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犹不返》 分卷阅读1 心犹不返 作者:卜豆碧 ================= 《心犹不返》作者:卜豆碧 文案: 帝国有再春,我心照予南。 内容标签: 江湖恩怨 布衣生活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钦南,唐襄廷 ┃ 配角: ┃ 其它:万花,唐门,花唐,樵夫 ================== ☆、1 (一)晨曦 沈钦南和唐襄廷十岁的时候就认识了。 一个古书爱好者,一个暗杀专业户,本来毫无瓜葛的两个人,却因为一场意外的”事故“碰上了面,自此一生纠缠,老死不相离别。 “喂,答应我的事,你不会忘了吧?” “啊?什么?” 沈钦南从成堆的书山中抬起头,呆呆地看着破窗而入的唐襄廷。 月明星稀,夜冷风寒,秋风吹得渠渊阁的木窗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 唐襄廷还维持着一手扶窗,一腿探桌的姿势愣在了原地。 怎么,今晚是你个小鬼头! 闯入者显然很大不满,说着拽住机关鸢就要往外飞。 起飞的一瞬忽然后腰一紧,竟是腰带绕在了竹帘框上,紧接着乒铃哐当轰轰隆隆一阵乱响,墨水、毛笔、洗砚、竹简、机关鸢合着自己被埋在了庞大的书山里。 “你.....”. 唐襄廷看着撑在自己上方的沈钦南,一脸的难以置信,等到温热的液体滴落在脸上的时候方才惊觉: ——沈小南同学受伤了! 顾不得抹掉浸痛眼睛的液体,唐襄廷手忙脚乱地开始拨压在二人身上的重物,等他使出吃奶的劲儿把包扎得头部像个粽子的沈同学背到了身上,并背到沈同学师父大人的房间时,唐同学则因为受惊过度而昏倒在地。 第二天醒来,一身夜行皆换白衣,进来端水的沈钦南很不好意思地搔了搔脑袋。 “那个,见你衣服沾染灰尘,我拿去清洗了,你先穿着这身衣服吧,是师父的。” 沈钦南放下盆子,搓了错毛巾递给对方,补充道,“新的哦!” 伤者照顾未伤者,害羞,道歉? 摸了摸明显大了不止三号的新睡袍,唐襄廷总觉得哪里不对,可是就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呃呃呃,这没什么,那个...昨天是我疏忽,害你受伤...” 唐襄廷会这样承认?盆友们,你们想太多了。 小鬼头当然不会承认衣带勾倒竹帘,进而压到书山的丢脸事儿,于是别扭地转过了头,对着墙壁吐出生硬的三个字,“知道了。” “你的头部受到剧烈撞击,暂时不适合高空飞行,先在这里躺会,我随师父上山采药,傍晚才回。”沈钦南收拾好物品,又笑眯眯地指指厨房的方向,“那里有我做的包子,你要饿了,就先吃点吧。” 午间阳光猛烈,很快晒干了衣服,唐襄廷对着空无一人的小院子撇撇嘴,转身回了茅草屋,拿了两个沈钦南做的菜包子,这才展开机关鸢飞了出去。 唐襄廷这一走就是八年,期间销无声迹,沈钦南问了无数次这个来历不明的小毛头的来历,结果每次都被师父打马虎眼忽悠过去。 日出日落,早习花间,午习墨医,修习清苦,课业繁重,渐渐地,沈钦南也开始淡忘平凡生涯中的这么一个小小插曲。 偶尔想到有这么个闯到书房的小家伙,沈钦南连对方的样子都记不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  唐襄廷:某人把我忘记了...... ☆、2 (二)晌午 十八岁的沈钦南看完大唐山河志后迷上了旅行。 有道是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听过的不如见过的,见过的不如摸过的,摸过的不如经历一遍的。 比如第一次翻越泰山,第一次参观龙门石窟。 那种深入骨髓的震撼,是书本完全不可传达的。 就在旅行到扬州,穿过第一百六十个村庄时,沈钦南遇到个下山的樵夫。 樵夫身体强健,走起路来虎虎生风,黝黑的皮肤,腼腆的笑,和之前许许多多的樵夫一样,都是顾家的汉子。 汉子说,“读书郎,莫跟啦,好好读书,跟着俺一个砍柴的没得出路。” “我不当官。”沈钦南说不上这个樵夫有什么不同,只觉得跟着他,心就非常安定,于是二人在说过最长的一段话后,沉默着从金水一路走到了少林。 对方砍柴,他看书。对方休息,他制药。对方售柴,他管账。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没有承诺,没有名争嚷,人生平淡如水,似乎可以一辈子这么凑活下去。 直到走到龙门荒漠,人流熙攘,车水马龙,老板娘客栈的生意依旧如火如荼。 只是...... 平淡地跟了三百六十三天的樵夫,突然,失踪了。 在遍地黄沙的龙门找了六天,沈钦南的心突然慌了起来。 *******************************龙门**************************************** “这位公子,高抬贵脚。您的靴子,踩到我的小蛐蛐了。” 沈钦南吓了一跳,因为对方的嗓音实在太过醇厚,比当年誉为万花第一名嗓的师父还要有磁性。 “啊,抱歉。”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遇到公子,算是小蛐蛐的荣幸了。” 对方挑起小虫儿,继而放浪不羁地笑了笑,转瞬间噪声大响的可怜虫消亡了声息。 “你,刚刚还护着它,现下捏死算什么?!” 男子缓缓起身,用着不容置疑的口气笑着说,“找到了新玩具,丢掉旧的也有错么。” 一向唇舌出众的沈钦南竟无从分辩。这个男人的眼里,有着太多的无所谓和血腥。 人活一世不容易,伴随不断的得到与失去,身上还有很多能够停留一辈子的东西。 譬如呼吸,譬如杀气。 此后的一个月内,沈钦南遭到这个男人各种方式的骚扰,在龙门荒漠这个三不管的地带,简单暴力就是王法。 沈钦南当真非常想念花谷的师父和各位有爱的花众们。 ☆、3 终于有天男人不再骚扰的时候,沈钦南遇到了让他恨之入骨的事情。 龙门。 银沙石林。 他亲眼看见那个男人武走游龙,杀得一户人家三十几口全部亡灭,机弩连线,同一支箭矢射甚至能穿透五个人的胸膛。(注:裂石弩) 事成之后,男人夺走了这户人家最闪亮的镇宅明珠和几本典藏的古籍。 男人做事干净利落得让人心生寒意,沈钦南目瞪口呆的一瞬不过经历半柱香的时间。 箭矢质朴,做工精巧,力道强劲,宛如流星。 “狼子野心,不可理喻!” 气愤当头,沈钦南猛地抬头,这四周哪里有男人的踪影。 塞北无草木,乌鸢巢僵尸。泱渀沙漠空,终日胡风吹。战卒多苦辛,苦辛无四时。 诗人戎昱吟诵着大漠的荒芜,沈钦南只觉凄厉的寒意刺穿了身体。 恋耽美 分卷阅读2 心犹不返 作者:卜豆碧 什么日暮沙漠垂,野马嘶鸣乱,石林的屠戮倒尽了胃口,连前来验尸的仵作都被尸山堆叠的现场吓白了脸。 沈钦南没有过多停留,只是一点点照着这户人家生前的线索,寻找着弑杀者的踪迹—— 官府追查了二十多天,除了沈钦南提供的画像,全城没有半分关于杀者的消息。 一时之间人心惶惶,只要是人多的地方,便有画了那个男人肖像的通缉榜。 半月行程,日晒雨淋。 线索出现的那天,沈钦南正骑着一匹老马,手里提着一个酒坛,歪歪斜斜地朝昆仑行进。 昆仑盛产虫草酒,寻常人家买不起这种昂贵的药酒,这户人家的地窖倒是出奇的多,等官兵走后,沈钦南偷偷潜入地窖。酒香扑鼻,醇香悠长,可是无意中揭开的坛子里竟是一颗颗腐烂的人头! 一时间,酒香尸臭交杂混淆,沈钦南再也忍不住,哇地一下吐了出来。 询问周边邻居,都道那户人家行径诡谲,日息晚作,说是生产一种奇异的药草,食者可以长生不老。 马贼肆虐之际,那户人家仿有神佑,总能提前一到两周远迁异地,再等一月返回居住。 等到他们回城之时,带着成箱的元宝和金珠,可谓富可敌洲。 沈钦南终于明白了那名男人为何敢对“普通的平民”痛下杀手。 ******************************************************************************* 昆仑四月,冰封雪地,沈钦南千辛万苦来到落日岭却逢恶人浩气两相激斗。 戟折马摧,狼鹫遍野,人心嬗变,战场险恶。 经过荒川,沈钦南终于在最靠近战火的医疗营里遇到施诊的师父。 “师父,你何时改入中立了?” 师父扭过头,头发不知何时掺染一片苍白。 “徒儿,既为医者,若有疾厄来求者,你当何如?” “当普同疾者如同至亲之想,感其悲戚,护其性命。” “那便是了。无论长幼妍蚩,无论怨亲善友,一心赴救,何来阵营之争。” 午夜时分,钦南照旧窝在师父身边,为他轻轻地捶背。 “徒弟。” “嗯?师父有何吩咐?” “忙碌一天了,累了吧。” 钦南鼻头一酸,强忍了抚摸师父白发的冲动,轻言道,“不累。倒是连月征战,苦了师父。” 师父转过身子,黑曜石般的眸子认真而专注,“钦南,转瞬双十,你已成人,为师老矣。是时候将这个物事交予你了。” 二尺华杆总重八两,柏木泛金,笔尖柔软至极,相传为赤兔耳毛所制。 竟是当世难见的文曲之聿! 随着师父的舞动,笔身流动温润滢光。 一瞬间,久筑冰上的土屋如同枯木逢春,周边充盈了清新的水汽,室内温暖生意盎然。 “师父,这......” 师父的温柔在花谷出了名,他徒弟的装备总是最好的,自己简简单单,用些个零碎边头就好。就像现在,世逢战乱,江湖上武器奇缺,第十二批帮贡武器制造仓促,属性的缺失致使输出的缺漏,师父照单全收,如常使用。回头精炼了装备,上好了附魔,把神兵利器留给了心爱的徒弟。 忙碌数月,再度离别。 魇魇长空,浦蒲黄沙,这势头就像吞噬皓月。 走之前,师父艰难地挪动着僵劲得几乎不能动的右腿从土屋追了出来。 师父说,“徒儿,要是见到一个名叫常逸南的樵夫,就替我向他道声谢吧。” 这个樵夫似乎对于师父来说,是个相当重要的人呢。 沈钦南点点头,问道,“徒儿到哪里可以遇到他” 师父笑了笑,神色一如十多年来的温柔,“想遇到的时候,自然会遇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  猜猜常逸南是谁? ☆、4 (三)薄暮 黑衣人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一言不发,捂着被刺穿的上臂,两三个纵跃跳上屋顶,再也不见踪迹。 到成都的时候,沈钦南就知道自己被人跟踪了,对方动作诡谲、行迹飘忽,看似魑魅却处处留有破绽。 “公子下次外出要注意身边是否有可疑之人,若像今日一般被贴身缠斗,公子必当失去反手的先机。” 沈钦南转过身子,对着刚刚和刺客干了一架了天策士兵作了揖,表示了谢意。 看着红彤彤的血斑铺了一地,沈钦南摇摇头,攥紧了袖子里的文曲之聿。 “卖~卖柴禾子喽!日备柴禾晚磨豆,炉旺家暖笑口开喽!” 熟悉的吆喝,熟悉的面容,沈钦南喜笑颜开,迅速走到街的对面,轻轻拍了拍樵夫的肩膀,“嘿,好久不见。” “阿逸,走,我们上馆子好好聚聚。” 樵夫黑黢黢的眸子蓦然放大,震惊的后果便是结结巴巴地说了一句,“公...公子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沈钦南眯着眼睛,狡黠地笑道,“在我看来,想遇到的时候,自然会遇到的人,就只有你了。” 蓝天白云之中高悬金轮,青年的笑容真挚、舒坦,美好得犹如初放的玉莲。 樵夫微微低头,似乎努力压抑着某种情感,然后抬起头,露出了比太阳还要灿烂的笑容,“谢谢公子。” 二人在成都,再次度过了一段舒适的日子。 浮生偷得半日闲,打开了话匣子的二人发现很多地方都有相同的观念。 对于樵夫,沈钦南心中默默赞叹,真不愧是师父青睐的人呢。 第七天,沈钦南本打算前往昆仑,接师父回谷,结果轩辕大军忽如潮水一般涌入广都镇,将成都用重兵围合起来。 那日二人刚刚道别,准备一北一南江湖再见。 适时窗外“砰砰”几声钝响,晾衣服的姑娘叫得那般个凄惨—— “出人命啦!大毒尸来袭啦!!” 推开窗户,便见一众轩辕武士誓死抵抗着毒尸。 忽然想起刚刚走远的樵夫,身无蛮武之人何以对抗毫无意识只知杀戮的巨大妖怪? 愈想愈是惶恐,愈想愈觉惊怖。 眼见受毒气压制之人增多,沈钦南连忙稳住心神: 运笔如飞,清风袭卷,笔尖光芒绽放,所触之处绿意萦绕,仿若神医在世,可肉白骨。 沈钦南眼角不经意的一瞥,却见到让人心神震颤,几个月来一直在通缉榜上久居不下之人——那名男人站在街的对面,全身散发着逆我者亡的气场。 在他手中,杀戮变成美学,巨大的黑尸翻搅纷飞,一栋栋如山毒物晕撒成快,红黑液体喷注天际,当即落下阵阵红雨。 似樱花,似飘絮,似情人的呢喃。 随着天一教众的袭击,城外的炮台不住发出惨烈的悲鸣。 巨尸所过之处震垮了城市的房屋,随着长针不住地被打断,沈钦南愈发焦急,一不留神,发焦的沉木携着锋利的碎瓦片直飞而来..... 却看到那十恶不赦之 恋耽美 分卷阅读3 心犹不返 作者:卜豆碧 人扑倒自己,用身躯抵挡了致命的一击,他的露在半边面具外的脸异常惨白,“还有人等着你救,走啊!!” ************************************************************************** 师父的教导向来是实用的,三个时辰的忙碌,近六成的伤者稳定了气息。 意外的是,城外一里地,钦南见到了樵夫——面色蜡黄,憔悴非常,整个身子都缩在了倒扣的破水缸内,尽管疼得浑身发颤,却也坚持拿了直木固定脱节的臂膀。 沈钦南到的时候,樵夫正在一口生锈的锅里煮着混沌的河水,不看不知道一看不得了,这所简陋的避难屋潮气熏天,一砖一瓦都散发着腐朽的味道。沈钦南赶紧阻止樵夫的动作,轻声道,“别,这水不能喝,会闹肚子。” 樵夫发着烧,神志并不清晰,他憨憨地笑着,将手中最后一把带着泥浆的药草咽了下去。 “糙汉子,不碍事。” 话刚说完,脸色剧变,白中带青,捂着肚子就跪了下去,疼痛来的太突然,樵夫没注意到旁边的铁犁,右边的小腿蓦地插入了露在外头的铁齿,鲜血嗤地一下迸出。 沈钦南浑身一激,赶忙前冲,堪堪接住樵夫瘦弱的身体。 身体的重量唤起了幼时的记忆: 曾几何时,他也抱过某个人的身体,为他更衣为他处理身上或浅或深的痕迹。 曾几何时,他不再夜间来访,不再带着呼啸的机关鸢,不再用鞋子的倒刺把身体挂在屋外的墙上听自己念书。 曾几何时,他开始忘记他的面容,忘记他的声音,忘记他每次离去之前略带伤感的眼神 。 岁月斑驳,就这样洗去人生中最为繁茂的一笔。 如今不再青葱,不再浮躁,他却不动声色地从自己的生命中消失殆尽了。 沈钦南颤抖着抚摸着樵夫的面容,粗糙、黝黑、遍布斑纹,直至触到耳后一颗微小的肉丁,忽地地动山摇,海水奔腾。 用力一撕—— 手中是一个完整的□□。 推开窗户,便见一众轩辕武士誓死抵抗着毒尸。 忽然想起今晨分别的樵夫,身无蛮武之人何以对抗毫无意识只知杀戮的巨大妖怪? 运笔如飞,清风袭卷,笔尖光芒绽放,所触之处绿意萦绕,神医在世,可肉白骨。 眼角不经意的一瞥,却见到让人心神震颤,几个月来一直在通缉榜上久居不下之人。 那人站在街的对面,全身散发着逆我者亡的气场。 在他手中,杀戮变成美学,巨大的黑尸翻搅纷飞,一栋栋如山毒物晕撒成快,红黑液体喷注天际,当即落下阵阵红雨。 似樱花,似飘絮,似情人的呢喃。 随着天一教众的袭击,城外的炮台不住发出惨烈的悲鸣。巨尸所过之处震垮了城市的房屋,随着长针不住地被打断,沈钦南愈发焦急,一不留神,发焦的沉木携着锋利的碎瓦片直飞而来..... 却看到那十恶不赦之人扑倒自己,用身躯抵挡了致命的一击,他的露在半边面具外的脸异常惨白,“还有人等着你救,走啊!!” 作者有话要说:  唐同学要掉马甲了。 ☆、5 (四)暗夜 闻中的丘笠壤是个桃源式的国家,地广人稀,人淳物丰,政治清明,权者爱民。 师父曾说,“这个国家会让人乐不思蜀。” 沈钦南长及二十三,终于有幸去了一次丘笠壤,终于在那棵巨大的国槐树下见到了在思念中反复了千百遍的那个人。 准确地说,应该是他的碑墓。 墓很新,雕琢的师傅仿佛雕刻得分外匆忙。五尺见方的小碑上歪歪扭扭地写着两行字: “帝国有再春, 我心照予南。” 沈钦南的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 他明明记得自己的好,明明洞悉了自己的一切情感,却总是佯装冷漠地离开,然后到拐角处默不作声地守望。 作为师父忘年交的唐襄廷,老家在洛阳,身上牢牢烙下了东都狼的血性,这个顶天立地、刚毅无双的汉子在狼牙军的铁鞭之下没有哭泣,在昔日同窗的质问声下没有透露原因,在帝国之间无尽的碾压中顽强地生存,用智慧与忠诚祭奠英雄的魂灵。 ******************************************************************************* 沈钦南仰头笑了笑,感觉心中的苦涩尽数倒进了眼里。 胜日晨风,青草流翠。 站在树下,沈钦南忽地想起年少采草时,关乎朝廷、权臣、百姓的一场辩论: 那个身穿蓝衣的孩子,看起来不过十一二岁,抱着双臂靠在墙边,浑身散发出浓烈的地痞之气,看得钦南七窍生烟,恨不得将之按翻在地狠揍一顿。 那时也不过十岁的沈钦南牙尖嘴利,“崆大人自有他的计较,开挖的三十条横渠贯通中南,北边的面麦、玄铁,南边的油盐尽可传输,且不说商机遍生,域通繁荣,光看运河本身,即占尽天时地利。北之悍兵,南之文才,融通并取,浑然天成,百姓泽福。怎可说大人只作无用之举?” 十二岁的唐襄廷也字字珠玑,“你是没看到饥民遍地,人畜流离。千里长河分挖撕裂,左屋颠覆,右山倾摧。前一刻天寒地冻,冬旱谷枯,后一刻洪水泛滥,势如猛虎,加之地方税官胡添款项,多择乱取,普通百姓饥五饱一,惨若地狱。崆大人与之一众奸吏蚕食兼并,空空庙外三百里疆土皆布私兵,连天子严威都不放在眼中之人,何谈民生为民?” “战无不战,养兵于民,也是大人不得已之计。” 蝉鸣叶拂,花香涌动,酷暑的天却忽地阴沉下来,“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蓝衣少年仰头望了望天,神情冷漠,“真是愚忠!” 这话不知是说钦南,抑或是说自己。 一场辩论不欢而散,唐襄廷气极之下张开飞鸢就往外飞去。 这厢沈钦南也气不过,撒开丫子就往药庐跑。 “师父,这是个坏人,你为什么要把他留在山里!” 师父不语,沏茶的动作优美、流畅,沈钦南不自觉全然沉浸在幽幽的雾气里。 “师父,这个人好奇怪啊,有时候是一天来一次,有时候是三周来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不是傍晚就是凌晨,唔,怎么说呢,作息混乱,生活无章,有违上头的典律呢。” 半晌,新汤沸,青茶熟。 师父这才放下水壶,摸了摸徒弟的脑袋,“徒儿,你觉得那个少年怎么样?” 师父递过一杯清茶,细心的钦南很快嗅出是新采的银尖,小啜一口,齿间留香,沈钦南浑身的毛孔都舒展开来,“有点危险,有点讨厌。” “唔,在你眼里,他就只是个胸有抱负、身怀绝艺,却从不用在正道上的讨厌鬼吗?”师父含笑发问。 沈钦南摇摇头,转了下刻有兰草的茶杯,低声道, 恋耽美 分卷阅读4 心犹不返 作者:卜豆碧 “像栖息在深水的蛟,明明没有人追赶,却拼命向着阳光往上冲,结果总是撞得头破血流,实在是,太疼了。” 师父揽过钦南瘦小的身子,轻声道,“这叫理想,徒弟弟长大之后就知道啦。徒儿有什么理想吗?” 沈钦南挠挠头,想得整个小脸都皱了起来,“师父,徒儿想像师父一样当个济世的神医。” “啊哈,那从今天起,你要更加努力地修习了呢。” 顿了顿,师父开始为徒弟轻轻地揉捏太阳穴与晴明穴,“那个人啊,也说过他的理想,就是发挥唐门所学,打造一把不亚于藏剑山庄的神兵利器。” “那他成功了吗?” “只要梦想还在路上,就一定会成功。” ******************************************************************************* 线索理清,真相大白,沈钦南再次回到了银沙石林。 狼牙探马伪装成富商潜伏龙门,凭借强大的财力买通官吏和马贼,普通人家不敢贸然接近,凶悍的盗贼团队也因收到好处而不随意进犯。 探马每次远迁异地,一是交换人马,二是疏通情报。 龙门遥远,似乎与南边的扬州八竿子打不上关系。 然而门主一道紧急的命令,在扬州待机的唐襄廷被委任追回一个月前从金水失窃的官府藏文,以及皇室专享的悬黎明珠。 这就成为了故事的开始。 唐襄廷一向是个行动派,接手任务后即刻马不停蹄开始了线索搜集,不久便将目标锁在秘境凌霄峡、长安激浪庄以及昆仑长乐村。 破解一层又一层的机关密码,对于一个双心法修习的唐门人来说是很简单的,唐襄廷完成温泉石狮的解码,地点就指向了龙门。 赶路是一件漫长而枯燥的事,可是有人陪伴的赶路,却显得飞快而有趣了。 何况那人是自己从小就喜欢的人。 唐襄廷不知自己的感情什么时候出了问题。 明明很想关怀对方,却总用锋利的言辞去激得人不住跳脚。 明明很想静静地和他靠在一起,却总是羞涩地逃到没有他的角落偷偷观望。 那个万花,真的是个非常强大而温润的人。 只要看到他,就仿佛小甲虫嗅到春天的气息,浸润着重生的勇敢,在草丛里欣快舞动。 碍于巴蜀人家神出鬼没,他只能伪装樵夫每日跟踪。 用破锣般的嗓调和他对话,用卑微的眼角看他柔顺的黑发。 龙门的任务阻力略大,三十余人尽皆精英,樵夫的伪装不再适合狂野的沙地...... 自己毕生所学皆是暗杀,所以唯一能做的便是用满是老茧的双手为他铲除一个个觊觎花谷绝学的人。 ☆、6 (五)初阳 钦南将转起的笔收回了袖子里。 笔尖即使在夜里也微微散发着柔和的光芒。 嘴角的弧度是难看的僵硬,钦南听见自己因过于疲惫而显得有些沙哑的嗓音询问着师父,“原来他不顾森严门规,每夜探访您老,是为了咨询如何铸造这把绝世之笔?” 师父的眼里隐有伤楚,更多却是对年轻人的怀念和赞赏,“当年我和叶家少爷研究出神笔之方,却苦于身体不适无法跋山涉水寻找材料,不料唐家小伙自告奋勇,几年来寻遍河山,竟给他弄齐了原材,更提出修缮的方案,当真不易啊!” ******************************************************************************* 三年后。 是夜,月明鸦倦,患者入眠。 合上医馆的大门后,小徒弟沏了壶茶,与钦南慢慢对饮。 师徒二人谈兴正浓,天文地理杂谈盛事无所不知,席间声情并茂,更有金戈激越声,声声不止。一如当年钦南与师父的夜间对谈。 忽地一道叹息充斥室内,师父的表情满是落寂,“如果襄廷还在就好了,他最喜欢这种放松的时刻了。” 小徒弟眨巴着眼睛问钦南,“师父,你说谁?” “唐襄廷。啊,徒儿你定是不知道了。他是救了师父一命的大恩人。” “嗳!可是我听说他是恶人谷的人,杀了好多好多的江湖侠士。” 钦南沉默了下来,如何不是—— 唐门的人,从来学不会爱。 什么是好,什么是坏。那个人,根本分不清。 不停地任务任务和任务,一生都忙忙碌碌像个陀螺。 蓦地,十几年前师父的一句话闪入了钦南的脑海—— 师父说,“徒弟,好好地对待襄廷。这个孩子,太过重情,认定了的事绝不会轻言放弃,认准了的人亦不会随意离弃。他的心,早早扎根在我们脚下的土壤里,如果他不愿成圣,请一定要阻止他堕落成魔。” ——完—— 作者有话要说:  师父(笑):徒弟弟,橙武是炮炮打造的,惊不喜惊喜,意不意外? 沈钦南:我好惊喜,我好意外。作者你把襄廷还回来!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