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陆血族断代史》 分卷阅读1 新大陆血族断代史 作者:唇亡齿寒 《新大陆血族断代史》作者:唇亡齿寒/唇亡齿寒0 文案: 自第一名血族沿哥伦布航线到达新大陆的的五百年来,这片土地上的每一段历史都和血族息息相关。 他们信念迥异,各自为战。或猎杀人类,或被人类猎杀;或并肩作战,或彼此杀戮。以鲜血和阴影谱写着自己的诗篇。 ※本文由若干个短篇组成,每个短篇都发生在不同时代,各自独立成章,有一个贯穿始终的主线人物,最后一个短篇会把所有故事串在一起,揭开一切谜底。 内容标签:血族 穿越时空 西方罗曼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亚当?勒梅 ┃ 配角:詹姆斯,埃德加 ┃ 其它:血族,吸血鬼,海盗 原文地址:jjwxebookphp?novelid=2041197 1 1、朗姆革命01 公元1716年,西印度群岛 詹姆斯?彭斯船长觉得最近诸事不顺。身为海盗船长,他被叛变的手下扔到了一座孤岛上,陪伴他的只有一柄小刀、一把枪、一发子弹和他心爱的小猫茜茜。幸好孤岛上有茂盛的热带丛林,他暂时不用为食物发愁。然而他的狩猎技巧有待提升,许多时候茜茜不得不上树抓小鸟给他充饥。这让詹姆斯?彭斯船长羞愧得无地自容。 在岛上过了一星期与世隔绝的生活后,一艘船航行至小岛附近。詹姆斯满心以为自己将要得救,谁知对方对救人毫无兴趣,他们丢下了几个违背船长命令的水手,扬长而去。 这座无名小岛似乎受了名叫“被流放者的归宿”的诅咒。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它又接收了一名导错的方向的领航员,一名做饭太过难吃以至于被全船人嫌弃的厨师,一名企图领导水手起义结果被船长镇压的大副以及几个被他领导的水手。慢慢的,小岛上热闹了起来。被丢弃在孤岛上的人们在绝境中成了好伙伴,白天一起去丛林中狩猎,晚上则分享彼此的故事。不过由于缺乏物资,他们不得不放下文明人的高姿态,过起了原始人般的生活。所以当西班牙的“腓力王子”号来到这座被诅咒的小岛,企图抛下一个乱传教的新教徒牧师时,发现孤岛上已经人满为患。看那群人褴褛的打扮,船长差点以为他们是生活在小岛上的原住民。 詹姆斯认为机不可失,当即决定领导孤岛上的战友们攻上了“腓力王子”号。一个多月的野人生活让这群渴望回归文明世界的水手们如饥似渴。他们英勇地战斗,最后成功夺取了这艘船。船长、大副和所有不愿入伙的水手被流放到孤岛,那些愿意加入他们的水手则跟这群孤岛野人一起扯起黑旗,干上了海盗的营生。 不幸的是,“腓力王子”号虽然名字听起来很有派头,却只是一艘小而破旧的双桅帆船。放眼整个西印度群岛,要找出比它更小更破旧的双桅船,也是件难事。詹姆斯觉得驾着这艘小船去打劫无异于自寻死路,恐怕还没接近敌船,他们自己就会先被一个浪头打沉。要重操旧业当海盗,他首先得有一艘新船,船上得有刷着亮漆的木头船身,崭新的不带一点儿补丁的帆,结实的索具,几门黄铜大炮,华丽的舵轮,还要有一个铺着软毛毯的篮子给茜茜当小窝。而所有这些都需要一样东西――钱。 “腓力王子”号上的货物乏善可陈,根本凑不齐足够的钱。而他们又不能驾着这艘船去抢劫。詹姆斯?彭斯船长很是为生计头疼了一番。就在他即将被缺乏耐心的水手们再次流放到孤岛的时候,那位新教徒牧师提出了建议。 “之前我们航行到附近海域时,遇上了风暴。”他说,“我们刚好从风暴边缘擦过,有惊无险,但是另一艘船就没那么走运了。它叫‘蓝色天鹅’号,是从伦敦开往哈瓦那的商船。它被风暴吹离了航线,触礁沉没。船上应该有许多好东西。如果去打捞,大概能捞上来不少。” 詹姆斯大喜过望。他向牧师详细询问了“蓝色天鹅”号沉没的位置,命令导航员(导错方向而被流放的那位)在航海图上找出对应的坐标,带着一群把一切都赌在这艘沉船上的水手上了路。不到一天,他们就找到了那艘船的残骸。船撞上了礁石,几乎成了碎片。詹姆斯带领几个水性最好的船员下海打捞,希望能捞上来一些值钱的货物,好让他们不虚此行。 忙活了一整天,他们好不容易捞上来几箱货物,无非是些布料、纸张之类的东西,由于浸了水,价值大打折扣。此外还有一箱上等葡萄酒,可惜在船只失事时酒瓶也撞破了不少,只剩下两三瓶封装完好的。 傍晚时分,最后一件货物被打捞了上来。那是一具漆黑的棺材。起初船员们觉得捞上来一具棺材太不吉利,胆小的人立刻在胸前画起十字,可当他们看到棺材上的华丽装饰时,就连最怯懦的人也顿时变得无所畏惧――棺盖上镶着一个复杂的黄金纹饰,似乎是某个家族的家徽,纹饰上点缀着十数颗红宝石,大的有如鸽蛋,小的也有指甲盖那么大。 “棺材里躺的肯定是个土财主。”詹姆斯?彭斯船长心想,“连棺材都这么华丽,那土财主身上肯定也是穿金戴银。” 他当即命令手下撬开棺材,洗劫死者。反正金银珠宝对死人来说没什么用,不如用来救济活人。 撬开棺材颇费了一番功夫。棺材被九寸长的钉子钉得死死的,他们不得不咒骂着砸坏棺材的一角才把它撬开。当水手们气喘吁吁地掀开棺盖时,詹姆斯方才明白这棺材为什么要造得如此严丝合缝。 棺材里躺着一个俊美的年轻人。詹姆斯毫不怀疑,即使他已经死了,大部分姑娘和小部分小伙儿一看见这张脸就会坠入爱河。年轻人有一头银灰色的头发,因为他光滑的脸庞上没有一丝皱纹,詹姆斯推断这是他自然的发色。年轻人皮肤苍白,但与寻常死人的那种灰败颜色又不尽然相同,更类似于长期不见阳光的那种白色。年轻人身穿一件深蓝色的长礼服,领口扎着白色的丝巾。他双手交握胸前,抓着一柄长剑,腰带上则挂着两把火枪。剑和枪都朴实无华,这让海盗船长感到些许失望,不过年轻人左手食指和中指上各戴了一枚戒指,一个镶红宝石,一个镶蓝宝石。宝石的雕刻和指环的做工皆属上乘,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詹姆斯船长当即宣布缴获死者的剑和枪归自己所有,那两枚戒指则充公,变卖后当作购置新船的经费。 “对了,把他的衣服扒下来!”詹姆斯指挥手下道,“那是上好的天鹅绒,我要拿它给咱们的小猫做个新窝!” 水手们二话不说就把年轻人的外套剥了下来。经过一番讨论,他们还觉得有钱人可能会把钱藏在靴子里,于是把死者的靴子也给脱了。当然里面并没有银币。最后可怜的死者被抬出棺材,随便扔在甲板上某个无人问津的角落里,所有人都把热情转向拆卸棺材上和黄金和宝石上。 他们一直忙到天黑,群星从海面升起。水手们点起风灯。波涛摇晃着帆船,风灯也跟着一起一伏。詹姆斯点清了收获。从死者那儿盘剥来的金银珠宝自然不够买一艘新船,但是把“腓力王子”号修整一番还是勉强足够的。 詹姆斯命令船员们将船驶到附近的避风湾里,告诉大家休息一夜,明天日出时分启航,还慷慨地允许船员们多喝一杯朗姆酒。庆祝完之后,那位新教徒牧师提议:“不如我们为那位英年早逝的年轻人举行海上的葬礼吧。” “牧师真是慈悲为怀。”詹姆斯说,“把人家那么扔着确实不好。谁去船舱取一卷帆布来!” 帆布很快取来,牧师自告奋勇要主持葬礼,但是他们找遍整个甲板都找不到那年轻人的尸体。 詹姆斯船长暴跳如雷:“难道尸体还能自己站起来走路不成?说!是不是你们谁趁着大家不注意,把尸体扔进海里了?” 水手们面面相觑,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承认。 “怎么没人说话?不是你们扔的,难道是我扔的不成?” 水手们齐刷刷向詹姆斯行注目礼,仿佛在说“没错肯定就是您扔的”。 詹姆斯气得险些吐血。他把水手们赶进船舱(牧师没有表现的机会,似乎非常失望,),留下守夜的人,然后回到了船长室。 “腓力王子”号的船长室如同这艘船本身一样乏善可陈。除了桌椅、航海图、衣橱和吊床之外没别的东西。前任船长一定是个穷得叮当响的家伙。 船长室里有扇小小的窗户,黯淡的月光从窗户撒进来,正好照在桌上的航海图上。詹姆斯饶有兴味地打量着航海图,在图上找到了他们现在的位置,手指轻点着羊皮纸,数出他所知道的海盗港,思考在哪里靠港才能以最优惠的价格修整这艘破船。 当他的手指滑向新普罗维登斯的时候,猝不及防的,一只手从背后勒住他的脖子。 詹姆斯的第一反应是有人叛变,想弄死他后取而代之。作为一个被流放过的海盗船长,这想法再正常不过。他下意识伸手去摸腰上的枪,但他的胳膊立刻被制住。身后那人的力气大得可怕,竟然让他没有丝毫还手之力。 “放……放开我……”詹姆斯断断续续地说,“这艘船归你……钱也归你……咱们有话好好说……” 背后的人不但没有放开他,反而收紧了手臂。就在詹姆斯感到快要窒息的时候,那人突然松了手。詹姆斯甚至还来不及喘一口气,那人再度抓住他的头发,将他的脑袋按向一边,露出脖子,接着一口咬了上去。 2 2、朗姆革命02 詹姆斯张开嘴,发出无声的嘶叫。这一咬仿佛吸走了他全部的力量,让他变得像婴儿般虚弱无力,只能任人摆布。他垂下双臂,双腿几乎支撑不住自己的体重。背后那人松开了他的头发,改为用双臂支撑着詹姆斯的身体,那姿势有点儿像……詹姆斯头晕目眩地想,有点儿像女孩被情人搂在怀里亲热…… 奇怪的是,他一点儿也不觉得痛。被咬的那一瞬间的确是有些疼的,就像手指被针扎了一下。但是疼痛只是一瞬间的事,接下来他完全感受不到令人不快的感觉了,相反,他全身上下都洋溢着奇妙的愉悦感,如同喝了一大瓶朗姆酒后跟两个美女上了床,爽完后又抽了上好的哈瓦那烟草。一股难以言喻的酥麻感沿着他脖子上被咬的地方扩散到全身,令他整个人飘飘欲仙。他情不自禁地□□出声,如果他的船员们听见这声音,准会以为他耐不住海上漂泊的寂寞,正在自`慰。 等詹姆斯回过神来,他已经趴倒在了放地图的宽大胡桃木书桌上。那激越的快感像潮水般退去,詹姆斯的脑袋清醒了一些。他在自己的船长室里被人袭击了!詹姆斯恼火地想。对方没有冲他脑袋上来一枪,而是咬了他一口,这到底是搞什么鬼?! 咬他的人放开了他,这让他得以抬起头,看看这个胆大包天的水手是何许人也。然而这一看却让他恨不得立刻冲出船长室,跳进海里,游回那倒霉的孤岛上。 ――那个棺材中的年轻人正低头冷漠地看着他。 年轻人似乎丝毫不担心詹姆斯会跳起来反击,就那样任由他趴在桌子上,自己悠闲地踱着步子,在船长室里转了一圈,仿佛在参观这不起眼的舱室。他的外衣被扒走做成了猫窝,所以他只穿着贴身的衬衣和衬裤,赤`裸着双脚。然而他不以为意,当他打量房间陈设时,那姿态简直如同在参观白金汉宫般高雅得体,浑然天成,毫不做作。詹姆斯怀疑要么是这天杀的英国佬疯了,要么是死人都不怎么在乎自己的衣着服饰。 房间里没什么可看的,年轻人很快就失去了兴趣。他走到书桌另一侧,拉开椅子,一屁股坐了上去,双手搭在扶手上,好像在用动作宣称那是自己的宝座。他和詹姆斯面对面,中间就隔了半张桌子和航海图。船长室的窗户刚好位于年轻人背后,一束月光从窗外洒进来,映在年轻人身上,为他勾勒出一层银边。他灰白的头发在月光中看起来像是银白色的,而他的眼睛则是鲜血般的深红。 “破船一艘。”年轻人面无表情、一针见血地评价道,“不过还算差强人意。从现在起,这艘船归我,船上所有人,包括你,都得听我指挥。” 詹姆斯目瞪口呆。这家伙准是疯了!不,他死了!又疯又死!慈悲的圣母! “你……胡说什么?”詹姆斯沙哑地问。 “你有意见?” 年轻人动也没动一下,只是用那双邪异的血红眼睛瞪了詹姆斯一下,詹姆斯立即全身发寒,宛如瞬间从加勒比海到了北极。跳船逃生的念头更加强烈。这是一种出于本能的恐惧,就像野兽懂得避开危险一样。詹姆斯体内最原始的血性被这可怕的年轻人激发了出来,呼唤他赶紧逃离。 年轻人张口说话时,詹姆斯看见了他嘴里的獠牙,比一般人的虎牙长得多,沾着血迹……他的嘴唇上也有。那是詹姆斯的血。 “你……”詹姆斯用尽全力抑制住逃走的欲`望,“你是什么东西?” 在孤岛上时,他和那些落魄的被流放者分享过彼此的故事,从他们口中,他听说了那些恐怖的民间传说:行走夜间,惧怕阳光,以吸食人血为生的吸血鬼…… 年轻人咧开嘴,獠牙如利刃般刺得人心头发寒。 “你不是已经知道了?” 詹姆斯二话不说,拔腿便跑! 可他还没来得及碰到门把手,外套衣领便被一把抓住。吸血鬼不知何时竟已跨过大半个房间来到詹姆斯身后。詹姆斯急中生智,身体一扭,脱掉外套,可吸血鬼比他想象得更快。他掐住詹姆斯的脖子,以人类根本不可能有的力量将他摔到桌子上。詹姆斯觉得自己后背都要裂开了。吸血鬼扼着他的咽喉,手指冰凉如霜雪。 “放……放开我!”詹姆斯双腿踢打着,“我只是想跳进海里游回那破岛上!我发誓不把你的事说出去!” “迟了。” 死到临头,詹姆斯才后悔起自己为何是个不虔诚的人,如果他戴着十字架,兴许现在还有救……早知有今天,他应该找那牧师要个十字架才对……! “别担心。”吸血鬼用与身体速度毫不相符的轻缓语速慢条斯理地说,“我没打算要你的命。” “什么?” “我不懂驾船,也不熟悉海路,所以你还有用。更何况……我不打算暴露身份,知道我存在的人越少越好。” 说着,吸血鬼将詹姆斯从桌子上拖下来,像扔一袋土豆一样把他随便丢在地板上,接着背起双手,附身查看桌上的航海图。 詹姆斯摸着脖子,瘫坐在地上,惊魂未定地看着吸血鬼。 “你到底想干什么?” 吸血鬼若有所思地凝视着海图,“一群海盗。” “这个不用你提醒……” “你们拿走了我的戒指。” 詹姆斯缩着肩膀,心想我们从你那儿拿走的东西多了去了。 吸血鬼向他伸出一只手,握了握手指,做出个“还来”的手势。 詹姆斯撞破了脑袋也想不到,身为海盗,他竟然有把抢来的东西物归原主的一天。他不情不愿地从怀里掏出一只鹿皮袋子,扔给吸血鬼。 吸血鬼接住袋子,拉开袋口的绳子,将里面的东西全数倒在了海图上。袋子里装满了宝石(都是从吸血鬼的棺材上扣下来的),吸血鬼拨开那堆宝石,才找到他的戒指。他拈起戒指,对着月光查验了一番,似乎在检查戒指有无损坏,接着以一种近乎虔诚的态度戴上它们――红宝石戒指戴在左手中指上,蓝宝石的则戴在左手食指上。 “送我去哈瓦那。”吸血鬼说。 “什么!”詹姆斯叫了起来,“哈瓦那!我们是海盗,怎么可能在哈瓦那进港!” “贿赂码头的官员,只要给的钱足够多,就算你是弗朗西斯?德雷克1,他们也会开开心心迎你进港的。” “我哪里有钱!”詹姆斯喊道,“我穷得连死人的陪葬都不放过,你指望我有钱行贿?!” 吸血鬼哼了一声,“我看出来了。一群穷酸海盗,开着一艘像从坟墓里捡来的破船。” 他从桌上的宝石堆里捡出一颗,扔给詹姆斯,“用这个。” 詹姆斯又惊又怕地收下宝石,简直不敢相信吸血鬼的“慷慨”。 “我以为你很爱惜你的棺材。”他说。 “那不是我的棺材。”吸血鬼不悦地说。 “那你为什么躺在里边儿?” 吸血鬼瞪了他一眼。詹姆斯意识到自己多嘴了,识趣地垂下头,装作迷醉于红宝石的样子。没想到吸血鬼接着说道:“我所乘的船原本从伦敦开往哈瓦那。船长知道我的身份,但为了不让水手惊慌,我决定把自己装在棺材里,等到了哈瓦那,船长会打开棺材把我释放出来。那棺材另有其他用途。可是没想到,船竟然半路沉了……” “这么说,要不是我把你捞出来,你就要一辈子沉在海底?那我可是你的救命恩人呐!” 詹姆斯说完这句话又后悔了。他捂住嘴巴,继续装作在观赏宝石。下一秒,吸血鬼便出现在了他眼前。詹姆斯根本没看清他是如何移动的,又或者他会瞬间转移? 吸血鬼从詹姆斯手中夺过宝石,冷漠地将试图跳起来抢回宝石的詹姆斯踢回地上。 “想要这个?”他的嘴角弯起一个刀锋般冷酷的弧度,“等我到了哈瓦那,”他将宝石放回它位于桌上的同伴之中,并把它们拨乱,“这些都是你的。” 詹姆斯的眼睛瞪大了。 “不仅如此,你还能得到更丰厚的奖赏。” “你、你休想骗我,你的船都沉了,哪里还有钱赏我?” 吸血鬼侧身对着詹姆斯,右手转动着左手食指上的蓝宝石戒指,“我的家族在古巴也有生意。这枚戒指里封着我的一滴血,以它为凭据,可以在哈瓦那任意一家银行自我家族的户头取钱。让我想想……两万银元如何?你可以买一艘全新的船,或许是艘仿西班牙海军式样的三桅帆船?不过要我说,西班牙船只太笨重了,不如我们英国的船轻巧灵敏……” “成交!”詹姆斯迫不及待地嚷道,“我送你去哈瓦那!我对着圣母起誓,一定平平安安地把你送到岸上!” 当他提到圣母的时候,吸血鬼的嘴角撇了撇。 “那咱们说定了。”吸血鬼将散落在桌上的宝石扫到一旁,露出下面的海图,“还未请教你的姓名呢,船长。” “我叫詹姆斯?彭斯。” “辛铎雷德的埃德加。” 吸血鬼说完,像他们英国的贵族一样行了个标致的礼。 注释: 1弗朗西斯?德雷克:16世纪英国著名航海探险家和海盗,继麦哲伦船队之后环球航行的第二人(并且活着回来了),发现了德雷克海峡。被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封为爵士,后成为英国海军中将,在英国与西班牙的海战中击败西班牙的无敌舰队,为英国夺取了海上霸权。1710年的古巴是西班牙殖民地,德雷克既是海盗又是西班牙的敌人,所以埃德加才会说“ 就算你是弗朗西斯?德雷克,他们也会开开心心迎你进港 ”。 关于海盗的小姿势: 16世纪的英国本来是穷逼国,为了资本原始积累,伊丽莎白一世将海盗合法化,颁发私掠许可证给海盗,允许他们合法抢劫敌国船只,而私掠船抢劫来的财物要上交一部分给国家。靠这个方法英国迅速国富兵强了。泥轰耽美小说《海盗风云》(fresh blood)的背景就是这个时代哦⊙⊙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没有考据,不知道当时古巴的物价,不过根据刺客信条4里主角的穷逼状况来看,两万银元真心是天文数字,要知道打劫一艘皇家护航舰才赚几千块,还不算弹药和人员损耗…… 3 3、朗姆革命03 行过礼,吸血鬼又恢复成那面无表情的样子。 “客套完了。”他说,“我的衣服呢?” “那个估计找不回来了。”詹姆斯紧张地说,“我叫人把它剪碎了做成……” “猫窝。我都听见了。” “是吗?那时候你竟然是醒着的?” “很惊讶吗?”辛铎雷德的埃德加走到衣柜旁,犹豫了一下,拉开柜门,“看来我要借用你的衣服了,彭斯船长,不过这本来就是应该的,没让你照价赔偿就算不错了。” 他从衣柜中拿出一件外套,在自己身上比划了一下,扭头疑惑地望向詹姆斯,“你可真是瘦了不少啊,彭斯船长。” “那不是我的衣服。”詹姆斯无奈地说,“它属于前任船长。” “……你们连这种破船都要抢?” “那是不得已而为之!”詹姆斯辩解道,“而且我们生活也不容易,哪能挑肥拣瘦的。时代不同了,我们背后可没有国王撑腰,能‘合法抢劫’!1” 他刚刚说完,便被突然移动到面前的埃德加撂翻在地。吸血鬼踩着他的后背,若无其事地穿上那件比自己的身材宽大得多的外套。 “看起来你有私掠许可证的时候也并没有多风光嘛。” 詹姆斯双臂撑地,试图抵抗吸血鬼的力量,然而那力量却像座山,压得他动弹不得。在如此悬殊的实力差距面前,就连一向乐观的他也难免产生了挫败感。他真能指望这个吸血鬼信守诺言,上岸后给他一笔丰厚的酬金,而不是杀了他灭口吗?要不然他先虚与委蛇,等到明天白天,直接掀了甲板,晒死这妖魔? “明天日出时,就请你召集船员,宣布航向哈瓦那。”埃德加用吩咐仆人的语气说,“别想耍花招。届时我会隐去身形,跟在你身边。” “你……你不怕太阳吗?” “日出时分的微弱阳光无法伤我。况且,就算是非洲正午的烈日,我也能坚持一两个小时。” 詹姆斯愤恨地锤了下地板。掀甲板的计划行不通了。 埃德加像是知道他心思似的,威胁道:“我劝你别动歪脑筋,彭斯船长。你已经见识过我的速度和力量了。我不介意把你送进地狱,然后另选个老实听话的船长。你不觉得比起无谓地送命来,遵照我们的约定办事,最后获得赏金更划算吗?” “可你要我怎么相信你?我怎么知道你会遵守约定?要是到时候你卸磨杀驴怎么办?我岂不是亏死了?” “那你要我怎么办?立个誓吗?” “誓言能随时立下,随时毁弃,我可不相信。”詹姆斯眼睛一转,想到吸血鬼那么宝贝那两枚戒指,它们对他来说肯定有重要意义。“你的戒指!”他说,“把你的戒指给我做抵押!” 埃德加猛地加大脚上的力量,詹姆斯哎哟地叫了起来。 “那不行。这两枚戒指里一个封着我的一滴血,是我个人的信物,另一个封着我先祖的一滴血,是来自家族的馈赠。两个都不能给你――至少现在不行。” “可是……” “我们血族与人类不同,只要我们立下誓言,就绝不会背弃。” “口说无凭!” 詹姆斯背上的力道突然消失了。埃德加粗暴地拽起他,双手扣住他的脖子。詹姆斯瞧得分明,吸血鬼的双眼已经不再是红色,变成了一种极淡的蓝灰色。接着那片蓝灰色突然无限地放大了,因为埃德加欺近他身前,吻上他的嘴唇。 詹姆斯吓得牙齿都在打哆嗦,差点儿咬到自己的舌头。上帝啊,这是什么?他惊惧地想,吸血鬼的邪吻?他这是要把我也变成吸血鬼吗? 埃德加很快和他分开。他伸出舌头,用指甲在上面划出一道血痕。 “我发誓,只要詹姆斯?彭斯船长遵守约定,将我平安送到哈瓦那,我就给予他许诺的奖赏。今后,只要詹姆斯?彭斯的所作所为不危害我和我家族的利益,我绝不伤害他。我所说的句句属实,因为鲜血中的话语从来不假。” 埃德加抹了抹自己的嘴唇,蹙起纤长的眉毛。詹姆斯则完全被震惊了,呆滞地看着他。 “你……你……” “我什么?”埃德加忽然有些恼怒地咧开嘴,露出尖尖的獠牙,“你可以不相信我,船长,不过你也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现在,如果你没有别的事,就去就寝吧。” 我哪里还睡得着啊!詹姆斯想。但他又不敢违抗吸血鬼的命令,只好小步挪向自己的吊床。 “那你要干什么去?” “在船上走走。” “什么?船上有值夜的人,你不能伤害我的船员们……” “我不会让自己被发现的。”埃德加说,“我已经饱餐过一顿,短时间内不需要更多鲜血。而且我也不太喜欢海员的血,你们喝了太多朗姆酒,吃了太少的新鲜蔬菜,血液的味道总有点儿不大对劲……” 有本事你别吸我血啊! 没等詹姆斯把话说出口,吸血鬼便凭空消失了。船长室的门打开又关上。詹姆斯猜测他是出去了。既然吸血鬼出门要开门,这就说明他们不能穿墙而过。紧锁的大门和墙壁会挡住他们。这个推测让詹姆斯觉得好受了些。他把桌子上的宝石一颗颗捡回袋子里,把鹿皮袋揣进怀中,爬上自己的吊床,瞪着窗外的月亮,心想究竟是哪一位冷酷的天使把这个煞星送上了自己的船。 结果当然是一夜无眠。等窗外渐亮,詹姆斯便从吊床上跳下来,冲出船长室。 大部分船员还没从充满了黄金和美女的梦乡中醒来,只有昨晚值夜还没下班的水手。詹姆斯向那几个人做了个手势,示意他们靠近。 “去把所有人叫起来!立刻!”他吼道,“一分钟之内我要所有人在甲板上集合,迟到的人要打扫底层甲板!” 值夜的水手慌忙去叫醒其他人。詹姆斯故作深沉地抓着绳索,立在船舷上,希望自己能打动这帮海盗。 注释: 11714年英国在与西班牙的战争中获胜,收回了颁发给本国船只的私掠许可证,私掠船要么改行做正经生意,要么去当海盗。 作者有话要说:  那个鲜血中的话语从来不假的梗我又用了一遍,我实在太喜欢这个梗了,以后大概也会不停的用。在我的设定里这个“血誓”是一种所有世界都存在的古老魔法,有正反两种用法:正向用法是发誓,一旦发下血誓,违背誓言就会惨死;逆向用法是审问,一旦被施了这个魔法,人就只能说真话,否则会惨死。 4 4、朗姆革命04 一个声音在詹姆斯耳畔响起:“看见你如此积极地完成咱们的约定,我真是感动极了,船长。” 恋耽美 分卷阅读2 新大陆血族断代史 作者:唇亡齿寒 詹姆斯打了个哆嗦,险些从船舷上掉进海里。 “埃德加?” “正是在下。”隐形的吸血鬼说。 “你他妈别一边隐身一边又突然跟我讲话!如果被人看见,我准会被当作自言自语的疯子丢进海里的!” “如果有人这么做,我不介意把他们杀死。” “你……!” 被从美梦中唤醒的海盗们陆续骂骂咧咧地登上甲板。詹姆斯见状赶紧换上一副严肃面孔。从前他非常擅长用这副表情威慑手下不老实的海盗。 船员们聚集在詹姆斯周围。有两个慢慢吞吞的家伙,直到此刻才从船舱爬上来。詹姆斯指着他俩,用自己所能发出的最恐怖的声音说:“你们两个该死的家伙,今天底层甲板就包给你们了,谁叫你们耽误所有人发大财的行程!” 一阵疑惑的耳语声响起。詹姆斯知道自己已经成功抓住了听众的好奇心。 果不其然,大副问道:“您是要宣布我们的目的地了吗?我们要去拿骚吗?” “不!”詹姆斯大声说,“我们去哈瓦那!” 人群中立刻炸开了锅。每个人都在交头接耳,议论着船长不合常理的决定。 “抱歉,船长,”大副傲慢地说,任何一个船长听见他这调调,都会忍不住要流放他,“我以为我们已经是海盗了。为什么要上赶着叫西班牙人吊死我们?” 詹姆斯示意众人安静。“我们是海盗,这没错,”他说,“可我们还不算真正的海盗!试问有哪一个海盗会开着这种破船去抢劫?要我说,还没等我们被吊死,这艘船就先沉了!我们需要一艘新的船!三桅帆船,坚固的船壳和充足的火药!否则我们还算不上海盗,充其量只是在海上捡垃圾而已!” “我们原本不是计划卖掉船上的货物和那死人身上的珠宝来买新船吗?”大副说。 “可我们也知道那些钱远远不够买一艘新的!”詹姆斯说。 “难道去哈瓦那就能有钱吗?” “我在哈瓦那有个很熟悉的合伙人。”詹姆斯开始胡编乱造,“他叫埃德加,辛铎雷德的埃德加。他是个商人,也干些销脏的活儿。我曾救过他一命,把他从海里捞起来,是他的大恩人,他许诺只要我有求于他,他一定竭力帮助我。所以我打算让他帮我弄一艘新船。他和其他的海盗也有生意往来,你们知道,总有那么几个海盗不仅抢了货物,还连船也一起抢了,得找埃德加这样的商人才能把船卖出去。他手里有许多好船,而他欠我一个人情,我打算让他拿条船来还!” “如果这个埃德加不愿意呢?”大副冷冷地问,“又或者,根本就没有什么埃德加呢?” “那你们也没有损失!”詹姆斯说,“因为我们的战利品本来是要拿来购买新船的,现在我决定把它们分给大家!” 他从怀里掏出鹿皮袋,拉开袋口,从里面拿出一枚闪闪发亮的红宝石。海盗们一见那宝石,立刻移不开眼。 “我对宝石鉴定不太在行。牧师先生!” 牧师吃了一惊,唯唯诺诺答道:“在!” “你是船上少数能识文断字的人,在找到合适的人之前,你还是船上的会计。请你告诉我,这枚宝石值多少银元?” “呃,这个……”牧师不确定地说,“根据大小和成色估算,大概三百银元吧?” “三百银元!”詹姆斯从袋子里掏出更多宝石,“十六颗这样的宝石!再加上黄金和船上的货物,去掉给商人的佣金,咱们每人至少能分到一百五十银元!这难道不够吗?每人一百五十银元,再加一艘新船,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哈瓦那?我知道你们中有些人害怕身份暴露,没关系!这艘船是西班牙商船,我们可以挂上西班牙国旗,假装自己是正经人!只要给码头官员一点儿小小贿赂,他就会举起双手欢迎我们进港!贿赂的钱从我的份子里出,这样你们就不必担心自己会蒙受损失了! “我知道你们内心还有一点儿怀疑,那就请你们回想一下,当你们被流放孤岛,一生都无法回到文明世界时,是谁领你们占领了这艘船,让你们回到海上?又是谁带你们下海,捞出黄金和宝石?谁给你们自由和财富?如果你们记得这人的名字,还会质疑他的许诺吗?” 人群中不知是谁首先喊了一声:“詹姆斯?彭斯!”接着所有人都开始有节奏地喊着:“彭斯!彭斯!彭斯!彭斯!” 詹姆斯举起双手,享受了一会儿众人的崇拜,然后指挥道:“起锚!升帆!舵手掌舵!航向古巴!” 早晨的演说结束后,詹姆斯在船舱里找到了茜茜。他一边哼着歌一边抱着小猫回到船长室。小猫从他怀里跳出来,对着某个方向龇牙咧嘴,仿佛那儿有只看不见的大老鼠一样。 过了一会儿,埃德加显形在茜茜面前。他用杀气腾腾的眼神瞪着小猫,小猫则竖起尾巴,连尾巴上的毛都炸起来了。 “你的隐形似乎对猫不管用嘛!”詹姆斯讥讽道。 “自古就有这样的传说,隐形术对动物不管用。不过我认为这只是因为猫能闻到人类闻不到的气味而已。又或者是它们的直觉,你知道,所有的猫都神经兮兮的。” 茜茜从喉咙里发出威胁的呜呜声。埃德加无视了它,对詹姆斯道:“非常激动人心的演讲,彭斯船长。不过你说出了我的名字。” “说谎的时候总要掺点儿真话才能糊弄人。” “还有救命恩人什么的。” “那是大实话!” “无法苟同。”埃德加绕过炸毛的小猫,背着手走到埃德加跟前。“不过演讲还是不错的。宝石你留着吧。分给每个船员的一百五十银元我来出。” “天呐!你是上帝派来救苦救难的天使吗!” 在埃德加出言反驳前,詹姆斯抢先说道:“我当然知道你不是。” 埃德加被呛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5 5、朗姆革命05 哈瓦那领港员乘着小艇从码头出发,不一会儿就遇上了那艘挂西班牙国旗的双桅船。他让助手在小艇上等待,自己登上双桅船。这艘船看起来又小又破,船员们也衣衫褴褛,说他们是一群乞丐都算恭维了。唯一一个看起来还算衣冠整齐的人把他拉上甲板,亲切地用像卡斯蒂利亚人一样标准的西班牙语道:“上帝赐福,没想到我们还能活着来到哈瓦那!” “你们看起来状况不佳。”领港员道,“你是船长吗?” “是的……不,大概还不算。我名叫詹姆斯?柯德,从前是‘腓力王子’号的大副,自从船长不幸过世,我就暂代他的职务。” “可怜的家伙!发生了什么事?” “我们遇上了风暴!”詹姆斯面露沉痛表情,“本来我们可以安全地从风暴边缘擦过去,可当时还有另外一艘船,‘蓝色天鹅’号,它不幸地被风暴吹得偏离航向,触礁了。我们的船长喝多了酒,正义感大发,坚持要去救援,于是率领几个水手乘小艇下去救人,结果……哎!一个浪头把小艇打翻,他们几个再也没有上来。” “真是个不幸的故事!”领港员感叹道。 “可不是嘛!我们也遭了殃!您瞧,先生,这艘船是个老姑娘啦,可经不起风吹浪打。那风暴害得底舱严重漏水,桅杆也要不行了,我们这才打算在哈瓦那靠港,好好修理一番再上路,也让我们的水手上岸歇歇,找女人快活一番。我还打算把船上的货物卖掉一些,再变卖一点儿船长的珠宝,凑足修船的钱。” “那你们原定的航线是去哪儿?” “从巴西到巴塞罗那。” “我懂了,先生!”领港员说,“对你们的不幸,我深表同情。现在我要登记一下,然后你们就能靠港,在码头上卸货了。能否出示一下证件和文书,先生?” 詹姆斯说:“太糟糕了!我们的船长有疑心病,总把重要文件随身携带,他一葬身大海,证件和文书自然也没了。我打算上岸后就去拜会总督阁下,请他为我们开具一份证明。” 他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枚红宝石。那宝石在加勒比海的灿烂阳光下显得如此美丽夺目,领港员的全部心神都被它俘获了。 “请您通融一下,先生,”詹姆斯笑着说,“再给我们在码头上安排个好位置。” 领港员感到口袋一沉。那枚宝石像滚落的石头一样滑进他的口袋。 “没问题!”领港员拍着口袋里沉甸甸的宝石,“你们在海上的遭遇已经足够悲惨,任何人都不会想在离陆地还有一步之遥的地方难为你们!哈瓦那是座友好而开放的城市,永远为像您一样的海员敞开大门!” 詹姆斯上岸后当然没有去拜会总督。他的目的地是离码头最近的银行。他忙着去兑换吸血鬼埃德加许诺的两万银元。由于埃德加还答应支付给每个船员一百五十银元,所以詹姆斯把这笔钱加到了两万五千。 船只靠港后,埃德加便把那枚蓝宝石戒指交给了他。而他本人一直躲在船舱里,要等到天黑才下船。 “拿着这枚戒指去银行,”埃德加说,“告诉他们你要从辛铎雷德家族的户头取钱,辛铎雷德的埃德加把戒指交给你做信物。他们确认了戒指之后就会付给你钱,同时收走戒指,等他们和我家族清账时,戒指会归还给家族。” 詹姆斯很快找到一家营业的银行。银行不太大,詹姆斯觉得它更类似借贷所。他走进去,柜台栅栏后坐着一名留山羊胡的老人。 “有什么可以为您服务的吗?”老人问,言语间颇有些不耐烦的意思。 詹姆斯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脏兮兮的衣服,轻蔑地哼了一声。他从手指上摘下埃德加的戒指,在老人面前晃了晃:“我来取钱。辛铎雷德的埃德加把这个交给我作为信物,让我从他家族的户头里支取两万五千银元。” 老人默不作声地从柜台下拿出一副眼镜戴上,自詹姆斯手中接过戒指,对着光看了看。 “干我们这一行的每个人都知道辛铎雷德家族和他们的信物,”老人说,“但是我工作了四十年,还是头一次见到真的有人拿着信物戒指来取钱。” “大概是因为他们很少来哈瓦那吧。”詹姆斯耸耸肩。 “您的银元要怎么支付?就付钱币,还是兑成别的货币?” “兑成足额的金条给我。” 詹姆斯激动得连手指都在颤抖!他原本以为会被银行赶出去,或者被告知根本没有什么辛铎雷德家族,可没想到竟然真的能顺利取出钱来!一想到自己马上就会变得富有,能拥有一艘全新的船,驰骋加勒比海,他就像喝了酒一样浑身都在发热! 这时,有个陌生的声音从银行门口传来:“我劝您别这么做,彭斯船长。” 詹姆斯大惊失色。在哈瓦那,怎么会有人知道他的真名?莫非他的身份已经暴露?还是说他遇上了什么该死的熟人?可是他没理由不记得这个声音啊! 他转过身,只见一名戴着三角帽、腰间配着剑和火枪的男子走进银行。男子一头栗色卷发,面容英俊,帽沿下的琥珀色眼睛闪着野兽般危险的光。他胸前的枪带上别着一枚古怪的圆形徽章:两个v字型上下交叉,中央有一只睁开的眼睛。 詹姆斯确信自己不认识这个人。 “你是谁?”詹姆斯厉声问到,右手已滑到腰间的火枪上。这么近的距离,他绝不可能射偏。 “我名叫亚当?勒梅。请不要激动,彭斯船长,我没有敌意。相反,我是您忠实的朋友。” “请原谅我记性不好,”詹姆斯依旧戒备,“我们在什么地方见过吗?” “关键不是何地,而是何时。” “我听不懂您在说什么。” “这不重要,彭斯船长。我只是来向您提出一个小小的建议。” “什么?” 亚当?勒梅以目示意那枚蓝宝石戒指:“如果我是您,我就会回船上,劝说埃德加先生亲自来取钱,这样您就能留下那枚戒指了。相信我,您在往后的生涯中会对我这个建议感激不尽的。” 作者有话要说: 6 6、朗姆革命06 “你根本不知道他到哈瓦那来的目的,是吧?” 詹姆斯跟着那自称亚当?勒梅的男子走出银行。勒梅对哈瓦那的街道似乎颇为熟悉,带着他拐进一条小巷,穿过挂满葡萄藤的支架,走上另一条大街。 “我的确不知道。”詹姆斯说,“听起来你好像知道?” “当然。” 勒梅领着詹姆斯来到一家开在街角的首饰铺。 “我们来这儿做什么?”詹姆斯困惑道。 “卖掉你手里的宝石。” 詹姆斯紧张地去摸剑柄,然而勒梅抓住他的手腕。“你大概想问‘你是怎么知道的’,我劝你别思考这个问题,船长,你应该想想怎么赶紧弄到钱,否则你的手下就又要叛变了。” “什么?‘又要’?你怎么知道……” 勒梅微笑着摇摇头,走进首饰铺。二十分钟后,两人走出铺子,这次詹姆斯手里多了一只沉甸甸的木匣子。 “比我想象的少。”詹姆斯抱怨道,“我本来指望能卖到至少三千五百银元的。” “这个价格已经足够公道了。不是每家店铺都愿意收来路不明的珠宝。” “来路不明?这可是它们的主人送给我的!”詹姆斯辩解道。其实他自己心里也清楚,这个价格算是不错了。如果把宝石卖给拿骚的那些专门倒卖赃物的商人,或许还拿不到这么多钱。 “从棺材上抠下来的,不管怎么看,来路都不正经。” 如果詹姆斯手里没有抱着堆满银币的匣子,他肯定会拔出剑架在勒梅的脖子上。 “你――” “我怎么什么都知道?”勒梅笑了笑,从容不迫地说,“我还知道你的身世,船长。你是殖民地出生的混血儿,长大后在一艘英国私掠船上当水手。两年前国王收回了颁发给本国船只的私掠许可证。你的船长带着掠夺来的财富逃回了英国,剩下你们这群一无所有的水手。你在众人中脱颖而出,成为新任船长,带着剩下的人当起了海盗。不过你的业绩一直不佳,船员们多有怨言。不久前,他们终于叛变,将你流放到孤岛……” “你是上帝派来的先知吗!”詹姆斯急急地打断他。 “就当我是吧。” “你用了什么邪法?” 勒梅又笑了起来。他总是面带笑容,好像任何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都能让他心情愉悦。 “这是某位不能透露姓名的女士告诉我的。” 詹姆斯努力回想自己睡过的妓`女。太多了,他根本数不清。他记不得她们中大部分的名字,余下他记得名字的那些,大部分也是记错的。可是即便他哪一回喝多了酒,把自己的身世一股脑告诉了某个女人,她也没可能知道流放孤岛和棺材的事啊!自从他被流放,他还没正眼瞧过一个女人呢! “别纠结这些了,彭斯船长。现在你应该回到船上,把银币分给你的水手,然后叫吸血鬼跟你一起去取钱,好留下那枚戒指。” “为什么我要听你的?” 勒梅停下来看着他。不知为何,他看詹姆斯的眼神中带着一缕同情和哀伤。 “总有一天你会感激我的。现在,就当我未卜先知吧。” 两人很快到达码头。詹姆斯一眼就看见“腓力王子”号上的几个水手正在卸货。他喊住他们:“通知所有人到船上集合!领薪饷了!” 这时候就连最勤劳的蜜蜂见了这群水手都要甘拜下风。 詹姆斯登上船,有些不安地低声对勒梅道:“我答应他们每人能拿一百五十银币,现在的钱还不够。” “你可以告诉他们这些是预付款,剩下的要等货物卖掉再付,以免有人拿了全款就跑路。” “我还告诉他们我在哈瓦那有个合伙人叫埃德加。” “我不介意扮演一下合伙人埃德加。” 船员们很快在甲板上集合,速度比任何一天早晨的集合都快。詹姆斯有一份船员名单,他让勒梅站依次念名单上的名字,念到名字的人到詹姆斯面前,依照他们的职务领取银币。银币已经分成了等额的份数,其中三成归公库,用于修理船只或赔偿牺牲者的家属。船长和大副能得双份的银币,水手长和炮手长得一份半,小头目得一又四分之一份,普通水手得一份。在海盗的世界,这是最常见的分配规则。詹姆斯发出的一份奖金是七十五银元,剩下的要等卖掉货物后再支付。每个人都对分配到的“战利品”很满意。上前领钱的水手总要偷偷打量勒梅。勒梅则尽情装出傲慢的姿态,好像他真是什么哈瓦那的富商一样。 分完钱,詹姆斯驱赶水手们继续去干活,他则和勒梅一起进入船长室。 “说实话,我太过信任你了。这不正常!”詹姆斯说,“我跟一个男人认识还没有一个小时,就已经把他带回家了!我一定是疯了!” “这有什么。你还跟别的男人认识不到一小时就接吻了呢。”勒梅揶揄道。 詹姆斯先是惊讶地瞪着他,接着耳根发烫,脸一直红到头顶。 “这有什么!我跟女人认识不到一分钟就能上床!” 船长室里黑漆漆的。埃德加不喜欢阳光,于是用一块布遮住了窗户,只有一丝微弱的光线从布料的缝隙间射进来。 埃德加躺在詹姆斯的吊床上,小猫茜茜蜷在他怀里。几天来他们已经成了好朋友。茜茜的篮子放在墙角,里面垫着厚厚的天鹅绒――那曾经是埃德加昂贵的外套。 当勒梅和詹姆斯踏进船长室的瞬间,埃德加就从吊床上跳了下来,从詹姆斯的角度看来,更像他瞬间从床上消失,又瞬间出现在了勒梅面前。(茜茜从吊床上跌了下来,愤怒地叫着。) 埃德加伸出一只手,作势要掐住勒梅的脖子。但这不是重点。詹姆斯最为惊讶的是,勒梅竟然擒住了埃德加的那只手,挡下了他的攻击!勒梅,一个人类!挡下了敏捷得不可思议的吸血鬼的攻击! “你身上带着令人不舒服的味道,人类。”埃德加獠牙毕露,英俊的面庞此刻显得狰狞无比。 “那是自然。”勒梅若无其事地说,“我杀过很多吸血鬼。” 作者有话要说: 7 7、朗姆革命07 埃德加的双目在一瞬之间变成了血红色。 “我不是来杀你的。”勒梅平静地说。 “你是猎人!” “在我们那儿,这个职业已经不叫猎人了。” 勒梅松开手。埃德加血红的眼睛转向詹姆斯。海盗船长情不自禁地摸了摸脖子,生怕埃德加会冲那儿来上一口。 “你把这个猎人带上船!”他怒吼道,“你想杀了我吗?你拿到了钱,转头就要杀我?!” “天大的误会!”詹姆斯往勒梅的身后挪了挪,“我根本不认识他,是他自己自来熟!”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詹姆斯还掏出了蓝宝石戒指,“不信你看,我没拿它去取钱!” “我听见你们给船员发钱了!” “我把宝石卖了。” 埃德加的脸色变得更加苍白,现在他看起来更像一具尸体了。他一把夺过蓝宝石戒指。“我以后不会再给你任何信物了。”他恼火地将戒指戴上。 “喔,那好,别忘了你还欠我两万五千银币呢。” “什么?两万五千?我可不记得那五千是从哪儿来的!” “你不是答应让我留着宝石,你给我的船员发钱吗?现在我变通了一下,我卖了宝石,你则把钱补给我。总之是两万五千银元。要取钱,你得亲自跟我走一趟。” 詹姆斯说完,把自己的话咀嚼了一遍,惊奇地转向勒梅:“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他会亲自去?你真的是个先知吗?” 勒梅菀尔一笑。“巧合罢了。” 他俩的对话越发激怒了埃德加。 “你们到底在说什么?!” 勒梅依旧不疾不徐,仿佛见惯了大风大浪的老水手对池塘里的水花不屑一顾似的。“彭斯船长,请你回避一下。” “什么!”詹姆斯难以置信道,“这是我的船!我把你带到这儿,现在你居然叫我回避?!” “这是我的船。”埃德加阴沉地说,“出去。” “什么?!” “我们可能会打起来,船长。如果不想被误伤,就离开吧。” 他们俩之间的气氛已接近剑拔弩张。就算勒梅突然拔枪给埃德加脑袋上来一下,詹姆斯也丝毫不觉得奇怪。他就是好奇吸血鬼脑袋中枪是否还能活着。 勒梅坚定地推开他。詹姆斯求助地望向埃德加,发现吸血鬼杀气腾腾地注视着勒梅,恨不得将他撕成碎片。詹姆斯骂了一句,推开船长室大门。 “请走远些,彭斯船长,”勒梅说,“我可不希望发现你在偷听。” “你们两个都他妈应该被鲨鱼吃掉!”詹姆斯恨恨地甩上门。在门关上的刹那,他听见勒梅说:“开门见山吧,辛铎雷德的埃德加。我要跟你做个交易。” 詹姆斯站在甲板上,眺望着码头熙熙攘攘的人群,如果有船员向他打招呼,他就微微点头示意,觉得自己这样既深沉又有风度。 过了大约十分钟,勒梅从船长室中走出来。詹姆斯惊奇地看着他,发现他没缺胳膊少腿,也没鼻青脸肿。于是海盗船长自然而然得出一个结论: “你杀了埃德加?” “你被太阳晒昏头了吗,彭斯船长?”勒梅说,“埃德加会在黄昏时分跟我们一起去银行。” “你……你竟然说服他了?你到底怎么做到的,能教教我吗?” “我天生雄辩。” 詹姆斯张大嘴巴,崇拜地望着勒梅。勒梅四下张望,指着岸上道:“时间尚早,我们找个地方喝一杯吧。” 哈瓦那一家名叫“人鱼跳跃”的酒馆里,勒梅请客,点了一瓶朗姆酒。酒馆里没什么客人,显得有些门庭寥落。酒倒是上好的哈瓦那琥珀朗姆,几杯下肚,詹姆斯的心情越发的好。 “跟我说实话,勒梅,你知道吸血鬼到哈瓦那来的目的?” 勒梅给自己斟满酒。“我知道,但是我不会说的。如果你想知道,你可以自己去问埃德加。” “哈!”詹姆斯嗤笑一声,“我才不问!我一拿到钱就跟那家伙分道扬镳,才不管他的破事儿呢!” “恐怕没那么容易,彭斯船长。别忘了,你也好,你的船也好,都是属于他的。” “哼!等我有了新船,我就在一个无月的夜晚悄悄驶离哈瓦那,等到了海上,就谁也奈何不了我了!” 勒梅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你让我想起了从前听过的一个故事,它是……”勒梅顿了顿,“它也是有关吸血鬼和一位海盗船长的。” “哦?”詹姆斯来了兴趣,“世界上还有像我一样遇上吸血鬼的倒霉蛋海盗?” “我说不准他是不是倒霉蛋,也许他自己觉得自己是个幸运儿,因为他和吸血鬼成了……呃……非常要好的朋友。” 詹姆斯差点把喝下去的酒从鼻子里喷出来,“他不是倒霉蛋,而是个蠢货!人类怎么怎么可能跟吸血鬼成为好朋友!他们是吸血的!这就好比人类和蚊子没法和平相处一样!” 勒梅摇摇头,啜饮一口朗姆酒:“不管怎么样,在这个故事里,他们的确成了挚友。”他的语气暗示道:如果你一直打岔,我就不讲了。 詹姆斯摊开手:“好吧好吧,你继续说,我听着呢。” “吸血鬼在殖民地经商,把古巴的糖、烟草和朗姆酒卖到新奥尔良、纽约和波士顿去。他还负责帮海盗船长销脏。两人合作无间。然而有一天,海盗船长在劫掠一艘商船时遇上了英国海军。他们立刻逃跑。他们在前面跑,海军战列舰在后面撵。最终海盗船被击沉。英国海军拿这事很是炫耀了一番。” “我收回前面的话,这家伙的确是个倒霉蛋。” “吸血鬼那时在伦敦――哦,他也是个英国人。英国有不少吸血鬼,他属于其中最古老、势力最大的一个家族。听说海盗船被击沉后,他立刻动用家族的力量,请人去打捞沉船。结果船是捞上来了,却没找到尸体,也不知道尸体是被海流冲走,还是被鱼吃了。吸血鬼命人把那船原样修复,从巴哈马群岛开到普利茅斯。他是个念旧情的人,想用这艘船纪念那位海盗船长。可这时却发生了一件怪事……” 作者有话要说: 8 8、朗姆革命08 勒梅抓住酒瓶,粗暴地摇了摇,从里面倒出仅剩的一点儿酒液。他回头招呼女侍再来一瓶。黑皮肤的女侍懒洋洋地在酒柜里找酒。 当又一瓶酒端上桌时,詹姆斯说:“我在孤岛上听过各种各样神异恐怖的故事,你可吓不倒我,老兄。” 勒梅为他倒上一杯酒。“我没想吓你。这本身也不是什么恐怖故事。就是发生了一件怪事而已。那艘船开出了拿骚,却再也没有到达普利茅斯。它就这么在大西洋到某个位置失去了踪影。” “常有的事!暴风雨啦、海盗啦、疫病啦……任何事都能让一艘船在海上永远消失。不过要我说嘛,更有可能是他找来开船的那些人半途变卦,把船偷走了。” “吸血鬼不相信船沉了,他宁愿相信是船上的水手偷走了船。他拜托了许多人寻找那艘船的下落,就这样年复一年……他发誓一定要找到它。” 勒梅饮了口酒,“后来有一回,他来到波士顿,听当地一名水手说了他的离奇经历。据那水手说,他在一艘捕鲸船上工作,可船只半途遇上了风暴沉没,他紧抓着一条舢板在海上漂流。那是一个连月亮都没有的夜晚。当水手万念俱灰,觉得自己再也见不到家人的时候,忽然之间,一艘三桅帆船出现在他眼前。他被救上那艘船。他对船上的水手说,他没有什么积蓄,但愿意在船上做工以偿还救命之恩。可救他上来的船员们却个个沉默不语,好似没有听见他说话似的。 “不久,海上起了浓雾,船像是在云层中航行似的。一般来说,遇上这种大雾,船长都会吩咐下锚,等雾散去再启航,以免偏离航向,或是撞上礁石。可这艘船却依旧挂着满帆。落难的水手心想,这肯定是因为船员们都是海上的老手,就算闭着眼睛也能开船。当浓雾散去,水手惊奇地发现, 恋耽美 分卷阅读3 新大陆血族断代史 作者:唇亡齿寒 方竟然出现了陆地,因为他看见了海岸上连绵不绝的灯光。他以为那是某个小岛,因为捕鲸船出事时正在大西洋的中央,这么短的时间,不足以让他们回到大陆上。 “三桅船在距离码头不远的地方停下,没有进港。这时一名衣冠楚楚的男子从船舱走上甲板。他的打扮与众不同,一看就知他不是普通船员。落难水手判断他是这艘船的船长。 “船长向船员们一挥手,船员便立刻会意,放下了一艘小艇。船长指了指落难水手,又指了指不远处的码头。水手明白船长的意思是让他自己划小艇上岸。他对船长说:‘感谢您,仁慈的先生,您不仅把我从死亡的深渊中拯救出来,还送我回到陆地。我要怎么感激您才好?我愿意留在船上做工,可您要我回到陆地上去。要不然,请告诉我您的姓名和住址,等我赚到了钱,就给您寄去?’ “船长摇摇头,又指了指陆地,这次有些催促的意思。水手明白了,船长什么也不需要。他说:‘仁慈的先生,愿天主赐福给您!’然后他顺着船身的爬梯上了小艇,划着小艇登上陆地。 “码头上有值夜的港务人员。水手上岸后便问他们自己在什么岛上,这座岛具体又在什么位置。港务员哈哈大笑道:‘老兄,你喝多了吧!这里是波士顿啊!’ “水手一个激灵。他从落难到登岸只是一夜间的事,怎么可能从大海中央跑到波士顿?他望向不远处海面上的那艘船,发现船已经在慢慢驶离,不一会儿就消失在了夜色中。水手坚信自己遇到了奇迹,那艘船是上帝派来拯救他的,驾船的是主的使者,他们就像古代的修士一样自我禁言,所以才不跟他这个凡人说话。水手后来成了一名坚贞的牧师,不过那是后话。当他跟吸血鬼说完这个故事的时候,吸血鬼问他:‘你是否还记得那船长的相貌?或者船上有什么特别之处?’水手说:‘我当时没看清,不过我记得那艘船的船首像是一只猫。还有,当船长指着陆地的时候,我看到他左手中指上戴着一枚蓝宝石戒指。’” 詹姆斯用异样的目光看着勒梅:“蓝宝石戒指,听起来好耳熟。” 勒梅解释道:“所有的吸血鬼都有两枚戒指,一枚镶红宝石,一枚镶蓝宝石。前者是家族的馈赠,后者是个人的信物。如果吸血鬼把蓝宝石戒指送给另外一个人,那就表示此人对他非常重要。” “哦!我懂了!吸血鬼把戒指送给了那个船长,对吧?” 勒梅点点头。“没错。当年那艘船被英国海军击沉后,船上所有人,包括船长,都化作幽灵,寄身于那艘船。等那船重见天日,幽灵们便占领了船只,把它变成了一艘神出鬼没的幽灵船。落难的水手正是被这样一艘幽灵船所救。” 詹姆斯哈哈大笑:“我靠,我还以为你要讲什么怪谈,原来是幽灵船?哈哈哈哈哈哈,你当我几岁了?幽灵船?你认真的吗?” 勒梅既不生气,也不着急,缓缓喝了几口酒:“世界上都有吸血鬼,为什么不能有幽灵船?反正那个吸血鬼相信这个故事。从此他便乘船在大洋两岸间来来往往,终其一生都在寻找那艘幽灵船,希望能再次与故人相逢。” “那他见到他了吗?” “据说真的见到了几次。每次幽灵船都在夜晚出现,吸血鬼乘着夜色登上那艘船,两人短暂地相聚,然后吸血鬼返回自己的船上,幽灵船则消失在夜雾中。” 詹姆斯又想嘲笑一番这个结尾,然而有人拍了一下他的后背。他回过头,只见埃德加旁若无人地拉来一把椅子,在他们桌边坐下。 “你应该听一听勒梅的故事!”詹姆斯说,“我敢打赌你一定会笑的,因为这故事实在太不着调了!” 埃德加双眉紧蹙:“什么故事?” 勒梅推开酒杯:“有机会再说给您听吧。我们现在要去银行了吗?天色还没暗下来呢。” “这时的阳光伤不了我。”埃德加说,“我希望尽早办完这些杂事,然后去干正事。” “杂事!”詹姆斯不满地叫道,“你就这么看不起我吗?” “……懒得理你。” 作者有话要说: 9 9、朗姆革命09 詹姆斯和勒梅领着埃德加向银行走去。距离日落大约还有两个小时,阳光还算明亮。埃德加戴了一顶不太合适的帽子来遮阳,加上那身过于宽大的衣服,看起来就像个滑稽的旅行商人。詹姆斯每隔几分钟就要偷偷回头打量他。埃德加的浅蓝眼睛在阳光下就如同透过稀薄云层所见的天空,银白的头发则仿佛海浪卷起的白色泡沫。 埃德加发现詹姆斯在打量自己,冷冷问:“看什么看?” “谁、谁看你了!”詹姆斯矢口否认,“我只是单纯好奇,你怎么找到我们的?” “我能分辨出你的气味,因为我吸过你的血。” 詹姆斯几乎要脱口而出“你的鼻子比狗还灵啊”,然而他思忖了几秒,把这话咽了回去。若是惹恼了埃德加,他死事小,拿不到钱事大啊! 不一会儿便到了银行。山羊胡老人依旧端坐在柜台栅栏后方。见三人鱼贯而入,老人戴上眼镜:“有事快办,我们五点钟歇业。” 詹姆斯清了清嗓子,作势要为他介绍大金主,可吸血鬼将他推到一边,走到老人面前。 “我是辛铎雷德的埃德加,我想从我家族的户头取两万五千银元。” 老人挑着眼睛,从镜片上方的空隙凝视埃德加。“我们这儿的规定:如果辛铎雷德家族的人亲自来提款,那么就应该亲自跟老板谈。” 詹姆斯朝勒梅做了个鬼脸。“节外生枝。还不如我拿着戒指来呢。” 勒梅笑而不语。 “你们的老板是谁?”埃德加问。 “堂娜?伊莎贝拉 1。哈瓦那半数银行在她名下,另外半数有她的股份。” “堂娜?伊莎贝拉……”埃德加的表情有一瞬间呆滞,接着豁然开朗,“啊!是佩德雷加斯家族的伊莎贝拉!她在殖民地!我应该早点来拜见她的!” 山羊胡老人有些无精打采地问:“你确定要见她?” “当然!她在哪儿?拜见她需要事先通报吗?” 老人没有回答,而是从柜台下面拿出一只黄铜铃铛,摇了三下。不多时,一辆套着两匹骏马的敞篷马车停在了银行门口,驾车的是个穿褐色衣服,头戴宽沿帽的金发白肤少年。 “堂娜住在哈瓦那城外,马车已经备好了。请吧。” 詹姆斯怀疑的目光在老人和少年之间不停来回。“有必要这么麻烦吗?现在拿戒指出来换还来得及吗?万一那位堂娜要对我们不利怎么办?” 老人夸张而轻蔑地“哈”了一声。勒梅拍拍詹姆斯的手肘,盯着驾车少年道:“放心吧,堂娜?伊莎贝拉不是那种人。” “听你的口气,你们认识?” “算是吧……不过我认得她,她还不认得我。” 詹姆斯学山羊胡老人也“哈”了一声:“那我还认识国王呢!” 埃德加已经自顾自地登上了马车,詹姆斯翻了个白眼,也登上车,坐在吸血鬼对面。如果不是为了他那白花花的银元,他才不要跟去呢! 马车上坐三个大男人略显拥挤了些,于是勒梅自告奋勇和驾车的少年一起坐在前头。少年扬起马鞭,在马臀上轻轻一拍,骏马长嘶,马车缓缓驶动。 詹姆斯与埃德加面对面坐着,彼此的膝盖都能碰到一起,这令他有些尴尬。他摸了摸鼻子,找了个能分散注意力的话题:“那个堂娜?伊莎贝拉是什么人?很有名吗?” “她来自西班牙的佩德雷加斯家族,是族中的长老。我先前只听说她在殖民地做生意,却不知道她正是在哈瓦那经营银行。” “这位堂娜也是……吸血鬼?” “没错。” “耶稣基督啊!”詹姆斯绝望地呼喊着救世主的圣名,“遇见一个吸血鬼已经够倒霉了,现在又来一个?我们身边到底有多少潜藏的吸血鬼啊!” “数不胜数。” 驾车的少年回过头瞥了埃德加一眼:“你是辛铎雷德家族的?你们的人很少到殖民地来。这次你们来哈瓦那有什么事?” 詹姆斯发出嘘声:“去去,专心赶你的车吧,大人说话小孩子不要插嘴。” “小孩子?我开始为堂娜工作的时候你还在妈妈怀里哭着要奶吃呢!”说着,少年举起左手冲詹姆斯比了个下流手势。他的手上赫然戴着一红一蓝两枚戒指。 詹姆斯差点一头栽下马车。 “你你你……你也是吸血鬼?!” “呵,当然了,不然你觉得堂娜会放心让一个人类小鬼当车夫吗?” 就算是吸血鬼也仍是个嚣张的小鬼啊。詹姆斯暗自腹诽道。 少年抓着缰绳,“你们到哈瓦那来干什么?难道辛铎雷德家族也想在西印度群岛做生意?” 埃德加答:“的确有此想法,不过我这次来其实另有使命。” “什么使命?” 詹姆斯用手肘一撞少年的后背。“喂,你是在审犯人吗?干嘛问东问西?” “哼!我不问清楚怎么行!万一你们要对堂娜?伊莎贝拉不利呢?” “就算我们要对她不利,你也不能怎么样吧!况且如果我们有阴谋,会大大方方告诉你吗?” “你们的邪恶意图会从言行举止间流露出来的,我只要找到蛛丝马迹即可。” “喂喂!你真把我们当歹徒啦?告诉你,我们只不过是要从她的银行里提款而已,倘若不是她搞出什么必须亲自去的见鬼规定,我才不愿意去见她哩!” 埃德加狠狠踹了詹姆斯一脚。海盗船长抱着小腿吃痛地叫道:“你干嘛?!” 埃德加转头和颜悦色地对少年道(他的态度变化如此之大,如此之快,简直令詹姆斯大开眼界):“你别听他胡说。来到哈瓦那,不拜见一下堂娜?伊莎贝拉,太说不过去了。而且我到此地的使命,也需要她襄助。” 少年大概是听到埃德加有求于自己的主人,顿时傲慢起来。“那你究竟有何种使命呢?” 埃德加转动着左手的红宝石戒指,缓缓说:“追缉一名族中的叛徒。” 注释: 1堂娜?伊莎贝拉:西班牙语中在人名前加堂或堂娜表示尊敬,堂娜?伊莎贝拉就是伊莎贝拉小姐的意思。本文中因为伊莎贝拉是西班牙人,所以称呼她堂娜,但不是西班牙人的角色即使在西语语境中也称呼为先生或女士。 作者有话要说: 10 10、朗姆革命10 “叛徒?他犯了什么罪?” “杀害人类。” “天哪!”詹姆斯低呼起来,接着用只有车上的几人才能听见的音量说,“在你们那儿杀人类竟然算犯罪?他杀了谁?坎特伯雷大主教 1吗?” 埃德加的表情好像很想把詹姆斯从马车上一脚踹下去。“我想那位大主教之死和那叛徒并无关联。被他所杀的都是些普通人。” “普通人!难道我误解了什么!你竟然是一位可敬的执法官吗?” 埃德加懊恼地扶着额头,“我后悔被你从海里捞上来了。我居然还对你存有一丝感激,我真是傻瓜。待在海里倒还安静点儿呢。” 勒梅打圆场道:“彭斯船长,这真是你误会了。吸血鬼虽然以人血为食,但禁止杀害人类。不论哪个国度,哪个家族,杀人皆是重罪。” “是吗!你们会像人类一样把犯人抓起来,然后――呜呃!”詹姆斯比划着在脖子上套一条绳索,然后狠狠一拉,自己吐出舌头,翻起白眼。 “我们有一套自己的规矩。”驾车少年阴沉地说,“每个家族的规矩都不太一样,不过大同小异。以我们佩德雷加斯家族为例,如果一名血族因吸血而害死一名人类,第一次要挨十鞭子作为责罚。那可不是普通的鞭子,而是用兽皮拧成好几股、还串着银钉的长鞭,人类挨上一下就得小命呜呼,饶是身体强健得多的血族,一鞭下去也要皮开肉绽。这还不算完。如果第二次又杀了人,就要挨一百鞭。第三次则要被绑上‘刑柱’,受阳光灼烧至死。” “我们家族的规矩也差不多。”埃德加说,“第一次和第二次挨鞭子,不过第三次可不是晒死这么仁慈。在我们族中,最可怕的刑罚名为‘沉降’,就是往罪人的身体里灌入水银,再用银钉将他钉在棺材里,最后将棺材沉进大海。那棺材会一直一直往下沉,直到沉到海床上。血族生命力强韧,那样并不会让他死去,但是他无法动弹,无法说话,只能永世待在无人问津的海底。就算千百年后棺材碎裂了,可由于那罪人的体内灌满水银,血族的骨骼和肌肉密度又天生比人类大,所以他永远也浮不上海面来。” 詹姆斯恍然大悟地一拍手:“原来如此!我想到了!那个棺材!你说那棺材不是你的,另有其他用途,原来是干这个的!” “托你的福,我现在还得花钱重新定做一副棺材。” “谁叫你们往棺材上镶那么多金银珠宝!给一个罪人用那么好的东西干嘛?” “就算是罪人,也是辛铎雷德的人,为他准备一副昂贵的刑具有错吗?” 从一开始就不太对劲吧!詹姆斯暗想。 马车驶出哈瓦那城门,城门上吊着几具干枯的尸体,除了苍蝇,没有生物愿意在这附近逗留。每具尸体的脖子上都挂着一块斑驳的木牌,上面写着此人的罪名:海盗。 詹姆斯打了个寒颤,赶紧垂下眼睛。 出了城,马车的速度便加快了许多。少年一面操控缰绳,让马儿转向一条朝南的尘土飞扬的土路,一面问道:“你追缉的那个人叫什么名字?怎么会跑到西印度群岛来?” “他名叫弗朗西斯,人称班尼德子爵,因为他还是人类的时候的确是一位子爵。他一直渴慕永生,于是想方设法找到辛铎雷德家族,请求成为我族的一员,发誓保卫血族的荣誉。长老们同意了,授予他永生。可弗朗西斯没有珍惜这份馈赠。回到领地后,他立刻捉来许多少年少女,把他们囚禁起来,□□成供他吸血和玩乐的禁脔。因为他是领主,领辖之内无人敢挑战他的权威,他得以将此事隐瞒下来。然而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流言还是慢慢传开,最终引来了猎人……”埃德加顿了顿,神情复杂地瞥了背对他们的勒梅一眼,“弗朗西斯仓皇逃走。家族闻讯派出了使者寻找他,但他和使者接触后却故意泄露使者的行踪,害得使者被猎人杀死。这个可耻的叛徒人人得而诛之。然而自那以后他便销声匿迹。那是十多年前的事了。” 埃德加越说,语气便越愤慨,放在膝盖上的双手紧紧攥成拳头。“不久前,家族得到秘密情报,说是此人一直藏匿在西印度群岛。于是我接受长老的委任,前来追缉他。” “你们家族的情报是从何而来?” “长老们自有他们的情报渠道。” “那你知道那个弗朗西斯具体在什么地方吗?西印度群岛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有名无名的岛屿不下数百个,他可能藏身于任何一个岛上。这可不好找啊。” “所以我才要求助于堂娜?伊莎贝拉。她在哈瓦那经营多年,对此地了如指掌,或许会有线索。” “要是堂娜对此一无所知呢?” “那我就自己调查。到时候还得请她助我一臂之力。” “可是堂娜?伊莎贝拉为什么要帮助你?这对她有什么好处吗?” “清除叛徒是所有血族义不容辞的责任。更何况弗朗西斯此人十分危险,留着他终归是个巨大隐患。除掉他,对堂娜也有好处。” 少年笑了起来:“这可说不准。” 詹姆斯再度用手肘捣了捣少年的后背:“喂,说不说得准,可不是由你决定的。我们还没见到你家主人呢,你插什么嘴啊?堂娜?伊莎贝拉聘你当她的代理人了吗?” “你怎么知道没有?” 詹姆斯吹了声口哨:“哎哟哟,我从前听过一句俗语,叫‘宁得罪主人,不招惹管家’,意思是主人受过教育,温文尔雅,宽宏大量,就算得罪主人,主人也会原谅你的。可管家就不同了,就知道狐假虎威,狗仗人势。” “你――!” “够了,彭斯船长!”勒梅喊道,“你不说话没人会把你当哑巴的!” 少年盛气凌人地哼了一声,扬起马鞭,在马臀上狠狠一抽,两匹骏马吃痛地长嘶,撒开蹄子在土路上狂奔起来。土路坑坑洼洼,马车便如同惊涛骇浪中的一叶扁舟般疯狂地上下颠簸。詹姆斯觉得自己如同骰盅里的一枚骰子,正被红了眼的赌徒摇来摇去,摇得他快把刚才喝下的酒都吐出来了! “你慢点!慢点!哇啊啊啊啊啊啊!俗语果然是对的!不能得罪管家啊啊啊啊啊啊!” 当狂奔的马车终于停下时,詹姆斯第一个跳下车,弯腰狂呕起来。他吐得眼冒金星,真想直接昏过去了事。有人把他扶了起来,还往他手里塞了块手帕。他感激地用手帕擦净嘴角的呕吐物,抓着身旁那人的肩膀直起腰,这才发现那原来是埃德加。 他看看手里的手帕:“我回头洗干净还给你。” 埃德加捏着鼻子扭过头去:“不必了你留着吧!” 马车停在一座庄园前。这庄园是常见的殖民地样式,一共三层,白墙红瓦,墙上爬满藤蔓植物,每扇窗户外的阳台上都种着鲜花,门廊两侧的花圃里也栽种着各色花卉,足见女主人的喜好。 马车刚一停下,庄园中便有仆人出来迎接。两名中年黑人男子来牵马,三四个混血女仆拿着阳伞和折扇围住驾车少年,有人为他打伞,有人替他擦脸,有人给他扇风,仿佛他不是一介车夫,而是身在异国的小王子一般。 少年指了指詹姆斯一行人:“他们是我的客人,好好招待。” “遵命,堂娜。” 詹姆斯眼睛发直:“你……你说什么?她们刚刚叫你什么?” 少年露出计谋得逞的得意笑容,摘下头上的宽沿帽。长长的金色发辫滑落下来,搭在肩上。 “我就是佩德雷加斯的伊莎贝拉。” 詹姆斯手足无措地看了看埃德加(他也一脸茫然),又看了看勒梅(他抱着肚子,笑得直不起腰),喃喃道:“上帝啊,我得罪主人了,您可真是喜欢开玩笑……” “几位愿意赏脸同我共进晚餐吗?”堂娜?伊莎贝拉说着,舔了舔自己的獠牙。 “彭斯船长!彭斯船长,停下!不准吐在我身上!不要吐我身上!呃啊!” 注释: 1坎特伯雷大主教:英国国教牧首。虽然这里詹姆斯是在开玩笑,但巧合的是,历史上的1716年,坎特伯雷大主教的确换任了:前任大主教于1715年12月过世,次年新任大主教继任。 作者有话要说: 11 11、朗姆革命11 “说实话,您说‘共进晚餐’的时候,我还以为您是要吃我。” 庄园的餐厅里,三位客人坐在桌边,一齐向女主人敬酒。堂娜?伊莎贝拉换回了女装,金发梳成蓬松的发辫,垂到胸前,发尾系着一簇鲜花。她看上去约莫十二三岁,处于那种刚刚进入青春期、稍微打扮后就难以分辨究竟是过于野性的少女还是过于清秀的少年的阶段。 “呵呵呵,不是自愿献出的血我从来不要。”堂娜?伊莎贝拉坐在餐桌主座,十指交叉垫在下巴下面。 餐桌上摆满了各色美食,从加勒比海特产的鱼虾贝类到从巴西和墨西哥运来的鲜牛羊肉,从当地特色的热带水果到欧洲传统的甜食点心,丰盛之极,令詹姆斯简直以为自己到了穷奢极侈的巴比伦。而且如此之多的菜肴,竟只有他和勒梅两人享用,堂娜?伊莎贝拉和埃德加虽然同席,两人面前却连餐盘和刀叉也没有。 “尽管享用吧,彭斯船长,”似乎看出了他的疑惑,堂娜?伊莎贝拉解释道,“这是为招待人类朋友而专门准备的食物。我们有鲜血就足够了。” 詹姆斯往剥开一只贝壳,把里面的嫩肉塞进嘴里,嘟嘟囔囔道:“真的吗?你们平时只喝血?” “有时也会把血掺在果汁或酒里,这对于我们来说就像你们人类的零食一样。请不要客气,船长先生。庄园的厨师因为罕有用武之地,最近意志消沉,好不容易能大展身手,就不要让他的辛苦白费了。” 詹姆斯向他竖起大拇指:“我们船上的厨子简直像是撒旦派来毁灭世界的!今天在您的餐厅里,我才觉得自己重又为人了!” 一名学英国人带着白色假发的黑人男仆为四人斟满酒。给詹姆斯和勒梅的都是普通的酒,给埃德加和女主人的则是一种浅红的液体,詹姆斯猜测那就是堂娜所说的血族的小零食。 “请品尝一下吧,诸位,”堂娜?伊莎贝拉说,“从墨西哥运来的上好的龙舌兰酒,就算是哈瓦那总督也享用不到此等佳酿。” 詹姆斯指着埃德加杯子里的古怪液体:“掺了血?” “正是。” “这是您所说的‘自愿献出的血’?” 堂娜优雅地指了指在餐厅里侍候的男女侍从,“都是我的仆人们自愿献出的。” “此话当真?” 堂娜微微一笑:“何必骗你?我手下的仆人,不论是黑人还是白人,不论是本地土生土长的还是渡海而来的,都是自愿追随我,自愿奉上鲜血的。如果他们有一天厌倦了服侍我,也可以自由地离开。我喜欢发自内心的忠诚。被强迫和束缚的忠诚不但没有任何意义,而且十分危险。怎么?彭斯船长不相信我吗?” 詹姆斯瞄了一眼埃德加,后者若无其事地啜饮着掺了血的龙舌兰酒。“我只是惊讶,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人,也有各种各样的吸血鬼。有的吸血鬼就没您这么宽容大度,偏偏喜欢威逼利诱和强迫他人。” 埃德加冷静地拿起餐巾,擦去唇角的血液:“有的人不用强是不会献上忠诚的。” “承认你没有堂娜那样的人格魅力就那么难吗?” “要是你被我的人格魅力俘获,自愿效忠我,那你是不是就不要钱了?” “当然要!” 堂娜?伊莎贝拉任由他俩争吵起来,咯咯笑着转向勒梅:“你叫亚当?勒梅?” “是的,堂娜。” “我亮出身份时,你似乎一点儿也不惊讶,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了?” “呃,可以这么说吧。” “是谁告诉你的?” “没有人告诉我。我们曾见过面,堂娜。” “……是吗?”堂娜?伊莎贝拉若有所思地盯着勒梅胸前所别的银色徽章,“我大概是老糊涂了。我们在什么地方见过?” “关键不是何地,而是何时。” “我完全想不起来了。您能否提醒我一下?” “这个……”勒梅苦笑,“我现在不能说,但是总有一天您会知道的。” 堂娜?伊莎贝拉见他无意透露,便也不逼他。“那就算了。对了,你所戴的那枚徽章十分特别。那上面的纹章似乎有什么含义。是你的家徽吗?” “不,堂娜,这是我所属的组织的徽记。” “哦?你是什么组织的?” “我不能说。” “又不能说?” “非常抱歉。” 堂娜?伊莎贝拉抚摸着自己的发辫:“我对纹章学也略知一二,可我从没见过那样的纹章……”她指着勒梅胸口的徽章,“那两个上下交叉的v字是什么意思?是象征着大卫之星 1吗?” “没有那么复杂,堂娜。它的意义是纪念组织最初的赞助方。交叉的两个v字代表曲尺和分规。” “曲尺和分规?我从来不知道有这种家徽,听起来好像什么工匠世家似的。大概是我孤陋寡闻吧!” “怎么会呢!您没听说过,是因为这个组织还……呃……寂寂无名。” “那中央的眼睛又是什么意思?” “它象征‘一刻不停的监视’。” “监视?你的组织是护城守卫吗?还是间谍?” “这个……应该说都不是吧……我……” 女主人举起一只手,示意他不必多言。“您的身份真是一个谜,勒梅先生。要我说,在今天来访的三位客人里,我对你最感兴趣。埃德加来是为了缉拿叛徒,彭斯船长是为了要钱,他们都像玻璃一样清楚明白。可你呢?你就像迷雾。你看起来和他们俩没什么交集,为什么要跟着他们呢?你的目的是什么?” “我也要找那个叛徒弗朗西斯。他身上有我想要的东西。” “什么东西如此重要?” 勒梅张口欲答,堂娜?伊莎贝拉却示意他稍等。 “你真的要告诉我?就不怕我把秘密说出去?” “我相信您会守口如瓶的。” “你对我这么有信心?” “就像我确定明天太阳会照常升起一样。” “那么我洗耳恭听。” 勒梅笑着凑到女主人耳边,用拉丁语说出一个词:“灵魂方程式。” 注释: 1大卫之星:即六芒星。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只要就能发现勒梅的来历已经暴露了噗噗噗。 12 12、朗姆革命12 堂娜?伊莎贝拉的书房中有一张非常完整详细的西印度群岛地图,铺在一张比床还大的地图桌上,那桌子足能让三个詹姆斯在上面打滚。地图上面用西班牙语标明了无数散落珍珠般的岛屿,每个岛上还钉着不同颜色的图钉,标明它们所属的势力。晚餐后,女主人带领三位客人来到书房,拿出这张地图,在上面指指戳戳。詹姆斯在旁边像松鼠抚摸坚果一样搓着手,愿意为这张图向堂娜献上他的脖子或是别的什么身体部位。 “这是你们能找到的最详细的西印度群岛地图。哈瓦那总督府上的那张和它相比就像非洲小泥孩的涂鸦。”堂娜?伊莎贝拉说道,语气中的自豪之情不是一点两点,“要是辛铎雷德长老的情报正确,那么那个叛徒肯定就在地图上的某个地方。” 埃德加抱着双臂,淡蓝色的眼珠紧盯着地图。“可问题就是我们不知道他究竟在哪儿。” 女主人背着双手在书房中踱步。詹姆斯觉得童贞女王1接见朝臣的架势大抵就是如此。 “不如换个角度想想吧。如果你是个滥杀人类、出卖同族、罪大恶极的犯人,你逃到西印 恋耽美 分卷阅读4 新大陆血族断代史 作者:唇亡齿寒 群岛,会选择藏身于何处呢?说到底,那个叛徒也是个血族。”女主人说,“是血族,就要藏身黑暗。是血族,就要吸血。” “他还是个喜欢虐杀人类的变态。”埃德加补充道。 勒梅不舒服地动了动,仿佛他他们的谈话触动了他哪根神经。“现在我知道他为什么要跑到西印度群岛了。” 所有人都看向他。 勒梅清了清嗓子:“因为在这里,他可以合法地虐杀人类,不用受任何制裁。” 埃德加皱着眉:“辛铎雷德家族在殖民地没有势力,这个我早就知道了。” “不,我是说……”勒梅顿了顿,“他可以购买黑奴。只要是他买下的奴隶,就任他处置,没人关心那些黑奴的死活。在很多渡海而来的白人眼里,黑奴甚至不算人。就算他把他们全杀了也不会怎么样,只要他有钱,再买新的就可以了。” 书房中一片死寂,就像私立学校的老师给刚学生发了考卷似的。过了一会儿,埃德加说:“我还从来没考虑过奴隶制的存在会对追缉犯人产生这种影响。” “真是讽刺!人类之间彼此伤害,倒给了血族叛徒可乘之机!”堂娜?伊莎贝拉捂着嘴,眼里满是讽刺。 埃德加像是被摸了尾巴的猫一样,焦躁不安地说:“如果有人觉得可以靠钻这样的空子逃避责罚,那就大错特错了!” 他求助地望向堂娜?伊莎贝拉,可女主人只是打了个呵欠:“这我可没辙。就连人类自己都高高兴兴地倒退回了奴隶和奴隶主的时代,不是人类的我又能有什么办法呢?反正在我的屋檐下没有奴隶,我自己知道是这样就够了。” 埃德加忧心忡忡地看着那张地图。 “不过别担心。”堂娜?伊莎贝拉说,“那个叛徒弗朗西斯肯定是有罪的。杀人和出卖同胞这两项罪名怎么洗也洗不清。如果他真的摇身一变成了奴隶主,我倒想起了一个很有趣的传闻。” “什么传闻。” “是从奴隶贩子那儿听来的。” 堂娜?伊莎贝拉靠在地图桌上,揪着编在自己发辫中的小花。“奴隶贩子会把从非洲捉来的黑奴运到哈瓦那集中贩卖,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在大广场举行集会。那些特别强壮的男奴和美貌健康的女奴甚至会公开拍卖,至于不怎么样的那些就留给需要成批买进奴隶的种植园主或者工场主。大约从五六年前起,每到秋分日,总有一个人去奴隶市场买下一百个黑奴,正正好好一百个,都要年轻健康的,而且男女各半,一个不多一个不少。你说这是不是很奇怪?” “您是说,这个人有可能是弗朗西斯?”埃德加说,“可是他除了买奴隶的数量和时间比较奇特外,似乎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啊。” “一看就知道你对种植园一窍不通。”詹姆斯说。 埃德加对他怒目而视:“那你有何高见呢?” “关键不是他一次买了多少个,而是他连续五六年都这样。这说明什么?假设他是个种植园主或者工场主,这说明他的产业每年都在扩大,至今已扩大了五倍,所以他才需要不断补充新人手。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况且他买下的奴隶男女各半,这就更奇怪了,种植园和糖酒工场向来更需要男奴,不会男女各半这样买的。如果真的有人按这种规律买奴隶,我想他要么是个十足的怪人,要么就是另有阴谋。” “什么阴谋?” 海盗船长来了劲,坐到地图桌上,无视女主人皱起的眉毛,兴致勃勃地说:“假如他真的是个吸血鬼,那么一切都能解释得通了!他之所以每年都要买一百个奴隶,是因为他残忍嗜血,不断虐杀那些可怜的黑奴,所以要定期补充新的。而男女各半嘛……肯定是因为他更喜爱少女的鲜血,所以女人总是死得比较快,而他又要保证有足够的劳动力给他赚钱,所以买下的女奴的数量要比通常的多,于是干脆就男女各半地买啦!” 埃德加似乎很不习惯海盗船长这么快地推导出了结论。“这毕竟只是你的猜测,也有可能不是这样……” “可总归是一条线索嘛!” “好吧,就算被你猜中了,可我们要怎么找到他?等到秋分日那天吗?” “嗯,这个嘛……”詹姆斯让自己的大脑像暴风雨中的风速标一样迅速转起来,“他买了奴隶,总得把那些奴隶带回他的种植园吧。那么他的种植园在什么地方呢?”他望向堂娜?伊莎贝拉,“在古巴岛上吗?” “我想应该不在。”女主人说,“否则我肯定会知道。” “那么它就在别的岛上!”詹姆斯快活地说,“在哈瓦那买了奴隶,却要把奴隶运到别的岛,该用什么办法呢?” “船。”埃德加回答。 “我想哈瓦那的港务员不至于玩忽职守到连出港记录都没留下吧!” “我明天就去码头找港务员!” “哦,那你要怎么说服他给你看记录呢?” “贿赂。” 詹姆斯打了个响指:“终于说到重点了。”他搓着手指说,“那我的钱什么时候给啊?” 注释: 1童贞女王:即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她一生未婚。 作者有话要说:  亚当?勒梅的徽章大致长成这个样子,我画的比较逗比,大家意会一下…… 13 13、朗姆革命13 堂娜?伊莎贝拉走到书房门口,那儿垂下来一根金色的绳子,她轻轻拉动绳子三下,不一会儿,便有人敲响书房的门。女主人打开门,对门外的仆人吩咐了几句,仆人离开了一小会儿,很快带着另一名仆人回来。两人各拎着一只箱子,箱子黑沉沉的,外表朴实无华。他俩把箱子放到宽大的地图桌上,行礼退下。堂娜?伊莎贝拉拍了拍箱子,示意詹姆斯打开。 詹姆斯犹疑地上前,轻轻摸了其中一只箱子一下,又赶紧缩回手,像是害怕箱子会突然长出嘴来咬他。他看了看埃德加和勒梅,前者冰冷地凝视着地图,仿佛他用视线就能烧着地图似的,后者则微笑着向他点了点头。 箱子没锁,詹姆斯掀开箱盖,接着发出一声尖叫,连连后退。 “天呐!”他忘我地大喊道,“我一辈子没见过这么多钱!这一定是在做梦!” 箱子里整整齐齐码着三列金条,当箱子打开的一刹那,如同戏剧里的描述一样,像有一道金光照在了书房里。 “足额的金条,价值两万五千西班牙银元。”堂娜?伊莎贝拉的口气非常轻松,像是家庭主妇在讨论今天市场上的鱼新不新鲜。 海盗船长捂着胸口:“我……我觉得要窒息了!如果我得了心脏病,那一点儿也不奇怪!” “你的声音就像怀春少女见到了梦中情人一般。”埃德加嫌弃地说。 “没错!”詹姆斯厚着脸皮承认了,“这就是我的梦中情人!如此的金光闪耀!我现在就要跟他上床!我简直饥渴难耐了!” 堂娜?伊莎贝拉带着一种微妙的表情说:“这让我想起了一个朋友,堂?何塞,他的爱好是收集各种各样奇怪的性玩具。有一次他买到了一个据说是古罗马时代的金子雕的□□,第二天他的屁股被烧出了一个血洞,因为那个金□□里掺了不少银……”她停了下来,因为其他三个人都沉默而敬畏地望着她。“哦,我错了,我不该拿好友的悲惨事来调侃的。我们换个话题。” 埃德加明显想说什么,但是堂娜?伊莎贝拉立刻说,“您要用这笔钱做什么呢,彭斯船长?” “您转移话题的技巧真是差到家了,不过我很乐意回答:我要买一艘船。” “您不是已经有一艘了吗?” “那艘船老得像没牙的老祖母一样!不,我要买一艘新船。” “您要抛弃可怜的路都走不动的老祖母,和一位妙龄少女私奔。男人真是无情!”堂娜?伊莎贝拉挖苦道。 “没错,这就是男人的本性,您现在才发现吗。”詹姆斯急切地说,像面对一个迟迟不肯宣布“新郎你可以亲吻新娘了”的神父一样缺乏耐心。 “那么您要抬着两箱黄金去和造船厂讨价还价吗?您抬得动吗?” 詹姆斯眨了眨眼睛:“什么?” “造船期间,您要把黄金存在哪儿呢?您总不会以为年迈的老祖母能帮您妥善保管好钱财吧?” “我……的确没想过。”因为我一辈子都没富到要担心钱财抬不动的地步!海盗船长自嘲地想。 “那么我有个建议。”女主人和蔼可亲地说,“您把钱存在我的银行如何?” “那不就等于把好不容易得来的黄金又还给您了吗?” “我会给您契约文书,像任何一个在我银行里有存款的客户一样正式!您绝对不用担心见不到您的金色爱人!” “……我……这……” “那您就抬着两箱黄金自己去找造船厂吧,埃德加先生和勒梅先生大概不乐意帮您抬。要是有人偷走或是抢走了它,也不关我的事……” “好吧!”詹姆斯咬牙切齿,“给我契约文书!” 堂娜?伊莎贝拉是位好客的主人,她邀请埃德加在庄园暂住,直到他找到更合适的住处为止。詹姆斯和勒梅沾他的光,也留在庄园过夜。当詹姆斯看到他客房里盛漫热水的浴盆、放在浴缸边的香皂、浴袍和一小瓶看起来像是精油的东西后,着实受到了惊吓。他一辈子都没受过这么奢侈的款待。但是他想了想自己跟着埃德加忙前忙后,还被咬过一口,便心安理得地接受了。 他洗完澡,穿上浴袍,叫仆人来收拾浴盆,自己到阳台上呼吸新鲜空气。隔壁的阳台上,勒梅正低头看着手中的什么东西。似乎是个金色的项坠。詹姆斯叫了他一声,他抬起头。 “你在哈瓦那有房子吗?”詹姆斯问道。 “嗯。”勒梅心不在焉地回答,“我租了一间屋子。” “你来哈瓦那多久了?你的口音真奇怪。” “三四个月吧。”勒梅快速地说,好像这场对话打搅了他似的不耐烦,“我之前住在波士顿。” “那可真够远的。”詹姆斯说,“你怎么了?为什么一副跟人打牌连输五场的表情?” 勒梅叹了口气:“没什么……只不过刚才在堂娜?伊莎贝拉书房里的谈话……让我觉得有点儿不舒服而已。” “怎么了?是我说错什么了吗?” 勒梅赶紧否认:“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声音旋即又低下来,“我是说……你们讨论那个叛徒弗朗西斯买下黑奴的时候,我觉得把人当成商品一样衡量……这让我觉得不舒服。” “波士顿没有黑奴吗?” “有,可是……”勒梅古怪地停顿了一下。 “难道你是那个什么,”詹姆斯想了想,“我曾经听一个神父说,只要黑人成为基督徒,就不应被当作奴隶贩卖,你和那个神父是一样的吗?” “我是废奴主义者。” “废……抱歉,什么?” “就是主张废除奴隶制。” 詹姆斯看了他一会儿,说:“这可真稀奇,我是说,我船上也有很多黑人,混血儿也不少,他们有的是自由人,有的是逃出来的。你觉得应该统统放他们自由?” “‘放’他们自由这种说法不准确。自由不是奴隶主或者什么人赐予的,而是与生俱来的。我相信人人生而平等,这不言而喻的真理。” 他看了看詹姆斯,“抱歉,我说得太多了。晚安,彭斯船长。” 他把手中那个金色项坠塞进口袋,转身走进客房。过了一会儿,客房的灯熄灭了。 “怪人。”詹姆斯咕哝一声,也回了房。 第二天,詹姆斯和勒梅一同用了早餐,却没见到堂娜?伊莎贝拉和埃德加。庄园的管家告诉他们,堂娜在白天很少出来活动,而埃德加大概是因为昨天晒了不少太阳,早晨感觉很不舒服,还在休息。 “噢,吸血鬼。”詹姆斯抱怨道,“那他要怎么去找港务员?” “我会替他去的。”勒梅说,“我也要找那个弗朗西斯。” “你找他干什么?因为你是……”詹姆斯狐疑地看着他胸前的徽章,“吸血鬼猎人吗?” “有一部分原因是这样。其他的请容我保密吧。” 庄园管家把准备妥当的契约文书、一张三千银元的期票和一小袋银元交给詹姆斯,配有来自堂娜?伊莎贝拉的一张字条:“零钱。” 返回哈瓦那的马车早已备好,车夫是一名脸上带着刀疤,表情凶悍到好像随时会抽出刀砍人地步的男子。 詹姆斯和勒梅乘马车回到哈瓦那,在码头下了车。车夫会等着勒梅,因为他还得返回庄园。 “那咱们就在这儿分别吧。”勒梅说,“反正您已经拿到钱了,埃德加先生的使命和您就没关系了吧?” 詹姆斯略不是滋味地盯着他,心想,昨晚如果不是我提出可以查找出港记录,你们还像没头苍蝇一样乱转呢,怎么转头就要把我丢开。你俩还曾经把我赶出船长室,商量什么秘密交易。也不想想要是没我,那吸血鬼现在还在海底躺尸呢!忘恩负义! 但他转念又一想,反正已经拿到钱了,吸血鬼要干什么也与他无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干脆就此别过好了。 他摸了摸马甲内袋里的银币,对勒梅道:“那好吧,再会。” 詹姆斯花了一个小时才找到造船厂。幸运的是,他们现在有一艘半成品船,因为原本订购那艘船的商人破产了,付不出尾款,所以造船的事只能搁置。那商人正在四处寻找接手的人,只要能付出订金的一半,他就愿意把船转让出去。造船厂老板也想早点找到买主。 那艘船和詹姆斯的要求很接近,三桅帆船,三层甲板,能装载二十八门火炮。詹姆斯爽快地付了钱,又花了两个小时跟造船厂老板扯皮,最终定下船的规格,把火炮增加到了三十二门,还有两门船首炮和四门船尾炮,船身还另外加固了。他们定了合同,詹姆斯签了期票给老板,然后他们一起愉快地用了午餐。 加上改造的时间,这艘船完工要一个半月。一想到要在哈瓦那留一个半月,詹姆斯就觉得浑身都不对劲。真希望他的水手们不要因为等得不耐烦而选择离开。不过他们还有一部分钱没拿到,应该会安安分分的吧。 詹姆斯又想到了埃德加和勒梅追逐那吸血鬼叛徒的事。如果他帮助埃德加把叛徒捉拿归案,会不会再得到一笔报酬呢?光是把埃德加救起送到哈瓦那,就有两万五千银元进账,那么捉到一个叛徒应该能拿到更多吧?至少也得五万银元…… 他琢磨着那些数字,心里高兴得像种满了甘蔗,满脑子都是银币丁丁当当的响声。他步行到码头,向港务员打听勒梅的下落,得知他正在港务长的办公室里翻找那些堆积如山的资料。看来哈瓦那的港务员们在整理档案方面非常懒惰。 他用三个银元买通港务员,把他带到办公室。勒梅正坐在一堆纸里抓耳挠腮。 作者有话要说: 14 14、朗姆革命14 “嗨!”詹姆斯叫道,“你找到什么了吗?” 勒梅抬起头,“彭斯船长?造船厂的事都办妥了?”他一点儿也不惊讶,好像他们压根就没告别过一样。 “差不多吧。刚好有艘合适的船,不过还没造好,一个半月后才能完工。你呢?找到什么线索了吗?” 勒梅闭上眼睛捏了捏鼻梁,“我本来想找出过去五年秋分日的进出港记录,考虑到船只有可能提前到达或者逗留,所以秋分日前后几天的记录也要一起找到。但是他们的档案实在是……天哪,简直像地狱!” “需要我帮忙吗?” 一瞬间,勒梅的表情像是看到耶稣基督踏水而来。“我……我可没钱付给你,彭斯船长。” “没关系,让埃德加付呗。” 勒梅想了想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于是两人一起在浩如烟海的各种档案和笔记中寻找出入港记录。直到傍晚,他们才整理出过去五年秋分日前后的记录。勒梅让詹姆斯挨个念船名,他用一种速记符号把它们记下来,然后写上出现频率。最后他们发现,一艘名叫“巴托罗莎”号的船每年都出现。 “看来这就是我们要找的那艘船。”勒梅对比着手上的资料,“它的出发地是……奇尼岛?” “喔!我知道这个岛,它在古巴岛南边,上面好像有甘蔗种植园吧。它竟然是吸血鬼的小岛,真难以置信!” “我想它值得一探。”勒梅把“巴托罗莎”号和奇尼岛的名字抄在一张纸上,将纸折好放进口袋。“走吧,我们回堂娜?伊莎贝拉的庄园。” “我们?” “当然。”勒梅笑着说,“这个故事中可少不了您。” 詹姆斯和勒梅乘马车返回庄园时,太阳已经消失在了海平线之下,稀疏的星辰悬在群青色的夜穹中,仿佛细沙撒在如海洋般深蓝的缎子上。庄园灯火通明,像是海上的灯塔。 堂娜?伊莎贝拉已经准备好了宴席。连续两天山珍海味的待遇让詹姆斯颇不习惯,感觉堂娜?伊莎贝拉似乎竭尽全力要把他喂胖,再一想到她是个吸血鬼,詹姆斯顿时不寒而栗,连食欲都消减了许多。 两名吸血鬼坐在餐桌边小口啜饮掺了血的朗姆酒,两名人类则享用着夹了香辛料的肉卷。听完勒梅在港务官办公室的发现,埃德加放下酒杯,“很好。我想我们明天就可以启程去奇尼岛。” “可是要怎么去?那是个……岛啊。”勒梅说。 “我们不是有一艘船吗?”说着埃德加看向詹姆斯。海盗船长猛地咳嗽起来,勒梅好心地递给他一杯水。詹姆斯把肉卷冲下喉咙,清了清嗓子:“我?你是说我吗?你要坐‘腓力王子’号去奇尼岛?” “对。” “那你得付钱!”詹姆斯在心里已经把这一幕排演很久了,现在一点儿也不惊慌,“不管怎么说,也不能比来哈瓦那的这一趟少吧。起码要多一……”他想说“多一倍”,但是话还没说完,便被埃德加冷冷地打断了。 “你是不是哪里搞错了,彭斯船长?”吸血鬼淡色的眼珠转向他,“那艘船是我的,我第一次跟你见面的时候就说得很明白了吧?” 詹姆斯拍案而起,力道之大,连餐桌上的盐都被震得跳出了碟子,“你在海底待得太久,脑子进水了吧?那艘船是我的!我的!我可没答应过你什么!” “我清楚记得你说过‘这艘船归你,有话好好说’,对吧?” “那是……那时候我受你胁迫!不能算数的!” “那就当那艘船是我抢来的好了。从没听说过抢劫还要别人事先同意。” “有这种抢法吗?!你以为你是海盗啊?” “呵,我赞助私掠者的时候,你还没出生呢。” 詹姆斯气得脸都红了。这时堂娜?伊莎贝拉笑眯眯地打断他们:“那种陈年旧事就不要拿出来炫耀了,辛铎雷德的埃德加。” 您在西班牙的时候肯定被英国人抢过吧!詹姆斯暗想。 勒梅在一旁帮腔道:“埃德加先生,您这样就不对了,今天多亏有彭斯船长帮忙,我才能这么快找出‘巴托罗莎’号。彭斯船长又没有义务帮我们,要不然您就付点儿钱吧。” “就是!把你弄来哈瓦那,你付了两万五千银元。如果说到奇尼岛,怎么着也不能比这个数少吧!” 勒梅在桌子下面踢了詹姆斯一脚,仿佛在说“你懂不懂什么叫见好就收”,可詹姆斯环抱双臂,用口型对他说:“一个子儿也不能少!” 埃德加用奇怪的眼神打量着詹姆斯:“你要那么多钱干什么?” “喜欢钱有错吗?” “你不打算当海盗了吗?” “……你是怎么得出这种结论的?” “你有两艘船,还有很多钱,那你为什么还要当海盗?” 詹姆斯一怔。他从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因为他从来没有这么“富有”过,除了海盗还能考虑其他的出路。他瞪着埃德加,好像对方是位睿智的哲学家,刚刚用一具奥妙的谚语深深折服了他一般。 “等……等一下!”詹姆斯慌忙举起手,“你别想岔开话题!我干不干海盗跟你有屁关系?哼,阴险的家伙,差点就被你牵着鼻子走了。你直说给不给钱吧!” “我不可能再给你两万五千银元。五千,最多了。” “这也太少了!” 埃德加冷静地反驳道:“在你遇到我之前,你曾拥有过如此巨款吗?” “呃……” “而且我还有条件。今后不管你做什么生意,合法的或是非法的,我都要从你的收入中抽头。”吸血鬼竖起三根手指,“三成。” 詹姆斯尖叫出来:“三成!你真是个吸血鬼!” “不愿意就算了,我相信五千银元完全可以在哈瓦那租到一条船送我去奇尼岛。” 詹姆斯紧紧抓住埃德加的手:“五千就五千!不过抽头太多了!两成!” “好吧。两成也可以。” “而且我不跟你上岛!那岛上有吸血鬼,我一步都不会踏上去的!到了岛附近,你们两个自己划小艇过去。” “我也是这么想的。如果你死了谁把我们送回来。那么,为了防止你反悔,麻烦堂娜?伊莎贝拉为我们做个见证。” 女主人露出圣母般慈爱的微笑:“乐意之至。” 詹姆斯说:“可是还有一个问题。我该怎么告诉船员,我们要去奇尼岛,但不上岛,就那么远远看着,等两个怪人划小艇去了又回呢?” 埃德加从詹姆斯的手掌中抽回自己的手。“这就是你的事了。” 作者有话要说: 15 15、朗姆革命15 詹姆斯觉得这是他一辈子撒过的最烂的谎。 “天哪船长,这是什么鬼玩意儿?” “如你所见,棺材。” “我们为什么要带着一具棺材去奇尼岛?” “当然是为了安葬棺材里的人。” “棺材里躺着什么人?” “合伙人埃德加先生的妻子,她出生在奇尼岛,所以埃德加先生想让她长眠在故土。” “那为什么要带着这么多罐水银?” “因为她喜欢炼金术,以此做为纪念。” “那为什么要派小艇悄悄靠近奇尼岛,不光明正大地上去呢?” “因为奇尼岛现在的主人不欢迎埃德加先生。” “……这其中一定有个不为人知的虐恋故事。” 事实上,所谓的合伙人埃德加是勒梅,躺在棺材里的则是吸血鬼埃德加。他在哈瓦那的棺材店里买了副最大最厚重的棺材留给叛徒弗朗西斯,又去银匠铺里订做了一组银钉。詹姆斯是这样计划的:埃德加躺在棺材里装尸体,勒梅则扮作合伙人运棺材上船。等船到了奇尼岛附近,勒梅就带着棺材和水银乘小艇上岛,詹姆斯则将“腓力王子”号开到附近的海湾里暂避。等勒梅上了岛,就放埃德加出来,两人合力捉拿弗朗西斯,把他钉在棺材里,体内灌上水银,然后带着棺材乘小艇回到海上,把棺材扔进海里,最后勒梅和隐形的埃德加一起返回“腓力王子”号。 詹姆斯认为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能想出这种计划的他一定是天才。他为此很是沾沾自喜了一番,直到他和勒梅把棺材搬进船长室,吸血鬼自己从棺材里爬出来为止。 “你出来干什么!被人看见怎么办!回去!” 詹姆斯像斥责探头探脑的猫一样呵斥道。 埃德加鄙夷地哼了一声,“我的枪和剑还给我。” “你想要回去吗?” “废话。那把剑上镀着银,枪是特制的,可以发射银弹。你把它们拿走了,我用什么?” “我靠,真的假的?早知道你的剑是镀银的,我就把它和宝石一起卖掉了!” “詹姆斯?彭斯!” 海盗船长举手投降:“开个玩笑而已。” “还不快给我!” 詹姆斯老大不乐意地交出佩剑和火枪。“这玩意儿真的有用吗?” 勒梅说:“当然了。血族拥有超强的自愈能力,不论什么伤口都能迅速愈合,但是被银器所伤的地方愈合非常缓慢,大概跟普通人类伤愈的速度差不多。” “听起来好像没什么用的样子……” 埃德加把枪和佩剑挂回腰上。“就算被砍了头,血族也不会死,被砍掉的头颅和身体拼在一起,还能长回去。只有太阳和火才能彻底杀死一名血族。银能极大地削弱血族的力量。” 詹姆斯咕哝道:“上帝啊,我竟然在跟这么可怕的种族说话……” “害怕了?” “才没有!”詹姆斯提高声音,以示自己很有勇气,“我怕什么?有什么好怕的?我的意思是,身为船长,我连个像样的武器都没有,无法自保。” 勒梅用揶揄的语气说:“没事儿,埃德加先生会送你新的。” 詹姆斯期待地望向埃德加。吸血鬼扬起头,“反正你有很多钱,不会自己买吗?” “我这不是等着你送吗?” “你又不是我的女人,我为什么要给你送这送那?” “你……”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起。詹姆斯识趣地闭上嘴,和勒梅一起手忙脚乱地把埃德加塞回棺材里。他们刚盖好棺盖,大副便推门而入。 “船长,前方海面上发现……一个东西。” 詹姆斯怒目而视:“谁准你进来的?一点礼貌都不懂!” 大副想张口回骂,但是看了看船长身边的金主合伙人,又把脏话咽了回去。 “船长,奇尼岛已经能看见了,另外海面上发现一个漂流者,要不要救上来?” 詹姆斯和勒梅对视一眼。 “走,去看看。” ※※※ 甲板上,水手们聚在甲板一侧,对着海中的某个物体指指点点。远处的海平线上有一片绿色,想必就是奇尼岛。 詹姆斯大吼道:“你们都站在一边干什么?想让这艘破船早点翻掉吗?滚回去!” 他驱赶一半的水手去船的另一侧,好保持船体平衡。大副递上了黄铜望远镜,詹姆斯用袖口擦了擦望远镜的镜片,把它举起来。 海上果然有个漂流者。一个身材矮小的黑皮肤男人,要么就是个女人。那人趴在一块木板上 恋耽美 分卷阅读5 新大陆血族断代史 作者:唇亡齿寒 ,双手奋力地划水,看那笨拙的样子,不像是熟悉水性的海员。 詹姆斯把望远镜扔给大副,“让舵手把船开过去,准备好绳索,上帝把他送到我们面前,一定在冥冥有所安排。” 大副高声重复船长的命令:“舵手!把船开过去!救人!” “腓力王子”号稍稍偏离了航向,向那漂流者驶去。漂流者似乎也明白有艘船要救自己,更加奋力地划起水来,向“腓力王子”号靠近。不一会儿,船便靠到了那人跟前。 詹姆斯抓住船舷向下望,终于看清了漂流者。那是个年轻的黑皮肤女人,抓着一块木板在海上载沉载浮。水手们向她抛出绳索,她伸手接了几回都没接到。好不容易接到了一次,却又因为打滑而脱手了。有几个水手看不下去,脱掉衣服跳进海里,将绳索捆在女人的腰上,甲板上的人一齐用力,像拉一条大鱼似的把女人拉了上来。 女人无力地瘫倒在甲板上,奄奄一息。她是个年轻女孩,胸部有丰满的曲线,湿漉漉的劣质布裙裹在她身上,围观的水手们的表情立刻变得有点不对劲。 “看什么看!看什么看!没见过女人吗!滚滚滚,都回你们的岗位上去!”詹姆斯像轰走一群小鸡一样驱散船员,“你,”他指着一名矮个子水手,“把船医叫来!” 矮个子尴尬地说:“呃,船长,我们船上没有医生……” “什么?!上帝保佑我们全得疫病死掉算了!”詹姆斯踹了矮个子屁股一脚,“去拿点酒来!” 矮个子一溜烟没影了。勒梅在黑人女孩身边蹲下,查探了她的鼻息,又把她翻过来,简单检查了一下身上。 “没有受伤,有点脱水,喝点东西休息一下应该就没问题了。” 矮个子水手拿来了一瓶朗姆酒。詹姆斯用牙齿咬掉瓶盖,对着女孩的嘴唇灌了下去。女孩立刻咳嗽着醒来,不知道是被酒辣的,还是单纯被呛的。 勒梅扶着她坐起来,轻轻拍着她的后背,用西班牙语安慰道:“你已经安全了,小姐,你现在在‘腓力王子’号上,我叫亚当,这位是船长詹姆斯?彭斯先生,他会保护你的。” 女孩茫然地看着他。 勒梅换英语又说了一遍,这回女孩总算有了些反应。她攥着勒梅的手,一个劲儿的用口音很重的英语道谢。 “谢谢你们,我终于得救了,感谢神,我终于逃出来了……”说着说着,她的眼泪便滑了下来。 詹姆斯最看不得女人掉眼泪。虽然很不擅长,但他也安慰道:“别哭了,小姐,已经没事了。” 女孩用手背抹去眼泪:“我……我不是小姐,我叫蒂拉,只是女仆……” 勒梅睁大了眼睛,表情明显有一瞬间的凝滞,接着仿佛接到了天启一样,整个人都亮了起来,如同有一道圣光从云隙间照到了他身上。 “你……你说你叫蒂拉?” “是的,先生,蒂拉。”女孩缓慢地重复了一遍自己的名字,生怕口音太重,别人没听懂。 詹姆斯不明白勒梅为什么突然之间像见了教皇圣座那样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蒂拉,你为什么会在海上漂流?你遇上船难了吗?” 蒂拉摇摇头:“我是,逃出来的。” “逃?从哪儿?” 蒂拉伸出细瘦的手臂,指着远方的奇尼岛。 “那里。”她说,“岛上,主人是魔鬼,大家都害怕,想逃,可是只有我成功。” 说着,她哭得更伤心了。 作者有话要说: 16 16、朗姆革命16 詹姆斯抛给勒梅一个警告的眼神。勒梅会意地点点头,扶起蒂拉:“你能走路吗?我们送你去船舱好不好?” 蒂拉点点头,无力地倚在勒梅的手臂上。 “腓力王子”号没有单独的客舱,詹姆斯也不能把一个女人安置在水手们的舱室里,于是他把蒂拉带到货舱里。货舱原本的货物都堆在哈瓦那的码头,所以现在地方还算宽敞。他给蒂拉找来一条打满补丁的旧帆布(原本是包木条箱用的),女孩披着帆布,不住地道谢,好像他们给了她一条东方丝绸一样。 “谢谢,我一定会报答你们,我会干活,我会干很多活,我不会吃闲饭的。”蒂拉抹着眼泪说,“我会针线活,还会做饭,我能伺候老爷太太,艾默菲小姐都夸我勤快,求求你们不要把我送回去……” “蒂拉,你放心,我们不会把你送回去的。”勒梅和蔼地说。 詹姆斯帮腔道:“没错,我们正好需要一个厨师!我就说嘛,上帝让我们在海上相遇,一定有他贴心的安排……” “蒂拉,我们会帮助你的,但是你要先老实回答我的问题。” 女孩像小鸡啄米似的点头:“我说,我什么都说。” 勒梅半跪在她面前,凝视着她棕色的大眼睛:“你说主人是魔鬼,这是什么意思?” 蒂拉抓紧身上的帆布,打了个寒颤:“他……他吃人肉,喝人血。他杀了好多好多人,他喝光他们的血,把尸体烧成灰,撒进海里……”女孩瞪着詹姆斯和勒梅,“你们……你们一定要相信我,我说的都是实话!岛上人人都知道!监工带着谁去见主人,谁就活不成。我是艾默菲小姐的女仆,所以主人不杀我。其他人,主人随便杀……我哥哥……” 女孩哽咽起来,“我去求艾默菲小姐,求她救我哥哥,哥哥也能当仆人,但是主人不同意。他逼我看着……他们把他按在桌子上,割开他的喉咙,喝他的血……主人逼我在一旁看……我眼睁睁看着他死掉……” 蒂拉泣不成声。勒梅轻拍着她的肩膀,“没事了,蒂拉,我们会帮你报仇的。” 女孩眼泪汪汪地看着他:“真的?” “真的。我们去奇尼岛,就是为了制裁你那个邪恶的主人。” “可是……主人很厉害……鲁诺都打不过他……”蒂拉发觉两人困惑的表情,解释道,“鲁诺是最强壮的,他想逃走,主人抓他回来,一只手拧断他的脖子……” 詹姆斯问:“既然最强壮的鲁诺都逃不掉,你又是怎么逃出来的?” 蒂拉怯生生地说:“因为主人不在岛上。” “什么?”勒梅大惊,“不在岛上是什么意思?” “主人乘船出海,庆祝。” “庆祝什么?” “主人要把艾默菲小姐转变,”蒂拉打着手势,“就是……变成和他一样的魔鬼。他们在船上庆祝。” 詹姆斯咕哝:“真是骄奢淫逸。” 勒梅继续问:“因为他们都乘船离开了小岛,你才能逃出来?” 蒂拉点点头:“他们都走了,只剩六个监工,早上去甘蔗园,大屋里没人,我就逃走了。” “岛上除了你的主人,还有多少吸血的魔鬼?” 蒂拉竖起四根手指:“加上艾默菲小姐。” 勒梅同詹姆斯交换着严峻的眼神。 “五个吸血鬼。”勒梅苦恼地抓着头发,“原本以为只用对付弗朗西斯一个,没想到平白无故多了四个对手。”他琢磨了片刻,“那么蒂拉,除了他们五个之外,岛上还有多少白人?我是说,除了你们奴隶和那五个魔鬼外,你主人的手下还有多少?” 蒂拉很努力地数着手指:“十……十六个。” “黑奴有多少呢?” “很多。” “……很多是多少?” “我……没数过。” 勒梅叹了口气:“算了,反正黑奴不是我们的敌人。” 詹姆斯泼着冷水:“现在又平白无故多出十六个白人帮凶来。” “蒂拉,这么说船上有五个魔鬼和十个普通白人,对吗?” 蒂拉点点头,又摇摇头:“不不,还有几个黑人。”她做出捆着双手的动作,“主人的食物。” “你能认出‘巴托罗莎’号……你主人的船吗?” “那艘船很好认!”蒂拉认真地说,“它有两个桅杆,帆是蓝色的,上面有红色花纹。” “你知不知道主人什么时候返回岛上?” 蒂拉想了想:“今天晚上吧,可能……主人白天不露面,去的时候是晚上,回来也是晚上。” 勒梅站起身:“行了,蒂拉,你休息吧。” 他转向詹姆斯,“彭斯船长,我们得把情况告诉埃德加,恐怕计划得有所改变了。” “什么?改变?我不要啊……好不容易想出的完美计划,天衣无缝……” 勒梅拖着哀号的詹姆斯离开货舱。海盗船长鬼哭狼嚎了一阵,接着叮嘱蒂拉:“货舱里有木棍,你把门抵住,别让那帮小崽子随便进来。如果有人要□□你,你就用木棍揍他!” ※※※ “这么说,直接上岛捉拿弗朗西斯的计划行不通了?” 埃德加坐在棺材里,一脸凝重地听完勒梅的报告(及詹姆斯的插科打诨)后如此说道。 “我们该怎么办?”勒梅问,“那几个人类构不成威胁,问题是对方还有五个血族。”他说着严峻的事实,语气却很轻松,好像他们在商量郊外野餐的细节。 埃德加不屑地说:“弗朗西斯肯定是来到西印度群岛之后才把那几个人转变的,也就是说,他们几个成为血族只有几年时间,更别提那个女人刚刚才接受初拥――弱得很,我一只就能拧死他们。而且他们是那叛徒随便繁殖出来的孽种,连施刑都不需要,直接弄死了事。” “但是他们毕竟有四人,就算你像打地鼠一样又快又准,弗朗西斯也能抓住空隙袭击你。” 埃德加挑起眼睛看着勒梅:“你就在旁边干站着喝西北风吗?” “你让我去单挑弗朗西斯?”勒梅扬起眉毛。 “你只要把他挡住一会儿,等我处理完那四个孽种你就能退下了。” 勒梅一副很想说什么的样子,但是他最后什么都没说。 “怎么?还有问题吗?” “问题是,我们要怎么接近弗朗西斯?他可是在船上。” 埃德加摊开手:“我们不也在船上吗?” “喂喂喂!等一下!”詹姆斯一把推开勒梅,插到埃德加跟前,“你该不会是想让我开着船送你去见弗朗西斯吧?” “不然你以为呢?” 詹姆斯弯下腰,用一根指头戳着埃德加的胸口:“我说了,我不会跟着你去冒险的!我连那见鬼的岛都不会上,更别提去找一艘载满了吸血鬼的船!” “你可以不用参加战斗。” “要是你没能打赢那个弗朗西斯呢?”詹姆斯质问道,“到时候两艘船一碰上,哈,接舷战!吸血鬼杀上甲板,我们全完啦!” “我会获胜的。”埃德加脸色阴沉地转动着左手的红宝石戒指。 “你哪儿来的自信?!” “我有完全的把握。” “喔!听起来真是鼓舞人心哦!那你倒是告诉我,首先,我们要怎么找到那该死的船?海这么大,你知道他们会往哪个方向开?” “蒂拉说他们会在晚上回奇尼岛,我们只需要守株待兔即可。” “这附近是去古巴岛最繁忙的航路之一,每天都有数不清的船经过,你怎么知道哪艘船是对的?我事先提醒你,今天晚上没有月亮,我们根本看不清那天杀的帆是什么颜色!” “血族的视力比人类优秀,你看不见,我却可以。” “好吧,就算你看得见好了!可是你能保证在敌人伤害我和我的船员之前,先把他们剿灭?那可不是人类,是吸血鬼!” “你畏惧战斗?” “我不畏惧,但前提是我的敌人是人类!” 埃德加不耐烦地敲打着棺材:“多少钱你才肯干?” “多少钱我也不干!我还要留着性命享受快乐人生呢!你当我是□□吗?只要你开个价我就张开腿让你随便操?” 埃德加转向勒梅:“你先出去一下,我和彭斯船长单独谈谈。” 勒梅耸耸肩:“我去看看蒂拉好了。” 他离开船长室,不忘把门关好。 埃德加缓缓从棺材里爬出来,动作像训练过一般自然优雅,就像国王从他的王座上起身一样。詹姆斯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步,但他觉得越是这种时候越不能示弱,于是挺起胸膛,用他能做出的最强硬的语气说:“我们没什么好谈的!” “彭斯船长,”埃德加的声音冷得像冰块,詹姆斯觉得仿佛有人把他丢进了冰冷的海水里,全身都在发寒,“船长。呵。我不介意把这个头衔交给别人。你的那位大副似乎很不满你的指挥?” “你……你想干什么?”詹姆斯又后退一步,埃德加紧跟着向前逼近一步,“你发过誓不伤害我的!” “那是在你不伤害我和我家族利益的前提下。”埃德加说着,淡蓝色的眼珠慢慢染上血红色,像有人往清水中滴了一滴赤红的染料。“可是现在你拒绝跟我合作,我是不是可以认为,你这样有损我家族的利益呢?”当他说话时,詹姆斯能清楚看见他的尖牙从牙床里冒出来。这样的埃德加如同恶魔一样骇人!蒂拉称他们为魔鬼,真是一点不假! 詹姆斯握紧拳头。他的掌心全都是汗。“我……你……你威胁我也没用!” “威胁?”埃德加的眼睛已经完全变红,“詹姆斯?彭斯,如此天真。简直算是种讨人喜欢的特质了。” “什……” 他接下来的话淹没在了一声无声的尖叫中。埃德加抓住他的双手,将之反折在背后,然后一口咬住他的脖子。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有肉渣,所以我把文章内容替换成了别的文,真正的第17章则放在作者有话说里,大家注意哦! 17 17、朗姆革命17 海登?奥尔扬站在阿西莫夫3号第六区某扇不起眼的金属门前。第六区是太空城阿西莫夫3号中“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官方语),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贫民区。这附近净是可疑的夜店、出售非法药物的酒吧、没有营业执照的妓院和违规赌场。比起那些乱七八糟的场所,眼前的这扇门简直正经到不可思议。门上挂了块牌子,上面用荧光涂料写着“阿列克谢?泰别科夫侦探事务所”,字体相当潦草,不知是刻意为之,还是写字的人根本没用心。 海登上个月刚刚调职到第六区警署重案组。对于阿西莫夫3号的警察们来说,如果想要升迁,那么必须有一两年时间要到那些治安最差的地方“历练”。海登现在就处于“历练”途中。到任之后,海登的上司找他单独谈话。“第六区这种地方和你先前待的第四区完全不在同一个世界。”上司这样说,“在我们这儿,杀人放火是家常便饭。整座太空城的人渣和反社会分子都聚集在这里。每个月都会发生棘手的案件。你刚来,可能不太适应,但是很快就会习惯了。此外,如果你遇到了无法侦破的案件,需要帮助的话,可以去找这个人。”上司说着递给他一张名片,“这个人会帮助你。他是我们警署的老朋友了,可惜性格太糟,所以没什么人愿意跟他打交道。” 现在,海登就站在名片上所写的地址之前。出于礼貌,他事先打电话预约过。接电话的是事务所配备的人工智能,从声音听来是一名“男性”,他像所有服务型人工智能那样亲切地为海登安排了会面时间,并且善意地告诉海登:“您下次可以不用预约,直接过来就行了。反正我们这儿也没什么客人。” 海登按响门铃。门上的安全装置里立刻传出了同一个人工智能的声音:“您好。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的吗?” 海登不安地拉了拉自己的领带:“我是海登?奥尔扬,第六区警署重案组的警探。”他亮了亮别在腰上的警徽,“我昨天打电话来预约过。” “查到了您的预约。”人工智能说,“是否可以核实一下您的生物信息?” “当然。” 海登凑近那个盒子一样的安全装置,让里面的红外线扫描自己的视网膜。 “生物信息已核实。欢迎光临,海登?奥尔扬警探。” 金属门向两边滑开。海登走进房间。比起外面那副破破烂烂的样子,房间里的装潢可以算得上是豪华了。侦探事务所分为上下两层,上层大概是侦探的私人居所,下层则是办公的地方。地面上铺着合成木地板,房间中央放着一组沙发和几盆绿色观赏植物。正对着门的墙壁上有一扇窗式屏幕,屏幕上播放着冬日雪景。居住在太空城,自然是不可能看到像殖民行星那样丰富多彩的自然景观,因此很多人在家里装上这样的窗式屏幕,来模拟窗外的景色。 海登左右张望,找不到侦探的人影。一般来说侦探不应该坐在沙发上等待客人吗?还是说这位侦探喜欢摆架子,故意来迟? 海登刚刚这么想,就发现沙发旁边铺着一张奢华的长绒地毯,地毯上趴着一个人。那人面朝下,一动不动,全身上下除了一条白色内裤之外什么也没穿。海登的第一反应是“发生案件了!”于是他立刻跑到那人身边,探了探对方的颈动脉,发现人还活着。 “我现在是不是应该报个警什么的?可是我就是警察啊……”海登满头大汗。 “请不要慌张,奥尔扬警探。”人工智能的声音从天花板上传来,“您面前的这位就是阿列克谢?泰别科夫先生,本事务所的侦探。” “他怎么了?他昏迷了吗?”海登紧张地问。 “不。阿列克谢先生正在午睡。” “什么……?” “您脚下的这块地毯是来自克拉克星球的手工羊毛地毯,阿列克谢先生认为它的触感很好,所以喜欢在上面午睡。他异于常人的习惯惊吓到您了,非常抱歉。” 海登看了看趴在地毯上宛如一具尸体的裸男,心里大概知道为什么警署的同事都不喜欢和这位侦探先生打交道了。 “请坐,奥尔扬警探,”人工智能在主人熟睡期间担负起了招待客人的职责,“您是要咖啡还是茶?” “咖啡。谢谢。” 海登在旁边的沙发上坐下。一只圆滚滚的万用机器人端着托盘来到他身边,将一杯咖啡和一杯水放到了茶几上。海登端起咖啡,十分不解为何机器人还要端一杯水来。这时只见机器人拿起水杯,滑到睡得像死尸的侦探身边…… ……然后把水泼到了侦探脸上。 侦探发出一声惨叫,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跳起来。 “莱曼!你在干什么!你要谋杀我吗!”他暴跳如雷。 “尊敬的先生,我只是叫醒您而已。” “你的叫醒方式未免也太简单粗暴了一点吧!” “在客人到达的五分钟、十分钟和十五分钟之前,我分别用‘温和’的方式叫过您,但是您根本没醒,所以我只好采取一些简单粗暴但非常有效的方式。毕竟,您受点委屈没关系,客人千万不能怠慢。” “什么!你这也算是管家型人工智能吗!我要退货!退货!” “我的十五日无条件退货期已经过了……” 侦探一屁股坐在他心爱的地毯上,撸了把自己像杂草一样的黑发。他长得还算英俊,但是胡子拉碴,不修边幅。海登心想如果他披着袈裟,坐在蒲团上,旁边再摆几株菩提树,大概还算有些“禅意”。可是现在这样怎么看都只是一个邋遢的男人而已。再加上万用机器人从肚子里伸出一支吹风机开始清洁地毯,就更显得侦探本人不讲究了。 “好吧,你,呃,你叫什么来着?”男人――侦探――粗鲁地说。 海登放下咖啡杯。“我名叫海登?奥尔扬,是本区警署重案组的警探。我是就本区近期发生了几件毒杀案来请教您的意见的。不知道您有何见解……?” 侦探茫然地看着他:“什么案件?” “呃,我昨天打电话预约的时候把案件相关资料发到您邮箱了啊,就是那个案件……” “啊?有这回事吗?” 人工智能说:“阿列克谢先生,我昨天提醒过您有新邮件,但是您忙着打《魔女与猎人》,根本没有去查看……” 海登顿时觉得冷汗都下来了。《魔女与猎人》是最近流行的网络游戏,怎么这位侦探先生竟然沉迷游戏到了连工作都不顾的地步吗?难怪他的事务所都没什么客人啊!这家伙看起来超不靠谱的,找他破案真的管用吗! 作者有话要说:  真?第17章 血红。詹姆斯只能看见一片血红。 仿佛一切都在一瞬间远去了。他耳膜鼓胀,除了自己的心跳声什么也听不见。他觉得自己正从高处坠落,像船只从一个高高的浪头上跌下来。 他闻到了血腥味――他的血,混合着某种奇怪的香料的味道,还有海盐,烟草,汗水和香薰味。他想那是埃德加身上的味道。 理智告诉他,埃德加咬了他,在吸他的血。他会把他的血吸干,把他干瘪的身体烧成灰,撒进大海里,毁尸灭迹。哦哦哦,上帝啊,这真是糟糕。他就要死了。但是这感觉该死的好。像抽鸦片抽上了瘾。他的理智告诉他“停下!”,身体却不听使唤。最完蛋的是他的理智正在这疯狂的快感中逐渐崩溃,如同一张被烈焰吞没的纸。那上面到底写了什么,詹姆斯已经看不见,而且完全不在意了…… 等他回过神在,他发现自己正贴在埃德加的胸口,哭喊着“不不不停下停下我不想死我什么都听你的”,那声音与其说是求饶,不如说是叫`床。他浑身上下一点儿力气也没有,埃德加的双手扣住他的腰,为他支撑身体。他背后就是那张放地图的胡桃木书桌。 “想好了?都听我的?”埃德加问。 詹姆斯涕泗横流地从埃德加的胸口抬起头。吸血鬼的眼睛依旧血红。 “你……你他妈使了什么妖术?” “只是咬了你一口。你的生物本能让你求生而已。” 詹姆斯迟钝地摸了摸自己的颈侧,上面有两个小小的血洞。但是他并不觉得疼。 “我……”他嘶哑地说,“我刚刚好像产生了什么幻觉?跟喝多了酒似的。” “那是一种特殊的濒死体验。人类被血族吸血的时候都会有这种感觉。像性高`潮是不是?有人为了追求这种感觉甚至会专门找人来勒自己。” 埃德加松开手。詹姆斯眼看着就要瘫倒在地,埃德加伸手一推,让他坐到书桌上。 “妖法。”詹姆斯低声嘟囔着。 吸血鬼将一只手放到他胯下。 “你硬了。” “什么?!”詹姆斯低下头,果然看见裤裆上可疑地鼓起了一块。吸血鬼苍白修长的手指轻轻搭在它上面,纹丝不动,可是詹姆斯觉得这比拿骚妓院最高级妓`女的手活还要刺激一百倍。他愿意拿自己的新船赌,只要埃德加稍微动那么一下,他就会立刻一泄千里。 “这没什么。我吸过很多人的血,他们中一半的人被咬了之后会有反应,另外一半在我吸完血前就能高`潮。” 詹姆斯的脸涨红得像只火烈鸟。 埃德加抽回手。詹姆斯松了口气,如果真的当着吸血鬼的面射出来,他不如跳进海里一了百了。但放松之余,他又稍稍有些失望。也许应该让埃德加帮他弄出来呢,这感觉真他妈不错…… “记住,我随时都能杀你。”埃德加的眼睛慢慢变回淡蓝色,“你是愿意老实跟我合作,留着小命享受人生,还是现在就与世长辞,永眠海底?” “我……我合作。”詹姆斯小声说,“但是你根本不懂海战,如果你想登上那艘船,你就得听我的。” 埃德加若有所思地打量了他一会儿。“可以。” “还有,” “什么?” 詹姆斯鼓起勇气,抓着埃德加的手,把它按向自己的裤裆,“我被你摸的有点爽。” 一瞬间,埃德加的神情像被闪电劈中了。詹姆斯以为他肯定会勃然大怒,把自己的老二拧下来丢进海里喂鱼,孰料吸血鬼的表情很快缓和下来。他轻轻按揉着詹姆斯的硬`挺,海盗船长舒服得闭上了眼睛。埃德加的手熟练地解开他的裤子,探了进来。吸血鬼手指冰冷,像具尸体,但詹姆斯不在乎。埃德加不需要多么卖力,只是简单地套弄了几下,詹姆斯就浑身颤抖着高`潮了。 “你真快。”吸血鬼收回手,“没毛病?” 詹姆斯喘着粗气,恶狠狠瞪了他一眼,可他脸上的红色让这个眼神没什么威慑力,“憋得太久了。我到哈瓦那都没找女人,光顾着给你跑腿了。” “我是不是还得感谢你?”埃德加有些嫌弃地看着自己手上沾染的白色浊液,“有那么爽吗?” “靠,难道你不是男人,能不知道这个?” “记不清了。”埃德加用干净的那只手从口袋里抽出一条白手绢,“我成为吸血鬼后离开了人类的妻子。我那时受了重伤,她以为我死了。所有人都以为我死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跟人做过。几百年了,早忘记是什么感觉了。” “你应该试试,伙计,你都获得永生了,怎么能活得这么乏味呢?”詹姆斯拉上裤子,“要不要我礼尚往来帮你一把?” 埃德加擦净手上的白浊,将手绢窝成一团,狠狠丢到詹姆斯身上,“给我滚!” ※※※ 完全没有用的小姿势: 埃德加原本是15世纪的英国贵族,参加了红白玫瑰战争,在战斗中受重伤。濒死时一名血族救了他,并带他到欧洲游历,躲避战争。埃德加的妻子和朋友都以为他死了。战争结束后埃德加回国,才知道妻子早已改嫁给另一名贵族,还有了孩子。心灰意冷的他从此遁入血族地下世界,专心为家族服务。 18 18、朗姆革命18 “巴托罗莎”号船长登上甲板。今夜没有月亮,仅靠天上的星辰无法照亮黑暗的海面。这本不是个适合航行的夜晚,可船主弗朗西斯子爵非要在这时候出行。对他们来说,无月的夜晚似乎是什么黄道吉日。 现在,那五个家伙正在下面的船舱里撕扯着最后一只猎物。那是个黑人少女,像黑珍珠一样漂亮。她的惨叫声穿透能穿透甲板,传进船长耳中。他们一共带上船六个奴隶,现在全没了。 子爵把他心爱的艾默菲小姐变成了血族。那女人昏迷了半天,醒来后变得像饿了一周的母狮一样饥渴。子爵从牢里挑出一个最健壮的奴隶给她当祭品。艾默菲小姐一口就咬断了奴隶的喉咙,痛饮鲜血。当她吃饱喝足,其他人便开始庆祝。他们从牢里带出一个又 恋耽美 分卷阅读6 新大陆血族断代史 作者:唇亡齿寒 个奴隶,将一具又一具尸体抛进海里。船长知道他们惯用的狂欢手法,过去在庄园和船上,他见过无数次。他们会把女奴(有时是男奴)按在地板上轮`奸,一个人办事的时候,另一个负责抓着女奴的双手,实际上他是在咬着女奴的手腕饮血。等女奴力量尽失,奄奄一息,不再挣扎,他们就一起上,一个干她前面的洞,一个干后面的,还有一个操她的嘴。而弗朗西斯子爵和艾默菲小姐在旁边一边观赏这场血腥淫宴,一边疯狂做`爱。 船长之所以能忍受这群残暴的魔鬼,一方面是因为子爵付给他高昂的薪水,另一方面是因为子爵许诺,只要他忠心耿耿,勤劳肯干,就赐予他永生,让他也变成不朽血族的一员。除了艾默菲小姐之外那三个血族,都是子爵初到西印度群岛时招募的部下。艾默菲小姐则是子爵在哈瓦那遇到的交际花。 船舱里女奴的惨叫已经消失了,船长猜测他们几个已经进入狂欢的最后阶段。 风向很好,他们午夜后就能回到奇尼岛。 “两点钟方向有船只靠近!”t望手的声音从桅杆上传来。 船长拿出望远镜,对着远方看了好一会儿才勉勉强强看见一个黑影。那是艘和“巴托罗莎”号差不多的双桅横帆船。夜色中看不见它悬挂了哪国旗帜。 这一带是条挺繁忙的航线,遇上别的船稀松平常。可是那艘双桅船却有些古怪,它似乎是直奔着“巴托罗莎”号来的。如果是白天,就能看得更清楚,可现在是夜晚,还该死的没有一点月光。 两艘船之间的距离快速缩短,当那艘船驶近,船长看见它甲板上闪现着许许多多黯淡的白色反光。无需多想他就知道那是什么光――钢铁的武器。那是出鞘的弯刀和斧头所反射的星光。 什么船会让水手站在甲板上,个个手持出鞘的武器? “全体戒备!是海盗!”船长大喊。 ※※※ “在海战方面,我比你懂的多,所以你要听我的,按我计划行事。” “你的计划是什么?” “首先,要让他们发现我们是海盗。如果是白天,我们只要挂上黑旗,就一目了然。可是晚上谁他妈能看见一面黑色的旗子。所以要用别的方法:让所有的水手站在甲板上,手里拿着打磨光亮的武器。” “为什么要这样?” “……所以说你对海战屁都不懂。什么船不让水手干活,而是手持武器站在甲板上干吹风?只有等着登舰打劫的海盗。只要对方的船员不是白痴,就肯定明白这一点。” “假如对方没看见呢?今夜星光黯淡,他们有可能看不见武器的反光?” “没关系,我还有第二招。” ※※※ 只见那艘船上火光一闪,一枚炮弹“咻”的射出,落在“巴托罗莎”号右前方的海里。接着又是火光一闪,另一枚炮弹落到了船的后方。 “他们开火了!妈的,他们在测试距离!”船长气急败坏地喊到。 在这种夜晚,就算炮手有鹰的视力也做不到弹无虚发。他们甚至无法准确判断彼此的距离。海盗发射的两枚炮弹就是测试距离用的。顺便还能试验弹道,威慑敌手。胆小的商船恐怕一听见隆隆炮声就会举手投降,海盗们便能兵不血刃缴获所有的货物。 t望手从桅杆上一溜滑下来。“船长,怎么办?是战还是逃?” 船长焦虑地抚摸着镀金望远镜:“你去把轮班的人都叫醒,我去问问子爵。” “是!” 船长匆匆下到船舱,打开子爵舱室的门。子爵管这个舱房叫“宴会厅”。平时绝对没有水手敢靠近这个地方。 一打开门,浓重的血腥味扑面而来,船长几乎要吐了。弗朗西斯子爵的盛宴已经到了尾声。“宴会厅”里的六个人都一丝`不挂。那个奴隶女孩躺在地板上,胸膛微微起伏,看来还活着,可是她的乳`房只剩下了一个,另外一个像被野兽咬掉了。地板上散落着一堆牙齿,看来吸血鬼们把她的牙齿全拔了,以防她在口`交时咬到哪位先生的命根子。她腹部以下布满了带血的抓痕,双腿大张,私`处几乎变成一个血洞,一个吸血鬼仍在她下`体抽`插,另外两个则懒洋洋地靠在一旁抽烟草。“宴会厅”尽头铺着许许多多柔软的靠枕,弗朗西斯子爵舒舒服服地躺在枕头堆里,艾默菲小姐骑在他身上,嘴里不住发出淫浪的叫声,娇躯白得刺眼。 “怎么了,船长,”弗朗西斯子爵不悦地皱着眉头,“我不是吩咐过不许打扰吗?” “出事了,子爵大人,一艘海盗船正在向我们逼近。” “海盗?”艾默菲小姐的动作慢了下来。弗朗西斯子爵一拍她的臀`部,让她不要分心。美丽的交际花娇吟一声,动作得更加激烈。 “怕什么海盗。”子爵说,“他们来抢,跟他们打就是了。” “不行,大人。我们人数少,海盗的数量恐怕几倍于我们。而且现在是晚上,海上一片黑暗,火炮难以瞄准,接舷战时难以分清敌我,怎么打?” “那你的意思呢?” “要么跑,要么投降。” “投降?”弗朗西斯子爵大怒,“你建议我向卑贱的人类投降?你的脑子被狗啃了吗?” ※※※ “他们发现我们是海盗之后,只剩三个选择,要么迎战,要么投降,要么逃跑。现在人数和自然条件对他们不利,对方不会贸然和我们作战。我想,吸血鬼大概也不会随随便便向人类投降。所以他们只剩一条路,就是逃跑。” “然后我们在后面追吗?” “不。如果对方的船上都是人类,他们肯定会选择逃跑。这儿附近时不时有西班牙军舰巡航,遇上舰队他们就得救了。可他们并不全是人类。船上有五个吸血鬼。你说过,吸血鬼的视力比人类好,人类看不见,吸血鬼却看得一清二楚。我想,他们会让人类船员躲进船舱,派吸血鬼出战。只要进入接舷战,吸血鬼能把人类打得落花流水。” ※※※ “不投降?那我们只能逃跑了!”船长说。 “我也不会逃跑的。”弗朗西斯子爵不耐烦道。 “那……难道要战斗吗?可是我说过,我们没什么胜算……” “那是‘你们’没什么胜算!”子爵打断他,“海盗又怎么样?只不过是一群人类罢了,难道是血族的敌手?我们血族力量更强,速度更快,视力、听觉和嗅觉都比人类敏锐,我们五个难道打不赢一群乌合之众?船长,叫你的手下找个地方躲好,不要妨碍我们。你把船开过去,让我们登上那海盗船。” 艾默菲小姐娇嗔道:“大人,我们要去和海盗战斗吗?人家好怕呀……” 子爵亲了她一口:“别怕,甜心,正好能让你练练手。你会发现你是如此强大和无所畏惧。人类见了你只能瑟瑟发抖,像小动物见到猛兽之王――让我们去狩猎吧!” 他翻过身,将艾默菲小姐压在身下,快速摆动腰部。艾默菲小姐扭动身躯,动情地呻吟。等他完事,“宴会厅”里的五名血族穿好衣服,依次离开大厅。弗朗西斯子爵是最后一个。他出门时对船长吩咐道:“对了,你的手下也别闲着,把这里打扫干净。” 船长应了一声,看向躺在血泊中的奴隶女孩。女孩说不出话,也不能动,只能半张着眼睛,棕色的眼珠里满是绝望和哀求。船长看得出来,她就要死了。哪怕希波克拉底再世也救不了她。剩下的就是多痛苦一会儿和少痛苦一会儿的区别了。 船长叹了口气,从腰带上卸下檀木柄手枪,瞄准女奴的脑袋。 “我枪法很准。马上就结束了。我也不给你你来临终祷告这一套了。你们黑奴信异教神,而我根本不信上帝。” 他扣下扳机。 作者有话要说: 19 19、朗姆革命19 “对方派出吸血鬼出战,我们这边也是一样。等两船靠得足够近,已经无法转向却还没近到能登船时,我就发出信号让甲板上的水手躲进船舱。你和勒梅就去对付那些吸血鬼。” “那你呢?” “我?当然是躲起来啦!难道你指望我帮你打架?” ※ 弗朗西斯子爵领着他的情`妇和三个部下登上甲板。原本值夜的水手都匆匆忙忙躲进船舱,也不知是更害怕海盗一些,还是更害怕他一些。船长亲自掌舵,让“巴托罗莎”号靠近海盗船。“巴托罗莎”号没有撞角,如果与海盗船相撞,后果可能会比较严重。 吸血鬼的视力能清楚看见对方甲板上的情形。大约有二三十名水手,个个手持出鞘的武器。对于一艘海盗船来说这人数有点儿少了,不过对方可能也知道这一点,所以才会选择晚上来劫掠,以弥补人数上的不足。 “呵,不过,再多的人也没用!”弗朗西斯搂紧了艾默菲,“就让我们大开杀戒来为你庆祝吧,亲爱的!” “我还想留几个活口呢。”艾默菲依偎在他身上,“黑人的血我都尝腻了,正好尝尝白人的血是什么味道!” “亲爱的,我向你保证,两者没什么不同!” “不嘛!人家要亲口尝一尝!” 弗朗西斯大笑起来:“那好,只要是你亲手活捉的,都是你的!” “巴托罗莎”号和海盗船越来越近,当两者的距离缩短到一个半船身的时候,海盗船上的水手突然开始后退,像接到了撤退命令一样,一个接一个下到船舱里。当距离缩短到一个船身时,海盗船甲板上只剩下了三个人,两个立在船舷旁,一个是掌舵的舵手。 艾默菲奇道:“咦,他们怎么全跑了?难道是害怕了?” 弗朗西斯的双眸慢慢变成血红色。这么近的距离,他能把那三个人的模样看得一清二楚。 “是……是他……!” “怎么了,子爵大人,您认识对面的人?”一名部下问。 子爵咬牙切齿:“埃德加?辛铎雷德!是他!” 艾默菲小姐问:“他是谁?” “我的敌人,他是冲我来的!” “啊!他是来杀您的吗!这可如何是好!” “别怕,甜心。我们有五个,他们才三个人,其中两人还是人类,怎么可能是我们的敌手!待会儿让我来对付埃德加?辛铎雷德,你们快点干掉那两个人类,然后来助我!” “好!” ※ 两艘船越来越近,已经到了无法转向的地步。詹姆斯蹲到舵轮下方,偷偷打量甲板上的动静。 埃德加把手枪留给了他,自己拿着镀银的剑。勒梅在吸血鬼身边,不安地抚摸着自己佩剑的剑柄。 “你说你有完全的把握,真的吗?” 埃德加从手指上褪下那枚红宝石戒指。“当然。” “你想干什么?” “这枚宝石里封着我直系先祖的一滴血,事实上,他是辛铎雷德家族最年长的长老,六代之前的先祖。他的一滴血能在短时间内极大地强化我的力量。” “我还是头一回听说这个。”勒梅的表情有些复杂。 “这是我们血族的秘密,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就告诉别人,尤其是你这样的猎人。” “我……” 埃德加高高举起那枚戒指,红色的宝石在无月的夜晚竟然散发着微弱的红光,勒梅能感觉到里面有什么东西正在脉动。 埃德加用拉丁语轻声念诵:“先祖之血,不朽之泉……黑暗之吻,力量之源!” 红色的宝石中骤然光华流转!它里面如同困了一个古老的神灵,正要冲开束缚,重返尘世。接着,光芒暗了下去,宝石上裂开了一道细缝,一滴近乎黑色的血从缝隙中渗出。埃德加张开嘴,那滴血滴进他口中。他闭上眼睛,默默地戴上戒指――现在那宝石已经变成了难看的灰红色,上面有一道刺眼的裂纹――当他再次睁开眼睛时,双瞳已经变成了烧红的烙铁般的金红色,带着咄咄逼人的热度。 他拔剑出鞘,同时,“巴托罗莎”号上的五名吸血鬼一跃而起,以人类绝不可能拥有的弹跳能力跨越了两船之间的距离,落在海盗船的甲板上。 “埃德加,好久不见!”弗朗西斯咧开嘴角,露出尖牙,他已经完全兴奋起来。 埃德加一句废话都没说,直接提剑刺出,剑势凌厉,犹如一道青白色的闪电! 然而就在他即将刺中的一瞬间,弗朗西斯骤然转身,躲开攻击,随即也拔出剑来。他自恃血族力量强大,外出时从不佩剑,现在的剑还是从水手那里借用的,剑锋上没有镀银,可他并不在意。一两道小小伤口并不会妨碍他。 两人的剑锋碰撞在一起,激烈的摩擦甚至让剑刃冒出火花。人类的视力根本无法追逐他们快速的交锋,只能看到一片残影。 另外三个男吸血鬼扑向勒梅。勒梅不慌不忙,拔出武器。那是一柄十字剑,护手细长,使整柄剑看上去像个十字架。剑刃中央刻着一行铭文。他将长剑竖在胸前,如同神父高举十字架。三名吸血鬼的脚步顿了顿。所有的宗教标志都能让吸血鬼感到痛苦。 “那把剑……!”其中一名吸血鬼忍着目击十字剑带来的轻微的痛感,“那是炼金术大师尼古拉斯?勒梅 1用炼金术铸造的四把‘福音剑’之一?” “哦?”勒梅嘴角漾起微笑,“你知道的挺多。” “子爵大人说起过……”那吸血鬼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可是那四把剑不是已经被‘炼金女王’莉莲娜?霍克毁掉了吗?怎么可能……” “这把剑是用现代技术仿制的。”勒梅说,“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嘛。不过不要小看它的力量。经过科技和炼金术的双重淬炼,它的威力更胜以往!” 勒梅的手指拂过剑身上的铭文“以马内利”2,在真正的福音剑上,这铭文应当是拉丁文。在他的碰触下,铭文立即散发出夺目的金光,整个剑刃都笼在了一层霞光般的光辉中。 “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世人尊你的名为圣。3” 勒梅挥剑进攻。明明是人类,他的速度却丝毫不亚于血族。一名吸血鬼躲闪不及,被他砍中肩膀。吸血鬼痛呼一声。自从转变以来,他就再也没承受过此等痛苦。被砍中的地方不但没有愈合,反而开始溃烂,仿佛有什么东西正在伤口中灼烧。 “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那两名没受伤的吸血鬼彼此交换一个熟稔的眼神,一左一右同时扑向勒梅,企图左右夹攻。勒梅轻巧地向后一翻,两名吸血鬼扑了个空。勒梅手握长剑,嘴里不断念诵经文,随着他的念诵,剑刃上的光芒越来越亮,简直像阳光一样,刺痛了吸血鬼的双眼。 “我们日用的饮食,今日赐给我们。免了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 勒梅挥剑的动作仿如神圣的舞蹈。他移动的脚步好似在水面上漂浮。他将剑优雅地向前递出,就像绅士为淑女递出一枝盛放的玫瑰。但是那玫瑰带着锋利的刺,准确无误地刺穿了一名吸血鬼的胸膛。吸血鬼发出凄厉的惨叫,从他胸口被刺中的地方开始,他燃烧了起来,像一个小纸人被丢进火炉中。他双臂乱舞,企图拔出那仿制的福音剑,但是当他的手碰到剑刃时,手指也燃烧起来。不到一小会儿,他就被烧成了一撮灰,落在一堆衣服里。 勒梅转向另一名吸血鬼。 “因为国度、权柄、荣耀,全是你的,直到永远。” 他高高举起十字剑,像刽子手举起了利斧。那吸血鬼根本来不及反应,脑袋和身体便分了家。他脖子上的断口冒出点点火星,从那个地方开始,头颅和身体慢慢的化为飞灰。 勒梅转向最后一名吸血鬼,也就是最初被砍中肩膀的那个。吸血鬼目睹两名同胞惨死,勒梅在他眼里早就成了比魔鬼更可怕的生物。 他一屁股坐到地上,滑稽地向后挪去。 “别……别杀我!”他哭着说,“都是弗朗西斯子爵指使的,我只是服从命令而已……饶了我吧,我一定……一定改过自新……” 勒梅竖起十字剑,像中世纪的骑士在比武前先向对手致敬一样。 吸血鬼眼看没有活路,决定拼死一搏。“啊啊啊啊啊啊啊啊!”他大喊着,从甲板上一跃而起,冲向勒梅。勒梅毫不慌张,似乎早就料定他困兽犹斗,嘴角还带着惬意的微笑。 他调转剑锋,指向那吸血鬼。 “阿门。” ※ 注释: 1尼古拉斯?勒梅:14世纪法国著名炼金术士,据说成功制造出了哲人之石。 2以马内利:英文ianuel,意为上帝与我们同在。此词的拉丁文为eanuel,音译为“厄玛奴耳”。 3出自《新约?马太福音》。下同。 作者有话要说: 20 20、朗姆革命20 埃德加回到海盗船上的时候有些灰溜溜的。他根本没想到给予叛徒最后一击的竟然不是自己。詹姆斯高高举着茜茜在他身边载歌载舞,小猫一脸嫌弃。 弗朗西斯还没有死,区区一颗银弹只能让他暂时丧失行动力。埃德加站在他面前时,他还能挑衅似的瞪着双眼。另外四个吸血鬼倒是已经死透了,被勒梅的福音剑斩杀,一段时间后就会化作飞灰。 埃德加把福音剑还给勒梅。他的手掌已经被这柄蕴含着神异力量的宝剑灼伤。詹姆斯自告奋勇帮他缠绷带,于是埃德加的手被他弄得像法老王的木乃伊一样。同小猫倒是挺般配。 詹姆斯和勒梅一起把棺材从船长室里抬出来。埃德加遵照古老的戒律,用银钉将弗朗西斯钉在棺材里,往他体内灌满水银。弗朗西斯的每一块骨头、每一条肌肉、每一根血管、每一个脏器都被水银填满,他将永沉海底,再也无法踏上陆地。 埃德加为他施刑时,他还笑嘻嘻的。 “呵,埃德加?辛铎雷德,你们叫我叛徒,但是你们又能好到哪里去呢?你们让我永远沉在海底,你以为这不会是你的结局吗?我诅咒你,埃德加,你终有一日也会像我这样,永生永世在海上漂泊,再也找不到所爱和幸福……” 埃德加盖上棺盖,钉上九寸长钉时,弗朗西斯仍在怒吼:“我诅咒你,埃德加!诅咒你一生都无法得到自由和安宁,永远绝望,永远失落!你将把一生都用在追寻上,但是你所追寻之物――哈哈哈哈哈,埃德加,我诅咒你――它就像水中的月影,你永远也得不到!” 埃德加把棺材钉得死死的,这样就听不见弗朗西斯发疯般的吼叫了。 詹姆斯把船舱里的水手放了出来。他们个个魂不守舍。他们都听见了甲板上战斗的声音,原本以为会看见一片狼籍的战场,但是甲板上除了棺材、许多发黑的可疑血迹和几套完整的衣服之外什么也没有。气氛萧索肃杀,没人敢问究竟发生了什么。 詹姆斯命令水手们占领“巴托罗莎”号。实际上他们根本不用出多大力气。“巴托罗莎”号的船员一听说子爵一党已经覆灭,就乖乖投了降。海盗们在船舱里找到一具女性黑奴的尸体。尸体状况惨不忍睹,激起了海盗们的义愤,“巴托罗莎”号的船员们差点被他们吊起来打,幸好詹姆斯及时阻止。依照埃德加的说法,他们不是吸血鬼,所以吸血鬼的法典戒律管不着他们,只能把他们交给人类。勒梅提议把他们押回奇尼岛,由奇尼岛上被长期压迫和虐待的奴隶们处置。这个提议得到了众人的一致认可。 当太阳从海面上升起时,一条船跟着另一条传向迎着太阳的方向航行,直到四周全是苍茫浩瀚的大海,看不到一点儿陆地的影子为止。他们把装着吸血鬼的棺材推进海里,让大海埋葬了他,然后转向西边。 他们在下午时到达了奇尼岛。黑人女孩蒂拉高高兴兴地和亲朋好友团聚,把弗朗西斯一伙覆灭的好消息告诉了众人。于是根本用不着海盗们动手,种植园的黑奴自己拿起农具,打倒了那几个白人监工,把他们捆在甘蔗园里。奇尼岛的奴隶似乎已经形成了某种长老制度,由最年长的黑人发号施令。他们决定明天一早“审判”所有的监工,让大家投票决定监工的生死。那些向来残暴的监工恐怕免不了一死,尚存仁慈之心的监工或许能有一线生机。 而杀死弗朗西斯一伙的海盗们自然成了奇尼岛奴隶们眼中的大英雄。虽然大部分海盗都没搞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但还是顺水推舟地接受了他们的盛情款待。种植园的甘蔗酿出了上好的朗姆酒,有哪个海盗能拒绝朗姆酒呢? ※ 蒂拉充当向导,带詹姆斯、埃德加和勒梅参观庄园。勒梅要从弗朗西斯子爵那里找某个东西,据他的描述,是一张纸。于是蒂拉带他们来到弗朗西斯的书房。“如果主人……不,弗朗西斯有什么重要的纸,那肯定就是在书房了。” 弗朗西斯的书房相当壮观,一整排的书架上放了几百本书,看得人眼花缭乱。勒梅一见那书的数量就露出一张苦瓜脸。詹姆斯想起他先前和勒梅一起在港务官员办公室寻找线索时的苦难情形,立刻撇清关系:“反正我不会帮你找的!” 他拉着埃德加,“走走走,我们看看别的地方去,我说这庄园不错啊,你要把它占了吗?……” “喂!你们两个!” 勒梅看着那两人脚底摸油,又好气又好笑。他转向蒂拉。蒂拉怯生生地说:“勒梅先生,我不识字,帮不了你……” 勒梅无奈地摇摇头:“算了,我自己找吧。” 他扫视着壮观的书架,喃喃自语道:“如果弗朗西斯要把方程式藏起来,会藏在哪儿呢?” 他摸着下巴,在书房里踱来踱去。蒂拉绞着双手,不安地站在一旁。 勒梅转了五六圈,忽然快步走到书架前,抽出一本棕色封皮的书。 “这是什么?”蒂拉好奇地问。 “《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艾萨克?牛顿爵士的著作。他不仅是位伟大的科学家,更是位伟大的炼金术士。是他最先计算出了灵魂方程式的三个常量。” 勒梅翻开书,一张轻薄的纸片飞了出来,落在地上。勒梅捡起它,露出微笑。 蒂拉凑过去。她不识字,看不懂纸上写的什么,只觉得是一堆深奥难懂的符号。 “这就是……您要找的东西?” “对,”勒梅说着,竟不住地哽咽,“我就是为了它,才来到此地……来到此时……” “勒梅先生?” “蒂拉,我有一件事要拜托你。” “什么?” 勒梅从脖子上解下一根金链子,从领口把它拉出来。那是一条金色的项坠。勒梅把它放在蒂拉的手掌上。 “请你帮我保管一下这个,可以吗?” 蒂拉紧张地说:“可以,但是,这个太贵重,您就不怕我偷走?” “我相信你,蒂拉。” 蒂拉感激地说:“谢谢您,先生,您信任我,我高兴!您要我保管它,到几时?” 勒梅轻轻按动项坠上的按钮,啪”的一声,项坠打开了,两半圆形的坠子里分别放着两张小小的画像。蒂拉认出其中一张是勒梅,另一张则是个不认识的男孩。 “你看见这个男孩了吗,蒂拉?” “嗯。他是谁?” “你不用知道他是谁。你只要记住,把项坠交给这个男孩。” “可……可我不认识他!我要怎么找到他?” “你不用刻意去找。等你以后结婚有了小孩,你就把这项坠传给你的孩子,他们再传给他们的孩子,你务必嘱咐他们,如果有一天他们见到了画像上的男孩,就把项坠交给他。――你放心,命运终有一日会引导他们相遇。” 勒梅将项坠合起来。“你能办到吗,蒂拉?” 蒂拉激动地点头,“我一定做到!” “太好了,蒂拉,谢谢!”勒梅拥抱了她一下,“我要走了,蒂拉。” “您要去哪儿?” “关键不是去往何处,而是去往何时。” “……什么?” 勒梅双手捧着那张纸,读出了纸上的内容。蒂拉根本听不懂他所用的语言,只觉得那抑扬顿挫的语调像是从远古传来的魔咒。随着勒梅的念诵,纸上的字母和符号发出幽幽的蓝光。仿佛有什么东西被拨回了原位,一切都正确了,和谐了。 蒂拉听见了钟声。 如同有千万口大钟在远方的教堂钟楼里鸣响,声音随着风传到了这座加勒比海的小岛上。 “我听见了钟声。”勒梅说,“是方程式无与伦比、跨越时空的力量在呼唤我,牵引我去下一个地点,下一个时间。” “勒梅先生!” 钟声里,勒梅的身影逐渐变淡。 “再见了蒂拉,勇敢的女孩。也替我向埃德加和彭斯船长道别,就说……” 他的身影已经淡得几乎看不见了。 “就说他们不必惧怕诅咒,因为……” 那张纸飘落在地。 ※ 詹姆斯拉着埃德加参观了整座庄园。他对奢华的卧室和宴会厅赞不绝口,对阴暗的牢房和刑囚室则破口大骂。他特别喜欢弗朗西斯卧室里的大床,扑在上面打了好几个滚。 “啊!太舒服了!这就是有钱人的生活!这卧室我要了,你们谁都别跟我抢!” “起来!什么你要了!难道这庄园是你的不成?” “我是海盗,杀人越货!我把弗朗西斯打倒,他的财产当然就是我的了!” “荒谬!” “别担心,看你也出了力,大爷会赏你几个小钱花花的!” 埃德加怒极反笑:“这么说,你不打算要我给的酬金了?” “要要要!”詹姆斯抓着埃德加的袖子,“我当然要!你可别想赖帐!” “大爷你不是已经有庄园了?还在乎那几个小钱?” “钱嘛,自然是怎么都不嫌少!”詹姆斯双臂环保胸前,振振有词,“我已经想好了,等回到哈瓦那,我就黄金做一尊茜茜的船首像,装在我的新船上!怎么样,我是不是很有品味,很有追求?” 埃德加叹了口气。 “而且我这次立下大功,五千银元的酬金也太少了,起码也要给两万吧?绝对不能少!” 埃德加想了想,从手指上褪下那枚蓝宝石戒指,丢给船长,“拿着。” “什么意思?你是要我自己去银行取钱吗?” “随你的便。”埃德加转过身,故意不看他,“这戒指是我的信物,我们血 恋耽美 分卷阅读7 新大陆血族断代史 作者:唇亡齿寒 族只会把信物送给爱人或是最亲密的盟友。它是你的了,你想拿它取钱也行,留着也行……随你。” 詹姆斯惊奇地看着他:“天哪,你……你吃错药了?” “不要就算了!” “我要!我当然要!”詹姆斯把戒指套到自己手上,“这可是个宝贝!要是有一天我混不下去了,还要靠它救急呢!” 他得意地摇晃着戴戒指的手,“哈哈,我现在是吸血鬼的盟友啦!” 他们参观了剩下的房间,然后一名黑奴……不,现在他们已经离开了邪恶主人的束缚和压迫,不能再称之为奴隶了。那个黑人自由人通知詹姆斯和埃德加,他们已经准备了丰盛的晚宴款待贵客。埃德加谢过他,转过头对詹姆斯说:“勒梅还在书房,我们去找他吧。” “好。” 两人来到书房,却没看见勒梅,只有蒂拉一人呆坐在地上,一手抓着一张纸,一手捧着枚金色的项坠。 “蒂拉,勒梅人呢?” 蒂拉呆呆地说:“勒梅先生,走了……” “走了?他去哪儿了?” “消失了。去了别的地点,别的时间……” 詹姆斯求助地望向埃德加:“她说的是英语吗,我怎么听不懂呢?” 埃德加从黑人女孩手中抽出那张纸,匆匆扫了一眼。 “原来如此。” “啊?” “他已经找到了灵魂方程式最后的残页。他回去了。” “你说的我更听不懂了。” 埃德加走到书房窗前,推开窗户。他把那张纸撕成碎片,随意地向外一撒,数不清的纸片像白色的蝴蝶一般,振动翅膀,随风而去了。 “走吧。晚餐时间,我都饿了。” “什么?喂喂喂,你可别变成弗朗西斯那样,随便吸人血啊!” “放心,我只吸你的血!” 两人招呼蒂拉一起下楼去。蒂拉把项坠塞进口袋,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对了,埃德加先生,船长先生!勒梅先生交待我,让我转告你们……” “他说什么?” “他说……你们不必惧怕诅咒,因为命运一定会引导你们重逢。” 埃德加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笑起来:“是吗。那就好。” ――郎姆革命?完―― 作者有话要说:  《新大陆血族断代史》的第一个故事《朗姆革命》已经完结啦,第二个故事《无名之夜》将不日开始连载。《无名之夜》的故事发生在美国独战时期,勒梅会再度登场。敬请期待。 21 21、无名之夜01 ……可是,那天晚上国家的命运 却骑着马穿过黑暗见到光明, 那飞驰的骏马踢出的火星, 其热量足以使火焰燃遍整片土地。 ――《保罗?列维尔骑马来》,亨利?沃茨沃斯?费朗罗,1860年 ※ 公元1775年4月18日夜,北美殖民地,马萨诸塞州,波士顿郊外 保罗?列维尔1静立在梅斯蒂克河畔,凝视着对岸夜幕中的老北教堂。他的马儿艾米莉在他身边喷着响鼻。他握紧艾米莉的缰绳,示意它安静。一人一马在这深沉的夜晚里等待老北教堂上出现的信号。 他等了又等,终于,教堂钟楼的拱门上亮起了一盏灯。马儿躁动起来,前蹄不断刨动河畔湿润的泥土,催促主人快快上路。但是列维尔并不急着上马,他抚摸着它的鼻梁,安抚它的情绪。 “再等等,艾米莉。” 果然,几分钟后,第二盏灯亮了起来――这便是讯号! 列维尔曾告诉他的朋友们,如果英军从陆上来,就点起一盏灯,从海上来则点两盏。他们一定是乘船在查尔斯河与梅斯蒂克河交汇的河湾登陆,直奔列克星敦和康科德去了! 列维尔翻身上马,一甩马缰,喝了声“驾”,艾米莉撒开四蹄,在夜色中飞奔起来。 今天早些时候,约瑟?瓦伦医生2告诉列维尔,第二天英军将前往康科德搜缴武器。虽然名义上是搜缴武器,实际上却是为了打击马萨诸塞州民兵力量,以及抓捕躲藏在列克星敦的反抗者领袖亚当斯3和汉考克4。列维尔得知这个消息后立刻策马出城,从北教堂渡过梅斯蒂克河,来到查尔斯镇。他前脚离开,后脚英军就封锁了波士顿。要是晚几个小时,那一切都来不及了。 他低下`身体,伏在马背上,催促艾米莉加速。马儿似乎也明白这是个非同寻常的重要时刻,跑得越发卖力,像一支离弦的箭从查尔斯镇射向西方。 当列维尔到达米德福德时,甚至来不及下马。他直奔当地民兵的住所,在屋外大喊:“正规军来了!” 一时间,镇子里每家每户的灯都亮了起来。小屋的门被推开,民兵队长连衣服都没穿好都冲了出来。他的背后,屋里的妻子正在安抚夜半惊醒的孩子。 “明天一早正规军就要来搜缴武器,告诉所有人武装起来,不能叫他们得逞!”列维尔大声说,“去教堂鸣钟!把消息传到其他的乡镇去!让民兵组织起来,明天前去康科德支援!” 说罢,他扬起马鞭,绝尘而去。当他踏上前往孟努多美的道路时,背后的钟声和示警的枪声已响作一片。 他在孟努多美也如法炮制,接着急忙赶往列克星敦。汉考克和亚当斯就藏在那儿。此时已过了午夜十二点,他必须在钟敲一声前到达。 夜风拂过土路边的杨树和橡树,发出沙沙的响声。夜穹中不知何时起布满了云层,遮蔽了月光。列维尔觉得有些不对劲。他总感到有什么东西尾随着自己,那东西的气息像风里的针,扎得他后脖子发痛。 是我想太多了。列维尔心说。我离开波士顿的事除了瓦伦医生外谁都不知道,英军怎么可能跟着我呢?就算他们真的发现了我的行踪,肯定早就上前来捉拿我了,何必尾随我? 前方亮起了一点灯火。列维尔暗叫不好,是红衣卫5的巡哨!他急忙调转马头,离开道路,骑进杨树林里,试图抄小路避开巡哨。当他进入林子深处时,巡哨的灯光和整齐的脚步刚好从大道上进过。 列维尔松了口气,一夹马腹,催促艾米莉行动。然而小母马哀鸣一声,原地打着转,怎么也不肯再进一步了。 “怎么了,艾米莉?走啊!” 马儿甩着尾巴,喷着响鼻,不论如何也不愿再走。真是奇哉怪也,艾米莉向来乖巧听话,从不违抗主人的命令,今天这是怎么了? 列维尔仰起头,那股令人不快的气息又来了。莫非真的有人跟踪?艾米莉是察觉到了危险,这才不愿前进的吗? 他下意识地拔出了手枪。他没想到,正是这个举动救了他的命! 一道比夜色更黑的影子从树上扑下来,将措手不及的列维尔从马背上撞下去。列维尔的后背着了地,疼得他大叫一声。那人把他摁在地上,压得他喘不过气。他用手枪抵住那人胸`部,不假思索地开枪。 那人痛呼一声,施加在列维尔身上的力道顿时减轻了。列维尔立即反客为主,在地上一滚,反将那人按在身下。他的子弹已经用掉,来不及填装,于是他用枪托猛击那人的下巴。 一击之下,骇然的景象出现在他眼前――那人嘴巴大张,嘴里的牙齿竟全像野兽一样尖锐锋利,从他口中喷出的不是正常人类的气息,而是混杂着生物腐败和防腐剂味道的恶臭气味!那东西没有鼻子,双眼红得像血,列维尔痛击他时,他伤口里涌出的不是血,而是某种黑色的脓液! “怪物!”列维尔咒骂道。 怪物嘶吼着,抵抗着列维尔的力量。那枚子弹似乎只挫伤了他,并未真正威胁到他的性命。列维尔扔掉手枪,死死按住怪物,同他对抗,但怪物的力道却越来越大,仿佛在逐渐恢复! 眼看就要压制不住他了,这时树林那头传来了急促的马蹄声。列维尔抬起头,只见一名黑衣骑士骑着一匹黑马,穿过赤杨树,如同身披夜色而来。骑士拔出了骑兵军官专用的马刀,刀刃在黑夜里反射着夺目的银辉。 列维尔放松了力量,就势一滚,让那怪物再度压在他身上。怪物忙着了结列维尔,无暇他顾。黑衣骑士仿若一阵疾风,自纠缠的两人身边掠过,马刀一挥,只见一道扇形的银光残像,怪物的头颅遍飞了出去。 列维尔一脚踢开怪物的无头尸,从地上爬起来。骑士在离他不远的地方勒马,调转马头,向列维尔骑来。当他走近,列维尔看见他披着一身黑色斗篷,便嘲笑道:“你穿成这样是要干嘛?从头到脚一身黑,是要拐谁家的姑娘私奔吗?” “你怎么认出我的?”斗篷下传来一个年轻而清朗的声音。 “我认出了你的刀。那把刀由我亲手镀银,要是这都认不出,我还是不要当银匠了!你未免太小看我,彭斯先生!” ※ 注释: 1保罗?列维尔: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的爱国者,马萨诸塞州反叛领袖,实业家,本职是银匠。他的著名事迹是在列克星顿与康科德战役前夜连夜骑马通知波士顿西部各乡镇,为第二天迎击英国正规军做好准备。《无名之夜》的背景即为这一事件。 2约瑟?瓦伦医生:同为独立战争初期马萨诸塞州反抗者领袖。 3塞缪尔?亚当斯:美国革命家、政治家,策动波士顿倾茶事件,后签署《独立宣言》,是美国建国之父之一。 4约翰?汉考克:美国革命家、政治家,曾任大陆会议主席,《独立宣言》的第一个签署者,美国建国之父之一。 5红衣卫:即英国军队,因士兵穿红色制服,故名红衣卫。 作者有话要说: 22 22、无名之夜02 介绍彭斯给列维尔认识的是塞缪尔?亚当斯,当时“自由之子”刚刚成立,列维尔在波士顿的银匠事业蒸蒸日上,正打算扩展店面,多收几个学徒。为此他加班加点地工作,晚上就睡在店铺里。 那天他正在为某位军官的妻子打磨一面银镜,深夜的波士顿除了偶尔的犬吠和巡夜哨兵的脚步外什么声音都没有。忽然一阵轻微的敲门声响起。列维尔竖起耳朵仔细聆听,疑心是自己听错。毕竟,有谁会半夜来拜访银匠铺呢吧? 可是敲门声再一次响起。这回比上次更急促了些。门外的人等得不耐烦了。 列维尔放下手里的银镜子,下了楼,从柜台后拿出一把猎枪。波士顿的每家商店在柜台下面都放着一支枪。 列维尔趋近大门。门闩被铁链牢牢捆着,插销也稳稳地楔着。他贴着门板问道:“是谁?” “我!亚当斯!” 列维尔取下门闩,拔开一边的插销,打开半扇门。一个人影快速闪了进来。 “嚯!”亚当斯直勾勾盯着列维尔手中的猎枪,“好特别的欢迎方式!” 列维尔将枪扛在肩上,“我哪知道是你,大半夜的你跑来干吗?又惹了什么麻烦?” 亚当斯谨慎地四处望望,快速地关上门,将插销和门闩放好。列维尔为大门栓上铁链。 “你鬼鬼祟祟地到底在干什么?”当他回过头去和亚当斯说话时,愕然发现店里多了一个人! “谁!” 他下意识去摸肩上的猎枪,但是亚当斯按住了他的手:“别慌。是朋友。” 那人头戴一顶宽沿帽,遮住了大半张脸,身上披着一条带有长长流苏的亚麻布披肩,背后背着一个用棕色皮革裹着的长条型包裹。他的装束颇似当地的莫霍克族人和南方商人的结合体。列维尔猜想这大概是个土著人,但那人摘下宽沿帽,却露出一张苍白得不似活人的脸。那是个俊秀的年轻人,一头柔软浓密的黑发,可双唇却毫无血色。若不是那双碧绿的眼睛仍在转动,列维尔准以为站在自己面前的是一具尸体。 “你……你怎么进来的!”列维尔警惕地问。 “你没注意到而已。”年轻人说。 亚当斯拍了下列维尔的肩膀,表示不必惊慌。“我来为你介绍,保罗。这位是乔治?彭斯先生,我们‘自由之子’的朋友。” 乔治?彭斯略一点头。 “乔治,这位就是我向你提起过的波士顿最好的银匠,保罗?列维尔。他能满足你的要求。” “什么?”列维尔一头雾水,“满足什么要求?” 亚当斯递给乔治一个眼神,乔治卸下背后的长条型包裹,将它小心翼翼地放在柜台上,解开皮革裹布,露出里面的东西――一柄长剑,一柄军刀,还有一把适合插在靴子里的尖细匕首。 “请为这些武器镀一层银,列维尔先生。”乔治说。 “镀银?” 列维尔做过银项链、银戒指之类的首饰,也做过银盘子、银镜子之类的生活用品,却很少打造银质武器。硬要说的话他也的确打造过一套装饰性的刀剑,现在大概挂在某位军官家中的墙上。但是为武器镀银? 他谨慎地拿起那把军刀,手指摩挲着刀刃:“先生,光是镀银可能不好看,刀柄和护手要全拆下来,重做一副才行。” “我的意思不是往刀柄和护手上镀银,是往刀刃上。” “刀刃?光刀刃镀银有什么用?这并不能起到多少装饰效果……” “它们不是用来装饰的,列维尔先生,”乔治凑近列维尔,压低声音,“我用这把镀银的刀,杀死某种东西。” 一周后列维尔把全套镀了银的武器交给乔治。他还是在亚当斯的陪同下,于夜晚悄悄地到来。那之后的一个月,在康科德北桥附近,列维尔亲眼看着乔治用那把镀银军刀杀死了“某个东西”――乔治用银刀将那东西的头削了下来,亚当斯亲切地帮他一把火烧了那些玩意儿。三个人密切监控着火堆,以免引起山林大火。 “那是什么东西?”列维尔偷偷问亚当斯。 亚当斯瞥了一眼乔治,把回答的任务交给了他。乔治面对熊熊燃烧的火堆,火焰把他的皮肤烤得发红。 “一个吸血鬼,扮作行商在乡镇间游荡,杀了许多人。” “噢天哪,你一定是在说笑。这故事编得太烂了。” 亚当斯和乔治都沉默地望着他。列维尔抓抓头:“我猜,呃,这不是个故事?” ※ 乔治?彭斯一袭黑衣,骑着一匹黑马,就连军刀的刀鞘也换成了黑色的鲨皮,除了惨白的肤色和手中闪闪发亮的刀刃,他几乎与夜色融为一体。这黑夜中黑衣黑发、月光下肤色惨白的年轻人,就像是一幅黑白的素描画,可他的眼睛却是血红的,成了这黑白画幅中唯一的、艳丽而诡谲的色彩。 他跳下马,拾起那怪物的头颅仔细查看。列维尔捏着鼻子,胃里直反酸水。 “这到底是个什么鬼东西?” 乔治提着怪物的首级,“如果我没猜错,应该是个血傀儡。” “血……什么傀儡?” “活死人,僵尸,行尸走肉,你也可以这么叫它们。” 乔治向爱国者的信使展示那头颅:“这是一种古老的黑魔法。血族将自己的血清注入死者的身体,通过一系列仪式,便能将尸体复活,变成供他役使的傀儡。” “你……你的意思是,这怪物背后有人在操纵?那人还是个吸血鬼?” 乔治丢下头颅,“没错。” “可是……吸血鬼为什么要袭击我?” “为了阻止你报信。他们一定是发现了你的行踪。”乔治脸色严肃而阴沉,“在英国,吸血鬼家族与人类政客结成利益联盟,他们会派遣自己的子弟参军,协助军队的行动。如今殖民地军队中已有许多吸血鬼,在马萨诸塞州,光我知道的就有不下十人。英军现在要镇压爱国者的反抗,吸血鬼于是就帮助他们。” 列维尔打了个寒颤。一想到吸血鬼派这恶心玩意儿跟着他、谋杀他,他便由衷地感到一阵厌恶。 “那我们怎么办?还有其他的怪物吗?” “或许吧。血术士从来不会只带一具傀儡行动。只要他认为你还是个威胁,就一定会追杀到底。唉,如果是我父亲,他一眼就能看出这血傀儡的主人是谁,从而知晓对方的弱点。可惜他不在波士顿……” 列维尔觉得自己快晕倒了。“面对红衣卫我可是一点儿也不怕,但是对怪物……” “现在已经无法回头!如果没法及时通知康科德的民兵,明日一早红衣卫的远征军就会搜缴所有的武器,那么这几个月来囤积军火的努力就都白费了!” 乔治唤来他的黑马,黑马领着艾米莉一起回来了。小母马喷着响鼻,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 乔治扶着黑马的马鞍,轻盈地跳上马背,“走,我跟你一起去列克星敦!”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过生日!!!好开心!!! 小姿势: 真实历史中,与保罗?列维尔一同报信的是一位名叫威廉?道斯的爱国者志士,列维尔从波士顿北方的老北教堂出发,途径查尔斯镇、梅斯蒂克(米德福德)、孟努多美(阿灵顿),道斯则从波士顿南方出发,取道洛斯贝利、布鲁克莱恩、剑桥和孟努多美,两人在列克星敦集合。这时当地的爱国者普雷斯科特加入他们,三人一同前往康科德,但半途被英军巡哨拦截,列维尔被俘虏,道斯逃回列克星敦,途中落马,只有普雷斯科特成功突围,到达康科德,并继续西行,通知了其他乡镇。在本文中道斯和普雷斯科特这两位志士自然是……神秘消失了,陪同列维尔的变成了乔治?彭斯和【哔――】。 附上维基上的一张爱国者信使和英国远征军路线图。 23 23、无名之夜03 钟敲一声时,两匹奔驰的骏马如同乘风破浪的燕鸥,飞进了列克星敦,急促纷乱的马蹄声惊醒了熟睡中的镇民,像有人往平静无波的池塘中丢了一块石头。涟漪从汉考克与亚当斯藏身的小屋扩散开去,很快变成了一朵浪花。当乔治?彭斯下马时,他敏锐的听力告诉他,每一栋房屋里都传出了脚步声,但所有人都在安静等待,等着这两位深夜中不请自来的客人会带来何种消息。 列维尔砰砰砰地敲打着小屋的木门,“开门!约翰!是我!”屋子里亮着灯,几乎是立刻的,门开了一条缝,门缝里露出约翰?汉考克疲惫却又有些兴奋的脸。 “保罗?”汉考克惊疑地瞪着他,“还有,这位是……彭斯先生?你们这么晚来干什么?发生了什么事?” “塞缪尔在吗?” “在。到底怎么了?” “正规军来了!”列维尔急切地说,“他们从水路登陆,要到康科德搜缴武器!” 汉考克皱起眉:“什么?我一点儿风声也没听到……” “我也是今天……不,昨天刚刚知道的,所以连夜赶来通知你们。你和塞缪尔最好换个地方躲一躲。” “塞缪尔安排了一条往内陆地区的路线,我们随时可以出发。但是这边怎么办?列克星敦的民兵数量不多,恐怕挡不住正规军。” “沿途的各乡镇我都通知到了,他们还以钟声和鸣枪通知其他乡镇。另外,我马上就去康科德。” 汉考克点点头:“多亏了你们,否则我们就要被打个措手不及了。不过,也许我们应该留下――” 一个陌生的声音从小屋里传出:“别傻了,约翰,你们应该立刻就走。民兵们或许还好说,可是红衣卫决不会对你们手下留情,被抓住了最少都是进监狱的下场。” 约翰?汉考克将门完全拉开,列维尔看见两名男子从屋内的桌子旁起身,来到汉考克身后。他认得其中一人,是塞缪尔?亚当斯,另一人却是全然陌生。方才说话的就是这个陌生人。 “你是……?”列维尔问。 汉考克说:“这位是亚当?勒梅先生,他来自新奥尔良,也是一名爱国者。” 亚当?勒梅一头栗色卷发,琥珀色的双眸在夜色中熠熠生辉。他身穿一件深蓝色的外套,腰间缠着白牛皮的腰带,胸口别着一枚古怪的银色徽章――两个v字上下交叉,中央有一只睁开的眼睛。 乔治一见那徽章便扬起眉:“共济会?” “不能算是。”亚当?勒梅凝视着他,双眼中饱含着某种复杂的情绪,像重逢时的激动,又像离别时的哀伤。最奇怪的是,这人是乔治平生头一回见到,他为什么要这样看着自己? “勒梅先生,我们……认识吗?” 亚当?勒梅张开嘴,似乎想说“认识”,但最终确摇了摇头:“不。你并不认识我。可我认识你。” “什么?我完全不记得了!我们在什么地方见过吗?” “关键不是何地,而是何时。” 说着,他又摇了摇头,转身按住亚当斯和汉考克的肩膀,“你们两位还是快点动身吧。我跟列维尔先生与乔……彭斯先生一起去康科德。” 汉考克严肃地看着他:“这可能很危险。去康科德的路上有红衣卫的巡哨。” “我们每个人都处在危险中。况且,我能应付的。” 说着他按住自己腰右侧火枪的枪柄。乔治这才发现他的左侧则系着一柄长剑,剑的护手又细又长。这种十字剑现在已经很少见了。 发现乔治探寻的目光,亚当斯解释道:“放心,乔治,勒梅决不是坏人,否则他早把我们的藏身之处透露给红衣卫了。” 乔治仍有些怀疑,列维尔却不疑有他:“没问题,多个人多个帮手。事不宜迟,咱们走吧!正规军恐怕已经在来的路上了!” 几人去屋后的马厩里牵马,亚当斯和汉考克往内陆去,列维尔、乔治和亚当?勒梅继续西行,前往康科德。当地的民兵队长已经在挨家挨户组织民兵,传讯的钟声也已敲响。 列维尔三人骑马离开列克星敦,沿着道路进入一片橡树林。艾米莉跑了半个夜晚,却还是精神抖擞,健步如飞。然而当三人进入橡树林深处时,它忽然长嘶一声,猛地扬起前蹄,不肯再走。另外两匹马也有样学样,止步不前,拼命在空气中嗅闻着什么,不安地跺着蹄子。 “刚才也是这样!”列维尔惊恐地说,“艾米莉突然停下来,说什么也不肯走,然后那个血傀儡还是什么的怪物就出现了!它肯定是感觉到危险了!” 乔治深吸了一口气,“没错,我闻到它们的味道了。真是令人作呕。血术士到底在路上埋伏了多少这种玩意儿?” “什么?数量很多吗!那我们怎么办?” “你和勒梅先生找个安全的地方藏起来,我来对付它们!” “不。”亚当?勒梅冷静地拒绝,“我知道血傀儡是什么。我跟你一起战斗。” “什么?”乔治越发困惑于此人的身份,“勒梅先生,你怎么会知道?” “我还知道你是吸血鬼。另外,叫我亚当就好了。” “好吧,亚当。可是你……” “闲话少叙。过后我们有的是时间慢慢聊。” 乔治暂且压下自己心头的好奇,转向列维尔:“保罗,你自己藏好!” 列维尔的声音从路边的一块岩石后传出:“哦!” 乔治抽出镀银军刀,刀锋在月光下反射着凄厉的寒光。橡树林里传来了沙沙的响声,那不是风拂过树梢时发出的轻柔舒缓的美妙音乐,而是什么东西正在快速地掠过树丛和草地。 一个黑影从树林中走出,紧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一个接一个,仿佛从人类最可怕的噩梦中浮出的阴影。乔治暗叫不好。他原以为只有两三个血傀儡,没想到现在出现了整整五个!那五个行尸走肉从东南方向慢慢逼近,要把他们合围在中央! “亚当,记得砍掉它们的头,或是破坏大脑!只有这样才能阻止它们!” “我知道!你已经教过我一次,我不会忘记的!” 乔治本想问“我什么时候教过你这个我们明明才刚认识”,但已经来不及了,第一个血尸已经迫近到他面前。他催动黑马,向那血尸发起冲锋,高高举起手中银刀,利用冲力和高度优势用力劈下。那活死人的脑袋当即被劈成两半,腐烂的身体向旁边一歪,倒在路上。倒地的血傀儡将它背后的同伴绊倒,两具活尸叠在一起。乔治一勒马缰,黑马人立起来,钉了铁掌的马蹄猛地一踏,竟将第二具活尸的脑袋直接踏碎! 其余傀儡聪明地避开了这黑衣死神,转而去攻击亚当?勒梅。乔治调转马头,回头去支援亚当。然而亚当根本不用他人出手相助。他拔剑的动作快得连乔治都难以看清,只见银光一闪,两个血尸便人头落地。 最后一个傀儡摇晃着转移目标,去攻击看起来最无害的列维尔。 “开枪!列维尔!瞄准它的头!” 列维尔从岩石后面探出头,一边大叫着“救命!它过来了!他朝着我过来了!我要死了!”一边开枪射击。子弹正中血尸眉间,留下一个流出浓黑血液的黑洞。血尸像断线的木偶一样倒在地上,额头的黑洞不断冒出烟雾,似有东西在里面燃烧。 只有一种东西能让血族和血傀儡的内部如此燃烧,那就是银。 “你用了银弹?”乔治问。 “对啊,自从看你烧过吸血鬼之后我就自己制作了一批银弹,这次我带了一部分铅弹一部分银弹,没想到真能派上用场!” 列维尔得意洋洋地望着自己的杰作。然而他的喜悦很快从脸上退去。 “快看!”他指着乔治身后,“那是什么?” 自血傀儡们出现的地方,又一个黑影快速逼近。这一次的黑影比先前几个都要高大,和骑马的乔治差不多高,而且长得……与众不同。当它走出树林,乔治才敢相信自己的所见――那怪物不是一般的尸体,它有三个头,每一个都张着长满尖牙的血盆大口,喷出恶臭的气息;它的肩膀上长着三对奇长无比的手臂,可以同时对付前方和背后的敌人(事实上乔治根本不敢确信哪边才是它的“前面”);最恐怖的是它下`身,它的腰部以下长着四条腿,两条向前屈着,两条向后屈,这让它得以像有四只脚的动物一样快速移动。 “不是说要打头吗!它有三个头,我们该打哪儿?”列维尔绝望地喊到。 “那是合成尸,经过黑魔法改造和强化!”乔治引着马儿慢慢后退,“没想到血术士连这种怪物都造出来了……” “乔治!保罗!我们走!”亚当喊道,“它速度很快,但绝对追不上马匹,我们能甩开它!” 作者有话要说: 24 恋耽美 分卷阅读8 新大陆血族断代史 作者:唇亡齿寒 24、无名之夜04 乔治于是不再与那合成尸纠缠,一挽缰绳,一夹马腹,黑马嘶鸣一声,向着亚当的方形奔去。列维尔从藏身的岩石后跳出,爬上艾米莉的马背,也加入他们。 三人往橡树林外疾行而去。合成尸紧追不舍,它有四条腿,虽然外表恶心,爬行速度却十分惊人,三人虽然甩开它一段距离,但合成尸居然紧紧咬住不放,每当乔治回头,就能看见那恶心的怪物从夜雾中探出三个头来,挥舞着的六条手臂如同某种昆虫的六肢。乔治暗自庆幸自己是血族,早就没了“呕吐”这种机能,否则肯定会被恶心得当场吐出来。 当三人骑出橡树林,眼前猛然出现一片橙黄色的灯光。方才在树林中,这灯光被浓密的树枝挡住,再加上三人忙着逃避合成尸,竟未曾注意。乔治的眼睛适宜在黑夜中视物,因此现在被那光芒刺得睁不开眼,只得闭上眼睛,忍住刺痛的泪水。一旁的列维尔叫道:“红衣卫!是红衣卫的巡哨!” 当他们认出灯光来自红衣卫巡哨的提灯时,对方自然也发现了他们。一队巡哨有十多人,个个带着装了刺刀的步枪,为首的军官还骑着马。 “什么人!放下武器,接受检查!” 乔治好不容易适应了亮光,总算能眯着眼睛视物。他快速地扫了一眼那队巡哨,判断了一下形势:前方是红衣卫,后方是合成尸,他们此刻回头也来不及。而且,他们必须到达康科德,把正规军前来搜缴军火的消息传递给当地民兵。他们绝不能在这儿被俘或死去! 一直跟在他后面的亚当大吼道:“保罗!乔治!向前冲!向前冲!”他拔出火枪,“突围!去康科德!我来帮你们断后!” “可是你……”乔治犹豫。 “没有可是了!”亚当凶狠地瞪着他,“我能对付他们!你们快走!” 乔治心里明白,这是目前最佳的方法。他们必须留下一个人断后,保证另外两人能成功突围。然而在他心中的某个角落,他却无法舍下亚当。他们明明刚刚才认识,只互通了姓名,他却觉得他们仿佛已经认识了很久一样。 列维尔看了乔治一眼,半是询问,半是催促。乔治狠下心,点了点头。两人随即策马扬鞭,朝着英军巡哨冲过去。红衣卫们摆好阵势,等他们接近便来一轮齐射,然后以刺刀近身攻击。可列维尔与乔治却像早就配合好一样,一进入射程,还未等士兵们开枪,两人便突然一左一右分开,试图分别从两侧绕过士兵。士兵们措手不及,只能各凭直觉开枪,原本齐射的火力顿时减弱了一半。 乔治与列维尔一左一右突入,破坏了英军阵型。胡乱放过枪后,士兵们只得换刺刀攻击。乔治拔出军刀,一面挡开士兵的刺刀,一面操纵□□黑马左躲右闪。那黑马原本性格就狂野,此刻更是无所畏惧,竟将好几个试图阻拦的士兵迎头撞到,铁踢不知从几人身上踏过。 背后传来红衣卫们恐惧的叫声,想必是看见了那恐怖的合成尸,或是被亚当牵制住了。围攻乔治的力量减弱了不少。他突破最后一名士兵,将巡哨抛在后方,驰入夜色中。不一会儿,列维尔跟了上来。他身上挂了彩,精神却愈加兴奋。巡哨步兵追不上这两个骑马的人,而那骑马的军官大概也不敢孤身一人前来追缉。两人暂时安全了。 他们离开大路,沿小路西行,速度半点儿不敢放慢。约莫骑了十多分钟,列维尔的马儿发出一声哀鸣,失去了平衡。幸好列维尔眼疾手快,在马儿倒地前就从马背上滚了下来,否则定会被压在马身下。 列维尔落地后立刻爬向艾米莉。小母马侧躺在地上,瞪着又黑又圆的眼睛。乔治闻到了它身上的血腥味。 列维尔抱起马儿的头,让它枕着自己的膝盖。“艾米莉……”他哽咽道,“它中了枪。红衣卫射击的时候它中枪了,可是它一直坚持着,直到我们脱离危险才倒下……” 他轻抚着马儿的鼻梁,那是他惯常安抚艾米莉的做法。 乔治的黑马在列维尔身边踱步,不时低下头,用鼻子轻拱小母马。 “保罗,它跑不动了。” “我知道。我知道。”列维尔抹着眼泪。 乔治跳下马,抓着列维尔的衣领把他拎了起来,将马缰塞进他手里。 “骑我的马,去康科德!” “乔治……?” “还愣着干什么?不能再浪费时间了!” “我……” 乔治把他推上马背:“它载你一个人比载两个人快多了!” “可是你……” 乔治从黑马的马鞍上解下一柄剑,扔掉剑鞘,将剑提在手里。 “我不放心亚当,回去看看。” “那很危险!” “别忘了,我是血族,人类抓不住我的。” “但是……” “别忘了你的任务,保罗!” 列维尔俯视着他,又看了看艾米莉,虽然脸上还挂着泪水,目光却变得坚定起来。 “我……我没忘。” 他们像两名战场上的战士一样,互相颔首致意。不需要更多的语言了。列维尔扬起马鞭,喝了声“驾”,黑马没有半分迟疑,撒开四蹄飞奔起来。 待那一人一马的背影消失在夜幕中,乔治默默地掏出火枪,装上子弹,走到艾米莉身边。子弹从马儿的腹部射入,血流不止,就算有个经验丰富的兽医在这儿也救不了它,何况这儿没有兽医,只有一个乔治。 乔治捂住马儿的眼睛,将枪口对准它的脑袋。艾米莉的耳朵动了动,似乎已接受了它的命运。 “你做的很好,艾米莉。”乔治说,“你不辱使命。今夜,你还寂寂无名,今夜之后,每个人都会记住你和你的信使,还有你们冒着生命危险传递消息的丰功伟绩。” 黑夜中,一声枪响,惊飞了树枝上栖息的飞鸟。乔治重新为火枪装上子弹,然后提着长剑往橡树林方向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 25 25、无名之夜05 乔治猫着腰,潜入阴影,小心翼翼地拨开草丛。橡树林前的空地上,一场激战正在进行。合成尸挥舞着六条奇长的手臂,与手握十字剑的亚当缠斗。亚当的马已经中弹倒地,他每次只能对付一条手臂,当其他的手臂从侧面偷袭他时,他只能矮下`身,就地一滚。红衣卫围成一个半圆,堵住亚当的去路,让他别无选择地只能面对合成尸。 那名骑在马上的红衣卫军官有条不紊地发布着命令:“全体听令,装弹!” 训练有素的士兵立刻往步枪里填充火药和弹丸。 “预备!” 士兵们举枪瞄准,只要长官再次下令,便可齐射。合成尸自然是不怕子弹的,这一点乔治早就见识过了。那么他们是要把亚当打成筛子。红衣卫完全懂得利用合成尸来牵制亚当,看来他们与合成尸的主人――那名血术士――果然有联系。或许血术士就在军中任职。 那军官举起手中军刀,正要下令,乔治无法再等!他瞄准军官的后背,将手中的镀银长剑掷了出去。长剑如一条银蛇,对准军官的后心吐出信子。在剑刃即将□□军官后背的刹那,他突然转身,挥刀一挡,动作行云流水,仿佛早就料到了这一剑。长剑“铛”的一声被他挡开,斜□□泥土里。旁边不明所以的士兵纷纷发出惊叫。 ――他不是人! 乔治早该想到!操纵血傀儡的术士肯定就在附近,而面对如此恐怖的合成尸,还能镇定自若发号施令的,除了血术士本人,还能是谁呢? 乔治掷出的一剑已经暴露了他的位置。那红衣卫军官拔出腰间火枪,对准草丛中的他扣下扳机。乔治的瞳孔刹那间放大,将子弹是如何冲出枪膛,如何破空而来的景象尽收眼底,看得一清二楚――然而身体却跟不上眼睛,来不及动作! 他只有本能地往旁边一躲,却只能避开要害。右肩像被什么东西咬了一口,剧烈地疼痛起来。那东西咬穿了他的皮肤和血肉,还在不停往里钻,像是要钻进他的骨头里。他闻到了一股血肉烧焦的味道,被子弹击中的地方烧灼起来,如同有人往里面按了一块烙铁。 是银弹! 他痛呼出声,右手臂几乎失去知觉。他笨拙地用左手抽出军刀,但那血术士军官已策马上前。军官从马上探出身体,手中军刀优雅地往前一送,□□他腹部。乔治感觉又一块烙铁被钉进了他的身体中。血术士也在自己的刀上镀了银!他早就预料到自己对付的有可能是自己的同族! 血术士抽出军刀,回头喝道:“发什么愣!预备――射击!” 士兵们虽然惊讶而困惑,但常年的训练还是让他们服从了命令,即使在如此诡异而混乱的情境中,他们还是以整齐划一的动作举枪射击。 亚当在血术士下令时便做好了准备,他快速地在地上一滚,躲到合成尸身后,以这怪物做盾牌,挡下子弹。然而当他抬起头时,却看到合成尸的第三个脑袋俯瞰着他,长在背后(或是胸前?)的一对手臂掐住他的脖子,将他从地上提了起来。 亚当踮着脚尖,却连地面都够不着。合成尸的指甲抠进他的脖子,扼住他的咽喉,令他喘不上气。他提起剑向合成尸刺去,但合成尸用又一条手臂扣住他的手腕,向外一拧。亚当吃痛地松手,十字剑“铛啷”一声掉在地上。 “喂,别把他弄死了。” 亚当窒息得眼前发黑,血术士的声音仿佛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 “他杀了我好几个宠物,可不能就这么轻易死了。带回营地去,我要把他做成新傀儡!至于那个血族小鬼嘛……用我的刀废了他手脚,也一并带回去。他可不能死了,我还得用他把他的血族之父、那个连家族的尊贵姓氏都舍弃了的叛徒埃德加给引出来!” ※ “进去吧你!” 士兵将双手被缚的亚当推进地窖,又补上一脚。亚当像一袋土豆似的从临时挖出的楼梯上滚了下去,摔在乔治身上。士兵发出一声嗤笑,“砰”地关上地窖大门。亚当听见他指挥道:“你,还有你,守着地窖,别让他们逃了!” 地窖位于英军巡哨营地内,大约是存放食物用的。墙角垒着一排酒桶,成堆的板条箱里散发出腌肉和蔬菜的味道。亚当努力地从乔治身上滚下去,挪到墙根下,倚着墙壁坐起来。 “你还好吧?”他问乔治。 “……嗯。”吸血鬼闷闷地答了一声。红衣卫用血术士军官的镀银剑切断了他手脚的肌键,他现在形同废人。“那个血术士……他走了?” “嗯,在营地里我听见他们嚷嚷着史密斯中校 1的快马传讯什么的,那个吸血鬼军官就被叫走了……” 乔治闭上眼睛思考了一会儿,“史密斯中校……他是英军这次行动的指挥官。看来那个血术士被召去援助正规军了。在这次针对康科德反抗者的行动结束前,他大概是没空管我们了。” “那可真是太好了。” “只不过是把死刑推迟了一点儿而已。” “但至少我们还有时间。” 乔治睁开眼睛。在黑暗中,他身为血族的视觉能让他看清亚当的样子。亚当形容狼狈,帽子丢了,衣服扯破了,头发乱作一团,脸上带着乌青和血迹,武器也被收缴,身上除了那枚古怪的徽章外没剩一点儿金属的东西。 “我很抱歉。”乔治说。 亚当扬起眉毛:“有什么好抱歉的?” “我把你留下孤军奋战。如果当时我们三人一起冲出去,现在就不会这样了。” “得了吧。你也知道,不留下一人断后,最终我们谁都走不了。说到这个,你怎么回来了?保罗?列维尔呢?” “他的马死了,我让他骑我的马继续去报信,我回头支援你。”乔治苦笑了一下,“没想到我们两个都被抓起来了。” “总比三人一起被抓起来要好。” “不知道保罗现在怎么样了,他到达康科德了吗……” “他一定会平安无事,消息也能及时送达。天亮之后,米德尔塞克斯会爆发一场战役,这场战役将改变整个国家的命运。” “你……说什么?” 亚当摇摇头:“没什么。我胡言乱语的。你能不能帮我个忙?” “请说。不过我现在废人一样,大概也帮不了你什么。” 亚当膝行着靠近他,“你看见我胸前的这枚徽章了吗?” “看见了。怎么?” “帮我把它弄下来。” “……” 乔治的手脚都无法动弹,所以他只能用牙齿把徽章咬下来。亚当侧躺在地上,乔治凑在他胸前,艰难地咬开徽章的别针。接着他发现咬开别针太艰难了,于是他退而求其次,决定把徽章整个扯下来。结果别针质量奇佳,只听见“嘶”的一声,徽章完好无损地被扯了下来,亚当的衣襟破了一道口子,露出一小片白`皙的胸膛。这景象过于奇怪,不知情的人见了还以为他俩在行什么苟且之事。 乔治满脸通红地吐掉徽章。“行了吧?” 亚当倒是一脸无所谓。他转过身,用反绑在背后的手捡起徽章,轻轻一按徽章中央的眼睛,徽章边缘立刻弹出了一圈细小的刀刃。 “噢!”乔治惊呼,“你还藏了这么个玩意儿!” “秘密武器。”亚当对他眨了眨眼。他用徽章边缘的刀刃切割手上的绳子,不过刀刃太小,绳子又太粗,完全切断还得过上好一会儿。 “跟我说说你的父亲吧。”亚当一面割绳子一面闲聊,“你的血族之父埃德加。为什么那个吸血鬼军官说要用你引出他?他们之间有什么仇怨吗?” 想到自己那位不苟言笑、冷峻傲慢的父亲,乔治叹了口气。“如果我没猜错,那个血术士是辛铎雷德家族的人。” “那又怎样?” “辛铎雷德是英国最庞大、最古老的血族家族之一。我父亲曾经也是他们的一员。” “为什么要说‘曾经’?” “因为他已同家族决裂,舍弃了家族的姓氏。你瞧,我现在姓彭斯不是吗?父亲舍弃‘辛铎雷德’后,给自己起了‘彭斯’这个姓。这姓氏来自他的一位已故的挚爱……呃,挚友。我则从父亲那里继承了它。” ※ 注释: 1弗朗西斯?史密斯中校:英国军官,列克星敦与康科德战役指挥官。 作者有话要说: 26 26、无名之夜06 “他好好的为什么要背叛家族?” 乔治凝视着黑暗,回想起父亲那苍白俊美、严肃冰冷的面容。“这就跟殖民地为什么要反对英国是一个道理。我父亲原本是家族派遣到新大陆的总督,为家族经营在殖民地的生意,据说这是他消灭了家族中的一名叛徒后所获得的奖赏。一开始家族的地盘主要在西印度群岛,和当地的海盗暗中往来,可后来海盗纷纷被剿灭,西班牙的几个大家族开始扩张在西印度群岛和南美的势力,所以父亲转而北上,将家族生意带到了北美。许多血族也纷纷移居新大陆。可你也看到了,‘七年战争’后,英国屡次三番给殖民地强加各种赋税,从印花税到《唐森德税法》。辛铎雷德家族也是一样,从殖民地抽取的税金越来越多,还常常干涉殖民地血族的生活。我父亲觉得这样下去不行。他认为新大陆的血族应该联合起来,制定一个所有人共同遵守的条约――就像古老的欧洲血族有家族法典一样,这样殖民地的血族就可以自由地生活,不必再受古老家族的压迫和束缚。这当然激怒了辛铎雷德的长老会。他们斥责父亲,威胁他要将他自族谱上除名――对血族来说,这可是奇耻大辱。我父亲索性同长老会闹翻,舍弃了‘辛铎雷德’这个姓氏,改姓‘彭斯’,从此再也不回英国了。所以辛铎雷德家族的人都视我父亲为叛徒,欲除之而后快。” “但是你父亲并未被除掉,相反,他们根本找不到你父亲在哪儿,对吗?”亚当边割绳子边问。 “父亲他……行踪漂泊不定,很难找到。” “哦?” “他一直在海上航行,名义上是贸易货物,实际上却从一个港口漂到另一个港口,从来不在一地久待,甚至常常一出海就是好几个月,期间音讯全无。” “难怪那个吸血鬼军官要用你来引出他。可是你父亲为何要这么做呢?难道是怕被辛铎雷德家族抓住?” 乔治摇摇头:“不……我想,他是在寻找某个人。” “找人?” “他在寻找彭斯船长,就是他的那位挚友,我们姓氏的来源。” 亚当割绳子的手顿了顿,“这位彭斯船长在海上失踪了?” 乔治压低声音,似乎在忌讳着什么,“……他死了。” “哈?死了?那你父亲在找什么?他的鬼魂吗?” “没错。” “他真是……” “疯了对吧?”乔治无奈一笑,“他所有的孩子都认为他疯了,因为太过思念彭斯船长,所以不肯相信他已死的事实。很多年前,他从波士顿一名遭遇了海难的水手那儿听说,海上出现了幽灵船,那船的船首像是一只猫,正与彭斯船长的‘午夜’号相符;而且船上还有位幽灵船长,他戴着一枚蓝宝石戒指――我父亲曾将一枚相同的戒指赠与彭斯船长。听了这个故事,父亲坚信彭斯船长死后化作了海上的幽灵,于是一心要找到他,便从此开始了海上漂泊的旅程。” “那他……找到了吗?” “我不清楚。去年我曾听一位兄弟说,他收到了父亲的书信,信中说他在一个夜晚遇见了那艘幽灵船,还登上船只,与彭斯船长相会了。可他只在船上待了一夜,第二天天不亮,他就被赶下船,而后幽灵船就消失了。我的弟兄认为这是父亲的一个美梦,他太思念彭斯船长,以至于把幻想和现实混淆了。” “那你觉得这是真的吗?” 乔治咬着嘴唇:“我不知道……可我希望这是真的,否则……否则……” 记忆中父亲的面容浮现了出来。他在甲板上,扶着船舷,银发在凛冽的海风中飞舞,蓝得几乎透明的双眸眺望着海平线的彼方。他是那么的哀伤,强烈的思念在他脸上刻下了不可磨灭的苦痛印痕,那隐藏着深沉悲戚的目光就算是陌生人见了也会为他心碎。 乔治忍不住哽咽出来:“我就是在海上遇到父亲的……我曾是水手,所在的船只爆发了疫病,没有港口愿意接纳我们。我们一直一直在海上流浪,直到粮食和水都耗尽……所有人都死了,只剩下我……那时正是父亲救了我。他登上我们的船,从堆满病死尸体的船舱里把我救出来,赐予我初拥,将我转变成血族……那时他已经在海上漂泊许多年了……如果那一切都不是真的,他岂不是……岂不是太可怜了……” 亚当来到他身边,轻轻拨开他的头发,在他的额头上烙下一吻。他不知何时已经割断了绳索。 “别伤心,乔治,我也相信那是真的。他们一定是重逢了。” 乔治身躯一震,本能地躲开。亚当直起身体,面露尴尬之色。 “呃……抱歉,我不是有意……” “不。没事。是我失态了。”乔治恢复镇定,假装自己并不在乎。可事实上,他额头被亚当吻过的地方烫得快要烧起来了。 “你快走吧,”他小声说,“如果是你一个人,一定能逃出去的。” “什么?”亚当一怔,“你要我一个人逃跑?” 乔治焦急地瞪着他:“不然呢?我只会拖累你。” “我不会把你一个人丢在这儿的。” “要是带上我,我们谁都走不了!凭你的本事,你一定能逃脱。不必管我了!等那血术士回来,他必然会杀了你,可他还得留着我引出我父亲,所以我暂时还能保住一命。不要担心我了,走吧!” 亚当震惊地望着他,这反倒让乔治有些不自在。他觉得自己只是提出了一个再合理不过的建议,为什么亚当要吃惊成这样? “你……一点儿也没变。”亚当露出苦涩的笑容,摇了摇头,“我绝不会丢下你一人的。” “别傻了!你还浪费什么时间?快走啊!” 亚当拿起他的徽章,用侧面的刀刃在自己手腕上划了一道。刀刃锋利,鲜血立刻涌了出来。他将手腕凑到乔治唇边:“喝我的血!” “不……”乔治喉咙里发出抗拒的□□,然而那鲜血的甜美滋味令他根本无法抗拒。他渴望它。所有的血族一生都将伴随着这种饥渴。父亲转化他时曾这么说过。就像沙漠中的行人渴求清水一样,这是我们与生俱来的诅咒。不过随着年龄的增长,你的意志力也会不断变强,最终能学会克制这种饥渴。 但是乔治还太年轻了,他成为血族还不满五年,光是看到新鲜的伤口都能产生冲动,更何况主动送到嘴边的鲜血? “不……!”他拼尽最后一丝理智,从牙缝间挤出一句话,“我知道你想治好我,但是……这对你身体的负担太重了!” “我愿意为你这般付出。” 血液滴进乔治的口腔里,一瞬间,他觉得脑子里有什么东西崩断了。尖锐的獠牙从牙床里冒出来,不费吹灰之力便刺进了亚当的血管。新鲜的血液涌进他的喉咙,味道是如此甜美,他忍不住要渴求更多! 亚当的呼吸变得浓浊粗重,脸颊绯红,体温也慢慢升高,起初他还能支撑着自己的身体,但是当乔治激动地啜饮他的血液时,他闷哼一声,只能无力地瘫倒在乔治的胸口。 乔治身上的伤口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愈合,这放在人类身上足以留下终身残疾的伤口,却在几分钟内恢复得完好如初。血族正是依靠摄取鲜血来获取力量,吸得越多,力量越强。 仅仅手腕上伤口涌出的血已经不能满足乔治的渴求,他还要更多……更多! 他翻身将亚当压在身下,撕开他的衣领,露出白`皙的脖颈。亚当扬起手,似乎想要反抗,但这微弱的力量根本没有妨碍到乔治。他骑跨在亚当身上,抓住他的手腕,将它们压在头部两侧。他已经准备咬穿亚当的颈动脉,痛饮鲜血,可就在此时,他从亚当琥珀色的眼睛里看见了自己。 ――獠牙毕露,双目血红,这就是他的样子。 “克制,我的孩子。”父亲的声音在脑中响起,“正如人类拥有种种缺陷,譬如懒惰、傲慢和贪婪,只有克服这些缺陷,人类才能趋向完美。对鲜血的渴求则是我们的缺陷,若无法克制这种欲`望,任由它支配自己,那么我们与毫无理智、仅靠本能行动的野兽有什么区别呢?” 乔治眼中的血红渐渐淡了下去,变回了翡翠般的绿色。他颤抖着抱住亚当,埋头在他的颈窝里,呼吸着他身上甜美诱人的血液芬芳。 “对不起,亚当,对不起……我真的没想到……都是我的错……”他呢喃道,“你明明是好心救我,我却……我差点就害死你了……” 过了一会儿,他感到亚当的手环住了他的后背。 “现在你愿意跟我一起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27 27、无名之夜07 “现在你愿意跟我一起走了?” 乔治推开亚当,后者无辜地看着他,衬衫松松垮垮地挂在手臂上,皮肤泛着微微的粉红色,宛如刚刚被乔治这样那样地欺负过一样。人类被吸血时都会产生性高`潮般的快感,这么说他刚才……乔治尴尬地盯着地面,装作欣赏地面上匆匆爬过的小虫,似乎突然立志做一名昆虫学者。 “你……你不必这样做的……” “可是我愿意这样。我们一起逃出去不好吗?” “治疗我的伤口需要大量鲜血,这会让你失血过多,如果我控制不住自己,甚至会威胁到你的性命……” 亚当摸了摸自己的手腕,指尖掠过乔治留下的牙印。他自己割出来的伤口仍鲜血淋漓,牙印却愈合得很快,现在只剩下了两个细小的血洞,像被虫子咬了一口,十几个小时后,痕迹就会完全消失。吸血鬼给人类留下的咬痕总是消失得很快,他们正是依靠这种天赋能力混迹于人类中,吸食血液,而被吸血的人类甚至常常意识不到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还以为是个美妙春`梦。 “可是你控制得很好。”亚当笑着说,“我相信你。” “你不该随随便便在血族面前流血。这很危险。鲜血会让我们失去理智。我刚才差一点就失手咬死你了。” “但你没有。”亚当点了点头,如同证实了某个了不起的猜想。他用手臂撑着自己,从布满灰尘的地面坐起来,可乔治看出他的手臂在发抖。他托住亚当的身体,让他把体重加在自己身上。 “我没事。”亚当枕着他的肩膀,声音透着一股疲倦,乔治听得出他是在勉强自己。“只是有些头晕罢了……” “你贫血了。” “休息一会儿就好。” 亚当闭上眼睛,枕着乔治的肩膀。乔治偷偷地瞄向他的下`体,想知道他有没有被自己咬得勃`起。 “你在看哪儿?”亚当严肃地问。 乔治连忙移开视线,心虚地盯着天花板:“我……我就是关心关心你。人类被吸血后会出现一些……不良反应。”他明明是闭着眼睛的,为什么会知道! 亚当嘴角漾起一丝笑容:“我习惯了。” “什么?” “我有个同伴,也是血族,我们常常一起行动。啊……有的时候我就像是……他的移动血库。” “太过分了!”乔治谴责道,“他不能对你这样,你又不是谁的奴隶,为什么要被他咬来咬去!” “我是自愿的。” 乔治打从心里嫉妒起这位素未谋面的同族来,为何世上有如此的幸运儿,竟能拥有亚当这样的人呢?说“拥有”或许不太恰当,毕竟亚当又不是物品,但是一想到那位同族能随心所欲地从亚当身上汲取血液,亚当又予取予求,每次吸血的时候都会宛如高`潮一样激动和失神……乔治简直不敢再想! “为什么要这样帮我?”他赌气般地问,“我们素不相识,你大可不必为我做到这地步。” “换作是你,你也不会丢下我独自逃跑的,对吧?” “我当然不会。但是……”乔治用带着淡淡失望,却又充满希冀的口吻道,“就只是这样吗?” “你还希望有些什么?”亚当睁开眼睛,琥珀色的眸子里尽是笑意, 恋耽美 分卷阅读9 新大陆血族断代史 作者:唇亡齿寒 还带着些许狡黠。乔治只不过被他看了一眼,就浑身发热,口干舌燥,连眼睛该往哪儿看都不知道了。 “没什么!那个……我们……”他期期艾艾地说,“如果你休息好了,我们就赶紧想办法逃走吧,再拖延下去,天就要亮了,我还年轻……我是说,我很怕光,即便是黎明的光线也……” “说的对。”亚当一边整理自己的衣服,将凌乱的领口抚平,扣好扣子,一边意味深长地看着他,“万一那个吸血鬼军官回来就遭了。这地窖在一间仓库里,我被关进来时,看见地窖门口有两个士兵在把风,仓库外还有人在巡逻。” “先把地窖门口的两个解决,尽量别弄出动静。” 亚当点点头。两人悄悄地来到地窖门口,一扇木头活板门镶嵌在天花板上,由一条老旧的木楼梯与地窖相连。乔治指了指活板门,对亚当用口型道:“我来吸引他们。”亚当点点头,退后几步,确保自己处于一个视线死角,除非把风的士兵走下楼梯,否则看不见他。 乔治用力狠狠敲了那活板门几下,旋即跳下楼梯,躲在楼梯后面。他屏息静气,凝听着外界的声音,血族出众的听力让他听见了把风士兵的对话。 “地窖里是不是有动静?” “我也听见了!” “该不会是那囚犯挣脱了吧?” “你下去看看!” “为什么不是你下去?” “别忘了你上次赌输欠我的钱!” 活板门“呼啦”一声打开了。先探进地窖的是一杆枪。那名红衣卫先拿枪往地窖里指了指,确定没危险了,才把步枪收起来,换上手枪,一手持枪,一手提灯,谨慎地走下地窖。 躲在楼梯后的乔治一把抓住他的脚踝。红衣卫怪叫一声,从楼梯上滚了下去,提灯掉在一旁,熄灭了。 “你怎么了?”上面的红衣卫问。 藏在暗处的亚当扑向那摔倒的士兵,捂住他的嘴,夺下他的枪,用枪托一砸他的后脑。士兵双眼一翻,昏了过去。 留在地窖外的红衣卫迟迟得不到同伴的应答,嘟囔着“你怎么了,摔晕过去了吗”也下了地窖。乔治如法炮制,抓住士兵的脚踝,士兵失去平衡,骨碌碌地滚下楼梯,被等在下面的亚当一枪敲晕。 乔治对亚当竖起拇指,亚当微笑着作为回应。对于相识不久的两人来说,这配合未免太过默契,就像他们此前曾这样配合过无数次一样,只要乔治一个细微的动作,或是一个一晃而过的眼神,亚当立刻便能明白。乔治不禁喜不自胜地想,莫非他们天生就如此合拍? 亚当指了指两名昏迷的士兵,“换上他们的衣服。” 他们把士兵拖到墙角,扒下他们的外衣穿在自己身上,又毫不客气地缴获了他们的枪支。亚当扒下来的那身制服还算合身,乔治的却足足小了一号,肩膀处绷得紧紧的,袖子也短了一大截。他叹了口气,只能暂且这么将就了。 “接下来怎么办?”乔治问。 “我们的武器都被拿走了。其他的好说,可我有一把剑,非常重要,非取回来不可。我得知道它被放到哪儿了。” “我想这两个家伙肯定知道。” 乔治给了其中一名一个耳光,把他打醒。那士兵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一见两名囚犯自由了,立刻张大嘴。乔治掐住他的脖子,把他的呼叫卡在嗓子里。 “想活命,就闭嘴。” 士兵乖乖闭上了嘴。 亚当问:“我问你,从我们这儿缴获的武器在哪儿?老实回答,别耍花招,否则……” 他以目示意乔治,乔治会意地露出自己的尖牙作为威胁。士兵明白乔治是血术士军官的同类,他晓得血术士有多可怕,对乔治也十分忌惮,只能唯唯诺诺道:“被司各特?汤普森中尉拿走了……” “司各特?汤普森中尉?” “就是我们的长官,那个……”士兵咽下一口口水,“那个吸血鬼。” 乔治说:“看来这是他的化名,或者是身为人类时的名字。” 亚当焦躁地说:“可恶,那把剑必须拿回来。司各特?汤普森中尉去哪儿了?” “我……我不知道……史密斯中校派来快马传讯后,中尉就离开了,还没回来……” “他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 乔治轻轻碰了碰亚当的手肘:“我们不能等他回来。当务之急是确保自身安全,那剑不能以后再说么?等我们脱身,有的是机会找到那血术士,取回你的剑,何必急于一时?” 亚当似乎还有话要说,但他看了看乔治,又把话吞了回去。 “你说的对。”他闷闷不乐地说,“以后有的是机会。” 乔治再次打晕那可怜的士兵,并把他俩绑了起来,用地窖里找到的一块破布堵住他们的嘴。这样就算他们醒过来,也无法呼救,不至于惊动营地中的其他人。 “营地里有值夜的人,不过现在天还没亮,我们又穿着制服,应该不会那么容易露馅。我们先逃脱,再从长计议。” 亚当勉强地点点头。乔治拉着他的手臂,把他拖出地窖。 地窖外是一间狭小的仓库,堆满了板条箱,箱子中间被清理出了一块地方,放着一张矮桌和两条板凳,桌上放着一盏灯和一瓶酒,一名红衣卫正坐在桌边,对着灯光擦枪。看见乔治从地窖里爬出来,两人同时一愣。 乔治大惊失色。他万万没想到,仓库里竟然还有一个人!这人看起来像是偷懒摸鱼,躲起来偷偷喝酒;也可能是不值夜的,来找站岗放哨的朋友聊天。总之,仓库里确实有第三名红衣卫! “来人啊!囚犯逃脱了!”红衣卫大叫起来,举起手中的步枪,对着乔治便是一枪! 作者有话要说: 28 28、无名之夜08 “来人啊!囚犯逃脱了!”红衣卫大叫起来,举起手中的步枪,对着乔治便是一枪! 乔治猫下腰,躲过飞来的子弹。士兵见自己没打中,扔下步枪,又拔出腰间的手枪。乔治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欺近他面前,手肘正中他太阳穴。士兵连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便昏死过去。 一个士兵解决了,却有更多的问题出现。之前的枪声和喊叫肯定已经传遍整个营地,寂静的夜晚忽然喧嚣起来,仿佛营地在一瞬间惊醒了似的。 “不好!”乔治恨得牙痒痒,“枪声把他们全召来了!这下我们难以逃脱了!” “不急!我还有个办法!”亚当说,“咱们出去。” “什么?你疯了!外面全是红衣卫!难道你指望我们这身衣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蒙混过关?” “我自有我的办法。你若是信我,就跟来。” 乔治咬着牙:“我信你!” 亚当推开仓库门,乔治跟着他一块儿走了出去。 仓库已经被士兵包围了。十几杆枪从各个方向同时对准他们两个。但是他们犹豫着,没人敢开枪,因为血术士军官还得留着他们的命。 亚当凑到乔治耳边,用只有他们二人能听见的声音说:“闭上眼睛。” 乔治不明所以。为什么要闭眼?平静从容地赴死吗?但是血族即使被打成蜂窝大概也死不掉。所以……为什么要闭眼? 虽然心中如此疑惑,可他还是闭上了眼睛。他相信亚当。亚当这么说肯定有他的道理,他说有办法,那么再古怪的要求他也会照做不误。 亚当一手挽住乔治,一手将他古怪的银徽章举到唇边,仿佛念诵咒语般用拉丁轻声道:“要有光。” 在他的命令之下,徽章迸发出夺目的白光,如同一千个太阳刹那间自他手中升起! 所有人都被光芒刺得睁不开眼,那些抱着侥幸心理,想看看亚当和乔治在耍什么诡计的人,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都暂时地失明了。 亚当拉着乔治,冲破红衣卫的包围圈,后者们正纷纷捂着眼睛哀嚎。营地建在一片树林中央,穿过一道低矮的篱笆就是浓密的橡树林。乔治被亚当拉着,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往哪个方向跑,只知道绝不能停下,没有亚当的许可,他也丝毫不敢睁眼。隔着一层眼皮,他都能感觉到那阵光芒是多么强烈,血族畏光,倘若他睁开眼睛,恐怕会被那光芒直接刺瞎。 他们不知跑了多久,乔治一直闭着眼睛,连脚下的路况都看不到。他被突起的树根和石头绊了好几次,却还是跌跌撞撞地跟着亚当奔跑。亚当一直握着他的手,引导着他,仿佛只要这样,他就永远不会迷失方向…… 乔治的小腿撞到一根横倒的粗木,他“噢”的一声,失去平衡往前扑倒。在他前方到亚当来不及躲闪,被他一块儿扯得摔倒了。两个人歪七扭八地趴在松软的泥土上,手还紧紧握在一起。亚当喘着粗气,接连不断的狂奔令他筋疲力竭。 “你可以睁开眼睛了。”他说。 “可以了吗?” “当然。那光只能持续几秒而已。你早就可以睁眼了。难道你刚才一直闭着眼瞎跑吗?” 乔治闻言立即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亚当近在咫尺的脸庞。他们的鼻尖只有一个头发丝的距离,亚当温热的呼吸直接拂在他的脸颊上。 乔治连忙坐起来,不好意思地背过身去:“我……我还以为那光会持续很久。” “带着那种光在林子里奔跑,我俩就像深夜中一栋着火的房子一样不起眼,真的。” 乔治红着脸,笨拙地转移话题:“我们现在身在何处?” 亚当环顾四周。高大扭曲的树木在深夜里显得阴气十足,飘荡着夜雾的林间时不时传来几声夜的啼鸣,更是增添了几分诡谲气氛。 “我也不清楚,逃出营地后我就钻进树林里,没头没脑地跑,只希望林子太深,他们一时半会儿追不过来。” 乔治抱紧双臂,努力驱赶脖子后升起的莫名凉意。“我们不能在这儿待太久。如果那些巡哨带着狗,或者他们中有经验丰富的猎人,那么很快就能循着踪迹找到我们。” 亚当站起身,拍去身上的泥土。“没错。我们得尽快去安全的地方,你不能见光。如果找到人家或者道路,我们就知道自己在哪儿了。现在尽量找条河或者小溪,顺着流水走,水能消去我们的气味和脚印。” 亚当找到了一条兽径,两人沿着那条被小动物踩出的不明显的小路往林子深处走去。乔治很怀疑他的野外生存经验,可亚当坚持这条路通往某条小溪。 “这应该是野生的鹿去溪边饮水的路。” “等等!你怎么知道是鹿?” 亚当往树林中遥遥一指。一头小鹿正从树后探出脑袋,瞪着美丽无辜的黑眼睛望着这两个陌生的直立行走的生物。当乔治的视线和它对上,小鹿的耳朵动了动,像受了惊似的,蹦跳着逃走了。 “……好吧,我相信你。” 身为血族,乔治的听觉和夜间视力远比亚当强。不久,他就听见了潺潺水声。兽径果然通往一条小溪。几分钟后他们到达溪边。溪流约有三英尺宽,水还不足一掌深。 亚当脱下自己的靴子,拎在手中,赤着脚跳进小溪中。四月夜晚的流水仍是冰凉的,亚当打了个寒颤。乔治有样学样,也赤脚下水。他倒是不觉得冷。自从他变成血族,就再也没有过“冷”这种感觉了。 “我们往下游走。”亚当说,“这条小溪最终肯定汇入某条大河,我猜可能是康科德河。找到大河,就能找到人家。说不定还有农场。康科德河边的农场可不少。” “遇到人家之后怎么办?”乔治问。水流冲刷着他的脚背,时不时有细小的鱼从他的脚踝边擦过。 “先把你藏起来再说,毕竟你不能见太阳。” “万一血术士追来了呢?” “他也怕太阳啊!我打赌他白天不敢出来,至多派他的人类手下出马。” “他手下可有不少红衣卫,你一个人对付得了吗?” “这个嘛……我猜他大概也派不出多少人。明天在康科德、列克星顿和孟努多美,将会爆发一场战役,不仅英军和民兵,就连普通平民都会牵扯其中。枪声将会响彻整个米德尔塞克斯,就连波士顿也不例外。最终,全殖民地都讲受到波及。红衣卫有更重要对事要去做,恐怕顾不得我们两个了。” 虽然亚当说得有理有据、头头是道,但乔治心中仍有几分不安。他紧紧跟在亚当身后,生怕跟丢了。明明两人的距离如此之近,他心头还是萦绕着淡淡的恐惧。 他们顺着溪水走了一英里多,溪流汇入了一条更宽更深的河。他们继续往河的下游走。这次的河水可不是刚刚漫过脚背那么轻松惬意,足能淹到他们的膝盖。周围地势也宽阔了许多,头顶几乎没有树木枝叶遮挡,一抬头就能看见星空。 “我们在往西北方向走,这是个好消息。”亚当一边观星一边前进,“可以佐证我的猜测。我们正在往康科德河的方向去。” 他指着天空,“你看,那是北极星,指示北方,所以我们的方向是……” 他脚下一滑,整个人往后仰去。跟在他后面的乔治眼疾手快地托住他的身体,方才避免了他仰躺水中的悲剧。 “天呐,你小心点儿!”乔治扶着亚当,斥责道,“别老仰着脑袋,也注意注意脚下!” 亚当用左腿支撑身体,右腿蜷缩着,向乔治抱歉地笑笑。“我注意了一下。我的右脚好像被河底的石头划伤了。” 一丝鲜血顺着河水流去。乔治双眉紧蹙,不由分说将亚当打横抱起,涉水走到河边,把亚当放在一块平坦的石头上。 “给我看看你的伤口。” 亚当跷起右腿。乔治半跪在他面前,让他把脚搁在自己膝盖上。 “还好。”他检查了一下亚当的伤口后说,“不太深。如果现在有点儿烈酒就好了,我能帮你清洗一下伤口。你得注意别染上破伤风。” “知道啦。”亚当一脸无趣地说。 乔治转过身,蹲在地上,拍了拍自己的肩膀。“上来。我背你。” “呃?啊?不用了!我只是被划伤了而已,又不是断了条腿不能走路。” “你会拖累我们的速度。” “可是背着我你的速度也会变慢。” “不会慢上多少。你太小看血族的体力了。” 亚当慢吞吞地爬上乔治的后背,双手环住他的脖子。年轻的血族轻松地站起,返回河流中央。他说的很对,亚当的体重的确没给他造成多大的负担。 “就只是这样?”亚当贴在乔治耳边有些幸灾乐祸地问。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你这么做,只是因为我会拖慢速度吗?” 乔治偏过头,希望自己的头发把耳朵盖住,亚当没能看到上面泛起的红色。 “当然不只是这样!还有……我……我很关心你。你已经为我流了很多血,我不想让你再受伤……” 亚当什么也没说。过了好一会儿,乔治才意识到他正埋头在自己的肩膀上,咯咯地笑个不停。 “你笑什么?” “不……没什么……觉得高兴而已。”亚当的语气分明显示他还远远没笑够,“多背我一会儿吧,乔治,我喜欢这样。” 乔治被他笑得莫名其妙。“你倒是会偷懒!” “你要是不乐意,尽管把我放下来就是了。” 乔治轻哼一声,“我也没说我不乐意。” 接下来两个人都没再开口说话,周围只剩下了潺潺水声和夜晚的鸟鸣虫啼。夜晚是如此寂静,没人能想到,在梅斯蒂克,在孟努多美、列克星敦和康科德,枪声与钟声已此起彼伏,战争的雨云已在所有人的头顶凝结,当暴雨来临时,已无人能够阻止! 亚当忽然收紧搭在乔治肩头的手臂。 “停下!” 乔治立刻收住脚步,像尊石雕般拄在河中央,紧张地问:“怎么了?你不舒服吗?” “有点不对劲。” “哪里不对劲?你的伤口吗?” “不是……!你没发现,周围突然安静了很多吗?” “……难道刚才很吵闹吗?” “你仔细听!” 乔治侧耳倾听,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亚当所说的“安静”是什么意思:现在只剩下流水声和风拂过树梢的沙沙声;夜的啼叫,昆虫的鸣唱,甚至动物在树林中穿行所发出的轻微声响――全部都消失了。所有的活物都循着古老的自然法则沉默下来,谁都不敢发出声音,以免暴露自己,因为某种强大而饥饿的掠食者正在逼近,它将开始一场血腥的狩猎。 乔治松开手。亚当从他背上跳下来。两人比肩而立,一齐凝望着河流下游。 无边夜色中,一双猩红的眼睛浮现在那里。 作者有话要说: 29 29、无名之夜09 拥有猩红双目的生物缓缓涉水而来,不疾不徐,如同猎人走向被困陷阱中的垂死猎物。 “多么出人意料。”一个冰冷刻薄的声音穿过夜色,回响在寂静的河流上,“血族和血族的食物彼此帮助,真叫人感动不已。把你们关在一起太失策了。” 乔治难以克制地颤抖起来。年长的血族只要愿意,就能在晚辈面前散发出慑人的压迫感。乔治接受初拥还不满五年,而他面对的是同一血系寿命超过三百年的长辈。这年龄差距过于巨大,虽然那不是他的直系亲属,但压迫感依旧逼得他连头都抬不起来。除非是真的动怒,否则年长的血族不会这般威压自己的晚辈。 “你……血术士……你来真的?”乔治双臂垂在身侧,指甲陷入自己的大腿里,靠着疼痛来提醒自己不能输给对方。 “真没礼貌。你的父亲在野蛮人的地方待得太久,连文明世界的礼仪都忘记教你了?” 血术士终于走进人类视力可见的范围内。他身着正规军绯红的制服,腰挎长剑,双目如血,獠牙露出唇边。 “我乃辛铎雷德的司各特,论血统是你父亲的堂兄弟……哦,应该说是‘曾经的堂兄弟’才对。埃德加早已被长老会从族谱上除名,如今是人人得而诛之的叛徒,他的后代自然也是野种,死不足惜!” 血术士按住腰间长剑的剑柄,“为我族清理门户义不容辞。本来还想留着你把那叛徒引出来,现在看来也不必了。” 在血术士的瞪视之下,乔治遍体生寒,对方说出的每一个字都像一柄冰冷的刀,直直□□他的心口。以他的力量对抗这种年长又强大的血族根本没有胜算。血术士要杀他,比碾死一只小虫都容易…… 一只温暖的手贴住他的后背。乔治心中一惊,反射性地看向身边。亚当毫不示弱地直视血术士的双目,看也不看乔治,可乔治正看着他,他侧脸的线条坚毅得像战场上浴血的最勇敢的斗士。 “司各特?辛铎雷德,你怎么会找到我们?”亚当冷静地问。 血术士的嘴角讥诮地一挑:“你不该流血的,倒霉的人类。我在下游闻到了河水中的血腥味,立刻就明白你们在上游了。” “呵,鼻子比狗还灵。” “尽管嘲讽吧,你说得再多,于我也不过是牲畜临死前的吠叫而已。” 亚当抬起手,指着血术士腰间的佩剑,“如果我没看错,那是我的?” 血术士抽出长剑,手指沿着剑锋轻轻一抹,“我喜欢称之为‘战利品’。” “你知道你手中的是什么剑吗?” “我认出了铭文――‘以马内利’。这是福音之剑的仿造品吧?真正的福音之剑早就被莉莲娜?霍克摧毁了。”血术士笑着亮出十字剑,“不过,虽然是仿品,可做工当真不错,炼金工艺十分高超。尼古拉斯?勒梅用福音剑淬炼贤者之石,你呢?这样的剑落在你手里太可惜了!” 亚当眉头紧锁,怒极反笑,“哦?你知道得倒不少,竟能看出这是福音之剑的仿造品。” “谬赞。我有一位姐妹曾师从‘炼金女王’,在她死后自新大陆返回英国。但是后来因为家族叛徒的奸计,我的姐妹被猎人所杀。说起来,给那名叛徒处刑的就是埃德加……没想到埃德加现在也成了辛铎雷德的叛徒。”血术士笑容更盛,“何等的奇缘啊!莫非今天你们死在我手里,也是命运使然?” 他用剑尖指着亚当,剑刃反射着星月的清辉,宛如宝石一般璀璨夺目。 亚当挺起胸膛,毫不畏惧。 “我可怜你,辛铎雷德的司各特。”他说,“你是如此无知,连死亡悬在自己头顶都浑然不觉。” 血术士笑容一凝。“什么?” “你大概不知道我的名字吧?既然你报上了姓名,那我也应该礼尚往来。我名叫亚当?勒梅。” “勒梅?你和尼古拉斯?勒梅是什么关系?” 亚当没有回答他,而是继续说道:“另一件你所不知道的事就是――你不该碰那把剑。” “什、什么?” 亚当举起右手,五指张开,对着血术士手中的十字剑,做出一个抓握的动作。 “我不是对你说过,你若信,就必看见神的荣耀吗?1” 随着亚当的朗诵,血术士手中的十字剑迸发出一道灼目的光芒。当光芒消失,血术士惊恐地瞪着手中的武器,忽然吃痛地将它丢进河里,另一只手抓住自己的手腕。乔治看见他的手掌已被灼伤,伤口周围翻着焦黑的皮肉。 “你使了什么诡计?!”血术士眯起眼睛。 亚当向前一步,对十字剑勾了勾手指,躺在河底的长剑动了动,一股柔和的光芒从护手处蔓延向剑刃,一时间,黑暗的河流被这奇异的光芒所照亮;长剑被某种莫名的力量牵引,宛如一支羽箭飞向亚当的右手,被他稳稳握住,柔和的光芒映照着剑锋撩起的水花,仿佛有一颗新星自水中升起。 亚当又向前一步,踏出惊人的水花。 “尼古拉斯?勒梅用福音剑淬炼贤者之石,每一个被福音剑所杀之人,其生命都会凝结在剑中。莉莲娜?霍克摧毁福音剑取出贤者之石,却在‘五月花’号横渡大西洋时将所有的石头丢进海底,永远封印。而在我的时代,炼金术与现代科技结合,早已不需要依靠牺牲生命的方式来炼制贤者之石――正相反,我们将无上的力量与荣光铸入剑中,以此消灭一切阴暗邪秽之物……” 亚当的手指拂过剑身的铭文,“以马内利”四个字像是要熔化一般,显出熔金般的光彩。 他调转剑锋方向,对着血术士发起冲锋! 血术士没有任何犹豫,咬破自己的食指,在面前凭空画出一个五芒星,他的血液凝滞在空中,形成了浮空的血五芒星形状。亚当挥剑劈向五芒星,只听见“嗡”的一声,浮空血液法阵如一道铜墙铁壁,将亚当弹开! 亚当从河水中爬起来,握紧剑柄,低声念道:“我们在天上的父啊,愿世人尊你的名字为圣……” 在他被弹开的这段时间里,血术士迅速后退,同时食指在空中画出一个圆形。血液同样凝滞在空中,血圆将血五芒星括在其中,接着法阵向内收缩,变成一个小小的圆球。圆球再度变化,纵向拉长,最后成了一柄血色长枪。 血术士做出投掷的动作,长枪对准亚当射去。 亚当举起福音剑,口中念诵不停,剑刃上光芒更盛!他侧身一击,血色长枪竟从中被劈成两半,化成两股浓稠的鲜血,坠落在河水中。 血术士见势不妙,索性将另一只手的食指也咬破,然后蹲下身,双手五指张开,手掌平贴在水面上。两缕血色自他手指上的伤口渗入水中,转瞬间便化作两条黑红的游蛇,顺着水流窜向亚当! 亚当将福音剑换到另一只手,反握住它,把剑直□□河床。他面前腾起一道水流幕墙,将他和乔治遮挡其后,如同一道倒流的瀑布。那两条血蛇找不到空隙,在水幕前化成两缕血液,很快就融入河水中不见了。 血术士咬牙切齿。没想到这个人类竟这么难对付。他脱下左手的红宝石戒指。他有一句咒语,可以释放禁锢在宝石中的那一滴先祖血液,凭借它,他能暂时获得强大无匹的力量。这戒指来自他直系的长辈,既是承认他为家族血裔的见证,又是家族馈赠的重礼。他原本打算留着这张王牌对付叛徒埃德加,然而强敌在前,他只好破例使出杀手锏! “先祖之血,不朽之泉;黑暗之吻,力量之源!” ※ 注释: 1出自圣经《新约?约翰福音》。 作者有话要说: 30 30、无名之夜10 亚当躲在水幕之后,紧握福音剑。血术士的难缠程度超乎他的想象,不愧是和那位埃德加同等重量级的对手。不过即使不提埃德加,血术士也一样是一名强敌。他对付这种年纪超过三百岁的血族(还是一名擅长血魔法的术士)实在没什么经验,就算有也是在他的“搭档”的帮助之下…… “你可从没告诉过我这个啊,乔治……!”亚当愤慨地想。 就在他思考对策时,水幕突然被一分为二,血术士以人类无法企及的速度冲破水幕,出现在他面前! 亚当只来得及刺出手中长剑,但血术士张开手掌,他双手手心各有一个鲜血涂画的五芒星,当亚当刺出时,五芒星脱离了血术士的手掌,浮在空中,而亚当的一剑刚好穿过了五芒星,血红的法阵收缩,附在他的手腕和手肘上。亚当的手臂顿时动不了了。 血术士抓住亚当的另一只手臂,向外一拧,随着清脆的“咔嚓”一声,亚当的手臂被他拧得脱臼。亚当忍住没有惨叫出声,额头冷汗密布。血术士左手掐住亚当的脖子,将他高高举起,右手在空中画出一个复杂的符文。亚当认得那个符文,它是血魔法的秘文之一,可以瞬间榨干一个人的血液,将其转移给施术者,增加他的力量。 “……不!”亚当拼命挣扎,有个东西从他怀里滑了出来,掉进河里,很快沉到水底。那是他的银徽章。徽章在铸造时经由炼金术铸入了好几个魔法符文,比如召唤光明的法术。亚当死死盯着徽章,如果他能拿到它,也许还有一线希望…… “亚当!” 熟悉的声音传入耳中。 乔治之前一直被血术士威压得不能动弹,但是当血术士专心对付亚当时,恐怖的压迫感自然而然就解除了。现在亚当被血术士掐着脖子,眼看就要断气了,他当然不能坐视不理! 不论力量还是魔法, 恋耽美 分卷阅读10 新大陆血族断代史 作者:唇亡齿寒 都不是血术士的对手,他也没有亚当的福音剑那样威力无穷的神器,但是有一件事他能做到,或许这根本没有,但他必须得试一试! 他冲向亚当,在即将碰触到对方的时候猛然一矮身,捞起沉在河底的银徽章。他闭上眼睛,举起徽章,用拉丁语大喊道:“要有光!” 徽章迸发出无与伦比的炫光! 血术士发出高亢的尖叫。 炫光只持续了几秒钟。乔治感觉不到自己的手了,徽章上的银和这个发光的法术烧得他失去了知觉。他听见“扑通”一声,应该是徽章从自己手中滑落,再度掉进河里。这时他才感到撕心裂肺的疼,好像手掌上被人揭掉了一层皮。 他睁开眼睛,看见了自己的手――果然鲜血淋漓。再看向血术士――他的双眼因为直视了那道炫光,已经被烧毁,空留下两个血淋淋的孔洞。他松开扼着亚当脖子的手,捂住自己的眼睛,语无伦次地咒骂:“你这个狗杂种……你烧掉了我的眼睛!” 他施加在亚当手臂上的两个五芒星解除了,法阵化作两股血液,滴落到河水中。亚当扬起手,将剑锋刺进血术士的胸膛。 咒骂声登时停止。血术士难以置信的瞪着自己的胸口,从被福音剑刺中的地方起,他的身体开始燃烧,火星和灰烬从伤口里冒出来,仿佛捅进他胸口的不是一把剑,而是灼热的火炬。火焰很快吞噬了他带着不可思议表情的脸孔。空荡荡的衣服落进河里,而血术士本人已尽数化作飞灰,顺流而下了。 亚当松了口气,一屁股坐到河水里,福音剑“当啷”掉在水里,他连捡都不想捡。乔治跪在他身边,用完好无损的那只手搂住他。 “你没事吧!”他连声音都是颤抖的。 亚当无言地望着一川流水,过了好一阵,才慢慢转过头。他的视线从亚当脸上滑倒身上,最后落在他受伤的手掌上。 “你……”亚当神色复杂地开口,“吸我的血吧。” “什么?” “你受伤了。” 乔治握起拳头,徒劳无功地想藏起自己的手。“我……我没事,小伤而已,休息一段时间自然就能恢复了。倒是你……” 亚当看向自己的左手臂,用右手抓住它,富有技巧地往上一推,“咔嚓”一声关节摩擦的脆响,脱臼的骨头接回了原位。他活动着手臂,神色有些恍惚。 “亚当?你……你没事吧?” 亚当摇摇头,“我很好。” “咱们走吧,再过不久天就要亮了。还是……你要休息一会儿?” “什么?不……你说的对,咱们走吧。” 他拾起福音剑,又从血术士的衣物里找出剑鞘,把十字剑挂在腰上。乔治用一块衣物包着手,帮他捡起银徽章。亚当感激地接过徽章,把它别在衣襟上。他的衣服已经变得破破烂烂,还湿哒哒的,就连流浪汉都比他整齐些。当然,乔治自己也好不到哪儿去。 亚当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又弯下腰在血术士的衣物里翻找着什么。寻找无果后,他一脚踢开那堆衣服,直接趴在河里摸索。 “你在找什么?”乔治好奇地问。 “一个金色的项坠。不见了。可能是刚才打斗的时候不慎掉了。” 乔治眯起眼睛,巡视附近的河床。他的夜视力比亚当好得多,很快就在下游不远处找到一个亮晶晶的东西。他趟着水走过去,把那东西捞起来。 “这东西是你说的项坠吗?” 乔治转过身,手指意外地碰到了项坠上的按钮。项坠“啪”的打开,露出里面左右各一张小画像。乔治认出其中一张是亚当,另一张却是个陌生的男孩。 他赶紧把项坠合上,单手递给亚当。“抱歉,我不是故意要看的,是不小心……” 亚当把项坠挂在脖子上。“无妨,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乔治闻言,好奇心更盛。“那个男孩是谁?”他问,“项坠里画像上的那个。是你的家人吗?” “是的。”亚当若有所思地回答。 “你的弟弟?” “不,是我的儿子。” 作者有话要说: 31 31、无名之夜11 乔治长大了嘴。他觉得自己此刻的表情肯定像一只愚蠢的鹈鹕。 “你儿子?”他的声音因为惊讶而变了调,“你……我是说,你看起来这么年轻,已经有儿子了?你……你结婚可真早……”他的声音渐渐小了下去。 天哪,亚当已经结了婚,连孩子都那么大了。他绝望地想。那我岂不是没戏了?不不,奇怪,我为什么要这么想?难道我很希望能跟亚当“有戏”吗?我……我又不喜欢男人。虽然父亲说在血族里爱上同性是件司空见惯的事。他自己就喜欢男人,如果我受他血脉的影响,那么喜欢上男人也没什么不正常吧?我喜欢亚当吗?可是他都结了婚,连孩子都那么大了…… 亚当捂着肚子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哈你的表情,真像一只受惊的考拉……” 乔治心中五味陈杂。“考拉是什么?” “另一块大陆上的独特生物,总之就是……哈哈哈哈哈……”他边笑边抹眼睛,大概是笑出了眼泪,“你误解了,我没有结婚。” “什么?!你是说那孩子是你的私生子?” “不不不,”亚当连连摆手,“那是我收养的孩子。我初到新奥尔良时遇见他,他因为患病双目失明,被父母抛弃街头,所以我收养了他。” 乔治再度变成愚蠢的鹈鹕。“你……你真好心……”他期期艾艾道。 仿佛有一百个月亮自他心中冉冉升起,照亮了他的心田。他从没有像此刻这么轻松愉快过!看!他的亚当没有结婚,也没有私生子,不仅如此,他还是那么一个仁慈善良的人,收养了失明的弃儿! “那……那他现在好吗?我是说,你把他一个人留在新奥尔良?” “大概吧……”亚当思忖道,“我留给他的财产足够他过优渥的生活,而且他身边还有忠心的管家夫妇,应该不会有事。” “你的语气好像不会再回新奥尔良了似的。” “我的确不会回去了。我已经……回不去了?” “为什么回不去?你要一直待在波士顿吗?因为爱国者们?” 亚当不置可否。“这个先放下吧。你还走不走?想等着被太阳烧成灰吗?” “哦……” 乔治跟着亚当继续往下游走,一路上都在琢磨他那句“我已经回不去了”的意思。亚当斯和汉考克说过,他也是一位爱国者,莫非他在路易斯安那州被英军通缉了,就像汉考克他们一样,所以不得不躲到北方来?不过他很熟悉血族的样子,也许他是惹上了当地的血族?听说血族在南方势力更大,个个不是种植园主就是产业大亨。这是亚当无法回新奥尔良和养子团聚的原因吗? 乔治一直在思考,列出了种种可能性,亚当在他心中的形象从勇敢的爱国者变成忍辱负重的吸血鬼猎人,再到身怀秘辛东躲西藏的炼金术士,直到他们见到一座河畔的农场,乔治才停止自己的幻想。 这时天已经微微亮了起来,光线刺得乔治浑身不舒服。亚当敲响农场主人的门,应门的是满脸胡子、手持猎枪的男主人。亚当向他解释,自己是波士顿爱国者的一员,因为今天正规军要去康科德搜缴武器,所以他们连夜西行通知各乡镇,不料半途被巡哨截获,他们拼死才逃了出来。两人衣衫褴褛的凄惨模样和身上的伤口血迹印证了他们死里逃生的话,男主人也表示,几小时前收到了附近另一座农场传来的消息,英军确实要搜索康科德。 两人立刻被当□□国者英雄迎进了农场。亚当向男主人要了一间背阳的屋子,将乔治安顿在里面。他关上窗户,还向女主人借了一条密不透风的巨大毛毯,盖在乔治身上。殷勤的女主人马不停蹄地为两位“英勇的信使”做了一顿丰盛的早餐。乔治并不需要人类的食物,所以早餐自然被亚当一扫而空。 吃饱喝足后,乔治借口养伤,和亚当单独待在房间里。亚当掩好门,来到乔治床前,帮他严严实实地盖好毛毯,只留下小半张脸。 “好好休息吧,乔治,”他语气温柔,“等天黑,你就可以走了。记住,暂时别回波士顿,英军撤退之后,民兵会围攻波士顿,现在回去很危险。往内陆走,暂时避一避风头,然后去费城。大陆会议又要召开了。” “什么?等等!”乔治急切地说,“你怎么知道这些?你能未卜先知吗?还有,你为什么要告诉往这些?你不留下来和我一起吗?” 亚当苦笑。熹微晨光之中,他的轮廓柔和得像抹了一层奶油。“我必须去一趟波士顿。” “你不是说那儿很危险吗?” “的确危险,但我有不得不去的理由。” “什么理由值得你冒生命危险?” “不久之后本杰明?富兰克林会来到波士顿,我必须和他见面,向他讨要一件东西。那东西关乎我的人生,所以我非去不可。” “到底是什么东西?” 亚当表情凝重。“他拥有灵魂方程式四分之一的手稿。” “灵魂……方程式?” “一种炼金术上的东西,不晓得也没关系。” “你是为了那个东西才从新奥尔良来到波士顿的吗?” 亚当微一颔首。“算是吧。” “原来你是个炼金术士……我一直以为你是南方的爱国者,来马萨诸塞州找汉考克他们的。” 亚当露出笑容。这次是轻松而真诚的笑。“我会出现在列克星敦,并不是为了汉考克、亚当斯甚至保罗?列维尔。我是为了你。” 乔治感到自己快要窒息了。“为了……我?” 亚当温柔地抚摸着乔治的头发,“全部是为了你,乔治。否则我大可以去费城找富兰克林。我是为了与你相遇才待在列克星敦的。从头到尾都是为了你。我知道在这个夜晚,命运会促使我们相逢。我们会一起在米德尔塞克斯的夜路上疾驰,被俘虏,然后我救了你……” “你的确救了我,亚当,为此我一生都感激你,可是……” 亚当琥珀色的眼睛瞬间变得透明。他低下头,亲吻了乔治的嘴唇。乔治轻易地接受了他。这是一个缠绵的,却又不带任何□□色彩的吻。乔治尝到了咸涩的味道,他意识到那是亚当的眼泪。亚当哭了。 “别了,乔治。”他流着泪说。 乔治非常慌张,又有些莫名其妙。是他说错了什么害亚当哭了吗?亚当为什么要哭着跟他告别? “不!别走!”他拉住亚当的手,“等到晚上吧!我跟你一起回波士顿!” 亚当温柔却又坚定地把他按回床上。 “听我的话,乔治,如果你相信我。方程式的钟声已经再召唤我了,我必须得去。而你,你在别处另有要务。” 乔治欲言又止。他当然相信亚当,可亚当为什么如此坚决地要离开?有什么事是他们无法一起解决的吗? “那我们……还会重逢吗?”他踌躇地问。 亚当破涕为笑。“当然。我们当然会再见面。不过对你来说,那大概是很久以后的事了,你愿意等我吗?” “我是血族,我肯定能等得比你久。” “那么,我们纽约再见吧。到那时候,就会是你拯救我了。” 他最后亲吻了乔治一次,然后为他盖好毛毯,离开房间。乔治听见房门打开又关上的声音,接着听见亚当向农场主夫妇告别,拜托他们不要打搅自己的朋友,因为他奔行整夜,又受了伤,筋疲力尽。他听见亚当的脚步声出现在屋外,他踩着沾满露水的草地,向太阳升起的方向而去。乔治的嘴唇上还留着亚当的触感。 他想,再见了,亚当。我们一定会重逢的。不论多久,我都愿意等你。 夜晚过去,白昼到来。红衣卫踏上前往康科德的道路,但因为保罗?列维尔的报信,马萨诸塞的民兵早就做好了准备。他们会在列克星敦擦枪走火,在康科德对峙,在孟努多美激战,最后演变成“波士顿之围”。殖民地独立的第一枪在此打响。一年后,来自十三个州的代表齐聚费城独立厅,签署了举世闻名的《独立宣言》。约翰?汉考克第一个签下名字。同一时间,独立厅地下的秘密别厅内,来自新大陆各地的血族代表将会签署另一份改变世界的重要文件――《新大陆血族联合宪章》,简称“大宪章”。大宪章的原始文件上,乔治?彭斯的名字赫然在列。 命运转折于1775年4月18日的夜晚,但在乔治告别亚当之时,这个夜晚尚且寂寂无名。然而不久之后,它必将被众人――被人类,被新大陆的每一个血族――所铭记。 ※ 保罗?列维尔一整夜都这样骑着马跑, 一整夜都能听到他的喊叫, 喊遍每个米德尔塞克斯的村庄和农场, 那是蔑视的喊声,不是害怕的呼号, 那是黑暗中的声音,是敲门的声音, 那是一个将永远产生共鸣的词! 因为过去的夜风载着这个词, 经历过我们的全部历史直至最后时辰, 在黑暗中,在危险时,在需要时, 人们就醒来倾听那骏马匆匆的马蹄声 和保罗?列维尔夜半的报信。 ――《保罗?列维尔骑马来》,亨利?沃茨沃斯?费朗罗,1860年 ――无名之夜?完―― 作者有话要说:  《无名之夜》到此结束啦!这个故事比较短,主要是讲乔治和亚当相遇的。下一个故事《黑色利刃》(bck bde)发生在南北战争时期,主角是亚当的那位养子和他的基友们,还有吸血鬼猎人林肯(并没有 32 32、黑色利刃01 公元1860年,新奥尔良 在新奥尔良,人们私底下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与其说是故事,倒不如说是怪谈更为恰当――如果你身边的人以某种神秘的、不同寻常的方式死去(有些虔诚的人这时候就会在胸前画起十字,喃喃道“上帝啊,让撒旦远离我们),那么你只需要向“布林威斯利大街13号卡尔点心铺”去一封信,那么立刻就会有人前来调查,还死者和死者的家人一个公道。 但事实上,新奥尔良根本没有什么布林威斯利大街,更没有什么卡尔点心铺。所以,大部分人把这则怪谈当作纯粹的玩笑或恐怖故事,听过就算。可对于露西?麦克格雷来说,这并不是什么怪谈。事实上,她希望这是真的,因为只有这样,她的好朋友玛丽才能死得瞑目。 这天早上,她在邮局还没开门前就到了那儿,将一封信偷偷塞进邮局门口的邮筒。信封上只写了收件地址,没有寄件人的地址,因为她怕信投不到,被退了回来。不过,她在信中写了自己工作的地方,如果有人真的读了那信,就能找到她。她没胆子直接走进邮局,要是被人瞧见信封上的地址,准会嘲笑她。她投了信,四处张望,看会不会有人发现她,似乎她在干什么会令人蒙羞的事一样。当她发现街上只有她一人时,她放了心,拎着裙子快速离开了邮局,逃也似地回到她工作的裁缝铺里。 接下来的两天,露西都心神不宁。她一方面希望自己的信能准确投递到那个并不存在的地址,好让他们派人来调查玛丽的死因,另一方面又暗暗祈祷这信千万不要投到,她总觉得这样会惹出大麻烦。她吃不好睡不好,工作时常常犯错,裁缝铺老板为此训斥了她好几次。三天之后,她的担忧逐渐变淡。她既没有收到回信,也没有见到任何“侦探”到来。于是她半是轻松半是失望地安慰自己:“那果然只不过是个故事罢了。” 然而就在第四天的傍晚,裁缝铺打烊之前,一辆黑色的厢式马车停在了裁缝铺门口。驾车的是一名身穿黑色礼服的年轻男子,他一头黑发,皮肤雪白,容貌英俊,表情冷硬,很不好亲近的样子,仿佛整个人都是用冰雕出来的,只不过披了一身衣服而已。 男子跳下马车,走近裁缝铺。裁缝铺的老板是个精明人,一眼就看出男子的衣物价值不菲,其用料和剪裁,比他这种平民裁缝铺高出不知道多少个档次。这样的人一定非富即贵。可是他竟然自己驾着车。在新奥尔良,富贵的老爷少爷们宁可骑马,也不会自己驾车出门的,若是要坐车,一定得有车夫。这样一位衣着高贵的青年竟然只是个车夫,那他所服侍的主人得有多大身份啊! 裁缝铺老板笑吟吟地迎上去:“这位先生,有什么我可以为您效劳的吗?” 男子根本不正眼看他。“请问露西?麦克格雷小姐在这里工作吗?” 露西听见声音,连忙从铺子后面的制衣间里跑出来,双手不停地抚摸裙子上的皱褶,生怕自己的寒酸模样令贵客不愉快。 “我就是露西?麦克格雷。”她怯生生地说。 男子居高临下地打量着她(他比露西高出一个头,而露西在女人里已经算是高个儿了),过了一会儿,用仿佛会满地掉冰碴子的声音说:“我是点心铺的伙计,我的老板收到了您的信,现在请您去点心铺作客。” 露西长大了嘴。点心铺!他说的肯定是布林威斯利大街的卡尔点心铺!天呐,她的信竟然真的寄到了那个不存在的地址! 裁缝铺老板狐疑地看着他俩。起初他以为这男子是个大客户,但是当他说要见露西,老板又觉得她可能是露西新交的情人(难怪这两天那女孩总是魂不守舍),现在他又声称自己是什么点心铺伙计,替老板跑腿……耶稣基督!什么样的点心铺有这样的排场! “我多句嘴,这位先生,”老板说,“我们的露西虽然不是什么名门闺秀,但也是正经人家的女孩,你最好不要打什么坏主意!” 男子沉默地望了他一眼,仅仅这一眼,就让老板如坠冰窟,从脚底到牙齿都在打颤。 “难道您怀疑我会绑架这位小姐吗?”男子说,“没有不敬的意思,但这位小姐姿色平庸、家境贫寒,难道绑架她能为我或我的老板带来什么利益?” 裁缝铺老板涨红了脸,嘴里嘟嘟囔囔,不知在说些什么。 男子又转向露西:“卡尔点心铺老板读了您的信,对您的故事非常感兴趣,如果您真的像信中所说的一样真诚,那么就请上车吧,我一定把您安全送到铺子,再安全送回家,少一根头发,您尽管去警察局告我。但是,如果您想打退堂鼓,这也可以,我的老板就当作什么都没收到、读到,再也不会过问您和您朋友的事。” 露西没有丝毫犹豫:“我去!” “露西!”裁缝铺老板斥道。 “抱歉,我真的非去不可!” 男子点点头,走出裁缝铺,拉开马车车门。露西有些慌张地跟在他身旁。男子向她伸出一只手,宛如邀请上流社会的名媛一般,扶着她上车。他为她关上车门,自己跳上驾驶座,抓起缰绳,喝了声“驾”,催促马儿前进。 裁缝铺老板追出门,目送马车远去,在胸前画着十字。他满头大汗,既觉得不安,同时又有一丝宽慰涌上心头。 “上帝啊,万福的玛利亚啊,我知道了,她肯定是为了玛丽那事!难道她的案子能水落石出了吗?” ※ 露西坐在马车车厢里,不安地揪着自己的裙子。 车厢密不透风,连窗户都没有,只在门顶上有两个小小的通风口,那位置太刁钻,她连眼睛都贴不上去。所以她根本不知道马车在往哪儿驶。她也没有怀表,不知道自她上车后过了多久。她直觉觉得过了很长时间,一两个小时吧,可她告诉自己,这也有可能是她的错觉。人对时间的感觉一向做不得准。 她不由地又担忧起来。她会被带到哪儿呢?所谓的点心铺肯定是个幌子,真正侦破案件的警探怎么会坐在点心铺里办案呢。可是他们为什么要打着点心铺的幌子呢?为什么不能光明正大地出来调查呢?难道这其中有什么隐情? 她越发不安起来。就在她想大叫“放我下去!”然后跳车逃跑的时候,马车停了下来。几秒钟中,车门打开,新鲜空气涌了进来。露西只觉得神清气爽,也不那么想逃跑了。 驾车的年轻男子像对上流社会的贵妇一样,扶着她走下车。她感激地看了他一眼。当她的视线转向远方时,她愣住了。这儿可不是什么点心铺,岂止如此,这儿大概都不在城内了! 马车停在一座庄园的门廊前。露西从没有见过这么气派的庭园和建筑。花园打理得一丝不苟,中央还有少女托着水瓶的雕像喷泉。门廊边有几名黑人仆人迎接他们,其中有个黑人,服饰发型比其他人都更高档些,像是管家之类的角色。驾车的男子将露西交给黑人男管家,说:“这就是今天的客人。” 男管家微笑着鞠躬。“主人吩咐带这位小姐先用餐。小姐还没吃过晚饭吧?” 露西起初有些害怕他,但他脸上亲切和蔼的笑容打消了她的忧惧。管家四十多岁,头发已有几缕白丝。他领着露西来到餐厅(露西连走路都胆怯极了,生怕自己鞋底的泥巴弄脏了别人家的地毯)。餐桌上已摆满了美食:生蚝,牡蛎,牛羊肉,烤得恰到好处的苹果馅饼,松软可口的白面包,还有一条大得惊人的海鱼……看得露西眼花缭乱,食指大动。 酒足饭饱后,男管家又带着露西来到一间会客厅,奉上了咖啡,让她在这儿等一会儿,说主人马上就到。露西紧张极了,她刚才喝了不少樱桃利口酒壮胆,此刻脸上浮起了一层红晕。 会客厅有两扇门,一扇是方才露西进来的,在露西所坐的沙发左方,另一扇门正对着它,在沙发右方,黑人男管家就昂首挺胸地站在那扇门边。想必那扇门通往主人的房间吧。 没过多久,门后的走廊里就传来了脚步声。噔,噔,噔……在脚步声之外,还有一阵轻微急促的“笃笃”声,这声音和脚步声交织在一起,仿佛有人边走路边用某种金属棍子敲击地面。露西不明所以。 脚步声和“笃笃”声来到门前,男管家像发条上得正好的机械一样拉开门,鞠了一躬。“主人。” “谢谢,托马斯。”一个年轻的声音说。 露西慌忙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庄园的主人非常年轻,大约二十六七岁,身高六英尺左右,一头金子般的长发,两缕垂在身前,其他的全部拢在脑后,用一根缎带束起来。他身穿黑色的晚礼服,款式是今年最流行的样式。他手里握着一根金属细拐杖,当他走动时,要用拐杖在前面探路、敲打地面,露西方才听见的“笃笃”声就是拐杖发出的。她吃了一惊,这才反应过来,庄园年轻的主人是位盲人,那双海洋般美丽的蓝眼睛竟什么也看不见。 她笨拙地行了个屈膝礼,庄园主人虽然目不能视,却仿佛凭衣料沙沙声找到了她的位置,对着她微微低下头。 “麦克格雷小姐用过晚餐了?” “是、是的!非常感谢您的招待!”露西紧张得舌头都在打结。 “粗茶淡饭,招待不周。” “不不不!非常美味!我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食物!” 一个明亮的笑容绽放在主人脸上。他向管家侧过头说:“杰姬听见肯定很开心。” 接着他又转向露西解释道:“杰姬是庄园的大厨,也是我这位管家的妻子。” “她的手艺非常棒!真的!”露西真诚地说。 她不安地看着他走进沙发圈里,没有任何人的帮助,坐在了露西对面。黑人管家为主人奉上了咖啡。 主人挥了挥手,管家退下了,离开前不忘关上会客厅的门。这样,房间里只剩下露西和庄园主人两个人了。 “露西?麦克格雷小姐。” “啊……是!” “你可以叫我卡尔。” 露西想到了假地址里的“卡尔点心铺”。她不知道“卡尔”是不是这位庄园主人的真名。 “卡尔先生。”她拘谨地说。 “不必紧张,麦克格雷小姐。我收到了您的信。我正是为了那封信才冒昧地请您来作客的。” 露西的双手交叠在膝盖上,手心的汗都快把裙子打湿了。 “是的……我的确寄了信。我听说,如果身边的人以奇怪的方式死去,找不出凶手,就可以寄信给‘卡尔点心铺’,然后会有人来调查……” “嗯,是这样没错。不过我也不是什么案子都会管,只有属于我职责的那部分,我才会去调查。” “……职责?” 卡尔比了个手势,让她不要纠结于“职责”这部分。 “这个先不提。我们还是说说你的朋友玛丽的事吧。前不久她被谋杀了,是吧?而且无能的警方找不出凶手,这成了一桩悬案。你无计可施,才来向我求助。现在让我听听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吧。” 露西犹豫了一下,道:“您真的会帮助玛丽吗?她……她是个黑白混血儿,很多人看不起她。如果是个白人死了,警方一定会努力查个水落石出,可是如果是个黑人、甚至是混血儿死了……警察常常不管不问。您……您会管吗?” 卡尔微微一笑,他的笑容既自信,又有些羞涩。 “当然了,麦克格雷小姐。或者,倒不如说……正因为如此,我才会这么感兴趣,因为……”他往后靠了靠,脸上的表情突然变得有些森冷,“我倒想看看是谁这么大胆,敢在我的眼皮底下挑战我的底线。” 作者有话要说: 33 33、黑色利刃02 露西决定相信卡尔。她把玛丽的事和盘托出。 玛丽和露西在同一家裁缝铺工作,住的也很近。玛丽是名黑白混血儿,她母亲是个女奴,父亲是种植园的白人监工。因为做了监工的情人,还有了孩子,种植园主大发慈悲给玛丽母女发了自由证书,让她俩摆脱奴隶的身份,成为自由人。可好景不长,监工很快厌倦了黑人情人,决定像个本分的路易斯安那人一样,和门当户对的白人女性组建家庭,于是抛弃了玛丽母女。为了不再度沦为奴隶,玛丽的母亲带着她来到新奥尔良谋生,靠帮人洗衣服和做缝补活补贴家用。当玛丽十五岁时,她母亲劳累过度去世了,好心的裁缝铺老板收留了玛丽,让她在店里干活。露西就是这样结识玛丽的。 玛丽一直老实本分,干活也卖力,对于裁缝铺老板给她的薪水比给露西的薪水少三分之一,她也从来不抱怨。露西的家人都住在乡下,她自己一个人在城里讨生活,很快与孤苦的玛丽成了好朋友。玛丽十六岁 恋耽美 分卷阅读11 新大陆血族断代史 作者:唇亡齿寒 时候,露西带她去教堂受了洗礼,让她成了一名基督徒。 随着年龄渐渐增长,玛丽变得越来越漂亮,两种截然不同的血统在她身上产生了奇妙的混合,让她举手投足间都带着一股异域风情。男人开始在她身边打转,可玛丽从来对他们不屑一顾。露西猜想可能是她父亲抛弃她母亲的时给了她巨大的打击,让她再也不相信男人的鬼话了。除此以外,玛丽方方面面都很好,对工作一丝不苟,对朋友十分友爱,对上帝也很虔诚。就算再苛刻的人,恐怕也很难从她身上挑出错来。 然而就是这样的好女孩玛丽,上个月死在了她租住的公寓附近的小巷子里。她的死状十分可怖,当然,露西没有亲眼见到,因为警察怕妇女见到尸体后昏厥,只让裁缝铺老板和露西的房东去认尸。回来后,老板向露西描述了玛丽的死状――她浑身的血被抽干了,皮肤干瘪凹陷,就像小说里的埃及木乃伊僵尸,验尸官在她身上找不到伤口,只有脖颈出有两个并排的小洞,但是两个那么小的伤口(“就像虫子咬的一样。”裁缝铺老板说)断然不可能使她全身的血流干,验尸官也想不通她的血是怎么被抽走的,就算动脉破裂、失血过多而死的人,也不可能是这个样子。 验尸官判断不出导致玛丽死亡的手段,警察也找不到谋害玛丽的凶手,这桩案子成了悬案,束之高阁。更何况,玛丽只是个混血女孩,在新奥尔良,每天都有成百上千的“黑鬼”死去,警察才懒得管这事呢,报纸也不怎么敢兴趣,玛丽的死讯只占据了某个三流小报的一角。假如她是白人女孩,所受的待遇肯定截然不同。 “麦克格雷小姐,依你之见,玛丽是怎么死的呢?” 听完露西的故事,卡尔淡定地问道。 露西缩着肩膀,“我……我不是警察,也不是验尸官……我不知道……” “我不是在问专业人员的鉴定,麦克格雷小姐,我只是请你说说你的想法。没关系,你大可以说出来,我不会笑话你的。” 露西怀疑地看着他,“真的?” “当然。难道我会因为你抒发个人的见解而把你抓紧监狱吗?唉,那可是在专制独裁的国家才会发生的事。请大胆地说吧,麦克格雷小姐。” 露西端起咖啡,小饮一口,把那苦涩的液体咽进肚里,这才开口:“我觉得……是吸血鬼。” 她观察卡尔的表情,料想他肯定会笑她异想天开。但是卡尔神情严肃,脸上一丝笑意也无。 “哦?你为什么这么想呢?” “玛丽脖子上的两个小洞,”露西在自己身上比划着,“那肯定是吸血鬼咬的,也只有吸血鬼才会吸干一个人的血液。” “可是吸血鬼为什么要杀玛丽?为什么偏偏选择她?难道吸血鬼是个无差别杀人狂,见人就咬,玛丽只是碰巧走了霉运?” 露西迟疑了片刻,低声说:“那个富恩特?埃斯特拉,肯定是他。” 卡尔没有焦距的眼睛望向房间的另一头,“什么?” “富恩特?埃斯特拉,他是个从里士满来的公子哥儿,据说是来新奥尔良做生意的,可整天游手好闲。有一天傍晚,他来我们裁缝铺里订做衣服,我和玛丽都在。他一眼就看上了玛丽,邀她去看戏。玛丽对男人不感兴趣,对这样的公子哥儿更是深恶痛绝,于是一口回绝了他。但是富恩特?埃斯特拉没有气馁,天天来铺子里找她,调戏她,每天都是傍晚才来。玛丽偷偷跟我说,那家伙身上有股邪恶的气息,他是个魔鬼。他天天来骚扰玛丽,就连裁缝铺老板也讨厌起了这个花花公子。他摸清了富恩特?埃斯特拉来的规律,提早让玛丽下班。本以为那家伙扑了个空,就会偃旗息鼓,没想到他竟然跟踪玛丽,去了她的公寓。玛丽被吓得不轻。为了彻底摆脱他,当他有一次来裁缝铺找玛丽时,玛丽把他拖到大街上,当着来来往往的路人的面,痛骂了他一顿。富恩特?埃斯特拉气得发疯,打了玛丽。那条街上的店家都认识玛丽,很快就有两个黑人雇工来保护她,把那公子哥儿赶走了。我想,他一定怀恨在心,于是几天后杀死了玛丽。” 卡尔边听边点头。等露西说完,他问道:“既然这个富恩特?埃斯特拉有杀人动机,为什么警察不逮捕他呢?” “因为他有不在场证明。玛丽死的时候,他正在切斯剧院看戏,左右观众和剧院的工作人员都可以作证,他只在幕间休息的时候离开过二十分钟。可是切斯剧院在城的另外一头,就算他骑着快马,也无法在二十分钟内赶到玛丽的住处,杀死她,再赶回剧院。所以警察判断他不是凶手。” “警察的判断的确有理有据。但即便如此,你依然觉得他是凶手,不是吗,麦克格雷小姐?” 露西颔首。 “你为何如此坚定呢,就因为他有杀人动机?你要如何解释他在二十分钟内来回的问题?” “我说了,杀死玛丽的是吸血鬼。如果富恩特?埃斯特拉是吸血鬼,那么他肯定有……”露西顿了顿,“某种邪法。我听说吸血鬼会变成蝙蝠或者乌鸦,而且日行千里,速度极快,如果真是那样,他肯定能在二十分钟内赶上。” “这个埃斯特拉,你知道他现在在住哪儿吗?” “我听说他住在彭杜斯旅店。” “除了此人,玛丽身边还有什么可疑的人吗?” 露西想了一会儿。“应该没有了。玛丽是个很老实的人,从来不惹是生非。除了富恩特?埃斯特拉,我想不出有什么人会对她不利。” 卡尔摸着自己光滑的下巴,似乎在思考什么。 “很好,麦克格雷小姐,我已经大致了解情况了。我会派人去调查此事的。我让我的管家送你回家,可以吧?你回去之后,不要对任何人提起今天的事。如果案件有眉目了,我就寄信通知你,在那之前,千万不要声张。因为如果泄露了风声,或许有人对你不利。” 露西想到了那个可恶又可怕的富恩特?埃斯特拉,连忙点头。“我一个字都不会说的。” “很好。” 卡尔拿起茶几上的一只铃铛,摇晃了三下,他的黑人管家推门而入,向两人鞠躬。 “托马斯,套一辆马车,送麦克格雷小姐回家,请务必把她安全地送到家中。” “遵命,主人。” 既然主人下了逐客令,露西也不好意思再逗留。她跟随管家走出庄园,一辆箱式马车早已停在门廊前。管家亲自驾车。他问了露西家的地址,然后送露西回到家。又是一段漫长的旅程。等露西在自己租住的房子前下车,新奥尔良已经沉入夜色之中。 “请小心,露西小姐。”管家嘱咐道,他的口音和玛丽很像,都是不太标准的英语,“需要我送您上楼吗?” “不用了,我自己可以。要是有……有陌生男人跟我进屋,那才麻烦呢。” “那好。您进了屋子,就从窗口给我发个信号,看到您安全到家,我才好回去跟主人复命。” 露西提起裙子,走了两步,又转过头:“那位卡尔先生……他真的能找出真凶,还玛丽一个公道吗?” “请相信他,小姐。” 露西回到家中,打开窗户往下望去,马车和黑人管家依然在街道上。她冲他招招手,管家按了一下自己的帽子作为回答,这才驾着车向小街尽头而去。 露西双手交握,跪在窗前,向上帝和天上的圣人们默默祈祷,祈祷卡尔先生说到做到,祈祷那真凶得到应有的惩罚,祈祷玛丽的灵魂在天堂获得安息。 露西?麦克格雷随管家托马斯离开后,卡尔推开桌上的咖啡杯,对着空荡荡的房间说:“你都听见了?” 他的对面,也就是露西曾经坐过的沙发背后的那面墙上赫然开了一道暗门。先前接露西来庄园的黑发男子从暗门中走出,暗门又缓缓归位,墙上一点儿缝隙也没有,足见这暗门工艺之高超。 “听见了。”男子回答,声音依旧冰冷,但是比起面对露西,此刻的他稍微带上的一些温度和人情味,不再那么拒人于千里之外了。 “去调查那个富恩特?埃斯特拉,缉拿他,送他去华盛顿受审。如果他反抗,就杀了他。” “明白。” 卡尔站了起来,用手杖探出他与茶几的距离,避开茶几,走出沙发圈。 黑发男子迎了上来。 卡尔将手杖交给他,自己从怀里摸出一枚银色的徽章。那徽章上铸着一个怪异的花纹:两个v字上下交叉,中央有一只睁开的眼睛。 “戴着这个。”卡尔将徽章别在黑发男子的衣襟上。即使他看不见,也能熟练地做好这件事,似乎他已经做了无数遍。“告诉他,他惹上了‘守望者’,他违反了《大宪章》,理应受到惩处。而我们就是执法人。” 作者有话要说: 34 34、黑色利刃03 彭杜斯旅店。 富恩特?埃斯特拉醉醺醺地回到自己的房间。他喝醉了,却不是因为饮酒过度,而是喝了太多的血,这让他像喝了三轮烈酒一样兴奋,甚至觉得有火焰在舔他的皮肤。他爱死这种感觉了,这让他觉得自己仍然“活着”,而不是变成了冰冷的行尸走肉。 他曾是弗吉尼亚州一座棉花种植园的主人,一次去里士满谈生意时偶遇了一名血族,从此踏上了黑暗的道路。他用不着发愁弄不到鲜血。他的种植园里有那么多黑奴,个个都是丰盛的食物。他的血族之父在种植园里住了一阵,然后告辞离开,留下他一个人享受血族旺盛的生命力。永生的生命――这听起来非常诱人,当时就是因为这个,富恩特毫不犹豫地接受了初拥。但是过了几年,他就发现这有些无聊。他只能在夜晚行动,告别了从前的朋友,隐藏自己的身份。对于一个喜欢花天酒地的年轻人来说,这太痛苦了。于是他来到了新奥尔良,这颗南方海岸的明珠,追求新鲜和刺激。 在这个地方,弄到鲜血简直太容易了。他本身就长着一张很讨女人喜欢的脸,再加上甜言蜜语和血族与生俱来的气质,新奥尔良的名媛们对他趋之若鹜。他只需要挑一个中意的女人,和她共度良宵,再吸点儿血,就大功告成,同时满足食欲和性`欲。没有女人能抗拒他的魅力,所以他在情场上所向披靡,还得到了一个社交上的美名。 今天,他和某位粮食商人的妻子偷完情,吃饱喝足,回到他的旅店。一进门,他就感受到了别样的气息。他对这气息非常熟悉――这是同族才有的味道。 他反手关上门,拽开自己的领子,扯掉领巾,扔在地上,又脱去外套,露出里面的马甲。 房间的窗户拉着窗帘,窗前放着一把高背椅,一位同族正坐在椅子上,猩红的双眼散发着灼灼的光芒。 “你是谁?就算是同族,也不该擅闯我的房间吧?”富恩特毫不示弱,双眼也变为红色。 那人开口:“富恩特?埃斯特拉,我是‘守望者’的执法人,来向你了解一些情况。” “守望者?什么东西?” 他前趋一步,看清了那人的相貌。那是个外表和他年纪相仿的男人,一头黑发,皮肤苍白,胸前别着一枚银色徽章,双手交叠在膝盖上,左手戴着两枚戒指,一红一蓝。 富恩特的血族之父也有那样两枚戒指,可他自己只有一枚红宝石戒指,是血族之父赠给他的,“来自父亲的馈赠”,至于那枚蓝戒指,父亲承诺等他“成熟”,自然会给他。 黑发男人大大方方地亮出自己的左手,好似在炫耀。 “你不知道守望者?看来你的家长什么都没告诉你啊。你就像个无知的孩子,自己犯了大错还不知道。你的家长也要付连带责任。” 富恩特大怒。至今还没人敢在他面前用这种长辈教训晚辈的口气说话。 “你算什么东西!” “我说了,我是守望者的执法人。你的家长真是个不负责任的家伙,看来我得给你上一课。”黑发男人说着从椅子上站起来,“当这个国家的开国元勋们齐聚在费城,签署《独立宣言》时,新大陆血族的代表也一起签下了《大宪章》。它就像欧洲古老家族的‘法典’,约束着新大陆每一名血族的行为,违反它,就得付出代价。根据《大宪章》,在共济会的赞助下,‘守望者’成立的。它的成员有血族也有人类,它的职责就是维护《大宪章》,维护新大陆地下世界的秩序,惩罚那些违背法律的血族。我就是守望者的执法人。你可以叫我拉米那。” “我不知道那些东西!”富恩特烦躁的一挥手,“我只知道你擅闯我的房间!给我滚出去!” 拉米那不为所动。 “我想向你了解一下女裁缝玛丽小姐的事。她是名黑白混血儿,你还记得吗?” “哦,你说那个婊`子。”富恩特冷笑,“我已经跟警察说过很多遍了,我想追求她,她却不识抬举,就这样。” “你没有因爱生恨,谋杀她吗?” 富恩特眼睛一转,说:“我有不在场证明,当晚我在剧院看戏,这个警察也是确认过的。” “你在幕间休息时离开过二十分钟。这与玛丽小姐遇害的时间正好一致。” “二十分钟没法在剧院和凶案现场来回吧!” “对于人类来说当然不行,可你是血族,你的速度比最快的驿马还要快。那么点儿路程根本难不倒你。” 富恩特大吼:“对!我是杀了那个婊`子,那又怎样?她是个黑奴,杀奴隶根本不犯法!就连人类,杀掉一个奴隶也只要罚钱就行,难道你还想绞死我吗?” “玛丽小姐不是奴隶,她是个获得自由的黑人。” “自由?你是说那个破烂自由文书吗?哈!一张纸而已!黑鬼生来就是要当奴隶的,他们根本不配和人类平起平坐,更别提和血族了!是啊,我是杀了她,那又怎么了?要罚我多少钱?我有的是钱!” “《大宪章》禁止血族杀害人类,如是蓄意谋杀,或吸血时害死人类,血族必须受刑。既然你对罪行供认不讳,那就请跟我走一趟吧。宪章法庭设在巴吞鲁日1,我们可以乘汽船去。你的刑罚不会太重,因为你还没有得到个人的信物,也就是象征你已独立,能对自己行为负责的戒指。你的家长要负更多责任,因为他没有教导好你。” “一派胡言!谁要跟你走!” 拉米那以极快的速度越过半个房间,出现在富恩特面前,抓起他的一只手:“老实点儿,休怪我不客气。” 富恩特挣脱他,拔出腰间的左轮手枪,对准拉米那,连开五枪! 砰! 砰! 砰! 砰! 砰! 五发子弹全部打进拉米那身体里! 拉米那被子弹的冲击力震得后退了小半步。但他没有理会身上的伤口,好像他没有身中五枪,只是被小猫挠了一下而已。 旅馆里立刻乱了起来,听见枪声,人们纷纷发出尖叫。楼梯上传来纷乱的脚步声。“有枪声!”“是从哪里传来的?”“好像是埃斯特拉先生的房间!” 富恩特打空了子弹,惊慌失措地丢下手枪。他知道血族中弹并不会死,可没料到这男人竟然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怪物!他是个怪物! 花花公子此刻形象全无。他奔向房门,但还没等他的手碰到门把手,便有丝绳一样的东西从后面勒住了他的脖子。 拉米那用一条掺了银的细丝勒住富恩特的脖子,使劲收紧。富恩特求救的喊声被银丝掐断。他抓着自己的喉咙,鲜血脖子上的伤口里不断涌出。拉米那的手猛然收紧,银丝勒进血肉,硬生生地切断了富恩特的脖子! 有人狂敲房门。 “埃斯特拉先生!我是旅馆老板!我听见了枪声,您还好吗?请开开门!否则我要破门而入了!” 拉米那将银丝收进马甲的口袋,从地上捡起富恩特的外套,将富恩特的头颅放进外套里裹好,然后来到窗前,拉开窗户向下望去。 街上有几个人,应该是听见枪声慌忙从旅店里逃出来的人。拉米那推开窗,用隐身术隐去自己的身形,自窗口一跃而出。 与此同时,房门被一脚踢开,旅馆老板和几名伙计冲进来,愕然发现富恩特?埃斯特拉的无头尸躺在地板上。老板立刻就吓晕了。其他的伙计知道现在要“保护现场”,于是把老板抬了出去,又派人去通知了警察。 这起谋杀案相当轰动,第二天便上了报纸头条。更古怪的是,当警察们勘探完现场,把富恩特?埃斯特拉的遗体抬出旅店的时候,清晨的阳光照在遗体上,遗体立刻无火自燃,化作飞灰,只剩一套空荡荡的衣服。 裁缝店的露西?麦克格雷小姐当然也从报纸上读到了这条消息。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个杀害玛丽的嫌疑犯竟然死在了旅店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那天下午,裁缝店收到了一封给露西的信,信上只有收件地址,没有寄件地址。信中写道: 致尊敬的露西?麦克格雷小姐: 您的朋友玛丽大仇已报,凶手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请在阅毕后烧毁此信。切记。 落款是一个红色的花纹印章――两个v字上下交叉,中央有一只睁开的眼睛。 露西潸然泪下,抓着信纸跪在地上,感谢洞察万物的上帝,和行了如此义举的人。她一连祈祷了十几分钟,然后去后院点起一堆火,连信封带信纸一起烧掉了。 当火苗吞噬纸张时,裁缝铺老板也走进后院。 “露西,你在烧什么!” 露西抹了抹眼泪:“没什么,先生,等烧完了我就把火灭掉。” 裁缝铺老板也在报纸上读到了富恩特?埃斯特拉遇害的消息。他惊疑地看着露西:“你……傻姑娘,你没做什么亏心事吧!” “当然没有了,先生!是万能的主提前降下了审判,接义人上了天堂,叫恶人下了地狱。” 裁缝铺老板想起了他惨死的可怜雇工和那满脸淫邪的花花公子。“嗯,我也觉得那个埃斯特拉不是好人。而且你听说了吗,他的尸体一见阳光就化成了灰!” 说着,老板往地上啐了一口,像要驱除什么邪秽:“呸!他肯定是个怪物!活该!” 等火苗渐小,老板说:“露西,把火灭了吧,别酿成火灾。还有几件衣服的领子没缝,你快点回来干活!” 露西擦干眼泪,露出笑容:“是!我马上就来!” ※ 注释: 1巴吞鲁日:路易斯安那州首府。 作者有话要说: 35 35、黑色利刃04 小托马斯挎着他装满信件的挎包,从马儿背上跳下来。此时正是清晨时分,布莱克庄园的仆人们刚刚起床,两个女仆在洒扫庭园,炊烟从大屋的烟囱冒出来,小托马斯隔着那么远都能闻到面包的香气。 小托马斯是布莱克庄园管家的儿子,今年十四岁。管家老托马斯和他的妻子杰姬(现任庄园厨房的大总管)曾蒙前任主人亚当搭救,于是发誓一生都忠心耿耿地服侍他。八年前,亚当主人“外出旅行”,把家产传给了他的养子――年仅十八岁的卡尔文?布莱克少爷。管家一家于是也一样忠心地为卡尔文少爷服务。 卡尔文?布莱克是新奥尔良知名的运输业大亨,他拥有两家规模庞大的船运公司,一家专跑密西西比河航线,一家跑海上航线。铁路和陆路运输自然也少不了他。此外,他还是本地最大的蔗糖经销商。这样的家业有一半是他的养父留给他的,但另外一半则是他凭自己的本事挣来的。当他的养父一去不返的八年间,他努力将自己的财富翻了一倍。这样一位新奥尔良知名的年轻实业家却很少出现在公众视线中,向来深居简出。外人和八卦小报推测,这是因为他双目失明,行动不便所致。但实际上――小托马斯知道――是因为他在从事某种不为人知的工作。小托马斯不知道那工作的具体情形,但知道它十分危险,却又充满了正义。少年希望自己能快点长大成人,帮上卡尔文主人的忙。 小托马斯聪明伶俐,卡尔文主人很器重他,还请人教他读书写字,说将来小托马斯一定能子承父业,做布莱克庄园的管家,甚至能成为主人事业上的帮手。对于主人的提携,管家夫妇感激涕零,小托马斯则更是愿意为卡尔文主人赴汤蹈火。这不,主人将一个重要任务交给了他,就是替他收信。 这可是非同寻常的信件。普通的信,比如生意上往来的书信,会有邮差送到庄园里,无需自己去取。主人的另一项事业则不同。来自新奥尔良,甚至路易斯安那各地的书信源源不断地寄到“布林威斯利大街13号卡尔点心铺”,从邮局的专门通道寄到一个中转点,那个中转点再寄给下一个中转点,最后汇总到庄园附近的最后中转站。小托马斯每天都要去中转站收取信件,带回来交给卡尔文主人。虽然是件小事,谁都能干,但小托马斯觉得这是主人信任的标志。要是连这种小事都出差错,他以后要怎么面对主人交给他的重任呢?所以不论刮风下雨,抑或酷暑高温,小托马斯一定在天没亮时就出发,清晨时分带着信件赶回庄园,这样主人早上在书房办公时就能“读”到信了。 黑人少年飞一般地跳上门廊,轻快地跑进大屋,沿途差点撞倒抱着一堆衣物的女仆。他登上楼梯,在二楼遇见了拉米那先生。黑发黑眼的男子手里拎着一个布包裹,上面沾着可疑的液体。 “早上好,拉米那先生!”小托马斯充满活力地打招呼。这可真是罕见,他很少在白天见到拉米那先生。 拉米那向他点点头,当作是回礼了。 “去取信了?”他问。 “嗯!”小托马斯从挎包里拿出一叠信件。 “给我吧。” 少年把信件交到拉米那空着的那只手上。黑发男子掂了掂重量,说:“吃早饭了吗,托马斯?” “还没呢!” “去吃吧。我刚才路过厨房,看见你母亲做了火腿三明治,配新鲜的牛奶。” 少年欢呼一声。那是他最喜欢的早餐。他匆匆向拉米那鞠了一躬,蹦蹦跳跳地下了楼梯,奔着仆人用餐的餐厅去了。 拉米那看着少年的身影消失在通向厨房的走廊中,这才转身走向卡尔文?布莱克的书房。他边走边用袖口擦了擦嘴。他刚才路过厨房,在杰姬那儿喝了点儿宰杀动物时留的血。味道不怎么样,不过早餐就这么将就着吧。 ※ 卡尔文?布莱克,新奥尔良年轻的实业家,不仅仅是位成功的商人,还是一名“守望者”。 美国是个充满了各种移民、各种文化的国家,对于人类来说是这样,对于血族来说亦是如此。欧洲古老吸血鬼家族的法典和信条在这片文化庞杂的大陆上行不通,于是当人类的建国之父为国家奠基时,血族的先贤们也齐聚一堂,制定了约束血族的新法典,即《新大陆血族联合宪章》,简称《大宪章》。随之成立的是维护法律的秘密结社“守望者”。守望者的成员遍布各地,既为血族隐匿行踪,又约束他们的行为。卡尔文?布莱克就是新奥尔良的守望者执法人。不过,执法人并非单打独斗,而是分为一个个小组。新奥尔良的“黑刃”小组当中,卡尔文?布莱克担任组长,身为执法人的代号是“乌鸦”。他还有一柄“刀”,在执法人的暗语中,“刀”指的是最前线的战士,直接进行处刑的人。 卡尔文用过早餐,来到书房开始一天的工作。他不需要有人陪同,因为他对这所房子再熟悉不过了,只需要一根细手杖,他就能“巡视”自己的领地。(事实上连手杖也不怎么需要,只不过他的管家喜欢操心,勒令他必须带着手杖。) 书房里一片黑暗,和阳光明媚的清晨实在不搭调。窗户上拉着三层窗帘,几乎遮挡了全部阳光,只有当人的眼睛完全适应了黑暗后,才能勉强看清周围的家具。不过这对卡尔文来说不算问题。他本来就看不见,也不需要什么光线。 他的“刀”在书房中等他。拉米那已经把信件码成一摞,放在了书桌右侧。卡尔文的书桌空间一向如此分配:左侧是生意相关的文件,右侧是守望者相关的文件。两本的纸堆都码得高高的。两座纸张高塔之间的位置铺了一块黑色的布,布上放着一个包裹。 “完成了?”卡尔文熟练地走到书桌后,将手杖挂在抽屉的拉手上,拽着椅子坐下。 “嗯。他拒捕。”拉米那简略地答了一声,走到卡尔文对面,解开包裹。 包裹里赫然是富恩特?埃斯特拉的人头。他瞪着眼睛,眼珠间或一轮,竟然还没死透。血族生命力顽强,即使被斩首也不一定会死,只要处理得当,人头接上合适的身体,甚至能恢复原状。当然,对于富恩特?埃斯特拉这样年轻的血族来说,被斩首之后,只要得不到鲜血供应,头颅很快就会化作一堆齑粉,彻底死去。 卡尔文厌恶地挥挥手,想驱除那浓重的血腥味。“拿到地下的密室去,别留在这儿恶心人。” “知道了。”拉米那将头颅重新裹好,连同那张垫在下面的黑布一起打了个包。 “今天的信呢?” “在你右边。” “给我读一读。” 卡尔文双目失明,自然不可能读信。每天早晨,他都要让拉米那为他读信,等守望者的事处理完,拉米那就可以去休息了,直到属于血族的夜晚时分来临,他才会再出现。之后卡尔文会叫来他的秘书(也是小托马斯的家庭教师),协助他处理生意上的事。他的两位助手就是这样交替轮班的。 拉米那拿起一摞信最上面的一封,快速拆开,读出信上的语句。这封信来自一名铁道工人,他声称他所管理的那段铁路“闹鬼”,时常发生“灵异现象”,比如扳好的铁道莫名其妙地恢复了原状,险些酿成重大事故。 “哪有血族会这么闲!以我名下运输公司的名义写信给铁路公司,让他们留意一下这事。”卡尔文说。 拉米那又拿起下一封信。这封信出自新奥尔良郊外某个小镇子的孩童之手,因为字体幼稚,还有许多语法和拼写错误。这孩子说他家养的鸡接二连三地死亡。卡尔文扶着额头。他每天都要受到十几起这种与血族完全无关的投诉,他还得耐着性子一桩桩解决,因为他天生爱管闲事,无法坐视不理。 “大概是鸡瘟,当地应该有医院吧?联系一下。” 接下来的几封信也都是诸如此类的事件。 恋耽美 分卷阅读12 新大陆血族断代史 作者:唇亡齿寒 关于守望者的流言在传播了几轮之后似乎变得大为不同,专门调查超自然死亡事件的结社好像被人们当成了无所不能、有求必应的神秘组织,或者单纯的警察部门。这让卡尔文十分苦恼。 其实在南方蓄奴州,血族犯下的足以让守望者插手的案子反而比自由州少,因为在这里,血族可以光明正大地成为奴隶主,任意处置自己的黑奴。在蓄奴州,杀再多的黑奴也不犯法,血族有着取之不尽的丰富食物,不必再染指普通人。守望者对此无可奈何。就连人类的政府都对人类奴隶主残杀人类同胞的行为无可奈何,何况血族残杀奴隶呢? 卡尔文叹了口气,“我们那位共和党的朋友1呢?” 拉米那放下信。“听说正在各州巡回演讲,为选举造势。” “我敢打赌,南方各州一票都不会投给他。” “但是各个自由州一定会投他的票。”2 “假如我们的废奴主义者朋友当选,南方各州一定会起来叛乱。” “联邦不容分裂。” 卡尔文嘴角一抿。“这可不一定,如果南方各州自行成立一个‘新联邦’呢?美国当年也就是一群人凑在一起签了个宣言就宣布独立了呢。宣言什么的并不要紧,关键是战争。他们一定会发动战争。赢得战争,就是光荣的独立,输了战争,就是可耻的叛乱。” “守望者的立场呢?” “守望者内部也分成了两派,为是否要废除奴隶制而争吵不休。人类的战争从来少不了血族参与。这一次,则是血族直接在幕后策动。国会和州议会里多少议员的背后是血族奴隶主在替他们撑腰?议会已经被一群学舌鸟霸占了,主子说什么,他们就跟着说什么。” “那你的立场呢?”拉米那问。 “我?”卡尔文扬起眉毛,无法视物的双眼根据声音转向了拉米那,“我是个废奴主义者,从来都是。我的养父是这样教导我的,我也认为应该如此,没有人天生该被另外一群人奴役。血族不能奴役人类,人类也不行。如果真的爆发了战争,拉米那,我希望你能站在我这一边,或者至少两不相帮。” “你这样看待我?你以为我会投靠另外一边?”拉米那挑起眉毛,“我的母亲也是这样教导我的。她说世界上有主人和仆人,但是没有奴隶主和奴隶。被迫献上的忠诚没有任何意义。在她初到新大陆的时代,她就已经解放了她所有的奴隶,让她们自由选择去留。如果她今天站在这里,也会做出和你我一样的选择。” 卡尔文点点头:“谢谢你,拉米那。” “不必。那我继续念信了?” 黑发男子拿起又一封信,对着信封上的字微微蹙眉。他有些犹豫地拆开信封,取出里面的信纸,读了一遍后顿时脸色大变。 卡尔文看不见他的表情,却能感受到他的气息突然之间变得紊乱。他急切地问道:“怎么了,拉米那?出什么事了?信上写了什么?” “不……没……没什么……”拉米那罕见地结结巴巴地说,“就是……呃……我的母亲要来看我。” ※ 注释: 1指亚伯拉罕?林肯。1860年是大选年,林肯成为共和党候选人,在当年的11月当选美国总统。 2实际上,林肯以200万选票当选为美国总统,但南方蓄奴州的确一票都没投给他。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黑色利刃就是卡尔文和拉米那名字的合体啦,卡尔文姓bck,拉米那a)是拉丁语里的刀刃的意思。 36 36、黑色利刃05 一辆装饰豪华的厢式马车停在布莱克庄园的庭院里。黄昏夕阳的余晖为它投下长长的影子。 布莱克庄园的男女仆人在门廊前左右排开,恭候客人大驾光临。 管家的儿子小托马斯被母亲关在房间里,不许他出门,以免他失了礼数,惊扰贵客,所以少年只能趴在窗户上,远远观望那庞大的阵势。 卡尔文主人和拉米那先生亲自出门迎接,他们甚至还在马车到大门之间铺了条红地毯。小托马斯从来没见过这等排场,就算卡尔文主人重要的生意伙伴从国外前来拜访,也不见他这么上心。 拉米那先生拉开车门,伸出一只手,扶车里的人下车,态度十足的绅士。过了好一会儿,车厢里才伸出一只又细又白的小手,搭在拉米那的手掌上。 “请当心。”他说。 一顶装饰着蓬松羽毛的帽子从马车里钻了出来。帽子下面是黄金般的浓密长卷发。帽子的主人披着一条开司米围巾,身穿浅绿色的连衣裙,裙摆用裙撑撑得高高的,袖口和裙边坠着复杂华丽的蕾丝。因为隔得太远,小托马斯看不清她的相貌。 管家的儿子既诧异又失望。所谓的贵客是个年纪和他差不多的女孩,甚至比他还小些。为什么卡尔文主人要如此恭敬地欢迎她呢?难不成她是什么高官或富商的女儿?但是马车里只有她一个人呀!为了确定这一点,小托马斯看了又看,直到马夫驾着马车驶向马厩,也不见第二个人从车里出来。 “她到底是什么人呢?”少年自言自语。 紧接着,这句话像是被那女孩听见了一样,女孩猛地抬起头,直勾勾地看向他。小托马斯吃了一惊,连忙躲到窗帘后头。隔着那么远,女孩怎么知道他在窥视?而且他百分百确定,那女孩肯定看见他了!女孩的蓝眼睛捕获了他,像高天上的猎鹰捕获草原上的一只兔子。少年摸了摸额头,这才发现自己居然出了一身冷汗。 ※ “哎呀,这是在欢迎我?要是不知道,我还以为自己要结婚了呢!”女孩扫了一眼脚下的红地毯和夹道欢迎的仆人们。 “您真会说笑。请让我为您引见此间的主人。”拉米那牵着金发女孩的手,略带敬畏地说。他领着她走向卡尔文。布莱克庄园的主人脸上浮起害羞的红晕。 “你就是卡尔文?拉米那在信中常常提起你。”女孩声音如夜莺般婉转优美。她知道卡尔文双目失明,于是拉起他的手,摆到半空中,再把自己的小手放在他的手心。女孩的身高还不满五英尺,卡尔文不得不弯下腰才能亲到她的手背。 “欢迎,堂娜?伊莎贝拉,欢迎您莅临布莱克庄园。” 卡尔文的表情有些古怪,大概是因为这位堂娜的身高和他想象的差太远了,其声音听起来也像小女孩,而非成熟女性。拉米那的血族之母竟然是这样一位人物,不得不说,卡尔文大吃一惊。 堂娜?伊莎贝拉收回手,“啪”地打开一柄折扇,掩住嘴,似乎想隐藏自己的笑意。 “多么可爱的庄园。”她转移话题,“让我想起了我在哈瓦那的小房子,唉,可惜后来我搬到了墨西哥城,那座房子也卖掉了。” “既然您希望,请允许我带您参观一下这座庄园吧。” “当然。求之不得。” 卡尔文挥挥手,让夹道欢迎的仆人们回到各自的岗位上去。管家会意地向仆人们递去一个眼神。所有人都向这位古怪的客人行礼,然后鱼贯走进大屋。 堂娜?伊莎贝拉挽着拉米那的左手,卡尔文则走在拉米那右边。说是卡尔文带领堂娜“参观庄园”,但实际上担负导游任务的是拉米那。因为卡尔文看不见,自然也介绍不出什么。 他们进入大屋,在厅堂间漫步。期间卡尔文说起了这座庄园的来历。原本这是位富商所建的别墅,富商死后,卡尔文的养父买下了它,作为自己和家人的居所。他们简单地游览了餐厅、宴会厅和舞厅,让堂娜熟悉了一下客房的位置,接着三人离开屋子,来到花园。仆人们忙忙碌碌准备晚餐,花园里一个人也没有。 堂娜?伊莎贝拉拽了拽拉米那的手,示意他弯下腰。 “我听说你加入了奇怪结社?” 拉米那面露尴尬之色。“堂娜,它不叫‘奇怪结社’,它叫作‘守望者’,是个维护和平与秩序的组织。” 堂娜?伊莎贝拉不喜欢自己的孩子称自己为“母亲”,她觉得那样显得自己很老,而且她也不想要那么大只的孩子,于是所有的子嗣都称她“堂娜”。 “光是这点听起来就够奇怪了。在墨西哥可没有什么守望者,所有人由该地区的血族主宰管理。自从你加入它,就再也不回墨西哥城看我了。妈妈真伤心。” 拉米那的表情更尴尬了。幸好卡尔文什么也看不见,否则他以后在他面前都抬不起头了。 “堂娜,我……我工作很忙。” “而且它还是个血腥暴力的组织,让我的心肝宝贝受伤了。” 卡尔文全盲的双眼惊诧地转向堂娜:“您说什么?拉米那受伤了?” “不是吗?他身上有血腥味。虽然味道很淡,可我还是能闻出来。” 卡尔文长大了嘴。“拉米那什么也没告诉我。” “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几颗子弹而已,我还没返回庄园,伤口就愈合了。” “是那个富恩特?埃斯特拉?”卡尔文的声音都变了调,“他向你开枪?” “……是啊。” “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说了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向你开了几枪?噢,天呐,我早该想到,报纸上说旅馆里传出枪声,我以为他根本没打中……” 堂娜?伊莎贝拉饶有兴味地看着他们两人陷入一场小小的争吵。卡尔文的担忧发自内心,可拉米那故意隐瞒自己受伤的事也十分有趣,虽然那孩子从小就不喜欢说话,但绝不是会隐瞒伤情的人。 当她觉得看够了的时候,她出声道:“富恩特?埃斯特拉是谁?” 两人停止了争吵,一个气鼓鼓地瞪着远处的喷泉,一个转向她。 “是名滥杀无辜的血族。”拉米那回答,“已经绳之以法了。” 堂娜悠闲地摇着小折扇。“你们把他关在这下头了?” 拉米那的眉毛忽然一扬。对于这个一向少言寡语,连表情都不太丰富的孩子来说,这个动作表示极其的惊诧。 “我不知道您指的是什么。” “这庄园的地下关着一个有意思的东西,我能感觉得到。那就是你们所说的富恩特?埃斯特拉?” “与您无关,堂娜。” 堂娜“啪”地合上扇子。“翅膀硬了,敢这么和我说话?” “这是守望者的机密。” 堂娜眼珠一转,笑着说:“只要是我好奇的事,就一定要弄清楚不可。你们不告诉我也没关系,我可以自己偷偷地去看。我猜,大概是在地下三十英尺的深处,位置吗,喏,大概就在那个凉亭下面吧。” 卡尔文身体一震,用求饶般的语气说:“堂娜?伊莎贝拉,那是守望者执法人的地牢,您不能进去……” “让我看看又怎么了?我又不会把犯人放走。当初我是墨西哥殖民地的观察员,旁观了大宪章的签署,现在连看看守望者的地牢都不行?” 卡尔文碰了碰拉米那的手指,向他求助。拉米那左右为难地皱着眉。最后卡尔文妥协道:“好吧,堂娜,就让您看一眼,但是您绝对不能说出去。” 堂娜用折扇点着自己的嘴唇,表情仿佛一只得到牛奶厂参观许可的猫。 “我以佩德雷加斯先祖的名义发誓,今日的所见所闻绝不叫你我之外的第四人知道。” “那么请往这边走。” 作者有话要说: 37 37、黑色利刃06 地牢虽然位于凉亭下方,入口却在卡尔文的书房。书架上放着的众多厚重书本中有一本是伪装的(外表是希腊语版的拜伦诗集),将那本书抽出,书架就会缓缓旋开,露出其后的密道。 卡尔文、拉米那和堂娜?伊莎贝拉进入密道,沿着那陡峭的楼梯缓缓下行。密道内没有一丝光,伸手不见五指,不过幸好三人都不需要光便能安全无虞地下到最底处。下行途中,拉米那一直搀着卡尔文的手,生怕他一脚踩空从楼梯上滚下去。卡尔文虽然想说“这楼梯我走了无数次,不会有事的”,却还是任由拉米那扶着他。 堂娜?伊莎贝拉好奇地抚摸着密道的墙壁。“这是谁修建的?” “庄园前任主人。”卡尔文答道,“他修建地下密室来囤积贵金属和粮食,不过他后来破了产。我父亲接收这座庄园的时候,连一粒黄金都没瞧见。” “所以你把它改建成了地牢?” “物尽其用嘛。” 狭窄陡峭的楼梯终于到了底,密道变成了一条平直的通道。堂娜看见通道两旁每隔一段距离便有一扇厚重的金属大门,其后想必是牢房。 三人在通道左侧第六扇门前停步。卡尔文从腰上解下一串钥匙,灵巧的手指在钥匙上抚摸着,辨认它们的特征,几秒钟后就找到了他的目标。他将其中一枚钥匙插进门上的锁孔里,口中念念有词,接着将自己的左手平贴在大门上。堂娜察觉到一股魔力在厚重的金属门上涌动,只见一道闪电般的蓝光从钥匙里流出,如灵蛇般在门上游移,最后化作一个古怪的图形――两个v字上下交叉,中央有一只睁开的眼睛。图形如电光般很快就消失了。锁孔里发出“嗑嗒”一声。堂娜歪着头,觉得那图形有些眼熟,却想不起自己曾在何处见过。 卡尔文拔出钥匙,将钥匙圈挂回腰带上,推开门。 “请进,堂娜?伊莎贝拉,女士优先。” “噢,真有绅士风度,如果是在舞厅里而不是在这乌漆墨黑的地牢里就好了。” 堂娜提着裙子,在两位男士的陪同下走进牢房。 牢房狭窄逼仄,从一角到对角大约只有五步,房间里没有床或被子,只有一个齐胸高的石台,石台上放着一只长宽一英尺多,高一英尺半的玻璃水箱。水箱上部是敞开的,里面的水并非清澈透明,而是带着微微的红色。淡红的水中,赫然浸泡着一颗头颅。 “这位就是富恩特?埃斯特拉。”拉米那介绍道。 听见声音,头颅蓦地睁开眼睛。他的瞳孔依然浑浊,眼白布满血丝,如果验尸官看见这样的眼睛,一定会宣布此人已死,可富恩特?埃斯特拉仍然活着,虽说离死也不远了,可到底还是苟延残喘着。 堂娜?伊莎贝拉长长地“咦”了一声,走到玻璃水箱前,弯下腰,双手撑着膝盖,平视富恩特的浑浊的双眼。不过富恩特大约已经看不见她了。 “就是你伤了我最心爱的小儿子?” 富恩特的嘴唇动了动,没发出一点儿声音。他当然发不出声音,因为他现在只剩一个头了,没了肺和气管,就算他空有一把歌剧演员的好嗓子也出不了半丝声音。 堂娜?伊莎贝拉直起腰,双手背在背后,像严厉的家庭女教师瞪着调皮捣蛋的学生一样瞪着富恩特的头颅。 “你们为什么把他的头放在地下室里?”堂娜问,“我不知道奇怪结社是怎么规定的,但是在我们佩德雷加斯家族,像他这样的人――杀了人,又攻击家族的执法者――要绑在刑柱上曝晒至死。” 卡尔文回答:“因为他还没拿到个人的信物,堂娜,就是那枚蓝色的戒指。” 拉米那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左手的两枚戒指。绝大多数血族都有这样的两枚戒指。当一个人接受初拥,从人类转变为另一种生命形态后,他的血族之父或血族之母便会带他拜见家族中直系的长辈,由长辈赠予一枚红宝石的戒指,里面封着这位长辈的一滴血。拿到这枚戒指,就代表新生的血族得到了家族的承认,成为血脉系谱的一员。大部分情况下,年长的血族都很乐意给自己的后代送出戒指。但少数时候,尤其是这位新子嗣不符合加入家族的条件,或是血族父母违背家族的意思,胡乱繁衍后代,这名子嗣得不到家族的承认,就会沦为“私生子”、“野种”,人人得而诛之。有些血族非常热衷于狩猎“野种”,他们认为这是清理门户、净化血脉的必由之路。当然,在新大陆,情况有些不同。许多血族都是第一代移民,他们找遍整片大陆也不到比自己更年长的“直系长辈”,于是守望者规定,在有三位比亲代更年长的血族的见证之下,可以由这位血族之父或血族之母直接为子代送出戒指。 而另一种戒指,蓝宝石的,则是血族个人身份的证明。转变之后,新生的血族要跟随在父母身边,学习血族的规矩和生存方式。这一过程有长有短,不同的家族有不同的规定,《大宪章》的规定是十年,并且要通过“适当的测试”,之后这位年轻的血族就能得到封着自己血液的蓝宝石戒指,代表他已经“成年”,可以离开父母独立生活,并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在那之前,假如他犯下错误,那么不仅他本人要受罚,父母也须因“教育失当”、“监督不力”而负连带责任。 富恩特?埃斯特拉就是这样的人。拉米那判断他血族的年龄大概还不满五年。他在这个年纪的时候仍待在堂娜?伊莎贝拉左右。佩德雷加斯家族规定父母必须教育子女十三年,可拉米那跟随堂娜?伊莎贝拉超过三十年,因为尊敬的堂娜最宠这个小儿子……每次想到这个,拉米那的脸就会开始抽搐,他非常想跟那些嫉妒他的兄姐换一换,让他们也感受一下堂娜可怕的溺爱。 堂娜听了卡尔文的话,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他的家长真是不负责任。那是谁?” “我们还不知道,所以要送他去巴吞鲁日受审。巴吞鲁日的仲裁庭有办法恢复他的身体,让他开口说话。” “所以你们现在把他泡在水箱里,还往水里注入鲜血,吊着他一口气,不让他死?” “是的,堂娜。” “然后他就可以去死了?” “以他的罪行,肯定得判处死刑。没当场击毙他就算不错了。” 堂娜?伊莎贝拉一拍手:“哎呀你们怎么不早说,只是让他说出自己的父母是谁而已,这很简单嘛!” 卡尔文和拉米那同时一脸见鬼的表情。 “您……有办法?” 堂娜?伊莎贝拉咬破自己的手指,踮起脚尖,将手指悬在水箱上方。她用力地挤压自己的伤口,将几滴鲜血滴进水箱里。 卡尔文不清楚发生了什么,却本能地觉得害怕,仿佛草原上的鸟看见狮子捕猎羚羊,也会本能地逃窜一样,即便堂娜不是针对他,他也觉得心惊胆战。他求助地拉住拉米那的胳膊,黑发血族环住他的腰,安慰似的拍了拍,默默注视着水箱。 堂娜的血液浓稠发黑,一碰到水,就像植物生根发芽那样迅速扩散,又像蜘蛛攀着蛛网爬行,八条细长的腿攫住猎物,用蛛丝把它从头到脚裹住。黑色血液化作千丝万缕,从富恩特的耳朵,他浑浊的眼睛,他的鼻孔,他大张的嘴,还有他脖子断面的血管,钻进他的头颅里。当血液往里钻的时候,富恩特的眼睛起了变化,眼白转变为墨汁一样的黑色,而原本深受名媛贵妇喜爱的天蓝虹膜则变成了猩红色。 堂娜蹲下来,双手托腮,像天真无邪的小女生观察小动物一样凝视着富恩特?埃斯特拉的眼睛。 “你的父亲或母亲是谁?”她问,“他或她叫什么名字?” 富恩特?埃斯特拉张开嘴,吐出一串无意义的呻吟。 “你的父亲或母亲是谁!”堂娜严厉起来,“他或她叫什么名字?” 现在连拉米那都觉得害怕了。堂娜的声音充满了威严,不仅在空荡荡的牢房里回响,更随着他的血液,在他全身上下回荡。他的耳膜上振动的全是堂娜?伊莎贝拉的声音:你的父亲或母亲是谁……是谁……是谁……他或她的名字……名字……名字…… 拉米那简直不敢想象富恩特的感受,那家伙的头脑里现在全是堂娜的血液。 富恩特的眼睛往上翻,舌头在嘴里抽搐,假如他还有身体,此刻肯定全身痉挛。他的嘴唇向两别咧开,露出一个痴傻的笑容,好像被什么美妙绝伦的东西俘获了一样。拉米那听见了他的声音,但不是用耳朵听见的,而是通过血液的共鸣――那个声音直接出现在了他的头脑中。 “巴蒂斯特?拉尔热!”富恩特尖叫着说,“我的父亲!我的主宰!我的救世主!巴蒂斯特?拉尔热!拉尔热!拉尔热!” 接着,只听见“噗”一声,像笨手笨脚的仆人摔碎了一只熟透的西瓜,富恩特?埃斯特拉的头颅在水箱中爆炸,黑红的血液瞬间将水箱染色,破损的眼球在水中载沉载浮。 拉米那转过头。他的胃已经失去消化功能,不再蠕动了,可他还是觉得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发生了什么?”不知所措的卡尔文抓住拉米那的衣襟,又惊又怕地问。 “幸好你没看见,否则你会把午餐都吐出来的。”拉米那说,“富恩特的头爆炸了。” “什么?”卡尔文提高声音,“他还没说出他的父母是谁呢!” 堂娜?伊莎贝拉道:“他说了,只不过你听不见。” “什么意思?” “我把自己的血液注入他的头脑,逼迫他回答我的问题。噢,别那么看着我,拉米那,血族常常用这种方法拷问犯人,越是年长的血族,其血液的威力就越大。同一血系的人可以通过血液的共鸣听见他的声音。不过犯人常常挺不过这种拷问,一个不小心就会浑身血管爆裂而死。” “他……他爆炸了?” “是呀。”堂娜?伊莎贝拉眼神无辜,“幸好你们把他放在水箱里,过去在我们家的地牢,犯人如果自爆了,那血液那肉块呀……啧啧啧,弄在地上墙上擦都擦不干净,恶心死了。我们拷问犯人之前还得先在周围泼水,以便清理。” 卡尔文虚弱地倚在拉米那肩头。“我……我感觉不太舒服……” “亲爱的,你没事吧,”堂娜亲切和蔼地说,“噢噢噢,如果你们那个奇怪结社追问起来,就说是堂娜?伊莎贝拉把那家伙的人头弄坏了。背黑锅我来嘛。” 拉米那扶着卡尔文,慢慢走出牢房,回头冲堂娜道:“那您不如也清理一下水箱里的残骸?” “讨厌,”堂娜又抽出她的小折扇,遮住脸,只露出蓝色的大眼睛,东瞟西瞄,假装四处看风景,“你们两个大男人怎么能让淑女干这种不体面的事。” “您真好意思说!” 作者有话要说: 38 38、黑色利刃07 拉米那扶着卡尔文,让他慢慢坐到卧室的床上。盲眼青年脸色苍白,看起来真的快把午饭都吐出来了。 “我猜,你大概也不想吃晚餐了吧?” 卡尔文缓缓摇头。 “我光是想象一下那个场景就要把肠子都吐出来了,你亲眼看见,怎么受得了?”他抱怨道。 拉米那耸耸肩:“大概因为我的胃已经一百多年没装过固体了吧。” 卡尔文的卧室里有一座酒柜,里面琳琅满目,摆了许多好酒。管家老托马斯对于在卧室里放酒这种做法极为不满,三番两次试图说服主人把酒柜挪到其他地方去,但卡尔文说他喜欢这样。更何况酒柜摆设是前任主人安排的,卡尔文这么说了,老托马斯便也没辙了。 拉米那在酒柜里挑挑拣拣,拿出一瓶琥珀朗姆,给卡尔文倒了小半杯。他把杯子塞进卡尔文手里,托着他的手腕,生怕盲眼青年把酒给洒出来。卡尔文乖乖地把酒喝完,脸色终于好了些。拉米那把酒瓶放回酒柜里,杯子他打算下楼的时候顺手丢给厨房。如果让管家知道他让庄园主人夜里空腹喝酒,准会把他骂个狗血淋头。 “地牢里那个恶心的水箱怎么办?”卡尔文阴郁地问。 “我会去收拾的。” “你的母亲一向这么……呃……剑走偏锋吗?” “你以为我为什么要千里迢迢跑到美国来。” 卡尔文偏过头,噗嗤一声笑了。拉米那的心情也放松了许多。他伸出一只手,轻轻梳理卡尔文的金发,指尖时不时碰到卡尔文的脸颊。盲眼青年温顺地任由他碰触。 “为什么不告诉我你受伤了?”他问。 “小伤而已。” “难怪那天杰姬告诉我你去厨房要了宰牛时放出的血。我早该察觉的。你从来不在早上进食,更何况只有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你才会去喝动物血。” “它们味道不佳。”拉米那说。 卡尔文握住黑发血族的手腕,将他的手掌轻柔地贴在自己脸颊上。“人血的味道好吗?” “美味至极。”拉米那低声说。 卡尔文松开领巾,解开领口的扣子,把它往旁边一扯,露出白皙的颈项和锁骨。 “你可以喝我的血。” “……卡尔?” 卡尔文双手环住拉米那的脖子,牵引着他的头,靠向自己。 “如果你受伤了,请告诉我。” 拉米那伸出舌头,舔了舔盲眼青年的锁骨,换来他一阵颤抖的喘息。 “我不希望你为我担心,卡尔。你要烦心的事太多了。” “那些都不重要。”卡尔文闭上眼睛,发出一声低沉的呻吟,拉米那咬住了他的脖子,“可我偏偏喜欢为你担心。” 拉米那的尖牙深深陷入盲眼青年的血肉,啜饮着对方体内奔腾着的甘甜血液。卡尔文力气尽失,全靠拉米那抱住他的身体才不至于瘫软下去。拉米那品尝着那生命的液体,耳朵里全是卡尔文失神地呼唤他名字的声音。他们一起倒在柔软的床铺上,身躯紧紧交叠在一起。总会这样。拉米那心想,喉间全是那腥甜的滋味。真像个甜美的诅咒。 ※ 堂娜?伊莎贝拉在布莱克庄园过夜,第二天清晨,她和卡尔文?布莱克一起去庄园附近的猎场骑马。现在还不是狩猎的季节,正适合跑马。接近正午时,两人返回庄园。堂娜表示新奥尔良的太阳太毒辣,会晒黑她的漂亮脸蛋,于是躲进卧室里,直到下午才再次冒头。卡尔文这时在书房处理事务,拉米那则还没起床(他一向昼伏夜出),所以堂娜叫了几个女仆一起玩纸牌。女仆们教她新奥尔良的纸牌玩法,她学得很快,到下午四点时,牌桌上已无人是她的对手。卡尔文承诺明天带她去城里游玩,然后乘船沿密西西比河北上,沿途游览各地美景。 晚上时,卡尔文、拉米那和堂娜?伊莎贝拉共进晚餐,当然,餐桌上只有庄园主人一个人在动刀叉,拉米那和堂娜只是边喝掺了血的饮料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席间,一名仆人前来通报:“主人,海塞姆画廊的人来送货了。” 卡尔文奇怪道:“怎么才来?他们不是说今天下午送来的吗?这都晚上了。” “是。画廊送货员说拉货的马车半路上坏了,为了 恋耽美 分卷阅读13 新大陆血族断代史 作者:唇亡齿寒 修好它,耽误了不少时辰。” “知道了,告诉托马斯,安排送货员今晚在庄园过夜,然后叫几个人把画像挂到客厅里。” “是,卡尔文主人。” 仆人退下后,堂娜?伊莎贝拉永无止境的好奇心又被激起来了。 “什么画像?”她兴致勃勃地问,“我能看看吗?” “当然,堂娜。我在新奥尔良一间画廊里订做了一幅我父亲的肖像,打算把它挂在客厅里。”卡尔文推开椅子,站起身,“请这边走,堂娜。” 堂娜?伊莎贝拉像得到玩耍许可的小孩一样蹦起来,迅速跑到卡尔文身边,跟着他穿过餐厅的走廊,去往客厅。拉米那无言地跟在他们身后。 “拉米那在信中提起过你那位养父。”堂娜说,“据说他八年前离家旅行,然后就不知所踪了?” “是的。没人知道他的行踪,他也再也没和我联系过。”说着,卡尔文叹了口气,“就像他的出现一样。突然到来,突然离开,没人知道他从何处来,也没人知道他往何处去。” “真是位神秘人物。可是既然他已经失踪那么久了,画廊的画师要怎么给他画像呢?他又不知道你养父长什么样。” “说来也巧,父亲曾经留下过一张画像,我就请那位画师按照那个画了。虽然我看不见,但是拉米那和庄园里的很多老仆人都记得他的相貌。要是画的不准,我就当场退货,让那送货员乘着破烂马车回新奥尔良去,一分钱也不给他。” 堂娜?伊莎贝拉哈哈大笑起来。 三人来到客厅,只见一名男仆踩在梯子上,将巨大的画框挂上墙,一名女仆在下面指点他:“往左一点!不对,太靠左了!再往右一点!” 他们忙碌了好一阵,才把画框挂好。男仆跳下梯子,和女仆一起向卡尔文行礼。 “主人,画已经挂好了,不偏不倚!”男仆谄媚地说,“要我说,这画得太神似了!亚当主人就像要从画里走出来一样!不信您问拉米那先生!” 卡尔文扬起手,轻触拉米那的手臂:“你觉得怎么样?” 拉米那望着巨幅画像,点点头:“画得非常好。应该让托马斯和杰姬也来看看。” 堂娜?伊莎贝拉出神地盯着画像,画框中的人是个二十多岁的男子,栗色头发,琥珀双眼。她认得这个人。她的记忆中有同样一张脸。那是一个多世纪前的事了。虽然时过境迁,那面容已经被深埋在记忆之底,可这幅画像又重新将它掘了出来。她瞪大眼睛,观察着画像上的每一个细节。画中男子的胸口别着一枚徽章,上面刻着青藤和花朵的图案。堂娜蹙起娥眉。这不对。她想。这个人胸前的徽章不是这个样子,画师根本在乱画,他的徽章……他的徽章应该是…… 堂娜猛地抓住卡尔文的手。 “那个图案!”她叫道,“打开地牢门的时候,上面出现了一个图案!那是什么!” 卡尔文吃痛地叫道:“我不知道!您在说什么啊!” 拉米那从背后抱起她,堂娜小小的身体被高个子的血族举到半空中。他抱着堂娜,对那两个仆人使了个眼色:“退下吧,别来打搅我们。” 仆人懂得察言观色,知道这不是他们该听见的,于是逃也似地退下了。 “拉米那!你狗胆包天!快放我下来!”堂娜在血族之子的怀里挣扎。 “冷静,堂娜!”拉米那说,“卡尔文看不见,又怎么可能知道那是什么图案。我来告诉您吧,那扇门上有守望者的施法者设下的封印,您所看见的图案是守望者的标志。” 堂娜蹬着腿:“放我下来!无礼!” 拉米那将他拥有小女孩外表的血族之母放到地上。堂娜气鼓鼓地瞪着他。 “无礼!你怎么敢这么对我!” “您太激动了,我怕您伤到卡尔。” 拉米那说完解开马甲,从内袋里掏出一枚银色徽章,放在堂娜手心。 “请看,这是守望者发给每个成员的徽章,上面的图案就是守望者的标志。” 堂娜举起徽章,对着画像,将徽章摆到画中男子胸口的位置。徽章上的图案是两个v字上下交叉,中央有一只睁开的眼睛。 “我见过这个。”堂娜倒抽一口冷气,“我想起来了,那是在哈瓦那,辛铎雷德的埃德加渡海而来,到西印度群岛寻找家族的叛徒,为此寻求我的帮助。这个人当时是他的同伴之一!他就戴着这个徽章!我记得,那是在……”堂娜努力回想,“我想起来了,在1716年!” “怎么可能。您肯定是记错了。”拉米那说,“守望者在一百年后才成立。好吧,就算徽章上的图案是从共济会的标志演变而来的,可共济会也是在1717年成立的,比您说的时间还晚一年呢。” “我不可能记错!”堂娜坚定地说,“当时辛铎雷德的埃德加带了两个同伴,一个是詹姆斯?彭斯,海盗船长,另外一个就是这画中的人!”她指着墙上的肖像,“他给我看了他的徽章,他叫亚当?勒梅,帮助埃德加?辛铎雷德搜寻叛徒,可目的是寻找灵魂方程式!我全部想起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39 39、黑色利刃08 卡尔文身体一晃,声音颤抖:“您说……他叫什么?” “亚当?勒梅。” “天呐……”卡尔文脸色惨白,“这不可能……” 拉米那按住他的肩膀,用力揉了揉:“到底怎么了,卡尔文?” “我的养父……他对外自称‘亚当?布莱克’,但是只有我知道,他真正的姓氏是‘勒梅’,他只告诉了我,就连托马斯、杰姬,甚至你,他都没说……我一直觉得他隐姓埋名有其原因……” “他戴着不属于那个时代的物品,就算他是不死的血族,也做不到这点。”堂娜?伊莎贝拉说,“除非他能预知未来,或者有办法在时空中来去。噢,我早该想到。他对我说过的,我却丝毫没有察觉――‘关键不是何地,而是何时’……” 她扶着额头,“这太疯狂了。我想我得来一杯。” 拉米那搀着血族之母,让她坐到一张铺着金线绣花毯子的沙发上,卡尔文带着眩晕的表情坐到她对面。拉米那到卡尔文卧房的酒柜里挑了瓶杜松子酒,又从自己的房间橱柜的暗格里拿出满满一瓶血液。他回到客厅,给卡尔文倒了酒,给堂娜倒了酒和血各半的混合物。堂娜将杯中的血族特调饮料一饮而尽,拉米那给她又斟了满满一杯。这次堂娜喝了一半,放下酒杯。 卡尔文面前的酒却一口未动。他神色恍惚,低声道:“其实我从前就觉得不对劲,但是完全不敢往这方面想……那个项坠……”他将脸埋进双手里,“那一定就是他能穿梭时空的证据……” “什么项坠?”堂娜问。 卡尔文在脖子上摸索,拉出一条金色的链子。拉米那帮他把链子解下来。链子末端挂着一只金色的项坠。卡尔文一按项坠顶端的按钮,它便弹了开,分成两半,两边各镶嵌着一张小肖像,一边是亚当?布莱克,或者说是亚当?勒梅,另一边则是年幼的卡尔文。 “这项坠怎么了?”拉米那问,“这不是你父亲送你的吗?” 卡尔文摇摇头:“你不知道,因为那时候你还没来新奥尔良,咱们完全不认识。关于这个项坠的来历,我也从来没告诉过别人。” 拉米那和堂娜?伊莎贝拉对视一眼。 “它的来历怎么了?” 卡尔文将项坠放到面前的茶几上,颤抖的手指在玻璃表面摸索,寻找酒杯。拉米那好心地将酒杯放到他手里。卡尔文喝下一口,脸上恢复了些许血色。 “那个项坠是杰姬送我的,她说那是她祖上传下来的宝物……” ※ 卡尔文十岁那年,正是1844年,距离他被亚当收养已过了两年。亚当在新奥尔良的生意十分红火,有些报纸已经开始称他为“成功的年轻实业家”。有一日,卡尔文在城里游玩,他乘的马车突然被一名黑人女子拦下。车夫勃然大怒,用鞭子抽那女子,喝令她滚开,可黑人女子跪在地上,对着马车上的卡尔文哀呼道:“小少爷!我认得您!您就是我要找的人!求求您救救我的丈夫吧!善心的少爷,求您救救他!” 卡尔文不明所以。但他一向善良,亚当也教导他要与人为善,于是他好心地收留了这名黑人女子,带她到他们在新奥尔良的宅子,给她吃喝。当天晚上,亚当忙完生意后回到家,卡尔文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他。亚当于是询问黑人女子为何要当街拦车求助。原来女子名叫杰姬,她本是一名自由黑人,在新奥尔良某家饭店的厨房里帮工,她的丈夫名叫托马斯,原是种植园的奴隶,因为勤恳聪明,很讨主人的欢心,于是主人给他发放了自由证书。他来到新奥尔良谋生,遇到杰姬,两人坠入爱河,结为夫妇。 两人原本打算攒够钱就去北方的自由州定居,从此摆脱奴隶制的阴影,然而人心的丑恶却阻挡了他们追求幸福的脚步。托马斯工作的工厂里,有几个白人工人,他们歧视身为黑人的托马斯,又嫉妒他工作勤恳,常常受工厂主的表扬,于是合谋陷害他。他们趁夫妇俩不在家,一把火烧了他们的房子,托马斯和杰姬不仅失去了住处和财产,更糟糕的是,两人的自由证书也付之一炬了。这时,那几个白人工人便诬告他们是逃逸的奴隶。两人拿不出自由证书,百口莫辩,托马斯被奴隶贩子绑走了,杰姬逃了出来,在街上游荡,心中悲切,不知该如何是好。 就在这时,杰姬看到了乘着双轮马车的卡尔文和亚当。她认定卡尔文就是她的救世主,于是不顾一切冲上前,拦下马车,恳求卡尔文救救她的丈夫。 听到这儿,亚当便问杰姬为何如此认定卡尔文会帮助他们呢?杰姬便从裙子的暗袋里拿出一枚金色的项坠,交给亚当。那项坠里有两张肖像,居然正是亚当和卡尔文父子。亚当大吃一惊,问杰姬为什么会有这个东西。 杰姬回答:“这是我家祖传的宝物,是我祖母的祖母传下来的,她叫蒂拉,我祖母管她叫蒂拉奶奶。据她说,这项坠是蒂拉奶奶的恩人托她保管的,如果没有那位恩人,蒂拉奶奶早就死了,也就没有我们了,所以我们一定要感谢那位恩人。我祖母把这坠子交给我的时候嘱咐我,如果有一天见到这画像中的男孩,一定要把坠子交给他,因为这是那位大恩人所吩咐的,如果我们感激他的恩情,就一定要办到。当我在街上游荡时,突然看见乘马车的小少爷――啊!他不正是画像中的男孩吗!我想,这肯定是冥冥中注定的事,上帝让我遇到小少爷,小少爷一定会像恩人拯救蒂拉奶奶那样拯救我。” 当时卡尔文不太明白杰姬的意思。为什么杰姬祖母的祖母会有放着他画像的项坠?为什么那位恩人要吩咐蒂拉奶奶把项坠交给画像中的男孩?卡尔文一头雾水。可亚当似乎明白了。他收下项坠,送给卡尔文佩戴,并向杰姬承诺他一定会想方设法救出他的丈夫。第二天,亚当就派人去奴隶贩子那里买下了托马斯,并花重金为托马斯和杰姬办了新的自由证书。不仅如此,他还留下夫妇两人在自己的宅子里工作,托马斯担任管家,杰姬负责烧饭做菜和照顾卡尔文小少爷。托马斯夫妇感激亚当的救命之恩,于是尽忠竭力,直到今天。 等托马斯夫妇的事办完,亚当就找来全城最好的金匠,让他依照卡尔文那项坠的样子做个一模一样的出来,然后又找城里最好的画师,让他依照旧项坠中肖像的样子,给他和卡尔文画了两张新的小肖像,放在项坠里。这个新的坠子由亚当自己戴着。 那件事之后又过了八年,有一天,亚当和托马斯似乎在书房密谈了什么,当他们谈完,亚当带着如释重负的表情叫来卡尔文,告诉他他即将出门旅行,可能不会再回来了,他的财产和生意都交给卡尔文继承。他找来律师,办理财产转移的手续。卡尔文哭着挽留他,可他只是亲吻着养子的额头说:“这一切都是命运使然,我注定要在此时离开。可是不用担心,我亲爱的孩子,总有一天我们会再度相逢。那时候我可能不认得你了,但没关系。你记得一切,而我也会记得。我要继续我的旅程了,而你,也有很长的路要走。即使我们的人生路长而歧,我也要祝福你,希望你永远幸福。” 第二天,亚当便离去了,更准确地说,是消失了。卡尔文问遍宅子里的仆人,也没人看见亚当是何时离开的。卡尔文那时觉得亚当抛弃了他,为此抑郁了很久,直到拉米那引荐他加入守望者,他们成为新奥尔良的执法人。卡尔文意识到,他在这个地方,这个时代,担着重要的责任,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的养父救了他的命,教育他,让他懂得真理,明白是非,他绝不会让父亲的苦心白费。 ※ “仔细想想,莫非当时救了那位蒂拉奶奶的也是我父亲?假如他真的有办法在时空中来去,那么自然能把那项坠交给她,再让她传给她的后人,最终交到我手里。――这是何等的因缘啊!” 卡尔文脸上泛着激动的红晕。“他的旅程持续了多久?他去过多少时代,多少地方?见过多少人,目击过多少历史,又亲身参与过哪些?当我们这些人坐在这儿谈论他的时候,他又身在何时何处?噢,我多想能再见到他一次!” 作者有话要说: 40 40、黑色利刃09 堂娜?伊莎贝拉饮尽杯中残酒,推开酒杯,道:“此事非同小可,我要去见见另一位当事人。你们知不知道辛铎雷德的埃德加……不,现在应该是埃德加?彭斯了。你们是否知道他身在何处?” 拉米那一脸为难。“堂娜,没人知道那位埃德加在哪儿。” “这怎么可能!他又不会从世上凭空消失!” “他行踪成谜,没人知道。不过他的子嗣住在纽约,也许他们会有线索。” “那我就去纽约!明天就启程!” “什么!”拉米那睁大眼睛,“您这就要走了?我以为您要多住几天,游遍美利坚什么的……” “这事不办妥,我心里不踏实。”堂娜将她的金发撩到脑后,“更何况我有的是时间,以后大可以慢慢游览。” 卡尔文的盲眼转向堂娜:“让拉米那陪您一起去吧。” 堂娜?伊莎贝拉的目光从盲眼青年身上转到她的血族之子身上。“不必了,区区纽约而已,难道比漂洋过海还难吗?何况你们那个奇怪结社还有工作吧。” “那我这就叫人去买火车票。另外再派一位信得过的仆人陪同您一起去……啊,堂娜,我不是不相信您,只是这里是美国,一位孤身旅行的少女会遭人怀疑的,而且您人生地不熟,我那仆人可以当您的向导。” “也好。”堂娜揪着自己的头发,若有所思道,“拉米那,你到我房间来帮我收拾行李。” “……是。” ※ 堂娜?伊莎贝拉的行李堆在客房里,大部分都还没拆包。拉米那跟随她多年,知道她并不是真的要他帮忙收拾,话里的意思是“到我房间里来,我有话单独跟你说”。 血族之母坐在床上,拍了拍自己的大腿。拉米那恭敬地走到她面前,单膝跪下。 “堂娜,拉米那听从您的号令。” “堂娜没有什么号令。”拥有小女孩外表的年长血族让拉米那伸出左手。她捏着那只手反复端详。 “你没把戒指给他?”她问。 “……啊?” 堂娜用修剪得完美无瑕的指甲敲了敲拉米手指上所戴的蓝宝石戒指。“这个。你怎么不送给他?难道你不喜欢他吗?” 拉米那苍白的脸上蓦然腾起一道红色。血族将自己的戒指赠予他人,尤其是赠予人类,就表示此人拥有了他不变的情谊,要么是坚定不移的友情,要么是至死不渝的爱情。拉米那从来没有把戒指送给过什么人。 “我……我喜欢他,可并不是……”拉米那罕见地期期艾艾地说,“我们是工作上的搭档,也是……朋友,我并没有……那个……”他越说,脸上红晕就越多,堂娜?伊莎贝拉觉得现在去挤一挤,准能挤下来几滴红汁。 “好啦。”堂娜故作不在意地丢开拉米那的手,“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不过我得提醒你,卡尔文可是个人类,人类呀――”她拖长声音,“――生命脆弱又短暂,先不提他活不了几十年,说不定明天他就染上热病一命呜呼了――他的眼睛是怎么瞎的?” 拉米那觉得血族之母的思维有点跳跃。“是疾病导致的。他小时候是可以看见的,但是因为患病,双目失明,他父母负担不起治疗费,又不想被残疾的儿子拖累,就把他丢弃了。” “噢!人类中也有如此不负责任的父母!”堂娜叫道,“如果他们是血族,对子嗣不管不问是要受重罚的!” “堂娜……” 堂娜话锋一转,“你为何不把他转变成血族?这样他不仅拥有强健的身体,漫长的寿命,还能重获光明。他从没见过你的模样,对吗?” 她捧着拉米那的脸,轻轻摇晃,“我的拉米那这么英俊帅气,就算再铁石心肠的人见了,也会迷上你。” 拉米那拉开她的手。“堂娜,这个我说了没用,要卡尔文自己同意才行。他没有转变成血族的意愿。” “噢,多么可惜。他是个又乖又可爱的好孩子,要是我膝下能添一个这样的子嗣该有多好。” 堂娜?伊莎贝拉脸上不动声色,心里却已经“咯咯咯”地笑成一片。她知道刚才那番话已经让拉米那有点动心了。堂娜喜欢这样的行动,这里施点力,那里施点力,然后悠闲地坐在山峰上笑看雪球自己滚成一大团。 “好了,我说完了,你去吧。”她装作厌倦地摆摆手,“明天早上准备好马车,送我去火车站。” “是,堂娜。” 拉米那谦卑地退下。返回自己房间的时候他一直在思考,今天堂娜的话怎么好像别有深意啊?可惜道行差得太远,他怎么猜都猜不透。 ※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堂娜?伊莎贝拉便向布莱克庄园的众人告辞。卡尔文和拉米那送她到庄园外,她亲吻了两名年轻人的面颊,登上马车,从窗户里朝他俩挥舞手绢。驾车的是卡尔文贴身的仆人,从亚当的时代起就服侍他们一家,知道卡尔文的工作和堂娜的身份,嘴巴也严,是个能信得过的人。 卡尔文和拉米那站在门口的台阶上向她挥手道别,直到堂娜钻回车厢里。他们仍并肩而立,吹着晨风。过了一会儿,卡尔文说:“你还没告诉我富恩特?埃斯特拉的父母是谁。” “他叫巴蒂斯特?拉尔热。”拉米那回答。 “这名字好耳熟啊。” “他是弗吉尼亚的奴隶主,在维护奴隶制的血族中,他是最激进的人之一。不过他并不像那种随意繁衍后代,却又管生不管养的人。” “也许他是一时糊涂,转变了富恩特?埃斯特拉后又后悔了,但是不忍心杀他;也许他这么做有他自己的目的。” 拉米那转过头,凝视卡尔文的侧脸:“目的?” “我翻看了最近一段时间守望者总部发来的密函,南部地区新生血族的犯罪率提升很快,好像突然之间就冒出了一大堆新血,他们的父母不知在忙些什么,对他们的行为不管不问。” 拉米那不安地说:“值得留心。” “我想我们应该去见见那位共和党的朋友,为他的选举出一点儿力。” “你希望他当选?” “当然。借由他的手,奴隶制的历史将会划下句点。变革的雨云已经在这个国家的上空集结,只差一道霹雳,风暴就将横扫整个国度!” ※ 这一天,小托马斯像往常一样,早早起床,去中转站取信。他的挎包里放着一叠信件,骑着马儿疾步返回庄园。半路上,他遇见了一辆从庄园驶出的马车,驾车的是布莱克家的老仆人。小托马斯骑在马上向他脱帽致敬,他也脱下帽子同他致意。 这么早,他要去哪儿?卡尔文主人差他去城里办事吗?不过这不是小托马斯该关心的。他策马同那马车擦身而过,没行几步,便听见身后传来女孩的喊声。 “喂!你!那个小孩!你等一下!” 小托马斯勒住缰绳,调转马头。马车车厢的窗户“砰”的一声被推开,一个金色的脑袋探了出来。小托马斯认出她是庄园接待的那位贵客――堂娜?伊莎贝拉。这女孩的年纪明明比他还小,怎么能管他叫小孩呢!不过她是客人,小托马斯就暂且让她一让好了。 黑人少年让马儿停在马车边,摘下帽子,打趣地说:“有什么吩咐,小姐?” 伊莎贝拉上下打量着他,说:“我问你,你敬爱你家主人吗?” “您这说的叫什么话!我当然敬爱卡尔文主人了!”小托马斯说。 “哦?我听说他和他养父曾救过你父母,倘若你有机会,你会报答他的恩情吗?” “当然!主人对我们一家恩重如山,他叫我上刀山下火海我都愿意!” “嗯。”伊莎贝拉点点头,“我相信你所言非虚。拿着这个。”她从手上脱下一枚蓝宝石戒指,递给小托马斯。 黑人少年哪里见过这样的珠宝!他捧着戒指,双手发抖。 “您……您是要把这个赏给我吗?” “笨蛋!”堂娜?伊莎贝拉赏了他一个爆栗,“我让你保管它!保管!你懂吗!” “是是是,我懂我懂。” “你听着,我是从墨西哥来的。你知道墨西哥是什么地方吗?”堂娜?伊莎贝拉一挥手,“沙漠,仙人掌,刀头舔血的匪帮,还有专施黑巫术的巫婆。”她用恐怖的低音说,“我让巫婆在这枚戒指上施了魔法,假如你敢独吞它,背叛我,那么你的手就会溃烂,烂到骨头上,然后你就再也没有手了,只剩一双白骨架子!” 小托马斯哭丧着脸:“小姐,我不要这个了,行吗?” 伊莎贝拉一拍窗框:“你刚才不是还说愿意为卡尔文主人上刀山下火海吗,怎么现在又不愿意了?难道你说的都是假的?” “我我我……我当然没说假话。” “那你怕什么!只要你不背叛我,你就不会有事!” “真的吗……” “当然!”堂娜?伊莎贝拉又赏了他一记爆栗。 小托马斯捂着红肿的额头,眼泪汪汪:“小姐,您到底要我做什么呀?” “俯耳过来!” 黑人少年把耳朵贴过去,堂娜?伊莎贝拉在他耳畔低语道:“你的主人在从事一项非常危险的工作,可能会有生命危险,假如有一天,我是说假如,他遇到了什么大难,那么你就拿出这枚戒指……” 她详细地吩咐了一通,问少年记住了没有,托马斯点头说“记住了”,她又让少年重复了一遍,确认无误后,她满意地点点头。“不错,还有点儿用。” 黑人少年拿着戒指:“可是小姐,这真的……” “我让你做,你就照做!这也是为了你的主人好,明白了吗!” “明白!” 堂娜?伊莎贝拉钻回车厢里,在自己的行李中摸索着什么,然后再度出现在窗口。她把一枚银币丢给小托马斯。 “拿着,这才是赏你的。正宗的西班牙银币。” 小托马斯受宠若惊。“小姐,这太贵重了,我……” “叫你拿着你就拿着!”堂娜?伊莎贝拉说,“回去后告诉你的主人,就说你半路上遇见堂娜的马车,和堂娜聊了几句,聊天的内容嘛,无非就是你们一家如何蒙受主人恩情的。堂娜对你很满意,就赏了你一枚银币。你要问卡尔文能不能留下这枚银币。卡尔文肯定会答应的。你一定要这么说,否则人家会以为银币是你偷来的。戒指的事,你不许告诉任何人,一定要藏好。知道了吗!” 黑人少年点头如啄米。“知道了!” “行了,去吧,别耽误我赶火车了!” 堂娜?伊莎贝拉关上车窗,从车厢里飘出一句模糊的声音,似乎是命令车夫启程。车夫一甩马鞭,马儿拉着车缓缓出发。小托马斯戴上帽子,把戒指藏进兜里,银币则拿在手上。 回到庄园后,他遵照堂娜的吩咐,把获得银币的事告诉了卡尔文主人。卡尔文果真允许他保留银币。小托马斯心生一计。他央求母亲给他做一个能挂在脖子上的小布袋,他说银币是高贵的小姐赏他的,他要把它当作护身符一样好好保存。母亲自然答应。小托马斯拿到布袋,又自己在里面缝了一层夹层,银币装在外层,戒指放在夹层里。他将布袋挂在脖子上,不曾有片刻离身。 作者有话要说: 41 41、黑色利刃10 1860年正是大选年,这一年的十一月,选举结果揭晓,共和党候选人亚伯拉罕?林肯获得了200万张选票。在这200万张选票中,只有2万4千张来自南方。南部奴隶主控制的九个州,没有一人投票给林肯。然而即便如此,他仍然以多数票当选为总统。选举结果揭晓后一个月,南部各州便纷纷宣布脱离联邦。1861年2月4日,脱离联邦的六个州――南卡罗来纳、密西西比、佛罗里达、阿拉巴马、佐治亚、路易斯安那――宣布成立美利坚联盟国,推选杰斐逊?戴维斯为总统。 1861年2月11日,伊利诺伊州,斯普林菲尔德,沃巴什火车站,林肯一家登上专列,启程前往华盛顿就职。那天天空阴暗,下着细雨,沃巴什火车站的站台上挤着一千五百人,他们都来为林肯送行。林肯在站台的末端发表了一次演说。 “我的朋友们,在此分别之际,没有任何人能体位到我的忧伤。对于这个地方,以及这些仁慈的人民,我所欠良多。在这里,我度过了生命中的二十五年,从青年走到了老年。我的孩子们生于此,其中一位已经长眠于此。此刻,我离你们而去,不知道是否还能回来,也不知道何时能够回来,因为我面临的使命比华盛顿还要艰巨。如果没有曾经帮助过华盛顿的神圣上帝的协助,我不可能成功;如果上帝保佑我,则绝不允许失败。我必须相信上帝,让上帝伴我左右,让我们坚信一切都会美好,让我们互相祝福。再见。”1 演讲结束后,林肯钻进车厢。火车缓缓启动。车上除了林肯一家人之外,还有几位工作人员和私人保镖。自从当选的消息传来,林肯就不断受到恐吓信,甚至有人扬言要刺杀他,不让他活着踏进白宫。 列车行驶一个半小时后,在一个只有慢车才会停靠的小站停下了两分钟,在此期间,一节车厢快 恋耽美 分卷阅读14 新大陆血族断代史 作者:唇亡齿寒 速地接在了专列末尾。当专列的汽笛再次拉响时,林肯一家所在的私人车厢的门忽然被打开了。 “什么人!” 所有的保镖同时拔出手枪,对准车厢门。林肯的夫人玛丽尖叫一声,转过身捂住脸。她的大儿子罗伯特勇敢地把两个小弟抱在怀里,试图保护他们。 两名身穿黑衣的男子走了进来。其中一人金发碧眼,手持一根金属细拐杖,另一人黑发黑眸,比他的同伴高大些,肤色苍白,有如鬼魅。 两个人举起手,做出投降的动作。 “放下枪,先生们。”亚伯拉罕?林肯温和地开口,“这两位是我们的朋友。” 保镖犹豫地垂下枪口,但仍不敢收枪入套。两个黑衣人从车厢那一头走来,金发的那人不时用手中的拐杖敲打着地面,保镖这才意识到他是个盲人。 亚伯拉罕?林肯起身,走向盲眼男子。 “欢迎,卡尔。” 男子露出微笑,与总统先生拥抱,亲密地拍着彼此的肩膀。接着,林肯与黑发男子热切地握了握手,后者的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 然后,林肯转向他的妻子:“玛丽,你带着孩子去后面的车厢休息一会儿,好吗?”他又转向保镖,对他们点点头。一名保镖挽住玛丽?林肯的手:“夫人,请和我们来吧。”总统夫人向丈夫投去哀伤的眼神,她呼喊三个儿子的名字,带着三个男孩离开这节车厢,在保镖的陪护下去了餐车。车厢里空了下来,除了总统和两名不请自来的客人之外,就只剩下一名保镖――一名“私家侦探”。 “请坐,我的朋友。”林肯示意两位客人落座,“我很高兴你们能来。” 金发的盲眼青年说:“我当然会来了,亚伯,你的旅途充满危机。”他看不见的眼睛眨了眨,“这里还有一位朋友,我是否有幸能知道你的名字。” 一直保持沉默的私家侦探开口道:“爱伦?平克顿2。” “久仰大名。世人皆知您是位杰出的私家侦探,但是在地下世界里,您作为吸血鬼猎人的名声可是远比侦探要大啊。” 听到这种恭维,平克顿谦逊地笑笑:“我对‘黑刃小组’也是早有耳闻,没想到那位声名显赫、冷酷无情的执法人‘乌鸦’竟然是这样一位青年才俊。有两位先生在,我就放心多了。” “我们作为守望者的代表前来。平克顿先生,我们的目的都是一样的,那就是保护亚伯拉罕?林肯。” 平克顿说:“自从选举结果揭晓,总统先生就源源不断地收到死亡恐吓信。我相信其中一些并非嘴上说说,而是会付诸行动。” “信上画着匕首和绞刑架。”林肯苦笑道。 卡尔文?布莱克问:“您已经知道南方六个州宣布成立联盟国的事了?” 林肯颔首:“他们推选杰斐逊?戴维斯为总统。唉,老布坎南3放任他们,最终让国家一分为二。” “等您顺利的入主白宫,恐怕会有更多州投入联盟国的怀抱。” “我希望能和平地化解这次危机。”林肯说,“通过谈判或者该死的其他什么方式。我不想看到战争爆发,那会……”他顿了顿,望向窗外,“会有成千上万的死伤。” “恐怕事情并不总是会尽如人意地发展。”卡尔文阴郁地说,“守望者业已分裂,支持奴隶制的血族脱离了组织,如今守望者中血族的数量只有先前的一半。他们在策划战争,亚伯。你要和平,他们却梦想着用战争建立自己的奴隶制天堂,用鲜血和战火装点他们的新国度。” “他们还打算刺杀。”平克顿接着卡尔文后面说,“专列计划经过至少十个大城市,到时候会有数不清的人涌进火车站,总统先生会作即兴演讲。他还要会见当地的政要什么的。天知道他们会选择什么时候攻击。我曾建议亚伯拉罕秘密前往华盛顿,不要声张,不要叫任何人知道,但他认为那是懦夫所为。我觉得这是我做过的最糟的噩梦。” “那是传统,爱伦。”林肯说,“我想不出有什么理由违背传统。假如我真的不声不响地来到华盛顿,可正遂了那些人的心意。他们巴不得把我丑化成一个懦夫。” 卡尔文握住林肯的手。“你不是懦夫,你也不会死。我们不会教他们得逞的。” “绝不。”吸血鬼拉米那说。这是他上了火车后,面对林肯总统所说的第一句话。 平克顿好奇地问:“你是吸血鬼?你在火车上要怎么进食?” “我们自带了血液储备,几头小牛,装在车厢里。”卡尔文笑了笑,“车厢就加挂在专列后面,你们不介意吧?” ※ 注释: 1引自《林肯传》,戴尔?卡耐基,译林出版社。 2爱伦?平克顿:美国传奇侦探,1850年在芝加哥创立了美国历史上第一家私人侦探社。平克顿护送林肯前往白宫就职亦为真实历史。 3詹姆斯?布坎南:美国第15任总统,林肯的前任。 作者有话要说: 42 42、黑色利刃11 接下来的十天,总统专列平安无事地经过了印第安纳州、俄亥俄州、纽约州、新泽西州,进入宾夕法尼亚州。在火车上的时间里,亚伯拉罕?林肯除去陪伴家人之外,就是同卡尔文?布莱克下棋。卡尔文虽然目不能视,但记忆力超群,棋艺精湛,饶是总统有着一双精明的眼睛,也总是被他杀得片甲不留,最后不得不举手投降。 有一天,当亚伯拉罕?林肯被将军之后,他苦笑着收起棋盘,问道:“卡尔,我一直很想知道,在竞选的时候,你和你的守望者暗中出了多少力?” 卡尔文歪着头想了想:“清除了几个小小的阻碍。没有多少,亚伯。你看,从南方的九个州,你没有收到一张选票,但是你一样赢得了大选。你是凭着自己的实力和魅力赢得选举的,堂堂正正,没有任何不光彩的地方。” 2月22日,列车到达哈里斯堡。依照原定计划,总统将在哈里斯堡发表演讲,并住宿一晚,第二天乘火车前往巴尔的摩和华盛顿。林肯演讲时,卡尔文和拉米那自然也在台下的听众当中。爱伦?平克顿和他的侦探们则散步在会场的各个地方,监控听众的一举一动,防止有人袭击总统。 演讲接近尾声时,会场中响起热烈的掌声。卡尔文也跟着鼓掌。这时他感觉到有人与他擦肩而过,同时把一个东西塞进了他的口袋。他佯装不知,继续热烈地鼓掌,过了几分钟,才把那东西从口袋里拿出来,悄悄递给身边的拉米那。 “一张字条。”拉米那接过那东西说。 “写了什么?” 拉米那展开字条,快速读了一遍,然后把它重新叠起来,塞进马甲的口袋里,凑到卡尔文耳畔说:“守望者收到密报,当总统经过巴尔的摩时会遭到暗杀。” “情报可信吗?” “宁可信其有。” 演讲结束后,拉米那和卡尔文来到总统下榻的酒店,告诉林肯和夫人有关密报的事。 “我也收到了同样的情报。”一直陪伴在总统身边的平克顿说,“是从我们巴尔的摩的同行那儿传来的。看来此事很有可能是真的。” “计划必须改变。”卡尔文说,“原本乘车去巴尔的摩和华盛顿的计划肯定行不通。以我之见,总统先生最好秘密启程,今夜就走,不要叫任何人知道。” “什么!”亚伯拉罕?林肯惊道,“偷偷摸摸潜入华盛顿,成何体统?那是懦夫所为!民众知道后一定会嘲笑我的胆怯。我之前就拒绝爱伦关于秘密出行的提议,今天也是一样!” “亚伯拉罕!现在可不是讲什么勇气的时候!的的确确有人在威胁你的生命!” “我不信卑劣的刺杀能改变正义的进程!” “可不是天下所有人都如你这般光明正大!” “那我的妻子和孩子们要怎么办呢!”林肯说,“难道要我为了自己的安全,把他们落在身后?” 总统夫人挽住丈夫的手,焦虑而急切地说:“是啊,我们一家不能分开!上帝啊,亚伯,有人想要你的命!我怎么能离开你!” “夫人!现在可不是讲究什么夫妻之情家庭之爱的时候!有人要暗杀你的丈夫,而且我们有理由相信,那并非戏言!” “我的决意不会改变。”总统道,“我不能做历史上第一个偷偷摸摸潜进华盛顿的总统。” “那你就要成为历史上第一个还未踏入白宫就先举行葬礼总统了!” 卡尔文和平克顿轮番劝说,亚伯拉罕?林肯却坚决不从。眼看就要到晚上,一直冷眼旁观的拉米那推开劝得口干舌燥却毫无收效的两人,来到总统面前。他伸出苍白的双手,一只手按住总统的肩膀,一只手按住夫人的肩膀,像是一位久别的热情友人,要把这对夫妇搂进怀中。 “总统先生,夫人,”他用血族特有的、低沉沙哑、富有磁性、让人分不清是从喉咙里发出的还是直接在耳膜上响起的声音说,“睁开眼睛,看清形势吧!连一个盲人都能看明白的事,你们却不明白吗?林肯先生,你的生命关乎国家的未来,还有千万人等待你的拯救,假如你丢了性命,谁来拯救他们?至于怎么进入华盛顿这种细枝末节的小事,就不必在意了!” 卡尔文不安地动了动。他感觉到,在他身边,平克顿的手搭上了腰间的左轮手枪。亚伯拉罕?林肯浑身僵硬,但好歹还能维持仪态,夫人早已吓得浑身发抖,脸色惨白,牙齿打战。他们有理由害怕。正如鹿害怕狼群,羚羊害怕狮子那样,这是一种人类的本能,源于猎物对猎食者的惧怕。当血族决定用自身与生俱来的强势去恐吓一个人类的时候,精神再强韧的人也会发自内心地怖惧。 林肯后退一步,抱住妻子的肩膀,像是要躲开拉米那的手。 “我知道了。”他用强自压抑的声音说,“我听你们的安排。” 拉米那从容地退开,回到属于他的角落,把舞台还给卡尔文和平克顿。 平克顿清了清嗓子,“咳,那么,原本在哈里斯堡过夜,明日清晨再上路的计划便作废,请总统先生今晚乘车去费城,然后转车,直接穿过巴尔的摩,抵达华盛顿特区。夫人和三位公子乘下一班车前往。我跟着总统先生,布莱克和拉米那陪伴夫人,这样可以吧?” “不。”卡尔文说,“我和拉米那也跟着总统。对手是冲着亚伯去的,不知道会出动多少人手,你一个人恐怕对付不了。留下你的部下,平克顿先生,我通知费城的守望者,让他们在那儿接应夫人和三位公子,然后一路护送他们去华盛顿。切断电报线,不要让消息传出去。” “那就这么办。” 定下计划后,卡尔文和拉米那先行一步。卡尔文去电报站给费城的同僚发消息,消息一发出,拉米那就立刻切断了哈里斯堡的电报线。然后两人先去车站,在候车大厅等待。 当晚六点,亚伯拉罕?林肯乔装打扮,与爱伦?平克顿一起从后门溜出酒店。林肯身材高大,在人群中时不得不弓着身子,以隐藏自己。两拨人前后上了火车。等火车到达费城,守望者的同僚已经在站台上等候。为防止有人盯梢,平克顿带着林肯乘马车在费城的大街小巷乱转,然后才来到火车站。他们登上预定列车最后一节卧铺车厢。卡尔文和拉米那早已上车,不过他们买了其他车厢的票,等上了车才临时补票,到卧铺车厢与林肯汇合。幸好此时并非什么忙碌的时节,卧铺车厢几乎没有人,四人又选了最靠后的铺位,所以并未被平民们发现。 火车拉响汽笛,在夜色中隆隆驶出费城。 作者有话要说: 43 43、黑色利刃12 列车只在巴尔的摩停靠几分钟,然后将直接穿过城市,驶向华盛顿特区。平克顿和拉米那枕戈待旦,片刻不敢松懈。平克顿坐在靠窗的位置,一直盯着外面。当周围的楼房逐渐稀疏,表示火车已离开市区,驶进郊野的时候,他不禁松了口气。也许行刺者没有发现他们临时改变了行程。 就在这时,四人同时听见了撞击火车皮的“砰砰”声,像一只蝙蝠或是飞鸟撞上了火车。拉米那的眼睛瞬间变成血红色,他已进入战斗状态。 “他们来了。” 平克顿拔出左轮手枪,“几个?” 吸血鬼侧耳倾听了一会儿,“四个。在火车顶上。” “见鬼,他们是怎么发现我们的行踪的!” “也许在哈里斯堡,他们发现总统不见了,就猜到他改变了行程;也许在费城,有人认出了总统。” “可是我们切断了电报线!他们怎么传递消息?” “这说明行刺者并非人类,而是血族。啊,我们血族的魔法可以让消息从千里之外瞬息而至。” 两人交换眼神。 “走,我们上去。” 卡尔文说:“去吧。这里有我守着。” 吸血鬼与猎人走到车厢末尾,推开门,从尾端爬到火车顶上。列车速度不快,他俩站得极稳。拉米那从自己的靴子里拔出两把匕首,刀刃上都镀了银。平克顿袖子一抖,一条鞭子像蛇一样滑进了他的手掌,他把鞭子抖开,鞭梢抽在火车皮上,发出响亮清脆的“啪”的一声。 “不错的鞭子。”拉米那随口说,心思全部放在黑暗中的敌人身上。 “你的匕首也不错,不愧是守望者的‘利刃’。”平克顿一手长鞭,一手左轮,随时准备应战。 “我可从来没想过竟然有一天会和猎人并肩作战。” “我也没想到竟然有一天会把背后交给吸血鬼。” 深沉的夜色中,四条比黑更黑的影子从车顶向他们靠近。 ※ 车厢里,卡尔文?布莱克从口袋中摸出守望者的徽章,将它别在衣襟上,又把他的拐杖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林肯坐在他身边,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 他们先是听见了“轰”的一声巨响,似乎有什么东西重重地摔在了车顶,接着又是“轰”的一声,那声音从车厢前端一路滚到末尾,随后“啪”的一声落地,被火车远远甩在后面。 卡尔文说:“亚伯,你最好闭上眼睛,等我叫你睁开再睁开。” 总统斜睨他一眼:“你当我是小姑娘,会被血腥场面吓哭吗?” “不。我只是不想你在就职典礼上戴着墨镜。瞎子有我一个就够了。” “什……” 卡尔文捂住他的嘴。“嘘。有人来了。” 脚步声从相邻的车厢传来,伴随着“检票!”的喊声。 “检票!请乘客出示车票,未买票的乘客请补票!” 林肯耳语道:“是乘务员检票而已……” 卡尔文严厉地说:“闭上眼睛!” 虽然贵为一国总统,但亚伯拉罕?林肯知道现在不是显示自己权威、反抗命令的时候。他顺从的闭上了眼睛。 乘务员的脚步和呼喊检票的声音逐渐靠近。卡尔文浑身上下都紧张起来,每一块肌肉都蓄势待发,准备迎接接下来的战斗。他是执法人,但并不是亲身上前线的“利刃”,而是在后方运筹帷幄的“乌鸦”,要是跟一名吸血鬼对上,就算是刚刚转变的新血,他也毫无胜算。若要取胜,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一击致命,绝不给对手还手的机会! “检票!” 乘务员终于来到林肯他们所在的卧铺。卡尔文几乎第一时间就发觉他不对劲――这人身上没有活人的气息!同吸血鬼朝夕相处了那么多年,卡尔文早就学会辨别他们与人类的区别。这个乘务员不是人类,而是吸血鬼! 卡尔文抓起金属导盲杖,用拉丁语大吼:“要有光!” 守望者的徽章迸发出夺目的白光,那吸血鬼一瞬间就失明了。卡尔文转动拐杖的把手,启动了里面的机括,他轻轻一拔,便从拐杖里拔出一根极细的银刺,凭着自己的感知,对准那吸血鬼刺去! 银刺刺入吸血鬼的身体,卡尔文感受到了手腕的阻力。吸血鬼发出惨叫。如果他没猜错,吸血鬼的眼睛应该已经被烧瞎了。 “亚伯拉罕!亚伯拉罕!”卡尔文叫道,“睁开眼睛!帮帮我!” 林肯从铺位上跳起来,同时睁开眼睛。眼前的景象令他大吃一惊:卡尔文手持一柄极细的银剑,刺中一名身穿明显不合身乘务员制服的男子,男子的脸上已没有了眼睛,只剩两个流血的窟窿。 “打开窗户!把他扔出去!” 林肯这时方才显出他早年作为农夫和工人的力量与敏捷来,多年的律师和议员的工作从未将劳动带给他的恩惠从他身上除去。他三步并作两步,冲到窗前,推开窗户,夜风顿时灌了进来。那吸血鬼仍在挣扎,与卡尔文对抗。林肯回头,抱住那吸血鬼的身体,六尺四寸的身高让那矮小的吸血鬼在他手中宛如孩童的玩具。他将吸血鬼从窗户丢了出去。吸血鬼的身躯落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咚”一声,和一连串更微弱的响声,惯性让他的身躯在地上拖曳了数十尺才停止。 卡尔文倒在地上,喘着粗气。亚伯拉罕?林肯扶起他,让他坐到床铺上,掏出自己的手绢,为他擦去手上的血迹。 “忠实的朋友,我竟然让你的手为我沾上了鲜血。” 几分钟后,车厢末尾的门再度打开,拉米那和平克顿先后进入车厢。平克顿关上门,“四个,都搞定了。” 拉米那扫了一眼地上和窗户上的血迹,“里面也有?” 林肯抬起头:“一个吸血鬼打扮成乘务员。卡尔用某种方法灼烧他的眼睛,又刺中了他,我把那家伙从窗户丢出去了。不知道他是死是活。” 平克顿大笑:“是死是活都不重要了,总统先生!我得说,干得好!你不来当吸血鬼猎人真是屈才!” 林肯也笑了起来:“等我的任期满了,我就去你的侦探社打工!” 拉米那从洞开的窗户探出头,确认外面没有危险后,才把窗户关上,阻止了呜呜呼啸的夜风。 “乘务员?”他说。 “他们一定是在巴尔的摩上的车。”卡尔文说,“他们知道总统改变了行程。或许每一班经过巴尔的摩开往华盛顿的火车上都有他们的人。这一批只不过刚好撞了大运。” “你真的成了他们的眼中钉肉中刺啊,总统阁下。”拉米那说,“要是你能平安抵达白宫,那可真是个奇迹。” ※ 奇迹的确发生了。午夜的那场战斗过后,总统再没有受到刺客的骚扰,顺利到达华盛顿。当他下火车时,迎接他的是军队总司令温菲尔德?斯科特将军派来保护他的士兵。总统在周密的保护下离开车站,前往暂住的酒店。与此同时,拉米那和卡尔文来到火车的另一端,从不引人注意的地方下了车。他们出了车站,乘上一辆马车,来到卡尔文早就购置好的宅邸。管家托马斯、他的妻子杰姬和他的儿子小托马斯站在门口迎接主人的到来。 因为担心总统遇刺,斯科特将军在3月4日的就职典礼上安排了大量士兵守卫国会大厦。亚伯拉罕?林肯宣誓就职后,乘坐马车前往白宫,持枪的步兵寸步不离,跟随他左右。 终于,第十六任总统平安地进入了白宫。有些人为此献上了惊讶和祝福,有些人则将失望和仇恨暗自播撒。一个月后,4月12日,南卡罗莱罗纳轰炸查尔斯顿的萨姆特堡,迫使驻扎其中的联邦军队投降。 内战打响了第一枪。 作者有话要说:  林肯前往华盛顿就职途中得到情报说在巴尔的摩有人会刺杀他,这是确有其事。他的确在平克顿的护送下秘密改变了行程。当然因为平克顿的机智(或者刺杀一事只是误报),林肯最终平安地进入白宫。相关史实参考了卡耐基的《林肯传》。 44 44、黑色利刃13 战争持续了整整四年。 当人类彼此作战的时候,另一场不为人知的战争也在黑暗中秘密地拉开序幕。每一个夜晚,守望者与奴隶主吸血鬼都在群星与夜穹下的战场上彼此杀戮。拉米那也加入了这场战争,被派往前线。林肯总统任命卡尔文?布莱克为特别顾问,负责联络白宫和守望者,为总统制定进攻南方吸血鬼的策略。爱伦?平克顿则成立了“秘密情报局”,为守望者提供军事情报。直到夜幕下的血腥战斗上演,卡尔文才知道,为什么近些年来南方吸血鬼的数量大大增加――因为吸血鬼们早就在筹备这场战争了,他们大量繁衍后代,将这些年轻的新血送上战场。战争初期,南方吸血鬼的数量是守望者的三倍,拥有压倒性的优势。 但是奴隶制的拥护者们没有得意多久。在爱伦?平克顿的号召下,全国的吸血鬼猎人都加入了这场战争。他们依靠父子师徒的关系,代代传承着狩猎吸血鬼的技巧。当吸血鬼随着移民来到广袤无垠的新大陆时,猎人也随之而来。血族与猎人的千年战争一刻也未曾停歇。战争爆发的第二年,更多的吸血鬼猎人从加拿大、墨西哥和南美洲赶来,有不少人甚至从欧洲和北非远渡重洋而来,源源不断地投入战场。 许多人牺牲了。有血族也有人类。他们的遗体有的被庄重地送回故乡,安葬在他们挚爱的土地上,更多的人则长眠在华盛顿地下的一处秘密墓穴内。许多年后,墓穴上方建起了一座优美而伟大的建筑,它通体洁白,用花岗岩和大理石筑成,每一个来到特区的人都要去那里参观那位“解放者”的雕像。这座建筑就是“林肯纪念堂”。 1865年,战争进入尾声,北方军队节节胜利。4月9日,走投无路的南方军队总司令罗伯特?李将军宣布投降。在那之前的三天,守望者华盛顿总部收到了南方血族联名的投降书,他们在投降书中发誓破弃奴隶制,遵守《大宪章》。从事实上来说,这场人类与人类、人类与血族、血族与血族的战争已经结束了。 ※ 华盛顿特区,某座住宅的地下室。 地下室中有四个人。 一人名叫约翰?布斯,是位英俊风流、赫赫有名的演员。 一人名叫乔治?阿茨罗德,是来自马里兰州制造马车的工人。 一人名叫路易斯?鲍威尔,是前南方联盟的战士。 一人名叫大卫?赫罗尔德,是药店的药剂师。 地下室中有一个人。 他褐发红眸,肤色苍白,神情阴鸷,有如死神。 四人站立。一人静坐。 一人面前的桌子上放着一副纸牌。他不停地洗牌、切牌,从牌堆中抽出四张,背面朝上,依照顺序码好,然后将其他的牌推到旁边。 “亚伯拉罕?林肯必须死。”他声音沙哑,带着诡异的嘶嘶声,像是喉咙里有一条毒蛇。 约翰?布斯搓揉着双手。他那张让无数女人爱慕成狂的俊脸此刻挤成一团,满是焦虑和激动,还带着一些讨好的谄媚。“可是,我尊敬的主人啊,他是总统,身边防卫严密……” 一人翻开面前四张牌中最左边的一张。牌面上画着披黑衣持镰刀的死神。他露出微笑。这是张好牌,预示着他仇敌的死亡。 “他总有松懈的时候。优秀的刺客应该学会抓住时机。” “那我们什么时候……” “越快越好,趁着人民的仇恨尚未消散,趁着我们的荣耀尚未被践踏到泥土里。”一人说,“阻碍我们大业的人必须死。” “当然,当然,尊敬的主人。”约翰?布斯说,“但是,‘一切朋友都要得到他们忠贞的报酬,一切仇敌都要尝到他们罪恶的苦杯’1。” “啊,我明白。”一人翻开了左起第二张牌,牌面上画着倒吊的男子,但是这张牌是反过来的,于是成了头上脚下的正常样子,倒吊人咧着嘴,露出不祥的笑容。 “你的愿望会实现的。”一人说,“当你完成任务,我就会赐给你永生,让你变成永恒主宰的一员。” 约翰?布斯喜上眉梢,就差跪下来亲吻一人的鞋子了。“谢谢您,我的主人!我一定为您鞠躬尽瘁!” 一人指着其他三人说:“你们也一样有赏。因为不止亚伯拉罕?林肯,他身边的鹰犬也得死!” 乔治?阿茨罗德战战兢兢地问:“除了总统,我们还要……还要杀谁?” “副总统约翰逊,”一人说,“国务卿西华德,以及最重要的……特别顾问卡尔文?布莱克!他是煽动林肯的元凶,我们敌人中的大敌。此外,他还是杀死我子嗣的凶手。如此血海深仇,不可不报!” 一人翻开第三张牌,牌面上画着斯芬克斯和恶魔,围绕着命运的女神。这张牌是命运之轮。 “啊……多么奇妙的预言。‘要是命运将会使我成为君王,那么也许命运会替我加上王冠,用不着我自己费力’2。”他微笑着向四人伸出双手,“去吧,我的仆人,我的朋友,当你们胜利归来,我将会拥抱你们入怀,迎你们进入永生的国度,成为不朽的主宰。我的一个子嗣去了,我将得到四个新的。我与你们分享生命和王座。到时在这片新生的国土上,你们个个都是受人膜拜的王子。” 四人绕过桌子,依次亲吻他的手背,以及他手上的戒指,然后他们沉默的,怀揣着脱离人类的躯壳、成为不死的血族的梦想,离开了地下室。 当他们离去后,一人翻开了最后一张牌。这张牌预示着他自己的命运。他翻开牌,那上面画着崩坏的高塔。在所有的塔罗牌中,这是唯一一张不论正位还是逆位,都极其不祥和险恶的牌。 ※ 注释: 1出自莎士比亚《李尔王》。 2出自莎士比亚《麦克白》。 作者有话要说: 45 45、黑色利刃14 4月14日,距离南方军队投降刚刚过去五天,特区上下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但对于拥护奴隶制的约翰?布斯来说,却是一片愁云惨雾。中午时分,他来到福特大剧院取信,无意中看到剧院海报上说,今晚林肯总统将会到剧院观看《我们的美国亲戚》。 惨淡的愁云立刻被驱散,狂喜的阳光笼罩着布斯全身。他马不停蹄回到自己的住所,找来他的三个同伙:阿茨罗德、鲍威尔和赫罗尔德。他们当机立断,制定了暗杀计划。晚上,当总统在剧院观剧时,由布斯前去刺杀他,因为他是演员,和剧院工作人员很熟,出现在那个场合一点儿也不会奇怪。阿茨罗德去刺杀副总统约翰逊,鲍威尔刺杀国务卿西华德,而赫罗尔德则去刺杀特别顾问卡尔文?布莱克1。 当天晚上,亚伯拉罕?林肯总统偕夫人,与亨利?拉斯伯恩少校及其未婚妻一同来到福特剧院观剧,四人就坐在总统的包厢 恋耽美 分卷阅读15 新大陆血族断代史 作者:唇亡齿寒 。当天值守的保镖只有一人,名叫帕克。此人是个酒鬼,戏剧开场后不久,他便擅离职守,溜到别的地方喝酒去了。 约翰?布斯进入剧院。他是位声名显赫的演员,是剧院的熟面孔,没有任何人对他的到来表示惊讶。他走上狭窄的楼梯,来到总统所在的包厢,一路上没有受到任何阻碍。他钻进包厢,这时,戏剧刚好演到最高`潮,所有的观众都聚精会神盯着舞台。当演员说出一句著名台词时,全场的观众都哄堂大笑。就在这时,布斯举起枪,瞄准林肯左耳和脊背之间,连开八枪。 枪声和观众的笑声混杂在一起,几乎没人注意到包厢里的总统被行刺了,少数听见枪声的观众还以为这是故意制造的舞台效果。几秒钟后,包厢里传出总统夫人的尖叫。 拉斯伯恩少校这才反应过来,跳起来捉拿刺客。布斯扔掉枪,掏出一把小刀,划破了少校的手臂。少校的未婚妻也尖叫起来。场内的观众这时才注意到总统包厢的骚动。布斯大笑着,感觉自己身为演员,一生中从未有过如此光荣的时刻。他躲开拉斯伯恩少校,从包厢的栏杆一跃而下,途中他的腿被插在包厢四周的旗子挂到,以致他落地时摔伤了腿。他忍着腿伤,大喊出弗吉尼亚州的名言:“打倒暴君!”在一片混乱中,他仓皇逃离了剧院。 观众席上有一位军医,名叫里勒,他第一个冲上楼梯,进入包厢,为总统疗伤。他在战地的经验告诉他,这种伤势无法医治,已经没救了。总统这时依然有气。里勒医生不忍将总统送回白宫,因为路上的颠簸会令他感到痛苦,于是四名士兵将总统抬到剧院对面的一家廉价租屋内。租屋的床十分狭小,他们不得不将总统斜着放在床上。之后,华盛顿的各路名医都聚集到这座小小的租屋内,但没有一人能治好总统的伤。九个小时后,4月15日早上七点,这位伟大的解放者终于停止了呼吸。 当布斯行刺林肯时,另外几场刺杀也在夜色中的华盛顿秘密上演。 乔治?阿茨罗德,原本应去行刺副总统约翰逊,但怯懦让他临到头时又变了主意。他放弃了刺杀计划,喝了个烂醉,在华盛顿街头游荡直到天亮,然后被捕。 路易斯?鲍威尔,他成功闯入了国务卿西华德家中,用刀子刺伤了西华德的儿子和女儿,又捅了国务卿好几刀,逃走途中,他还捅伤了另外几人。不久,他便被逮捕了。出人意料的时,所有被他刺伤的人都生还了。 大卫?赫罗尔德,他前去刺杀特别顾问卡尔文?布莱克。他是名药剂师,于是他装作上门送药。卡尔文?布莱克没有结婚,他的“助手”拉米那自从战争开始,就上了前线,家里只剩管家夫妇和他们的儿子。 赫罗尔德敲响布莱克家的门。不一会儿,黑人管家前来应门。赫罗尔德按照事先演练好的说辞道:“您、您好,我是芬里斯药店的药剂师,我来送药。”他拿着一只鼓鼓囊囊的纸袋,里面放着一把枪,但他假装里面放的全是药物。 黑人管家皱起眉。“什么?药?我们从来没有在药店买过什么药。” “有的!否则我为什么这么晚来送?” “你肯定是弄错了。” “就是卡尔文?布莱克先生来订购的药剂啊!” “我家主人从来没订过什么药。” “你说了不算,我要亲自和布莱克先生说!” 赫罗尔德说着就要进门,黑人管家伸出粗壮的手臂,把他挡了下来。赫罗尔德心想,一个黑鬼!竟然这般颐指气使!他恼羞成怒,打开纸袋,嘴里嘟囔道:“好,我就让你看看这是什么药!” 他从纸袋里掏出一把手枪。 他对着黑人管家开了两枪,管家惨叫,捂着胸口倒地。赫罗尔德跨过管家的身体,走进宅邸。卡尔文?布莱克听见前门的争吵声,便从书房走出来,赫罗尔德闯入的时候,他正好站在楼梯上。 “发生了什么事,托马斯!”卡尔文喊道,“为什么会有枪声!” 托马斯的妻子杰姬听到枪声后从厨房跑出来,看见赫罗尔德站在客厅里,手中的枪瞄准了卡尔文,但卡尔文完全不清楚发生了什么!杰姬尖叫:“主人!快躲开!他手里有枪!” 但是已经来不及了。赫罗尔德扣下扳机,连开五枪,其中四发子弹击中卡尔文。卡尔文从楼梯上滚下来,面朝上躺在地板上,一摊红色从他身下迅速蔓延出来。 管家夫妇的儿子小托马斯,昵称汤姆,原本在后院里翻修储物间。他十九岁了,长得人高马大。听见枪声,他扔下锤子,从后门跑进大屋。赫罗尔德见到又一个仆人来到客厅,便丢下枪,逃出宅邸。他已事先准备好了一匹马,藏在屋外的街角处。他跑到栓马的地方,解开绳子,用毕生最快的速度爬上马背,驱马狂奔出城,在城外和他的同伙约翰?布斯碰头。 小托马斯看见父亲和主人都倒在地上,一时间心急如焚。杰姬跑向自己的丈夫,跪在他身边,把他的头抱的自己的膝盖上。小托马斯则抱起卡尔文,将他小心翼翼地搬到客厅的沙发上。少年不懂什么医学,但知道这时候要止血,于是他脱下自己的衣服,堵住卡尔文胸口不断冒出鲜血的四个枪眼。 管家老托马斯悠悠转醒,他忍着剧痛,对妻子说:“别管我了,杰姬,去叫医生,快去叫医生!” 杰姬将丈夫平放在地上,确保他不会移动撕裂伤口,接着飞奔出门。他们家附近就住着一位外科医生,谢天谢地的是,那天晚上医生刚巧在家。几分钟后,医生带着他的儿子,也就是他的助手,赶到布莱克家。 医生检查了托马斯和卡尔文的伤势。管家伤得不重,没有生命危险,虽然中了两枪,但都不在要害位置,而且子弹没有留在身体里。可卡尔文却回天乏术。他中了四枪,其中两枚子弹穿透了他的身体,击穿了一枚卡在他心脏旁边,一枚卡在他肋骨之间。 “抱歉,我救不了他。”医生沉痛地说,“他的血管被击穿,两枚子弹留在他身体里,要是动手术把子弹取出,恐怕还没看见子弹,他就会先失血过多而死。我真的很遗憾。” 小托马斯抓着医生的肩膀,痛哭流涕:“求求您了,医生,难道真的没有办法吗?” 医生摇摇头:“我尽力了。他已经昏迷过去,现在最好的方法就是让他安稳地躺着,别让他再遭遇什么痛苦。” 小托马斯哭得更伤心了。他请求医生的助手帮他把卡尔文抬到卧室里。两人一人抬头,一人抬脚,谨慎地将重伤昏迷的卡尔文抬到卧室床上。两人身上和行经的地板上全是淋漓的鲜血。 黑人少年感谢了医生的助手,恭敬地把他请出去。然后他锁上门,拉上卧室的窗帘,就像拉米那先生在家里时的习惯一样,让整个房间“密不透风”。 他从脖子上解下一根绳子,绳子上挂着一个小布袋。那是他央求母亲缝制的。他跪在床边,从布袋里拿出一枚银币,放在呼吸微弱得几近于无的卡尔文枕边。接着他又从布袋的夹层里拿出一枚蓝宝石戒指。那是五年前来庄园短暂拜访的贵客堂娜?伊莎贝拉交给他保管的,照她的话说,这东西“在关键时刻能救卡尔文的命”。 小托马斯抓起那枚银币,紧紧攥住,向天上的主和不知身在什么地方的堂娜?伊莎贝拉祈祷。求求你们。他默念着。求你们保佑,慈悲的上帝啊,善心的伊莎贝拉小姐啊,求你们救救卡尔文主人吧! 他捏着戒指的圆环,将它悬在卡尔文嘴唇上方。五年前,堂娜?伊莎贝拉在临别时悄悄地交代他说:“假如有一天,卡尔文受了重伤,或是得了重病,连医生都束手无策,你就拿出这枚戒指,它在关键时刻能救他的命。戒指的宝石里封着我的血,你只要拿着戒指,念诵咒语,血液就会流出。你要让卡尔文喝下这滴血。咒语是拉丁语的,你不会说,这不要紧,你只要记住发音就行了。来,跟我念……” 小托马斯回忆着那古怪的音节,虽然他不懂意思,但是他可以完美地模仿出那发音:“不朽之血,不灭之泉――” 蓝宝石上出现了一道裂纹,一滴封印了数百年的血液被咒语唤醒,从裂纹中渗出,汇聚成一颗黑红色的血滴。 堂娜?伊莎贝拉宛如从他的记忆中跳了出来,他们的声音合二为一,穿越时间和空间的界限,久久地回荡在这弥漫着死亡气息的房间里。 “――以吾之血,赐汝永生!” ※ 注释: 1历史上,布斯的计划是自己刺杀林肯,阿茨罗德刺杀约翰逊,鲍威尔和赫罗尔德一同刺杀西华德。鲍威尔和赫罗尔德约好,自己动手,赫罗尔德在外面的马车上守候,以便带着刺杀成功的鲍威尔逃走。 作者有话要说: 46 46、黑色利刃15 卡尔文睁开眼睛。 一片漆黑,一如既往。 他的脑袋里像有一个神父不停地敲着教堂的挂钟,令他连思考都觉困难。他认为自己睡了很久,脑中最后的记忆是一个陌生人闯进了他家里,托马斯身染鲜血倒在地上,然后…… 他坐了起来,感觉到身下柔软的床铺。看来他身在卧室里。他受伤了吗?那陌生人朝他开了枪,但是他现在不觉得痛,只是浑身酸软,像绕着新奥尔良跑了十圈似的。这么说他并没有被击中?可是他分明记得自己中枪时的恐惧,记得从胸口汩汩流出的鲜血…… “卡尔文主人!”耳边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 “……汤姆?”是小托马斯,管家夫妇的儿子。是他在照顾自己吗? “发生了什么事,汤姆?我……我被枪击了?” “是的,主人,”小托马斯有些悲伤地说,“那杀手逃走了,不过您不用担心,他的通缉令已经传遍全国,想必很快就会落网!” 卡尔文脑袋里的钟敲得更响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是那些支持南方联盟的人,主人,”小托马斯解释道,“昨天夜里,不仅您,他们还去刺杀了总统先生。” “什么!”卡尔文露出如同挨了一鞭子的表情,“亚伯拉罕?他怎么样?他受伤了?” 黑暗中,他听见小托马斯的一声啜泣。 “总统先生已经……去世了。” 宛如有一盆冷水把他从头到脚浇了个透。卡尔文扶着脑袋,现在除了响个不停的大钟,他的大脑里好像又多了一根烧得通红的铁棍。 “这……这不可能……我肯定是在做梦……现在,现在是什么时候……!” 他头疼欲裂,凭着自己的记忆摸下床,来到窗前。窗户上垂着厚重的天鹅绒窗帘,他抓住那柔软的布料,想拉开它。对,阳光。他想。我肯定是做了个噩梦。现在是清晨了,只要阳光照在我身上,那温暖一定能驱散噩梦的寒冷。 “不!主人!” 小托马斯抱住他的腰,把他拖回床上。 “别拉开窗帘,主人!您会死的!” 卡尔文挣脱他的手。 “为什么!”他尖叫道,“你在说什么,汤姆!” “因为您已经不是人类了啊!阳光会杀死您的!” “什么‘不是人类’,你到底在说什么!难道我死了吗!这里是地狱吗!” 接着,卡尔文听见“呲”的一声,小托马斯划着了一根火柴。 卡尔文惊恐而敬畏地,看见黑暗中亮起了一点金红色的火光。他一脸不可思议地盯着那火光,直到小托马斯点亮了蜡烛,温暖的光芒照亮房间的一角。他难以置信地仰望着他的小仆人,他身材高大,皮肤黝黑,额头宽阔,鼻子扁平。自从卡尔文?布莱克八岁时失去视力,除非是在梦中,他再也没有见过人类的面孔。 他伸出手,在蜡烛的火光中端详着自己细瘦苍白的手指。他摸了摸自己的脸。如此冰冷。他感觉不到手指的温度,他的脸也同样如尸体般冰冷。他是死了吗?现在他是一具行尸走肉?他摸了摸自己的胸口,那里一片平滑,没有弹孔,可是他明明中枪了…… “汤姆……”他用来自地狱般的眼神望向他的小仆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主人,您中枪了……您流了很多血,医生说您没救了,马上就会死,所以我……我用伊莎贝拉小姐教我的方法,用那个戒指把您……变成了吸血鬼……” 他结结巴巴地说起五年前堂娜?伊莎贝拉交给他戒指,教会他咒语的事,他说得颠三倒四、语无伦次,但卡尔文还是听懂了。堂娜?伊莎贝拉把封着自己血液的戒指交给小托马斯,命令他在危急时刻用戒指里的血将卡尔文变成血族,以挽救他的性命。 这么说,他现在已经是血族了…… 他用手背贴着额头,试图让自己冷静下来,然而收效甚微。他头疼得越来越厉害,现在已经不是敲钟和烙铁,而像有人把一把刀插进了他的颅骨里,粗鲁蛮横地搅动着他的脑浆。小托马斯仿佛在距离他非常遥远的某个地方说着话,他根本听不清少年说了什么…… 他推开小仆人,跌跌撞撞地从床上滚到地上。 “我要去见亚伯拉罕……”他呻吟道,“他不能就这么死掉……他是总统……让我去见他……” “不行,主人!现在是大白天,您不能出门!您会死的!” “让我……拉米那在哪儿……让拉米那来见我……堂娜……堂娜她……” “拉米那先生在前线,您忘了吗?我已经给他拍了电报,他很快就会赶回来了!求您了,卡尔文主人,您冷静一下!” 卡尔文喘不过气。这太奇怪了,他是血族,他不需要呼吸,为什么胸腔里仿佛堵了什么东西似的?他大哭,又大笑起来,他惊声尖叫,踢打着小托马斯。所有的知觉都离他远去了。小托马斯是不是拖住了他的腰?他是不是在叫杰姬,叫他母亲来帮忙?都不重要了。卡尔文想。他受了重伤,变成了血族,用堂娜?伊莎贝拉的血……亚伯拉罕?林肯死了……战争那么艰苦……他们终于获得了胜利,可他死了……暗杀,刺客,在逃……拉米那……拉米那在哪儿,我需要他…… 他昏了过去。 ※ 当他再度醒来时,眼前依旧是一片漆黑。 他觉得自己做了个噩梦,梦里,林肯遇刺身亡,他变成了血族。他有点儿分不清,那究竟是梦还是现实?他现在是醒着还是依然在做梦? 他在枕头上扭过头,察觉到身边有一股熟悉的气息,令他安心。 “拉米那?”他嘶哑地问。 拉米那用英语说:“要有光。”然后他胸前的守望者徽章亮了起来。不是夺目刺眼的炽烈白光,而是柔和的、像月光或者灯笼、能照亮黑夜的那种光芒。 卡尔文向他伸出手。他握住它,把它贴到自己的嘴唇上,浅浅吻着他的手背。 “没事了,卡尔文。”拉米那说,“别怕,都结束了。” 卡尔文定定地看着他,然后,泪水从眼眶里涌了出来。 “这么说,都是真的?”他不住地哽咽,“亚伯拉罕死了?” “他死了。” “我变成了血族?” “对。” 拉米那坐到床头,抱着卡尔文,让他把脑袋搁在自己的胸口,双臂环抱他的身体,轻柔而规律地拍着他的后背,像在安抚一个受惊的孩子。卡尔文的泪水打湿了他的衣襟。那冰冷的眼泪。 就这样过了很久。 ※ 又是一个夜晚。 拉米那牵着卡尔文的手,带着他走出房子,在月光下的街道上散步。这是卡尔文变成血族后第一次来到室外。他很不适应他的新身份,总是胆战心惊的,就连街边阴影里溜过一只猫都能吓他一跳。所有的新血都会这样,他们必须花漫长的时间来调整自己,以适应全新的生活。对于卡尔文,他还有额外的任务:适应他的眼睛。现在他不仅重获了光明,视力比以前更佳。 他们谁都没有说话,只是沿着街道缓慢地走着。他们走上了宾夕法尼亚大道,远远的能看见白宫白色的一角。 卡尔文望着月光下仿佛在闪闪发光的白色建筑。现在他的视力能清楚地看到白宫的圆顶。 他停下脚步。 “他们会把他的遗体安葬在哪儿?”他问道。 拉米那回答:“他们会把他送回斯普林菲尔德。二十一号的时候。他们会把他和死去的儿子葬在一起。他们会拥有一个家族墓穴。” 卡尔文又问:“他们抓到了他了吗?” 拉米那知道他指的是那个刺客。有两人在总统去世的当天就被抓获了。据他们交代,同伙的一共有四人,其中行刺林肯的约翰?布斯和行刺卡尔文的大卫?赫罗尔德依然在逃。此外,还有一些证言并未记录在官方的档案上。一些姓名从未在任何官方文件中出现的人聆听了两人有关幕后主谋的供词。阿茨罗德和鲍威尔说,他们受一名吸血鬼的指使,那吸血鬼许诺,只要行刺成功,就赐予他们永生。 吸血鬼名叫巴蒂斯特?拉尔热,现在不知所踪。 拉米那说:“警察在搜捕那两个刺客,据说已经有线索了。守望者全国通缉巴蒂斯特?拉尔热。他上了平克顿的黑名单,所有的猎人都不会放过他。” “我知道他。”卡尔文说,“巴蒂斯特?拉尔热。你还记不得,五年前在新奥尔良,我们杀过一个吸血鬼?他是巴蒂斯特?拉尔热的儿子。” 拉米那点点头。“他要你死,肯定有私仇的因素在里面。” “你会去追杀他吗?” 拉米那低下头。 “我恨他。如果他在我面前,我会抢在所有人前头,第一个杀了他。”他说,“但是我不会去追杀他的。因为那意味着我得离开你。我不会再从你身边走开了,卡尔。一步也不离开。就算全世界都在打仗也不行。” 卡尔文笑了起来。自从拉米那从前线赶回来,见到变成吸血鬼、衰弱苍白的卡尔文之后,这还是第一次看见他露出笑容。 卡尔文抚摸着拉米那的脸颊。 “让我好好看看你。” “我英俊吗?”拉米那打趣地问。 “我从没见过你这么英俊的人。”卡尔文说,“当然了,我‘见过’的人本身就不多。” 拉米那也笑了。他俯下身,吻了吻卡尔文的眼睛。 “你能看见。真是太好了。” 卡尔文抱住他,让他的气息充满自己。他拥有光明。他还拥有拉米那。虽然有很多悲伤,但是在他一生中,从没有这样好过。“对。‘从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见了。’1” 如果不是在大街上,他们或许下一秒就要接吻。 ※ 注释: 1出自《圣经?约翰福音》。 作者有话要说: 47 47、黑色利刃16 约翰?布斯没有得到他想象中英雄凯旋般的礼遇。 他和赫罗尔德在郊外碰头,意外的是另外两个同伴都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出现。他们可能是失败了,被捕了,或者干脆临阵脱逃。布斯决定不管他们。他和赫罗尔德一起去到郊外树林里一栋鲜少有人知道老房子里,面见他们的主人巴蒂斯特?拉尔热,索取他许诺的奖赏。然而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房子已经人去楼空。在刺杀行动的当夜,巴蒂斯特?拉尔热便逃离了华盛顿,丢下他的四个忠心的奴仆,像丢弃四个无用的棋子一样。 没有办法,布斯与赫罗尔德只好向南方逃跑。巴蒂斯特?拉尔热抛弃了他,总不至于连曾经跟他站在统一战线的人民也抛弃他吧?可事实就是如此。没有人欢迎他,没有人帮助他。北方人民诅咒他,恨不得将他千刀万剐,因为他杀了他们挚爱的总统,伟大的解放者林肯;南方人民躲避他,反对他,誓要与他断绝关系,因为他的行为激怒了大半个国家。“英雄归乡”变成了“刺客逃亡”。在马里兰州,三千名联邦侦探和一万名军队骑兵地毯式地搜索每一寸土地,悬赏一万美金,誓要抓出这个凶手。当布斯忍着腿伤的疼痛逃到弗吉尼亚,当地的报纸却指责他为凶手,没有一户人家胆敢收留他。他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座肯藏匿他的农场,和赫罗尔德一起躲在农场谷仓里。农场主不知道他们的身份,还以为他们是偷马贼。 4月27日凌晨,军队骑兵搜查到了这座农场,农场主的小儿子对他们告了密,说有人藏在谷仓里。士兵要求布斯主动走出来投降,因为他们本想活捉他,要是一枪毙了,那就太便宜他了。他应该被送回华盛顿受审,然后处以极刑。但布斯坚决不肯投降。他的同伙赫罗尔德在此时抛弃了他,跑出谷仓,被士兵们抓住。为了逼出布斯,有侦探在谷仓后面放火。当熊熊烈火燃进谷仓内部,布斯决定孤注一掷,正面突围。但当他刚一露头,就被一名士兵开枪击中,子弹正中头部,与亚伯拉罕?林肯中枪的地方相差无几。士兵把布斯从燃烧的谷仓中拖出来,并派人去附近请医生,他们仍想把布斯活着押回华盛顿。可布斯受的是致命伤。27日早上七点,布斯终于咽气。就在十二天前,伟大的亚伯拉罕?林肯也差不多是在同一时刻停止了心跳。 ※ 布斯行刺的当夜,巴蒂斯特?拉尔热就秘密地逃出了华盛顿。他深知,布斯等人迟早要被抓住,就算他们再忠心,在严刑逼供下也会供出他的名字。 他的南方同胞们抛弃了他。他们向守望者递上了投降书,宣布归顺,像巴蒂斯特这样坚定的奴隶制拥护者,是他们最先抛弃的对象。就算他逃去南方,也没有任何一名血族会收留他,藏匿他。不仅如此,他们会痛快地出卖他,甚至砍下他的头,当作贡品一样送去华盛顿。 当林肯遇刺死亡的消息传来时,巴蒂斯特正躲在费城。他决定回到法国,他的故乡。守望者的势力触及不到旧大陆,而他的法国同胞们也不太在意大洋彼岸出了什么事。他认识费城的一名船长,对方的货轮正要出港,航向法国马赛。本来这艘货轮不带乘客的,但是通过船长的关系,再加上一点儿威逼利诱,巴蒂斯特还是顺利地得到了一间船上的舱室。 货轮离开费城,航行在碧蓝的大西洋上。一天过去,两天过去……风平浪静,安全无虞。巴蒂斯特的舱室非常狭窄,只够放下一张床和一只柜子,里面总是飘荡着一股腐烂发霉的臭味。比起巴蒂斯特在弗吉尼亚奢华的庄园来,这里的条件太差太差了。可他觉得还能接受。他当初来到美国时乘坐的还是帆船,睡在底舱,与老鼠蟑螂为伴。现在这艘货轮是蒸汽驱动,速度比以前快了不知多少倍。 除了出去“觅食”,巴蒂斯特成日闭门不出。他要隐姓埋名一段时间,尽量避免被人认出。他只要忍耐几天,等船抵马赛,一切都会好起来。 货轮在大西洋航行的第五天夜里,遇到了一艘捕鲸船。 捕鲸船发来电报,声称几名船员在作业时不慎被鲨鱼咬伤,可船上的药品因为保管不善,全部无法使用了,于是请求货轮提供一些药品,他们愿以市价购买。海上的航船互相交换或买卖物资,是相当常见的行为,海上漂泊的人也很乐意帮助遇到麻烦的同行,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也会遇到相同的境况。货轮船长同意了捕鲸船的请求,捕鲸船派来一艘划桨小艇取药。货轮特意放慢了速度,让小艇跟上他们,当它驶到船舷边,货轮就用吊索把小艇吊到甲板上。 小艇上下来两个人。一个是银发蓝眸的男子,穿着一件厚重的黑色大衣,这副装扮怎么看都不像远洋捕鲸的水手,反而像陆地上那些有钱绅士。另一人身材矮小,披着一件宽大的斗篷,遮住全身,似乎是个小孩。 货轮的大副拦住他们。“等等,你们不是来取药的吗,怎么……” 银发男子厌烦地瞪了他一眼,他看他的眼神就像在看海上漂浮的一团垃圾。 “滚开。”他冷冷地说。 大副像着了魔,乖乖地退到一边,为这两人让出路。当银发男子和披斗篷的小孩经过他面前时,他觉得自己像回到了十几岁,在一艘破旧的船上遇上了暴风雨,桅杆被风暴折断,海浪像波塞冬的巨掌,砸在甲板上,随时都会把它拖进暗无天日的深渊,他除了躲在舱室里瑟瑟发抖,祈求上帝的帮助之外什么都做不到。他无能为力,只能听天由命。 这个银发男人就像海上的暴风雨一样令人畏惧。 男人和小孩走下甲板。他们不用询问任何人,凭借气味就找到了目的地。 巴蒂斯特舱室的门被一脚踢开。他缩在床上,右手抓住他最后的防身武器――一把左轮手枪。可手枪里填充的都是普通子弹,面对人类,或许还能保他一命,遇到同族就不行了。 一名银发男子走进舱室。他的眼睛像大海一样蓝,他的衣服像夜色一样黑。 “巴蒂斯特?拉尔热?”银发男子问。 “你……你是谁?” 银发男子轻蔑地瞪着他。 “我叫埃德加?彭斯,是个在海上讨生活的人。” 巴蒂斯特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好似得了热病的人。他觉得五脏六腑都冻结了。他听过这个名字。埃德加?彭斯,那个著名的乔治?彭斯的父亲,也是新英格兰地区一大帮血族的先祖。他常年在海上漂泊,行踪飘渺,人送绰号“海上的流浪者”。 “你……你想干什么!”巴蒂斯特绝望地问。他几乎知道埃德加?彭斯为什么找上他了――肯定是为了刺杀总统那事。 “别紧张,拉尔热的巴蒂斯特。”埃德加说,“我与你无冤无仇,不会对你怎样的。我只是护送一个朋友前来此地。你伤了受她庇护的孩子,她来寻仇,就这么简单。” 说罢,他闪开身,为一直站在他背后的披斗篷的小孩让路。小孩走进舱室,她身上散发着比埃德加?彭斯更为恐怖的魄力。 斗篷下伸出一双纤细苍白的小手,掀开兜帽,露出一张洋娃娃般精致漂亮的面孔。她外表的年纪不足巴蒂斯特外表的一半,实际年龄却比巴蒂斯特和埃德加加起来还要大。 “佩德雷加斯的伊莎贝拉向你致意,巴蒂斯特?拉尔热。” 这是巴蒂斯特一辈子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作者有话要说: 48 48、黑色利刃17 4月21日,一列火车载着亚伯拉罕?林肯的遗体,从华盛顿驶向伊利诺伊州斯普林菲尔德。整列火车都覆着黑色的布匹,挂着花环,车头蒙着一张巨大的黑毯子,上面放着总统的遗像。 成千上万的民众涌到铁路边,送别灵车。男人脱帽致敬,女人弯 恋耽美 分卷阅读16 新大陆血族断代史 作者:唇亡齿寒 鞠躬,孩子们在山坡上挥舞着国旗。白天,迎接它的是鲜花和礼炮,晚上,人们点起篝火,为灵车引路。从华盛顿到斯普林菲尔德,铁路变成了一条金色的火光。在费城,为了见到总统最后一面,人们从凌晨排队到天黑,密密麻麻的队伍从独立厅蜿蜒而出三英里长。在纽约,近五十万民众送别了总统的灵柩,那些来不及在市政厅向灵柩献花的人,追着火车向西边奔跑。七百多万人在灵车沿途为总统致哀,一百五十万人瞻仰了总统的遗容。 在灵车到达纽约的前夜,两个黑衣人偷偷爬上了火车,没有惊动任何人。他们径直来到安放着棺椁的车厢。夜已深了,林肯的夫人和儿子在另一节车厢休息,棺材边守夜的只剩下爱伦?平克顿。 这位私家侦探兼吸血鬼猎人对两位访客的到来没有表示任何惊讶。 卡尔文?布莱克――这时应该称他为卡尔文?佩德雷加斯了――对平克顿说:“打开吧。让我见见老朋友最后一面。” 平克顿和拉米那一起搬开棺盖,让它斜靠在棺材上。亚伯拉罕?林肯静静躺在铺了丝绒的棺材里,神情平静。他的遗体做了防腐处理。棺材里放满了鲜花。 卡尔文在棺材边坐下,凝视着这位已经获得了安息的朋友。 “你还记不记得,”他对平克顿说,“五年前护送亚伯拉罕从斯普林菲尔德到华盛顿的,也是我们三个。” “忘不了。”平克顿沙哑地说,“就像发生在昨天一样。” 当时,每当火车在站点停靠,林肯就要下车会见民众,发表演说。今天,成千上万的人聚集在铁路沿线,送别总统的灵柩。 在林肯离开斯普林菲尔德时,他发表了一场演说。“此刻,我离你们而去,不知道是否还能回来,也不知道何时能够回来,因为我面临的使命比华盛顿还要艰巨。如果没有曾经帮助过华盛顿的神圣上帝的协助,我不可能成功;如果上帝保佑我,则绝不允许失败。”他的确成功了,却也没能活着返回那座生活了二十五年的小城。 像所有为死者守夜的人一样,卡尔文、拉米那和平克顿聊起了亚伯拉罕?林肯的往事,他们聊他和玛丽?托德的婚礼,聊他竞选时期的轶事,聊他的儿子们。接着他们说起了自己。平克顿说他会回到芝加哥,那儿还有他的一家私人侦探社,不过侦探社背后实际上是个吸血鬼猎人的事务所。卡尔文已经变成了血族,不能再以人类的身份生活下去。他决定选个合适的时间,宣布他的“死讯”,把财产“捐赠”给一家“福利机构”。那机构实际上是一个互助组织,负责为血族制造合法身份,卡尔文可以通过它继续经营自己的产业。拉米那说他的母亲(也是卡尔文的血族之母)堂娜?伊莎贝拉会搬来美国住一段时间,教导卡尔文有关血族的事。他们两人都相信堂娜一定会把家里闹得鸡飞狗跳。卡尔文说起了自己的小仆人托马斯,他梦想成为一名吸血鬼猎人。平克顿很欢迎他来自己的侦探社工作。在将来的某一天,小托马斯会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吸血鬼猎人。 最后他们的话题又回到了亚伯拉罕?林肯。 “你相信吗?”平克顿从马甲里掏出一个锡制酒壶,抿了一小口。 “什么?”卡尔文问。 “黑人奴隶得到了解放,他做到了这一点。可是你相信有一天在这个国家,所有肤色的人都能平起平坐吗?你觉得那可能吗?” 卡尔文思考了一会儿。 “我的养父教育过我,建国之父们在《独立宣言》中写过:人人生而平等,这是不言自明的真理。他们为每个美国人都开出了一张支票,可以从正义的银行里兑现他们所许诺的自由、平等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这不应是一张空头支票。不论是对白人还是对黑人,它终有一日会兑现。1也许不是现在,也许是几十年后,几百年后,也许需要几代人的努力,也许会付出很大的牺牲,但是我相信终有一天它会实现。” ※ 1865年5月3日清晨,一艘捕鲸船在费城短暂地靠港。船还没停稳,堂娜?伊莎贝拉就跳到了码头上,敏捷的动作吓了旁边的码头工人一跳。 她摘下头上的纱帽,高高举起,用力挥舞着,对一名靠在船舷的银发男子叫道:“喂!埃德加!你不一起来吗?” 男子冲他摆摆手,表示“不必了”,接着,捕鲸船驶出了码头。它来费城只是为了把这位小小的客人送下船。 堂娜?伊莎贝拉戴上帽子,从腰带里抽出一把缀满蕾丝的小折扇,边摇边抱怨:“晒死了晒死了,拉米那那个小混球在哪儿呢?不是说好了来接我的吗?” 她在码头等了大约十分钟,拉米那才驾着马车姗姗来迟。堂娜?伊莎贝拉劈头盖脸一顿痛骂,拿她的小折扇不停敲着拉米那的头。 “我亲爱的小儿子呢?!”堂娜气鼓鼓地问。 “不就在您面前吗。”拉米那在阳光下显得病恹恹的。 “你已经不是我家排行最末的小儿子了!”血族之母有些幸灾乐祸,“所以堂娜不宠你啦!” “哇哦,这么说我失宠了?” “伤心吗?”堂娜一边爬上马车一边问。 “并不……呃,好吧,有一点儿。”拉米那说,心里却觉得挺高兴的。 堂娜坐在马车上,拉米那会载着她去“新家”。拉米那对外宣称卡尔文死于枪伤造成的感染,所以他们暂时离开华盛顿,搬到了费城。堂娜会和他们一起住一段时间,等卡尔文适应了血族的生活,她就离开他们,去广袤的西部旅行。堂娜?伊莎贝拉喜欢旅行。 拉米那一边驱使马儿调转方向,一边问道:“说起来,堂娜,您当时为什么会留一枚戒指给小托马斯?” “因为我有先见之明呀!那孩子看起来挺靠得住的。” “他立志成为吸血鬼猎人。” “哇!真是志存高远!” “等到了家里,您别闹腾行吗?卡尔文现在还很虚弱。” 堂娜?伊莎贝拉忽然问道:“你们在一起了?” 她听见拉米那尴尬地咳嗽了一声。 “噢,这有什么,我见得多了。我有没有对你说过,我有个朋友叫堂?何塞,他就喜欢男人,有一次他得到了一个据说是古罗马时代的……” 拉米那翻了个白眼。看来在将来的一段时间内,他没什么清净日子过了。 ――黑色利刃?完―― 注释: 1事实上这个比喻出自1963年马丁?路德?金在林肯纪念堂前的演讲《我有一个梦想》。 作者有话要说:  《黑色利刃》的故事到这里就结束啦!下一个故事《恐惧风暴》(terror tepest)发生在二战时期,埃德加主场,而詹姆斯船长会以意料不到的方式再度出场哦! 49 49、恐惧风暴01 公元1952年,新罕布什尔州,汉诺威 艾萨克?格拉克曼教授每周三会去一家名叫“夏洛特的干花”的咖啡店,雷打不动的习惯。 每到周三早晨,咖啡店刚一开门,他就来了。他会坐在一个靠角落的座位,打开一份当天的报纸,等咖啡店老板送上早餐。早餐后,他有时会悠闲地读一本自己带来的书,有时会把各种资料和文献摆满整张桌子,有时会用手指灵活地转动一支钢笔,构思自己的新论文。 艾萨克?格拉克曼在达特茅斯学院教授历史,周三正好没有课。他习惯到咖啡店消磨时光。他来到美国已经十年了,现在定居在新罕布什尔州,他的妻子娜奥米是名作家,他们的养女(也是艾萨克的侄女)瑞秋则在另一所常春藤盟校念书。 一天早晨,艾萨克正像以往无数个周三早晨一样,边喝咖啡边读报纸,有人走到他身边问:“格拉克曼教授,您好,我可以坐在您对面吗?” 艾萨克放下报纸,一名栗色头发的年轻人正在他斜后方低着头看他。他点点头,“请坐。”他不认识这年轻人,但是在小镇上,这样的年轻人随处可见,大多都是学院的学生。或许这个年轻人来听过他的选修课吧。毕竟艾萨克不可能把课堂上的每张脸都清清楚楚地记下来。 年轻人坐到他对面,双手十指交叉,放在桌子上。 “格拉克曼教授,我听了您的选修课,真是非常有意思,令我大开眼界。” 艾萨克露出笑容。他开了一门奇妙的选修课,叫作“欧洲中世纪黑魔法与炼金术史”。这门课最初遭到了许多人的反对,他的大多数同事都觉得他是在胡闹,但是这门课出奇地受欢迎,场场爆满,许多抢不到座位的学生从别的教室搬来椅子,甚至坐在教室外面的楼梯上听课。 “上一次课,您说到了炼金术大师尼古拉斯?勒梅,还有炼金女王莉莲娜?霍克,我得说,那真是……”年轻人顿了顿,“让人耳目一新。” 艾萨克端起咖啡喝了一口。“就像大法师梅林一样不可思议,对吧?” 年轻人露出一副了然于胸的样子。艾萨克打赌,他肯定做足了功课。 “我还读了您的著作,《欧洲炼金术源流考》,还有您发表的有关中世纪巫术狩猎的论文。您研究这个一定很多年了。” “我还在柏林的时候研究的就是这个。” 提到柏林,艾萨克的表情不由地凝重起来。 年轻人兴高采烈地说:“可是我要问,教授,您相信那是真的吗?炼金术啦,黑魔法啦,贤者之石啦……” “为什么不?”艾萨克反问,“化学这门学问就脱胎于炼金术。虽然古代的炼金术士蒙昧地想要追求炼制黄金,但是他们的一些经验、研究方法和实验器材,都为化学的诞生打下了基础。没有炼金术,就没有今天的化学。” “这个我知道,教授,”年轻人摆摆手,“炼金术士追求的永恒目标只有两个――您在您的书中也讲过这一点――制造黄金和长生不老。无限的财富和永恒的生命,我觉得世上大多数人都会梦想这两者吧。不过我要问的是,您在书中提过,有人传言尼古拉斯?勒梅成功炼制出了贤者之石,而贤者之石能给人以不朽的生命。您相信这是真的吗?” 艾萨克用奇怪的眼神打量这名年轻人。这种问题真不像是达特茅斯学院的学生会问出来的。 “我觉得,”教授谨慎地说,“尼古拉斯?勒梅确实炼制出了某种物质,但那当然不是贤者之石,而是某种罕见的金属或结晶体,当时的人不清楚这种物质究竟是什么,便以为它是传说中能使人长生不老的神奇法宝贤者之石。” “那么那是什么物质呢?用今天的科技手段,一定能检测出它的成分。可是这种物质和它的配方都完全没有流传下来。” “尼古拉斯?勒梅的时代,各种实验技术和实验条件都还很粗糙,那种物质有可能是在意外的状况之下提炼出来的,因为当时的条件很难再现,所以后人也无法重复地提炼这种物质。” 他们讨论起了尼古拉斯?勒梅的种种研究,到了十一点左右,年轻人起身告辞。艾萨克对他并没有多上心,只是把他当作一个普通的对炼金术感兴趣的学生而已。现在的年轻人追求刺激,那些古老神秘的玩意儿最合他们的胃口。他甚至没有问年轻人的名字。 一周后,又一个周三,艾萨克在咖啡馆里再次遇见了那个年轻人。这回他在艾萨克的老座位上等他。艾萨克一坐下,年轻人便兴致勃勃地追问起炼金术的事。他们继续讨论尼古拉斯?勒梅,话题逐渐从他身上转移到另一名炼金术士莉莲娜?霍克身上。 “她是欧洲最后一位名声显赫的炼金术的大师,人称‘炼金女王’,后来乘着‘五月花’号西渡美洲。”年轻人对这位炼金术士了解得也很详细,“但是她到了美洲之后,似乎突然销声匿迹了。您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吗?” 艾萨克说:“因为她的研究方向转变了。我认为,她到了新大陆后,心境肯定发生了某种改变,研究也变得低调了很多。我写过一篇关于她的论文,但是一直没有发表,唉,因为很多人都把这事当作野史轶闻,完全忽略了它背后的价值。” “我可以看看那篇论文吗?” 他们约定下周见面。下一个周三,艾萨克带着自己的论文到咖啡馆和年轻人碰面。他觉得年轻人对炼金术的兴趣是货真价实的,并非一时兴起的追捧,而且到达了某种微妙的狂热境地。这让艾萨克觉得有些不妙。现代人不应沉迷那些古老而危险的事物。 年轻人丝毫没发现艾萨克的不自在,埋头在论文中,当读到中间的一段时,他忍不住惊叫出声:“天哪!就是您!……不,我是说……您竟然得到了莉莲娜?霍克的研究笔记!” 作者有话要说: 50 50、恐惧风暴02 “我在柏林的时候就搜集了很多有关她的信息。”提到柏林,艾萨克又觉得一阵心痛,“到了美洲,我专门去弗吉尼亚寻访莉莲娜?霍克的踪迹,后来在一座小镇的图书馆里无意中找到了一本古老的笔记本,我认为那就是霍克的研究笔记。里面的内容艰深晦涩,是用拉丁文和某种炼金术士才懂的密文写成的,我花了好几年才破译出一小部分内容。” 提到自己的研究领域,艾萨克越说越来劲,“我破译出的内容,一部分是她的研究成果,一部分类似日记、手札。那部分内容我翻译了出来,也在论文里。”艾萨克翻开论文靠后的一页,把那段内容指给年轻人,“到了殖民地后,莉莲娜?霍克的研究领域从物质转移到了精神,她写了很多关于上帝与人之间的关系的思考,相当的具有思辨性。而且我推测,她完全放弃了尼古拉斯?勒梅的炼金术体系,创立的一种基于精神方面的炼金术体系――她在研究人类灵魂的本质,并且试图模拟它,重现上帝造人的那一刻。” 年轻人猛地放下论文,表情像是被一辆汽车碾过似的。任何人听到这种话都会震惊。这年轻人可能有宗教信仰,所以很排斥这种观念。艾萨克并没有太在意,反而宽慰年轻人说:“我们只把它当作学术观点讨论嘛。那个时代是思想启蒙的时代,新的思想层出不穷,就连上帝和人的关系都被重新定义。莉莲娜?霍克有这种想法,不足为奇。早于她的时代,尼古拉斯?勒梅就试图用贤者之石创造生命,不过他的目的是造出不老不死的肉体,供自己所用。古代炼金术士甚至尝试创造人造人(hounc)。莉莲娜?霍克的研究不过是他们的延伸,将炼金术从物质领域带到了精神领域。” 年轻人眼神发直,失魂落魄地说:“可是她成功了……” “嗯?什么?” “莉莲娜?霍克在精神领域的研究,她成功了。她创造了‘灵魂方程式’。” 艾萨克的身体猛地一震。他把桌上的论文扫到一边,抓住年轻人的衣领,压低声音问道:“你是怎么知道这个词的?我从没在任何地方提过它,我的书和论文里也根本没出现过这个字眼。你是怎么知道的?” 年轻人定定地看着他:“我被带到此时此地,就是为了这个,格拉克曼教授。” 他的措辞很奇怪,并不是“我来到此时此地是为了这个”,而是“我被带到”,艾萨克下意识觉得这样的说法别有用意,可他不明白到底是何用意。 “您有灵魂方程式的手稿,或者至少是一部分手稿,对吗?” 艾萨克忽然觉得恐惧,像一个他自己都不愿回想起的秘密被揭露了一样。他僵硬地坐在椅子上,随时准备夺路而逃。 “你都知道什么?” 年轻人琥珀色的眼睛里满是哀伤。 “我读过您所有的著作和已发表的论文,格拉克曼教授,”他说,“您虽然总是强调这是一项学术研究,是对历史上一种现象的考证,但是在字里行间,我看得出,您相信那是真的――您相信世界上真的有炼金术,有魔法,有不老的人和不死的灵魂。我说的对吗?您是不是亲眼见过什么?” 艾萨克强行压抑住毛骨悚然的恐惧和没来由的愤怒。“我拒绝对对你的观点发表评论。” 年轻人继续说:“我也见过。” “……什么?” “我被召唤到这个时代,这个地点,我知道将会遇到某个人,他手里有我想要的东西。我查了关于你的资料,教授,您是犹太人,原本住在德国柏林,但是二战时期纳粹迫害和屠杀犹太人,您和家人逃到美国。您从来不提逃亡的过程,只是含糊其辞地说有个美国商人同情犹太人的遭遇,所以把您和您的家人藏在了他的船上。我猜测,您就是在逃亡的过程中见过什么,对吗?您目睹的一切让您相信,世界上有炼金术,有魔法和超自然的力量。” 艾萨克口干舌燥,觉得自己似乎马上就要晕过去了。 “你……你到底知道些什么?”他问,“你不是学生……你又想从我这里知道什么?” “我不会伤害您的,教授,”年轻人说,“我只想知道您在逃亡途中的所见所闻,还有……灵魂方程式。” 说着,年轻人从衣服的内袋里拿出一枚银色的徽章,放在桌子上。艾萨克顿时觉得无法呼吸。他见过这种徽章。当他从那艘船上下来的时候,纽约的码头上有人在迎接他们,他们每个人的胸前都佩戴着这种徽章。他们自称“守望者”。 艾萨克嘶哑地说:“你也是他们的一员吗……但是他们从来没问我过在海上发生了什么。” “因为我在追寻方程式的下落,教授。”年轻人露出一个悲伤的微笑,“我叫亚当?勒梅。您听见我的姓氏,就知道我为什么要追寻它了。” “勒梅?你是尼古拉斯?勒梅的……” “我跟他没有血缘关系,但是由于我和炼金术、和灵魂方程式有密切联系,所以有人给我起了这个姓氏。” 亚当把徽章收回口袋中。“我没有骗您,格拉克曼教授。我寻找方程式,也不是有什么邪恶目的,而是为了挽救自己的生命。为了活下去,我不得不找到完整的灵魂方程式。” 艾萨克摇摇头,起身叫咖啡馆老板给他倒杯水。等老板走开,他喝了口水润润嗓子,说道:“我没有完整的方程式,亚当――我可以这么叫你吗?”亚当点头。“因为自从方程式被创造出来,它就被分成了四份。莉莲娜?霍克在她的日记中提过这事。她担心方程式遭人误用,于是把它分成四部分,写在四张纸上,分别交给她的四名弟子。后来四名弟子各奔东西,方程式的四份手稿自然也就散落各地。其中有个弟子来自巴伐利亚,他后来回到了故乡,那份手稿由他的后人带到柏林,放在一座图书馆里。我从前在柏林大学任教,搜集有关炼金术的资料时,无意发现了那份手稿。当时我还不知道它的价值,只是把它和其他资料收在了一起。41年的时候,纳粹开始了大屠杀,我带着研究资料,和我的妻子、侄女一起逃出柏林,经由一条帮助犹太人逃跑的秘密路线,一路辗转,终于在42年来到法国布雷斯特,在某个废弃的私人码头,乘上一艘船……” 作者有话要说: 51 51、恐惧风暴03 公元1942年,法国布雷斯特附近海岸 一个无星无月的夜晚。艾萨克?格拉克曼从沾满灰尘的车窗向外望去时想。天空阴沉沉的,乌云密布,像是有一场风暴将至。 他坐在一辆破旧汽车的后座上,身边是他的妻子娜奥米。妻子阖着眼睛,正在打瞌睡。他的侄女瑞秋坐在两人中间,头靠在娜奥米怀里,右手搂着一个脏兮兮的玩具小熊。 开车的是名不苟言笑的黑衣男子,副驾驶座上的则是他的女伴。艾萨克不知道他们的姓名和身份,他们也从不多说,从不多问。纳粹开始疯狂屠杀犹太人后,艾萨克就带着家人逃出了柏林。他们隐姓埋名,避人耳目,想一路去瑞士避难,但是通往瑞士的道路不是封锁了就是被德军士兵把守。这时他们遇到了一群行踪诡秘的黑衣人,对方表示有一条秘密线路可以送他们到法国,然后有船送他们到美国纽约。艾萨克一家此时已经走投无路,就算是陷阱,但只要有一丝生机,他都愿意跳进去。他接受了这群黑衣人的帮助,对方送他们到了德国边境,然后换了一拨人,接他们越过国境线,进入比利时。他们在比利时乡下的一座小房子里住了好几个月,然后有一天,几名同样神秘的陌生人带他们离开那所小房子,向法国和比利时的边境前进。等到了边境,那拨人又离开了,换上现在的一男一女,送他们前往布列塔尼。一路上,他们昼伏夜出,夜里行车的时候,也从来不开车灯。艾萨克都不知道他俩是怎么看清路的。这两个黑衣人很少同他们交谈,对于这条秘密路线的状况,也闭口不提,只有一次,那个女子告诉艾萨克,通过这条线路,他们已经帮助很多遭到纳粹迫害的人逃到了外国。 现在,距离海岸只剩下两三公里。他们的目的地是一处废弃的码头,接送他们的船只就停在那儿。眼看他们就要成功逃出生天,艾萨克心里却有些打鼓。德军现在已经占领了法国,布雷斯特作为重要的港口,更是戒备森严,真的有船能突破德军的封锁线,来到码头吗?对于他的疑惑,黑衣男子解释道:“那个码头废弃已经很多年了,它附近有很多暗礁和乱流,不适宜航行,而且水很浅,军舰进不来,只有涨潮的时候才有一些吃水浅的船能开进来。我们必须准时到达。只要上了船,就没人能拦住你们了。” 艾萨克看了看腕上的手表。表盘的玻璃裂了条缝,但是指针还在走。现在是夜里十点,他们必须在十一点前到达码头,否则潮水一退,船就走不了了。 突然一个急刹车。娜奥米和瑞秋都惊醒了。小女孩咬着嘴唇,紧紧抓住婶婶的衣袖。 “出了什么事?怎么停车了?”娜奥米揉着眼睛问。 前座的黑衣女子说:“前面有光……是德军的岗哨。” 艾萨克眯起眼睛。在这样的黑夜里,他什么也看不见,那女子是怎么知道前方有岗哨的? “奇怪,”男子说,“这条路上从来没有岗哨。” “或许是新设的。”女子说。 男子瞟了她一眼,无声地交代了什么。女子打开车门,下了车。几乎是一瞬间,她的身形就隐没在了黑夜里,艾萨克甚至没看清她是怎么消失的。 “发生了什么事?”大学教授紧张地问。 “她去处理了。”男子说。 他打开车窗,淡定地抽了支烟。他抽烟的样子十分奇怪,和常人不同,吸入一口烟后快速地吐出各种烟圈,似乎只是觉得好玩,而不是在品尝香烟的味道。等抽完烟,他发动引擎,慢悠悠地开车前进,好像他们不是在逃亡,而是快乐的一家人要去玫瑰海岸度假一样。 很快,艾萨克就看见了女子所说的“岗哨”。路边搭着两个简陋的t望塔,路上则摆着栅栏。t望塔上有灯光。直到这么近的距离,艾萨克才看清岗哨的模样。他很好奇女子是怎么在那么远的地方就知道这件事的。 岗哨静悄悄的,没有巡逻的士兵,没有吠叫的军犬,就连t望塔上的探照灯也一动不动。等汽车驶近,艾萨克倒抽了一口冷气。 岗哨里有人,五六个士兵,都面朝下趴在地上,每个人身下都涌出一摊暗红的血迹,有个人的脖子还转了180度,张着嘴无言地瞪视着夜空。两座哨塔上,隐约可以看见哨兵的尸体挂在护栏边,他们手里所端的机枪掉在了塔下。 娜奥米赶紧抱住瑞秋,捂住她的眼睛,不让她目睹这惨状。瑞秋一动不动,一点儿没表现出惊讶的样子。自从她死里逃生的那一天,她就一直这样,呆愣愣的,像个人偶,外界发生的一切似乎都与她无关了。 男子在路障前停车,打开车窗,伸出手摆了摆。过了一会儿,女子从左边的哨塔里走出来。昏黄的灯光下,她的身影像一个行走在深渊上的鬼魅。她来到车前,搬开路障,只用了一只手。艾萨克想,她看起来那么纤细,竟然如此力大无穷。 搬开路障后,女子上了车。男子启动汽车,他们驶出岗哨,继续上路。大家心照不宣地谁都没有开口说话。 等他们把岗哨抛在身后,瑞秋从娜奥米怀里抬起头。她搂着她的玩具小熊,脸上的表情像大海一样变幻莫测。 “你杀了他们吗?”她问。 艾萨克斥责道:“瑞秋!不要乱说话。” 瑞秋没有理他,而是定定地看着副驾驶座上的女子。 “你杀了他们吗?”她又问了一遍。 男子发出一声浅笑,女子微微侧过头。她的侧脸像艺术家手底的雕像那样美丽。 “对。”她说,仿佛今天特别有聊天的兴致,“怎么啦,小姑娘,吓坏了?” “不。”瑞秋说,“天道究竟还是有的,人世的罪恶这样快就受到了诛谴!1” 听到她说出这种话,艾萨克不禁一个哆嗦。他瞪了瑞秋一眼,示意她不要再多嘴,小女孩也失去了说话的兴趣,靠在娜奥米身上,闭上眼睛。 几十分钟后,他们到达了那座废弃的码头。一艘私人游艇正停在海湾里,从船舷放下一条金属长梯,等待着来自黑夜的客人。 男子把车停在岸边。艾萨克和娜奥米分别打开左右车门,下了车。开车的男子从后备箱里取出他们一家人的行李,其实没有多少东西――几件衣服,一些现金和首饰,还有艾萨克的研究资料和娜奥米的写作手稿。 一轮下弦月忽然从浓厚的云层中露了头,几缕银白的光辉照在船身上。艾萨克拎着装满他们全部家当的箱子,心想,就算是诺亚的方舟也不过如此了。 他回头望着一路护送他们的这对男女。 他和娜奥米各牵着瑞秋的一只手,向他们深深鞠躬:“谢谢你们!” 男子扬扬手:“去吧。上了船就安全了。别回头!” 女子略一颔首:“祝你们一路顺风。” 艾萨克指了指私人游艇,娜奥米带着瑞秋先上了舷梯,艾萨克跟在后面。他们上了甲板,发现船上空无一人。他以为是出了什么状况,正要回头询问那对男女,忽然,有人从黑暗里走了出来,他先前大概就无声无息地藏身在黑暗中,艾萨克一点儿也没察觉。 “欢迎,先生和夫人,以及这位小女士。”那人说。 月光如同一层薄纱笼罩着他全身。他说话有英国口音,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银白色的长发披在肩头,湛蓝的眼睛在夜色里散发着不可思议的光。 艾萨克觉得自己的意识有几秒钟的恍惚。等他清醒过来,连忙自我介绍道:“我是艾萨克 恋耽美 分卷阅读17 新大陆血族断代史 作者:唇亡齿寒 ?格拉克曼,这是我的妻子娜奥米,我的侄女瑞秋。” “很高兴认识你们,”那人用不知道该说是温和还是淡漠的语气道,“我叫埃德加?彭斯,是这艘船的主人。接下来我们要横渡大西洋,去往纽约,希望旅途中我们能相处得愉快。” 他伸出手。艾萨克的反应慢了半拍,略有些迟疑地握住他的手。埃德加的手很有力,但是非常冰冷……简直像具尸体。艾萨克毛骨悚然地想。 ※ 注释: 1出自莎士比亚《李尔王》。 作者有话要说: 52 52、恐惧风暴04 这艘船是埃德加的私人游艇,名叫“人鱼跳跃”号。艾萨克觉得这个名字很浪漫,虽然他们正在逃亡途中,不是享受浪漫的时候。埃德加介绍说,船上除了他,还有六个船员,包括厨师在内。 游艇收起了舷梯,在夜色中缓缓离港。一名水手把他们的行李送到了客舱。艾萨克一家站在船尾,眺望着逐渐远去的海岸。起初他们还能挥挥手,同护送他们的那对男女告别,但是很快,他们就什么也看不见了。海岸在夜色中成了一条蜿蜒的灰黑色曲线,只有起伏波涛上银色的月光才能标示出海与岸的分界。艾萨克一手牵着瑞秋,一手搂着妻子,心里想,我们大概不会再回来了,就算战争结束也不会回来了。这片陆地上埋葬了太多眼泪。妻子往他身边靠了靠,他觉得她大概也是同样的想法。 “再多看一眼吧,瑞秋。”艾萨克对侄女说,“我们也许不会再回来了。我们应该觉得庆幸,因为还有成千上万的犹太人没能逃出来。你的爸爸妈妈也没能……我们是最幸运的。” 瑞秋直视着前方那片黑暗。“为什么爸爸妈妈要死?”她问,“他们都是好人,是世界上最好的爸爸妈妈,为什么他们要死?他们做错了什么?” 艾萨克摸了摸她的头。“我也不知道,孩子,但他们没有错,也不该死。我也想不通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惨剧,好人遭屠,恶人当道。” 瑞秋的手臂收紧了,把她心爱的小熊紧紧搂在胸前。她的脸像罩上了一层面具,毫无表情,但艾萨克知道,她的内心必定十分痛苦。 “这时代是全盘错乱……1”女孩说。 埃德加宛如幽灵一般出现在他们身后,接口道:“可恨的冤孽,我生不辰,竟要我来纠正!2” 三人同时回头盯着他。埃德加施礼似的微微低下头:“想不到这位小女士小小年纪,竟很喜欢莎士比亚?” 瑞秋没有说话,只是带着些许敌意瞪着埃德加,似乎对他这个人非常抵触。艾萨克解释道:“她是受她母亲的影响。她母亲原是一位舞台剧演员,瑞秋耳濡目染,也知道了一些。” 埃德加点点头。“这孩子的父母……?” 艾萨克叹了口气。“真是一场悲剧。她父亲,也就是我的弟弟,在乡下经营一间伐木场。他们夫妻俩都是老实本分的人。但是去年,纳粹把他父亲抓进了集中营,她母亲本来也是要被抓走的,可她抵死不从,被士兵击毙了。这孩子藏在他们家的地窖里,那地窖废弃已久,幸运地躲过了士兵的检查。大屠杀一开始,我和我妻子就逃出了柏林,本来要去接我弟弟一家一起逃走,可等我们到了那儿……唉……” 他怜悯地看着瑞秋,“这孩子在地窖里躲了三天三夜,等我们找到她,她整个人都变了样。瑞秋从前很活泼,很爱笑,现在……”他摇摇头。 “我对你们失去亲人一事表示哀痛。”埃德加说,“不过请诸位放心,我是个讲信义的人,既然你们上了我的船,我就一定会保证你们的平安,除非我死了,否则谁也不能伤害你们。” “万分感谢,彭斯先生。”艾萨克真诚地说,“您如此仁义的举动,应该受到世人的赞颂。” 埃德加摆摆手,示意他不必在意。“那些都是虚名,只有活下来的人才是真实的。” “容我问一句,彭斯先生,您的这条秘密路线已经拯救了多少人?” 埃德加露出一个古怪的笑容。“多少人?我也记不清了。有像你们一样的犹太人,有法国的爱国人士,有英国的士兵,甚至也有德国人。我记得有一个被我送走的德国记者,他因为发表抨击希特勒的言论而遭到迫害。离开布雷斯特的时候,他流泪了。他为他满目疮痍、遭恶人把持的祖国流泪。”埃德加举起一只手,指着那逐渐远去的大陆,“‘可怜的祖国!它简直不敢认识它自己。它不能再称为我们的母亲,只是我们的坟墓。3’太多的无辜者惨遭屠戮,以至于人们都习以为常了。” 瑞秋说:“葬钟敲响的时候,谁也不再关心它是为谁而鸣。善良人的生命往往在他们帽上的花朵还没有枯萎以前就化为朝露。4” “对,就是这样,亲爱的小女士。” 下弦月此时又躲进了云层里。海上一片黑暗,还浮起了一层薄雾。埃德加看了看乌云密布的夜空,道:“海上风大,我们还是进船舱吧。几位要不要吃一些夜宵?我的厨师来自法国巴黎,手艺绝顶。希望三位能赏个脸。” “那我们恭敬不如从命了。”艾萨克说。 ※ 他们进了船舱。游艇上有一间装饰豪华的餐厅,他们走进餐厅时,圆形的餐桌上已摆满了食物和饮料,舒缓的乐声从唱片机里流泻而出。一时间,他们仿佛回到了歌舞升平的年代,没有什么战争,没有什么杀戮,一切都和平得令人心醉。 娜奥米喝了几口酒,然后说自己晕船晕得厉害,便先告辞,回客舱休息。餐桌上只剩下艾萨克、瑞秋和船主埃德加。 艾萨克经历了漫长的颠簸和逃亡,此刻才发觉自己饥肠辘辘。他大快朵颐,瑞秋也差不多。他们旋风似的扫过桌上的各色美食。埃德加默不作声地看着他们,自己却不动刀叉,只是小口抿着一种黑红色的酒液。等两人吃饱喝足,埃德加叫人来收拾餐桌,然后送上可口的红茶和点心。自从逃离柏林,艾萨克就再也没吃得这么好过了。 埃德加举着酒杯,缓缓摇动,让酒液在杯壁上留下一圈残红的印记。 “今夜恐怕会有一场风暴。”他淡定地说,“天气有些奇怪,乌云密布,大海却异常平静。以我多年航海的经验,这正是暴风雨的前兆。” 艾萨克担忧地说:“我们还是第一次坐海船,什么都不懂,就全仰赖您和您的船员了。” “不过不用担心,格拉克曼教授,我船上的水手经过千挑万选,都是最优秀的,舵手更是有二十年的航行经验。区区暴风雨阻拦不了我们的脚步。只不过风暴来袭时,船会十分颠簸,那是正常现象,请您和您的家人切勿慌乱。” “我明白了。”格拉克曼说,然后转向侄女,“瑞秋,你听见了吗?船晃动是正常的,不要慌张。” 瑞秋黑色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埃德加,“奸诈的心必须罩上虚伪的笑脸5――你到底是什么?” 艾萨克一愣。瑞秋问的不是“你是谁”或“你的身份是什么”,而是问“你是什么”,这说得好像埃德加不是人类,而是什么妖怪似的。他微微愠怒,斥责道:“瑞秋!太粗鲁了!不能跟别人这么说话!” 瑞秋没理他,依旧盯着埃德加,像严厉的法官瞪视一名嫌疑犯。 埃德加没有流露出受到冒犯的意思,而是颇为赞许地笑道:“人们都说孩童比成人更加敏锐,就像猫能看见人类看不见的东西一样。格拉克曼教授,您侄女的这份直觉价值和她等重的黄金,我能毫不夸张地这么说。” 艾萨克一头雾水:“您是什么意思?” 埃德加放下酒杯。 “这趟旅途,我们朝夕相处,迟早会暴露,所以我索性现在全说出来,免得以后遇到麻烦。”他双手十指交叉,放在桌上,坐姿端正,虽然头上没有戴冠,但那高贵的仪态有如一位现世的君王,“我没有谋划什么罪恶之事,帮助你们一家是出于全然真诚的目的。虽然我的身份让这句话显得不那么有说服力。” 艾萨克觉得头皮发麻。一道闪电恰好在此时闪现,照亮埃德加的侧脸,令他半边面庞苍白得像石膏像,另外半边则隐没在黑暗中,只剩下炯炯有神的蓝色双眸。 “我并非人类,而是吸血鬼。” ※ 注释: 12出自莎士比亚《哈姆雷特》。 34出自莎士比亚《麦克白》。 5出自莎士比亚《麦克白》。 作者有话要说: 53 53、恐惧风暴05 艾萨克干巴巴地笑了两声。“埃德加先生,您……可真会开玩笑。” 埃德加神情严肃,脸上仿佛写了“我没开玩笑”几个字。他用不容置疑的眼神看着艾萨克。大学教授觉得自己像一只被蛇盯住的老鼠,在那恐怖的瞪视下只能两股战战。 埃德加眼睛一眨,那海洋般蓝色的眼睛转瞬之间就变成了鲜血般的猩红。 艾萨克吓得往后一仰,险些用椅子上摔下来。他抓住桌子边缘,稳住身体,垂着头,目光始终聚焦在桌上喝了一半的红茶杯里,根本不敢同那双血红的眼睛对视。他想起了那对护送他们的男女。他从未见过那两人进食,而且他们一直昼伏夜出,不到太阳落山绝不走出屋子。那女子身材那么纤细,却能杀死一整个哨站的士兵。是啊,除了“他们不是人类”之外,还有什么更合理的解释呢? “你……你到底有什么目的?”艾萨克绝望地问,“你要杀了我们吗?” 埃德加嘴角一抿,扬起一个刻薄的笑容。“我千里迢迢把你们从德国弄到大西洋上来,就是为了杀了你们?那我早可以动手,何必如此大费周章。” 他端起酒杯,啜饮着那黑红的酒液。艾萨克不寒而栗地想,那该不会是鲜血吧? “那您为什么要救我们?”艾萨克问。 埃德加放下酒杯,舔了舔嘴唇,有意无意地露出他尖尖的獠牙。他必是吸血鬼无疑了。艾萨克心中说。 “我是一个非常穷苦的人,受惯命运的打击;因为自己是从忧患中间过来的,所以对于不幸的人很容易抱同情。1”埃德加说,“我对你们的帮助是出于全然的善意。假如您不以我的行为来评判我的好坏,而以我的种族来评判我的优劣,那岂不是同纳粹没什么两样?” 艾萨克理智上承认他说得对,他非但没有做什么坏事,还对危难中的艾萨克一家伸出援手。就算他真是传说中吸食人血的魔鬼,那也一定是个好魔鬼。天使弃他们不顾,魔鬼却前来襄助。但是从感情上,他还是觉得有点难以接受。噢,哈姆雷特说得对,这时代早已全盘错乱了。 艾萨克抓着桌上洁白的桌布,出乎他自己意料,心情竟慢慢舒缓下来。他艰难地吞咽一口口水,说道:“送我们到码头来的那位女士曾提过,这条秘密线路已经帮助很多受到迫害的人逃到外国。莫非这线路也是您一手建立的?” 埃德加若有所思地敲打着自己手指的关节,“我只是这线路中微不足道的一环,而这条线路则是更大计划中小小的一环。现在,就在此刻,”他伸出手,指着舷窗,窗外的大海一篇漆黑,如同浓稠的墨汁,天空中翻卷着乌云,时不时有闪电的光芒从云层的间隙间透出,“这场席卷世界的战争并不只有人类参与。在这样的黑夜里,有我无数的同胞正在行动。在法国、英国、德国、波兰,在俄罗斯,在北非,在新大陆,在远东,在太平洋上,我的同胞们正沐浴着鲜血,同颠覆世界的阴谋作斗争。” 他垂下手臂,转过头注视着艾萨克,“您既然乘上我的船,那么早晚有一天会知道这件事――” 艾萨克不由地倾身向前,想要更清楚地听见埃德加说话:“什么?” “所有的吸血鬼都分成了两个阵营,彼此之间殊死搏斗,为了能在这世界上立足,无人能置身事外。真正在幕后谋划、策动战争的不是人类,而是我的同族。他们企图通过这场战争占领世界,建立他们的理想国――人类是奴隶和家畜,吸血鬼则是全能的主宰。” 艾萨克觉得心惊肉跳。埃德加的叙述很平静,却让他的心如同风暴中的一叶扁舟那样剧烈地起伏。他几乎可以想象出来,那些护送他们的黑衣人是如何在夜幕下悄无声息地行动,赌上性命而征战。那对送他们到码头的男女在任务结束后,是否还要回到夜晚的战场上?在人类看不见的地方,还有多少决定世界命运的战争正在悄悄进行? 他本能地望向瑞秋,心想这种事情不该让孩子知道。瑞秋听了肯定会吓个半死,那可怜的孩子已经失去了亲生父母,不能让她再受打击了。然而瑞秋只是安安静静地坐着,手里捧着一杯苹果汁。当埃德加说完后,她淡淡地开口:“地狱和黑夜正酝酿成这空前的罪恶,它必须向世界显露它的面目。2” 埃德加急促地笑了一声。“这位小女士真是冷静非凡,或许将来你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呐。” 瑞秋扭过头,不说话了。 “总之,”埃德加对艾萨克说,“我不过是个运输员,因为我在海上讨生活,熟悉海路,手里也有几艘好船。我把血族和人类的战士送到前线,再把伤员和平民送到后方,就这样在海上来来回回。” 艾萨克惶恐地说:“我只是个平凡的人,不值得您把这么大的秘密告诉我。” “这不算什么秘密。”埃德加说,“我也不怕您说出去,反正不知道它的人大约也不会相信您所说的。”他自嘲地笑了笑,“这世界正是因为有千千万万像您一样‘平凡’的人才能正常运转,况且这事与每个人都切身相关,您当然有资格知道。” “我原本以为……这只是……普通的战争。”艾萨克望向窗外,艰难地说,“我们习惯了遭到蔑视和驱逐。我们这个民族一直饱受磨难,每个犹太人从懂事起,父母就会给他讲耶路撒冷陷落和圣殿被毁的故事。那已经是很久远之前的事了,可我们依然记得,因为从那个时候起,我们就一直在流浪。” 埃德加靠在椅子上,双眸中猩红的光芒慢慢熄灭:“我们又何尝不是。” “我真是不敢相信……”艾萨克将脸埋进双手里,几乎无法平顺地呼吸。过了好一会儿,他才鼓起勇气,重新抬起头。 “您觉得我们能获胜吗?”他问。 埃德加扬起眉毛表示惊讶。艾萨克刚才说“我们”。他已经接受了自己和一群吸血鬼站在同一阵营的事实。 “当然。倘若没有取胜的决心,我们何必再去战斗。” “可是人们依然在死去,有数以万计的人仍在受苦。” “战争从来不是一朝一夕间就能打赢的。吸血鬼和人类之间的战争持续了千年,这次不过是新的一场。可是,请你相信,格拉克曼教授,‘教会别人杀人,结果反而自己被人所杀;把毒药投入酒杯里的人,结果也会自己饮鸩而死,这就是一丝不爽的报应’3。而阿道夫?希特勒和他的党羽,还有支持他们的幕后黑手,他们手上的血迹,就算用大洋里所有的水都洗不净,那一手鲜血倒要把一碧无垠的海水染成一片殷红4。” 艾萨克浑身颤抖,混杂着恐惧、愤怒和激动。一想到屠杀的凶手将要付出惨重的代价,他就仿佛呼出了一口憋在胸中已久的浊气。然而即便对凶手的惩罚再严厉,死去的人也无法活着回来了,只有活着的人要承受悲痛。艾萨克心想,我的确是一个敬重生命的人,每个人都应当等同地敬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我们生而为人,这是理所应当的。但是对于肆意杀人的凶手,就没有必要敬重他的生命了,因为当他对别人举起屠刀的时候,就意味着他已经放弃了自己身为人类的资格,既然连他自己都不敬重自己,别人又何需敬重他呢?手刃凶手,连“杀人”都算不上,因为被杀死的东西早就不算是“人”了。 他问埃德加:“您是吸血鬼,您相信上帝会公平和奖惩世间的善恶吗?” 埃德加的手指摩挲着酒杯,若有所思地说:“我相信天道的车轮循环往复,不论是行善还是作恶,迟早都要受到报偿。但是有没有上帝?这我可说不准。我只知道,命运反复无常,假如它真的是被某位神o所支配的,那这位神肯定热衷于玩弄人类的命运。他杀死我们的爱人,然后让活着的人不得不忍受内心的煎熬。对于你们人类,这样的煎熬最多只有几十年。但对于我们血族,它意味着无穷无尽的苦痛。” 埃德加说着,皱起了眉头。他看起来像在忍受着什么巨大的悲伤,时光和伤痛磨砺着他脸上的线条,让他如同被海水一复一日拍打侵蚀的岩石那样饱经风霜。他宽阔的肩膀微微弯曲着,宛如承受着命运那令人难以想象的重量。他的眼睛……艾萨克心痛地想。就算是对人世间的生离死别一无所知、生来就无忧无虑之人,看到他的眼神也会为他心碎。 “您失去了什么重要的人吗?”艾萨克问。 埃德加嘶哑地说:“我曾有一位爱人,我爱他胜过自己的生命和灵魂。” 听到“他”这个字眼,艾萨克不由地愣了愣。不过他没有那么保守,大学里开放的风气也让他比较容易接受这些。 “他死了?” “他被夺走了。他死去了,然后化作海上的幽灵,只有在夜雾和风暴中才会出现。” 艾萨克不知道他这个所谓的“化作海上的幽灵”是字面上的意思,还是某种诗意的比喻。 埃德加继续说:“为了寻找他,我已在海上漂泊了两百余年,其间不过匆匆见了他数十面。你告诉我,究竟是什么力量在折磨我们?是什么力量让我们一次又一次地相逢和别离?” ※ 注释: 1出自莎士比亚《李尔王》。 2出自莎士比亚《奥赛罗》。 3出自莎士比亚《麦克白》。 4出自莎士比亚《麦克白》,原文为:“大洋里所有的水,能够洗净我手上的血迹吗?不,恐怕我这一手的血,倒要把一碧无垠的海水染成一片殷红呢。” 作者有话要说: 54 54、恐惧风暴06 艾萨克在椅子上不安地扭动。 “彭斯先生,我也失去过重要的人。我的弟弟被送进有去无回的集中营,弟妹惨遭杀害。他们都是我至亲的人,我因失去他们而遭的痛苦,想来不比您少。我觉得――我也常常和瑞秋这么说――我们决不能忘记亲人的死,不能忘记这血海深仇,但也不能总是沉浸在苦痛中无法自拔。活着的人总要继续走下去。我对您的遭遇非常理解,因为我明白这种心情。但是,彭斯先生,我想您的悲伤并不全是来源于爱人的死亡,更多的是源于您执着的念头。您说过,您寻找了他两百年,这两百年时间您完全可以花在别的地方,开始一段新的人生,然而您把这时间用在追寻自己痛苦的根源上,这只会上痛苦累加得越来越多……” “砰”的一声巨响打断了艾萨克。埃德加拍案而起,身体前倾,越过桌面,一手撑着桌子,一手攥住艾萨克的衣领。他的双眼中红光暴射,锋利的獠牙伸出嘴唇,他身上暴戾的魄力如同一只巨掌,可以轻而易举地将艾萨克碾碎。艾萨克这时才真正领会“吸血鬼”这个词的含义。 “你怎么敢这么说!”埃德加吼道,“你什么都不知道!不过是活了区区数十年的人类,居然敢跟我谈什么‘理解’!真是妄自尊大!” 天气并不寒冷,艾萨克的牙齿却在打战。 “他不是什么好人,他杀人越货,视财如命,所以即使有一天死无葬身之地,我也丝毫不觉得奇怪。可我爱他!哪怕他是个有这么多缺陷的人,我也爱他!” 埃德加的拳头越发用力,衣领勒紧了艾萨克的脖子,让他喘不过气。 “然而大海吞噬了他的生命,却又把他还了回来,给了我那么一丝渺茫的希冀,让我以为可以与他团聚。这么多年,抱着这种可悲的希望在海上流浪,就像溺水的人抓着一根浮木,越是希望,就越感到绝望!我能短暂地见到他,可我知道,他是永不回来的了,永不,永不,永不,永不,永不!1” 突然之间,他仿佛失去了力气,退回桌子那头,颓丧地缩在椅子里。 “我本来都打定主意和他一起去死了。”他声音颤抖,有如隐忍着巨大的痛苦,“我命人打捞他的船,修复它,把它带到我身边。我已经准备好乘着那船去往海上,然后死在那里,像他一样葬身海底,就让大海吞噬我的骨灰,送我去他身边。但是那艘船在半路上失踪了。我不信命运会同我开这种玩笑,于是出发去寻找它。我找了很久很久……直到我也记不清的年代,我听一个遭遇过海难的水手说,他在海上遇见了幽灵船。” 埃德加抬头看着艾萨克。他的眼睛里满是悲伤,似乎都快要溢出来了。 “那是他的船,我一听描述就知道。他也在船上。我想在他死去的那一刻,他的亡灵就附在了那艘船的残骸上。他就像从前那样,指挥他的亡灵属下,在他挚爱的大海上遨游。他是为了不让我死,才以那种形式重返尘世。我们的命运就像织锦背后的绣线一样交织缠绕在一起。他们,连同我一起,被束缚在了这个世界上。这就是可憎的命运对我所做的事。” 他的声音褪去了恼怒,恢复成先前冷静平缓的腔调。 “所以,格拉克曼教授,您对这事完全不了解,就不要妄自发表评论了。” 艾萨克惶恐地低下头:“我很抱歉,我不是有意要冒犯您的,请原谅我。” 埃德加没有搭腔,只是出神地凝望着舷窗。窗外,大海产生了奇妙的波动,一场风暴即将来临。 ※ 笃、笃、笃。有人在敲餐厅的门。 埃德加闭上眼睛,冷静了一会儿,然后说:“进来。” 一名水手推门而入。 “彭斯先生,出了点儿麻烦。” “发生了什么?” “海上出现了德国军舰。” 埃德加挑起眉毛。这个大概不在他的计划之中。艾萨克猜测。 “怎么可能……”吸血鬼嘟囔着,“我去看看。” 他对那水手比了个手势,“带格拉克曼教授和瑞秋小姐回舱房。” 艾萨克推开椅子,站了起来。“彭斯先生,请让我跟您一起去吧!” “这个时候您就别添乱了,”埃德加冷冷地说,“如果真是德军的军舰,那么恐怕免不了会有摩擦,甚至可能发生战斗。舱室里比较安全。” “如果真的发生战斗,请让我也参加!我是男人,我的家人也在这艘船上,我必须保护她们!” “你会用枪吗?” “如果是手枪的话,我会用。” 埃德加上下打量着他,似乎有些钦佩的样子。他对那水手扬了扬下巴:“带女孩回格拉克曼夫人那里。” 瑞秋乖乖跟着水手走了。离开餐厅前,她回过头说:“啊,可怕!可怕!可怕!不可言喻、不可想像的恐怖!2” 埃德加问艾萨克:“她是什么意思?” “她觉得害怕。”大学教授说,“虽然她表面上不表露出来,可是她仍会觉得害怕。自从她父母出事后,她就只会用这种方式表达自己的情感了。” “奇怪的女孩。呵,但总比对死亡一无所知且毫无畏惧的人强。” 他撩开西装外套的下摆,从腰上解下一把手枪,扔给艾萨克。艾萨克熟练地检查子弹,给手枪上膛。当埃德加对他投以惊讶的目光时,他笑着回答:“逃亡的路上学了点。” 他们一道登上甲板。和他们刚刚登船时的风平浪静不同,现在海面上刮着强劲的风,海浪高高涌起,拍碎在船舷上,白色的泡沫溢上甲板。过不了多久,他们就会浑身湿透。天空中的闪电愈发频繁,就连艾萨克这种对海上气象完全无知的人也能明白,马上就会有一场暴风雨。 埃德加来到右舷,艾萨克紧随其后。吸血鬼扶着船舷的栏杆,眯起眼睛眺望漆黑的海平线。 “是德军的鱼雷艇。” 艾萨克伸着脖子,把眼睛都瞪得酸痛了,也没在夜色中看见半艘鱼雷艇。吸血鬼的视力肯定比人类好很多。他想。在德军的哨站那儿他就已经见识过了。 “奇怪,怎么会这样。”埃德加喃喃道,“我们在海军那边有内线,根据他们送来的情报,今夜这片海域不应该有舰艇……” 他向船头移动了几步,“只有一艘……德军的鱼雷艇一向是好几艘编成一组,集体行动的,一艘……有可能是掉队了。” 一名水手跑上甲板,对埃德加叫道:“先生!他们发来电报,询问我们为何会出现在这海域,而且要求我们停船接受检查,我们怎么回复?” 埃德加蹙着眉头:“就说我们是私人游艇,出来游玩的。” 连艾萨克都觉得这借口烂极了。 “向他们靠过去。他们要检查,那就让他们检查。” 艾萨克惊道:“彭斯先生,这怎么行!” 埃德加瞄了他一眼:“放心,我不会把你们交出去的。这是我们惯用的伎俩,停船接受检查,然后趁机上到对方的船上去。就算是训练有素的士兵,也不过是人类,不可能是我的对手。” 艾萨克发起抖来,不知道是被寒冷的海风吹的,还是被埃德加话语中的残忍吓的。他难道一直都用这种方法,杀光一整船的士兵,丢下一艘满是尸体的空船,然后逃之夭夭? 或许是因为风浪和海流,两艘船迅速地朝彼此靠近。现在连艾萨克也能看见那艘舰艇了。鱼雷艇比巡洋舰或驱逐舰小得多,但是同“人鱼跳跃”号这艘私人游艇想必,那就是庞然大物了。而且游艇上没有武装,如果爆发海战,那他们只有被击沉的命。 舵手领了埃德加的命令,正在向鱼雷艇靠拢,表现出恭顺的姿态。德军舰艇大概不知道这艘小小的游船上竟然载着吸血鬼吧? 两艘船现在已经靠得很近了,对方的船上亮着灯,借着那灯光,艾萨克可以看见甲板上一个个全副武装的士兵。 埃德加扶着栏杆,突然朝海里吐了口口水。 “操蛋的东西,”他咒骂道。艾萨克想不到他看起来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竟然会骂出这种脏话。他到底是跟谁学的? “怎么了,彭斯先生?” “那边也有个吸血鬼!” 随着一道青白色的闪电划过夜空,“轰隆”一声爆炸般的巨响,疾风中飘起了冰冷的雨点,像无数针尖一样砸在人身上。暴风雨终于来了。 恋耽美 分卷阅读18 新大陆血族断代史 作者:唇亡齿寒 ※ 注释: 1出自莎士比亚《李尔王》。 2出自莎士比亚《麦克白》。 作者有话要说: 55 55、恐惧风暴07 艾萨克快把眼珠子瞪出来了,也分不清德军鱼雷艇上哪一个是人类,哪一个是吸血鬼。在他看来,那些全副武装的士兵都是一个样。埃德加泄气似的一拍栏杆,转身走向驾驶舱,艾萨克急忙跟上去。 “您说那边也有吸血鬼?” “对。”埃德加面色阴沉,“我能分辨出他,他肯定也能分辨出我。现在佯装接受检查这一套已经行不通了,我们只能逃跑。我的船体积小,速度快,在暴风雨里,他们不一定能追上。” “逃跑?为、为什么?您不是很厉害的吸血鬼吗?” “假如那边的吸血鬼实力与我相当,在我跟他缠斗的时候,德军士兵就能攻占整艘船。毕竟船上除我之外都是人类。” 他们进入驾驶舱。舵手看见埃德加进来了,乖乖让到一边,让埃德加掌舵。吸血鬼对于操作轮船似乎非常熟稔,他猛地一打船舵,游艇就向左边偏了过去,逐渐拉开与鱼雷艇的距离。 暴风雨已降临在这片海域,即使身处舱室内,艾萨克也能听到狂风呼啸、海浪翻滚的巨响,雨点像子弹一样撞击在驾驶舱的玻璃上,很快就演变成瀑布一样的流水。在那一片模糊的水光中,艾萨克隐约看见鱼雷艇的灯光跟了上来,像一条凶猛的鲨鱼,紧紧咬在他们身后。 船只剧烈地摇摆,浪头一会儿把它打向左边,一会儿把它打向右边,一会儿又把它高高掷出,再狠狠摔下。艾萨克像个烂醉的酒鬼似的,在驾驶舱里东倒西歪,身上撞出一堆淤青,脑袋磕得头昏眼花。倒是埃德加,依然稳稳地站在各种仪表前面,抓着船舵的姿势仿佛手持权杖的君王。 “我们要往哪儿逃?”艾萨克凄惨地喊道。 “向英格兰方向!英吉利海峡有英国海军守着,那鱼雷艇势单力孤,未必敢跟来!” 游艇宛如龙卷风中飘摇的一根羽毛,在惊涛骇浪之间摇摇晃晃地艰难前进。艾萨克想到了客舱里的妻子和侄女,噢,他应该陪伴在她们身边,而不是来逞英雄。现在他自身都难保了。 船身突然地动山摇般的一震,艾萨克的头撞在舱门上,让他失去了几秒钟的意识。等他回过神,他的头就像被人用酒瓶砸过一样,而且那酒瓶肯定在他头上砸了个粉碎。 “又怎么了!” 埃德加一手扶着船舵,一手在众多仪表上游移。 “他们发射了鱼雷。”吸血鬼镇定自若地说,那语气就像在描述一本枯燥乏味的书。 “我们被鱼雷击中了?!” “对。我让船员放下救生艇,你现在最好去找你的妻子和侄女,然后在船尾跟他们会合。” “我们现在得坐救生艇逃跑了?!” 船身明显地开始往一边倾泻,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是鱼雷击穿了船壳,舱内进水了。 “难道你想殉船?先说好,我可没那么高尚的情操。而且这艘船也不是什么永不沉没的海上堡垒。上次他们跟我说有艘永不沉没的船,还是泰坦尼克号的时候,结果呢?”埃德加从鼻子里嗤了一声。 都这时候了他还有心情开玩笑!艾萨克既惊恐又绝望地想。他一秒钟都没耽搁,从驾驶舱冲出去,在甲板上跌跌撞撞,几次险些从船舷掉出去,勉强下了船舱。他一面大喊着娜奥米和瑞秋的名字,一面在众多舱室外搜寻。他不知道娜奥米的房间是哪一个。他现在更加后悔自己逞英雄的举动了。他真的应该陪在家人身边。他只是个平民,枪法还是临时学的,怎么可能斗得过训练有素的军人和拥有超自然力量的吸血鬼呢? 一扇门打开了,娜奥米胆怯地从房间里探出头。“艾萨克?” 艾萨克松了口气,上前揽住妻子的肩膀:“船被鱼雷击中了,我们必须做救生艇逃走!” “什么!”娜奥米脸上尽是担忧和惶恐,“船要沉了吗?” “没错!别耽误时间了,叫上瑞秋,咱们快走!” 娜奥米回头向屋里招了招手,瑞秋抱着她的小熊跑了过来。 艾萨克想了想,走进舱室里,快速环顾四周,然后抓起一只手提箱。那箱子里放着他的研究资料和娜奥米的文章手稿。这是他们的心血,他们一辈子的成果,可不能丢在一艘沉船上。三十年过去了他们都没把泰坦尼克号捞出来,更何况是这艘小船。 “快走!” 艾萨克催促着妻子。娜奥米抓着瑞秋的手,跟艾萨克一起上了甲板,跑向船尾。船身此时的倾斜已经很严重了,艾萨克不得不抓紧船舷的栏杆才能不让自己滑下去。暴雨从他们头顶浇下来,海浪一波接着一波拍在甲板上,他们很快就浑身湿透。幸好手提箱是防水的。 船尾,那六名水手已经准备好了救生艇。危急关头,他们还恪守着绅士的作风,让妇女和儿童先上船。救生艇上只有十个位置,本来没有多余的地方放行李,但是瑞秋身材矮小,娜奥米就让她抱着手提箱。小女孩瞪大了眼睛,像抓着她心爱的小熊一样紧紧抓着手提箱。 九个人很快都挤上了救生艇,还剩最后一个位置,显然是留给埃德加的。过了一会儿,埃德加从甲板那头走来,不慌不忙,闲庭信步。艾萨克看了都替他着急。 他没有上救生艇,而是先操纵吊索,把小艇放到海里,然后自己纵身一跃,也跳进海里。救生艇上的水手七手八脚地把他拽了上来。他的水性似乎不太好,进了水里一个劲儿地往下沉。 他上了小艇后,朝漆黑大海的某个方向一指,像是在说“就是那边了!”,水手们默契地拿出桨,奋力划了起来。可惜在这样的暴风雨里,靠人力划桨的速度还没有风暴把他们吹得偏离航向的速度快。 艾萨克也跟着一起划桨。游艇已经沉了一大半,现在只剩半个船头露在外面。德军鱼雷艇的灯光越来越近,身在小小的救生艇上,艾萨克觉得那艘军舰简直是庞然大物,他仰视它就像仰视埃菲尔铁塔。 鱼雷艇现在距离他们不到一百二十码了。从军舰上隐隐传来枪声,似乎德军士兵想把他们统统击毙,可惜风暴之夜能见度太差,大部分子弹不是打进他们周围的海里,就是不晓得飞到了哪儿去。 “彭斯先生,我们真的能得救吗!”大学教授抹了把脸上的海水,狐疑地问。 “没关系,就算被德军追上,我还有最后一招。” “什么最后一招?您还留了杀手锏吗?” “举手投降。”埃德加说。 艾萨克觉得自己可以扔掉船桨,开始向上帝祷告了。 “别慌,格拉克曼教授。我也不想就这么沉进海里,像那个弗朗西斯?班尼德似的。” 艾萨克不知道弗朗西斯?班尼德是谁,不过根据埃德加的口气,肯定是个葬身大海的倒霉蛋。他指着德军鱼雷艇,语无伦次地大叫道:“他们追上来了!天哪他们追上来了!我们死定了!” 他们好不容易突破了德军的封锁线,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到了大西洋上,却要在此刻功亏一篑吗?就算是投降了,德军对犹太人肯定不会轻饶。艾萨克死了倒没关系,可是他的妻子,还有小瑞秋……他愿意豁出自己的姓名保卫他们,她们不能死啊! 这时,救生艇上的水手纷纷指向和鱼雷艇相反的另一个方向。 “快看!那是什么!” “好像是一艘船!” “是英国海军吗?” “不……那……那好像是一艘老式帆船!” 埃德加像触了电似的,整个人猛地一颤,然后带着难以置信地表情转过头,望向水手们所指的地方。 一艘老式木制三桅帆船乘风破浪向他们驶来。鱼雷艇的探照灯显然也发现了这个奇怪的目标,明亮的灯光打向三桅帆船的,艾萨克正好借着这光把那艘船看了个究竟――船型很大,在帆船中算是大型舰了,虽然比起德军军舰来,还是小得多;船身上有两排窗口,是供火炮发射用的,探照灯的光芒里,隐约可见黄铜炮口的反光;船头的船首像是一只猫,上面颜色有些斑驳,似乎曾经镀了一层金,但现在金已经掉了不少;船帆是漆黑的,在没有灯光的条件下,这艘船一定能像午夜的鬼魅一样,毫不引人注意地在海上航行;探照灯逐渐向上,最后照在了桅杆顶端高高飘扬的旗帜上,如果艾萨克没有看错,那是一面黑底白色骷髅旗――海盗船才会悬挂的旗帜。 作者有话要说: 56 56、恐惧风暴08 德军鱼雷艇当然也发现了这艘怪异的帆船。他们立刻向它发射鱼雷,然而鱼雷在距离帆船二十码的地方,突然被某种看不见的屏障弹开,冲向另一个方向。帆船像在水上滑行一样,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和优雅插到鱼雷艇和救生小艇之间,侧舷正正好好对准救生艇。 艾萨克屏住呼吸,仰望这艘海盗船,只见甲板上有身穿麻布衣服,戴着头巾或眼罩的水手走来走去。一瞬间,他们仿佛穿越了数百年时光,回到了18世纪海盗的黄金岁月。水手们将一条绳梯从船舷扔下来,埃德加的穿越接住绳梯的下端,拉着它靠向海盗船,他们依次爬上去,当然,还是让妇女和儿童优先。 海盗船的另一边,德军鱼雷艇不断地向它发射火炮,然而不论炮手瞄得多准,最后所有的炮弹都会被某种神秘的力量弹开,无害地落进海里。海盗船周围如同形成了某种禁区,除非获得许可,否则任何东西――任何人、任何物质――都无法靠近它。 娜奥米和瑞秋首先爬上甲板,艾萨克在后面先把他们的行李扔到船上,然后也跟着爬上去。绳梯上浸满海水,滑溜溜的,他爬到最后一级的时候突然脚下一滑,差点儿掉下去,但是有一只手从船舷那边伸过来,牢牢地抓住他的手腕,轻而易举地、像提着一只布娃娃一样将他拉了上来。 “谢谢!非、非常感谢!”艾萨克结结巴巴地向那人道谢。 那人没有回话。艾萨克敬畏地看着他。他是个身高六英尺的中年男子,一头赭红色的卷发,戴着一顶装饰着羽毛的帽子,衣着比普通水手高级不少,就像《金银岛》里描述的那些海盗船长一样。 德军鱼雷艇在海盗船周围打着转,像鲨鱼不甘心地围着流血的猎物绕圈。“人鱼跳跃”号的船员们一个接一个爬上船。埃德加在最后。他几乎不怎么需要爬,轻盈一跃就够到了船舷,再一翻就上了甲板。 那位貌似海盗船长的人物迎向他,两个人像久别重逢的亲人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埃德加环着海盗船长的脖子,手指□□对方湿漉漉的头发里,不停浅吻着对方的耳际,声音哽咽,带着哭腔:“是你,我知道是你,你一定会来救我的,我终于再次见到你了……”海盗船长没说话,只是微笑着,轻轻拍打着埃德加的后背。 目睹这一幕,艾萨克立刻就明白了,这个海盗船长就是埃德加口中那位“化为海上幽灵”的爱人。他就是字面上的意思。他的爱人是古时候的海盗船长,如今驾驶着幽灵船重返人世。 周围不知从何时起,弥漫起了浓雾。暴风逐渐平息,吹打着众人的雨点也小了,德军鱼雷艇消失在了雾中,早已看不见了。海盗船鼓起风帆,在迷雾中航行,如同在云海中穿梭。衣着俭朴复古的水手们回到各自岗位,掌舵的掌舵,升帆的升帆,井然有序,宛如这只是一次再普通不过的航行。“人鱼跳跃”号的船员们聚在一起,小声地嘀咕着什么,艾萨克听不清。他只知道这群船员对突如其来的变故毫不吃惊,似乎幽灵船什么的是司空见惯的现象。 瑞秋抓着娜奥米的裙子,两位女士惊疑不定地打量着四周。 一只斑纹小猫从阴影里溜达出来,好奇地仰起头,望着瑞秋。小女孩试探地朝它伸出手。小猫没有躲开,所以瑞秋大胆地抚摸了一下它的毛皮,接着惊恐地缩回手,好像摸到了什么不该碰的东西。艾萨克不用想也知道,那只可爱小猫的身上肯定冷冰冰的,丝毫没有活物该有的温度。在这艘幽灵海盗船上,就连猫咪也成了亡灵。 娜奥米领着瑞秋走向艾萨克。“亲爱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她颤抖地问,声音压得很低,几近气声,似乎害怕惊扰了周围的幽灵,“我是在做梦吗?” “如果你是在做梦,那我肯定也在做同一个梦。”艾萨克说,“我想,这真的是一艘幽灵船。” “我简直不敢相信……”娜奥米捂着胸口,“你不是在研究黑魔法史、炼金术史什么的吗?我一直觉得魔法不过是古人的迷信,炼金术则是化学的雏形,但是今天的经历让我相信,世界上真的有超自然力量存在……” 噢,我亲爱的妻子。艾萨克想。倘若你知道好心的埃德加是名吸血鬼,你恐怕会晕过去的。 “不管怎样,我们得救了。”他环视四周,“这些幽灵看上去也不像会伤害我们。你看,‘人鱼跳跃’号的船员都很镇定,也许他们早就习惯了幽灵船什么的。” “那埃德加?彭斯先生呢?”娜奥米问,“他和那个打扮得像海盗船长的人拥抱,他们认识?” “我想是的。” “你不如去问问彭斯先生,这艘幽灵船是怎么回事?它会把我们带到哪里?” 艾萨克转头去搜寻埃德加,发现他已和海盗船长去了船头。两个人亲昵地靠在一起,埃德加的一只手甚至环在海盗船长的腰上,就像男人搂着他的姑娘。娜奥米发现他们的关系了吗?“人鱼跳跃”号的船员知道他们的船主有一个幽灵同□□人吗? 大学教授扶着船舷,缓缓向埃德加那边走去。他靠近时听见埃德加在与海盗船长说话。他不是故意要偷听的,只是太过好奇,所以拼命把那些句子往耳朵里塞。 “自从上次见到你,过去了多少年?我简直都不想再数了……” “这段时间发生了许多事,许许多多的事,恐怕比从前一百年加起来都要多……” “……大萧条?我和你说过大萧条吗?失业的人要靠从垃圾堆里捡垃圾过活……” “现在的美国总统是个小儿麻痹症患者,他在白宫新建了一个椭圆形办公厅,里面放了张特制的桌子,以挡住他的腿……” “……战争又开始了,我那些同胞,他们企图统治世界……第二次……” 他絮絮叨叨地说着十几年来发生的各种大事,似乎迫不及待地把这个世界的变化说给他的爱人听。海盗船长边听边点头或是摇头,以表达自己的见解,却一言不发。其他的幽灵水手也一句话也不说。整艘船笼罩在诡异的沉默中。艾萨克猜想,并非是他们不愿说话,而是死去的人无法同仍在阳世的人交流。能够以幽灵的形式留在世上,已经是奇迹中的奇迹了。 埃德加说着说着,忽然发觉艾萨克就在不远处盯着他们。他猛地回头,充满敌意地瞪着艾萨克。大学教授举起双手:“抱歉,我不是故意要打搅你们,我只是想问问,这艘船会把我们带到哪儿?” 埃德加转向海盗船长,“你会把我们送到纽约,对吗?” 海盗船长点点头。 埃德加抱着他,转了个身,让海盗船长背对着艾萨克,他自己则越过船长的肩膀,将冰冷的视线投向艾萨克:“纽约,你已经听见了。现在,走开,别打搅我们。” 艾萨克灰溜溜地跑回妻子那里,把船头留给埃德加和他追寻了多年方才重逢的幽灵爱人。 作者有话要说: 57 57、恐惧风暴09 艾萨克搂着妻子,妻子抱着女孩,一家三口靠坐在桅杆下面,打起了瞌睡。他们的逃亡持续了那么久,现在总算有机会歇一歇了,放松下来之后,身体就觉得特别疲惫,三人很快就蒙睡神召唤,打起了瞌睡。 不知过了多久,艾萨克听见有人喊:“快看!那雕像!” 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娜奥米和瑞秋也被他的动作惊醒。 “怎么了?”他嘟囔着,靠着桅杆站了起来。船上的幽灵水手仍处变不惊地工作着,“人鱼跳跃”号的船员则聚在船的左舷,朝远处指指点点。艾萨克往他们所知的方向看去,顿时觉得心脏快要跃出嗓子眼了。 海盗船周围的迷雾不知何时已经散去,天已微亮,但还不到破晓时分。他们可以看清周围的景色了。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尊巨大的雕像――一位姿态高贵的女神,身穿古希腊式的长袍,头戴尖芒王冠,一手捧着书本,一手高举火炬。 艾萨克无法压抑自己激动的心情,惊呼出声:“是自由女神像!”女神像屹立在哈德逊河口的贝德路岛上,是为了纪念独立战争一百周年,由法国赠送给美国的礼物,女神像手里捧的,正是那著名的《独立宣言》。才不过一夜过去,他们竟已从布雷斯特到达了纽约?! 海盗船停船抛锚,水手们忙碌起来,放下了一艘木头小艇。一名水手指着小艇,做出划桨的动作,又指着远处的码头。艾萨克明白了,他的意思是让他们自己划船上岸。说来也是,假如一艘18世纪的海盗船来到纽约,肯定会引起轰动的。 艾萨克一家和“人鱼跳跃”号的船员依次上了小艇,最后留在海盗船上的还是埃德加。海盗船长与他手牵着手,一起来到登船口。 “这么说,我们又得分开了?”埃德加凄凉地说。 船长坚定地推开他,似乎要把他赶上小艇。埃德加一脸不情愿。 “命运为何对我们如此残酷,让我们一次又一次相遇,却又一次又一次别离?” 船长摇摇头,似乎在说他也不知道。 “那我们还能再见面吗?” 船长抬起手,轻轻抚摸埃德加的脸颊,为他拨开被海风吹拂得凌乱的头发。他凑过去,在吸血鬼的嘴唇上吻了一下。当他准备分开的时候,埃德加不顾一切地又吻了上去。他们长久地亲吻,像年轻人第一次偷尝禁果的吻,又像世界末日前最后一次忘情的吻。热烈而绝望。 最后,海盗船长再一次推开埃德加。吸血鬼拉着他的手,留恋不舍地后退,可他们的手还牵在一起。埃德加看起来似乎马上就会哭出来。艾萨克想或许他们得叫几个水手把埃德加五花大绑,才能抬着他离开海盗船。但是出乎他意料,埃德加松开了海盗船长的手,转身跳出船舷,轻盈地落在小艇上。 所有人都心照不宣地保持着沉默,埋头努力划桨。埃德加一直依依不舍地望着那艘船,船上的幽灵船长也一直凝望着他们,直到浓雾又起,海盗船像魔术师手里的鸽子,迅速被白色的雾气吞没。假如有人此时在码头上向这个方向眺望,只能看见水天相接的地方浮起了罕见的大雾,雾里有什么东西时隐时现,可没人能看清那到底是什么,就连视力绝佳的血族也不行。 十个人划着小艇靠上码头,在岸上有一群人在等他们。这群人个个身穿黑衣,同在欧洲帮助艾萨克一家逃亡的黑衣人十分相似,但不同的是,纽约这群人的胸前都别着一枚银色徽章。 黑衣人把他们拉上岸,其中有个看上去像头领的人对埃德加说:“欢迎您回来,父亲。昨夜才收到您出发的电报,没想到今晨您就到达了。” 埃德加潦草地寒暄了几句。 “您的船半路上遇到什么事故了吗?您是乘彭斯船长的船过来的?” “嗯。”埃德加把手指插进自己的头发里,“详细的事你去问大副吧,我很累。” 貌似黑衣人头领的人面带同情的表情说:“好的,我明白了。” 他转向艾萨克,礼貌地和他握了握手。他虽然管埃德加叫父亲,面相却和埃德加一般年轻,说话是地道的美国口音。 “您好,格拉克曼教授,我是乔治?彭斯。我代表我的同侪欢迎您和您的家人。” 艾萨克和他交握的手在发抖。这个年轻人也是吸血鬼,他的手和埃德加一样冰冷。 “我……非常感谢你们伸出援手,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你们在危难中给予我们一家的帮助。” “不必客气,格拉克曼教授。我已为你们订好了酒店,接下来有一位接待员送你们过去。好好休息一下,在纽约逛逛――虽然现在是战时,也没有什么好逛的。接待员会协助您办理手续,同政府官员会面什么的。不必担心,只是走个过场而已……” ※ “这就是我们一家横渡大西洋,从布雷斯特来到纽约的经过。作为逃难的犹太人,以及有那群黑衣人的帮助,我们很容易在美国定居了。后来战争胜利了,法西斯被打倒,达特茅斯学院给我寄了封聘书,我就带着娜奥米和瑞秋搬到了新罕布什尔州居住。我和娜奥米没有孩子,所以收养瑞秋为养女。安定下来后,瑞秋的状况逐渐好了起来,一年后就去上学了――现在她在另一所常春藤盟校念书。自从我们一家搬到新罕布什尔州,就再也没同吸血鬼或是那群神秘黑衣人打过交道了。 “因为那次经历,我对超自然现象和生物发生了无与伦比的兴趣,而我本来就是研究炼金术和巫术史的,所以炼金术当然成了我的首要研究对象。我考察了欧洲炼金术在美洲的传承,自然而然,我注意到了莉莲娜?霍克――炼金女王――的生平。由于一些机缘巧合,我得到了她的研究笔记,这些年一直致力于笔记的翻译工作。我的研究成果大部分都写在这篇论文里,但是我一个字都没提过‘灵魂方程式’。所以,亚当,我已经把我知道的事都说出来了,你是不是也应该说说你的故事?你为什么要寻找灵魂方程式?” 咖啡店里,艾萨克?格拉克曼教授与亚当?勒梅对坐。他们已经喝了好几杯咖啡,当艾萨克的故事说完时,太阳已越过中天,挪到了西边。 亚当垂下眼睛,盯着桌上的论文,出了会儿神,然后抬起头说:“如果我说我来自未来,穿越时空到达此地,您相信吗?” 艾萨克微微吃惊,但是还远没有到瞠目结舌的地步。 “为什么不呢?”他耸耸肩,“世界上有吸血鬼,有幽灵,那么有人能穿越时空也很正常吧?” 亚当笑了起来。 “我来自公元2014年的纽约。因为某些缘由――很抱歉,教授,我真的不能说――我的灵魂在不断衰弱,再这样下去,迟早有一天,它会完全消亡,我将变成一具行尸走肉。所以我必须寻找方程式,用它的力量巩固我的灵魂。但是在我那个时代,方程式早已被毁掉了,所以我就……利用某种办法,穿梭时空,回到过去,回到方程式还存在的那个年代,这样才能得到它们。我不想死,教授,我想活下去,我有深爱的、并且也爱着我的人,我不能让他们孤独地留在世界上。我想活下去。” 艾萨克揉了揉眼角。 “我明白。”他边颔首边说,“我明白,亚当。如果不是为了活下去,我也不会带着家人逃到美国。‘想要活下去’,这个我比谁都懂。在我得到方程式手稿的那一天,我就知道,迟早我要把它交给什么人,它不属于我,我只是暂时保管它而已。我想,用它来救人一命,总比眼睁睁看着他人去死要好。我可以给你灵魂方程式。” 亚当面露喜色,可接着又忧虑地说:“但是您有条件,对吗?” “对,当然。我不可能把它白白交给你。” “您有什么条件?只要是我力所能及的,我一定尽量做到!” 艾萨克抓了抓脸,笑吟吟地说:“这个嘛……你说你来自未来,那你得告诉我,未来是什么样的?比如,冷战是谁赢了?” “是美国赢了。”亚当说,“苏联解体成了十几个国家。” “噢天哪,你一定是在骗我。” 两个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还有呢?” “嗯,苏联――在它还没解体的时候――把人送上了太空。” “天哪!他们做到了!能把人送上太空的国家竟然会解体?” “不久之后美国就把人送上了月球。” “月球?真的?” “他们还建立了国际空间站,把很多人都送上了太空,是的,有女性宇航员,还有有色人种宇航员。” “还有呢?” “他们推倒了柏林墙,东德和西德统一成一个国家。在我那个时代,种族隔离已经被打破,美国总统是个黑人。在很多国家,还有美国的很多州,同性也能结婚。他们还发明了个人电脑,还有手机,还有谷歌眼镜……” 艾萨克边听边笑,边觉得眼睛有些湿润。 “非常好,非常好,时代是会越来越进步的。我真希望能长生不老,真希望能亲眼看看未来的样子……” 他抹去眼角溢出的泪水,“我很满意,亚当,下星期的星期三,我们还在这个地方碰头。到时候我会把方程式给你。” ※ 又是一个周三,“夏洛特的干花”咖啡店。艾萨克到达的时候,亚当已经在老座位上等他了。他坐下,点了杯咖啡,然后将手里的文件袋交给亚当。 “给,方程式。” 亚当感激地看着他,双手发着抖,解开文件袋上的绳子,从里面拿出一张过了塑封的纸。那张纸已经很老了,有数百年的历史,上面的字迹整齐娟秀,出自女性手笔。 “这的确是灵魂方程式没错。”亚当说。 “拿走它吧。”艾萨克说,“它是你的了。” 亚当摇摇头:“我需要的只是方程式的内容而已。当我读出上面的字句,方程式的力量就会同我的灵魂混合,起到巩固的作用。” “那这份手稿……” “格拉克曼教授,我能否拜托您一件事?” “什么?” “我离开之后,请您把这张手稿销毁,可以吗?” 艾萨克睁大眼睛。“什么?为什么要销毁?” “因为在我的时代,所有的方程式手稿都已经被毁掉了,假如您不销毁它……嗯,恐怕会改变历史,造成无法预料的后果。” “……好,我明白了。其实我也知道,就像莉莲娜?霍克所担心的那样,方程式倘若遭人误用,就大事不妙了。” “我必须再次感谢您,格拉克曼教授。可以说是您救了我的命。” “这没有什么,况且,”艾萨克挠挠头,“和你讨论炼金术也挺愉快的。” 亚当弯起嘴角。 这时,艾萨克听见了钟声。千万口大钟正在鸣响。声音似乎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可小镇里并没有那么多钟。他又觉得钟声是从自己脑子里发出 恋耽美 分卷阅读19 新大陆血族断代史 作者:唇亡齿寒 ,莫非他幻听了? 亚当拿起方程式手稿,用一种古怪的语调念出上面的内容,每当他念出一个词,手稿上的字迹就会发出幽幽的蓝光。钟声越来越响,艾萨克的耳膜都要破了,但是他感到,有什么东西恢复正常了,就像一只不准时的钟表被拨准了一样。 亚当念完最后一个词,整个人逐渐变得透明。穿过他的身体,艾萨克可以看见他背后的桌椅座位。 忽然之间,钟声停止了。艾萨克的脑袋仍嗡嗡地响。方程式手稿宛如秋日的落叶,缓缓飘到地上。大学教授弯腰把它捡起来。咖啡店里静悄悄的,除了他没有别的客人,店老板在吧台那儿算账,根本没注意到他们这边。一切都那么正常,除了亚当?勒梅凭空消失了之外。 艾萨克怔忪片刻,甩了甩头,把那些纷纷扰扰的思绪从脑子里赶出去。什么吸血鬼,什么幽灵,什么炼金术,什么来自未来的时空旅行者…… “他们把人送上了月球?” 他低低地笑出声。 “真想亲眼看看啊。” 作者有话要说:  《恐惧风暴》的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最后一个故事《勇者前行》(warri)以亚当为主角,将会揭开全部秘密! 58 58、勇者前行01 公元1635年,弗吉尼亚殖民地 霪雨霏霏。中年妇人关上窗户,拉近身上的披肩,从书桌上拿起四页手稿,理了理,又拿起一枚装得鼓鼓囊囊的信封,掂了掂,转向旁边之人说:“我都明白了。他们已经在楼下等我了,我去去就回。” 说罢,不等那人回答,便径自走出位于二楼的房间。她缓步走下楼梯,在一楼客厅里等候的四名弟子见状连忙起身,向她鞠躬。 “导师!”四人齐声说。 中年妇人名叫莉莲娜?霍克,十五年前乘着“五月花”号劈波斩浪,来到新大陆,从此定居在殖民地。她并非普通女子,而是人称“炼金女王”的炼金术士。当然,在殖民地,知道这个名号的人并不多。在她所居住的城镇,绝大部分人都把她当做懂草药学的女医生,也有一些不怀好意的人管她叫“女巫”。 知道她身份的,除了寥寥几位亲友外,就只有她的四名弟子。这四人来自不同国家,跟随她学习炼金术多年,现在都已小有所成。 妇人点点头,招呼他们上前来。四人面面相觑,不知道导师召唤他们前来意欲何为。 “诸位,今天我召你们过来,乃是有一件要事要宣布。” 四名弟子不安地看着导师。 “你们知道,我已经时日无多了,在我死前,我必须对我的遗产做出处置。” 她挨个打量弟子们的面容,他们的脸上有肃穆,有悲伤,有震惊,也有窃喜。 “我最重要的遗产,莫过于‘灵魂方程式’了。你们都知道,自从我发明它以来,从来没有把它传给过任何人。我知道,一旦它遭人误用,将会酿成无比可怕之后果。可是,我又不忍心,让自尼古拉斯?勒梅以来最伟大的炼金术成就就此被埋没。所以,我想了个办法,我决定,将方程式分成四部分,分别交给你们四人。” 莉莲娜?霍克举起手里的纸,“海德,上前来。” 四名弟子中最年长的海德走到导师面前。他来自巴伐利亚,是某位小贵族的幺子,因为没有希望继承爵位,所以转而追寻炼金术。莉莲娜将其中一页纸递给他,“拿着。” 海德接过纸,诧异地说:“导师,纸上什么也没有啊!” “现在的确是什么也没有。我将方程式用一种特殊的炼金墨水写在上面,墨水里混了你们四人的血,只有当你们死后,纸上的字才会现出来。” “什么!”四个人交换着难以置信的眼神。 海德问:“导师,您为什么要这么做?” “为了防止我前脚一走,你们四人后脚就把方程式拼凑出来了。我也不愿意看到有人为了方程式残害同门。只有当你们四人中最后一个离世,方程式才有可能凑齐。我相信,任何野心都不会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的。” 莉莲娜转向第二名弟子:“多梅尔。这是你的。”她将第二张纸递给多梅尔。多梅尔是来自旧大陆的移民,在莉莲娜定居殖民地后,方才拜入她门下。 “艾兰。”她将又一张纸交给第三名弟子。艾兰是名天主教徒,他的信仰与殖民地当地的氛围格格不入,但他不以为意。他是莉莲娜所有弟子中最理想主义的一个,一直在试图用炼金术证明上帝的存在。 最后一名弟子上前。“奥莉维亚。”莉莲娜将最后一张纸递给她。奥莉维亚是个黑发黑眼的年轻女子,皮肤惨白得像水鬼。她是莉莲娜所有弟子中唯一的女性,也是唯一的非人类――奥莉维亚是来自英国辛铎雷德家族的吸血鬼。 “除了方程式,我还有一封信交给你,”莉莲娜把那塞得鼓鼓囊囊的信封放在女吸血鬼手中,信封上写着一行字:请于第81任坎特伯雷圣座蒙主宠召后开启。 “请你把这封信带给你们家族的长老。” 奥莉维亚抬起她漆黑的、毫无生气的眼睛:“为什么?” “信是我一个朋友写的。他有事要告诉你们家族的长老,所以托你带信。” 奥莉维亚枯瘦苍白的手的一翻,信和手稿就被她收进了袖子里。“我一定把信带到,导师。” “现在,我还有一项遗愿。我已经给自己找好了墓穴,也用炼金术给自己造好了棺材,棺材就放在这栋房子的地下室里。等我死后,你们就将我安葬。但是,地下室里除了我的棺材,还有另外一具,是我亲手封上的。在我的墓穴里,我造了一个暗室,你们要把那棺材也放进暗室里。这是我最后的要求,你们务必要办妥。” 四名弟子鞠躬道:“遵命,导师。” “现在,我要吩咐的都已经吩咐完了。我死后,你们可以开始自己的生活。你们可以返回家乡,也可以留在新大陆,甚至可以去欧洲和美洲以外的地方生活――啊,都随你们。但是你们要记住,炼金术是给人们带来福祉的技术,而不是拿来满足自己的野心,或危害人类、夺走他人希望的技术。我希望你们谨记这一点,不论身在何时、身在何处,都不要忘记。” ※ 一个月之后,莉莲娜?霍克病逝。她的四名弟子遵照她的遗愿,将她的棺材,还有放在地下室里那具由她亲手封上的棺材一起安葬在一处秘密墓穴中。这墓穴周围有炼金法阵和魔法符文环绕,足以保证莉莲娜的安眠。 而她的四名弟子,在她过世后则分道扬镳。吸血鬼奥莉维亚回到了英国,以她所学的知识为她的家族服务。海德亦返回了巴伐利亚,后来成了一名学者。多梅尔则留在新大陆,后来移居费城。艾兰身为一名虔诚的教徒,自愿去非洲传教,将上帝的恩典传给那些野蛮的黑人,教化他们成为文明之徒。莉莲娜没有子嗣,她的房屋捐赠给了当地的教会,后来被改建成一座图书馆,她自己的书籍则成了图书馆首批藏书。 岁月流逝,斗转星移,莉莲娜的四名弟子先后殒命,就连本应长寿的吸血鬼奥莉维亚也遭逢不幸。在他们死后,果真如莉莲娜所说,他们所得的手稿上显出了灵魂方程式的字迹,然而四页手稿早已各自流落天涯海角,再无人能把它们凑齐。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有人发现吸血鬼奥莉维亚的身份了吗……要是没人发现作者就要哭死了…… 59 59、勇者前行02 公元1998年,芝加哥 又到了加迪斯拍卖行开市的日子。大半个芝加哥的富商名流和从外地甚至外国赶来的人们齐聚在杜宋?凡斯酒店的拍卖会场里。加迪斯的拍卖会不定期举行,距离上一次拍卖已过去了两年,所以这次的拍卖会可谓是芝加哥的一件盛事。加迪斯拍卖行所有会员和一部分非会员的富商名流都收到了邀请函,并附一份拍卖商品的宣传册。到了拍卖会举行的日子,杜宋?凡斯酒店外几乎挤得水泄不通,几个街区之外的停车场都爆满了,芝加哥警署甚至派出警察在酒店外监控指挥,防止意外发生。 乔治?彭斯从一辆玛莎拉蒂上下来,整了整衣领,走上杜宋?凡斯酒店的台阶。他把邀请函交给酒店门口的迎宾,迎宾检查无误后向他露出完美无缺的职业化笑容:“欢迎,彭斯先生,请往那边走,在会场门口领取号牌。”乔治点点头。 这时,背后传来一个尖利的,带着英国口音的声音:“没想到你也来了,乔治?彭斯。真是不走运,叫我在这里遇上你。” 乔治一边暗中告诉自己冷静,一边转过身:“伊森?辛铎雷德,你好啊。” 两人怒瞪着彼此,谁都没有好心情。伊森?辛铎雷德和乔治一向不对付,这不仅是因为两个家族由来已久的恩怨,更因为他们之间有着血仇――在独立战争时期,乔治杀死了一名英国吸血鬼军官司各特?辛铎雷德,此人正是伊森的父亲。虽然后来战争结束,两个家族握手言和,但伊森仍没忘记杀父之仇。乔治觉得他还能克制自己,不现场动起手来,真是了不起。假如有人杀害了乔治的血族之父,他一定会把对方追杀到天涯海角,非挫骨扬灰不可。 酒店迎宾敏锐地发现了两位宾客间存在着龃龉,精明的他立刻上前招呼伊森,并向一位同事使眼色,那位同事将乔治领向会场。乔治可以想到,他们一定会从不同的入口把他们两人带进会场,而且他们的座位会离得很远很远。 乔治领到的号牌是117号。他在自己的位置上就座,静待拍卖开始。会场中人头攒动,人声鼎沸,乔治找不到伊森在哪儿,他觉得这样正好。在众人纷杂的气息中,乔治分辨出不少同族的味道来。看来这场拍卖会吸引的血族为数不少。 乔治百无聊赖地翻阅着手里的宣传册。宣传册印得十分精美,拍卖中最有价值的那些宝贝都印在小册子上,什么沙皇宫廷流落的珠宝,从东南亚海底打捞出的中国瓷器,世界著名画家的油画……诸如此类。宝贵是很宝贵,但是也就那样了。乔治感兴趣的可不是这些。 加迪斯拍卖行的规矩与众不同,拍卖会总共举行三场。第一场拍卖的是宣传册上的那些商品,都是合法的买卖,就算再挑剔的警察和检察官都找不出错来。第一场拍卖结束后,那些普通的来宾被恭敬地请出会场。清场之后,留下的人数不到原来的四分之一,这时,第二场拍卖就在这些“核心买家”中开始了。 第二场拍卖的商品就不那么合法了。一张记载着某国政要秘密的名单,一块装满某公司商业机密的硬盘,一幅本该在某世界著名博物馆中展览却出现在拍卖场上的画作……这些秘密的拍卖品才是吸引那些真正有钱的“核心买家”的因素。 当第二场拍卖结束后,拍卖行会再一次清场,这次留下的买家比先前更少,只有二三十人。这些人都是冲着加迪斯拍卖行真正的宝贝来的。清场后,他们不约而同从座位下拿出拍卖行早已准备好的面具,戴在脸上,遮挡他们的面容,不叫自己被人认出。只有身处黑暗世界的他们才有资格接触那些禁忌之物。也只有大名鼎鼎的加迪斯拍卖行才能为他们提供合意的商品。 第三场拍卖的商品都充满了幻想色彩,甚至可以说是“耸人听闻”或“胡扯八道”:一本属于英国大魔法师的魔法书,一个据说封印着魔神的瓦罐,一件远古时代流传下来的强大法器…… 要是让外人知道第三场拍卖会的拍卖品,他们肯定会嘲笑那些买家,或是认为这是在洗黑钱。但是所有留到最后的买家都知道,这些古怪的商品都是真的,虽然它们最终成交的价格未必比先前那些合法或不合法的商品高,但它们正是让加迪斯拍卖行在业界独领风骚的重要原因。 第三场拍卖临近尾声,拍卖行拿出了最后一件商品。大屏幕上开始播放介绍视频,拍卖师用他激情洋溢的声音介绍这件商品。 “请看,各位朋友,这就是本次拍卖会最后的宝贝――炼金术士莉莲娜?霍克的研究笔记和翻译资料!莉莲娜?霍克号称‘炼金女王’,乃是旧世界最后一位声名显赫的大炼金师。她的笔记中不仅记载着研究历程,更有不为人知的巨大成果。当然了,莉莲娜?霍克的笔记是用炼金术士专用的密文写成的,常人无法读懂……不过,这本笔记已经被翻译了出来!艾萨克?格拉克曼父女花费数十年时间,终于完成了这项伟大的工程!现在,这本笔记和完整的翻译资料,作为瑞秋?格拉克曼女士的遗物,在本行拍卖!起拍价格十万美金!” 拍卖师话音刚落,台下就有人举起号牌:“二十万!” “三十万!” “三十五万!” 乔治紧盯着大屏幕上播放的宣传视频,手指在自己的号牌上摩挲。价格很快叫到了一百五十万,看来这件最终的商品十分抢手。人人都想一睹炼金女王硕果仅存的研究笔记,试图从中找出什么隐没了数百年的巨大秘密。 乔治举起自己的号牌:“二百万!” 拍卖师用独特的饱含煽动性的语气说:“117号的先生出价二百五十万!还有没有更高的!有人愿意出更高的价格吗?” 从会场角落传来一个阴鸷的声音:“四百万。” 会场中起了一阵小小的骚动。乔治觉得背上的寒毛都要竖起来了。那个声音属于伊森?辛铎雷德。看来他对炼金女王的笔记志在必得,又或者他是单纯想同乔治作对?不管原因是什么,乔治都不会让他得逞。 他举起号牌:“四百五十万!” 伊森?辛铎雷德继续加价:“五百万!” “五百五十万!” “六百万!” 眼看两人开始互相竞价,拍卖场中的骚动声越来越大。人们都乐见这出好戏要如何收场。拍卖师一边擦着头顶的汗,一边喜笑颜开地在两人之间煽风点火,毕竟,价格一路水涨船高,谁能不高兴呢? 这时,一个清脆的,属于小女孩的声音喊道:“我出一千万!” 会场中一片哗然!乔治震惊地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会场中央的位置,一个戴猫头鹰面具的女孩举起了号牌。她站着还没旁边的人坐着高,所以一蹦一蹦的,试图让自己更显眼一点。乔治听出了她的声音――堂娜?伊莎贝拉。 “一千万!014号的小女士出价一千万!这真是让人意料不到的高价!”拍卖师声音洪亮,“还有没有更高的?如果没有人出价更高,那这件商品就属于我们这位小女士了!” 戴着猫头鹰面具的堂娜?伊莎贝拉朝乔治的方向望过去,向他微微点了点头,嘴唇动了动。乔治读懂了她的唇语:我单纯觉得好玩,要是我拍下了,就把它送给你。 乔治感动得都要哭了。 “一千万一次!一千万两次!真的没有更高价了吗?那么,恭喜这位小女士――” “不!”伊森?辛铎雷德猛地站起来,恐怖的声音响彻会场,“这件东西我志在必得,你们谁都别想跟我抢!乔治?彭斯,你休想得手!就算是堂娜?伊莎贝拉,也别妄想跟我抢!五千万!我出五千万!” 拍卖师长大了嘴。会场中鸦雀无声。伊森一下把拍卖价格提高了五倍,这太出乎意料了。没人会这么疯狂,喊出这样不合理的天价。 “这位先生,你确定要出价五千万?”拍卖师问,“假如恶意竞价,最后付不出钱,可是会被本行取消会员资格的!” 伊森指着拍卖师,破口大骂:“狗眼看人低的东西!你知道我是谁!你们都知道我是谁!你们知道我的资产有多少!五千万,我出得起!谁也别想跟我抢!” 一名工作人员从后台走出来,和拍卖师耳语几句,又迅速溜回黑暗里。拍卖师犹豫地说:“好吧,这位先生出价五千万,没有更高的了吗?五千万一次。五千万两次。” 堂娜?伊莎贝拉转向乔治,对他摊了摊手,好像在说:“抱歉,这种价格我也搞不定啦。” “五千万三次!成交!五千万,莉莲娜?霍克的研究笔记和格拉克曼父女的翻译资料被108号先生以五千万拍下!恭喜您!” 伊森?辛铎雷德扯下自己的面具,向乔治胜利地一笑,露出自己的吸血獠牙。 作者有话要说: 60 60、勇者前行03 公元2004年,纽约布鲁克林 乔治?彭斯把车停在一处隐蔽的街角,检查了一遍自己携带的装备――黑色手套,填满银弹的手枪,镀了银的刀刃,别在领口的徽章,耳朵里的通讯器。一切准备就绪。他打开车门,坐在后座代号“蝙蝠”的执法人也一起下了车。副驾驶上代号“蜘蛛”的执法人打开一台笔记本电脑,快速输入一串代码。 “周围六个街区的监控都已经被骇入。”蜘蛛说。 乔治拔出手枪,“走吧,蝙蝠。” 吸血鬼执法人一言不发地跟上他。 他们的目标是躲藏在一座废弃仓库内的吸血鬼――伊森?辛铎雷德。乔治上次同他见面,还是六年前在芝加哥的拍卖场里。当时伊森以惊人的天价拍下了一本炼金术研究笔记,之后便销声匿迹,似乎连辛铎雷德家族的人也不知道他去了哪儿。 然而从那以后,纽约就屡屡发生怪异的杀人案,被害者身上都有一处利器造成的外伤,并且浑身干瘪,仿佛被什么东西抽干了血液。“守望者”最初判断他们是被吸血鬼所杀,但是死者身上并没有被吸血鬼咬过的牙印。案件一度陷入僵局,被害的人数还在不断增加。就在不久前,有人提出给死者做炼金术检测,检测结果表明,死者身上的伤口都是由某种炼金术制造的刀刃造成的。“守望者”中有不少懂得炼金术的人,其中有人便提出,死者的死状很像文献中记载的被“福音剑”杀死之人的样子,而“福音剑”是古代的炼金术士尼古拉斯?勒梅用来提炼贤者之石的工具。 乔治接下了这个案子。他原本以为,凶手是妄图以贤者之石获得长生不老的炼金术士,压根儿没往别的方向想,但是随着调查的深入,新的可能性出现了,凶手或许是想制造出传说中的人造人(hounc)。但是,只有贤者之石是无法造出真正的人类的,因为贤者之石只能用于创造肉`体。尼古拉斯?勒梅造出的人造人,无一例外是没有神智的行尸走肉。直到“炼金女王”莉莲娜?霍克的时代,创造灵魂的“灵魂方程式”才被发明出来。而提到莉莲娜?霍克,乔治就想起了当初和自己竞拍研究笔记的伊森?辛铎雷德。伊森失踪的时间恰巧与连续杀人案开始的时间相符。“守望者”发出了一份通缉令,逮捕伊森。几天前,乔治接到线报,说在布鲁克林一座废弃仓库附近见到了形似伊森的人。于是,他就带着“守望者”中最具名望的“利刃小组”来到现场,抓捕伊森。 乔治与蝙蝠如两道幽暗的影子,悄无声息地靠向仓库。蜘蛛做他们的技术支援,假如抓捕失败,伊森逃跑了,他的骇客技术可以迅速操控附近的监控探头,监视伊森逃跑的路线。 乔治向蝙蝠使了个眼色,后者会意地靠向仓库大门。仓库只有正面一个门,门上挂了把大锁,内部可能还有好几道锁。他们打算直接闯进去,抓住伊森。 就在这时――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一声惨叫划破了寂静的夜色。惨叫是从仓库里传出的。乔治暗叫不好,难道伊森将受害人绑架到仓库,正欲行凶?他将枪口对准仓库大门上的锁,两枪轰掉锁头,蝙蝠一脚踹开大门,两人飞也似地跑进仓库。 仓库内简直就像影视作品里描述的那种“邪教徒的祭坛”,墙壁上画着各式各样的魔法符号,地板上布满了红色的魔法阵(乔治闻出来那不是用血画的,而是普通的油漆),天花板上垂挂着一串串骨头做的奇异饰品。仓库正中摆着一个木头搭建的平台,平台上画着一个复杂的六芒星法阵,法阵的每一个角上都点着一根蜡烛,可蜡烛的火焰并不是普通的黄色,而是幽幽的蓝色。 惨叫是从法阵中央传出的。伊森?辛铎雷德躺在法阵里,胸口钉着一柄银色十字剑,剑锋上刻着某种铭文,现在,铭文散发着夺目的金光。伊森被十字剑牢牢钉在祭坛上,双手高举,浑身抽搐,嘴里发出成串的凄厉惨叫,似乎在求助。 一个浑身赤`裸的男人跪在伊森身边,双手握着十字剑的剑柄,将剑刃狠狠向下一推。伊森的惨叫拔高了一个八度,他伸出手,想把十字剑□□,但是手指一碰到剑锋,就化作了一摊血液,仿佛他的肉`体被高温熔化了似的。 “住手!” 乔治一边大喊,一边抓住胸前的徽章。蝙蝠注意到了他的动作,闭上了眼睛。乔治用拉丁语喊道:“要有光!” 徽章迸发出太阳般炽烈的光芒。假如吸血鬼目视这光芒,他的眼睛就会被刺瞎。即使是普通人类,眼睛也会受伤。祭坛上赤身裸`体的男子捂住眼睛,惨叫一声。几秒后,徽章的光芒熄灭,乔治和蝙蝠同时睁开眼,趁那男子捂着眼睛哀嚎的时候袭向他。 蝙蝠的速度快得像子弹,一刹那间便出现在男子背后。他抓住男子的双臂,轻轻一扭,只听见“咔嚓”一声,男子的双臂便被拧得脱臼。接着,他将男子按到在地,顺利地制伏了他。 乔治走上祭坛。伊森已经化作一摊骨肉和血液的混合物,只有衣服还是完整的。即便吸血鬼看到这场景都要作呕。乔治转向那名赤身裸`体的男子:“你死谁?伊森?辛铎雷德是被你杀死的吗?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男子面朝下被蝙蝠压在地上,嘴里发出阵阵哀嚎,仿佛新生婴儿无助的哭泣,又如某种野兽受伤的号叫。 难道这人不会说话?是哑巴?还是说他听不懂英语? 乔治走上前,抓住男子的头发,强迫他抬起头。接着,他倒抽了一口冷气。 “怎么了,乔治?”蝙蝠问,“你认识他?” “放开他!”乔治失控地大喊。 蝙蝠犹豫地松开手。乔治跪在地上,将男子的身体托起,轻轻放在膝盖上。男子脱臼的双臂无力地垂在身体两侧。乔治的动作似乎弄疼了他,他呜呜地啜泣起来。 “他是谁,乔治?”蝙蝠再次问道,“你认识他吗?” 乔治颤抖地拨开男子脸上凌乱的发丝,动作出奇的温柔。 “亚当。”乔治轻声呼唤道,“这是亚当。” 作者有话要说: 61 61、勇者前行04 “医生,他怎么样?” 特殊病房门外,乔治焦急地拦下主治医生。蝙蝠守在病房门口,眼观鼻鼻观心,假装自己是尊雕像。医生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那手势有点像什么不雅动作。 “冷静点儿,乔治,”医生用手里的记事簿敲了敲乔治的肩膀,“打了镇静剂,他已经睡过去了。他的攻击性很强,有个护士被他打伤了,我们不得不给他穿上拘束衣――以防万一嘛。” “那他……他身体还好吗?” “喔,挺好的,非常健康,除了手臂脱臼之外。” 病房门口的蝙蝠扭过头去,佯装四处看风景。 “另外,他好像完全没法和别人交流,不知道是精神有问题还是怎么的,这需要进一步检查,如果你需要,我可以安排明天让精神科的医生过来会诊。” 乔治僵硬地说:“谢谢您,我会考虑的。” “不客气。”医生吹着口哨离开了。 乔治在病房门口焦急地踱着步,时不时抬起头从门上的玻璃窗向里望去。亚当穿着白色的拘束衣,直挺挺地躺在病床上,双眼紧闭,眉头皱着,似乎正在度过一场十分不愉快的梦境。 “噢,老大,你在这儿!” 乔治闻声转过身,只见蜘蛛拿着一本黑色皮革封面的笔记本走了过来。 “我调查了那个仓库,”蜘蛛说,“结果发现了这个东西,是伊森?辛铎雷德的笔记本。你看这一页。” 乔治接过笔记本,上面是一行行狂乱的字迹,似乎书写者下笔时处于某种极端兴奋或癫狂的状态: “贤者之石已经炼成,分量足以制造一具青春不老之成年人类躯体。还需灵魂方程式。方程式已经遗失,无法获得,四名弟子(笔迹太过潦草看不清)。” “我父之姐妹奥莉维亚曾师从炼金女王,从莉莲娜?霍克笔记中亦可知她得到一页方程式手稿。该手稿现在何处?” 乔治翻到下一页。 “手稿遭叛徒弗朗西斯掠走。弗朗西斯已伏法,手稿下落不明。埃德加?彭斯似与此事有关。” “……莉莲娜?霍克研究笔记中记载了一则灵魂方程式的演算结果,或许可从中反推方程式。” 接下来是连续数页晦涩难懂的单词和符号,乔治推测这是伊森“反推方程式”的推导过程。之后的内容又能看懂了。 “反推可以得出方程式的一部分。此方程式残缺不全。但以我之见,已几可创造灵魂。” “仪式定于明日举行。如若成功,此等伟业可与神灵比肩,我血脉一系荣光再现指日可待。” “此人造人宜命名为‘亚当?勒梅’,纪念人类之祖亚当与炼金术大师尼古拉斯。” 伊森的笔记到此就结束了。 乔治无力地靠在墙上,手臂颤抖,几乎拿不住那本笔记本。他简直不敢相信,亚当竟然是伊森?辛铎雷德所创造的人造人……但是早在两百多年前,他就已经遇到了亚当,那是怎么回事?莫非亚当有穿越时空的能力?难道在未来会发生某件事,成为亚当踏上时空之旅的契机?他为什么要寻找灵魂方程式?伊森不是已经推导出了一个不完整的方程式,还成功制造出了亚当吗? 许许多多的问题盘桓在乔治脑中,令他毫无头绪。他想,他必须去见一个人,或许那个人会有答案。 ※ 堂娜?伊莎贝拉张大了嘴,几乎能吞下一整只柯基犬。她想贪婪的赌徒盯着骰子和筹码那样盯着放在展示台上的福音之剑,乔治非常担心她会不会趁别人不备把剑偷偷顺走。 “堂娜!您知道亚当是怎么回事吗?”乔治站在展示台的另一边,试图引起吸血鬼长老的注意,却似乎失败了。从废弃仓库中把亚当带到医院后(途中因为亚当的无差别攻击,蝙蝠断了根肋骨,幸好他是血族,叼着个血袋就恢复了),乔治叫来后续处理小组,将仓库中的“证物”送到了“守望者”的保管室,其中最重要的福音剑就放在证物保管室的展示台上。为了 恋耽美 分卷阅读20 新大陆血族断代史 作者:唇亡齿寒 别这件炼金术制造的武器,“守望者”请来了博学多识的堂娜?伊莎贝拉。(“你们的证物室就像巨龙的藏宝窟一样!”堂娜惊叹道。) “哦哦没错亚当是个时间旅行者。”堂娜?伊莎贝拉心不在焉地说。 “什么?您怎么从没提过?” “是吗我没跟你说过吗我怎么记得好像说过哦对了我是跟埃德加说过。”堂娜连气都不带喘地说完,一副敷衍了事的样子。 “父亲也从没跟我说过。” “那是他的事你应该找他抗议。” “堂娜!您认真点儿好吗?” 小女孩外表的吸血鬼长老发出一声惊叹,乔治以为她终于肯搭理自己了,不料她竟然捧起展示台上的福音剑,嘴里啧啧有声。 “有生之年啊!没想到我有生之年能看见真的福音剑,就算是后人仿造的,也十分了不起了!天呐,这简直是一件艺术品!” 乔治劈手夺过福音剑,高高举起。堂娜?伊莎贝拉怎么可能够得到?她高举双手,像猫对着架子上的金枪鱼罐头挥爪子一样不停挠着,嘴里喊道:“无礼!还给我!给我给我!” “请认真回答我的问题,堂娜!”乔治严肃地说。 堂娜扁着嘴,郁闷地看着他。 “亚当是时间旅行者,我还在西印度群岛的时候见过他,你父亲也见过。”她说,“他还是我的血族之子卡尔文的养父,虽然说成为血族后,人类的一切都和他不相关了。” 乔治想起来了。亚当曾对他说过,他有个养子,是个双目失明的弃儿。虽然乔治认识卡尔文,但是完全没往这个方向想过,卡尔文也从来没跟他提过自己的养父就是亚当?勒梅。 “他穿越时空是为了寻找灵魂方程式,”乔治说,“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您知道吗?” 堂娜?伊莎贝拉耸耸肩,“这我怎么可能知道,也许将来会知道吧。可能亚当踏上时空之旅远在遥远的未来。我们又不能预知未来发生了什么事。” “可我们知道过去发生了什么事。而在我们的过去,亚当知道未来发生了什么事。” “那又怎样?” “在1775年,亚当救过我的命。”乔治说,“他说,终有一天我会和他在纽约重逢,而那时,我将拯救他。我想我明白他的意思了。” 作者有话要说: 62 62、勇者前行05 乔治拿着一根新鲜出炉的热狗回到医院时,蜘蛛正靠在病房外的墙上低头玩手机。看到乔治走过来,他连忙把手机塞进裤兜里。 “老大!”他装模作样地敬了个礼。 乔治朝病房努了努嘴:“他怎么样?” “非常狂暴。”蜘蛛说,“他一醒过来,就开始无差别攻击周围的人,有个护士差点被他咬断脖子,医生给他打了针肌肉松弛剂,现在已经消停了。” 说着,蜘蛛用看易燃易爆物的眼神打量着乔治手里的热狗,“老大,我以为你们血族不能吃人类的食物。” “我从没说过这是给我吃的。” 他推开病房门,在蜘蛛“当心!他很危险!”的警告声中走进病房。病床上,亚当穿着拘束衣,没精打采地陷在枕头里,眼皮耷拉着。看见有人进来,他睁开湿漉漉的眼睛,委屈地望着乔治。 乔治在床边坐下,拨开亚当额头上的头发。 “没事了亚当。”他柔声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会保护你的。” 亚当茫然地看着他,似乎根本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他当然听不懂了。乔治懊恼地想。他有人类的躯体和灵魂,却没人给他灌输应有的知识。他就像一个新生的婴儿,一张空白的纸,一台连操作系统都没装的电脑。他听不懂人类的语言,看不懂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欠缺一切生存所必备的技巧,只知道狂暴地攻击周围的人,而这也仅仅是为了消除威胁,确保自己的安全罢了――就连野兽都有的天性。 他一被创造出来就杀死了自己的创造者。伊森?辛铎雷德死于福音剑下的惨状现在还历历在目。但是乔治记得的亚当是在那场午夜骑行中保护他的亚当,是会温柔地亲吻他的额头、向他道别的亚当。他曾是……不,他将变成那么优秀、那么美好的人。 那一切都会从今天开始。 乔治抚摸着亚当的脸颊。“你饿不饿?” 亚当听不懂他的话,只能怯生生地看着他。 乔治把热狗凑到亚当唇边,做出喂食的动作,可亚当不为所动,只是疑惑地斜睨着这个散发着古怪气味的长条形物体。乔治心想,就算是新生的婴儿也有进食的本能,会主动吸`吮母亲的乳`房,可他又不能真的去找个哺乳期的妇女来,那绝对会被人骂变态的。 他指着热狗,自己咬了一口,示范性地咀嚼着,然后艰难地吞进肚里。他苦涩地想,吸血鬼无法消化人类的食物,过会儿他还得去找医生洗个胃。 这次亚当似乎明白了。毕竟人类学会一切知识都是从最基本的模仿开始的。他犹豫地咬了一口,生平第一次品尝着食物――一根在医院楼下的流动餐车上买的热狗。之后的三年,这一直是亚当最喜欢的食物。 等亚当慢慢地把热狗吃完,乔治又给他倒了杯水,满意地看到亚当已经对他产生了依赖感。这是个不错的开端。 之后,他跟“守望者”的同僚们展开了一场拉锯战,最终以血誓换来了亚当监护人的身份。他要对亚当的一切行为负责。他把亚当从医院接回家里,开始跌跌撞撞地教亚当适应这个全然陌生的世界。 乔治从没有抚育儿童的经验,这不论对亚当还是对他来说都是一项巨大的考验。他觉得亚当跟一个新生儿没什么不同,就是个头大了点儿,攻击力高了点儿……好吧,高出非常多。但是他觉得自己能够胜任,或者说,必须胜任。当亚当不得不踏上那几乎是必然的时空之旅前,他必须帮亚当准备好。终有一天,亚当将回到过去,再一次拯救他。 所幸的是,亚当学得非常快,第一年他就已经能流利地和人对话。为了锻炼他的语言能力,乔治甚至去“守望者”总部开会的时候都会带他一起。这让亚当混个了脸熟。 第二年,他学会了读写、算术、操作手机和电脑,他热爱电脑游戏,乔治敢放他一个人出门去超市购物。 第三年,他跟着网络视频课学完了初中和高中的课程。乔治策划了一次旅行,首先带着他去了费城,参观了独立厅和地下的秘密别厅。接着去了波士顿,沿着保罗?列维尔午夜骑行的路线“故地重游”,在列克星敦,人们甚至建起了纪念馆。然后是新奥尔良,可惜卡尔文早已不是此地的执法人,他在“守望者”兢兢业业地工作了一百年后就快乐地退休了,跟拉米那一起去了欧洲。乔治告诉了他亚当的事,但是他决定不来见亚当,他怕吓到他。最后乔治带着亚当来到古巴,整整两个星期都在温暖的南国度过,品尝异国风味的蔗糖甜点和最好的琥珀朗姆酒。如果他没记错,堂娜?伊莎贝拉和埃德加就是在这里遇到亚当的。 第四年,亚当加入了“守望者”,作为实习生开始接受训练。 “守望者”总是有做不完的工作,从考核年轻新血到追缉违法犯罪的血族,再到为血族制造假身份和帮助那些避世隐居的人秘密运作他们积累了数个世纪的庞大财产。亚当自愿当执法人,所以乔治带着他一起出任务。他们在数不清的战斗中磨练技巧和默契。乔治教他血族的弱点――银、阳光和火焰能造成巨大伤害,砍掉头颅能阻止行动。他们还遇到过血傀儡和僵尸,乔治非常高兴地教亚当怎么弄死这个东西。因为他知道,总有一天亚当会用得着这些知识。 第五年,亚当正式成为“守望者”的执法人,领到了属于他的徽章。那徽章不只是“守望者”的象征,还是个实用的工具,关键时刻能救命。徽章周围能弹出一圈锋利的刀刃,当念出特定的咒语时,徽章还会发光。 第六年,当乔治为亚当庆祝生日(也就是被伊森创造出来的那一天)时,亚当吻了他。那是乔治两百多年的人生中度过的最幸福的一天。 第七年,征兆出现了。 作者有话要说: 63 63、勇者前行06 征兆的出现毫无预警,突然之间就那么发生了。 当时亚当正与蜘蛛、蝙蝠一起调查一宗吸血鬼杀人案,他们在现场调查,接着,忽然的,亚当倒在了地上。蝙蝠和蜘蛛吓得不轻,立刻把他送到医院。他处于昏迷,对于外界的刺激毫无反应。蜘蛛觉得大事不妙,当即通知了乔治。 乔治赶到医院时,蜘蛛和蝙蝠正守在病房门口,一人手里端着一罐咖啡,和医生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医生!他怎么样了?”乔治焦急地问。 医生还是七年前为亚当诊治的那一位。他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动作仍似在做某种不雅手势。 “有点儿复杂。”医生说,“我已经给他全身上下都做了检查,拍了磁共振,化验了血液――他的身体机能非常正常,我简直没见过比他更健康的人了,他的脑电波也很活跃,一点儿也不像植物人。可他就是昏迷不醒。我觉得这已经不是医学能解释的了。” “怎么会这样!”乔治惊慌失措地问,“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看着蝙蝠和蜘蛛。两位执法人不自在地盯着手里的咖啡罐,好像里面有个拇指姑娘正在裸泳。 “真的什么也没发生,老大。”蜘蛛说,“他前一秒还好好的,下一秒就晕倒了。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我发誓,真的什么也没发生。” “这说不通啊,”乔治纳闷地说,“他为什么会无缘无故地昏迷?他从没有发生过这种事。” “凡事都有第一次嘛。”医生打趣地说。乔治瞪了他一眼,他讪讪地移开目光。 “我猜,我们不能拿一般人的标准去衡量他。”蝙蝠道,“毕竟他根本不是‘一般人’。” 就在众人一筹莫展的时候,病房门忽然打开了,穿着病服的亚当扶着门框,一脸憔悴地望着他们。 “亚当!”乔治欣喜地抓住他的手,“你没事了?” “没事。”亚当说。 “你突然昏倒了。” “我知道。”亚当表情古怪,“其实我并没有昏迷,我的意识是清醒的,能听见声音,身体也有触觉,但是我动不了,就连抬起眼皮的力气都没有。” “哇,这可真不是我负责的范畴了,”医生说,“听起来像东方人说的‘鬼压床’诶,你们应该去找个神父驱驱邪什么的。” 亚当摇了摇手,略微有些焦躁地说:“我没事,大概就是低血糖或者贫血。跟乔治出任务的时候他总把我当移动血库,肯定是这样才导致我昏倒的。” 关我什么事啊!你不要总拿我当挡箭牌好不好!乔治酸酸地想。 “其实你的血糖很正常。也不贫血。”医生毫不犹豫地拆穿了亚当。 “我真的没事。你们看,我健康得很。”亚当说着原地蹦了两下,“我都能出院回家了。” “不行!”乔治断然否决,“你今晚就待在医院,哪儿也不许去。” 亚当继续抗议,“我说了我没事――” “就算没事也得给我待在医院里!医生您说是不是?他应该再观察一段时间对吧?” 医生瞪圆了眼睛,脸上仿佛写了“我可没这么说!”几个字一样,但他知道自己拗不过乔治,只好就坡下驴:“是的是的,最好再观察一晚。” 既然医生都这么说了(虽然相当违心),亚当也不好再辩解什么,乖乖回到了病床上。乔治看得出他在生气。自从加入“守望者”,亚当就很反感乔治把他当成小孩子一样看待,用他的话来说,“我是个身体健康、智力正常、生活能够自理的成年男性,你能不能不要总是把我当成弱智儿童?”当然,他也知道自己的抗议收效甚微,就算他们再怎么争吵,乔治还是会一无反顾地过度溺爱他。 ※ 乔治坐在一间黑漆漆的洛可可装潢风格的书房里,面前是一张庞大得能让一个成年人躺上去的书桌,桌子对面则坐着一名金发血族小女孩。因为桌子过于宽大,更衬得堂娜?伊莎贝拉身材娇小。这里是她位于纽约宅邸的书房。堂娜不喜欢太过明亮的地方,所以整个房间里只有一盏台灯照明。不过话说回来,血族也不怎么需要照明。 乔治安排蜘蛛和蝙蝠看守亚当的病房,防止他从医院逃走,然后便马不停蹄赶来见堂娜?伊莎贝拉。他把亚当的状况告诉了这位血族长老,请求她智慧的帮助。 堂娜听完乔治的讲述,一言不发地拉开书桌抽屉,从里面拿出一个文件夹,快速地翻了翻,然后推给乔治。 “这是当时伊森?辛铎雷德笔记本的影印件。”她指着其中一页纸说,“伊森自己说了,创造人造人需要两个必备条件――制造肉`体的贤者之石和制造灵魂的灵魂方程式。贤者之石他已经有了,但是他没有方程式。创造亚当灵魂的方程式是他从莉莲娜?霍克的研究笔记里反推出来的,是个残缺不全的方程式。我想,用不完整的方程式创造出来的灵魂,肯定也具有不为人知的瑕疵。” 乔治从影印文件上惊恐地抬起头:“亚当的灵魂有瑕疵?” 堂娜?伊莎贝拉耸了耸肩:“要是完美无缺才奇怪吧?如果用不完整的方程式就能创造出完整的灵魂,那莉莲娜?霍克岂不是要气得从坟墓里坐起来?” “亚当昏迷是因为他的灵魂不完整?” “他自己也说了,能感受到外界的动静,但是动不了,也就是说,他无法操控自己的身体。我想,这或许是因为灵魂和肉`体不同调造成的。一开始,他灵魂的瑕疵并没有那么明显,所以大家都看不出什么端倪来,但是随着时光流逝,就像机器逐渐磨损了一样,那些缺点会慢慢地暴露出来。灵魂的齿轮和肉`体的齿轮无法啮合在一起了。到最后,他的灵魂会像一台故障机器一样,再也无法运转起来。” “这……有什么补救的方法吗?” 堂娜?伊莎贝拉用手指卷起一缕鬓发,若有所思。 “我想,这是一个征兆。” “什么征兆?” “亚当的灵魂开始逐渐衰弱的征兆,也是他进行时间旅行的征兆。要修复他的灵魂,只有找到完整的灵魂方程式。我猜,他就是为了这个才会穿越时空,回到过去的吧?” 原来是这样。乔治想。那么一切都能说得通了。亚当那么急切地要寻找灵魂方程式,就是为了修复他自己的灵魂。 “可是,他究竟是用什么方法穿越时空的?”乔治问,“找齐方程式修复灵魂,是他回到过去的目的,但他是用什么手段达到这目的的呢?我可从来没听说过什么时间旅行的魔法。要是找不到方法送他穿梭时空,那他岂不是依然死路一条。” 堂娜?伊莎贝拉撅着嘴。“你有什么线索吗?你在独立战争那会儿遇到亚当的时候,他有没有透露给你什么信息?假如是你送他踏上时间之旅的,那他肯定会留下一些线索给你。对于他来说,此时此刻的我们都是他的过去啊。” 乔治绞尽脑汁,回忆起他和亚当相遇时的情形。他从没有忘记过那些。可当时亚当不论说什么都语焉不详,乔治也分不清他到底哪一句是直白,哪一句是暗示。 “对了……我想起他曾经说过一句话,什么……‘方程式的钟声在召唤我’,这个算吗?” “方程式的钟声?”堂娜?伊莎贝拉皱着鼻子。 “您有头绪吗?” “不知道,我需要时间好好想想。这决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办成的事。” “可是亚当现在的状况很糟糕。”乔治用哀求的语气说,“就算一时找不到送他穿越时空的办法,那么有没有别的方法,可以暂时延缓他灵魂衰弱的速度?” 堂娜?伊莎贝拉沉吟片刻,从宽大的扶手椅上跳下来,来到书房侧面的展示架前。展示架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装饰品,都是堂娜?伊莎贝拉搜集的小玩物,什么水晶骷髅头啦,装在瓶子里的微缩帆船模型啦,材质怪异的湿婆神雕像啦……堂娜从展示架上拿下来一只象牙盒子,回到书桌前,把它放在桌子上,又爬回扶手椅里。 那象牙盒子看起来像女性的首饰盒。堂娜?伊莎贝拉打开它,只见里面放了一个看似时代相当久远的信封,一枚金色的项坠,还有一只香水瓶大小的玻璃瓶,瓶中装着一种红色的半透明液体。 堂娜?伊莎贝拉先拿起那枚金色的项坠,展示给乔治看。“你认得这个吗?” “有点眼熟。” 堂娜按下项坠上的按钮,项坠弹了开,分成两瓣,两边各放了一张小画像,一边是个小男孩,另一边是亚当。 “我认得这个!”乔治叫道,“亚当曾经给我看过!” “这项坠原本属于我的血族之子卡尔文。你也知道,当一个人转变后,原本人类的亲缘关系就跟他毫无瓜葛了,所以我让他交出这枚项坠,免得他对人类养父念念不忘。” “那又如何?” “说来奇怪,项坠本来是一名黑人女仆祖上传下来的,根据那女仆的说法,那是亚当亲自送给她先祖的。后来项坠归了卡尔文,亚当自己又让工匠打造了一枚一模一样的随身携带。我推测,他在那之后又穿越时空,去了更早的时代,你看见的项坠就是他新打造的那一枚。之后,他在早于你和卡尔文的时代,将这枚项坠交给了黑人女仆的祖先。祖先将项坠传承下去,最后到了那黑人女仆的手里,再被她送还给卡尔文。” “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循环?” “我想,一切都是早已注定好的。假如亚当没有穿越时空,那么过去的一切都不会发生。既然过去的事都已是无法改变的,那么亚当在未来踏上时间之旅,也是注定的事。” 说罢,堂娜?伊莎贝拉将项坠放回象牙盒子里,又拿出那个玻璃小瓶。瓶中半透明的红色液体在台灯的光芒下散发着不可思议的光芒。 “这是……?” “液态的贤者之石。你让亚当把它喝下去,或许会有用。” 乔治不安地动了动,“堂娜,炼制贤者之石,需要以活人的生命为代价……” 堂娜“噗嗤”一声笑了。 “你的思维怎么还停留在中世纪呢?辛铎雷德家的人都这么食古不化吗?可别说你姓彭斯不姓辛铎雷德,你的血管里流的就是辛铎雷德家的血。你们家的人都是那样,一点儿都不知道进步和变通。” 乔治不满地看着她。“难道我说的不对?贤者之石不是这么来的?” “拜托!现在都二十一世纪了好吗!” “二十一世纪的贤者之石就不是贤者之石了?” “贤者之石的本质就是第五元素,精纯的能量结晶,它在自然界有少量的分布,不过非常稀有,而且状态很不稳定,常会和别的元素混杂在一起。过去技术手段不发达,所以炼金术士才会从最富集第五元素的人体内萃取贤者之石。现在可大不一样了。最先进的炼金术设备能从自然界中直接提炼出第五元素来。只不过数量少、速度慢而已,我自己制造的那台设备,大概每年能提炼十克左右吧。” 堂娜?伊莎贝拉把玻璃小瓶递给乔治。乔治接过瓶子,意外地发现,虽然液体体积很小,但是格外的重,少说也有一百多克。提炼这么多的贤者之石,需要至少十年时间。堂娜?伊莎贝拉把这些珍贵的库存全给了他吗? “堂娜……”乔治感动得快要落泪了,“您……这样真的可以吗?” “别做美梦!我可不会白给你的!”堂娜仰着头。 “您需要我做什么吗?我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我不需要你赴汤蹈火。我对福音剑很感兴趣,但是伊森?辛铎雷德的那把福音剑被你们‘守望者’锁在库房里,如果你能想想办法,把它弄出来给我……” “堂娜,那是证物,不能随便送人的……” “笨蛋!我又没叫你把我送我!我是拿来‘研究’!‘研究’你懂吗?‘守望者’也需要跟科研机构合作嘛!至于这个‘研究’的时间有多长……那自然是很长很长的,福音剑那么复杂微妙的东西,我当然要‘好好研究’一下!” “哦哦,我懂了。”也就是假借研究之名,把福音剑送给堂娜。虽然有点公器私用的嫌疑,但乔治愿意做这件事。何况福音剑放在库房里也是落灰,不如拿给堂娜玩玩,至少还能派上一点用场。说不定堂娜真能研究出什么名堂来呢。 第二天,乔治接亚当出院回家,半是劝告半是逼迫地逼他喝下了整整一瓶的液态贤者之石,而堂娜也如愿以偿得到了福音剑。那之后的两年,亚当的状态一直很稳定,没有再发生莫名其妙的昏厥。然而到了2013年,亚当的情况开始急转直下。 作者有话要说: 64 64、勇者前行07 亚当开始频繁地昏迷,昏迷时间也越来越长,一开始只是几个小时,慢慢变成了十几个小时,一天……当亚当昏迷了三天,在医院里悠悠转醒后,乔治意识到事情不能再拖延了。亚当命在旦夕,甚至比死更惨,他的灵魂会慢慢衰弱消亡,最终变成一具没有自我意识的行尸走肉。 亚当自己也有这种不祥的预感。醒过来后,他一直不发一言,但从他拧着的眉毛,乔治能看出他有多么焦虑。 “我还能活多久?”亚当问。 乔治觉得嗓子里有什么东西堵住了一样。 “不要担心。”他干涩地说,“你会活下去的。” “你不用安慰我。我自己有感觉的。” “这不是安慰!”乔治喊道,“你会活下去的!会有办法的!” 亚当勉强扬了扬嘴角,努力地抿出一个笑容。乔治知道自己的话听起来毫无说服力,这下倒像是亚当在安慰他了。 “你要相信我,亚当。”乔治拉住他的手,“你不会死的,我知道,我早就知道,在我第一次遇到你的时候我就知道,你会好好活下去的。我要你像那时候的相信你那样的信任我。你能做到吗?” 亚当的表情变得困惑。他试图回想自己第一次和乔治见面时的样子。那是他最初的记忆,不可能记错,但是他并不记得自己那时和乔治之间有什么信不信任的关系。然而乔治让他相信他,就算乔治也像所有的凡人一样会犯错,但亚当认为他这次肯定没错。 “我相信你。” 乔治用力握了握他的手。 2014年新年刚过,堂娜?伊莎贝拉就致电亚当,邀请他到她的宅邸中一叙。受邀的只有亚当一个,乔治不在被邀请之列,这让亚当有些许不安。 堂娜?伊莎贝拉派了专车到乔治家里接亚当。司机是个外表三十岁左右的金发血族。他见到亚当后先热情地同他拥抱,弄得亚当有点儿措手不及,不知道是这位吸血鬼格外热情,还是佩德雷加斯家族有这种好客的习俗。 等亚当坐上车,吸血鬼自我介绍道:“我叫卡尔文,是堂娜?伊莎贝拉的血族之子。” “你……你好。我是亚当?勒梅。” 亚当心想,堂娜?伊莎贝拉是佩德雷加斯家族的长老,她竟然派自己直系的孩子过来接自己……她对这件事为什么这么重视? 卡尔文边打方向盘边聊天似的说:“虽然现在我是佩德雷加斯家族的一员了,但是在成为血族之前,我的姓氏是布莱克。” 亚当有点儿莫名其妙。布莱克,黑色?他在暗示什么吗? 卡尔文笑了笑,没有继续说下去。 车子在纽约的大街小巷转来转去,最后开到了沿海的一座别墅里。卡尔文把车停在别墅前,亚当自己打开了车门。别墅门口没有仆人或管家之类的人物在迎接。亚当回头看了看卡尔文,血族小伙指着大门说:“直接进去,堂娜在等你。” 亚当点点头。他走了几步,卡尔文忽然喊道:“亚当!” “什么?”亚当转过身。 卡尔文欲言又止地张了张嘴,似乎急迫地想说什么,但是没有说出口,最后他摇了摇头,说:“我出生在路易斯安那州,八岁的时候患了眼疾,双目失明,被亲生父母遗弃在新奥尔良街头,后来被人救了。如果不是那个人,我肯定早就饿死街头,就算侥幸活了下来,肯定也过得非常凄惨。虽说成为血族后,人类的亲缘关系就与我无关了,但我还是……我还是把那个人当做最重要的亲人之一。” 亚当困惑地问:“那人和我有关系吗?那人就是堂娜?伊莎贝拉?”他说完又觉得不对。依照卡尔文的说法,那人明显是个人类,而非血族,那么就不会是堂娜?伊莎贝拉了。 “不。你去见堂娜,然后……你会知道他是谁的。” 不知道是不是亚当的错觉,他觉得卡尔文的眼睛晶莹透亮,似乎饱含着泪水。 “谢谢你,亚当。”卡尔文说。 “我没有帮你什么,为何要谢我?” 卡尔文没有回答。他钻进车里,发动汽车,开向别墅的车库。在他离去前,亚当分明看见他用手背抹了抹眼睛。 亚当拉开别墅大门。橡木门发出令人牙酸的“吱呀”一声,活像恐怖故事里的古堡才会发出的声音。他走进别墅,橡木门在他身后无声地关上了。他吓了一跳,明明开门的时候声音那么大,关门时却一点儿声响也没有,太诡异了。如果这是一部恐怖电影,那么就算他再怎么疯狂捶打,门也不会开了。亚当转身试了试,让他失望的是,门竟然轻易地被推开了。 “你玩够了吗?” 头顶传来一个女孩的声音。亚当猛地回头,双手背在身后,把门拉好,像犯了错误的孩子一样心虚地望向声音传来的地方。 一个金发女孩趴三楼走廊的栏杆上看着他。亚当想起了“守望者”里有关堂娜?伊莎贝拉的传闻:明明是年逾千岁的血族长老,外表却始终保持着小女孩的样子,也不知是福是祸。 “堂娜?伊莎贝拉?”亚当用质询的语气说,“我是亚当?勒梅,受到您的召唤前来……” 金发女孩勾了勾手指,“上来。”说罢转身闪进三楼的一个房间。 亚当连忙跟上去。 他爬上楼梯,来到堂娜?伊莎贝拉进入的房门前。他推门而入,瞬间落入一片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这房间没有窗户,也没点灯,亚当根本什么也看不见。 过了几秒钟,一盏昏黄的台灯亮了起来。堂娜?伊莎贝拉已经坐在一张宽大的书桌后,台灯就在书桌上。桌子前方还有一张靠背椅,大概是给客人准备的。 “坐。”堂娜简短 恋耽美 分卷阅读21 新大陆血族断代史 作者:唇亡齿寒 说。 亚当心里打鼓,不知道这位血族长老单独召唤他是什么用意。不过以堂娜?伊莎贝拉的身份地位,总不至于害他这个无名小卒吧。 亚当在书桌前的靠背椅上坐下,面对着小女孩外表的千年血族长老。台灯的黄色光芒笼罩着堂娜?伊莎贝拉,在她脸上投下奇诡的阴影。 “好久不见了,亚当?勒梅。” 亚当一怔,“我们从前见过吗?” “当然见过。”堂娜?伊莎贝拉狡黠一笑,“不过关键不是何地,而是何时。” 作者有话要说: 65 65、勇者前行08 “当然见过。”堂娜?伊莎贝拉狡黠一笑,“不过关键不是何地,而是何时。” “呃……那么我到底是在什么时候见过您呢?” 堂娜像驱赶苍蝇一样挥了挥手,“这个我们先搁在一边不提。你知道我为什么叫你来吗?” “因为……我灵魂衰弱那事?” “哼哼,你知道的还挺清楚嘛。” 亚当苦涩一笑,“毕竟是我自己的身体。自从第一次昏迷,我就隐隐有预感了。每天晚上入睡,我都会想,这是不是我最后的意识?我会不会就这样一睡不醒?可那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我的意识仍然是清醒的,身体却无论如何也动不了,就像个活死人。与其这样,倒不如死掉算了。” “看开点嘛,年轻人,你还有的救。” 亚当扬起眉毛,惊讶地望着堂娜,“您是说真的?” “你的灵魂之所以衰弱,是因为创造你灵魂的那个方程式残缺不全,只要找到完整的方程式,就能修复你的灵魂了。” “可是完整的灵魂方程式不是已经遗失了吗?”亚当问,“乔治跟我说过这个,他说‘炼金女王’莉莲娜?霍克将方程式分成四份,分别交给四个弟子,但是过了好几百年,方程式早就找不到了。所以伊森?辛铎雷德才会另辟蹊径,从莉莲娜?霍克的笔记中反推方程式。不是吗?” “对。”堂娜果断地回答。 “那我不是没救了?” “年轻人,思维要活跃!”堂娜用手指点了点自己的头,“在现代,方程式的确已经遗失,可在从前不是这样啊!在历史上,的确有方程式出现的踪迹。”堂娜说着从书桌的抽屉里拿出一叠纸,匆匆翻着,“翻译莉莲娜?霍克笔记的格拉克曼父女曾用暗语提到过方程式的事,是这样说的:‘遵从那人的指使,将方程式手稿毁去,不留任何副本。’这说明他们的确是曾持有过方程式手稿的,只不过后来毁掉了而已。还有这一则,本杰明?富兰克林――对,就是那个放风筝的富兰克林――在日记里提过,‘1775年5月2日,波士顿,塞勒尔斯旅店。方程式已交予应得之人,为免后患,必须毁去’。这说明富兰克林曾经也是手稿的持有者。所以,”堂娜将那叠纸往旁边随意一推,“你只要穿梭时空,去到他们毁掉方程式之前的时间,就能够得到方程式了。” 亚当大张着嘴,像听天方夜谭那样诧异。“您……不是在开玩笑吧……?” “我大费周章把你找来就是为了跟你开玩笑?” “这可说不准呢,您活了一千多年,生活肯定很无聊,干出什么石破天惊的事我都不会奇怪的。” 堂娜默不作声地瞪着亚当。亚当干咳了两声,“好吧,您真的是说真的?” “当然。”堂娜做了个鬼脸,“穿越时空返回过去寻找方程式,这是拯救你灵魂唯一的办法,而且我告诉你,它很可行。” “您好像很有信心的样子……” “因为我曾见过。”堂娜说。 “见过什么?时间旅行者?” “你。” “……我?” “在我的过去,我曾见过穿越时空而来的你。” 亚当觉得自己的下巴要脱臼了。 “您……真没开玩笑?” “你刚才不是还挺敏锐的,怎么现在迟钝了?你真的没有一点感觉,当乔治看着你的时候?” 亚当努力回想着他最初的记忆。他不像儿童,因为尚未成熟,所以对于婴孩时期的记忆模模糊糊的。他直接跳过了那个阶段,他记得自己从获得自我意识开始的一切,虽然那时他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直到很久之后他学会了这个世界所谓的“常识”,才能理解当时的情形。他记得乔治,当时乔治和蝙蝠一起进入仓库,蝙蝠拧断了他的胳膊,然后乔治说…… 他喊出了他的名字。亚当。可是“亚当?勒梅”之名是伊森?辛铎雷德取的,为什么乔治那个时候会知道? 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乔治曾见过他。那是在他诞生之前的岁月,或者说,在他踏上时空之旅的遥远将来? “乔治过去也见过……我?” “对。”堂娜?伊莎贝拉捧着脸,“还有我们一些其他的朋友。比如乔治的父亲啦――我是说他的血族之父。他跟你提过埃德加吗?” “只提过一点儿,说他掌握着新英格兰规模最大的航运公司,还常年事必躬亲地在海上跑船。”亚当说,“他也见过我?” “对。”堂娜摊开手,“所以你看,对你来说前途未卜,对我们来说一切却早已成为定局。你会回到过去,回到灵魂方程式被毁掉之前,用它们修复你的灵魂。” “可是……那怎么可能?我是说,要怎么做?”亚当紧张得背后直冒汗,“我从没听说过有什么穿越时空的方法。” “噢,当然有。”堂娜从椅子里跳出来,走向书房一侧的展示架。架子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收藏品。堂娜踮着脚去够架子最上层的一只长条形盒子,可是以她的身高,再怎么踮脚也够不着。她回头瞪了亚当一眼,亚当心里窃笑着走过来,帮她取下那只盒子。不过,饶是亚当的个子,拿去那只盒子也有些费力。当他踮着脚摸索架子最上层时,手肘不慎碰到了下层的一个瓶中模型船。他叫了声“不好”,堂娜眼疾手快地接住瓶中船。 “小心一点儿!”堂娜声音尖利,“这可是有将近三百年历史的古物!” “我知道,我知道,卖了我也赔不起的。” 堂娜慎之又慎地将瓶中船放到旁边不会被亚当碰到的地方。“这是根据一艘真实的帆船造出的模型,‘午夜’号,是它的船长亲自送给我的!” 亚当扫了一眼瓶中船。那船挂着黑色的船帆,桅杆上挂着一面黑底骷髅旗,船首像还是只金色的猫。 “海盗船?” 堂娜摸了摸光滑的瓶身,颇有些怀念地说,“对,海盗船长詹姆斯?彭斯。” “彭斯?他是乔治的……?” “喔。你应该问他是埃德加的什么人。” “那――他是埃德加的什么人?” “他们见面还不到一个小时就亲上了,你说他是他的什么人?” 亚当朝堂娜炫耀着自己眼睛大。 堂娜耸了耸肩,像在说“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詹姆斯船长是殖民地出生的混血儿,后来英国和西班牙发生战争,他就上了一艘英国私掠船当水手。等战争结束,英王收回了颁发的私掠许可证――呵呵,过河拆桥,我早料到了――原本的船长带着掠夺来的财富逃回了英国,詹姆斯便带领其余人当起了海盗。可他运气不好,因为赚不到钱,手下造反,把他流放到了荒岛。结果他又抢了一艘路过的船,继续海盗的营生。” “他抢来的那艘船就是这个模型的原型?” “哦不不不不,他抢的是条不能再破的破船,‘午夜’号是埃德加――也就是乔治的父亲――‘赞助’他的。他用那条破船把埃德加从海里捞起来,因为埃德加所乘的船遇上风暴沉没了。于是埃德加给了他一大笔酬金,还不得不把自己棺材上的宝石抠下来抵债。总之,后来詹姆斯船长有了新船,成为让人闻风丧胆的海盗,埃德加负责帮他销赃。那会儿我们都认识,他们来哈瓦那拜访我。我在哈瓦那有个大庄园,地窖里藏着最好的朗姆酒,可惜后搬去了墨西哥,酒也没带上……其中还有些曲折,你总有一天会知道的。” 堂娜说着,诡秘地看了亚当一眼,似乎她刚才说了什么不可告人的阴谋,而亚当就是她的同谋。自从他走进堂娜?伊莎贝拉的屋子,她就一直在同他打哑谜,亚当都快疯了。 他怀着莫名其妙的心情将长条形盒子交给堂娜。堂娜却不接,而是说:“你自己打开看看。” 盒子没有锁,亚当轻而易举地便打开了。只见盒子里铺着柔软的红色丝绒,丝绒上躺着一柄沉睡在鞘中的银色长剑,护手细长,同剑身和剑柄一起构成了一个十字形。亚当记得这把剑。他怎么会忘记呢?他睁开眼睛看到的最初的事物就是这把剑,剑中无数生命凝聚成的贤者之石教会了他有关这世界的第一个概念――杀戮。他用这把剑杀死了伊森?辛铎雷德,他的造物主,就像伊森用这把剑杀死了无数人那样。 “这是……福音之剑?您怎么会有这个?” 作者有话要说: 66 66、勇者前行09 “这是……福音之剑?您怎么会有这个?” “我问乔治要来的。从前它是用来提炼贤者之石的工具,不过现在科技发达啦,早就用不着那种野蛮的办法了。我小小地改造了一下,往剑里铸入了光明符文,让它变成对抗吸血鬼的利器。” “等等,对抗吸血鬼?我以为我们在讨论穿越时空的办法?” “年轻人怎么这么沉不住气呢!在你穿越之后,它能救你的命!”堂娜不满地提高声音,“还有其他人的命!你需要准备许许多多的工具!” 说着,堂娜从展示架上拿下一个布袋,从里面倒出一把银币。“正宗的西班牙银元,百多年的古物,现在的价值可比当时高多了。” 她把银币装回布袋里,丢给亚当。亚当手忙脚乱地接住。“这又是干嘛?” “我也不知道你具体会回到哪个时间点,所以给你准备点儿盘缠。不管在哪个时代,没钱都寸步难行啊。” “盘……盘缠?!” 堂娜又从架子上拿起一只瑞士手表丢给亚当,“这个卖了也能换不少钱,拿着。” “这个太贵重了吧!” “哦没关系,我回头会给乔治送一份账单的。” 堂娜在架子上挑挑拣拣,拿起一对黄金耳环,“永远的硬通货,共产主义先驱都说了,‘货币天然是金银’。” 她从耳环的旁边取下一个小布袋,打开后从里面倒出两枚宝石,“这个不收钱,是卡尔文送你的――接着!” “卡尔文?”亚当想起之前开车接他的那名吸血鬼,“他为什么要送我这个?我跟他认识吗?在……在昔日?” “你总有一天会知道的。” 给亚当塞了一堆东西之后,堂娜?伊莎贝拉回到书桌前,翻出一个文件夹,从里面抽出一张纸,上面似乎影印了些什么。 “‘守望者’的那个徽章你带了吗?” “一直带着。” “很好,跟我来。” 她离开书房,亚当慌张地跟上去。两人下了楼梯,不过没有回到前厅,而是径直往下走,进入了地下室。地下室比书房更加昏暗,里面连电灯都没有,只点了两根蜡烛。当堂娜打开地下室门的时候,蜡烛摇曳着,差点儿就熄灭了。 借着那昏暗的烛光,亚当看到地下室的四壁和天花板上都画满了复杂的魔法阵,十足一个魔法师的殿堂。他敬畏地望着头顶的法阵说:“这就是能让人穿越时空的魔法?” 堂娜用看白痴的眼神瞟了他一眼,“怎么可能,这是保护性质的守护法阵。你穿越时空的时候有可能产生巨大的能量,我得保护好我的房子。” “……哦。” 亚当尴尬地跟着堂娜走到地下室中央,在堂娜的指挥下占到一个重重嵌套的法阵之中。 堂娜?伊莎贝拉展开手里的纸,口中念念有词,似乎在演练魔法咒语。亚当抱着装有福音剑的盒子,将那一堆“盘缠”塞进口袋,不安地问道:“我们这就开始了?我一点儿准备也没有啊!我还没跟乔治和其他人道别呢!” “怕什么,你又不是见不到他们了,那么何须道别。” “说的也是……”亚当心想堂娜这么游刃有余的样子,这趟旅程想必轻松得很。瞧见她信心十足的样子,亚当也有底气多了。 堂娜?伊莎贝拉放下手里的纸,对他说:“这其实不算是个魔法,我也拿不准它能不能成功。不过试试总归是没错的。” ――等等啊堂娜,我刚才还说你很有信心来着!别这么快就让我幻灭啊!亚当在心里喊道。 “您……您别‘试试’,万一我一不小心试死了怎么办?”亚当冷汗直流。 “如果你死了,那么我们过去所遇见的亚当也就不存在了,时空将会崩溃,到时候所有人都活不成。拉着那么多人垫背,你也值了。” “……谢谢您哦,一点儿安慰都没有。” 堂娜撇了撇嘴:“我活了一千年,还没听说过什么穿越时空的魔法,要我凭空造一个出来,我上哪儿造去?我又不是神仙。我思来想去,才想出一个可行的办法:你是个特殊的人,你的灵魂是经由方程式创造出来的,而方程式本身就具有无与伦比的强大力量,这力量或许能超越时空的限制。我从伊森?辛铎雷德的笔记里复印了那个残缺的方程式,现在我要通过它,进行一个仪式,唤起你灵魂中的力量,并与历史上的方程式产生共鸣,借由方程式之力,牵引你穿越时空,回到历史上方程式仍存在的时间点。” 亚当边听边点头,等堂娜解释完,他说:“方程式的力量会牵引我回到过去,那么等我找齐所有的方程式,我要怎么回来呢?” “呃……我也不知道耶。” “……” “船到桥头自然直嘛!总会有解决的办法的!年轻人,有点信心!” “……我本来挺有信心的,听您这么一说立刻就气馁了。” “那我提供你一个万无一失的笨办法好了。” “什么,竟然有这种办法?不愧是堂娜?伊莎贝拉,我就知道您肯定有主意的!” “你是人造人,贤者之石赐予你长生不老的力量――虽然我也不确定是不是真的长生不老,不过像血族一样活很久大概是没问题――所以你只要找个地方随便过上几百年,等到今天之后你就可以高高兴兴地回来找乔治了!”堂娜说着竖起大拇指,似乎觉得这个主意棒极了。 “不得不说这个方法真的……很笨。” “但是万无一失呀,对吧?” 不等亚当回答,堂娜便举起手里的纸,眼看就要作法了。亚当连忙阻止,“等一下!我还是觉得有点儿太仓促了!我得和乔治谈谈!” “我之前跟他都谈好了,他也同意了。他不跟着你来,就是怕舍不得。另外你也不用担心仪式失败的事,难道你现在去找他依依不舍地道个别,失败的仪式就能变成功了?你有思考那个的功夫,不如想想怎么在过去生存下去和寻找方程式为好。” 事已至此,亚当明白说什么都没用了。他缓缓吐出一口气,说:“我知道了。那么,请您帮我带一句话给乔治。” “什么?如果是‘你爱我我爱你’之类的肉麻话我可不帮你带,恶心死了,等你回来之后自己跟他去说好吗。还有什么要说的?” “……没有了。” “很好。” 堂娜盯着手里那张纸,用仿佛不属于一个小女孩的语调念出了一段段古怪的音节。随着她的念诵,亚当听见了钟声,宛如千万口大钟在轰鸣。钟声不是从别处传来的,正是从他内部、从他灵魂的源头而来。有一只冰冷的手攫住了他的身体,将他向黑暗中拖去。周围的一切都开始发光。白色的光芒让他什么也看不见。震耳欲聋的钟声让他什么也听不到。 他觉得自己飘了起来,被某种无形的力量牵引着,突破了凡人所不能触及的界限。他向上飘去,高高地浮在没有水、没有重量的大海里。他上升,上升,上升……最后,那力量将他重重地丢了下去。 在自由落体的失重感里,亚当睁开了眼睛。 他已不再身处堂娜?伊莎贝拉昏暗的地下室里。 眼前一片开阔。脚下是一片青葱的草地,面前有一片稀疏的树林,一条小路从草地旁经过,道路延伸的尽头是几栋红墙蓝瓦白顶的建筑,典型的殖民地风格。这儿似乎是个小镇。 成功了!这是亚当的第一个想法。方程式的力量真的牵引他穿越了时空!可是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亚当检查了一下身上,装福音剑的盒子还在手上,堂娜?伊莎贝拉给他的“盘缠”也在口袋里。为了和堂娜见面,他穿了身价格不菲的西装,只要是在近现代的美国,这就不算什么奇装异服。 当务之急是弄清楚他现在身处何时何地,再找个合适的落脚点。方程式的下落可以慢慢打听。 拿定主意,亚当抱着盒子走向小路尽头的小镇。 作者有话要说: 67 67、勇者前行10 小镇的氛围相当安静和谐,金红色或翠绿色的树林掩映着一栋栋房屋,远处的群山呈现出斑斓的色彩。街上偶尔可见几个行人,但亚当不敢贸然前去询问。他轻松地找到了一家书店,书店门口放着一排白色的报刊架,上面罗列着报纸和薄薄的杂志。亚当拿起其中一份报纸,只见日期写着“1952年10月23日”。 1952年,真是让人意想不到。不过还算不错,如果一下子回到几百年前,亚当反倒要无所适从了。他默默地将报纸放回报刊架上。书店柜台后的年轻收银员瞄了他一眼,对他只看不买的行为没有表示什么不满。 他已经弄清了自己所处的时代,那么还剩地点不明。他走向柜台后的收银员,向他露出一个微笑。不管在什么地方,微笑总是化解紧张的最佳良药。 “嗨。”亚当轻松地打招呼,“我刚刚到这儿,是来观光的,能推荐下不错的景点吗?” 如果直接问“你好,请问这里是哪儿啊”,肯定会被当作神经病送进警察局,所以亚当决定迂回一下,从小镇的知名观光景点推理出这是什么地方。 收银员耸了耸肩,“那得看你要什么了,我们这儿有很多博物馆啦,艺术馆啦,画廊啦什么。” 哇哦,看来这个小镇的自然景观并不出名,但是人文气息很浓厚。 “你是本地人?”亚当继续套话,“我想听本地人推荐一些真正值得观光的地方,让我不虚此行。” “我不是本地人,我是学生,在这儿打工。” “哇,”亚当故作惊讶,“大学生?你在哪所学校就读?” 收银员露出一个无奈又讽刺的微笑,“还能是哪所学校?达特茅斯学院啊。哦,我们学校也算‘知名观光景点’之一吧,如果你有兴趣可以去学院的艺术馆看看。” 亚当挑起眉毛。“谢谢。” 好极了。他知道自己在哪儿了。这里是新罕布什尔州的汉诺威,常春藤盟校之一的达特茅斯学院的所在地。同时,他也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方程式带到此时此地了。他记得翻译莉莲娜?霍克研究笔记的那位格拉克曼教授生前就在达特茅斯学院任教,是历史系的教授。这么说,格拉克曼教授持有方程式手稿?这也是当然的,他都找到莉莲娜?霍克的笔记了,持有手稿有什么的奇怪的。 亚当走出书店。既然知道了所在地,知道了自己要寻找什么人,接下来要做的事就一目了然了。他找了家收旧货的杂货店,将堂娜给他的瑞士手表买了三百块。就算知道1952年的三百块比2014年的三百块值钱得多,他还是觉得自己亏大了。 然后他买了台相机,找了家不用登记真实身份就能入住的旅店,总算有个了落脚点。接下来就是想办法接触格拉克曼教授了。 接触一位大学教授最好的方法当然是通过学生,而小镇上最不缺的就是学生。第二天,亚当在一所历史博物馆里见到了一大群。他脖子上挂着相机,带着自信满满的表情向他们走过去,脸上仿佛写了“我是专业的”几个字。他谎称自己是一名杂志记者,正要撰写一篇有关常春藤盟校的文章,问他们是否知道一位格拉克曼教授。他的相机大大增加了说服力。出乎他意料的是,格拉克曼教授在学院里非常出名,原因是他开了一门讲黑魔法和炼金术的奇怪选修课。这门课极其受欢迎,每次开课,教室内外都挤满了学生。被采访的学生并不觉得记者采访是件稀奇时,反而认为这么一位古怪或者说有趣的教授没有记者来采访他才很奇怪。最后亚当为学生们照了一张集体照,满意地离开了博物馆。 亚当决定亲自去听一听格拉克曼教授的课。当又一次选修课上课时,亚当偷偷混进学生中。他在“守望者”受过训,当了五年的执法人,混进一所防备不严(或者说根本没有什么防备)的大学伪装成学生对他来说根本是小菜一碟,况且来听课的学生那么多,一个陌生面孔压根不稀奇。 格拉克曼教授对炼金术研究颇深。虽然选修课上讲的主要是炼金术的发展历史和中世纪猎巫运动,但亚当能隐隐听出来,他对炼金术的研究不仅仅停留在“历史”的阶段。下课后,亚当混进学院的图书馆,找到了格拉克曼教授的著作和论文。(图书馆馆员非常热心地帮助他,并表示前来拜读教授大作的学生数不胜数。)越是阅读教授的作品,亚当就越确信,他手中一定握有灵魂方程式,至少是其中的一页。 如果直接去问教授要灵魂方程式,他肯定不愿意给。换成亚当,他也不愿意。所以亚当决定再多了解教授一些,好寻找一个切入点。他潜入了学校的档案室,找到了格拉克曼教授的个人档案。艾萨克?格拉克曼教授是在二战时期从德国逃到美国的犹太人,妻子是作家,两人有一名养女。他拜访了格拉克曼教授的助教,依然用了记者那招,不过这次他谎称自己要撰写一篇文章,报道二战时期因遭到纳粹迫害而逃到美国的犹太人的生活现状。亚当还暗示助教,假如他不愿配合,那么就有支持纳粹、反犹太人的倾向,这把助教吓得不轻,立刻乖乖招出了有关教授的一切。 根据助教的说法,格拉克曼教授的确是二战时期逃到美国的。因为他从前在柏林大学任教,还发表过一些知名论文,所以达特茅斯学院对他青眼有加。至于他们一家是如何突破重重阻碍从德国逃过来的,教授本人一直讳莫如深,只说是接受了一位慷慨商人的协助,具体情况助教也不知道。 亚当觉得自己能打听出的信息只有这么多了。又去听了一次格拉克曼教授的选修课后,他准备亲自去会一会他。 格拉克曼教授有个习惯:每周三都要去镇上的一家咖啡店里喝咖啡。这对亚当来说是个绝好的时机。他去咖啡店里见格拉克曼教授,与他讨论炼金术,佯装自己是名对炼金术很感兴趣的学生,先获得对方的信任。两周后的又一个周三,他读到了格拉克曼未发表的有关莉莲娜?霍克的论文,并表明了自己“守望者”的身份。 格拉克曼教授给他讲了一个很长的故事。故事里登场的人物亚当并不陌生,事实上,他对埃德加和乔治在这个故事里所扮演的角色丝毫不感到惊奇。他早该想到,作为新大陆血族的元老,作为领导“守望者”的一员,埃德加和乔治当然会参与到二战中来。 又过了一周,亚当和格拉克曼教授约好在咖啡店中碰面,这一次,格拉克曼教授会带来灵魂方程式的手稿。亚当先一步来到老座位上等待。他还带来了福音剑,就放在脚边。 既然在21世纪,灵魂方程式已经杳然无踪,那么为了不改变历史,不造成什么不可预料的后果,亚当拜托格拉克曼教授在他离开后销毁方程式。 他念出手稿上晦涩的符文。再一次的,他听见了钟声。 方程式的钟声在召唤他。白光笼罩一切,咖啡店和格拉克曼教授都消失在了白光之中。 那股不可抗拒的牵引力拽着他脱离了这个时空,将他抛向更早的时间点。与此同时,他那逐渐衰弱的灵魂被方程式的力量所巩固,如同某种错位的东西被拨正了一般。 当白光消失,亚当发现自己脸朝下爬在一处硬石板路上。他狼狈地爬起来,踢到了装福音剑的盒子。 这次,方程式的力量把他丢在了一个狭窄逼仄的暗巷里。周围黑黢黢的,正是晚间。亚当一手抱着盒子,一手扶着墙,踉踉跄跄地往前走。 走出暗巷,映入眼帘的是一条河,河上拥挤着许多小木舟,众多颇具异国风情的建筑林立在河畔。这应该是座滨河或者滨海的繁华大城市。 亚当来到河边,望着脚下潺潺的流水,寻思着如法炮制,先弄清自己身处何时何地再说。这时,有一只冰凉的小手抓住了亚当的脚踝。 亚当尖叫一声,往旁边跳去。 一个小小的身影蜷缩在破碎的石板路上。 “求求您了,先生,行行好吧,施舍我一个子儿……我瞎了,我爸妈不要我了……求您可怜可怜我……” 那是个失明的小乞儿,穿着一件破破烂烂、勉强可以蔽体的衣服,从袖口里伸出的手臂骨瘦如柴。 亚当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接着想到,1952年的钱币大概在这个时代花不了吧。他得先变卖堂娜?伊莎贝拉给的“盘缠”,换来流通的货币,才有钱施舍别人。 但他又不忍狠心地从小乞儿身边走开。何况,“失明”和“被父母抛弃”这两个关键词总让他想起了什么…… 他在小乞儿身边蹲下,问道:“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小乞儿抬起头,失明的双目根据声音转向亚当所在的方向。 “卡尔文,”他嗫喏道,“我叫卡尔文。” 亚当长长的“啊――”了一声。他现在总算明白那名吸血鬼――卡尔文?布莱克,为什么要感谢他了。 “这么说,这里是新奥尔良?” 卡尔文疑惑地歪了歪头,不明白面前这位先生为什么这么问。 “是的,这里是新奥尔良。” “现在是哪一年?” “呃……1842年,先生。” 亚当摸了摸卡尔文的脑袋,把他抱起来。孩子的身体意外的轻,隔着衣服,亚当都能摸到他嶙峋的骨头。 “我刚刚到这儿,还什么都搞不清。我想,我得找家旅馆住下,再弄点东西吃。你饿坏了吧? 恋耽美 分卷阅读22 新大陆血族断代史 作者:唇亡齿寒 卡尔文的肩膀胆怯地缩着,似乎害怕亚当对他不利。亚当安慰地拍着他的后背,“别怕,我不会伤害你的。我想,我被带到此时此地见到你,一定是命运使然。” 卡尔文彻底困惑了。“……先生,我不懂……?” “没关系。总有一天你能明白的。对了,我叫亚当,亚当?布莱克。啊,黑色,真是个有趣的姓氏。从今天起,你就是卡尔文?布莱克,我收养你,你觉得怎么样?” 作者有话要说: 68 68、勇者前行11 “没关系。总有一天你能明白的。对了,我叫亚当,亚当?布莱克。啊,黑色,真是个有趣的姓氏。从今天起,你就是卡尔文?布莱克,我收养你,你觉得怎么样?” 卡尔文吓得不敢吱声,大概觉得亚当已经疯了。如果在现代,他或许就要大哭着叫警察了吧。 亚当找到了一家临河的小旅馆,条件看起来不怎么好(亚当自欺欺人地安慰自己:上上个世纪的旅馆都是这德行),不过当作暂时的落脚点还算差强人意。旅馆老板对于亚当带了个小乞丐进来感到非常不满。亚当身上1952年的纸币显然在这个时代用不了,不过他用一枚西班牙银元成功让旅店老板闭上了嘴。他租下了最好的房间,叫旅馆帮佣烧了热水,给卡尔文洗了个澡,向老板借了他孩子的旧衣服(老板女儿的绿色连衣裙)给卡尔文穿上。幸好卡尔文看不见,不知道自己到底穿了什么(他大概以为是件袍子),否则他真的要哭喊警察了。 亚当叫厨房临时做了顿晚餐送到房间里。晚餐十分简陋,看起来就像厨房杀手的创意杰作:两块硬面包,两条咸肉,一壶味道奇怪的果汁,还有一小碟糖和一小碟盐。亚当咬了口面包就觉得要吐了。两个小时前他还坐在新罕布什尔州的休闲咖啡厅里喝手磨咖啡,吃新鲜的牛排,现在却只能窝在一间河边的破旅馆里啃发霉的面包。他觉得日子简直没法过了。卡尔文倒是吃得狼吞虎咽。亚当慷慨地把自己的份也让给了他,托着下巴看他风卷残云地扫光所有的食物。小家伙真的饿坏了。 第二天,亚当带着卡尔文一起出门。他不敢把孩子一个人丢在那破旅馆里。他们找到了一家当铺,亚当卖掉了那两颗宝石(未来的卡尔文送的,现在算是某种形式的物归原主了吧),换来一笔数额令他相当满意的钱。他立刻搬到一家干净整洁治安也不错的旅店住下,并给自己和卡尔文置办了几套符合时代特色的正常装束。 安顿下来之后,他就得考虑灵魂方程式的问题了。在21世纪,乔治曾带他来新奥尔良旅游过。可他思来想去,也想不出这个时代的新奥尔良有什么人会持有灵魂方程式。命运在冥冥中让他见到卡尔文,难道卡尔文跟方程式有关?但是一个八岁的孩子怎么可能知道炼金术的奥秘?莫非和他的家人有关? 卡尔文说他原本住在密西西比河之畔的一处小村庄里,父亲是伐木工人。于是亚当跟他一起乘蒸汽轮船沿密西西比河北上,找到了那个村子。看到自己抛弃的孩子被人送了回来,卡尔文的父母感到非常震惊,而且,亚当得说,他们显得非常尴尬和不情愿。卡尔文有六个兄弟姐妹,包括一个尚未出世的。对于这样一个负担颇重的家庭,罹患眼疾、几乎丧失劳动能力的孩子只会拖后腿。当亚当表示他打算自己收养卡尔文之后,一家人几乎欣喜若狂,好像摆脱了什么大包袱似的。卡尔文的父亲拉着亚当的手,称颂他像上帝的使者般仁慈。亚当冷冷地把手抽了回来,并且故意在衣服上擦了擦手,让所有有眼睛的人都看见这一幕,告诉他们比起一个“没用的”失明孩子来,这群健康有用的人更令他厌恶。 他问卡尔文的父母知不知道炼金术或灵魂方程式的事,两个人听了直摇头。他们甚至不识字,家里唯一的纸制品是一本破旧的圣经,还是教区免费赠送的。在这个见鬼的家庭里大概打听不到什么了,于是亚当谢绝了留下来吃晚饭的提议,当天就带着卡尔文到码头搭船回了新奥尔良。卡尔文在家里乖巧地坐在亚当身边,垂着头,不论大人在讨论什么,他一句意见也不发表,但是一上船,他就哭了出来。亚当把他抱在怀里,让他的眼泪打湿了自己的衣襟。亚当安慰他:“不哭不哭,你家人不要你了,可是我要你啊。” 卡尔文哭得一抽一抽的,连话都说不清楚。“那……那你能当我爸爸吗?” 亚当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好儿子。” 回到新奥尔良,亚当觉得自己完成了一件大事,却又彻底迷茫了。毕竟他的首要目标是寻找灵魂方程式,而不是养孩子。如果他很快就找到了方程式,离开了这个时代,卡尔文怎么办?二十多年后他才会被堂娜?伊莎贝拉变成血族,这个时代的堂娜在哪里?该怎么联络?亚当一无所知。假如他真的要离开,至少得把卡尔文托付给信任的人,但是他在新奥尔良一个人也不认识。他倒是可以跟“守望者”联络,甚至能找到乔治,但是那太冒险了。乔治和堂娜都没提过他在这个时代同他们见过面,要是他去见乔治的事违背了历史,就有可能造成无法预料的后果。还是顺其自然地好。 当然了,这一切假设都有个共同的前提,那就是亚当很快找到了灵魂方程式。可事实是,他现在毫无头绪,连方程式的影子都抓不到。他可能要花好几个月,甚至数年的时间去寻找它。既然如此,亚当决定循序渐进,反正打听方程式的下落和养孩子又不矛盾。 他退掉了在旅馆的房间,租了一间价格适中、环境又好的公寓,和卡尔文搬到了新家。卡尔文不能去上普通人的学校,所以他为卡尔文请了一名家庭女教师。女教师相当认真负责(或者说有些严厉),这让亚当外出的时候可以放心地把孩子交给她。每当看到卡尔文跟女教师学习书写的时候,亚当就会想起海伦?凯勒和沙利文老师。 原本亚当只打算四处打探方程式的下落,可阴差阳错的,他竟做起了生意。缘由是这样:那位女教师的父亲在一家船运公司工作,可由于公司经营不善,濒临倒闭,女教师的父母也面临着失业的危险。亚当手头刚好有一笔钱,于是他出资挽救了公司,并成了最大的股东。一年后,船运公司起死回生,扭亏为盈。又过了一年(亚当完全没想到这次的时空之旅会拖这么久),公司已有资本添置新船,拓展了航线,同时为亚当带来滚滚收益。亚当购置了新的房屋,配备了马车和仆人,让卡尔文过得像个真正的富家少爷。卡尔文的亲生父母做梦也想不到,被他们抛弃的孩子能过上他们一辈子的积蓄也换不来的优渥生活。 就在这一年,亚当遇到了托马斯和杰姬夫妇。他从奴隶贩子手里救下托马斯,让夫妻俩到他家中工作。当亚当看到杰姬送给卡尔文的那枚项坠,他觉得后背的寒毛都要竖起来了。项坠里的两张画像分明是卡尔文和他。这项坠来自遥远的过去,对亚当来说,那是未来尚未发生的事。这是不是未来的他所留下的线索,为现在的他指引着一条道路? 亚当命工匠依照那项坠的模样,做了枚一模一样的,里面也放上他的卡尔文的画像,由他自己随身携带。假如他再次穿越时空,那么他托付给杰姬先祖的,就将是这一枚项坠。 在那之后又过了八年。距离亚当来到新奥尔良,已过了整整十年。这期间,亚当从新奥尔良城里搬去了郊外的庄园,船运公司的生意红红火火,卡尔文从瘦弱的小男孩成长为风华正茂的青年,还结实了一个从纽约来的“守望者”血族执法人。 可亚当的外貌没有丝毫改变。贤者之石赋予了他漫长的,甚至可称为不朽的寿命。但他并不觉得快乐。他想念乔治。他和乔治共同度过了十年时光,而他离开乔治的时间已经与他们所共度的时间一样长了。 经过上一次方程式的巩固,他的灵魂不再那么衰弱,可是十年时光让他灵魂的不稳定性再次暴露了出来。他开始频频昏厥。他不想让卡尔文担心,于是命令托马斯隐瞒这件事。作为亚当的助手和管家,托马斯敏锐地察觉了主人的焦虑。一天,当亚当在书房处理公务时,托马斯问他:“主人,您这段时间一直心神不宁,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这是我的问题,你帮不上忙的,托马斯。” “您根本不告诉我发生了什么,又怎知我帮不上忙呢?托马斯是您忠实的仆人,愿意为您分忧。” 亚当摇摇头:“说真的,托马斯,我很感激你的关心,但你恐怕真的帮不上忙。” “主人,您说说看,究竟是什么事?就算我无能为力,可您说出来也比憋在心里好,不是吗?” 亚当叹了口气:“你知道灵魂方程式吗?我一直在寻找它,然而不论怎么找也找不到。” “那个东西很重要吗?” “我必须找到他,否则――我会死。” 托马斯长大了嘴。“那么那个灵魂方程式是什么东西?我的确是没听过,但我可以替您去打听啊。” “它和炼金术有关,是一种……唔,非常复杂,一时说不清。” “主人,我没什么文化,也不懂炼金术,但是肯定有人懂啊。在新英格兰有许多大学,或许那里的学者知道呢?您不妨去一封信问问?” 亚当揉了揉额角:“你说的对,我不该总把自己局限在新奥尔良。也许方程式并不在这里,我找错了地方。” 他从抽屉里抽出一张白纸,提笔在纸上写下方程式的符号,可他只写了几行便写不下去了。他丢开笔,颓丧地扶着额头。 “不,还是算了……也许一切都是命运,也许我注定死在这个时代,万物都会崩溃……” “主人!千万别这么说!您不会死的!” 托马斯拿起那张纸,仔细盯着上面的符号。“唔?我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 “你不用安慰我了,我很感谢你,托马斯,但是这件事就这么算了吧。” “不,主人,我是说真的!我真的见过和这个很类似的东西!” 说着,托马斯拿起笔,在纸的背面匆匆书写着什么。他写了整整一页,然后将纸交给亚当。“主人,您要找的那个方程式,是不是这样的?” 亚当接过纸,只读了一样,便惊讶得无法呼吸。托马斯所写的的确是方程式所用的炼金术符号,可这一部分却是亚当从未见过的,依照其内容,刚好可以同格拉克曼教授持有的手稿连在一起,也就是说,这的确是方程式的一部分! “托马斯,你……怎么会知道这个!” 黑人管家颇为骄傲地说:“这是我的母亲教给我的。她原本生活在非洲,后来被奴隶贩子掳到美国来。她告诉我,这东西是她部落的宝物。很久很久以前,在她祖父的祖父的年代,有一名白人传教士来部落里传教,后来他病死了,他的遗物就被酋长收了起来,作为部落的宝物留存。我母亲曾在宝物中发现一张纸,上面画了稀奇古怪的符号。她的记忆力非常强,只用一眼就把纸上的内容全记住了。当她被当作奴隶卖到美国后,还时常在地上画这些符号。我小的时候,她就常常给我画这些,对于她来说,这是有关她故乡的珍贵回忆。我的记忆力像我母亲那样好,所以很容易就记住了。我怎么想也想不到,这竟然就是主人所要寻找的灵魂方程式!” 亚当瘫坐在椅子里,脑袋里乱哄哄的。白人传教士……对,莉莲娜?霍克的笔记里提过,她有一名弟子是虔诚的天主教徒,名叫艾兰。格拉克曼教授在笔记译文中有过注解,说这名弟子后来去非洲传教,不知所踪。原来他竟然病故在异国他乡,方程式则被当地的土著部落当作宝物收藏了,两百多年后,部落的后人为他所救,成为他的管家,而方程式就被铭刻在此人的记忆中。这么多年,他竟然一点儿也没察觉……亚当都要忍不住嘲笑自己了。难怪方程式的力量要把他带到1842年的新奥尔良。一切因果宛如一个个精密的圆环,最终将天衣无缝地嵌套在一起。 既然拿到了这个时代的方程式,亚当便不愿再久留。他留的时间已经够长了。卡尔文十八岁了,足以担当重任。第二天,他便宣布将所有的财产交给卡尔文,自己将“外出旅行”――这当然是个幌子,总不能告诉卡尔文他要穿越时空了吧。亚当叫来律师,处理了财产交割的手续,同卡尔文道别后,他选择不会被人打搅的夜深人静之时,独自一人书房里,念出了方程式。 方程式的力量有如汹涌的洪流,带着他再度突破时空的界限,去往下一个时间,下一个地点。 作者有话要说: 69 69、勇者前行12 亚当的双脚再一次站在了一片青葱的草地上。 面前伫立着一幢殖民地风格的教堂:红色的外墙和三层白色屋顶。它看起来相当眼熟。亚当发誓他曾见过这座教堂。 他转过身,凝望着教堂前方的道路。有哪里不对。他想。我的确见过这教堂,但是现在的它似乎少了点儿什么。 他歪着脑袋回忆了半天,方才意识到,教堂前方本应有一座男子骑马的塑像,可现在塑像没了。 不不,并不是“没了”,而是这塑像还压根没有竖起来。这座教堂是波士顿的老北教堂,而那座塑像则是保罗?列维尔骑着马。乔治曾和他到波士顿旅游过,特意沿着“午夜骑行”的路线游览了一番,旅程的起点就是老北教堂。乔治说他曾参与过保罗?列维尔的行动,是以特意“故地重游”一番。他仿佛带着某种不可言说的目的,领着亚当在那条路线上走了一遍。亚当当时以为他是在怀旧,现在才明白,乔治的目的是让他牢牢记住这个历史事件。 假如他没猜错,他也参与了“午夜骑行”,正是在这场行动中,乔治遇到了他――公元1775年的、年轻的乔治,遇到了来自21世纪的他。 知道了这一点,接下来的行程就清晰多了。亚当去波士顿,变卖了那对金耳环,买了匹马(以及合适的服装,他可不想吓到哪位开国元勋),一路骑到列克星敦去。那两位著名的爱国者――汉考克和亚当斯,正迫于英军的搜捕,不得不藏身在列克星敦的民居里。在当时,知道这件事的人可不多,只有少数爱国者领袖,比如保罗?列维尔。但是在后世,他们的藏身地点可是人尽皆知,那儿甚至变成了观光景点。 亚当轻松地找到了他们。他自称是来自新奥尔良的爱国者(这点倒也没错,他的确是从新奥尔良来的,不过是未来的新奥尔良),为了了解英军最新的动向和爱国者的对策,特意到马萨诸塞州来的。他对这个时代的方方面面了若指掌,所以汉考克和亚当斯非常信服他,甚至将他当作一位爱国者中的激进分子(没办法,毕竟他的某些想法太“前卫”了,比如支持武装起义和反对奴隶制)。 他在列克星敦耐心地等到了4月19日,凌晨时分,果不其然的,乔治与列维尔抵达列克星敦。亚当加入了他们。三人在半道上遭遇红衣卫劫击,亚当和乔治被俘虏,后来死里逃生,并且杀死了血术士司各特?辛铎雷德。这让亚当的心情有点儿复杂,因为司各特是伊森的血族之父,而伊森是亚当的造物主。而且,杀死司各特的那把福音剑,就是伊森亲手造出来的,伊森也是因为父亲被杀一事,才与乔治结仇。 亚当等了整整十年,才盼来了和乔治重逢的这一天。然而,这来之不易的重逢却只有仅仅几个小时。天明时分,他含泪挥别乔治,启程前往波士顿。他已经想清楚了,在这个时代多留也是无益,唯一的方法就是尽快找齐方程式,彻底修复自己的灵魂,然后返回21世纪,与乔治团聚。 他冒着枪林弹雨,偷偷潜回波士顿,住进一家旅店。十几天后,本杰明?富兰克林住进了同一家旅店。 他找到这位老人,开门见山地说:“富兰克林先生,我叫亚当?勒梅,想向您讨要一件东西。” 本杰明?富兰克林摘下眼镜,从口袋里抽出一根丝巾擦了擦,又戴上,以确定自己没眼花。这一年的富兰克林已经六十八岁,却依然在为殖民地的人民而奔波。富兰克林原本住在英国伦敦,由于列克星敦和康科德的这场武装冲突,他被伦敦列为通缉对象,于是回到殖民地,投入独立事业当中。 “勒梅……你有一个奇特的姓氏,年轻人。”富兰克林说,“我很乐意帮助别人,但是我不认识你,恐怕也没有什么值得你讨要的东西。” “我需要灵魂方程式。我知道您持有一页方程式的手稿。我需要它。” “我怕是听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亚当用手指蘸着酒水,在桌子上画出几个符号,然后快速地将它们擦去。他所画的是方程式中常出现的炼金术符文。富兰克林一见那符号就明白,亚当也是方程式的持有者,或者至少见过方程式。 “你是炼金术士?”老人抬起眉毛,“你要方程式干什么?” “您放心,我不会拿来干坏事的。” “我就直说了吧,勒梅先生,方程式拥有无与伦比的力量,不可随便交予他人,虽然我持有的仅仅是它的一部分。” “我知道。”亚当微笑着点头,“我不是什么可疑的人。您可以向约翰?汉考克或者塞缪尔?亚当斯打听,他们会告诉你,我是来自新奥尔良的爱国者,并保证我的可靠性。保罗?列维尔会以荣誉为我担保,因为我冒着生命危险跟他一起连夜骑马报信。” “我不怀疑您对国家的热忱。” 亚当摇摇手,“那只是我众多身份中的一个而已。我要对您说的是,我是一个人造人。” 富兰克林睁大了眼睛,他摸了摸自己的眼镜,似乎又想把它取下来擦一遍了。 “这……这不可能!”老人激动地说,“制造人造人需要贤者之石和灵魂方程式,但是方程式手稿中的一页一直在我这里,没有交给过任何人!就算凑齐了其他的部分,但残缺不全的方程式也绝不可能创造出完整的灵魂。” “您说的对。”亚当柔声说,“残缺的方程式只能创造出残缺的灵魂。这就是我要找齐所有方程式的原因。” “你……?” “我是被不完整的方程式所创造出来的。我灵魂残缺不全,无法长久地留存,而会不断衰弱,令我饱受煎熬。唯有找齐方程式,才能修复我的灵魂。所以我恳求您,将方程式交给我。……不,您甚至不用交给我。我只要看着它,读出上面的内容就可以了,这样方程式的力量就能融入我的灵魂。” “不是我不相信你,勒梅先生,但是您所说的实在是……匪夷所思。” “我知道。”亚当无奈地说,“倘若您立刻深信不疑,反而才奇怪呢。我敬重您,富兰克林先生,不论作为科学家还是政治家,您都声名远扬。我大可以把您打晕搜身,我相信那么重要的东西,您一定会随身携带。但是我希望能跟您坐下来好好谈一谈。” “这算是威胁吗?” “当然不是。我想说,或许我们可以做个交换。我给您看一样炼金术的伟大产物,您也给我看方程式,怎么样?” “你的那个‘伟大产物’不会就是你自己吧?” 亚当解下腰间的福音剑,将它交给富兰克林。“请看这把剑。您看了就会相信我的。” 富兰克林将信将疑地抽出福音剑,接着倒抽了一口冷气。他用粗糙的手指抚摸着剑刃上的铭文,赞叹了一声。“天呐,这是……尼古拉斯?勒梅的福音之剑!我只在文献里看过它的图画,没想到今天能看见实物……可是,不对啊,福音剑不是已经全毁掉了吗?那这把剑是?而且铭文也不对……” “它是新铸的。” “原来如此,这个工艺实在是……莫非……真是了不起。它也能淬炼贤者之石?” “能。”亚当嘶哑地说,“我的创造者就是用这把剑炼制贤者之石,然后创造了我。” 老人把剑还给亚当,摘下眼镜,捏了捏自己眼角。“真是罪恶……一定杀了很多人……” “他也受到了制裁。” 亚当还剑入鞘。“现在我能看看方程式了吗?真的只是看看,我摸都不会摸一下的。” 富兰克林戴上眼镜,“你稍等一下。” 他在随身的行李里翻了翻,找出一本外表很有年头的笔记本,翻开其中一页,然后放在桌子上,推给亚当。 “我年轻时在费城工作。”老人说,“我对科学很感兴趣,其中也包括炼金术――是的,我认为炼金术属于科学的范畴。在费城,我遇到一名炼金术士,他自称是莉莲娜?霍克之徒多梅尔的后人。他给我看了方程式的手稿,我把它抄了下来。后来他得了传染病,过世了,手稿作为遗物随他一起火葬,只有我抄下了的这个副本还留存着。我一直觉得这个东西不属于我,它流传到我的手里,并不是上帝为我安排了什么伟大的使命,而是让我作为中转者和保管者。早晚有一天,我会把它交给某个应得之人。” 亚当遵守诺言,碰都没碰笔记本一下,只用眼睛看。 “感谢您,富兰克林先生。我只有一个请求,您务必要答应我。” “你先说,然后我再考虑要不要答应你。” “当方程式的力量和我的灵魂结合后,我就会被牵引到其他的时间和地点。在您看来,我就像是凭空消失了。我请求您,在我消失后,毁掉这个副本。” “为什么?” “您想必看出来了吧,那把福音剑的铸造工艺超越了这个时代的水平。它是未来的产物。” “我……并不怀疑。” “在它的时代――我的时代――这份方程式的手稿已经被销毁了。所以,假如您留着它,就会改变历史,极有可能造成可怕的后果。方程式必须被销毁。” 富兰克林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我明白了。我答应你。” 亚当点点头。说到这里就已经足够了。他相信这位名留青史的老人能够遵守诺言。 于是他念出了方程式的炼金术符文。随着一个个古怪的音节,他又听见了钟声。 第三页方程式手稿的力量已融入他的灵魂之中,那不可抗拒的力量牵引着他,带他前往最后一页方程式所在的时空。 震耳欲聋的钟声里,他听见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叫喊:“请等一下!你说你来自未来,那么你告诉我,殖民地有没有……” 富兰克林想问他殖民地有没有独立。但是他的问题还没说完,亚当?勒梅便消失在了一片光芒中。在最后的时刻,他开口说了一句话,可他消失得太快,那个句子也变得支离破碎。 只有两个词的语音飘荡在房间里,富兰克林确切地听到了。 一个词是“真理”。 一个词是“不言而喻”1。 ※ 注释: 1本杰明?富兰克林后来参加了草拟《独立宣言》的委员会。托马斯?杰斐逊起草了宣言的初稿。富兰克林觉得杰斐逊在表述“真理”这句话时使用的“神圣和不容否定”不够确切,他建议修改为“不言而喻的”(selfevident)。宣言中整句话为“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ed equal, that they are eheir creator with alies, that a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 of happess)。在《朗姆革命》中,亚当也对詹姆斯船长说过类似的话。 作者有话要说: 70 70、勇者前行13 亚当闻到了海风的味道。 带着咸味和腥味,南国温暖的熏风。 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站在一处码头上,脚下是木头架起的栈桥,几艘单桅小船停在他左侧,右侧有一艘双桅船正在靠港。更远的青蓝色的海湾里,扬着点点白帆。操着异国语言、皮肤黝黑的水手从他身边经过,个个的手臂上都文着奇异复杂的文身。 当他转过身,看见岸上那黄墙红瓦、爬满青藤的建筑时,他几乎立刻就猜到自己身在何处了。这里一定是古巴哈瓦那。乔治曾带他到这座南国小岛度假,他们在朗姆酒和海水里度过了一个悠长美好的假期,乔治不太喜欢加勒比海的阳光,于是他们总在夜晚出门,牵着手在月光下的沙滩上漫步。 现在回想起来,那趟旅程可谓“别有用心”,处处都透露着玄机。乔治用这种委婉的方法告诉他,他总有一天会回到这些地方,不过,并不是在未来,而是在过去。 说到哈瓦那,亚当就想起了堂娜?伊莎贝拉、乔治的血族之父埃德加和那位海盗船长詹姆斯?彭斯。他们四人正奇妙地共处于同一时空,仿佛一切因缘都在此时此地汇聚。亚当既觉得毛骨悚然,又感到满心欢喜。 埃德加和詹姆斯船长会到哈瓦那来拜访堂娜?伊莎贝拉。这是亚当所知的信息。从血术士司各特口中,他得知埃德加曾处理过一名族中叛徒,那叛徒的罪名是害死了辛铎雷德家族的一名女性成员,也就是司各特的姐妹。这位女性亦是莉莲娜?霍克的弟子。亚当推测,她就是继承了方程式手稿之一的奥莉维亚?辛铎雷德。那么亚当被方程式之力牵引到此处的原因也一目了然了:一定是那叛徒盗走了奥莉维亚所持有的手稿,躲藏在殖民地,埃德加奉命前来追捕他,但所乘船只遭遇风暴沉没,他被詹姆斯?彭斯船长所救。这段妙不可言的分就是这样的开始的。 要找到那名叛徒,须先找到埃德加。要找到埃德加,詹姆斯?彭斯船长是重要线索。 亚当在哈瓦那的一家旅店住下。堂娜?伊莎贝拉给予的西班牙银元终于派上了用场。他每天都去码头观望等待,终于,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一艘符合堂娜?伊莎贝拉描述的破旧的二桅帆船停在了码头上(上帝保佑,它真是破得可以,这种船竟然还能在水上安全的漂着,真是不可思议)。一名看似船长的男子下了船。他穿着不合身的高级服装,举手投足间一股匪气。但亚当还不敢确信他就是詹姆斯?彭斯船长,毕竟他们没照过面。他跟踪这名男子进了城,瞧见他进了一家银行。于是亚当躲在银行门口,偷听男子与工作人员的谈话。当他听到“辛铎雷德家族”和“信物”的时候,他便确信男子正是詹姆斯船长――他竟然打算用埃德加的信物换钱! 亚当觉得他要么是压根儿不知道血族的信物有多么重要的意义,要么就是十成十的傻瓜。亚当做梦都想从乔治那儿得到他的戒指, 恋耽美 分卷阅读23 新大陆血族断代史 作者:唇亡齿寒 而詹姆斯竟然这么不珍惜! 所以他立刻出言阻止。詹姆斯船长起初对他很警惕,后来当他们谈到钱的时候,他就渐渐放松了戒备。亚当同海盗船长一起回了那艘破船,帮他发薪水给水手。发完钱,他们一起进了船长室。吸血鬼埃德加正躺在床上,怀里蜷着一只小猫(亚当猜测后来詹姆斯船长“午夜”号的船首像就是以这只小猫为原型的)。亚当一踏进房间,吸血鬼就像炸了毛似的,朝他扑过来。幸好亚当在“守望者”受过充分的训练,轻松挡下了埃德加的攻击。 他半是好言相劝半是威逼胁迫地让詹姆斯船长离开了舱室。他必须和埃德加谈谈。他对埃德加的性格一无所知,如果他们打起来,有可能误伤船长,所以还是把他请出去为好。 “开门见山吧,辛铎雷德的埃德加。我要跟你做个交易。” 埃德加露出锋利的獠牙。“我从不跟猎人做交易。” “嗯……其实我也不能算是猎人。虽然我猎杀过许多吸血鬼,但他们都违反了……怎么说呢,违反了我们那儿的吸血鬼法典。按你们古老家族的传统,他们也应该杀无赦了。所以我的职责跟现在的你有点儿相似,都是‘执法人’。” “你怎么知道我是家族的……”埃德加愣了愣神,随即更加凶猛地掐住亚当的脖子,“你到底知道些什么!你有什么目的!” “冷静!冷静!有话好好说!”亚当叫喊道,“我不会伤害你的,当然也不会伤害詹姆斯船长或这艘船上的任何一个人。我只是来跟你谈笔交易――双赢的交易。” 埃德加的眼睛转了转,放开了亚当。他毕竟初到哈瓦那,人生地不熟,倘若有什么对他有利的机会,他一定会抓住。 “你说说看,说完我再考虑要不要跟你做交易。” 亚当摸了摸自己的脖子。乔治的父亲可真不好相处。 “我知道你来西印度群岛的目的。你是为了追缉一名叛徒,那叛徒害死了辛铎雷德家族的一名女性成员,对吧?” “你怎么知道?” 亚当耸了耸肩,“就当我有自己的情报来源吧。” “这种说法非常可疑。” “但是我说的没错,是不是?” 埃德加坐到船长室的书桌上。小猫跳过来蹭他的手。 “继续说。” “要抓捕那名叛徒可不容易,毕竟他也是活了几百年的血族,说不定还有党羽,你孤身一人对付他,想必有些难度。我愿意协助你,埃德加?辛铎雷德。在猎杀吸血鬼方面,你的经验肯定没我多。” 埃德加抬了抬下巴。“你有什么要求?” 亚当笑了。他喜欢跟聪明人说话。“那个叛徒手里有一件我需要的东西。我协助你,作为交换,那个东西归我,这样就行了。” “是什么东西?你必须说清楚。” “灵魂方程式的手稿。”亚当说,“它原本属于那位被谋害的辛铎雷德家族的女性。她叫奥莉维亚,对吧?” 听到奥莉维亚的名字,埃德加罕见地动摇了。 “奥莉维亚是‘炼金女王’莉莲娜?霍克的弟子,从老师那儿继承了一页灵魂方程式手稿。而她死后,手稿被叛徒窃走了。要得到手稿,就必须先击败那叛徒。所以我跟你有共同的利益,我们可以一致对外。” “你是炼金术士?” “算是吧。” “你要灵魂方程式干什么?” “我需要凑齐所有的方程式手稿,否则……我会死。现在我已经收集三页了,只差最后一页就大功告成。得到最后的手稿,我就能回家了。那手稿对你来说没什么用处,辛铎雷德家族大概也不敢兴趣,可对我来说却很重要。我协助你抓捕叛徒,你把手稿让给我作交换,这笔交易对我们两个来说都有益无害。我想不出你有什么不答应的理由。” “你是个陌生人。” “在西印度群岛,所有人对你来说都是陌生人。” 埃德加抚摸着小猫的毛皮,在它“咕噜咕噜”的声音中思考了一会儿,说:“成交。” “你不会后悔的,埃德加先生。” “要是你有什么不轨举动,我会毫不犹豫杀了你。” “我是个诚实的人,不会出尔反尔的。” 亚当向埃德加伸出手,本想跟他握个手,但是吸血鬼冷冷地打量着他,他只要尴尬地把手缩了回去。 “还有一件事。”他说,“我读了那页手稿后就会离开,立刻离开。如果可以,请你帮我销毁那页手稿,可以吗?” “销毁?为什么?” “方程式的力量无比强大,留着它,只会后患无穷。试想一下,假如那个叛徒对炼金术感兴趣,拿方程式干出什么坏事,怎么办?就算他不做,也很难保证以后不会出现这样的人。” “呵,反正那东西对我来说没什么用处。假使你遵守诺言,协助我缉拿了那叛徒,我可以帮你销毁方程式。” “那我们就这么说定了。”亚当转过身,走向舱门,“我和船长出去喝几杯,现在太阳这么大,你大概也不愿意出来走动。等到黄昏,你就来码头附近的酒馆找我们吧。” 埃德加不置可否,但亚当觉得他在心里答应了。 亚当握住门把手,突然想起了什么,回头问道:“对了,我还有一件事想知道,你能告诉我吗?” “什么事?” “你们家族是怎么得知那个叛徒躲在西印度群岛的?” 埃德加僵硬地回答:“家族长老自有他们的消息渠道。” “噢,拜托,都这个时候了,我们还不能坦诚相告吗?” “那你先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叛徒和奥莉维亚的事的?” “这个……一言难尽。”亚当想了想,“许多人陆陆续续地提起过只言片语,然后我根据他们的话自己又推理了一下。” “许多人?” “一位佩德雷加斯家族的女士,她的名字恕我不能告知。还有你们家族的司各特。” 埃德加的脸抽了抽。看来他认识司各特。 “他派你来的?!” “不不不,我跟司各特关系不是很好,应该说――非常不好。不是他派我来的。” 埃德加哼了一声:“想来你也不是他派遣的,否则他肯定会告诉你。” “长老的消息渠道?” “奥莉维亚从新大陆归来的时候,带回了一封信。”埃德加低声说,“信上有莉莲娜?霍克的印章蜡封。信封上写着,要等第81任坎特伯雷圣座晏驾后才能开启。原本长老没有太过看重这封信,但是后来奥莉维亚死了,前不久,坎特伯雷大主教也蒙主宠召,于是长老想起了这封信。他拆了信封,信里写着――”他顿了顿,“‘叛徒弗朗西斯现藏身西印度群岛。’就这么一句话。长老认为,这是莉莲娜?霍克所写的预言信。她以某种方式预言了奥莉维亚的死亡,但她无力改变,只能用预言信的方式告诉我们叛徒的藏身地,为奥莉维亚报仇。” 亚当长大了嘴:“写信……原来还能这样……?” “你说什么?” “没什么。”亚当说,“我没别的要问了。那么,回头见,埃德加先生。” 亚当走出船长室,邀请詹姆斯船长一起去附近的酒馆喝酒,顺便给他讲了个故事。说来有趣,这家酒馆的名字叫“人鱼跳跃”,正和二战时期埃德加接格拉克曼教授一家逃亡的游艇名字相同。埃德加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才给他的船起了这样的名字呢?他是为了纪念什么吗? 不到傍晚,埃德加便来找他们了。他们去了银行,银行工作人员让他们乘马车去见堂娜?伊莎贝拉。亚当一眼就认出那驾车的少年是堂娜假扮的了。看来堂娜在自己漫长无聊的人生中,学会了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找乐子。 他自告奋勇和堂娜?伊莎贝拉一起做在车夫的座位上,让埃德加和詹姆斯船长坐在后头。一方面是他见到这个时代的故人,激动不已,一方面是他想到后世埃德加和船长一次又一次的相逢和别离,他想多创造一些机会给两人独处。 他们在堂娜?伊莎贝拉的庄园里暂且住下。找到有关叛徒弗朗西斯的线索后,他们乘詹姆斯船长的船出海,途中救下一名黑人少女。当亚当听到少女自称“蒂拉”时,他就明白了。这位少女就是杰姬的祖先,是在18世纪的西印度群岛和他相遇,接收那个挂坠的人。 他们剿灭了弗朗西斯的党羽,将弗朗西斯塞进棺材里,永沉大海。他们解放了奇尼岛的黑人奴隶,让他们在岛上自由生活。亚当从弗朗西斯的书房里找到了最后的灵魂方程式。他将自己的项坠托付给蒂拉。往后的时光中,蒂拉会遵照亚当的嘱托,将项坠传给自己的子孙后代,最后传到杰姬手里。杰姬终将在新奥尔良遇到卡尔文。圆环的最后一环终于扣上了。 他同蒂拉告别,念诵出方程式的符文。在钟声和光芒里,他感到自己的灵魂变得完整,宛如一幅拼图最后的碎片被完美地拼了上去。他是人工所造的生物,现在,依靠方程式的力量,他终于获得了完整的灵魂,成了真正的人类。 方程式的钟声召唤他离去,那不可抗拒的力量牵引着他,突破时空的界限,送他回家。 亚当像是失重了一般,浮在半空中。钟声逐渐远去,光芒缓缓消散。重力再度攫住了他,让他落到地上。 他闻到了落叶和泥土的味道。 他睁开眼睛,眼前不是21世纪繁华的纽约,而是一栋两层的小屋,红墙白顶,殖民地风格。小屋周围环绕着葱翠的树林,树林的另一头,隐隐约约可见连绵成片的房屋。亚当从没见过这样的景色。他百分之百确定,他没来过这儿。 “哪里出了问题?”亚当环顾四周,“我没有回到21世纪吗?这里是哪里?这里是……什么时代?” 作者有话要说: 71 71、勇者前行14 天空阴沉沉的,乌云像沸腾的水一样翻卷,云隙间偶尔可见电光闪耀,像是即将有一场暴雨来袭。 莉莲娜?霍克关上窗户。她来到新大陆已有十五年,现在年近五旬,抛却了“炼金女王”的声名,隐居在这座殖民地的小镇,过着与世无争的悠闲生活,偶尔为附近的居民调制草药、治病疗伤,每周抽出固定的时间传道授业,和学生们一起探讨炼金术的奥秘,此外,她就像个再普通不过的妇人一样。 最近一段时间,她的身体每况愈下,她知道病魔已盘旋在自己的头顶,随时准备取走她的性命。但她并不感到惶恐,而是平静地接受了事实。她本可以用炼金术延续自己的生命,甚至让自己重获青春,但她不愿意那样做,因为那意味着要牺牲许多的生命。何况她早已想明白了,任何人都终有一死,没有什么是真正永恒不朽的,就连那些号称寿与天齐的血族也是一样。 咚、咚、咚。敲门声响起。莉莲娜觉得奇怪。今天并不是上课的日子,学生不应该来打搅她的清静生活,那么会是谁?是附近的镇民吗?或许他们来向她讨一点儿草药。 莉莲娜边喊着“等一下,就来”,边下了楼。她取下门上的门栓,将门打开。 外面站着一个年轻人,一头栗色长发,双眼是淡淡的琥珀色,身上的服饰相当精致,但是款式十分古怪,腰间还佩了一柄长剑。(不得不说,那剑的外形让莉莲娜想起了什么。) 年轻人面生得很,莉莲娜可以肯定,他绝不是附近的镇民。 “有什么事吗,小伙子?”莉莲娜用和蔼可亲的语气问。 年轻人皱起眉,反反复复打量着她,好像他认为她不应该出现在这儿似的。 “呃,您好,”年轻人犹豫地说,“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 “你迷路了吗,孩子?” “唔,算是吧。” “你是从哪儿来的,又要往哪儿去呢?我对附近的道路还算熟悉,大概能知道你走岔了哪条路。” “我从西印度群岛来。” “你迷路迷得可真够远的。” 年轻人指着大门说:“我看见门上的标牌写着‘霍克’。” “我就是霍克。” “莫非您是……莉莲娜?霍克?” 莉莲娜警惕起来。直觉告诉她,这年轻人的来头不寻常。难道是一个慕名而来,想要学习炼金术的学徒?那莉莲娜可得拒绝他。她的弟子已经够多了,目前没有多收一个的打算。况且,她时日无多,这个年轻人就算跟着她也学不到多少东西。 “我就是。”她说,“那么你是谁?” 年轻人展颜一笑,仿佛一个迷途的水手见到了海上的灯塔一般。“我叫亚当?勒梅,我是――” “一个炼金术士?”莉莲娜抢着问道。 “――一个人造人。”亚当说。 ※ 莉莲娜请亚当进屋,到客厅就座,给他倒了杯茶。亚当捧着茶杯,啜了一口,整个身体都暖了起来。屋外狂风呼啸,像是要下雨了。 “炼金女王”在他对面坐下,自己也端了杯茶。 “先说好,如果你想用这种方式让我对你印象深刻,那你可用错办法了。” “我没有说谎。”亚当看起来有点儿急切和委屈,“我的确是人造人。” “但那是不可能的。制造人造人,需要贤者之石和灵魂方程式,可淬炼贤者之石的福音剑已经被我摧毁,灵魂方程式在我手里,没有给任何人看过,那么怎么可能有人创造出人造人呢?”莉莲娜像一名严厉的女教师,面对愚钝的学生,责问道,“莫非有其他的炼金术士重铸了福音剑,且与我同一时间发明了灵魂方程式,用它们创造了你?” “不不不,创造我的就是您发明的那个灵魂方程式。” “什么?可是它还……” 亚当对莉莲娜伸出手,“如果不信,您可以试试。您知道方程式的全部内容,我的灵魂会与它产生共鸣。” 莉莲娜将信将疑地握住亚当的手,在心里默念出方程式的符文。当她念出第一个字时,她就听见了钟声。多么熟悉的钟声!当她创造出方程式的那个瞬间,这钟声就在她耳边回荡,仿佛响彻天地,声动寰宇。随着她一个字又一个字的念诵,越来越多的钟声响了起来,亚当的身体里有某种东西与钟声共鸣,每一个方程式中的字符都能激起回应,宛如一位优秀的音乐家正在演奏乐器,他的手指每敲一下,就有一个美妙的音符飞旋而出,所有的音符以不可言说的方式排列,最终汇聚成了一首恢弘壮丽的乐曲。 莉莲娜松开手。钟声消失了。寂静笼罩了两人。屋外,雨点敲打着木板,发出“嗒嗒嗒”的声音。暴雨终于来了。 “为什么会这样?”莉莲娜难以置信,“你果真是个人造人?但是……这不可能啊……” “这是可能的,霍克大师,在此时此刻,方程式的确还在您手中,然而在未来可不是这样。是的,我是在未来被人创造出来的。但是我的灵魂并不完整,所以我在方程式力量的牵引之下,穿越时空,回到方程式尚存在的时间点,找到它们,以修复我的灵魂……” 亚当将21世纪伊森创造自己的事,他的灵魂逐渐衰弱的事,他在堂娜?伊莎贝拉的帮助下借由方程式之力穿越时空的事,还有在汉诺威、在新奥尔良、在波士顿、在西印度群岛所发生的那些事,原原本本地讲给莉莲娜?霍克听。屋外,狂风呼啸,大雨倾盆;屋内,只有木柴燃烧噼啪作响和亚当娓娓道来的故事。 这个故事说了很久很久,直到夜幕降临,风雨稍缓,他才说到尾声,说到自己找到最后的方程式残页后,再度被钟声召唤,来到莉莲娜面前。 “我也不知道这是怎么了。”亚当说,“我以为找齐所有的方程式之后,我就会被送回去,没想到……” 他摇摇头,叹了口气。 莉莲娜说:“我大致明白了。我想,你被带到这里,并不是意外。” “那是怎么回事?” “你之所以能穿越时空,是因为方程式的力量在牵引你,它会让你回到方程式仍然存在的时间点。但是在你的时代,方程式已经不存在,所以你回不去。可是在我的时代,现在这个时候,方程式是存在的,而且是完整的,所以你才会被召唤到此时此地。” “原来如此……那么,您有办法送我回去吗?” “恐怕没有,孩子。” “什么?!”亚当惊惧地一抖,差点儿把茶杯打碎在地。他慌张地将茶杯放下,双手焦虑地握紧又松开,“一定有办法的!既然我能穿越到过去,为什么不能回到未来?” “我也说了,方程式只能将你牵引到它还存在的时间点,但是在你的时代,方程式已经不存在了。” 亚当想到自己拜托格拉克曼教授他们销毁方程式。原本他是为了防止方程式在未来出现,导致历史的改变,可没想到,这却断送了他回归的道路。 “在21世纪,还有伊森?辛铎雷德反推出的那个方程式,它的力量难道不能把我带回去吗?” “那个方程式本身就残缺不全,与真正的方程式不可同日而语,我恐怕它的力量无法将你带走,毕竟,现在可有一个比它更强大的方程式在这儿吸引着你,”莉莲娜做了个手势,“就像两块磁铁,一块吸力大,一块吸力小,你肯定会被吸力较大的那个所吸引。假如你强行催动伊森方程式的力量,乐观的估计是什么也不会发生,悲观的估计是你的灵魂会被两个方程式撕裂,下场只会更惨。” 亚当失魂落魄地看着她,“这么说,我……我回不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72 72、勇者前行15 亚当失魂落魄地看着她,“这么说,我……我回不去了?” 他睁大了眼,琥珀色的眼睛里闪闪发亮,溢满了泪水。他吸了吸鼻子,哽咽道:“我费了那么多工夫,不是为了这个啊……要是早知道我回不去,那我……宁可不要穿越时空。我应该一直留在现代,就算死了,至少也……至少也能和乔治在一起……” “噢噢噢,你可别哭。真是的,你一个大男子汉,怎么像小姑娘似的说哭就哭。” 莉莲娜在客厅里转了一圈,找了块手帕递给亚当。亚当接过手帕,却没擦眼泪,而是紧紧地捏住它。 “别着急,”莉莲娜说,“虽然我没有法子把你‘直接’送回你的时代,但是有别的方法能让你回去。” 亚当泪水涟涟地望着她,“什么办法?” “那位送你踏上时空之旅的伊莎贝拉小姐不是说过吗?你可以找个地方待上几百年,自然而然地,时间就到21世纪了。” “可我那是2014年!”亚当喊道,“现在是1635年,差了三百多年呢!要我在一个没有乔治的地方独自过上三个世纪,我可受不了!” “我也没说让你清醒地过上三百年呀!”莉莲娜说,“我可以把你封印起来,你就像是睡了一觉,做了个梦――也许连梦都没有――等再次醒来,就到21世纪了。” 亚当擦去眼泪。听起来就像睡美人的故事。他想。公主中了沉睡一百年的魔咒,等着王子来解救她。 “有这样的法术?”他嘶哑地问。 “当然有。不过使用这个法术,有一个问题你必须考虑到。” “什么问题?” “你在沉睡的时候毫无防备,我必须把你藏在一个足够隐秘、安全地方,防止你受到伤害,或是出了意外提前醒来。但是假如这么做,在我死后,就没人知道你被藏到哪儿了,也就没有人会来唤醒你。你有可能错过21世纪,永远地沉睡下去。所以必须想个办法,通知你那个时代的亲朋好友,让他们来寻找你,而且不能提前来,必须是在那个时代的你穿越走之后。” 亚当紧紧抿着嘴唇。在17世纪通知21世纪的人?这谈何容易!他要怎么做才能让消息穿越时空,到达未来之人的手中? 这时,他脑袋里忽然灵光一闪。 “我有办法了!” “哦?”莉莲娜好奇地问,“你想出办法了?” “您有纸笔吗?我想写一封信。” 莉莲娜起身,“请到我的书房来吧。” 她领亚当到了书房,拿出纸笔和信封,还有火漆印章和封蜡。亚当坐在书桌前,握着笔,思考了一会儿,问道:“霍克大师,如果我没记错,您有一个弟子叫奥莉维亚,是名吸血鬼,对吧?” “没错。” 亚当先拿起信封,在上面写道:请于第81任坎特伯雷圣座蒙主宠召后开启。 接着他又在一张空白的纸上写道:叛徒弗朗西斯现藏身于西印度群岛。 他将纸对折,放进信封里。 “这封信,请您交给奥莉维亚,让她带给辛铎雷德家族的长老。” “我明白了,你这样就是让特定的人在特定的时间开启信封,知道特定的信息。非常聪明。我怎么没想到这个方法呢!”莉莲娜赞叹道,“可是‘叛徒弗朗西斯’是什么意思?这和你有关系吗?” “当然。”亚当又拿出一只信封和一张纸,“我现在明白了,辛铎雷德家族的长老从奥莉维亚那里收到的‘预言信’,其实就是我写的。” 莉莲娜沉默片刻,道:“这么说,奥莉维亚会被叛徒弗朗西斯害死?” “正是。” 中年妇人沉吟半晌,叹了口气。“唉,世上果然没有永生不朽的人,就连血族,也终有灭亡的一天。” “您不想救奥莉维亚吗?” “虽然她是我心爱的弟子,但是――不。我不想改变历史,也不想扭转某人的死亡。死亡是定数,也是……恩赐。它是世上的芸芸众生所唯一平等享有的东西。我年轻时心比天高,欲与上帝比肩,达成创造人类的伟业。我的确做到了,但是那又有什么用呢?我的成果有可能会被歹人滥用,非但没有使世界变得更加美好,反而会毁坏它。我不愿这样。可我又不愿像摧毁福音剑那般摧毁自己的成果。也许在你们未来之人看来,我的矛盾心理十分可笑吧。” “不,霍克大师。假如您真的摧毁了方程式,那就不会有我的旅程,也不会有……那么多的故事。我想,这是件好事。虽然世事总是很糟糕,但是其中也会有一些好事――最好的事。这些故事,我不愿意它们消失。” 莉莲娜眯起眼睛,嘴角微微扬起。“谢谢你,亚当。” “我应该感谢您才是。” 亚当用笔蘸了点儿墨水,笔尖悬在白纸上方。 “对了,我想问,您打算把我藏在哪儿?我得知道具体的地点,才好通知未来的人呐。” “我的墓穴怎么样?实不相瞒,我身罹重病,时日无多。我已替自己选好了墓穴地址,连棺材都造好了。墓穴周围有魔法符文和炼金法阵环绕,就算有盗墓贼,也不可能打破周围的封印。只有真正强大的炼金术士才可能进入墓里。此外,我还在笔记中留下了墓穴地址的暗号,以便后人找寻。” 亚当看着白纸。“那……我明白了。” 他提笔在纸上写道:莉莲娜?霍克之墓。 只有这么一行字。他相信,这足够清楚明白了。 接着他又在信封上写道:转交佩德雷加斯家族的堂娜?伊莎贝拉,请于第20届世界杯足球赛开幕后开启。 他将纸对折,放入信封内。 莉莲娜问:“世界杯足球赛是什么?” 亚当回答:“我那个时代的一种体育比赛,是世界范围内的大事,不可能搞错的。” 莉莲娜在交给堂娜?伊莎贝拉的信封上滴下融化的蜡,用自己的火漆印章在蜡上印下纹章。亚当将这封信塞进给辛铎雷德家族长老的信封里,原本薄薄的信封因此变得鼓鼓囊囊的。莉莲娜也用蜡将这封信封好。 “这样就行了。”亚当抚摸着蜡封,“他们会找到我的。” 他转向莉莲娜,“那么,接下来的事就拜托您了。” ※ 莉莲娜通知了她的四个弟子,让他们明天过来见她。对于导师不同寻常的召唤,四人显得不知所措。 这天依旧风雨如晦。莉莲娜在二楼书房准备好了四页方程式手稿,对坐在一旁的亚当说:“我会制作一个新的棺材出来,里面刻上让你沉睡的魔咒,一旦棺材被打开,咒语就会解除。我会交待我的弟子,当我下葬时,把你的棺材也一并放到墓穴里。” 亚当颔首:“我的信请交给奥莉维亚,让她务必带给他们家族的长老。” 莉莲娜拿起鼓鼓囊囊的信封,对他说:“我都明白了。他们已经在楼下等我了,我去去就回。” 她下了楼,对四名弟子交待了后事,把手稿分给他们。 ※ 一个月后,莉莲娜过世。 她的四名弟子遵照她的嘱托,将她葬入墓穴内,同时,把另一副棺材放入墓穴内的暗室。做完这一切后,四人封上墓穴大门,对导师进行最后的默哀后,各奔四方。 其中一人带着四分之一的手稿回到英国,后来被叛徒出卖,丧命猎人之手,她的手稿也被叛徒夺走,带到了西印度群岛。 其中一人带着四分之一的手稿留在殖民地,他的手稿代代相传,一名留青史的科学家兼政治家抄下了它的副本。 其中一人带着四分之一的手稿前去非洲传教,他过世后,他的手稿被当作宝物收藏,一名土著人将其铭记于心。 其中一人带着四分之一的手稿回到巴伐利亚,成为著名学者,他的手稿被收藏于柏林大学图书馆,等待着某位历史学教授的发现。 莉莲娜过世的八十年后,坎特伯雷圣座蒙主宠召,辛铎雷德家族的长老打开了那封神秘的书信,信中写道:叛徒弗朗西斯现藏身于西印度群岛。 第二天,埃德加?辛铎雷德受到长老召唤,奉命前往西印度群岛,同时,一封信从伦敦寄出,辗转千里来到西班牙,又漂洋过海寄到了哈瓦那。 之后又是二百九十八年光阴流逝。在那个全世界球迷都疯狂欢庆的日子里,堂娜?伊莎贝拉却反常地关上了电视,来到书房,从摆着琳琅满目展品的展示架上取下一只象牙盒子。 她打开盒子,里面放了一枚金色的项坠,和一封尘封已久的书信。 堂娜拿起信,想了想,又把项坠也一起拿了出来。 信封上写着:转交佩德雷加斯家族的堂娜?伊莎贝拉,请于第20届世界杯足球赛开幕后开启。信上的蜡封完好无损。 堂娜?伊莎贝拉拂去蜡封,取出书信 恋耽美 分卷阅读24 新大陆血族断代史 作者:唇亡齿寒 信中只写了一行字: 莉莲娜?霍克之墓。 她轻嗤了一声,旋即露出笑容。她知道这封信是谁写的了。 她知道那个人在什么地方了。 作者有话要说: 73 73、勇者前行16 公元2014年6月15日夜,弗吉尼亚州,某处海岸 堂娜?伊莎贝拉提着裙子,小心翼翼地不让海水弄湿自己的裙摆和鞋尖,然而收效甚微。 她大声抱怨道:“亚当那个家伙真讨厌!怎么偏偏挑这个时候!害得我们大家连球赛都没的看!” 旁边卡尔文、拉米那和乔治没精打采地附和她。 堂娜拿着一张十分简陋的手绘地图(她自己画的),对着海边的礁石指指点点:“就是那儿!等潮水退了就能看见了!” 莉莲娜?霍克的墓位于海边一处洞窟内,然而数百年来海岸线的变动让海水淹没了洞窟,只有在每天退潮的时候,洞窟才会显露出来。 莉莲娜在自己的笔记里用暗语提到过墓穴的位置。格拉克曼父女也将这段文字翻译了出来。不知他们和伊森?辛铎雷德有没有实地去寻找过。不过,就算他们找了,肯定也一无所获。 当堂娜拆开那封来自三百多年前的书信后,她就召来了卡尔文、拉米那和乔治,四人一起抵达了洞窟所在的海岸,等待退潮。 身为血族,堂娜夜视力超群。此刻在人类看来黑黢黢的海面,对她来说却犹如白昼一般清晰。她看见海平面上出现了一艘船的影子。影子越来越大,显然是朝他们的位置航行而来的。 这可奇怪了。这片海域遍布暗礁,不是什么良港,也缺乏渔业资源,所以几乎不会有船只停靠。为什么偏偏在今天出现了一艘船? 乔治凝望着远方的船影。“那是‘哈瓦那之阳’号。”他说,“我父亲的船。” 堂娜?伊莎贝拉瞪着他,“你叫埃德加来了?” “我想他大概很乐意跟老朋友见面。” “哈瓦那之阳”号在海面上抛锚,并放下了一艘小艇。乔治能隐约看见一个黑衣人坐在小艇里,奋力地划着桨。 二十分钟后,小艇终于停泊在了他们脚下的礁岩边。埃德加?彭斯把船拖上岸,右手抓住一块岩石,轻轻用力,整个人便轻盈地跳了上来。 “好久不见了,堂娜?伊莎贝拉。”埃德加绅士地向堂娜伸出手。血族长老一脸嫌弃地把小手递给他,似乎对他指缝里的泥土感到很不满。埃德加亲吻了堂娜的手背,等他的嘴唇一离开,堂娜就立刻抽回手。 埃德加转向乔治。 “很高兴见到您,父亲。”乔治与埃德加拥抱,亲吻了彼此的面颊。 “今天是个非同一般的重要日子。”埃德加说,“那延续了三百余年的奇妙因缘,终于将在今天划下句点。” “今天也将是个全新的开始。” 他们在岩石上又等了二十多分钟,那个洞窟终于从不断消退的潮水中露了出来。 “我们走!”堂娜指挥道,“动作快,要是磨磨蹭蹭的,就该涨潮了!” 五名血族如同在岩石间跳跃的羚羊,轻捷地下到洞窟边,只有堂娜?伊莎贝拉一个人不情不愿的。虽然退潮了,可洞窟边的海水还是能淹到脚踝,她很不乐意弄脏自己的鞋子。他们花了几秒钟商议,快速地得出结论:让卡尔文扛着堂娜继续走。 于是血族长老像一袋面粉似的被自己的血族之子扛在肩膀上。 他们进入洞窟内。洞窟的地势逐渐向上,往里走了不到几码,脚下就完全没有海水了。于是堂娜被放了下来。她好奇地打量着头顶的岩壁,说:“你们看,虽然被海水冲刷了很久,可还是能看出人工开凿的痕迹,绝对没错。” 越往里走,“人工开凿的痕迹”就越明显,最后,崎岖不平的洞窟变成了四四方方的通道,岩壁也变得干燥,看来他们已经往上走了不少路,连海水都淹不到这儿。 通道尽头伫立着一扇银色的大门,门上铸着简朴而庄严的纹路。堂娜挤到一行人最前面,将手掌贴在大门上,说:“这门是镍铁合金,17世纪没有这样的冶炼技术,只有炼金术能做到这一点。” “这果然是莉莲娜?霍克的坟墓?”卡尔文敬畏地说,“三百年了,我们肯定是第一批来到这里的人。” 这扇关闭了三百多年的大门即将打开,门前的无人心情各不相同,有急迫,有激动,也有些许伤感。 堂娜回头望着另外四人,在他们脸上都看见了肯定的神色后,她转向大门,手指在门上滑动,划下一个复杂的符文,并念出冗长古怪的咒语。 在她的念诵声中,门缝迸发出金色的光,然后缓缓向内打开。虽已过了三百年,可门轴依旧像新的一样,没发出半分刺耳的声音,可见当时铸造技术之高超。 门口是一个四四方方的墓室。当门打开时,墓室四角各亮起了一盏灯。卡尔文倒抽了一口冷气,后退一步,似乎觉得有危险。堂娜解释道:“别怕,那是炼金术灯。” “这么先进?还会自动感应?”卡尔文咕哝道。 墓室中央放着一具石棺。棺材朴实无华,上面雕刻着十字架、莉莲娜的姓名和生卒年月,此外再无其他装饰。石棺顶部立着一尊持剑天使的石像,天使面容仿佛一位妇人,神情慈爱悲悯,众人猜测,石像就是根据莉莲娜的相貌所雕刻的。 对着墓门的墙壁上用严肃的字体刻着: 莉莲娜?伊丽莎白?霍克(15861635) 炼金女王 恩师 下面是一段莉莲娜的生平事迹。 乔治默默读完了墙上的文字,问道:“哪里都没有提到亚当……亚当在哪儿?” 他环顾四周,除了石棺、石像和石壁之外,什么也没有。 堂娜?伊莎贝拉摸索着石棺,不放过上面的每一个细节,一路摸到了天使石像脚下,惊喜地叫了一声。 “在这儿!”她说,“这里有一个滑轨,肉眼看不见,却能摸到,肯定是个障眼法。” 她指挥卡尔文和乔治把石像向右边推。两人吃力地推动天使像,让它往右方滑动了大约七英尺,直到他们再也无法将雕像推动分毫。这时,仿佛某种机关激活了,莉莲娜的石棺也开始缓缓向右移动,直到停在雕像脚下,再度和它对齐。原本摆放石棺的位置露出了一个长方形的空洞,随着岩石摩擦的“吱吱”声,一座石台从空洞中升起。石台上放着一具棺材。 乔治根本无法按捺住激动的心情。他向新出现的石棺扑过去,颤抖的双手搭在棺盖上。 “这是亚当……”他觉得自己快窒息了,“他在这儿……他果然在这儿……” 接着他又犹豫了起来,不知该如何是好。亚当肯定就躺在石棺中,沉睡了三百年……他应该现在就打开它吗? 他求助地望向堂娜,血族长老严肃地点了点头。然后他转向父亲。埃德加说:“打开吧,孩子。” 乔治深吸了一口气,双手用力,推开了棺盖。棺盖不重,很轻松便被推开,滑落在一旁。 石棺中,亚当静静地躺在那儿,双手交叠在胸前,握着福音之剑,双眼紧闭,像是睡着了。 他的面貌和乔治记忆中一模一样,仍旧那么年轻,时光并未从他身上带走青春和寿命。 乔治觉得头晕目眩,似乎下一秒就要晕倒了。另外四人聚在石棺周围,俯视着沉睡的亚当。乔治听见卡尔文抽了抽鼻子。 “然、然后呢?”他不确定地问,“亚当他……沉睡了?我应该怎么唤醒他?” 众人面面相觑。谁都没有考虑过这个严峻的问题。 “呃,你亲他一下试试?”堂娜耸耸肩,一如既往地提出她“绝妙的”馊主意。 乔治无力地说:“……堂娜,都这个时候了,别玩我行吗?” “我很认真的!童话故事里不都是这么讲的吗?王子吻了公主一下,公主就苏醒了。这不过这次苏醒的是另一个王子。” 乔治本想反驳,然而所有人都用一种“对啊你就试试嘛”的眼神看着他。莫大的压力让他不得不俯下`身,尝试一下这个只在童话里出现过的、未经验证也没有科学依据的神秘方法。 他的嘴唇慢慢向亚当贴近。亚当的胸膛仍在起伏,他的呼吸拂在乔治脸上,如同暖暖的风。 就在乔治即将吻上亚当时候,他听见身下的人发出“噗嗤”一声笑。 他急忙缩了回去。 亚当捂着脸,在石棺里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脸都憋红了。 “抱歉,抱歉,”他说,“其实棺材打开的那一刻我就醒了,可是我很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所以才一直装睡……本来我真的想演一出‘睡美人’的,但是实在忍不住了……” “你……!” 乔治刚想斥责几句,但是亚当勾住他的脖子,狠狠地吻住了他。 堂娜、卡尔文和拉米那起哄地吹起了口哨,埃德加默不作声地鼓着章。 他们吻了许久才恋恋不舍地分开。乔治仔细地观察着亚当的容貌。他的确年轻依旧,可是某些地方变得不太一样了。他看起来更成熟了,在他漫长的时空旅程中,他是位战士,是位父亲,是位不懈的追寻者和引导者,每一次穿越时空都在他身上留下了些许痕迹。乔治觉得这样很好,亚当不论什么样子都很好――现在则更好了。 亚当扶着他的手臂站起来,从石棺中跨出来。他的身体摇晃了一下,眩晕地靠在乔治的肩膀上。 “有点儿头晕。”他嘟囔道。 “你躺得太久了,体位性低血压。”埃德加说。 亚当抬起头,露出欣喜的笑容。一向冰冷的埃德加也难得的一展笑颜。他们像久别重逢的朋友一样握手,彼此间有着心照不宣的默契。 “很高兴再次见到你。”埃德加说。 “我也是。” 堂娜踮着脚,试图引起亚当的注意。 “我我我!”她嚷嚷着,“把你从这个不见天日的鬼地方挖出来,都是我的功劳!你竟然不先谢谢我!” 亚当抱住堂娜的腰,让她双脚悬空,在女孩的尖叫声中原地转了一圈,然后把她放下,亲了一下她的额头。 “谢谢你,永远的女孩。”他说,“要是没有你,我可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虽然已经活了一千多年,但这赞美还是让堂娜?伊莎贝拉洋洋得意起来。 最后,亚当来到拉米那和卡尔文面前。 “见到你们俩我很高兴。” 拉米那和亚当握了握手。“没想到我们会以这种方式重逢,布莱克先生……呃,勒梅先生?” “叫我亚当就行了。” “亚当。”拉米那说,微微一笑。 亚当转向卡尔文,端详着养子的面孔。他看着这个孩子从八岁长到十八岁,在21世纪,他们还短暂地见过一次面,可那时候亚当对他的命运还一无所知。 “你长大了。”他说。 卡尔文抿着嘴唇,眼泪像断线的珠子一样涌了出来。他紧紧抱住亚当,几乎是嚎哭着说:“你终于回来了……终于回来了……你不知道我有多想你……你这个大浑蛋……!” 亚当抚摸着他的脑袋,像卡尔文小时候哭鼻子时一样安抚他。 “好了好了,我回来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在这父子团聚的感人时刻,堂娜?伊莎贝拉不合时宜的清了清嗓子:“咳咳,诸位,我想我们现在应该离开了,否则到了涨潮的时候,我们就只能游出去了。” 卡尔文泪眼婆娑地与亚当分开。亚当揉了揉他的脑袋,他害羞地笑起来。 他们把天使像推回原位,放置亚当石棺的石台降回了空洞里,莉莲娜的棺材也随之复位。他们站在墓室中,对死者献上哀悼,而后沉默地离开墓室。堂娜重新封上大门。这次门关上之后,下一次就不知道何时才能打开了。 他们离开墓穴,从海边的洞窟里爬出。埃德加邀请他们乘“哈瓦那之阳”号回纽约。有免费的船可搭,为什么要拒绝呢?于是他们划着小艇去了埃德加的私人游船。(亚当觉得埃德加只是不想自己划船,于是征用几个晚辈作免费劳动力。) “哈瓦那之阳”号上有几名人类水手和厨师,不过他们都装作没看见这群古怪的男女,一如既往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游船航向大海,埃德加拿出了冰镇的掺血饮料和人类的食物招待客人。他们在甲板上开起了排队。所有人都为亚当的归来而举杯。乔治承诺亚当,回到纽约后,会有一场更加盛大的接风宴会在等他。 “比起宴会来,我想,你应该给我个别的东西。”亚当说。 “什么?”乔治一头雾水,“你想要什么?” “你欠我一个东西。” “我怎么不记得了……你别骗我。” 亚当说:“没骗你。那个东西,埃德加一见到詹姆斯船长就给他了,而你到现在都不给我,我觉得很不平衡。” 乔治思忖了半天也没想起那是个什么东西。父亲当初给詹姆斯船长什么了?他是怎么说的来着? “呃,你是说我欠你一个吻吗?” 亚当眯起眼睛。 乔治愣了会儿神,方才恍然大悟。“哦哦,你是说这个……” 他脱下自己手上的蓝宝石戒指,“我……嗯,我不知道你愿不愿意……” “我是否愿意是另一码事,”亚当挥挥手,像在驱赶什么,“现在我要问的是,你愿不愿意?” 乔治没有回答,而是执起亚当的左手,将戒指套在了他的无名指上。戒指对亚当的手指来说略有些大,空空荡荡的,总往下滑。 “呃……我回头让工匠改一改尺寸。” “你最好动作快点儿。”亚当说,“我的耐心有限。” 乔治心里一动,凑过去亲吻亚当,但是他俩的嘴唇还没碰上,卡尔文就挤了过来。 “父亲!”他兴奋地叫着,“我有好多话要对你说!” ――你就不能换个时间说吗!乔治心里呐喊。 听见卡尔文喊“父亲”,正和拉米那说话的堂娜?伊莎贝拉投来不满的眼神。“什么父亲!你只有一个母亲,血族之母,我!”她喊道。 “可亚当是我的养父没错啊。”卡尔文抗议道。 “你是血族了,人类的亲缘关系已与你无关!” “但是没有人类的我,哪来血族的我?” 堂娜?伊莎贝拉装模作样地哀嚎一声,将一个金闪闪的东西朝卡尔文砸过去。卡尔文接住,只见那是一枚金色的项坠。 堂娜回头扑在拉米那怀里,不停蹭着。“卡尔文抛弃我了!”她说,“小没良心的!当初转变他还不如转变一块牛排!还是拉米那对我最好!” 拉米那无奈地咧了咧嘴,揉着血族之母的脑袋。她喜欢向自己的儿女撒娇的毛病真是一点儿没变。 他们在甲板上吵吵嚷嚷,直到黎明时分。卡尔文、拉米那和乔治因为不喜欢阳光,双双躲回了船舱,甲板上只剩埃德加、亚当和堂娜?伊莎贝拉。 海面上不知何时起了浓雾。四周白茫茫的一片,船只彷如在云层中行驶。 亚当解下腰间的福音剑,对埃德加说:“现在只剩我们三个了,我有些话想跟你说。” 埃德加面上波澜不惊。“你要说什么?” “我已经找齐了灵魂方程式,它全部的内容都记在我脑子里。”亚当用手指点着自己的额角,“方程式里有一个部分,讲的是如何将灵魂绑缚在躯体里。也就是说,假如有一具空白的身体,还有一个仍徘徊在世上的亡灵,方程式能够将亡灵绑缚在那具身体里,如此,亡者便可复生。” 埃德加微微睁大眼睛。“亡者……复生?” “你在海上漂泊了那么多年,难道没想过把他带回世上吗?”亚当问,“用贤者之石创造一具躯体不是什么难事,方程式里绑缚灵魂的部分我会全部写给你。你可以让詹姆斯船长死而复生。” 埃德加神情复杂地望着海上茫茫的雾气,没有作答。 “现在科技进步了,不用杀人便可淬炼贤者之石,”亚当继续道,“堂娜那里有一部制造贤者之石的机器,我想,她会很乐意借您一用的。” 堂娜?伊莎贝拉扬起眉毛,不置可否。 “只不过淬炼的速度很慢,需要很长时间才能积累足够制造一具人类躯体的量。不过你大概不介意多等一段时间。倘若你真的等不及,”亚当双手捧着福音剑,“可以用这个。” 埃德加接过福音剑,将剑锋拔出一截。三百年过去,它依旧锐利无匹。他还剑入鞘,说:“你这是建议我去杀人?” “我可没这么说。”亚当耸耸肩,“要是你考虑好了,就来找我,我随时可以把方程式写给你。我在乔治的房间。”说完,他离开甲板,下了船舱。 甲板上只剩下了埃德加和堂娜?伊莎贝拉。 血族长老走到船舷边,扶着栏杆。“你的意思呢?”她问,“我不介意把机器借你用。当然,要收租金,不过你财大气粗,肯定不在乎那点小钱的。” 埃德加来到他身边,一手握着福音剑,一手摩挲着剑鞘。 “亡者复生?”他喃喃道,“真的可以……把他带回世间?” “我觉得很可行啊!”堂娜说,“连人造人都有了,为什么不能让死者复活?我看你这些年过得也挺苦的,把他带回来不好吗?你再也不用天天在海上跑来跑去,等着奇迹出现才能跟他见面了。” 埃德加皱了皱眉。海风徐徐而来,拂乱他的银发。 “他属于大海。”他说,“就算他死了,也一定是去了亡灵的大海上,继续他的掠夺。如果把他绑在陆地上,他不会高兴的。” 他顿了顿,继续道,“而且他复活之后,肯定会要求把他的船员也一并复活,还有他的猫……我了解他的性格,他一定会这么要求的。” 说着,埃德加自顾自地笑了起来,似乎回忆起了什么美好的片段。 “我在海上漂泊了许多年,追寻他的幻影……明知那是幻影,可我还是放不下。有时候我自己也觉得这样很蠢。如果他能说话,也许他会劝我回陆地上去。只要我不想着自杀什么的就行了。但是那样的生活有什么意义呢?不,我不是说那对世界毫无意义。我参加过两次世界大战,从战火中挽救了许多人的生命,我觉得那对于他们、对于世界来说很有意义,但是对于我――对于埃德加来说,那有什么意义呢?” 他望向堂娜?伊莎贝拉,“我的确可以把他带回来,就算他再一次死了,我也能这么做。我可以不停地、无限地、一次又一次地把他带回来。但是那样真的好吗?世上没有不死的人,就算是血族,也只听说过有古老长寿的,从来没听说过有永生不朽的。” “你曾克服过死亡。”堂娜说,“你的血族之父给了你第二次生命。你在第二次生命里做了许许多多事――很好的事。我想,死而复生并不那么糟糕。” “世界上的人形形□□,有贫穷也有富裕,但只有一样东西所有人都平等地拥有,那就是死亡。宇宙会衰老,恒星会熄灭,世界会灭亡,人会死去。是的,我可以把他带回来,我想再次拥抱他,跟他在一起――但不是以这种方式。” 埃德加望向无垠的白雾。在雾气中,有某种东西正在靠近。 堂娜?伊莎贝拉捂住了嘴,防止自己尖叫出声。 一艘古老的三桅帆船从白雾中显性,有如海上的幽灵,向“哈瓦那之阳”号靠近。在游船上,堂娜可以清晰地看见那艘帆船上的人和物:穿着复古的水手们在甲板上走来走去,有的在修补船帆,有的在操控绳索,有的在擦洗甲板。一名身着船长服饰的男子立在船舷边,肩膀上蹲着一只小猫。 堂娜曾多次听说过埃德加和这艘幽灵船的传闻,但亲眼见到还是头一回。 “我早该想到。”埃德加悲伤地笑道,“为什么我没有早点儿想到呢?我不必把他带回来。我可以跟他一起走。” “什么?!”堂娜震惊地扭头瞪着埃德加,差点扭伤自己的脖子,“你……你要去哪里?” “跟他一起,去幽灵的大海上。” “你……你疯啦?乔治还在呢!你其他的孩子怎么办?” “他们都长大了,可以独立生活,并不需要我。” “你为什么不复活船长?!你……你脑子不清楚!” 埃德加一松手,福音剑落入了大海中。 堂娜?伊莎贝拉急得直跳脚。“别扔啊!捡回来!你给我捡回来!” 幽灵船越靠越近。 “我不想违背自然的法则,让他死而复活。这三百余年的乱序和因缘,在今天就应当结束了。从此以后,不该再有什么灵魂方程式。我想跟他在一起――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并不重要。我会跟他走的。” 埃德加俯下`身,亲了亲堂娜的发顶。“再见了,永远的女孩。也许有一天你会明白。” “你……你回来!” 可埃德加没有听她的。当两艘船之间只剩下狭窄的水道时,埃德加用力一跃,跳过那对于血族来说不长的距离,落在了幽灵船的甲板上。 他拥住詹姆斯船长。 “这一次,带我走吧。” 他感觉到詹姆斯的手搭上了他的后背。 “好。” 这一次,他终于听见了他的声音。 ※ 堂娜?伊莎贝拉紧紧抓着栏杆,想跟着埃德加一起跳上幽灵船,可最终没那么做。 “哼,你爱去哪儿就去哪儿,与我无关!”血族长老叽叽咕咕的,不满地踢着船舷,发泄自己的不满,“说走就走,让我怎么跟乔治解释……为什么都把麻烦事丢给我……” 幽灵船如同融化在水中的冰块一样,消失在了浓雾中。很快,浓雾也散去了,海面上除了一轮冉冉升起的朝阳,别无他物,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对于世上的芸芸众生来说,这又是平凡无奇的一天。 三个多世纪的乱序终于拨正,循环往复的因果此刻划下句点。 但是明天,还会有新的征程,新的旅途。 不过,那是另外一个故事了。故事里有熟悉的身影,也有陌生的面容。只是,从那以后,再也没有活着的人听说过幽灵海盗船的传闻。 然而,终有一天,当死亡平等地召唤每个人时,有些人会幸运地(或是不幸地)去往幽灵的大海。 在那里,他们会看到桅杆上高高飘扬的、永远不落的黑色旗帜。 ――全文完――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