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刻拍案惊奇(GL)》 第1页 [GL百合] 《三刻拍案惊奇(GL)》作者:衣青箬【完结+番外】 如果有机会穿到杜十娘的世界,你最想做什么? 袁宵蹲在湖底守株待兔,把那只价值连城的百宝箱捞了起来。 顺便捞上来一个国色天香的大美人。 但她很快发现,这一切只是个开始。 从这一天起,女高中生袁宵走上了拯救世界妹子于水火之中的道路。 一本能穿梭时空的《三刻拍案惊奇》,八个命途多舛的薄命女子,将碰撞出怎样的传奇故事? 1V1,CP卓文君。 ※应该算是综传奇,具体写什么请看配角栏。 内容标签: 阴差阳错 穿越时空 古典名著 古代幻想 搜索关键字:主角:袁宵 ┃ 配角:杜十娘,王宝钏,霍小玉,杨玉环,李千金,苏若兰,陈阿娇,卓文君 ┃ 其它:《三言二拍》,唐传奇,元杂剧 第1章 《三刻拍案惊奇》 【“……妾椟中有玉,恨郎眼内无珠……妾不负郎君,郎君自负妾耳!” ……公子又羞又苦,且悔且泣,方欲向十娘谢罪。十娘抱持宝匣,向江心一跳……】 “啪——”的一声,袁宵将手掌排在课桌上,“卧槽,竟然就这么跳河了?这什么鬼结局啊?也太憋屈了吧!前面骂得那么爽,为啥要想不开跳河?就这么死了,攒下的家财都没来得及花出去!那百宝箱就这么沉河里了?会被别人捞走吧!” 因为情绪激愤,她的声音稍微大了一点。教室里原本充斥着学生们的窃窃私语,十分热闹,此时陡然一静,都往袁宵这边看了过来。 袁宵讪讪收回手,将语文课本竖起来,挡住了绝大多数人投来的视线。没一会儿,教室里就重新喧闹起来。 “喂,难道你不气愤吗?”袁宵在课本的遮挡下,小声问身边的同桌。 “……”同桌可疑地沉默了片刻,推了推眼镜,问她,“你到底是心疼杜十娘还是心疼百宝箱?” “不都一样么?明珠暗投,太让人憋屈了!打脸明明应该很爽,就骂一顿根本不过瘾,这一跳更是什么都没有了。换做是我,非要给渣男打个半身不遂不可。” “你也说了,换做是你,可是杜十娘不是你呀!在她生活的那个时代,能够做到这样,已经很难得了。” “时代的局限性……”袁宵叹了一口气,“要是杜十娘能生活在现代就好了。她要是生活在现代,一定能过得很好吧?就算一时眼瞎,也有很多办法对付渣男。我现在有点明白曹公那句词了,‘纵然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渣男后悔了发疯了又怎么样?杜十娘已经回不来了。” 明明是别人的错,怎么最后付出代价失去性命的,却是她呢? 不知道为什么,袁宵就是特别在意这个故事。这份意难平一直持续到这天早上的课结束。回家吃饭的路上经过一家书店,外面挂着“门面到期,全场底价”的牌子。袁宵脚步一顿,摸摸口袋里的零花钱,转身走了进去。 她的本意只是想买几本参考书,却没想到一进门就正好是文学区,而看到摆在书架上的那些小说,袁宵就有些走不动路了。 我就挑两本,她想,然后迈步走了过去。 最后的结果是看这个也好,那个也不错,挑挑拣拣,舍弃了好些,还剩下七八本在手里。 去柜台结账的时候,她心里都有些打鼓,不知道身上的钱够不够。好在文学区的折扣力度真的很大,算下来总价不足一百块。 袁宵立刻就飘了,一转眼,见旁边还放了一套厚厚的《三言二拍》,心下一动,便问店家,“这套多少钱?” “那个贵了,”店家说,“你要的话给你算便宜点,五十。” “身上就一百了。”袁宵不无遗憾地从口袋里掏出早上刚领到的零花钱。 店家微微皱眉,看了看袁宵,又看了看她已经挑好的书,再看看那一套《三言二拍》,最后咬牙道,“行吧,看在你挑了那么多的份上,一百都拿走。” 袁宵喜出望外,立刻就拍下钱,抱着书出了门,生怕店家反悔的样子。 其实图书市场的利润还是挺高的,而且也不知道这些书到底是不是正版,盗版的成本还要再往下降一截。一百块买这些书看起来很多,其实也不算占便宜。 但袁宵就是高兴,她喜欢看书,喜欢沉浸在一个故事之中,心情随着角色的喜怒哀乐而波动,似乎自己也经历了那样精彩的一生。 就是因为这样,她才对杜十娘的故事格外有代入感。 书买回了家,但暂时没有时间看,吃过午饭,袁宵便又急着赶去学校了。 作为苦逼的高中生,不但全日制上课,连晚上也要到学校去自习,所以实际上袁宵的私人时间很少。直到星期六的晚上,吃过晚饭回到房间,她才有空坐在书桌前,看看自己新买回来的书。 也许是因为杜十娘的故事印象太深刻,袁宵第一个拿到手里的就是那套《三言二拍》。整套书是塑封的,等拆开之后,她才发现其中一本有些奇怪。 《二刻拍案惊奇》这本书,第一个字多了一笔,变成了《三刻拍案惊奇》。 虽然看起来差不多,但看《三言二拍》这名字就知道,这一套书里并不会有这么一本。 这下袁宵可以确定这套书是盗版了,正版书籍不会出现这样夸张的错误。袁宵叹息着,还是翻开了这本书,心想只要里面的字迹还算清晰,能过得去,也就勉强将就了。 -- 第2页 然而,才翻开扉页,袁宵就被吓了一跳。 这一页用红色的墨写了一行繁体字。 负心薄幸者杀 字迹妩媚风流,应该是出自女子之手,但笔画力透纸背、杀气四溢,完全切合了这句话中的杀意。 灯光下,暗红色的字迹,看起来带上某种冰冷的意味,让袁宵的心脏不争气的跳了几下。——她差一点就怀疑,这一行字是用血写的了,好在凑近了嗅一下,就发现是用朱砂写成。 只是不知为何,心底那一点不祥的预感,并未因此淡去,反而越加浓重。 袁宵下意识地往后翻了一页,想把这一页的字迹遮住。 但下一页是空白的。 只有上一页那行字,在这里留下了淡淡的痕迹。 袁宵又往后翻了几页,才发现自己买的不是盗版书,而是假冒伪劣产品!她把这本书从头翻到尾,除了第一页之外全是空白,一个字都没有。 这算怎么回事? 但本来就是盗版书,还是打折买的,就算拿回去退换,估计老板也不会接受吧? 袁宵沉默着将一套书的其他四本拆开看了看,里面的内容是正常的,多少安抚了她花掉一百块的心。 经过这个小插曲,袁宵也没了看书的兴致,索性上床睡觉了。 夜深人静。 躺在床上的袁宵忽然挣开了眼睛。不是惊醒,就是自然而然的苏醒。明明才睡了没多久,整个人大脑却清明得很。 她下意识地伸手去摸手机,但却摸到了一个方方正正的硬物。 感觉……像是一本硬壳书的外封。 袁宵心下悚然一惊,就要收回手,但就在这一瞬间,那本书上似乎出现了无尽的吸力,拉扯着她。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袁宵竟然就这么被吸了过去。 一阵失重的晕眩感之后,袁宵恢复知觉,先听到了一阵“哗啦哗啦”的水声,然后才感觉身体回到了自己的掌控里。 她睁开眼,发现自己的视野变得十分奇怪,画面仿佛变得流动扭曲,深深浅浅的色块全都泛着一种十分动人的光泽。而且身体也处在一种微妙的状态里,就像是……下面有什么东西承托着她,漂浮在半空中。 袁宵花了一点时间,才弄明白自己这是在水里。 奇异的是,她却没有任何呼吸不畅的感觉。明明并不会游水,却能够在水里行动自如。不过这么一动,袁宵才发现,自己手里紧紧攥着一本书。几乎是同一瞬间,袁宵心底忽然生出一种强烈的感觉与认知。 她没有看到封面上的字,却知道自己手中拿着的,就是那本只写了一行字的《三刻拍案惊奇》。 联想到之前的那一阵莫名吸力,袁宵已经可以判定,自己此刻的奇遇也是它带来的。 但她明明记得睡前这本书是放在书桌上的,为什么会跑到自己的枕边? 就在这时,袁宵恍惚听见了远处传来的声音,飘飘渺渺,断断续续,她辨认了片刻,才意识到那声音来自头顶。袁宵踩着水,身形往上飘了一阵,终于听清了那个声音。 “……妾风尘数年,私有所积,本为终身之计。自遇郎君,山盟海誓,白首不渝……” 唔……这段话好生熟悉,似乎是在哪里看过? “谁知郎君相信不深,惑于浮议,中道见弃,负妾一片真心。今日当众目之前,开箱出视,使郎君知区区千金,未为难事。妾椟中有玉,恨郎眼内无珠。”那声音又道。 听到这一句,袁宵总算是想起来了,《杜十娘怒沉百宝箱》!这段话就是最后杜十娘怒骂李甲的内容!可谓是条理分明,逻辑清晰,字字珠玑,将李甲的负心薄幸数落得明明白白。 等等! 短暂的沉思之后,袁宵陡然惊醒过来,意识到骂完李甲,杜十娘就该跳河了。她心下一惊,下意识地往上浮,但已经来不及了。 “……今众人各有耳目,共作证明,妾不负郎君,郎君自负妾耳!” 下一瞬,水花四溅。 “哗啦”一声,一片水花之中,一个袁宵但觉一个阴影兜头朝自己砸过来。她微微一怔,下意识地想要退开,但又立刻意识到,掉下来的应该是杜十娘。 一个无数因为故事里的悲欢离合而意难平的读者最期待的机会摆在了她面前:只要她伸出手,杜十娘的命运就会不一样了。 仿佛被蛊惑了一般,袁宵向前伸出手,攥住了那片阴影。 就在这时,另一只手里的书又开始散发出吸力。已经有过一次经验的袁宵立刻意识到即将发生什么。她下意识地身体上浮,在将杜十娘紧紧抓住的同时,伸长手臂将已经被水的力量冲击到另一边的百宝箱捞了过来。 第2章 杜十娘 熟悉的晕眩之后,袁宵回到了自己的床上。 她呆呆地坐着,左右看看熟悉的房间,还有些回不过神。事情发生的太快、太仓促,电光火石之间就结束了,让她很难有真实感,几乎以为自己是做了个可以以假乱真的梦。 但很快,怀里湿透了的人就让她清醒了过来。 袁宵顾不上别的,火急火燎地从床上跳下来,顺便把杜十娘也捞了起来,头痛地发现床铺已经完全湿透了。 来不及为自己的床哀叹,袁宵先把还在昏迷中的杜十娘带到了洗手间,打算来个急救。也不知道她到底呛了多少水,但杜十娘身份特殊,最好还是不要去医院,免得说不清楚。 -- 第3页 再说,动静太大,很有可能会吵醒老爸老妈。 袁宵的急救知识是学校搞宣传月的时候囫囵学的,临时抱佛脚,她自己也没有抱太大的期望。好在从杜十娘溺水到被她捞出来,间隔时间很短,袁宵把她摆成脸朝下的姿势,拦着腰控了一会儿,杜十娘就开始吐出腹腔里的水,人也跟着醒了过来,连人工呼吸都不需要做。 “咳咳咳……”杜十娘捂着脖子,一边咳嗽一边睁开眼睛,先入眼的是地面上铺着的瓷砖,上面还有排列得十分整齐的几何图案,精美程度让风月场中见惯了富贵的杜十娘亦不由惊讶。 袁宵见人醒了,松了一口气,扶着她坐在了马桶盖上。 然后她才看清了杜十娘的长相,不由微微吸了一口气。爱美是人之常情,不过现代的年轻人们将“颜即正义”发挥到了极致,受这种风气影响,袁宵自然也是个十分坦然的颜狗,见了学校里漂亮的校花校草总要多看几眼,何况杜十娘一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 原著之中,杜十娘的外貌描写用了一首词:浑身雅艳,遍体娇香,两弯眉画远山青,一对眼明秋水润。脸如莲萼,分明卓氏文君;唇似樱桃,何减白家樊素。可怜一片无瑕玉,误落风尘花柳中。 这样一位曲院名姬,她的美是外露的,张扬的,成熟的,叫人意乱情迷的,像一朵盛开绽放的牡丹花。 十七岁的女高中生袁宵,何曾见过这样的风情? 难怪那孙富只在十娘倒水时看了一眼,立刻魂摇心荡,费尽心思想要把她弄到手。 尤其是那双顾盼生辉的美目向自己看来的时候,袁宵身为同性,都不由呼吸微微一滞,心肝乱跳。 她这里惊艳万分,那里杜十娘心中同样惊疑不定,看看周围的环境,又看看一身奇异装扮的袁宵,心下不由生出十二分的警惕,片刻后才朱唇轻启,道,“不知这是何处?阁下何人?妾……又是如何至此?” 传说人死之后要去地府往生,可这里看着着实不像,装饰用具都是前所未见,若非袁宵看起来像个普通人,她几乎要疑心自己身在天堂。 她的声音也好听,又柔又酥,妩媚入股,叫人听得浑身发软。 譬如袁宵就有些痴了,老老实实地回答道,“这是我家。你落了水,我把你带回来的。”顿了顿,又道,“这事说来话长,我也有些不明白的地方。不如你先洗个澡,把身上的湿衣服换下来吧,不然容易着凉。” “呀!”杜十娘这才意识到自己此刻浑身湿透,狼狈非常。虽然袁宵也是个小姑娘,却还是失礼至极。她微微侧过身去,只露出一段雪白的颈项,“妾失礼了,有劳姑娘。” “没关系,你先转过来,我教你用热水器。”袁宵柔声道。 杜十娘虽然没见过这些东西,却是一点就透,立刻就记住了。袁宵从柜子里取出浴巾和浴袍放在架子上,再三叮咛,才不甚放心地出了洗手间的门。 外面的屋子也是一片狼藉,袁宵叹了一口气,认命地走过去收拾。 然后她看到了落在床上的那只宝匣。 杜十娘怒沉百宝箱,这个过程是分阶段的,循序渐进,层层推入。 她先丢了一抽屉的首饰,翠羽明珰,瑶簪宝珥,约值百金。然后是一箱玉箫金管,一箱古玉紫金玩器,价值千金。最后才是抱着跳河的这个宝匣,“夜明之珠,约有盈把。其他祖母绿、猫儿眼,诸般异宝,目所未睹,莫能定其价之多少”。 说实话,原著之中,路人的感叹和义愤填膺也好,李甲愧悔痛哭也罢,在袁宵看来,只怕有一半是为这百宝箱的缘故。十娘将这价值连城的明珠宝物尽数倾付江中,怎不叫人扼腕叹息、心痛难忍? 就连她自己,其实也在意得很。所以那电光火石的瞬间,竟还没忘了把这箱子也捞过来。 但袁宵看了一会儿,也只是伸手将匣子拿起来,放在一旁的床头柜上,并没有打开。也许是因为年纪还小,在金钱上的概念并不明确,所以她的可惜,多半倒是因为美好的东西就此毁灭的痛惜,并无多少贪婪之意。哪怕这东西如今就摆在自己面前,也只是生出一点抢救出珍宝的庆幸。 杜十娘还活着,这匣子就是有主人的,她自然不会动。 虽然现代化电器完全超出自己的理解能力,无处不新奇,但独处一室的杜十娘还是抓紧时间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思路。她记得自己愤恨之下,当众叱骂那李甲与孙富,而后抱持宝匣跳河。那样茫茫大水,波涛滚滚,纵然观者如堵,想要挽救也来不及。 可外面那个小姑娘却轻巧地从江心将自己带到了此处。 这等手段,正是闻所未闻,令杜十娘十分惊疑。但以她看人的眼光来看,那姑娘虽然奇装异服,但皮肤细白,性情单纯,直白大胆,必定是个富贵乡养出来的女娇娥。 她说这里是她的家……杜十娘冷静下来,已经看出她们所在的这个房间不过是个盥洗之处,外间才是正经起居之处。 洗手间的地面和墙上都铺了瓷砖,不锈钢的花洒造型别致,陶瓷的马桶和洗手池都十分精美,旁边还放着一台洗衣机和一个小柜子。而洗手池上方,那一面椭圆形的镜子,竟能将人照得纤毫毕现。吊顶上做了拼花,大灯散发着明亮的光,旁边的浴霸吹出暖风,将整个房间熏得暖洋洋的。 -- 第4页 虽然这些东西杜十娘未必全都识得,却也知道这样一个房间,所费只怕不菲。 不过很快她就发现,这些东西虽然看上去无一不精美,但细细揣摩,却不免失于匠气,并非是大师之作。 但这没有让杜十娘松懈下来,反而越发惊疑。 这样好的东西,都能随便拿给工匠制作,又随意用在盥洗室内,若非这家人豪富,便是这些东西在此地当不得什么。 杜十娘一边观察屋子里的东西,一边在心里暗暗推断。等她洗完澡,已经对自己的处境有了个大致的判断,若是叫外间正等着给她做科普的袁宵知道,只怕要惊掉下巴。 等袁宵收拾完了床铺,擦了地,杜十娘也从卫生间出来了。 她羽缎一般的头发披散在身后,垂至腰间,睡袍将身体的曲线完全勾勒出来,纤腰不盈一握。大约是还不习惯这种衣着,她走路时仍旧是莲步轻移,如同一朵轻轻摇曳的花,有种舞蹈般的美感。 袁宵又呆了一呆,直到杜十娘走到自己面前,才回过神来,手忙脚乱地请她坐下。 身为学习任务繁重的高中生,为了给她创造最好的学习环境,父母特意将两个次卧打通了给她住,兼具了卧室、书房的功能,还特意隔出了一个独立卫生间。 为了显示谈话的郑重,袁宵将杜十娘请到书房的这一边坐下,然后道,“我先来给你介绍一下基本的情况吧,让你心里有数。” “我叫袁宵,现在的身份是一名高二的学生。你或许对自己怎么来到这里有些疑虑,事实上,我也不太明白这是怎么回事,能确定的事,你跳河的时候,我进入了你的世界,然后把你带了过来。至于这里,对你来说,应该算是……几百年后的未来?” “未来?”杜十娘眼神一闪,难怪她之前总觉得袁宵似乎认识她。 只是她一个娼门女子,难不成还能青史留名? 第3章 负心薄幸 袁宵不太确定,要是让杜十娘发现自己其实生活在一本书里,会发生什么事。 虽说以她进入那个世界的感觉而言,那里就像是一个真实的世界,但在这里,那就是书中的一个故事。要是有天她忽然被人带出这个世界,并告知这里书中世界,估计三观都要重建一遍。 ……现代人估计会好点,好歹“博览群书”,对于穿越这种事有所了解,杜十娘一个古代女子,只怕就难了。 所以她也只好这么含糊了。 好在虽然是杜撰,但古人一向讲究有本可依,更喜欢附会前朝,所以杜十娘的故事,背景是落在大明朝万历年间,说起来倒也算不得撒谎。 虽然来到未来世界这件事十分匪夷所思,但杜十娘先濒死之际被人救上来,转瞬之间就出现在了这个地方,本身就已足够玄奇。 杜十娘跳河时,本是抱定了必死之心。但现在没死成,过了那一时之气,她便少了几分悲愤绝望,添了几分淡然从容。 不是不恨,只是那恨在生与死之前显得如此单薄,于是自动沉到了她的心底。 像被火山压在地表深处的熔岩。 在这样的状态下,就是这么离奇的事,接受起来似乎也不那么困难了。 何况她早就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她也看过些神仙妖狐的话本,知晓这般际遇并非人人能有。比之自己之前的设想,来到未来反倒是更合理的解释。至少,这满目精美绝伦的布置,就可说得过去了。 见她如此平淡地接受了这件事,袁宵反而若有所失。 而更令她惊讶的是,杜十娘得知自己来到未来,并没有追问这段历史,更对自己的故事毫无兴趣,而是直截了当、一针见血地问,“姑娘从现在回到了过去,将妾带了回来?” 很显然,这绝不是是普通人能做到的事。 “是的,虽然我知道这听起来很匪夷所思,但的确就是如此。至于为什么……”袁宵转头去看跟百宝箱放在一起的厚厚书本,“我也好奇得很。” 一切秘密,应该都藏在那本看似平平无奇的假冒伪劣盗版书里。 她站起身,走过去将这本书拿了过来。这东西跟着她去了一趟杜十娘的世界,而且身处水中,竟然没有半点湿润,与袁宵自己一样。 杜十娘好奇地看着她的行动,等袁宵走回来时,她看清她手上拿着的书,面色不由微微一变,下意识地站了起来,“这本书……” “你见过?”袁宵问。 这句话只是随口一说,她自己都没有放在心上,却没想到,杜十娘主动伸手将这本书接过去,纤长的手指在封面的字迹上轻轻摩挲了片刻,给了她一个肯定的答案,“这本书妾见过的。” “怎么可能?!”袁宵脱口反驳。 虽然她不知道确切的时间线,但是“三言二拍”总是被同时提起,是明朝后期通俗小说的代表作。三言的作者冯梦龙和二拍的作者凌濛初生活在同一时代,作品也应该是差不多同一时期形成。 《杜十娘怒沉百宝箱》是“三言”中的作品,身为故事当事人的她,又怎么可能见过同时代的另一本书? “为何不能?”杜十娘反问。 袁宵正要反驳,又微微一顿。是啊,为什么不能?《三刻拍案惊奇》虽然跟二拍是一个系列,她自己也的确是混在《三言二拍》中买到了它,但文学史上却显然是没有这本书的。它既然那么奇异,隐藏自己、伪装自己都不在话下,又怎能因为一个名字就认定它的来历与三言二拍有关? -- 第5页 既然没有关系,那杜十娘曾经见到过这本书,又有什么可奇怪的? 甚至,正因为这本书与自己和杜十娘都有联系,自己穿到她的世界也好,把杜十娘带回来也罢,都有了存在的基础。 “倒也不是不能。”她回过神来,改口道,“你确定你见到的是这本书?它里面写了什么?” “里面什么都没有,只在扉页写了一句话。”杜十娘看着袁宵,红唇轻启,婉转如歌的声音道,“负心薄幸者,杀。” 她的语气柔而淡,但袁宵不知为何陡然打了个哆嗦,一股莫名的寒意从后背上升起。这发毛的感觉让她下意识地回了一下头,但身后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 杜十娘说完之后,已经动手翻开了那本书,果然就在扉页看到了那句话。 “看起来,这本书应该就是你我之间唯一的联系了,我能去往你的世界,你能被带到这里来,都是因为它。”袁宵深吸了一口气,重新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下来,道,“我是在街上随手买了一套书,拿回来之后其中一本突然变成它了。你呢?又是在哪里见到这本书?” “妾的身份,姑娘想来也知晓一二。我们这般行户人家,客人来来去去,总难免留下许多东西,也不知其具体来历。这书也不知是哪位风流才子遗下的,丢在角落里无人理会。妾也是偶然得见,只因其特别,故而印象深刻。” “这么说,你也不知道它原本的主人是谁。”袁宵从她手里接过那本书,低头凝视着扉页上的那一行字,“到底是谁写下了这句话?这本书又究竟有什么奇特?” 看着看着,不知为何,她总觉得这一行字似乎与第一次看时有了些许不同。但细细凝视,又似乎只是错觉。 正狐疑间,就听见杜十娘道,“这句话是谁所写不得而知,倒是这书的奇特之处,妾心中倒是有几分猜测。” “嗯?”袁宵连忙抬头去看她。 杜十娘沉默了片刻,自嘲一笑,道,“姑娘既然识得妾,妾也就不必遮掩了。姑娘只需想着‘负心薄幸’这四个字罢了。” “啊……”袁宵先是微微一怔,继而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她记得,原文里杜十娘骂完孙富李甲之后,是这么写的:众人聚观者,无不流涕,都唾骂李公子负心薄幸。 写下那句杀气腾腾的话的人,应该是个女子,如此杀意,想来也是被人辜负的可怜人。而杜十娘亦是命苦遇见了薄情郎,与这本书再次产生联系。 大千世界里多少时空,从古到今多少传奇故事,为什么偏偏是穿到了杜十娘的世界? 但旋即,袁宵心中就生出了另一个念头。 那么,自己呢? 第4章 安顿 作为一个母胎solo至今的纯种单身狗,袁宵本人无疑跟“负心薄幸者杀”这六个字毫无关系。 而她的遭际,显然也与其他人不同。虽然目前仅有杜十娘一个参照物,但她穿越到对方的世界,把人带到自己身边,显然应该是前所未有之事。 那么,她又是为什么被这本书选中? 这个问题,恐怕一时不会有答案。 袁宵很快就将之压到了心底,问杜十娘,“那接下来我们怎么办?” “姑娘问我?”杜十娘也有些茫然。 “……”也是,突然被人从河里捞出来,还来到了未来,对杜十娘而言,冲击力本来就已经足够大了。她对这里全然陌生,而那本把她带回来的神奇的书目前看来没有任何反应,她自然不会知道该做什么。 不管怎么样,总要先在这里安顿下来,袁宵想了想,对杜十娘道,“无论如何,你能够来到这里,都是命运的安排。机会难得,那么,接下来就请体验一下未来人的生活吧!” 杜十娘眼睛一亮,点了点头,心下也不免生出了几分期盼。 未来人的生活似乎与大明朝截然不同,也是她完全无法想象的,能够来到这里,本身就是一场奇迹。 她应该尽情的享受。 然而,要在未来安顿下来,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作为一个衣食住行都还由父母管着,自己只需要一心苦读的高中生,袁宵本人手中的零花钱从不会超过一百块,并且本周的零花钱买书已经用完了,就连给杜十娘定个旅馆都做不到。 至于住在家里,就更不可能了。惊动了父母,小事也要变成大事。他们既不能接受古代人穿越到现代的奇事,恐怕也绝不会愿意女儿跟杜十娘这种风尘女子多接触。 所以袁宵立刻发起愁来,“现在最重要的还是给你找个住处。住在我家肯定不行,被我爸妈发现就麻烦了。但出去住,既没有身份证,也没钱,估计也不可行。” 杜十娘闻言也不由微微颦眉,“可惜妾空身到此,历年所积家资,尽付流水,否则也不必劳烦姑娘操心了。” 她当日一腔激愤,抱定了必死的决心,毫不可惜地将一生积蓄抛入水中,只为痛快一把。如今活了下来,再要后悔,却已是迟了。 袁宵闻言,却不由得眼睛一亮,“谁说的?”她指着柜子上的匣子,“你看那是什么?” 杜十娘之前震慑于这间屋子里各种摆设和家具的存在,竟顾不上这些细节。此时顺着袁宵的指点看过去,才惊讶地在柜子上看到了熟悉的东西,是自己最后抱着跳水的宝匣,其中尽是珠宝玉石,价值莫可估量者。 -- 第6页 “这匣子……”杜十娘不由自主地走过去,将匣子拿起来打开,见内中宝石俱在,不由感慨万分,“不意生死之间,最后留在身边的却是此物。” 她当日积攒下这些家私,本为指望终身之计,但却也并不十分看重,总以为寻得一位良人才最紧要。是以最终被李甲背叛,所托非人,才会如此激愤。 这般想着,杜十娘爱惜地抚摸了一下匣子,将之捧在手内,走到袁宵身边,把匣子往她手中一递,“妾身无长物,这一点东西,姑娘就拿着用吧。” “不行!”袁宵立刻反驳,“我怎么能拿你的东西?” “怎么不能?若不是姑娘,我早已魂归地府。何况如今住在此间,样样抛费,总不能叫姑娘替我出,有这些东西在,我也可稍微安心。”杜十娘手按着盒子,脸上的表情十分坚定。 袁宵犹豫了一下,抬手打开盒子,从中取了一块宝石,笑道,“我拿这个就够了,剩下的你还是继续收着吧。” 这种品相上佳的天然宝石,在杜十娘的那个时代很珍贵,到了现代也不遑多让。 至少支持杜十娘在这边暂住个一两个月的房租生活费是没问题的。 有了初步的打算之后,袁宵总算放下心来。 然后,被之前种种变故压下去的疲倦就逐渐漫上来,她强撑着安抚了杜十娘几句,便倒在床上睡着了。 早上六点,袁宵准时被闹钟叫醒。 这一天是周六,对于每天都要早起上学的中学生而言,本来应该是可以睡懒觉的日子。但为了避免发生父母在家里撞见杜十娘的惨剧,袁宵不得不在这时早起,带着杜十娘出门。 “这会儿到处都还没开门呢,我先带你在城里到处走走吧,看看未来的世界,怎么样?”袁宵对杜十娘道。 幸好她今年虽然才十七岁,但毕竟营养充足,身量也很高挑,而杜十娘虽然是个成年人,个头反而要比她矮些,所以袁宵的衣服穿在她身上,没有任何违和感。至于一头长发,将那些碍事的首饰拆下,扎成一个清爽的马尾,看上去就像任何一个年轻的都市女孩,没有任何特异之处。 只不过杜十娘走路还是习惯小碎步往前走,肩端得很平,脊背挺直,看起来气质尤为不同。 下了楼,一路往前,所见的景象在袁宵眼中平常至极,是每天都看惯了的,但杜十娘却有目不暇接之感,每个地方都能引起她的惊叹。虽然没有出声,但脸上的表情还是泄露了几分。 袁宵在一旁为她介绍,那些高楼大厦是怎么建起来的,路边的各个店铺做的是什么生意,街上的各项设施有何功能,往来的车辆又是怎么回事…… 一路走一路看,等她们来到市中心时,街上的店铺都已经开业了。 趁着晨起人少,袁宵领着杜十娘进了一家珠宝店,将手中的宝石脱手。 宝石的价格,受颜色、重量、净度、透明度和切割工艺等影响。袁宵选的这块红宝石,颜色清透,纯度很高,个头则只算中等,至于切割工艺,古代自然无法与现代机械的精准度相比,又只是裸石,综合下来,这块宝石售价只有七千。 价钱不高,却也为她们省却了麻烦,这样没人会追究石头的来源,也不需要她们提供各种证件。 甚至收款拿到的也是现金。 从店里出来,两人先去吃了早餐,然后就开始找房子。 虽然不是一二线大城市,这里的房价却也一样年年攀升,如今已是一个令普通人仰望的高度,自然房租也不便宜。袁宵本来更倾向于找个一室一厅的房子,但这种小户型一向受年轻人青睐,十分紧俏,根本没有房源,只能退而求其次,去看其他户型。 结果看房过程中,杜十娘自己看中了一套三室一厅。这是一栋老楼,总共只有七层的高度,一楼还带着个小院子,种了不少花木,看起来颇有意境。显然,与现代化的高楼大厦相比,这套房子更符合杜十娘的审美。 虽然房租高达三千多,但因为是她自己的选择,袁宵最终也没有反驳,拿出身份证与房东签了协议,算是暂且替她找到了一个安身之处。 房东留下了一部分家具,但床品之类也需要自己准备。接下来的时间,袁宵又带着杜十娘进行了一番采购。等屋子布置妥当,今天刚入手的七千就只剩下了两千。 袁宵的脸色立刻凝重起来。 再这样坐吃山空下去,杜十娘那一匣子的宝石虽然贵重,只怕也坚持不了太久。虽然不知道她会在这边住多久,但总要为长远计。 于是,收拾完屋子,袁宵便面色严肃地对杜十娘道,“接下来,得解决你的身份问题了。” 第5章 新世界的大门 袁宵领着杜十娘在住处附近转了一圈,就在一个小巷子里发现了自己的目标——写在墙上的□□电话。 没错,她的打算就是先办个假证…… 虽然说着玩意儿不入公安系统,在这个处处都联网的时代,很多地方都不能刷,实际上用处不大,但总归是有一个比较安心,也可以应付一些突发情况。 跟地下党接头似的在小巷子里见到了□□的,袁宵一番咨询,才发现现在就连□□都是技术活,还分各种不同的档次。 有足能以假乱真,可以正常开房住店买车票,只要不想不开自己跑到警察面前晃悠就没问题的证,也有只能放着看看,哪哪都去不了的。 -- 第7页 以假乱真的那种,按照对方的说法一切信息都是真实存在的,所以可以正常使用。只要在照片库里选个长相跟自己有三分相似的,一般人绝对看不出来。只不过经验丰富的警察和人脸识别系统那里,多半通不过。 按照袁宵的想法,肯定是想买最贵的那种,能省许多麻烦。 但一来对方要价高达几千块,目前她们根本负担不起,二来……她默默转头看了一眼杜十娘,这样千娇百媚的一个美人,想找到跟她有三分相似的身份证照片,还真不是容易的事。何况美女不管走到哪里都备受瞩目,就是买了最好的,也容易被看破。 自我安慰了一番,她默默选择了一百二一张的最低档。 上面的信息全是瞎编乱造,但有一点好处,那就是照片可以用自己的。只要不用机器扫描,不遇到专业人士,通常不会有问题。 真的临时身份证还要三天才能取,这假的也得等上三天。那人领着她们过去拍了照片,交了三十押金,约好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两人便回了住处。 这天袁宵在出租屋这边盘桓到天将黑的时候,教会了杜十娘使用一应现代化的电子产品,确定她独自居住也不会有任何问题,才十分不放心地回了家。 临走之前,她从自己的背包里取出了那本《三刻拍案惊奇》递给杜十娘,“这本书先放你这里。” 这东西放在家里,总不那么放心。毕竟她妈有时候会进来帮忙收拾房间,万一不小心翻到,解释不清。 ——那负情薄幸者杀六个字实在太中二,还可能让父母误会自己在学校里谈了恋爱还不学好。 回到家,晚饭已经上桌了。借口去找同学一起复习,袁宵成功蒙混过关应付了父母的盘查,吃过晚饭之后,便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开始抓紧时间写作业。 她今年高二,虽然不是应届毕业班,但学习任务也相当重。虽然是周末,但各科老师都没有放过这段空闲,布置了不少作业。她今天一整天都在外面忙,这会儿自然要临时抱一下佛脚。 写了两张卷子,困意上浮,脑子里像是装满了浆糊,根本转不动,袁宵才起身去洗漱,上床睡觉。 昨晚没怎么睡好,今天又跑在外面跑了一整天,相当劳累,所以这一晚袁宵睡得非常沉,一夜无梦到天明。但第二天早上,她一睁开眼睛,就受到了不小的惊吓。 昨天交给杜十娘的那本《三刻拍案惊奇》又出现在了她的枕边。 袁宵几乎是立刻就清醒过来了。她坐在床头,瞪着这本书,感觉相当惊悚。但拿过来翻了一会儿,又没看出任何特异之处。最后只好把书收起来,仔细藏进了书架里,避免被老妈不小心翻出来。 起床洗漱,吃过早餐之后,袁宵将自己的小学课本翻出来,装在包里,背着去了出租屋那边。 杜十娘要在现代生活,总要学习这个时代的各种东西。文字、语言、说话的习惯,还有生活中各种司空见惯但她却不能理解的东西,都必须要从头学起。 而课本能够很好的帮助她。 相较于袁宵的一夜好睡,杜十娘昨晚却基本上没有睡着,一直处在一种激动的情绪之中。 所以袁宵见到她的时候,她眼底已经有了一片淡淡的青色。 “昨晚没睡好吗?”袁宵将带来的早餐放在桌上,关切地问道。 “可能是刚刚换了地方,还不太熟悉。”杜十娘道,“过几日应该会好些。” 袁宵便不再多话,从包里将课本拿出来,递给杜十娘,“你得重新了解一下这个世界,我来讲解的话,多少会有遗漏,也不全面。所以我想了下,不如就让你从头学起。正好这两天也不方便出门,可以在家看看书。这是我小时候用过的课本,你看完了应该能学到不少东西。之后再出去适应,应该会好很多。” 杜十娘伸手接过去,十分爱惜地抚摸着书本的封面。 她是风尘女子,迎来送往,其中大部分都是自诩风流的才子和读书人,杜十娘为了能够跟这些人交流,也识文断字,会吟诗作对。可是书本对她而言,仍旧是十分珍贵的东西。 她将书放在桌上,点头应道,“多谢姑娘,妾必当尽心竭力。” “第一要改的就是这个。”袁宵说,“我们现在不自称妾了,而且说话也没那么文绉绉的,你得习惯一下,要不然走出去,别人听到你开口会觉得很奇怪。” 杜十娘本来就长得漂亮,再说话文绉绉的,会更加引人注目。 等杜十娘吃过早餐,袁宵便带着她把一二年级的课本过了一遍。内容倒是简单,主要学的是拼音和简体字。学会了这些,杜十娘就可以自己看书查字典了。 到了下午,学习就深入到了各种自然科学。 虽然是最浅显的内容,但杜十娘还是听得津津有味。在她生活的那个时代,虽然为人们从来没有放弃过对自然的探索,但最终大多会回归到哲学上去,很多地方云里雾里说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但自然科学将这一切的真相揭露了出来。 这是杜十娘完全不了解的领域,按照袁宵的说法,也是现代社会建立的根基,所以她学得非常认真。 此外,袁宵还穿插了一点历史进程的发展,更让杜十娘深受震动。原来世界进入飞速发展阶段,不过是这两三百年间的事。真可谓是日新月异,叫人目不暇接。 -- 第8页 百姓们吃饱喝足,不需要再饿肚子,也几乎不会有卖儿鬻女的事发生。他们追求的,是另一些更深刻的东西,教育,资源,见识……一些她从前不敢想的东西。 所以这个学习的过程,对杜十娘而言,毫无疑问也相当于是打开新世界大门的过程。 不过其中最令她震动的,还是女子在现代社会的地位。 她们不需要再依附于男人而存在与生活,可以独立自主地学习、工作,做一切自己想做的事,而不用被束缚在后宅方寸之间。 一个出乎预料,却叫人心驰神往的世界。 杜十娘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里,但她庆幸自己来了,见识到了。让她不再只是一只井底的青蛙,看到方寸间的天地就以为是一切。 就连她曾经认为是困境,绝望得只能跳河自尽的那件事,如今想来,其实能解决的办法也有很多,根本不必走到那一步。 第6章 工作 即便是风尘女子,能混到名姬这个程度,自然都有各自的特长。 杜十娘最拿手的是唱曲。 原著中,孙富之所以发现她的存在,并且生出抢夺之心,正是因为杜十娘在深夜的船上高歌了一曲,恰巧被他听见。 那时孙富甚至还没有见过她的面,由此可知杜十娘技艺有多精湛,歌声有多动人。 但俗话说得好:尺有所短,寸有所长。 杜十娘的功夫都花在了学这些东西上,那良家女子赖以为生勤恳学习的针黹女红厨艺等,反而没怎么用心。 所以她是不会做饭的。 不过到了这里杜十娘才发现,身为女子不会做饭竟然是很寻常的事。 甚至按照袁宵的说法,现在的男孩为了提高竞争力,找个心仪的女朋友,多半都会在厨艺上下功夫。许多小家庭里,负责做家务的竟是男性。或者至少大家平摊家务,而并不认为都是女性的责任。 至于“君子远庖厨”,那已经是该被抛弃的封建糟粕了。 她不会这些,袁宵也没给她准备锅碗瓢盆和厨具,反正小区附近到处都是馆子,厨子都是专业的,吃腻了还可以换一家。 而现在的外卖业务更是高度发达,想吃什么都能送货上门。 周日袁宵又陪了杜十娘一天。她把作业带到这边来,杜十娘看书,他就写作业,倒也两不耽搁。等吃饭的时候,就一起出去下馆子,或者一起对着手机挑外卖。 两天下来,杜十娘对这些流程已经了然于心,独立生活是没问题了。 袁宵又带着她去买了个手机。 过完周末她就要回学校去上课了,能用来陪伴杜十娘的时间将会大幅减少,最多每天放学之后过来看一眼。所以杜十娘得独自生活,为免出现无法应对的问题,很有必要保持联系通畅。 智能手机的用法很简单,就算不识字的人,只要记住图片也可以无障碍使用,现如今就连一两岁的孩童用起来也没太大的难度。袁宵讲解了两遍,杜十娘便都记下了。 为了让她打发时间,袁宵还给下了视频APP,音乐APP和几个休闲小游戏。 跟课本一样,这些东西也是杜十娘了解现代社会生活的途径之一,而且更直观、更方便。 然后袁宵就揣着十二个不放心去上课了。因为这个缘故,还几次在上课的时候走神,被老师点了名。 但每天放学后,她去杜十娘那边时,对方都表示一切都好,没有任何问题。 袁宵虽然不放心,但考虑到杜十娘好歹也是个成年人了,虽然初来乍到,但了解和学习都是必须要经历的东西,自己不必过分插手,也就只能由着她了。 反正现在这个社会安全的很,基本上不会出什么太大的问题,真有事了再去解决也来得及。 接下来的一个月里,袁宵平时上学,周末去杜十娘那里,生活过得十分规律。 除了每次把那本《三刻拍案惊奇》放在家里,出门之后就会沮丧地发现它又出现在了自己的背包里,甚至连去上课也逃不过之外,其他方面似乎没什么太大的变化。 杜十娘每天安安分分在家里看书上网,不怎么需要操心,学习方面更是按部就班,就连父母也没有发现她的异样。 转眼又是一个周末。 袁宵决定给杜十娘找个工作了。 要适应这个时代,最好的办法就是融入其中,成为它的一部分。 好在这年头经济飞速发展,要找个工作实在太容易了。就算杜十娘没有学历也没有可靠的身份证件,很多工作都受到限制,但大部分临时工还是没有问题的。 袁宵比较看好的职业,是那些酒店商场之类临时招聘的,模特、礼仪和迎宾。 毕竟杜十娘能歌善舞,盘靓条顺,身上还带着一股十分特别的气质,不管往哪家店门口一站,都必然十分吸睛,找这种工作应该很受欢迎。 当然,如果有机会的话,在茶馆弹琴之类的工作会更适合她,不过这种工作没有渠道很难找到,只能看缘分了。 袁宵在网上挑挑拣拣,找出了几分自己觉得杜十娘可以胜任、条件也不错的工作,便带着招聘广告去了出租屋那边,跟杜十娘商量这件事。 “这一个月你应该也对这个世界多少有了一些了解,不过总是这样呆在家里肯定是不行的,我认为你可以出去找个工作,慢慢适应,你觉得呢?”她问。 -- 第9页 “我这么想。”杜十娘道,“虽然宝匣里还有不少宝石,但总不能坐吃山空。” 当然,最重要的是,杜十娘本来就是个很有想法的人,对自己的处境也有非常明确的认识。受到了现代思想的冲击和熏陶之后,对自己的未来也有了打算。 独立自主这四个字,不是说说就有的,第一步就是要经济独立,如此才有底气去谈其他。 杜十娘的工作性质虽然受人诟病,但在那个时代,却多少也算是凭自己的本事自食其力的少数女性,对经济独立的重要性更是有着深刻的认识和了解。 她很清楚,自己从良之后很难再得到固定的经济收入,所以才会努力攒下一箱子的财物,为的就是将来嫁人之后也能够过上安稳的日子。若非最后所托非人,她为自己规划的未来应该是非常明朗的。 而这个时代对女性更加包容,她也有机会创造并拥有属于自己的财富,杜十娘对此自然是跃跃欲试。 就算袁宵不提,她自己也要开口提议了。 能够达成共识,袁宵也很开心,她拿出手机,将自己保存下来的招聘信息给杜十娘看,“这是我挑选出来的,比较适合你,待遇也不错的几份工作,你看看,要是不喜欢,我们再选别的。” 杜十娘看得很认真。 可以看出袁宵是费了心的,找出来的这几份工作基本上可以说是为她量身定制。因为充分的扬长避短,所以待遇也十分不错。 但看完之后,她放下手机,抬起头来看向袁宵,说的却是,“这几份工作都很不错,但对工作的事,我有一点小小的想法,希望姑娘帮忙参谋。” 袁宵有些惊讶,但更多的是好奇,“什么想法?” 杜十娘拿出手机,戳开了B站APP,打开直播页面给她看,“我见网上有许多人都在直播,有画画的,有唱歌的,也有弹琴的,也有玩游戏的,人气都不错,还会有人打赏。别的不说,画画和弹琴我也能胜任,所以我想试一试在家里直播。” 她顿了顿,见袁宵没说话,便又道,“我查过了,很多主播的月收入都相当可观,至少养活自己是没问题的。如此省了出门的功夫,也不会那么引人注目,你觉得如何?” 袁宵可以说是相当惊讶了。 以杜十娘的性格,在熟悉了这个社会之后,开始考虑自己之后的发展很正常,想到要出去工作也很正常。但袁宵实在没有想到,她挑选的工作会如此……潮。 但惊讶过后,她很快就反应过来,点头道,“倒是比我找的这些工作好一点,而且稳定便捷,身份证之类的信息可以用我的,想必也没人会查,能省很多麻烦,比出门找工作更好。” 见袁宵也赞同,杜十娘脸上不由露出一抹微笑。 袁宵想了想,又道,“唯一的问题就是你能不能火起来。” 她说着转头去看杜十娘,把人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肯定地道,“只要你肯露脸,不红简直天理难容!何况你还有才艺,我觉得可以试试,就算不行,也只是浪费一点时间。” 再说做临时工毕竟没那么稳定,就算直播不能养活自己,做为副业也不错,可以多一份收入。 这么一想,简直全是好处。 第7章 直播间 说干就干。袁宵立刻替杜十娘申请了直播间,用的是自己的身份证做验证。 然后就是准备直播的内容了。 唱歌跳舞弹琴都可以有,这样直播的效果也会好一些。弹琴且先不提,毕竟现在没有道具。袁宵先让杜十娘给自己露了一手歌舞,然后就被狠狠地震撼了一下。 从原著来看,杜十娘本人在这方面的修养自然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袁宵之前也担心,明朝的审美和现在普罗大众的审美会不会不一样,她的这种风格是否会太小众了,不能被大多数人接受,火不起来。 但看了一次现场,她就再次坚定了自己之前的想法:杜十娘不红,简直天理难容。 在大众可以接受的前提下,越是小众也就越是意味着特色明显,更有辨识度,更容易被大众记住。 这不是她的缺陷,而是优点。 “当真可以吗?”得到她这样的评价,杜十娘也很高兴,虽然她对自己有信心,但时代毕竟不一样了,观众是否会喜欢这些,杜十娘完全不清楚。 而得到了袁宵的肯定,确定自己真的可以凭借本身拥有的特长来赚钱,她当然是高兴甚至激动的。 虽然仔细说来,她其实从前也是凭借这些在赚钱,但这些东西都是搭头,真正做的还是皮肉生意。但现在不一样了,她凭借自己的才艺吃饭,不需要讨好谁,更不需要用自己的身体去做交换,可以有尊严的站着把钱挣了。 这一点对杜十娘有多重要,连袁宵也不明白。 “用手机直播还是太简陋了。”袁宵打开之前录下来的画面看了看画质,忍不住道。 她和杜十娘用的都不算是太好的手机,画面也不够清晰流畅,看起来有点糊,效果至少打了八折。 虽然还是很好看,但越是完美的东西,也就越是无法忍受它有一点点瑕疵。杜十娘的表演已经足够出色了,如果不能给她提供更好的设备,袁宵觉得自己良心会痛。 所以她想了想,便对杜十娘说,“要不然我们先弄一套直播设备?配一台台式电脑,摄像头,声卡,显卡,麦克风这些都要买好一点的,这样直播出来的效果才会好。” -- 第10页 “不必如此。”杜十娘想了想,却拒绝了这个提议,“咱们已经花了不少钱,如今是坐吃山空。还不知道直播是否能有收入,就这样大笔的投入,不太妥当。不如先开直播,等积累了人气,有了收入之后,再考虑逐渐添加新设备。” 袁宵想了想,的确是这个道理。万一直播赚不到钱,大几万扔进去实在是叫人心痛。再说她一个穷学生也没有条件资助杜十娘,说是投入,其实也只是继续卖杜十娘的宝石,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那就先开直播看看效果吧,”她只能同意,“我别的也买不起,私人赞助你一个手机支架好了。” 第二天,袁宵拿来了手机支架,杜十娘就这样默默无闻地开始了自己的第一次直播。 直播间的名字,袁宵想了很久,都没想到太有爆点的,想来想去也只有“惊!原来古代人的歌舞竟然是这样”这种浮夸造作的内容,与杜十娘的形象和她表演的内容都严重不符。 最后也就中规中矩地定下了“最接近古人的古装扮相:古装小姐姐在线表演~”这个题目。 为了不让直播间淹没在无数直播间中,半点水花都翻不起来,袁宵决定把杜十娘这张脸当做门面,放在直播间封面上。 正好网站有个新的活动,只要上传正面露脸照片,就有机会获得专区推荐位。虽然还是狼多肉少,但至少曝光的几率更大了。而且这样一来,每次出现在首页,带上这张脸流量都会高一些。 初次之外,昨晚袁宵研究了一晚上的直播界面,也发现了一个能够快速出现在首页的办法——小时榜。 所谓小时榜,是网站最近推出的一项活动,按照每小时主播获得打赏礼物的数值计算排名,这个小时的前三名会显示在下个小时的首页上。此外,本小时的实时数据也会被显示在首页,只不过会根据人气不断变动。 要跟那些人气爆棚的主播拼小时榜排名前三,自然是不可能的,但实时数据这方面倒是可以操作。 首先,袁宵选择了早上进行直播,这时候直播的人数并不多,出头的机会更大。 其次,并不是每个主播的粉丝都会立刻打赏,所以只要在每个小时刚刚刷新的第一分钟打赏一波大的,就会在几分钟之内出现在首页榜上,直到被其他人刷下去。 杜十娘的运气是真的好,袁宵选择了早上的八点档,提前充值了一百块,在秒针刚刚跳过八点的瞬间刷了一波,立刻高挂第一名。因为同时段其他主播似乎都没有竞争这个的打算,竟然在首页停留了十几分钟。 早上逛直播的人少,但不代表没有。毕竟这个时间段,很多人已经醒了,闲着无聊又不想起床,看看直播正合适。也有一部分熬夜党到这时候还没有睡,临睡前同样会逛逛直播。 这会儿直播间的数量也少,杜十娘脱颖而出的几率就更大,所以十几分钟的时间,杜十娘那张脸挂在首页,宣传效果十分惊人。 二十一世纪,颜控们已经丝毫不掩饰自己对美人的喜爱和追捧了。“颜即正义”的口号越来越被年轻人赞同。就只冲着这张脸,也必须要点进来看看。于是短短十分钟时间,竟然吸引来了近千人,让人不禁怀疑早上的流量其实也没有那么差。 而杜十娘无论脸还是才艺,都没有辜负大家的期待。 因为早上不太适合歌舞,画国画的工具她们又暂时没有,让古风小姐姐画素描会显得画风很诡异,所以最终选择的才艺表演是写大字。 杜十娘身上穿的是她被袁宵带回来那天穿的衣服。 虽然因为古代的染布工艺比较落后,被水泡过又清洗过之后,这套衣服已经略微有些褪色,但总体来说还是非常好看的。毕竟那一天,杜十娘抱着必死的决心,因而盛装打扮,身上穿的衣服自然也没有将就,极尽精丽。 这身衣服本身就是为她量身定做,现在穿在她身上,也显得气质格外脱俗出众。安安静静地站在桌前,铺开白纸,提着毛笔写字,光是这个造型就足够吸引很多人的视线。 何况她写的字也好看。 虽然笔墨都是从路边小店买回来的十几块钱的便宜货,但到了杜十娘手中,却能化腐朽为神奇。大部分观众对书法都只是略知一二、看个热闹的水平,但好不好看、自己喜不喜欢总是能知道的。而杜十娘的一笔字,至少足够赏心悦目。 一时间弹幕上充满了夸赞杜十娘的彩虹屁,不是“小姐姐好漂亮”就是“手玩年”,又或者“果然是最贴近古人的扮相”,“虽然不懂书法但这个字真好看”之类。 时下直播越来越流行,网络上直播什么的都有,连做作业都要直播一下。 但是想要在浩如烟海的直播间中脱颖而出,总要有属于自己的特色,其中才艺是最容易吸粉的。只要不是长得特别磕碜,清清秀秀的小哥哥小姐姐坐在那里弹琴唱歌、画画写字,都是十分赏心悦目的。 何况杜十娘还那么美。 而且,袁宵最担心的跟观众互动的这一块,杜十娘更是表现得完全出乎她的预料。她一边写字,还一边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及时关注到每一条弹幕,选出其中有意义的一部分来回答,确保每个提问的人得到照顾。 要知道,现在弹幕刷新的速度可不慢。 不过想想杜十娘从前的职业,迎来送往,见什么人说什么话,早已是刻入骨子里的素养,也就不奇怪了。杜十娘,天生就是为直播这种职业而生的。 -- 第11页 于是被吸引过来的围观群众们进入直播间之后,就出不去了。 袁宵复制了几句简单的应援语,不断在弹幕上刷屏,让大家关注走一波,很快粉丝数量就突破了五百。这才只是第一天,实在有些出乎袁宵的预料。 然后她又充了二十块钱,开始刷不太值钱的礼物,一个两个的刷。 这年头大部分人都有从众心理,看到别人夸赞就也觉得的确不错,看到别人打赏就也觉得这个人值得花钱。何况直播间旁边还有榜单,可以清楚地看到每个人打赏了多少钱,能最大限度地满足虚荣心。 杜十娘现在只是个新人主播,打赏榜单上只有袁宵一个人孤零零地挂在上面,只要随便打赏一下就能上榜,很多不差钱的观众都会随手送一两个小礼物。 在众人的带动下,直播间迅速变得热闹起来,竟然一直在实时小时榜上挂了半个小时,才被人压下去。 袁宵心算了一下,惊喜地发现,自己用来做广告的120块已经回本了。 可喜可贺。 第8章 再次穿越 早上直播写了三小时的字,算是不温不火,人气稳定在三千左右,但袁宵和杜十娘已经很满意了。 万事开头难,第一天直播就有这样的效果,已经很出乎预料。何况表演的还是最不起眼的写字,真正杜十娘拿手的才艺还没有开始呢! 过了十一点,杜十娘便对直播间观众表示自己要先去吃饭,暂时停播,下午再继续。 没想到观众们热情高涨,纷纷表示她可以顺便做个吃播,不用关直播间。 美人嘛,就算坐在那里什么都不做也是赏心悦目的,她做什么大家都想看。何况这年头美食大行其道,吃播也方兴未艾,但古装美人吃美食大部分人都没看过,还真有些兴趣。 考虑到这会儿关闭直播间,下午再继续的时候未必还能有此刻的人气,杜十娘接受了这个提议。 反正她现在是用手机直播,转移起来也是非常方便,把支架换个地方就是了。 要做直播,菜色自然要丰富一些才好看。如果能吃一下当地特色小吃,必然会更加吸引人。所以袁宵选择了点外卖,还专门点那种卖相好的菜,点了好几种,直播效果会更好。 之前杜十娘直播的时候她也一直在旁边,但除了管理直播间的弹幕之外不做别的,存在感不强,观众们也就一直没发现她的存在。 但现在要跟杜十娘一起吃饭,就不一样了。 虽然直播的镜头不会对着她,但一个人吃饭和两个人吃,分量、餐具都是不一样的。 弹幕里纷纷叫着要她露脸,还有人说漂亮小姐姐的朋友一定也是漂亮小姐姐,让袁宵压力山大,连忙在一边强调自己只是普通的工作人员,长相也很普通,就不要出镜了。 在长相这一点上,袁宵很有自知之明,她当然不丑,但也算不上多漂亮,有杜十娘珠玉在前,提高了众人的期待,再看到她必定会非常失望。 倒是自承“普通”,引来了弹幕善意的调侃。 除非哪天再从古代带回来个古典美人,那时候倒是可以借着杜十娘的直播间替对方那一波人气。 让袁宵没有想到的是,杜十娘只是顺便直播吃了个饭,人气竟然就暴涨了一倍! 吃播这么有前途的吗? 忽然心动.jpg 写毛笔字很费手腕,所以下午杜十娘就换成了直播歌舞。 她一开嗓,弹幕上全都疯了,一片“啊啊啊啊啊啊啊”和“给跪了”,瞬间将人气重新拉了回来,也让袁宵彻底放下了心。这样一来,她就不需要担忧杜十娘的业绩了。 下午直播了三个小时,杜十娘累得出了一身的汗,才结束了直播。 晚上就不打算直播了,两人准备总结一下今天的经验,针对性地进行调整。 明天就是周一,袁宵要去上课,就只有杜十娘一个人直播了。提前做好安排,预设好各种突发情况的应对方式,是很有必要的。 杜十娘提出的第一个问题有些出乎袁宵的预料——她需要一套换洗的衣物。 既然将古装扮相作为卖点,直播时当然最好穿古装。但她现在却只有一身,还都被汗湿透了。现在是夏天,衣服洗了干得快,但既然是直播,总穿同一套衣服也不合适。且等天气变了,也要换更厚的衣物。 这种衣服,实体店还不知道要去哪里买,袁宵便在网店下单了两套,价钱贵得她心头滴血。好在今天杜十娘也有了一笔收益,勉强可以和这些花销冲抵掉,才让袁宵没那么心痛。 又调整了一些细节,规划了一下接下来的直播内容,天黑了袁宵才回家。 大概这段时间早出晚归的次数实在是太频繁,终于引起了家长的关注,被盘问了两句。袁宵用去同学家做作业搪塞过去了,心里却有些发愁。 也就是她从前一向信誉良好,爸妈觉得没什么大问题,所以没有去求证。哪天双方碰了面,两相一印证,就会发现她一直在说谎。 得尽快给自己找个说得过去的理由了,最好还是不需要人证的那种。 经过仔细的考量,袁宵决定在市图书馆办一张借阅卡,周末就借口去图书馆看书做作业出门,这样就不用担心会被查勤了。 接下来的两周,杜十娘的直播工作渐入佳境,每天的收入也在逐渐增长,超额完成了事先预定的目标,如今正准备攒钱先把台式电脑和简单的配件买回来,改善一下直播条件。 -- 第12页 袁宵自己的学习也稳中有升,并没有因为杜十娘的出现而受到影响,在最近一次月考中发挥得不错。 一切似乎都走上了正轨,好像生活本来就是如此平淡且安稳。 但当袁宵再次在某个深夜醒来,她才发现,这一切都只是自己的错觉。 她之前虽然说过再从古代带回来一个小姐姐的话,但那真的只是随口开玩笑,并没有当真。 谁能想到,杜十娘原来真的只是个开始呢? 脑海中闪过这个念头,熟悉的晕眩感袭来,袁宵闭了闭眼睛,再睁开眼时,就发现自己已经出现在了另一个陌生的地方,而那本《三刻拍案惊奇》,果不其然出现在了她手里。 袁宵也是服气了,把书收好,抬头打量起周围的环境。 上回穿越的时候直接出现在水底,虽说有这本书保护,并没有被水沾湿,但毕竟不怎么方便移动和观察。 但这一回,她却是出现在青天白日下的一道山坡上。 袁宵左顾右盼,很快就看到了山坡另一头站在一处说话的两人。两人的衣着并不华贵,但也可看出是古装式样。她看过去时,背对着她的大汉正要伸手去抓那素衣布裙的女子,“是烈女不该门前站,因何来到大道边,为军的起下这不良意,一马双双往西凉川。” 说着就要带她上马。 袁宵虽然一时还没弄明白这到底是什么地方,但有过一次经验,她也明白了,自己多半是要来这里带一个人回去的。 而且多半是个妹子。 眼下距离最近的女性就只有这么一个,很有可能就是自己的目标,袁宵自然不能让她被人带走,就要往那边走。 却见那女子一抬头,就正正看见了她,急忙指着她的方向道,“军爷,你看那旁有人来了。” 袁宵心下一惊,又不由自主生出几分慌乱,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此时那大汉已经转回头来,身材高壮,满面风霜,一脸虬髯胡子,看上去十分威武,瞪着眼睛看向袁宵,让她心惊胆战。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她眼睁睁看见那女子在大汉身后蹲下身,抓了一把黄土在手中,朝着那大汉脸上一洒,趁他被迷了眼睛,急忙飞奔过来,路过袁宵时顺手带了一把,拉着她往前跑。 袁宵还没反应过来到底是怎么回事,就被拖着跑,只能踉踉跄跄地勉强跟上她的脚步。 好在不过一会儿,前方就出现了一座破窑。 嗯?破窑? 她知道这是哪里了,王宝钏苦守寒窑,武家坡平贵戏妻! 第9章 王宝钏 话说薛平贵接到雁仙传书,使计灌醉代战公主,连闯三关回返大唐,于武家坡前与王宝钏相见,但双方已是见面不识,王宝钏自爆身份后,薛平贵有一番心理活动。 ——想我离家一十八载,也不知她的贞洁如何?我不免调戏她一番,她若守节,上前相认。她若失节,将她杀死,去见代战公主! 当时他已经娶了代战公主,并且以西凉国女婿的身份登基为王。然而见到分别十八载,被生活磋磨得满脸沧桑的原配,第一个念头却是要试对方的贞洁,若是不贞,就要把人杀死。 古往今来,渣男数不胜数,但薛平贵无疑是其中的佼佼者。 至少袁宵是这么觉得的。 所以在意识到自己来到了王宝钏与薛平贵的世界,并且见到了正主之后,她立刻反客为主,抓紧了王宝钏的手,主动拉着她往前跑。 两人齐心之下,没一会儿就回到了破窑之中,关紧了门扉。 外面传来薛平贵的脚步声,很显然他已经追上来了。 袁宵正要开口说话,握着书的那只手上突然传来熟悉的吸力。意识到这是要回现代,她连忙紧紧攥住王宝钏的手。 下一瞬,两人就回到了袁宵的房间里。 袁宵毕竟已经有了一次经验,所以表现的还算淡定,十分自然地丢开手里的书,从床上坐了起来。 王宝钏对自己突然换了个地方这件事却完全无法理解,十分震惊。她又不像杜十娘,因为溺水神志不清,所以几乎是立刻就反应了过来,跟袁宵拉开了距离,警惕地打量着周围的环境,又看向袁宵,“你是何人?这又是什么地方?” “我叫袁宵,这里是我家。”袁宵说,“至于具体是怎么回事,说来话长,待我慢慢跟你解释。” 只是这种玄奇之事究竟要从哪里解释起,她也有点头秃。想来想去,忽然看到了床上那本《三刻拍案惊奇》,不由眼睛一亮。 她伸手把书拿起来,递给王宝钏,“你先看看这本书,可认得?” 王宝钏犹豫着接过手去,一见之下,不由大惊,“奴家还在家时的确见过这本书。因这书有些奇特,是以记得。” 袁宵闻言松了一口气,“这就对了,如今这本书在我的手里,所以我们之间也算是有了一点缘分。正是这书带着我去了你的世界,把你带到了这里。” 她顿了顿,确定王宝钏已经理解了自己的话,又继续道,“至于到底为什么会发生什么事,又是怎么做到的,我也不得而知。” “那你怎知是因为这书?”王宝钏立刻抓住了她话中的漏洞。 袁宵直接把这本书拿到她面前,显然是知道其中缘故的。 袁宵无奈的摊手,“那是因为在你之前,已经有人通过这种方式过来了。我和她一番计较,彼此之间唯一的联系就是这本书。今日又带了你回来,就更肯定了。” -- 第13页 王宝钏睁大了眼睛,半信半疑,忍不住转头四顾。 知道她是想找那个先来的人,袁宵便解释道,“她不住在这里。这是我家,我与父母住在一处,为免他们发现你们的踪迹,我帮她在外面租了个房子。你若是想见她,我现在就带你过去。” 这番话王宝钏虽然没有全信,但毕竟自己是突然被这人带到此地来的。对方既有这样的神通,倘若果真要算计她,她也是捱不过的,何况王宝钏自忖如今身无长物,也没有什么值得旁人算计的地方。 她也很想见见那与自己有同样经历的人,因此最终还是点了头。 袁宵身上穿着的还是睡衣,只好先请王宝钏到旁边坐下,麻利地换了衣服,才轻手轻脚地带着她出了门。 王宝钏刚才一直处在突然换了地方的震惊之中这会儿才分出神来关注周围的环境,立刻意识到此地的不同之处。再看袁宵身上,古古怪怪的衣服,心下更是添了许多疑惑。 但她毕竟年纪大一些,性情也更谨慎稳重,所以没有继续发问,而是跟在袁宵身后出了门。 然后她便看见袁宵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四四方方的东西,手指在上面点了几下,那东西里就忽然传出一个女子的声音,“袁宵?怎么了?” “十娘,你有伴儿了。”袁宵说,“我今晚又带回来了一个人,现在带她去你那里,行吗?” 杜十娘显然也十分惊讶。 因为她自己是第一个,所以也没想到竟然还有后来人。但对独自生活在异世界的她而言,有一个来历相同的同伴,未必是坏事。所以她有些激动地应道,“当然可以!” 顿了顿,又问,“不知对方是什么身份,我可认得?” “是苦守寒窑十八载的王宝钏。”袁宵转头看了王宝钏一眼,压低声音道。 “王三姐?”杜十娘却惊讶得提高了声音,但很快又回过神来,“……也难怪,你快带她过来吧。” 站在袁宵身后的王宝钏眼神不由动了动,她之前就猜测过袁宵应该是认识自己的,却没想到,那同样从别处被带回来的“十娘”竟也认得自己。 这究竟是什么地方,这些又究竟是什么人? 但她没有立刻发问,袁宵也没有解释,两人很快就来到了杜十娘的住处。 直到大家都坐下来,袁宵才对王宝钏道,“我知道你心里应该有很多疑惑,现在可以发问了,我们能回答的都会尽量回答你。” 王宝钏点点头,先问道,“不知这位十娘又是何人,你们为何会识得我?” “因为这里是未来。”袁宵道,“我们都是在你之后的年代生人,因此曾听闻你的故事。” “啊……”这个答案,是王宝钏无论如何都想不到的。 其实在《王宝钏与薛平贵》的世界里,本身就有些奇异之事。譬如薛平贵之所以会在十八年后突然想起王宝钏来,跑回大唐,是因为王宝钏重病之中,得能够口吐人言的雁仙帮忙传递血书到西凉。薛平贵见信之后,陡然晕迷,想起前事,于是才生出了回大唐的念头。 所以初时王宝钏虽然震惊,但也并未多想,只以为是仙人显迹。此刻听说是到了未来,不由万分震惊。 因为薛平贵打定主意要调戏她,所以此刻王宝钏还不知那军汉就是自家夫君。 袁宵突然出现,将她带来此地,这件事的冲击实在太大,以至于她几乎遗忘了还被关在破窑门外的人。直到这时才忽然记起,忙急急问道,“既是未来,当知前事。不知我夫薛平贵如今如何了?姑娘带我来时,正见了他遣来传信之人,言道是我夫将我卖了与他抵债……” 想到此节,不由悲从中来,泪如雨下。 袁宵和杜十娘对视了一眼,都有些为难,但袁宵不齿薛平贵此人,更不希望王宝钏被蒙在鼓里,还是道,“那传信之人就是你夫薛平贵。他因离家多年,怕你已经生了二心,因此立意试你贞洁,故意装作旁人上前调戏。” 王宝钏闻言,不由怔住。 “这还不止——” “袁宵!” 想着长痛不如短痛几个字,袁宵还想一股脑儿把所有事情都说出来,中途却被杜十娘喝止。她不由一愣,却见杜十娘已经拉了王宝钏的手,“三姐莫急,此事带我回头细细与你分说。”又转头对袁宵道,“这大半夜的,你还是快回家去吧,明日不是还要上学?” 袁宵被她提醒,才想起此事,忙站起来,有些不放心地道,“那我就先把人放你这里了?” “放心,我会照看好她。” 袁宵看看魂不守舍的王宝钏,又看看一派镇定的杜十娘,觉得这种事可能她来说比较方便,毕竟她……也算是过来人了。这么想着,才略略放下心来,回家去了。 第10章 假的 把袁宵送走,杜十娘这才回到王宝钏对面坐下。 二人一时默然无语,片刻后,王宝钏才开口问,“十娘因何要支走袁姑娘?” 杜十娘闻言微微一笑,“三姐是个有心人。” 刚刚穿越过来的时候,杜十娘跟袁宵相处时,还不免有些小心翼翼。但不国三五日功夫,她便把对方都看透了。 生活在这个时代,袁宵的条件很好,可以非常方便地获得无数的信息,懂得的东西也多。但也正是因为生活安稳,富足又平静,所以她也没什么心眼——在只比她大几岁的杜十娘眼中,甚至可以称得上天真,一眼就能看透。 -- 第14页 但王宝钏显然并不是这种人。 杜十娘找的借口并不高明,袁宵丝毫没有怀疑,干脆利落地就把王宝钏留下来了。但王宝钏却看出来了,她是有意要让袁宵回避。 至于原因…… 杜十娘没有直接解释,而是反问道,“三姐可想听听我的故事?” “袁姑娘说,你也是她从别处带回来的。”王宝钏谨慎地道。 “正是。”杜十娘点头,“我本是个风尘女子,自幼被卖在勾栏院中,学的是迎来送往、倚门卖笑的勾当。” 王宝钏有些吃惊,但并没有十分显露出来。 且不说唐朝与宋明大不相同,风气更加开放,甚至有勾栏女子几度从良嫁入豪门,三五年后又重操旧业的例子。就说她自己,与薛平贵的婚姻其实也是不得家人许可的,与私奔无异。 真要论起来,她自己没比杜十娘好到哪里去。 见她如此表现,杜十娘心下更加熨帖,继续道,“我也知道那不是长久之计,因此久有从良之志,后来结识了在京读书的国子监学生李甲,便与他定了终身,设法赎身出来,要随他回家。谁知所托非人,那李甲竟因惧怕家中父母不容,将我以千金卖与路上结识的孙富。” 她说到这里,轻轻一叹,“其实我多年所积,早逾万金。本为日后谋划,谁知一朝脱离苦海,究竟还是不能自主,一时心如死灰,遂投水自尽,才被袁宵带来此处。” 王宝钏没想到其中竟然还有如此曲折的故事,不免也跟着生出十分感慨,“姑娘何必如此?那李甲有眼无珠,离了他再觅良人便是。你有金银傍身,什么样的日子过不得?” “就是这话了。”杜十娘叹息一声,又看向王宝钏,意味深长道,“我如今已然醒悟,不再为过往之事伤情,只盼着三姐也能如此才好。” “我?”突然说到自己身上,王宝钏有些茫然,又想起故意试探自己贞洁的薛平贵,不由微微蹙眉,“十娘,你实话与我说,我夫——是否也有不谐之处?” “三姐应该看过袁宵的那本书了吧?”杜十娘道,“那书上只写了一句话,负心薄幸者杀。三姐细细思量,当知其意。” 王宝钏愣怔片刻,不由脱口道,“你与我皆是被辜负之人……” “如此,三姐还想知道后续么?”杜十娘看着她问。 王宝钏出神片刻,最终还是点头道,“我想听听。十娘应该知道,我等了一十八年,只想要个结果。” “好,那我就告诉你。”杜十娘道,“当日西凉反叛,薛平贵为先锋官出征,被敌人擒住。西凉王将自己的独女代战公主嫁他,如今老王驾崩,他已是西凉王了。这一十八年,你苦守寒窑,饱受磋磨,矢志不移,他却早将你抛诸脑后,若非鸿雁传书,只怕还想不起来。” “你与他团圆之日,那代战公主正领军屯兵在三关外。后来西凉军大破唐国,薛平贵登基为帝,封你和代战公主同为正宫皇后,一个掌管后宫,一个掌管兵权。再后来……” 杜十娘看着王宝钏。她的语气很平静,叙述也很客观,但王宝钏不知为何心头发凉,“后来怎么?” “后来,你只做了十八天的皇后,就去世了。” 王宝钏一时说不出话来。 这十八年间,音信全无,她是想过各种各样的可能。 可能薛平贵已经战死在了沙场之上;可能他当了逃兵,在另一个地方隐姓埋名地生活着,只是不能回家;可能薛平贵一切都好,只是已经忘了她这个妻子,所以没想过要回来;也可能,薛平贵步步高升,早已另纳良人…… 她想过很多,也曾经以为不管是什么样的局面,自己都可以应对。 但此刻,听杜十娘语气淡淡地说出这个故事,她心里却不由得生出一阵凄凉。 她十八年的人生,原来就在这三言两语间,轻描淡写一笔略过。夫荣妻贵,十八天的正宫皇后,这就是她的结果。 但这是她想要的吗? 王宝钏不知道。 “这些都不算什么。”此时,杜十娘又轻声道,“还有更严重的,三姐还要听吗?” “我夫……”王宝钏顿了顿,改口道,“薛平贵还做了什么?” “与薛平贵不相干。”杜十娘道,“是别的事情。知道之后,你可能会觉得老天是在针对你,会怀疑自己的人生都是个笑话。这样,你还要听吗?” “十娘请说。”王宝钏轻声道,“我已经糊涂了十八年,不能再继续糊涂下去。” 杜十娘垂下眼,片刻后才道,“刚才我们跟你说,这是来到了未来,其实这话并不确切。你与我,对袁姑娘来说,并不是存在于历史上的人物,而是话本故事中虚构出来的人。” “啪”的一声,王宝钏手一抖,将手中杯子摔在了地上。幸好这是塑料杯子,并未摔坏,在地上滚了两滚,就停住了,只是茶水泼洒了一地。 杜十娘没有安慰她。 至少王宝钏还有自己这个同伴,而她自己,当时知晓这些的时候,独自一人,才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袁宵一直对此避而不谈,至今也不知道杜十娘已经知道了实情。她是一片好意,不希望杜十娘对自己产生怀疑。但她没有想过,即便她不说,杜十娘也有的是法子能从其他的渠道知晓此事。 -- 第15页 但袁宵不说,她也不在她面前露出半分。所以之前才特意将袁宵支开。 也许是因为先有了‘来到未来’的说法打底,也许是因为身边还有杜十娘这个同伴,王宝钏的精神虽然受到了巨大的冲击,但并未因此混乱,过了不久就渐渐回过神来了。 “这……”她张了张嘴,一时不知该说什么。 这个问题,的确比王宝钏被薛平贵抛弃或者只活了十八天就死了这种事要严重得多。因为它从根本上推翻了她们的存在。 所有悲欢离合,一生喜怒痴狂,全都是假的,是某个文人杜撰出的故事。 过了一会儿,王宝钏才艰难地找回了自己的语言,“但是我们现在活生生地坐在这里。” 第11章 为自己活 “但是我们现在活生生地坐在这里。” 说出这句话时,就像是有某种情绪也随之宣泄而出,王宝钏开始慢慢冷静下来,接受杜十娘所说的一切。 也许故事是虚构的,但对她们来说,那就是实实在在存在的自己的人生,何况现在她们已经来到了这个世界,就算过往只是虚构,未来也总归是看得见摸得着的。 既然如此,就不必多想那些玄之又玄的问题,只需把当下的日子过好就够了。 “三姐想得明白就好。”杜十娘见状,脸上也不由露出微笑,“咱们俩都是苦命人,往后相互扶持,把日子过好。” 王宝钏看着她,不由道,“十娘辛苦了。” 她自己一过来,事事都有人讲解,还觉得难以接受。杜十娘当初却是自己一点点摸索出来的,就连把她们带回来的袁宵都不知情,必然有许多艰难。 “这倒算不得什么辛苦。”杜十娘含笑道,“等你见识到了未来人的生活,便会发现,从前咱们的日子过得实在是糊涂。我如今倒是庆幸,咱们能有这样的经历。” 王宝钏微微一怔,但很快,她转头看着周围陌生的环境,也不免跟着点头,“这天下人虽然多,但能如咱们这般到未来走一遭的,想来也没有几个。” 这世上的事总是公平的,既有了这样的机遇,自然要承受比常人更多的东西。这么一想,心里也就平衡了。 她实在是个通透人,杜十娘从前只在话本上看过她的故事,对她的命运自是不免嗟叹一番,但只就王宝钏这个人而言,她却没有什么特别深刻的情绪,不过是个苦命人罢了。 如今与对方面对面坐着,才觉得她身上有许多难得的品质。 这样一个人,却为薛平贵点灯熬油一般把自己熬到死,实在可惜了。 她也没有多话,一切都得要王宝钏自己去体会,自己把念头转过来。所以杜十娘很快起身道,“夜已经深了,咱们且先安歇吧,有什么事明日再说。” 这套房子虽然不小,但只有一间卧室可以住人,只能暂且让王宝钏跟自己睡一张床。杜十娘领着她看过卧室,有找了自己的睡衣出来,安排她去浴室洗澡。 等她把水温调好,其他东西都摆在一边,回过头去打算跟王宝钏交代每一样东西的用途和用法时,才发现王宝钏正怔怔地盯着洗漱台上的镜子。 “这镜子照人纤毫毕现,是在镜面背后涂了银。未来的世界有许多有趣的东西,往后三姐可以一一见识。”杜十娘笑着走过去,解释道。 等到了近前,她才发现王宝钏的眼神不对。不像是惊讶,而是带着满满的惆怅与凄苦。 王宝钏对着镜子,缓缓抬起手抚了抚自己的脸颊和两鬓,半晌才轻声叹息道,“菱花镜里容颜变,十八载老了我王宝钏。” 十八年的辛酸苦辣,就都在这句话里了。 她的语气并不凄凉,但杜十娘却由不得眼眶一热,连忙开口劝道,“三姐放宽心吧,人总要往前看,从前的事不必总去想,越想越放不开。往后,咱们只为自个儿活着就是了。” 她说到这里,又不由得振奋起来,抬手按着王宝钏的肩,“这个世界,容得下咱们为自个儿活!说起来三姐不信,在这里,不到四十岁的女人,还年轻得很呢。” “为自个儿活着?”王宝钏一怔。 “是啊。”杜十娘拍拍她的肩,“慢慢来。” 王宝钏点点头,移开了视线。 但直到躺在床上,她还是心潮澎湃,根本睡不着。 不过考虑到自己已经很打扰杜十娘了,王宝钏也没有继续跟她深夜谈心的意思,只是安安静静躺着,一边在心里品味这一日跌宕起伏的经历,一边慢慢回想过往的生活。 真如做梦一般。 …… 虽然昨晚折腾了一番,但第二天,袁宵却是早早就起床,赶去了出租屋那边。 路上还特意给她们带了早餐。 等她赶到时,这两人也已经起床了,刚刚梳洗完毕,正商量着要出门吃早餐。袁宵将手里的袋子放在餐桌上,“路上看到有卖的,就买了,你们昨晚休息得还好吧?” “挺好的。”杜十娘微笑。 她已经跟王宝钏商量好,发现自己只是个虚构人物的事,暂且不要让袁宵知道,所以这会儿表现得一切如常。 王宝钏虽然感觉杜十娘更亲近,但对袁宵将自己带来这里,却也是十分感念的,也过来寒暄了几句话,三人才坐下开始吃早餐。 吃过了饭,袁宵便跟两人商量道,“我想着,怎么也得想办法让三姐去医院做个检查,才好放心。” -- 第16页 “检查?”王宝钏有些惊讶。 袁宵挠了挠头,忽然理解那些医生为什么跟病人家属商量病情的时候得把病人支开了,这种事实在是不好当面说。 但眼下没有家属,也只能硬着头皮说了,“十娘应该与你说了后面的事。人们都说,你是因为辛苦熬了十八年,把身子都熬坏了,所以一朝放下心来,就支持不住,所以才……”只当了十八天皇后就死了。 她把这部分内容含糊了过去,继续道,“现代的医疗条件比你们那时要好得多了,一般的病痛都能治,就是身体掏空了,我们也设法弥补,想来应该会有转机。” 王宝钏闻言,实在是意外之极,不想一个陌生人能对自己的事情如此关照。 袁宵也有些不自在,傻乎乎地一笑,“你们都是我带回来的,总要确保你们能好好地在这里生活才行。” 这话一说,王宝钏立刻就对她生出了好感。她年纪比袁宵大很多,论起来都能给她当娘了,被一个小姑娘这般照料,心下实在是熨帖。想起昨夜杜十娘说,这位袁姑娘从小生活富足,虽然受了良好的教育,却没什么心眼,不由微笑起来。 这样的人,总是叫人喜欢的,不是吗? “多谢袁姑娘,但我听十娘说,这里不管做什么都要身份证,否则寸步难行。若实在艰难,就暂且先把此事放一放罢。我自觉身体还算强健,想来一时无碍的。” 杜十娘也道,“你若是实在担心,多买点补身子的东西,叫她好生补补便是了。如今咱们的钱是足够的,倒不用担心。” 袁宵点头应了,心里却想着,这身份的问题必须得想办法解决。 如今是只来了两个,万一以后还有其他人呢?也不知道她们是暂住一阵还是就回不去了,这些事情总要提前打算。只是她一个小市民,一时半会儿实在是想不出什么办法。 总不能报警说有几个古人穿越到了这里吧? 第12章 杜十娘的粉丝 王宝钏的出现,可谓是适逢其时。 杜十娘自己在这里住了一个多月,生活上各方面都进入了正轨,就连工作也基本上安定下来了。唯一的遗憾就是,她自己不会做饭,每天只能点外卖或者出去吃。 虽然21世纪的外卖五花八门,花样繁多,一个月天天点也能保证不重样、但一开始新鲜事还好,杜十娘对此还挺乐在其中,可时间长了,就会觉得外面买的东西,吃起来总比不上家里做的那么舒心。 暂且不提袁宵也不会做饭,就算她会,杜十娘也不可能叫她天天过来给自己煮饭。 她承蒙袁宵关照的地方已经够多了,怎能再提这种无理的要求?所以也只能这样将就着过了。 王宝钏却不一样。她是丞相府的千金,从小就被当成名门淑女培养,女子擅长的种种事物她都会。原本或许还有几分娇气,但跟了薛平贵之后,不但事事都要自己动手,还要努力赚钱养活自己。 在这样的环境下,她的生活技能可以说全部都点满了,实在是不可多得的贤惠。 正好王宝钏的身体不好,需要调养,杜十娘索性买了锅碗瓢盆回来,让王宝钏的技能有发挥的余地。 这样一来可以吃上令人舒心的家常菜,二来在家里吃花销要比在外面吃少很多,算上买锅碗瓢盆的钱也还是非常值得。三来也是安了王宝钏的心。 她初来乍到,对这个社会还不熟悉,需要花一段时间去适应。但是王宝钏又不像杜十娘自带金银珠宝过来,能够养活自己。住在杜十娘这里白吃白喝,心里的压力自然不小。如今有一件可以帮忙做的事,也能让她安下心来。 王宝钏对新世界的了解,就是从菜市场开始的。 一见到规划得整整齐齐的菜市场,她就忍不住感叹道,“果然是五谷丰登、百姓富足。这样的景象,在大唐无论如何都看不见的。” 王宝钏生活的唐末,早已没有了盛世大唐的气象。取而代之的是藩镇割据,各地叛乱,以及一代又一代昏庸无道的君王,最终颠覆了整个大唐王朝。 在这样的大势之下,普通百姓的生活之艰苦,可想而知。 而居住在寒窑中的王宝钏,日常接触到的都是生活在最底层的平民百姓,本人也深受其害,对此感触更深。 所以见到这样的盛世景象,不免唏嘘感慨。对她来说,生活富足,物质丰富,是比那些稀奇古怪的高新科技产品更叫人欢欣鼓舞的事。 好在看到了这样的景象之后,她也就不再觉得自己吃得太好是一种罪过,开始安安心心地补身体,希望能够早日调养好,再活它个二三十年,好好看一看这未来的世界。 吃得好,睡得好,心里也不再总牵挂着薛平贵的事,再换上鲜亮的服装,王宝钏整个人年轻了十来岁,看起来非常精神。 杜十娘于是提议,王宝钏可以跟她一起做直播。 歌舞,书法,乐器这些直播内容,固然也能吸引很多粉丝,但总归离普通人的生活有些远,不够接地气,但美食直播就不一样了。 在这个民以食为天的国度,对于吃,所有人都是非常感兴趣的,而网站上的各种美食直播人气也是居高不下。 对于直播间里又增加了一个漂亮小姐姐,观众们喜闻乐见。 杜十娘是灼灼盛放的牡丹,热烈奔放,叫人移不开眼睛,王宝钏身上的气质却更加沉静,是一种历经世事之后的睿智祥和。唯一相同的是两人都很美,让很多颜狗粉丝大呼过瘾。 -- 第17页 一加一大于二,直播的效果也更好了。 因为是王宝钏第一次直播,袁宵有些不放心,所以也拿着手机在一边看,顺便观察一下数据变化。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她知道杜十娘的直播效果不错,收益也相当可观,但发现光是粉丝榜第一名就一个人砸下近十万,还是有些震惊。 而且就在袁宵看直播的这段时间,人家又扔了个有分区广播和抽奖,能吸引来更多吃瓜群众的摩天大楼,一下子花掉了四五百块。 很多主播也有这样的死忠粉,舍得在他们身上砸钱,但杜十娘才刚开始直播多久? “这个人怎么回事啊?”直播结束之后,她便去问杜十娘。 杜十娘的表情却有些一头雾水,“就是个普通的粉丝,怎么了?” “他打赏得是不是也太多了?”袁宵说。 她有点怕对方是那种打赏了之后就追着主播聊天,甚至自欺欺人把主播当成自己老婆来看待的那种粉丝,不但非常难缠,而且还可能会闹出事故来。 然而杜十娘一脸茫然地回视她,“多吗?” 袁宵静静的跟她对视片刻,见杜十娘脸上是真心实意的茫然不知所以,才发现她是认真的。此情西京,她脑子里不由得出现了一句白居易的古诗。 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 在杜十娘生活的那个时代,名妓也差不多可以说是大明星了,追捧她们的人实在是太多,大把人捧着钞票求她们花用。 不说古代,就是现在的粉丝追星,大把大把花钱的土豪也有的是。 这么一想,袁宵顿时释然了。 多乎哉?不多也! 确定杜十娘能应付,袁宵也就不再问了。只是土豪而已嘛,她自己见识的土豪少,但不代表杜十娘也是这样,毕竟她那张脸属于走在街上都能获得百分百回头率的存在。 她却没有看见,此刻杜十娘的手机屏幕上打开的聊天框里,正不断跳动着对方发送过来的消息,试图问出她的地址,给她邮寄各种礼物。 聊天框里对方发送过来的各种商品介绍,要是被袁宵看到,估计会直接把眼镜给摔了。 其中大部分都是奢侈品,总价值加起来,十万的十倍估计都打不住。可见对方在打赏上已经相当克制。 不过对方的询问非常有技巧,保持在绝不会让人感觉被冒犯,也绝不会让人讨厌的那种程度,只要杜十娘有回避或者拒绝的意思,他就立刻止住话题,换成其他的内容,只不过说着说着,又会转回来。 除了各种想要送给杜十娘的礼物刷屏之外,聊天内容最多的,就是对方真情实感地赞美她,从她的头发丝夸到脚上穿着的鞋,没有一处遗漏,狂热粉的姿态显露无疑。 但杜十娘能够感觉到,他的这种喜欢——或者说是迷恋,非常纯粹,并没有任何觊觎她身体的意思,只是单纯的喜欢她这个人,喜欢她的脸,喜欢她的歌舞和种种才艺,却没有半分逾越。 这种体验,对她来说也是极新鲜的。 第13章 回归 袁宵原以为,王宝钏过来之后,日子又会平静一段时间。 就像杜十娘过来之后安稳的这一个多月那样。 却没想到,就在这天晚上,子时三刻,她再次从睡梦中醒了过来。 以为是又有一位异界来客即将出现,袁宵熟能生巧,从容抓住放在枕头上的书,静静等待。 然而,在片刻晕眩后,她愕然的看着眼前的人,惊叫出声,“十娘?!” 然后她才后知后觉地发现,现在身处的环境似曾相识。 水声潺潺,光影奇特,这是—— 在水底! 就是上次她带走杜十娘的地方! 杜十娘的惊讶并不比她少。 离开了这里,才发现,原来人生还可以是另一个样子的。所以对这个世界,杜十娘几乎没有太多的留恋,而是全心全意地投入到自己的新生活之中,努力将日子经营得有声有色。 她没想过回来,也没想过自己能回来,所以如此突兀地出现在此地,也完全出乎她的意料。 几乎就是在袁宵看到杜十娘的瞬间,原本保护着她们的那一层无形屏障突然消失了。直到森冷河水浸入口鼻之间,袁宵一个激灵,陡然回过神来,意识到现在不是发呆的时候。 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的故事发生在仲冬十一月,袁宵隐约记得原文中写大雪纷飞,船只为风雪所阻,不能出行,这才滞留瓜洲。 上回来的时候,有那本书保护,她半点水都没有沾,自然没什么感觉。这回那书也不知怎么回事,没有继续保护她,她被冷水激得浑身僵硬,赶紧拉着杜十娘用力朝水面浮去。 杜十娘并不会水,好在能听安排,闭着呼吸完全不挣扎,任由袁宵带着她往上浮。即使如此,带着个大活人,对袁宵而言也是个巨大的负担。 在肺部的空气耗尽之前,两人总算浮上水面。 袁宵觉得自己两条胳膊酸痛沉重,几乎用不上力。加上水中冰冷刺骨,更是一刻都待不住。 好在转头一看,便发现此处距离岸边并不远。她深吸一口气,鼓起剩下的余力,一举游到岸边,然后就不顾形象地躺了下来,大口喘气。 喘着喘着,一转头就见那本《三刻拍案惊奇》正搁在自己旁边,清清爽爽,干干净净,完全没有被水泡过的迹象。 -- 第18页 瑟瑟发抖中的袁宵:“……” 刚才一方面是要救人,腾不出手来拿它,另一方面也是想试探一番,所以她故意松了手,果然这书自己会跑过来。 真好,都不用担心这么关键的道具丢了呢! 袁宵终于意识到,自己这份奇遇抛不开甩不掉,只能跟着它走下去,不由轻轻叹了一口气。 而这时,两人听见了一阵吵嚷之声。 袁宵警觉地坐起身,这才注意到上游不远处聚集了不少人,正乱纷纷地吵成一片,十分热闹。 “那边似乎就是我之前跳河之处。”杜十娘犹豫着,十分不确定地道。 这地方她也是第一次来,印象并不深刻,加上如今又换了一个角度,因此不敢肯定,只是瞧着熟悉。 但水底这个地点本身就说明了一些问题,两人心里都猜测她们可能是回到了穿越的那一刻,所以杜十娘才有此一说。 袁宵点头道,“多半是如此。”想了想,又问杜十娘,“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杜十娘沉默片刻,才道,“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回来的,又为什么会回来,但既然有了这个机会,那就把前事了结一番吧。” 跳河自尽这个结局,在如今的杜十娘看来,实在太过懦弱,完全是逃避的行径,半点没有解决问题的意思。 在现代的时候,她也不是没有想过,如果有机会回来要怎么处理这件事。当时只以为是虚无缥缈的幻想,现在机会摆在了面前,自然不能错过。 有冤报冤,有仇报仇。 “可惜百宝箱没跟着回来。”袁宵搓着手臂,忍不住感叹。 没钱寸步难行,这话古今皆同。不管杜十娘想做什么,手里总要能周转开才好。 “无妨,还有这个。”杜十娘从脖子里扯出来一块玉坠,“这东西本是一件信物,我一直贴身带着,如今想来,实在不必执着这些,倒不如物尽其用,换些钱财。” “那咱们先离开这里吧。”袁宵牙齿已经开始打颤,“还得想办法换身衣裳。” 袁宵自从有过穿越经验,就一直习惯了穿着长袖长裤的睡衣,以应对突发情况。如此,上回大白天穿到王宝钏和薛平贵面前才没掉链子。杜十娘也没有裸睡的习惯,所以两人身上都有衣物覆盖。 只是睡衣本来就很单薄,此刻两人还浑身湿透,根本扛不住。 好在这里是渡口,两人离开岸边,往前走了一会儿,就看到了人家。 最终她们没花钱就换了一身衣裳。 这里是码头,有不少工人在这里卖苦力。这些工人大都是单身汉,自己不会浣洗和缝补衣裳,附近庄户的女眷就会过来收了衣裳回去洗,一件收一两个铜板,贴补家用。 袁宵和杜十娘找的就是这么一个女人,用她们身上的睡衣跟她换一身日常穿的衣裳。穷苦人家自然穿不起绫罗绸缎,都是普通的粗布衣衫,换她们身上这套布料精细的衣物十分划算。 对方见她们浑身湿透,还友情赞助了一锅热水,让她们得以沐浴,将一身寒气洗去。 为免麻烦,袁宵还替杜十娘要了一个斗笠,在外面围了一圈纱布,免得她的脸被人看去,引起骚动。 毕竟这码头上乱得很,她们两个年轻女孩还是谨慎些好。何况之前杜十娘投河,有那么多人看着呢,难保不被认出来。 瓜州渡口是南来北往的交通枢纽,热闹非凡,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个规模庞大的商埠。杜十娘找了一家当铺,将那玉坠换了二十两银子,看得袁宵心头滴血。——当铺的规矩,按照物品价值三成折算。而杜十娘估计不可能再来赎回了。 在客栈安顿下来,一碗热腾腾的面条下肚,两人才觉得身体暖和起来。 袁宵这才问杜十娘,“你打算怎么做?” 第14章 李甲 杜十娘往窗外看了一眼,客栈就在码头附近,从这里看出去,能看到渡口一大片滞留在此地的船只。 她没有回答袁宵的问题,而是道,“当日我只见李郎风度翩翩,文采斐然,温存体贴,心肠柔软,听得进旁人的劝说,便以为是可托付终身之人。” “如今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风度翩翩是多情,文采斐然不值几钱,温存体贴是无大志,心肠柔软易被左右,听得进我的话,自然也听得进旁人的话。细细思量,竟是个毫无担当的人,是我错认了他。” 她说到这里,轻轻一叹,“归根结底,是我识人不清。只是当日谋划脱身之时,他曾对我承诺,‘此情此德,白头不敢忘’,言犹在耳,不意人心易变。当日我出具百宝箱,便是为了要他知晓自己错过了什么,可即便如此,也还是意难平。——若没有千金万金,我杜十娘便不值得他用心么?” “十娘……”袁宵有心安慰几句,但她毕竟年轻,还没有任何感情经历,平日里最大的困扰就是学习,此刻也难以感同身受,说什么都显得太过苍白。 “无妨,我到了这里才晓得,一个人的价值不需旁人来评判,却是我从前想左了。”杜十娘含说到这里,心下忽而微微一动,若有所思,一时怔然。 片刻后她才回过神来道,“不过,他想撇开我回头去过好日子,却是不能的。他这样的人,还不知有多少人如我从前一般认他是个良配,我却不能叫他去祸害别的女子。” -- 第19页 “还有那孙富,包藏祸心,巧言谗说,无事生非,若不回报一二,怎对得起他这番良苦用心?” 说到这里,她才回答袁宵一开始提出来的那个问题,“真要做起来也不难,他们如今只当我已死,只需趁着夜晚现身,叫他们以为冤魂索命便是。这两个都是无甚胆量之人,必能奏效。” “这主意不错!”袁宵不由拍掌赞道。 她本来还想说原著上这俩人的结局也是如此,正好应景,也让杜十娘出了胸中一口怨气,忽然想起杜十娘应该还不知道此事,连忙闭嘴。 杜十娘微微一笑,没说自己之所以想出这个法子,正是受了原著的启发。 说干就干,两人当下就买了船,泛舟水上。 袁宵虽然生活在一切都很便利的现代,但她家不在水乡,反倒没什么乘船的经验,只在水上乐园里划过充气船,这会儿左顾右盼,十分新鲜。 杜十娘则在跟船家谈生意。 瓜洲是南来北往的水运枢纽,每日里往来客船不知凡几。这几日风雪阻路,更是人满为患。 要在这人山人海中找到李甲和孙富二人的船,实在不亚于大海捞针。 但蛇有蛇道,鼠有鼠路,瓜洲养活了无数船家和工人,他们之间自然也建立起了千丝万缕的联系,方便互通有无。 对二人而言千难万难的事,对这些一直在本地操船为生的人却不算什么了。 何况杜十娘跳水之后,这件再传奇不过的异事便已经传开了,瓜洲无人不知,私底下打探李甲孙富二人的岂止一个两个?因此他二人的行踪一直备受关注。 此刻杜十娘才开了口,都没来得及拿出自己准备的借口,那船家已经自动替她补全了,“二位也是为那投水而死的烈女杜十娘来的吧?可怜一个如花似玉的名姬!” 杜十娘眸光微闪,脸上的神情似喜似悲。 当日场面太乱了,她一心只在自己的悲剧上,虽然有意用百宝箱引人注意,其实却几乎没怎么注意到周遭的环境,更遑论是那些萍水相逢的人。 今日方从旁人口中得知,原来还有那么多人明里暗里替她打抱不平。 原来为此意难平者,非独她一人! 原来只要稍微将眼光放得远些,就能知晓公道自在人心。 …… 话说李甲在众人詈骂追打之下,急急逃开,心中却是惊震不已。看着船中孙富送来的千金,再想及十娘素日温存体贴之处,不由又愧又悔,终日神思不属。 那船家虽然接了他的生意,其实心中也鄙薄其为人,因而见李甲镇日出神,也不理会他,只管自顾安顿。遇着有诚心打探李甲行踪,欲要替杜十娘出头者,时时还行个方便,叫他们出一顿气。 好在这世上看热闹的人多,管闲事的人少,真正穷根究底追寻他行踪的人并没有几个。况且李甲如今的情形,也听不进外人之言,倒也对他没什么影响。 到了夜间,李甲无心用饭,着船家打了二斤酒水,凭着窗户,自斟自饮,正愁闷无绪间,忽听得外间有妙音绝调,声入霄汉,响入深泉。 只听那歌词唱的是,“状元执盏与婵娟,满捧着金杯劝也,厚意殷勤,到此身边,何异遇神仙。轻轻将袖儿掀,露春纤,盏儿抬,低娇面也,真个似柳如花,柳和花斗争妍。” 恰正是在瓜洲买了船的当夜,杜十娘曾为他高歌之曲! 音词俱美,婉调动人,竟如杜十娘再世一般。 李甲不由听得呆了。 《小桃红》是行院之中的艳曲,李甲后来也曾思量着,恐怕正是这一夜十娘引吭高歌,才叫孙富看出她非是良家之女,遂取豪夺之志。可恨他当时叫人蒙蔽心智,中心惶惶,才中了那孙富奸计,弄到如今这个地步。 李甲疑心是杜十娘还魂来此,但因为于心有愧,虽然很想开窗探视,却又不敢见她,心下犹豫踟蹰。 半晌,那歌声渐行渐远,渐渐已听不见了。 李甲这才陡然惊醒,霍然起身开窗,连酒壶倾倒亦未察觉。 然而等他打开窗户,余音已彻底消失,窗外一片空空荡荡,并不曾见佳人丽影。 李甲眺望良久,心中茫然若失,不由又悲又喜,痴痴怔怔,一时似乎回到了与杜十娘日夜相守,和乐美满之日,不由面露微笑;一时又见杜十娘正站在对面,抱着宝匣向江心一跳,唬得变了颜色…… 浑浑噩噩,不知所以。 第二日船夫过来时,才发现他已经醉倒在舱中,就这么开着窗吹了一夜。 冬日里滴水成冰,外间风雪交加,李甲本就郁结于心,再叫冷风一激,已经发起烧来,浑身滚烫似火,口中胡言乱语。 第15章 神仙奇遇 杜十娘站在船头,看着不远处闹哄哄被人围着的船只,没一会儿就听说那位李公子昨夜受了风,高热不退,像是不好了。 冰冷的北风将衣着单薄的杜十娘整个人吹透,身上没有一点儿热气。她朝着那厢看了许久,直到瞧热闹的人群都散了,才轻声道,“其实也不过如此。” 从前觉得完全无法应对的局面,已经走到绝境的路,原来也不过如此。 现在回想起过去的自己,就像是做了一场梦,梦里有人把自己的手脚都捆缚住了,动弹不得,只能任人鱼肉。 现在她睁开眼睛,梦醒了,轻轻一挣就开了。 -- 第20页 不过如此。 “走吧。”她回过头看向袁宵,“还有一个呢。” 袁宵看着她,总觉得看出了几分黑化的苗头,不由有点担心,“你还好吧?” “很好,前所未有的好。”杜十娘在冷风中朝她微笑。 袁宵:“……”更担心了怎么破? 如果说对李甲杜十娘还有几分又爱又恨的复杂情绪,那么对孙富就只有咬牙切齿的恨了。 虽说如果不是孙富,她可能不会那么快从那个梦里醒来,不会有现在的际遇,或许即便跟着李甲回了家,以他毫无担当的性子,也会遇见别的磨难,未必一切都能如自己所想。 但杜十娘不会对他的恶意心怀感激。 她可以想象,如果没有遇到袁宵,自己的命运或许就是沉没在这一江冰水之中,死不瞑目。 而袁宵更像是一个意外,否则她的结局,就只会是话本故事里写的那个。 ——可怜一个如花似玉的名姬,一旦葬身江鱼之腹! 所以她针对孙富的手段,就不似李甲那般柔和了。 亏得她怎么想出来的法子,弄了一只小舢板,用绳子远远系在舟上,夜里舢板淹在水中看不清楚,她再着一身白衣,将长发披散,站在舢板之上,活脱脱就是个女鬼的模样。 那孙富前日受惊,又有不少人寻踪前来喝骂捉弄,早成了惊弓之鸟,本就有些心神不稳,夜不能寐,再看见“女鬼杜十娘”,更是吓得魂不附体。 如此一夜,孙富便不敢住在船上,登岸寻了客栈下榻。 杜十娘却没有跟上去。 袁宵见状有些惊讶,“不去巩固一下你的成果吗?” “不用。”杜十娘说,“这等人疑心最重,就算没有我,或许他也会产生有女鬼索命的错觉。如今真的见到了女鬼,就算我不再出现,他也会自己想象出一个‘女鬼’来。” 这种恐惧会像影子一样跟着他,缠着他,直到将他的精气神都耗尽为止。 见杜十娘还有理智,没有陷入报复之中不可自拔的样子,袁宵也松了一口气,正要说话,就察觉到熟悉的吸力从手中的书本上传来。 这种吸力比过去几次小了很多,但袁宵第一时间明白了即将发生的事。 杜十娘见她面色有异,不由问道,“怎么了?” “我该回去了。”袁宵说。 杜十娘的视线也落在了她手中的书上,忽然问道,“我还能跟你一起回去吗?” 袁宵先是微微一愣,继而就高兴起来。杜十娘如果愿意跟她去现代,自然能够得到更好的生活。而且这也意味着她不再沉溺在过去的事情之中,彻底走出来了,这是袁宵最愿意看见的。 谁年轻时没爱过个把人渣呢?为此赔进自己的一辈子根本不值得。 苦海无边,正该早日回头是岸。 虽然回到现代也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操心,尤其是杜十娘的户口问题,但是……管他呢,到时候再说吧! 只是这本书的传送机制到底是什么,袁宵至今也没弄明白,到底能不能把人带回去也说不好,所以只能道,“我们可以试一试。” 两人找了个避人的地方,手拉手等了一会儿,却根本没有反应。 袁宵感受了一下书上传来的轻微拉力,若有所思,“应该还有一段时间才能回去,现在的拉力不够,或许只是一种提示,让我们知道时间不多了。” 这么说着,他有种这本书正在进化——或者说升级的错觉。以前可是说拉人就拉人,没有所谓预警的说法,现在却可以提前给予提示,让人做好准备,无疑是进步了很多。 他看向杜十娘,“你还有什么事情要办吗?” 杜十娘想了想,说,“我想再去见见李甲。” “为什么要去见他?”袁宵脱口问道。 “我只是想叫他知道,我还活着。没有他我会活得很好。” “也好。”袁宵知道这是杜十娘的心结,便点头应了。 李甲此刻正在病中,整个人都烧糊涂了。睁开眼见到杜十娘,且喜且愧,挣扎着从床上坐起来要去拉她的手,一边诉说自己心中的愧疚和后悔,一边泪流不止,隐隐有癫狂之态。 杜十娘本来想好好说话,见他现在这副模样,便知道他是听不进去的,也就失了兴趣。 她想了想,索性对李甲道,“其实我原是观音娘娘座下的童女,因故下凡历劫,与你做一对夫妻,助你考上状元,夫荣妻贵。而今你负情薄幸,我的劫也算是度过了,菩萨已遣了天使来接我回去。这一去尘缘尽断,特来辞别,望君好自珍重。” 袁宵在一边听得目瞪口呆,没想到杜十娘的谎话张口就来,而且档次还如此高大上。 听起来还挺像那么回事的。 李甲显然已经有些信了。 人心总是如此,更愿意相信自己是特殊的。李甲与杜十娘相恋,这段时日以来备受家中和亲友苛责,都以为他是失了心智,他却矢志不移,自觉有情有义,自然也不愿意承认这是错误。 若杜十娘是个有来历的,他的沉湎便都有了说法。 至于如今的结果,自然是因为别人的阻挠,坏了两人的姻缘。李甲想到此处,越发后悔不迭。若不是自己意志不坚,听信奸人蛊惑,怎会有此祸事? 说来也巧,之前一直若有似无的吸力,这会儿突然大了起来。 -- 第21页 袁宵本来等在门外,见状不免有些担心,怕杜十娘一耽搁,自己先走了。于是连忙破门而入,抓住了杜十娘的手。 李甲才刚刚听杜十娘编的那个故事,这会儿就见袁宵突然出现,他也不追究袁宵怎么从门外进来的事,只瞪大了眼睛盯着这位“天使”。 然后他就看到了自己永生难忘的一幕。 一道蒙蒙清光从“天使”握着书的手上逐渐扩散开来,将两人包裹在内,然后光芒忽然剧烈一闪,李甲承受不住,但觉眼前白茫茫一片,下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 不过一眨眼的功夫,再睁眼看去时,原地哪里还有杜十娘和袁宵的身影? 如果说之前他对杜十娘的故事信了五成,那么现在就变成了十成十。 他竟然错过了这样一场百年难遇的神仙奇遇! 李甲眼睛圆睁,面色涨红,情绪激荡之下,就这么晕了过去。 醒来之后,他逢人就说自己遇见了神仙,又说杜十娘就是神仙,是观音娘娘派下凡来助他的。 他本来就在病中,说这些话的时候情绪有些激动,面带癫狂之色,众人自然不能相信,只以为他是发了癔症。 请了大夫来看过,也只说是狂疾,不能治的。 第16章 时间 熟悉的失重感之后,袁宵和杜十娘回到了她的房间。 袁宵第一时间抓起床头的手机看了一眼,这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之前都是穿过去立刻就回来,时间上基本没有变化,所以她也不太确定两个世界的时间是如何换算的。现在看来,两边的时间流速并不一致,自己在那边待了两天一夜,现实世界同样只过去几分钟的样子,现在的时间是23点47分。 第一次手忙脚乱,也没顾得上关注时间。但上一回王宝钏过来的时候,袁宵仔细看过,时间是23点45分,换算成古代的计时方式,正好是子时三刻。 如果每一次穿越的时间都相同,那也就是说,那边的一天大约相当于这里的一分钟。 这个发现让袁宵顿时放松下来。 这回好歹是杜十娘干脆利落,有仇就当场报了,没耽搁多少时间。但总不可能每个人都是这样,不说别的,王宝钏那边一摊子的事,不单是薛平贵,还有代战公主,甚至涉及到改朝换代,可不是那么三两天就能解决的。 而她袁宵,还是个十七岁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在读学生,除了周末其他时间都不属于自己。要是突然失踪,老师家长和警察都得被惊动,那就有得玩了。多来几次,不等拯救完这些妹子,袁宵觉得自己就得先狗带了。 “没耽误你的事吧?”杜十娘显然也对她的“不自由”十分了解,见状立刻问道。 袁宵点点头,“没有。那边过了两天,这边才两分钟。” 杜十娘很显然跟她想到了一块儿,“那往后你再送其他人回去,就不必担心耽搁太久了。” 袁宵听到她这么说,才意识到,也许杜十娘不是没有别的办法解决李甲和孙富,只是她一早就想好了要跟自己一起回来,所以才选择了最简单快捷、干脆利落的方式。 她什么都想到了,只是没有说出来,而是用这种方式,隐晦地表明自己不拖后腿的态度。 袁宵脑子里突然冒出来一个词:知情识趣。 此时,一个念头突然从袁宵的脑海里闪过——从杜十娘对李甲提起自己想要从良的心思开始,那么长时间,李甲先是各种推脱,而后又为筹措三百两银子大费周章,甚至一度羞愧到不敢去见杜十娘,躲在同窗家中消磨日子……后来杜十娘出了一百五十两,另外的钱也是柳遇春代为借贷。凡此种种表现,杜十娘当真一点都没有察觉到他并非良人吗? 也未必,只是她当时不但投入了时间、精力和金钱,而且还投入了纯粹的爱情,以致被蒙蔽了双眼,始终看不清。 不过眼下说这些已经没意思了,袁宵便将这份心思按下不表,对杜十娘道,“我先送你回去吧。” “不必,道路我是熟悉的,自去便是了。”杜十娘柔声道。 袁宵打量了她一眼,摇头,“你这样子,我实在不放心。”女孩走夜路就很危险了,何况还是个活色生香的大美人? 杜十娘失笑,但也没有坚持。转头朝门口看了一眼,“也好,趁你父母还未醒来。” 袁宵闻言忍不住叹气,“要是穿越的地点能改一下就好了,这一天天的半夜里大变活人,我怕迟早有瞒不住的那一天,再把我爸妈吓出个好歹来。” 年轻人接受新事物比较快,即使是这么玄奇的事,袁宵自己也适应良好,但换成父母她就不那么确定了。 这句抱怨随口而出,但就在说出口的瞬间,袁宵忽然心念一动,察觉到了一点十分微妙的变化。她下意识地低头去看自己手里的书,总觉得它似乎有哪里不一样了。 这里实在不是说话的地方,袁宵也没有仔细追究,先带着杜十娘出了门。 杜十娘离开,王宝钏是不知情的。但她们身上没有钥匙,少不得要打扰她。被叫醒的人听闻杜十娘已经回到自己的世界,了结了前缘,以后就会留在这个世界生活,不由微微一怔。 这段时日,王宝钏光是适应现代生活,学习各种令人眼花缭乱的新知识,就已经耗尽了精力,只有夜深人静的时候,才能静下心来思考自己的事。 -- 第22页 也许真的是因为受到的冲击太大,此刻回头去看,便发现从前自己坚持的那些东西,似乎也能品出其他的滋味来。 人人都说她王宝钏坚贞自守,她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然而如今想来,她真的是在为薛平贵守贞吗? 一开始或许是的,毕竟十八年前,他们是一对自由恋爱结成的恩爱夫妻。 但一别十八载年,这十八年光阴,将一个相府千金熬成了市井俗妇,彼此之间的情分究竟还剩多少?此时她还能坚持下去,或许只是一种习惯,只是心里还有这么一个念想。 她一心等着薛平贵回来,似乎薛平贵回来了,一切的悲剧都会结束。 这念想支撑着她熬了下来。 但杜十娘说的那个故事让她知道,薛平贵回来了,结局也没有她以为的那么好。 他有了新娶的妻子,且对方身份尊贵,其实身边已经没有她的立锥之地。 其实原本的故事里,王宝钏也并非没有反抗精神。 她心里对薛平贵应该是既恨且怨的。所以在确认了薛平贵的身份之后,她半点没有客气,言辞锋利,数次出言嘲讽,说得薛平贵哑口无言。 直到薛平贵拿出了西凉王的宝印。 身份之别,或许才是王宝钏最后愿意退后一步,接纳薛平贵的根本原因。 作为一个出嫁从夫的古代女子,她别无选择。 只是心里的怨怼或许从未消散过。于是那十八天的皇后生涯看似圆满,其实是将王宝钏最后一点精气神都熬干了,于是也就没有任何牵念,没了任何盼头,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死了。 可是她……不甘心。 已经跳出了那个局面,王宝钏能够强烈地感受到自己的这份情绪。 她跟杜十娘说,你有金银傍身,什么样的日子过不得,但自己却苦守着一个虚无缥缈的承诺,一个不知是否还会回来的人,始终不肯放下。 何其可笑? 往事已不可追,或许从今日起,她该想想如何为自己活着了。 十娘说,这个世界是容得下女子为自己活着的。 王宝钏目送杜十娘进屋,自己也躺回了床上。 在这纷乱的思绪之中,她渐渐沉入梦乡。梦里没有薛平贵,她回到了少女时代,忽然生出了双翅,可以飞到任何自己想到的地方。她乘着风,自由自在地飞翔着,穿云闯雾,纵横无羁。 第17章 书本的变化 等把人送走了,袁宵自己在灯下翻开那本《三刻拍案惊奇》,仔细研究半晌,才隐隐觉得那“负心薄幸者杀”几个字的颜色似乎淡了一些。 但再细细一看,她又不是很确定。 她只是个普通人,这种细节看过就忘,无论怎么回想都觉得模模糊糊,一会儿是一会儿不是,最后只得暂且放下,等白天拿去给杜十娘和王宝钏看。 “是淡了些。”杜十娘和王宝钏在仔细地观察过后,得出结论。 “怎么看出来的?”袁宵把书拿回来看了两眼,还是不能确定。 王宝钏笑得很含蓄,“许是女儿家时常画花样子,调脂弄粉,所以能分得清细微的颜色变化。”即使她已经荒废了十八载,这种本能也还是烙印在身体里,并没有消退。 杜十娘则直白多了,“你想想那些女孩怎么记住上百个口红色号,就该明白了。” 袁宵:“……明白了。” 确定字迹的确变淡了,那么下一步就是研究它变化的原因。跟这本书相关的都是玄之又玄的事,而最近发生的、最有可能影响到它的,无疑就是杜十娘的选择。 “因为你彻底了结了过去的事,所以它就变淡了?”袁宵猜测道,“如果是这样,那也就是说,只要有足够多被辜负的女子放下心结,这行字就可能会消失。到时候,这件事也就彻底结束了?” 她也就不需要担心什么时候又突然在夜里醒过来,被带到异世界去救人。 “想来应是如此。”杜十娘道,“只是不知具体有多少人。” “但想来总不会太多。”王宝钏道。 如果她和杜十娘的判断没有错,那么就只有那些话本传奇故事之中被辜负的女子,才会感应到袁宵的召唤。或许在历史的长河里,如她们这般苦命的女子数不胜数,但能够成为代代相传的故事者,寥寥无几。 袁宵没有想那么多,闻言松了一口气。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想到那一天会出现,她心里除了彻底的放松之外,竟还有淡淡的怅然。 尽管这一切并非她所愿,但既然被卷进来了,经历了其中种种,再叫她回到过去那样一成不变的生活,她不确定自己是否还能够适应。 听到她这一番感慨,杜十娘十分不以为然,“你多虑了,若到时候人人都选择留在这边,只怕你的麻烦会更多。” 袁宵那一点本来就很淡的惆怅,立刻就消失了。 也是,她自己还是个需要监护人照顾的未成年人,现在却要肩负起拯救和引导其他人的责任,虽然不知道会来多少人,但肉眼可见,麻烦绝不会小,现在还根本不是放松的时候。 但是这么一想,她反倒踏实了。 但除了字的变化之外,关于袁宵所说的“这本书好像不太一样了”的说法,杜十娘和王宝钏都没看出异常,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 第23页 因为昨晚穿越的缘故,杜十娘上午并没有直播,发了个临时通知。 等吃完午饭再登录,一上去就被弹幕和私信刷了屏。 点开一看,消息都来自同一个人,她直播间粉丝榜第一名的土豪,网名山盟海誓,疑似话痨属性的那位。 因为没有直播,也没到通知上说的开播时间,所以直播间里只有一个观众,但他一个人就刷出了一百个人的存在感,弹幕一句接着一句,虽然都是复制的内容,但看起来绝对热闹。 相较而言,私信的内容就“活泼”了许多。 “在吗小姐姐?” “不在?” “真的不在啊?” “今天早上真的不直播了吗?” “啊伤心得躺倒在地上了,要小姐姐开直播了才能起来。” 诸如此类。 杜十娘接触网络的时间不长,但也许她天生就擅长这些东西,段时间内就基本摸透了社交网络的各种平台,一直紧跟着潮流,对各种网络用语更是如数家珍。 这会儿看到一条接着一条的私信,她没来由地就想起了微博上曾经吐槽过的直男撩妹方式。 “在吗美女,出来聊天呀,在干什么呀,美女在吗,怎么不说话……”诸如此类,反复刷屏,说是撩妹,堪称骚扰。 眼前这位,好像也没好多少。 但不知道为什么,杜十娘从回来之后一直有些不定的心,忽然就落下来了。 这一切都如此真实,只属于现在的她。 这么想着,她脸上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在打开直播间的同时,好心情地给了一句回复,“在的。” 然后就迎来了一大波的感叹号和“啊啊啊啊啊啊啊”。 杜十娘自己可能都没有意识到,虽然这位土豪粉丝一直在不遗余力地骚扰她,而对方的每一条刷屏私信她都看过,但这却是她第一次给予回应。 像是她和这个世界,真正建立起了一道清晰明确的联系。 不是通过袁宵。 这一点,她自己都没有察觉,但是直播间里的观众们,却十分明显地感觉到了。 ——emmmm是我的错觉吗感觉主播今天不太一样。 ——楼上你不是一个人,说不出来哪里不同,但就是觉得主播整个人更好看了! 注意到这些评论,杜十娘也不由微微一愣,“主播今天不太一样,有吗?我自己没有感觉,哪里不一样?” 弹幕立刻飘起了各式各样的彩虹屁,并且不出预料,渐渐偏离了本来的主题,变成了花式吹捧杜十娘的一千种方式。直到一条从字体到字号再到颜色都跟其他人不一样的弹幕刷过。 ——感觉主播的精气神都不太一样,更有灵气了。非要类比的话,原本主播就像是SD娃娃,美得很不真实,现在不同了。 旁观者看到这条弹幕是什么想法,杜十娘不得而知,但她自己却在看到的第一瞬间就怔住,险些以为对方知晓了自己真实的身份,甚至旁观了她所有的经历。 而这条弹幕……杜十娘看了一眼,正是出自那个看起来不怎么着调,活泼跳脱、人傻钱多,浑身洋溢着沙雕气息的土豪粉丝海誓山盟。 该说是……大智若愚么? 第18章 人气儿 ——小姐姐,今天是不是有什么好事啊? ——小姐姐今天心情很好哦,是不是有好事发生? 弹幕上理性分析了一波的人,到私信里就立刻换了一副样子,并且还在孜孜不倦地刷屏,即便得不到杜十娘的回应,也自嗨得非常投入。 或许连他自己都不敢想杜十娘会每条消息都看见,所以关键的内容总要反复说上许多次,让杜十娘油然想起网络上的一个梗:人类的本质是复读机。 这么想着,她就随手回了一句:你是复读机吗? 对面的刷屏肉眼可见地卡顿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杜十娘不知为何,心情更好了。并且在翻看了一下自己这段时间的收入之后,做出了一个决定,先把直播需要的各种工具都弄齐全了。 她在直播间宣布了这个决定,立刻得到了一致好评,众人纷纷在弹幕上出谋划策,替她规划哪些是必须要换的,哪一个牌子的产品好用又实惠。 而这么一算,才发现她现在可以说是什么都缺。 电脑要买,声卡显卡麦克风之类的配件也要挑好的,琴棋书画等才艺表演需要的器材也得准备……林林总总算下来,着实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海誓山盟的私信跟弹幕一样热烈,一个人竟然也撑起了半壁江山。 ——!!!我不是复读机!我是提款机!! ——小姐姐看我!这一套是我现在用的,感觉还不错,地址给我立刻给你邮寄【打滚】 ——啊私聊为什么不能打钱,我想打钱!小姐姐微信能加一下吗?! ——算了。 看到最后两个字,杜十娘不由一愣,这还是对方第一次用这种平淡的语气说话,而且只说了两个字,气质十分不符。 但下一瞬,她发现,海誓山盟还是那个海誓山盟。他是没有再继续发私信,只是闷不吭声砸了十个小电视飞船,并配以十分霸气的文字:买! 直播间的观众们虽然都习惯了土豪的操作,此刻还是被闪瞎了眼。 镜头下的杜十娘微微勾了勾唇角,这个细微的表情,被像素并不很高的手机摄像头捕捉到,传递到所有观众面前,引得所有人都一阵心肝乱跳,感觉魂都要飞了。 -- 第24页 ——别人笑起来是要钱,主播笑起来是要命啊! ——但还是想看【即使我死了,躺在棺材里,也要用腐朽的声音发出声嘶力竭地呐喊.jpg …… 粉丝们很快就会发现,杜十娘不但更有生气了,而且也更能撩人了。 杜十娘的这种变化,跟她朝夕相处的王宝钏体会得更深刻。 晚上袁宵回去了,两人结束了直播,王宝钏整治了一桌子菜,两人坐下来吃饭,才得空讨论杜十娘这一趟的经历。 对王宝钏,杜十娘自然是没什么可隐瞒的,为了给她做个参考,连不少细节都一一交代了,然后才对王宝钏道,“早晚你也要有这么一遭,先提前做个准备,想好到时候要怎么办,免得像我这般仓促行事。” 王宝钏已经猜到了,此时微微颔首,陷入沉思之中。 想开了是一回事,但要处理过去那一摊子烂事,就是另一回事了。 而况按照杜十娘所说,以及她后来自己在网上搜索的故事来看,薛平贵将来还会反攻大唐,登基为帝,富贵尊荣已极,可不像孙富李甲那般没有好下场,也更容易对付。 中间夹着的是一个王朝的兴替,或许也是许多人的性命。 王宝钏先头也没有想过回去的事,如今既然可能有机会,她自然也想将前事了结。既如此,的确不能不细细筹措。 “也不用多想,顺其自然便是。”杜十娘道,“我回去了一遭,别的不提,倒是有了一点感悟。这种事,越是挂在心上,越是惦念着放不下,回去的机会就越渺茫。我后来仔细思量,也是见了你一时心有触动,这才有了回去的机缘。” “慢慢想吧,不急。”杜十娘微笑着安抚道,“咱们的时间还多。” 王宝钏却只看着她,不说话。 杜十娘被她瞧得不自在,便问,“怎么这么看我?” “弹幕上说你有些不一样了,我瞧着也是。”王宝钏端详着她的神色,“更鲜活,更有人气了。” “这话怎么说的,难道我以前是个死人不成?”杜十娘故意道。 王宝钏却不与她说笑,正色道,“说句不好听的,你之前那模样儿,的确是有几分心如死灰的样子,如今才算是活过来了。不过最紧要的,是比从前更放得开。” 按理说杜十娘原本的职业就是倚门卖笑,做个直播,再没有放不开的道理。但将今日的表现与过往对比,还是能看出差别。 她不再不拘泥过去的身份,不下意识地拿出讨好客人的那一套,效果反而更好。 王宝钏说到此处,若有所思,“我见了你这样子,倒多少有些明白你的意思了。” 两人没有再多说,各人有各人的缘法,这种事,旁人的经验可作为参考,却不能效仿,多说也无益。 …… 杜十娘决定在这边生活,她的身份问题就该提上日程了。 如果只是临时待一阵子,没有身份证也不会有太大的关系,但为长久计,当然还是解决掉这个隐患比较妥当。 只是袁宵连自家爸妈的交际圈都数遍了,也没找到神通广大到能在联网的公安系统之中无中生有变出一个身份来的大佬,只好将这件事放在待办事项第一行,加大加粗外加标红,提醒自己一旦有机会就要立刻落实。 接下来的日子,如袁宵原本预期的那样,进入了平静期。 杜十娘换了新的设备之后,整个直播间的档次立刻上升了好几个level,就连粉丝增长速度也变快了。毕竟原本手机直播的高糊画质着实劝退了不少人。 王宝钏已经学完了现代生活所需的各种基础知识,与杜十娘的高调不同,她的存在感始终要弱一些,就像一阵风,悄无声息,却又严丝合缝,丝毫不显得突兀。 但袁宵以为的第三位客人,却始终没有来。 转眼就到了期末考试。 考完了试,别人都可以解放出来,尽情地享受暑假的乐趣,袁宵这位苦逼的准应届生却不能休息,而是立刻就迎来了更加密集的课程安排,提前开启高考生的地狱模式。 这个假期,老师们会将高三的课程讲完,等到新学期,就可以正式进入复习阶段。 袁宵的成绩原本不上不下,需要花费不少功夫,才能跟上进度,这会儿突然加快,便有些吃不消。为了自己的长远幸福考虑,只能暂时将各种念头放下,一心苦读,就连杜十娘和王宝钏那里都去得少了,去了也是匆匆说几句话就走。 不过这场奇遇,还是给她带来了一点好处的。 至少那本仿佛开启了自动跟随模式的《三刻拍案惊奇》似乎就有解暑降温的功能,袁宵将它装在书包里,摆在桌面上,就觉得周身凉风习习,半点都不受酷暑侵袭,无形之中让她更加集中精神学习,也算是意外之喜。 中间还发生了一个值得一提的小插曲。 因为这本书外表看起来并没有什么特殊,袁宵有时候就随手将之搁在桌上。 有一回前桌回过头来跟她说话,碰巧对方有个说话时要摆弄点儿什么东西的习惯,高三生的桌上又堆满了书,所以她一边说话,一边就随手翻来翻去,谁知就翻到了这本书。 当时袁宵就惊出了一身冷汗。 虽说也可以推给中二病发作,但自己带着一本这么奇怪的书,被别人注意到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 第25页 但令她惊讶的是,到了前桌手里,那本书似乎又变得正常了。翻动间可以看到密密麻麻的方块字,虽然看不清内容,但绝对都是印刷用的宋体,规规整整,绝不会叫人起疑。 等前桌转回去了,袁宵不着痕迹将书重新塞回桌肚里,顺手翻开看了一眼。 《三刻拍案惊奇》还是《三刻拍案惊奇》,那一行“负情薄幸者杀”也还在。 但这一切,好像只有她才能看见。 第19章 霍小玉 第一阶段补课结束的那天晚上,仿佛是为了响应袁宵因为假期到来而可以喘一口气的心情,她在回家的路上,感觉到了来自那本书的拉力。 跟上次从杜十娘的世界回来时一样,那力度很小,更像是一种提醒和催促。 不出意外,今晚应该就要去接第三位异界来客了。 上回袁宵随口抱怨,说希望能换一下穿越的地点,自己也没有当真,但现在看来,既然提前得到了消息,应该可以考虑换个地方。所以回家路上,袁宵特意拐去出租屋那边,跟杜十娘和王宝钏打了个招呼。 今晚她会等父母睡着之后,先从家里溜出来,在出租屋这边穿越。这样,把人带回来就可以直接安顿,不需要来回偷渡了。 虽说自己深夜离家一旦被发现也是个大问题,但总比大变活人好接受得多。到时候找个借口,总能应付过去。 三人坐在一起,商定了这件事,顺便猜测了一番这第三人会是谁。 这本书挑选的标准目前尚且未知,不过从已经出现的两个例子来看,应该都是经典作品中的著名人物,至于是否虚构,反倒不重要了。 都说一回生二回熟,袁宵这是第三回 ,心态已经完全放平。 晚上十一点半,确定明天还要上班的父母都已经睡了,她才轻手轻脚地出了门,怕时间不够,一路小跑着来到了出租屋,只花了十分钟时间。 五分钟后,袁宵将书本抱在手中,在杜十娘和王宝钏的注视下穿越。 杜十娘还是头一回看到穿越的情景,见状不由微微挑眉,“当日我和袁宵似乎是在李甲面前穿回来的,他当时本就神志不清,又见了这样的场面,只怕真会把我随口编的话当真。” “不好么?”王宝钏是挺她说过当时情景的,想了想那个场面,不由也有些好笑,“只怕他余生都会记着你了。” 而且不论往后他过上多好的日子,心底都会意难平。 毕竟状元及第,佳人相伴,夫荣妻贵,这个梦实在太美了。与之相比,再好的日子也索然无味。 或许这才是对李甲最好的惩罚。 杜十娘在编撰那个故事的时候,或许未尝没有这样的意思,但这种事不由她自己做主,自然也没有报太大的希望,只是随意为之。没想到袁宵神来一笔,竟成全了她这个打算。 两人聊天的时候,袁宵已经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但这一次,她遇到了之前都未有过的困难。 跟上两次相比,这回袁宵穿越的地方,套件要好得多,香帐罗帷,珠帘翠幕,金兽飘烟,香风细细,乃是一位佳人的卧房。 而那位家人,正斜躺在拔步床上,半边帷帐被银钩挂起,恰好露出一张极尽秾艳的脸。只是如今,那十分颜色已经清减至七分,面有郁郁之色,衣带渐宽,容颜憔悴,竟是沉疴难起,却又因此平添了五分病弱,似柳扶风,不胜之致,更有一股无法言说的美感。 袁宵险些以为自己穿到了红楼梦里,见到了传说中的林妹妹。 真正不愧是“泪光点点,娇喘微微,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不过旋即,她就听得那玉人低吟诗句,乃是“微风惊暮坐,临牖思悠哉。开门复动竹,疑是故人来。时滴枝上露,稍沾阶下苔。幸当一入幌,为拂绿琴埃”几句。 大历十才子虽然才华高卓,但在群星闪耀的盛唐,又不算什么了。高中语文课本上的诗没有这一首,但如袁宵这样的高中生,手里又怎么会少了《唐诗精选》,《宋词精选》这样可以能知识储备量的大部头?所以这首诗她是读过的。 作者,大历十才子之一的李益。 若只单说这个名字,或许很多人都不会有印象,但他的作品之中,有许多人都十分耳熟的“早知潮有信,嫁与弄潮儿”和“不知何处吹芦管,一夜征人尽望乡”。 若提起唐传奇《霍小玉传》,或许更多人会恍然大悟,原来是他! 陇西书生李益,在长安游学时与名妓霍小玉相恋,后来李益高中,除授外官,回乡省亲时被母亲定下婚事,李益不敢反抗母亲,又愧对霍小玉,遂与小玉断绝往来,希望能以此让她死心。 然而霍小玉一片深情,日夜悬心,怀忧抱想,不但为打探李益消息家资散尽,自己也渐渐缠绵病榻。 后来得黄衫客将李益送到霍小玉家中,二人终于得见,霍小玉历数对方的负心,留下“我死之后,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的毒誓,气绝而亡。 负心多是读书人,这个故事里,霍小玉自然是叫人可怜可叹的。 所以她作为第三个被书本选中的人,袁宵并不意外。 因为准备充分的缘故,这回过来时,袁宵不但更换了地点,还特意换了装扮——她也算看出来了,自己需要接引的人,都必定接触过那本《三刻拍案惊奇》,这本书如何辗转流落,也脱不开各种历史人物。所以古装打扮是最稳妥的。就算不幸遇到了现代人,也可以假装自己是个汉服爱好者。 -- 第26页 所以她的出现虽然令霍小玉微微吃惊,但或许是因为病重神思恍惚,又或者对李益的思念到了极处,她在吃惊之后,第一反应既不是审问袁宵来历,也不是立刻叫人进来,而是自己替她补全了来历,“莫非是上天垂怜于妾,使我得见仙人当面?不知仙子是否助我再见李君一面?” 到这个时候,还惦记着要见李益呢。 “我不是仙子。”袁宵上前几步看着她,微微摇头。 说话间,她还试图握了一下霍小玉的手,但熟悉的吸力并没有出现。 倒是霍小玉面上立刻现出几分急切凄惶之色,“姑娘能在此间自由来去,即便不是仙人,也必然是有道高人。李君如今就在长安,只是不肯见我一面,求姑娘成全!” 竟然已经到这时候了!袁宵闻言不由微微一惊,再看向霍小玉的视线便带上了几分怜悯,“你可知道自己或许命不久矣?” 与李益定亲的卢氏女就住在长安,所以在准备好聘礼之后,李益便回来准备成婚了。只是知道霍小玉还在找自己,因此“潜卜静居,不令人知”。 还是他的表弟崔允明人比较厚道,偷偷告诉了霍小玉,她才得知。但数次遣人相请,李益却始终不愿意一见。 霍小玉因此病情越发加重,如今已是油尽灯枯之态了。 这种时候得了奇遇,不为自己的健康祈求,却执意要见李益。 袁宵不信她没有想过这次见面的结果,李益既然一直躲着她,又已经定下了不可推脱的婚事,他们之间就注定不可能有结局了。既然如此,见与不见,又有什么分别呢? 霍小玉闻言苦笑了一声,“姑娘果是高人,妾自知命不久矣,拖延残躯,不过是为心中一点信念不甘……但求姑娘成全,来生结草衔环以报。”一边说,一边就默默流下泪来。 “见了面又如何?”袁宵不解,“薄幸之人,难道你指望一见之后,他就幡然醒悟吗?” 霍小玉面上的神色越发凄切,看向袁宵的眼神中竟也带上了几分怨,仿佛在责怪她将自己从幻想之中惊醒过来,叫袁宵看得心下不忍。 “姑娘快人快语,叫人羡慕。李君薄情,早无回寰的余地,妾如何不知?只是我这一身的病,早已不能好的了。”她说到这里,微微喘了一口气,才又道,“常言道,‘死生有命,富贵在天’,我是这样的命,便也认了。只是他是世家公子,失信若此,若不能一见,历数其过,叫他知道我之一死,皆因他负心之故,终不能甘心!” 说到这里,掩袂咳嗽,气息忽弱。 “你这样,就算见了他,除了骂一顿又有什么用呢?”袁宵忍不住叹气,“就是你赌咒发誓,也不会应验的。” 其实是会的,但是在袁宵看来,霍小玉临死前抱恨发誓,所要报复的对象竟不是李益本人,而是对方的妻妾,完全是找错了目标。 就算妻妾不谐又如何呢?李益还不是好好的活到八十多岁,寿终正寝。 倒是可怜了那些同样薄命的女子,因为李益的妒忌,被休弃、被家暴、被虐待甚至被杀死,却根本无人追究,她们又何其无辜! 这种思想要不得,还是带回现代去改造一下吧! 霍小玉显然也赞同袁宵的说法,只是心中冤愤日深,若没有机会将之宣泄出去,就是死也不甘心。 袁宵想了想,换了个说法,“其实你的病并非没有救,只要你跟着我去一个地方,非但能治好病,将来还能再回来。届时你身体康健,那李益不肯见你,你直接打上门去便是。报仇这种事,还是要自己动手才爽快,赌咒发誓有什么用?” 霍小玉神色微动,显然已经有些动摇了,却又不敢相信她,只怕有了希望又再落空,“我这病便是神仙也难救的,姑娘就别说笑了。” “神仙不能救,但现代医学未必不能啊!”袁宵道,“我带你去的是未来,那时的人们,飞天遁地都已不是难题,何况你的这点顽疾?实不相瞒,在你之前,还有两位姑娘跟我去过。其中一位……” 她本来想问问霍小玉知不知道王宝钏,但不太确定两人生活的年代谁先谁后,便改口道,“其中一位苦熬了十八年,也是油尽灯枯,命不久矣,如今不是还好端端地活着?只等时机一到,就回自己的世界去,寻那负心之人报仇。” “果真?”霍小玉越发动容,“不知那是何人?我可知晓?” “你不知道她们,她们倒是知道你。”袁宵朝霍小玉伸出手,“如果你相信我的话,就跟我走吧。” 霍小玉长久地凝视着她,好半晌,才缓缓抬起手,轻轻搭在袁宵的手心。与此同时,熟悉的吸力果然从手中的书本上传来,将两人带回了现代世界。 第20章 没错 睁开眼看到杜十娘和王宝钏,袁宵总算松了一口气。 她也算是服了这本书了,一言不合,又出了新功能。 以前她过去,一般都是抓住当事人直接传送回来,哪管对方愿不愿意?这回却要等霍小玉自己点了头,它才启动。 但好歹回来的地方还是在出租屋,并没又把她们送回家去。 霍小玉自从病后,身体羸弱,卧床不起许久,这会儿病体不支,早已摇摇欲坠。杜十娘和王宝钏赶上前来把人扶起,送到沙发上坐下。 等她从晕眩之中缓过神来,睁开眼睛,一眼便瞧见了两个各有千秋,却都同样容色气质出众的女子,不由惊得“啊呀”一声。 -- 第27页 她出身霍王府,幼年时也过过好日子,后来父亲病逝,她因是婢女所生,因此被赶出门,无计可施之下,只能沦落为妓,但心中对自己的容貌未尝没有自傲之意。今日见了这两人,方知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她连忙挣扎着要起身,“妾失礼了。” “不要紧,你身体不好,坐着吧。”杜十娘笑着将她按了回去,“先歇一歇,有什么疑问,我们再为你解答。” 霍小玉点点头,视线从两人身上转开,这才注意到周遭的环境不同。 出租屋的环境自然比不上袁宵家,屋子里只做了简装,放上基本的家具。好在杜十娘和王宝钏这段时间往家里添了不少东西,尤其是王宝钏心灵手巧,自己动手做了不少摆设、挂件,总算将屋子装点得有点家的样子。 但即便如此,对霍小玉而言,许多东西也都是未曾见过的。 心里倒是对袁宵所谓“未来”的说法,又信了一层。 她心里有太多想问的事,一时没有开口,只是默默在心里组织语言。 趁着这个机会,杜十娘故技重施,问清楚霍小玉的身份,就先把袁宵打发走了。 袁宵一早就存着“老带新”的打算,杜十娘愿意接手解说的位置,她自然是求之不得。而且每次都是半夜穿越,她也的确有些睡眠不足,急着回去补觉,并没有察觉到杜十娘的小心思。 不过,在细细询问过霍小玉的情况之后,杜十娘却没有急着将她们的发现告诉她。 一来霍小玉尚在病中,贸然将事情全盘告知,她未必能够接受。二来她跟杜十娘和王宝钏不同,并非全然杜撰,应是确有其人。三来,也是她们之间最大的不同之处,霍小玉直到此时,仍旧对李益抱着爱意,并未彻底死心。 好在霍小玉也没有问,她更关心的是另一个问题。 她的视线在杜十娘和王宝钏之间来回移动了两次,就落定在王宝钏身上,“袁姑娘说的身体油尽灯枯,但又养了回来的,便是这位姐姐吧?这处的医学,当真如此神奇?” 王宝钏一时失语,自己的情况,还真不能归功于医学。 倒是杜十娘听出了霍小玉的意思,袁宵应该以此为理由,许诺能治好她的病,才把人带回来的。而霍小玉的情况与王宝钏不同,的确是重病之相,有就医的必要。 所以她接过话头,含糊地应道,“是否如此神奇,一试便知。” “那我们几时能请大夫?” “这里的大夫大都不出诊,要自己去医院。不过,挂号看病须得要身份证明,咱们如今没有,只怕得多等几日。”杜十娘从容道。 王宝钏闻言,不由转头看了她一眼。 身份问题是她们的心病,一直没有找到解决的办法。但听杜十娘话中的意思,似乎已经有了眉目?二人朝夕相处,她竟半点不曾察觉。看袁宵之前的表心啊,也不像是她那边设法。 霍小玉不知其中缘故,闻言松了一口气,面上也露出一点淡淡的笑意,执意站起身,朝两人施了个礼,这才问道,“妾霍氏小玉,听袁姑娘的意思,你们都知道我。却还未请教两位姐姐芳名?” 互相通报了姓名,杜十娘便道,“时候不早,先歇着吧。有什么事明日再说,往后日子长着呢,有的是时间。”又对霍小玉道,“我们这里虽然有三个房间,如今却只有两张床,恐怕要委屈霍妹妹今日与我同住一屋了。” 霍小玉初来乍到,自然是任凭安排。 说是要睡,但真躺在床上,却又没有多少睡意。不过杜十娘要的是这么个意思,夜深人静,更容易勾起人的情思,这时说什么都不显得逾越了。因此辗转间,她便主动开口道,“妹妹也睡不着么?” “我的心事,姐姐大约也知道。”霍小玉侧过头来,半晌才低声道。 似她和杜十娘这等从烟花之地出来的女子,身上总有些地方与普通良家不同。霍小玉早在见到两人的第一面就察觉了,因此才默许了与杜十娘同住,盖因经历相同,也更方便说话。 她的这个问题,只有杜十娘才会有同感。 妓子从良,就当真这般世所不容么? 但这个问题,杜十娘也无法回答。 认真算起来,霍小玉的情形还与她不同。 她从小被卖进行院之中,十几岁挂牌接客,做的是迎来送往的生意,所经的恩客不知凡几,虽说日子难捱,但也攒下数万家私。霍小玉却是中道沦落,而且与李益的往来交接,也是托人说请,有媒有聘,如普通人家嫁娶者。其后日夜相从,亦如普通夫妻,只是不经高堂,未行大礼罢了。 杜十娘当时选择跳河,一是被李甲伤透了心,她以为自己与李甲良心相许,实则在对方心中,她仍旧是可以千金转卖的烟花女子,二是已经出示了百宝箱,日后必然会被人惦记,难有安宁。 即便仗着这份家私勉强立足,却也只会越发受人鄙薄,只因这些钱财的来历不清白。 她一辈子都摆脱不了妓女从良的身份。 与她相比,霍小玉平白担着妓子的名声,其实清清白白。她还不知道世间男儿能有多薄情,因此尚存矢志之念。 而且霍小玉的性子也比杜十娘更加柔顺。杜十娘尚且在风尘之中为自己规划了一个看得见的未来,但霍小玉的人生,却似乎都系在了李益身上。兼之自知身份卑微,难以匹配,李益必定会令娶妻子,因此自觉形秽。 -- 第28页 甚至在李益离开时,她已经预感到两人之间的未来渺茫,主动提出了八年之约,“一生欢爱,愿毕此期”,此后随便李益娶妻生子,她自己则甘愿“舍弃人事,剪发披缁”。 所以杜十娘能看得开的地方,她看不开。 她把自己的姿态放得太低,一朝见弃,自是再无生理。 杜十娘想了想,才道,“这世上谁不艰难呢?你看三姐如今如何?她才来这里时,形容枯槁,比你还不如。” “那是相府嫡出的姑娘,大家闺秀,金玉一般的人,为了夫君苦守寒窑十八载,一天好日子都不曾有过。可她的夫君,早在别处新聘了公主,富贵尊荣,哪里还记得她呢?及至终于想起来回去看看,还生怕她守不住,要试她的贞洁。妹妹你说可笑不可笑?” “怎么……”霍小玉闻言不由失神。 王宝钏的模样,生就是贤良淑德那四个字。便是这般,也免不得沦落到此么? 果然,一带入其他人,她的感慨虽然还是从自身出发,却比之之前更深刻了许多,“我们女子,何以薄命如斯?” “不是女子薄命,是这天下做主的都是男子,不给我们活路罢了。”杜十娘笑了一声,“这些道理我从前也不懂,这两日翻了许多书,倒颇有心得。妹妹知道这是未来,但你可知此时的人是怎么说我们那时的?” “封建主义、帝国主义,都是压在人民群众身上的大山,是已经腐朽溃烂、要被推翻的东西。”静夜里,她的声音虽轻,却斩钉截铁,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笃定,“错的不是我们,是那个时代,那个社会!” 什么封建主义,帝国主义,霍小玉听不懂,但那一句“错的不是我们”却入了她的耳,且振聋发聩,叫她头晕目眩,一时难以自持。 她没有错么? 她没有错! 第21章 身份问题 袁宵第二天过来时,感觉霍小玉整个人似乎精气神都不太一样了,不由十分惊奇,“你们给她吃仙丹了?” “仙丹没有,十娘给她上了思想教育课。”王宝钏含笑端上一杯茶,“我跟着听了一耳朵,云里雾里,到现在还没弄明白呢。依我说,十娘这样的人才,能许多人所不能,从前竟是耽搁了。” “过誉了。”杜十娘谦虚道,“只是觉得有趣,就翻了几本书。越看越觉得,马列主义果真奇妙,许多从前经过的事都能对得上,而且这么一解释,感觉脑子都比从前通透了许多,想什么都是明明白白的。” “我也觉得有些意思。”霍小玉抿着唇笑,虽然脸色还是白的,憔悴之色未褪,但眉宇间那种愁思却淡了许多。 她昨晚与杜十娘长谈一夜,也知道了杜十娘曾经回到过自己的世界,确定袁宵对她承诺的一切都是真的,便彻底定下心来,这会儿也已经开始融入新的生活了。 袁宵心下啧啧称奇,双目放光地看向杜十娘。 她现在太庆幸自己第一个捡回来的人是杜十娘了,有她带着后面的人,不知道给袁宵省了多少事。而且,袁宵想到杜十娘已经决定留在这边生活,以后也一定能继续帮忙,不由更加高兴。 杜十娘被她看得寒毛直竖,忍不住道,“有什么话就直说,这么瞧我做什么?” “只是觉得,有十娘你在,实在是太好了。”袁宵真心诚意地道,“许多事情,如果没有你,我真的不知该如何是好。” “些许小事,何足挂齿?”杜十娘朝她挑眉一笑,“我还有更好的,你想不想知道?” 总觉得这话不像什么正经话,但袁宵对杜十娘这句话的确很好奇,便追问道,“什么更好的?” “现下还不能说,且等着吧。”杜十娘道。 “……那你现在说?” “就是让你提前高兴一下。”杜十娘忍笑道。 袁宵已经知道她是在消遣自己了,估计就是想看自己想知道但又问不出答案,抓耳挠腮的样子。既然如此,她又怎么可能如杜十娘所愿?十分光棍地道,“等就等,反正又不是我一个人等。” 霍小玉的状态稳定下来,那后面的事就好说了。 袁宵将那本《三刻拍案惊奇》拿出来,她果然也在霍王府的藏书楼中见过。 得知自己如今的际遇竟是因为这本书,霍小玉也不由嗟叹一番。她与霍王府没什么缘分,被赶出家门后更是狼狈至极,好容易安身立命,遇到的又是李益这负心人,将一生蹉跎葬送。 不料关键时刻,为她带来奇遇的东西,又是出自霍王府。 人生际遇奇妙,莫过如此。 瞅准霍小玉不注意的空档,袁宵将杜十娘拉到了厨房里。 “这是要说什么,怎么鬼鬼祟祟的?”杜十娘见她做贼一样从门口探出头去东张西望,不由好笑,“有什么话不能当着大伙儿的面说?” “就是不好说啊。”袁宵叹气,“霍小玉你晓得的吧?” 杜十娘一脸莫名,“自然是知道的。” “你看《霍小玉传》的时候,就没看出什么问题来?”袁宵丝毫不知道自己这句话已经涉及到了关窍,就这么随口说出来了。 杜十娘眉心一跳,但她看袁宵的脸色,很快就意识到,她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更不是在指她们书中人的身份,而是发现了别的问题。 于是她也放松了表情问,“什么问题?” -- 第29页 “就是她最后发下的那个毒誓,‘使君妻妾终日不安’什么鬼?既然那么大的怨气,死了都能化成厉鬼,为什么不直接怼渣男?”袁宵瞪大眼睛,一脸气愤,说完之后还忍不住嘀咕,“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作者自己是直男癌,所以硬是给安上的。” 嘀咕完了,声音又再次变大,“但不管怎么说,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对不对?” “有道理。”杜十娘点头称是。 “当然有道理!”袁宵提高了声音,然后又立刻意识到自己是在密谋,连忙将音量压下来,“那些女人何其无辜,什么‘暴加捶楚,备诸毒虐’,‘出则以浴斛复营于床’,这根本是变态吧!甚至还杀人,放到法治社会不死刑也得把牢底坐穿,但是结果呢?以礼部尚书致仕!美得他!” 杜十娘眉梢微动,想提醒袁宵她把传奇故事和历史人物弄混了。 《霍小玉传》中的李益这么夸张,现实之中未必如此,极有可能只是在流传的过程中牵强附会。——也可能是传说者们因为鄙薄他的这种行径,故意将他塑造成了这样一个形象。袁宵用历史上李益的结局来对比,并不公平。 但这话她实在不方便讲,否则很有可能会提醒袁宵她原本没想到的东西。 转念想想,李益抛弃霍小玉总归是事实,负心薄幸这一条,是无论如何绕不过去的。而袁宵的说法也没错,那些女子其实也是被命运捉弄的可怜人,与她们并无分别,霍小玉的诅咒针对她们,毫无道理。 于是她点头赞同道,“你说得对,所以呢?” “你不是在给她上思想教育课吗?顺便把这个观念给她扭正一下呗。真女人就要当面怼渣男,迁怒这么没品的事,咱不干!”袁宵道。 杜十娘闻言不免好笑,点头应了,“我知道了,回头就说她。” 也许,那本书会选中袁宵,就是因为她是这么一个人,对每个女子都抱着美好的怜悯之情,关切她们的切身体会。 就像她跟霍小玉说的那样,错的是那个时代,错的是压迫女性、让她们失去自由的封建礼教,不是那些身不由己的女子。即便救不得她们,至少也该心存怜惜。 不过,在杜十娘看来,霍小玉之所以发下那样的毒誓,或许只是因为终究未能忘情,下意识地维护李益罢了。 这深情一日不淡,她想要扭转对方的念头,只怕也难。 但不管怎么说,开始接触现代思想之后,霍小玉整个人的确都不一样了。 也许她的病也跟王宝钏一样,心病多过其他,一旦能够看得开了,吃得下睡得香,身体也就渐渐恢复过来了。虽然还没去过医院,但眼见着气色是好了许多。 几天之后,杜十娘拿出了她之前所说的惊喜,果真让所有人大吃一惊。 竟然是她和王宝钏,以及霍小玉三人的身份证! 不过她和王宝钏的名字识别度太高,现代也没有人这么取名的,所以她自己用的是本名杜媺,王宝钏则是取了后两字的一半,叫做王玉川,十分普通,绝不会引人注意。 “联网可查的身份证?!哪里来的?”袁宵将三张证件翻来覆去看了许久,就是自己领身份证的时候,也没有这么激动过。 这事她已经惦记很久了,但始终没有办法,没想到杜十娘悄没声儿的,竟然就给办成了。 “找人帮忙办的。”杜十娘道。 “你能找什么人?”袁宵嘀咕了一句,脑子里的灯泡忽然“叮”的一下亮了,“海誓山盟!”杜十娘的那个巨舍得砸钱的土豪粉丝!杜十娘认识的人里,有这个能耐的,也只有他了。 一时间,袁宵看向杜十娘的眼神满是痛心,她辛辛苦苦移栽的白菜,还没养熟呢,这就要被猪拱了? “是她。”杜十娘给予了肯定的答案,又补充道,“给了钱的,你那是什么眼神?” “这不是钱的事吧?”能办成这种事的人,还缺那仨瓜俩枣的吗?就算别人缺,土豪也不能缺啊!袁宵一脸沉痛,“说,你是不是答应了他什么过分的条件?” “加微信算吗?”杜十娘想了想,不太确定地问。 “……就这样?” “就这样。” “地址你填的哪里?”袁宵犹自不放心。 杜十娘微笑道,“放心吧,写的是两条街之外的自提柜,我自己去领回来的。” 袁宵一时无语,这不是土豪,是地主家的傻儿子吧?这么容易满足的吗! 果然有钱就是可以为所欲为。 但解决了身份问题,对她们而言无疑是件好事。尤其这不是一两个人的事,之后很有可能还有四五六七……那么这个渠道就显得很珍贵了。 袁宵抓着杜十娘的手,十分真诚地道,“我替穿过来的所有人谢谢你了!” 有了身份证,很多事情操作起来就很方便了。 但她们第一个要做的,是去医院给所有人做个检查。就连杜十娘这看起来没什么毛病的,也安排了全套的体检。毕竟是从另一个时代来的,万一有什么隐患呢? 检查结果,王宝钏只是有点营养不良,杜十娘身体看着好,其实也有不少毛病。霍小玉就更不用说了,许多指标都不合格,还有几项轻微的功能障碍,看得医生直摇头,不明白这样的人是怎么好好活到现在的,语重心长地给她们上了一节“身体才是根本”的课。 -- 第30页 接下来,自然是该补的补,该治的治。 安排好那两人,袁宵转回来,就见王宝钏坐在诊室前的椅子上,正盯着自己手中的体检报告单出神。 她在王宝钏身边坐下,轻声问,“三姐在想什么?” 第22章 猜测 说来惭愧,也许是因为有杜十娘帮忙照顾,也许是因为王宝钏本人的存在感实在不强,袁宵觉得,自己很多时候是会忽略她的。还好王宝钏个性平和,不计较这些。但她自己这会儿想起来,也是心虚得很。 “我的身子果然无恙么?”王宝钏转头看了她一眼,又转回去盯着手里的单子,低声呢喃了一句。 与其说是问袁宵,不如说是自言自语。 袁宵有些明白她的意思了。 在原本的故事之中,不久之后,薛平贵登基称帝,王宝钏却只做了十八天的皇后就去世了。传说里没有说过她的死因,大多数人都跟袁宵之前一样,默认她是因为身体已经到了极限,熬不下去了。 但如果不是呢? 如果她的身体本来好好的,什么问题都没有,还能再活蹦乱跳个二三十年,又为什么会在那么短的时间内过世? 这其中……是不是还有什么问题? 阴谋论一下,薛平贵的两个妻子,论起出身其实都不差。王宝钏日子过得苦,但其实是相府千金,代战更是西凉公主,领兵打仗丝毫不弱于男子。 但是等到薛平贵发达的时候,王宝钏成了罪臣王允之女,代战公主却仍旧手握兵权,两者之间的差距就很大了。 和乐美满或许只是欺骗世人的把戏。 高傲的代战公主,真的能接受自己的丈夫身边突然出现一个从未听说过的原配吗? 而权势地位早已与从前不同的薛平贵,又真的愿意留下一个因为自己的遗忘而饱受苦难,形容枯槁、容颜老去的原配在身边吗? 以薛平贵那种猜到王宝钏身份却还要先试她贞洁的性子,至少袁宵是不信他全不在意这些的。 这样,一个猜测便渐渐浮出了水面。 也许,十八天的皇后,的确是某些人给予她的最后尊荣。因为那个皇宫,容不下王宝钏的存在。 袁宵才这么想着,就感觉到熟悉的拉力从自己背包里传出来,很轻微,一开始差点被她忽略了。 袁宵将背包取下来抱在怀里。她没有打开背包,但那本几乎不离身的《三刻拍案惊奇》就装在包里,而此时出现这样的波动,也就意味着…… 王宝钏自己似乎也心有所感,回头问道,“袁姑娘,我……是不是也该回去了?” 袁宵不答。 但她已经知道了答案,微微点头,又看了一眼手中的单子,将之仔细折好,才道,“我知道了。” “你想好要怎么做了吗?”袁宵有些着急,“这太仓促了,我们还什么都没准备,你要面对的局面又那么难!” 王宝钏却只轻轻摇头,“再多的准备也嫌不够,时间到了就该回去。”她顿了顿,又道,“你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自从十娘回来之后,这段日子我也想了许多,心里有数。” 但袁宵心里的担忧并没有因此减少。 个人的力量,在乱世总是显得太过微薄。王宝钏又是女子,能做的实在有限。而她的对手,天然就占据了巨大的优势,要对付她,实在是太容易了。 好在自己也要跟她一起回去。 想到这里,袁宵的心稍微安定了一些,不管什么样的局面,也只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了。 幸而现在这本书还会给提示,现在还是早上,距离晚上穿越还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多少也能再做一些准备。实在不行,多弄点儿防身的东西,到时候先带着王宝钏躲开薛平贵,离他们远远的就是。 没一会儿,杜十娘领了药出来,袁宵便将这件事说了。 杜十娘也是眉头紧蹙,显然也认为王宝钏此去仓促,恐怕事情会有些波折。 面对风云聚变的大势,个人能够发挥的力量十分有限。即便精心准备,运筹帷幄,也有可能会失败,何况如今?唯一的好处是知道剧情发展,可以避开某些关键节点,甚至借势借力、顺水推舟,所以也不是全然没有机会。 杜十娘胆大心细,习惯凡事准备万全。 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只顾着慌乱不是她的风格。所以短暂的思考之后,她便道,“咱们先找个地方坐下来合计一下,看看还有什么能准备的。” 现在回家明显已经来不及了,好在这个时代,卡和手机都是随身携带的,不用担心资金问题,别的也就没什么了。 三人又等了一会儿,霍小玉也出来了。她今天只做了进一步的检查,结果要等过几天才能拿,至于具体的治疗方案,还要更久,所以连药都没拿。 四人直奔附近的商场,很快选定了商议的地方:KTV。 这地方客流量大噪音也不小,却正适合他们这种在公共场合商议私事的情况。因为就算有心偷听,要在那么嘈杂的声音之中听出她们的谈话内容,也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路上杜十娘就已经拿出手机搜索,将戏本唱词都过了一遍,到了地方,让袁宵从包里掏出笔和本子,便唰唰唰写下了她们目前所知的所有情况,王宝钏的境遇,要达成的目的,以及过程中可能会遭遇的困难和阻碍。 -- 第31页 清晰明确,一目了然。 最后,她转头看向王宝钏,“我建议你保你父亲登基,如此你的身份便是一国公主,只要设法将薛平贵拦在国中,不使他与代战公主互通消息,很多问题就都解决了。” 她说着,在“金铃鸽”三个字上画了个圈,然后又打了个叉,这才抬头看向众人,“你们觉得呢?” 彻底放下心事之后,她开始在这个时代,展露出独属于自己的风采,自信且迷人。 她是真的生错了时代。 袁宵明明已经看惯了她的模样,此刻也不由微微一呆。就连王宝钏也说,“若是十娘处在我的位置,想来种种碍难,都可迎刃而解了。” 至于霍小玉,她对王宝钏的事知之不多,也提不出什么建设性的意见,不过是重在参与。所以全程都在盯着杜十娘发呆,面上若有所思,想来杜十娘的表现也让她心中有所触动。 王宝钏的父亲王允,乃是大唐宰相。 他没有儿子,只生得三个女儿,因此立意要为她们寻个门当户对的好亲事,因为三女宝钏格外出众,王允自然也偏疼些,自然对薛平贵百般看不上。 ——话又说回来,虽说莫欺少年穷,但薛平贵到了成亲的年纪仍旧是一身寒素,虽然号称文武双全,但事实上一路走来,除了降服红鬃烈马之外,就只战胜过代战公主,然后就做了西凉国的女婿,靠着代战公主反攻大唐,完全称得上“幸进”。 而且当初王宝钏自己私下中意了薛平贵,瞒着王允赠金,吩咐他往彩楼去接绣球,已经称得上是私相授受了,这一切都是瞒着王允的。换做任何一对父母,不赞成这门婚事都很正常。 所以除了嫌贫爱富,王允本身没有太大的问题。支持他登基,从而借势对付代战公主,保全自身平安,是完全可行的。 虽然王宝钏跟家中决裂多年,不肯受相府一柴一米,但毕竟父女血脉相连,当日是王宝钏自与父亲三击掌,断绝父女关系,后来算军粮时王宝钏回家,王允也并未与她为难,要回家想来不难。 王宝钏低头默然半晌,方才咬唇道,“十娘所言有理,我记下了。” 杜十娘见她神色有异,以为是她拉不下脸与家中求好,便道,“其实也无需你低头,只需将薛平贵手中金铃鸽拿走便是。不过我倒觉得,西凉迟早都是祸患,一味避战,恐怕也不是好事。只怕局中之人意识不到这一点。” 即便今日没有薛平贵之事,代战公主不来攻打大唐,只要西凉兵强马壮,将来总能找到别的由头。 杜十娘的主意,显然比袁宵的靠谱多了。接下来的时间,一行人便前往商场采购。王宝钏这一去时日不短,寒窑里又什么都没有,自然要多准备些东西。 商场一二层都是超市,四人推了两辆车,装得满满当当,看得袁宵咋舌不已,“是不是太多了?” “只要别让薛平贵看见就好。”杜十娘道,“难不成你还想委屈自己?”想也知道,那边的日子必定十分清苦,这些东西都是很有必要的。 路过图书区时,王宝钏忽然站住了脚步,“我想买些书。” 众人都有些惊讶,但没有人追问缘由,袁宵想了想,说,“也好,可以试试拿到那边能不能看。” 虽然暂且还不知道这测试有什么用,但反正是顺手的事。 杜十娘也点头道,“既然如此,那就每样都买一点,测得全面一些。” 于是就又装了半车书。还是袁宵觉得实在太多,到时候自己和杜十娘拿不了,这才住了手。索性又去箱包区选了两只大行李箱,用来装这些东西。 等这些准备做完,天也就快黑了。 王宝钏虽然心慌,但还是强打精神,整治了满满当当的一桌子菜,与大家共同享用。 第23章 好厚的脸皮 深夜,23:45。 熟悉的晕眩之后,袁宵和王宝钏牵着手出现在了寒窑之内。 上回去杜十娘的世界,因为风大浪急,两人被水流冲刷,因此上岸的地点距离跳河处已经有了距离,但这回却是落在了原地。 外间薛平贵已经赶来,脚步声越发迫近。 袁宵连忙拉了拉王宝钏的手,示意她看两人手里的行李箱:这东西改怎么办? 王宝钏回头一看,也跟着提了心。她指了指寒窑的破门,示意袁宵堵住,自己则拖着箱子寻了个有遮挡的地方放下,又在上面搭了些家具和破布,确定看不出什么,这才放心。 只要不让薛平贵入窑,想来不会察觉。 倒不必担忧薛平贵破门而入,毕竟他此时已经试过王宝钏,知道她果然贞洁,自然要亮明身份与她相见。在说清楚之前,不会用强。 因此这个过程中,王宝钏一面忙碌,一面还要高声与薛平贵应答,正好遮掩自己行动间发出来的声音,不叫他听见。 待得亮明身份,验过王宝钏交由雁仙传递的血书,东西也已经放好,王宝钏这才打开窑门。 虽然早已看过剧透,知晓后续发展,但是王宝钏却没有表现出来,而是仍旧以戒备的姿态看向薛平贵,“既是儿夫回来,你要往后退一步。” 薛平贵后退一步。 王宝钏:“再往退后一步。” 再一步。 再退一步。 薛平贵退到路边,便道,“再退就没有路了!” -- 第32页 王宝钏冷笑,“后面有路,你也不回来了啊!似你这般无情无义,十八载不曾归家,如今开口回来,就要假作他人,试探于我,与强盗何异!这寒窑如今是我家,你只往别处去吧!若要回来时,只等我死在寒窑前!” 说这话时,她面上做出十分的悲愤激动之色,其实内心里只是想着尽快将薛平贵打发了,好去看自己带回来的东西。 王宝钏好歹没有白白去现代走了一遭。 薛平贵亦如剧情中一般,连忙跪在寒窑之外,开口劝说。 大抵是因为王宝钏咄咄逼人的态度,薛平贵似乎也已经忘了跟她一起跑回来的另一个人。袁宵见状,自然不会出头,藏身在寒窑之内,听王宝钏与薛平贵说那段自己早已熟悉的对话。 王宝钏先问,“这十八载做的是什么官?” 薛平贵便道,“进得窑来,不问我‘饥寒’二字,就问我做官,难道吃官穿官不成?” “你进得窑来,也不问妻子‘饥寒’二字。” “也曾与你留下安家度用。” “什么度用?” “十担干柴,八斗老米。” 饶是袁宵早有预料,听见薛平贵这番应答,也只能感叹一声“好厚的脸皮”!这算是什么安家的用度? 便如王宝钏所言,“这点东西,十八年来,慢说是吃,就是数啊,也把它数完了。” 薛平贵自是立刻就道该去相府借。 王宝钏登时冷笑,“我夫只怕是忘了,当年与你成亲之时,我与父亲三击掌,早已断绝了父女关系。自从你走后,我不曾进得相府。当日你离家,说是得仙人传授武艺,要去投军。我只道你人虽贫穷,志气不小,此去若能得中,也不枉我王三姐寒窑受苦。原以为三年五载,总能回程,谁想这一去就是十八载光阴?” 她伸手往薛平贵身上一指,“好一个薛平贵,如今可不是满身荣耀?只可怜我寒窑受苦,十担干柴八斗米,就度了十八年春秋!” “哦?你不曾进得相府?好有志气!告辞。”薛平贵说着,转身要走。 “哪里去?” “相府算粮。” “相府欠你什么粮?” “自然是欠我这十八载军粮!” 王宝钏如今已经知晓薛平贵这十八年是在西凉度过,听他如此理直气壮,不由怒极反笑,“却不知我夫这十八载做的什么官,算得多少粮?” 薛平贵支吾不答。 王宝钏咬了咬舌头,语气也冷了下来,“我爹爹他病了。” “他得的什么病?” “他是见不得你的病。” “哦?他见不得我?有日我身登大宝,他与我牵马坠蹬,呵呵!我还嫌他老呢!”薛平贵登时面露得色。 王宝钏闭了闭眼,直至此刻,似乎才终于死心了。 一折戏能唱很久,唱词却不过那么些。王宝钏日夜揣摩,如今早已能背出来了。但她没有再顺着薛平贵的话往下说,引他取出宝印,更不会在薛平贵面前跪下讨封—— 那一切,在如今的王宝钏想来,简直字字屈辱。 她方才与薛平贵说话,故意没有搀他起来,因而此刻薛平贵仍半跪在寒窑外。王宝钏低头看着他,轻声问,“薛郎,这十八年在西凉过得可快活?” 薛平贵闻言顿时大惊,拉着她的手问,“三姐如何得知?”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王宝钏甩开他,高声骂道,“好个西凉国主!娶了西凉公主,一朝妻荣夫贵,坐银殿,受朝贺,好不威风!一个公主殿下,夺人夫婿,一个驸马国主,停妻再娶,恰凑成一双强盗,吃香喝辣,日子自然快活,哪里还记得苦守寒窑的王三姐,哪里还记得结发妻子待你的情意!” 薛平贵身在西凉,虽然时时念着王宝钏,却从未提过她半个字。是以西凉国内,竟无人得知他曾娶妻。 这一事,虽然无人提起,但他自己于心有愧,此时听得王宝钏揭破,不由又羞又恼,七情上面,把个高昂着的头颅都低下去了。 原本的剧情之中,王宝钏一见王印,便立刻六神无主,跪下拜见请封。薛平贵自然能拿捏身份,抬出代战公主。到那时,他愿意封王宝钏这位原配妻子为昭阳殿皇后就成了厚道不忘本,王宝钏自是感恩戴德,不敢对代战公主多一个不字。 如今她先占住了声势,将薛平贵藏着的话先一步揭了出来,他反不敢多言了。 见到这样的局面,王宝钏但觉胸间一口郁气散了许多。 她忽然明白杜十娘说的“不过如此”是什么意思了。 有些事,真正下定决心去做,走出那一步之后,就会发现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她此刻,也终于体会到了杜十娘所说的“一步迈出,海阔天空”。 原本还有些忐忑的心,瞬间安定下来了。 薛平贵又辩驳了几句什么,王宝钏没有太听清,但她慢慢收敛起了面上的冷意,伸手将薛平贵搀扶了起来,口中似是不经意般问道,“只听闻你做了西凉国主,却不知有何凭证?” 第24章 金铃鸽 薛平贵忙道,“龙行自然有宝!” “你那宝可取来一观?”王宝钏问。 薛平贵如今在王宝钏面前弱了声气,自然不敢反抗,也不似剧情中那般又是整毡帽又是抖龙袍,便急忙取出番王之宝,双手奉上,“三姐请观宝!” -- 第33页 去了现代这两个月的功夫,王宝钏看尽了从前想不到的热闹,自觉身上已经有了极大的变化。但此刻手捧着这番王宝印,她才恍然惊觉,自己最根本上的改变,是脱开了对封建皇权刻到骨子里的敬畏。 所以剧情里的她,见了番王之宝,便立刻跪下,感慨自己“十八载守成龙一盘,十八载守得凤衣穿”。 她当真对薛平贵一往情深,连代战公主的存在也不计较么?只是十八年青春苦熬,再没有到这个时候空空辜负,半点好处都得不着的道理,自然只能事事依他。 原来她也是那么现实的一个人。 既然如此,那就放下情分,只说现实的话吧。 究竟是皇后尊贵还是公主尊贵,这事很值得辩论一番。但王宝钏如今已深深知道,未嫁女靠着父亲时才是真正荣耀,只管享福,万事不论。等到了夫家,就要那等做小伏低,操持劳碌,还未必有人承你的好。 果然经了世事,才晓得父母恩情。 王宝钏如今有了年纪,试着站在父亲的角度去想问题,才意识到,若是自己的女儿想要嫁个什么都没有、跟乞丐一起住在破窑里的花郎,只怕腿都要打折了她的去! 纵有不是之处,念着父母恩情,也不该那般绝情,弄得没脸见面。 何况母亲一向疼爱自己,为自己的事空流了多少眼泪,诸般不孝,实难尽数。 如此一想,越发冷了心肠。她将宝印攥在手中,且不还回,而是又问道,“我夫这般仓促,自西凉赶来,莫非那公主竟也许你?” 薛平贵闻言,越发心虚。 代战公主根本不知道他还有个前妻,自然是不可能许他回来的。是他灌醉了代战公主,换了衣服,带上令箭,骑着红鬃马连赶三关,口称去阅边。 但薛平贵也怕自己这一去,陷在大唐难以回返。因此上他临行前曾留下书信,要代战公主若念夫妻情义,就带兵前往三关。然后故意在三关滞留,直叫代战公主追上。 那时节,他已经身在大唐关内,代战公主即便兵强马壮,一时也奈何不得边疆雄关。 直到这时,薛平贵才将王宝钏之事对她言明。 到了这个地步,代战公主即便知道他早有前妻,也不可能将这婚事作罢,更不可能拦着他回转大唐,只得答允了。并因担忧薛平贵安危,赠他金铃鸽儿一只,叫他若有事时,便将鸽儿放回,她好发兵来救。 但不管各种内情如何,总归这会儿,王宝钏之事,他回大唐之事,都是在代战公主那里挂了号的,因此薛平贵便挺直了腰道,“这是自然。如今西凉是孤掌管,哪由得公主不许?实不瞒你说,只因国中奸多忠少,公主已经带人三关外扎营了!” 薛平贵这十八载,却也不是白等。 如今西凉兵肥马壮,与大唐之间迟早都有一战。也是觉得时机已到,他才会回到大唐。一是为见前妻三姐,二来,若是能够借机反攻大唐,说不得有朝一日他还能得登龙位,那时节才叫荣耀加身! 王宝钏自己是想不到此节的,然而二十一世纪的网络,什么没有?总有人将种种因由分析得淋漓尽致,虽然是纸上谈兵,却也是在情在理。 此刻听见薛平贵这样说,她心内冷笑,口中却只是道,“既如此,你二人总有秘法传讯罢?” “这是自然,来时公主给了金铃鸽儿,嘱咐有人害我时,便将之放回。”薛平贵说着,又取出那鸽儿来与王宝钏看。 王宝钏深吸一口气,伸手去接那金铃鸽儿。 虽是反复设想过无数遍,但到了这关键时刻,她还是不免心绪波动,连手指也跟着颤抖起来。 薛平贵不由皱眉问,“三姐这是怎么了?” “无事。”王宝钏勉强笑了笑,道,“只是我想,不知那代战公主性情如何?你如今是驸马国主,只怕我这前妻早成了明日黄花。” 薛平贵即道,“三姐放心,公主为人甚是贤惠。你与我结发在先,她心里自然也敬你。有朝一日登龙位,自然是你为正来她为偏!” “她是公主,照看你一十八年,而今又掌着兵权,岂肯让人?” 薛平贵知道代战公主的脾气,便是自己也又敬又爱又怕,因此只是虚言宽解,并不敢十分应承。如此,短处便被王宝钏捏在手中,面上越发陪笑讨好。 王宝钏觑着他的神色,便道,“无论我与她谁正谁偏?这番王之宝与金铃鸽儿,便先放在我处,做个凭证,何如?” 薛平贵自然没有不答应的。 王宝钏伸手接过了金铃鸽儿,与番王宝印一同放在手中,心下才安定起来,不免朝袁宵看了一眼。 袁宵站在一旁,看到此处,已是满心赞叹。 在杜十娘的计划之中,拿到这金铃鸽儿,乃是最紧要的一环,绝了代战公主反唐的根由。 但具体要如何操作,却是未定的。 王宝钏前面说自己有了主意,袁宵还当她是逞强,没想到一见面就拿捏住了薛平贵,将金铃鸽儿并王印一起弄到手。 拿到了印,王宝钏便不再耐烦应付薛平贵了,她也不请人进窑,只道多年未见,人面都生了,须得慢慢熟悉。何况薛平贵如今一朝身份不同,自然不能再住在此间。 做了十八年西凉王,薛平贵也住不得这寒窑了,自然满口答应。 -- 第34页 他倒是愿意带王宝钏同去,但她推脱自己还有些旧物收拾,一时也离不得,约定了明日再见。 等打发走了薛平贵,王宝钏回到窑内,关上了门,这才觉得心虚体软,出了一身的冷汗,连站都站不住了。 袁宵连忙上前把人扶住,便见王宝钏面色苍白,却还带着笑意,低声道,“幸不辱命。” 袁宵扶着她坐下,才问,“这鸽儿要怎么处置?” 王宝钏低头看了一眼,笑道,“自然好生养着,也许往后还有派上用场的时候。”她说着,又伸手推袁宵,“先去瞧咱们带来的东西。” 第25章 不回去了 带回来的东西,主要是食物和书。 食物自然没什么可看的,所以两人直接打开装书的行李箱,将里头的书籍取出来看。 袁宵随手拿了一本,便见王宝钏直接动手在书堆里一翻,直接取出了一本资治通鉴。——按照时代来说,这本书此时应当未曾问世。 一见她这个动作,袁宵也不由停下手中动作,凑过去看。 作者名之类的信息都消失了,但书里的内容大都还在。毕竟《资治通鉴》编纂于北宋前期,不该有的内容很少。 王宝钏看完,便将之随手丢开,又去翻其他历史类的书籍,举凡唐之后的内容,大都变成了空白一片。 这也是预料中的事,虽然这是戏曲世界,但既然独立为一个世界,便会自动补全其他内容。过分影响历史进程的东西,自然难以出现。反正历史类书籍只得两本,本来也是做测试之用,也不太可惜。 因此二人虽然有些失望,但也很快丢开了,又去翻其他的。其中有些书虽然是后世所出,但是因为不涉及到具体时事,所以大部分内容得以保存。 叫袁宵惊讶的是,她到这会儿才发现,王宝钏竟不声不响拿了许多兵书。 不过,许多兵书规模宏大,也难以直接带过来。所以她挑的都是经后人去芜存菁的精华选集,林林总总有七八本。其中虽然也有部分被抹去,但留存的内容着实不少。 “你怎么带了这个?”袁宵有些惊讶。 王宝钏道,“十娘不是也说,我们与西凉早晚有一战,即便如今不打,将来也少不得要碰一碰。既然要打,必要练兵,这兵书总用得上的。” “所以你还拿了《资治通鉴》。”虽然也只是选集,但可想而知,王宝钏也是在为将来的内政做准备。 可见她不但将十娘的提议听了进去,甚至还有了自己的升华和理解,对如何切实地辅佐父亲坐稳皇位,也有过深入的思考。 难怪之前会特意决定去买书。 但不知怎么,明明是好事,可袁宵瞧着她这番行事,心下竟不由得生出了几分不安来。 而在袁宵看到行李之中夹着的一件眼熟之物后,这种不安也达到了顶峰。她一伸手,将那张卡片抽出来一看,果然就是杜十娘帮她弄来的那张身份证。 “你带着这个干什么?”她抓着身份证问。 王宝钏脸上的表情倒是十分平静,微笑道,“只是留个念想。” “什么念……啊!”袁宵惊叫一声,险些从地上跳起来,“你、你不打算回去了!” 王宝钏不言,她又追问,“是不是,你是不是不想回去了?怪不得你做了那么齐全的准备,什么东西都想到了!你……” 她本来有千言万语要说,还想责怪王宝钏竟一直隐瞒这个意图。但见她只是安安静静低着头,那些话就都说不出来了。 这才是王宝钏的来处,她选择留在这边才是正常的。 袁宵之所以难以接受,也只是因为这段时间相处,彼此有了感情,又觉得这个世界对女子着实苛刻,对见识过现代社会的她们而言,在这里生活,要承受的东西太多了。 因为她们精神世界上的苦闷,是旁人所不能懂的。 可是……可是她没有立场要求对方跟自己一起回去,这里才是她的家。 所以她叹息了一番,也只能再次确认,“你当真想好了?” 王宝钏这才微微颔首道,“袁姑娘,这两个月多谢你照拂,但我并非冲动行事,而是经过深思熟虑,才做此决定,早已想得十分透彻了。” 她顿了顿,见袁宵还是愁眉不展的样子,便微笑道,“我从小儿在这里长大,对这边的事是尽知的,你不必担心我不习惯。何况,正因知晓这里的不好,我才更要留下来。我……” 她放下手中的书,站起来,看了寒窑一圈,又向袁宵道,“袁姑娘,你看着个地方,我就是稀里糊涂地在这里耽搁了十八年的青春。如今我已经老了,便是享受,也享受不得那许多了。所以我总想着,我自己的日子苦也就罢了,别叫后来的年轻姑娘们如我一般的傻。如今既然有了这个机会,多少为她们尽点心罢了。” 袁宵在想不到她还有这样的志气,说不出话来,只能问,“你要怎么做?” “还是十娘提醒了我。若是我父亲当真登基为帝,我成了公主,父亲又没有儿子,于我而言,便是个极好的机会。” 王宝钏微微一笑,直到此时,才在袁宵面前展露出了属于大唐女儿的风采,“我们大唐出过以为女皇,焉知不能有第二位?那位代战公主,不也是领兵作战,是个巾帼不让须眉的女英雄?虽然如今我还不够格,但我带了这许多书来,必定尽心地学,争取早日担当重任。” -- 第35页 这番话,或许只有大唐的姑娘们能说得出来。 袁宵一直觉得王宝钏贤良淑德,平日里存在感也弱,话也少,总是默默在一旁听着看着,极少发表自己的意见。如今才知她是内心多么刚强的女子,兼且还有一股旁人没有的豁达。 平时看着不声不响的人,搞起事情来才最叫人招架不住。 “除了支持你,我似乎也没什么好说的了。”她叹了一口气,“既然如此,少不得我们一起努力,至少让我看着你稳定局势再走。” “多谢。”王宝钏展颜一笑,“说真的,若是我自己,还真不敢担此重任。但袁姑娘你与我们不同,从小长在那样的地方,虽然年纪不大,但见识非旁人可比,在旁边提点我,也免得犯错。” 袁宵听得很心虚,她真的只是个普通的高中生啊! 虽然人们都说,高三是一个人知识储备的最丰富的巅峰时刻,作为一个准高中生袁宵也不会差,但她还是免不了心里打鼓。 但都到这份上,也只能咬着牙上了。 王宝钏如果真的上位,或许当真能一改这个世界的风气,让广大女子的人生少几分艰难。 “只是你回不去,她们必然十分可惜。”她想了想,又道。 王宝钏微微摇头,“旁人不提,十娘只怕早就猜到了。” “咦?” “我说买书,她只怕就猜到了五成,只是没有点破,后来还提点了我不少。”王宝钏道,“说实话,若不是认识了十娘,我也下定不了这个决心。见了她我才觉得惭愧,她在那样的境遇,也始终为自己筹谋完全,我却是空有着种种便利不知使用。所以我也想试试,自己能做到什么地步,也不枉了这一场奇遇。” “十娘说得对,旁人能摆布我们的行动,不能摆布我们的思想。”她说着,重新蹲下来,将那些书一一整理好,爱惜地放回行李箱内,轻声道,“王宝钏虽然糊涂……也不想只做命运受人摆布的傀儡。” 第26章 抓起来 袁宵闻言,心下不由生出几分怪异,总觉得王宝钏这番话是话里有话,不由问道,“什么摆布思想,这是怎么说?” 王宝钏看了她一眼,意味深长道,“姑娘应该最清楚才是。” “我们这样的人,有时连自己的存在是真是假都分辨不清。但那又如何?活一天,做一天的事罢了。但求无愧于己,无愧于心。” 袁宵先是微微一怔,继而回过神来,不由张口结舌,“你、你们已经知道了!” 她终于意识到究竟哪里违和了。 之前一直为王宝钏过来之后的境遇担忧,她很紧张,所以半点没有意识到,现在回过神来一想,才发现几人在一起讨论剧情是,明显都对这个故事了然于心,必然是早就从别的渠道知道了。 她们的生活只是一本书,是一个无聊文人杜撰出的故事。 也是,现代信息交流那么便利,什么不能知道?她们接触到了网络,只要随手一搜,到处都是,又怎么可能真的一直被蒙在鼓里? 亏她还一直以为,只要自己不说,她们就不会知道。 “姑娘是好意,只是这种事,总归要我们自己来承担。”王宝钏道,“那些玄之又玄的事,我不去想。我只知道,我自己是个活生生的人,就要活得像个样子。” 袁宵闻言,心下不由轻轻一叹。 《王宝钏》的故事,处处充斥着神逻辑。王宝钏不是蠢人,却做出了这么多奇葩的选择,可不正像是被人操纵? 或许她选择留下来,选择改变这个世界,都是因为想摆脱所谓的宿命。 但转念一想,这样也未尝不好。有一件想做的事,纵然再难,总归是有盼头的,能叫她的人生有意义。这个世界怎么来的,就不重要了。 王宝钏已经变了个人,原剧情之中的算军粮一折自然不复存在。但她既然要保父亲登基,自然就该回家。 相较于怼薛平贵时的爽利,此时的王宝钏的心情就复杂多了。 “不如再等等。”她像是对袁宵说,又像是自我开解,“如今薛平贵还在这里,我且留下糊弄他,等爹爹成事时,再回去不迟。” 袁宵知道她是近乡情怯,自然不会强求,同样道,“也好,免得打草惊蛇。” 不过,另一个问题却是不得不问的,“三姐,你可想过要怎么处置薛平贵?” 王宝钏闻言,眉头微蹙,一时并未答话。 单从王宝钏的立场来说,薛平贵如今已经是敌人,自然应该直接解决,一劳永逸。但对这个时代的女子而言,夫为妻纲才是正理,要她对薛平贵下死手,也着实为难。 袁宵见状,只好主动提议道,“那就先抓起来?” “也好。”王宝钏如释重负,并且道,“抓他在手中,也可让代战公主有所忌惮,不敢轻动。” 第二日薛平贵果然来了,但王宝钏又找了几个理由敷衍他,并未跟他离开。 话说薛平贵这一回回到大唐,虽然是以王宝钏为由,但未必没有几分野心。十八年前,西凉对大唐用兵,但被打败。如今过了十八载,西凉越发兵强马壮,大唐却在昏君奸臣的操纵下日薄西山,正是他建功立业的好机会。 所以王宝钏暂且不愿意走,薛平贵也不强求,正好趁机打探大唐内部消息。 -- 第36页 说来也是他的运道,没多久就打听得唐王病入膏肓,只怕没有多少时日。薛平贵立刻意识到这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自然越发着紧,也暂且将王宝钏这边撇开了。 王宝钏冷眼看着他的行动,并不理会,只是日日在寒窑里翻看书籍,如饥似渴地吸收各种知识,尤其是兵法和治国之道。 又过了两日,适逢王允寿辰。王宝钏虽然说过不回家的话,却还是忍不住进了城,在相府附近徘徊,遥祝了一番。然后继续回去苦学。 袁宵一开始还耐得住,跟她一起待在寒窑里看书,但没多久就厌了,索性自己一个人上街玩耍,看看大唐风物。 倏忽又是几日,宫中传出来消息,唐王晏驾。 剧情终于来了。 这一天,薛平贵是满脸兴奋地回来的,见了王宝钏,便是好一番嘘寒问暖,十分体贴。 王宝钏也将他的目的猜到了七分,因此神色一直淡淡的。薛平贵奉承了一番,果然便问道,“三姐我妻,不知咱们何日能启程出发?代战公主在三关外只怕等得心焦了!” “不急。”王宝钏道,“这一去,不知几时能回,这里诸多事情,一时片刻如何放得下?” 她指着袁宵道,“便说我这妹子,因无家可归,因此在寒窑与我同住,如今我们一走,撇下她一个人如何是好?” “那就带挈了她去。”薛平贵道。 “不可。我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自然薛郎在哪里,我就跟去哪里。她是大唐人,如何去得西凉?”王宝钏道,“薛郎且稍待几人,让我安顿好了她。” 薛平贵又劝说了一阵,见王宝钏执意不走,便问出了自己真正的打算,“既如此,三姐可能将那金铃鸽儿与我?我先将之放回,让公主晓得咱们在这里一切平安,免她担忧。” “这也是正理。”王宝钏点头道。 薛平贵立刻面露喜色。 但旋即王宝钏又以袁宵还没有拜见过姐夫为由,说要在家里整治酒菜,彼此正式见礼。那金铃鸽儿,就等宴席罢,他要走时再给。 薛平贵不疑有他,还主动出了钱财,让王宝钏整治酒菜。 不一时诸菜齐备,三人便上了桌。 薛平贵本来没有正眼看过袁宵,如今细细打量,便见她生得容貌清秀,更难得气质极佳,像是好人家教养的女儿。对于王宝钏在这里交的朋友还算满意,于是态度也十分和煦,倒像个“姐夫”的样子。 袁宵其实还不太习惯这种场合,又没有酒量,表现得有些拘谨。但薛平贵只以为她是少于男子往来,反倒印象更好了。 王宝钏在一旁不断劝酒,他心情好,也来者不拒,没一会儿就有了酒意。 见他已经有了几分醉意,袁宵才松了一口气。 她知道王宝钏今日设的是一桌鸿门宴,但她虽然穿越了好几次,这种事还没有做过,总怕自己露陷,所以一直很紧张。 幸而一切顺利。 两人取了绳子,将喝醉的薛平贵五花大绑。 “有了此人,我对父亲也交代得过了。”王宝钏蹲在薛平贵面前,面色复杂地感叹,“不想我夫妻二人,最后竟走到这个地步。” 但眼下,将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比从前只被动地等待着夫君发达了自己夫荣妻贵,更叫她心里踏实。 在魏虎的撺掇之下,王允果然生出谋逆之意,取唐皇而代之,自己坐了皇位。 听得王宝钏回来拜见,一时不由志得意满。 想当初这女儿与自己三击掌,了断了父女情意,非要跟着那薛平贵走。即便都言薛平贵早已战死,她也死不悔改,着实叫人感叹。如今自己一朝登位,女儿便也回心转意,由不得王允心里不喜。 只是见了面,不等王允摆出为父的架子,便看到了被抬进来的薛平贵,一时不由大惊。 第27章 皇太女 见抬进来一个虬髯大汉,王允不由问道,“这是何人?” 王宝钏躬身道,“这就是儿夫薛平贵,征西路上未曾死,他又回来了!” 王允闻言先是一惊,待见薛平贵满身酒气,又被五花大绑,便又放下心来,向王宝钏问道,“我儿这是何意?” “爹爹有所不知,你的祸事到了!”王宝钏立在殿中,也不拜见,张口朗声道。 这话王允自然不爱听,顿时怒道,“胡言乱语!你一十八载不曾归家,如今一回来就要惹为父生气不成?” 本以为她是回来服软,没想到说话越发无礼,比从前更不中听。 王宝钏道,“女儿并非危言耸听。虽然眼目前爹爹登龙位、坐龙椅,但若不信女儿的话,只怕江山倾倒也只在一时罢了!” “这话又是从何说起?”王允虽然不信,但还是问道。 王宝钏便道,“事情便要从儿夫薛平贵身上说起!” “不是说那薛平贵死在西凉,怎的又回来了?”王允问,“便是回来,他又有什么祸事与我相干?” “爹爹果真不知?” “自然不知。” “当日他本被封做后军都督,是爹爹一封奏折,圣旨贬他做了平西先行。那魏虎又几番害他,令他身陷西凉。谁知老王不曾杀他,却将女儿代战公主许他。后来老王驾崩,他今已是西凉国主了!”王宝钏道。 王允见了薛平贵,本就心虚,又听得他已经做了西凉国主,更是大惊,“那他又如何回来了?” -- 第37页 王宝钏道,“只因女儿重病之中,雁仙代为传信,请他回转大唐,因此回来了。” “三姑娘何必危言耸听?”魏虎在一旁听王宝钏提起自己所行之事,连忙站出来道,“虽然他是西凉国主,但三姑娘既然将他绑了来见岳父大人,只需一刀斩下他人头,自然万事皆休!” 他与薛平贵仇深似海,是最不希望他活着的,此刻一边说,一边就提刀上前,预备动手。 当日薛平贵出征,王允曾暗示魏虎“多多照看”,实指望他死在外头,王宝钏就能回心转意。因此同样不希望薛平贵活着,见魏虎要动手,也没有阻拦之意。 王宝钏上前一步,挡住了维护,似笑非笑道,“魏左参何必如此着急?莫不是怕薛郎醒转,与你对质?” “我怕他怎么?只是此人既然是西凉国主,便是我等心腹大患,既然抓住了,自是留他不得。”魏虎道,“三姑娘既然把人绑了带来,自是要让岳父大人处置之意,如今怎么又要横加阻拦?” “我将他带来,是交与父亲处置不错,但只此时还杀他不得。”王宝钏道。 “这又是为何?”王允奇道。 王宝钏道,“西凉有个女代战,手掌军权,武艺出众,知晓薛平贵回转大唐,她也帅兵追来,如今正领兵屯在三关外。二人约定,若有人要害薛平贵时,便放回金铃鸽儿,她好发兵来救。” 她说着转向魏虎,“若此时杀死薛平贵,只怕立时就要面对西凉刀兵,可不是祸事到了?届时,魏左参可能保驾?” 魏虎闻言,也自心虚不已,立刻闭口不言。 他是个小人,只擅长搬弄口舌,挑拨是非,哪里真能上阵? 王允道,“这可如何是好?” “三姑娘既然绑了薛平贵上殿,可是已经有了主意?”苏龙此时才开口道。 “自然。”王宝钏道,“那代战公主与薛平贵夫妻情深,若是知道他在咱们手中,自然不敢轻举妄动。不过,这也只是权宜之计,拖延得一时罢了。若要彻底解决此事时,须得西凉退兵方可。” “如何叫西凉退兵?”王允问。 “儿愿前往三关,去见代战公主,劝她退兵。”王宝钏立刻道。 王允惊讶,“可劝得么?” “我与薛郎结发在先,论起身份来,该是我为正,她为偏,何况如今我是大唐公主,她是西凉公主,不但劝得,我还可劝她西凉与大唐结盟,从此亲如一家,再无刀兵之虞!”王宝钏道。 王允顿时大喜,“如此,就将此事交与我儿了。” “愿为爹爹分忧。只是若要此事成时,还有一件事,须得依我。”王宝钏道。 “何事?” “须得爹爹封我皇太女之位,那代战公主面前,儿才好说话。”王宝钏道。 “荒唐!”王允还没有开口,魏虎已经大声斥责道,“自古以来都是男子为皇,岂有牝鸡司晨之理?” 王宝钏反问,“依你说,爹爹膝下无子,百年之后江山交与谁?” “岳父膝下无子,百年之后自有女婿当大任!”魏虎义正言辞。 “哦,原来是魏左参想坐金龙位。”王宝钏点头。 魏虎劝说王允篡位,本就是怀着这样的心思。此刻被王宝钏点破,不由十分心虚。但要反驳,他又不愿意当真失了这个机会,只得将旁人推了出来,“大姐夫在此,哪有我说话的道理?” “那是大姐夫有这样的心思?”王宝钏立刻问。 苏龙连忙推辞,“ 不敢,不敢。三姑娘是岳父亲女,为皇太女理所应当。况且那代战女还在三关外,还要赖三姑娘令其退兵。” 提到代战,魏虎虽然心下不忿,却也无话可说。 万一坚持不同意,王宝钏让他去应对代战,那可如何是好? 既然无人反对,王允便即下旨,封她皇太女之位,并着她立刻启程赶往三关,劝说代战公主退兵。 …… 薛平贵醒来时,车队已经出了长安城。 发现自己五花大绑地躺在马车里,他不由大惊。只是他虽然有神将入梦授艺,但毕竟还是个普通人,根本挣脱不得。折腾半晌,也只是让自己气喘吁吁罢了。 更叫他不安的是,从头到尾,他折腾的动静不小,却始终没有人过来,似乎车外并无人一般。 但他分明能听见车队前行的声音,以及影影绰绰的说话声。 他想了想,索性扬声大喊,好歹叫个人过来,好知晓自己是在何处。这一回倒是有人过来了,却是一言不发,取了帕子,将他的嘴给堵住了。 任由薛平贵想破脑袋,也不知道眼下这是什么情况,更不知道马车要把自己送到哪里去。 第28章 两位公主 故事里从边境回长安,不过是一句话的事,舞台上场景一转就好,但到了现实里,就只能一步一步走过去。 袁宵头一回尝试古代的马车,最开始的新奇过去之后,就开始叫苦不迭。 实在是这马车颠簸起来,比游乐场里的碰碰车可要厉害多了,整个人弹来跳去,几乎没有坐稳的时候。一整天下来,整个人都要散架的样子,腰酸腿软,就像是做过什么不可描述的事。 这倒还好,车里有抓手,把自己固定住也就罢了。关键是屁股时不时就要跟座位分离,被撞得很疼…… -- 第38页 幸而马车毕竟速度慢,跟现代的汽车不可同日而语,倒没有晕车之虞。否则袁宵不知道自己是否还能继续坚持。 王宝钏就不一样了,这位新任的皇太女,骑着原属于薛平贵的红鬃烈马,威风凛凛,英姿飒爽。 袁宵也不是没动过心,奈何自己一个人不能骑马也就罢了,没骑习惯,上马不过几分钟,就磨得大腿根疼。 简直不能更虐。 十几天后,终于抵达边境三关,袁宵跌跌撞撞下了车,激动得热烈盈眶,“总算到了!” 因为王宝钏身份不同,边关官员和将领尽数出迎,场面十分盛大。 代战公主虽然是在关在,却也得了消息。她还不知道王允谋反的事,不免疑惑,“唐皇的公主到边关来做什么?” 大唐风气虽然开放,但因有武后之事在前,其后又有好几位公主相继政变,引得皇室对她们十分警惕,而今公主们的待遇,已经大不如从前了。在长安城里走动无妨,但要到边境来,就难了。 可惜她能打探到的消息有限,只能在心里猜测。 不想第二日,就有使者前来,说是皇太女殿下约她见面。 代战公主满心狐疑,但她仗着自己一身武艺,艺高人胆大,也不惧见一见。何况见面的地点又定在城外,更不必担心。 当即带了一队人马,便往约定的地点去。 远远地便见旌旗招展,仪仗重重,两列卫兵披甲执锐,当中一个锦袍丽人端坐,十分威严。代战公主看了,也收起小觑之心,停马上前。 到了进前,代战公主才发现系在一旁的,正是薛平贵的红鬃烈马,顿时大惊,甚至顾不得见礼,便脱口问道,“敢问殿下,这红鬃马从何而来?” 王宝钏在剧本上看过,代战公主姿容出色,但这会儿见了真人,还是不免心下赞叹。难怪剧情中的自己会感慨,“换作是我也要在西凉多住几年”。 不过越是如此,王宝钏就越是觉得可惜。好好的一个公主,就看上了薛平贵那个渣男。 一边想,一边含笑道,“是我大唐平西先锋薛平贵座驾。” 代战公主顿时瞪大了眼睛,“他人在何处?不知这座驾怎么到了殿下手中?” “不瞒公主,那薛平贵,实是本殿的夫君,因此上将这红鬃烈马交与我使用。” “怎么可能?!”代战公主先是失声惊叫,但旋即她就反应过来了,惊疑不定地看着王宝钏,“你……莫非你就是王宝钏?!” “正是。” 虽然之前已经听薛平贵说过王宝钏的存在,但乍然见到真人,代战公主还是免不了有些失神。她忍不住打量起王宝钏,见她面如满月,气质温和,俨然大家风貌,对比之下,不免有些失落。 因为太过震惊,她甚至一时没有发现问题所在。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等等,大唐的公主殿下,缘何会姓王?” “我父王允,本是大唐宰相,盖因先皇驾崩,国中无人主张,为保江山平定,我父便坐了龙位。”王宝钏道。 这话代战公主自然是不信的,但是王宝钏既然已经在这里了,事情成了定局,多说无益。因此代战公主在短暂的愣怔之后,又将注意力转回了眼前的事情上。 “殿下,不知薛郎如今在何处?也不知他是否对殿下提起过妾妃的存在……”她带着几分试探问道。 “倒是说过。”王宝钏说着,无奈地摇了摇头,“这件事上,我要对你说一声抱歉,都怪薛郎胆小,当日被西凉捉住,得老王与公主看重,只因怕性命有碍,竟不敢坦诚已经娶亲之事,以致有如今之事。我已经罚了他,还望公主不要计较。” 这番话实在是大出代战公主意料,一时瞠目结舌,竟不知该说什么好。 代战公主虽然不愿,但听说王宝钏的存在之后,便已经做好了二女共侍一夫的准备。然而此刻听王宝钏的意思,竟是不愿意承认她的存在!非但如此,她竟然还敢责罚薛平贵,在女子以夫为天的时代,怎不令人惊诧? “非是我不愿承认公主的身份,”此时,王宝钏又开口道,“只是你我这般身份,金尊玉贵,岂可传出共侍一夫的名声?叫外人听了,不说薛郎不懂事,只怕要取笑我等不知礼数。想来公主应能理解?” 代战公主本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但听王宝钏这么一说,却又觉得很有道理。 薛平贵再是文武双全,英勇盖世,却又何德何能,配得起两位公主? 何况……她刚刚才想起来,似乎之前那位使者对王宝钏的称呼,不是公主殿下,而是皇太女。莫非她不但是公主之尊,将来还要登基,做这大唐的主人? 王宝钏见她沉默不语,知道必然是有所动摇,便又道,“不过说来说去,这件事里,公主实在无辜。若是凭我自己处置了,只怕你心中不服。因此上,这一回我也将薛郎带了来,届时叫他自己来选。若是他选公主,我亲自送你二人回西凉,若是他要留在大唐,公主也不可干涉,如何?” 这又是一项意外。 代战公主本料她不愿意承认自己,再想不到王宝钏竟有这样心胸,让薛平贵自己来选。 虽然事情着实出乎预料,但至此,她心中却已经完全被王宝钏说通,对她十分服膺。 因此点头道,“殿下有这样的心胸,代战虽然不才,却也不是不懂礼数之人,就依殿下所言。” -- 第39页 第29章 选谁 薛平贵并没有被捆一路。 开始那两天,他但凡有力气就要挣扎,见了人就想说话,甚至还拒绝吃饭,为怕节外生枝,所以才捆起来。 过了最初的几日,他知道一切都是无用功,便也安分了下来,不再折腾。从那时起,身上的束缚就解开了,只是行止间总有两个卫兵盯着。 薛平贵倒是要求去见能做主的人,只是王宝钏安心要他吃点苦头,因此不予理会。 不过这一路走过来,他也已经意识到,做主的人似乎并没有对付他的意思,更没有生命危险,所以整个人都显得坦然了许多。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放弃了。 事实上,最近薛平贵开始留意道路,也意识到他们这是在往三关的方向走。 这个发现,让他欣喜若狂。虽然金铃鸽儿已经被王宝钏拿走,但只要到了三关,他自然能设定传递消息,让代战公主知道他陷入麻烦之中,兴兵来救。 到那时,不管是谁,想将他留在大唐,都没那么容易。 然而,还不等薛平贵找到传递消息的机会,车队就停了下来,他被关在屋子里,严防死守,每一点动静都被人盯着,一时竟什么都不能做。 叫他料想不到的是,不过第二日,他就被人从屋子里带了出来。 然后被押送出了三关,见到了自己一直想念着的代战公主。 但此时,他却已经顾不得代战公主了。薛平贵看着端坐在一侧的王宝钏,再是不愿意承认,也只能相信,那一日正是王宝钏将他灌醉,然后一直带着到了这里。 这段时间里,这个念头无数次在他脑海中出现,但他始终不愿意相信。 一方面是不愿意相信王宝钏会这样对待自己,另一方面,却也是不相信王宝钏能有这样的能耐。 然而此情此景,再替她找什么样的借口,也没有用了。薛平贵看着王宝钏,眼中满是难以置信和被背叛的愤怒心痛,“三姐,这是怎么回事?” 见薛平贵眼中只有王宝钏,似乎根本不曾看到自己,代战公主面上的神色不由微微一黯。 而这一切,正在王宝钏的掌控之中。——或者说,她这一路上刻意避开跟薛平贵照面,正是为了此刻这样的效果。被关了那么久,薛平贵出来之后,第一件事必然是向她追根究底,而不是跟代战公主叙别情。 王宝钏在代战公主面前完全掌控住了主动权,引导局面走势,看起来完全是智珠在握的样子,但事实上,她此时说的所有话,甚至包括之前在王允面前说的那些话,事先都跟袁宵一起演练过,方才有如此效用。 此刻,见一切都如自己所想,她更是不慌不忙,语气镇定地道,“薛郎莫怪,我也是为了你好。” “为我好?”薛平贵怒极反笑,“哪一点是为了我好?” “若不是我拦着薛郎,你只怕就要放这金铃鸽儿,让代战公主领兵攻唐了罢?”王宝钏说着,取出金铃鸽儿放在手中,“若当真如此,我父亲见了你,便欲要你死,两国开战,更是毫无转圜的余地,此刻咱们还如何坐下来说话?” 她顿了顿,见薛平贵面露疑色,便又含笑道,“我知道薛郎你想见代战公主,这不就带你来了?若是照你那般冲动行事,哪得如此轻易!” 这一番话真假难辨,但薛平贵不能不承认,单从结果来看,王宝钏的话是有可信度的。 他再转头去看坐在另一边的代战公主,心想自己原本最担忧的,就是这两人不能和平相处,如今见她们相处如常,倒是了了自己一件心事。若果然能一家和乐,便是自己吃一点苦,也不碍什么。 这么一想,他便收了怒色,看看王宝钏,又看看代战公主,“不意你二人倒是先见了面。原是我的过错,才造成了如此局面,若你们能和平相处……” “这倒不要紧。”王宝钏打断他的话,“也怪不得薛郎,只怪世事无常罢了。只是如今既然一应事情都已说清楚,少不得也要请薛郎做个决断了。” 薛平贵不由惊愕道,“什么决断?” “今日,当着妾和代战妹妹的面,薛郎就在我们之中选一个罢。”王宝钏道。见薛平贵瞪大了眼睛,就要开口,她又抢在前头道,“你放心,我已经与代战妹妹说清楚,此事错不在你,不过是命运弄人。不论你选择谁,我们都不会怪你,也不可干涉,往后各安其分罢了。” “这……这是怎么说的?”薛平贵再想不到,王宝钏跟代战公主一番商量,竟是这样一个结果,一时张口结舌,难以抉择。 代战公主此刻正是满心复杂的心绪,见薛平贵看过来,便也道,“大王,姐姐如今已是大唐公主,御封的皇太女,不愿意与我共侍一夫,也是应有之理。她才是你正室原配,若是大王选了姐姐,妾妃绝无怨言,这便带人回转西凉,再不踏入大唐半步!” 这最后一句话倒是叫王宝钏有些意外,若是西凉能安分守己,自然再好不过。 因而她也不管薛平贵,立刻接着代战公主的话道,“妹妹既然有这样的心胸,我也承诺,只要西凉不来犯,有我在一日,大唐也绝不犯西凉!” 见两人自顾自做了约定,薛平贵一时有些茫然,竟不知该怎么做了。 王宝钏又道,“我知道薛郎在西凉是,乃是国主的身份。而今我也是皇太女,将来父皇龙驭宾天,这大唐江山也会交到我手中。若你愿意留下,绝不会辱没了薛郎便是。若你要回西凉,我便立时送你二人启程,绝不食言。” -- 第40页 话说到这份上,薛平贵也意识到,要劝说二人和平相处、共侍一夫,已是不可能的事。 必须得做出选择了。 在西凉这一十八年,不可谓不痛快,但毕竟是边陲小国、蛮夷之地,与中原天朝之繁华富庶不可同日而语。若是以他本心来说,自然更愿意留下来。只是他心里,经过这件事之后,对王宝钏却也存了一点疑虑。 他总觉得,这位结发妻子与自己记忆之中的人有了很大的不同。 不过人总是存着侥幸的心理,如薛平贵这样的人尤甚。王宝钏特意赶到边境来的行为,在他看来,必然是为了自己。她既有这样的心思,自然能设法徐徐图之。再加上皇太女这个完全意想不到的身份,其诱惑力不可谓不大。 所以最终,他还是站在了王宝钏这一边,满脸歉然地对代战公主道,“公主,是孤王对不住你,只是三姐是我发妻,又等了我一十八年,在寒窑之中受尽苦楚。若是此刻弃她而去,我薛平贵便不当人子了。还望公主见谅,从今往后,便……忘了我罢。” 第30章 押下去 站在王宝钏身边,目送代战公主离开,不知为何,薛平贵心中突然生出几分惶恐来。 但这种情绪旋即就被他压了下去。 眼见代战公主去得远了,王宝钏才转过头道,“咱们也走吧。” 薛平贵收敛起种种心绪,也跟着回过头来,预备跟王宝钏说话。 但袁宵已经抢在他前面,挤到了王宝钏身边,并且扔给他一个十分鄙夷的眼神,故意高声道,“三姐英明!不费一兵一卒便退了西凉大军。回到长安,陛下必然也十分欢喜,我倒要看看,朝中还有谁说你不配这皇太女之位!” 薛平贵闻言,先是一愣,继而微微变色。 袁宵话中的意思已经很明白了,王宝钏到这里来,根本不是为了他,而是为了解三关之围。——大唐如今江河日下,早不复天朝上国的威风。兼且朝中奸臣当道,朝政糜烂,一时半会儿难以扭转。此刻与西凉对阵,未必能占便宜。 他本来就是个聪明人,心下对王宝钏又已经有了疑虑,此刻一想明白,顿时生出了十分不安。 西凉军是为他来的,如今他自己选了留在大唐,代战公主自然十分干脆地离去。解了西凉的威胁,王宝钏自然能在朝中站稳脚跟,大唐朝廷也可安然无恙。但他们究竟能否容得下自己,只怕还是个迷。 方今是王允坐了皇位,他的二女婿魏虎与自己仇深似海,这一去,若是他寻机要害自己,而王宝钏也不肯施以援手,那才叫做自投罗网,插翅难飞! 一别十八年,王宝钏心中对薛平贵的情分没剩下几分,薛平贵何尝不是如此? 在他自己得势的时候,不介意回来看看王宝钏,但更重要的还是趁此机会,打探大唐虚实,等待反攻的时机。 现在情况颠倒过来,变成了王宝钏得势,若是她果真还在意夫妻情分也就罢了,他总能寻到机会。若她不在意,自己留在大唐,反不如在西凉时快活了。 如此一想,薛平贵心下不由十分懊悔。 早知如此,方才就该选代战公主才是。这十八年来,他与代战公主日夜相处,要说情分,自然更重。而且有了代战公主,就有了西凉雄兵,只要伺机攻取大唐,那时,锦绣江山不也是自己囊中之物? 这个念头一出现在脑海里,就仿佛生了根,根本无法拔除。 尤其王宝钏丝毫不掩饰对他的冷漠,一路上只顾着跟袁宵说话,连一个眼神也没有分给他。这就罢了,她身边还有不少卫兵,他一想靠过去,就会被人拦住,根本没有机会往前凑。 莫如趁着王宝钏放松的当口,偷偷溜走,去找代战公主! 眼下是在边境,他还有机会,等回到长安,他就是想逃走,只怕也难找到机会了。 从某种意义上说,薛平贵是个相当有决断的人。否则他当初不会决定去从军,也不会在西凉一待就是十八年。思前想后,越来越觉得趁此机会离开要比留下更好,他便也不再耽搁,寻了个机会,就偷偷溜走。 这一路简直顺利得不可思议。 薛平贵出了三关,快马加鞭,不多久就赶上了代战公主的队伍。——大军之中有步卒,大大拖慢了行军速度。 见到薛平贵,代战公主显然十分惊讶, “薛郎怎么又回来了?” “之前当着众人的面,孤王选了三姐,实在是道义所在,她是原配,又等了一十八年,不能不给个交代。实则孤王心中,一直只念着公主一人。想到从此之后要与公主分开,再不得见,不由五内俱焚。辗转几夜,最终还是决定要来见公主。此心可昭日月,还请公主明察!”薛平贵在代战公主面前跪下,情深义重地道。 然而代战公主听了这番话,却只是微微摇头,面露失望,“之前姐姐说你是个反复小人,谁也舍不得,我还不信,如今看来……” “什么……?”薛平贵愕然追问。 但代战公主却只一摆手,就喝令左右上前,将薛平贵拿了。 “公主这是何意?”薛平贵不由忧心如焚,扬声发问。又想到代战公主之前说的话,料想是王宝钏在其中搞鬼,不由恨恨道,“是三姐说了什么,令公主疑心平贵?” 代战公主摇头,也不与他理会,只吩咐道,“押下去!待本宫见了姐姐,再行处置!” -- 第41页 于是,在逃走的第二日,薛平贵又被送回了三关内,并且再次见到了王宝钏。 但这一回,他的待遇就没有那么好了,是作为阶下囚,狼狈地被卫兵押着出现在王宝钏面前的。 直到此时他才意识到,王宝钏根本没有给他留下能走的路。但此时醒悟,已经太迟了。他恨恨地瞪着王宝钏,一时竟说不出话来,然后被人强按着,跪在了王宝钏面前。 “多谢姐姐!若不是姐姐提点,妹妹还不知自己竟糊涂了十八年,将石头当做宝玉。”代战公主拉着王宝钏的手,情真意切地道。 当日王宝钏将番王印和金铃鸽还给她的时候,也跟她说,薛平贵此人,惯爱投机,什么好处都不肯放过,未必真的会按照约定,选了谁就安生待在哪一边。代战公主不信,两人就打了个赌。如今代战公主可是对王宝钏心服口服了。 “姐姐不也一样糊涂了十八载?”王宝钏苦笑着摇了摇头,又很快敛了神色,正色道,“如今醒悟,还不晚。” 因为共同经历了同一个渣男,一朝醒悟,代战公主对王宝钏便有了一种感同身受、同病相怜的感受,因此越发亲近。两人又说了一番话,代战公主才道,“如今人我已经带回来了,但凭姐姐处置便是。” 王宝钏摇头,“人既然去了妹妹那里,那就由得妹妹处置,我不会多言。” “也好。”代战公主想了想,道,“姐姐是菩萨心肠,只怕对付不了他,还是妹妹代劳罢。” 说着便命人将薛平贵拖了下去。可以想见,接下来他的日子应该不会好过了。 王宝钏说不过问,就当真半点不打听,好似已经毫不在意他的结局,倒是袁宵自己放不下,私下问了人。 据说代战公主先是与薛平贵一番恳谈,告诉他既然自己与王宝钏已有约定,那纵然薛平贵翻悔,她也不可能再接纳他,辜负了王宝钏的信任。 夫妻情分已尽,代战公主也不是绝情之人,又给了他两个选择:一是放他离开,随他想去哪里,往后再无瓜葛;二是留在她身边,于西凉军中效力,自己挣个前程。 薛平贵从前是西凉国主,而今要从小兵做起,自然不能接受,最后值得离开。 他的下落,袁宵没有再去打听。她本来是恨不得杀了薛平贵解恨,但仔细想想,又觉得让他活着,偏偏两头落空,未必不是更好的报应。 ——他娶过两位公主,最终的结局却是那边都没有靠住,却不知薛平贵自己心里,悔也不悔? 放走了薛平贵,代战公主似乎也解开了心结。 趁着这个机会,王宝钏便诚心诚意地邀请她跟自己一起前往长安做客。 “打打杀杀,着实没什么意思,妹妹不如同我一起去长安,两国结盟,换一个长久安稳。便是两国百姓,想来也感念妹妹的恩德,能过上几年好日子。”她这般道。 代战公主虽然武艺出众,也爱舞枪弄棒,但身为女子,毕竟没那么大的野心,兼且对百姓心怀怜悯,闻言十分赞同,便点头应了。 第31章 盛世的序幕 跟代战公主说完话,王宝钏回到自己的房间,这才放松了紧绷着的情绪。 “三姐辛苦了。”袁宵给她倒了一盏茶。 王宝钏将茶水一饮而尽,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叹道,“辛苦倒没什么,好歹没出纰漏,这就很好。” 对薛平贵的这一手“欲擒故纵”,虽然是她们早就商量好的计策,但是真正实施起来,还是有许多地方难以掌控,只能看运气。好在老天终归是站在她们这一边的,最后事情按照原本预料的那般发展,不但薛平贵被送了回来,连带着代战公主也跟来了。 如此一来,王宝钏也可以稍微放松一些了。 边境的事情虽难,但是她早就已经想好了解决的办法,倒也不算什么。真正艰难的,其实是朝中的情况。 虽然当时因为西凉军的威胁,再加上王允对王宝钏这个女儿也的确是真心疼爱,皇太女的提议顺利通过,无人反对,但一旦解决了西凉军,时移世易,情况就大不相同了。 可以想见,一旦王宝钏回到朝中,针对她的各种手段,估计就要发动了。 所以,能将代战公主带回去,对她来说正好可以借势,平衡朝中种种势力,着实是不可多得的好机会。 两人又商量了一番这件事,王宝钏忽然道,“袁姑娘,等回到长安,你就走吧。” “为什么?”袁宵又是惊讶又是意外,“你身边正是需要人手的时候,我怎么能这个时候走?好歹得等你这边的局势稳定下来,我才能放心离开。” “话不是这么说。我的事情,大抵就是如此了,剩下的,得由我自己去应对。你在现代还有学业,还有家人,又还有其他被带过去的姑娘们在,岂可一直在这里耽搁?”王宝钏道。 袁宵皱着眉,对她的说法很不赞同。虽然她也知道,在这些事情上,自己能帮到的忙有限,但自己在这里一日,王宝钏好歹有个人能说说话,商量一番。这一走,她就只能一个人去应对了。 但这么长时间的接触,她也知道王宝钏的性情,做了决定,旁人的劝说便听不进去了。 她想了想,只能借口道,“走不走的,也由不得我,得是那本书说了算。该走的时候,我就走了。在那之前,我还是留在你身边,如何?” -- 第42页 王宝钏没有反对,“那就这样罢。” 她如此干脆,倒是让袁宵心中生出了几分疑虑,但又不知道究竟哪里有问题,只能暂且将这个问题搁置。 然而怕什么来什么,就在即将抵达长安的前一日,袁宵感觉到了从那本书里传来的熟悉的吸力。——她该回去了。 这时间实在是卡得太好,由不得她不怀疑。袁宵抱着书去找了王宝钏,“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是不是早就知道我会这个时候走了?” “袁姑娘你是聪明人,想来很快就能猜到,就告诉你也无妨。”王宝钏微笑着道,“这是十娘同我说的,原本也只是猜测——只要我们的心愿了了,彻底不再纠结过往之事,你便可以回去了。知道了这个,稍微控制一下,便可人为左右你离开的日子。” “你……”袁宵瞪着她,眉头死死皱着,很不满意,但一时又说不出话来。 “我知道,袁姑娘要怪我在这个节骨眼上让你走。”王宝钏道,“但你我都知晓,虽然做了万全的准备,但这一去,到底还是有些危险。你跟在我身边,知道的人不少,说不得就有人把主意打到你身上去。” “因为袁姑娘,我才能到未来走这一遭,才晓得自己从前的日子过得有多糊涂。单是这一点,你为我做的已经够多了,我又怎能让你为我涉险?”王宝钏握着她的手道,“我也不舍得你,只是我们 各自有自己的日子要过,也到该散场的时候了。” 袁宵摇头,“你这样,我回去怎么跟十娘交代?” “跟她说,我会永远记着你们的。你放心,我这条命金贵得很,不会随意叫人算计了去,更不会给未来人丢脸。”王宝钏安抚地道。 任由袁宵如何不舍,一进长安,分别的时候还是到了。 王宝钏早有准备,两人单独待在马车上,把袁宵送走,她才下了车,对等候在这里的官员道,“回宫。” 这一次将代战公主带回来,她不但是要回宫复命,还要借此机会,清理掉自己前路上的障碍,将这皇太女的位置坐得更稳。而被王宝钏选中的靶子,就是跟薛平贵有仇,且一直在王允身边撺掇着他行事的魏虎。 不出王宝钏的预料,一行人才刚刚回宫,见到王允,还不等道一声乏,魏虎就率先发难,质问她为何要将代战公主带回来。若只是代战公主一人就罢了,偏偏王宝钏还允许代战公主带了数千人的军队随行,对大唐而言显然是个巨大的威胁。 “魏左参这话说得好笑,西凉有与大唐交好之意,代战公主自愿入京朝贺,难道要拒之门外?”王宝钏毫不客气地反问。 魏虎立刻反唇相讥,“这只是你一家之言。谁知道你是否私底下与这代战公主有什么勾连?” 王宝钏闻言,微微笑道,“魏左参这么说,也不能算错。因为今日,我正是要借代战公主手下的人,行那清君侧之事!”她说着,眉眼一厉,高声喝道,“来人,将魏虎拿下!” 魏虎显然没想到她会一回来就动手,且是在光天化日之下,重重宫禁之中,于是立刻毫无反抗之力地被抓住。 他张口就要叱骂,却被王宝钏令人堵了嘴,直接带上殿去。 王允当日本就是被魏虎撺掇着才做了这篡位谋逆之事,登上皇位之后,也是一直战战兢兢,生怕事有不谐。王宝钏解决了西凉这个大患,携着大功还朝,又是自己的亲女,他自然也要稍让三分。 因此即便她当着自己的面,要处置魏虎,王允也不过是劝说了两句,见她铁了心,便丢开了。 又有代战公主在场,即便旁人想说什么,也只得暂且按捺住,待两国结盟已毕,代战公主离开了,才好清算。 谁知王宝钏对此早有准备,将代战公主留了又留,转眼竟是半年过去。两人平日里得空就切磋练兵之事,于是等代战公主离开时,王宝钏麾下也有了一支绝对忠诚的锋锐之师,让人不敢轻举妄动。 直到此时,王宝钏才动手处置了魏虎,并且挟着这份威势,以皇太女的身份,逐渐将朝政接手了过来。 一年之后,王允重病驾崩,皇太女登基,正式拉开了一场盛世的序幕。 第32章 安危 眩晕过后,袁宵出现在了出租屋里。 她在大唐跟着王宝钏东奔西跑,经过了一段不短的时间,但在这里,时间过去了还不到一个小时。 虽然是深夜,但十娘和霍小玉送走两人之后并没有去休息,而是留在这里等待,这会儿一见袁宵出现,便立刻眼巴巴地看了过来。 见她独身一人,霍小玉不由惊讶道,“三姐呢?没有跟袁姑娘一起回来么?” 杜十娘虽然又漂亮又能干,还兼任知心姐姐,但正因为她什么都看得通透,霍小玉不免有些怕她,平日倒是对王宝钏更亲近些,发现她没有回来,自然难以接受。 倒是早就已经猜到的杜十娘,只是微微蹙了蹙眉,叹一口气,却没有提起这个,而是问道,“那边的情形如何?” “不好。”袁宵皱着眉头,三言两语将那边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不安地道,“她早就想好要在这时候送我走,不叫我掺和后面的事,只怕会有些危险。” “这倒不至于,”杜十娘若有所思道,“依我看,三姐应该有几分把握,只是怕一时顾不上你,反倒叫人钻了空子。这个时候,她身边若是有了弱点,反而不能全力以赴。送你走,想来是这个意思。” -- 第43页 “当真?”袁宵连忙追问。 杜十娘点头,“她既然带着代战公主回去,想的就是借力打力,便是没有十成把握,至少人身安全上可以放心。” 袁宵这才舒了一口气,“那就好。” 只要王宝钏没事,她自己是否留在那边,倒不重要了。如果因为自己拖了后腿,给她惹来麻烦,反而更于心不安。 杜十娘拍了拍她的肩,没有多说。 她这番话,固然是从情理上推测,但也有一多半是为了安慰袁宵。 只要当事人心愿了结,就能穿回来,这个猜测是杜十娘先提出来的。但她觉得,王宝钏一试便成功,固然是因为摸到了这规律,但更有可能,那本书也在有意识地保护袁宵的安全,所以才会如此及时地将她送回来。 她也好,王宝钏也好,乃至那本书也好,都希望袁宵能安安稳稳的。 因为在这一场场奇遇之中,她才是哪个核心。便不为自己,为之前和之后得到奇遇的其他薄命女子,也得将她的安危放在首位。 但这种话,就不必与袁宵说明白了,免得她心里不好受。 三人又商议了一番,但到底袁宵回来了王宝钏的世界之后会怎么发展,谁也不敢确定。夜已经深了,三人也只好各自揣着担忧与疑虑去睡。 等第二日醒来,就又是新的一天了。 她们不会忘了王宝钏的存在,也会在心里默默地为她起步,但日子总要往前走,人也总要往前看。 话说王宝钏离开之后,霍小玉倒是独自闷闷不乐了两日。 能够被那本书选中,让袁宵带回来的女子,自然都是聪明灵秀之辈,见了别人的遭遇,不免就会感怀自身。 霍小玉之前就从袁宵那里得知,以后还有机会回去自己的世界。她自己心心念念,也是必要回去的。但此刻见了王宝钏的遭遇,才终于有了真实感,并且感同身受地去设想,若自己回去的那一天,又该如何处置那个世界的一切? 她与李益自然是曾经好过的。但到了现在,霍小玉已然明白,回去只是开始。 她与李益之间早就走到了绝路,即便自己养好了身体,回到大唐,也难有再续前缘的可能。 不再抱着妄想,人自然也就清醒了。 她原来只恨自己没有那样的福分跟李益过一辈子,于是心里对李益将来的妻妾又妒又恨。所 以临终之前,对这些人发下了最恶毒的诅咒,要她们终身不得安宁。 如今结识了几个同样被男人辜负的女子,又在现代接受了不少新思想,霍小玉才意识到,自己的这种念头有多狭隘,对那几个女子又是多么的残忍。 错的并不是她们,最后却要由她们来承担这份恨意,着实没有道理。 只是她毕竟性情太弱,对李益又是一片真情,若要她将这恨意转到他身上,也是千难万难。 偏偏她自己已经意识到,这件事里错的人唯有一人,于是心下越发苦楚。 因了这样的缘故,霍小玉甚至开始对回去的事生出排斥的念头。不去想,不去面对,也许就不需要非得给出一个答案和结果。 她做不到像杜十娘这样洒脱,把自己的根说抛就抛下,更做不到像王宝钏那样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即便见识了现代社会,也依旧能坚定回去的决心。 袁宵只以为她是在为王宝钏担忧,劝解了几次也就丢过了。 倒是杜十娘心思敏锐,察觉到了她真实的想法。寻了个机会,不免又找她谈了几次话。不过如今霍小玉的态度滴水不漏,杜十娘很快就发现自己的说教并无意义,也就不勉强了。 虽然霍小玉的态度不乏逃避的意思,但还会思考就好。 有些事,总得自己走过来才行,在那之前,多花些时间去想,也不是坏事。 在那之前,说得再多,她只怕也听不进去。 日子只要还在继续,那就各人有各人的烦恼。而袁宵的烦恼,无疑是其中最接地气最现实的:跟着王宝钏在大唐耽搁了一段不短的时间,课堂上学的东西基本都放下了,而且心思也变得散漫浮躁,再回到学校里,总觉得自己处处格格不入。 最可怕的是,短暂假期结束之后的摸底考试,她的成绩大幅下滑,已经到了老师觉得要请家长的程度。 去开会的是老妈。 回来之后,她的脸色很不好看。虽然一句斥责的话都没说,但袁宵还是万分惭愧,主动认错。 其实父母在成绩上,对她的要求并不高。 袁宵不管在班级还是年纪乃至全省大排名里,都是中游水平,二本没问题,一本有困难的程度。所以父母对她的期望,也就是考上普通的二本大学,挑个就业比较热门的专业,混四年出来,能找份工作养活自己就好。 非常脚踏实地了。 袁宵自己也明白这一点,平时成绩也很稳定,所以爸妈基本不过问她学习上的事,由得她自己安排。但在进入高三的关键时刻,出了这样的篓子,显然不能不管了。 第33章 新的客人 别说爸妈,就是袁宵自己,也被这成绩闪了一下。 并且油然生出一股强烈的危机感。 她本来以为自己的成绩很稳定,就算两三个月不学习也不会怎么影响——事实上,从小到大,她都是这么过来的,在学校的时候按部就班学习,放了寒暑假就憨吃傻玩,学的东西全都还给老师。 -- 第44页 就这样,还是一路顺风顺水地过来了,没出过任何纰漏。 所以袁宵一直怀疑自己身上有个“成绩中等buff”,学不学好像都是那个样子。也因为这个奇葩的念头,她在学习上心态一直十分轻松,倒是误打误撞地让自己的成绩一直保持着十分稳定的水平,几乎没什么波动。 但是现在,血淋淋的教训就摆在面前,让袁宵清楚地知道,“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古话,不是说着玩的。 她以前的感觉,都是错觉。 大抵因为从小是被放养长大的,袁宵从来就是个很省心的孩子,心智上也比普通孩子要成熟一些。 她从小就知道,父母给自己所谓的自由是有条件的,那就是她也应该旅行自己的责任,完成一个孩子能够也必须完成的部分:好好学习。 所以在发现自己现在的状态之后,她立刻意识到,自己应该收收心,把精力放在学习上了。 不管怎么说,好歹把高三这一年对付过去,考上一个说得过去的大学。 这么一想,袁宵也不免有些头疼,暗道这本书来得不是时候。怎么偏偏就选在了高三这个关键时期呢?让她在繁重的学习任务之外,还得分出精力去做兼职。 要是个个都像杜十娘那样快刀斩乱麻,几天时间就把问题解决还好,如果每个世界都像王宝钏的世界那样,少则三五个月,长则三年五载,那她还怎么兼顾自己的学习? 怕不是去了另一个世界回来,连基础知识都忘得差不多了。 不过再转念一想,袁宵又意识到,自己是在学了《杜十娘怒沉百宝箱》这篇课文之后,才在书店买到了那本《三刻拍案惊奇》。从逻辑上来说,这是理所应当的。 所以,也许应该怪负责编写课本的专家们,偏偏把这篇课文放在了高二下学期? 或许,以后也可以考虑,去其他世界的时候顺便带上课本和习题册。——学习的事情要抓紧,就算是在另一个世界,也一刻不能放松。而且在异世界,一天等于现实的一分钟,也就是说,去了多久,她就能比别人多出多久的学习时间。 想想还真是很励志呢。 ——才怪。 只要一想到自己的未来要被无数习题集包围,没有任何喘息的机会,袁宵就不由感到了几分绝望。 感叹一番之后,她还是不得不翻开练习册,开始刷题。 好在“成绩中等效应”似乎还在她身上起效,埋头刷了一个月的题并非毫无意义。一个月之后的月考,袁宵再次回到了自己原本的排名,这才大大松了一口气。 这一个月里没有出现任何意外,生活非常平静安稳。 王宝钏虽然离开了,但霍小玉出现,补上了她在杜十娘直播间的位置。 虽然一部分喜爱王宝钏的观众不免失望,但霍小玉美貌度超过王宝钏,又比她年轻,还是个才貌气度都十分出众的才女,吸引的粉丝反而比王宝钏还多。 尤其霍小玉虽然从小也是锦衣玉食长大的,后来又沦落 风尘,但也许是因为培养理念不同,她虽然也该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小姐,实际上却做得一手好菜。 而且她会做的菜,味道如何且不提,卖相必然是一等一的,而且大部分都还包含着一两个文化典故,显得极有内涵、逼格满满,自然也备受追捧,倒是让直播间变得更热闹了,颇有蒸蒸日上的势头。 然而该来的总是会来。 在某个并没有任何特殊的日子里,袁宵再次感觉到了,来自那本书的吸力。 又有新的客人要来了。 虽然开玩笑说要带习题过去,但这天晚上,袁宵来到出租屋时,却还是只抱着一本《三刻拍案惊奇》。 第一次过去,往往可以在短时间内把人带回来,不用考虑这些。而且,虽然之前的经历都还算和平,没有遇到太大的问题,但按照杜十娘和袁宵的推测,未必每个世界都是这样。带太多东西在身上,反而是累赘。 时间来到午夜,准时准点,袁宵被吸入另一个世界。 一见眼前的场景,她就不由瞳孔一缩,顾不得弄清楚各种信息,连滚带爬地跑过去,抱住了那双从房梁上垂下来的腿,艰难地把人举起。 是的,袁宵来到了一个悬梁自尽现场。 再晚那么一丢丢时间,只怕房梁上吊着的那位,就该奔赴黄泉了。 不过现在似乎也没有好多少,虽然袁宵及时抱住了对方的双腿,把人举了起来。但是要把对方的头从柔软的绸缎里弄出来,这个姿势显然办不到。而她又更不可能松开手去解开绳扣。 于是就形成了一个非常尴尬的僵持场面。 袁宵毕竟只是个普通人,双臂根本没有太大的力量,为了避免对方被勒死,必须要尽可能地让自己的双臂受力,把人举起来,不敢稍微放松。但这个姿势,她只维持了一分钟的时间,就开始觉得难以承受。 如果没办法打破这个僵局,只要她稍微松手,这人还是逃不过必死的局面。 好在就在这时候,门外突然响起了敲门声。 袁宵大大地松了一口气,终于意识到自己其实还有呼救这个选择,连忙扬声道,“来人,救命!” 这个时候,她已经顾不上会不会暴露自身存在的问题了,毕竟救人要紧。再说自己反正很快就会回现实世界去,至于这边留下的烂摊子,可以回到那边之后在慢慢想办法,徐徐图之,寻觅万全的应对之策。 -- 第45页 也许是她的叫声太凄厉了,门外的人意识到不对劲,立刻开始大力撞击,很快就破门而入。 袁宵背对着门,并不知道来人是谁,只能扯着嗓子喊,“快快快,我已经抱不住了,先把人放下来!” “铮”的一声,应该是拔剑出鞘的声音。 下一瞬,房梁上悬着的丝绸应声而断。 第34章 杨贵妃 袁宵抱着人在地上滚了一圈,才卸去了突然坠下来的力道。 即便如此,她还是觉得最先接触地面的背部被撞得生疼,忍不住发出了“嘶”的一声。 但旋即,她的注意力就被旁边的人吸引了过去。身着甲胄的将军大步走到她身边蹲下,小心翼翼将悬梁之人从她怀里抱出去,声音焦急地呼唤,“贵妃娘娘!” 贵妃? 袁宵视线一转,落到了那女子身上。因为她自己现在也是躺在地上的姿势,那女子头部又被小心护住,所以看不见脸。但只看对方身上做工细致,精美繁复的凤袍,便知道身份绝对十分贵重。 她应该就是自己这一回的目标了。 上下五千年历史里,贵妃虽然多不胜数,但是能够跟“悬梁自缢”这个词关联在一起的,却没有几个。 袁宵一听到这个称呼,第一时间便想到了一个人:唐明皇李隆基的贵妃,安史之乱后被逼在马嵬自缢的杨玉环!作为古代四大美人之一,她应该也是古往今来贵妃中的第一人了。 想到这里,原先甚至顾不得自己身上的头疼,激动的坐了起来,伸着脖子去看杨玉环的长相。 这可是杨贵妃呀! 甚至不需要任何言语去描述,只需要听到这个称呼,似乎就能在人眼前掀开一个波澜壮阔的时代,一段荡气回肠的故事。 袁宵怎么都没想到,自己这一回要接待的人,竟然是杨玉环。 如果说之前看到那些只是出现在传奇故事中的女子,她还勉强能够保持镇定的话,现在看到这种历史书上才会出现的存在,袁宵已经有点儿不知所措了。 虽然她有点埋怨那本书把她的生活搞得乱七八糟,但袁宵也不能不承认,这本书同样给她带来了一份十分奇妙的际遇,让她能够接触到自己原本平凡生活中,根本不可能接触到的种种人和物。 杨玉环此刻被那将军半搂在怀里,只有半张侧脸对着袁宵。 但即便如此,在看到她的侧脸时,袁宵还是下意识的屏住了呼吸,脑子里的念头尽数湮灭,变成了一片空白。 造物是偏心的,总会格外钟爱某些生命,这一点袁宵早就已经知道。 不提她生活的时代能隔着屏幕见识到的各种美人,就说她认识的杜十娘,王宝钏和霍小玉,都是难得一见的大美人,也曾经让袁宵惊艳得说不出话来。但与杨贵妃一比,却似乎又少了点什么。 □□和气场,说起来是非常玄的东西,但在某些人身上,却又是的的确确存在的。 好在袁宵本来就见多识广,近来的诸多奇遇又将她的心理承受能力大幅提高,虽然震惊,但还是很快就回过神来,意识到他们现在其实并不安全。 白居易在诗里写:六军不发无奈何,宛转蛾眉马前死。 杨玉环在马嵬坡下自缢,是因为被当成了红颜祸水,随扈玄宗出逃的将士哗变,逼迫玄宗杀死她和国舅杨国忠。 也许是不忍心对这样的美人下手,所以玄宗才赐她自缢而死。 这房间里此刻没有人,但想必很快就会有人过来检查。 这么一想,袁宵也顾不得发呆了,连忙爬过去抓住杨玉环的一只手,低声道,“我们得先离开这里。” 铁甲银盔的将军抬头看了她一眼,似乎将她当成了杨贵妃的侍女,并没有产生疑惑。 他显然也很 清楚现在的状况,所以点点头,抱起杨贵妃就要往外走。 袁宵连忙一把将人抓住,有些怀疑地问,“我们现在能出得去吗?” 倒不是她怀疑这个人,虽然不知道对方的身份,但现在应该就连底层士兵也知道杨玉环要死了。此人既然在这个时候赶来,应该就是为了救人。 按理说这人竟然出现在这里,应该是做了某些准备的。但这可是万军阵中,由不得袁宵不谨慎。 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她完全可以凭借那本书,带着杨玉环回现代去,根本不用出门涉险。 万一一出去就对上一排披甲执锐的士兵和明晃晃的兵器,该怎么办? 果然,听到她的问题,那位将军脚步微微一顿,转过身来,将杨玉环塞到了袁宵手里,“待会儿我会将其他人引走,你带着娘娘离开。” 袁宵虽然下意识地伸手去接,但下一瞬又忍不住把人放到了地上,只是半扶着。抬起头对上对方的视线,她不由有些尴尬,“我恐怕没力气抱着娘娘离开。” 虽然她先后见过的王宝钏和霍小玉的确都长得袅袅婷婷、身材瘦削,但唐朝确实是个以胖为美的朝代来着。杨妃更是其中的佼佼者,身材丰满绰约。 以袁宵的力气,要抱着她离开,显然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年轻的将军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并因此陷入了短暂的愣怔之中。 袁宵本来以为他会有办法。 因为她忽然想起来,在野史传说中,也有说杨玉环没有死,而是被人秘密偷偷运出去的。有说她流落日本,有说她流落美洲,种种传说十分玄奇。 -- 第46页 虽然袁宵觉得,那极有可能是后人出于对杨贵妃的同情和向往,编撰出来的故事,但也不能说一点可能都没有。 万一是真的呢? 如果这人是有计划的过来救人,那么必然会有后续安排。 然而看对方愣怔的样子,很显然根本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只是凭着一时冲动行事。 不过一愣之后,他也回过神来,见袁宵扶着杨贵妃躺了下来,便低声道,“你先陪娘娘待在此处,我去设法。” 不等袁宵开口,他已经开了门,匆匆出去了。袁宵往门的方向看了一眼,又去看杨贵妃,眼睛忽然一亮,决定趁着没人,先把杨贵妃叫醒。 把人叫醒,只要得到对方的首肯,她就可以直接把人带回现代去了,根本不用东躲西藏的逃避。 掐了两下人没有醒,袁宵不免有些慌张。 视线扫过对方脖子上青紫的痕迹,她才突然反应过来,对方现在处于休克状态,要做的应该是心脏复苏术。 她拍了拍脑门,连忙将人平躺着放回地上,开始施救。 也许是因为袁宵出现得太及时,杨玉环并没有受到致命的伤害,只是短时间内闭过气去。所以袁宵才刚刚按压了几下心脏,正准备做人工呼吸,她就咳嗽着苏醒了过来。 第35章 跟我走吧 “好了,现在可以说了吧,你到底是什么人?”杨玉环靠坐在椅子上,静静地凝视着袁宵。 她的嗓子还有些哑,语气也有些弱,很显然身体到底还是受到了伤害。但只这么靠着,就自有一段风度,开口说话时语气不疾不徐,又带着某种无法言表的笃定,叫人下意识地不敢有所隐瞒和欺骗。 “我叫袁宵,是来救你的人。”袁宵诚恳地看着她,“这事解释起来太麻烦了,等到安全的地方我再慢慢说给你听。当务之急,咱们还是要先离开这儿。” “是谁派你来的?”杨玉环却没有动,又问。 “没有谁派我来。非要说的话,应该是命运吧。”袁宵说,“命运派我来带你离开。” 但杨玉环显然没法理解她的说辞,她轻轻摇了摇头,眉宇间露出一点轻愁,面色却还是平静的,语气也是,“陛下不让我活下去,你又能带我去哪里?” 天下之大,但世间已经没有她的容身之处了。 “去他找不到也管不到的地方。”袁宵说,“只要你答应,我就能带你走。” “天下哪有这样的地方?”杨玉环失笑,“陛下是天下共主,只要他想找,总能找到的。届时还要连累你们,又是何苦?” 袁宵一时无话。 她没说想不想走,也没问能不能走,只是分析走了之后的结果。 如此理智,如此冷静,把什么都看在眼睛里,反倒让袁宵不知该说什么了。 “其实现在这样也好。”杨玉环又说,“一经丧乱,还能安安稳稳活着的人,又有几人呢?如此想来,我这个结局,倒也还不算坏。” 说话时,她的态度轻松,不像是要赴死,倒像是在议论什么无关紧要的小事。 袁宵愣了一会儿,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如果这件事不会牵连到任何人呢?” 不等杨玉环说话,她又急忙道,“刚才那位将军不认识我,或许是把我当成了娘娘的侍女。但这一回陛下出宫,本来就没带多少人,娘娘身边跟着谁,您心里应该清楚。我能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个屋子里,却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娘娘就不觉得奇怪吗?” 杨玉环闻言微微一震,似乎终于有被说动的迹象。 袁宵满心激动,立刻又承诺道,“我可以保证,绝对不会牵连到任何人。而且我们去的地方,陛下就是把天翻过来,也绝对找不到。” “我……”杨玉环显然已经被他说动了,正要答应,却听得外面甲胄声响,已经有人过来了。 她神色微微一变,摇头道,“来不及了。” “只要娘娘点个头就可以!”袁宵也知道时间紧迫,连忙催促道,一边上前拉住杨玉环的手。 然而下一瞬,门就被推开了。 铁甲银盔的将军迈步走了进来,却并未入内,只在门口停驻,侧过身,微微躬身去迎身后之人。这姿势让袁宵的心不由一跳,抬眼看去,便见进来的是个面白无须的宦者,绫罗裹身、面上还涂了脂粉,一进屋就带来一阵淡淡香风。 他快步走到杨玉环面前,躬下身子,“娘娘。” “力士来了。”杨玉环没有起身,保持着斜靠在椅子上的姿势,幽幽地注视着他,“是否陛下催促了?” “并未。”高力士连忙垂下头道,“只是老奴不放心,赶来瞧瞧。” “那白绫不堪用,已经断了,换一 条吧。”杨玉环淡淡道。 “老奴万死!”高力士砰地一下跪了下去,朝杨玉环磕了个头,“陛下实不忍见娘娘香消玉殒,奴婢等亦感同身受。那白绫既然断了,便是天意。天意如此,老奴斗胆,恳请娘娘诈死,离了此地,待诸事安稳,再图后事。” 六军哗变,是必然容不得杨玉环继续活下去的。便是陛下,亦无可如何,这是杨玉环唯一的生路了。 但高力士是皇帝的心腹,能说出这一番话,也大出杨玉环的意料。她怔怔地看了他一会儿,脸上露出一个似哭死笑的表情,但旋即便受敛起来,淡淡道,“纵然力士有护我之心,只怕重重军阵之中,难以遮掩。” -- 第47页 将士们既然要她死,必然有人前来验看,而且极有可能是大将军陈玄礼。旁人能瞒,却瞒不过他去。 高力士指着那铁甲银盔的小将军道,“娘娘放心,大将军也是骑虎难下,情非得已。届时陈宣将军会设法拖住他,有老奴在,必然万无一失。” “也罢。”杨玉环轻叹一声,“便看你们这份心,我也推托不得了。” 她说着,又看了袁宵一眼,才道,“这丫头也跟着我,就请力士安排罢。” “老奴省得。”高力士小心地从怀中摸出一个瓷瓶,双手捧着奉与杨玉环,“这是假死之药,还请娘娘服下。待得离了此处,老奴再伺候娘娘服下解药。” 袁宵闻言,顿时瞪大了眼睛,下意识地上前一步,就要开口反驳。 这世上哪有吃了就气息全无,服下解药又能活过来的假死药?要知道,人只要失去呼吸,五脏六腑或许尚能支撑片刻,但大脑失去供血供氧,只需极短的时间便会死亡。心脏复苏术,归根结底是要给大脑输血输氧罢了。 袁宵本以为高力士是来救杨贵妃的,此刻见他拿出这瓶显然早就准备好的药,心下却不由得生出一个可怕的猜测。 这猜测如此荒唐,让她脸色发白,身体也跟着轻轻颤抖起来。 但下一瞬,杨玉环清凌凌的视线扫过来,袁宵一个激灵,立刻清醒了过来。 她都能猜到的事,杨玉环那么聪明,早就将一切看在眼里,怎么会猜不到?但此时此刻,她们根本没有别的选择。 她只能站在原地,眼睁睁看着杨玉环取下瓷瓶的塞子,袖子半遮,一仰脖子就将之吞服了下去。 一滴液体沾在了她的唇上,被她用春葱般的手指抹去。高力士一直盯着她的动作,至此才微微放松了些,低声道,“娘娘稍候,老奴出去安排人手。” 第36章 她知道 高力士带着那叫陈宣的小将军一走,袁宵便立刻大步走过去,在杨玉环身侧跪下来,伸手就要去掰开她的嘴,“你知不知道自己服下的是什么?快吐出来!现在吐出来也许还有救!” 杨玉环虽然看起来没事,然而之前的窒息到底还是给她的身体带来了伤害,这会儿其实有些喘不上气,所以只能靠在椅背上不动,就是为了稍微缓和一下。 所以袁宵的手伸过来,她竟有些避不开的意思,只能微微偏头,做出避让的姿势,低声道,“不必了。” “什么不必了?”袁宵快哭出来了,拼命去掰她的下颌。她又惊又怕,几乎是崩溃地喊出来,“你快吐出来,不然会死人的!” 杨玉环未必不知道这一点,但被袁宵这么直白地喊出来,她的眼神还是不由一黯,旋即又含笑摇头,轻轻咳嗽了两声,认真地道,“现在还不是时候。” 袁宵本来不是太明白她话中的意思,但对上杨玉环的视线,却一下子就清醒了。 就像最冷的冬天,一盆雪水兜头浇下,那种透心的凉。 她知道,她都知道。 这世上本来也没什么假死药,不过是为了安她的心,故意杜撰这么个名头,骗她从容赴死。 人命关天,兹事体大,何况还牵涉到一位贵妃,这件事绝不可能是高力士擅做主张,他也不敢做这样的主。 背后是谁的命令,不问可知。 不是六军将士容不下她,是李隆基要杨玉环死。 袁宵虽然来自和平年代,但之前也不是没有面对过濒死的情景。第一回 见杜十娘,她就差点儿溺水而亡。但当时,她也没有这种心惊肉跳、浑身发冷的感觉。 她不知道对方是不忍见杨玉环自缢,还是因为陈宣将军救了杨玉环,不能再赐一条白绫才想出了这个法子。 单从表面上看,这种安排似乎十分体贴,让杨玉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死去,免了多少惊慌痛苦,实际上却是一种欺骗。 可是,能骗得了杨玉环,还能骗得了自己吗? 想出这个主意的人,心肠必然极冷极硬,还要装出一副柔善的面孔来。 袁宵握着杨玉环的手,不断深呼吸,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这个时候,愤恨与慌乱毫无意义,只有冷静下来,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对了,洗胃……中毒之后洗胃是效果最好的办法! “趁着现在没人,你跟我走吧。”袁宵攥紧杨玉环的手,目中忽然迸射出希望的光彩,“我带你回去,只要去医院洗胃就没事了!我们现在就走!” “不行了。”杨玉环摇了摇头,坚定地将自己的手挣了出去,“已经迟了。” “为什么?”袁宵不解。 刚才,高力士没来的时候,杨玉环明明已经对自己的提议心动。那时可以,为什么现在就不行? 杨玉环微微侧过头来,看了她一眼。即便是在这个时候,她脸上的神色仍旧是安静的,眼中甚至还蕴着点点笑意,“傻孩子,方才咱们若走了,神不知鬼不觉,也就罢了。此刻高力士既然来了,陛下便已经知情。我若是走了,这里又该如何收场?” 李隆基既然为她选了一条路,那她就必须要走完。 哪怕她死了,也得抬着她的尸体,走完这条路才行,否则此事就不算了结。 袁宵不知道对方用的是哪一种药,但见效的速 度却不慢,杨玉环一句话没有说完,整个人已经陷入混沌之中,声音也渐渐低了下去,最后几个字,袁宵甚至是凑到她嘴边才听清的。 -- 第48页 “娘娘!”袁宵心慌地叫了一声。 高力士正好及时带着人回来,见此情景,似乎毫不意外。他自己伸手将袁宵拉到一边,随意安抚了两句,就命那些人将杨玉环装入临时预备的薄木棺中抬走。 袁宵腿一软,跌坐在了地上,视线茫然地在室内移动,忽然一凝。 她看到了那个装药的瓷瓶。杨玉环服药之后,就随手将之丢开了,这会儿滚到了角落里,安静地躺在那处。 袁宵手脚并用地爬过去,将瓶子捡起来放在自己的口袋里,这才抱着那本《三刻拍案惊奇》跟了上去。 虽然不知道高力士要派人把杨玉环送到哪里去,但是她必须要跟上,然后在其他人离开的第一时间,将杨玉环带回现代去!只有这样,她才有一线生机。 没一会儿袁宵就赶了上去。 不是她走得快,而是棺木停了下来,正在接受一位身着甲胄的将军的验看,陈宣跟在他身后。 她猜测那应该就是那位陈玄礼大将军了。 果然,棺木才打开,陈玄礼扫了一眼,尚未来得及细看,陈宣就忽然上前一步,在他耳畔说了一句什么话。陈玄礼眉头皱了起来,扫了一眼棺木,便转身匆匆离开。 接下来一路畅通无阻,高力士一直跟着他们,直到将杨玉环的棺木安顿在附近一栋废弃的房屋之中。 留下袁宵在这里照看,他就匆匆转身回去了,想来是要去李隆基那边复命。 人一走,袁宵立刻打开棺木。果然,这一回或许是因为杨玉环已经失去意识,那本书顺利发出了吸力,要将两人送回去。 熟悉的晕眩过后,袁宵抱着杨玉环出现在了出租屋里。 杜十娘和霍小玉照例在这里守着,一见她们二人,连忙拥上来问,“情形如何?” “快打电话,叫救护车!”袁宵连忙大声喊道。 杜十娘面色一变,但她见识很广,一看杨玉环的脸色,已经猜到了几分,也顾不得别的,连忙掏出手机拨了120。 她打电话的功夫,袁宵已经按着杨玉环的喉咙,帮助她催吐了一次。这□□的药效似乎很好,也不知道能不能等到医院,得先处理一下。 杜十娘走过去帮忙,一边问,“她是谁?” “杨贵妃!”袁宵的声音已经有些哽咽,回到熟悉的地方,见到熟悉的人,之前被她压下去的害怕又涌了上来。 杜十娘立刻按住她的肩膀,“别慌,古代的□□基本上都是草本植物制成,萃取手段有限,毒性也不会太强,还来得及。” 袁宵点点头,她又说,“我们现在得把她搬出去,等救护车。” 第37章 千金一诺 袁宵没有多想,听见杜十娘的话,连忙点头,“对对对,出去等快些。” 杜十娘朝霍小玉示意,让她过来帮忙,自己则拿着手机走到一边,又拨了个电话出去。 幸好她们的住处虽然不在市中心,但距离人民医院却不远,下楼没多久,就听见了救护车的鸣叫声。 正好杜十娘从后面赶了过来,她匆匆走到两人面前,先看了一眼杨玉环的脸色,才低声交代道,“记住,待会儿医院那边问起来,就说我们跟她不认识,只是好心救了人。” “什么?”袁宵脑子里塞了太多东西,有些回不过神来。 但刚刚拿到了自己新身份证的霍小玉,却已经反映了过来,“我们从异世过来,本是身份不明之人。如今我和十娘已经拿到了身份证,杨妃却没有。若说是亲友,医院和警察查起来,只怕……” 查到杨玉环是个黑户还不可怕,就怕连带她们也被怀疑。 虽然按照杜十娘的说法,他们的身份证来源绝对正当,可以通过公安系统的检测。但毕竟是刚刚弄出来的,要说真的一点痕迹都没有,也不可能。 所以经不住查。 最好就是先假装大家并不认识,争取一段缓冲的时间。因为杨玉环现在的状态,在找不到亲友的情况下,只要她们肯垫付医药费,就会先进行急救,其他的等她醒过来再说。 如此,就可以争取到一段时间了。 如果能在这段时间将杨玉环的身份问题解决,也就不会有任何问题。等她出了院,跟“救命恩人”们走得近就是很正常的事了,也不影响她们后续的往来。 可以说是考虑到了方方面面。 袁宵自己脑子里一团浆糊,只顾着着急担心,根本顾不上去想这些,听到霍小玉的解释,才豁然开朗,不由庆幸地看向杜十娘,“十娘,幸好有你在,不然这么多事,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应该的,这些事总不能都压到你身上。”十娘微笑着拍了拍她的肩,“现在先别想这么多。” 两句话的时间,救护车已经到了近前,杜十娘上前交涉,很快就有戴着口罩穿着白大褂的人抬着担架过来,将杨玉环运上了救护车,并在车上实施了紧急急救。 到了医院之后,又是好一阵子忙乱。袁宵将自己带回来的那个瓶子交给医生,检测之后很快确定毒素来源,并在洗胃之后注射相应的药剂。等人从急救室推出来时,杨玉环已经恢复了各项生命指征。 唯一比较让袁宵紧张的,就是因为杨玉环本人身上没有手机和证件,脖颈出还有被绳状物勒过的痕迹,看上去很像是被人袭击,所以医院方面虽然尚未确定她到底是误食、被害还是自杀,却还是报了警。 -- 第49页 好在“见义勇为”的三人统一了口径,倒是也没有引起什么怀疑。毕竟她们看上去就不像是坏人的样子。 不知道是不是古人免疫力比较低下,按照医生的说法,她中的毒并不强,但是杨玉环却一直没有醒过来。 派出所那边派了一个民警在这边了一上午,见她还没有清醒的迹象,只能交代医院等人醒了就打电话,到时候再派人过来。——派出所一天要处理几百件鸡毛蒜皮的小事,人手严重不足,不能浪费在这里。 …… 医院里一下子来了三个堪比大明星的美女,自然引起了住院部上上下下的议论,甚至还有不少其他科室的护士们偷空跑过来看。 得知其实她们并不认识,那个还在昏睡的美人是被其他两人救下来送医的,而且因为对方身上没有任何能证明身份的东西,也找不到家人,还特意留在这里照看,所有人更是赞叹不已。 人美心善,怎不叫人喜欢? 尤其杜十娘态度和悦,进出病房时,总会跟医生护士们寒暄几句,轻言细语的,声音又好听,态度有柔和,让人不由自主地亲近。 所以这天下午,有个一看就很有钱的小姐姐来到护士站,指名道姓说要找杜媺,立刻有护士热情地带着她去了杨玉环的病房。 当时袁宵正准备回家一趟,在父母跟前晃一晃,表明他们的女儿还没失踪,一开门,正好跟要伸手推门的人对上了视线,她有些惊讶地看了对方一眼,又看了看站在她身侧的护士,“请问找谁?” 因为美人效应,不但护士们没事找事会过来看一眼,还有不少病人和家属也会来凑热闹,所以杜十娘索性要了个单间。 反正她们现在并不缺住院几天的钱。 送医之前,未免引起注意,她们已经给杨玉环换了衣服。不说别的,单是她那一身衣裳首饰,就抵得过这些了,也不用担心她到时候还不起。 所以对方既然要进病房,就不可能是探视其他人。 护士连忙在一边说,“她是来找杜媺的。” “十娘?”袁宵没让人进屋,而是回头喊了一嗓子。 杜十娘闻言走过来,一见站在门口的人,脸上就露出了笑容,“来得比我想的早。”又对袁宵说,“是认识的人,我有件事请她帮忙,因为这边走不开,就让她直接过来了。请她进来吧!” 袁宵这才让开了路。 护士小姐还想留下看热闹,被袁宵客气地拒绝了,只能失落地转身离开。 等她关好门回到屋里,正听见杜十娘道,“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金一诺。不过你们应该更熟悉另一个名字,海誓山盟。” 袁宵脚步一顿,愣住了。 那个土豪粉丝? 她跑到这里来找杜十娘,两人这是要奔现了? 等等,打住! 袁宵先把自己的脑洞堵了堵,这才想起十娘之前的话,“我有件事请她帮忙。” 到现在为止,她所知道的,杜十娘请对方帮忙的事只有一件,就是帮她们弄到了身份证件,而且是一次三张。 而现在……袁宵视线扫过还躺在床上的杨玉环,她们这里显然又多了一个需要解决身份问题的人,而且时间紧任务重,必须要在杨玉环醒来,被警察问话之前办妥。 不愧是十娘,果然靠谱,什么问题都想到了,而且做了安排,否则等现在再去考虑,是绝对赶不上的。 实在是让人不佩服不行。 正这么想着,杜十娘已经问了,“东西可带来了?” 金一诺咧嘴一笑,爽快地点头,“带来了。”一边说,一边翻出皮夹,取了一张卡片递给杜十娘。 袁宵站得近,就着杜十娘的手扫了一眼,正看见“杨玉环”三个字。 第38章 坦白 距离昨夜她将杨玉环带回来,也不过一天罢了。 袁宵记得当时,杜十娘的确是走开打了个电话。现在想来,应该就是打给这个金一诺了。但即便如此,能在短短一日之内就将事情办好,并亲自将这身份证送来,也足见她的能力与用心。 她在心里轻轻舒了一口气,倒是对这金一诺放心了不少,含笑道,“千金一诺,果真是个好名字。” 这话说得有些突兀,但屋子里的人却都能懂。 就算不甚明白的金一诺,也知道必然是夸自己的话。 虽然她没在杜十娘的直播里见过袁宵,但既然是她的朋友,金一诺心里就先有了三分好感,听见人夸自己,她眼睛一亮,唇一抿,脸上露出个有些矜持的笑影来,现出一对浅浅的梨涡,“谬赞了。” 这地主家的傻儿子,看起来似乎的确有几分憨气,但又偏偏憨得讨人喜欢。 杜十娘将身份证收好,也点头道,“辛苦你了。” 金一诺忙道,“不辛苦不辛苦。” 这话真心得很。 她是杜十娘才开直播不久就开始粉她的,而且越粉就越喜欢。可惜杜十娘从来不回私信,就算她把自己砸上了打赏榜第一名似乎也没什么用处,巴巴地捧着无数好东西,人家还不肯收。 所以后来得到杜十娘的回应,金一诺可是欣喜若狂,就盼着彼此的关系更亲近一些,可以请求跟好看的小姐姐面基。 虽然家中豪富、背景深厚,但金一诺教养极好,从来没想过要利用自己的特权做什么。 -- 第50页 在杜十娘的事情上,就更是如此了。杜十娘跟网站签了约,她只需稍稍一查,就能不费吹灰之力弄到她的身份信息和各种资料,但她却从来没想过这么做,谨守着网友的身份绝不逾越。 后来杜十娘委托她办身份证,更是个查询的好机会,但金一诺也没有这么做,更没想过要派人去快递自提柜旁边守着抓人。 杜十娘虽然没有说过,但她却直觉地知道,这些试探性的小动作,只要做了,两人的关系就不可能再如从前一般融洽。 这一回杜十娘要得急,而且要保密,她就主动提出可以亲自把东西送过来,果然成了。 好容易得到了见面的机会,又怎么会觉得辛苦呢? 寒暄一阵,袁宵要回家,杜十娘送她出来。两人出了住院部大楼,袁宵才道,“十娘可是有什么事要说?” 她们之间的关系,根本没必要送来送去。所以杜十娘一说要送她,袁宵就立刻猜到了。只是不知道她要说的是什么,这会儿身边没人了,便主动开口询问。 杜十娘点点头,道,“这事我还没拿定主意,所以想问问你的意思。” “你说。” “我想将我们的事,告知金一诺。”杜十娘道。 袁宵脚步一顿,震惊地转过头去看她。杜十娘也停了下来,同样看着她,脸上的神色十分认真,并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 见此情景,袁宵反倒很快冷静了下来,琢磨起这件事。 她们的事情,要瞒旁人容易,但对经手给她们弄身份证的金一诺而言,必定是疑点重重。何况只是一次两次,还可以当是一时不便,但是谁都不知道之后还会来几个人,到时候少不得还要麻烦金一诺。 人家厚道,但并不是傻子。虽然她没有窥探的意思,但总瞒着她,却 也不是个事。 倒是坦白了,行事比较方便,也不枉金一诺为她们前后奔走的心思。 这事说起来有些离奇,要对外人坦白看似也很冒险,但可操作性其实极高。只要金一诺的人品够好,愿意相信此事,她们就不会有任何危险,还多了一大助力。 所以杜十娘见袁宵沉吟,又道,“此事我也是斟酌过的。一诺的家境十分不凡,以后少不得还有麻烦她的时候。最重要的是她心思纯澈,又不图我们什么,即便知道了也不碍。” “当然,这不是我一人之事,你若是同意,我再同小玉说。等杨妃醒了,也会问过她。” “十娘已然考虑得十分周全了。”袁宵听她这么说,便立刻下定了决心,“你的眼光我是信得过的,既然你觉得她可信,那就照你说的来吧。我们已经十分麻烦她了,瞒着也的确没道理。” 听袁宵称赞自己的眼光,十娘苦笑了一声,摇头道,“这回我不会看错人了。” 袁宵闻言,不由笑了起来。 能毫不避讳地提起,才说明那件事在她心里是真的过去了。一时的失误并不算什么,往后的日子还长呢! 杜十娘一出电梯,就见金一诺正站在窗前,不知看什么。她走过去问了一句,金一诺回过头来,支支吾吾地看着她,涨红了脸说不出话。 杜十娘越过她身后的窗户往外一看,立刻了然。 从这窗户,正好能看到下面的广场和道路。方才,她和袁宵就是从那里走过的。 金一诺在看什么,也就不用问了。 见对方已十分窘迫,杜十娘也没有点破,笑问,“你怎么出来了?” 金一诺这才冷静下来,笑道,“那位病人醒了,我想她们可能有话要说,我在那里不方便,就出来了。” 这时候又心思灵透了。 但杨玉环醒了,杜十娘也是欢喜的,遂笑道,“正好我也有事与她们说,你待会儿再进来吧。若是顺利,回头我还有事要跟你说。” 金一诺心下一跳,不由生出几分期待,傻笑道,“那你去吧。” 霍小玉已经简单跟杨玉环交代了一番情况。重中之重就是之后会有警察过来问话,而她该如何作答。 杨玉环也是水晶心肝的人,发现袁宵果然将自己带到另一个世界,并且果真解了那必死之毒,令自己复生,心中惊叹,同时也添了几分谨慎,只默默将霍小玉的话记下。 杜十娘回来之后,便将坦白的事跟她们说了一遍。霍小玉对杜十娘十分信任,听说她和袁宵商量过,自然没有意见。杨玉环才醒,万事不知,自然也不敢做主,便也点头附和。 杜十娘便笑道,“那我就去跟一诺说。”又对霍小玉道,“贵妃睡了一日,你交代完了,还得尽快让医生来看看才好。” 第39章 我能接受 金一诺抹了一把脸,还有些回不过神来,震惊地道,“所以,你们都是从书里走出来的人?” “不是从书里,是另一个世界。”杜十娘纠正道。 “就是书中世界嘛。”金一诺嘀咕了一句,脸上还残留着几分震惊恍惚之色,但思路却是慢慢转过来了。 作为新时代的女青年,又是个混迹在二次元的资深网友,金一诺也曾遍阅万千网络小说,如何会不知道“穿书”的故事?现在书里的人反穿越过来,似乎也不是那么值得惊讶的事…… 才怪! 她不着痕迹地抬眼打量杜十娘,一时觉得她果然气质独特原来竟是因为这样的原因,一时又觉得这事太玄幻了难以接受,弄得满心纠结。 -- 第51页 金一诺本来也不是能存住心事的人,心里想什么,就都在脸上了。 杜十娘见她这样子,忍不住笑了起来,“我知道这种事对普通人来说很难相信,但我并不想隐瞒你,因此还是说了。你若实在不能接受,我也理解……” “不不不!”不等她说完,金一诺已经急切地打断了她的话,“我、我能接受!” 虽然心里的纠结并没有减少,但杜十娘这番话实在是太熟悉了,接下来必然就是“你是个好人可惜我们有缘无分”的节奏,她绝对不能让对方说出来! 开什么玩笑,她可是费了那么多功夫,好不容易才见到了本人。而也许是少了屏幕阻隔,杜十娘本人比直播时更有魅力十倍,她长得美,性情好,待人接物又如春风拂人,实在比她想象的更好十倍。 她从家里出来之前,表哥告诫过她,有些人网上的表现不过是“人设”,现实里未必有她想的那么完美,也许见到了反而会失望。 但事实证明,她的眼光很好。 见了真人,她非但没有失望,反而更喜欢杜十娘了。 恨不得天天看到她,住在这里不要回去了。这个时候,杜十娘表露出“以后不要再来往”的态度,那可比她是从书里穿出来的人更难以接受! 有了对比,金一诺顿时觉得杜十娘来自另一个世界似乎也不是什么大事了。 何况这么隐秘的事,她竟然一见面就告诉了自己! 这份信任,让金一诺心里美滋滋暖呼呼的。她之前开口说自己能接受时还有些勉强,但这会儿已经转过了弯,语气也真诚了很多,“能养出你这样的人,你那个世界一定很好。” 她的情绪变化,杜十娘如何会察觉不到,闻言笑着感叹道,“这里才好。” 金一诺本来还想商业互吹几句,但转念又一想,杜十娘喜欢这里是好事。她不知道杜十娘是怎么从另一个世界过来的,但是她希望对方能留在这里,不要回去了。 如果她喜欢这个地方,留下的可能性也会大大增加吧? 这么一想,金一诺便觉得心里就像是开出了一片花海,高兴得不知怎么了。 虽然两人现在充其量只能算是普通朋友,杜十娘离开还是留下,似乎也跟她没什么关系,但光是想着以后可以一直这么看着她,就足够金一诺心里欢喜了。 她出了一会儿神,又忍不住好奇地问,“那你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能说吗?” “没什么不能说的,我的故事,你想必也听说过。《杜十娘怒沉百宝箱》,我就是杜十娘。”十娘道。 金一诺吃惊地瞪大了眼睛。虽 然不学无术,但这一篇好歹是高中课文,她当然是学过的,当年也曾无数次在心底为杜十娘愤愤不平,恨李甲有眼无珠,更恨一代名花就此香消玉殒,终究没能得到一个好结局。 怎么也没想到,时隔多年之后,这一点遗憾,会在猝不及防间,被轻轻抹平。 “难怪我那么喜欢你……”她忍不住轻声感叹道,“我以前看你的故事,心里就一直想,要是能改变你的命运就好了。”她顿了顿,眼睛亮了起来,“对了,你说是袁宵把你们带回来的,对吧?我要谢谢她!” 杜十娘也不觉得她这话有什么问题,只是微笑。 金一诺激动完了,又笑看着她,“以后你就留在这边,这里很好的,绝对不会再遇到李甲那样的人渣了!” “对。”杜十娘的眼神柔和了下来,点头应道。 金一诺兀自又高兴了一会儿,才慢慢平静下来,直到这时,她才突然想起自己这次带来的那个身份证,忍不住拉着杜十娘的手,指了指病房的方向,问她,“我才想起来,如果你们都是从其他世界来的,那……里面的那位,真的就是……?” 她甚至有点不敢说出杨玉环三个字。 这个家喻户晓的名字,在整个中国古代历史长河之中,也是个熠熠生辉,叫无数人喜爱向往的存在,国民度高得可怕。这种传说中的人物,一朝竟然出现在了自己面前,实在是叫人不敢置信。 金一诺脸上的表情都有些恍惚起来。 杜十娘点点头,“是她。” 其实杨妃的身份,她也十分吃惊。但她过来的时候,情况实在是太危急,要忙的事情多,这震惊反而被压下去了。等到回过神来,杜十娘也就能坦然接受了。 倒是金一诺的反应,让她瞧着十分有趣。 晚饭时间,袁宵从外面买了饭送来,一群人在病房里吃了一顿简餐,就算是相互见过面了。 而这个时候,杨玉环已经接受过了警方的询问。 她一口咬定自己是捡到了那个漂亮的瓷瓶,闻着里头的东西味道不错,以为可以吃,就尝了一口,完全是误食。至于颈上的痕迹,则是她不小心自己勒到的。 虽然这话假得谁都不信,人人都知道其中还有内情,但她坚持事实如此,警察也没有办法继续查下去。 这种当事人主动遮掩的情况,多半都是家务事,就是警方真的介入了,没准也是无疾而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倒不如直接丢开。 所以确定她能照顾自己,不需要通知亲人过来,警察录了口供就离开了。 第40章 忠犬 杨玉环的身体还有些虚弱,要在医院继续观察两天。好在她只是胃比较弱,行动却不受限制,夜里也不需要留人。 -- 第52页 她现在生物钟还没调整过,还是古代作息,又是个病人,天黑之后,就有了困意。 所以安顿她睡下之后,袁宵回家,杜十娘和霍小玉就领着金一诺回了出租屋。 按理说,金一诺这样的身份、身家,自然不吝啬出一份住酒店的钱。甚至她来的时候,就已经给自己定好了房间,是这座城市最好的四星级酒店。 但当杜十娘问她有没有去处的时候,她却鬼使神差地摇了头。 金一诺是来给她们送东西的,也的确是帮了大忙——警察在询问的过程中,自然也验过杨玉环的身份,如果没有她,事情会相当麻烦。所以她没地方去,杜十娘自然要照料好。 出租屋只有两个房间,一个从前是王宝钏的,如今霍小玉住了。另一个杜十娘住着。所以把金一诺领回去,十娘便安排她暂时跟自己住一间屋子。 金一诺听到她这么说时,兴奋得险些没能控制住自己的表情。但旋即,又有无尽的紧张从她心底冒了出来。 原本以为能找机会过来见一面已经很好了,谁知道还能跟女神睡同一张床? 简直跟做梦似的。 见她站在原地傻笑,杜十娘找了自己的睡衣,把人推进了浴室里,“奔波一日也该累了,沐浴之后就睡吧。” 小姐姐家的浴室,小姐姐的洗发水和沐浴露,小姐姐的睡衣…… 把自己洗白白,换上睡衣的金一诺,感觉自己浑身似乎都沾染了杜十娘的味道,整个人更痴了。从出来之后,基本上杜十娘一个口令一个动作,让进屋就进屋,让上床就上床,让盖被子就盖被子,超听话! 杜十娘本来就喜欢她身上那股纯粹的特质,见到这种傻乎乎的表现,更觉十分可爱。 虽然跟金一诺来往的时间不长,彼此的交情也不算浅,但毕竟是第一天见面,多少有些陌生感。她本来还觉得今晚或许会睡不好,但现在却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躺在床上没一会儿就进入了梦想。 然后做了个十分离奇的梦。 在梦里,杜十娘又回到了行院里。 那一日,她将三百两银子交给老板,意气风发地跟着李甲离开京城,众姐妹都来相送,气氛十分热烈。 像她们这样的烟花女子,要找到一个能依靠终身的男子,并不容易。李甲看上去是个可靠的人,姐妹们替她高兴的同时,自然也各有礼物相赠。 除了十娘自己假托她们送来的那个箱子之外,也有送首饰的,也有送布匹的,也有送脂粉的,最奇怪的是其中一位姐妹,竟然送了她一只小狗。 闺中寂寞,知心人难得,姊妹之中也有养猫狗消遣度日的。但十娘素来不爱这些,也就没有养过。 但毕竟是姐妹所赠,以后山长水远,难得见面,留着也是个念想。所以十娘收下后,也没有丢开手,而是亲自照料。 说来也奇怪,巴掌大的一只小狗,到了杜十娘身边,就吹气一样地长起来了。 买船南下不过一个月的功夫,小奶狗已经长大了好几圈,到她抱不住的程度,皮毛也从幼时的浅色变成了更加深沉的颜色,看上去威风凛凛。 十娘以前也见过这样的大狗,四肢着地时就比她的膝盖高,人立起来更是能够着肩膀,牙齿尖利,看起来十分骇人。 她胆子虽然不小,但见了这些猛犬,心里总有些惴惴,往往躲得远远的。 1 17 但也许是因为这只狗是自己养大的缘故,她竟半点都不害怕,时时刻刻都带在身边,还为它取名一诺,取千金一诺之意。一诺也黏她,白天黑夜片刻不离的。 开始时只是个小狗崽,看起来很弱,十娘不放心,就把它的窝放在了自己的房间里,哪知它根本不愿意睡在窝里,每天晚上都会钻到床上,缩在十娘怀里睡。 正是冬日,天气本来就冷,多了这么个毛茸茸的暖炉,十娘反倒觉得睡得更安稳了,也就不赶它下去,反正占的地方不大。 只是一诺越长越大,渐渐的床上已经放不下它了,只能趴在床前睡,把脑袋搁在十娘枕边。 李甲一个文弱书生,自然不喜欢这些猛兽。一开始狗崽还小时倒还好,后来越长越大,他便有些不喜。 尤其是这狗儿黏杜十娘得紧,有时甚至连他都不让近身。 特别是他想与十娘亲近时,往往才把人压在床上,刚有了一点兴致,一诺就会扑过来又抓又咬。被弄伤也罢了,却着实叫人败兴。 因此他好几次跟十娘商量起,要将这狗送出去,只是十娘舍不得,这才罢了。 毕竟如今他们旅途中的资费都是十娘支付,李甲在她面前也就没有高声说话的底气。 十娘自从养了狗,大半的精神都放在了它身上,倒也从中体会出了许多乐趣,反把李甲给抛在了一边,也不觉得有何不妥。 李甲是十娘自己看好,要倚靠终身的人,但是十娘也知道,跟着他回了家,两人便不可能如旧时那般亲密了。 她要应对他的父母亲族,和以后必然会有的妻妾,让他们接纳自己。会有无数的条条框框缠缚着她,让她再不得自由。 这就是良家子的生活,也是她必须要面对的境况,十娘心里早有准备,也相信自己可以应对,但扪心自问,她恐怕不会喜欢这种生活。 如此,为自己找点寄托,又有何不可?相较于李甲,一诺能陪伴她的时间只怕还长些。 -- 第53页 在路不记日,转眼就到了瓜洲。 十娘和李甲换了船,却被风雪所阻,一时不能成行。 一诺没见过雪,因此十分兴奋,每日里守在甲板上闹腾,倒是给了李甲与十娘相处的机会。于是李甲命船家治酒,趁夜请十娘赏雪,又撺掇着她高歌一曲《小桃红》。 不料就是这曲子惹了祸事,被邻船的商贾之子孙富听去,遂起了夺人之念,于是刻意结交李甲,撺掇着他将十娘卖给自己,交换千金之资。 而李甲心软没担当,立刻便被说动,回来与十娘商议。 十娘面上不显,心下却万分失望。在他面前没说什么,转头抱着一诺狠狠哭了一场。 第二日,十娘盛装打扮,着李甲去与孙富交涉,自己却当众开了百宝箱让众人验看,狠狠骂过李甲孙富,便抱持宝匣,向江心一跳。 她本是心存死志,哪想到落水之后却没有沉下去。 低头一看,却见一只青黑色的大狗正浮在水面上,将自己托起,四只爪子飞快刨动,驮着十娘往前游。那毛色身形,不是一诺,却又是哪个? 因为离得远,那狗又全身浸在水中,即使有几处露出水面的,也被十娘的裙摆遮挡。众人远远看着,只见十娘漂浮于水面上,飞快远去,都以为是河神显灵。一方面赞叹不已,另一方面,却又更加鄙薄孙李二人,追打詈骂不休。 十娘醒来时,还有些莫名。 原本是白天跟金一诺说起自己的事,金一诺又气又恨,说过一 句“要是当时我在你身边,肯定会保护你的”,没想到竟变成了这么一个梦。 就算她跑到自己梦中去救人,又怎么变成了一只狗儿?着实叫人不解。 第41章 太厉害了 正躺着出神,身体一动,却在旁边碰上了一个温热的异物。 十娘先是一愣,而后才反应过来,昨夜金一诺也住在这里,跟自己同一张床。 金一诺。 想到这里,十娘一转身,正对上了金一诺那双明亮干净的眸子。好似人世间所有的阴霾,都不能在其中留下任何痕迹。 她不由得想起了梦中那只对外威风凛凛,对着自己时却时常磨磨蹭蹭撒娇的狗儿。 不琢磨还好,一琢磨就总觉得这二者之间竟有颇多相似之处。 她忍不住笑了笑,伸手在金一诺头顶拍了拍。 金一诺的头发打理得很好,根根乌黑油亮,看上去有些硬,但摸上去却是异常柔软。这一点,也跟那只叫一诺的狗儿一模一样。外表看着凶,其实私底下会对着自己露出白白的肚皮,随便摸。 这样想着,十娘的表情更加柔和,见金一诺怔怔地看着自己,似乎还没有回神的样子,不由问道,“醒了?” 金一诺眨了眨眼睛,然后整个人的表情慢慢生动鲜活起来,似乎终于彻底清醒的样子。她看了十娘一会儿,也跟着笑了起来,把脸埋在被子里蹭了蹭,才瓮声瓮气地说,“醒了。” 十娘虽然看不见她的表情,却能看到她通红的耳根。 估计是不好意思了。 这才是想不到的事,金一诺不管做什么都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坦坦荡荡,十娘还以为她没有害羞这种情绪呢。 但她是贴心的大姐姐,自然不会拆穿金一诺的掩饰,坐起来含笑道,“醒了就起吧。” 她自己批了衣裳起来,先去卫生间洗漱,回来之后便坐在梳妆台前打理自己。 杜十娘这座梳妆台,可以说是这个房间里最引人注目的东西了。整张桌子差不多有金一诺在自家老爸办公室里看到的那张大办公桌那么大,上面摆满了各种瓶瓶罐罐和奇怪的器具,很多都是她不认识的东西。 但十娘的动作却十分从容,就像是心里有一张流程表那样,准确地一样一样取出,使用,再放回去。 她坐在妆台前摆弄了多久,金一诺就坐在床上看了多久。从她的角度,只能看到十娘的背影,根本不知道她具体做了些什么,只觉得她的动作行云流水,赏心悦目,至于这个打理自己的过程,更是复杂得叫人惊叹。 等十娘终于弄完,已经过去了将近一个小时。 她转过身来,看见金一诺,不由惊讶,“你怎么还在?” 金一诺却是好奇地看着她的脸,看了半天也不知道她到底折腾了什么,只觉得这张脸比之刚起来的时候更加容光焕发、艳色照人,但是又没有任何妆容的痕迹。 她看向十娘的眼神已经带上了满满惊叹,简直太厉害了! 再看看桌上那些数目和种类繁多的化妆品,不由肃然起敬。 十娘从古代穿过来,好像也不过几个月的时间,竟然就已经完全掌握了化妆品使用的精髓,比大多数自幼生活在这个世界的女孩强了太多。至于金一诺这种连卸妆水和精华水的区别都说不明白的小白,那就更是只能仰望了。 “怎么了,你也想试试吗?”十娘误解了她的眼神,问道。 金一诺连忙摇头,“不了不了!”这种事情远远欣赏就好,自己去体验就算了。 她说着从床上跳下来,胡乱套上衣服,飞奔出了卧室。 自从进入高三之后,袁宵连周六也取消了,今天要去上课,只能趁着早自习开始之前过来溜达一遍,还给她们带了早餐。 坐下来吃东西时,十娘才问起杨贵妃的具体情况。 -- 第54页 想起这次过去发生的事,袁宵脸上的笑容淡了下来。她深吸一口气,从自己穿过去开始,仔细复述了一遍,听得其他人都不由蹙起眉头。 尤其是霍小玉,她的性子,总难免有些自怜自叹之意。但是自从到了这里之后,就时常觉得自己伤春悲秋实属无病呻吟。跟她比起来,王宝钏,杨玉环,哪一个的处境不是更糟糕? 她们甚至还会遭遇生命危险,须得拼尽全力才能给自己挣来一条活路。 不像她,明明好端端地活着,却为一个男人把自己折腾到了快没命的地步,提起来都羞于启齿。 听到高力士出现,要杨玉环喝下不死药时,金一诺忍不住拍了桌子,怒气冲冲地道,“李隆基真是个渣男,他怎么好意思?!” 十娘心中本来也有几分激愤,但见她如此情绪外露的样子,反倒笑了起来,“世情如此罢了。他当时的处境,若杨妃不死,也许死的就是他了。毕竟是帝王,该狠心的时候,自然也能下决断。” “那他就忘了‘七月七日长生殿’?”金一诺咬着牙,一脸委屈的样子。 杜十娘忍不住拍了拍她的脑袋,觉得她有点傻,但是这种傻又实在足够打动人。 她不忍心揭破更丑陋的真相,让金一诺失望,便摇头道,“其实如果袁宵不出现,如杨妃所说,对她而言,就那样死去未必是坏事。” 如果不是这个结局足够荡气回肠,她的故事不会代代相传,让无数文人嗟叹惋惜。假设杨玉环能活着,或是陷入乱军之中,或是被李隆基秘密送走,或是平叛之后跟着已经变成太上皇的李隆基一起回宫—— 不管哪一种,都不会比当时就死了好。 “去了医院,先别提这些吧。虽然贵妃表面上不显,但恐怕也没那么容易走出来。让她先把身体养好再说。”短暂的沉默后,袁宵开口为这场谈话做了总结。 “放心。”十娘也振奋起精神,“你去上课吧,医院那边我们会照看好的。我准备给她带点书过去,病中无聊,顺便学习一下这个世界的基础知识也不错,还能移一下性情,免得她总想着从前的事,你觉得呢?” “这主意不错。”袁宵点头。 杨玉环那么通透,想太多对她不是好事,给她找点事做也好。 这个世界,应该足够她琢磨很长一段时间了吧? 第42章 有趣 去医院的路上,金一诺破天荒地没有跟在杜十娘身边,而是拉着霍小玉走到一边去说小话,让杜十娘诧异地看了几眼。 但她小孩子似的心性,恐怕也没想太多,十娘自然不会在意,笑着走开,把空间留给了她们。 却不知金一诺这会儿问的,是非常正经的问题,“我记得之前还有个姐姐跟你们一起直播的,她也是从其他世界穿来的吧?现在不在,是出了什么事吗?” “三姐已经回她的世界去了。”霍小玉知道她是直播间的粉丝,只当她是好奇,既然已经说了那么多,剩下的也不必隐瞒。 “回去了?”纵然心里已经有了猜想,但真的听到这个答案,金一诺心头还是不由一跳,“那你们……都要回去么?” 这个问题对霍小玉来说可谓十分扎心。 “……时机若到了,想来都要回去一趟的。”她咬着唇,片刻后还是答道。 金一诺没有注意到她的纠结,眉头紧紧皱了起来,“那十娘也要回去么?” 这念头一出现在心里,就叫她很不舒服。说不出来是什么感觉,但就是稍微想一下都会心疼。 天南海北,杜十娘不管在哪里,总有能见面的时候,金一诺从不担心。但如果是另一个她永远都到不了的世界呢? 两人各有各的忧思,一时都没有说话,沉默地往前走。 好在医院不远,没一会儿就到了。 杨玉环已经醒了,正靠在床头出神。十娘将早餐交给她,又从包里掏出基本书,“若是觉得躺着无聊,就看看书打发时间。” 话是这么说,但杨玉环接过去一看,见到封面上写着的书名,眼中不由闪过一抹异彩。 一本是研究古今字形变化的,一本是拼音相关,还有一本科学入门书籍,两本历史类的趣味书籍,可以说完全满足了她如今的需求,可不单是打发时间那么简单。 这套书的确是杜十娘精挑细选出来的,准备以后来了新人就人手一套,确保她们能够迅速掌握现代生存所需的基础知识。 杨玉环是第一个试用的人,之后会根据她的反馈再进行细节调整。 既然看明白了,她自然不会多问。想必自己要知道的一切,这些书里都有,或者即便没有,看完之后,也能找到方向。——这种事,总归不能只靠旁人。 上午杨玉环又进行了几项检查,按照医生的说法,恢复得非常好,明天再观察一天,没问题的话就可以出院了。 杨玉环如今住在医院里,还没怎么体验过各种现代科技产品,倒是对现代医学已经有了基本印象。 在她那个世界必死的□□,这里却不过是小病,两三日功夫便可以痊愈。 很有意思。 杜十娘原本担心杨玉环身份特殊,会难以相处。万一她还把自己当成贵妃,理所当然享受其他人的照顾,必然会给她们添许多麻烦。好在杨玉环是个聪明人,更看得清如今的处境。 -- 第55页 新时代,皇权早已被推翻,大清都亡了一百年了,再摆贵妃的谱着实没必要。 所以她的姿态摆得很正,与众人平辈论交,相处得还算融洽。至于会让人不自觉地想照顾她,那就是气质使然了。 病人要照顾,直播工作也不能放下——现在她们一应开支都靠这份工作支持,昨天已经请了假,今天必须要直播了。所以杜十娘留下霍小玉在这边照看,自己 回了出租屋。 她本来是想把金一诺带走,却被金一诺拒绝了,“我跟小玉姐姐在这里照顾贵妃姐姐吧。” 杜十娘有些惊讶,但她直播时确实顾不上金一诺,又不方便让她出镜,留在这里反倒有人作伴,便点头道,“也好。” 但等她一走,金一诺的脸色立刻就垮了下来。 杨玉环明明在看书,却仿佛眼观六路,头也不抬地道,“舍不得就跟去,自己在这里生闷气有什么用?” “你不懂。”金一诺双手托腮,叹了一口气。 杨玉环失笑,“你的心思都写在脸上了,我还有什么不懂的?” 金一诺摇摇头,不说话了。 霍小玉坐在一边削水果,削完了,还特意切成各种形状摆盘,然后才端到杨玉环面前,“贵妃娘娘请用。” “别叫我贵妃了。”杨玉环坐正了身子,正色道,“到了这里,本就没有身份之别,这么叫着别扭,让人听见了也会奇怪。” 霍小玉便改口叫了一声“玉环”,杨玉环这才捻起一片梨放进嘴里,笑着道,“多谢。” 她一边看书,一边东拉西扯地问霍小玉一些问题,没多久就将如今的情况完全弄清楚了。 带她回来的袁宵,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小姑娘,如今还在上学。而她之所以能把她们带回来,是因为一本《三刻拍案惊奇》,那书袁宵也曾给杨玉环看过,表面看来并无任何出奇之处。 袁姑娘的家境也平平,家里开了一家裁缝店,专门为普通工薪和白领阶层定制各种服装,生意还不错,但也忙。 她是第四个穿过来的,前面三个,杜十娘和霍小玉出自风尘之中,已经回去的王宝钏是相府千金,如今在自己的世界里,或许已经是又一位大唐女帝。 她们住在一套租来的房子里,目前的工作是直播。 正好杜十娘已经开始直播,霍小玉拿出自己的手机,打开直播间给杨玉环观看,顺便进行一些讲解,没一会儿她就弄明白这种形式了。 更知道了二次元网络虚拟世界这个神奇的地方。 从古至今,人类的许多奇思妙想,如今都一一得以实现,实在是叫人惊叹。 这个世界,比她想象的更加有趣。 这些问题不但杨玉环好奇,金一诺也好奇得很,在一旁听得十分认真。 杨玉环偶然瞥见她的表情,脸上不由露出一抹微笑。她觉得金一诺也很有意思,明明心里想的已经都露在脸上了,可她自己却懵然不知,还在皱着眉头纠结呢。 这里的人也有趣。 若早知道是这么一个地方,当时她可不会有半分犹豫,早跟着袁宵来了,也就不必喝下□□,受这一遭苦了。 第43章 天生的明星 杨玉环裹着杜十娘的风衣坐在医生办公室门口,霍小玉和金一诺在她膝上放了一块垫板,然后把早餐一样一样摆上去:小笼包,蒸饺,红糖糕,烧饼,油条,粽子,小米粥,紫米粥,豆浆,牛奶…… 满满当当摆了一大片。 贵妃娘娘在贡品之中挑了紫米粥和烧饼,微微点头,“你们也吃。” 霍小玉才将垫板移开,自己跟金一诺将剩下的分了。 即便是吃烧饼,杨玉环也能吃出美感,似乎自己手里拿的不是路边摊,而是国宴菜。低头喝粥的功夫,金一诺听见“咔嚓”一声快门响,估计是有人在偷拍。 她眼神一厉,转头在人群中扫了一眼。 她因为出身的缘故,从小就接受一些安全方面的训练,所以也更敏感,几乎立刻就抓出了偷拍者。 金一诺放下手里的东西,径直走过去,“抱歉,请把照片删了。” 周围的人小声鼓噪起来,偷拍的是个看起来年纪不大的男生,这会儿涨红了脸,想要辩解又觉得徒劳,最后只能讷讷地分辨,“我没有恶意……拍了也不会发出去的。” 一边说,一边下意识地将手机藏在身后,显然是不愿意删的样子。 金一诺眉一抬,神色立刻冷了下来,语气冷峻地重复了一遍,“抱歉,请把刚刚拍到的照片删了,否则我会报警,以侵犯他人隐私权和肖像权的罪名控告你。” 虽然是在法治昌明的今天,真正懂得法律条款的人却没有多少。所以一听到她把话说得那么重,那人立刻就怂了,主动将手机交了出来。 金一诺翻看相册,确定他只偷拍了这么一张,把照片删掉,这才将手机递回,“手机之所以保留快门功能,就是为了避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偷拍。保护公民隐私,维护社会安定,人人有责。希望你以后不要再做这种事了。” 还真有很多人不知道这怎么都关不掉的快门功能竟然是因为这个缘故被留下来的,不由惊讶地议论起来。 而金一诺这番义正言辞的警告,震慑力显然是足够的。至少应该不会再有人想偷拍了。 -- 第56页 然而走回去的路上,她又听到了旁边两个小姑娘没怎么遮掩的议论声。 “这排场厉害了,莫非是大明星?但大明星怎么会自己来排队看病,不都是请私人医生上门服务的吗?” “也许是体验生活?长得这么漂亮,肯定不是普通人啦。” “但是这么漂亮的明星,为什么我没有半点印象?这不科学!” 金一诺:“……” 她忍不住抬眼看了看坐在医院里也像是坐在自家宫殿般怡然自得的杨玉环。 长得漂亮是其次,她身边的霍小玉其实也很好看,但几乎不会引起这种轰动。那种不管身处何地,一眼就能显出来,叫周围的人不自觉关注的气质,才是关键。 如果金一诺不认识她,也会觉得肯定是个一直生活在镁光灯下,习惯了万众瞩目的大明星。 不过,杨贵妃的身份,想必也不会比大明星差什么了。 她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就注意到杨玉环若有所思,连早餐都吃得漫不经心,有一口没一口。 她想了想,低声解释道,“其实被拍到也没什么关系,这些人最多是自己放手机里看看,或者发微博票圈炫耀一下,对你没什么影响。不过我习惯了这么处理。” 杨玉环想的 却不是这个,她若有所思地看着金一诺,过了一会儿才问,“你觉得我能当明星吗?” 直到杜十娘在做直播之后,杨玉环就对这个职业做了一番了解,于是又get到了网红的概念,顺便也了解了一下大部分网红都想挤进去的娱乐圈。 光辉熠熠的大明星,被几千万上亿的粉丝疯狂爱恋,让所有人的视线都聚集在自己身上—— 杨玉环觉得这简直是为自己量身打造的职业。 当然,也不单是为了她自己。 杨玉环比所有人都先看到了她们现在所面临的危机:袁宵和她的家庭都很普通,基本上没有任何特权。杜十娘的直播虽然火爆,但事实上也没有根基。 她们这个穿越小团体,在这个现代社会,唯一能靠得上的靠山,竟然是金一诺这个来历神秘的小姑娘。 杨玉环比谁都知道,美貌是怎样的一种罪恶。眼下她们虽然安安稳稳,但总是几个漂亮姑娘聚在一起,看起来没有任何依靠,迟早都会惹出事端和风波。 她毫不怀疑,到时候金一诺会干脆地站在她们这一边。但是金一诺身后的家族,却未必会愿意。 何况,依靠别人总归不是长久之计。 在她生活的那个时代,她别无选择,只能依附更强者,才能为自己换来生存的余地。所以哪怕是改价给公公这种丑事,杨玉环也坦然接受。 但是这里不一样。 这个时代,允许一个女人利用自己的力量和手段往上走,变得强大。 而只要足够强大,她就可以护住自己和身边的人。 杨玉环很清楚自己的优势,美貌就是她最强大的武器,所以想要强大,也只能从这方面考虑。而当明星,无疑是个十分贴切的选择。 金一诺并不觉得这句话是信口开河,闻言愣了愣,不由抬眼去打量杨玉环。因为身材丰满的缘故,她身上有种成熟的风韵,但是皮肤白皙,滑入凝脂,眼神更是十分清澈,带着几分少女感,又会叫人觉得她还年轻。 总之是个气质矛盾杂糅,看不出年龄的存在。 不过,要金一诺来猜的话,她会觉得杨玉环大概二十五岁往上一点。 所以刚刚得知对方是杨玉环,并且百度到对方的年龄时,金一诺心里是崩溃的。 这会儿再次仔细端详这张脸,金一诺又有了不同的感想。娱乐圈里天天吹不老神颜不老神颜,这才是真正的不老神颜啊!三百六十度无死角,从状态到气质,绝对找不出任何一点破绽! 这是一张天生就能红的脸。 不见周围的病友和家属都觉得她是个乔装打扮来看病的大明星么? “应该可以吧……”这么想着,她不太确定地道,“这方面我也不太了解,不过我可以帮你找人问问。” “多谢。”杨玉环朝她颔首,微微一笑。 金一诺心里立刻涌出一股被女王宠幸的幸福感,晕乎乎的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了。 她想,要是杨玉环真的出道,哪怕没有任何才艺,就只要站在那里朝粉丝们微笑,都能吸引一大批颜控为她疯狂吧? 她是个天生的明星。 第44章 要长得好看的 中毒这种症状,对身体尤其是肠胃的影响,当然不可能在几天里完全恢复,但这种情况慢慢休养,留在医院也没什么用处。 所以两天后,杨玉环就出院了。 而她一回来,就再次暴露了住房紧张的现状。就两个房间两张床,金一诺跟杜十娘睡,她唯一的选择就是跟霍小玉睡一个房间。 同为大唐人,在所有人之中,霍小玉对杨玉环的感情最复杂。毕竟在她生活的那个年代,杨玉环还不是历史书上遥不可及的名字,她的故事民间多有流传。而霍小玉生活的霍王府又是宗室,知道的东西更多。 所以她对杨玉环,带着三分崇敬和三分诚惶诚恐,剩下四分才是同病相怜与惺惺相惜。 虽然这段时间的相处,已经将她心里的诚惶诚恐减少了很多,但要住同一个房间,睡同一张床,还是免不了压力倍增。 -- 第57页 但事实上,这个问题,对杨玉环而言根本不算是问题。 早上办好了出院手续,下午她和金一诺就在住处附近的咖啡厅里,见了娱乐公司那边派来的人。 对方本来是却不过人情才过来看看,但一见到杨玉环,态度便热络起来。长得漂亮是自然的,但叫他心动的,却是那种能随时随地让人眼前一亮的气质。 他立刻主动递出自己的名片,“杨小姐,你好。我是东尚娱乐的经纪人蒋宏,初次见面,请多关照。” 杨玉环伸手接过名片,看了一眼,见上面写着a级经纪人的字样,知道这就是金一诺跟自己科普过的金牌经纪人,不由满意微笑,朝对方微微颔首,“初次见面,请多关照。” 任是蒋宏在娱乐圈里摸爬滚打十多年,见过的大牌明星不知凡几,此刻对上杨玉环的笑脸,也还是不由自主地生出了一股被美人垂青的荣幸与自豪。 就凭这个资质,杨玉环能有多红蒋宏不敢保证,但是可以确定,她圈过来的粉丝,一定都是死忠粉,而且是肯下血本给自家爱豆砸钱的那种! 投资商看的是明星们的号召力,什么是号召力?说破了,无非是粉丝的购买能力。 她演的电影粉丝会不会买票?她代言的产品粉丝会不会掏钱? 而杨玉环,就是那种她看你一眼,你就愿意捧出全副身家只求搏她一笑的存在。而这种带货能力,会让她成为所有奢侈品牌竞相追逐的代言人。 只这一点,就足够了。 至于有没有演技,有没有才艺,这些都可以往后放。因为她站在那里,就是活脱脱的四个字:活色生香。 这里两人相谈甚欢,很快敲定了合作意向。 另一桌,金一诺和陪同经纪人前来的林成毅却陷入了僵持之中。 林成毅看着对面捧着咖啡杯,就是不肯抬头的表妹,也不由十分头疼。 金家三代单传,这一辈就只有金一诺一个孩子。而林家这边,外公育有二子一女,金一诺的母亲是小女儿,自然备受宠爱。到金一诺这一辈,两个舅舅家里生的都是皮小子,还是只有她一个姑娘。两边都把她当成宝贝疙瘩,千娇百宠地长大,就长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倒不是说有什么不好,毕竟金一诺除了任性一些,没有任何毛病。而且身为女孩子,自小就贴心,这才能哄得长辈们都喜欢。就是林成毅自己这个做哥哥的,还不是凡事都宠着? 要不然,金一诺也不会一有事就想着找他了。 只是她的性子过分天真,从小不受拘束,也没有按照继承人的标准来培养。家里人总想着她还小还小,拖来拖去到了现在,人都定性了。 金家偌大的产业,她根本不可能撑起来。 其实两家关系亲密,产业交给林家这边的孩子来打理,也不是不行。可惜林家世代从政,是不能沾这些的。 所以长辈们考虑之后,决定替金一诺挑个能干的丈夫,到时候把这些事务管起来,她就可以继续做她不谙世事的大小姐,不必为这些俗务烦心。 精挑细选,倒也在圈子里挑出了两三个人选。 事情是背着金一诺谋划的,本来是准备等人挑得差不多了,再让她自己去处一处。但还没等长辈们跟她商量,金一诺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到了消息,竟然不管不顾,包袱款款直接离家出走了! 当然,这孩子离家出走也实诚得很,照样用自己的身份证购票住店,要查起来太容易了。 家里人都知道她最近沉迷一位主播,一查发现她是来找杜十娘了,也就没什么不放心的。——这要是个男主播,还要担心睡粉的问题,女主播嘛,让孩子多交点朋友也不是坏事。 但要说全然放心,也是不可能的。 所以这回金一诺主动联络他,说是自己有个朋友想出道当明星,要找个靠得住的经纪公司,林成毅就借着机会,跟着一起过来了。 来之前,家长们交代了任务:务必要把金一诺好好带回去! 但是这个任务还没开始,就遭到了当事人的强烈抗议。金一诺坐下来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是不会跟你回去的。” 然后就像现在这样,低着头一言不发,用沉默表示她的反抗。 林成毅看得又好气又好笑,只能先顺毛捋了,“没叫你现在就回去,但你一声不吭跑出来,家里都担心死了。回头先给他们打个电话报平安,行不行?” “不打!”金一诺放下手里的杯子,一本正经地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他们想让我去相亲!我才二十一岁好不好?!” 林成毅没忍住笑了出来,见金一诺怒目而视,连忙忍了回去,“我就不说他们是为你好了,但是公司总要有人管理吧?你又不喜欢这些,也没怎么学过,找个可靠的人来管不好吗?” “全世界那么多职业经理人请不起,非得用联姻的方式?”金一诺翻了个白眼。 其实这也是林成毅想说的,但老一辈的思想,总觉得不是自家人,信不过,殊不知多少凤凰男就是这么被养大了心。 有能力的人通常也不会缺少野心,设身处地去想,自己天天累死累活就只做个管理者,没准还要被嘲笑吃软饭,靠着岳父和妻子上位,回头还得天天面对什么都不懂的公司实际所属者,捧着哄着,估计也会心理不平衡。 -- 第58页 正想着,又听见金一诺说,“联姻就算了,还尽挑讨厌鬼!” 这又是孩子话了。林成毅哭笑不得,但也知道,可能在金一诺心里,这才是最让她抗拒的部分。长辈们选的都是青年才俊,但他们跟金一诺这种混吃等死的类型天生不合拍,彼此看不起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那你想找什么样的?”他试探着问。 金一诺毫不犹豫地道,“要长得好看的,还要温柔体贴会照顾人,又落落大方上得了台面。” 林成毅闻言,不由眯了眯眼睛。 第45章 总要走 蒋宏本来是打算来走个过场,包里虽然习惯性带上了两份合同, 条件也开得不低, 但对杨玉环而言却不太适合。 不过他是场面上的人,自然不会因此就抓瞎, 笑着道, “杨小姐如果信得过我,签约的事就全权交给我来负责,公司那边我会帮你争取,具体的条款现在不敢说,但保证是我能拿到的最高待遇和最好资源。” “我当然是信得过您的, 何况又是一诺介绍的人。”杨玉环也给他吃了个定心丸。 不看别的, 金一诺的表哥能把蒋宏带来, 就说明这人通过了他们的考察,能力固然出众, 人品应该也不坏。既然如此,杨玉环肯定不会撇下他再去选别人。 “那么,合作愉快。”蒋宏站起身,朝她伸出手。 “合作愉快。” 那边林成毅也带着金一诺走了过来, 听说两人已经谈妥,明天蒋宏回去时, 杨玉环会跟他一起走, 金一诺不由有些意外, “这么快吗?” “既然各方面都合适, 当然要早点定下来。”杨玉环理了一下鬓发, 微笑,“时不我待,就不继续耽搁了。” 娱乐圈多的是十几岁出道的年轻人,鲜嫩水灵,备受追捧。她虽然有优势,但跟他们比起来,却浪费了太多时间。所以剩下的每分每秒,都该抓紧了。 金一诺很佩服她这种雷厉风行的做派,又怕他们一走,林成毅也要求自己跟着回去,忍不住拿眼去看他。 林成毅气得在她头上敲了一个爆栗,但到底还是心疼妹妹,低声道,“不回去也行。但是你得给家里打电话,别让大家担心你。而且我要去见见你的朋友们,看看你现在的处境,回去也好有话说。” 这已经是很大的让步了,金一诺只能点头。 他是作为家属过去,蒋宏就不方便跟着了。正好,他现在斗志昂扬,预备跟公司领导大战三百回合,为杨玉环争取到最好的合同,也得先去准备一下。于是蒋宏自己回了酒店,剩下三人往出租屋走。 来的时候,金一诺的情绪始终不高,这会儿却是满面笑容,杨玉环哪里还猜不到,“你哥哥同意你留下来了?” “是啊。”金一诺脸上的阴霾尽去,笑得合不拢嘴。 杨玉环见状,不由坏心道,“但是这也不是长久之计。这边什么都没有,你家里只怕也不会让你长久待在这里,早晚总要走的。” 金一诺脸上的笑意一淡,幽怨地瞥了杨玉环一眼。 她难道不知道这个道理吗?但至少现在不用走,总要让她高兴一阵。等真要走时,再发愁不迟。 但这种事,一旦被点破,再想自欺欺人就不能了。金一诺叹了一口气,头颅似乎都沉重了几斤,重重地垂下去,无精打采的样子。 杨玉环虽然是逗她的意思,却也并不是只想打击她,见状便问,“你为什么不想回家呢?” 金一诺张了张嘴,想说家里逼她去相亲。但是她自己心里也清楚,这种事情,他们总是拗不过她的。林成毅出现在这里,其实就已经代表了长辈们的妥协。他们只是担心她的将来,可也没有急到必须现在定下来的地步。 现在回家去,这件事多半会不了了之,她又可以回到原来的状态了。 但……还是不想走。 “我……我舍不得你们。”她想了想,说。 这几天的生活,对她来说新鲜又有趣。尤其是袁宵穿越到其他世界把人带回来这件事,虽然还没亲眼见过,但金一诺对此非常感兴趣。而且人带回来之后,要安置也很麻烦,她能帮得上忙。 最重要的是,十娘也在这里。 能看到真人,为什么还要回去看直播? 杨玉环闻言笑了起来,“是舍不得我们,还是舍不得某个人?” 金一诺涨红了脸,“你……别瞎说。我当然是舍不得你们大家,而且我还没看到袁宵是怎么穿越,怎么把人带回来的……”最后,她还自己点了点头,郑重地表示肯定,“就是这样。” 欲盖弥彰的样子,让杨玉环脸上的笑容更灿烂。 年轻可真好啊……一心一意地念着一个人,即使自己都还没有分清楚那份心意代表的是什么,却不影响她的视线只落在某个人身上。 可惜,她早就过了那样的年纪。 袁宵不在,家里就只有杜十娘和霍小玉。但林成毅的视线几乎没怎么在霍小玉身上停留,立刻就锁定了杜十娘。 之前他问金一诺想找什么样的,对方给出的答案可是大出意料之外。通常来说,这种问题的答案多是大而空泛的,因为大部分人自己也说不清楚择偶标准是什么。但金一诺说得虽然不甚具体,但语气神态,分明已有所指。 她的身边已经有了她想找的那个人。 -- 第59页 更让林成毅担忧的是,按照她的描述,那分明应该是个……女子。 现在见了杜十娘,他是在直播里看过她的,所以第一时间就得出了结论,金一诺说的那个人,应该就是她了。 之前还觉得妹妹去见女性爱豆没什么关系的林成毅觉得脸有点疼。 这件事有点棘手。 按照金一诺懵懵懂懂的样子,估计自己都还不明白。这要是直接开门见山点破,说不定反而点醒了她,变成推波助澜。但这么大的事,总不可能放着不管吧? 而且家里那边又要怎么交代?长辈们还指望找个青年才俊,替金一诺把担子都接过去呢。现在她却看上了这么一个……林成毅对主播这个职业没有偏见,但也不能不承认,门楣差距有点大,恐怕也不能令家长们满意。 所以当他从出租屋离开时,又对送自己出来的金一诺道,“你要留在这边也不是不行,但我看着房子也不大,你哪里住得惯?回头我让管家派个助理过来跟着你,替你把这些事情安排好。” 金一诺睁大了眼睛,张口就要反驳。 屋子是小了一些,但杨贵妃那样的身份都能跟别人挤一张床,她为什么不行?再说她也不觉得跟十娘住一个房间有什么不好。 不过,多年跟家中恶势力抗争所培养出来的直觉提醒她,此时反对并没有好处,于是金一诺默默闭上了嘴。反正助理来了也不敢管她,到时候还不是随便她怎样?只要串好口供,表哥也不会知道。 袁宵正上着课,忽然察觉到了书包里传来的吸力,登时一惊。 按照之前的顺序来推断,这应该是霍小玉要回去了?但是之前半点迹象都没有,突然就想开了,还真有点奇怪。 下了课,她便匆匆赶到了出租屋,然后惊讶地发现,这回要回去的,不是霍小玉,而是杨玉环。 ※※※※※※※※※※※※※※※※※※※※ 来自凌乱小可爱脑洞的段子: 傻儿子:大家好我是土豪。 沈大富:大家好我也是土豪。 傻儿子:我女朋友从古代穿来的。 沈大富:我女朋友也是从古代穿来的。 傻儿子:我女朋友是主播。 沈大富:我女朋友也是主播。 傻儿子:我是我女朋友粉丝榜第一。 沈大富:我也是我女朋友粉丝榜第一。 傻儿子:我凭本事在这篇文里占了一整节! 沈大富:我凭本事当了一篇文的主角。 傻儿子:……可恶,输了! 第46章 帝王 那本书的感应似乎增强了一些,连带要回去的人,自己也有预感。 所以袁宵到的时候,杨玉环已经在等着了。 察觉到那本书对她的吸力,袁宵不由有些意外。她看看杨玉环,又看看霍小玉,本来想问是怎么回事,但转念想想,无非是霍小玉还没有真正放下,而杨玉环放得太快。这时候开口询问,杨玉环或许不觉得有什么,霍小玉心里恐怕会不自在。 所以疑惑的询问已经到了嘴边,但最后她说出来的却是,“你就这么走?不用做准备么?” “不必。”杨玉环道,“不过是回去走一趟罢了。” 袁宵一听,就知道她是还要回来了,心里也有几分高兴,展颜笑道,“也对,你的情况不太一样,带的东西多了,也是累赘。” 就不说她假死的事可能被李隆基那边发现然后追捕,单说世界背景,正逢安史之乱,处处都是流民溃兵,杨玉环已经够惹眼了,若是再带着太多东西,只怕反而会招祸。 袁宵心里其实也有些惴惴,不知道这回过去,该如何应对。但看杨玉环成竹在胸的模样,自己也跟着放松了些。 虽然之后要去办大事,但是晚饭总是要吃的。 霍小玉大抵是心怀愧疚,着实整治出了一桌子精美丰盛的晚餐,就连家里有好几位不同流派大厨供职的金一诺都十分赞叹。 吃完晚饭,时间已经过了十点。 袁宵和杨玉环照例换了古代的衣物,避免过去之后太引人注目。 袁宵自己,就是一身耐脏耐磨的短打扮,方便应对各种情况。她换完了衣服,走出来看见杨玉环,不由微微一愣。 她本来以为杨玉环会穿自己过来时的那套衣服,毕竟她们回去的节点,距离穿越不会太久,自然还是尽量保持原样比较安全,就算有什么突发情况也好应对。 但现在,杨玉环身上这套衣服,显然有些隆重过头了。而且不知道为什么,觉得有点眼熟。 袁宵还在发愣,杜十娘已经说出这一身穿戴的来历,“冠金莲,披紫绡,佩红玉,曳凤舄。” 这句话一出,袁宵立刻知道它们是出自哪里了。 陈鸿的《长恨歌传》里写,唐明皇李隆基回朝之后,被尊为太上皇,居于西宫南内,心念杨妃,于是请道士以方术索求。天界地府均不见其人,最后才在极东之地、天海之中,最高仙山之上,访得一位玉妃太真,宛然正是杨妃之貌。 而那位玉妃的装束,就跟杨玉环此刻一模一样。 袁宵现在已经不会为穿越者们知道自己的故事而惊讶了。这样看来,杨玉环不是没有做准备,是早就已经准备完毕了。 随着时间逐渐接近23:45,气氛又开始渐渐凝滞,袁宵原本已经消失的紧张又重新冒了出来,让她手心出汗,心跳加速。其他人的表现,也没有比她好多少。 -- 第60页 她们无论有怎样的经历,都是来自相对和平年代,不曾经历过战争,对它的了解,只来自各种文字记载和影视作品。 但这不妨碍她们知道,那里形势糟糕,危机四伏。 “别这样,不过是一会儿功夫的事。”见众人都满眼担忧地看着自己,杨玉环抚了抚鬓发,忍不住微笑道。 话音才落,巨大的吸力传来,两人瞬间消失在了其他人眼前。 金一诺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情景,不由瞪大了眼睛,问杜十娘,“杨姐姐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马上你就知道了。”十娘道。 金一诺一愣,还没反应过来,眼前白光一闪,袁宵和杨玉环又出现 在了她们面前。但相较于片刻之前的模样,此刻的两人,完全称得上“狼狈”二字。 杜十娘和霍小玉熟练地上前搀扶两人,留下金一诺在原地发愣。 原来所谓的穿越,在旁观者眼中就是这样? 直到手里被塞进了一杯热水,温暖的热度透过杯壁导入手心,惊魂未定的袁宵才慢慢回过神来。 杜十娘见她冷静了一些,便伸手去拿她手里的书,准备替她放好。但她的手才伸过来,袁宵便立刻受惊般缩了缩身体,避过了她的动作,单手将那本书抱进了怀里。 坚硬厚实的触感让袁宵微微安心,也让她再次回想起了刚才所见的“奇迹”。 她和杨玉环的穿越十分顺利,回到了那栋废置的破屋之中,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袁宵透过窗户往外看了看,从这里,还能看到马嵬驿那边的灯火。她转头去看杨玉环,低声问,“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等。”杨玉环神色自若地道。 她就坐在棺木上,一身大红的繁复长袍,金冠凤鞋,在暗淡的光线下,竟显出了一种慑人的邪异。 就连跟她一起穿越过来,知道事情始末的袁宵,也忍不住一阵心惊肉跳。 ——她现在多像死而复生前来复仇的女鬼啊! 但这还不算完。杨玉环想了想,竟然又站了起来,将那棺木的盖子打开,自己躺了进去,然后开口指挥袁宵,“把盖子合拢,记得留一条缝给我呼吸。” 声音从棺木中传来,带上了几许沉闷。 袁宵有些明白她这是要干什么了。但她心里,却免不了有些担忧,李隆基真的会来吗?毕竟他当时就是不忍见杨玉环死亡,所以才让她在别处自尽,之后的事也只是交给高力士来安排。 他会亲自来看已经死去的杨玉环,打破自己构筑起来的、自欺欺人的屏障吗? 但事实证明,杨玉环对李隆基的了解显然更加深刻。不久之后,天色渐渐暗下来,她就听见了外面传来的动静。 有人来了。 李隆基自然不是一个人来的,忠心耿耿的高力士和陈玄礼分别守护在他两侧,倒是没有带更多的人,想来也是不愿意让人知晓此间的情形。 袁宵想了想,走到棺木旁跪下,没有理会来人。 只是用眼角余光偷偷打量那位颇富传奇的唐明皇李隆基。 看清楚了人,袁宵不由微微一怔,心口漫起了一片酸涩之意。 也许是受多了影视文学作品的影响,在她印象里的李隆基,是个意气风发的青年或者中年形象。 可事实上,他已经老了。 现年七十一岁的李隆基,已经是个须发皆白的老翁,皮肤褶皱,眼神浑浊,像是一盏随时都能熄灭的残灯,早已不复年轻时的精神与心力,更不是那个亲历四次政变,励精图治、野心勃勃的帝王。 他像一切活得太长久的君主一样,在晚年沉湎嬉乐,骄奢淫逸,不理朝政,昏聩庸碌,以至于国事彻底糜烂,才酿成了今日之祸。 开元二十五年,杨玉环十八岁。在她的婆婆武惠妃病逝之后,李隆基因为身边没有知心人而抑郁不乐,因为有人进言寿王妃杨氏“姿质丰艳,宜充宫掖”,于是李隆基召其入宫。 而这一年,李隆基已经五十二岁了。 直到八年之后,李隆基六十岁这一年,才终于将已经在宫中出家数年的杨玉环册封为贵妃。 也许他们是相爱过的,但这爱情里掺杂了太多的东西,身份,地位,权势,让所谓的爱情不能纯粹。 而十一年后的今天,已届古稀之龄的李隆基再次硬起心肠,才叫人恍然惊觉,他骨子里仍旧是那个曾将患难与共的王皇后废为庶人的凉薄帝王。 第47章 早想这么干了 李隆基自然也不会在意一个不起眼的宫人,他在棺木前怔忪良久,才对身边的人示意,“去吧。” 陈玄礼和高力士上前,合力推开了棺盖,露出容颜如生的贵妃“遗体”。 李隆基远远看见这熟悉的样貌半分未曾变化,不由心有所感,踉跄几步走至棺侧,面色含悲,泪落如雨,半晌才稍稍缓解,从袖中取出金钗钿合,躬身要将之放在贵妃身侧。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棺木中的贵妃忽然睁开了眼睛。 原本屋子里光线暗淡,这么细微的动静,本来应该看不清。但是这会儿李隆基伏在棺木一侧,距离她非常近,几乎是眼睁睁地看着那双光华流转的美眸睁开,看向自己。 但李隆基并不觉得欣慰,反倒心下大骇,“啊呀”一声,身体用力后仰,跌坐在了地上。 -- 第61页 陈玄礼连忙抢上前去,把人扶起。 而这一会儿功夫,棺中的杨玉环已经站了起来。 气氛一时陷入了凝滞之中,显然这样的变故是众人都不曾预料到的。眼见得陈玄礼握紧了腰间佩剑,预备上前查看。袁宵急中生智,连忙大叫一声,“诈尸了!” 在场几人虽然心中都有猜测,但是这三个字从袁宵口中说出来,还是让他们有毛骨悚然之感。 而袁宵的表演还没有结束,“娘娘恕罪,娘娘饶命,您可是还有什么心愿未了?” “不要吵嚷。”杨玉环终于开了口,声音飘渺空灵,的确有几分“不似人”,“谁是娘娘?我乃东极之地玉妃太真院之主。”她说着左右望了望,疑惑地问,“这是何处,怎的如此昏暗?来,取我夜明之灯。” 说罢微微抬起手,就在那一瞬间,一道强光从她的衣袖之中迸发出来,正照在正对着棺木的李隆基三人身上。三人毫无准备,被刺得双眼发痛,下意识地闭上眼睛,流下了生理性的眼泪。 袁宵抽了抽嘴角,杨玉环果然早就做过准备,也不止她什么时候准备的强光手电筒,在这个时候拿出来,果然是神来一笔。 她一边想,口中配合道,“您就是贵妃娘娘,难道生前之事,娘娘都不记得了?” “啊……贵妃?”杨玉环的声音顿了顿,似乎在回忆,而后恍然,“原来是我历劫时所用的皮囊,却是叫人害死的?” 这话一出,那边三人立刻心头一个咯噔,高力士反应最快,立刻跪下痛哭流涕,“都是奴婢的错,陛下对此毫不知情,此事与他无干,请娘娘责罚奴婢!” 而李隆基不知何时已经睁开了眼睛,怔怔地望着光源处看起来似乎越发年轻,容貌仿佛还停留在二十多岁的杨玉环。 “也罢,因果既然已经了结,前事自不必再问。”她说着,将李隆基方才放入棺木之中的金钗钿合拾起,拆其一半,丢到李隆基面前,“天宝十载,妾侍辇避暑于骊山宫。乞巧之夜,与陛下独处,因仰天感牛女事,密相誓心,愿世世为夫妇。而今析此旧物,绝此誓言,从今以往,勿复相见。” 声音稍停,见高力士仍旧磕头不止,又道,“力士无需如此,此非尔之过,兵祸也。至于陛下……”她的视线扫过李隆基,微微一笑,“陛下亦不久人间,不过二三载之内,幸惟自安,无自苦耳。” 这句话显然更大出所有人预料,不说被宣判了死刑的李隆基,就是旁边的高力士,也觉得腿脚发软。他们这样的中官,一身荣辱都系在帝王身上,怎能不惊? 而一旁 的陈玄礼,同样心思芜杂,他于危难之间奉玄宗出逃,对皇帝的忠心不必怀疑,可是如果皇帝只能活两三年,他就不得不为自己和手下的人考虑了。 不过一句话,便令三人心思各异。趁着他们没反应过来,杨玉环给袁宵使了个眼色,突然关上了手电筒。 屋内再次陷入黑暗,而刚刚被强光照过眼睛的三人只觉得眼前一片光晕,什么都看不清。趁着这个空档,杨玉环从棺材里爬出来,拉着袁宵就往外跑。 直到出了屋门六七步,才听见屋内传来李隆基颤抖的声音,“追,给朕追!” 杨玉环轻笑一声,脱下飘逸的外袍往后一扔,正好覆上了提剑追出来的陈玄礼。他不敢破坏这衣物,只能抬手去拂,带眼前重见光明时,早已失去了对方的踪迹。 杨玉环对周围的环境并不了解,但她显然已经选好了逃走的方向,拉着袁宵进了山林,又在其中前行了一刻钟左右,才找了个隐蔽之处,停下来喘息。 “山林茂密,想来一时找不到这里。”她对袁宵道。 袁宵看着她身上利落的短打扮,再次在心里为她周全的准备鼓掌,又有些好笑地问,“你非要回来,就是为了痛快这么一下?” 虽然她也可以理解,这些女性的心结,多半都跟辜负了她们的男子有关,杨玉环一旦回来,对上李隆基不可避免。但杨玉环明知道李隆基会来,还故意涉险,这份大胆还是让袁宵十分佩服。 “放心,我并不是在找死,来之前我跟十娘借钱买了十箱最上等的荔枝,可不会让自己死在这里。” 杨玉环抬了抬下巴,傲然一笑,“今番随扈出逃的,不过寥寥数人而已,就连宫中许多人也未及带上,护送者也不过陈玄礼手下一支军队。陛下自己也狼狈得很,连衣食都几乎顾不上了,不会在此时大张旗鼓找人。——便是他想找,下头的人也未必尽力。” 本来就是六军哗变,才让李隆基不得不赐死杨玉环以平愤。要是让他们知道杨玉环没死,李隆基还派人去寻,只怕顷刻又是一场干戈。皇帝的身份,这时可不怎么好用。 而李隆基,惜命得很。 袁宵听她说起荔枝,忍不住笑了出来,“你心里有数就好。” 杨玉环闻言,脸上露出片刻的失神,“袁宵,你知道吗?其实我十几岁的时候,就想这么做了。当着众人的面骂他一顿,然后逃出来,自由自在的过日子,天下之大,他未必能找到我。” 这番话让袁宵有些意外,但又不是那么的意外。十几岁的时候,应该就是她刚刚被召入宫,在宫中出家修行的那几年吧? 当时的杨玉环,应该很不好过。 -- 第62页 她和寿王是少年夫妻,据说是寿王对她一见钟情,主动求娶。新婚燕尔时,想来也有过一段举案齐眉的日子。 但这世间,不可抗的东西太多了。 袁宵之前曾猜测杨玉环和李隆基或许相爱过,现在看来,恐怕也未见得。 杨玉环的心独立且坚定,并不随波逐流,更不会为权势而倾倒。李隆基控制着她的自由、尊严和更多的东西,叫她挣脱不得,只能顺服。但她心里抗争的火种,始终未曾熄灭,今日终于彻底点燃。 这样一片土壤,又怎能滋生出爱情? 第48章 长生不死 见杨玉环脸上露出一抹怅然,袁宵不希望她沉浸在过去的事情中,便笑着道,“现在也不晚。” 杨玉环展颜一笑,“对。” 这时候天色已经彻底暗下来了,丛林之中黑黢黢的,半点光都没有,两人也不敢随意乱走,杨玉环便道,“今晚只能在此暂住一夜,等明日再图离开了。” 别说杨玉环没有过这种在山上过夜的经验,就是袁宵也没有。 露营她倒是去过,但是那都是带着帐篷睡袋的。就这么睡在外面,没有遮挡,感觉可完全不一样。 刚刚入夏,白日的天气十分晴朗,夜里山林的气温却极低。两人没等睡着,就已经觉得浑身发冷,只能靠在一起取暖。 但最麻烦的还是凌晨时林间会上露水,难以察觉的湿气裹挟着寒意从肌肤一点一点渗入,到两人察觉时,已经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冷了。 这是极为难熬的一夜,袁宵穿越之后虽然遇到过各种各样的情况,但露宿山林还是头一回。 她开始琢磨下次穿越是否该带上更多设备的事来,但仔细想想,可操作性也不强,就算带了,逃亡路上也只会被当成累赘扔掉。 幸好没有真的把作业带来,不然这鬼地方根本没法学习不说,还不敢随意丢掉,太费劲了。 不过想到作业,袁宵就忽然想到了自己那本书。 她连忙手忙脚乱地将书包从解下来,取出那本书抱在怀里。 说也奇怪,这书表面上明明与其他书本没有任何不同之处,但抱在怀里,袁宵便立刻感觉那种沁人的冷意消失了,整个人都暖和了过来,比暖炉好使多了。 “这就是那本书?”跟她靠在一起的杨玉环同样感觉到了不同之处,不由惊讶。 袁宵点头,“嗯,冬暖夏凉,亲测非常好用。”今年夏天补课的时候,她全靠抱着这本书过下来的。大概是因为神思清明,不像其他同学总是昏昏欲睡,总觉得学习效率都提高了许多,知识点也能记得更清楚牢固。 闲着也是闲着,袁宵抱着这本书,就打算顺便背背单词和课文。 杨玉环对此没有意见,兴致勃勃地听她背自己根本不懂的英文单词。黑暗中,袁宵看不见,她自从再见过李隆基之后,眼中总含着一点忧郁沧桑,此刻却全都被明亮的光彩所取代。 还有另一个陌生的世界,另一片广阔的天地在等着她,昨日种种,又何须挂怀? 众所周知,背单词这种事,催眠效果总是十分出众的。先是杨玉环在卸下了紧张的情绪之后,慢慢靠着袁宵睡了过去,后来袁宵自己也不知不觉睡着了。 有那本神奇的书在,两人这么睡了一夜,倒是没有受寒。 就是保持着同一个动作的时间太久,醒来之后感觉浑身都不自在,尤其是肩颈那一片,酸痛得厉害。 “还好早有准备。”袁宵从背包里取出一盒糕点,两人当做早餐分吃了。 这是霍小玉准备的,本来只是弥补她对杨玉环的愧疚,让她们带着随便尝尝,没想到成了救急的东西。 但很显然,她们不能继续在林子里耽搁下去了,否则没被唐军找到,没准直接饿死在这里。——虽然夏日的山林之中,可食用的东西应该不少,但遗憾的是,不论是袁宵还是杨玉环,都并不具备这方面的知识储备。 也许回去应该将这方面的学习抓起来了。 这个念头出现在袁宵的脑海里,就让她忍不住想叹气,高三的学习压力已经够大了,再加担子她怕自己会直接趴下去。 两人搀扶着,艰难地循着昨夜来的方向往外走。她们并不知道这林子有多大,也不敢继续深入,免得迷失在其中。所以现在只能走回头路了。好在昨晚才走过,而且两人都没什么穿越山林的经验,留下的痕迹也多。 但是走着走着,两人突然意识到了不对劲。 “这林子里的痕迹是不是太多太乱了?”袁宵停了下来,有些怀疑地问。 “是唐军来过。”杨玉环深吸了一口气,脸色十分难看,“看样子,昨晚他们已经找到了这里。” 亏得是夜色笼罩,她们留下的痕迹也很难辨认,否则这些人只需再往里搜寻一阵,就能抓到两人了。那时才真是无处可逃。 但坏消息还不止如此,杨玉环找了一颗方便攀爬的大树,自己爬上去看了一阵,再下来时,眉头死死地蹙着,“是我低估了陛下的决心,外面这会儿有人守着。” 他们竟没有急着继续逃亡,而是冒险留在这里,就为了抓她! 不过杨玉环心思玲珑,又太了解李隆基,很快就意识到对方在想什么,“恐怕他是真的相信了我死而复生的事。” 别人不知道,李隆基还能不清楚高力士给出去的毒药是什么吗?本该已经死去的人,却突然从棺材里爬了出来,最初的时候,李隆基当然是惊慌害怕的。但是等他反应过来,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只怕会为之疯狂。 -- 第63页 作为一位坐拥天下、富有四海的君王,一位今年已经七十一岁高龄、垂垂老矣的皇帝,他现在最想要的是什么? 不过是四个字:长生不死。 不管杨玉环是意外死而复生,还是如她自己暗示的那样是仙子下凡,如今真灵归位,对李隆基而言,都太有追逐的价值。 这价值,完全值得他冒险留在马嵬。 毕竟安禄山虽然反了,但李唐的江山还未彻底毁掉,还有军队散落在各地,抗击反贼。他之所以仓皇出逃,只是为了确保自身安全罢了。如今看来,一时半会儿应该不会受到威胁。如此,自然是长生不死的秘密更为紧要。 袁宵也想到了这一点,古代的皇帝对长生不死有多疯狂她也是知道的,其中甚至有不少服用道士炼制的金丹,然后把自己给吃死了的。 李隆基以前或许不相信这些,但如今活生生的“神迹”就在他眼前出现,焉能不疯狂?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她担忧地问。 杨玉环靠着树想了想,忽而展颜一笑,“这样也好。” 袁宵简直要怀疑她是不是被刺激出什么问题了,连忙劝道,“你冷静一点,我们既然已经知道了,悄悄绕过去就行。这林子那么大,不信他们都能守住。” “不,我就是要他们追过来,最好是陛下亲至。”杨玉环抬眼看向远方,语气飘忽地道。 第49章 迂回 “觉得我疯了?”见袁宵不说话,但脸上的表情显然是不赞同,杨玉环忍不住笑问。 袁宵连忙摇头。 杨玉环连死的时候都这么镇定,应该不至于为这点事就疯了。但她也确实不太明白她到底想做什么。 杨玉环抬手指着一个方向问,“你可知那是哪里?” 袁宵继续摇头。 然后听见杨玉环用有种非常复杂地语气低叹,“那就是长安啊……” 是大唐的中心,天底下最繁盛的地方,同时……也是世上最大、最华丽的囚笼。杨玉环从没有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会有机会从这囚笼中逃出来。更没想过,这个机会会用这种方式到来。 想到这里,她脸上的露出一抹捉摸不透的笑意,“那是大唐的都城,但现在应该已经陷落于反贼手中了吧?从这里回长安,不过一日的路程,你说,我们把陛下引回去好不好?” !!!袁宵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杨玉环也太敢想了! 这个念头实在是很大胆,但又不是完全没有可操作性,于是在令人毛骨悚然之后,还有一种战栗着的兴奋。 袁宵曾以为王宝钏就已经够会搞事情了,没想到杨玉环也丝毫不逊色于她。莫非这就是大唐妹子的风采?不过这么一说的话……跟她们两个比起来,霍小玉仿佛是个假的唐朝女性。 不过人的性格是多样性的,也没谁规定她不能是另一个样子。 她们之所以回到这里,就是为了打开杨玉环的心结,了却这边的事。所以她既然开了口,其实已经没有袁宵拒绝的余地,虽然她也不怎么想拒绝就是了。 想想李隆基发现自己主动跑到了叛军面前时的表情,应该会很有趣吧? 说干就干,杨玉环想了想,再次爬上树,将那只昨晚用过的手电筒挂在了树梢上。这种强光手电筒是矿下用的,所以光线更亮,照射更远,持续时间也更长。 这东西,古代人是绝对琢磨不明白的,等他们拿到手,细细一研究,就会对杨玉环“夜明之灯”的说法深信不疑,自然也就更坚信她的身份特殊来历成迷,从而坚定追逐的决心。 而且一旦头脑发热,就很容易忽视即将遭遇的危险,也才会冒险跟着她回长安。 做完之后,两人就绕过守卫的人,从另一个方向下了山,朝着长安的方向走。中途经过了一个小小的村落,只有四五户人家的那种,两人本来打算进去讨一口水喝,休息片刻,若是可以再换点吃食,却没想到几栋房屋都是一片狼藉,并无主人在内。 也不知道是遭了劫,还是这几户百姓已经提前逃难去了。 两人找到了一口井,勉强解决了口渴的问题,但吃食却是被搜刮得干干净净,一粒米都没有留下。 不过有人烟就有土地,而此刻还不到秋收的时候。虽然地里的东西也被胡乱收割一通,但总归还残留了一些。袁宵找了个篮子,去地里拾取被漏下的作物种子,还真被她找到了一小把。 这东西袁宵不认识,但据杨玉环说,是黍。两人搓开外面的壳子,露出黄白色尚未完全成熟的黍子,然后借用村人的灶台煮了一锅粥。 味道自然好不到哪里去,勉强能果腹而已。 杨玉环端起灰扑扑的土陶碗,忆起自己往昔的生活,忍不住轻声感慨,“石壕村里夫妻别,泪比长生殿上多啊……” 袁宵担忧 地看了她一眼。 但杨玉环自己反倒没觉得有什么,这世间芸芸众生,所经的苦难不知凡几,战乱、饥饿、生死……跟这些过于现实的痛苦比起来,她和李隆基那点事,根本不算什么了。 会有今天这场战乱,她和李隆基无疑都要承担责任。 虽然杨玉环也很清楚,即使李隆基和她现在都死去,对战事也不会有什么影响。安史之乱起兵的理由是“奉密诏讨伐杨国忠”,但那不过是个借口,战事一起,什么时候结束就由不得个人的想法了。 -- 第64页 但是……把李隆基和她自己送到叛军面前,正大光明、轰轰烈烈地解决这件事,对杨玉环而言,是个不错的结局。 虽然马嵬驿距离长安不过一天的路程,但那是李隆基带着大队车马急行军的速度,杨玉环和袁宵都没有过长途跋涉的经验,走不了多久就要停下来休息片刻,还得考虑带着追击者绕弯子,不让他们提前抓住,再加上缺少粮食和水,这一路走得十分艰难。 足足两天时间,她们才终于远远望见了长安。 此时两人都十分狼狈,而且也已经到了强弩之末,因此也不再遮掩行踪,很快就被李隆基带人追了上来。 李隆基心中其实也是有苦难言。 他逃离长安时,身边本来就没跟着多少人,发现杨玉环死而复生之后,怕人多口杂将事情声张出去,加上众人都在催促他择定前行的方向,他不得不命众人在马嵬就地散去,各奔前程。 至于他自己,只能假托“不愿意弃国而走,欲回长安”,并且拒绝了几位忠臣的跟随,只带了高力士和陈玄礼并一小队心腹亲兵。因为人数太少,同样要解决吃喝问题,加上还得掩藏行迹,所以才迟迟没有追上。 所以现在,他其实也已经没有退路了。 抓住杨玉环,得到长生不死的秘密,就算抛弃帝王的身份,也是完全值得的。 所以即便昨日他就已经发现两人逃亡的方向是长安,也顾不得了,只能孤注一掷地追上来。反正只要找到了人,不惊动城里人秘密带走便是。 然而一切又岂能如他所愿? 如果只是杨玉环和袁宵二人出现在城外,即使形迹可疑,城内守军也不会太在意,毕竟是两个女子。 但是李隆基带着那么多人,而且一看就知道是士兵,虽然他们小心掩藏痕迹,却耐不住杨玉环和袁宵已经先暴露了。于是他们自然也就跟着出现在了守军眼前。 虽然不知道是什么身份,到长安来做什么,但只看这一队士兵,便知来人身份不低,很有可能是大唐高级官员。 因此城中得到消息,便立刻派出了一对人马,要将他们活捉。 就在李隆基找到杨玉环和袁宵,要把人带走之际,另一支军队忽然冲出来,一下子打乱了他的部署。 第50章 虚影 此时随着皇帝和高官世族出逃,整个长安城空了一大半, 也没留下能够主事的人, 轻而易举就被叛军所占据。 李隆基带来的人不少,至少对付杨玉环和袁宵没有任何问题。 但是相较于占据一城的叛军, 就算不得什么了。 所以虽然陈玄礼第一时间想护着李隆基后退, 李隆基也终于醒悟过来不能再耽搁下去,但还是太迟了,他们已经被守军包围。 更雪上加霜的是,杨玉环竟突然在此时高喊,“大唐皇帝李隆基在此, 何人胆敢放肆!” 陈玄礼正命人围着李隆基, 自己独自提剑在前, 想要突围,猛听得这一声喊, 顿时大惊失色,险些连剑都拿不稳。 那守军小将本来只以为是碰见了逃逸的唐军,不到十个人的队伍,自然也不看在眼内, 此刻听见杨玉环的话,不由一惊。细细看去时, 果然见这些士兵装备精良、训练有素, 跟之前遭遇的唐军都不同。 领头那人一身银亮盔甲, 手提长剑, 正是一员虎将。闻言已经几步退回去, 守在了队伍之中。 再细看被护在当中之人,不但簪冠鞋履都是上好的,还独自骑着一匹高头大马,果然有些气势。 虽然不知道这话究竟是真是假,若是真的,更不知已经出逃的唐皇为何又暗地里跑了回来,但这小将十分机敏,立刻招手叫来一个亲兵,命他回城通报这里的消息,同时更叫人密密地围了一圈,不叫这些人走脱。 然后才打马上前,笑吟吟道,“不知唐皇驾到,有失远迎。不过既然到了这里,还请入城一叙。” 他虽然认不出唐皇,但自家将军是认得的。管他真假,先把人带回去。若果真是唐皇,自己就是立下泼天功劳,即便不是,想来也必然是极有身份的人。 李隆基毕竟当了四十四年皇帝。他五岁时目睹父亲李旦被废,祖母武则天登基,七岁被幽闭宫中,九岁丧母,十四岁时才再次恢复自由。其后神龙政变,中宗继位,到景龙四年,中宗被韦皇后和安乐公主毒杀,蛰伏已久的李隆基抓住机会,与姑姑太平公主密谋政变,扶持父亲李旦再次登上皇位。其后因为太平公主恃功预政,欲废太子,二人之间一番龙争虎斗,最终以太平公主被赐死而结局。 这样一位幼年经历坎坷的帝王,即便晚年愈发荒疏政事,且也习惯了骄奢逸乐,但多疑与铁血,已经成了刻在骨子里的东西。 此刻,意识到杨玉环是故意把自己引到这里来,他便立刻恢复了从前的决断。 身为帝王,生时荣耀,死时自然也要有尊严。李隆基决不会允许自己落入叛军之手,肆意折辱,因此当机立断,命令陈玄礼率众突围。 杨玉环叫破他的身份,虽然给他带来了巨大的麻烦,却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 因为拿不准他的身份,打算将他生擒,对面的将士面对他们的突围时,免不了有些束手束脚。 原本出城巡视的队伍就不到百人,又要分散开来包围,每处不过几人,如此一来,就让陈玄礼找到了可乘之机,猝不及防间突破了包围圈。 -- 第65页 袁宵惊呼一声,还以为他们能就此逃走。然而袁宵和杨玉环之前特意挑着马匹不能行的小路走,除了李隆基自己之外,其他人均弃了马。此刻虽然成功突围,但没有马匹,根本无法逃离。 所以不久之后,他们又被对方的人马堵着,不得不退了回来。 “袁姑娘,这场戏好不好看?”杨玉环的声音忽然在人后响了起来。 李隆基和他身边的人都忍不住回头看去,对二人怒目而视。若不是这两人故意把他们引到这里,又故意叫破皇帝的身份,根本不会有此刻之祸! “陛下何必如此惊慌?”杨玉环微笑着上前了一步,“乱军打出的旗号,是忧国之危,奉陛下密诏,讨伐我兄。如今兄长已经死了,只要再将我这‘妖妃’杀死,乱军自然便可平定。陛下回到长安,便仍旧是这天下之主。” “贵妃娘娘还请慎言!”陈玄礼连忙出声喝止。 他注意到,听了杨玉环的话,周围的乱军眼神都不太对了。 是啊,虽然“清君侧”只是个借口,但是现在他们要清的奸臣已经死了,皇帝要是活着落到他们手中,该如何收场? 但如果皇帝死在乱军之中,就不一样了…… 他这句话的巧妙之处,并不在于喝止杨玉环,而是指出了她的身份。 一个女子,尤其是倾国倾城的、素有名声的女子,在乱军之中会有什么样的遭遇,着实不好说。至少此刻,众人看过来的视线都带上了几分炽热。 那可是能哄得皇帝连江山都不顾了的女人! 杨玉环对此完全无所畏惧。她从杜十娘那里知道,只要自己心里放下了这个世界,那本书自然能把她们送回去。刚才袁宵已经暗示过她,那本书已经开始蓄力了,她们随时可能离开。 既然如此,又有什么可担心的? 她微笑着整了整自己的头发,将额头露出来,戴好头顶上的金冠,而后将外面的衣服一撕,露出里头贴身穿着的道袍。这道袍设计简洁,但用料和做工都十分精细,加上“变身”的效果,倒是让所有人顿有眼前一亮之感。 感觉她整个人的气质都不一样了。 杨玉环这才朝着李隆基行了个礼,含笑道,“陛下且安心,妾要先行一……” “小心——”她话音未落,袁宵的声音就从她身后响起,并且用力扑过去撞了她一把。 虽然杨玉环已经十分小心,即便说话时也跟李隆基保持着一段距离,不给他可乘之机。但她却忘了,李隆基身边并不只有他自己一个人。 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跟李隆基拉开了一段距离,绕到杨玉环身侧的内侍李辅国,就在她说话时,突然拔剑朝她刺了过来。 他虽然只是李隆基的内侍,但也经受过专业的训练,并不比精锐士兵逊色。 这一剑速度极快,杨玉环完全没有防备。袁宵虽然扑过去把人撞开,但事实上两人都还在他长剑的攻击范围之内,并未彻底脱险。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道虚影忽然从袁宵怀中腾空而起。 时间仿佛静止在了这一瞬。 一道身着五彩丝衣、高冠博髻的女子身影挡在了袁宵和杨玉环面前,她伸手朝李辅国手中的长剑轻轻一点。 明明只是一道虚影,但似乎没有任何力量的纤纤玉指点在剑尖,李辅国原本极有把握的一剑就刺不下去了,甚至被对方的力量震得后退了两三步。 现场众人都只能呆呆地看着这一幕,直到一片淡淡白光出现,将那女子连带杨玉环和袁宵三人一同包裹着,一闪之后,便消失不见了。 ※※※※※※※※※※※※※※※※※※※※ 终于出现了! 第51章 你是谁 那一瞬间的感觉,袁宵很难说得清。 不知道多少次,她抱着这本书,试图研究其中隐藏着的秘密。但不管用多少种方法,它都还是原本的样子,似乎根本不会有任何变化。 而现在,在最不抱期望的时候,最最意想不到的时候,这变化突然出现了,并且还是以这样的方式。 即便发现时空转换,自己已经回到了出租屋里,袁宵还是有些回不过神。 她做过许多种推测,结果却是最不可能的那一种——这本书里竟然藏了一个人! 不过,这么一想,袁宵又忽然醒悟过来,意识到自己这样抱着这本书似乎也不太合适。 于是连忙伸手将之在膝上放平。 呃……好像还是不太对,袁宵想了想,又拿起来在桌上放好,这才松了一口气。 知道这书里住着一个人,不管这本书是她的身体还是屋子,这么抱着似乎都不太妥当,还是保持一点距离的好。 想想自己之前对这本书做过的那些试验,袁宵又忍不住有点心虚。如果那人在书里一直是沉睡的还好,要是有清醒的意识,那自己岂不是在折腾人家? 但她又转念想了想,这本书还曾经自己跑到她的枕边和背包里,好像也不是什么正经书…… 咳咳…… 见她自己在这里对着一本书折腾来折腾去,其他人都有些茫然,只能去看明显更清醒的杨玉环,“发生了什么事,你们怎么弄成这个样子?” “遇上了一点危险。”杨玉环的看向那本书的视线颇有兴味,“书里突然出来个人,救了我们。” -- 第66页 “竟是如此……”杜十娘闻言若有所思地看了一眼放在桌上的书,“你们可曾与她交流过,不知她是何身份,与这本书又有何关系?” 金一诺和霍小玉也十分期待地看向杨玉环。 杨玉环摇头,“只是一道虚影。不知是因为力量耗尽还是因为我们当时要回来,白光出现,她就消失了。只知道是个女子,身着五彩斓衣,也看不出是哪一朝的服色。” “总归不是坏事。”十娘想了想,笑道,“这么久了,这本书总算有了一点动静,想来这些谜底,以后总有机会揭开。” 她顿了顿,又道,“你们想必十分疲惫了,去洗个澡,先休息吧,有什么事明日再说。” 袁宵还有些没回神的样子,闻言站起身道,“那我也先回去了。” “洗个澡换了衣裳再走。”霍小玉连忙把人拉住。 袁宵也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在乱世之中奔波了两日,现在这个灰头土脸的样子,回去只怕会吓着老爸老妈。虽说他们不一定能看见,但万一呢? 好在回家时其他人都已经睡了,袁宵轻手轻脚回到自己的房间里,爬上床。 脑子里很乱,她以为自己会睡不着,但事实上,接连两天两夜没有好好休息过,躺下没多久她就沉入了梦乡之中。 而在她睡着之后,那本原本被端端正正放在书桌中央的《三刻拍案惊奇》,又出现在了她枕边。 这一觉睡得并不好,梦里也还在跟杨玉环一起艰难逃生,并且不断遭遇各种绝境。但好在,绝境之下,就会有一个不知道姓名也看不清面目的女子从书里冒出来,救下她们。 醒来时袁宵只觉得浑身都被车碾过似的,酸痛得厉害。 想起那个似乎在无限循环的梦 境,她忍不住摇头失笑,估计是还没有从逃亡中回过神来,居然会做这样的梦。 幸好,这里是无比安全的二十一世纪新中国。 袁宵在被子里滚了一圈,换了个让身体更舒服的姿势,又开始琢磨起自己那个梦来。确切地说,是琢磨梦里的那个人。 在梦里,袁宵无数次尝试跟她沟通,可惜对方根本没有任何反应,只会在危急时出现,救完人立刻缩回去。 就像…… 就像她不是一个清醒的、独立的人,而是一段程序,或者一段意识,被植入了救人的命令,于是就机械地重复着这一点,不对之外的事情有反应。 但那也可能是自己的臆测。 因为她只见过对方一次,所以才会在梦里反复模拟那个场景。 胡思乱想一阵,瞌睡完全醒了,袁宵才蹭着被子睁开了眼睛,然后浑身一僵,瞪圆了眼睛看着出现在自己枕头边的那本书。 你知道你已经暴露了自己其实是有意识的这件事吗? 这么想着,她不由抬手在书脊上点了点,问出了自己心底最好奇的那个问题,“你到底是谁?” 这本书是从哪里来的,那行字是谁写的,她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本书里? 这背后,又有着一个怎样的故事? 但没有答案,周遭一片安静,那本书本身并不会给她一个答案。 袁宵发了一会儿呆,伸手把书拿过来,想了想,翻开到扉页,果然发现那一行字似乎又淡了一点。她连忙坐起来,掏出手机,选好角度对着书拍了一张,又调出之前拍下的照片,进行对比。 ——记忆总是会模糊,不值得信任,尤其是在这种细节上。所以,在差不多的时间和光线下拍照,然后进行对比,是更可靠的选择。 研究了一会儿,袁宵确信,那行“负情薄幸者杀”的确是又变淡了一点。 应该是因为,已经有三个妹子都已经回到过自己的世界,解开了心结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渣男惩罚吧? 如果这个推论正确,是否等足够数量的女孩回到自己的世界解决问题,这行字就会彻底消失,而这一切……就都会结束? 还有那道惊鸿一瞥的身影,她是寄居在这本书里,还是在某种程度上被封印着?当那行字彻底消失的时候,她又会如何?是重获自由,还是彻底消失? 这些疑问,袁宵此刻都无法解读,但想到或许会有后面一种可能,她便觉得心里一揪,下意识地祈求这段时间能延续得再长一些。 她不怕辛苦,只希望到结局时,一切都是好的。 …… 正出神时,电话响了。 杨玉环打来的,“我的荔枝到了,你来拿一些回去吃吧。” 买这么多荔枝,她自己一个人自然不可能吃得完,何况今天杨玉环就要走了,跟经纪人蒋宏一起到公司那边去,之后如果开始工作的话,估计回来的时间会很少。 贵妃娘娘买荔枝的时候只考虑自己爽,但毕竟是借钱买的,吃不完可惜了,不如送人。 客厅里,金一诺看着在阳台上打电话的杨玉环,一边剥荔枝一边低声问杜十娘,“去了那边之后还可以再回来的么?” 第52章 世界第一傻 这问题昨天看到杨玉环又回来时她就想问了,但是又觉得问得太积极了显得自己心里好像有什么想法似的,只好忍住,结果晚上也没睡好,做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梦。 见杨玉环井井有条地安排着各种事务,显然是要在这边常住的样子,她才终于忍不住发问。 -- 第67页 杜十娘点头,“自然。不过也只有这一次机会。选择留在那边,就不能再过来;选择在这里生活,也不能再回去。” 她说这话时,特意压低了声音,免得坐在另一头的霍小玉听见了多想。 目前来看,其他人走的都是正常程序,就她自己卡住了。 虽然这种事情并不着急,也没人会催促她,但是霍小玉自己心里恐怕不太好受。等再过一阵子,说不准袁宵又会带回一个新成员,到时候她的压力只会更大。 金一诺没有想那么多,闻言又惊又喜,还得克制住不在面上露出来,假装很不经意似的,又问,“那你呢?你……也回去过了么?” “是啊。”十娘转头看了她一眼,笑着道,“我是第一个来的,自然也是第一个回去的。” 所以是回去了,又选择了回来?而且……以后都不会再回去了? 金一诺闻言,立刻高兴起来。 其实她也说不好自己到底高兴什么,但就是心里开心,笑容忍都忍不住的那种。 她十分殷勤地剥了一盘子荔枝,巴巴的捧着递给十娘,“你吃这个。” 杨玉环在网上挑选荔枝的时候,看到了“妃子笑”这个牌子,听说是得名于杨贵妃,便立刻挑中了它。这种荔枝核小肉厚,滋味清甜,口感脆爽多汁,剥了壳放在水晶盘子里,看上去粒粒晶莹,仿佛上好的玉石。 十娘看了她一眼,并没有拒绝,伸手接过去,取了一颗放入口中。 又听见金一诺问,“那你以后就是做直播了吗?” “可能等情况稳定下来之后,先攒一笔钱,再考虑去进修学习感兴趣的东西吧?”十娘想了想,笑道,“有趣的东西太多了,一样一样来。学完了,再考虑可以做点什么。” “你那么聪明,学什么一定都一学就会,不像我……”金一诺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十娘问,“你要学什么?很难么?” “学金融和管理之类的吧……对我来说肯定是很难的,感觉跟听天书一样。”提起这个,金一诺就不由得忧愁不已,“要是我能像你这么聪明——” 她说到这里,忽然微微一顿,眼睛亮了起来,目光灼灼地盯着十娘,“对啊,我之前怎么没有想到?” “什么?” “你等等!”金一诺咻的一下从位置上站起来,飞奔进屋,没一会儿又捧着一本书跑了回来,将之放在十娘面前,“你看看这个,能看懂吗?” 十娘看了看封面,是一本管理学入门的书籍,便擦了手,先看看目录,又往后翻了十几页,觉得不甚难,便点头道,“还好,难度不算大。你要学的就是这些么,为了以后管理家里的公司?” “对啊对啊!”金一诺点头,“但是我真的没有这方面的天赋。十娘,你那么聪明,要不然你来学一下,然后帮我管理公司好不好?我可以让你当总经理,给你开薪水。我们公司待遇很好的!” 其实学到现在,家里对她已经不抱什么期望了,只盼着她能看得懂各种报表,不至于是个睁眼瞎就可以。具体的事务,则打算找其他人来帮忙管理。 只是怕外面找的人靠不住,所以才想让她挑个青年才俊来联姻。 但是十娘总比那些都不认识的人可靠 得多吧? 请她帮忙管理公司,家里应该不会有意见了。——有也没有用,反正她已经听他们的去选人了,也找了一个最合适的人选,要是不同意,她就回去一哭二闹三上吊! 她真是太机智了。 金一诺越想越觉得这是个绝妙的主意,既可以解决十娘往后的就业问题,也能够解决自己的问题,而且…… 而且那样的话,十娘就会一直和她在一起了。 见十娘面上若有所思,没有答应但也没有拒绝,金一诺立刻意识到不是没有一点机会,连忙双手合十,睁大了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十娘,“拜托,帮帮忙,好不好?” “好不好,好不好,好不好?”她问一句,就往前凑一点,三句问完,整个人已经快钻到十娘怀里去了。 十娘撑不住笑了,“看在你诚心诚意请求我的份上——” “噢耶——!”听见这等同于答应的回答,金一诺一兴奋,直接扑到了她身上,“十娘你真好!啊啊啊我终于解放了,不用再学这些东西了!” “这么高兴?”见她这幅样子,十娘只觉得自己似乎也跟着欢喜起来。 金一诺这才想起自己还没将家里的情况跟十娘说过——主要是自己是逃婚跑出来的这种事情,总觉得说出来太丢人了。而且,莫名其妙地不想在十娘面前丢这种人。 不过此一时彼一时,如今十娘既然答应了会帮她,这些肯定是要说的。至少让她做好准备,免得事到临头还不知道该怎么应对。 虽然她肯定不会让家里人来为难十娘就是了。 “总之就是这样,我不是没有努力过,但我学这些真的好难。”金一诺目光诚恳地看着十娘,“幸好有你。” “哦……所以你的意思是,你家里人让你找个人联姻,所以你找了我?” 这话实在是太直白了,很有调戏的嫌疑,金一诺顿时脸颊爆红,“不不不不是这样的……你肯帮忙的话,我就不用去联姻了嘛!” “那我好像有点吃亏。”十娘做出思考的模样,而后煞有介事地道,“别人就可以既迎娶白富美又接管一家大公司,我就只能在公司打白工,是不是不太公平?” -- 第68页 “也……也不算是打白工啊,我给你开工资的。”金一诺低着头不敢看十娘,底气不是很足地辩解了一句,然后又说,“不然你想怎么样,你是女的,也没法娶我啊……” 虽、虽然如果嫁给十娘的话…… 啊为什么她脑子里会突然冒出这样的念头? 但是……毕竟是生活在信息爆炸的网络时代,还是个网瘾少女,要说金一诺对百合半点都不了解,那也是假的,甚至看到赏心悦目的c作品,也会点个赞起个哄,觉得没什么不好。 只是没想过这种事情会落到自己身上。 但十娘…… 金一诺觉得自己可能疯了,但脑洞这种东西,开的时候容易,像想再堵上就难了。 而且十娘的确很好很好,虽然认识的时间不长,但金一诺对她充满了信任与崇拜,而且总是想对她更好,与她更亲密一些。如果十娘是个男的,金一诺肯定愿意嫁给她,甚至就算现在,明知道十娘是女的,她其实也很心动…… 金一诺低着头,视线乱飘,就是不敢去看十娘,总觉得自己这个念头太无耻了。 然而就在她快把头埋进胸口时,却听见十娘说,“我要是愿意娶,你嫁么?” “你……”金一诺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猛然抬起头来,盯着十娘,“你别拿我开这种玩笑!” 我会当真的。 她说 完,觉得继续留在这里实在是太尴尬了,便站起来,准备离开。 但才转过身,就被十娘抓住了手。 她听见十娘在自己身后,用十分柔和的声音问,“如果不是说笑呢?” 金一诺的脚步顿在了原地。就像是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压着她,让她一个步子都迈不出去,但是要她回头去看十娘,她又好像缺少一点勇气,只能这样僵持着。 只是自己的手还被十娘紧紧握着,就连这僵持,也带上了几分莫名的暧昧。 她们甚至忘了这不是自己的房间,而是在客厅里。 阳台上的杨玉环已经打完了电话,正想回去,就见霍小玉走了进来,用手指在唇上比了一个安静的姿势,又指了指客厅里,“别去打扰她们。” “要说开了?”杨玉环轻笑了一声,从霍小玉手中的碟子里拿了一枚荔枝剥开,心情十分愉快地道,“我还以为十娘不急呢。” “家长都登门了,怎么可能不急?”霍小玉也抿唇一笑。 阳台是封闭式的,装了玻璃窗,种着一些小型花木,中间还摆了一张躺椅。天气好的时候,在这里躺着晒太阳无疑是十分惬意的。 但是这会儿天气已经越来越冷,即使是封闭式阳台,温度也没比室外好多少。 杨玉环之前出来接电话,没打算待太久,就只穿了一件短袖,没一会儿就忍不住搓了搓手臂,“希望她们快点,这外头还挺冷的。”为了不打扰那两位谈恋爱,她们居然就要一直在这阳台上耗着,当真是感天动地。 抱怨归抱怨,但杨玉环脸上的笑容却是轻松的。 世上还有这么多美好的东西,而她喜欢看这些美好的东西。 好在杜十娘只是觉得机会难得,顺着金一诺的话就说到了这里。等最激动的那一阵情绪过去,立刻就意识到客厅也算是公共场所,所以她并没有僵持太久,很快就站起身,拉着金一诺进了房间。 一步一个脚印跟在十娘身后,金一诺还有些反应不过来。 十娘说的意思就是她理解的那个吗? 总觉得很不敢相信的样子。虽然已经跟十娘朝夕相处,但金一诺心里多少还是有点粉丝滤镜,总觉得对方距离自己比较远。 再说,不是她妄自菲薄,但她横看竖看,都不觉得撇除家庭背景之后的自己,有什么值得十娘看重的地方。能被十娘喜欢的人,也应该是很好很好的人才对。 虽然只要在心里这么想一想,都会觉得很酸。 十娘在床上坐了下来,手上轻轻用力一拉,金一诺也跟着坐在了她身边,两人紧紧地靠在一起。 见她还有些呆呆的,十娘想了想,伸手拖着她的腮,把连转向了自己这一边,往前一凑,在她唇上亲了一口,“这样,会觉得很奇怪、很难接受么?” 金一诺的脸已经红得要冒烟了。 她感觉自己脑子里都是浆糊,根本无法思考,只能凭着本能,老老实实地回答,“没、没有。” “那你喜欢吗?”十娘又问。 “我、我……”当然是不讨厌的,但是这么直白的问出来,她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回答,但是这会儿金一诺又开始慢慢反应过来了,想到十娘是真的喜欢自己,就完全无法控制地自心底一点点弥漫上层层的甜。 巨大的幸福感让她不忍心十娘失望,最终还是咬着唇,小声说,“我……喜欢的。” “我也喜欢你。”十娘含着笑,又亲了她一口。 但这一次,不是一触即分的轻吻,而是更加深入的侵占与索取。 金一诺显然从来没有过这样 的经验,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直到十娘松开她,轻轻拍着她的脊背让她深呼吸时,才终于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 她眼眶有些红,目光却是明亮的,时不时地瞟一眼十娘,又不敢定住了仔细看,立刻就会移开,长长的睫毛像两把小扇子,不停地扇呀扇,扇得十娘的心也跟着蠢蠢欲动。 -- 第69页 但是今天的进展已经够大了,总不能太急躁,万一把人吓跑就不好了。 这样想着,她抬起手,遮住了金一诺的眼睛。 金一诺受惊般地眨了眨眼,小刷子一样的睫毛从她的掌心里扫过,扫得十娘一颗心柔软得不可思议。 她自己都没想到,还会有如此被另一个人牵动心绪的时候。 十娘一手捂着她的眼睛,一手揽着她的肩膀,慢慢道,“一诺,我的故事你应该知道,海誓山盟、白首不渝的话我听得太多了,所以这些我不会说。我能保证的是,只要你的这份赤忱不便,我也不会变,好吗?” “我也不会变的。”金一诺将十娘的手拉下来,侧过头用那双熠熠生辉的眸子注视着她,眼珠一转,道,“要是我变了,你、你可以卷了我的全副身家跑路!” 十娘被她逗笑了,“那我岂不是稳赚不赔?” “那你要是不跑路,可以人财两得的嘛。”金一诺不是很有底气地道。 说到底,她觉得自己才是买一赠一里的那个赠品。 但毕竟是从小被娇宠到大的大小姐,几乎没有受过委屈,所以这种心事也是存不住的。两人才安静地依偎了一会儿,她就忍不住问道,“十娘,你为什么会喜欢我?” “可能是因为你傻吧。”十娘认真地思索片刻,答道。 金一诺虽然自我感觉没有那么自信,但又莫名相信自己在十娘眼中应该是最好的,听到这个答案,不由瞪大了眼睛,控诉地盯着她看。 就、就算敷衍说因为她可爱,甚至哪怕只是因为她有钱,也比因为她傻要好得多吧?! 金一诺觉得她和十娘第一个感情危机似乎已经出现了。 “这样你不是应该更放心吗?”十娘忍笑道,“世上应该不会有人比你更傻了,所以也不用担心我会变心,再去喜欢别人,是不是?” 逻辑似乎是这个逻辑,但又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我,就算我傻,也还不至于到世界第一傻的地步吧?”金一诺努力抓住重点。 “你在我面前就是世界第一的傻啊!”十娘忍不住叹气,“不算计,又不设防,好像不管我做什么都可以,你都欣然接受。——别人绝对傻不到这个地步吧?” 这回金一诺听明白了,她狡黠地笑了笑,“你对我这么好,我才会也这样对你的。” 世界上总有些东西你没有,而被别人拿在手中。有些人选择去争去抢,去算计去夺取,但也有人选择合作,互相弥补对方的短处,就都能得到想要的完满。 …… 杨玉环走得十分利落。 这个社会便捷得超乎想象,偌大个中国,以前从南到北要走不止一个月,而今不过几个小时的功夫。今天离别,或许很快就会再见,所以来和走都可以潇洒一些。 十箱荔枝她自己带走了一箱,其他都留下了,让十娘吃不完就抽奖送粉丝。 蒋宏的公司在北京,从袁宵家所在的城市过去,坐飞机只需要三个小时。 所以下午众人就在 微信群里看到杨玉环发过来的合同照片。 蒋宏说到做到,为她争取到了十分优厚的合同。虽然比不上那些一线二线的大明星,但相比较新人就要好得多了,而且还有一笔签字费。 当然,这其中肯定也有几分是看了金家和林家的面子。 杨玉环的特长还是在歌舞方面,根据杨玉环的说法,公司本来还想让她培训一段时间,但是老师们在看过她的表现之后,都表示没什么能教的,于是就直接安排她出道了。 正好下个月有一档舞蹈选秀的综艺节目要开,其中一位选手因为档期问题不能继续参加,本来是要把这个位置空出来,但公司那边运作一番,将她塞了进去。 舞蹈演员的市场需求量一直不大,而且路子也窄,很难出头。所以这当然不是公司为她打造的路线,只不过是个过度。 只要在这档综艺里拿到前几名,打响名气,公司随后就会为她制作发行专辑。等红起来之后,再考虑往影视演员的方向发展。杨玉环的气质独特,轻易就能吸引到旁人的注意力,虽然这可能会让她只能胜任一部分角色,但要红起来并不难。 正好她自己的需求也不是做什么有深度的演员,而是大红大紫。只要足够好看,有拿得出手的作品,有话题度,就足够了。 虽然非常忙碌,但杨玉环没有断了跟这边的联系,每天都会抽出时间跟众人聊天。一方面是重情,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作为古代人,这些就是她仅有的同伴了,人总会孤独,而有些话题,不能对其他人说。 但是袁宵看得出来,她对新生活乐在其中。 一开始她还会对一些事情表示惊诧,但那个光彩熠熠的圈子实在是太适合她了,很快就如鱼得水,完全适应。 转眼一个月的时间过去,杨玉环的节目也要开播了。 这天晚上,袁宵特意去了出租屋,几人守在电脑前看了节目。 这档节目虽然不算大众,但因为是蔬菜台和猫厂合作出络平台上就已经有了不少的讨论度。所以第一期的收视率表现相当不俗,算是开门红。 节目的形式是当下十分流行的那种,在节目之外,通过初试、复试和各家公司推荐,挑出五十名个舞者,然后在节目中层层选拔,最终决出冠军。 -- 第70页 节目预期是做三个月,也就是十二期。第一期只是让全部五十人分别亮相,进行自我介绍和一小段舞蹈表演,让观众眼熟。 杨玉环跳的自然是古典舞。 那些一举一动,每个姿势,对别人来说是要琢磨和苦练的东西,对她而言却是吃饭喝水一样的存在。所以当她一身唐朝仕女的装束出现在台上,立刻引得台下的观众惊呼,就连导师们也赞叹不已。 公司为她报的年龄是28岁,整整减小了十岁,但即便如此,也是这一群舞者之中年纪最大的,其他人都是二十岁上下。舞蹈对身体要求高,年纪越大,身体越僵硬,表现自然也就难尽人意。所以本来没人看好她,一出场却成了最受瞩目的。 节目还没结束,网络上就已经有了不小的讨论度。 甚至因为她的名字,已经得到了“贵妃”的昵称,可见有时粉丝们的敏锐度也很高。 背后的团队自然不会浪费机会,已经在为她建立后援会,组织粉丝群了,袁宵等人也加进去感受了一番,为她的事业走上正轨而开心。 这种喜事,虽然当事人不在身边,但也要庆祝一番。 十娘点了烧烤外卖,还叫了一提啤酒。袁宵心情好,也跟着喝了一瓶多,回家时就觉得头有些晕晕的,整个人都有种完全松弛下来的 感觉。怕被爸妈发现,连忙躲回房间里。 袁宵无数次庆幸自己是从小被放养到大,也不是说父母不疼爱,只是他们也有自己要忙的事,很难在这种生活细节上处处关照。这样一来,彼此反而更自在,也才方便了她能在这么顺利溜出们。 但洗漱完毕,躺在床上,袁宵很快就迷糊起来。 自从知道书里住着一个人,而且还坚持要跟自己一起睡之后,袁宵就特意准备了另一个枕头,每天晚上给它摆好,弄得像模像样的。至于之前那种翻来覆去的研究,自然也暂时停止了。 不知者不罪,但已经知道了还要冒犯,就不好说了。 所以这一个月来,袁宵表现得甚是规矩。不过今晚喝了酒,就得另当别论。 虽然没醉,但袁宵能感觉到,自己的精神彻底松懈了下来。她靠在床头,将那本书当做一个可以交流的对象,“虽然我其实也没有在其中出多少力,靠的全是她们自己,但是看到每个人的生活走上正轨,一点点变得越来越好,心里还是很高兴。” “你呢?”她拍了拍那本书,“你让我把她们带回来,是为了帮助她们吗?那现在她们过上了截然不同的生活,你是不是也会高兴?” “虽然我能力有限,但其实我也很想帮你的……” 下意识地,袁宵觉得,这本书里的人,应该跟十娘她们全都不一样。她的处境更糟糕,故事恐怕也更曲折离奇。 如果能帮上忙就好了。 念叨着,困意不知不觉涌上来,袁宵很快就睡着了。 静静的屋子里,只能听见她的呼吸声和一些更细微的声响,片刻后,一层淡淡的光芒闪过,书本上浮出了一道虚幻的影子。 五彩斓衣长长的拖到地上,那道身影在床头站了一会儿,才学着袁宵的样子躺下来,一双黑宝石般的眸子注视着她,“你已经在帮忙了,多谢。” 她并不需要睡眠,或者说大部分时候她是处在失去意识的“睡眠”状态中的。所以躺了一会儿之后,她就重新坐了起来,在屋子里自在地走动,查看各种东西。 她不能距离那本书太远,但随着力量逐渐恢复,已经可以自由行动了。 不过,除了看看,她什么都做不到。 …… 一瓶啤酒根本称不上“宿醉”,但这是袁宵第一次喝酒,第二天起床时还是觉得有些头疼。 也许成年人的世界,就是这样自找罪受吧? 走出门时,一点冰冰凉的东西落在脸上,袁宵微微一愣,还以为是下雨了。抬头观察了一会儿,才发现天空飘的是小雪,而且刚刚才有兆头,不仔细根本看不出来。 虽然这雪花还并不成规模,但袁宵还是觉得心情好了许多。 入冬之后天气一天比一天冷,今天早上更是刮着不小的风,沿路的人都裹紧衣服,缩着脖子和手,脚步匆匆而过。在这一群人中,身姿挺拔,身形舒展的袁宵看起来十分特立独行,好像半点不怕冷似的。 实际上她也不怕冷,有那本书在,完全是四季恒温,冬暖夏凉,居家必备! 袁宵抱着一点不可说的“了,大恩不言谢。这种日常的小细节,看起来没什么,实际上影响特别大。 比如今天,又到了月考的日子。其他同学冻得浑身僵硬,连脑子都转不动的时候,她却能思路流畅的答题,不就占了大便宜? 全赖这本书的帮忙,她虽然还的分心去忙其他事,但成绩不但没有下降,反而略有提升。从班级二十名提高 到了十几名。放在整个学校来看,大概在三百名左右。按照往年的升学率,她只要高考发挥不失常,二本是稳稳的,一本也可以争取一下。 不过说到高考…… 袁宵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书,突然发起愁来。 这要是高考的时候还没能把这件事情给了结了,到时候这本书难不成还要跟着她到考场去? 绝对会被监考老师抓起来的。虽然其他人似乎看不见这本书的特别之处,但书本身是存在的,带进考场,袁宵就死定了。到时候一查,哦豁,还能顺藤摸瓜抓出一堆伪造身份信息的偷渡黑客。 -- 第71页 所以她的这份工作,其实还是有隐藏时间限制的? 不过按照现在已经解决了四个人的进度来看,只要不是十人以上的数目,应该也没问题……吧? “哎,跟你打个商量,时间安排上尽量控制一下,别选在我考试的时候呗?最好是高考前全部弄完,要不然的话你就把这个会跟着我跑的功能取消掉,怎么样?”她忍不住低下头,对着手里的书道。 当然没有答案,但是“打过招呼”之后,袁宵顿时觉得安心多了。 不知道是不是应了她的请求,直到月考成绩下来这天,袁宵才感觉到了来自书本的吸力。这代表着,该去将下一位访客带回来了。 不知道这回会是谁? 晚上十一点半,出租屋。 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见证这些神奇的事,但金一诺还是觉得很奇妙。 这种超越自然的神秘力量是如何出现的呢?除了这本书之外,这世界上是否还有其他的超自然力量存在?它们又是否能为人类所利用? 因为思想天马行空,对这些东西也很感兴趣,所以她总免不了要多想一些。 可惜金一诺的运气不太好,原本对这本书大家都挺好奇,袁宵也没有藏着掖着的意思,更希望能集思广益找出它的特殊之处,所以众人都是可以随意翻看的。 但是现在,既然知道里面住着一个人,那么必要的尊重就不能再省了。所以虽然都知道这书里藏着古怪,而且应该发生了某种变化,但谁都没有提过再看看这本书的话。 从来没看过这本书的金一诺,自然也就失去了这个机会。 随着穿越的时间临近,袁宵这个当事人还好,倒是霍小玉表现得越来越紧张。 也不知道这回过来的人会是谁?其他人表现得太洒脱,反倒显得霍小玉迟迟无法下定决心的表现有些拖泥带水,不够爽快。所以她很希望能来一个跟她情况差不多的人。 到了现在,要说霍小玉还深爱着李益,无法割舍,显然是不可能的。 在大唐的时候,她受到的教育就是如此,作为身份低微的妓子,如果想过得体面些,唯一的出路就是找个可依附的人。即使对方既不能给予名分,也不能承诺永久。 为此,她必须要每天待在屋子里,等待着李益前来。 即便在她被辜负之后众人都替她打抱不平,但如果真叫他们来评价,只怕也会觉得她应该安守此道。 等待是似乎是她唯一能做的事。 除此之外,针线女红、琴棋书画,都纸是打发时间的玩意儿。虽然也能看书,但翻来覆去也就是那些内容。 日子太无聊了,所以必须要有一个寄托,而她从前选择的是李益。 现在,她的生活却大不相同了。 一样是足不出户,但她现在能看、能听、能读、能知道的东西太多了,原本当成中心的李益,自然也就被无限往后排。有时霍小玉再想起李益这个人,甚至会觉得好像已经是很遥远 的人和事。 那种原本浓烈得能为他生为他死的情绪,也变淡了许多。 但是就这样放弃,她又不甘心。这种不甘,与其说是还在留恋李益,不如说是她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处理方法,于是迟迟不能回去。 虽然没有人催促过她,倒是十娘一直安慰她不必着急,可是自从知道那本书里还有个人,霍小玉就有一种十分强烈的预感:她们每个人都跟那本书息息相关,若是她们的问题不能解决,那本书的秘密也将永远不能揭开。 不可为她一个人耽误了大伙儿。 …… “端端,重阳,这一去便不能再见你们了。你们在此,要晓事些……” 耳畔先听见了女子呜咽啼哭的声音和孩童稚嫩响亮的哭声响作一团,袁宵这才看清楚自己的所在,竟是一所花园。因为道路曲曲折折,一时间竟也没有人发现这边多了个大活人。 她视线先往声音发出的方向看了一眼,见一个身着湘裙的女子正弯腰将两个孩子抱在怀中,哭得好不可怜。旁边两个年纪不大的男子立着,也不说话,都是面带无奈。其中一个身着绮罗,想必是公子哥,另一个却是仆人装扮。 却不知这又是唱的哪一出? 人认不出来,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袁宵只能注意周围的环境,寻找能够作为提示的东西。 至少得弄明白这到底是在一个什么样的世界里,才好上前开口说话吧?虽然看那女子悲痛欲绝的模样,袁宵有把握能说动她,但是总得要给话题找个切入点,否则人家根本不理会自己。 这一看,还真让她发现了一点东西。 她面前不远处就是一口水井,井台上放着一卷丝绳,地上还有一根折断成两截的玉簪。 虽然线索有些散乱,但袁宵近来可是把各种古代的传奇和话本故事都尽量了解了一下,此刻见了花园,玉簪,丝绳,水井,再加上这生离死别的场景,脑中已经浮现出了一句诗。 井底引银瓶,银瓶欲上丝绳绝。 石上磨玉簪,玉簪欲成中央折。 瓶沉簪折知奈何?似妾今朝与君别。 这首白居易的诗,诗名就叫做《井底引银瓶》,但后边还跟了一个副标题。 ——止淫奔也。 第53章 李千金 后来,元杂剧四大家之一的白朴,将《井底引银瓶》的故事敷衍成了一出元杂剧:《裴少俊墙头马上》。 -- 第72页 故事的主人公李千金,是个思想前卫的新新人类,虽然从小受的是闺秀教育,却生就了一颗向往爱情的心。于是在墙头看到骑着白马的裴少俊,立刻一见钟情,甚至等不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与他私奔。 裴少俊将李千金带回家,自然不敢让父母知晓,于是把人藏在自己日常读书的后花园中,整整七年时间,养下一双儿女,父母竟一无所觉。 直到裴尚书意外在花园里撞见了两个孩子,才揭破这一桩大事。 古人有“聘者为妻,奔则为妾”的说法,裴尚书自然不会承认这个没有经过三媒六聘的儿媳妇,甚至嘲讽她“男游九郡,女嫁三夫”。 在李千金的恳求之下,裴尚书先是拿出玉簪要她在石头上磨成针,又叫人取来银瓶,要她用游丝系住,从井中取水。这自然是不可能的,于是簪折瓶坠,裴尚书逼着裴少俊写下了休书,又令人将李千金送走。 应该就是眼下这个场景了。 她这里正琢磨着,就听得那边站在裴少俊身边的张千苦着脸道,“娘子,你去了罢!老相公便着我回话哩。” 李千金又狠狠抱了两个孩子片刻,才直起身来,也不看裴少俊,一边拭泪一边道,“既是瓶坠簪折,从今往后,咱们就义断恩绝!” 说罢提着裙子就往花园外走。 裴少俊立刻着急起来,顿足道,“父亲真是好狠的心,就要拆散我们夫妻母子。也罢,等我上朝取应,再图后世。”说着就忙忙地追了上去,牵住了李千金的衣袖,“小姐莫急,待我叫人套了车马,送你回家去。” 李千金闻声停了脚步,却用力将自己的衣袖扯了回去,自顾着呜咽。 裴少俊赔了许多的小心,好容易才让她收住了眼泪,这才道,“我这就上朝取应去,待我金榜题名,那时节父亲也没甚话可说了,再将你接来,那时节才是咱们合家团聚。” “我也不指望这些了,只可怜我的两个孩儿,骨肉分离,可不痛杀我也!”李千金捂着心口道,“他们是你裴家的枝叶,我却也有母子情肠!” 这件事上,裴少俊毕竟理亏,并不敢说话,讪讪地陪着李千金出去了。 袁宵连忙跟了上去,一面走,一面思量。 裴少俊这个男人,跟其他渣男比起来似乎不那么渣。 他不像李甲逼得杜十娘无处容身只能自沉,不像薛平贵妻子一丢就是十八载,也不像李益背弃承诺,更不像李隆基,一言就定下杨玉环的生死。 他是俊俏的,温柔的,体贴的,心中同样怀想着爱情的这样一个人。七年里,他日日夜夜守着李千金,始终不变,完全满足了她少女时的所有幻想。 话。 但在袁宵看来,这“不说话”,本身就是最耐人寻味之处,可谓是深得那句“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三味。 人是父亲赶走的,休书是被逼着写下的,一切都是“情非得已”,于是他似乎就是可以原谅了。 但是这种“普通的坏”,其实才是最致命的,因为人们会宽容他的一切。错误都是别人的,他却成了最无辜的那一个,就连他自己也不觉得自己有错。 可是“不作为”的恶,有时要比犯错更加恶劣。 也不知道是因为这毕竟是家中丑事,所以裴尚书不准备招摇,屏退了仆人,还是戏曲世界自己根据逻辑演生而成的结果——开场时裴少俊和李千金一见钟情,正是隔着花园短墙,后来两人私会,他也是翻墙进去的。可见这个世界的高门大户,门禁并没有那么严谨。 总之裴少俊陪着李千金在前面引路,一路过来竟没有遇着人。 袁宵跟在两人后面,也顺利地出了花园,来到了后头的巷子里。 张千已经套了马车等在这里,李千金头也不回,就要上车,袁宵连忙上前一步,叫道,“小姐!” 这一声喊,三人都朝她这里看了过来。李千金眼圈儿还红着,见她盯着自己,有些迟疑地问,“姑娘可是在唤我?” “正是来寻小姐。”袁宵道。 “我却不曾见过你来。”李千金疑惑地道。 “小姐虽没见过我,我却识得你。”袁宵道,“我今日特意来寻小姐,是为有一桩十分紧要的大事,要报与小姐知道!” “什么大事?”裴少俊在一旁关切地问。 袁宵看也不看他,只盯着李千金,“事关重大,小姐可能移步?” 她也只是个姑娘家,李千金心里虽然疑惑,倒也不怀疑她要做什么恶事,便微微颔首道,“自然。” 而后便轻移莲步,跟着袁宵走到了一边。袁宵看了一眼距离,确保距离远到裴少俊等人听不见,这才深吸了一口气,肃容道,“小姐这些年藏身尚书府,找得我好苦!你可知你在这里七年时间,家中老爷和夫人为着你的事日夜煎熬不过,已经没了!” “什么?!”李千金本来就正处在与儿女分别的悲痛之中,乍然听闻这个消息,登时脸色一白,整个人摇摇欲坠。 她抓着袁宵的手,似乎要开口询问,但是却说不出话来,半晌,只怔怔地滚下两行热泪。 正是因为刚刚被迫与自己的儿女分离,所以她才越发能够体会到父母为自己担忧时的那种心情,听闻他们已经去世,不由心头大恸,半晌才抖着唇嘶喊出声,“爹,娘!” -- 第73页 袁宵的话还没说完,“小姐好狠的心,竟然就真的一去七年不曾归家。你想想老爷夫人心中,如何能过得去?设若你自己有儿有女,他们也如此行事,小姐又当如何?” 这番话如当头棒喝,让原本只沉浸在儿女私情中的李千金顿时清醒过来,泣不成声,崩溃地抱着袁宵哭道,“我错了……是我错了!” 李千金当日之所以抛下父母家人,跟着裴少俊走,是因为在她心里,“你道父母年高老迈,那里有女孩儿共爷娘相守到头白?女孩儿是你十五岁寄居的堂上客。” 早晚都要嫁人,她要挑个自己可意的,为此别的都顾不得了。 可是今日大梦初醒,才发现嫁人和私奔是不一样的。 若是正经嫁人,亲戚间岂有不走动的?四时八节,裴少俊这个女婿少不得要上门帮衬,一家子和和美美,自然能安享天伦。可她就这样一去不回,父母便只能日夜悬心,哪里有一日的安生? “是我的错……这七年来,我不但自误了,竟还误了父母高堂!”她哭得肝肠寸断,“李千金不孝不悌,如今又有什么脸面再回家去?” 一面说,一面就推开袁宵,要往旁边的院墙上撞去。 袁宵没想到古代人说自杀就自杀,而且用的还是这么惨烈的方式,连忙抢步上前把人抱住。 那么大的动静,裴少俊和张千自然已经听见了,见李千金要寻死,唬得连忙跟着过来把人拉住,着意劝解。 哪里能料到,这边才出了事,那边李家竟也不消停? 劝了半天,李千金慢慢冷静下来,止住了寻死的心思,只是心灰意冷,却是连看裴少俊一眼都不肯了。就连裴家的马车,她也不肯坐,只让袁宵扶着自己,先离开此处,再做打算。 这本来就是袁宵的目的,因此立刻应了,还警告裴少俊等人不要跟上来,否则她就要报官了。 好在李千金身上有银钱,两人找了个客栈住下,命小二打了水来,净面之后,李千金的情绪才慢慢平复下来,拉着袁宵的手,要问她家中之事。 到此时,袁宵自然不会继续骗她,“李小姐,不瞒你说,我其实并不是你家人,只是知道了你家中之事,又打听得你在裴家住着,所以打算送个消息给你,实则与你家并不相干。” 李千金先是愕然,不过她在情绪爆发之后,对什么事的反应都不太大,很快就接受了袁宵的说法,“多谢姑娘热心,即是如此,我也不敢再耽搁姑娘的事,还请自便吧。今日之恩,待日后李千金再图回报。” “我不是为了你的回报。”袁宵道,“其实我是来帮你的。” “帮我?” “裴少俊如今写了休书给你,你与裴家就再无瓜葛了。可是这件事里固然你也有错,难道他裴少俊就没有错?如今你空着身子被逐出来,七年光阴空掷也就罢了,难道你就不念着你那一双儿女?”袁宵道。 李千金立刻被她说动,“你的意思是……?” “李小姐若是愿意,我想带你去一个地方。到了那里,你会发现很多与你现在的所思所想相悖的事:婚姻大事不一定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可以因为相爱而自由结合;男子可以再娶,女子自然也可以再嫁,不必从一而终;父母感情不合分开了,孩子可以自由地选择跟父亲或母亲在一起,并不是天经地义要留在父亲家中……除了这些,还有很多。那是一片新的天地,女子可以自己替自己主张,各种意义上的。或许在那里,你能找到自己想要的答案,知道该怎么做。” “还有这样的地方?”李千金纵然心绪低落,也不由大为惊奇。 袁宵道,“自然,我就是从那处来的。”她握着李千金的手,“你可愿意与我同去?” 第54章 梦该醒了 李千金最后选择了跟着袁宵走。 实在是今日发生了太多事,她现在多少有点六神无主,不知该如何是好。 原本被裴家休弃,他还可以回自己家去,爹娘总不会让他流落在外面。哪能想到,才出门就得到了父母的死讯,这让李千金肝肠寸断的同时,却也越发惶恐,不知道自己还能去哪里,更不知道还有何人可以依靠。 袁宵出现的时机实在是太好,正赶上李千金,需要有个人帮他出主意的时候。短暂的犹豫之后,李千金还是选择了,先跟着袁宵走。 这个选择多少有点逃避的意思,当然,袁宵话中所描述的那个世界,对他的吸引力也着实不小。 至于其他的事,就留待以后再去考虑吧,人家不是说,到了那个世界,或许就会慢慢找到答案了吗? …… 出租屋的房子和摆设对李千金来说都是很陌生的。 但杜十娘和霍小玉的装扮让她有了一点安全感。她们的衣物虽然于自己身上穿的不大一样,但大体来说都是广袖长裙,上衫下裳。 倒是金一诺的牛仔裤和毛衣让她瞩目了片刻,对此地的奇人奇物心里有了一点认知。 “这位是李千金李小姐。”袁宵说出她的名字,其他三人都是恍然大悟状,而后热情地上前拉住她的手寒暄起来。 袁宵在一旁看得十分欣慰。 这就是她设想中的场景啊!新人过来之后,她什么都不用做,让她们跟着先来的学一学,很快就能适应这里的生活。 -- 第74页 就连心结,也能在学习和增广见闻的过程中慢慢解开,不用她额外做什么。 等李千金跟其他人熟络起来,袁宵就连忙换了衣裳,背上书包回家了。晚上偷跑出来只要不被发现就可以,但夜不归宿就死定了。 李千金来的时候是白天,这会儿自然不会觉得困。所以虽然已经到了休息的时间,但杜十娘等人并没有各自回房睡觉,把她撇在一边。 毕竟是初来乍到,还需要多照拂一番。 而李千金也确实迫切地需要增加一些对这个世界的了解,所以虽然有些不好意思,还是接受了这份好意。 杜十娘作为第一个穿越的人,带新人都已经带出经验来了,有条不紊地向李千金介绍这个世界,先让她知道这是未来的世界,再简单描述一下这里种种奇妙的东西。 至于其他的,可以等她略熟悉一些之后再提,免得一下子接收的信息量太大,脑子转不过来。毕竟他们每个人穿越过来的时候,状态其实都不怎么样,需要一段时间缓一下。 不过她也没有留李千金一个人胡思乱想,把给她准备的那一套书放在客厅里,让她随意翻看,然后就放她一个人去独处了。 这一天所发生的一切,对李千金来说就像是做梦一样。 她猜到袁宵要带自己去的地方或许远离京城,毕竟从未听过有那样的地方在,必然距离极远,而且十分隐秘。只是没想到,竟然是这种概念上的远。 也正是因为这种感觉的存在,让她不能确定这一切到底是真实还是自己的梦境。所以李千金除了开始时有些分心,后来半点功夫都没有耽搁,一个晚上的时间,竟然就把那套书看了个七七八八。 杜十娘等人起床的时候,她眼睛都红了,但整个人看起来却是精神的。一双眼睛明亮极了,跟昨天晚上一比,感觉跟换了个人似的。 用金一诺的话来说,那就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整个人都得到了升华。 读书使人明智,古人诚不欺我! 但这仅仅只是 一个开始。现代社会的一切,都让李千金目不暇接、惊叹不已,以至于在接下来好几天时间之内,她甚至都没有腾出心思来想想自己的事。 只有每天晚上睡觉时,躺在床上,才会想起两个儿女。 私奔好不好,对她和裴少俊来说还有待验证,但对两个孩子来说,显然是有好处的。一家人住在后花园里,裴少俊读书习字,李千金就打理小家庭的一应事务,闲暇的时间多,自然能尽情享受天伦之乐。 如此,两个孩子自然也跟他们十分亲近,不似旁人家那般疏远。 只是李千金习惯了总是事无巨细亲手过问,未免就把孩子养得娇惯了一些。她自己也知道,只是总狠不下心,想着孩子还小,溺爱几年亦无妨。 一想到离了自己,两个孩子必然会不习惯,或许会哭闹不休,惹得裴家人不高兴,李千金就觉得自己的心都跟着揪了起来。 再者说,从前毕竟不曾见过,即便是嫡亲的孙子孙女,照顾起来也不会如李千金自己那般经心,难免会有些疏忽,只怕孩子们心里也会难受。 一颗慈母心肠,不知被揉碎了多少遍。 但是袁宵也没有骗她,这个世界确实跟她生活的那一处大不相同。 这里的女性过着的是曾经的她想都不敢想的生活,她们可以抛头露面,可以做各种各样的工作,甚至可以当官做主。只要有能力,女性所取得的成就绝不逊色男性。 李千金自己其实是个恋爱脑,没什么大志向,把家庭和丈夫看得比其他都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和裴少俊真的很合适,即便正经夫妻,日夜相从七年的也没有几个。 但是她自己如此,放到自己的孩子身上又不一样了,总会担心她将来会遇上什么样的人,日子能不能过得好。 可是现在她发现,这些都是可以自己决定的。 这一切跟李千金从小到大学习的那一套截然不同,却更让她心动,也更让她喜欢。如果她的重阳也能生活在这里,接受这样的教育,可以独立自主,不惧怕任何风雨,该有多好? 可惜她是独自过来的,并不能把女儿也带过来。 她多希望重阳也见识一下这个世界,知道原本的那个世界有多狭隘。 袁宵很快就发现,在所有穿越者中,李千金都显得相当独特。 其他人最感兴趣的东西,一定是21世纪的各种科技产品,那些从前只能靠存在于幻想乃至神话中的东西,真正被人类创造了出来,那种震撼是语言无法描述的,不管哪个时代都一样。 但李千金不同,她虽然也震惊、也感叹、也好奇,但是放在这上面的精力却少之又少,甚至连手机也不怎么玩,每天就捧着书看看看。 她知道自己得到的是一场奇遇,而且按照之前袁宵穿越的频率来看,差不多一两个月就该到她回去的时候了。 李千金还没想好要怎么解决裴少俊的事,但留在这里还是回到那边,她却早已经考虑清楚。 她舍不下自己的一双儿女,会留在那个世界,教导他们长大成人。 既然如此,留给她的就只有这一个多月的时间,又怎么能不抓紧呢? 她深知自己得到的是一场奇遇,可遇而不可求,所以就更想抓住一切机会学习新的东西,把所有知识都塞进自己的脑袋里带回去,将来好教给孩子们。 -- 第75页 听说她竟然那么快就做出了决定,其他人先是惊讶,想想也觉得理所当然。 李千金和所有人都不一样,她有孩子。女人也许能放下男人和爱情,但少有能放下孩子的。所以她选择回去,也是理所当然。 只是才过来就确定了一定会回去,这种离别未免叫人惆怅罢了。 不过开诚布公地谈过之后,她也就从众人这里知道,其实很多书都是可以带回去的,只要不涉及历史方面,基本上都不会有什么问题。 这让李千金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历史之类的,就算记住了也没什么用。毕竟很多小细节史书上不会写,而那些大事,她唯愿自己的孩子不要卷入其中,安安稳稳的便好,不求挣下多少功劳,至少不要撞上祸事。 这样一来,她大可以将教育类的书籍直接带回去,省了自己在脑子里记。 然后,李千金就一改天天宅在家里的风格,开始天天往外面跑了。 “我想趁着这个机会,多看看这个世界。”她这样对询问她的霍小玉说,“就算只是长长见识也是好的,这些东西,回去就看不着了。” 明明那么舍不得,但完全没有改变主意留下来的意思。 因为她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 一开始知道穿过来的人是李千金,情况跟自己并不相似时,霍小玉是有些失望的。但此刻把两人放在一起做了个对比,她心里却忽然有了一些明悟。 有多舍不得李毅呢?要为了他回到那个世界,继续这样苦苦守候下去,甚至连命都送掉吗? 不,霍小玉不愿意。 至少是现在的霍小玉不愿意。 答案其实已经很明显了,只是她始终不肯承认而已。 或许是不愿意相信自己所谓的深情厚谊,其实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深厚吧?知道还可以为了自己活着,谁又愿意轻易将性命交给别人呢? 所以那些执着毫无意义,梦也早该醒了。 第55章 世界那么大 “我有一个提议。” 这天是元旦节,袁宵也难得有了一天假期,众人聚集在出租屋里,吃着水果聊着天,霍小玉忽然开口道。 她大部分时候都是沉默的,听得多而说得少,只是默默做事,在细节处体贴众人。 李千金来了之后,两人常常在厨房里一待就是大半天,钻研那些菜谱上所写的美食,让餐桌上的菜色丰富了许多。看得出来,有人作伴,霍小玉整个人都要开朗许多,众人心里都暗暗替她高兴。 所以此刻听见她破天荒地开口要提建议,十娘立刻道,“是关于什么的?” 其他人也好奇地看过去。 “我是想,来到这里的时间也不短了,多亏一诺帮忙,身份现在也不是问题,不如找个时间大家一起出去走走?”霍小玉道,“我们也就算了,来日方长,但千金不出去看看可惜了。” 说这话时,她又想到了已经回到自己的世界的王宝钏。 不过,成为女皇应该也是一种独特的体验,每个人的人生都有不同轨迹,她拥有的同样是别人难以尝试的,倒也不必替她惋惜。 李千金显然也很意外,又有些感动。 若是能出去走走,她自然是愿意的,只是这种事不好自己开口提出,因为她看得出来,大家都有各自的事情要忙。 霍小玉的这份心让她实在感激,连忙要开口说话,但被金一诺抢在了前面,“这个主意好!” 她有些懊恼地捶着头,“我之前怎么就没想到呢?大家一起出去旅游,应该会很有趣。而且可以多拍点照片,让千金姐姐带回去。那样才不枉来这个世界走一遭嘛!” “倒也不是不能考虑。”十娘点头。 袁宵默默举手,“我估计去不了了,学校那边还要上课呢qaq” 高三生就是这么苦逼,看起来好像马上就要放寒假了,实际上学校根本不会让她们休息。 根据前几届的经验来看,估计会补课到腊月二十六,然后放假回家过年,正月初六继续补课。就算这十天假期,也会发厚厚一摞绝对做不完的卷子,保证同学们没有一天鞥你闲着…… 所以,旅游什么的完全是做梦_:3」∠_ “那就算了吧,我看大家都有要忙活的事,要是为了我耽搁了,我心里也过意不去。”李千金连忙道。 “别啊,你们去嘛!”袁宵说,“不用管我,我高考完就解放了,以后玩的时间多的是。你们不用考虑我,想怎么玩怎么玩。正好你们走了,我也该收收心复习了,马上就是期末考试,临时抱一下佛脚。” “这样吧,”霍小玉想了想,又说,“我们也不去别处,千金还没见过玉环呢,就去一趟北京,顺路探一下她的班,怎么样?” 李千金之前只在视频里跟杨玉环见过,但跟真人总是不一样的。 既然有缘分来了这里,当然要聚一聚才好。然而杨玉环现在是半封闭式训练和拍摄,据说每天忙得脚不沾地,也腾不出空回来。她们要是能过去,估计她也会很高兴。 这个提议得到了所有人的一致支持。 但等到晚上休息的时候,金一诺又开始犯愁了,“我才想起来,现在回北京根本就是自投罗网嘛!我会不会被家里人抓回去关起来,不许再跟你来往啊?” 杜十娘被她逗笑了,“你不是说全家都喜欢你吗?不会舍得把你抓去关起来的。” -- 第76页 见金一诺还是皱着眉,很担心的样子,她又承诺,“就算你真的被抓回去关起来,我也一定会把你救出来的,放心。” “真的?”得到承诺,金一诺立刻喜笑颜开。 杜十娘忍不住低头亲了亲她的唇,“当然是真的。别怕,这些事情交给我就好。” 金一诺晕乎乎地点头,满脸信赖地看着她,“再亲一下。” …… 因为这一趟出门旅行是次要的,见世面更重要,所以她们采取了去的时候坐飞机,回来时坐高铁的方式。 这样,再加上地铁公交车之类,可以一次性解锁大部分交通工具。 除了早就已经习惯了的金一诺之外,其他人都是第一次坐飞机,免不了又惊奇又忐忑,就连一向沉稳的杜十娘,情绪也明显比平时更加紧绷,眼中带着一点并不明显的好奇。 虽然知道对现代人来说,这已经是很常用的交通工具,并且安全性非常高,但毕竟是“没见过世面”的古代人,难免表现得有些惹眼。 尤其是飞机起飞,升上云层之后,看到舷窗外的片片白云,更是叫几人心潮澎湃。 她们真的上天了! 只是她们自己意识不到,这么几个大美女走坐一起本身就很引人注目,一上飞机所有人就都注意到了。再加上这有些怪异的表现,自然更是引得周围的人频频看过来。 不过嘛,对好看的人大家都会更加宽容,如果是几个普通人这么一惊一乍,看见什么都要小声议论一番,肯定早就被人嫌弃“土包子”,换到赏心悦目的美人身上,大家就可以忍受了,甚至还会觉得这也不失为一种可爱。 甚至还有人主动过来搭讪,年轻英俊的男人彬彬有礼地站在她们的座位旁边问,“几位是第一次坐飞机吗?” “不是。”第一时间开启情敌雷达的金一诺立刻警惕起来,“她们闹着玩而已,不好意思打扰大家了,我们会安静一些的。” 其他人闻言,也立刻收敛起脸上惊叹的表情,朝众人礼貌微笑。 杜十娘还抬手把窗户的挡板放了下来。 “以后再有新人过来,一定要带她来坐一趟。”下飞机后,杜十娘如此感叹,“可惜三姐回去的太早,少了一种经历。” “不过,她的日子也一定不会无趣。”霍小玉说。 杜十娘对此十分赞同。 来北京的事,她们暂时没有告诉杨玉怀,而是打算给她一个惊喜。 按照计划,她们会在北京游玩两三天之后,再去探杨玉环的班。所以从机场离开,众人就去了金一诺提前订好的酒店,办理入住手续,放下东西后,先在酒店周边逛了逛。 袁宵家所在的那座城市对众人而言就已经够大、够恢宏壮丽了,但跟北京比起来,差得不是一点半点。 遍地都是几十层以上的高楼大厦,造型各异,光洁如新,外立面的玻璃幕墙在阳光下反射着淡淡的光芒,整个城市像一座钢筋水泥构筑成的丛林,让人有种随时可能会迷失在其中的错觉。 等知道这座城市竟然能够容纳两千多万的常住人口,更是叫她们目瞪口呆。 “即便是长安这样的雄城,也不过几十万人而已。”李千金道。 这样算起来,整个大唐的人口或许也只有几千万,在这里不过一个城市的人口而已。 人类的能量,有时实在是连他们自身都会感到惊叹。 接下来的两天,她们去了故宫,去了长城,又在城里简单地转了一圈,采购了一些在家里买不到的东西。至于其他的景点,时间上来不及,就不 去考虑了。 然后杜十娘才打给杨玉环,告诉她,她们也到北京来了。如果方便的话,可以过去探一下她的班,顺便让她跟李千金正式见个面。 “来吧,没问题的,正好这两天不忙,我有功夫出去。”杨玉环直接发来了定位,“你们到了之后打电话给我,我出去接你们。” 蔬菜台在娱乐方面非常强势,是国内做得最好的卫视,因此电视台的各种场馆和基地,都经常有大牌明星往来拍摄和录制节目,是粉丝们打卡的首选。这样的商机,台里当然不会错过,早几年就开始收取门票对外开放。 参加节目的选手们居住和拍摄的地方,当然是不能随意进的,但其他地方却没有问题。 杨玉环带着几人转了一圈,便打算出去吃饭,“正好今天晚上有一场彩排,你们可以去看看我的现场。” 别说,几人都相当期待。 歌舞表演,电视里看录播和看现场,绝对是不一样的感觉。何况表演的人还是杨玉环?就连年代稍早,本不认识她的李千金,听说了这位风华绝代的贵妃的事迹之后,也露出了十二分的期待。 正式的彩排也是对外售票的,所以杨玉环先去找生活导演拿票。 没想到对方一看到十娘等人,顿时双眼放光。“杨老师,这些都是你的朋友吗?也是圈里人?” 她问得十分克制,其实心里早就已经被弹幕刷屏,啊啊啊啊啊这是什么宝藏女孩杨玉环?为什么她的朋友不是美女就是美女?果然美女只会和美女做朋友! “不是业内人,只是过来旅游,顺便探我的班。”杨玉环解释道。 生活导演简直要晕倒了,这样的美人居然从来没有被业界人士发觉过吗?难不成大家都眼瞎? -- 第77页 在心里呐喊完,面上又十分沉稳地微笑着提议,“不知道几位都是做什么的,如果有机会的话,不如也请她们来参加我们的节目呗?就算眼下这台节目不合适,也可以考虑一下别的。你也知道我们蔬菜台的综艺很强,爆红指日可待!” 杨玉环倒是觉得,如果大家都能进圈子来陪自己,也是个不错的想法,甚至她们还可以弄个组合一起出道。 可惜杜十娘和霍小玉都没有这样的想法。 也许是因为本来的职业就是“以色侍人,倚门卖笑”,早就已经厌倦,如今能解脱出来,她们反而觉得更自在。 当明星和做直播不一样,直播虽然也需要取悦观众,但自由度大了很多,而且隔着屏幕,不高兴了大不了关上摄像头。而成为偶像明星,一举一动都处在镁光灯下,永远都要表现出最好的一面,根本不可能做自己。 这也是杜十娘当初选择做直播的原因。 然而被婉拒的那位生活导演却并不肯死心,借口想要合影,跟几人拍了照片之后,就兴冲冲地捧着去找总导演了。 这样的人才,绝对不能放过! 第56章 助演嘉宾【二更】 现场气氛十分热烈,一进门就感觉嘈杂声扑面而来。 她们坐的这一片都是杨玉环的粉丝,不但带了应援棒,还举着各种灯牌。看上去娇滴滴的小姑娘们,举着沉重的灯牌,半点都不感觉吃力的样子。 还有人过来给她们发了应援棒,笑眯眯地说,“谢谢大家,请一定要多多支持我们贵妃!” 小姑娘们将现场安排得井井有条,很快众人便各自落座,看起来非常有序。 一行人坐在众多情绪激动的粉丝中间,虽然暂时还不是很了解粉丝文化,但很快也被感染了,彼此对视一眼,举着手中的应援棒挥舞起来。 每一位选手出场,现场的欢呼声都几乎能掀翻天花板。 等主持人报幕说下一位是杨玉环时,周围的人更是全都站了起来,毫无顾忌地大声嘶喊吼叫。这样子,如果被摄像机拍下来,估计不会太好看,但是这一刻,没人在意这些,他们全心全意地为台上那个人欢呼,希望能托着她走到更高的地方。 杨玉环表演的曲目是《贵妃醉酒》。 这名字一说出来,现场的粉丝都快疯了。杨玉环没有改名字,而且在节目里也多是穿古装,表演节目更都是古典歌舞,所以一出场就得到了“贵妃”的外号。 现在她居然选了这个曲目,很显然是非常懂了。 而杨玉环的舞台,从来没有让人失望过,顺利拿下本场最高分。 接受点评时,一位评委老师赞叹说,“对大唐气象这四个字,我相信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理解和表现,但是你不一样,你站在那里,你就是大唐气象。所以你醉酒,就是贵妃醉酒!非常感谢你给我们带来这样的视听盛宴。” “谢谢老师,这个曲目对我来说也有着非常特别的意义,今天能将它呈现给大家,非常开心!”杨玉环道。 台下欢欣鼓舞,粉丝们都以为是因为自己,只有十娘等人知道,这首曲子对她真正的意义。 但也许过了今天,这曲子的确就会被添上新的意义了。 杨玉环应该是她们之中最能适应现代生活的了,她会把自己的日子过得有声有色,一天比一天更好,根本不需要任何人担忧。她站在那里,就是熠熠生光,让所有人都移不开视线的。 而所有人都不知道的是,在后台,导演无数次让人将镜头对准就坐在前排的杜十娘,霍小玉和李千金,不但远镜头的时候频繁扫过这里,还特意给了三人不少特写镜头。 “回头这些镜头都要剪进节目里!”他满脸激动地看着屏幕,“让人去跟杨玉环说一声,节目结束后,我要见一见她们。”还有一句话他没说,不惜一切代价,也要让这些人上一回自己的节目! 他的要求没有出乎杨玉环的预料,让人将十娘等人请来了后台,“估计是起了爱才之心,要劝说你们参加节目,若是不愿意,敷衍过去就是。” “当着我的面这么说不太好吧?”正好赶过来的导演不满地道。 “我只是实话实说,她们和我不一样,我也没那么大的面子要她们为了我留下来。”杨玉环道。她喜欢那种万众瞩目的感觉,其他人却并不愿意过度曝光在公众的视线里。 她先把话说到这个地步,导演反倒不好说什么了。 “别弄得像我要做坏人一样,我也只是问问她们的意思,难不成还能把人绑过来?”话是这么说,但他顿了顿,又不死心地道,“真的不考虑?就算不想出道,但尝试一下大舞台,也是一种难得的经历。对了!” 他突然一拍手掌,“玉环你之前不是说,那个曲目太难了,找来的助演都不满意么? 要不要让你的朋友们试试?” 杨玉环微微一愣,也不由心动。 要说对古典舞的了解和表现,当然是这些古代人更厉害。尤其是霍小玉和杜十娘,这是她们吃饭的家伙,造诣必然不浅,再加上气质独特,肯定比节目组请到的那些助演更符合他的要求。 “你要表演什么曲目?”十娘从她的表情里看出端倪,便开口问道。 杨玉环低声道,“《霓裳羽衣曲》。”本来她是打算如果找不到合适的人,就换曲目的。但是现在…… -- 第78页 十娘恍然。 对杨玉环而言,这是比《贵妃醉酒》更意义重大的一支舞,自然要精益求精,选不到满意的伴舞也在情理之中。 霍小玉闻言,转头看向十娘,目中已经带上了几分祈求之意。她也算是杨玉环半个迷妹,自然不忍心在这种时候拒绝她,反正只是伴舞,也不会有太多人注意到她们,要是能帮得上忙,自然更好。 十娘想了想,转头问李千金,“你觉得呢?” “我不擅歌舞,倒是琴还能弹得。”李千金想了一想,道。 她心里其实有些紧张,虽然是大家小姐,但一向不出深闺,似今日这样的场面,还不曾见过。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另一方面,心里又不免生出几分期待向往。 虽然知道自己永远不可能像杨玉环那样在舞台上闪闪发光,但谁不希望能有机会站在人前,显露出功夫手段,得到所有人的喜爱与称赞? “那就这样吧。既然是玉环你的事,我们也不好袖手旁观。不过只这一次,往后再不能了。”十娘对杨玉环道。 “好好好!”导演比杨玉环还兴奋,“这就是咱们下一期的秘密武器,我让人去安排一下,这一周你们就安心排练,争取下一周的舞台上一鸣惊人!” 节目当然是要公平公正,但是人气也不能忽视。请来这几位主演,别的不说,节目效果必然很好,话题度也会很高。对节目的宣传而言是很好的事。 而他所给予的帮助都是在许可范围内,并不违规。 节目播出已经到了第三期,所以下一期即将迎来第一次淘汰。到时候五十个人会淘汰整整一半,估计大多数人都会拿出压箱底的绝活来。杨玉环虽然目前排名第一,但也不能掉以轻心。 毕竟她的目标不是不被淘汰,而是保住第一名。 得知旅行团一去就不回来了,要在那边再待一周,帮助杨玉环完成下一个作品,袁宵虽然有些意外,但也是赞成的。 就是已经习惯了放学和周末去一趟出租屋,现在人走了,难免会觉得有些冷清。有好几次,她下意识地往出租屋的方向走,快到了才突然意识到,那里现在没人了。 不过她手里有钥匙,也没回去,就在出租屋里看起了书,别说,学习效果还挺不错的。 影响更大的,应该是杜十娘的直播间那边。原本主播说要跟家里人一起去旅行,暂时停播几天,大家还可以理解。毕竟从开播到现在,杜十娘几乎没请过假。就是早期条件那么艰难,用手机直播也没鸽过,休息一下也正常嘛! 当然更大的原因是,杜十娘并没有真的完全鸽了。去故宫的时候,发现竟然有不少人都在直播,受到启发,就也跟着开了直播,拍拍景点和美食,不知不觉也凑够了每天的直播时长。 万万没想到,旅行结束了,直播却要继续鸽? 虽然不少粉丝哭着喊 着让她随时直播,就算只是拍拍她自己的脸她们也可以看一天,但是杨玉环的节目是保密的,十娘自然不会拍,只能让粉丝们失望了。 一开始她还想每天结束之后播个半小时的。但事实是,跳了一天舞下来,回到房间她连洗澡都是强撑着去的,倒在床上就不想再动一根手指,直播的事自然也就不必提了。 土豪大粉海誓山盟对十娘暂停直播的事没有任何意见,因为她可以看现场版。 没什么才艺的她自动被排除在了排练名单之外,只能替其他人搞后勤了。但杜十娘的助理太能干了,一个人照顾三个人居然也面面俱到,把事情打理得很有条理,根本不用她插手。于是金一诺就只能闲着没事在一边看排练了。 《霓裳羽衣曲》流传甚广,霍小玉和杜十娘都是学过的。杜十娘学的是后人改编的,与原版差距已经很大,但是有了基础,调整起来也快。一周时间疏忽而过,她们也将这支舞练得十分熟悉,就等着登台了。 录播的节目,录制和播放的时间并不是同步的,所以直到一行人回家之后,才在电视上看到了最终的节目效果。 这天晚上袁宵没有去出租屋那边,却也在家里打开了电视机。 她期末考试的成绩不错,父母见她假期还要补课,也相当纵容,没有去管。 上一期节目播出之后,杜十娘等人的镜头果然被剪了进去。在这个颜值至上的年代,虽然只是寥寥几个镜头,却还是引起了不少人的讨论,甚至短暂地上了一下实时热搜。 本来这种消息,没有意外的话,一晚上都不用,就会被压下去了。 但是二次元是个圈子,而且还很小,所以没多久,杜十娘和霍小玉两人的主播身份就被扒出来了。 粉丝们义愤填膺地在她们的微博下留言。 ——主播不出来解释一下吗?说好的有紧急事务要忙所以没空直播呢?去现场追星看表演就是紧急事务?对主播这种令人发指的做法,我只想说,跪求主播在节目现场的时候开个直播好么!【泪流满面jg ——楼上你节操呢?都这个时候了还在跪舔主播?不要忘了,她拿去追星的钱都是从我们的打赏里出的!对这种无良主播,我只想说,我愿意出钱给买个高清摄像机!求现场直播! ——追星这么有趣的事竟然不跟粉丝一起分享,拉黑了! 节目组那边本来就有炒作的意思,只是还拿不准程度,没想到这俩人自己就把热度扛起来了,顿时美滋滋的让人以“节目组工作人员”的身份爆料,这几位小姐姐其实是“贵妃”杨玉环的亲友团! -- 第79页 这下不用再说什么,两边粉丝一起炸了,先是乱腾腾闹了一阵子,然后又火速认亲,一家人亲亲热热,再次将话题刷上了热搜。 于是这期节目一开始,收视率就一路走高,网上的讨论度居高不下。 大家都好奇那支亲友团这周是不是也会继续出现在台下,却没想到杨玉环和节目组的脑洞居然这么大。 于是等到杨玉环出场,宣布亲友团会作为她的助演嘉宾出现时,不光现场疯了,网上也疯了! 干得漂亮! 第57章 未来 ——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单是知道我的女神们去旅游所以鸽了直播,却没想到她们竟然还去参加了综艺节目!对于这样的表现,我只想说,求!更!多! ——现场表演一个爆哭,我女神的美终于要被全世界看见了,想想竟然还有点小心酸呢,以后她就不再属于我了…… ——呃……恕我直言,楼上是不是想太多了?女神是大家的好么,什么时候属于你过? ——这里荔枝一枚,目前情绪稳定,准备继续观察。仙女的朋友也是仙女什么的,完全在意料之中啊!请不要大意地再多交几个仙女朋友! ——啊啊啊啊啊我们贵妃娘娘不愧是宝藏女孩,这都什么神仙朋友呜呜呜…… ——其实冷静地想想,仙女反正也不会属于我们这些凡人,多结交几个仙女,就等于我们又多了几个女神,可以地丰富我们的素材库图片库,何乐而不为呢? ——两位主播的房间号已经get,从今天开始又有一个可以蹲点的大本营啦!开心~ ——已加入肯x鸡豪华午餐套餐。 ——弹琴的小姐姐看起来好贤惠哦~也不是说其他三个不好啦,但是跟她们比起来,弹琴的小姐姐看起来特别良家嘿嘿嘿,就喜欢这种味道。有谁知道她是做什么的吗?想给她打钱。 ——楼上会说人话吗?小姐姐们都很可爱,也是关系很好的朋友,别引战谢谢。 ——+1,这嘴脸真是够了,看小姐姐的穿着打扮气质才艺,并不缺你那几个钱好么?口区…… ——好啦大家不要吵架,让外人看到不好。和谐友爱地粉神仙小姐姐们不好吗? …… 这个节目火爆到什么程度,从网上的热度就可以看出。 节目播出这天晚上就占了大半的热搜,之后的几天里讨论度始终没有下去,甚至还有越演越烈的趋势,又持续了好几天时间才开始回落。 这一期节目的网络版更是短短几天内播放量破亿,对一档偏冷门专业类的综艺节目而言,这数据简直高得可怕。——要知道,节目组根本还没来得及在这上面花力气,完全是网友们自发点击得到的数据。 至于选手本人,杨玉环的网络支持票数已经远远甩开其他选手,只要接下来的表现没有失误,第一名已经是她的囊中之物了。 杜十娘和霍小玉的微博同样人气暴涨,直播间涌入大量新粉,打赏也一直在不断增加。 对现代社会高度发达的娱乐行业了解甚少的李千金,已经被这种种变化弄的目瞪口呆,不知该说什么了。 “怎么样,是不是很有趣?”晚上视频的时候,杨玉环在电话那头含笑问,“要不要考虑一下留在这边别回去了,相比起来,古代世界实在是太无趣了,何以度有涯之生?” 李千金摇了摇头,虽然没说反驳的话,但也没有改变决定的意思。 她看上去柔柔弱弱,实际上要比霍小玉有决断得多。 霍小玉的人生,一直处在被动之中,初始是因为流离沦落,不得不堕入风尘,与李益相好;后来李益要走,她也没有半分挽留的意思,只是凄凄哀哀,求一个七年之约;李益不肯回来,她虽然多番找人打探消息,传递讯息,却从没想过亲自去找他…… 但李千金不是,裴少俊这个人是他选的,私奔的决定是她下的。虽然这个故事发展到后来未如人意,但直到现在,李千金也并不后悔自己当日的选择。顶多是当时处事太不成熟,选择私奔,未能孝敬父母,成为心中的遗憾罢了。 杨玉环也就是随口劝那么一句,见她不接话,便笑着转开了话题。 倒是杜十娘闻言若有所思片刻,坐到了李千金身边,“你可想过,回去之后要做什么?” “袁宵说,我可以把孩子从裴家接过来,亲自教养。”李千金道,“我自己心里也觉得可以如此,只是怕做不好,反倒耽误了他们。” 女儿还好,她可以教她更多东西,但儿子如果将来要走科举入仕的道路,显然她能教的东西很有限。 “其实也不必让孩子跟裴家断了关系。”杜十娘道,“如今是他们对你不起,想必多少也有补偿的心思,不必撕破脸就可以达到目的。既如此,有这样的父族在,对孩子并不是坏事,将来也好打算。” 现代社会,夫妻之间协议离婚了,也不可能说不允许另一方跟孩子接触。一方面孩子需要父母教养,另一方面也可以多一份助力。血缘是天然的纽带,只要对方没极品到必须避开的地步,便也不必视作仇寇。 和平商议,比如孩子两边住,一边半年之类的方式,显然会更容易被接受。 “你说得有道理。”李千金点头,将这话记下了。 十娘笑道,“我要说的不是这个,孩子的事,自然是你们做父母的商议着来,但我不赞同你把自己的精力都放在孩子身上,只顾着他们,不顾自己。” -- 第80页 李千金有些糊涂,“我如今孑然一身,将来只有孩子作伴,如何能不全心照顾?” “非也。”金一诺同样坐在一边旁听,此时忍不住插话,“你想想你自己,若是父母样样都想管束,口说是为了你好,你是真的觉得他们为了你好,乖乖听话,还是根本就不耐烦理会?” 闻言,李千金微微一怔,若有所思。 金一诺又连忙说了好几个例子,证明父母把心思都放在孩子身上,其实对双方都不是好事。 因为这样很容易造成彼此心理失衡,父母觉得自己付出了那么多孩子却不理解,越发想掌控对方,而孩子厌恶这种掌控,不管好歹一概反对,时间长了,必然滋生矛盾。 就算和自己的孩子没有矛盾,但将来的儿媳妇和女婿,恐怕也不乐见她总是插手孩子们的事。 “回头我给你找几本书看看,这样的例子很普遍呢。”金一诺道,“你若把心思都放在孩子身上,反而逼得他们跟你离心,到那时候,又有什么趣味?” “那我应该怎么办?”李千金微微蹙眉,不由追问道。 “孩子当然要照顾,但他们长大了就会离开你,所以你也要有自己的生活。”杜十娘这才说出自己的目的,“如此一来,不会把重心都放在孩子身上,彼此保持适当的距离,矛盾就会减少很多。” “可是我能做什么呢?”李千金难为情地红了脸,“我都已经这把年纪了,难道……” “你误会了!”十娘连忙打断她的话,“我说的是事业,女性未必要在家相夫教子,同样可以做自己的事,你已经看到了,不是吗?” 虽然她觉得李千金再找一个也不错,但是这种事终究是要看缘分的,而且再找一个,若只是重复从前的生活,那就毫无意义。她希望的是李千金有自己的事业,真正立得起来,那之后再考虑其他。 “可是……”李千金显然还有顾虑。 这个时代的女子可以如此自由,可大唐却不一样,即便那时民风已经相对开放了,却还是不能比的。 “再说,就算你坐拥大比家产,总不能坐吃山空。那些产业养家糊口没问题,但你将来难道就不为两个孩子留点家底吗?”杜十娘又道。 李千金立刻被这番话说动了。 虽然杜十娘的目的是让她有自己的生活,但现阶段,显然让她 为自己考虑不如拿孩子说话。 裴家是士族门庭,能给孩子的自然不少。她本也是千金小姐,可是父母故去,家中无人扶持,往后自然是不能比了。要想让裴家答应她教养孩子,不能一点筹码都没有。 “对,我得做点儿什么。”她想了想,又不由摇头,“可是我除了针织女红,也就只读了几本书,能做什么?” “读书使人明智,能做的事情多了。”杜十娘微笑道,“人非生而知之者,就算不会,现在学也不迟。你在现代多看多学,不拘哪一样,拿回去都能挣下一份家业。” 李千金闻言,也振作了起来。 她这一番奇遇,已是常人所不能想象,如果经了这一遭,还什么变化都没有,样样跟之前一样,才是白来了这一趟。 这里的东西生在新奇,她就算是囫囵吞枣地学个样子,想来也够用了。 两人说话没有压着声音,其他人原本还在闲聊,这会儿已经纷纷停下来,听她们说。见李千金打定了主意,杨玉环便笑道,“其实在大唐发展娱乐业也不错。” 李千金连连摇头,且不提大唐的娱乐业其实已经相当发达,她未必能插得进手去,就说这份产业的性质,只怕传出去于名声上也不好听。她自己不在意,却不能不替孩子考虑。 商人的名声已经够难听了,做这一行的更是几乎可以比之贱籍。 要不是孩子可以挂在裴家名下,不用顾虑,李千金根本不会同意做生意,何况做这个? “别闹。”同样旁听的袁宵连忙反对,“依我看,走传统穿越者路线,烧玻璃做镜子,做香皂花露水之类的就很好。还有糖,你们那时候是不是没有白糖?而且可以只做贵妇人们的生意,名声好听,也方便找靠山。” 这是前人已经趟平的路子——虽然是在里,但可供借鉴的地方还是很多的,最保险。 其他人都觉得好,便暂定了这些项目,接下来就是查资料学习如何制作了。 第58章 洛阳 虽然众人设想得十分美好,兴致勃勃要做一番事业,但落到实处,在第一项烧玻璃上,她们就不出意外地折戟了。 烧玻璃对温度的要求太高,而按照他们查到的资料来看,唐朝时连瓷器都烧不好,还处在烧制陶器的阶段,窑温完全达不到烧制玻璃的程度。 也不是不能改建,但是这样一来,要做的工程就太大了。 想要在短时间内学会并吃透这一整个大工程,并且将之复刻到唐朝,难度显然是巨大的。所以很快,这一项就被ass掉了。 没有玻璃,镜子自然也暂时不必考虑。 好在香皂的制作相当顺利,甚至不需要专业的工坊,在家里就可以制作。当然,如果要大规模生产,工坊是必不可少的。而且难度低,就意味着被别人偷学去的可能性高。 不要说是在大唐,就算现在,一旦出了什么好东西,盗版也必然层出不穷,根本无法有效遏制,所以这方面需要特别注意。 -- 第81页 还有一个问题是,大唐时还不那么流行吃猪肉,上层社会基本上只吃鸡鸭鱼等肉,猪因为生活环境不洁,也被视为上不得台面的东西,只合贫苦百姓吃。但是普通百姓自己都吃不饱饭,哪里有粮食去养猪?没有市场,养殖行业自然也就不兴盛。 所以要做肥皂,李千金得先养猪。养了猪,就得设法将多出来的肉卖出去。这样一来,推广猪肉菜谱,也就是必须要做的了。 于是,在学习制作香皂的间隙,李千金还得学做各种大唐没有的菜式,弄得她身上时刻弥漫着一股油荤味。对这位大小姐而言,实在是从未有过的体验。 但奇异的是,她并不觉得讨厌。 越是自己去做某件事,她就越是能够体会到十娘所说的那种独立自主的感觉。 好像眼前的天地都开阔了,不再只是那么一个小院子,几个人,好像一辈子的路都被框在了某个范围之内。 原来这就是“为自己活着”。 虽然成品都很漂亮,但和做香皂比起来,蒸花露和萃取鲜花精油显然要高雅得多。每每做完了,就沾上一身的鲜花香气,沁人心脾。做出来的成品装在造型各异的玻璃瓶里,更是令人心醉神迷。 李千金很确信,这东西在大唐一定会有市场,因为就算这东西是自己做出来的,她看着也有种花钱买下的冲动。 至于白糖脱色的方法,更是简单得可怕。 《新唐书》载,唐高宗上元元年,国内的制糖工匠发明了“滴漏法”为蔗糖脱色。具体的做法,是将蔗汁熬至相当浓度后,倒入漏斗形的“瓦溜”之中,从上淋入黄泥浆,再用容器在下面盛接即可。 而到了明代,《天工开物》中所记载的“石灰法”,用石灰水为蔗糖脱色,直到现代仍旧是白糖制取的主要工艺。 有时候,某些工艺真的只有一层窗户纸,不知道的时候很难想到,捅破了才发现原来这么容易。 有了这三样技艺傍身,相信完全足够李千金在大唐站稳脚跟了,再加上时间紧迫,也就没有再学别的。反正到时候她可以带回很多书,可以在那边慢慢钻研。 学完了这些,时间也来到了辞旧迎新的日子。 现代社会的年味跟古时候大不相同,众人都是头一回在这边过年,兴致很好,从进入腊月就开始热火朝天地准备。 唯有金一诺一个人情绪低落。 离家出走的事家里或许可以不计较,也可以纵容她在外面浪,但是过年这样的日子是必须要回去的,否则后果会很可怕。 她的情 绪从来都写在脸上,众人都发现了。但是没有人上前开解,将这个问题留给了十娘。十娘看了几天笑话,见她实在是真心诚意为这件事发愁,只好对她明白说道,“傻子,我自然是陪你一起回去的。” “你跟我一起回去?”金一诺又惊又喜,简直不敢相信。 十娘无奈地笑道,“你呀,什么都写在脸上,我们的事,只要你回去了,只怕也瞒不住家里人。这种时候,我自然是要同你一起的。” 金一诺反而担忧了起来。她自己也知道,十娘在很多方面都不符合家人为她挑选对象的标准,可以想象,如果十娘跟她一起回去,什么刁难、冷遇甚至嘲讽都不是不可能的。 ——虽然在金一诺心里,自己家的人是一百个好,但是这种观念上的差异,不是一时半会儿能扭转过来的。 而她更不忍心让一千个好的十娘去被人挑剔。 所以她忍不住道,“还是算了,等我先跟家里说清楚,让他们知道你有多好,你再去吧。” “真是个傻子。”十娘笑着摇了摇头,“我跟你一起去,比你解释一百句有用。”说得天花乱坠,但如果连跟她一起应对这些压力和困难的勇气都没有,那就没有任何可取之处了。 再说,“难道你对我没有信心?”十娘反问。 金一诺反对的话就说不出来了。她对十娘自然是很有信心的,总觉得见过她的人都会喜欢她。 于是她的心情就变得又高兴又忐忑,难以言表。 腊月二十,这边过年的东西都准备得差不多了,十娘才跟金一诺双双飞往北京,准备回家过年。 杨玉环的节目还没录完,年只能在节目组过。节目组那边联系过她们,准备请选手们的家人过去一起过年,到时候杜十娘会以好友的身份出席。不过这个惊喜目前还瞒着杨玉环。 这样一来,留在这边过年的就只有霍小玉和李千金两人了。 好在袁宵终于放了假,一天里总有至少半天时间跟她们待在一起。而且临近过年,政府方面组织了不少活动,再加上商家自发的那些,庙会,焰火,灯会,展览……应有尽有,着实热闹,她们自然不会待在家里,而是痛快地玩了一场,又拍了不少照片。 热闹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回过神来时,年已经过去了一半,杜十娘和金一诺也回来了。 虽然不知道那本书是如何获取每个人心中的想法,但毫无疑问,当她们心里放下了某些念头,这本书便会代替她们“从心而行”。 所以在李千金掌握了这几项技艺之后,袁宵和她自己都同时感应到,离别的日子即将来临。 这一次分别并不伤感。 也许是因为李千金所做的准备太充分了,所以众人反倒对她回去之后的生活更加期待,也就冲淡了别离之意。这本书将她们聚集在一起,或许只是为了让她们得到更好的生活,即便不在一起,知道对方过得很好,心里也是安慰的。 -- 第82页 又是一个深夜,众人聚集在出租屋里,送袁宵和李千金离开。 又一次被赶超的霍小玉照旧默默准备了一桌子的菜,为李千金送行。不过这一次,她面上不见黯然之色,似乎已经有想开的迹象。 这回两人带的东西,比王宝钏那时更多,足足装了三个行李箱,基本上都是书,还有一本厚厚的相册,里面装着这段时间所有的照片。——虽然李千金也打算把自己的手机带回去,但是没有电,很快就会不能用,成为纯粹的纪念品,所以还是选择了冲印相片。 除此之外,袁宵和李千金还各背着一个包。 袁宵的包里装的是习题册和试卷。她预感到,这次过 去估计要待相当长的时间,不能荒废了。否则几个月后回来,会发现辛辛苦苦学了半年的东西,已经全都忘光了。 高考在即,她的时间实在是浪费不起,只好苦逼地在包里装上这些。 李千金的包里装着的,则是一堆香皂肥皂花露水和白糖,这些东西是样品,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赠送给达官贵人,为她的生意铺路。 白光闪过,两人再次出现在了客栈的房间内。 箱子和包凭空出现,自然会惹人疑窦。所以李千金放下东西,就出去吩咐店小二给自己买来许多东西,其中少不得有三个大木箱。接下来的几天,几乎每天她都要让人把这些箱子抬进抬出,有时候是空的,有时候装着东西,总之叫人摸不着规律。 等确定无人怀疑,她才租了马车,准备带着这些东西回洛阳去。 父母过世时她不在,如今得了消息,自然要先回去祭奠一番。而且从做生意的角度看,贵人云集的长安虽然商机很多,但也同样容易招惹是非,所以李千金的生意猪呢比在洛阳做。而父母留下的家资,就是她的本钱,也需要回去打点一番。 虽然迫切地想要把孩子接回来,但李千金也很清楚,如今自己什么都没有,即便去了也不过是自取其辱,裴家绝不会同意把孩子交给她。 即便侥幸裴家同意了,她也暂时无法分神去照顾两个孩子 所以她必须要按捺住,努力拼搏。 当她登门那一日,要裴家绝对无法拒绝她,只能主动将孩子交给她带走。 相信这一天不会太远,至少该比裴少俊高中状元来得快一些。 第59章 找个靠山 《墙头马上》是要唱给普通百姓听的戏曲故事,所以结局也必然是圆满的。 为了这“圆满”,作者不但隐去了背景,模糊了细节,还给两位主角加了许多金手指。 他让李千金父母双双去世,为她留下偌大家产,可以自由自在度日;又让裴少俊高中状元,放到洛阳为官;再加上李千金本就是裴家为裴少俊定下的妻子,又已经有了两个孩子,桩桩件件,为两人的和好铲除了一切阻碍。 其中但凡少了一条,只怕结局都不是这样子。 可现实毕竟不是戏曲,李千金也不得不面对戏剧舞台之外的世界,比如旁人的议论和族人的指责。 东都洛阳,作为“天下之中”,是一座豪华富裕远胜都城长安的城市。 大唐的都城长安地处偏远,漕运不济,一旦关中粮食歉收,便无法供给都城。洛阳则是大运河的中心,漕运发达。所以唐帝国的天子,经常要将整个帝国政府办公机构迁移到洛阳,“就食东都”。 因此,无数王公贵族、世家豪门定居于此,即便家族本不在此地,也会在这里营造别馆,以便随驾扈从。 李家能在洛阳城中有一套院子,还是因为世代都居住在此。古人聚族而居,李家又是大族,整个里巷都是同族居住。李世杰夫妇过身之后,因为李千金不在家中,无人主持事务,因此都由族中接手。 所以虽然过了七年,但是在李千金眼中,一切似乎都没有变化。屋舍精丽、花木繁盛,好一处庭院,并无半点荒芜破败之意。 李千金只顾着欣慰,但是袁宵察觉到了不同寻常之处。 这屋子很显然是有人打理的。李世杰只有李千金这么一个女儿,他去世的时候李千金又不在,这偌大家业,多半是族中代管了。 虽然名义上是代为管理,但只怕所有人心里,这一家已经绝了户,那些东西早就是他们的囊中之物。几年过去,没准私底下早就已经分配好了。 如今李千金这个主人突然回来,只怕未必会受欢迎。 果然,发现一辆大马车停在李家门外,李氏族人便纷纷聚拢过来。还有人直接往院子里跑,很显然是要进去打招呼。 李千金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很快就从怀念的情绪之中抽离出来,打起精神准备应对接下来的刁难。 未婚的姑娘突然离家好几年,虽然不知道父母对外是怎么说的,但她都必须要给个说法,才能名正言顺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围拢过来的族人越来越多,视线不断打量着李千金和她身后的马车,却没有一个人上前说话。 袁宵猜测,他们应该是在等能做主的人出现。 没多久,就有人三五个人簇拥着一个身着锦缎的白胡子老头,从屋子里出来了。他手中拄着一根龙头拐,颤颤巍巍地走到门口,眯起眼睛打量了李千金片刻,才迟疑地开口问,“可是千金回来了?” “是我,二叔公。”李千金上前一步,对着院门跪了下来,泣不成声道,“不孝女请罪来迟,辜负了父母生养之恩,还望二叔公允许我先到祠堂祭拜,给爹娘磕头问安。” -- 第83页 在路上时,两人也曾商量过各种情况该如何应对,眼下这一种,也在她们的预料之中。 此时不必急着争论家产应该如何处置,而是要先进门再说。 进了门,就代表着李氏宗族仍然承认她的身份,接下来的一切才能顺理成章。 李千金这一跪,就是要所有人都无法拒绝她进门的要求。 不论她做错了多少事,总归这是父母过世后她第一次回家,必然要先去祠堂祭拜一番,方是正理,没有拦着人家骨肉团聚的。 果然二叔公还没有开口,周围的族人们就已经开始小声议论起来,都觉得这要求在情在理。 二叔公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轻轻叹了一口气,龙头拐在地上一顿,点头道,“你既然回来了,当然要先去祭拜宗祠。走吧,我带你去祠堂。” 如果说在门外的那一番做派,李千金多少还有几分表演的意思,那么进了祠堂,看到放在最前面属于父母的牌位,她的情绪几乎立刻就崩溃了,甚至顾不得什么礼仪,直接对着牌位扑了过去。 只是到了近前,又反倒情怯起来,想要伸手去触摸,又不敢造次。犹疑半晌,眼圈儿一红,泪珠就滚下来了,身体随即软倒,就跪在了灵前的蒲团上。 “爹……娘……!” 她趴在蒲团上,似乎知道此刻才真正意识到,自己已经成了无父无母,孑然一身之人。 懊悔如同能蚀骨的虫子,从心底钻出来,啃啮着她的心脏,让她痛悔难言,哭得不能自已。 年少无知时,她曾经犯下过无数的错误,但是父母总是能谅解她。这种无条件的纵容,让她养成了无法无天的个性,总以为自己不管做了什么,身后都还有父母在,可以无所畏惧。 可是现在,原本立在她身后的山崩塌了。如今她做错了事,永远不能再得到他们的原谅。 李千金哭得几乎晕厥过去,众人见了,心下也不免戚戚然。加之她眼下的状况,实在不是个说话的好机会,因此不多久,众人便渐渐各自散去了。 好在情况也不是那么糟糕,不多久,就有几个忠仆闻讯赶过来拜见李千金。 袁宵知道她需要这么一个机会宣泄情绪,所以把人拦住了没让进去。等李千金哭到没有声气了,众人才进去把她扶出来,送回原来的院子,服侍着换了家常衣裳,打水的打水,送粥的送粥,按摩的按摩,把个小姐伺候得妥妥帖帖,很快就缓过来了。 袁宵在一边看的目瞪口呆。 她带回去的这几个妹子,别管从前如何,遇到她的时候都已经落魄了。便如杨玉环那样的身份,也跟着袁宵在乱军之中跑了几天,半句怨言都没有。 李千金在现代的时候,从没有表现过娇气的模样,袁宵本来觉得理所当然,这会儿见她神色自若地被人照料着,才突然意识到了她还是个大家小姐。 而且感情上或许不顺利,但物质上从未缺失短少过。 袁宵有点明白她和霍小玉的不同了,她比霍小玉更有底气。 喝了半碗粥,李千金的情绪完全稳定下来,才开始询问这些年家中的变故。这些忠仆都是父母留下的,原本就管着家中种种事务,再清楚不过,当下娓娓道来,很快就叫她明白了眼下的情况。 倒也还算好,想来是族人抹不开面子直接谋夺产业,所以这些东西,如今大部分还是几人管着,只是族中时不时会查问一番罢了。 但是很显然,他们也在设法插手这些产业,李千金若是再迟个三年五载回来,估计已经被他们得逞。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李千金闭门不出,对外声称是要补上孝期,为父母抄经祈福,实际上则是命人暗中打探洛阳城内的种种消息。 ——虽然是土生土长的洛阳人,但李千金从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对城中种种人事,仅限于听说过的八卦传闻,许多事情不甚了解,必须要重新梳理一遍。 如果只是想要拿回父母留下的产业,李千金有许多种办法。但是一来她以后要经商,而且做的是惹人眼红的奢侈品生意,二来也需要借力对抗裴家,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所以,她很有必要在洛阳找一个靠山。 对方必须要有足够的身份和势力,能够护得住自己,又不是那种为了利益不择手段,连她都算计进去的人。 洛阳城里权贵虽多,但要找出这么一个人,实在千难万难。 好在最后还是找出了这么一个各方面都符合标准的人,那就是太宗皇帝的十五女新兴公主。 她是当今皇帝的亲姐姐,身份不可谓不贵。虽然并非同母所出,但长孙皇后为人贤德,嫔妃所出的女儿大都是养在她膝下的,与长孙皇后所出的孩子关系不会太差。而且这位公主殿下下嫁的又是当今皇帝的母族长孙氏,关系更加亲近。 而长孙氏出自洛阳,此地是他们的根基,也更符合李千金的需要。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得到这位公主殿下的认可,让她愿意站在李千金身后为她撑腰了。 在回家将近一月之后,李千金终于从自己的院子里走了出来,却没有第一时间去见李氏族人,而是乘车出了门,理由是要将自己抄写的经书送到白马寺,在佛前供奉。 根据打探回来的消息,公主殿下每月初一都会到白马寺上香,李千金想要与她见面,这是最好的机会。 -- 第84页 李家宅院东边的一栋大宅中,听说李千金去了白马寺,如今身为李氏族长的二叔公在微微诧异之后,便将此事抛诸脑后了。 李千金与人私奔之事,族人并不知情,但他却是知道的。 当日李世杰将家业托付,还曾请他打探女儿的下落,因此各种内情都与他说过。 在二叔公看来,一个能随意被陌生男子营勾了去的女子,有何可惧? 第60章 新兴公主 大唐的公主还不像后世的公主们那样可怜,她们大部分都相当彪悍。 ——或者说,正是因为汉唐时期的公主们都太彪悍了,给皇室留下了不少阴影,所以才导致后世的公主们待遇越来越差,束缚越来越多,活得还不如普通人家的女儿。 当今皇帝的姐妹很多,新兴公主在其中并不显。不过,她身上有一项与其他公主都不同的地方。 贞观十六年,西突厥真珠可汗向大唐求婚,当时大唐将领契苾何力被俘,唐太宗为了换回契苾何力,同意以新兴公主和亲西突厥。 但契苾何力被放回之后,劝说皇帝不要和亲,以免纵容对方的野心。于是唐太宗要求真珠可汗亲自到灵州迎亲,以杂畜十万作为聘礼。其时正是冬日,迎亲途中牲畜因暴风雪冻死走失过半,唐太宗便以聘礼不足为由,取消了这次和亲。 不久之后,新兴公主下嫁长孙曦,得以继续自己身为大唐公主的荣耀一生。 大唐和亲的公主并不少,在新兴公主之前,已经有宏化公主与文成公主和亲的先例,但这两位都是宗室女,并非真正的天家公主。 所以虽然和亲未成,但新兴公主毕竟也算是为大唐尽过力,因此太宗对她一向优容,当今皇帝继位之后也屡有恩赏。 顶着这样的“功劳”,她的人生自然能比其他公主更加自由。 即便是在唐时,尚公主也往往并非士人所愿。因为对方身份尊贵,需要时时奉承,而且稍有不顺,消息辄通后宫,驸马往往会遭到训斥,成为天下人的笑柄,正所谓“室有傲妇,善士所恶”。 所以公主和驸马之间,多半没什么感情。 新兴公主也不例外。 不过相应的,夫家对她也没什么束缚,所以她并未随丈夫长孙曦在外就任,而是选择留在洛阳。而且身为公主,她并不与长孙氏的族人住在一起,而是带着自己的独女居住在长公主的别馆之中。 这样的生活无疑是自在的,一切都可以由自己安排做主。 自然,以公主之尊,新兴公主的生活相当奢侈。而这也是李千金选择她作为切入点的原因之一,毕竟她带回来的那些东西,只有这样生活在富贵绮罗从中的人才会知道其珍贵,才肯为它花钱。 李唐皇室追认老子为祖先,因此崇信道教。有唐一代,因为种种缘故出家修道的公主不知凡几,自然也引得权贵和民间百姓争相效仿。 然而今上圣体衰弱,这几年来,由则天皇后代理朝政,诸事皆决于中宫。因她本人笃信佛教,这方面的风向就渐渐变了。 白马寺作为洛阳第一大寺,这几年也渐渐兴盛,倍受勋贵们的青睐。 清明过后,正是踏青访春的好时节,佛寺建在山上,花木繁盛,自然也是赏春胜地。因此这几日,白马寺的香火比平日里多了一倍有余。 不过这对于新兴公主而言,并没有太多影响。 作为白马寺的大檀越,她自然也是有某些特权的,比如某些信徒与访客禁入的区域,就完全对她开放。 她每月初一过来进香,洛阳城里人尽皆知,如李千金这般打主意的人自然也不少。然而当他们在寺中到处转悠,期冀一次偶遇时,新兴公主却在方丈之中与住持谈禅。 这个消息,李千金一早就打探到了,也针对性的做一些准备。 所以这一日,在参禅完毕,陪同住持游赏后山桃花林时,骤然闻到一阵隐隐梅香,新兴公主不由十分惊讶,“方丈,莫非这寺中这个时节还有梅花开放?” 她知道白马寺的梅花也开得相当好,而山上的气温也会比城中更低一些, 但如今清明已经过了,桃花灼灼盛放,怎么还会有梅花的香气? “应该没有。”方丈脸上的表情同样惊讶,“寺中有专门照料花木的僧人,若此时有梅花开放,必然会上报。” 这种反季节的花卉,是一种相当受欢迎的祥瑞,尤其是跟宗教沾上关系之后。如果白马寺这会儿还有梅花开放,大可在城中大肆宣扬,吸纳信众,效果必定十分卓著。 新兴公主也明白这个道理,但她的兴趣反倒更加浓厚了,转头命令身后跟着的从人,“去看看是怎么回事。” 没多久,从人就领着李千金和袁宵人回来了。 李千金费了不少银钱,才打探到新兴公主在此处与住持参禅,两人在一墙之隔的林子里折腾了半晌,才让梅香顺着春风送到院子里去,引起新兴公主的兴趣。 新兴公主经历的阵仗不知凡几,一眼就能看出来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想来是这些人知道她在这里,想要求见又不得其门而入,所以才想出了这种取巧的方式。 但不可否认,她的确被吸引住了。 所以她并没有责备之意,而是兴致勃勃地问,“那梅香是怎么来的?” 这个时候,西域的香料在中原已经十分畅销了,但即便是波斯大食的商人,也还没有弄出花露这样的东西。 -- 第85页 可以想象,当新兴公主在春日里闻到这一股自己最喜欢的香气时,心中的那种惊喜之意。 即便知道对方有所求,但既然能投自己所好,就算允了又如何? 李千金在她面前自然不会卖关子,连忙打开了自己手中捧着的盒子,从中取出一支晶莹剔透的玻璃瓶。瓶中盛着淡红色的液体,在阳光下呈半透明状,十分夺目。 李千金取下瓶塞,淡淡的梅香便弥漫开来。 见新兴公主感兴趣,她便恭敬地将玻璃瓶转呈给从人,口中道,“回禀殿下,这是民女自制的花露。取冬日梅花花瓣制成,留香良久,比熏香清透些,又可随时取用,轻轻喷洒即可。讨巧的玩意儿,不值一提,不过博贵人一笑罢了。” “比熏香更好的东西,还说不值一提?”新兴公主扫了她一眼,含笑道,“这样的雅物,便是进上也够了。” 第61章 背靠大树好乘凉 “贵主谬赞,能得您这一句赞语,就是这东西的福气了。”李千金眼睛一亮,立刻道,“进上实在是不敢想的事,这梅花露总共也只得了两瓶,小女资质驽钝,不敢随意取用,今日才算是找到主人了,还望贵主笑纳。若它能稍微增添贵主一分风采,便是莫大的荣幸了。” “小嘴真甜。”新兴公主笑了起来,“手也巧。” 她摆弄着手中的瓶子,片刻后问道,“这东西要如何用?” “还请贵主恕罪,容小女为贵主演示。”李千金道。 等新兴公主点了头,她才上前几步,走到新兴公主面前,伸手将瓶子接了回去。 这些花露是在现代做的,所以瓶子也是专门采购的喷瓶。李千金拧开内部的机关,将做成莲叶形状的喷嘴对着新兴公主,分别在脖颈和手腕处喷了一下,而后道,“贵主请上前一步。” 新兴公主没有问为什么,颇为兴味地上前一步。李千金卡着时间,正好在她迈步时朝空中喷了一下,新兴公主走过来,那一阵喷雾就正好将她笼在了其中。 如烟似雾的暗香在她身周浮动着,明明近在鼻端,但又不会显得过于浓烈馥郁,十分怡人。 “是比其他的香都更清。”新兴公主不由点头,又看了看李千金,随口调侃道,“我倒不知,洛阳城里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一个心思伶俐,样貌可人的姑娘?” “小女李千金,家父名讳上世下杰,曾任京兆留守,后来……迁了洛阳总管。”李千金忙道。 新兴公主肯问她的身份,就说明这件事已经有五分成了。她心下喜悦,但面上反倒更压得住了。 这些出身宫廷的人,旁的不提,政治敏锐度都很高。 李世杰当日被贬洛阳,正是因为讽谏武则天。这几年来,朝堂上已是武氏一手遮天,虽然她老人家贵人事忙,未必还记得多年前的这桩小事,但新兴公主未必愿意为了李千金一瓶梅花露沾惹这样的是非。 好在新兴公主似乎也没有将此事放在心上,她有些惊讶地看着李千金,“原来是你。” 李千金微微一愣,然后才反应过来,新兴公主是知道了自己的事。洛阳城说大不大,李世杰也不是无名小辈,他的独生女儿离家多年,疑似与人私奔的事,对有些人而言,是遮掩不住的。 想到这里,李千金不由面皮发烫,惭愧得抬不起头来。 这几年来,父亲和家族只怕都因她的事而蒙羞。二老之所以天不假年,早早逝去,其中未尝没有这方面的缘故。 不过事实上,新兴公主对她的胆量相当赞赏。大唐的公主相对而言比较自由,可以选择自己想要的驸马。若是婚后夫妻不睦,似她这样自己搬出来单过的也有,索性和离再嫁的也有。就是不想嫁人,也大可以出家修道,实际上仍旧过着尊宠奢华的生活。 至于养男宠面首,那都是心照不宣的事。 而且身为公主,她们在社交场上也很受欢迎,跟哪位才子来一段知己之恋,只要不大肆宣扬,也未为不可。 在这样的社会风气之下,新兴公主自然不会将私奔看作是了不得的大事,反倒觉得李千金也算是至情至性,能活出自己的样子来。 不过,李千金既然出现在了这里,想来是出了变故。 新兴公主虽然因为身份之故,除了在帝后面前,说话不怎么需要避忌,但也不是不懂人情世故,因此虽然心下有了猜测,却并没有直接点破,而是笑着点头,“李世杰倒生了个好女儿。” “贵主这话,小女真要无地自容了。”李千金不由道。 新兴公主笑了一声,也不多 言,只是道,“难得你这般有心,东西我收下了。你若有什么要求,都可以提。” 李千金先是屏住呼吸,而后才轻轻地将这一口气呼了出来。好在新兴公主并不是个难缠的人,投其所好之后,意外的好说话,顺利完成了她的计划。 她本来也没有隐瞒的意思,何况对方已经猜到了,当下便简略地交代了一下自己这几年来的遭遇,连带着眼下的困境,自然也一清二楚。 “我当是什么大事,”新兴公主道,“往后你得了空,时常往我那里走动便是。” 许多事情不必说得太透,李千金求的是新兴公主的庇护,若是能够时常与公主府往来,不要人说,自然整个洛阳的人都知道她身后站着的是这位贵主。 -- 第86页 “多谢贵主怜惜。”李千金连忙施礼。 新兴公主道,“两瓶花露可不经用,往后还要多多调制些新的才好。” “是,其实除了梅香,还有其他花香。只是大都俗了,不敢在贵主面前献丑。”李千金说着,转身去接了袁宵手中的盒子,打开给新兴公主看,“这两瓶是应季的桃花香。” 新兴公主打开嗅了一下,点头道,“留下吧,正好姐妹里有人喜欢这香气,我替你做了这人情可好?” “多谢贵主!”李千金不由喜出望外,“不敢欺瞒贵主,小女如今只盼着能在洛阳城立住脚跟,虽然有殿下垂怜,却也不能坐吃山空,因此上,谋划着做些生意。” “就是这些花露?”新兴公主毫不犹豫地道,“这些都由你,只一件,这梅香不可再为别人调制。” 袁宵在一旁听得咋舌不已,果然封建皇权就是霸道,虽然没有禁止花露外流,却是限定了香品。如此一来,自己用的就是绝无仅有的限量款,这等尊崇,后世人实在是难以想象的。 倒是李千金神色如常,点头道,“这是自然,往后每年的梅香,调制成功之后都会送到贵主这里。” 至于新兴公主要如何处置,是自己独享还是分送他人,就不是她该过问的事了。 …… 新兴公主虽然嘴里说让她多去走动,实际上考虑得却十分周全,还怕李氏族人消息不够灵通,打听不到外面的事,过了两日,二十七日守孝结束,就特意派了马车来接她。 皇室专用的马车一路张扬地驶过长街,这一来一回,不单是李氏族人,整个洛阳城里的人都知道李千金入了新兴公主的眼。 原本正准备趁着李千金出了孝期,使个手段叫她老老实实将产业交给自己打理的二叔公,惊得扯掉了几根胡子。他无论如何都想不到,不过是出了一趟门,李千金怎么就有了这样的造化? 洛阳城里想迎附公主的人不知凡几,但大都连门路都摸不到。少数能到得公主面前的,也都只能铩羽而归。时日久了,自然没人再去自讨没趣了。 反正世事总是不患寡而患不均,虽然自己未能讨好贵主,但好在其他人也一样,心理也就平衡了。 如今李千金得了她的青眼,只怕洛阳城里又要平添出许多波折。 但是这些,都不是李氏宗族能够得上的。自从李世杰去世之后,朝中无人照应,家族其实一直在走下坡路,就连生意也收紧了许多。如今李千金有这样的造化,倒是他们反过来要依靠她了。 于是等李千金带着无数赏赐从新兴公主的别馆回来,便见整个里巷都热闹起来,似乎所有人都闲着没事,在门外闲逛,见了她,就殷勤地笑着招呼,态度与从前大不相同。 至于二叔公,则是默不吭声地从原本李世杰夫妇居住的正院搬了出去,又命人将账册对牌印信等物尽数送来,做足了姿态,好似他当 真只是想替李千金暂时照管产业,如今正好物归原主。 “果然是背靠大树好乘凉。”袁宵放松地躺在软榻上,忍不住感慨道。 这两天李千金忙碌得很,整个洛阳城都对她十分好奇,那些拐弯抹角的亲戚和从前略有往来的“世交”,都跟着凑上来了。 她是打算要用心经营生意的,眼下正是维护客户的好机会,李千金也只能打点起精神,笑脸迎人,把自己累得够呛。就连袁宵也缩减了学习时间,过来帮忙。 但是成效卓著,如今整个洛阳城都知道,李千金是为贵主献上了一种新法调制的花露,能留香数个时辰,又十分清新淡雅。 最重要的是,她不止会调制这一种花露。 贵主用的花露,其他人自然是不敢想的,但是想请李千金帮忙调制花露的人却着实不少。 不过私人订制自然不是人人都能享受的待遇,在这个皇权时代,只有与宫中有关的人,李千金才肯点这个头。至于其他人,就只能等着李氏的香铺开张了。 事实上,这个没影的店铺,如今的订单都快排满一整年了。 没办法,花露是要用鲜花调制的,只有等到对应的季节,才能拿到自己想要的那一款香。 当然,除了应酬之外,更重要的是正事。李千金已经在新兴公主的关照下,买下了一家酒铺,取得了酒水经营权。 ——在这个粮食紧张的时代,私人酿酒是绝对被禁止的,只有得到官方授权的酒铺,才有资格酿酒出售。可想而知,要拿到这样的资格有多难,没有新兴公主帮忙根本不可能做到。 此外,蒸馏用的器具也已经打造好。 因为李千金说这东西是制作花露的关键,因此匠人是新兴公主从洛阳离宫请来的,本来是负责内造之物的工匠,技艺精熟自不必提。最终的成品,竟丝毫不逊色与工业时代流水线上精细化操作的成果。 万事俱备,只待正式投产上市,一炮而红。 第62章 她回来了 “琉璃琢磨出来的瓶子,到底还是比不上玻璃。”李千金在店铺里查看了一圈,忍不住感叹道。 回到这个世界,才能越发深刻地感受到现代科技的便利。它渗透到人们衣食住行的每个方面,平时难以察觉,一旦离开却难以习惯。 袁宵跟在她身后,闻言笑道,“其实这样也好。送给贵人们的花露用玻璃瓶盛装,立刻就能上一个档次。” -- 第87页 如此也更能彰显特权。 “有道理。”李千金点头,一边上了二楼。 站在楼上,能够将整个一楼尽收眼底。事实上,店铺的商品并不多,加起来也不过几十件而已,被陈列在打造成各种造型的货架之间,加上精心安排的结构和灯光,显得每一瓶花露都晶莹剔透、奢华无比。 李千金看着这个花费了自己无数心思的店铺,深吸了一口气,抬起手道,“开门!” 从今天开始,店铺正式营业。 提前几天,李千金就将请帖发了出去,因此一早就有不少客户过来捧场,此刻门一打开,就纷纷凑上前来,向李千金道喜。 人群涌上来,袁宵便立刻后退几步,将场地让给了他们。她站在门口,看着李千金在众人的簇拥之下,不慌不忙地与每个人交谈,应对十分从容,显得游刃有余,心下不由暗暗赞叹。 虽然她对过去的李千金印象不深,但可以想象,现在的她已经与从前截然不同了。见识过了现代的种种,如今这个时代,再大的排场对她而言也不过尔尔,加上新兴公主着意培养,带着她进入社交场合锻炼,短短两月,已然有脱胎换骨之意。 聚拢在店铺周围的,除了客人之外,还有过来看热闹的普通百姓,将一段长街挤得满满当当。 新兴公主的马车来到街口,便走不进去了。她挑起帘子看了一眼挤挤挨挨的人群,忍不住点头道,“看来这花露的生意不会差了。” “有娘替她张目,自然有的是人追捧。”长孙芳不以为然地道。 新兴公主摇了摇头,正要开口,便见护卫打马上前,低声询问道,“贵主,可要派人将这些百姓驱散?” “不必。”新兴公主本是来给她捧场,既然现在已经是宾客盈门,也就没必要现身了,倒弄得其他人不自在。她想了想,吩咐道,“回去吧。” “就这么回去?”长孙芳满脸诧异,“好歹派个人过去通报一声,叫她过来请安。” 她一直不太明白为何自家娘亲对这李千金另眼相待,甚至不惜用自己的身份替她做人情。不过是卖个花露罢了,哪里值得如此费心? “不必。”新兴公主放下帘子,转头看向女儿,突然道,“去年关中又是大灾,年内陛下一定会巡幸东都,届时我会在陛下面前替你求个恩典。” “母亲怎么突然提起这个?”长孙芳面色微变。 “你年纪不小,也该成亲了。”新兴公主道,“长孙家只怕不敢替你做主,我也不好越过你父亲去。请陛下赐婚,大家面上都好看。而且有了这一层关系,你在夫家的日子也会更好过。” 见她面上不以为然,想要开口反驳,新兴公主又说,“这些年我将你养在身边,不曾拘束,这件事自然也不会罔顾你的意思。你若有看上的青年才俊,只要家世人品不是特别出格,我都能请陛下替你做主。” 长孙芳立刻眼睛一亮,下意识地就要开口,又强自忍住了,只是面上还是掩不住露出一抹喜悦之色。 马车调过头,往来的方向驶去,但此刻的长孙芳已经顾不上这些了。 而店门外,李千金若有所感,抬头往这个方向看了一眼。可 惜人群攒动,完全挡住了她的视线,什么都没有看到。 虽然有些失望,但是这样的场面,新兴公主也的确不方便现身,所以李千金很快就将脑子里的思绪压了下去,吉时已到,该揭牌开业了。 店铺的牌匾用红绸遮着,李千金和袁宵各执一头,在众人的瞩目下将红绸扯了下来,露出牌匾上飞扬的三个大字。 留香令。 原本依着李千金的意思,这店铺直接叫李家香铺便是,外头挂个幌子,就可以直接开业了。新兴公主知道后,把人骂了个狗血淋头。这匾额便是她所赐,包括上面的字也是她亲笔题写,命人刻上去的。 倒是十分贴切,李千金是做花露的,可不就是要将香给留下么? 果然众人见着这个名字,也不由叫好。细细琢磨,却觉得这店铺必得这三个字才相宜。 店铺里的商品和摆设同样让众人惊艳了一番,但旋即,他们就意识到,这整个店铺加起来,也不过几十瓶花露而已,根本不够那么多人分的。 那就只能是先到先得了。 即便李千金给每一瓶花露定了一万钱的高价,也没能挡住顾客们的热情,不到半个时辰,店里的花露就已经售罄,李千金不得不派人前往香坊,将现有的存货都取了过来。即便如此,也不过坚持了一个上午,就不得不关门谢客了。 李千金已经考虑到一开始众人的消费热情一定很高,所以多备了货,却还是低估了洛阳人民的购买力。 好在花露这东西,一瓶可以用几个月甚至半年。过了最初的抢购狂潮之后,每日的销售量必然会大幅回落,直到停在一个合适的数字上。否则如今的生产量,估计是跟不上的。 但跟不上也有跟不上的好处。 物以稀为贵,买不到的东西,就更好了。 袁宵听见她这么说,不由诧异。不知不觉之中,李千金竟无师自通了限量发售的精髓,看样子她的确很有做生意的天赋和头脑,从前实在是耽搁了。 关上店门,李千金要去拜访新兴公主,袁宵考虑了一下,决定回家去刷题。 -- 第88页 在这些事情上,她能帮得上的忙太少了。李千金自己能应付,她也就可以撒手不管,把精力放在学习上,多多刷题,不辜负这白白多出来的时间。 虽说穿越的时间都是偷来的,但是如果没有用在学习上,那么时间越多,对她来说反而越不是什么好事。 袁宵本来自制力一般,还有些担忧自己在这边没人督促,又没有学习氛围,效率会降低。但奇异的是,当她坐在桌前,开始做题之后,精神就会变得集中,不管是学习还是做题的效率都有所提升。 研究了一番,才发现是那本《三刻拍案惊奇》的功效。 莫非这就是对自己辛苦穿越各个世界去拯救被辜负的妹子的奖励? 还是书里住着的那个人在偷偷帮助自己? 但这个问题注定没有答案,袁宵天马行空地想了一阵子,又开始投入到无限的题海之中去。 花露的生意十分火爆,不但洛阳城里的高门大户都在用,就连周边几座城市,也有人慕名前来购买。算算时间,要不了多久,这名声就该传到长安城了。 眼看着一切上了正轨,李千金便打算回长安一趟,先把孩子接回来。 袁宵倒是很支持她这个打算,因为她知道两个孩子对李千金的重要性,留在身边,反倒能够更好低促使她继续努力奋斗,为他们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和未来。 然而新兴公主却不太赞同这个时候就把孩子接过来。 “或许要不了多久,陛下就会巡幸东都,届时整个长安城有头有脸的人都会跟来,更重要的是,皇后娘娘也会来。娘娘最喜牡丹,而如今正是牡丹花盛开的季节,你若能潜心研制一款花露,将来送到宫中,得到皇后娘娘的青睐,就算是定下了大局。到那时再回去接孩子不迟。”她劝说道。 李千金十分心动,但最后还是狠下心拒绝了,“多谢贵主一片爱护之心。道理小女都懂,只是贵主也是为人父母的,想必能体谅我如今的心情。他们年纪还小,离不得母亲,须得尽快接回来,才能放心。” “是我不识好歹,辜负了贵主一番心意,还请贵族降罪。” 新兴公主被她气笑了,“你是慈母,难道我就是狠心肠的人?既然你打定了主意,不想要那一步登天的荣华富贵,我又何必枉做恶人?” 她说着,丢出一封名帖,便起身离开了。 李千金伸手接住一看,却是她自己的名帖。有了这东西,到了长安,李千金也算是有人撑腰,无论何处都能去得,没几个人不给面子了。 这位殿下虽然面上不肯饶人,其实心地倒是很软,李千金微微一笑,收起了名帖。 第二日,她就收拾了东西,启程前往长安。 因为归心似箭,所以李千金没有乘车,而是选择了骑马。本来她养在闺中,对这些东西一概不熟,但是新兴公主不但是个出色的骑手,还非常热衷于打马球。李千金跟着她,也就慢慢学会了,骑得还不错。 作为大唐闺秀,李千金自然是会骑马的,只不过骑术非常一般。不过那都是从前的事了,自从认识了新兴公主,因为这位贵主喜欢马球,她也狠练了一番,如今已经可以在马上玩儿简单的花活儿了。 因为归心似箭,她便决定抛下累赘,骑马前往长安。袁宵默默捧起自己的习题集,决定乘马车慢慢走,一方面照看要带过去的东西,另一方面也可以在车上继续学习。 紧赶慢赶,三日之后,李千金回到长安,直奔裴府。 她回来了! 第63章 父母 裴府。 裴尚书正与老妻带着孙子孙女享那天伦之乐。 实在说,这两个孩子生得玉雪可爱,性质聪明伶俐,着实讨人喜欢。 老两口儿一开始还因为李千金的身份心有芥蒂,不过几日功夫便被两个孩子收服了,只恨不能把他们捧在手心里疼宠。心中不免责怪儿子,既然早已经有了子女,又何必藏着掖着?正该早早送到父母跟前,叫他们欢喜才是。 就连两个孩子的母亲,也因此在二老这里加分不少,觉得她虽然行事欠妥当,但孩子却是教得极好的。便是看孩子面上,其实也不是不能接纳她回裴家。 不过这一切,都要等裴少俊在京城考取功名再说。 正说话取乐,忽然听得外头来人,报说门外有个女子来访,说是端端和重阳的生身母亲。 裴尚书和柳夫人都是一愣,不意李千金竟会在此时过来,心下更是狐疑,不知道她此番又是所为何来。 倒是两个孩子没有那么多心思,听说娘亲来了,登时喜上眉梢,从二老怀里挣脱出来,就要往外跑。只是跑到一半,想起如今还有祖父母在,又不免怯怯回头去看。 这也是两个孩子聪明早慧,知道当日正是祖父母拆散了他们一家,不叫他们与母亲相见,如今也不敢自主。 见他们眼巴巴的模样,柳夫人立刻心疼了,也顾不上去想李千金的来意,忙忙地跟着起身道,“好孩子,你们的娘亲来了,想出去迎就去吧。”又交代身边的仆人跟上去,好生照料。 裴尚书一错眼,孩子已经跑出去了,便也只是微微蹙眉,板正了身体,摆出公公的款儿来,扬声道,“请进来吧。” 不一时,李千金就牵着两个孩子进来了,身后还跟了好些人,抬箱子的捧盒子的,竟是做出了好大排场,引得裴家的仆人在一旁暗暗窥探,赞叹不已。 -- 第89页 若是从前,李千金见了两个孩子,必定是要抱着哭一回的。但是这一次,她是要来争抚养权的,自然不会表现出半点弱势。 因此虽然心情激荡,但还是强自按捺,只是两只手一手一个,把孩子攥得紧紧的,不肯松手。见两个孩子要哭不哭,又连忙拿话去逗引,叫他们也欢喜起来。 一路走,一路问些在裴家过得如何的话,这才堪堪将种种心绪压下。 这会儿见到尚书和夫人,她才整了整表情,也不松开孩子,就着这个姿势行了个不伦不类的礼,口中道,“给老大人,夫人问好。” 虽然是裴尚书把人赶出去的,但这会儿见李千金全然是一副外人的口吻,心下却又有些不悦,板着脸问道,“要说的话,当日已说得分明,却不知你今日此来,又是为了何事?” “我与裴公子的事,当日的确分说得明白。瓶坠簪折,小女不敢再有旁的期许,更不敢攀附裴氏。”李千金道,“只是这两个孩子的事,却还须再议。” “这两个孩子,有什么需要再议?”裴尚书不满道,“他两个是少俊的孩子,留在我家,必然尽心教养,你不需担忧。” “话不是这么说。”李千金含笑道,“我与裴公子之事,二老不赞同也是理所当然,并不敢辩驳一二。但既不认我,这两个孩子是我亲生,自然也不能留在裴家。我这一回过来,就是要将他们带走。” “荒谬!”裴尚书闻言大惊,继而大怒,“他两个是我裴家枝叶,少俊的嫡亲血脉,岂有让你带走之理?” “再未听闻大家公子尚未娶妻,就先有子女的。你家公子既然不曾娶亲,自然也不会有儿女。这两个留在你家,才是毫无道理。”李千金道,“只怕坏了裴公子的名声,往后不好成亲呢。” 这话也确实说中了裴尚书和柳氏的心事。 若是要重新为少俊说亲,家中已经有了一双儿女,只怕求不到什么好亲事。 但要他们放弃这一对千伶百俐的孙儿,又是断断不能的。 裴尚书念头一转,立刻觉得李千金这是以退为进之举。只怕是回去想得明白了,要以两个孩子作为要挟,逼迫裴家接纳她这个新妇。这么一想,心中越发不快。 原本还觉得李千金能把两个孩子教好,也有可取之处。如今见她咄咄逼人,这一点好感就都散了。 不过,李千金原也不是来博他们好感的。见二人不说话,便又道,“这就是了。二老不如将孩子让我带去,往后裴公子娶了新妇,要多少佳孙没有?” “休想!既然是我裴家的血脉,岂可流落在外?”裴尚书道。 李千金听到这里,脸上忽然露出一个恶意的笑来。 她转过身,将两个孩子交给跟着自己的人,让他带他们下去玩耍,这才整了整裙子,款款走向二老。 待离得近了,才低声道,“这话,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着实不好说,老大人怎么知道,这两个孩子就必是你裴家的血脉?” “你!”裴尚书听见她这一句话,不由又惊又气,抖着手指着她,欲要骂,一时又说不出话来。 李千金声音压得低,除了在屋里的三人,旁人都听不见,所以她也不怕说出更刺激的话来,“当日老大人不是指着我的鼻子骂什么‘男游九郡,女嫁三夫’么?本来从古自今,孩子的母亲是一定的,父亲么……我说是谁就是谁。” “造孽啊……这,这是怎么说的!”柳夫人目瞪口呆半晌,才喊出了这么一句。 她看着李千金,脸上竟露出了几分惧怕的神色来。一个女子若是连自己都不在意自己的名节,旁人还能如何? 她把话说到这样不要脸的地步,若再强留这两个孩子,万一她出去乱说,到时候必定坏了少俊的名声。这么一想,倒觉得苦留着孩子没什么意思了。 跟才相处了不到两个月的孙子孙女相比,自然是从小拉扯大的儿子更紧要。 毕竟有了儿子,还会有其他的孙子孙女。 “滚!你给我滚!”裴尚书扯着嗓子道,“孩子你也带走,这些话若是叫我在外头听见一言半语,绝不与你干休!” “那就多谢老大人成全了。”李千金敛衽行了个礼,转身往外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啊,对了,这两个月,多劳二位帮忙照看孩子,一点礼物,不成敬意,还请笑纳。” 说完才径直去了。 柳夫人心软,还有些舍不得孩子,想出去看看,但又不想看见李千金,一张脸涨得通红。 她是个规规矩矩的妇人,一辈子不曾听过这等悖乱之语,此刻还没回过神来呢! 倒是裴尚书知道,这是那李氏故意说出来恶心他们的。他事后也了解过,她随着少俊回来之后,七年里一直住在后花园,与少俊朝夕相伴,身边只得一个老院公服侍,又岂能生出别的事来? 但这话既然出了口,足见她心中对裴氏已经没有半分情意。就是少俊高中,再要回来娶她,只怕也不能了。 何况这样的儿媳裴家也断不敢要,他绝不会允许她进门。 既如此,倒不如这会儿掰扯明白了清净。 李千金一步一步从裴家正院走出来,一时心绪难言。她在这里住了七年,却从来不曾到过这正院,不想有朝一日踏足,竟然会是这样的光景。 -- 第90页 不过,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往后的她,不会再把自己的命运系于他 人身上了。 出了院门,看见两个孩子正眼巴巴等在这里,她连忙将那些情绪抛开,笑着走上去,一边手拉住一个,含笑问道,“端端,重阳,可愿意随母亲回家去?” 祖父母虽然待他们很好,但是小孩子心里必然是更亲近母亲的。 何况在裴家这两个月,因为他们的出现,也不是没有风言风语。都以为小孩子不懂事,说话不避着他们,端端和重阳听得多了,心里也是害怕的。如今见着娘亲,才算是有了主心骨。听说要跟她回家,立刻点头应允。 这么长时间不见,李千金对孩子自然想得很。 从前她虽然是把孩子带在身边,朝夕不离,但因为自己是住在裴家花园里,不好随意走动,所以孩子那么大了,几乎没怎么出过门。 如今脱离了裴家,她存着补偿的心思,着实带着两个孩子在长安城里玩耍了两日,把两个孩子喜欢得笑声从未断过,离开裴家的那一点惶恐,早不知抛到哪里去了。 等他们尽兴了,袁宵才乘着马车,姗姗来迟。 虽然只有两个月的时间,但花露的生意实在是一本万利。再加上李家原本的产业,李千金手中的活动资金十分充足。 既然来了,她就预备在长安也买一套院子,方便往来落脚。以后生意的摊子铺开,长安必定是要时常往来的,总要有个固定的住处。 何况既然把孩子接到了身边,就要给他们更好的条件。 然而才露出这个意思,就有新兴公主那边派给她的管事上前道,“娘子何须买房?来时贵主早有吩咐,她在京中还有几处产业,凭娘子喜欢哪一处,只管去住便是。” 嗯? 袁宵忍不住转头看了李千金一眼,琢磨着这件事似乎有些耐人寻味啊…… 她已经很久没跟着李千金出门去应酬了,只知道她与新兴公主相处得还算融洽。但是再融洽,也是君臣有分,没道理新兴公主本人不在长安,却叫李千金住到她的别业里去吧? 这是已经不把她当外人看了? 第64章 她的底气 李千金倒是没有太多意外的样子,点头道,“也好,那就叨扰贵主了。” 新兴公主的宅邸在皇城外的长兴坊,由宫中所赐,独占大半个坊,十分宽敞。除此之外,她在长安还有几处房产,除了院子之外,在东西两市都有店铺。 见管事丝毫没有避讳的意思,直接将新兴公主所有的房产列出来供李千金挑选,看得袁宵心惊肉跳。 这样的恩遇,显然已经不是普通的上下关系该有的。 但两人的身份悬殊极大,对处于下位的李千金而言,这种交好显然是有风险的。 “故弥子之行未变於初也,前见贤而后获罪者,爱憎之至变也。”弥子瑕的故事,从古自今都不会少,不能不引以为鉴。 她在这里忧心忡忡,李千金却似乎毫无所觉,态度大方地选了一处临近东市的院子,说是以后在这里开店更方便。于是那管事又叫她选一处店铺,将来正好能用上,李千金也挑了。 公主的别业,就算不住也有人看守打扫,可以直接搬过去。 于是众人收拾行李,当天晚上就入住了这处位于安邑坊的两进小院。这个地方,新兴公主并未住过,只是偶尔逛东市的时候会过来歇脚。即便如此,一应物品仍旧十分齐全,又有数个仆人操持打理,丝毫不需要她们操心。 用过了晚膳,袁宵正琢磨着是否要跟李千金说一说自己的担忧,李千金却已经主动找来了,说有事与她商量。 “前日我回去接孩子时,与裴尚书夫妇生了龃龉。”李千金在袁宵对面坐下,抿了一口茶,才缓缓开口道。 “怎么回事?”袁宵追问。 在现代的时候,杜十娘为李千金规划的道路,是自己行商,背靠裴氏,如此才能保住这份安稳。而且对两个孩子而言,父亲出身世族,于前途和婚姻上,可选择的面都会更宽。 李千金绝不是那么不理智的人,竟然会第一次见面就跟裴家生出矛盾,实在叫她意外。 “他们说不许我把孩子带走,我……”李千金当时说得很爽快,事后想起来,却也觉得自己有些冲动,此刻面对袁宵,更不免生出几分赧然,“我一时冲动,便说这两个孩子未必是少俊的血脉……” 袁宵不由倒吸了一口冷气,但是仔细想想,又觉得十分爽快,“那两位老人的脸色一定很好看吧?” 甚至有点想看现场…… 李千金叹了一口气,“原本他们就看不上我,只怕经此一事,再想要修复两边的关系,千难万难了。”就算他们都知道李千金那一番话只是图一时痛快,但既然开了口,就无法挽回了。 “你既然知道,为什么还是说了?”袁宵问。 李千金微微一怔,想了一回,才摇头道,“我亦不知,只是总觉得与从前相比,多了许多底气。” 而这底气,不但来自于她自己在现代的种种见识,来自于她手中握着的那些谋生之道,更来自于新兴公主的另眼相待。 这是对女子拘束没有那么多的大唐,身为公主,即便不干预政事,本身地位也十分超然,想要关照某个人是非常简单的事。 -- 第91页 就说科举吧,这个时候还没有糊名制,考试也不是由礼部主持,举人试由各县县丞负责,会试则由位阶极低的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至于殿试,还是没影的事。 所以唐朝的科举与后世截然不同,受达官贵人和世家权族的影响极大。 所以考生通常都会在考前数月前往长安,一方面往权贵和朝臣家中投递自己的文章,称为“行卷”,另一方面则参加京中士人聚会,写诗作文,为自己扬名。名声越高,越 被权贵看重,取中的几率也就越大。 毫无疑问,对于端端来说,新兴公主是个比裴氏更好的靠山。 至于婚姻之事,若有一位公主主婚,完全可以填补其他方面的缺点,丝毫不需要担心。 所以,和裴家搞好关系已经不是那么必要了。 李千金当日那样狼狈地被赶出裴家,心中岂会没有半点怨言? 只是那时裴少俊这唯一能依靠的人不替她说话,又有两个孩子需要倚仗裴家,只能忍了。就是在唱词里,她也自嘲是“没气性的文君”。 等到裴尚书致仕,裴少俊得官,再来寻她时,她连数落裴少俊,也带着几分气弱,“待要做眷属,枉坏了少俊前程,辱没了你裴家上祖。” 对裴尚书,自然也就只敢对着裴少俊嘲讽一句“枉教他遥授着尚书,则好教管着那普天下姻缘簿”,当了面,也不过是“只怕簪折瓶坠写休书”,但两个孩子一哀求,到底还是认了这门亲事。 但是说到底,在她深心里,直到那时其实也是不忿的,只是那委屈发不出来,千言万语,最后成了一声感叹。 ——怎将我墙头马上,偏输却沽酒当垆。 而现在,不一样了。所以在那股莫名的底气的支撑下,她对着裴尚书,把以前不能说、不敢说的话,都尽数说了出来。 袁宵听得她这一番剖析,又是心疼,又是忧心,“我这话或许不当说,但……你与公主殿下的关系难道已经这样好了么?她毕竟是天家贵主,你……” 李千金闻言,倒是从惆怅中回过神来了。她朝袁宵一笑,“这你放心。贵主心胸宽广,这些小事从不略萦于怀的。” 她的思想到底跟袁宵不同,对于在这个时代土生土长的李千金而言,依附于权贵,是很寻常的事。而这种关系虽然不似主仆君臣,却也是十分稳定的,不会轻易生变。 何况,现在的她,也不会将期望都放在旁人身上了。 只要她对新兴公主而言一直有用,就不会是被舍弃的那一个。就算将来稍微疏远,以新兴公主的为人,也不至于会苛待她。 “你心里有数就好。”见她心里明白,袁宵便也不再说什么了。 虽说是要将生意铺到洛阳来,但眼下还不是时机,所以在此安顿下来之后,李千金只带着花露样品和新兴公主的名帖,去拜访了几家贵胄,而后便准备启程返回洛阳了。 在孩子的事情上,新兴公主给了她绝对的支持,她自然也不能不有所回报。 在现代看过的史书还历历在目。就在这一年,天子和皇后巡幸东都时,皇后花费了两万贯的脂粉钱,让人在洛阳龙门石窟雕刻了以自己的形象为蓝本的卢舍那大佛。 这件似乎与朝政毫不相干的事,却像是一个信号。从此时起,皇帝的身体每况愈下,而皇后也越来越名正言顺地插手朝政,自尊为天后,开启了她对朝堂整整三十年的统治。 无论她的结局如何,这三十年间,却是朝堂上绝对的权威。 新兴公主虽然不干预朝政,但若是能够与武后交好,绝不会有坏处。反正以她的年纪,未必能够活到武则天下台的那一天。 而想要不引人忌惮地与武则天交好,花露无疑就是个很好的媒介。若是能制成牡丹花露进上,对新兴公主和李千金自己,都有好处。这个提议,新兴公主已经对她说过,如今既然接了孩子,正该早日回去准备起来。 相比来时的匆忙,回去的路上就要悠闲得多。 第一次出远门的端端和重阳对沿路所见的一切都十分好奇,李千金索性让马车减速慢行,由着他们看个够。 回到洛阳,李千金带着孩子去拜见新兴公主。 端端和重阳还不太懂事,也不懂得尊卑之别,李千金又没有额外叮嘱过,所以在新兴公主面前相当活泼,引得她笑了好几次。等说笑够了,她让宫人将孩子带下去玩耍,回头与李千金说话时,脸上还带着笑意,“难怪你无论如何都舍不下,的确是两个好孩子。” “但愿他们将来不会怨我。”李千金道。 新兴公主嗤笑了一声,“谁说孩子跟着母亲就没有前程?” “贵主自然与旁人不同。”李千金无奈道,“不敢与贵主比较,我也只是盼着这两个孩子安安稳稳的。” “放心,我瞧着这两个孩子也喜欢得很,既然有这样的缘法,我又岂能置之不理?”新兴公主看着她,含笑道。 李千金眉头微微一动,忽然想到了袁宵提醒她的话。 虽然袁宵说得十分含糊,但是她们都是见过杜十娘和金一诺之事的,李千金自然不会领会不到她话中之意。原本她心里觉得袁宵多虑了,新兴公主虽然不养男宠,但毕竟有个丈夫在,虽然也形同虚设……可她那么大个女儿,总不是地里蹦出来的。 -- 第92页 但是现在看来,未必没有那一层意思。 李千金垂下眼,心思却很快转开了。她对自己的定位本来是属臣一类,因此并不觉得需要为未来担忧。但贵主若果真有那样的意思,又不同了。 在此之前,李千金没有想过这方面的事。 但如果将新兴公主与裴少俊相比,那自然是十个裴少俊也不及一个她,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如此。 她强大、可靠、幽默、风趣,有担当,有能力,见多识广,待人亲和,李千金这一阵接触了不少人,但不知是不是心里有了偏向,总觉得他们都不及新兴公主。 最重要的是,同样身为女人和母亲,她能懂得李千金的心思,每一句话都说到她的心坎上,是比裴少俊更令她觉得亲近依赖的存在。 这样一个人,肯垂青自己,是她三生修来的福气。 可是李千金心里,忧虑比欢喜更多。 第65章 躲避 跟长安的裴宅比起来,端端和重阳更喜欢洛阳的院子。 虽然院子比不上裴家的大,但也有好一座花园,最重要的是,在这里,他们想去哪里都可以,不会被拘束。 小孩子好奇心强,本来就充满探索世界的欲望,但从前,父母决不许他们到花园之外的地方去,身边也没有合适的玩伴,两个孩子在亲近的人面前再怎么胆大,对外总有些怯怯的。 但回到李千金身边也不过半月功夫,因为经常跟着她东奔西跑,倒是把胆识练大了许多,性情也更开朗了。 最重要的是,新兴公主还从自己的家人子中,挑了四五个年岁相差仿佛的童子,送到他们身边作伴。这对于从前只能彼此作伴的端端和重阳来说,实在是新鲜至极的事。 所以来到长安之后,他们完全沉浸在新的环境之中,每天带着玩伴招猫逗狗,半点都不闲着。 李千金因为心有愧疚,所以暂时也没有拘束他们,只叫人好好跟着,别磕着碰着了。 这样的结果,就是两个小孩越来越无法无天。 天气渐渐炎热,袁宵就搬到了花园里李千金原本住的小院去。这里花木相映,树影重重,即便是夏日也十分清凉,最适合读书。 这天午后,袁宵打算小睡片刻,结果才躺下没多久就被吵醒了。 小孩子的声音,音量正常时听起来清脆悦耳,可一旦失去控制,就会显得过分尖锐,闹得人脑子疼。袁宵睁开眼睛,迷迷糊糊地坐起来,踩着木屐走到门口,一眼看到屋子里的情景,瞌睡立刻就清醒了。 几岁的孩子,自然是不知道轻重的,而且还处在看到什么都想用手试一试的阶段。可想而知,袁宵花了心思布置的书房,此刻何止面目全非,简直满地狼藉。 架子上放着的精美陶器和琉璃碎了一地,桌上原本摞得整整齐齐的书也四处散落,纸张更是到处飞舞。至于被打翻在地的墨水,已经将周围的书籍和地面都晕染成了一片黑色。 而两个孩子正趴在地上,一手抓着毛笔,蘸了墨汁在地上乱画,几个伴当则在旁边小声给他们出主意。 虽然知道这是因为自己没有锁好门,不能怪这些还不懂事的孩子,但看到这一幕,袁宵实在也不能心平气和。 认真算起来,她也才不到十八岁,在现代仍旧是个孩子,虽然拿到那本书之后经历了不少事,但是性情还远没有沉稳下来。像现在这样被熊孩子拆家的经历,真的完全不能忍。 看到袁宵出现,孩子们显然也意识到自己做了坏事,连忙丢开手里的笔,爬起来乖乖地站着。 这一站,才发现他们身上的布料也都被墨汁染得东一块西一块。这样的颜色多半是洗不掉的,这一身衣服估计就直接报销了。 只是袁宵也知道李千金的心事,要是直接发作,可能会吓坏了孩子。她想了想,觉得这个事情得从根本上去解决它,否则今天被祸害的是自己这里,明天就不知道是何处了。 招来仆人一问,才发现她的想法并不是危言耸听。 事实上,在这之前,这一群孩子已经祸害了家里不少东西,再这么下去,估计他们也吃不消了。 几个孩子也差不多到了七岁八岁狗都嫌的年纪,再不采取措施,就快管不住了。而这个时代,要养出纨绔子弟实在是太容易,袁宵他们虽然都希望李千金有自己的生活,但绝不希望她忙完了自己的事,转回头一看,孩子已经养废了,拧不回来了。 对付这种小孩子嘛,抓去教室里坐着学习绝对是最好的办法。 想到就做,袁宵让人将书房重新收拾好,又取来新的笔墨, 而后把一群罚站的孩子叫过去,“既然你们喜欢笔墨,那今日我就教你们学写字。” 端端今年六岁,也早到了启蒙的年纪。从前李千金怕他打扰裴少俊念书,总带着他们远离书房。他自己虽然也通诗书,但学的都是风雅之道,除了教孩子背些古诗和声律对仗之外,就只说些古人故事,写字却是没有教过的。重阳年纪更小,就不必提了。 至于其他人,都是家人子,唯有主人许可方能学这些东西,也是没有学过的。 还不知道自己即将结束无忧无虑的童年,进入昏天黑地的学习阶段,孩子们听她这样说,俱是十分兴奋。 对小孩子来说,探索世界的方式,有很大一部分来自对大人的模仿和学习。而且越是被大人禁止的事,他们就越有兴趣。 -- 第93页 “学习”就是这样一件事。 所以此刻得到许可,他们便将之当成了一种新的游戏,兴致勃勃投入其中。 袁宵对此很满意,这些皮猴安静下来,她也可以稍微休息一会儿了。反正是他们自己点头愿意学习的,就算将来反悔,她也有话可说。 不过这件事,还是需要跟李千金通个气。 袁宵找了个仆人,询问李千金最近在忙什么。不问知不知道,一问才发现情况似乎有些不对。 这群孩子之所以这样无法无天,也是因为李千金已经好几天没管过他们了。 就算胡闹做错了事情,仆人们报上去,李千金也只有一句“知道了”,半点没有要干涉的意思。下面的人不敢做主,也就没有很拦着,才叫他们越来越大胆,最后跑到她的书房里来胡闹。 而按着仆人们的说法,李千金最近很忙,每日都是早出晚归。 这让袁宵十分诧异。就算再忙,看看孩子的时间总是能腾出来的。李千金把孩子看得这么重,按理说不应该会有这样的疏忽。 只是这种事情,跟仆人们也说不明白。袁宵安顿好了那群孩子,就循着仆人们的指点去了李家的香坊。 这里是制作花露的地方,所以还没进门就能闻到一股浓香。单一分开十分清雅的味道,混合在一起,加上过于浓烈,不免有些呛人。香坊内外有许多人进进出出、忙忙碌碌,可见花露的生意之兴旺。 但就算香坊里的人再多,后面的小院子也没有人敢去。那是李千金进行试验的地方,所有的花露都要先在这里经过调配,确定最佳配比,才会送到前面的工坊批量生产。所以这里藏着的,就是整个香坊最大的机密,非经允许,只要稍微靠近,就会被察觉。 袁宵以为李千金真的在忙,还特意放轻了手脚,生怕自己打扰到她。 然而一推门,才发现李千金竟是坐在院子里发呆。 袁宵刻意加重脚步朝她走过去,声音也没有把人惊醒。直到她在李千金对面坐下,对方的视线扫到她身上,才陡然醒过神来。 “你怎么来了?”李千金蓉揉了揉额头,问道。 面上的神色似乎还透着几分紧张。 “我听下面的人说,你忙得连孩子都没时间管了,所以我来看看,到底都在忙些什么。”袁宵说。 “只是有些事情想不明白,所以想找个清静的地方呆着。”李千金微微蹙眉,又问她,“最近没什么事吧?” “没什么大事,只是端端和重阳都快把家里拆了,我觉得得给孩子们找点事情做。其实,就叫他们从现在开始学点东西也没什么坏处,你说呢?” 李千金的神色放松了一些,想了想才道,“那就让他们学点东西吧,不过一时半刻恐怕请不到什么名师,还得看看该如何安排才好。” “请公主殿下帮忙介绍几位饱学士子就是了。”袁宵也没有多想,随口道。 然而话一出口,她就发现李千金神色微变,似乎又开始紧张起来。 “你……”她开口想问,但又立刻意识到李千金不说,恐怕是因为不太好开口。既然如此,她也就不必深究。 于是到了嘴边的问题又被咽了回去,袁宵改口道,“不过公主殿下贵人事忙、日理万机,总不好什么事情都劳烦她。现在只是开蒙,老师应该也不难寻,在附近打听一下就是了。” 李千金这才点头道,“回头我就叫人去打听一下附近有名的蒙师,把人请到家里来。” “你记得就行了。对了,你的牡丹花露有进展了吗?”说完了正事,袁宵少不得又关注了一下李千金的工作进度。——她把自己关在这里的理由,就是想要趁着时节把牡丹花露研制出来。 “现在制出来的那些,都不满意。”李千金摇头。连她都觉得有所欠缺的东西,自然不敢拿出去。 何况还是进上。 “虽然我很想叫你不要急,但是只怕公主那边也要问了。”袁宵说,“花期太短,实在不能耽搁。” 见李千金脸上的神色很不好,袁宵担心她压力太大,又道,“实在不行,我倒建议你,先把香皂制出来再说。那东西比花露容易,而且又是市面上没有的东西。” “我记下了。”李千金应了一声,又道,“天子想必要入秋之后才会过来,还有时间,我先试制花露,实在不成,再做香皂吧。” 跟花露的高调相比,由李千金投资兴建的养猪场,就显得有些悄无声息了。目前第一批猪还未出栏,肥皂和香皂的制作也就没有提上日程。但如果只是进上的那一点,完全可以在外面收购猪脂。 又说了几句,袁宵也不敢十分打扰,便起身告辞了。 从小院里走出来时,她看着守在院门外的那几位士兵,脑子里忽然灵光一闪,才明白过来李千金的表现究竟有什么古怪——她好像,隐隐在躲避新兴公主。 袁宵忍不住回头往院子里看了一眼,只是这种问题也不方便问,只好将满腔疑惑压了下去。 但也不知道是不是想什么来什么,她往外走了几步,就碰上一群人匆匆走来。其中走在中间那位,很显然是一位中官,应该就是新兴公主派过来的。 袁宵脚步一顿,转过身跟在了这群人后面。 中官果然是公主派来的,询问她这段时间的研究进度。听说暂时还没有进展,却没有像袁宵想的那样催促,而是好生安抚了一番,让她不必着急,即便今年做不出来,也可以再等明年。若是一直没有思路,不妨出去走走。 -- 第94页 又说公主府上有人进了几盆极好的牡丹花,请她过去玩赏,还十分正式地送上了请帖。 但之前公主一相召就会欣然前往的李千金,却拒绝了这个邀请,说自己已经有了一些眉目,研究正是要紧的时候,只怕抽不出时间去别馆拜访,请公主恕罪云云。 第66章 贵主来了 如果说先前还只是猜测,那么现在袁宵基本已经可以实锤李千金是在有意回避新兴公主了。 不知道跟自己之前说的那些话有没有关系。 这么一想,袁宵不由得生出几分心虚,总觉得自己像是做了什么坏事。但是,这件事理清楚了,对大家都有好处。既然李千金自己想明白了,袁宵也不会多话。 她站在门口想了一会儿,决定将孩子们的事情接手过去,让李千金能腾出更多精力来解决外面的事。 反正学习那么枯燥,也是需要一点调剂的。 所以在请到好的蒙师之前,袁宵决定将教导几个孩子的差事接过去。 李千金从现代带回了许多书,考虑到家里还有孩子,所以小孩子喜欢的绘本也买了不少,甚至连小学课本都有。袁宵拿着这些书,删删改改,很快就弄出了一本教案。 她还怕自己这么教有什么不合适的地方,特意选了个日子,以考察为名,走访了几个城中有名的私塾,去听那些教书先生们是怎么上课的。 结果大失所望。 这时候还没有《三字经》和《百家姓》,《千字文》就是最主要的儿童启蒙教材。 而私塾先生们教导的方式,也非常机械,自己在台上念一句,学生在下面跟着念一句,念完了就要求学生将今天念到的部分全部背诵下来,并且在放学时逐个抽查。 讲解也有,但那都是在背诵完毕之后,而且内容也很枯燥,虽然不是照本宣科,但动不动能引经据典却更要命,学生们根本听不懂,坐在下面一脸茫然,只能拼命记忆。 除了《千字文》,也会背诵一些诗词歌赋,教授简单的算学,练习大字。 而真正受重视的教学内容,竟然是袁宵完全没想到的“礼”。古代礼教十分森严,有着一套完整且复杂的礼仪,也是孩子们必须要学习的课程。 看完之后,袁宵就决定按照自己的教材来了。反正这个时代要学的东西,到时候请了先生回来,自然会教。在那之前,她就先培养一下他们对学习的兴趣以及良好的学习习惯吧,这些都是以后也能受益的部分。 袁宵自己也还是个学生,再说考虑到自己教的东西在这个时代多少有些不合时宜,也不用太正式。 所以她自己和这些孩子都并没有将之当成正经的教学,而是当成玩游戏来对待。这样反而更能够调动孩子们的积极性,争着抢着要学。 何况袁宵讲的那些小故事,也的确非常有趣。 什么揠苗助长,掩耳盗铃,负荆请罪,画蛇添足,叶公好龙,买椟还珠,凿壁偷光……仿佛在孩子们眼前展开了一个极其有趣的世界,而这个世界里,有着截然不同的风景。 本来只是想替李千金分担一点事务,但真正开始之后,袁宵反倒对这项游戏上了瘾。 这也是因为她的这些学生们都聪明得很,端端和重阳就不提了,继承了裴少俊和李千金的智商,十分机灵,就是那几个童子,也是经过千挑万选,才送过来的,个个都能举一反三,教起来半点都不费力气。 而且更妙的是,这个时代的人与后世不同,他们将知识和学习看得很神圣,尤其是那几个童子,难得有了学习的机会,自然如饥似渴地吸收着所有知识。端端和重阳在这样的氛围里,也半点不敢偷懒使坏,拼命地争表现。 对老师来说,还有什么比教导这样的学生更有存在感的呢? 连带着自己也受到这种氛围影响,学习起来也更加不敢懈怠。 但即便如此,袁宵也没有放松对李千金的关注,上回新兴公主请她赏花未果,回头就将 牡丹花送到家里来了。 后来她又说要请两个孩子到自家去做客,也被李千金拒绝,说是他们已经准备开蒙,只怕不得空。 新兴公主也没有恼,又说要给他们推荐几位开蒙的老师,都是洛阳城内数得着的。其中还有一位曾经供职于长孙氏府上,只是后来有意科举,就不再坐馆了。 虽然如此,袁宵也毫不怀疑新兴公主能把人请来。 那人在长孙氏坐馆,为的恐怕也是从那边拿一封荐书,为自己的科考增添一个砝码。但是,长孙氏的荐书,又如何比得上新兴公主给的呢?这时的科举还是一年一考,开蒙最多也就两三年,还耽搁得起。 ——仕宦之途,并不是考中进士之后就高枕无忧,而是才刚刚开始。 进士取中之后,要在吏部守选三年才能授官。但是如果有权贵开口打招呼,考上之后立刻就能得官。 而且第一任官到期之后,若是在朝中没有门路,多半就会一直蹉跎。 所以没有家族支持的寒门子弟,要考取功名已经很难,想要在仕途上有所作为,更是难上加难。许多人号称仕宦几十年,其实真正做官的时间一半都没有,都在为谋求一个官位而奔走。 在新兴公主家教三年的书,就能换取对方的照拂,无疑是一条难得的捷径,恐怕没几个人能拒绝。 -- 第95页 但李千金同样没有接受这份好意。 就连袁宵这个站在李千金这边的知情人,看到她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拂了新兴公主的好意,都忍不住替她捏一把汗。 身份问题始终是跨不过去的坎,就算要拒绝,好歹也该委婉些。 万一新兴公主恼怒起来,可不好办。 但李千金又不像是那么没有轻重的人,她应该比自己更清楚这一点,既然这么做了,想必有自己的考量。 试试也的确如此,明知道有可能会激怒新兴公主,李千金还选择这样做,就是为了试探新兴公主的底线,看看她对自己能有多大的容忍度。 她做的这些,说破天也只是“不识好歹”,公主最多恼怒,也不会当真对她如何。 但现在试探出了结果,公主对她的容忍度极高,目前看来并未有不快之意,李千金又不免有些无措。 她仍然拿不准公主对自己到底是什么样的态度,更拿不准是要继续试探下去还是见好就收。万一最后的结果跟自己想的一样,又该怎么应对? 李千金将因为分心而配坏了的一份花露倒掉,忍不住有些出神。 调香这种事讲究的是心静神宁,她现在这种状态,其实是不适合调香的。但是如果停下来,想得只会更多。 再说,她也没有时间可以耽误了。 李千金收敛心绪,换了一份原料,重新开始试验。 然而就在进行到关键步骤时,外头忽然有人急匆匆跑来,拍门叫她,“小姐,贵主来了!” 李千金握着杯子的手一抖,将大半瓶都给加了进去。 毫无疑问,这一次调香又要失败了。但是此刻,李千金已经顾不上这个了。她微微呆了片刻,才出声回应,“知道了,请贵主在前面稍待,我收拾一下就来。” 但是来不及了,新兴公主的脚步不慢,李千金话音才落,她就已经来到了院子门口,扬声问道,“怎么,这里连我也不能进么?” 听到这个声音,李千手里的动作一顿,连忙将杯子放下,开门出去。 新兴公主虽然那么问,但显然并不觉得这里会对自己保密,因此已经推开院门走了进来。在此守卫的都是她的亲兵,自然不会阻拦。 所以李千金打开门时,她已经进了院子里。见她出来,便含笑道,“千金真是大忙人,请不动你,我就只好自己来了,没打扰到你吧?” 一边说一边朝李千金走过去,正好将预备要行礼的她给扶了起来,就握着她的手往屋子里走,“我倒要看看这里都有些什么好东西,叫你茶饭不思、万事不管地守着。” 李千金只好不是很有底气地解释了一句,“屋子里乱的很,只怕唐突了贵主。” 这话本来只是客套,但李千金说完,抬头在屋子里看了一圈,才发现这里果真乱得厉害。平日里就她自己一个人在这里,忙起来自然顾不得收拾,所以各种杂务四处散放着。 只有李千金时,她几乎注意不到周围的环境,只要想用的东西都在手边就好,此刻暴露在旁人眼中,她才不由心慌起来,连忙挣脱新兴公主的手,上前去整理。 勉强收拾出能坐下说话的地方,她请新兴公主上座,才又想起来自己身上的衣裳也不是待客穿的,想要去换,又不好将公主一人撂在这里。 但旋即她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这般慌乱实在大惊小怪。 她不是正疑心公主对她有别的心思么?纵然以前有,见她这般不修边幅的模样,想来也会淡去几分。 这么一想,李千金立刻放弃了换衣服的打算。 她强忍着心里那一点不自在,转过身去,正打算招呼新兴公主坐下,却见她已经走到了工作台前,正在查看摆在桌上的器械和工具。 李千金走过去,正见新兴公主端起她刚才做坏了的那一瓶花露,正在嗅闻。 “这是……”李千金连忙开口打算解释几句,却见新兴公主抬头朝她看来,脸上带着明显的笑意,“这不是做出来了吗?怎的我叫人来问,都说还没有头绪?” “什么?”李千金十分诧异,完全没明白她说的是什么。 新兴公主却以为她是在装傻,脸上的笑意一敛,摆出公主的威风来,将手中的杯子往她眼前一递,“这不正是最清醇的牡丹花香?既然做出来了,又何以要瞒着我?莫非就因为你想躲着我,连正事也不管了?” 李千金听她点破自己在躲着她的话,心下不由一慌。 然而新兴公主话中的另一个意思,却让李千金更加在意,连自己隐瞒的事被戳穿都顾不得了。她伸手将那杯子接过去,放在鼻端轻嗅。 一股清雅醇和却又不会显得浓烈的香气萦绕在鼻尖,清清淡淡,连绵不绝,的确就是李千金想要的那种牡丹香。 她不由得惊讶地瞪大眼睛,几乎不敢相信自己想要的东西会在这种情景下意外出现。 李千金甚至顾不得新兴公主还在这里,她扑到工作台前,开始检视自己方才用到的那些原材料。 这份牡丹花露是一个手抖的结果,不过不要紧,她这套工具从现代带回来,全都带着精细的刻度,所有原料的剂量都是有记录可查的,只要看看还剩下多少,便可知方才手抖倒下去了多少。 李千金确定了剂量,翻开本子将配比细细记下,这才舒了一口气,朝旁边的新兴公主露出一个笑容,“做出来了,总算是不负贵主所望。” -- 第96页 新兴公主原本来时还带着几分兴师问罪的意思,见她这样心无旁骛的模样,那一点气反倒都散了。 可能所谓的躲避只是自己的错觉,她的确是用心在研制花露。 她又好气又好笑,“你自己做的东西,怎么倒像是根本不知情?” “贵主来之前,我正在做试验,听见人报信,不小心倒多了原料,原以为又失败了,不想竟是成了!”李千金脸上带着明显的欣喜。 实在这个问题困扰她的时间很长,现在总算解决了,有种抛下千斤重担的轻松感,让她将其他的烦恼都暂时忘却。即便是新兴公主当面,也并没有多少顾忌。 何况从本心里,李千金对新兴公主并不畏惧,这一阵的躲避也是事出有因,这会儿一高兴,几乎都忘了。 “手抖了?”新兴公主意味深长地重复了一遍,意有所指地看着她问,“听见我来了,就这么怕么?” 第67章 天香 李千金已经把这段时间的躲避忘记了,被新兴公主一提,不免尴尬起来。 心头的兴奋之情褪去,她才突然想起来,新兴公主之前的问话其实就已经提到了这一点。很显然,她的逃避并不高明,而对方也早就堪破了她的想法。 虽然这也是早有预料的事,但被当场拆穿,还是十分尴尬的。 所以听到新兴公主带着调侃意味的问话,她下意识地微微侧身,避开了对方的视线,垂下头去,一时不知该如何回复。 “嗯?”新兴公主却不容她躲避,凑上前来,明面上是要看她记在纸上的内容,实际上却是顺手按住了她的肩,将李千金禁锢在桌前方寸之间,不容她避开。而后才在她耳畔低笑着道,“我又不会吃人,做什么这个样子?” “贵主……”她说话的气息吹在耳廓上,绯色从李千金耳根处迅速漫开,很快一双耳朵就红得几欲滴血。 她轻轻地挣扎了两下,想要挣脱新兴公主的钳制,但又使不出太大的力气,非但没有将自己挣出去,反倒将两人的距离又拉近了一些,几乎能感觉到新兴公主身上的热度透过衣衫渗入自己的后背。 心跳也倏然剧烈了起来。 “难道我对你不好么?”新兴公主叹息着,声音里似乎也带上了几分委屈似的,“你这般避着我,可见是不懂我的心了。” 她从来也不是含蓄的人,身居高位,更是从来不会隐藏自己的情绪。喜欢或是不喜欢,都是直白地表现出来。先前没有同李千金点破,不过是觉得循序渐进顺其自然也不错。 但是李千金的逃避,却让新兴公主心下有些着恼了。 所以也再无藏着掖着的心思,索性叫她将话说明白,也免得提心挂肚。 李千金心口一颤,但很快又强自将这种情绪压了下去。她轻轻吸了一口气,低声道,“贵主厚爱,只是小女愚钝,不堪承受……” 所以这份情谊,她不敢懂,也不能懂。 且不提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在裴少俊之后,她短期内无法投入一份新的感情之中。就说新兴公主的身份,也不是她能够肖想的对象。 “愚钝?我看你聪明得很。”新兴公主听她如此说话,忍不住咬牙道。 李千金垂着头不说话。 新兴公主本来是要逼她表态,但当真把话说到这个地步,又不由有些后悔。明知道她是要避着的意思,又何必非要强求?闹到这一步,就是再想后退,也不能了。 她是公主之尊,何曾低声下气求过谁来? 更不屑于强迫于谁。 何况她这个年纪,自诩什么都见识过了,又何必为了没有心的人伤怀? 李千金这般不情愿的模样,她恼恨半晌,又不免觉得无趣,渐渐松了压着她肩膀的手,“好,看来我一片心到底白费了。既然你没有这样的心,我也不是倚势凌人之辈,便如此罢。” 说罢,松开手就转身大步往门外走去。 走到门口,又忍不住回过身来,见李千金仍旧站在桌前,没有半点挽留之意,只得强撑着风度道,“那花露既然制成了,就尽快送到别馆来,这是顶顶紧要的大事,不可误了。” 到底还是留了余地。 其实新兴公主自己没有必要讨好谁,要把花露进给皇后娘娘,本来也只是为了给李千金添一层保护,叫再有权势的王公贵胄都不能算计了她去。 她虽然不愿承认,其实也怕李千金因为自己之故,就懈怠了此事,不得不多交代一句。 交代完了,又在心里暗暗嫌弃自己不干脆,于是连忙 推门出去了。 李千金这才转回头开,看着仍在轻轻晃动的门扉出神。 从她决定不那么高明地试探新兴公主,就已经料到了这个结局——事实上,这也正是她想要的。 但不知为何,到了此刻,心中又隐隐生出几分失落。这情绪既轻且淡,但又像是花露的香气,悠长辽远,绵绵不绝,叫人无法忽视。 有一瞬间,李千金甚至下意识地往前迈了一步,抬起手似乎要挽留谁。但那脚步最终还是停了下来,那只手也只在空中僵了片刻,便重新落了回去。 她转回身,慢慢整理起工作台上的杂物来,将每一样东西规规整整放回原本的地方,直到一切都变得井然有序,她才像是突然从某种奇异的情绪之中抽离出来。 -- 第97页 求仁得仁,也该放心了。 等再从这小院里出来时,李千金已经收敛起了情绪,就连袁宵也没有看出任何破绽。 新兴公主跟她的想法不谋而合,同样是在院子里整理好了情绪才离开,所以外间虽然有人守着,却只知道两人在屋里独处,并不知究竟发生了什么,更没看出公主态度有任何异常。 袁宵知道公主来找李千金时本来还有些担忧,听人说她走时面色没有异常,又见李千金神色如常,就以为之前可能是自己的错觉,或者两人已经将话说开了。 再加上李千金又说了牡丹花露制成的好消息,她的注意力立刻就被转到了这上面。 “现代的香水都要取个特别的名字,才显得足够特殊,有格调。以前制的那些花露也就罢了,不取名也没什么,这既然是进上的,就不能直接叫牡丹花露了。”她对李千金道。 李千金闻言也不由点头,“是这个道理。” 即便是一样的东西,御用的贡品自然要与众不同,取名字倒是个很好的解决办法。 只是,“你觉得叫什么好?” “写牡丹的诗虽然多,但都是之后的事了。”袁宵皱眉思忖片刻,忍不住有些为难。 虽说是“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但实际上,虽然从隋炀帝开始,种植牡丹的风气就已经十分浓厚,但真正将之发扬光大的,还是武则天。 因为有“百花俱开,牡丹独迟,被贬洛阳”的传奇故事,于是牡丹才有了与其他花卉截然不同的风骨,备受文人雅士追捧,成为花中之王。 而现在,明显还没有到风潮最盛的时候,那些盛赞牡丹的诗词也都还未出世。 虽说她穿越的这些世界,似乎都是平行世界,就算做了文抄公也没什么影响。但是作为社会主义的接班人,之后还要回现代去的,袁宵就不好意思把别人的诗词拿来用了。 倒是李千金想了想,道,“就用‘天香’二字如何?” 国色天香,是后世称赞牡丹用得最频繁的词语,后来也被引申为指代倾城之色。但是在“国色朝酣酒,天香夜染衣”和“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之前,其实就已经有这个词语了,只是泛指一切芳香。 她们将之用在牡丹上,不算出格。 最妙的是,这花露正好要送到宫中,御用的东西,用这个“天”字,可谓是恰如其分。 此外,佛教中也有“天花乱坠”的典故,正好暗合了这“天香”两字。而武后笃信佛教,也必然会赞赏这个名字。 袁宵忍不住拍掌道,“的确是好巧思,只是这个名字我们来取不太妥当,如果能让新兴公主在进上花露的时候引导皇后亲自定下这个名字,就更好了。” 李千金闻言,面色不由微微一变。虽然新兴公主那天还特意留下一句话提点她,显然并不是要 与她疏远的意思,但这时候再去见她,未免尴尬,还要拜托她助自己行事,就更显得脸皮太厚了。 只是除此之外,似乎也没什么好法子。李千金不是不认识其他人,只是撇开新兴公主去求旁人,更不妥当。 但她之前掩饰得太好,这些话也不好跟袁宵说,只好自己心内忧焚。 然而让李千金等人意想不到的是,御驾还未来到东都,另一个不速之客就先来了。 做出了牡丹花露,又解决了新兴公主那边的问题,李千金自然不需要再每日待在香坊之中,也可以稍微放松几日,留在家里陪伴孩子了。所以袁宵就将这份工作还给她,自己则潜心学习。 这日,李千金正带着几个孩子在花园里玩耍嬉戏,忽然听得仆人来报,说是有一位裴舍人在外求见。 乍然听到这个名字,李千金一愣,几乎反应不过来。 倒是端端耳尖,已经听到了“裴舍人”三个字,立时眼睛一亮,期待地看向李千金,问她,“娘亲,是爹爹来了么?” 李千金那一番将人赶走的腹稿就说不出来了。 她和裴少俊可以恩断义绝,但是孩子们还小,还不懂这些道理,一时片刻间哪里能斩断这份关系? 她本以为裴少俊上朝取应,怎么也要一两年的功夫,小孩子忘性大,那时骨肉之情多半已经淡了,便可从容斡旋,将裴少俊的影响彻底剔除。谁能想到,这才几个月的功夫,科考还没有结果,他就突然跑来了? 当下也只有先命人将裴少俊请到厅堂之上奉茶,再徐徐斟酌该如何解决此事。 第68章 裴舍人 李家的宅子,裴少俊是来过的。 那时节他奉皇命到洛阳查访各家花园,有那名贵好花就买回去。因此上,才会跟正好在花园游赏春景的李千金看对了眼,一个倚着墙头,一个骑在马上,却是一见钟情,便即私定终身。 但他对这里却绝对说不上熟悉。他那时与李千金幽会,是趁夜翻墙进来的,就是为了避人耳目,自然也不能走正经的道路,所熟悉的,唯有花园而已。 这一回从正门进来,见得廊院深深,门风整肃,又是另一番不同感受。 李千金回来之后,虽然宅中仍有旧仆在,但因为李氏宗族对她不怀好意,新兴公主为了给她撑腰,选派了不少精干的人手过来。后来虽然事情上了正轨,反倒更倚重他们,李千金自己又觉得事无不可对人言,也就一直稀里糊涂用到了现在。 -- 第98页 即便最近她跟新兴公主关系微妙,也并没有受到影响。 这些人远非寻常人家的下仆可比,很快就将这院子从里到外整肃了一番,再不是从前裴少俊随便翻墙就能入内的了。 在这样严肃的气氛之中,裴少俊本来就不甚安稳的心,又更添了几分忐忑。 及至见到李千金,他才突然明白,自己心中的不安从何而来——这个与自己同床共枕的女子,如今看起来竟是如此陌生,叫裴少俊险些不敢相认。 但是仔细分辨,又会发现,她如今的精气神,倒有三分似两人初识之时。 剩下的则都是裴少俊自己都未必有的沉稳气度。 他来的时候脚步匆匆,一心想着要见到李千金,对她剖白自己的心事,叫她安心待在洛阳,等待自己高中之日,夫妻便可团圆了。 然而此刻见到了真人,这番话却根本说不出口。 他就这么怔怔地看着李千金脚步从容地走过来,在他对面的位置上坐下,微微含笑问道,“不知裴舍人登门拜访,所为何事?” 这陌生的称呼,又叫裴少俊心里一沉。 纵有千言万语,满腹柔情,此刻对上李千金沉稳的视线,竟都有些不合时宜,叫他不敢随意造次,只得斟酌道,“我听闻小姐进京,将两个孩子接来了此处……” “原来是来看孩子。”李千金微微颔首,转头吩咐道,“去请公子和小姐出来见客。” 端端和重阳实则是跟着李千金过来的,只是被母亲叮嘱暂且不能出现,只好耐着性子等在后面。此刻听了她的话,立时就奔了出来,与裴少俊好一番亲近。 毕竟是嫡亲的血脉,斩不断的父子天伦,虽然也有数月未见,但两个孩子都记了事,而今再见,绝无半点生疏。 这熟悉的态度,才叫裴少俊一颗心重新落下来,低声道,“小姐独自抚养两个孩儿,只怕也有许多艰难之处,着实是辛苦你了。” “裴舍人多虑了,家中那么多下仆帮衬,倒也说不上辛苦。何况两个孩子如今已经跟着老师开蒙,倒也不用如何照看,我还能顾得来。”李千金淡淡笑道。 语气疏远客气,细细听来,也品不出多少怨愤不甘之意。 虽然裴少俊少了担当,但真说起来,又算不上什么十恶不赦的大罪。李千金是实实在在爱慕过他的,虽然那些日子,如今想来直如大梦一场,但到底是自己的经历,却也不必全盘否认。 虽则当日算不得好聚好散,但既然她已经将孩子接了回来,决定抛弃过往,也就不必在意这些了。 裴少俊却听得越发心慌,“小姐此言何意?你我心意相通,不过是为父母不见容,这才暂时分开,待我上朝取应,考中得官,那时节父亲也管不得了,我们一家四口,自可团聚……” “还请裴舍人不要说笑,”李千金闻言,却是板起脸道,“当日瓶坠簪折,是上天要断了这份姻缘,你亲手写下的休书,一世夫妻情分也尽了,如今再说这些又有什么意思?便是你如何荣华富贵,也与我无干。” 她说起话来慢条斯理,半点不掺杂激烈的情绪,娓娓道来,颇有劝人之意。 但裴少俊却是听得五内俱焚,既不敢相信短短几个月里李千金就变了心,亲耳听见的话却又叫他不得不信。 他面色一时惨然,哀声道,“都道是人心易变,我以为小姐再不如此的,虽然我家有对不住你的地方,但你我从前种种誓约,难道小姐就都忘了不曾?” 李千金却忽然笑了起来,看着他道,“少俊,你还是这般,至今都不肯说一句自己有错。” 虽然做主休弃李千金的是裴尚书,可是裴少俊自己也将罪过都推到父亲身上,却着实叫人不齿,“当日你但凡开口说一句话,我心里也还有些念想。可你当着父亲的面唯唯诺诺,哪有半点担当?我要嫁的人,不单是少年才子,更该是少年英豪!” 裴少俊面色煞白,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他虽然满腹才学,但着实不是善辩之人。何况李千金一番话,也的确戳中了他的痛处,叫他无言以对。 原著之中,面对李千金的刁难,他就无计可施,只能请父母出马。但是现在,李千金在裴家说了那么一番话,裴尚书是决然不会再来认这个儿媳妇的了。 见他不说话,李千金又道,“你既是上朝取应,如今功名未中,只怕是偷偷来的吧?若是叫裴尚书夫妇知晓,只怕又要骂我了。还请裴舍人早日回去,安心应试才好。” 她微微一笑,再抬起头时,眼中却全是锋锐之色,“话说得这样满,那功名却也不是裴舍人囊中之物,叫外人听去,还不知要怎样笑话呢。裴舍人还是先考中了,再提别的罢。” 说完便站起身道,“你毕竟是两个孩子的父亲,血脉天伦断绝不得的,若是要见孩子,只管登门,就是想把孩子接出去玩耍也使得。想来两个孩子长到这么大,还是今年才走出裴家的花园。裴舍人只怕也未曾想过,若不是叫裴尚书撞破了此事,却不知哪年哪月,这两个孩子才见得天日?” 她说着,朝裴少俊微微一礼,“请恕我杂务繁忙,不能奉陪了。端端,重阳,你们自招呼你们的父亲。” 说着便毫不留恋地去了。 裴少俊还有一腔的话要说,忙不迭地站起身想拦,但李千金身后,仆婢们已经应声簇拥上去,不留一丝缝隙,更没给他再说一句话的机会。 -- 第99页 他恍恍惚惚地想着,从前她在自己身边时,果然从未有过这样的声势。 虽然是她自己心甘情愿,可是他难道就能理直气壮地说,那七年的光阴,自己未曾委屈过她么? 只怕还是天大的委屈。 这样想着,裴少俊便觉得脚底仿佛有千钧中,一步都迈不动,只能眼睁睁看着她离开。 李千金的心情其实也不好,虽然心里说过一百遍不在意了,身边又有无数的新鲜事等着自己去忙,还有新兴公主的难题在那里摆着,哪一样都比裴少俊更值得自己费工夫。 但这种事,就像是随处可见的蚊蝇,即便彼此毫无瓜葛,也还是不免烦人。 事实证明,裴少俊比她预想的更叫人失望。她离开之后没多久,他也就灰溜溜地借故告辞了,并没有真的将两个孩子放在心上,更不曾体谅他们数月不得见父亲的思念。 以至于两个孩子回来时,都有些无精打采。 小孩子心思最是敏锐,裴少俊心不 在焉的应付,实在叫两个孩子伤了心。 他们其实隐隐知道父母之间出了问题,心下也不是不惶恐。因此知道裴少俊过来,才会那般欢喜。只要父母和好,又可以回到从前那样的日子了。——唔,最好不需要继续住在裴家花园,别的都与从前一样才好。 然而裴少俊不但辜负了他们的期望,也不似从前那般疼爱他们了,这其中的落差不可谓不大。 他们心下委屈,还不敢在李千金面前表现出来,怕娘亲为此生气。 这种事,李千金也不知该如何处置,只好请袁宵过来,把人领走了。她最擅长讲那些小故事,将现代的种种特别之处融入其中,潜移默化,因此叫她来安抚两个孩子更合适。 孩子才领走,还不等李千金松一口气,新兴公主又登门拜访了。 李千金原以为那日之后,她心里必然对自己有气,便是一时片刻没有歇了心思,也觉不会再主动来寻她。如今听见她来,倒是有些诧异。 新兴公主实则是听说裴少俊的消息,这才匆匆赶来。 这两人到底恩爱相守了七年,关系亲厚不是寻常人可比。在新兴公主眼里,李千金不肯接受自己,那必然就是还对前任有情。因此自然将裴少俊视作眼中钉,而今他竟连试也不考了,匆忙赶来洛阳,公主又怎么能不担心? 虽说是不会逼迫李千金,但是要她眼看着这两人重修旧好,一家团圆,把自己撇在一旁,那是断无可能的。 她只是没想到,自己得了消息就赶过来,裴少俊却已经走了。 第69章 门当户对 新兴公主在裴少俊之前坐过的位置上坐下,视线忍不住扫了一圈,没看出什么,这才转向李千金。 李千金当然不会问公主来做什么。 对方肯登门拜访,更像是在释放善意的信号,要是本来也没什么正事,被她这么一问,岂不尴尬? 她殷勤地命人上了茶水点心,便主动道,“贵主可是为了花露之事而来?那花露小女已经确定了配比,又调了一些,足够进上之用,这就去取来。” 新兴公主也没有阻拦,她的确没想好登门的理由,李千金自己替她想到了自然更好。 等李千金转身去取花露,她便招了招手,让旁边伺候的人近前,询问裴少俊之事。 这院子里的人至少有一半是她的,之前也正是他们通风报信,自己才能知晓裴少俊过来的消息。这会儿李千金看起来一切如常,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还是侧面打听的好。 她叫来的这个人之前就在厅上伺候,李千金跟裴少俊说话的时候又没有避讳的意思,只让人把孩子带下去,并未屏退下仆,所以听了个全场,此刻新兴公主动问,自是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将方才的事交代了一遍。 若是李千金在这里,必然会诧异。因为此人几乎是一字不差地复述了她与裴少俊的对话,甚至连语气也有四五分相似。 这种几乎是再现了当时场景的叙述方式,自然也听得新兴公主十分畅快。 尤其是听到李千金毫不留情地数落裴少俊的部分。 她原本还担忧李千金心中仍旧对那人有情,如今看来,有没有情分且不说,她绝对没有回到对方身边的打算,总算让新兴公主放了心。 不过,虽然裴少俊并没有多少妨碍,但这个人在那里,总是李千金心里的一根刺,叫她不舒服。 所以新兴公主略略思考,便决定明年一定要叫这个裴少俊考中,然后立刻选官,最好是远远打发到蜀中、岭南、江南之类的地方去。 等他在那边待个三年五年八年,再回来时,局势便大不同了。 她当然不是做好事不留名的人,何况这也是个试探李千金的好机会。因此等她取了盛装花露的匣子回来,新兴公主且不忙着要看,而是先问,“我听说那裴少俊又来聒噪?” “让贵主见笑了。”李千金惭愧道。 新兴公主皱眉,“不是说他要在长安待考?如今就不顾考试,特意赶来,若是果真取中,只怕你们便不得安宁了。”她说到这里顿了顿,见李千金眉头随着自己的话蹙了起来,才道,“不如我找人远远把他打发了,如何?” 李千金闻言,先抬头看了她一眼,才道,“如此,那就多谢贵主了。” -- 第100页 虽然裴少俊已经影响不到她,但总出现在自己眼前,也着实令人心烦。又牵扯着两个孩子,不好处置。若是让他脱不开身,就容易多了。 不过,贵主今日特意过来,就是为了此事么? 李千金眼神闪了闪,将手中的盒子放在了新兴公主面前,“贵主请看,这就是制好的牡丹花露了。” 新兴公主低头看去,就见那盒子也做得十分精致,不知用了什么工艺,在上面密密地漆了一层红漆,盒盖上绘着一枝半开的牡丹,四面则以叶纹衬托,颜色纯正,光泽明亮,花叶也栩栩如生,似是大家之作。 她伸手抚了抚花瓣,见其中纹路也十分清晰,不由问道,“这花倒雕刻得精细,是怎么做的?” 她也不是没有见过漆器,但看起来有些不同。 李千金道,“这是剔红,雕的不是底下的木头,而是上面的漆,因此看起来更鲜活些。” 新兴公主赞叹不已,只觉得光是这盒子,就足做贡品了。但是开了盒子,见到放在里面的四瓶花露,她又觉得盒子果然只是衬托。这四只瓶子造型各不相同,与她之前收到的一般都是水晶雕琢,却是做成了花朵式样,玲珑剔透。 不管看几次,新兴公主都还是会觉得很心动,恨不能将之据为己有。 “想来皇后娘娘必定喜欢。”她合上盖子,看向李千金。 李千金抿了抿唇,道,“都赖贵主主持。不过既然是进上的东西,也不好太俗,如其他花露一般直接叫某花露,着实不雅。我想着,还是该取个名字的好,只是……” “只是什么?” “倒也想了一个,就叫‘天香’,只是这名字,倒不该出于小女之口。”李千金道。 新兴公主眉头微微一动,眼中露出几分惊讶来,立刻明白了李千金的顾虑,“的确是个好名字,只是这样的名字,还是该皇后亲赐才好。” “正是。只是小女不能得见天颜,此事就只能尽数托付贵主了。”李千金抬起眼,期盼地看向新兴公主。 莫说新兴公主本来也是这么打算的,即便不是,对上她的视线,也说不出拒绝的话来,当即爽快地应承了,“这事就包在我身上。” 她想了想,又说,“等宫中赐了名,你别的花露必定身价倍增,也该取个名字才好。” “别的且不提,那梅花花露,还请贵主赐名。”李千金立刻道。 本来袁宵提议请新兴公主引导武后定下“天香”这个名字,她心里是有些为难的,却不想新兴公主主动登门,倒是给了她开口的机会。既然此事已经定下来了,旁的名字倒容易了。 她想着这梅香也是新兴公主单用,别人都没有的,不如也请她赐名。 新兴公主闻言,心下不由一动,“果然叫我取名?” “自然。” “那就叫……千金。”新兴公主注视着她的眼睛,半点不退让地问,“你觉得这名字如何?” 李千金有种心脏会从嗓子眼里跳出来的错觉,只得紧紧地抿着唇不说话。她想移开视线,但不知为何,整个人就像是中了点穴法,半分都不能挪动,只能这样与她对视,同时听见新兴公主说,“不反对,那我就当你是同意了?” 其实同意了也没什么,李千金想,这香本来也不会拿到外头去卖,除了她们两人,不会再有人知道这个名字。 但不知为什么,脸颊还是渐渐热了起来,仿佛有一把火从她心里烧到皮肤表面。 气氛实在是难得的好,新兴公主见她两靥绯红,眼神似乎都跟着迷离起来,立刻意识到这是个极好的机会。她转头看了一眼侍立在一旁的宫人,那人立刻会意,轻轻摆手,领着其他人一并退了出去,只留她们两人在厅上。 新兴公主这才伸出手,覆在李千金搁在桌面的手上,握紧。 李千金眼神轻轻动了动,看了她一眼,又迅速地避了开去,手上用力,想要挣开她的束缚。 新兴公主自然不会让她继续逃避,不但握紧了这只手不放,自己也跟着倾过身去,在极近的距离与李千金对视,“这些时日,我也想了想我们的事。千金,我有些后悔了。” 李千金心下一惊,下意识地抬眼去看她,却正正对上了新兴公主的视线。 “若能将你留在我身边,纵然倚势凌人,也是值得的。”新兴公主伸出量另一只手,托着李千金的下巴,逼迫她与自己对视,“你觉得呢?” “我不知道……”李千金下意识地喃喃道。 虽然新兴公主说要倚势凌人, 但她心里其实不怕,也不觉得对方当真会这么做。 即使经过上次的事之后,两人之间的关系本该不复从前,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由新兴公主之处而来的那种底气,却并未消失,仍旧承托着李千金。 让她知道,这个人并不会真的伤害自己。 袁宵说得没错,她与新兴公主身份悬殊,必须要承担更大的风险。而对李千金来说,被裴尚书驱逐时那种无能为力、任人宰割的感觉,她她也绝不想再体验一次。 “门当户对”这四个字,即便到了一千多年后,也仍旧是老生常谈的内容。 这种当对,不但是家世背景和外在条件,更是两个人相处之中的平等。可是以新兴公主这样尊贵的身份,跟她在一起是纡尊降贵,是居高临下的“俯就”,这种不对等,注定不能长久。 -- 第101页 但新兴公主从头到尾都没有想过用身份来压制她,在她明确拒绝之后,就主动退却。眼下再次登门,故意说这样的话,在李千金看来其实是一种含蓄的示弱。 她并没有把自己摆在比李千金更高的位置上。 虽然这种不同微小且模糊,但李千金还是感受到了。 若是因为自己心怀忐忑就与她疏远,才真是枉费了新兴公主这一番心意,更不是李千金的为人。何况十娘她们说得对,她不能守着从前的回忆过日子,总要有新的生活。 不试,怎么知道一定不行? 可是若要接受,她心里又实在无法安然应承。 但是对新兴公主而言,这已经够了。上回李千金可是明确拒绝了她,也没有多少时日,态度就软和下来了。这样看来,裴少俊特意来这一趟,于她而言并不是坏事。 第70章 刮目相看 袁宵本来以为,在古代学习效率可能没有学校里那么好。 毕竟氛围在那里。 但是她想错了。 实在古代太无聊了,就算她想摸鱼开小差,也不知道能干什么。话本么就是那么些,诗词又不是她爱的,外面的杂耍几年如一日没有多少新鲜感,花园逛来逛去还是那个样子…… 看来看去,也没别的事好做,先来刷一套题吧。 于是,就这么几个月的时间,她又是在两京之间奔波,又是兼职带孩子,顺便还给李千金出谋划策,竟然也没怎么丢下学习,自我感觉做题的正确率似乎都提升了不少。 难怪古代读书人能够将读书当成一份事业来搞一辈子,在这个时代,读书写字未尝不是消遣时间的方式之一,渐渐的,自然就能从中品出趣味,乐在其中,也就不觉得难了。 袁宵自己体会到了学习的乐趣,自然要跟其他人分享。于是十分用心地出了一套卷子,拿去给刚启蒙没多久的孩子们做。 估计也是将这考试当成了一种游戏,孩子们的响应倒是十分热烈,迫不及待要加入其中。 正监考时,李千金和新兴公主便过来了。 袁宵一看到这两人,就先是微微一怔。做为母胎solo至今的单身狗,理论上她是不应该知道谈恋爱的人是什么样子的,但谁叫她身边有一对丝毫不吝啬秀恩爱的情侣呢? 所以此刻,袁宵一眼就能看出那两人之间的关系与之前不同。 不论是她们牵在一起的手,还是凑在一起说话的样子,亦或是偶尔的对视微笑…… 总而言之越看越觉得关系非比寻常。 李千金询问了一下孩子们的学习进度,而后才提起她的来意,“贵主欲要为孩子们举荐蒙师,我想着也不好总让他们耽误你的时间,便答应了。明日先生们上门,袁宵也跟着考察一番,看看该挑哪一位。” “好。”袁宵答应得很干脆。 她其实有不少话想问,之前不是说裴少俊来了吗?为什么变成了新兴公主?她们俩之间已经说开了?怎么看起来像是已经在谈恋爱的甜蜜模样? 只是当着新兴公主的面,这些问题都不好出口。 好在两人的关系就算再亲近,新兴公主也不可能在李家过夜。盘桓半日,眼看天色不早,便匆匆离开了。 她一走,袁宵立刻抓住李千金,噼里啪啦砸出一堆问题。 李千金又是好笑,又忍不住生出几分伤感。 她知道袁宵是关心自己,才会如此急于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到如今,这个世界或许只有她会如此为自己着想。 但是袁宵总是要回去的。李千金早从其他人哪里得知穿越的机制,也知道自己如今有了决定,从前的事都会慢慢放开,袁宵回去的日子想来也不远了。 她心里是替袁宵高兴的,但是想到她走后就只有自己一个人在,又不免有几分怅然。 心里转着各种念头,她简略地交代了一番今日发生的事,袁宵才知道裴少俊这一来竟然是成了李千金和新兴公主之间的助攻,倒是让两人趁机说开了不少事,而李千金也预备放开怀抱,接受新兴公主了。 这是实实在在的好事。 当初李千金决定要回来,多半是因为孩子,所以虽然众人都鼓励她要有自己的生活,但在感情方面倒是没有太多想法,只等顺其自然了。却没想到事情如此顺利,缘分这么快就到了。 “这样也好,”她忍不住感叹,“我早晚要走,你在这边有了知心人,我们也会更放心。” 既然提 到要走的事,李千金便也忍不住好奇地问,“你现在能感应到几时走么?” “还有些模糊。”袁宵摇了摇头,“不过照我的想法,是希望能等御驾东巡,花露送进宫去,一切都稳定了再说。反正复习的时间又不嫌长,留在这里也没多少关系。” 李千金却不这么想,“你当初虽然带了不少书本和习题,只怕这两个月也看得差不多了。何况我虽然不懂你们那边的考试怎么考,但复的时总还是有名师指点的好。” 名师除了教导知识之外,更重要的是分析局势,总结考点,押题,这是自己闭门造车绝对做不到的。 大唐这些士子都还要千方百计延请名师呢,放到后世,想来也差不离。 “再说,有贵主在,宫里的事不会有任何波折,你大可放心。”她想了想,又补充道。 -- 第102页 袁宵听她这么说,忍不住问道,“你能想开固然很好,贵主看起来也是有情有义之辈,我是惟愿你们白头偕老的,不过你……” 世人都觉得她们身份悬殊,李千金自己心里更清楚。这种话说得多了,总是惹人厌烦的,也会让李千金心里存下芥蒂。所以话到嘴边,袁宵却又忍住了,改口道,“不过你要记得,你首先是你自己。” 这一点温柔被李千金查知,她忍不住点头应道,“放心,我总不能白去那边一趟。” 她顿了顿,猜想不拿出自己的底牌,袁宵估计是不会放心了,便道,“虽然地位悬殊,但我也不靠贵主吃饭,总会给自己留下进退的余地的。你难道忘了,我们当初准备了三项手艺,花露和香皂且不提,剩下那一样,可是能够影响国计民生的。” 剩下那一样是糖。 在现代,糖已经是路边随意一个小卖部都有售的东西,普遍得每家每户都会常备。但这个时代不是,此时糖还是奢侈品,只有家有余钱的人,才会考虑买一点甜甜嘴。 所以李千金说它能够影响到国计民生,还真是半点都不夸张。 经过这些年的治理和发展,盛世大唐已经初见气象,民间百姓富裕了,自然对这些温饱之外的东西有了渴求,所以如今世面上,糖这种商品是供不应求的。 因为这个缘故,贞观二十一年,皇帝甚至不远千里派遣使臣前往“摩揭它国”求取熬糖法。 这个摩揭它国在印度,可以说,这熬糖法的求取,虽然没有玄奘取经这么惊心动魄,甚至敷衍成了国人皆知的传奇故事,但它的社会影响和重要性,却还犹有过之。 李千金手握的白糖制取新法,可是说是能够改变整个大唐糖业的关键技术。 而众所周知,技术是最值钱的。虽然在这个没有专利保护,而且皇亲贵胄可以巧取豪夺的时代,要抱住自己的专利权并不容易,但是既然有筹码,也就有了转圜的余地。 李千金又不蠢,有这样好的条件,必然能够为自己谋取足够的好处。 这样一来,她和新兴公主之间的差距,也就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了。 虽然这一切都还只在计划之中,但是李千金对此很有信心,“自太宗以来,因为制糖效率提升,国内也开始大量种植甘蔗。因为不能选用已经耕熟的良田沃土,所以贞观以后,岭南成了最好的选择,据说如今那里遍地都是甘蔗园,大唐所用之糖,十之七八出自当地。” “岭南无主之地多得很,我打算在那边插一手,然后用手中技术将这些甘蔗园主联络起来,成立一个糖业协会,它会成为我的另一个后盾。”说到这里,她眉一扬,竟有些睥睨之态。 要在大唐搞技术垄断基本不可能,除非是皇室。所以李千金选择将好处拿出来,换取其他人的支持。 左手新兴公主,右手糖业协会,只要这份平衡一日还在,也就不用太过担心。何况她还可以用花露和香皂结交权贵,为自己添加更多筹码。 袁宵原本担心,也是觉得李千金本身是个深闺弱质,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无法跟新兴公主抗衡。 但现在看来,却是她多虑了。 李千金一直在蜕变,如今已是眼光见识都不逊现代人的巾帼豪杰,倒是自己还在用老眼光看待她,实在不对。 她不需要依附新兴公主讨生活,也不会再将爱情当做唯一的精神支柱,有底气,有退路,又有什么不能尝试的呢?真到了那一天,李千金和新兴公主分手,谁的损失大一些还真不好说。 这么一想,竟然还有些期待呢【不 虽然袁宵暗戳戳地希望能够抓住机会见一见武则天这位千古女帝,女子楷模,但是现在距离武后跟随皇帝巡幸还有两个月,而李千金却已经彻底放下心结,拥抱新生活,袁宵也就该离开了。 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又依依不舍地给几个孩子出了一套题,最后李千金亲自下厨做了一顿丰盛的散伙饭,吃过饭,袁宵便背上背包,跟她告辞了。 “替我向其他人问好我,会永远记住你们的。”李千金握着她的手,十分不舍。 袁宵道,“我们也会永远记住你。以后一个人留在这边,要照顾好自己,祝你一辈子幸福平安。” 她说完就松开了手,怕一不小心再把李千金给带回去,那可就太作孽了。 淡淡的白光涌现,伴随着熟悉的拉扯之力,袁宵身体一沉,再睁开眼时就已经回到了现代。 第71章 她还在 异世近半年的时间,在袁宵的世界也过去了两个多小时。 但杜十娘等人都还在等,只有视频参与的杨玉环,因为明天还要录节目,先去睡了。 好在熬夜到两点,对现代人而言基本上属于毛毛雨,没有太大的问题,看一场电影就差不多过去了,剩下那点时间,金一诺还叫了一顿夜宵。 ——这孩子从小家教太好,不让吃外面的东西,更不用说路边摊了。但这种重口味的东西,实在是叫人上瘾。在这边吃了两顿,她便彻底喜欢上了。只是她肠胃还没有习惯,杜十娘也看着不让她一次吃太多,只能三不五时就叫上一次。 所以袁宵回来的时候,电影已经进入了片尾彩蛋阶段,而茶几上杯盘狼藉,夜宵也刚好吃得差不多了。 袁宵走的时候扛着几个大箱子,回来时也不遑多让,同样大包小包,大箱小箱。 -- 第103页 要不是因为之前测试过,每次能够携带穿越的物品数量和体积有限,李千金恨不得再多给她装上一些。 虽然直接穿梭两地,把大唐的东西带到这里来,拿去检验也一样是新的,并不会变成古董,但毕竟是大唐特产,还是很值得留一些做纪念的。 当然,更重要的是李千金一番心意。 “我还以为这次会待得更久一点。”杜十娘接过她手里的包,说道。 这次去之前,她们就在猜测,袁宵这次去的时间绝对短不了,之所以还是在这里等着,主要是已经成了习惯,而且也不希望袁宵回来的时候孤零零的一个人都没有。 在杜十娘的预计中,袁宵就算去个一年两年也不奇怪。 虽然她们给李千金的建议是依靠裴家的力量,但是她自己总要有拿得出手的地方,才不会被对方牵着鼻子走,可以与他们相抗衡。 而她一个背景不深的女子,想要在大唐的商场上闯出一番天地,自然并非易事。 袁宵特意跟她回去,自然是要帮助她在那边站稳脚跟,确定一切都稳定了才会回来,消耗的时间难免会长一些。 所以眼下,见她回来得这么快,众人都有些惊讶。 “这个事情说来话长。”好在这会儿众人都不困,袁宵大致把带回来的东西收拾了一下,便在沙发上坐了下来,开始给众人讲述李千金在那边的情况。 听说她竟然结交了一位公主,最后甚至跟这位公主谈起了恋爱,众人都有些意外,但想想又替她高兴。 遇人不淑是她们所有人心中共同的痛,想要从这种痛里走出来,重新再去相信另一个人,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好在杜十娘给她们做了个好的榜样,而众人在新的生活里,也渐渐都从那种伤害中恢复过来。眼下虽然没有遇到合适的对象,但将来或许还会再有新的感情。 李千金与新兴公主在一起,身边有人嘘寒问暖,红尘相伴,自然令人欣慰。 毕竟夜深了,交代完那边的事,袁宵便准备回家去了。 只是从前她来往不过几分钟,那时候还没到十二点,对这座城市而言还算很早,外面的街道上人来人往,袁宵孤身一人走夜路也不怕。但现在街上已经没什么人,一个小姑娘独自出行,就难免叫人放心不下。 所以杜十娘等人索性一起行动,先把她送回去,再一起回来。人多了,安全感自然大大提升。 不过两边的时差不一样,袁宵来的时候那边还是白天,这会儿自然不困,根本睡不着。回到家里,她先洗了个澡,然后就忍不住从背包里取出了那本《三刻拍案惊奇》。 扉页上的字迹更淡了,跟第一次相比,不需要拍照就能 看出明显的区别。 袁宵指尖摩挲着字迹的纹路,又忍不住想起那个藏身在这本书里的人,“又有一个人有了结局,你身上的束缚,是不是也解开了一层?” 虽然不知道前因后果,也不知道这种存在方式是什么感觉,但以袁宵想来,住在一本书里,绝不会有多舒服就是了。 希望自己的所作所为,能让她稍微好过一点。 不过,她并没有指望得到回应,只是习惯性地自言自语,期盼对方能有机会听到自己的话,不觉得太过孤单。 却没想到,话音才落,就觉得手上似乎有看不见的东西轻轻拂过,甚至带来了一小阵很轻的风。 袁宵的动作一顿,盯着自己的手背看了一会儿,又忍不住抬起头来,在屋子里四处扫视,片刻后才小心翼翼地询问道,“你在这里吗?” 她忽然想到一种可能。 也许对方不是不能从书里出来,只是因为存在的状态奇特,只能在特定的情况下显现,所以她看不见。 那应该是什么样的时候呢? 袁宵想了想,起身去将灯关上,窗帘也拉好。 夜幕低垂,最后一丝光线也被呢绒的窗帘挡在了外面,屋子里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而后,仿佛是在应和着袁宵的期待,一片淡淡白光倏然出现,将那本书包裹在其中。而后这光逐渐上升扩大,最后形成一道淡淡的虚影。 高冠博髻、五彩丝衣,帔子长可及地。 她抬起头来,袁宵这才第一次看清楚了她的长相,长眉如黛,琼鼻朱唇,眉宇间带了两分英气,被满身衣饰衬得气度高华。她看向袁宵,朝她虚虚点了点头。 袁宵下意识地伸手去触了一下,当然什么都没碰到,只有一篇空荡。 对方似乎也不能言语,所以无法与她沟通。但袁宵的心情半点都没有受到影响,短暂的低落后,很快就打起精神,兴致勃勃地絮叨着,一会儿问对方的来历,一会儿问这书是怎么回事,一会儿又问自己为何能穿越,一会儿突然想起来,又要给对方介绍现代的各种东西…… 若不是此刻已经是半夜,怕出去吵醒家里人,袁宵是恨不得带着对方出去转一圈的。 不过转念想想,出去见了光,也许又看不见她了。 这么一想,袁宵才老实了些。过分的热情很显然也极其消耗精力,没一会儿,她竟然就觉得困了。 那本书本来就是被放在床头的,此时似乎是见她困倦得打了呵欠,那道身影居然往右飘了飘,然后就在床上躺了下来,又侧过头来看着她,似乎是在示意她也上床去睡。 -- 第104页 平心而论,对方作为虚影,躺下来也只是一个状态而已,事实上连身上的衣饰都没有乱半点。但袁宵看着被她占据的半个床铺,不知为何突然脸红起来。 并且深深地觉得自己这张两米宽的床太窄了。 但是她又不忍心拂逆对方的好意,犹豫片刻,还是走了过去。 等她也在床上躺下来时,那种局促的感觉就更强烈了。尤其是一转头就能看到对方的脸,清晰得甚至能够看清对方的睫毛,这距离实在近得袁宵有些受不了。 她又想看,又不好意思看,又不敢看,于是只能偷偷用眼角去瞄,而且瞄一眼就要闪半天。 似乎是察觉到了她的情绪波动,那身影轻轻一晃,似乎就要回到那本书里去。 袁宵又立刻着急地整个人合身扑了过去,似乎想用这种方式将对方留下,口中叫道,“别走!” 等对方那双清凌凌的眼睛向她扫过来时,她才面红耳赤,支支吾吾地找理由,“你、你也睡吧!这床很大的,我的睡相也很好,不会影响你。我……我也睡了,我不看你。” 说完就躺平了身子,闭上眼睛,假装自己一秒入睡。 过了一会儿,才偷偷睁开一只眼睛,见对方还在自己身边,不由抿唇露出了一个淡淡的笑容。 说是不困,但是躺下之后,居然也不知不觉睡着了。 第二天袁宵是被老妈叫醒的。 前一晚回来之后就见到了那道身影,她光顾着激动,早忘了给已经没电好几个月的手机充电,所以闹钟自然也没有响。要不是老妈见她房门紧闭过来叫人,估计就要迟到了。 窗帘已经被拉开,门扉也敞开着,晨光遍洒在屋子里,书里的那个女子自然也早就不见了。 袁宵视线在屋内巡视了一圈,最后落在枕边的那本书上,心底突然冒出来几分说不清的怅然。虽然知道她应该还在,但这种人书相隔的情况,实在叫人高兴不起来。 但她还是珍重地将这本书收进了书包里。 拉拉链的时候,袁宵仔细考虑了一下,怕对方会觉得包里又黑又闷,又忍不住拉开了一个口子通气,然后才放心地背着包出门。 接下来这一整天,她都有些不在状态,时不时就要看一眼摆在桌上的书,老师讲的问题从耳边过了,却几乎没记住几句,刷题的效率也低下得令人发指。 直到晚上睡觉前,关上房门,确定不会有人过来打扰,她拉上窗帘,关了灯,亲眼看到那女子再次现身,袁宵一颗心才落了下来。 她真的还在。 不是自己做梦,更不是虚幻的妄想。 不知道为什么,对这件事,她下意识地选择了守口如瓶,就是对杜十娘等人也没有说。她将之当做一个值得珍藏的秘密,小心翼翼地守护着,并从中品味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快乐。 第72章 得道高人 虽然袁宵能忍得住不对外说,但情绪上的变化却是骗不了人的,熟悉她的人都能看出来,这段时间她的心情相当好。 就连一直专注在生意上,对袁宵的生活一向不干涉的老爸老妈,都察觉到了这一点。 这天给生活费的时候,老妈便忍不住狐疑地看着袁宵,问她,“你最近看起来有点不对劲,该不会是在学校里谈恋爱了吧?” 袁宵对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莫名其妙,一脸茫然地“啊”了一声。 老妈看她这个表现不像伪装,便放下了心,想了想,又从钱包里多抽出了一张红票子递给她,“高三学习辛苦,多吃点好吃的补一补,或者有什么好的学习资料,自己拿去买。” 说来很有趣,被袁宵从其他世界带回来的姑娘们,都已经在这个时代站稳了脚跟,有了各自的生活和工作,甚至说得上是收入不菲。 但是袁宵自己却一直还是个普通的高中生,每周拿一百块钱零花钱的那种。 所以此刻,有这样的意外之喜,能够多拿一份零花钱,她当然不会拒绝,连忙伸手接过来。至于老妈有些狐疑的眼神,还有那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奇怪脑洞,她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她现在忙得恨不得把自己分成两个,哪来的美国时间谈恋爱? 开学之后,很快就是第一次模拟考试,袁宵也就顾不上考虑这些边边角角的问题,暂时把精神都放到了学习上。 但是老妈还没有忘记这个问题,在模拟考试结束之后的家长会上,向老师询问了这个问题。 谈恋爱的苗头老师倒是没有发现,但他也有事情要跟袁妈妈交谈。 “袁宵这几个月很用功啊,这次模拟考试的成绩进步相当大,尤其是英语,提高了二十几分。这个总分,对比往届的全省排名来看,一本应该是没问题的。所以接下来还是要注意基础,稳扎稳打。” 老师先夸了一顿,又问,“是不是家里给他安排了额外的补课?成绩有提升当然是好事,我也不是反对这个,只是孩子的心理问题也一定要重视,一定要劳逸结合,千万不能在这时候出岔子。” 前一阵子,隔壁市又有高三学生跳楼的案例出现。 虽然不是本市,但教育系统那边还是相当重视,下发了文件,要求学校注意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 所以学生成绩提升老师也很高兴,但也担心她把自己逼得太紧,又以为是家里的安排,所以才要找家长谈话。 -- 第105页 然而袁妈妈对此也很懵逼,“成绩提高了这么多?这孩子回家也没有说过啊。说来惭愧,我们做家长的,因为平时实在是太忙了,所以也抽不出时间来管她,学习的事全靠她自觉。但是她也自律,从小到大,成绩基本没什么波动,不算出色,但也是中不溜的那一拨。我和她爸都不是天才,孩子的智商随我们,原本还觉得她考个二本就行了呢。” 她说完,绞尽脑汁想了想,终于从生活里找到了一点与此有关联的地方,“不过这个学期,她倒是经常出门。说是去找同学一起做题,有时候是去图书馆查资料,学习积极性是比以前高了很多。” 老师被对家长漠不关心的态度噎了一下,但既然学生有自己的学习方法,那就不是坏事,又交代了几句高三是关键时期,家长要配合学校的工作,照顾好考生生活之类的话,就结束了谈话。 因为成绩提升,袁宵那些原本看来有些可疑的行动,在老师和家长看来也就很正常了。 阴差阳错,也算是给她的种种行为找了一个无法反驳的理由。 而袁宵虽然一直觉得自己在大唐时的学习效率很好,也没想到能 考出这么好的成绩。不过,其他应该是靠刷题,开单英语,就完全是书中女子的功劳了。 虽然不能交流,但每天袁宵都要让对方从书里出来,跟自己见一面。 她又舍不得一见面就各自躺在床上睡觉,又怕开了灯对方就会消失,无法继续学习,只能摸着黑背单词了。 英语的难点主要就在单词和语法,袁宵语法上的问题不大,主要是单词背得少,连题干都读不明白,怎么能做出答案呢?现在词汇量上去了,成绩立刻有了显著的提高。 考出这么好的成绩,十娘等人自然也要替她庆祝一番。 因为家里有厨子,所以她们平时出去吃饭的次数并不多。偶尔想吃外面的东西,也是叫外卖的多。 只是李千金回去之后,做饭的就只有霍小玉一个人了,既然要庆祝,肯定要做大菜,做起来实在麻烦,索性就在外面吃一顿。 如今十娘和小玉直播的收入相当可观,再加上还有金一诺这个土豪在,吃饭也不用太考虑花费问题,所以由十娘做主,最后选了一家在本地口碑相当不错的餐厅。 没想到才到了餐厅门口,她和霍小玉就被认出来了。 她们的职业是主播,所以完全没有身为公众人物的自觉,虽然网络上人气一直在暴涨,但那应该是网上的事情,对两人而言距离现实生活很远。 然而事实上,在参加了杨玉环那个节目之后,两人现在的人气着实不低,对她们感兴趣的人也有很多,想要扒皮的也不是没有。只不过金家那边当然不会让这种问题困扰她们,早就出手解决了。 但是在路上偶遇就不一样了。 好在她们选的是高级餐厅,到这里来吃饭的大部分人,个人素养都不低,即便对她们感兴趣也不会过度骚扰。所以打过招呼,拍了合照之后,就没有人过来打扰了。 即便如此,众人也不免有些感慨,又说到杨玉环,她现在是明星,每天过的都是这种日子,也不知道她是怎么习惯的。 好在餐厅的菜品味道的确很好,值得来这么一趟。 席间十娘还叫了一瓶红酒,“既然是庆祝,就多少喝一点吧。只是不能过量,一瓶正好。” 反正这里坐着的,最小的袁宵也已经满了十八周岁,也没有不能喝酒的说法。而且明天是假期,也不需要上课。于是众人欣然举杯,倒是让气氛更热烈了一些。 之后,又是无尽的学习和考试。 忙碌而充实的生活,让袁宵有种不知今夕何夕的感觉。等她结束又一次模拟考试,回过神来时,就感应到已经是霍小玉决定回去的时候了。 这回的离别并没有任何伤感,因为大家都知道,霍小玉不会选择留在那边,而且回去的时间也注定不会太长,很快就能够再见面。 而且对于已经拖了那么长时间的她而言,能够下定这个决心,才是最叫人高兴的事。 就连袁宵也没有带太多试卷和习题集,而是带了一本词汇书,轻装上阵。 …… 芙蓉帐暖,金炉爇香。 又回到这个房间里,霍小玉看着这熟悉又陌生的一切,不由万分感慨。当初,在这里见着袁宵的时候,她哪里想到,自己的人生会从此翻天覆地,变成另一副模样? 但她庆幸自己有了这样一场际遇。 今日回头去看,往日的深情犹堪叹惋,那时的识人之明却着实不堪一提。 人生天地之间,禀赋有情,便如《牡丹亭》所言: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情之所至,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为情而死并不丢人,但若是为了不值得的人,就是另一回 事了。 这样想着,霍小玉走到床前,在自己原本的位置上躺下来,忽然觉得心中一片宁定。 爱无错,她也无错。 “我得先离开这里吧?否则叫人看见了不好解释。”袁宵在她身边坐下,问道。 霍小玉摇头,“不必如此。” 说着便扬声叫了婢女进来,也不管对方惊讶的神色,直接吩咐道,“这位袁姑娘是得道之人,我与她一席话,心中畅快了许多。你们把旁边的屋子收拾出来,叫袁姑娘住下,我要与她日夜清谈。” -- 第106页 这回进来侍奉的婢女名为浣纱,她脸上带着明显的疑惑之色,显然对袁宵的出现并不能理解。但霍小玉如此吩咐,她也没有深究,点头答应,便退下去收拾屋子了。 她家小娘子自从姑爷去后,心思抑郁,每日里长吁短叹,渐渐成了症候。前日里知晓姑爷已经到了东都,却不愿来见,更是一病不起,已有油尽灯枯之态,叫她们也跟着日夜悬心。 而今她竟被这位姑娘劝动,有心思去管别的事情,正叫浣纱又惊又喜,也就顾不得别的了。 她出了门,先将这好消息通禀了主母净持并家中其余人等,这才带着小丫头们去收拾屋子。 于是不一会儿,霍小玉的房间里就站满了人,确定她真的回转心思,不再一门心思想着李益,恹恹不乐,都十分欣喜,对待袁宵自然也十二分的客气。 纵然有心疑她太过年轻的,转念想想,传说中那些得到的仙子们,不是个个都青春永驻? 袁宵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切,等人都走了,才疑惑地看向霍小玉,“这是做什么?” “我早晚要走的。”霍小玉低声道,“旁的不说,只放心不下家中这些人。这两年我念着他,为了打探消息倾尽家资,这么一走,只怕她们无以为生。若是以登仙的名义离开,想来便有更多人愿意照拂她们,不必日日为生计奔波了。” 当然,除此之外她还有旁的安排,总叫她们能平平安安度日。只是有这么一个名声,会容易些。 反正袁宵的来历和去向,的确是旁人无法查到的。 第73章 取一颗诗心 胜业坊的霍宅,因为主人的态度转变,很快就热闹了起来。 家里没有男子,霍小玉就是当家做主,顶门立户的那一个,之前她要死要活,屋子里也是愁云笼罩。如今她回转心思,就连出门采买的仆人脸上都带了笑。 所以不几日,整个长安城中,稍知此事者,莫不唏嘘嗟叹。 虽然大唐从皇室到下层,都崇慕道教,但他们并不相信真的有所谓的得道高人,或者说得道高人不是那么容易得见的,所以只认为霍小玉是在无限绝望之中,知道事不可为,因此转而求诸神佛。 在感慨霍小玉之多情时,他们也不免议论起李益的负情薄幸之举,对此颇为鄙薄。 霍小玉是一位容貌出众的名妓,李益也是满京城闻名的才子,从前两人恩爱甚笃,李益是不管走到哪里都要带着她的,因此二人之事自然知之者甚众。 李益回京之后不见霍小玉,而霍小玉为了见她变卖家资,打探消息,又邀请他从前的朋友们从中斡旋,也算是把这件事彻底闹到了明面上。虽然当着李益的面无人提起,但背了他,不免就有几分微词。 甚至还有一些从前的朋友,渐渐与他疏远,不那么亲密了。 这消息传得沸沸扬扬,李益自然也听闻了。他心中又是惭愧又是懊悔,但事已至此,婚事早已定下,这次进京就是为了求娶卢氏,此时又怎么可能打退堂鼓? 他是个聪明人,不会不知道旁人是怎么在背后议论自己的。 他知道霍小玉的事已经传遍了进城,所以每每有朋友邀自己出门,一方面他需要在京城交际,不好拒绝,另一方面却又总疑心其他人在看自己的笑话,久而久之,就连性情都有些左了。 原著之中,他最后会养成多疑的性子,未必跟这时的经历没有关系。 而今知道这时节外间的议论太多,他索性连交际也绝了。只是留在家里,总有人来寻,更怕霍小玉亲自来,思来想去,索性早出晚归,不叫人寻着自己的踪迹。 但霍小玉真定下心想找他,其实也不难。 之前霍小玉虽然费了不少功夫,要寻李益的踪迹,却总是派下人出面,而且更希望那些人帮忙劝说李益来见自己。然而这种事,只要李益自己打定主意,旁人能有什么办法? 直等到临死之前,才等来黄衫客将李益挟持过来,与她见了最后一面。 那时霍小玉心中对外界总有几分畏惧,也猜到了李益的心思,因此只肯待在家里。但现在,霍小玉去了现代一趟,对出门见人已经没了畏惧之心,在外间传言越演越烈的时候,叫人将李益的表弟崔允明请了过来。 崔允明从前多得霍小玉照顾,也不是第一回 替她通消息,因此十分爽快地交代了李益的住址,又道,“只是如今表兄晨出暮归,只怕难以碰面。” “无妨,我就在他的宅子门口等上一个日夜,总能等到。”霍小玉道。 崔允明原本觑着霍小玉的神色,见不似从前那般苍白荏弱,以为她已经放开了胸怀,如今看来,便如外间传言所说,不过是求诸鬼神罢了,心下也不免叹息。可惜这种事,外人亦无可如何。 当天下午,霍小玉精心打扮之后,乘马车出门,去了李益门前。 她没有遮掩自己的行踪,自然有不少人探知,悄悄跟了上来,欲看那李益如何应对,霍小玉也只当不知道。 “你到底打算怎么办?”车窗外的景色不断变换,霍小玉脸上的神色却始终淡淡的,袁宵忍不住问道。 以前回去的那些妹子,多少都会跟她商量一下具体的行动细节,只有霍小玉,什么都不说,全都 憋在自己心里,让袁宵十分担忧。她倒是不担心她的报复会失效,要知道她用于思考的时间比其他人更多,估计早就在心里打了千百遍的腹稿。 -- 第107页 她只是怕霍小玉伤人更伤己,最终还是没有从以前的痛苦中走出来。 都已经到了这一步,霍小玉觉得即便说出来也无妨,何况又是对着袁宵,便微微含笑道,“只是不想叫他安安稳稳娶妻生子、加官进爵罢了。” 加官进爵四个字有些夸张,实则李益年轻时仕途失意,直到晚年才略有进益。 但李益的确高寿,安安稳稳活到了七十一岁,在诗人之中是难得的高龄。有时候霍小玉都忍不住想,情深不寿,是不是没心肝的人反而容易活得长久? 但既然天注定了他要活那么久,那她就偏要他这一生坎坷艰难,仕宦无门,婚事波折,子嗣不出,最后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孤独终老。 当今之世,承平太久,对读书人的要求标准也就越来越高,不但要是才子,还得德才兼备才好。才子无德,那么前路就很灰暗了。李益的所作所为,已经足够令人鄙薄,只是多半只有那些爱玩闹,混迹市井娼家的年轻子弟知晓,对他影响不大。 霍小玉要做的,就是把事情彻底闹大。 闹到李益的岳家受不了主动退亲,闹到朝廷和吏部知道他的名声,闹到那些主官们都不想要这样一位无德才子在自己治下为官。 反正她都要走了,不必考虑往后的事,何不大闹特闹? 袁宵听完,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评价,听起来很疯狂,却是深思熟虑的结果。 说话间,马车已经停在了李家门外。只是此刻门扉紧闭,霍小玉也没有让人上前叫门,只让把车停在门口。 她如今已经没有那样焦急等候的心思,准备得自然十分齐全,马车上不但有书本解闷,甚至还有茶水和点心小食,兼之这附近已经临近郊外,风景与城中不同,完全可以当做自己是来郊游的。 那些跟来的好事者也都猜出她是要来找李益,他们大部分无所事事,竟然也都留了下来。这么大的动静,惹得住在本坊的居民十分疑惑,甚至还有人叫来了里长和负责守卫坊门的士兵,待问明情况,才哭笑不得地散了。 李益虽说是早出晚归,其实也没什么地方好去,不过是到郊外去发一天的呆。 却没想到,回来时便见自家门外已经围满了人,而位于正中的,正是一辆自己十分熟悉的马车。 到这个时候,就算再想躲避,也无法了。他也只能硬着头皮上门,而后果然被从马车上下来的霍小玉叫住。 经过一下午的发酵,跟来看热闹的人已经很是不少,其中一大部分只是听过这故事,尚未曾见过两位当事人。此刻先见了李益,果然是个俊俏才子,又见霍小玉扶着丫头从马车上下来,身姿袅袅,原本冶艳的面容上却透着憔悴,看上去楚楚可怜。 一个泫然欲泣,一个匆忙走避,众人心下便已有了计较。 “十郎好狠的心!我不知请托了多少人,多番求告,但求一见,十郎却铁石心肠,不肯垂顾,我也只得亲自来了。”霍小玉一开口就占据了大义,却又将自己摆在了弱者的位置上。 然后再申明自己的立场,“十郎尽管放心,我此来,并不是为逼迫于你。我近来听高人讲缘法,已知你我今生缘分尽了。当年十郎为我写‘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如今,该是我‘从此无心’的时候了。只是我素来喜爱此诗,以君之薄幸,亦不堪配此诗。今日前来,正是为了从十郎身上取一颗诗心。” 这时天色已经暗下来了,霍小玉说完,朝李益一抬手,袖中便射出一道明光,照得 李益睁不开眼睛。这光芒一放而收,在众人都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就消失了。 而后霍小玉朝李益遥遥一拜,转身便走。 只是走到马车前,弱柳一般的身姿轻轻一晃,几乎站立不稳。袁宵连忙从车上跳下来,帮忙将她扶上马车。 李益怔怔站在门前,见霍小玉当真就这样走了,还有些回不过神来。至于周围的人,还在为之前那惊鸿一闪的光效震惊,一时连两人的感情纠葛都顾不上了。 据说这位霍王女家中供奉了一位有道高人,莫非不是胡说八道? 对此,袁宵只想说,手电筒真好用。 之前杨玉环就用它吓唬过李隆基,霍小玉也正是由此生出灵感,偷偷准备了这东西,现在看来,效果相当不错。 比如现在就有人在震惊过后,忍不住琢磨起霍小玉的话,她说要从李益身上取一颗诗心,该不会他以后真的写不出诗来了吧?不过霍小玉说李益配不上“从此无心爱良夜”一句,众人却都是赞成的。 负心薄幸之人,又岂能发此深情之语?他过去或许深情,如今辜负了霍小玉,便也配不上这好诗了。 霍小玉并不担心自己的这番话被拆穿,因为按照历史记载来看,的确在霍小玉死后,李益虽然一直在写诗,但的确没有再写出过流传后世的好诗了。 如今加上了霍小玉的心理暗示,会写得更糟糕也说不定? 第74章 举霞飞升 霍小玉特意把自己打扮得楚楚可怜,迎风就倒的功夫没有白费,转日京城里就传开了她当街数落李益的那些话,甚至还有人编了词曲来唱,狠狠替他们扬了一番名。 ——对霍小玉是众口一词的赞叹,对李益,那就是各有各的骂法了。 李益羞得无地自容,索性闭门不出了,任谁来拜见都不开门,只希望此事尽快过去,最好也别传到卢家那边。 -- 第108页 但他这个期望,注定要落空了。 事情有没有传到卢家,霍小玉不知道,但她却是要去卢家登门拜访,替李益宣扬一番的。 她今日也没有隐藏行迹,昨日跟着她看了热闹的人,知晓她又出了门,自然赶紧跟上,指望着再看上一场。不过这回,霍小玉就是正儿八经的地上帖子,登门拜访了。若是被请进屋里,就什么都看不见了。 好在卢氏并未让他们失望,并不想在这节骨眼上接待一位妓子,直接拒了霍小玉拜访的请求,只说主人不在家,不得空。 对此霍小玉早有预料。 要嫁给李益的卢氏或许不知道自己的存在,但卢家身为世家,要嫁女岂会不考察清楚?李益当年在京中带着自己出入,从来没有掩饰过,张扬得很,一问便知的。 既然早就知道,还是应下了这门亲事,到如今也悔不得了,卢家必须要站在李益那边。 只是以如今事态的发展而言,他们估计已经对李益十分失望,也不会想为他开拓,更不愿意站出来说“我们就看中了他当卢家的女婿”这种话。 既然如此,唯有保持沉默了。 见她被拒绝,围观众人便都鼓噪了起来,要看她接下来如何应对。 卢家毕竟是名门望族,在很多人看来,霍小玉直愣愣地登门拜访,实在是有些不知天高地厚了。这样的门楣,岂是她一个毫无依靠的女子能应付得来的?何况她还是来揭人的丑,就更不受待见了。 但是,也唯有如此,这热闹才好看,不是吗? 马车里,听说被拒绝了,霍小玉却不慌不忙。这拒绝也在她的预料之中,甚至也是她想看到的局面。 后头跟着的那些人想看热闹,她也希望他们能看见这份热闹。否则,在卢氏高门深宅之内的谈话,就算再冠冕堂皇,再荡气回肠,又有谁替她宣扬呢? 此刻,她起身整了整衣裙,这才掀开帘子出去,却没有下马车,而是站在了车辕之上。 她今日的装扮又与昨日不同。昨日是极尽可怜,要引起众人的同情,今日却打扮得十分良家,彰显自己前来拜访的诚意。卢家是否接受是一回事,她却要摆出自己的态度来。 此刻,她亭亭立在车辕上,站得高,声音都传得更远些,“妾霍小玉,诚心来访,非为他事,盖为卢家阿姊终身大事计也!妾尝与李郎情投意合,私定终身,虽虑李郎终将娶高门之女,改为七年之约,至今未逾。今日前来,正是要告知卢氏,虽然李郎一直避而不见,但我昨日亲自登门,已与李郎恩断义绝,从今以往,不复往来,但请放心。” 霍小玉要维护自身形象,自然不会说李益一个字不好。 但是这一番话,虽然没有提到一个字,但是任谁听了都会明白,李益并非能托付终身之人。 虽然可能人人都已经知道李益不是个好归宿,但是只要面上那一层遮羞布还在,这些高门世家就能闭着眼睛嫁女儿。因为他们挑的不是男方的品貌,而是对方的家世。至于女儿的婚姻幸福与否,并不在考虑之列。 可是,若将这件事摆到明面上来,直白地说出李益并非良配这个事实,卢氏却也不能不要脸面,必然会重 新考虑婚事。 其实这番话,霍小玉更希望那位卢小姐能够听到。 家人不将她的终身幸福放在心上,她自己总是会上心的。能够避开李益这个渣男,对她并没有坏处。 李益以后或许还会祸害更多的好姑娘,但是霍小玉能做的,却只有这些。她会尽力两李益的恶名传开,让有心之人避开此人,更多的就只能指望运气了。 说完这番话之后,她也跟昨日一样,上车就走,没有任何留恋。 在她身后,卢氏的大门始终未曾打开,但是屋子里的人,却已经在考虑退婚的事了。 婚姻结两姓之好,通常来讲,一旦定下,就很难再退掉。但那只是一般情况,而今李益闹出了这件事,是李家理亏,其中可操作处就多了,想要顺利退掉婚事并不难。 反正卢家女不会愁嫁。 前面这两项计划,都算得上顺利,但是要影响李益的仕途,对霍小玉而言,就力有未逮了。 李益再过分,这也只是风流韵事,在大部分读书人看来无伤大雅,只要有能力办事即可。所以,她需要借助其他人的力量了。 首先卢家肯定就不希望李益出头。 如果李益还是卢家的女婿,捏着鼻子也就认了。可一旦退亲,那么最不希望他在仕途上有所进益的,就必然是卢氏。否则将来朝堂上见了,难免尴尬,也会显得他们家眼力不好,白白丢了一个能在朝堂有助力的金龟婿。 不过霍小玉一朝转了性子,学了现代人独立的行事方式,任何事都不会只指望别人。万一卢家就是不管不顾,情深义重,不介意李益种种坏名声,执意站在他那边呢? 何况还有他的本家,陇西李氏,也绝不会愿意一位有才干的子弟就这么被毁掉,必然会出手援救。 想要彻底断绝他的仕途,只有让他被所有人放弃。 霍小玉无法影响太多的人心,但她可以影响“天意”。在这个时代,搞封建迷信还是非常有前途的,只要让所有人知晓她代表着“天意”,那么被她放弃了的李益,自然也就为上天所弃。而上天放弃的人,为人所弃也就不稀奇了。 -- 第109页 对于这个,霍小玉心里早有打算,但究竟是否能做成,她心里也没有底,甚至做完了自己也不可能亲自检阅成果,所以也只是尽人事听天命罢了。只要多少能对李益造成一些负面影响,就不枉费她这一番心思了。 接下来的几日,她没有再出门,而是让仆人采买了不少器具和材料,把自己和袁宵关在房间里埋头鼓捣。 家人见她不过开朗了数日,又回到了原本的状态,不由担心不已,就怕又一蹶不振下去。好在她这回不太一样,饭菜送进去,必然是吃得盘子光光的送出来,莫说跟之前消沉的时候比,就是早些年一切如常的时候,胃口也不曾这么好过! 这会儿大唐还遗留了几分以丰腴为美的审美标准,所以众人也不担心她吃得多,能吃得下就是好事。 不过霍小玉这次闭关的时间很短,几天之后,当她推开房门,脸上虽然带着显而易见的疲惫,但神色却是带着几分轻松和兴奋。 之前李千金学制花露和肥皂的时候,其他人多少也跟着学了一点,尤其是霍小玉这种爱美的性子,又对自制这些女子爱物很感兴趣,自然乐得顺便学一些。 她不打算像李千金那样大力发展商业,扩大规模,却也希望能够为家里这些人留下一点谋生的手段。 虽说众人出于对她的同情,必然会照拂,但也没有总是依靠别人度日的。有点小生意糊口,再加上权贵的照料,这才能把日子安安稳稳过下去。 而这些东西,出自她的 手中,将来她真的“得道飞升”,就必然会成为人人追捧之物,也没有几个人敢于谋夺。 虽然很累,应该先休息,但是这会儿霍小玉却很精神,索性让侍女将家人全都叫了过来,向她们展示了自己这段时间的成品,一瓶花露和一盒香皂。 花露就不用说了,装在水晶瓶子里,美貌值高到任何一个女人都无法抗拒。香皂也同样做成各种颜色,又用模具印成各种精巧好看的造型,摆在盒子里,同样十分赏心悦目。 这两样东西,哪一样看起来都不是凡品。 听说是她和“高人”这两日合伙做出来的东西,从母亲净持到丫鬟婆子,个个都震惊不已。 旋即对袁宵更生了几分敬畏之心。 霍小玉当然是不会做这些东西的,必然是她教的。而能做出这样的东西,即便不是得道高人,也必然身份不凡,更不像她们之前想的那样是骗子,而是有真本事的人。 但更叫众人惊讶的是,霍小玉决定,将这两样东西传授给母亲和三个贴身丫头,以后做了贩售出去,也可以补贴家用。这东西从她们家出去,想来愿意购买的人不会少。 不过她并没有一体教导,而是教了母亲制作花露,三个丫头学的是制香皂。毕竟后者原料容易采购,也可以一次性大量制作,更容易打开销路。而前者,就要待价而沽,限量发售了。 不过,在那之前,霍小玉让樱桃将自己制成的这一盒香皂拿出去,试探一下市场反应。 结果自然不用说。 霍小玉这段时间闭门不出,可是叫许多人失望不已。不过他们还是忍不住关注,就想知道她又在忙什么。而今听说她这几日就是在制作这香皂,自然好奇不已。 而对权贵来说,花钱买上一块回家把玩研究,算不得什么。 这一买,才发现东西果然极好,不但不像澡豆那般入水即化,十分耐用,而且用完之后,脸上有种紧绷之感,觉得净面比平常用的东西更加干净。最紧要的是还能留下一阵香味。这香气比平常用的香料好闻多了,而且也颇为持久,很快就叫许多人喜欢上了。 只是脸洗得太干净,叫风一吹,总觉得有些生疼。 但是又据坊间传言,霍王女做出来的不止是这种肥皂,其实还有一种花露,只是更加珍贵,目前尚不能生产。净面之后,只要用上这花露,便可滋润肌肤,自然也就不用担忧会脸疼了。 如此一来,就是原本对她的事情不甚关注的贵人们,也都纷纷投注了视线。尤其是那些女子,大唐承平多年,富庶繁华,权贵之家自然也有夸豪斗富的,贵夫人们坐在一起,议论的不是时兴的衣裳首饰,就是胭脂水粉,如今有这么好用的东西,怎能不在意? 可惜除了曾经帮助过霍小玉的延先公主得了一盒子香皂之外,旁人就算想买,也不得其门而入。 她们欲要采购这些东西,少不得打听一下霍小玉的事,待听得李益负心薄幸之行时,不免对此人十分鄙薄。这年头八卦少,能说的话题也不多,回到家里,少不得要与家人提上一两句。 于是李益在京中的风评,就越来越差了。 原本还在观望的卢氏,已经下定决心,遣人往陇西去退亲了,明面上,也与李氏在朝中的势力拉开了关系,免得受到牵连。 眼看着外间造势已经差不多了,家人的生活应该也无虞,霍小玉便开始了自己最后的行动。 是的,最后的行动,在这之后,她就要回现代去了。至于之后,这里还会发生什么,自己的安排是否能奏效,李益是否能如她所想的失去一切,她都看不到了。 但霍小玉还是做了这个决定。 她能做的都已经做了,结果如何也不必太过在意。与在这里空耗时光相比,她倒更怀念现代的生活。 -- 第110页 袁宵说得对,有了新的寄托,生活重心转移,不再将爱情看作唯一,就会发现自己原来的世界多么狭隘,原来的种种执着又有多么不值得。 她这回是真的放下了。 …… “听说了吗?” 如今长安城的茶楼酒肆之中,最流行的,恐怕就是这句话了。尤其是那些纨绔公子们,见了面就要先问这么一句,简直如同在对什么神秘的暗号。 实际上也差不多。 已经闭门不出小半个月的霍小玉,之前突然高调地租下了长安城中一座地方十分宽敞的名园,并且广发请帖,说是要在园中举办一场赏花宴,邀请京中权贵和富家子弟们前往参加。 虽然如今这个时节,其实已经没什么花好赏,但是众人也都知晓,这不过是个由头,只怕真正的目的并没有露出来。 而这样的热闹,自然是众人都想看的。 可是偏偏,虽然霍小玉广发请帖,但整个长安城上百万人,哪里能遍请的?一部分是她不认识的,一部分是她攀不上的,如此一来,拿到请帖的,就只有其中一小部分了。 虽然这与各人的身份地位没什么关系,但大抵是物以稀为贵,如今收到霍家的请帖,在城中已经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了。 至于这个赏花宴,更是众人议论的中心。那句“听说了吗”,问的就是这个。若是谁连消息都不曾听说,就要被众人嘲笑了。而若是能拿出一张请帖,那就是众人歆羡的存在。 长安城流行饮宴集会,也有商人看准了商机,专门承办这些的。主人家定下菜品规格和各种要求,他们就能打点得妥妥帖帖,保证就算是最雅致的文士集会,也绝对不会丢了主人家的脸。 更不用提霍小玉一把消息放出去,就有许多人主动上门自荐,愿意帮她筹备这赏花会。 所以宴会的筹备过程,对霍小玉而言没有任何难度,都交给下头的人了,自己不过居中调度,轻松得很。 而她负责的主要部分,便是地点的选定与安排。 也有人好奇,想要从中探究她的秘密,可惜并没有任何收获。 转眼就到了这一日,得了请帖的人高高兴兴赴宴,没有请帖的,只能请相熟的人把自己带进去。甚至有人既没有请帖也找不到熟人,却还是不死心地在园子外面找了个地方待着,想凑个热闹。 所以不但园子里宾客盈门,就是外面也并不冷清,唬得专门负责京城治安的衙门派了军队过来维持秩序。一来人太多了,难免生乱。二来,今日过来的客人里,皇亲贵胄着实不少呢!哪一位有了闪失,都是他们承担不起的。 但即便只是在园子外面守着,到后来提起这一天,许多人还是会露出与有荣焉、不虚此行的表情来。至于没来的,自然是后悔不迭,跌足不已。 不过那都是后话了。 此时,霍小玉听报说宾客都来齐了,而且数量远超设想,又看了看天色已经差不多了,这才施施然登上了园中搭好的台子。 说起来,这赏花宴她办得非常不走心,最后的效果竟然也不错。 首先是用作借口的花卉。这园子里本来也是花木扶苏,但除了原本有的之外,霍小玉也没有再添上一二名品。倒是有爱花的客人,知晓她筹办这个或许有些艰难,主动出借了许多名花,才好容易将一个园子妆点得像模像样。 其次是茶水小食、点心酒品和水果之类用于待客的东西,也多是身家阔绰的客人主动提供,每张桌子上 竟然也拼凑出了两个攒盒。 此刻,霍小玉登台,要求众人品鉴的“花”,却不是这满园子争奇斗艳的名花,而是婢女捧上来的花露。 这东西,因为没人见过,以讹传讹,已经传得十分神异了。但是此刻,众人第一眼看到装在水晶瓶子里,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的花露,还是有种“闻名不如见面”之感。 而后,霍小玉也不怕浪费,让丫鬟们捧着瓶子,绕着宾客转了一圈,不停喷洒着手中的花露,萦绕出一片香氛,甚至把满园花香也压了下去,而后才向下一礼,款款道,“多谢诸位今日前来捧场,妾无以为谢,也只好洒些甘露,为诸位宾客祈福了。” 她站在台上,面对着一园子的宾客,却没有半点怯场,“妾出身卑微,当日托付李郎,本以为终身有靠。谁知一旦背信弃义,使秋扇见捐,明珠被弃,这一二年间,妾有困于此,苦苦不得拖。幸而得袁姑娘解救,方才豁然开朗。” 霍小玉和李益的故事,在场没有不知道的,听她突然提起来,都是兴致勃勃。 但霍小玉今日要说的,却与李益毫不相干,“我与李郎本来有夙世因缘,因此方能缔结鸳盟,助他事事顺利,步步高升。惜一朝见弃,尘缘尽断,今日便是我还乡之时,从今往后,恩断义绝,天上地下,无复想见。” 众人原本都在听她说话,然而座中忽然有人小声惊呼起来,不一时,这喧哗的声音越来越大,也惹得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到那点异常—— 霍小玉独立于高台之上,但没有人注意到,不知什么时候,她头顶的天空之上,出现了两道交叉的彩虹。 这个时代,将这样美丽的自然现象都视作吉兆,自然由不得众人不震惊。 再一听霍小玉言辞中的意思,总觉得自己今日见证了大事。 -- 第111页 不单是园子里的人能看到这一幕,事实上,在这园子周围的人,也都能看见这个堪称奇迹的画面。 彩虹往往只在雨后有太阳时出现,像今日这样的大晴天,本不该有。所以这十分违反自然规律的情形,自然也就被众人视作了某种与霍小玉相关的“祥瑞”。 也许她的确身份不凡,所以说到要“还乡”,才会出现这样的异兆。 此刻,在众人看不到的隐秘之处摆弄巨大三棱镜的袁宵,听见外间的喧哗之声,忍不住耸了耸肩,深藏功与名。 传说里得道高人不都是举霞飞升嘛,要制造出彩霞有点儿难,但是彩虹还是很容易的。 这三棱镜要做得这么大,自然不容易。所以她们最终弄出来的是空心的玩意儿,又在里面装满了水,勉强合用。反正也就用这一次,事后只要把东西一拆,谁都猜不到究竟是怎么回事。 至于负责守着三棱镜的桂子和浣纱,她们都对霍小玉忠心耿耿,又不懂科学道理,即使见着袁宵亲眼弄出彩虹,也只会认为是有道高人的能力,对她更为崇拜。 确定一切顺利,袁宵便将三棱镜交给二人守护,嘱咐她们待会儿外边一乱起来,就立刻拆了,然后才背起自己的背包起身,往外走去。 装神弄鬼的部分已经差不多,现在,也就是时候表演真正的“神迹”了。 等两人在众目睽睽之下消失,就会彻底坐实霍小玉“得道”的消息,让今日成为一场真正的祥瑞。 唐人对修道还挺狂热的,到时候不怕没人维护霍家,更不怕没人打压本来应该与霍小玉有“夙世因缘”的李益了。 虽然她们已经看不到了,但天下人会替她们看着。 第75章 苏蕙 霍小玉很难形容自己那一瞬间的心情。 她站在一片日光里,将台下所有人震惊、欣喜、狂热、敬畏的神色都收入眼底,她甚至远远看见了站在人群中的李益。 她没有给他发邀请函,也不知是谁带来的。 但看到这个人的时候,心底的情绪跟看到他旁边的任何人都没有不同,一种淡淡的,置之事外的感觉。 那些刻骨铭心,都像是上辈子的事了。 ——不,的确是上辈子的事了。霍小玉睁开眼睛,已经回到了熟悉的出租屋里。来到另一个世界,可不就是再世为人? 下一刻,杜十娘上前,给了她一个温柔的拥抱,“欢迎回来。” 她总是如此洞察,霍小玉心下一暖,正要开口说话,抱着自己的人已经被拉开,金一诺的头伸到了过来,“随便抱一下意思意思就行了啊!” 霍小玉忍不住扑哧一笑,几乎连自己要说什么都忘了。 “回来了就好。”手机那头的杨玉环也说了一句,然后朝众人挥挥手,“既然人回来了,那我就先去忙了。” “怎么你们夜里也要排练吗?”金一诺问。 杨玉环叹气,“谁说不是呢?节目刚开始的时候甚至还有宵禁,每晚十一点之后集体熄灯,上床睡觉。慢慢的就越熬越晚了,现在赛制越来越紧张,剩下的对手也越来越强,容不得半点疏忽大意,熬夜编舞排练都是小意思了。” “辛苦了。”霍小玉抬手打了个招呼,“回头我有空给你做点养颜的美食寄过去?” “不行,不能吃了。”杨玉环一脸苦色,“我要减重,最近连荔枝都不让吃了,除了沙拉还是沙拉。” “怎么你也要减重?”众人闻言,都十分吃惊的样子。 要知道杨妃的特色就是丰腴呀!她应该不像其他女明星一样要拼命保持体重,什么都不能吃才对。 杨玉环也很忧愁,“问题是我之后的舞蹈有要求,现在这个样子效果不好。而且我这段时间不知道是不是作息不规律,长了几斤,大家都觉得必须要控制一下。” 对此,众人虽然非常同情,但也想不到什么好办法,只能口头安慰几句,就放她离开了。 “你们聊,我先回家了。”袁宵换了衣服出来,看看时间已经过了十二点,便背起书包道。 回了家,她照例先把那本书拿出来翻看,扉页上的字迹又淡了一些。以前是有些触目惊心的深红,干了之后几近黑色,这会儿则是正常的丹朱之色。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袁宵的错觉,那种力透纸背,杀气四溢之感,似乎也淡了许多。 她有种很奇妙的感觉,这本书,连同住在这本书里的人,似乎都在逐渐变好。 袁宵满足地合上书,将之放在枕边,然后郑重地关上灯。 下一瞬,这段时间已经看得十分熟悉的身影就出现在了她的视线里。而且袁宵觉得她身上的衣饰似乎也变得明亮了一些。 跟霍小玉在大唐的时候,袁宵虽然也会把人放出来说说话,但因为夜里会有丫鬟过来看自己是否睡得好,有没有踢被子什么的,所以也没有像在家里一样一起躺在床上。 这会儿袁宵有些兴奋地躺下来,期盼地看着对方。 那道影子顺从的在她身边躺下,离得近了袁宵才发现,对方的五官也越发清晰,最重要的是,她脸上终于有了表情,不再像之前那样,总是静静地看着自己。 她甚至看到对方张开嘴说了一句什么,而后见她一连茫然,又微微蹙了蹙眉,有些懊恼的样子。 -- 第112页 “你 刚才是在说话吗?”袁宵眼睛一亮,又凑近了一点,“可惜我听不见,不过我可以试试用唇语破解,你再说一遍怎么样?” 可惜对于一个没有受过任何唇语训练的人而言,这显然并不是个容易攻克的难题。虽然对方在袁宵的要求下重复了几遍,并没有不耐烦的意思,但袁宵也只破译出了一个“我”字,最后只能垂头丧气地放弃了。 但她同时也意识到,这是个很好的征兆。 书本扉页上的那行字,在袁宵看来,就像是一层封印。只要继续完成任务,让那行字变得更淡,说不定就有机会听见她的声音了。 这么一想,顿时动力十足,甚至恨不得赶紧前往下一个世界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感受到了她的期盼,这次没有等到一个月,袁宵就感应到了新世界的召唤。 荒凉,是她对这个世界的第一印象。 古代的城市当然比不上现代高大明亮整洁,但是袁宵之前去过的长安洛阳,都是繁华富庶之都,鳞次栉比的建筑大都修整一新,看起来自然宏伟富丽。 而眼前这些房屋建筑,却大都十分破旧,有些能够看出十分明显的修补痕迹,有些则长满了杂草。 但同时,袁宵耳畔又是一片喧哗热闹之声。她转头四顾,很快确定了热闹的来源,往那边走了几步,转过一道弯,便见有许多人拥堵在那里,吵吵嚷嚷也不知道在做什么。 袁宵一时有些茫然。 按照她之前的经验,一般来说都是会出现在目标附近,方便她把人带走。但这次显然有点不一样。 也许,她的任务对象就在这一群人之中,因为不好青天白日突然让自己这个大活人出现在人堆里,所以才错开了一点距离? 这样猜测着,她便往前走了几步,终于在一片喧哗中辨出了一部分人说的话。听了一会儿,袁宵也算是弄明白这是在做什么了,却原来众人聚集在这里,是为了看一幅织锦。 整张织锦纵横不过八寸,上面却绣了八百余字,字字清晰,还分了五色,十分玄妙。 这么稀奇的东西,又是本县有名的才女苏若兰的作品,织成之后就摆在这里,任由所有人品鉴,消息一传出来,整个县城的人都知道了,争相一观,因此才有了这样的盛况。 这个故事也好生熟悉。 织在锦缎上的诗,总共八百余字,这不就是《璇玑回文图》吗? 这东西不但自身成为了一个传奇,而且对后世也有着很深远的影响,令回文成为了诗文对联之中一种十分有趣的题材,历代都有佳品出现。 而《璇玑回文图》的来处,则是东晋才女苏蕙为了挽回自己的丈夫窦滔的心,苦心孤诣织成的作品。 她应该就是自己这一回的目标吧? 这么想着,袁宵就也跟着努力往人群中挤。她的力气虽然不大,但是技术可是在现代挤公交挤地铁挤食堂锻炼出来的,仗着自己个字不算高,照准了地方,手和脑袋放在前面,用力挤就对了。 只是被挤到的人多少会回头骂一句,有时候也会被别人挤到。 没一会儿,袁宵就挤到了最前面。她直起身来,只觉得眼前一亮,先看到了被木质的架子撑在地上的那张织锦,上面用五色绣成文字,看起来果然十分精美,绝不是后世网上那些图能比的。 只是袁宵左看右看,没有看到疑似这幅画主人的人存在。 似乎这幅耗费心血作出的画,也没有她想的那么重要,至少没有被主人珍而重之地收藏起来。 袁宵听旁边的人解释,才知道不远处那扇紧闭着的门,就是《璇玑图》主人苏蕙的住处。自从《璇玑图》摆出来之后,每天都有不少人过来观看,开始时苏蕙也会出现,但是见无人能解读出这幅作品的意思,渐渐便不来了。 在《璇玑图》刚刚出现的现在,虽然大家已经觉得它十分奇妙,但是目前还没有人将上面的诗都破解开,这些人过来,也是看热闹的多。 也有人问过苏蕙,这画里究竟藏了什么玄机,但她却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说这幅图,非知心人不能读懂。 袁宵站在人群中,看了一会儿,忽然抬脚往苏家走。 这一动,立刻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身后的人群立刻喧闹起来,有人高声喊道,“别去了,没用的!苏娘子可不会为你解惑!” 也有人蠢蠢欲动,想看看袁宵跟之前那些过去打扰的人一样被赶出来。 但事实上,他们失望了。袁宵敲了门,不一会儿就被请了进去,叫等着看热闹的人好生失望,又抓心挠肺地想知道她到底说了什么。 莫非她果真破解了这幅图中隐藏的意思? 袁宵也没做什么,只是背了一下回文图中的一首诗,然后就敲开了这扇许多人想进而不能的门,见到了此间的主人。 在袁宵的想象中,苏蕙应该是个美丽温婉的女子,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才思,将自己的一番心意,细细织入锦缎之中。但真人却跟她想的不太一样。 苏蕙很冷。 她站在那里,似乎就自成一个世界,跟所有人都隔着一层似的,给人难以靠近之感。 一种……属于才女的傲气。 当然她也确实有资格这么傲,就像她拿出来的作品,这世间大多数庸人甚至连看都看不懂。 -- 第113页 这样一个人,注定是孤独的,遥不可及的。 很难想象,她会主动去祈求一份已经失去的爱情。 第76章 一蹴而就 在袁宵打量苏蕙的时候,对方也正在观察她。 虽然每次穿越之前,袁宵都会做足准备,换上古装。但古装与古装之间的差别也大了去了。 尤其是她上回跟着李千金在大唐住了许久,自然在那边制备了不少衣物,也带了回来。这些衣裳穿着去霍小玉的世界还没有感觉,到了这里就有种格格不入之感。 此时晋室南渡,北方则陷入了一片混乱流离之中。袁宵之所以看见周围房屋破旧,大部分无人修葺,正是因为主人早已消失在了战乱之中,人口锐减,所以许多屋子无人居住。 而今苻坚才刚刚建立前秦没多久,本地虽然已经渐渐恢复安宁,但日子自然是无法与大唐盛世相比的。所以百姓们多衣着灰扑扑的葛麻布,袁宵这一身光鲜亮丽,款式也截然不同的衣物,也就十分惹人注目了。 也亏得魏晋就是个出风流名士的年代,其中很多人都会在衣饰方面做出改进,独树一帜。虽然那多半是在南朝,但北方也受风气影响,才不显得袁宵特别突兀。 这些,苏蕙自然都看在眼里。 但她的性子不会多话,因此看过也就算了,朝袁宵微微颔首,“既然姑娘能读出图中诗句,便是有缘之人,请进来奉一杯酒水吧。” “多谢。”袁宵进了门,忍不住观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却见这屋子也并无半点富丽之意,但处处都布置得十分有心,透着雅致之趣。 她忍不住想起了初中时背过的课文,“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 “姑娘谬赞了,寒舍鄙陋,担不起这般盛赞。不过这一段话虽然文体似有些怪异,不似骈赋精丽,却可算是字字珠玑,倒是句句都说到我心坎上。”苏蕙忍不住道。 袁宵一惊,这才意识到自己一时不查,把心里想的内容说出来了。 这就是早读课背书背多了的后遗症,不从头背一下,总想不起后面的内容,一背就容易出声,根本控制不了。 “我也是在别处见过这《陋室铭》,而今见了这处屋子,倒觉得十分贴切。”袁宵道。 苏蕙眼睛一亮,连忙追问,“却不知这是何人所作,姑娘是在何处看见?” 不愧是搞文学的大家,听到好词好句,立刻要问是谁作的,估计还想见见作者,与对方切磋一二。可惜她和刘禹锡的时代差得有点远,应该是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 她正想找个借口含糊过去,但转念一想,自己是来带苏蕙离开的,等她去了现代,这些早晚都能知道,何不直接说明? 说不定还有助于尽快说服她跟着自己走。 因此,她便收回了自己原本要说的话,微笑着道,“这话说出来,苏娘子或许很难相信,但这篇文章的作者乃是出生在四百年之后,名叫刘禹锡。至于我为什么能得见,那是因为我来自一千五百多年之后的未来。” 她原以为苏蕙会对自己的话提出质疑,认为自己是疯魔了等等。 然而苏蕙盯着她看了半天,最后说出口的话却是,“那是四百多年之后的人写的?既有这样的珠玉华章,想来还有别的?” 满脸期待向往之意。 袁宵忽然意识到,要把这么一个人拐回现代去,实在是太容易了。虽然五千年灿烂的文化历史,在传承之中散佚失传的不知凡几,但光是留下来的东西,就已经足够人们倾其一生去学习了解,还未能学尽了。 对苏蕙这种人来说,哪里还有比现代更好的地方? 在她这里,往前值得追溯的,也不过只有屈 原宋玉,汉朝骈赋,以及一些古体诗、新乐府罢了。但是往后一千六百年,文学发展臻至成熟,先后出现了南北朝的宫体诗,唐诗宋词元曲明清,灿烂华美,无法言表。 “那当然!”她在苏蕙的注视下肯定地点头,“光是唐诗宋词,就一辈子都读不完了。哦,唐就是我说的那位刘禹锡所生活的时代。他不但文章写得好,诗歌也极佳,人称‘诗豪’。” “他作过什么诗?”苏蕙并不是袁宵说什么就信什么,立刻追问。 袁宵微微一顿,忽然卡壳。她当然背锅刘禹锡很多诗,但那句话怎么说的?书到用时方恨少,诗到背时想不起。 幸好她毕竟久经语文课本考验,总算慢慢想起书上学过的一首,“有了。巴山楚水凄凉地……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果然极好。”苏蕙几乎是立刻被带入了诗中,问道,“这位诗人想必仕途不顺,但却能强健精神,令人钦佩。我观最后一句,似乎是应答之作?” “是这样没错。”袁宵都想给她竖个大拇指了,“刘禹锡因卷入朝堂斗争而被贬在外二十三年,其后被召还京,回城时路过扬州,在这里遇到了另一位大诗人,同样被贬谪的白居易。筵席之上,白居易写了一首诗赠他,其中有‘亦知合被才名折,二十三年折太多’一句。” 见苏蕙满脸想往,袁宵琢磨着都已经说到了刘禹锡,当然是要再多说一点,最好勾得她日思夜寐,非得跟着自己去现代见识一番才可。 -- 第114页 于是她又说,“刘禹锡还写过两首关于玄都观的诗,颇为有趣,我说给苏娘子听。” 在第二首《再游玄都观并引》前面,刘禹锡自己记下了写这两首诗的始末。 贞元二十一年,他第一次被贬出京时,玄都观还没有桃花。 十年后,元和十年,他短暂地被召回京,那时玄都观已经种满桃花,而且成为京中赏花的好去处。所以他写下了“玄都观里桃千树,尽是刘郎去后栽”。旋即他就再次被贬出京,在外过了十四年。 等到大和三年他再次回京,玄都观已经“荡然无复一树”,于是他又写下了“种桃道士归何处?前度刘郎今又来!”一句。 他“诗豪”的称呼,就是白居易在为他的诗作序时提出来的,序文中更是直言“其锋森然,少敢当者”。 这两首诗,便是他嬉笑怒骂之作的代表了。 苏蕙听完,忍不住吐出一口气,大赞道,“痛快!如此泼辣之语,直让人酣畅淋漓!” 此刻,她脸上哪里还有半点之前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淡? 可惜袁宵自己的文学素养也就是半瓶水,再多的也说不出来了,面对苏蕙期盼的视线,她不由有些心虚。 但转念一想,又觉得这正是自己的目的,不由道,“其实我这一次正是为苏娘子而来,若你愿意,可与我同去未来。届时这些东西,你想知道什么都可以自己去看书,岂不快哉?” “我也能去?”苏蕙眸光一动,紧盯着袁宵,“姑娘说是为我而来,却又是什么说法?” 袁宵便将那本《三刻拍案惊奇》拿出来,简单地将事情解释了一遍,“你不是我带回去的第一个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虽然目前我也不知道这件事基于什么原理在运行,但我想,不管对我还是对你们,这都是难得的机遇,没道理拒绝,不是吗?” 苏蕙应该是听进去了,所以一直在询问,而且问的都是一些非常细节的内容。 如果这些话是袁宵编的,被这么追着问,肯定会露出破绽。好在她的确是亲身经历过这一切,所以对答如流,就算偶尔打不上,也只是记忆模糊,稍微想想就对上了。 问完了,苏蕙才心满意足地点头道,“果真如此,的确该往彼处一观。” “那我们现在就走?”袁宵闻言松了一口气,立刻道。 但她仔细感应,却没有察觉到来自书本的吸力,很显然,苏蕙虽然口头这么说,但实际上却并不是这么想的。 这就过分了。 袁宵正要说话,又听苏蕙问,“按照袁姑娘的说法,我们这些人到了那边,可以自己选择是留下还是回来?” “是的。”袁宵点头,“到目前为止,有两个人选择回到自己的世界,因为在那边还有放不下的牵绊。不过我相信,就算留在原本的世界,有了在现代的经历,她们也会把自己的人生过得有声有色。至于留在现代的,就更不用担心了,到时候你也可以见到她们。” “这一点我并没有怀疑。”苏蕙微笑道,“非是我自矜,虽然不知道这本书如何挑选,但以我自己而观之,被选中的女子,必都是天地所钟之辈。” 有时他们困在原地,其实只需要一缕东风,便可扶摇直上。 “不过,我有另一个想法。”苏蕙又道,“这本书能送袁姑娘你穿梭时空来帮助我们,必然也能从我们这里得到什么。按照你之前所说,只要我们在自己的世界了却心愿,解开心结,对它就有益处。但你之前都是先把人带回去,等她们做好了准备再送回来解决这边的问题,我现下却想试试,是否能一蹴而就?” 第77章 卓文君 袁宵听得目瞪口呆。 她以为十娘就已经够干脆了,却没想到又来了一个比她更干脆的。 《璇玑图》真的是为了挽回丈夫的心而作吗?这个问题不好直接去问苏蕙,但至少袁宵觉得不像,否则她不可能放弃得这么干脆。 而面对苏蕙这个问题,袁宵还能说什么呢? 她能拒绝吗?她不能。 所以她定了一下心神,点头道,“……可以试一试。” 也没有谁说过回到现在是必须的,只不过袁宵第一个见到的人是杜十娘,而那时她溺了水,生命危在旦夕,回现代才是最好的选择。而后来的其他人,也有当时正面对危机的,也有对眼下的情况不知道该如何解决的,所以需要一点时间和空间,整理思绪,寻找解决方案。 苏蕙现在毫无疑问是安全的,如果她也知道该如何解决眼下的困境,自然不用先去现代走一遭。 只不过这就难免让袁宵觉得自己像是多余的。就算她不出现,她也能够游刃有余地解决这些问题,把自己的日子过好吧? 跟其他人比起来,似乎也不太符合那本书挑选目标的标准。 这些疑惑都不方便对苏蕙提起,袁宵也只能暂时放在心底。这天晚上,袁宵熄了灯,躺在床上时,又忍不住想起了这个问题,而后便习惯性地对着书中人絮叨起来,“我总觉得苏蕙跟其他人都不太一样,似乎并不需要我的帮助。也不知道这书是怎么挑选对象的。” “凡事不能只看表面。”就在袁宵感叹不已时,耳畔忽然想起一道清冷的声音。 她先是一怔,继而反应过来,转过头去,又惊又喜地盯着躺在自己身边的那道身影,“刚刚是你在说话吗?你能说话了?” -- 第115页 “在这个世界似乎能说话了。”那女子微微一笑,颔首道。 “那真是太好了!”袁宵一个激动,下意识地伸手去触碰她,但手指却再次从空中穿过,并没有触摸到人,她激动的情绪才稍微缓和了下来,心里有些失望,但更多的是高兴。 先是能够现身人前,然后是可以说话,也许到最后,就能获得实体了呢? 袁宵已经顾不上苏蕙的事了,她兴致勃勃,将自己平时积累下来的问题一股脑儿抛了出去,“既然你能说话了,那你知不知道这本书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又是怎么出现在书里的?我还要再帮助几个人,这件事才能结束?这样做对你有什么好处?……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卓文君。”面对这一个接一个的问题,对方选择了最后一个来作答。 袁宵不由微微一呆。 “卓文君?是那个‘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的卓文君?”她问。 她之前就猜测过,能够出现在这本书里的女子,经历应该跟其他被自己带回去的妹子差不多,也是个被辜负的可怜人。却没想到,竟然会是卓文君! “是我。”卓文君也不由轻声喟叹,“不想一晃就过去了两千年。” 听她的语气,显然是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的。袁宵不由追问道,“这一切应该都跟你有关系吧?你能告诉我吗?” “当然。”卓文君道,“你是这本书选定的有缘人,我也有义务为你解惑,只是此事说来话长。” “不怕,你慢慢说,我们有一整夜的时间。”袁宵板起脸,十分严肃地道。 只是话没说完,她自己又忍不住笑了起来。 现在回想起来,她其实是有些感谢那本书选中自己的,否则她的人生只会继续日复一日的复习考试,不会这样跌宕起伏,趣味盎然。 “我的故事,大约也没什么好说的,该知道的,你应该也早就知道了。无非是识人不明,婚姻不幸。这本书上的字,是我刚刚知晓被他背叛时写下的,不怕你笑话,我当时真有持刀杀人的念头。”卓文君看着袁宵,娓娓道来。 她是眼睛里揉不得沙子的性子,哪里能忍得住这种事? 可惜那时的司马相如,早已不是那个在成都城里,能完全被卓家压住的才子了。他已经成了帝王身边的红人,整个长安城中人人追捧,名声响亮。她就算想动手,也没有那么容易,何况还要顾忌这件事带来的影响。 所以最终,也不过是“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 虽然在各种传说故事中,最后总要附会一句司马相如见了文君的诗,想起往日恩爱,于是两人和好如初。但事实是,卓文君绝不能容忍这种背叛,夫妻之情至此了断。 按理说,故事应该就这样结束了。 但是卓文君认识了一个人,他叫做东方朔,是个术士,善于占卜,也是汉武帝的宠臣之一。传说他是东华帝君的弟子,习得十分玄妙的异术,是个很有本事的人。 卓文君晚年时,他还是个年轻人,因为听说过文君相如的故事,因此前来求见。 他跟卓文君打了个赌,赌世间男子没有不薄情的。 当时,卓文君并没有将这个不知道该如何应验的赌约放在眼里,然而答应下来之后,她的魂魄就被附在了那张写着“负情薄幸者杀”的纸上,化成了一本书。 一年又一年,光阴斗转,卓文君随着这本书辗转流落,经过一任又一任的主人,也看见了世间种种不幸。就像东方朔所说的那样,世间男子,少有不薄情的。 而袁宵接触到的这几位,都是很有代表性的人物。 卓文君并不了解自己是以一种什么样的状态存活着,但渐渐的,她能够感觉到自己的力量越来越弱,最终陷入沉睡。 她以为那就是结束,因为这个赌,她输了。 东方朔证明了,她曾经向司马相如祈求的一心一意,她曾经怀着满腔爱恋写下的“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终究只是自己一个人的幻想。 再睁开眼,却是四百多年后。 一个看起来平凡无奇的小姑娘,从一家底价清仓的书店里买走了她。 而随着袁宵帮助一个又一个的姑娘了结前缘,解开心结,卓文君原本消失的力量,却也一点一点的恢复了。她清楚地看着这一切在自己眼前发生,直到终于能够正常地在袁宵面前现身。 其实比救下杨玉环更早的时候,她就已经可以现身了。只是因为害怕吓到人,所以一直没有这么做。直到确定袁宵是期待看见自己的,她才坦然现身。 但直到现在,她们才算是能够畅通无阻地交流。 “这么说,我做的这些事,真的有帮到你?”袁宵听完卓文君的话,十分开心地道。 卓文君微微一怔,旋即莞尔。没想到她第一个念头竟是这个,但又似乎并不特别的意外?这就是袁宵,或许正因为她有这样一颗赤子之心,所以才能顺利帮助那么多人,让她逐渐解除束缚。 “是的,我还要多谢你如此费心。”她笑着答道。 袁宵摆了摆手,十分诚恳地道,“其实我没做什么,都是她们自己在努力自救。顶多,我只是充当了一个媒介,让她们见识到了另一个世界而已。” 她顿了顿,又忍不住感叹,“我原本还以为,这一切都是你安排的,没想到竟然还有这样的内情。你放心,既然现在知道了,我一定会继续努力,争取早点把事情解决,让你获得自由。” -- 第116页 卓文君微微一笑,心想即便离开了这本书,也算不得什么自由吧? 但她并没有把这个想法说出来,袁宵在做的事,是在帮助她们,这份善意,她欣然接纳。 说完了一个漫长的故事,夜已经很深了。此时袁宵终于放下心来,便忍不住打了个呵欠,原本被兴奋和激动的情绪压下去的疲倦,又涌了上来。 卓文君明明不需要休息,但看她眼睛都快睁不开的样子,不知为什么也觉得自己似乎有些困了。 她躺在袁宵身边,轻声道,“很晚了,先睡吧。” “嗯……”袁宵点点头,裹紧了被子,正要睡去,又强撑着睁开了眼睛,问她,“你的力量是不是增强了,那你白天能出现吗?” “应该可以。”卓文君说。见袁宵目光灼灼地看着自己,又道,“但我如今这样的状态,出现在人前,让人看见容易生出误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过你若有什么疑惑,都可以来问我,我会为你解惑。” “好吧。”袁宵有些失落地应道,然后终于想起自己最开始时的那个疑惑,“对了,这本书到底是怎么挑选人的?我觉得苏蕙和其他人不一样。你之前说……凡事不能看表面,那是什么意思?” “苏蕙或许与别人有些不同,但未必不需要你的帮助。”卓文君道。 她想了想,又说,“至于选人的标准,应当是以我的印象为主吧?你带回去的这些人,都是我在漫长时光中,印象最深刻的几人。” “那……”袁宵想了想,觉得问这个应该没问题,又问,“那你印象深刻的还有别人吗?” “还有一个。”卓文君说着,不由微微失神。 袁宵见她这个表情,略略一想,便猜到这应该是她活着时就知道的人,便猜测道,“是……陈皇后?” “是她。” “别担心。”袁宵抬手在她肩上虚虚地拍了拍,“我会努力的。” 阿娇所面临的境况,只怕不会比杨玉环好到哪里去,都十分艰难。但是袁宵相信,一定能够找到办法的。而等解决了她的问题,也许卓文君的事,也就会有转机,不需要再被困在书本里。 而且为了保险起见,袁宵还打算跟阿娇一起穿越的时候,设法去见一见东方朔。既然是他的术法造成了这个局面,他这个当事人或许有办法解决。 不过,后面这个打算,她暂时没准备让卓文君知道。 第78章 勇气 虽说是要试一下,但是现在,苏蕙故事中的另一位主人公,她的丈夫窦滔,却并不在扶风县。大秦帝王苻坚雄心勃勃,有意与南渡的晋室作战,因为知道窦滔颇有才略,便将他调去镇守襄阳,如今正远隔千里。 所以苏蕙安排袁宵暂时在自己这里住下来,而后便着人将那幅《璇玑图》当做家书送去了襄阳。 苏蕙的丈夫窦滔,本身也是个才貌双全之人。在传说中,苏蕙从小就天资聪慧,姿容出众,提亲的人络绎不绝,但都不能入她的眼。 十六岁这一年,她跟随父亲游览阿育王寺,在池畔看见一位少年搭弓射箭,箭法卓绝、英气勃发,腰悬宝剑,饱览群书,几乎就是苏蕙理想中的佳偶。 这少年就是窦滔,二人很快结为夫妇,恩爱甚笃。 可惜窦滔本来是晋朝官员,虽然后来入仕前秦,但这个身份毕竟很敏感,再加上朝中奸臣谗言陷害,他就被发配到了敦煌附近。 这里是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也是佛教东传的门户和通道,正是在前秦年间,乐尊和尚在三危山下开石窟供佛,让这里成为河西一带的佛教中心。为奉佛而诞生的歌舞,同样在这里十分兴盛。 而窦滔,在这里结识了一位舞女赵阳台,号称“歌舞之妙,无出其右”,很快就被窦滔纳为妾侍,备受宠爱。 直到苻坚攻下襄阳,重新启用窦滔镇守此地,窦滔携美妾归乡,一直留在家乡的苏蕙才知道了这个消息。苏蕙容不下赵阳台,赵阳台也不愿意上面多一位主母压制,双方的关系降至冰点,苏蕙也断然拒绝了窦滔同往襄阳的邀请。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苏蕙织成了千古传唱的《璇玑图》。 后来的故事就俗气了,苏蕙命人将《璇玑图》送往襄阳,窦滔一见之下,顿时大为震动,立刻疏远了赵阳台,并派遣车马,将苏蕙接到襄阳,夫妻二人从此和好如初,成就一段佳话。 后面这裹着屎的糖,现在看来,显然并非人们所理解的那样。至少袁宵觉得,此时的苏蕙,对窦滔还有几分爱意,十分难讲。 所以她也就越发对她的这种行为感到不解。这话不好问苏蕙,只能私底下问卓文君,“我看苏蕙的态度十分决绝,《璇玑图》或许有自怜自伤之意,但恐怕并不是为了窦滔作的吧。为什么还要送去给窦滔,还真的跟他和好了?” “这就是我之前跟你说的,苏蕙或许并不需要你的帮助,但并不意味着你的出现毫无意义。”卓文君道,“我们女子,生在世间,本就比旁人更艰难些。才情高妙又如何?你知道窦滔携赵阳台赴任,苏蕙所面对的是什么样的局面吗?” 在这一点上,恐怕没有人比卓文君更了解了。 同是才华容貌都十分出众的女子,二人在丈夫变心之后所经历的遭遇也没有任何不同。 有人幸灾乐祸,才女如何,美貌如何?抓不住丈夫的心也是枉然。 -- 第117页 有人设身处地为她们担忧,世间男子哪个不好色?哪个身边没有一二妾侍?再宠爱也越不过正室去。反倒是她,没有丈夫的心,没有孩子,一辈子该如何度过?老了又该依靠何人? 有人将一切罪过推到她们身上,自诩才女,无比傲气,哪里能侍奉好丈夫?也无怪男人会对外寻求红颜知己的安慰了。 从卓文君生活的大汉至今,也有四百多年了,众生百态,竟没有半点不同。 身处在这样的环境里,不错也是错了。苏蕙就算再聪明,也无法脱离这个俗世,会被这些言语中伤,甚至有时候会真的顺着她们的话思考:我错了吗?世间男子皆是如此,我是否也该妥协? 《璇玑图》是在这样 的痛苦中作出来的。 说是为了窦滔,并不准确,但也确实可以这么说。 嫁过两次,已经上了年纪,见惯世间百态,性情也更决然的卓文君选择了“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 可是年仅二十一岁的苏蕙,最后选择了妥协。 她与现实做了和解,走上了前人替自己铺出来的那条路。于是世间少了一个才情高妙的苏若兰,多了一个随时守分的窦夫人。她除了璇玑图外没有作品传世,是因为没有再作,还是因为已经作不出来了? “可是,我光是听你这么说,都好不甘心啊!”袁宵咬唇。 这种不甘,并不弱于读完《杜十娘怒沉百宝箱》时的愤怒,却又更低回婉转,叫人无可奈何。杜十娘还能一死抗争,得到无关人等的同情,苏蕙却只会被骂一句矫情。 无人理解她精神上的苦闷,无人能领会那种满目浮华之间的困境。 ——纵然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 卓文君笑着点头,“是啊,你我尚且如此,何况是她?慧极必伤,情深不寿,这条世人眼中的坦途,于她而言恐怕每一步都走在刀尖上。所以我才说,你的存在对她来说很重要。” “你让她知道,原来世上还有另一片天地,原来女子并不是只有一条路可走,原来也有地方容得下我们按照自己的心意活着。”她看着袁宵,低声喟叹,“你给了她改变这一切的勇气。” 袁宵一直觉得自己只是个普通人,却不知道她自己的“普通”,对多少女子而言,却是求而不得的“自在”。 她不知道当她出现在她们面前时,会带来多大的震动。 正是这种理所当然的“普通”,才让她们清晰地意识到两个世界的不同,意识到另一种生活其实触手可及。 而一直跟在她身边的卓文君,则比任何一个人都清楚,即使是在袁宵生活的现代,某些糟粕的思想也仍旧在代代传递,并不是每个人都像袁宵这么“普通”。 她不知道自己有多好。 袁宵果然听不得这种夸赞的话,她不自在地挠了挠脸颊,“我没做什么,都是大家自己在努力。不过这些不重要,只要每个人的生活都在不断变好,我就很开心了。” 毫无疑问,苏蕙几乎是以自身心血织成,寄托了她所有感情的《璇玑图》,要打动窦滔这种自以为是的男人,太容易了。 所以袁宵在这里无所事事地过了一段时间,就顺利等到了来自襄阳的车马。 这些年来,随着前秦建立,百姓们休养生息,也渐渐恢复了一些元气。但是窦滔能够折腾出这么大的排场,显然也还是出乎所有人的预料。得知是来接苏蕙这位窦夫人前往襄阳团聚,更是叫无数人震惊不已。 还以为这位才女不懂得低头,端着高高在上的架子,迟早会为丈夫所厌弃,不复当初的风光,没想到才被冷落了这些时日,就又迫不及待地派车来接了。 苏蕙对此倒是十分淡然。 她连窦滔送回来的信都没有拆,十分坦然地收拾了简单的行装,带着袁宵登上了马车。 袁宵按照以前的习惯,总以为自己最多过来一天就能回去,所以什么都没带,只有一个随身携带的单词本,记着那些太复杂,她听写总是出错的单词。这会儿也背得差不多了。 马车上也开展不了其他娱乐活动,最后袁宵一拍脑门,忽然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她可以先教苏蕙拼音和简体字! 拼音很简单,小学生都能背下所有声母韵母,何况正处在知识储备巅峰的袁宵?只要跟这时已经存在的反切法对应一下,理解起来也很容易。简体字就比较麻 烦了。不过卓文君想了个好办法,让她“翻译”苏蕙手里的书。 袁宵虽然背不下来繁简字对照表,但看到一个“我好像认识”的繁体字,对应写出简体字却很简单。 等马车走到襄阳城时,袁宵和苏蕙已经梳理完了几本书,被袁宵怀疑有“过目不忘”之能的苏蕙,更是已经可以独立“翻译”剩下的书本了,而且几乎没有错误。 让半个学渣袁宵羡慕得想哭。 她要是有这种能力,有这种智商,学会高中课程、融会贯通还不是分分钟的事?何至于一边穿越做任务,一边还要心心念念刷题考试! 进入襄阳城,马车上那种因为一路学习而营造出来的轻松愉快的氛围,便立刻淡了。 话说回来,即便苏蕙心里已经不爱窦滔,彻底放开心结,但这个人的存在,他曾经带来的伤害,却也不是那么容易抹去的。就像口香糖黏在地板上,即使努力抠下来,也还是会留下一个明显的印痕。 -- 第118页 虽然知道应该不在意,但不小心看到,还是会忍不住皱眉。 袁宵见到窦滔本人,也不得不承认,苏蕙对他一见钟情,不是没有道理的。他长得很好看,是符合魏晋时代审美的花美男,偏偏又文武双全,智计过人,轻易就能赢得女性的爱慕。 虽然是他有错,但是这会儿见到苏蕙,态度却是亲近之中赔着几分歉意,又不至于小心翼翼,把这个度掌握得非常好。 要不是知道他人品不好,袁宵都几乎要对他生出好感了。 第79章 做不到 从城门到官署的距离并不远,虽然窦滔绞尽脑汁想讨好苏蕙,但还是没能说上几句话。 一到官署,看到守在门口的人,他就立刻变了脸色。但还没等他开口让下面的人去处理,马车里的苏蕙和袁宵就已经下车了。 并且同样看到了抱着琵琶,楚楚可怜站在原地的赵阳台。 她穿着一身艳丽的舞裙,打扮得十分精心,估计是被窦滔送出去后不甘心,想过来求情的。 这时间倒是挑得正好。 苏蕙不相信她没有事先打听窦滔的行踪,知道他是去接自己,还在这里等着,其用意已经昭然若揭。 窦滔显然也想到了这一点,脸上本还有些不忍,也很快变成了被算计的恼怒和怕苏蕙发作的担忧,他不敢去看苏蕙的脸色,扬声喝命守在官署门口的士兵去驱逐赵阳台。 “行辕重地,岂容闲杂人等在此徘徊?速把人带下去,送还其家。再要前来,就命人行杖!” 这话不单是吩咐士兵们,也是说给赵阳台听,要她安分守己,不要胡闹。 赵阳台果然脸色一白,身体一软就跪了下去,声音凄切中还带着几分娇软婉转,楚楚可怜地仰头看向窦滔,“将军,不要!” “带下去!‘窦滔眉头一皱,脸上的神色更严肃了。 “将军实在不必如此,其实你要是喜欢他,留在身边也好。”苏蕙忽然在一旁开口。 赵阳台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立刻膝行过来,抓住了苏蕙的裙摆,“求夫人饶命!妾从前不知天高地厚,惹恼了夫人,往后情愿留在夫人跟前做个端茶倒水的丫头,求夫人垂怜!” “你是将军的侍妾,在我身边端什么茶,倒什么水?”苏蕙将自己的裙摆扯出来,往旁边走了两步,对窦滔道,“将军还是先处理了此事再说吧。” “蕙娘不要误会,我已经打发她走了,我已经知道了你的心意,往后再不会如此糊涂了。我立刻就叫人把她带下去,绝不会再让她出现在你面前。”他又看向赵阳台,“休要再纠缠不休,否则这襄阳城也容不得你了!” 听见他这么说,苏蕙脸上反倒露出了彻底的失望。 见赵阳台又抓着窦滔的衣摆不肯放手,士兵们也并不真的上前抓人,苏蕙不由轻轻叹了一口气,“我一直以为,你即便对不住我,至少对得起她,如今看来也不过如此。” 窦滔脸上出现一抹明显的愕然,就连赵阳台也听得迷迷糊糊,不明白她的意思。 苏蕙道,“本来想徐徐图之,慢慢与你商议,但如今这个情形,这将军府的门,不进也罢。便在这里把话说清楚好了。” 她说着,转头看向窦滔,面上不无感慨之色,“我方才看到她,倒忽然想起来,之前你带着她回乡时的情形了。” 窦滔张口要解释,但苏蕙并没有给他这个机会,继续道,“我们少年夫妻,也有过好时候,琴瑟和鸣、诗书酬唱、如胶似漆,但你有了她,也就忘了我们的夫妻恩情。而现如今……”她扫了赵阳台一样,苦笑,“原来也一样是……弃若蔽履。” “蕙娘,过去的事就不要提了,我已经知道错了,你……”窦滔立刻丢开了赵阳台,表情有些急切地解释。 苏蕙摇头,“你此刻对我如此恩深义重,可我却不敢相信这恩义能持续多久?等什么时候你再转变心意,被逐出门的,想必就是我了。也不要说你已经改了的话,这种事,有第一次,就有第一百次。没有赵阳台,也会有钱阳台、孙杨台、李阳台。” 此时还没有百家姓,但她话中的意思,窦滔却明白了。 这种事,就算他 做出多少保证,都没有用。因为这根本不是重点,重点是苏蕙已经不信任她了。 果然,他又听见苏蕙道,“人不可能两次在同一个地方跌倒。我已经吃过亏,实在不敢再信你。” “可是你还遣人给我送来了那幅璇玑图……”窦滔有些慌乱地道,一边说,一边从怀中取出自己十分珍重收藏的织锦图。 “我送这幅璇玑图给你,不是为了让你感动,更不是为了挽留你。”苏蕙轻叹道,“我想让你看到的,是我的怨恨与不甘。但你没有,你只看到了我的痛苦和煎熬,而你以为这是为了你。” 她哂然一笑,“是我错了,你或许很好,却并不是我想要的良人。你从来不知我心里在想什么,你也不在意。我心中对此一直有怨。只是我来的这一路上,总想着这件事,倒也想开了。其实我也从不知你心里在想什么。我们实在不是一对好夫妇,所以,”苏蕙转头看向窦滔,“我这次到襄阳来,就是为了与你商议,写下和离书。” “我不同意!”窦滔几乎是毫不犹豫地道。 他脸上还带着几分不敢置信的愤怒。接到苏蕙的时候,他很高兴,还以为两人可以和好如初,回到新婚时的日子。却没想到,苏蕙根本没有想过这些,她竟然是来和离的! -- 第119页 “志趣不同,何必强求?”苏蕙十分不解地看着他,“你知道我的性子,说出去的话绝不会再收回来。诗经里写:‘及尔偕老,老使我怨。’既然如此,何不早作决断?” “你是我的妻子,岂能随意和离?你知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你以后又该如何生活?”窦滔气急败坏,“我绝不会同意和离!” 赵阳台已经呆住了,完全没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但她也意识到,苏蕙的做法对自己并没有坏处,于是安静地闭了嘴,在一旁静听。见窦滔竟反过来纠缠对方,心下一时又不免气苦。 相较而言,苏蕙就平静多了,仍旧在好言相劝,“我也想过,这乱世之中,是否和光同尘会更好过?”事实上,她差一点就这么选择了,如果袁宵没有出现的话。但袁宵出现了,苏蕙也清醒过来,意识到于自己而言,那恐怕也是一条死路,“但是我做不到,窦滔。” “不必摆出这副深情的面孔,”她站在窦滔面前,神色平静,“对你来说,我也好,赵阳台也也罢,都不过是你野心与志向上的一份点缀。你选择我,不过是因为这幅《璇玑图》作得太好,我这点缀便能让你面上有光。” 她伸手将璇玑图接过去,然后不知从什么地方变出了一把剪刀,咔嚓两下就将之剪开,“我织这幅图的时候就知道这一点,你能想象我那时的心情吗?我得到这里来,对你摇尾乞怜,主动自愿地成为你的点缀!” 她将剪碎的朝着窦滔脸上洒去,“苏若兰宁死也不愿如此!今天这个婚,你愿意离得离,不愿意离也得离!” 窦滔用一种十分奇异的眼神看着苏蕙,就好像这才第一天认识了她。 他不得不承认,她的那些话,许多都正好戳中了自己心中最隐秘,甚至连对自己也不愿意承认的部分。她把一切看得清清楚楚,他的所有辩解,也就都显得十分苍白无力了。 所以他踌躇再三,也还是没有张开口。 直到这里的动静大到将其他同僚引来,窦滔才意识到,他们竟然就在大门口当众谈起了这个问题。难怪苏蕙说这个婚不离也得离,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就算他们维持原样,也无法阻止流言传开了。 他更不想当着众人的面与苏蕙争执,让人看见更多难堪,于是只得点头应道,“好,如你所愿。” 苏蕙也很干脆,直接从怀里掏出和离书递给他,“既然如此,就签上你的名字。” 她连笔都给他准备好了。 窦滔心里有一种发不出来的憋屈,但是已经到了这一步,没有回头路,他也只能接过笔,将自己的名字写在了和离书上。 从此刻起,它就正式生效了。 直到苏蕙干脆地收起和离书,拉着袁宵转身离开,窦滔才从恍惚中惊醒,意识到这一切是真的发生了。 …… 苏蕙和袁宵没有再乘坐窦滔准备的马车。好在苏蕙准备周全,也没带多少东西。之前跟着袁宵学字和拼音的纸都是每天烧掉的,这会儿也没什么值得特意带走的,就都留下了。 等走得远了,袁宵才突然开口道,“在我们这些后来人看来,你不是他的点缀,他才是你的点缀。” “嗯?”苏蕙有些不解。 袁宵道,“在我那个时代,很多人是先知道回文诗,知道《璇玑图》,然后知道苏蕙,最后才知道窦滔。因为他是你的丈夫,是《璇玑图》由来的故事主人公之一。”然后她又说了一遍,“他才是你的点缀。” 苏蕙这才知道袁宵是在安慰自己,她终于笑了起来,神色舒展,没有任何阴霾,“我知道。” “那我们现在就走吗?”袁宵问。 苏蕙毫不犹豫地点头,“走吧,对你口中的那个世界,我已经期待很久了。” 袁宵握住她的手,白光闪现,天旋地转,两人就出现在了另一个时空。 第80章 迷妹 出租屋里灯火通明,其他人照例在客厅里等候。 本来大家的心态都还算轻松,除了杨玉环那次,袁宵去接人基本没遇上过危险。结果这次她竟然在那边待了足足一个月,比之一部分人回去了结心愿的时间还长了。 所以等她们再出现的时候,所有人都表现得非常紧张。 倒是袁宵自己,又解决了一个问题,想必卓文君那边也会更自由一些,心情相当不错,也忘了自己的设定,见其他人一呼啦都围上来,不由吓了一跳,“你们怎么了?” “是你怎么了吧?”金一诺抓着她的手臂把人打量了一下,然后才说,“你在那边待了半个小时!” 袁宵这才想起来,通常而言自己第一次过去,时间上基本不会超过一分钟。这回去了那么久,也难怪她们担心。 她连忙解释道,“是出了一点意外,但没有危险。” 她说着,向几人介绍了站在自己身边的人,“这是苏蕙。” “是那个《璇玑回文图》的苏若兰?”霍小玉忽然问道,声音里的激动几乎毫不掩饰。 袁宵顺着声音发出的方向看去,便见她站在原地,双眼几乎是发光地盯着苏蕙,一副随时都能扑上来的表情,但最终又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只是双手十指紧紧绞在一起,透露出主人心中的纠结情绪。 活脱脱一副超级迷妹的模样啊! 话说当初杨玉环在的时候,霍小玉其实也是她的迷妹来着。但是感觉跟这次还是不一样,之前单纯是一种对强者的崇拜,这回才是看到偶像的表情。 -- 第120页 幸而她还没有学习过本地追星文化,也没有看到偶像就尖叫失控的习惯。 ——当然也有可能是偶像当面,怕自己表现不得体,所以努力控制着。 “正是。”回答她的问题的人,是苏蕙本人。 她已经听袁宵说过,过来这边的姑娘,似乎是按照时间排序的,距离袁宵所在的这个未来越远,来得也就越晚。所以现在站在这里的人,对她而言都是后世之人,知道她的故事也不奇怪。 虽然霍小玉的表现显然超出了“知道她的故事”的范畴,但魏晋南北朝就是个出偶像的年代,什么掷果盈车、看杀卫玠,夸张程度比现代追星族毫不逊色。 而作为从小到大的大众偶像,苏蕙估计也已经习惯了被人疯狂追捧。 甚至还主动跟迷妹搭话,给予福利,“往后都要在此生活,还要劳烦你们多多关照了。” “不劳烦!”霍小玉几乎是立刻应道。 并且迅速在心里琢磨开了接下来的安排。这个时候,她无比感谢这套房子只有两个房间,杜十娘和金一诺住在一起,苏蕙就只能暂且跟自己一个房间了。 虽然想想她就激动得要晕过去,但是又因为太过兴奋晕不过去,只能努力用指甲掐自己的手心,以此保持冷静。 苏蕙刚来,袁宵当然不好丢下她一个人,总要先带着她跟其他人熟悉一下。所以坐下来之后,她便为苏蕙介绍了其他人,然后又对众人解释了一番自己回来晚的缘故。 不是苏蕙不给力,是太给力了,所以一次到位,这才浪费了一点时间。 “不愧是苏若兰,决绝果断,旁人不能比。”十娘笑着道,“那往后就不用为过去的事挂怀了。你先在这里住下,熟悉环境,学一下这边的语言文字,然后再考虑以后能做什么。” 见霍小玉目光灼灼,显然很想表现,她自然不会争抢,含笑道,“具体的情况,就让小玉给你介绍吧。我们这里只有两个房间,你就暂时与她同住,也方便说话。” 索性替霍小玉把她想而不能说的话都说了。 她一向是柔顺安静的,还真难得见到她这个样子,显得生机勃勃。 杜十娘也一直在想,自己以后总是要跟金一诺一起离开的,留下霍小玉一个人,总让人放心不下。而今有苏蕙与她作伴,且两人看起来应该会相处融洽,她也就可以放下这份心事了。 已经过了十二点,众人又将袁宵送回家。 都是聪明颖悟的女子,还都有相似的经历,聚在一起,只要不生出瑜亮之心,那就只会是惺惺相惜、倾盖如故。等再回到出租屋时,四人已经相处得相当融洽了。 杨玉环那边似乎是要封闭训练,今晚并没有开视频,只能留待以后介绍。 回到家里,时间已经不早,十娘和金一诺回房休息,霍小玉也领着苏蕙辨认了屋子里的各项电器,教会她用法。问知她们一路风尘仆仆赶到襄阳,却连门都没进,就跟窦滔把话说开了,又拿了自己的衣裳,让她去沐浴。 等苏蕙洗完了出来,小玉已经准备了一桌宵夜。 算不上丰盛,其中有些是冷食,切盘即可,有些是之前剩下的,热了一下,还有一些是点外卖叫来的,只有少部分是她之前做的点心面食,林林总总,也摆满了一桌。 “正式的接风宴,明日肯定会有,不过你路上辛苦,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我们再说别的。”她笑着招呼道。 整治了一桌子的菜,她那种面对偶像手足无措的感觉倒是淡了一些。 主要是已经想好了与对方的相处模式:她只需要竭尽所能,在各个方面将对方照顾好。 “辛苦了。”苏蕙在餐桌前坐下。想到窦滔特意派人把自己接到襄阳,看似很重视的样子,却连自己远路而来是否要休息、沐浴、吃饭都想不到,不由哂笑。所谓深情,不过如此,还不如一个初识的陌生人。 她看向霍小玉的视线又柔和了一些,“这边正是深夜,你也忙了一日,快去休息吧,不必管我。” “我也睡不着。”霍小玉连忙摇头,并且撒了个善意的谎,“其实这里的人生活节奏不一样,这里有电,有灯,夜晚和白昼并没有太大的分别。这个时候,对大多数人而言,夜生活才刚刚开始。平时这个时候,我也还没睡。” “那就坐下一起吃点?”苏蕙想了想,又道。 霍小玉自然不会拒绝。 一顿饭吃得十分尽兴,这里的菜色,要比魏晋时代丰富得多。哪怕霍小玉觉得简陋,但对苏蕙而言也算得上丰盛了。而且吃饭的时候,霍小玉又从自己的经验出发,给她讲解了不少这个世界亟待了解的内容,让苏蕙心里多少有了底。 吃完饭,两人收拾了碗筷,霍小玉本来想让苏蕙放着自己洗,但苏蕙怎能答应? 于是两人并肩站在了洗碗池前。 霍小玉一边忐忑,一边兴奋,倒上洗碗液,把手伸进水里时,才被刺激得“嘶”了一声,想起来自己之前太激动,把手心掐破了。 “怎么了?”苏蕙已经听见动静,将她的手拉了过去,摊开。看到掌心的伤口,不由皱眉,“既然有伤,怎么能碰水?” 不由分说就把人推了出去,“应该有处理伤口的药物吧?你快去处理,这里我来就行。” 霍小玉只好为她指点了厨房的各种用具和电器,不甚放心地出去了。走到门口,她回头看了看在洗碗的苏蕙,决定回头就跟十娘商议,买个洗碗机回来。 -- 第121页 厨房的事,一般都是她包揽的,其他人估计都没想到这些。霍小玉自己觉得洗那几个碗根本不费劲,也就没提过。 但是苏蕙不一样,她那是写诗 词文章,织缣帛锦缎,绣花鸟虫鱼的手,怎能用来做这些? 好在现代电器当真方便快捷,这些都不是问题。 …… 袁宵回到房间里,先打开书本,确定扉页的字迹的确又淡了一些,脸上立刻露出几分喜色,这才匆忙洗澡换衣服,关了灯让卓文君从书本里出来。 “其实这次回来之后,我已经能在白日现身了。”卓文君见她已经老老实实躺在床上,不由道。 袁宵立刻又坐了起来,“啪”地打开灯,“你怎么不早说?” “我见你熟练得很,就忘了说。”卓文君低头笑道。 “真好啊……”袁宵却没有计较这个,看着她出了一会儿神,忍不住感叹道。 所有人都在变得越来越好,这种感觉,实在是叫人高兴。 过了一会儿,她又重新躺回去,说起了这次回来的事,“小玉好像很喜欢苏蕙。” “这也不奇怪,她本来就是从小被当成大家闺秀培养,爱诗词文章,更爱能写诗词文章的才子才女。那李益在大历年间,已经是有数的才子了,但跟苏若兰又怎么能比?”卓文君道。 袁宵却是看着她,调侃道,“那她应该也会喜欢你。” 论到才华横溢,卓文君又输过谁? 卓文君垂下眼,笑着避开了这个话题,“时间不早了,快睡吧。明日虽然没有课,但是你还有许多卷子要写。” “你又转移话题。”袁宵瞪着她,片刻后还是自己认了输。 她默不作声地关了灯,躺回床上,也没让卓文君像以前那样躺在自己身边。 过了许久,卓文君以为今晚就会这么过去时,她却又忽然开口,斩钉截铁地道,“好吧,我现在就不问了。但你早晚要回答我的问题,不如现在先想想答案!” 第81章 春天来了 霍小玉整个人都跟之前不一样了。 如果说从大唐回来之后,她已经彻底放下了过去,那么现在,苏蕙出现之后,她就是找到了新的目标。 她像是一只忙碌的蝴蝶,绕着苏蕙飞个不停。并不惹人讨厌,反倒像是一道明亮的风景,让原本刚到这个世界,还有些不适应的苏蕙迅速地融入了其中。 旁观了这一切的杜十娘忍不住低声对金一诺笑叹,“春天真的来了。” “这样很好啊。”同样曾经有过迷妹阶段的金一诺对此十分乐见其成,因为她比谁都清楚,那种只要看着一个人,心上就能涌现出无限喜悦的感觉。 她说着,还忍不住调侃地看了一眼十娘,“等以后熟悉了,知道对方并没有自己想的那么完美,也许就不会这么迷恋了。” “嗯?”杜十娘眯了眯眼睛,十分危险地看向金一诺,“听你这么说,你很有经验咯?” 但金一诺才不怕她,“对啊!” “所以你现在已经不那么迷恋我了?”杜十娘丢下手中的书,凑到她面前,低声问道。 金一诺被她逼着退到了沙发角落,眼看那张完美的脸在自己眼前逐渐放大,每一个细节都纤毫毕现,目光便逐渐不受控制地迷离起来,完全听不清楚她在问什么。 她下意识地抬手勾住十娘的脖子,仰头去吻她。 这个吻最后落在了对方的掌心里,十娘就这么按着她的脸把人推开,脸上故作失落,“我现在已经没有那么完美,你还是离我远些吧,好歹让距离营造一点美感,维持我最后的尊严。” “真的生气啦?”金一诺抓着她的手,仔细观察她的脸色。 但她哪里是十娘的对手?见十娘脸上的表情冷冷淡淡,完全不理会自己,便立刻举手投降,“骗你的,我现在是一天比一天更爱你。” 她一边说,一边抓着十娘的手胡乱往自己身上按,“不信你摸摸看,我的心跳得多快!” “你的心脏长在这里?”十娘感受着手底下柔软的触感,忍不住抬手去掐她的脸,“我的确不完美,你也越来越不要脸了。” “在你面前还要什么脸?”金一诺不以为意,眼睛里闪烁着笑意。 跟十娘在一起的时间久了,对方身上的偶像光环渐渐褪去,金一诺的确意识到了她其实也不是那么完美。从前那种仰望对方的心态,就渐渐发生了变化。 但这丝毫无损于她们的感情,恰恰相反,站在一个比较平等的位置,她却仍旧为对方而着迷,也一天比一天更爱她。 至于她自己,当然也不是一成不变。 从前那个被十娘调戏两句就会脸红心跳的新手已经不存在了,现在的她,已经是进化之后的金·老司机·一诺,开起车来完全没在怕的,随时随地,想开就开! “闭嘴吧你。”十娘戳了一下她的额头,“小玉和苏蕙的事你别插手,千万不要去找她交流什么心得。” “不说就不说。”金一诺哼了一声,又重新贴回去,把自己挂在十娘脖子上,低声道,“你怕我带坏小玉,那不如我们出门去旅行吧?就我们俩,好不好?” “去哪里?”十娘把玩着她的一缕鬓发,想了想,觉得这提议也不是不能接受,便问。 仔细想想,金一诺自从来了这边,跟着她其实是受了委屈的。虽然十娘等人的日子过得已经算不错,但以金一诺的出身,不管是生活环境还是日常吃喝玩乐的档次,都只能说是屈就。 -- 第122页 出去玩也只有之前李千金过来时有过一次。而且去的是北京,那是金一诺的大本营,从小到大都看腻了,根本没 有旅行的感觉。 现在一切都上了轨道,暂时出门一阵也没什么问题,那就随她的心意出去玩吧。 金一诺立刻高兴起来,“我想去日本看樱花!” 日本当然是去不成的,十娘的身份证明虽然日常使用没有问题,但出国审查会更加严格,一时半会儿拿不到护照和签证,于是目的地最终被定在了与日本隔海相望的青岛。 听说两人要去旅游,霍小玉十分赞成。 杜十娘和金一诺从来不避讳两人的亲密关系,霍小玉作为跟她们同居最久的人,已经吃饱了狗粮,觉得让她们出去过二人世界也不错。 何况霍小玉很清楚,十娘因为是来得最早的那个,所以总觉得对后面的同伴有扶持的责任。所以她明明可以跟金一诺一起回北京,却还是决定暂时留在这里。 作为目前所有人中最让人不放心的那一个,她自然是最支持十娘去做自己的事的,“若兰这里有我照看,你们放心出去玩,多待一阵子也没关系。” “这个我没什么不放心的。”十娘故意调侃了一句,随即表情严肃起来,道,“我要跟你说的是直播间的事。” “怎么?”霍小玉见她这样,也跟着坐正了身体。 十娘道,“别紧张。只是你也知道一诺的情况,我已经打算慢慢淡出直播了。正好苏蕙来了,你们俩可以继续搭档,播点不一样的东西。”她抬手拍了拍霍小玉的肩,“咱们家的祖传直播间,就交给你们了。” 霍小玉被她逗笑了,但想想这直播间虽然开了没几个月,但还真有几分“祖传”的意思,除了杜十娘之外,已经换过好几个搭档了。 不过她也有些担心,“直播间里还是你的粉丝多些,换了我和若兰,会不会不太习惯?” “这个你不用担心。千金回去之后,我已经有意识地在直播时以你为主了。我也不是马上就走,先借着我去旅行的事让若兰跟你搭档一阵。等我回来,三个人一起直播,我再慢慢淡出,偶尔以嘉宾的形式出现。中间有很长时间让粉丝们适应新的直播内容和方式,就算有人不喜欢,应该也不会表现得太激动。” 这个问题,杜十娘显然早就已经考虑过,也给出了目前看来比较和缓,能够将影响降到最低的方式。 其实直播间的粉丝本来就一直在流动,始终坚持在看的人当然也有,但会表现得很激烈的应该没几个。毕竟直播本身就是个约束力不高,内容也相对松散的形式。关注她们的多半都是因为喜欢古典文化,而杜十娘会的,小玉和苏蕙也都会。 或许她们能做得比自己更好,十娘想。 毕竟她其实并不十分喜欢这种要靠取悦他人谋生的职业,只不过当时刚来到这里,这是比较容易上手的工作。 而霍小玉和苏蕙不一样,她们的个性,没有什么创一番事业的野心,反倒更喜欢那种琴棋诗画书酒花的悠闲生活。最好还要有个志同道合的人,与自己弹琴作画、吟诗作对,终日不倦。 而这,毫无疑问也是很多现代年轻人所向往的。她们只需要随便播一播日常生活,就能吸引观众。 十娘甚至替她们规划好了职业生涯。 “等直播间的人气稳定下来,苏蕙也习惯了这边,你们可以不住在城里。在城郊或者乡间买一块地,完全按照自己的喜好,建一座院子,养花种菜,采菊东篱,隐逸田园,闲了就读读书、做做饭,应该会更吸引人。” 霍小玉很显然也被她描绘的那种生活所吸引,双眸闪闪发亮,“我会努力的!” 等十娘和金一诺一走,她就迫不及待地将这个计划告诉了苏蕙。而苏蕙果然也对此很感兴趣,“我在家时,还有一台织机,不知这里是否能造出来,到时候,我还可以教你织布。这个会有人看吗?” “一定有!这种古文化很吸引人的。”霍小玉目光灼热地看着她,带着几分试探问,“我能学着织《璇玑回文图》吗?” “当然可以。” 其实苏蕙知道霍小玉对《璇玑图》这么感兴趣时,就有些后悔。早知道那张璇玑图不该剪了,带回来送她多好。但现在想想,剪了也好,她若是喜欢,重新织一张便是。 现在屋子里就只有她们两个人,苏蕙也表现得更自在一些,有些不方便当着十娘和金一诺的面问的话,也可以问了,“对了,我看十娘和一诺,她们是……?” “她们是恋人。”霍小玉道,“这个时代更包容,喜欢同性或是异性,都很自由。我倒觉得,相较于那些总是将野心看得更重的男人,得天地灵秀所钟的女子更可亲可爱。你觉得呢?” 苏蕙看了她一会儿,才意有所指地点头,“对。” 她想了想,又问,“一诺和我们不一样吧?她在这个世界应该还有父母亲人?他们也赞同么?” “十娘上次跟她一起回去过年,说是家里人虽然不赞同,但也没有反对,给她出了三道考题,若是能通过,就同意她们在一起。”霍小玉道,“具体的情况十娘没说。不过以她的聪明才智,想来不会有问题。” 苏蕙若有所思地点头,而后道,“我们现在就开始今天的直播吧。” -- 第123页 第82章 打赌 直到直播画面出现在屏幕中,观众们才发现,今天的直播似乎与平时不同。 虽然从杜十娘到其他参与过直播的小伙伴,所有人直播的内容都相当丰富,涉及到各方面的知识,但在这之前,除了上次去北京旅行之外,平时的直播都是在室内完成的。 而这一次,镜头里的画面,明显是室外。 ——咦咦咦这是去外面了吗? ——哈哈哈室长独自去旅行了,小玉也自己跑出来玩? 霍小玉看到这句弹幕,立刻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切入点,“没错,室长出去旅游不带我,我们出来玩也不带她。” ——哈哈哈嘴硬吧,你就算想带也带不上啊! ——哇一个爆哭,被室长抛下的小可怜什么的也太有画面感了吧,幽怨实锤哈哈哈 ——这个季节正好出门踏青看花,挺好的。 ——想看小姐姐穿着古装万花丛中过,光是想想就很美!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要是能出写真就更棒了,我买爆!! “写真是不可能写真的,古装也没有,”小玉十分冷酷无情地打碎了粉丝们的幻想,“不过今天趁着室长不在,我偷偷介绍一位朋友给大家认识。室长平时都把人藏得可好了,肯定是怕她的粉丝叛变。但是她既然敢抛下我去旅行,我就敢把小姐姐放出来!” ——哈哈哈放出来什么鬼,小姐姐打她! ——妈耶这糟糕的台词,浓浓的出轨既视感有木有:你敢出门找别的狗,我也敢给你戴个绿帽子哈哈哈哈哈哈笑死了! ——室长放心我们不会叛变的,我们最爱你! 等弹幕热闹了一会儿,小玉才开口,“友情提醒,我要转镜头咯!在喝水吃东西的都先停下,出现事故我们不负责的哦。”一边说一边转过身去,将镜头对准了站在身边的苏蕙。 弹幕安静了一瞬,立刻就被一片啊啊啊啊占据了。 ——马丹这是什么神仙基友呜呜呜果然漂亮小姐姐都只和漂亮小姐姐玩吗? ——对这个看脸的世界绝望了,对于你们这种令人发指的行为,我只想说,再多来几个不同款的小姐姐好吗【流泪】 ——麻麻问我为什么跪着舔屏幕…… ——双手打字以证清白。 ——清冷孤傲款我的菜嗷嗷嗷嗷嗷,小玉请转告室长,我会永远记得她,但是我更爱新来的小姐姐。 ——怀疑这个世界上有一种神秘的“美女聚合定律”,到现在为止这直播间里出现过多少神仙了? ——室长,宝姐姐,小玉,贵妃,千金,还有现在这个,六个了! ——e国内的娱乐公司都特么是废物吧,这么六个尤物摆在这里到现在也只有贵妃出道?还能不能愉快地追爱豆了!这样的人间珍宝就应该让全世界都知道!! 这一天的直播内容,当然不是踏青。而当霍小玉宣布目的地时,弹幕上顿时炸了。 ——喵喵喵? ——万万没想到竟然会是去图书馆! ——肯定是因为若兰小姐姐吧,她一看就是那种腹有诗书气自华的类型,去图书馆好像也很正常【笑哭 ——主播有毒哈哈哈哈哈看看外面那么好的春光,你们真的忍心把大好时光浪费在图书馆里吗! “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听到霍小玉念出弹幕上的内容,苏蕙忍不住道,“我听说市图书馆藏书有一百万册。就算一本书有四册同样的可供借阅,那也是二十五万。假设一天能读十本,也要六十八年才能读完。” 她说着,脸上不由自主地露出憧憬与向往,“听说北大图书馆藏书一千万册,那就要读六百年。人生那么短,一天都浪费不起。” 弹幕上诡异地安静了一阵。过了一会儿,才有人鼓起勇气发言。 ——原来若兰小姐姐是这种画风…… ——学霸受我一跪! ——输了输了,这个逼装得非常好,还添加了很多细节在里面【鼓掌jg ——好想偷偷告诉小姐姐,那些只是实体书,还有电子书呢……而且这些还只是中国的书,还有外国的呢…… ——以前都没想过这些,听小姐姐这么一算,简直恐怖如斯! ——上学的时候老是说“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现在突然觉得很有画面感【笑哭】一千万册书,真的化成海洋估计也够游一阵子了。 ——正在知识海洋中遨游的人静静看着你们不说话。 因为是到图书馆附近才开的直播,所以没一会儿两人就到了。说是要来看书,但其实她们都是第一次过来,先在附近转了一圈,又在楼下交钱办了借阅卡,这才进入图书馆里。 整个图书馆有五层楼,一楼收藏的是期刊杂志等,二楼及以上是各类图书,此外还有专门的区。 两人将图书馆从下到上逛了一圈,才在古籍区选了几本书,坐下来翻看。 这一方面是因为苏蕙目前迫切了解的就是这些,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直播效果。毕竟换成是其他学科,苏蕙连入门都没有,估计只能看初中教材,跟她之前在路上说的那番话反差太大了。 而现在挑的这些书,《玉台新咏》《人间词话》这种好歹还听过名字,更多书普通网友连听都没听过,像什么《白石山房逸稿》,《艺苑卮言》《苕溪渔隐丛话》《北堂书钞》《册府元龟》,完全不明白是什么东西。 -- 第124页 一条弹幕概括了大多数看直播的粉丝们此刻的心情。 ——无知限制了我的想象力_(:3」∠)_ 但事实上,这些书在专业方面并不算深入,只是提纲挈领,能够让苏蕙对魏晋之后一千多年的发展有个比较概括的了解。 毫无疑问,这些古籍虽然是新版,但为了贴合原著,都是繁体字+竖版排版。翻看之后看到那密密麻麻的字,很多网友在屏幕面前都开始头疼了。 但这些对苏蕙来说反倒很友好,让她觉得很亲切。 她的速度本来就很快,回到自己的节奏里,即便没有一目十行那么夸张,翻看的速度还是让网友们十分惊讶。 甚至有人质疑她是不是在作秀,其实根本没看清楚内容,只是在那里翻页玩儿。 其实霍小玉自己也是如此。这些书市面上少见,她大都也没有看过,既然来了,当然也要跟着看看。只是她私心偏爱,所以总把镜头对准苏蕙,网友们没看到她这边。 看完了一页书,抬头去看屏幕时,她忍不住皱了皱眉,看了苏蕙一眼,拿着手机走了出去。 阅览室不能说话,外面的大厅还是可以的。 “刚刚我看到弹幕上有人质疑若兰看书的速度,我只想说,智商和见识限制了某些人的想象力。不要说若兰那样的天才,就算是我这种愚钝的资质,也可以做到那样的速度。”对于这种质疑,她很生气,脸上的表情也严肃了起来,“既然你们不相信,那就打个赌,如何?” 弹幕里,有些软萌的粉丝被吓到了,连连安慰她别生气,别跟一两个ky和挑事的黑子生气。 但也有一部分人被激起了逆反心理。毕竟大部分主播直播的时候,三两句话不离么么哒,多多少少都是要讨好粉丝的。而主播作为“公众人物”,自然也要接受粉丝挑刺。 他们习惯了这样的大环境,并不觉得这有什么。 而以前的直播,十娘和小玉都没有介意过这些,也纵容得他们膨胀起来。这会儿察觉见她冷言冷语,甚至出言嘲讽,自然受不了,于是在弹幕上肆意谩骂。 也有人十分冷静地接受小玉的挑战,问她赌什么。 “就赌看书。”小玉道,“待会儿我们进去看看,一分钟内若兰能看几页书,我也看几页,还能将书上的内容大致复述出来。要是做不到,我低头任你们骂;如果我做到了,刚才质疑的人要对若兰道歉。” “我知道有人要说,某本书可能我提前看过。所以待会儿,由弹幕来挑书,我听你们的。希望不要又有人说是我跟弹幕联合起来作弊。” 即便是之前安抚小玉的那些软萌粉丝,这会儿也激动起来了。直播嘛,总是一成不变总是没意思的,时不时来点刺激和挑战,反而更令人兴奋。 同时大部分人也都表示,已经把id记下来了,赌局结束一定替她督促那些人道歉,绝对不会让人继续挑事。 霍小玉这才拿着手机回到阅览室里。 因为没看屏幕,她也就错过了此刻弹幕上疯狂讨论的话题。 ——小玉脾气一直很好,在我印象里是林妹妹那种弱柳扶风的款,这还是第一次看到她生气,阔怕! ——林妹妹也会骂人的谢谢,全红楼公认她和王熙凤的嘴最厉害,宝钗都甘拜下风。 ——美人生气也另有一番美感嘿嘿嘿…… ——话说你们觉不觉得,小玉最近感觉跟以前不太一样了,以前的她应该不会为一两条弹幕这么生气吧? ——是为了维护若兰小姐姐才这样吧,我估计要是说的是她自己,她就不在意了。 ——神仙友情! ——什么友情,这分明是碍情! 第83章 神仙看书 其实苏蕙看书的速度并不算快,一分钟也只翻过了三页。 确定弹幕也得出了一样的结论,霍小玉才起身去选书。既然要与苏蕙做对比,自然也要挑选古籍。 这也是霍小玉敢于打赌的原因,她虽然提前来了几个月,但又不像苏蕙这样对自己不懂的东西都有强烈探究的兴趣,虽然也在学习其他学科,但进展缓慢。若是比别的,她就甘拜下风了。 很多古籍的名字都很有意思,弹幕上时不时弹出来一条,但都没有一个统一的结果。小玉也只好不断移动镜头,尽量让他们看到更多书名,从中挑选。 而在某个瞬间,一条弹幕出现在了屏幕上,并且迅速吸引了所有粉丝的注意力,然后很快,弹幕就成了复制党的天下。 ——右下角角落里那本《脚气集》! 在一众看得大家云里雾里的书名之中,这三个字以其毫不做作的画风,吸引到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并且得到了一致推选。 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书! 反正大多数网友其实对打赌的结果并不怎么在意,看热闹不嫌事大,只是希望过程够有趣。 这本书的名字就很有趣。 “脚气集?”霍小玉也因这个书名而微微一怔,然后才看到了它。 图书馆里的书架,上通天花板,下抵地面,不浪费任何一点空间。而那本《脚气集》就在最下方的角落里,需要蹲下去才能拿到。 也真是亏得手机镜头足够高清,而那位网友的视力也足够出众,才能在一扫而过时发现这本珍宝。 霍小玉将这本书拿到手里,小声问,“确定就是它了?” -- 第125页 ——对对对! ——就决定是它了!去吧皮卡丘! ——既然命运已经让你拿起了它,那就说明你们有缘。 ——这个名字一看就好清纯好不做作,跟外面的妖艳jian货完全不一样,当然要选它! 图书馆的书当然不能随意带走,霍小玉在门口的借阅台登记借阅之后,才带着书离开阅览室,回到了外面的大厅。大厅里也摆了一些桌椅,但因为环境嘈杂,没几个人会在这里看书。 霍小玉找了个地方坐下,放好手机,这才将视线转向自己手里的书。 “好了,我现在随意翻开这本书,然后计时开始,我会在一分钟内看完三页书,你们也可以截图书页内容,与我的复述作对比。”说完这句话之后,她先轻轻吸了一口气,才拿起手中的书,随意翻到其中一页,开始。 ——汉时士大夫奏事宫中…… 弹幕才艰难地打了这么几个字,霍小玉已经翻到下一页去了。 一分钟很短,三页书也不长。按照古籍的排版方式,竖版排列,哪怕省下了标点符号,一页也不过二百来字。 霍小玉合上书,“正好一分钟,开始吧。” 事实上,虽然叫《脚气集》这么奇葩的名字,但实际上这是一本相当正经的书,形式类似《孟子》之类的语录体,又类似《东坡志林》这种笔记体,算是二者的结合,大致上是一位饱学大儒在脚气病中整理自己的藏书和以前的读书笔记,总结出来的一些观点和心得。 “汉时,士大夫奏事宫中,要便入来,只是不到后庭,所以公孙弘燕见武帝或时不冠。又,不冠不见汲黯,此犹是《周礼》古意。自武帝以宦者典章奏,而士大夫遂疏,后来门禁森严,全隔绝矣。于是亲宦官宫妾之时多,亲士大夫之时少。”虽然之前说的是复述大意,但霍小玉还是将之背了下来,然后才开始讲述其义。 “这一则内容出 自《史记》。大将军卫青为侍中,武帝‘踞厕而视之’。这个厕有说是床,有说是厕所,但不管哪一种,都可以看出而这关系只亲密,相处毫无避忌。公孙弘同样是武帝宠幸的近臣,因此武帝私下召见他时,经常不戴冠。但对汲黯,则不戴冠不见。《史记》用这件事来表达武帝对汲黯的敬重,因为他是一位严肃庄重的官员,连皇帝也畏惧三分,见他时要遵守《周礼》。” “后面的内容,就是作者自己的见解了。他认为这则典故,也可以说明当时皇帝对亲近官员的态度十分随意。但后来宫中门禁森严,导致朝臣难以入内,能与皇帝亲近的就是随侍的宦官和宫妾,而不是士大夫了。” 霍小玉解释,“古代读书人有三个最大的志向: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再次立言。立德是圣人才能做到的,立功需要时运,而且不做到中书宰辅,不辅佐贤德明君,也难以立下不世之功。唯有立言最简单,所以哪怕这只是一本语录体著作,是作者自己的读书所得,但也处处透露出他的政治思想,以及讽喻君上之意。” “这本书的作者是南宋人,而唐宋都屡有任用宦官的习惯,更有宦官乱政之事。在作者看来,这就是祸乱之源。身为士大夫一员,对此自然是不赞同的。” 她说完,扫了一眼弹幕,“下一条。” ——我去,差点忘记还在打赌了。 ——虽然才刚刚开始,但我觉得某些人已经输了23333在我们还在艰难地认字断句的时候,小玉不但读懂了,而且还知道其中的典故,又能引申开去,领会作者想表达的意思。 ——然而她自称“资质愚钝”【doge ——学渣瑟瑟发抖jg ——好奇被小玉称为天才的若兰又能从书里看出什么来。 ——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单是知道我跟学霸一样在看书,却没想到此看书并非彼看书【抹泪 霍小玉不理会弹幕,继续说起第二条的内容。 “这一条是讲茶的来源。其实直到现在,我们主流的观点仍然是‘茶’字实际上来源于‘荼’字。而诗经有云:‘谁谓荼苦,其甘如荠。’所以‘荼’本来泛指自然界一切野生的苦味植物。在《周礼》之中,是用丧事上的供品。而苏东坡在诗里写,‘周诗记苦荼,茗饮出近世’,认为茶就是荼。这个观点作者并不赞同,认为茶能醒神,普通人也能一天喝好几碗,绝不是古籍里用于丧葬祭祀之物。” 之后,她也不管弹幕上的反应,十分迅速地讲解了下面几条的内容。 其实不管对什么人来说,读书都是开头的部分印象深刻,越到后面就越难回忆起来。 所以霍小玉在这里其实也取巧了。她将第一条讲得十分细致,一下子吸引住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压住了场面,后面的就算不能复述原文,也不能讲得太仔细,也没什么关系了。 至少现在,弹幕上都是艾特那几个挑刺的人,让他们不要装死,出来道歉的。 霍小玉满意地点点头,又道,“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回应这种挑刺。相较于跟你们打赌,我更想进去跟若兰一起看书。等你们知道她到底是怎么看书的,就会知道我们现在的争执其实毫无意义。”她顿了顿,又道,“嗯,就是弹幕上说的,无知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说完之后,她将手指压在唇边,“嘘,悄悄的,我带你看去看神仙。” -- 第126页 她说着收起手里的书,轻手轻脚地走回了阅览室。此时苏蕙已经完全沉浸在书籍之中,完全没有察觉到她的离开和到来。 而直播间里的观众们也敏锐地意识到,苏蕙现在看书的方式,似乎跟之前并不一样。 她手边摊开了不止一本书。 霍小玉走到近处,没有回到自己的位置上,而是找了一个方便拍摄的角度站定,就这么跟着直播间的观众一起,安静地围观她看书。 只见她面前摊开放着四五本书,然后手指和视线不断在几本书之间切换,时不时眉头微皱,然后翻动其中一本。从她的表情来看,很显然是找到了自己想要的内容,皱着的眉头便慢慢舒展开来。 也有时候,疑惑应该没有得到解答,她会将问题写在手边的本子上,应该是等待以后解惑了。 ——果然是神仙看书! ——这些书里的内容对她来说估计都是已经掌握的基础吧,所以只需要对照其他的书,把不懂的地方看懂而已。 ——有点明白小玉为什么还要在若兰面前自称学渣了…… ——小玉也是学渣,那我们又是什么呢?渣中之渣?【呆滞 ——灵魂拷问!楼上扎心了。 ——我们可能是一辆渣土车吧,全是渣。 ——也可能是面包渣,炸食物的时候裹上一层,放在油里炸至金黄,隔壁的小孩子的馋哭了! ——楼上有毒2333333看饿了。 ——啊,我死了……为什么这个世界会有这种人?长得好看就算了,还是天才,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碾压我等凡人_(:3」∠)_ ——这就是传说中的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却偏偏要靠才华? ——我愿意被小姐姐碾压口桀口桀,来吧,小姐姐正面上我! ——楼上要点脸,小姐姐是我的好吗? ——对了,小玉请代我跟室长说一声,她再不回来我真的爬墙了!对这种聪明睿智款的小姐姐毫无抵抗力啊呜呜呜…… 神仙看书的速度当然跟凡人不一样,一上午的时间,苏蕙就看完了自己挑的那几本书。让直播间里的人又是一阵感动。 ——一上午六本书,打扰了,告辞! ——之前本来还想反驳说一天看不完十本书,现在我好像明白为什么要设定这个标准了…… 第84章 滋味 光是在图书馆看书,再怎么神仙看书,也难免会让观众觉得枯燥。 所以之后几天,她们就改成每天来借一次书,回家进行直播。这样,不但看书的时候两人可以讨论,看到有趣处,也能够跟直播间里的观众解释和探讨。 如此一来,直播间里就热闹起来,不会叫人觉得无趣了。 粉丝们也觉得这样不错,可以跟着学到很多东西。 更有一部分在准备各种考试的网友表示,以后就要常驻这个直播间了,跟主播一起学习,感觉自己学习的动力都更足了呢! 也有人get了主播同款书籍,打算跟着她们一起学。但很快就发现,自己根本做不到那么快速流畅的,于是放弃治疗,还是决定以听课为主,让自学见鬼去吧! 直到某一天,一条弹幕陡然惊醒了众人,才让他们思考其一个非常玄学的问题。 ——话说,直播间的画风为什么不知不觉就从琴棋书画诗酒花的悠闲生活变成了“我爱学习学习使我快乐”的类型? 问得好! 一群观众经过深入且热烈地探讨,最终得出结论:原来学习也是可以传染的。 主播简直可怕。 其实对于这一点,霍小玉的感受更深。其他人只是在直播的时候看到苏蕙在疯狂学习,但只有霍小玉知道,不直播的时候,她其实也都在看书。只不过看的是自己不擅长的那些科目。 数理化,史地生,偶尔还会翻一下马列和毛邓。 她的学习进度很快,只不过自己目前还没有成体系地掌握,所以也不好在粉丝面前献丑。 事实上,包括霍小玉在内,目前来过这个世界的所有人,基本上都是文科生的思维模式,所以对理科方向的内容总不那么擅长。除了必要的基础,很少进行深入的学习。 但苏蕙不是,她的脑子能够兼容一切知识,只不过在这方面,从前基础太薄弱,所以需要弥补的地方更多而已。 她在这些学科上的进度,不要说一直消极怠工的霍小玉,就是来得最早、也一直没放下这方面功课的杜十娘,也都被她赶上了,超过只是时间问题。 而苏蕙的可怕之处,不但在于她令人惊叹的学习能力,更在于她在这样疯狂的学习过程中,对这个原本只存在于想象中的世界,已经有了全面且细致的了解。 对于新的知识,她始终保持兴趣,哪怕只是网络用语。 她也是第一个完全融入这个新世界的人,换下古装,剪去长发,毫无障碍地船上t恤短裙,她比如今在娱乐圈如鱼得水的贵妃融入得更彻底。不是不知底细的人,绝不可能从她身上看出来自古代的印记。 但或许是学习方法的缘故,即使她把学习的时间安排得这么紧密,也不会叫人觉得枯燥。 霍小玉这段时间跟她混在一起,学习效率也在无形之中提升了许多,并且没有觉得自己其他时间被侵占了。她仍然偶尔准备精致的小点心,每日负责准备三餐,时不时出门买一束花回来插在瓶中清供。 -- 第127页 每一处细节都是滋味。 这种感觉,和以前跟李益在一起时截然不同。 那时霍小玉以为自己的生活已经够丰富了,经常能够跟李益一起出门长见识,在家的时候,也是红袖添香,无比快美。 可是现在一对比,她才更深刻地意识到,现在的她,快乐来自于自己得到的知识,来自于那种每天都有收获的充实感,而从前的她,喜乐都只系于李益一人身上。 所以以前,越是跟李益在一起,她就越是惶恐,越是自卑,越是觉得自己配不上他,越是觉得两个人不能长久。 她的眼睛里只能看到李益,一旦被对方抛弃,那她的世界就坍塌了,只有死亡一途。 现在她也是仰望着苏蕙的,却每天都觉得浑身上下充满力量,未来一片光明,只等待她沿着面前的路向前,最终抵达。 她忙着一路往前冲,根本没时间自怨自艾,自卑自怜。 以前霍小玉说着自己已经放下了李益,并且也不会因此就对爱情失去期待,如果对象合适,或许会爱上另一个人。但在那时,她心里其实是茫然的,并不知道什么样的人才算“合适”。 但是现在,这个标准似乎具现在了她眼前。 最开始,霍小玉的确是将苏蕙当成偶像来崇拜的,并没有多余的想法。但是待在对方身边的时间越长,思想就越不受自己控制。她的视线开始更多地落在对方身上,仰慕也逐渐转变为爱慕。 爱情总是来得悄无声息,叫人无法抵挡。 但奇异的是,霍小玉心里不惊不怕,不羞不怯。她暂时还没有想过主动开口诉说爱意,因为她知道,现在的苏蕙,分不出太多心思放在这些事情上。但如果对方知道了,霍小玉也相信自己能坦然以对。 哪怕被对方拒绝,只要她心里那束光还亮着,她就能够继续沿着之前的方向一直往前走,相信自己总有一日能追上她的步伐。 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她们是平等的,所以无需畏惧怯懦。 那苏蕙知不知道呢? 霍小玉觉得她应该是知道的。两个人朝夕相对,和谐而默契,很多时候,只要一个眼神就能够明白彼此想要表达的意思。这种精神上的契合感,霍小玉相信苏蕙不会察觉不到。 这又是她们之间的另一种默契。 但现在这种状态,似乎也没什么不好,一切都朦胧而美丽,等待着水到渠成的那一刻。 这种氛围,不要说两人自己心有所感,就是直播间里的粉丝,谁又不是心明眼亮?两个主播天天橘里橘气的,动不动就相视一笑,异口同声,或者同时伸手去拿某一样东西,心有灵犀得粉丝们都忍不住酸了。 在这个全民大同的时代,网络上对这些非主流的文化包容度更高。相信的人觉得自己磕到了真人c,每天沉迷与两个仙女谈恋爱不可自拔,不相信的人坚定地认为这是姐妹情深,大家各有各的乐趣,互不干扰,倒也和谐。 要说为了磕个c,粉丝们也是相当不容易。 因为涉及真人,为了避免误会,她们很少在直播间里发送相关内容,反倒是在微博找到了另一个根据地。而为免被不知情的外人混进来,又不辞辛苦为苏蕙和霍小玉取了代称。苏蕙因为外貌身形像林黛玉,但性情又更加刚强,所以被称为林姐姐,而因为之前苏蕙曾随口调侃过霍小玉本来也该是郡主之尊,因此得名小郡主。 八竿子打不着关系的代称果然避免了很多麻烦,就算有人不小心误入,也只以为是两个虚拟人物在谈恋爱,不值得大惊小怪。 但是,该懂的人,总能找到办法混进组织里去的。 比如网络语言已经过了十级的苏某,就无意间闯进了这个小圈子,并且迅速解码了两个人的名字,意外地发现她们的c粉规模竟然也不小。 最有趣的是,她们的确有意为之的部分全部都被重点标出,而她们自己觉得很寻常的日常,也愣是被粉丝们抠出了糖。 这世上竟然有一群人,比她们两人更了解她们之间的关系。 …… 出门旅游了半个月的杜十娘和金一诺一回来,就险些被两人闪瞎眼。 金一诺忍不住凑 到十娘耳边,低声道,“这才多久?出门的时候你还让我别管她们的事,回来的时候都已经这样了。” “所以叫你别管是对的。”十娘微笑道,“现在这样不好吗?” 好是好,就是莫名觉得每天都好撑哦。一向只有自己给别人发狗粮的金一诺没想到自己也有这样的时候,心里十分失落。可惜她和十娘老夫老妻,就算想秀,那两人也都麻木了,基本免疫伤害。 更让金一诺这个学渣受伤的是,在她们回来之后,苏蕙便来找杜十娘商议,说她决定考个大学上一上。 到目前为止,苏蕙的书都是在市图书馆借的。 但是这里的藏书虽然对普通人而言已经足够丰富,但在专业性上,还是比不了那些好的大学。而大学图书馆,是要刷校园卡才能进去的,管理也相对严格。苏蕙如果真的想借书,也不是没办法,但太麻烦了。 不如自己去考,考上了就可以自由自在地在那边看四年书。 要是继续读研读博,那时间就更长了。要是能够留校……事实上这就是苏蕙为自己做的职业规划。 -- 第128页 十娘有些意外,又觉得这是苏蕙会走的路。她想了想,道,“其实你年纪小,弄个学籍跟着一起参加高考并不难,比成人高考好。不过,你如果要考,应该就是考最好的那几所学校吧?今年来得及吗?” 已经进入四月,时间实在不算充足。以苏蕙的学习能力,如果只是想随便考个学校,或许还可以考虑。如果要考顶尖的学校,难度就太大了。 “那就明年吧。”苏蕙很干脆地道。 “你去上大学,小玉肯定是要跟着去的。”十娘叹道,“咱们家祖传直播间看来只能荒废了。” “其实上学也可以直播。”苏蕙闻言便道,“我这段时间的直播你应该看过了吧?跟上学之后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差别。我看粉丝们反馈良好,并没有太大的抵触情绪。你觉得呢?” 当然最重要的是,她和霍小玉要去上学,但钱也是要赚的,总不能让十娘甚至金一诺来负责这些费用。 而且,苏蕙很喜欢这种与众人一起分享知识的感觉。 她在自己的那个时代,最大的遗憾就是太过孤单,以至于曾经将窦滔看做是人生知己。但这里不同,人们受教育的程度高,即使不是每个人都能在每个方面跟上自己,但不管她说什么,都能有人接得上话,这种感觉很好。 她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只是想看更多书才会去读大学,自然不会本末倒置。 第85章 文字 听说苏蕙要参加高考,袁宵整个人震惊到失语。 “虽然也可以理解……毕竟她是天才,学习效率跟普通人肯定不一样,可是还是好受打击啊!”她趴在床上,低声跟卓文君抱怨,“这样显得我十二年的学白上了。” 这世上就是有一些人,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 真可怕。 “不要这样想,你也有你自己的好处。”卓文君安慰她。 “我比较蠢,她永远比不上是么?”袁宵忍住了翻白眼的欲望,从床上坐起来,“她永远也体会不到我们六十分及格的快乐,这样?” 卓文君也忍不住笑了起来,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安慰的话就只是安慰而已,人和人之间天生是有差距的,这一点不能否认。所以实际上,也只能接受而已。 好在这些道理袁宵都懂,抱怨说出口,就不会再往心里去,反倒并不会真的太介意这些。 所以她很快就转过了念头,她重新倒回去躺着,侧头看着卓文君,提起另一件事,“其实相比起苏蕙是个学霸这个我早就知道的事实,更不能忍受的是她们随时随地的秀恩爱!” 这个“她们”,不但是指霍小玉和苏蕙,也包括了杜十娘和金一诺。 一个屋子里五个人,两对不间歇秀恩爱的c,就自己孤零零一只单身狗,简直不能更惨。这种感觉,就像…… 就像小时候看《还珠格格》,主角们出宫之后,紫薇和尔康是一对,小燕子和五阿哥是一对,剩下一个单身的金锁。当时袁宵还傻傻地以为金锁会跟尔泰凑一对,没想到尔泰尚公主去了。 说多了都是泪。 袁宵觉得在这种环境里待久了,自己真的会心理变态的。 这不是她第一次抱怨,而且那本书一直跟着袁宵,就等于是自己跟着,她所经历的一切卓文君都能看见,想到那场景,的确是有些可怜。 “你不是一个人,还有我。”她安慰道。 “可是她们又看不见你……”袁宵嘀咕了一句,然后陡然睁大了眼睛,惊讶地盯着卓文君,“你什么意思?” “你猜?”卓文君朝她眨了眨眼。 袁宵立刻激动起来,在床上打了个滚,“你的意思是,我可以告诉其他人你的存在?” 穿越这种神奇的事情都已经发生了,而那本书的奇异之处,也早就被所有人所熟知。甚至卓文君第一次出现的时候,杨玉环也是见过的,也与其他人提起过。 照理说,她们要接受卓文君的存在,并不困难。 但是她现在的状态毕竟不太正常,为了她的安全考虑,袁宵之前始终没有将这件事告知其他人。 再说,那时卓文君只能在深夜里出现,又不能交谈,说了其实也没有太大的用处。 至于其中是否还有一些更隐秘的私心存在,那就不得而知了。 总之,到现在为止只有袁宵知道卓文君的情况。而现在卓文君这么说,就代表她并不介意被其他人知晓。 而袁宵自己,在弄明白了对方的身份,彼此之间的关系越来越融洽之后,也一改之前藏着掖着的念头,觉得让大家都知道文君的存在也不错。 至少以后再去那边的时候,自己就不是一个人了,不用吃那两对情侣硬塞进嘴里的狗粮。 想到就做,袁宵很快收拾东西,带着书包出了门。 走在路上的时候她才忽然意识到什么地方不对劲,就算她身边有卓文君作伴,但她们的关系跟其他人是不一样的,为什么就那么理所当然地等同起来了 ? 如此一想,禁不住十分心虚。 袁宵原本准备了好些话要说,打算花式吹嘘卓文君,让她出场显得更有逼格。但是因为这个缘故,也不敢多说,到了出租屋,十分简洁地交代完了事情的起因经过和结果,然后就从书包里拿出了那本书。 -- 第129页 众人看到卓文君从书中现身时的表情,大大地满足了袁宵想要看热闹的心思。 大家的表现差不多,就显得她当初的表现很正常了。 对现代人来说,卓文君是个传奇女子。但对十娘,小玉和苏蕙这样的古代女子而言,卓文君却是少见的先辈楷模,是无数女子心中的向往和标杆。 现在她活生生地出现在所有人面前,自然引来了一番惊叹。 霍小玉的情绪最激动,袁宵没有猜错,最爱才子才女的她,对卓文君自然也保持着迷妹的状态,完全不弱于初见苏蕙时的表现。 这让坐在她旁边的苏蕙忍不住眯起了眼睛。 之前这种崇拜和倾慕对着自己时,她还觉得颇为享受。但现在霍小玉仰慕的对象换了一个人,苏蕙就觉得不那么美妙了。 而这时,她也终于意识到,朦胧暧昧固然很美,但是在需要宣誓主权的时候,就很没有立场了。她注定不能像杜十娘那样,理直气壮地伸手把金一诺的脸转过去,不让她往卓文君那边看。 或许,该是时候改变一下彼此之间的关系了。 不过现在众目睽睽,重点又是卓文君的事,她并没有将情绪表露出来。 对于那本《三刻拍案惊奇》的来历和文君的故事,众人免不了要感慨一番。不过更多的还是高兴,因为既然故事是因卓文君而始,那么也应该在她这里结束。而按照她的说法,后面只有陈阿娇一个人,就能结束了。 虽然阿娇的处境比所有人都更复杂,一时片刻难以找到合适的办法解决,但那种希望就在眼前的感觉,还是令所有人十分振奋。 杜十娘很快给出了自己的建议,“袁宵你也快高考了,不能耽搁。陈皇后的事估计需要很长时间解决,最好是能拖到高考之后。”否则万一去了阿娇那边,一待就是几年,也太可怜了。 袁宵不可能带太多的复习资料,而几年如一日地重复高中课程,而且周围还没有志同道合的小伙伴,也实在令人抓狂。真要是去了太久,说不准知识点都忘光了,高考一定会出问题。 不如先考完试,再集中精力去解决这个难题。 袁宵当然也希望如此,但同时也表示了自己的为难,“这个似乎并不由我来决定。” 第一次穿越过去的日子,到现在为止也没有清晰的说法,更不能预测。要是拖来拖去,高考的时候忽然传送走,那才真叫坑爹呢!更坑爹的是她可能会在一两分钟之后带着陈阿娇出现,当着监考老师和同场考生的面大变活人。 那个画面……简直不敢想。 听她这么一说,十娘也觉得是个问题,“那就只有先把阿娇带回来了,至少什么时候回去是可控的。” 虽然还没有见到人,但杜十娘觉得,她应该是所有人中最执着,最放不下的一个,比之前的霍小玉更甚。这样一来,她们也有了足够的时间从容应对。 …… 不知不觉之间,直播间已经变成了以苏蕙为主,霍小玉通常都是在一边拍她。 粉丝们对这种变化适应良好。 或者说就算有不适应的粉丝,也只是默默消失,并没有出来找存在感。而她们又一直在吸引新的粉丝,所以总体上,人气非但没有下降,反倒上升了许多。 说起来也是运气好,苏蕙过 来之后不久,网络上就展开了又一次的清查活动,对于某些敏感性的内容做了很大的限制。 在这样的背景下,苏蕙的直播间因为其正能量的内容,在其他直播间纷纷避风头的时候,得到了一次首页推荐的机会,由此异军突起,如今虽然不是直播平台的顶级流量,但也可以算得上第二梯队了。 而苏蕙也终于过了最开始那种拼命吸收新知识的阶段,开始放缓了自己读书的节奏。 确切地说,她是开始一边读书一边写自己的东西。 这些东西,有一部分有趣的段子,她整理出来贴在微博上,为大家增广见闻的同时,也吸引了一批散粉。而更多的内容,则暂时没有对外公布。 苏蕙是打算写一本书出来的。 当然,这会是个很漫长的过程,需要不断地吸收新知识,融会贯通并且得到属于自己的东西。 做一件事最好的时机是十年前,其次是现在。所以虽然她觉得自己目前的水平,还不到能出书的时候,但是现在开始做准备并不算早。 而这本书,苏蕙决定跟霍小玉共同创作。 所以虽然两人住在一起,朝夕相见,但是她们还是会每天写各自的读书笔记,然后交换着看。 这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同一篇文章,在两个人的眼中却未必一样。她们有意见相同的时候,但也有各有见地的时候。而这种不同,又会碰撞出新的火花。 读一个人的文字,似乎也是在读这个人。 在苏蕙原本的计划里,等这本书真正写完,在扉页落下两人的名字时,正好可以借此寄情,让她和霍小玉的关系更进一步。 但是现在,既然决定提前改变彼此的关系,那这个计划就不能用了。 第86章 青玉案 苏蕙减少了看书的时间,这一点并没有让人意外。 就算再怎么喜爱学习,也总是要张弛有度的。再说,直播时间并没有减少,只是换成了其他的内容。对粉丝而言,等于直播内容更加丰富,也是他们喜闻乐见的。 -- 第130页 至于霍小玉,对此更是欣喜不已,因为苏蕙空出来的时间都用在了刺绣上。 虽然没有明说,但她们都知道,这其实就是简化版的璇玑图。苏蕙承诺过要教霍小玉这个,虽然按照计划,是要等有了自己的房子,打造出织机之后才教,但是现在就开始为入门做准备也没问题。 霍小玉对此本来就很感兴趣,自然也投入十二分的精力。 这样一来,在她埋头练习的时候,苏蕙也就有时间做自己的事了,虽然还是跟霍小玉在一起,但对方几乎不会注意到她在做什么。而能够看见她在做什么的粉丝,一时片刻也看不出来什么端倪。 呃……大概唯一能看出来的,就是苏蕙刺绣十分熟练,速度快得仿佛布料上已经标记好了位置,只需要她穿针引线即可。 不过事实上,根据很多有相关经验的粉丝反馈,不要说难度更大的刺绣,就算是织绘好图留好针孔的十字绣,最熟练的工人也做不到这样。能做到这种程度,只能说明苏蕙在技术上已经完全能够做到以肌肉记忆取代眼睛判断,而且绝对不会出错。 所以虽然大家都看不出来她在织个什么,但并不妨碍他们吹起彩虹屁。 苏蕙是有意将整个绣品分解成几个部分,不让人提前看出内容的。虽然霍小玉一时半会儿不会注意,但如果粉丝们天天在弹幕上刷,她就算不想知道也得知道了。 既然是惊喜,自然要留到最后一刻。 该怎么表明心意,苏蕙也考虑了很久,最终还是决定回到自己最擅长的《璇玑图》上,毕竟从霍小玉之前的表现,便可知她有多喜欢。 大尺幅的回文诗一时半刻做不出来,但是一小幅嵌入了霍小玉名字的绣品,还是可以的。 在她的精心安排之下,一切顺利进行,进入五月,苏蕙的作品便宣告完成。 正好劳动节有假期,杜十娘和金一诺行动自由,打算到郊区的一座樱桃园去玩儿。那边做成了农家乐的形式,有不少可以玩的内容,可以待上两三天。 她们本来也邀请了苏蕙和霍小玉,但大家都知道她们只是想去过二人世界,自然不会那么没眼色,所以婉拒了。 至于袁宵,高三生没有假期,正在昏天黑地的学习之中。复习已经进入最后阶段,该讲的都讲完了,只剩下查缺补漏,所以最近是三天一小考,五天一大考,感觉整个人都快被烤糊了。 她甚至有点盼着陈阿娇快点过来了,好歹能让自己过去放放风。 杜十娘和金一诺走了,袁宵又没空过来,屋子里就只剩下她们俩。霍小玉仔细想了想,这不也是二人世界吗? 怀着这样隐秘的雀跃,出门买菜时路过花店,她忍不住买了许多鲜花。回到家里,苏蕙见了也很喜欢,“找个瓶子插起来,晚饭我们在阳台上吃,这花摆在桌上,便可增色十分了。” 这样一桌晚饭,霍小玉当然是下了十二分的心思。在色香味俱全之外,还要做到摆盘精美,不破坏意境。 阳台上点的不是正常的节能灯,而是五颜六色的小夜灯,闪烁起来十分好看。夜色笼罩,只剩下这一方小小的天地是明亮的,那种二人世界的气氛立刻就有了。 叫苏蕙过来吃饭的时候,霍小玉心跳得都快了几分。 两人在桌旁坐下,苏蕙一眼就看到了桌面上摆着的插花。因为花材有好几 种,所以霍小玉做了处理,将之做成了好几层的花台,显得十分别致。 见她一直在看花,霍小玉便主动解释道,“这瓶插花叫‘东风夜放花千树’。” 苏蕙闻言,眸光一闪,含笑问道,“怎么叫这个名字?” 霍小玉自然是不吝仔细解释,“这一句出自辛弃疾的词,写的是元夕佳节。你看我们现在所处的环境,是否也有几分盛唐‘火树银花合”的景象?虽然不是元宵节,但这句词一样应景。这瓶插花造景层叠如高树,树上百花盛放,所以取了这个名字。” “好名字。”苏蕙不由点头,“而且的确应景得很。” 她说着,念起了词中的句子,“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为了这顿晚饭,霍小玉特意准备了自酿的桃花酒。但现在,酒还没有喝,听着苏蕙的话,她的脸颊就已经漫上了绯红之色,觉得自己似乎有些醉了。 而此时,苏蕙又打开旁边的矮柜,从中取出了一个包装精美的小盒子,递给她,“打开看看。” “给我的礼物?”这实在是意外之喜,霍小玉有些不敢置信。 苏蕙托着腮看她,闻言微微颔首,“你准备这些也辛苦了,当然要犒劳一番。” 霍小玉低下头,小心拆开外面包装的绸带,将盒子打开,便见里面叠放着一方帕子。她已经猜到这应该就是苏蕙这段时间所出的作品,心跳不由越发快了。 等她取出帕子展开,看到自己的名字被镶嵌在图中,而且丝毫无损于回环的诗句,完美融入其中时,更是欢喜莫名,感觉心脏下一瞬似乎就要从胸腔之中蹦出来。 “这……”她握着帕子,觉得自己像在做梦。 这虽然不是璇玑图,没有那么复杂,但是要嵌入特定的几个字,其难度其实并不亚于璇玑图。而且明明两人朝夕相处,但是自己丝毫没有发现若兰在准备这些,这份惊喜可谓是分量十足。 -- 第131页 “喜欢吗?”苏蕙问。 霍小玉连连点头,“很喜欢。” 历史书上写,苏蕙是因为被窦滔冷落,心下懊悔,所以才作出璇玑图,欲挽回对方的心。虽然如今霍小玉已经知道那不过是普通人的臆测,其中根由并不是如此简单,但不可否认,对于窦滔这个苏蕙的前夫,她是十二分的嫉妒。 苏蕙有没有察觉到这种情绪不得而知,但这份看似轻巧,实则蕴含了无数心思的礼物,却让霍小玉那些负面的情绪尽数消散。 根本无需比较,她只需要确定自己在苏蕙心中的分量就够了。 而有了这张图,其他的都不必再说。 她低下头,展开锦帕,又从头到尾、仔仔细细看了好几遍,越看越欢喜,脸上的笑意完全藏不住。 “喜欢就好。”苏蕙笑看着她,“我也没想到,你我竟想到一处去了,这份礼物倒是正好应时应景。” “嗯?”霍小玉有些不解地抬头看她,没听懂她话中的意思。 什么“应时应景,想到一处”? “不明白?”见她呆呆地看着自己,微微蹙眉,绞尽脑汁思索的模样,苏蕙只觉得心下柔软极了。她微微凑近了一些,握住霍小玉拿着帕子的手,低声笑道,“美人赠我锦绣段,何以报之青玉案……可不是想到一处去了?” 霍小玉的脸“腾”的一下红透了。 苏蕙念的这一句,出自张衡的《四愁诗》,是讲思美人而不可得的惆怅之情。其中“美人赠我”之句流传甚广,后世许多人定情时,也少不得效而仿之。 而她之前给插花取名 “东风夜放花千树”,出自辛弃疾的词。 词名,《青玉案·元夕》。 做这些准备的时候,霍小玉根本不知道苏蕙会送给自己一方锦帕做礼物,给插花定名更是随手为之,完全没想到竟然真的能应上这句诗。 是巧合也好,心有灵犀也罢,总之,是个美妙的结果。 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苏蕙在此时此刻,将这个巧合点出来了。就算之前本来只是巧合,并没有其他的意义,此刻也因为她的话而染上了旖旎的色彩。 她送给自己这方帕子,真的有……那样的意思么? 正思量间,苏蕙又开口道,“怎么不说话?我的帕子你可是已经收下了,这会儿就是想翻悔,也来不及了。” 语气里调笑的意味甚浓,却也让霍小玉确定了,她那句话果然是故意说出来的。而自己的猜测,也是事实。苏蕙的确是在用这份礼物,向自己表明心意。 一瞬间,眼前的灯光似乎都明亮了起来。 仿佛有无形的花朵在空中盛放,霍小玉甚至笃信自己闻到了花朵开放时弥漫出来的香气。 她几乎在这香气之中醉倒。 “不会。”她攥紧手中的帕子,听见自己的声音说,“我不反悔。” 临时摆在阳台上的这张桌子并不大。而此刻,空间似乎变得更加逼仄了。苏蕙倾身过来,抚摸她的脸颊时,她甚至能够感觉到对方身体散发出来的热意,蒸得她脸上的红晕更甚。 一个轻轻的吻落在她的唇上。 她听见苏蕙带笑的声音,在耳畔许下动人的誓言,“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小玉,你可愿?” 第87章 兰玉是真的 晨光透过窗棂洒进来,给屋子里的家具都镀上了一层薄薄的金色。 苏蕙在这金色的阳光里睁开了眼睛,只觉得二十几年人生,从未有过如此惬意的时刻。 微微低头,她就看到了睡在自己怀里的人。霍小玉还没有醒,眼睛闭着,长长的睫毛像一排小扇子,在眼下映出一片阴影。细细绵长的呼吸洒在苏蕙胸口,让她整个人都惬意起来。而在秀挺的鼻子下面,是诱人的红唇。 她的视线在唇上流连了片刻,终于没忍住,低下头亲了一口。 被她抱着的人似乎被这个吻惊动,睫毛一颤,缓缓睁开了眼睛。她眼底还残留着几分茫然,呆呆地与苏蕙对视片刻,才意识到两人现在的处境。 毫无疑问,她们度过了一个完美的夜晚。 脸上迅速飞上两片红霞,霍小玉抬手一拉被子,把自己的脸埋了进去。 但很显然,这种逃避对于她肌肤相贴的苏蕙而言毫无意义。她长臂一伸,就把人抱进了怀里,声音里的愉悦毫不掩饰,“早。” “早。”霍小玉的声音从被子里传出来,显得有些闷闷的。 气氛宁谧而安逸。 虽然这并不是两人第一次同床共枕,但经过昨晚,她们的关系已经大不一样,成为这世上彼此最亲近的人。所以此刻,两人躺在温暖的被窝里,都有些贪恋这样的感觉,不愿意起床,静静地躺着,品味这种微妙的变化。 直到胃部开始抗议,苏蕙才从床上坐起来穿衣服。 霍小玉也要起身,但被她按下去了,“你再躺会儿,我去准备早餐。” “你做么?”霍小玉十分怀疑地看着她。 苏蕙低头亲了她一口,“煮个粥、煎个蛋还是可以的。”不说能做得多好吃,但起码可以入口。反正这种味道本就寡淡的东西,也不用指望太多。 她说完,见霍小玉仍是眼巴巴地看着自己,忍不住调笑道,“说起来,是不是还该给你煮一锅红豆饭?” -- 第132页 霍小玉的脸一下子又红透了。 红豆饭是新嫁娘洞房之后吃的,以两人现在的关系而言,这么说似乎也没错。但见苏蕙脸上带着狡黠的笑意,分明就是在笑自己,霍小玉又不甘认输,遂反唇相讥道,“多煮点,你自己也需要。” 谁还不是新娘子了咋地? 这顿早餐吃得相当清淡,吃完饭,两人依偎在沙发上,漫无目的地看着电视打发时间。眼看快到平时直播的时间了,霍小玉才开口催促苏蕙去做准备。 苏蕙捏着她的手指把玩,半点起身的意思都没有,“今天不想直播,要不我们请假吧?” “不行。”霍小玉立刻反对,“你才开始直播多久,现在就缺勤,给粉丝的印象不好。”再说,苏蕙在粉丝们的眼里,可是疯狂热爱学习的励志偶像,没有合适的理由,请假只会崩人设。 苏蕙顿时后悔自己平时过于努力,导致现在连偷懒都不行。 她抱着霍小玉垂死挣扎,“怎么就没有合适的理由?主播要谈恋爱,这理由难道还不够充分吗?”她说着,忍不住感慨道,“果然温柔乡原是英雄冢,古人诚不欺我!” 真不知道那些为了野心和权势抛下娇妻的人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你闭嘴吧。”霍小玉瞪了她一眼,“你要是敢用这个理由,他们就敢让你直播恋爱过程。” 我也敢直播恋爱过程啊……这话苏蕙没有说出来,霍小玉是那种性情内敛的女子,虽然两人私下相处的时候她很热情,但是在外人面前却一定会表现出端庄的样子,不愿意过于狎昵。 这是由她的身份带来的影响,苏蕙自然不会强求。 又磨蹭了一会儿,两人到底还是准备开始直播了。不过今日的状态不适合静下来读书,所以苏蕙决定出门走走。 至于目的地,苏蕙也早就想好了。 她目前对鲜花情有独钟,因此决定就去本地的花卉市场逛一逛,顺便可以给粉丝介绍一下各种花卉植物的知识,算是临时开设的兴趣课吧。 南方的城市,在这个季节,路上随处可见盛放的花卉。至于花鸟市场,那更是万紫千红,令人目不暇接。 苏蕙发挥出自己的超强记忆力,认出了市场上绝大多数的品种,甚至很多还能进行像模像样的简评,毫无疑问又从粉丝那里收获了一波666。 当然,也有粉丝注意到,她今天的心情似乎很好,于是在弹幕问她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好事,看起来容光焕发。 苏蕙按捺住了秀恩爱的心情,只瞥了一眼拿着手机拍摄的霍小玉,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她本来是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这件事,但现在冷静下来,又觉得这种两个人共同保守一个秘密的感觉也不错。反正这些只是外物,并不会影响两人之间的关系。 逛完了市场,她们还随手买回来了许多花。 弹幕都在猜这是要拿回去做插花的,还有人在弹幕呼吁下午不如就来一堂插花课程。 但事实上,他们都猜错了。 千花竞放的春日,能赏花,更能吃花。 一下午,苏蕙和霍小玉一起,将买回来的花卉收拾出来,洗净处理,然后做了许多的花卉料理,勉强凑出了一桌鲜花宴。 丁香排骨,金针花炒肉片,玫瑰肉丸,凉拌百合,紫藤饼,桃花粥…… 鲜花的处理,无非是洗净了,除去不需要的部分,然后焯水备用。至于食用方法,也是或炒,或拌,或入点心,或煮粥。但当食材多样时,看起来就相当丰盛了。 还有一些鲜花,香气十分清透,即使入菜也能保留大部分,比如槐花和栀子。 霍小玉原本并不是太喜欢做包子,感觉蒸熟之后馅料的味道会比较重,不合她的口味。但槐花包子例外,那一股清香几乎钻透面皮,咬上一口,唇齿留香。 至于栀子花,焯水之后只要加一点盐清炒即可,能够最大限度地保留原本的香味。 不过,在所有的鲜花里,苏蕙觉得玉兰的味道是最好的。只需裹上一层面糊,放入油锅稍炸即可。 吃完了菜,再加一块樱花慕斯,一杯清香四溢的金银花茶,感觉整个人从里到外似乎都透着花香之气,让人神清气爽,尽显精致、优雅的生活情调。 然而粉丝们看着直播,重点却根本不在那一道道令人口水横流的菜品上。他们真正关注的重点,是两位主播之间的互动。 早上的时候,因为一个拍一个解说,感觉还不明显。就算苏蕙频频去看霍小玉,粉丝们也只认为她是在看镜头,跟观众互动,并没有多想。 但到了下午,镜头被固定在一边,两人并排站在桌前准备做菜,那种不同的气氛立刻就显露出来了。 肢体和眼神的触碰就不提了,毕竟以前这两人也是这么默契,大家都习惯了。但是今天,两个人相视一笑的频率简直高得可怕,基本上只要对视,就必然会微笑,眼神黏糊糊的生怕大家看不出来。 这就算了,眉目传情毕竟也抓不到明显的证据,解释成深厚的友谊似乎也没毛病。 然而!这俩人做着做着菜,就会偷偷往对方嘴里塞一筷子是怎么回事? 不要以为用试吃做借口就能瞒过粉丝们的火眼金 睛! ——应该不是我一个人感觉不对劲吧? ——哇这对……狗女女(?)一直在散发着blgblg的光,真是闪瞎我的钛合金眼! -- 第133页 ——啧啧,这种旁若无人的姿态,这种黏黏糊糊的样子,我有充分的理由怀疑这俩人私下一定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关系! ——这年头好看的小姐姐都搅姬去了嘛【爆哭 ——好看的小哥哥也搅基去了,然后留下我们这些凡人在原地一脸懵逼。 ——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单是知道防备小姐姐被臭男人拐走,却没想到小姐姐们还会监守自盗【捶地大哭 ——现在的感觉就是自家养的白菜被自家养的猪拱了怎么破【沧桑点烟jg ——额,这算是……一朵鲜花插在鲜花上? ——噗,楼上有毒,但这么一说的话好像确实……鲜花和鲜花在一起才搭配啊。 ——这么想想,心里忽然平衡了。这么漂亮的小姐姐,跟谁在一起我都意难平,还是内部消化吧→_→我不嫉妒,我只是想恰一个柠檬。 ——这门亲事为娘的允了。 ——c粉偷偷冒头说一句,其实一旦接受了这个设定的话,就会发现世界还是很美好的,双倍的小姐姐,双倍的快乐! ——哇咔咔咔咔既然楼上都自爆身份那我也不忍了,我们!c粉!终于不是人人喊打的邪教了!居然真的等到了官方盖章认证一天,兴奋到原地炸成烟花!兰玉是真的! ——五分钟内我要看到这对c的粮! ——回楼上,微博搜索林姐姐小郡主有惊喜【小声逼逼】 ——我去,这什么鬼昵称,八竿子打不着关系吧,c粉居然藏得这么深,佩服佩服! 又有人冒头解释代称的由来,众粉丝在弹幕上达成一致,手拉手和谐地去微博领了新教材,埋头狂啃的同时,又有无数人憋不住开始产粮。 等苏蕙和霍小玉做完了菜回来看弹幕上的反馈是,早就大橘已定,完全没有两位当事人发言的余地了。 第88章 长门宫 不过这种看似无往而不利的秀恩爱,很快就遭到了打击。 假日结束,杜十娘和金一诺度假归来,袁宵也终于有了半天的休息时间,于是一行人聚在出租屋里,吃了一顿热闹的火锅。 席间,苏蕙抓住机会,正式宣布了自己已经跟霍小玉在一起的事。 本以为其他人多少会有些惊讶,而实际上她们也非常惊讶,比如袁宵就非常惊讶地反问,“原来你们之前还没有正式在一起的?” 一句话终结了这个话题,可以说是非常冷酷了。 “吃菜吃菜!”见苏蕙一时无话,霍小玉连忙张罗着换了话题,“你们从农家乐带回来的这个肉比平时在市场买的好。” “那当然。”金一诺很给面子的接话,“这个是散养的野猪,喂的也都是纯天然的谷物和蔬菜,肉质肯定跟普通的猪不一样。可惜一天就宰一头,还要留下大半自己用,只能买一点。” “你喜欢的话,下次再去。”十娘道。 金一诺朝她一笑,十分顺手地往她碗里夹了一筷子的肉。 袁宵牙疼般吸了一口气,感觉日子越来越难过了,遂化悲愤为食欲,多吃了三五口,最后撑到只能躺在沙发上消食。 穿越的预感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出现。 袁宵一下子从沙发上坐起来,又因为胃部的胀痛重新躺了下去,艰难地侧身从自己的包里摸出了那本书,下一瞬,卓文君就出现在了众人面前。 虽然大家都已经见过了她,但卓文君通常还是很少出现在众人面前。尤其是吃饭的时候,袁宵也不建议她出来,否则大家吃得热闹,她自己坐在那里干看着,实在叫人于心不忍。 而此刻,她突然出现,也实在足够醒目,众人的视线都被吸引了过来,“怎么了?” “估计今晚就得过去了。”袁宵深吸了一口气,说。 “也好。”十娘想了想,道,“早去早回,也省得总惦记着。”距离高考只剩下一个月的时间,阿娇应该没那么快想通,放下心结,把人带回来,她就可以安心备考了。 袁宵深吸了一口气,心里还是免不了有些紧张。 之前的所有人,袁宵第一次与她们接触时的地点都还算偏僻,也不会引人注目。就算杨玉环是个贵妃,当时也是在逃亡的路上。 但阿娇不同,虽然袁宵猜测她应该已经被废了,但毕竟还是在守卫森严的宫中。按照故事里的说法,是“后虽废,供养如法”,可见她的待遇很大可能仍旧是比照皇后来的,只是没有那么自由,也不复宠爱罢了。 而皇后的宫殿里,无疑会有许多宫人、侍卫,而且几乎不会放阿娇一人独处,想要避开耳目把她带走太难了。 事实上,袁宵虽然已经充分考虑到了这件事的难度,但当她真正身处大汉皇宫时,还是发现情况比她之前想象的更加糟糕。 虽然现代那边是深夜,但这里却是白天。 袁宵出现的地方,姑且算是个花园,因为离阿娇还有一段距离,所以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力。 但袁宵很快就发现,或许是因为阿娇之前太爱搞事情,这里的守卫也为数众多,袁宵目前所在的地方是视线死角,但只要往任何一个方向走一步,就立刻会被发现。 而且她也注意到,跟在阿娇身后的宫人们,个个都是亦步亦趋,或许也接受过要贴身跟着她,不让她继续有机会作乱的命令。 那边的阿娇正在百无聊赖地赏花,袁宵也只好安静下来,等待时机。 -- 第134页 卓文君无声无息地出现在她身边,但为免惊动旁边的人,两人并没有交 谈,只是交换了几个眼神,然后便开始观察周围的环境。 相较袁宵而言,卓文君行动起来无疑更加方便。 虽然她只要现身,人人都能看到,但毕竟算是半个阿飘,行动迅捷如风,几乎不会被守卫们捕捉到。所以她在原地待了一会儿,就开始代替袁宵在附近进行探查。 “一个好消息。”很快,她就转遍了整个宫殿,回到袁宵身边,低声道,“这里并不是皇帝所居的禁宫,而是一座独立的离宫,虽然守卫森严,但跟皇宫肯定不能比。” 袁宵闻言也松了一口气。 不需要在汉武帝刘彻眼皮底下拐人,这就很好。否则总觉得压力山大,害怕不知什么时候就被发现了。 刘彻在其他方面或许有各种各样的问题,但身为帝王,他足够聪明睿智,洞察是非,这就很难应付了。万一被抓住,袁宵觉得自己估计也很难脱身。 幽居长门的日子显然并不好过,估计是太无聊了,也没有别的事情可做,所以陈阿娇在花园里一待就是很久,直到有宫人匆匆前来,在她耳畔说了几句什么,阿娇这才起身,这才由一众宫人簇拥着回住处去。 袁宵和卓文君跟在后面,不时打量一下这座皇家园林。 这里宫殿精丽,环境雅致,遍植花木,看起来阿娇的待遇的确没有因为废后而被影响。 好在她应该也很不耐烦总被一群人跟着,又或者有别的目的,回到宫殿里,便强势地让其他人都走开,自己独自留在房间里,这才给了袁宵可乘之机。 她在卓文君的指挥下,避开了所有的眼目,艰难地来到了房间的窗户外。 袁宵小心靠近,正要抬手敲击窗棂上,忽然听到了屋里传来的声音,“夫何一佳人兮,步逍遥以自虞。魂逾佚而不反兮,形枯槁而独居……” 她不由微微一怔,来之前做了很多功课,《长门赋》当然也是看过的。虽然不能背诵全文,但听人说起一定会有印象。 原来这个时候,千金买赋的故事就已经发生了。 或许之前那个前来禀报消息的宫人,说的就是这件事,所以阿娇才匆匆赶回来,要看当世最出色的才子司马相如为自己写出的赋。 她伸出去的手不由顿住,而后慢慢缩了回来,且忍不住转头看了卓文君一眼。 卓文君离得远,听不见屋子里的声音,只能以担忧的视线看向袁宵。袁宵朝她微微摇头,深吸一口气,抬手敲响了窗棂,并低声道,“纵然千金买赋,若那人的心已经不再这里,又有何用?” 这句话泼冷水的意味已经很强了,袁宵做好阿娇会惊动其他人的打算,所以敲窗户的同时,已经看好了自己的退路。 但好在情况没有坏到那个地步,屋子里陡然一静,过了好一会儿,也传来了轻轻的敲击声,是阿娇也在敲窗户。 袁宵想了想,再次不紧不慢地敲了三下。 窗户很快被支了起来,袁宵后退两步,抬起头来,越过窗台,她终于看见了站在屋子里的人。 能在刘彻少时得到“若得阿娇,必铸金屋以藏之”的承诺,陈阿娇无疑是美丽的。她美得艳丽张扬,咄咄逼人,乍一看叫人不由自主地慑服,但对刘彻那样的男人而言,只怕锋芒太过。 即便是如今幽居于此,她眉宇间也仍旧残留着几分因为身份尊贵而养成的骄傲。只是这骄傲也仅剩几分,其余的都被憔悴和黯淡挤占,将她整个人都蒙上了一层灰色的阴影。 叫人一眼就能看出来,她不快乐。 袁宵看着她,不知道为什么,忽然非常难过。 她想起无数以阿娇为主题的作品,两 千年以降,她的故事始终在后人口中流传,意难平者不知凡几。可是,于阿娇本人而言,又有何益处呢? 她是如此真实地被囚禁在这座宫殿里,也被囚禁在自己的世界里,难以走出。 愣怔间,对面的人开口了。“你是何人?”她问。 “我……”袁宵微微一顿,而后才继续道,“我是来帮你的人。” “藏头露尾,潜入皇家御苑帮我?”阿娇脸上露出一点嘲讽的神色,“我虽然落魄了,但料想还不至如此。以你的样子,也帮不上我的忙。” “如果你是想要重新得回皇帝的宠爱,我当然帮不上忙。但如果你想离开这里,我可以帮你。”袁宵道。 阿娇笑了起来,“我为何要离开?” 她展开手臂,比划了一下自己如今的居所,“你看这屋子,每一样摆设都精美贵重,衬得起我的身份。阿彘曾说过,‘当作金屋贮之’,我如今虽没有金屋,但这屋子,价值亦不逊于金屋了。他连废了皇后,也没有忘记少时的誓言呢。” 说这番话时,她脸上带着笑意,但袁宵总觉得她下一瞬就会哭出来。 她在心里怀疑,长时间饱受冷落,阿娇的精神上或许出现了一些问题,现在整个人都显得很不稳定,随时都会爆发。若再不能离开这里,说不准真的会有被逼疯的那一天。 “离开又不是不能回来了。”她沉默片刻,才道,“你已经很久没有出去看过外面的世界了吧?难道你就不想离开这个囚笼一般的地方,出去走走看看吗?” -- 第135页 陈阿娇眼神一动,显然被她说动了。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不远处忽然传来侍卫的厉喝,“什么人?” 第89章 迷雾 袁宵一惊,就要往旁边躲。 她现在没有任何防护之力,又是个说不清楚来历的黑户,再加上擅闯禁宫的罪名,若是被抓住了,没准就是个菜市口斩首的罪名。 就在这时,屋子里的陈阿娇却忽然靠过来,朝她伸出手,语气急促地道,“抓住我,爬上来!” 袁宵一愣,下意识地抓住了她的手。 古代的房屋都比较矮小,窗台自然也不高,只到袁宵胸口。她一手抓着阿娇,另一只手扶着窗台,脚下一蹬,就借力爬了上去。 才跳进屋里,就听到外头侍卫的脚步已经靠近了。 袁宵往窗台上看了一眼,确定自己没有留下任何脚印,这才松了一口气。又不由庆幸这边的院子里种满了花木,正好遮挡了视线,否则自己估计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 过了一会儿,应该是什么都没有发现,侍卫们便又沉默着走开了。 从始至终,阿娇没有出声,外面的人也没有询问她的意思。 等人走远了,阿娇转过头来,正要跟袁宵说话,就看见了站在她身边的卓文君。 经过了两个世界,卓文君的身体已经相当凝实,没有亲眼看到她从书里钻出来,是想不到她会不是人的。所以此刻见到她,阿娇不由万分震惊,“这是……” “这位你应该也认识,”袁宵低声道,“她叫卓文君。” “是司马长卿之妻?”阿娇不由睁大了眼睛。 “前妻。”卓文君对自己的婚变没有任何遮掩的意思,她方才已经看到了放在桌上的《长门赋》,此刻便神色淡然地道,“皇后若是认为他写出来的辞赋能打动陛下的心,就想错了。薄幸之人,由来只见新人笑,哪闻旧人哭?” 阿娇一时无语,片刻后才恍然笑道,“我当然知道,已经变了的心,又怎么可能因一首赋就变回来?” “那你……”袁宵下意识地开口,想问她为什么还要花那么多钱折腾,而且钱还是花给司马相如那个人渣的。但她立刻又意识到,这或许只是阿娇在无望之中的一点希冀。 她总得给自己找点事做。若连这一点希冀也没有,人生就太苦了。 阿娇一笑,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转而问起自己原本要问的话,“我方才没有瞧见卓夫人,你是怎么进来的?” “她是跟着我来的。”袁宵说着,取出那本《三刻拍案惊奇》给陈阿娇看,又解释了一下卓文君特殊的存在方式。 阿娇对此十分惊讶,将那本书翻来覆去研究了一阵,又出了一会儿神,站起身去翻自己的柜子。 过了片刻,她万分惊讶地抱着一个小匣子转回来,看向二人道,“我本来也有这么一张纸,不知是哪里来的,只是这一句话实在深得我心,便一直留着。东西就放在这匣子里,已经不见了。” “应该就是这一张。”袁宵又对她解释了一番其他人的事,“你们都是这本书的有缘人,又都是被辜负的女子,所以才会被选中。” “原来我并不是第一个,这世间真有如此玄妙之事?”阿娇闻言,不由十分感慨。 她这才明白,袁宵之前所说的“离开这里”,并不单纯的指离开长门宫,而是要去另一个世界。 这样一来,就不必突破重重守卫,不用惊动住在未央宫中的那个人。 “在买回这本书之前,我也不相信。”袁宵将那本书重新放回包里,微笑道,“但既然遇上了,我想,总不该辜负老天的厚爱,辜负这样一场奇遇,您觉得呢?” “若能离开这里,我自然是愿意的。”阿娇微笑道。 袁宵眼睛一亮,“那咱们这就走?” 虽然事先也做过预案,要是被发现了,或者阿娇不肯相信她,不肯跟她走该怎么做,但若能顺利完成,自然最好。 但阿娇却微微摇头,“不必着急。” 袁宵很急,“你该不会也想解决了问题再回去吧?” 那可是汉武帝!阿娇想要报复回去,想要让他也承受痛苦,太难了。就算袁宵真在这里待个三年五载,她们能做的事也有限。所以在所有预案之中,都没有考虑过能立刻解决掉这个问题。 而且……在所有故事里,阿娇无疑都是很爱刘彻的,她骄横,跋扈,善妒,所以才不见容于后宫。袁宵第一眼看见她,也觉得她应该是受此困扰,才会神色郁郁。所以现在怎么那么快就想开了? “解决问题?”阿娇神色间露出几分疑惑。 和凡事喜欢追根究底的苏蕙不同,她之前听其他人的故事时,问得没有那么仔细,袁宵的解释也就相对简略。反正到了现代,慢慢就能知道了。 于是袁宵又解释了一下这本书的机制,顺便讲了一下苏蕙的应对。 “原来如此。”阿娇轻轻叹息了一句,“我没什么可解决的,只是放心不下母亲,临走之前,想再见她一面。” 袁宵微微蹙眉,还想说什么,但见站在一旁的卓文君朝她微微摇头,就忍住了,只说,“这当然没问题,不过我怕我们在这里待的时间长了,会被人察觉到,最好还是速战速决。” “我立刻遣人送信回家。”阿娇道。 -- 第136页 袁宵注意到,直到此时,她还是十分自然地将堂邑侯府称作“家”。 冷冰冰的未央宫,虽然埋葬过她十年的青春,但或许从来都不曾被她当做是自己的归宿。在那里,她只能秉承着另一个人的意志生活。 阿娇将袁宵和卓文君藏在内室,亲手写了信,出去让宫人传递。 她虽然是废后,但待遇一直很好。至于母家,更是半点都没有受影响。史书上记载,她被废之后,馆陶大长公主“以宿恩,犹自亲近”,直到死前都一直深受荣宠,甚至她遗言要求与情夫董偃合葬,汉武帝也同意了。 大长公主出入禁宫无忌,来见女儿自然也十分方便。接了信,甚至没有等到第二日,当即套车赶来。 从公主到长公主、大长公主,刘嫖历经三朝,身份皆十分尊贵,备受尊崇,也养成了一副风风火火,说一不二的性子。 对于女儿被废一事,她自然是非常不满的。可惜能够压制住刘彻的窦太皇太后和王太后相继去世之后,前朝后宫渐渐由刘彻一手把持,比刘嫖更加说一不二。 在侄子那里碰够了钉子,刘嫖如今已经不指望女儿能够复宠,自己也养起了男宠排遣晚年寂寞,对女儿好的方式,就是每次来看她都带上几大车的东西。 阿娇所住的屋子布置得金碧辉煌,一半是皇帝恩宠,另一半则是这个母亲一手操持的。 袁宵以为阿娇会跟她说点什么,还在心里暗暗担心,怕她说出不该说的。 然而事实上,刘嫖根本没有给阿娇开口的机会,从来到走,几乎都是她一个人在喋喋不休地说,阿娇除了简单的应答,根本没有开口的机会。 这对母女的关系,似乎也没有袁宵想象的那么亲近。 袁宵坐在屏风后看着这一切,总觉得阿娇这个人,跟史书上记载的,跟自己所想的,都截然不同。她身上就像是笼罩着一团迷雾,叫人看不清楚。 送走了馆陶大长公主,阿娇叫人将她带来的东西都搬进内室,而后才对袁宵道,“这就走吧。” “你要把这些东西 都带走?”袁宵有些惊讶。 “我这里的东西都是有数的,全部登记在册,若是短少了难以说清。这些东西是母亲才送来的,尚未清点造册入库,我带走了也无人知晓。”阿娇道,“我方才听你之言,应该没有不许带这些东西的规矩?” “是没有……”只是之前去现代的众人,除了李千金给袁宵带过很多古代特产之外,其他人几乎都没带太多东西。也就是十娘的百宝箱被袁宵捞起来,所以一并带了过去。 仔细想想,好像也的确没什么不好。 虽然很多东西,直接从这里带回去,少了中间数千年时光的打磨,不可能变成古董。但黄金珠宝这类的东西,价值在哪里都是等同的。阿娇只要带上足够多的东西,就可以在现代也过上舒适的生活,而不需要艰难打拼。 不过袁宵还是解释了一下,“但我不确定是否所有东西都能带回去,反正从现代过来,很多东西都是受限的。” 除了数量、或者说体积上的限制之外,袁宵猜测,像热武器这样的东西,应该也是受限的。——虽然他们作为普通人,也没有渠道弄来枪支弹药及其他武器。 确定了要带走的东西,袁宵再次得到阿娇的答案,熟悉的吸力出现,转瞬间就出现在了出租屋里。 幸好众人都料到时间不长,所以也没人围过来,大家都坐在沙发上等待,倒不至于没地方放那么多箱子。不过,凭空出现一大堆箱子,还是叫所有人都吃了一惊。 “这是去搬家了么?”离得最近的金一诺立刻跳起来,开玩笑道。 其他人也跟着站了起来,不过一时都只顾着看阿娇,暂时没去管地上的箱子。 第90章 舍不得 阿娇坐在柔软的沙发上,总有种双腿无处安放的错觉,感觉非常不适应。 大汉朝的习惯还是席地跪坐,并且时时刻刻都要保证仪态足够好看。但坐在沙发上,随时都能整个人陷入其中,要做到这一点实在是太难了。 这让她将大半的注意力都放在了控制自己的身体上,剩下的一小部分,则放在屋子里其他没见过的摆设上面。 最后才是分出来关注其他人的那一丁点。 霍小玉十分热情地去厨房切了果盘出来待客,苏蕙则是坐在阿娇身边,简单地给她介绍一下这边的情况,并且向她推荐自己和十娘精心挑选出来的必读书目。 十娘和金一诺在另一侧陪坐,时不时插一两句话。 隐隐间,阿娇已经成了这一群人的中心。 这一方面是因为她是新人,大家都愿意关照,另一方面,却也是她自带一种端俨的气质,让她站在人群中就自然成为焦点。 毕竟是金尊玉贵地长大,能随意初入宫廷,最终母仪天下的女人,许多东西,已经刻入了她的骨子里,自己或许恍然未觉,但身边的人都能感觉到那种不同。 袁宵虽然没有担心过新人会无法融入的问题,但见她和其他人相处融洽,也很高兴。 简单地寒暄过后,袁宵就打算回家了。 没想到她一站起来,杜十娘和金一诺也跟着道,“那我们也走,正好顺路送你回去。” “你们去哪儿?”袁宵有些糊涂。 -- 第137页 金一诺道,“这里只有两个房间,我和十娘去住酒店。” 她快人快语,自己没有多想,倒是这话很容易让听者有心。 十娘去屋里拿了衣服出来,听见这句话,便朝阿娇笑道,“你别误会,不是因为你来了才走。事实上,我和一诺已经打算要回北京了,只是想着等你来了,见一面再走。要是你愿意跟我们一起去转转,当然更好。” “怎么这么突然?”袁宵闻言忍不住皱眉,情绪忽然低落下来。 虽然一早就知道,大家不可能一直住在这里,等到适应了新的环境,就各有各的前程,但真到了这个时候,还是不免叫人心下惆怅。 何况说这话的又是十娘。她是第一个来的,之后也帮了袁宵很多忙,让她面对种种意外情况,没有手忙脚乱,顺利地走了过来。她聪慧沉稳,在这个出租屋里,是像大家长一样的存在,叫人安心。 而现在,她也要走了。 “不算突然。”十娘道,“早晚要走的,现在阿娇也来了,剩下的事情,都可以放在你高考之后。这边还有若兰看着,我没什么不放心的。一诺家里还有些问题没解决,总不能一直放着。” 事实上,从苏蕙过来之后,十娘就已经开始有意识地淡化自己的存在。而从结果来看,大家都很适应。 “怎么这副表情?”见袁宵还是闷闷不乐的样子,苏蕙忍不住笑着道,“不用想那么多,你马上就高考了,到时候应该也不会留在本市吧?若是能报北京的学校,大家就又能在那边团聚了。” 袁宵一想,也的确是这样。 世界很大,但只要有心,就总能聚在一起的。就算不在一座城市,现在交通这么方便,去另一座城市还不是跟串门似的。 这么一想,便也慢慢放开了,“你说得对,是我钻牛角尖了。” 其实大家挤一挤,或者临时打个地铺什么的,也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并不一定非要去住酒店。 但考虑到阿娇的身份,她们都觉得让她跟别人一起住已经很委屈了,不能连单独的房间都没有。其 实按理说,应该单独给阿娇租一套房子,这样会好些。——反正知道来的是阿娇,她的身份证都已经提前准备好了,不单是她,连卓文君也有。 但她毕竟才刚刚过来,什么都不熟悉,就让她自己住出去,倒显得不欢迎她似的。最后商量的结果,还是决定把主卧室腾出来。 反正十娘和一诺最近经常往外面跑,酒店都住习惯了。 而且住酒店有住酒店的乐趣。 …… 从那边回来的时候还是白天,袁宵的生物钟没调回来,这会儿回到家里,洗漱之后在床上躺了好一会儿,却发现半点睡意都没有,索性爬起来打开习题册开始刷题。 既然决定了要考北京的学校,那就要更加努力了。 不过,比起以前孤零零的一个人,现在袁宵身边还有文君作伴,感觉又是完全不同了。偶尔没有思路或者觉得累了,抬起头来,看到她安安静静坐在自己旁边,就会觉得疲惫一扫而空,又能再刷一套卷子。 卓文君的魂体其实是有力量的,当初能够在千钧一发之际救下袁宵和贵妃,就是动用了这样的力量。只是这太费劲,不能浪费在日常生活中,所以她始终是个阿飘的状态,能看能说,却不能触碰。 所以她当然也不能自己看书翻页,百无聊赖之中,只能跟袁宵一起刷题。 相较而言,她的条件可比苏蕙好多了。毕竟她每天跟着袁宵去上课,老师讲的内容都记下来了。最妙的是高三这一年基本都是在总结旧有的知识,进行系统的复习。所以她虽然以前没有上过课,但囫囵听着,居然也听懂了大半。 剩下的一小半,袁宵翻书的时候顺便跟着看一看,也就明白了。 袁宵并不知道,当她觉得卓文君安安静静坐在那里,什么都没干的时候,对方其实已经把她手边的题目都做得差不多了。真要上考场去考,谁能考得好一些还说不定呢! 这一切都是无意识进行的,卓文君没有深想过自己的行为逻辑。 但今晚,听到众人各自为未来努力的话语,对她多少也造成了一些影响。 譬如现在,她就难得地没有看袁宵在做的题目,而是真的在发呆。 其他人的未来,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她们被袁宵带到这里,接触了这个全新的世界,重新认识自己,认识过去发生的一切。然后,留下或者回去,都由自己来决断。 但卓文君不是。 袁宵好几次开口,明示暗示,希望她也能留在这边,跟大家一起。 对她们这些熟悉了这个世界,在那边又没有太多牵挂的人而言,再重新回到重重束缚之中,再去适应曾经的日子,太难了。 可是卓文君每次都假装没听懂,不表态,或者索性直接转开话题。 并不是不想答应,只是她自己也不知道未来会如何。 这一切起始于自己跟东方朔打的一个赌,但卓文君有一种非常强烈的预感,即便是东方朔本人,或许也没有料到事情会发展到现在这个结果。或许现在,把这本书拿到他面前,他也一样束手无策。 所以即便回到了汉朝,回到了那个有着东方朔的时空,卓文君也没有激动过,更没有表露出希望阿娇帮忙引荐东方朔的意思。 -- 第138页 冥冥之中,她能够感觉到,那没有用。 所以这样的她,是没有未来的,自然也就不能给予任何承诺。 袁宵跟其他人的离别越来越近,跟她又何尝不是?但其他人分别了尚且还有团聚的可能,而她这一段残魂,一旦消失,或许就是永诀了。 在最初被封印,作为一本普通的书辗转流离 时,卓文君曾经想过,或许死亡才是自己唯一的解脱。在漫长的光阴中,魂体内的力量一点点耗尽,陷入沉睡时,她曾经以为,一切终于结束了。 但她没有就此消失,而是再次睁开了眼睛,在另一个无法想象的奇妙世界里。 而现在,她舍不得死了。 只是,就算她有了生的念头,又该向何处去寻这一条生路呢? 房间里的灯亮了一夜,袁宵难得的高效,做完了两套卷子和一套习题。而且对了答案,发现会做的基本都对了,并没有因为粗心大意而扣分。至于不会的,现在临时抱佛脚效果也没多少,不如直接放弃。 把不会的错题誊抄下来,袁宵放下笔,这才意识到房间里似乎安静得有些过分。 转过头,卓文君仍旧坐在她身边,只是整个人神思不属的样子,看起来很不对劲。 “回神了。”袁宵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卓文君眨了眨眼,转头看向她,“怎么了?” “是你怎么了吧。”袁宵站起来关了灯,“你今晚有点太安静了,在想什么呢?” “没什么。”卓文君摇摇头,“你一夜没睡,还要去上课吗?” “又转移话题。”袁宵嘀咕了一句,忍不住打了个呵欠,“这就是高三的现实,熬夜是常态。我之前每天睡满七小时的状态才是不正常的。我们班里好多熬夜到两三点,睡到六七点又起来复习的同学,听说教学楼那边夜里都不熄灯了。” 只要这么想想,袁宵就觉得自己这种姑且可以算是时不时去异世界度个假的状态,说出去估计也会被其他人羡慕死。 果然,快乐都是比较出来的。 第91章 和我想的不一样 陈阿娇最终接受了十娘的邀请,跟她们一起去北京。 需要知道的基础知识,书本上就能看到,更深入的则需要她自己主动去接触了解。 下飞机后,来接她们的是杨玉环的助理。虽然才刚刚出道几个月,但杨玉环现在已经红得发紫,通告据说已经排到了年底,待遇自然也早就提高了不止一个级别。 她参加的那个舞蹈综艺本来并不算主流,却意外的红了,收视率一路攀升。 这样一来,节目组也就有了一些野心。现在节目录制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了,但最后一期总决赛还没有在电视和网络上播放。节目组希望这个收官之战能够再创收视高潮,所以为她们安排了不少宣传工作。 除了这种官方的通告之外,还要接受各种网络娱乐节目、站姐站哥们的采访,再加上公司那边替她接的私活儿,杨玉环每天从睁眼到躺下都不得空,忙到就连化妆的时间都在回答粉丝提问。 她倒是没有抱怨过,一方面是喜欢这种众星拱月,被所有人瞩目的感觉,另一方面,既然入了圈,自然要做到最好。杨玉环出道已经算晚了,自然要抓住每一个机会。 所以她虽然也很想跟十娘她们聚一聚,但实际上却只能派助理过来接人。 助理名叫小朱,是个圆圆脸,笑起来很阳光的姑娘,个子不高,显得十分可爱。一见面,她就动作利落地接过了她们的行李箱,一个人拖着两个箱子,居然半点没有影响前进速度。 “要不还是我们自己来吧。”金一诺看她小胳膊小腿的样子,忍不住道。 小朱朝她一笑,“不用不用,这是我的工作。你们别看我长得矮,其实我吃得多,力气也大。” 到了停车场,像是要验证自己的说法,她十分麻利地将两个箱子拎起来塞进后备箱,动作干脆利落,看起来的确半点都不勉强。 小朱直接开车把人拉到了活动现场,“今天有个品牌方的晚会,是现场直播的形式,请了好多大明星,挺热闹的。环姐现在估计没空,但她交代过了,给你们弄几张票,让你们看看现场。这个活动结束之后,她可以休息两天的时间,剩下的通告要等《翩翩起舞》总决赛之后再安排,她可以陪你们去吃饭。” 几人拿了票,让小朱回去忙,在会场里转了一圈。 这是一个大型购物网站的线下活动,所以来了不少受邀的知名商家,都在会场里准备了展馆。不要说刚刚从大汉过来的阿娇,就是十娘等人,也没能承受住美食的诱惑。 转了一圈出来,不但胃里已经装满了,手里还拎了不少礼品袋和购物袋。 本来还想去吃饭,现在胃里也装不下了,索性直接进场。 说是晚会,但天还没黑就开始了。小朱说得没错,主办方请了不少知名的明星前来,场子很快就热了起来。 见阿娇一直皱着眉,不太舒服的样子,十娘不由凑过去问她,“感觉怎么样?要是觉得不舒服,我们就提前离场,千万别强撑。” 事实上,从上飞机之后,阿娇的脸色就一直微微发白,估计是还不能适应这种种变化。十娘之前本来想请小朱直接送她们去住处,但被阿娇拦住了,不想因为自己而改变她们的行程。 -- 第139页 阿娇摇了摇头,“只是有些不习惯,人太多了。” 人一多,就会吵,再加上背景音乐的声音,闹得人心里怦怦跳。 十娘深以为然地点头,不要说阿娇,就是很多生活在这里、熟知中国有十四亿人口的现代人,见到这样的场面,也会微微有些不适应。 网上说这次活动的人流量每天都有至少十几万,放在她们 的时代,那就是一座城市的人口了,会让人觉得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人也很正常。不过,阿娇既然要在这里生活,早晚都是要习惯的。 好在没过多久,就到杨玉环出场了。 她表演的是自己的代表作《贵妃醉酒》,同样赢得了满堂喝彩声,甚至还有粉丝高声大喊,“杨玉环我爱你!”引得整个场面更加热闹。 阿娇不适地皱了皱眉,转头见周围的人都沉浸在这样的氛围之中,又只能安稳地继续坐着。 她心里有一种很奇异的感觉。 她二十多年来所受的贵女教育告诉她,这种嘈杂混乱的地方,不是她这样身份的人应该来的。即使这在现代应该已经是很普遍的事,但还是有种难以融入之感。 但与此同时,心里又有一种无法言说的兴奋与战栗。 在这里,她不是长公主的女儿,不是太皇太后的外孙女,不是太子妃更不是皇后。 只是陈阿娇。 刘彻说,她就是性子太骄横了,不懂得退步和妥协,要她待在长门宫里好好反思。她用了两三年的时间,在无尽的孤寂冷清之中把自己的性子打磨成了现在这样,以为自己真的变了。 可是这一刻,阿娇才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心底埋藏着如此浓烈的不甘。 她前面的十几年人生恣意横行,没有人告诉她必须要忍耐、要退让、要合乎什么标准。可突然之间,一切都变了。 也许她是错的,但是她并不想改。 一直被苦苦压抑在心底的种种情绪,似乎突然找到了破绽,就要重新迸发而出。 阿娇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身处这样的环境里,即使一时半刻无法融入,但她脸上那种愁苦之色却已经淡了许多。 她们最终并没有等到晚会结束。因为正式结束之后,会有媒体和粉丝在外面蹲守,很难突围。所以要趁着人少的时候走。小朱不知道从哪里摸进来,带着三人绕了半天路,转到了会场后门。 车子已经等在这里了,杨玉环则是在车里。 不过即使如此小心,车子开到路口还是被粉丝拦了下来。这些粉丝都有着丰富的围追阻截经验,考虑到明星们肯定会陆续离场,所以他们也分成几批,蹲守在不同的路口,确保绝对不会错过。 而今晚,这一支小分队显然就是幸运儿。 杨玉环让其他人待在车里,自己下车去跟粉丝们说话。 当然,说是“自己”,但助力,经纪人和保镖却都跟了下去,避免出现什么意外。只是十娘,一诺和阿娇是素人,不方便在这样的场合出现。 “我们贵妃是真的红了啊!”金一诺看着围拢在她身边的十几个人,忍不住感叹道。要是半点伪装都不做的从前门走,估计会有成百上千人围上来吧? “我看她很累了,估计很久没有好好休息过。”十娘道。 阿娇闻言往外看了一眼,只觉得杨玉环面上精神奕奕,看不出半点疲惫。正看着,就见杨玉环张开双臂,跟粉丝们挨个拥抱。 阿娇之前在书里看到说这个时代的人开放很多,之前还不能理解,这会儿见了这样的场面,倒是突然明白了。她看得目瞪口呆,忍不住皱眉问,“当明星都这样吗?” “怎么了?”金一诺跟着看了一眼,不解道,“很正常啊。给粉丝的福利嘛!这些人估计在外面守了一天,也很辛苦的。” 这还不止,满足了粉丝们的心愿之后,杨玉环回到车上,小朱却是带着这些粉丝去了不远处的奶茶店,一人请了一杯奶茶,这才回来。 不过车一开,阿娇就意识到杨玉环是真的累了。 她靠在车后座上,几乎是瞬间就入睡了。偶尔道路不平,车辆晃动,人也会跟着晃一下,陡然惊醒过来。但要不了几秒钟,又会睡过去。 阿娇犹豫着是否要伸出援助之手时,那边小朱也已经发现了这个情况,身为助理的她有着非常丰富的经验,立刻取出车厢里常备的枕头在座位上放好,扶着杨玉环躺了下来。 这个样子,当然不可能去吃饭了,所以直接回了杨玉环的住处。 房子是公司安排的,但只有杨玉环一个人住,地方非常宽敞,是顶层的复式结构,除了公共区域,楼上楼下一共四个房间。三位客人的房间被安排在楼下,小朱先把杨玉环送上楼,又下楼来安置好她们,然后才自己打车回家。 所以直到第二天早上,阿娇才算正式跟杨玉环打了照面。 当时十娘和金一诺已经出门了,她们回来的消息金家那边已经知道了,家里老人亲自打电话叫她们回去吃饭,当然不能拒绝。因为今天杨玉环没有工作,所以小朱也没有过来,屋子里只有她们两个人。 因为是在别人家里,所以阿娇没有贸然去动别的东西,只从自己的行李里取了一本书,坐在沙发上翻看。 习惯使然,就算知道坐在沙发上可以随意摆出各种姿势,也不会有婢女来纠正自己,但躺着休息还好,看书的时候阿娇还是习惯正襟危坐,腰背挺得笔直,保留着她作为皇室贵女的完美仪态。 -- 第140页 杨玉环从楼上下来,看见她,就慢慢踱步走到了她面前,语气戏谑地笑道,“皇后娘娘跟我想的不太一样。” 阿娇一愣,抬起头来,就正对上了杨玉环那双含笑的眸子。 她的态度随意而自然,带着一点漫不经心和……轻佻。 阿娇轻轻皱了皱眉,合拢手上的书,抬眼看着她,语气平静地道,“贵妃娘娘和我想的也不太一样。” 第92章 身份 因为出门旅行的缘故,阿娇换下了广袖飘摇的古装,穿上了贴身的西服。 但毕竟还不习惯这种衣物,更不习惯让肢体裸露在外,所以即便天气已经渐渐转热,她还是一身长袖长裤,衣服穿得板板整整,双膝并拢、脊背挺直地坐在那里,像是一项精美的艺术品。 而因为今天没有工作,是在家里,可以放松一些的缘故,杨玉环自己则只穿了一条睡裙。 裙子的v字领开得很大,顺着那线条往下,胸前的波涛汹涌已然呼之欲出,而下摆则只到大腿处,露出一双又白又长又直的腿来。头发没梳,脚上随意地趿拉着草编的拖鞋,整个人歪歪扭扭,站没站相,看起来轻浮极了。 四目相对,两人都各自在心里皱了皱眉。 啧。 还是杨玉环先想起自己的身份是此间主人,收回了视线,一边往厨房走一边问,“早餐想吃什么?” 不过没等阿娇思考出问题的答案,她就已经兀自做出了解答,“哦,我忘了,冰箱里只有面包片和火腿,皇后娘娘能吃得惯吗?” 阿娇其实并不饿,虽然不方便动房子里的东西,但昨天她们在会场买了不少零食,足够果腹。 但杨玉环将三明治递到手边时,她还是伸手取了一个,一副理所当然被人伺候的样子。 这是杨玉环最讨厌的模样。 她就坐在那里,没有流露出半分盛气凌人,甚至看起来还很好相处的样子。但你在她面前,就是会理所当然地产生一种“我比她低了一等”的感觉。 那种由出身和教养带来的,高高在上的,就让你诚惶诚恐地反省自己。 最可恨的是这还是被动技能,她本人或许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种优越感的存在。 杨玉环已经很久没有从其他人身上感受过这种无形的压力了。对于这个新成员,她没有任何意见,但也实在喜欢不起来。 正好阿娇与她有同感。原本昨晚看了杨玉环的表演,她心里对对方是有一点好感的。但真正与这个人接触之后,反倒有些失望,觉得她不是自己想象中的那样子。 于是吃过早餐之后,两人非常默契地一个上楼,一个看书,没有任何交流。 午餐是让助理小朱送来的,有外人在,气氛反而融洽了不少,彼此都收敛起身上的刺,看起来倒也和乐融融。 晚餐时,连经纪人蒋宏也来了,不但带来了两瓶上好的酒,还从五星饭店打包了一桌子的好菜,说是要庆祝一下。 今晚就是《翩翩起舞》最后一期播出,从现在的风向来看,收视率上涨是肯定的,能不能破2就要看运气了。但不管怎么说,都是个值得庆祝的夜晚。 “公司那边本来打算给你搞个庆功宴,但太高调了也不好。”蒋宏对杨玉环道,“再说,明晚节目组肯定也有庆功宴,咱们就不搞那些虚的了。” 他说着掏出一串钥匙,扔给杨玉环,“你的表现公司都看在眼里,这是给你奖励,希望你再接再厉。” 杨玉环接过来,随手放在了茶几上。她还没考过驾照,就算有了车也不是自己开。至于自己的人气和公司的看重,在杨玉环看来理所当然。 “还有个事。”蒋宏坐直了身体,脸色也严肃起来,“过两天有个饭局,你得去一趟。放心,没别的,我跟你一起去,咱们坐坐喝两杯酒就走。” “是为了《长恨歌》?”杨玉环问。她虽然是以舞蹈演员的身份出道,但是这条路毕竟太窄了,还是要往横向发展。而影视作品就是一条很好的出路。 之前蒋宏也透露过,公司 正在给她接洽一个剧本,就是《长恨歌》。 大导演,大投资,大制作,黄金班底,豪华阵容,如果真的能争取到这个资源,她就算是真的稳了。 杨玉环不在意其他的,但这个剧本她确实很想演,也相信没有人比自己更能演好杨贵妃。 但光有信心没用,圈子里的资源分配,有一套自己的规矩。杨玉环一个新人,就算现在再红,对大多数人而言也只是泡沫。想要一步登天拿到这样的资源,其中的弯弯道道就太多了。 大部分事情公司那边可以代劳,不需要她操心,但总有些场合需要自己出面。眼下这个就,制片人,导演和投资方都约齐了,只是需要她去露个面而已。 圈子里各种酒局饭局多如牛毛,而其中隐藏着的诡秘,杨玉环就算才入圈不久,也有所耳闻。 但既然是正常的商业应酬,而且蒋宏也会一起去,那至少没那么多乌七八糟的事情,所以杨玉环很爽快地点了头,“安排好了通知我。” 两人几句话将这件事定了下来,话题又转到了其他方向。 阿娇在一边听着,总觉得其中还有什么自己所不了解的东西。她想了一会儿,拿起手机,输入了“娱乐圈饭局”几个字,搜索。 -- 第141页 检索出来的答案令人瞠目结舌,但又似乎早在意料之中。原来“女星饭局”早就已经是圈中司空见惯的存在。组织者靠人脉请来有兴趣投资娱乐圈的富豪,能够组得起剧组的制片人导演之类,再以此为筹码,让女星们打扮得花枝招展地陪吃陪喝陪玩甚至陪睡,以此交换资源。 果然,即便两千多年过去,倡优的身份似乎得到了极大的提高,看起来光辉熠熠,风光无限,能够被无数人追捧和喜欢,但在某些人眼中,只怕还是能够随意戏弄的“玩意儿”。 虽然杨玉环要去参加的这个饭局,听起来很正常,而且经纪人也会随行,但她查到的案例里,也不乏经纪人跟那边串联好,故意把艺人送上门去的可能。 陈阿娇看看一脸平静,似乎这根本不是什么大事的杨玉环,一股无名之火突然从心底蹿了上来。 她丢开手机,心想当事人都不着急,自己又何必在意? 虽然蒋宏带了一桌子的菜过来,但是他自己,小朱和杨玉环这会儿都没什么胃口。哪怕结果早就已经在录制的时候知晓,这个时候,还是免不了有些紧张。 只有陈阿娇事不关己,坦然地坐在位置上,享用了一餐美食。 直到阿娇吃完饭了,节目才开始。 蒋宏虽然是来陪杨玉环看节目播出的,但实际上整个过程中,他的手机一直在响个不停,电话一个接着一个,根本连看一眼屏幕的时间都没有。小朱则是紧握着手机,盯着野榜数据,不停地刷新,汇报新的数据。 杨玉环自己参加了现场录制,这节目也没有任何新鲜感,而且需要应付的电话也不少。 到最后,认真看节目的,也只有阿娇一个人。 收视率在杨玉环表演时达到了巅峰,小朱几乎是从沙发上跳起来,毫无形象地大喊,“破了破了!破2了!!” 蒋宏也刚好挂了一个电话,闻言快步走了过来,“我带了香槟,现在就开!” 漂亮的酒液被注入杯子里,连安静看节目的阿娇也被塞了一杯。这种酒的味道,也是她以前才从来没有尝试过的。阿娇抿了一口,并不讨厌,有种十分特别的风味,入口难忘。 莫名地,她也觉得这第一次品尝到的酒,很适合当下这个场合。 两瓶酒喝完,节目也已经结束了。最后的冠军毫无疑问是杨玉环的,而收视率也比她们想的更高一些。 蒋宏的电话仍旧在响个不停,而作为经纪人他又不能像杨玉环那样干脆地关机了事,再加上精神振奋也歇不下来,最后还是揪着小朱去公司加班了。 两人一走,整栋房子似乎立刻就变得空旷起来。再加上杯盘狼藉的餐桌和凌乱的客厅,有种热闹之后的孤寂感。 杨玉环哼着歌,旋转着舞步走过来,手里还端着最后一口香槟。 也许是因为今晚的酒太醉人,也许是因为成功就在眼前,让人开心。她已经忘记了自己心里对阿娇的那一点芥蒂,旋转着到了她面前,笑着问,“看完了我的节目,皇后娘娘有什么感想?” 她一只手托着腮靠在茶几上,脸上是中酒后的酡红,眼神迷离地盯着阿娇,将“我的”两个字咬得特别重。 阿娇不知怎么,忽然想到她过几天要去参加的那个饭局。到时候免不了也会被人灌酒,醉成现在这个样子吧?这么想着,不由微微皱眉,伸手去扶她,“你还清醒吗?还记得自己是谁?” “当然记得啊,我是贵妃娘娘……”杨玉环笑着呢喃,声音又软又柔,仿佛能滴出水来。 “原来你还记得!”阿娇立刻将自己的手抽了回来,冷着脸站起身,居高临下地看着杨玉环道,“实在没想到,贵妃娘娘竟那么放得下身段。以歌舞娱人而沾沾自喜,你这是在自贬身份!” 杨玉环微微一怔,醉得有些糊涂的脑子一时反应不过来,就那么睁大眼睛看着阿娇。 对上她的视线,阿娇仿佛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飞快地别开眼。 这不是她想说的。 第93章 八字不合 谢天谢地,第二天,消失一整天的杜十娘和金一诺就回来了。 不用再独自面对杨玉环,也让陈阿娇松了一口气。 昨晚她说的那句话,实在有些口不择言,而且也完全不是她想表达的意思,但要阿娇道歉,她又说不出口。如果还是只有她们两人,肯定会很尴尬。 早餐吃到一半,杨玉环起身去接电话,杜十娘才转向阿娇,问道,“这两天跟玉环相处,感觉怎么样?” “一塌糊涂。”阿娇咬了一口炸得酥脆的面圈,皱眉答道。 见十娘听了自己的话,忍不住笑出声,看着自己的视线也饱含深意的样子,她忍不住疑惑,“怎么了?” “没事,只是你和贵妃还挺有默契的。”金一诺在一旁解释道,“刚才十娘也这么问她了,她说你们八字不合。” “又不是结婚,合什么八字?”阿娇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但她也不得不承认,杨玉环这个词用得非常贴切。明明跟其他人在一起的时候都很正常,但一旦只有两个人在场,气氛一定会变得剑拔弩张,一触即发。 除了天生不合,似乎也没其他更好的解释。 这么想着,她压低声音问十娘,“你们那边的情况怎么样?” “算是一切顺利。”十娘想了想,回答。 -- 第142页 当然,这个顺利是她自己理解的。 话说,当初金家放心让金一诺在外面,也是因为知道她是来找杜十娘,想着两个女孩子或许更有话说,也不用担心她被人骗财骗色。结果,一转头金一诺主动把人带回家,说这就是她选定了要共度一生的人。 当时的场面之混乱,简直难以言表。 但是在金一诺铁了心的情况下,长辈们也拗不过她,就算再不满意也只能接受了。但这个接受并不代表就敞开怀抱欢迎杜十娘,而是先默认她会是金一诺伴侣这个大前提,然后在这个前提下对她进行考察。 毕竟长辈们一方面担心她是否居心叵测图谋不轨,并非真心实意喜爱金一诺,另一方面又要担心她会不会烂泥扶不上墙根本承担不起金一诺该承担的家业和责任。 除非杜十娘能让他们满意,否则他们绝不会真正接受她。 十娘对此十分理解,哪个毛脚女婿上门的时候没被刁难过呢?想把人家如珠如宝捧着长大的姑娘拐走,总要经过这么一遭的。 再说,家大业大,自然也就难免会有不同的声音。 金家和林家嫡系人口不蕃,关系也很简单,倒也算和和美美,但旁支就不同了。 金一诺是个女孩,原本金家这边就很不赞同让她来接手公司。但毕竟是新时代了,男女平等,他们也没办法。可谁叫金一诺自己是个扶不起的阿斗呢?她自己没有能力,也就给了旁人可趁之机。 在嫡系这边琢磨着给她招个上门女婿的时候,旁支正谋划着要将自家有出息的孩子送进公司里头去。 如何把这些问题压下去,如何掌控公司的话语权,如何避免这些人在公司里搅风搅雨……这些问题,是金一诺必须要面对的,也就是杜十娘必须要面对的。 杜十娘接到的第一个考验,是在半年内让一百万的起始资金翻番。 而现在,半年没到,她的目标已经提前达成了。这次回去,自然在那边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接下来,第二项考验,金家会安排她进公司,在底层各个职位进行轮转,了解公司的每一环如何运作。如果这一关也通过,下面就该让她独立负责项目了。所以杜十娘估计,某些人准备已久的招数也该一一使出来了。 不过这些她心里都有数,也算不上什么难题。至少这次回去,长辈们见到自己,没有再冷着脸了,这就很顺利。 “这么说,你和一诺要开始上班了?”阿娇听完她简单的解释,若有所思道。 金一诺忍不住在旁边长长叹了一口气,有气无力地抗议,“不想上班,不想工作。” 但她也知道,家人们肯接受十娘,是出于对自己的宠爱。可是想要他们真正接受这一点,还是要看以后的表现。这个时候,她当然不能给十娘拖后腿。 “那我跟你们一起走。”阿娇说,“你们忙你们的,不用管我,我想自己在城里转一转,晚上可以住酒店。——总在这里打扰也不合适。” 说完之后,她才注意到最后一句简直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 虽然十娘没说什么,点头答应了,还承诺待会儿由她向杨玉环提出此事。但阿娇心里还是有些气闷。一到这件事情上,她的应对总是大失水准。 等杨玉环回来,十娘就提起了这件事。 杨玉环闻言,握着筷子的手微微一顿。她是公众人物,现在又正当红,被狗仔蹲守是难免的。虽然都是女孩,被拍到也没什么,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刚才在电话里,经纪人也交代过这件事,暂住一两天没关系,但她家里最好不要长期有人在。 虽然知道十娘此时开口只是个巧合,但杨玉环还是有些在意。 她放下筷子,先看了一眼坐在十娘旁边的阿娇,才笑道,“也好,我明天之后估计又要开始忙了,连回来睡觉的时间都未必有,把客人独自留在这里也不像话,只是实在怠慢你们了。” “这么说就太生分了,要说地主之谊,应该是我接待你们所有人才对。”金一诺连忙说。 十娘也道,“以后都在北京,见面的日子还长。” 杨玉环又看了阿娇一眼,笑着点头应了。 中午时小朱来了一趟,带着三个工作人员,搬了好几个大箱子过来,放在客厅里。 “这一箱是粉丝来信。”小朱在一边介绍,“还有附送礼物的,东西太多了没法搬,估计你也用不上,所以暂时放在公司那边了。回头看看怎么处理吧。信呢,你抽空看几封,最好是挑一些比较有意义的在微博上发一下,跟粉丝互动。” “这一箱是一些资料啊,书什么的。你不是要演《长恨歌》吗?总要做点功课,我给你找了一些相关的。另外还有导演之前的作品,你可以看看他的风格什么的,回头去了饭局上也有话聊。” “剩下的都是品牌方送的样品,你接了代言,就得把身边吃的喝的用的都换上,回头再拍一些照片发微博,配合品牌方的宣传。” “对了,还有两箱荔枝。这不正好到吃荔枝的季节了,你之前那个微博五百万粉的福利一直没发,蒋哥的意思是让你做个直播,顺便吃给粉丝看。” 小朱左右看看,确定都介绍完了,这才合上手中的小本本,“就是这些了,对了,晚上节目组的庆功宴别忘了,三点我们就得出发去做造型,到那边应该刚好。” -- 第143页 这噼里啪啦的一大串内容,亏得她能条理分明地处理好。金一诺在一边看了,忍不住感慨,“这年头,明星不好当,明星助理也不好当啊!” 不过小朱是很有工作经验的助理,可能过个一两年,等杨玉环这边稳定下来之后,她就可以转职经纪人,自己带艺人了。 “那就……择日不如撞日,现在开始直播吧。”杨玉环站起来看了看,拍板道。 她说完,直接掏出手机发了一条直播预告的微博,然后就兀自打开了直播间。 小朱的尔康手才 伸出去,话都没来得及出口,就已经看到了直播间的页面,不由绝望抹泪,“姐,我叫你姐!你这样一声招呼都不打就开直播,会把服务器挤瘫痪的!就算不瘫痪也会卡成t!咱得先跟直播平台这边沟通啊!” 说话间,已经有不少人涌入了直播间,弹幕上顿时热闹起来。 “开都开了,继续吧。”杨玉环不在意地试了一下,确定并不卡,便将手机固定起来,对着镜头道,“今天给大家直播开箱。” 小朱见状,只能闭麦了。 十娘等人更是都退到了镜头照不到的地方,以免影响直播效果。 杨玉环拿了一把裁纸刀,先开了小朱说有资料的那个箱子。 《长恨歌》这个资源,八成应该是能拿下了,这个时候露一点风声不要紧,还可以立一个敬业的人设。就算之后黄了,没吃下这块饼,也可以说是因为自己外号“贵妃”,所以对这段历史很感兴趣,才会去研究。反正进可攻退可守。 之后,她才拆开那箱粉丝来信,“经纪人说公司每天都能收到很多信件,但是因为我工作太忙了,没有时间全部看完,所以今天会在直播里抽几封出来读一下。” 弹幕顿时热闹起来。这年头,还会用纸笔写信的人已经很少了,肯费这样的功夫,足以说明对她的喜爱。 而这些人,很有可能就在弹幕的观众之中。 知道自己的心意是被爱豆重视着的,怎么可能不高兴? 虽说自己写的东西被当众读出来会有种公开处刑一般的羞耻感,但如果是爱豆来念的话,那就完全没有问题! 对于这种心理,有一条弹幕可以说是将之概括得十分精辟了。 ——啊啊啊爱豆读我写的信!四舍五入就是爱豆看了我写她的情书,并且同意跟我交往了!【不接受反驳 因为反响太过热烈,从杨玉环读信开始,网络就开始卡了。估计是得知消息赶来的粉丝太多,直播平台的服务器终于受不了,被挤崩溃了。 好在这个时候,平台那边也反应过来,紧急开始修复服务器,网络很快又再次恢复了顺畅。 这个时候,杨玉环已经开始拆最后一个箱子了,但弹幕上全都是爆哭求继续读信的,她只能承诺道,“以后会定期开展读信的活动,今天就先到这里吧。因为接下来的这个环节非常重要。” 她的表情十分严肃,粉丝们也很期待,结果箱子拆开,全都是品牌方送的各种东西,顿时都笑翻了。 ——金主爸爸交代的事最重要,没毛病。 ——这个广告也太硬了吧,不就是带货吗?买买买! ——小姐姐同款已get√ 广告虽硬,但看起来效果还不错。最后,杨玉环还没忘记遵照金主爸爸的吩咐,直播吃了几颗荔枝。 ——我,我是姐姐手里的那颗荔枝! ——啊啊啊这个笑容我可以!终于理解什么叫“一骑红尘妃子笑”了! ——23333话说这个代言该不会就是因为大名杨玉环外号贵妃,所以才拿下的吧? ——难道不是因为我姐姐没有减肥的需要,所以敢接这种糖分高得可怕的产品的代言吗【笑哭 ——某宝已下单。 ——以前的“妃子笑”是不是杨贵妃吃的那种不知道,不过从今天起,“妃子笑”就是被贵妃夸过味道很好的荔枝了! ——啊啊啊啊我买爆!! ——嘿嘿嘿,我不会告诉你们我正在吃贵妃同款妃子笑的。 …… 直播结束,杨玉环关上手机,又剥 了一颗荔枝,慢条斯理地吃完了,然后评价道,“其实现在吃得多了,也就不觉得这东西有多稀罕了。不过我还是很喜欢吃荔枝的,毕竟是代言人福利,不要钱的,吃起来就很甜。” 金一诺被她逗笑了,“你还缺买荔枝的那点钱吗?” “当然缺啊。”杨玉环一手托腮,深沉地叹了一口气,“毕竟我是要养家糊口的人,比不上你们……”她在这里微微停顿,视线转到阿娇身上,意有所指地道,“家大业大。” 第94章 迁怒 阿娇轻轻吸了一口气。 别人或许会觉得她是在调侃金一诺的出身,只有她知道,杨玉环这是在还她昨晚的那一句“放得下身段”。 是在嘲讽她从大汉带了那么多东西过来,所以不必为生计发愁。 果真是半点委屈都不肯受。 听说她做贵妃的时候,还曾经因为些许小事与皇帝置气,最终被送出宫去。只是皇帝早已习惯了她的陪伴,离了她吃不下睡不好,没过多久又把人召回去了。自那之后,便是盛宠已极,自然更不会让她受半点委屈了。 大概也只有那样的环境,才养得出这么骄纵的人。 -- 第144页 对于这一点,阿娇不是不羡慕的。 李隆基和刘彻,一生经历颇有相似之处,幼时都经历过几场夺嫡之争,少年登极,励精图治,晚年却又变得昏聩,在后宫和储位的事情上,更是恣意妄为,给朝堂留下不少烂摊子。 不同的是,杨玉环得到了李隆基毫无保留的宠爱,而她只得到了一个虚有其名的后位……且只有十年。 偏偏在刘彻身边,也有个与杨玉环像极了的女人。 卫子夫。 她得到了刘彻毫无保留的爱,甚至阿娇自己心里也揣测过,当初刘彻执意废后,究竟有几分是因为自己在宫中行巫蛊之事,又有几分是为了将后位腾出来,留给他心爱的女人? 从宠妃而一跃为皇后,这是杨玉环都未曾得到的殊荣。 史书上只会写她骄横、妒忌,却没人记得,仅仅在她成为皇后的第二年,卫子夫就入宫承宠,夺走了刘彻所有的注意力。 是,在那之前,他身边没有别的女人。但这是因为对她的爱重吗?不,这只是对长公主,对堂邑侯府的这个他强大助力表示诚意的方式。 那时祖母还在,一心属意梁王叔继位,甚至还为此与皇帝舅舅有过争执。如果没有她嫁给刘彻,如果不是父亲和母亲一直站在她这一边,刘彻最终不会那样轻易登上皇位。 只是现在想来,能够轻易左右君王废立的力量,又怎么可能见容于年轻的帝王? 刘彻登位的第一件事,就是斩掉窦氏在朝中所有的力量,将权力紧紧抓在自己手中。也是自那之后,她就再也没有得到过他的关注了,甚至如果不是宫中还有种种大典,她这个皇后都难得见他一面。 在“独得宠爱”的那几年里,她始终没有怀上过孩子。刘彻也总是安慰她,他们年纪还小,可以再等几年,不着急。 然而现在想来,或许从一开始,他就根本不想要一个由她生出来的孩子。 而无子,最终又成了她身上最大的罪名,也是她骄横妒忌的有力证据,让她千百年后仍旧背着这样的罪名。 可是天地良心,她将一颗心捧给刘彻,在他面前又如何能骄纵? 一开始,她甚至都不敢恨他,只迁怒于盛宠之中的卫子夫,以为是这个女人夺走了他。是后来,在孤寂无垠的冷宫,她才渐渐想明白,就算卫子夫有心,若刘彻没有动摇,她又如何能得逞呢? 只是终究还是看不惯。 这种厌憎不喜深埋在她心中,直到遇到杨玉环,才爆发出来。 想到这里,阿娇不由心下惭愧,其实最开始,她对杨玉环的印象很好,甚至隐隐羡慕她能那样肆无忌惮,不像她,即使已经离开了那个世界,自幼所学的一切仍旧烙印在骨子里,无法变通。 可是后来见她行事轻浮,又为了一部戏自贬身段,无端地就厌烦了起来。 其实只是迁怒。因为卫子夫就是那样一个能降下身段的女子。 她出身低微,原本只是平阳公主家中的讴者,倡优之流。但也正因为这样,她才总能够在适当的时候低头。阿娇看过几次她跟刘彻相处的情景,的确是与自己截然不同的温柔娇羞。 想到这里,阿娇心下若有明悟。 也许刘彻喜欢的,就是那种温柔恭顺的样子呢? 阿娇自己是长公主的女儿,依例本来该封翁主,只是后来定下与刘彻的婚事,这才免了。但她在宫中始终地位超然,窦太后和景帝都对她宠爱非常,不要说宫里的公主们,就是太子刘荣,在她面前也要客套三分。 说来,母亲一开始是想让自己嫁给刘荣的。可惜栗姬不肯向她低头,反而被抓住过错废去,刘荣也失了太子之位。而后正是在母亲的帮助下,刘彻才被立为太子。 因为这个,刘彻面对她的时候,总是格外忍让纵容。她那时以为是出于爱,其实只是因为敬畏,所以把她高高低捧起来。 她自以为在刘彻面前已经表现得十分卑微,也许看在刘彻眼中,并非如此呢? 骄纵二字,或许自己得来不冤。 可惜她竟然直到今日才彻底明了。这样想着,阿娇不由苦笑,到现在自己其实也没有半点长进。她与刘彻之间注定只会有这样一个结果,这是因为她的出身,就算没有卫子夫,也会有别的什么人。 看看后来的历史,卫子夫当上皇后,盛宠多年,儿子也被立为太子,又如何?后来还不是有了李夫人,钩弋夫人,许多数不出名字的女人,一个接着一个…… 仔细想想,这些女人大都是鲜花般娇艳的品格,可见刘彻数十年如一日审美统一。 这也可见,她其实并没有错。 皇后就是皇后,与嫔妃终究是不同的,她学过的“礼”,没教她对丈夫弯下脊梁。 卫子夫做了皇后,便渐渐脱去了原本那种娇柔之态,所以不复宠爱;杨玉环终身都只是贵妃,却反而独得宠爱,若不是时势变了,也许她会有个截然不同的结局。 而她,做不成卫子夫,也做不成杨玉环,只能是陈阿娇。 命运早有分定,每个人都在自己应该在的位置。惟其如此,她对杨玉环的迁怒,才显得万分可笑,终究不过是因为……放不下。 杨玉环的性格太像她了,又恰好成为了她最羡慕的那种存在,以致阿娇心中不由自主地关注她,但又因为彼此立场不同而本能地排斥她,最后就变成了那种矛盾的针锋相对。 -- 第145页 也许反过来,杨玉环对她的感觉,也差不多如此罢? 并不想伤害对方,伤人的话却脱口而出,而听了对方伤人的话,也必然要还以颜色。 直到收拾完东西,准备告辞离开时,阿娇才将自己心里的想法完全理清。她转过头,看向送她们出门的杨玉环,忽然觉得道歉的话也没有那么难出口了,“我昨晚一时糊涂、口不择言,还请不要放在心上。” 杨玉环微微一愣,没想到她会突然服软。阿娇已经朝她一笑,转身进了电梯。 据说两个人如果太相似,不能成为知己,就该是一生之敌。她和杨玉环恐怕已经做不成朋友,但既然有缘跨越不同时空来到这里,又何必再彼此敌对? 自己看不惯的那些地方,其实恰恰是她为了适应如今的生活而做出的妥协与改变,是她能低头的地方。 阿娇虽然现在还做不到,却也不可因此鄙薄于她。 杨玉环站在门口,眼看着电梯走到一楼停下,才陡然回过神来,丢下一句“莫名其妙”,用力关上了房门。 …… 阿娇是从金一诺口中得知,杨玉环已经拿下了 《长恨歌》这个本子,这消息并不令人意外,毕竟身为圈中人,杨玉环比她更熟知并能利用各种规则与潜规则。 十娘和金一诺很快进了金家的公司,变得忙碌起来。 阿娇也很快适应了大城市的节奏,她每天背着包,拿着地图,自己将城里的各个景点转了个遍。去十三陵的时候,心情还颇为复杂。历代帝王精心修缮数十年的陵寝都被发掘出来,成为人人都可以买票参观的景点,若他们自己能知晓,会是什么感受? 阿娇自己的墓,据说已不可考,疑似与皇祖母和母亲一同随葬霸陵。 刘彻的墓倒是还好好的。 她和卫子夫都并未随葬,倒是李夫人的墓被迁了过来,不知是否还合他的心意? 也许有机会可以去看看。 对阿娇而言,这段时间过得相当悠闲,但对袁宵来说,却是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幸好,再怎么难熬也只有这一段时间了。 六月,高考。 也幸亏现代交通十分方便,为了她考试的事,在外面的人都赶回来了,就连还在揣摩剧本并在公司参与各种训练的杨玉环也不例外。一行人齐聚出租屋里,倒是难得的热闹。 袁宵在家里一向是被放养,就算是高考,老爸老妈也没有关店回来陪她的意识。反正考试就在原本的学校,在他们看来跟寻常的考试没什么分别,最多是规模大一点,考场管理严格一点。 倒是方便了十娘等人过来接送。 这么一群风姿各异,又都容貌出众的女子走在一起,毫无疑问是非常惹人注目的。虽然周围的家长们都在忧心自家孩子,却还是忍不住频频往这边看,胆子大的还会走过来搭话,不过基本都会被特意跟着杨玉环回来的小朱给拦住。 第一场考试很快开始。 袁宵以为自己已经做好了准备,但拿到试卷的那一刻,还是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在密封线内写下自己的名字时,手都是发抖的。 但她想想等在考场外的众人,又抬头看了看被放在讲桌上的那本《三刻拍案惊奇》,心便慢慢静下来了。 稳住,别慌,她在心里安慰自己,那多大阵仗你都闯过来了,还怕区区高考? 第95章 千山万水 眼前的光线忽然一暗,阿娇转头,便见杨玉环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了她身边。 她身量比自己略丰润些,正好严严实实挡住了照过来的阳光。 阿娇心里有些惊讶。她还以为那一天之后,两人就大路朝天各走半边,没想到杨玉环会来找自己。 再抬头去看其他人,而后心下不由了然。却原来是各自有伴,正好凑了两对有情人,不好打扰。估计是不想站在那边显得像个电灯泡,更不好孤零零站着显得没人缘,只能找自己说话了。 她心底的芥蒂已经去了,也觉得此时能有个人说说话不错。 可惜对方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正正戳在了阿娇的痛处上,“等袁宵考完试,有三个月的假期,到时候就能从容处理皇后娘娘那边的事了。却不知皇后十分已经做好了回去的准备?” 看来,冰释前嫌只是她一人的决定而已,对方并未接收到自己休战的诚意。 当然,接到了也可以置之不理。 杨玉环是这种人吗?太是了。别人的道歉,她未必都要尽数接受,端看自己的心情如何罢了。 因为,很巧,阿娇也是如此。 不过,想休战也只是因为觉得两人无冤无仇,并不代表阿娇怕了她。 “贵妃娘娘怎么这样着急?考试这样辛苦,我虽然从前没看见,但袁姑娘这一年来又要复习考试,又要忙着我们的事,想必已经是心力交瘁。此时完结了考试,正好修整一番,又怎可立刻就叫她为我的事继续奔波?”她含笑反问。 杨玉环脸上的笑意一顿,很快又恢复如常,“只是觉得早解决了,也好早安心。就算假期有什么计划,也好从容安排,免得中途还要被打断。” “再说。”她微微弯唇,想起住在书里的卓文君,“你怎么知道袁宵不想尽快回去?” 见阿娇要反驳,她立刻抢先道,“这不单是为了皇后娘娘,也是为了卓文君姐姐。我们能在外面自在逍遥,说来还是托了她的福,总能一直让她待在书里。” -- 第146页 这下轮到阿娇无法反驳了。 若是她自己,大可用不必着急来推脱,但是涉及到另一个人就不同了。 再说,别人不知道,可她很清楚,她去北京之前,袁宵就偷偷背着众人找过她,说是想要借着这次回去的机会,一并解决了卓文君的问题,届时或许要请她代为引荐东方朔。 其实她这个念头,众人都有,所以都已经看出来了。就是袁宵千方百计想瞒的卓文君,估计也猜到了七八分。 只是她不说,众人便也假作不知。 见她被自己说住了,杨玉环这才解了气,笑吟吟地换了另一个话题,“不知贵妃娘娘考虑了这么久,可想过解决了那边的事,回来之后该如何立足谋生?” “这个就不劳贵妃娘娘操心了。我已经有些想法,还在斟酌之中。”阿娇微笑道。 一脸不想多谈的样子。 杨玉环微微蹙眉,很快展颜道,“如果有需要,请一定来找我。” …… 那两人说话间,眼睛里只有对方,却没发现,前面那两对已经凑到一起去了。 “让她们这么针锋相对没问题么?”霍小玉有些担忧地问。 虽然她们都才从北京回来不久,但是所有人都已经发现了二人关系僵硬。原本还打算等袁宵考完试就出手调停,现在看来,又觉得似乎没有那么糟糕。 苏蕙笑了起来,揉了揉她的脑袋,“你不懂,这样才好。” “不打不相识嘛!”金一诺对此倒是很懂,“小玉你要 知道,情侣之中,有一种类型叫做欢喜冤家,就是一见面就吵吵闹闹。还有一种叫相爱相杀,就是一见面就彼此敌对。” “……”作为一个标准的恋爱脑,自认为对情之一字知之甚深的霍小玉茫然地睁着眼睛,觉得自己需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 “不错,成语词汇很丰富。”杜十娘先夸了金一诺一句,才朝霍小玉笑了笑,示意她看那两人的相处,替金一诺解释道,“你不觉得,她们碰了面,都跟以前不不太一样了么?” 霍小玉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去,便见那两人现在的表情都鲜活了许多。 她微微一怔,就明白过来了。 阿娇就不说了,她刚来的时候是什么神色,大家都见过。眉宇间总有种挥之不去的轻愁,若不是一身气度高华,跟历史上那个骄纵善妒的皇后着实没有半点相似。 虽然她们都能理解,她被废冷宫,必然不比从前,但心下也还是不免担忧。 而现在,她眉眼含笑,似乎已经没有那种愁郁之色了。想通了多少且不提,但至少已经慢慢从过去里走出来。 杨玉环看起来张扬烈性,是所有人中第一个找准未来方向的,看起来也对那个世界毫无留恋。但是对比那个“姊妹弟兄皆列土,可怜光彩生门户,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的贵妃,又不同了。 但在阿娇面前,她倒是恢复了几分极盛时的光彩。 不管她的初衷是帮助阿娇,还是真的看不惯她,至少目前看来,两个人凑在一起的这种化学变化,并非坏事。 按理说,都不是小孩子了,这两人还能一见面就不对盘,也只能用“缘分”来解释了。 虽然她们很想像大部分家长那样待在外面等待,但太阳越来越高,天气越来越热,校门口这篇绿荫也挡不住扑面而来的热意。最终,不耐热的杨玉环决定暂时跟阿娇休战,转移到车里继续。 而六月的天气捉摸不定,她们才在车子里等了没一会儿,外面就淅沥沥地下起雨来了。 “运动会和高考就会下雨,果然是定例。”金一诺看着外面没多久就走得差不多的人,忍不住感叹道。 她以前只以为这是自己的经历,后来上了大学,见着天南海北的同学,才知道是大部分人共同的经历。这是一种至今无法可解的玄学,十分奇妙。 好在监考老师很体贴,看见下雨就立刻关上了窗,袁宵几乎没有受到影响,倒是在淅沥淅沥的雨声中来了灵感,写了一篇洋洋洒洒的抒情作文,交卷时竟还有几分意犹未尽。 开场顺利,之后的考试也没有遇到太大的问题,连雨都没有再下。 顺利考完最后一科,出门的时候袁宵觉得自己的身体都轻了三斤,恨不能立刻飘起来。 一年多地狱一般的生涯,终于在今天结束了! 周围已经想起了同学们肆无忌惮的欢呼甚至呐喊,袁宵虽然还克制着自己,但心里也有种莫名的激动之情。 她此刻突然很想见一见卓文君。 往前迈出的步子微微一顿,她脚下就换了个方向,转到了实验楼旁边角落。在一小片茂密的竹林后面,其实还有一个小小的空间。这里本来就没几个人知道,现在大家都在顾着狂欢,更不会有人过来。 袁宵钻进竹林,从包里把书拿出来,低声道,“文君小姐姐,你能出来一下吗?” “怎么了?”卓文君的声音在耳畔响起,熟悉的身影随即出现在了自己身边。 如果可以,袁宵很想带着她出去走走,反正卓文君的外表看起来与人无异,只是她身上的装扮太惹人注目了,走在学校里肯定会成为众人 的焦点,到时候遇见熟人很难解释。 不过,见文君脸上还是那种淡淡的样子,她的心很快又静了下来。 -- 第147页 这次回大汉,一定要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我考完了。”她收敛思绪,朝卓文君笑道,“托你的福,一切顺利。” “是你自己辛勤学习,与我有什么相干?”文君含笑道。 袁宵耳根悄悄地红了,但还是将心里所想的话说了出来,“要不是你每天晚上红袖添香,我也未必能有现在这样的成绩。” 这话不假。虽然袁宵知道轻重,知道自己穿越的时候很分心,肯定会沉下心来加强学习。但如果没有卓文君的陪伴,效率必然会降低许多。更不用说,她还给自己套了个冬暖夏凉的buff,不会因为气温变化而生病或是状态不好。 只是……文君看了一眼她已经漫上脸颊的红色,已经可以确定这孩子是故意在调戏自己。 胆子越来越大了。 “现在就知道成绩了?还是等出分数吧。”她故意泼冷水。 袁宵抿着唇朝她笑,也不反驳。考得怎么样,她自己心里其实是有数的。而且不是那种半瓶水晃荡,自我感觉良好的有数,而是成绩提高之后,对题目更有把握,哪些会做哪些不会,心里很清楚。 这样,心里估出来的分数不会差太多,具体要看主观题的平分严还是宽。 至少一本线没问题了,这样的话,报北京的学校也有底气一点,至少可以挑个二流学校的一流专业。否则说不定会被父母勒令留在本地,选择更保险的学校。 虽然袁宵一再表示自己不需要休息,但阿娇还是直到高考出分,袁宵填了志愿之后,才终于想明白了,决定回去。 而最后出来的分数,果然比袁宵自己估的高了十几分。 更棒的是今年据说题型难,划线也较去年低一些,使得她挑选学校的空间又更大了一些,最后挑到了自己和家长都满意的学校,至于专业,袁宵深思熟虑之后,放弃了父母中意的语言类,选择了旅游相关专业。 父母想的是安稳,读语言类,将来可以当老师,体面又稳定。 但袁宵想,卓文君在一本书里关了一千多年,日子一定很难捱。等她出来之后,应该不会想再待在一个地方,而到时候,自己可以带着她走遍千山万水,看遍沿路风光。 第96章 母女 再次回到长门宫,阿娇看着周遭熟悉的一切,却再也没有那种身处牢笼之中,连呼吸都不自由的窒闷感。 虽然暂时限于圣旨的存在,不能自由行动,但她却能看到天下之广。 第二日,她便再次派人去请馆陶大长公主。 刘嫖来时,脸上的表情颇为意外,“莫非发生了什么事?” 阿娇自从被废之后,情绪一直不太高,她既不能自由地见外人,实际上也不想见。就连母亲,也是很长时间才见一次。这种接连两日请她过来的情况,是之前从未有过的。 不过,她说完之后,看见阿娇面上的神色似乎已经没有了从前的抑郁,也不免欢喜起来,又道,“我观你的气色似乎好了许多,看来这么长时间,你总算不再为难自己了。” 提到这个,她心里其实也不是不恨的。虽然刘彻对她的态度似乎没有任何变化,但在阿娇的事情上,却是半点都不肯退步,也让刘嫖十分不满。 可是如今他登基十几年,早已将权势牢牢握在手中,莫说刘嫖本人的政治智慧不高,就是窦太后再世,恐怕也无可如何了。 所以她也只能选择消停。在这种时候,阿娇能想开,强过把自己困在不甘的情绪里。 阿娇跪坐在她对面,忽然直起身,开口问道,“阿娘当日为何一定要我成为皇后?” 其实当时,窦太后是不赞同这个提议的。在她看来,阿娇除了做皇后,怎样都好。她的身份尊贵,任何人都不能委屈了她。但刘嫖毕竟是做母亲的,阿娇的婚事,最终也是她做主。 她和王姬商量好了,又说动了景帝,窦太后也不能反对。 刘嫖闻言,不由皱眉道,“阿娇可是还在怪阿娘?” “不是怪阿娘,只是想不明白。皇祖母其实并不赞同这门亲事,不是吗?”阿娇道。 提到这个,刘嫖脸上的不忿一闪而逝,“纵然是金枝玉叶,身为女子,也是难以自主的。但既然要嫁,自然是要嫁天底下最出色的男人。除了皇帝还有谁?” 这种执念,其实来源于她自己的婚事。 堂邑侯陈午,实在不是个符合刘嫖审美标准的人。他几乎可以说是毫无个性,唯唯诺诺,而且没有在朝为官过,毫无建树。性烈如火的刘嫖一向并不太看得起他,也深深为自己嫁了这样一个丈夫而难受。 所以在女儿的婚事上,她自然也有一套挑选标准,希望女婿不是像丈夫这样的存在。 除此之外,还有另一件事也影响了她的选择。 文帝二年,宫中下旨强制诸侯就国。所以在刘嫖与陈午成婚之后,也只能前往临淮的堂邑。 这个地方在现代地图上属于南京市辖区,距离首都长安可以说是千里之远。虽然地方还算富庶,但是对于从小在宫中长大的公主而言,很显然就不够看了。 至于京中种种娱乐,这里更是看不见踪影。 嫁了个没什么出息的丈夫,又不得不生活在这样一个令人憋屈的小地方,刘嫖从青年到中年的生活,自然很不如意。 -- 第148页 直到兄长景帝继位之后,她才重新回到京城,成为帝国尊贵的长公主。 所以在女儿的婚事选择上,她自然是希望她能够留在京中,不必远嫁。这样一来,列侯勋贵之家就不能选了。而其他人家,又入不了刘嫖的眼。 看来看去,宫中是最好、也可以说是唯一的选择。 那时她想,有自己看着,再加上推他上位的恩情,刘彻必不会辜负阿娇,就算夫妻感情不好,至少尊荣不减。 可惜世间的事,总是开始时料不 到的。 到今日这般结局,刘嫖心中对女儿也是有愧的,只是她的骄傲,让她不会将这样的话说出口。 听完她的话,阿娇也不由怔住。她以前从来没有想过这些问题,但无疑母亲的考虑是很周详的。 被废是不可预料的,但从小在宫中长大,骄傲的性格与母亲如出一辙的她,从前是绝不会想远离长安,到一个小地方去度日的,也不可能习惯那样的生活。 倒是在被磋磨得面目全非的现在,才觉得那样的日子未必不好。远离长安的小地方,就代表安稳,不会有那么多的变故。 阿娇很快将思绪收了回来,对刘嫖道,“是我错怪了阿娘,眼下这般境况,想来也非阿娘所愿。” “是苦了你了。”刘嫖伸手摩挲了一下女儿的发顶。 阿娇微微摇头,“阿娘,我不怕吃苦,但我也不甘心就这样结束。” “你想做什么?”刘嫖微微一惊。 阿娇道,“至少不能留在这里等死。” “可是陛下必然不会回心转意。”刘嫖苦笑。天家没有离婚的说法,一日入宫,就终身只能是皇家的女人。而阿娇这样尴尬的身份,也不可能待在未央宫。 至于复宠,刘嫖没有想过。元朔元年,刘彻已经二十九岁,卫子夫才生下了他的第一个儿子刘据,莫说是刘彻对她宠爱非常,就是前朝的臣子们也十分欢喜,她因此得封皇后。 何况阿娇的身份太过敏感,就算卫子夫失宠,也轮不到她再上位。 “谋事在人而已。”阿娇沉着地握住母亲的手,逼视她的眼睛,“只要阿娘肯帮我,必然会有办法。” “你想怎么做?”刘嫖问。 “第一步,宫中也该多添些人了。”阿娇神色淡淡道,“卫子夫入宫已经快十五年了吧?色衰爱弛,就算再多的深情,也该淡了。再者,阿彘喜爱的是她从前的柔媚,而今她贵为皇后,这种柔顺又还剩几分?” 刘嫖想了想,也不由点头道,“此言有理,我上次见到皇后,也觉得她威严日重,却已经没有太多柔情了。” 而且,有了孩子,女人的心免不了就会转到他们身上。何况刘据又是嫡长子,卫子夫自然更会为他谋划,还能有几分心思放在皇帝身上呢? 这件事情办起来也容易,只要找几个人,给刘彻上折子提一提便是。 甚至可以不用给宫中添人的说法,反正宫中历来都有从民间采选了女子,然后送往各诸侯府中的惯例。到时候选了容色出众的秀女,被刘彻看中,自然就会留下。 说到这里,刘嫖又恨铁不成钢地瞪了阿娇一眼,“你若早有这份心,又何至于此!” “阿娘说错了。”阿娇淡淡笑道,“我的错,从不是因为骄横或是无子,只是因为我是你的女儿罢了。”何况自从卫子夫入宫之后,她已经渐渐冷了心肠,与刘彻之间没有半点夫妻恩爱之情,没找过任何人的麻烦,只想过自己的小日子,结果又如何? 她不说还好,一说刘嫖更是恨铁不成钢,“你做的那些事,阿娘也懒得说你!” 她是不再理会刘彻身边的女人,但却一并连他也不理会了,反倒弄了个楚服在自己身边,穿着男子衣物,扮起了假凤虚凰的戏码。这种事,刘彻如何能忍? 不过这话刘嫖最终也没能说出口。 她想到自己养在身边的董偃,觉得自己也没有说阿娇的立场,没准她这毛病,还是从自己身上来的。 母女俩对视一眼,默契地将话题转开了。刘嫖问,“你说了第一步,后面又当如何?” “第二步,就是结交京中世家权贵。”阿娇道,“不过这一点,阿娘一直在做,倒不必特意做什么,免得惹人注目。此外,还可以联络各地诸侯,给他们一些支持。” “你想做什么?”刘嫖立刻警惕地问。 阿娇道,“阿娘怕什么,就算换了天,也影响不到你我。” 这皇位上的人就算换一个,无非也是文景二帝的子孙。而刘嫖身为文帝的女儿,就是这大汉朝最尊贵的大长公主,没有其他人能越过去。不管是谁上位,对她都会礼遇有加。 刘嫖倒吸了一口冷气,瞪着阿娇,“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她能扶刘彻上位,是因为时运如此,再加上他本身就是皇子。现在他的皇位无比稳固,登基以来屡屡建功,就连朝中臣子,也少有驳了他的时候,哪里是那么容易翻天的? “且尽力吧,就算不成,好歹给他添点麻烦,也给我自己找点事做。”阿娇道。 刘嫖皱着眉,十分拿不定主意。她其实倒并不很怕,尊宠了一辈子,她对上位者的态度,自然不可能如其他人那样畏惧,再说刘彻还是自己的侄子。 但最终,她还是朝阿娇点了头,“也罢,权且一试。” -- 第149页 相较从前那种提不起劲的样子,她倒宁愿阿娇能折腾一些,自己心中也能少一点愧疚。 …… 袁宵在卓文君的指点下,小心地越过长门宫的花园,靠近了后门。 到了这里,就可以比较光明正大了。待在这边的多是仆役,大部分没机会到前面去见阿娇,自然也没见过她身边的婢女。袁宵拿着阿娇给的信物,假装出门办事的侍女,顺利地出了长门宫。 这是她们商量的结果。 阿娇的计划,必然不能在短时间内完成。而袁宵现在留在长门宫,除了陪她解闷之外,没有太大的用处。倒不如趁这个机会,去找找东方朔,看看是否能解决文君的问题。 第97章 东方朔 东方朔的住处,要打探当然是很容易的。 但是袁宵并没有这么做,而是拎着钱袋,先去找住的地方。 卓文君就跟在她身边,并没有继续隐去身形。这让袁宵心里有种莫名的喜悦,觉得到这边来走一遭,也算是一种别样的度假。 阿娇那里的事暂时不用她操心,她的时间完全可以自己支配,在做正事之前,也可以放松一番。 汉朝的街道其实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繁华,至少跟袁宵熟悉的城市是没法比的。房屋看起来会比较低矮逼仄,色调也更偏暗,并没有那么光鲜明亮。 毕竟这还是个阶层之别十分森严,平民百姓不能穿颜色鲜艳的衣物的年代。 所以走在街上,大部分人身上穿着的都是麻、葛这种粗布,而且还是淡黄或黧黑的原色。 但是那种市井生活的气息,却是叫人神往的。 其实在这种环境之中,袁宵本人和卓文君,也是非常引人注目的。 袁宵身上颜色鲜艳的衣裙还好,毕竟偶尔也能见到有人这么穿。但卓文君所着的五彩丝衣,鞋履发冠等,一看就不是凡品,颇有超尘之意。再加上她本人容貌十分出众,就更引人注目了。 但袁宵只顾兴致勃勃地查看周围的事物,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也成了别人眼中的焦点。 卓文君走在一旁,有些无奈地看着她。但想着袁宵只会在这边待很短一段时日,也就不多言了。反正这些人也只是看看而已,并不会做什么。这毕竟是权贵遍地走的长安,在没有弄明白二人身份的时候,不会有人敢打主意。 虽然环境不能令人眼前一亮,但是街上的各种店铺和杂耍之类,倒是很引人注目。 中间还看到许多人聚在一起赌博。在这个时代,博戏似乎还是合法的,所以有不少百姓站在一旁围观。 不过最让袁宵在意的,则是那些佩着宝剑,在街上闲逛的游侠儿。时不时就能见他们吆喝着,聚上三五人,前往酒肆相聚。而普通百姓见了这样的人,必然退避三舍,绝对不会正面跟他们对上。 据说汉朝尚武的风气很重,现在才算亲眼见到了。 走着走着,袁宵感觉身边有异,转回头去,才发现是卓文君没有跟上来。她站在后面不远处,正驻足朝某个方向看。 袁宵连忙倒回去,问她,“你在看什么?” 一边问,一边往那个方向看了一眼。那是这条街上最大的酒肆,里面有不少宾客,看起来非常热闹。店里也有博戏,还有歌舞娱人。 袁宵一下子就注意到了卓文君在看的人,那是一个看不太出年纪的中年人,留着一部美髯,宽袍广袖,脚踏木屐。正与对面的人举杯畅饮。而在他身侧,坐着两个美姬,一人弹琵琶,一人斟酒。 虽然没有见过这个人,但袁宵一下子就猜到了他的身份。 司马相如。 她下意识地抬手去碰文君,想要唤回她的注意力。但手却从她的肩上穿过,无法触碰对方。 好在卓文君似乎也察觉到了她的存在,转过头来。 见她面上的神色没什么变化,袁宵才略微放下心来,问道,“是他吗?” 卓文君点头,用微带感叹的语气道,“许久不见,如今再看这个人,却只觉陌生得很。”似乎已经完全不是她记忆中的模样了。 “人总是会变的。”袁宵说,“就算他没变,你的心情变了,看他也不会再跟以前一样。” “也是。”卓文君转过身道,“走吧。” 两人沿着街道往前走了一阵子,袁宵才开口,“我 还以为你会想打听一下他的近况。” 其实她更想问问卓文君是否需要报复司马相如,就像她带回去的那些女子一样。但是这话不知为何,没有问出口。或许是因为卓文君对待这种事的态度,从一开始就与别人不同。 她不需要借助外力去完成什么心愿。 既然该做的都已经做过了,眼下自然也就不需要再与此人有什么关系。 又走了一会儿,两人终于找到了牙市,袁宵便上前询问,是否有可以租住的房屋。 此时,卓文君才开口问道,“不是说要去找东方朔吗?” 袁宵凑过去解释道,“我觉得不能贸然去找他,毕竟你现在这样,都是拜他所赐。在不知道他是敌是友之前,贸然出现在他面前,万一他没安好心怎么办?” 这当然只是袁宵的搪塞之词,无论东方朔是敌是友,只要袁宵想帮助卓文君,摆在眼前的选择就只有一个。 只是在这种不确定之下,袁宵还想拖延几日。 -- 第150页 房子自然是有的,虽然长安住房紧张,但总有一些空房子找不到合适的、出得起价钱的主人。有阿娇这个金主在,袁宵倒是不用担心价钱,最终挑了一处距离皇宫不远的院子。 整个长安城是个四四方方的模样,然后被纵横的街道划分成一个个的里坊。 从大略上来看,权贵们的住处和平民百姓并不在一处。但实际上的划分,却并没有这么仔细和严格。 譬如袁宵租房的地方,就住着一位朝中高官。除了他的家宅之外,其他地方住的都是普通百姓。不过官员的宅邸占了八分之一个坊,其他的房屋,则是密密叠叠地排布在里坊之中。 汉代的房屋还有严格的规制,普通百姓只能建一进三间的院子。不过事实上,这套院子还算宽敞,两侧盖了厢房,后院也加了一排屋子,只不过并不是以正房的名义,而是安上了各种名目。 除此之外,还有一处占地不小的菜地,只不过目前地里空着,只在靠墙的地方种了一排果树。 于是在牙行的强烈建议之下,袁宵又雇佣了好几个帮工,才总算是安顿下来。 接下来的几天,袁宵又将长安城其他地方转了一下,初步对这座城市有了概念,并且还知道了不少耳熟能详的历史名人的家庭地址。 可惜她也就只能在门口看看,不可能进入其中。 拖了好几天之后,她才开始着手去找东方朔。 对方的住址自然是很容易弄到的,阿娇那里就有。但要见到本人,却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毕竟他进出都是乘车,而车旁还有人护卫,不能轻易靠近。 袁宵本以为要费一番功夫,没想到,她才第一次出现在东方朔家附近,就正好碰见了他从宫中回来。 更神奇的是他的车在袁宵面前停了下来,让车夫开口,邀请袁宵到家中一叙。 袁宵猜测,他或许已经知道了什么。虽然她今天特意没让文君出现,但东方朔毕竟是神棍,能力莫测。再说卓文君的事是他一手主导,那本书再次出现在这个世界,也许他会有所感应。 所以袁宵很干脆地点头同意,跟在车后进了门。 在袁宵的想象中,东方朔应该是个跟之前见到的司马相如类似的形象,留着一部智慧的长须,面容儒雅,气质端方。但事实上,他看起来相当年轻,不但没有胡子,长得也完全没有特色。 如果不是在这里看见,在街上擦肩而过,袁宵或许都不会注意到他的存在。但是只要注意到了,就会觉得此人十分怪异,绝对不会忽略他。 这种矛盾的气质,让袁宵一直忍不住去观察。 东方朔对她的视线似乎毫无察觉,进了屋子,便直截了当地道,“这位姑娘,何不请故人出来见上一面?” “那要看她是否想见你了。”袁宵从包里把那本书拿出来。 卓文君并没有避让的意思,很快出现,朝东方朔一礼。 东方朔的视线落在她身上,脸上带着一种十分奇异的表情,似乎在观察什么,一会儿点头,一会儿摇头,非常感慨的样子。 “当日我也是随手而为之,不想还有这样的缘分。”最后,他洒然一笑,拊掌道,“妙极,缘分因果之事,果然难以预料。” 袁宵忍不住皱眉,“你知道自己的随手为之,会带来什么样的结果吗?” 从历史上看,东方朔也是个亦正亦邪,难以准确定论的人物。但这种随意玩弄别人的人生的做法,还是让袁宵很不齿。人的能力有多大,就该承担多大的责任,而不是肆意妄为。 东方朔笑着摇头,“万事皆有分定,不过借我之手罢了。当日我虽是随手为之,其实已经注定今日。我那个问题,不知道卓夫人是否已经有了答案?” “世间男子多薄幸。”卓文君道,“从古至今,自来如此。不过我并不认为因此就能谅解他。” “痴儿。”东方朔叹了一声,“情之一字,本就如缘分一般飘渺,自来自去,何必强求?” 这种渣的理论,袁宵倒是第一次听说。 不过彼此立场不同,也没有讨论的必要,因为根本不可能说服对方。所以她直接跳过这个话题,问道,“东方先生,既然你们的赌约结束了,那也该让文君从这本书里出来了吧?” “本该如此,”东方朔道,“只是此事非在下所能,恐怕要让两位失望了。” 第98章 造纸 袁宵呆住了。 “你怎么可能不知道?!”回过神来之后,她几乎被这个答案刺激得快要失去理智。 她一直相信,等事情结束之后,文君就会出来,跟大家一起在现代生活。 而她之前一直的犹豫,也只是担心东方朔不知道是敌是友,是否会愿意帮助她们。却没想到,他给出的答案竟然会是这样。 开什么玩笑!当初就是他将文君封存到这本书里,又怎么可能不知道该怎么让她出来? 要是文君不能出来……这个可能,袁宵光是想想就觉得要窒息了。她无法体会到被困在一本书里的痛苦,但是她绝对不能接受事情只能这样持续下去。 “我之前也说了,那只是一个意外。”东方朔无奈地看着她,“我虽然也有几分能力,但将一个人的灵魂封存,却也是做不到的。至于她这种情况到底是怎么出现的,我亦不得而知。事实上,若非你们再次出现,我根本不知此事。” -- 第151页 “东方先生的意思是,此事与你无关?”卓文君问。 她比袁宵冷静多了,因为从一开始她就有一种感觉,东方朔或许也不能解决自己的问题。现在猜测成真,也就没有那么惊讶,还能保持平静。 何况现在的状态虽然有些奇特,不知是否有后患,但相较于从前只能被闷在书中,面对无穷无尽的孤寂,现在这样已经很好了。 至少她认识了许多人,又有袁宵陪在身边。 虽然……也不是不遗憾的。日常的交流自然没有问题,但每当她和袁宵想要亲近对方,手掌从彼此身上穿过,无法触碰时,心下总难免生出几分黯然。 她们在最近的地方,却又隔着最远的距离。 所以卓文君虽然猜到了袁宵要做什么,也知道这只是无用功,却终究没有阻拦。在她心里,未尝没有一点奢望,希望能够改变现在的局面。 这种复杂的心情,亦不足为外人道。所以她面上看起来只有镇定从容,似乎丝毫不受种种纷扰的影响。 东方朔点头,“不论你们信与不信,事实确实如此。” 袁宵也慢慢冷静下来,意识到现在追究这件事到底是不是东方朔造成的毫无意义,重要的是找到解决办法。 她瞪着东方朔,“那你能想办法帮帮我们吗?” “这是自然,否则我就不必见你了。”她的态度并不恭敬,但东方朔不在意,他饶有兴致地盯着卓文君道,“我也是头一回见到这样的情况,很有研究的必要。” 要不是想着有求于人,袁宵都想揍他了。 不过眼下,她还是只能把自己手里的书递过去,让东方朔研究。 而东方朔从袁宵手中接过那本《三刻拍案惊奇》,看到书名,他微微一愣,笑着念了一遍,道,“这名字倒是有趣。” “这名字有什么说法吗?”袁宵闻言,心下一动,问道。 因为得到这本书时,它是伪装成一本正常的书,放在一整套《三言二拍》之中,所以袁宵一直以为,这个名字只是一种伪装。现在听东方朔这么说,莫非其中还有什么玄机? 东方朔抬手在封面上拂了一下,“万物有灵,既然它自己选了这个名字,自然有说法。这本书的神异之处,应该都是从这名字中来。” 袁宵想到自己总是在子时三刻穿越,应该也算是神异的一种吧?而且她穿越的第一个世界,就是杜十娘的世界,也正是《三言二拍》中的故事。 或许的确又什么关联。 东方朔凝视了封面片刻,才缓缓将之打开,露出了扉页那一行杀气腾腾的字。 这行应该是用朱砂写就的字,现在已经变得非常淡,只剩下一点红痕。想必等解决了阿娇的事,就会彻底消失。 看到这行字,东方朔若有所思地抬起头来,看向两人,“能否将这本书出现之后的事都说一遍?如此我才能更好地弄明白它是怎么回事。” 既然是来求助,袁宵自然已经做好了这个准备。何况这些事也没什么不可说之处,所以她直接交代了一遍,又问,“东方先生可看出什么来了?” “你是说,是这本书自己选择了你?”东方朔却没有回答,而是一脸惊讶地看着袁宵。 他原以为,是袁宵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这本书。但现在看来,她跟书挑选的对象都没什么关联,却成为了最终终结这一切的人。 “嗯。”袁宵点头,“我买回来才发现这本书与众不同,然后就开始穿越了。” 这么说的时候,袁宵心里已经相信东方朔对此事毫无所知了。 这一切,似乎当真并不是他在背后操控,而是冥冥中自然有一种力量,推动着它发生。 不过也是,东方朔虽然很厉害,但要跨越数千年的历史长河,控制未来发生的事,还是不太可能的。如果能做到这一点,他也就不会是现在这样了。 “我一时半刻也找不到什么方法,不过,”东方朔将手里的书合拢,“我有一种感觉,或许解决方法,就是这本书本身。” 袁宵闻言若有所思,她之前也想过,是不是解除了所有人心中的执念,让那行“负情薄幸者杀”消失之后,卓文君就能获得自由。不过这只是猜测,并不能肯定,所以她才考虑来找东方朔帮忙。 现在既然没有更好的办法,也只能尝试一下了。 只是,一旦阿娇那边心愿已了,也就该回到现代去了,到时候留给她们的时间很少,或许根本来不及过来找东方朔。如果那个办法没有用,也根本来不及寻找备用方案。 正在琢磨这个问题,就听见东方朔问,“你们可愿意将这本书留在此处,让我研究一番?” “不行!”袁宵几乎没有考虑,便脱口而出。 这本书等于是卓文君的家,她一向都是随身携带,小心保管的,怎么可能留给东方朔研究?就不提隐私的问题,万一他所谓的研究,跟化学实验一样需要火烧水浇,弄坏了这本书又当如何? 东方朔似乎对这个答案早有预料,无奈一笑,又道,“那么,我是否能从这本书里取下一页,用以研究?” “这……”袁宵有些犹豫地转头去看卓文君。 这本书那么厚,但实际上,除了第一页之外,其他地方都是空白,一直也看不出能有什么用。如果东方朔只想要一张空白页,袁宵觉得也不是不能考虑。 -- 第152页 万一他的研究真的有结果,能解决卓文君的问题呢? 卓文君点头道,“可以。”她说着上前一步,抬手在书的封面上轻轻一点,其中一张空白页就自动飞了出来,落在桌案上。 袁宵紧盯着卓文君,所以立刻注意到,她整个身体似乎都透明了一瞬,虽然很快又恢复正常,但很显然,从书上取下一页,对她来说还是非常大的负担。 于是她连忙伸手将那本书捞回了自己手里,紧紧抱着,有些担忧地问卓文君,“你怎么样?是否需要回书里休息一下?” 卓文君微微摇头,“无妨。” 虽然如此,但袁宵还是忍不住担心,索性直接向东方朔提出告辞。 临走之前,还留下了自家地址,让东方朔一旦研究有了进展,就派人去告知。她们应该还会在这边待上很久,希望到时候已经有了结 果。 从东方朔家中出来,袁宵忍不住叹了一口气。还以为找到这人就能柳暗花明,没想到还是一样。 只是心里这番感慨不方便说给卓文君听,只能自己忍着了。 卓文君见她情绪低落,显然是受自己的事影响,便道,“前日见街上有不少杂耍艺人,要不要去看看?” “你真的没问题吗?”袁宵担忧地看着她。 卓文君道,“没关系,只是当时有些不舒服而已,其实没有太大的影响。” 袁宵想了想,觉得回家去也没什么事,就点头答应了,“那好,咱们去看杂耍。机会难得,可要看个够本。” 因为想让袁宵借着这些东西消遣,忘掉不高兴的事,所以算是半个本地人的卓文君当仁不让地充当了导游的角色,引导着袁宵在长安城里转了一圈,玩得十分尽兴。 …… 刘嫖性格风风火火,做起事来也是如此,不过几天时间,袁宵和卓文君出门时,就已经听见坊间开始流传宫中要采选的消息了。 虽说进宫之后会有种种可能,盼着能够借这个机会一朝富贵,平步青云的也人不是没有,但对大多数大汉朝的百姓而言,采选入宫就意味着跟家人隔绝消息,或许一生都不能再见。 所以这消息一传出来,就在民间引起了一阵恐慌。 许多有女儿的人家,已经开始思量着如何避开参选了。 这个提议,是大家一起商量出来的。但是现在,看到它带来的结果,袁宵心里不免有些后悔。 虽然这能帮助阿娇达成她的打算,而且就算没有这个提议,宫中采选也是管理,今年不选,过上几年也是要选的,但因为自己也在其中推了一把,看着这种人心惶惶的局面,也不免情绪低落。 “你说,我这样是不是很虚伪?”她问卓文君。 文君摇头,“心怀怜悯不是坏事,我们身为女子,对此更能够感同身受。但你也很清楚,这种事情,光凭你我之力,是无法避免的。” “是啊。”袁宵叹了一口气。 这是社会形态决定的,皇权能够支配这个社会的所有资源,百姓也是其中一种。 不改变这个根本原因,其他的办法不过是无用功。 可是不说这个时候各个方面都还不够成熟,没有推广男女平权的土壤,就算可以,光凭她们几个人,几年时间,能做的也很少。 而且既然消息已经传出来了,就算袁宵现在去跟阿娇说这样做不合适,也根本不可能挽回了。这已经不是她们个人的事,而牵涉到宫中,不是谁一两句话可以改变的。 再说,不单是现在,就算是在袁宵生活的那个时代,女性平权也同样是一件任重道远的事。 这种问题简直不能深想,想得多了,只会让自己痛苦,其实于事无补。 “算了,别人的命运我们也没有办法,我能做的就是把阿娇从这种境遇中拉出来,能救一个是一个吧。”袁宵很快就重新振作起来。 这件事由宫中负责,袁宵能插手的地方不多,倒不如做好自己分内之事。 在长安租房子,自然不是为了能够更好地在游览本地风光,更是为了之后的事做准备。 在阿娇的计划之中,很有可能会提前将刘彻从那个至高无上的位置上拉下来,但是经过长时间的讨论,大家还是一致认为,相较于武装革命,和平政变会更好。 这个时候,卫青已经开始领军出征了,而匈奴更始终是大汉的心腹之患。 在这种情况下,内部如果乱起来,并没有什么好处。 而 想要达到这样的结果,需要各方面的条件。政治上的事情袁宵不懂,阿娇和她的母亲馆陶大长公主会负责,而袁宵要做的,则是尝试创造更多的价值,为阿娇增添筹码。 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的开篇写,东西南北的物产各有不同,就会出现各种不同的需求,而百姓会自发进行交换与买卖,形成时常,这也是“道”的一种。 所以在汉朝,商贸就已经相当兴盛了。 不过这种兴盛,看在袁宵这种经过市场经济浪潮洗礼的现代人眼中,其实还是有些简陋的。 但这只是因为现在物资还没有那么丰富,人们交换得更多的,还是各种原材料和手工制品,商品的数量,自然限制了市场的大小。 所以,想要从中获取更多的利益,走技术流的道路收益会更高。 -- 第153页 正处在人生知识巅峰的袁宵,要做的就是利用自己的优势,完成各种技术突破,在大汉朝发展各种制造业,从衣食住行各方面推动整个时代的技术发展,从而实现利益最大化。 关于这一点,在现代时,众人就群策群力,选出了需要首先发展的几种技术。 第一个就是造纸术和雕版印刷。 造纸术这个时候其实已经有了,但是成本高、出产少,所以传说西晋时,因为众人争相传抄左思的《三都赋》,竟至纸张供不应求,洛阳为之纸贵。 袁宵要做的就是降低成本,提高产量,就算比不上现代,至少也要达到唐宋之后的水平,成为大多数读书人用得起的东西。 单是这一点,就能够为他们争得大多数人的支持。 在忙碌了几天之后,终于到了检验成果的时候。袁宵搓了搓手,打开烘焙室的门走进去,取出了自己这几天的成果。 微微泛黄的纸张被揭下来,铺在院子里的桌上,袁宵检查了一遍,忍不住皱起眉头。 纸张比自己设想的要厚一些,最糟糕的是只有一边是平滑的,另一边摸起来坑坑洼洼,肯定会影响书写。 当然,在这个用毛笔和墨汁书写的时代,因为墨汁会渗漏到背面,实际上也很难在纸的双面写字。但是这么影响美观,还是让袁宵非常不满意。 “还得再试。”她嘀咕了一句,先将这张纸裁成书本大小的一摞,收藏起来。 虽然她自己不满意,但是这玩意儿没准能名留青史呢,当然要好好保存。也许这个时空的几百上千年之后,会有人看到这些纸张,推想当年造纸的情形。 就这么试了一次又一次,调整配方和流程,最后终于做出厚薄适宜的白色纸张时,袁宵激动得险些跳起来,那种成就感简直无与伦比。 美中不足的是这件事暂时只有她和卓文君知道,而因为卓文君的特殊,她连抱一下对方庆祝都做不到。 只能等万事俱备,把产品拿出去之后从普罗大众的震惊之中得到心理上的满足了。 袁宵裁好纸,然后开始选取木头,进行雕版。 然后很快,造纸时生出的“我原来也可以当技术流”的自信心,很快就被粉碎成渣渣。对于没有任何雕刻经验的袁宵而言,要将那些字原封不动刻在纸上,实在是太为难自己了。 刻刀仿佛有自己的意识,总会刻出与预想截然不同的,奇怪的线条…… 在她刻废了好几块木板,并且还不小心切到了手指之后,卓文君终于提出了其他建议,“要不还是找雕刻师傅来做吧?” 反正雕版的工人不需要识字,只要按照袁宵写出来的阴文原样刻在木板上即可。 袁宵丢下手里的刻刀,从善如流地采纳了卓文君的建议,一脸严肃地道, “你说得对,术业有专攻,我只需要盯着大方向就可以,根本不用自己事事亲力亲为!” 之前怎么没想到呢? 在穿越的第二个月,宫中终于派出使者,开始在民间采选秀女时,袁宵的第一本书也印出来了。 印的是五千字的《道德经》。 这种经典作品比较好打开市场,尤其是现在有很多权贵都信奉黄老之学。至于儒家,虽然已经渐渐成为显学,但还是暂且不予考虑。 毕竟《论语》原文有一万多字,至于《春秋》,则有一万八千多字,要刻的字多了,费的功夫当然也多。 再说,那还是刘彻喜欢的。 这本书先被送到了长门宫,袁宵也排除万难,又一次摸了进去。主要是要跟阿娇商量一下后续的事情,这种事书信往来根本说不清楚,还是需要面对面交谈。 “辛苦袁姑娘了。”阿娇翻着这本书,见袁宵手上还留着伤口,不由道。 袁宵随意地摆摆手,“没事,反正真的做起来,感觉其实还挺有趣的。我最近正在跟雕版的师父学雕刻,很快又会多一门特长了。” 这东西,在现代的时候,真要让她去学,袁宵肯定学不进去,毕竟那边能消遣的东西太多了。在这里就不一样了,实在太无聊,也就从这些事情之中品味到了乐趣,学起来很有劲头。 “回头印得多了,还请送基本《道德经》给我。”阿娇道,“皇祖母一向最爱黄老之学,皇帝舅舅也是,我想把这些书送到皇陵去,供奉在他们的灵前。” “这本你也留着吧。”袁宵不甚在意地道,“反正雕版已经做好了,要再印很容易的。” “多谢。”阿娇将书合拢,放在手边,“你之前说有事商量,是何事?” “其实我觉得,由你来献上这本书也不错。”袁宵说着她忽然冒出来的念头,“借着这份功劳,应该可以让你恢复自由,不至于连行动都受到限制。” 本来他们的计划,是要让这份功劳与阿娇无关,通过朝中权贵扬名,处在一个比较超然的位置上,之后好见机行事,但到了这里袁宵才发现,想要不依附任何人而保持独立,在这个时代其实是很难的。 既然如此,倒不如让它成为阿娇的功劳。 第99章 打铁 “你这么说似乎也没错。”阿娇笑着摇头,“只是现在,所谓的自由对我而言,已经没有太大的意义了。” 被囚禁的焦虑,是来自没有穷尽的绝望,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要持续到哪一日。可是她不同,她知道自己只要想走,随时都可以离开。既然如此,所谓的“束缚”,其实是不存在的。 -- 第154页 她的身体可以被禁锢在这里,但她的精神是自由的。 而且,阿娇有自己的计划,继续被关在这里未必是坏事,所以她暂时没打算离开。 袁宵仔细看了看她的脸色,见她面上全然没有过去的阴霾,看起来好像是真的不在意这种状态了,这才放下心来,点头道,“行吧,那你说怎么办,我们就怎么办。” “若你们信得过我,就按照原来的计划来吧。”阿娇道。 袁宵微微蹙眉,“但你也知道,这个时代就是这样,我们没有权势,想要保住手里的东西也没那么容易。” “无妨,要是有人想谋夺,尽管让他拿去就是。”阿娇看着袁宵,“只是要暂时委屈你了。” “我无所谓。”袁宵摇头,“说是我的功劳,其实我也只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这些荣耀本来也不属于我。真要是让所有人都以为这是我的功劳,我心里反而过意不去。” 要不是因为这是必然要走的一步,袁宵也不愿意顶着这样的名头。 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等从这里离开,袁宵才问卓文君,“你说,阿娇的计划到底是什么?” “你方才怎么不问她?”卓文君好笑道。 袁宵想了想,说,“我总觉得,她要做的事情或许跟我们想的都不太一样,所以她也暂时没有让我们知道的意思。我要是问了,岂不是让她为难?” “既然如此,那就不要问,按照她说的做便是。”卓文君道,“等时候到了,自然能知道。” 话是这么说,但作为一个凡人,心里总免不了有几分好奇心嘛!袁宵这么想着,又看向卓文君,“你难道就不好奇?” “自然好奇,不过我不会多问。”卓文君道。 阿娇看似洒脱,但卓文君觉得,她并没有众人想的那么看得开,只是用这种表象迷惑住了众人。 这样的人,性情总是比普通人更执着。她要做的事,就一定要做到,别人的规劝根本无法扭转。既然如此,知道与不知道,并没有分别。 至少陈阿娇理智尚在,看起来不像是会孤注一掷,玉石俱焚的样子,这就够了。 之后,按照计划,袁宵又印了不少书,然后在长安城里开了一间书铺。 这个东西,在这个时代而言,还是个非常新鲜的东西。因为书写的材料贵重,所以知识在这个时代,还是非常值钱的东西,只有那些有传承的家族,才能够拥有。 皇室的藏书无疑是最多的,这也是能吸引那么多有识之士为朝廷效力的原因之一。此外就是世家大族,他们也因此养了一群为数不少的门客,为自己做事。 至于普通百姓,可能终其一生都没有机会读书识字。 因此,这间特立独行的店铺很快就吸引住了长安百姓,而后如设想中那般,一夜爆红。 主要是这里卖的书太便宜了,明明精美至极,但价钱却只跟其他的日用品相仿,是普通人咬咬牙也买得起的程度。 虽然大多数人祖上三代都不识字,这书买回去也没什么用处,但这种事,就跟超市打折一样,只要价钱令人心动,就算明知道买回去也只会束之高阁,还是忍不住掏钱。 有便宜先占了再说,至于是否用得上,那是以后 要考虑的事。 在这样一种心态的驱使之下,袁宵的生意相当不错。而且有些人就算不买书,也会跑到店里来看热闹。——这些人都是平民百姓,一开始甚至不敢踏入店里,后来袁宵再三强调“买不买没关系,进来看一看瞧一瞧,他们才十分拘束地进了门。 这么好的宣传效果,毫无疑问,很快这间店的名声就传遍了整个长安,并且传到了那些权贵们的耳中。 其实一开始的时候,袁宵是打算给他们送货上门,打响品牌的。 但后来,经过卓文君提醒,她才意识到,如果把书送上门去,其实就已经有了求庇护的意思,对于后续计划不利。所以还是走下层路线,然后等待那些贵族自己来发现这个宝藏比较好。 店铺开张半个月之后,陆陆续续开始有人乘着马车过来买书。 但袁宵预想中“有贵族看中这份产业,强行霸占”的情况却迟迟没有出现,这让她非常不解,“我们这么大一块无主的肥肉放在这里,为什么没人来吃?” “大概是因为这肥肉出现得太奇怪了,看起来像是某种陷阱。”卓文君道,“这里毕竟是长安,没有谁能够一手遮天,当然要谨慎一些。” 能印书卖书,首先就要有那么多的原本书,其次还要有强大的财力和势力支持,才能研究出这样的成果。 虽然这肥肉看起来无主,但大多数人都相信她们背后应该有个隐藏着的人。 此外,他们也在等宫中的态度。毕竟不论造纸还是印书,都是能够对整个大汉产生深远影响的发明,只要朝廷不短视,就会知道它的重要性,收归国有才是最好的处理方式。 这可不是后世那种消息爆炸的时代,今天发生的事,立刻就能上微博热搜,两三天内就连毫无关系的路人都会听说。这时的消息传递也好,人们的应对也罢,都是带着滞后性的。 这么大的事,拖个一年半载,完全有可能。 而第一个就这件事过来跟她们接触的人,也有些出乎袁宵的预料,竟然是东方朔。 -- 第155页 他在殿里转了一圈,脸上的表情一直相当严峻。看完之后,他转过头来看着站在一边的袁宵,一脸忧虑地道,“袁姑娘,我知道你来历非凡,只是这样贸然出手,干扰历史,只怕不妥。” 袁宵原本没有想到这些,听见他的话微微一愣,而后道,“这问题我也考虑过,所以我也没有拿出太过震撼的东西,只是想循序渐进地做一些改变,这应该没问题吧?” 如果只是想要自己爽,把黑火药弄出来,直接炸了未央宫,阿娇的气应该就出得差不多了。 但那样做,带来的后果也是非常严重的,甚至会波及这天下万兆黎民,让他们失去安稳的生活,所以也只能想想而已,最终做出的选择,都是非常保守的。 东方朔闻言,嘴角不由抽了抽,无奈地道,“罢了,我也只是随口提醒一句,你心里有数就好。” 然后便洒然离开了。 袁宵目送他的背影远去,又回头看看店里,有些莫名地问,“他到底来干嘛了?” 但不管怎么说,唯一一个可能知道她们来历和目的的人选择了旁观,袁宵心里也就放松了很多,至少不用担心刘彻那边忽然发现端倪,揭了她们的老底。 这之后,又安稳了很久,就在袁宵觉得日子可能就要这么平淡地过下去时,她所等待的意外终于来了。 出手的是田氏。 要说在武帝一朝,最显赫的外戚,那就是皇帝的母族田氏和妻族卫氏了。 而现在,卫青才刚刚崛起,卫氏一直相当低调。倒是有王太后撑腰的田氏,在整个 长安城都无人敢惹。 田氏要占了袁宵的产业,甚至没有派个能做主的人过来商谈,而是直接让家仆过来通知一声,而且还是以一种施舍的姿态,仿佛这产业能被田氏看上,还是她们的荣耀。其张扬跋扈,可见一斑。 按照事先跟阿娇商量好的,袁宵退让得相当爽快,几乎没有任何迟疑。 夺人产业这种事,既然做了,自然就是非得成事不可。若是握着不给,谁也不知道对方能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来。反正计划中也是要被人占去的,为了袁宵的安全着想,自然不必反抗。 交出产业之后,他们拿到了田氏的补偿。 一百金。 “我们看起来就那么穷酸吗?一百金就能打发?”袁宵盯着眼前的钱袋,忍不住发出灵魂拷问。 卓文君好笑道,“他们还肯给钱,已经不错了。” 这恐怕还是因为她们的店铺在长安城小有名气,许多权贵之家都知晓,所以不敢做得太过。否则,说不准不但没钱拿,她们自己也会被变成田氏的家奴,赚钱的工具。 功成身退之后,袁宵就开始研究第二项技术。 冶铁。 在冷兵器时代,这项技术的高度,就决定了一个国家的战力。 汉代时,铁器的使用已经相当广泛,不但有铁质兵器,还有很多日常用品也是用铁铸造。但是毫无疑问,这个时期的铁器,质量上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而这就是袁宵的功课。 当然,这跟造纸不一样,不可能凭借袁宵一己之力就做成这件事。 因为这个时代,盐铁都是官营的,或者是披着官营皮的贵族经营。所有的铁矿,都在官府的监管之下,想要私自冶铁根本不可能。 不过这段时间里,阿娇也做了不少功课,通过馆陶大长公主的手成功弄到了一个小型铁矿,交给袁宵折腾。 于是袁宵很快就以避难为由,包袱款款离开长安,打铁去也。 金属冶炼技术的关键,一是提高温度,二是去除杂质。袁宵来之前就做足了功课,现在只不过是要将纸面上的内容落实而已。具体的工作,也有各种工匠负责完成,她只需要统筹安排即可。 要不是冶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太严重,每天都灰扑扑的,袁宵觉得这种日子其实也不算差。 她们这里一切顺利,另一边,阿娇的计划也正在稳步推进之中。 过去那么长时间,采选的秀女已经全部入宫。其中一部分被赐给各地藩王,另一部分却留在了宫中。而在馆陶大长公主的插手之下,王太后为刘彻留下了几位美人。 对于一位登基十多年的帝王而言,给后宫添人是很正常的事。 而励精图治多年的刘彻,也终于将朝堂完全掌控在了自己手中,不再处处受到掣肘。醒掌天下权,自然就开始想着醉卧美人膝,因此对于这种安排,他没有拒绝。 并且因为其中一位王美人非常符合他的审美,刘彻不自觉地就多宠爱了几分。 现在,早就已经不是刚刚登基,连临幸其他女人也要担心阿娇寻死觅活的时候了,现在的皇后,是刘彻自己非常满意的卫子夫,她温柔恭顺,不会在这种事情上忤逆他。 但事实当真如此吗? 这一两年来,卫子夫已经隐隐有色衰爱弛之感。她很清楚,刘彻这种变化是不可阻挡的,又有王太后压着,自然不会表示反对。 可心里怎么想,就是另一回事了。 尤其是这位王美人着实非常幸运,才入宫承宠不久就怀上了。 武帝在子嗣上一向有些艰难,卫子夫入宫之后,盛宠 多年,也是直到两年前才生下武帝的长子刘据。对于这个孩子,刘彻自然是很喜欢的。但对他的母亲,刘彻却已经渐渐失去了兴趣。 -- 第156页 而王夫人年轻貌美,又如此容易受孕,刘彻的欢喜简直无可比拟,每天都有赏赐流水般地送到王美人宫中,荣宠非常。 就算不为了自己,卫子夫也要为了孩子着想。 她的儿子还年幼,皇帝如果这个时候有了更心爱的儿子,必然会成为刘据的威胁。当年景帝废太子刘荣而立刘彻的事还近在眼前,卫子夫又怎能不忧虑? 第100章 暗流涌动 自从阿娇被废之后便平静了数年的皇宫之中,又开始波澜暗涌。 而这种暗流,在王美人生下皇次子之后,便达到巅峰,并逐渐转变成了明面上的交锋。 皇后和王美人之间剑拔弩张,随时都有可能爆发一场争斗,后宫的氛围自然十分糟糕。这种争斗让刘彻非常不满意,于是请了自己的母亲王太后出面,将两人压了下去。 不过,可能连老天爷都在帮助卫子夫。这一年,匈奴再次大举入侵,攻破边关,劫掠百姓无数。 卫青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带领军队绕到匈奴后方,切断了对方的后路,而后飞兵南下,不但彻底瓦解了匈奴军队的进攻,还成功地夺回了河朔一带的肥美土地。 这片被称为“塞上江南”的土地,水草肥美,地势险要,既能放牧马匹、种植粮食为汉军增加战略物资,又能够成为抵御匈奴的前线,彻底解除匈奴骑兵对首都长安的威胁。 此战之后,卫青因为军功被封为长平侯,一时风头无俩。 借此机会,卫氏煽动朝臣,请立太子。 原本刘据要到几年后才会被立为太子,而这段时间里,卫氏一直非常低调,因此才能盛宠不衰。即使后来刘彻对卫子夫渐渐疏远,但是对她的弟弟卫青的宠幸,也足以弥补这一点。 但是因为王美人和皇次子刘闳的存在,卫子夫不想再等了。她迫切地希望确定儿子的继承人地位,来消除心底的不安和惶惑。 然而这种举动,在乾纲独断的刘彻看来,却是一种对自身权威的挑衅。 前朝权臣和后宫女眷联合在一起,对他进行威逼,这彻底地激发了刘彻心底的危机感。他开始意识到,自己给予卫氏的荣宠太过了,以至于他们胆敢背着自己行事。 君王的疑虑并不需要证据,只要他生出这个念头,就足以在心里判定罪名。 虽然边境还需要卫青这样的将军,虽然皇后是自己曾经的心爱之人,但刘彻心里还是留下了芥蒂。 他同意了朝臣立太子的请求,但同时却也不再有任何顾忌,开始大肆宠幸后宫美人。而帝后之间,自然也渐行渐远,不再亲密如初。 而随后发生的一件事,则让这对夫妻彻底变得名存实亡、貌合神离。 元光四年,平阳侯曹寿去世,刘彻的姐姐平阳长公主守寡。在卫青崭露头角,被封为长平侯之后,平阳公主便垂青于他。 卫子夫出身平阳公主府,这位长公主可以说是她的恩人,但在她成为皇后之后,二人的关系也变得相当微妙。她并不乐意结这门亲事,因此在王太后替平阳公主表露出这层意思之后,便婉拒了。 结果就在几天后,王太后就病逝了。 这件事成为了最终的导火索,让刘彻和卫子夫原本就岌岌可危的夫妻关系彻底冻结。 从始至终,没有人发现这些事背后有一只手在推动。因为这些事,本来就是历史上会发生的,阿娇所做的,只不过是调整他们的顺序,让某些事情巧合地撞在一起,然后在双方心底种下不合的种子,等待它自己生根发芽。 事实证明,刘彻和卫子夫之间,也并没有情比金坚。 之后,刘彻彻底放飞自我,开始大肆宠幸宫人,几年时间,原本有些空虚的后宫便彻底充实了,并且还有源源不断的美人加入其中。 …… “成了!”袁宵看着手里到,脸上是毫不掩饰的兴奋。 这柄长刀,跟普通的刀最大的不同之处,是刀刃之处,是一抹雪亮的白色,材质与旁边的刀柄截然不同。 那就是袁宵这几年不断钻研的 成果——钢。 虽然跟后世的钢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但在这个时代,绝对已经是神兵利器的级别。若能提高产量,用在战场上,甚至可以左右一场战争的胜负! 袁宵兴奋不已,在几样材料上都试了一下这柄刀,确定刀刃非常坚挺,砍个骨头轻轻松松,这才对旁边的人道,“去报告大将军,就说刀已经铸成了……不,等等!” 说到一半,她又想到了一个更好的主意,“暂时先别禀报,我画个图纸,你们先照着模样,打一柄刀出来,再送去给大将军看。” 说着就走到桌案边,提笔开始绘图。 身边的人都已经习惯了她的行事风格,并没有人打扰,安静地等了一会儿,图纸就画好了。工匠们拿着图纸,下去开始试制这种长刀。 有了之前的经验,这一次,他们动作很快,第二天就把刀送来了。 而被袁宵请来的卫青,也刚好赶到。 “将军请看,这就是我们最近的成果!”袁宵指着挂在兵器架上的陌刀,意气风发道。 陌刀,就是传说中的斩马刀,是专门用来对付骑兵的武器,刀长七尺,柄长四尺,看起来威风凛凛,非常惹人注目。 卫青将之拿到手里,挥舞了一阵,又试了刃口,也忍不住赞叹道,“好刀!” -- 第157页 袁宵见他满意,也松了一口气。不枉自己辛苦好几年,天天钻窑炉研究温度和材料,总算是有了一个结果。 几年前,在宫中发生种种变故时,宫外的袁宵也有了初步的成果。她同样没有将自己的成果献给朝廷,而是按照阿娇的指挥,交给了已经封侯的卫青。 当时卫氏和田氏的关系已经相当糟糕,所以上回造纸的成果被田氏夺走的袁宵,选择卫氏作为庇护,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怀疑。 何况她拿出来的又是马蹄铁和马镫。 这两样东西,对于骑兵而言都非常有用,在战场上有时候会起到决胜作用。 卫青对袁宵相当重视,给钱给物绝不吝啬,袁宵这才总算开始正大光明地花公费搞研究,不需要阿娇那边私人支持。 而这几年,她到底经历都放在了提纯铁的品质,烧练合金上。现在练出了钢,袁宵就决定到此为止了。 一是因为这东西已经足够用,她也不能拿出太逆天的科技来扰乱历史进程,二则是因为她本人在化学上的天资只有如此,在条件简陋的情况下,能做到这一点已经是极限了。 更多的,需要整个科技树共同推进,其他学科也有所提升之后,再去考虑。 所以袁宵向卫青表明自己需要休息一段时间。卫青并没有反对,还十分大方地给了她一笔钱,让她可以自由挥霍。 拿到钱,袁宵便带着卓文君,包袱款款离开了铁矿区。 “去做点儿什么呢?”她问卓文君。 这几年里,阿娇一直在不着痕迹地挑拨刘彻和卫子夫之间的关系,到现在,这夫妻俩已经有水火不容之势。偏偏匈奴猖狂,刘彻不得不用卫青,而卫青的军功越多,他就越是忌惮卫氏,渐渐成为一个死循环。 同样也是在这几年里,刘彻的后宫百花齐放,又替他添了好几个孩子,其中有三个儿子。 出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刘彻对这三个儿子都十分宠爱,反倒对太子刘据有些疏远。这样的结果,就是宫中人心浮动,始终没有安定过。 这把火烧到现在,估计也快差不多了。 近来刘彻十分宠爱韩夫人和她所出的少子,甚至还传出了预备改立太子的风声。 卫氏不会允许这种事发生,而且他们也已经做好 了充足的准备。只要再往这把火上浇一瓢油,便立刻就会蔓延开来,将周围所有人都卷进去。 袁宵当然不希望陷入宫廷斗争之中,阿娇快动手了,所以在那之前,她会借着休息的理由,离开长安一阵子。 不过,去哪里就成了一个难以抉择的问题。 “你想去哪里?”卓文君问。 袁宵想去蜀中看看,那是卓文君的故乡,或许,她也想回去看一看。 听到她这么说,卓文君面上不由现出一片惆怅之色。当年,她是听说司马相如有了新欢,所以特意从蜀中赶来长安,与他了断。只是没想到,这一去,就再也没有机会回到蜀中。 多余袁宵的这份好意,她没有拒绝,点头赞同道,“那就去蜀中!” 因为路途遥远,两人雇了马车,一路走一路玩,十分悠然。估计是因为穿越古代的次数太多了,袁宵发现,自己竟然也渐渐习惯了古代的交通工具。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她制出弹簧,减少了马车的震动,虽然道路依旧堪忧,但还是好过了许多。 弹簧这东西,是现代工业的产物,古代一直没有出现,是因为当时的金属冶炼技术不到家,生铁的延展性和硬度都不够,既不能拉成铁丝网,也很难拧出弹簧。 这个问题,在袁宵改进了金属冶炼方式之后,就迎刃而解,所以她现在才能轻松地坐上减震马车。 可惜没有橡胶…… 不过这个问题就没办法了,不但现在的中国没有橡胶,到了后世,也只能从国外进口。 虽然走在路上,但她们其实也是非常关心长安的消息的。可惜的是路途遥远,这个时代的消息传播效率太低,基本上打听不到什么有用的内容,只能暂且将长安的事放下,安心游玩。 第101章 别来无恙 这个时代的蜀中,和袁宵印象中鲜花似锦的“天府之国”截然不同。 虽然这里同样是这个时代最富庶的几个地方之一,但跟中原不同,此地充满了少数民族风情,百姓的装扮及各种流行时尚,都与长安大不相同。 姑娘们身上穿着颜色艳丽的服装,带着叮叮当当的饰品,裤腿很宽,露出漂亮的脚踝,最让袁宵惊讶的是,她们中的许多人竟是赤足而行。 她看看从身边走过的姑娘们,又转头去看看卓文君。 虽然现在她的造型已经与其他人都大不相同,但想到她是本地人,从小在这里长大,又不免想看看她穿着这种衣服会是什么样子。 她的想法都写在了脸上,卓文君无奈地摇头,“别想了,我虽然是在这里长大,但是家中长辈心慕中原风俗,所以衣饰都是比照长安城的流行风向来的,你脑子里的画面不存在。” “真的吗?”袁宵脸上露出显而易见的可惜之色,但很快又收敛起来,兴致勃勃地问,“那你小时候是什么样子?” “与其他的闺秀并没有什么不同。”卓文君有些怀念地笑道,“从记事起,就开始学习各项技能,希望长大后能够凭借这些东西,觅得如意郎君。” -- 第158页 但实际上,真到了议亲的时候,挑选的标准就成了家世。 司马相如是卓文君的第二任丈夫,在那之前,她已经嫁过一次,对方与卓家门当户对,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只是与卓文君想要的相去甚远。 后来那个人病死,她就选择回娘家居住,这在蜀中是很寻常的事。 第一次婚姻,她顺从了父母的安排,所以第二次,她要自己做决定。 她选择了司马相如,那时他们都还年轻,他英俊潇洒,才华横溢,在蜀中也的确是挑不出第二个的出色。一曲《凤求凰》惊心动魄,让她不惜抛下一切也要跟他在一起。 此际回头去看,卓文君承认当时的自己或许考量不周,没有看透司马相如此人的本性。但他们在蜀中共同生活的那些年,却也的确是快乐的。那个人可以理解她的一切想法,永远能跟上她的节奏。 惟其如此,背叛才格外令人无法接受。 只是过了两千多年,那些深刻的感情早已磨灭,只剩下一点怀念与惆怅。 游览完成都,她们又转道去了临邛。卓家仍旧是那个蜀中巨富的卓家,每日里宾客盈门,似乎一切都没有变。只是父母都已经垂老,现在家中做主的已经变成了兄弟们。 卓文君并没有现身去见他们。 按照年龄来说,这一年她应该已经五十多岁了,但自从进入那本书里,她的外貌似乎被凝固在了青春最盛的年纪,看起来十分年轻。这个样子,自然不适合出现在熟悉自己的家人身边。 但袁宵还是代替卓文君,为卓家奉上了一份礼物:她们这几年钻研出来的改进冶铁工艺流程,以及合金制作配方。 卓家本来就是靠冶铁发家,直到现在,这一项也仍旧是他们家的支柱产业。有了这份资料,相信他们还能够领先这个时代的冶铁技术,继续保持眼下的优势,而不至于被时代落下。 这也是她唯一能为家人做的了。 在蜀中盘桓了两个月,长安那边的消息陆陆续续地传过来。 据说大将军献上了马蹄和马镫两样骑兵利器,得到陛下的嘉赏;据说韩夫人所出的小皇子不到一岁就能开口说话,是神童一流的人物,得到了朝中许多大臣的盛赞,就连皇帝也有改立太子之意;据说宫中皇后和韩夫人数次冲突,甚至威胁到了太子的性命;据说皇帝重病,已经两日未曾早朝…… 听到最后这个消息,袁宵立刻意识到,卫子夫应该已经动手了。 她和卓文君商量了一番,觉得也是时候回去了。路上慢慢走,等回到长安时,想必一切已经尘埃落定。 …… 刘彻是真的病了。 这几年来,他在女色上没什么节制,再加上朝中诸多杂务需要处理,还有卫氏带来的越来越大的压力……林林总总,让他消耗了许多心血,一朝爆发出来,便倒在病床上起不来了。 当然,这其中卫皇后有没有用某些手段,那只有她自己知道。 皇帝不能理政,只能由太子监国。因为太子年幼,又由皇后代理朝政,再命朝中几位重臣辅佐。 所有人都以为,卫子夫只能坐在一边当一个摆设。但现实却是,她在上位的第一时间,便施展出雷霆手段,压制住了朝堂上不同的声音,让皇太子的位置越发稳固。 刘彻旁观着这一切的发生,才发现当年那个柔弱无依、让自己万分怜惜的讴者,不知不觉间已经变成了现在这样子。 她强大而有智慧,毫无疑问是个合格的皇后,不失母仪天下的风姿气度。 但她身上他所喜欢的那种特质,早已消失无踪。甚至在某些时候,卫子夫从朝堂上回来,盛装华服地站在他的床边时,刘彻偶尔会想起陈阿娇来。 现在的卫子夫,就有些像当年的阿娇。 不同的是,那时的阿娇不失天真,又对他一片深情,刘彻总能左右她的情绪和想法。而卫子夫的眼中,已经只剩下一片公事公办的冷漠。 她动作轻柔地照料着刘彻,却让他心下发寒。 这种感觉并没有错,刘彻能够清晰地意识到,自己手中的权柄正在一点点流失,全都转移到卫子夫手上。曾经唯他马首是瞻的朝臣们,现在已经极少到未央宫来了,因为皇后和太子可以处理所有政事。 而令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卫子夫在掌控朝堂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却是将长门宫中的阿娇放了出来。 这位前任皇后这些年来一直低调地生活在长门宫中,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即便她的母亲馆陶大长公主仍旧在朝中活跃着,但也很少有人会再想起她。 此刻卫子夫把阿娇放出来,他们才倏然意识到,这原本水火不容的两人之间,似乎建立起了某种人所不知的联系。 再想想卫皇后掌权的过程中,馆陶大长公主和她身后的堂邑侯府竟始终没给她使过绊子,甚至偶尔还会提供一些帮助。再加上大将军卫青,有这样两股势力支持,也难怪她能那么快就将局面稳定下来。 不过,两任皇后握手言和,其中的深意就不免让人又将视线放在未央宫中的帝王身上。 不知他现在是什么感觉? 刘彻的心情很复杂。 过了这么多年,再见到阿娇,他发现自己不喜欢她简直是理所当然的。她身上有一种很特别的气质,从前因为她本性飞扬跳脱而不明显,但现在,她整个人沉静下来,那种气质就很突出了。 -- 第159页 这种气质,他只在窦太皇太后身上曾经见过。 那个女人,即便是瞎了眼,也还是一样能够插手朝堂。文景两朝,她虽然只是后宫女子,但对朝堂的影响不可谓不深。甚至他最初登基的那段时间,每道奏折都必须要送到长乐宫给太皇太后过目。 对刘彻而言,她是遮在天穹顶端的一片巨大阴影。 生活在阴影下的那种压抑的感觉,直到现在仍旧刻在他的身体里。 所以他一见到被窦太皇太后一手教养长大的阿娇,心里就下意识地反感,因为在她身上看到 了熟悉的影子,因为他总觉得阿娇将来也会走上和窦氏同样的道路,掌控他的后宫和朝堂。而这是刘彻绝不能容忍的。 他的感觉并没有错。 见到阿娇的瞬间,刘彻便什么都明白了。即便是被关在长门宫里,她也还是有能力影响到朝堂,甚至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时候做了那么多事,一手推动了现在的局面。 而在他心中柔顺的卫子夫,似乎也只是一个虚假的影子。真正的她野心勃勃,取代阿娇走上了那条仿佛是注定的路。 吕氏、窦氏、卫氏……大汉朝的江山,似乎总是脱不开女人的影子。 刘彻狠狠瞪着阿娇,说不出话来。 阿娇在他的床前站定,微微一笑,“阿彘,别来无恙。” “你看起来不太想见到我。其实我本来也不准备见你,只是却不过皇后的盛情,想来与你叙叙旧。另外,我还有一份很特别的礼物要送你,要先征得你的同意。你若想看,就让皇后把你送到上林苑去吧,明日午时,我在那里等你,过期不候。” 说完之后,她拎着裙子行了一礼,而后款款走了。 馆陶大长公主在外面等她。 一开始知道阿娇的打算时,刘嫖是拒绝的。 卫子夫让她平生最得意的事变成了笑话,她自然不会喜欢这个女人。正是因为知道她的想法,所以阿娇一开始没有直接表露自己的意思,只说要将刘彻从那个位置拉下来。 直到宫中闹得翻天覆地,她才把自己的计划和盘托出。那时卫氏已经成了气候,她也不可能再做别的选择了。 再说,相较于卫子夫,还是骗了她的王娡和刘彻最可恨。所以刘嫖最终还是妥协了,并且亲自参与了其中好几件事的推动。比如王娡的死,就是因为受到了很大的刺激,而其中刘嫖的手笔不少。 做是做了,但是在刘嫖心里,这个女儿已经变得自己都快认不出来了。她现在见到阿娇,竟有种隐隐发憷的感觉。 所以阿娇以后的安排,她也不敢过问。 甚至得知阿娇不会跟她住在一起的瞬间,她心里是松了一口气的。 阿娇将一切看在眼里,想着现在她身边还有董偃在,保持这种距离,就算自己离开了她也不至于太过伤心,便也不说什么。 很快,一切就会结束了。 第102章 长生 从东方朔家里出来,袁宵就一直沉着脸。 虽然已经预想过这样的结果,但真的听到他说“没办法”的瞬间,袁宵还是有种从高处坠落的失重感,茫茫然回不过神。 “别太担心,现在这样也没什么不好,不死不灭、永葆青春,也算是另一种意义上的长生,不是吗?”卓文君见状,便安稳道。这是她第一次就这件事开口表态,但听到她这么说,袁宵觉得心里更难受了。 这种阿飘的状态,不死不灭或许是真的,但没有五感,不能吃喝玩乐,不能享受世间绝大多数的乐趣,又算什么长生呢? 但她也知道,这件事情上,卓文君的难过只会比自己多。 她自己充其量只能“感同身受”,卓文君却是实实在在地承受了这一切。 所以听到她的安慰,袁宵还是努力振作了起来,勉强笑道,“也对,说不定还有很多人羡慕你现在的状态呢。” 的确有人很羡慕她,比如刘彻。 人总是更渴望自己未曾得到过,或者已经失去了的东西。 对现在的刘彻而言,就连权势其实也没那么有吸引力了,他更渴望的其实是健康。有了健康的身体,其他的一切才有意义。否则他就永远只是躺在病床上,连日常行走吃喝都要人服侍的废物。 再高的地位,再多的权势,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在听到阿娇对卓文君的介绍的瞬间,刘彻呼吸急促,几乎是双眼发光地看着他,无比歆羡她这种存在的状态。 依附于一本书,不会有生老病死,不必担心寿命的限制,也就没有了弱点。 自古及今,帝王坐拥天下之后的期望,都是自己的王朝能够千秋万代。可是,子孙后世的千秋万代,哪里比得上自己亲眼见证的千秋万代? 他甚至觉得自己明白了,为何阿娇被关在长门宫里也能对付自己,正是因为她身边有了这样的神人。 如果只是虚无缥缈的传说,刘彻不会那么激动。但卓文君就是现实中存在的人,距离自己那么近。他虽然没见过此人,但只要回头画下图形,让司马长卿来辨认即可。相信她们不会在这种事情上说谎。 既然如此,那就都是真的了。 那个令所有人疯狂的秘密,原来就藏在自己身边。 袁宵紧紧抱着那本书,在一边听着两人的对话,看着刘彻的反应,忍不住有些心梗。这可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袁宵转头去看卓文君,小心地观察她的情绪,怕她被阿娇戳到伤心事。 -- 第160页 卓文君却表现得很坦然。 她知道,阿娇这是针对刘彻下药,就是为了激起他心里的期盼和羡慕,再让这期待落空。 这辈子,他追求的两样东西,权力和长生,阿娇都要他得不到。 所以对于刘彻的疑惑,卓文君是有问必答,三言两语间,就把刘彻心中的向往勾了出来,为他描绘了一个足够美好的愿景。 很快刘彻就问到了关键之处,“不知这书是从何处得来?” 袁宵见他盯着自己怀里的书,目光灼灼的模样,像是一言不合就要扑上来抢,忽然福至心灵,扬声答道,“此事陛下可以去问东方先生。” “东方朔?”刘彻十分意外。 说实话,他当日宠幸东方朔,多少是因为他身怀异术。但长久以来,刘彻也知道,他的异术也就只能玩一些把戏,并没有真正的神通,更不用提长生不老之能了。 现在听她们这么说,莫非东方朔还有什么事情瞒着自己? 眼看火候已经差不多了,而且日已正午,正是好时候,阿娇站在刘彻面前笑道,“我这份礼物,阿彘可还满意?你求了一辈子的长生不老,到如今也只是镜花水月,我既然有这样的奇遇,自然要请你来做个见证。此间事了,我与你的恩怨也早就偿清,如今我就要走了,就请你这故人送我一程罢。” “你要走?走去何处?”刘彻急急问道。 “去我该去之处。”阿娇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打了个哑谜。这样一说,立刻觉得答案玄之又玄,叫人想起某些升仙成道的故事。 而阿娇也退回到袁宵身边,由她拉住自己的手。 心愿已了,白光涌现,熟悉的拉扯之力出现,三人顿时消失在了刘彻眼前。 阿娇并不想太高调,引得民间也一片求仙之风,所以提前让刘彻屏退了众人。他独自坐在椅子上,眼睁睁看着那三人消失,屋内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在短暂的愣怔之后,刘彻终于回过神来。 他心头一片火热,无数情绪翻涌着,但最终也只是扬声叫道,“来人,来人!” “陛下。”内侍很快就赶了过来。 刘彻拍着椅子扶手,状态在内侍们看来有些逢魔的样子,一迭声叫道,“宣东方朔见驾,快去!” 而此时,东方朔已经包袱款款,出现在了长安城外。他的异术虽然并不高明,但是占卜吉凶却是非常好用。方才他心血来潮,意识到自己会有危险,于是立刻收拾了金银细软,准备跑路。 直到顺利出了城,没被拦下来,他才擦了一把汗,回头看了一眼长安城高耸的城墙,忍不住咬牙切齿道,“恩将仇报,这是恩将仇报!” 他怎么就忘了呢?那两个人如今与陈后颇多牵扯,说不定就会出现在皇帝面前。 皇帝这些年求仙问道,为此封赠了不少异人,若是见了此术,必然会心动。到时候,就是他东方朔的祸事到了。 还好自己跑得快。 …… 书本传送再快,也是有一个过程的。在习惯了这种传送之后,袁宵就能比较清晰地感觉到这个过程了。 然而这一次的传送,出了问题。 传到一半时,旁边忽然传来了一股新的拉扯之力。 在那种情况下,袁宵毫无抵抗之力,被迫跟陈阿娇分开,一个继续顺着原来的方向传送,另一个却被新出现的力量拉扯着,去向了另一个方向。 很快,身体一坠,意识下沉,袁宵就感觉自己踩到了坚实的地面。 她连忙睁开眼睛,还来不及查看周围的环境,怀里抱着的那本书就飘了起来,在她眼前崩溃逸散,迅速消失。 袁宵大惊失色,连忙伸手去抓,却只抓住了一张完整的白纸,剩下的部分都消失在了风里。 她捏着这张纸,心下惶恐得无以复加,几乎是颤抖着嗓音叫出那个名字,“文君?卓文君?” 没有人回答,那个已经无比熟悉的身影也没有出现在眼前。 “卓文君!你快出来,别吓我,我……”袁宵慌乱地转头看着周围的环境,一边不断地呼喊对方的名字。直到她意识到这只是无用功,声音才渐渐低下来,最后转成一声悲伤的呜咽。 鼻尖一酸,眼泪就落了下来。 袁宵一直以为,最坏的情况,也不过是卓文君不能从书里出来,获得实体,但不论如何,她总是在自己身边的。她完全没有想过,卓文君会被自己弄丢。 她蹲在原地哭了一场,直到天色开始暗下来,才意识到自己不能继续这样下去。 那本书在关键时刻,把她弄到这里来,总是有原因的吧?留在这里哭泣无济于事,卓文君这么毫无征兆地消失, 也许这个世界就跟她有关系,自己得设法去找。 她抹了一把眼泪,抽泣着站起来,开始观察周围的环境。 刚才看了很久,但其实她并没有把这个地方看进眼里,只是在为卓文君的消失而心慌。现在仔细一看,才发现此地是一片竹林。碗口粗的大竹子根根参天而立,投下一片阴凉。脚下则是厚厚的竹叶,踩上去沙沙作响。 这林子里难以辨认方向,也不知道该往那边走,袁宵只能凭着直觉,胡乱挑了一个方向。 好在她的直觉是对的,走了不久,她就隐隐看到竹林外传来的光线。袁宵加紧脚步,小跑一阵,终于离开了竹林。 -- 第161页 出了林子,她才注意到,这里似乎并不是野外。脚下青石铺成的地面便是一项明证,眼前这片精心规划设计过的花园则是另一项证据。 她这是,跑到别人家的花园里来了? 袁宵低头看了看手里拿着的那张纸,深吸一口气,快步往前走去。 在曲折的小径里转了一会儿,她就听见了前方传来的隐约歌声和乐声,再走一阵,又听见了喧哗声。 奇怪的是一路走来都不见人影。袁宵想了想,觉得大概是外头正在宴客,所以人都聚集到那边去了,才没有看见。不过对她来说,这是好事,否则万一被人撞见,她连自己的来历都说不清楚。 直到靠近了宴客的院子,袁宵才终于听清楚了那清亮的歌声。 “将琴代语兮,聊写衷肠。 何时见许兮,慰我彷徨。 愿言配德兮,携手相将。 不得於飞兮,使我沦亡……” 是《凤求凰》! 袁宵的心怦怦跳了起来,她忽然意识到自己出现在什么地方了。怀着这个念头,她脚下不停,很快就转到了院门处。 这是一处月亮门,一架蔷薇沿着院墙爬生,在门洞上方绵延成一片。而此刻正值花期,五彩鲜艳的蔷薇花密密匝匝地开着,形成了一道鲜花妆点的拱门。 这拱门下站着一个人,她一手攀着蔷薇花的枝条,正侧耳细听院子里传来的歌声。 听见袁宵的脚步声,她转头看了过来。 第103章 她还在 这张脸虽然看起来青涩了一些,甚至脸颊上还带着一点婴儿肥,尚未完全张开,但眉眼却是熟悉得仿佛刻在灵魂里。 袁宵眼睛里还含着眼泪,却不由自主地露出了一个安心的微笑。 她还在。 十七岁的卓文君微微蹙眉,看了她一会儿,才有些迟疑地开口,“你是何人?” 袁宵本来满脸期待地看着她,等着她开口说话,听到这句话,却不由面色大变,脸上还未完全绽开的笑容僵住,惊疑不定地看着她,“文君?” “你认识我?”卓文君更惊奇了。 袁宵的心立刻就沉下去了,原本的欢喜被无限的苦涩所取代。 这是她,又不是她。 这是真正的,十七岁的卓文君。她没有承受过被爱人背叛的痛苦,没有经历过两千年被封印在一本书中的寂寥,不认识袁宵,也没有跟她一起经历过许多世界的考验。 袁宵咬着唇,万分艰难地将已经涌到眼眶里的泪意压了回去。现在不是软弱的时候,既然见到了十七岁的卓文君,就说明这个世界的确与她有关系。 虽然不知其中出了什么问题,但她必须要将自己的文君找出来。 “我既然站在这里,当然不会不认识你。”她看着眼前的人,回答道。 卓文君侧了侧头,也觉得这答案十分有道理。这里是卓府,对方能认出她也不出奇。不过很快,她又意识到了另一个问题,“你也是今日的宾客吗?” “不算是。”袁宵自嘲道,“我可能是个不速之客。” 这种自嘲却被卓文君理解为有趣。卓家是蜀中巨君的生活中什么都不缺,唯一的遗憾就是父亲立志要将她养成长安贵女,所以基本上不允许她出门,所见的人太少。 至少袁宵这样的人,她没有见过。 她的注意力已经完全从琴曲上转开,落到了袁宵身上。卓文君仔细地打量了她片刻,才道,“你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 “我从……长安来。”袁宵道,“我叫袁宵。” 西汉时虽然正月十五已经是个很重要的日子,但跟中元和下元一样,是祭祀之时,尚未成为普天同庆的民俗节日。所以卓文君没有听出袁宵名字里的玄机,更关注她的前一个答案,“长安?” 虽然作为青春少女,很讨厌种种束缚。但卓文君受父亲的影响很深,对于长安这座自己从未去过的城市,同样充满了感情。 所以听说袁宵是从那里来的,她的眼睛立刻就亮了。 她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就是因为听说今日司马长卿会来。此时,司马相如是梁王的宾客,之前几年一直生活在睢阳,也随梁王去过长安,眼光见识绝非蜀地这些人所能相比。卓文君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心,因此想来听他说外间的见闻。 这会儿正是宴席进行到一半,暂时休息的时间,司马相如在临邛县令王吉的邀请下,弹奏琴曲。 在原本的故事里,卓文君会被这首暗含求偶之意的《凤求凰》挑动心曲,对司马相如生出爱慕之心,当夜就与他私奔到临邛,而后便是脍炙人口的千古佳话“当垆卖酒”。 不过现在,事情发生了一点小小的变化。 相较于司马相如这个父亲绝不会允许自己去见的男宾,显然袁宵这个来自长安的女客更方便接触,也更能够满足卓文君对外间的好奇和向往。 所以卓文君立刻抛下手中的蔷薇花枝,转而拉住了袁宵的手,殷切地问,“长安是什么样子?” “长安,是一座四四方方的城市。”袁宵想了想,答道。 卓文君“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你可真有趣。别人从长安来,都会说这座城市的雄伟壮丽、繁华富庶,你却只记得它四四方方。” 大概是因为她从后世那个城市规划乱七八糟的世界来,对这种严格按照井字形排列,建造得一丝不苟的城市结构很新奇吧?袁宵想。 -- 第162页 “长安的繁华当然也有可说之处。”袁宵道,“不过一两句话说不清楚。” 卓文君回头看了一眼月亮垂花门,立刻毫不犹豫地道,“那咱们换个地方说话如何,我还没有去过长安,很想听听那里的事?” “好。”袁宵看着对方的脸,点头。 这个女儿青涩而天真,尚且对未来和爱情怀抱幻想,原本应该会被耳畔缭绕着的这首动人琴曲打动。 虽然这不是自己的文君,但袁宵想,如果能够改变她嫁给司马相如的结局,也算是了结了最初的遗憾吧?要是文君在这里,或许也会这样认为。 这么一想,她就坚定了拆散这两人的决心,反握住卓文君的手,“我来的时候见到一个花亭,有百花争艳、流水环绕,景色怡人,不如我们到那里去?” 于是两人手牵着手离开了。 而此时,不长的琴曲也终于结束。沉浸在自己的技艺之中的司马相如抬起头,看到满场如痴如醉的宾客,不由得意一笑。 而后他又微微侧头,似是不经意般往垂花门所在的方向看去。 这一看,他脸上的笑意不由一顿,眼底露出几分惊愕来。好在这时候众人都还没有反应过来,也无人注意他的脸色。只是司马相如自己的情绪实在不高,颇有意兴阑珊之感。 这首琴曲,可是他特意为卓文君准备的。 虽然在外游历了好几年,也见识过睢阳城和长安城的富庶,但这些东西,与他是没什么关系的。从睢阳回来时,梁王赐下的财物,也在路上挥霍掉了。司马相如家中贫寒,无以度日,心下也不免常怀忧虑。 这件事被他的好友,同时也是临邛县令的王吉知晓,便盛情邀请他前来临邛,言道卓氏女之前才大归,如今正住在家中。这女子生得十分美貌,兼且平生最爱才子,若是能够得到她的青睐,以卓氏巨富,自然不必担忧生计的问题了。 司马相如来到临邛之后,王吉为他造出了好大的声势,才有了卓氏这场几乎是专门为他准备的宴席。 而他要做的,就是在这宴席上大放异彩,吸引住卓文君的视线。 一切都很顺利,司马相如早早就察觉到了垂花门那边的身影,显然对方正在偷偷窥视自己。 但为何自己一曲奏罢,那里就没了人? 难不成卓姑娘并未领会自己琴曲中的意味?这应该不可能,因为据说她平生最爱的就是琴曲,又十分倾慕自己的名声。 那么,就是她害羞了,所以提前避开? 想到这个可能,司马相如的心又重新落下来。只要对方动了心就好,至于其他的,可以徐徐图之。 …… 卓文君有种十分奇妙的感觉,虽然才是第一次见到袁宵,但她却有种十分亲近的感觉,好像跟这个人认识了很久,与她待在一起也是最舒适的状态,不必拘束,不必隐藏。 而她以自己的本来性情示人,并没有扮成所谓的“大家闺秀”,对方似乎也毫不惊讶,接受得非常自然。 甚至她对袁宵本人的兴趣,还要超过她口中的长安。 所以袁宵在那边跟她解释长安的种种清醒,她却总忍不住问她的事。 “袁宵在长安时是做什么的?” “家中还有何 人?” “为何要到蜀中来?” 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卓文君此前丝毫不知道,自己原来也是这么聒噪的人。 可惜这其中很多问题,袁宵都不能明确地回答,只好含糊其辞,随意应付过去。好在她是真的在长安生活过,所以能说出许多细节,不至于叫人生疑。 只是她不知道,这种含糊其辞,却有增加了她身上的神秘性,叫卓文君生出许多猜测。 谈话融洽,自然就会让人忘了时间。直到天色暗下来,两人才回过神来。而此时,前院的宴席早就已经散了。只是这里地方偏僻,始终没有人过来打扰。 卓文君力邀袁宵留在自家做客,明日在继续说长安的故事,袁宵自然答应了。 因为是女客,所以连经过卓王孙的许可都不用,卓文君直接把人领回了自己的住处,只说是客人,让仆人们进行侍奉。 卓家很大,宅子占地面积极广,像是一座小小的城中城,有自己的各种工坊,种菜、养殖、磨面、炊爨、乃至木工、烧陶、冶铁……甚至还有一座小小的盐井,完全可以做到自给自足。 这么大的一座宅院,内中据说有八百家仆操持,才能维持它的运转。 所以只要没有人特意到卓王孙面前去提起,他基本不太可能发现袁宵的存在。所以袁宵也并不担心面对这位精明的大商人时,说不清楚自己的来历。 这天晚上,卓文君将袁宵安置在了她自己卧室的隔间里,方便躺下之后仍旧可以继续说话。 她躺在床上,心底仍旧翻涌着一种莫名的兴奋之意,让她激动得根本睡不着,于是压低声音,小声地跟袁宵说话。 直到困倦得眼睛都快睁不开,她才安分地盖好被子,准备入睡。 临睡前,她轻声对袁宵道,“说来你或许不信,我总感觉好像认识了你许久似的。俗谚说的‘倾盖如故’或许就是这种情形了。” “我倒觉得,用另一句诗来形容更贴切些。”袁宵想了想,笑着回道。 “什么诗?” -- 第163页 “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卓文君怔了半晌,才点头道,“果然是句好诗,说得真好,文字也,“但我从未听过这句诗,这诗的体制和用语听起来也与我所学的相去甚远,莫非这是长安新近的流行?亦或是……袁宵你的作品?” 糟糕!袁宵惊得瞌睡都没了,开始绞尽脑汁回想,西汉的时候有五言诗了吗? 第104章 夜奔 袁宵花了不少功夫,才让卓文君相信,这句诗真的不是她写的,她没有这样的文采。 只是这样一来,两人彻底没了睡意。 “想出去看星星吗?”袁宵索性从床上坐起来,问卓文君。 卓文君十几年来一直循规蹈矩,睡觉和起床的时间几乎固定,还从来没有过这种熬夜的经历。看袁宵熟练的样子,似乎这种事对她而言很寻常,卓文君心里便将之当成一种必然的体验来看待。 就像是小孩子终于进入大人的领域,充满了新鲜感。 所以对袁宵的提议,她欣然应允。 两人没有惊动仆人,穿好衣服,悄悄摸出了门。白日的天气很好,夜里也是群星漫天。静夜之中只能听见风声,还有两人的脚步踩在落叶和青石路面上的声音。 出了院子,两人沿着小路往前走。一路上树影婆娑,别有一番意趣。 看星星当然要找个高一点的地方,袁宵记得白日里经过的时候,看到一座大假山,是个很好的选择。于是二人携着手一路往那边走,并且艰难地爬上了假山。 视野果然立刻开阔了许多,卓文君还是第一次如此“冒险”,兴致勃勃地看了一会儿星空,才感慨道,“此时当有酒才好。” “算了吧,喝酒误事,而且伤身。”袁宵道。 卓文君学着她半躺下来,含笑点头道,“也对,咱们安静地说一会儿话也好。” 不过,这一天她们说的话也够多了。关于长安以及自己过来这一路上的事,袁宵都已经说了个差不离。毕竟其中有许多内容牵涉到卓文君,是不能说给这个文君听的。 所以没一会儿,卓文君就问到了另一个问题,“除了长安和蜀中,袁宵你还去过别的地方么?” “没有。”袁宵想了想,摇头。 这也不算撒谎,大汉朝的其他地方,她的确是没有去过的。 卓文君沉默了片刻,才叹道,“那也比我强得多。你也没比我大多少,已经有了这许多的经历,而我长到那么大,一直待在临邛,连家门也很少出。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真想亲眼去看看。” “会有机会的。”袁宵道。 其实是话赶话地说到这里,但就在这一刻,她脑子里突然冒出了一个挺疯狂的念头。 私奔这种事,自然不可能靠默契来进行,司马相如和卓文君必然有过约定。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这次好像没有发生,但也不得不防。 袁宵还不知道,在原本的轨迹之中,司马相如是贿赂府中婢女,大胆地给文君送了一封信,才成功诱使她与自己私奔。而现在,因为她的出现,导致卓文君做出了截然不同的选择,司马相如以为卓文君性情羞怯,那封信就没有送出来。 一切早就已经不一样了。 但袁宵还在想着防患于未然,解决掉这个隐患。 卓文君夜奔相如,在袁宵看来,多少带着几分中二少年的反骨,以及对新鲜事物的好奇向往和对过往平淡生活的反抗与斗争。 以卓文君的性子,给她讲私奔没有好下场的话,她是绝对不可能听进去的。 所以袁宵决定“以毒攻毒”。 不就是刺激吗?她先带着卓文君体验过了,司马相如的逗引便不会再有任何吸引力。 所以她倏然坐起来,目光灼灼地看向卓文君,“你真的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当然,可是父亲不会允许我出门。”卓文君道。 袁宵握住她的手,“不需要他允许,你如果真的想去,我们现在就可以走!离开这里,去 任何你想看的地方。” “现在?”卓文君吓了一跳。 “对,现在,我和你。”袁宵站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她,“你敢吗?” 最后这三个字的激将法显然非常有用,卓文君立刻跟着站了起来,“走就走,我有什么不敢的?想来你也不可能把我骗去卖了。” 于是事情兜兜转转,好像又回到了最初的轨迹。 卓文君还是免不了演一出夜奔,但是这一次,跟她一起走的人,不会再是那个将来会辜负她的司马相如。 …… 还不知道卓文君已经离家的司马相如,连着好几日递帖子想到卓家去拜访,可惜全都被婉拒了。 卓家虽然大,卓王孙也不会时时刻刻盯着女儿,但睡一觉起来人就没了这种事,下头的仆人们是不敢隐瞒的,第一时间就报到了卓王孙这里。 他本来其实也疑心是司马相如捣的鬼,毕竟昨日宴席之上,那一曲《凤求凰》,卓王孙自然听出了其中的意思。 只是在他心里,司马相如的确是个不错的女婿人选。 卓文君已是二嫁之身,不能像一开始时那么挑剔。而司马相如虽然没有良好的家世,但本人足够有才华,他本就是蜀中著名的才子,如今名声还传到长安去了,单这一点就足以自傲。 -- 第164页 反正卓家不缺钱,既然如此,作成这桩婚事没有任何坏处。 最重要的是,女儿也喜欢。 但他赞同这门婚事的前提,是司马相如严格按照规矩来,三媒六聘,八抬大轿,把自己的女儿风光地娶回去,而不是暗中引诱她与自己私奔! 所以卓王孙第一次接到司马相如的帖子,心中是有些恼恨的,总觉得他是来耀武扬威,自然不会见他。 等他从仆人们那里知道,昨日女儿带回了一位陌生的女客,据说是来自长安,这才意识到此事跟司马相如无关。只是这个时候,他要封锁女儿离家的消息,又要秘密安排人手去把她追回来,自然顾不上来访的客人。 可怜司马相如还在满心着急,变着法儿想给卓文君通个消息,却全然不知一切都已经不一样了。 …… 袁宵上次来蜀中的时候,乘坐的是特制的马车,所以一路上不算颠簸。而现在,她空有技术,却根本没有条件制作出减震设施,只能将就用这时候的马车,路上就受罪了。 只是为了避免被卓王孙抓回去,她们路上也不敢耽搁,必须要尽快离开蜀中,也就顾不得这些了。 两人在马车里颠簸数日,整个人都被震得昏头涨脑,吃不下睡不香,卓文君最初那种离家的兴奋与刺激之情,也早就淡了许多,开始怀念起家中的饮食起居来。 不过,才出门就被抓回去,不说别的,脸面上也过不去。所以她还是咬牙忍住了,并没有立刻就打退堂鼓。 好在离开了卓家能够影响到的蜀中之后,前行的速度就慢了下来,也有功夫去看路旁与家中截然不同的风土人情,卓文君便很快又生出了新兴致。 袁宵这次带她出来,自然不会只让她跑到成都去当垆卖酒,那跟看外面的世界完全没有任何关系。 反正身上带着足够多的钱财,她打算一路游山玩水,到长安去转一圈,圆上卓文君这么多年的想往。如果到时候时间和其他方面都允许,那么再考虑去别处走走。 虽然只有两人,但一来钱财充裕,二来袁宵有着丰富的出行经验,所以一路上的事情都打理得妥妥帖帖,尽最大可能做到舒适。卓文君在最初的不适应之后,很快就习惯了这样的节奏,几乎没感到多少不便。 这让她在兴奋 之余,也再次好奇起袁宵的来历。 除此之外,这段时间的行程,也让她心里生出了一些疑惑。 袁宵照顾自己照顾得也太顺手了一些。 虽然说两人是一见如故,有种相交多年的感觉,但卓文君又不傻,不要说是两个陌生人朝夕相处,就是她身边的婢女换了一个平常不怎么使唤的,也会觉得不顺心、不习惯。 但跟袁宵在一起,这种摩擦几乎从来没有过,她总能恰到好处做出自己更偏爱的那个选择,将自己的需要照顾得十分妥帖。 要说是她们二人心有灵犀,但自己对袁宵,却远不如袁宵对自己那么了解。 这种疑惑,让卓文君无法心安理得地享受袁宵对自己的照顾。但另一方面,她也不能不承认,即便是在家里,也没有人这样照顾过自己的感受,这种被人纵容体贴的感觉太好,她怀疑假如哪天跟袁宵分开,自己是否能够习惯回到原本的生活轨迹里? 袁宵的确是照顾卓文君有点上瘾了。 上次跟阿飘状态的文君一起出行,她心里就充满了遗憾。虽然是一路同行,但遇到了有趣的东西,却不能跟身边的人一起分享,总归让这段旅程不那么圆满。当时她就想过,等文君有了实体,一定要弥补这个遗憾。 而且,跟这个青少年时代的文君同行,袁宵自觉比对方大一些,就会更主动地去照顾她。 两相叠加,自然就显得过于体贴了。 只是她自己早已习惯了跟文君相处,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种做法有什么问题。 而卓文君的疑惑,也在抵达长安之后,达到了顶峰。 进城之后,袁宵几乎没有思考,十分顺路地将卓文君带到了她从前的住所。但她忘记了,这是另一个时空,而且还比她和另一个文君待过的时代要早上几十年。 那套院子里,还住着一户完全陌生的人家。 袁宵微微一呆,忽然意识到,自己现在根本找不到地方安顿卓文君。 最后,她只好把人带去了客栈。 整个过程中,卓文君一直保持沉默,但她内心的疑惑已经快要刷屏了。 这里是长安,按照袁宵的说法,这应该是她的家乡。按理说,就算她不将卓文君安顿在自己家里,也该带她这个“朋友”过去看看,认认门,见一见家里人。 而且,把她安置在客栈里也就罢了,袁宵自己也住在这里,接下来的几天也没有离开过,竟半点回家去看看的意思都没有。 这实在不太正常。 第105章 未来的你 袁宵对长安的“熟悉”,也很快就在卓文君心里打了个问号。 那些众所周知的内容,大部分都是正确的,只是偶尔稍有出入,比如某处的杂耍班子玩的是什么把戏,她都会说错。但这些人时刻都在迁徙奔波,几个月里又换了人也说不定,记错了也正常。 但那些外地人几乎不会知道,让卓文君相信袁宵的确来自长安的种种细节,却几乎没有对得上的。 -- 第165页 比如哪里有一株树,开的话十分好看,哪家食铺的味道最正宗,卓文君暗暗留意,发现不是这家店铺卖的食物与袁宵说的不一样,就是那株树现在不过是刚刚种下的小树苗,还根本不会开花。 要她相信这一切都是袁宵编出来的,那也太匪夷所思了。 不提她根本没必要编出这种莫须有的故事来骗自己,就算是真的,细节也不会如此真实。——虽然关键内容说错了,但那棵树的位置,那家食肆的格局,却都是正确的。 所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袁宵现在其实也非常尴尬,都说从前车马很慢,一切都慢,她真的相信了。 在现代时,袁宵听过一个故事,说是某个村庄,在民国时来了一个洋人,但村民们却不像普通民众那样,见到红眉毛绿眼睛的洋人就尖叫,虽然也指指点点看热闹,却显得非常淡定。洋人十分好奇,就问为什么。村长答曰:没什么,以前也有洋人来过,大家都知道的。洋人再一深问,才发现这所谓的“以前”,指的是元朝,马可波罗到中国游历的时候。 几百年的时光,村民们都已经换了几代,但代代相传的故事,却让他们的生活和知识接收并没有任何不同。 所以袁宵想着,大汉朝的生活节奏只会更慢,几十年的时光一晃而过,想必不会有任何问题。 但她忘记了,长安是此时世界上流动人口最多的城市,各种变迁速度自然也比其他地方要快,几十年已经足够物是人非了。结果就是,那些本来可以证明她身份的细节,反而都成了谎言。 她可以接受犯错,但却不能接受被卓文君误会是在骗人。 虽然卓文君没问过,但袁宵并不认为她没有发现。毕竟她只是年纪小,人又不傻。出于对自己的信任和尊重,才没有追问,可如果一直避而不谈,没有解释,这种信任又能够坚持多久呢? 但如果所谓的解释,只是用一个谎言去覆盖另一个谎言,最终的结果也不会例外。 虽然她有自己的苦衷,但是信任这种事,从来都是靠双方的努力去维系,而非某一方的独自付出。 何况这个人是卓文君。 所以袁宵最终选择坦诚。 这天,两人在市集之中闲逛至午,捡了一间酒楼停下,准备就餐。这座酒楼有三层楼高,在这个时代,已经是难得高大的建筑,这一点,袁宵却是没有记错的。 她们选了三楼临窗的位置,从这里往外看,已有登高望远的意境,再加上酒菜丰足,就跟让人心旷神怡了。 这处酒楼,袁宵第一次见时,司马相如正携了美姬在此饮酒做客。她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情,就领着卓文君过来了,选的还是司马相如当日坐过的那一处位置。 在这里坐下来时,她才终于有种自己改变了历史的真实感。 几十年后的某一天,卓文君不需要再站在街上,对着这个地方失神了。她的人生里,某个名字已经被彻底划掉,再也不会出现。 兴之所至,袁宵忽然就打算将一切都告诉卓文君。 只是开口之前,她也难免胆怯心虚,只好让小二送上好酒,多饮了几杯。 跟卓文君比起来,袁宵的酒量简直跟玩儿似的,古代的酒度数这么低,两杯下肚她的脸就红了,再喝上两杯,整个人便都兴奋起来。还不到醉的地步,但思维更活跃,人也更放得开,话自然也变多了。 借着这一阵酒意,袁宵捏着杯子看向卓文君,“其实你这段时间已经发现了吧?长安有好多地方,跟我说的不一样。” “发现了。”她不提,卓文君也不提,但她主动开口,卓文君自然不会拦着。 她抿了一口酒,看向袁宵,“我不信你是在骗我,所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这个啊……”袁宵皱着眉,盯着杯子看了一会儿,才说,“这件事说起来很玄幻的,你可能不会相信。” “你说的,我都相信。”卓文君按住她的手道。 袁宵抬起眼,就正正看进了卓文君的眼中,两人对视片刻,她意识到对方是在用这种方式表达信任,便缓缓笑开了,“我知道,你总是信我的。” 她反手握住卓文君,捏着她的手指道,“文君,我总算抓住你了。” 这话就没什么逻辑了,卓文君听不懂,但她敏锐地意识到这句话中似乎还隐藏着某个隐秘,让袁宵身上的谜团又多一个。 但她没有深究这个问题,而是提醒对方,“那件很玄幻的事,你还没说。” “唔……”袁宵眯了眯眼睛,抬手虚虚比划了一圈,“我真的来过长安,但是我知道的,是几十年以后的长安,所以跟现在不太一样。我都不知道,那棵树原来是这时种下的。” “几十年后?”即使已经做好了心里准备,听到这个回答,卓文君心下还是不免一惊。 不过袁宵现在这种状态,想来也顾不上编故事骗人,这应该就是真相了。至少是她眼中的真相。卓文君想了想,又问,“那你为什么会从几十年后,到这里来?” “我也不知道,”袁宵认真想了想,“不过我应该是来找你的。” 她说着,攥紧了卓文君的手,“你不要再消失了,我都快被你吓哭了。” “你把我错认成别人了吗?”卓文君盯着她看了一会儿,才出声问。 -- 第166页 袁宵摇头。 她又问,“那我是谁?” “文君。” 既然不是认错人,那么,卓文君觉得自己心里也应该有答案了。 只要愿意相信袁宵说的这个前提,她来自几十年之后,那么所有的疑惑都能迎刃而解。 她应该是在几十年后结识了自己,然后那个卓文君不知何故消失,袁宵便来到了几十年前,要找她。至于她口中那些与现实不符的地方,自然也有了解释。几十年很短,但已经可以是某些人的一生,一座城市有些变化才是正常的。 卓文君盯着已经陷入迷蒙状态的袁宵,脑子里却不由自主地转起了一个念头:几十年后的自己,会是什么样子? 时光从来都是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即使十七岁的卓文君自恃青春美貌,也不得不承认,几十年后的她,可能会是另一副模样。也许就像任何一个面目模糊、气息浑浊的中年妇人,放在人群之中几乎无法辨认。 年轻人总是对“老”排斥又轻视,卓文君无法想象,那个未来的自己,会跟袁宵发生什么样的故事? 但不论怎样,她们的关系应该是亲密的,亲密到在她消失之后,袁宵愿意冒着巨大的风险,来找自己。 然后呢?她从自己身上找到了对方的影子吗?她希望自己再变回那个苍老的卓文君吗?在她眼里,自己又算是什么呢? 卓文君忽然嫉妒起未来那个能让袁宵如此重视 的自己。 这种嫉妒更像是某种难言之隐。卓文君知道,按照常理来说,未来的自己也是自己,她跟袁宵之间有这样深的缘分,应该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但她下意识地就将两个卓文君割裂开来看待,甚至对另一个自己抱有某种敌意。 这想法要是让人知道,或许会以为她疯了吧? 卓文君对着窗外出了一会儿神,回过头来时,袁宵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趴到桌上了,脸颊红扑扑的,睡得很熟。 她看了一会儿,忽然伸手推了几下,把人晃醒了。 袁宵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还没有意识到自己身处何时何地,只是看见卓文君的脸,就下意识地道,“高考已经结束了,不用早起,再让我睡会儿。” “我问你。”卓文君冷酷地掐着她的脸蛋把人弄醒,“你是不是从长安去过蜀中?跟谁一起去的?” “跟你一起啊。”袁宵一脸莫名地看着她,总觉得今天的文君不太一样。 卓文君脸上的神色一黯,果然,那个本该一直被袁宵照料着的人,也不是她。对袁宵而言,或许不管现在的她有多好,都只是另一个人的影子。 脸颊被捏得有些疼,袁宵下意识地伸手去拂,却被卓文君眼疾手快地抓住了。她将这只手捏在自己的掌心,低头看了袁宵一会儿,才轻声道,“是你自己抓住了我,那就不能反悔了。” 袁宵要找的那个卓文君去了哪里不重要,但她既然来到了几十年前,那就一直留在自己身边吧。 就算她心里最重要的人不是自己,但能够陪在她身边的人,却只能是自己。 这样就够了。 第106章 妒火中烧 喝醉了又没断片是种很奇妙的状态,明明已经无法控制自己了,但发生的一切,却还是清晰地映在脑海里,提醒着主人她做过什么。 袁宵坐在床上,忍不住捂了捂脸。 她是准备跟卓文君坦诚,而且也抱着几分“酒壮怂人胆”的想法才会喝酒,但没想到自己喝醉了居然那么老实,问什么说什么。 还好卓文君的脑洞不够大,让她知道另一个文君的存在也是不可避免的。仔细想想,说出的内容都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袁宵这才松了一口气,准备起身下床。 转过身才发现床头柜上还放着一杯水。 正觉得有些口干的她连忙抓起来,咕嘟咕嘟喝了半杯,才总算是把缺失的水分补了回来。 换了衣服出门,卓文君早已起了,正在自己的房间里看书。 这个时代,知识的传播还很艰难,在长安常见的书,许多在蜀中根本买不到。用来书写的东西更是千奇百怪,绢帛皮毛都有,其中甚至还有一部分是刻在竹简上的,需要小心仔细地保存。 卓文君见到自己没见过的书,就忍不住想买。这些东西很占地方,已经装了一个箱子。 见她又在看书,袁宵不免又想起自己已经搞过一次的造纸术来。虽然纸质书的重量也不容小觑,但跟其他东西比起来,还是要轻薄方便得多。 为了能让卓文君更好地看书,看到更多的书,似乎也应该将这项技术再弄出来。 想到就做,吃过早餐,她就拉着卓文君出门,去找合适的厂房和工匠,打算先把摊子拉起来。 只是走访了几个地方之后,袁宵十分无奈地发现,虽然现在的她和卓文君手里还算有点闲钱,但要投入到这上面,就不够看了。 上次能顺利做出来,是因为地皮、工坊、人工和其他东西全部都由阿娇这个土豪来承担,她所做的,只是埋头搞研究而已,所以并不觉得困难。现在事无巨细都要自己去搞定,才意识到其难度。 比如在长安城买一块地这件事,对毫无背景的人而言,就很难做到。 因为这里寸土寸金,还空着的地皮,也早就已经被权贵们纳入自己的手中,再不然就是归属于皇家。想买地,需要的不单是钱,更重要的是人脉。 -- 第167页 袁宵刚刚才燃起的斗志立刻就蔫了,“算了,看起来很复杂的样子,实在不行,就自己弄一个家庭作坊吧。只要够自己用就可以了。”她摸着下巴琢磨。 “你到底想做什么?”卓文君跟着她转了半天,都还没弄明白她的目的。 袁宵道,“我想造纸。” “造纸?弄这个来做什么?”卓文君很惊讶。 “不是市面上那种粗糙的纸,是又白又轻,摸起来跟绸缎一样的纸张。用它来写字会方便很多,比其他东西都更好用。”袁宵道。 “你会做?”卓文君颇有深意地盯着她。 袁宵挠了挠头,虽然察觉到了一点危险,但还是很勇敢地道,“未来的你也会,我们一起琢磨出来的。”在前人的经验和基础之上。 卓文君其实已经猜到这个答案了,所以并不觉得意外,若有所思地点头,而后又劝道,“长安地贵,在这里做事没有那么容易。不如你先把纸造出来,别的再说。” “也对,就算要说服别人投资,好歹先有个样品。”袁宵点头。 然后她就开始忙碌起来了,卓文君在一边给她打下手,不着痕迹地学,没多久也掌握了这项技能。 这样,她才不觉得自己比未来的那个卓文君差了什么。 可惜这样悠然的时光并未 能持续太久,卓王孙派出来寻找逃家女儿的人,终于一路顺着痕迹,追到长安来了。 这天,两人终于制出了符合袁宵要求的纸张,正准备出去吃一顿好的庆祝,结果才出了门,就见几个看起来十分精悍的汉子守在门口,身上穿着袁宵非常熟悉的衣物,见了卓文君,就整齐划一地开口,“家主请大姑娘回家!” 袁宵先被这阵仗惊了一下,然后才意识到是卓王孙的人找来了。 在原本的轨迹之中,卓文君跟着司马相如夜奔,临邛和成都离得近,卓王孙很快就得到了消息。而且卓文君眼见司马相如家徒四壁,也知道这日子过不下去,于是索性带着情郎又回了临邛,故意在卓家对面当垆卖酒,逼迫爱面子的父亲承认她的婚事。 卓王孙虽然生气,但女儿好端端站在面前,自然也不用担心。 但现在,袁宵直接把人带到长安,半点消息都没有,也无怪卓王孙一直派人追查,居然找到了这里。 意识到自己行事有欠妥当,袁宵心下立刻生出几分歉意。卓王孙对女儿的宠爱毋庸置疑,虽然管束多了一些,但也是为了她好,她们这么一走,不知道卓家乱成什么样子了。 这么一想,就不免心虚起来,在卓文君决定回家时,立刻举双手支持。 卓文君还在劝她,“你要造纸,在哪里都是一样的。在长安无人支持,只怕十分艰难。回了临邛,有我们卓家在,想要什么都有,反倒容易些。你……” 话说到一半,她才意识到袁宵已经干脆利落地同意了,不由一顿,“你真的同意回去?” “真的真的,”袁宵连连点头,“唉,是我考虑不周,就这么把你带出来,你家里不知道多着急。现在长安也看过了,既然你想回去,我当然不会反对。” 卓文君盯着她看了一会儿,才展颜笑道,“好,那就尽快启程。” 有卓家的家仆打点,回程比来的时候快了何止一倍。 回到熟悉的地方,卓文君已经没有了过去那种想要逃离的想法,反倒觉得在自家的地盘上,非常安全。至少,袁宵留在这里,她的任何动静,自己都能在第一时间得知。就算她想跑,卓文君也有的是办法把人找回来。 抱着这种想法,见了还在生气的父亲,她自然也能低头认错,诚恳地检讨自己的过失。 卓王孙本来就是担忧多过生气,又见她居然肯低头,心里的气早已散了,只是又免不了数落几句,“你这孩子,简直没个轻重。你想去何处,告诉阿爹,阿爹遣人跟着便是。你这般跑出去,让外头的人知晓了,只怕又有不少风言风语。你如今孤身一人,阿爹还想给你挑个如意郎君,若传出这种名声,还怎么说亲?” “阿爹,我不打算再嫁人了。”埋头听训的卓文君忽然开口道。 “上回那个司马相如,面上看着不错,其实也是个不知轻重的,将来恐怕不是终身所靠……”卓王孙还在琢磨女婿人选,陡然听见女儿的话,震惊得提高了声音,“你说什么?!” 卓文君才十七岁就守寡,卓王孙从不认为她应该守一辈子,早就已经开始暗暗留意蜀中的青年才俊。而这一点,卓文君自己也是默许了的。所以此刻她这么说,卓王孙自然十分意外。 “做了别人家的媳妇,就总有各种规矩束缚着,要贤良淑德,要相夫教子,那样的日子,我过不来。倒不如留在家中自在些,还能帮衬阿爹、教导弟弟,也没什么不好。”卓文君道。 “胡言乱语!”卓王孙斥道,“女儿家怎能不出嫁?” “待字闺中的女子,不出嫁自然会引来闲言碎语。可我是大归的女儿,自愿守贞,谁能说什么?”卓文君道。 未婚女和寡妇的待遇可不一样。 卓王孙十分了解自家女儿,闻言忍不住警惕道,“你实话告诉阿爹,你究竟在打什么主意?再嫁之事,你从前也是点了头的,怎么出去一趟,就变了心意?” “只是觉得世间男子多是须眉浊物,配不上阿爹女儿。”卓文君傲然道。 -- 第168页 卓王孙又好气又好笑,但仔细想想,还真是那么回事,也就不去管她了。 反正等什么时候出现人中龙凤的青年才俊,文君自然能看到对方的好处,那时又会转变心意,也未可知。若是碰不上,倒不如像她说的,留在家中更自在,至少没人敢委屈了自家女儿。 连带着拐带了女儿的袁宵,她也不追究了。卓文君性情如此,连个闺中密友都没有,如今有了交好的女性,有人作伴,却不是坏事。 而卓文君说到做到,果然成为了袁宵强大的后盾,要什么给什么,不多久就将造纸工坊给建起来了。 卓王孙原本是由着女儿闹着玩,直到一本印刷装订好的书籍送到手中,他才知道两个孩子在做什么,也从中看到了无尽的商机。 这样的书,就是摆在皇帝的御案上,也完全不会失了身份。 但最终,卓王孙还是忍住了商人逐利的本能。这东西虽好,但只怕卓家保不住。只要出现在人前,必然引来众多权贵的争抢。既然如此,不如主动将之献给宫中,反倒能为卓家换来更多好处。 卓文君不同意他的做法,“这不是我们卓家的东西,是属于袁宵的!只有她自己能处置。” 然而袁宵对此很佛系,“这不是我的东西,是我们的。再说我本意也只是觉得你喜欢看书,总看那些竹简绢帛什么的太麻烦了,所以才想把这东西弄出来。至于怎么处置,我都无所谓。” “你……”卓文君恨铁不成钢。 “如今我也在卓家的庇护之下,卓家得了好处,也就是我得了好处,何必分得这么清楚?”袁宵道,“还是文君你不把我看作卓家人?” 卓文君瞬间哑然。 她很快反应过来,咬着牙道,“以后你就是我卓家的人,这可是你自己说的,你要记住了。” 袁宵有些莫名,但还是点头道,“这当然,我还没到老年痴呆的年纪呢,说过的话怎么会不记得?” 袁宵如此通情达理,卓王孙十分欢喜。但他也没有占便宜的意思,不但宫中赐下的赏赐尽数交给袁宵,还额外补贴了她不少财物,甚至还送了她一座庄子,连带着庄子周围上百亩的土地。 于是袁宵一不留神,居然在大汉朝成了个小地主。 虽然知道自己不会在这里逗留太久,而且毫无根基的她也根本不知道怎么打理,还是交给卓家人来管。但袁宵还是兴致勃勃地让人套车,去那庄子里实地考察了好几天。 见她喜欢这些,卓文君索性带着她将自家产业都转了个遍。 最后一程是矿山。这处铁矿,是卓家的根基所在。只要铁矿和冶铁技术还在,卓家就永远不会倒下。所以虽然矿山的环境很糟糕,与光风霁月的卓大小姐格格不入,但卓文君从小受到家族熏染,并不觉得自己不该踏足此地。 让她意外的是,袁宵似乎也很习惯,甚至脸上还露出了几分怀念的表情。 这表情她也很熟悉,每当袁宵想到过去,想到她和那个未来的卓文君一同经历的事,就会露出这样的神色来。 那是现在的卓文君无法介入的记忆,也是让她妒火中烧的根本。 “怎么,该不会你连冶铁也会吧?”她故意调侃道。 袁宵一挑眉,“我还真的会。” “也是你和未来那个我一起折腾出来的?”卓文君抿唇道。有了造纸术的经验,猜到这一点,实在不太困难。 “是啊。”袁宵颇为感慨地点头。话说当初她还有些惊讶卓文君对这方面内容的了解,现在才知道,原来这才是人家的老本行。要不是有文君帮忙,她要上手这种自己毫无经验的项目,还真没那么容易。 卓文君看着她脸上的表情,忍不住磨了磨牙。 第107章 喜欢 把造纸术上交国家之后,袁宵着实咸鱼了一阵子。 卓文君的事依旧没有任何头绪,一开始袁宵总会很焦虑,后来又觉得可以参与到文君从前的生命之中,也算是一种很特别的体验,不管花多少时间都是值得的。 这么一想,也就耐下了心,觉得眼下既然没有别的办法,就先把眼下的日子过好,这样,不论将来怎样,至少回想起这段经历不会后悔。 反正冶铁技术都钻研过一遍了,而且也是卓家用得上的技术,在上个时空也给了卓家一份,这边自然也不能厚此薄彼。 所以游玩到铁矿之后,袁宵就不打算走了,并且十分快乐地开始了自己的打铁生涯。 本来就对那份自己所不知道的“共同记忆”耿耿于怀的卓文君,听到这个要求,更是十分生气。可她也很清楚,这是能够提升卓家地位,造福子孙后世的好事,无法阻拦。 越是如此,就越是郁卒。 尤其是当她意识到,自己的本意是将袁宵骗回来,困在自己的地盘上,让她跑不了,但袁宵却丝毫没有察觉到这一点,并且在她提供的范围内生活得过分惬意,就更叫卓文君心理不平衡了。 为此纠结痛苦的,只有她一人。 于是,在袁宵终于炼出第一块精铁时,她忍不住把人从窑里抓了出来。 “这段时间感觉怎么样?”她带着袁宵出了矿山,找了一座植被还算丰盛的小山坡爬了上去,这样的地方,更适合谈心。 袁宵在她身边坐下来,对这个问题有些莫名,但还是回答道,“挺好的,怎么了?” -- 第169页 “你真的真的很好?”卓文君看着她,都不知道她是真傻还是装傻了。 袁宵更加不解,“我应该觉得哪里不好吗?” 卓文君跟她打了那么久的哑谜,直到现在才意识到,这种过分委婉的方式,或许根本不适合袁宵。在她面前,还是有话直说比较合适,否则你想表达的意思,她或许永远都察觉不到。 也不知道是人太迟钝,还是因为对自己的信任。 反正卓文君已经不打算绕圈子了,就直接问道,“你难道没有发现吗?我是故意要把你留在蜀中的。你不是本地人,难道就不像离开这里吗?不会觉得自由被束缚了吗?” “为什么会这么觉得?蜀中挺好的,再说,我本来就是来找你的。你在这里,我当然也留在这里。正好也有事情可做,不会觉得无聊。其他的,我没有想那么多。” “来找我?你要找的是未来的那个我吧!”卓文君听她提到自己最在意的地方,再忍不住,盯着袁宵的眼睛,扬声道,“我不是她,袁宵。” 袁宵微微皱了皱眉眉,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她之前就觉得卓文君好像把自己和未来的她区分得很清楚,但也没有放在心上。现在才发现,问题没有那么简单。 她一时居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好了。 而卓文君则被她的沉默刺激得不轻,“被我说中了吗?从头到尾,你所在意的,就只有那个她吧?如果不是她,你根本不会出现在这里。可是我呢?袁宵,在你眼里,我又算什么?” “我不……”袁宵试图开口解释,却发现这个问题好像解释不清。 而卓文君的情绪已经有些激动了,她坐直了身体,倾过身靠近袁宵,眼睛发红地问,“你说,你和未来的我到底是什么关系?是……恋人吗?” 袁宵本来还在脑袋冒烟、大脑过载地寻找可以解答她这个问题的答案,听到这最后一句话,猛然瞪大了眼睛,一时激动,险些直接从山坡上滚下去,“不不不 ……不算是吧……?”她面红耳赤地摆手,“我们没有……” “那就是你单方面的喜欢她?”卓文君立刻追问,势要趁此机会将这个问题弄清楚。 袁宵被她逼得没有退路,脸红得快要滴血,不承认也不否认。 而这就是答案了。 卓文君说不出自己此刻是什么心情,她只是这么看了袁宵一会儿,才继续开口问,“那她呢,她喜欢你吗?” 这个问题,袁宵没有问过,当然也不能代替卓文君回答。 所以她终于能理直气壮地道,“我不知道。” 卓文君转过头去,仰头看了一会儿因为距离矿山太近而变得灰蒙蒙的天,心情忽然就跟着灰败了下来,意识到这样追根究底,对自己其实一点好处都没有。 答案只会残酷得叫她不愿意接受。 既然如此,这么逼问下去,又有什么意思?还不如……难得糊涂。 这么想着,她意兴阑珊地撑着身体,低声道,“她也喜欢你。” “什么?”袁宵其实听见了,但有点儿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没想到卓文君会这么说,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个更包容的答案,她听了之后,心里却反而难过起来了。 卓文君没有回头,对着天空笑了笑,“我说,她也会喜欢你的。——我那么喜欢你,她一定也会喜欢。” 袁宵忽然觉得心脏像是被人非常用力地攥了一把,初始时只是一种麻木的窒闷,过一会儿,才迟钝地体会到那种渐渐弥漫开来的钝痛,疼得她喘不过气来。 她还没有具体地理清楚此刻的情绪,只是被汹涌而来的悲伤淹没。 然而就在这个瞬间,原本还想说些什么的卓文君,却只叫了一声她的名字,就忍不住倒在了草地上,双手捂着额头,身体也不由自主地因为疼痛而蜷缩起来。 这个瞬间,袁宵心跳都骤停了一瞬,然后又剧烈地搏动起来。 她猛地扑过去,按住卓文君的手,“你怎么了?” 卓文君脸色苍白,说不出话来,只觉得像是有人拿锤子在自己脑子里敲,又像是大脑被锋利的刀劈开成了两半,那种剧烈的头痛让她整个人都微微眩晕起来,不久就彻底陷入了昏死状态。 见她一动不动,只剩下身体还在条件发射般地踌躇,袁宵不由害怕起来,“文君,文君,你怎么了?” 没有人回答,她怔了一瞬,才意识到要请大夫,连忙拉起卓文君,背到自己背上,匆匆往矿山走去。 …… 卓文君是有意识的。 穿越的过程中,她是待在那本书里的,并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但在眼前重新恢复光明的瞬间,一股巨大的、无法抵抗的吸力传来,她很快就身不由己地被拉扯着,没入了某个黑暗之处。 但她的意识仍旧是清醒的。 卓文君花了一点时间,才意识到自己现在是什么样的状态:她进入了自己的身体里。 这么说可能有点奇怪,但事实却是如此。她回到了十七岁的自己的身体里,拥有非常清晰的意识,但却只能像个旁观的看客一样,看着对方的种种行为和举动,而无法做出任何干预。 卓文君努力了一阵子,就暂时放弃,开始担心起袁宵来。 传送似乎发生了一点问题,不知道袁宵和阿娇是否会受到影响,现在又去了哪里? -- 第170页 因为一直担心着这些,所以直到这具身体走到举办宴席的院子门外窥看,卓文君才惊讶地发现,自己回来的这个时间点也很微妙。 就是在这一天,十七岁的自己听了司马相如的一 曲《凤求凰》,惊为天人,当夜便与他相约见面,而后在他的花言巧语之下,跟他私奔去了临邛。 回到这个时候,或许是老天爷都看不过她的蠢,所以想要给她一个更改命运的机会吧? 但老天爷又像是开玩笑或是遗忘了应该给予自己某些功能一般,只给了她旁观权,并不让她能够干涉“自己”做出的选择。 眼看《凤求凰》的曲子已经响起,卓文君甚至能感觉到这具身体传出来的惊艳的情绪,她满心焦急,琢磨着是否还有什么办法改变这个既定的命运,就听见身后传来脚步声,而后这具身体转过身,她就借着那双眼睛看到了自己想找的人。 袁宵。 这一瞬间,卓文君是松了一口气的。 她想,虽然她一直觉得自己不需要,但也许那本书认为她还是需要袁宵拯救一下的,所以让她们来到了这里,改变她的命运。 而后,袁宵果然没有辜负她的期望,成功将卓文君带走了。 到这里,卓文君都十分欣慰,并没有意识到这场穿越的问题所在。直到卓文君跟袁宵相处的时间越来越长,眼看“自己”的视线始终停留在袁宵身上,感应到身体里传来的强烈情绪,她才意识到一切失控了。 十七岁的她,在避开了司马相如这个渣男之后,仿佛命定一般,爱上了这个值得她喜欢的女孩。 她看着她把人骗回蜀中,看着她满心纠结,看着她为那些问题而苦恼,看着她心里灰暗的情绪一点点积累……但只能看着,无法插手任何一处。 直到她听到了“自己”对袁宵的表白。 那句话,是代两个文君出现的。这个瞬间,卓文君原本像是被关在密室中的意识,突然推开了那扇禁锢着她的门,获得了自由。 第108章 吃醋 袁宵端坐在在卓文君的床前,眼睛都不眨一下地盯着她。 之前她匆匆把人送回来,但大夫诊了脉,却根本看不出有什么问题,也找不出昏迷的原因,只能等她自行恢复。 看着看着,她又忽然想起卓文君之前说的那些话来。 袁宵咬了咬唇,有点苦恼。其实她和卓文君之间,虽然没有说过这件事,但彼此很有默契,感情问题早晚会水到渠成地解决。只是以前,她们都在等,等卓文君离开那本书,有了身体,这件事才好说开。 结果没想到,竟然出现了这样的意外。 卓文君是有了身体,却没有了记忆。眼前这个文君,袁宵跟她相处得很自然,却反倒没怎么想过这方面的内容,好像根本不用去想。 但现在,对方开口表白,她才发现,这居然也是个挺严重的问题。 她仔细查看着卓文君的五官,来到这里之后,她其实还没有好好看过对方的模样,毕竟见面时总盯着旁人看,并不妥当。现在看清楚了,才觉得她和后来的文君之间有着很大的差别。 虽然是一个人,但因为年龄阅历不同,五官和气质其实都不太一样,想想也很奇妙。 而在卓文君问出那句话之后,袁宵也已经意识到,在她这里,是将她们一体对待的,但对卓文君而言,现在的她和未来的她,因为记忆并不互通,所以应该是独立的两个个体。 这样一来,袁宵也不免犯了愁。 要不是对方忽然晕倒,她现在就该给卓文君一个答案了。但现在,就算暂时拖延了一下,等她醒来,自己也该跟她说清楚。 问题是这种事情根本说不清楚。 她收回视线,揉了揉额头,忍不住又叹了一口气。结果才叹完,就听见有人问,“什么事这么发愁?” “文君?!”袁宵直接从座位上弹起来,“你醒了!” 卓文君不知何时已经睁开了眼睛,见她一脸惊喜地看过来,便点头,露出一点淡淡的笑意,“让你担忧了。”一边说,一边撑着身体要坐起来。 袁宵伸出去扶她的手微微一顿,狐疑地看了她一眼,忍不住疑惑地叫了一声,“文君?” 卓文君脸上的笑容立刻绽开,将枕头立起来,在床头靠好,才笑着对她道,“是我,我回来了。” 袁宵心下也是一喜,她的文君终于回来了! 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虽然人还是一样的,但对方身上的气质,却已经大不同了。而袁宵对两个文君都很熟悉,这一点差别,自然立刻就能看出来。 其实在这边待了一段时间之后,她就猜测未来的文君,意识应该是进入了现在的文君的身体里,只是不知道因为什么缘故,暂时没有苏醒而已。 她也不知道自己做什么才能帮助她,只好按照自己的想法来。 现在看来,她的想法没有错,而自己也的确歪打正着,成功唤醒了文君的意识。 只是,她忍不住在心里吐槽了一句,这唤醒的条件,难不成是要表白么? 但这个念头才一出现,袁宵就微微一僵,她的文君出现了,那么现在的文君呢?她这么想,看向卓文君的视线就带上了几分欲言又止。虽然没有问出口,但什么都已经露在了脸上。 “你可是在担忧她?”文君见状,不由问道。 -- 第171页 袁宵抿了抿唇,不知道为什么,明明面对的是同一个人,却莫名有种自己渣了的错觉。只是既然对方已经发现了,她也就直接说出了自己的担心,“你回来了,她是不是……就会消失?” “我也不清楚。”卓文君想 了想,回答道。 不过猜测倒是有,她自己之前是被关在一个黑乎乎的地方,后来就像是打开了一扇门,自然地就出来了。 她出来了,说不准原本那个文君的意识,就又被关进去了。 只是这猜测她也不能确定是不是真的,就算是真的,也找不到这个过程发生的原因和规律,更不能主动把对方放出来,就算告诉了袁宵,也只能让她失望。 袁宵的眉立刻微微蹙了起来。她以前没有想得太明白,只是一直笃定地相信自己的文君会回来,却没想过,她回来了,另一个文君会怎么样。现在现实摆在了眼前,才发现这个结果,竟然也没有那么好接受。 见她这个表情,卓文君只好又道,“你也别太担心,我之前没消失,她总不会无缘无故地消失。” 袁宵稍微安心了一些,“也对。” 卓文君忍不住说笑道,“你这个样子,我都要怀疑你喜欢的到底是谁了。” 袁宵瞪大了眼睛,不知道是该惊讶自己之前跟那个文君说的话她也知道了,还是该为她提到两人感情的问题而脸红,最后只能瞪了卓文君一眼,“你怎么也跟着胡闹?” “这怎么能算是胡闹?”卓文君道,“她知道我和你的事,心里酸得像打翻了一坛子醋,我看着你们两人相处,其实也酸得很呢。” 这话她是带着笑说的,听起来像是开玩笑,但袁宵莫名觉得,卓文君是认真的。 认真地在吃自己的醋。 这让袁宵脑子一时有些乱,她想了想,才发愁地道,“在我看来,你们是一体的,并没有很仔细地区分过,毕竟你们就是一个人啊!” “要是不把我们当成同一个人,那你会选谁呢?”卓文君忽然坐直了身体,微微前倾,凑近了问。 袁宵瞠目结舌,不知道该如何作答,感觉这个问题的杀伤力堪比“老婆和老妈同时落水你救谁”,就是传说中的送命题。 见她呆呆的说不出话,卓文君又自己笑了一声,“逗你玩的。” 她抬手摩挲了一下袁宵的脸,轻轻叹道,“只是想想,我都还没有跟你表白过喜欢,就让她抢先了,心头还有些不是滋味呢。到底年轻,热情冲动,胆子也大。” 与她的深思熟虑截然不同。 她也是直到这时候才意识到,就算自己跟袁宵有再多的默契,只要关系一天没有定下来,自己就一天没有立场去管她的事。就连吃醋,也显得不那么名正言顺。 袁宵闻言,眨了眨眼睛,察觉到这个文君虽然成熟一些,但其实也一样将自己和另一个文君分得很开,吃起醋来其实并没有区别。 只是毕竟更成熟,表现出来会更含蓄一些。 “不过还好,”卓文君又道,“还有另一项来得及。” “什么?”袁宵脑子还停留在前面的问题上,有点反应不过来。 “就是……这个。” 文君说着,按住她的脖子往前轻轻一带,吻住了她的唇。这样的亲密,那个文君还没来得及做,她还有机会抢先。 袁宵一呆,下意识地想张嘴说话,却给了卓文君长驱直入的机会。再加上她现在是坐在床边的椅子上,身体前倾,双手都撑在床上借力,也没有力气挣脱,只能被动地承受这个吻,不一会儿就呼吸急促,气喘吁吁。 直到她的脸颊因为窒息而爆红,卓文君才松开了她。 袁宵重新得到了呼吸的空隙,连忙大大地喘了几口气,才缓过来。 但卓文君还没有退开,按在她脖子上的手也没有收回去,另一只手拇指摩挲着她的唇,随时都能再亲上 来的样子。袁宵轻轻挣扎了一下,觉得这姿势不太舒适,本来想说“你放开我”,不知道为什么,说出口就变成了,“你让我换个姿势。” 好像她也很期待继续似的。 她连忙退开了一些,坚定地表示出自己的态度。 文君也没有勉强,松开了手。 袁宵靠在椅背上,缓过来之后,才开口,“你……” 她想说你怎么也胡闹,但想到这个问题自己问过,文君也给了答案,只好改口道,“你怎么这么幼稚?” “可能是因为这具身体太年轻了,我也跟着受了影响。”卓文君认真地答道,“我都快忘了,原来我年轻时竟是这个样子。” 其实一开始,看着这个年轻的卓文君种种表现时,她是拒绝的,不断在心里让自己镇定,否认这是自己。只是时间长了,眼看袁宵和她越来越亲密,卓文君又觉得她的想法也没错。 结果就变成了这个互相吃醋的局面。 就是现在,没准那个文君也在小黑屋里看着她们,醋坛子都不知道打翻几个了。 想想还有点爽,这种亲密的事,果然还是应该由自己这个前辈来进行,让她多学着点才是。 袁宵在短暂的沉默之后,也渐渐清醒过来,终于想到了这一点,“等等,你刚才说‘看着你们相处’,那你之前……” “是的,我在她的身体里,虽然不能控制这具身体做出反应,不能说不能动,却能够与她通感,看见她看见的,听见她听见的。所以你们相遇之后的事,我都看在眼里。”卓文君道。 -- 第172页 “那岂不是……” “如果她的状态跟我一样的话,刚才我们所做的一切,或许她也已经看到了。不但看到了,而且还共享我的一切感受。”卓文君说着,饶有深意地舔了舔唇。 袁宵:“……” 所以她不但渣而且还相当于在三那个啥? 第109章 求娶令爱 袁宵最后决定先把过于复杂的感情问题放在一边,先解决她们回家的问题。 反正不管卓文君现在到底是个什么状态,反正两个意识都是在她身上,现在解决不了,就先把人带回去吧。总算把人找回来了,未免夜长梦多,还是不要继续耽搁。 所以她咳嗽了一声,非常不自然地从兜里掏出那张随身携带的白纸,生硬地转移话题,“对了,我们来到这边之后,那本书就消失了,只剩下这一页纸,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文君本来还有心说笑几句,因为袁宵的反应实在是太有趣了。但听到这里,脸上的表情也不由凝重起来,伸手接过那张纸。 而后她的脸色便微微一变。 “怎么了?”袁宵连忙凑过去,“有什么发现吗?” “这是我给东方朔的那张纸。”文君道。 虽然她现在已经没在那本书里了,但毕竟是自己住了一千多年的“屋子”,她给出去的时候又在这张纸上留下了一点证据,所以一眼就认出来了。 袁宵微微一愣。她当时伸手去抓,只抓到了这张纸,以为是那本书只剩下了这一页,但现在看来并不是。 “东方朔在帮我们?”她摸了摸鼻子,很不自在地道,“早知道这样,最后我就不坑他了。”虽说他留在刘彻身边也不怎么得志,但至少富贵不愁,离开长安就不知道会如何了。 不过袁宵转念一想,以东方朔的能耐,应该在哪里都能过得很好。就算过得不好,也没准只是他的一种伪装。 “他未必知道是怎么回事,只是有备无患。”卓文君道。就像当初东方朔跟她打赌,也并不知道事情会发展成现在这样。 总体而言,那家伙是个直觉型的选手,而且看热闹不嫌事大。就算亲眼见过卓文君,也没觉得自己当初跟她打赌有什么不对,倒是对她的状态很感兴趣,想作为材料进行研究。 所以倒也不必太感谢他。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这张纸该怎么用?”袁宵问。 卓文君低头想了想,道,“那本书消失,倒是可以理解。我已经脱离它,进入了新的身体,它自然就不复存在了。”她看了自己手中的纸页,“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最初的时候,那也不是一本书,只是一页纸。” 卓文君在那页纸上写下“负情薄幸者杀”这行字之后,它将她的灵魂或者意识吸纳进去,才变成了一本书。 “所以不是留下了这一页纸,是它恢复了自己的本来面目!”袁宵想到这里,立刻脱口道,“就像……就像是魔法,而解除魔法的方式,就是拯救足够多的人,让那行字消失。” “大抵如此。”卓文君微微颔首,“我们回家的关键,应该也在这张纸上。只是具体该如何操作,还要再琢磨一下。” “那可要慎重一点。”袁宵一脸严肃。 纸就这么一张,万一损毁,回家的问题就不用考虑了。那也还好,至少两人可以留在这里过一辈子,虽然有许多遗憾的地方,但到底不算太坏。可万一又触发了什么新的魔法,就很糟糕了。 虽然穿越到各个世界,见识不同的风物,拯救不同的人很有趣,但袁宵一点都不希望卓文君或是自己又被关进一本书里,等上个一千多年的时间。 “也不用太担心。”卓文君闻言安抚道,“既然已经走到了这一步,我想办法总能找到的,无非是费一点时间。” “也是。”袁宵若有所思地看着她,“而且既然回去之后时间不变,那么在这边多留一段时间也没事,你也可以多陪陪家人。” 虽然已经经过一次,但上一 世卓文君跟司马相如私奔,之后回家的日子自然就很少了。等到二人故地重游时,父亲已经垂垂老矣,弟弟也已长大成人,接手家业,一切物是人非,那里已经不像是她的家了。 “嗯。”文君微笑着点头应了。 又听袁宵道,“再说我的冶铁工艺还没改进完成呢,虽然有现成的工艺在,但硬件水平达不到,也很无奈呀!估计还要一段不短时间。所以咱们确实不着急。” 卓文君:“……”所以你的心里只有冶铁么? 冷酷的冶铁机器袁宵在确定卓文君的身体没有问题之后,便立刻投入到了无线的工艺改进和研发之中去。 工科实在是太有成就感了,每一项成果出现,都会让人有种世界尽在我掌中的感觉。袁宵甚至有点后悔之前填了旅游管理的专业,其实工科也不错。 好在她很快就冷静下来,意识到自己只是一个区区文科生,数理化的世界对自己而言还是太遥远了,还是脚踏实地地冶铁比较合适。 据说,每个大学里都有一棵树,每到期末考试时,就会有很多学生挂在上面,它就是高数。 为此袁宵还特意挑了个不需要学数学的专业。 理想虽美,但冰冷的现实却让她失去了追寻美的机会,袁宵冷静地抡起锤子,开始打铁。 -- 第173页 卓文君一开始没管她,毕竟她自己刚刚醒来,也还有许多事情要去安排,还要研究回家的方法。但等意识到袁宵居然搞得废寝忘食,就不得不每天卡着时间把人从作坊里拎出来吃饭休息了。 “你在着急?”她问袁宵。 袁宵说,“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有种预感,回家的那一天应该不会太远了。做人要善始善终,我好歹也得弄出点成果,才好给你的家人交代。” 卓文君心下一动,故意看着她问道,“交代什么?” 袁宵干咳了一声,不自在地挠了挠头,抬眼望天,“就那个……我要把你拐走了,总得给他们留点东西吧。” 卓文君微微一愣,脸上的表情竟然有些空白。袁宵总是在这样的地方,叫人猝不及防。她虽然年轻,但确实是个很懂事,很讨人喜欢的姑娘了。 “怎么了?我说错话了吗?”发现她没有反应,袁宵不由有些紧张地追问。 “没有。”卓文君冷静地说,然后抓着她的衣领把人拉近了怀里,狠狠地吻上去。 袁宵下意识地挣扎了一下,但很快就被暴力镇压,没多久整个人都被亲得七荤八素,完全不记得自己之前在想什么了。 直到被卓文君放开,理智重新回到脑子里,她才有些扭捏地道,“你不是说……她可能会……知道?”那她们还当着人家的面拥吻,也太不考虑对方的心情了。 而且袁宵总有种被人围观的感觉,非常不自在。 “你在担心她?”卓文君的手掌在她的后颈皮上摩挲着,轻声问。 袁宵打了一个激灵,下意识地道,“也不是担心,但你应该没有表演给人看的爱好吧?” “也不一定。”卓文君若有所思地道,“也许她已经消失了呢?” “什么?!”袁宵大惊失色。 “还说你不担心。”卓文君抵着她的额头笑了一声,又吻了上来,“放心,我不怕被人看。” 但是我怕啊!总感觉哪天她会突然冒出来,然后我就要倒霉了! 一个中午都脸红心跳的,也没法好好思考,直到回到作坊里,面对着烧红的炭炉,袁宵才慢慢冷静下来,开始琢磨起这件事来。她总觉得,今天卓文君的表现有点奇怪,但又说不好是哪里。 琢磨了一 会儿,还是不得要领,她只好将之丢开,继续研究起冶铁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问题。 只是效果非常一般,她总忍不住分神去想卓文君。 为了抑制住这种分神,袁宵不得不考虑劝说卓文君先回城里去,“我们可能就要走了,趁现在有机会,多陪一下你的家人。我们还年轻,以后有的是相处的时间,现在还是他们比较重要,不是吗?” 卓文君完全无法反驳。回到阔别多年的故乡,总更能勾起人的思乡之情。她本以为自己已经不会太在意这些,但其实还是想多跟家人相处,弥补遗憾的。 所以最终,她还是登上了回城的马车。 没人打扰,袁宵的效率果然立刻就提升了许多。因为知道时间紧迫,精神也高度集中,再加上已经有过一次成功的经验,进度几乎是肉眼可见地变快了,看得作坊里的其他工匠目瞪口呆。 他们之前就已经对袁宵很信服了,现在看来,却还是小觑了他,于是众人的工作热情也被调动起来。 在大家的努力之下,不到一个月,就成功改进窑炉和工艺,成功锻造出了钢。至此,袁宵也松了一口气。她握住那一小块银白色的钢,将之小心收好,便登上马车,往临邛城疾驰而去。 卓文君正在教导弟弟。 现代科学的魅力无与伦比,小孩子对做实验这种能动手的学习方式也十分青睐,卓文君就带着他做了一些简单的实验。这些东西,或许无法在这个时代为他树立正确的科学发展观,却能够帮助他更好地认知世界。对于要继承卓家家业的弟弟而言,很有好处。 但袁宵却没有去找她,而是求见了卓王孙。 “可是成了?”上回袁宵送上精炼过的铁,卓王孙就已经大喜过望,决定不再追究她拐带自家女儿的罪名。听袁宵说还能练出更好的材料,自然期盼不已。此刻见她风尘仆仆赶回,不由眼睛一亮。 袁宵点头,将放在盒子里的钢材推了过去,“幸不辱命。” 卓王孙打开盒子,看到那一抹雪亮的银光,双目顿时炯炯有神,将之捧在手里,小心查看。袁宵又在一旁简单说了一下各方面的性能和实验结果,听得卓王孙双目放光。 这东西若是能用在武器上,必然能大大增强破敌之力!这么一想,他的呼吸立刻急促起来。 蜀中是天府之国,除了本地的内乱之外,少受战乱袭扰。可是身为大汉子民,又身兼冶铁这样的要务,卓王孙自然也与绝大多数汉人一样,有一颗报国杀敌的心。可惜他自己上不得战场,也舍不得孩子们上战场。 若能在此事上建功,却不弱于战场杀敌了。 “不知道袁姑娘想要什么?”他小心地将东西放回盒子里,抬起头来,一脸严肃地看着袁宵问。 这样的东西,进献给天子也能换来一世尊荣了。卓王孙不信袁宵不清楚这一点,但她却毫无保留地在自己的作坊里做实验,并将结果交给了自己,其中意味不言而喻。 袁宵也坐直了身体,一脸严肃地道,“我想以此为聘礼,求娶令爱。” -- 第174页 “你说什么?”卓王孙险些没忍住,伸出手指去掏耳朵,怀疑自己是不是听力出了问题,以至于出现了幻听。 第110章 义女 “我说,我心慕文君,想与她共结连理、双花并蒂。”袁宵非常冷静地道。 这个念头,其实是最近才冒出来的。反正她们很快就会离开这里,又不能对卓家说得太清楚,与其让卓王孙觉得卓文君是流落在外,倒不如让他觉得是自己把他女儿拐走了。 这样,至少卓文君在外面有人照应,不用太担心。 而且又能稍微消减文君曾经嫁给司马相如的遗憾,又能满足自己内心一点小小的心愿。 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直接将此事摊开,都没有坏处。 最多是卓王孙受不了这种不受世俗许可的关系,不肯接受。那样一来,她带着文君离开就理所当然了,还能减少一些分别的伤感。 卓王孙瞪着眼睛看了一会儿,见袁宵没有改主意的意思,才意识到她并不是在说笑,而是来真的。 他张了张嘴,半晌才艰难地道,“你是个女子。” “没错。” “文君也是女子。世间从来都是阴阳和合,哪有女子与女子共结连理的道理?”卓王孙不愧是见过世面的大商人,两句话间,已经冷静了下来。 “阴阳那一套,只是为了繁衍子嗣而已。可是夫妇之间若没有情意,也只是貌合神离。你们男子尚且可以三妻四妾,再娶心爱的人进门,女子却只能困于后宅,守着那一个人过日子。我与文君心意相通,岂不强如嫁给一个根本不理解的男子?”袁宵道。 这个时代,女子再嫁的情况虽然不少,但一般而言都是丈夫死后再嫁,离婚的情况几乎没有。如果有了孩子,就更不可能跟男方家那边分开了,因为律法和人情都注定女方没有任何抚养权。 “歪理邪说,你给我闭嘴!”卓王孙扬声斥了一句,但心里却忍不住泛起了嘀咕。 之前女儿就是跟着这人私奔的。当时找到了人,他一见对方是女子,变立刻放下心来,以为文君只是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正好碰到了袁宵。她肯找有经验的人同行,总强过自己一个人在外面闯。 所以这件事,就轻轻揭过了。 但现在,结合袁宵的话一想,卓王孙的脸色就很不好看了。 他又想起,文君回家之后,曾经十分郑重地对自己宣布,她不想成婚了。那时只以为是因为寻不到能配得上自家女儿的男子,此刻想来,才发现所有的事情都早有端倪。 莫非女儿果真与此人私定终身了? 卓王孙想着想着,视线落在桌上,看到装在盒子里的那一小块钢铁,忍不住挺直了背,发起愁来。 此人的才学与能力,他是十分佩服的。卓家世代冶铁,掌握着整个大汉朝最先进的工艺,但跟她拿出来的东西一比,也就不算什么了。 若她是个男子,卓王孙对这个女婿绝对是百分百的满意。 但她偏偏是个女子。 不过转念想想,卓王孙也承认,袁宵的话不无道理。男女成婚,大多数人不过挑一挑对方的家世条件,要说情意,着实没有多少。甚至许多夫妇之间,连话都说不上几句,不过一人主内一人主外,搭伙过日子罢了。 以卓王孙自己为例,他若是有了烦心事,还是宁可举办宴席,邀请好友过来饮酒作乐,与他们商议,而不会回家告诉夫人。 若同为女子,彼此志趣相投,自然有许多话可说。行止坐卧都在一处,关系自然更见亲密。 而两个女子在一起,要担心的事情其实也只有两件。 一是如何养家糊口,毕竟这世道还是男子在外挣钱、下地劳作。不过这个问题,对卓文君和袁宵而言很简单。不提卓文 君可能会有的嫁妆,就是袁宵自己的能耐,也不愁这个问题。 二是子嗣问题,也是眼下唯一的问题。 她们两个女子,也没有姓氏要传承,所以实际上是养老的问题。 而在这一点上,卓王孙其实还有私心。他想把女儿留在家里,而不是嫁出去。可家中已经有儿子继承家业,招赘显然并不合适。 他已经知道袁宵家里没什么人,若卓文君真的跟袁宵在一起,两个女子,要将她们留下就简单多了。 至于养老,卓家不至于养不活两个人,现在有自己,将来还有她弟弟和侄儿们,也与自己的孩子是一样的。 这么一想,竟没什么不好? 卓王孙很清醒,知道这世上并不存在十全十美的婚姻,与还不知道在哪里的男性相比,袁宵已经是个很好的选择。就算是正常的夫妇,也有生不出孩子的情况,就当她们是不能生吧。 这么想着,卓王孙稍微冷静了一些,但一抬头,看到坐在对面的袁宵,他又觉得气不打一处来。 不管是臭小子还是臭丫头,想把自己的掌上明珠骗走,都是一样的可恶! “怎么不说话?”卓王孙瞪了她一眼,粗声粗气地道。 袁宵心想不是你让我闭嘴吗?但嘴上当然不能这么说,“我在想如何才能让您看到我的诚意。” “那可想出来了?” “还未,言语保证太过苍白,只怕也无法说服您。”袁宵道,“我与文君这样的关系,若是不主动说出,想来您也未必会注意到。若为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不会开口。但您一向疼爱文君,我只是希望我们能得到您的祝福,也好让文君宽心。至于别的,以后我会做给文君看,让她知道我的心意。” -- 第175页 这话倒是没说错,毕竟就算现在,卓王孙心里也有些犯嘀咕。袁宵要是不说,他绝对想不到这两个女孩的关系竟然会是如此。 不过虽然还没有问过女儿的意见,但卓王孙觉得也不用问了。他想了想,对袁宵道,“你们这样的关系,倒也不好弄得太大张旗鼓。不如这样,我认你为义女,在家里摆宴,请亲友们都一同来乐呵乐呵,也算是你在卓家有了身份。至于你们私底下如何,我就不管了。” “多谢阿爹。”袁宵闻言又惊又喜,立刻打蛇随棍上。 卓王孙不耐烦地挥手把人赶走,又将卓文君叫了过来。这事还是要通知她一声的。 听说袁宵居然来求亲了,卓文君不由愣住。她知道袁宵这么紧赶慢赶地研究冶铁技术,是为了给卓家留点东西,只是没想到会是用这样的方式。 其实这多少有点节外生枝的意思,但卓文君知道,她是为自己考虑。 从卓王孙的角度,卓文君十七岁就守寡,他这个做父亲的,心下岂有不自责的?若是卓文君一直不婚,他恐怕也会一直自责下去。而从卓文君自己的角度,就算上一世跟嫁给司马相如,其实也算不得名正言顺,是私奔。现在跟袁宵在一起,又是不能对父亲说的关系,心下自然也有遗憾。 而袁宵,就是要弥补两人心中的遗憾。 卓王孙是个雷厉风行的人,反正卓家仆人多,三不五时就要开一场宴会,大家都已经轻车熟路,所以几日的功夫,就将宴会筹备完毕,帖子也都发了出去。 听说卓王孙要认一个义女,不要说临邛的富户,就是远在成都的司马相如,闻讯都有些好奇地赶了过来。 很快就到了宴会当日,袁宵穿戴一新,被卓王孙领着出现在的众宾客面前。令所有人惊讶的是,卓文君竟然也站在她身边,而且两人身上的衣饰竟是一模一样。 看样子,卓 王孙是要向众人表示,这个义女对他来说与亲女一般无二。 虽然不知道他为何心血来潮,要认什么义女,但见到这一幕,众人便也都不敢小觑这位卓家的新小姐了。甚至有人私下里嘀咕,怀疑这是卓王孙遗落在民间的明珠,否则认个女儿,何以闹出这么大的阵仗? 司马相如坐在下面,原本还寄希望于卓文君能够看到自己,谁知她从头到尾,视线都一直落在身边的人身上,根本没有往台下扫一眼,自然半点也没有注意到他。 见此情景,司马相如才总算是死了心,不再想着怎么引诱这位大家小姐。 见过礼,改了口,袁宵和卓文君就被送回后院去了,至于待客的事,自然有长辈们负责。 进了院门,卓文君便站住了脚步,对袁宵道,“等一等,还有一件事要办。”她说着,叫了一个仆人上前,对他吩咐了几句。 司马相如正百无聊赖地饮着酒,就有一个卓家的仆人走过来,在他耳边低语了几句。听说卓家小姐要见自己,他不由十分惊喜,连忙起身整理了一下衣裳,跟在仆人身后往里走。 一边在心里琢磨,难不成卓姑娘方才的冷漠都是装的,其实早已看见自己,只是要私下见面,所以明面上不露半分? 然而等见到卓文君和袁宵,听到她提出的要求,司马相如不由一脸呆滞。 “你是说,你想买下绿绮?”他忍不住确认了一遍。 “是的,我知道绿绮乃绝世珍品,本不该夺人所爱,只是前时听阁下所奏琴曲,余音绕梁,私心实在喜欢,这才冒昧相求。虽然金银无法比价,但也是我的我也只有此物了,价钱随便你开。”卓文君道。 司马相如十分惆怅。原来那一曲《凤求凰》她听见了,但她喜欢上的不是自己,而是名琴“绿绮”。 这一刻,司马相如的心情很难形容。他悲伤了一会儿,就重新打起精神道,“名琴本当赠与知音,岂能要价?明日在下便将琴送来。” 绿绮是梁王赠给他的东西,且不说卖掉了让梁王听到会怎么想,就是他自己的名声,也会受到影响。作为一个不理俗务的才子,把琴卖了换钱,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若是旁人开口,司马相如绝对会立刻拒绝。但偏偏是卓文君,他思来想去,只能将此琴相赠。 卓文君也没有坚持要给钱,反正到时候派人把钱送去就是了,用个别的名义,比如润笔之类,不叫人认为是他卖了琴即可。 “怎么突然想到买琴?”等送走了他,袁宵忍不住问。 卓文君道,“我想将绿绮带回去。” “咦?那岂不是会有两张绿绮?”作为传世名琴,绿绮现在仍旧好端端地收藏在主人手中,只是作为古琴,更多是收藏之用,很少拿出来见人了。 “仿制者一直不少,只要我们不说,不会有人知道。”卓文君道。 绿绮虽然是司马相如的琴,但上一世,更多是她在弹奏,卓文君对这把琴非常有感情,另外她还有别的打算,所以预备将这把琴也一并带回去。 最重要的是,这场交易之后,她和司马相如之间,就再没有任何关系了。 第111章 叫声姐姐来听听 司马相如倒也不拖沓,甚至都没等到第二天,回去之后就直接命人将琴送来了。 卓文君准备了整整一车的东西,吩咐下面的人,等司马相如离开临邛回成都时,以卓王孙的名义送过去。 -- 第176页 至于她自己,还是深藏功与名吧。毕竟这个时代虽然风气还算开放,但男女之间的来往还是会受人诟病的。尤其是司马相如这样的才子,更容易传出绯闻。 “我还没见过古琴呢。”袁宵蹲在琴桌前,小心地摩挲着绿绮的琴身,颇为感慨地道。 如果不是因为那本书,如果不是因为这些奇遇,她就是万千人之中最普通不过的一个,按部就班地学习考试就业,一辈子的路好像一眼就能看得到尽头。 每每想起来,袁宵都觉得很不可思议。 不过在卓文君看来,不可思议的人是她。 普通人如果有她这样的际遇,或许早就不知膨胀成什么样子了,也必然会琢磨着借助奇遇发家致富,改变自己的人生。 袁宵却不是,她的心态相当佛系,到现在都还觉得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高中生”身份,半点都没有因为这些经历而产生心态上的变化。她的心赤忱而坦荡,就像现在,看到一代名琴绿绮,她也不过感慨一两句,既没有占有的想法,也不会去想这把琴价值千万。 “想听吗?”卓文君在琴桌前桌下,素手轻拂琴弦,微笑着问。 袁宵忙不迭地点头,“听听听!” 卓文君便道,“那你去替我把香点上。” 袁宵站起来,走向旁边的小几,打开香炉雕镂的盖子,将一小勺香粉投进去。被小香炉下面的炭火一熏,一股沁鼻的香烟立刻袅袅而起。袁宵盖上盖子,将香粉放好,回到卓文君身边坐下。 卓文君已经调弄好琴弦,待炉中的香气弥漫整个房间,才开始弹奏。 袁宵不懂琴曲,一开始还不知道她弹的是什么,注意力更多地放在了卓文君身上,而非琴曲。但没多久,她就听到了一段熟悉的琴音,不由睁大了眼睛。 《凤求凰》! 袁宵没想到她会弹这个,但转念想想,又觉得这曲子此时弹来,十分贴切。 她看着卓文君身上大红的衣裳。虽然对外说是认亲,但她们都很清楚,今日其实是她和卓文君的婚期。卓王孙放她们先回来,也是考虑到两人私底下或许会有其他的仪式。 明白她在弹什么,袁宵便静下心来,开始认真听琴。初始还有些听不懂,后来便沉浸在这美妙的乐声之中。 直到一曲终了,她才在袅袅余音之中回过神来,抬头去看卓文君。卓文君也正好朝她看过来,两人的视线在空中相触,都不由微微一笑。 “琴很好听。”袁宵坐直了一点,“我也有礼物要送你。” 她说着,从衣袖里摸出一个小盒子,递给卓文君,一脸期待第看着她。 这种不到巴掌大小,四四方方的小盒子,古代人见了或许不会太在意,但在现代生活过的卓文君,立刻就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 她在袁宵灼热的视线中伸手接过,打开,果然看到了两枚小小的指环。 没有镶嵌宝石,只是用金属本身拧成了字母的形状,一个是z,一个是y,看起来简洁素雅,美观大方。 “虽然现在说这句话好像有点迟,但我觉得这一步还是不能少。”袁宵拈起其中那枚y字母的指环,看向卓文君,“文君,你愿意跟我在一起,共同度过接下来的人生吗?” “我愿意。”卓文君递出自己的手,袁宵将指环套上,果然严丝合缝,尺寸正好。 卓文君有些惊讶,“你什么时候量的尺寸?” “趁你睡着的时候。”袁宵抿唇笑道。 她心里也非常感慨,曾几何时,她只是个普通的文科生,除了课本实验要求,基本没有自己动过手。没想到居然会在异世界解锁手工技能,已经到了能够肉眼量尺寸,亲自做戒指的地步。 果然人生经历是非常能锻炼人的。 戴好戒指,她人低头在那个字母上落下一个轻轻的吻,然后才抬起头来,朝卓文君身处自己的手,“到你给我戴了。” 卓文君从盒子里取出另一枚戒指,替她戴上,一边低声笑道,“何以道殷勤?约指一双银。” “你什么时候看到的这句诗?”袁宵也很净雅。这是东汉的诗,按理说卓文君是不应该知道的。就算她去过现代,但要在瀚如星海的古诗词里恰好看到这一首,也相当难得。 卓文君笑了,“不是我看到的,若兰告诉我的。” “她要求婚了?”袁宵立刻秒懂。 卓文君微微颔首,抬起手来,细细地看了看自己无名指上的戒指,又忍不住笑道,“不过,我们应该是赶在了所有人前头。” 十娘虽然是最早开始恋爱的,但金一诺家里那边没有完全解决之前,两人应该暂时不会考虑这个问题。 苏蕙和霍小玉动作倒是很快,奈何不像袁宵这样身怀作弊器,可以在异世界多过好几年的时间。所以她的戒指虽然挑好了,但还没来得及送出去。 袁宵也跟着笑了起来,不知道这件事有什么可笑,但就是莫名地开心,想笑。 两人还坐在琴桌前,距离很近,笑着笑着,不知怎么视线就纠缠到了一起,然后两张脸越靠越近,最后双唇终于贴在一处,交换了一个温柔的吻。 卓文君又陆续弹了两首曲子,甚至还教了袁宵一点古琴的弹奏要点,让她在琴弦上试了试。 直到天色暗下来,两人都觉得腹中饥饿,才从这种黏黏糊糊的状态之中抽离出来,让人送了晚饭过来。 -- 第177页 吃饭的时候卓王孙也来了一趟,外面的宴席已经结束,他一会儿觉得应该给孩子们留点相处的时间,一会儿又觉得身为父亲总该去看看,犹豫半天都拿不定主意。听说她们叫了晚饭,知道此刻过来不会打扰,这才匆匆赶来。 只是来了也不知该说什么,只好将一个红木盒子递给卓文君,然后就走了。 看到盒子里装着的东西,袁宵和卓文君都吓了一跳。居然是厚厚一摞地契,就算卓家豪富,袁宵推测这里也至少是他们除了铁矿之外的一半身家,卓王孙居然就这样给了女儿。 虽然这些东西最后她们肯定不会带走,都会留下来,但卓王孙又不知道,这份慈父心肠,实在令人动容。 “好在家中还有弟弟,可以承欢膝下。”卓文君看了一会儿,才将盒子盖好,放在桌上。 袁宵见她神色黯然,显然是想到了分别之事,情绪也不免跟着低落了一些。但她又不想看到卓文君这个样子,想了想,便故意笑着调侃道,“说起来,阿爹对外认了我做义女,咱们也就是姐妹了。” 卓文君有些不解地转头看了她一眼,不明白她想要说什么。 袁宵往她跟前凑了凑,低声笑道,“我年纪比你这具身体要大一些,应该是姐姐。”她说着,伸手挑起卓文君的下巴,用纨绔子弟调戏良家妇女的口吻道,“乖,叫一声姐姐来听听。” 卓文君:“……” 在她的概念里,一直觉得自己比袁宵大了很多很多,所以根本没想到这个问题。 但叫姐姐是不可能叫姐姐的,卓文君握住 她的手,轻轻一拉就把人拽进了自己怀里,“等你什么时候有姐姐的样子了再说吧。至于现在,这么调皮,该罚。” 她说着,低头吻上了袁宵的唇。 这个吻与之前不太一样,带着更加灼热的温度。直到倒在柔软的地毯上,袁宵才回过神来,轻轻挣扎了一下,“你要做什么……?” “今日是我们的新婚之夜,你说我要做什么?” 袁宵一个激灵,立刻醒了过来,“你……”她正要开口,就觉胸前一凉,领口已经被卓文君撕开了。袁宵连忙按住她的手,“等等等等,你忘记另一个文君了吗?!她有可能还在看着!” 洞房她是不反对啦,但是知道还有个人在旁边看着,感觉实在是太羞耻了。 这不是袁宵第一次用这个理由反对卓文君的亲密,卓文君也相当体贴,由着她去。但今晚,她显然有些不一样。听到袁宵的话,她非但没有停手,反倒三两下制住了袁宵,伸手解下她的衣带,三两下就将袁宵的手捆了起来。 “那就让她看着吧。”她的手指摩挲着袁宵的脸颊,又顺着脖颈的曲线下移,“你不是说,在你看来我们是一体的,两个文君你都喜欢吗?既然如此,又何必在意?” “话是这么说……”袁宵还想反驳,被一个吻赌了回去。 中途她一直试图找机会跟卓文君讲道理,奈何就像是察觉到了她的想法一样,卓文君根本没有给她说话的机会。等到后来,袁宵被她折腾得迷迷瞪瞪,沉浸在她带来的快感之中,也就忘记自己要说什么了。 等一切结束,混混沌沌将要睡去时,她脑海里才忽然闪过一个念头:今晚卓文君的表现好像有些古怪。 只是精力不允许她继续想下去,袁宵很快陷入了沉睡之中。 但睡得也不安稳,梦里出现了许多香艳的画面,大小文君交替着出现在她面前,将她折腾得欲仙欲死,精疲力尽,以至于袁宵突然惊醒过来时,身体里似乎都还残留着那种战栗的感觉。 她喘了一会儿气,才慢慢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身处何时何地,然后又察觉到了让她突然惊醒的罪魁祸首。 那种熟悉的拉扯之力又出现了! 来自最后留下来的那张纸。 袁宵惊得话都说不利索了,只是下意识地伸手推醒了身边的卓文君,“我们能回去了!” 时机来得这么快,是两人都没有想到的。她们手忙脚乱地穿好衣裳,又收拾了一下要带回去的东西。无形的拉力越来越大,但袁宵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于是顶着这拉扯之力,让卓文君磨墨,给卓王孙留了一张纸条。 最后一个字落笔,淡淡的白光便从那张纸中涌现,包裹住袁宵和抱着琴的卓文君,将她们带回了原本的世界。 …… 一室宁静之中,只有没来得及整理,看起来有些杂乱的床铺,以及桌面上尚未收拾下去的餐具,显示着这个房间之前还有人住,并且她们离开得非常匆忙。 第二天一早,仆人们就发现了这个异常。 卓王孙被叫醒,匆匆赶来,拿到那张纸条,不由咬牙切齿。 纸条是用袁宵的口吻写的,说她和卓文君在临邛住得太久了,想念外面自由自在的世界,所以打算继续出去走走,归期不定。 因为两人已经有过一次前科,所以卓王孙对此深信不疑,捏着纸条咬牙切齿半晌,对这两个丝毫不负责任的孩子没有任何办法,只能暗暗想着,等下次见了袁宵,一定要好好教训她一顿。 第112章 房间 因为这次可以预见袁宵等人会去很久,所以众人把她们送走,并没有按照惯例留在原地等待,而是各自回屋睡觉。 -- 第178页 第二天整个白天,一群人都有些不再状态。 这种等待的情况,她们很少遇到,不知道人什么时候回来,总觉得心里不太平静。毕竟这回要做的事太难了,虽然经过许多次的讨论,但常言道,计划没有变化快,谁也不能保证她们过去之后能一切顺利。 金一诺甚至还找了一个计算器,精确地计算时间,“快二十个小时了,怎么还没回来。” 结果说曹操、曹操到,话音刚落,白光一闪,陈阿娇出现在了众人面前。 几个人连忙从沙发上跳起来,围过去询问情况。只是走到阿娇面前,发现还是只有她一个,其他人并没有陆续出现,众人的脚步便是一顿,好几人的眉头都皱了起来。 “怎么只有你一个人?”十娘问道,“袁宵呢?” 还有预计之中应该可以从书里出来的卓文君。 她这么问,倒没有责备阿娇的意思,毕竟穿越这件事,并不是由她来控制的。只是此前从未出现过这样的情况,十娘心下也难免有些着急。 在她们的估算之中,这已经是最后一次穿越了,谁也没想到竟然会出现这种变故。 要是都没回来,还可以说是她们在那边耽搁的时间长了些。虽然担心,但还能耐住性子等待。可现在这种情况算怎么回事? 阿娇显然也还没从这变故之中回过神来,好在穿越虽然只是一瞬间的事,也还是有个过程的,事情发生时她没能做出反应,但至少看到是怎么回事,“袁宵本来是跟我一起回来的,但穿越的过程中却突然被拉到了另一个方向。” 她没有感觉到那股拉扯的力道,但也可以猜测出是怎么回事,“我想她应该是被拉到了另一个时空,只是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我也不清楚。” “袁宵和文君见过东方朔了吗?”苏蕙忽然开口问。 阿娇点头,“见过了,只是东方先生似乎也束手无策。按照他的说法,这一切并不是他的安排,也完全在他的预料之外。” 众人面面相觑片刻,还是杨玉环开口道,“既然不是东方朔搞的鬼,那就是那本书自己的安排了。至少到目前为止,我没有看出那本书对你我,对袁宵的恶意,或许只是袁宵触发了别的条件,才会如此。这件事八成跟卓文君有关,我们还是再等等吧。” “除了等,也没有任何办法了。”阿娇苦笑,“莫说那本书在袁宵手中,我们拿不到,就是拿到了,也无法控制它什么时候启动,会把人送去哪里。” 几人闻言都沉默了下来,片刻后霍小玉才开口道,“也别太着急了,阿娇你先把东西放一放,休息一下吧,顺便跟我们说说你在那边的事。” 等待总是难熬的,与其在这里傻等,倒不如找点事来分散一下精力,好歹不会觉得时间走得那么慢。 所以虽然众人此刻都没这个心思,但霍小玉的提议也没人反对。 听阿娇讲她回去之后发生的事,又吃了个午饭,两个小时的时间一晃而过。中途杨玉环的手机响了好几次,开始她一律摁掉,后来还是去阳台接了电话,之后脸色一直不太好。 “是催你回去吗?”十娘关切地问。 杨玉环一脸无所谓地扯了扯嘴角,“是,不过不要紧,我等袁宵回来了再走。” 没人劝她工作为重。 虽然跟袁宵接触的时间不长,最久的杜十娘满打满算也不过一年多,但她们之间的羁绊,却是普通人难以理解的。这种时刻,即便知道留下 也做不了什么,但众人还是会聚集在这里,没人离开。 好在就在这时,白光一闪,等了很久的人终于出现了。 不是一个,而是两个。 看到站在袁宵身边,怀里抱着一张古琴的卓文君,众人略有些意外,但又觉得完全在情理之中。看样子,袁宵忽然被传送到其他地方,的确是因为卓文君,而她也完美地解决了问题,成功把人带了回来。 皆大欢喜。 金一诺夸张地拍了拍胸口,靠回沙发上,“总算回来了,我这心扑通扑通的,总算能安静下来了。” “让大家担心了。”袁宵有些不好意思,“主要是又花费了一点时间。”她含糊地解释了一句,便拉着卓文君的手道,“这是文君,大家都认识的,我就不多介绍了。” “你去了她年轻的时候?”十娘看了看这个还有些稚嫩青涩的卓文君,挑了挑眉,问道。 袁宵点头,简单地说了一遍自己回去之后的经历,然后忍不住打了个呵欠。 “你们过来的时候是夜里吗?”苏蕙立刻问。 袁宵点头,“是啊,半夜被惊醒过来的。” “那先去补补觉吧,睡我们的房间。”苏蕙站起来,“我去给你拿一床新的被子。” 袁宵想了想,也没有推辞。她倒也不是不能坚持,回家去补觉也是可以的。但问题是卓文君肯定是不能带回家了,而把她丢在这边更不合适,还是自己也留下的好。 见两人十分自然地跟在苏蕙身后进了同一个房间,并没有要分开睡的意思,留在客厅里的几人交换了一个眼神,都默契地露出了笑容。 都是过来人,卓文君和袁宵之间的关系,她们其实早就有所察觉。只不过那时候卓文君只是一个虚影,也就没人提起,免得戳到人家的伤心处。 -- 第179页 至于现在…… 虽然两人衣物整齐,但眉梢眼角的春意、两人之间笼罩着的气场都是藏不住的,在场的都是过来人,不会看不出来。 再说,昨晚卓文君的状态有些奇怪,折腾起来也没数,袁宵脖子上还留下了痕迹。虽然不明显,但在有心人眼中,却跟夜空中的星星一样闪亮,想忽略都不行。 这两人应该已经在那个世界互通心意,完成生命的大和谐了吧?动作还挺快的。 话又说回来,袁宵说她们是半夜被传送过来的,该不会前一刻还在这样那样,然后被搅了好事吧?这个念头出现在金一诺脑海之中,但她应该是不会有机会去验证了。 她怕自己问出来,没得到答案,反而被袁宵和卓文君杀人灭口。 但不管怎么说,人回来了就是好事。就算从袁宵那里得知那本书已经彻底消失,连一张纸都不剩下,以后应该没可能再出现穿越的事,众人也不觉得失望。 一切结束,总算可以安安稳稳过日子了。 …… 袁宵的分数出来之后,她爸妈都快乐疯了。 本来孩子是放养长大的,一直以来成绩也不算突出,在他们的预想之中,能考上本科就已经是烧高香了。 虽然之前在老师的提醒下,也知道袁宵的成绩在提升,但长期以来的固有印象不是那么容易打破的,两位家长也没有往心里去,没想到最后居然考得这么好。 他们难得放下了手头的工作,打电话给亲戚朋友们报喜,每天都春风满面,看上去骨头都轻了几斤。 对袁宵自然也不吝啬奖励,除了承诺会在上大学之后给她买一台高配电脑之外,袁爸爸还私人赞助了五千块作为旅游资金,让袁宵假期能够尽情地出门去玩儿。 学了十多年,就为了一朝高考,既然考得好,当然要放松一下。 高考之后的假期长达三个月,班里的确有好几拨同学组织了旅游,有去西藏的,有去云南的,有去新马泰的,还有韩国日本欧洲的。也有人问到袁宵头上,但都被她拒绝了。 好不容易解决掉所有的事情,她打算休养生息一阵子再说。 而且,听说她报考了北京的学校,苏蕙和霍小玉也打算搬过去。毕竟金一诺家在北京,杨玉环的公司也在北京,在这边比较方便大家聚在一起。而且虽说北京物价高房租贵,但是对做直播的两人而言,如果要去户外,当然还是大城市比较方便,还可以参加各种活动。 阿娇还没定下来要做什么,自然也随大流去北京。 所以这个假期,她们不但要搬家,还得适应在北京的生活,也忙得很。 不过,在搬家之前,还有另一件事要办。 卓文君,苏蕙和霍小玉年纪不大,也都准备考个学历出来,所以得先去学校报名,取得考生资格。毕竟她们的户口都在本市,高考也不能去别的地方。 这倒不影响她们搬到北京去,因为不是从高一一路读上来的应届生,所以只要跟学校商量好,就可以把学籍挂靠在这里,重要的考试回来考一考就可以,平时上不上课关系不大。 毕竟高三主要还是复习,如果已经学完了高中课程,又有自己的一套学习方法,在家里也不会耽误。 何况她们三个人还能组成学习小组。 在高三年级办公室里做了几套卷子,三人就顺利办好了学籍,甚至没用金一诺找人疏通关系。 弄好了这些,就要开始搬家了。 如果可以,对于这些从古代来的女孩们而言,自然是住在四合院里更好。可惜北京的四合院不是你想住就能住,最终她们也只在袁宵学校附近租到了一套复式公寓。因为是一楼,所以屋后还带了一个小院子,也算勉强符合她们的要求。 屋子里有四个房间,确保所有人都在的时候,也能两两住一间。 对于这个安排,杨玉环表示质疑,“你们都是情侣,当然要住在一起,我和皇后娘娘不好跟你们一个待遇吧?” 第113章 职业规划 听到杨玉环的话,众人面面相觑,都陷入了沉默之中。 杨玉环见状,也从中察觉出了几分古怪,视线从每个人身上一一扫过,“你们这是什么态度?” “你也知道我们都是情侣,肯定是不能分开的。落单的就只有你和阿娇,只好请你们忍耐了。反正你们俩在这里同住的日子想必也不多,也就是年节那几天罢了。”静默片刻,还是最善解人意的霍小玉率先开口安抚道。 其实杨玉环也没觉得能改变什么,只是随口吐槽一下。但是其他人的反应,反倒让她不自在起来,好像藏着更多的,目前她还解读不出来的东西。 等各自回房间整理行李时,袁宵才忍不住问卓文君,“你说,她们俩什么时候才会发现彼此对对方的态度很特殊?” 是的,众人之所以如此自然地默认杨玉环和陈阿娇住一个房间,除了因为其他人都凑成对,只剩下她们俩之外,也是因为两人之间的关系很微妙。 用网络上粉相爱相杀c的网友们的话来说,就是她们以为自己在吵架,其实看在其他人眼里是在接吻;她们以为自己是在撕逼,其实看在其他人眼里是在做爱。 这么奇特的、外人难以插足的气场,要说其中没有猫腻,谁会相信? 所以虽然目前还没有进展,但大家其实已经默认她们早晚会在一起。既然如此,安排她们住同一个房间,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 第180页 “这种事,总要机缘巧合。”卓文君从行李箱里将衣服取出来放进衣柜,一面道,“时候到了,自然就开窍了。” 她顿了顿,又补充道,“有时候,磨一磨不是坏事。” 这个袁宵倒是很赞同。杨玉环和阿娇这种状态,看起来倒是激情四射了,但总是针锋相对,容易出问题。因为在这样的状态下,很难维持一段长久稳定的关系。 事实也确实如卓文君所说,搬过来之后,杨玉环就立刻被经纪人的夺命连环call叫了回去,重新陷入忙碌的状态之中,根本没时间回这边来住。 而杜十娘和金一诺有自己的住处,最后住在这里的只有五个人,房间怎么看都是够的。 而且即便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但随着她们各自忙碌起来,每天能够见面的时间也不多。 苏蕙和霍小玉正准备对直播的形式做一些新的尝试,最近都在忙这个。袁宵和卓文君决定在周边进行一场为期不长的短途旅行,索性连家都不着了。 至于阿娇,她已经开始考虑自己的职业规划。虽然她从大汉带来的财物不少,短时间内不需要为金钱发愁,但要在这边生活下去,金钱只是表面,最重要的还是要站稳脚跟,对这个世界产生归属感。 工作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再说,杨玉环都去做明星了,她没道理会比对方差。 至于自己的职业,陈阿娇之前自己在北京闲逛的时候,就已经有了打算。 说来也巧,当时她在北京城里转的时候,一不小心迷了路,绕着绕着,不知怎么就绕到了琉璃厂,见识了一番这个世界古董行业的兴盛。并且还机缘巧合地帮助一位买家鉴定了一件汉代玉器的真伪。 巧得很,那人手里拿着的是仿品,真品就在陈阿娇自己的行李里。 自己的判断得到了专家的认可之后,阿娇就忽然对这个行业生出了兴趣。回来一查,才发现甚至还有各种古董文物相关的电视节目,而且收视率不低。 随着经济发展,人们在吃饱饭之后开始追求精神享受,对文化的需求也就越来越高。几千年历史里传承下来的东西,是最能彰显文化底蕴的存在,自然也备受追捧。 古董收藏不再是专业人士的地盘,无数懂行的和不懂行的人涌入其中,市场前景相当可观。 阿娇此时入行,其实已经算完了,毕竟市场已经成熟完善,有一套自己的规矩,她想要横插一杠子,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但她之所以想从事这方面的工作,一来是自己的确感兴趣,二来也是想找个事情做,三来这项职业必须要足够有逼格,至于赚钱,反倒排在了后面。 而阿娇有个别人都没有的优势,她自己是个古代人,在原本的基础上学习古人衣食住行各方面的流变,反倒比经过巨大变革、接受西化教育长大的现代人要容易。 再说,研究古董文物的人,也不是就唐宋元明清各个朝代都精通。 通常而言,他们或是精通某个朝代衣食住行各方面的特色,或是精通某个品类如金石、书画、瓷器等,真正的全才很少。 而阿娇的优势,显然在于她对汉朝及之前的古物,了解绝对比别人更深,毕竟她从小就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之中。更别提她大包小包带了不少东西过来,非常具有参考价值。 进入这一行,会比去做其他她所不了解的行业更合适。 不过,在彻底定下来之前,阿娇也不打算张扬,万一最后没做成,那就太丢人了。 所以她谁也没说,只是自己买了不少专业的书籍回来自学,同时也每天都到市场上去逛一逛,并且试图拜师学艺,只是到目前为止,都还没有挑到符合要求又肯收她入门的师父。 在古玩这个行当,拜一个师父,可不止能学本事,更重要的是能引自己入行。 这是一个论资排辈十分严重的行当,让陈阿娇自己去摸索,只能横冲直撞,吃够教训之后才能得到旁人的认可。 不过,她这种条件,想拜师也确实不容易。因为人家都是从小学起,她这么大年纪,看起来就像个业余爱好者,真正的专家根本不愿意理会,而对她热情的,多半都是想向她兜售商品的小贩。 阿娇在琉璃厂一带逛了好几天,不得不承认自己挑的这条路有点难走。 委曲求全的路线实在不太适合她,阿娇决定不死磕了,还是尽快换一条自己擅长的。 那就是砸钱。 古董收藏嘛,无非就是这么回事,手里的藏品多,出手大方,眼光也不错,自然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吸引所有人的视线。虽然容易被当成暴发户,但旁人也不敢小觑她。只要一直保持高水准,早晚能折服那些心高气傲之辈。 转变思想之后,阿娇就开始在市场上撒钱了,没几天就成了几家老字号铺子的大客户。而且整条街都传遍了,最近来了一个土豪,就喜欢秦汉时期的东西,出手阔绰,眼光精准,只要东西好,来者不拒。 也算是初步打出了自己的名声。 至于得到其他人的认可,就只能日久见人心了。在这一点上,阿娇有足够多的耐心。反正多收藏一些能增值的古董,怎么算都不亏,将来若是要开店,这些都是可以摆出去的商品。 为此阿娇还特意重新租了一套房子,还在装修的时候做了特殊要求,就是为了存放这些宝贝。要知道古董大部分都很脆弱,不但保存要小心,还得定期维护和保养,才能让他们维持在最好的状态上。 -- 第181页 北京城的房价高得让人绝望。阿娇一开始是想买房,后来很快放弃了这个打算,又想先租个普通的住宅,改造成收藏室。 但在了解到建材和仪器的价格之后,她就改变了主意,决定直接开店。 一边淘东西一边卖,暂时应该不用担心货不够的问题。反正现在的古董店,多半都是古董和工艺品一起 卖,不用担心店铺空着不好看。 真正到了做决定的时候,阿娇也没有再瞒着其他人,将自己的计划摆出来,让众人帮忙参考。 相较而言,其他人在这边生活的时间更长,对这个世界的各方面了解也比她更深入,某些她想不到的地方,还是需要她们来提醒。 等到商量完,阿娇的计划书已经被改得面目全非,却更符合现实,也将成本降到了最低。 帮着阿娇看了几处店面,终于定下来其中一间后,袁宵就开学了。 去学校的这天,除了身在剧组无法脱身的杨玉环之外,其他人都特意抽出时间来,送她到学校报到。 几个各有特色的大美人走在一起,吸睛程度直线上升,回头率百分之三百。 从校门口走到报到处这不到一千米的距离,一共有七八个人上前询问她们是哪个系的新生,主动提出帮她们引路,让袁宵也好生体会了一番万众瞩目的感觉,然后发现这果然不是她这等凡人能承受的生命之重。 可惜来都来了,也不可能现在让人回去。袁宵只能硬着头皮报到完毕,又领着一串人去了宿舍。 宿舍是四人间,上床下桌的那种,整体条件相当不错,宿舍楼看起来也很新,除了淋浴是每层楼共用一个大的洗澡间之外,没有任何缺点。 然而卓文君一听这最后一条,就忍不住黑了脸。 虽然理论上可以说一句“大家都是女的,谁也不会吃亏”,但既然袁宵的性取向为女,此事就不得不防了。 “还好我们租的房子很近,你可以回家去洗澡,比这里方便。”她小声跟袁宵嘀咕。 但噩耗并不只有这一个。 首先,学校要求所有大一新生必须住校,而且每天晚上都要上一个半小时的晚自习。袁宵走读的梦想破灭,被迫跟卓文君开始异地恋。 更可怕的是开学之后还要先军训,而且是直接把人拉到军训基地去,封闭式训练一个月的那种。 第114章 吃醋 虽然和平年代,军训基本已经失去了最初培养预备役士兵的功能,但作为一个比较有凝聚力、能够尽快让来自天南海北的同学们熟悉起来的集体活动,还是被保留了下来。 不过根据袁宵打探来的消息,隔壁学校就只在校园里训一下完事,他们学校比较严格,才去军训基地。 当然,十七八岁的年轻人,对军营充满好感与好奇,大多数同学也愿意体会一下封闭式训练到底是什么样子,所以倒也没有多少排斥。 但等到了地方他们才知道,学校的严格远超自己想象。 来的时候,考虑到这里远离市区且不许出门,众人自然是各显神通,带足了零食,又准备了许多打发时间的东西,除了电子产品之外,扑克象棋什么的都有,五花八门。 结果到了门口,同学们排队下车,有人过来拉开他们的包挨个检查,这些东西都是不许的带的。 就连手机都要上交,每天训练结束之后才能领回来! “……没有手机的人生和咸鱼有什么分别?”有女同学在后面小声嘀咕。 袁宵站在前排,主动打开自己的包等待检查的同时,忍不住抬眼看了一下教官。她相信对方一定也听见了这句抱怨,但脸上的表情却很冷静,似乎完全不在意。 第二天袁宵就知道教官为什么不在意那一点小小的冒犯了。 因为被军训过的同学们,的确跟咸鱼差不多。训练一结束,就只想瘫在地上装死,手指头都不想动一下。就算手机摆在手边,估计也没几个人有力气玩。 军营的生活虽然枯燥,但被安排得满满当当,就连晚上也有活动。 所谓的“每天训练结束之后可以领回手机”更像是一句安抚他们的谎言,因为晚上的活动结束之后,大家都忙着赶在熄灯之前洗澡上床,根本没空去拿手机。 袁宵惦记着给卓文君发个信息,但一躺到床上,就再也没有力气爬起来。 想着想着,居然就这么迷糊了过去。直到熄灯时才被室友们的惊呼声吵醒。袁宵翻了个身,预备继续睡,结果耳边忽然响起了低低的啜泣声。 这声音很熟悉,因为在学校里住的那一晚,袁宵就已经听过了。 她在学校的三个室友,一个是本地人,虽然有床铺但没在宿舍过夜。另外一个东北大嫚儿,身高175,见谁都让人管自己叫姐。剩下的就是这位张同学了。虽然不是本地人,但却是全家一起送来的,连爷爷奶奶都跟来了。 因为第二天就要军训,所以家长当天就回去了。结果把人送走,张同学回到宿舍就开始抹眼泪,晚饭也没吃,直到关灯睡觉时都还在抽泣。 据说她从小到大从来没有离开过父母,偶尔出门旅行什么的,也是全家一起。 夜深人静,正是想家的好时候。再加上今天的训练确实很辛苦,甚至有个女孩直接晕过去,最后会有这样的结果也不让人意外。 -- 第182页 意外的是她一哭,居然引得房间里其他人也跟着哭,高高低低的哭泣声像一曲丰富的交响乐。 “……”袁宵无法理解这种过于细腻的感情,想了想,说,“快睡吧,明天还要继续训练呢。睡不好更难受。” 哭声一停,然后变成了抽泣,慢慢地也止住了。 毕竟都是成年人,一时情绪失控正常,但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哭,面子上也抹不过去。注意力一转移,也就不那么想哭了。 结果不知道是不是哭声太魔性,袁宵睡着后做了一个梦,梦见卓文君拉着自己的手不放,哭成了一个泪人。醒来之后袁宵简直跟被雷劈了一样,连忙将这个形象从自己的脑 海里抹去。 但这一天,她还是战胜了自己的惰性,拖着乳酸过量的双腿去找教官拿回了自己的手机,恢复正常通信。 卓文君当然没哭,还给她发了不少她在网上找到的军训经验贴,让她能够站在前人的肩膀上,更轻松地度过这一个月的时间。 第三天,袁宵有了一个伴。 张同学得知她晚上会去拿手机打电话之后,就自动跟她结成了小分队。跟家里人打电话的时候哭完了,回宿舍之后她就不会再哭。没了领头人,宿舍的气氛顿时晴朗了许多。 一个月的时间看起来很长,但真的投入其中,又觉得好像眨眼就过了。 熟悉了军训的节奏之后,同学们也不像开始时那样叫苦叫累。他们迅速适应并融入了军营生活,已经能够在晚上集体活动时起哄让教官唱歌,也敢当着教官的面吐槽食堂的饭菜太难吃了。 等军训结束,该离开时,大家反而舍不得了,不少人跟教官道别时都红了眼眶。 东北姑娘代表大家为教官献了花。 教官接过花束,一言难尽地看着众人,半晌才说出了他的临别赠言,“虽然弄得还挺好看的,但军营周围的花也是我们种的,不能随便揪。” 原本眼含热泪正沉浸在悲伤中的同学都被逗笑了。 袁宵麻利地应了一声,“下不为例!” 教官立刻瞪眼看了过来,今天他们就要滚蛋了,哪里还有什么下次? 依依惜别之后,同学们再次带着行李,被校车拉回了学校。在宿舍门口下了车,袁宵一眼就看到了等在人群中的卓文君。 她眼睛一亮,抬脚就往那边走,“你怎么来了?” “来看看你晒黑了没有。”卓文君看着她说。 袁宵下意识地抬手摸了摸脸,“应该黑了一点吧。不过我这一年东奔西跑的,晒太阳的时候也不少,应该查不多。” “嗯,不如你在煤矿上时黑。”卓文君微笑着调侃她。 在矿上的时候,到处都是灰尘,黑也是难免的。不过真正影响形象的,是每天靠近火炉,颧骨上烤出来的“高原红”。幸好袁宵待的时间不算长,人又年轻,皮肤代谢快,现在已经完全看不出痕迹了。 “我去楼上放个东西?”说了一会儿话,袁宵视线缠在她身上,有些不舍地道。 俗话说,小别胜新婚,她和卓文君虽然没结婚,但这之前的确是朝夕相处,几乎没怎么分开过。突然分开一个月,当然非常想念对方,见了面恨不能黏在一起。可惜大庭广众之下,也就只能偷偷牵一下手。 卓文君看了一眼她手里的包,“拿回家吧,回来的时候再带过来。” “好。”袁宵答应得非常干脆。 两人并肩往前走,快要出校门的时候,突然听见背后有人叫她,“袁宵,你等一下!” 袁宵转过头,就见张同学一脸激动地跑过来,涨红了脸,细声细气地道,“那个……谢谢你。”说着将手中拎着的东西塞了过来,“这个给你。” 袁宵看了一眼,见是一袋零食,就说,“不用,你自己留着吧。” “这个是谢礼,你一定要收的。”张同学坚持。 盛情难却,袁宵只好接了。 结果一转脸,就见卓文君正盯着自己看。不知怎么,明明什么事都没有,袁宵却忽然生出了几分心虚。 她连忙走回去,对卓文君解释了一番。 之所以有这么一遭道谢,是因为前几天张同学生理期,可想而知,第一次离开家,根本不会照顾自己的她完全没有准备,自己急哭了。 还是袁宵把自己带来备用的借给了她。 之所以会带卫生巾备用,还是因为卓文君听了那个往鞋底塞卫生棉的传言,要求她带上的。 结果他们并没有去山上拉练,最后用在了这里。 “所以说是雏鸟效应?因为你是第一个伸出援手的人,所以在同学那里成了不一样的存在?”卓文君听完之后,若有所思地道。 袁宵差点给她跪了,“你想多了吧?她只是送点东西感谢我而已。” “嗯,然后你来我往,就有了更深入的接触。”卓文君酸溜溜地说。 袁宵听到这里才意识到她是在吃醋,一时又好气又好笑,同时还生出几分古怪的感觉。她转头看了卓文君一眼,脑海中忽然闪过了一个念头。 光顾着想事情,就没有及时回答卓文君的话。 等她回过神来时,已经被对方拉到了没人的角落,一把按在墙上,“你在想什么?还是无话可说了?” “这个醋你也吃,”袁宵失笑,“那我保证以后跟同学保持距离,绝对不会做出让人误会的事,行了吧?其实我现在也是这么做的,在军训基地的时候,我和这位张同学也没什么交集,话都没说过几句。正好撞上了才帮个忙。” -- 第183页 “态度端正一点。”卓文君摩挲着她的脸颊,惩罚般地在袁宵鼻尖上咬了一口。 袁宵完全没有料到她居然真的会咬,疼得脸都皱成了一团,连忙用手捂住鼻子,只露出一双眼睛,警惕地看着她。 “再有下次,我就当着你同学的面亲你,说到做到。”卓文君说着,后退了一步。 结果手被袁宵拉住了。 “我问你,”袁宵用一种探究的眼神看着她,片刻后才开口道,“你说小文君被关在小黑屋里,随时可能会出来,是真的吗?” 第115章 说漏嘴 猝不及防地听到这个问题,卓文君瞳孔微微一缩,不由抿了抿唇,脸上的肌肉也跟着紧绷起来。 袁宵一直盯着她看,两人距离很近,她自然不会错过这细微的变化。 “你骗我的,是吗?”不等卓文君回答,她又问。 卓文君还是看着她,不说话。 实在这件事,也不知道该从何说起。她想到过袁宵会发现,但没想到会来得这么突然。甚至没等找个能安静坐下来说话的地方。 袁宵见状深吸了一口气,又抬手揉了一把脸,“我早该想到的。如果她真的能出来,又怎么可能到现在那么久都没有出现?”那家伙那么爱吃醋,要是真的在一边看着,绝不可能忍得住的。 “我……”卓文君张了张嘴,试图解释,但又觉得不管怎么说都显得苍白,最后只能道,“是的,我再次出现在你面前出现的时候,我和她就已经彻底融合了。” “难怪……”袁宵忍不住嘀咕了一声。 其实这段时间,卓文君露出来的破绽并不少,不管是过于强烈的占有欲,还是直白的吃醋举动,某些幼稚的宣言,都不是成熟稳重的大文君能做出来的事。至于某些濒临黑化的状态,就更是再明显不过了。 可能卓文君自己当局者迷,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表现露出了破绽。 毕竟两个性格融合在一起,总会露出一些端倪。 亏她之前还真信了文君的邪,相信她说的“进入了年轻的身体里之后,自己也变得年轻了起来”的鬼话。 不过,也许她自己真的是这么认为的? 袁宵不由抬起头,眼神古怪地看了她一眼。卓文君对上她的视线,不由露出了一个疑惑的表情,有些不明白她在想什么。 袁宵想了想,还是问道,“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卓文君神色微动,片刻后才低声道,“她消失了,你会伤心的。” 她问过袁宵更喜欢哪一个,当时袁宵给出的答案不偏不倚。这个答案本来没什么问题,但在两个文君已经融合的情况下,她心中就难免会有顾忌,怕袁宵觉得是她让小文君消失了。 这种事根本没办法解释,而且在将两人独立开来看待的情况下,说是融合,其实还是她这个保留下来的主意识占了便宜。 袁宵听她这么一说,心都跟着揪了一下。 她这才意识到,这件自己不太在意的事,对卓文君而言或许很重要。 耿耿在心,难以释怀的那种。 她将手里的包放下,抬手搂住卓文君的腰,给了她一个十分用力的拥抱,“不是的。”她说,“只要你在,她就不会消失。” 袁宵顿了顿,在脑海里整理了一下语言,才继续道,“我不知道你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但对我来说,我想跟未来的你一起看遍以后的风景,也想陪着过去的你经历那些成长的阵痛。” “这世上没有几个人能像我这样幸运,可以回到那段已经错失的时间里,弥补心里的遗憾。”她吸了吸鼻子,“我爱她,是因为我爱你。在我看来,她是过去的你,你是未来的她,你们本来就是一个人,融合在一起,只会变得更完整。” “所以,没什么谁消失了的说法。” “是我关心则乱了。”卓文君闻言,也慢慢放松下来,将头靠在袁宵肩上。 袁宵拍了拍她的背以示安慰,又笑着道,“之前若兰还跟我说,你看起来比之前活泼多了,她倒是看得很准。” “书读得多了就是不一样。”卓文君酸溜溜地嘀咕。 袁宵哭笑不得,“你 不会连她的醋也要吃吧?你明知道她跟小玉在一起,戒指都买好了。” “所以你更要跟她保持距离。”卓文君一本正经地道,“就算是好朋友,也要避嫌。另外,不是我在吃醋,是小文君。你也知道我跟她融合了,这些话都是她借我的口说的。” 袁宵目瞪口呆,完全没想到她能活学活用到这个地步,而且十分干脆地将锅都甩给了小文君。 世上竟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小文君会哭的。”她忍不住道,“虽然她不能说话,但你也不好随便败坏她的名声呀!” “这些确实都是她想说的。”卓文君却根本不承认,“你也说了这些性格是从她那里继承来的,不是吗?” “可是……” “既然已经说了,那就一次性都说完吧。不但朋友要保持距离,学校里的男男女女也一样。那种有企图心的尤其要远离。”卓文君非常有危机感地道。 袁宵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那我还怎么上学?你不如找个房间把我关起来算了。” “你以为她没想过吗?”不知道是“反正已经暴露了所以破罐子破摔”,还是“终于找到了背锅侠索性可以假装一切都不是自己的本意”,卓文君相当放飞自我,一个不小心就说漏了嘴,“你知道当初在长安,卓家人是怎么找到你们的吗?” -- 第184页 “我知道呀!”袁宵说,“你写信把人叫来的。” “不是我,是她。”卓文君下意识地强调了一遍,然后才意识到不对劲,“等等,你知道?” “当然啊,我又不是傻子。卓家的势力再打,也伸不到长安来。再说,一座城里几十万人,就算确定我们在长安,也没那么容易找到。能那么精准地找到我们住的那家客栈,肯定是有人指了路。”袁宵一脸理所当然地道。 卓文君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那你还跟着她回去?” 她顿了一下,又修改了自己的问题,“你知道她为什么要写信把卓家的人引来吗?” 这个袁宵还真没深想,只觉得卓文君不可能一直在外面这么飘着,等玩够了,过瘾了,肯定是要回去的。她回去,袁宵肯定也要跟着。所以才从没想过还有拒绝这个选项。 “你呀……”听她这么说,卓文君忍不住道,“该说是傻人有傻福吗?换个人,说不定你就被抓去卖了。” 袁宵完全不在意这个猜测,“换个人我当然没这么傻,跟着她走。” “那你知不知道,她把你弄回蜀中,就是为了把你限制在她的地盘上,和你说的‘找个房间关起来’也没什么分别,最多用来关你的地方大了一点,那个范围内都能自由活动。不过即便如此,她最喜欢的,还是跟你一起住在矿上的那段时间。周围都是灰扑扑的工人,不会分走你的注意力。” 卓文君将自己之前下意识隐瞒的内容,一股脑儿都说了出来。 袁宵听完也呆了一下,完全没想到小文君居然有这样的心机。 她一直以为小文君是徘徊在黑化的边缘,现在看来分明是现在进行时。只是袁宵的态度太坦荡,歪打正着,倒是合了她那点不足为外人道的心思,所以她才没有黑化到底,还能在袁宵面前维持无害的表象。 大概因为最终也没有对自己造成任何伤害,所以袁宵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甚至仔细想想,还觉得挺刺激的。 不过,什么黑化囚禁小黑屋y,脑子里萌一下就行了,真的放到现实里,袁宵觉得自己肯定吃不消。尤其是在这个人际交往越来越频繁的现代社会,这种情趣还是不要为好。 所以她立刻毫不犹豫地将这个苗头给掐死了,“还好 这是小文君的想法,现在做主的是成熟稳重的大文君,肯定不会再有这种念头了,对不对?” 卓文君不妨她突然反套路,一时竟找不到反驳的语言。 她又不能承认自己也会吃醋嫉妒,也想过将袁宵关小黑屋,让她除了自己谁都看不见,只能咬牙认同了袁宵的说法,“……没错。” “好了,我们回家吧。”总算把人安抚下来,袁宵松开手,“刚才好几个同学从这里经过,一直往这边看呢。” 卓文君只好后退一步,替她拎了一个包,另一只手空出来牵着她,“好,回家。” 往前走了几步,袁宵见四下无人,又凑到她耳边说,“我保证,一定会注意人际交往的距离,绝对不会给任何人产生误会的机会,你就不要那么担心了,好吗?” 再说,袁宵觉得卓文君完全是白担心了,她能母胎solo十八年不是没有原因的,就她这种丢在人群中都找不出来,各方面都平平的条件,也就卓文君不嫌弃她,袁宵从不觉得自己能吸引谁。 但就像卓文君很难意识到自己某些举动正在向着年轻幼稚的方向靠拢,袁宵也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身上发生的变化。 这一整年,她一边跟别人一起备战高考,一边还要穿越各个世界去救人。这些经历让她有了一种与同龄人截然不同的气质,非常吸引人。现在的她,站在人群中已经是最容易被人注意到的那一小撮。 高中同学之所以没发现,是因为固有意识作祟,再加上袁宵忙得只能独来独往,大家又忙着低头做卷子,也没几个人认真看过她。 但这是新学校,而且刚刚从高考的高压下解放出来的学生们,对于跟高中不一样的大学生涯满心期待。 而早恋的年纪终于过去,也让他们更多地将视线放在周围的同性和异性身上,迫不及待地想跟其中一位发展超出友谊的关系,自然更容易注意到这一点。 这些,看在卓文君眼里,那就是八个字:情敌遍地,不得不防。 她甚至有些遗憾自己没有早一点获得身体,否则哪怕根本没有系统复习过,她去参加高考,应该也能考到一个不错的成绩,可以跟袁宵一起去上学。 同吃同住,同进同出,彻底杜绝所有带着企图靠过来的人。 不过,她自己大概也意识不到,如果她跟袁宵走在一起,毫无疑问,她被注意到、被喜欢上的几率要大得多。 毕竟人类的本质还是看脸。 第116章 有钱的暴发户 说开之后,两人之间的气氛越发融洽,手牵着手回到家,正好在楼下碰到阿娇。 一个月没见,袁宵发现阿娇整个人都变得不一样了。 她穿着贴身剪裁的高级西装,脚上踩着十几秒的高跟鞋,头发高高挽起,看上去飒爽利落,脸上带着自信的微笑,完全就是个现代化的都市精英女性。 唯有眉宇间一点淡淡的骄矜之意,还能看出来几分长公主之女、一国皇后的影子。 “回来了?看起来好像晒黑了一点,不过精神更好了。”她看了看袁宵,笑着招呼道,“军训怎么样?” -- 第185页 “很累,不过习惯了倒也还好。”袁宵说,“你穿得这么正式,是去办事?” “嗯,去见了几个客户。”阿娇道,“你回来得正是时候,我的店过两天开张,到时候过来玩。店里最近收了不少好东西,挺有意思的。” 这段时间,她一直在忙着店铺装修的事。现代化的各种设备十分方便,进度也很快,要不是阿娇精益求精,早就可以开业了。 开业这天,袁宵早上有课,中午时才赶到店里。 她上回来,还是店铺选址的时候,之后被拉去军训,也就没有见证这里的变化。在这会儿看到门脸,不由有些吃惊。 不过转念想想,也确实很符合阿娇的性情。 她是那种不做则已,要做就做到最好的性子。这家店铺虽然新,但面积不小,装修也十分醒目,整体看起来非常高大上,兜里没钱的客人根本提不起勇气进门的那种。 至于店铺的名字,叫……黄金屋。 袁宵觉得,阿娇可能到现在还对汉武帝金屋藏娇这个典故颇为耿耿于怀,否则不会取这样一个名字。 按理说这名字会有些俗气,但用汉隶写出来,就不一样了。字是阿娇自己写的,将汉隶的洒脱生动完全展现了出来。光是从这块匾额上,就能看出阿娇花了多少心思。 店铺里的摆设,参考了其他的古董店,但又有不同。货架被阿娇摆成了一个八卦,中间反而空出来作为待客的区域,也算是颇为有趣。 袁宵来得巧,刚好赶上了吉时。才刚在店门口站定,还没找到卓文君等人,猛听得一声钹响,而后就奏起了热闹的音乐声,那厢,一对舞狮随着音乐的节奏缓缓而来,立刻引得围观的群众发出一阵惊呼声。 现在这种表演艺术都很少见了,也只有某些民俗活动,才能见到。这两个人,也是阿娇费了不少功夫请来的。但看现场的反应,就知道这功夫没有白花,至少声势是到了。 在门口看了一场舞狮,袁宵才通过电话联络到卓文君,跟大部队汇合。 这是阿娇在现代站稳脚跟的第一役,现在大家又都在北京,自然不能错过。就连杨玉环也来了,只是做了简单的伪装,没有暴露身份。 霍小玉出来玩也不忘正事,正举着手机舞狮。 舞狮结束,店铺便正式开张。这种卖古董的店铺,客人注定不会很多,是传说中的“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不过今天开业,围观的人多,进去逛逛也不费事,所以还算热闹。 店里除了阿娇自己之外,还有两个人。一个是掌柜的,在这个行当做了许多年,眼力出众。这种店铺,也会从外面收东西进来,就需要有人掌眼了。一个店员,刚入行没两年,还在学习中。在这里工作主要是想跟着掌柜的多学点东西。 有这两人在,阿娇即便偶尔不在店里,也没什么问题了。 不过今天她请了不少客人过来,必须要亲自招待,只来得及匆匆跟袁宵她们打了个招呼。 袁宵欣 赏着店里摆出来的东西,听见苏蕙道,“今日来的这些客人,都不简单。” “我听人说,最近本地出了一个砸钱买秦汉古物的土豪,这么多钱撒出去,当然要有些效果。”杨玉环漫不经心地道,“估计现在在那些人眼里,都觉得她是个‘傻多速’。” 袁宵听到这里,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仔细想想,阿娇的行事风格,的确很容易带来这样的误会。不过,吐槽她的杨玉环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去就是了。 …… 那句话只是随口而出的吐槽,但陈阿娇撒出去的钱效果到底有多好,不久之后,杨玉环就亲身验证了一次。 这是一场著名的慈善晚宴。 由全国知名的大企业家发起,每年举办一次,名流云集、星光熠熠,不仅能够引起广泛的社会讨论,还有电视台进行转播。无论对哪个行业的人而言,能够在这个晚会上露脸,甚至拍下一件东西,必然能够提升自身的名气,收获后续数不尽的好处。 更不用说这宴会上能接触到的人脉了。 杨玉环能来,是因为她的经纪公司下了大工夫,但更是因为她背靠金家,公司对她寄予厚望。 以前也不是没有小明星想道这个晚宴上来刷逼格,结果到了举牌的时候,才瑟瑟发抖地发现,每一件拍品都是天价,自己根本连喊价的机会都没有。 这个事实曝光在媒体面前,只会被群嘲。 所以,除了娱乐圈能够被邀请的,基本上都是那些顶级大腕。 不过杨玉环跟这些人站在一起,也丝毫不显得逊色,入场时甚至将不少人的风头都压了下去。只是离开了媒体拍照区,她一转头,就看到了一个非常眼熟的身影。 因为今晚的主题是古风,所以陈阿娇今天没有穿西服,而是换上了一袭古装。这样的衣物穿在她身上,更贴合她的气质,也将整个人衬得越发出彩。那种矜贵的气质,不是普通人家能养的出来的。 她正跟其他人说话,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看起来得体大方。 但杨玉环一眼就看出,站在她对面的男人,眼中含着十分明显的企图。 招蜂引蝶。在心里这么评价了一句,她到底不太放心,还是伸手取了一杯饮料,端着朝那边走了过去,打算找机会提醒一下。 -- 第186页 结果还没走到近处,就听见旁边传来一阵音量不低的“窃窃私语”。 “嗤——谁知道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暴发户?听说这阵子光在撒钱了,要不然秦总为什么对她那么客气?”身着红色晚礼服,一脸刻薄相的女子道。 着蓝色长裙,高颧骨的女子附和,“可不是?一个来历不明的女人,手里那么多钱,谁知道是怎么回事?” “我看她根本半点不懂古董,只是附庸风雅吧。也是辛苦秦总,要去应酬这样的女人。”红礼服又道。 杨玉环脚步一顿,转过脸去,“几位的饮料里莫非柠檬放太多?酸味超标了。在背后嚼舌根算什么本事?有种当面去说。”正好有侍应生从旁边走过,她顺手将饮料放了上去,上前几步,一伸手就将两人揪住,直接推到了阿娇和那位秦总面前。 “这是怎么回事?”秦总一脸惊讶地转过头来,看看那两个女人,又看看杨玉环还揪着她们礼服裙的手,“这位姑娘,不知道是不是发生了什么误会?我代替她们道歉,不过你这样……” 杨玉环嗤笑了一声,都是工业酒精,装什么纯? “这两位姑娘十分仰慕秦总,您只顾着跟别人说话,冷落了她们,她们可是伤心得很,觉得你为了钱应付身边这位暴发户,太辛苦了。”她松开手,后 退一步,“我这个人最喜欢成人之美,这不就把人给秦总送来了?” 秦总闻言,不由一脸尴尬。 这两位是他带来的,刚才还介绍阿娇认识过。他身边的人说这种话,阿娇会怎么想? 他恼恨杨玉环多管闲事,但现在也顾不上这个,连忙朝阿娇一笑,“陈总,你看……” 但杨玉环根本没给他解释的机会,伸手拉了阿娇一把,“秦总放心,我正好想体验一下被砸钱的快乐,这个有钱的暴发户我会替您应酬好的,您就放心去安慰红颜知己吧。” 她这么没完没了,秦总越发愠怒,转头去看阿娇,却发现她脸上半点生气的迹象都没有,乖乖被人拉走了。 秦总:“……” 阿娇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杨玉环,听见她说的话,心里又一阵好笑。她这张嘴,也不知道在娱乐圈是怎么活下来的。 刚开始认识的时候,阿娇还有点跟杨玉环较劲的意思,听她说话总觉得很刺耳。现在杨玉环转过来帮着怼对别人,她才察觉到这么说话有多爽。 那位秦总的眼神太赤裸,阿娇自然不会没有发现。其实杨玉环不来,她也打算给对方一点教训了。 不过,有人替自己出头的感觉,还是不一样的。 跟着杨玉环走到避人的地方,阿娇便停下脚步,十分真诚地道,“多谢你替我解围。” “我可不是帮你,只是那两人正好在我耳边嚼舌根,杨玉环朝她翻了个白眼,“我还以为你这阵子撒钱撒得脑子坏掉了,那人明显的居心不良,你也应酬得下去?” “这里是法治社会,总不好直接把人拖下去杀头。”阿娇开了个玩笑。 这笑话,估计也只有她们两人能懂了。 即便同是来自古代的其他人,因为身份与她们不同,或许也体会不到这种感觉。从特权阶级变成平民大众,很多地方都需要重新适应。这一点,阿娇开始做生意之后,感触尤其深。 笑完了,阿娇又有些担忧的问,“那个秦总据说来历不简单,你就这么直接开口,会不会有问题?” “有什么问题?不直接开口,难道还要喊个action?”最近在剧组一直被导演磋磨的杨玉环吐槽了一句,又道,“你别操这个心,我心里有数。” 说完之后,为了显示自己跟陈阿娇的关系非常普通,她立刻毫不留恋地转身离开了。 第117章 礼尚往来 陈阿娇会出现在这里,主要是为了慈善晚宴附带的拍卖会。 作为慈善拍卖会,参与拍卖的拍品都是由与会嘉宾捐出来的,名目也多种多样。 大明星们用过的剧本和服装道具,奢侈品牌当季的新款,当代书画大师们的作品……甚至还有大佬把自己下午茶的时间拿出来拍卖。 除此之外,举办慈善晚宴的周氏集团主人,还会拿出自己的一部分私人收藏品,加入拍品之中。 能被这样的大佬看在眼里并收藏起来的东西,自然都并非凡品。 而今年拿出来拍品里,有一盏汉代的宫灯。 那就是阿娇此行的目标。 这盏宫灯虽然很特别,但也不是本次拍卖会最珍贵的拍品,被安排在中后段。但因为一个小小的意外,阿娇最终还是没能拍下这盏宫灯。 虽然不是所有到场嘉宾都会捐出东西,杨玉环作为到场明星的一员,自然也捐了。 毕竟他们作为公众人物,受到的关注更多,今晚宴会一开,不到明天每个明星捐了多少就会被扒出来,数量太少,一定会被全网嘲。 杨玉环捐的是一套她跳《霓裳羽衣舞》时穿的舞蹈服。 不提附加意义,这套衣服本身从用料到做工都非常精细,成品美轮美奂,价值自然也不低。尤其是作为配饰的珠宝,每一个都价值不菲,一整套更是殊为难得。 所以这套衣服其实并不属于杨玉环自己,而是公司出钱做的。这回让她将这套衣服拿出来拍卖,也算是下了血本。 -- 第187页 不过能够在这样的盛宴上亮相,本身就可以吸一波人气。而捐出的东西拍价越高,对杨玉环就越有利,这种程度的付出,是很值得的。 如果能引得几位嘉宾竞拍,甚至还可以借机出一波艳压的通稿。若是没有,那么杨玉环自己以超出起拍价不多的价钱将衣服买回来,也能刷一波支援慈善的话题。 这种深意,陈阿娇不说领会十分,至少也能猜到五分。 投桃报李,杨玉环刚才替她解围,她便想着,要是没人开价,就自己出手把这套衣服拍回来。 结果她实在是多虑了,台上主持人才介绍完了这套衣服的来历,就已经有嘉宾迫不及待地举了牌子。 此人是个颇有名气的地产大亨。国内的地产行业生态特殊,因缘际会靠这个发家的暴发户着实不少。虽然近些年行业寒冬,正在走下坡路,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自然也受人追捧。这位钱总最近有投资娱乐圈的意向,也是许多人争相拉拢的大金主。 他此刻主动向杨玉环示好,眼中尽是势在必得的神气。 “不知道我如果把这套衣服拍下来,能不能有幸请杨小姐为我独自跳一次《霓裳羽衣舞》?”见众人都朝自己看过来,他越发志得意满,故作风流地朝杨玉环一笑,问道。 他自以为风流潇洒,这嘴脸看在其他人眼中,却着实倒胃口。 杨玉环眼中已经有了冷意,只是她的经纪人蒋宏就坐在她身边,及时止住了她想要开口的动作。 明星的社会地位,就像是薛定谔的猫。有时候似乎站在整个社会顶层,拥有无限的影响力,有时候却又只是旁人肆意轻贱的“戏子”,仿佛根本上不得台面。 所以他们表面看起来有多风光,底下就要受多少罪。 在资本开路的今天,得罪这样一个大金主,显然是并不明智的事。公司肯定不会让杨玉环去做那些乱七八糟的事,但必要的应酬,却也不能避免。 这位钱总已经算是姿态好看的了,至少没有直接递过来一张酒店房卡。 蒋宏可是知道自家这位姑奶奶那张嘴的,没事都能气得人三尸神暴跳,要是刻意针对,估计过了今天就要多一位惹不起的黑了。 他按住杨玉环之后,自己站了起来,含笑朝台上显然也被这意料之外的状况打扰了的主持人颔首,染后又朝钱总道,“钱总愿意为慈善尽一份力,我们玉环当然也很荣幸。这样吧,我们临时为这份拍品加码,无论是谁,只要拍下这套衣服,我们玉环都会为他单独跳一次舞,感谢他对慈善事业的贡献。” 一番话完全将刚才尴尬的局面化解。杨玉环跳舞,也不再是对金主的谄媚,而是为慈善事业献身。 既然不好直接拒绝,就转化成对自己有利的情况。 在座的都是要面子的大佬,就算对这份拍品不感兴趣,但这种独一份的荣耀以及“财子佳人”的佳话,大部分人都不会吝于共襄盛举。 这不但能够提升杨玉环的身价,最主要的是只要其中几位出手,应该也就没有钱总什么事了。 以眼下的情况来看,这是最好的处理方式。 但阿娇相信,这种变相将自己送上拍卖台,任由其他人给她定价钱的做法,杨玉环一定不会高兴。她的一生,看似恣意横行,但实际上,一切都是建立在不自由的基础上。 她本来是寿王李瑁的妻子,却被自己的公公巧取豪夺,弄进了宫里。这一切,没有人问过她愿不愿意,也没有给过她拒绝的余地。她能选择的,唯有接受。 换了一个时代,换了一份职业,却还是免不了这样的处境,她心里必然不会好受。 虽然刚认识的时候,阿娇就不赞同她去当什么明星,觉得她这是自降身份。但是真到了杨玉环被人挑三拣四的时候,阿娇又第一个觉得不痛快。 不痛快的结果就是,她也跟着举起了牌子。 然后一不小心出了高价,将杨玉环这套衣服买了下来。 蒋宏已经笑得露出了一口大白牙。 本来嘛,这个世道,对女性总是更苛刻。就算他已经做了补救,将形势转变得对自己有利,但杨玉环跳舞这个肯定是避免不了了。再加上是单独跳,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总有好事者会编排出一些有的没的来。 偏偏因为钱总之前说的那句话,他们连想自己把衣服拍下来都不行了。话已经放出去,自己拍下衣服,岂不是不给大佬们面子? 但现在,拍下衣服的是女性,这些问题便都迎刃而解了。 好人呐! 他没见过阿娇,此时忍不住小声跟杨玉环嘀咕,“这么大方,是你认识的人么?” 杨玉环看了一眼一袭华裙,看上去高贵不可直视的陈阿娇。 长得好看的人,不管在哪里都是受关注的。杨玉环坐的这一片,是明星的场地。她刚坐下来时就听人议论过陈阿娇,猜测她的身份,毕竟以她的容貌,在娱乐圈出道也完全足够了。 这会儿她一掷千金,就更是引得周围的人小声窃窃私语,感叹她的手笔。 听着这些声音,杨玉环忽然笑了,“是朋友。” 蒋宏忍不住瞥了他一眼,朋友就朋友,笑得这么好看做什么?但他也不追究,“那你回头替我谢谢她,帮大忙了。” “礼尚往来,不必谢。”杨玉环低声道。 -- 第188页 蒋宏没听清楚,“你说什么?” “没什么。”杨玉环摸着下巴想了想,问他,“你今天出门的时候,老板给你开空白支票了吗?” 参加这种晚宴,多少肯定是要买一点东西的。具体买什么,花多少钱,就要看到时候的情况了。虽然是杨玉环买东西,但如果她 钱不趁手,公司肯定也有准备。 蒋宏点头,“想好买什么了?” “想好了。” …… 拍卖会结束,杨玉环就该去找阿娇兑现她的一舞了。 “我的经纪人让我对你说一声多谢,若不是你解围,今晚我少不得要牺牲色相了。”对着阿娇,杨玉环就放松了许多。 阿娇道,“礼尚往来,不必谢。” 杨玉环闻言笑了起来,笑得阿娇一脸莫名,她才道,“你怎么知道我准备好了礼尚往来?” 话音才落,晚宴的工作人员便送上了一个盒子,是她今晚拍下的东西。杨玉环接过来,直接塞进了阿娇手里,“打开看看?” 阿娇已经猜到这盒子里是什么了,还有些不敢置信。她将装着衣服的礼盒放下,找了个桌子放好盒子,小心翼翼地拆开,里面果然就是她今晚要买的那盏汉朝宫灯。 这盏灯整体造型是一棵树,树枝旁逸斜出,伸展出的叶片形成一个个小小的凹槽,灯油就放在这里。整个宫灯一共有九片树叶,代表九之极数。 汉朝人已经发现,屋子里点的灯数量足够多时,就几乎不会有阴影了。这盏宫灯便是基于这样的原理设计,是被摆在皇帝桌案上的东西。因此除了实用之外,造型、色彩和其他方面,也都同样十分出色,是难得一见的精品。 阿娇因为先买了杨玉环的衣裳,导致资金有些不足,举了几次牌子之后便放弃了,没想到这盏灯最后是被杨玉环买下。 她说的礼尚往来,是指杨玉环之前替她解围的事。却没想到,她还为自己准备了这样的惊喜。 “真遗憾。”她小心地将盒子重新装好,转身把装着舞裙的礼盒拎了过来,递给杨玉环,“本来还想看你跳一次舞的,现在收了你这么重的礼,只好物归原主了。” “那可不一定。”杨玉环笑着凑到她耳边,“你要是真的想看,不用出价,我也可以单独跳给你看。” 阿娇心头一跳,下意识地认为对方是故意捉弄自己,连忙稳住脸上的表情,微笑道,“虽然我很想答应,不过无功不受禄,这一舞价值千金,可不能随随便便就看了。” 第118章 同人 这天晚上阿娇没有回学校那边的房子,而是留在了店里。 她将那盏宫灯取出来,放在灯光下细细欣赏了一阵,索性找了灯油和灯芯出来,将这盏造型奇特的宫灯点燃。 ——对大多数人而言,古董意味着珍贵和价值连城,也意味着要小心翼翼地维护。但阿娇不是,她从这些古物身上寻找自己熟悉的痕迹,对她来说,这就是自己生活中最普通不过的用具,只有使用,它才有价值。 这种观点,或许大多数人都不能认同。不过这盏灯是杨玉环送的,阿娇不可能再将之拿出去卖,只能自己留着用。如此,也就不用太在意这些了。 九点火光高低错落依次点亮,将周围一片地方的阴影都驱散。 阿娇关上灯,看着眼前的宫灯,似乎一下子又跨越时空,回到了大汉。皇帝舅舅的御案上,就有这么一盏宫灯,造型不太一样,但原理是相同的。阿娇小时候,他还抱着她在那盏灯旁边写过字。 那仿佛是很平淡的生活,如今回头去想,才意识到它有多珍贵。 陈阿娇和刘彻的婚姻,无疑是不幸的。但时至如今,阿娇已经意识到,这事怪不得任何人,母亲、舅舅、皇祖母,他们都为了她殚精竭虑,想要给她更好的生活,只是……造化弄人。 可能她小时候的日子过得太恣意了,上天就难免要磋磨她一番,叫她尝一尝世间的苦楚。 阿娇又忽然想到杨玉环,她入宫之后倒是“三千宠爱在一身”,但本质上,她们的困境其实是相同的,都是被束缚在一个限定的框架只能,挣脱不开。 只是阿娇始终不撞南墙不回头,把自己碰得遍体鳞伤。而杨玉环审时度势,顺应命运的安排,将自己的优势发挥到最大。 想到杨玉环,阿娇的思绪很快就从过去的生活里脱离出来。 视线随之转向桌上另一个礼盒。 那套舞裙,她最终还是带回来了。按照杨玉环的说法,对外已经宣布裙子拍出去了,若还留在自己手里,万一哪天给媒体和粉丝拍到,反倒说不清。 阿娇想着她当时说的话,起身打开点灯,动手拆开了盒子。 盒盖揭开的瞬间,她有种眼睛被闪瞎的错觉。实在是里面的珠宝太多,每一样都光彩熠熠,合在一起效果更是十分惊人。虽然之前在台上就看过一次,但再次看到,还是免不了惊叹。 其实阿娇还真挺想看杨玉环穿着它跳舞。 那支《霓裳羽衣舞》,还有十娘等人加盟。阿娇来得太晚,没能亲身经历,只在网络上看过视频。即便透过屏幕,也能够领会到那种惊心动魄的美,不知道看现场又会是什么感觉? 这么想着,她就不由自主地掏出了手机。 结果就这么巧,叮咚跳出一道提示音,是不知道哪个软件附带的消息弹窗,而消息内容,让本来打算将之划掉的阿娇手指微微一顿,选择了点进去。 -- 第189页 【“杨妃”一套舞裙拍出数百万高价,《霓裳羽衣舞》惊为天人。】 毫无疑问,是借着今晚的热点,将已经过去很久的《霓裳羽衣舞》视频又翻出来炒冷饭。 不过也不是这一家新闻这么干,实际上,这支舞的视频已经在各个社交媒体上转疯了。如果说原本《翩翩起舞》只在热爱舞蹈的年轻人之中有热度,那么现在已经有了几分国民度。 用综艺粉丝的话来说,就是“小糊综终于出圈了”。 阿娇便也借这个东风,重温了一下这段视频。这个网站的文章质量不错,视频也是高清的,比阿娇自己在网上搜索的更好。 看完之后,她顺手往下一 滑,就看到了网友们留下的评论。 赞扬的自然不少,但身为公众人物,也难免会吸引一些黑子。尤其这种什么豪掷千金,数百万高价的标题,很容易触动某些吊丝的敏感神经,勾起他们仇富和仇女的心态。 在这些人的眼中,一个女人长得漂亮,行事高调,如果不巧还很有钱的话,那就浑身都是原罪了。钱必然是金主给的,长得漂亮就必然很放荡,行事高调就是不安于室。 所以这些评论里,有许多不堪入目的,看得阿娇忍不住皱眉。 然后又没忍住,上手怼了一下。这下子可算是惹到了疯狗,被对方追着骂了十几条,气得她连美容觉都忘了睡,抱着手机奋战至天明,直到手机提示电量低,才陡然惊醒过来,意识到自己这一晚上都在干什么。 不得了,原来追星是这么可怕的一件事,甚至能让人忘记时间。 甚至有时候都不是为了爱豆在战斗,而是为了自己的脸面和尊严。 阿娇忧心忡忡地敷了个面膜,躺下来时到底不甘心,还是忍不住又抓起手机,打开了页面。然后看到了一个给自己的回复:小姐姐不要跟水军讲道理啦,怼赢了也没意义,我们只要替贵妃高兴就好。 嗯?水军? 阿娇随手度了一下,然后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原来粉圈还有这么多讲究,骂未必是真的骂,黑未必是真的黑,掐也未必是真的掐,一切都是为了热度。 太复杂了,阿娇决定,这种事还是放着让专业的来。 她费了一番功夫,弄到了几个水军工作室的联系方式,然后噼里啪啦下了单,为网络水军事业添砖加瓦。做完了这些,确保自己就算睡着了,也会有源源不断的战斗力投入这场战争之中,她终于可以安心地去补觉了。 但新世界的大门一旦打开,可没有那么容易被关上。接下来的几天,阿娇但凡有空,就会拿出手机,开始关注粉黑掐架。 不巧的是,作为一位古董店老板,她平时实在是闲得长毛,以至于一天有大半的时间,都挂在网上,几有沉迷网络之险。虽然她大多数时候只围观不下场,但还是被火眼金睛的大粉一眼认出来。 然后阿娇就走上了另一条不归路。 加了粉丝群,注册了论坛,关注了各种站子,在“贵妃”超话买了房……不知不觉间,她的行为已经向着追星少女无限靠拢。 如果说到这里,一切都还算正常——或者说看起来正常,那么接下来的发展,就有点超乎预料了。 在资深粉头们的带领下,阿娇接触到了一种名为“本子”的邪物。 杨玉环的c遍地开花,各种类型都有,只要双方有过接触,c粉就能自动抠出各种糖咽下去。其中有王道,有邪教,但让阿娇仿佛被电过一样浑身发麻的,是她自己和杨玉环的本子。 是的,她和杨玉环也有c粉,并且居然还不太冷。 究其原因,当然是因为她有钱又有颜,在粉丝们眼里,是自家爱豆最好的归宿。更不用说她在慈善拍卖会上一掷千金,为杨玉环解围的举动,颇有英雄救美的意思,也更能挑动c粉们的神经。 所以在那一天之后,这个邪c一路高歌猛进,如今居然已经有了不小的市场。 这不,连本子都出现了。 “本子”和普通同人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拥有自己的灵魂——第八个字母。而且绝对香艳、刺激,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作者写画不了! 阿娇捧着这份粮,有点不知所措。拿不准是要尝一口试试看还是果断丢掉。 最后打败她的是著名的中国式 宽容:买都买了,不看白不看。 我就看一眼,她这样对自己说。 然后这一眼看进去就拔不出来了。 其实这种同人作品,因为全靠作者想象力进行创作,人物多少都有点ooc,但是文笔好画风赞,简直像是有魔力一样,让人根本停不下来。明明开始的时候看得一身鸡皮疙瘩,到最后还是免不了要赞一声“真香”。 而作为另类的“当事人”,阿娇看完这些内容,往往还会有一种身体被掏空的感觉。 也可能是最近熬夜看本子,休息得太少产生的错觉。 就这样昏天黑地地过了一段日子,这天,阿娇正在看其他粉丝传给自己的图,突然进来了一个电话,她手一滑就按了接听,结果对面的声音响起来,吓得她一个激灵,险些直接把手机丢出去。 居然是杨玉环! “喂?听得到吗?”没有得到回应,杨玉环在电话那头疑惑地问了一句。 阿娇连忙回应,“听得到,有什么事吗?” -- 第190页 虽然对方应该不知道她在看什么,但阿娇还是有种被抓了现行的心虚。 在这之前,她有很长时间没有跟杨玉环联络。连阿娇自己都快觉得她只是个普通追星族,二次元的事跟三次元不会有任何联系。抽离之后,接受起来就更容易了。 此刻骤然接到本尊的电话,那种次元壁被打破的恍惚感,让她迟迟无法回神。 “不要上升到真人”,这话说得容易,要是你能跟真人打电话聊天面对面说话近距离接触,你能把持得住吗? 反正阿娇觉得自己好像可能似乎也许大概……有点困难。 第119章 surprise “袁宵要放寒假了,正好若兰,小玉和文君都要回去考期末考试,这儿正商量着回去过年的事呢,打电话问你一声,要不要回去?”杨玉环道,“我们过年的时候最忙,估计是没空了。” 阿娇道,“正巧,我们这一行也是过年最忙。” “古董”这两个字,一听就会给普通人很贵的感觉。 虽然说是生活越来越好,百姓们手中的余钱更多,也愿意花在这些东西上。但除了本身就对这些东西感兴趣的收藏家和古玩爱好者,普通人平常也不会买这些东西。 倒是逢年过节,走亲访友的时候,会考虑带上一件。 经验丰富的藏家和爱好者们,多半都有相熟的店铺和摊子,想要挑东西,肯定也会优先去找熟人。毕竟这个行当的水分太大了,跟陌生人交易,很容易被坑,还是熟人更放心。 阿娇这个才刚刚开张不到半年的铺子,生意自然也就相当冷清。过年这种能招揽散客的机会,自然不容错过。 虽然不能回家过年,但阿娇还是抽空回去了一趟,送袁宵她们上飞机。 去的时候还有几分忐忑,怕真的在现实里跟杨玉环照了面,会露出什么痕迹来。结果到了那边却没见着人,一问才知道,她最近又有了新的通告,上次回来也只是坐了半小时,就被经纪人夺命连环call催走了。 居然还有点小失望。 再加上回去的这四个人成双成对,就只有她一个人孤零零的,顿时被衬托得加倍凄凉。 忽然有点想谈恋爱了。 阿娇的情况,其实跟袁宵带回来的其他女子不太一样。其他人无论现状如何,遇见袁宵的时候基本上都还跟渣男保持着比较亲密的关系。如霍小玉,甚至还对渣男一往情深,即便苏蕙这样干脆利落的,也多少还存着一点挽回婚姻的念头。 唯有陈阿娇是早就对刘彻死了心。 她的恨和不甘,只是因为自己嫁给刘彻之后的种种遭遇,但两人之间的感情,却是早就已经消磨殆尽。 甚至在被废之前,她就已经移情别恋,跟楚服搞起了假凤虚凰的那一套,小日子过得别提多美了。这件事,刘彻不可能不知情,但也没管她,反正楚服虽然打扮成男子的模样,但实际上还是个女子,不可能弄出孩子和丑闻。 但最后,为了给卫子夫腾出皇后的位置,他还是对她下了手。 恩断义绝,自己更是落入这种处境之中,才是阿娇仇恨的来源。但是感情上,却早就已经理清了。对刘彻自然没有任何留恋,而楚服,阿娇也算是为她复仇了。 所以来到这里,她可以十分轻松地重新开始,无论是事业还是感情。 而想到谈恋爱这件事,脑海里冒出来的第一个人,居然是杨玉环,简直是见了鬼了。 但阿娇摸着下巴仔细思考了一下,又觉得在她认识的所有人之中,杨玉环未必是最出色的,但对她来说的确是最吸引人的。反正只要两人处在同一场合,她一定会先注意到对方。 鲜明得想忽略都忽略不了。 一开始的时候,她以为这是因为两人气场不和,所以下意识地针锋相对。 但如果换一个角度思考,也许这恰好说明她们在对方眼中,都是比较特别的那一个。只是因为这种吸引力太明显,反而容易引起自身的警惕,将对方视为敌人。 已经浸淫网络c文化数月,该解锁的新知识都已经解锁的阿娇,自然知道有一种叫人热血沸腾的关系,叫做“相爱相杀”。 上次慈善晚宴之后,她们也算是经过了“相逢一笑泯恩仇”的阶段,开始化敌 为友,如此一来,从“相杀”转变为“相爱”,似乎也是顺理成章的事。 可是该怎么追人,皇后娘娘有点发愁。 虽然已经经历过两段感情,但她在这件事上,实在是没有任何经验。 经过几个月的洗礼,追星她倒是已经学会了,并且已经深度潜伏进“贵妃”粉之中,还因为出手大方肯砸钱而迅速在粉丝之中出名,成为众多小迷妹口中的太太。 但阿娇也很清楚,明星和粉丝之间的鸿沟不啻于天堑,想要用追星的方式追到老婆,几乎不可能。 一方面是自己也没想好该怎么做,另一方面,杨玉环的新工作正在进行封闭式拍摄,跟外界没有任何联络。不单是阿娇没有她的消息,就连神通广大的媒体和狗仔也没有任何消息。 她微博主页的动态,更是停留在进组之前,一直没有更新。 在这种情况下,阿娇就算有心也着实无力,在一阵纠结之后,发现这件事根本不以自己的意志力为转移,只好悻悻然将精力投放在了店里的生意上。 -- 第191页 这段时间,店铺的生意的确有了一点起色,但赚钱的速度还是比不上阿娇花钱的速度,因为她又陆续买进了好几件秦汉时期的古物。 忙碌起来,也就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等到阿娇回过神来时,只剩下几天时间就要过年了。街上的店铺陆陆续续关门歇业,她便也随大流放员工们回家过年。 倒是她自己无处可去,店里又正好有住的地方,索性还是每天起来开门营业,别说,因为一条街上只有几家店铺开业,还真做成了几笔生意,让手中的流动资金多了一些。 有好几次,阿娇闲下来时,将手机按到拨号页面,看着那个已经能背下来的号码,犹豫着是否要拨过去,但考虑到不能打扰对方工作,最终还是又放弃了。 转眼就到了年三十这一天。 汉朝时,过年还没有那么多的民俗,阿娇对这些东西挺感兴趣,但一个人也懒得上手去弄,简单地贴了春联和福字就算了事。至于晚餐,是提前在酒店定好的,整整十八个菜的席面,工作人员送货上门,就连摆盘也跟酒店里没有任何分别。 只是一个人对着这么一大桌菜,也没有多少兴致。 阿娇用电脑开了春晚做背景音,一手握着筷子有一口没一口的吃饭,另一只手握着手机,在杨玉环的粉丝群里发红包。 这冰冷的世界,也只有群友们还有一点温暖。作为平时备受仰慕的土豪大粉,这种时候自然不能没有表示。通讯软件红包最高金额200,杨玉环一个接一个的发,看着满屏的“谢谢大佬”,才觉得心情好了一些。 有些人,别看她是年都只能一个人过的单身狗,但是表面上却还是要装成“金钱对我来说只是一个数字”的人生赢家。 人生赢家发到第二十个红包时,门突然被敲响了。 古董店的装修就要有古董店的样子,自然是不存在门铃这种东西的。而阿娇住的地方,距离前面的店铺有点远,再加上有背景音干扰,她一开始根本没意识到那是敲门声,直到几分钟后,才被对方锲而不舍的精神打动,开始探寻声音来源,并一路走到了门口。 打开门,看到了一个完全在意料之外的人。 “surrise!”杨玉环手里抱着一大捧五颜六色的鲜花,行李箱搁在脚边,笑吟吟地朝她打招呼。 那一瞬间,阿娇真的有种正在做梦的错觉。 “确实非常惊喜。”她看了杨玉环一会儿,才伸手接过她手里的花束,“你从哪儿来的?” “海南。”杨玉环跺了跺脚,女神范儿立刻就崩了,搓着手道,“快,外面冷死了,让我进去暖和一下。海南现在还是二十几度,我没想到这边居然这么冷!” 阿娇这才注意到她的衣物过分单薄,连忙把人让进屋子里,关上了门。 等她找到适合插花的花瓶,杨玉环已经拖了外套,正坐在餐桌边狼吞虎咽,看起来像是饿得狠了。不过虽说是“狼吞虎咽”,但她的姿态还是好看的,并没有影响到她的美貌。 阿娇在她对面坐下来,问道,“工作结束了吗?” “没有,就放三天假。”杨玉环道。 阿娇闻言,眼神不由闪了闪。就放了三天假,按理说,杨玉环完全可以留在海南,休息放松一下,没必要这样来回奔波。毕竟北京这边也没有人在等她。或者即便要回来过年,也该选择人更多的袁宵她们那边。 这是看自己孤身一人过年太可怜,所以特意来送温暖吗? 正这么想着,手机忽然响了一声。 阿娇微微一怔,这提示音有些陌生,她愣了一会儿才回忆起来,这是超级星饭团的提示音。 而她在超级星饭团上,只关注了杨玉环一个明星。 抬头看去,便见对面的人垫了一下肚子,已经放缓了往嘴里塞东西的频率,并且拿起了手机。估计是终于回到人间,发微博跟粉丝共度春节了。 但几千万粉丝里,只有自己真的跟她一起过了年。 这么一想,阿娇顿时心情愉悦起来。等她打开手机,看到杨玉环更新的内容,心头的愉悦更甚。因为杨玉环发布的照片,明显是刚才动筷之前拍下来的,她们面前的这一大桌。 甚至还拍到了两副碗筷。已经有粉丝在猜测跟杨玉环一起过年的人是谁了。 是我。阿娇不无得意地想。 第120章 醉酒 屋子里多了一个人,感觉完全不一样了。 虽然还是听着春晚的背景音,一边吃东西一边刷手机,但气氛却与之前截然不同,再没有了那种冷清之感。偶尔看到有趣的东西,抬头想跟人分享的时候,可以自然地把话说出口,而不是看着空荡荡的房间发愣。 最妙的是她们笑点一致,不至于会出现自己分享了有趣的东西,对方却一脸懵逼根本没听懂的尴尬。 陈阿娇精神一好,就想起自己藏着的一瓶好酒。 是上次去替人鉴定古物的时候别人送的,据说已经窖藏了上百年,是非常难得的珍品。她鉴定的那样东西是假的,为老板省了几千万,最重要的是护住了老板的面子,之后便被待为上宾,离开时又送了不少好东西。 这样的酒,平时开来喝就太浪费了。而她的客人虽然不少,但值得开这瓶酒的一个也没有。原本是想等下次大家聚会的时候拿出来,今晚心情好,索性就提前了。 -- 第192页 “好香。”才打开盖子,杨玉环就抽了抽鼻子,将视线转了过来。 虽然还没喝,但只闻这个味道,就知道一定是好酒。 “别人送的。”阿娇晃了晃酒杯,“辞旧迎新的好日子,喝两杯?” “那就喝两杯。”杨玉环想了想,笑着点头,“平时经纪人管着,在剧组又是统一用餐,倒是很久没有喝过酒了,尤其是这样的好酒。” 饮酒要有别趣,阿娇看了一眼餐桌上的食物,略一琢磨,就起身去搬了一张折叠小桌放在窗前,又从桌上捡了三五样小菜,用一个大盘子拼了放好。 最后再带上酒和酒杯,朝杨玉环招手,“到这边来?” 窗外就是街道,今晚是大年夜,这条街上除了她们,没有其他人在。只有路灯静静地照亮长街,有种格外孤寂的美感,倒是正衬了眼下的情境。 两人不约而同地丢开手机,一边饮酒,一边说些闲话,几杯之后,便有些微醺了。 袁宵的视频电话就是这个时候打进来的。 视频是拨给阿娇的,原本还计划她这里拜了年,再打给杨玉环,没想到她居然在阿娇这里。 “这样也好,你们俩独自在外面过年多冷清,凑在一起也热闹一些。”袁宵很快看到了她们面前的小桌子,“你们俩兴致真好,我们这边热闹是热闹,就没你们那种意境了。” “闲着没事,小酌几杯,反正明天不用开业。”阿娇懒散地靠着窗户笑道,“偷得浮生半日闲,当然是尽兴才好。” 视频没有聊太久,拜完年就挂断了,大家开始在群里发红包抢红包。 十娘和金一诺也没有回去,而是留在金家这边过年。 金家是大家族,所有人聚在一起就跟开了一场宴席似的,据说总共坐了将近十张桌子。亏得金家的宴会厅够大,否则还装不下那么多人。 不过两人没什么时间在群里说话,因为十娘已经开始接触金家的生意,她和金一诺都被长辈们提提溜在身边,一方面多见见人,增加人脉,另一方面也是要彰显她们继承人的身份。 对于金家挑来挑去,最后弄了个女的回来继承家业这件事,圈子里早就传遍了。 看热闹的有之,幸灾乐祸的有之,认为不妥的有之,甚至还有一部分金家人,明里暗里给她们下绊子。 但这半年来,杜十娘的表现有目共睹,使出的绊子都成了她的踏脚石,反倒让她在公司的地位越来越稳固,得到了所有股东们的一力支持。等过完年,她就会正式走马上任,成为金家集团的掌权人。 虽然还有长辈们看着,但涉及到权力的移交,这个年,她们注定会很忙碌了。 其他人帮不上什么忙,也只能在群里安慰几句。 闲聊着,时间过得就很快了。不知不觉之间,一瓶酒已经喝完了。阿娇晃了晃酒瓶,忍不住疑惑地问杨玉环,“我感觉没喝几杯,是不是你偷偷喝了?” “明明是你自己一杯接着一杯,不要赖在我头上。”杨玉环十分不雅地翻了个白眼。 “胡说。”阿娇嘀咕了一句,但不知道是不是被杨玉环的话提醒,她总觉得自己整个人开始昏沉起来,就连脑子转动的速度也变慢了许多。 她把胳膊支在桌子上,托着腮想了一会儿,便放弃了这个问题,“算了,反正没浪费,谁喝了都一样。” “对了。”过了一会儿,她的视线转到电视机上,又忍不住问,“你现在大小也是个明星,难道就没有晚会来请你吗?我记得之前在网上看到说,有人猜你今年应该能上春晚,为什么没上?” “当然有人来请,只是我目前还有工作在身,所以给推了。”杨玉环说着撇了撇嘴,“至于春晚,本来在备选之列,但最后被拿下来了。” 对于大过年的要去参加节目娱乐大众这种工作,她未必有多少兴趣。但是本来可以选上后来又落选了,性质就不一样了。 杨玉环从来不是视浮华名利如粪土的人,对此自然会有一点想法。 也不知道是不是喝了酒,她竟然忍不住吐了真言,说出了经纪人安慰自己时都没有说过的话,“当时彩排的时候,我跳完下来,其他几个同类型节目的表演嘉宾都不敢说话。不过最后还是没选上。” “你知道自己有多厉害就行了。”阿娇安慰道,“你和他们不一样。” “当然不一样。”杨玉环仰起脖子,不知怎么忽然来了兴致,她从座位上站起来,端着酒杯转了一圈,开始跟着音乐翩翩起舞。 她跳的舞蹈并不是电视里的那一支,但每一个动作都能契合音乐和节拍。 不过跳着跳着,她又皱起了没有,“衣服不对!”然后闹着要去找跳舞的裙子。 阿娇先是觉得好笑,继而不知为何,就响起了那套托付在自己这里的舞裙。她也跟着站起来,“有裙子,我去给你找。” 两个喝得半醉的人,手拉手去了阿娇的卧室,从衣柜里拿出了那套舞裙。只是这衣服加上首饰,打扮起来特别复杂。杨玉环当初表演时,后台四五个人围着她转,也弄了快一个小时。 两人折腾了很久,才勉强将衣饰穿戴完毕。杨玉环在穿衣镜前转了一圈,“我好看吗?” “好看。”阿娇站在她身后,凝视着镜中的人,视线逐渐变得灼热迫人。 -- 第193页 如果说在今天之前,想跟杨玉环谈恋爱,只是通过各方面条件对比,她是最合适的那个,有更进一步发展的意愿,是理智的选择。那么现在,这种视线落在对方身上根本移不开的情况,对阿娇而言,就是感情的不受控制。 可惜这些情绪,现在她面前这个人都感受不到,得到她的夸赞,便立刻微笑着提起裙子转开了。 杨玉环没有喝醉,但确实处在一个相对放松的状态之中,很快就踩着舞步,跳了起来。阿娇过了一会儿才意识到,她跳的不是《霓裳羽衣舞》,而是与此刻的情景更加贴合的《贵妃醉酒》。 事实上,“贵妃醉酒”这个题材的尺度是相当大的,因为要表现的是杨贵妃酒后失控,又久侯玄宗不至,并得知对方已经移驾西宫时,愤怒与情欲交杂,无可排遣的情况下借酒装疯,与宦官们调情。 早期,相关内容的表演中还有很多色情的成分,只是后来一次次净化,将部分内容都去除了。 但是杨玉环现在喝醉了酒,又是在私底下,自然没有这方面的顾虑。她很快就踩着凳子爬到了餐桌上,在杯盘碗盏之间轻巧地移动着脚步,不断旋转,长裙飘扬,尽情释放着她的魅力。 历史上是否真有贵妃醉酒这回事,当时又是什么样的情景,已经不可得知了。但阿娇觉得,她现在,也许是最接近真相的人。 每一个回眸对视,她都觉得自己的情绪再被对方调动着。她甚至可以肯定地说,杨玉环的确是在勾引人无疑,至于是主动还是无意,这就只有当事人知道了。 但杨玉环入宫时,她自己才双十年华,正是一个女人最美丽的时候,而李隆基却已经五十多岁,即便再保养有方,也免不了有年华迟暮、精力不济之感。 诛心地说一句,也许她从未在李隆基身上得到过满足。所以关于杨玉环的故事里,总有种种香艳传闻,说她轻佻放荡,与各色人等有染,仿佛不如此不足以证明她的美丽。 传说真假不论,但杨玉环的寂寞与苦闷,应该是真的。 而这种苦闷,不能说不能想,也绝不能表现出来,或许也只有醉酒之后,才能窥见一点端倪。 阿娇被她流露出的种种情绪所蛊惑,情不自禁地上前握住杨玉环的手,加入了她的舞蹈之中。 餐桌平常看起来已经很大,但供两个人在上面跳舞还是有些局促。再加上两人都喝醉了,动作总不如清醒的时候利落,因此时不时就有杯盏摔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成为特殊的舞蹈背景音。 两人就在这方寸间闪转腾挪,身体的触碰自然无可避免。而每一次触碰,都仿佛有灼热的火星在肌肤之间点燃。 她们肢体交接,眼神勾缠,共同陷入了一场迷离的梦境之中。 不知何时,舞蹈已经结束,狭窄的空间里只剩下急促的呼吸,火热的视线,滚烫的体温,和……濡湿的吻。 以及能燃烧一切的热情。 第121章 三十小时的情人 阿娇醒来的时候,杨玉环正裹着睡衣靠在窗边往外看。 听见动静,回过头来看她,“下雪了。” “啊……”阿娇刚刚醒,还有些反应不过来,拥着被子坐起身,在床上发了一会儿呆,才算是将思路理顺,弄明白了现在是怎么回事。 昨晚她和杨玉环都喝醉了——不不不,算不上喝醉,因为她们都还是清醒的。 所以……阿娇不由抬头去看杨玉环,她承认,在那个时候,自己受到了对方的蛊惑,根本无法拒绝,那她呢? 是出于什么样的心态? 纯粹的寂寞?无所谓的放纵?还是……也对她有一点特别的感觉? 本来在阿娇的设想之中,她们的关系应该是循序渐进、按部就班的。靠近,示好,表白,追求,然后才是顺理成章地在一起。 结果还没来得及施行,就突然被打乱了计划。 已经进行到最后一步,现在是该表白将关系确定下来,还是倒退回去,假装什么都没发生地开始追求? “怎么,傻了?”正出神间,一只手在她面前晃了晃,阿娇回过神来,便见杨玉环不知何时已经走到了她面前,微微弯腰,看着她的眼睛笑道,“昨晚的事,不用太放在心上。” 怎么就不用放在心上了?阿娇急了,正要说话,又听见杨玉环道,“你情我愿的事,而且应该也不会是什么糟糕的体验,不是吗?” 阿娇的心情就很微妙了,“你不在意?” “为什么要在意?”杨玉环挑眉,“虽然不是预料中的事,但昨晚我很愉快。” 不知道为什么,昨晚裸裎相见时都表现得十分自然的阿娇,听到这句话,居然脸红了。 这……应该也算是夸奖? 但话都说到这一步,若她再执意表白,反而成了放不开。而且在这种情况下的表白,也可能被杨玉环理解成是要负责任,根本不会当真。 看这样子,之前的计划估计也不能用了,全部都要推翻重来,实在是叫人头疼。 但必须承认,她也很愉快。 既然如此,为此付出一些代价,便也是值得的。 阿娇收敛起种种思绪,朝杨玉环微微一笑,“我有一个有趣的提议。” “什么?” “你不是有三天假期吗?”阿娇说。 -- 第194页 杨玉环对她伸出剪刀手,“现在是两天了。确切地说,两天一夜。再确切一点,三十小时。如果去除睡眠时间的话……” “够了。”阿娇没等她算完这些,便开口打断了。她抱着被子坐在床上,朝杨玉环伸出洁白修长的手臂,“有兴趣拥有一个三十小时的情人吗?” “你是说……” “从现在开始,到你离开,我们像情侣一样相处。”阿娇道,“反正最亲密的事都做过了,搭个伴把接下来的这段时间也撑过去,如何?” “听起来像两个可怜人抱团取暖。”杨玉环若有所思,但最后还是握住了阿娇的手,“如你所愿。” 得到想要的答案,阿娇才松开手,穿上衣服下床。 越过杨玉环进洗手间时,她突然停下来,在对方耳边轻声笑道,“忘了说,昨晚我也很愉快。” 等她洗漱完毕出来,杨玉环已经不在房间里了。阿娇换了衣服,走出卧室,便听见厨房里传来响动。见她过来,杨玉环道,“我刚刚看了一下外卖软件,好像都没有营业。” “下午应该就有了。”阿娇说着,走到了杨玉环身后。 在她们那个时代,进了腊月,店铺就陆陆续续关门,过年期间,绝对找不到一家还在营业的。因为过年祭祖是大事,必须要早早准备起来。 但这个时代,宗祠这种东西,也就某些宗族主义盛行的地方还保留着,祭祀流程也简化了许多,甚至城里人早已没有了这样的习惯。 没了这方面的需求,再加上过年期间放假,人们更乐于走出家门,玩耍放松,在这个商业发达的时代,过年反而是某些行业生意最火爆的时候,生意人自然不会错过这样的商机。 杨玉环正站在冰箱前,一手扶着冰箱门,一手翻看里面存放的东西。阿娇走过来后,也不叫她让开,同样伸手扶住冰箱门,另一只手伸过去,精确地抓住了一袋面包,“早上就吃这个将就一下?” 冰箱面前的空间就这么一点点,她这个姿势,完全是贴在杨玉环身上,侧过头说话时,也仿佛耳语。 距离太近,即便是再寻常的动作,也显得有些暧昧。 何况阿娇本就有几分故意的嫌疑。 杨玉环偏了偏头,离她的气息远了一点,才问,“你来?” 显然,这位大明星即便是在现代,身边的一切事宜也都有助理打理妥帖,根本不需要自己费神,对厨房里的事务完全没有了解过。 “当然是我来,别的不说,做个三明治还是可以的。”阿娇道。 她虽然从前跟杨玉环差不多,但自从开店之后,经常忙得没空回家吃饭,不得已也只能自己动手了。 其实真做起来也不难,毕竟现代社会,各种厨房电器都非常方便,也不像烧火的土灶那样乌烟瘴气。网上查查菜谱跟着做,基本不会有大问题。 厨房里有微波炉,阿娇熟练地切了面包和蔬菜,夹好之后放进去叮一下,再热两杯牛奶,一顿早餐就完成了。 吃完东西,阿娇已经完全进入了状态,十分自然地问杨玉环,“想出去玩还是待在家里?” “出去玩吧。”杨玉环想了想,道。 一对情侣在家里能做的事,无非是那些,留在家里非常容易走火。虽然说要假装情侣,但中间总要有个过度,出去玩就是个不错的选择。 两人换了衣服出门。因为是冬天,帽子围巾一戴,大半张脸都被挡住了,杨玉环甚至不需要做额外的伪装,也不用担心会被人认出来。所以她的状态难得地放松,倒是真有几分期待接下来的行程了。 阿娇一边走,一边用手机查附近的活动。过年期间,政府和商家都会组织各种活动,从艺术展览到美食广场,应有尽有。阿娇翻了一会儿,看到一个感兴趣的,“恐龙展怎么样,想看吗?” 对现代人来说,即便是没上幼儿园的小孩,也知道恐龙是什么。但阿娇和杨玉环,则是到了这里才恶补到这些知识。这种在她们认知之外的东西,总是更能引起兴趣。 于是第一站就定在了这个恐龙展。 结果两人到了展区一看,这里差不多都是一家三口,爸爸妈妈带着孩子来看展览。她们两人夹在其中,总觉得与这种气氛格格不入。再加上展品确实不多,两人转了一圈,很快就出来了。 不过,也不是全无进展。 因为里面人太多,所以进去的时候她们还是各走各的,出来就变成了手牵手。 一天下来,两人走马观花地看了不少东西,至于有没有看进去,那就只有自己知道了。但两人之间的气氛,倒是越来越融洽。对视、交谈、肢体触碰都变得极为自然。 最后,在漫天的烟火下,她们如同周围所有的情侣一样,交换了一个缠绵的吻。 这天晚上同样过得非常愉快。 第二天两人没有出门,在家里看了两部电影,吃过午饭,便到了该分别的时候。 阿娇站在一边看杨玉环收拾行李,等她将行李箱合上,才开口说,“我送你去机场?反正闲着也没事。” 这后一句话有些多余,但阿娇没有注意到,有些紧张地看着对方。 杨玉环低头想了想,笑着答应了。 虽然阿娇也没有车,所谓的送,就是跟她一起乘出租过去。 上车的时候,阿娇开始认真考虑起考驾照买车的事。虽然在北京,车牌号比车还值钱,但幸好阿娇不缺钱。 -- 第195页 到了车上,两人都沉默下来。别离的气氛已经越发明显,但阿娇还没有想好是否该在此时开口表白。最终她还是没说,因为太仓促了,什么准备都没有,甚至连场地也不太合适。 还是留待以后吧。 到了机场,办理好种种手续,杨玉环便让阿娇先回去。 阿娇道,“我陪你等一会儿吧,反正回去也没什么事,你一个人在这里也无聊。” 杨玉环看了她一会儿,看得阿娇开始紧张了,才展颜笑道,“好吧。” 有人说说话,时间确实过得更快,两人都有意识地避开了某些令人不快的话题,因此交谈还算顺利。阿娇也借机了解了一下杨玉环这一次的工作,以及什么时候能回来。 好像才没过多久,广播就开始播报杨玉环的航班登机。 杨玉环站起来,拎着箱子过去登机口排队。阿娇跟在她身后,把人送到队伍末尾。杨玉环在队伍里站定了,扶着行李箱的拉杆转过头来看着她,片刻后凑过来,在她唇上轻轻一吻。 阿娇一怔,还没来得及反应,就听见杨玉环道,“时间到。魔法结束了,亲爱的。” 她们约定的,三十小时的情人,时间到了。 第122章 老师 等杨玉环进了闸口,阿娇才彻底回过神来,感觉脸颊上的热度又开始上升。 杨玉环那个动作非常快,拉围巾凑过来亲一口退回去放好围巾一条龙,迅速得阿娇几乎没感觉到那个亲吻的力度,仿佛蜻蜓点水一般轻柔。 但不知道为什么,阿娇却有种微微晕眩的感觉,心跳得比在床上最亲密时还快。 她在原地怔怔地站了一会儿,掏出手机,给杨玉环发了一条消息,“你刚才叫我亲爱的?” 在飞机上落座的杨玉环看到这一天,颇有哭笑不得之感。 重点难道不是游戏结束,魔法失效吗? 她想了想,回了一句,“不能叫?” “请随意。”阿娇回复了这么一句之后,终于收起手机,转身离开了。 直到回到家之前,她的心情都不算沉重,总觉得离别带来的情绪似乎并不强烈。直到她打开门,看着再次恢复冷清的房间。 只是少了一个人而已,感觉却像是空了很多。 阿娇在沙发上躺下来。上午的时候,她和杨玉环还坐在这里看电影,虽然没怎么交谈,但气氛是惬意的。现在她自己一个人坐着,却有些百无聊赖。 躺了一会儿,她觉得时间应该过了很久,打开手机一看,却才不到十分钟。 这种状态好像有点不太对。 阿娇想了想,爬起来将店铺的门打开了。虽然估计不会有什么生意,但找点事情来分散精力也好。这么想着,她将手机搁下,开始整理起货架上的东西,又将需要维护保养的古董取出来,小心料理。 一下午的时间就这么消磨过去了,直到天黑下来,她点了外卖,一个人坐在餐桌旁,才拍了一张照片给杨玉环发过去。 回复是一桌热闹的大餐,至少有七八个人在聚会,应该是剧组的人。 阿娇看得悲愤不已,并将这悲愤转化为食欲,将外卖吃了个干净,就连平常会挑出来的葱也没放过。 吃完饭,她关了店,决定离开这个“伤心之地”,回学校那边去住。那边虽然也没人,但她躺在床上的时候,不会忍不住想入非非。 折腾了一路,等阿娇在床上躺下来时,已经过了十点。 只是这仍旧不是她平时睡觉的时间,阿娇只好拿出手机,打算睡前一刷。 一开微博,就收到了不少艾特,阿娇点进去,看到微博配图,心头就忍不住一紧。 贵妃娘娘的小荔枝:哎嘿嘿,看我发现了什么?【图片】 配图是一张阿娇在机场的照片。当时杨玉环已经登机,她独自一人握着手机站在登机口出神,完全没有察觉到自己被拍下来了。 按照o主在评论里回复其他人的说法,当她到达时,就只看到阿娇一个人额,因为认出她就是慈善晚宴上为杨玉环一掷千金,最近跟他们的“贵妃”炒c炒得火热的土豪,所以才拍下了这张照片。 而根据o主的推理,她应该不是自己要登机,而是去送人的。可惜送的人已经走了,不知道是谁。 但是o主非常大胆地进行了猜测:他们家贵妃过年据说是有三天假期,如果回京过年的话,掐指一算,今天也该回去了。而那个时间段,也确实正好有一班飞往海南的班机即将起飞。 而在这之前,杨玉环除夕夜还发过两个人一起过年的照片。 所以她大胆假设,杨玉环放假之后飞到进城来跟土豪过了个年,又被对方送上了飞机。 合情合理,逻辑满分。 作为追星女孩中肯花钱的大粉,又是妥妥的c 粉,自然有许多人吃瓜的时候,顺手艾特了阿娇的账号。 本来阿娇点开大图,看清图片里的情形,已经松了一口气。结果看了评论里的福尔摩斯分析,又忍不住紧张起来。 虽然早知道追星女孩们的脑洞很大,没有她们不敢猜想的,但她也没想到,她们看图说话的能力竟然如此之强。就凭着她去机场送人,就能够大致还原事情的整个过程。 阿娇没敢发言。不过装死也不影响她将评论区和c超话广场的各种脑洞和粮吃了个遍。 -- 第196页 ——是的,c粉们与时俱进,已经给这件事情做了盖棺定论,并根据脑洞生产出了各种各样的粮。有除夕夜的,也有机场分别的。 其中一张吻别图,更是叫阿娇心跳加速。 因为有照片做底图,整个场景简直可以说是神还原。 翻完了相关内容的微博之后,阿娇有种身体被掏空的虚弱感,甚至就连对杨玉环的想念都不那么强烈了。这种感觉,就好像一瞬间,又从三次元回到了二次元。 再回去看着三天的经历,都有一种脱离感,没有那么强烈的带入。 甚至产粮的心跃跃欲试,很想将那三天的生活分享出来,让所有的c粉跟自己一样为这绝美的爱情流泪。 最后,她给了自己一巴掌,拉过被子盖上,睡着了。 …… 日子依旧在往前,阿娇机场送行的事本来就只有少部分粉丝关注,因为没有后续,也很快就沉寂了下去。 杨玉环又回到那种忙得连微博都不怎么更新的状态。就连阿娇的消息,也只有早晚能挤出一点时间来回复。因为时间紧张,再加上不在一起,也没有太多共同话题,渐渐地,就固定成了每天问候早晚安。 一开始,阿娇并不着急,因为杨玉环走之前就说过,会在那边再待上两个月。 然而两个月过去,又说临时出了事情,要多待一阵子。等事情解决完了,杨玉环本来预定的假期也过去了,必须要去赶其他的通告,自然没时间回来见面。 眼看就要进入六月,杨玉环的忙碌却仍旧遥遥无期,阿娇终于意识到,继续这样等下去可能不太行。 这就是明星这个行业的悲哀之处了,每个人都忙得连轴转,就连谈恋爱也抽不出太多的时间来。所以明星们很容易跟自己身边能接触到的人产生感情,不是经纪人助理之类,就是同剧组的其他演职人员。 但阿娇当然是不会那么轻易放弃的。 正所谓山不来就我,我可以去就山。杨玉环很忙?不要紧,她这个古董店老板恰好有很多的闲暇时间。 但她要做的,当然不是想站姐那样背着相机奋战在追星一线,虽然以那种面目出现在杨玉环面前,应该可以吓她一条,但即便见到了杨玉环,那也只能是公共场合,对她的计划没有任何用处。 正当阿娇发愁该怎么着手这件事时,她加入的一个杨玉环粉丝群忽然发了个全群艾特。 这个群里总共只有几十人,全都是杨玉环的核心大粉,要么有钱,要么有人,要么有名气。群里的管理员跟经纪公司那边有联系,一般有什么事情,需要在网上带节奏的时候,他们都会得到通知。 而这一次艾特全体成员,正是为了一个新的资源。 著名导演张之正在筹拍一部大型古装历史剧的消息,网上已经传了很久,前期准备就进行了一年多,而现在,剧本已经确定是拍摄汉武帝孝武皇后卫子夫的故事,而且马上就要开始公开选角了。 张导有自己的御用剧组,拍摄出来的电视剧无一不是精品。所以对于整个圈子而言,这都是毫无疑问的超 级大饼。 而他们现在要做的,就是为自家爱豆撕到这个资源。 阿娇看着群主热血沸腾的动员发言,忍不住托腮沉思起来。 撕资源当然是要撕的,但是阿娇已经习惯了这种事情放着让专业的来,只要花钱找几个可靠的工作室即可。而她自己,当然是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放下手机,阿娇将店里的两位员工叫了过来,叮嘱他们看好店铺,便匆匆离开了。 杨玉环最终还是拿到了这个资源。不但是因为粉丝们战斗力彪悍,各项数据都很好看,更是因为她本人在试镜的时候表现出色。而且她还有个最大的优势,那就是歌舞比其他的演员都扎实。 一个月后,杨玉环收拾行李,带着助理小朱进了剧组。 进组之后,并不会立刻就开始拍摄,而是要先跟着剧组请来的顾问们,学习一些汉朝的常识,接受简单的训练,走路怎么走,行礼怎么行,说话怎么说之类的。 而负责为他们做培训的老师—— 阿娇看着站在台上那个熟悉的人,有些意外,但好像又不是那么意外。 要说对汉朝各种生活常识的了解,谁又能比得了她呢? 简单的自我介绍结束之后,一摞资料发到了演员们手中,他们需要先把这些内容都记下来,再开始进行实践。 而台上的老师则趁此机会走了下来,在学生之间穿梭,时不时地回应一下他们的疑问。最后,她才似是不经意般停在了杨玉环身边,笑看着她问,“这位同学,有什么疑惑吗?” “暂时没有。”杨玉环朝她眨了眨眼,低声道,“但是之后如果有了疑惑,我能去老师的房间请教吗?” 阿娇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凑到她耳边道,“随时欢迎。” 她说着,手在杨玉环腰上轻轻一拂,一张房卡就落入了她的口袋里。 第123章 锁章 第124章 笑 这一晚阿娇没有睡好,第二天晚上,她特意推了顾问组的饭局,摩拳擦掌地等在房间里,准备把场子找回来。 然而杨玉环没有来。 转天阿娇才知道,原来她跟其他人对戏去了。 一群人里,有不服气杨玉环拿到女主,想搞事情的,也有看出了她的潜力,想要抱大腿的。虽然才过去两天,但不少人都已经看出,杨玉环能够得到这个角色,有她的道理。 -- 第197页 至少在贴合人物上面,其他人都比不上她。 所以结束之后,就有想要搞好关系的人主动约她一起对戏。 那个被陈阿娇问到的演员,说起这件事来简直双眼放光,“其实我都没有报太大的期望,毕竟她看起来应该是挺难接近的那种,总觉得一不小心就会冒犯她。没想到那么好说话,我一开口她就答应了。回去跟其他人一说,也差不多都傻了!” 他完全没看出阿娇已经黑了脸,还在兴致勃勃描述昨晚对戏的成果,将杨玉环夸了又夸。 一会儿说她对人物心理把握很准确,一会儿又说她的表演很有张力,一会儿又称赞她敬业,剧本上写满了各种分析和感悟…… 让阿娇充分地认识到了杨玉环有多受欢迎。 还没说完,杨玉环就来了。阿娇打断了那个演员的滔滔不绝,转身朝杨玉环所在的方向走去,假装自己要去拿水,只是在越过她的时候问了一句,“你昨晚怎么没来?” “你在等我吗?”杨玉环面露意外,“昨天没什么不懂的地方,就没去请教。他们让我一起去对戏,我就同意了。对不起,让陈老师白等了一场。” 阿娇忽然有点get到杨玉环的演技了。 明明知道她是故意晾着自己,什么没有要请教的地方都是托词,但看着她脸上露出无辜的神色,竟然也觉得她的说辞非常可信。 阿娇忍不住磨了磨牙,要不是在公共场合,真想把她那张能说会道的嘴封住。但同时她心里也清楚,杨玉环如此有恃无恐,就是仗着明面上自己不能对她做什么。 分寸拿捏得非常到位。 比如,等阿娇接了水回来,再次从她身边经过时,她又笑眼弯弯地道,“陈老师放心,今晚我会去请教的。” 立刻就将她满心的火气压下去了。 有什么问题,等晚上回房间了,关起门来想怎么处置都行,现在大庭广众的,还是要注意影响。 然而这天晚上,杨玉环最终还是没有去阿娇的房间里请教。 因为下课之后,男主角章泽便将阿娇给拦了下来,说是为了感谢她的辛苦,想请她吃顿饭。 阿娇张嘴就要拒绝,孤男寡女的吃什么饭?万一回头被狗仔拍下,那就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就算对方真的只是想道谢,但相较去跟他一起商业互吹,阿娇还是更愿意选择回房间去调教她家贵妃。 但章泽似乎也预料到了这一点,不等阿娇拒绝的话说出来,便又补充道,“当然了,不是我自己一个人请,而是我们所有人一起。” 说着转头看向其他人,“你们说是不是?” 谁能说不是呢? 其实也不是没人打过阿娇的主意,毕竟能被张导请来,就说明她个人在专业上的能力毋庸置疑。单就这部戏,如果有她帮忙开小灶,肯定能得到很多方便,能够以最快的速度进入角色。 只不过他们还没弄明白阿娇的底细,因此没有人轻举妄动。还有一部分是眼看着够不着,索性死了这份心。 章泽主动开口邀请阿娇,在一部分人看来,就是已经弄明白了她的来历, 他们正好跟着去摸摸底。就算不能被另眼相待,在阿娇面前混个脸熟也好,回头有什么难题去请教,不至于被撅回来。 杨玉环作为女主角,是第一个被章泽问到的,自然也只能出声应和。 她开了口,阿娇自然不能再拒绝。万一拒绝了,他们自己去聚餐,她又要跟昨晚一样空等了。 何况这么多人的面子,也实在不能不给。 最后一行人浩浩荡荡,去了影视城附近的餐厅,要了个大包厢。 场面上应酬的话大同小异,也没什么特别值得关注的。总之吃吃喝喝,两小时就过去了。期间章泽表现得非常主动,不是把话题带到阿娇身上,就是向她敬酒。 杨玉环就坐在她对面,什么都没说,只是一双妙目从头到尾都盯着她,目光灼热得仿佛能在阿娇身上烧出两个洞来,让她如坐针毡,多跟章泽说一句话,都觉得像是出轨被抓了现行。 注意力都放在杨玉环这里,应付起章泽来自然就有些心不在焉。 幸好对方涵养深,像是丝毫没有察觉到,始终保持笑容如一。 一顿饭吃了两个小时,等到章泽宣布结束,阿娇立刻如蒙大赦般站起身,将自己从杨玉环视线构造成的“场”中抽了出来。 还有人提议换个地方续摊,被阿娇严辞拒绝了,“明天还要上课呢,早点回去睡觉,少喝点酒,注意保护嗓子。” 老师的威严一摆出来,其他人也没有不识趣的,于是才刚九点,一行人就回到了酒店。在楼下遇到了出来纳凉的导演,又收获了一波关怀,于是每个人都老老实实回了自己的房间,没再作妖。 阿娇还不死心,给杨玉环发消息,“时间还早,你不是说有不懂的地方么,现在过来?” 杨玉环给出了网络上点赞数最高的“女神回答”:“去洗澡了,回头再聊。” 阿娇双手捧着手机,也忍不住如大多数直男那样,对着已经黑屏下去的手机界面沉思:她到底是真的要去洗澡,还是单纯不想理会自己,又或者是某种比较令人激动的暗示? 而最终的结果没有超出套路,说去洗澡的人一去不回,没有再发来任何消息。 -- 第198页 三次元失意的阿娇只好投身二次元,不出意料在首页刷到了一波香甜可口的粮,于是沉迷其中,浑然忘我,很快就不记得自己是要等什么了。 …… 阿娇本以为章泽只是正常的示好,然而第二天上课时,他就表现得非常活跃,问题一个接一个,差点把一对多的教学变成了一对一的指导。就连课间休息的时间也不放过,俨然一个爱好学习的好学生。 倒是带动得其他人也都积极了很多。 只有杨玉环还是老样子,不管是上课还是下课,从来都不亲近阿娇,总是自己一个人远远待着,冷眼旁观的样子。 中午吃饭的时候,阿娇特意去了杨玉环那边,没想到章泽很跨就跟了过来。 他在阿娇对面坐下,还看似很有风度地问,“我没打扰你们吧?” “没有,请便。”杨玉环似笑非笑地看了阿娇一眼,答道。 章泽打开饭盒,一边吃饭,一边跟阿娇交谈。他显然做过功课,说的都是阿娇感兴趣的话题。阿娇即使想表现得冷淡,也还是忍不住给出一两句回应,而他便可就这回应继续说下去。 中间还提到他家里有一尊汉朝的青铜器。见阿娇很感兴趣,他便道,“你如果喜欢,回头可以去我家里看看。” “这就不用了吧?”阿娇连忙拒绝。 “其实是这样的,”章泽脸上带着礼貌的微笑,“这东西是别人送的,真假我 也不懂,就一直放着了。既然遇到了行家,就想请陈老师帮忙鉴定一下,也好心里有数。” “这方面的专家很多,我也只是刚入门,恐怕帮不上忙。”阿娇谦虚道。 章泽脸上的笑容扩大,一连说了三个阿娇鉴定过的东西的名字,“你最近可是在圈子里名声大噪。如果这样也只是入门,那其他人估计没脸在这一行混了。陈老师难道没听说过,过分的谦虚就是骄傲?” “确实还有许多要学习的东西,”阿娇谦虚了一句,又道,“不过如果你真的想鉴定,也可以把东西送到我店里去。” 反正她是不会上门的。 章泽也见好就收,又将话题转回这次的剧本上,“这两天学了不少东西,对照着剧本看,感觉很有趣。但也有一些比较疑惑的地方,不知道我可不可以在课后找陈老师请教?” 阿娇下意识地看了杨玉环一眼,见她也看了过来,不由挺直了脊背道,“抱歉,可能不太方便。有什么问题,还是在课堂上解决吧。” 再看过去时,便见杨玉环正对着她托腮微笑。 她平时也笑,阿娇作为粉丝,在网上更是看过不知多少粉丝剪辑的高清动图,每一帧都堪称是盛世美颜。 但都跟眼前这个笑容不太一样。 让她想起白居易的诗: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吃完饭,章泽不便多留,就离开了。阿娇正要跟杨玉环搭话,手机响了起来。 电话是推荐她进入剧组的朋友打来的,说有人在摸她的底,都问到他那边去了。阿娇略一琢磨,也就明白章泽这两天的转变是为什么了,估计是把她当成了目标。 挂上电话,她转头看向杨玉环,忍不住感叹道,“现在的年轻人可真了不得,搞起事情来一套一套的。” “是吗?我怎么觉得,陈老师似乎也乐在其中?”杨玉环挑眉笑道。 “冤枉啊,你难道没看到我每一秒都在试图跟他拉开距离吗?”阿娇替自己委屈,“再说你还在一边看着呢,眼神跟光似的,我哪敢越雷池半步?” “那这么说来,是我耽误了你?” “……杨同学。”阿娇板起脸,语气沉重地抬手拍了拍她的肩膀,“我觉得你对今日教学内容的理解有些偏差,放学后到我的房间来,老师给你补课。” 第125章 女朋友 陈老师的补课就真的是补课。 杨同学非常认真的准备了好几个问题,一本正经地坐在小沙发上跟她请教,陈老师也只好先进入教学模式。 一开始的问题还在阿娇的教学大纲范畴内,渐渐地就延伸开去,说到了卫子夫,刘彻,窦太后……那些曾经在阿娇生命中鲜活地存在过的人,对杨玉环而言,却是只能通过只言片语去推想。 还有谁能比阿娇更能帮助她理解人物呢? “等等,这不对吧?你找陈阿娇理解卫子夫?”阿娇无语地看着她,“你难道不知道我跟她是什么关系?” “俗话说,最了解你的人,除了你的朋友,就是你的对手。”杨玉环十分镇定,“你和卫子夫既然是敌对关系,对她的了解应该不少,不是吗?” “你确定?”阿娇道,“你演的可是女主角,从我的角度,只能看到她心机深沉,手段狠辣。” “那就是我的事了。”杨玉环道,“陈老师给讲吗?” 阿娇想了想,一时竟不知该从什么地方说起。结果杨玉环大概以为她的沉默代表了拒绝,便故意激将,“不知道陈老师听没听说过那句话?刻意不去提起,并不代表已经放下。恰恰相反,这是一直无法释怀的标志。等你能毫不在意地提起时,才算是真的过去了。” 本来阿娇是打算答应的,但听她这么一说,便故意问,“你能毫不在意地提起?” “当然。”杨玉环毫不犹豫。 -- 第199页 阿娇点头,“那这样吧,我给你讲卫子夫,你也给我讲你以前的事,等价交换,如何?” 杨玉环眯起眼睛看了她一会儿,阿娇分毫不让地对视回去。最后,杨玉环扯了扯嘴角,“可以。” 真正开口去说,会发现那些事情好像也没什么可隐藏的。似乎早就已经在心里某个地方准备好,在某天被倾倒给另一个人。 也许是夜色太温柔,也许是这个环境太令人放松,很多本觉得难以启齿,只能一直埋在心里的话,也不知不觉就说出来了。两人越说越投契,你一言我一语,竟然就这么说到了深夜。 在发泄了自己内心情绪的同时,似乎也对对方多了许多了解。 中途杨玉环觉得应该喝点酒增加气氛,去阿娇房间的冰箱里看了看,却只看到了满满一冰箱的饮料,两人只好把冰可乐当啤酒喝,也算十分尽兴。 说到后来,或许是生理和心理上都彻底放松了下来,反而感觉到了一种久违的疲惫。 阿娇迷迷糊糊喝完最后一口饮料,肩头一沉,是杨玉环靠着她睡着了。 她本来就感觉很累,这会儿见另一个人睡着,自己顿时也困倦得几乎睁不开眼睛。艰难地将杨玉环搬到床上,便这么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一夜无梦,酣睡至醒。 睁开眼睛时,两人都有种身体机能得到完全修复,从里到外精神抖擞的感觉。 杨玉环裹着被子,在柔软的床铺里翻了个身,就正对上了阿娇的视线,而后眼神立刻纠缠到了一起,难舍难分。 气氛太好,她们交换了一个温柔的、放松的吻。 分开时,阿娇一只手按着杨玉环的后颈,低声问她,“我们现在这样算什么?” “你希望是什么?”杨玉环眨了眨眼,反问。 阿娇没有立刻回答这个问题,沉默了一会儿,才开口,“你知道楚服吗?” “当然。” “我跟她没有谈过这个问题,就像是一种……心知肚明?不用交谈,不用说开,彼此默认这种关系的存在。”阿娇道,“其实我一直不知 道,我算不算喜欢她?或者只是深宫寂寞时的一点慰藉?” “然后呢?”杨玉环拉开了跟她的距离,平躺回床上,用没什么情绪的语气问。 “但是有一点,是我们都很清楚的。这种关系不容于世,一旦被发现,便是万劫不复。”阿娇继续道,“但是现在想来,我和她都没有想过刻意遮掩,就像是一种……死亡之前的放纵。所以当那一天真的到来时,反而是解脱多过惶恐畏惧的。” “但最后她死了,我却活下来了。”说到这里,阿娇颇为感慨,“我半辈子张扬跋扈,其实从来没有弄明白过自己想要什么,就这么没头苍蝇似的横冲直撞。我有时候憎恨自己的身份,有时候又觉得,它是一层永远不会破裂的屏障,将我保护得密不透风。” “我的人生,从来没有超出过这个屏障。我厌恶它,又放纵自己依赖它。” 杨玉环微微蹙起眉,“你到底想说什么?” 她不是太喜欢阿娇提起这个通常而言没什么存在感的“前任”。 “我现在,想打破这个屏障。”阿娇道,“这里没有人知道我的身份,我的骄傲,我也不再享有任何特权,只是个普通人,想尝试一下不一样的生活。在这里,喜欢一个人不是奢侈,更不可笑。” “所以,我终于敢问了,”她握住杨玉环的手,侧头去看她,“问我自己,我喜欢你吗?问你,你喜欢我吗?” “我们可以像其他人那样,建立一段长久的、稳定的关系,以情侣的身份共同生活。这一点,我们之前尝试过,彼此都觉得愉快,不是吗?”她说完,有些忐忑地看着杨玉环,等待她的答案。 杨玉环看了她一会儿,才说,“你真的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人吗?” “我想应该差不多吧?”阿娇微笑。 “你确定?我善妒,霸道,如果像你说的那样,建立一段亲密关系,我对你的要求会很高。”杨玉环道。 “比如说?” “比如说绝不能在我不在的情况下,跟剧组其他人出去聚餐,相谈甚欢到忘记我们的约定。你的眼里、心里都只能有我一个,不许多看别人一眼。”杨玉环道。 杨贵妃善妒、霸道,即便面对能左右自己生死荣宠的皇帝,也没有收敛过这种脾性。 只是自诩深情的帝王,却从来没有做到过他的承诺。但阿娇既然打破那层保护着她的屏障,自然也意味着她不像一国之君那样,因为身份的缘故,让杨玉环即使被辜负也无从发泄。 所以她一直觉得,跟阿娇保持之前那种关系就好,没有束缚,也就说不上辜负和背叛,彼此都能更轻松。 阿娇闻言忍不住笑了起来。 杨玉环以为她是在笑自己,不由生出几分恼怒,脸上也泛起了一点淡淡的薄红,“你笑什么?” “我笑……”阿娇抓住她的手,攥紧,“真巧,我也是这么想的。我女朋友拍的每一个镜头我都要审核,限制级的内容不许出现,就连吻戏都只许借位拍摄。怎么样,我们是不是天作之合?” “胡说八道什么?”杨玉环并不相信她的话,但也被哄得很高兴。 “是不是胡说八道,以后你就知道了。”阿娇道,“现在,我们先来庆祝一下吧。” -- 第200页 “庆祝什——” 后面的话,淹没在了唇齿间。 等这个漫长的吻结束,杨玉环才找到机会,喘息着道,“该去上课了。” “还早。”阿娇抓起放在枕头下的手机看了一眼,满意地丢开,“时间足够了。”然后再次吻了上去。 两人下楼时,已经连吃早餐的时间都没有了,好在还是踩着点赶上了上课时间。 因为都住在一个酒店,所以两人同时出现,并没有引起注意。尤其她们是卡着时间到的,很容易就被认为是刚好都赶在了这个时间。 经过几天时间的熟悉,大家已经将资料上的内容都记得差不多了,剩下的就是实践。怀着私心的阿娇正大光明地要求同学们分组练习,并且将因为奇数而单出来的杨玉环叫过来,自己配合她练习。 到十点钟时,有外卖送过来,热腾腾的咖啡奶茶搭配做工精致的点心,是没有吃早餐的阿娇特意点的。 自然也带上了其他人的份,但现实是,一群人围在一起,苦大仇深地盯着桌上的食物,明明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却碍于要保持身材的缘故,根本不敢下口。 糖分这么高,吃一口几天的健身就白做了。 在这样凄风苦雨的氛围之下,一口奶茶一口点心吃得欢快的阿娇就显得非常拉仇恨了。她不是娱乐圈的人,不用为了身材和形象管理克制口腹之欲,实在是叫人嫉妒。 不过很快,众人就发现了另一个掩藏在阿娇光环之下的另类。 杨玉环的吃法更秀气,每一种点心,她都只切了四分之一下来,做成一个精美的拼盘,然后就着一杯黑咖啡,小口小口地吃。 虽然也已经很克制了,但跟其他人比起来,无疑还是显得十分突出。 有女星酸溜溜地嘀咕,“已经胖成那样了,是谁给她的勇气继续这么吃?演杨贵妃的时候就算了,现在要演的可是歌舞出众的卫子夫。” 在连男星也要节食的娱乐圈,她这种吃法,确实非常拉仇恨。 杨玉环坐得远没有听见,但今天早上刚刚荣升为女朋友的阿娇却不能忍,她将筷子往桌上一拍,冷淡地看向那个嘀咕的女星,“你刚才说什么?” 第126章 绯闻 有句俗话说:谁人背后不说人,谁人背后无人说。 就算是人民币也不能让所有人都喜欢,所以说闲话这种事,总是避免不了的。 但是当着本人的面说,而且还被人点出来,那就不一样了。 说话的女星显然也很尴尬,看着阿娇的眼神带着一点吃惊和恼怒,以及被人发现的心虚,但就是没有多少做错事的愧疚和抱歉。 “都是成年人了,别那么幼稚行不行?”见她不说话,阿娇笑了一声,道,“有什么不满,不如直接说出来。” “没、没有。”女星嗫嚅着说了一句。 “没有不满,那就给自己积点口德。别人吃多少,跟你们有什么关系?她自己都不担心,导演也没要求节食,轮得到你们说嘴?”阿娇嗤笑了一声,“再说,你们两个站在一起比比,谁更胖还真不好说。” 阿娇也没有说错,杨玉环虽然是以“丰腴”而出名,但却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胖,纤腰长腿,上镜之后绝对不会有累赘感。只不过她脸庞稍微圆了一点,再加上该挺的挺,该翘的翘,就显得比旁人多了几分“肉感”。 但这是单独看,如果把她跟其他女星放在一起对比,大部分人的腰还没她的细呢! 这话一说,那女星脸上顿时火辣辣的,感觉所有人看向自己的眼神都带上了审视。 最要命的是,她自己私下也不是没有跟杨玉环比过,很确定阿娇说的是真的,她的身材确实比不上对方。 女明星对外形会比普通人更看重,她用外形打击杨玉环,反而被阿娇讽刺回来,顿时觉得所有人都在拿两人做对比,并且得出与自己一样的结论。 在场这么多人,消息估计很快就会传出去。 从今天起,“比杨玉环还胖”这个标签就会贴在她身上,永远拿不下来。 问题是人家杨玉环的胖本身就是卖点之一,还得了个“贵妃”的雅号,媒体和大众说她“胖”,只是一种善意的调侃。但放到自己身上,就不一样了。 这么一想,这位女星的脸色一下子难看起来,找了个借口便起身离开了。 阿娇瞥了一眼她的背影,转头给杨玉环夹了一块她喜欢的点心,“再吃点儿。”气死她们。 经过这件事,课堂上的氛围一下子肃穆了起来。平时大家经常一边练习一边说笑,现在都收敛了。阿娇这个老师,仿佛直到现在,才终于有了威严。 毕竟明星们被粉丝捧惯了,多少都有点傲气,她又不是什么名人,虽然面上尊重,但也并没有真的把她看在眼里。她这一爆发,才让众人发现,她作为老师,如果当众批评某人,绝不会是什么好的体验。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安分些好。 虽然没有杀鸡儆猴的意思,但既然有了这样的结果,对阿娇而言也算是意外之喜。 至少之前一直想往她身边凑的章泽,就立刻退回了他应该在的位置。都是聪明人,响鼓不用重锤,这样也可以继续维持表面的友好,真要闹到谈崩了的地步,对谁都没有好处。 除了这种小问题,总体上,剧组的生活相当愉快。 -- 第201页 不久之后,课程结束,就开始了正式的拍摄。 开机之前,还举行了一个简单的发布会。到场的除了媒体之外,还有一小撮消息灵通的粉丝。 张导心情好,还当着媒体的面拍摄了第一镜。 杨玉环虽然不是科班出身,但她之前那么多年的深宫生活,几乎可以称得上每天都在演戏,倒也不是一点基础都没有。签约后,公司又重金为她聘请了专业的表演老师,演技已经足 够应付大部分剧本。 虽然张导要求高,但是这段时间,她也花了大工夫琢磨剧本。这部戏打着贴合历史的旗号,也确实在上面做了许多功课。有阿娇这个当事人为她分析讲解,杨玉环对卫子夫这个人物,也有了清晰的了解。 所以虽然有人暗戳戳等着她出丑,被张导骂哭,但事实上,拍摄进行得非常顺利,一遍就过了。 张导对着媒体,自然也称赞了一番杨玉环的演技,直言她就是自己心目中的卫子夫。 这消息传到网上,自然又引起了一番议论。不过,有媒体放出来的拍摄花絮,杨玉环的演技倒是没有受到太多的质疑。 只是不知道从哪里吹来了一股邪风,突然开始在网上煽风点火,各种内涵,暗示杨玉环在剧组耍大牌,容不下其他的演员。虽然这剧组才刚刚开机,按理说这种谣言不会有人相信,但它却越传越广,俨然快变成真的了。 虽然身在剧组,但仍旧依靠手机,每晚化身粉丝奋战在网络一线的阿娇很快就发现了这股风向。 她在群里说了一声,组织粉丝们辟谣反黑之外,自己也开始着手去查这件事。这种消息,肯定是“内部人士”透露的,得把人抓出来。 最终的结果不太令人惊讶,在背后搞事情的,就是那个被阿娇嘲讽过一次的女星。 她并不知道阿娇和杨玉环的关系,只是不忿人人都偏心杨玉环,又见网上人人都夸她,就一时昏了头,买了水军去散步自己编出来的似是而非的黑料。 查出来之后,阿娇便直接把证据往张导面前一丢。 别说张导本来就最厌恶这种事,就算他能人,但放着这么一个人在剧组,还不知道以后会闹腾出什么事来。趁着现在才刚开始拍摄,还没拍到那女星的戏份,他当机立断,决定换人。 反正违约的是对方,他也没什么压力。只是临时要找个人来替代会比较难。 好在只是配角,把她的戏份挪一挪,先拍别的也可以。 然而,张导招募替补演员的消息才放出去,杨玉环就主动来找他了,“导演,我给您推荐一个人。” “谁?”张导饶有兴致的问。 他对剧组演员推荐自己的朋友,倒不觉得有什么问题。这是救急,只要人选合适,越快定下越好。圈子里的人脉本来就是这么用,没什么可诟病的。 杨玉环把手往旁边一指,“她。” 张导吃惊地看向同样一脸震惊的阿娇,两人又同时转头去看杨玉环,“你是不是弄错了?” “没有弄错。”杨玉环挽着阿娇的胳膊道,“我敢保证,没有人比她更适合陈阿娇。” 没错,那个被换掉的女明星,在这个剧组要演的就是陈阿娇这个角色。要说谁最合适,想必没有人能比得过本尊。 张导之前没想过这个,但此时越看阿娇,越觉得满意。 她本来就很了解汉朝的各种东西,才会被剧组请来做顾问,长相也是偏古典美人的那一款。不过最让张导满意的是她身上那种矜贵的气质,那可不是一般人家能养出来的,正适合演出身高贵,从小出入宫廷,在太皇太后身边长大的陈阿娇。 “看着是不错,扮上试试?”他看着阿娇道。 阿娇本来想拒绝,但杨玉环已经把人推进了更衣室。 剧组的服化道具,阿娇这个顾问提了不少意见。其中一部分服装,还是她亲自画了图,让人去做的。 比如现在她换的这套皇后礼服。 阿娇本就是比着自己从前穿过的礼服来画的,几乎可以说是为她量身定制,上身之后的效果,自然也十分惊艳,那种雍容华贵之感,完全就是陈阿娇本人。 张导喜得当即拍板,“不错,就是你了!” 阿娇无奈,“导演,可是我没拍过戏,也没有所谓的演技。” “不用演技。”张导毫不犹豫地道,“你背一下台词,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有不行的地方,咱们商量着,慢慢调整。” 剧组选角,首先看角色贴合程度。张导又不是第一次启用素人,这些演员身上有灵气,还没有被正规表演课程的各种规矩束缚,最后出来的效果反而更好。 阿娇还能说什么呢?当然只能答应了。 张导欢欢喜喜地却制定新的拍摄计划了,阿娇才对杨玉环道,“你怎么想的?” “给我们上完课,你这个顾问应该不会留在剧组太久吧?”杨玉环道。 但如果成了剧组演员,就必然会多留很长一段时间,两人可以继续像之前那样,朝夕相处。这番话杨玉环没有说出来,但阿娇已经领会到了。 再仔细想想,戏里还有不少陈阿娇和卫子夫的对手戏,对于她和杨玉环而言,也是一种十分新鲜的体验。 这么一想,便觉得这个决定简直妙极了。 当天晚上,剧组官博发布了陈阿娇的定妆照。因为没有赶上集体官宣,再加上张导实在是对她满意得不行,拍了很多照片,最终挑挑拣拣,凑了个九宫格,非常有牌面。 -- 第202页 这部戏关注的人很多,发布之后,转赞评数据便一路上升。虽然阿娇是个生面孔,但丝毫不影响大家的热情。 毕竟是个美人,而张导挑演员的眼光也一向值得信赖,大家只要舔舔舔就好了。 杨玉环的粉丝自然也在其中,毕竟阿娇和卫子夫有对手戏,她们当然也要关心一下自家正主的“情敌”。而这么一关注,就有人发现了华点所在。 ——你们觉不觉得,这个陈阿娇很眼熟? ——终于有人发现了!这不就是我们贵妃的土豪金主吗?【图片】【图片】莫非我搞c搞到真的了? 网友上的是阿娇在慈善晚宴的照片,虽然跟上了妆穿着古装的陈阿娇有些出入,但眉眼还是能看出是同一个人。c粉天天看,自然早就认出来了,只是一直憋着,现在有人提出来,她们自然不用再忍。 这条评论下面立刻盖起高楼,从科普c和阿娇的身份,到各种脑洞安利,等粉丝们激情四溢的交流结束时,这个c已经从贵妃x金主,转变成了更加贴合人设的贵妃x皇后。 这个c属性太带感,以至于瞬间吸引了一大批路人入坑。虽然到目前为止坑底还没有多少粮食,但是c粉们信心满满。 等这部剧播出之后,要多少有多少! 甚至因为这是历史向的故事,人设都是现成的,已经有人迫不及待地开始创作历史真人的同人c作品。 早早入坑的c粉抱着各种粮食泪流满面:她们也终于迎来可以躺在粮堆上睡觉的好日子,不用在在坑底抱着互相取暖了! 剧组里最先知道这个发展的人,居然是章泽。 本来呢,剧组宣传的常规操作,是男女主传一波“因戏生情”的绯闻,既能给自己制造话题,又能宣传作品。骚一点的操作,也无非是男主和女一女二,或者女主和男一男二来个无法抉择的三角恋,更有看点。 所以章泽的团队,一早就做好了跟杨玉环炒个绯闻的准备。他们想得很好,先在网上预热一波,等话题起来了,再顺势跟杨玉环那本接洽,你好我好大家好。 只是没想到,他们还没开始行动,这女一女二的c就先炒起来了? “章哥,你看,咱们还要在里头插一脚吗?”经纪人不太确定地问。这要是女主和男二,男主插一脚会有看点,女一和女二嘛……加个男主进去,总觉得怪怪的。 章泽沉默许久,才道,“算了吧,这个提议搁置。” 正是因为他是剧组里唯一知道阿娇真实身份的人,才觉得对方会同意来演陈阿娇这个角色,实在令人难以想象。 这当然不是因为剧组给的钱够多,或者她对角色爱得深沉。 看到网上c粉刷的内容,发现阿娇和杨玉环早就相识,章泽也慢慢反应过来,这所谓的“绯闻”,或许并不只是“绯闻”。 第127章 风含情水含笑 袁宵也是在网上看到粉丝们的讨论,才知道阿娇居然也“下海”了。 “自己演自己,为了追女朋友这么拼的吗?”她忍不住玩笑道。 阿娇和玉环之间的迷之气场,其他人当然早就注意到了,对于她们俩最后会成为一对,基本已经没什么疑议。阿娇之前为了去剧组当顾问,还拜托了十娘帮忙,当时大家就她这可算是下了血本。 没想到还有更厉害的。 “但我看花絮里两个人的互动,好像已经成了。”卓文君拨弄着琴弦,对她的这一行为做出点评,“追到了人就不算拼。” 那倒也是,追到了人,两人每天在剧组演对手戏,其实都是在那儿眉目传情。只要做得隐蔽一点,剧组其他人还都看不出来,想想也挺带感的。 不过,阿娇和玉环也终于定下来,也就是说,至此,袁宵从异世界带回来的姑娘们,都有了各自的生活和归宿。 作为曾经参与过她们人生的人,袁宵自然是相当欣慰。 而作为一个单纯的,喜欢古代文化、看过这些故事的文学爱好者,她心底的意难平,也终于被彻底弥补。 世界那么大,你永远不知道还会有什么奇迹发生。也许那些没有被《三刻拍案惊奇》这本书选中的女子,也会有各自的奇遇,改变既定的命运,过上世俗人眼中幸福美满的生活。 这么一想,便也可以稍作安慰了。 袁宵很快收起这些念头,将注意力转移到眼前的事情上来,“你快别摆弄你的琴了,东西收拾完了吗?” “都收好了,剩下的暂时用不上,就先留在这边吧。”卓文君道。 “行吧,那我去看看苏蕙和小玉。” 经过一年的奋斗,卓文君,苏蕙和霍小玉都成功地通过了高考的独木桥,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成绩。因为北京现在已经是她们的大本营,所以三人也都报了那边的学校,并且被顺利录取。 虽然三个人都非常聪明,如苏蕙这等学神更是所向披靡,但是一年的高三生活,还是相当紧张的。所以分数出来,填报志愿之后,她们就再次分成两组,出门旅游,现在才刚回来。 又是九月,又是一年开学季。 她们该收拾行李去北京了。 不过这两年,出租屋里陆陆续续添了不少东西,全部带走也不现实。反正她们也是后来才知道,金一诺刚跑来找杜十娘的时候,金家为了宝贝女儿的安全着想,就已经将这套房子给买下来了,写在金一诺名下。 -- 第203页 考虑到袁宵家就在这边,而且这里也是个充满了回忆的地方,以后肯定需要常来常往,最终众人商量之后,决定将房子留下来,定期请人过来打扫,方便以后过来。 因为是大家一起走,也没什么离愁别绪。除了需要贴身带着的东西比如卓文君的琴之外,其他东西她们都发了快递,而后一身轻松地上了飞机,几个小时后便在北京落地。 虽然都选择了北京的学校,但是因为各自发展方向不同,所以填报的志愿也不一样。 苏蕙和霍小玉在同一所学校,距离袁宵的学校距离相当远,在两个不同的大学城。所以说是在一个城市,但除了假期之外,应该很难见到了。 吸取这个教训,卓文君填报志愿的时候,特意选了一个跟袁宵门对门的学校,这样以后上了大学也不耽误谈恋爱。 然而报道之后,她们才“惊喜”地发现,两个学校是门对门不错,但这里却只是老校区。 随着高校扩招,学校的地方是越来越不够用了,各大高校都纷纷在地价还不那么贵的郊区建了新校区。而大一新生 直接入住那边,美其名曰锻炼,要等到大二之后才能搬回来。 卓文君听到这个消息时,脸整个都是黑的。 想当初,她以为超过两站公交车的距离就算异地了,还满心的不甘愿。现在学校的骚操作,才让她清晰地体会到了什么叫同在一座城市却只能算异地。 从老校区坐车去新校区,中间要转两次公交车,总耗时四个小时,要是赶上早晚高峰,堵起车来就更没数了。 她们从袁宵家的城市飞到北京来,也不过四个小时而已!!! 距离市中心远,以后来往不方便也就罢了。更可怕的是,实地考察之后,她们发现这个新校区四面都荒无人烟,连个买东西的地方都没有。 校区里倒是有一条所谓的“商业街”,包涵百货超市一家,打印店两家,服装店一家,奶茶店一家,理发店一家,以及卖煎饼、肉夹馍、鸡蛋灌饼、油炸串串和麻辣烫的小摊各一家。 这哪里是来锻炼,分明是来苦修的吧? 但事已至此,又不能说这学校不读了回去重新考一个。虽然卓文君考起来肯定不难,但也不能这么一年年的浪费下去。 卓文君:现在就是后悔,非常后悔。 “早知道报你们学校了。”她一脸木然地看着袁宵道。 “我们学校音乐系不好。”袁宵忍笑安慰她,“只是一年而已,忍一忍很快就过了。我们周末也可以见面。” “我们两个人同时出发,然后在中间点见面?你以为是做相遇问题啊。”卓文君毫不客气的吐槽。 “你就当是一种考验,俗话说得好,咳咳……那什么,小别胜新婚嘛……偶尔分开一下应该也不算是坏事?”袁宵只能努力安抚。 卓文君凑到她耳边说了一句话,袁宵的脸腾的红了,“不行!” “小别胜新婚总要有点新花样吧?”卓文君道,“这都不行,那分开有什么意义?” “……”考虑到安抚人比较重要,袁宵最终还是忍辱负重地同意了这个提议,好歹是让卓文君点头愿意在这不毛之地住上一年了。 然后就被学校拎去军训了一个月。 卓文君从学校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拉着袁宵进卧室,要求她兑现之前“小别胜新婚”的承诺。因为她们毕竟也没婚过,所以这个“新婚”的标准就有些模糊,在卓文君的“据理力争”之下,袁宵最终选择放弃治疗,随便她怎么来。 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睡过去的。 反正一觉醒来,有种终于回到人间的空虚感。 翻身时发现枕头有些不对劲,袁宵扒开一看,就在下面找到了一张做工精美的请帖。 虽说做工精美,但横看竖看,都应该是私人制作,并不是官方发的。内页的字迹更是熟悉的很,根本就是卓文君写的。至于内容,是邀请袁宵去参加他们学校的迎新晚会。 袁宵猜测她应该是要在晚会上表演节目。 偏偏不直接说,要玩这种情趣,这应该又是小文君的人格在作祟吧? 迎新晚会这天,袁宵上完早上的课,便毫不犹豫地选择逃了下午的选修课,千里迢迢乘车去参加晚会。路上堵了一会儿车,到的时候都已经六点多了,晚会七点开始。 打电话过去,卓文君甚至抽不出身来接她,请了另一个袁宵见过面的同学过来。 那位同学远远看到袁宵抱着巨大的一捧玫瑰,脸色不由有些古怪,“你怎么还带了这个?” “文君上台,到时候肯定要有人去献花。”袁宵说。 “那这也太多了,多少朵?”同学忍不住八 卦了一下。 袁宵骄傲挺胸,“九十九朵。” 同学嘴角抽了抽,不知道要不要提醒她情侣之间才送这个数字。但想想又觉得,袁宵有这个心已经很难得了,她还可能是赶过来的途中去鲜花店随便买的,顾不了这么多。 虽然请帖是文君自己写的,但是上台表演的同学,的确可以为家属留一个位置。座位非常靠前,以至于袁宵一路捧着花穿过人群,得到了不少注目礼。 好在晚会就要开始,主持人登台预热,很快就没人注意她了。 卓文君的节目排在后半程,袁宵没来得及吃晚饭,饿得胃疼,闻着手里玫瑰花的香味都觉得可以吃。不过,等文君穿着一袭古装登台,她就立刻忘了这些,集中注意力往台上看去。 -- 第204页 文君的表演自然离不开古琴,袁宵本来以为她会弹高雅有格调的古琴曲,那个比较符合她的气质。 然而前奏一响起来,她不由微微一愣。太轻快了,不像是袁宵听过的古琴曲。 她没想到的是,这曲子竟然还是带词的。 台上的卓文君素手弄弦,口中唱道,“轻轻杨柳风,悠悠桃花水,小船儿飘来了,俊俏的小阿妹……” 竟然还带着几分民歌的风格,清灵又甜美。袁宵原以为这种风格和卓文君会不搭配,但看到台上的人,她才意识到,现在卓文君的身体也才不到二十岁,青春正少,再适合不过。 毫无疑问,这是一首情歌。但是它又不同于大部分流行的情歌,显得含蓄又温柔,仿佛柔柔的水波,又像淡淡的暗香,直沁入人的心里去。 袁宵不知道她从哪里找来的这么一首歌,但听着就让人心情轻快起来,仿佛世界上只剩那些令人欢喜的情绪。 或许,这才是恋爱中应该有的状态吧?所以才能唱出这样一首歌。 中间过场时,袁宵被身边的同学推了一下,才恍然惊醒,连忙抱着花束上台。九十九朵玫瑰在灯光的照耀下十分夺目,台下是轰鸣般的掌声和起哄声,袁宵没有打扰弹琴的卓文君,将花束轻轻搁在琴凳边。 就像把自己的一颗心,也放在了她身侧。 第128章 番外·王宝钏 作为女皇的生活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 也许是因为这是一个戏剧世界,在礼教方面,反倒没有真实的历史世界那么严格,加上大唐本就民风开放,王宝钏成为女皇受到的阻力并不大。 尤其是在她拿出自己从现代带来的那些书籍之后。 这个时候,大唐的国力已经相当衰微,否则也不会被一个西凉国逼得狼狈不堪。 朝中皇帝昏庸,奸臣当道,而民间百姓的日子,自然也就万分艰难。 王宝钏自己在民间生活过十八年,对这种艰难深有体会,也更清楚应该从哪些方面进行改革。所以,在跟代战公主签订停战协议之后,她便立刻借着这个势头,开始在朝中推行新政。 奸臣已经被除去,朝中虽然人才略有些凋零,但做实事却是够了。 而在新政推行之后,王宝钏在民间的声望便节节攀升,反过来又增加了她对朝廷的掌控,毕竟那些来自民间的有才之士纷纷科举入仕,他们天然就对让整个大唐气象一新的王宝钏抱有好感,自然会站在她这一边。 于是除了开头受到了一点阻碍,之后的改革推行得非常顺利。 但即便如此,想要改变整个国家的局势,也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即使王宝钏有从现代带回来的各种知识,有开了挂一般的便利,但还是花费了整整五年时间,才总算是让大唐彻底安定下来。 国库殷实,百姓安乐。 除此之外,还有一项历史上的大唐不曾见过的新气象,那就是女子开始走出家门,进入各行各业,顶起了半边天。 连年征战,让民间男丁数量急剧减少,本来许多人家都是女子当家。在需要人口的时候,要让女子走出家门的阻力自然就没有那么大了。再加上王宝钏身为女皇,也为天下女子做出了最好的表率,这项政策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而这个时候,王宝钏也终于可以喘一口气,停下来休息一番了。 这五年来,王宝钏也时常想起袁宵、十娘和小玉,想起自己在现代生活过的短暂时光。虽然那一个多月的日子,在她漫长的人生中算不了什么,但给她带来的影响与改变,却是至深至远。 老实说,做出回来这个决定,对王宝钏而言,是很艰难的。 但最终,在个人和天下无数与自己一般的女子之间,她选择了大义,把个人之事置之度外。 所以偶尔得了空闲,王宝钏不会留在宫里休息,而是会领着人出来,在街上逛一逛,看看新政为京城,为这个国家带来的种种变化。这会让她实实在在地意识到,自己留下来是如此有意义。 随着朝政步入正轨,王宝钏不需要再事必躬亲,能出宫闲逛的时间自然也多了。 但是被分派了种种事务的朝臣们,或许是看女皇如此悠闲,心里不平衡,又开始提起了另一件叫王宝钏万分头痛的事:皇储。 一个国家,想要长久安定,继承人是非常重要的。 王宝钏登基的时候,情况特殊,一时半会儿也顾不上这事。但是随着新政推行,尽管百事待兴,但朝臣们还是会时不时从百忙之中抽出空闲来,催一催她这件事。 她自己结婚生个孩子也好,从亲姐妹那边过继一个孩子也罢,总归要有那么一个人在,才能让大家安下心来。 那时王宝钏自己也是每日连轴转,连睡觉时间都大幅压缩,自然也顾不上这些,只将各种议论压下去就算了。反正大家也只是例行催一催,并没有报太大希望。 但现在不一样了,不管是她自己还是大臣们,都能抽出更多时间来处理这件事。 而且,过了今年,王宝钏就四十岁了,在这个时代来看,怎么都算不上年轻,这个问题已经不能再拖。 甚至还有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棒槌,听说了王宝钏与薛平贵的故事,提出要将这位驸马爷接回来,好“一家团聚”。 薛平贵此时还真在京城。 -- 第205页 他自诩文武双全,从前年轻的时候,就不肯安分地找份踏实的工作赚钱养家,反倒落魄潦倒得与乞丐一般无二。如今又当了十八年的皇帝,就更是眼高于顶,根本不屑于去做那些杂事俗务。 好高骛远的结果,就是根本找不到合适的差事,日子一天过得比一天糟糕。 明明整个大唐都在焕发生机、蒸蒸日上,他却变成了一个真正的乞丐,每日吃着嗟来之食,怀念往日荣光。 京城是天子脚下、首善之都,各项新政推行得最有力,百姓的日子也最好过,有钱人多,也舍得施舍,所以最终,薛平贵一路流浪着来到了这里。 这个地方的乞丐,都比别处的有见识些。虽然他们不懂,这些事似乎也与他们无关,但他们还是乐于去听官府新发出来的各种榜文。然后在偶尔吃饱喝足的时候,躺在街边,一边晒太阳一边闲谈国家大事。 皇宫里的那个女人,似乎距离薛平贵很遥远,远到根本无法触及;但又似乎很近,近到每天都能听到她的消息。 听说朝中有人提议接回驸马,薛平贵是有些意动的。但当他怀揣着希望来到京兆府衙门前,却被守在这里的衙役毫不客气地驱赶,“走走走,哪里来的乞丐?要乞讨去别处。不想吃板子,就别在这里耽误了大人们办公!” 他正要说出自己的身份,就见旁边已经有人声嘶力竭地喊道,“我是前驸马,让我进宫!” “啧,又疯了一个。”衙役鄙夷地往那个方向看了一眼,“陛下从前的驸马是何等尊贵的人物,这些乞丐也是穷疯了,才会做这样的白日梦。” 薛平贵一呆,羞愧地低下头,悄悄转身离开了。 他浑浑噩噩,沿着大街不知走出去多远。也亏得京城如今人人向善,看见乞丐也没人驱赶殴打,让他一路穿街过巷。 然后薛平贵听见了呼和之声。 他抬眼看去,便见一队士兵手里举着净街的牌坊,驱赶着百姓离开主街道,而后把守在各个路口,严禁有人在此时在街上游荡。 对于这一幕,京城的百姓们已经十分熟悉了,这是有大人物入京。他们动作麻利地收拾好自己的东西,转身躲进了小巷子里。不过如今朝廷在民间的名声好,他们也不怎么害怕,还有人伸着脖子去看,猜测着不知道又是哪一位贵人。 不过,当那匹京城百姓已经相当熟悉的红鬃烈马伴随着哒哒的马蹄声踏过长街,疾驰而去时,所有人便都猜到了来客的身份。 “原来是西凉国主!”百姓们纷纷感慨着,“又到这个时候了。” 自从王宝钏和代战公主签订了和平条约,虽然没有两国并做一国,但却是睦邻友好,彼此之间往来十分频繁。 尤其是代战公主,明明已经继位为西凉国主,但一年里倒有半年是住在大唐的。每年入秋之后,她就会到长安来,一直住到开春才回去,比候鸟还准时。 这么年年来,由不得京城百姓不熟悉了。 两国国主关系好,下面的种种交流,自然也十分频繁。不但商队和资源互通,就连这几年大唐种种革新举措,也少不了西凉一份。 一年到头都有西凉商队在京城活动,代战公主又总住在这里,百姓们看待她,跟看待自家国主是一样的,提起来非常亲切。 偶尔,会有不懂事的年轻人好奇,两位国 主为何关系如此和睦。 自然有老人给他们讲古,说起那个前驸马是如何有眼无珠,妄图左拥右抱,最后两头落空。反倒是都被他辜负的两个女子,同病相怜,倒成了莫逆之交。 所以对这位驸马,朝堂上或许有不同的意见,但民间都是十分鄙视的。 两位国主这样的奇女子,能娶到一位就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了,他居然还想左拥右抱? 薛平贵呆呆地看着马队消失的方向,听着耳边百姓们的低声议论,他想辩解,但张了张口,却说不出一句话来。但他总觉得一切不该是这样的,应该是他率军攻入大唐,登基为帝,赐封两位妻子,荣耀满堂。 …… 代战来到长安的第二天,王宝钏就知道了她的烦心事。 居然跟自己一样,都是朝中臣子递上奏折,要求她尽快定下国储,以稳固国本。 “原来姐姐也在为此为难。”听王宝钏说了自己的境遇,代战反倒笑了起来,“看来姐姐虽然能干,可遇上这种事,也是没办法的。” “倒也不是完全没办法,只是要做成此事,恐怕很难。”王宝钏道。 “哦?”代战颇为好奇地看着她。 王宝钏便将君主立宪制说给她听,“到时候,内阁负责管理国家,皇室只需要负责出席庆典,安稳民心,与其他国家交流之类的事务即可。这皇位更迭,自然也就不会对民间造成太大的影响。” “妙极!”代战不由拍掌道,“这样一来,皇室婚娶之事,就不必如此严格了。” 反正只是个吉祥物嘛,谁在那个位置都一样,也不必太出色。太出色了,反而是麻烦。而那个位置,对大部分皇室成员而言,自然也就不会有太大的吸引力,血淋淋的夺嫡事件,将会大为减少。 “是啊,”王宝钏道,“其实如今也是推行此事最好的时机。” 坐在皇位上的是女帝,虽然从朝廷到民间都接受了这件事,但诟病的人也不少。而王家人丁凋零,也没有什么野心家非要继续掌权。最方便新组建的内阁掌控。 -- 第206页 “既然如此,那姐姐何不放手去做?”代战道。 王宝钏苦笑,“道理如此,但总难免担忧,因此一直迟迟难以下定决心。” “那这回就由我来为姐姐下这个决心吧。”代战握着她的手道,“这五年来,只有我来长安,姐姐还从未去过我们西凉呢。不如趁此机会,也去那边住个半年如何?” 王宝钏眼睛一亮,“你是说……” “其实姐姐你这君主立宪的法子,我们西凉如今就能施行。盖因我总不在国中,事情只能劳烦大臣们处置,久而久之,他们就有了自己的主意,”代战道,“我也不管。姐姐若不放心朝中那些人,不如且先不提此事,如我这般时不时离开一段时间,等他们适应了再说。” 王宝钏十分心动。 这些年她也京城在京城一带走动,但如今,她已经不满足于只在京城一地了,而是想去更远一些的地方。 天子脚下一切都好,外面却未必是这样。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王宝钏还是想自己去看一下。 这么想着,她朝代战点头道,“好,就依妹妹所言。” 代战闻言立刻站起身,拉着她就往屋子里走,“我来帮姐姐收拾行李,咱们现在就走!”她说着回头朝王宝钏一笑,比了个“噤声”的手势,“咱们悄悄的,不叫他们知道。” “这算什么?”王宝钏哭笑不得,“就是要走,也得将国中的事都安排妥当了才好。” “姐姐就是太爱操心了,所以才总是放不下。朝中那么多人,都是依着规矩办事,能有什么问题?实在不放心,你就留下旨意,令人传递便是。”代战道。 王宝钏在政事上,从来都是战战兢兢,生怕行差踏错一步,但不知为何,听代战这么说,她就陡然生出了一股强烈的冲动。 就任性这一回。 于是第二日,一班朝臣们在金殿等候良久,也不见女皇上朝,最终只等来了苦着脸的御前总管和御前女官,颁下了王宝钏留在桌案上的圣旨,说她有要事出京,归期不定,令朝臣们各司其职,不得懈怠。 第129章 番外·李千金 “此事你筹划了多久?”新兴公主将手中的帖子放在桌上,问坐在对面的李千金。 李千金扫了一眼那张帖子,不必翻看她就知道里面的内容是什么,从请帖格式到上面的图案底纹,再到所写的话,全部都是她跟众人一点点斟酌出来的。 熟悉得闭着眼睛也能说出来。 那是糖业协会的邀请函,邀请众人参加他们举办的一场宴会,两京说得上话的权贵和世家都会收到。 随请帖附上的,还有一小盒雪白晶莹、甜滋滋的白糖。 “很久了。”李千金握着手中的茶杯,难得生出了几分心虚,“从我离开裴家开始。” “那就是认识我之前的事?”新兴公主道。 她的语气是平淡的,但李千金却听得一凛,下意识地直起了腰,摆出严阵以待的姿势。 果然,新兴公主淡淡一笑,“在你眼里,我是那种容不下你有才能的人?这么大的事,从头到尾,我半点消息都没得到,瞒得严严实实。你在怕什么?” “贵主自然不是这样的人。”李千金低着头道,“但你我身份天差地别,却是不争的事实。外间的物议,贵主想来也听过。我只是想……名正言顺地站在你身边,而不是以附庸的身份。” “不要转移话题!”新兴公主冷笑着拍了拍桌子,“谁拦着你不叫你做事了?可你现在是我的人,至少也该让我知晓你在做什么,便是让我出手帮你也可。外头的人问上门来,我还蒙在鼓里呢!” “这就是问题所在,我不要你帮我!”李千金抬眼看向她,“贵主一旦插手,在其他人看来,我还是借了你的势才能成事。” “好好好!”新兴公主怒极反笑,“你以为现在就没有借我的势?糖业协会为什么对你恭恭敬敬,肯分润这样大的一块好处给你,难不成是因为他们心善?你既然不想借我的势,当初又何必来找我!” 李千金脸色一白,勉强笑道,“确实如贵主所言,从一开始,我接近你就是不怀好意,只是想借你的势罢了。若没有你,香皂香水也好,新糖也罢,就算能拿出再好的东西,也只会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在你看来,我这样的坚持或许很可笑?可是在我看来,我自己有选择地借你的名声办事,和你一手替我安排好一切,是不一样的。”她虚弱地一笑,“你可以将之当成……穷人的自尊心。” “你从一开始接近我,就只是为了借势?”新兴公主追问。 这重点抓得莫名其妙,李千金不由微微一愣,“开始是的。毕竟那时,我和贵主还不相识,连你是什么样的人都不知晓,只凭着在外头打听到的消息,觉得你或许会是个好的选择,自然也不会有什么想法。” “那现在呢?” 如果是寻常人,说到这种隐秘的心事,说不得就要恼了。 但李千金毕竟并非常人,在感情之事上,她一向敢想、敢干,更敢说。此时,她明白了新兴公主的心结所在,她并不是非要给李千金帮忙,甚至不是非要管着李千金在做的事,她只是认为李千金这么做,并没有真的将她放在心上。 说到底,两人之间的地位悬殊,关系也就变得相当微妙。这一点,不但令李千金时刻战战兢兢,更让新兴公主始终无法确认她的心意。 -- 第207页 她是真心想跟自己在一起,还是只是迫于权势的压制,不得不妥协?又或者只是想借自己的势,所以才虚与委蛇? 这种诛心的问题,任由自己去想,只会越来越钻牛角尖,绝不会碰上正确答案。 原来并不只有自己在为这个问题担忧。 把握到了 新兴公主的想法,李千金自然疑虑全消,十分诚恳地敞开心扉,“我虽不才,但拿出手的东西,也足够打动许多人了。贵主以为,我会为了所谓的借势,把自己也搭上么?” “再说,我若只是为了那个,我就更该敞开了利用贵主的身份和权势为自己谋取好处,又何必处处隐瞒,不想让贵主插手?” 她握住新兴公主的手,目光如水地看着她,“我的心意,我以为贵主早就知道。” “你不说,我怎会知道?”新兴公主忍不住嘀咕道。她可没忘记,当初李千金其实并没有给她一句准话,是被她用一句“倚势凌人”将住,默许了这段关系的存在,直到如今。 李千金显然也想到了这一点。她一直以为自己已经表现得足够明显,但语言有时比行动更重要。 “若不是心悦贵主,我又何必留在你身边,任由那些人肆意揣测?”李千金站起身,走到新兴公主身边,慢慢将头靠在她身上,“这两年,外面说什么的都有,但我自己知道,我和你的感情,与那些外物无关。为了能直起腰杆,我才背着你,跟糖业协会的人弄了这件事。贵主如今知道了,就饶了我,好不好?” “你呀……”新兴公主又好气又好笑,“有小人在你耳边嚼舌,你就该告诉我,让我来处置。这么瞒来瞒去,若我今日没有来问你,我们没有把话说来,岂不就渐渐生分了?” 这也是很有可能的。若不是新兴公主被气得冲昏了头脑,对李千金也的确用了真情,以她的身份、她的骄傲,绝对不屑于用这种事情来质问李千金。 不问,误会就只会越结越深,到最后解都解不开,纵然彼此都有情有意,那情意也只会被消磨殆尽。 李千金想到这里,也不免生出几分后怕,十分干脆地低头认错,“是我错了,只想着要争一口气,却忽略了这些问题。” “真是个傻子,那些嚼舌根的人自己心不正,那就看什么都是歪的。即便你做得再多再好,他们也不会承认。认了,岂不就是打自己的脸?所以你越厉害,他们越会编排些难听的话。你若一个个计较过去,只怕也累死了。”新兴公主轻轻拍了拍她的脸颊。 李千金的想法不是不好,只是注定不会游泳。 能看得清的人,知道她做出了花露和香皂,都是能送进宫的东西,也就该消停了。 那不消停的,用这种方式根本不可能让他们闭嘴。真正有效的办法,反而是李千金不屑于用的那种:用权势来压他们。 李千金用额头蹭了蹭她的颈窝,表示服软,新兴公主便也不忍心多说了,“反正你记住了这个教训,往后不可再如此了。不管有什么问题,我们一同应对,总好过你一个人孤军奋战。我知道你要强,却也要想想,我难道就不心疼你?” “知道了。”李千金的语气完全软下来,水似的流进新兴公主心里。 “这也罢了。”新兴公主揉搓了她两下,又拿起桌上的请帖,“不过,既然你已经这么辛苦,造出了这样的声势,那也实在不可白费了。” “贵主打算怎么做?”李千金抬起头来问。 新兴公主道,“今儿咱们就小心眼,没气量一回,那些背后说嘴的人,你应该都记下了吧?这帖子就不必发给他们了。” 这白糖一看就知道是很有潜力的产业,又不是官营,正是权贵们想要插手的行业。那糖业协会,说白了都是权贵们组织起来的。借此机会,将那些得罪了李千金的人踢出去,不让他们沾这个产业,就足够他们后悔了。 李千金闻言,忍不住抿唇,不好意思地笑道,“没发呢!我拿出这么好的东西,唯一的条件,就是不许某些人加入糖业协会,沾我 半点便宜。” 她看着新兴公主,故意笑道,“这小心眼儿的名声,我已经替贵主打出去了。” “还好,这一点没让我失望。”新兴公主掐了她的脸颊一把,满意地点头,“那就轻些罚你。” “还要罚?”李千金睁大了眼睛,诧异地看向她。 新兴公主哼笑了一声,“你以为呢?做错了事,自然该罚。你为了外人的闲言碎语,不知憋闷了多久,只怕账最后还是算到我头上了。我如今仔细想起来,好几回你独自到长安来,回洛阳之后对我总是没个好脸色,就是为了这个吧?” 李千金心虚地低下头去,新兴公主便知道自己猜对了。 她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怒气,又止不住的心软。虽然她们之间有那么多的问题,但李千金从来都没想过离开她,就算发狠,也只是想做出更大的成就来,叫别人心服口服。 这样一个人,叫她如何不爱? 但惩罚也还是要惩罚的,新兴公主拉着李千金的手,凑到她耳边如此这般说了一番。 李千金脸颊涨红,羞得根本不敢看她,只不停摇头。但她拒绝也没有用,谁让这是处罚呢?最终还是被新兴公主按在床榻上,这样那样了一番。 -- 第208页 尽兴了之后,新兴公主还不忘提醒她,“往后若再犯这样的错,我还有别的手段罚你,可记住了?” 第130章 番外·盛世长安(一) “大家可以看到,前面就是我们今天要去的盛世大唐展会举办地点。光是这个入口,主办方就花了不少心思,看,是不是高端大气上档次?不过具体怎么样,还是要走近了去看。”霍小玉调整镜头,先拉了一个全景,让直播间的粉丝们看清了展会举办的场地,然后才举着手机靠近。 这一回的盛世大唐古文物展规模宏大,展品众多,在外界的影响力也不小。 霍小玉和苏蕙虽然不需要追热点,但因为本身就对这方面的内容很感兴趣,最终还是选择了飞过来凑个热闹。 反正这几年,天南海北都去过了,却就是碰巧没来过西安。这一回过来,也算是了了一个心愿。 为了契合本次展会的主题,会场的布置非常古色古香。为了掩盖会展中心入口处时尚的设计,主办方显然花费了很大的心思,对其进行改建,让它看起来像是某个古代庭院的廊庑,雕梁画栋,雅致幽深。 在这样的环境里,游客们似乎也受到了影响,虽然进出的人不少,却都井然有序,脚步轻缓,不显匆促。 霍小玉和苏蕙走到这里,也自觉地沉默下来,只是用镜头记录着这一切。门口有工作人员给排队入场的游客发放纪念卡片,轻声细语地交代入场后的注意事项。 纪念卡片做工精美,背面是精美的场馆地图,正面则是随机一种本场展会的展品。因为展品众多,虽然只有主厅的展品会被印在卡片上,但也很难重复。 排在两人前面的游客,手里抓着卡片不舍得走,非要再领一张印了自己喜欢的藏品的。 工作人员柔声道,“抱歉,这个是纪念卡,每个人只能领一张的。” “那给我换一张行不行?”那人又道,“我不要这个,给我换成我喜欢的图案。” “抱歉,先生,我们规定里是不可以这样的。”这不是今天第一个遇到提出这种要求的游客,所以工作人员已经总结出了一套标准的应对流程,“谢谢您对展会的喜爱与支持,但卡片数量有限,请您尽快入场,您喜欢的展品还在会场等着您呢!” 可惜这位客人并没有那么好打发,“给我找找怎么了?又不是多麻烦的事,翻一下就找到了,你们就不能变通一下么?” 工作人员面带微笑,手上却没有翻找的意思,口中道,“抱歉,规定确实是这样的。” 替他找一张确实不麻烦,但开了这个口子,后面的人有样学样,人人都想要自己喜欢的,工作量将会增加无数倍。再极端一点,假设万一大家都喜欢同一个展品,前面的人领完了,后面闹着非得要又该怎么办? 所以只能一视同仁,随机发放,领到什么就是什么。 然而卡片就放在桌上,没有任何防护,自然也挡不住有心人的手。见软语相求没有可能,那位游客竟然一伸手,抓住桌上一叠卡片就要往外跑。工作人员毫无防备,反应过来伸手去拦时,人都已经跑开了两步。 就在这个时候,一只穿着绣花鞋的脚忽然从斜刺里伸出来,那游客光顾着淘宝,一时不妨,被这只脚一绊,就栽倒在了地上。 ——66666主播神来一脚哈哈哈哈哈 ——每次看到这样的镜头都感觉超级出戏有木有,说好的纤纤弱质,手无缚鸡之力呢? ——若兰威武!这时机把握得太好了23333 那游客估计不是头一回干这样的事了,反应倒也不慢,还想爬起来继续跑,然而一只素白的手按在他的肩上,竟怎么都挣脱不得。 此时,周围的人也都已经反应过来,掀起一阵喧哗。 刚才他的声音不小,附近的人都 听清楚了是怎么回事。能来参加这种展会的,大部分都是对历史文物感兴趣的人,个人知识水平不会太低,对于在这种场合闹事的人,自然十分厌恶。 等工作人员走过来,将那一叠卡片拿了回去,苏蕙才松开了手。 那游客爬起来就要骂街,但一抬头,对上一张花容月貌的脸,那些脏话竟然卡在喉咙里说不出来了。 好看的人有时候也是一面镜子,让人清晰地照见自身的丑陋。 “先生,我们是b站的主播,因为对这次展会很感兴趣,所以特意从北京飞过来直播。你知道直播是什么吗?”霍小玉及时补位,笑着开口说道。 那人显然很清楚直播是什么,面色微变,连忙后退了几步。看脸就知道,这两位主播的影响力不会太小,他可不希望明天就在热搜上看到自己被人按在地上的动图。 他张了张嘴,最终只能悻悻地给自己搭了个台阶,“不给就不给,有什么了不起!” 然后一甩手走了。 “什么素质啊!”周围的人见状,不由议论起来。但刚才那游客闹事,也没见他们有站出来帮忙的意思。 工作人员松了一口气,走上前来对两位主播道谢,并且送上了一份小礼品。虽然只是亚克力的展品模型,但做得非常细致,等比例花园,每一个细节都力求真实,也算是非常难得了。 看得周围其他游客非常眼热,跃跃欲试想上前去问是否有多的礼品赠送。 苏蕙接过礼物,朝对方微笑道,“不用客气,举手之劳而已。” -- 第209页 ——应该是举脚之劳才对【doge 弹幕上立刻又有人皮了。 苏蕙又道,“不过你们这个桌子,没有任何防护,的确太危险了。还是应该注意一下,这是游客只想抢东西,万一下次遇到蛮不讲理的人,想打工作人员呢?” “对,这是我们的失误,我这就让人重新布置。”工作人员道。 “需要帮忙吗?”霍小玉问。 “太需要了!”这句话,一般人听了都会觉得是客套,但工作人员毫不犹豫地道,“今天所有人都忙得脚打后脑勺,实在找不到人手,你们能帮忙实在是太好了!” 她说着,跟另一个跟自己一起发卡片的工作人员大了个招呼,就带着苏蕙和霍小玉到后面去搬东西了。 直播间的人已经傻了。 ——???怎么肥四?主播不是客气一下吗?怎么还真的就要去帮忙了? ——哈哈哈哈哈不知道为什么莫名好笑,感觉主播像是玩游戏开启了奇怪的支线我是一个人? ——楼上你不是!我也有这种感觉,我甚至还有一种错觉!我觉得两位主播好像都对那个工作人员小姐姐很特别的样子。 ——求别瞎猜测好吗?主播是属于对方的!玉兰党头顶青天! ——e直播间里的观众是又换了一届吗?真的没人认出来那个工作人员小姐姐是熟人? ——虽然认出来了,但是我不说话,我就静静看着她们表演陌生人。 ——三个人都有毒哈哈哈……她们装得还挺像那么回事的,所以我也不太好意思揭穿。这种feel仔细想想也挺棒的xdd ——怎么回事怎么回事?求科普? 没等直播间里的资深观众组织好语言科普,身为主播的霍小玉也发现了弹幕上的华点,忍笑对袁宵道,“我们直播间里的观众都认出你了,跟大家打个招呼吗?” “嗨~”袁宵一秒扯出笑容,对着镜头比了个剪刀手,又引来直播间一番群嘲。 苏蕙 也笑着问道,“你说的实习,就是这个?” 袁宵一脸生无可恋,“这只是其中之一,你知道实习这三个月,我跟了几个展会了吗?五个,整整五个!天天连轴转到晚上十点之后,再不休息我就要疯了。不过这个展会之后,应该有几天假期。” “辛苦了。”霍小玉看着似乎又瘦了一些的袁宵,真心实意地道。 袁宵摆摆手,“还行,不过确实挺锻炼人的。从一开始手忙脚乱什么都不会,到现在一个展会里里外外一把罩,甚至能独立扛起近百斤的东西,也是学到了很多东西。” 本来弹幕上有人对一百斤这个数字有所质疑,但等他们看到两位主播帮着袁宵将沉重的桌子和防护设施扛到会场门口摆放时,便立刻都服气了。 很快,原本孤零零的桌子周围多了一圈防护设施,将之严密地保护起来。而原本放在桌上的卡片,也被转移到了下面的箱子中。 苏蕙和霍小玉重新回到队伍里。从袁宵手里拿到卡片时,苏蕙才轻轻拍了拍脑门,道,“差点忘了,我觉得你们这个卡片可以整套在网店里售卖,不但现场的游客可以再去购买自己心仪的卡片,没有到场的云游客,也可以买一套来收藏。还有你送我们这个赠品,刚才直播间里也有不少人说喜欢。” “这个不归我们公司管,回头我去提一下意见吧。”袁宵道,“不过问题不大,能创收的项目,多半能成。” 反正东西都已经做出来了,剩下的就是批量生产,非常方便,不卖白不卖。 直播间里,之前就对手办非常眼馋的粉丝们顿时沸腾了。他们大部分人都没空过来实地参观,只能在网上看看直播。这种纪念店,就方便多了。 就连周围其他游客听见了,也十分心动。他们现在想要自己喜欢的卡片,只能跟其他人换。但一来未必能找到拿着那张卡的人,二来人家未必肯换,非常麻烦。如果能买,很多人并不缺那点钱。 袁宵见状,不由托着下巴琢磨起来,不如把这项业务也拉到公司来,说不准自己这个季度的奖金还能增加。 “那我们就先入场了?待会儿你们什么时候结束,有空的话一起吃饭?”临走前,霍小玉问。 袁宵道,“现在还不确定,等我有空了电话联系。” 第131章 番外·盛世长安(二) “袁宵在这里,文君估计也在吧?”进了场,霍小玉凑到苏蕙耳边,低声问道。 苏蕙点头,“八成在。” “那我们可以聚一下了。自从袁宵开始实习,忙得连联络的时间都没有。”霍小玉道,“不过我看她的样子,挺乐在其中的。” 因为在直播中,两人也没有多讨论这个问题,开始沿着展馆一个个看过去。 作为正宗的唐朝人,家里又有个专门从事相关行业的人,霍小玉虽然在古董方面的造诣平平,但是解说起各种展品来,却是别具一格,让粉丝们跟着涨了不少知识。 然而解说着解说着,弹幕便发现,主播们脸上的表情越来越古怪了。 这也实在怪不得霍小玉和苏蕙,实在是这展品之中,有好几件越看越眼熟,跟陈阿娇曾经拿回家过的那几件,简直一模一样! 刚入行的时候,因为自己来自汉朝,一方面是出自大汉人的骄傲,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入门方便,所以阿娇选择了秦汉时期的古文物作为自己的主攻方向。 -- 第210页 不过这一行本来就是触类旁通,再加上有杨玉环在,为了讨心上人欢欣,免不了要买一些唐朝的古物,她便也顺便钻研了一下。业内有人知道她感兴趣,自然会把这方面的东西送过来,也着实收到几件好的。 因为家里好几个大唐人,所以陈阿娇特意带回家给她们显摆过。 二人心里已经有了怀疑,再一听解说员说有一部分展品是民间收藏家们贡献出来的,心里的把握就增加到了七成。 不过很快,七成就变成了十成。 因为她们在现场见到了当事人。 本次展会,不但调集了好几家博物馆的藏品,还从民间收藏家手中征集了一部分,展品之丰富,可以说是近年来之最,所以才能吸引那么多客人到来。 不过,能够被展出的,自然都是精品中的精品,大部分人日常生活中是很难见到的。 为了调动普通市民们的积极性,主办方也开设了鉴定业务,邀请业界著名的大师们,现场为市民鉴定他们带来的物品真伪与价值。 阿娇就是其中之一。 众所周知,古董鉴定是一项非常专业的业务,所以相关鉴定机构的价格也是居高不下。至于要请这些业内大师出手,那就更是常人不敢想的天价了。所以很多人手中有古董或者疑似古董的东西,也不会花钱去鉴定。 尤其是自己也都觉得无法确定的那些,万一鉴定为真还好,若是假的,一大笔钱就打水漂了。 所以,打着“免费”的旗号,展会的这项业务,还真吸引了不少人拿着东西过来等待鉴定,甚至在鉴定台前排起了长龙。 而人一多,自然就十分醒目。 作为追逐热点的主播,苏蕙和霍小玉几乎是第一眼就注意到了这个地方。等到两人走近,镜头扫到坐在鉴定台后面的某个熟悉的身影时,不但身为主播的两人有些惊讶,就连直播间里的观众,也沸腾起来。 有不明所以的。——哇这是在干什么,排队领礼品吗? 有颜值即正义的。——噢噢噢噢小姐姐好漂亮,主播靠过去一点,求高清无码正面特写! 也有已经认出了陈阿娇的。——啥玩意儿,我好像在台上看到了我们的皇后娘娘? 后面这一种,迅速以压倒性的优势盖过其他,占领弹幕,将整个屏幕密密麻麻地遮挡住。 ——喵喵喵?什么情况? ——看我们发现了什么?一只野生的皇后!一只皇后能提供我们一整天的舔屏素材,是主播的五倍!但是皇后可不 好对付,让我们来仔细挑选一个完美的大师球……瞧,我抓住她了!她挣扎得很厉害!这时候,我们只要把她往贵妃面前一放…… ——主播有小情绪了!竟然只有皇后的五分之一吗哈哈哈哈哈!另外最后一句是亮点→_→ ——仔细看了看好像是在给排队的人做鉴定?我皇后这么厉害的吗?跨专业? ——楼上假粉?这才是皇后的本职工作好么?演戏只是兼职。 ——并且只兼了一部《卫子夫》【doge,为爱下海实锤了,后妃是真的!!! ——听说拍摄《卫子夫》的时候,陈皇后房间的各种陈设,至少有一半是大佬自带,所以每到她的画面就显得特别有质感,感觉陈皇后确实就是这么生活的。 ——哈哈哈哈哈哈哈说起这个我一个爆笑! ——楼上的,这题我会!陈阿娇的戏份拍完之后,卫子夫不是就当皇后了嘛,所以这些古董又原封不动搬到了卫子夫的房间里,哈哈哈哈哈哈哈! ——卧槽,剧组这么懂的吗?笑哭。 ——每次看到卫子夫一脸深情地摩挲着某个摆设说话,都觉得她是在怀念皇后【大雾,又甜又虐的。关于这个,b站还有神仙大佬剪了对照视频,大家一定要去看【疯狂安利jg,尤其是茶杯!两个人都喝过的茶杯!间接接吻实锤! ——又疯了一个……拍摄期隔了那么久,杯子都不知道洗过多少次了好吗! ——我不管我只知道间接接吻实锤了【打滚 ——楼上为爱下海那个你是魔鬼吗hhhhhhh ——非也非也,这可不是我凭空造梗,这句话就是正主说的好么?而且还就是在这个直播间说的→_→ ——啥玩意儿就在这个直播间了?皇后还直播过我咋不知道?啊啊啊我要斯巴达了,来个课代表解释一下啊!另外求录像视频!冰天雪地果体三百六十度旋转接托马斯回旋五体投地求! ——看来今天真的来了很多新粉哈哈哈哈哈主播跟你们家皇后和贵妃都很熟悉的,是关系很好的朋友,所以有时候会乱入出镜hhhhh【悄悄补充,前面那个工作人员小姐姐也乱入过哦~ ——玄幻,感觉次元壁被打破了是怎么肥四? ——不过大佬不是秦汉方面的专家吗,怎么唐朝也有她的事儿了? ——可能是爱屋及乌叭:) ——可能是爱屋及乌叭:) 之后,弹幕就被这句话刷屏了。显然,混迹在这个直播间里的小伙伴们,大家都很懂。 苏蕙和霍小玉的关系,粉丝们其实已经是心照不宣。毕竟二次元对这方面的包容度还是要比三次元高上很多的,两人也没有刻意掩饰。因为这个属性,自然也吸了一批萌这个的粉丝。 就算不萌,看着两个颜值出众的美女在一起,也确实非常赏心悦目。 -- 第211页 双倍的小姐姐,双倍的颜值,双倍的快落! 然后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有c粉发现,竟然可以在这个小小的直播间里面看到两个正主同框!而且还很大概率发糖! 在正主丝毫不营业,电视剧也早就已经大结局的今天,能够抠到一点点糖,对c粉都是非常珍贵的存在!于是直播间就慢慢成了后妃c的大本营之一。 说话间,苏蕙和霍小玉也上去排队了。 直播间里有粉丝非常担忧,出言提醒。 ——主播醒醒,排队的都是有东西要鉴定的,你就这么举着手机上去,小心被当做捣乱的,保安警告! 于是又在直播间引发了一场惨无人道的调戏。 ——哇,这里有个老实人,大家快来调戏她! ——妹妹你知道主播身上挂着的那些饰品都是哪里来的吗?那都!是!古!董!!【声嘶力竭 “并不都是,只有簪子和佩玉是古董。”霍小玉看到弹幕,认真纠正。 直播间顿时陷入一阵失语,屏幕干净得仿佛那几十万在线观众都是假的。一种名为仇富的情绪,回荡在每一个粉丝们的心中,让他们的思维在这一瞬间达到高度的一致。 调戏了一下粉丝,霍小玉的心情也很好,脸上的笑容一直没散。 直到他们听见前方发出的争执声。 现在正在被鉴定的,是一幅书法作品。尺幅不大,写的是颜真卿的劝学诗。拥有者坚称这是颜真卿的真迹,而阿娇鉴定是伪作,所以拥有者立刻就炸了。 大概是因为自己本人是当世著名的书法家,所以有不少人拿着钱上门求字,颜真卿传世作品很多,尤其是碑帖。《劝学》也是他的诗作,但却是没有传世字帖的。如果有原作者亲自书写的《劝学》诗,其价值显然不可估量。 所以被证伪,对方难以接受也是正常的。 但是这位客人不相信阿娇鉴定结果的理由,却是她“没有认真鉴定”“只是随便看了看就说是假的”,这就形成了争执。 直播间的观众们也被这争执吸引,不知道是谁发了一句。 ——你们觉不觉得这个场面很有既视感? ——太有了好吗?感觉皇后分分钟掏出一幅颜真卿真迹砸在对方脸上:真品就在我手里,你那个自然是赝品! 这本来只是开玩笑的说法,然而就在这句弹幕发出来的同时,直播间几十万人,都跟主播一起,清晰地听见了台上不远处陈阿娇的声音:真品就在我家里,你手里的自然是赝品。 直播间里又是一静。 ——打扰了,告辞。 ——溜了溜了,惹不起惹不起。 第132章 番外·盛世长安(三) 虽然有一点小插曲,但总体而言,这一天还是过得非常充实的。 而且这一次,主办方别出心裁,采用了新的展览方式。按照展品不同,展会被分成了好几个不同的主题的展馆,而每个展馆利用最新的投影技术,让展品与环境融为一体。 游客们身处其中,似乎穿越时空,又置身在了那个大唐盛世。 除此之外,现场还有工作人员配合演绎与文物相关的故事。 比起冷冰冰的将东西放在展柜之中,毫无疑问,这种方式会带来更好的沉浸感,也能让观众对文物产生直观的印象和记忆。 就连弹幕也渐渐忘记了之前的事,开始沉浸在古物的美丽之中。 不少人都捶胸顿足,恨不能亲身到场,通过直播间虽然能看到,但还是隔了一层,没有那种气氛了。而有钱又有闲暇的人,则纷纷开始订票,打算亲自去体验一番。 就在这个时候,耳畔忽然传来泠泠琴声,苏蕙和霍小玉已经进入了下一个展馆。 镜头扫到馆内的景象,所有人便都是一愣,因为这琴声居然不是录音,而是现场弹奏。而一身飘逸广袖长袍、坐在台上弹琴的人,也是大家所熟悉的。 苏蕙和霍小玉对视一笑,之前就猜测袁宵既然在这里,卓文君也跑不掉,现在果然就在这里看到了。 这个展馆的主题是音乐,展品都是各类乐器。这东西不比其他的古物,大部分只要精心维护修复,都是可以使用的。所以展会方面特意安排了专人挨个演奏,让游客们领略这些古代乐器的美妙之音。 当然,古琴珍贵,自然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上手,所以能被邀请来的,都是在古琴届颇有地位的演奏家。 与此同时,举办方还兼顾了声乐与美感的考虑,所以专家们的卖相都很拿得出手。而目前正在台上弹琴的这位,显然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她的容貌和气质本就出众,坐在干冰制造出的云雾之中,抬手奏出渺渺琴音,让人如临仙境。 已经清晰感受到这一点的弹幕顿时沸腾了。 ——没想到居然弹的是真·古琴。 ——小姐姐好美,一看就知道很好听。 ——马丹忽然不知道该羡慕谁了,这种机遇也不是人人都能有的吧呜呜呜…… ——当然是羡慕在场的观众啦!好气,这些年看了好多展会,基本都大同小异,结果这回加班没有去,主办方居然改风格了!感觉自己错过了一个亿呜呜呜…… 苏蕙一眼扫到弹幕上的评论,忍不住在心里道,这种机遇的确不是人人都能有,但对卓文君而言,还真不算什么。因为她自己手里就有一把绿绮,有事没事弹一下。 -- 第212页 随着手机画面聚焦在古琴上,镜头也开始抖动起来。 虽然行走中,镜头免不了会抖一下,但是眼下拿着手机的霍小玉此刻并没有走动,这种抖动也超出了正常的范围,很显然是因为拿着它的人情绪波动起伏导致的手抖。 弹幕纷纷惊慌询问究竟发生了什么,这边苏蕙也跟着发现了霍小玉的异常,低声问,“怎么了?” “那是九霄环佩!”霍小玉的声音里尽是掩饰不住的兴奋,见苏蕙不解,又解释了一句,“是雷公琴中的精品,不,仙品!” 四川雷家的雷公琴,在大唐时就已经是传世名琴,霍小玉自己也曾经购入过一架。但是与九霄环佩相比,其他琴还是要稍逊不知多少筹。 只看名字就知道,九霄环佩,是说琴声如九霄之外的琼玉相击之音,那是“此曲只应天上有”的仙品,本不该存在人间。 这样的琴音,自然只有帝王 可以匹配。 所以这把琴,最初制作出来,是为了在帝王登基典礼上使用的。其后一千多年辗转流传,始终是琴中圣品。霍小玉生活的年代距离这把琴出世时并不远,可以说是听着它的故事学的琴。 而现在,这把琴真的出现在她面前了。 苏蕙见她两眼放光地盯着台上……的琴,那模样,比初见自己时也差不了多少,显然是喜欢极了这把琴,心下不由敲响了警钟。她一向对自己很自信,因为知道霍小玉最喜欢的就是自己,如今才算是难得地生出了几分危机感。 卓文君的绿绮她们也借来弹过,那时霍小玉也没有这么激动过。 “想弹?”她看了一眼台上,凑到霍小玉耳边问。 霍小玉恋恋不舍地盯着那把九霄环佩,微微点头。 想自然是想的,古琴是这样一种存在,即便是出自同一人之手,因为材料、环境及其他原因的影响,做出来的每一把琴都是不一样的。好琴师难得,而制作古琴也没有批量之说,一年仅能做出几把,而其中的极品就更是难得。 见不到就算了,既然见到了,不能弹一下,那种遗憾或许是会残留一生的。 苏蕙若有所思地看着台上,已经琢磨着跟故宫博物院借这把琴出来弹一下的可能性有多大了。好消息是,她搜了一下九霄环佩,发现叫这个名字的琴不止一把。其他的都收藏在各大博物馆,但有一把却是私人珍藏。 既然是私人的,就有机会谈条件。 在这方面,苏蕙很有自信。喜好这些东西的,多半都是风雅之士,而来自魏晋时代的她,可谓是深得风雅二字的精髓。 琴声铮然,这些念头也只是匆匆一闪而逝,苏蕙很快便沉浸到了琴声之中。弹幕上一开始还有人不停刷表白,后来也安静了下来。好的音乐,就是有这样的感染力,叫人沉浸到音符编织成的世界,不可自拔。 台上的表演结束了,但所有人耳边却似乎还依旧回荡着美妙的余音,久久不散。 过了一会儿,掌声响起来,才将所有人惊醒。卓文君站起身,对着台下行了个礼,转身要走时看到了苏蕙和霍小玉,便朝这个方向点了点头,引得旁边的观众兴奋得想尖叫,又顾虑场所,拼命地捂着嘴,憋得脖子都红了。 弹幕也注意到了这一幕,然后有人忍不住发了一句。 ——总不会这个小姐姐也认识主播吧? ——恭喜你,答对了,没奖。 ——新人现在一定很懵逼吧哈哈哈哈哈我们一开始知道的时候也超惊讶的! ——不,我不惊讶。毕竟都是那么好看的小姐姐,扎堆在一起玩儿才是正常的,要不然难道跟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在一起吗? ——楼上扎心了。 ——不过我喜欢看小姐姐们一起玩,口桀口桀口桀~ ——我!我我我!主播看我!请问刚刚台上那个仙女小姐姐谈恋爱了吗?我怀疑我一见钟情了,我愿意为小姐姐打钱,只要她愿意跟我谈恋爱! ——庸俗!能弹九霄环佩的小姐姐难道会差钱吗? ——不要用你的臭钱侮辱小姐姐【怒,我就不一样了,我可以为小姐姐打call!求联系方式! ——楼上的都别做梦了,小姐姐有对象了。 ——该不会也是另一个小姐姐?是我们之前见过的吗? ——不是不是,这个弹琴的小姐姐,是我们学校的学姐来着,每年学校的各种晚会都会登台,超级牛逼,是全校所有人共同的女神!但我听学姐们讲,小姐姐入学的时候就有对象啦!不知道是谁,但是应该是真的。 ——啥叫应该是真的,说清楚啊喂! ——e说的话是说不清楚的,你们可以去看这个视频【链接】是学姐的私人珍藏好物,呜呜呜呜呜呜呜大家看了就知道了,小姐姐美哭! 链接属于某个大学的校园bbs,只限于校内交流使用,人流量一直不大。这一瞬间涌入的人流量,甚至让论坛都开始卡顿起来,服务器险些因为承受不住而崩溃。 好在学校的服务器也习惯了这种将崩未崩的状态,一直十分坚挺地工作着,让广大围观网友以t的形式将短短两分钟的视频看完了。 然后就有人截了图,直接丢到弹幕上,造福没能挤进去的广大粉丝。 ——卧槽。 ——说不出发qaq我以为小姐姐已经是颜值巅峰了,没想到笑起来又美了一个八度呜呜呜呜呜! -- 第213页 ——我的妈这什么绝美仙子动凡心的场景?【捂胸口 ——我只想知道那个让仙女动了凡心的人是谁→_→众筹请杀手有人吗? 视频的画质意外地很高,画面中的小姐姐自弹自唱着一首大多数人都没听过的情歌,但是光听歌词,大家也都知道为什么学姐会说小姐姐有恋人了。 轻轻杨柳风,悠悠桃花水 小船儿飘来了,俊俏的小阿妹 眼睛水灵灵,脸上红霞飞 问一声小阿妹,你要去接谁 要问阿妹去接谁,阿妹心儿醉 去接久别的情哥哥,远方凯旋归 这什么糟糕的歌词啊摔!活脱脱就是一个陷入爱情中的小女生好吗?跟大家印象里的仙子形象完全不像! 不过真正让人相信小姐姐在恋爱的,是她在唱到“蝴蝶船头舞,鸳鸯水上追,风含情水含笑,喜迎人一对”这一句时,有人上台献花。 好大一捧玫瑰,被献花的人小心地放在了琴桌旁边。 就在这个时候,弹琴的小姐姐抬起头来,抿着唇露出了一个笑。那一瞬间,毫不夸张的说,绝对是美颜暴击! 但那种又甜蜜又羞涩的模样,活脱脱就是她自己歌词里唱的“眼睛水灵灵,脸上红霞飞”,也确实是恋爱实锤了。 弹幕上顿时都是“恨不相逢未嫁时”的爆哭,恨不得钻进屏幕里,化身为那个献花的人,正面接受小姐姐的眼神和笑容。 第133章 番外·盛世长安(四) 在弹幕上为小姐姐抱头痛哭的时候,苏蕙和霍小玉已经走到了下一个展馆。 这个展馆的主题是服饰,可想而知,展示的方式,自然也是让真人穿上那些漂亮的衣裳,戴上首饰,盛装打扮起来,展示给观众看。 弹幕便立刻又活跃起来了。 已经有对象的小姐姐不可追,但是前方还有无数没对象的小姐姐不是? 然后他们定睛一看,都有点怀疑自己眼花了。 ——请问,台上那个人……真的是贵妃? ——确实是。 ——我一点都不惊讶,真的,看到皇后的时候,我就应该猜到贵妃会出现在这里的。完全在意料之中【摊手 ——楼上说得对,还是我太年轻了,以后也要做好这种准备! ——虽然没有铜矿,但是今天我的c果然也依旧在一起,呜呜呜为这样绝美的爱情流i了! ——依旧是为别人的绝美爱情流泪的一天【doge,作为一个单身狗,我现在情绪特别稳定。我自己单不单身没所谓,我爱豆有对象就行了,我可以一辈子为她们的爱情打call! 举办方这次是真的花了血本,展馆上用的心思就不用说了,请来的嘉宾们也是一个赛一个的大牌,让入场的观众们简直要怀疑这到底是展会还是粉丝见面会了。 但过瘾是真的过瘾。 就算不追星的人,看到电视上才能见到的面孔出现在自己面前,那种激动也是,别提了! 何况美人美景与美物相映成趣,那可不是1+1+1这么简单,而是成次方增长,让人真真切切地领会到历史之美,文物之美。即使是普通人,也能轻易从中领会到五千年文化沉淀下来的精髓。 因为杨玉环本人太熟悉了,再加上之前已经接二连三遇到主播的熟人,所以弹幕上反倒没有太惊讶,只有c粉在狂欢。毕竟,按照她们的经验,等会儿吃饭的时候,就可以见到两位正主同框了。 事实也确实如此,逛完了所有的展馆,几个小时时间也就过去了。没吃中午饭的主播饿得要命,从展馆出来,就召唤小伙伴们一起过来聚餐。最后除了身为工作人员的袁宵,其他人都到齐了。 毕竟今天这样的日子,工作人员忙得连喝水的时间都没有,更不用说吃饭了。 不过卓文君对此并不担忧,“放心,我给她送过巧克力和面包,找时间吃一口垫垫肚子还是可以的。现在快闭馆了,应该能坚持到结束。” 又是很长一段时间没见面,所以在简单地介绍了一番,再让粉丝们看看点的菜之后,霍小玉就关了直播。 众人这才放松下来,一边吃饭一边随意地聊天,说起这段时间发生的各种事。 饭吃到一半,见霍小玉明明饿了,却没怎么好好吃东西,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苏蕙便问,“这是怎么了?饿过了没有胃口吗?” “有点。不过我只是在想别的事。”霍小玉扒了一口饭,道,“就是突然想起三姐和千金了,也不知道她们现在在那边过得怎么样。” “怎么想起这个了?”苏蕙有些惊讶。 霍小玉道,“也许是因为到了长安吧?” 这座城市,是盛世大唐的首都,也是当时全世界最繁华的城市,更是他们这些来自大唐的女子们生活的地方。这是霍小玉在这个世界,第一次来到西安,结果也不出预料,满眼都是“人非物也非”。 免不了就会生出几分感慨。 但霍小玉自己在那个时空的事都已经了结了,其实也没有多少惆怅之意。只是这么一想,就想 到了王宝钏和李千金。 苏蕙来得太晚,并没有见过王宝钏和李千金,但她们这些被书本选中的人,处境多少都有些共通之处,所以天然就有种同病相怜之感,得知了她们的故事之后,也像是相处过一般。 -- 第214页 不过一来苏蕙不像霍小玉这么多思,二来也确实没见过不好想象,她在自己的世界也没来过长安,所以不会像霍小玉这样被触动。 她想了想,安慰道,“虽然我们看不见,但我想,她们一定都过得很好。” “是啊。”卓文君在另一边笑着道,“相信大家都不会辜负这样一场奇遇,不会让自己再陷入绝境。” 杨玉环闻言,道,“其实有基本盘在那里,她们在那边的生活,基本上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王宝钏会是个好皇帝,身为女帝带头,女性的处境也会大为改善,应该会少很多像我们这样命不由己的女子。李千金背靠公主,自己手里又捏着技术,日子也必然红火。没什么可操心的。” 霍小玉闻言不由笑了起来,杨玉环性情敞亮,不会为这种小事萦怀,所以才能这么说。 不过她也没有说错。所以霍小玉并不担心,只是……挂念。 沉思间,不知道是谁感叹了一句,“要是还能再见一见就好了。” 谁都没有将这句话放在心上。 …… 事实上,卓文君料错了,六点钟展会闭馆,袁宵却一直忙到九点钟,才终于清闲了下来,累得饭都不想吃了,只想找个地方躺下不动,就这么睡到地老天荒。 但随着大家各自的事业发展,众人也确实很难聚在一起了。加上这回时间赶巧,国庆和中秋碰在了一起,今晚正是八月十五月圆之夜,大家又都在西安,不聚一下就说不过去了。 所以袁宵还是坚强地拖着残躯,被卓文君拉去了聚会的地点。 到了地方,袁宵一看这里的布局,就忍不住问,“你们怎么找到这个地方的?” “贵妃找的。”卓文君道,“她之前来过,这里算是个古风的私人会所,私密性好,比较适合她这种曝光度高的明星,免得被粉丝堵了。” “看起来有点熟悉。”袁宵说,“是大唐的民居风格吧?” “不错。”卓文君笑着说,“也算是契合了今天展会的风格。” “快别提展会了行么?我现在听到这俩字就想吐。这种搞法,对游客来说是视听盛宴,是享受,对我们这些幕后人员就是痛苦的折磨。我中间本来还想抽个时间进去看看,怎么也要把你的表演看了吧?结果就是走不开。”提到这个,袁宵一脸崩溃。 虽然请这些人的提案是她做的,君是为自己才来的。 自从她开始实习,她们经常连晚上视频的时间都腾不出来。 虽然已经不是热恋,但习惯了对方的存在,忽然落空,感觉还是相当难受。所以有了机会,卓文君就飞过来了。结果到了这边也是一样,基本上见不着面,只能在会场里碰面时抽空说两句话。 好好的一对情侣,硬是被弄出了偷情的感觉。 卓文君揉了揉她的头,“辛苦了,等这次结束之后休息一下吧。” 两人进了门,其他人都已经到了,就连白天直播的时候没看到的十娘和金一诺也都在座。她们是过来出差的,也算是巧了。 吃的东西也已经点好。大家之前吃过饭,所以只要了瓜果点心和酒。不过桌上还放着一碗凉皮,加了非常丰富的配料,红白绿的颜色搭配相当好看,令人食欲大振。 这是卓文君特意交代给袁宵点的。 天气还热,估计忙了一天她也吃不下其他的,凉皮就正好。 说着没有胃口的袁宵,果然还是把凉皮吃完了,然后瘫在卓文君身上不肯动弹。 “你的琴带来了吧?”苏蕙问卓文君,“让小玉弹一曲。她今天一直在眼馋九霄环佩,那个暂时碰不到,让她弹弹绿绮解馋。” “带来了,因为是贵重物品,之前放在服务台那边了。”卓文君道。 霍小玉闻言,便起身去拿琴了。卓文君这才低声对苏蕙道,“她如果真的想弹九霄环佩,不如我去找主办方谈谈?小玉虽然不是相关专业的,但是技艺娴熟,长得也好看,应该符合主办方的要求。” 苏蕙有些心动,但想了想,还是摇头道,“算了,先让她馋一阵子,我想办法去借私人收藏的那一架,让她尽情弹个几天。” 尽兴了,也就不会惦记了。 卓文君便不再说话。 没一会儿霍小玉就回来了,身后还跟着会所里的工作人员。因为是古风会所,琴桌琴凳都是现成的,送了一套过来,霍小玉净了手,将琴摆好,又焚了香,这才问众人,“你们想听什么?” “今天这样的日子,弹那个‘明月几时有’吧。”袁宵说,“中秋节怎么能少得了苏轼?” 霍小玉点点头,试了试弦,便开始弹奏。这首词实在是太经典,弹到中途,众人也都跟着小声哼唱起来,“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琴声袅袅,歌声渺渺,就在这个时候,袁宵无意间抬头看了一眼,不由惊讶得瞪大了眼睛。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月光似乎突然变成了有形有质的东西,一道淡淡的白色光柱从天边的月亮上倒垂下来,将整个院子笼罩在了其中。而后这片白光开始波动,仿佛浅浅的涟漪不断扩散,就连周围的场景,似乎也扭曲起来。 这个时候,其他人也都注意到了这个情况,纷纷吃惊地看着眼前的景象。 -- 第215页 而后,在琴声的余音之中,白光扭曲成了一道门的虚影。下一瞬,门扉轰然洞开,露出了另一头的景象。 王宝钏和李千金脸上带着明显的惊讶,站在门的另一头看了过来。而她们身边各站了一个除了袁宵之外其他人都不认识的女子,脸上同样带着震惊的表情。 第134章 番外·盛世长安(五) “这算怎么回事?”呆了一阵,还是穿越经验十分丰富的袁宵先开口,一边说一边坐直了身体,“我之前看过一篇文,说苏轼这首词可以连通两地,但那只是作者的脑洞啊!” 难不成写了“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就真的能在一起看月亮了吗? “管他是什么。”杨玉环也反应过来,朝那边的四个人招手,“傻站着做什么?过来呀!待会儿门消失了,你们可别后悔。” “等等,万一过来了,门消失了,她们怎么回去?”金一诺连忙阻止。 “你是不是傻?”杨玉环用怜爱的眼神看着她,“反正都已经来了,那就留在这边生活呗,不比回去那个什么都没有的地方强?” 事情当然不是那么简单,但是没等金一诺辩解,那边代战公主已经牵着王宝钏的手,率先跨过了那扇门。李千金见状,自然也拉着新兴公主跟了过来。 以为是永远见不到的人,竟然就这样突然地出现了。真实的,鲜活的存在于她们面前。 虽然还有许多不理解的地方,但惊喜也是实打实的。 袁宵走过去,一手拉着李千金,一手拉着王宝钏,高兴得都不知该说什么好了。左右看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给其他人介绍代战公主和新兴公主。 虽然大家都能猜出这两人的身份,但这里只有她认识,也只能她来开口了。 顺便又给王宝钏和李千金介绍了一下苏蕙、陈阿娇和卓文君的身份。 那两个正主听了还没什么反应,新兴公主先开了口,“是璇玑回文苏若兰,金屋藏娇陈皇后,当垆卖酒卓文君?” 虽然这三人容貌气质都很出众,加上名字相同,已经有五成准了,但这些可都是历史书上赫赫有名的女子,突然齐聚在这里,由不得新兴公主不吃惊。 “正是。”袁宵看了她一眼,笑着道,“此事说来话长,还是等回头有空了,让千金细细讲给你听吧。这样的机会千载难逢,以后也不知道还有没有,就不要浪费在这种事情上了。” “就是,你们难得过来一趟,也趁此机会领会一下现代社会的便利。”金一诺说着,突发奇想,“唉,你们四个可以离开这里吗?” 事实证明不行。 或许是因为有某种限制,她们并不能离开那扇门太远。 按照杜十娘的猜测,那扇门估计也不会一直开着,很有可能脚子时之后,就会消失了。 所以留给她们的时间实在是不多。 虽然不能离开,但杨玉环很快又想到了更好的办法。这是高级会所,只要肯花钱,任何服务都可以买到。所以想要什么,直接让工作人员送过来便可以。 于是这天晚上,会所的工作人员收到了一个非常令人头秃的要求。 客人想在院子里装一颗一千瓦的小太阳就算了,这设备他们还真有,就是为了晚上做活动时准备的。但竟然还要求在院子里弄一台电视机,她们要看中秋晚会,就让人不知道该从哪里吐槽了。 她们是不是忘记了这里是古风会所? 别的客人都只会要求院子里全部挂上灯笼,巴不得在这里看不到一点现代社会的痕迹,这几位倒好,想看电视去哪里不能看,为什么还要特意跑到这里来? 不过顾客就是上帝,舍得花钱的更是。 既然客人提了要求,吐槽归吐槽,但怎么都要达成。 所以不过十几分钟,能将院子照得亮如白昼的小太阳有了,能够看到各个电视台中秋晚会的大屏幕电视也挂起来了。会所这边甚至还送来了游戏机和一台笔记本电脑,以便她们 使用。 也许因为先经历了足够震撼的穿越,所以代战公主和新兴公主面对这些之前没见过的东西,从头到尾都表现得非常镇定。 带孩子已经带出经验的杜十娘坐在一边,深入浅出地给她们做讲解,等工作人员装完,两人也大致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 新兴公主看了一眼杜十娘随手放在桌上的手机,侧头问李千金,“这个,你也有吧?” “你发现了?”李千金睁大眼睛。这些现代的东西实在是太令人怀疑了,所以她一直藏得很好。却没想到,新兴公主竟然早就已经知道了,而且一直忍着没有问! 新兴公主失笑,“你是我的枕边人,如果连这都发现不了才有问题吧?” 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的代战公主:“……” 总觉得自己被针对了。 王宝钏只能头疼地靠过去安抚。杜十娘见暂时没有自己发挥的余地,便起身离开,叫住了一个工作人员,低声交代了几句。 回到位置上时,屏幕上已经出现了某个卫视的中秋晚会。 巧得很,此刻出现在屏幕上的那张脸,正是杨玉环。见新来的客人们都好奇地看了过来,她便解释道,“这个是录播的。” 本来也有直播的晚会邀请,不过她接了展会这边的通告,其他的自然都拒了。 -- 第216页 然后她就莫名成了节目解说员。这个节目怎么拍出这个效果的,哪个演员很努力认真,某个节目其实是放的录音…… 众人之中,像袁宵和金一诺这种正常现代人,其实也好多年不看各种晚会了。至于从异世界来的,更是从没有养成过看晚会的习惯。但是今天,她们却将这一场晚会从头看完了。 甚至因为中间夹杂着杨玉环的各种吐槽,还觉得挺有意思的。 当然,也少不了吃吃喝喝,问问各自别后的经历,尤其是王宝钏和李千金这两个。 就像任何一个普通的夜晚,但是因为所有人都在,便显得非常有意义。袁宵想了想,问工作人员要了一部摄像机架在旁边。 “拍了留念吗?”卓文君过来帮她调整摄像机,一边问。 袁宵点头,“不知道是不是还会有下次,拍下来,以后想看的时候就可以拿出来回忆一下。” 卓文君若有所思地点头,等袁宵架好了相机,她便拍了拍手道,“难得所有人都齐聚,咱们也来一起表演个节目吧,你们觉得怎么样?” “先说好,我不跳舞。”杨玉环立刻举手。 因为她是舞蹈综艺出身,所以跳舞仿佛也成了她的标配,不管去哪里参加活动,上来就先让她跳个舞。就连粉丝见面会,也免不了跳一跳。那些是工作没办法推脱,现在是私人时间,杨玉环坚决拒绝再跳。 “那你来弹琴,我来跳舞。”霍小玉站起来道。 杨玉环之所以能那么受李隆基喜爱,便是因为两人在音乐上都有很高的造诣,她的琴技自然也十分出众,闻言干脆地走过去,在琴桌前坐了下来。 至于曲子,杨玉环几乎想都没有想,就选择了“孤篇横绝全唐”的《春江花月夜》。这首诗在当世便非常著名,自然也有人度曲而歌。在这样一个团圆夜奏来,虽然季节不对,但意境却是不差的。 不过众人也不在意背景音乐是什么,想表演什么就上去表演。 代战公主甚至还舞了一会儿剑。 是的,她这大晚上过来,还带上了剑。按照她的说法,是突然发现异常,恐怕是有贼子闯入,所以才会如此小心。听得金一诺忍不住小声吐槽,她堂堂一个公主,到底是住在多危险的地方,才会培养出这种本 能? 不过看名字就知道,代战公主擅长打仗,纵横沙场。 在原本的剧情之中,虽然薛平贵得神仙授武艺,据说是文武双全,但实际上在战场上的表现却只是平平,与代战公主正面作战时甚至被她活捉了。而后他成为西凉王,底下的大军也仍旧是代战公主率领。 至于后来,大唐西凉两边跑,养成这种习惯就更正常了。 代战公主心思纯澈,一眼就能看得到底,也没有什么思虑。虽然是来到了这样一个世界,却很快就融入其中,与众人说笑无碍。 但新兴公主可不是这样的人。 李千金坐在她身边,总觉得胆战心惊。虽然她现在什么都没问,但这家伙行事有点“当面教子,背面教妻”的意思,从来不会在人前落她的脸面,等回了家,只有她们两人时,才会掰开来一件一件的算。 李千金瞒了她这么一件大事,可想而知今天的“处罚”会非常精彩。 让她又期待又害怕。 她这么频频朝新兴公主张望的模样,落在其他人眼里,又是好笑又是心酸。金一诺就忍不住跟杜十娘说起悄悄话,“公主家的家教那么严的吗?我看千金姐姐都快吓傻了。” 能团聚自然是好事,但万一因为这个原因,闹得人家小两口关系不和,那就不好了。 杜十娘想了想,觉得回头可以找个机会跟新兴公主谈一谈。 当然是背着李千金的情况下。 虽然她也很清楚,这种事,生气自然是有的,但更多可能只是一点情趣,但既然有机会见面,总要对公主表达一下她们这些“娘家人”的态度。 她也是有人罩的。 第135章 番外·盛世长安(六) 杜十娘示意袁宵和金一诺将李千金拉去跳舞,她自己,苏蕙和卓文君则是将新兴公主围在了当中。 “事发突然,照顾不周,还请贵主担待。”苏蕙为新兴公主斟了一杯酒。 新兴公主似笑非笑,“入乡随俗,既然你们说这里已经没了皇室,就连皇后和贵妃也是如常人一般生活,那也不必在意我这公主的身份。” 再说,旁边还有个女皇虎视眈眈呢,就真要摆架子,她也摆不过人家。 “都是一家人,那我们就不客气了。”杜十娘微笑。 “应该的。”这阵仗,说没事新兴公主都不相信,她多少也能猜到她们要说什么,便顺着她们的话说了下去。 “既然是一家人,有些话我们就开门见山了。”卓文君道,“我们千金秉性温厚,经历的事也不多,在那边没给贵主添麻烦吧?” 虽然她和李千金这也是头一回见面,但《墙头马上》的故事已经看过了,也听袁宵说过在那边发生的事,感觉上是熟悉亲近的,说起话来态度也自然得仿佛熟识。 新兴公主低头笑了一下,“自己人,怎么能算是添麻烦呢?再说,也没几件事能麻烦到我。” 言语之间,对李千金倒是十分维护。 还有毫不掩饰的醋劲儿。看样子没什么问题,无非是这位贵主爱吃醋了些,但这种事,李千金想来有自己的处理方法,她们说多了反而不妥。 -- 第217页 卓文君因为自身的特殊原因,对“吃醋”这事儿的理解,可谓是超出其他人一大截,立刻意识到她们摆出这种“兴师问罪”的态度,反而不妥。 在新兴公主看来,她和李千金的关系,应该是比任何人都更亲密的。即便是娘家人,也该退一射之地。 何况也不是正牌子娘家人,这样出言维护李千金,倒像是她会做什么似的,反而会叫新兴公主心里不痛快,回头去找李千金的麻烦。 她念头一转,便知道该用什么态度与对方相处了,含笑道,“贵主言之有理。咱们辛苦忙碌,还不正是为了关键时刻,能护得住自己的人?有麻烦才好,要真是一点都不麻烦,那才不妙了。” 新兴公主立刻闻弦歌而知雅意,往跳舞的那几人里看了一眼,又看了一眼围坐在自己身侧的几人,对于各自的属性立刻有了非常明晰的了解,若有所思地点头附和,“的确。” 既然没有竞争关系,她的态度自然也立刻和缓了下来。 苏蕙和杜十娘也同样领会了卓文君的意思,四人默契地找到了自己的位置,一时间相谈甚欢。 等一舞罢,其他人散开时,她们也各自回到自己的座位,似乎刚才那一场短暂的交谈并未发生过。但是院子里的气氛,却是融洽了许多,新兴公主脸上也带了笑。 李千金有些意外,“她们方才说了什么,你看起来挺高兴的。” “说了你的坏话。”新兴公主给她倒了一杯果汁,似笑非笑道,“除了这一件,你还有什么事情瞒着我的。” “没有了。贵主明察秋毫,我哪里敢隐瞒?这件事也实在是不知该怎么说。若不是亲眼所见,我即便说了也你也不会相信。”李千金见她语气和缓,立刻道。 新兴公主微微颔首,“这回就暂且饶了你,再有下回,你知道的。” …… 大唐的公主都生活得相当肆意,在吃喝玩乐上,更是从不让于人。此外,因为身份之便,他们艺术修养也同样很高。 所以在长安洛阳两地,公主们和她们的兄弟们一样,都是备受推崇的权贵人物。在家里开一场宴会,能将全城的才子都请来,能得到她 们一句赞语,不但立刻就能名扬长安,更可平步青云。 这其中最著名的代表人物,就是王维了。 开元十七年,王维为了应试来到长安。第一年并未考中,第二年,他被岐王介绍给玉真公主。在玉真公主的宴会上,王维弹奏了一曲《郁轮袍》,让公主只瞩目他一人。开元十九年的春试,他便高中状元。 而他的知己岐王,酷爱音乐,甚至经常拉着皇帝李隆基一起演奏超高难度音乐。 所以新兴公主虽然是公主之尊,但并没有什么不事歌舞的毛病,一旦放下身段,反倒成了场中最自在的一个。毕竟她天生就喜欢这样的热闹,也擅长在这样的场合表现自己。 说说笑笑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十一点。 虽然众人都说不知道那扇门什么时候会消失,但是袁宵有一种莫名的感觉,那个时间,应该是在子时三刻。 就是那本《三刻拍案惊奇》带着自己穿越的时间点。 在这样的前提之下,过了十一点,接近离别的时候,众人的情绪便慢慢低落了下来。 想到以后还不知道是否能再见面,便不免引人愁思。好在人多,你一言我一语,也不显得冷清,也将这种离情别绪冲淡了许多。 几个人轮流向李千金和王宝钏交代各种注意事项,明知道是车轱辘话,但还是忍不住要说。等这些废话说完,时间又往前推进了一截。而这个时候,工作人员送来了两个大大的礼盒。 “给你们准备点伴手礼带回去。”杜十娘笑着将盒子塞给代战公主和新兴公主,“不值什么,就是给你们看个新鲜。” 代战公主不客气地直接打开盒子,便见里头放着的居然都是一个钟电子产品,不由惊讶地问,“这个不是要用电吗?我们拿回去也没用吧。” “这些都是太阳能电池的,即便在那边也可以用,不过电池寿命是多久就不确定了。而且没有网络,就只能查看本地文件。都是会所工作人员准备的,我也不知道到底有什么,你们回去自己慢慢翻看吧。”杜十娘道。 这份礼物实在贴心,这两位来的时间太短,甚至不能出去看一看现在的西安是什么样子,倒是影视作品,能够更好地表现出现代化的种种特色,也更便于她们理解。 两人自己对现代社会有兴趣,而且因为伴侣的缘故,也确实需要了解,这份礼物就送得很是时候了。 新兴公主也不十分领情地道,“难得你想到。这样倒是我们不好意思了,空着手过来,又吃又拿的。” 话是这么说,但也没有客气。她看着一群人谁也不像是差钱的主儿,非要留点儿什么东西在这里,反倒显得见外,因此索性不提,只是表态自己一定会照顾好李千金,让“娘家人”们放心。 代战公主本来对这些没什么概念,闻言也连忙举手保证,让王宝钏拉住了。 这么耽搁下来,时间也就差不多了。怕等到最后一分钟出现什么变故,四人便打算直接离开,临走前袁宵忽然想起刚才拍摄的视频,又连忙导出来,发到了她们的手机里。 这样,以后虽然不在一起,但还有可以留念的东西。 -- 第218页 而被她一提醒,其他人也想起来要拍照了。 王宝钏回去得最早,那时候她没说自己不会再回来,袁宵又还是新手上路,不是很熟悉流程,竟也没怎么拍过照片,想起来还颇为遗憾。这回人来了,可以将这遗憾弥补了。 “真的该走了。”让工作人员拍完最后一张全家福,新兴公主便道。 众人也没有挽留,在门前围成一圈,静静等候。 时间来到十一点四十五分,那扇由月光组成的,半透明门再次打开,王宝钏和代战公主,李千金和新兴公主先后迈步进去,只来得及回头招了招手,门就在此关上了。 淡淡的涟漪在这小小的空间里波动着,光影扭曲,那扇门很快就崩散成了一片淡淡白光,最终彻底隐没。 一切又恢复了原样,只剩下狂欢过后的狼藉,证明刚才的事是真的发生过。 众人十分默契地沉默了片刻,直到苏蕙开口打破沉默,“我们决定,以后就定居在这边了。” “在西安?” “市里的土地,即使允许交易,估计也买不起,可能会在周边地区买地建房吧。”苏蕙说。她和霍小玉的计划里,一早就决定要自己买地建房,弄一套完全符合她们审美和生活需求的古代宅院。只是又要上学,又要攒钱,所以一直没有定下来。 本来最初时是想定在袁宵家那边的,但现在想想,那里不缺落脚的地方,而大家都在外面发展,回去的时间屈指可数。这样一来,就没必要特意考虑那里。 这里有霍小玉的故居,苏蕙的故乡也离这里不远,西安又是号称修路都能挖出古墓的千年古都,对来自古代的她们而言,各方面来说都是非常合适的选择。 以前没有来过,也就没有想到,现在想到了,就立刻定下。 明年,她们也就该毕业了。 “真羡慕啊。”阿娇忍不住感叹了一句,“采菊东南下,悠然见南山。” “这样的日子你确定想过?”杨玉环挑眉问。 阿娇只好举手投降,“我也只是感叹一句罢了。据说人人心里都有一个隐士,自然也会对这种生活心向往之。” 至于她自己,其实比所有人都更早安定下来。她的黄金屋早就已经上了正轨,现在又招了几个人,完全不需要阿娇自己坐店,可以跟着杨玉环天南海北的跑,还真借机又收到了几件好货。 杜十娘和金一诺不必提,如今已经完全接手家族企业,早就是圈子里人人称道的商场新贵。 算来算去,袁宵将视线投向卓文君,“大家好像都有了去处,就你还没有决定。你学的是音乐,以后打算做什么?” “我想出国看看。”卓文君的答案吓了袁宵一跳,“现在的局面,是西方音乐发展得远比东方更成熟,市场占有量也更大。你们这一代人听着流行音乐成长起来,对古风音乐的了解非常少,更不用说中国古典乐了。” 袁宵自己,就连经典的古琴曲都认不全。 卓文君没什么具体的野心,但也希望能够将这么美妙的音乐带给所有人。 但不可否认,传统的古典乐,越来越难以适应现代社会。就像西方的古典乐,其实也离普通人的日常生活越来越远。所以与时俱进是必须的。 但是在那之前,她得走出门去,看看别人家的东西。 “哦……”袁宵很快收敛起自己的惊诧,故作矜持地道,“巧了,旅游专业的袁导游可以为你提供最全面最贴心的旅游攻略,小姐姐要不要了解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