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野》 分卷阅读1 牧野 作者:点点万 《牧野》作者:点点万 简介 直男攻x心机受 一个吵完架回不了家的故事 地名都是杜撰哒 设计哈萨克族风俗部分有融合其他民族特点 伪叔侄 第一章 车站 不应该是这样的,向兴学这样想。 小圻县火车站只有两股铁轨,一天只接待两个车次。 向兴学看着绿皮车哐当哐当地甩下一屁股风沙远去,才真正地明白了,他此刻正在大陆的腹地,地图的西北角,而这儿距离桐城四千五百公里。 四千五百公里,不眠不休不加油地开车,要开两整天。 向兴学眼前是灰褐色的山丘,山丘的后面,是连绵的荒野,荒野的尽头,有雪山和边境线。 这儿有广袤的大地,有成群的牛羊,天上飞的是猛禽,地底深埋着石油和天然气。 这儿有很多的素材。 可这儿又没有向俨。 一声叹息在空气中凝成白雾。 向兴学忽然想抽烟了。 “小伙子,这儿的男人都抽最烈的烟。” 北疆的火车站不卖秀气含蓄的烟草,向兴学都要忘了,香烟也是有区域差异的。 他买了一包软中华,试着打了好几次火,才在凛冽中点着了微弱的火星。 “小伙子,你多大了?不是这儿的人吧?”小卖部的汉人老头儿从柜窗里探出头,向站台边的向兴学喊道。 “不小了,三十六了。” “看不出来啊,你是哪里来的?” “s省。” “s省啊!”大爷眼里透出一丝迷茫,语气里却满是笃定:“那儿一定是个好地方!” 向兴学点点头,把香烟夹在指尖,火光向香烟的尾部爬升,他却闻不到丝毫尼古丁的味道。 不应该是这样的。 向兴学认为自己不应该在这里——小圻县的火车站,不应该抽烟——向俨不喜欢烟味儿。 在前一天的晚上,他和向俨的争执不应该停止。 他不能莫名其妙地再丢掉一个家。 向兴学用一根烟的时间为自己做足了心理准备。 调研。 考察。 访谈。 都是很次要的事。 他不怎么关心哈萨克人的冬天。 也许曾经是很关心的,但他现在就想回家,想找到向俨把话说清楚。 向兴学把烟头按灭在垃圾桶上,从背包里摸出了手机,按不亮屏幕。 他尝试了好几次,才意识到电池被冻坏了。 在那一瞬间,向兴学想把手里的废铁扔进轨道里,让下一班火车把它碾成碎片。但他没有这么做。 三十六岁的人了,拿手机撒气这种事,做不出来的。 因为“夫妻”吵架而翘班这种事,也做不出来的。 向兴学任命地把手机揣进兜里,又点了一根香烟。 五个小时后,陆旻坐着第二班绿皮车来了。 向兴学看着陆旻拖着大包小包,从列车上疲惫地走下来,他又不想留在这儿了。 这次的调研本来会有个完美的出发前夜。 向兴学清点完行李箱的衣物,早早地去洗了澡等在床上。 这一次分别会有五六个月,一场酣畅淋漓的性/爱似乎理所应当。 他看着向俨笑着走进浴室。 向俨还问:“不一起来吗?” 向兴学摇摇头,沉醉地看着向俨侧颈的线条——他的爱人很美。 浴室里传来水声,花洒喧闹了一会儿,然后沉寂了下来。 向俨会如何把润滑剂在穴/口抹开? 如何将它在指尖抹匀? 如何用手指探进紧致的后/穴? 他会皱眉头吗? 会咬嘴唇吗? …… 向兴学捧着一本书,书里的字都扭曲成赤/裸/精/壮的routi。 欲望最终战胜了道貌岸然的虚伪。 他合上书。 桌面上的ipad亮了。 向兴学没想看的。 只是它刚好亮了。 有光就会有阴影。 所有美好都会成为过眼云烟。 “我他妈才知道向兴学明天去新疆” “明晚出来玩吧 我给你约人 “够劲儿的 “你来开/苞 “别说不啊 “我他妈想到你被人上我就生气” 消息一条一条地弹了出来。 向兴学知道向俨有一群不着调的朋友。 也知道向俨绝不会玩偷腥这种事。 他应该信任向俨的。 但他的手像是受了什么指使,不受控制地划开了屏幕,又往上翻了翻聊天记录。 “你和向叔叔在一块儿有好几年了吧 “阿俨啊,你是怎么想的? “我没想过你会愿意做下面那个 “这样很不像你 “他有什么好的?” “他挺好,我的事你就别管了。” “我操 nitama不会是爱上他了吧?” 向兴学看到这条消息后面有一个时间提示。 他不知道向俨是在纠结还是因为别的事耽搁了没能回复。 后来,向俨说:“没有。” 没有爱上他,没有爱上向兴学。 向兴学自己在心里把话补全了。 没有。 向俨那个朋友又发来消息:“那你和他在一起你图什么?爸爸告诉你,屁/眼可不耐/操” 向俨说:“不劳你费心。” “不能,你必须把话说明白了,你又不爱他你跟他玩儿什么?” “没玩儿。 “但还能离不成? “猫归谁 狗归谁 “同性恋又不合法,我没法上法院要孩子 “我也不年轻了 “别把事情想得太简单。” 向俨在浴室里没好好穿衣服。 睡袍松松垮垮地系在 恋耽美 分卷阅读2 牧野 作者:点点万 身上,漏出大片袒露的胸口。 他全身都冒着湿气,发间有水珠嘀嘀嗒嗒地往下落,砸在丝绸的睡袍上,晕出大片深色的斑点。 向兴学看着眼前的人,忽然觉得有些无措,他不应该偷看向俨的隐私。 成年男人应该云淡风轻地装作无事发生。 合格的恋人或许能够参透这些无心之言的真假。 可是向兴学不能,他希望“不爱”和“不能离”都是假话。 “怎么了?”向俨问。 向兴学张了张嘴,想问“你到底爱不爱我。” 但这种话到底不适合从一个长辈的嘴巴里吐露出来。 向兴学什么也没说。 向俨何等聪明呢,他只是扫了一眼桌面就猜到了事情的原委,但他也没有解释什么,只是回浴室拿了条毛巾擦头发。 向俨翘着二郎腿坐在床边,跟向兴学一起沉默了一会儿,最后说:“还做不做了?” 他问着,背过身去系紧了睡袍。 谁都知道做不了了。 向兴学有点受不了向俨那种无所谓的样子。 他有一肚子难受和愤懑要宣泄,向俨却淡定得很,所以向兴学也不能爆发。 不合适。 “小俨,猫和狗,你想要的话,都留给你。” 经济学上有一种理论,说人们总试着追寻效用最大化,想用最少的代价获得最大的满足感。 成年人的世界要更加复杂,尤其是向俨这样的人,他喜欢花最大的代价换取最小的损失。 向俨的世界里可能没有“更好”这个词,只有“不差”。 两个人一起生活本来就是为了各取所需,向俨需要一个形式上的伴侣,代价是他的爱情。 这在向兴学看来是一种很大的代价,但在向俨眼里,这种付出或许不值一提。 向俨更想要一种体面。 当然,这都是向兴学的揣测,他并不知道向俨在想些什么。 向俨不是孩子了,向俨有自己的想法。 “我没让你走。”向俨说,“我没有觉得哪里不好。” 于是向兴学对向俨说我爱你。 这是他第一次对男人说这样的话,说得悲壮又决绝。 说出口的时候,向兴学想,可能是最后一次了。 他没再说话,静静地等待向俨的反应。 向俨伸出食指按住了向兴学的嘴唇,然后吻在了自己的指尖上。 他闭着眼,睫毛轻轻颤动,吻得认真又虔诚。 老练又油滑。 房间里空调熏着暖风,空气里没有一丝多余的水汽。 向兴学的嘴唇很干,死皮结出一层薄薄的壳。向俨的手指也是干燥的。 向俨睁开眼睛,用手指磨擦向兴学的嘴唇,把虚张声势的空壳都按了回去,然后说:“你非要这样吗? “那就分开吧。” 桐城的冬天是湿冷的。 十一月,绿叶树尚还绿着,初冬的冷雨为落叶林褪下了掩饰。 桐城的气温尚在零度以上,也没有呼啸的北风。 只是冷。 纯粹的冷。 狗子亦步亦趋地跟着行李箱,偶尔呜呜地哽咽,它知道行李箱代表分别。 “带它回去吧。毛被淋湿了。”向兴学按下了车钥匙。 “我来开吧,省得你再找人开回来。” 向兴学没有拒绝,俯身摸了摸狗子的脑袋,“要坐车吗?” 向俨和狗把向兴学送到了机场。 向兴学坐飞机,转高铁,换乘普快,最后搭上慢车,到了小圻县。 北疆的冬天很干燥。 海风吹不进大陆的深处。 “向老师。” 向兴学看到陆旻眼底闪过一丝快乐,然后整个人都被点亮了。 喜欢应该是这样的。 “这里离桐城真的好远啊。”陆旻说,“但这儿也很冷。” 向兴学没有搭理他,但陆旻也不丧气,“老师你只带了两个箱子吗,衣服会不会不够?” “衣服是你师娘准备的,不会不够。” 向兴学又点燃了一根香烟。 他在车站坐了五个小时,抽完了整包烟,脑子被吹得很清醒。 那晚他有些生气,但也没真的想要放手。 把狗子和猫留给向俨,怎么可能。 人和猫和狗,向兴学都要。 以退为进不是一种好的方法。 但是向兴学又想让向俨明白,什么叫想念,什么是爱情。 他们可能需要这样一段冷静的时间。 第二章 等雪来 向兴学和陆旻在小圻县西北边的芮咯镇住了一个星期。 这个冬天,小镇比往年要热闹许多。 政府为博尔塔木卡州的牧民们兴建了安稳的居所;退牧还草的计划也施行了许多年。冬日之后,荒原与山峦会成为博尔塔木卡州的哈萨克牧人永远的故乡——想念却也无法回归的地方。 许多团队,搞新闻的,搞调查的,都涌进了芮咯,来体验最后的游牧。 小镇是荒原与现代文明连通的地方,这里有电,有信号,有网络。 向兴学的手机在温暖的旅馆里活了过来,他收到许多消息,大多是来自学校的慰问与指示——然而学校在意识到向兴学和陆旻没有机会回复信息和邮件之后,也渐渐减少了问讯。 之后的几个月里,会有地方的官员跟随兽医的脚步,在荒原上来回奔走找寻,确认外来团队的存活。 向兴学没收到向俨的信息,他丝毫不觉得意外,毕竟他们已经处在“分开”的状态了。但他多少还是会感到失落,恋人向俨不关心向兴学的行踪也就罢了,侄儿向俨竟然也不在乎叔叔的死活。 向兴学在 恋耽美 分卷阅读3 牧野 作者:点点万 手机前守了好几日,最终只能在心里骂向俨是“小没良心的东西”。 向兴学决定和波塔一家进到博尔塔木卡西北的山谷里,那儿离芮咯很远,又没有通公路,交通很不方便。 波塔一家并不富裕,过的也是最原始的生活。拍纪录片的小组不愿意与这样的家庭同行,没有电力,没有信号,温度极低,种种条件都对设备很不友好,但向兴学却觉得那样才最真实可爱。 于是他一路都朝着西北的方向,离东南越来越远,离向俨越来越远。 向兴学自认为他的骨子里还有一股少年的倔劲,不然怎么总想着要去更西北的地方。 “向老师,你为什么要跟着波塔啊?”黄桃问。 黄桃是学新闻的学生,本来也不该和向兴学一起,但这个小姑娘偏偏要去最远的地方,便被强行塞给了向兴学。 “你呢?” “来都来了。” 向兴学笑了笑:“差不多吧。” 黄桃是个叛逆的小姑娘,却也被爱情滋润地细腻柔软。 在小镇的一周里,向兴学常常能看到她和恋人打电话,芮咯的信号不稳定,黄桃会顶着严寒,在外面走来走去,说:“你说什么?诶呀,这里信号又不稳定了。” 雪迟迟不下。 黄桃既盼着大雪的到来,又不想离开芮咯。 他们会在落雪之后启程,这样人和牛羊就有了上好的水源,生命能够少一些辛苦和磨难。 但启程就真的意味着音讯全无了,没有信号就没法和恋人在电话里温存。 “怎么不见您和俨哥打电话?”陆旻问。 向兴学回答说:“老夫老妻了,不像年轻人那样腻歪。” 陆旻点点头,神色又暗淡了下来。 陆旻原本只是个用起来顺手的学生,做事积极,脑袋灵光,读了不少书,向兴学知道他是真心喜欢文学的。 有一次向兴学和几个学生一起喝了点酒,向俨来接,向兴学毫无保留地指着向俨说:“这位是我爱人。” 他记得向俨当时笑了,笑得很温柔,有甚于四月的晚风,那时候向俨说:“你们向老师喝醉了,我带他回家。” 向兴学没有看到陆旻的震惊与失落,向俨看到了,他说:“有一个小朋友暗恋你。” 向兴学存心要说情话,他把脑袋埋在向俨肩上,鼻息都喷洒在爱人的颈窝里,他咬着向俨的耳垂,温温热热地说:“家里有一个小朋友了。” 那一夜,向俨浪得滴水。 向兴学压根儿没把陆旻的喜欢放在心上,他只当是小孩儿对老师的崇拜,但也无声无息地拉远了距离。 然而陆旻跟着向兴学一起来了北疆。 黄桃打了一串顺子,陆旻说不要,向兴学正好接了对家的牌。 “向老师喜欢这儿的草原和戈壁吗,还是喜欢牧民的生活?”黄桃问。 “一般吧,有点儿好奇。” “只是有点儿好奇就要来遭罪吗?”黄桃这个丫头牙尖嘴利,直指痛处:“这儿什么也没有,又偏又远,还特别冷,风像刀子一样,原野上更冷……” “不冷就不来了。”向兴学小声嘟囔了一句,然后叹了口气。 他要升教授,光有论文还不够,学校说要经历,就要把向兴学送到稀奇古怪的地方历炼——也不怪学校严苛,桐大以理工科闻名,人文学科却像烂泥一样扶不上墙,学校领导总指望教授们的经历传奇一些,好向外吹嘘。 领导甩了好几个项目在向兴学眼前,让他来挑。 可以去云南的密林,也可以去赤道旁的热带岛屿,向兴学选择来北疆的荒野上,因为向俨可能会喜欢。 向兴学越来越猜不透他那个小侄子的心思,向俨有时候像橡皮糖一样黏人,有时候冷得像块冰碴子,玩的一手若即若离,向兴学觉得这样的关系很能维持新鲜感,但也总想着要了解一下爱人的想法。 向俨喜欢翻三本书,《雪国》,《冬牧场》还有一本写阿拉斯加的冰原的,向兴学总是记不起来那本的名字,书名和作者的名字都特别长。三本书都是白色的封皮,写的都是无穷无尽的雪原和冰原。 向兴学有时候会觉得向俨的内心世界也是那样,纯白却不至于贫瘠,但又好像一无所有。 《冬牧场》写的是哈萨克人的冬天。 所以向兴学来北疆,想替向俨看一看哈萨克牧民的生活。 “你喜欢这里吗?”向兴学问黄桃。 “不喜欢。”小丫头撇撇嘴,“可我宁愿来这儿,总比做狗仔要强。陆旻呢,陆旻怎么会来这里?” 陆旻重新调整了一下手上扑克牌的顺序,“我跟着向老师来的。” 黄桃笑了一声,“你没点儿主见吗?” 陆旻不说话了,向兴学不想替他解围,但又觉得自己的学生不能不护着,于是咳了一声:“陆旻好歹比你大几岁,年龄上算是你哥哥,说话客气点儿。” 木拉提是他们一行的向导和翻译,他不怎么会打南方的牌,一直眉头紧锁,这时候才笑着说:“你们真有意思。” 几局牌打下来,木拉提和陆旻输得凄凄惨惨,黄桃无聊得打起呵欠,她拿起手机看了一会儿然后倒吸了一口气,向兴学看不出她是高兴还是凝重。 “天气预报说,明天要下雪了。” 向兴学愣了一下,“那我们可以启程了。” 向兴学八点钟就躺在了床上,他一直举着手机,看手机里向俨的照片,看向俨的朋友圈。 向俨生得很好,眉毛浓密却不至于粗犷,眸目明亮,上下睫毛都 恋耽美 分卷阅读4 牧野 作者:点点万 长,眼下有卧蚕,笑起来很可爱。 他不是那种常常笑的人,却也不至于不笑。 该笑的时候就笑。 向俨很少发朋友圈,也不会发自拍,偶尔会晒一晒猫猫和狗子,反正朋友圈里没有向兴学的踪迹。 向兴学本想把向俨晾个几天,让小朋友体味体味人间的儿女情长,哪知道小朋友本来就是个六亲不认一窍未开的神仙,向兴学一想到明天,最迟后天就要启程了,手机又会成为一块废铁,还是没忍住给向俨发了短信。 “明天就要进荒野了。手机没有信号。” 向俨回得倒快,他说:“照顾好自己,也照顾好那个小朋友。” 向俨从来不吃醋。 第三章 启程 波塔家的冬窝子距离芮咯两百公里。 两百公里的路途在交通发达的地方算不上遥远,在荒原上走起来却很是艰辛。 动物们并不知道目的地在哪里,只能由人驱赶着前行,它们还要常常停下来进食。两百公里的路,赶上羊群和牛群,要走整整一周。 木拉提开着一辆皮卡,载着大件儿的行李先行去到山谷里,他得往返好几趟,把越冬的补给和搭建房子的材料输送齐全。波塔的妻子加玛刚刚怀上第三个孩子,她会随着木拉提的车一起去山谷里,她要早一些去布置窝子,坐在车里虽然颠簸一些,但终究会少许多危险,同行的还有两个十几岁的小男孩,他们是波塔的儿子们。 搭建冬窝子也是个体力活,男孩儿们要帮妈妈把地底的羊粪挖出来砌成墙,还要搭建羊圈。 牧民的生活里从来没有轻松的活计。 黄桃听说加玛肚子里有宝宝,又高兴又不高兴,高兴的是茫茫荒野上又多出一个年轻的生命,不高兴小生命在孕育之初就和妈妈一起遭受荒原上的冰雪与寂寞。 黄桃是城市里的女孩,她所知道的孕育都发生在温房里,城市里的孕妇打个喷嚏都能让丈夫心里抖一抖,她不知道草原上的女人原来这样强悍。 向兴学在黄桃上车前拍了拍她的后背,“城市女孩儿,要好好照顾孕妇。”黄桃认真地点了点头。 陆旻看着皮卡绝尘而去的身影,说:“估计还是加玛照顾她。” 向兴学笑了笑,“总有一天黄桃能照顾到加玛的,她学得很快。” 向兴学觉得黄桃能够成长得很快,就像他的向俨,不知不觉之间就长成了一个成熟的男人了。 向兴学他们和波塔语言不通,但交流起来也不至于困难。在荒野上,传授本领和语言不通没什么本质的联系。波塔教他们骑马,牵骆驼,赶羊,这些都是牧民生存的技能。人到了新的环境里好像自然而然地就会拥有全新的本能,波塔只要示范一两次,向兴学和陆旻就能学会——向兴学不觉得自己有这方面的天赋,只是为了活着,他不得不具备这些技能。 波塔是一个沉默的男人,向兴学以为所有的哈萨克男人都具备这样的品质,放牧的日子单调又寂寞,牛羊不懂人言,人对着纯白的旷野,心绪也会放得很空,久而久之,话就不多了。 但向兴学到底不是牧羊人,他听着风卷起沙砾,看着雪片在天空中盘旋、有时天地间纷飞的雪白会遮挡住视野,他会想念。 想念的时候,面上冰封,心里炽热。 黄桃说荒原上的风像刀子一样,她说得没错。 零下三十多度的气流拍打在脸上,皮肤被冻得坚硬。向兴学甚至不敢轻易呵气,他怕嘴巴一张,涎液就会被冻在嗓子眼里。 呼啸的风犹如钝刀,没把脸上的皮肤割裂,却一下一下剜在了向兴学的心上,伤口源源不断地向外涌着三十七度的血,血是热的,想念是痛的。 向兴学会想,向俨是不是真的没有爱过自己呢。 一想到这儿,他先前的自信就会垮塌成断壁残垣。 他觉得向俨可能真的没有爱过,毕竟这是向俨亲口说的。 雪停了,天晴了。 他们的路途才走到一半。向兴学终于感受到自己似乎已经不在壮年,他不过是连着三天牵着骆驼在冰雪里行走,就觉得浑身没有一块儿正常的骨头。 哪里都疼。 波塔比向兴学大了好几岁,却还有一身的力气。 向兴学不好意思说自己不舒服,毕竟在这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难受也只能忍着——没有医院,没有柔软的床,把难受说出来反倒显得懦弱。 晚上守夜的时候,陆旻抱着腿坐在火堆旁,小声说了一句:“向老师,我有点想妈妈。” 向兴学知道陆旻的想妈妈也不一定是真的想妈妈,可能是身上难受,也是心里难受,他不能说他难受,只能换一种表达方式。 在这个地方,白天只能看到雪,看到起伏的地平线,来处和去处都是白的,人没有方向。 牛羊会哞哞咩咩地叫,叫声里有生气,也有死气,在风声里听着动物的呼喊人特别容易变得脆弱。 晚上看到火焰,来自于荒原的脆弱会少一点,但夜晚本来就代表惆怅。 在这里,无论什么时候,向兴学都不觉得自己坚强。 陆旻想妈妈,向兴学却不敢去想向俨,再去想那个不懂情爱的小朋友,向兴学怕自己会哭死在博尔塔木卡的夜里。 向兴学问陆旻:“想妈妈的时候你会后悔吗?跟着我来这里。” 陆旻摇摇头,“不后悔。” 陆旻从来都没有对向兴学说过喜欢,所以向兴学不能拒绝,他原本会为这种隐密的情感烦恼——陆旻的亲近就像一 恋耽美 分卷阅读5 牧野 作者:点点万 床夏天的棉被,很热也很多余。向兴学害怕陆旻会影响到向俨的情绪,但是事实上向俨根本不在乎。 这床被子在冷风里好像又有了存在的价值。 向兴学想,有个人说话也是好的。向兴学一直把界限划得很明白,陆旻非要跟着,那向兴学就不算是在利用他的喜欢。 陆旻展开五指靠近火源,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您和俨哥是不是吵架了?” 向兴学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他们没有吵架,直接分开了。 分开是真的分开,但也不意味着以后就不在一起,更不意味着向兴学会去找别的人——他现在有点儿难受,有点生气,但他还是很喜欢他那个小侄子的。 向兴学也还没想好以后该怎么办,向俨能服软说一声想念或是说一声喜欢是最好,不说……那也是以后的事了。 “为什么会这么觉得?” “你好像不怎么高兴。” “可能是环境的原因吧。”向兴学勉强挤出一抹笑。 陆旻眼里倒映着熊熊的火光,他难得认真地、勇敢地看向了向兴学的眼睛:“不是的,您在芮咯的时候就不开心,看起来很悲伤,我能看出来的,很难过。” “闹了一点小矛盾,我有点后悔,没在来之前把话说清楚。 “现在很想他……一直很想他。” 陆旻的眼睛在闪烁。 他忽然说:“其实我会后悔,后悔来这里,这儿真的很艰苦。” 陆旻深吸了一口气,说:“向老师,我有点儿喜欢您。” 这话说得很急,向兴学猜他可能还有话要说,便不急着拒绝。 果然,陆旻又说:“最后一次了。来这儿就是不打算继续了。我也知道这样很没意思,但我控制不住,我第一次喜欢别人,明明知道您很爱他,还是控制不住,我很讨厌自己这样。我想说以后就不再喜欢向老师了,但至少在这里的时候……对不起。” 向兴学抬头看了看银河,被子忽然被拿走了,会有点冷,但是身上的负担也消失了,感觉轻松不少。 他说:“有什么好对不起的呢。这又不是你的错。我会谢谢你喜欢过我,也谢谢你陪我来这里。” 向兴学为了向俨来冬日的牧野。 陆旻跟着向兴学到了博尔塔木卡。 荒原上的汉族男人,共享着广阔无垠的爱与痛苦。 第四章 到达 走过平坦的戈壁和盐碱地,他们眼前出现了起伏的山丘。 看见山,目的地也就不远了。 向兴学不知道他们的居所在哪一座山包的后面,但每一座突起都是新的希望。 翻过山,还是山,又会失望。 他的情绪一直在被环境左右着,起起落落的。 “感觉快要到了。”陆旻翻身骑上马背,“我们已经走了七天了。” 向兴学想,在路上走了七天,在芮咯等了一周,从桐城到小圻县花了两天,离开桐城竟然已有半个多月。 “快要到了。”向兴学也骑上了马,原本由他牵着的骆驼一下子失去了前进的引力,傻愣愣地停在了原地。 向兴学坐在马上,让马儿挤着呆骆驼向前。 翻过又一道山脊,向兴学看到远方的雪地上有三个小点。 一直沉默的波塔忽然高兴地唱起了哈萨克的牧歌,向兴学才意识到远方的三个小点是人。 远远的,有人大声喊:“阿塔。”,是采雪的少年直起了腰。 阿塔是哈萨克语“爸爸”的意思。 波塔高声回应着:“嗨诶——”,然后甩起缰绳骑着马儿奔下了山丘。 向兴学与陆旻相视一笑,他们身后还有羊群埋头啃食着山坡上的枯草,波塔被儿子们呼喊着丢下了几百只牲畜,向兴学和陆旻要替他看守着他的身家——虽然旷野上没有什么力量能偷走这些羊儿。 他们慢慢地走,却听见了一个清脆的女声,“向老师! “陆旻—— “旻旻啊!” 黄桃奋力地向他们挥手,陆旻被这一声旻旻羞了个大红脸。 向兴学知道黄桃迟早会和陆旻成为朋友,他俩年龄相仿,都还年轻,又生机蓬勃。只是没想到这一刻来得这么快,看来黄桃这几日也寂寞坏了。 向兴学还不能熟练地骑马奔驰,但他被黄桃的喊声激得冲动起来,他夹紧了马腹,也奔下了山丘。 马跑得很快,把冷风甩在了后头。 波塔一家住在半埋在地下的冬窝子里,地面上只有一个很小的,四四方方的入口 向兴学一行运气很好,在波塔一家的居所旁边还有一个废弃的驻地,那儿原来住着波塔冬天的邻居,邻居在城市里定居下来,闲置的冬窝子就成了向兴学他们的地盘。 住在地下要比住在地上的房子里暖和一点,牧野上的风虽然凶猛,但不至于咄咄逼人,它不怎么喜欢侵入地下。 黄桃和加玛已经把窝子打扫过一遍,虽然燃烧羊粪饼取暖让这个小宅子又积了一层灰,但总好过天地间的沙尘与雪片。 向兴学开行李箱的时候,黄桃和陆旻就在一旁看着——他们太无聊了,不想出去挖羊粪、铲雪,就挤在窝子里互相检阅行李。 “向老师的箱子好整齐啊。”黄桃蹲在地上,用手托着脸,啧啧地赞叹。 “是我爱人收拾的。” “师娘吗,那师娘一定是个很温柔的小姐姐。” 陆旻轻声说:“是小哥哥哦,一个又温柔又硬气的小哥哥。” 向兴学惊异于陆旻对向俨的评价,总觉得不太对,又说不上来是哪里不对。 温 恋耽美 分卷阅读6 牧野 作者:点点万 柔,向俨有时候挺温柔的,对待向兴学的学生尤其温柔。 硬气,他的确非常硬气,个性很强,也很独立,很有男人味儿。 小哥哥——向俨的年纪对于陆旻来说也确实是小哥哥。 到底是哪里不对呢? 向兴学觉得问题可能在那一声“小哥哥”上,他自己是向老师,向俨却是“小哥哥”,两个人好像差着辈——但是他俩的确差着辈,向兴学是叔叔,向俨是侄子,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也是货真价实的叔侄关系。 向兴学感觉自己好老了,虽然只比向俨大六岁,但是好老了。 “是小哥哥吗?哇……有一点点浪漫。” 黄桃求着向兴学说想看小哥哥的照片,向兴学从被子里摸出一张照片来——行李是向俨收拾的,向俨当然不可能把自己的照片塞进被子里,是那天晚上向兴学放的。 向兴学的手机一直放在心口的口袋里,手机一直关机,但向兴学也一直用体温守护着手机的电池,他害怕几个月后需要用到手机的时候,电池却是坏的。他还是没有开机给黄桃看照片,所以掏出了纸质的照片。 照片上的向俨穿着沙滩裤站在海里,裤子被海水泡湿了一半,上身的白体恤把他衬得年轻异常。 那时候向兴学拿着相机,冲向俨说:“笑一个。” 向俨就大笑起来,笑得像湛蓝的海水,也像亮晶晶的阳光。 向兴学特别喜欢这张照片,可能是因为拍照的时候向俨乖得像个宝宝,让笑就笑了,他把这张照片影印了好多份,家里的相框里放一张,办公室的相框里也放一张,电脑的桌面是它,手机的屏保也是它,向兴学还有一个信封,里面存着十张备份。 向俨因为这张照片骂向兴学是“老biantai”,骂了好多次。 小朋友常常冷冰冰的,有时候又很甜,甜的时候,向兴学都记得。 “好帅!”黄桃感叹,“我以为会是那种很漂亮的男生,没想到是帅的,真的很硬气。” 她忽然不说话了,皱起了眉头,“你们……算啦,你们肯定很幸福。” 向兴学不知道黄桃想问什么,他不知道这样会不会刺激到陆旻,但陆旻微微地笑着,向兴学当那场喜欢已经过去了。 他对小姑娘的祝福说谢谢。 天黑的时候,加玛招呼他们吃饭。 哈萨克人过冬的食物很简单,主食是炸面饼或者馕,荤菜是肉干肉粒,没有蔬菜。吃饭时要布茶,茶是油茶,口感很厚重,能喝出动物脂肪的味道。 波塔喝茶喝得很豪放,一碗接着一碗往嘴里灌。热腾腾的茶能驱散白日里聚集的寒气。 加玛一直在为丈夫烧水泡茶,她的身形尚还灵活,不像孕妇的样子,波塔也没有让她坐下歇歇,他们配合得很默契,动作间流淌着温情。 向兴学悄悄地问黄桃:“你有照顾好加玛吗?” 黄桃说:“加玛不需要我来照顾,她很厉害,她跟我说她在荒原上把老大生了下来。” 哈萨克男人是荒野上的英雄,男人的妻子是家庭的主心骨,每一个人都是传奇。 冬窝子里只有一张大床,向兴学、陆旻、木拉提和黄桃都睡在床上。 黄桃害怕起夜时会吵醒他们,主动要求睡在外面,向兴学睡在黄桃和陆旻之间,木拉提睡在最里头。 大家对这样的安排心照不宣,黄桃知道向老师有男性/伴侣,靠着向老师睡不会害羞,陆旻把草原男人和汉族女孩儿隔得远远的,避免他们尴尬。 木拉提入睡得很快,发出响亮的呼噜声,向兴学躺在床上,却睡不着了。 他之前一直睡在帐篷里,有时候围着火堆守夜,迁徙的路途颠沛流离,如今进了冬窝子,安定了下来,心里又觉得空旷。 “向老师,你睡了吗?”黄桃悄悄地问。 “没有,暂时睡不着。” “我也睡不着。今天你们来了,我有点激动。” 陆旻也轻轻地说了一声:“我也睡不着。” “睡不着怎么办,我给你们讲讲故事?哈萨克的传说。”向兴学莫名觉得这两个小孩很可爱。 “哈萨克传说我都听腻啦。” “向老师,给我讲讲您和俨哥的故事吧。” 向兴学沉默了一会儿,最终不忍心拒绝陆旻的请求,他说:“让我想想该怎么说。” 第五章 葬礼 “我在小俨出生时就见过他,哦,小俨就是我的爱人。” 向兴学是看着向俨长大的叔叔,这么说也对也不对,他没有一直陪伴在向俨身边,因此错过了许多向俨长大的过程。 他们的羁绊与亲情相关,开始于小小的向俨睁眼看向兴学的那一秒,但是真正的故事却在一场葬礼上拉开了序幕。 向兴学养父去世的那一年,他正好三十岁,在和沈云梦协议离婚。 沈云梦是向兴学的前妻,也是他全部的年少时光。 他们高中时一起做着有关文学的梦,大学时在校园的月牙湖畔牵手拥抱;向兴学为沈云梦写诗,为她填词,为她在广播里念散文,他们接吻,交换情书;向兴学曾经攥着身份证,磕磕绊绊地对旅店的前台说要一间大床房,他手里汗津津的,却被沈云梦紧紧地回握住,他们在破旧的床上水乳交融。 爱情像云,也像梦,向兴学的爱与灵魂,都属于沈云梦。 可是,云会碎,梦会醒。 向兴学的养父向义武病了两年,最后的愿望是见一见向兴学的小孩。在向兴学幼年的记忆里,他的父亲不是向义武,他也不叫向兴学,可是 恋耽美 分卷阅读7 牧野 作者:点点万 后来向义武就成了他爸爸,他也有了新的名字。 他们住的村子里一直有流言蜚语,说向兴学是私生子,可是向兴学的妈妈,陈明香顶着压力对他好。 向兴学知道自己肯定不是私生子,他和向义武一点儿都不像。 陈明香待向兴学好,向义武待向兴学也好。向兴学有理由报答父母恩情,再者,与结婚多年的妻子生养孩子,也是正常不过的事情。 可是沈云梦不愿意孕育,她说:“你现在只是个助教,身上背着房贷,在学校里还处处被教授压一头,我们怎么养孩子?” 沈云梦说得也有道理。 向兴学每次去医院,都会听到父亲,在清醒的时候,说俨俨小时候只有暖水瓶那么大,长大一点儿就会叫爷爷爷爷,爱哭也爱笑,可爱极了。 俨俨不仅是俨俨。 向兴学见到瘦脱了人形的父亲就会难过,还会自责,他寒窗苦读数十年,读硕士,读博士,追文学的梦,结果没有天赐的才华,没有喷薄的文字,只能在学校里做助教,他辛辛苦苦写论文,发期刊的时候却只是第二作者,有时候连第二作者都不是,作者永远都是他的恩师。当助教挣不了多少钱,所以沈云梦不愿意生孩子。 向兴学的生活进入了一个怪圈,他常常觉得喘不过气来。 沈云梦也不快乐,沈云梦总说向兴学不再是为她写诗的向兴学了。 沈云梦是个矛盾的女人,她活在浪漫里,又格外现实。 后来她遇见一个作家,才华横溢,又含着金汤匙长大,能给沈云梦造梦。 她发现年少的喜欢也不一定是生命的全部,她还能在青春将逝的时候遇见新的爱情。 沈云梦要离婚,向兴学求她再撑一撑。 葬礼也会是这段婚姻的终点,沈云梦撑了足够久了。 她依然漂亮,穿着玄色的连衣裙,妆容精致又不失庄重,踩高跟鞋,挽向兴学的胳膊。 沈云梦很美,美得和乡村的葬礼格格不入。 在乡下,白事办得热闹,向义武活到了七十五岁,不算高寿,但依然值得庆祝——庆祝他在人间走过一遭,庆祝他年轻时从战场凯旋,人老了还同病痛殊死搏斗、倔强倨傲,庆祝他一生胜利。 唢呐吹得震天响,纸钱的灰烬在半空飘飞。 沈云梦的鞋根陷进了潮湿的泥地里。 向兴学看到她眉头微蹙,眼里全是不耐烦。 “沈云梦的鞋脏了。” 这是多年未见的向俨对向兴学说的第一句话。 向兴学印象中的向俨还是个高中生,很瘦,喊小叔的时候也很乖。他眼前的这个向俨和他差不多高,长结实了,也不喊小叔。向兴学忽然反应过来,向俨已经二十四岁了,是个大人了。 他尴尬地笑笑,自己完全没有在意沈云梦的鞋,只看到沈云梦的淡漠,向俨却知道她为什么不耐烦。向俨说沈云梦的鞋脏了,向兴学依旧无动于衷,他的妻子是他深爱的女人,但也是让父亲不能得偿所愿的娇小姐,他知道错不在她,却也不愿意关心她现下的困窘,向兴学觉得至少葬礼上他还是个愧疚的儿子,不想再顾忌沈云梦的情绪。 他没有动作。 向俨等待了一会儿,向沈云梦走了过去。 向兴学看着向俨踏过绵软的泥土地,每走一步都会带起小小水花,黑色西裤的裤脚沾上星星点点的泥渍,那些斑驳很小,向兴学看得却很清楚。 他感到有点儿迷茫。 他看着向俨蹲下身去,从口袋里掏出手帕,一手握着沈云梦的脚踝,一手用手帕托着高跟鞋的鞋底,那个动作应该是很轻的,看上去很轻,向俨帮沈云梦把鞋根从泥地里拔了出来。 沈云梦的表情先是惊讶,然后变得复杂,她低头看向俨的动作,得救之后又看向了向兴学。 向兴学不知道自己当时是什么表情,反正心里是很震惊的。 向俨扶着沈云梦到了水泥地上,沈云梦对他说谢谢,向俨笑着说:“不客气。” 他蹲下去握着脚踝的动作看起来温柔异常,说不客气的语气却轻佻放荡。 向俨的爸爸向兴邦对沈云梦抱歉地笑笑,然后严肃地训斥道:“这是你爷爷的葬礼,你收敛一点。” 向兴学替沈云梦说:“是我们要谢谢小俨解围。” 向俨朝向兴学弯了弯眼,笑容一如既往地可爱。 很多年以后,沈云梦和向兴学聊天,她说:“那时候如果来的是你,我可能就不会跟你离婚了。” 可是向兴学没有去,世界上没有如果。 向兴学再回忆起那个场景还是会觉得向俨像王子一样,他会解救高塔里的公主,却不是奔着求婚去的。 那样的举措,奇异而又矛盾的浪漫,只有向俨能实现。 “俨哥果然很温柔。”陆旻说。 “嗯。”黄桃应和道,声音里全是困倦。 “睡吧。”向兴学轻轻地说。 第六章 胎动 在博尔塔木卡,时间走得很慢。 白天不分上午和下午,只有太阳升起和落下。 他们一天只有一顿正餐,发生在夜晚,他们会喝很多次茶。 太阳好的时候,太阳能电池能够积蓄很多能量,灯泡一直亮到午夜,波塔一家和向兴学一行会坐在一起聊天,木拉提做翻译,两个孩子也学过一些汉话,他们能听懂外来人的谈笑,却也很少插话,少年们像父亲一样沉默。 在说到加玛肚子里的宝宝时,孩子们会高兴起来,他们希望这是一个妹妹。波塔也希望是个女孩,他们以后能够安定下 恋耽美 分卷阅读8 牧野 作者:点点万 来,女孩儿能够安安稳稳地长大。波塔觉得没有在草原上生活过的哈萨克男孩都不能成为有担当的男人,但女孩儿适合城市生活。 胎儿不过几个月大,在厚重的衣物遮掩下,一点也凸显不出来,但是波塔习惯于把手放在加玛的肚子上。向兴学觉得波塔是不想错过每一次夜晚的胎动。 向兴学想,他这辈子都没有机会拥有一个孩子了,向俨不能生,他也不想找别人生。 他看着波塔和妻子亲昵地互动,有时候会很羡慕,羡慕的时候也会觉得向俨如果是个女人就好了,这样向俨就能为他怀孕,他也想一直抚着向俨的肚子,想亲吻向俨的肚皮,想隔着皮肤和孩子说话,向俨会是他孩子的妈妈。 这种想让向俨怀孕的心态和当时想和沈云梦孕育一个孩子的心态完全不同。 向兴学也不是多想要个小孩,他只是想和向俨共有一段温情的记忆,想用孩子把向俨拴在自己身边。 向兴学觉得自己也挺biantai的,怪不得向俨喊他“老biantai”。 每一个夜里,木拉提打呼噜的时候,向兴学都会被黄桃求着说一说他和向俨的故事,明明一开始是陆旻想听,黄桃却觉得欲罢不能。 “不行。”向兴学的大姐向蓉即刻否定了离婚的提案。 向家一家人围坐在厨房的大灶旁,说往后的计划,外边依旧锣鼓喧天。 沈云梦低头拿干枯的稻草擦鞋,她听到这句话没有抬头,也不作回应。 向蓉又说:“村子里还没出过离婚这样丢人的事,再说爸刚走,你这就要离婚,你让他脸往哪儿搁?” 向兴学没做声。 诚然沈云梦不是一个理想的媳妇,不是贤惠的妻子,但是向兴学还爱她。他们之间的关系虽然已经进入了绝境,但向兴学还期待着柳暗花明。 “姑母,现在都二十一世纪了,人家要离婚也不用说出来啊,你怎么不知道这儿没有人偷偷离婚?”向俨的西装外套已经脱掉了,挽着个袖子往灶里添柴火。 向俨小时候就喜欢这口灶,总是坐在小板凳上拿着大钳子往里夹稻草,有时候向兴学会给他在火堆里放几个山芋,小朋友寻到山芋就开心得要命。 现在他还坐在小板凳上,小小的角落里已经塞不下向俨的两条长腿。 “你给我闭嘴。”向兴邦呵斥。 向俨抬头看他爸,又笑了,“您可不能说我,我都快忘了,你可是不离婚的代表。” 二姐向枫是读过书的女人,思想不至于闭塞,她问:“怎么突然要离,之前不是好好的吗?” 向兴学说:“是我的问题。” “你做什么了,让云梦能要离婚?你们这些年轻人可别把婚姻当儿戏。” “他没做错什么,是我嫌弃他穷,我不想跟他过了。” 沈云梦说得很淡,好像他们在谈论的不是离婚这样的大事。 她话一出口,厨房里即刻安静了。 向俨站起身来,对沈云梦说:“让他们自己聊聊吧,我带你在这儿逛逛。” 向俨带走了沈云梦,厨房里的逼问也开始了。 向兴学有点感激向俨,他没让沈云梦听见更难听粗鄙的话。 他也不想让他这个小侄子听到自己低声下气地说“我还爱她。” 向兴学不比向俨大太多,但他至少算个长辈,长辈是要面子的。 他的姐姐们一开始说沈云梦是个物质的女人,听说沈云梦想要和富裕的作家在一块便骂她水性杨花,之后话题便成了责骂向兴学“怂”、“软弱”、“不争气”。 向兴邦一直皱着眉头听,后来他说:“要不我给你把房贷还了,这样你轻松一点儿,沈云梦可能还愿意跟你过。” 向兴学决定离婚了。 他是个男人,他也有自己的骄傲。 半夜的时候,向兴学爬到房顶上,想抽几根烟,却听到向俨在打电话,手机屏幕的灯光映亮了他半边脸。向兴学又发现向俨已经长得棱角分明了。 “我得过几天才能回去,家里有点事,你帮我给草浇浇水。” 向俨看到向兴学,略略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又继续说:“14床的病人血压一直不稳定,你让闻老师给他做个仔细的检查…… “不开心啊? “想我了? “就几天了。 “现在不早了,你早点睡,乖,去睡觉。” 那边儿一直不愿意挂电话,向兴学便点燃了烟,他觉得挺讽刺的,自己一个中年男人在屋顶上偷听侄子和女朋友打电话,他这个侄子做事还那样妥帖,相比起来自己的生活简直乱七八糟。 可他除了屋顶还能去哪儿呢? 沈云梦睡在房间的床上,家里的大门也被关上了,钥匙在向蓉手里。 老家的宅子很大,房间却被回乡的儿孙占得满满当当的,向兴学哪儿也不能去。 向兴学听到向俨说:“嗯……嗯……我爱你……挂了啊。”却是敷衍的语气。 向兴学依稀觉得向俨和自己是很不一样的人。 他会是被所有女人爱着的男人,也会是玩弄感情的人,他能看到沈云梦的窘迫,也能带沈云梦避开议论,他体贴,却未必真诚。 就像这句不耐烦的“我爱你”,一听就是假话。 向俨到底还是随了向兴邦的性子。 荒原上的向兴学想,向俨对自己多少还是真诚的,他至少不对自己说“我爱你”。 想到这儿,向兴学的心又很痛。 第七章 屋顶 向俨挂了电话,向兴学站着抽烟,两个人在屋顶上静默了一会儿。 恋耽美 分卷阅读9 牧野 作者:点点万 看向俨没有下去的意思,向兴学把烟拿在了手里,然后问:“女朋友啊?” 没想到向俨也开了口,说:“抽烟伤肺。” 向兴学把烟按灭在围栏上。 天上云重,遮住了月光,屋顶上唯一的亮点也被熄灭了,四下里只剩浓厚的黑暗。 没有人说话。 向兴学忽然觉得时间不是什么好东西,它能消磨掉爱情,也能击退了亲情。 从向俨的话来看,他好像是学了医,向兴学发现自己竟然已经很久都没关注过向俨的事情了,也许他曾经记得过向俨学了医,但还是忘记了。 向兴学愧疚于自己的疏忽,但那种愧疚也只有一点点。 向俨在黑暗中往向兴学身边走了几步,然后开口说:“不是。” “嗯?” “不是女朋友。” 向兴学皱了皱眉头,不想再管向俨的感情。 “屋顶上风大,不下去吗?” 向兴学说:“我再待会儿,你先下去吧。”他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掏出了“桐花”——桐城当地的烟草,“桐花”抽起来不得劲儿,却又比女士烟烈一点,像江南的男人。 按打火机的时候向兴学才想起来自己为什么把先前的烟灭了。 火光稍纵即逝。 “你抽吧。”向俨说,站得远了一些。 这一次向兴学不仅把烟送回了烟盒里,还把盒子攥在手心里捏扁了,他意识到向俨不喜欢尼古丁的味道。 可是嘴里没味儿向兴学又觉得难受。 向俨说了一句谢谢,往口袋里掏了掏,走过来把手伸到向兴学眼前。 向兴学滑开手机屏幕,发现向俨手心里放着一颗四方形的金丝猴奶糖,他即刻笑了,拆了糖纸把奶糖塞进嘴里。 向俨二十四了,还是个小朋友呢。 小朋友从小就爱吃金丝猴,不吃柱状的,只吃正方形的,向兴学曾经带着向俨去拜年,他会有意路过给金丝猴的家庭好几次,让向俨多说几句好话,多拿几块糖。 向兴邦不让向俨吃糖,老家准备的零嘴都是向俨不爱吃的大枣和炒货,向兴学只能用这种方式满足小朋友的一点点愿望。 “小叔,今晚和我睡吧。” 向兴学答应了。 向俨的心思细密得像某种纤维,能做冲锋衣的外壳,把风雨挡在外面。 沈云梦发觉向兴学一夜都没回房,第二天一早就走了。 向兴学看到沈云梦的短信,也不回复,默许她离开。 向俨入睡的时候平躺在床面上,早上却卷着被子蜷成一团,向兴学给他把被子掖紧了,小朋友皱了皱眉头,又安静了下来。 一家人再次围坐在大灶旁,向俨依旧窝在角落里添柴火。 这一次争论的主题是财产如何分割。 向蓉和向枫的意思是,沈云梦出轨,所以向兴学没必要心软,把属于自己的都拿回来才好。 向兴邦有钱,觉得为了些小钱争来争去的很没意思。 向俨烤了个山芋,时不时把山芋从火堆里扒拉出来看两眼。 向兴学觉得钱都是身外之物,沈云梦要钱就给她,不要向兴学就自己留着,没什么好争的,没有参与到争论当中。他趁着气氛激烈的时候搬着凳子挤到向俨身边,拿过了钳子翻看向俨的山芋。 “还没好,你这样翻来翻去它也熟不了。” 向俨点点头。 山芋的甜香从角落里扩散开来,争论中的人们停了下来,神色复杂地看向兴学和向俨各拿一半山芋。 “我不管你了。”大哥向兴邦说。 向蓉和向枫也去招呼客人了,厨房里只剩下向兴学和向俨。 “你是怎么想的?”向俨问。 “没什么想法,看沈云梦的意思。” “你还爱她吗?”向俨垂眸盯着灶台里的火焰,问得很随意,好像也不是想听向兴学回答的样子。 向兴学觉得这样的态度让人很安心。 向兴学的故事在向俨眼里只是个故事,他没有摆出“我是为你好”的姿态,也不怎么在意向兴学到底难不难过,只是理所当然地问了一句你还爱她吗,像在回复陌生人的来信。 “可能爱着,可能不爱,那种感情早就变了质了,说不清楚。” 沈云梦一早走得轻飘飘的,向兴学也不想留,他好像终于意识到硬撑着也撑不出希望,不如干脆地放手。 一旦愿意离婚了,那感情就走得很快。 他和沈云梦的这么些年,变得什么也不是。 “爱情啊,爱着爱着就淡了。”向兴学忍不住感叹。 向俨却说:“把房子给她吧,她不要也留给她,她和你在一起这么些年也不容易,这样有头有尾,算是善始善终。” 向兴学像是受了什么蛊惑似的,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 他没有意识到向俨也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小公子,一套房子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房子对于向兴学却是一道沉重的担子,就像向兴学在乡下生长成人,诚然向俨的老家也在乡下,但他不属于这里,他只是来乡下玩的。 向俨和向兴学不一样。 向兴学把钥匙交到了沈云梦手里,才开始感到后悔,他要还房贷,还要去找房子,找到了房子就要开始付房租,他那点儿微薄的工资根本不够花。 他后悔的倒不是把房子给了沈云梦,而是后悔自己放弃理科去学文学。 他要去追什么月亮呢,一口面包都成了奢侈,向兴学只配吃白面馒头。 “没想到向老师也曾经过得那么惨啊。”黄桃轻手轻脚地在包里翻了翻,翻出了酸奶疙瘩,给陆 恋耽美 分卷阅读10 牧野 作者:点点万 旻和向兴学一人一块儿。 向兴学没要,让黄桃自己留着吃。 “后来呢?你们到现在还只是叔侄关系吧,不过俨哥人真的不错,很体贴女性,我感觉我也会喜欢上他,虽然不怎么传统吧,但是很有魅力。”黄桃嘴里含着东西,说话含含糊糊的。 黄桃说的“不传统”大概另有深意。 向兴学笑了笑,“后来我就和他住到一块了,他收留了我。” 第八章 新的家 在荒原上,雪是唯一的水源。 牛羊渴极时会伸出舌头,舔地上的雪粒,但更多的时候会用蹄子刨开稀薄的雪层,就着衰草将残雪嚼下。 人比牲畜要娇气得多,人们要拿蛇皮袋子采雪,烧羊粪饼温雪,等雪化成水,还要等沙石沉淀,取上层澄清的水来喝。 外来的人矜贵,黄桃总是跑很远,去找未经踩踏过的雪原,只收集上层的雪块,她常常背回来一大袋干净蓬松的积雪,烧成水时只有小小的几口。 波塔的孩子们背回来的雪大都紧实浑浊,化成水后泥泞不堪,但大家也能将就着喝。 渐渐地,黄桃也不费心去找干净的雪了,主要是牛羊一片一片地开拓领地,干净的雪原在很远很远的地方,费好大力气背回来一袋不够喝几口的雪,这样得不偿失。 陆旻有一日精力旺盛,骑马随波塔的长子去了好远的地方,背回来一大袋净白剔透的雪。黄桃好久都没有见到这样干净的雪了,兴奋地说要泡城市里的奶茶,可是奶茶还没泡开,水就凉透了,大家只能就着凉水把一团一团的粉末咽下。 向兴学总觉得这个场景似曾相识,来荒原上之后,许多场景都都似曾相识,他想了许久才想到这些都是李娟笔下描绘的冬牧场,向兴学不常翻看那本书,对放牧的生活也很陌生,他不知道自己原来已经走进了书里,也许他已经走进了向俨向往的生活。 黄桃常常拿一个小小的瓶子靠近火源,把里面的冰化开。 这种举措没有多少意义,头一天化开的水在第二天人们离开居所之后又会结冰。 黄桃却乐此不疲。 向兴学终于忍不住问她:“这个瓶子里装的是什么?” 黄桃说是海水,家乡的海水。 她说看到这几毫升的水在瓶子里荡漾起来,就会想到家乡的海浪,想到妈妈晒的小鱼干儿,会想家。 冬窝子是荒原上唯一温暖的地方,可是这里不是家。 对现在的向兴学来说,向俨在的地方才称得上是一个家。 向兴学离婚之后过得窘迫,却也不愿意开口寻求帮助。 他本来可以去申请学校的教师公寓,但他的老师还不知道他已经离婚了,笑眯眯地邀请向兴学和沈云梦去家里吃饭。向兴学暂时不想把离婚的消息散布出去。 向兴学不需要再负担起一个家庭,便要开始为自己的事业做一些打算,他不愿意永远做第二作者,也不愿意一直当助教。 为了家庭和婚姻他一直过得很窝囊,过得不像自己。 向俨替向兴邦送东西的时候找到了向兴学,向兴学活得粗糙,他自己也知道,细致如向俨怎么可能看不出来。 向兴学租的房子在学校旁边,靠近市中心,是二十几年的老小区。 一般来说房子越小看起来越温馨,向兴学却把三十几平米的房子住成了一百平米,搬家时用的箱子都码在墙角,客厅的沙发上还没有套罩子,茶几上空空如也。 向兴学看到向俨皱起了眉头。 他让向俨坐,想给他倒杯水,想到房东的玻璃杯不大干净,便用自己的保温杯给向俨泡了茶,茶还是向俨捎来的。 向兴学会过日子,会烧菜,手脚也勤快,只是一个人过没有必要把本领施展出来。 向俨说:“我想养只狗。” 向兴学不懂。 “但是医院忙。” 向兴学明白了向俨的意思,侄子贴心,却让向兴学愈发愧疚。 “你不是有朋友,怎么不一起住?” “还没到同居的关系。” 墙角的箱子于是统统挪到了向俨家里。向俨住的地方离市中心也不算远,挨着向俨实习的医院,坐五六站地铁就能到向兴学的学校。 向兴学知道一种比喻,国内的家庭之于社会就像一个椰子,外壳坚硬,内里却软得滴水。向俨看起来强硬又不近人情,心里还是个善良的小孩,想用甘甜的汁水充满向兴学心底的裂痕。 他们相差六岁,尚有儿时的情谊在,向俨喜欢他这个叔叔,他也喜欢他的小侄子。 向俨家里地方也不算太大,两间卧室紧挨着,厨房里锅碗瓢盆俱全,是个家的样子。 向兴邦对于叔侄二人住在一块儿没有什么特别的看法,只让向兴学看着点向俨,别让他总和狐朋狗友混在一起。 向兴学放下电话就问向俨:“你有什么狐朋狗友吗?” “啊?” “你爸让我看着你。” 向俨眯起眼笑了笑,“他就这点儿能耐,找人看着我。” 向兴学被笑容可爱到了,下意识地揉了揉向俨的头发,触到发梢时两个人都愣住了。 他记得向俨小时候头发很软,毛绒绒的,摸起来很舒服。他仗着年龄带来的身高优势总是占向俨便宜。现在向俨头发长硬了,有点儿扎人。 向兴学倒没觉得尴尬,收手之后便随口问:“晚饭想吃什么?” “向兴学,别总把我当小孩儿。” 如今向俨开始直呼向兴学大名,果真是长大了。向兴学估计自己是碰上了小孩儿的逆鳞 恋耽美 分卷阅读11 牧野 作者:点点万 ,在心里偷偷嘱咐道“下次不能随便摸头,小孩儿会不高兴”。 “没把你当小孩儿啊,我还要靠你养活呢。”他这样说。 向俨严肃地点点头,然后说:“番茄炒蛋,冰箱里有番茄酱。糖醋排骨,排骨泡好了。” 这样的口味还不是小孩儿吗? “我爸也爱吃糖醋排骨。”黄桃说。 “我家炒西红柿也放番茄酱。”陆旻接上了。 向兴学点点头,心里问了一句所以呢。 “向老师,你这个可爱滤镜是不是有点严重?俨哥的个性还真的不像小孩儿。那个时候,听你说的,反而是俨哥比较成熟。” 向兴学笑了笑,“在我眼里,他永远都是小孩儿。” 陆旻眼里燃起了一丝细微的向往,向兴学看见了,意识到自己说的话不大合适,便没再继续。但他又很想把记忆里的故事表达出来,想让他与向俨的回忆回响在荒原之上。 “您是真的很爱他。”陆旻强撑着露出一抹笑,“因为很爱他,才会想着把他当成小孩儿来疼着、惯着。” 黄桃发出“啧”的一声,又说:“旻旻好恶心。” 陆旻怼了回去:“想想你在芮咯打电话,你才恶心。” 寒风呼啸的深夜,向兴学反复地回想陆旻说过的话,回想冷战开始的晚上。 他很爱向俨,他知道,陆旻也知道,可是向兴学从来没有对向俨说过。 离开时的那一句“我爱你”像困兽的挣扎,说得无可奈何,仿佛自己受尽了委屈。 向兴学在向俨身上受过委屈吗? 其实没有。 向俨在他最困窘的时候给了他一个家,一个全新的家。 第九章 男朋友 向俨在医院实习,被主任医师当牲口使唤。 向兴学常常连着几日看不到他侄子的踪影,打电话没人接,发短信也没回复。一开始向兴学以为向俨是和朋友出去过夜并且完全无视他这个叔叔的权威,后来才发现小孩儿白班夜班连着上,累得家都回不动。 向兴学发现向俨有敬业这个特点之后,便接连发觉家里散布的纸张都是复印的病例和各种报告。 总之,向俨很忙,勤勤恳恳,兢兢业业。 向兴邦和向兴学说向俨私生活混乱,向兴学觉得没有这回事——向俨根本没空混乱。 但是向俨对感情好像确实不太认真,向兴学又听过几次向俨和恋人聊天,基本都在应付。 家里这个向大夫身上总是裹着层层云雾,让向兴学看不清楚,也让向兴学有点儿好奇。 向兴学习惯于清晨出门晨跑,有时候能碰上向俨回家,偶尔能看到向俨昏睡在沙发上。 向俨稍微有点洁癖,不换衣服绝不上床,直接睡倒在沙发上一般意味着累到换不动衣服。 秋天的时候向兴学还能给向俨加一床毯子。 天冷之后向兴学觉得睡在沙发上也不合适,便会把向俨的外衣外裤扒了送到自己床上——向俨的洁癖表现在他不允许自己的床被弄脏,向兴学的床脏不脏他是无所谓的。向俨不抗拒向兴学这种行为,向兴学就一直尽职尽责地把人照顾好。 照顾着照顾着,他开始感觉到照顾男人和照顾女人不一样,或者说,照顾向俨和照顾沈云梦不一样。 沈云梦很精致,事儿也很多。 相比起来,照顾向俨就很简单了。 向兴学会想,下一次找女朋友,找一个粗糙点的女人就行了。他也会觉得一个人过也挺好。 沈云梦这一茬算是翻过去了,翻过去之后向兴学还会反思自己是不是过于薄情寡义,十几年的感情说放就放,一想到沈云梦先爱上了别人,向兴学觉得自己还行,比沈云梦持久一点。 向俨养狗的计划迟迟提不上议程。 家里的锁倒是先换上了。 向俨要换锁,不说为什么,向兴学估计他是和女朋友闹掰了。 向兴学的猜测对了一半,向俨和男朋友闹掰了。 看到一个唇红齿白、眉清目秀的小男孩蹲在家门口,向兴学下意识地抬头了一眼门牌号,是自己家。 小男孩抬头看了一眼向兴学,又把头低下了。 “你好,你是不是蹲错地方了?”向兴学也蹲了下去,温声询问。 男孩儿有点迷茫地睁大了眼睛,睫毛忽闪忽闪的,“向俨不住这里吗?我来过这里给他浇花。” 向兴学大概知道男孩儿说的花是哪一盆草——在他来的时候,阳台上的吊兰已经快死了,向兴学咨询了不少生物老师,把半死不活的吊兰救活了。 向兴学没把浇花和之前在屋顶上听到的电话联系起来,以为这个男孩儿是向俨的朋友,便把他领回了家。 男孩儿一坐在沙发上便开始东张西望,越观望神色越紧张,“哥哥,你是向俨的室友吗?” 向兴学不愿意让他改口叫叔叔,便应了下来。 “和他合租要多少钱一个月? “哥哥你可以把这里租给我吗?我可以出更多钱。” 向兴学有点懵。 家里门锁又响了一声,向俨回来了。 “阿俨。” 男孩儿眼圈红了,声音里也带上了哭腔。 向兴学还没来及带上房门,就听到男孩说:“不要分手好不好? “阿俨,我可以改……我都可以改……我爱你,不要分手好不好? 那一瞬间,向兴学觉得自己的三观被震得稀烂。他倒不是觉得同性恋有什么,只是潜意识里没有认为向俨是同性恋。 向兴学忽然又明白了,为什么当时向俨说不是女朋友,为什么向兴邦 恋耽美 分卷阅读12 牧野 作者:点点万 要让自己自己看着向俨。 他不想管侄子的性向,但出于某种责任,向兴学回到了客厅里。 向俨声音很温柔,几乎是哄着的语气,说出来的话也很有意思:“宝宝,我是不是和你说过,你做什么都行,就是不能和别人上床?” 男孩儿一下子大哭起来,边哭边忏悔:“对不……起,我……我错了,可……可是……你都不陪我。” 细嫩的手指摸上了向俨的下身,又被向俨握住了,“你不知道我有多忙吗?” 向俨还是在哄。 向兴学端了杯茶,倚在门廊上,看一场好戏。 “宝宝,你跟别人做了…… “这样不对。 “我对你好不好? “我只是不喜欢你和别人上床。 “你让我很难过。 “我不是嫌你脏。 “我不介意你之前有过多少人,但跟我在一块儿你就不能和别人上床。 “我看到你,就会难受。 “宝宝你爱我吗?你忍心让我难受吗? …… 结果竟然是向俨把人哄出了家门并且让男孩儿保证以后再也不来打扰他的生活。 向兴学看得目瞪口呆,又心服口服。 向兴学想,如果他是向俨,他和沈云梦怎么也不会搞到离婚的地步。向俨有点过分厉害了。 向俨把哭哭啼啼的男孩儿送了出去,回来之后就闭着眼睛坐在沙发上揉太阳穴。 他沉默了很久,才对向兴学说:“问吧,想问什么就问吧。” 向兴学想问他是单纯地喜欢男人,还是无所谓性别;想问他怎么能拿捏得那么好。 还有许多问题想问,但向兴学想到了葬礼上向俨问自己的那一句“你还爱她吗”。 向兴学把茶杯放到了桌上,装作随意地问:“你爱他吗?” 问出口的时候,向兴学猛然意识到,这个问题根本不需要问,他自己心里已经有答案了。那向俨呢?向俨当初在问的时候,他在如何审视向兴学的爱情呢。 向俨说:“不爱。” “那为什么要在一起?” “对啊,为什么要在一起呢。”向俨重复了一遍向兴学的话,然后笑了笑,没有回答。 “也不怪他跟别人上床,这种事情一个巴掌拍不响。”向兴学喝了口水,为闹剧下了一个定论,“你这个态度,逼着人家出轨一样。” 向俨忽然看向了向兴学的眼睛,目光似海,晴空万里,有巨鲸喷出彩虹。 向兴学形容不出这道眼神里蕴含的情绪——可能有一点儿深邃,也有一点儿狡黠,又极为灿烂。没有男性尊严受到挑战的屈辱与愤怒,也没有一丁点儿悲伤。 向俨说:“啊,被发现了。 “可是,他是那种人啊,我难道应该全心全意地爱着他,等他腻歪了,哭着求他不要分手吗?我不会那样。” 第十章 出轨 向兴学尚还保留着一丝离婚男人的敏感,他感觉自己被戳到了痛处,有一点不高兴。 他不知道向俨的那句话是不是在影射自己和沈云梦。 “你觉得,沈云梦是那样的人吗?是那种会出轨的人吗? “还是你认为我是那种人,被绿了还要苦苦挽回?” 向俨挑了挑眉,“我不想说你们的事。你非要我评价的话,沈云梦没有出轨吗?” 向兴学掉进了一个陷阱里。 如果他回答说,沈云梦不是一个会出轨的人,那向兴学自己就显得过于卑微。 向兴学想了一会儿,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没办法同时维护住自己的面子和沈云梦的人品。 向俨没等向兴学细想,又说:“你没必要维护她啊,出轨就是出轨。” “你是不是对她有偏见?” “是你把她看得太高了。” 向兴学被噎得说不出话来。 他觉得自己有必要为他的前妻辩解一下,但是又想不出来辩解的意义到底在哪里。 向兴学认为沈云梦只是感情上偏向了新的人,至少routi上是忠诚的。 但是他也不敢保证。 “可是你也有错。你既然不喜欢人家就应该早早地说,不应该使用冷暴力。”向兴学在诡辩的才能上不如他侄子,想着要转开话题。 向俨笑了一下,“我又没说我没错,我有错,我罪大恶极。” 躺在床上的时候,向兴学依然为辩论的失败耿耿于怀。 他睡不着觉,走到客厅喝水,看到向俨房间的灯还开着。 向兴学敲了敲房门,向俨让他直接进。 “你是不是觉得,在一段感情里,只要不出轨就行了?” 向俨坐在床上,得胜般地勾起了嘴角,“我知道这样不对,但这是我的原则。” 向兴学端着水走了。 后来向兴学琢磨出来了,向俨长成这样都要怪向兴邦教导不力。 向兴邦作为伴侣是个十足的人渣,一直秉承着“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的理念。 向俨也是个可怜的小孩儿。 在某一刻,向兴学下定决心要尽到自己做叔叔的义务,他要把向俨的爱情观扭上正道——不管他喜欢男人还是女人,他应该学会付出感情。 向兴学和向俨的故事,有很多地方是不能同外人讲的。 就像这一段关于感情观的讨论,向兴学只是含含糊糊地随口带过。 他嘴里的向俨,生性浪漫洒脱却不乏体贴。 黄桃和陆旻听到的部分,大约是流浪的家猫感化小野猫的过程。 向兴学自己也知道事实并非如此。 他还没有来得及纠正向俨的爱情观—— 向兴学本来以 恋耽美 分卷阅读13 牧野 作者:点点万 为离婚且潦倒会成为他人生的最低点。 奈何生活总爱雪上加霜。 他在离婚之后便试着申请了一些独立的课题,无一例外被他的老师赵长云否定。 赵长云和向兴学说:“小向啊,我理解你想要出人头地的心情,但是过分追逐那些名啊利啊就会丢掉我们学文学的初心。” 向兴学嘴上说着“是、是”心里把赵长云祖上十八代骂了个通透。 赵长云是当下研究古代文学的泰斗,赵长云也擅长欺压向兴学这样年龄三十岁左右身负房贷车贷的年轻教师。 赵长云发表的论文,几乎都是他手里那群博士生写的。 向兴学曾经也是对赵教授感激涕零的博士生,随着年龄渐长,向兴学慢慢意识到赵长云根本不是个东西。 年末考评的时候,赵长云找到向兴学,说:“小向啊,你怎么一直没说你和小沈离婚了呢?你知道当老师,尤其大学老师,个人作风要好,才能对学生产生正面影响……” 向兴学知道赵长云要拦着自己升讲师,立即被老东西的无耻给气乐了,“赵老师,我要不找我前妻写个证明,让她替我跟学校说说我的个人作风问题?” “我看这样,你不如先缓一缓,明年再升讲师也不晚,正好我手上还有个课题,你来钻研钻研,对你以后很有好处。”赵长云微微笑着,眼袋垂坠,倒挂在脸上,像某一种狗。 “赵教授,您觉得合适吗?” 向兴学拒绝替赵长云写论文。 可是那一年末尾,向兴学依旧没能做上讲师,并且手头上又多了一个赵长云的课题。 向兴学出离地愤怒了——他的兴趣爱好从来不在中国古典文学,他从博士开始,一直被赵长云胁迫着做相关的研究。 从前他不敢拒绝,为了沈云梦的安稳生活。 现在他拒绝了,拒绝也没有用。 向兴学想揭开学术泰斗的虚伪面具。 他去找了一些同样被欺压的博士生,多数人劝向兴学不要不识好歹。 向兴学烦得很,一边烦恼,一边在烟熏火燎的房间里叼着烟头翻文献。 出于对向俨的体贴,向兴学一般会趁着他出去上班的时候把房门锁起来躲在房间里抽烟,他又习惯于将自己置身于黑暗幽闭的房间里,只开一盏小小的台灯。于是整个房间就像一个巨大的烟管,里面充斥着焦油和尼古丁。 在房间里的时候,向兴学是搞学术搞到一个头两个大的向老师。 出房间之后,向兴学是宜室宜家的好叔叔。 向兴学自以为平衡得不错,直到向俨用钥匙打开了他的房门—— 向俨进门的时候,向兴学一点儿都没察觉,并且也没有察觉到手里的烟头已经要烧到指尖。 向俨一阵风似地冲进房里打开灯、拉开窗帘、推开窗,然后站到向兴学面前。 向兴学被冬日的阳光烫了一次,被手里的烟蒂又烫了一次。他眯起眼哆嗦着把烟头按进了烟灰缸,看到向俨的时候,心里被烫了第三下。 向俨双目通红,颊上挂着两串水珠。 与向兴学对视之后,向俨用手擦了一把眼泪,擦也擦不干净,蓄着两泡水的眼眸里全是怨愤。 向兴学凭着本能用大拇指抹掉了汹涌的泪滴,然后说:“对不起啊。” 他最怕向俨哭。 “nitama,能不在家里抽烟吗。” 向兴学这才反应过来,向俨不是哭了,眼泪是被烟熏出来的。 第十一章 决定 向兴学赶紧把向俨推出了房门。 向俨大概是被烟熏得狠了,泪水一直止不住,这让向兴学觉得愧疚极了,忙不迭给他的小侄子递纸巾。 向俨一边擦眼泪一边冷着声音问:“论文写不出来啊?” 向兴学说:“也不是。” “你去把衣服换了,臭死了。”向俨眉头紧皱,随之又说:“算了,换了衣服还是臭。怎么回事?怎么突然又抽这么凶?” “遇到一点事。” “我是要听你说遇到一点事吗?你不遇着什么事至于这样作贱你自己吗?爱说说,不说滚。” 向俨拔高了声调,满脸都是极度的不耐烦。 向兴学还没有被年纪小的人这样训斥过,一下子哽在那里。 向俨的脾气算不上暴躁,对熟悉的人会放肆一些,但也不至于放肆成这样。只是向兴学认为自己有错在先,倒也没有觉得被冒犯。 向俨一直没把向兴学当叔叔看,向兴学不怎么介意。他俩虽然不同辈,勉勉强强算得上是同龄人,也算儿时的玩伴。向兴学只觉得自己得尽到长辈的责任,向俨作为小辈或是朋友,偶尔闹一闹,娇一娇,没大没小的,向兴学都能接受。 按照向兴学的个性,他不爱向家里人倾吐工作上的愤懑。以前遇到事情他就不愿意告诉沈云梦。向兴学是觉得说了又如何呢,本来一个人生气,说出来反而变成两个人生气,生气对身体也不好。 但是面对已经处在生气状态的向俨,向兴学又觉得说一说也无妨。 “我想搞赵长云。” 向俨表情忽然松懈下来,他眨了眨眼,“怎么搞?” “可能是举报,举报没有用就找媒体曝光,具体怎么搞我还没想好,但我一定要搞他。”向兴学情绪上来了,没控制住自己摸了摸口袋,想抽烟。 向俨弯下腰拉开了茶几下的抽屉,掏出一根棒棒糖,拆了糖纸就往向兴学嘴里捅。 向兴学把糖含住了,含含糊糊地说:“这么大人了还吃什么糖。” “给医院里小孩儿的 恋耽美 分卷阅读14 牧野 作者:点点万 。 “赵长云是我知道的那个赵长云吗,上过什么讲坛的那个教授?” “嗯。” “那他很厉害啊。” 向兴学有一点失望,他很怕向俨下一句说“你还是算了吧,你能做什么呀?”——像那些博士生一样。 向兴学一直在犹豫,他害怕自己一时的冲动会毁掉自己的前途。 就像沈云梦会对他说“你一个无名小卒,你能把赵长云怎么样?”,沈云梦不喜欢赵长云的龌龊,但她更怕向兴学丢掉工作。沈云梦会让向兴学学着忍耐,她说赵长云总会老到拿不动笔、讲不了学,那个时候向兴学就能崭露锋芒,可她自己都不愿意陪着向兴学等到那一天。 “为什么要搞他?”向俨问。 “因为他的学术成果都不是他自己做出来的。我在写的东西也是为他写的,不止我,还有很多年轻老师,还有一些他带的博士生……” 向俨打断了向兴学的话,他说:“那就搞啊。” 客厅里没有开灯,日光透过阳台的玻璃照了进来,在茶几上割出一道分明的界限。 向俨坐在光里,乳白色的毛衣被阳光烤得发亮。 向兴学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向俨还年轻,他也不是承担风险的当事人,所以他可以说“那就搞啊”——像向兴学希望听到的那样。但是这样意气风发的话其实很欠考虑,也很不负责任。 向兴学把棒棒糖拿在手里,说:“我可能会被停职,被s大封杀,被学术界驱逐。 “会一无所有。” 向俨笑了,“你以为你现在有什么呀,一个离婚老男人,没有老婆,住我家里吃我的喝我的,你说你有什么?” 向兴学太阳穴跳了跳。 向俨的话让向兴学很没面子,但也没什么不对的地方。 向俨又说:“向兴学,你跟我说过你喜欢文学,那个时候你说你想当作家,我不知道你为什么没有当作家反而跑去搞学术,这无所谓,我当你还喜欢文学,现在你喜欢的文学是什么?是论文上写着向兴学的名字,还是被人追着夸向老师,向教授?被人捧成学术泰斗?你知道你要什么吗?” 向兴学在十七八岁的时候对向俨说:“我要当作家。” 他记得他曾经有一个文学梦。 向兴学都快要忘记了,他的梦想有多温柔,多干净,多纯粹。他曾经愿意为了追逐万里外的一抹月光翻山越岭。 向兴学快要忘记了,向俨还记得。 向俨为他开了一扇窗,窗外月色如水。 向兴学又说不出话来了,他眼前这个向俨好像才十岁出头,两眼盛着光,一脸崇拜地听自己说梦想,可是这个向俨又像饱经风霜的长者,毫不留情地给了向兴学当头一棒。 他的向俨,在二十多岁的年纪,活得恣意洒脱,比向兴学还要通透。 向俨像是意识到了自己的情绪有些激动,也意识到向兴学一直没有回答,他轻轻地咳了一声,说:“虽然你搞他可能是看他不爽,但你也是为了整个学术界的未来,他这样的行为就是弄虚作假,有他这样的人在,你们这些年轻的学者就不可能多大的造诣,毕竟都带着情绪在写东西。” “就算你被辞退了我也会养着你的,你吃得也不多,你要是不愿意被我养着,给我做家政也行。你愿意的话也可以继续做研究,反正图书馆对外开放,在哪做不是做呢。我反正不介意你特别有文化。” “你想搞他就去搞啊,顾虑那么多干什么。” 向兴学揉着向俨的头把他按倒在沙发上,嘴里说着:“小兔崽子,我还轮不到靠你养。” “小俨和沈云梦不一样。” 这一夜山谷里没有刮风,天上也没有云。 浩瀚的银河划破长空,璀璨了牧羊人的梦。 外来人在露天的羊圈旁架起火堆,围坐在一块儿,说温柔的故事。 羊儿一群一群地挤在一起,偶尔叫上两声,像是在回应人类口中的绵绵情意。 “能感觉出来,他很潇洒,想做什么就去做了,可能男孩儿都这样……”黄桃抱住腿,将身子团得紧了一些,“您也很勇敢,我觉得俨哥可能只是顺着你的意思在说,他知道你想去做,所以他支持你。他知道你想要什么。” 陆旻点点头,“如果向老师在那个时候没有把赵长云的事情曝光出来,现在南方学术界可能还被他左右着。当年的事闹得挺大的。” “我好像也看到过新闻……”黄桃突然露出一个老奸巨猾的笑,她问:“虽然说过去式和现在进行时没法比较,但我还是想知道,在爱得最深的时候,您爱谁多一点?” 向兴学不假思索地说:“是小俨。我和沈云梦,我跟她在一起的时候我不怎么成熟,容易冲动,虽然会在感情上扎得很深,但其实也不算刻骨铭心。小俨对我来说……” 向兴学想了一下,眼前是跃动的火苗,他产生了一种幻觉,一种冲动,想走进火焰的中心,想燃烧成一束光,想飞升到银河之中,成为向俨的一颗星。 “他就是我的肋骨。” 是肋骨,所以抽离的时候带着血,和着泪,让向兴学元气大伤。 第十二章 糖 向兴学向s大递了辞呈,同时给桐大投了简历。 s大重人文,桐大长于理工。 s大为南派学界孕育人才,桐院依靠攀附北派学界勉强支撑。 桐大并不是多好的起点,但向兴学需要一座靠山。 向兴学在此生做过的最不仁义的一件事,就是绕过学校,向媒体直 恋耽美 分卷阅读15 牧野 作者:点点万 接曝光了赵长云的斑斑劣迹。 但他问心无愧。 事件刚开始的时候,s大将向兴学定义成一种“背叛者”,学生自发结成了“守卫s大运动”,他们指责向兴学背信弃义。赵长云也立即反驳说“莫须有”,他还说清者自清。 在一些人的眼里,学校的名声比真相来得重要——这些人大都不是做学术的,他们依仗s大的招牌,想要飞黄腾达。 向兴学觉得很好笑。真相尚不明朗的时候,桐大也不敢冒然支持向兴学,于是舆论几乎成了一边倒的态势,向兴学此生都没有经历过这样的指责和批评,他被骂成了一个畜生。 向兴学没有工作,每天呆在家里观看对自己的谩骂,有时候还会和向俨分享一些精辟的言论。他想,这一次真的是一无所有了,没老婆,没房子,没钱,没工作,名誉也没有了。 “要不,你和我爸说说,他应该认识报社的人。”向俨一边看论坛,一边拧起了眉头。 “不能把你爸也拉下水啊。” 向兴学躺在沙发上,拿报纸盖上脸,闷闷地说。 他心态还算不错,努力保持乐观,但他也不是神仙,看到恶俗的攻击总会难过。 他感觉到向俨走到沙发旁,默不作声地站了一会儿,然后把向兴学搭在额头上的手扣在了沙发扶手上。 向兴学嘴角弯了弯,“劲儿还挺大。” 向兴学猜向俨现在正弯着腰,上身腾空以一种的别扭的姿势扣住了自己的手,想到小孩儿发力也不容易,向兴学就没有挣扎。 向兴学也害怕向俨看到自己的脆弱。 隔着报纸,向俨另一只手的手指顺着向兴学鼻尖的凸起一路滑到眉心,然后整只手覆盖住了向兴学的眼睛,动作轻得很。 “小叔,你哭了吗?” 就像小的时候,向兴学每一次把向俨搞得要哭,向俨都会缩在被子里,背对着向兴学,向兴学会去摸被单,潮的被单意味着小孩儿哭了,如果手上没摸到潮湿感,向兴学会问:“哭了吗?”,不管向俨回不回答,向兴学都会说对不起。 向兴学想,小孩儿小时候天天哭,委屈得跟个小女孩儿似的,怎么长大了,就不一样了。 他用右手把报纸扯了下来,目光与向俨撞到一块儿。 向俨躲了一下,然后又看了回来。 他们之间只有两个拳头的距离,向兴学能看到向俨的睫毛,他的瞳仁。 向俨长得很好,男人也能看出来的好。 向兴学笑了笑,“你们gay,都这么肉麻的吗?” 向俨直起身子,“我们gay,都很体贴。 “你没事的话就去我们医院做志愿者吧,天天呆在家里也不是个事。” 向俨是很温柔的,他谈起恋爱来很不走心,对待陌生人尤其轻佻,对家里人脾气也不好,嘴巴毒得要人命,但向俨是很温柔的,向兴学知道他的侄子是个贴心的小宝贝。 “行啊,我去做志愿者,顺便帮你爸爸看着你。” 向俨笑着瞪了向兴学一眼,“你试试。” 向俨工作的时候会戴一副金边眼镜,据他自己说是能看起来成熟一点儿。 金边眼镜很要命,向兴学能听到年轻的护士对这副眼镜赞不绝口,于是向兴学也想去配一副。 志愿者的工作很简单,也很枯燥,向兴学每天只要在医院的工作站帮护士叫叫号,但是向兴学觉得很充实。 他暂时不想去搞学术,也不想看书,有关文学的一切都让他觉得疲惫——而这些恰恰都是向兴学曾经的慰藉。 放空的时候,向兴学会想,不如就这样放弃了吧,他可以去学别的东西,去做别的事——他好像已经一无所有了,他也不在乎会不会多失去一个叫梦想的东西。但他又会觉得对不起向俨,对不起十几岁的向俨,对不起他眼里的崇拜;也对不起二十几岁的向俨,对不起他的支持。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向俨成了向兴学唯一坚持的理由。 向兴学想再撑一撑。 他想,也许熬过了这场风波,未来都是坦途。 向俨很忙,向兴学很少能在医院里看见他,这让向兴学有一种错觉——向俨真的成了养家的男人,而自己正在理直气壮地被养着。可他竟然觉得没什么不好。 向俨喜欢在午休的时候去看一个小女孩儿,女孩儿叫同同,得了一种很复杂的病,但还是很乐观。向俨兜里的糖都是为同同准备的。 向兴学对同同也有一种责任感,前段时间他抽烟抽得太狠,一时半会儿戒不了烟瘾,向俨也会给向兴学糖,向兴学嘴里含着糖的时候,向俨会跟童童说:“哥哥今天忘记带糖了。”——这话让向兴学愧疚得很,所以他接过向俨的衣钵,每天给同同带糖。 同同一开始有点害羞,向兴学在场的时候她甚至不敢讲话,向俨说:“这个哥哥是好人。” 向兴学碰了碰向俨的胳膊,“是不是叫叔叔比较好?我跟他爸爸差不多大。” 于是向俨笑眯眯地对同同说:“这个伯伯是好人。” 同同怯生生地看了一眼向兴学,软乎乎地喊:“伯伯好。” 向兴学给同同连着带了三天糖才让小女孩改口喊哥哥。 一声“哥哥”喊得向兴学老泪横流。 “你喜欢小孩子吗?”向兴学问向俨。 “不喜欢。” “我看你对同同挺好的。” 向俨看了一眼向兴学,从他口袋里掏了掏,剥开一颗糖塞进嘴里,“我不喜欢女人,但我对女人也挺好的。” “在医院呢,向医 恋耽美 分卷阅读16 牧野 作者:点点万 生能不能有点正型?” 向俨微微颔首,像是知道错了,“你知道我为什么对她好吗?” 向兴学以为向俨要说什么感人的话,便问:“为什么?” “因为她长得好看。” “nitama……” 近墨者黑是真的,向兴学以前从来不说这种字眼。 第十三章 婚礼 冬窝子门前的雪空了。 向兴学会和波塔一起,把羊群赶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整个博尔塔木卡都在等一场新的雪。 向兴学骑在马背上,随羊群慢慢地走,有时要把离队的绵羊赶回队伍里——他渐渐变得熟练,好像真正地融入了冬日的荒原。 羊群分散开来吃草的时候,向兴学就会很闲,很空虚,在低温的环境里,这种状态会让人失温,向兴学为自己打算得很好,他在白天的时候会把回忆整理一遍,挑一些合适的,在晚上讲给陆旻和黄桃听。 向兴学还在想向俨,想了很多遍,他发现自己的记忆力很好,他能记得很久以前的、很细小的、和向俨一同经历的事。 向兴学发现总是关注网络上的舆论他的日子就很难熬,一分一秒都像一生一世。他索性不再上网。 把注意力放到生活当中之后,他能感知到一点儿向俨情绪的变化。 向俨一直很放松,但最近有些不安。他依然风度翩翩,工作起来不苟言笑,但是向兴学能看出来,向俨心里起了一些波澜。 接向俨下班的时候,向兴学问:“你怎么了?” “没怎么。” “感觉你有点儿紧张,有点儿焦虑,一点点。” 快过年了,桐城的冬天也到了最冷的时候。向俨把外套拉链拉得很高,遮住了半张脸。他垂着眼眸摆弄拉链,让向兴学看不出表情。 “实习医生要冲业绩啦!”向医生忽然说。 “你拉倒吧,不愿意说就别说了。” 向俨微微抬了抬头,看向兴学,他的动作让刚刚遮住的鼻子和嘴巴暴露在寒风里。 “我们去买一只狗吧,同同要结婚了,她好像说过婚礼上要有小狗狗。” “和谁结?你吗?” 向俨叹了口气,“她不要我,要和爸爸结婚。” 向兴学忽然想明白了前因后果——同同要做手术了,所以大家都想满足她的愿望,所以向俨变得不安。 “手术,很难做吗?” “很难。” “如果不成功的话,是不是……”向兴学没有把后面的话说出来,他也害怕自己说出不好的事。 “是。” “那……不做手术呢,缓一缓,等她长大一点儿。” “她可能,熬不到长大的时候。” 向兴学的心被扎了一下。 同同很漂亮,生病了也很漂亮;她的嘴很甜,叫向兴学叔叔“哥哥”;她很懂礼貌,也很乖,是一个很好的孩子。 “走吧,我们去买小狗狗。” 向俨挑了一只温顺的金毛幼犬,小狗五官还没有长开,但还是很可爱。 “我们叫它什么?” “向兴学。” 向兴学以为向俨在叫自己,应了一声。 向俨指了指向兴学怀中的狗,“我叫它。” “没大没小。” 向俨笑了一下,“那换一个。” “你好好地想。” “我想好了,叫狗子。”向俨从向兴学怀里把狗抱了起来。 “你能不能认真起个名字?”向兴学有点无奈。 “我挺认真的。是不是,狗子?” 小狗奶声奶气地“汪”了一下,于是向俨握住它的小爪子朝向兴学招了招,“你看它挺高兴的。” “不是,你以后如果有小孩,男的是不是叫儿子,女的叫女儿?” “我反正不会有小孩。如果有的话就这么叫吧,男的叫尔梓,出尔反尔的尔,木字旁的梓,女的叫,诶,女这个音还有什么字啊?” 向兴学不理他,把狗抢过来自己抱着。 最终小狗的名字还是“狗子”。 婚礼在医院新铺的草皮上进行,向俨不知道从哪里拿到了红地毯,鲜红的地毯划破碧绿的草皮,颜色鲜艳得不像冬天。 同同穿了一件白色的羽绒服,头上戴白纱,由向俨牵着走过红地毯。 蓝牙音箱里放着婚礼进行曲。 许多医生和护士都在草地上观礼,还有一些病人,坐在轮椅上笑呵呵地看。 同同很高兴,蹦蹦跳跳地走过了红毯。 同同的爸爸是一个个子高高的中年人,他穿了一身西装,微笑着等在红毯尾端。向兴学抱着狗,和爸爸一同等待。 这场婚礼没有司仪,没有戒指,没有长长的婚纱,但有爸爸,有小狗狗,同同满意得不得了。 手术前,同同爸爸和同同说:“宝贝儿,不要害怕,你只当作睡了一觉,向俨哥哥会陪着你,醒来之后你就可以出院了,我们可以去度蜜月,同同不是想吃椰子吗,我们去一个小岛上,那里会有很多很多椰子树,那里也不冷,同同还可以穿裙子……” 说着说着,爸爸声音哽咽了。 同同躺在床上,摸爸爸的手:“爸爸不哭。” 她看向了向俨,问:“哥哥真的会陪着我吗?” 向俨微微笑着点头,“我会陪着你,不过我会穿绿色的衣服,我还要戴帽子和口罩。”向俨从白大褂的口袋里掏出了一次性口罩,戴在脸上,“就像这样,同同能认得我吗?” “能认得的,哥哥不许偷偷地走掉。” “哥哥不会走,哥哥一直陪着你,等同同醒过来。” 向兴学悄悄地问向俨:“你可以 恋耽美 分卷阅读17 牧野 作者:点点万 吗,不会紧张吗?” “我不是主刀,没事的。” “手术中”三个字亮起来的时候,同同爸爸泣不成声。 一个中年男人,哭得像孩子一样。 向兴学拍了拍他的背,“会好的,要相信医生。” 爸爸告诉向兴学,同同妈妈在同同生病以后就不要她了,他只有同同了。 向兴学觉得眼酸,一个家庭,本来好好的,孩子生了病,家就散了。 中年人的生活真的很难。 手术做了十几个小时,有医生出来送了好几次病危通知书,爸爸都含着泪签下了。 爸爸哭着,手颤抖着,一次一次地以父亲的身份,签自己的名字。 他看起来很软弱,却比谁都要坚强。 向兴学想,如果同同能挺过来,自己永远被唾骂也行,一生孤单也行,他怎么都行,只要同同能活着撑过手术。 但向兴学又觉得自己的愿望太渺小,向义武病的时候,向兴学就想,他愿意一辈子做第二作者,一辈子不能出人头地,一辈子艰难,只要能换向义武多活几年。 可是向义武还是走了。 向兴学愿意给出的筹码好像不太够,感动不了上天。 他明明是无神论者,无能为力的时候,却希望有神明庇佑。 同同被推了出来,送到加护病房。 向俨说:“赵医生能做的都做了,我不能说手术是成功的,同同还需要观察。” 同同爸爸给向俨跪下了,他声泪俱下,“向医生,谢谢您,谢谢您……” 向俨把男人扶了起来,“我没做什么,你要谢也是谢赵主任。” 向兴学明白男人在谢什么。 向俨所做的,已经超过了医生的作为,他对同同的爱护,就像亲哥哥一样。 第十四章 妈妈 同同刚刚睁眼的时候,和爸爸说:“爸爸,我梦见妈妈了。” 女孩儿的呼吸喷洒在氧气罩上,形成一层朦胧的白雾。 同同爸爸捏着同同的手指头,没有做声。 向兴学站在向俨身边,听到细若游丝的声音,心里又欢喜又难受——同同像一个小战士,一次一次从鬼门关前挺了过来,她打赢了许多场战役,醒来的时候却没有妈妈的夸奖。 “妈妈带我看烟花,好多好多的烟花。妈妈还带我放仙女棒。” 爸爸说:“等同同不生病了,爸爸带你去看烟花好不好,爸爸给你放。” “哥哥也给你放。”一直沉默的向俨开口了。 同同没有说话。 她学着大人的样子沉默。 “妈妈,妈妈是不是不要同同了?” 向兴学看到同同爸爸强挤出一抹笑,“怎么会,妈妈只是工作忙,妈妈也很想同同,同同想见妈妈吗?” 小女孩儿的眼睛忽然亮了,“想。妈妈会来看我吗?” 爸爸答应她说妈妈会来。 同同的妈妈是一个瘦小的女人,她把头发松松垮垮地挽在脑后,未着粉黛,看着有一点憔悴,却依旧清丽脱俗。 同同的长相集合了爸爸妈妈的优点,小脸盘,小嘴巴,大眼睛。 向兴学想,这么好的一个小孩儿,怎么能忍心抛弃了。 同同的母亲隔着病房的玻璃,只是看了一眼躺在病床上的女儿,就红了眼眶,这让向兴学有些意外。 他正被母子相见的温情场面感动着,却听见向俨凉凉地说:“同同住院那么久,这女人一次都没来看过,现在流眼泪流给谁看呢。” 向俨揣着兜,面无表情。 “她可能也有苦衷呢。”向兴学说。 向俨挑起眉毛,极其讽刺地笑了一下,“她当然有苦衷。沈云梦和你离婚的时候,她也有苦衷呢。” 向兴学有点怀念葬礼上的向俨,又乖又贴心,不像现在。 “咱们能不提沈云梦了吗?让这事儿翻过去……” “你先别那么圣母,我就不提了。” 向兴学叹了口气,“做人吧,还是要善良一点。” “我治病的,怎么说也比你善良。”向俨冷哼一声。 向兴学伸手给向俨顺毛,一边抚着向俨的后脑一边说:“我的错我的错,我不该把她们往好处想。” 向俨不喜欢沈云梦,也不喜欢同同的母亲,他对一些女人很严厉,向兴学不清楚向俨讨厌的女人具体有哪一些,但向兴学能感觉出来,这些女人在家庭关系上一定有没处理好的地方。向兴学有时会猜测,向俨喜欢男人是不是因为他笃定女人无法给他完美的家庭生活,但是向俨和男人谈恋爱也不认真,从来不是奔着“一起生活”的目的去的。 向俨是谜一样的小孩,有时候会让向兴学感到迷茫,但向兴学也很心疼他。 向兴学在医院里见到了赵长云。 赵长云穿着灰黑的大衣,啤酒肚凸得很大。他推开一楼门诊部的门,脚步匆匆地穿过大厅。 向兴学正倚在五楼的扶手上和向俨说话,他无意地往楼下一扫,就看到了赵长云。 世界上大概有三种人,只要看一眼侧影或是背影就能清楚地分辨。 一种是刻在心窝上的爱人。 一种是恨得刻骨铭心的仇人。 还有一种人特色鲜明,让人难以忘怀。 赵长云本身是第三种人,他走路姿势很怪,仪态也不好,但偏偏有一种凌人的气势。 对于向兴学来说,赵长云介于第二种和第三种之间。向兴学很鄙视赵长云的行为,也曾经怪他横在自己的康庄大道上,可是那一种愤怒和讨厌随着时间的流逝变得越来越衰微。 向兴学接受了向俨的说法,他所热爱的 恋耽美 分卷阅读18 牧野 作者:点点万 只关乎文学,他所愤恨的只有学术不端。 赵长云只是向兴学所不齿的一小部分。 向兴学所反抗的也不止是赵长云这一个人。他在挑战一种横行霸道的权威。 “在看什么?”向俨问。 “赵长云好像来医院了。” 向俨扶着栏杆往下看了看,“哪一个?” “等电梯的,灰色大衣,戴帽子的。” “他来医院干嘛?看病?看人?不会是来找你的吧?” “应该不会是来找我的吧。”向兴学觉得赵长云不至于那样神通广大。 “难说。” “我反正就在这儿等着他,他要找就找吧。” 向俨笑了一下,“以前没见你这么坦荡。” 向兴学也笑了:“多亏了你。” 向兴学话刚说出来就觉得有些尴尬。 向俨以一种探寻的眼光看着向兴学,他的眼神让向兴学想要遁地逃走。 “是吗。”向俨又笑了,然后说:“不客气。” 向兴学不看向俨,看到透明的电梯一层一层地停靠,赵长云在四楼走了出来。 他开始觉得赵长云这一次是为他而来的了,向兴学平时就待在四楼的工作站。 工作站在向兴学视觉的盲区里,赵长云的身影也看不见了,于是向兴学对向俨说:“你是不是不知道这个泰斗长什么样?” “不知道。” “等会儿估计就能知道了。” 向俨问:“我不用回避吗?” “有什么好回避的,他要来羞辱我你还能帮我怼回去。” “我才不会。” 向兴学装作可怜的样子,“真让小叔寒心。” 向俨眼睛里有笑意,他摆摆手:“我忙去了,你加油。”然后风一样地走了。 向兴学在栏杆上又靠了一会儿,还是走回了工作站。 赵长云就等在那儿,一见到向兴学,他立刻扯出一个“慈眉善目”的笑,嘴上说:“小向啊,好久不见,有空聊一聊吗?” 向兴学也笑笑,“去哪里聊?” 他们去医院后门的咖啡馆,找了一个僻静的角落,向兴学为赵长云点了一杯美式。 “不好意思了,这儿没有茶馆,您将就着喝。” “客气什么。小向啊,你是一个好孩子,我一直挺喜欢你的,之前的事我也不跟你计较了,你要是愿意回来,我有几个项目,你可以选着做。我知道你有抱负,但年轻人还是要慢慢来,一步一步打好基础以后才能走得稳稳当当的。” “赵老师不介意我那样诋毁您?您可真是大度啊。” “都过去了,我只当你是一时糊涂,你也没对我造成什么影响。” 向兴学笑了,“也是,我算什么呀,谁信我的话呢。” 赵长云脸色紧了紧,“你啊,跟我回去好好干,以后出人头地了,当然有你说话的时候。” 向兴学喝了一口自己面前的柠檬水,然后说:“如果我说不呢?” 第十五章 入职 “你何必和自己过不去呢?”赵长云脸色完全地冷了下来,“你看看你现在什么样,在医院里做志愿者?日子过得下去吗?” 向兴学无所谓地勾了勾嘴角,“过得下去才来做志愿者啊,过不下去我不得巴巴地求着您原谅我?” 赵长云张嘴想说话,被向兴学抢先了一步:“我宁愿去睡马路也不会跟您回去。赵教授,你这种行为,拿别人的研究成果为己用,还有抄袭,打压年轻老师,脏了s大的招牌,也脏了学界的氛围。” “您不是一个好老师,也不是一个好的学者,您玷污了我的理想,所以我不会尊重您。我有我自己的信念和执着,我不愿意跟您这样的‘泰斗’同流合污,这就是我想说的。” 赵长云把手里端着的咖啡杯狠狠地摔在了托盘上,向兴学皱了皱眉头,让他别太生气。 “你以为你的理想多崇高吗,在这里,你根本不可能找到那样的学术氛围,现下有点成果的大家哪一个不是这样过来的,大家都能忍受下来,只有你一个心高气傲。向兴学,你算什么东西?搞出这样的事你以为你还能去哪里搞学术吗,你还想教书?我告诉你,s大不会要你,桐大也不可能留你,全中国没有一个高校会招你这样的人。” 赵长云气得拿手直指向兴学的脸,他吐沫横飞,面颊上的皮肉一颤一颤的,好像随时都会掉落下来。 向兴学想,那块皮掉了下来,底下还剩什么呢? 赵长云有水平,肚子里有货,他写出过不少著作,也带出了不少杰出的学者。 他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现在这样了呢? 知识全化作了脂肪;涵养全变成了狭隘的气量;脸皮坠坠得像癞皮狗;眼睛里都是俗世的尘埃;讲出来的话都变成令人作呕的吐沫。 赵长云真的年轻过吗? 他也曾经和自己一样吗? 向兴学不相信。 他觉得自己不会变成赵长云那样,三十岁的时候不会,四十岁的时候也不会,到了五十岁、六十岁,到了出头之日,他也不想变成赵长云。 向兴学愿意赔上自己的前途去走一条理想的道路。 他会这样做,因为他有自己坚持的东西,他身后还有一个孩子,一直注视着他的选择。 他不能选错。 向兴学说:“您不要再跟我浪费口舌了,我做了,就会为自己的决定付出代价,一辈子不能出人头地也好,永远没法站在讲台上也罢,这些都是我愿意承担的后果。我不相信所有教授都会和您一样,您做的不对,我永远都不会妥协。” 恋耽美 分卷阅读19 牧野 作者:点点万 赵长云走了,离开的时候理了理压在屁股底下的大衣,把自己装点成一个讲究的贵族,却依然不够优雅。 赵长云走得很快,向兴学觉得他的背影都在摇晃。 向兴学给自己点了一个蛋糕,一边吃一边想自己失败的职业和失败的婚姻。 文学无错。 爱情无错。 错的是环境,也是人。 向兴学在环境和婚姻里弯折,费了很大的心力,也没让自己适应糟糕的学术氛围和愈发现实的沈云梦。 他有错,他承认自己有错,内心深处却觉得自己无比正确。 在向兴学一心做义工的时候,舆论忽然转了向。 因为向兴学一直不道歉不妥协,大家开始相信他说的是真的。 有人匿名举报说赵长云论文抄袭。 还有人声援向兴学,说赵长云品行不端——赵长云曾经搞大过女学生的肚子,赵长云破格录取和他有过性关系的博士生。 赵长云原本是想让向兴学服软,奈何向兴学不配合,他不出来承认错误,赵长云的丑闻就源源不断地被爆出。 事情闹得很大,省里特别成立了调查小组。 调查进行得很快,被他欺负过的老师和学生毫不留情地细数赵长云的斑斑劣迹。 s大首先开除了赵长云,并发表道歉声明,s大还邀请向兴学回去做讲师。 向兴学不为所动。 向兴学和向俨站在同同的病房外,看同同的妈妈手里捧着彩色的绘本给同同讲故事。 同同的爸爸在一旁削苹果。 一家人和睦得好像不曾生过嫌隙。 好像妈妈没有丢下同同,好像同同没有生过大病,只是因为普普通通的感冒发烧住进了医院里。 “向兴学,你说,如果同同病好了,出院了,她们会继续这样吗?”向俨问。 向兴学回答:“我不知道,如果说妈妈爱同同,他们夫妻也没有其他问题,这个家可能会很好。同同的病,能好吗?她还要观察多久?” “至少一个月。” “我希望她赶快好起来,和正常的孩子一样生活。” 向俨没有接话,很久之后,他才说:“他为什么能原谅她呢?” 紧接着,向俨又问:“你为什么不回学校?都让你回去做讲师了。” 向兴学说:“我不想回s大。我不太喜欢s大那个气氛,学校的领导难道真的不知道赵长云是什么样的人吗?难道没有人举报过他吗?我不觉得我是第一个反抗的人。” “随便你。”依旧是漫不经心的语气。 向兴学看了看向俨,小孩儿微微抿着嘴,脸上唯一一点肉随着他抿嘴的动作凸显出来,他没有皱眉头,也没有笑,下颌骨的线条凌厉得像刀锋。 向兴学用两只手指将向俨的嘴角托成上翘的形状,向俨被他的动作弄得不耐烦,皱起了眉头,但也没有反抗。 向俨只比向兴学矮一点,向兴学稍微垂眸就能直视他侄子的双眼,这次向兴学为自己做足了心理准备,他觉得和自己的侄子说谢谢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所以他说:“谢谢你,小俨。” 谢谢葬礼那一夜和之后几个月的收留,谢谢提醒,谢谢支持。 向俨把向兴学的手拍掉了,他很轻地哼了一声作为回应。 桐大正式聘请向兴学做讲师。 向兴学回s大拿自己的档案,踏出学校的时候多少有些感慨。 他在s大读本科,与沈云梦恋爱。 他和沈云梦一起在s大念硕士,在论文里,他向沈云梦致谢,毕业典礼上,他和沈云梦求婚。 博士的时候他遇到了赵长云,赵长云把课题交给向兴学,赵长云还让向兴学出国深造。 许多年,向兴学与s大相安无事,他热爱并感激他的母校。可是后来的一切都让向兴学心灰意冷。s大捏造了一个梦境,又亲自把向兴学唤醒,让他睁眼看一看人间。 太讽刺了。 第十六章 除夕夜 向兴学不去医院做义工了,他在寒假前都要到桐大报到,有时候手头上的事情结束得早,向兴学能去接向俨下白班,顺便看一看同同。 向俨和向兴学说同同爸妈准备复婚——当然在同同眼里,爸爸妈妈一直很恩爱,只是妈妈忙了很久。 同同和向兴学悄悄地说:“哥哥,妈妈好辛苦,我好希望她以后都不要像之前那么忙。同同想要妈妈多陪一陪同同。” 向兴学当然不会去戳破小女孩的梦,但他有意逗她:“同同呀,妈妈陪你的时候,向俨哥哥就不会陪你了,同同是不喜欢向俨哥哥吗?” 同同呆住了,想明白之后急得眼泪汪汪,“喜欢!喜欢向俨哥哥!可是同同也喜欢妈妈!” 同同一哭,眼泪鼻涕都下来了,向俨给她拿纸巾擦脸,她一直抓着向俨的手,哽咽着问:“向俨哥哥会不要同同吗,哥哥不要不陪同同好不好,同同喜欢妈妈,也喜欢哥哥。” 向俨没明白小孩儿哭什么,但还是瞪了向兴学一眼。 他声音轻轻地哄:“同同乖啊,同同不哭,哥哥一直陪着你。” 回家的路上,向俨嘲讽向兴学:“就你这样你以后怎么带小孩儿。” 向兴学笑:“我干脆打一辈子光棍,专门气哭别人家小孩儿。” “恶趣味。” 新的一年快要到了,不好的事情都在慢慢地褪去。 向兴学很期待新的人生。 向义武去世了,陈明香前些年也走了,乡下的老宅没有人住。 空空荡荡的宅子在大年夜重新热闹了起来。 吃过第一轮年夜饭,女人们带 恋耽美 分卷阅读20 牧野 作者:点点万 着孩子去看电视,向兴学的姐夫们被邻居拉去打麻将。 大桌上只剩下向兴邦,向兴学和向俨。 他们也是关系最亲密的三个男人。 向兴学虽然是向兴邦的弟弟,但向兴学也算半个儿子,他高中时候在城里上学,一直住向兴邦家里,由向兴邦照顾着。 向兴邦先前顾忌有孩童在,喝酒喝得收敛。眼下他给自己倒了满杯,让向兴学和向俨随意。 向俨不给他爸面子,一滴没沾,向兴学给自己满上了雪碧——他容易醉,怕向俨没法把自己弄回去,所以不打算喝酒,但也要陪大哥喝几杯。 “明天就是大年初一了,我们今年经历了不少事,爸走了,但葬礼办得还算风光。 兴学和那个什么沈云梦离婚了,没关系,你还年轻,哥给你找更漂亮的,来,干!”向兴邦没醉,但兴致很高,说话声音很大。 向兴学站起身来和向兴邦碰杯,清脆的玻璃碰撞声响起,汽水顺着喉咙滑下,“砰”地一声,向兴学险些被呛到。 向俨给自己满上了白酒,把空的酒瓶砸在了桌面上。 向兴邦眯了眯眼,像是见怪不怪,他从口袋了掏出一串车钥匙,“我儿子终于长大了,来,门外那辆奔驰是你爸送你的新年礼物。” 向俨噌的一下站起身来,握着酒杯,对他爸说:“这一年里,最值得庆祝的是,我爸没给我带回来小妈。” 向兴邦脸上还挂着笑,他似乎早就习惯了向俨这样闹脾气,悠闲自得地咂着酒,微微点头示意向俨喝酒。 向俨把一杯白酒全灌进肚子里,他喝得很猛,嘴角边漏出的酒液顺着下颚淌到衣服上。 向兴学小声地对他说:“你慢点喝。” 向俨看了他一眼,充耳不闻,开了一瓶新的酒,再次给自己满上。 “这杯还是敬我爸,我爸今年又赚了不少钱,来,祝贺他,希望老爸来年赚更多钱,玩更年轻的女人!”说着,灌下第二杯,继续给自己满上。 “第三杯,还是给我爸,感谢他送我奔驰!向兴邦是个好父亲,他玩女人,不留野种。” 向兴邦面色沉了下来,他把车钥匙扔给向兴学,然后说:“他就三杯的量,马上就醉。” “我没醉。”向俨说。 向俨给自己倒了第四杯酒,举着杯子对向兴学:“来,小叔,我敬你。” 他没有说祝酒辞,但真挚得要命,向兴学陪着他喝下了一杯雪碧。 向俨喝了四杯酒,眼神依然清明。 他坐下身去,安静地吃菜,再没说一句话。 向兴学一直注意着向俨的动静,没仔细听他哥说什么。 向兴邦的致辞不停,手机的铃声响起来给他伴奏。 “向俨,你手机响了。”向兴学提醒。 向俨小声说:“不想接。” “看看是谁。” 向俨把手机掏出来,晃了晃脑袋,看屏幕。向兴学也凑过去看,是一个固话号码。 “医院。” “这个要接吧?” 向俨“嗯”了一声,把手机拿到耳边。 一个女护士在那边焦急地说:“向医生!同同突发贫血,怀疑是内脏出血,已经送进抢救室了,赵主任现在不在,李主任进的手术室,他说情况不太好。向医生你要不要来看看?” 护士声音大,向兴学也听见了。 向俨手机从他手里滑了出来,掉到地上,手机那头还在喊:“向医生?向医生?” 向俨歪了歪头,愣了一会儿,然后推开凳子就往外冲。 “你送他去。”向兴邦说。 向兴学攥着车钥匙跟着向俨一起冲了出去。 向俨一路都很沉默,等红灯的时候,他忽然说:“你知道吗,这个病,致死的原因都是脏器出血,大出血,一剖开肚子,全是血,其他什么也看不见,你要塞纱布止血,纱布一会儿就红透了……” 向兴学看了他一眼,向俨脸上没什么表情,不焦虑,也不紧张,像是被酒精麻痹了神经。 “我早该知道的,这个病,根本治不好。”他又说。 向俨在车上的时候冷静得很,车一停到医院门口,他就拉开车门往外跑,一路跌跌撞撞,险些碰上担架车,向兴学坐在驾驶座上看着他拐到楼梯间才往停车场开。 下车的时候,向兴学手里全是汗。 同同会死吗?能挺过来吗?她那么坚强,一定会好的吧?会吗? 向俨为什么说治不好? 走到手术室门前,向兴学看到向俨抱着手仰头坐在长椅上,有些呆滞地看天花板;同同爸爸双目通红,倚靠在墙角;同同妈妈与向俨隔一个座位,捂着脸小声地哭。 除夕夜的医院安静得异常,向兴学只能听见女人的啜泣声。 向俨闭上了眼睛,好像睡过去了,可他突然又睁开眼,冷冷地说:“哭什么哭。” 女人被训得愣住了,然后哭得山雨欲来。 向俨很不耐烦,皱着眉头走到手术室门前。 手术室大门紧闭,没有窗户,向俨站在门前,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 没有穿白大褂的向俨和同同的爸爸妈妈,和向兴学一样,绝望而又无能为力。 向兴学感觉到某些噩耗将要降临,可他还在祈祷。 祈祷奇迹的发生。 医生走出来的时候面色凝重,他说:“对不起,我们已经尽力了。” 向俨看了一眼表,然后问:“死亡时间呢?” “二十三时四十九分。” 向俨又问:“关腹了吗?” 李主任怔了一下,回答说:“小张正在关。” 同 恋耽美 分卷阅读21 牧野 作者:点点万 同妈妈跪倒在地面上,声嘶力竭地喊:“同同!” 爸爸抖着声音和医生说谢谢。 向俨忽然转身离开了,向兴学跟了上去。 向俨走到卫生间,对着洗手台就开始吐。 空气里弥漫出恶臭的酒气。 向俨吐了很久,向兴学就在一旁看着。向俨把水龙头拧到最大,把污秽的东西冲到下水道里,然后捧水漱口。 他整个脸都是湿的,眼眶里不见泪水。 向兴学觉得向俨很难受。向俨没哭,但向兴学觉得他很难受。 “又不是祥林嫂,同同怎么能死在除夕夜呢。”向俨开口了。 “同同那么爱漂亮,张医生缝针缝得那么难看,为什么是张医生给她关腹呢?” “内脏出血很疼的。” “同同很疼的。” 第十七章 烟花 向俨在手术室外坐了很久,然后换上衣服进了手术室。 同同妈妈哭着离开了医院,留同同爸爸一个人倚在墙角。 向兴学沉默着看玻璃窗外夜色散尽,朝阳升起。 同同没能看见新年的第一束光。往后的每一束光,同同都看不到了。 同同才五岁,她还没有交到许多朋友;世界上还有许多的风景,等着她去看;还有许多许多的漂亮裙子,等着她来穿。死亡终结了所有的等待。 向兴学没有料到,他以绝望告别旧岁,又以悲痛迎接新的一年。 医院忙起来的时候,同同爸爸说:“向先生,请你帮我谢谢向医生。他以后一定会成为很优秀的医生,他能救活很多的人。” 向兴学点点头,然后下意识地问:“你要去哪儿?” 向兴学很怕这个中年男人活不下去。 同同爸爸双眼通红,极力想挤出一抹笑,但他没有成功,露出一个难看的表情:“今天过年,也不知道办丧事的上不上班,我想尽早把同同从医院里接出去,她……她还是不喜欢这种地方。” 向兴学不知道该对这个父亲说些什么,他在一夜之间老了许多。 向兴学拍了拍男人的背,男人轻轻地点了一下头,然后慢慢离开了向兴学的视线。 傍晚的时候,向俨找向兴学要车钥匙。 向俨一夜没睡,又在办公室里坐了整天,向兴学怕他出事,便问:“你开车去哪里?” “涵洲。” 涵洲是江心的一块陆地,没被开发过,鲜有人至。 “去那里……干什么?” 向俨注视着向兴学说:“给同同放烟花。” 向兴学的心被向俨的话狠狠地攥了一下,痛得突突跳,“我陪你去。” 涵洲的夜比城市要黑,江的另一面灯火通明,更衬得洲上路灯昏沉。 向俨找了一家小卖部,买空了最贵的大烟花,又买了一只打火机。 小卖部的老板高兴极了,帮向俨把烟花往后备箱里搬,向俨就揣着兜在一旁走神。 向兴学和老板娘说:“再给我一包硬壳的桐花,还有打火机。” 向俨看都没看向兴学,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向兴学把车开到了洲头最开阔的地方,从那里,跨过漆黑的江面,跨过层层叠叠的楼房,就是桐大附院。 同同的病房在十七楼,视野开阔,是单人间。同同的爸爸应该负担不起病房的费用,向兴学觉得病房也是向俨安排的。 向兴学蹲在车的另一面,在冷风里点燃了一支桐花。 烟雾袅袅地升腾,向兴学忽然没了兴致,他勉强地吸了一口,尼古丁穿胸入肺,横亘在心头的悲痛不减反增。 同同的死与向义武的死很不一样。 向义武病了很久,每一粒药,每一次化疗,都是在续命。他活了七十多岁,饮尽人间百态;他和他的儿孙,都知道他命不久矣。向兴学做了两年的准备,有不舍,但还算是平静地送走了父亲。 同同呢?她还没开始认识世界,她还有几十年没来得及活。她天真,爱笑。她挺过了手术,她妈妈相信她要好了。 向兴学也以为她要好了。 好像所有人都看到了希望,每个人都憋着一口气,想看同同上幼儿园,上小学,上初中,上高中,上大学,谈恋爱,结婚,有自己的孩子。 然而世界上最大的绝望就是看见希望。 向兴学想得入神,没听见什么征兆,烟花“砰”的一声把向兴学惊得手抖。 烟花响一声,向兴学心颤一下,手里的烟灰被震得簌簌地往下掉。 他站起身来,又回过头去,烟火在黑夜里围成饱满的圆形,像流星一样四散开来,每一小朵都拼尽全力闪耀,然后消失得不着痕迹。 向俨的背影被明灭的彩光照亮,他一手攥着打火机,一手垂在裤缝边,像挺拔的树苗。 向兴学又点了一根烟,边吸边看向俨的动作——他仰头看烟火,等一桶炸完了就慢慢地走到水边,点第二桶,再慢慢地走回之前的位置,继续仰头看烟火。 不停地点火,抬头看,点火,抬头看,点火。 像机器人一样。 同同说想要妈妈带她放烟花,向俨不是她妈妈,却给她放烟花。 同同走了,向俨该多难过。向兴学想都不敢想。 向兴学把烟按在了车载的烟灰缸里,朝向俨走了过去。他不知道自己能为向俨做什么,只能从背后捂上向俨的耳朵。这双耳朵是要在听诊器里听心跳的,不该听震耳欲聋的爆炸声。 向兴学感觉到向俨身子僵了一下。 一发终了,向俨要去点新的,向兴学松了手。 向俨走得慢,几乎是一步一步地往前挪 恋耽美 分卷阅读22 牧野 作者:点点万 ,向兴学把他叫住了:“小俨,难过的话,你可以哭,也可以喊,这里没有其他人。” 向俨继续往前走,半蹲在地上点火,然后往回走,面无表情。 他没有走回向兴学身边,换了一个地方,站得笔直。 烟花又开始响,向兴学再一次从向俨身后为他捂住了耳朵,这一次向兴学把向俨圈在了怀里。 向俨可以是坚强的成年人,但向兴学希望这个时候的向俨能脆弱一点。 向俨安静地站了一会儿,接着挣脱了向兴学的怀抱。 爆炸声中,向俨朝着江面喊:“同同—— “你慢慢地走—— “同同,你—— “慢慢地走—— “同同——” 潮湿的雪粒被向俨喊了下来。 明明灭灭的光照亮了雪的痕迹。 雪越下越大。 向俨呛了冷风,声音像被雪花吸走了,越来越哑。 烟火停的时候,向俨声音也停了,他继续走到水边点火,回来的时候却已经泪流满面。 向俨说:“小叔,我好冷啊。”然后像小兽一样呜咽。 向兴学把他搂进怀里,轻轻拍他的背,柔着声音低低地抚慰:“我们回车上,车上不冷,我们开空调……” 向俨的大衣上挂了许多水珠,是南方的雪,落下就化了水。 向兴学想搂着他慢慢地往车边带,向俨却把头埋得很深,赖在原地不肯动。 “不能……还没放完。” “我替同同放,同同也喊我哥哥,我替她放。” 向兴学把向俨安置在副驾驶上,跑回雪里,他把剩下的十几发烟花间隔着摆成一排,一个一个地点燃。 第一桶响起来的时候,向兴学回头看了一眼向俨。 他脸上全是泪光。 “捂上耳朵!”向兴学朝他喊。 十几朵烟花在天空绽放。 绚烂却短暂。 像同同的一生。 向兴学把手比成喇叭,学向俨的样子,喊:“同同—— 哥哥爱你—— 向俨哥哥也爱你—— 你要好好的—— 同同,你慢慢地走——” 第十八章 眼泪 “我妈,也是这样走的。” 向俨把副驾驶的座位调得很低,一只手搭在眼睛上。 他的大衣不吸水,眼泪穿透羊毛和其他纤维的纹络,藏不住地往外涌。 向兴学看着积聚的泪滴在向俨下巴上摇摇欲坠,便拿纸巾轻轻地吸了吸。 “快要十年了,还是治不好。 “我以为同同能好。 “我好像又知道她不会好。 “我不知道。” 向俨在流泪,声音里能听出鼻腔的共鸣,还有一点点嘶哑,但还是很稳。 向兴学一直沉默着听他说,胸腔里好像被抽成了真空,心脏一点一点地膨胀,就要挤破瓣膜。 向兴学不是一个合格的长辈,他不了解向俨,也不懂他的痛。向俨妈妈走的时候,小孩儿才十五岁,一边准备中考,一边照顾妈妈。而那个时候,向兴学忙着实习,也忙着恋爱。他去医院看望过嫂嫂,去了不少次,只知道嫂嫂得了一种治不好的病。 向兴学以为向俨只是心疼同同。 他刚刚才知道,二十四岁的向俨对五岁的同同好,不止是出于怜惜和心疼。向俨在找一种希望,他在替十五岁的自己寻找一种可能——妈妈不会死,妈妈能一直陪伴。 向兴学原本觉得自己也很难过,很心痛,可是他也是刚刚才发现,他不能体会向俨的伤,他无法感同身受。 “我不应该这样。”向俨用手臂摩擦眼睛,动作很凶。 向兴学按住了他的手,“小俨,你可以哭,你可以难过。医生可以为病人的死亡难过,你也可以为你妈妈难过。” “医生只是医生,只能做医生该做的,你不能把医学的局限性怪罪在自己身上。” “可是……” “但你要和世界一起进步,你应该永远充满希望。怀揣希望永远都不是错。” 向兴学握着向俨的手腕把他的胳膊从脸颊上拿下,“还有,难过的时候不要强撑着,对身体不好。” 向俨双眼通红,让向兴学心疼,所以向兴学注视着这双眼睛,许诺道:“我会陪着你。” 他笑了一下,继续说:“虽然没办法永远陪着你,但在你找到下一个能陪着你的人之前,我会一直陪着你。” 想到向俨之前说不能把他当小孩儿,向兴学又说:“不一定是以长辈的身份,只是朋友。” 向俨没有回答。 车外响声停止的时候他才摇了摇头,“你不会。” 眼神充满了不信任。 “不相信吗?”向兴学用纸巾把他脸上的水迹擦干,“那就试试看。我不会离开。” 向俨看向窗外,车窗在夜色里变成一面镜子,所有的漆黑与悲怮都被压缩成薄薄的底面,镜子里只有暖黄的光和互相注视的人。 向兴学看镜子里的向俨,向俨也透过反射紧紧地盯着向兴学。 “回家吧,我累了。”向俨低头给自己系上安全带。 向兴学也系上安全带,踩下油门的时候,他说:“我们回家。” 向兴学路过小卖部,冲老板喊:“我们在洲头放的烟花,麻烦您白天的时候帮忙清理一下。”他想从皮夹里掏钱。 老板摆摆手:“应该的应该的,下次再来啊。” 年初二的时候,微博上有一条热搜“桐城 烟花”。 绚烂从黑夜冲向白昼,留在许多的人的镜头里,最终成为永恒。 向兴学以为同同的爸爸会很快地把同同接走,可是同 恋耽美 分卷阅读23 牧野 作者:点点万 同一直睡在阴气沉沉的太平间里。 他又产生了很不好的预感,每天都蹲守在新闻前。 向俨回家时带来了坏消息,却又在某些程度上让向兴学安心。 “医院门口聚集了一帮人,说要为同同找说法。” 向兴学给向俨倒了杯水,“是她爸爸吗?” “不是,领头的说自己是同同的舅舅。” “她妈妈那里的啊……同同爸爸呢?” 向俨喝了口水,“被家里纠缠着出不了门。” “他们是来要钱的?” 向俨挑起眉毛,“不然呢?从来没来看过同同的亲戚现在跑来医院,不是要钱还能要命吗?” “她妈呢?” “不知道。” 向兴学叹了口气,“这女人啊,该说她心狠还是软弱呢。” 向兴学大概能猜到故事的前因后果——同同病了,同同妈妈的家里人就让她和丈夫离婚,她大概也妥协了。后来同同的病有一些起色,同同妈妈才重新出现。现在同同去世,她也没能拦着家里人闹事。“妇人弱也,而为母则强。”——这话不适用于同同的妈妈。 同同活泼起来会很骄傲地自我介绍,她的语气是上扬的,脸上挂着大大的笑。 “我叫吴同,是携手同心的同。” 同同还没学过汉语拼音,更没学过写字,她可能都不会写自己的名字,但她知道她的“同”是携手同心的“同”。 可是,谁与谁携手,谁与谁同心? 向兴学遗憾自己曾给过这个母亲宽容,他想,她不值得。 至少在同同住院以来,她给同同的爱,比不上向俨给的。这和物质条件没有关系,她只是不敢给,或者说不想给。 向俨穿了件黑色的高领毛衣,黑色让他看起来很单薄,也很神秘。他在很久以前就看透了这个女人,这让向兴学觉得有点惊奇,向俨比自己小六岁,可他识人的眼光尤其精准。 “你……”向兴学本想问“你怎么能”,可话到嘴边转成了:“你工作有影响吗?” “暂时没有,以后说不准,那些人还不知道是谁参与了手术。”向俨脸上没什么表情,是陈述病情的样子。 “我陪你去值班吧。”向兴学脱口而出。 他的话让向俨笑了,向俨笑得很克制,表现出成年人的稳妥,嘴角微微地往上翘,勾起一个隐秘的梨涡,是弯弯的眼睛出卖了他——他眼里闪着星星点点的光。 这样的向俨让向兴学想到了一种夹心巧克力,咬破外壳就可以尝到柔软的流心。 但也是这样笑着的向俨回答里掺着几分冷硬,他说:“我不需要你保护。” 向兴学猜他要说“我是大人,不是孩子,所以不要那样保护我。”,于是提前截断了向俨的回答,“我也想去医院看看。” 向俨从来不知道他强调自己是大人的样子有多可爱。 向兴学原来心里有一份榜单,名字大概叫直击心灵的可爱。榜单第一名是沈云梦撒娇的样子,第二名是小向俨奶声奶气喊“小叔”的样子,后面都是些猫猫狗狗。 现在的第一名是长大的向俨。 长大的向俨在向兴学看来也还是孩子,他要住在棉花糖做的城堡里,脚下踩软绵绵的云,享受很多很多的爱和保护。向俨强硬太久了,给自己筑起铁壁铜墙。向兴学作为叔叔,想给这样的向俨很多很多的爱,很多很多的陪伴,想像熔岩一样包裹他的侄子,让冰冷的金属熔化。 那时候的向兴学不知道,有些东西已经变了。 第十九章 医闹 同同的舅舅是一个混混,他领着一群混混围堵在医院门口闹事。 他们打着巨大的横幅,嘴里说不堪入耳的字眼,围观的病人一旦变多,这群人里就有几个开始张口号哭,说吴同死得不明不白,说桐大附院是黑心医院。 主治医生赵主任,最后为同同手术的李主任,还有向俨,他们的态度都很明确,接受调查,但决不妥协。 “家属”张口要三百万。 三百万对于向兴学来说是一笔巨款,毕竟他还欠着三十多万的房贷。 但对向俨来说,他爸送他的一辆车就不止这个价钱。向俨不在乎钱,这并不代表他愿意拿钱了事。 他是最反对议和的人。 在一个晚上,同同的舅舅借着酒劲冲进了医院。 他手里拎着啤酒瓶,走到儿童输液区就开始砸。 玻璃的碎裂无限放大了孩子们对扎针的恐惧。 第一声啼哭是一个讯号,在那以后所有的害怕与疼痛都连成一片。 哭泣声此起彼伏。 “赵卓林在哪?”男人一脚踹倒输液吊杆,塑料药包里的药水洒了一地。 靠门口的母亲抱起了孩子,把小孩的脑袋捂在肩上,嘴里说着“不哭不哭”,匆匆地往外走,脚步声轻得像猫。 “都别给老子走。” “赵卓林在哪?” 吼声在病区回响。母亲停下了脚步,托着孩子不知所措。 年轻的护士已经被吓红了眼,却还在颤抖着安抚哭泣的孩童。 向兴学在楼上把一切看在眼里,迈开步子就往一楼跑,半道上遇到打电话的向俨。 “桐大附院一楼北面的儿童输液区,现场有不少孩子,麻烦你们快一点来,有很多孩子。” 向俨碰上向兴学,抬眼看了看他,好像有话要说,最终什么也没说,加快了步子往一楼赶。 他们抵达输液区的时候,护士长正慢慢地靠近发狂的男人,嘴里说着:“赵医生马上就到,他正往这里赶。” 同同舅舅飞快 恋耽美 分卷阅读24 牧野 作者:点点万 地蹲下身抓起瓶颈,用破碎的半边指着护士:“你们就是谋财害命!” “我们家吴同就是在你们医院被治死的! “吴同才五岁!你们真他妈下得去狠手 “妈逼她老娘都没签字,你们就做手术……” 护士长举手做出安抚的动作,“您可能对我们医院有什么误解…… “是张先生吧,吴同的舅舅?有什么事情我们坐下来好好地说,别吓着孩子。” 那个姓张的男人忽然狂躁起来,把身后的药品篮高举着摔到地上,“tamade吴同就不是孩子了,她的命谁来赔?” 叮叮当当的破碎声和男人的怒吼撕破了长夜的宁静。 向俨因为男人过于荒诞而又滑稽的说辞冷笑了一声,然后慢慢地往他身边走。 护士长还在试图安抚,她已经走到男人身侧“张先生,医院是救人的地方……” 男人把护士长搡到铺满碎玻璃的地上。 向兴学耳边充斥着许多尖叫,但他第一反应是抓住正要冲出去的向俨。 向俨满脸都是戾气,他朝向兴学吼:“nitama放开我!” “你不能去。”向兴学把他拉到身后。 “她流血了!” “向医生。”向兴学摸了一把向俨的头,“让我来。” 向兴学一拳头抡在了男人的脸上,让男人也侧身倒在碎玻璃地上。 向兴学一向自诩为温文尔雅的人,他长到三十岁,别说打架,他甚至没有和人发生过激烈的争吵。 男人要有男人的战斗力,在向兴学年轻的时候,舍友们要为文学院男生正名,都跑去参加跆拳道社,彼时正是意气风发的年纪,在那种气氛里,向兴学也没去学跆拳道,他去练了射箭。 向兴学不会打架。出完第一拳他就有些发怔,一方面是惊讶于自己的战斗力,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有点儿不知所措。手背好像蹭到了男人的牙齿,被划得发疼。 向兴学并不恋战,他没有乘胜追击,而是近乎呆滞地等着被打倒的男人缓过神来。 “小叔——” 听到向俨声音的时候,同同的舅舅正抬起胳膊想用肘部击打向兴学的身侧,被向兴学闪了过去,这一个躲避的动作发生得太快,让向兴学被地上的东西绊了一下,他意识到摔倒似乎不可避免便用右脚在地面上蹭了蹭把重心前移往男人身上扑。 向兴学个子高,身上也有一些肌肉,他前扑的动作让中等个头的男人招架不住,直挺挺地往后仰倒,向兴学顺势坐在男人身上用双手把他按在地面上不让他起身。 男人还在挣扎,向兴学的手一下子滑到玻璃渣上。 “不许动,警察!” 向兴学松了口气,站起身来拍了拍手,两手触碰到一块儿才发现手心手背都残留着黏腻的血液。 他叹了口气,痛感一下子涌上太阳穴。 “我i妈!狗娘养的臭biaozi,老子跟你同归于尽!”向兴学以为那个男的还要再来,绷紧了神经抬起头,却发现发狂的男人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抓上了瓶颈,他的目标换成了手插在兜里的向俨。 操谁妈? 谁? 向兴学急得呼吸都停了,心头一紧便拼尽全力弓着身子把男人撞了出去,“nitama操谁呢?!” “砰——” 最后的半个玻璃瓶子也摔成了碎片。 警察钳制住同同的舅舅,向兴学也被向俨扶了起来。 在警察局录完笔录已经有十二点,向兴邦的电话在警局门口就打了进来,向兴学手疼得厉害,让向俨开了免提。 “你怎么回事?上次因为工作的事闹得沸沸扬扬的我还没来及说你,现在又跟人打架,我不管你是不是见义勇为,你小子连命都不要了?” “哥——” 向兴学手上还疼着,声音都打颤。 他想要解释,电话却被向俨切断了。 向兴邦又打过来,这一次向俨直接按了关机。 向俨从来不跟他爸讲礼貌。 两个人一路沉默着回到家,向俨沉默着给向兴学处理伤口,他的动作不怎么温柔,向兴学强忍着不叫出声来。 “疼吗?”向俨面无表情地抬头问。 向兴学冷汗都要掉下来了,强忍着说不疼。 这一次向俨直接用棉签戳了戳伤口,“这样呢?” “疼——疼疼疼疼,你别按。” 向俨板着脸,嘲讽地说:“你还知道疼啊。 “还有哪儿伤着了?” 向兴学不说话,他委屈得很,自己明明是保护小孩儿的英雄,小孩儿却毫不领情。 第二十章 束缚 “还有哪里疼?”向兴学感觉到向俨是在强忍着情绪再次发问,但他还是没有回答。 向俨把棉签扔到垃圾桶里径直回了房。 向兴学觉得心灰意冷。 他不是想让向俨对他感激涕零,可能是有一点这种心理,但保护向俨完全是下意识的选择。 向兴学没有期待向俨拿什么报答,他们之间不需要什么报答,但他多少还是希望向俨能记得。 向兴学有点弄不清楚自己在想什么。 但他知道向俨是唯一不能和自己生气的人。 向俨又回来了,手里拿着一条皮带,径直走向向兴学,把他两只手捆在一起。 向兴学没有挣扎,内心尚在为向俨的去而复返欢喜。 他象征性地抬了抬胳膊,“你干什么?” “检查身体。 “膝盖上有伤吗?” 向兴学说不知道。 向俨直接把他的毛衣掀了上去,纤长的手指摸上皮带扣。 向兴学感觉到他动作 恋耽美 分卷阅读25 牧野 作者:点点万 停滞了两秒,正要松一口气。 “哒”的一声,皮带扣开了。 向兴学把腿曲在身前,脸刷地一下就红了,“我只穿了一条裤子。” 他给向俨脱过很多次裤子,他一直知道向俨有穿秋裤套外裤的习惯,脱的时候也不觉得尴尬。 可是现在向兴学却觉得脑门上都冒热气。 “腿啊,我见识过不少。”向俨把裤子扒了下来,给他膝盖上药,这一次动作柔和许多。 向兴学臊得说不出话。 向俨上完药没帮向兴学穿裤子,也没替他松绑,反而是一屁股坐在向兴学身边,他问:“当时为什么不让我自己来?” “你是医生,医生和家属争执,传出去不好听。” 向俨忽然笑了,“我以为你会个一招半式的。没想到什么也不会啊。” 向兴学愣了一下,“难道你会吗?” “小时候,你还送我去上跆拳道班。”向俨声音弱了下去,但很快又变得犀利起来,“你可真惨啊,向兴学。” “我不是……不想让你受伤吗。” 向俨歪头扫了一眼向兴学,“直男也会这么肉麻吗?啧,真恶心。” 他站起身来,解开了向兴学手上的束缚,“伤口不要沾水,你要缠纱布吗?其实没必要。” “不用。不沾水我怎么洗脸刷牙,我还想洗澡。” 向俨低头看了看他的下身,“你想我给你洗?放着假呢,你也别出门了,没人嫌弃你。” 向兴学看着向俨转头回房的身影,又开始懊恼。 自己三十岁了,马上就要三十一岁,面对二十多岁的向俨,却好像从来没占过上风。 “向俨。”向兴学把男孩儿叫住了,“你刚刚是不是在生气?” 向俨转过身来,“没有。” “你在生气。”向兴学很执着。 “没有。” “你生气了。” “向兴学,你别招我。” 向俨撂下话,快步地走回房间。 向兴学无奈地笑了笑,向俨脾气真的很大。 悲伤本来是一种迂回婉转的情绪,它会长久地缠绕着人们。 而愤怒来去如风。 原本同同的离开让向兴学觉得悲伤,一看到天真烂漫的小女孩儿,一看到商店里的裙子、超市里展示的进口椰子,看到烟花,甚至只是因为春节里没有一个晴天,向兴学都会感到难受,如饮寒风。 可是从同同舅舅出现的那一刻,愤怒的情绪也产生了,它让向兴学的心在岩浆里泡得滚烫。 沸腾的心被寒冷的空气固化。 在同同的葬礼上,他甚至觉得同同去另一个世界会比待在人间快乐。 有向俨放烟花送她,有她爸爸选的小礼服,她离开了,却还被爱着。 或许走了才好。 留下来——她迟早会发现妈妈没有那么好,其他的家人,很坏。 同同的爸爸给向兴学深深地鞠了一躬,为连襟的作为道歉。 向兴学把他扶了起来,“我没事。 “以后准备做些什么?” 吴先生说:“去赚点钱。” 向兴学觉得畅快起来,冷风吹透大地却像野马肆意奔腾。 向兴学学文学,他没有那样敏感细腻的内心,所以只能去搞学术,但在那一刻,他似乎就长在同同爸爸的心里,又或者是一条小虫子,把男人的情绪吞进自己的情感里。他知道这个坚强的男人会倔强地活着——带着女儿的份一起活着,他还知道同同的爸爸会和向俨一样,永远希望未来会有治愈的方法。 黄桃叹了口气,“多好的一个小姑娘,命不好。” “俨哥,好……怎么说呢,我想用浪漫这个词,但又觉得不太合适。但是,放烟花……”陆旻翻过身来朝着向兴学,“可以说是浪漫吗?” 木拉提今天帮着给羊圈里堆上保暖的底层羊粪,累得呼声如雷,让向兴学几乎要听不清楚陆旻的气声。 “他是浪漫主义小说里的主角。”向兴学睁着眼,他这样躺在床上,眼睛直视的是毡布,但在黑暗里他根本看不见任何的形状。 “俨哥是同同的骑士。”陆旻给出结论,又平躺了回去。 “向老师,你教文学的话,应该也很浪漫呀,给俨哥念情诗、写情书,说情话的时候可以引经据典……”黄桃语气有一点酸,“我男朋友就不会说情话,每天只会问吃了吗,吃饱了吗,冷不冷。” 向兴学淡淡地“嗯”了一声作为回答。 他闭上眼,又为自己的谎话心虚。 心虚的时候,五感都很发达,在鼾声中,向兴学似乎还能分辨出屋外的风声。 寒冷的记忆铭心刻骨,向兴学只是听见风声就觉得刺骨,可他明明在被子里,被子里暖和到让向兴学体会出由冷转热的血流。 他的脸不知是被风声冷的,还是被热气暖的,竟然烫得吓人。 “我很少说情话,也没有写过情书。我们,就像普通的情侣那样,主要是我不浪漫。” 向兴学读过许多的书,写过很多报告,可他还是不善言辞。 有时候想说情话,他会紧张,脑子里空空荡荡的,什么也想不出来。 他需要借着酒劲,或者很浓的气氛,才能坦坦荡荡地赞美他的小俨。 他只是一个学者,不是诗人,也不是作家。 这样的身份让他局限于一个小小的牢笼里,他做得甚至不如其他普通学历的爱人。 陆旻像是觉察到了向兴学的失落,很及时地接上一句:“细水长流也好。” 向俨是一个很浪漫的人,向兴学不是。 向兴学不知道为 恋耽美 分卷阅读26 牧野 作者:点点万 什么,他曾那样笃定自己和向俨绝对契合。 他那么老,那么古板,对情感又后知后觉,他为什么能笃定臭脾气的向俨爱他?不爱难道不是常态吗? 向俨一直擅长于伪装成完美的伴侣,只要对方不出轨、或者说向俨认定他的伴侣不会出轨,他就会把感情经营得很好,保持长足的新鲜感。 向兴学想叹气,最终只在心底叹了一声。 自己想要什么呢? 得到向俨的专一,向兴学就得寸进尺,想要更多,想要向俨的爱情。 可是这样无趣的自己值得让向俨付出爱情吗? 第二十一章 小马驹 波塔说要给一匹枣红的小马驹办剪鬃礼,趁着风雪未至。 那是大部队里唯一的一匹小马,它刚刚满一周岁。 在荒原上,羊群像作物,马和骆驼是交通工具。马儿能奔跑,能疾驰,能在危险的时候向外传讯。人们和马儿的关系比其他牲畜要亲近许多。 这匹枣红的小马体型小,生长得不快,又一直长在波塔身边,波塔把它当成最小的儿子来养。 加玛为剪鬃礼筹备了一周,她准备了许多食物——油炸的果子,羊肉粒,牛肉干;她还为小马驹缝了一条彩色的毡布毯子,垫在马鞍下面就是小马驹的华服。 波塔和木拉提骑着马,开着车,四处邀请临近的牧民来参加剪鬃礼。 这个宴会办得盛大,其他科研团队也来了——他们对着波塔手里的剪刀、看上去有些羞怯的小马驹、马尾和马鬃上剪下的鬃毛不停地拍摄;基层的政府还送来了卫星电话和许多电池,气象学家预测这个冬天会遇上极寒天气,政府尤其担心牧民和科考团队的安全;还有兽医,他们趁着盛会给羊群做检查。 许许多多的人涌向了这个边疆的山谷,波塔一家很兴奋,向兴学一行也很兴奋。他们好像寂寞太久了,差一点孤单到忘记岁月。 可是来参加剪鬃礼的人们又乘着赤橙色的晚霞离开。山谷再一次回归寂寞。 “其实今天算是小马驹的一周岁生日宴会。”黄桃在篝火前伸了伸懒腰,“向老师讲到哪啦? 今天讲一讲生日的故事吧。” “我第一次和小俨说上话,是在他五岁的生日宴会上,他爸爸有钱,年年都给他办生日,我也喜欢给他过生日,因为我一年没有几次进城的机会。那天他一个人在角落里开玩具车,我问他,你叫什么呀。他说他叫向俨,我问他是哪个俨,他说不上来。那个时候我也才十一岁,爱作恶的年纪,我说了他几句,他就哭了,他小时候和女孩一样漂亮,哭起来梨花带雨。他哭得声音不大,不是哇哇地哭,就是很委屈地哭,我印象特别深刻。”向兴学说着说着就笑了,“我十岁以后第一次挨我爸打,就是因为把他弄哭了。” 小时候的生日好玩,长大后的生日就不能同外人分享了。 向兴学在寒假快结束的时候接到了备课通知,他被安排去讲大学语文。 去桐大报到的时候,向兴学试讲过几次,效果都还不错。 但是春季学期的大学语文是他第一次的主讲课程。 向兴学准备了很久,私底下演练过不少次,临开课却还是紧张了。 “你讲给我听听吧。”向俨抱着狗子,跷二郎腿,说得漫不经心。 “你想听吗?” 向俨迟疑了一会儿,最终说:“闲着也是闲着。你放ppt吗?我有投影仪。” 客厅里有一面空旷的白墙,ppt投射在上面,竟然有一丝课堂的气氛。 向俨为了配合向兴学,特地搬了一张小桌子,一个小板凳,很乖巧地把自己缩在座位上,桌面上竟然还有笔和笔记本。 向兴学站在客厅里侃侃而谈,向俨一直认真地看着他,偶尔低头记笔记。 “怎么样,还可以吗?能听得出来重点吗?” 向俨“嗯”地随口答应着,把笔记本扔给他,上面的字迹很工整,重要的地方都涉及到了。 向兴学一直以为向俨的字是很潦草的,他在病历本上写的东西都很潦草。 笔记本上却是漂亮的行楷。 向俨能给人惊喜,他漫不经心的态度下面会藏着许多的认真,而这些认真尤其动人。 向兴学看着字,像是看到了夜幕里的彩灯。 那种感觉难以形容。 他是一个孤独的游人,在异国他乡的广场上用提琴鸣奏思念的哀婉,他拉琴,用琴声包裹自己,可是突然之间,礼堂的钟声响起—— “铛——铛——铛——”,一时间白鸽狂舞,喷泉向外迸射出水花。 热闹让他面红心跳。 他不再形单影只。 他在广场的中心。 “想什么呢?”向俨推了推他,“不过我得提点建议,大学生吧,其实不怎么在意你讲得怎么样,第一堂课,他们更想听点现实的东西,比如期末怎么考,平时分占多少……” “那我再来一遍好吗?”向兴学像孩子一样试探着向俨的忍耐力,他克制不住自己——有一个学生,那样认真地听课,真的会让人想要不断地讲。 向俨皱了皱眉头,还是坐了下去。 第一次课九十分钟。 第二次课还是九十分钟。 整个晚上,向俨就钉在小板凳上,仔仔细细地听向兴学讲。 “下周,我要讲第二次课。下周六的时候,你能不能?” 向俨眯了眯眼,很勉强地说:“行吧。你好好准备,我只听一次。” 可是在向兴学准备完备之后,向俨要出门了。 他穿得很精致, 恋耽美 分卷阅读27 牧野 作者:点点万 还喷了香水。 向兴学很不舒服,但他没有发作——事实上他没有立场指控向俨,口头的契约算不上契约,向俨也许只是一时兴起。 “你要去哪儿?” “酒吧。” 向兴学立刻说:“不行。” 向俨正弯腰穿鞋,闻言放下了另一只板鞋,他直起身子,很认真地对向兴学说:“小叔,今天我过生日,你要一起来吗?” 向兴学忘记了,几年来从未想起。这其实不算什么,因为向俨也不见得记得他的生日。 但向兴学觉得自己很自私,他与向俨之间忽然只剩下单方面的利用关系,他需要向俨扮演成学生,这是一种给予,可是他并未付出。他给向俨承诺陪伴,一个月未到,陪伴就成了疏忽。 向兴学尴尬极了,他很生硬地说:“那祝你生日快乐呀,我就不去了。” 向俨点头说好。 就在向俨推门的时候,向兴学反悔了。 他很想去。 “我去。我和你一起去。” 向兴学上一次去酒吧还是本科的时候,他硬着头皮在激烈的音乐声中呆了一整个晚上,他不喜欢酒吧的氛围,不喜欢聒噪的鼓点,他也不太会喝酒。 向兴学似乎生来就与酒吧格格不入。 但这一次他要去。 第二十二章 酒吧 “等会儿到那里,我会和他们说你是我的朋友。”向俨一手扶方向盘,一手拨动档把,车提速提得很稳,“我不想扫了他们的兴致。” “嗯。” 酒吧在城市中央的地下室里,“桃源乡”的招牌却有三层楼高,红粉的灯光灼眼,又让人心乱。 向俨领着向兴学去了二楼的卡座,几个年轻的男男女女见到他们就开始欢呼。 他们喊向俨“阿俨”,笑得光怪陆离,嘴巴里乱七八糟地说着生日祝福。 一个精灵般的男孩挤到向兴学身旁,向兴学还没反应过来,他就利索地坐到了向俨的大腿上,胡搅蛮缠地扭动腰肢。 二楼的光线原本昏暗,一楼舞台上的灯光却常常造访,彩光打在男孩侧脸上,把雪白的肌肤染得斑斓。 向兴学对男人没多少兴趣,却依然觉得向俨腿上坐着一个尤物。 向兴学没由的感到丧气。 男孩要吻向俨的嘴唇,向俨偏过脸躲开,正好面对向兴学,他皱着眉头对向兴学笑笑,像是在说抱歉,也像是在说请自便。 “乖,坐我身边来。”向俨摸男孩的耳垂,男孩儿立刻乖巧地从他大腿上下来,拱到向俨身侧,把向俨的手放在自己的腰上。他像猫咪一样为自己寻了一个舒适的坐姿,又扭过头招呼向兴学:“哥哥,我之前没见过你。” 向俨揉了一把男孩的腰,“我的朋友,”他似乎觉得这样的解释不能服众,又添了一句:“同事。” “宝贝儿,去给我们要两杯酒。” 向俨趁着男孩离开的间隙凑到向兴学耳边说:“抱歉啊,我没想到他也在。” “我要喝酒吗,我就不喝了吧,等会儿好送你回去。”向兴学有些局促。 向俨笑了一下,“今天我恐怕是回不去了。 “小叔,别变成老男人啊,你还很年轻呢。” 向兴学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向俨。 在酒色中堕落得像个妖物。 向兴学抿着嘴不说话,向俨等了他一会儿,然后冲另一个男人喊:“去让小鹿要一杯酒和一杯果汁。” “这样可以吗?”向俨轻声地问,在向兴学听来却是哄人的语气。 向兴学很不高兴,他摆出叔叔的威严,“今晚你要和我回家,一夜情我不允许。 “生日我明天给你补过。” 向俨撇撇嘴,没有回答。 向兴学看着他,越来越觉得迷茫,此刻的向俨正是一个逍遥在酒池肉林中的小公子,他表现得那样自然熟练,与工作时认真严谨的状态截然不同。 可是两种状态下的向俨都喊向兴学“小叔”,他们分明是同一个人。 小鹿端着两杯液体回到卡座上,他还没坐下就冲向俨暧昧地眨眼。 向俨笑着端起酒杯就要往嘴边送,向兴学拉住了他的手臂。 “我想尝尝你那个,你等会儿开车送我回家。” 向兴学拿过酒杯,呷了一小口。 液体甘醇,酒精的味道不重,泛着爽口的酸甜。 向俨没碰另一杯饮料,叫了一杯白水。被叫做小鹿的男孩儿好像有点不高兴,缠着向俨说话,向俨嘴角挂笑,轻声地在他耳边哄,偶尔亲亲他的耳垂。 舞池里的气温升腾,时不时爆发出哄笑。 向兴学的心脏随着加重的鼓点跳得越来越快。他感觉自己已经醉了,脸上很热,身上也热,脑袋轻飘飘的。他看到一楼吧台边有两个身材热辣的女人正在接吻;还看到一对男女在舞池中央纠缠到一块儿,他们旁若无人地吻在一起,缠绵得让向兴学喘不上气。 他觉得这里不是酒吧,桃色的“桃源乡”更像一个狂放的妓、院,男男女女在这里互相寻觅,然后相互取悦。 向兴学感觉到自己硬了。有那么一瞬间,向兴学为自己的动物性感到羞耻,他只是处在声色当中,没受任何的挑拨,却不能自控地想要,可他很快地意识到是酒的问题。 “我有点不舒服。”他隔着小鹿朝向俨说。 小鹿抱住向俨的胳膊摇了摇,同时狠狠地瞪了向兴学一眼。 这样的暗示再明显不过,可是向兴学视若无睹。 “小俨,送我回去。” 向兴学感觉到向俨正在犹豫,他又加了一句:“小俨,我 恋耽美 分卷阅读28 牧野 作者:点点万 不舒服,送我回去。” 他全身的血液像江流一样奔涌,坚硬的欲望隔着一层薄薄的布,抵在外裤的拉链上。向兴学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抑制住愤怒和原始的兽性,勉强稳住气息,把话说得强硬。 “我朋友不舒服,我送他回去了。这桌酒记我账上。” 有人埋怨向俨刚来就走,向俨一边承认错误一边笑说要请客。 挽留声中,向兴学头也不回地朝门外走,向俨急急地跟着。 “你怎么了?”走到酒吧门口,向俨的速度慢了下来,他不疾不徐地拉住向兴学,问:“哪儿不舒服?” “硬了。” “看来酒里有药啊。” 向兴学呼吸到晚冬的轻寒,丝毫没觉得有所纾解,他盯着向俨,一字一顿地问:“你是不是早就知道?” 向俨“嗯”了一声,又辩解道:“那杯是我的酒啊。” 他的意思是“谁让你乱喝。” “我操。”向兴学抬脚就想踹墙,某些隐秘的尴尬阻拦了他的动作。“nitama今天就是打着过生日的旗号来这儿约炮的?” “我只是来喝酒的,小鹿刚好也在这儿罢了。”向俨这一次回答得很诚恳,然后补上了一句“对不起”。 向兴学察觉到某些欲望势头正盛,扶着车顶把自己塞进了车后座。 向俨正要拉开驾驶座的门,被向兴学喊停了:“你别进来。” “稍微忍一忍,我给你开到人少的地方。” 向俨把车挤进一条幽深的小巷,停稳之后向兴学就让他出去。 “外面冷,我把灯关掉行不行,我不看你。” 他说着,就把照明的灯熄了。 在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向兴学都为自己的决定后悔:向俨用少见的语气乞求他,向俨说外面冷,向兴学就心软了。他可能也没有心软,只是被欲望冲昏了头脑,他想当然地认为黑暗能遮掩掉不堪。 可是在更往后的日子里,向兴学又无比庆幸自己没让向俨离开。向俨坐在驾驶座上,他坐在那儿,向兴学与他才能有更多的纠缠。 向兴学解开皮带,把外裤和neiku都褪到腿根,座椅上的皮革立刻吸附到裸露的皮肤上,激起些微的快感。 城市的夜其实是亮的,小巷里没有光,他却能看见自己挺立的yangwu。 他叹了口气,圈起手侍弄自己的欲望。 向兴学从不觉得他能够免俗,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喜欢性,喜欢喷发的舒爽。他有需求,高中的时候看av,有了伴侣之后更没有克制过这方面的需求,他曾经把沈云梦按在床上干了许多次。但是离婚之后他的欲望就变得很淡,离婚并不是一个确切的时间点,他在知道沈云梦爱上了别人之后就没再和她做过,也很少用手替自己弄。 一直克制的欲念恍然被勾起,势头如猛虎出山,向兴学控制不住,也停不下来。 他用手为自己套弄,快感却只是细如银丝的小雨,似有若无地飘洒在土地里。 他是一只笋,需要丰沛的雨水,需要春雷下的暴雨,把泥土洗刷地软烂,好让他破土而出。 他加快了速度,也加重了力道。 向兴学想起沈云梦,他眼前浮现出她的眼睛、嘴唇,她的乳房,这些记忆碎片拼不出一场完整的jh;他能想起她的呻吟,可是那种声音比风还要浅淡。 他的yinjing硬得发胀,可是想着沈云梦,向兴学就射不出来。他才发现他从心底里厌恶这个女人。 向兴学又开始回忆他看过的片子,想象女优的丰乳,可他没法把自己代入到男优的触觉当中。 向兴学始终射不出来。 他有点丧气,停下了手里的动作。 向兴学一抬头就看到了后视镜,看到向俨幽深的瞳仁。 小巷里漆黑,车里却好像有光,他的目光与向俨交汇。 第二十三章 口腔 向兴学自暴自弃地对向俨说:“向医生,我射不出来。” “那怎么办?我给你找个女人?” “算了。” 他们在车里沉默了一会儿,向俨忽然拉开车门走了出去。 向兴学还没来得及感受到孤单,向俨就从车后门挤到他身旁。 “难受?” “嗯。” 向俨叹了口气,“你再喊我一声向医生。” “向医生。” “去医院吧。” “不去。” “那闭上眼。” 向俨的手握住了向兴学的那根。 向兴学能感觉出来那是一双男人的手,很凉,没有自己的手那样粗糙,也不如女人的手柔嫩。 那双手动得很有技巧,一只温柔地抚弄根部和囊袋,另一只手的大拇指时轻时重地按压在前端的小孔上,不断地摩擦,其他手指似是在找寻盘虬的纹络,觅得之后便在凸起的地方打圈。 向兴学被抛入海潮之中,快感不住地往他身下拍打。 他闭着眼粗声喘息,耳边响起了噼里啪啦的声响,是枯木在火里燃烧。 “躺下来。” 向兴学被欲望指使着服从命令,他蜷起腿,侧身躺在后座上。 “往外来一点儿。” 向俨在施完号令之后就没了动作,向兴学难耐地睁开眼。 他看到向俨跪在狭窄的车厢里,用一只手把他的yangwu往上拨弄,然后舔在了根部靠里的地方。 向兴学倒吸了一口凉气,他的眼睛早已完全适应了黑暗,把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 向俨在舔他的东西。 向兴学全身的肌肉都绷紧了,他感到茫然无措,欲望却还挺立着。 “放松点,我 恋耽美 分卷阅读29 牧野 作者:点点万 不想上你。 “向医生给你治病呢。” 向兴学想起了小鹿,想到他水蛇一般的腰肢,他还想到家门口蹲坐的小男孩,唇红齿白,眼含春水。向俨爱好纤细柔弱又韧性十足的男孩。 湿热的口腔含住了前端。 向俨没有全根吞入,只是反反复复地吮吸前面的小口,有时会用舌头往小孔里戳刺。 向兴学再次闭上眼,他看到雨一直下,看到万物生长。 湿漉漉的小笋冲破土壤。 向俨把向兴学的热液吐在了卫生纸上,又绕到副驾驶上取出小瓶的漱口水。 他把自己收拾好才发动汽车。 向兴学拉好裤子,尴尬地不知该说“谢谢”还是“对不起”。 回家之后向俨又为他口了一次。 这一次屋里的光线明亮,他看到向俨嘴角溢出的涎液。向俨为他做深喉,嗓子里冒出干呕的声音。 向兴学觉得一切都不太对。xingqi,唾液,干呕的声音,每一样都肮脏而不堪,他却好像感受到了至高无上的美学。yinjing是凶猛的铁杵,涎液在光下晶莹剔透,强势的向俨跪在地上,眼角泛红,喉口受不住巨硕的深入,凄凄惨惨地呜咽。 向兴学看到这样的向俨,欲望愈烧愈烈。 原本抠在沙发上的手指插到男孩发间。 他在海水中挣扎,向俨是浮标,是救生圈,是风雨里的小船。向兴学抓住了向俨,求生的欲望让他不敢松手。 他挺动下身,又一次释放在向俨嘴里。 酒精的作用让向兴学晕眩,他看向俨湿漉漉的眼眸,忽然产生了凌虐的冲动。 “吞下去。” 向俨愣了一下,用手捏住向兴学的面颊,将嘴里的东西尽数渡到他口中。 “吞你妈。” 向兴学似乎已经失了神志,他觉得说脏话的小俨也可爱地要命,下身再一次坚挺起来。 他看着向俨,男孩眉头轻皱,睫毛长而翘,随着眨眼的动作轻轻地颤动,颤到了向兴学的心里。他按住向俨的后脑,加深了刚才的吻。 他们一直接吻,向兴学给自己手淫。他好像又射了,然后浑浑噩噩地睡了过去,临睡前唯一的念头就是那个酒的后劲好大。 向兴学断断续续地做了一夜的旖梦。 他梦见自己在女人身体里驰骋,然后被下身火热的胀痛灼醒,他困得睁不开眼,脑子里却清楚地回忆起向俨为他koujiao的样子,向俨和他接吻……他为这种悖德的行为感到羞耻,却忍不住回忆过程里曼妙的滋味。 清晨的时候,向兴学彻底醒来过来,neiku又湿又凉,贴在身上很难受,可他不敢睁眼。他实在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他的侄子。 原本向俨只是好心,他们之间近乎xingjiao的行为却演变得越来越seqing,向兴学为自己蛮横粗暴的样子心惊。他想把责任怪罪给药物和酒精,可让向俨吞jingye的人是他,按着向俨接吻的人也是他。他明明清清楚楚地看到向俨的容貌,看到他因为靠近而放大的五官,向兴学明明知道眼前的人是向俨,是他看着长大的侄子,可他被欲望驱使着…… 向兴学不敢深想,还是把责任全部推给了那杯酒——如果他没有喝那杯酒,他们之间就不会发生这样的行为,向俨会和小鹿在外面翻云覆雨,而自己呆在家里,按部就班地洗漱,然后睡觉。 家里很安静。 安静地过分。 向兴学鼓起勇气睁开眼,发现身上盖着被单,记忆中散落一地的衣物都不见了,客厅里干干净净。他在家里走了一圈,伏在向俨房门上听里面的动静,听不见任何声音,他可以猜测向俨还没有醒来,但他更倾向于小孩儿已经出门了。 向兴学洗了个澡,下楼买菜。 他需要给向俨道歉。 向兴学没法正视自己的作为,却又一次地认识到向俨是个很好的孩子,他或许有一些缺点,他会玩弄感情,他的私生活很混乱,但他从来没有怠慢过向兴学。 向俨是一个很好的孩子。 向兴学喝错了酒,向俨给他道歉,为他纾解,耐着性子与他厮混,然后把一切收拾得整齐而又干净,乖得要命,让向兴学惭愧。 向俨尊敬的小叔是怎样的人呢? 是人吗? 向兴学做了一桌向俨爱吃的菜,准备好道歉的话。 时针指到六点的时候,向兴学心跳得像棒鼓。 他害怕,胆怯,他觉得尴尬至极,但他还是要道歉。 他甚至能想象到,向俨听到他的道歉时,会鄙夷地嘲讽,然后漫不经心地说“没事”。 向兴学觉得向俨不会把这一次的意外放在心上,向俨习惯于和男人zuoai,他太熟悉男人意乱情迷的样子了。 但是向兴学必须道歉,没有一句庄严的对不起,他们就回不到叔侄的关系。向兴学想给自己找个台阶下。 向俨没回来。 六点的时候没回来,时针走到九点,他依然没有回来。 向兴学打他的手机,无人接听。 打电话给医院,护士说向医生和李主任进了手术室。 向兴学松了口气,他已经不知道自己现在是想见到向俨还是不想见到他了。 第二十四章 教室 周一起床的时候,向俨还是没有回来。 向兴学在家里磨蹭了很久,想等向俨回来换衣服。 没等到人。 向兴学踩着点进走教室,习惯性地环视一圈,然后一眼看到了坐在倒数第三排窗边的向俨。 教室在五楼,窗外有很大的树木,叶子常绿,在风里撩拨着窗户的玻璃。 阶梯教室很长, 恋耽美 分卷阅读30 牧野 作者:点点万 向俨坐得远,让向兴学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 向兴学快疯了,惊喜又抗拒。 “大家好——” 他的声音有些抖,“今天我们讲《山海经》。” 向兴学慢慢地稳住声线,心却一直跳。 向俨在课上到一半的时候就趴了下去,面朝阳光。 下课的时候, 学生乒乒乓乓地收拾东西,弄出很大的声响,向俨一直趴在光里。 他睡得很熟,让向兴学不忍心把他叫醒。 向兴学在他身边坐了下来,看他头顶的发旋。他不知道小孩儿到底怎么认知自己,向俨有时候喊他“小叔”,有时候叫他向兴学,好像没有什么尊卑的观念,关键的时候却很乖巧。 向俨刚刚过完25岁的生日,他真的不是小孩子了,他表现得比大人还要妥帖,他是受人爱戴的实习医生,他——他也许统治过不少的xingai,向俨是个大人,却依然让向兴学觉得可爱又喜欢。 一想到喜欢,向兴学就觉得脸热。 成年人不轻易说喜欢,可他是真的喜欢向俨,喜欢小的向俨,也喜欢现在的向俨。 喜欢作为侄子的向俨,喜欢总是强调自己是大人的向俨。 偶尔也会嫌弃他。 不喜欢他放浪形骸的样子。 也不喜欢他给自己koujiao——向兴学身体上是爽的,但是心理上他又很拒绝,向俨怎么能这么随便?他给多少男人这样弄过? “啊……我睡着了。”向俨睡醒之后看到向兴学,猛地直起身子:“对不起,我忘记了……我没听……” 他第一次露出懵懂无措的样子,让向兴学的心软得滴水。 向俨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 对于性,他一点也不在乎。 对于承诺,却比谁都在乎。 “谢谢你来。小俨,听我说,我很抱歉。前天晚上强迫你……”向兴学吞了吞口水。 “其实你没必要道歉,因为我带你去,所以……”向俨醒明白了,“你非要说的话我也很抱歉,让你被下药。”他好像不习惯于说这样的话,脸上的神色很古怪。 “小俨,我跟你道歉,是因为我觉得自己在那样的状态下冒犯你,你不喜欢,我……不管处在什么状态,作为你的叔叔,都不应该和你发生那样的行为。我没有控制住自己,我和你道歉。虽然现在我可能没什么立场,但我还是希望你,不要再去那种地方,你应该对自己的身体负责任,也应该对感情负责任。” 向兴学想尽了办法避开“约炮”、“一夜情”这样的字眼,却避不开说教的语气。 向俨笑了笑:“爽完了才知道自己是叔叔?向兴学,你可以啊。 “当时谁要喝我的酒? “谁说自己难受?” “谁不去医院? “你清醒着吗,向兴学? “你让我吞下去。 “好,对不起,我不该把你的东西还给你。可是后来,是你主动的。 “现在你爽完了,穿得人模狗样地在讲台上教书,让我不要这样不要那样,你管得着吗? “你不觉得好笑吗? 向俨的一串言语说得无不嘲讽,然后突然停了一下,接着慢慢地说:“不负责任的是你吧。” 向兴学被噎得无话可说。 向俨拍了拍他的背,“没关系,我不怪你,你呢,以后也别管我。” 他说完就想往外走,向兴学不让,把他堵在里面。 向俨撑着桌子,灵活地翻到前一排的空座上,站稳脚跟就要走,向兴学一把抓住了他的胳膊。 “我会负责任。”他下意识地说出口,说完就有些后悔。 向俨饶有兴致地挑挑眉:“怎么负?” 向兴学不知道。 他觉得不能让向俨走掉,不能让连轴转了一整个日夜却来听他讲课的向俨走掉。可他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去负责任。 这一次向俨用双手撑在向兴学身前的桌面上,上身前倾,嘴唇凑近向兴学的耳际:“我给你口了两次,你给我口回来。” 向兴学怀疑自己产生了幻听,小俨会说这样seqing露骨的话吗?那样体贴细致的向俨会为难他吗? 他又羞又恼,脸上红了一片,“我是你叔叔。” “哪门子叔叔?跟侄子接吻的叔叔?还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叔叔?” 向兴学被气得嘴唇都在哆嗦。 向俨这会儿笑得得意,“我不闹你了,拜拜。” 向兴学不是向俨的亲叔叔。向兴学被向义武牵着手带进乡下的大宅时,每一个人都知道他不是向义武亲生的儿子,他成长的时候喊向义武爸爸,喊陈明香妈妈,向兴邦是他哥哥,他还有两个姐姐。小时候向俨问他:“为什么我爸爸这么大,你这么小?你们为什么不一样大?你们为什么长得也不一样?”向兴学告诉向俨:“因为我不是你爸爸的亲弟弟哦。”这话说起来不难,家里人待向兴学好,他不执念于是否有血缘关系这一种纽带。 小小的向俨感到费解:“你不是我的叔叔吗?” “我是。” “那你是我的哥哥吗?” “我是你小叔。” 少年人自满于高一级的辈份,仿佛被喊一声小叔就成了货真价实的大人。 向兴学一直认为自己是叔叔。 可是向俨不认同。 向兴学怔怔地看着向俨消失在教室门口。 不是叔叔的话,能是什么? 向俨说不闹他了,他的意思是之前的话都是开玩笑吗?那玩笑话又从哪一句开始?口回来还是不负责任? 向兴学一屁股坐在课桌上,懊恼地用手揪头发,自己确实不太 恋耽美 分卷阅读31 牧野 作者:点点万 负责,向俨要他口回来的话说得又很真,一字一句都不像是玩笑。 他莫名想起向俨之前那一句“向医生给你治病呢”,一下子脸热到耳根。 第二十五章 玫瑰 向俨说不闹就是真的不闹。 他把那一次的事故当作微不足道的偶然,没再提起过向兴学当时的失态,也不讨要应得的“报酬”,让冬末的酒醉与迷情随寒冷一同消失在春天。 可是那一夜,还有后来向俨的挑逗,像一枚花瓣落在水上,涟漪一圈一圈地向外推,推开孤独与宁静,撞在向兴学的心头,劲头不大,却总让他心里泛酸。 春日的烟与雾,连同细密的小雨,让尘世笼在一片潮湿的旖旎中,万物浸润,情绪也像是被裹在沾了水的丝帕里,让而立之年的向兴学重新觉察到十七八岁的惆怅。 他不太懂为什么,只觉得一切纷扰都朦胧。 清明的午后,下了好一阵的春雨骤然停歇。 向俨捧着一大捧白玫瑰去给他妈妈扫墓,向兴学一同去了。 “为什么是白玫瑰?”向兴学跟着向俨走在半山的步道上,忍不住问。 向俨没说话,也没回头。向兴学以为他不会回答,前面的人却突然说:“因为好看。”向兴学常常被这样敷衍,他不太相信向俨的回话。 许曦明的墓前已经摆上了火红的玫瑰,向俨从手里的花束里挑出几朵,插到红玫瑰中间。 红色很能刺激记忆,向兴学回想起嫂嫂病着的时候,病房里也总是有正红色的玫瑰。他见过他哥买花,每一次都是掠夺式的扫荡,花店里最妖娆、最饱满的几朵玫瑰,总会出现在许曦明的床头。 向兴学不懂他哥为什么要给病人送玫瑰,可他看到嫂嫂的笑也就明白了——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人规定应该给病人送什么样的花,病人有病人的身份,病人也可以有爱人的身份。 “你爸来过。” 向俨没有接话,他蹲下身来一枝一枝地数过红色的花。 白玫瑰的数量到底是少了,盖不住红玫瑰的鲜艳。 “买少了。”向俨轻轻地叹了口气。 向俨与向兴邦的战争无处不在,具体到一杯酒一捧花。 向俨不常胜利,向兴邦也没真正地赢过。 “你爸和我说过,你妈妈是他唯一的挚爱。”向兴学不想为他哥辩解什么,他也看不懂他哥的爱情。向兴邦是一个复杂的男人,向俨也是,但向俨年纪还小,向兴学觉得他本质上还是稚嫩的——讨厌父亲出轨,所以绝对不做父亲那样的人。他不出轨,但也不专情;向兴邦频繁地出轨,却只爱许曦明一个。向兴学说不上来这对父子中谁做得更错一点。 “是吗?”向俨站起身来。 向兴学对着墓碑鞠了一躬,才退到一旁对向俨说:“你相信吗?” “不知道。” “爱情是很虚幻的东西,挚爱就更难说了,他说是就是吧。”向俨用手帕把墓碑上的水珠抹去,一边擦一边说:“我妈一生只爱向兴邦一个,他最好也是。” 向俨擦完整块碑身,手帕看上去还很干净,他把这块蓝色格纹的方布在手上叠好,塞进了兜里。 向兴学看他的动作,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他想了很久,才想起来上一次看到向俨用手帕还是在向义武葬礼上,向俨用另一块相同的手帕握住沈云梦的高跟鞋,手帕上沾了泥,被丢进了火堆。 “我以为你的手帕都是一次性的。” “很贵。” 向俨说得直白而纯粹,反而让向兴学觉得好笑。 “你挺奇怪的,小俨。”向兴学想摸向俨的头,他抬起手,又警觉地落了下来,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他重复了一遍:“你挺奇怪的。” 向俨做的许多事都让向兴学觉得奇怪,但奇怪的事由向俨做出来才显得无比正常。 向俨是富二代,开几百万的车,点价值五位数的酒,却住普普通通的两居室,在医院忙里忙外,拿几千块钱的实习工资,说手帕很贵。 他的几重身份——儿子,侄子,医生,纨绔子弟,互相割裂,却又和谐地统一在一起。 有风吹过,青草沙沙地响,向俨像是赶着风的节奏,露出一抹浅笑。 “我也觉得我挺奇怪的。 他把花束里点缀用的紫色满天星并成一束,然后举到向兴学眼前,“这个给你,谢谢夸奖。” 向兴学不敢收,他看着向俨漆黑的瞳孔,又不敢不收。 花枝上淋了水,向兴学接过花,掌心里都是湿的。 他手握着花,心里泛着潮。 “我第一次收到花。”向兴学说。 “嗯。”向俨点点头,“我也是第一次送男人花。” 几朵满天星轻若无物,向兴学听了向俨的话却觉得拿不住手里的花。 “你知道满天星的花语是什么吗?” “是……是什么?” “是你说得很有道理。” 向俨又在开玩笑了,向兴学心里紧绷的弦恍然间松了下来。 向俨喜欢这样的冷幽默。 比如说给家里的狗起名“狗子”,比如信誓旦旦地问一些好像知道答案的问题。 又比如“你给我口回来”。 幽默地让向兴学背脊发凉,又让他觉得自作多情。 “妈,小叔说你是我爸的挚爱。”向俨摸了摸墓碑,“开心吗?” “老爸给你放了九十九朵红玫瑰,我只买了四十八朵。“下次我就知道该买多少了。 “算了,我还是只买四十八朵好了。 “希望你在那里永远年轻漂亮。” 回家的 恋耽美 分卷阅读32 牧野 作者:点点万 路上,向俨拿着花坐在副驾驶上,忽然说:“向老师,一生只够爱一个人,是真的吗?” “可能从前是吧。” “那我妈妈是从前的人吗?” 向兴学用余光瞄了一眼向俨,他的问题难得天真,却让向兴学难得招架。 向兴学不知道小孩儿现在有没有感到难过,他斟酌着,“有些人,一辈子只会爱一个人,比如你妈妈。但也有些人,随着年龄、境遇的变化,会爱不同的人。我年轻的时候觉得自己一辈子只能爱沈云梦一个,可是现在想想,我不可能只爱她一个。 “其实我们的心脏比我们想象的要大很多,它能包容很多段爱情。 “如果一个人笃信‘一生只够爱一个人’,他可能只愿意爱一个人,他只会把爱情给予唯一的一个人。如果他没有这样的信念,他也可以爱许许多多的人。 “都没有错。 “都挺好的。” 向俨没有回答,向兴学又加了一句“觉得开心就好”。 他很想对向俨说“但是在每一段感情里都要负责任”,负责任三个字却像天大的忌讳,向兴学怎么也说不出口。 第二十六章 满天星 那一束小小的满天星被向兴学养在花瓶里,它只坚持了一周,就完完全全地凋谢了。 收到花的时候,向兴学诚惶诚恐。 把枯萎的花朵丢进垃圾桶里,他又怅然若失。 他在花店里买了新的满天星,卖花的女孩儿说满天星从来都是花束里的配角,她想让向兴学买一些鲜艳的花朵。 向兴学觉得满天星可爱得正好。 向俨看到死而复生的花没有太多的表示,这让向兴学怀疑向俨是不是不知道这一束是新的,狗子倒是会欢欢喜喜地凑到桌边细细地闻。 生活像春天一样生机盎然地驰骋,向兴学过得不明不白,却也觉得幸福。 他收到一笔钱,是s大补偿的研究经费。钱不多,刚好够还房贷,向兴学犹豫了一阵子,还是拿它还完了房贷。 他一下子成为了自由的人,虽然没有存款,但也没了负债,每个月拿固定的工资,和向俨一起住,能过得很富余。 沈云梦约向兴学出来聊聊,向兴学抽了一个没有课的下午去赴约。 她穿半袖连衣裙,踩高跟鞋,整个人容光焕发,风姿绰约。向兴学注意到她手上涂着酒红色指甲油——她和向兴学在一起的时候从来不会涂艳色指甲油,也不喷过浓的香水,因为向兴学不喜欢。 她走路带起的花果味的香风让向兴学觉得刺鼻。 向兴学没有狭隘到认为沈云梦是在炫耀什么,也不觉得她在示威,向兴学只觉得沈云梦做回了自己,离婚对于她来说是完完全全的解脱。 “最近过得怎么样?”沈云梦用嘴小口地抿咖啡,矜持地仿若初见。 “挺好的,可以教书,也可以做研究,没有谁压迫我,很自在。” “那很好啊……你,住在哪里?” 向兴学笑了一下,“和小俨一起住。” “小俨——是那个男孩儿啊。” “嗯。” 向兴学和沈云梦一起生活了许多年,他清楚沈云梦的小习惯,她的手指像弹钢琴一样落在白瓷杯上,指甲油反射吊灯的光。向兴学知道她在紧张。 酒红色其实是一种很漂亮的颜色,向兴学并不是不喜欢这种颜色,他只是不希望自己的伴侣表现得过于艳丽。 他看着红指甲在乳白的背景色下跃动,竟然感觉到漂亮。 沈云梦不再是他的伴侣,她只是一个熟悉的女人,向兴学能够以纯粹的男人的视角——而不是丈夫的视角来审视这个女人,现在的沈云梦是在向兴学看来是美的,美过大部分他能遇见的女人。 “他……他可能要和我求婚了,兴学,你还爱我吗?” 向兴学万万没想到她在为这样的问题紧张,他喝了一口咖啡,然后问:“和他在一块儿,不开心吗?” “不是不开心,只是我觉得我习惯了爱你。” 沈云梦很漂亮,沈云梦说爱他。 漂亮的沈云梦依然爱向兴学,虽然只是一种习惯,却足够让向兴学的自尊心得到充分的满足。 “那你爱他吗?” “我不知道,他能给我很多浪漫,我好像很爱他,可我又放不下你。” 向兴学没回话。 离婚明明让两个人都活得更加自在,“放不下”却成了新的枷锁。 沈云梦放不下,向兴学放得下。 “梦梦,”向兴学又喊沈云梦“梦梦”,他好像被向俨带坏了,哄人的话张口就来,“习惯和爱不一样。你现在这样,比和我在一起要自在得多吧,没有人拦着你涂指甲油,还可以喷喜欢的香水……” “我们现在都很好,你没有负担,我也没有负担,我们可以好好地在一起,没有那么多的烦恼。”沈云梦打断了向兴学的话。 “我之所以能活得轻松,不是我一个人想想就能实现的,我需要很大的勇气去反抗,给我勇气的人是小俨。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总会担心一个简简单单的决定会带来很大的变数,你害怕不安稳,我也害怕你觉得不安稳。说实话,有一些你认为的负担,都是家庭带来的,我们分开,身上不需要负担对家庭的责任,我才可以做想做的事,你也更加自由。婚姻关系是对双方的约束,我们一旦陷入其中,就有不得不负的责任……” “可是你还爱我,对吗。你把房子给我,一直还着贷款……” 为房子还贷款并不意味向兴学依然爱着沈云梦 恋耽美 分卷阅读33 牧野 作者:点点万 。 向兴学几乎想不起来当时为什么做这样的决定。 他皱着眉头回忆了很久,才想起来是向俨说把房子给沈云梦。向俨说这样算“善始善终”。 “把房子留给你——当时做决定的时候我有一点冲动,小俨说给你比较好,我就决定给了。” “怎么又提到他,”沈云梦秀气的眉头拧了起来,“他只是个孩子,他懂什么。” “他不小了,今年二十五了。” 向兴学为自己的话觉得好笑,他也的确没绷住笑。 他与沈云梦的问题和向俨没关系,他却忍不住想为向俨反驳。 向兴学不喜欢沈云梦说“他只是个孩子”,她这样说的意思是向俨不够成熟,这和向兴学认为的“他只是个孩子”不同,向兴学说向俨是孩子,是想把他捧在手心里宠。 他想放在心尖儿上宠的小孩被前妻以向俨最不喜欢的方式“诋毁”,这让向兴学觉得不太舒服。 沈云梦深吸了一口气,随后缓缓地问:“我们是不是没有可能了。” 向兴学不想伤她的自尊,纵使这个女人以许多种方式伤过向兴学的自尊,“你和他在一起挺好的,比和我在一起要好,他有才华,有钱,比我年轻,他还很浪漫。他要跟你求婚,你应该高兴才是。求婚在我看来是一种很重大的决定,他愿意与你共度余生,这是很了不起的承诺。” “你爱上别人了。”沈云梦笑了,手指完全停了下来。 向兴学能感觉出来沈云梦语气里的笃定,她坚信向兴学爱上了别人。 “我身边就没出现过别的女人。梦梦,我爱过你,我发现我们不合适,而你在被比我更合适的男人爱着,这是很好的事。我真诚地希望你能幸福。你不应该被我们的过去牵绊,习惯和舍不得都不能等同于爱情,我希望你能重新嫁给爱情,就像当时你答应我求婚时那样。” 求婚的时候谁都觉得永远会是永远。 向兴学曾经深信他与沈云梦能白头到老。 可是云碎梦醒。 向兴学掉回了现实中,一度一无所有,他重新找回自己的生活,才发现曾经做过的梦也不一定就是理想。 他是真的不觉得和沈云梦在一块儿的生活会比现在——与向俨在一起要好。 他可能也始终介怀沈云梦与别人的男人共赴云雨。 沈云梦曾经有千百种好,向兴学对她有万千的喜欢,这些都抵不过现实与背叛。 缘分尽了就是尽了。 向兴学不想补。 第二十七章 作业 沈云梦和向兴学说了一声对不起之后就袅袅婷婷地走了,鞋跟哒哒地敲打在大理石瓷砖上。向兴学看着她的背影,不知道她在“对不起”什么。 春意浓时,向兴学布置了第一次作业——一篇两千字的小文章,内容不限,格式不限,不能抄袭,要用心地写。他带的专业是电气工程和建筑,学生大多是男孩儿,学惯了数学和物理,不喜欢这种文科通识课,向兴学极力放低了要求,在课堂上说:“你们写科幻小说也行,写回忆录也行,哪怕写游戏测评我都会仔仔细细地看,但别抄袭,也别拿专业课论文忽悠我,我看不懂就去找你们专业课老师——” 讲台下发出一阵笑。 向兴学给了一个月的完成期限,在作业布置下去之后就陆陆续续地收到学生发来的邮件,作业质量普遍不高。向兴学一开始还能抽一个完整的下午坐在办公室里看作业,改过几篇文不通理不顺的作业之后就觉得头昏脑胀,他不再试图润色这些文章,一眼看过去打个分就算阅过。 向俨看过几篇文章,看着看着就笑了,然后表示向兴学做大学老师也不容易。 向兴学炖着汤等向俨下班,在厨房里随手点开了一封新的邮件。邮件主题是作业,附件里有一个文档。 文档的标题是——欲念之火。 “我曾经爱过一个人,曾经只是一个起点。 我曾经爱过一个人,从过往到当下。我爱着一个人,他高挑而英俊,完美如神。 …… 他是我的欲念之火,我的生命之光。他是我的全部罪恶与灵魂。 ……” 文章从开头就渲染了一种热烈又压抑的情感,让向兴学看得头皮发麻。 蒸汽冲入抽油烟机,浓白的骨汤咕嘟咕嘟地冒着小泡,向兴学把燃气灶调成小火,打开笔记本电脑重新下载了文档。 这份作业记录了一场浩浩荡荡的暗恋——文章里的“我”对主席台上讲话的学长一见钟情,“我”一直旁观学长的生活,看他打球、和同伴聊天,看他在校运会上摘金夺银,看他以学生代表的身份在毕业典礼上讲话。“我”对学长的点滴小事穷追不舍,却从未真正地参与过他的生活。“我”胆小怯懦,一直追逐他,也一直不敢靠近他。 向兴学一开始以为作者是女孩儿,但整个故事都充斥着奇异的割裂感和浓重的禁忌感,“我”总是不能冲破无形的束缚,束缚不来自于“我”本身,而是某种陈旧的规则。 “我”的不敢说和不能说让向兴学心里烦闷,他在客厅了走了一圈,忽然想起《洛丽塔》的台词——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思维打开之后,向兴学立即明白了所有不和谐的来源,故事的叙述者根本不是女性。“我”的性格里有雄性的强悍,“我”爱慕学长,可“我”也知道“我”的爱不能被人认可,所以“我”不说。 向兴学解开了一道谜题,有一 恋耽美 分卷阅读34 牧野 作者:点点万 些得意,他坐回沙发,重新以老师的身份审阅这份作业,他一字一句地读过去,又一次被文章里深切的情感打动,能看出来暗恋的人追着他的光砥砺前行,被爱的人温柔闪耀。 向兴学想给这篇文章打很高的分,文章有三千多字,浮夸里藏着真诚,张扬中露着怯懦,似乎有不少可以修改的地方,但向兴学又觉得无处可改,一丝一毫的偏差都会影响情感的表达。他只是有一点儿弄不懂作者为什么要在结尾加上一句“且慕君子,向之心切,望之俨然,求之不得,寤寐思服。”,以一个大学语文老师的视角,这一句话完全是生搬硬套,且和上文格格不入。 向兴学把结尾看了几遍,怎么看都觉得有些多余,便按着键盘上的退格键从句号开始删,删到“俨”字时,他停下了手。 向俨的俨也是俨然的俨。 向兴学产生了一种离奇的猜测 文章的作者说,“我”考上学长的大学——向俨也是桐大的学生。 他还说——“我”在医院看到学长为病人诊病,他垂眸,给人感觉温暖却疏离。 …… 等向兴学反应过来的时候,他的眉头已经拧了许久,肌肉牵引着神经,让他感觉到routi和精神的双重不适。 向兴学把删掉的字都补了回去,补的时候又觉得自己想象力过于丰富。 桐大的学生来自于天南海北,怎么正巧让他遇上一个桐城本市的、又暗恋自己侄子的学生呢? 向兴学甚至怀疑这篇文章只是一个被杜撰出来的故事,或者说作者就是一个过于胆小的女孩。 向兴学给文章打了八十五分,十五分全扣在结尾上。 他有一瞬间认为自己过于严苛,但想到一般学生的分数都在六七十分,又觉得自己还算公平。 “好香啊。”向俨一换上拖鞋就寻着味儿往厨房走,“向兴学,这汤好了没?” “好了,等我炒个菜就吃晚饭。”向兴学合上电脑进到厨房里,向俨正举手为自己卷袖子,他身上是一件白的衬衫,衬衫看着严肃,领口的扣子却开得随意。 向兴学把向俨从厨房里赶出去,叮嘱他换一件衣服,又为他盛了一小碗汤。 向俨会是那个“完美如神”的学长吗?可能是。向俨从小优秀到大,成为谁的光,谁的欢喜,向兴学一点儿都不觉得意外。可向兴学又不希望向俨被人这样爱着。要说为什么,向兴学只觉得这种过于浓厚而且见不得光的眷慕没有必要。 向兴学把汤端到饭桌上,朝房间里喊:“我给你盛了一碗汤放桌上了。” 向俨没回话,但向兴学在厨房听到他拉开了客厅的椅子。 绿叶菜下油锅,发出滋啦一声。 向兴学觉得自己像热油一样,烦躁得很。 “你,高中的时候,是不是在主席台上做过国旗下讲话?”向兴学一直对自己说不能问,端起饭碗看到桌对面的向俨却又没忍住。 “老早以前的事了谁还能记得,你问这个干嘛?” “想一想。” 向俨看了一眼向兴学,放下筷子想了一会儿,“做过吧,好像还挺经常的。” “毕业的时候,你是不是毕业生代表?” “运动会你是不是跑完三千米又去跑了一百米决赛?” “篮球赛的时候,你们班没有拿第一,然后差点跟对手打起来…… “高三寒假补课你带着全班同学去操场上打雪仗,闹了一个午休,被点名批评。” 向兴学一开始用的还是问句,得到肯定的回答之后就逐渐改成了陈述句。 他从来没有参与过向俨的十七八岁,从那个“我”的视角,向兴学却看到了他错过的时光。 第二十八章 庄生 “怎么,你是和我高中班主任见过了?”向俨喝了最后一口汤,似笑非笑地听向兴学说自己高中时代的故事。 向兴学摇摇头。他还没想好要不要和向俨说他收到这样一份作业。 他把碗筷收拾好,走到厨房里,洗碗的时候又忍不住想起几年前的向俨——文章里描写的只是一个普通的少年,他或许比其他更普通的人要优秀一点儿,但他所做的、所经历的真的只是十几岁的人应当经历的。但向兴学又知道,向俨的成长经历并不普通,他中考的时候遭遇母亲去世,和父亲的关系降到冰点。十六七岁,十七八岁,本来就是一个孩子成长过程里最艰难的时候,向俨却孤单地像个石猴,失去了母亲,也没有父亲陪伴。 即便如此,他依然在别人的回忆里熠熠生辉。 向兴学叹了口气。 这样的人不该被爱吗? “小俨,今晚看个电影吧。”向兴学走到沙发前,往向俨怀里塞了个抱枕。 “看什么?”向俨把抱枕抵在胸前,盘着腿缩在角落里。 “洛丽塔。” 向兴学拉上了客厅的窗帘,把投影仪连在自己的电脑上。 房间里漆黑一片,只有白墙投影着电影的画面。 这不是他们第一次在黑暗里看《洛丽塔》,向兴学高中的时候就带上小学的向俨看过一次。 向俨好像不记得这段回忆了,他一直盯着墙面。 汽车歪歪斜斜地行驶在乡间的小道上,男主角一手捏着发卡,一手摆弄手枪。 “she was lo, in lo, in the m…… “lolita, light of my life, fire of my loins. my sin, my soul.” 向兴学按了暂停。 向俨凝视着静止的白墙,轻轻地眨眼。 他停了许久,才侧过脸看向兴 恋耽美 分卷阅读35 牧野 作者:点点万 学:“怎么了?” 向兴学知道向俨在看自己,然而他一直盯着屏幕,张了张口,说不出话。 他不想告诉向俨,却又觉得有必要让向俨知道。 “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念之火。”向兴学边说边转过了头,对上向俨的视线,向俨眼睛里有光,是屏幕的光,也像宇宙里寂寞燃烧的星球,“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向兴学顿了顿,声音沉沉地唤向俨的名字。 向俨瞳孔微微放大,容纳了更多的光。 有一瞬间,向兴学不知道自己说的是台词,是学生写在作业里的话,还是他心灵深处的渴望——他看到向俨的眼眸,只觉得所有的言语全然发自内心,与电影无关,与爱慕向俨的人无关,只与他自己有关。 向俨愣住了,吃惊地盯着向兴学,让他心跳骤然加快。 向兴学手忙脚乱地把电脑放在茶几上,匆匆地跑到门厅开灯,险些被电线绊了一跤。 客厅里一下子明亮起来,向俨不适应明暗的变化,拿手挡了一下眼睛。 “我……我有个学生喜欢你。” 向俨把手放下的时候眼神里就染上笑意,“又不是你喜欢我,你紧张什么?” 他似乎是被向兴学逗乐了,一下子笑出了声。 向兴学尴尬极了,提高了声音说“不是。”他打开了文档,把电脑推到向俨眼前,自暴自弃地说:“你自己看。” “嗯。” 向俨一开始看的时候还在笑,看着看着就皱紧了眉头,随着鼠标滚轮的移动,他像是回忆起了自己的过去,眉头放松了,嘴角又勾起了笑。 向兴学注意到他用中指把滚轮往上滑,然后更仔细地读了第二遍。 “这文章写得不错啊。”向俨终于看完了,“你搞出这么多花样就是为了让我看一个……情书啊?” 他一点儿也不惊异于文章里深沉的爱,只是夸文章写得不错。 这有些出乎向兴学的意料,却让他倏忽放下心来。 “写的是你吧?”向兴学接过电脑,看到一些句子还是觉得头皮发麻,“他应该是个男孩。” “他叫什么?”向俨凑了过来,和向兴学一起看。 “你要干什么?” 向俨仰倒在沙发上,有些莫名其妙地说:“还能干什么?去看看他是谁。” “不行。” 向俨挑了一下眉毛,“我以为你是这个意思。” “不是。” 向俨又笑了,“他喜欢我,又是你的学生,看起来干干净净清清白白的……我可以见见他,然后试一试……” 向兴学不知道向俨这番话里有几分真假,他下意识地觉得向俨对这个男孩没有兴趣,可他又表现出感兴趣的样子。 “我告诉你只是因为我觉得你有必要知道有一个人爱你。但你不能去找他。” “为什么?” 向兴学心里乱成了一团,他有些后悔让向俨知道,却又解释不了向俨不能去找这个男孩的原因,他只是不想让向俨去找。 “因为……他是我的学生。” “算了,你不说我也能找到他,反正你一周就五节课。”向俨站了起来,“分打高点,这宝贝儿喜欢我,我不能让他平时分低了。” 向兴学感到纠结,他在心里把八十五分改成了八十六分,给了向俨一分的面子。 男孩儿没写班级,只在邮件里留了姓名。 他叫庄生——很好听的名字。 向兴学后来一整周上课前都胆战心惊,他很怕向俨出现在教室里。 可是向俨周一没来。 周二也没来。 他再没提过要来找庄生的事,轮休的日子也只是呆在家里。 庄生的文章像晚冬的荒唐,被向俨丢弃在不为人知的角落里。 向兴学上课前会扫一眼点名册,一直没看到“庄生”两个字。他带五百个学生,其中没有人姓庄。 那篇作业和“庄生”这两个字,都像大梦一场。 向兴学把点名册仔仔细细地看了好几遍,终于确定庄生只是一个化名;他又反反复复地比对了作业的风格,认定他的学生里不会有文章的作者。 那庄生到底是谁呢? 向兴学不怎么想知道他是谁,可是不知道庄生是谁他觉得不甘心,他还是想知道庄生长什么样子,向兴学在想象里描摹出一个纤弱白净的少年,平凡,眼神里却有火焰。 第二十九章 庄秋白 “他叫庄生。” 向俨买了一对藤椅,放在阳台上,天气转暖,他们有时会在阳台上聊天。 向俨趴在栏杆上,手上的酒杯悬在夜空里,红酒被城市的光映得剔透。 向兴学说得没头没脑,但向俨也听明白了,向兴学看到他笑了一下,接着抿了一口酒。 “他不是我的学生。我想了一下,他是你的学弟,能看到你在主席台上演讲,所以只比你小一两岁,我带的都是大一的学生——但庄生,他现在应该在读研究生,或者读大四,他肯定知道我是你叔叔才给我发的作业。 “他可能也不叫庄生,这个名字太迷幻了。” 向俨坐到藤椅上,一边喝酒,一边静静地听他说。 “很重要吗?”向俨开口了。 “什么?” “他是谁很重要吗?” “你不想知道他是谁吗?” “一开始不是你不让我去找他的吗?” 是了。 向兴学答不上来,沉默了许久。 “我承认他那篇文章很动人,可我不想知道他是谁,一开始是有一点想,可是那一点想法不足以让我去找他。你知道我想找一个人我会 恋耽美 分卷阅读36 牧野 作者:点点万 怎么做吗?我可能会对比华安毕业生和桐大学生的档案,这个范围不大,三四十个人,我愿意的话我会一个一个地接触,我肯定能知道他是谁。这样很麻烦,也有简单的方法,直接查他的ip。但我不想这样,他爱我的话,他应该一步一步地走到我身边来,他不应该躲在一个化名的后面,不应该用这种偷偷摸摸的方法。他不敢。这样的喜欢算是喜欢吗?他什么都不做,我只能尊重他的懦弱。” 向兴学笑了笑,“也不是每一个人都有勇气把爱说出来。” 向俨撩起眼帘,轻飘飘地扫了一眼向兴学,又垂眸看酒杯里的酒。 随意得如同飘絮一般的目光,挠得向兴学心痒。 “你也是胆小的人吗?”向俨问。 向兴学从来不觉得自己是胆小的人,可他最近总处在一种混沌当中。 有许多为什么他都答不上来,他甚至不敢想问题的答案。 “我是。”他说。 向俨用酒杯去碰向兴学手里的茶杯,玻璃与陶瓷撞在一块儿,发出清脆的一声,“我也是。” 他饮尽了杯中的酒,托着酒杯就要回客厅里,向兴学把他叫住了:“庄生……那篇文章我看了好几遍才看出来写的是你,如果我没看出来,你就不会知道……这样做很冒险,我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想的。如果说,他愿意勇敢一点,你会接受他吗?会和他在一起吗?” “我没有义务回应他的喜欢。” 向兴学一再告诫自己不能去窥探庄生的生活,庄生和他其实没有什么关系,知道了庄生是谁对他也没有任何意义。可向俨的话又给了向兴学新的思路。 想找到一个人其实很容易。 向兴学是老师,他有进入学生档案库的权限。 “我就查一次,查不出来就算了。”他对着办公室的计算机默念,“就一次。” 向兴学查了所有“庄”姓的在校学生,他不想让自己寻根究底的意图暴露得太明显,只能顺着很不可靠的线索调查——庄生是梦到蝴蝶的庄生,他给自己取这个名字可能只是在求一个寓意,他不一定姓庄。 但是向兴学真的查到了一个庄姓的华安中学毕业生,比向俨小一岁,在读研二。 他叫庄秋白,档案上的照片是本科入学时统一照的,那时候他还很青涩,架着一副黑框眼镜,衬得脸很白。 向兴学的直觉告诉他庄秋白就是庄生。 为了证明自己的猜想,他又去校园论坛上搜了庄秋白这个名字。 庄秋白读的是金融,本科的时候做过蒹葭文学社的社长,论坛上有几张照片,他的样貌很招女孩儿喜欢,有热情的女孩儿开帖抱怨庄秋白不食人间烟火,他身边从来没有女伴。 向兴学理智上觉得庄秋白是能配得上向俨的,长得不错,能力也强,只喜欢向俨一个。但他又很恶俗地认定庄秋白是一个输家,因为向俨说“我没有义务回应他的喜欢”,向俨从一开始就没想给他机会。 向兴学酸得很。 他又在论坛上搜自己的名字,学生开帖说“新来的向老师长得很帅”,楼里有人说“他就是之前举报赵长云的人”,楼中楼里的学生对此表示“好感度爆炸”,紧接着有人回复说“这个老师年纪轻轻就离了婚,虽然不知道为啥,但是感觉人品挺好的。”,这一层下面跟了许多意味深长的“他竟然单身啊~~~”,有s大的学生来楼里捣乱,被桐大的学生骂得狗血淋头。 向兴学看笑了,心情陡然好转。 他顺手搜了搜“向俨”,向俨因为过分好看的外表在论坛里有很高的讨论度,后来向俨被扒出喜欢男人,热度只增不减。 向兴学觉得庄秋白不会不知道向俨喜欢男人,知道却不正大光明地争取,活该没有机会。 他不想告诉向俨庄生的身份,可又按捺不住那一份破解出谜题的雀跃,也像幸灾乐祸的观众。 “我知道庄生是谁了。”他忍不住和向俨说。 向俨怔了一下,随即配合地问:“是谁?” 向兴学扬起嘴角,“一个不怎么样的人。” “是吗?” 向俨露出了一个近乎于纵容的笑——无奈中透着一些宠溺,向兴学从来没见他这样笑过,一下子头晕目眩。 向兴学还没来得及沉醉,向俨就收起了笑容,“向兴学,你为什么这么执着于庄生是谁?我说过他是谁并不重要。” 他懒散地靠在沙发扶手上,抬起手缓缓地按太阳穴,“如果说你不是直男,我会以为你喜欢我……你像是在吃醋。之前看电影的时候也是,台词说的跟真的一样……但你应该是喜欢女人的吧?是吧?” 向兴学被话击懵了。 然而向俨像是在自言自语,他根本不需要向兴学回答什么,“这样很不好,会让我误会,下次别这样了。” 他闭着眼睛,脸上的表情很柔和,语气里也没有责怪的意思,仿佛只是在说“今天这道菜有点淡下次多放点盐”。 向兴学本来应该好好地反思,但向俨那个过于包容的态度让他意识不到自己的错误。 他一开口就说成了,“那你会心动吗?” 向俨猛地睁开眼,直直地盯住向兴学的眼睛,他的眼神很复杂,嘴里却说:“不会,段位不够高。” 第三十章 求婚 向俨那种轻蔑的语气让向兴学一直懊丧到学期末。 有学生来找向兴学做暑期支教的带队老师,他不知道学校里会不会有别的安排,就说明了原因让学生们先等一等他的回复。 恋耽美 分卷阅读37 牧野 作者:点点万 六月,蝉声如骄阳下的叶片一般蓊郁。火热的季节里,向俨的学生生涯也要结束了。 他会代表所有的医学院毕业生在毕业典礼上宣誓。 “会紧张吗?”向兴学给向俨要了一份朗姆冰糕。 “不会。” 向俨把冰糕切成九块,用叉子叉起了离向兴学最近的一块儿,放到向兴学盘子里。 冰激凌化得很缠绵,向俨手上动作快,快不过奶油融化,桌面上落了一个甜腻的斑点。 向俨一看到滴落的液体就皱起了眉头,向兴学不想让他情绪变得更糟,用勺子挖起了冰激凌含到嘴里,牙齿被冷得发酸。他把冰糕囫囵吞下,没尝出什么味道,酒香倒是顽强地滞留在口腔里。 “好吃吗?”向俨问。 “挺好吃的。” 向俨笑了笑,把白瓷碟拉到自己面前,小口小口地吃剩下的八块儿。 “明天我会去看你的毕业典礼。”向兴学看着向俨吃,刚刚没分辨出来的甜全回到了嘴里。 “哦。” “时间过得真快啊,我们小俨马上就要成为正式的医生了。” 城市中心的晚霞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暗,桌边的小灯亮了起来。 “我送你个什么东西吧。” 向兴学在向俨小学毕业的时候送了他一块卡西欧的运动手表,不是贵的款式,却够他攒了好一阵子。 向俨初中毕业的时候,向兴学给他求了一块石头,寓意是平安顺遂。 后来向兴学就再没送过向俨什么东西了,他们突然变得疏远。 现在向俨一下子念完了本科、硕士和博士,向兴学又想送他毕业礼物,还想补上缺失的成年礼物。 “送什么?”向俨把最后一口成块的冰激凌含进了嘴里,碟子里剩了一大滩融化的奶油。 “应该是我问你。”向兴学打开了手机银行,递到向俨跟前,“我总共只有这么些钱,太贵的买不起。” “都给我吗?”向俨微微地勾了勾嘴角,“太寒碜了,加起来连我账户里零头都没有。” “小朋友,我们这种工薪阶层啊,挣钱很不容易的。你马上就要明白了。” 向俨没说话,用纸擦了擦嘴,眼睛亮亮的。 “等你钱多一点再送吧,这点钱不够看的。” 向兴学去结了账,这一顿晚饭吃了五百多,他卡里的余额又变少了,“你看,现在只有四万七千九百八二块一毛三了,够给你买一身西装吗?” “不够。”向俨极力忍笑,声音都变了调,最后还是没忍住笑出声来,“你好穷啊。” 餐厅外的广场上有不少人,四周商场的大屏幕忽然一齐开始调试。 向俨停下了脚步,抬头看屏幕。 广场上的其他人也陆陆续续地停了下来。 屏幕上出现了“marry me, vivian.” 向兴学不相信会有这么巧的事——在向俨毕业典礼前一天,一个vivian被当众求婚。 “这个vivian,可别是沈云梦吧。”他喃喃道。 最大的一块屏幕上切进了直播画面,一个男人单膝跪地,手里举着戒指盒,被求婚的女人没有露脸,双手惊喜地合在一起。 红色的指甲油很抢眼,向兴学能认得那是沈云梦的手。 “操。” 他还没感叹完,他曾经的枕边人就出现在画面里。 向兴学不知道沈云梦是演技高超还是情真意切,她明明知道自己会被求婚,还是惊讶地用涂了红指甲的手捂住了嘴。 广场上的人都在喊:“答应他,答应他。” 一致的声音震得向兴学脑壳疼。 沈云梦伸出了手,男人给她套上光彩夺目的钻戒。 他们在一家餐厅里,那个富二代作家应该是包了场,屏幕上都是打着领结的服务生,他们礼貌且有序地起哄道:“亲一个,亲一个!” 广场上的路人也被浪漫的情绪感染着,高声喊:“亲一个,亲一个。” 那对爱侣吻在了一起,镜头没有给得很近,气氛却被欢呼声渲染得热烈异常。 向兴学用只能让向俨听见的声音解说道:“竟然还伸舌头了。” 求婚仪式结束,商场的大屏幕上却还放着“marrry me, vivian.” 向兴学魔怔了,人群散开,他还一直盯着屏幕看。 不再爱自己的前妻与内心毫无波澜地见证前妻被出轨对象求婚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心理状态。 向兴学不后悔当时拒绝沈云梦的求和,可是忽然见证了一个仪式的完成依然让他感到难过。他和沈云梦结婚五年,其中貌合神离的时间可能有两年,沈云梦遇见了她现在的未婚夫,然后要和向兴学离婚,离婚半年之后,沈云梦说她依然爱自己,向兴学劝她好好地和现任在一块儿,在那之后仅仅过去了两个月,她就答应了作家的求婚。 向兴学觉得整个过程有点儿太快了,可是仔细想来沈云梦已经纠结了许久。 一直没说话的向俨忽然说:“她怀孕有四十多天了。” 向兴学终于低下了头,他慢慢地呼吸夏日的晚风,闻到向俨身上的草木香气,闻到走过的女士身上的花果甜香,还闻到商场里散出来的女用化妆品的味道。向俨身上的味道很淡,在向兴学闻起来却是浓郁的安慰,虽然小朋友的话足够伤人。 “四万七千九百八二块一毛三,不够让她给我生个孩子。”向兴学觉得自己真的是太穷了。 “那四万七千九百八二块一毛三也不是你的,是我的。”向俨凉凉地开口道。 “嗯,是你的。”向兴学摸了摸向俨的头,他又想起 恋耽美 分卷阅读38 牧野 作者:点点万 沈云梦,想到她的红指甲,“下次她去你们医院检查,你要是遇上了,就跟她说,都怀上宝宝了,就别再涂指甲油,对身体不好,也别喷香水,那个也不好。” 向俨没吱声,然后小声地说:“对不起。” 屏幕里又开始直播涵洲上的烟花。 “我们去江边走走吧,看看他给你前任小婶放的烟花。” 浩瀚江水吸收了烟火的怒号,墨色的水面偶尔有光。 这一次向兴学不是放烟花的人,难过的心情也不一样,但还是难过。 “喝酒吗?”向俨问。 向兴学摇摇头,“我会醉,明天要去看你。” “抽烟吗?” 他又摇头。 向俨买了半打雪花和两瓶橘子汽水,他拧开瓶盖把汽水交到向兴学手上:“陪我喝点吧。”,他拉开啤酒的拉环,泡沫从开口处涌了出来。向俨喝啤酒的时候很安静,不像中年男人那样畅快地叹息。 向兴学看他喝酒像灌水一样,不禁皱起眉头:“你怎么老是喝酒?” “因为我心里苦啊,借酒消愁。”向俨笑着回答。 “严肃点儿。” 向俨正色道:“我喝酒泡吧,但我是好男孩儿。” 向兴学笑了,“你能不能让我好好地难过一下?” “能。”向俨闭嘴了。 天地间只剩下烟花盛放的声音,没有向俨的玩笑,向兴学又觉得孤单。 “沈云梦在四月的时候来找过我,要和我复合。我没答应。” 向俨看起来很惊讶,但他没说话。 “她说那个人要和她求婚了,问我还爱不爱她,我对她已经没有感情了,我还跟她说她要学会分辨什么是爱什么是习惯。” 向俨说:“那你不是自己作的吗?” 向兴学喝汽水喝大了,他像看傻子一样看向俨:“你以为我在难过什么?” “心爱的女人要跟别人结婚了。” “错错错!”向兴学用吹啤酒的动作吹了半瓶汽水,“我在难过我账户里头只有四万七千九百八二块一毛三。” “是我的。”向俨纠正他。 “行,我的错,我难过的是我账户里只有四万七千九百八二块一毛三,而这四万七千九百八二块一毛三还是我们小俨的礼物基金。而我,我一毛钱都没有。” “向兴学,你要明白。”向俨压低了嗓子,声音忽然温柔了下来。向兴学以为他会说什么安慰的话,转头直视向俨的瞳孔。 “你不仅一毛钱都没有,你还欠我六块钱,两瓶汽水也是要钱的。” “妈的,你一个富二代你怎么这么抠门。” 向俨抿了抿嘴,“你敢不还吗?” “不敢。” 向俨笑了,躺在了江岸边的斜坡上。 向俨个子挺高的,躺下去却只有小小的一只,被柔软的细草簇拥着,像绒布包裹的宝物。向兴学慢慢地蹲了下去,随着视角的下降,小小的向俨慢慢地变大,脸还是那张脸,一点变化也没有,向兴学却以为自己见证了他的成长——明明是长大了,却依然可爱如初。 一束巨大的礼花如游龙吟啸升天,向兴学被不寻常的爆炸声惊了一个趔趄。 玫红的心在夜空中跃动。 向兴学之前一直不屑于这场烟火,浪漫则浪漫矣,却是向俨用过的把戏。看到这一株烟花,他终于看到了作家的用心,情深的时候谁不用心呢?想把天上的星子都献给爱人,捉不到星星就送她夜幕里的花,向兴学也用心过,十年前,或是十几年前,他还愿意为沈云梦捞游走的云。可他不是十几二十几岁的人了,他的爱情被岁月消磨成一缕青烟——是烟火燃烧的余孽,可是那烟啊,经不起风吹—— 轻柔如初夏的夜风,也能把最后的形状吹散。 向兴学终于镇定了下来,他把手插进向俨的发间,感受向俨头皮的温度,感受他的脉搏。 他觉得自己有必要解释一两句,于是向兴学说:“小俨,我不再爱她了。” 第三十一章 吻 “嗯。” 向兴学又说:“我很早之前就不再爱她了。 “我刚刚只是为自己难过,人到中年,一事无成。挺惨的吧?” 向俨抬了抬眼帘,拽着向兴学的衣角把他拉坐在草地上,“你不是扳倒了赵长云?现在也是讲师了,穷是穷了点,不至于一事无成。” 向兴学坐下来才觉得草地上有点潮,“你起来吧,草地上是潮的。” 向俨没动。 向兴学有点无奈,跟他一起躺了下去。 他不用抬头,就看到十几颗心在半空跳动,烟火响一声,向兴学的心就跟着跳一下,他在混沌中跟上了烟花的频率。 他似乎从未经历过如此美丽的夜晚——身下是湿润呼吸的青草,目光所及是一半绚烂一半深远的夜空,脚下大江奔流,身侧的少年说他并非一事无成。 向兴学侧过身对着向俨,用手支起脑袋,他看着向俨,忽然想起了晚冬的吻。 那一天家里灯光明亮,他喝了一口酒,酒里有催情的药,他知道他眼前的人是他的侄子,可他还是吻了上去。 心动的时候更早——好像是向俨放烟花那一天。 或者更久之前。 他记不清了。 沈云梦说的没错,向兴学爱上别人了。 一个叔叔,爱上了自己的侄子。 他一直不敢想,不敢解释所有因向俨而起的情绪,可是喜欢啊,喜欢一个人,看他笑眯眯地吃雪糕就能觉出甜味;看到别人喜欢他心里就泛酸;收到一束花,恨不得它常开不败。 喜欢是避不开 恋耽美 分卷阅读39 牧野 作者:点点万 的。 向兴学晃了晃脑袋,确定一口朗姆冰糕,一瓶橘子汽水不足以让他失去理智,他很清醒。 “小俨,我跟你说个事。” 向俨把头转向他,“你说。” 向兴学坐了起来,手心里有青草的湿气,也有温热的汗,他扒着自己的膝盖,凝视掩藏在黑暗中的小岛,“我现在不想做你叔叔了。” 他并不知道该如何摆脱叔侄这一层关系,也不知道该怎样和他哥、向俨他爸交代,但他不想做叔叔了。 “我想……”向兴学本想直接说“我想做你男朋友”,可他又不知道向俨会不会答应,他和向俨之前的男朋友、和小鹿不太一样,他不知道向俨愿不愿意换一种风格。 “我虽然没有钱……离过婚……不懂情趣……但我不会出轨。”向兴学发现自己真的没什么优势,他把头埋了下去,声音也越来越小,“我喜欢你。” 他等了一会儿,没等到向俨的回答,便侧过头去看向俨。 小朋友看着夜空,没露出什么明显的表情,“你想干什么?” “我想和你在一起。” 向俨弯了弯眼,“你猜我想干什么?” “我不知道。别想拒绝我就行。” “如果拒绝了呢?”向俨也坐了起来,侧过头去和向兴学对视。 向兴学只表白过两次,第一次成功了,第二次正在进行中,他没有失败的经验,“那我也没有办法,我只能尊重你的选择。”他叹了口气,“我会很难过,比刚才还要难过。” 向兴学摸到了另一瓶橘子汽水,“但我还是你的小叔,不会因为被拒绝就不去看你的毕业典礼,也不会不送你毕业礼物,所以不要有太大的负担。” 向俨这一次是真的乐了,他笑得很开怀,眼睛眯成了半月,“我不拒绝你。” 向兴学有点受宠若惊,手指不住地在两人中间晃,指指自己,再指指向俨“是我理解的那个意思吗?我们俩,谈恋爱。” 向俨点点头,“现在你欠我,四万多少?四万七千九百八二块一毛三,加上六,四万七千九百八十八块一毛三,还是要还的。” 向兴学从口袋里掏出了钱包,郑重其事地把卡交到向俨手上,“我争取下学期多带几门选修课,多写几篇论文……” “我不要。”向俨把卡收进了钱包,拉上拉链,“我要毕业礼物。 “我们有钱人,从来不稀罕银行卡。” 他站起身来,朝向兴学伸手,“回家吧。” 向兴学把手在裤子上擦了擦,没抬起一点儿,就放了下去。他稍微有点紧张,刚谈上恋爱,手都不敢握。 向俨手腕动了动,示意向兴学快一点儿。向兴学看着那双骨节分明的手,吞了吞口水,“我第一次和男人谈恋爱,不太会……” “向老师也有不会的东西啊,不怕啊,向医生教你。”向俨扶着膝盖弯下腰,把手伸到向兴学手边,“这是我的手,我要拉你起来,你握住我的手就行了,不难吧?” “我不是那个意思。”向兴学被自己羞了个大红脸,他握住向俨的手,身上一点力气都没使,全由着向俨把自己拉起来。 向俨假装没听见他的解释,自顾自地赞叹:“很棒啊,学得真快,这不是会了?” 他抬头看了一眼天,又说:“可惜了这么好的气氛。” 向兴学完全跟不上他的节奏,木木地问:“可惜什么?” “刚刚你不是说沈云梦伸舌头了?气氛这么好,我也想接吻,伸舌头的那种。”向俨上下打量了一通向兴学,“但你是不是不会?我以后慢慢教……” 向兴学封住了向俨的嘴唇——他会。 向俨刚喝了不少啤酒,嘴唇很润,湿乎乎、软绵绵的,向兴学沉溺于这种触感,不住地以唇瓣摩挲,他试探性地用舌尖抵上了向俨的唇珠,在那一小块地方来来回回地打圈。 向俨无声地笑了,他像懈怠的卫兵,任凭向兴学攻入齿间。 烟火还在往天上蹿,向兴学不疾不徐地吻着,小心翼翼地追着向俨的舌头,尝啤酒的涩味。 他闭上了眼,听觉变得异常发达——心形的烟花声响沉闷,普通的清脆,它们向着天空奔跑,炸成各自的形状;有的还会散成小朵,倒豆子一样湮没。 他听到烟花炸了好几轮,笑着停了动作,睁眼的时候,正好对上向俨含笑的目光。 向俨抬手捏住了向兴学的下巴,在他嘴唇上啄了一下,用气声说:“你好甜。” 橘子汽水是甜的,夜空里橙黄的光也是甜的。 啤酒有点涩,也有点苦,但是那一点点的苦涩都被甜味盖过去了。 第三十二章 毕业典礼 “向老师,笑得有点儿明显了。”黄桃往壁炉里添了一堆煤,乐呵呵地指着自己的嘴角,“嘴角疯狂上扬。” 向兴学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在笑,敛了敛表情才觉得脸有点僵。 那个吻,定情的吻,甜得不可思议,它给向兴学的印象太深了。他身在零下二三十度的荒原上,想起那个吻,就能清楚地回忆起初夏的夜风、烟花和橘子汽水,回忆是有温度的。 他笑了笑,说:“抱歉啊。” 博尔塔木卡迎来了一年中极寒的冰雪季,风刮得如同刑具,雪打在身上,能砸出声响。 山谷里的人们不再外出,统统蜷缩在冬窝子当中。 波塔用铁皮为牲畜搭建了临时的棚户,每天喂一些玉米和青稞,祈祷着牛羊不会被冻死。 向兴学换上了最厚重的衣物——一件大红色的羽绒服,是向 恋耽美 分卷阅读40 牧野 作者:点点万 俨买的。 向俨很少给向兴学买颜色鲜艳的衣服,大概是因为知道向兴学年纪大了,驾驭不住亮色。但是这件羽绒服好像必须得是红色的,他们每天掀开毡布门帘,看到的都是无穷无尽的白——冷的感觉具象成了“白”的颜色,寒冷让人恐惧,白色也让人恐惧。但红色是很火热的颜色。 “这件衣服很贵。”黄桃羡慕地盯着向兴学的羽绒服,“我男朋友玩儿户外,做梦都想要一件,可惜啊,买不起。据说科考队,去南极,穿的也就是这个牌子。” 向兴学安慰她说:“等你和他都正式工作了,就能买得起了。” 向兴学没问具体的价格,以他的工资,加上各种补贴和其他经费,攒几个月都未必能买得起这样一件衣服,他已经习惯了和向俨的经济差距。 — 向兴学对着镜子打领带,听到向俨说:“不热吗,还穿外套。” “会场肯定有空调的。” 这是向俨最后一次毕业了,他还会上台宣誓。向兴学想要庄重地参加。 向俨把他的领带解了下来,“这条不合适,太显老了。” 他从衣柜里翻出一条蓝灰渐变的领带,交到向兴学手上,“这条才是男朋友应该打的。” 向兴学要疯了,和向俨谈恋爱根本不需要什么适应期,向俨很快地进入了恋人的身份,一点儿也不遮掩。向兴学花了整夜盘算着“如何转换角色”,向俨直接打乱了他循序渐进的计划。 但是这样很好。 他试探性地问:“你给我打吗?” 向俨想把领带接回去,碰到绸布的时候迟疑了一下,放开手,“这个我真不会,正反不一样。” 向兴学挑了挑眉,自己把领带系上了,束到领口的时候又有点儿得意——向俨不会,意味着什么,他没给别人打过领带。 “誓词记得吧?”向兴学为向俨正了正博士帽,用手指把红色的流苏捋平,挂在帽子右侧前端。 会场里开着空调,但还是热,向兴学身上的衬衫被汗打湿,黏在后背上,他还是没脱外套。 向俨轻轻地“嗯”了一声,问:“热不热?” “还好,不太热。”向兴学又摸了一把流苏,“去你同学那儿吧,我在这儿看着你。” 向兴学原本想送向俨一套西装,可是向俨平时穿白大褂,不能常穿西装,向兴学便放弃了这个念头。 送点什么好呢?他想着,毕业典礼就开始了。 前面都是领导讲话,向兴学稍微走了会儿神,他转了转脖子,一眼就看到熟悉的面孔。 庄秋白也来了,不仅来了,手里还捧着一束花。 向兴学忽然紧张了起来,庄秋白来干什么?那花是送向俨的吗?他不是走暗恋的路子吗,那作业,难道是战书吗? 他感觉自己被摆了一道,又暗自庆幸当时没把庄生的信息全透露给向俨。 庄秋白很认真,也很安静。不像其他观众那样鼓掌,只是专注地抱着花。 向俨上台了,医学院的院长用手把流苏挑到左侧,然后把学位证书交到向俨手里,向俨向他鞠躬,院长把他扶了起来。 过程很快,但意义非凡。 观众席里爆发出掌声,向兴学勾起嘴角。对于桐大医学院、对于向俨的直系学弟和学妹来说,一段七年的传奇结束了,但是向兴学又看到一颗新星冉冉地升起。 最值得高兴的是,这颗星属于他。 “我宣誓:我志愿献身医学事业,恪守医德,救死扶伤,奉行人道主义精神。 “我决心竭尽全力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护医术的圣洁和荣誉。 “健康所系,性命相托,以病人为中心,练就精湛技能,让更多的生命得到康健,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生。 “宣誓人:向俨。” 向俨一句一句慢慢地念着,其他的毕业生跟着他的声音,庄严的誓词在礼堂里回响。 他念完了,朝向兴学的方向偏了一下头,没有笑,眼睛却在闪光。 那双眼为同同流过泪,曾被痛苦浸润。 但那双眼里,也有圣洁的希望。 向兴学朝向俨笑了,他们隔得很远,但向兴学笃定向俨能看见他。 仪式结束的时候,庄秋白喊了一声“向老师”。 向兴学装作不解,冲他点点头,“要送花啊?女朋友毕业了?” “给向俨学长。” “那就不是女朋友了,”向兴学挤出一个和善的笑,“没想到小俨还有这么年轻的学弟。” “我……我其实不算您的学生,但我给您交过作业。” “你还挺刻苦的,很不错。”向兴学拍了拍庄秋白的后背。 庄秋白脸红了,“那个,有一篇欲念之火,是我写的,不知道您还记不记得。”他声音越来越小。 “哦——”向兴学拖长了调子,露出恍然大悟的样子,“那文章写得很好啊!就是结尾不太好,有点儿生硬。我还找不到你的名字,以为是交错了老师。我很喜欢那篇文章,你很有前途。” 庄秋白很紧张,捧着花的手都在抖,花瓣儿上的水顺着花枝流到包装纸里,“我写的是向俨学长。” 向兴学有点于心不忍,但一想到眼前站的是自己的情敌,便狠下心来,他压低了声音,表演出惊奇的表情,“你喜欢小俨啊?” 男孩儿点头,点完头就抬不起来了,耳根子红得像被火烧。 “诶。”向兴学叹了口气,“我挺欣赏你的,但是向俨他有男朋友,谈得挺认真的,见过家长了 恋耽美 分卷阅读41 牧野 作者:点点万 。” “别难过啊,我也觉得可惜。”他啧了一声。 庄秋白的脸色由红转青,最后白成一片,“对不起。” “你跟我对不起什么,这花,要不我帮你给他吧?”向兴学把手搭在庄秋白肩膀上,“还是你自己给?” 庄秋白把花送到了向兴学手里,“麻烦向老师了。” 他无声地叹了口气,肩膀卸了力,“希望他永远幸福。” “你应该勇敢一点。” 向兴学说,“早一点儿鼓起勇气就好了。” 向兴学这话没有骗人,向俨说过的,爱他就应该一步一步地走到他身边去,庄秋白犹豫了太久,错过了最好的时机。 第三十三章 表 等到向俨的时候,向兴学手里多了一捧花。 “给你。”他把花塞到向俨怀里。 “鸢尾花?”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花,庄生送的。” 向兴学刚刚还像一只圈占领地的狮子,雄赳赳气昂昂地说着胡话,一遇到向俨就怂成了小猫崽儿,不敢继续圆谎,“他想从我这儿接近你,大方向都搞错了。” 向俨笑道:“你把他怎么了?” “没怎么,就告诉他你有主了。” 向俨似乎心情不错,一路上都跟着音响小声地哼歌,有时候会拨弄花瓣。 “这花,你就收着啊?”向兴学不喜欢那捧花,他很明白花是心意,要礼貌地对待,可是瞧着向俨把它抱在怀里,他就不高兴。 “挺好看的,回去以后插花瓶里。” “哪里好看,艳俗。” 向俨没理他,继续哼歌。 向兴学把车开回车库,跟向俨说:“你先上去吧,我去给你买礼物。” “不急着这一会儿吧?” “急啊,你花儿都收了。” “那我跟你一起去。” “不行,哪有这样买礼物的。” 向俨下了车,“一个直男,规矩还挺多。” 向兴学笑了笑,在心里回了一句,早弯了。 他决定给向俨再买一块表,向兴学想送一个向俨时时刻刻都能看见的礼物,这样他看到礼物就能想起自己。 向兴学对手表没什么研究。上高中的时候他想给小向俨送礼物,班上出手阔绰的男生都喜欢卡西欧,向兴学看着卡西欧的运动手表也觉得不错,去商店一问才知道要上千块,他只有几百块钱,为了攒钱他去餐厅里端了好几天盘子。向兴邦不常着家,嫂嫂许曦明偷偷地问向兴学是不是缺钱,向兴学说他想自己花钱买礼物,许曦明一度以为他是谈恋爱了,变着花样往他包里塞钞票。最后向兴学靠着自己勤劳的双手和许曦明的接济,给向俨买了一块表。 当时向俨很喜欢向兴学送的手表,睡觉的时候都要戴着。 在向兴学对奢侈品手表的认知里,劳力士是唯一的牌子。他走进皇冠标志下的专柜,立刻被钻石反射的灯光灼了眼。 “先生是自己戴还是送人?” “送人,二十几岁的小男孩儿。” 柜姐给向兴学挑了一块蓝黑表盘、金属表带的机械表,“这一款适合年轻人,颜色比较活泼。” 他看着金属价格盘上的数字,迟疑了一会儿,“我的预算只有五万左右。” 向兴学觉得自己真的很穷。 五万块的劳力士终究是不如三十万的劳力士精致,他看了半天,还是喜欢最开始那一款。 “您可以去旁边万国表看看,”一直给向兴学推荐手表的女孩儿年龄看着也不大,笑起来甜甜的,“二十几岁的男生可能不会喜欢金属表带,iwc的价格正好合适。” “谢谢你谢谢你。”向兴学松了口气,“麻烦你了。” “不麻烦,送礼物送的是一份心意嘛。” 向兴学有这句话壮胆,走进iwc也不露怯,他很快就挑中了一款蓝色鳄鱼皮表带的机械表。那表原价五万三千多,向兴学想刷信用卡,结算的时候柜姐又告诉他商场有活动,打完折四万七千五,于是向兴学用储蓄卡结了账。 刚刷完卡,银行的短信就进来了,他卡里还剩四百多块。 他又去花店里买了一束蓝色妖姬——没什么别的原因,庄秋白送的是蓝色的鸢尾花,向俨说好看。 短信又进来了,向兴学懒得看,三十三朵蓝玫瑰花了他三百九十八,他口算也能算出来自己卡里只剩八十四块一毛三。 “毕业快乐。”向兴学把花交到向俨手里,“你猜还有什么。” “没大袋子,是手表?” …… 向兴学认输地把盒子拿了出来,向俨笑了笑:“还真是。” 向俨皮肤白,人瘦,手腕儿也细,被蓝色的表带一环,更显乖顺。 “戴着,别拿下来了。”向兴学眯了眯眼,心里欢喜得不得了,“好看吧?” 向俨撩眼眈了一把向兴学,又抬手冲着阳台透进来的日光看,“还行。” “喜欢吗?” “一般。” 向兴学拉过了那只戴着新表的手,叠在自己的掌心,仔仔细细地端详,“我觉得挺好看的。” “你买的表你能说难看吗?”向俨把手抽了回去,又被向兴学捉回来。 向兴学抓着向俨的左手说:“这表戴在你手上才好看,戴我手上就不好看了。” 他拍了拍向俨的手背,补充道:“戴在别人手上也不好看。” 向俨笑了,“看不出来啊,你还挺会,我小看你了,向兴学。” “心动了吗?” 向俨摇摇头,“一块四万多的表而已。” 向俨从房间了拿出了一个丝绒盒子,向兴学对劳力士的皇冠 恋耽美 分卷阅读42 牧野 作者:点点万 记忆犹新,盒子里盛着一块银色的表,表盘比向兴学送的那块万国大了一圈,镶着十二颗钻石。向俨拿着表随手摇了摇,指针踢踏踢踏地走了起来,他把时间调准了才系到向兴学手腕上:“回礼。” 向兴学知道这块表,他今天才看到过——它被展示在玻璃展柜里,硕大一个展示柜,独独放着唯一的一块表,没有价格盘,但展柜下方有锁孔。 向俨用布擦了擦本就干净的表盘,问向兴学:“心动了吗?” 向兴学目瞪口呆,过了好一阵子才缓过神来:“你这是拜金主义。” 向俨挑眉,露出无所谓的表情:“暴发户送的。” 向兴学大概能猜到这表是向兴邦送给向俨的,向兴邦喜欢送贵的东西。 “你自己收着吧,把我卖了都卖不出这么多钱。”向兴学正要把表带脱下,被向俨按住了手,“你戴着比我好看,真的。” 他坐到向兴学身边,朝他挤了挤,用戴着表的左手圈着向兴学的右手腕,然后半倾身子吻在了向兴学的唇角上:“你愿意用所有的钱给我买一块表,我很高兴。这块表贵是贵了点,但对我来说,它根本不算什么。谢谢你。我很喜欢。” 向兴学脸红了,头上能冒出蒸汽,心一直跳。 向俨密密麻麻的温柔像柔软的丝带,缠着向兴学的颈脖,让他窒息,他花了好长的时间才吸入新鲜的空气。 他喘匀了气,想说些什么,但又不知该说些什么。 向俨松开了他的手,啧了一声,“脉搏有点快噢,知道什么叫心动了吗?” 向兴学,年三十,刚刚开始他的第二段恋情,他没有经验,被他二十五岁的小男友摆了一道。 最惨的是,他还不知道向俨是从哪一秒开始整他的。 向俨趁他呆愣的时候把表取了下来,他说:“想戴的时候找我要。” “你太过分了!”向兴学有点气,又拿向俨这只小狐狸没有办法。 这种又爱又恨的情绪只持续了五分钟,因为向俨戴着他送的表,把向兴学买的蓝色妖姬插进了桌面上的花瓶里,与满天星混在一起。花瓶瓶口窄,只能多放两三支玫瑰,向俨跟向兴学说:“我们要买一个新的花瓶。” 鸢尾花被晾在了阳台闲置的鱼缸里。 向兴学刚刚恨死了小狐狸,现在又喜欢极了,只剩下喜欢了。 向兴学经老教授的提点,排除万难接下了带队支教的任务。 虽然舍不得和向俨分开,但他也想为他俩的将来考虑考虑。 “渌阳?那里是不是不久前才震过。”向俨坐在沙发上,电视里放着新闻联播。 “三月的时候发生了一次小规模的地震,没什么伤亡。”向兴学拿滚筒吸毛器滚沙发上的狗毛,“屁股挪一挪。” 向俨挪到了向兴学清理过的地方,“你这群学生可真会挑地方。” “等我回来,狗子也该到发情期了,我到时候找个时间把他送去绝育。现在医院忙不忙,这小祖宗每天定时定点地拉,你要是没空遛我就让别的老师带一段时间。” “狗子!”向俨喊了一声,狗子乐颠颠地扒上了向俨的膝盖,“向叔叔说要把你送走,你答应不答应?” 狗子“汪汪”叫了两声。 “答应叫一声,不答应叫两声,重新回答。” “汪——汪——” 向俨看着向兴学,“我不遛,送走吧。” 向兴学有点无语,向俨最喜欢玩弄狗子的感情。 狗子进了家门之后,向俨总共遛过两次,第一次是狗子刚来的时候,向俨的热乎劲还没过去,牵着狗绳出门,回来的时候脸都喘红了,第二次是他们在一起之后,向俨象征性地陪向兴学遛了一次狗,算是完成了什么仪式。 但是这金毛反而像受虐狂一样,黏向俨,不黏向兴学。 向兴学有时候真的怀疑家里的向俨是不是庄秋白写的那个跑完三千米还能跑百米决赛的向俨,两个人体能差太多了。他知道向俨在医院里辛苦,心疼却也想让小朋友多锻炼锻炼,没有健康的身体怎么应付那么多的大手术和夜班? “就一个月,遛一下吧?” 向俨勉为其难地答应了。 第三十四章 支教 “我走了啊。”向兴学拎着包站在门口。 “拜拜。” 向俨刚起,在浴室里刷牙,嘴里大概是含着牙膏沫子,声音含含糊糊的。 狗子蹲在门口,尾巴不住地摇,向兴学蹲下身摸摸狗子的头,仔细地听着屋里的动静。 水龙头响了一会儿,声音停了。 向兴学又喊了一声:“我走了啊。” 向俨还是说拜拜。 向兴学没走。 “你怎么还不走啊?”向俨终于收拾好了,从浴室里走了出来,“能赶上车吗?” “你不送送我啊,马上一个月都见不到。”向兴学有点委屈,声音里都带着怨气。 向俨笑了,“我要上班呢,怎么送你?” 向俨说的很对,但他那个态度完全不是新谈恋爱的人该有的态度。向俨再也不是问向兴学“热不热”的向俨了。 向兴学叹了口气,把鞋柜最上面那层拉开了,“狗绳在这里,报纸也在这里,铲子就放门边上。我的饭卡在茶几玻璃下面,你要是吃腻了医院食堂就去学校食堂换换口味,少点一点外卖。不要不吃饭。我做了菜放冰箱里,够你吃个两三天的。” “我以前都一个人住。” 向兴学懂向俨的意思,向俨一个人住的时候也能把自己照顾好。 他摸了一把向俨的头 恋耽美 分卷阅读43 牧野 作者:点点万 发,“少喝点儿酒。” “还有什么要说的吗?”向俨笑着问。 向兴学犹豫了一会儿,问:“你会想我吗?” “闲的时候可能会想吧。” 这个答案已经超过了向兴学的预期,让他那颗陈旧的心重新跳动起来。向兴学为了这句话认真地许诺道:“我每天都会想你,忙的时候会想,闲的时候也会想。” 向俨若有所思地看着向兴学,说:“小嘴儿真甜,亲一个吧,伸舌头的。” 他仰起头,向兴学能闻到须后水的薄荷味和牙膏的茶香。 向兴学把旅行包扔在地上,一手箍着向俨的后腰,一手捧着小朋友的后脑勺,他们嘴唇刚碰到一起,向俨就撬开了向兴学的牙关,绞向兴学的舌根,把香气全送到他嘴里。 向俨的吻法很凶,像是舍不得。向兴学被他鼓舞着,用双唇叼着向俨的唇瓣,把他的嘴吸得又红又肿。 “到了给我电话。”向俨推开他,抬手看了一眼时间,“我也要来不及了。” 向兴学恋恋不舍地摩挲向俨的嘴唇,“闲的时候多想我几分钟。” “还有谁没到?”向兴学抓着名册,没看到几个认识的学生。 他们这次要坐绿皮车去,在老火车站集合,站厅里挤满了人和行李。 “老黑,老黑来没来?”有学生喊,其他学生忽然笑了。 向兴学问:“老黑本名叫什么?” “盛非晚。” “谁有盛非晚的号码,给他打个电话,马上检票了。” “我来了!” 一个男孩冲到向兴学眼前,全身冒着热气,把盛夏的骄阳带进了站厅,他手上只拎了一个塑料袋。 盛非晚的五官其实很不错,但巧克力般的肤色让人看不清楚他的长相。 “身份证带了没?票取了没?”向兴学基本能肯定盛非晚的塑料袋里没有换洗的衣物。 “带了!票也取了,我还带了充电器和数据线。” 向兴学觉得他有点好玩,多问了一句:“衣服呢?” “到那儿再买。” 向兴学忍不住笑了,他对着名单点了一遍人,刚点完车站广播里就通知检票,向兴学便对盛非晚说:“你来的真不晚。” “我跟你说我差点就赶不上了,太刺激了……” 盛非晚话多,一上火车就对向兴学说个不停,他好像不知道向兴学是老师,一直“老哥老哥”地叫,其他学生也不提醒他,幸灾乐祸地等着他出洋相。 “老哥你是哪个专业的?我看你长得挺高你会打篮球不,我打球可厉害,我是校队的主力,你不会打也不要紧我教你啊,篮球这种东西,上手很快的,但是想打得好不容易,我从小学就开始打……” “我是文学院的老师,我叫向兴学。” 盛非晚一下子呆住了,反应过来之后喃喃地说:“向老师好。” “哈哈哈哈哈……”其他的学生们爆出狂笑。 “我好久没打篮球了,你愿意带带我吗?”向兴学忍住笑,表现出诚恳的样子。 “可以可以可以可以可以当然可以。” 火车在路上晃了三十多个小时,在第二天傍晚抵达了蜀川市 盛非晚趁着所有人吃晚饭的时候打车去商场买了包和换洗的衣物。 他说了很多话,唯独没有交代只拎一个塑料袋的原因,其他的学生都觉得老黑是不靠谱,向兴学隐隐觉得这里头藏着玄机。 一行人坐上大巴,到渌阳的时候又是一个天明。他们支教的学校在深山里,向兴学趁着还有信号的时候给向俨打了电话,旅途让他疲惫不堪,向俨听出来他的辛苦,难得说了几句好听的话。 “这里空气真好。”老黑对着破败的校舍伸了个懒腰。 学校一共有三间平房,两间做教室,一间做宿舍,宿舍有三个房间,房间里只有凸起的却平整的土堆,没有床。桐大来了五个人,向兴学作为带队老师一个人住最小的一间,其他四个男生住剩下的两间房。 村民给支教的队伍送来了床单和被褥。 “我原来不觉得这儿能穷到哪里去。”一个男生说,“在镇上的时候,看到小吃部和招待所——感觉很有年代感,可是想买水的时候,看到雷碧……我才知道这里不一样。” 渌阳的大山,被树木环绕,山里有小溪有瀑布,风景比许多景区都要好。 但是这里很穷。 在他们来之前,唯一的老师是一个皮肤黝黑的中年人,说话有口音,许多字都念不标准。 孩子们不像正常的小孩那样有寒暑假,盛夏和凛冬是他们唯一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 “我很同情他们,”贺官年是一开始联系向兴学的学生,他在学生组织里工作,了解到桐大每年都会往这儿安排学生支教,便组了一个队伍,“所以我来这里,但我没有那样的勇气,一辈子呆在大山里。” “每一年,这些小孩儿都要送走支教老师。他们一直希望老师能回来看看他们,可是没有几个老师会回来。回来的老师也不一定能看到他们,他们大一点儿,就会出门打工,小女孩儿,被爸妈留在家里带弟弟妹妹,差不多了就许给合适的男人……有时候我想,我们来这里,能给他们多少帮助?有多少人能靠着学习走出大山?我以为我能做出点改变,但其实我什么也改变不了。” 向兴学拍了拍贺官年的背,“你来这儿,上课是一方面,把外面的世界带进来是另一方面。得有人告诉这些孩子,他们还有很多很多的知识可以学。你要把希望带进来。” 恋耽美 分卷阅读44 牧野 作者:点点万 他只能这样说了。 向兴学自己是一个挺幸运的人,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向义武带回家,但向义武把他带回了家,给他力所能及的最好的教育,向兴学靠着自己的努力,从乡村的小学考到了镇上的中学,再考进城里的高中,考上顶尖的大学,念硕士,念博士,每一步好像都不容易,但每一步都有他哥向兴邦做榜样,他从来都不是摸着石头过河。 他能给大山里的孩子带来些什么呢? 向兴学没把自己当成高尚的人,他来渌阳,来支教,也是为自己拼一段履历,他一定会回到城市里,继续做他的大学老师,他不可能守在这里。 他知道碎片化的知识不能够成就一个人的学业,他只能用自己的经验告诉这些小孩儿,知识没有上限,生活也不仅仅是务农和外出打工。 他没法给这些孩子铺路,他只能指一个方向。 一开始支教的队伍看着破破烂烂的宿舍,看着天真的孩子们,有很多感慨。但在这儿呆了一个星期他们渐渐地也放平了心态——谁都不能当别人的救世主。 学生们尽职尽责地授课,向兴学听他们讲课,偶尔提点几句。 向兴学带盛非晚去山下的镇上买东西。 盛非晚磨蹭着把手机充上电。 向兴学猜他是想打电话,趁着机会躲到一旁给向俨打了个电话。 向兴学没说山里条件差,但是向俨猜到了,他说“没电没信号是吧”,向兴学这才告诉他渌阳的环境。他没敢和向俨说太久,用一句“想你”结束了通话。 “虞梦秋,你以为你关得住我? “老子现在是自由的小鸟。 “呵呵你倒是能知道我在哪儿呢? “我告诉你我在大山深处。 “来啊来啊来啊,你能找到我我撅着腚给你操。” 向兴学没想过老黑能说出这样的话来,他本来也没想听,看到盛非晚把路边的树踹得哗哗掉叶子,向兴学才朝他走过去,想提醒一句。 “行,你来,我喊你爸爸。” 向兴学听了不该听的话,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挪到了十几米之外的树下。 盛非晚和电话里的人吵了许久才把电话挂了,收腿转身看到向兴学,突然红了脸——两坨红晕飘在深色的皮肤上,竟然有些娇俏。 “对不起,向老师,让你久等了。” “没事。”向兴学没有多问。 但是盛非晚当真把他“爸爸”招来了。 虞梦秋来的时候带了一队人,运了不少课桌椅到学校里。 孩子们和村民都欢迎他的到来,唯一不高兴的是盛非晚。盛非晚和向兴学差不多高,一米八五的样子,虞梦秋比他矮一点,但估计也有一米八,和向俨差不多。 气场和身高没什么关系,虞梦秋大约三十来岁,皮肤苍白,看着斯文儒雅,一来就用手掐着盛非晚后颈,吓得盛非晚话都不敢说。 虞梦秋对老黑的朋友说他是盛非晚的哥哥,但向兴学认为他俩应该是情侣的关系。 盛非晚咋咋唬唬地把虞梦秋叫来了,看到人来表现得不情不愿,送人走的时候又舍不得,黏黏哒哒地一路把虞梦秋送到山外。 向兴学一开始只是想向俨,看到虞梦秋来了,想念才开始发酵。 山里蝉鸣聒噪,叫得向兴学心烦意乱,溪水潺潺,叮叮咚咚地流淌,流在他心上,止不住心上的痒。 向兴学太想向俨了,他想摸向俨的皮肤,想吻他的嘴唇,想让他到山里来,像虞梦秋那样。但向兴学不是盛非晚,他不能任性地说“你来”,向俨在医院很忙,闲的时候很少,向俨说闲的时候会想他,向兴学觉得能被思念着就已经足够了,他不想让向俨来山里受苦。 向兴学在山里没什么事做,趁着空虚的时候,他想了挺多其他的事情——他之前没有好好地考虑过破解叔侄关系的办法,他和向俨共用同样的姓氏,有不少人都知道他们是亲戚的关系,叔叔和侄子在一块儿,是luanlun,luanlun比喜欢同性要严重许多。向兴邦不可能同意他和向俨在一起,他的姐姐,向蓉和向枫,更不可能答应。向兴学想和向俨在一起,是想光明正大地一起过日子,不是遮遮掩掩的,他不愿意让向俨委屈在侄子的身份下面。 有时候向兴学也会觉得,他是不是正在过热期,才在一起一个月不到,就七想八想的,从三十岁想到了八十岁,明明什么都没稳固下来。但他又想要负责任,想不明白的时候就算了,想明白了,就不能不清不楚的。 他要负责任。 他就是这样的人,和沈云梦第一次zuoai的时候就想到了要和沈云梦结婚,他和向俨没有真刀真枪地做过,但晚冬的意乱情迷一直在向兴学心上,口过了,就是一辈子的事了。 第三十五章 水潭 “向老师,好像又有一队人进山了,带了不少箱子。”盛非晚早起在山里瞎转,回来之后就和向兴学掰扯,“好事儿都摊今年了。” 向兴学笑了笑,“不会又是虞总吧?” “不能是他,他抠得很。”老黑露出鄙夷的表情。 向兴学不知道盛非晚心里有没有数。他和虞梦秋差不多大,很理解虞梦秋的心情,盛非晚一直生气虞梦秋关他,可虞梦秋要是真的想关住他,盛非晚哪儿能带全了证件跑到山里来? “小黑,虞梦秋是你什么人?” 盛非晚答不上来,眼神东瞟西瞟的。 向兴学说:“他应该挺喜欢你的。” 老黑脸又红了。 屋外的声音大了起来, 恋耽美 分卷阅读45 牧野 作者:点点万 向兴学把衣服整了整,替正在上课的孩子们迎接又一个好心人。 搬箱子上来的都是镇上的熟面孔,箱子里盛的是书。 向兴学拉住了一个老乡,问:“师傅,这次是哪边送来的书?” “一个向先生。” 向兴学心脏跳停了,他微微点点头表示知道,全身通了电一样发麻。 向先生不一定是向俨,但向兴学做梦梦见过向俨来。 他梦到向俨一个人背着包上山,悄悄地从教室后门走进来。梦里的教室不是泥地教室,是大学的阶梯教室。向兴学上着课,嘴里莫名其妙地喊出了向俨的名字,然后向俨就站了起来,从善如流地答题。 看到向俨的时候,向兴学抹了一把脸——他快要分不清他眼前的向俨是真的还是梦里的了。 “是我。”向俨笑着说。 他脸上有刚刚爬完山的红晕,脖子上有汗,白色的t恤被汗水浸湿,贴在胸前。 二十五岁的小朋友,还像十八岁那样年轻,在绿树掩映的山林里,和太阳一样耀眼,把向兴学的思念烤成糖浆,让他浑身上下都甜丝丝的。 “太热了,我想换件衣服。”向俨道。 “穿我的吗?” “嗯。” 向兴学和盛非晚打了声招呼,拿上洗漱的东西带向俨去洗澡。 洗澡的地方靠着溪流,白天没有热水,向兴学怕向俨着凉,拎上了他的暖水瓶。 “这小溪源头在哪儿啊?”向俨脱了鞋踩进水里,“好凉。” “出来吧,别感冒了。” 向俨没答应,在水里溯溪而上。 向兴学拎着鞋,陪他一块儿走,他们很快就错过了冲水的茅草屋。 “脚疼吗,水里石头挺硬的。” 溪水不大,刚好能没过向俨的脚踝。向俨本来就白,一双脚常年在鞋里捂着,照不到太阳,脚背白得像雪。向兴学猜他脚掌被水底的石头磨红了,透过水能看到向俨泛红的脚趾头。向兴学本来没什么特殊的癖好,看着这双脚却有些心猿意马。 “我能不能……我很想你。” 向俨嗯了一声,埋着头向前走,他忽然上了岸,踩在向兴学脚背上,“想做什么就做,我不是来这儿听你说想我的,这种话电话里也能说。” 向兴学想抱他,奈何双手都提了东西。 “我……” 向俨亲了亲向兴学的上唇,又踩回了小溪里,“以后接个吻就别打报告了,累不累啊” 他们一路走到了水的源头——一个半个足球场大的水潭。村里人说这潭水下面有泉眼,水看着不动,其实都是新的。向兴学来这儿洗过澡,水只齐腰深。 向俨坐在潭边的石头上,小腿肚子浸在水里,向兴学用热水沾湿毛巾给向俨擦脸和脖子,“怎么来的?请假了吗?” “没请假,调了两天班。” 小朋友眼圈青黑,让向兴学心疼坏了,他轻轻地碰了碰向俨的卧蚕,“书,什么时候准备的?” “在飞机上的时候,我想我不能空手来,到了蜀川联系上书局……” 向兴学没让他继续说话,捧着向俨的脸就吻了上去,向俨又在笑,闭着眼,睫毛轻轻地颤。 他一边攫取向俨嘴巴里的空气,一边回忆。 第一次,橘子汽水味,向俨说要接吻。 第二次,向俨撩他,亲嘴角。 第三次,离别的吻,有牙膏的香味,向俨夸向兴学嘴甜,赏了一个强势的吻。 第四次,向俨踩他的脚,在他嘴巴上不轻不重地啄了一下,向兴学想求一个吻,话到嘴边成了想你,向俨却知道了。 向兴学想接吻的时候,总是小心翼翼地表现着,像幼儿园的小孩子,乖一点就能得到小红花。 他没敢数第零次,那次他完全没克制住身体里的兽性,吻得激烈又缠绵。 岸边的石头上有青苔,向俨坐不住地往下滑,腿肚子陷进水里,把水搅出一圈一圈的波纹,向兴学搂着他的腰。骨子里的恶趣味是戒不掉的,他看着向俨短裤的裤脚,每一次都在那布料将要碰到水面的时候,箍紧向俨的腰,把他捞上来。 向兴学不能吻得太认真,他怀里抱着向俨,鼻息能寻到向俨身上的味道,那一种不常有的淡淡的、混着草木香气的汗味儿让他欲罢不能,山林里的鸟叫,风摇枝叶的声响,阳光炙烤的蝉鸣,还有潺潺的水声,自然的声音撩拨着原始的欲望,让向兴学胀得难受。 他看到向俨也硬了,黑色的短裤被顶起了一个小帐篷。 向兴学拉着向俨坐到地上,撑开他短裤的松紧,把手伸了进去,他才碰到向俨的胯骨,手就被按住了。 “不可以吗?”向兴学问。 “是我要问你,你可以吗。”向俨侧着头看他,眼神难得的严肃。 “有什么不可以的。” 向俨还拦着他,向兴学手上用了点力直接把他的短裤扯了下来,隔着neiku揉,让向俨小声地喘。 小朋友neiku前端湿了一小块,这种细微的濡湿感加热了向兴学的欲望,他把向俨的neiku褪到腿根,让他坐在毛巾上,向兴学从背后搂着他,手里握着他的yinjing,上下套弄。 “你以前,都是上面那个吧?”向兴学轻轻地吻向俨的后颈,一路吻到耳根,附在他耳边喃喃地说。 “嗯。”向俨从鼻腔里挤出一个字,像是回答,也像呻吟。 向兴学没再说话,专心地伺候向俨的欲望。 山里的日子太长了,长到做什么决定都简单。 向兴学一开始很抗拒,在家里也查了资料,网上说同性的情侣 恋耽美 分卷阅读46 牧野 作者:点点万 之间一般都是互相的,但是向兴学觉得向俨不是会伏于人下的性格。 在城里的时候,向兴学在思想上还想争取一下,和向俨分开之后,他就不再计较这些事情了。上面下面,区别不大,想念的人能在眼前,能真实地触碰到肌肤——这就是世界上最好的事,其他事情都没什么意义。 他停下了手上的动作,“你想上我吗?” “想啊。” 向俨解开了向兴学裤子上的纽扣,把他的欲望放了出来,“你呢?” 向兴学隐约觉得向俨在给他机会,他暂时忘却了之前做好的心理准备,诚实地说:“想。” 小朋友的手在刚上山的时候还是热的,这会儿又凉了,抚在向兴学的yangwu上,半点儿没缓解他的热意。 “完了,型号不合适怎么谈恋爱。”向俨手上动作没停,眼里漏出狡黠的笑意,“猜拳吧,一局定胜负,我要出剪刀。” 第三十六章 继续 向兴学听过猜拳的故事,一对落难的情侣,一个残忍一个心软,结果反而是残忍的那个死了。 他出了剪刀,向俨出的是布。 “呀,输了。” 才出过布的手掌攥成圈把向兴学的阳根包在掌心,他捂不住向兴学的东西,指缝里透出充血的皮肤。向俨用指尖轻轻地摩挲前端的小孔,嘴角噙着笑,“你让让我?” “小东西,你算到了?”向兴学笑着把脸埋进向俨的颈脖,大口大口地呼吸他的味道。 向兴学被向俨摸得上火,报复似地捏向俨的囊袋。 “我哪能知道你要出什么。” 向俨急急地喘了几口,身体颤抖着弹了一个休止符,射在向兴学掌心里。 他转了个身,与向兴学面对面坐着,胸口起伏着继续撸向兴学的茎身,“行吧,真男人愿赌服输。” 向兴学被他萌得心头滴血,松了精关,喷在他手里。 向俨穿上裤子换上向兴学的t恤就下了山,没在校舍里正经露面,让心善的向先生成了孩子们眼里的谜。 山里的日子忽然变得很快,向兴学觉得自己还没准备好呢,就到了回程的时候。 “老师们还会再来吗?”一个小小的女孩儿表现出期待的样子。 四个男孩互相看了看,没有做声。 “哥哥们也有自己的学习,明年暑假向老师再来这儿好不好?”向兴学蹲下身去,摸了摸女孩的头。 “好!” 去的时候向兴学以为自己只会来一次,可这一次竟然反复成许多次。 向兴学连着带了五年的队,见证着山里面修了路,供上电,建成信号基站。 越来越多的游客来到渌阳,校舍铺上了水泥的地面,冲澡的茅草屋贴上了瓷砖的内壁,他与向俨决胜负的水潭插上了景点的标志。 一切都在变好。 向兴学一直坚持着,直到这座乡村小学不再需要暑期支教的老师。 向兴学会想,如果向俨那一次没有来,他在山里的日子是不是一直暗淡无光,他会不会像之前所有的临时老师那样,来过一次就走。可是如果并没有什么意义,向俨来了。 回到桐城,向兴学反倒没急着回家。 他找向蓉拿了钥匙,开乡下老宅的门。 向兴学十几岁的时候因为被同村的小孩说是私生子,撕了对方的作业。向义武带他去道歉,向兴学死倔,宁愿挨打也不低头。 向义武关上了他房间的门,给了他一份材料,“我永远是你爹,但你也有权知道生你的人是谁。”那份材料被向兴学锁在柜子里,一直没打开看。 他与自己的身世斗争了二十多年,因为向俨,头一次有了寻根究底的想法。 向兴学是向俨的叔叔,材料里的那个人不是。 他的身世也没什么特殊的——向兴学原名叫柏蕴和,他亲生父亲也是军人,牺牲在战场上,他是遗腹子,他母亲带着他不好改嫁,想把他丢在军营门口,正好被回部队办事的向义武看见了,就给领回了家。 “柏蕴和。”向兴学手里捏着泛黄的纸,小声地念原来的名字。他说不上来心里是什么感觉,被母亲抛弃应当是痛的,但那种痛感被时间削弱了,像尘封二十多年的纸,原本韧性十足的纸张被岁月氧化得脆生生的,向兴学手里都没怎么发力,纸就碎了,血缘亲情也是这样。他更痛苦于后来的哺育之恩,向义武夫妇将他养大成人,还没来得及享受天伦之乐便撒手人寰,向兴学不仅没有报答,还与他的后辈搅和在一起…… 人到三十岁,三十一岁,最该懂事明理的时候,向兴学却叛逆了。可他已经决定和向俨在一块儿,那个比向兴学小六岁的侄儿,已经成了他心头的一块软肉,把心头的肉割掉,向兴学觉得自己也活不了。他是很自私的人,如果爱情与亲缘人伦终究没法两全,他只能摘掉“向兴学”这个名字——把他生命的前三十年划掉,对不住黄泉下的父母,忘恩负义,离经叛道,换后半辈子与向俨的琴瑟和鸣。 向兴学把材料带回家,放在床头的柜子里。 他从身后环向俨的腰,吻向俨的耳垂。向兴学很记仇,他始终记得向俨亲小鹿耳朵的场景。 “今天可以吗?” 小朋友的耳垂被吮得发红,向兴学却还嫌不够,拿犬齿抵在那片肉上轻轻地磨,直到向俨那儿被啃得娇艳欲滴,“你那天的话,还算不算数?” 向俨叹了一声,一口气叹得千回百转,“算吧。但你不能把我弄得太疼了,我从来没让人疼过。” 向兴学的醋坛子 恋耽美 分卷阅读47 牧野 作者:点点万 被这话打得破碎,他咬在向俨另一边的耳朵上,下口时存心想让怀里的人疼,听到向俨“嘶”地倒抽凉气,向兴学又于心不忍地松了力道,“我轻轻的。” 向俨解开腰间的手指,“我去洗澡。” 向兴学又黏上他,“一起吧。” “不行。” 听到浴室里水声响响停停,向兴学才反应过来,向俨有洁癖,他习惯于把自己弄得干干净净。向兴学忍不住笑了,他忽然觉得柏蕴和这个名字也很不错。 他在房间里等了许久,在向俨床缝里找到一串水果味的套子。向兴学不喜欢这种花花绿绿的东西,又翻了翻,才找到一个普通的冈本0.01。他把套子拿在手里,心里有点小小的不满——向兴学不知道他以前有多爱玩,收集癖似的,在床缝里藏了形形色色的套子。 向俨出来的时候没穿上衣,腹部的四块肌肉上挂着水珠,被灯光照得炫目,他下身围了一条藏青色的浴巾,浴巾被水打得泛潮,晕出深色的花。他全身上下都很好看,向兴学的注意力偏偏被泛红的脚趾吸引,他想起向俨那天泡在溪里的脚,白的地方白,红的地方红,颜色交叠在一块儿,比什么都好看。 向兴学把赞美说出了口,向俨也不臊,说:“我知道我好看。” 一句话反而让向兴学面红耳赤。 向兴学脸热热的,下身也热,他把向俨的浴巾脱了,看到他光溜溜的腿——向俨的腿长且直,肌肉一点儿也不突兀。 向兴学忽然虔诚了起来,“我会负责任,一辈子都负责任。” “我又不是什么闺阁少女,”向俨脱了向兴学的裤子,拉开床头柜把润滑油塞到他手里,“你要是能让我爽,我就给你干,把我弄疼了……” 向俨笑了一下,“我立马办了你。” 他像小白虎一样,恶狠狠地威胁着,在向兴学看来却可爱的过分,那张牙舞爪的样子在他心里又撩了一把火。他搂着向俨的腰把他放倒在床上,“不会弄疼,我怎么舍得。” 向俨给自己弄过了,穴口松软湿润,吸向兴学的手指,即便这般向兴学也不敢贸然进入,他曲起手指,学黄片里那样,搅动着研磨温暖的内壁。 向俨身子一开始僵得很,随着向兴学的动作,半折的腿放松下来,踩着床单慢慢下滑,最后打直了贴在柔软的床面上。那根漂亮的xingqi也逐渐苏醒过来,精神抖擞地扬起了头,向兴学喜欢看它吐水的样子。 向兴学被这具泛红的身子迷晕了眼,觉得哪一处都可爱。 “我要进来了。”他掰开向俨的腿,用前端摩擦湿淋淋的穴口。 向俨抬头看了一眼,难得害羞地咬着下唇别过头去,脸上浮起一层薄薄的红晕。 他头还偏着,眼神却紧追着向兴学不放,警告似露出毫无威慑力的目光,让向兴学全身都糖化了,“不会疼。” 向兴学吻他的眉心,吻他眼下的卧蚕,吻他的鼻尖,他避开了嘴唇,吻向俨尖尖的下巴,吻到喉结,每一个吻都轻轻的,像蝴蝶落在花上。 向俨把脸转回来,微微张开了嘴,两片嘴唇恋恋不舍地告别,造出小小的声响,蚊吟般的声响,搅乱一池子春水,让向兴学定力全无,他把整根东西塞进向俨的身体里。 小朋友眉头皱了起来,却也没喊疼,乖得像收了爪的小猫。 “稍微忍一忍。” “你动,这样太涨了。” 向兴学双手撑在床上,俯下身去吻向俨的嘴,下身缓慢而有力地律动起来。 “我想过……”向兴学想把往后的打算都说给身下的人听,又怕他被吓着,最后什么也没说,“你太瘦了,身上都没肉。” 屁股也小小的,但向兴学看来却足够了。 向俨没回话,眼睛里渐渐泛起雾,呼吸也急促起来,他夹着向兴学的腰,手环着向兴学的后颈,攀在他身上。 向兴学把他抱起来,胸膛贴着胸膛,两颗心贴在一块儿,热热地跳。 “不行——太深了。” 向俨终于叫了出来,眼泪要掉下来,又一副后悔的样子咬紧了下唇。 “别咬。” 向兴学想让他别咬嘴唇,小朋友却会错了意,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向兴学从善如流地受下这一睕,嘴角带着笑,“别咬嘴。” 这一回向俨是真的羞了,把头埋进在向兴学肩上,由着他狠狠地颠。 和男人做,与和女人做,很不一样。向兴学说不上来有哪儿不一样,向俨涨硬的yinjing拍在他小腹上,那儿是女人没有的东西,向兴学的皮肤受着这份轻飘飘的击打,像观舞的时候耳边听着鼓乐,舞姬身子舒展,乐声也张弛有度,让向兴学浑身上下每一寸毛孔都享受极端的美好。 小朋友不会叫,只会粗粗地喘,喘一口就被向兴学顶一下。 向俨终于熬不住激烈的撞击,闷哼一声,把jingye全射在了两人身体中间,粘稠的白液,缀在肌肉上,攀附不住,慢慢地往下滑,小朋友整个人也在往下掉,穴口绞得死紧,向兴学想掺着他的胳肢窝把人提起来,动作间yinjing被咬得更紧,他无奈地笑笑,抚着向俨的后脑勺,也交代了出来。 他把人放在床上,用湿巾擦他的肚子,“疼吗?” 向俨用手臂盖着脸,泪水还是顺着脸颊掉下来,被向兴学吻进嘴里,“疼吧?” 他摇摇头,“你活儿不错。” 向兴学看了看穴口,有一点肿,穿上衣服和向俨说:“我去给你买药。” 向俨移开胳膊,盯着向兴学,小声地应了一声。 恋耽美 分卷阅读48 牧野 作者:点点万 他又半跪在床上亲他的嘴。 向兴学始终记得那一晚,小区的路灯只开了一半,他上身是黑色的短袖,下身是松垮的运动短裤,他在灯下快步地走,影子拉得很长,行道树上蝉鸣不歇。他走得急,原路往返,身子浸在水气饱和的夏夜里。 空气那么湿,向兴学心里却温暖而干燥。 第三十七章 走失 暴雪在博尔塔木卡肆虐了整整一周,昼夜不停。 极度的严寒让波塔损失了十几只绵羊,那匹枣红的小马也在一个雪夜里逃出马厩。 牧民一家对这样的损失似乎已经是司空见惯,波塔把那十几只羊扒了皮,交给加玛做成了晚餐,但他没有放弃小马,说要等一个雪停的时候在荒原上四处找找。 “雪这么厚,也不知道它能不能吃到草……万一被冻死了怎么……”陆旻有些担忧。 “呸呸呸,不要说不吉利的话。”黄桃打断了陆旻的话,“好歹是一匹在原野上长大的马,没点儿生存技能它敢跑吗?” 木拉提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茶,“这种天气丢个一两匹马也挺正常的,被冻死也挺正常的。” “去找找吧,我们一起去找找,等天晴的时候。”向兴学说,“虽然说天大地大,但这儿没有遮蔽的地方,找一匹马,虽然难,但也没有那么难。” 能找着是缘,找不着,或者找到一匹尸身,那便是命。 他想起家里的猫——叫猫猫的猫,他带狗子去做绝育,狗子委委屈屈地做完手术,路过小猫崽儿住的笼子,忽然走不动路,可怜巴巴地盯着向兴学,于是向兴学便把猫领回了家。猫猫从小被宠着,被向兴学宠,被向俨宠,被狗子宠,养成了很臭的脾气。它偷偷地跑过一次,从阳台上跳出去,让向兴学和向俨找了好几天,最终还是狗子在树丛里找到的,后来它就收敛了脾气。向兴学几乎以为找不着了,他印了寻猫启事发在小区里,可是没人说见过。找到猫像一件天大的喜事,向俨为了这个事特地请向兴学在高楼的旋转餐厅吃了一顿烛光晚餐——也不光是为了猫,更像是为了他们俩。 向兴学想着想着,心里就抽抽地疼。 那一顿饭可能是向俨的道歉,但是向兴学也怪自己。 “去找吧,一定能找到的。”他把自己从痛苦的回忆里抽离出来,重复了一遍找马的提议。 剩下三个人都点点头。 山谷在风雪之后,终于等到了一个晴天。 波塔边用手比划,边说着寻马的安排,木拉提在他身边做翻译,“如果天阴沉下来,或者飘起小雪,就赶紧往回走,不能再往外走了。暴风雪可能还会再来。” 波塔去东边,木拉提去南边,陆旻去西边,向兴学带着黄桃往北走。 “走不动了就回来。”这一句不是波塔的话,木拉提自己又向汉人叮嘱了一遍,“牧场里有很多变数,不能逞强。” 黄桃翻身上马,向兴学牵着缰绳走在前面。 荒原上雪积得深,一脚踩下去踩不着地,向兴学低着头,慢慢地用双脚开出一条孤独的路。 “这件羽绒服真是越看越暖和。”黄桃在马背上忽然笑出了声,“大红色……等我回城里,我也要买一件大红色的衣服。” 向兴学用围巾把嘴围实了,才躲在羊绒后面嗡嗡地开口:“你家那里太阳本来就辣,你穿大红色,别人看着你都嫌热。” “也对,只有在雪地里,大红色才最好看。”她才说完,又叹了口气,“诶,怎么我没有那么懂事的男朋友。俨哥真的很会。” 向兴学没做声,拉着马走直线的路。黄桃身上穿着一件军绿色的防风羽绒服,向兴学在屋里的时候没觉得这颜色是冷调,走在雪地里看到她的外套才觉出阴沉。对比下来他身上这件看着就暖和不少——他不知道这种观感是真实的,还是被黄桃捧出来的。黄桃没接触过向俨,凭着一张笑的照片,就觉得向俨是个温暖贴心的小哥哥,向兴学也一直在给她巩固这种概念,于是在黄桃眼里,向俨做什么都对,做什么都好。用年轻人的话说,黄桃算得上是向俨的迷妹。 向俨买羽绒服的时候真的会觉得红色暖和吗?还是这个型号没有别的颜色? 向兴学说不上来,但他也愿意相信向俨是特意买了红色的。 出发的时候风还不大,走着走着才呼啸起来,风吹在山间,山又给风回音,层层叠叠的风声听得人心里发慌。 黄桃一开始还能引向兴学说两句话,风大了之后她也沉默了下来。 气流能割开人的喉咙,与说话产生的痛感相比,沉默变得容易忍受。 向兴学默默地走了许久,肌肉一开始酸酸胀胀的,后来就开始发涩,他快要走不动了。 雪地里反射的阳光渐渐暗淡下来,天被风卷得发灰。 “向老师!”黄桃惊喜地叫出了声,“你看前面那个坡上,是不是有东西在动。” 向兴学抬起头,他视野没有黄桃开阔,看不到什么东西。他把黄桃接下马,翻身上了马背,看到枣红色的一点。 是那匹小马驹。 “我看到了,它还活着!”向兴学也亢奋了起来。 他用手在马屁股上拍了一掌,让身下的大马嘶鸣出声。 小马驹与他们隔得太远了,像是感应不到这声呼唤。 向兴学的兴奋很快被风吹冷了,他们与小马隔了大概几公里——如果地上没有雪,马儿能跑起来,他只要几分钟就能骑着马到小马身边,可是在雪地里,大马也只能一步一 恋耽美 分卷阅读49 牧野 作者:点点万 顿地逡巡,如果天气好,他慢慢地走,能走过去,但是这会儿正好变天,他不敢往前继续走。 辛辛苦苦寻觅的小马就在眼前,可向兴学却觉得怎么也触碰不到。北的方向就像一道无法僭越的束缚,向兴学一路向北,离团圆一步步地远。 黄桃看出了他的犹豫,“向老师,我们再走几分钟,实在不行,就回去好吗,或者我去,你看着我走,我不累,这几步路还是能走的。” 向兴学回头看了看他们的痕迹,马蹄印和足迹都还在雪上。 他皱了皱眉头,“我们再走十分钟,如果天色变得更差了,就回去。” 大马好像也感知到了同伴的存在,不用人牵着就向前走了几步。 天越来越暗,小雪飘了起来,他们艰难地继续向北进发,原本只能看到的一个小红点变成了小马驹的身形。 向兴学拽着马顶风向前,不安渐渐地涌上心头。 他在风声里忽然听到了小马的嘶吼,声音不雄壮,细细小小的,让他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 “黄桃,你有没有听见?”他用围巾捂着嘴,扯着嗓子喊。 “听见了——” 黄桃的声音被吞噬了大半,传到向兴学耳朵里只有正常说话的大小。 马鬃被狂风卷携着拍到向兴学脸上。 大片的雪花也被风带来了。 “我们不能走了,现在必须回去!”向兴学扯着缰绳把大马往来时的方向拉,大马却不愿意动,它能看见小马驹向他们奔跑,马蹄子插在雪里,不知是被绊的还是被滑的,小马从坡上滚了下来。 向兴学拉不住马,马忽然原地跃起,把黄桃颠了下来。小姑娘一下子摔在雪地里。 “你没事吧?”向兴学松了缰绳,跪在黄桃面前,“有没有摔着?” 黄桃皱眉,缓了好一阵子才露出抱歉的表情,“向老师,我的腿好像动不了了。” 向兴学忽然感觉到无限的恐惧。 他又看了看走过的路,原先分明的印记被新的雪遮了大半,他现在还能看到路,再过一会儿,等雪下一会儿,哪还有什么痕迹在。 向兴学不敢贸然去碰黄桃的腿,他只能扶着黄桃的上身把人搂坐起来。 小姑娘脸被围巾裹着,一双眼睛里却写着分明的痛苦,她很疼,却自责地说:“对不起,向老师,都是我的错,我不该让你往前走的。” 向兴学摇摇头,“跟你没关系。” 大马还在往小马驹身边跳,风雪中,向兴学看到倒在地上的小马站了起来。 荒原上的生命有多坚强呢? 那匹小马,从垫了几层羊粪饼保暖的马厩里跑了出去,在风雪里流浪,从坡上摔下来,滚了许多圈,倒在雪地里,可它还是站了起来,一步步地向大马走过去。 它们终于在纷纷扬扬的大雪里相会,两只身影并在一块儿,朝人类走来。 “向老师,等会儿,你就牵着马,回去。找木拉提来,或者找波塔,让他们把我弄回去。” “我怎么可能留你一个人在雪地里。” 小姑娘忽然红了眼,“可是,你陪我在这里,我就拖累了你……这儿这么冷,我们会被冻死的。” 向兴学捧着她的脸,“黄桃,不能哭,不能哭。” 黄桃明白向兴学的意思——在这极寒的天气里,热泪热不了几秒钟,眼泪掉下来就会结成冰晶。 她把泪水憋了回去,向兴学拍了拍她的背,“你很棒。” 他这样说着,心里也没有底。 冻死是真的有可能的。 他现在还没觉得冷,因为这件羽绒服很保暖,也因为他刚刚一直在走着。 可是雪有越下越大的趋势,风也越吹越狠,他们无处可躲,身上一点点的温度都会被风雪吸收。 能不能撑到木拉提波塔他们回到冬窝子,察觉到他俩不在,再出来找到他们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你是摔到哪里了?能单脚跳吗?要不我背着你?” “小腿,左腿的小腿。” “我们试一下好不好?疼你就说。”向兴学架着黄桃,从地上起来。 黄桃很勉强地被向兴学扶着站了起来,没多久又跌在向兴学的怀里。 她左腿上肯定有伤,右腿估计也伤着了。 向兴学看着走到他身边的两匹马,真正地感到绝望。 这种无能无力的绝望与之前疏忽而来的绝望不一样,他好像见证着山洪积聚,小溪里的水变成泥水,水势渐大。 有机会逃脱的时候他没有走,眼见着洪水冲垮了山崖,然后他再也走不了了。 第三十八章 阴谋 向兴学从小马驹身上把毡布解了下来,铺在地上,让黄桃坐在毡布上。 马是忠厚的动物,小马驹伏下身子,跪在雪地里,给黄桃倚靠。大马一直绕着他们转,想把风雪挡在身后。 向兴学也把围巾解了下来,在黄桃脖子上又围了一圈。 做完这些,向兴学真的不知道他还能做什么了。 他把黄桃搂在怀里,轻轻地用声音抚慰,“别怕,旻旻会来找我们,波塔和木拉提不会放着我们不管,他们很快就会来了。” 他这样说,心里却升起了怨愤——马为什么会丢?它为什么要跑?自己为什么要出来找马?该停下的时候为什么不停?这大马为什么突然把黄桃颠到雪地上? 为什么有这么多巧合,像故意给向兴学使绊子似的,让他挂在峭壁上,身体悬着,下面是炼狱也是苦海。 他觉得很委屈,一委屈就想向俨,一想向俨,更委屈了。 他不想去 恋耽美 分卷阅读50 牧野 作者:点点万 想让自己痛苦的事,可是那难缠的回忆,他一直不愿意想起的事情,全都从绝望的深渊里涌现出来,就像荒原上的风,鞭子一样抽在向兴学面上,他想让那风停下来,可他哪能让风停下来。 猫猫刚进家门没多久,向兴邦就来了。 向俨躺在地毯上,手里举着猫,嘴里喵喵地逗它,狗子把头探在向俨颈窝里,争宠似地用湿漉漉的鼻尖拱小朋友的脸 向兴学看着这个场景,忽然觉得自己儿女双全。 门铃响的时候,向俨从地上坐起来,把猫塞到狗子怀里,看着门的方向。 向兴学觉得他有些反应过度,笑着说:“我去开。” “哥?” 向兴邦黑着脸,看了一眼向兴学,推开他走进客厅。 他跟进客厅的时候,向兴邦已经甩了一巴掌在向俨脸上,清脆的声音引起了向兴学脑波的共振,接着攫紧了他的痛感神经。 那一巴掌甩在向俨脸上,向兴学却觉得比抽在自己脸上还疼。 向俨被力道打偏了头,嘴角也渗出血来,脸颊上几乎是立即浮现出通红的掌印,可他又用一种玩世不恭的语气说:“诶哟,好痛哦。” 脸上挂着挑衅的微笑。 向兴学挡在他身前,却被向兴邦拨开了。 “混帐东西,老子就是这样教你的?nitama连你叔叔都敢搞,谁给你的胆子?”向兴邦真的是被气着了,浑身都在发抖。 “不是他的错。”向兴学说,“是我的问题。” 他大哥却像没听见似的,对向俨咆哮着:“你说话!” “有什么好说的,搞都搞了,要说谁给我的胆子,那肯定是您呀,最近那女孩儿还好吗?她今年多大?有我大……”向俨另一边脸上也被甩了一个巴掌。 “你跟我走。”向兴邦打完了人,沉着声音对向兴学说。 向兴学看了一眼向俨,回房里拿了材料,跟着他哥出去了。 他几天前才回过乡下的老宅,亲手锁上门上的铜锁,那锁又被向兴邦打开了——以一种哆嗦的、愤怒的方式,在向兴学还没计划好的时间里。 他刚刚从山里回来,带狗子去绝育,又买了一只猫,还没来得及承认什么,向兴邦却已经知道了。 “跪下。” 向兴学丝毫没犹豫地跪在水泥的地面上。 在这个村落里,每家每户屋内的格局都差不多,一楼有一个很大的堂屋,大门正对的墙面上挂巨幅的山水画,墙边紧贴着木质的橱柜,柜子上放关公的雕像,香炉,祖先的牌位,粗长的白蜡烛。 乡下的人迷信,传统的东西镌刻在骨血里,由屋内的摆设传承给下一代,无知却又虔诚。 向兴学一仰头,还能看见他爸妈的相框,在山水图案的上端,几乎贴着高悬的天花板。 他哥让他跪在这儿,比让他跪在父母坟前还要合适——他在这个宅子里生活了十几年,从几岁到十几岁,这样长的时间足够让向兴学气味里都染着向家的息脉。 向义武和陈明香的照片都提醒着向兴学——“你还是个儿子”,儿子不能和孙子在一起,这是常识。 对向兴邦来说,弟弟不能和儿子在一起,这不符合纲常伦理。 向兴学知道的。 向兴学一直仰头看他爸妈的照片。 他听见向兴邦关上了大门,在他身后走来走去,然后停了下来,呼吸声因为暴怒变得磅礴。 “兴学啊,我当你是着了那小子的道。我不怪你。”向兴邦压低了声音,怕惊扰了邻居,可乡下的宅子这么大,彼此之间隔着好几米,他又关上了门,邻居怎么会听见。 向兴邦又说:“你赶紧给我收收心,找一个女人,好好地,该谈恋爱谈恋爱,该结婚结婚。” 他深吸了一口气,“我当时就不该让你跟那个沈云梦离婚。” 向兴学终于觉出来整个事情的怪异,向兴邦打了向俨,两巴掌,质问向俨;对自己,虽然让跪着,却不是责怪的语气。 他挺直了腰板,把档案袋上的线圈拆开,拿出材料递到向兴邦手上,“我可以改名,我不做小俨的叔叔了。我想和他在一起,我会照顾他。” 向兴邦看也没看材料,把纸全揉在了掌心里,那纸脆弱得很,一揉便碎成几瓣,零零散散地从向兴邦手里飘落。 “姓名:柏蕴和 出生年月:”那一小块儿就掉在向兴学眼前。 “我原名叫柏蕴和。”向兴学轻轻地说,看着碎纸片,又鼓起了勇气,他从肺里挤出空气,让声音变得认真而又坚决,“我本来也不是向俨的叔叔。” 向兴邦叹了口气,说:“我给你一个机会,明天再问你,你跪着,就跪在这儿,看看养你的爸妈,摸着你的良心,再想想你能不能说这种话。” 向兴学跪了一夜,也听话地想了一夜,可是水泥地沁入骨缝的凉气并不能改变他的决定。他想过了,早就想过了。 向兴学觉得自己没什么良心,他就是喜欢向俨,喜欢到可以罔顾养育恩情和纲常伦理。 他的喜欢也不是没有来处——向俨是一个特别好的小孩,内心明明只有一包温热的柔软的血,却给自己包着一层硬壳,肆意地冲撞着外面的世界,他像某种机关的钥匙,让向兴学在三十岁的时候重新找到了自己的轨迹。他让向兴学重新活了一次,也让他变得完整。 没有向俨,向兴学可能永远只是一个离婚的、被教授欺压的、郁郁不得志的中年男人;有了向俨,他什么都有了,什么都完美。 “兴学,和他分开吧,我是为 恋耽美 分卷阅读51 牧野 作者:点点万 你好。”向兴邦给向兴学带了早饭,煎饼果子,和他刚进向家的时候一样,那时候,向兴邦二十多岁,在城里念大学,却还惦记他这个新捡回来的弟弟。 向兴邦或许不是一个好的父亲,但他是个很好的哥哥。 向兴学膝盖骨和腰都很酸,小腿骨也疼,饿,又困,可他跪得很直,“哥,我不愿意,我想和他在一起。” 他在乞求。 “你糊涂啊。”向兴邦从胸腔里挤出悲鸣。 “你和向俨不一样,你一直呆在学校里,你没出过校园,你看过什么社会呀,你哪了解什么人心?向俨他在医院里,医院是最现实的地方,他高中毕业就和他那群朋友——都是有心思的人混在一起,你比他大,但你比向俨单纯多了。兴学,对他来说你很好骗,你明白吗?” 向兴学不明白。 “他为了报复我,和你在一起。” 向兴学不相信,他摇头,“小俨不是那样的人。” 他觉得向兴邦的话很可笑,在一起是向兴学提的,在那之前,向俨从来不曾逾越过,酒吧那一次,也是向兴学喝错了酒。向俨什么也没做,怎么骗他?向兴学怎么可能相信一个为了去山里看他一眼愿意连上几个大夜的向俨一直在骗他? 不可能的。 “他对我很好。” “你有没想过他为什么要对你好?你跟他几年都没见了,他忽然让你住到他家去,这正常吗?你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你被人卖了都不知道啊。” 向兴邦掏出手机,给他看向俨发的短信“最近玩女大学生玩得开心吗老爸?我也跟你说一个开心的事,我把你弟弟搞了。” 短信附件里有照片,向俨冲着镜头眯着眼笑,他裸着上身睡在床上。 向兴学忽然跪不住了,一屁股坐在自己的腿上。 水泥地上真的好凉。 他想起向俨从地上坐起来,如临大敌地把猫塞到狗子怀里——他知道敲门的人是向兴邦。 那猫才来家里几天啊,向俨就那样护着它。 第三十九章 冷死了 向兴邦把向兴学扶了起来,他没有皱眉头,额头上却长出了深深的褶子,他说:“这事儿我不怪你,是我没把儿子教好,你也别太难过。” 向兴学一低头就看到香炉里灰白的香灰,香灰中间插着十几根短短的残香。 向义武去世的时候,身体在这堂屋里停了三日,细细的香一直烧,熏出袅袅的青烟,盘桓在屋子里,掩去了尸体的异味。向兴学和向兴邦轮着跪在软垫上,守他们父亲的魂——他们明明不信鬼神,却还是照着习俗做了。 葬礼的时候,向俨一直没进堂屋,向兴学一开始以为他没来,后来发现他在。 向兴学看到香灰忽然明白了,向俨的眼睛受不住烟熏,所以一直呆在外面。 他明明受不住烟熏,却还是冲进了向兴学的房间,给他开窗。 那一会儿,是骗人的吗? 那时候,向俨说“小叔,今晚和我睡吧”,那种体贴是骗人的吗? 向俨不常喊小叔,一旦喊出来,就很乖巧,他问“小叔,你哭了吗”、他端着酒说“小叔,我敬你”、他在向兴学的怀里流泪,边哭边说“小叔,我好冷啊”,这些情绪都是假的吗? 向兴学膝盖打了个颤,他又跪了下去。 香炉里还立着未烬的残香,被烧成灰的细香倒在尘埃中,依旧保留着笔直的形状。 他用手掌撑着地面,把腰立起来。 向兴学想,还喜欢着呢,欺骗也好,阴谋也好,他还喜欢着呢。更何况所谓的欺骗和心机,不都是向兴邦说的吗。又不是向俨承认的。向俨只是发了一条短信而已。 “哥,就算他骗我,我也喜欢他。”向兴学声音打着哆嗦,鼻头发酸,“我喜欢小俨。” 他能怎么办呢? 他就是喜欢向俨啊。 哪怕向俨利用他来气向兴邦,他也还是控制不住那种喜欢的情感。 喜欢着呢,停不下来啊。 “我喜欢他。” “我喜欢他啊。”向兴学自暴自弃地喊了出来。 向兴邦打了向兴学一巴掌,“你贱不贱?” 向兴学没说话,耳朵里嗡嗡地响,脸也火辣辣地疼,但他忽然平静了下来。 “哥,小俨是个好孩子。他毕业的时候,代表所有医学院的毕业生,在礼堂里宣誓;有人告诉我,他高中毕业的时候,也在主席台上讲话。他小学,我看着他念书,他一直是第一名。他是一个好孩子,现在还是一个好医生,他治病救人,病人喜欢他,感谢他。他很好,哪里都好。” “哥,你是一个好的兄长,为什么不能做一个好的父亲呢?向俨为什么要报复你,你不明白吗?嫂嫂还在的时候——我上高一的时候,带小俨去看电影,我看见你和一个女人在一起,我拉着他去打电动,电影也没看成,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你出轨,我带他避开一次,他就能不知道了吗?一个小孩儿,在小学就知道自己爸爸婚内出轨……嫂嫂那么好,您不是说你只爱嫂嫂一个吗,你为什么不能好好地和她在一块?去上坟,清明节,我和小俨去看他妈妈,我看见您买的玫瑰,你不是爱她吗?你怎么能?” “我喜欢小俨,我想照顾他,我想给他很多的爱,想让他一辈子都被宠着……他是一个很温柔的人,他是你的儿子,你为什么不理解他?你为什么能把他说成那样?他那么好。” 向兴学喃喃地重复了一遍,说给自己听,“他那么好。” 向兴邦蹲了下来,向 恋耽美 分卷阅读52 牧野 作者:点点万 兴学看着他眉宇间的沟壑,忽然觉得他一下子苍老了十几岁。 “你也还小呢,你也不懂事,要跪就跪着吧。” 向兴学想不起来他到底跪了多久。 宅子里清清冷冷,只有他一个人跪在堂屋里。 能不怨向俨吗? 不能。 可向兴学还是喜欢他。 “向老师,旻旻喜欢你。”黄桃的声音在风雪里细如游丝,“您知道吗?” 向兴学点点头,用手搓黄桃的胳膊。 “但是您爱着向俨哥哥。”女孩儿又说。 向俨哥哥这个称呼让向兴学一下子警觉起来,向俨许多年没有被这样叫过了,上一次喊向俨哥哥的人是同同。 但同同走了。 “是不是冷?” “还行。” “腿上痛?” “僵了,没什么感觉。” 向兴学的心往雪里沉了沉,黄桃是冷了,腿僵了。 “上身要动一动,动一动就热了。” “向老师,我会不会死在这里?”黄桃问。 “不会,我在这儿,就不会让你死掉。” “您真好。”小丫头沉默了一会儿,“我一开始不喜欢旻旻,我觉得他没有主见,做什么事都要问你,后来……我在追我男朋友的时候,我也总是找他……我感觉出来了,旻旻喜欢你。有时候我想,他这个人怎么这么贱呢,喜欢你还要让你讲俨哥,心里不会觉得难受吗?但是人就是挺贱的吧,因为喜欢,所以想知道你喜欢的人是什么样的,单恋真的好苦,旻旻也挺好的,挺好一个男孩子,在您面前卑微到了尘埃里。我不是想给他说话,单方面喜欢一个人自己就得承受这种卑微和痛苦。 “但是您是怎么回事呢?和俨哥在一起那么久,还是把自己放在一个很低的位置里,你说你们的故事,一直在夸俨哥哪里哪里好,可是我总觉得您不开心。是我感觉错了吗? “我刚刚想,我要是死在这里,我有什么最后的愿望,我想了半天我还是觉得不要死比较好,我爸妈好不容易把我拉扯到二十几岁,我好不容易把我男朋友追到手,我不能早早地死了。但是我要是真的死了,您跟他们说一声,我不后悔来这里,我永远都不要做狗仔,要想我,但别太想,象征性地想个一两年就行了。 “然后,其他的呢,我希望你和向俨哥哥好好的,但是如果喜欢俨哥,喜欢得太难过了,那你能不能考虑一下旻旻……但我还是最希望你跟俨哥好好的,希望旻旻能遇见适合他的人。” 黄桃的话全被厚厚的围巾兜着,含含糊糊、绵绵软软的话却让向兴学难过得将要窒息。 向兴学许久没哭过了,父亲死的时候没哭,被网络暴力的时候没哭,送同同的时候没哭,被向兴邦胁令着跪在堂屋里他也没哭,后来向俨和他道歉,他难过死了也只是觉得鼻头发酸。 这会儿,听着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絮絮叨叨地说心里话——抱着担忧与恐惧,把不敢说的,不愿意面对的,害怕的,希望看到的统统说了出来,向兴学的眼泪一下子冲上了眼眶。 他都不知道自己该为什么难过了。 灰白的天地之间,无穷无尽的原野之上,风在哭,雪在哭,向兴学也想哭。 他不懂人生为什么有诸多无奈,首先是生死,其次是爱恨,这两样中任何一样都能让人这种渺小的生物痛彻心扉,他一下子遇到了两样。 受伤的黄桃可能会被冷风吹死,她却还挂念着向兴学的感情。 向兴学情路也坎坷,他与向俨的嫌隙可能就生在那一次的短信上——跪就跪了,他还信向俨的感情不假,他觉得向俨只是临时起意要气一气向兴邦,可是后来向俨终于出现在堂屋里,他说的第一句话是“对不起”,第二句就是“如果你想,你可以回去。” 回去哪里呀?心都丢了还能回哪儿去? 向兴学跟他说:“别让我回去了,我们好好过行不行?”他总觉得自己先得到人,努力努力就能得到心,可是向俨还是说“没有”爱上,五年了,安全套都用掉了几十盒,还说“没有”。 黄桃眼皮上粘了雪,那雪像是有千斤重,压得她眨眼都困难。 她两眼将要阖上,向兴学看着她,忽然做了决定。 他拉开了红色羽绒服的拉链,让冷风从毛衫的缝里侵入身体。 向兴学比黄桃多活了十几年,父母都去了。 他最挂念的人是向俨,可是他和向俨好像也分手了。 他还有许多其他的牵挂,但这些牵挂好像都不值一提。 向兴学不想辜负小姑娘的嘱托,但是黄桃的前提是她要是死在这儿,向兴学也说过不会让她死在这儿。 第四十章 哦哟 “不可以。”黄桃一下子睁开眼,睫毛根上挂着小粒的冰花,她按住了向兴学的手腕。 向兴学挫了两下才脱下拉链根,“先不脱,你靠着我,我用衣服裹着你。” 他把黄桃按在怀里,才觉出女孩儿的瘦小,她身上穿了七八件衣服,抱起来却还像个布娃娃。 为了解拉链向兴学把手套脱了,手上积攒许久的热气散在冷风里,由暖转凉的感觉比一直冻着还难受,热血奔涌着朝手上流淌,一下子撞上冰封的大坝,血液好像卡在了手腕上,几秒之后,血也被冻上了,冷气在身体里走,从腕上沿着血管冲向大脑和心脏。 脱个手套便冻成了这样,向兴学不敢想如果他直接脱了羽绒服会怎样。 向兴学拽着两瓣羽绒服左右扯了扯,把自己和黄桃紧紧地裹在一 恋耽美 分卷阅读53 牧野 作者:点点万 起。蓬松的外套一下子被扯得紧实致密。 黄桃把他胸口漏风的地方堵上了,小丫头外套上却还有寒意,向兴学身上的温度一下子降了不少。 他被冻得发抖,下巴一直颤。 “好一点了吗?” “嗯。” 黄桃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开口问:“老师你衣服口袋里是不是装了什么东西?” “怎么了?我兜里好像没装东西。” “可能是商标吧,戳在我背上。” “那就是商标吧。”向兴学脑子被风吹钝了,下意识地重复黄桃的猜测。 他反应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黄桃说的衣服口袋不是两侧插手的口袋,“这衣服胸口有口袋吗?” “是有的吧,我记得有。” 他俩又静默了一会儿。 “我觉得不像是商标。” “戳着疼吗?” “疼倒是不疼……”黄桃从向兴学的衣服里钻了出去,脱下手套在心口的位置掏了掏。 向兴学听出来她拉开了一个拉链,他穿衣服的时候真没找到衣服里面的拉链。 “妈妈呀。”小姑娘声音都叫破了,整个人不似先前那样低迷。 向兴学低头,看到黄桃从他胸口的口袋里掏出了一片暖宝宝。 又一片暖宝宝。 又一片。 …… 一共十片暖宝宝。 旷野上少见的几抹红全都聚集在一起,枣红的小马,大红色的羽绒服,还有暖宝宝红橙相交的包装纸。 向兴学说不出话来了,浑身酥酥麻麻,像走过电。 他给自己胸口上贴了一片,给黄桃身上贴了四片。 “等会儿凉了再换。”向兴学把黄桃衣服掖好,又给她套上手套,把小丫头浑身上下捂得严严实实才戴上了自己的手套。 “诶。”黄桃兴奋得叹了口气,“这是什么绝美爱情啊,世界上怎么会有俨哥这么好的男朋友。” 向兴学笑了笑,然后为自己的粗心感到羞愧。 这衣服他穿了有两个星期,一直以为是厚重的款式,没想到重量都是被暖宝宝赘的。他胸口一直贴着向俨的好,可他一直不知道,一直为自己难过。 向兴学又想起来了,向俨那一次为庆祝猫猫的失而复得,请他吃烛光晚餐,碰杯时,小朋友西装袖口露出反光的表盘和深蓝色的表带。那一块表算不上贵气,打完折五万块不到,没有向俨身上穿的一套西装值钱,也比不上小朋友戴的其他表,表盘上没镶钻,耀眼都靠玻璃反射餐厅顶灯的光。 向俨戴着了。 那日的葡萄酒好像格外醉人。 回家的时候,他们并排走在人行道上,向兴学喝多了酒,脚步虚浮,走得歪歪斜斜。 他总是想那块表,有点儿高兴,又不敢太高兴。 他被乍起的秋风吹到墙边,被向俨拉着手腕拽到路中央。 向俨一直没松手,不轻不重地扣着,向兴学大着胆子摸到他的掌心,把自己的手指塞进他指缝里。他脑子不清不楚,对了半天才找到十指相扣的方法。 终于握紧了手,梧桐的叶子飘飘转转地落下,掉在地上,落成小小的声响。 向兴学想:真好啊…… 他一下子想不起来是什么好,甩甩脑袋继续想。 他停下脚步,低头看叶子,还是想不起来什么好,一时间想得挠心挠肺。 向俨陪他停下来,问:“怎么了?” 向兴学摇头,可他忽然又觉出另一种好,“真好啊,秋天到了。” 向俨“嗯”了一声,牵着他继续走。 路不长,但被他们走得很远;秋夜风凉,两个人手握在一起,掌心温暖。 向俨后来好像说了什么,向兴学没想起来。第二天酒醒的时候也没想起来,他觉得是类似“好好走路”这样的话,便没有仔仔细细地回忆。 暖宝宝驱尽了漏在胸腔里的寒意,也让向兴学的思维一步步回暖。 他想起来了。 向俨说:“我不会辜负你,永远都不会辜负你。” 向兴学差一点就要忘记向俨说过的最直白的情话。 他说:“我不会辜负你,永远都不会辜负你。” 又等了许久,向兴学感觉到胸口的暖宝宝不再发热,问:“你要不要再贴几块?我的不热了。” 黄桃说:“还行。” 向兴学觉得“还行”应该是不热了,他又摘了手套给黄桃贴了两片。 “还有三片,希望能撑到他们来。”向兴学把包装纸塞进兜里。 “您不贴吗?” 向兴学摇头,“我不冷。” 羽绒服很保暖,他心里又燃着熊熊的希望,不觉得冷。 他觉得有点无聊,心里也没有什么时间概念,隔一会儿就问一句“冷不冷”,黄桃每次都说不冷,被问了许多遍之后,她说:“向老师我真的不冷。” “那你冷了告诉我。” 黄桃点头。 后来黄桃说冷,向兴学又给她贴了两片。 向兴学听到了直升机的声音,螺旋桨转着,把雪花卷成漩涡,一个男人从直升机上吊下来,向兴学帮他把安全绳系在黄桃身上。 那个人临走的时候说:“您这颜色可真是穿对了。” 他仰头看着救援队的人带着黄桃往上攀,心里忽然有些感慨。 没有那几片暖宝宝,搜救的人估计只能找到两具僵硬的尸体。 “向老师。”黄桃的声音从头上传来,“我不站旻旻了。” 她朝向兴学挥手,大声地喊:“您和俨哥要好好的。” 小姑娘声音清脆,盖过风声和螺旋桨的噪声。 “我永远喜欢红色!” 恋耽美 分卷阅读54 牧野 作者:点点万 “我永远喜欢向俨哥哥!” 远远地,向兴学看到陆旻、木拉提和波塔在地平线上,他猜陆旻听不到黄桃这几声呼喊。 听到就听到了吧。 向兴学还挺骄傲的。 他也有点庆幸自己一直没发现这几块暖宝宝,发现了他不一定会带在身上。 能活着,要多亏向俨的细心和向兴学的粗心。 一切都是必然和偶然的相遇。 第四十一章 在乎 黄桃被送到大城市接受治疗,提前结束了这段荒野之旅,让向兴学很是羡慕;向兴学自己没出什么大毛病,只是手上有一些冻伤,起了一圈小水泡。 他看着自己凄凄惨惨的手,想跟向俨诉苦又怕他担心。他犹犹豫豫的,纠结到皮肤将要长好才拨通了卫星电话。 向兴学没直接打给向俨,怕他在手术上。他打到医院里,护士说向医生病了几天,请了病假。 拖延许久的电话即刻拨了出去。 向兴学心里不安,把电话攥在手心,新生的皮肤被按得发疼。 “喂?”向俨声音很哑,听得人揪心。 “怎么病了?” 向俨没作声,呼吸声很重。 向兴学还听到几声压抑的咳嗽。 他走到外面,拔出天线,然后把手机紧紧地贴在耳朵上。 向兴学经历的那场风雪是残冬的威慑,在那之后山谷里气温回升得很快。向兴学还穿着红羽绒服,他蹲在地上,浑身冒着热气。 “我很想你。” 向俨还是没回话。 “我看到暖宝宝了,很好用。嗯——很暖和。” 向兴学忽然被上涌的热流糊住了视线,他太久没和向俨说话了,整整三个月,没听见向俨的声音。 向俨问:“还好吗?我听说你在风雪里迷了路。” “没事的,摸到了暖宝宝。” 电话那头忽然传来一声嗤笑,笑声也哑。 “你别回来了吧,我看你在那儿也挺好的。” 向兴学没被那一句话打败。他的命都是向俨救回来的。经历过生死,人就不脆弱了。 他觉得向俨只是嘴硬。 “我要回来的,三月就回去了,还有两个月,两个月不到,一个多月。”向兴学用空着的手在雪地里算日子,“四五十天。” 四五十天好像也挺长。 博尔塔木卡的春天在四月,但向兴学不能等到四月。 “等等我好不好,我很快就回去了。” 向俨听起来是克制不住咳嗽声,咳得电波都在震,他咳完就抛出一个凉凉的问题,“小叔,我为什么要等你?” 向俨好像真的生气了,他们在一起许多年,他只有在床上才会喊“小叔”。 “我爱你。” “我们是分手了吧?”向俨问。 “不是。” “不是你说狗子给我,猫也留给我?你挺无私。” 向兴学咬定了“没有”。 向俨也不跟他继续争,说:“你爱怎么说怎么说吧,反正在我看来是分手了。” “你就等等我嘛。” 这话一说出口,两边都静默了。 向兴学老脸一红,吸了吸鼻子,“等我回去再说。” 向俨没说话,向兴学当他是默认了,又叮嘱向俨说要多喝热水。 直到三月,山谷里都没再下雪。但之前的积雪褪得慢。 天还是冷,气温一直在零度以下。 波塔说这一年雪水充沛,等到开春这片荒野上能长出许多的草和野花。 加玛的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把厚实的衣服撑成一个鼓鼓的小山包,波塔和加玛的孩子会出生在五月——他们更加希望这是一个女孩儿,一出生就被花草簇拥。 向兴学摸过一次加玛的肚子,隔着衣物也没什么特殊的触感,但他的手只是放在肚子上,心情就激动不已。 新生命总是让人感动。 他想起向俨降生的时候,自己才六岁,就被告知会有一个“侄子”,那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他不懂事,但莫名地期待。 向兴学觉得这像一种命运的呼唤,冥冥之中,向俨就成了向兴学生命的一部分。 他们把牛羊赶到集市上。 波塔把牲畜都卖了,只留下几匹马,他说要在城市边缘开一个马场。 博尔塔木卡的荒野与草原不再属于牧民,所有生命都要回到原始的状态。 草和花将会疯狂地生长。 向兴学和陆旻又回到芮咯的宾馆。 向兴学把手机插在墙角的充电器上,按开机键。 他就蹲在墙角,看到通讯公司的欢迎语,紧接着手机一直震,短信不断地涌进来。向兴学看着一条条广告一闪而过,被新的广告取代,也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些什么。 向俨是很理智的人,知道他在荒野里,不可能给这个手机打电话和发短信。 向兴学本着不抛弃不放弃的态度,一直盯着手机。他看到几条学校发来的短信,然后看到了航空公司的短信。 手机好不容易震完了,向兴学先看学校的短信,然后一条条地删广告。 有几条不是广告。 向兴学把东航的会员卡绑在了自己手机号上,向俨有时候会在官网上订机票。航空公司会把短信备份一次发到向兴学的手机上。向兴学几乎没有监控向俨行踪的方式,这是唯一一种,但意义不大,因为向俨去哪儿都会和向兴学说一声,每次都和短信上说的一样。 “【东方航空】0124 11:55花溪机场14:45中川机场t2a降中国东方航空mu2448,订单325421801241033已经预订成功,乘机人:向俨 您预定的是即时 恋耽美 分卷阅读55 牧野 作者:点点万 机票,请即刻到达花溪机场乘运航司柜台办理登机。” “【东方航空】您好,因兰州遭遇暴雪,天气状况不佳,mu2448起飞时间调整至13:00。东方航空为您在贵宾候机室准备了零食和饮品。” “【东方航空】0124 21:30中川机场00:10(次日)花溪机场t1降中国东方航空mu2452,订单325421801243894已经预定成功,乘机人:向俨 请提前至少2小时到达机场乘运航司柜台办理登机。” “【东方航空】您好,因天气原因,mu2452起飞时间待定。” “【东方航空】您好,因天气原因,mu2452航班取消。” 花溪机场是桐城当地的机场。 中川机场听着有些耳熟。 向兴学想了半天,才意识到中川机场是他来时停留过的兰州的机场。 他凝视着短信的界面,看到暴雪两个字皱起了眉头。 向俨急匆匆地订了去兰州的机票,到达之后又立刻订了返程的机票。 来做手术吗? 还是…… 他慌忙地拔下充电器,握着手机去敲陆旻的房门,不小心没控制住手上的力道,把门敲得砰砰响。 “那天,我们去找马那一天,是什么时候?” 陆旻有点懵,仔仔细细地想了想,“一月份吧。” “一月多少号?” 陆旻皱着眉头想了许久,没想起来,他有点抱歉:“对不起啊向老师,我在山谷里没怎么注意过日期。” 是的,凛冬的日子又冷又长,没有人敢在意它具体是几月几号。向兴学在燃起希望之前,也是熬着过,特意不去撕日历。 “你们寻找救援的时候,有没有……有没有打电话给我的家人?” “木拉提找的是自治州的负责人,按道理外来团队遭遇危险,政府应该会通知家属吧……”陆旻很认真地说,“当时情况挺危险的。怎么了吗?” 向兴学摆摆手说没事,回房的时候想起来向俨说过他知道自己在风雪里迷了路。 他不再想去求证什么了。 向俨的真心和真相一样昭然若揭。 他在一月二十四日上午急急地飞了兰州,飞机延误,下午到了中川机场。 向兴学又看了看短信,看到小朋友在五点多订了回桐城的机票,然后东航的航班取消了,他可能坐的别的航司飞机回的桐城。 而向兴学是傍晚的时候等到的救援。 那向兴学出门找马的那一天就是一月二十四日。 向俨是这样的人,在向兴学有期待的时候,从来不让他失望。 向兴学躺倒在床上,眼神空放地盯着天花板,喉咙紧得一塌糊涂。 小朋友来兰州一趟,回去就病了,他几年都没病过了,一生病就哑了嗓子,还一直咳嗽。 向兴学想,来干嘛呢,又帮不上忙,还把身体搞坏了。 想着想着,眼泪就流了下来。 他一边哭一边想,如果他当时真的死在了荒原上,死在了风雪里,那向俨就会从兰州坐火车转汽车,或者直接租一辆车,开到博尔塔木卡州,把他的尸骨领回家。 向兴学在风雪里的时候还不怎么怕死,他心灰意冷,只想让黄桃活下去。 他觉得向俨不在乎他。 可是向俨从来没有不在乎过。 五年前去山里看向兴学是在乎。 一月二十四日飞兰州是在乎。 暖宝宝是在乎,红色羽绒服也是在乎。 向俨说永远都不会辜负向兴学,永远是一个很重的词,但是向俨说了。 他是很重视承诺的人。 向兴学从喉口挤出巨大的呜咽,泪水不断地往外涌。 他现在才感受到像黑洞一般深沉的后怕。 他怕死,怕极了。 在那个时候死掉了,他就永远都不能知道向俨有多在乎。 第四十二章 回家 桐城是江南的城市,在江南,三月底有莺飞草长和温热的阳光。 向兴学身上穿着最薄的羽绒服,一下飞机就被暖出了一后背的汗,他把外套脱了挂在手上,伸另一只手拦了一辆出租车。 走的时候带了两个箱子,回的时候箱子上多挂一个包,包里放加玛准备的一些小物件儿和塞不下的衣服。 “师傅,看你这个样子,啊是从北方回来的啊?” 出租车司机操着一口标准的桐城话,把向兴学的普通话也带跑了,“你怎个知道我是回来的?” “我都忘的了,但你是桐城人啵,一看就像。” 向兴学笑着说:“我是。” “北方冷啵?” “还行,现在也没那么冷,北方也快到春天了。” “哦哟,桐城哪乖有春天哦,马上夏天都快到了,前几天还冷得要死,今天就有二十多度,这个鬼天气,跟个二百五似的。” 向兴学又笑,车窗外梧桐都长了新叶,绿得像水波。 他想,桐大的樱花和桃花都该开了,可以带狗子去看看。 车开到小区门口,向兴学自己拖着箱子慢慢地往家里走。他不敢走得太快,一步一步试探着,走向他和向俨的家。 想念的情绪像暖水瓶里的沸水,不断加热空气。刚离开的时候他就开始想念;在博尔塔木卡,想念不停,几十毫升的空气在狭窄的瓶身里膨胀,膨胀,膨胀;如今他终于回来了——离家几步路远,热空气也终于蓄满了力顶开软木瓶塞,于是千千万万种思念全冲出瓶口。 向兴学的心被烫得发疼。 想到了极致,人就入了魔,情绪不知道歪到了哪里。他想zuoai,想插入向俨的身体;想接吻,想吸破小朋 恋耽美 分卷阅读56 牧野 作者:点点万 友的嘴唇。想把向俨操得眼泪口水一起流,无依无靠地求他停下来。 他走到家门口,把钥匙插进锁孔,金属表面的凉气暂时缓解了向兴学手心里的热。 他握着钥匙,想,算了,先碰一碰吧。向俨上班也累,等他回来,先好好地摸一摸小朋友手上的皮肤。 向兴学笑了笑,转开了锁。 家里没有人。 狗子没叫。 猫猫也不在。 客厅里窗帘拉得很紧实,把大半的春光拦在外面。 向兴学开了灯,看到茶几上压了一张纸: “分手了,拜拜。猫我带走了,狗在我爸那儿。房子和房子里的东西都留给你,我们谁也不欠谁。” 向兴学想起五年前,向俨说过:“把房子给她吧,她不要也留给她,她和你在一起这么些年也不容易,这样有头有尾,算是善始善终。” 向俨把房子留下了,这是他的“有头有尾,善始善终”。 几个月前,向俨和朋友说:“猫归谁 狗归谁 同性恋又不合法 我没法上法院要孩子。” 不用上法院要,两只动物,两个人,数量上可以平均分。 五十几天前,向兴学和向俨打电话,他说:“你就等等我嘛,等我回去再说。” 向俨没说话,不是默认,是没答应。 向兴学一屁股坐进沙发里。 他暂时还没想明白为什么,但是他和向俨真的分手了——而且这个分手好像还是他自己提的,向俨挽留过的,他说:“我没让你走。” 向兴学记忆力很好,但感情中枢不够发达,这一切发生得太快了,一时半会儿他尝不出“分手”的滋味。 他只是不太理解为什么向俨说走就走了。 向俨在一月份还飞了兰州。向兴学在前几天才体会到向俨是在乎自己的,是爱着的。 那为什么要分手呢? 向兴学把纸拿在手里,反反复复地看。 小朋友写了几年龙飞凤舞的字,写多了病例,生活用的字体也发生了变化,原本认真端正的行楷进化成了行书,或者行草。纸像是从几年前的笔记本上撕下来的,纸质不好,被墨水穿透。向俨不写汉语里的句号,所有句号都是点,他习惯性地在句尾下重笔,薄薄的纸被笔尖戳出孔,于是所有的句号都漏光。最后半句“我们谁也不欠谁”,离前面的逗号有一点远,字迹也比其他无关痛痒的字要认真。 “我们谁也不欠谁”——向俨心里难道就有一杆秤吗?感情上你来我往,物质上礼尚往来,亏欠两个字,要怎么才能算得清楚? 向兴学觉得向俨是真的心狠,一分手,“猫猫”就简化成了“猫”,“狗子”被写成“狗”,他连猫狗的名字都不愿意写全。明明“猫猫”和“狗子”都是向俨起的名,他却不要这些名字了。 向兴学把纸放回茶几上,心口被几千根银针扎着。 他笑了一下,这个痛感很具象,一颗拳头大小的心脏,上面插着许多刺,形状上,像刺猬。 他站起身来,走到向俨房间里,打开衣柜,里面空空荡荡。衣柜旁的书架倒是不空,向俨最喜欢的三本白色封面的书都还在,书柜下边的抽屉里放着劳力士的盒子,向兴学一直搞不清楚这块表是不是他的,他在学校表彰大会上戴过几次,但向俨也没说是借给他还是送给他。几十万一块的表躺在盒子里,向兴学在分手之后才知道那块表是真的送给自己了。 他又拉开了向俨床头的柜子,润滑油还剩半瓶,床缝里藏的套子也还在。 向俨只是带着衣服走了,没说去哪里。 向兴学换了一套衣服,开车去找向兴邦。 他在街边的超市买了一包硬壳的“桐花”,蹲在向兴邦别墅门口抽,连抽两根抽不出味,把烟头扔到几百米外的垃圾桶里才回头按了门铃。 狗子先扑出来,哈哧哈哧地围着向兴学摇尾巴。 “进来吧。”向兴邦手里盘着两只核桃,让向兴学进了门。 向兴邦和向俨的关系在这几年缓和了不少,向俨开始主动地去看望他爸,父子两个从来不提旧事,凑到一块儿就说说向兴邦的公司和向俨的工作,不像是父子关系,像某种合作伙伴。向俨愿意低头还是因为向兴邦在那次出柜的风波之后再没找过其他女人。 “哥,小俨去哪儿了?”向兴学问。 “他哪能告诉我。”向兴邦手里动作不停,核桃颜色赤红,泛着油光,“你们分手了?” 向兴学不说是,也不说没有。 向兴邦叹了口气,“这么大的人了还闹分手,当年还跟我说什么照顾他一辈子,你说你丢不丢人。” “他真没说他去哪儿吗?” “我骗你干什么。”向兴邦把核桃放在木质的托盘上,“兴学啊,我跟你说些心里话,我自己琢磨出来的,向俨肯定不高兴我把这话说给你听,他最要面子,知道了估计又得跟我生气。但是吧,他不跟你说,我要是也不跟你说,你恐怕真的就悟不出来。我马上快六十岁了,也不知道自己能活多久,留在世上的就一个儿子,我还是希望他被人好好照顾着。” “我这辈子,就爱过你嫂嫂一个女人。但我不知道该怎么爱她,在我年轻的时候,她断了我的前路……这些不提也罢。”向兴学摆了摆手,“我也不是想为自己辩解什么,让孩子缺失一个正常的家庭环境是我的错,我想说的是,向俨性子随他妈妈。” 向兴邦煮了一壶茶,倒进陶瓷的茶杯里,把茶杯推到向兴学眼前。 向兴学看着热 恋耽美 分卷阅读57 牧野 作者:点点万 腾腾的茶,被雾气朦胧了思绪。 他觉得向兴邦要说什么惊天动地的话。 “就之前那个事,向俨给我发短信,我一开始真的觉得他是为了气我,可是后来吧,他那个态度也太奇怪了。我儿子我还是了解的,我不觉得他是那种利用完别人感情还能善后的人,我不跟你再追究什么,是因为我觉得你们俩自己能分开,就算你单方面贴着他,他也不会乐意,你懂我的意思?我没想到你们还能继续过。后来我渐渐反应过来了,我被那小子摆了一道。” 向兴邦喝了口茶,然后接着说:“后来,大概是你们在一块儿一年之后吧,我怎么想都觉得不对,查他银行卡里流水的时候,我才开始明白,那小子一开始就是冲着你去的。他平时花钱吃吃喝喝买买东西算是正常,但是有一笔钱,转到了一个网络公司账上,然后还有几笔,都去的是个人的户头,加起来有两百来万。那卡里放的是我给他的零花钱,经年累月地攒起来也就剩两百来万,几天内全打出去了。我找人查了一下这些户头,都是s大的领导和年轻老师,那网络公司,估计也是买来给你造势的,你明白吧,赵什么,就你那个老师,他能落马是向俨用钱给你砸出来的。这事儿你知道吗?” 向兴学说不出话来,只能摇头。 他吸了一口气,气在嗓子眼里抖。 这世上哪有清清白白太平路,向兴学以为自己靠着一腔热血把名利场洗成造梦堂,现在才知道那凡尘俗世里的阳关道原来都是向俨用钞票给他铺的。 “我估计你也不能知道,他肯定不会跟你说。他能这样把你们在一起的事情抖出来,就是为了护着你,把错降个格揽到自己身上,让我不能怪你。他给你摆平那老师,也是不想你受委屈,我琢磨着他是希望你永远不被恶臭沾染上。” 向兴邦又叹了口气,“你缺心眼儿,我儿子看得明白,但他喜欢你这种缺心眼儿,他也缺心眼儿。 “你们之间怎么相处我不知道,但他肯定算计你了,呵呵,他还算计我。那臭小子,一开始就在那推波助澜,巴不得你赶紧把婚离了,我他妈竟然也没看出来,还放你住到他家里去,简直就是把羊崽子送到老虎洞里。 “我这样把话告诉你也是报了一箭之仇,小兔崽子算到老子头上来了。但是吧,我告诉你,让他没面子,我自己也没面子。人活到这么大年纪,面子算个什么东西呢,我孤苦伶仃的时候才醒悟过来,我没跟曦明好好过,但太晚了,我不想你们重蹈覆辙。 “兴学啊,向俨明面上看不出来,内里其实是个情种呢。他高二要选文,我偷偷让他老师改成理科,他跟我闹,我也不明白他明明学理科更拿手,干嘛非要把前途葬送在文科上。高考填志愿那会儿,一个理科生五个志愿都报什么汉语言,好学校不去,去收理科生的垃圾学校。我觉得我管不住他了,随他去了,他倒好,临时改成了医学,他跟你在一块儿我才想明白,那会儿得亏你结婚了,不然他真得去学文学。” “不过啊,他那时候估计是伤透了心,是真的难过了,我当他是青春期叛逆,和他那群不着调的朋友混在一起喝酒泡吧,天天把自己喝吐了才回家,一天到晚造作自己。”向兴邦笑了笑,“人不大,心里藏着事呢。” “向俨跟你分手,肯定是你做了什么事儿,他过不下去了,我不信他愿意离开你。” 向兴邦喝尽了杯里的茶,“你们俩,一个是我弟弟,当亲儿子带的弟弟,一个是货真价实的儿子,老子帮儿子兜着事,犯祖宗的大忌,这是作孽啊。但我还是希望你们能好好的,到老了,能互相有个依靠。去找找他吧,认个错,好好地过。” 向兴学从芮咯回来,想着,一个男人,不能再为情情爱爱的事哭哭啼啼。 但他又被眼泪糊住了眼眶。 他之前一直觉得,去爱别人,爱那没心没肺的小俨,是把刀往自己心上插。 现在才感觉到,被那“没心没肺”的小俨爱着,心也痛,比被刀扎还痛。 他心上的肉,像是被送进绞肉机里,剁碎了形状。 向兴学从来不知道,“被爱”比“爱人”,还要痛。 狗子看到主人哭了,也在那呜呜咽咽地叫。 向兴邦把话说完就盘着核桃上了楼,不想看他失魂落魄的样子。 向兴学说什么照顾向俨呢,他自己一直被小他六岁的向俨护着——到向俨决定离开的时候,还把房子留了下来。 留一套房子,保全向兴学余生有家可回,无风无雨。 他到走也没把真相说出来,留一句轻飘飘的“我们谁也不欠谁”。 向兴学欠他,欠他十八岁到二十四岁的六年,还欠在一起之后的五年,欠冷战后信询全无的三个月,欠一无所知。 又欠向俨的细心才换回来的一条命。 欠了这么多,该怎么还呢? 第43章 心疼 向兴学把狗牵到车上,坐在驾驶室里打向俨的电话。 “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请稍后再拨。” 他不确定向俨是忙还是刻意地不去接他的电话。 他把手机立在支架上,开着免提又一次打了向俨的电话。 意料中的无人接听。 中英文提示语在车内不断地重复,声音凛冽过荒原上的风。 向兴学看着方向盘上的车标,又喉咙发紧——三百多万的车,也被向俨留下来了。 向兴学从未想过自己能值那么多的钱,他以为他全 恋耽美 分卷阅读58 牧野 作者:点点万 部的身家不够买一块劳力士,向俨却断断续续地在他身上砸了几大百万。 房子,车子,票子,手表,衣服。花钱如流水。 他想哭也哭不出来了,身体里的汁液全从眼睛里流了出去。 狗子扒在驾驶座靠背上,用爪子去拍向兴学的胳膊,舔他的脸。 向兴学转身把它按回后座,摸了摸狗子的脑袋,“我们要把你妈妈找回来。” 他把车开到了医院,去找相熟的护士。 “向医生啊,前段时间他不是请了病假吗,回来之后就申请去——去哪里来着,s市人民医院?还是s市第一医院,去学习去了。怎么,您一个做叔叔的还不知道他去哪儿?” 向兴学想笑笑,笑也笑不出来。 小护士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有些不自然地清了清嗓子,“您去问问赵主任吧,赵主任因为这事儿发了几天的火,他肯定知道向医生去哪儿了。” 向俨去了人民医院,医院在s市,从桐城开车过去要三个小时。赵主任说,这种形式的学习,像块跳板,年轻医生的表现如果被人医认可了,就能一直留在那里,走了便是走了,难有归期。 走了就不回来了。 桐大附院的门诊大厅还是原来那个样子,儿童输液区也没有变。向兴学一路走到大厅的玻璃门前,用鼻子不断地嗅,医院有医院的味道,向俨工作的时候身上就是那种消毒水味,没有草木香气好闻,却照样能让向兴学欲罢不能。 但他已经很久都没闻着了。 空气里是向俨身上常有的味道,却不是向俨的味道。 向兴学推开玻璃门,看到街边的花店摆着几桶百合和康乃馨在外边,还有之前庄秋白送给向俨的花。 好像叫鸢尾花,蓝紫色的花瓣里藏着明黄的心。 他突然有点儿好奇庄秋白送蓝色鸢尾花是什么道理。 “您好,我想问问,这个花的花语是什么?” “那要看送花的人怎么理解了,每种花都有许多重意思,这种蓝色的鸢尾花可以表达偷偷的仰慕,或者赞美对方素雅大方。” 花店的小姑娘嘴角抿出一个浅浅的梨涡,“大部分人都不太了解鸢尾花,我们店里都拿它做花束里的点缀。” 向兴学点点头,“嗯,我原来也不知道它叫什么……” 他忽然想起向俨收到花的时候,一口就叫出了名字。 向俨是懂花的。向兴学一直没有意识到这件事。 他在几天内经历了大量的感情奔涌,这会儿对注入胸腔的热流和深入六脉的澎湃已是见怪不怪。 向兴学安静了一会儿,随后问:“请问满天星的花语是什么?” “满天星一般用作陪衬,花语有思念、梦境、配角。”小姑娘笑了一下,“还有真心喜欢。” “谢谢你,给我包一束满天星吧。” “只要满天星吗?” “对。” 向兴学常常买花,买蓝色妖姬是唯一一次,家里放的大都是满天星。 向俨说满天星的花语是“你说的很有道理”,向兴学不信,但他也没有深究。 他太迟钝了。 向兴学把花放在副驾驶上,狗子又从空档里凑上去闻。 “坐好。” 狗子乖乖地坐直了身子,眼睛却是湿漉漉的。 “你也想妈妈吗?” “我也想。” “妈妈在s市,他可能不要我了。” 向兴学叹了口气,“没关系的。” 他给自己系上安全带,在微信里点开向俨的头像。 “今天到家了,把狗子也接回家了。” “想你了。” “我爱你。” 界面上掉下来许多星星,还有一个转瞬即逝的“正在输入中…” 原来向俨在看。 向兴学燃起些微的希望,他又发过去一句:“下班了吗?” 没有人回复。 向兴学发动了车子,想那些星星。 他不知道这个功能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他只知道“想你”没有星星,加上一个“了”就有星星了。 “想你了”是什么意思呢? “想你”这件事已经发生过才要加“了”。 明明不加“了”的“想你”——正在进行时的想你,更能传达感情。 向兴学觉得腾讯公司欠自己一万种天上下星星的浪漫。 他趁红灯的时候又给向俨发了一个“想你”,才抹平了心里那种委屈。 向兴学在家里把过去的事情仔仔细细地捋了一遍,还是不知道向俨在哪儿“设计”过他,他只对水潭边的胜负依稀有点感觉,向俨说他要出剪刀,然后出了布,这个逻辑有点儿太简单了,向兴学自己都不会这样出。 小朋友是故意输掉的,可能是因为向兴学说了自己想在上面。所以向俨迁就他。 那么宠他的一个人怎么说放手就放手了呢? 向兴学又想不明白。 他太笨了,是向兴邦说的那样,缺心眼儿。 现在知道向俨在人民医院,他也不敢贸然地去找,他可以认错,但他不知道向俨在意的错误到底是什么。 向俨是生了病才申请的调离学习,刚走没多久,不是向兴学离开之后立刻走的。 可能他原本也不认同“分手”这个提案,他也想等一等,等到向兴学回来——毕竟向兴学走的那一天,向俨还带着狗子把他送到了机场,不是要离开的样子。 向兴学给黄桃发了一条微信,“黄桃,我问你点事。” 那边回的很快,“啥事呀?” “那天我们去找马,救援队应该通知了家人,向俨在那天坐飞机去了兰 恋耽美 分卷阅读59 牧野 作者:点点万 州。” “???您是在秀恩爱吗????这狗粮我吃了/笑哭” “不是,回来之后他就跟我生气了,很生气。你说他为什么生气?” “这该怎么说呢就是很担心你呗/捂脸 是我的锅。” 黄桃又发过来一句“没事的哄哄就好了我男朋友要是爬山遇上危险还得出动救援队来找他我肯定也跟他生气。他爱你才跟你生气呀不爱你才不会管你的死活呢。” “是这样吗?” “就是这样。” 向兴学觉得黄桃还是没说到点子上,毕竟她不了解前因后果,“你现在有空吗?” “有空呀。” 向兴学拨了个语音电话过去,把没交代的事情都说了,也说了向兴邦的话。 小姑娘听完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说“可能就是受不了了吧。” “受不了什么?” “怕你死掉。向老师您这样对俨哥其实挺残酷的,我觉得啊,只是我个人觉得,您看您平时都在学校里安安稳稳的,突然要去冰天雪地里,俨哥本来就很担心了,你看他给你准备得那么好,又是羽绒服又是暖宝宝,就是怕您冻着了,您倒好,三个月没有消息,突然来一个消息就是出事了,这放心再大的人身上都受不了吧。” “所以要分手吗?” “可能还有其他的原因吧,我觉得你们俩这样也太累了,明明很爱对方,但是爱得都很卑微。太累了。要我说,他可能一开始就不乐意你去那儿,身边还跟着一个旻旻。但是主要原因还是您作死,虽然我也是在作死” 向兴学小声地说:“他也没不让我去啊。” “他那是傲娇,您知道傲娇是什么意思吧?嘴上说的和心里想的不一样,明明喜欢还偏说不喜欢,不想让你去就说让你去。我觉得他也挺纠结的,想支持你的选择又担心得要死。” “我知道了。” “别怕,他对你感情到位,您都开窍了,肯定能追回来的。” 向兴学怀揣着黄桃给的勇气开车去了s市。 他怕向俨不乐意见到自己,便没敢用“向兴学”这个名字挂号。 “柏蕴和”在向俨的庇护下整整迟到了五年。 他打听了向俨的工作时间,踩着点挂上了下班前最后一个号。 “柏蕴和先生是吗?心脏隐隐作痛?” 向俨看了一眼护士递过来的病历,低头在上一份档案上签字,手速飞快,把签好的文件放进文件堆里。 “嗯。” 向俨瘦了,下巴尖了不少,气色也不好,看起来很疲惫。 “心疼。” 医生一下子丢下笔,抬头看他。 第44章 叔叔觉醒 瞬时的反应骗不了人。 向俨眼睛里有一半惊喜和一半惶恐。 被扔掉的笔滚到桌边,他立刻低下头去,把笔拢回原位,然后放在桌上的手开始抖。 “下班了,你先出去吧。”向俨转头跟护士说。 “这儿不是还有一个病人?” “他没病。” 护士看向向兴学,向兴学冲她点头。 护士把堆叠的文件立起来,在桌面上跺了跺,理平整之后就抱着东西出去了,临走前说了一声:“向医生再见。” “嗯,再见。” 向兴学给自己找了张椅子坐下,从他的视线里看过去向俨的手比刚刚抖得更加厉害。 向俨用左手握住不停战栗的右手,握得很紧,把手背掐得发白。 向兴学明白了,以前他都是这样掩饰的——他有很多克制不住的情绪,向俨想把它们藏起来,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明明藏得不算好,但向兴学就是没看出来。 向兴学很难过,但他觉得向俨应该更加难过。 他张张嘴,想说话,言语全卡在喉管里。 向俨也不出声,低着头沉默。 “不分手好不好?”向兴学终于说出话来,声音比乌鸦叫还难听。 “不好。” “那我重新追你好不好?” 向俨抬起头来,又用那种很轻浮的声音说:“没必要。” “向兴学,我们好聚好散,你别作贱你自己。” 向兴学拖着椅子往向俨身边挪了挪,向俨看到他的动作,在地上蹬了一脚,办公椅迅速地后撤,椅背撞在墙边的橱柜上。 “砰”的一声。 不轻不重,不大不小。 小朋友身子跟着颤了一下,坐定之后把脚抵在地面上,还想往后缩,但已经无路可去。 向兴学摊开手掌把手举在胸前,“我不过去了。” “我看到你那天订的机票了,去兰州了是不是,来找我的。” 向俨冷笑了一声,“是啊,去给你收……” 向兴学猜他要说“收尸”,但不忍心把这两个字说出口。 向俨怕他死掉,忌讳的词语提都不敢提。 “去看看你冻成什么样了。” 向兴学忽然轻松了起来,他真的体会到了黄桃说的“他对你感情到位”、“肯定能追回来的”。 “你爱我。”他笑了一下,“我也爱你。” 胡搅蛮缠的方法他还是会的。 “下班了,请我吃饭吧。” 向俨这会儿手不抖了,“自己吃。” “我没带钱。” “现在谁身上带钱。” “没带手机。” 向俨从口袋里掏了掏,拿出手机打向兴学电话。 铃声响了起来,向俨立刻把电话掐了。 向兴学掏出手机,把电话回拨了过去,向俨手机铃声也响了。 “接呀。” “你有病吗?” “你快接。” 向俨不接。 向兴学又听到“您拨 恋耽美 分卷阅读60 牧野 作者:点点万 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后再拨。” “我以为你把我拉黑了,还好没有。走吧,我请你吃饭。” 给人设套其实蛮简单,只要足够了解对方。 向兴学觉得自己真的开窍了。 “我等会儿把你设成紧急联络人,你再不接电话我可能就死在哪里了。” 向俨刚刚眉头皱着,被向兴学神精病的表现弄得极度不耐烦,听到这句话表情凝固在脸上。 打蛇打七寸,向兴学自己就是向俨的要害。 向兴学找了一家中餐馆,点了不少甜口的菜。 向俨每道只尝了几口,就放下了筷子。 “不合口味吗?” “你到底想干什么?” “追你。” 向兴学夹了一块糖醋排骨到向俨碗里,“瘦了,多吃点。” “我说了咱俩结束了,你没必要这样,我不会再跟你在一起的。” “我错了,但我还没同意。” “这样很没意思。”向俨低下头去,拿筷子拨了拨碗里发亮的排骨,“我不想跟你在一起了。” 向兴学又给他夹了一块排骨,“我想就行了,吃肉。” 向俨小口地啃着排骨上的肉,像小鸟在啄食,好不容易把一块肋排啃完了,他又放下了筷子,“你为什么要这样?之前离婚不是离得很痛快。” “不痛快啊,离了两年,你要跟我分手,起码得分四年才能分干净,我爱你比爱沈云梦多一倍,可能还不止一倍,十倍的话,我们得分二十年。而且离婚也是沈云梦的错,她出轨了,你又没出轨,我至少再跟你折腾到五十岁。” 向俨抬头看了他一眼,又很快地低下头去,夹起另一块排骨。 “我出轨了。” “你不会。” 小朋友叹了一口气,“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我现在就是这样的,除非你答应我跟我在一起。” “我不喜欢你这样。”向俨皱起眉头,把排骨啃干净了。 向兴学忽然发现他们这样说话,向俨会不自觉地多吃几口菜,便连着给他夹了不少东西。 “太多了。” “慢慢吃。”向兴学拿了个碗,给向俨盛了半碗鸡汤,站起身来,把碗放在他左手边。 这样的靠近让向俨全身戒备起来,咀嚼的动作也停了。 向兴学假装没看见地迅速坐了回去。 “你不喜欢什么,我都可以改,改到你喜欢为止,但是你要告诉我,不然我不知道,这样永远都没法改。 “之前去博尔塔木卡,我可能也没问你的意思,我只是觉得你会喜欢哈萨克牧人的生活,我才去的那里,如果你不希望我去,我就不会去了。 “我不应该一直不给你打电话,但是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们是没有卫星电话的,但是后来有电话了我也没给你打这是我的错。我也不应该跑出去,遇到危险我不该一直呆在外面,但是那个时候真的是没办法,一个小姑娘被马颠下来在雪里摔断了腿,我不能放着一个女孩子在风雪里等死……我下次就不会去这么危险的地方了,不会有下一次。我错了,我跟你道歉。 “我不会再让你担心了。” 向俨埋头吃菜,不说话。 向兴学又给他夹了两块排骨。 他想起来黄桃还说过向俨不喜欢旻旻跟着他。 “我跟陆旻把话说开了,他知道我很爱你。一去就说开了,我不喜欢他,我爱你。 “他跟我去是跟学校打的申请,不是我让他跟去的。 “而且我怎么可能对学生下手呢。” 第45章 觉醒也不够 向俨吃光了碗里的菜,拿纸擦了擦嘴。 “饱了吗?再吃点吧?” “刚刚那些话谁教你说的?” “我自己琢磨出来的。” “行。”向俨拿上外套作势要走。 “我说我说我说我说我说你别走。” 小朋友坐回了座位上,挑着眉毛看他。 向兴学在心底里发出一声哀鸣,聪明还是向俨聪明,这会儿冷静下来自己就占不了上风。 “是黄桃,就是跟我们一起去波塔家冬牧场的女学生,摔断腿的也是她,她发现我衣服里有暖宝宝的,不然我跟她都得死在博尔塔木卡。” 向俨眼神示意向兴学继续。 “她只是指点了我一下,话都是我自己说的。你什么都不告诉我,我太笨了我感觉不出来你在想什么,再喝点儿汤吧?都盛好了。” 向俨看了一眼汤,又看了一眼向兴学。 “你就喝点儿吧。”向兴学发出乞求的声音。 向俨拿调羹挖了一勺鸡汤送到嘴边。 “喝完喝完,脸上都没肉了。” 向兴学看着他把汤喝完,小心翼翼地多问了一句:“再来一碗吧?” “饱了。” “小鸟胃,吃得比女孩子还少,怪不得不长肉。” 其实向俨已经吃了半盘排骨,还有七七八八加起来能有整碗的菜,又喝了一碗汤。 “猛禽也没我吃的多。” 向俨说完就闭上嘴看窗外,假装没说过这话。 向兴学激动得要哭,小朋友冷酷的幽默感又回来了。 他识相地没有接话,把剩下的菜扒拉进肚子里。 “机票是怎么回事?”向俨把手肘撑在桌子上,用手托着脑袋,“怎么看到的?” “我把你的账号绑在我手机上了,你买票我都能看到短信通知。” “你挺有能耐啊。” 向兴学心里紧张了一下,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犹豫了半天才小声地说:“我不是故意的。” 向俨的能耐比向兴学大得多,但是向 恋耽美 分卷阅读61 牧野 作者:点点万 兴学不敢回嘴。 向兴邦说向俨不愿意把只属于他一个人的爱情透露出来,那样他会觉得没面子,会生气。 小朋友明面上一步都没朝向兴学走,不,可能“不情不愿”地走了几步,暗地里却迈了几万步,几十万步,一个人,跨过万水千山,斗遍艰难险阻,走到向兴学身边去。 他孤身一人倔强地把一条寂寞的路走了许多年。抵达的时候还非要穿着锦衣华服,让自己看起来游刃有余。 向兴学觉得自己是时候为他修一条平平坦坦的大道了。向俨这样的小孩,最不该吃苦,他应该坐在轿子里,戴着红盖头,舒舒服服地被人抬着,然后叫向兴学一声相公。 他不该承受这么多的辛酸苦楚。 向兴学想知道他来时的路,也想护住向俨最看重的脸面。他可能情商不太高,但有些事要用心做,用心做才有可能做好,也能少一点伤害。 “东方航空是吧?什么时候解个绑?”向俨问得轻飘飘的,眼神也在飘。 “我不会。” 向兴学闭眼吸了口气,睁开眼就预备耍赖到底。 向俨抿嘴笑了一下,笑得很浅,但是眉眼弯弯,黑眼珠子里有星星。 眼下弯弯的卧蚕也在笑。 温柔而可爱。 可是笑完之后说出来的话却不怎么友好,“我替你解。” 黄桃说,向俨是傲娇。 “我不同意。”向兴学即刻否定了向俨的提议。 “你这样绑卡我也不同意,别太过分了。” “那这样,我们换,我把我的银行卡绑在你手机上,我花钱,短信你收,这样就公平了。” 向俨又笑了,对玻璃外的夜笑的。 玻璃已然成了一面镜子,于是这个笑就暴露在向兴学眼皮子底下。 他的笑容让向兴学很得意。 向兴学心里揣着希望,也看向窗外,视线紧紧地追着向俨。 小朋友垂眸躲了一下,随后两道目光缠在了一块儿。 向俨大概是恼了,把头转回来,看桌面上的盘子。 “我以后不坐东航的飞机了。” “别啊,俨俨,别总是推开我。”向兴学把声音放得很轻,温温热热地哄。 一声“俨俨”把漂泊在外的视线拉回到向兴学的目光里。 向俨害羞了,白净的面上浮起两瓣红云。 他不常害羞,但脸上一旦热起来,那幼嫩的青涩便褪不下去。 向兴学也是才发现,他的小朋友其实很好懂,也很好哄。 站在上帝视角的感触就是不一样。 向兴学去结了账,向俨也没跑,乖乖地在门口等着。 “你去哪里?”向俨问。 “你去哪我去哪。” “狗子呢?” “放你爸那儿了。” 四月了,夜晚的风还是有些凉,向俨穿上外套,把手揣在口袋里。 他也不说话,站在路灯下面,用手从口袋里把衣服撑出两个尖尖的凸起。 向兴学陪他站了一会儿才体会出来向俨不想带自己回家。 他好不容易在铜墙铁壁上钻的小孔又被堵起来了。 向兴学有一点丧气,但是也能理解向俨的不安与封闭。 离开是一个很不容易的决定。 向俨被他晾了几个月,担惊受怕,然后又病了一场,这些足够把一个人的意志力摧毁了。最强悍的心破碎了,没法简简单单地粘起来。 “不回家吗?”向兴学问。 “你回去吧。” “别赶我走。”向兴学拽了拽向俨的衣角,“明天周六,学校没课。” 向俨静默了许久才重新开口,“今天周五,你也没课吗?” “刚回来,下周才开始排课。你明天上班吗,我看你现在在门诊,周末不用看诊的吧。” “明天有一台手术。你回去吧。” “我想看看猫猫。好久没见着了。” 向俨蹲了下去,脚尖点在平地上,脚根落在高一阶的花坛底。 他把自己缩成一团。 向兴学跟着他蹲了下去,“离婚了爸爸还能看看孩子呢,你不能这么残忍。” “可是你当时说都给我。”向俨笑了一下,“残忍的是你吧,是你直接不要它们了。” “非要这么说的话,你为什么说不爱我?我也会生气,我也会难过,我只是一下子没控制住脾气。” 向俨抬头看城市的高楼,明显是不想接向兴学的话。 “我在博尔塔木卡,每一天,每一天都在想,你是不是真的不爱我,你知道那儿有多冷吗,再热的心都能给你吹成冰块。打开门帘,只能看见雪,没有尽头的雪。我遇到危险的时候,我想,如果你不爱我,我活着干什么,我为谁活下去呢。” 向兴学把自己说哭了,“不是你说永远都不会辜负我的吗,你的永远是多久啊?” “你为什么要说不爱我呢。” 第46章 俨俨可爱 “你哭了啊。”向俨侧过头去看向兴学,声音柔柔的,在夜幕里暖得像路灯的光。 “不让我看猫就算了哭还不让哭了。”向兴学自己私下里哭了不少次,眼泪全是为向俨流的,这会儿人就在身边,更克制不住情绪,五脏六腑都化成了水。 三十六的老男人,蹲在路边哭得像个宝宝。 向俨蹲起来一点,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又蹲了下去。 他把手帕铺在向兴学膝盖上。 向兴学知道向俨用手帕,但他从来没见过这块。 黑白格纹,比之前蓝色印花的看起来成熟不少。 向兴学更难过了,新手帕是不是意味着新的生活呢? 向 恋耽美 分卷阅读62 牧野 作者:点点万 俨真的不要他了吗? “我没见你哭过。”向俨说。 丝绸其实不太吸水,但向兴学还是把帕子擦湿了。 他真的没在向俨面前哭过,不止是没在向俨面前哭过,他从小到大都没怎么哭过。向俨拧开了闸门,把积聚已久的委屈、不甘、心酸,和知晓真相的惊愕、感动与怜惜全都放了出来。 向兴学的泪腺被情绪按得酸麻,再不哭就要坏了。 “现在你看到了。” “我怀疑你是不是装的。” 向兴学崩溃了,“我装什么装啊!” “行了,别哭了,我带你去看猫。”向俨站起身来,向他伸手。 向俨伸手了。 伸手了。 伸手就是更上一层楼。 向兴学哭得泪眼婆娑,恍惚中向俨的手闪着圣光。 他赶紧握住了,站起来之后也不放。 他们许久都没有这样十指相扣,向俨又一路把他牵回了家。 他手心里有没化开的泪,泪水流下来的时候是热的,擦在手里就冷了,两只手紧贴着,又把泪夹成暖的。 向兴学开始明白,哭是有用的。 但他不是很擅长哭,被向俨牵住泪水就停了。 向俨一回家,猫猫就从天上飞下来,抱着他的腿撒娇。向俨把它抖下来,它才围着向兴学转圈,弓着背走猫步,转了半天才蹭上来要抱。 小家伙肥了不少。 向兴学把它抱起来,一路跟着向俨在家里走来走去。 这个房子是一居室,厨房和卫生间都有。 客厅的沙发足够长,可以睡人。 卧房的床是双人床,也可以睡人。 向俨从柜子里取出猫粮和猫罐头,拌在猫饭盆里,招呼猫猫来吃。 “猫看好了?”他坐在沙发上,拿遥控器开电视。 “我不走。” 向兴学又想挤两滴泪,情绪却酝酿不起来。 他现在进到向俨家里了,抱了猫,刚才还牵了手,正开心得要命,哭不出来。 向俨看穿了他的把戏,“差不多就行了,奔四的人了。” “我不会走的。” “不走你就待着吧,把手帕洗了。” 才开开的电视又被向俨关上了,他径直走回了房间。 把房门关上了。 向俨一开始不给他被子,向兴学说:“没事儿,零下三四十度都扛过来了,你这儿挺暖和的。” 他躺在沙发上,拿抱枕盖着肚子,“我就这样睡。” 迷迷糊糊快睡着的时候,小朋友拿出一床毯子给他盖上了。 向俨到底还是宠他,向兴学做梦都在乐。 他一赖就赖到星期天,什么也不做,也不敢随便出门,怕一出去就进不来了,还好现在互联网购物发达。他在超市买了拖鞋牙刷neiku和一些蔬菜和肉类,叫快递送货上门。 向俨出门上班,他就在家做饭。他有小半年没摸过锅灶,但手艺还在,向俨吃得又多了一些。 “明天周一,今天你总该走了吧?”向俨对着镜子刮胡子,向兴学就靠着浴室的门看他。 “今天不上班吧,我明早走。” 小朋友喜欢用电动剃须刀,刮起来快,也不容易划伤脸。 向兴学比较老派,习惯用刀片,他觉得用刀片才能刮干净。 他有两天没处理过下巴上的胡茬了,不是因为非刀片不可,而是不敢用向俨的剃须刀。 向俨有洁癖,而且现在还没答应和他复合。 向俨给自己上了须后水,把电动剃须刀的刀头拆下来,放在龙头下用水冲了冲,然后倒酒精消毒,酒精被洗掉之后他把刀头装了回去。 “刮胡子。”向俨指了指洗手台,声音冷冷的。 可爱! 真可爱! 装凶超可爱! 怎么能这么可爱! 向兴学不急着刮,慢慢地走到向俨身后。 向俨从玻璃里看着他一步步靠近,也没有躲。 向兴学想起周五他那个紧张防备的样子,心抽抽地疼。 “原谅我吧,我爱你。” 他只要伸手就能环住小朋友的腰,下巴伸一伸就能埋在他肩上,可是他怕这样的靠近让向俨又防备起来。 向俨绕过他离开了盥洗台,站到门口。 他说:“你想得倒美。” “没事,我要追你,二十年我也追,四十年也追,追到你答应为止。”向兴学在嘴边糊了一圈白色的泡沫,看见镜子里的自己就想笑,“变成老爷爷我也爱你,别推开我就行。” 向兴学真的不会说情话,他所说的要么是真切的感受,要么是深重的诺言,这些在他看来都不是情话。情话是有意撩拨,他说什么都发自肺腑。王小波曾经对李银河说“我见了你就想认真了”、“我见了你就想说实话”。向兴学说的也是实话。 向俨没理他,离开浴室。 向兴学有一点后悔,他在启程去北疆之前,真的没有说过我爱你。 明明和沈云梦恋爱结婚的时候也说过,对着一个强硬的大男孩儿,他就不知道怎么开口,也怕一句话把自己伤了。他半点儿没感觉出来向俨的深情,他斤斤计较。 离开的前夜他好不容易说了一句,却是在闹脾气。 早一点儿说就好。 和向俨呆在一起,时间过得特别快,虽然向俨拿向兴学当空气。 向俨坐在沙发上逗猫,被春日的阳光烤着,一歪头睡了过去。 长长的睫毛垂下来,垂出一层影子。 见不着光的地方吸收了向兴学心底的暗,让他泛起许许多多的龌龊心思。 他的礼教尊重与原始欲望斗争了数个回合,还没分出胜负 恋耽美 分卷阅读63 牧野 作者:点点万 ,一个小时便过去了,向俨也醒了。 向兴学偷香不成,心一直痒。 第47章 洛丽塔 向兴学周一早上四点多就起了床,轻手轻脚地洗漱,在冰箱上贴了纸条: “我周五就来,多吃饭。爱你。——向兴学” 一大早高速公路上没什么车,他七点多就到了桐城,回家洗澡换衣服,到教室的时候是八点二十,学生才来了小半。 开学已经有近两个月,向兴学没赶上排通识课,带的都是短课时的选修课。每个老师都有基本的课时要求,他虽然是被学校派出去搞调研,课还是得照上,于是一周的课有原来的两倍多,主要原因还是桐大缺文学老师。 这一次苦行给他换来副教授的头衔,向兴学对副教授没有什么特殊的理解,课也不能少上,学术要求又变得更严格,唯一的好处是每个月能多拿几千块钱,这多少还是令人振奋的。 他上完下午的课就去向兴邦别墅里接狗子。 “见到人了?”向兴邦这次盘的是一大串檀木佛珠。 “嗯,见到了,瘦了一点,不过这几天都有好好吃饭。” “他怎么说?” 向兴学支支吾吾说不上来。 “慢慢磨吧,这小子倔得很。” “我感觉人民医院挺好的,小俨会不会不想回桐大附院了?” “他能愿意一周只跟你见两天吗?肯定要回来的。”向兴邦抿了口茶,摇了摇头,“你得把他带回来,我这么大岁数也要人照顾。” 向兴学的脸一下子红了个透彻。 他没急着走,到向俨房间里转了一圈。 小朋友从小学就住在这里,别墅区一开始气派得很,经过十几年的风吹雨打,原来的华贵暗淡了不少,渐渐演化成安静的独栋小楼。 向俨房里的布置很素雅,墙上没贴什么乱七八糟的海报。 书柜里还有高中的辅导教材。能看出来向兴邦舍不得儿子,特意把回忆留得齐全。 向俨抽屉里摞着几本笔记本,其中有语文和英语的笔记、有作文本和古文翻译本、也有摘抄本和日记本。 向兴学迟疑了一会儿,想到自己上楼来就是要窥探小俨高中生活的,便打开了日记本。 “1月6日 打球” “2月3日 踢球” …… “4月23日 运动会 一百米、三千米、跳远金牌” “6月1日 收到情书,希望她遇到更好的人。” 情书被叠成小块,夹在日记本里。 向俨不会在日记里倾吐感情。 向兴学翻完整本,没看到几句少年心事。 他从头重看了一遍,看着跳跃的日期,终于醒悟过来,向俨断断续续写的都是开心的事。 他把这些记下来,好像在提醒自己不能忘,可是写得那么简单,不管是高兴还是雀跃,都不太形象。 向兴学又翻开了摘抄本,它是作业,上面有老师批改的痕迹。 向俨抄诗词居多,也抄散文和电影台词。 小朋友挺有个性,抄外国诗歌一定要把原文写在旁边,本子里有很多形状奇怪的字母。 一开始他老师还用红笔把外文段落扩起来,在括号旁打一个删除号,可是向俨不改,老师渐渐地也当没看见。 “我看着她,看了又看,我知道就像我知道我必死无疑那样清楚,我是如此的爱她胜过我所看到的所能想象到的地球上的任何事物,她以前是一个妖女,现在却像一片枯叶,但是我爱她,这个洛丽塔苍白、臃肿、俗气、怀着别的男人的孩子,她可以褪色,可以枯萎,我不在乎,但我只要看她一眼,万般柔情,涌上心头。” 高中的向俨抄洛丽塔的台词。 这句在本子里还抄了两次,中文两次,英文两次。 向兴学又想起来了,十九年前,他十七八岁,向俨十一二岁。他带向俨去看电影,遇到向兴邦和女伴,向兴学捂着向俨的眼睛,把他带到电玩厅,错过了电影。向俨还是想看电影,向兴学就带他在家看碟。 十七八岁的少年心头没有任何的责任意识,只挑自己想看的看,那时候向兴学的同学说《洛丽塔》禁忌得刺激,向兴学压根没管身边有小朋友,自己在那看得津津有味,忽然反应过来向俨也在看,赶紧按了暂停,这时候剧情已经走了小半。 “你不能看这个。”向兴学说。 “为什么?” “你太小了。” “可我都看半天了。” “不能看不能看,等你到我这么大才能看。” 向俨点点头。 所以向俨在十七八岁的时候看洛丽塔,看了可能有两次,把那一段抄了有两遍。 十七八岁的向俨想为向兴学去选文科,去报汉语言专业,第一次被他爸爸拦下,第二次被向兴学的婚礼拦下。 而向兴学第二次带向俨看洛丽塔的时候,向俨一直盯着墙面,让他以为向俨不记得这部电影。 到底是谁没记得呢? 向兴学这时候机警了起来,那庄生,庄秋白,在作业里化用洛丽塔的句子,他也是知道向俨看过才用的吧?他那样处心积虑地想接近向俨,就像向俨处心积虑地想接近向兴学一样。 单恋总是卑微又渺小。 向兴学又一次在回忆里窒息。 向俨是这样的人,在日记里不写感情,不是没有感情,他只敢给自己放一个小口,把一切宣泄得风平浪静。 向兴学下楼的时候腿都发软,他快要不懂震撼是什么感觉。 周五的晚上,向兴学把车开到向俨楼下,狗子也在车上。 他买了一捧桔梗 恋耽美 分卷阅读64 牧野 作者:点点万 ,花店店员说桔梗的花语是至死不渝的爱。花束里点缀满天星。 他抱着花,身边放着小的旅行箱,和狗子一起蹲在向俨家门口。 电梯门开时,狗子先冲了出去,“汪汪”的叫声响彻楼道。 “嘘,不许叫。”小朋友一下子就笑了,把食指比在嘴边。 他往门口走,狗子一直挤在他前面,仰着头索要抚摸。 向俨对狗子从不吝啬,他弯下腰,挠狗子的脑袋,嘴里说:“想我啦?” “我也想你。”向兴学站了起来,“很想你。” 第48章 亲上啦! 向俨拿钥匙开门,把钥匙转了两圈,没再继续动作。 他侧头看向兴学手里的花,许久都没有言语。 “这是桔梗,花语是至死不渝的爱和永恒的爱。”向兴学自己给自己解说,“我问了才买的。” “你还知道问啊。” “问了才好送给你。”向兴学把花往向俨怀里塞,向俨不收,花束被挤坏了形状。 门里传来拍门的声音,狗子便开始对门叫。 向俨把门打开了,猫猫和狗子立刻滚到了一块儿。 “明天要做手术吗?”向兴学抱着花,进了门才想起来这儿没有花瓶。 “不做。” “后天呢?” “不做。” “双休啊。真好。” 他把花放在桌上,看到沙发上的小毛毯被收起来了,“其实不用收,我会来。” 向俨把外套脱了,手上戴着一块表,不是向兴学送的那块。 “我评上副教授了,每个月钱会多一点。” “哦,恭喜你啊。” “你想要戒指吗,纯银的那种,不会太突兀。或者是带钻的?我现在能买得起。” 向俨抬头看向兴学,眼神很复杂,“没必要。” 向兴学找不到话题了,“吃夜宵吗?我做给你吃。” “不吃。” 五天没见,小朋友又缩了回去。他大约是做好了心理准备,缩得彻头彻尾,不留破绽。 向兴学有点慌。 刚刚不是狗子和猫猫,他可能都进不了家门。 “我前几天去找你爸,他说你应该会回桐大附院。你会回去吗?” 向俨这一次回答得不快,他想了好一会儿,“不回了。” 这一个“不回了”比之前的“没有”还让向兴学难过。 “没有”是假话,“不回了”是决定。 向俨不是向兴邦说的那样“不愿意一周只能见到向兴学两天”。 “这样啊。”他声音低低的,但很快振奋了起来“那我来这儿吧,这样就不用两头跑了。” 这话让向俨有了点反应,“你不是才评的副教授?” “嗯。”向兴学应了一声,沉默了许久,“等会儿我看看s市的学校,找找有没有合适的,先去投个简历。” 向俨站起来,走到他面前,微微仰起脸,瞪着眼,“你少蒙我。” 向兴学把手机掏了出来,“我现在就辞职。” 向俨把他手按住了。 他们靠得很近,向俨呼吸都喷在向兴学下颚上。 向兴学试着冷静,没成功。 他握住向俨的手,直接吻了上去。 这个吻并不缠绵,兵刃相接。 向俨试着反抗,他咬向兴学的舌头,但没用力,像一种纵容。 “他不忍心”四个字直直地撕破了透光的黑暗。向兴学寻着十几年的痴爱在小朋友唇齿间扫荡。 爱得太痛了。 向俨受不住。 受不住想放手。 没可能。 向兴学把人揉在怀里,数过他嘴里的每一粒牙齿,用舌头狠狠地戳刺口腔内壁的黏膜,把向俨吻得眼角嘴角都淌水,不给他呼吸的机会。 “我爱你,我也知道你爱我,回到我身边来,这样我们俩都少受点罪。”向兴学用手指把向俨眼角的水抹掉了,“你不回桐城,我就来这儿。” 向俨生气了,眉头皱了起来,对向兴学怒目而视。 向兴学捧着他的脸,把他眉头抚平,“或者你告诉我你想让我怎么做,除了让我走我都听你的,你知道我不能没有你。 “猫猫和狗子也不愿意分开。 “副教授我做不做都无所谓,没有你我也到不了今天这一步,而且你也说过,我喜欢的东西从来都不是一个头衔;在你这儿蹭吃蹭喝这种事我也能做得出来,我以前要面子,把你气走了,我检讨,现在我不要面子,你也别想赶走我。 “我爱你。 “其实你也舍不得我,对吧?” 向俨一直看着他,这会儿终于放松了眼神,“你不能辞职。” “好,我不辞职,你现在不愿意跟我回去也行,我们慢慢来。” 向俨轻轻地哼了一声,向兴学不确定他这是不是答应。 “慢慢来?” “给我点时间。”向俨说。 向俨回房之后,向兴学一个人在沙发上想了许久。 他的思绪乱糟糟的,一会儿想向俨周末不上班,一会儿想以前的事。几百根麻绳缠在一块儿,找不到捋开的办法。自己一直靠着撒娇撒痴耍无赖的办法让向俨心软,这不是长远之计。他在向俨身边,小朋友的情绪就松一松,他走了一会儿,向俨就把防备筑起来。 两个人的问题在根本上还是没有解决。“不懂”、“不明白”、“不理解”不应该是他滥用向俨宠爱的借口。 向兴学想到自己之前那样患得患失,向俨心里的不安不会比他少半分。向俨要时间,可能是抹不平膈应,也可能是在调整自己的心态,他习惯于走一步看百步,想什么都周全。 恋耽美 分卷阅读65 牧野 作者:点点万 但是调整和磨合应该是两个人的事,他们要一起向前。 他敲了敲向俨的房门,“俨俨,我想和你说几句话。” 房里没声音。 他试着扭了一下门把手,房门被他打开了。 “我说几句就走。” 向俨坐在床上看他,房间里只开着床头的台灯,向俨一只眼睛被照得很亮,另一只眼睛藏在昏暗里。 “那天来找你,我用柏蕴和这个名字挂号,这是我出生时的名字。我怕你不愿意见我。之前,我们刚在一起的时候,我从山里回来,先去找了自己的身世。我想过,我是叔叔,我们不能用叔侄的身份在一块儿,但是我想和你过一辈子,我考虑过了,我换回原来的名字,这样谁也不能说我们是亲戚,本来就不是。我很爱你,所以我考虑过我们该怎么走以后的路,我们两个人的路。当时没跟你说是怕你被我吓着,我也怕你没准备好,但没想到你先说了。我应该告诉你的。 “我从来没想过回到原来的日子,没想回去,也没想过再去找别人,我认定你了,所以只有你,别人都不行。你要对我有点儿信心。以后的路,我不会自己走,也不会让你一个人走,我们一起走好不好?” 向俨钻到了被子里,侧过身去,背对向兴学。向兴学不知道他是不是哭了。 他坐到向俨的床上,隔着被子轻轻地拍他的背,“今天带狗子来,一方面是觉得你会想它,另一方面……我想骗把钥匙,我想着你要是去做手术,我要出门遛狗,你总不能让我和狗子都被关在外面,没想到你这周双休。我把实话告诉你,你,能不能给我把钥匙?这样我周五来得早还能赶上给你做晚饭,你太瘦了,我想让你吃点好的。” 向俨一动不动,没有任何反应。 向兴学回头想想自己说出来的话,虽然语句不是很通顺,意思还是到了,有事实有论据,不是空落落的大话,这算是他发挥得比较好的一次了。 “这话不是别人教我的,真的不是。” “钥匙在床头柜。”小朋友终于说话了,带着点儿鼻音。 向兴学拉开床头柜,看到钥匙。他把钥匙揣进兜里,侧身躺到了向俨身后,还是隔着被子去搂他的腰。 他稍微抬了点头想看看向俨的脸,小朋友立刻把脸贴上枕头不给他看。 向兴学抱了一会儿,撩开他后颈的碎发,吻在脖子正中央,“我不打扰你了,睡吧,晚安。” 第49章 狗子神勇 向兴学在桐城和s市之间跑了两个月,一开始是为了钥匙才带的狗子,后来再把狗子送到向兴邦家狗子就不愿意了。 向兴学只好带着它。 两个月,进展说有也有,说没有也没有。 向兴学给自己买了个无纺布的盒子,把小毯子和换洗的衣服塞在里面,盒子就摆沙发旁边。里面衣服被向俨整理过——应该是猫猫把盒子掀了,向俨把衣服收了回去。向兴学见证过猫猫的破坏力,无纺布被抓得拉花。但是向俨叠了衣服,这让向兴学很开心。 更让人高兴的是向俨长了点肉,瘦还是瘦,但没有那么瘦了。 他们没发生什么更亲密的互动,不接吻,不拥抱,不牵手,在一块儿吃饭就是吃饭,看电视就是看电视。 向俨周末不爱出门,平时上班早出晚归,和小区里的人说不上什么话,向兴学因为要遛狗认识了不少爷爷奶奶。 老人们聚在花坛边打牌,下象棋,旁边蹲着不少泰迪博美,还有吉娃娃。 这些小狗刚见到狗子,怕得一通乱叫,狗子听话,不朝它们吼,渐渐地,这些狗也习惯了大金毛的存在,有时候还是会耀武扬威地“汪汪汪”,老爷子骂它们不识好歹,向兴学听他嘴里絮絮叨叨地念,他会想自己老了以后的生活。 他和向俨互相扶持,在小区里散步、晒太阳。 他比向俨大六岁,这会儿不显年纪,上了岁数之后他可能会衰老得很快,等他老得走不动了,小朋友可能还精神健硕。 想到这儿,向兴学就不敢老。 向俨不怕向兴学不爱自己,不怕他结婚,不怕误会,不怕永无止尽的单恋,但他怕向兴学不能活在这世界上,怕向兴学受伤,怕向兴学挨冷受冻,怕他死掉。 有人牵挂,有人担惊受怕,向兴学怎么敢老去。 他想活得久一些。 如果小朋友只能活到八十五,那向兴学就必须健健康康地撑到九十一。 夕阳要一起看才红。 落日的余晖洒上他们的白发,把银丝映得灿烂过晚霞。 那时候他们还要手牵手,一起蹒跚地走。 “向老师,我们这里最近被毒死不少野猫。”一个老太太看到向兴学,把他招呼过来,“好像是有人拿吃的招猫,在食物里下了药,你也要小心点,不能让小狗乱吃东西。” 向兴学笑笑,“它不会乱吃。” 老太太手上长了不少皱纹和斑点,瘦得能看清经络,她微微伸出手,狗子就抬头,自己凑上去蹭。 “诶呀这狗真乖,它叫什么名儿呀?” 向兴学有点羞,说话也没底气,“叫狗子。” “你们年轻人起名起得太随便了,我看它得改名叫乖乖,是不是啊乖乖?” 狗子懵懂。 “叫了五六年,想改也难呐,是不是啊,狗子?” 狗子“嗷”了一声,老太太笑了,“狗子?” 狗子又去蹭老太太的手。 “小俨,我听老人说小区里最近有人给野猫下毒。”向兴学在饭桌上随口提了一句。 恋耽美 分卷阅读66 牧野 作者:点点万 “那你下周别带狗子。”向俨也随口一答。 向兴学嚼着嘴里的饭,嚼着嚼着麦芽糖的甜香就透进味蕾。 他听这话听得高兴——小朋友已经习惯了他来,可能还有一些期待。 “狗子不愿意去你爸那儿,它要来找你。” “那你稍微留点心别让它乱吃。” “嗯。”向兴学应得很雀跃。 向俨抬头看了他一眼,抿了抿嘴,很快地收回了视线。 短暂的目光让向兴学想到腾空出水的鱼,鳞片透明,被阳光照得闪闪发亮;也像夜里才开的昙花,白色的花瓣用力地张开,瓣尖卷翘,漏出花心里柔软的蕊,香气袅袅。 像卷着细浪的海,像浮着几朵云的天。 一缕遮遮掩掩的笑意是人世间所有的美。 向兴学才离开五天,投毒犯就变得更加猖狂,他开始不满足于毒死路边的野猫。 小区里有好几只宠物狗吃下了药,送进医院也没能救回来。几户独居老人骤然失去爱犬,一下子没了精神。 “出去转转。”向俨把狗绳系在狗子身上,“可以闻,不能吃,明白吗?” “它又不是警犬,能行吗?” “不能行。”向俨摇摇头,“试试看能不能把人引出来。” 他们牵着狗子在小区里转,走过几个下毒的点。 桐城的夏天来势凶猛,向俨换上了短袖,路过草丛时把狗绳交给向兴学,低头去拍脚踝上的蚊子。 “我该带个风油精的。”向兴学说,“是不是很痒。” “还行吧,普通的痒。” “人家说蚊子最喜欢咬细皮嫩肉的人。”向兴学把自己说乐了,“看来我皮糙肉厚。” 向俨还蹲着,把头抬起来,一脸“你有病吗”的表情。 他站起身来,接过狗绳继续往前走,向兴学在后边看到他脚踝上肿起一个圆鼓鼓的包。 “以后晚上没事就别出门了,晚上蚊子多。明天我给你去买一床蚊帐装上。” 向俨没吱声,向兴学知道这次是默许,但还是走上前和他并排,问:“好吗?” “嗯。” 他们转了一个小时,狗子拽着向俨跑了几次,把小朋友跑出一身的汗。 夏天真的很好,流汗的向俨也可爱,向兴学在心里默默地想。 向兴学买了一顶形状像蒙古包的蚊帐,弧度圆润,没有任何的棱角,买的时候觉得有趣,装好了才发现高度不高,从外面看着人像是被囚在里头。 “要不我重买一个吧?” “不用。” 向俨钻进去,跪在床上拉蚊帐的拉链,向兴学忽然感受到天真的热起来了,他没说什么话,径直出了房间,坐在沙发上,心里的邪火一直下不去。 “今天早一点出去。”向俨从房间里走出来,“说不定能逮着人。” 一语成谶。 小区里又有一条狗倒在地上,嘴里吐白沫,狗主人是个小姑娘,坐在地上抱着狗哭,被许多人围着,现场乱得很,小型犬们叫得乱七八糟。 向兴学牵着狗子在外围,听到向俨小声地骂了一句脏话。 这时狗子忽然也叫了起来,连叫好几声,一直对着混乱中蹲下身喂小狗的人叫。 那人站了起来,转了个身慢慢地往小区外面走。 小狗嗷嗷地在原地打转,然后也倒了下去。 “谁他妈给你的胆子!”向俨先反应过来,追了上去。 那人察觉到有人追,回头看了一眼就开始加速。 跑得挺快,还撞倒了一个老奶奶。 向俨停下来看老人的伤势,狗子没停,跟在人后面。 向兴学追了几步,折了回来。 “俨俨,他手上有药,狗子可能会有危险,所以我要去。但我不会让自己有事。”他蹲下身,憋着声音小声地说,“可以吗?” 向俨原本挺生气,听到这话忽然露出了迷茫的表情。 向兴学扭头看到下药的矮小男人骑上自行车消失在街角,狗子跟他隔了有十几米,转眼也消失在街角。 他心里急得很,却没催向俨。 “你去。”向俨说。 向兴学冲着街角跑,听到身后小朋友喊了一声“不能受伤”。 他几年的晨跑不是白跑的,在荒原上吃牛羊肉,又长了许多的力气。向兴学很快看到人和狗的身影,他借了一辆小电瓶,和狗子一起把男人逼在街边。 投毒的人把车摔在地上,还想继续跑,被狗子咬住了腿。 他在狗子身上拍了几巴掌,抱着狗子想往地上掼,被向兴学踹倒在地。 向兴学没几下就把他制服了,有几个路人围拢过来,向兴学借了根绳,把他捆在地上。 围观的群众报了警,向俨来得也快。 “老太太还行吗?” “没喊疼,我看着没什么大事,送医院里做详细的检查了。”向俨摸了摸向兴学的胳膊,“你有事吗?” “我没事,狗子可能被碰着哪了,要带它去查一下。” “嗯。”小朋友应了一声,手没挪开。 向俨手心里有汗,把向兴学的胳膊温得潮湿。 被向俨掌心贴着的那块皮肤很快地烧了起来,脉搏突突地跳。 行道树上的蝉鸣得短促有力,一声一声不似寻常幽久;天上的太阳也刺眼,不断地向外发散光和热,把大地冶成滚烫的铁——地表温度可能在三十度左右,烫是向兴学的感觉。 向兴学看着警察把人带走。有几个狗主人争先往警车上挤,被警察拦了下来,他们又拦了一辆出租车,跟在警车后面。 向俨没注意到他自己的手一直抓着向兴学 恋耽美 分卷阅读67 牧野 作者:点点万 ,向兴学也不提醒他,直到人群散尽,小朋友猛然回过神,把热的胳膊甩了出去。 向兴学挑了挑眉,不在意他的过度反应,“我今天表现得怎么样?” 向俨抿嘴,颊上的肉嘟起来,“还不错。” “只是还不错啊?” “嗯。”小朋友嘴角勾起来,很快地改口,“挺好的。” 向兴学摸他的头,把后脑勺上的头发拢成小簇,“我知道要问你了,不会让你担心。” “嗯。” 向兴学当时没什么特殊的想法,跑着跑着忽然产生一个念头,“这事了了小朋友不会生气吧?”之前向俨在场,向兴学也是见义勇为,向俨就生气了。 小朋友挺奇怪的,他愿意自己上——两次都是他先有的反应,但他就是不愿意向兴学来,把他当成易碎品,恨不得包上几层海绵放进防弹玻璃中守着。 向兴学想象了一下自己站在玻璃柜里的样子,心里甜滋滋的,这大概就是被爱的感觉吧。 他明明皮糙肉厚,蚊子也不招;没什么优点,也没有过人的才华,普普通通,哪里都不算杰出,但他就是向俨私藏的珍品,被全心呵护的宝贝。 他们带狗子检查完回到家,照例是向兴学做饭。 向俨这次在厨房门口站着,也不说话,沉默地看向兴学切菜。 “啊!”向兴学故意逗他,叫了一声,把手握成拳头。 向俨三两步跨到他身边,急急地问:“切到手了?” “没有。”他把手指舒展开,举在小朋友眼前,“好好的。” “我跟你说你别招我。” 向兴学把他圈在怀里,低头吻他的眉梢,“对不起啊,我知道错了,没有下次。” 第50章 雨夜(上) 向俨眉毛浓,扎扎的触感,搔在向兴学唇角,与他唇边的绒毛缠在一起,让他想到水波吹摇的海珊瑚。 向兴学笑了,最近他总有不着边际的想象。 他低眼看到向俨长长的睫毛,高挺的鼻梁,还有,平坦的额心,笑意更甚。 “每天都觉得爱你多一点,这可怎么办才好?” 向俨推开他,走回厨房门口,“你怎么变得这么恶心?” “我觉得还行,普通的恶心。” 向兴学手里的刀“哒哒”地响,锅里的汤咕嘟咕嘟地冒着小泡,好几种食材的香气在空气里相遇融和,电饭煲开关跳了一下,红灯转黄…家的感觉大概就是这样。 爱情的归处永远都是温馨宁静,柴米油盐也有治愈的功效。 “来洗手,马上就开饭。” 桐城的雨季从七月末开始,热带气旋带来狂风和暴雨。 天还是热,白日里太阳能把花草的叶子晒得打蔫,一到晚上,台风来了,被吸干水分的、死气沉沉的草木又要在大风和大雨里飘摇,无依无靠。 可怜巴巴的。 向兴学把家里的窗户关紧,拔了不用的插头。 “雨太大了,这周就别来了。”向俨发来微信。 “没事的,我慢慢地开。马上就出发。” 他牵上狗子,到车库里去取车。 开上城际公路,向兴学才觉得雨势大得吓人,雨刮器一直刮,落在前挡风玻璃上的雨水还是聚成帘幕,把大灯的光扭得歪歪斜斜。 他看不清高速公路上的路牌,前车的尾灯也似远似近。 向兴学叹了口气,找了一个岔道口下了高速。 他把狗子送到向兴邦那里,用手机订了一张去s市的车票,然后把车开到高铁站。 兴许是大家都抱着与向兴学一样的心态,高铁站下的停车场竟然挤满了私家车,停车场外排起长龙。有人把车开出来,入口的横杆才被拉起,一辆辆地往里放。 向兴学有些急,他订的是七点四十五的票,这会儿离列车到达只有半个小时,等车位的队伍没有前行的趋势。 他用手敲方向盘,头一次觉得这辆奔驰碍事得很。 他答应了向俨要去,小朋友嘴上不说,却会在心里偷偷地等。 向兴学不想让他等。 他看着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放弃了把车停在停车场的念头,他掉了个头,开回雨里,找旁边小区里的车位。好不容易把车安排妥当,便赶紧捏着手机往高铁站跑。 雨很大,伞很小,小小的伞在大雨里遮不住个子高高的人。 更何况人还在跑。 向兴学经历过许多次大雨,小的时候雨是瓦缝里掉落的水;在少年时代,雨是强说的愁;如今他人到中年,瓢泼的雨水竟然化成了无尽的相思,打在向兴学身上,忧在向俨心底。 他想,诶,衣服淋湿了,俨俨又要担心。 一声叹息叹成甜丝丝的蜜。 天上下的好像不是雨,是糖浆。 向兴学没有取票,刷了身份证在停止检票前过了闸机。 七点四十五,他正好赶上车,气还没喘匀,发现手机自动关了机。 “操。” 手机还是那部在边疆里被冻得开不了机的手机,进了一点水,自己给自己关上了。 向兴学在餐车买了纸巾,把电池擦干,试着重新开机。 试了十分钟,把手机开开了,看到十几通未接来电和几十条微信,全来自向俨。 “你在哪儿?” “怎么不接电话?” “……” “接电话吧。” “你别吓我。” “都跟你说了别来了怎么总是不听我的话啊” “我都快疯了你到底有没有事啊。” “妈的。” “求你了。” “接电话吧。” “求你了。” “我很担心 恋耽美 分卷阅读68 牧野 作者:点点万 你。” 向兴学心里咯噔一下,赶紧回拨向俨的号码。 那边很快接起来了,但没有声音。 “小俨你别担心,我刚上高铁。” “喂?” “听得见吗我手机刚刚进了水开不了机。” “喂?喂?” “我没事儿,等会儿就到s市了。” 电波里有滋滋的声音。 向兴学有点泄气,不知道那边能不能接收到他的讯息,“是不是听不见?” “能听见。”向俨声音很小。 “那就好,我没事,我真的没事,雨有点大,我刚上高速就下来了,订了高铁票。我没事,真的。” “嗯。”向俨把电话挂了。 向兴学不知道为什么向俨突然这样急着找他,上网看新闻,才发现桐蜃高速上出了车祸,一辆车打滑溜到隔离带上,前车被撞得面目全非,后面有六辆车连环追尾。 现场情况很糟糕,路上散落的全是汽车零部件。 照片不是很清晰,能看到闪光灯曝光的雨痕和地上的水流。 向兴学不知道该对此事作何评价,他同情受伤的司机,也后悔没提前和向俨说一声“没有开车去”。 手机不小心进了水,不小心关了机。 就那二十几分钟,车祸就发生了,然后向俨找不到他。 许多机缘巧合堆叠在一块儿,许多不可控因素同时发生,向兴学没有事,但他又让向俨担心了。 他插上耳机,走到车厢连接处,给向俨打电话。 第一个没打通。 第二个没打通。 …… 第十个也没打通。 第十一个电话,终于被向俨接通了,向俨依然是那样,没出声。 向兴学听到一点儿呼吸声。 “俨俨,对不起,我应该早点告诉你我没开车的,对不起。” 那边叹了口气。 “我一上高速发现雨下大了我就找了个岔路口下来了,先把狗子送到我哥…你爸那儿,急急忙忙地订了票,然后赶到高铁站,没得空跟你说一声,对不起啊。” “我知道开车不安全我就没开,我错了。” “你生气了吗?” “你让我别来,但我想见你呀。” 向兴学说了半天,自己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错在哪儿呢? 首先是没和向俨报备。 其实是没换手机。 他暗自里把破手机骂了千遍百遍——去北疆的时候不争气地被冻坏了,让他错过了和向俨和解的机会。 现在又被雨淋得关机。 向兴学叹了口气,小声地把埋怨的话说出口,“其实也不是手机的问题,都是我的错,是我没用好,当时在芮咯,我想给你打电话的,黄桃一直在跟她男朋友打电话。有信号的时候我就是没给你打。对不起啊。这次也是,和手机没关系的,是我的问题。” 第51章 雨夜(中) 向俨终于开始说话:“刚刚我就在想,如果你受伤了,或者死了,是不是我的错呢?我不该让你两头跑。也许我该早早地,跟你回桐城,这样你根本不会跑到这儿来找我,也不可能出车祸。或者说我当时应该走得再远一点,让你找不到我,你死心了,是不是就会好好地待着?也不用下着大雨开车上高速。” 他说:“向兴学,你让我怎么办呢?有时候我觉得,大家都是男人,没必要把对方拴得死死的,这样你自由,我也自由。我还会想,既然大家都是男人,情情爱爱啊,都是很肤浅的事,我们干嘛要谈恋爱呢? “小叔啊,是不是当时我们就不该在一起? “我们不该有这么多的牵连,我不该把你拉到我的生活里。这样很不对。 “如果你来找我,死在路上,我该怎么办呢? “你让我怎么办呢?” 向俨声音冷冷清清,没掺着哭腔,干净空灵地像飘在天上,可它明明就在向兴学耳侧,一个字一个字,一句一句,全戳在向兴学心窝里。 他在向兴学回来之后,从来没有一次性说这么话。 至少没有一次性和向兴学说这么多话。 他现在也不是在和向兴学说话,只是在自言自语。好像看不到什么希望了,所以和自己的倔强孤傲和解。 向兴学眼眶有点湿,他抬了抬头,看到车顶的天花板。 矮矮的天花板,一眼就能看得到头。 他睁大眼睛,把上涌的热流憋了回去。 “向俨你听着,我们已经在一起了,我们在一起马上快六年了,这已经发生了,我不管你后悔不后悔,已经发生了,你就不可能回头重新选择。 “所以你想那些有的没的都没用。 “现在我惜命,所以我没开车,我也没遇上交通事故,我没事,我好得很。 “我告诉你你该怎么办,我现在正在高铁上,还有一个小时到s市,s市也在下雨,打车不方便,所以我会坐地铁去你家,可能要坐一个小时。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在家里等我,而且不能挂电话,你好好地听着我是怎么来的。” 向俨又不回答,但他也没挂电话。 过了很久,他才说:“嗯。” 向兴学听到他打开了电视,电视里在放综艺,传来许多笑声。 手机里传来一阵杂音,然后电视的声音小了,向俨的呼吸声变得清晰。 他应该是戴上了耳机。 “我现在在兴义市,离s市还有两站。” 向兴学不说别的话,静静地听那边的声音。 …… “到桑槐了,还有一站,现在时速三百五十公里,很快就到了。” 他又听到一些杂音,然后耳 恋耽美 分卷阅读69 牧野 作者:点点万 机里传来猫叫。 后来所有的喧哗都是猫猫引起的。 它闹了一会儿,向俨轻轻地说:“别闹。” 乱七八糟的声音变成猫猫的呼噜声。 呼噜声比向俨的呼吸还重。 猫猫好像趴在向俨胸口睡着了,向兴学猜小朋友是躺着的,躺在他平常睡的沙发上,因为他还能听到人的对话,综艺放完了,现在电视里在放连续剧。 向兴学把音量调大,听不出来是哪一部剧。 他笑了笑,能听出来才有鬼,他很少看剧,向俨也不看。 这会儿小朋友是在打发时间,可能也是在悄悄地暗示着“我在”,把自己那头弄得很热闹。 “我到s市了。” “嗯。” …… “出站了,地铁里人还挺多的。” …… 每当地铁广播里报站的时候,向兴学就跟着复述一遍站名。 他对s市不太熟,并不知道这些站具体在什么地方,只知道报一站少一站。每报一站,他离向俨就近一站。 我在朝向俨走,向兴学想。 这种想法随着列车的呼啸愈演愈烈。 “我在朝着你走呢,俨俨,你听到了吗?” “嗯。” 猫猫的呼噜声停了,电视机的声音也停了,地铁上有点吵,但向兴学耳际都是小朋友的呼吸。 轻轻的、缓慢的、有一点点节奏的呼吸声。 …… “下地铁了,雨不大,我走十分钟就能到。” “诶呀,不小心踩了一块松的砖,鞋子湿透了。” “想吃水果吗?” 向俨没说想也没说不想,向兴学自作主张买了点草莓,一如他们在一起的每一个冬夏。 小朋友是喜欢吃草莓的,但好像总是羞耻于这样的喜好,所以只能由向兴学来买。 喜欢吃草莓的男孩子其实很可爱。喜欢吃草莓却假装自己并不钟情的男孩子也很可爱。 俨俨很可爱。 “我买的是草莓。当季的草莓,个头不大,但应该挺甜的,我挑水果从来没出过错。” …… “到楼下了,在等电梯。” “电梯到了。” “我……下电梯了。” 一层楼有四户,向俨住得离电梯最远。 楼道里没有别人,空空荡荡,踏在地上,能听见放大的脚步声。 墙壁的隔音效果很好,但不知道为什么,插着耳机的向兴学总能听见雨声。 哗啦啦的大雨。 淅淅沥沥的小雨。 雨声在他脑子里来来回来地响,掩过了小朋友的呼吸。 他站在楼道里,衣服上挂着没干透的雨水——那是桐城的雨点,大雨将他浇了个透彻;s市的小雨很温柔,直直地下,全落在伞上。 向兴学想,向俨在这里,雨下得都温柔。 他鞋里进了水,袜子很湿,裹在脚上,脚被闷在潮湿里,湿气从脚底往上涌。 那种感觉很难受,比在荒原上吹风还难受。 难受得无法忍耐。 向兴学抬头看向俨的门牌号码,脚上更难受了。 离家很远的时候,他不会这样娇气,感觉只要能凑合着就行,冷也行,累也行,不洗澡也行,穿着衣服睡觉也行,手上被冻出泡也行。什么都行。但是现在向俨就在门里面,向兴学的家跟着向俨一起,在门里面。在家门口,什么苦什么痛都变得不能忍耐。 可是向俨还没答应回来,他没答应,门里面就是个房子。 只是个房子。 房子可以变成家的。 “俨俨,我能回家吗? “想回家把袜子脱掉,把湿的衣服也脱掉,好好地洗个澡。 “洗完澡把头发吹干,然后搂着你睡觉。 “你愿意吗? “你能回到我身边吗? “我可以回家吗? “我走了好远,就是想回家。” 向俨没回答,电话还通着,但一切都变得很安静。 向兴学耳朵里塞着耳机,他就站在向俨门口,耳机里和现实里的声音明明该重叠的。 可是什么都听不真切。 他猜不出来小朋友正在做什么,也不知道小朋友正在想什么。 他又笨成了一块木头。 向兴学等了一会儿,从口袋里掏出了钥匙,“没关系,我们慢慢来。” 好委屈啊。 好难受啊。 诶。 门开了,从里面开的。 第52章 雨夜(下一) 向俨站在门口,站得很直,开门的手收回去,垂在裤缝边。 他微微抬着一点头,眼神很凶,带着怨,夹着恨,最深处是赤裸裸的喜欢。 没遮掩。 向兴学跨进门槛,把门带上,小朋友让也没让,像被钉那里。 他们一下子贴到一块儿。向兴学还没来得及做什么,就被按在门上。 被狠狠地吻。 他纵着向俨,不去争夺什么,完完全全地落在下风,直到嘴里尝出咸涩的味道,他才用手护着向俨的后脑勺,把人压在墙上,在他口腔里掠夺。 向俨永远虚张声势,假装威风凛凛,可是他也一直卑微。吻着吻着就开始掉眼泪。 可他这样吻着,向兴学就什么都懂了。 没必要不安,没必要担心回不了家,没必要怕向俨不回头。 小朋友还是那个小朋友,柔软得像巧克力的流心。 “不哭啊,我没事,我爱你。”向兴学帮他把泪抹掉,吻他发红的眼角,吻他垂泪的睫毛,“我爱你。” “我们聊一下。”向俨把头埋在向兴学脖子里,又很快地抬起来,“你去洗澡,先洗澡。” 向兴学洗完澡,吹干头发,看到向俨手里举 恋耽美 分卷阅读70 牧野 作者:点点万 着一杯红酒,对着窗外的夜色,一口一口地喝。 他记得: “你怎么老是喝酒?” “因为我心里苦啊,借酒消愁。” 不是开玩笑,是实话。 向俨听到他的脚步,坐到沙发上,眼睛还有点红,“聊会儿。来点儿吗?” “一点点。” “算了,你好好地听。有些话,我只说一遍,也只问一遍。”他示意向兴学坐在侧边的沙发上,自己还站在窗边。 “小叔,我跟你之间没有那么多的刚刚好。一对叔叔和侄子,罔顾人伦道德,还跨越了性取向,互相吸引,怎么可能的事。” “怎么不可能。”向兴学说。 “你知道什么啊!”向俨忽然提高了声音,眼里又蓄上一窝水。 “我知道你爱我,我知道你从十几岁的时候就偷偷喜欢我,我知道你一开始就是冲着我来的。这些够吗?我知道你私底下给我花了两百万帮我扳倒赵长云,我还知道你那样出柜就是为了让你爸不迁怒到我,我知道你把洛丽塔的句子抄了两遍—— “‘她可以褪色,可以枯萎,我不在乎,但我只要看她一眼,万般柔情涌上心头’,是吗? “我还知道满天星的花语是真心喜欢——” “够了!” 眼泪掉了下来,落在酒杯里。 向兴学盯着酒杯里摇晃的液面,忽然想,那酒会是什么味道呢? 向俨喝的那么多酒,都会涩的吗? “我还知道我爱你。”向兴学站了起来,压低了声音,“很爱你。” 他走到向俨身后,把他手里夹着的酒杯放在茶几上,环着他的腰,从背后搂他。 小朋友全身都在抖,向兴学把他箍得很紧,勉强舒缓了他身体的颤动。 “为什么愿意告诉我?” “藏不住了,太累了。”向俨自暴自弃地垂着头,雪白的后颈全暴露在向兴学眼底,“而且我感觉你好像也知道了一点。” “嗯,你爸说的。” “也对,你那么笨。” “我是好笨。”向兴学从他后颈吻到耳垂,“才知道。但是满天星是我自己问的,摘抄本也是我偷偷翻的。” 向兴学把他拽到沙发上,保持着怀抱的姿势。 “为什么和你那个朋友说你不爱我?你骗他就算了,他知不知道我反正无所谓。但那时候为什么不回应我?放我走啊?” “我哪敢告诉你。” 我爱你三个字,对向俨来说,太沉重了,提都不敢提一下。 小朋友转了个身,把头埋在向兴学肩上,“陆旻要陪你去北疆,他可以正大光明地追你。我做不到,我跟他不一样。” “所以我喜欢你啊,我又不喜欢他。”向兴学摸了摸他的背,“只喜欢你。 “你真能让我被他追走啊?你愿意?” “不愿意。”小朋友红着眼睛,轻轻地啄向兴学的嘴唇。 “我真是什么都不懂,被你蒙了这么多年。”向兴学捏他的鼻子,“一个小哭包,天天给我装威风。和小时候一模一样。” 向俨又含了泪,“我也不想哭。” “刚刚说什么只问一遍?” 向俨把眼泪全糊到向兴学脖子上,不说话,就着动作埋了许久。 向兴学有一下没一下地摩挲小朋友的后颈。 他感觉到脖子又湿了一片,心疼死了。 “你爸说的对,面子算个什么东西呢,你该早点告诉我,让我好好疼疼你。” “我想问你,如果说是我一直在算计你,你还愿不愿意跟我在一起,还想问,我最后一次放你走,你走不走了。” “求你别放我走。但你要和我说说你怎么算计我了,我怎么想都没想明白。” 向俨不愿意说,动都不动一下。 “一开始让我把房子给沈云梦那里是吧?” “嗯。” “来找我,也不是给你爸送东西,就是要我搬去你那儿,是吧?” “嗯。” “后面呢?天天给我洗脑沈云梦是坏女人。” “她就是。” 向兴学笑了,这个醋吃的,日子越久越陈。 但想到向俨嫉妒沈云梦,从十几岁嫉妒到二十几岁,向兴学又觉得揪心。 “你那个小男朋友不会也是你安排的吧?” “不是。他很烦。” “还有什么?” “酒吧。” “哦,那一次很关键,可我喝的确实是你的酒呀。” “两杯都有药。” 向兴学捏着向俨的后颈把人揪起来,“都有药?你原来想干嘛?” 向俨不敢看向兴学,垂着眼,睫毛根上沾着泪花,“上你,或者,给你上。” 向兴学被气乐了。 他笑了一会儿,然后问:“那你怎么不喝呢?” “我不知道该不该做这种事。你帮我喝了那杯酒。我就觉得我不能做。” “小鹿呢?小鹿是你的托儿?” “不是,我只和调酒师打了招呼。” 向兴学想着想着忽然明白了,向俨是耍了一点小心思,想给向兴学铺路,让他朝着自己走。可他铺的路四通八达,每一次都给向兴学回头的机会。 下了药之后想给他找个女人。 口完了就躲到医院里,被向兴学逼急了发点小脾气,撩完了之后便绝口不提。 还有出柜那里,“如果你想,你可以回去。” 这算得上是算计吗? 小朋友从来没有步步紧逼,多得是向兴学自己义无反顾。 他还一直愧疚,对自己没信心。 “还有吗?” “沈云梦被求婚,我知道。她老公算是我的朋友,酒友。” 恋耽美 分卷阅读71 牧野 作者:点点万 “会心一击,这里做的挺好。” 向兴学被瞪了一眼,脸上的笑容不减,“烟花是你出的主意?” “不是。” “那他好没创意,学你的手笔。” 向兴学审问完毕,从冰箱里掏了冰袋,给小朋友敷眼睛,敷左眼的时候,亲在右眼上,敷右眼的时候,亲另一边。 老练得像个情场浪荡子。 他真的开窍了,开透了。 怎么揣度向俨的心思,他不会,但以后也没必要揣度,现在的向俨在他面前就是一张白纸。 纯洁又可爱。 怎么把小朋友放在心尖上宠,这个向兴学很拿手。 第53章 终于下完了 向兴学睡进了蚊帐里,屋里的灯还关着,窗帘没有拉,外面透进来一些光。 s市比桐城还要繁华,高楼上永远亮着五颜六色的灯,整个城市没有夜,也没有黑暗。 窗户玻璃上是一粒一粒的雨水,雨滴好像在变多,又好像只有那么多,旧的水随着重力慢慢地往下落,与路上的水珠相遇,汇成细流,很快地消失在窗户底;新的雨打上来,重新变成弧形的、扒在玻璃上的水珠。 向兴学把自己翻成侧躺,然后把向俨也翻过来,抱着他的腰。 就这样抱了一会儿。 向俨忽然又往向兴学身上挤了挤,伸出一根手指,摸向兴学的眉骨,扫过眉毛,指尖落在鼻梁上,顺着鼻子的轮廓慢慢地往下滑,滑到人中,然后描他嘴唇的轮廓。 轻轻地,小心翼翼地,很珍重地。 “其实,我一开始也没想怎么样,只是想离你近一点,可是待在你身边,和你住在一起,我就不满足了,渐渐地,想要得越来越多。我很贪心,什么都想要。所以才这样给你下套,对不起啊。”向俨声音闷闷的,向兴学怕他又要哭,借着外面的光寻到小朋友的嘴巴,一下一下地吻。 “你知道你错哪儿了吗?你错在不思进取,本来我们该更早一点在一起的。这样想你是该道歉。”向兴学把腿插到向俨腿缝里,“你还错在半上落下,说好永远不辜负我,自己先跑了。” “我也有错,我没有早早地让你知道我爱你,还害你担心。我们扯平了。现在谁都没有错。” 他用鼻尖去蹭向俨的鼻子,一直蹭,直到听见小朋友笑起来才脱开。 向俨把手放在向兴学胸膛上,放了一阵子,喃喃地开口:“我真的好爱你啊。” 向兴学倒吸了口凉气,下身烧得火热。 向俨没说过这种话,“我爱你”对他来说是一种行动上的表达,嘴上说不出来。 向兴学原来很想听,经历了那么多之后,他觉得听不听都无所谓——小朋友爱自己是事实,他不想说,不愿意说,那就随他,这种话由向兴学说就行。 他没想过向俨愿意说出来,而且一出口就是“我真的好爱你啊。” 连用了两个副词。 他们腿夹得紧,向俨立即感觉到向兴学硬了,于是问:“做吗?” “不做,你刚哭过。” 向俨隔着睡裤揉向兴学那里,把向兴学揉地叫停,他自己也硬了,裤子里鼓鼓的,戳在向兴学腿上。 “做吧。我想做。” “有东西吗?”向兴学遭不过挑逗,声音变得低沉。 向俨伸手想往床缝里摸,被蚊帐挡着了,“碍事。” 向兴学笑,坐起身来把拉链拉开,从外面把手塞到蚊帐下,果然摸到了一串套子,还有小瓶的润滑液。 都准备好了。家里的也是。早就准备好了。 他把台灯按开,回到蚊帐里,重新拉紧拉链。 这样外面的蚊子进不来,里面的春色也漏不出去。 向兴学像剥鸡蛋壳一样,把小朋友身上的衣服脱光。 向俨很白,平时也擦身体乳,肌肤滑腻,和煮透的蛋白一样,软而嫩。 向兴学把枕头垫在向俨腰下,一边给他扩张一边低头吻他的肚皮。 “有时候我想,我好歹是个老师,却没有那种高洁的品质,我脑子里总有污秽龌龊的东西。想ganni——想i,想日你。”向兴学笑了一下,在向俨敏感的地方按了按,让他抖着声喘,腹部的肌肉随着呼吸不停起伏,绵绵软软地磕在向兴学下巴上。 他抬头看了一眼向俨,小朋友嘴巴被咬得发白,“乖啊,别咬,我要心疼的。” “你变了。”向俨别开视线,才偏离一会儿,又看向他的小叔,看不够似的。 “嗯,变了,现在有做你男朋友的自觉。” “油腔滑调。” 向兴学屈指撑开甬道,照旧点在敏感处,让他喉咙里漏出腻人的惊喘。 “那你喜欢吗?” “不喜欢。” “不喜欢这样啊?” 向俨把小薄被扯到脸上,不出声了,过了好一会才说:“喜欢。” “黄桃跟我说,你说不喜欢就是喜欢。”向兴学把手指退出来,换上自己的东西,在穴口来来回回地打圈,“真可爱。” 他挤进向俨的身体,一寸一寸地向里开拓,让自己和向俨契合得紧实严密。 向兴学压在向俨身上,把被子拽下来,吻他的脸,“波塔的妻子,在荒原上的时候正怀着孕,肚子变得好大。我看着波塔每天都能摸到自己的孩子,我就特别嫉妒。想让你也给我生一个。” 向俨看向兴学不动,主动地扭了扭腰,脸上染出情动的红,“我生不了。” 他认真地想了想,“或者我们找个代孕。” “我不喜欢小孩,只是想让你给我生一个,其他人生的我不要。” 恋耽美 分卷阅读72 牧野 作者:点点万 向俨停了动作,喘了几口气,“你想什么呢,奇奇怪怪的。不动吗?” “先抱会儿,聊会儿天。 “俨俨,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如果你能给我生个孩子,我们就有一层斩不断的关系,就算你离开我,我还有一个孩子,他最好长得像你,我看他,就像看到你。” 向俨垂眸,然后紧紧地盯着向兴学,目光像千尺的深海,幽深浩瀚,却有鱼游潮涌。 他说:“我不会离开你。” 向兴学好像听到心跳声扑通扑通 是他自己的心跳。 也是向俨的心跳。 两股声音撞到一起,互相影响,频率变得出奇的一致。 他们的脉搏也在跳,牵着向兴学的yinjing在向俨身体里小幅度地动。 向俨抬起头,抱着向兴学的脖子,与他的小叔唇齿交缠。 向兴学闭着眼,看到两股江流汇聚成一水,涡流的中心好像就在他口腔里——小朋友的舌头那么软,却能咂起情潮,挑起蛰伏的欲望。 向兴学不让自己离开向俨,就埋在他身体里,慢慢地输送,每一下都比前次更深,更有力。 他许久都没有进入这具躯体。 在荒原的风里雪里,在无休无止的严寒里,在莺飞草长的春光里,在夏日的似火骄阳里,他一直想念着幼嫩细小的穴口和温暖潮湿的甬道。 朝思暮想,心心念念。 他总记挂着销魂蚀骨的快乐,那是向俨给予他的,独一无二的舒爽。 他为人师表,却卑污龌蹉。 向兴学把向俨抱起来,抵在床头的木板上。小朋友被蚊帐兜着,直不起身子,脑后的头发被蹭得蓬乱,从帐帘上的细小孔洞里探到外边。 向兴学像饿极的婴孩,啧啧地吮吸向俨的rutou,他用犬齿轻轻地啃咬充血的凸起,让向俨痛又快乐地抽咽出声。 “——嘶,痛,我痛……” “你要是怀孕了,就会用这儿喂奶,小孩子吃奶可比我更凶。” “我不会怀孕。”向俨哭了出来,“我没法儿怀。” 向兴学笑了笑,把他眼泪吻掉,“不哭不哭啊,不要你怀孕,你就是我的宝宝。” 他加快了顶撞的速度,把向俨的呜咽撞得支离破碎。 小朋友收紧了环抱向兴学的胳膊,小腹筋挛起来,后穴也跟着抽搐。 他射在向兴学肚子上,像刚从水里救出来的人,大口大口地吞吐空气,身上汗涔涔、水淋淋。 向兴学从他身体里撤出来,抓着小朋友的手让他圈住自己的yangwu,不快不慢地撸动。 向俨许久没做,身体经不起挑逗,射得快,但向兴学的欲望压抑了许久,埋得深,一颗种子迟迟地破不了土。 小朋友怔了一会儿,回过神来就加快了手上的动作。 他着迷地看着向兴学的yangwu,很快又硬了起来。 “小叔。”向俨叫了一声,把安全套摘了,“想试试吗?射给我。” 他脸很红,低着头,藏在台灯的光里。 向兴学愣了一下,理解了他的意思。 戴着套怎么造孩子呢? 他笑着把人翻过去,让人跪在床上,按着向俨的腰,重新插入他的身体。 向俨被他一直顶得往床外跑,向兴学一开始还会把人捞回来,后来他发现,他的小宝贝自己一蹭到蚊帐,就会乖乖地用手撑着床,借着膝盖的力小幅度地往回挪。 挪回来,让自己完满地含住向兴学的yinjing。 让他们重新变得亲密无间。 又乖又可爱。 让向兴学不忍心,也让他更残忍。 窗外雨一直下。 下的屋里一并潮湿旖旎。 湿润的空气浇不灭原始的欲望,助兴似地,把向兴学骨子里的征服欲勾起来。 他愈烧愈烈。 可怜了小朋友,身子抖得像筛子,也像暴雨里的花,花枝被打得摇曳,花瓣也被雨压得低垂下来。 一切都摇摇欲坠。 他们以血肉款待对方,不加掩饰,没有隔阂。 他们在雨里融成一体。 终章 八月的时候,向俨和人民医院打了转回桐大附院的申请。 医院的领导不愿意批,毕竟向医生是青年才俊。 “要不我过来吧,这儿机会是不是多一点?”向兴学问。 向俨回答:“不多,一般人来这儿是图个户口,我又不要s市的户口。” 等申请批下来,新的学期也开始了。 向俨结束手头上工作的交接,去参加欢送派对。 向兴学卡着时间,从桐城一路开到餐厅后面的停车场。 他不愿意在车里等,站在大门正对的路灯下面。 等待也让人快乐。 一片叶子被风吹着落到向兴学头上,他把叶子拿下来,看到叶边有一点点泛黄。 又是秋天了。 他和向俨这一通折腾,旷日持久,从冬天到秋天,好在人终于回来了。 向俨走出来的时候,眼神还很清明——毕竟是酒吧里泡出来的酒量,一群医生护士根本灌不倒他。 向兴学觉得自责,还有点难过,但这些情绪很快就消散了。 因为向俨一看他就笑起来,眼睛弯得如天上的月,眼神也清澈皎洁。 向兴学想,我要好好地爱这个小宝贝。 向俨身边站着不少醉醺醺的男女,少数比较理智的人当中有一个当时的护士,向兴学记得她,向俨跟她说向兴学没病。 那护士显然也记得向兴学,脱口就叫:“柏先生。” 喊得向兴学懵了,反应了好一会儿。 柏先生。 他朝护士点点头,用手搓了搓向俨的背, 恋耽美 分卷阅读73 牧野 作者:点点万 很快地又放下来。 “向医生!”一个女孩忽然喊出声,她看起来年纪挺小,长得也好看,但这会儿有点疯癫,话都说不清,“呜呜呜你别走。” 向俨和清醒的护士叮嘱:“万万,给她买点醒酒药,她明天还要跟着陈主任上手术台。我走了。” “向医生您这就回去啦?她可能还有话没说呢。” 向俨看了一眼醉醺醺的女孩,笑笑,然后稍微弯了点腰,视线与女孩平齐,“你还想说点什么,我听着。” 女孩儿试着把眼神聚焦,没成功,又“呜呜呜呜”起来。 “算啦,等她酒醒了让她微信上戳我。”向俨掏出手机,打开叫车软件,想了想,说:“我送你们回去吧,他开车了。” “不用了,我们就住医院宿舍,走几步就到,和他们一块走,您放心吧。” “行,那我走了。拜拜。” 他又弯腰,看着醉酒的人,“拜拜啊。” “拜拜,呜呜呜,拜拜。” 那女孩儿语气里的舍不得呼之即出,让向兴学心里怪怪的。 向俨和所有人说再见,然后与向兴学并排,背着他们朝停车场走。 “冷不冷。”向兴学问。 “不冷。” “她是不是喜欢你?” 向俨笑笑,“可能吧。” “向医生!”女孩清脆的嗓音划破秋夜的宁静。 向兴学跟着向俨转过头,看到女孩把手扩在嘴边,“您单身吗?” 向俨看了一眼向兴学,往回走,一直沉默到女孩身边。 “他不单身。”向兴学抢先说了,这会儿叫“万万”的护士若有所思地看着他。 但向兴学继续说,“他谈了好多年了,感情好着呢。” 万万嘴角挂上笑,说:“是这样吗?感情一直好吗?” 向兴学情商再低也能感觉到万万在影射什么,他搂着向俨的肩膀,顺势搓了搓小朋友的手臂,“好得不得了。” “那祝你们幸福。”万万说。 女孩儿也喊起来:“祝你们幸福!向医生要一直幸福!要一直一直一直一直一直呜呜呜幸福!”,她开始疯狂挥手。 “好。”向俨点头,“你也要幸福。” 女孩抱着万万呜呜呜呜。 向俨回到桐城,继续在医院里勤勤恳恳。 但向兴学心里一直琢磨着事。 向俨在外人看来,是帅的,能力强且工作认真的,有点儿疏离却又万分温柔的,有钱的——这些形容词累加在一块儿就成了“迷人的”理想型。 要被问是否单身的理想型。 向兴学酸死了。 他决定要宣誓一下归属权。 他磨着向俨请了个年假,趁着秋天还没离开,带他去博尔塔木卡。 飞到兰州中川机场的时候,他握紧小朋友的手。 “我没事。”向俨说,“都过去了。” 他们在兰州火车站,坐绿皮车去小圻县。 火车晃晃悠悠地开,时间也被摇慢了。 “我在这儿,抽了一盒软中华,想你想得特别狠。”向兴学指着陈旧的木头座椅,“也不止是在这儿,一路都在想你。” “别抽烟了。”向俨捏他的手。 向兴学握着向俨的手揣到衣服口袋里,“那你以后也少喝点儿酒。” 他伸出另一手的小指,“拉钩。” “幼不幼稚?”向俨很不屑地嘲他,把小指勾在向兴学手上。 “一百年不许变。” “嗯。”小朋友抿嘴笑。 向兴学觉得自己肯定活不到一百三十六岁,把一年拆成一点五年过,将一百年折成六十七年的话,他也得活到一百来岁,好像也有点难。 他决定努力一下,带向俨一起努力,一起长命百岁。 他们租了一辆越野车,先去看波塔的小女儿。 小婴儿才四五个月,浑身肉嘟嘟的,不睡觉的时候就咿咿呀呀地叫,很可爱。 那晚向兴学又求着向俨生一个,向俨哭着骂他老biantai,再次重申自己生不了。 可他们又没戴套。 怎么办呢,向俨就是宠他,向兴学骄傲极了。 原野上的草有些泛黄,花也谢了大半,但还能看出来曾经的蓬勃。 “上个冬天雪下得特别多,所以开春花草长得特别好。”向兴学牵着向俨的马,“原本这儿没有这么茂盛,一眼看过去,只有几棵植物,基本都是戈壁。现在退牧还草,草长得好,也没有牛羊吃。估计隔几年生态就能恢复得很好。这儿要开始发展旅游业啦。” 马是那匹枣红的小马,它长得快,现在比向兴学要高。 向兴学捋了捋马鬃,“当时去找的就是它,坏东西。” “它现在挺乖啊。”向俨说。 “吃过苦头了当然要乖。” 向俨在马背上盯着向兴学,向兴学感觉到视线,回过头去。 小朋友在笑,笑得意味深长。 “我也乖,好吧。”向兴学说,“想跑起来吗?” “不想。” 向兴学翻身骑到向俨身后,把缰绳拽在自己手里,贴在小朋友耳边说:“来都来了,跑会儿吧。” 马儿一开始加速,向俨立刻把上身蜷起来,僵硬地卷成一个自我保护的姿势。 小朋友不会骑马,嘴上不说,心里怕得很。 向兴学夹着马腹,让小马跑得更快。 向俨缩在向兴学怀里,不知是怕的,还是被马儿震的,全身哆嗦,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了。 他们往陆地深处跑,向着雪山和白云,跑在青黄交接的原野上。 听着气流的震颤。 把一切都甩在身后。 向兴学把向 恋耽美 分卷阅读74 牧野 作者:点点万 俨夹紧,附在他耳畔说了一声“我在”。 他怕声音被风吹走,离得远了一些,大声地说:“俨俨,别怕,我在呢。” 怀里的人忽然软了下来,全身的肌肉都松弛了,没骨头似的依偎在向兴学身上。 向兴学假装没有感觉,继续大声地喊:“俨俨,我在呢,你听到了吗?” “我听到了!”向俨用一样的声量喊给向兴学,把他耳膜震得嗡嗡响。 原来我这么吵的呀,向兴学想。 “那你再听,”向兴学又喊,“我——爱——你——” “我——向兴学——爱——向俨——” “我——永远——爱——俨俨——” “你——听到了——吗?” 向俨叹了口气,开口道:“我听到了。” “你——说——什——么——” “我说——我——也——爱——你。” 向兴学四处看了看,他们在旷野的中央。 他勒住缰绳,让马儿停下,先跳下马背,然后把小朋友也搀下来。 向兴学摸了摸裤子口袋,还好,东西没有被颠跑。 他把戒指拿出来,握在手心里,单膝跪地。 “俨俨,我之前想着把名字改回柏蕴和,把身份从家里摘出来,这样我能光明正大地说我是你男朋友,不是小叔。但我又想,你说国内这环境,我俩这样,做恋人也受不到什么法律的保护,我们留着一层亲戚的关系,我能给你签字,你也能给我签字,这样很好。你说世界上有多少恋人能享受到这种特权呢?我想到我是你小叔我就高兴。 “我看着你从一点大长成小朋友,从小朋友变成少年人,虽然后来缺了一段时间,没看到你成年,但我看到了你从学校走向社会,从一个医学院的学生代表成长为独当一面的向医生,我特别高兴,也特别感动。 “你今年才三十岁,至少还能再做三十年向医生,在这个过程里,我会一直陪着你,看着你不断地创造奇迹,看着你和时代一起前进,我会陪着你,在你难过的时候做你的依靠,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做你最坚强的后盾。 “等你不做医生了,等你退休的时候,我还会陪着你,我想过,我们可以在郊区买个依山傍水的小房子,年纪大睡不着觉就一起看日出,你要是起不来我也不叫你,我去给你做早饭。我们早上遛一次狗,傍晚遛一次狗,其他的时候就坐在一起晒晒太阳说说话。我们还可以一起去旅行,像现在这样,来草原,看不一样的风景。世界上还有许多山川湖海,你要是愿意,我们就一处一处地走,直到我们都走不动路的时候。 “之前我跟你爸爸说,我想照顾你一辈子,我现在还是这样想的,我想每天疼你爱你,宠你纵你,把我所有的爱,所有的喜欢都交给你。 “你爸爸说我缺心眼,他说的没错,我很笨,有时候你不说,我就不知道你的想法,但我在慢慢地改,我觉得我们现在非常有默契,大部分时候我都能猜到你的心思,但如果说以后,我又笨了,希望你不要生气,你跟我说,我会改。 ”俨俨,你是我遇到的最好的人,我珍重你,我爱你不会比你爱我少半分,而且我的爱每天都在变多,每一天的你在我眼里都是可爱的,而且一天比一天可爱,让我永远觉得爱不够。今天我在这儿求婚,我也是要立下承诺,往后,我只有你一个人,我不会看别人,也不会想回头,我爱你,只会爱你一个,你就是对我来说就是最值得的人。 “我想把爱交给你,把命也交给你,把岁月交给你,把痛苦快乐、灵魂精神都交给你,俨俨,你愿意吗?” 向俨眼里泛着泪光,原野在他眼里成了一片海。他与向兴学都成了溺水的人。 他把戒指套在无名指上,给向兴学也戴上了。 向兴学站起来,抚着向俨的脸,吻他眼角的泪。 嘴碰到一块儿,唇齿间都是甜与温柔。 向俨又笑了,亲着亲着嘴角就勾起来,“现在你是我的人。” 然后补了一句,“我也是你的人。” 那夜向俨发了条朋友圈,图片配的是自己戴着戒指的手。 他说:“结婚了。” 定位在博尔塔木卡州。 他朋友圈里依然没有向兴学的踪迹,但一枚戒指好像就是昭告天下——他现在是有家室的人。 向兴学洗完澡才刷到那条,拍了一张对称的,也表示自己已婚。 黄桃打电话过来,她想和向俨视频。 小朋友心情很好,一直笑眯眯的,还和黄桃说谢谢。 黄桃难得害羞,但很快没了拘束,高高兴兴地和向俨说向老师在荒原上怎么怎么说他的好。 向兴学在边上一直点头。 后来电话不知怎么就挂了。 他们不知怎么就抱在一块接吻。 不知怎么吻到了床上去。 秋天的大陆深处,忽然有春潮一泻千里。 向兴学后来写了一段话。 “人的心呐,可能也就是一片荒原, 下过雪, 花草就长了, 然后牛羊都来了。” 他要感谢博尔塔木卡的风雪。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