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谛蒙》 分卷阅读1 谛蒙 作者:溯世而眠 《谛蒙》作者:溯世而眠 文案:大纲一改再改的耽美短篇。 he。 钟情be请止步第十章 。 题材不适者请自动避雷。 对力量和智慧的思考,冠以勇士和魔王的脑洞。 虽然脑补的人物形象是古希腊战士和赫费斯提翁那种才貌双全的美少年,但是写的时候并没有感觉多耽美。 这个脑洞本来想要表达的是一种在单纯追求力量的过程中,不可避免无法逃脱地对智慧的虔诚。 结果写到最后彻底跑偏,大概还融了一点哲学? 另:感谢《国家宝藏》,解我列不出大纲之痛。 内容标签: 奇幻魔幻 西方罗曼 西幻 搜索关键字:主角:沃瑞尔,威兹多姆(谛蒙) ┃ 配角:普瑞斯,戴纳索,莱博瑞 ┃ 其它:认真你就输了 第110章 一 勇士终于打倒了巨龙。 随着庞然大物的轰然倒地,被藤蔓禁锢着的城堡也露出全貌。 古旧的城墙伫立于山间,层峦叠嶂中更显得高耸入云,本该对称式的建筑像是记载着战争与和平的无声史书,左端从主建筑中独立延伸出的小阁楼,如今只剩下四楼平台上的残垣断壁,像是被什么斜切了一刀,徒留几阶依旧庄严肃穆的环形楼梯,昭示着这里也曾是王族重地,神圣不可侵犯。只是历经岁月洗礼,昔日物不是,此刻人也非,那些辉煌早也随着时光被炸得粉碎。 勇士是个糙汉,没有那些伤春悲秋的小情绪,抬手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径直跨过挡路的巨龙长尾,继续面无表情地向古堡前进。 他只是接了国王的任务,为了高额赏金前来寻找古堡中的稀世珍宝。 说来也奇怪得很,无人知道稀世珍宝究竟是什么,甚至连发布任务的国王也语焉不详,前来与勇士接洽的史官背诵着古老典籍中的句子,语调平淡得像一条懒得炸毛的直线,听得勇士昏昏欲睡,好不容易在彻底睡着前,从“得之即天下”之类的空话里抓住了一个关键词—— “谛蒙”。 稀世珍宝的名字叫“谛蒙”。 二 勇士很强。 能从三百多个雇佣兵小队中脱颖而出,最终站到国王面前接受任务,自然不会弱。 然而饶是如此,等他把紧紧缠绕在城堡大门的藤蔓尽数斩断,已经入了夜。 枯藤老树昏鸦,如果不是今晚的月色撩人得美,古堡一定会被当成一座硕大的孤坟。 大门一开就是前堂正厅,伴随着让人牙疼的“吱呀”声,月光顺势潜入大厅,笼罩在大理石地面正中央的水晶棺上。 金发的少年平躺其中,双眸轻阖,仿佛只是在安睡,只是脸色苍白,明显带着久违阳光的病态。 白雪……睡王子? 勇士是糙汉,但算不得粗人,甚至因为行万里路的缘故,沿途也听过不少故事。至少,白雪公主中毒葬于水晶棺、睡美人被诅咒沉睡古堡这种启蒙童话总还是知道的。 然而现在的情况明显超出勇士的认知范围。 单纯的考生极度抗拒复合考点的智商碾压,简单粗暴地做着“1+1=2”的计划,坐在一旁托腮望着满天繁星,筹谋如何在摇晃水晶棺的同时再拐个王子来献吻。 “在想什么?”声音微哑,沾染着刚起床时的慵懒,却是年轻而温润。 “没……”迅速回眸,只一瞬,惊恐的瞳孔便满载了那张俊秀舒朗的脸。 方才还在计划中沉睡不醒的人,此刻正坐在水晶棺里,抬手压了压脑袋左侧睡到翘起的乱发,微微笑着,明眸皓齿,梨涡清浅。 勇士感觉自己的心跳漏了一拍。 一定是月亮惹的祸。 三 水晶棺中的小王子是个战五渣。 勇士只是扫一眼少年那细瘦的身材便在心里做了认证。 在身材壮硕的勇士面前,这小胳膊小腿儿的确是不够看。 但是这个人很好看。 少年有一双很美的眸子,黄蓝异色,让人不禁联想到世上最骄矜的动物。 勇士听说过这种猫的存在,却从未见过,因为那是该被捧奉于王室豢养的珍宠,高贵又傲娇。 只是,眼前的少年带着自己逛着古堡,步伐轻快,语笑嫣然,年轻肆意却不张狂,熨帖得丝毫不惹人生厌,如沐春风。 勇士此时还不知道这种感觉叫“气质”,只是下意识挠了挠头:嗯,水晶棺中的小王子是个奇怪的战五渣。 而此刻,这位奇怪的战五渣已经在只言片语间把勇士来此的目的探听得一清二楚。 推门的手一顿,紧接着藏书楼迎来了两百年间第一位远客。 螺旋式上升的楼梯随墙壁搭建,蜿蜒盘桓至天际,好似没有尽头,墙体一侧皆是书架,书册满楼。 浩如烟海的藏书是巨大的震撼,瞬间吸引勇士全部注意,满心满怀都只剩下无限敬畏。 也是这一瞬,勇士忽略了少年眸底涌上的难以言说的神色。 少年径直走向大厅中央的巨型圆桌,一跃而上。 在勇士尚自惊诧的目光中,缓缓站起,俯首对视。 “自我介绍一下,”深沉低语中融着少年特有的沙哑味道,语调冷漠,异色的瞳中尽是疏离,脸上也褪了笑意,“威兹多姆,谛蒙的……守护者。” 四 勇士永远忘不了那个夜晚。 那个奇怪的水晶棺中的小王子,就那样站在古堡藏书楼中央硕大的圆桌上,映着从天窗一泻而下的月光,在铺天盖地的书册的簇拥下,眼中尽是睥睨一切的孤傲,高贵而骄矜 恋耽美 分卷阅读2 谛蒙 作者:溯世而眠 。 让人在仰望的同时,心底不禁涌出崇敬的渴慕。 ——一种无力抵抗却也甘之如饴的顶礼膜拜。 事实上,勇士的确跪了下来。 少年冷眼看着单膝跪地的勇士,后者微张着唇,怔愣的表情放大了眼神中的敬仰。 威兹多姆心下一动,收起魔王的威压。 勇士却是毫无知觉般,依旧维持着方才的姿态,仿佛一个单纯的追随者,能够随时以身殉道似的虔诚。 这样的情形,与两百年前如出一辙。 只是彼时跪在地上的人,是个濒临灭国的王子。 那个热衷于搜罗民间故事的傻小子,不知从哪儿听说只要找到魔王就能实现愿望。于是堂堂一国王子,扔下国民对即位大典的期许,抱着孤注一掷的执念,拼尽最后的私藏和气力,却是终于在自己的王座上如愿见到正歪着脑袋打量自己的俊秀少年。 可寄托着自己全部希望的少年微微笑着,轻声道:“很遗憾,普瑞斯,你找错人了。” 如果勇士知道这个水晶棺中的小王子正在回忆什么,就会迅速想起,大约两百年前,那个开疆拓土征伐四方的铁腕君主,还有他那位最有力的左膀右臂冷血谋臣,史载名唤普瑞斯和谛蒙。 五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 所以两百年前,魔王不会告诉普瑞斯他本可以成为良善明君重振一方小国净土,任他前来借助魔王的力量把自己的名字染上永远洗不掉的血色。 所以两百年前,在普瑞斯猛然醒悟魔王永生不灭的某天,谛蒙被这个自己辅助数十载的人类以血封印,沉睡水晶棺,藏于两人初见的城堡。 所以两百年前,普瑞斯在故事的最初就找错了人,而魔王在故事的最后疲惫至极,自愿用长眠为这一场混迹人间的权欲闹剧划下句点。 时光一如既往滚滚流逝,残忍又公平。 国度没落,权势更迭,恢弘大气的城楼成为阴森破败的古堡,曾经渴望的辉煌不朽反而作了历史的注脚,冷漠又讽刺。 功绩不再,仅余史料一抹残血,和绵长喟叹。 亲手毁掉一个纯粹的灵魂不是什么有趣的体验,一次就够了。 眼睁睁看着傻小子从保家卫国的正义之子到暴虐征伐的狠戾君王,欲念无限膨胀,满足一个总会紧接着跟上更难满足的另一个,像是很久很久以前亲自饲喂的巨龙,永远填不满的胃口,黑洞无底。 而那种带着探究的期许最终坠落尘埃的失望感,一次也够了。 两百年前的那个傻小子为了国度存活渴求魔王庇护,两百年后的这个傻小子为了自己存活祈愿谛蒙现世,二者都不过是想要一柄有术无道的利剑,又有什么区别? 少年突然感觉很累,尽管刚从沉睡状态苏醒不久,却实在累得很。 他跃下圆桌,缓步走向依旧跪在地上的勇士,眼中是尽识乾坤的沧桑,也是犹怜草木的灵动。 勇士的眼神依旧朝圣般渴慕,瞳中映射出的那个小王子又微微笑起来,俯着身子冲自己耳语,气息温热。 耳畔是低沉微哑却温和柔软的声音,明明轻得像云,敲在胸腔却雷鼓轰鸣。 “沃瑞尔,谛蒙是我的心脏。” 六 威兹多姆最终还是没能赶走沃瑞尔。 哪怕他拥有上位者的力量——不同于皇室财权的碾压,也不同于武者暴力的欺辱,看似音容温和,却是言辞惑心,有形可匹珠玑,无形亦能拨动千钧…… 那是让无数凡人竞逐却也敬畏的存在。 很少有人能逃开少年指出的欲念困境。 正如此刻,“战五渣”小王子笑嘻嘻地告诉面前的青年,自己就是他接受的任务,也是他毕生的追逐——在两人目光相触的那一刻,他就知道,这个战斗力爆棚的勇士想要的,无非是“强大”二字——所有渴求,所有敬仰,所有虔诚,都匍匐于这压倒性的不同位面的力量,爱慕又恐惧。 如何抉择? 很不巧的是,这位追求强大力量的傻小子似乎理解能力有所欠缺,面对明显故意让其两难的揶揄,却是乍闻晴空霹雳般打了个冷颤,受到惊吓似的,明明该是惶惶不安的姿态,抬头仰视少年的瞳中却是坦然至极的关切。 “心,心脏?他们想要你的心脏?!不……我,我不知道,对……对不起!” 勇士双拳紧握,憋红了一张脸,虬髯下的肌肉似是恨不得迸出青筋。 “请你相信我,我,我会保护你的!” 少年一愣,继而笑起来,转身走向圆桌,一屁股坐在桌沿。 笑声轻得仿佛一碰就会碎成尘屑,伴随着指尖不时敲打圆桌的声音,飘入勇士耳中,挠得向来强悍的青年感觉心脏有些痒,恨不得伸手狠抓一把,省得那里一不留神就会跟着少年晃动的靴子一起摇摆。 强行镇静间,勇士听到那个奇怪的小王子轻声反诘:“保护我?” 语带笑意,像是即将开始不屑的嘲讽,又像是在等待郑重的起誓。 勇士分不清眼前的少年是否在说笑,大脑运转半天的结果除了脸色更红,一无所获。 许久,他低下脑袋,伸手把自己的头发揉得一团乱,不甘心地嘀咕:“我知道你很强,但我想要保护你,跟你有没有能力自保无关。” 话音消散的那个瞬间,勇士须髯尽落,整张脸光洁而年轻。 七 神迹自古有之。 能化水为酒,能点石成金,也能返老还童…… 一切无法以科学解释的现象,于人间,都将被 恋耽美 分卷阅读3 谛蒙 作者:溯世而眠 冠以神迹之名。 在古堡的藏书楼里闷了一个通宵,典籍不知翻了多少,甚至还有几本大部头,附带少年间或打发无聊从而进行的讲解,勇士终于认清神迹降临在自己身上的事实。 至于神迹降临的原因和契机,少年若有所思却笑而不语,勇士一头雾水,又好像终于抓到了什么。 “也就是说,你是神?” “神?”少年挑眉,抱着一本画册边看边填补细节,顺便指挥勇士把铺满圆桌的书籍整理好,“如果对你们而言,魔王也算的话。” 勇士行走江湖多年,遇到了不少人,也听说过不少故事,唯独对魔王知之甚少。 “魔王”二字如同噩运的禁语,让人只能从称谓里猜度这是一个多么十恶不赦的存在。 而现实就在眼前,那个“十恶不赦的存在”,那个奇怪的水晶棺中的小王子,正津津有味地跟一本画册较着劲,打眼望过去还能看到画面左上角有个金灿灿的小太阳。 ——老子信了你滴邪! “你是魔王?” 勇士正翻动着两本书,动作一滞,表情是即将崩裂的微妙。 “你不知道谛蒙是魔王?” 被质疑的魔王倒是不以为意,听到傻小子半天没动静,也不说破,笑意盈盈地歪着脑袋回忆了一下,抬起右手,从东南方开始,纤细的食指在空中冲斜上方划着,点着书名如数家珍。 “五阶一排f架童话系列前十三册,九阶二排m架神话《创世集》系列魔神相关七十二篇,以及右侧附览l架《雷蒙盖顿》,二十八阶三排s架《异智集·所罗门》,四十七阶一排d架《威兹多姆人间随记》,”顿了顿,少年状似无意地缓缓续道,“三百六十七阶h架三排,《普瑞斯帝国的罪与罚》。” 被戴纳索认可的人类才能进入古堡,被莱博瑞认可的人类才能获得神迹。 巨龙感觉不出这个人的杀意,溃败于那一腔孤勇的无畏无惧;藏书楼接受这不做选择的抉择,钟意于那一片仁心的无忧无虑。 傻小子,我们都没有退路了。 八 藏书楼中,书柜三排为一阶。 被点名的书册在架子上发出淡紫色的光,随着少年一个响指的号令,有条不紊地落在圆桌上,按序排好。 同样的场景上演过一次,这次却依旧让某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傻小子叹为观止。 与此同时,原本放在圆桌上的书册自动归于原位。 如果勇士的神经再纤细一些,就该看出,藏书楼是少年掌控的小世界,一切都是按照少年的逻辑在运转。 彩色画册全都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描写人间的故事总被放在颂扬天堂的赞美诗前,童话系列书籍旁紧跟着的是关于动物饲养指南的附览书架,甚至少年可以坦然将自己的笔记夹杂其中摆得高高的…… 但他却将自己最爱的人间史书放在藏书楼最高阶最底层——一个决然不想被发现的位置。 可这本史书最后被点名,又从距离最远的架子上缓缓落下,情理之中被放置在最上层。 不可避免地,魔王最隐秘的心事,就这样落入勇士掌中。 这本史书的描述算不得客观详细,闭口不提谛蒙的来历,也不多说各种奇招妙策的契机,努力削弱着某位冷血幕僚的存在感,不过里面关于普瑞斯帝王的内容倒记载得全面。 然而勇士是个粗神经的糙汉,也是个不够机敏的傻小子。 确认过史书中记载的二百年前那个筹划深长的谋士就是眼前的小王子,勇士震惊的脸上写满不可置信,神情直戳魔王的晦疾。 少年惜书,干不出合上画册砸人脑袋的事儿。 但区区一介凡人用惋惜同情的眼神怜悯神祗,同志你过分了吧。 于是魔王双眼微眯,异色瞳间是说不出的诡谲神采,一手托腮的姿态惑人,语气却透着危险意味。 “你这是什么表情?” 勇士指着书上的纪年算日子:“刨除普瑞斯还是王子的时候,你二十多年打下的基业,最后在他手里没过半年就全毁了。” 魔王闻言表情稍霁,答疑解惑,语气是看破王权更迭历史轮转的淡漠:“那时候他恶疾缠身,却习惯宣战征伐,没我平衡内外,捅马蜂窝被蛰再正常不过。” “你不气?” “气?”少年笑起来,从回忆中抽身的神情无奈又宠溺,“倒不如说是松了一口气。一直纵着他,我也很累啊。” 勇士隐隐感觉不对劲,但又说不出到底哪里有问题,只能继续翻书。 后来,当勇士把圆桌上的书籍全都看过一遍,感觉被刷新了认知,满心困惑间,下意识去往庭院找那人。 少年彼时正眯着眼睛晒太阳,暖融融又懒洋洋。 “你为什么不自己称王?”魔王称霸人间应该很简单吧? “那还叫人间吗?”魔王自然听出傻小子的话外音,缓缓起身,笑得灵动又温柔,“天界冷漠,魔界滥情,人间最有意思,我很喜欢。” 小王子说这话的时候认真极了,眼睛亮亮的,金色的发丝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整个人好似巨龙守护的无价的宝藏。 勇士突然很想重新审视这人间,用新的眼光。 九 打倒巨龙的第七天,勇士下了山。 以焕然一新的心境,还有年轻俊朗的面貌。 唯一遗憾的是,离开当天,那个水晶棺中的小王子没送他。 不用说正式告别,后者甚至连个身影都没出现。 在魔王的授意下,戴纳索大清早就出现在古堡门口,巨 恋耽美 分卷阅读4 谛蒙 作者:溯世而眠 尾卷着等在大厅的勇士,委屈巴巴地赶人。 魔王的巨龙,自然骄傲到不屑凡人。 难得遇到还能入眼的人类,勇而无畏且强而不戾,便勉强做了手下败将,省得伤他性命。 勇士这段日子见识了太多,长进不少,没大惊小怪给凡人丢脸,还能温柔安抚面前的大家伙儿,轻声说:“放心,我一定会回来的。” 勇士没有食言,他最终还是回到了古堡。 然而这场久别重逢,却发生在如此剑拔弩张的氛围下。 戴纳索以硕大的身躯守护着谛蒙所在的古堡,长尾一扫,将远程弓箭手射来的箭矢悉数打落,火星四溅。 古堡附近皆是焦土,大大小小的石块散落一地,间或还有些漏网的□□箭矢插在泥土中,在如血残阳的斜照下,倍显苍凉。 三个月不见,古堡成了战场。 士兵畏恐巨龙的力量,军队只能在巨龙的攻程外驻守对峙,不断通过投掷巨石骚扰,后来又增添了火矢,激惹得那个庞然大物威怒啸叫,却又无能为力,直至疲惫不堪,连愤懑的嘶吼都开始衰颓萧瑟。 巨龙余威仍在,石块和火矢的攻击依旧,无人敢率先上前窥探情报,包围圈却是蠢蠢欲动,开始向前推进。 也是由于这一动作,戴纳索在焦灼的空气中捕捉到熟悉的气味,心底瞬间悲凉,发出长啸,惹得狂风大作,尘土纷扬。 黄沙弥漫间,黑云压城,紧接着,在第一道雷电的轰鸣声中,古堡大门开启。 一个瘦瘦小小的身影走到巨龙前,优雅而从容,携着强势的威压,还有凛冽的气场,和二百年前一样。 唇角若有似无的笑意渐渐清晰,是游戏人间的嘲嗤。 “你们总要逼我。” 那个水晶棺中的小王子,依旧俊秀舒朗,高贵骄矜。 熟悉又陌生。 陌生到,不过一瞬迟疑,就是血流成河的收场。 那一天,勇士终于见识到魔王的力量。 十 曾经,勇士对普瑞斯战绩中的征伐过程存疑:魔王挥手之间就能完成的事情,为什么史书里总会出现持续数年的战役。 少年歪着脑袋,亲切又友好地望着他:“自己想。” 曾经,勇士对藏书楼的排书序列提出抗议:如果魔王就是魔界的规则,那么魔王的规则是什么? 一票否决后,少年回应得极为认真负责:“美学。” 曾经,勇士写过一份关于小王子的观察日记,结尾处另附了一句感想:魔王很萌的,你们不要黑他。 回应他的,是笑而不语的少年,以及被焚为渣滓的观察报告。 勇士为了寻找答案下山,游历遍全部国土后若有所悟却也朦朦胧胧,与此同时,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在心中汹涌激荡,想要回来和他的小王子分享。 未曾想到亲历当下境遇,而曾经的一切疑问也都迎刃而解—— 魔王哪怕游戏人间也是有所不为的,因为他的美学就是兵不血刃。 而愤怒却固执坚守美学原则的魔王的确可怕,可怕的不是他自身足够碾压人类的力量,是他总可以借助别人的力量,达成他想要的效果。 所谓借力施策,借刀杀人。 惑心。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筹码。 游走于红尘,有人为财权屈从,有人被铁拳恐吓,但无论前者还是后者,他们所能做到的极限,都比不得自身欲望被挑起后的能量爆发。 而筹码,就是开启欲望的钥匙。 正巧,这位看上去人畜无害的小王子,最擅长的就是一眼看穿别人的钥匙所在,接着在清浅笑意中撩拨出丁零当啷的轻响。 指摘人心,火眼金睛。 当勇士从震撼中回神,目之所及已经成为自相残杀的修罗场。 眼前的将士早已杀得眼红,手中的刀刃正对着身边的同伴,不顾昔日数载情谊,抛却人伦正义,直刺,竖劈,横砍,心里口中只剩下自己最深的渴求,财富也好,权势也罢,面前的都是绊脚石,脚下的才是通往欲念的阶梯。 一片血色中,青年想起彼时那个温柔又灵动的笑容,还有那句“我很喜欢”。 “那还叫人间吗?” 这分明是炼狱。 勇士咬紧牙关,拼着一腔孤勇冲到古堡前,全然不惧戴纳索用以恐吓示威的长啸。 正给巨龙治愈伤口的魔王知晓“叛徒”近前,转身却见那人眼底始终清明,不禁再度露出温柔的笑容,一如三个月前,那个奇怪的水晶棺中的小王子。 得到主人的授意,宠物再度安静下来,甚至想要找那个被误解的人类求爱抚,一脸讨好,略显滑稽,却被无情残酷有理取闹地无视。 “回来保护我?”小王子轻声问。 “嗯。”勇士点头,出其不意地俯身吻上他的唇。 封印。 “还有你喜欢的人间。” 将陷入沉睡的少年抱在怀里,勇士咽下自己满舌尖的铁锈味道,转身走进古堡。 作者有话要说:  cp不拆不逆:勇士x魔王 warriorxdemon 勇士:沃瑞尔 魔王:谛蒙(威兹多姆) 王子:普瑞斯 巨龙:戴纳索 藏书楼之灵:莱博瑞 看耽美学英语系列(发音见人名) warrior 勇士,战士 demon 恶魔 wisdom 智慧,知识 prince 王子 dinosaur 恐龙 library 图书馆 第11章 终章 终章·一 魔王已经三天没跟勇士说话了。 只在短暂的封印自行解除当天,小王子再 恋耽美 分卷阅读5 谛蒙 作者:溯世而眠 度苏醒于水晶棺,揉着眼睛迷迷糊糊问了一句“戴纳索呢”。 勇士回来那日的场面太惨烈,即使最终魔王在封印中沉睡,前来古堡寻找谛蒙的将士也没有苏醒——惑心本就是在唤醒心底最深的欲望,又谈何苏醒。 为了别人的私欲,葬身于自己的私欲,无一幸免。 无力改变现状,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些人沉溺在自己执着的幻想中,奋力砍杀,然后竭力而亡。最后一个人倒下时,望着一片血海,勇士好像突然能够明白为什么小王子会说“人间最有意思”。 昔日在藏书楼内,书中有一词倒是异曲同工,曰“向死而生”。 经历过最空洞的光明和最绝望的黑暗,看透了极致,不够纯粹就有了意义。 “授勋仪式就在明天,你要来看吗?” 惨烈的牺牲换来的是戴纳索的一战成名,巨龙的狂暴引起了国王的重视,而昔日揭榜的勇士与之并排而立的场景狠狠触动了这位国王的神经,竟以为巨龙就是传说中能安天下的宝物谛蒙。 不过戴纳索的震慑力惊人,倒是的确能保一方安稳。 勇士没承认亦不否认,任由这个误会流传开来,也就有了后面勇士和巨龙一同被请入王城内部授勋的事情。 对此,谛蒙本人只是微了蹙眉,轻讽:“骗子授勋,戴纳索当吉祥物,愚蠢的凡人。” 勇士长叹口气,想着总该让他的小王子从两百年前的梦魇中醒来。 “我知道,你不喜欢战争。” 魔王身子一僵,手中的画册再没翻页。 “这次下山我查了很多东西,也了解到一些事,关于你,关于普瑞斯,还有,这里。” 勇士牵着小王子的手,带他走到藏书楼门前,一起仰头环顾这座古堡。 古堡总是比寻常人家要恢宏壮丽的,但是如果对比过普瑞斯其人的雄心壮志和他后来的一贯作风,就会觉得这里顶多称得上雅致,雅致得甚至有些朴素。 “这里是他刚即位的时候继承的城堡,你们在这里待了七年,重整旗鼓,养精蓄锐。”勇士冲着西北方向一指,“而我们现在的王都,是他攻略的第一座城池。” 在那之后,普瑞斯帝国的扩张大业一发而不可收。 伴随勇士的低语,魔王似是陷入令人恐惧的回忆,不禁打了个寒颤,然后就感觉到与自己交握的温热手掌紧了一紧,好像要通过这种方式向自己传递力量。 “是我的错。” “不是你的错。”看到小王子已是苍白如纸的脸色,勇士又重复了一遍,宣誓般的郑重:“不是你的错。” 魔王没说话,眼睑轻阖,纤长的睫毛微微颤动,像是轻薄易碎的蛱蝶羽翼,美而脆弱。 “我一直很奇怪,如果谛蒙指的就是二百年前的你,古籍为什么会记载一个暴君的伥僚,却说他能安天下——更何况,在普瑞斯的那本自传里,他恨不得把有关你的字眼全部抹去,怎么会让别人知道谛蒙的存在。直至我想起,初次见面时,你说你叫威兹多姆,谛蒙的守护者。”勇士笑起来,笑得明媚又坦然,“威兹多姆,发明钢铁荆棘圈羊群,制造风水联动踏车浇灌田园,培育菌种制作奶酪和甜酒……上到城池的防御工事,下到孩童玩耍的木马,你为这片土地做了什么,总会有人记得。” 终章·二 魔王喜欢人间,是真的。 起初来到人间,魔王偏爱带有温度的故事,稀奇古怪,或囊容广博。所以最吸引他的是普瑞斯的藏书楼,两个人常常一有空就窝在里面。 可是后来,王国的治理卓有成效,外出就有趣起来。 他开始喜欢清风送来的麦香,所以稻田中的队伍总能看到一抹金发;他开始喜欢牛羊犬鹅的欢腾,所以家畜育种的任务成了他和孩子们的课堂;他开始喜欢人类温柔的笑脸,所以民间的盛会他总会拖着普瑞斯出场…… 谛蒙不能被外人看到真容,威兹多姆却可以。 那七年大概是他在人间最快乐的时光。 只是,或许是他太过努力守护这片乐土,反倒让那个看着国度由衰转盛的年轻的君主有了别的想法。 欲望埋了种,发了芽,破了土,蜿蜒缠绕着不断攀爬,直至某天,交织成一片缚网,裹挟着那位始终宠溺的魔王,不得不去处理一切后顾之忧。 谛蒙从没想要去帮普瑞斯开疆扩土,但他制作的城防利器成了侵略前阵,他传授的充饥干粮做了军饷,连他设计的钢铁荆棘都从圈羊上升到圈人的高度…… 为了弥补硝烟的伤害,谛蒙总是积极进行战后的恢复与安抚,然而普瑞斯侵略的漫漫长征永无止境,少年所做的一切都成了在为下一次起兵征伐缝制戎装。 时间久了,威兹多姆的化名被民间熟记,谛蒙却成了历史的罪人。 “我以为,他是不一样的。” 少年挣开那只温暖的手,站在大厅中央的水晶棺前,把过去摊开在空气中,裸露出不肯结痂的伤口。 他纵容着那个不断扩张帝国的君王,哪怕两个人的脚步渐渐踏往不同的方向,魔王还是相信傻小子只是不小心走了条弯路,绕过一圈后,那个纯粹的灵魂总会回来的。 直至他在葡萄酒中尝到血的味道。 ——普瑞斯在尝试封印。 那一刻,魔王终于不得不承认,昔日的傻小子早已在自己无限的信任下变了模样,丑陋又肮脏。 陷入回忆容易无法自拔,勇士舍不得小王子被绝望淹没,适时站到他身边。 从离去到归来 恋耽美 分卷阅读6 谛蒙 作者:溯世而眠 ,知道得越多,就越清醒,走过最初的迷茫,醍醐灌顶,然后在魔王落泪的瞬间,越发坚定想要守护什么。 “我出生在贫民窟,从小就知道,拳头硬可以护住铜币,掰手腕能够赢得烈酒,而不够强就会被欺负。” 所以我渴望强大,渴望力量。从前我一直这么想。 “看到你的第一眼,我觉得你弱爆了,可事实是你很强,超越人类的强。原来评判标准是错的,你的强大也不仅限于身体对抗。那么力量究竟是什么,强大的标准又是什么?” 掰手腕常胜不败就是强吗?拳头够硬无人敢欺就是强吗?戴纳索该是很强的,但是面对军队的攻击,它也会累,会受伤,会想要我们安抚。 “我下山寻找答案,可直到封印你之前,我的答案才完整。” 可以冷眼旁观却选择参与,能够血洗山河却只要自保…… “我终于明白你那句‘喜欢’的分量,而强大的定义应该是守得住自己,也珍惜众生。“ 魔王默不作声,许久无话。 勇士感觉四周渐渐亮起,抬头发现古堡从屋顶开始发生变化。 灰蒙蒙的墙体浮现出多样彩绘,有春日的原野流水,也有秋天的黄金稻田,壁画所在之处,一片生机盎然。 阶梯换上莹白新漆,一路向上伸展,回环出同色细绒地毯,配合头顶蔚蓝,仿佛漫步云端。 二三层楼高的位置,被木板遮掩住的方穴向四周蔓延,融合成几扇硕大的琉璃窗,以五彩斑斓的色块组合出图案,隐隐是戴纳索的模样。 藤蔓消失,窗扉洞开,残垣恢复高阁,焦土化为花海。 阳光透进来,大喇喇照在水晶棺化形的王座上,反射出一片璀璨。 颓丧两百余年的古堡在这一刻焕发新的神采。 蓦地,少年的唇角绽了笑意,灵动又温柔,阴霾尽散。 “我终于知道,戴纳索和莱博瑞为什么认可你了。” 勇者不惧,仁者不忧,如今,你亦不惑。 终章·三 并肩看过这场神迹再临,勇士转身,送魔王踏上王座,温柔又郑重。 “戴纳索能够震慑他国不来进犯,我愿意尝试让各国相互牵制避免战争。你不必躲在古堡自罚,还可以像从前一样,做人间的威兹多姆。” 青年单膝跪地,执手落下一吻,抬头仰望他的小王子,眼中满是虔诚,似有点点星光。 “尊敬的威兹多姆先生,你愿意再相信人类一次吗?” 作者有话要说:  我一直在思考,魔王为什么会成为勇士的信仰。 因为他拥有更高位面的力量? 起初我是这样想的,所以最初的大纲中,这种力量被定义为智慧。 但是写着写着,我困惑了。 智慧的体现不该在术,而是在道。 不禁想起《国家宝藏》里讲《孙子兵法》的那期,兵法该是战争的哲学,在一片如何打胜仗的学问中,发出“不打仗”的呼声尤为珍贵。 避战并非因为势弱,而是出于对生命的敬畏,对这人间爱得深沉。 我想,大概能吸引勇士的,就是这样的魔王。 而能与魔王并肩同行的,大概也只有这样的勇士。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