧张地把身子贴在墙上,靠着半个脚的支撑,往窗户那边移去。 小志现在就像个壁虎,感觉来阵稍微大点的风,就能把他吹下去,他摇摇晃晃,一步一步地移过去,来到窗户旁。这种惊险的场面,估摸着比那对卖艺的父女要精彩多了。 小志轻轻地敲着窗户,里面没反应,这回小志更着急了,重新走过去是不可能的,吊着窗户,前后不能动弹,真是非人的折磨。 小志加重了敲打的力度,声音随着响了起来,可这一来,就引起了楼下路人的注意。其中一个人,狐疑地往后看了看,只要他一抬头就能发现小志。 小志伸起手,去摸窗户边缘的缝隙,想要稳住身体,手指刚塞进去,窗户开了一条缝,原来窗根本没扣住,只是虚掩着。小志一阵惊喜,顺着开合方向,拨开窗户,然后一侧身跳了进去,刚落地,没顾得上喘气,就叫了起来:“胡晓、胡菲,你们在哪儿?胡晓、胡菲,你们在哪儿?”刚喊了两句,就觉得不对。从卧室里走出来一个睡眼惺忪的女人,看见小志一下子愣住了。 小志看看周围,反应过来,一心急,跳错房间了,这里不是胡晓她们家。 “你谁啊?”女人嘴张了老大,“你谁啊――哎,救命啊!”女人尖叫起来。 小志赶紧慌不迭地跑过去,堵住了女人的嘴。 杨东父女俩在电厂宿舍区里的凉亭睡了一晚,除了蚊子多了点,其他的还算凑合。比起5块钱一晚上、总是混杂着各种难闻味道的招待所,这里至少干净清新。 起来后,他们在路边的公用水龙头洗了把脸,玉兰把眼镜戴上坐在一边打着哈欠,杨东则又抽起了旱烟。 其实杨东没怎么睡。因为不敢把玉兰一个人留在凉亭,一晚上他也就是在周围转悠转悠。那个要饭的小子是否躲在这里,还是已经跑了?杨东不知道,但他觉得可以等着试试。 杨东是从火车站一路跟过来的,进了小区的门,一转眼的工夫,那小子就不见了。期间,他心里一直做着思想斗争,横想竖想,最后还是觉得自己有把握对付那个小孩。 杨东在村里杀猪的时候,连个帮手都不用,难道还治不了一个瘦了吧唧的小屁孩?那可是三千块钱啊。这么好的事,他怎么肯放过?而且,小区的联防队比火车站的纠察要客气得多,不骂人,顶多抱怨两句,让他们别堵着路,似乎也没有赶他们走的意思。虽说这里没有火车站那么大的人流,但多少也会有些赏钱,又不用提心吊胆地时刻担心被人驱赶,所以杨东还是挺满意的。 杨东在心里打着自己的小算盘,抽完烟站起身来,玉兰说:“怕,我饿了,怕,我想吃包子。” 杨东自己肚子也有点空,他抬头看看太阳,是到吃饭的点了。他背起箱子,也不敢走太远,和玉兰来到小区门口的包子铺,一人弄了两个包子,然后赶紧又折了回来。 杨东带着女儿往小路走,想找个阴凉的地方,走到一半,玉兰停了下来,拍拍杨东的肩膀,“怕,那是什么?” 杨东顺着玉兰的指向看过去,一个男孩正扒在六楼的排水管上,一点一点往下滑。 谁家的小孩那么调皮,不要命,杨东揉揉眼睛,看衣服和体型很熟悉,他转过头来问女儿,“是不是要饭的那个?” “有点像哎!”玉兰也这样说。 得来全不费功夫!拼命去找,找不着,可偏偏走在路上就能遇上! 杨东加快了脚步,眼睛连眨都不敢眨,生怕一转眼他又不见了。杨东看着他爬进了一户人家,肯定是饿晕了,上别家偷东西去了。 杨东来到楼下,路边还站着两个人,看着他和玉兰,“喂,你刚刚有没有听见有人喊救命?” 杨东其实是听见的,可转念一想,这事不能说,说出来三千块岂不是还要和他们分? “没啊!”杨东回答着。 那两人没再搭理杨东,转过头分析着,“可能是谁家放电视。” 杨东走出几步,假装在路边歇一会儿,其实是在确定那要饭的到底翻进了哪一家。 四楼靠西的那一间,他做出了结论。 杨东拉着玉兰绕着楼房走到前门。wujiuerbook可到了那儿,他突然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夺门而进,一举把他拿下;还是守株待兔,等他得逞后出来? 父女俩进了单元门。 “怕,咱们这是干吗呀?”玉兰左顾右盼,搞不清状况。 杨东在嘴前做了个噤声的动作,然后侧仰着头,一边往楼梯上看,一边慢慢地走上去。真到了真刀真枪要干的时候,杨东心里还是有点紧张的。 虽然那小子体格瘦弱,只能对付些小女孩,但毕竟是个杀人犯,谁知道憋着多大的坏,没准腰里还时刻别着凶器。但――到底是三千块钱哩!富贵险中求这个道理,他还是明白的。 “玉兰,你先出去!” “怕,你这是要干啥呀?” “别问那么多了,你先出去,蹲在树后,别出来,等着我。”杨东交代着,一边打开箱子从里面取出把螺丝刀,在手上掂掂,大门外这时候传来了脚步声。 杨东竖起耳朵听,是朝着门里走来的,他赶紧把螺丝刀藏好,拉着女儿坐到台阶上,假装坐着休息。不一会儿,走进来一个中年汉子,应该是这栋楼里的居民。 杨东低着头,那男人看看他们,侧着身子爬上了楼,走到拐角的时候,停了下来,“怎么是你?” 杨东抬起头,认出了那个男人,这不就是前两天一起算命的那个家伙嘛,“嗯嗯,坐着歇会儿。”杨东回答道。 男人也跟着笑笑,“挺好,挺好。” 说完他就上楼去了。 杨东等他上楼,然后听见哗啦哗啦的钥匙开门声,几秒钟之后,门被合上,楼道里又恢复了安静。 “赶紧去!”杨东指指门外,把玉兰打发走,看着她坐在对面的草坪上,他再次尝试着爬上楼。 说起来,第一次遇到他的时候,还把他装进箱子里,抬出火车站的,早知道的话,那时候就应该直接抬到派出所去,也免了现在那么多麻烦。杨东一边想,一边拐过楼梯,从玉兰的视野中消失。 玉兰戴着墨镜,坐在树荫底下,感觉莫名其妙。她不知道“怕”到底在干什么,怎么对那个要饭的小男孩那么感兴趣。可他不说,玉兰也只能等着。 楼道里一直没什么动静,玉兰用树枝在地上拨着土,一堆蚂蚁翻滚出来,她和蚂蚁较上了劲,一个人兀自在地上玩耍着。 过了约莫有二十分钟的样子,看见“怕”惶恐地跑出楼来。 “怎么了?” 杨东也不说话,领着她一言不发地离开了。 小志拼命捂住那女人的嘴,“对不起,对不起。” 他的双臂像两条粗壮的蛇,紧紧地箍住女人。开始她还有些反抗,到后来就不动弹了,像条瘫软的虫子。女人眼里噙着泪水,绝望又悲哀地看着小志。 其实小志比她更纠结。 看女人冷静下来,小志说:“我放了你,你别喊!” 女人眼睛一下子就亮了,仿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她奋力点点头。 小志又说:“你不会骗我吧?” 女人点点头,马上意识过来,重重地摇着脑袋。 “那我放开啦!”小志慢慢地松开手,一边松手,一边看着她的反应。女人很听话,像绵羊一样用眼神表达自己的顺从。 小志心里放心了一点,手从她的嘴上拿开。 女人的嘴巴一自由,就大口喘着气儿,气喘匀实了,不时瞄着小志。小志一开始还没在意,但气场出卖了她,她伺机张开嘴,刚喊了一个字,“来――” “人”字还没叫出来,就被眼明手快的小志又堵上了。 小志脸憋得通红,“你骗我。” 女人死命地挣扎,估计这次凶多吉少。小志也不知道自己哪儿来的力气,拖着女人满屋子转悠。 他们来到卧室,小志先从床上拎了条枕巾,捏成一团,塞进女人的嘴里。这样让他的手稍微空了一点,小志把女人的手背靠着,又押着她进了厨房,从碗柜的抽屉里找出一条尼龙绳,试试粗细,把女人手脚捆了起来。 女人眼里充满了恐惧,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小志腾出身子来,站在一旁,“你骗我,这是对你的惩罚。” 女人吓得都不敢动弹了。看她老实一点,小志才想起自己的事儿来,他来到后窗,侧着身子望出去,楼下的路人还在聊天,但似乎并没有发现异常。小志往两边看看,这是那姐妹俩的隔壁。 他回到客厅,耳朵贴着门,楼道里很安静,确定没有人之后,他吱呀一声把门开了一条缝。又等了一会儿,刺溜一下钻了出去。 这回不会再搞错了,小志小心翼翼地来到胡菲家,轻轻地敲着门,“胡晓、胡菲。” 可是门里面死一样的沉寂,完全没有人理会他。 “胡晓、胡菲,是我啊,你们快开开门。” 还是没有人搭理,小志有点着急了。门里面突然传来了咯噔一声,像是笤帚之类的东西,倒在了地上。 里面有人! “胡晓、胡菲。”小志继续压着嗓子喊着。 里面冒出来一句女声,是胡晓的,“你走吧。” “什么?”小志一下子没缓过神来。 “你走吧!” “嗯,到底怎么了,昨天不还好好的,怎么今天就变卦了?”小志焦急地问道。 “别问了,你快走吧!” “那,那我接下来该怎么办啊?”这是小志没有预料过的情况,完全没了主张。 门还是不肯开,看来姐妹俩是死了心不愿见自己了,谁知道为什么。 oo传来一阵响声,底下的门缝塞出来一张纸。小志拿起来看,惊讶不已,那是胡菲画的画,画上是一个巨大的铡刀,铡刀底下躺着一个身首异处的女孩,女孩的脑袋孤零零地落在地上,周围全是血,不远处还有一副墨镜。 那不是卖艺的小女孩吗?小志想。 他拿着这幅诡异的画无处可去,只能又退回到女人的房间。女人还蜷在地上,小志转了一圈,脑袋不好使了。疼痛感隐隐袭来。 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说下一个受害者是那个卖艺的女孩,昨天好像还看到他们了,就在小区里。现在他们在哪里呢?小志想不出好法子找到他们。 他走到窗户旁,窗户的视野很局限。 对了,昨天是在天台上看到他们的,那儿视野开阔,先爬上去,找到他们,然后再接着想办法。 下午的时候,阿中趴在少年宫一楼排练房的窗户外,朝林涵打招呼。林涵趁着老王不注意,挥挥手。过了一会儿,借口上厕所,走了出来。 “怎么说?”林涵来到角落,时不时地看老王有没有跟出来,问道。 “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 林涵蹲下身子,阿中跟着一起蹲了下来说道:“同文的人今儿个中午看见四码头陈剑的手下了,他们一伙儿有十几个,从中午钻进个饭馆,一直没出来,估摸在商量什么事儿,可能他们快动手了。” 林涵点点头,“那好消息呢?” 阿中愣了一愣,“我说的这个就是好消息。” 林涵皱了皱眉头,“那坏消息呢?” “坏消息是那伙人和‘菜刀刘’在一块。” 林涵琢磨了半天,还是没明白阿中的逻辑,“你根本就没有好消息。” “当然有,”阿中一本正经地说,“你想,那伙人都聚在一起,咱们可以先下手为强,把他们一网打尽,省得以后麻烦。同文的人都准备好了,我们这儿没问题的话,现在就可以去。” 林涵有点明白阿中的意思了。跟“菜刀刘”相比,前一个确实是好消息。 “菜刀刘”怎么会和他们在一起?林涵想。 林涵没见过“菜刀刘”,只听说过,那是个莽汉,比林涵大七八岁的样子,属于老流氓级别。江湖上关于他的传说层出不穷,最流行的一个是他有两把菜刀从不离身。 “菜刀刘”喜欢和人单挑,每次打架,即使带着再多的兄弟,也不需要人家动手。他叉开双腿站在路中间,然后从背后抽出菜刀,自己握一把,另一把丢在地上,说:“捡起来,咱俩一对一。” 绝大部分人就被这一招吓跑了,有几个亡命之徒,想要试试“菜刀刘”是不是虚张声势,真的就捡起菜刀。 “菜刀刘”还是很有江湖规矩的,说到做到,等着对方捡起菜刀,摆好阵势,才开始动手。“菜刀刘”当过兵,胸肌硬得跟石头一样,三招两式就让对方挂彩了。一来二去,“菜刀刘”就声名鹊起,往地上丢菜刀,成了他的招牌动作,往往不需要动手,便把事情给解决了。 “菜刀刘”出来混的时候,林涵还小,那时候属于偶像级别的人物,没想到现在站到了陈剑一边,成了自己的敌人。 “你怎么看?”林涵问阿中。 “我觉得还是要去,机会难得,与其被动挨打,不如主动出击,至于那个菜刀刘――”阿中顿了顿,“没准是传得厉害,其实没那么玄乎。” 林涵又想了想,觉得阿中说得有道理,“你等我会儿,我去和老王请个假。” 林涵回到练功房,找了个理由,然后到更衣室换了衣服,背着书包出来了。阿中等在马路对面,两人坐上“拐的”,朝着目的地奔去。 自从阿中牵上蒋光头的线之后,同文中学背后的这间农家小屋,就一直是他们的据点。林涵到了之后,里面已经乌烟瘴气挤满了人。中间的桌子上放了很多家伙,有刀,有棍子,竟然还有一块切菜用的砧板。 里面有一半的人林涵不认识,却和阿中熟络地打着招呼,看来他们私下交流甚密。阿中和其中的一个走到角落里说悄悄话,林涵站在门沿旁,一个没见过的小子递过来一根烟,林涵兀自吸着。 过了一会儿,阿中走了过来,“等一会儿,等人到齐了,咱们就出发。”林涵点点头。 时间一分一秒在过去,参与过群架的人能够明白,其实这个时候是最煎熬人的,紧张、兴奋甚至害怕的情绪聚集在了一起,事到如今,就算硬撑也要撑过去。 半个小时之后,门口传来摩托车声,不久进来一个瘦长的少年,手里拿着一团被报纸包住的东西。 “弄来了?” “嗯!”少年庄重地回答道,然后小心翼翼地剥开一层层报纸,里面露出一把锈迹斑斑的铲墙灰用的三角刀。 “操,你问老子拿十块钱,来回打车就为了这么把破玩意儿!”同文那边领头的五官挤到一块儿,抱怨道。 “好歹也是把刀!” “十块钱能买两把西瓜刀了!” 人终于到齐了,大伙围到桌边去选自己“趁手”的家伙。林涵站在门边没动,阿中替他拿了一根一米多长的自来水管。林涵在半空比画了一下,然后塞进裤腰,把水管贴在大腿。一群人三三两两一组,自由搭配,约好了碰头的地点,走出了小屋。 阿中和林涵最后一组出门,走出老远才招呼到一辆三轮车。三轮师傅载着他们走街串巷到了目的地。 “三块钱!” 阿中没说话,也没掏钱,从裤袋里摸出一把砍刀,瞪着三轮车司机,司机屁都不敢放一个,猛蹬几下跑远了。 穿过一条充斥着尿骚味的黑暗小巷,马路对面出现了一排小饭馆,消息说,那伙人就在其中的一家。 林涵靠着墙,躲在巷子的阴暗处,左右看了看,其他人貌似都到了,各自躲在角落里,等待着时机。抽了两支烟,阿中拍拍林涵,朝着对面指指,他们出来了。林涵把水管从裤腰里抽出来,吸了一口气,走了出去。 因为事先设计过,同文那边的人看见阿中,马上跟着出来了,而且正好呈一个圆弧形,把那边的十几个人围成一圈。其中有个打着赤膊留着长发的青年,叼着烟卷,显然比周围的人要大几岁,想来那个人就是“菜刀刘”了。 阿中加快了脚步,林涵边跑边对阿中说:“待会儿我对付‘菜刀刘’,一刀拿下,你掩护我。” 林涵死死地盯着“菜刀刘”,那边的人很快发现形势不对,林涵要在他们站稳阵势之前,解决一切,“菜刀刘”看到了林涵,两人眼神一对,林涵立即就感觉到了不妥。 “菜刀刘”眼神流露出来的不是意外,更不是恐慌,而是不屑,在这种情况下,仿佛早就预料到他们会来偷袭,胸有成竹般的不屑。 林涵本能地停下脚步,不远处的街边停着几辆可疑的面包车,林涵一把拉住阿中,可已经来不及了。还没等他们完全反应过来,从面包车里就涌出来许多手提砍刀的人。林涵一下子明白过来,他们中计了。 原本的包围圈被人反包围了,对方一点点逼近过来。阿中一下子慌了起来,脚一别差点摔倒在地。林涵搀了他一把,跑是肯定跑不掉了,他转过身子,握着自来水管朝着最薄弱的环节冲去。 林涵快速往前冲,阿中紧跟其后,看着两人的架势,对方果然有所松动,好几个人明显放慢了脚步,林涵在离最近的那小子两米的地方飞跃起来,右腿朝前猛地蹬去,一脚就把对方踢倒在地。 林涵落地后站稳脚跟,挥舞着水管扫过去,顿时把敌人逼退好几步。阿中这个时候也杀到了,短兵相接,分外激烈。很快,阿中的砍刀就让敌人见了红,他杀得兴起,嘴里一边呐喊着给自己壮胆,一边奋力地拼杀。 可到底对方还是人多,林涵和阿中再能打,也不免吃势单力薄的亏。再说对方也不是等闲之辈,一开始的冲击消化掉之后,展开了疯狂的反击。 两个人被围在了中间,背靠背抵抗着。林涵挡开一刀,但下盘空了出来,被人吃准时机扫进来一棍,林涵一侧身撞到了阿中,阿中没地方,趔趄了身子,转过头看,背部空虚,就让人用菜刀划了一下。 “操你妈的!”阿中怒吼了一声,这时候,早就打得没有章法了。两军相交勇者胜。包围圈在阿中的气势下再次松了一点,但撑不了多久,林涵深知这一点。他抓准机会,挥拳击打一个提木棍小子的面门,对方本能地一挡,林涵一歪头躲过木棍,顺手将水管下劈,打在他的手臂上,那小子的武器应声落地。林涵左手捡起木棍,蹲下身来,对方再次围攻过来,这却正中林涵下怀,他没攻上方,而是使足力气横着抡他们的腿,对面几个小子中招倒地。死命一搏的林涵拉起阿中就往空当儿处跑。 这一招证明是有效的,起码冲出了包围圈。林涵脑子里唯一的念头就是拉着阿中赶紧逃离现场,至于同文的那帮人命运如何已经顾不得了。 两人钻进了小巷子,显然那边的人没打算赶尽杀绝,只是在身后吆喝了两声,也就放弃追赶,转入别的阵地去了。 林涵和阿中一鼓作气跑回了电厂,上楼,开门,确定没人追踪,才松了一口气。阿中背后的伤口足有十厘米长,鲜血把汗衫都染红了。 林涵跑进卧室,翻箱倒柜地找出绷带,替阿中止血,“得去医院。” “顾不了那么多了!”阿中疼得龇牙咧嘴,没准他们转过头会去医院找我们。 “那怎么办?” “先找个地方躲起来,这事不能让我爸知道,否则非打死我不可。”阿中说着心里的担忧。 林涵也有类似的顾虑,可上哪儿躲着呢?外面现在哪儿都很危险。 林涵找出了一条干净的衣服给阿中,自己跑到客厅去倒水,两个人咕咚咕咚地喝着凉白开,林涵喝到一半停了下来,他想起了一件事。回到客厅,桌子上放着一把钥匙,是老爸留下的。 林涵脑子里有了想法,他跟阿中说:“我有地方去了。”他指指桌子上的钥匙,“这是我爸修水箱时上天台的钥匙,咱们先去躲会儿,没人知道我们会在那儿。” 刘从严和达子是第一个赶到现场支援的警察,很快便确认消息属实。王小志家住五楼,他家楼下一个电厂职工下班回家发现自己的老婆被捆在客厅里。 这等于给了警察当头一棒。对付一个傻子,可谓兴师动众,家门口二十四小时都有便衣蹲守,全城的警察满世界在找他,大街小巷贴满了悬赏告示,外加省里下来专家的分析……结果他就在眼皮子底下,不仅安然无恙,还抽空绑了一个因为感冒请病假在家的妇女。 如果刘从严知道,王小志用的是最笨拙的办法,在楼房背面,借着偏僻的环境,从一条排水管爬上爬下,一定会气得吐血。 好在他很快就发现了破绽:从来没有被搜查过的天台,很有可能就是王小志藏身的地点。这个时候他还不能确认此猜测,也不知道接下来的半个小时里,会发生一系列看似毫不相关、但实际上关联甚密的重大事件。 这些事件被一条深深隐藏的线索串联在一起,并由若干偶然又必然的逻辑所左右,而改变了众多人命运的走向。 离事发还剩十五分钟的时候,刘从严、达子还有一直蹲守在单元门口的两个便衣做了一个决定,不等其他人了,四个人先上天台看看嫌疑人是否躲在那儿。 时值傍晚,下班的人陆陆续续地回来,就在离刘从严不足百米的地方,那对卖艺的父女张开了家伙,开始表演。这多少吸引了部分行人的注意,使得刘从严的行动不会有过多的干扰,而打草惊蛇,所以刘从严又做了第二个决定,暂时不驱赶卖艺人,让他们成为自己的掩护。 后来想想,就是因为这两个毫不起眼的决定,把事情拐到了另一条轨迹上的。 离事发还剩三分钟,刘从严率众走进了单元门口,向着顶楼爬去。 王小志这时确实是在天台,他没有发现刘从严,也没有发现更早一些时候,爬上天台的林涵和阿中。 王小志安静地趴在天台的西侧,而林涵他们却坐在东头,中间因为两个水箱的阻隔,以及各自心事的困扰,致使他们忽略了周边环境,都没看见对方的存在。 王小志专心致志,是因为他又看到了那对父女了。按照胡菲画上的线索,那个戴墨镜的女孩将死于非命,而凶器正是那座铡刀。 小区里已经进来了不少下班的人,小志只有干着急的份儿,不可能去他们身边,告诫危险的存在。 铡刀被升起了,小志的心也悬了起来,此时的场景和胡菲的画上一模一样。 “3,”杨东吼了一声,这一声他喊了千百次,从家乡一路喊到这里,让他们得以生存下去。“2,”玉兰照以往一样,俏皮的吐吐舌头,挥挥双手,她不知道,这将是她在人世间最后一次表演。“1,”随着杨东倒数结束,也将女 恋耽美 分卷阅读26 受害者[12部全集出书版] 作者:张末 的生命推到了尽头,铡刀应声而落,顿时鲜红的血飙了出来,玉兰的头颅被活生生地切断,在地上滚了几圈,鼻梁上的墨镜抖落下来,人们看到一双骇然的眼睛,惊恐而又不甘地瞪着世界。 人群中瞬间陷入到了死一样的沉寂,一秒钟过后,有人喊了一句:“操,死人了,死人啦!” 场面顿时慌乱了起来。杨东也愣在那儿,仿佛不相信眼前的一切是真的,可它就是发生了。他看上去已经有些神志不清了,他手忙脚乱地把玉兰的尸体和脑袋装进了一个旅行袋,辨明了方向,朝着小志所在的这栋楼跑来。 没人敢拦着他,纷纷让开了一条道路。 小志再也忍不住了,看到这一幕,他尖叫着站了起来。 巨大的刺激让他的脑袋像是被过了一层电流,痛疼瞬间爆发到了极点,他捂住脑袋,眼泪像泉水一样涌了出来。和以往不同的是,这次疼痛给他带来的却是前所未有的清醒,一刹那,从小到大发生过的点点滴滴,像电影快切镜头一样闪光,包括那些他曾经遗忘掉的,他从来没有觉得人生如此完整过,镜头很快就放到了他在东山上的那一晚,一切的一切,他全都记起来了。 林涵和阿中被突如其来的喧哗吓了一跳,循声跑了过来,看见双眼血红的王小志,仇人相见,怒火顿时燃起。 “是他!”林涵认清了,“就是他杀了苏巧。” 他奔了过去。 小志抬起头看见跑过来的林涵,像是遇到了救命稻草,他嘴里喊着:“我想起来啦,我想起来啦,我看到的根本不是人!” 说实话,林涵根本没有听到小志嘴里在说些什么,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报仇。 林涵飞起一脚,小志顿时往后仰去,后脚跟绊到了台阶,等林涵反应过来,小志已经无法避免地落下楼去了。 刘从严刚刚爬到二楼,就听见外面的呼叫声,“死人啦,死人啦!” 他顿觉不妙,赶紧再折出门口。小区到处都是慌乱的人群,包括杨东。刘从严脑子里全是王小志,难道这小子又发疯了?! 他拉住其中一个行人,“怎么回事儿?” “死人了!” “谁死了?” 行人哆嗦得说不出话来,指指杨东的背影,他已经跑进了小志家的单元门。刘从严回过头来看,自己刚刚就是从那儿出来的,“你说清楚点儿!” 话还没说完,就听“砰”的一声巨响,楼房背后传来了重物掉下来的声音。人群涌了过去,刘从严放开行人,赶紧赶过去,扒开人群,就发现王小志躺在草丛中。 刘从严弄了老半天才搞明白,就在前后不超过五分钟的时间里,发生了两条人命,而另一个受害者正是卖艺的小女孩。支援的警察赶到了现场,迅速控制了局面,第一时间把王小志送到了医院。另外,又堵住了杨东进入的那个单元门。 这个节外生枝冒出来的事情,让警察摸不着头脑,听群众的描述,这只是一场意外。可杨东的反应剧烈,警察堵门口喊话,杨东站在二楼楼道的窗户口对底下说了些莫名其妙的话,“给我点时间,给我点时间,我能让她复活。” 警察晕得不行。 看到他情绪激动,神志不清,想强行把他拉出来,可杨东手里不知道何时多出来一把螺丝刀,负隅顽抗,戳伤了一个警察,达子不得已开了枪。 于是,从此以后,s市的老居民都知道电厂宿舍区流传着一个恐怖的传说。 1993年的时候,一个江湖艺人,亲手用铡刀铡死了自己的女儿。他把女儿的尸体带进31栋2单元之后,就再也没有出来。 父亲被警察击毙了,可女儿的尸体却一直没有找到。 有人说曾在深夜看见过一个穿着白色布衣的小女孩,把脑袋提在手上,鼻梁上还挂着一副黑色的墨镜。 传说这就是那具尸体变成的无头厉鬼,成天游荡在那栋楼里,和居民们一起生活。 那栋楼里的人,受不住这个传说陆陆续续地搬走了。取而代之的是毫不知情的外乡人。 这个传说愈传愈广,经过添油加醋变成了一个著名的灵异事件。在很多人信以为真的同时,亦有更多受过唯物主义思想影响的青年,认为这只是老一代人没文化以讹传讹的结果。 他们在饭后笑谈着这个故事,从来没有把它当真…… 只有s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当初经办此案的人员,和少部分相关知情者清楚,这并不是传说,而是事实。 市公安局泛黄的档案袋里,简短清晰地记载着此次意外事件: ……误杀女儿的杨东,神志不清,嘴里喊着:“给我点时间,给我点时间,我能让杨玉兰复活。”警方试图上前控制住他。可杨东行为显然不受神智控制,甚至用螺丝刀把上前的警察刺成重伤。为了自身安全,当时的刑警孟达开枪击毙了杨东。 事后,警方对31栋2单元展开搜查,一直没有发现杨玉兰的尸体,对邻居们的走访也无结果,尸体下落不明。 紧挨着这份档案的边上,有一份记载s市建国以来最严重的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在最后的结论中总结道:犯罪嫌疑人王小志,不慎坠楼,在下坠的过程中碰到了三楼的衣架,所以并未死亡。他被送进医院,成了植物人。 日转星移,很快,近二十年就要过去了。 第七章 神秘的老“八哥” 时间,2011年深秋。 经过一夜的颠簸,马路在清晨回到了s市。之所以说“回”,是因为仅仅一年前,他来过这里。 那次的停留很短暂,可记忆并不美好,可以说是改变他命运的一次造访,一年之后,当他下定决心重回s市,是带着“一定要找到真相”的决心来的。 虽说因为周炳国事件导致的后遗症已渐渐褪去,马路也恢复了工作。可周炳国的临终遗言,却像一根刺,深深地插在心脏。 这是内伤,久治不愈,症状就是整晚整晚地失眠。 马路躺在床上,闭上眼就是那幕骇人的场景,一台巨大的铡刀,铡刀落下,小女孩的头颅应声落地,双眼直愣愣地盯着他……他就像进入了一个永远不会醒来的噩梦,与其这样生不如死,不如干脆请半年长假,来一探究竟。 马路出了车站大厅,广场也刚刚苏醒,人们慵懒地走着,几个睡眼惺忪的老太太围了上来,问:“要住宿不?” 马路摇摇头,他走到路边打了一辆车,来到市公安局门口。然后拿出手机,找达子的号码。 来之前,他和达子通过电话,上一次来的时候,说过几句话,彼此留了联系方式。中间他们聊过几次,主要是了解当年杨东案的细节。 聊后才知道,周炳国误传了两个信息:第一,受害的那个女孩并非陌生人,而是杨东的女儿,叫杨玉兰;第二,杨东也不是山西人,当初有人把他当作路边一个操着山西口音算命的江湖术士,后来证实是两个人。 听说马路要来,达子显得很热情,说一定要去找他。 电话打通后,马路等了一会儿,然后看见他从大门走了出来。达子现在是市刑警队队长,梳着背头,很有派头。 他远远地冲着马路打招呼,马路这次不是公干,所有的费用自理,达子把他带到公安局边上的公安定点宾馆。 “不好意思,给你添麻烦了。” “这话说的!”达子拍拍马路的肩膀,“你自己逛着,我还有事儿,回头约时间吃饭,你要想了解点什么,需要什么支持,就来找我,别客气。” 马路身上发生的事儿,这边公安局多少也有点了解。所以马路要来了解情况,没人会拦着。 达子走后,马路洗了个澡,躺到床上,打开电视,想自己的问题。 一年来,马路在脑子里无数次地把事情的经过捋了又捋,周炳国的临终遗言说,铡刀下的那个女孩,之所以尸体找不到,是因为她死而复生成了林慕! 其中的玄机究竟何在呢?杨东和杨玉兰都已经死了,也没人知道他们来自何处,当年给附近的郊县发过认尸的信函,但无果,现在时隔二十年,就更没有下手的地方。 不管怎么说,还是要到事发地看看,马路想着。 上次来的时候,s市给马路的印象是灰暗的,就像被煤灰铺过一层一样,和现在通透的感觉完全是天壤之别。 可能是新旧城区的缘故吧,去年从高速下来,就直奔了破败的老城区,那边都是四五十年的老旧建筑,所以看上去死气沉沉。现在他就是要去那个地方。 马路横穿过一条街,站在路边叫了一辆车。 “师傅,麻烦去电厂。” “老电厂,还是新电厂?” 马路眨眨眼睛,“有两个电厂?” “你外地来的吧,以前从来没来过?”司机倒是很热情。 “嗯,应该是新民路上的那个吧,房子看上去挺破的。” “哦,那是老电厂,早就搬了,”司机踩了油门,车刺溜一声开了出去,“新电厂现在在郊区。” 马路感觉车开了很久似的,仿佛在城里转了大半个圈,可到了目的地,看看计价器才九块钱。他付钱下了车,感觉这个门头似曾相识。 没错,就是这儿了,马路回忆着,去年的这个时候,周炳国带他来过这里。马路有种既亲切又心酸的感觉。他吸了一口气,然后走了进去。 两边楼房的表面伤痕累累,坑坑洼洼,墙灰大块大块剥落了,像是一个难看的癞痢。马路左顾右盼,动用所有的感官,想要捕捉空气中的分子,哪怕只要有一点点林慕的印记,都会兴奋不已。然而事与愿违,无论如何努力,他都想象不出来,林慕和这里会有什么交集。 小区的路边,三三两两地坐着一些闲人在聊天,还有响着铃铛收破烂的三轮车,马路一边走,一边在想如何实施计划。 小区不大,很快他就来到了那个单元门口,锈迹斑驳的门牌号挂在正中的门沿上,马路停了下来。他四处张望,只见不远处,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正坐在路边的藤椅上,身后的树枝间,挂了一个鸟笼,身旁还泡了一壶茶。 如果他是这里的老居民,看年纪,应该对当年的事儿有印象吧,马路想着,然后靠了过去。 “大爷,跟您打听个事儿。”他从口袋里掏出了烟,递了过去。 老头眯着的双眼慢慢睁开,上下打量着马路,带着一丝警惕,“什么事儿?” 马路原本想说自己是警察,但一琢磨没这个必要,“是这样的,您是这儿的老居民吧?” “嗯,住了四十多年了。” 这个回答让马路颇感欣慰,刚出师就碰到一个“活历史”。 “听说这个楼里,死过人?”马路开门见山地说。 “死的人多了!”老头翻着眼看看他,表情很滑稽,“哪个楼里不死人的?” 马路也笑了,刚才的问题不严谨,赶紧解释说:“不是,我的意思是,据说这楼里面迄今还藏着一具女孩的尸体?” 老头又翻翻眼睛,但丝毫没有惊讶的感觉,也许二十年来,他已经被无数人问过这个问题了,反问道:“你信吗?” 马路愣了一愣,看着老头狡黠的眼神,笑了,他掏出打火机,替老头点上烟,指指树上的鸟笼,“这是您的鸟?是八哥吧?” “没错。”老头吸了一口烟。 马路打量着这只鸟,实在是难看得很,羽毛稀松,毫无光泽,都露出里面白色的肉了,闭着眼睛,耷拉着脑袋,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看上去它的主人反而生机勃勃得多。 马路皱皱眉,老头像是一下子就猜透了他的心思,“什么意思,看不起啊,我告诉你,它年纪比你爷爷都大。” “大爷,您这可是开玩笑了,”马路咧着嘴,他不懂鸟,但基本常识还是有的,这种八哥的寿命也就8―10年,那都属于养得好的,很多两年不到就死了,于是好奇地问道:“养了多少年了?” “多少年?这鸟打一出生,就在我身边了,到今年二十岁了!” 马路吃了一惊,转过头再去看看那鸟,二十岁,相当于人当中的120岁,那岂不是还真是老寿星,比自己爷爷年纪还大,忍不住夸奖道:“哟,这可真是稀有。” “它比人值钱。”老头站起身,把鸟笼子从树枝上挑下来,然后坐回椅子上。那八哥受到了惊动,睁了一下眼,但很快又闭上了――确实是老了。 “二十年?那岂不是也跟着您一块经历了很多事儿。”马路醉翁之意不在鸟,故意把话题一点点拉了回来。 老头逗着鸟,鸟也不理他,老头像是对着鸟,又像是对着马路在说:“时间一长,就都成精了。”马路皱皱眉头,不明就里。 老头放下鸟笼,直接问道:“年轻人,你是来问二十年前死人的事儿吧?” 马路又是一愣,随即点点头。 老头摆摆手,说:“那天我就在他们跟前呢!”老头指指不远处的一块空地,“我看着那把铡刀,把那小姑娘的脑袋活生生地切下来的。” 马路赶紧又掏出烟,递过去一根,等着他接着往下说。 老头把当年他的所见所闻说了一遍,算是第一手信息,马路以前从来不知道,原来除了那个铡刀女孩,还有另一起变态杀人案,和此事纠结在一起。 “那么说来,那女孩的尸体,真的一直没发现?” “呵呵,这是我亲身经历的,可现在偏偏很多人都不信,我就搞不懂了,他们宁愿去相信一些无中生有的东西,也不愿意承认曾经发生过的事儿。” 马路抬头看看对面这栋破旧的老楼,感觉显得格外的阴森恐怖。 居民们吃喝拉撒,过着自己的日常生活,可有一具腐烂的尸体,就成天和他们同住,却不知道在哪儿,想想就令人毛骨悚然。 “警察后来没找过吗?” “当然找过,可找不着有什么办法,警察又不是神,到了后来除了不了了之,根本没有别的办法,反正他们也不住这儿。” 马路又问:“我听说很多人都搬走了!” “要是你,你不搬吗?现在这楼里绝大部分都是外地来的,不知情,反正跟他们说了,他们也不信。就算信也没办法,谁让这里便宜呢,出于钱上的考虑,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那您不怕吗?” “我?”老头哈哈笑起来了,他又提起鸟笼子,“你问问它,咱们怕不怕?” 那鸟又把眼睁开,像是听懂老头说话似的,猛然间叫了起来:“杀人啦,杀人啦。”马路吓了一跳,往后退了一步。 这一行为再次把老头惹得大笑起来,“你看看,连它都知道。” 马路尴尬地笑笑,继续问道:“大爷,我再问一句,那你住在这楼里,二十年来发生过什么奇怪的事情没?” “奇怪的事情?你指什么?” “我不知道,随便,就是那种,那种稀奇古怪的事情。” 老头歪着脖子嘿嘿阴笑,笑得马路起鸡皮疙瘩,鸟突然扑腾起来,“我看见啦,我看见啦!” 这回却是老头反应大了起来,他吓了一跳,狠狠地拍着鸟笼子,“瞎叫什么!”老头说这话的时候,眼睛偷偷瞄着马路,正好被发现。 本来马路不会怀疑的,但老头鬼祟的眼神,出卖了自己。 老头见马路正狐疑地看着自己,迅速把头别过去了。 那鸟受到惊吓,在鸟笼子扑腾得更厉害了,身上本来不多的羽毛,扑腾下来好几根,变得更丑陋了。 马路有种直觉,这老头和鸟,都向他隐瞒了什么。 再过一个月,刘从严就要退休了。 刘从严这辈子没当官的命,干了几十年,最多也就干到个刑警队队长,自从五年前主动退居二线,基本就算是赋闲了。 他也乐得清闲,当官的有当官的烦恼,老百姓有老百姓的乐子,知足是福,一辈子和歹徒刀光剑影,能够安然退休,多少也算是造化。 他把队长的位子让给了达子,人家现在是刑警队队长。 说实话达子还是挺能干的,当年刚从警校出来的时候还是个毛头小伙,一直跟在刘从严的屁股后面,那时候刘从严没少骂他,一转眼的工夫也能独当一面了。 刘从严走出公安大楼的时候,恰逢达子从门口回来。 “师父!”老远的地方达子就招呼着,事隔多年,他一直延续着当年的称呼。 刘从严点点头以示回应,“你还不走?” 达子来到了跟前,“还走不了,刚才接到个电话,说是有起命案。” 刘从严微微蹙了蹙眉,二十年来,治安是一天比一天好,法治社会嘛,而且现在机会也比以前多得多,大伙都忙着挣钱,治安自然就好了。上一起命案的发生,似乎都是前年的事儿了。 “要不要我跟你一起去看看?” “不用了!”达子笑笑,“我先去看看,要是有什么困难,再来麻烦您。” “小兔崽子,嫌弃师父老了是不是?”刘从严开玩笑道。 “这哪敢,哈哈,”达子嬉皮笑脸地说道,虽说对外一脸严肃,可在师父的面前,他还保持着多年前的模样,“我是怕累着您,您就回家吧,我了解情况后,直接上您家汇报去。” 刘从严没强求,况且他还真有事儿,今天女婿请客,涮羊肉。 告别了达子,刘从严出了公安大楼的门。左拐步行了两百米的样子,进了一个新建的小区。他按着门牌号,一栋栋过去,然后走进了一扇门。 爬到三楼,按了门铃,就听见阿多的声音,刘从严不由得笑了起来,果不其然,门一开,阿多就扑了出来,“外公!” 刘从严抱起阿多,在她红扑扑的脸蛋上亲了一口,然后走进去。 阿多贴在他耳边悄悄说:“外公,你跟妈妈说说,我明天不想去幼儿园。” 刘从严捏捏阿多肉鼓鼓的屁股,“这忙外公帮不了,小朋友都得去幼儿园。” 阿多嘟起嘴来。刘从严像变魔术样的,从口袋里摸出个巧虎,阿多眼睛一下子亮了。 “亲外公一下!”刘从严把玩偶伸到阿多够不着的地方。 阿多捧着刘从严亲了一口,亲得刘从严心花怒放。 “下来,别累着外公,”女婿站在客厅里,对刘从严笑笑,喊了声,“爸!” 刘莎从厨房里把切好的菜端了出来,放在桌上,然后开了电磁炉,把暖锅放上去,“来,阿多,到妈妈这儿来。” “不要,我要和外公在一起。” 刘莎没反对,但也没留下来陪刘从严,而是端了碗面条,到里房看电视去了。 “阿多,那你坐好,别缠着外公,你这样抱着外公,外公没法吃饭了。” “没事。”刘从严摆摆手,把阿多放在膝盖上。 “爸,咱们喝酒!”林涵开了酒盖。 对于林涵这个女婿,一开始刘从严并不同意,而且这种不同意可以上溯到十八年前。 十八年前,刘莎和林涵都还是小屁孩儿。因为王小志的案子,把林涵牵连了进去。很快林涵的所作所为,就被警察摸了个底朝天。 林涵和另一个叫杜文中的小子,声称那个精神病,在天台突然发起疯来,又蹦又跳一失足是自己摔下楼的。 一个刑警队队长有几百种办法对付一个街头混混,别说他有嫌疑一脚把王小志踢下楼,就算没这一出,刘从严照样有法子让他永世不得翻身。可偏偏刘莎也被卷了进来。 开始刘莎找他主动谈的时候,他还有些不适应,自从把她接回来之后,这个小姑娘基本就没和自己说过话,现在一口气儿说了那么多关于林涵的,不得不让刘从严重视了。 聊了半天,刘从严明白过来,原来刘莎是喜欢上那混子了。他当然不同意。然而刘从严转念一想,刘莎正处于青春叛逆期,这事处理好了,没准能够成为和她合作的筹码。 于是,刘从严就在这上面动了点脑子。 不过就算他再宠着刘莎,也不能毫无原则地处理事情,林涵死罪可逃,活罪难免,最终林涵因为打架斗殴,被劳教了两年,对公对私都算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根据合作的内容,刘从严帮了刘莎这么大的忙,她必须上高中,而不是如她当年说的那样找个技校。 刘莎同意了,高中毕业之后,刘从严又托了关系,把她弄进了s市的一个师范学院,念了个大专,出来后被安排到了出入境管理中心工作。这条路不算太有出息,但起码改变了原来的模样,刘从严也就放心。 关于林涵,刘从严起先认为这只不过是小孩儿青春期互有好感罢了,时间一长也就淡了。 没想到林涵劳教两年之后,刘莎又去找他了。两个人一直保持着恋爱关系到结婚。林涵小时候是学舞蹈的,因为劳教荒废了两年,出来后本来想重新捡起来,练了一年多最终还是放弃了。他去学了个驾照,开起了出租。 中间刘从严反对过几次,但都没成功。事到如今,木已成舟。刘从严一辈子没结过婚,把刘莎当亲生女儿看,加之对她的父母有愧疚,所以最后拗不过,也只能承认了这桩婚事。 又过了几年,还是通过刘从严的关系,把林涵安排进了市车管所工作。 不过说起来,要不是林涵,刘从严和刘莎的关系肯定比现在要僵得多。虽说刘莎现在仍然不会主动和他说话,但起码默认了他这个父亲的存在,看到他们一家三口幸福的样子,刘从严也就放心了。 晚上刘从严喝得挺高兴,和林涵聊聊工作上的事儿。半斤不知不觉就下了肚,电话这个时候响了,是达子来的。 “什么事啊?吃饭也不让我好好吃。”刘从严笑说道,“是不是又遇到啥棘手的问题,要师父出马?” 达子在电话那头却一点开玩笑的意思也没有,他说:“师父,我觉得您还是过来看看吧,没准您得推迟退休了。” s市精神康复医院,就是以前的精神病院,按照老百姓的说法就是关压疯子的地方。人们知道它在军民公路靠近牛头山入山口的西侧,曲径通幽,环境优美,一不留神容易被当作干部疗养用的庄园。 但人们不知道,破败的s市马尾水看守所的一个角落里,还有一个康复分院。说是分院其实就是医疗室的扩充。 它位于整个看守所南端一栋楼的底层。拢共加起来只有四五个房间,平时这里还兼着犯人的健康问题。在分院走廊的最深处,有一间也许是s市戒备最森严的病房。 起初的时候,病房的门口,二十四小时都有人站岗,到后来,这些岗位才慢慢被撤销,但仍有两道铁门,隔着和外界的联系。 任何要进入病房的人,无论是探访,还是工作人员,都必须经过层层审批。也可以这么说,所谓的康复分院其实就是为病房里的一个病人单独开设的。 1993年王小志从天台跌落之后,被警方控制。但因为证据不足(除了在案发现场发现的那枚纽扣,再也没有找到其他任何证据),以及嫌疑人的身体状况,后续的司法程序一直无法进行。 严格地讲,这起连环杀人案,在理论上其实一直没有结案。这就涉及一个关于王小志安置的法律问题。如果他当时摔死了,倒好办了,可偏偏成了植物人,医院自然不可能结束他的生命。没有审判就不是罪犯,监狱也不可能无限制地关押。 监狱不能待,肯定也不能让他回家,而当时精神病院的安保工作又令人堪忧。 作为s市建国以来,最臭名昭著的罪犯,谁也不能保证这个外表孱弱的少年,是否会在将来的某一天醒来,然后兴致勃勃地又操刀在s市掀起腥风血雨。所以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考虑,就在看守所里设置了这个所谓的康复分院。 当时,警方和王小志从美国回来的母亲,签订一份收容协议。 这是一个皆大欢喜的法案,既不违反法律(王小志自始至终只是因为精神障碍,而被强制收容),又借用看守所的森严防止意外发生――实际上王小志就是被无限期地关押起来了。 在医院稳定了病情,昏迷不醒的王小志很快就被送进了看守所。若干年来一直靠着打点滴,寂寞而又安静地活着。直到2001年,当一个巡房的医生发现他手指在微微颤动。 谈不上什么奇迹,王小志的苏醒是循序渐进的。中间隔了十八年。十八年的工夫本?拉登和小布什都能坐一个桌子上涮火锅了。这其中也没什么道理,叫医生来解释,照样解释不通,归根结底的原因就是王小志还年轻,身体机能恢复过来了。 王小志醒了之后,开始引发一点小小的震动,那时候离案发已经过去了八年,s市再也没有类似的受害者出现。无论从官从民,都基本默认王小志就是当年的凶手,这一醒,就意味着当年终止的司法程序还要接着往下走。 约莫一年之后,等王小志可以四肢活动,自己进食排泄,甚至开始说话的时候,警察才松了一口气。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王小志只会说两句话。第一句是:“我想起来了。” 医生问:“你想起什么来了?” 王小志回答道:“我想不起来了。” 这前后矛盾、莫名其妙的逻辑说明他比昏迷前更傻了。大伙都愿意案子不明不白地这样下去。于是王小志也就只能这样不明不白地在康复分院待下去了。 事隔多年,人们早已把当初这个风云人物忘记了。看守所所长也已经换了四任。 现任所长姓张,当他下午接到电话的时候,还有些纳闷,怎么市公安局里的那么大人物,要来见一个关在笼子里已经近二十年的废人呢? 刘从严放下达子的电话,酒立刻醒了七八分。 他“嗖”地一下就站了起来。阿多吓了一跳,刚准备往嘴里塞的丸子,从勺子里掉出来,眼泪汪汪地看着刘从严。 刘从严反应过来,刚才有点过激了。他摸摸阿多的脑袋,但脸上的严肃的表情丝毫没有松懈。 林涵问:“怎么了?” 刘从严摇摇头,“没什么,我要出去一趟。” 林涵有点疑惑不解,老爷子退居二线已经有段时间了,有啥事儿让他这样克制不住?但还是喊了一声:“刘莎,爸要走了。” 刘莎闻讯从房里出来,嘴里也没说什么,安静地站在门框旁,算是告别。 刘从严到门口换上鞋,然后打了招呼,“你们吃吧,多多,外公走了,过两天再来看你。” “外公再见!” 林涵说:“要不我送送你吧!”被刘从严拒绝了。 见刘从严走后,刘莎才走到客厅的饭桌旁,她坐下来,有意无意地说了句,“炖的汤也不喝。” 这次体检,刘从严查出来血脂高,医生说,平时要多喝点芦笋汤。 刘从严下了楼,直接打了个车到了事发地点。达子远远地在路边等着他了。刚下车,达子第一句话就是:“这下麻烦了。” 2011年11月8日,s市发生了一起重大刑事杀人案。尸体发现者是两个钓鱼的钓友,他们在本市的阳明水库垂钓,随身还带着打鸟的气枪。 中午的时候,从草丛里钻出来一只臭鼬,其中一个钓友端着枪跟上去,射杀了它。正当他兴致勃勃扒开草丛,找到猎物的时候,竟然发现这只臭鼬的嘴里叼了一只新鲜的人耳。于是他迅速报了警。 闻讯赶来的辖区派出所民警,在水库西侧的山坡展开了搜查,结果在一个树洞里发现了一具女尸,尸体被山上的小动物破坏得很严重。市刑警大队立即派出精干警力前赴现场,侦破此案。 据查,死者名叫陈铭泽,29岁,s市移动公司盛夏路营业大厅工作人员。已婚。11月7日晚,与丈夫拌了两句嘴之后,于十一点左右,赌气回娘家,之后下落不明,直至尸体发现。经过现场勘查和走访,警方有理由相信,陈铭泽是在她 恋耽美 分卷阅读27 受害者[12部全集出书版] 作者:张末 娘家所在的小区里遇袭的。 受害者的死因,系机械性窒息死亡,通俗一点地说,是用一根尼龙绳勒住脖子,勒死后,被移尸到阳明水库的。法医鉴定的死亡时间是在11月8日凌晨零点到两点之间。 本案的第一嫌疑人,陈铭泽的丈夫曲树地,在第一时间被排除了嫌疑。因为夫妻俩争吵的原因是陈铭泽不让丈夫在晚班之后出去打麻将。而死者离开家之后,曲树地就去隔壁朋友家玩牌了,一直到第二天早上八点。三个牌友可以证明,曲树地一直未离开过牌桌,没有作案时间。 警察沿着陈铭泽回娘家的路线,调取了监控录像,发现她出门后上了一辆出租车。根据车牌,很快就找到了这名出租车司机。司机说有印象,还说一看就是夫妻俩吵架了。除此之外,并无更多信息提供。 而且,这个司机送完陈铭泽到川杨新苑(其父母家所在的小区)之后,就去和约好的车友吃夜宵去了,在家门口的排档里喝酒一直喝到凌晨四点,也没有作案时间。 川杨新苑是一个新建小区,很多设备尚未完全付诸使用,比方说,在东西两头两个出入口,尚未安排安保,也没开监控录像,只是象征性地合着铁门,而且没上锁。 警察调取了小区内开着的那些监控录像,发现陈铭泽并没有马上回娘家,而是在花园里坐了一会儿,估计是气消了,在考虑究竟是回哪个家。然后很快,她扭了一下头,应该是有人叫她,紧接着她就走出了监控范围。凶手就是在盲区里施暴和把尸体运出去的。 当然,这些只是最常规的侦查,达子在发现尸体的第一时间就通知了刘从严,而且他几乎对上述这些调查不报希望,原因很简单,尸体被发现时是侧卧的,从她的尾椎骨位置,伸出来一根粗壮的黑色狗尾巴。 和十八年前的一模一样。 马路一直在琢磨那只鸟的话,“我看见了!” 它看见什么了呢?人会说谎,但是鸟不会,这里面透露着不可告人的秘密?还是说自己想多了,这只是一句毫无关联的废话? 回到宾馆,马路先洗了个澡,然后去餐厅吃了一碗扬州炒饭,脑子却一直被这个问题所缠绕。他看看表,想打个电话给达子,号码拨到一半又按掉了,还是亲自去一趟吧,闲着也是闲着。 来到公安大楼,前厅里的氛围和刚到那会儿有了点变化。单从警察走路的步伐,就能嗅出点味道。不时有全副武装的特警走进走出,一个个眉头紧锁,忧心忡忡的样子。照马路的经验,就在这段时间,s市应该发生了什么大案子。 果不其然,达子没在办公室,出现场去了。不得已,马路只得拨打他的手机。 达子急吼吼地问:“什么事儿?” 马路见达子很忙,直接说:“我想要了解一个人的资料。” 达子又问:“哪里的?” 马路回答道:“应该是老电厂那儿的。” “那你直接去那边的派出所吧。”看情形,达子已经忙得不可开交了,直接丢了这么句话给马路。 马路抓抓脑袋,问:“不需要开张介绍信什么的吗?你知道的,我这也不算公干。” 达子在电话那头笑了,说:“我们小城市,比不了你们那儿,规矩没那么严,你去吧,就说是我说的,他们都认识,实在不行给我打个电话。”然后达子匆匆把电话挂了。 马路估摸着自己的猜测没错,是有大事儿发生,连好好通个电话的工夫都没有。不过这样也好,不用他出面,借着他的资源,可以查自己的事儿。 第二天一大早,马路就坐出租车回到了电厂。 他在网上查了辖区派出所的地址,出租车就是奔着那个地方去的,刚开到小区门口的时候,看见那老头正提着鸟笼和小板凳往里面走呢。 马路想了想,喊停了车,不如去看看老头家的具体门牌号,这样去查户籍也省去很多麻烦,对号入座,没必要一张张照着相片找了。 马路跟在老头的后面,不想打草惊蛇,远远地跟在老头身后走进去。老头拐了一个弯,没回家,而是又在上次的那个位置,把板凳放好,坐了下来。 马路在离他两百米开外的亭子里,依着柱子坐在石凳子上。 监视老头实在是没啥乐趣。老头坐定位置,动也不动,仿佛睡着了,马路无聊地抽了一根烟,四处望望。 老头身后那栋楼的墙上,出现了一个动来动去的光斑。 有人不知道在哪儿用镜子反射着太阳光。这游戏马路小时候也玩过。他伸着脖子,去找光源,转了一圈没找着,然后就没在意了。 他有点渴,看老头的样子,短时间是不会离开的。马路走出了凉亭,在花园西角的一个小卖部买了一瓶矿泉水,又买了一袋泡椒鸡爪。 买东西的时候,马路突然发现自己做了一件很傻的事儿。干吗一定要跟踪老头,才知道他住哪儿?直接问问这个小卖店的老板不就可以了。 真是脑子一乱,连思考能力也跟着退化了。 “老板,你这个店很久了吧?”马路套着近乎。 “哎,三年多了。” “那个老头住在哪一间知道吗?”马路耍了小心眼,付钱的时候,把自己的警官证也一起拿了出来,放在手上假装把夹在里面的零钱抽出来。 这招果然有效,老板显然知道了马路的身份,看看他,然后顺着马路手指的方向望去。 “你说他啊,他不是我们小区的。” “什么?”这个回答让马路意外了,“那他是哪儿的?” “不知道,”老板回答着,“我是新搬来的,但也有五六年了,这老头几乎每天都坐在那个地方,我也不知道他从哪儿来,没关心过,反正到了天黑他就走了。” 马路心里纳闷得很,这是什么意思?老头不是这里的居民,却每天上班样地坐在那儿? 马路带着一肚子疑问,回到了监视点。换了一个角度,这回马路偶然之中就发现了是谁在用镜子反射阳光了。 又是一件奇怪的事儿。 竟然不是贪玩的小孩,而是个女人,看上去三十多岁的样子,穿着一件灰色的夹克衫,背着一个旅行包,牛仔裤,白色的旅游鞋,不像是住在附近的居民。 马路皱皱眉头,作为警察,难免有些职业病,第一个就是怀疑这个女人是不是坏人,此刻正和犯罪分子接头呢。 马路对她多留了个心眼。 又过了一会儿,女人把镜子收了起来,放进包里。马路一直盯着她,她没走,而是来到了楼房的侧面。她在树下垫了一块砖,坐了下去,时不时地还把头偏过来。看她视线的方向,是对着那个老头的。 难道是贼?她的同伙正在作案,看见老头坐那儿了,所以发信号让他注意安全? 马路心里紧了起来,没想到一不留神还能抓着个贼。 光斑是出现在老头身后的那栋楼里,罪犯不应该在那儿,因为那栋楼的出口在楼的背面,不需要经过老头,那么老头视野范围内的几个单位,就是他们的作案现场了。 马路心里分析着,他沿着绿化带靠近了一点,心里在衡量是接着观察,还是报警。一边走,他一边抬头佯装路人找路,不停地瞄着楼里,哪个窗户口有异样。 什么也没发现,他都快走到老头的身边了。那个女人还在。马路停下脚步,想了想,然后径自朝着老头走去。 “大爷。”马路走到他的身边,主动招呼着,然后又把烟掏了出来。 “你怎么又来了?”老头抬眼瞧瞧他,倒也没露出不耐烦的样子。 马路呵呵笑,“我来看鸟啊!” 他想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干脆就坐到老头边上,一来可以再了解点情况,二来,也可以守在门口,只要那女人的同伙出来,就趁机拿下。 马路不管怎么说,也是经历过大风浪的,对付个把小毛贼应该没问题。 没想到,他和老头没聊出什么更多的玩意儿,倒是觉得那个女人很反常。她丝毫不着急,也没把马路放在眼里,依然只是时不时地看过来几眼。 过了没多久,马路发现她离开了。难道是放弃自己的同伙了? 他跟老头闲聊着,眼睛时刻注意着楼里的动静,还是什么异常都没有。 马路正纳闷着呢,突然一个灵感冒了出来,他也被自己的这个想法吓了一跳――莫非这个女人根本不是贼,和他一样,也是来监视老头的? 第八章 致命卦象 马路确认自己的猜测没错,已经到第二天傍晚了。 过了毫无收获的二十四小时,马路决定改变策略。早早地吃过了晚饭,他换了一件黑颜色的衣服,借了一辆车来到小区门口。 停好车,进了小区对面的一家豆浆店,要了一份豆浆和几个包子,然后坐回车里,一边吮着豆浆,一边等着老头。 按照前两天总结出来的规律,五点半过后,天开始擦黑,老头就会收拾板凳、鸟笼出来,至于是不是回家,还是另有别的去处,正是他今天要探求的答案。 为此,马路托达子给他借一辆民用车,特地交代不用太显眼。 达子实在是忙,打完电话,等马路从宾馆房间下楼,他竟然已经等不及走了,把车钥匙留在了前台。 是一辆北极星面包车,灰色的,开出去果然很低调,像送货的快递停在马路边,和周遭环境很好地融合在了一起。 马路抬手看看表,五点四十。再抬头看看小区的大门,果不其然,老头掐着太阳西下的点儿,缓步走出来,嘴里还哼着小曲,看表情,似乎这一天又过得很愉快。 马路启动发动机,小车瞬间抖了起来。他看着老头左拐,横穿过马路,往前又走了十几米,距离已经足够远了,然后轻踩油门,正准备滑过去。老头突然停下来,站在路边,回头看过来。 马路吓了一跳,以为被发现了,更不敢轻举妄动,对方把脸转过去逗着手里的鸟,马路这才发现,他站在一个公交车站旁,正等着公交车呢。 这老头实在是兴致很高,每天难道都是坐公交来电厂居民楼,免费值班的? 身后传来了隆隆声,一辆老态龙钟的公交车,屁股冒着黑烟,气势汹汹地开了过来。马路坐在车里,都闻到了浓重的柴油味,公交车驶过北极星,停在了车站,老头提着东西上了车。 公交还没动,马路就启动了。 这种跟踪最省力了,只要知道车站在哪儿,顺着一路跟过去就行,也不怕中途他会跑。 可刚刚跟出三站地儿,马路才发现,一点也不容易。 最主要的问题在于,马路对s市不熟悉,而老头坐上的那辆车,尽往小巷子里面钻。而且这些小巷子七转八弯,纵横交错,很多的地方只有巴掌宽。 里面也没有红绿灯,居民看样子就是土生土长的老油子,早就习惯了这样的路况,知道你车也不敢轧,逮着空子就横穿马路。这使得必须牢牢地跟在公交车后面,否则没准儿就被两个过街的买菜老太把时间耽搁了。 那公交实在是应该报废,滚滚黑烟,直接喷到“北极星”的挡风玻璃上。 可这也没维持多久。怕什么就来什么,前面一个丁字路口,公交车先过去,马路稍微放松了一下,结果就让横插出来的一辆现代车拐到了前面。马路吓了一跳,本能地踩了一下刹车,车顿时熄火了。 本来等在路边的行人,骑自行车、助动车的络绎不绝,活生生地把马路挡在了路中间。按喇叭都没用,还遭来两个糙汉怒目相视。马路眼睁睁地看着公交车在前面拐了一个弯,没了踪影。 等到人走光,“北极星”再次启动,追过去已经追不上了。 马路憋了一肚子火,可又没地方发泄,只能把闷气生在肚子里。买了包子一口没吃,放在副驾驶的座位上都凉了,到这个当口,当然更没有胃口。 他驾着车沿着一条小路笔直开出去,没过多久,就到了主干道,马路把车停在路边,靠着吸烟。 运气不佳,明天可要注意了,他安慰着自己。 马路百无聊赖的看着四周,边上是一排卖毛线的小店,中间夹杂着两个小饭馆,路对面是个刚刚建成的小区,大门口裱着金色的门牌,叫川杨新苑。估计住户们还没全部搬进去,所以进出的人很少。 这个新小区的边上,是一个狭窄的胡同,没拆迁的旧房和新楼形成鲜明的对比。 马路抽完烟钻回车里,准备回宾馆,就听到了轰隆隆熟悉的声音。他往外瞟了一眼,马上就把身子坐直起来,前面的那辆公车,又出现在了眼前。马路有点纳闷,立刻明白了,这公车不是走直线,而是在老城区里兜了大圈子,然后再开出来。 然而这不能代表什么,因为老头很有可能就是在老城区里的某个站下车。 不过,接下来,马路的心情一下子又好了起来,他看到了希望,因为就是前面丁字路口,插到他前面去的那辆现代车,仍紧紧地跟在公交的屁股后面。 马路先是有点奇怪,这车干吗要跟着公交在里面转圈呢? 问题很快有了答案,从这个角度,马路看到了车里的司机,正是昨天小区里的那个奇怪女人。 这意味着什么?说明那个女人也在跟着老头。马路来不及多想,看来老头还在车上。他赶紧踩下油门,一路跟了过去。 公交车还没开出两百米,就靠站了,老头下了车。现代车却没有停,超过公交驶了过去,她在搞什么名堂? 老头下车后,走进了川杨新苑边上的小胡同。那胡同车肯定是开不过去。马路想了想,还是在路边停了车,然后跟着老头步行进入胡同。 胡同比刚刚老城区的那些马路要窄得多,两个胖子并排的话,估计连只猫都挤不过去。马路距离老头大概三四十米的样子,这个距离还是很危险的,老头一回头就能看到他。但也没办法,说不准,他从哪个岔口就会拐进去,摸不着人影了。 马路一边跟着,一边在想,不知道是不是就住在这儿。如果是,按照前面公交车开过的距离,差不多有半座城市了,难道他每天都去那个小区? 还在想着呢,老头“嗖”的一下子就不见了。马路眨眨眼睛,真的不见了。他赶紧一路小跑过去,边上全是民房,开着门。马路一边跑,一边往边上开着的门里看去。没过几家,马路一下子愣住了。 老头恰巧端着个脸盆,走出门,和马路差点撞了个满怀。 老头先是一愣,然后把脸拉了下来,“小伙挺有闲心啊!” 马路尴尬地笑笑,一时半会儿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总不能说自己旅游,碰巧就摸到这里来了吧。 老头站在门旁边,“来都来了,那就进来坐会儿吧。” 这是个只有十几平方米的小院子,左边是个水斗,上面盖着雨棚。右侧是个搭出来的、四面透风的小木屋,隐隐散发出尿骚味,看样子是个简易的厕所。前方是个小屋子,门一旁有个灶台,平时老头就在灶台上生火做饭。墙面上全是乌黑的油渍,角落里还布满了蜘蛛网。一看就是没有女人的家。 房间比院子大不了多少,前后间,中间隔着一块布帘。布帘后面大概是他睡觉的地方,反正前厅没有床,只有一张八仙桌和两把椅子。唯一有亮点的,倒是角落里,还躺着一个黑木的箱子,既可坐,也可摆,看上去就是卖艺用的。 箱子的边上还竖着一把旗子,不过上面全都沾满了灰,很久没用过了。马路走过去两步,那旗帜折起来的,但换换角度还是能够看明白上面写了点什么,中间是一个黑白的八卦图,一圈小字围在周边,顶上方四个大字:占卜测算。 原来这老头是算命的! 马路回过头来看老头,他正弯着腰蹲在地上择菜呢,淡淡地说道:“来的即是客,粗茶淡饭也将就吃一点吧。” 马路一下子都不知道该怎么接了,这老头处理事情的方式还真是奇特,面对一个陌生人的跟踪,既不厌烦,也不质问,反倒是留对方在家吃饭。 马路站在屋子中间,不知如何是好。 “吃饭,吃饭!”尴尬中,那只八哥嘶哑着嗓子叫了起来。 马路笑了,气氛顿时轻松了不少,说:“我出去买点熟食。” 他走出老头家,街对面就有一个小卖部,他买了几打啤酒,又把货架上猪蹄、火腿肠之类的熟食挨个儿要了一份,装了满满一大包回来。 老头已经在灶台上做上饭了。不一会儿的工夫,他就弄好了几个菜,加上马路买的,摆了整整一桌子。 两个人坐下来,开了一瓶酒,开始吃起来。 “年轻人,你这么费尽心思,跟着我这个糟老头子,总是为了图点啥吧。”干杯后,老头开门见山地说。 马路一愣,随即淡定下来,他已经习惯了老头的说话风格,那就别兜那么大圈子了,“大爷,说实话,”他把脑袋凑过去,“我想知道您,每天跑那么老远去那儿干啥?” 老头狡猾地笑笑,“干啥?呵呵,我倒是想问问你,天天也跑那儿去是干啥呢?” 姜还是老的辣,一句话就把皮球踢了回来,马路转转眼珠子,“你猜猜看?”顺手指了指搁在一旁的算命招牌。 “呵呵,那都是前些年的事儿了,现在年轻人都不信这个,我老头子只能改行混口饭吃。”老头看看马路,往嘴里夹了根菜根,像是无意中甩了一句,“不过,我看你山根色重,最近一定诸事不顺,不是陷狱就是破财。” 老头说得轻描淡写,但一瞬间马路就凌乱了。 算命的大概都有这样的本事儿,挖个坑,让你心甘情愿地往里钻。你信不信是一码事儿,但只要他一开口,就有这能力让你不由自主地往下问。 马路也是如此,先不说他搞不清楚山根在哪儿,色重是啥意思,但“不是陷狱就是破财”这句话,就直捣黄龙了。 因为周炳国的事儿,马路莫名其妙地被关了几个月,差点还被当作杀人犯给毙了,要不是后来峰回路转,就差点成了现代版的窦娥。 关于自己的命运,是个人都有好奇心,接下来马路也不能落俗,问道:“你不是能断能掐吗?那算算我是干什么的。” 老头笑笑,说:“都说了,我已经很久不干这个了,手艺生疏,我就猜猜,不能说是占卜算卦,我猜你啊――”老头笑了不语,过了好一会儿才冒出来一句,“我猜你是衙门里的人,吃官饭的。” 马路不动声色,笑呵呵地夸老头算得真准,但实际上心里已经开始发毛了。他一边给敬酒,一边低着头打量自己。跟周炳国那么多年,也学到了不少心理学的知识,知道这人一点一滴,甚至一根头发丝都能暴露信息。 可马路琢磨了半天,也没想起来自己有啥破绽,再反观那老头,普普通通,帆布裤,汗衫衣,蹬了一双破鞋,完全没有清风道骨、世外高人的气质。莫非这人真不可貌相? 马路还是不信,那么多年唯物主义教育不是白学的,如果轻而易举就被江湖卖艺的老头糊弄,那教育部也太失败了。 马路不停地敬着酒,老头虽说算命可以,但喝酒实在太差,两罐啤酒喝下去,脸就红得跟猴屁股一样,说话也开始飘飘然起来,“其实吧,你也别太担心,看你天庭高阔,是个富贵命,只不过眼下垂痣,不会一帆风顺,现在遇到点小挫折不算事儿,而且耳薄无轮,泪堂坑陷,是命中注定的有这一劫,”老头神秘兮兮地侧过头来,“而且是因为女人的事儿吧?” 马路彻底傻眼了,他不敢懈怠。老头看似无意的几句话,却句句锱铢,全在点子上。马路给老头点了一根烟,语气也尊重了很多,前面是客套,现在是诚心,“您老还得多指教。” “指教谈不上,难得你陪我这个孤老头子喝酒吃肉,有啥问题尽管问。” “二十年前那个小姑娘,被铡刀铡死了,他老爸一直躲在楼里不肯出来,说能够让他女儿死而复生的事儿,您知道吧?” “我亲眼目睹的。” “那姑娘的尸体一直没找到,您知道吧?” “知道!” “这就好,实话跟你说吧,我有个朋友,女的,她就是那个死了又活过来的姑娘。”马路故意把事儿说得玄乎一点。 老头看看马路,突然一下子笑了,“你那朋友在哪儿?” “现在也死了!”马路死死地盯着老头的表情,期望从中看出点什么,“您老天天守在那栋楼前面,不仅仅是在那边乘凉吧!” 老头哈哈笑了起来,又喝了一大口啤酒,反问道,“这死而复生的事儿,你信吗?” 马路没说话。 老头像唱歌一样地念了起来,“万法归宗,万物同源,这世上哪有什么生死,生即是死,死即是生,没有生,哪来死,没有死,哪来生……” 马路拼命竖起耳朵,想要搞明白老头在唱些什么,听了半天尽是些神神叨叨的玩意儿,老头越唱兴致越高,用筷子在桌上敲打了起来。 “我送你四个大字。”老头停了下来。 马路侧耳恭听。 “天机不可泄露。” 马路眉头皱了起来,“天机不可泄露”这哪是四个字,分明是六个字嘛。 马路来到s市之前,特地去见了一次林慕的父母,却被告知,他们早已经搬走了,去哪儿不知道,想必是受不了丧女的打击。 林慕在世的时候,曾说过,父母是很爱她的。马路见过他们,都是普通的知识分子。只是当时一直没什么机会交流,而事到如今自然更没有机会接触了。 这是马路比较后悔的事儿,早知道就一直联系着了,可能当时马路自己也还没走出悲痛,所以就没精力花这个心思,到现在直接导致从林慕父母口中了解她的童年成为了奢望。 原本这应该是直接的办法,现在却要绕那么大个圈子。 回到宾馆,马路躺在床上又睡不着了,思来想去脑子里全是这两年发生的事情。他干脆坐起来,靠着窗边泡了一杯茶,把这事儿从头捋一捋。 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马路在朋友聚会上认识了林慕,随即开始恋爱,恋爱之后却发现她患有色彩恐惧症,抗拒色彩,每天都戴着一副过滤颜色的眼镜,她的世界里只剩下黑灰白。随着深入交往,马路发现林慕这种怪异的病态背后,背负着一个极为沉重的心理负担,这个负担是什么,至今不得而知。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个负担对林慕的影响是致命的,她似乎一直无法走出这个心理症结,以至于留下了一份类似于遗书的绝笔信,让马路无意中发现了。也正是这封信,把林慕推向了死亡。他们在旅行的途中,林慕还是无法走出阴霾选择了跳楼自杀,也把秘密留给了马路。 这个时候,周炳国出现了,他在马路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轻而易举地进入他脆弱的心里,并且利用这个弱点,胁迫马路加入他的团伙。显然周炳国是做了充分准备的。 周炳国是犯罪心理专家,一定是在为马路心理疗伤的同时,发现了什么破绽,然后背着马路对林慕做了深入的了解。了解了多少,现在也成了一个谜,周炳国只在临终前留下了奇怪的遗言――林慕即是死而复生的杨玉兰! 因为这个无稽的遗言,才让马路来到这里,奇怪的是,不仅是他,那个算命的老头,还有一个用镜子反射阳光的成年女人,似乎都对当年的那个意外,颇感兴趣。这之间究竟有什么联系呢?马路想破了脑袋,依然毫无头绪。 突然有一个奇怪的念头冒了出来,也许周炳国所说的,并不是什么谜语,就是在陈述一个事实:林慕就是死而复生的杨玉兰,没准周炳国真的发现了什么超自然的力量…… 如果这样的话――那林慕这次死了之后,按照同样的办法,岂不是还能再活过来? 马路吓了一跳,随即告诉自己别多想,开什么玩笑,差点把自己绕进去,如果人死真的能够复生,那岂不是地球早就挤满人了? 马路笑笑,喝了一口茶,更加清醒了。他带上门,走下楼,绕宾馆散一会儿步。 不知不觉他竟然打了一辆车,然后出租车把马路又带回了宿舍楼,他就像着了魔似的,一边想着心事儿,一边被指引到了这里。 马路走进小区,实在想象不出来林慕的童年究竟是什么样的,更要命的是,他从来没有听林慕提及过这里。她究竟还隐瞒了什么呢?那个导致她拒绝色彩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 他坐到花园的凉亭里,点上一根烟,然后钱包里取出那封绝笔信,在月光下反复读着。 亲爱的你,很感谢这段时间你陪伴我的日子,你忍受着我的坏脾气和小执拗,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到幸福,但到了今天,我还是觉得我要离开了。正如你所知,我是一个有病的人。这种病的根源由来已久,在我没有准备好之前,我根本无法预知轻易地去改变它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我不想拖累你。如果有一天我离开了你,不要追问原因,也不要去追查我的消息,如果你还允许我有一点隐私,你还有那么一点点爱我,不要找我。 马路读了一遍又一遍,还是不明白,什么叫“由来已久”,什么叫“我要离开了”,什么叫“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根本找不到一点线索,剩下的只有疑问。他叹了一口气,把信重新放进了钱包。 马路起身要走,从小区外面进来一个女人,背着包。马路的步子停了下来,这不就是跟踪老头的那个女人吗?她来干什么? 马路蹲下身子,看见她在单元门口停了一会儿,然后走了进去。不一会儿,五楼的一个房间亮起了灯。 马路一阵好奇,这个女人到底是什么身份? 他站在楼下安静地等着,静观其变,十分钟还不到,灯灭了,楼梯里传来了脚步声。 “得去会会她!”马路突然做了这个决定,“不管她是谁,得去面对面地接触一次。” 他从凉亭里出来,走向单元门,女人出来了。马路加快了脚步,猛然间,反方向走出来两个黑影,马路没停下,觉得有点不对。难道那两个黑影也是奔着女人去的? 一瞬间的工夫,黑影跑了起来,马路还没反应过来,只见他们一把抓住了女人。 “你们干什么?”马路叫起来,马上赶过去。 嘈杂声把楼道里的声控灯叫亮了,借着灯光黑影看了一眼马路,说了一句:“怎么是你?” 十八年前,王小志的案子让s城的警察忙得团团转。让警察第一次领略到,精神类的变态杀手极难对付。 难对付的主要原因,不在于他有多聪明,而是他有多么的不正常,从来不按常理出牌。变态的杀人方法、诡异的心理逻辑、执着坚定的毅力、超乎想象的生存能力等,经常会让警察束手无策。 十八年后,罪犯在升级,可警察也没闲着。现在警校的学生,把犯罪心理学作为必修教材,见多识广,即使再匪夷所思的玩意儿,百度上一搜就全都出来了。电影、电视、媒体报道、文化快餐,再怎么被专家诟病,但多少总带着一点知识。 现在连老百姓都知道什么叫连环杀手,什么叫心理画像,谁是弗洛伊德,偏执型人格障碍和反社会人格罪犯的区别…… 刘从严到底是老了,说实话,他迄今都不太清楚这些犯罪心理学上的专有名词到底是啥意思。但他再老,有一点是心知肚明的――当年的案子,放到今天,肯定不能按照老法子来侦破。尸体被发现的第一时间,刘从严马上就想起了王小志。 他们驱车赶往马尾水看守所。穿过层层铁栏,开了上了三把锁的房门,最不愿看到的一幕还是出现了。 刘 恋耽美 分卷阅读28 受害者[12部全集出书版] 作者:张末 严快疯了,“人呢,他妈的人呢?” 开门的大夫被刘从严过激的反应吓了一跳,连忙说:“别着急,人还在呢,小志,出来。” 王小志从门背后钻了出来,嘴角流着哈喇,呵呵傻笑。这工夫了,还开这玩笑! 按照负责他健康的医生所描述,别说杀人了,走出这个大门,他能知道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就算是奇迹了。 刘从严皱皱眉头,“现在情况怎么样?” “怎么样,你自己看吧!” 刘从严又问:“还只会说两句话?” “呵呵,多了一句。”医生一边回答,一边转过头,“小志,来说句话。” “我想起来了。”小志说。 “想起什么了?” “我想不起来了。”小志又说。 “你到底是想起来,还是没想起来?” “我看到的不是人。”小志说了第三句话。 “看看,你觉得他还有这本事儿出去杀人吗?” 医生刚毕业,二十多岁,对于十八年前的案子一无所知,刘从严不怪他,当年他也这样想,结果和王小志擦肩而过,愣没反应。 今天刘从严相信王小志不可能是陈铭泽案的凶手,不是因为他傻,而是他根本不可能从这儿逃出去。 紧接着,在来访名单中,就发现,近几个月来,一直有个女人来探望他。 刘从严判断,那个女人一定会去王小志的家。果不其然,蹲守了几天,终于在晚上和她面对面碰着了。 达子单手捏住女人的胳膊,问马路:“你怎么在这儿?” “先别问我了,怎么回事啊,这女人谁啊?” “你让她自己说吧。” 女人抬抬胳膊,“请你先放手。” “切――”达子不屑一顾,转过脸来说,“她叫王羽慧文,是罪犯王小志的姐姐。” 女人开始还保持着风度,听到这话脸色一下子阴沉下来,“请你放尊重一点,王小志不是罪犯。” 达子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嚷道:“我请你也放尊重点,什么叫不是罪犯,我们警察查案靠的都是证据。” “那证据呢?”自称王羽慧文的女人丝毫不示弱,她冷冷地看着达子。 “这,这个是我们警察的事儿!” 达子怎么说也是见过世面的刑警队队长,此刻却被一个女人噎得说话都结巴了,还好就在僵持的时候,刘从严赶到了。 刘从严比达子还是显得沉稳得多,问:“你就是王小志的姐姐?”刘从言心里在想,这就是当年大名鼎鼎的天才学生,少年科技大的保送生? 王羽慧文看看刘从严,“你是谁?” 达子在一边介绍道:“这是我们的老队长,当年这个案子就是他侦办的。” 王羽慧文白了一眼刘从严,先前被达子挑起来的怒气,还没有减退,“这么说,就是你把我弟弟错投到监狱去的?” 刘从严皱皱眉头,因为楼下的动静,惊醒了不少居民,楼里亮起了灯,指不准有多少人正躲在窗帘后面看热闹呢。 “有什么事儿,咱们回去说。你要有什么意见,也可以回去再提,毕竟那是二十年前的案子了,那时候我们水平也有限,但起码是掌握了一点证据,才敢抓人的,否则像话吗,岂不是成土匪了?”刘从严咳嗽了一下,接着说,“再说,你母亲当年也是签过字的,自始至终我们都没有把你弟弟关进监狱,只不过是收容在精神康复院而已,你弟弟――有时候确实不同于常人,你是知道的,我想你离开中国已久,国内的政策想必有点生疏,原则上我们肯定是不会冤枉一个好人,当然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听着刘从严解释,王羽慧文才算渐渐平静了下来。看到对方的表现,刘从严想,这个女人还是很有素养的,说:“现在也该我问问你了,大半夜的,你到这儿来干吗?” “警官,我回自己家难道不可以吗?”王羽慧文回答道。 “当然可以。”刘从严想了一下,觉得没必要兜圈子,“不过有一件事,你可能还不知道,当年我们怀疑你弟弟用了一些非常怪异的手法杀人了,但就在不久之前,发现了一具尸体,死者的死法和十八年前你弟弟的案子一模一样。” 王羽慧文愣了一愣,看上去她似乎毫不知情。 动静闹得越来越大,居民楼里亮起的灯也越来越多,有好几个喜欢看热闹的糙汉,穿着睡衣走出家门,探头探脑,有个胆子大的中年人,慢慢地靠近过来,问道:“出什么事了?” “没事没事,警察例行调查呢!”达子过去挥挥手,把那人赶走了。 刘从严有点担忧,压低着嗓子说:“王小姐,咱们有什么事儿,还是回去说吧。” 王羽慧文反问道:“我为什么要跟你们回去?” 刘从严解释道:“王小姐,坦率地说,我们对你来此的目的,很是怀疑。” 王羽慧文皱皱眉,“很怀疑,什么意思?” 刘从严不说话,过去的几年里,省里时不时地会派一些专家下来做培训,讲解最新的刑侦科学以及案例分析。 书上说,很多变态杀手都有家族遗传,基因占有很大犯罪诱因。王小志的嫌疑没有排除,既然他无法作案,那么和他有相同血脉的王羽慧文,自然也不能排除嫌疑。 王羽慧文一下子还没明白过来,她左右望望,发现达子和另外两个民警正把她围在中央,顿时就反应过来了,“你们不会怀疑是我干的吧?” “怀疑不怀疑的,不是我们说的算,证据说了算。”刘从严声音不大,但是很强硬。 王羽慧文不说话。 “走吧,不要以为你是美国人,我就不敢铐你!”达子说,被刘从严打住了。 刘从严接着说:“所以请你回去协助调查,如果能够证明你的清白,我们自然不会为难你。” 王羽慧文看看刘从严,然后跟着他们一起离开了老电厂。 回到公安局,为了不让气氛过于僵硬,刘从严没有选择在审讯室和王羽慧文交谈,而是把她带进了会议室。 王羽慧文坐在对面闭目养神,刘从严暂时也没有干扰她,而是看着她的一沓证件。上面都是英文,刘从严看不懂,一个新进来的大学生在一旁悄悄咬着他的耳根翻译,“护照没问题――这也应该是工作证。”大学生翻着证件,然后抬起头看看王羽慧文,轻声地对刘从严说,“她是美国x大学心理系的博士,现在在州犯罪研究所,研究犯罪心理学。” 刘从严挑挑眉毛,“同行?” “起码算半个吧!”大学生回答道。 这时候,门外又进来一个警察,弯下身来,说:“电话打过了,案发时间,她确实在宾馆的咖啡厅,服务员一直没有见过她离开。” “不会有漏洞吧?”刘从严办事很严谨,补问了一句。 “王羽慧文说她在用手提电脑和美国联系工作上的事儿,一直到凌晨三点,而这个时间段,整个咖啡厅就她一个人。两个服务员,一个大堂经理,都没看到过她离开。” 刘从严点点头,把证件推还给了王羽慧文,说:“好了,基本没什么问题。” 王羽慧文睁开眼,面无表情地把证件放回包里,“我现在可以走了吗?” 刘从严说:“当然可以!”转念一想,又说,“不过你有时间的话,我想我们可以聊聊。” “聊聊?我们之间有什么可聊的?” 刘从严笑了笑,说:“没别的意思,你也可以拒绝我,只不过我很好奇,我很想知道,一个美国的心理犯罪学专家,对此案有什么看法?” 这句话,对王羽慧文倒是有触动的,她已经准备站起身来了,听到刘从严的话,又坐了回来,盯着他,问:“你什么意思?” “呵呵,”刘从严依然笑着,“你一直说你弟弟不是凶手,是我们冤枉的,所以我很想听听你的意见,再说了,如果你的建议能够帮助我们破案,岂不是自动就给王小志脱罪了?” “就算这个案子破不了,你们也决不能证明我弟弟就是凶手,我了解过案宗,你们只有一颗纽扣,这不足以定罪。” “你说得没错。”刘从严站起身来,走到饮水机边上,给王羽慧文倒了一杯茶,又强调了一遍,“我们没给他定罪,只是收容,就是因为证据不足。但不能否认的是――”刘从严突然严肃起来,“王小志在案发的时候到过现场,这又如何解释呢?” “这就要靠你们查了!” “小姐,”刘从严耐下性子,“要知道这案子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何况现在你弟弟又是这副模样,我们如何才能知道真相呢!而且,毕竟当年你弟弟被我们控制了之后,再也没有类似的案件发生。” “可现在不又出现了?!” 刘从严对这个质疑早有准备,说:“我们还不能排除模仿作案,毕竟当年那件事那么轰动,谁都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后遗症。你是学犯罪心理学的,应该知道吧,有些变态的,就喜欢以连环杀手作为自己的偶像。” 王羽慧文不说话了,她看看刘从严,仿佛觉得这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并非什么都不懂。 刘从严接着说:“我查过看守所的访问记录,几个月里你一共去过五次,不知道你有没有收获。你弟弟到过现场,如果他能够很明确地告诉我们,他去那儿究竟干过什么,看到过什么,才是最大的线索。” 王羽慧文眨眨眼,像在琢磨着其中的含义,想了一会儿说道:“我弟弟现在只会说三句话,我了解过他的病例,以他这样脑子受到严重撞击的病人,能够陈述出来的,一定是很重要的信息。” 刘从严希望听到的就是专家的此类分析,继续问道:“那你觉得这三句话代表什么呢?” “我不知道。”王羽慧文坦率地说。 刘从严又笑笑,不过还是有点失望。 两人谈话的时候,达子本来也要参与的,但他不喜欢这个女人,生怕聊着聊着产生争执,所以一直和马路躲在门外听。要说刘从严的水平就是比他高,三言两语就把事态稳定下来了,而且还似乎聊了起来。 马路在边上也听到了,这案子因为和杨东事件是同一时间发生的,所以之前就有所耳闻,只不过现在更详细。 马路有点奇怪,十八年来,王小志案和杨东事件一直没有意外发生,可偏偏自己到了s城没多久,又出了凶杀案。 “达子,你知不知道?那楼下面一直坐了个老头,是个算命的。”马路问道。 “算命的?”达子挠挠脑袋,想起来了,“你说的是翟老头吧,是不是脑袋有点秃,瘦瘦高高的?” “对,就是他。”马路点点头。 “哦,我当是谁呢?这事我知道。当年有很多人都以为他就是杨东呢,两个人长得确实有点像,自从那事发生后没多久,他就蹲点在那儿了吧,都好多年了。”达子看样子对那老头子非常了解。 “好多年了?那你们也不管管?”马路吃了一惊,不仅因为达子说话的内容,而且还因为他轻描淡写的语气。 “管?怎么管,他不偷又不抢,只是坐在路边,总不能说他堵塞交通吧。那几年出了那么多事儿,就他妈的神神叨叨的,那女孩的尸体到现在还没找着,”达子看了看四周,压低声音说,“说实话,我都觉得吓人,别说管,只要别出事,我就谢天谢地了。” “当初是你们去寻找尸体的?”马路趁机打听消息。 “我记得我跟你说过吧,我们走访了楼里的居民,也不可能一家家去搜,只要他们说没事,我们总不可能硬闯进去搜。然后我们又把公共场所查了一遍,什么都没发现。”达子对此很无奈。 “你觉得尸体藏在哪里了?”马路继续追问。 “藏哪里了?要么就是给埋墙里了,要么就是里面哪个住户把尸体丢了,我也不知道,后面也没听人投诉,也就不了了之了。” 马路觉得这事儿初听不太合理,但要真是直接处理这事的人来看,又不算太不靠谱,确实是这样,警察不可能老是盯着那些没出现危害后果案子不放。更何况,杨东事件只是个意外。 “嗯,行了,我知道了。”马路拍拍达子的肩膀。 这时候刘从严和王羽慧文从会议室出来了。达子把身子侧在一边。送走了那个女人,刘从严又回到了会议室的门口。 “师父,你真行,还是你能镇得住那女人。”达子称赞道。 “别贫。”刘从严的脸色不是很好看,“我那是先对付对付她――咱们很有可能当年真的抓错人了!” “嗯?”达子一愣,“你刚刚不还说是有模仿作案可能吗?” 刘从严看看他,“你刚刚离开了,还没来得及看陈铭泽的尸检报告,法医说,一些细节,包括缝制狗尾巴的线头打结方式,也和当年一模一样,这个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模仿得了的。” 此话一出,一下子安静下来。刘从严往前厅走,达子跟在后面,追问:“那现在怎么办?” “怎么办,查呗!” 刘从严来到前厅,想转到后面的档案室,把当年的案宗翻出来看看。前面值班的警察拎着一个保暖饭盒出来,看见刘从严,连忙说道:“刘队,你女婿刚刚送汤来了。” “人呢?” “刚走一会儿,就前后脚的工夫,说看你在忙,把汤放下就走了。” “行,谢谢啊!”刘从严接过保暖饭盒,朝着档案室方向走去了。 第九章 疯子的呓语 林涵下班到家之后,刘莎已经把汤炖好了。她把汤分成了两份,装进了不同的保暖饭盒里。林涵看看表,时间还来得及,拎着就出门了。 刘莎在后面问:“你不吃饭了?” 林涵摆摆手,说:“回来再吃吧。”随后开着车,先往养老院里奔。 他去看老王。老王老了,手脚不灵活,无法自理。她的一双儿女在外地,难得回来一次,老王只能住到养老院里。 刚住院那会儿,林涵拉着老王的手说:“王老师,从今以后你就把我当儿子用,有啥事就使唤我。” 老王中过风,嘴角斜着,流着哈喇子,死死地握紧林涵的手,口齿不清地说:“谢谢你。” 林涵的眼泪一下子就下来了。 林涵为人处世向来爱憎分明,为啥把老王当亲人,就是因为老王冒着雨在省师范大学替他送过礼;因为他在八里河劳教的时候,老王坐了四小时长途车,给他送过月饼。当年,省里的得奖通知和公安局的拘留证几乎是同时到林涵手上,林涵亲生父母还没怎么样呢,老王已经瘫坐在地上了。 现在一想起这事就难受,但是不后悔。要是不踹王小志那一脚,林涵一辈子都不安心。所以说命运总是扑朔迷离,不用太计较,也不用太惧怕,要不是偶遇王小志,没准林涵就去北京了,去了北京,就不可能和刘莎结婚了。现在也挺好,一家三口,生活挺幸福的。 林涵把车停在院子里,拎着汤上了楼。 老王正在和室友的家属聊天,室友是个八十多岁的老太,见着林涵,家属说:“你儿子来了!” “不是我儿子,是我学生。” 家属啧啧称赞,“这年头,亲儿子都想不起老娘来,做学生的还想着你,你福气真好。” 林涵笑笑,把饭盒盖子打开,把汤倒了出来,递了一碗给老王。 “阿多最近怎么样?” “嗯,本来今天想带她来的,今天有舞蹈课,在少年宫练功,待会儿她妈去接她,我周末的时候带她来。” “嗯嗯,带她来,有些东西我给她讲讲。” 林涵点点头。 两人聊了一会儿,林涵起身要走,还有一盒降血脂的汤要给刘莎她爸送去。老王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要送他,林涵赶紧扶过去,“您就别动了。” 老王oo地从枕头底下摸出来一个信封,塞进林涵手里。 “什么呀?” 老王压低嗓子说:“给阿多买点东西,她不是快过生日了嘛!” “这哪儿成!”林涵心头一暖,赶紧把信封推过去。 “拿着!”老王硬往他手里塞,“我也用不了什么钱。” 林涵拗不过老王,只得收起信封,“王老师您自己小心点,我过两天再来。” “嗯,路上小心点。” 林涵出了门,走下楼,想想不对,又折了回来,找到照顾老王的保姆,从信封里抽出几张一百元的纸币,说:“麻烦帮我给王老师多买点营养品。” 林涵回到车里,往市公安局去。 到了市局,值班的人认识林涵,让他自己进去。林涵站在走廊一间间找过去,看到刘从严了,刚准备叫他,只见刘从严和达子拐进了一个房间。 林涵走过去,听见刘从严在说:“王小志当年的那案子,我们可能抓错人了!” 林涵把装汤的饭盒放在值班室,没等刘从严出来,自己就走了。 他也没走远,坐在车里狂吸烟,不一会儿,车里像着了火,林涵才想起来把车窗摇下来。外面的冷风“刺溜”一下钻了进来,林涵打了个哆嗦,刹那间就清醒了。清醒却没有把他带回当下,脑子里全是二十年前苏巧的样子。 爱情这个东西,很美好,也很害人,特别是遇到像林涵这样一根筋的男人,事情就会变得复杂起来。林涵把嘴上的烟头丢掉了车外,一脚踩下油门。 车在夜色里疾驰,穿街走巷,很快就来到了城乡结合部。这一片以前都是农田,征收了以后,建起一栋栋小别墅。车子继续往前,老远的就看见别墅群的后方有一栋城堡似的建筑,散着金光。 几道高空探照灯,射向乌黑的天际,把黑夜照得犹如白昼。 林涵到了大门口,放慢速度,刚进到前区的停车场,就有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小伙儿走了过来,问:“老板洗澡还是唱歌?” 林涵摇下窗户,看见那小伙胸前别了一个金色的胸牌,上面刻着大堂经理。 “我找阿中。” 小伙一愣,“谁?” “杜文中。” “你找我们杜总啊,”小伙上下打量着林涵,又看看他那辆夹在奔驰、宝马间的两厢polo,说,“杜总现在不在。” 林涵挥挥手,不耐烦地说:“打个电话给他,说我叫林涵。” 那大堂经理吃不准状况,看看林涵气势,似乎来头不小,他转过身去,对着耳麦轻声说了几句话,过了一会儿转过头,客气地说道:“杜总请你进去!” 林涵走进大厅,巨大的水晶灯把整个大堂照得通亮,门口站了两排高挑的迎宾小姐,“先生,晚上好!” 从里面走出来一个短发姑娘,一身职业装的打扮,笑呵呵地对林涵说:“杜总在三楼,为您开了个包厢,我带您上去。” 林涵跟在她身后,坐电梯到了一个卡拉ok房,阿中还没到,那姑娘说:“您先坐一会儿。”然后带上门出去了。 林涵坐在沙发上,点了一根烟,桌子上有块酒水牌,他拿起了看看,上面的价格令人咂舌。 阿中和林涵一样被劳教了两年,出来之后,跟着他的表哥在深圳待了几年。具体干什么,林涵也不知道。2001年的时候,阿中突然一个人回来了,还带了一笔钱,在s市开了一家浴场。 那时候此类的浴场还是个新鲜玩意儿,加之阿中那几年在深圳学来的经商之道,很快就风生水起。分店是一家接着一家开,还涉足舞厅、ktv、弹球房和夜总会。娱乐场所需要人看场子,阿中笼络了一批人,从当初的小混混成功转型为商务人士。 时代在前进,街头打打杀杀早就过去了,现在讲的是如何赚钱。阿中凭借着少年时的名头,吞并了几家能够与之抗衡的夜店,又过了几年,干脆把市里的生意全都结束,在郊区圈了一块地,建了这家大富豪夜总会,成为了s市最大的娱乐城的老板。 阿中的人生轨迹和林涵是完全不同的,而且因为刘从严的缘故,他也不好和阿中交往过密。娱乐城的老板,说白了,谁都懂的,就是穿西装的黑社会。 说不出什么具体的原因,当年的两个好哥们儿,如今却渐行渐远,对此,林涵还是有愧疚,要不是因为帮自己,阿中也不会去坐牢。正想着往事呢,阿中推门进来了。 阿中穿着套休闲西装,挺着发福的肚子,鼻梁上居然还挂了一副金丝边的眼镜,手腕上戴着金表和佛珠,庞大的身躯重重地坐到沙发上,把手搭在林涵的肩膀,说:“你怎么想起来找我了?” 林涵上下看了一眼阿中,戏谑道:“你是真发了!” “发什么发,还行吧!”阿中抖抖西装,“喝什么,威士忌还是白兰地?” “别破费。”林涵本来不想喝酒的,但想了想,“就来点啤的吧。” 阿中嚷嚷道:“这哪儿成。你这是看不起我,到我这儿来就听我的安排。”转身在墙上按了服务铃。 不一会儿的工夫,进来个服务生,毕恭毕敬地站在门边上,“杜总!” “开一瓶皇家礼炮,再上两个果盘。”服务生应声出去了。 阿中掏出来一盒软盒中华,给林涵递了烟,点上,问:“你今天来是找我叙旧啊,还是有事儿找我帮忙?”说到这儿,阿中摇摇头,“照理讲,有你老丈人那条线,应该不是社会上的事儿,难道是缺钱花?需要多少?” 林涵笑笑,摆摆手,“不是钱的事儿,说有事儿也没事儿,说没事儿吧,也有事儿,就抽空过来跟你聊聊。” 林涵看看门,没人在,把声音降低了八度,“你还记得苏巧的事儿吗?” 阿中眉头一蹙,放在林涵肩膀上的手也拿了下来,“苏巧的事儿?” “嗯,”林涵吸了一口烟,“咱们当年砍了陈剑,还一脚把王小志踢下楼,差点把自己给毁了,都是为了给苏巧报仇。” “然后呢?”阿中问道。 “然后……我们可能都搞错了!” 阿中五官都挤到了一块了,吼道:“又搞错了?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说,苏巧既不是陈剑杀的,也不是王小志杀的,而是另有他人。”林涵把刚刚去公安局听到的消息,复述了一遍。 “又有人死了?”阿中问。 “你小声点儿,”林涵看看外面,“没错,当年的凶手歇了二十年,现在又回来了。” 这个时候门被推开了,服务生端着酒和水果盘进来,把酒打开,阿中挥挥手让他出去,自己给林涵把酒倒满,“那,那你现在是什么意思?” “没啥意思。” 阿中和林涵碰了杯,一饮而尽,“哥们儿不是怕事的人,从小到大,你不是不了解我,但现在这年头是法制社会,这事儿有警察管,你要说刘莎被人欺负了,二话不说,你不好出面,我立马找人把这事儿办了,但苏巧――毕竟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值不值得?” 林涵把酒杯端起来,“你想多了,我不是来找你杀人的,就是聊聊。” 阿中倒了酒,又一口喝完了,“你还记得那个陈剑吗?现在在我手下看车库呢。”说完,他看看林涵。 林涵知道阿中的意思,坦率地说,他今天来找阿中,当然不可能像十八年前那样拉着阿中一起去砍人。现在阿中也是有头有脸的人,可知道这消息后,第一反应就把林涵带到这儿来。 “喝酒,喝酒。”林涵也不说了。两个人开了电视,放着ktv的音乐,一杯接着一杯,两个人很有默契,苏巧的事儿避而不谈,林涵喝得也有点醉,看看时间差不多了,摇摇晃晃地走了出来。 “我派人送你回去吧?” “不用。”林涵开始还拒绝着。 “这哪儿成!”阿中把林涵一直送到停车场,喊过来一个保安,让他开车送林涵回去。 林涵躺在后座已经起不来了。 车刚开出去十几米,保安踩了刹车,阿中从后面赶了过来,“这样吧,回头我去问问公安局的朋友,再找些人,看看能够帮上什么忙!” 林涵握握阿中的手,什么也没说。 在王羽慧文的眼里,王小志的情况没有恶化,但也从没有好转过,一直就这么半死不活地“吊”着,而且很有可能这一辈子都这样糊里糊涂地过下去了。 她对弟弟是有愧疚的。毕竟血浓于水,过去的事情不谈也罢,事已至此,作为姐姐总不能和当初他们的母亲一样,置王小志的死活于不顾。 王羽慧文学的就是犯罪心理学,在身体康复上可能帮不上什么忙,但如何走进一个封闭的心里,她还是有这样的能力的。王小志近乎失语,只简单重复着三句话。这三句话就像沙漠海里的地标,有可能带着她寻找到方向。 “这三句话带有很重要的信息!”马路回忆着王羽慧文在会议室和刘从严说的话。 他跟着周炳国那么多年,当然知道王羽慧文的意思,也知道其中的不确定性。人的心理犹如宇宙一般浩瀚神秘,绝非三言两语就能够概括。 “可她还拿镜子反照太阳光来着,”马路把自己看到的都告诉了达子,“一个成年人,谁会无聊到玩这种游戏。” “嗯,所以说,专门研究精神病的人和我们这些警察思路就是不一样,”达子笑着调侃着,继续说,“那晚之后,王羽慧文又主动找过师父一次,提供了王小志另外一个信息,说,那傻子每天什么事儿都不干,坐在床上,对着窗外,手里好像握着什么东西,一直上下摇动比画着。我们看过肯定不会放心上――疯子不都这样嘛,但人家王羽慧文不这样想,观察了半天,得出了结论,说是拿着镜子在对面画画呢。按她的说法再去看看,倒还真有点像。”达子摇摇头,表示不解,“那小子为什么要这样做,反正我是想不出来,他姐却认为意义重大,应该在出事之前,反复做过的行为,所以就自己跑回家,模仿一遍,看看有什么收获。” “有收获吗?”马路问。 达子回答,“应该没有吧,”又说,“也有可能有收获了,但没跟我们说。” 马路有点失望。原本他还指望,王羽慧文在了解王小志的时候,能够获得线索,提供给他解开杨东事件的谜底。现在看看,她可能也不知道当时杨玉兰发生了什么! 警察接着查王小志案,马路对这点不感兴趣,所以细节也没多问,告别了达子,他决定再去会会那个老头。 上次老头喝醉了酒,一通胡说八道,但在没醉之前还是点中了要害。况且还不知道老头到底是真醉还是装醉,这种街头算命的老江湖,最擅长的就是把事儿弄得玄乎,否则谁去上他的当呢? 如果这事儿是发生在别人的身上,没准马路还会拿出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教育人家这是迷信,千万别上了骗子的当。可当自己――而且是在对方屡屡言中的时候,就没那么淡定了。 马路开着车,凭着记忆来到老头家所在的那条巷子。掐着时间,在路边买好菜肴和酒,一路提进去。老头生活似乎很有规律,他又在院子兀自做饭呢。 马路站在门口喊着:“大爷,我又来找您喝酒来了。” 老头转过头,脸上保持着笑容,“又来了!” “唉!” 那八哥总是在这种时候,调节气氛,“吃饭,吃饭!” 老头指指它,“就只知道吃!” “活着不就是为了吃嘛!”马路一边说,一边已经走进了屋里。 桌子摆定,倒上酒,还是老规矩,马路率先敬了一杯酒,老头也不客气,兀自咕咚咕咚喝下。 “慢点,慢点,”马路劝着,“不急,慢慢喝。”嘴上这样说,马路心里却在想,别光顾着喝,就你这酒量,别回头到了关键时刻又喝醉了。 马路给老头的碗里夹了一筷子菜,琢磨今天怎么开口。上次说到“死而复生”的话题,不明不白地就结束了,看来今天还得就着这个话题往下聊。 恋耽美 分卷阅读29 受害者[12部全集出书版] 作者:张末 你上次说,你有个朋友,就是杨玉兰死而复生的那个人?”还没等马路开口呢,没想到,那老头倒主动提起这事来了,“来来来,跟我说说这事儿。” 马路愣了一愣,看看老头的表情,他正看着自己,马路吃不准他的路子,说:“就一普通朋友,其实我也谈不上有多了解。”马路说话留了点余地。 老头嘿嘿笑,意味深长地说:“普通朋友,我看是你女朋友吧?” 马路又吃了一惊,这老头察言观色的能力很强。 本来这事儿过去那么久了,马路应该没那么大反应才对。可不知为什么,触动他的不仅是这句话的内容,还有老头说这话的语气,有一种奇怪的气场。 “跟我说说你的女朋友吧。”老头说着。 马路夹了一口菜。 “咕咕咕咕!”一个奇怪的声音冒了出来,马路循声看看,原来是那只八哥。 “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马路话虽这样讲,可突然居然有了倾诉的冲动。 老头笑笑,说:“没什么好说的话,你有必要花那么大精力来找我吗?” 马路看看老头,他的眼睛里带着狡黠。 “你挺难受的吧?”老头又说,绵绵的、不动声色的、好像看不见的芒刺,不知为什么,就像被他看透了心思似的,不知不觉就瓦解了马路的心理防线,一下子就刺到了他最柔软的部分。 马路的情绪一下子忧郁起来,仿佛回到当年不堪回首的场景,林慕的影子隐隐约约地出现在他面前。 “她在哪儿跟你认识的?”老头问着。 “我们在唱歌,一群人都在唱歌。”马路不由自主地回答道。 马路感觉眼前就像蒙上了一张薄纱,刹那间现实和往事纠缠在了一起,分不清你我,恍惚得犹如做梦。 就在梦一般的微醺中,马路倾诉的冲动更加强烈了,周围的嘈杂全都被剔除了,只剩下一个声音,“咕咕咕咕。” 还是那只八哥,它盯着自己,仿佛也在等待着他述说故事。 这也算是个讽刺吧,这几年下来,马路经历的全是那些常人想象不到的事儿,谈个恋爱吧,遇到个只能看黑灰白的姑娘,临了还不负责任地跳楼自杀了,死了还不老实,被周炳国利用,让马路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好不容易脱身出来,又被牵扯到千里之外,发生在二十年前的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当中。 这种事儿,马路当然不可能对父母说,除了让他们平添担忧,毫无益处,而除了父母,最信任的人,一个是未婚妻,另一个是师长一样的忘年交,现在全都不在了。平时想找人喝喝酒,聊聊此事发泄一下,都没个对象。现在是个好机会,可对面坐着的却是一个古怪的陌生老头。 不管那么多了,情感一旦泛滥起来,就像决堤的洪水,从涓涓细流,到奔腾大江也就是一瞬间的事儿。 老头问一句,马路答一句,到后来老头不说话,就马路一个人跟单口相声似的自顾自。该说的说了,不该说的也说了,从一开始和林慕交好,到跟着周炳国如何进了悬案清理小组,再到黄玉芬、侯文杰案,最后绕到了周炳国死去,留下了临终遗言,把他一路引到了这里。 其中还涉及很多机密,顾不了那么多了,既然开口了,就要一吐为快。这时候感性占了绝对的上风。 都不知道说了多久,直到那八哥听腻了,猛的一声叫了起来,“死人啦,死人啦!”这才把马路拉回到现实。 一经干扰,马路迅速回到了饭桌前,老头仍旧坐在对面嘿嘿笑。马路晃晃脑袋,意识到自己说得太多了。 “来来来,喝酒!”老头举起了杯。 马路把酒喝下,愈发清醒,暗自埋怨,明明是来了解情况的,怎么一不留神把自己露了个底朝天。 马路把烟掏出来,说:“现在该轮到你说了。”他正想准备就着“死而复生”的话题,问问老头的看法,刚准备开口,又一转念,改变主意了,“大爷,你知不知道当年那姑娘被铡刀铡死的当天,有个杀人犯也被抓住了。” “哦,你说那事儿啊!”老头大口嚼着菜,“这事儿全城的人都知道吧,比那姑娘可出名多了。” 马路点点头,“那你怎么看?” “什么叫我怎么看?”老头笑了起来,“我一糟老头能有什么看法。” “随便说说,就随便说说,想到什么说什么,你到底也是当年的目击者。” 老头点点头,“那倒也是,话说回来,确实挺惨的,据说是死了四五个是吧?” “四个。”马路纠正道。 “反正差不多,脑袋都开瓢了,还有把狗尾巴往人身上接,亏他想得出来。” “哎,你说当年的嫌疑犯的家,居然和杨玉兰尸体失踪在一栋楼里,它们之间会不会有点什么关系?”马路进一步问道。 老头摇摇头,接着嘿嘿笑,没回答这个问题,也搞不清楚他的意思是“不知道”,还是“没关系”。 “那你觉得凶手是怎么想的?” “怎么想的?”老头还是摇摇头,“不是人干的。” “是啊,太他妈变态了。”马路附和道。 “不是,”老头摆摆手,然后神秘兮兮地把脑袋凑过来,咬着马路的耳朵说,“我的意思是,他――不――是――人。” 因为没准备,马路顿时心里一寒,被吓到了。 他皱起眉头,死死盯着老头,吃不准他这是醉话还是什么。他记得,达子曾跟他讲过,那个人不人鬼不鬼的王小志,总共只会说三句话,其中一句就是“他不是人”。 马路不敢放松。 老头又哈哈笑了起来。那只八哥在一旁,被老头的笑声吓了一跳,叫道:“我看见啦,我看见啦!” 老头脸色骤变,和上次一样,他瞄了一眼马路,这一刹那,又被马路捕捉到了。 老头马上把自己的失态掩饰起来,喝了一大口酒,又唱了起来:“万法同宗,万物同源,生即是死,死即是生……” 从老头家出来,马路又带着一肚子的疑惑。而且他还有种奇怪的感觉,仿佛被掏空了一般,又像洗了一个澡,对,没错,就是这个感觉,5居然觉得浑身通透舒畅。 他拼命回忆,但就是回忆不起来,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 马路坐回车里,继续琢磨,已经第二次了,那只老鸟究竟看到了什么呢? 趁着开会前的空当儿,刘从严去了一趟刘莎那儿,顺带把饭盒给她带过去。临去之前,他还特地问了林涵在不在家,听说还没下班,才赶紧出来,走了过去。 刘莎一个人在家,阿多被接去爷爷奶奶家了。她见着刘从严,招呼也没打,就兀自转身进了厨房,仿佛只是出来倒垃圾忘关房门。 刘从严走进客厅,对于刘莎的冷淡,已经习惯了二十多年,见怪不怪,也不知道上辈子欠了她什么。 他把饭盒放在桌子上,刘莎正在里面洗碗,刘从严隔着门说:“最近你小心点。” 刘莎弯着身子用抹布在擦抹瓢盆,听完这话,停了下来,这话听得耳熟,十八年前,电厂发生凶杀案的时候,也这样说过。 “没事别往川杨新苑瞎跑。” 刘莎把脸转了过来,问:“又出事了?” “嗯!”刘从严点点头,想了一会儿,觉得这事是瞒不住的,“还有,这事别跟林涵说,你自己注意点就行。” “什么意思?” “多了我也不方便跟你说,反正你自己注意就是了。”刘从严回答道。 但刘莎不是傻子,她想,难怪前两天林涵喝得醉醺醺地回家,现在还魂不守舍的样子,问他发生了什么也不言语。 “到底怎么了?” 刘从严看看刘莎,“当年电厂的那凶手又出来了。” 刘莎一愣,“那个叫什么来着,王什么志的,跑出来了?” “没有,可能另有其人。” 刘莎不说话,心里明白了。不用和林涵说,她确定林涵已经知道这事了。 第十章 梦里的真相 十八年前,刘从严是专案组的头儿,上面下来个年纪比他大的专家指导破案,十八年后,那专家退了,轮到现在这个年轻的,名片上有着一长条“名头”。这做学问的和第一线的就是不一样,升得快,爬得高。 专家下飞机之后,没到公安局,而是在宾馆单独会见刘从严。 刘从严敲了门,专家热情地把他迎了进去。喝茶点烟,聊了一会儿家常,才把话题转到了重点。 专家从包里拿出纸和笔说:“这案子现在到什么程度了?” 刘从严把情况说了一下。 专家一边听,一边记录,时不时还在中间插一两个问题,过了半个多小时,刘从严总算把前后跨度长达十八年的案子述说完整。 他觉得自己讲述的还算客观。专家将本子合起,将笔插在本子的封面上,“这么说来,还是有很多疑点的。” “确切地说不是疑点,而是证据不足。”刘从严纠正道,“确实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凶手就是王小志,只是当年王小志被控制后,案子没再发生过,我们也就默认凶手是他了。”刘从严又把这点重复强调了一遍,“没想到,十八年后才让我们知道,当初可能太轻率了。” 专家摆摆手,说:“也不能全怪你们,我来之前了解过情况,总体来说,我觉得你们在处理王小志的问题上,还是很明智的,”专家喝了一口茶,“不违反法律,又解决了后顾之忧,一举两得。”他指的是把王小志关押在精神康复分院的事儿。 “但是――”专家话锋一转,“我们干公安的,不就是为了剥丝抽茧、查明真相?只有真相大白,把犯罪分子绳之于法了,才能真正意义上保证人民群众的安全。现在弄得不明不白,虽说在法律上并没有什么不妥,但情理上总过不去嘛。人民群众无小事,更何况这也不是小事儿,所以这次无论如何也要查清楚,还王小志一个清白。” 刘从严点点头,有点奇怪地看着专家,他年纪比自己小,但官职大,在省厅还兼有要职,但私下里和一个老刑警队队长,说这么官方的话,还是有点过了。他有点吃不准对方的路子。 专家又喝了一口茶,“我听说,这个王小志的姐姐也到本市了?” 刘从严暗暗有些吃惊,也稍微有了些预感,难道上面的这段话,是针对王羽慧文说的? 果不其然,专家把茶杯放下,就开始把内容转过去了,“王羽慧文这次回国干什么,你知道吗?” 刘从严说:“她说是休假回国看看。” “是,也不全是,”专家说道,“回国看看对了,但她并不是休假,而是作为学者来参加公安部举办的研讨会的。” 刘从严愣了一愣,类似的猜测还是有的,只不过没想到“来头”那么大,直接跳过省厅,难怪专家那么重视。 “她去告状了?”刘从严行伍出身,说话比较直。 “怎么能说是告状呢?本来就是我们做得不严谨,”专家依然保持着官态,“人家有点意见也是很正常,况且她也没提意见。只是和厅里的一些熟识的领导提出,希望能够参加此案的侦破,学习学习。看看,人家多谦虚,照我看应该是来指导破案差不多。” “可,可作为当年嫌疑人的家属,她不太方便吧?”刘从严问道。 “我们做事情要变通嘛,有一个现成的专家,为什么不趁着这个机会学习学习呢?”他顿了顿,“她和我们副厅长还是美国x大的校友哩!” 刘从严一下子明白了,原来“校友”才是重点,这已经不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了。处理得不好,没准还会影响一干人的政治命运,难怪他会事先找自己私聊。除了眼前的这个,省里还下来了一个指导破案的专家,不是别人,正是王羽慧文。 趁着正式会议还没开始,刘从严找到达子,把这情况跟他说了。达子愣了一愣,“摸着老虎屁股了?” 刘从严拍拍他,意思是说也别太在意,但心里还是有些担忧的。刘从严在政治上没啥企图,得罪谁了无所谓,但达子还年轻,年富力强,他又是自己一手带大的,因为这事儿影响了前途,实在是冤。 “无所谓。”达子不屑一顾。 “也无关什么所谓的,”刘从严说,“以后态度好点就是了,咱们做好自己的本分,别人什么样也管不着。” 两人走进了会议室。其他人已经到了,王羽慧文果然也在,今天换了一副装束,显得很职业,她偏着头和专家窃窃私语。 专家看见刘从严他们,示意他们过来坐,然后抬高嗓音接着对王羽慧文说:“不过,也希望你能够体谅我们实际办案中的困难,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很多地方还不完善,技术手段也远不如美国,我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情况不会再发生了。” 王羽慧文笑笑,和刘从严、达子打了个招呼,“咱们也算是不打不相识。” 讨论是从大伙都认为,“凶手还会再出来作案”的共识中开始的。经过一番讨论,在座的又把案子捋了一遍。讨论的时候,王羽慧文一直没说话,在一旁静静地听着。 专家说:“怎么样,王博士,以你的专业知识,有什么意见?” “意见谈不上,我说点自己的看法,抛砖引玉吧。”王羽慧文今天和那晚截然不同,显得很谦虚。 由于经由省厅介绍进入了专案组,所以王羽慧文对此案的了解,更加透彻了。但凡刘从严知道的信息,她全都知道,经过几天的分析和汇总,王羽慧文多少有了一些更深的见解。 到底是学这个专业,王羽慧文分析出来的思路确实不一样,而且显然是做过充分准备,头头是道地就把嫌疑犯的轮廓描述出来了。 她认为凶手是个男性,三十五岁左右,常驻本市,偏执型人格障碍,有幻想。挑选受害者是根据年龄来分的,十八年前,他的作案对象是十四五岁的小女孩,十八年后,受害者,那些“小女孩”长大了。 有人问,会不会那种传说中的色情狂干的? 王羽慧文摇摇头,色情狂的“性”趣不容易变,喜欢萝莉,不会一下子跳到熟女;这不是重点――色情狂不会十八年来那么消停,什么都不干――这也不是重点,重点在于犯罪现场根本没有性侵害的证据。 又说,还有一种类型,是凶手本身为性无能,因为无法宣泄而导致犯罪,但那种多数会出现伤害尸体的行为,尽管这起案子中,凶手很匪夷所思地在尸体上做了稀奇古怪的事儿,但除了最近的一起尸体被野生动物破坏之外,其他的照旧,现场保持整洁,死者死状安详,显然是经过整理的。这不符合性无能犯罪的行为模式,而更像是一种仪式。 有人问道:“仪式?” 王羽慧文答道:“没错,只不过我查了很多资料,结果古今中外都没有类似记载。于是就有了另一种想法。” 大家等着她说下去。 但王羽慧文却突然停了下来,她翻着手中的资料,还拿笔画着什么,过了一会儿才抬起头,像是无甚把握地说道:“我有一个猜测,当然不一定准,你们可以参考,我认为凶手身边肯定有一个对他至关重要的女人。” “女人?” “嗯,没错,可能是他的恋人,也有可能是暗恋的对象,这女人就是刺激源,而且我想那女人最近一定发生了什么重大的变故,所以才导致他重新拿起了屠刀。” 众人听着,达子问了一句:“这个结论是怎么得出来的?” 王羽慧文轻声地咳嗽了一记,喝了一口水润润嗓子,然后把受害者的照片铺在桌上,解释说:“你们看,正如我刚刚所说,凶手对尸体的善后非常细致,现场被打扫过,没有血渍,纤尘不染,衣服整洁,甚至连死者的表情都被纠正得很安详――凶手肯定不会是以掩盖线索为目的。”她再次顿了顿,接着说,“这只是一种感觉,不一定准确,但就现场所透露出的这些心理痕迹来看,他似乎是在对待,对待自己的亲人。” 王羽慧文看看大家,于是说:“我就有了另一个想法,心理学上有个概念叫移情,比方说你尊重自己的母亲,遇到和她年纪相仿、模样相似的女人,自然而然就会以礼相待,此案的凶手正是这个意思。” 大伙点点头,可又有人问:“既然按你的说法,是凶手的恋人,为什么他要如此对待她们呢?” 王羽慧文回答说:“这我就不知道了。” 王羽慧文的观点很新颖,打开了一个新局面,经过这通分析,让现场安静了下来,大家都埋头沉思。过了一会儿,有个年轻警察说话了,“那当年的王小志,为啥有颗纽扣在现场?” 这民警估计不知道王羽慧文和王小志的关系,气氛顿时尴尬起来,果然王羽慧文脸上抽搐了一下,不过很快被她调整了过来,“这只能证明一点――他到过现场。” 民警还没意识到这个话题的敏感,“你的意思是,王小志见过凶手?” “这也未必,但起码王小志和凶手曾经很近。” “哦!”民警点点头,“要是王小志能想起来就好了,可是那个傻子现在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王羽慧文不说话,突然抬起头来,盯着那个警察,“你说什么?” 知情者一看,王羽慧文可能被激怒了,立即紧张起来。专家赶紧出来打圆场,批评那个民警,“你们要注意自己的措辞,什么叫傻子!” 王羽慧文打断了专家,“不是这个,你说王小志要是能想起来就好了?” 民警吓了一跳,他都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儿了,结结巴巴地说:“我,我……” 王羽慧文拍拍自己的脑袋,“我知道王小志说的那两句话是什么意思了。”原来她不是因为有人说她弟弟是傻子而动怒,是有了灵感。 王羽慧文把身子探到桌上,尝试着分析道:“王小志说‘我想起来了’,是指他想起他到过现场,‘我想不起来了’是说到现场后看见了什么他想不起来了。”王羽慧文眉头紧锁,接下来的话像是在自言自语,“但,‘他不是人’,是什么意思呢?” 她正想着,会议室的角落突然传来了洪亮的声音,“王小志的意思是,他到过现场,而且想起了当时看到了什么,他看到的不是人。” 大伙一开始还没明白这人的意思,“不是人?当然不是人,这个变态,简直就是畜生。” 那个声音又响起了,“我的意思不是这个,是说王小志看到的‘不――是――人’,而是魔鬼!” 听到这么无稽的言论,大伙又傻眼了,纷纷转过头来,想看看是谁在说这样的话! 会议一结束,达子就把马路拉了出来,“我好不容易争取个机会给你旁听,你瞎说什么,那么多省里的领导,还以为你是精神病呢,亏你想得出来,魔鬼干的?你怎么不说你是蜘蛛侠。” 马路尴尬地笑笑,“是是是,刚刚――唉,不说了。” 其实马路现在背后一身冷汗,根本不知道怎么解释。 “你是不是最近太累了?”达子狐疑地看着他,“还是说老是每天都想着死而复生的事儿,把自己都想得魔怔了?” “嗯嗯,可能是累了!”马路摸摸脑袋,给自己找台阶下。 告别了达子,马路回到宾馆,洗了个热水澡,泡了壶茶,坐在沙发上吸烟。今天没怎么动,就坐在公安局里,开了个没多长时间的会,但不知怎么搞的,却累得不行,像是刚刚爬了一座山,大汗淋漓,精力殆尽。 他躺到床上,嘴巴里默念着,我叫马路,爸爸叫马顺林,妈妈叫张春琴,家住益江路238弄8号401室,喜欢吃红烧肉丸和饺子,现在的基本工资是五千五…… 马路一直反复念叨着这些基本信息做自我诊断,然后坐起来,摇摇脑袋,记忆良好,思路清晰,没出问题啊! 可在会议室的那幕实在太恐怖。 这事儿诡异得很,不是马路后悔自己失言,胡说八道,而是刚刚说这话的时候,他觉得自己的言行根本不受大脑的控制。 怎么会这样?当时的感受是什么样的呢?就像中了邪似的,感觉脑子里面一片空白。慢慢地他就出神了,周围的人嘴巴在动,可就是听不见声音。然后有个人在跟他说话,就在大脑的右侧方,贴着耳根,说什么,听不清,马路回过头看看,后面根本没人。 过了一会儿,这个声音又出现了,除此之外另一种声音干扰着,硬是把那人声给遮掉了。马路被吓得不轻,干扰越来越响,也越来越清晰。 “咕咕咕咕。”这是什么?好像是只鸟在叫。 马路记得老头家的八哥就是这么叫的。 这种幻听影响得连视线也模糊了。 马路眨眨眼,周围的人仿佛都离得好远,被一层隔膜隔在另一个世界里。渐渐地,背景都开始变了,会议室里的墙上,像是出现了一幅山水画,画的深处,是一片竹林,竹林里走出一个人来,他越走越近,贴到了马路的面前,竟然是那个老头。 老头提着鸟笼不停地对他笑着,八哥“咕咕咕咕”,老头不停地对他说着,他不是人,他不是人…… 紧接着,马路就不由自主地说了那些不着边际的话。 是不是正如达子所说,自己太累了,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把一些事儿全都弄混了? 是要好好休息休息了,马路想着。 男人瞄上了这个二十八岁的女人。她晚上十一点半准时从医院下班,是个护士。女人不是本地人,单身,刚刚攒够了钱,在川杨新苑买了一套一室户。 川杨新苑是个新建楼盘,后面还有两栋楼尚未建成,有很多设备都不完善,但为了省下房租,女人迫不及待地搬进去了。 “不就是晚上回家的时候没路灯嘛!这有什么。”女人想,“在老家的时候,不也经常一个人走黑路,再说,用不了多久,等整个小区建设好了,这些问题都不成问题了。” 男人就是躲在这“不成问题”的黑暗中觊觎女人。他盯了她两个晚上,决定今晚动手。 小区的正门有保安,但是从医院回来,要绕一个大圈子。偏门很黑,沿着围墙要走很长一段小路,没有路灯。 天上有半轮月亮,睡眼惺忪地看着大地。 男人躲在路边的田埂里,手里握着凶器。身后的麦田,随风起伏,呼哧呼哧,男人突然觉得有点诡异,他回头看,黑暗中仿佛有很多眼睛在看着他。 黑暗地带到底有多少见不得人的事儿正在发生呢?男人脑子冒出来一个奇奇怪怪的想法。 他竖了竖衣领,不远处的马路上行驶过来一辆出租车,车灯打得很亮,一个女人付完钱从后座下来,沿着围墙一步一步地走过来。 男人握紧拳头,随时准备出击,女人离他还剩二十多米,猛然间,好像预感到危险,她慢了下来,朝身后看看。 四处没有人,女人又加快了脚步,一路小跑。男人看准时机,一跃而上,扑到女人身上,把她推到了墙边。 女人尖叫起来,呼救声刚喊了一半,就被男人捂住了嘴,“别吵!” 女人死命挣扎,男人双手牢牢地抓住她的上半身,膝盖用力顶在她的腹部。女人惊恐地看着男人。 他暗喜道,幸好戴着口罩,不会被认出来。 女人仍在挣扎,力气可真大!男人想。 他们的脸就差几厘米,眼睛对着眼睛,可一瞬间,男人觉得有点不对,女人的恐惧有点奇怪。 男人望过去,只见女人的眸子里有一个黑影,她没有看着自己,而是死死地盯着男人的身后。 等男人反应过来,感觉不对劲儿,已经来不及了,他的拳头本能地朝后挥去,扑了一个空,只觉得脑后一阵疾风,在昏过去之前,隐约听到有人在幽幽地说: “别怕,爸爸来了!” 整个过程被专案组还原,已经是到第二天下午。 死者叫李霞,年龄符合专案组的推断,尸体被发现在阳明水库周边的山区里。离第一具尸体发现地点相距两公里。 按照最后见到李霞的那个出租车司机的供述,他把客人送到川杨新苑的后门之后,就离开了。被查证,基本可信。 从川杨新苑到阳明水库,一共有三条路线可走,除了其中一条四道马路沿途有监控设备,其余的都是乡间小道,凶手可以从任何一条路避开监控,成功地把尸体运到藏尸点。 这次发现尸体不是钓鱼的人,而是附近山民的孩子。几个小孩爬到树上掏鸟窝,下来的时候,发现树下原本存在的树洞口盖着稻草,毫无察觉的孩子们,坐在稻草上还聊了一会儿天,其中一个建议生火烤鸟蛋,用稻草做火引,才发现了被盖在下面的尸体。 李霞的死状和十八年前的韩露完全相似,都是用锯子锯开了头盖骨,然后在大脑的表层铺上密密麻麻的虫卵,这个要命的“镜头”,不仅吓坏了尸体的发现者,还让几个年轻的民警当场吐了出来。 专案组召开了第二次碰头会,再次把所有的线索汇集到了一起。专家认为,这个凶手选择作案地点,有规律可循,正如十八年前他习惯在电厂背后的偏僻小路作案一样,现在他把地点放在了自己熟悉的川杨新苑。 那么有一件工作是肯定要做的,交叉对比十八年前电厂宿舍楼和现在川杨新苑的居民,看有没有从那儿或者附近搬迁过来的。再以此作为立足点,向外扩展。并且,凶手会持续作案的特点,也再次被证实。那么按照十八年前的“剧情”,还差一对男女,才算完成。必须严格布控川杨新苑,尽最大的可能,避免第三起案子的发生。 大伙达成了共识,正布置任务下去呢,门口突然来了一个人,说要自首。 当刘从严审讯了那个叫刘文的小混混之后,才知道原来昨晚还有这一出,他去抢劫,未料“黄雀在后”,自己却遭了袭击。 由于事发突然,那浑蛋别说看到凶手的模样了,就连影子都没看到,多高、多大,全然没有概念,只听他说了一句:“别怕,爸爸来救你了!” 这个人当然不可能是李霞的爸爸,因为她父亲昨晚还在农村,今天闻讯正坐着火车赶过来。而此条线索,也让这起跨度近二十年的案子,有了转机。 王羽慧文说:“上一次,我曾经讲过,凶手身边一定有个意义重大的女人,可能是他的恋人,现在我更坚信自己的猜测了,只不过我要纠正一下――”她顿了顿,“这个女人不是他的恋人,而是女儿,他是因为女儿才去杀人的。” 马路躲在宾馆,哪儿也不敢去。 他现在唯一的任务就是好好休息。跟着周炳国久了,自然对心理学耳濡目染,知道幻听这事儿可大可小,不好好调整可能要出大事。 可他无论怎么努力,却怎么也进入不了状态。辗转反侧,始终就是睡不着。他深深叹了一口气,有些烦躁,干脆坐了起来。 马路下了床,站到窗户旁,夜已经深了。看着窗外s市的夜景,一个古怪的念头突然冒了出来,马路打了个哆嗦。 他赶紧闭上眼,“我叫马路,爸爸叫马顺林,妈妈叫张春琴,家住益江路238弄8号401,喜欢吃红烧肉丸和饺子,现在的基本工资是五千五……” 马路睁开眼,松了一口气。 他摇摇头,再次告诫自己别胡思乱想。只是最近太累了,所以产生幻听了。 他坐回床上,那个念头却挥之不去。他皱着眉琢磨了一会儿,给自己找了个理由,反正现在睡不着,干脆去看看。 马路穿好衣服,出了宾馆,在路边打了一辆车,奔着老电厂去了。 到了小区门口,马路付钱下车,然后顺着老路走进了小区。小区里的路灯大部分都坏掉了,剩余几个路灯发出微弱的光线 恋耽美 分卷阅读30 受害者[12部全集出书版] 作者:张末 这个宿舍区本来就年代久远,在昏暗中就显得格外的破旧,像一个个蹲在路边的野兽。 马路不知不觉就走到31栋2单元。门洞很黑,他站在门口犹豫着要不要进去。风吹过一阵,树叶哗哗地响起来,马路突然感到有些害怕。他四周看看,一个人影也没有,他呼了一口气,好奇心还是占了上风。马路一咬牙,慢慢地走进了楼里。 声控灯泡早就坏了,马路拿出手机,照着很小的一块地方,周围全是不可触摸的黑暗,深更半夜来这样的地方,难免让人有些战栗。 而且这次和以往不同,马路一边走一边想象着当年杨东误杀了杨玉兰之后,把她的尸体装进旅行袋,跑进来时的场景。 旅行袋被血浸泡着,尸体和落下的头颅,扭曲地蜷在袋子里,血渗了出来,沿着楼梯洒了一地。 马路慢慢地往上爬,似乎都闻到了当年的血腥味。杨东带着尸体去哪儿了?每爬一层楼,马路都要轻轻地触摸墙壁,尸体被藏在哪儿了呢? 那个传说,无头的白衣女孩,提着自己的脑袋,鼻梁上还架着一副墨镜,在每个漆黑的夜晚,在楼道里上上下下…… 马路来到了顶楼,什么也没有发生,他呼了一口气,紧接着就觉得很可笑。自己竟然会冒出“来找杨玉兰的鬼魂”的古怪念头。 他站在五楼,想起来当年的王小志就住在左边的这家,门深深闭着,里面没有动静。 马路开始下楼,到了四层,脚下绊到个东西,他一个趔趄吓了一跳。用手机照过去,原来是个竹筐。 马路没有在意,刚走了两步,觉得有点不对,把手机再次照过去。这个竹筐很普通,而且一看就放了很久,上面全是黑色的霉斑,倒扣在地上。 这里面会不会藏了一个人?马路突然想。 他小心翼翼地走过去,踢了踢竹筐,没有动静,他蹲下身来,慢慢掀起竹筐,里面什么也没有。 马路又松了一口气。他给自己打气,“我怕,没准她更怕!躲着我呢!” 如果躲在里面,会不会看到杨玉兰呢?马路又冒出来个想法。他挠挠头,左右看看,所有的念头似乎都是突如其来的,莫名其妙就出现在脑子里,可他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好奇,一步一步地做下去。 马路又蹲下来,他比画了那个筐子,把它套到自己的头上。马路顺着竹筐的缝隙用手机照出去,什么也看不到。竹筐上的竹编就贴在眼前。马路用手扣着,“啪嗒啪嗒”这声响一结束,黑暗中就出现了一个奇怪的动静,声音很弱,可他还是听到了,“咕咕咕咕”。 不过只响了一次,周围很快恢复了安静。马路尝试接着扣竹筐,“啪嗒啪嗒”,回音又出来了。“咕咕咕咕!”马路心跳开始加速,黑暗的楼道肯定还有别的什么东西存在。这次咕咕声没有消失,像是被竹筐声引诱了出来。 马路侧着耳朵想听声音是从哪儿来的,像是在左边,他把耳朵贴过去,又到了右边,马路调换着位置,那声音似乎无处不在。 他从筐里钻出来,一站起身,那玩意儿好像也跟着站起来,马路把手机照向四方,什么也没有。 他往前走了两步,那玩意儿,也跟着走了过来。“咕咕咕咕!” 马路一下站在那儿不动了,他反应过来了,那玩意儿不在四周,就在自己的身后,贴着耳朵根,像影子似的,自己走到哪儿就跟到哪儿。 除此之外,又是一个人声混杂在“咕咕”声中。 马路猛一回头,声音就到了身后。 “你是什么东西?”马路战栗地问着。 咕咕声弱了下来,那人的话也开始渐渐清晰。马路竖起耳朵,听见有个女孩在说:“你能看见真相吗?” 恐惧感如同身上长出来的一层绿毛,让马路浑身发痒。他鼓起勇气,三步并作两步跳下了楼。出了单元门,弯着腰一个劲儿地喘着粗气。 一定是太累了,又出现幻听了,没事的,只要休息休息就好,我没问题的。马路对自己说。他闭上眼,嘴里默默念叨着那些基本信息,我叫胡菲,姐姐叫胡晓,我今年十四岁,我已经死了……信息全对。 马路松了一口气,然后回宾馆去了。 第十一章 伏击凶手 马路回到宾馆洗了一个澡,顿时感觉舒服了许多。他从冰箱里拿出了一罐八宝粥,喝完后坐在窗边吸烟。 “你能看到真相吗?”这是什么意思?马路思考着,那个老头出现在自己幻觉里起码有迹可循,可是这句话代表了什么呢? 马路回忆了半天,还是没有结果。他闭上眼,尽量去想那些令人愉快的事情。 童年吧,想童年,那时候天是蓝的,树是绿的,河水荡漾着碧波,马路和小伙伴在大礼堂门口捉迷藏。他生活在一个军工厂,是个相对封闭的小城区,有个大头少年,正站在中间,眼睛蒙着红领巾。 他像瞎子一样,用手摸着,大伙都从他的手臂边穿过,一边嬉笑着去撩拨他…… 马路幸福地笑着,这个方法效果很好。无论什么时候,回忆童年总是美好的,他记得当时所有人都在那儿,王二嘎子、大小草包、邢大头,这些都是马路最好的玩伴,陪伴着他人生最初的十年…… “咕咕咕咕!”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冒出来了。马路揉揉眼睛,画面中怎么多了一个人。一个女孩,孤零零地站在人群外,看着他们。 “马路,你干吗呢?”邢大头招呼着马路。马路眨眨眼,那个女孩突然不见了。 “你们刚刚有没有看到一个人?”马路问道。 “一个人,谁啊,这儿都是人!”邢大头回答道。 “不是,一个小女孩!” “你看错了,哈哈哈,这里哪有小女孩。” 马路挠挠头,接着玩,可游戏一开始,那个女孩又出现了,穿着白颜色的裙子,披着发,站在原地,说:“带我玩儿。” “你们快看,那是谁?” 小伙伴把脸转过去,“哪儿有人啊!” 马路急了,“她不就在那儿吗?” 小女孩抬起头,幽幽地说着:“马路,他们看不见我的。” “看不见你?” “只有你能看见真相!” “你到底是谁?” 小女孩转身走了,却像一块磁铁把马路吸引了过去。小伙伴们继续自己的游戏,没有人在意马路的离开。他就像离开了一个舞台,台上的剧情在继续,唯有他脱离了出来。 马路一直跟在小女孩的身后,他加快脚步,可始终保持着距离,也不见她跑起来,可就是追不上。 他们穿过了一条条街道,一座座小桥,他们仿佛穿越在时空,小女孩把他带回到1993年的那个夏天。 “你这是把我带到哪儿了?”马路看看四周,这不是旧电厂的宿舍区嘛。 “你到底是谁?” 小女孩不说话,继续往前走,前面正围着一群人。小女孩刺溜一下钻进去,就不见了。 马路挤在人群中间,从缝隙中看过去,小女孩正躺在中央一把巨大的铡刀下,冲着他眨眼呢! 一个中年男人嘴里大声地吼着,“3――” “不要!”马路反应过来,他奋力想扒开人群,但怎么也扒不动,没有人理他。 “2――” “赶紧阻止他们!”马路声嘶力竭地喊着,可人群中没有人理他,他们正盯着那把铡刀。 “你阻止不了的,这是命中注定!”小女孩笑笑,轻声地说着。 “1――” 铡刀应声落地,小女孩的脑袋落了下来,在地上滚了几圈,头发上沾满了灰尘。人群开始四处奔散。马路傻了,呆呆地看着地上的头颅,那女孩眨着眼睛,嘴巴一动一动。 那个人是杨东吧?铡刀旁的男人愣愣地站在一边。一眨眼的工夫,他像是惊醒过来了一般,迅速把杨玉兰的尸体装进旅行袋,奔向那栋楼。马路紧紧地跟在他的身后。 杨东上了楼,来到四层,房门紧闭着,杨东像发了疯似的砸着房门,嘴里说着:“我女儿死了,我女儿死了!” 房门吱呀一声,从里面探出来一个脑袋,马路盯着这个门里面那个戴着眼镜的脸孔,忍不住叫出来:“怎么是你?” “给我。”那男人根本听不见马路的呼叫,对杨东说道,“放心吧,我能让你女儿复活!” “怎么是你?”马路跑了过去,门被合上了,杨东被关在了门外。马路上去敲门,身子一探竟然穿越了进去,他来到了客厅。 马路惊奇自己的能力,但这个时候顾不上探究了。他四处看,那个男人正走向里屋,门一开,白色的床上坐着一个女孩。 不对,是两个,两个脑袋共用一个身体! 马路快晕了,他死死地盯着这两个女孩,女孩们似乎看不见马路。 那男人拎着杨玉兰的尸体,走到床边,“别怕,爸爸来了!” “爸爸,你又杀人了!”从后脖子伸出来那个脑袋,张口说话。马路一惊,这个声音怎么那么熟悉。 “胡菲,你又看到爸爸做什么了?” “嗯,”那个被唤作胡菲的女孩一脸忧郁,“爸爸,你知道我能看到真相的,我不想你再杀人了!” 马路一下想起来了,在楼道里,耳边对他说“你能看到真相吗?”的人不就是她? “傻瓜,我是在救你!对不对胡晓,我们一起把妹妹救活!” 前面那个被唤作胡晓的脑袋转过头来,也一脸忧伤,“可是爸爸,你已经杀了那么多人了!” “爸爸可以救你们的,一定可以的,来――躺下来。” 姐妹俩躺在了床上。那男人拿起边上的一个箱子,取出了里面的手术刀。 马路不敢看下去了,那男人用刀片从两个头颅切了下去,一瞬间,血飙了出来,男人切割下来的胡菲的脑袋捧在手里,放在边上的盘子。然后拉开行李包,把杨玉兰无头的身躯拉了出来,摆正,将胡菲的脑袋缝了上去。 男人坐在一边,小心翼翼地呼喊道:“胡菲、胡菲!” 胡菲没有反应。 “胡菲、胡菲!” 还是没有反应。 男人有点急了,他摇着被嫁接后的胡菲,“醒醒,快点醒醒!” 男人哭了,胡菲没有醒过来,耷拉着脑袋,眼睛睁得老大,死死地看着地面。 马路对眼前看到的一切简直不敢相信。他听见oo的声音。床上那个胡晓慢慢地坐了起来,脸上流着血,她竟然盯着马路。 马路往后退了两步。 胡晓咧着嘴对着马路微笑起来,紧接着脸皮开始胀裂,血管凸出,一瞬间的工夫,头皮开裂,从里面又蹦出来一个头颅。 新蹦出来的竟然是成年后的林慕,林慕对他说:“马路,别来找我!” “叮铃铃……”一阵急促的铃声把马路从梦魇中叫醒。马路“啊”的一声从床上坐了起来,原来是个噩梦。马路喘着粗气,从刚刚的惊魂中努力恢复过来,看看手机,是达子打来了。 “第二起案子又发生了,马上要开个会讨论案情,你有空的话也可以来列席。”达子在电话里说,“这次有点复杂,还是个案中案,其中有个小子自首来了。”达子把事情重复了一遍。 “爸爸来保护你!”马路得到这个信息,就像听到鬼叫了一般。 “你怎么了?”达子在电话那头感觉到了这边有点不对。 “没什么,我,我马上过来。” 挂了电话,马路一刻也不敢停留,跑到了市局的会议室,里面的人正在讨论。马路顾不了那么多了,他大声喊道:“凶手是胡宝龙,你们去查胡宝龙!” 所有人被马路的歇斯底里吓到了。 警察问:“胡宝龙是谁?” 马路说:“杨玉兰不是意外,也是他杀的!” 警察追问:“你倒是说说清楚,你说的这个人到底是谁啊?” 马路解释道:“胡宝龙是林慕的父亲,凶手就是他!” 警察惊讶地问:“你怎么知道?” 马路不知道怎么回答,他现在脑子异常的清醒,总不能告诉在座的各位,刚刚是做了一个梦,所以知道真相了吧! 第十二章 最后的谜底 阿中和林涵在大富豪娱乐城二楼的餐厅吃饭。 林涵说:“你这事儿花了不少钱吧?” 阿中摇摇头说:“没多少!” 林涵又说:“还没多少?你逼着人家去自首,安家费一定没少花。” 阿中给林涵的碗里夹了块螃蟹,“来,吃吃这个,咱们这儿厨师的招牌,”夹完菜,他靠在椅子上,点上了一根烟,“那小子也就是抢劫,而且未遂,了不起两年就出来了,叫什么来着,”阿中一拍脑袋,“对了,叫刘文,他本来就不是什么好鸟,咱也算为民除一害。” 林涵吃了一口菜,“反正不管怎么说,这情算欠你的,钱我也没你多,估摸着是还不上了,我心里记着。” 阿中喝了一口酒,笑了,“这话多见外。也该着那小子倒霉,遇上这事儿忍不住就四处说去了,结果恰好说给我手下的一个马仔听。我一想,有古怪,打了个电话给我公安局的朋友,果不其然,又死人了,还和当年一样,脑袋开了瓢,往里铺了一层虫卵,就是那个孙子干的。我就让刘文去自首,让他别有顾虑,反正那晚上自己干过什么,遇到什么都跟警察说了,别撒谎,希望警察能够找到线索,早日破案。” 林涵摇摇头,说:“世道真的是变了,我们那会儿,小混混人人喊打,没想到小混混长大了,警察干不了的事儿,你全给干了。”可他还是有点担心,问:“不会有什么后遗症吧?” “不会,我答应刘文了,等他出来之后,上我这儿上班,也不用成天在外面偷鸡摸狗的,这还不够意思?” 林涵点点头,说:“你公安局的朋友还说什么来着?” 阿中看看他,“其实我觉得你也别太上心这事儿,给刘莎和你老丈人知道了不好,万事有警察呢,你那么起劲干啥,难道还希望像当年扮佐罗,四处找那凶手去?” 林涵苦笑,“我就是问问。” 阿中叹了一口气,“哎,都那么多年了――”他看看四周,探过头来,“公安局露出来的消息,说是这凶手在川杨新苑那一带,再细节的东西,我也不知道了。他们到底是有纪律的。” “了解!”林涵把酒杯端了起来。 吃完了饭,阿中把林涵送到停车场,说自己还忙,就不远送了,林涵挥挥手,看着他进了楼,然后开车出来。 出了娱乐城的区域,道路宽阔,天已经黑了,路上几乎没什么车。林涵把油门踩到底,一路飙到市区。回家的路往左,林涵把车停到了路边,然后下车靠在树边吸烟。 街对面有家超市,行人络绎不绝。林涵像是忽然想到了什么,他猛吸一口烟,丢了烟蒂,过马路进了超市。 林涵按照指示牌,在琳琅满目的货架中穿行,东西多得不像话,找了半天,他才摸到摆放糖果的位置。 上面五颜六色地堆满了不同品牌的奶糖、咖啡糖、话梅糖,林涵弯着腰一排排搜寻,好不容易在角落才发现冠生园产的大白兔。 他拿了一包,交钱回到车里,拆开一颗送进嘴里,味儿已经变了,但记忆还在。林涵觉得往事历历在目,仿佛就在昨天发生一样。 那时候,苏巧演白雪公主,他演王子,两个人躲在后台,分一颗大白兔奶糖。如果苏巧现在还活着,他的命运轨迹不知道会怎样?自己和她结婚了,还是考上了舞蹈学院,或者现在正在国家舞蹈团? 想着想着林涵就有些难受,眼睛都湿润了,也不知道是怀念苏巧,还是替自己惋惜。他赶紧吸了一下鼻子,打开车窗,然后踩油门往右边驶去。 林涵从川杨新苑进去,沿着整个小区转了一圈,躲在一个黑暗角落里,熄火,关上车灯,安静地坐在驾驶位上。 接下来做什么呢?林涵自己其实也搞不清楚,但他觉得应该要做点什么。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手机响了起来,林涵拿出来,是刘莎的。林涵没接,等着铃声响完了,然后拿起来,想了一会儿,按了关机键。 林涵看着窗外,外面黑漆漆的一片,两边的居民楼还没完全完工,只有零星闪着几盏灯光,加之凶杀案的发生,居民们都得到了警告,没有一个人影经过。 可林涵还是这样守着,他觉得只有这样守着,哪怕再漫无目的,起码心里也会好受一点。没准儿真能发现些什么呢。 时间一分一秒地又过去了,到了半夜,愈发的寒冷。林涵的双手双脚都麻了,还是没有任何发现。 他准备走,拿出钥匙发动,刚插进钥匙孔,对面的墙上突然翻过来一个黑影。林涵揉揉眼睛,没错,是个人,从外面翻进来,悄无声息地落在墙内。 林涵立即停止了手上的动作,生怕惊动了他,那个人也在四处张望,过了一会儿见没什么动静,猫腰沿着墙脚往深处移动。 林涵不敢懈怠,赶紧轻声打开车门,下了车,靠在车旁,观察那边的情况。 墙脚根布满了一人多高的杂草,那人影“咻”地一下就不见了。林涵赶紧跟了过去。 到了墙脚边,林涵才意识到这是个错误的决定,月影稀松,微弱得只看到一巴掌外的地方,周围只有弱弱的虫鸣声,根本看不清那影子在哪儿。 林涵想起来在网上看到过一条如何适应黑暗的方法,他闭起眼睛,隔了十秒,又张开,可是依然不管用。这是针对从明处一下子到暗处的,林涵在车里待了很久,对黑暗的适应已经到了极限。 他只得摸索着往前走,刚走了两步,“吧嗒”一声,脚下踩到了一个断树枝,发生突出的声响。 林涵赶紧蹲下身来,用耳朵辨别,没有打草惊蛇。他站起身,感觉不对,身后有喘气声,他猛一回头,一张脸几乎和他碰到了一起。那人影就在身后。 与此同时,黑影大喊一声:“你是谁?” 林涵本能地挥拳打了出去,正打在他的面门,对方轻哼了一声,然后踹了过来。 林涵到底是很久没有运动了,一交上手马上就力不从心,这是个难对付的家伙,手臂硬得跟钢筋一样,他抱了过来,死死地箍住林涵,林涵都有些喘不过气来了。 就在这危急时刻,周围猛地亮起了许多探照灯。 “不许动!” 周围围过来一群人,警笛呜啊呜啊地闪烁起来。 原来除了林涵之外,早就蹲守了警察。这边的动静惊动了他们。借着光亮,林涵看清了对方的模样,是个二十多岁的农村小伙,一脸惊恐。 警察迅速控制了现场,那小伙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场面,顿时腿就软了。警察把他们带出去,一起带出来的还有那小伙随身带的一个麻袋。 麻袋一打开,林涵心凉了半截,里面是建筑用的废弃钢筋,这小伙是来偷钢筋的,被林涵撞个正着。 警察里有人认出了林涵,问道:“你怎么在这儿?” 林涵也不好回答。 那警察对着对讲机讲了几句话,不一会儿,刘从严铁青着脸,赶了过来。 刘从严看见林涵,正要发作,硬生生地又把到嘴边的脏话吞了回去,他冷冷地对林涵说:“刘莎找了你一晚上,你手机关机,原来你在这儿!” 林涵理亏,低着头不说话。 刘从严转过脸去,和同事交代了几句,然后朝着林涵挥挥手,“赶紧回去,开什么玩笑,把我们的部署全打乱了!” 林涵垂着头,回到车里。 有了这一出,他老实了许多,一路奔了回来。到家开门,客厅的灯灭着,他蹑手蹑脚的不想吵醒刘莎,还没走到卫生间,灯“啪嗒”一下亮了。 刘莎坐在沙发上一直没睡。 林涵有点尴尬,“你,你还没休息?” 刘莎站起身来,却没什么反应,径自走向卧房,说道:“洗洗赶紧睡吧。” 林涵乖乖地洗好澡,小心翼翼地躺到床上,刘莎侧着身,不一会儿,她微微地抖动了起来,林涵吓了一跳,拍拍刘莎,“你怎么了?” 刘莎也不说,抽泣了起来。 林涵赶紧坐起来,打开床头灯,“怎么了?” 刘莎哭得更凶了,她说:“难道我跟孩子,还比不了那个死去的苏巧吗?” 刘从严看着桌子上那份档案,眉头紧锁。 胡宝龙,61岁,医专毕业,原先在a市某研究所任助理研究员,现已退休。除此之外,他还有别的职业,1986年开始,他便利用手上的资源开了一家颇具规模的私人诊所。a市就是那个叫马路的小子所在城市。胡宝龙是a市本地人,从上学到工作一直在a市,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好在刘从严多了个心眼。 本市人未必一直待在原籍,如果因为探亲、病休之类的原因离开过一段时间,户籍本上当然不会有所显示。 他发了一份协助调查的信函给a市公安局,没过多长时间,胡宝龙所在研究所的人事档案科,就把他工作期间的“大事记”发了过来。足足打印了四五页空白纸,还不包括那些琐碎的事情。上面罗列了胡宝龙从工作起,工作过的每一个部门,参加过的每一个项目,每一次升迁,每一次工作调动和出差。 刘从严戴上老花眼镜,耐着性子看了一遍,在一条重要的信息上,勾了一个圈。 看完后他放下眼镜,闭上眼揉着额头,努力把自己放平静,而不要让自责的情绪蔓延。揉了一会儿,刘从严站起身,他到饮水机边上泡了一杯茶,然后坐回来,在茶香中确定已经平静了,才重新戴上眼镜,拿起了胡宝龙的照片。 这是胡宝龙五十多岁时的一张照片,附在户籍档案的背后,国字脸,短发,戴着一副眼镜,文质彬彬的样子。照片上胡宝龙的样子,已经略显老态,两鬓冒出了白发,可就算时间久远,刘从严依然无法改变“曾经见过他”的判断! 档案上的信息表明,胡宝龙于1993年4月至7月,因为工作原因,借调到s市对口的一家单位工作四个月。当时他所住的宿舍,是老电厂31栋2单元402,就在那个傻子王小志的楼下。 医专毕业,想必一定有解剖常识和相对应的心理素质,难怪破坏尸体会如此地娴熟。 刘从严不知道因为什么十八年来那么多事儿被凑到了一起,导致了今天的局面。然而1993年胡宝龙所居住的地点,包括现在他下落不明,诸如此类的种种迹象都反映出,胡宝龙绝不可能是一个可以置身事外的人。 这就是问题所在,那个老是“语不惊人死不休”的马路为什么突然一下子知道凶手是胡宝龙呢? 刘从严站起身来,夜已经很深了,站在公安大楼十一层,整个城市尽收眼底。风很硬,从缝隙里钻进来,刘从严却无动于衷。他正在深深懊恼当初的自己。十八年前,刘从严走访邻居的时候,曾经见过胡宝龙,和他说过话,和真凶擦肩而过,却浑然不知。 门吱呀一声,进来个年轻的民警。 刘从严转过脸来。 警察说:“外面有个女的找你。” 刘莎的眼睛红肿着,单手撑着额头,闭眼坐在沙发上,刘从严过去一看就知道出事了,而且知道出什么事了。 看见刘莎伤心欲绝的样子,刘从严心里不是滋味,但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出合适的话来。他站到边上,拍拍她的肩膀以示安慰。 几个小时前,刘从严的电话都快被刘莎打疯了,这还是两人第一次联系。刘莎说林涵失踪了,电话不接,后来又关机,怕是出了什么事儿。 刘从严正在川杨新苑蹲守,腾不出手来处理这事儿,等到林涵自己冒出来,被一群警察狼狈地逮了个正着,刘从严马上知道发生了什么。 他第一反应是给刘莎打个电话报平安,电话里一来二去多少也会透露出点信息,刘莎也不傻,在这个节骨眼,而且林涵满身带伤地回家,多少能猜出点端倪。 走廊里风大,刘从严说:“你上我办公室去坐吧,这儿容易感冒。”刘莎摇摇头。 刘从严也不好强求,叹了一口气,他左右望望,然后走到走廊的尽头,把半开的窗户合上,回来又说:“吵架了?”刘莎还是摇摇头。 刘从严说:“我给你倒杯热茶吧!” 刘莎站起来了,说:“不用,我就是出来走走,在家里太憋屈,没地方去,不知不觉就来了。” 听了这话,刘从严心里不是滋味,问道:“林涵他让你一个人就这么跑出来了?” “没有,没有。”到这个时候了,刘莎还在帮林涵说话,“我躲在边上的门洞里,他没发现,去别的地儿找了!” 刘从严又叹了一口气,“嗯,坐会儿就早点回去吧,省得林涵担心。” 人家总说女儿受了委屈,最好的倾诉对象就是父母,刘莎在这个世界上孤苦伶仃,没有一个亲人,而自己和她关系又一直不冷不热,也许在她心目中始终没有把刘从严当成过养父。 她一直在记恨着自己!刘从严想,可到底自己是对她有亏欠的,这么多年下来,刘从严一直没有从愧疚中解脱出来。 刘莎转过身子要走。 刘从严问:“你去哪儿?” “回家。” 刘从严挠挠头,“嗯,你早点回家,抽空我和他谈谈。” 刘莎走后没多久,轮班在川杨新苑的警察小组回来了。专家和王羽慧文都在,因为熬夜,气色显得很差。达子留在川杨新苑继续蹲守,所以没跟来。刘从严回办公室把胡宝龙的资料拿齐,到了会议室,把最新的情况汇总一下。 先是负责这个时间段蹲守的警官,做了简短的介绍。那边没发现,倒是因为“林涵捉贼”的那一出,把警察都给暴露了。凶手躲在哪儿谁也不知道,但不排除就在川杨新苑附近。那么大动静,打草惊蛇了也有可能,然后又担忧,接下去埋伏是不是还有效。 说这茬儿的时候,刘从严挺尴尬,局里面现在是个人都知道他和林涵的关系了。那警官话音未落,刘从严赶紧把话题转了出去。他把从a市传过来的档案信息,放到了桌子中央。 “这么说来,这个胡宝龙真的有重大嫌疑?”听完刘从严的介绍,专家问。他的手里握着一只钢笔,把桌子敲得声声作响,“马路那小子,虽然说出的话来神神叨叨的,但句句都在点子上。” 王羽慧文眉头紧锁,林慕的死导致了胡宝龙重新开始杀戮。那么1993年的那么多起案子又是为了什么呢?她开口建议道:“我觉得有一件事我们必须去搞清楚,去查查那个林慕,1993年的时候,她到底发生了什么?” 会议结束后,刘从严回办公室安排调查林慕。一边走一边跟专家商量在川杨新苑蹲守的计划。 到了办公室门口,两人停了下来。 专家说:“不管是否真的打草惊蛇,埋伏肯定不能撤,我觉得凶手还会出现在那儿,毕竟要熟悉一个区域,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儿。他不会在不熟悉的地方作案的。” “那如果他已经发现我们了呢?”刘从严担忧道。 专家叹着气摇摇头,“如果真被他知道了我们的埋伏,是挺麻烦的,实在不行,我们只有用诱饵去引诱他了。” “诱饵?”刘从严浑身颤了一颤,他明白专家的意思,按凶手的作案模式,找人假扮群众,引诱他再次犯罪。按照凶手之前的思维,接下来需要一对青年男女去演那出戏。 刘从严没说话,他把办公室的门打开,和专家告别,一侧身发现刘莎就站在他的身后。 她没回家,又折回来,刚刚他们谈话的内容,全被刘莎听见了。 刘从严心里有一根刺,折磨了他二十年。 那时候,他还年轻,刚当上刑警队队长没多久。成天琢磨着如何破大案要案。九十年代初期,s市盗窃犯罪猖獗。盗窃团伙经过几次 恋耽美 分卷阅读31 受害者[12部全集出书版] 作者:张末 拼合并,逐渐形成了三大势力。其中以火车站为中心,向四周发散的“铁拐李”集团,最为庞大。 “铁拐李”,顾名思义是个瘸子,年轻的时候,学过几年武术,粗壮的石墩子,一个人扛起来跑二里地不费劲儿。此人争勇好斗,是村里的一霸。十七八岁的时候,晚上到鱼塘偷鱼,被炸药炸断了腿。人无大碍,但从医院出来之后,就瘸了。 “铁拐李”瘸了之后,没在村里待,而是一个人跑到s市谋生。搓过煤,卖过水果,最后在火车站扛货。“铁拐李”讲义气,组织能力很强,在火车站做搬运工的那段时间,笼络了一批外来的流浪儿、乞丐,很快形成了以盗窃为生的小组织。 据传骨干力量有十三个,江湖人称十三太保。除了骨干,手下的小喽最多的时候达到了百余名,“铁拐李”自己腿不好,所以特别喜欢招募和他一样的人。团伙中大部分都有残疾,不是断手,就是哑巴,要么就是腿脚不利索,是个很典型的残疾人犯罪团伙。 这个团伙,在“铁拐李”的经营下很是红火,组织纪律严明,分工明确,效率极高。而且他们在和别的团伙产生矛盾时,多采取偷袭的方式,且心狠手辣,所以没多久就在江湖上闯出了名号。 那一年,全国严打,市局治安大队和刑警队联手要端掉全市的涉黑组织,“铁拐李”名列榜首。 打黑行动,不同于简单的刑事案。这些黑团伙一般都存在了一段时间,牵扯面广,眼线密布,有的甚至还有保护伞,所以取证和抓捕都存在很大的困难。 负责此案的刘从严,经过多日侦查,却还只能游离于团伙的边缘,抓了几个小喽,始终摸不到“铁拐李”及其核心成员。所以急需一个卧底打入犯罪团伙内部。 能够获得“铁拐李”信任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这个人生性狡猾,反侦查意识很强,为什么选择残疾人做自己团伙的支柱,想必也是考虑到安全方面的因素。 卧底好找,残疾人好找,可是两个加一块儿就有点困难。刘从严好不容易从邻县的公安系统找到符合条件的一个警察。那人也姓刘,叫刘一达。抓捕罪犯的时候,被车撞了,右腿膝盖以下部分全部截肢了。当时被安排到县政府下属的招待所上班。 刘一达的妻子死活不同意,是刘从严去做的思想工作。 卧底成功打入团伙内部,马上就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没过多久,搜集到了大量的证据,相关人等相继落网,同时“铁拐李”也开始生疑了。 刘从严接到过刘一达的电话,说是人身安全受到过威胁,很有可能已经暴露了。然而当时急功近利的刘从严,没有终止计划,而是冒险让卧底继续潜伏在“铁拐李”的身边,结果就出事了。 刘一达死得很惨,死在自己的家里,是被人活活打死的,他老婆也被牵连,全身的骨头都碎了,虽然还留了一口气,还躺在床上,但已经是个废人了。 刘妻一开始就反对这次行动,现在害得他们家破人亡,当然恨透了刘从严。他们有一个女儿,事发时在学校躲过了一劫。等到刘妻实在觉得撑不下去,在医院拔管子自杀之后,女儿对刘从严的愤恨也就更严重了。 父母双亡之后,女儿被送进了福利院。刘从严去看过一次,他看到一大群流着鼻涕在泥地里打滚的小孩,立刻决定把这个遗孤抱回家收养。 然而那么多年过去了,这个遗孤和刘从严的心结始终没有解开过。 刘从严看着刘莎,问她:“你怎么没回去?” 刘莎没回答这个问题,指了指办公室,“我们进去说吧。” 刘从严竟然有点紧张。刚才被她听到的话题,会不会触碰到两人最敏感的神经?他跟在刘莎的身后,走进办公室,刚站定,刘莎就转过头来说:“我求你一个事儿。” 刘从严一愣,这还是她第一次以这种口吻和自己说话,愣了会儿,才说:“说吧,看我能不能办到。” “我想去做你们刚刚说的那个诱饵。” “什么?”刘从严一下子没听明白。 刘莎低着头,“我想林涵不会反对的,我和他一块去,你们会保护我们的,是吧?” 这回刘从严听明白了,“开什么玩笑,瞎胡闹,去去去,赶紧回家去。” 刘莎还是低着头,丝毫不为刘从严的责备所动,“那么多年下来,其实你早就不欠我们家什么了。”她抬起了头,“这回你再帮我一次,以后我们好好生活,我给你养老。” 刘从严顿时心头一热,这样的心里话,他从来没有听刘莎说过,“这――”刚准备开口,刘从严反应过来了,差点被突如其来的温情冲昏了头脑,“不行,不行,怎么说这个都是不可能的。” “可你就看着我们这个家毁了吗?自从知道这案子还没破,林涵整天都魂不守舍,班也不去上,孩子也不管,只知道找那个杜文中喝酒。” 刘从严摆摆手,没有丝毫松口,“这事儿你不用管,马上就要破案了,我们已经锁定嫌疑人,用不了多久,等案子破了,他也就安心了。” “问题不在这儿,”刘莎忧伤地看着刘从严,提高了嗓音,红着眼喊道,“这几天我才明白,我根本没法代替那个苏巧,你知道吗?哪怕苏巧已经死了二十年,可只要有一点点有关她的信息,他就会搁下我们娘俩不顾。我需要的不是破案,是要替代苏巧。” 刘从严顿时语塞了,“可……可……” “只有这样做,我才能把他夺回来,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刘从严不说话,隔了良久,叹了一口气,“你这么做值得吗?” 马路又失眠了,身心很疲惫,可就是睡不着。 他感觉到达子正在疏远自己,自从上次“惊人一语”之后,所有人看他的眼神都是异样的。 他从床上爬起来,到了卫生间,镜子里的自己瘦掉了一圈,脸色苍白,眼睛布满了血丝,连他自己都看了害怕。 马路洗了一把脸,依然没有睡意,只能坐回房间。 清醒总是短暂的,更多的时候连他自己也搞不清是个什么状态。他感觉自己身体里多了些莫名的东西。就像有两股力量在争夺他的肉体,争夺他的思想。马路怀疑自己又病了,而且病得不轻。 耳边经常有人在和他说话,一会儿是男声,一会儿是女声。可究竟说什么依然听不清,又被那该死的“咕咕”声掩盖掉了。 马路有点烦躁,他死命地拍打着脑袋,却没有任何效果。 “妈个了巴子,别吵了!”他忍不住怒吼了一声,周围顿时安静了下来。马路看看四周,“咕咕”声竟然消失了。但是他知道没有用,已经这样试过很多次了。果不其然,一分钟还没到,“咕咕”声又出现了。 马路重重地吸了一口气,无奈地站起来,他想出去走走,也许心情会好点。 太阳照在马路的脸上,他差点晕厥过去,站定身子,眨了眨眼,才稍微好点。他来到街边,顺着绿化带往前走。 “咕咕咕咕!” 马路克制着烦躁的心情,继续往前。来到了一个城中花园,里面坐着很多退休的老头老太,成堆围在一起,打牌聊天。 马路在一个石凳子上坐了下来。 “咕咕咕咕!” 他点起了一根烟。马路闭上眼,困得很,可无法入睡。 “咕咕咕咕!” 马路咬紧牙关,都努力不让自己发作出来。他睁开眼。 周围没人注意他,都在聊着自己的事儿。马路眼睛转了一圈,边上树林里,挂着一个鸟笼,有只黄色鸟,正耷拉着脑袋在睡觉。 “咕咕咕咕!” “我说了,别再叫了!”马路恶狠狠地说道。 “咕咕咕咕!” “我警告你,别再叫了!” “咕咕咕咕!” 马路再也忍不住了,他站起来,冲鸟笼奔了过去,把笼子一把拉下摔在地上,那只小鸟惊得扑腾起来。 马路抬起脚,使劲踩下去,顿时那只可怜的鸟,变成了一摊肉泥。 “你干什么?”边上有人大吼道。 一下子就把马路吼清醒了,他仿佛刚刚睡醒一样,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不敢相信,这些都是自己做的。 “我,我……” “你什么你,你有病啊!”一个老头跑过来捡起已经散掉的鸟笼,看着那只惨死的鸟,退了两步,眼中带着一丝惶恐地望着马路,“你,你干什么?” “对不起,对不起!”马路赶紧从口袋里掏出钱包,扔下200块钱,转身就跑。 “脑子有病吧!”身后有人在骂道。 王羽慧文坐在专家的边上,正好正对会议桌上那张泛黄的照片。所有人都在抽烟,屋子里烟雾缭绕。 那张照片是黑白的,内容看上去有点阴森恐怖,是个女婴,确切地说是两个。两个脑袋共用一个身体。 刘从严的协查函,a市公安局很重视,追根溯源把胡宝龙的底儿翻了个遍。这张照片就是他女儿出生证明上附带的。 资料表明,胡宝龙的妻子只生育过一次,就生出来这么一个古怪的玩意儿。王羽慧文把林慕的照片和那对婴儿做了比较,看不出什么名堂。 “林慕就是其中一个女婴?”她问着,心里在琢磨这事儿的逻辑。 “不能确认,理论上应该是,但又不是。”刘从严解释道,“这个胡宝龙在1993年之后,修改了户籍资料,把他的一双女儿胡晓、胡菲――”刘从严指指女婴的照片,又把林慕的照片移到面前,“更名为林慕。对外说是做了手术。” “手术?” “没错!”刘从严接着说道,“这个双头婴儿出生之后,去医院做过检查,医生当初给出的结论是,如果不动手术,两个孩子活不过十四岁。动手术切除的话,还有可能存活一个。但我们查了胡晓、胡菲所有的就医资料,发现她们根本没有去过医院做手术,起码没有留下资料。” 王羽慧文皱皱眉,过了一会儿问道:“1993年,快到手术时间的期限了吧?” 刘从严点点头,“嗯,想必他做这个艰难的决定了。” 王羽慧文一边说着,一边就这个话题开始往下思考。有了确切的嫌疑人,按照他的生活脉络去反推作案动机,就容易得多了。 她率先开口了,“胡宝龙医专毕业,有一定的医学常识,有自己的私人诊所,这给他日后为女儿动手术提供了场地。他之所以没有把女儿送进医院,是因为动了那个手术,必然要牺牲一个女儿。而他希望两个女儿都能存活。” 专家理解了王羽慧文的意思,尝试着往下补充,“于是,他就开始想办法,如何救她们,他准备自己动手术?” 大伙又点点头。 王羽慧文接着说:“不知道什么时候,什么原因,导致他脑海里出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念头。他物色了一个和女儿年龄相仿的女孩苏巧,杀了她,然后把狗尾巴移植到她的身上,其实正在为手术做实验。同样的原理,虫卵女孩是他的第二次尝试,那对脑袋互换的少年则是第三次,这也接近了他的真实目的――找到一具尸源,然后把胡菲分离出来的脑袋拼接上去。” 专家立即表示赞同,“所以就有了杨玉兰的意外死亡。胡宝龙在铡刀上做了手脚,一个受体有了。” 王羽慧文咳嗽了一声,“没错,杨东当年之所以在意外发生之后,坚持要把杨玉兰的那具尸体带进居民楼,其实是去了胡宝龙家,但――”王羽慧文缓缓地睁开眼睛,“现在的问题是,杨东怎么会心甘情愿地把女儿的尸体,交给胡宝龙呢? 大家都觉得不可思议,也有点毛骨悚然,整个过程被复原了出来,这样是说得通的。可中间还有一个很大的漏洞。 专家点点头,“不管怎么说,必须马上找到胡宝龙,真相到底是怎样,只能去问他了。让达子那边不能松懈,还是要继续埋伏,多想想办法,引他出来。”然后他敲敲桌子,皱着眉头像是自言自语,“这个胡宝龙现在究竟躲在哪儿呢?” 胡宝龙背站在河边,远远地望着眼前广袤的麦田,麦田的那一边是个新建住宅区。他兀自想了一会儿,然后躲进了一个被河水冲刷出来的泥洞里。 “一定可以的。”他啃着干的方便面,喝了一口水,睁着血红的双眼等天黑。 胡宝龙相信那人说的话――他说可以就一定可以。 十八年前,差一点就成功了。他清晰地记得当年的情形。叫什么来着?没错,叫杨东,杨东也相信那人的话。那人跟杨东说,只要给杨玉兰换头,就能消除他女儿的“色彩恐惧症”,能变成正常人。 当时杨东对于那人的话半信半疑,迟迟下不了手。于是胡宝龙就趁着那晚杨东父女睡在花园的机会,偷偷在铡刀上动了一点手脚。事已至此,杨东只好放手一搏把尸体送来了,并想方设法躲过了警察的视线。 妹妹胡菲虽然没救活,但是姐姐胡晓(手术后更名为林慕)却莫名其妙地患上了杨玉兰才有的色彩恐惧症,这难道不能证明复活手术是可能成功的吗? 胡菲本来是可以活的,一定是的,一定是中间漏掉了什么环节。 可是,胡晓(也就是林慕)为什么要自杀呢?她难道不知道爸爸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拯救她们的性命吗?胡宝龙悲哀地想着,我一定要让她再活过来! 胡宝龙吃完面,坐在地上把眼睛闭上,他要休息一会儿。胡宝龙静思着,耳边想起了熟悉的声音,“咕咕咕咕!”然后有人在和他说话。 那人说:“杀了他们,杀了他们,你就能见到林慕了!” “如果换成我,你会这么做吗?”刘莎低着头看着自己的鞋,问坐在身边的林涵。 林涵沉默着,从口袋里掏出盒烟,取出一根点上,吸了一口。 刘莎依然没抬头,“他们说,最好别吸烟。” “没事。”林涵回答,他把烟喷了出来。深秋的天气已经很寒冷了,更何况现在还是半夜,坐在川杨新苑绿地边的石凳子上,寒气一阵一阵钻进身体。 “其实你没必要这样做的。”林涵说着。来做“诱饵”的建议是刘莎主动提的,林涵不知道为什么刘从严竟然答应了。 “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吗?”刘莎把头靠了过来。结婚那么多年,阿多都五岁了,这对老夫老妻已经很久没这么浪漫过了,没想到好不容易浪漫一次,却是在这样的场合。 “因为阿尔芒和玛格丽特?”林涵反问道。 刘莎笑了,记忆一下子鲜活起来。当年他们只有十几岁,坐在少年宫边上的小卖部前喝汽水。刘莎在黑暗中回忆着,想着想着,泪水无声地流了下来。 她在等林涵说回去,只要他说回去,说明在他心目中,自己已经比苏巧重要了,否则的话,就算今天被那个变态杀手杀了,也没什么好遗憾的――既然他们开始于苏巧,那么也就结束于苏巧吧。 “如果苏巧在的话,我们一定不会在一起的吧?”虽然这个问题很傻,可刘莎还是忍不住想问。 “干吗问这种无聊的问题?” “我在想,如果苏巧没出那个事儿,没准你现在已经在国家歌舞团了,苏巧肯定也能上名牌大学,你们会生活在北京,生活在上海,根本就不会认识只能住在小城市的我。” “别瞎说――”林涵抽着烟,话说到一半,又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 刘莎把头低了下来,过了一会儿又开口说道:“其实我挺嫉妒苏巧的,就算死了那么多年,还有人替她报仇!” 沉默了一会儿,刘莎叹了一口气,她把身体坐直,“你说阿多长得像你还是像我?” “都像!” 林涵突然用力撑起了身子,刘莎吓了一跳,“怎么了?” 林涵“嘘”了一声,用嘴努了努前方,一个男人骑着自行车靠近过来。 刘莎顿时紧张起来。 自行车骑得很慢,骑车的人很奇怪,瘦小的身子,披了一件肥大的风衣。因为寒冷的缘故,他的脖子缩在领口里,只露出小半张脸。 车越骑越近,林涵的拳头也越握越紧,他紧紧地搂住刘莎,假装一对恋人。那人把车骑到五十米开外的地方,突然停了下来。 林涵侧着脸用余光扫着那个男人,林涵不敢正对着他,生怕打草惊蛇。 那男人把手伸到风衣里,掏了一会儿,然后摸出一根烟来,用打火机点上,一边吸着烟一边又骑车走了。 虚惊一场。可刘莎已经吓得浑身发抖了,开始信誓旦旦地说自己不怕,那是假的。风衣男把车骑出了两人的视线,刘莎才稍微缓过来一点。 她在等着林涵说回去,可是林涵没说。 沉默了一会儿,刘莎又开始聊了起来,“阿多明年就要上学了。” “嗯。”林涵点点头。 “少年宫的老师说,她音乐感很强,随你!” “老王也这样说。”林涵四处望着,心猿意马地敷衍着刘莎。 “我觉得她数学也挺好的,幼儿园里的数学课测试,总是拿第一。”刘莎紧了紧衣服,“也不知道今晚住在你妈家,会不会着凉。她喜欢踢被子。” 林涵身体又绷了起来,他没回答刘莎。刚刚骑自行车的风衣男,转了一个圈之后,又绕了回来。气氛再次紧张起来。 刘莎紧紧地靠在林涵的身上,问:“是他吗?” “不知道!”林涵摇摇头。 风衣男骑到离他们三十米的地方,又停了下来。嘴上还叼着先前的那根烟,他吸了一口,把烟蒂丢在地上,朝他们走了过来。 刘莎的手在发抖,“怎么办?” “别怕!”林涵安慰着刘莎,继续用余光死死地盯着对方一举一动。 风衣男越走越近,林涵把脸转过去,假装刚刚发现他,上下打量着他,又转向了刘莎。 “是他吗?”刘莎轻声地问。 林涵摇摇头,“看不清!” 风衣男突然蹲下了身子,林涵吓了一跳,本能地拉着刘莎站起来。还没等林涵做出反应呢,草丛里突然冒出两个人来,一左一右把那个风衣男夹在中间。 风衣男鞋带系到一半,看着猛然冒出来的陌生壮汉,一脸惊恐,他看上去似乎比刘莎还要紧张。 “干什么的?”草丛里躲着的是警察,看见苗头不对,立即冲了出来。 “找,找人的!”男人结结巴巴地回答道,他可能以为是遇到打劫的了。 “站起来!” 风衣男站了起来。 警察手里拿着手电筒,照照风衣男的脸,警察的怀里都揣着胡宝龙的照片,不是他。 “找谁?” 风衣男报了一个人名,然后说:“他住52号,52号找不着,51过去就变63了!”他颤颤巍巍地老实交代着。 “所以我过来问问。”风衣男又补充道。 警察上下打量了一下他,然后挥挥手让他走,风衣男估计自始至终都没搞明白状况,几乎是一路小跑地回到自行车边,然后骑着车就离开了。 警察没跟林涵说话,只是示意他们坐下,又重新钻回了草丛里,埋伏起来。 林涵皱了皱眉头,“没准他一直在什么地方看着!” “什么?”刘莎问。 “这样可不行!”林涵继续说着。 刘莎还是没听明白。 林涵往地上啐了口唾沫,“没准他就在边上看着,那么多人守在这儿,他怎么可能会自己出来?” 马路想要搞清楚自己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坐在街边的一个小饭馆里低头吃着面。周围有几个出租车司机,他竖起耳朵努力听着他们的对话。 “早上国道那边的路真堵。”一个人说道。 “就是,就是,我他妈的正好送了个客人去化肥厂,回来的时候,空车在道上堵了两个多小时。”另一个附和道。 “听说是出车祸,一辆油罐车翻了,洒了一地。” “没错,交警在那儿指挥了半天,原来四道只有一条道在通,能不堵吗?” 司机们说的内容不重要,重要的是马路还能接受这些正确的信息。现在自己很清醒,他得出了结论。 马路吃完面,到柜台付了钱,来到大街上。 他还是不放心,嘴里又默默念着:我叫马路,爸爸叫马顺林,妈妈叫张春琴,家住益江路238弄8号401,喜欢吃红烧肉丸和饺子,现在的基本工资是五千五……信息全对。 他抬头看看太阳,阳光很强,他赶紧把头又低了下来。边上有个网吧,马路走了进去。他打开电脑,在网上搜有关幻听的信息,按着上面罗列的成因,逐一对照自己。 吸毒酗酒,这个不是;药物过敏,这个也不是;听觉系统中枢神经病变?马路皱皱眉头,似乎之前并没有发现过耳朵有什么不灵光。 他接着往下看,精神紧张,这个是肯定有,马路想着。 可接下来的这一条,连让他现在放松下来都成为了不可能:精神分裂症的初步征兆。 马路擦了擦额头上冒出来的冷汗,这才是他最担忧的。他怕的就是这个,怕自己经过那么多匪夷所思的事儿之后,真的会扛不住,会疯掉。 马路在嘴巴里默念着自己的信息,再次确认自己脑子是清醒的。再看看是不是因为疲惫的缘故,然后决定是否去医院检查,马路想着。 下面的一条信息是:幻听的内容,往往会来自大脑错误处理的记忆信息。 马路抬起头,看着上四十五度角方向的白墙,再一次回忆自己到底听到些什么:有“咕咕声”,还有脑子里老是会出现老头的影子,那是因为到了s市之后,最多接触的是他,还有那只神秘的老鸟。这些都好解释。但是那个小女孩的声音是怎么回事呢?那个始终听不见的声音是在说什么呢?还有自己竟然会做一个1993年的梦,把当年的一切都复制了出来,并且以此为线索,锁定了嫌疑人!“你能知道真相吗?”那个叫胡菲的女孩说着。 一连串的问题冒了出来。马路又开始有点激动了,他好不容易克制着自己不去想这些传奇般的事实,可现在一点点地就把这些古怪的事儿给勾出来了。 这简直不可思议!马路摸摸口袋,掏出烟,哆嗦地点了一根,吸了一口。 林慕原来叫胡晓,她还有个妹妹,她们是双头女婴,1993年的时候,胡宝龙为她们动过手术…… 马路仔细回忆着当初和林慕交往时的情形,现在想想,林慕始终都穿着半高领的衣服,每次亲热的时候,她总是要求关灯,那就是因为不想让自己看到她脖子后面的伤疤啊! 她的色彩恐惧症是因为“父亲是杀人犯”这个事实始终压着她,所以产生的心理性的功能障碍? 马路不敢想下去了,他站了起来,走出网吧。 马路到对面的超市里买了一瓶水,想了一想,打了一辆车,奔着老电厂去了。胡菲的声音就是在那儿听见的,趁着现在还清醒,得去看看。 傍晚时分,马路敲开了31栋402的房门。门后面站着一个粗壮的汉子,眨巴眼探究着马路。 马路把事先就准备好的警官证拿了出来,他也没打开,那汉子也没核实,轻而易举地就让马路进了屋。 马路来到客厅,客厅很陈旧,墙灰脱落了大半,像是得了狗皮癣。靠窗的位置是一个桌子,桌上放了一口锅底漆黑的汤锅,边上两个小碗,碗上还停了一只苍蝇。 “警官,什么事儿?”那汉子站到桌边,手一挥,苍蝇嗡嗡地飞走了,飞了一圈,停在了窗户上。 “也没什么,临时居民例行调查,麻烦你身份证出示一下。”马路一边说,一边环顾四周。 屋子的墙角里堆放着摞起来的新脸盆,看样子是做小生意的,马路想着。他又看看天花板和地面,虽然所有的东西不一样,但他确认这就是他梦里见到的房间。 汉子嘴里嘟哝着马路听不太懂的方言,意思大概是说刚刚才检查过怎么又来,马路也没理他,接过他递过来的身份证瞄了一眼,又递了回去。 里屋的门关着。 马路走到桌子边,顺手摸了摸窗上的把手,“最近小区里出现个小偷,趁着家里没人,从窗户爬进来盗窃,你们要小心。” 汉子把身份证顺手塞进了屁股口袋,“没事儿,反正家里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 “丢了东西终归不好,不是值不值钱的问题,”马路指指里屋的门,“打开我看看,里面的窗户有没有漏洞。” “随便看!”汉子很爽快地答应了,倒省去了马路跟他费嘴皮子,他走过去把门打开,里屋堆满了塑料脸盆。 难道当年,胡宝龙就是在这儿给胡晓、胡菲动手术的?他似乎又看见了梦里出现的场面。 “警官,你怎么了?”汉子看见马路呆呆地站在门口,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没什么,没什么!”马路回答着,他缓过神来,匆忙地离开,留下一脸疑惑的汉子。 马路下了楼,站在楼下仰观整个单元。夕阳斜射过来,没有晚上那么的阴森诡异。他站了一会儿,什么感觉也没有。 出了小区,打了一辆车。车开到老头家所在的那个小胡同,天已经完全暗下来了。马路走进胡同,来到老头家。院子的门居然紧锁着。马路敲敲门,没人应答,他顺着门缝望进去,里面的灯是暗着的。 “老头去哪儿了?” 他正准备走,从屋子里传来了“咕咕咕咕”的声音。那只老鸟还在? “咕咕咕咕!” 既然鸟还在的话,老头应该不会走远,可能是去买菜了,马路想。他看看左右,对面的小卖部开着,他想去买点吃的,先垫垫饥。刚走出没几步,“咕咕”声响了起来。 这鸟那么老了,居然中气还那么足。 马路又走了两步。 “咕咕咕咕!” 马路停在原地不敢走了,这“咕咕”声,就在自己的耳边。他深呼一口气,“咕咕”声没有离开,反而更响了。马路汗流了出来,那“咕咕”声里夹杂着一个声音,是胡菲的,“你能知道真相吗?”马路嘴里赶紧默念着,我叫马路,我爸叫马顺林,我姐叫胡晓,我住在益江路,我今年十四岁……信息全对。 马路松了一口气,脑子还算清醒。其实此刻的马路已经陷入了幻觉却浑然不知。 可一瞬间,一个画面就出现在他的眼前,就像闪电闪了一下似的。 画面里是一个男人,穿着肥大的风衣,骑着自行车,在黑夜里穿行;紧接着是一栋新楼,楼的一层,有户人家的窗户虚掩着…… 林涵站了起来。 刘莎问:“你干吗?” “我觉得我们傻坐在这儿,不会有人相信的――那么冷的天,谁会坐在这里谈恋爱?” 刘莎也站了起来,“可刘从严说过,我们不能离开石凳子。” 林涵没回答,一个劲儿地闷头抽烟。 刘莎知道林涵一根筋的性格,她叹了一口气儿,“我们前面去走走吧。” “什么?”林涵转过头来,“你不是说,刘从严不让我们离开石凳子吗?” 刘莎也不回答,挽起林涵的手,跟他往前走去,“咱们就在小区里转转,你说得对,这么冷的天,谁会坐在这里谈恋爱。” 草丛里的两个警察钻了出来,刘莎松开林涵,走了过去,站在那儿用手机和刘从严通了个电话。刘从严就在不远的车里,两人好像争执了几句,然后声音就轻了下来,像是在商量着什么。林涵听不清,过了一会儿,刘莎走回到他的身边,应该是和刘从严交代好了,她继续挽着林涵的胳膊,走出了绿地。 两人绕着小区,一边散步,一边继续聊天。 刘莎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林涵聊天:“老王最近身体还好吧?” “还行吧,反正到这个年纪了,终归会有点老年病。”林涵回答道。 “那子女都不在身边,咱们可要多去看看她! 恋耽美 分卷阅读32 受害者[12部全集出书版] 作者:张末 ” “嗯。上次阿多过生日的时候,老王还给了阿多钱,”林涵顿了顿,“老王是个好人。” 听到林涵说这话,刘莎多少有点欣慰。这是今晚他第一次想起来,还有别的人在关心他。 两人不知不觉就绕到了最后一栋楼的后面。地上堆满了建筑垃圾,刘莎不小心脚下绊了一下,林涵赶紧把她扶起来,“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刘莎回答道,她在等着林涵说回去。 可是林涵依然没有说。 耽搁了半分钟,刘莎的手机响了,是刘从严的,他在电话里问:“出什么事儿了?” “哦,没事,我绊了一下。”刘莎回答道。 “赶紧绕出来,别在里面,那边我们看不见,其他人都埋伏在各自的点上,不能轻易暴露。” “行,马上出来了!” 两个人刚准备走,林涵突然发现,围墙边的那扇小铁门有点异样。这扇铁门应该锁着的,可现在却虚掩着,上面的锁被人敲坏了。 “你怎么了?”刘莎问。 “不知道。”林涵走了过去,看看锁,然后打开,向着围墙外望去。外面应该是一片麦田,可现在黑压压的什么也看不见。 林涵往外走了一步。 刘莎阻止道:“别出去了,外面没警察的。” 林涵想了想,还是跨了出去,“我就出去看一眼。” 刘莎看林涵走了出去,咬咬牙,也跟了上去。 出了铁门,是一条小路,没有路灯,天上的月亮被云遮了一大半,第二名受害者就是在这儿遇害的。 林涵站在铁门外,刘莎在身后用双手紧紧地握住他的胳膊,林涵的胳膊都被她捏疼了。他转过身,借着月光,看见刘莎一脸害怕的模样,怜悯之心顿然而生。 “咱们现在就回去。”林涵说。 “嗯,到小区里面去,那边有刘从严看着。” “不是,我是说咱们回家!” 刘莎愣住了,林涵终于明白了自己的苦心。刘莎猛点头。可就在这时,不远处的小路上,骑过来一辆车。 那车骑得悄无声息,因为天黑,到了很近才被他们发现。林涵挡在刘莎的身前,警惕地看着车上的人。那人很瘦,穿着条肥大的风衣,脖子缩在领口里。这不就是前面小区里的风衣男吗?林涵问了一句:“还没找到你要找的人?” 风衣男在自行车上“嗯”了一声。 林涵松了一口气,转身正准备走进铁门,猛然觉得不对,刚刚小区里的那个风衣男骑的自行车,把手前有个车筐,可这辆车没有。这不是前面的那个人。林涵意识到有危险,还没来得及回头,就听脑后生风,一下子就失去了知觉。 再次醒来,林涵发现自己躺在冰冷的地上,四肢动弹不得,边上躺着刘莎,她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刘莎侧脸看着林涵,眼里淌着泪水,脸上充满了恐惧的表情。 刘从严快疯了,才巴掌点大的盲区,结果就出事了。那个该死的铁门被人撬开。凶手一直耐心地躲在铁门外,等待着他的猎物。警察等了五分钟,还没看见林涵和刘莎出来,再赶过去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两个人的手机都关机,望着黑茫茫的麦田,根本看不到人的踪影。 刘从严赶紧部署痕迹科的人过来查脚印、车印,又调人去阳明水库。前两起案子的尸体都是在那儿发现的。然后他叫嚷着:“快去把那个叫马路的找来!” 马路在老头家的门外等了一晚,一直琢磨刚刚脑子闪过的画面,可琢磨了几个小时,都没琢磨出点名堂,完全搞不清楚状况。老头没回来,电话倒是来了。 赶到现场之后,马路才知道原来出了那么大的事儿。就在警察的眼皮子底下,第三起案子发生了。如果再找不到他们,那么按照以往的惯例,明天只能给林涵、刘莎收尸了。 刘从严现在懊恼得很,他就不应该答应刘莎。而且没想到如此严密的布防,还是给凶手钻了空子。受害者一个是他女儿,一个是他女婿,让刘从严怎么平静得了。所以看到马路一到,他几乎歇斯底里地摇着马路的胳膊,“说,你是怎么知道凶手是胡宝龙的?” 迄今为止,马路都没有向专案组透露过,他的答案怎么来的。可事情已经到这种地步,刘从严必须了解全部情况。马路知道事态的严重,可……可怎么说呢? “这事儿,有点奇怪。”马路支支吾吾,“我做了一个梦,梦里告诉我胡宝龙是凶手的!” “小子,我现在没工夫扯闲淡,你要是再敢涮我,我就把你关监狱去。”刘从严恶狠狠地说。显然,女儿命悬一线已经让他有点丧失理智了。 倒是王羽慧文听出点名堂,她拍拍刘从严的肩膀,示意他冷静,然后走到马路跟前,“做梦?” 马路把经过说了一遍。 王羽慧文若有所思地看着他,“你说你听到鸟叫?” “嗯!”马路回答道,“是咕咕声!” 王羽慧文继续看着他,“是怎么样的咕咕声――咕咕咕咕!”她学着鸟鸣的声音。 “对对对!” “嗯,除此之外呢?”王羽慧文问。 马路不敢隐瞒,说:“刚刚我去了一个老头家,脑子里面突然闪过一幅画面,一个骑自行车穿着风衣的男人,然后紧接是一栋楼……” “等等――”王羽慧文打断了马路,“是一栋新楼吗?”她皱起了眉头。 王羽慧文环顾小区,一下子兴奋起来,她找到刘从严,“那两个人没被运出去,还在小区里,就在空置着的居民房间里。” 刘从严迅速调集人手开始搜查楼房。马路脑袋里的画面没出错,胡宝龙敲晕了林涵和刘莎之后,并没有把他们运走,而是从铁门进了小区,就在警察监控那块巴掌大的盲区,撬开一家空置的房间,然后钻了进去。 警察赶到的时候,胡宝龙正好神志不清,但好在还没来得及下手,胡宝龙被押回市局,林涵和刘莎迅速被送往了医院。 马路坐在医院的走廊里,等待着检查。王羽慧文建议他去做一个脑部扫描。可现在天还没亮,神经科的医生还没来。他只能坐在这儿等着。 一部分人守在急诊室门口,另一部分回市局对胡宝龙突击审问去了。毕竟这是个跨度近二十年的案子,抓到凶手大家都很兴奋。 可马路不这样觉得,经过刚刚的惊心动魄,他似乎感觉更累了。“咕咕咕咕”,自从王羽慧文把这个声音“引”出来之后,一直挥之不去地在耳边鸣响。 “咕咕咕咕!” 周围怎么没有人?走廊里空荡荡的,只有马路一个人独自坐在椅子上。他感到很恐惧。“咕咕”声掩盖的那个从来听不清的声音,现在却越来越清晰,好像是一个命令。 马路不由自主地站了起来。他爬上楼梯,急诊室的灯关着,紧急抢救已经结束了,林涵和刘莎被送进了病房。“咕咕”声现在越来越小,而那个人声却越来越响,是男人的声音。马路像着了魔似的寻找着林涵他们所住的病房。一间间找过去。 是这里了。马路从房门上的窗户看进去,没有人看护,林涵和刘莎正躺在床上。马路扭扭门把,没锁,他打开门,门吱呀一声。马路走了进去,一点点靠近林涵和刘莎。 男人的声音很洪亮,而且不容置疑。马路四周寻找着工具。病床边的桌子上,放着一个花瓶,马路走过去,把花瓶敲碎,然后捡起一块碎片。 他站到了林涵的身边,林涵闭着眼睛。马路把碎片的锋利口慢慢地抵住林涵的脖子,只要用力划下去,林涵必死无疑。 那个男人声音更加响了,回荡在房间里,“杀了他!杀了他们,杀了他们林慕就能复活了!” 马路深深吸了一口气,手上用劲,就在碎片即将划破林涵脖子的一瞬间,躲在角落的达子冲了出来,他一把拉过马路,然后狠狠地抽了他一个耳光。马路像被浇了一盆凉水,顷刻间清醒过来。 “刚刚发生什么事了?”马路看着碎了一地的花瓶碎片,一脸愕然。 女人背着个背包,一看就是外地的游客。她从出租车里下来,然后走进了小区。 下午的风很和煦,吹在脸上很舒服。女人接着往前走,没多久就看见单元门口坐着的那个老头。 女人脚步停了停,把头发扎成了一个马尾。她看看表,下午一点二十分。 老头身后的树上,挂着一个鸟笼,鸟笼里有只八哥,八哥很老,身上的毛也没几根,露出白色的肉,耷拉着脑袋闭着眼在午睡。 “大爷,你好!”女人走到老头的面前,笑盈盈地叫了一句。 老头瞟了一眼女人。 女人接着问:“大爷,您在这儿住了多久了?” 老头又瞟了她一眼,嘴一咧,“我呀,住了四十多年了!” “那我跟您打听个事儿呗。” 老头狡黠地笑笑,“你也是来打听十八年前死人的事儿的?” 女人愣了一愣,“是,也不全是,除了死人,我还打听一个活人!” “活人?”老头哈哈笑了起来,“我每天都坐在这个门口,还从来没人向我打听过活人,说吧,姑娘你想打听谁?” “我想打听个姓翟的先生。” “姓翟的?”老头的表情顿时警觉起来,他上下打量了一番女人。 “嗯,姓翟的,他是个算命先生,二十年前在街面上替人占卜算卦。” 老头从自己的口袋摸索出一根香烟点上,“你找他干什么?” “哦,我听说他算命算得准,所以来求他算一卦。” 老头吸着烟,眼望前方,不时用余光瞄着女人,过了一会儿说道:“我不认识。” 女人皱了皱眉头,“可我听人说,他天天都会坐在这儿,您见过他吗?” 老头摆摆手,“都说了,我不认识他,就算见过也不知道是他。” 女人笑笑,绕到老头后面,“这鸟是您的?” 老头低着头,“什么意思,瞧不上它啊,它可比你爷爷都大,跟了我二十年了!” 女人不言语,走了出去。她站到单元门口往里看了一会儿,又转了回来,“大爷,这楼里死过一个人你知道吗?” “你这姑娘说话很有趣,哪个楼里不死人啊!” “呵呵,是我问错了,十八年前,有个卖艺的,一铡刀把自己女儿铡死了,您听说没?” 老头的警惕稍微放松了一点,“何止是见过,我亲眼看见的,”他指指不远处的一片空地,“就在那儿,血流了一地儿啊,这场面别提有多惨了!” “听说那女孩尸体到现在还没找到?” “是啊!” “还听说当年她父亲一个劲儿地喊着能让女儿复活!” “是啊!” 女人又问:“你觉得那具尸体哪儿去了?” “这我哪儿知道。” 女人低着头像是对着老头,又像是自言自语地说:“你天天坐在这儿,不是就在等她吧?” “等谁啊?” “等那具尸体复活啊!” 老头被这话惊了一惊,向着女人盯去,“姑娘,这大白天的可不能乱说,鬼神要敬着。你怎么突然冒出这样的话?” “因为我觉得你就是翟先生!” 老头又是一愣,“此话怎讲?” “就是感觉啊!” 老头眼珠子顺时针转了一圈,脸上堆起了似笑非笑的表情,“姑娘,现在的年轻人可都不信这套玩意儿了,这可是迷信!” “谁说是迷信了?我不觉得是啊!” 老头眼珠子逆时针转了一圈,嘴角一咧,露出一丝狰狞。但这狰狞很快就消失了,老头笑嘻嘻地说:“我不是翟老头,可对这些命理八卦,也略有耳闻,你要不嫌弃的话,我来给你看看,姑娘想算什么?” “算前程!” “前程?”老头的眼睛在女人的脸上扫了一圈,歪着脑袋看看左边,再看看右边,“前程不好说,但粗略地相了你的面,我想姑娘一定幼年曾遭遇过变故,弄得有亲人不能团聚啊!” 女人脸上的肌肉颤了一颤,这翟老头果然名不虚传,“您老说说!” “你想听?” 女人点点头。 “那你得先给我说说你自己――”老头幽幽地说着。那只八哥也“咕咕咕咕”地叫了起来。 女人蹲了下来。 “咕咕咕咕!” “说说你从哪儿来,为啥来吧!”老头又说道,边说边阴森森地微笑起来。 有一种气场围绕着女人,就像要把她托起来一样,托向半空,如同在梦里,这个感觉很舒服,女人都快要陶醉进去了,才猛地惊醒过来。 她眯着眼,心里在想,这老头果然厉害,她已经用意志力在抵制了,可还是差点着了他的道。 女人想了想,说:“我来是因为我相信人死能够复生!” “人死能够复生?” “嗯。”女人接着说,“您老信吗?” 老头愣了一愣,他又看看女人,女人长得很好看,扎着马尾辫,左耳有只吊坠耳环,咦,这女人怎么只戴着一只耳环? 耳环是水晶的,太阳光从里面折射出来,很漂亮、很温暖,让老头有种无比的惬意感。不知不觉他就回答着说:“我当然信啊!” 女人笑笑,笑里也带着狡黠。过了一会儿,等老头彻底陶醉进来,她才悠悠地问道: “多久了?” “哎――二十多年了?”老头脸上的表情突然悲伤起来。 “是你的谁啊?” “我女儿!”老头叹了一口气,“死得可惨了!” “你跟我说说看呗!” 老头两眼无神地看着女人,女人拨弄了一下头发,那只耳环微微地左右摇晃着,从里面折射出来的阳光五颜六色,像彩虹的颜色。 “我带着她回老家,坐着长途车,我跟她说过,别把头伸出窗外,别把头伸出窗外,可她偏偏就是不听,我已经很累了,结果就疏忽了。对面开过来的那辆车啊,一下子就把我女儿的脑袋撞没了!”老头说着说着,居然呜呜地哭了起来。 “你相信死人能复活一说吗?” “咋不信呢?我每天做梦都梦见她脑袋又长回去了。”老头哀怨地说着。 “可偏偏有人长了两个脑袋,是吧?”女人引导着问下去。 “是啊,我女儿少一个脑袋,他女儿却多一个脑袋。”老头苦笑,“这真不公平啊!” “所以你就跟他说,这脑袋安在别人的身上,就能活过来了。” 老头点点头,“嗯,我还跟他说,不信你去试试,把狗尾巴接到人身上,把那些蝴蝶啊,蜜蜂啊,接到人身上也能存活!” “然后又遇到了一个卖艺的?”女人接着引导。 “都是可怜人啊,他女儿竟然看不了红花,看不了绿草,这样的脑袋要来干吗呢?” 女人现在已经差不多明白整个过程了。“你让杨东去找胡宝龙的?” “对哩,反正他们都听我的,我说什么他们就做什么。”老头说。 “十八年来,你一直守在这儿,看着那个女孩会不会复活是吗?” “可不是哩,如果她能活过来,那我的女儿岂不是也能活过来。”老头说着,“可是我等了十八年,都没等到她哩,倒是那个姓胡的又回来,我就跟他说呀,你还得再来一次,这样你的女儿就能活过来了。” 女人笑着满意地点点头。她左右看看,看到了那只八哥,“你没看见那个活过来的女孩,可是你的八哥却看见了哩!”女人指指八哥。 八哥突然叫了起来,“我看见啦,我看见啦!” 老头一下子就醒了过来,他打了个哆嗦,一副很疲惫的样子。刚刚发生什么了?怎么一下子把所有的事儿都说了,他怀疑地看着女人,“你究竟是谁?” 女人笑盈盈地说:“我叫王羽慧文。” “王羽慧文?”老头从来没听到过这个名字,“你是干什么的?” “别怕,我不是警察,他们才是。”王羽慧文指了指老头的背后,刘从严一行正走过来。 王羽慧文和刘从严、达子、马路坐在车里。车正往市局开去,翟志彪被押在后面的警车里。 马路心有余悸,跟着周炳国的时候,看见过他给人催眠,不过他没想到这玩意儿那么厉害,还能远程指挥杀人,要不是王羽慧文及时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王羽慧文喝了口矿泉水。 达子在一边打趣道:“电视里不都是用根线,吊着戒指什么的,在人眼前晃来晃去?” 王羽慧文笑笑,“催眠所用的工具可以有很多,就像那老头,竟然是靠着八哥的‘咕咕’声,这是之前连我都没听说的。” 达子说:“你赶紧把耳环拿下来吧,别一下子再晃着我,我那点秘密全让你知道了。” “别怕!”王羽慧文把耳环取了下来,笑着说,“催眠这东西说它神是有那么点玄机,但不神,其实也就是个普通的心理现象,而且你如果不想被催眠,是不可能达成的。” “那他不是就中招了!”达子指指马路,“这老头把这小子催眠之后,给他灌输了那么多信息,把任务灌输进了他的潜意识,难怪这小子跟神样的什么都知道,又跟木偶样的什么都不知道,原来都是那老头搞的鬼。” “没错,”王羽慧文点点头,“翟老头对一切了如指掌,所有的经过都是他一手操控,远程控制的。” “可我怎么会那么容易就被催眠了呢?我似乎一点知觉都没有。”马路问着。 “原因很简单,因为你相信他了!”王羽慧文解释着这个问题,“他通过算命让你一步步进入了他的圈套,就像当年的胡宝龙、杨东一样,他们救女心切,所以很容易被翟老头利用。” “可翟老头为什么要催眠我呢?”马路问道。 “应该是你在被催眠的时候,透露了警方的信息,翟老头觉得胡宝龙很快就会暴露了,所以干脆通过你让胡宝龙落网,然后由你继续杀人――果不其然,在医院的时候,你差点就动手了!” 马路咽了口唾沫,“难道他真的相信这样做他的女儿能复活?” 王羽慧文往后靠了靠,让自己坐得更舒服些,“其实翟老头也被催眠了,而且不像你,也不像胡宝龙和杨东,只是短暂时间因为催眠而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但翟老头这一生都没有明白过!” 马路吓了一跳,“什么意思,还有个大boss在后面?” 王羽慧文摇摇头,“催眠翟老头的不是某个人,而是迷信。这个案子的罪魁祸首是迷信。” 自始至终刘从严都一言不发,但他赞同王羽慧文的观点。迷信让翟老头深信死人可以复活,他利用了心理脆弱的胡宝龙、杨东和马路,结果导致这一系列事情的发生。刘从严感慨不已,隔了一会儿,他突然冒出来一句话,权当是对案子的总结,“这可能就是所谓的信则有,不信则无吧。” 马路叹了口气,案子的后半段,他基本都处于迷离状态,很多情况不是很了解。胡宝龙在王羽慧文的心理治疗下清醒了过来,加之翟志彪的供述,最后的疑问也得以解释了。 原来胡宝龙早年间开设私人诊所的时候,便开始搜集手术方面的资料了,wujiuerbook并利用工作便利,积累大量的医疗器械和手术经验。他在s市的出租房里建立了秘密的手术室。术后,虽然胡菲的脑袋拼接到杨玉兰的尸体上失败了,但胡晓竟然奇迹般地存活了下来,改名成了后来的林慕。 至于杨东为什么会把女儿的尸体交给胡宝龙,那还是翟志彪的功劳。翟志彪无意中认识了杨东,并了解到他迫切想要治好女儿的色彩恐惧症,同时,翟志彪还了解到胡宝龙的双头女婴的事情,于是,借机让他们认识,希望胡宝龙能与杨东达成合作。最终,让杨东在丧女的巨大打击下丧失了理智,误认为把尸体交给胡宝龙,就能够让女儿复活。 以此类推,王小志口口声声的“我看见的不是人”,自然也是拜翟志彪所赐。王小志当年在水塔边的窑洞里,看到了胡宝龙杀害韩露的过程,暂时失去了记忆。这不仅让胡宝龙没有暴露,得以继续杀人,也让翟志彪趁虚而入,在王小志本来就错线的大脑中,用魔鬼的形象替代了胡宝龙,并一度干扰了警方的视线。 按照胡宝龙的说法,他是瞒着自己的妻子干的这些事儿。但王羽慧文并不以为然,这是女人的直觉。作为一个母亲和妻子,她不可能对丈夫的这些行为,毫无察觉。但这已经不重要了。 (全文完)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