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混混与小美人by花误呀》 分卷阅读1 小混混与小美人by花误呀 作者:花误呀 《小混混与小美人》by花误呀 小混混与小美人一见钟情 第1章 主角是一个靠着美色诈骗男人的小混混,日子过得很混乱,饥一顿饱一顿,有时候还会被恼羞成怒的男人打一顿。 但是就在和他隔了一条街的地方,有个清幽雅致的院子,里面住了一个小美人,过着和他截然不同的生活。 小混混有一次翻墙过去的时候,掉在院子里,他就看见了穿着紫色衣服的小美人,素雪一样的白,眼睛是阴雨天的灰色,头发很长,丝缎一样。他漂亮得像个妖精,却又有种雪般的纯净。 小混混也长得好看,但是那种风骚艳丽型,扮成女装也是妖娆花魁挂的。 小美人看着这个天上掉下来的人,眼皮都没动一下,默默给小混混指了条路,让他从那边逃走。 小混混逃跑的时候,才发现小美人是坐在轮椅上的。 小美人不能走。 小混混一时间,有点同情他。 但是很快他就发现自己这个同情有点多余。 小美人虽然没有腿,但是他日子过得好啊! 小混混后来没事就偷偷摸摸躲在墙边,透过一个小小的洞偷看。 他发现小美人日子过得不要太好,心情不好价值连城的玉佩说砸就砸,拿着珍珠打窗户玩,仆人们捧着山珍海味在他面前,只求他赏脸吃上一口。 而这一切,似乎是因为一个神秘的男人。 那个男人高大英俊,有双鹰隼般的眼睛。小混混只要看见他来,就屏息凝神,怕被发现。 好在这男人不经常来。但他每回来,都陪在小美人旁边,天气晴朗的时候,还给小美人按摩腿,堪称百依百顺。 他给了小美人最尊贵的生活,还把所有的温柔也一并给出去了。 小混混看着看着,对小美人羡慕得不行。 他想自己有腿有什么用,过得一点也不好。还不如小美人呢,他宁愿瘸了也想过上这样养尊处优的生活。 可是他虽然嫉妒小美人,却不讨厌他。 不仅不讨厌,他缩在自己那个漏雨的小房子里,还总想起小美人那双烟雨朦胧的灰色的眼睛,很冷,他却觉得温柔且慈悲。 小混混觉得自己坏掉了。 他终于忍不住,又摸到了小美人的窗下。小美人居然还记得他,对着他笑。 小美人说他其实知道小混混一直在墙边偷看的,还给小混混打过掩护。 他从木格子窗里递点心给小混混吃,素白的手指捏着软软的点心,喂到小混混嘴里去。 你真好看。他对小混混说道。 小混混觉得心跳得更快了,自己真的坏掉了。 日子过得久了,小混混和小美人更熟了,但是小美人愈发身体不好,不常到院子里走动。 小混混就在木格窗边和小美人说话,告诉他春天城外的花都开了,前两天张家的夫婿居然和老丈人搞上了,而他家那个女儿,嘿,其实喜欢女人。 小美人听得津津有味,从窗子里给小混混递茶水,要他继续讲。 小混混有时候也和小美人说,好羡慕他现在养尊处优的生活。 小美人在窗户里面笑笑,我也好羡慕你啊。 小混混不明白小美人羡慕他什么,我有什么好,虽然我有腿能走能跳,但我过得可惨了,还被人打。 他撸起袖子给小美人看手上的伤痕,青青紫紫的。 小美人看着看着,把脸凑过去一点,轻轻地呼气,那气息软软的,小混混心里也软软的。 这天他走的时候,小美人拉住他,从盒子里摸了一小袋珍珠给他,让他拿着用。 别再做这些了,小美人说话的声音永远是温柔的,被打很疼的。 小混混心都酥了。他讷讷地把钱收好,心想自己这算什么呢,小美人似乎是被别人养着的,自己现在又被小美人养着。 但小美人看他收了很高兴。 我希望你过得好一点。他摸着小混混的脸说道。 我要是你,一定把所有地方都走一遍。 他看着小混混,眼里深藏着悲哀。 这时候小混混还不知道小美人是什么意思。 他只是发现小美人的身体越来越不好,本就瘦弱的人,现在看着比杨柳还纤细,病歪歪地靠在软靠上,只能听他说话。 他满心都期望着小美人好起来,甚至大着胆子,偷偷跑进了小美人的房间。 两个漂亮得不可方物的美人靠在一起,也是一景,他抱着小美人,发现小美人身上好香,但也好瘦。 但他还看见小美人细细白白的脖子上,似乎有个指印。 可他还没来得及问什么,小美人就慌乱地推他。 那个有着鹰隼般的眼睛的男人来了。 他来不及跑了,只能藏到床底下。 小美人抓着他,要他无论发生什么,绝对,绝对不能出来,不能发出声音。 — 他终于知道小美人为什么这么瘦弱了,为什么他明明被照顾得很好,却永远不会开心。 他看见那个平日里,对小美人百依百顺的男人走了进来,一把把小美人从床上扯了下来。 小美人被扔在地上,身上的衣服被撕了个干净,赤裸雪白的身体躺在地板上。 这具白玉般的身体上,全是阴森可怖的伤痕,什么样的伤痕都有。 而在小美人的腿上,还有一块肉被剜掉了。 小混混死死地咬住了自己的手腕。 他尝到了血的味道,弥漫了整个口腔,从手腕上一直滴到地板上。 但他感觉不到疼。 他眼睁睁地,看着小美人在地板上被男人随意地弯折起来,丝毫不顾他有多虚弱。 他看见那男人把烧红的烙铁烫在小美人的身上,那素雪般的皮肤,发出了皮肉烧灼的气息。 他还看见,那男人折磨完小美人以后,拿刀割开了小美人的手腕,接了一碗血 恋耽美 分卷阅读2 小混混与小美人by花误呀 作者:花误呀 。 然后那男人温柔地把小美人抱起来,上药清理,细细地去吻小美人煞白的嘴唇。 你要乖一点,我下次来看你。那男人的声音和平时一样低沉温柔,听说你最近又不高兴砸东西了,我再送点给你好不好。 小美人说不出话来,他被男人放到了床上,怜惜地塞进被子里。 然后男人端着那碗血,头也不回地走了。 小混混听见了门关上的声音。 他从床底爬出来,满目猩红,手上一个深深的,流着血的牙印。 他的嘴唇也是红的,上面沾满了血。 小美人在床上看着他,满脸都是眼泪和冷汗。 我好疼,你抱抱我。他对小混混说道。 小混混根本不敢用力抱他,只能虚虚地把他圈在怀里。 小美人的身上,只有血腥气和药的苦香。 小混混抱着他,看着木格窗外,樱花开了,柔柔的粉色,美得像人间仙境。 我要带你走。小混混说道。 我照顾你,我做一切来养活你,你跟我走,好不好? 小美人听着很高兴,他靠在小混混怀里,觉得从没有这么安稳过。 可是他走不了。 这个圈养着他的男人。 是东安王。 东安王有个求而不得的心上人,为高权重,东安王弄不进手里。 然后他就得到了手下献上来的小美人,和他的心上人有着极其肖似的一张脸。 而且,小美人,是药王谷出来的。身上的血,是滋补的圣品。 东安王性情暴戾,他把小美人养在离他心上人远远的城外,一旦被心上人刺伤了,他就会拿小美人来发泄。 他看着小美人痛苦挣扎,心里的愤懑就得到了抚平,又变回温和有礼的样子,去面对他的心上人。 他把我的腿折断了,就因为他的心上人不要他送的东西。小美人靠在小混混怀里,像在说别人的事情。 最近他的心上人不知道生了什么病,很重,他就拿我的血去给心上人滋补。 小美人悲哀地笑了笑,摸着小混混的手,所以别羡慕我,这不是好日子。 这分明是,炼狱啊。 — 往后的日子,小混混还是会来看小美人,却来的愈发谨慎了。 东安王的心上人最近身体越发不好,因此他更加频繁地来小美人这里。 小混混只能深夜里摸过来。 他和小美人隔着窗子亲吻,仓促又惶急的吻,掺着眼泪的味道和花的香气,两个人的嘴唇都是软软的,一样白皙漂亮的脸,还有隔着木窗交缠在一起的纤细手指。 小美人看着小混混被阻拦在木格窗外的脸,痴痴的,他想这个人可真好,比他见过的所有人都好。 朦胧的月光底下,他看见了小混混眼里满是对他的怜惜,那爱是真的,痛也是真的,做不得假。 小混混是喜欢他的,他知道。 他想,要是这个人是他的,该多好。 他愿意跟着他四处游荡,粗茶淡饭也好,食不果腹也行,只要夜里他能靠在这人怀中入睡,他愿意拿一切去交换。 他悲哀地笑起来,把自己头上的一只孔雀钗拔下来,塞到小混混手里。 我所有东西都是那人给的,只有这钗子是我的。他不准小混混不要,这是我娘留给我的,我只有这个,你不准嫌弃。 小混混握紧了那个钗子,他知道他不得不离开了。 你再等我一会儿,就一会儿,我肯定带你走。小混混隔着窗子,哀求地看着他,我马上就能带你走的。 小美人在窗子里面看他。 你明天来好吗?小美人声音轻轻的,东安王明天不会在的,他心上人的生辰。我想…… 我想你了,你抱抱我。他隔着窗子,吻小混混的手,一双灰蒙蒙的眼睛,温柔地看过来。 小混混答应了。 他离开的时候从外头看着这个清雅的小院子,那时候他还是一个到处靠诈骗为生的混混,羡慕小美人养尊处优的生活。 现在他却痛恨自己为什么如此软弱无力,不能把小美人从这个黄金囚笼里带出来。 他回了自己那个破旧的小屋子,他是混下九流的人,他什么都不会,什么也不精通,但他天生就擅长逃跑。 他没告诉小美人,他根本不是在京城里长大的,他曾经生活在最北边的镇子里,是那个镇上的神子。 在他即将被杀死祭天的时候,他逃了出来,一路逃到京城。 他既然跑得了一次,就跑的了第二次。 他在岷州已经托人买了一块地,他盘算着,把小美人偷出来,从水路走,避开东安王的辖区,绕道瀛洲,最后去到岷州。 他以后都会好好干活,他不当混混了,当农夫也好,樵夫也罢,他要守着小美人,一生一世。 第2章 东安王第二天果然没有来,院子里的佣人都睡着了,小美人在屋子里等着小混混。 他还没有这样等过一个人,带着甜蜜与微微的苦涩,期待着那人过来,又埋怨他怎么不能再来的快一点。 他看着院子外头,那高高的墙头,把他和外界阻隔开了,自从住进了这个院落,他再没能看过院子外的景色,他不知道城外的花开的怎么样了,春日里人们是不是会去放纸鸢,美丽的姑娘和心爱的少年郎是不是相约上香的时候偷偷幽会。 他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囚徒,被一个并不爱他的人关在炼狱里,忍着烈火烧身,忍着千疮百孔的痛。每一天每一天,他都在怨恨自己为什么还不死去。 死在樱花盛开的季节里,春风温柔,令人沉醉,而他烂成白骨一具,融入漆黑的泥土里,再不用管天地苍茫。 他从没有告诉过小混混,就在他掉入自己院子里的那一天,他好 恋耽美 分卷阅读3 小混混与小美人by花误呀 作者:花误呀 不容易偷到了一点碎瓷片,按在自己满是伤痕的手腕上,想要割下去,与这个世间一了百了。 可偏偏就是那一天,他的院子来了一个落魄惊慌,却美貌鲜活的年轻人,呆呆地看着他,连逃跑都忘了。他给这落魄的年轻人指了路,年轻人还要回过头来看他,视线略过他的腿,夹杂着震惊与心痛。 小美人那枚碎瓷片最终没有割下去。他想再等等吧,他想再瞧瞧这个落魄的青年人,瞧够了,他再了断也不迟。 可如今,他不想死了。 他趴在窗上,透过木格,看见小混混悄悄趁着夜色走过来了。小混混手上有个小袋子,里面装着好多种花 都是城外开的野花。他说他没看见过城外的春色,小混混就把春色给他带来了。 他细白的手紧紧攥着木窗,用力到指尖泛白。他贪婪地看着小混混,听见自己的心跳一声声,如同擂鼓。 他不想死了,哪怕受着煎熬,哪怕酷刑加身,他也想卑微地活下去。再给他一点时间,他还没有看够这个潦倒落魄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是个无名的混混,草芥一样生在天地里。 但这个小混混,是他的心上人。 小混混偷偷潜入了他的屋子里,木窗已经被他们弄松了,小混混从窗户里钻进来,把无数纷杂的花瓣撒了小美人满身,像下了一场春日的花雨。 而在这场花雨里,小美人看见小混混的眼睛,比满天星辰还要明亮。 他轻轻地靠过去,吻了小混混。 这个吻笨拙,小心翼翼,还带着一点卑微的讨好。他知道他这样的笼中雀,怎么敢奢求爱情。 好在小混混抱住了他,把他从轮椅上抱到了床上,那花瓣掉在两人身上又滚落到地上,房间里一点灯光也无,只有幽幽的月光,照着两个红着眼的年轻人。 “我五天后就来接你走,”小混混一边吻着他一边说道,他的手搂着小美人的腰,好细,纤瘦如竹,“我,我买了一块地,我做苦力也行,卖货也行,我会好好努力,跟你过日子。” 他没什么文化,说不出什么漂亮话,只会天真赤诚地看着小美人,看得小美人心都烫起来。 小美人颤颤巍巍地解开了衣服,脸上一片绯红,他想要小混混抱他。这具身体已经千疮百孔,一片完好的肌肤都没有,可他还是想要所爱之人抱一抱他。 他知道小混混不会嫌弃他,红色的唇讨好地亲着小混混,把细白的脖颈暴露在小混混眼皮底下,是一种臣服乖顺的姿态。 他胸前的两乳上,被银针穿过,坠了两颗摇晃的红色宝石,有种凄艳的美感。 小混混眼睛赤红地看着他。 月光底下,最柔软贵重的丝绸衣裳与洗的发白的素布衣裳凌乱地撒在地上。 小美人咬着嘴,额角全是细汗,只能轻声地,难耐地哼出来,哼在小混混的耳边。他不敢出声,只能紧紧搂着小混混的脖子。他的腿动不了,却被小混混搂抱起来,腿缠着小混混的腰。 他们又吻在一起,困兽一样抵死缠绵。小美人最后哭了出来,泪水是带着苦味的,淌在两人的唇上,这个吻也变苦了。 室内慢慢安静下来,小美人和小混混抱在一起,两人都是赤裸的,白皙又漂亮的两张脸孔,双生花一样缠在一起。 小美人趴在小混混的肩上,脸上还留着潮红,轻轻地给他念诗。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 小混混听着耳熟,他当神子的那几年,也是念过书的。却一时想不起来,问小美人这诗词什么意思,小美人不答,只是笑笑。 天色已经隐隐透出一点白,小混混该走了。小美人坐在床上,帮小混混穿衣服。小混混本来要自己来的,可小美人不肯。他这一生,虽是任人亵玩的低贱之人,但为小混混穿衣的时候,却有一种俗世夫妻般的幸福。 小混混许给他的那种平淡生活,仿佛近在眼前。白日里小混混去劳作,他就为小混混穿衣,一边穿衣一边闲话家常,等他平安归来。 “你是不是真的很喜欢我?”小美人仰头吻着小混混,有点天真,却又有点妩媚。 “喜欢,喜欢得不得了。”小混混回答。 小美人便开心地笑起来。小混混拎走的时候,他递给小混混一个包裹。 “是我自己做的衣服,春天天暖了,要换单薄些了。”小美人声音柔柔的,不许小混混不要,“上面绣着我的名字,你要记得是谁给你做的。” 小美人的名字,是叶初白。 小混混捧着小美人给的衣服往外走,天色雾蒙蒙地亮起,早春的天还有点凉。他想着小美人,想着小美人泪湿的眼,柔软的嘴唇。 他想着要带小美人远走高飞,去过小美人说的那种,闲云野鹤的生活。 第3章 天色完全亮起的时候,小美人在仆人的帮助下梳理好了自己,他穿着第一天见到小混混的那件紫色衣裳,长发绸缎一样散下来,昨天的欢爱痕迹全掩藏在了衣服底下,素雪一般的美人,坐在春光里,比纸上桃花更为柔美。 东安王从门外走了进来。他这样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的人物,此刻竟然也显得有些疲惫。 小美人看着他,无悲也无喜。 “和他告别过了吗?”东安王问道,鹰隼般的眼睛,在春天的早晨也没有半分柔软。 “是的,告别过了。”小美人轻 恋耽美 分卷阅读4 小混混与小美人by花误呀 作者:花误呀 声说道。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 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这就是他留给小混混的告别。 他看着东安王,这个给了他所有痛苦的男人,原来也会有求而不得。 东安王爱的那个人就要死了,他需要药物,需要一个药人的心脏续命,小美人就是那个珍贵的药人。 他的血与东安王的心上人可以相融,他的心脏可以救东安王心上人的命。 东安王其实发现了小混混的存在,这是他的院落,怎么可能任由一个毛贼来去无踪。是小美人当着东安王的面服毒,药王谷的毒,一月不得解药,那毒就侵入到心口,即死。 这是小美人自己研制的药物,他是药王谷曾经最出色的弟子。东安王忌惮他,不让他轻易接触到药物。 可是日积月累,他还是偷偷地,配出了这个药。 “王爷,我知道我是你眼中的卑贱之人,草木微尘一样,不配与您平起平坐,”小美人服了毒,坐在轮椅上笑了出来,“可我没有别的要求。我就是想,在最后这几天,也能为自己而活。” “我知道我逃不了,他也逃不了。所以我不会逃的,我的心脏您可以拿去。” “只要您放过他,”小美人声音还是软软的,“等我与他告别后,我会服下解药。随您入宫,把这颗心完好无损地,交到您手里。” 东安王看着这个被他视作玩物的少年人,这个少年其实和他的心上人,当今的七皇子,并没有这么相像。虽然容貌相似,可他心里那人,是傲世天下的真龙之子,肆意飞扬。 而小美人,只是困在庭院里的一株柔弱的花。 直到今天,他才正眼看了这株花一眼。 他答应了小美人的要求,如今是小美人兑现的时候了。 — 剖心是很痛的。 小美人知道,他必须活着,这颗被取出来的心才有作用。 这颗心会被碾碎,入药,进入另一人的肚肠,化作一副救命的药。 可雪白的刀刃刺进他的胸口,他突然有种极度地不舍与难过。 这是他的心啊,是他虔诚地,爱过小混混的那颗心啊。他这一生惊惶无依,草木般微贱。却还有一个人,出现在他窗前,与他隔着窗彼此相望,亲吻。那个人是把他放在心上的,爱他入骨,天真地想着把他偷出来,许他一个平淡安稳的以后。 “云归燕。”他轻轻念着小混混的名字,很轻很轻,含在舌尖上,轻易不肯展示给别人。 这是他一个人的归燕,落在他窗上,为他衔来了三月的春光。 他的心被取出来了,连着血与他的爱恨,这个昏暗的刑房,只有窗边有一点微光。 他用尽了最后一点力气,抬手,接住了那一点温柔明媚的光。 其实他想和云归燕说的,不是“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 他真正想说的,是“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阵阵,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可他自始至终,都没敢说出口。 — 城外的那个院子一夜之间就空了,仿佛从没有人在这里住过,门庭冷落,草木繁盛。 小混混找不到小美人了。他无论再进几次那个院子,都找不到任何一个人。这里只有一个空荡荡的荒宅,和他与小美人隔着亲吻的木窗。 他散尽了本就不算多的家财,那是他遇见小美人后,一点点存下来的。 在最脏乱不堪,却也消息最灵通的龙门的地盘上,他得到了一个消息。 皇宫里久病不起的七皇子奇迹般恢复了健康,是东安王献上了一个药人,救治了七皇子。 药人,药王谷,叶初白。 小混混的脸变得煞白,那为他提供消息的,像个乞丐一样潦倒的人看着他,似无意也似有意。 “宫里的人都是没有心的,用过的药渣,都由太监带到乱葬岗,草草埋了。有心的给块碑,无心的就暴尸荒野。” 温暖的春三月,小混混遍体生寒。他分明还记得那天分别的时候,小美人从窗子里伸出来的手,柔若无骨的一只手,帮他把那枚珍藏的孔雀钗,绾到了他头上。 “好看。”小美人低声地笑道。 他不信小美人是落了这个结局,他拼了命的说服自己,东安王虽然心狠手辣,但是小美人不是很像他的心上人吗,东安王再狠毒,也不会,也不会…… 可他拿出小美人交给他的那一小袋,他不舍得花的珍珠,还有小美人藏在衣服里给他的,价值连城的金叶子与玉佩。求龙门的人帮他找到小美人。 龙门的人遍布天下。收了重金,就会完成任务。 他们把小美人给小混混带来了,从乱葬岗里。药人的身体因为天长日久地浸润药物,死而不腐,小美人还穿着他们初见的那件紫色衣衫,长发已经脏了,脸色白到比素雪更苍然,唇色一点血色也无。 而在那件紫色的衣衫底下,他的心口处,是一道长长的刀伤,已经发黑发紫,那里面本该有的一颗心,一颗曾经雀跃过的,为小混混怦然心动是心,没了。 小混混把他搂 恋耽美 分卷阅读5 小混混与小美人by花误呀 作者:花误呀 进了怀里,三月的春天,阳光已经暖了,草长莺飞,游人如织,郊外放起了纸鸢。 小混混和小美人许过诺,等他带着小美人离开,他也给小美人做纸鸢。 “要燕子的。”小美人抿着嘴笑。 小混混就也笑起来,假装不知道是因为自己叫云归燕,小美人才喜欢燕子。 如今春天来了,花开了,燕子回来了。 小美人却不在了。 “叶初白,你骗我。”小混混把小美人抱的很紧,像那个夜晚两人抵死缠绵,“你说好的,会等我。” 他终于想起了,小美人念得那句诗词——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 这首词的开头,分明是“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小美人骗了他。 从头到尾,小美人都没有想过要和他离开。 那个岷州的地,不大的院子,晨起而作,日落而息。俗世夫妻一样幸福平淡的生活。 都是假的。 小混混抱着小美人坐在檐下,帮他理好脏乱的长发,擦干净脸,拢好衣衫,然后掏出胭脂,点了一点在小美人的唇上。 “一拜天地。”天地为证。 二拜,该拜高堂,可你我,都没有高堂。 “夫妻,对拜。” 你我结发为夫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你骗我也没用了,”小混混吻着小美人的眉心,“我们成亲啦。” 第4章 京城里最近有了一位声名鹊起的花魁。 花魁名为燕初,有倾城色,善剑舞。昔年曾是边陲小城的神子,因而也善卜卦。 京城的达官贵人莫不倾心,连喜好剑器的七皇子都闻而观之。 七皇子绕过重重的纱帘,见到了那位容色倾城的花魁,花魁一身紫色衣衫,坐在椅子上,眉眼艳丽如牡丹初放,一头丝缎般的长发,只斜斜绾了只孔雀钗。 恭候七皇子多时。 那花魁抬起头,对着七皇子笑了一笑。 — 东安王来到七皇子进入的这座青楼时,青楼里的人已经都被勒令退开了。 空气里残留着淡淡的血腥气,东安王踏着木台阶一路往上,推开最里面那扇门的时候,他看见大开的窗边,那个名动京城的花魁,紧紧搂着七皇子,一只雪白的匕首顶在七皇子的咽喉上,将七皇子盾牌一样挡在身前。 刀斧手早就在窗外埋伏,可是七皇子完全被挡在这花魁身前,花魁唇中藏着毒,刚刚咬开了七皇子的脖颈,毒液已经顺着血液蔓延了。 这是药王谷的毒,却又被人改良过,除了这花魁,无人可解。 这名为燕初的花魁,是抱着必死之心来的,他劫持了七皇子,唯一的要求就是要东安王独自前来。 东安王与七皇子对视了一眼,七皇子命已经在箭上,却还神色平静。 “你不该来。”七皇子说道。 “是你,我怎么会不来。”东安王答。 那美貌的花魁忍不住大笑出声,好一对彼此着想的苦命鸳鸯,倒显得他是十恶不赦的恶人。 他如今刀斧在手,眉眼艳丽逼人,如黄泉里的恶鬼披了美人活色生香的皮,来为祸人间。可谁又知道,他曾经有过怎样温柔美好的一个爱人,有过怎样天真懵懂的一个梦,梦里天高地远,他与所爱之人平淡相守,共度余生。 他本不是恶人,他只是云下一只归燕,为所爱之人衔来三月春花。 “东安王殿下,您还记不记得,一个叫叶初白的人。”那花魁,那曾经的小混混,那个被小美人珍爱过的,云归燕。他轻声问道。 “一年过去了。”云归燕的目光刀子般看着东安王,恨不得从他身上剜下血肉,一片片,喂给野狗分食。 “今天是初白的祭日。”他温柔的低喃,发间的孔雀钗熠熠生辉。 他拿匕首抵着七皇子,血珠失控地往外冒,染红了匕首。 东安王当然知道叶初白是谁,也知道了面前这人的身份。一时间,心头大恨。他这辈子唯一一次心慈手软 ,就是念在那个低眉顺眼的小药人,奉上一颗心,换取所爱之人活命的份上,饶过了那个叫云归燕的小混混。 斩草未能除根,如今那黄泉的鬼来向他复仇了。 “我便直说了,东安王殿下,我要你死,”云归燕还是笑着,“你死了,我就放开七皇子。 东安王还未说话。 七皇子瞳孔一缩,先开了口,“不!连清,本王不许!” 云归燕倒也很好说话,手上的刀更近了一分,“那七皇子与我一起死,也不是不可以。” “我可以死,但你怎么保证,你会放开七皇子。”东安王的眼睛,还是鹰隼般锐利。 但云归燕已经不怕他了,他从前躲在院外偷看,见东安王来就赶紧避开。如今他与东安王对视,一双血红的眼,每个目光都在把东安王剥皮拆骨。 “你拿刀,剖开自己的心口,挖出自己的心脏。每进入一分,我就报一个七皇子所需的解药材料。” 云归燕的声音清越动人,他不仅擅长剑舞,也擅长歌舞,当年作为神子,寒冬腊月,还在门外雪地里,练习祝福的歌舞。 东安王深深地看了七皇子一眼,在七皇子失 恋耽美 分卷阅读6 小混混与小美人by花误呀 作者:花误呀 控地叫声里,刺入了自己的心脏。 就像一年前,他命人剖开叶初白的心脏。 “宁栎,我是真的爱你,”东安王的刀已经没入了半存,却还面不改色,“我一生恶行累累,注定不得善终。但爱你这件事,是真的。” 他本就是罗刹命,血染成河,如今将死,竟还能看见心上人为他心痛哭泣。 得偿所愿,死不足惜。 他又转去看云归燕,“报名字。” 匕首没入一分,“粗莲华,三两。” 匕首没入二分,“木黄,一两。木青,一两。” 匕首连根没入,“茜素草,一整颗。” 东安王的额头上冒出了冷汗,云归燕冷冷看着,七皇子崩溃地嚎哭,却因为毒性发作,一步也动不了。 匕首剖开了心脏,血流了满地。 云归燕笑起来,极其怨毒的,仿佛真如修罗再世。 “陈年的老淮南,半株。” “该剖心了。”云归燕提醒东安王。 “连清,不!!!”七皇子终于失去了他的孤傲,他的从容不定,崩溃地哀求,“连清,不!求你!” 东安王的手探了进去,亲手剖出自己的心,血淋淋的,作恶多端,却居然也会爱人的一颗心。 最后一味药。 “春三月的雨,藏在罐中。可为药引。” 东安王轰然倒下,这个不可一世的异姓王,性残忍暴戾,功名赫赫,罪行累累。他早知自己不得善终。 云归燕松开了七皇子。 七皇子疯狂地扑倒了东安王身边。 同一时间,早已埋伏在窗外的弓箭手,数只长箭从窗口射入,没入了云归燕的身体。 十七只长箭,云归燕像一个被钉在了箭上的燕子。 滴答滴答,他的血也淌了满地。 这一间本是弄香抚琴的房间,墙上还挂着风雅的画,却被浓重的血腥气充斥了。 云归燕听见了七皇子凄厉的哭声,哭声震天。那东安王,坏事做尽,可到最后,他最爱的那个人,居然也为他落泪了。 可云归燕哭不出来了,他的眼泪,早在去年的春三月流尽了。 他身上穿着华贵的紫色外袍,外袍底下,却是一件白色的旧衣。小美人,他的妻子,亲手做的。 心口处,绣着小美人的名字——叶初白。 云归燕看着窗外,春夜里夜色温柔,像极了他当年偷偷摸进去,靠在小美人窗边的月光。 他喃喃地念着。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他等不了十年了,太长了。小美人腿不好,黄泉底下,被欺负了可怎么是好。 他慢慢闭上了眼睛。 似乎又回到了他第一次遇见小美人的时候。那时候,他是个慌不择路的小混混,第一次看见这样素雪般矜贵的小美人,坐在椅子上,灰蒙蒙的眼睛,是下雨的天色,温柔地看着他。 而他愣愣地对着小美人伸出手。 “跟我走吧。”他冒失地说道。 小美人看他一会儿,突然笑了,“好啊。” 小美人从轮椅上站了起来,牵住了他的手。 他们一起逃出了那个院子,天高云阔,任鸟飞。 云归燕的手垂了下来,地上一摊猩红的血,他嘴里的毒被自己咬破了。 他是远方回来的归燕,如今他要飞去黄泉,找他心上那道白月光。 这是元猎七年的,春三月。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