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收割者[快穿GL]》 第1页 [GL百合] 《信仰收割者[快穿GL]》作者:沈日十【完结】 文案 『她本是高高在上的神明,却愿为信徒披荆斩棘』 1.28v,请支持,多谢。 邪神套路多,正神伤不起。 这个邪神把宿主打造成玛丽苏——男男女女都爱我; 那个邪神把宿主打造成超级学霸——我抽烟喝酒混社会,但我是个好女生; 除此之外,还有音乐之神,绘画之星,星际的宠儿…… 身为正神,当邪神作祟,祸乱世间,应匡扶正义,清理天下。 成神前,沈朝夕打击歪门邪道就一个字——杀。 成神后,她当神棍,做学霸,学演戏,去唱歌…… 这世道,终究邪不胜正。 【神道修士沈朝夕,穿梭各个世界,拯救信徒,收割信仰的故事。】 入坑指南: 1.主攻,1v1; 2.日更,更新时间见文章列表; 内容标签:女强 复仇虐渣 逆袭 古代幻想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朝夕,赵晚宸 ┃ 配角: ┃ 其它: 第一卷 : 嫡女不甘心 第1章 嫡女不甘心(一) 夏日已过,秋老虎的威力却仍旧不俗,被烈日灼烤了一日的大地,热的烫脚,押送流犯的官兵一个二个垂头耷脑,被这太阳晒得发不出脾气。 “这他妈都是什么鬼天气…… ” 有人抱怨道。 队伍中间的流犯比起官兵,更加看不出几分精神,一个个面如死灰,眼神迷离,若非手脚都被麻绳绑在了一起,相互搀扶着走路,恐怕早有人半途就倒了下去,此时也不过是强撑着的行尸走肉罢了。 额头的汗水已经从大滴大滴的液珠,变成了细密的水点,林明珠走着走着,眼前越发的模糊不清。 迈腿已然成了机械性的动作,原本纤细白嫩的手腕早已被勒得通红,甚至于磨下几层皮来,她无意识地舔了舔嘴唇,然而唾液没有润湿唇瓣,反倒因为刮动死皮,渗出了血丝。 她张开嘴,发出的声音若有似无。 “信女愿永生永世信奉朝夕娘娘,求娘娘助信女报得家仇……” 言罢,她轰然倒地。 无人注意到,在她紧握的手心中,一枚精致细腻的玉佩,突然化作了齑粉,从她指缝中流出。 “小姐——” 林明珠的倒下,宛如一颗投入死水当中的石头,掀起了层层波澜。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站在她身边的春夏——林明珠曾经的大丫鬟。 她跪伏在地,试探着去触林明珠的鼻息,手指止不住的哆嗦。 旁边人或是木然的看着,或是别过头,目光不忍。 死在流放途中的人太多,林明珠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 “小姐,小姐你醒醒,我们就快到了,小姐——” “你们救救小姐,救救她啊——” “小姐——” 一声接着一声。 春夏声嘶竭力的呼喊,好像杜鹃啼血的哀鸣。 然而她的小姐双目紧闭,已经听不到她的呼唤。 官兵的反应总是慢半拍,听到嘈杂的哭喊才不耐烦地走过来,“怎么了?” 见到躺在地上的人,眉头紧皱,司空见惯般唾了一口,“又死一个,晦气,李五,张四,过来把人拖下去找个地方扔了。” “不不不——你们不能动我的小姐——”听到他们的话,春夏死死抱住林明珠的身体,死活不愿意分开,她面露哀求,“求求你们,行行好,给我一点时间,让我给小姐挖个坟——” “小丫头倒是衷心,行,大家都走累了,那就停下来休息会儿吧。”叼着草根的官兵冷笑一声,不知道是在嘲讽还是赞扬,只是不等春夏露出喜色,他一脚就踹向了她的心口,直接将人踢得老远,随即呵令道:“人都死了还端着小姐派头呢,把人给我拖下去,有多远扔多远,最好扔在林子里,这个时候的豺狼虎豹,正缺吃的呢。” “不——” …… 沈朝夕醒来时,浑身都疼得厉害。 她勉强睁开眼,正好对上一双黄澄澄的眼睛。 眼睛的主人仿佛没想到她竟然会醒来,受了惊,下意识地朝后退去,这才叫她看清了对方的身形。 雪白毛发,夹杂着黑色斑纹,额头隐约可见一个王字。 不是白虎又是什么。 似乎是感受到了威胁,白虎上半身微微降低,露出攻击的姿态,喉咙里也不断发出警告的低吼。 沈朝夕忙着接收这具身体的记忆,没时间逗猫玩,拧着眉呵斥了一句别闹后,便自顾自的闭上了眼睛。 竟是全然不将眼前庞然大物般的老虎放在眼里。 仿佛试图对她发动进攻的,不过是一只娇俏可爱的小猫咪,而她是那个暂时没有耐心的主人。 身为万兽之王,兽类的本能向白虎叫嚣着眼前人的危险,然而白虎通灵,冥冥中的感觉却又叫它在原地烦躁地转了两圈之后,留了下来。 它看着不远处衣衫褴褛,身形瘦弱,宛如一幅骨架子,却连闭着眼都能散发出庞大的令人窒息的威压的生物,甩了甩鞭子似的尾巴。 “吼——” 在虎啸声中,沈朝夕渐渐明了了自己被召唤过来的原因。 说到召唤,就不得不提一提沈朝夕的身份。 -- 第2页 神道修士,以信仰为修炼手段的修士。 世间常能听到一种说法,先有信仰,再有神明。 说的是世间一切神仙的手段,皆是由信众奉与。 这话用来形容神道修士,再合适不过。 不同于一般的道修或者魔修,或通过修炼心境,或通过打磨筋骨,从而汲取灵气或者魔气,化为己用,神道修士的一切根本,依托于信众的信仰。 若信众繁茂,信仰昌盛,哪怕是初窥门径的神道修士,亦能够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操天地于掌心之间。 ——然而信仰何其难得! 天下神道修士不知凡几,生灵数目却是有限,无论如何瓜分仍旧难以满足所有人的需求。 更何况,神道修士依托信仰而生,却也依托信仰而死,若是无人信仰,失去供奉,神道修士的陨落,不过是早晚的问题。 偏偏神道对于大多数选修此道的修士来说,还不是一个可选项,而是强迫中奖。 沈朝夕就是这样一个“幸运儿”。 她本是一国将军,为保家卫国战死沙场,百姓感恩她的行径,得知她战死后,纷纷立长生牌,早晚各一炷香,硬生生将本应该去地府转生的沈朝夕,从鬼门关拉了回来。她只觉得自己混混沌沌睡了一觉,谁知道一觉醒来,就被迫坐上了神坛。 见鬼的神道修士。 因为是信仰起的跟脚,沈朝夕甚至不能够转修鬼道,百姓信奉她一日,她这个神道修士就得活下去一日,受一日的香火。 一开始的时候,沈朝夕很乐意为自己国家的百姓提供庇护,有她保佑的人民总是风调雨顺,战事上无往不利,奈何朝代更迭,时过境迁,她这个将军渐渐在人们脑海中淡去,越来越多的人取代了她的地位,成为了百姓们新的神明,新的精神寄托——她这个老将军,将要散去。 她本无所谓生死,否则也不会心甘情愿战死在沙场。 信仰凋零,沈朝夕亦无意挽留,她放任自己一日十二个时辰,昏迷的时间比醒来的时间更多,带着几分期许静待着消亡的那一刻。 谁知道浑浑噩噩之间,竟然感受到了来自信徒的召唤。 神道修士的信徒千万起数,能够召唤他们的,十不存一。 非的是有大信念的人不可。 话说回来,信念得大到什么程度才能让神道修士感召到呢? 不仅是奉献今生的生死,更是生生世世的追随。 林明珠正是在死前用满腔的绝望许下了这样的承诺,才将沈朝夕召唤来。 她或许未必有多么的相信这个由母亲戴在她脖子上的朝夕娘娘,只是生命燃烧到了最后一刻,不信也得信。 人总得为自己找个支撑的地方。 为何会有雕刻着自己模样的玉佩流落到此方世界的问题,暂且不在沈朝夕的思考范围之内。 她的眉头随着接收的记忆,拧的越发紧起来。 这具身体的主人叫做林明珠。 明珠二字,取自掌上明珠之意。 林明珠,顾名思义,林家的掌上明珠。 林家,是一个传奇的世家。 林家祖,历经三朝,均官拜宰相,得皇帝信重。 林父,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官至宰相一日,比其父还要小上那么一些。 更别提林家出色的子弟,各个都是芝兰玉树,文武兼备。 林明珠是林父生了三个儿子之后盼来的女儿,打一出生,便是要星星不给月亮,呵护如同掌中宝,心尖肉。 林父这份呵护并没有被辜负。 林明珠生的端庄明艳,性格更是落落大方,为人处世进退得宜,全京城找不出一个比她更优秀的贵女来,不是林父自夸,怕是皇室养大的公主,也未必有女儿的半分好。 更莫提她虽未女子,才智却不输于三位兄长,哪怕是林父,也时常感叹,可惜了我儿一身文韬武略,却身为女儿身,不能卖与帝王家。 这是一份标准的人生赢家剧本。 林家人聪明,绝不站队,效忠的人从来都只有坐在龙椅上的皇上,林家女有教养,各个才华横溢,宜室宜家。 朝中的太子虽已长成,有夺权之势,然而皇帝年轻力胜,尚未形成父弱子强的局面,朝堂可谓是和风细雨,再平稳不过。 如无意外,林明珠会在父亲的挑选下,嫁给一位优秀的青年才俊,从此同丈夫举案齐眉,夫妻同心。 可惜这世间最不缺的就是意外。 于林明珠而言,一切的变数,都是从她庶妹落水那日出现的。 她这个庶妹林慎微的出生并不光鲜。 林家有训,三十无子方可纳妾,林夫人一进门,便接二连三的生下三个公子,自然是触不到这条家训的。 林父或许不是什么多情才子,却对自己的原配敬重有加,更深知后院管理的重要性,因此哪怕是下属送上来的小妾,也是转手赠予别人,从不多留。 林家的和睦与林父的自律密不可分。 然而架不住林父实在是年少有为,才华横溢,既招蜜蜂,也招苍蝇。 林夫人爱怜怙恃皆失的可怜表妹,接入家中,谁能料到十三岁的孩子竟然有胆量爬上姐夫的床,并一举怀上孩子。 这个年龄产子,自然是十死无生,表妹死了,孩子还留着,林夫人虽然心里堵得厉害,到底将人留了下来,林府不差一口饭吃,而林父,看他给孩子取得名字就能明白—— -- 第3页 林慎微。 不仅是提醒林慎微,在这个家里要谨小慎微,也是提醒他自己,做事要谨小慎微,切莫再在这种地方栽跟头。 谁又能够想到,十三年前,林慎微母亲坑了林父那一次,让他同妻子夫妻离心,更是间接地导致了林夫人的病亡。 十三年后,林慎微坑他这一次,直接坑进去了整个林家。 七岁以上男子斩首,以下流放,女子……皆充营为妓。 前来宣旨的太监尖锐而又刺耳的声音仿佛再度在耳边响起,沈朝夕捂住胸口,大滴大滴的泪水,情不自禁地从眼眶里涌了出来。 沈朝夕不会哭。 这是林明珠的哀鸣。 林家,何等鼎盛的世家,竟然落得如此下场! 不过一夕之间,不过一夕之间…… 沈朝夕放任自己痛哭。 判决下达时,林明珠没有哭。 父亲兄长被推出去斩首时,林明珠没有哭。 死亡在眼前闪现,时日无多时,林明珠没有哭。 直到此时,沈朝夕接管了她的身体,接替了她的身份,这具身体里曾经压抑着的,隐藏着的愤怒,痛苦,才一股脑地涌出来。 像是在山间积压堵塞已久的河流,终于冲破了阻碍,找到了奔流的方向。 “你放心,”明明眼中还在不断涌出泪水,沈朝夕的神情已然是再平静不过,她捂着胸口,像是在对谁承诺一样,轻声道:“林家所受冤屈,我必报之。” 作者有话要说:  日更,我努力把更新时间维持在11点左右QAQ 欢迎大家去追我的旧文:《小白花拯救计划》《白莲花与白月光》《漂亮的女配》 第2章 嫡女不甘心(二) 林明珠本是再聪明不过的女子,家中发生的变故,也许当时未曾察觉,但流放边关的这一路上,也多多少少琢磨出了不对劲的地方。 林家女子皆被打入贱籍,连未满三岁的幼女都不例外,这其中却有一人逃脱了责罚。 那就是林慎微。 在林府出事前三日,她恰好被七皇子以一顶小轿,急匆匆地抬进王府,做了他的侧妃。 那个时候林明珠还想着,林慎微未免太不过自爱,皇子府的侧妃,说的再好听也是妾室,林家出来的姑娘,哪怕是庶出,也多是嫁给合适人家做正妻,万没有像林慎微这般赶着上门做妾的,还是如此不光鲜、不体面的妾。 要知道,七皇子府里的另一个侧妃,虽然成亲时场面比不上正妃,却也是正儿八经地拜了天地,请了宴席,过了明路的。 林慎微这种做法,不像是娶了个侧妃,倒像是什么抬了个见不得人的外室。 事后回想起来,林明珠才察觉到,林慎微的这场出嫁,避难意味有多重。 她怕是早已经料到了林家的落败,才匆匆忙忙地将自己给嫁了出去。 但这件事情,别说是林明珠,就连她那在官场的父亲和兄长们,都未曾察觉。 林慎微又是从何得知? 林明珠更倾向于,这件事情本身或许就有林慎微的参与。 沈朝夕很容易就在脑海中找到了林慎微落水那日的记忆。 这件事情发生的并不远,就在一年以前。 那个时候林明珠入宫参加皇后举办的赏菊宴,回来就听到了庶妹落水,又被救起来的消息。 林家人虽然都恶心于林慎微的出身,但到底个个朗月清风,不屑于将母亲做下的错事,牵连到无辜的孩子身上,因此对林慎微虽然谈不上疼爱,却也绝无苛刻的地方,对比那些在家中受尽磋磨的庶女,林慎微过得日子虽然同林明珠比起来远远不如,比下却是绰绰有余。 听闻她落水后昏迷不醒,林明珠还差人拿父亲的帖子,给她请了太医。 察觉到不对劲是林明珠在她醒来后去看她那日。 林明珠比林慎微大不了几岁,意味着林慎微的母亲爬床时,她还很小。 林母自然不会将这些龌龊事情讲给自己的幼女听。 因此虽然知道林慎微的来历,林明珠对自己这个庶妹,并无多少厌恶,只是也谈不上多亲近罢。 林明珠对这个庶妹,记忆最深的,大概就是她永远抬不起来的头,和佝偻着的身子。 也不知道将她抚养长大的乳母对她说了些什么,养成了个怯懦无能的性子,幼时林明珠寻觅玩伴,试图同她一起玩闹,不过是玩游戏的时候争了两句嘴,发了些小孩子脾气,林明珠说完就忘,自己都不记得自己说了些什么,林慎微回去就生了一场大病,被吓得连床都起不来。 顿时就打消了林明珠带着妹妹玩的乐趣。 之后的十来年里,林慎微给林明珠的印象也多是胆小,懦弱,上不得台面。 就连林父,对自己这个庶女都感到十分失望,平日和家人谈起,也只说让她低嫁一个普通人家,免得受到欺负。 直到那一日。 林明珠前脚进门,后脚就听见躺在床上的林慎微,语调虚弱的朝她告罪,说自己身体虚弱,起不来床,万望姐姐莫要介意。 这话放在寻常人家,自然是没什么不对,但放在林慎微身上,就显得格外奇怪起来。 且不说在进门前,林明珠就细细问过看诊的太医,林慎微虽然呛了水,但抢救回来后身体已无大碍,最多是在秋日落水受了些风寒,可能会不舒服一段日子,但绝没有到需要卧病在床的地步,就说林慎微对林明珠的态度——以她以往谨小慎微的性子来看,只要不是瘫痪在床,哪怕真的虚弱到需要躺在床上,听见林明珠进门的声音,她也绝对会爆发最后的求生欲挣扎着下床给她请安。 -- 第4页 而不是自顾自的躺在床上,坦然自若地打发前来看望的林明珠。 当时林明珠没有多想,只当人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心性有了变化,以前的林慎微她看着都觉得糟心,现在这样倒也挺好。 好歹是有了几分林家女的风采。 那日过后,林慎微身上的变化越来越多。 先是林明珠路过林慎微的小院,听到里面传来女子爽朗的笑声,招来奴仆,说是二小姐在院子里架了个秋千,正在同丫鬟玩乐。 这是给她以前那个胆小的要命的庶妹十个豹子胆也做不出来的事情。 要知道,以往同林慎微见面的时候,每次林明珠都觉着,庶妹的样子像是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才好。 而她的院落也是常年冷冷清清,住了人跟没住一样,林明珠招那院子里的下仆来问,都说压抑的很,二小姐不爱说话,不喜大声谈笑,连带着他们说话做事也要小心翼翼,稍微大一点的声音都可能吓破二小姐的胆子。 然后,是卖胭脂水粉的群芳阁里多了一款叫做眼线的产品,说是描在眼睛上,能让眼睛看起来更大更有神。 但在这东西出现在群芳阁之前,林明珠已经在林慎微的眼皮子上面见过。 她将眼角向下拉了些许,睁大一双同她母亲相似的眼睛看人的时候,圆溜溜的眸子如同猫儿一般既可爱,又显得格外无害。 这种小技巧林明珠稍一琢磨,就明白了个透彻。 再然后,是若凝脂白玉一般,取代了香胰子作用的香皂…… 落一次水,林慎微仿佛被人换了个脑袋,层出不穷的奇妙想法从里面涌了出来。 人也从胆小怯懦,变得大胆放纵起来。 有一次,林明珠甚至撞见了她同三哥吵架,将其说的哑口无言的场景。 那个时候她只是在心里偷笑,觉得三哥也有被人为难住的时候,回头想起来,只觉得可怕至极。 她的三个兄长,各个都拜在名师门下,随着师父走过千里路,学识渊博,见识广泛,林慎微一个养在闺中,字都不一定认得几个的女子,怎会怼的兄长说不出话来。她越想,就越觉得林慎微身上的疑点甚多,可是等她察觉到不对的时候,林家已经落败,而她也被套上枷锁,流放边关。 再多的猜测,再多的疑惑,尽数随着她生命的消逝,葬在了天地之间。 若是没有沈朝夕的到来,恐怕那些和林慎微不熟悉的人,到死都不会觉得林慎微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不一样的变化。 林明珠只猜测林慎微或许是被妖怪占了身体,在现代追过不少小说的沈朝夕,却下意识地想到了一种可能—— 穿越。 林慎微搞出来的那些小东西,在林明珠这个古人看来稀奇,但对沈朝夕这个不知道活了多少年的老妖怪来说,不过是一些现代常见的小玩意儿。 沈朝夕成了神道修士以后,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见了不少,鬼上身、夺舍之类的事情亦遇到过不少次,但前者妖鬼能够支配躯壳的时间并不长,长则三两月,短则三五天,被上身的身体就会腐败,发出难闻的臭味,很快就无法使用,而且这一类身体实际上是已经死亡的,外表依靠鬼力妖力看上去同常人没什么两样,实际上身体机能已经大部分停摆,无法饮食,更无论排泄,甚至连呼吸都只是伪装出来的假象。 而若是夺舍,夺舍者非一方大能不可,否则神魂强度不足以驱逐住在躯壳里的原住民,将其取而代之。 小说里的穿越时常让沈朝夕嗤之以鼻,若是鬼上身,被发现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若是夺舍,会夺舍的一方大能绝对不会困在后院,同一堆女人争夺不休,格局也太小了,绝不是一方大能会做出来的事情。 闲着无聊逗趣还差不多。 当然,也不是没有第三种可能,比如说如今沈朝夕占据林明珠的身体,就是那少之又少的第三种可能——神降。 又或者称为,请神上身。 林慎微有没有可能用的是同样的法子呢? 别扯了,沈朝夕自诩神道修士还没有货色这么low的。 能被请神上身的神道修士,都是正神,换言之就是那种不作恶,讲究因果,一报还一报的好神,林家于林慎微而言,既有生恩亦有养恩,林慎微不思报恩反倒恩将仇报将整个林家摁倒地里摩擦,这份因果若是让神道修士来背,估计能直接打落神坛。 “倒是有趣。” 万般思绪在脑海中转了一圈,沈朝夕缓缓睁开了眼睛。 林慎微的身份必然有异,只是到底如何,她暂且还猜不出来,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但她既然答应了林明珠报仇一事,自然会将其办的妥妥帖帖。 “咳咳——” 白虎听见动静,转头看去,只见那个外表虚弱的生物,扶着身旁的大树,缓缓占了起来。 长途跋涉了近千里,林明珠这幅大家小姐的身体,早已被掏空,不过是靠着一股意志活着,沈朝夕自视身体,才发现自己此时的处境有多糟糕。 咳出两口黑血后,沈朝夕方才觉得胸口如同压了两块大石头一般的感觉消散了些,听见枯叶被踩动的声音,她抬头才发现,白虎竟然还在不远处窥探着她。 眼中闪过笑意,沈朝夕对着白虎招了招手,轻声道:“过来。” -- 第5页 万物有灵,哪怕是山川水流亦是如此,神道修士天生就同这些灵物亲近,因此沈朝夕并不畏惧白虎。 听见她的召唤,白虎犹豫了片刻,慢慢走了过来,毛茸茸的大脑袋在她面前低下了头。 沈朝夕抬手摸了一把,扶着老虎肌肉遒劲的身体,缓缓地爬到了虎背上,甫一坐上去,她整个人就匍匐在了白虎的脊背上面,浑身瘫软,使不上半点力气。 她抱着白虎的脖子,在它耳边轻声吩咐道:“带我去水边。” 饥饿都是其次,脱水才是她当前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 第3章 嫡女不甘心(三) 从山中涌出来的泉水,凌冽清凉,还带着股甜味。 狠狠地灌了几口水,沈朝夕才觉得自己活了过来。 一事不劳二主,喝了水洗了脸,整理了一下仪容后,看着溪水中流动的小鱼,沈朝夕拍拍白虎的大脑袋,很是习惯的请求道:“虎兄,捉鱼这件事情,就拜托你了。” 白虎甩着鞭子似的长尾巴,大脑袋顶进她的怀里,蹭了蹭,这才退出去,猛地扎进了小溪流里。 虎目炯炯有神地盯着在对危险尚未察觉的鱼儿们,等待着最佳一击。 神力在体内运转一圈,滋润了干瘪细胞,身体内涌出了些许的力量,靠着这股力量的支撑,沈朝夕慢悠悠地拾捡了柴木。 得亏入了秋,北方天气干燥,雨水不多,断木残枝随处可见,沈朝夕不过在附近走了一圈,怀里已经抱了满满的一大捧回来。 而小溪边,已经摆了一地的鱼。 白虎还尽职尽责的在水里捕猎。 “好了够了。” 沈朝夕见鱼的数量远远超出自己的想象,忙将白虎唤了回来,后者听见呼唤,从水中一跃而起,抖了抖皮毛,又是英姿飒爽的一条好虎。 将捡来的柴木架好,指尖一掐,一点火星便弹落进了枯叶里,顷刻间便冒起熊熊烈火,将柴木引燃。 在林子里寻觅柴火的时候,沈朝夕捡到了一个缺口的瓦罐,不知是谁扔在这里的,顺手捡了回来,白虎捉回来的鱼,一半被她去鳞剖腹后用树枝穿好直接架在火上烤,一半被投入瓦罐,就着沈朝夕在林子里找到的蘑菇炖了一锅鱼汤。 炖汤的时候,她也没有闲着,先前在林子里除了瓦罐,她还找到了一种叶子比较大的植物,折下来之后稍作处理,就是一个很不错的碗。 鱼汤熬好后,沈朝夕给自己舀了一碗,就着滚汤喝了一口,虽然没有加盐,但鱼和蘑菇本身的鲜味,加上她找到的调味料,尽数呈现了出来,十分好喝。 白虎眼巴巴地瞅着,沈朝夕失笑,将瓦罐从火上取下来,放到溪水边,用冷水冰了冰,见上面起了一层薄薄的油花,估摸着温度差不多后,才放到了白虎的嘴边。 “喏,吃吧。” 动物不像人,习惯了温度过高的食物,降温的鱼汤对沈朝夕来说增添了腥味,但对白虎来说去恰到好处。 大脑袋埋进去就哼哧哼哧地吃了起来,一时间除了柴火爆裂的声音,就只听得到白虎大舌头舔舐汤汁的声音。 沈朝夕饱的很快,大家小姐的食量本来就不高,加上又饿了这么多的日子,根本用不了多少东西就把胃填饱了。 就连舀出来的那一碗鱼汤,她也没能用上多少。 林明珠被抛下的时候,正值午后,太阳最烈的时辰,沈朝夕醒来的时候,天色却已经渐沉。 吃过一顿饭,补充了精力,太阳眼看着就要落到西山之后,风起,气温随之降了下来。 身为神道修士的沈朝夕不怕冷,但林明珠的身体感温系统还是好好的,她不欲多耗费自己本就不多的神力,因此吃饱喝足,又休息了一会儿后,便拍着白虎的大脑袋,要对方带自己去找个能住的地方。 不求高床软枕,至少要遮风挡雨。’ 白日里秋老虎肆虐,热的人受不住,晚上的秋风却是寒意入骨,沈朝夕身上的犯人服,只得薄薄一层,压根就不保暖。 大老虎任由她爬上背,抱着瓦罐,瓦罐里是多抓的鱼。 没被白虎拍死的,沈朝夕重新送进了溪水里,这些运气不好已经去投胎的倒霉孩子,就被她不客气地笑纳了。 天色渐渐沉了下去,林子里也暗了起来,白日里静谧的山林,渐渐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动静。 好在有着白虎的威慑,加上神道修士本身的威力,还没有不长眼的找上门来。 白虎显然对山林很熟悉,驮着沈朝夕,直直地朝着一个方向走去。 钻出密林后,一个猎人的小屋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这可真是个意外之喜。 沈朝夕本以为,能够找到个山洞都不错了,没想到竟然还能住上人类的房子。 “虎兄,多谢了。” 她送出一点神力,白虎舒服的眯着眼睛,大脑袋蹭了蹭她的胸口,顶着她去看小屋。 小屋不大,内里布置了一张木床,床上可见一床被褥,除此之外,还有些装东西的瓦罐,以及米粮一类的食物。 沈朝夕还在床上找到了一身衣服,虽然布料粗糙,但总比犯人服要好,当即毫不犹豫地换了一身衣服。 许久无人居住的小屋,处处布满灰尘,角落里还挂着蜘蛛网,沈朝夕花了一点功夫,将屋子里打扫了一下,当即便决定在这里住一段时日。 -- 第6页 她想要帮助林明珠报仇没错,但不提她现在还是犯人的身份,就说林明珠当下这幅身体,哪怕有她的神力支撑,一旦出现在旁人面前,也是受人摆弄的份,别提报仇了,能不能活下来还是个未知数。 她得先将身体养好再说。 她已经查探过,这个世界应该是没有神鬼一类修士的,意味着她的神仙手段估计使不上多大的作用,毕竟每个世界有着每个世界不同的规则,若不想被规则驱逐,就不能凌驾于规则之上。既然这个世界没有修士出现,她就得少使用修士的手段,尽量用凡人的方法帮助林明珠报仇。 小木屋里的床,说是床,其实不过是块木板,用几块高度相差无几的大石头垫了起来。 月光从窗外洒落,沈朝夕将被子一拉,很快闭上了眼睛。 “虎兄,晚安。” 卧在不远处的大白虎尾巴拍了拍地面,发出啪啪的声音,算是回应了她的话。 一人一虎平缓的呼吸很快响了起来。 沈朝夕在小木屋里一住就是三天。 这三天里,她吐纳生气,调养身体,不仅治好了林明珠因为林家落败而染上的种种问题,甚至调整了整个身体的状态,外表虽然没什么变化,但纤细的胳膊和大腿,已经拥有了和外表完全不符合的力量。 这就是神道修士不同于其他修士的地方了。 若是旁人夺舍到了这个世界,因着这个世界没有修士,天地规则也不允许修士的出现,望着满世界的灵气,估计只能看得到吃不着,引灵入体调养个十几二十年,或许能比旁人活得更长久些。 但神道修士不同。 他们说是修士,却又和修士有着本质上的差别,诞生于信仰的神道修士,实际上已经脱离了人类的范畴,称为另一类的生灵也不为过。 与其说他们是人,不如说他们是信仰的集合体。 而只要有生灵的地方,就有信仰。 因此沈朝夕受到的限制,远没有普通修士受到的限制大。 再加上山林间与城市里蕴藏的生气和精气更多,她不过吸收千万分之一,便已经受用不尽。 今天是她待在这个山林间的最后一晚。 过了今晚,她就要启程,前往边关,争取在押送流放犯人队伍之前达到,想出营救林家人的办法。 说是营救林家人,其实她要营救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春夏,林明珠的贴身侍女。 在林明珠死是抱着她哭的上气不接下气,还试图为她挖坟埋葬的那个女子。 至于林家的其他人…… 想到这里,沈朝夕忍不住闭了闭眼睛。 林家女贞烈,听闻将被打入贱藉,入军中以做营妓之后,纷纷自杀。 或自缢,或服毒,或割腕…… 林明珠之所以还活着,还要多亏林慎微—— 若非她生怕林明珠同其他人一样自杀身亡,连派数人,日夜监控,林明珠早已随了家中女子的步伐。 至于林慎微为何这样做的目的么,倒是不难猜。 林明珠想不明白,只以为虽然同父异母,到底是亲生姐妹,林慎微对自己于心不忍。 沈朝夕却觉得,林慎微估计是害怕林明珠一死了之太痛快,不能报了她在林家受到的那些折磨之苦。 而林家又怎么折磨她了…… 这就不是沈朝夕该想的问题了。 沈朝夕活了这么多年,各种各样的人见的多了,那些恩将仇报的人,脑子里往往都有根不正常的神经,思维不可同常人而语。 沈朝夕的猜测并未出错。 三天的时间,足以叫人将她死亡的消息传回京城。 林慎微在队伍出发前,曾经千叮咛万嘱咐过押送犯人的官兵,若是林明珠身上出了什么意外,一定要及时禀告自己,因此林明珠刚死没多久,达到下一座城池时,官兵就在驿站送出了林明珠已死的书信。 林慎微的丫鬟拿到信,第一时间就给她送了过去。 七皇子府分给侧妃的院落不大,是林慎微特意选的,临近街边,开了一道小门,她这边的人要出去或者进来都很方便。 不大的住所被林慎微布置的很是舒适,屋子用瓷砖铺地,彩色玻璃打了窗户——她还没研制出无色透明玻璃的制作方法来,总而言之,尽可能地满足了她的现代梦。 而屋外的小院,她也没有放过,搭了几个架子,牵了葡萄藤,虽然今年没能吃上葡萄,这些日子花叶也枯萎了,但总的来说还是非常富有情趣的一个小院,夏天的时候绿意融融,十分漂亮。 也难怪七皇子愿意往她这个方向跑。 侍琴将消息递过来的时候,林慎微正摊在宫中巧手为她研制出来的贵妃椅上,腿上搭着毯子,看着话本。 古代就是有这点不好,文艺消遣太少了,要是在现代,打游戏看小说,什么不能打发时间 ,现在她就只能看看无聊的话本,一水的穷酸秀才和富家小姐的老土戏码,真是有够腻歪。 婢女侍棋为她捏着肩膀,侍书喂她吃着水果,侍画为她揉着小腿,在三个如花似玉的婢女服侍下,秋季暖融融的阳光洒在身上,林慎微很快就昏昏欲睡。 听见动静,她抬了抬眼睛,“侍琴回来了?” “姐姐,”林慎微自诩是现代人,不讲究礼仪尊卑,因此并不允许三人喊自己主子或是小姐,要她们直呼姓名,四位婢女哪敢,僵持许久以后,便改口叫了她姐姐,侍琴走过来,将书信奉给林慎微,“驿站那边传来的信。” -- 第7页 林慎微漫不经心地拆开,见到信上的内容后,瞳孔骤然紧缩,“死了?” 侍画年纪小,胆子较其他姐妹更大些,听见林慎微的声音,好奇地问道:“姐姐,谁死了?” “还能是谁,”林慎微的声音听上去有些不太好,“林明珠那个贱人竟然死了,倒是便宜了她,没到边关就死了。” 人死了,就什么都一了百了了。 没想到那个贱人倒是好命,可惜了她为她做的那么多安排,一个都用不上了。 叫林明珠死的如此轻松,林慎微只觉得胸口气闷得慌,愤愤的将手里的书信揉成团,狠狠地就朝外面砸了出去。 她发泄似的叫到:“啊——” 琴棋书画四人适时的垂低眼帘,装作未曾看到眼前这一幕。 侍棋的眼皮抬了抬,恰好侍书也看过来,两人对视一眼,又很快错开,种种情绪在交错当中不言而喻。 林慎微的愤怒,伤不着远在千里外的沈朝夕半点皮毛。 她收拾了一下这些日子里的东西,做好了明天离开的准备。 白虎已经被她赶回了山林,它是隶属山林的生物,不应当随着她踏足世俗。 半夜。 吱呀一声,门从外面被撞开。 黑暗中,平躺着的沈朝夕,睁开了眼睛。 片刻后,一把锋利的匕首,抵上了她的脖子。 “不准动,不准说话,不然我杀了你。” 第4章 嫡女不甘心(四) 血腥味在屋子里弥漫,沈朝夕对这种味道很熟悉。 对脖子上的威胁,她视若无睹,反而轻笑一声,“你受伤了。” 不是疑问,而是肯定,声音里也听不出多少惶恐的意味,仿佛被人架着刀的人不是她一般,清清冷冷地陈述着一个事实。 来人显然也没想到自己在这种荒郊野岭里会听到这样一把声音。 像是山间的泉,又像是林间的风。 说不出的悦耳动听,简单几个字,几乎叫人软了骨头。 “你是谁?” 来人沉默了片刻,沙哑着嗓子问道。 她不信一个小姑娘,会没有任何目的的出现在这么偏僻的小屋里。 无数阴谋诡计在脑海里转了一圈,赵晚宸本就失血过多的脸色白的越发厉害,好在夜色遮掩倒是看不出来。 她握着匕首的手紧了紧,心却沉了下去。 若是孙玉山他们的手段当真到了如此地步,她输的倒也不冤。 “我是谁?”有趣的是,被她质问的少女,不仅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反而轻笑了一声,仿佛听到了什么笑话一般,反问道:“你来之前,我就睡在这里了,难道不应该是我问你你是谁吗?” 简单的问话中,赵晚宸突然意识到,自己似乎猜错了方向。 不知道为何,明明此时正处于生死一线的她,对任何人都不该轻易报以信任的,但当少女的话一出口的时候,她毫无疑问的选择了相信。 像是已经相信了这个人许久一样。 “抱歉。”她压着嗓子道:“多有冒犯,今晚得罪了,待我逃过一劫,来日必有重报。” “行了,”沈朝夕伸手敲了敲脖子上的刀,淡然道:“把这东西放下吧,我们好好谈谈,我根据和你的谈话内容决定要不要帮你。” 她随意伸手,自己没什么感觉,到将赵晚宸吓得心脏一颤。 这把匕首已经是她留在身上的最后一件武器,非保命的时候不会轻易使用,刀锋尖锐无比,轻轻碰一下都有可能划破肌肉,先前用来威胁少女的时候,她看似用力,实则小心地控制着角度,生怕误伤了人命。 若是以往,沈朝夕这么一敲自己没什么,但现在赵晚宸身受重伤,全身上下的力气在掏出这把匕首后就耗尽了,能握紧这把刀已经全是在靠她的意念在撑。 “抱歉,”她挪开刀,“我乃本朝公主,当今天子第四女,追杀我的是边关将领孙玉山的人,他们带了能够追踪味道的猎狗,我只是想来这里找一些伤药,并无伤人的意思。” 这种猎人搭建的临时住所,往往会留下一些烈酒和伤药,前者用来清洗伤口,后者则是简单的治愈伤处。 赵晚宸在逃亡过程中中了一箭,伤在肩膀上,虽然并不严重,却影响到了她右手的活动,除此之外,被拔出箭矢的伤口,由于没能够得到及时的清理和治疗,已经开始发炎化脓,流血都是其次,赵晚宸在军中生活过多年,知道这种伤口才是最要命的。 所以哪怕知道这种地方很容易同旁人撞上,她还是冒险钻了进来。 她缓缓退开,沈朝夕也跟着坐了起来,借着窗外洒进来的月色,歪着头打量了来人片刻,终于将人从记忆中扒拉出来的画面对上了号。 “恒安公主?” 赵晚宸神色仍旧带着几分警惕,“你认识我?” 沈朝夕意味深长地道:“可惜现在不能点灯,不然殿下一定会知道我是谁的。” 林家出身的林明珠,这张脸在京城还是相当有辨识度的。 赵晚宸绞尽脑汁,也没从自己的记忆中找出一个如眼前人的少女。 她是天子的第四女,也是最小的女儿,却不是最受宠爱的女儿,及笄以后,见父皇几次有将自己送出去联姻的打算,干脆自请入账,以女儿之身,做了个士兵,一路摸爬滚打,最终成了如今的恒安公主,又或者说,恒安将军。 -- 第8页 她今年二十六岁,十四岁投军,在军中的日子比在京城的日子长的多,同京中的贵女们往往找不到几句共同话题,每次回京参加大大小小宴会时,都是沉默居多,一定要说还算认识的女子的话,曲着指头数,也就只有那么几个。 比如说林家的明珠,张家的风宜,朱家的起云。 这几个,都是京城贵女圈里,少见的没有将眼光困在后院,而是放眼朝堂,甚至家国天下的人。 若非这几年男女大防虽然放松了些,但文官集团倾轧严重,否则这几名女子拿出去,都当得一方的大员。 不过眼下显然不是追问身份的时候。 赵晚宸摇了摇已经有些眩晕的大脑,伸手扶住墙壁,才勉强稳住自己的身体,咬破舌尖,用疼痛保持着最后一丝清明,方才道:“你可知道伤药在哪里,我拿药就走,绝不会为难于你,你也趁着夜色下山,他们追过来应该还要一些时候。” 不论对方是谁,赵晚宸也不愿意拖累一个无辜的人。 沈朝夕轻叹一口气。 “可惜了,殿下来错了地方,我到这里的时候,这间屋子里除了墙角的一小袋米,还有一套衣服,和这床被子,什么都没有。” 赵晚宸难掩失望,头昏沉的越发厉害,还是硬撑着道:“那……那……打扰了,你也早些下山去吧,免得被他们发现……” 孙玉山的狗是追着血腥味来的,虽然不知道小姑娘是什么来历,但这么大一个深山老林,不论她去哪里,都很难被找到。 沈朝夕没有应下她的话,而是赤着脚走过去,在赵晚宸不明所以的目光当中,将手搭上了她的肩膀,然后轻轻一按。 疼痛斩断了赵晚宸最后一根神经,眼前彻底陷入黑暗之前,她在迎接她的怀抱当中,闻到了些许草木的清香。 赵晚宸是真的伤的很严重。 沈朝夕褪下她的破破烂烂的外衣,露出的是一副辩驳的身体。 全身上下,到处可见大大小小的伤口。 有利刃划破的,也有一看就是被树枝勾破的,又或者是摔倒在地上的摩擦伤。 这些伤口轻的已经开始结痂,严重的却已经开始泛白,甚至化脓。 沈朝夕的食指同拇指,捏着赵晚宸用来威胁她的匕首,从头端一直划到刀尖。 若是有人此时来摸摸这把刀的话,定会惊讶的发现,刀身的温度,滚烫的惊人,像是去火里过了一圈一样。 剜除腐肉的疼痛唤醒了赵晚宸,她在黑暗中睁大了眼睛,浑身紧绷,沈朝夕在她额头拍了拍,像是这两天哄白虎一样轻声道:“乖,很快就没事了,睡吧。” 听到这话,赵晚宸紧绷的身体如同一根被取下来的弦,突然就变得松弛下来,眼睛也缓缓合上,神情渐渐变得平静。 沈朝夕这里有不少治疗外伤的草药,都是这些日子里山林中的小动物们送过来的,这种自发的朝贡行为很常见,她虽然没什么用,还是笑着收纳了。 没想到在这个时候派上了用场。 鲜嫩的汁水滴进伤口,碾碎的药材细细地填充进了被挖走腐肉的地方,赵晚宸自己的中衣,被沈朝夕撕成长条,当做绷带绑在了伤口上。 遇到赵晚宸,对沈朝夕来说,是一场意料之喜。 她虽然来赵晚宸潜入是隐隐感觉到,来人同自己有利无害,却怎么也没想到,出现在这种地方的,会是一国公主。 林明珠记忆中同她的交集不多,但对此人却极为推崇。 赵晚宸同曾经的她一样,也是一个女将军。 若她只是个普通的公主,沈朝夕未必会为遇到她感到惊喜,恐怕反而会因为嫌弃对方是身娇肉贵的公主而有多远避多远,免得惹上一个小祖宗,但赵晚宸是将军,还是一名出名的女将,意味着她手中有兵权,在朝廷上说的上话,同那些被皇室养着,除了吃喝玩乐只剩下联姻作用的公主完全不一样。 若是能够得到她的帮助,沈朝夕不论是想报复林慎微,还是帮林家洗除冤屈,都会变得容易许多。 至于那些所谓的追兵,沈朝夕是半点都不担心,有她在,那些寻踪权还敢将人往这个方向领的话,那狗估计是人变的。 动物对危险本能预感可比人类要高得多。 且不说这里坐着个神道修士,就说白虎这几天留下的气息,也够叫那些家养的寻踪狗不敢冒进了。 将赵晚宸身上的伤口收拾好,又送给她一缕神力——这东西对在这个世界没有根基的沈朝夕来说是个稀罕货,她现在有的神力都是林明珠转世前对她的信仰转化的,用一点少一点,但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要是恒安公主死了,她上哪儿找那么好的一根金大腿去。 赵晚宸是被她打横抱在床上的,收拾完了之后,沈朝夕打了个哈欠,神道修士的精神程度由信仰强度决定,鼎盛的神道修士不眠不休一天到晚到处满足信徒心愿都无所畏惧,像她这种被异世信徒召唤来的神道修士,除了那丁点的神力以外,就和普通人没太大差别,因此大半夜的折腾了一个多时辰,困得眼皮都要瞌在一起。 看了一眼虽然收拾过,但同干净没有什么关系的地面,和躺着赵晚宸那张不太大的床,沈朝夕只犹豫了片刻,就将公主殿下往里面挪了挪,自己侧着身体躺了上去,顺便将被扔在墙脚的被子掀起来盖在两人的身上。 -- 第9页 天色将明的时候,公主殿下发了热,浑身温度惊人,沈朝夕睡的迷迷糊糊,只觉得自己在这个入秋的天气抱了个大暖炉,舒服得不得了,伸手就将人揽进了怀里,跟抱娃娃似的抱着。 现代的时候她眼馋那些抱枕很久了。 赵晚宸身上一重,浑浑噩噩地睁开眼睛。 一张精致的脸庞,毫无缓冲地撞进了她的眼里。 第5章 嫡女不甘心(五) 她怔怔地看着眼前这一幕。 少女肌肤白皙细腻,宛如上等的羊脂白玉,近看找不出半点瑕疵,就连细细的容貌在阳光的照射下,也显得亲近可爱。 她的眉是细细的柳叶眉,睫毛又长又密,鼻子小巧可爱,嘴唇圆润有光泽,精致的不像真人。 若是赵晚宸在现代,一定知道自己遭受到了什么。 美颜暴击。 她昨天告诉赵晚宸,若是点了灯,她定然能够认出她。 但赵晚宸看着这张脸,却无论如何也无法将她同自己记忆中的任何一个人对应上来。 她不是林明珠,亦不是张风宜,更非朱起云。 眼前少女的姿色,比之昔日的京城三姝,完全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赵晚宸很肯定,自己从未见到过她。 然而心脏却跳动的厉害,叫嚣着要冲出来。像是乍然相见的欢喜,又像是久别重逢的喜欢。 她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 她喃喃叫出一个陌生的名字,“朝夕……” 神道修士在她唤出这个名字时睁开了双眼。 这完全是个被喊到名字的本能反应。 看似清明的眼睛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没听到朝夕两个字后面的诉求之后,缓缓染上迷茫。 沈朝夕重新闭上眼睛,神志终于从沉睡中一点点复苏,渐渐掌控了身体,怀中的柔软叫她舍不得放开手,下意识地蹭了蹭,才缓缓张开眼睛。 看见近在咫尺的人之后她沉默了片刻:“……” 她松开手,从床上爬起来,站在地上整理衣服。 “冒犯了,公主殿下。” …… 一晚上的功夫,赵晚宸身上的伤就好的差不多了。 她解开绷带时,还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画面。 原本被洞穿了的伤口,竟然已经长好了新的血肉,完全看不出昔日狰狞的痕迹。 “你……” 赵晚宸不敢置信地看向沈朝夕,欲言又止。 她……真的是凡人吗? 她说自己曾经同她见过,但自己却又真的没办法将她同记忆中的任何一个人对上号,莫非…… 想到自己年少时曾经看过的精怪报恩的剧本,公主殿下觉得自己似乎找到了答案。 她顿了顿,有些迟疑地问道:“你的原型是什么?” 话本里不是说了吗,主角年少时救下的小兔子小狐狸最后变成大美人回来报恩。 也不知道眼前少女的原型会是什么? 是兔子吗?还是狐狸?亦或者是梅花鹿? “……原型?” 沈朝夕有种看电影的时候上个厕所,结果错过关键剧情的感觉。 “什么原型?” 问完之后她反应过来,“……殿下莫非以为我是精怪化身?” 赵晚宸一脸疑惑,“难道不是。” 沈朝夕:“……”好脑洞。 在下服输。 她似笑非笑地道:“殿下果然是贵人多忘事,去年的赏菊宴上,民女同殿下相谈甚欢,怎知不过一年殿下竟然认不出我来。” 赵晚宸绞尽脑汁回忆自己在去年的赏菊宴上见过哪些人。 这种名为赏花,实则相亲的宴会,京城一年到头大大小小加在一起能有上百场,赵晚宸向来是敬而远之的。 就是去了,也不愿意掺和太多,最多只是同几个认识的人说说话,不然就是干坐着,等着散席。 她拧着眉头盯着沈朝夕看了好一会儿,一个人像隐约出现在了她的脑海当中。 “林……林明珠,不,你不是林明珠。” 否定这个答案的时候赵晚宸的语气斩钉截铁。 沈朝夕细长的眉毛挑了起来,若是有熟识她的人看见,定然会知道,这是她对某样事物起了兴趣的征兆。 她反问赵晚宸,“你为何说我不是林明珠?” 赵晚宸表现的十分惊骇,因为她突然听懂了这句话之下的潜台词,“你到底是谁?” 沈朝夕轻笑,“殿下以为我是谁?” 赵晚宸脸色发白。 她下意识地后退,却忘了自己背后就是床铺,一屁股坐在了硬邦邦的床板上面。 沈朝夕就站在不远处,歪着头看她,脸上带着一派天真,眼睛澄明如水,她的背后却已经被冷汗湿透。 如果眼前之人是林明珠,那藏在林明珠躯壳里的是谁? 她下意识地抓紧了匕首,面色冷凝,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沈朝夕,似乎随时都有可能暴起,脑海中却在疯狂想着要怎么将事情圆过去。 她救了自己,说明对自己暂时没有杀意,不然也不会为她治疗伤口。 她先前反复询问自己是否认识她,估计是想让她承认自己的身份…… 赵晚宸一张冰山脸上几乎看不出表情,一般人或许已经被她唬了过去,但不知为何,沈朝夕就是能从她没有什么波澜的眼神里,猜出她此时的真实想法。 -- 第10页 外在她仍旧装作一副天真懵懂,挖人心来吃都不会眨一下眼皮的样子,内里其实早已经笑疯。 这个国家的公主,未免也太好玩了一点。 沈朝夕不说话,赵晚宸心率跳到了极限,她咽了几口唾沫,强迫自己将面部神经放松下来,方才一副刚刚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说道:“原来是林小姐,一年未见,不知林小姐姿容竟然越发出众。” “噗嗤——” 沈朝夕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 赵晚宸一脸茫然地看着她:“……”刚刚发生了什么吗? 沈朝夕干脆地承认了她的猜想,“我的确不是林明珠,但我现在用的,确实是她的身体。” 她愉快地看着赵晚宸脸色风云变化,一副想说什么却又不敢说出来,莫名憋屈的模样。 好一会儿,她才小心翼翼地问道:“那你是什么?妖精吗?还是鬼怪?” “我不是妖精,亦非鬼怪,如果你一定想要知道我是什么的话……”沈朝夕思索片刻,给出了一个答案,“你可以认为我是神明。” 赵晚宸显然不太信任她的回答。 哪有神明会附身在别人身上的? 但目前为止,对方没有对自己表现出恶意。 赵晚宸也渐渐找回了自己的冷静,不论眼前的人是神明也好,恶鬼也罢,她不相信对方救治自己是无偿的。 谨慎回归的公主殿下镇定地问道:“你想要什么?” 话题终于回到了正轨,沈朝夕脸上流露出些许的笑意,“你不应该问我想要什么,而是应该问将我召唤而来的林明珠想要什么?” 林明珠想要什么? 想要报复,想要伸冤,想要死去的家人复活,想要时光倒流,阻止一切的发生! 赵晚宸的嘴里有些干涩,“……抱歉。” 林家出事时,她是知道的。 她怎么也不愿意相信世代忠良的林家会做出通敌叛国的事情,奈何皇帝不知道受了什么蛊惑,一口咬定了林家的罪状,不管旁人怎么求情都没用。 有几个为林家求情的官员,甚至被打成了同样的罪名,这下再没人敢为林家说话。 她在边关收到林家人被处死的消息,整个人都是懵的。 “我回去就为先生平反。”林父曾经在上书房做过几年的老师,同赵晚宸算是有师生之谊,因此她称呼林父为先生。 其实就是没有沈朝夕的相救,待她此次回到京城,也定然会将林家的案子翻出来重审,定要调查个水落石出不可。 她不在乎皇帝位置上坐的人是谁,但她不能眼睁睁看着朝廷忠良,肱股之臣葬送在帝王的手里。 这些人的存在不仅仅是为了皇权的稳固,更是为了天下百姓的安宁。 “那就先谢过殿下了。” 恒安公主答应帮忙,而且眼看是要将所有事情全部担下来的模样,这件事的进展比沈朝夕预料中还要好。 她当然不可能让恒安将所有事情全部做完,而且很多事情,单靠恒安一个公主,未必能够完成。 因此一番协商之后,赵晚宸答应下来,令沈朝夕改头换面跟在她的身边,先回到京城再说。 古代不比现代,许多事情想要远程操纵的话,得到的只有四个字——鞭长莫及。 而且,除了为林家平反之外,赵晚宸身上还有更重要的事情。 既然已经成为了盟友,且又知道沈朝夕能力神出鬼没,赵晚宸也不惮于分享自己得到的消息。 “边关有将领通敌,我必须要将这个消息带回京城,不然今年边关危矣。” 沈朝夕问道:“你打算偷偷回去?” 赵晚宸点头,“是。” 驿站是已经信不过了,在她寄出第一封信后不久就遭受敌军埋伏时,赵晚宸就知道自己已经被发现了,但若派遣属下回京,她又生怕对方会被截杀,因此这件事情还是自己做起来最放心。 只是没想到孙玉山的人如此狠毒。 她的手抚摸着肩膀处还能感觉到的伤口,眸光沉了沉。 身为边关将领,孙玉山通敌了多久,又有多少百姓,因为他丧命于敌军的手中…… 只要想到这些个问题,她的心脏就会忍不住沉下去。 第6章 嫡女不甘心(六) 沈朝夕最后决定同赵晚宸分头行动。 赵晚宸回到京城,将边关的事情上报,而沈朝夕则独自回到边关,营救春夏。 临走时,赵晚宸将一块玉佩塞到了沈朝夕的手里,“这是我的信物,到了边关之后,你在城门口找一家卖烤饼的摊子,就能够联系上我的人,见此物如见我。” 入手的玉佩温润,还带着贴身之人的温度。 赵晚宸身上的东西,除了一本绑在身上的账本以外,就剩下这块玉佩了。 沈朝夕眼睁睁地看着这块玉佩从赵晚宸衣领里抽出来。 此物的价值不用说沈朝夕也明了,她没有矫情,接过之后握在手里,不客气地道:“那就多谢公主殿下了。” “不用叫我殿下,我姓赵,上晚下宸,你叫我字初光,你叫我初光就好。” 沈朝夕唇角微微上翘,“沈朝夕,字无晦。” 赵晚宸:“无晦。” 山林无疑是沈朝夕的主场。 赵晚宸只见她将手指放在口中,吹了一声口哨后,原本安静的山林,突然间传来了阵阵骚动。 -- 第11页 片刻后,一只吊睛白额大老虎一跃而出。 赵晚宸下意识地摆出了戒备的姿态,却见沈朝夕对着大白虎招招手,后者懒洋洋地看了她一眼后,慢吞吞地走到沈朝夕面前卧倒,顺带露出了柔软的肚皮。 赵晚宸:“……”不知为何,总觉得那一眼里充满了轻蔑。 赵晚宸担忧地看着沈朝夕:“无晦?” 哪怕知道眼前人的来历诡异,身份不明,实力更是远超出她的想象,赵晚宸也很难控制住自己担忧的心情。 沈朝夕将白虎从头到尾撸了一通,方才转头对赵晚宸道:“虎兄乃山中霸主,有他在至少翻越这片山林之前,你不用担心孙玉山的人找你麻烦,我会让虎兄送你到最近的城池。” 白虎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沈朝夕下点劲揉了揉它的头,大脑袋乖巧地蹭了蹭她的掌心,毛茸茸的感觉让她发自内心的笑了出来,“辛苦你了。” 晨光穿过树梢间的缝隙,照亮了沈朝夕半边脸颊,她半跪在白虎身边,轻搂着白虎的时候,突然让赵晚宸相信了她先前说过的话。 若她不是山中的神明的话,她想不出来还有谁能是。 虽然不太情愿,白虎还是让赵晚宸爬上了自己的背,后者听从沈朝夕的指使,匍匐在白虎身上,抱住了对方的脖子。 她转头看向沈朝夕,后者拍了拍白虎的屁股,道:“去吧。” 白虎一跃跳进了茂密的丛林当中,赵晚宸下意识地闭上眼,躲避迎面而来的枝丫,待跑出去一段距离后,她忍不住回头看去,藏在山林中的小木屋,已经隐约只看得到一个角落,至于原本应该站在那里的人,更是了无踪迹。 …… “真是见鬼了。” 山半腰上,几个模样狼狈的大汉团座在一起,其中一人如此骂道。 在他们不远处,是几条身形细长的狗,正朝着某个方向,将头紧贴在大地上,大汉们只当它们是在休息,却没注意到它们瑟瑟发抖的身体。 这群人就是被派来追杀赵晚宸,隶属于孙玉山的私兵了。 这一路上,不仅是赵晚宸疲于奔命,他们也累得够呛。 赵晚宸没日没夜的奔逃,他们便不分昼夜的追在她的身后,别说是人遭不住,就连好不容易培养出来的寻踪犬,都活活累死了两条。 其中一人唾道:“那个小娘皮,也真能跑,竟然到现在都没被咱们抓住。” “哼,她撑不了多久了,真当她是铁打的啊,最迟这两天里,她肯定就跑不动了。” “都统不是说了吗,抓到人格杀勿论,也不知道公主的滋味怎么样。” 一人露出猥琐的笑容,同旁人交换了几个心照不宣的眼神,一起发出嘿嘿嘿的笑声。 不远处,树叶微微挪动了片刻,可惜对即将完成任务,已经提前松懈了神经的几个人来说,并没有在意。 倒是地上的几条狗,发出呜呜的声音,仿佛是在朝拜。 沈朝夕将食指放在唇边,轻声道:“嘘——” 明明隔得很远,她的声音小到只有她能听见,几条本应该忠心耿耿的狗,却立刻闭紧了嘴。 将视线从狗身上挪开,沈朝夕将目光放在了不远处的几个人身上。 她要将他们留下来。 先前,赵晚宸虽然一路跑在这几人的前面,但多少会留下追踪的痕迹。 所以他们才坚信她没有逃离这片山林,仍然处在被他们追杀的途中。 沈朝夕固然可以命令几条狗带着他们在山林里转圈,但最多不超过一天的时间,这群人就会发现赵晚宸的踪迹已经消失在了山林里,说不得他们就会将赵晚宸已经离开山林回京的消息报出去。 朝廷里的党派之争,林明珠虽然接触的不多,却也有所了解,赵晚宸回京一路上的风险,可远不单单只有眼前的追杀,进入城镇后无处不在的人才是她真正需要警惕的地方,毕竟现在谁也说不清楚,以孙玉山等人为核心的圈子里,到底囊括了多少人,平静的水面下,有多少暗流在涌动。 风吹来。 山间的风总是常见的,温柔湿润,带着草木的清香。 指尖微微碾动,细碎的粉末随着微风朝着几人吹拂过去。 先闭上眼睛的是几条离得近的狗。 它们温顺乖巧地陷入沉睡当中,随即是坐在一起的几个人。 临近风口的人不受控制地打了个哈欠,依靠在树桩上,沉沉睡去,另外几人也突然觉得自己的眼皮子沉的快要睁不开。 “好累啊,老子睡一觉……” 一个人迷迷糊糊的说道,并不觉得自己突然的困乏有任何的问题。 但另一人神情却相当警惕,他挣扎着抵御药物的作用,不惜在自己腿上狠狠地扎了一刀。目光如同闪电一般投向风吹来的方向:“谁在那里?” 他雷霆一般的声音惊醒了坐的远的其他人,可惜他们醒悟的太迟,药效已经发挥作用,只能在昏昏沉沉中看见一个人轻盈的如同一道风,从树山翩然而下,手中非金非铁的刀片,割破了那人的血管。 铁塔般高大的壮汉,尚未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头颅已经不受控制地扬起,鲜血如同爆发的火山一般喷洒出来。 “不——” 注视着这一幕的人目眦欲裂。 喊出这句话的人以为自己很大声,其实他发出的不过是气声一般大小的声音,隔得远了基本听不见。 -- 第12页 但收割了一条性命的沈朝夕还是将目光转向了他。 她实在不像是刚刚杀了一个人的人。 哪怕穿着的是一身不合体的粗布麻衣,仍旧难掩她的姝色。 肌肤雪白,眼眸明亮,乍一眼看去,天真宛若孩童,就连手中滴血的木制匕首,也很像是精致的工艺品而非凶器。 然而这把匕首就在不久前刚刚带走了一个人的性命。 任由男人倒下,发出沉闷的声响,沈朝夕看向眼前几人,微微歪了歪头,“下一个是谁呢?” 有人拼尽全力后退了一步,□□突然晕染开了一片湿润。 沈朝夕顿时就没了兴趣。 …… “她会没事的,对吧?” 也不管白虎听不听得懂,赵晚宸自顾自地问道。 截杀追兵这件事情,她原本是不同意的,结果受到了沈朝夕的强力镇压。 孙玉山的私兵那是好惹的,个个都是军伍里以一当十的存在,不然也不会被孙玉山看中。 尤其是前来追她的几个人,实力彪悍,力量出众,饶是赵晚宸征战多年,仍旧没能够在这几个人手上讨得好处,就连逃命也不过是勉强而为,若是没有沈朝夕,她被追上不过是早晚的事情。 白虎没有回答她的问题,沈朝夕便也把担忧咽下。 比起追兵,她还有许多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比如说通敌叛国的孙玉山,比如说比沈朝夕怀疑被恶鬼附身了的林慎微。 明明先前沈朝夕自称神明的时候,她还不太相信,此时却已经开始决心回去请个高僧看看,林慎微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但她不知道的是,不用等她去请高僧,林慎微这边已经出了状况。 深宅后院里,主母折磨小妾,除开一些不太讲究的,大多都是些杀人不见血的手段,诸如抄佛经跪佛堂之类的。 林慎微自认和七皇子是一场你情我愿的交易,架不住在旁人眼里她就是个妾的身份,还是手段了得,笼络了七皇子的妾。 七皇子在的时候,府邸上下自然是没人敢给她脸色看,她的碧落院对着王府那道门一关,就是一个自己的小天地,下人将她服侍的舒舒服服,完全满足了她做米虫的幻想。 虽然仍旧抱怨没有网络电子游戏,但现在过得日子,的确是以前的林慎微想都不敢想的。 穿越以前的她,虽然是本科毕业,文化水平其实并没多高,读的不过是交钱就能上的野鸡大学,回来以后也全靠父母养着做家里蹲,偶尔在网上挣个千把块,算是交了生活费,做梦都想穿越回古代,靠着自己手中掌握的先进知识,过上人上人的生活。 匆忙嫁进七皇子府虽然是在她意料之外,却也在她算计之中。 虽然有点可惜没能坐上正妃的位置,但林慎微倒也不太在乎自己侧室的位置。 一是她自认将七皇子的心勾的紧紧地,正妃不过是占了个比自己早出现的便宜,早晚要给她让位。 二码,在她看来,有她帮助的七皇子,登基只是早晚的问题,凭借她的手段,难道还培养不出下一个皇帝出来? 只是想归想,实际上又是另一回事。 被人架着送进佛堂的时候,林慎微还有些想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懵逼过后,就是自我调节。 不气不气我不气,气出病来无人替。 再三说服自己佛系心态,她才勉强忍住了冲到装模作样的正妃面前打爆她狗头的冲动。 呵,一群目光短浅,只知道和女人斗来斗去的女人,她不和她们计较,免得降低了自己的格调。 下人们到了佛堂,手一推,林慎微就扑倒在了地上。 膝盖传来碎裂般的疼痛,掌心也火辣辣的疼,林慎微转头,目光如同毒蛇一般落在几人的身上。 这个仇,早晚有一日她会报回来。 正妃身板的桂嬷嬷瞧见她的眼神,一张布满皱纹的老脸上挤出一个皮笑肉不笑的笑容,“侧妃娘娘,老奴劝您还是好好在佛祖面前反省一番吧,这样殿下回来,娘娘也好为您求情。” 穿越至今,林慎微何时受过这样的委屈,她咬牙切齿,“滚——” 第7章 嫡女不甘心(七) 皇子府。 七皇子妃端起茶盏,翘着手指捏着茶盖,轻轻拨开面上的浮叶,啜了一口茶水。 她手指白皙,细腻修长,身材匀称,端坐在椅子上,背脊挺直,姿态优雅动人。 虽然用林慎微的话来说,端的慌,但不妨碍旁人看着赏心悦目。 听见脚步声,她抬抬眸子,问道:“回来了?” “人已经送过去了。”在正妃面前的桂嬷嬷,低眉顺眼,完全没有在林慎微面前的趾高气昂,不仅如此,她还关怀地问道:“爷那边……” 桂嬷嬷是七皇妃从家里带到皇子府的奶嬷嬷,自然是全身心向着她的。 林慎微在府中嚣张的时候,她恨不得一盆水泼在那个小贱人的脸上,让她认清楚这里到底是谁的地盘。 眼下七皇妃以雷霆手段收拾了林慎微,她又担心七皇子那边得知消息之后,会对七皇妃产生不满。 总归怎样都有发不完的愁。 同满心担忧的桂嬷嬷不同,七皇妃倒显得很淡定,她甚至有心思叫桂嬷嬷坐下来歇一歇,“小厨房里刚刚做好了新的糕点,嬷嬷帮我尝一尝。” -- 第13页 桂嬷嬷哪有吃东西的心思,她叹息道:“若是七皇子责怪起来,娘娘就把责任都推给老奴,是奴才看那个小蹄子不顺眼……” 七皇妃心中一暖。 桂嬷嬷虽然不太聪明,但对她的一颗忠心倒是真的。 “嬷嬷,”她安抚道:“不必担心,爷那边,我自有说法。” 见七皇妃神情淡定,桂嬷嬷陪着她一路走来,见识过她整理内务的手段,心也渐渐安宁了下来。 见状,七皇妃不再多说,垂眸勾起一抹凉薄的笑容。 她是皇子妃,也是女人。 林慎微身在局中,看不清楚,只当七皇子是真的对自己痴心一片。 但有谁对七皇子的了解比得过她这个同他相伴了数年的原配嫡妃呢? 七皇子赵安这个人,看似温和有礼,实则有情人最无情,他对林慎微,几分浅薄的喜欢或许有,但要说爱,绝对是谈不上的。 这个人根本不可能爱上任何一个人,除了他自己。 林慎微所有的得意算计,不论是在七皇子看来,还是在七皇妃看来,都如同一场笑话。 桂嬷嬷习惯着眼于后宅,看不穿七皇子布下的迷雾也正常。 只是她的担心,在七皇妃看来,完全是不必要的。 林家倒了,林慎微就是一只孤舟,任她有千般的本事,也翻不起什么大的风浪来。 而她的娘家只要一日不倒,对七皇子的支持一如既往,七皇妃这个位置就永远会是她的,坐不上别人。 府邸的消息,每日都会有一只飞鸽将其送到赵安的手边。 听到林慎微被关进小佛堂的消息,不出七皇妃所料,赵安并没有太大的反应,只是挑了挑眉头,令传递消息的人回复道,“别做的太过了,给点警告就罢了。” 想到下属传递给自己的消息里,林慎微竟然女扮男装同其他人亲密接触,赵安就有一股无名怒火冲上心头。 看来是他对林慎微太纵容了啊。 …… 沈朝夕的截杀计划很成功。 四个前来追杀赵晚宸的人,都被她留在了深山里。 又花了一天的时间,她赶完了押送的队伍三天才能走完的路程。 顺利进城后,她很快和赵晚宸的人联系成功。 同沈朝夕接头的那人叫做李山,是一个个子不高,却很健壮,皮肤黝黑的男子。 单看面相,他生的相当普通,站在城门口卖饼,操着一个当地口音,一点也不出众。 但当沈朝夕见到那双看似老实的眼睛中不经意流露出的精光就知道,这绝不是一个普通人应该有的眼神。 沈朝夕对赵晚宸的人半点不好奇,说明身份后直接提出了自己的诉求,“最近送进城里的女人有一个□□夏,是林家的人,我要知道她被送到了哪里。” 这件事情并不困难,李山一口应了下来。 “还请稍等,我去问个人。” 沈朝夕颔首答应。 春夏的消息并不难获得。 她虽然是林家的下人,但这种在大小姐身边长大的贴身丫鬟,拿到外面去也很有看头。 物以稀为贵,在林明珠的衬托下,只能称得上是小家碧玉的春夏,放到边关来,就成了国色天香的大美人。 因此,春夏并没有如同同样被流放的其他女眷一样,被简单粗暴地投入军营当中,而是放置进了城里的春风楼,成了一名佳丽。 但不论是放在军中,任人糟蹋的团妓也好,还是更高一等,需要花钱才能享用的佳丽也罢,本质上都是为军士提供服务的营妓而已。 顶着同为流放女眷嫉妒目光走入春风楼的春夏,并没有因此感到高兴或者得意。 她只觉得心如死灰。 老爷死了,夫人死了,小姐也死了…… 她还活着干嘛呢? 之前她还活着,是因为小姐还没死,她不能死在小姐前头,让小姐没了依靠。 现在她是真的找不到活下去的意义了。 为了防止营妓自杀,春夏虽然被分了一间单独的房间,屋子里却是干干净净,除了床榻和一张梳妆台,什么都没有。 但人要死的时候,总是谁也拦不住的。 她将床上的被子撕烂,头尾相连,打成一个接着一个的结。 扯了扯,这些床单的布料虽然比不得她在林府时睡的绵软,但质量还算扎实。 “小姐,永别了。” 春夏闭上眼,一滴清泪缓缓从眼角滑落,她微微探出头,将自己的脖子送进了从房梁上垂下来的吊环里。 沈朝夕推开门时看到的就是眼前这一幕。 手一抖,一片铁片就从她的端着盘子的指尖甩出,刺啦划破绳环,猝不及防之下,刚刚蹬开凳子的春夏往地上跌去。 反脚勾上门,在春夏倒在地上之前,沈朝夕勾住了她的腰身,将人带进了怀里。 没感受到窒息,反倒突然下坠,春夏吓得够呛,回过神发现自己在陌生人怀里,吓得脸色发白,连连后退,“你是谁?” 若是被春风楼的老鸨发现她试图自杀,定然逃不了好。 进来的第一天,他们这些新人已经见识过春风楼□□人的手段。 春夏不怕死,却不想落在老鸨的手里受尽耻辱。 沈朝夕放下手中用来伪装的盘子,站直了身体,对春夏勾了勾唇角,“春夏,你说我是谁?” -- 第14页 哪怕沈朝夕用药物刻意染黄了脸,还做了许多的掩饰,但没有谁比春夏更熟悉自家小姐的面容。 她是林家的家生子,爹娘都是林家的奴仆,自幼在林家长大,同林明珠情同姐妹,见到熟悉的眉眼,泪水迅速在她眼中酝酿了出来。 “小……小姐?” 她猛地扑过来,吓了沈朝夕一跳,后者此时却全然已经忘记了什么主仆之类的规矩,满心满眼都是她,又期待又惶恐地问道:“我不是在做梦吧。” 沈朝夕无奈,抓住春夏的手往自己脸上放,“你摸摸,是真的。” 春夏果真摸了起来,片刻后,她一把抱住沈朝夕,发出压抑的哭声,“太好了,小姐你还活着,老天保佑,小姐你还活着,呜呜呜……” 沈朝夕拍拍她的背,“没事了,都没事了。” 春夏并没有哭多久,重逢的喜悦来得快去的也快。 “小姐还活着”这个惊喜散去以后,浓浓的担忧就浮上了她的心头。 “小姐你来这个地方干什么?你是不是傻啊。”许是经历过一次生离死别,春夏如今对待沈朝夕,已经没有了曾经同林明珠在一起时的小心翼翼,反倒拿出了几分大姐姐的姿态来,“小姐你既然能进来,肯定也能出去,趁着他们还没发现你,你快走吧。” 她咬着指甲,透出几分焦虑,脑海中却思索个不停,“当时我们所有人是眼睁睁看着你咽气的,因此在旁人眼里,林明珠已经死了,小姐你出去以后,改个名姓,我相信以你的本事,无论去哪里都能活得好好地,日后若是有人问到林家的事情,你就只说不知道,对了,你千万别往京城去,京城估计有不少人都认识你,但京城外面就没关系了,林家明珠虽然出名,却也不是谁都知道你长什么样子的……” 说着她又劝道:“报仇的事情小姐切莫急于一时,从长计议,如今林家的儿郎已死,整个林家还要靠小姐撑下来,保全自己的性命才是第一要紧的事情。” 听了小丫头一通话的沈朝夕心中熨帖却也心酸。 她真正想要嘱咐的那个人,此时恐怕已经站在了鬼门关。 只等她消除了执念,就能去转世投胎。 但同时,她又为林明珠能有这样一个忠心护主的丫鬟感到欣慰。 她能混进这个地方,已经向春夏表示,自己是有能力出入此地的,但她却半句不提让自己将她带离的话,说明在她心里,小姐的安危胜过一切。 虽然被人关心的感觉很好,但世间不等人,沈朝夕残忍地打断了春夏的话。 “有什么话,等出去以后,咱们再慢慢说吧。” 春夏抬头,一脸迷茫,“出去?” 片刻后。 沈朝夕打开门,见外面没有人,将手中端着的盘子摔倒地上,混着杂粮的黄黑色米饭洒落了一地。 她大声地叫道:“来人啊,荷花阁里的人不见了!” 春风楼顿时骚动起来。 老鸨扭着水桶一般的腰肢,满脸怒意的走过来,“你小子,喊什么呢?” …… 夜深。 倒夜香的车沉默地驶进了春风楼。 绷着神经等候了四个时辰的春夏,从床底爬出来,拍了拍身上的灰。 吱呀吱呀—— 守门的人皱紧眉头,嫌弃地道:“快走快走,臭死了。” 推车的佝偻老汉再三赔罪,满是皱纹的老脸上挤着讨好的笑,一双有力的大手却稳妥地将夜香车朝外推去。 一刻钟后。 满身臭味的春夏扑进沈朝夕怀里。 哭的泣不成声。 第8章 嫡女不甘心(八) 春夏被自家小姐沉默地扔进了浴桶里。 精油的香味在热水中散开,唤回了她被熏得失去知觉的鼻子,春夏终于闻到了自己身上的味道,想到先前她就是这样去抱了小姐,顿时小脸红成一片。 沈朝夕僵着脸看向李山,“想笑就笑吧,我不会向你们主子告状的。” 李山脸上极快地闪过一抹笑意,只是很快又恢复了老实巴交的模样,“沈先生,热水已经为你准备好了。” 因为林明珠已死,这个身份不便于在外行走,沈朝夕干脆用回了自己的本名。 她自称是赵晚宸的幕僚,于是李山等人便叫她沈先生。 闻言,沈朝夕转身就走。 哪怕经过神力洗涤的身体,不沾尘土,心理上还是有些过不去。 春夏的消失叫边城热闹了一晚上。 就连躲在城外小村庄上的沈朝夕等人,也迎来了一波搜查。 不过这种搜查十分随意,士兵们不过是到处翻翻,与其说是在搜查犯人,不如说是找了个借口搜刮民脂,一路上鸡飞狗跳。 李山顶着张淳朴温顺的脸出去打交道,被人一把掀翻在地上,泥巴搭建的破屋子没什么好搜查的,随意看了一圈,倒三角眼的士兵一眼看中了院子中间的老母鸡,二话不说扑上去,拎着翅膀就抓了起来。 母鸡被他抓在手里,不安地咯咯作响。 李山见状大惊,忙告饶道:“官爷,官爷,这是小的家最后一只鸡了,是用来生蛋的,求官爷……” 话还没说完,他就被人一脚踹到,疼得半天都爬不起来。 见状,踢倒他的官兵只是哈哈一笑,拎着母鸡就出门去。 -- 第15页 外面传来几人的对话:“彪哥,收获怎么样啊?” “哟,你小子可以啊,这么大一只母鸡,走走走,回去请客。” 门吱呀一声,自己掩上。 躲在暗处的春夏,支着耳朵听着门外的动静,听见脚步声远了,隐约有哭声和骂声响起,才掀开头顶的掩护,钻了出来。 她不敢直接往外面跑,先躲在门缝单只眼看情况,发现院子里只有李山,忙打开门跑过去扶人。 “你怎么样?有没有受伤?疼不疼?” 这种情况李山早已经习以为常,被踹的时候就找好了姿势,看起来严重,其实不过是皮肉伤。 春夏第一次见,才被吓得够呛。 李山在边关待久了,什么时候见过像春夏一样,温柔似水的姑娘,一张黑脸顿时就红了,不好意思地道:“没事没事,都是小伤。” 他躲开春夏白嫩嫩的手,后者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莽撞,暗骂一声傻了,流放时的糟心日子过久了,竟把男女大防也忘记了。 她的脸顿时红了一片,却还是忍不住道:“他们怎么这样……” 李山叹口气,“自从孙玉山来了这边以后,大家的日子就越过越苦了。” 对于李山所说的话,沈朝夕深有所感。 她的听力比春夏要好得多,百姓的哀鸣尽数传进了她的脑海里。 “这杀千刀的,是要我的命啊……” “什么都拿走了,我怎么活啊……” “婆婆,婆婆,你醒醒……” 门吱呀一声被推开。 “小姐……” 春夏的话说到一半卡在了她的嘴里。 洗干净面容的沈朝夕,哪怕一身粗布麻衣,也仍旧难掩京城第一贵女的身姿。 只是明明脸还是那张脸,春夏却从那张脸上,看到了一种悲悯。 恍惚间,她只觉得自己仿佛嗅到了香火的味道,而眼前人,就是云雾袅绕中那个宝相庄严,用慈悲的视线注视着众人的菩萨。 她以为香火的味道是自己的错觉,其实不是。 闻到这个味道的不光有春夏,还有沈朝夕自己。 体内的神力以微弱的趋势缓缓上涨,虽然幅度很低,但对这段时间神力只出不进的沈朝夕来说,还是一种很敏锐的变化。 她将自己的思绪从外面哭泣的凡人身上抽离,闭着眼睛,去寻觅到底是从哪里来的香火。 不论是香也好,烛也罢,其实都是一种打开信仰传送通道的工具。 不是说没有这两样东西,信徒的信仰就无法传递到神明那里,而是有了这两样作为辅助之后,神明能够更好地寻觅信仰的来历,从而为提供信仰的信徒带来庇护。 她的神识随着香火缓缓来到了一个小佛堂。 沈朝夕在佛堂的神像上睁开了眼睛。 她的视线缓缓扫过房间,同时也看清了自己所附身的地方。 一座和她有三四分想象的雕像。 信仰这种东西,非得信徒指名道姓要传递给谁,方才能够传递给神灵的,而不是看雕像和神明的相似程度。 毕竟这世间见过神明的人终究是少数,哪怕是见到了,普通人也未必认得出或者记得住神明的本相。 不过沈朝夕看到这个地方,隐约已经猜到了这里是何处。 公主府。 准确来说,是恒安公主府。 她的神识离开小佛堂,向着四周蔓延开来。 书房。 赵晚宸看完一叠资料,开始奋笔疾书,孙玉山通敌叛国的事情她已经上呈给了父皇,但需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突然,她抬起头,看向四周,警惕地问道:“谁在那里?” 一阵暖风袭来。 不等赵晚宸反应过来,她已经觉得神清气爽,紧绷的神经和疲惫的身体,仿佛在一瞬间被人放在水里洗涤后又晾干了一次,变得清爽无比。 “无晦?” 桌案上的书页被缓缓翻动了一页,仿佛是在回应她的呼唤。 一抹笑容从赵晚宸脸上流露了出来。 她轻声道:“若是处理完边关的事情,就快回来吧,我在这边等着你。” 这一次,书页没有再被翻动,那种被人窥探的感觉也随之消失不见。 赵晚宸打开门,快步朝着小佛堂走去,端着汤盅走过来的管家还没来得及行礼,就见自家公主殿下二话不说同他擦肩而过。 回到身体里,突然增长一截的神力让沈朝夕微怔。 她突然发笑。 赵晚宸这个人还真是……相当的有趣。 明明分离时对神明的存在还半点都不相信,提供的信仰却相当的纯粹。 哪怕是在沈朝夕被捧上神坛的时代,也少有人提供的信仰比得上她。 她原本因为边关士兵而不好的心情,骤然好了起来。 仰面躺在床上,沈朝夕心道,管他的,天塌下来有高个顶着,而今已经不是她的时代,这些得志猖狂的小人,自有人会收拾他们。 …… 沈朝夕第二日是在一阵烟熏火燎当中醒来的。 她睁开眼,心想,难不成是哪里着火了? 不过很快她就哭笑不得。 “咳咳咳……李大哥,这烟怎么这么大啊。” 被烟熏得狂掉眼泪的春夏一边擦泪,一边不解地问道。 -- 第16页 她没注意到自己手上漆黑一片,这么一抹,小脸顿时成了花猫。 李山将塞满灶膛的柴火抽出来,道,“你塞得太多了,烧火用不了这么多,而且有根柴昨天被水打湿了,还没干,你直接塞进去,自然烟会很大……” 本想着给大家做早饭,结果好心办了坏事的春夏垂下头来。 她虽然是林府的家生子,爹娘的条件却都还算不错,虽然是奴才,却比外面普通人家都要好上不少,从来没亏待过她。 生火做饭这种事情,她虽然见过,还从没自己上手过,没想到看着简单,里头还有那么多的学问。 幸亏有李大哥在,不然她今天估计就闯祸了。 李山脸上带着一抹笑容,不像个精明的细作,倒像是个老实的庄稼汉子。 望向春夏的眼睛里,满是柔和的笑意。 沈朝夕不远不近地看着这一幕,没有打扰两人的相处。 有关春夏的去留,一直是她心中的一个问题。 对林明珠来说,春夏是她失去所有亲人以后最重要的人,所以哪怕到死,她也希望春夏能够过得好好地。 正因如此,沈朝夕做的第一件事情不是上今,而是先把春夏救出来。 这件事情她本可以交给赵晚宸来做,之所以亲身前来,不过是害怕出现时间差,造成什么无可挽回的意外——比如说她去救春夏时见到的那一幕。 但对沈朝夕而言,春夏无疑是一个拖累。 她感怀于春夏一颗忠君爱主之心,却也必须承认,对于她接下来要做的事情,春夏的存在有害无利。 只是她的想法对于春夏来说,无疑是一种伤害。 听闻自己不能再跟在小姐身边,春夏沉默了好久,才猛地张开手臂,抱住了沈朝夕。 少女身上还闻得到呛人的烟火味道,说出的话却果敢又坚决,“我知道自己跟在小姐身边,只会拖累小姐,春夏不会做话本里那种好心办蠢事的人,只求小姐注意安全,没有春夏在身边的时候,要记得照顾好自己。” 沈朝夕摸摸春夏的头,“我会让恒安公主的人将你送到一个安全的地方,等处理好一切后,我来接你,你要保重自己。” 哪怕眼中满是不舍,春夏仍旧含着泪点头,“嗯,我等小姐来接我。” …… 安排好春夏,沈朝夕便决定上路回到京城。 临走时,李山带着一个人出现在了沈朝夕的面前。 “这是?” 李山道:“沈先生,这是卫娘,主子安排了卫娘护送您一路上京。” 女子身量高挑,小麦色的肌肤看上去十分健康,一双眼睛更是明亮非常,一看就是个高手。 她视线扫过沈朝夕,目光在她未经风雨的精致面孔和不沾阳春水的十指扫过。 沈朝夕没想到还有这个安排,“我不需要护卫。” 卫娘道:“还请小姐不要任性。” 在她看来,虽然不知道沈朝夕这种大小姐为什么会来边关这种地方,但她完全就是给他们添麻烦的。 也就只有李山相信沈朝夕是恒安公主看中的幕僚,这种千金大小姐会做什么,能做什么?恐怕磕破块皮都能哭瞎眼睛。 卫娘的冒犯是个人都听得出来,李山脸色不太好,呵斥道:“卫娘!” 恒安公主的信可是在她回京的当天就飞鹰传来,重点交代了一定要照顾好沈朝夕这件事情。 卫娘面上闪过不服气,“马车已经准备好了,还请小姐上路吧。” 嘴上恭敬,语气却硬的要命。 沈朝夕好笑,卫娘的想法不说十之八丨九,十之五六她还是能猜得到的。 不过她懒得讲理,只是大步朝着门外走去,与此同时,将拇指与食指放进嘴里,吹出一声长啸。 随着一道鹰鸣,一匹神骏的乌云踏雪,突然在路的尽头出现,并且朝着这个地方狂奔而来。 边关这些地方,最不缺的就是野马,这匹乌云踏雪,通体漆黑,四肢雪白,身形健壮不说,颜值还高,沈朝夕早已看中许久。 她脚尖轻点,如同一只灵巧的燕子落在马背上面,拽着马鬃换了个方向,坐稳之后,回头对卫娘和李山微微颔首,道:“还请帮我转告你家主子,三日之后辰时,城外送客亭见。” 少女的身形翩跹,好看的不像话。 被扔在原地的卫娘:“……” 她咬紧了嘴唇,只觉得面上一片火辣辣地疼。 第9章 嫡女不甘心(九) 一路向京城而行。 在第一次入城的时候,沈朝夕便换做了男子打扮,身长如玉的公子,骑着乌云踏雪的宝马,从街道翩翩而过,不知勾走了姑娘大姐的心。 收到飞鸽传信的赵晚宸,早早地就等在了送客亭。 沈朝夕到时,晨光初起,天边亮起一条白线,骑着骏马的少年,面如冠玉,金色阳光在身后洒落一片,仿佛追逐他而来。 “发什么呆呢?” 沈朝夕的手在赵晚宸面前晃了晃,后者回过神,脸微微红了红,不过面上还算是镇定。 赵晚宸道:“无晦一路辛苦了。” 沈朝夕道:“劳烦初光久等。” 两人寒暄完,对视一眼,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赵晚宸忍不住道:“不知道为何,同你说这些话,总觉得有些奇怪。” -- 第17页 同样的客套话,用在旁人身上,没觉得有什么,可是和沈朝夕一说,却好像平白拉开了距离,让她有些不舒服。 沈朝夕摸摸鼻子,她也有同样的感觉。 而且她没说的是,刚刚发呆的人不止赵晚宸,其实还有她。 她是赵晚宸眼中的景色,赵晚宸又何尝不是她眼中的景。 灰白天幕下,暗红长亭中,一袭素色长裙,女子静静矗立。 恍惚间,无数画面重叠。 好像在很远的过去,也曾有人这样等待着自己归来,只是这种感觉一闪而逝,如同一尾灵巧的鱼,沈朝夕想要抓住,对方却滑不溜秋的让人找不到下手的地方。 送客亭在京城城门的十里地外,待沈朝夕坐着赵晚宸准备的马车到达城门口的时候,天色已经大亮了起来。 她将帘子掀开一半,看向窗外。 金光之下,高大的城墙耸立,古朴而又厚重的气息扑面而来。 这边是一国之都。 无论是在哪个世界,无论是在哪个时空,面对这样的一个城池,沈朝夕总是忍不住发出感叹。 赵晚宸见到她眼中的怀念,问道:“无晦在看什么?” “看城墙。” 赵晚宸诧异,“城墙有什么好看的?” 沈朝夕笑着摇摇头,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问道:“刚才我们说到哪里了?” 赵晚宸也没有过多纠结,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秘密,见沈朝夕不愿意作答,她便顺着话题继续往下说。 “你让我调查的人我已经查出结果了。” 沈朝夕来了兴趣,“哦?” 她让恒安公主去调查的,自然就是林慎微。 虽然在现世看了不少穿越小说,也知道这一类小说有多么的反常理以及不靠谱,可是当实打实的遇到一个穿越女的时候,沈朝夕还是忍不住想要知道,一个现代人到底能在古代翻出一个什么花来。 毕竟林明珠虽然知道自己落水后的庶妹宛若变了一个人,也察觉到一些异常,但她到底没有对林慎微抱有多少关注,因此知道的不多。 见她满脸好奇,赵晚宸微微一笑,将自己查到的事情娓娓道来。 “你让我调查的林慎微,的确是有几分本事……” 除了沈朝夕已经知道的研究肥皂一类的小东西,林慎微做的事情还真不少。 比如说开酒馆,做饭店,加盟布庒,设计衣服首饰,还搞了不少什么饥饿营销一类的新鲜名词出来。 说到这里,赵晚宸忍不住感叹道:“也不知道林明珠那庶妹脑袋里到底装了什么,竟然有如此多的奇思妙想。” 沈朝夕撇嘴,可不多吗,现代上千年的智慧呢。 但这些事情,也就赵晚宸一个从未和现代社会有所接触的人觉得新鲜,沈朝夕一听,就大概了解了林慎微的水平。 恒安公主办事,自然不可能拿一些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敷衍沈朝夕,因此她查出来的事情都非常深入,林慎微做的那些事情,什么时候做的,怎么做的,又是谁帮着落实的,基本上都查了个一清二楚。 沈朝夕是越听越摇头。 林慎微是现代人不错,可是她拿出来的东西,连纸上谈兵都做不到,很多时候只是知道一个概念,但她运气很好的攀上了七皇子,有着赵安背后整个幕僚团的支撑,于是很多不可能的事情都变成了现实。 “不过,虽然有许多妙想,但她的聪明只是小聪明。”说到后面,赵晚宸摇摇头,“也不知道她到底在想些什么,竟然伙同赵安设计林家,没了林家的支撑,她以为她的那些所谓股份分成,真的有人愿意执行吗?” 说到底,现在是皇权社会,天老大地老二皇帝老三。 法律,那是什么? 皇室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法。 林慎微拿出来的很多规章制度,看似高效可行,但一切都是针对现代有着健全法制的基础上,才能够执行。 而今皇权社会,她一个只会动动嘴皮子的弱女子,又没有一个强有力的娘家支撑,还不是任人拿捏。 沈朝夕冷哼一声,“蠢货。” 她本以为能将林府弄垮的人有多聪明,看来不过是一个被人当了枪使还不自知的傻子而已。 想到林家居然是毁在这样的人手里,她就忍不住叹息。 赵晚宸脸上亦流露出悲意,“可惜了先生和明珠他们。” 一时之间,两人都沉默了下去。 沈朝夕虽然不是此方中人,但感慨都是相同的。 好在马车很快就进了公主府。 管家老早就知道有客临门的消息,已经做好了准备,见马车停稳,便恭候在一旁,等着公主和客人下来。 他有些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客人自远方来,竟然会让公主亲自出门去迎接,还要住到公主府上来。 毕竟赵晚宸虽然是将军,却也是公主,同僚们偶有登门拜访,却也碍于男女大防,少有停留,而那些大家小姐们,公主又嫌弃同她们聊不到一块儿去,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公主心急火燎地在外面带人回来。 虽然面上没什么表情,但管家的脖子都恨不得抻进马车里去看看到底坐了个什么人在里面。 先下车的是赵晚宸,她一跃从马车上跳了下来,转身为沈朝夕掀开了帘子,“无晦,到了。” -- 第18页 管家眼也不眨地看着马车门。 见到沈朝夕走出来时,瞪大了眼睛。 这……这……这个小白脸,难道是未来的驸马爷? 他的视线在自家笑意盈盈,难掩春色的公主,和模样俊美,不似凡人的沈朝夕身上来回扫去,恍然大悟。 怪不得公主不愿意嫁人,二十几岁的大姑娘了宁愿上战场杀敌也不肯成亲,原来主喜欢的是这种小白脸…… 这全京城的公子,哪一个比得上眼前这个好颜色。 管家自以为猜到了正确答案,看沈朝夕的目光顿时带上了审视,她可要帮公主把把关,养小白脸没问题,但是养一个不知感恩的白眼狼可就不行了。 他活了那么多年,那些深宅贵妇养面首的事情也不是不了解,花着女人的钱在外面养别的女人这些操作,可不要太常见。 沈朝夕对目光何其敏感,哪怕是隐晦的注视都能被她察觉到,何况是管家毫不掩饰,赤丨裸如同现代X光一般的视线 。 她下车的脚步顿了顿,有些疑惑地问道:“我可是哪里得罪了你的家人,为何我觉得那位老人家看我的眼神那么奇怪。” 赵晚宸先前没注意,沈朝夕这么一说,她看过去,这才想起沈朝夕穿的是男装,顿时闹了个脸红。 她同管家相处十几二十年了,对方现在是什么心思,她哪能不明白。 这话不好挑明,她只能低声地道:“那是我府上的管家,同我如亲人无异,你是我第一个带回来的友人,他恐怕是不太放心。” 沈朝夕恍然大悟。 她对管家点点头,露出善意的笑容。 管家:“……” …… 林明珠的身份不方便使用,女子在外行走也很麻烦,沈朝夕一路男装,进了公主府,连眼尖的管家都瞒了过去,两人一合计,干脆女扮男装算了。 以赵晚宸的身份,想为人编织一个没什么破绽的身份,再容易不过,不过一天的功夫,沈朝夕就成了随家人到北方做生意,谁知道遇到劫匪,只留下一人的可怜贵公子。公主怜他可爱,故纳入府中。 皇帝闻言,将赵晚宸招过去训了一顿。 “胡闹,女子家的闺誉何等重要,岂容你如此糟蹋!” 赵晚宸当即跪下开始诉苦。 这一招还是沈朝夕教的她,以往她话不多,同皇帝发生争执,也只会硬邦邦地顶回去,这次却是满眼泪水,跪在地上抽抽噎噎,哭的像个孩子。 “女儿……女儿以往从未想过婚嫁,一心只想保家卫国,护我大兴江山,只是那沈郎,当真是天上有地下无,一等一的好男儿……” 皇帝何曾见识过赵晚宸小女儿作态的时候。 以往他总觉得,赵晚宸过于强硬,虽然是女儿,却不讨他的欢心,一点没有女子应有的姿态,而今见她儿女情长的样子,一颗慈父心又涌了上来。 他叹口气,“罢了罢了,改日你让他进宫给我看看,我倒是要看看,什么样的儿郎,勾得我儿神魂颠倒。” 赵晚宸立马擦干眼泪,给皇帝磕头,“儿臣多谢父皇成全。” 皇帝:“……我还什么都没说呢。” 赵晚宸已经傻笑出声,“父皇,你见了沈郎,就知道他有多好了。” “我竟不知,自己在公主心中已非凡人。” 听了赵晚宸重复自己和皇帝的对话,沈朝夕眨眨眼,调侃道。 说的时候只觉得发自肺腑字字真诚,赵晚宸没觉得有什么不对,而今在沈朝夕面前重复了一道,她方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些什么样的话。 脸上顿时烧的火辣辣的,也不敢去看沈朝夕带着笑意的眼眸,她小声地反驳:“……你本来就不是凡人。” 沈朝夕反问,“你不是不信吗?” 赵晚宸努力不去想自己做过的事情,努力转移话题道:“行了,我们来说说接下来怎么做吧。” 第10章 嫡女不甘心(十) 要说神道修士最擅长的是什么,恐怕千人有千人的说法。 或呼风唤雨,或翻江倒海,不同信仰产生的神道修士又各有不同的神通,有人能保平安,有人能送家财…… 但有一样本事,却是所有神道修士与生俱来的。 那就是—— 装神弄鬼。 世人常道,神佛难见,却不知道的是,为了传递信仰,神道修士们什么都干得出来。 托梦是基本操作,操纵植物枯荣是进阶洗脑,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不管是骗也好哄也罢,为了信仰,大部分神道修士都有一手糊弄人的好本事。 沈朝夕玩的少,不代表她不会玩。 真要玩起来,曾经指挥千军万马征战沙场的她,能让和尚道士全部跳出来给她喊666。 在沈朝夕看来,林家所遭受的一切,不过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既然这群人能够为了自己的利益,将数百条人命置于不顾,她也该让他们感受一下有嘴喊不出冤枉的感受。 本来以沈朝夕现在的能力,很多事情是做不了的,奈何她身边多了赵晚宸这么一个嘴上说着不信,心里却很诚实的忠实信徒,有着对方微薄却源源不断的信仰供应,沈朝夕恢复了好些简单却实用的神通。 比如说托梦术。 在沈朝夕的神力积攒到能够大面积使用托梦术那一晚,京城有许多人没能睡上一个安稳的觉。 -- 第19页 “走开,走开,别过来,别过来……” 凄厉惨白的月光,透过纸窗,照亮了屋子里的床。 隔着纱帐,隐约能够看到躺在里面的人,正在一边蹬腿,一边挥打着胳膊。 冷汗渗透了林慎微的衣襟,她却怎么都醒不过来。 “不要,不要……” 林慎微死命地奔跑,然而不管朝着哪个方向逃离,当她停下来的时候,总会回到自己在林家住的院子里面。 林父,林家兄长,扫洒的仆人,做饭的厨娘,整理花木的花匠……一张张熟悉而又陌生的面孔,从四面八方朝着她走过来。 他们面色惨白,步伐蹒跚,像极了她曾经在电影里看到过的丧尸,一双接着一双渗人的眼睛盯着她,林慎微想要逃跑,却无论如何都找不到方向。 “还我命来……” “你害得我好惨……” “你该死……” “走开啊!” 林慎微撞开一个人,哭的涕泪俱下,胡乱挑了一个方向就开跑。 她已经没有力气了,全靠一股求生的意志在支撑。 她不想死,她好不容易重生,还带着千年的智慧,她不能死…… “滚,滚开,你们该死,你们都该死,我只是在帮原身报仇,是你们自己作孽……滚……” 对,没错,她没有做错。 林家就是一群道貌岸然的伪君子。 看似风光霁月,背后其实最污浊不过,如果不是他们,原身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不会落到湖里被淹死,这群没良心的王八蛋,竟然还想将她嫁给一个没权没势的穷鬼,她才不会给这些人打压自己一辈子的机会。 “死了,你们都死了,死了就滚开,你们不是很骄傲吗?你们不是很厉害吗?你们还不是死了!” “我才不怕你们,我能弄死你们一次,就能弄死你们第二次!” “林明珠,你不是看不起我吗?我现在是高高在上的七皇妃,你就是个官妓,千人骑万人压的婊丨子……” 骂着骂着,林慎微的内心突然涌起了无限的勇气。 沈朝夕一开始并没有将入梦的重点放到林慎微的身上。 林慎微固然有罪,但害得林家家破人亡这件事情上,她最多是一把不太锋利,但是直接捅在了心口上的小刀。 幕后指使林慎微的人才是她要惩罚的罪魁祸首。 今晚她发动的入梦术,是以因果为线,若是同林家灭亡之事无关之人被牵连其中,只是会在梦里参加一场林家的葬礼,就如同普通宾客一般被送回家,不会有任何的损失,而那些牵连在因果当中的人,却难免要噩梦缠身。 以沈朝夕这段时间对林慎微的了解,这个入梦术,估计就够吓破她的胆子了,没想到竟然还会产生这样的变化。 她进入梦中时,林慎微正被一个小姑娘拽着手臂。 小姑娘个子不高,单看背影,说不出来的熟悉,但一时片刻,沈朝夕竟然想不起来她到底是谁。 林家有这么一个人吗? 走近了她才愕然的发现,这个小姑娘竟然和林慎微长得一模一样。 沈朝夕恍然大悟。 这里出现的人,都是根据林慎微身上的因果幻化而成,他们的问题也是来自因果的拷问。 想必这个小姑娘,就是林明珠真正的庶妹林慎微了吧。 难怪她觉得熟悉,却认不出来,林明珠脑海里有关这个庶妹的记忆,可着实寥寥无几,更何况,林明珠什么时候见过小姑娘双眼通红,拽着一个人一字一句质问的时候。 “……你害死我不够,为什么还要害死我的姐姐和哥哥们,还有我的爹爹。 “我从来没有恨过我的家人,我的姐姐是全天下最好的姐姐,她不是白莲花,也不是绿茶婊,我的哥哥们也个个都是翩翩君子…… “你根本不是在为我报仇,你只是嫉妒,你嫉妒我的姐姐比你漂亮,嫉妒她比你有才华,嫉妒她的家人比你的家人更爱你,所以你才想害死他们,你根本不是为了给我报仇,你才是真正的恶人,坏蛋,你坏到了骨子里,自私自利到了骨子里……” 面对其他人的哀嚎,林慎微可以义正言辞地反驳。 可是小姑娘的控诉,却像是钢针,一根接着一根地扎进她的心里。 将那些她不愿意面对的黑暗和所有龌龊的事情,尽数挑出来,摆在阳光下,让她亲眼看见自己到底有多么的肮脏丑陋。 “不,你胡说,我没有,我只是在帮你报仇,你根本什么都不懂,他们要害你,是你蠢才把他们当做家人…… “他们故意在你耳边说你的出身,就是为了让你养成一幅小家子气上不得台面的样子,好衬托林明珠的优秀,你明明是林府的庶女,他们却打算把你嫁给一个没有出身的人,你难道不觉得不公平吗?如果不是林府的人看不起你,你怎么会在大冷天里被推进湖里去……” “你胡说——” 小姑娘一巴掌甩到了林慎微的脸上,她掐住林慎微的脖子,看似柔弱的少女,两只手竟然如同钢铁一般强硬有力,她通红的眼睛里流出血泪来,“是我娘对不起爹爹,对不起母亲,低嫁也是为了我好,哥哥们和姐姐从来没有看不起我,姐姐有的东西我也有一份,是你把我推进湖里去的,是你这个害人的妖怪故意杀死我占了我的身体……” -- 第20页 “呃——” 林慎微被掐的双眼泛白,说不出话来,面颊因为缺氧而涨得通红一片。 “妖怪,我今天就要杀了你,我要为姐姐报仇,你还我姐姐——” 眼见林慎微要被掐死,沈朝夕手一挥,打破了梦境。 林慎微咳嗽着从床上坐起来,才发现不知何时自己竟然紧紧地掐着自己的脖子,要是再晚醒那么两秒,她真的就要给林家那群人偿命去了。 窗外风吹树动,影子缓缓摇曳。 从窒息中回过神来的林慎微此时如同一只惊弓之鸟,惊骇无比。 当即一声尖叫:“鬼啊……” 今晚守夜的,是侍棋和侍书两个双胞胎姐妹,听见动静,两人推门而入。 “姐姐,怎么了?” 听到熟悉的声音,林慎微心中稍稍安心,却仍旧害怕的不行,“有鬼啊,有鬼……” 姐妹两个对视一眼,侍棋诧异道:“姐姐是做噩梦了吗?哪里有鬼?” 林慎微吓得口不择言,“我看见了,我看见了,是林明珠,是林明珠,她来找我报仇了……” 侍书看了自家亲姐姐一眼,微微一笑,坐到林慎微的身边,握住她彷徨的手,安慰道:“姐姐别怕,世人常道,平生不做亏心事,夜班不怕鬼敲门,咱们又没有做过亏心事,怎么会有鬼找上门呢。” 侍棋附和,“对啊,林家是罪有应得,通敌叛国的事情又不是旁人污蔑他们的,死的活该,我听说林家那个老不死,是被凌迟处死的呢,姐姐你知道什么事凌迟处死吗?就是把人的肉一片一片的割下来,据说要割三千片才能死呢……” 林慎微:“啊——” 眼一翻,她直接晕了过去。 侍棋和侍书面露慌乱,侍书胆子大些,伸手就去掐林慎微的人中,后者被吓得够呛,双眼紧闭,眼球滚动个不停,却怎么也睁不开眼睛。 侍棋忙往外跑,着急地呼唤道:“来人啊,来人啊,主子魇住了……” 嘴里焦急,一回头时,她脸上却满是痛快。 侍书看向她,做嘴型道:“活该。” 侍棋点头。 沈朝夕尚且不知道林慎微身边还有这么两名神助攻的事情,离开林慎微的梦境之后,她便陷入了沉思。 因果之事,不可妄言,索求赔偿,质问罪行,都是有因果相关。 那为什么梦中的小姑娘,会向林慎微发出这样的拷问。 什么叫“你害死我还不够”?还有“是你把我推入湖中”? 难道林明珠庶妹的死,并非意外? 可现代的林慎微也不过是个普通人,如何能够跨越时间与空间的距离做到这一点? 还是说,林慎微的穿越,其实另有他人的在干预,而非简单的时空错误? 这些问题沈朝夕原本不去想,也不必想,毕竟林慎微一个穿越女,还是个能力不高,手段也不怎么样的穿越女,哪怕她的穿越对时空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影响也不大,最多是造成一些诸如林家一类的悲剧。对于林明珠这种当事人来说,家破人亡当然是天大的事情,可放眼整个时间长河,无数家族兴旺覆灭,都是在顺应历史的发展。 但如果是另有他人操纵其中,事情就变得大不一样起来。 恐怕对方图谋的,可不仅仅是表面上看上去那么简单。 具体的敌人是谁尚不可知,入梦术亦有可能暴露了沈朝夕自身的存在,不过对于未知的敌人,沈朝夕最不怕的就是挑战。 反正她的信仰都要消散,无非是个死而已,若是能够在死前抓出作恶的东西,也不枉费此生。 黑暗中,躺在床上的沈朝夕缓缓吐出一口浊气,微微勾起唇角。 “不管你是何方妖魔鬼怪,放马来吧。” 第11章 嫡女不甘心(十一) 这一夜,整个京城都过得很不平静。 有如同林慎微一般,尖叫而醒的人,惶恐不安,点着灯等待天亮到来。 亦有参加完葬礼,醒来捂脸长叹,满面泪水的人。 皇宫之中。 同爱妃相拥而眠的皇帝,突然挥舞起了手臂,原本被在拥在怀中的佳人,突然被他一脚踹到了地上。 “哎哟……” 不明所以的妃嫔惊叫一声,娇嗔地从地上爬起来,“皇上……” “不是我,不是我……” 只见躺在床上的帝皇,挥舞着手臂,满脸惊慌,仿佛陷入了梦魇当中,却怎么都醒不过来。 妃子吓坏了,她忙推搡起了皇帝的手臂,一声接一声地呼唤道:“皇上醒醒皇上醒醒……” 好一会儿,皇帝才从莫大的惊恐当中睁开眼睛,而此时,他的后背已经被汗水湿透。 他看向身旁坐着的佳人,对方年轻娇美的面孔上写满了担心,也不知道是真还是假。 只是此时他已经没有追究的心思,摆了摆手,从噩梦中醒来的皇帝像是一夜间老了十岁般,“下去吧。” 在后宫生活,最不能缺少的本事,莫过于察言观色。 哪怕很想留下让皇帝感受一番自己的关怀备至,但在细细揣摩了片刻皇帝此时的神色之后,今晚侍寝的妃子还是温顺地应了一声,退了下去。 噼啪。 皇帝缓缓转头,看向了正发着光芒的烛火。 在跳跃的烛火当中,他仿佛又看见了林相那苍老却恳切的面容。 -- 第21页 “皇上,臣从未做过任何叛国之事,还请皇上明鉴啊——” “臣绝非乱臣贼子,臣之心天地可鉴啊——” “皇上——” 自从林家被抄之后,帝皇寝宫里的烛火,已经连着点了许多个夜晚。 说实话,林家叛国,哪怕找不到诬陷的证据,他也是不信的。 可是由不得他不信。 且看看,林家的罪名一放出来,多少人以学生之名为林家求情,多少人以撞柱来为林家证明清白,不知不觉间,看似两袖清风的林家,势力竟然已经庞大到了让皇帝都觉得心惊的地步。 现在的林家对他尚且忠诚,以后的林家呢? 林相年级已经不轻,若是他死了,他的三个儿子,还会像以前一样忠于自己吗? 以林家在天下的名气和朝中的人脉,恐怕再等个十年,他屁股底下这个位置的更替,都由不得他做主! 所以皇帝不敢饶,也不能饶了林家。 他揉了揉鼻梁,发出一声疲惫的长叹。 “林相,是朕对不起你啊……” 但朕从未觉得后悔。 …… 后半夜,皇帝辗转了许久才入睡,醒来时天外已经大亮。 他唤来自己的贴身太监,询问道:“护国寺的惠安大师回来了吗?” 惠安大师是当代有名的高僧,哪怕对自己曾经做下的事情从未感到过后悔,皇帝还是需要找一个寄托心灵的地方。 “回来了,三日前刚刚回来的。”太监为皇帝捏着肩膀,放松身体,询问道:“陛下可是要招惠安大师进宫。” “叫他进来——罢了。”话说到一半,皇帝想起自己已经许久没出宫,转而道:“安排一下,我去护国寺见惠安大师。” 惠安大师见人,是要看缘分的。 但能当上天子的人,肯定是有缘人。 因此皇帝一到护国寺,说明自己要见惠安之后,主持很快派了一个小沙弥,为皇帝和他身旁的太监引路。 皇帝并未禀明身份,小沙弥也只当他们是普通的贵客,到了惠安的院落门口,行了一个佛礼之后便道:“两位施主,惠安大师就在里面了,还请进去吧。” 皇帝回以一礼,“多谢沙弥。” 走得近了,才听见院子里竟然有棋声传来。 穿过院门才发现,院中菩提树下,竟然坐着两个正在对弈的人。 正在对弈的是两个男人,一个年轻,一个苍老,一个墨发如瀑,一个头顶光不溜秋,几乎可以反光。 光头的不是惠安,还能是谁? 惠安同皇帝,已经见过多面,对于对方专心下棋,不搭理自己的态度,皇帝并不觉得冒犯,他已然习惯了高僧的做法,倒是同惠安下棋的年轻人,让他觉得有些好奇。对方看上去,不过弱冠之龄,皮肤苍白,身形瘦削,却自有一股悲天悯人的味道,哪怕是在下棋的时候,嘴角也是微微上扬的,眉宇间不带半点愁绪。 “阿弥陀佛,是贫僧输了。” 盯着棋盘看了半天,实在是再找不到一个落子的地方,惠安不得不告饶。 同他对弈的年轻人面上并没有流露出赢棋的得意,而是淡淡道:“是和尚谦让了。” 他伸出比玉石还要白皙的手指,开始收棋,惠安转过头,仿佛这才注意到皇帝一般,双手合十道:“阿弥陀佛,施主好久不见。” 年轻人收好棋子,见惠安来了客人,起身道:“既然和尚还有客人,在下就不打扰了,听闻贵寺红枫林景色甚美,还请容我去参观一番。” 惠安对他点头,“施主自便就好。” “这位是……”见人走了,皇帝才收回自己的目光,眼神中仍有残余的惊叹。 他自诩阅人无数,还是第一次见到这般的妙人,明明什么都没有做,一举一动,却有一种旁人说不清道不明的风骨,只觉得这人合该是天上人才对。 惠安道:“施主可听说过天生佛子?” 皇帝讶异:“佛子?” “我也只是在古籍上看到过,说天生佛子乃神佛转世,入凡尘历劫,劫数度过方才能够重归神位,”惠安摇头道,“万没想到竟然有幸遇到一位。” 沈朝夕走出惠安的院子,毫不留念地朝着护国寺后山走去,仿佛真的准备去赏一赏秋日的枫林。 她今日会出现在这里,自然是有所图谋。 赵晚宸曾经同她说过,皇帝虽然不信鬼神,却对护国寺的惠安十分推崇,惠安也的确是个方外之人,有几分本事,当初赵晚宸在从军与嫁人途中犹豫不决的时候,正是惠安帮助她下定了决心,从此有了与其他公主不一样的人生。 这个世界没有修士,沈朝夕是肯定的,在她看来,惠安的存在,估计就跟古代版的心理医生差不多,毕竟当皇帝的嘛,日子虽然过得潇洒,承受的心里压力也很大,总需要一个纾解心灵的地方。 因此在使用入梦术之后,她就开始隔三差五打着为家人祈祷的名义来护国寺打卡。 至于所谓的佛子之言,则是她和赵晚宸从古籍中找出来忽悠惠安的方法。 其实也谈不上是忽悠。 赵晚宸找到的古籍中提到的佛子,据说是神佛转世,能够沟通万物,在沈朝夕看来,完全就是神道修士的另一种说法。 记载里佛子能够做到的事情,全是神道修士的基本技能。 -- 第22页 她猜测,要么这古籍,是从其他世界流露过来的,要么就是这个世界上,曾经有体质特殊的人,吸收信仰,成为了半步神道修士。 这种半神能够简单的使用一些神道修士的基本技能,在普通人看来,可不就像是神佛转世的样子。 古籍中甚至还注明了佛子往往要遭遇七灾九劫之类的磨难,方才能够重新证得果位。 也不知道是怎么编出来的。 不过拿来忽悠惠安是够了。 拿来忽悠皇帝也是够的。 皇帝循着沈朝夕的步伐找到后山的时候,正好目睹了一场人与自然的和谐沟通。 长身玉立的少年,站在树下,白衣胜仙,手中不知道托举着什么,在他掌心上方不远处,恰好有一个树洞,一只小松鼠从里面探出来,抱住了他掌心托着的松子。 少年面色露出几分无奈,“小心些,不要再弄掉了。” 小松鼠,“吱吱,吱吱吱。” “不用谢我,快回去吧,小心过冬。” 转过头,见到不远处站着的中年人,沈朝夕一愣,微微颔首,转身就准备离开这个地方。 皇帝好不容易见到一个传说中的人物,哪能让他轻易离开,当即喊道:“小兄弟,请等等。” 沈朝夕停下步子,面露疑惑,“何事?” 皇帝脸上露出和善的笑容,仿佛真的是一个再普通不过上了年纪的人,他好奇地问道:“我见你同那小动物谈笑自若,仿佛与真人对话一般,难道那小松鼠竟然能听得懂你的对话不成?” 许是他的质疑,让少年心生不满,对方的眉头微微蹙起,露出几分不耐来,“都是生灵,如何不能沟通?” 平日里见到的人,哪个不对自己毕恭毕敬,哪怕是身为方外之人的惠安,在对待自己时也有几分谨慎。 皇帝还是第一次被人这么随意地对待过。 当下阻止了准备骂人的贴身太监,他走过去,“在下从未见过如此神奇的事情,还请小兄弟指教一二。” “指教谈不上,”仿佛是因为受到了他的恭维,少年人脸上露出几分孩子气的笑容,“你若是有什么想知道的,我可以告诉你。” 皇帝虽然不信神佛,对于这种奇闻异事,心中却有不少好奇。 当即让沈朝夕为他展现了一番自己的能力,沈朝夕便如同一个得到旁人肯定的少年人一般,向他大肆地炫耀了起来。 先是同动植物沟通,后是窥探吉凶,甚至临时给皇帝算了一卦。 少年道:“我观你印堂发黑,恐有天降之灾,劝你还是莫要走回头路。” 皇帝不解,“天降之灾是什么?” 少年满面促狭,“你回头走两步。” 见皇帝真的准备听他的话回头,太监惶恐不安地道:“陛下——” 皇帝摆摆手,“无妨,我相信小兄弟。” 他回头走了两步,却什么也没发生,疑惑地问道:“这……” 啪—— 一团鸟屎不偏不倚,正好落在了他的头上,湿哒哒的鸟粪甚至顺着他的鼻梁滑了下来。 少年放声大笑,太监惊恐不已,忙掏出手帕为他擦拭。 皇帝怔愣了片刻,随即跟着大笑起来。 “哈哈哈小兄弟果然是有能力之人!” 少年笑的弯下腰,“哈哈我说你有天降之灾就有天降之灾哈哈哈……” 弯腰的瞬间,她垂下眼眸。 撒了多日的鱼饵,终于钓上了猎物。 第12章 嫡女不甘心(十二) 过之不及,见好就收的道理,没有人比沈朝夕更懂。 赵晚宸为她准备的人,也恰到好处的找到了后山。 “沈公子,沈公子……” 听见呼唤,沈朝夕回应道:“这儿呢!” 说完,她又转头对皇帝道:“这位大哥,天色已晚,在下就先告辞了。” 皇帝抬头一看天色,果然已经夕阳西坠,漫天霞光。 不知不觉间时间竟然已经过去了小半天,而他竟然全无察觉,只觉得心神放松,一整年的欢笑都没有今天一天来得多,忍不住感叹惠安大师所说的佛子果然非凡人。 “是我叨扰了小兄弟,”他客客气气地道,身上半点看不出一国之君的倨傲,道完歉,他又问道:“今日和小兄弟交谈甚欢,竟忘了问询小兄弟姓名,在下姓赵,名丰,字饶顺,不知小兄弟如何称呼?” “原来是赵大哥,”沈朝夕客气行礼,“免贵姓沈,上朝下夕,朝闻道夕死可矣的朝夕,大哥唤我无晦就好。” 说着,寻她的人也找了过来,沈朝夕再度告辞,起身离去。 皇帝望着她的背影,念念有词:“朝闻道夕死可矣……朝夕朝夕……好名字,好名字。” 皇帝想要关注一个人的时候,总是很容易就能够拿到所有他想要的资料。 赵晚宸为沈朝夕准备的身世很快就送到了皇帝的面前。 商人出身,家中幼子,天真烂漫,遭逢大变后入公主府…… 一切的一切,看上去都是如此的寻常而又普通。 哪怕皇帝再怎么多疑,在面对那个开怀大笑的少年的时候,也忍不住勾起唇角。 那小子,知道自己嘲笑的人是一国之君吗? 想着想着,皇帝就忍不住想到,要是那小子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还会不会笑的如此开怀。 -- 第23页 虽然他曾经说过,让赵晚宸将自己带进府里的人给他看看,但真的见过之后,他反倒不敢轻易在沈朝夕面前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了。 总觉得若是暴露了痕迹,就再难看到那小子畅快的笑容了。 活了将近五十年的皇帝,第一次在一个半大小子的身上,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和快活。 而另一边,沈朝夕坐上马车,脸上天真烂漫的笑容就收敛了起来。 马车吱吱呀呀碾过车道,摇摇晃晃当中,她渐渐闭上了眼睛。 不论是结识惠安,还是通过惠安认识皇帝,都是一件极其耗费心力的事情。 这两个人,哪个不是人老成精,皇帝自不必说,惠安能够以一介凡人之身,活成普通人口中的真佛,自然有几分自己的本事。 若非沈朝夕是个实打实的神道修士,手段莫测,活的时间又比惠安长了不知道多少,恐怕还未必忽悠得了他。 马车一到公主府,赵晚宸就听到动静迎了上来,她小声地问道:“我听说父皇今日去了护国寺……” 沈朝夕在她耳边小声道:“成了。” 只要引起皇帝的注意力,接下来的事情,就不用沈朝夕自己再做过多的安排了,皇帝只要对她感兴趣,自然会送上门来。 …… “那小子最近在做什么?” 哪怕是自己的子女,皇帝也从来不吝惜放在他们府中的探子,基本上稍有风吹草动,就能够吹到他的耳朵里面去。 福海是皇帝身边的大太监,皇帝还是皇子的时候就跟在他身边,对他的心思不说了如指掌,至少也摸清了十之八九,因此一听询问,很自然地就把沈朝夕最近的动向报了上来。 要说沈朝夕做了什么事情呢,也没有,不过就是教训了几个纨绔子弟,靠着一手算命的本事,把对方吓得够呛。 “您是不知道,那刘双全当街纵犬行凶,将百姓们吓得够呛,沈公子跳出去大骂恶犬一番,又同刘双全讲理……” 福海深谙皇帝的心理,几件本来普普通通的事情,被他讲的是妙趣横生,仿佛亲眼所见一般。 皇帝摇头笑道:“那小子,也不怕恶犬咬他。” “沈公子智勇无双,又能同天下生灵沟通,自然不惧恶犬冒犯。”福海适时拍马屁道。 皇帝点头,“说的也是,刘家人也该整顿整顿了,当我大兴百姓是什么,是他家子弟的游园吗?竟然敢放狗行凶,若是没有那小子,还不知道有多少百姓要遭祸。” 福海附和皇帝几句,垂下眼眸,敛下眼中精光。 他刻意提到刘家人,自然不单单是为了吹捧沈朝夕。 有人的地方,就免不了有争斗。 当今膝下,皇子们已经接二连三的长成。 除了皇后出的太子,皇贵妃出的二皇子,良妃出的四皇子,淑妃的五皇子以及德妃的九皇子,都是皇位的有力竞争人选。 其中又以出身刘家,生母为皇贵妃的二皇子竞争力最强。 虽然现在皇帝尚且年盛,还不到站队的时候,但哪边都不沾就意味着哪边都得罪,林家人的下场就是对那些投机取巧的人最好的警告,哪怕是身为皇帝身边的大太监,福海也怕了。 刘家人是皇帝抬来同皇后娘家打擂台的人,被捧得不知高低,不论是宫里的皇贵妃和二皇子,还是宫外的刘家人,早已经飘飘然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哪怕是对皇帝身边的红人福海,也没有半分的尊敬,早就惹得福海不满,有机会踩一脚的时候,他自然不会放过,还能借着这个机会,朝其他皇子卖个好。 随意提了几句刘家,话题便被一笔带过,皇帝的主要兴趣还在沈朝夕的身上。 连带着她现在的饲主赵晚宸,也得到了几分关注。 “你说初光在命人大肆收购粮食?” 皇帝的手指一顿,当皇帝的人思维转的总比旁人要快一些,他转而问道:“钦天监的人最近可有说些什么?” 沈朝夕再见到皇帝的时候,已经是半月后。 她让赵晚宸收集粮食,当然不是无的放矢。 来京城没多久,她便做了一场梦,一场大雪覆盖天地的梦。 梦中白雪飘飘摇摇,场景梦幻,而又瑰丽。 醒来的沈朝夕却吓出了满身的大汗。 神道修士是不会做梦的。 准确来说,修士都是不会做梦的。 神道修士只要做梦,不是顿悟的契机,就是天地的警示。 她梦到的不是雪,而是即将到来的雪灾。 她当即将这件事情告诉了赵晚宸,让她开始为即将到来的雪灾做储备工作。 哪怕从钦天监的口中,得知来年必将风调雨顺的消息,皇帝心中仍是十分不安。 若是他的儿子,开始大肆收购粮食,他必然联想的是对方是否有反叛之心,是否在招兵养马,但收集粮食的是女儿,女儿家还住了个很有可能是神佛转世的佛子,皇帝就半点都没有往谋逆的方向去想。 在他看来,女儿怎么可能反叛呢,难不成她还想当女帝不成? 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这种想法压根就没有出现在皇帝的脑海里,在宫中犹豫了几天之后,挑着一个休沐的日子,他还是决定出宫去见上一回沈朝夕。 皇帝找到沈朝夕的时候,她正坐在茶馆二楼的窗边,目光落在窗外,里面透着让人看不懂的情绪。 -- 第24页 有如同神佛一般的悲悯,又好像藏着别的什么东西。 听调查的人说,这三日,沈朝夕每日都会在傍晚到此处坐上小半个时辰,喝一盏茶,然后一言不发的离去。 “无晦!” 听到旁人喊自己的名字,少年诧异地回头,好似没想到这个地方也会有人认识他一般。 见到皇帝,他的眼眸渐渐亮了起来,像是一盏逐渐明亮的灯火,他站起身,对着皇帝挥手,“赵大哥!” 皇帝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下,“你怎么一个人出来喝茶,是在等谁吗?” 少年脸上的笑容一僵,仿佛掩饰一般说道:“没,没有,时间不早了,我还是先走了,赵大哥再见。” “等等!”皇帝一开口,威严无比,年龄不大的少年立刻顿住了脚步,“难道为兄这么吓人,以至于无晦见到大哥就往外跑。” 少年苦着脸坐下,委屈巴巴地道:“没有……” 皇帝一摸少年的茶盏,里面的水都凉了,使了个眼神,立刻有人换来热茶,他为少年倒了一杯,问道:“我闲着没事,上来坐坐,就见你一个人临窗而坐,看上去心情不太好的样子,可是有什么心事?赵大哥虽然没有什么别的本事,还是愿意倾听一二,说不定能为你分担一些。” 他又试探着问道:“可是同家人吵架了?” 少年握住茶盏,露出一个感激的笑容。 听见问话,笑容僵在了脸上,成了落寞。 皇帝听见他道:“若是还能够吵架就好了……” “我明明说过,不能走那条山道,可是父亲还是不听我的话,非要着急赶路……” 说着说着,一滴泪水就从他脸上滑了下来。 皇帝递过去一张帕子,少年没有看,而是抬起袖子,粗鲁地擦拭起来,“抱歉,让大哥看笑话了。” 对于赵晚宸为沈朝夕编造的身份,皇帝是知道的,只是没想到其中还有这样的内幕。 他想到佛子的身份,又觉得提前预知到灾祸,也并非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少年眼睛红彤彤的,他突然抬头问道:“赵大哥,你说这世间的事情,是否当真是天命注定好了的,人力无可更改?” 第13章 嫡女不甘心(十三) “天命算什么,”皇帝轻轻一笑,“若世间事都已被天命注定,那人又何必争夺不休,我从来不信什么天命,没有人胜不了的天。” 沈朝夕扮演的少年眼睛微微发亮,像是终于找到了认同:“你真的这么想?” 皇帝摇头,“我骗你一个小孩子做什么。” 他的确不信命。 如果信命,他也坐不上如今这个位置。 曾经有人为他的兄长批命,说他是天生的紫薇帝星,注定要成为九五之尊,可是那又如何,他那兄长最终还不是倒在了皇位前面。 少年仿佛做了什么决定一般,左右看顾,咬了咬唇,“赵大哥,你知道什么安静说话的地方吗,我有重要的事情要告诉你。” 皇帝看向福海。 他自然不可能对自己所有产业都了如指掌,福海身为他的贴身太监,才是知道的最多的人。 察觉到皇帝的目光,福海弯下腰,低声道:“三楼雅间就是个好去处。” 茶馆不大,却很精致,一楼大堂,二楼临窗,三楼是专门分隔出的雅间。 闻言,皇帝便知道,此处应该是自己的产业,掌握在东厂手下。 这个时代的东厂和锦衣卫虽然远没有沈朝夕记忆中的某个朝代强大,能够作为朝廷鹰犬被绝大部分人恨得咬牙切齿,却也是真实存在的。 他们潜伏在各个地方,以不同的身份,将天下的情报收集到皇帝的手中。 雅间不远,走两步的距离。 进了雅间,沈朝夕看向福海,后者识趣地退了出去,顺带关上了门。 沈朝夕这才仿佛为自己下定决心一般吸一口气,她道:“赵大哥,我要你发誓,接下来我说的话,你不管信与不信,都不得轻易外泄,好吗?” 要皇帝发誓,这件事情听起来有些可笑。 但见少年神情认真,鬼使神差般,皇帝竖起手指,发完了一个誓言。 他好笑道:“到底是什么事情,这么严肃,这下可以说了吧?” 沈朝夕盯着他,直到皇帝渐渐收敛了脸上的笑容,神情变得严肃,才缓缓开口道:“大哥家中若是有多的钱财,还是抓紧时间收购米粮吧,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估计天灾人祸,都不会断绝。” 皇帝早已经从赵晚宸收购粮食的行动中,猜到沈朝夕可能预测到了雪灾,但他怎么也没想到沈朝夕竟然说出来的会是这样一番话。 他神情微动,见沈朝夕目光一直落在自己脸上,似在观察自己是否相信了他的话,他忍不住苦笑:“贤弟可知道自己说的是什么?” “我当然知道。” “你有何证据?” 沈朝夕摇摇头,“我没有证据,若我有证据,我早就让公主殿下帮我把消息传给皇上了。” 这个消息的确让皇帝心神震荡。 沈朝夕的话让他猜到了赵晚宸没有将消息汇报给自己,而是私下收集粮食的原因。 眼前的少年,是撒不来谎的,若是赵晚宸向自己禀告今年可能会产生雪灾,作为预测者的少年很有可能会被带上来,而他天真烂漫的性子,估计说不了几句,就会将底子掏个干净。 -- 第25页 天灾人祸,不会断绝。 什么时候一个国家才会天灾人祸不断? 必然是皇帝不仁,上天降罪的时候啊! 若非提前认识了沈朝夕,知道这小子不是会说胡话的人,而是真有几分本事,恐怕光凭这两句话,他就能把人打入天牢,择日斩首。 “按你的意思,最近到来的灾害,应该就是雪灾?” 沈朝夕点点头,满脸惊讶,“你怎么知道?” 皇帝道:“你可知道,京城已经有十年没发生过雪灾了。” “……我不知道。”沈朝夕张了张嘴,有些颓然地道,“我就知道你们不会信我……” 少年沮丧的心情溢于言表,皇帝安抚道:“不是不信你,只是你怎么知道的,总要给我个理由。” 沈朝夕道:“若我说我是做梦梦到的,你信吗?” “做梦?” “从小我便是这样……” “……小的时候我分不清梦境与现实,总以为梦里发生的事情是真的,家里人都觉得我是乌鸦嘴。尤其是我祖母死的那次,我梦见祖母跌倒,醒来告诉爹娘祖母摔了,他们都叫我不要胡说,可是当天下午,祖母一跤跌在院子里,就再也没醒来……” 世人对于神鬼,总是畏多于敬。 少年的父母并未将其预知未来的能力当做一种本领,反而认为是来自恶鬼的诅咒。 几次之后,少年也就学会了沉默寡言,袖手旁观。 直到全家出事。 “佛子受天地宠爱,每当遭遇天灾人祸,总会受到提前预警,更有贵人助其避过劫难……” 惠安和尚的话渐渐和沈朝夕的声音重叠到一切。 所以全家死在劫匪的手下,沈朝夕却为恒安公主所救,成了公主府的座上宾。 沈朝夕举例的事情,一桩桩一件件,哪怕时间因为过于久远,已经无法查证,却仍旧让皇帝感觉心惊胆战。 他喉咙有些干涩,喝了一口温热的茶水,方才找到自己的声音,“你梦到了什么?” 沈朝夕闭上眼睛。 “我梦到了漫天大雪,雪中葬着无数的尸体,我梦到了滔天河水,浮殍千里,我梦到了烈火炎炎,大地干裂板结……” “我听见许多人在哭,许多人在哀嚎,有小孩的声音,也有老人的声音,有男人的哭声,也有女人的哭声……” 皇帝随之闭上眼。 随着沈朝夕的声音,那些画面仿佛也出现在了他的脑海里。 房间里顿时安静了下去。 好一会儿,他才从那种震撼当中找回自己的心神,握着茶杯的手发紧。 …… 听到这些消息,皇帝也坐不住了。 若是旁人说的,他可以当成是危言耸听,可若是佛子说的…… 他还真不敢大意。 但他还得按捺住自己的心情,等待第一场雪落下来。 若是沈朝夕说的什么都没发生,岂不是闹了一场笑话。 当然,在这之前,他重点抓了一下雪灾的筹备工作,就当是未雨绸缪,若是没有发生雪灾,也没什么关系,不过是京城多些存粮和棉花而已。 大雪在钦天监推测的日期之前飘飘扬扬地落了下来。 都说瑞雪兆丰年,往年看见白雪的时候,皇帝心中只有欢喜和新的一年即将到来的喜悦,而今却满是等着另一只靴子落地的不安。 一夜大雪过去,钦天监的人忐忐忑忑来汇报,今年的大雪可能大的有点超乎想象。 很有可能……就是百年不遇的一次雪灾。 皇帝的手一哆嗦。 沈朝夕说的事情,没法告诉别人,他只能将同样与她有联系的赵晚宸招进宫里。 “那孩子……我见过了。” 听到皇帝的话,赵晚宸扑通一声跪下,冷汗刷的一下就落了下来,“无晦天真烂漫,若是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还请父皇见谅。” 皇帝没有喊她起来,而是问道:“你觉得什么是不该说的话?” 两人心知肚明。 片刻后,皇帝将人喊起来,问:“你觉得朕这皇帝,做的可有失责?” 赵晚宸斟酌着语句道:“父皇虽无开疆扩土之功,但大兴在父皇的治下国泰民安,父皇绝非昏君。” 皇帝忍不住笑了起来,“连句夸朕的话都不会好好说。” 话这样说,他又觉得赵晚宸说出这样的话才对。若是她学着旁人对他极尽谄媚,尽拍马屁,皇帝反而还会觉得奇怪。 皇帝可能会错吗? 皇帝当然不可能会错。 不是说皇帝就是圣人,不会犯错,而是在这样的环境下,皇帝是不能有错的。 那错的就只能是旁人。 历来国家出现什么灾难,不是皇帝无道,就是妖孽横行。 既然皇帝不可能有错,那肯定是哪里出了妖孽。 绕了一个圈子,赵晚宸才终于将话题引向了最后的目的地。 哪怕她现在恨不得将林慎微拎出来告诉皇帝,这就是我们想收拾的人,但她却半个字不能提林慎微,甚至半句话不能提林家。 只是说些什么古籍有言妖孽出世,必然先害国之重臣啊,渗透百姓上下之类的,反正我就是不点名说是谁,你自己猜去吧,要是猜不到林慎微头上算我输。 赵晚宸都暗示的这么明显了,还有什么不好猜的。 -- 第26页 要是连这点都猜不到,皇帝屁股下面的位置可以换人坐了。 倒台的国之重臣,最近的一家,只有姓林的。 而林家唯一的漏网之鱼,现在在他儿子的府邸上当了一个妾室。 皇帝一开始并未将这个妾室放在眼里。 男人,在某种程度上,总是瞧不起女人的。只有事后推锅的时候,才会都觉得是女人的错,比如说商朝覆灭,许多人骂妲己蛊惑纣王,却不骂纣王贪图女色,周幽王烽火戏诸侯,旁人只觉得褒姒美色误国,却不怪周幽王将江山当做儿戏。 会咬人的狗不叫,哪怕赵安对外十分低调,一心只做实事,在成年皇子里是竞争力最低的一位人选,皇帝也从没看轻过自己的这个儿子。 他自己就是韬光养晦多年,趁着各个兄弟争斗不休,两败俱伤的时候坐上的皇位,七皇子赵安打的什么主意,闭着眼睛他都能猜得出来。 因此林慎微鼓捣出众多稀奇古怪的玩意的时候,他只当是七子为了竞争皇位,还是做准备了,至于林慎微,不过是摆在外面的一个幌子而已。 一个女人,能做些什么? 但细细一查,皇帝才发现不对劲的地方。 将锦衣卫收集的资料拍到桌上,皇帝冷笑:“这林氏,当真是好手段啊。” 第14章 嫡女不甘心(十四) 沈朝夕曾经看过的小说里,穿越者往往都有两个逃不了的通病。 要么妄自菲薄,在新世界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走得寸步难行,又或者妄自尊大,自高自傲,将新世界里的所有人都看作下等人。 林慎微无疑是第二种穿越者。 于她而言,林家也好,七皇子也罢,不过是一群没见识的老古董,土包子。 所以她可以毫不犹豫地陷害林家人去死,而不感到丝毫的愧疚,在嫁给七皇子以后,照样同其他男人拉拉扯扯,藕断丝连。 自诩为女主的她,毫不怀疑自己这个“自强自立”的现代女性的魅力。 在她看来,不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男人,不是太监就是gay。 身为一个活了不知道多少岁月的真·老古董,在了解到林慎微想法的时候,沈朝夕其实是有些哭笑不得的。 怎么说呢…… 就沈朝夕看来,古人和今人的差别,其实远没有林慎微想象中的那么大。 或许他们没有见识过能够跑出几百码的汽车,亦未曾乘坐飞机见识过万里之上的高空,甚至连那些现代人看起来普普通通的手机电视冰箱空调都没有半点概念,但并不代表他们就比现代人愚蠢,或者说天真。 只要是人,只要是有争斗的地方,就从来不会缺乏阴谋阳谋与诡计。 林慎微所展现的才华,固然能够吸引一部人的目光,但她表露出来的浅显,却很容易叫更多人解读她的本质。 如果她早日认识到这一点还好,若是她继续依仗着自己所为现代人的才学,试图在新世界作威作福的话,恐怕不用沈朝夕出手,社会就会教她做人,告诉她小说和真实的差别。 哪怕是现在,她正洋洋得意的时候,已经有不少人开始拿她当做笑料。 沈朝夕只是在加速这个过程。 …… 大雪连着落了三日。 扫雪的人日夜不停,才清理出街道上的道路,往日摩肩接踵的京城街道上,此时行人寥寥,偶有一两人,都是戴着厚实的帽子,缩着手脚,步伐匆匆。 有间酒楼。 既然穿越回了古代,哪能不开一家叫有间的店铺。 当初为自己开设的产业选定名字的时候,林慎微在悦来、同福和有间之间纠结了许久,最终还是定下了有间两个字。 在旁人看来,相比于听起来更吉利的悦来和同福来说,有间显得十分怪异,但这却是林慎微对现代的寄托。 有间酒楼,有间茶楼,有间布庒…… 只要想到有古人指着她家的客栈茶楼说“看,有间酒楼/茶楼/布庒”,林慎微就会情不自禁地笑出来。 撩开厚重的垂帘,酒楼里的热浪扑面而来,由川蜀找到的辣椒,在油汤里翻滚,红艳艳的一片,在雪白的冬天看起来格外热烈。 “好香啊。” “不错不错,小二,再来一叠五花肉。” “这老板真是个妙人,冬季吃上这么一回锅子,真是浑身舒爽。” 见酒楼内一片热闹,林慎微摘下帽子,脸上露出笑容。 见到她来,掌柜忙迎上前,“小的见过公子。” “林叔不用客气。” 林慎微虚扶了掌柜一把,后者顺势站直了身子,圆润饱满的脸上露出一抹喜气洋洋的笑容,“公子,你让他们在南方找到的辣椒果然是妙物,辣味十足,这两天咱们酒楼的生意比平时还翻了三番。” 林慎微露出一抹智珠在握的笑容,“放心,接下来咱们的生意只会越来越好。” 见桌上肉食多过素菜,又问道:“蔬菜的产量怎么样?” 发现京城外不远处就有温泉后,她早早就买了一个下来,搞起了温室大棚。 她虽然没下过地,从小在城里长大,去菜市场或许连黄瓜和丝瓜都分不清楚,但并不妨碍她照本宣科——感谢农经节目。 工人妙手搭建起了温室大棚,种出来的蔬菜除了供应她冬天的食用,就是用在有间各处的酒楼里,入了东以后的价格,买的比肉食还贵,完全是贵族消费,所以买得起的大多都是包厢里的客人,大厅里的虽然也小有闲钱,不然也吃不起有间酒楼的火锅,但到底舍不得花多余的钱去买蔬菜。 -- 第27页 和掌柜简单聊了两句,她便带着侍琴,往楼上走去。 站在门口,哪怕是在寒冷冬日,仍旧打扮清凉的妙龄女子,为她推开包厢的门,门里,一个模样俊俏的少年人,刷的一下站了起来。 “林姐姐,你可算是来了。” 林慎微轻笑,坐到少年的身旁,顺手在少年脸上掐了一把,“臭小子,有没有想姐姐啊。” 少年瞬间红了脸,“……谁,谁想你了。” 林慎微在心中嗤笑,“死傲娇。” 与此同时,包厢隔壁。 沈朝夕将涮好的羊肉片放到赵晚宸的碗里,“好久没弄这个了,尝尝味道怎么样?” 厨师的刀工很好,薄薄一片羊肉,几可透光,沈朝夕在滚烫的沸汤里涮了几下捞起来,即将肉煮熟了,又不至于过老,味道恰到好处。 入口便是羊肉的鲜香。 赵晚宸细嚼慢咽将嘴里的食物吞下去,“不错。” 也不知道是在夸食物,还是在夸投喂她的人。 哪怕林慎微在修建的时候,刻意强调了包厢的隔音问题,奈何在材料不允许的情况下,古代技术只能做到这个程度,或许对旁人来说,这样的隔音效果已经很好,但对两个习武之人而言,林慎微同赵九的对话,与在眼前无异。 沈朝夕轻笑:“公主殿下就这么看着九殿下给你七弟戴绿帽子?” 赵晚宸翻了个白眼,“老七都见得这个绿帽子,我有什么见不得的。” 两人今天倒不是刻意来堵林慎微的,会撞到她和九皇子的约会,完全是个巧合。 沈朝夕从不否认一点,虽然林慎微是很没用,但她鼓捣出来的某些小东西,的确给同样可以称为现代人的她提供了不少便利。 比如说今天这火锅。 边关同样有类似的锅子,不过对于边关的军士来说,所谓的汤锅,就是将所有的材料,加水以后乱七八糟炖在一起,完全没有有间酒楼里火锅的精致巧妙。赵晚宸也是第一次吃到这样的东西,当即就忍不住感叹味道的美妙。 两人都没有带下人,也不喜欢吃饭的时候旁边有其他人服侍,上完菜以后,一开始是沈朝夕教赵晚宸怎么涮菜,后来就反过来,成了赵晚宸为沈朝夕服务,她倒是半点没有身为公主殿下的自觉,干活干的十分顺手。 将一筷子烫好的菜放到沈朝夕碗里,听着隔壁动静的赵晚宸忍不住抽了抽嘴角,吐槽道:“赵申最擅伪装,哪怕是我以前都在他身上吃过亏,完全就是匹吃人不吐骨头的狼,林慎微到底是怎么想的,竟然敢去招惹他。” 沈朝夕道:“谁知道呢……” 或许是有了赵七这根被人用烂了的老黄瓜,觉得再养一只小狼狗也不错。 只不过这只看似乖巧,对她露出柔软肚皮任由她抚摸的狼狗,随时都有咬断她脖子的可能。 林慎微同赵申的交往,半点也不遮掩,连沈朝夕偶然出来吃顿饭都能撞到,可想而知其他人得知这件事情有多容易。 至少在皇帝的眼里,林慎微已经坐实了朝三暮四的标签。 说实话,九皇子和林慎微的对话,其实挺没有营养的,不过沈朝夕还是听出了不少东西。 “到真是个蠢货,被人套了话都不知道。” 赵九年龄小,又生了一张娃娃脸,谁能想到他天真的问出许多问题的时候,其实是在套林慎微的话? 有些在现代人眼中或许习以为常的东西,对古人而言说不定就是一条新的思路。 九皇子越听越满足,一双狐狸眼弯的如同月牙,看向林慎微的眼神,写满了孺慕。 这是穿越前的林慎微想都不要想有的待遇。 前世她身为宅女,什么时候被这么可爱帅气的一个小正太用这样的眼神看过? 林慎微只觉得骨子都飘了起来。 吃火锅最耗时,待吃的差不多了,时间也不早了。 赵晚宸和沈朝夕就准备离开。 门一开,在包厢里还不算大的声浪,顿时扑面而来。 外面是漫天的大雪,里面是吃的热火朝天的人群。 赵晚宸突然心生感慨,“也不知道今冬的这场雪,会有多少人熬不过去。” 沈朝夕捏了捏她的手,“你已经做了你能做的。” 赵晚宸对她笑了一下,“是我们。” 有沈朝夕出手,为这场雪灾做准备的,就不再只是赵晚宸一人。 根据她的消息所知,父皇那边也做了不少过冬的准备。 两人对视一笑,在他们身后,另一间包厢的房门打开。 时候不早,再晚一些天就黑了,林慎微捏了捏九皇子带着婴儿肥的小脸蛋,穿上斗篷,朝外走去。 沈朝夕和赵晚宸,已经将要走到门口。 依旧男装的沈朝夕,翩翩公子哪怕落入凡间,仍旧是半点不染尘埃的模样。 若是平时,林慎微自然要鼓足勇气去结识一番,说不定就能认识一个超级大帅哥,但是今天,她望着那个背影,心脏突然毫无预兆地狂跳起来。 沈朝夕若有所感地回头,视线扫过注视着这个方向的林慎微。 少年的模样果然不负他背影的英姿,五官没有一处精致的恰到好处,俊美恍若不似凡人。 但林慎微被那双眼眸扫过时,却如同冒犯了神灵的罪人,浑身冷汗刷的一下就落了下来,两股战战,若非及时抓住了栏杆,几乎要从楼梯上滚下去。 -- 第28页 这人是谁? 为什么会给她一种如此可怕的感觉? 一种莫名的预感自林慎微心中升了起来。 这是她的敌人。 如果不能打败他,她所拥有的一切,都将化为虚无。 她毫无缘由地相信着这一点。 第15章 嫡女不甘心(十五) 林慎微对沈朝夕的查探,当天就送到了赵晚宸的手里。 “查我?”沈朝夕自诩伪装技术不错,再加上她和林明珠截然不同的气质问题,每天出门时简单修饰过后,晃了那么久,都没人发现她和林明珠之间的联系,最多有人会说两句觉得她隐隐和林家人有几分相似,却也绝不至于猜测到她就是林明珠这件事情身上,所以林慎微的查探就显得很不正常。 “难道她发现了什么?” 沈朝夕第一时间猜测的就是林慎微难不成是发现了赵晚宸埋在她身边的探子。 “我觉得应该不是。”赵晚宸否定了她这个猜测,她说,“林慎微的表现有点奇怪,我觉得你应该听一听。” 沈朝夕好奇,“怎么个奇怪法?” “探子说,昨天林慎微回到房间之后,满身大汗,面色发白,仿佛受了什么惊吓,提及你的语气……” 赵晚宸斟酌了片刻才对昨天探子汇报上来的消息做了提炼,“像是老鼠见到了猫,毒蛇遇到了老鹰,仿佛遇到了什么天敌。” “天敌?” 不得不说,林慎微这种反应,让沈朝夕有些诧异,也有些在意。 她想过很多种,如果林慎微发现林明珠还活着,会有怎样的反应,但她敢肯定,哪怕林家人全部在林慎微面前活过来,她也不至于吓成这个样子。 通过入梦术,沈朝夕早已经探清楚了林慎微是个什么样的人。 自私。 贪婪。 好妒。 并且虚荣。 她善于为自己辩解、开脱,并且从不认为自己会做错事情。 看她在梦境中的反应就可以得知,哪怕林家人全部复活过来,她想的也只会是怎样才能重新将人再杀一次,并且抹掉自己的罪名,绝不会出现这种只是见上一眼,就恐惧到如此程度的情况。 沈朝夕隐约觉得,自己似乎探知到了林慎微穿越的某个原因。 她提议道:“我觉得我应该去探一探她。” “赵安府上外松内紧,需要我派几个人帮你吗?” 沈朝夕自信一笑,否定了她这个提议,“不用,有其他人反而是对我的拖累。” 赵晚宸想到她神鬼莫测的手段,虽然还有几分担心,却也不得不承认她的话有几分道理。 虽然不知道林慎微那边有什么好探的,但既然沈朝夕有这个想法,她就会支持,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 冬日的天色暗淡的很快。 昨日有间酒楼的偶遇,让林慎微一整天都处在一种惶惶不安当中。 她说不出这种感觉从何而来,但她平日里如鱼得水,从容不迫的心态确实被这种突如其来的危机感所打破。 可惜她既没有随身发布任务的系统,也没有藏在戒指里能够沟流交通的老爷爷,只能派出自己交好的乞丐,去调查住在公主府上的沈家公子,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沈朝夕出门的次数少之又少,为数不多的几次,都是坐着马车直接去护国寺,再加上公主府附近不允许乞丐出没,因此哪怕覆盖范围最广的丐帮,也没能找到多少有关沈朝夕的消息。 拿到手里的资料总结起来,不过是寥寥几张纸。 烛火下,她死死盯着纸上沈朝夕三个字,思维转动地飞快。 这个人到底是谁,他们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为什么他会带给自己这么大的危机感? 屋外。 沈朝夕脚尖轻点,便如同一只灵巧的燕子,飞上了屋檐。 绣花鞋落在积雪的瓦上,只留下浅浅地一道印记,很快便被后来的雪花掩盖。 她一身雪白,不仔细看,几乎察觉不到她的存在。 沿着屋内的气息,沈朝夕很快就找到了一片能够观察到林慎微的情况,却又不会让落下的雪花引起注意的瓦片,将积雪拨开,她缓缓掀开其中一片。 屋内的暖气很快沿着被掀开的缝隙冒了出来。 她顺着瓦片看去,正好看到林慎微的背影。 被窥视的感觉如同被一条蛇攀附在身上,点着两个火盆的林慎微突然控制不住地打了个冷颤。 她倏地转头呵斥道:“谁在那里?” 沈朝夕的手一顿,没有动,尽可能地降低了自己的存在感。 她对自己的隐藏能力很有信心,除非是那种宗师级别,能够感应天地的人物,又或者本身有什么特殊能力的人,否则绝无发现她的可能。 林慎微只是个普通人,她很清楚。 但这个普通人察觉到她的窥探之后,却是毫不犹豫地朝着她藏身的这个方向走来。 沈朝夕没有犹豫,放下了手中的瓦片,窥探的感觉消失,林慎微回过神,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出了一背的冷汗。 她猛地抬头,朝上看去,房梁上方的黑暗当中,看不出半点异样。 直到她缓缓伸出手,接住一片在掌心融化的雪花,脸色骤然变得无比难看。 刚才她的感觉不是错觉。 公主府的书房门被打开,赵晚宸第一时间将手中白色斗篷披挂在了沈朝夕的身上,问道:“冷不冷。” -- 第29页 被火烤的暖意融融的狐狸皮斗篷柔软又温暖,将沈朝夕整个人裹在里面,舒服极了,她被冻的雪白的小脸,渐渐染上了绯色。 “暖和多了。” 说着,她严肃了眉眼,“林慎微恐怕真的有问题。” “你不是说过……” 赵晚宸略微不解,她一开始就知道,林慎微和沈朝夕,都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人,沈朝夕虽然应了林明珠的请求,答应她为林家报仇雪恨,洗清冤屈,但一开始的时候沈朝夕就同她说好了,林慎微本身并没有太大的本事,不用太放在心上,她答应沈朝夕的合作,也是因为沈朝夕能够帮助她清理朝中的蛀虫,两人的目标从始至终,就没有落在林慎微一个人身上。 “我怀疑林慎微身上有邪神附体。” 邪神,一个邪字,听起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赵晚宸没有说话,等着沈朝夕解释。 “人有好坏,神明也是一样,有正神,自然也有邪神。” “邪神和正神有什么不同呢?邪神会比你更加强大吗?”赵晚宸皱着眉头问道,心也提了起来。 沈朝夕说的,已经涉及到了她不了解的层面。 “邪神和正神的主要区别,在于力量的来源不同。我走得是正神的道子,我的力量来源主要是信徒的信仰,只要有人发自内心的信仰我,我就会存在下去,但同样的,一旦我被人遗忘,信仰消失,我就会随之消散。邪神则不同,邪神虽然同样可以吸收信徒信仰的能量,但这种能量对他们而言,已经不是必需品。” “这个世界没有真正的神明,我怀疑林慎微身上的邪神,是要夺取国运。” 赵晚宸眉头死死地拧在一起,她看向沈朝夕,“如果国运被夺走会怎样?” 沈朝夕道:“会天下大乱,天灾不断,人祸不绝,战火纷飞数十年不止。” 赵晚宸没有怀疑沈朝夕的话。 她咬紧嘴唇,仿佛已然看到放纵林慎微会造成的后果。 半晌后,她才长长的吐出一口气,疲惫仿佛要从她紧绷的身体里爆发出来,她问道:“我要怎么做,或者说……我能做什么?” 沈朝夕并没有立即给出她答案。只是说自己要回去想想。 如果是林慎微刚刚穿越而来的那个时候,她完全可以将邪神揪出来直接打杀,正神天生对邪神就有无可抗拒的杀伤力。 但是现在,林慎微已经同赵家皇室的好几个人发生了牵连,从某种层次上来讲,她已经同大兴王朝的气运有了勾结,如果沈朝夕直接除去她的话,大兴必然要遭受无可避免的灾难,甚至有可能动摇国之根本,导致王朝更替。 现在想要对付林慎微,已经不再是她一个人的事情,好在在林慎微之前,她已经先认识了皇帝。 第二日,她找到赵晚宸,开门见山道:“我要见皇帝。” …… 次日,大雪。 赈灾的工作一直是赵晚宸在做,流民从四面八方涌来,挤在京城外。 好在沈朝夕为她提供了一个以工代赈的法子,临时建造起了不少庇护所,方才让这些人有了个遮风挡雨的地方。 今天恰好是她进宫向皇帝汇报情况的日子。 “……京城内的粮食充裕,维持到开春不是问题……有部分粮商趁机哄抬粮价,已经交给锦衣卫处理了。” “你做的很好。”皇帝点点头,“京城里没出别的什么乱子吧。” 赵晚宸犹豫了片刻,才道:“……应该没有。” 皇帝皱眉,不喜欢她这个回答,“什么叫应该没有?” 赵晚宸这才将准备好的说辞道来。 其实她要说的这件事情,并不算大。 天降雪灾,京城众人,自然是有力出力,有钱出钱。 京城不少人家,都在外面跟着赵晚宸摆摊设点,义务发放米粥,回春堂同仁堂几家百年老字号也在外面开了义诊,总的来说,气氛一片良好,让皇帝舒心不少。 但这群人赈灾之心虽然有,更多地却是为了讨好皇帝,希望能够通过赵晚宸,在皇帝那里刷一个好印象出来,一个二个想着都是要是能够通过赈灾这件事情,在皇上那里挂个号,哪怕只是被提及一下名字,恐怕以后加官进爵都不用发愁了。 几个皇子同样是出钱出力,努力在百姓心目中刷着贤名。 唯有老七反其道而行。七皇子府的人,虽然也支了个发粥的摊子,却摆在角落里,少有人问津,粥也比旁人家稀一些,对比起其他几乎是用干饭的皇子,就显得没那么厚道起来。 赵晚宸老早就觉得七皇子是只不叫的狗,对他自然多些关注,很容易就查到了老七将更多地粮食运往重灾区的事情。 不论其他,单看这个行为,老七完全是默默奉献,不求回报的典范,值得拉出来大肆表扬一番。 赵晚宸这次来也是为老七邀功的。 听了她的话,皇帝面上看不出什么表情,只是道:“老七这件事情做的还可以,我知道了,你先下去吧。” 赵晚宸:“是。” 说着,她就退了下去。 皇帝却想到了其他的地方。 如果他没有注意到林氏,对赵安自然是欣赏多于忌惮,自己的儿子优秀,做父亲的怎么都只有骄傲的道理。 但因为有林氏的存在,不论老七做什么,他都心存几分怀疑,当即让人将这件事情调查清楚。 -- 第30页 他倒要看看,他的好儿子,玩的是什么把戏。 第16章 嫡女不甘心(十六) 对于自己的几个孩子之间的争斗,皇帝不是不知道,毕竟他也是这样过来的。 但知道归知道,作为一个父亲,他还是更愿意看到兄友弟恭,家庭和睦的场面,而作为一个帝皇,他则对任何觊觎自己权利的人,都抱有警惕之心。 老七韬光养晦的行为让他想到了曾经的自己。 皇帝要查赵安,对其他皇子来说,无疑是个机会。 锦衣卫还没来得及使劲,雪花般的爆料就送到了他们手里。 真真假假的讯息掺杂在一起,难以分明。 但对皇帝来说,这里面的消息,只要一条就够了。 秘密就像是长了翅膀的小鸟,哪怕宫墙高万丈,也总能飞到想要去的地方。 皇帝发火的消息很快就传进了一群人的耳朵里。 有人幸灾乐祸,觉得七皇子这次恐怕吃不了兜着走。 有人作壁上观,等着看一场好戏。 九皇子府。 赵申在书房内走来走去,神情是难掩的兴奋,随着吱呀一声,门被推开,一个中年男子走进来,他忙迎上去,“先生!” 被他唤做先生的,是他最依仗的幕僚,一接到皇宫中的消息,他就将人请了过来。 将宫内发生的事情简单说了一次,赵申有些得意的道:“老七向来唯太子的命是从,恐怕我的好太子大哥也想不到,自己养了条不会叫的狗。” 他带着几分迫不及待的问道:“先生,我觉得这次是个好机会,父皇明显已经厌了老七,最近老大也跳得厉害,只要运作的好,说不定咱们能够一箭双雕,将两人都拉下来。” 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不止一个地方。 空气中,仿佛萦绕着一股风雨欲来的味道。 沈朝夕推开窗,冬夜的凛风卷起飞雪,迎面吹来。 寒意透骨。 听见脚步声,她转过头,来人是赵晚宸。 “你怎么还没睡?” “你不是也没睡吗?”赵晚宸反问。 沈朝夕轻笑,“有什么事情吗?怎么突然想着过来了。” “孙玉山逃了。” “需要我帮你抓回来吗?” “不用。” 沈朝夕突然从她低落的语气里明白了什么,问道:“是谁帮他逃的?” “查到是太子的人动的手。” 沈朝夕看着她,突然手撑窗户,翻了出去,对赵晚宸道:“过来。” 赵晚宸走过去,被她一把抱进了怀里,“别难过。” “我没有。”她没有抗拒这个怀抱,任由沈朝夕的双臂将自己环绕,“我只是不明白。” 沈朝夕顺着她的话往下问:“不明白什么?” “皇位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赵晚宸的声音里透着难得一见的迷茫。 她一直都知道,自己的几个兄弟争斗的厉害,也一直小心翼翼地保持着距离,以免自己被卷进去。 但她怎么都没想过,为了皇位,这帮人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沈朝夕拍了拍她的脊背,渡过去一丝神力,安抚她的情绪。 赵晚宸靠在这个怀抱里,明明身后就是大雪与东风,却没有感受到半点的冰凉,只觉得从里到外,都是暖意融融的一片。 她突然感到一阵烦闷。 连沈朝夕这个外来的神祇,都愿意帮助她清理朝中的蛀虫,为什么自己那几个兄弟,为了一己之私,竟然愿意出卖自己的国家。 漫天风雪当中,沈朝夕注视着雪花,一个想法突然冒了出来。 “初光,你有没有想过,自己坐上那个位置?” 沈朝夕感受到自己的衣服突然紧了紧,她的唇角缓缓勾起了一抹笑容。 说实话,就目前看来,皇帝的几个皇子,她都不太看得入眼。 这段时间,她通过自己的方式,对几个皇子也有所了解。 最具有竞争里的几个皇子里面,太子狂妄,许是自小就坐上了储君的位置,便已经将天下都默认为是自己的东西,愚蠢而不自知,二皇子鲁莽,正直仗义却少了几分精明,容易被人鼓动,四皇子懦弱,五皇子过于看重女色,至于九皇子……暴戾。 细细数来,唯一一个矮子里面的高子,竟然就只有看似默默无闻的七皇子。 也难怪林慎微会看上他。 赵安身上,实在是很容易找到历史上许多皇帝的缩影,当下之人或许旁观者迷,但对于她们两个从后世来的人来说,却很容易发现这一点。 只可惜,因为林慎微的缘故,沈朝夕说什么也不可能让赵安坐上皇位。 接下来的几天里,沈朝夕都没能见到赵晚宸。 她并不慌乱,因为种子她已经种下,早晚会生根发芽。 皇位是什么? 它是权利之巅,它是欲望之源。 它重要吗? 它重不重要,其实一点都不是关键。 关键是只要它在那里,就有如烈火,引着无数飞蛾奋不顾身。 …… 这个年过的并不好。 哪怕做足了准备,雪灾仍旧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 七皇子不知道被皇帝抓到了什么把柄,召唤回京城之后,就一直被软禁在了七皇子府,一整个冬天都没有踏出门一步。 -- 第31页 在这之后,皇帝又偶遇了沈朝夕几次。 沈朝夕现在半点信口胡诌的心理负担都没有。 以往没发现林慎微身上跟这个邪神的时候,她可能还会因为自己的信口雌黄有些心虚,发现对方身上居然带了个邪神之后,那么她现在说的话,就只能被称作是合理猜测了。 虽然不知道林慎微身上的邪神,是怎么找到这个没有神道修士的时空,但一个国家的国运若是被邪神夺走,在新的国家成立,新的国运形成以前,这个国家都将陷入水深火热当中。 同时,入梦术沈朝夕也没有停。 入皇帝的梦不容易,皇城自有龙气守护,好在她是正神,多消耗一点神力,托一些似是而非的梦境过去还是可以的。 皇帝被她吓得够呛,这个时候,赵晚宸为沈朝夕联系的官员,又及时送上了为林家伸冤的奏折。 皇帝梦做多了,也觉得是自从林家出事以后,自己的国家就没有安生过。 沈朝夕递上来的台阶,来的恰到好处,他也顺着台阶一溜烟地走了下来。 时隔一年,在林家人死光死完,只剩下一个侍女的时候,林家人的叛国案,终于开始重审。 这个案子牵涉众多,皇帝为了平息林家人的怨气,基本上来了一次大清洗。 速度之快,清洗范围之广,哪怕是亲自在幕后操纵此事的沈朝夕,都感到几分惊讶,随即又想明白过来,皇帝这么做,一是梦做多了,实在是害怕,二恐怕是在杀鸡儆猴,让自己的几个儿子老实点。 七皇子不出意外地吃了挂落,连带着林慎微的产业也倒了不少。 她这个时候才发现,之前的顺风顺水,都是因为有七皇子作为依仗,没了这个最大的靠山,她就像一块挂在外面的肥肉,野猫野狗谁都可以来啃一口。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眼下发生的这些事情,完全是七皇子运气不好,倒霉催的成了皇帝的替罪羊,可林慎微就是有一种感觉,罪魁祸首是自己那天见到的沈朝夕。这种感觉来的很玄妙,甚至玄妙到让她觉得,只要杀了沈朝夕,一切就会重新走上正轨。 她说不出什么才是正轨,但她始终觉得,如果不是沈朝夕,皇帝根本不可能发现林家谋逆中七皇子动的手脚,自己的产业也不可能因此被其他人吞并,明明在这之前自己做什么都是顺风顺水的,自从沈朝夕出现,她就突然开始走了下坡路。 她杀心涌动,如同着了魔一般,想要置沈朝夕于死地。 这让赵晚宸觉得诡异非常。 “你们二人从未见过面,林慎微之前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这实在是……” 她说不出形容词,沈朝夕不在意地道,“我和她身上的邪神,天生就是对立的关系,冥冥中对彼此有感应并不奇怪,邪神天生能够操纵气运,她认为是我坏了她的好事也很正常。” “你和她对上,可会有危险?” 赵晚宸只关心这一点。 沈朝夕眯起眼睛,有危险的气息在她眼中涌动,“若是她不来找我,我才会觉得麻烦。” 三月初三,上巳节。 赵晚宸早早地去了军营,沈朝夕吃过早饭,便坐上了管家准备好的马车。 马车并不如何豪华奢侈,但上面有公主府的标记,并不会有人因为马车的外表而对其轻视。 沈朝夕坐在车内,闭目养神。 听说林慎微联系了一路悍匪,也不知道这群人打算什么时候出现在她的面前。 她很期待。 许久,行驶了一路的马车终于停了下来。 外面传来打斗的声音,沈朝夕头微微一侧,一把长刀,便穿透车门,直直地插在了她的耳侧,甚至顺便带走了她几缕碎发。 看来来的人里面有个身手不错的练家子。 接下林慎微这桩生意的,是一路流窜到京城附近的悍匪,他们手上人命无数,被官府通缉许久,活得如同丧家之犬。 听说只要杀了一个小白脸,就能拿到数千两银子之后,几人很快动了心。 他们都对自己的能力很有把握,若非如此,也不至于让官府伤透了脑筋。 见到朴素的马车出现,几人很快迎了上去。 车夫有些本事,可惜不是他们的对手。 藏在暗地里的暗卫能力不俗,不过他们同样是刀口舔血的人。 砍到最后一个人,为首的老大狞笑着一张刀疤脸,正准备掀开车帘,一只白皙如玉的手,突然就将帘子掀开,露出一张精致漂亮的脸来。 他愣了愣,随即笑道:“哟,还是个小美人啊,真是可惜了。” 沈朝夕微微一笑,“我也觉得很可惜。” 劫匪不明所以。 利刃破空声传来,沈朝夕往后倒去,一把尖刀从后心穿过他的胸口。 一只手将他狠狠拽开,扔到地上。 邢中安掀开帘子,对上了马车中少年镇定的眼眸。 “下官来迟,还请公子见谅。” 沈朝夕微微勾起唇角,“不,你来的恰到好处。” 第17章 嫡女不甘心(十七) 邢中安,锦衣卫指挥使。 既然已经暴露了身形,邢中安便不再隐藏在暗处,请示过沈朝夕后,直接进了马车,陪着她上山。 一进车厢,他好奇的目光就落在了镇定的不像样的少年身上。 -- 第32页 被派出来守卫这个少年的时候,一开始,他是很不服气的,觉得杀鸡用了牛刀,尤其是跟在沈朝夕身边好长一段时间,他都老老实实待在公主府,没有遭遇任何危险,邢中安更有一种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感觉。 谁知今日就遇上了劫匪。 “我观劫匪是直奔公子而来,目的是杀人而非劫财,公子可有什么仇家?” 沈朝夕道:“我没有得罪过人,但恨我的人不少。” 邢中安诧异,“为何?” 沈朝夕勾勾唇角,“对于污秽之地来说,光明本身就是他们的仇敌。” 邢中安不明所以,却也听出少年话中的隐喻。 说实话,对于少年镇定的态度,他是很有些惊讶的,对方平静的样子,怎么样也不像是一个刚刚遭遇过刺杀的人。 更别提其中一个劫匪,是当场死在他的眼前,他现在还能在车帘上看到溅洒的血迹。 若是一般人,尤其是京城中那些看似风流倜傥,却连血都没有见过的公子们,恐怕会被吓得面色苍白,两股战战。 但眼前的少年是真的镇定,镇定的仿佛…… 死在他面前的不是人,而是一只鸡,一只蝼蚁。 同他说完话,少年的目光就落在车帘外,望着变幻的景色发呆。 邢中安从他身上,莫名感受到了一种高高在上,同这凡世间格格不入的感觉。 他有点明白皇帝为何要自己保护少年的原因了。 比沈朝夕还淡定的,是拉车的马,这些马匹都是从战场上退役了的军马,见识过的生死不比沈朝夕或者邢中安少,重新得到上路的命令后,便悠然地甩着马蹄沿着熟悉的道路继续往山上走去,很快就停在了护国寺的院门前。 这时候,福海已经等在门外。 山下遭遇劫匪的消息,已经传到了山上,也不知道小公子有没有事。 对于沈朝夕,他还是很有好感的,毕竟他是旁人眼中的阉人,在少年眼中却是一视同仁的生灵。 听见车轴滚动的声音,他抬起头,猛地看去,见到马车上的血迹,脸色顿时变得有些难看。 马车停下,邢中安跳了下来,他忙迎上去,问道:“邢大人,小公子可有出事?” “我无事。”沈朝夕掀开车帘,对福海露出一个安抚的笑容,“福叔不必担心。” 福海见到沈朝夕,立马将人上下打量了一番,发现头发都没掉一根,方才放下心来,“真真是吓坏老奴了,这贼人也真是大胆,连公主府的马车也敢拦截,您没事就好,万福平安,万福平安。” 福叔? 邢中安的目光在少年和福海身上走了一圈,这可不是一个一般的称呼。 福海虽然是个阉人,可是凭借打小跟在皇帝身边的情分,在宫中的地位可不一般,哪怕是几个皇子,见到了也要恭恭敬敬地喊上一声福海公公。 沈朝夕跳下马车,“赵大哥还是在惠安和尚那里吗?” “在的,在的,公子进去就知道了。” 邢中安的目光越发奇怪起来。 赵大哥,那是谁? 他脑海中浮起一个猜测,这个猜测一出,心脏都忍不住狂跳起来。 “马车就交给邢大人了,我先去找赵大哥。” 沈朝夕确认了皇帝的存在,便迈着轻快的步子,进了寺门。 福海同邢中安对视一眼,交换了一个眼神,前者点点头,跟在沈朝夕后面进了门。 皇帝早已经等待多时。 见到沈朝夕到来,拿起茶壶,为她亲手到了一盏茶水。 沈朝夕也不客气,一屁股坐下去,端起杯子就喝了一口。 喝完,她才长长的吐出一口气。 皇上道:“我看你不是挺镇静的吗?” “我镇静是因为我知道这一次有惊无险,”沈朝夕翻个白眼,“可不代表我不会惊啊。” 皇帝无奈摇头,“这蒙顶甘露给你喝,算是暴殄天物了。” “什么叫暴殄天物,茶嘛,本来就是喝的,只要入了口,就都不是浪费。” 惠安和尚也道:“小施主言之有理,赵居士,是你我着相了。” 皇帝拿沈朝夕没办法,更别说现在还有一个怎么看她怎么满意,恨不得立刻将人拉近寺里剃度出家的惠安。 茶水入喉,温度恰到好处,香味弥漫鼻尖,瞬间舒缓了人的身心,不得不说,惠安和尚这里出品的都是好东西。 喝完茶,沈朝夕忍不住感叹,“赵大哥,那个邢中安,是锦衣卫的人吧,您这小官当得可有点大啊。” 皇帝笑道:“那你猜猜我到底是个什么官。” 少年手指轻扣着桌面,看向皇帝,似笑非笑道:“要我猜嘛……不好说,不好说。” 皇帝问:“怎么个不好说法?” 沈朝夕道:“你先说好,不管我说什么都不怪我。” 皇帝给她续杯,“不怪。” 沈朝夕这才乐了起来,她一笑,眼睛弯成月牙,眸光澄澈干净,如同稚子。 哪怕并非第一次见到,皇帝和惠安和尚还是忍不住感叹,怪不得是天生佛子,这番气度和仪态,就绝非普通人能够拥有的。 得了许可,少年才开始自己的分析。 “嘿嘿,既然赵大哥不怪罪,那我可以就说了。其实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就发现你身份不凡。” -- 第33页 皇帝问,“此话怎讲?” 少年竖起一根手指,“首先,我问过初光,惠安和尚不是什么人都见的,他见得有缘人,一般非富即贵,所以在见到惠安之前,我一直以为他是个欺世盗名骗钱骗色的假和尚。” 平地躺枪的惠安张大了嘴,摇头感叹,“这可真是无妄之灾。” “嘿嘿,”少年竖起第二根指头,她对着站在不远处的福海努努嘴,“其次,就是福叔,通常来说,男子属阳,女子归阴,福叔身上却是阴盛阳衰,有男转女之相,这种情况一般多见于宫中内侍的身上,而能用上宫中内侍的人,除了皇子,就是皇帝和王爷。” 皇帝颔首。 惠安道:“施主七窍玲珑。” 沈朝夕嘿嘿一笑,面上显露出几分娇憨,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道:“其实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而是我天生会观人气,赵大哥身上的气息黄中带紫,不是皇帝,就是太子,要么就是哪位嫡系的亲王,所以我猜——” “赵大哥是荣亲王对吗?” 皇帝和惠安和尚愣住。 少年期待的目光让皇帝感到一阵好笑,他问道:“你为何不觉得我是当今吗?” 期待的眼神转为哀怨,“难道您真的是?” 皇帝点头。 沈朝夕把茶盏放下,站起来,一撩袍子,委委屈屈地跪下。 “皇上,我错了。” 她低着头,一副认错态度良好的样子。 皇上避开了她的跪拜,却也没让她起来,同惠安对视一眼,清了清嗓子,问道:“你错哪儿了?” 少年抽抽鼻子,“我不该说您坏话,您罚我吧。” 皇帝道:“你都说我什么坏话了?” “我说您不是个好皇帝,又傻又倒霉……” 惠安一口茶水好悬才没喷出来。 这孩子,太实诚了。 皇帝也是哭笑不得,“行了行了,你个小油条,知道朕不会罚你,净耍赖,快起来吧。” 沈朝夕拍拍衣服乐呵呵地怕了起来,“我就知道赵大哥对我最好了。” 皇帝板着脸,“还叫我赵大哥,你难道不怕我?” 沈朝夕一脸茫然,“为什么要怕你?” “哈哈哈哈——”皇帝大笑起来,“你可真是个妙人!怪不得初光那孩子那么喜欢你。” 少年得意洋洋,“那当然,初光最喜欢的人就是我了。” 皇帝的笑越发止不住了。 他问道:“那我给你和初光赐婚怎么样?” “那怎么好意思呢,”少年面露扭捏,但没一会儿,又满脸期待地问道:“真的可以吗?” 皇帝一个脑崩落在他头上,“想娶我女儿,想得美,我听说初光在让你读书,你读的怎么样?” 沈朝夕:“……” 见她表情僵硬,皇帝又是一阵放纵的大笑。 “没考上进士,还想尚公主,你小子做梦吧。” “哼,”沈朝夕冷哼一声,“那我不娶了,我给初光当一辈子的小白脸。” 正得意的皇帝一口水直接喷了出来。 他看向惠安,你们家的佛子,怎么这么不要脸。 惠安笑容不变,一副他就这样你看着办吧。 沈朝夕成功用不要脸,打败了皇帝,有她在的地方,气氛总是活泼的像是一摊烧开的水,空气中的分子都在跳跃。 福海听见里面的笑声,脸上也露出几分笑意来,看小公子这个样子,想来今天刺杀的事情,没有吓到他。 这时候,一道急促的脚步声传来,福海转头,就见到了匆匆而来的邢中安。 他笑容收敛,邢中安走过来,拱手汇报道:“见过福海公公,贼人已经交代清楚了,还请公公转告皇上一声。” 福海道:“你稍等,我去汇报给皇上。” 那几个劫匪,本身就不是什么硬汉子,真硬汉也不会走上杀人劫财的道路,因此锦衣卫的人几乎没怎么动手,随便吓唬一下,他们便将自己知道的东西,有如竹筒倒豆子一般全部交代了出来。 皇帝听了福海的话,转而看向沈朝夕,“刺杀你的人已经审问结束了,你是想等我把最后的结果告诉你,还是你亲自去看看。” 沈朝夕脸上收敛了天真,她拧紧眉头,“我在京城并无仇敌,但此次刺杀我却有所预感,是针对我而来,并非公主,所以我想去看看,其中恐怕有不对的地方。” 惠安和尚摆手,“此中事情,贫僧就不参合了,阿弥陀佛。” 审问的事情不好在寺庙里进行,因此几个人被关押的地方,就在沈朝夕遇刺不远的一处农家里面。 房舍被临时改成了刑讯室 ,一进门,负责的锦衣卫就送上整理好的供词。 皇帝一看供词,眉头就拧了起来。 “又是林氏?” 第18章 嫡女不甘心(十八) 林慎微时常让沈朝夕忍不住发出感叹—— 不是我方太给力,而是敌方不争气。 她本以为还要一番周折,才能查到林慎微的头上,没想到几个劫匪一秃噜嘴,把事情交代了个干净,还不忘将林慎微给供出来。 这几个人,穷凶极恶,做的都是吃两边的生意,拿了东家的钱,吃了西家,还不忘回来再敲诈一笔。 林慎微找上门的时候,这几人打的也是同样的主意。 -- 第34页 她是找了中间人不假,可是她联系的那几个恶匪,又岂是简单人? 在她自以为行事隐蔽的时候,这群人早已经跟着中间人,顺藤摸瓜,找到了她的头上,只等着完成任务,拿着目标的脑袋,去七皇子府上狠狠地敲诈一笔。 事情顺利的超乎沈朝夕的想象。 但她仔细一想,又不难理解当下的发展。 林慎微的出现,对这个世界来说,本来就是异数。 她能够轻易拿出那些超越时空的造物,扰乱历史的河流,同样也不可避免地遭受到世界的排斥。 这也是为何沈朝夕时常将穿越当做笑谈的缘故。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超脱者不知凡几,跨越时空虽然困难,却也并非多么不容易的事情。 但穿越了时空之后呢? 若是老老实实,装缩头乌龟,自然你好我好大家好,但若仗着自己超出世界平均水平的能力肆意妄为,那可就对不住了—— 拜拜了您勒! 一个世界的排斥之力有多可怕? 大概是喝口水能噎死,打个喷嚏能把眼珠子喷出来,更甚者呼吸都会突然岔气而亡吧。 哪怕是强大的修士,在面对世界斥力的时候,也无能为力。 只是相较于凡人的死法,他们可能更多死于诸如走火入魔,修为岔路一类的形势,也算是比较符合他们的身份。 林慎微身上的邪神,不得不说非常聪明,一来就同这个世界的皇族产生了牵连,通过国运得到庇护。 若是没有沈朝夕出现,有着国运加持的林慎微,自然是一路顺风顺水,扶摇直上,至于那些挡路的人,都会被她一脚踹开,死的不能再死。 举个例子,比如说在七皇子府里磋磨她的七皇妃,别看她现在风光,将林慎微玩弄于掌心之中,但随后她便很有可能会因为突染恶疾之类的原因,为沈朝夕腾出位置。这些都是来自邪神的力量。再有就是那几名劫匪,若非他们要杀的人是沈朝夕,而是其他人,恐怕他们不仅在杀人后能够成功逃脱,还会受到林慎微的感化,弃暗投明,成为林慎微得力的助手,日后功成名就,家财万贯。 但她要杀的人是沈朝夕。 锦衣卫闯进七皇子府的时候,林慎微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直到她被人按在地上,几个不明所以的丫鬟也被压倒一边,一双黑色的靴子走到她的面前。 怎么回事? 发生了什么? “放开我,放开我……你们是谁……这里是七皇子府,你们要干什么……” 她死命挣扎,压住她的锦衣卫手臂却如同钢铁,半点不给她腾挪的余地。 邢中安对比了画像,发现没抓错人后,手一挥,“走。” 抓人的锦衣卫顺带往她嘴里塞了一块不知道哪里抓来的抹布。 皇帝根本不屑于去见林慎微,他只要知道,这个女人是祸乱之始,只要除了她,国家就会变好就行。 倒是沈朝夕,适时地展现了一番自己的关心。 “我总觉得没那么简单,”她皱起眉头,“赵……皇上,若是信我的话,诏狱中最好多安放些人手。” “此女当真有这么可怕?” 从邢中安那里,听了抓捕全过程的皇帝,并不如何将林慎微的本事放在心上。 本来以为是个多么了不得的妖女,可是据邢中安所言,基本上没遭受什么反抗,轻轻松松就将人带来了,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 “我掐指一算,今晚必有变故,”沈朝夕挑挑眉头,“皇上何不拭目以待呢?” 皇帝冷笑一声,“我倒要看看,她有什么本事。” 诏狱是什么地方?是无需三司审判,直接关押犯人的地方。 是皇帝的直属监牢,守在外面的锦衣卫,无不是百里挑一的好手。 哪怕林慎微突然生出一对翅膀来,也跑不出去。 沈朝夕话已经说了,皇帝信与不信,都是他的事情了。 赵晚宸倒是相信沈朝夕的话,但她也知道诏狱防范之严,哪怕是她,也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敢说能从诏狱中劫狱成功,因此她好奇地问道:“你说那林慎微,会用什么样的方式脱身?” 沈朝夕摇头,“用什么方式不重要,你切莫以凡俗之力来揣测邪神。” 要是那个邪神牛逼一点,直接跨越空间逃跑也不是不可能啊。 不过沈朝夕觉得林慎微身上那个邪神应该暂时还没有这个能力,要有的话也不至于被锦衣卫当做死狗一样押进诏狱里去。 那可不是什么好去处。 没有亲历过诏狱的人,永远不知道诏狱有多可怕。 锦衣卫被朝廷官员□□,不是没有道理的,光一个诏狱,就让无数官员避之不及,厌恶至深。 哭嚎,尖叫,呻丨吟。 种种负面的声音,交织成了诏狱的变奏曲。 林慎微缩在角落,出于好奇,也是为了验证沈朝夕的话,她并没有被用刑,而是等着看到了这种地步,她会以怎样的形势越狱。 说实话,林慎微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怎么离开诏狱。 靠七皇子? 七皇子现在自身难保。 靠九皇子? 九皇子不过是个小孩子,能有什么能力? 黑暗中传来老鼠窸窸窣窣的声音,她的神经紧绷到了极致。 -- 第35页 林慎微想不明白,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到底是哪里暴露了? 难道这个世界真的有传说中的得道高僧,发现自己是穿越者的事情? 只要想到自己的身份有可能已经被发现,林慎微就感到一阵如坠深渊般的惶恐与不安。 她是不信鬼神的,可是穿越这种事情都发生在了自己身上,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 初初穿越的时候,前身院子里有间佛堂,她都不敢轻易过去,生怕被当做妖邪驱逐,直到发现一般府邸里的小佛堂,对自己没什么作用,才放下心来,但本能仍旧是抗拒着去大寺庙里上香,生怕哪座看似欺世盗名的寺庙里,就藏了一座真佛,将她这个夺舍的妖物给抓了出来。 门被人打开,垮着腰刀的锦衣卫,从外面走了进来。 他们都是负责刑讯的锦衣卫,身上的血腥味很浓,浓的林慎微作呕。 她一直以为所谓的杀气,不过是个传言,而今才有切身的感受。 她往角落里缩了缩,虽然锦衣卫没有对她用刑,但今天的见闻,已经足以让她学会老实两个字怎么写。 铁门被打开,一个哀嚎着的人被拖了出去,铁链拖曳在地上,发出哗啦作响的声音。 片刻后,砰地一声,牢门关闭,随着牢门打开而投入的火光,又没入了黑暗当中。 “啊——” 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穿透墙壁,直直地敲响了林慎微的耳膜。 她忍不住哆嗦了一下。 怎么办,怎么办…… 已经见识了太多被拖出去后生不如死拖回来的人,林慎微整个人都快崩溃了。 谁能来救救我,谁能来救救我…… 上天仿佛听到了她的祈祷,外面突然传来了金铁交戈的声音,片刻后,牢门被人打开,几个黑衣人走了进来。 他们动作利落地砍断铁锁,声音冷厉,“不想死就滚出去。” 诏狱里的众人,谁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面面相觑了数秒之后,离门最近的人推开门冲了出去。 林慎微怕的要命,可是在诏狱里是死,出去虽然不一定活着,可是至少比诏狱里要好。 反正她是受够了诏狱里的老鼠和蜈蚣。 “自由了!” “哈哈哈狗皇帝的走狗,邢中安你等着瞧吧!爷爷早晚有一天要取你狗命!” “哈哈哈——” 在一群疯狂的囚犯当中,林慎微无疑是最安静的。 跟在众人背后出了诏狱,她才发现,外面比她想象中更乱,到处都是奔跑的将士,到处都是明亮的火把,也到处都是……战斗。 不知道是谁放了一把火,夜空下,明亮的火光将周围照的宛如白昼。 哭泣声,咆哮声,惨叫声…… 声声入耳。 场景宛如地狱。 她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但眼下这一幕,用脚趾也猜得出京城里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不得了的变故。 不管了,林慎微一咬牙,保命要紧,她现在自身都难保,还是逃出这里再说。 勉强分辨了方向,林慎微决定,先出城再说。 她挑了一处巷道,跟着小乞丐们走过几次的她自诩对这些地方还算了解,找条路逃出去应该不是问题。 不过没走两步,她就在巷道尽头,见到了一辆简陋的马车。 谁会将马车停在这个地方? 她的心提起来,脚步朝后退去,准备换一个地方。 这时候,一道惊喜的声音响起来,“小姐——” 林慎微惊讶回头,发现一道人影正站在她来时的方向,“侍书?” 听见声音,马车上的侍棋也掀开帘子,露出惊喜的表情,“小姐,你没事?真是太好了。” “小姐您受委屈了,”侍书走过来,扶着林慎微就要上马车,“咱们上车再说,这个地方不能久留。” 侍书道:“小姐,我去赶车,咱们得抓紧时间,离开这个地方。”说着,她就钻了出去。 侍棋扶着林慎微坐下,摸着她被按在地上划破的脸颊,眼中满是心疼的泪水,“小姐,您疼不疼,侍棋给您吹吹……” 丫鬟的关怀让林慎微心中微暖,她抓住侍棋的手,冲她安抚一笑,“我没事,别担心,不过你们怎么会在这里?侍琴和侍画呢?” “二皇子谋反了,是九皇子的人通知我们,来这个地方接你的。”侍棋解释,“至于侍琴姐姐和侍画妹妹,我们也不知道。” 林慎微咬唇,猜测侍琴和侍画,多半是凶多吉少。 锦衣卫的人到的时候,她俩正好在院子里,被抓了个正着,倒是侍书姐妹,因为被她派出去做事,所以逃过一劫。 同时,她又忍不住担心九皇子。 在林慎微看来,闯进诏狱的黑衣人,应该就是九皇子安排的人,打开诏狱不过是为了浑水摸鱼救出自己而已。 她自诩了解九皇子,一个母家弱势,自己又没有多少依仗的小孩,能为她做到这个地步,实在是让她不得不感动。 马车一路向京城外驶去,不知道是侍书的技术好,还是几人的运气真的旺盛,一路上竟然没有撞见过几次叛军,就算远远遇到了,也是轻易就能避开。 这个时候从城门出京城明显是不现实的,但林慎微以往认识的乞丐,曾经告诉过她一个通往京城土地庙的一个地道,他们此行的目的地正是那里。 -- 第36页 当林慎微坐在马车里,抓着侍棋的手,满怀忐忑的准备逃出京城的时候,皇宫中,正在发生一场对峙。 皇帝紧盯着眼前的儿子,用苍老却仍旧雄浑的声音质问道:“老二,你要干什么?你要谋反吗?” 第19章 嫡女不甘心(十九) “谋反?”二皇子的视线缓缓扫过众人,最后落到皇帝身上,嗤笑一声,“我只是拿走我应得的东西,有什么错?” 皇帝沉声问道:“什么叫做你应得的东西?” “从小到大,您都教育我们,说大哥是太子,是未来的天下之主,同我们其他兄弟不一样,让我们守好自己的本分,不要同大哥争抢……可是什么是本分?同样都是你的儿子,你凭什么这么偏心,凭什么?!” “就凭我是皇帝,这天下是我的天下!”皇帝一拍龙椅,愤怒道。 “是,您是皇帝,您的天下愿意给谁就给谁,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和大哥抢什么东西,我也从来不想当什么狗屁皇帝,可是我不抢,不代表别人不来抢我的东西!我只是想好好地活着,有什么错?!是你们要来逼我,是赵昭逼我!芸娘那么好的姑娘,我们都已经说好了,等开春就成婚,我会带她去驻边……” 生活就像是一条狗,总有源源不断的狗血产生。 哪怕活了不知道多少年,听了一场又一场的八卦,当狗血发生的时候,沈朝夕还是止不住自己抽搐的嘴角。 二皇子谋反的理由,总结出来就是一句话——冲冠一怒为红颜。 二皇妃去世得早,留下一个嫡子后便撒手人寰,二皇子不重女色,一心只想征战疆场,这么多年来身边除了几个暖床的人再无其他。 直到他遇到了一个叫做芸娘的姑娘。 芸娘是农家女,家境普通,容貌却不俗,赫然是一朵淤泥里绽放的白莲花,娉娉袅袅又可怜惹人爱。 年过而立的二皇子对她一见钟情,不顾门第之见打算将人娶为皇妃,谁知在他向皇帝禀告之前,芸娘先入了监视着几个兄弟的太子的眼。 对太子来说,这天下早晚是自己的,天下的人也都是自己的,予取予夺,从来不讲任何的道理。 见芸娘美貌,便趁着二皇子不注意,掳来享用一番。 但他见识过的美人何止千万,以太子的身份,燕环肥瘦,应有尽有,芸娘不过是他大鱼大肉吃腻了之后偶尔尝尝的清粥小菜,压根不放在眼里。 自己用过之后,还不忘奖赏给下属。 等二皇子找到备受折磨的芸娘时,原本美貌灵动的少女,已经失去了生气,宛如一具行尸走肉。 苦等心上人的芸娘,最终死在了二皇子的怀里,成了点燃他心中怒火的火种。 朝中,二皇子党本来就是除了太子以外,储君之争中势力最庞大的一个党派。 除了并非皇后出生的嫡子,二皇子其他方面的优势,并不比皇后要弱。 论出生,他是皇贵妃之子,母亲深得皇帝宠爱,论家世,相比于皇贵妃的娘家,皇后的娘家为了削弱皇帝的忌惮,自行斩断了不少臂膀,远没有皇贵妃势力庞大和嚣张——当初沈朝夕同刘家的子弟对上,若非背后站着恒安公主和皇帝明暗两座大山,恐怕也没有那么好收场,皇贵妃的势力可见一斑。 在此之前,二皇子党唯一的烦恼就是二皇子对皇位其实没有多大的兴趣,不管其他人怎么在他耳边洗脑,二皇子也总是一副兴致缺缺的样子。 相比于其他没什么优势,却铆足了劲想要争一争的皇子,二皇子可谓是非常佛系。 但龙有逆鳞。 芸娘就是二皇子的逆鳞,现在这片鳞片,被太子给拔了。 “父皇,我敬您一声父皇,儿臣牢记父皇的教诲不敢忘记,儿臣知道逼宫实在是大逆不道之举,但只要父皇答应儿臣一个要求,儿臣立马放下武器,任由父皇处理……” “殿下——” 同二皇子一同逼宫的人震惊地喊了他一声,大家逼宫的时候可没这么说。 面对寒光闪闪的刀刃,皇帝显得很是冷静,“什么要求,你说。” “只要父皇愿意让赵昭为芸娘陪葬,儿臣甘愿束手就擒。” “胡闹!为了一个女子,你竟然如此,竟然如此……” 皇帝被二皇子气的手都在发抖。 这就是他的好儿子,为了一个女人,竟然逼上了皇宫。 他喝斥道:“你想都不要想。” 大儿子这件事情,做的确实不对,皇帝自己也知道。 但绝不代表他会愿意让自己精心培育的太子,为一个女人陪葬,简直是做梦。 二皇子嗤笑一声,不知道是在笑自己对皇帝任然有期望,还是笑无论怎么样,最终仍旧走到了这一步。 他心灰意冷地从怀里掏出一张空白的圣旨,扔到皇帝的面前,“父皇,写吧,只要你愿意禅位于我,你便是这天下最尊贵的太上皇。” 邢中安看向赵晚宸,后者摇摇头,示意他先不要轻举妄动。 正当二皇子注视着皇帝,等着拿到那张名正言顺即位的圣旨时,大殿外突然传来了兵刃交接的声音。 一名重伤的士兵跌跌撞撞地跑进来,“不好了,不好了——” 二皇子大步走过去,抓住他的衣领:“什么不好了?” 士兵一边吐血,一边道:“太……太子……” -- 第37页 “我的好二弟,真是不好意思,让你等久了。” 略带几分阴柔的声音响起,一个个子高大,容貌俊美,皮肤却白皙不似常人的男子走了进来。 相比于将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的军士,在寒冬的天气里,他赤脚踩着木屐,穿着敞开的衣袍,披头散发,像极了纵情山水饮酒乐逍遥的狂士。 二皇子却在见到他的瞬间变了脸色。 他咬牙切齿地叫出来人的身份,“太——子——” 太子手一招,令行禁止的宫中禁卫军,便为了上来,手中的长弓架起,对准了大殿里的所有人。 二皇子转头看向皇帝,双眼通红,目呲欲裂,“父皇,真是好算计,好算计啊——” 趁人不备,他突然朝着皇帝跑过去,一把将人抓住,勒住皇帝的脖子挡在自己的面前,冷笑道:“太子,有本事你就放箭啊,有本事你连着父皇一起杀啊!” 皇帝突然被绑架,呼吸困难,二皇子逼宫时都没怎么变化的脸色涨的通红,“逆子,放手,放手——” 太子轻轻一笑,并不将眼前一幕放在眼中,反而道:“二弟,你我兄弟一场,我本想饶你一命,谁知道你竟然凶性大发,杀害父皇,我不得不替天行道,为民除害……” 皇帝瞪大了眼睛,显然他已经明白了什么。 二皇子闻言,仰头大笑:“哈哈哈哈父皇这就是你的好儿子,这就是你的好儿子……” 他笑的眼泪都流了出来,控制着皇帝的手也不自觉地松开。 皇帝的身体放松下来,浑身却止不住地颤抖,他双眼通红的紧紧盯着自己最为宠爱的儿子,牙齿被咬的咯咯作响。 “我哪里对不起你……” 像是在问太子,又像是在问自己。 他同皇后的感情一般,因着少年时不受宠的缘故,他最喜欢的贵女,嫁给了当时的太子,他的皇子妃不过是别人选剩了的女人。 但太子却是他的第一个儿子,对于男人来说,第一总是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 于其他人而言,他是父皇,但对太子来说,他就只是最简单的父亲。 在他还是个普通皇子的时候,他同太子之间,有过最纯粹的一段父子岁月,正因如此,哪怕而今的太子行事越发荒诞,他也始终不肯放弃他另择储君,总觉得自己的孩子还有救,总觉得早晚有一天太子能够担负得起这个国家。 “父皇,”太子的声音宛如一条出笼的毒蛇,细腻而又黏滑,他的唇角微微勾起,轻声道:“你唯一对不起我的就是,你活得太长了。” “这太子我都当了三十几年了,你每天都跟我说,这天下早晚有一天会是我的,可是我到底要等到什么时候,再等下去,我都老了……” “老太子,老太子,我的儿子也都大了,我不可能当一辈子的太子……” “你说你最疼爱我,可是在我看来,你最爱的明明是你的权利,明明是你自己,你明明知道天下人都在笑话我这个老太子,但你从来没想过提前把皇位禅让于我,你总说不放心不放心,我都那么大了,有什么不放心的……” 他一摆手,弓箭便高高扬起,冰冷的箭尖闪烁着寒光,对准了大殿里面的人。 今晚的变故让皇帝一夜之间,仿佛衰老了二十岁。 他一屁股坐在龙椅上,像是放弃了所有希望一般,颓然地道:“动手吧。” 太子骤然有了不好的预感。 大戏总是一场连着一场,你方唱罢,我方登场。 当赵晚宸率领众人出现时,二皇子如同明白什么一般,仰天大笑起来。 “是我输了,是我输了,芸娘,我来陪你了……” 他抓过身旁军士的长刀,猛地往自己脖子上一抹。 赵晚宸转头,“二哥!” 二皇子扑通一声,仰面倒在地上,唇角缓缓扬起,逐渐失去神采的眼中,仿佛出现了一个女子的身影。 芸娘撑着一把荷叶做的伞,站在漫天的雨水当中,冲他浅浅一笑。 他喃喃道:“芸娘……” 太子被人按在地上,皇帝被福海扶着,缓缓走向他。 太子勾起嘴角,如同以往每次做错事一般唤道:“父皇……” 啪—— 这次迎接他的,是用尽皇帝全身力气的一巴掌。 不管是二皇子还是太子带来的叛军,在赵晚宸的精锐面前,不堪一击。 宫内到处都是金铁交鸣之声,乾清殿中,倒是很快恢复了安宁。 太医被找来为皇帝诊脉,一晚上的波澜起伏,哪怕身体上没有受到什么大的伤害,心灵上皇帝却是被刺激的不清。 长了眼睛的人都不难从他面容的变化中看出皇帝的疲惫。 皇帝闭着眼,今天发生的一切,如同在梦中一样。 他道:“今天的事情,多谢无晦这孩子了……” 赵晚宸这才发现少了一个人,“无晦呢?” 正说着,邢中安抱着一个人脚步匆匆地走了过来。 “殿下,沈公子刚才突然就倒了下去。” 皇帝猛地睁开眼,“怎么回事,太医,快给无晦看看!” 守在殿内的锦衣卫,迅速地抬来软塌,让邢中安将人放到上面。 刚刚给皇帝诊完脉的太医,跪在软塌边上,抓起了沈朝夕垂下的手。 -- 第38页 心急如焚的赵晚宸看着这一幕,面色突然一变。 沈朝夕可没有告诉过她,脉象能不能瞒得住太医。 只是不等太医扣住沈朝夕手腕,变故突生。 众人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 像是在变戏法一般,少年乌黑的头发,突然从发根开始,寸寸染上白霜。 一道黑色的血液,缓缓从他嘴角流了出来。 赵晚宸心如刀绞:“无晦——” 作者有话要说:  如无意外的话,本周一,也就是1月28号会入v,届时万更。 第20章 嫡女不甘心(二十) 青丝化雪,乌发染霜。 仿佛听到了赵晚宸的呼唤,沈朝夕缓缓睁开眼睛,她转过头,目光注视着她,缓缓扬起了嘴角。 赵晚宸挤开太医,抓住她的手,着急地询问道:“你怎么样?” “我没事,别担心。”让赵晚宸将自己扶着坐起来,接过侍女的帕子擦干净嘴上的血,沈朝夕这才看向皇帝,“抱歉,让皇上见笑了。” 皇帝压根没想到会生出这样的变故,对沈朝夕十分担心,见她醒来,忙询问情况,“你这是怎么回事?怎么会这样?” “咳咳……皇上不用担心,只是小问题而已,皇上没事就好。” 在两个儿子,都试图用自己的命换的皇位的时候,沈朝夕毫无保留的关心,一下子就击中了皇帝的心脏。 一个外人都知道担忧他的安危,亲生儿子却是如此不堪,皇帝的心脏又酸又涩,又因为沈朝夕的关心,在寒冷当中感到了些许的暖意。 对皇帝来说,沈朝夕的关怀和赵晚宸的保护是不同的。 赵晚宸是他的女儿,也是他的臣子,女儿保护父亲,臣子保护君主,是天经地义,理所应当的事情。 沈朝夕是物外之人,本可以超然于琐事当中,却甘愿为他介入,甚至不惜付出代价,这让皇帝十分触动。 对于沈朝夕说自己没事的话,皇帝半分不信,他指使太医道:“秦太医,你给无晦看看,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赵晚宸担忧的目光看向沈朝夕,后者没有看她,而是无奈地伸出手,“我真的没什么大碍。” 秦太医得了指令,半分不敢马虎,尽职尽责的将自己的手搭了上去。 老太医在太医院工作了几十年,虽然身份不算高,威望却很重,众人都将目光落在了他的身上。 只见随着手指按动,太医的眉头越来越紧,额头也不断冒出细细密密的汗水,一副心神消耗过度的模样。 许久后,他才长叹一口气,松开了手。 皇帝忙问道:“秦太医,无晦的情况怎么样?” 在太医院当差,最大的本事大概就是没病说有病,三分病说成七分,更何况沈朝夕现在的情况本来就严重,秦太医危言耸听起来更是半点都不马虎。 他跪倒在地上,一副惶恐的模样,颤巍巍地道:“臣无能,公子现在的情况,实在是生机已尽,危在旦夕啊,哪怕是扁鹊重生,华佗在世,也没有半点办法。” 皇帝听到生机已尽四个字,便觉得耳朵嗡嗡作响,“怎么会……” 赵晚宸也是浑身一震,泪水瞬间就涌了出来,却又在沈朝夕安抚的目光下克制住了情绪,只是一双眼睛一眨不眨地注视着她,仿佛一不小心,她就会失去最后一分生机,倒在她面前一样。 福海投注过来的目光也是担忧里夹杂着震惊。 反倒是作为当事的沈朝夕最为镇定,在皇帝对秦太医下死命令,要求他一定要想出解决办法的时候咳了咳,打断了两人的对话,道:“皇上,还请不要为难秦太医了。宫里的事情已经解决,可否让初光带我回家?” 赵晚宸看着她,“你想回哪里的家?” 沈朝夕目光温柔,“我想回公主府,有你的地方,才是我的家……” “好。” 赵晚宸不再看父皇,将沈朝夕打横抱起来,就朝着外面走去。 两人目光相接,仿佛天地间,就只容得下彼此。 宫里其实还有许多事情没有解决,但有锦衣卫和东厂的人在,赵晚宸其实在不在都无所谓。 而京城里的混乱,她的副官也能够解决这些问题。 皇帝注视着两人离去的背影,闭上了眼睛。 “早知如此,早知如此……” 他的声音颤抖,却说不出话来。 他并非愚人,今日之前,沈朝夕的身体有多健康,他是知道的。 半大小子火力壮,数九寒冬的天气里,她都能为了风度只穿一件单衣,身体之康健可见一斑。 他也从没见过什么疾病或者什么毒药,能让人在顷刻间的功夫里,青丝成雪。 她早想过泄露天机会有代价,却没想到代价竟然如此之大。 早知如此…… 可是早知如此又能如何呢? 知道沈朝夕会付出这样的代价,难道他就会放弃这样的能力吗? 他不会。 若是没有沈朝夕的预测,他没有提前做好准备,今日他恐怕轻则被儿子挟持,被迫产禅让退位,重则丧命当场,大兴的江山也随之动荡不安。 这些都是他付不起的代价。 是他亏欠了那孩子啊…… 这头,皇帝为沈朝夕付出的代价脑补的厉害,那头,一上马车,沈朝夕就睁开眼睛,坐了起来。 -- 第39页 赵晚宸早就猜到了她的情况,因此并不惊讶,只是皱着眉头追问详情,“你的身体到底怎么样?难道真的是泄露天机遭到的反噬?” “不至于秦太医说的那么严重,也没什么反噬,”她用手指勾起一抹白发,“只是演的一出戏而已。” “这个世界没有鬼神,我的能力过于逆天,现在还好,未来必然遭受皇帝忌惮。” “我这样做,只是为了让他放松警惕而已。” 赵晚宸松一口气,又忍不住问道:“你难道不怕我忌惮你吗?” 她本期待着我相信你之类的回答,可是沈朝夕顶着她,迟迟没有说话,赵晚宸突然有了不好的预感。 “你……” “我快走了。” 车厢里一下子变得安静。 以至于外面马蹄落在青石板上的声音都显得格外清晰。 “林明珠的身体早已经死了,完成她的执念以后,我就没有理由继续留在这个世界了。” 赵晚宸抬头看向她,“哪怕是为了我留下来也不行吗?” 沈朝夕没有说话。 她们之间从未谈过情爱,有的只是一种无言的默契,这还是第一次将这件事情摆在明面上来谈。 沈朝夕看着她,目光很温柔,仿佛要记住这个人的每一处地方。 赵晚宸同样注视着她,眼泪就这么猝不及防地落了下来。 她们在车厢里接吻。 赵晚宸主动撞了上去,沈朝夕没有拒绝。 舌尖触碰,津液互换。 马车的阴影,被火把的光芒,拉的很长。 这场宫变发动的突然,结束的也很沉默。 第二天京城的人推开门的时候,外面的大部分痕迹已经被清扫干净,昨夜听到的金铁交鸣之声仿佛做的一个梦,随着鸡鸣,炊烟袅袅升起,京城又恢复了以往的繁华和平静。 这场宫变,以二皇子的死亡,太子被圈禁作为结局,落下帷幕。 作为推动者,后宫里的皇后和皇贵妃,也没有落得好处,全部被染上恶疾病终。 皇帝舍不得杀死自己的儿子,哪怕这个儿子已经对自己举起了刀刃,但对自己的女人却没有多少仁慈,处理起来毫不手软。 皇后的死是惩罚,也是警告。 按理说皇后宾天,举国应该大丧,但这个皇后死的悄无声息,随着太子的圈禁,哪怕没有参与到宫变之中的人,也闻到了空气中微妙的气息。 对于太子来说,他现在的处境,可谓是天堂落地狱。 又听闻母后驾崩,心神当即被击溃,服食了大量五石散后,暴毙在了太子府中。 这一切都同赵晚宸和沈朝夕没有多大的关系。 有多少人借此机会浑水摸鱼,趁机渔翁得利,都不是赵晚宸当下要考虑的事情。 在宫变中发挥了大作用的她当下最主要的就是保持安静,平稳度过这一段时间。 二皇子已死,太子已废,最有竞争力的七皇子,因为林慎微的缘故被砍掉了可能,其他人则更不成器,早晚有一天皇帝会发现,自己已经没有了选择。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赵晚宸要做的从来都不止是黄雀,而是做好了陷阱,等着黄雀落网的猎手。 而沈朝夕,她则是去京城外的地牢里,见了被关押在里面的林慎微。 林慎微身上的邪神,能力不可谓不强。 沈朝夕想过很多种林慎微有可能离开诏狱的办法,在她看来,这其中的可操作性其实很多。 在邪神的操控下,林慎微的人脉早已经达到了一种哪怕是赵晚宸,也有些吃惊的地步。 除了几个皇子,穿越女必勾搭的花魁杀手甚至连敌国的探子之类的人,林慎微也一个都没有放过。 这些人中的随便哪一个,都能拿出一套不俗的劫狱方案来。 沈朝夕怎么也没想到的是,为了帮助林慎微脱身,邪神竟然会发动一场宫变。 于旁人看来,这场宫变,是一系列阴差阳错下导致的必然,是皇帝的偏心,是太子的自负,是二皇子的痴情,导致了这场宫变的发生。 可是在沈朝夕眼中,处处能够找得到邪神的痕迹。 二皇子独身多年,见过的女子不知凡几,为何恰好会在这个节骨眼上对一个农家女动心? 太子身边莺莺燕燕从不缺少,牡丹国色有,路边野花也不少,他行事虽然放荡不羁,但因为一国太子的身份,身边不缺谋士,正是这些人左拉右扯,才支起了太子的威严,何至于让太子为了一个女人,同二皇子结下梁子? 二皇子的突然痴情,太子的突然失智,这件旁人看来是巧合的事情,在沈朝夕眼中,就是一场邪神布好的局。 如果不是林慎微出事,让它提前推动了这件事情的发生,恐怕等到邪神真正安排好的时机,等待皇帝的不会是一个冲冠一怒为红颜的二皇子,而是一个筹备多时,蓄谋已久的阴谋家,而做够了太子的太子定然也准备多时,不至于像今日一样匆匆备战,以至于几乎毫无反抗之力的被沈朝夕的人控制。 届时,已经年迈身体虚弱的皇帝,被两个皇子一气,就算不立马嗝屁驾崩,估计也离死不远。 接下来,恐怕就是顺理成章的父慈子孝戏码——失去了两个最争气的儿子,在一众跟蚂蚱一样跳的欢畅的儿子当中,沉稳懂事,不争不抢的七皇子,自然会如同藏在麻袋里的薐角一样,凸显出来。 -- 第40页 而邪神也能够顺理成章地搭着七皇子的车,成功和大兴的国运勾搭在一起。 它吸足了国运,拍拍屁股走人,哪管大兴的皇朝洪水滔天。 为了防止中途出现变故,看管林慎微的人,都被沈朝夕加持了一丝神力。 神力是沈朝夕的根本,她那一头白发,其实也不全是做戏,准确来说,她的头发其实早就白了,只是被她用障眼法一直维持到了在皇帝面前演绎那一幕。 有着神力加持,沈朝夕抵达地牢的时候,林慎微还被好好地关押在里面。 但关押的人也如实告诉沈朝夕,他们遭受了好几波的袭击。 这群人都是赵晚宸的亲卫,对于关押在里面的人虽然好奇,却也知道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 只是一个个都猜测,林慎微的身份估计非同小可,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武林高手前来劫狱。 要知道,这个地方可是赵晚宸最隐蔽的地牢之一。 地牢就建在土地庙的下面,里面关的人不多,怕林慎微身上的邪神影响其他人,目前里面就只住了一个。 在偌大的牢房里被关了一整个晚上,造成的恐慌其实比在诏狱里还要可怕。 诏狱里至少还有人,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空无一人,唯有身上的铁链告知了她目前的处境。 “侍书,侍棋——” 并不知道自己就是被两个侍女关起来的林慎微,还在试图呼唤“忠心”侍女的名字,可惜毫无作用。 直到地牢的活板门被拉开,她听到动静,才匆匆跑到栏杆边,抓着铁栅栏,抻长了脖子,朝有光线泄露的地方看去。 亲卫举着火把,沉默地走了进来。 沈朝夕随着亲卫穿过走廊,终于听到了林慎微的声音。 火把点亮了黑暗,也照亮了林慎微的眼睛。 她大声地叫道:“你是谁?放我出去,放我出去——” 沈朝夕走到林慎微面前,看向她,缓缓勾起唇角,“林慎微,你真的不记得我是谁了吗?” 望着面前这张熟悉的面孔,林慎微张大嘴,如同被掐住脖子的鹌鹑,说不出话来。 呼吸倒灌进喉咙,空气中粗劣的尘埃刮着林慎微的嗓子,好一会儿,她才尖叫出声。 噩梦中的场景袭来。 林慎微一屁股坐在地上,手脚并用地往后退,眼泪鼻涕几乎是刷的一下就落了下来。 “滚开,滚开啊——我不怕你,我不怕你——” 看来之前的入梦术还是有点用的,沈朝夕想到。 林慎微这个样子,明显是陷入了梦境产生的幻觉当中,亏她还以为林慎微的心灵当真有多么的强大,无坚不摧呢。 看来也不过如此。 不过林慎微最近遭受的变故确实不少,先是七皇子出事,她跟着倒霉,后又刺杀失败,入诏狱备受刺激,好不容易逃出生天,还没来得及放松神经,就又被沈朝夕抓到了这里。经历的起落太多,神经也被几番折磨,林慎微早已到了崩溃的边缘。 她是有点小聪明不错,道德底线也没高到哪里去,但说到底,她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现代人,既没有钢铁一般的意志,也没有无坚不摧的心灵,作为一个普通人,她能够支持到现在才崩溃,已经非常不容易。 沈朝夕的目光落在了林慎微身上,准确来说,她是看向了林慎微黑暗当中的阴影。 她对几个亲卫摆摆手,“你们先出去。” 亲卫有些担心,“先生,若是出了什么事情……” “放心,你们将军知道我要做什么。” 既然她都搬出了赵晚宸来说话,几个亲卫也没什么好反驳的,留下了手中的火把以后,就依次退了出去。 待人走光以后,铁门合上,沈朝夕这才用手中的钥匙,打开了林慎微的牢门。 林慎微手脚都被束缚,蜷缩在墙角,眼神空无,整个人看起来有些神神叨叨。 沈朝夕朝着她走过去,站定,片刻后,她细白的手掌,缓缓地按在了她的头顶。 随之而来的是一阵刺耳的尖叫。 这道叫声凄厉刺耳,如同鬼怪的哭嚎,哪怕是听从沈朝夕命令,退到最外面的亲卫,听到这道声音,也情不自禁地打了一个哆嗦,发自内心地感受到一股寒意。更别提作为当事人的林慎微。 上一秒,她还陷入林明珠同她复仇的梦魇中不可自拔,下一秒,如同撕裂一般的疼痛就从身体内部传来,直接将她带回了现实。 站在沈朝夕的角度,可以看到同林慎微的灵魂融为一体的邪神在挣扎,在嚎叫,在反抗她的捕捉。 普通人看林慎微的影子,也不难发现一团扭曲无状的物体,在随着沈朝夕手掌的抬起,正渐渐从林慎微的头顶抽离出来。 这个过程无疑是痛苦的。 却又是必须的。 邪神诞生于人类的恶念,一个人的恶有多少呢? 答案是无穷无尽,没有终结。 如果不将其从林慎微的灵魂里抽离出来,好不容易通过打压而削弱的邪神,很容易通过林慎微的供养,重新恢复强大。 这就是为何沈朝夕几乎是马不停蹄的让赵晚宸动手抓住林慎微。 她自己不是多么强大的正神,信徒不多,信仰也在逐渐消亡,对付一般的邪神还行,要是林慎微身上的邪神夺取国运成功,恐怕就不是她现在能够对付的对象了,到时候猎人与猎手的局面,估计会颠倒过来。 -- 第41页 在这过程中,林慎微的灵魂,也不可避免地遭受到了损害。 灵魂的损伤同身体受到的伤害是不一样的,由于灵魂虚无的存在,因此受到伤害的情况并不多,但同样的,一旦受伤,恢复起来也比肉体要缓慢。 到后面,沈朝夕满头大汗,林慎微嗓子都破了,一口的鲜血,灵魂也近乎溃散。 沈朝夕的手上渐渐发出白色的光芒。 这点光芒普通人看不见,就像普通人也看不见她手里抓着的邪神一样。 但对邪神来讲,正神所产生的神力,就如同太阳一般,灼烤焚烧着它的躯体。 另一种尖啸在沈朝夕的灵魂深处响起。 沈朝夕的灵魂本就和林明珠的身体不契合,没有肉体的庇护,来自灵魂的攻击让她的魂魄一震动荡,神力的输出也有些不太稳定。 眼看快要后继无力的时候,突然一股信仰之力,注入了沈朝夕的身体。 神力迅速被转化,邪神在神力当中,一点一点被消融。 皇宫中。 皇帝刚刚将点燃的香插入香炉当中,香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燃烧,不过眨眼的功夫,尺来长的香,就只剩下最后一点木柄。 福海快速地将新的香递给了皇帝。 青烟袅袅升起,同京城上空盘旋的金龙交织。 硕大的龙眼环视四周,最终缓缓定睛在了土地庙。 昂—— 随着一道仿佛在灵魂深处响起的雄浑声音,金龙一跃而起,冲向了不远处的土地庙。 将最后一根香插进香炉,一种莫名的轻松由身体深处传来,赵晚宸转头,望向了京城的北方。 那正是沈朝夕所在的方向。 作者有话要说:  为了明天能够顺利入v,我也是拼了。 第21章 嫡女不甘心(完) 国运, 是不论正修还是邪修, 都心心念念的东西。 修士一旦筑基, 本身便超脱六道,寿命延长的同时, 灵魂也不入轮回, 一旦死亡便是灰飞烟灭, 除非有大手段再无转世轮回的可能。 于邪修而言, 国运是庇护所, 能够庇护因果缠生的邪修不被天道惦记,以便度过雷劫。 于正修而言,国运是万能灵药, 有国运加身,不仅能够大幅度提升气运,寻常邪物也轻易不敢招惹。 沈朝夕敢和林慎微身上的邪修,鼓对鼓锣对锣的杠上, 其中未必没有她曾经是一方国土的守护神,身上仍有微弱的国运庇佑的原因。 只是国运这东西,一般没本事的修士不敢惦记, 有本事惦记的害怕沾染因果, 心生贪婪主动招惹的大多下场和落在沈朝夕手中的邪神半斤八两——不是被人除了, 就是被国运反噬。 对大多数正道来说,见到邪修如此祸害凡人世界, 不论如何也会出手管一管的。 毕竟不是所有地方都像大兴王朝一样, 空有地域, 却无修士。 若非林明珠召唤出了沈朝夕,不然林慎微身上的邪神把天下玩个天翻地覆,这方世界也只能气的空吹胡子干瞪眼,没有半点办法。 沈朝夕对于大兴的国运不是不眼热,对神道修士来说,国运的作用比普通修士要大得多,本身建立在信仰基础上的他们,正是需要大量凡人的供奉,才能获得超出常人的力量。 不是说修士里面就没有信仰,通常来讲,由于道心的存在,修士一旦产生信仰,往往比寻常人更为坚固,的神力也比普通人更为磅礴,但这玩意儿太少了,修士的信仰同本身的道心修为有牵扯,很少有修士能够一心一意信仰另一个修士的,在修真界花费大力气吸纳修士信徒,还不如在人间随随便便施展一点神力,就有大批的凡人信徒蜂拥而至,积沙成塔,聚水成海,单个产生的信仰或许是不如修士的纯粹,浓度深厚,但千人万人甚至于是千万人的信仰,却是一个极为庞大的数字。 但正道修士想要获取国运,操作实在是太麻烦了。 沈朝夕当年能够截取一线国运,是因为她一是本国人,二是为国战死,三又有举国上下的百姓自发祭拜,才同国运产生勾连,普通神道修士想要截取国运,能采取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去某个国家当国师,往往一当就是几十上百年,兢兢业业工作,算天气算天灾算人祸,算的脑门子都疼了将国家发展的蒸蒸日上,人民安居乐业,得到百姓发自内心的认可,才算是成了。 这种方式慢不说,要是选中的国家有什么很强的敌对国,在发展途中将国家给灭了,十年道行一朝丧,当国师的修士哭都没地方哭去。 沈朝夕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没有那么多滞留的时间。 因此想法虽然升起了一瞬,又很快被压了下去。 她说什么也没想到赵晚宸会给自己这样一个惊喜。 当今皇帝,虽然不是什么明君,甚至在邪神的影响下,一度走到了翻船的边缘,帝气几度旁落,但沈朝夕帮他度过一劫后,帝气又回升,国运重新回到了他的身上。 也不知道赵晚宸到底对他说了些什么,皇帝传过来的信仰,及其虔诚,也因为沈朝夕的的确确为这个国家作出了贡献,哪怕百姓并不知道这么个人的存在,但国运仍旧被她截取了过来。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只要皇帝还在一天,这个国家就是沈朝夕的信徒,接受沈朝夕的庇佑,有着沈朝夕的气息,类似于林慎微身上的那种邪神,轻易不敢再来冒犯。 -- 第42页 这次宫变,哪怕赵晚宸再怎么表现的不争不抢,也在无意中,成了最大的受益人。 接连遭受两个儿子背叛的打击,皇帝对于几个皇子的信任降到了最低点,在他看来没有威胁的女儿,就成了他最后的依仗。 锦衣卫的权利大部分落入赵晚宸手中,东宫也被她渗入了不少势力进去,一时之间,外在虽然看不出来,但内里,整个京城甚至于大兴,都被赵晚宸结了一张,而她就是盘踞在上的那只蜘蛛,无论哪一根蛛丝的颤动,都逃不过她的感知。 伴随邪神死亡的,是无数人所遭受的反噬。 其中以同她联系最紧密的七皇子最为严重,邪神被沈朝夕除去的当晚,七皇子便传出了吐血晕倒的消息,据七皇子府的细作回禀,七皇子醒来后,一夜之间仿佛老了十岁。 同样的人还有九皇子,街头串联起一个庞大情报的小乞丐,南风馆美貌动人的花魁…… 赵晚宸直接以这次反噬的对象为目标,抓出了不少藏在暗处的人。 普通的江湖人士不予理会,有些本事的敲打敲打收入囊中,疑似敌国的细作,观察之后或杀或养,各有一番衡量。 被反噬的人不少,但是将这件事情同林慎微联系起来的人不多。 他们去找大夫,也说不出到底是个什么毛病,只能对突然丧失的数年寿命无可奈何,听从大夫的命令好生将养,或许能够多活几年。 像七皇子这样养尊处优的还好,本身没什么暗伤,虽然同林慎微关系接近,但有太医调理,也不至于亏空的厉害,而像曾经将林慎微视作救赎的某个杀手,反噬直接引发了暗伤,落得个半死不活的下场。 不过不管是沈朝夕还是赵晚宸,对这些人都没有多少同情。 会受邪神影响的,多非什么良善之辈,内心压根没有道德的标杆,做事往往随心所欲到了极致。 在被影响之前,他们按照自己内心的喜恶行事,影响之后,则以林慎微的利益作为标准。 在这种标杆下,能指望他们做出什么好事来? 覆灭的林家,林慎微莫名失踪的竞争对手,那些因为各种原因倒霉的女人……背后都能找得到这群人的踪影。 对这群人下手,赵晚宸毫不手软。 林家的案子,也在这个过程中,同其他许许多多的冤案一起,重新审判。 皇帝为了补偿林家,为林家追封了一个忠义侯,忠义二字,不得不说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只可惜林家被诛了九族,连想找一个近一点的亲戚来继承这个侯爵的职位都做不到。 最终这个封号,也就只沦为了史书上的一句话而已。 但好歹是平冤昭雪了。 林家人斩首的斩首,自杀的自杀,虽然皇帝下令,不准收敛尸骨,但林家学生众多,哪怕为老师平反一事,在明面上敲掉了不少向着林家的人,还是有不少面上一言不发的人,背地里收敛了林家人的尸骨。 数百人的性命,砌成了一座坟山。 平反,迁坟,祭奠。 重归林家祖坟,沈朝夕没有作为林明珠出面,林明珠不过是个弱女子,与其让旁人误会揣测,不如就让所有人都以为,她死在了流放的路途。 林家的学生占满了空地,或跪,或匍匐,或啜泣,或痛苦。 曾经未能够宣泄出来的痛苦,在此时汹涌而出。 赵晚宸走到沈朝夕的身边,两人在另一座山头,这个位置旁人看不见她们,她们却能看到另一边随风摇曳的引魂幡,仿佛亡者真的随之而来。 “你要走了吗?” “对啊,我要走了。” 沈朝夕看向赵晚宸,“林家的事情,多谢你了。” 若是没有赵晚宸,许多事情处理起来绝对没有那么轻松,更别提赵晚宸还帮助她勾连起了国运,稳定了她的神魂,这种大恩,远超过她帮大兴解决邪神的事情。 赵晚宸摇头道“林家的事情,就算没有你,我也会去做。” 她看着被风吹着袅袅升起的青烟,一时竟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留在边关的春夏被接了过来,听说林家平反,林家人得入祖坟,她下了马车,几乎是连滚带爬的跑上山,跪倒在家主面前,便哭的撕心裂肺。 太痛了。 沈朝夕不是林家人,无论如何也无法感同身受那种在一天之内,失去所有亲人的痛苦。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春夏才是最后一个还活着的林家人。 “你还会回来吗?” “也许会,也许不会。如果有第二个林明珠,我还会出现在这个世界上,但是……” 但是岁月匆匆。 谁也不知道,第二个林明珠什么时候才会出现。 只要有信仰,沈朝夕的岁月可以无限的延续,赵晚宸却只有百年。 赵晚宸闭上眼,她的确幻想过两个人在一起的可能,沈朝夕身上有她非常熟悉的气息,明明才见面没多久,彼此却已经熟悉的可以放下戒备,仿佛已经认识了许多年一样。 可是神人有别。 她不可能自私地让沈朝夕为了自己停驻,沈朝夕也没办法在这个压根没有修士的世界让她修炼。 她们最好的结局,是给彼此留一份美好的回忆,然后体贴的告别。 都说当身体与身体没有间隙的时候,灵魂之间也会前所未有的靠近。 -- 第43页 沈朝夕吻过一道道疤痕,这些都是战士英勇的勋章,她并不觉得丑陋。 赵晚宸抱紧她,将她嵌入自己的身体。 “如果……”在急促的喘息当中,赵晚宸找到自己的声音,“如果……如果有来世,你找到我好不好……求你……” 沈朝夕吻在她的额头,“好。” 随着吻落下的,是一道印记。 同林明珠的灵魂上相似却又不同的印记。 天亮。 侍女敲响了房门,赵晚宸睁开眼,身边已经空无一人。 她不着寸缕,身上却很干净,疤痕尽数被抹去,薄薄的肌肉涌动着勃勃的生机。 这是沈朝夕留下的馈赠。 侍女端着热水进门,见到赵晚宸的状态,眼睛就是一亮,“殿下,您今日的气色可真好。” 赵晚宸望着镜子里的自己,因为常年征战的缘故,她其实比同龄擅长保养的女子,要老上许多,皮肤也不如他们的细腻,然而今日,她整个人却像是从牛奶里面捞出来一般,肌肤白皙的泛着光彩。 连眉宇间的戾气都消退了不少。 沈家公子像是一阵风,急匆匆地吹来,又急匆匆地远去。 她消失的无声无息,皇帝向形象大变的女儿询问,刚刚问了个开头,赵晚宸泪水就落了下来。 惠安给了皇帝一句因果轮回,便闭了死关,不再见人。 侍书和侍棋姐妹被赵晚宸安排入了军中。 其实一开始,安排到林慎微身边的细作,是年龄最大的侍琴,奈何有着邪神加持,洗脑功力一流,没多久的功夫,侍琴就被感化成了林慎微的人。 而侍书侍棋两姐妹,则是在发现赵晚宸的人调查林慎微后,主动找上门的。 一开始,赵晚宸还担心里面有什么阴谋诡计,一番调查之后才发现了两姐妹的身份。 原来这对双胞胎,竟然是林夫人身边谢嬷嬷的孙女。 谢嬷嬷的儿子负责林夫人的嫁妆,事情一直做得不错,林夫人觉得他有功,归还了卖身契,帮他由贱籍转到了良籍,两个小姑娘生的冰雪玲珑,也时常唤来林府,关怀备至。 林家出事的时候,谢嬷嬷的儿子逃过一劫,谁知道却又因为商业竞争的缘故,撞上了林慎微,被视林慎微为珍宝的杀手除去,两个女儿也被恶毒亲戚卖给了人牙子,因为生的漂亮,又是难见的双生子,价格居高不下,最后被林慎微买走。 林慎微虽然高兴杀手帮自己除去竞争对手,但对他一言不合就杀人的行为还是颇有微词,两人为此争执过不少次,林慎微的脑子里就没有隔墙有耳这个概念,几个丫鬟都听了不少隐秘,杀手眼里丫鬟约等于狗,谁敢背叛一剑杀个干净,因此也没放在心上,叫两姐妹得知了自家父亲出事的真相。 邪神洗脑功力再怎么强,也没办法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将两个背负着血海深仇的少女,洗成自己的忠仆,正是因为仇恨的加持,靠这两人对邪神的抵挡,最后的绑架计划才走向了成功。 她们也硬气,被问及以后打算的时候,二话不说决定参军,不求像赵晚宸一样当上将军,但求多杀几个乱臣贼子,也算是平了心中的怨气。 三年后,皇帝中风,身体开始衰弱。 几个儿子的争斗越发厉害,国家被弄得一团乌烟瘴气,皇帝有心遏制,却无能为力,只能派出得力的女儿,将他们一个个的收拾,等到了最后才发现,诶,没人了。 赵晚宸在暗处收拢权利,被沈朝夕点明的野心,在三年的日夜中生根发芽,壮大,最终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 等皇帝发现她野心的时候,已经无能为力。 朝中上下受够了几个垃圾皇子的折腾,见赵晚宸准备上位,几乎是鼓着掌欢迎。 至于几个老顽固,爱撞死的撞死,要告老的告老,人一走,赵晚宸火速就提一批新官员上来。 女帝的出现,让女人的身份随之水涨船高,曾经备受打压,在官场只能做一些琐事,压根拿不到权利的女官,一脚踹走自己的上司,自己坐上了主位。 同沈朝夕在一起的岁月,对赵晚宸来说,是收获最大的岁月。 与林慎微只是个普通人不同,沈朝夕是活了不止多久的神道修士,她亲眼见证过时代的发展,她见过封建王朝的兴盛,也见过封建王朝的覆灭,比起林慎微的纸上谈兵,夸夸其谈,沈朝夕落脚的地方无疑更切合实际,也更容易让赵晚宸理解吸收。 和林慎微东一棒子西一榔头,想起什么发展什么不同,赵晚宸汲取了沈朝夕讲过的经验,有条不紊推动历史的进程,从提高社会生产力开始,到促进人口增长,最后达成女性地位的提高,比林慎微口口声声喊着男女平等不知道强了多少倍。 毕竟这世间的平等,从来就不是谁赋予谁的,女性想要权利,男性给不了,只有自己去争,去夺,抓在手里的东西才是真的,口号没有用,有用的是当生产摆脱了体力限制后,女性能够在社会实际贡献中做出的价值。 唯有女性的隐形付出体现,男女价值开始平衡,地位才会逐渐相等。 这件事,赵晚宸做了一辈子。 “历史认为,宸帝在推动女性地位上做出的贡献,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历史对赵晚宸的评价极高,哪怕是时隔千年,她所推行的一系列政策,仍旧是必考项目,从初中历史一路考到公务员申论,谁也不放过。 -- 第44页 作为历史上为数不多的女帝,她的洁身自好,克己慎独,无疑又是另一件值得一提的事情。 没有皇后,没有男妃,不养面首,更别提情人。 赵晚宸的一生清清白白,在男女□□上面,活得如同圣人。 以至于即位的下一代皇帝,都是从皇室宗亲里面选的。 历史学家认为,是古代的医学程度低下,赵晚宸作为女子,有着先天的生理劣势,一旦怀孕对皇位必然产生威胁,干脆以此来稳固自己的地位。 不过普通人,更喜欢八卦古籍中,曾经三言两语提到过的,备受昔日恒安公主宠爱的沈公子。 据说他有天人之貌,丰神俊朗,能力神鬼莫测,疑似仙人转世。 八卦党一致认为,有这么优秀的一个前任,古代那些深受封建思想荼毒的大猪蹄子,谁还看得上啊。 谁也不会知道,千年的时光里,被认为严苛无情的女帝,曾经将所有的柔软,都尽数送给了一个人。 第二卷 : 学霸不认输 第22章 学霸不认输(一) 对许多人而言, 云清秋的人, 就像她的名字一样, 又冷又轻。 她没有太多的情绪,不常笑, 也不怎么哭, 看起来云淡风轻, 身上总是有一种不属于十六岁少女的沉寂。 就连云清秋自己也是这么觉得的。 如果说普通人对外界的情绪敏感程度是六的话, 她最多只有一, 波动的最厉害的时候到三,不可能更多。 别的孩子跌倒在地,嚎啕大哭的时候, 她会自己爬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然后好奇地看着被擦破的膝盖渐渐渗出血液。别的孩子为了一个玩具,坐在地上又哭又闹的时候, 她看着那些东西,提不起半点兴趣。 她天生就是一个怪人。 好在,情绪的单薄, 对生活并没有太大的影响, 她的父母深爱着她, 哪怕家庭一般,也将最好的一切捧到了她的面前。而且, 失去了大部分的情绪, 意味着做事情的时候, 她比其他人更加专注,因祸得福,从小到大,云清秋的成绩一直都很不错,是寻常人眼中别人家的孩子。 变故发生在她十六岁的那个夏天。 得到消息跑进医院的时候,云清秋没觉得有多难过。 她平静地从旁人口中,听说了父母的车祸,然后等待急诊室的灯熄灭,医生出来说抱歉,殡仪馆的人将尸体拉走,亲戚帮忙主持葬礼。 肇事司机穷的厉害,出车祸也是因为他为了挣钱疲劳驾驶,结果在高速路上睡了过去导致的恶果。 他倒是愿意承担责任,可是赔付的金额,把他杀了卖肉也凑不出来,只能写一张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还上的欠款给云清秋,好在云家的亲戚都很不错,主持葬礼的亲戚将礼金整理好尽数给了云清秋,自己出了丧葬的费用,其他人虽然不太富裕,却也你一笔我一笔凑出了一笔给云清秋读书生活的钱,让她能将日子过得下去。 生活好像没什么变化。 除了中午不再抓紧时间回家,而是在食堂凑合吃一顿饭,晚上没有人再在她挑灯夜读的时候端一碗面来,灯一关,三室两厅的屋子,空荡荡的可怕。 偶尔有同学关怀或者说八卦云清秋的现状,见她不冷不热,也就放下了兴趣。 直到期末考试的前一天。 她如同往常一般复习,突然想起家里的垃圾很久没扔,拿了钱包提着垃圾袋出门,准备顺便买一包卫生巾,她的小日子快到了。 路过二楼的时候,微微敞开的防盗门,传来了一道声音。 “哎呀,夕夕啊,不要再看书了,出来看看电视,休息一下,劳逸结合……” 有那么一瞬间,她坚冰铸就的心脏,突然裂开了一条缝。 曾经被压在冻土层下的情绪,如同翻滚的岩浆,喷涌而出。 迟来的痛苦像是海啸,一层一层的累积最终形成滔天巨浪,将她这只小船倾覆。她提着垃圾出门,又提着垃圾回家,用钥匙拧开门,对着空荡荡的房间,下意识地喊了一句妈。 曾经那个爽朗又轻快的女声没有响起,黑暗中只听得到窗外汽车喇叭的尖鸣。 泪水不受控制的从双眼中涌出,死亡两个字,终于从纸面跳出,给了她结结实实的一耳光。 振聋发聩。 她像是个一直活在梦里面的人,终于被惊醒,所要面对的却是无从落脚的绝境。 考试糊里糊涂,监考老师检查试卷,拦住她问,“你怎么没写名字?” 云清秋茫然地问“我叫什么名字?” 监考老师狐疑的看她,“这位同学,难道你是来帮人替考的?” 云清秋什么也听不见,迷迷瞪瞪地好一会儿,才神神叨叨地道“我叫云清秋,我叫云清秋……” 考试是随机安排的教室,云清秋运气太好,一个人落了单,没人注意到云清秋的异常。 只有同考场的传闻有个叫云清秋的脑子好像有点问题。 她在家里熬了一个暑假。 熬得形销骨立,最终躺在浴缸里,结束了生命。 沈朝夕花了很大的功夫,才睁开眼睛。 比起上个世界的林明珠,云清秋的身体要虚弱的多。 林明珠的是疲惫,是累,云清秋的身体是实打实的空虚。 多日未曾进食,手腕还有一个狰狞的伤口,露出的皮肉都已然在水里泡的泛白,鲜血染红了整个浴缸,看上去颇有几分像是恐怖片里的场景。 -- 第45页 瘦。 这是沈朝夕对这具身体的第一感触。 手腕只有两指宽,瘦的只剩下一截骨头。 虚弱。 饥饿。 疲惫。 自杀的时候,云清秋穿了一条白色的长裙,沈朝夕从浴缸里爬起来,险些被这条裙子拖得再倒进去。 神力治愈了手腕上狰狞的刀口,只留下一道鲜嫩的伤疤,过于虚弱的身体,一时之间难以恢复,沈朝夕只能挣扎着脱下裙子,然后打开淋浴,先洗一个热水澡。 现在的天气虽然不冷,可她在水里不知道泡了多久,出来也冻得够呛。 镜子忠实地倒映出一副骷髅架子。 云清秋约莫有一米七五的身高,在女生里算得上是鹤立鸡群,比例也相当出众。 可惜现在瘦的脱了形,沈朝夕没从骨头架子上看出多少美感,倒是摸着憔悴的脸蛋,意识到自己应该先补充营养的事实。 曾经挂在脖子上的玉佩已经化作齑粉消失不见,沈朝夕当年香火鼎盛的时候,玉石匠人不知道雕了多少她的玉佩,因此对于云清秋手里有这么一枚古董,她到没有林明珠那个世界的稀奇,说不定就是以前流传下来的呢。 虽然她的能力主要在于保佑平安上,但是百姓嘛,总是喜欢一神多用,求了平安求发财,求了发财求生子,刻个玉佩又花不了多少钱…… 屋子倒是被云清秋收拾的很干净,准确来说,是干净到几乎没有人气的程度,东西整整齐齐地摆在应该在的位置,云家父母和云清秋的黑白相片被挂在墙上,前两人笑容温和,虽然都不是什么俊男美女,但是一看就是很好的人,年轻的少女注视前方,唇角带着几分笑意,似乎是看到什么很温暖的事情。 沈朝夕看着画像,心中明白,这姑娘,是真的做好了自杀的准备。 以至于她现在有些迷糊,若云清秋已经怀着一颗必死的心,自己又为何会被召唤到这里? 这说不通啊。 她现在压根不知道云清秋想要自己干什么。 云家父母是车祸死亡的,肇事车主虽然没钱但态度良好,签下的欠条也一直在如约偿还,这两个月云清秋的手机都有收到转账通知,云家亲戚虽然都不富有,但和云家父母一样,个顶个的好人,不止一个表示过想要收养云清秋,也不要她家的房产和财产,是云清秋自己不愿意住到别人家去。 要仇人没仇人,要极品亲戚没极品亲戚,云清秋完全就是亲人离世,多年积攒的情绪爆发,抑郁过度以至于自杀身亡,她倒是一走了之了,被召唤过来的沈朝夕哭笑不得。 来都来了,还能怎么办? 在云清秋的神力耗尽之前,她只有先活着咯。 沈朝夕在客厅的桌子上,找到了云清秋的遗书。 小姑娘将家里剩下的东西分配的蛮好,房子送给帮她办葬礼的亲戚,其他人凑的钱记了个账本,拜托这门亲戚帮她给还回去,至于家里不多的存款,她希望能够捐出去,算是为父母积攒阴德。 阴德这种东西,是存在的,云家那点存款,虽然做不下多大的善事来,但既然是小姑娘的遗愿,沈朝夕也愿意遵循,准备找个机会,就将云家父母的财产捐出去。 至于其他的钱,沈朝夕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离开,这世界虽然同样没有修士存在,不过也许是因为上个世界截取了一线国运的缘故,这个世界对她满宽容,感受到了的排斥之力并不深,估计她能待很长一段时间,钱肯定暂时来说是不可能还了,毕竟她还要吃饭,只有等以后报答。 厨房里还有一点米,和玉米碎,沈朝夕活了几百年,都没点亮做饭这个技能,但用电饭煲煮个简单的粥还是没问题的,摩挲着按下启动键,沈朝夕就回到云清秋的卧室,开始盘腿打坐,准备在吃饭前,尽可能地修复一些身体。 城市里能够的生气,远少于山林,只不过有总比没有好,这东西聊胜于无。 电饭煲扑哧了半天,米香四溢,终于叮咚一声,宣告了结束。 沈朝夕没煮多少,但她远远高估了小姑娘的胃,云清秋不知道多久没正常吃一顿饭,胃饿的只剩一点,喝了小半碗粥,她就感受到一股饱足甚至是胀腹感。 十六岁青少年的胃当然不可能只有这么点容量,但沈朝夕知道,小姑娘这个身体,暂时估计只能吸收这么多了,便放下饭碗,扣下锅盖,调到保温模式,这样晚上还能再吃一顿。 吃过饭,她又打开小姑娘的手机,准备查看一下社交情况。 未接来电有三个,都是放假没多久时的电话,来电显示的名字是宋浅夕,沈朝夕回忆了一下,这姑娘似乎就住在云清秋的楼下,云清秋情绪崩溃的起始,正是因为听到了宋母对宋浅夕关怀的话。 云清秋记忆中的宋浅夕,算是个美女学霸,长得漂亮,成绩又好,关键是人开朗外向,云清秋也长得不赖,但她的人气就是比云清秋要高上不少。 未读短信有上百条。 不过大部分都是垃圾信息,在这里面,沈朝夕同样找到了来自宋浅夕的短信,问她下不下去吃饭,问了几次,见她没有回复,也就歇了心思。 按照常理来说,作为一个关系一般的普通同学,宋浅夕能够做到这一步,已经实属不错。 但不知道为何,沈朝夕心里总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怪异,神道修士在这方面很敏感,她提起警觉,将这件事情压在心里,准备找个机会先见了宋浅夕再说。 -- 第46页 至于企鹅,消息倒是很多,不过大多数都是群消息,少数几个私聊,也是学渣找学霸求暑假作业的,发现没回复也就撤了。两个月的时间里,云清秋都没收到一条约会聚餐类的消息,她的人际关系可想而知。 不过这样倒是对扮演她的沈朝夕,少了不少的难度。 沈朝夕看了一下时间,发现开学的时间近在眼前,大后天就是云清秋所在的学校报名的时间。 学费不是问题,云家出事没多久,班主任就给云清秋申请了一个特殊困难补助,解决了高二的学费。 问题在于…… 暑假作业。 菁英中学,是江城有名的私立高中,教育质量一流,作业数量也一流。 云清秋妹子选了理科,语数英物化生,六门学科加起来的数量,厚厚一叠,抱在怀里沈朝夕都觉得重,更何况是要在两天之内将其全部做完。 沈朝夕觉得不可能。 在作业面前,神道修士选择认输。 毕竟神力又不像电视里演的那样,手一挥就能让空白的作业自动填写上答案。 这玩意儿说白了就是一种能量,和电能风能火能一样,人体不过是个使用机器。 不过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能够难得倒神道修士,作业也不行。 她打开手机,熟练的使用搜索,在菁英中学的贴吧里隐蔽处,找到了一个作业互助群。 “高一暑假作业,物化生六科,两百一科有人接吗?” “接。” 能在菁英中学读书的,就两种人。 一种非富即贵,一种成绩拔尖。 前者有钱任性,交得起菁英高昂的学费,后者有成绩任性,菁英花钱请人来读书。 云清秋原本是后者,但上学期期末考试的状态,想要考进免学费的前五十名,估计难。 沈朝夕不得不感谢有先见之明的班主任,不然她得先考虑转学的问题,毕竟在菁英的开销,光学费就很大,一年十几万。 有成绩任性的学生,大多数家境都不怎么样,各种兼职应时而生。 代做作业,是其中最常见,技术含量最低,回报虽然不算丰厚,但胜在稳妥的一项。 不像补课,你说帮同学讲一个小时一百块,问题是人家给你好意思收吗? 本来说讲一小时结果讲了两小时,后面的一小时是按工资算还是友情赠送? 平时在学校里面问题算不算是补课,要不要给钱? 总之是各种问题,因此大部分人还是愿意帮做作业,实打实看得见的东西。 和接单的人简单沟通了两句,对方答应下午三点来云清秋家里做作业,保证字迹和云清秋的一模一样,一般人绝对看不出差别。沈朝夕先给了来时的车费,算是把这件事情定了下来。 卫生间里到处都是血,看着像个凶案现场,沈朝夕花了一番功夫打扫,免得吓到别人,又找了块黑布,将云清秋的黑白照片蒙起来,不然乍一下黑白相里的人还活蹦乱跳,可能会有种灵异片的恐慌感。 收拾累了,沈朝夕又睡上一觉,一直到三点才醒来。 林锐逸好耐心地按了半天门铃,终于等到了来开门的沈朝夕。 他个子不高,很瘦,皮肤有些黑,笑起来微微有几分腼腆,“你好,请问你就是云清秋同学对吧?” 沈朝夕看他有些眼熟,好一会儿才从记忆中将人扒拉出来,“我想起你是谁了,你是不是中考全城第一名,开学的时候还作为新生代表上过讲台。” 林锐逸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其实云清秋的成绩不比林锐逸差,奈何每逢考试运气不好,不是拉肚子就是发烧,夸张的时候还撞到过一次答题卡失效,以至于初中成绩突出的她,到了高中勉强维持在年级前五十,老师知道她的优秀,但是考试霉运这种玄学事情实在是不好说。 沈朝夕给林锐逸拉开门,示意他进来,做作业的地方被她安排在了餐厅,桌子大,灯光也明亮,很合适。 “喝水。” “谢谢。” 林锐逸是个厚道人,也没拖拉,问清楚作业就是桌子上这些后,直接坐了下来。 按照他的要求,沈朝夕给了他一本云清秋的周记,里面写的都是一些小散文,林锐逸会根据周记里面的文字,模仿云清秋的字体。 他看了两篇,夸赞道“你真有文采。” 沈朝夕没谦虚,小姑娘是真的很有文采,她代替云清秋受了。 同时有些难过,她看过云清秋的周记,这个小姑娘虽然情绪感觉很弱,但其实观察力很强,记忆力也相当不错,总能够抓到生活中不为人注意的细节,几篇周记都写的很动人。 林锐逸模仿的差不多了,就开始做作业,沈朝夕偷偷看一眼,不得不说他在这方面确实有点天赋,工作能力很强,比沈朝夕一开始模仿的字体还要像一点。 他开始工作了,沈朝夕也没闲着,虽然神道修士可以行走世间,她也做过很多不同的职业,但她还真没系统的上过学,感谢小姑娘对书籍的爱护,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一的书都能找得到,沈朝夕现在就在飞快地翻阅这些书籍,和云清秋以前用过的练习册,开始结合脑子里的记忆,开始融会贯通高中的学识。 修士在学习这方面,天生就具有优势。 经过灵气改造,神力洗涤的身体,脑域更加发达,神经也更加活跃,不管是记忆还是理解,能力都远超常人。 -- 第47页 沈朝夕先看初中的知识,在书柜深处找到了一套别人送的五三,拿着一支笔就刷了起来。 她做题的速度很快,以至于林锐逸不由自主地看了她两眼。 他忍不住问道“我看你成绩挺好的啊,这些作业也不难,怎么想到要找人做啊。” “就是太简单了才要找人做,”沈朝夕道,“开学要考试,我还没复习,这些题虽然简单但很浪费时间。” 林锐逸“……” 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反驳。 甚至觉得好有道理。 菁英中学出的暑假作业,说白了就是为了让学生假期的时候不堕落,不是真的要和学生过不去,两天做一个小时作业差不多得了,真布置的太多学生是要造反的。 不过真要说多简单,倒也未必。 只是林锐逸做过一道,答案基本还记得,之所以没有直接抄,也是为了写出两个不同的版本来。 语文他模仿着云清秋的周记,解决了卷子后面的作文,英语是做的最快的,选择题刷刷刷几分钟就写完了,哪怕是作文也不过是几个句子的问题,物化生高一学的都不深,稍微难一点的,就是数学了。 暑假的数学试卷出了不少高考题,同样的知识不同的考法,哪怕是林锐逸,也有些为难。 他先做了英语,几下解决后又写了一张语文,打算调节着做一张数学试卷,没想到最后一道题的时候卡住了。 他记得自己之前做的时候也想了很久,灵光一闪才把答案做出来,没想到时间隔得久了,现在又忘了。 沈朝夕半天没听见动笔声,抬头恰好看到他在凝思苦想,手里转个不停的笔停下,抓着笔头,虚虚的在三维立体图上面画了个辅助线。 林锐逸恍然大悟,“对啊,我怎么没想到。你也太厉害了吧……你之前看过这道题吗?” “没有,”沈朝夕道“只是这图形蛮简单的,我猜了一下问题,觉得应该在那画条辅助线就行了。” 普通学生和修士相比,吃亏就吃亏在于,画在纸面上的三维立体图,很少有能够在脑海里直接转换成图形的。 沈朝夕就不一样了,这图形不论正反,她只要看一眼,脑海中就会出现对应图形,如果能够将画面从脑海中拉出来的话,大概是个虚拟投影,还是严苛按照数据等比例那种,只要试卷上给出的答案是准确的,别说求了,她可以直接按照比例把正确答案报出来,这种操作约等于直接拿尺子去量。 沈朝夕没觉得有多难,这种考立体思维严重的题,对神道修士约等于白送分,但在林锐逸眼中就不一样了,望着带了个黑框眼镜,神情冷静自持的沈朝夕,只觉得自己见到了学神。 他竟然在帮学神做作业…… 心情激动的林锐逸,做题效率火速上升,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仿佛是感染了沈朝夕的学神之力一般,他觉得自己今天的思维似乎比平常时候要活跃很多,有好几道他冥思苦想很久才想出来的难题,竟然看一眼就找出了好几种算法,刷题刷的像是磕了药,那种快乐难以言喻。 第23章 学霸不认输(二) 小伙子挺能干, 两天多一点的时间里, 硬生生写完了云清秋所有科目的作业。 菁英不同于其他学校,有个学分制, 假期作业的完成情况是要计算成学分录入的, 并不像其他学校一样发给学生之后做没做完,做得好不好随意,高达百分之三十的抽检率,是悬在每个学生头顶的达摩克斯之剑。 沈朝夕检查了一番, 因为她表现出来的成绩很好,所以林锐逸也甩开了膀子答题, 每科作业的正确率都很高, 而且据他所说, 绝对和他本人的作业不一样。 三天的时间, 说长不长, 说短不短。 沈朝夕现在的食量,从半碗粥涨到了一碗饭,脸上仍旧没有多少肉, 身上也瘦的可怕,好在穿上衬衫牛仔裤之后,稍作修饰,看上去又是一个清秀可人的美少女了。 云清秋的五官并不如何精致,眉毛细而淡, 眼睛也不是当下流行的杏眼, 嘴唇很薄, 拼凑出了一张清冷的脸庞,一眼看去,有种美人如玉的清淡感。 她的五官多多少少和沈朝夕相似,契合一段时间之后,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沈朝夕也不会觉得有多奇怪。 开学那天,沈朝夕收拾好作业,就背着书包出了门。 学校里云清秋的家并不远,刚好五站地,十来分钟就能到。 公交车五分钟一班,沈朝夕到的时候,刚好看到一辆车喷着尾气远去。 站台上的人随着公交车的离开,被清空了不少,沈朝夕走过去,百无聊赖的等着。 刚刚入秋的天气,气温还没有降下来,好在早晨很凉快,江城的空气指数也不错,昨晚似乎是下了一场小雨,湿气略重,呼吸间有一种山林的清新。 哒哒哒—— 一阵轻快的脚步声传来,沈朝夕转过头,便看到住在自己楼下的邻居,宋浅夕。 在目光落在少女身上时,她的眉头也不着痕迹地皱了起来。 她皱眉不是因为宋浅夕的长相有什么问题,恰恰相反的是,在同年龄层的女性里,宋浅夕的容貌可以称得上是相当出众。 不同于云清秋偏向于冷淡的气质,宋浅夕的气质可以说是相当的甜,弯弯的眉毛,圆圆的杏眼,笑起来的时候嘴角还有两个梨涡,个子虽然不高,只有一米六出头的样子,身材比例却十分不错,也很会打扮,鹅黄色的上衣,材质轻盈,高腰的牛仔短裤下是两条又长又直的腿,踩着一双小皮鞋,整个人青春又亮丽。 -- 第48页 见到云清秋,她的眼睛亮起来,迈着轻快的步子,像只小马驹一样跑过来,“清秋!我都好久没看见你了,给你打电话你怎么不回我?”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两人多么熟稔。 继承了云清秋记忆的沈朝夕却知道,两人虽然从小学到高中一直都是同班同学,但却和好朋友扯不上半毛钱的关系,最多是因为住在楼上楼下的关系,比其他人稍微熟悉一些。 云朝夕掏出手机,按了按电源键,然后没什么诚意道“没电了,没看到消息。” 宋浅夕“……” 敷衍的气息几乎直接糊在她的脸上。 车站陆陆续续又来了新的人,有不少认识宋浅夕的,虽然在沈朝夕这里讨了个没趣,但在其他地方宋浅夕显得相当的如鱼得水,几句话就把出门的买菜大妈哄得开怀,眼睛都笑的眯在了一起。 吱—— 公交车一个猛刹,停在了车站面前。 大妈大爷们以不符合年龄的矫健身手朝上面挤去,沈朝夕让出位置,想也知道,以她这个年龄,是别想在车上抢到一个能坐下的位置的。 宋浅夕走在她的前面,五分钟不到的功夫,她身边已经多了一个护花使者,不是菁英的学生,沈朝夕猜应该是同一条线路上江城职高的,男孩约莫十七八岁,染了一头黄毛,造型有些非主流,人还是挺好看的。 显然和宋浅夕说话让他很高兴,脸上的傻笑压根止不住,一副恨不得把嘴角咧到耳朵根的模样。 沈朝夕在最后几个上车,脚踏上车板的时候,她按了按自己的耳朵—— 「嘀,完成今日社交任务,学霸点+1。」 她看向已经被挤到车中间的宋浅夕,虽然她甜美可爱的脸庞在大妈大爷面前没有什么作用,但护花使者好歹用自己的手臂为她搭建出了一个安全的区域,察觉到沈朝夕的目光,她抬起头来,习惯性的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冲她招了招手臂,“清秋,来这边。” 虽然暂时还猜不出来,云清秋的死和宋浅夕之间有什么牵连,但宋浅夕身上住着一个邪神却是她百分之百肯定的。看不出来,这年头的邪神还挺会与时俱进的啊。 那股子污浊的气息,哪怕是在摩肩接踵,到处都是汗水味的公交车厢里,也显得是如此的与众不同。 就像是鲱鱼罐头,并不会因为放在榴莲堆里,就失去其独有的魅力一样。 十分钟后,下了不少人的公交车停靠在了菁英中学站台。 黄毛的护花使者同宋浅夕依依不舍的告别,并且再三嘱咐,一旦有人欺负她就报自己的名字,黄毛哥不是好惹的。宋浅夕满脸无奈地劝人好好学习,不要混社会,做个好人,于是黄毛又继续露出傻笑,满口的对对对是是是好好好。 而公交车外,翘首以盼的少年,已经等得脖子都要酸了。 “怎么还不下来啊……” 沈朝夕看了一眼站在站台上,念念有词的少年,回忆了一下,找到了对方的身份。 贺朝,前身的同班同学,菁英的篮球王子,人帅个子高,据说家里还挺有钱,是菁英的几个校董之一。 沈朝夕就看着在学校里备受女生追捧的王子,抱着个篮球,在宋浅夕出来之后,像个傻小子一样迎上去。 三人回班级的路都是一样的,沈朝夕走在前面,敏锐的耳朵让她能够很好地听到身后传来的声音。 “说了多少次了,不用来接我,你等很久了吧。” 贺朝的声音傻乎乎的,“也没有等很久,给你买了早餐,福记的豆浆和油条,你喜欢吗?” 「恭喜宿主,得到贺朝的一点爱慕值,学霸点+1。」 听到这句话,沈朝夕的脚步顿了顿,借着转弯的时候,用余光不着痕迹地看向了后面走个路都打打闹闹的两人。她黑白分明的眼眸中,一道金色的光芒一闪而逝。 观气术。 一种能够观看个人气运的术法,同样是神道修士的基本技能。 不过这个技能没什么太大的使用价值,修士用不着,凡人不会用,而且气运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行善积德,作恶多端,都会对气运造成不同的影响。 沈朝夕常看的小说里,常在描述一个人的气运的时候,说他头顶三花聚顶,背后有龙凤呈祥什么的,在她看来纯属扯淡,通常来说,观气术能看的,最多就是一个人身上因果交织的程度,以及功德金光的强盛。 因果越少,或者功德金光越强,气运无疑越旺。 贺朝在开了天眼的沈朝夕眼里,就跟个小太阳似的,浑身都是浓烈的功德金光。 只不过这些光芒浮于表面,不像是自身获得的,更像是来自外界的加持,沈朝夕猜测他要么是祖辈曾经做过大功德惠及子孙,要么就是他的直系亲属是个慈善达人——实打实,不作秀那种。 同样的金光,宋浅夕身上也有,但和贺朝不同的是,前者金光弥漫全身,连脑袋上都不放过,后者的金光却只集中在印堂穴,也就是额头中间,传说中藏神之府的上丹田。 藏神之府是中医的说法,在修士中,这个地方通常被认为是人的识海所在处,也是夺舍的好地方,换言之,宋浅夕身上的那个邪神,正是寄身于此。 宋浅夕身上的金光虽然不如贺朝分布的广泛,浓度也没有他的高,但数量仍旧相当可观。 -- 第49页 当然,可观两个字是相对来说的,至少就沈朝夕而言,她现在弄不死这个邪神,只能姑且放任之,看看它到底要做些什么。 沈朝夕的脚步很快,就到了高二的教学楼下面。 菁英除了专门留学的国际班以外,其他班级采用的是分级制度,从菁英班,强化班一直到普通班,共分为三个层次,每个层次有三个班,每个班的人数大约在四十到五十人。 当然,并不是说菁英班就没有差生,普通班的学生就不够好,只是相较之下,菁英班尖子生的比例更高,想要就读菁英班感受学霸气息的差生,也需要交比去普通班更高的费用。 总之是层次有了,需求也能满足,皆大欢喜。 分班表贴在宣传栏,右下角还有个二维码,扫码关注公众号一键查询分班情况和成绩,在古代待了几年还没完全适应现代社会的沈朝夕这才想起来还有这个玩意儿。 感谢现代社会的便利。 “夕夕,你这次又是第一名诶,特等奖学金,请客请客。” 沈朝夕下意识地回头,才发现分班表前面,还有一张红榜,上面张贴着年级前五十的名字。 其中宋浅夕的名字高踞第一。 “只是运气比较好而已……第二名只比我高一分。”宋浅夕谦虚地说道。 “已经很厉害了。” “学霸啊,不不不,夕夕完全就是学神。” “既生瑜何生亮,为什么要让我和宋浅夕这种变态生在同一个年级啊,现在要求降级来还得及吗?” 一种同学吹捧起宋浅夕完全是信手拈来,毫不含糊。 宋浅夕嘴上说着谦虚的话,看着排在第一的名字,心里头却是止不住的高兴。 虽然早已经知道了成绩,但亲眼看到自己的名字被写在红榜上,这种感觉还是很不一样的。 学霸系统的提醒也在这个时候恰到好处的响起—— 「在年级考试中获得优异的成绩,且位列第一,学霸点+10x3。」 三十学霸点入账,宋浅夕仿佛听到了金币哗啦啦落在钱袋里的声音。 “你们先去报名吧,我去上个厕所。” 第24章 学霸不认输(三) 打发了同学, 又让贺朝把自己的作业先拿到教室, 宋浅夕脚步不停的进了厕所。 现在时间还早,这个时候来上厕所的人不多, 想到接下来要做的事情, 宋浅夕有些紧张,深呼吸了两口,才找了个隔间,钻了进去。 坐在光洁的马桶盖上, 她轻声道“显示系统界面。” 一个蓝色半透明,充满未来科技感的界面在她面前缓缓展开。 屏幕右侧, 是她的三维立体图像, 左侧, 是一系列的面板。 从个人数据, 到任务, 到成就…… 看着学霸点处显示的1003,宋浅夕深吸了一口气,还是忍不住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来。 终于攒够了。 她轻声道“升级, 聪明绝顶。” 兹—— 熟悉的电流感传来,剧烈的疼痛让宋浅夕几乎惊叫出声。 她第一反应是咬住了自己的手。 宋浅夕没想到这一次的升级,竟然会疼得那么厉害,早知道她就等到放学,回家再说。 只能说太久的期待值已经冲昏了她的头脑, 在攒够学霸点的瞬间, 升级聪明绝顶这件事情就像是毒瘾一样, 驱使着她去完成。 毕竟对于宋浅夕来说,聪明绝顶这个技能的升级,实在是太迫切了。 每一根神经都像是被架在烈火上烤灼,明明室内有循环的空调,温度始终维持在一个恰当的地方,宋浅夕额头的汗水还是跟不要钱一般哗啦啦的往下落。 她疼极了,以至于手被咬出了血,还没有察觉。 明明没过多久的时间,她却觉得读秒如年,仿佛有一双无形的手,将她的时间拉长了一倍。 第一次升级聪明绝顶的时候,系统就提示过,为了达到最好的效果,必须保持神志的清醒。 为了避免自己昏过去,宋浅夕开始回忆自己的过去。 她咬牙切齿地道“我一定要变得聪明,我不要再变成以前那个样子——” 过去的宋浅夕是什么样的呢? 如果以十六岁作为分割,在这之前的人生,对宋浅夕来说,都绝望的像是生活在奥斯维辛集中营。 黑,胖,矮,丑。 无论哪一项放在一个青春期的少女身上,都可以击垮她的自尊和自信,更何况是四个一起。 十六岁以前的宋浅夕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在得到学霸系统以后,她尽可能的销毁了所有的照片,以至于很少有人知道,十六岁以前的宋浅夕,到底是个什么模样。 对宋浅夕来说,和云清秋生活在同一个小区,甚至是同一栋单元楼里,像是上天对她开的一场恶意的玩笑。 从小她就不可避免的被拿来和云清秋作为比较。 她小时候爱哭,性子娇惯,云清秋懂事,三岁就冷静成熟的不像个小孩,别人玩泥巴的时候,云清秋已经安静的在看书。父母不时就爱拿云清秋同她比较。 更别提她还又黑又胖,矮的惊人,云清秋却白,个子也蹿的飞快,身形也始终弱柳扶风,纤细的让人羡慕。 有时候,宋浅夕觉得云清秋就是自己的噩梦。 明明两人就读于同一所小学,同一所初中,但云清秋不管走到哪里,都是众人目光的焦点,所有男生的喜欢她,所有女生都仰望她,而她却是被嘲讽,被欺凌的对象。 -- 第50页 她恨云清秋,更嫉妒云清秋。 她不明白,上天为何如此的不公平,给了云清秋漂亮的脸蛋,还要给她挺拔的身高,最后还不忘加满智商这个选项,同样的东西云清秋一学就懂,一懂就会,她却蠢笨如猪,怎么样也想不明白,有时候被母亲逼着上楼找云清秋问题,还要忍受她看白痴一般的嘲讽。 不就是聪明一点,漂亮一点吗?有什么可得意的。 可是话虽然这样说,宋浅夕还是止不住心里的羡慕和嫉妒。 直到好运降临到她的头上。 在十六岁生日那天,她得到了一个叫做学霸系统的外星科技。 只要努力看书学习考试,就能够获得学霸点,而有了学霸点,不仅可以获得系统商城中种种神奇的黑科技,最重要的是可以通过学霸点,来提升自己的属性。 第一次使用赠送的学霸点,提示聪明绝顶这个属性的时候,宋浅夕翻开书,第一次读懂了上面的文字。 当时她几乎抱着书哭了出来。 她第一次懂了什么叫做恍然大悟,什么叫做豁然开朗,数学不再是一个个陌生的数字,公式终于有了含义,语文的诗句也不再晦涩难懂,英语更是像是推开了某道大门,阻拦在她和语言之间的隔膜突然被打破,原本困难无比的东西,一下子变得简单。 不用母亲恶言恶语的催促,她就能背下一篇不短的古文,哪怕没有老师的嘱托,她也拿起耳机听起了单词,成绩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上升,母亲的脸上也多了笑容,出门的时候腰杆也比平日挺得更直。 毫不客气的说,因为学霸系统,宋浅夕的人生,有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除了聪明绝顶,学霸点还可以用来升级美颜盛世、魔鬼身材、声若黄鹂等个人技能,由于这些技能虽然第一次只要十点,以后升级的经验值都以十的倍数逐级递增,宋浅夕还是在高一期末结束前,将所有技能都升到了二级。 不要小看这普普通通的两级,这两级直接让她完成了从路人甲乙丙丁到小美女的蜕变,原本随着青春期的到来,布满痤疮的脸蛋,也变得光滑白皙,一身的肥肉也消减了不少,声音更是从沙哑变得轻盈,任谁看着现在的宋浅夕,都很难将她和一年前那个又胖又黑的女生画上等号。 变化别说旁人,宋浅夕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好在学霸系统告诉她,自己能够潜移默化地改变众人对她的影响,认为这些变化都是通过她努力减肥和合理饮食造成的,而她变美之后旁人也的确接受的很自然,半点没有因为宋浅夕的变化产生任何的疑惑或者质疑,她这才放下心来,也越发的信任和依赖学霸系统。 宋浅夕没什么远见,得了学霸系统,也从没想过要真的成为一代学霸,当科学家造福人类的事情,不然也不会把大量的学霸点加在美颜盛世之类的外在技能上,比起有个好成绩,她更喜欢得到万众的瞩目,被其他人追捧。 她是在中考前得到的学霸系统,靠着两个月不到的时间突击,和一些学霸点的巧妙使用,硬是擦线上了菁英。 宋浅夕的聪明绝顶,是所有技能里面,最后升到二级的。 虽然学霸点才是学霸系统的基础,但是一开始,突然变聪明的宋浅夕一直觉得,一级聪明绝顶就够用了,毕竟中考没考好,只是因为她复习的时间太短,很多东西都没来得及学而已,两个月的时间能够做到这种程度,她认为已经很天才了。 但进了菁英以后她才发现,这里面的天才和聪明人太多了,漂亮或许有用,但在学业竞争面前起不到半点优势,开学没两天,老师的进度就已经让一级聪明绝顶的她跟不上,不得不升了二级。 到了二级她才发现,自己靠着系统才达到的层次,早已经有人安然坐在了那里,别看她在同学面前云淡风轻,其实看到期末考试自己只比第二名高出一分的时候,她也吓出了一身的冷汗。 一分太少了,或许对旁人来说,不觉得一分两分的差别有多大,可是对身负学霸系统的来说,一个名次的差别,就意味着学霸点数的多少,更别说一旦排名过低,还有倒扣学霸点数的风险。 别看系统给了她不少好处,惩罚也是有的,考试的安全区只有一到十名,一旦低于这个名次,等待她的就是扣点数,甚至是惩罚,不然她怎么可能真的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她对学习可没有半分兴趣,只是逼着自己装出个学霸样子来而已。 贺朝再见到宋浅夕的时候,被她吓了一跳。 “夕夕,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 有女生见他对宋浅夕关怀备至,嘴上酸道“刚刚宋浅夕不是去上厕所了吗?不会是便秘吧?” 便秘两个字仿佛有什么魔力,一出顿时好几个人变了脸色。 几个对宋浅夕蛮有好感的男生,神色变得有些莫名。 谁都知道,只要是人,不管好看还是难看,都逃不脱五谷轮回,可是女神嘛,总是会下意识地觉得对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小仙女,骤然和便秘这么接地气的词语联系在一起,有种被拉低了逼格的感觉。 宋浅夕脸色惨白,咬着嘴唇,显得格外虚弱,“我只是来那个了……” 提及隐私,她有些不太好意思,苍白的脸色也透出一抹绯红。 贺朝扶着她的手臂,他健壮的手臂托着纤细的宋浅夕,越发显出了她的柔弱。 -- 第51页 「恭喜宿主,得到张斌的一点爱慕值,学霸点+1。」 「恭喜宿主,得到李贽的一点爱慕值,学霸点+1。」 「恭喜宿主,得到……」 宋浅夕的目光不着痕迹地扫过被系统提示的几个人,微微弯了弯唇角。 沈朝夕抱着试卷挤开门,望着教室里的场景,眼中金色的光芒一闪而逝。 可不是什么时候都有那么好运,撞上邪神汲取旁人身上的功德的。 无数金灿灿的功德之光,如同鸽子一样,拍打着翅膀,撞进了宋浅夕的眉心。 第25章 学霸不认输(四) 夫妻之间平分功德之力, 是比较常见的操作。 当然, 这里的夫妻,指的是得到天地认同的夫妻, 而非现代简简单单一张结婚证契约起来的夫妻。 不然按照现在的这个离婚率, 邪神只要随便附身在谁身上, 每天什么都不干, 专门找人结婚就行了。 修士界,夫妻想要得到天地认同,通常是缔结契约,以告天地,普通人里面, 则是举行婚礼, 通过繁琐的仪式通知天地两人结为夫妻,现代人少了这些仪式, 一般来说被天地承认就只有两种办法,一是真心相爱,这是最简单也最少见的办法,二就是缔结血脉, 俗称生孩子。 附身在宋浅夕身上的邪神,能力明显比林慎微带着的那个强得多,竟然能够在某种层次上修改类似于天地规则的东西,将双方共同才能成立的契约, 改为单方默认的性质, 这样的话, 只要有人对宋浅夕产生爱慕值,宋浅夕不用回应,也能够获取他们身上的功德。 只是不太清楚的是,如果这些爱慕值消失,功德会不会转移回去。 婚契是分了就分了,毕竟是个公开透明的操作,你自己心甘情愿告知上苍我要把功德给别人,上苍也不好拦着你,哪怕事后两人闹掰了,也是自己承担沉没的成本,有点类似于不做公证的婚前财产默认双方共有,离婚就要平分是一个道理。 沈朝夕还听说过有修士用功德做交易,同别人建立婚契的,操作之骚在修士里都少有。 但宋浅夕这个是单方向的,有点类似于想要做我的舔狗可以,你舔一分,功德就给我一分,有点类似于粉丝追星,花钱又费力,明星未必知道,说不定背后还笑你脑残。 不过沈朝夕猜这里面肯定有风险存在。 不然邪神何必费心费力的伪装一个什么学霸系统出来,直接自己上不好吗? 能当邪神的,哪个没点祸国殃民的本事。 沈朝夕猜,估计舔狗也是有尊严的,虽然给的时候心甘情愿,谁知道有没有清醒的时候,万一对方突然认清了宋浅夕的真面目,要求赔偿怎么办?脱粉回踩是娱乐圈最可怕的事情,比黑粉还要吓人。 只是沈朝夕还没见识过宋浅夕被扣功德之力,目前的这些想法,也就只是随便猜猜。 她的出现,不可避免地吸引了一部分目光。 就想鱼目伪装不了珍珠,而真金的光芒也是无论如何都无法轻易被掩盖的。 哪怕情绪失控,甚至濒临崩溃边缘,几乎是闭着眼睛在做题的云清秋,成绩考的仍旧相当的可以。 沈朝夕原本以为她会考的很差,结果一看,红榜十二名,有所倒退,但还在免学费的范围,甚至还能拿一下菁英的二等奖学金。而且报名的时候,老师拉着她看了一下试卷,数学物理之类的理科几乎满分,主要丢分是语文,作为写偏题了,一篇本来应该是歌颂祖国弘扬正能量的文章,被前身写成了悼文,在办公室的时候,几个老师是一边哭一边安慰她,让她别太难过好好学习,生活上有困难一定要找组织……不对,找老师。 所以她虽然先上楼,却比宋浅夕后进门。 手里的试卷,也是几个科任老师让她抱过来的,说是给松懈了一个假期的同学们找找手感。 高一不分文理,因此只有菁英强化普通三个等级,云清秋在一班。 高二文理分科后,一班就多了个前缀,叫a1班。 文科生转走,转进来的新同学和原来的学生一半一半,但都是一个年级的学生,成绩好的社交圈基本差不多,红榜前五十更是在这个圈子里人尽皆知,因此沈朝夕一进门,就被人认了出来。 原1班的男生被宋浅夕刷足了好感,哪怕她有点做作,也觉得是可爱,至于女生们,能拉拢的已经和她成了无话不说的闺蜜,不能拉拢的也多一心学习,懒得去搭理她搞出来的一堆破事。 虽然竞争哪里都在,但成绩好的圈子往往比较纯粹,尤其是在有高考这座大山的压迫下,大家更倾向于比较学习,而不是谁更受男生欢迎。 至于其他人,都是从各个班来的,认识的就三俩扎堆聊天,不认识的就找个位置坐下,安静地做自己的事情。 有个带着圆框眼镜,扎着马尾,画风有点二次元的姑娘见到沈朝夕,眼睛就是一亮,忙冲她招手,“云清秋,云清秋,你还记得我吗?咱们上期期末考试一个考场的,我坐你后面。” 云清秋的性子很冷,沈朝夕自己也不热,因此听见她的问话,只是微微勾了勾嘴角,“抱歉,我不太记得你叫什么名字了。” 云清秋的脸,不笑的时候显得相当疏离,不好接近,但只要笑起来,就十分真挚。 圆框眼镜捂住自己的胸口,“女神你好,我叫钱多多,简称钱多。” -- 第52页 沈朝夕“噗——” 钱多多被嘲笑也不以为然,一张小圆脸在圆框眼镜的衬托下越发可爱,“是不是觉得我的名字很好记,听一遍就忘不掉了。” 沈朝夕点头,“嗯,肯定不会忘记的。” “这些试卷是作业吗?要不要我帮你发下去?”钱多多看到沈朝夕手中一沓空白试卷,自告奋勇要帮忙。 沈朝夕也没和她客气,又找了几个同学,一人一科,人还没来齐,他们就直接按照抽屉赛试卷。 所以说高中生活是很可怕的,有时候离开课桌一会儿,笔有可能凭空不见,试卷也有可能凭空长出来。 高中的学生大部分都很单纯,也很好沟通,借着发试卷,沈朝夕很快就认识了不少的人,也顺便熟悉了一下以前的同学。 班级同学的关系也就那样,大家为了一个目标而努力,在教室里算得上是一个共同奋斗的团队,出了教室回到各自的家中,也就是认识的熟人,真要有多亲近谈不上,能不能成为朋友还要看各自的缘分。 沈朝夕不知道自己和钱多多算不算是有缘分的那种,但钱多多明显很会制造缘分。 “秋秋,我叫你秋秋可以伐?哎呀一听就觉得是个女神的名字……” “秋秋我跟你讲哦……” “秋秋你知道吗……” 云清秋虽然冷清,却也不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人。 但沈朝夕敢保证,云清秋在菁英待得一年里听得八卦,都没有她今天一个小时听得多。 望着钱多多口若悬河,她掏出了自己的买的矿泉水,问道“你渴吗?” 连续不断说话也是个体力活,钱多多舔舔嘴唇,“有点。” 沈朝夕手一拧,打开瓶盖递了过去,“你先喝点水吧。” “哇,女神给我的水,女神给我拧的瓶盖,膨胀了膨胀了。”钱多多接过去,没着急喝,先吹了一波。 沈朝夕很少接触像她这么鲜活的人,唇角不由自主地勾了勾,眼睛也弯成了月牙。 旁边有人感叹,“哇,云清秋你笑起来真的蛮好看的诶,你应该多笑笑才好。” 说话的是一个原1班的女生,不过记忆里她和云清秋不太熟悉,也就是认识的程度。 她一开口,附近听八卦的人也就跟着围了上来,“我也觉得,云清秋侧脸生得好,鼻子挺,下颌骨线条也流畅。” 另一个女生道,她没忍住伸手摸了一把,只觉得滑腻腻的,像牛奶一样,语气酸溜溜的,“而且还没有痘痘,你这什么好皮肤,有保养秘笈吗?” 沈朝夕很久没被人这么调戏过,有些不知所措,云清秋的身体皮肤白,脸红的也快,一群人就看着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成了一个蒸汽机,本来看上去高冷疏离的一个人,顿时像被拨开了坚硬外壳的蜗牛,剩下的全是柔软。 男生也许觉得宋浅夕那种甜妞更有吸引力,但女生们却格外欣赏沈朝夕这种看起来高冷,实则腼腆害羞的类型。一个二个都围在沈朝夕身边,有机会就调戏一把,看她面红耳赤,觉得自己像是去逛青楼调戏了清倌人的老嫖客。 女生之间的友谊,破碎的很快,建立的也很快。 不过几分钟的功夫,沈朝夕就和几个姑娘都混了个脸熟,加了微信,还建了讨论组,说是聊得开心,回去了继续聊,因为老师进来了。 开学这天,总是没什么大事的,总结一下上学期的事情,展望一下这学期的发展,再选一选班委,提一些注意事项,事情基本上就办完了。 作为年级第一,宋浅夕当仁不让的坐上了学习委员的宝座,贺朝是体育委员,沈朝夕对当官没兴趣,奈何人少,被生物老师寄予厚望,安了个课代表的名头。 沈朝夕对现代社会是熟悉的,也是陌生的,熟悉是因为她几乎是亲眼见证着历史的演变,知道人类是怎么从第一次,第二次工业革命一直过度到现在,陌生是因为随着科技的发达,神道修士获取信仰的难度越来越高,实力高的跨越虚空,寻找其他发展机会,实力低的大多数消散,少部分跟沈朝夕一样,睡的天昏地暗,闭着眼睛等死。 偶尔醒来,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但亲身接触,还是沈朝夕的第一次。 她安安分分的上了一个月的学,准时上课下课,为了不和宋浅夕撞上,和她扯皮,沈朝夕干脆走路上学,顺带锻炼身体,神道修士对时间的敏感性让她成了班上有名的踩点狂魔,基本上她一进门,看书的聊天的不用看手机都知道要上课了。 虽然用的是同一具身体,脸还是那张脸,但沈朝夕受欢迎的程度,明显比前身云清秋要高,甚至高得多。 也许是第一天留下的良好印象,又或许是神道修士对生灵天生的亲和力,班上的同学都很爱和她说话,哪怕沈朝夕只听不说,说三句只回一个嗯字,大家也觉得是女神的逼格。 开学考试被安排在一个月后,这一个月基本上就是给大家热热身,找找感觉,但同学们都学得很是认真,铆足了劲要在开学考试里发威。 俗话说,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一母。 沈朝夕在崛起的同时,难免就分薄了其他人对宋浅夕的注意力。 毕竟宋浅夕撒娇卖萌对男生有效,女生却未必吃她这一套,而班上的理科女,却对沈朝夕的呆萌风情有独钟,而不少喜欢安静的男生也挺享受待在沈朝夕身边做作业,或者听她讲题的感觉。 -- 第53页 因为晚自习不是每个人都上,位置可以随意调整,沈朝夕同桌甚至前后桌的位置,都是要靠抢的,偶尔还有外班的人来插队。 没错,这个外班的人说的就是林锐逸。 第26章 学霸不认输(五) 对学霸来说, 想要提升自己的最好途径, 无疑是和另一个学霸交流。 林锐逸能考到年级第二名, 并非没有道理, 至少高中的知识他学的相当扎实, 要不是语文和英语拖了点分,也不至于被人压了一头。 不过沈朝夕的学习速度也不可小觑。 几套教育辅导教材刷下来, 班里几乎没人能找出一个问倒她的问题。 毕竟高中的知识能有多难呢? 哪怕是到了高三,每科目所有的教材加起来也不过一小叠,全是各个学科最基础不过的东西,也不追求什么创新,只要智商在平均线水平以上, 努力学了,学习效率到了,考个高分都不会是太难的一件事情。 本身高考考的就不是学识掌握的范围,而是考生这三年的执行力问题。 执行力高的, 哪怕没什么天赋, 但只要跟着老师走, 能够通过大量刷题完成积累的, 成绩就不会太差。 执行力不行的,那就没的说了,估计把答案提前背下来, 也未必考得出什么好成绩来。 林锐逸来找沈朝夕问题不是没有缘由的。 一是他自学的相当快, 已经自学了高中所有科目, 班上自学能力不如他的追不上他的步伐, 追的上的未必有沈朝夕的好心情,愿意回答她提出来的问题。 毕竟在菁英中学,五十个免费生名额的竞争,还是相当激烈的。 毕竟偌大一个中学,成绩好的不可能永远只有前面五十个人。 前三十名或许还好,但后二十岁,却是随时都有跌下五十可能性的。 二是在沈朝夕身边,他总觉得自己脑子转的特别快,跟嗑药了似的。 这种串班的情况,在菁英还算是比较常见,多少会有被分到两个班的闺蜜好友,甚至是小恋人,趁着晚自习的时候凑在一起刷题。林锐逸虽然得了好几个来自钱多多她们的白眼,仍旧每天义无反顾地拎着自己的书包进1班的教室。 又一次被挤出核心位置的钱多多恨他恨得咬牙切齿,“要不是看在他是年级第二名的份上,早晚咬死他。” 抢到位置的林锐逸自然是得意洋洋,“有本事你来咬我啊。” 沈朝夕哭笑不得,“你天天来我们班,也不怕你们班同学不高兴?” “有什么不高兴的,大家都这么干,你们班的……”林锐逸环视了1班一圈,最后憋出一句,“那个宋浅夕,不也没在教室里吗?” “对哦,宋浅夕呢?”有人好奇地问道“我记得晚上吃过饭还看见她来着。” 通常来说,晚自习打算回家的,一般下午吃过饭就回去了,吃了饭还回教室的,都是打算里下来上晚自习的,这是规矩。 毕竟教室可以随便流窜,但到底有多少人晚上上了自习,又有多少人回家,学校是要记录在册的。 放学的时候,大家还得签字确认,不然第二天得扣素质分。 钱多多消息灵通,她从繁重的作业里抬起头,对着窗户外面努努嘴,“人家在外面看贺朝打篮球呢。” 有人嗤笑一声,几个女生对视一眼,都看见彼此眼中的嘲弄和不屑。 虽然说这年头,不讲究什么门当户对,但是门第相差太大的故事,小说里的灰姑娘总比小说外的辛德瑞拉要受欢迎。 宋浅夕什么家境,班上哪个女生心里能没点数。 不论她搭配的再好,一身衣服的价格,加起来也就这么一回事。 而贺朝却是家世不菲,明晃晃的校园贵公子。 几个女生倒不是像小说里说的,将贺朝视为自己禁脔什么的,看不得他找个灰姑娘谈恋爱,事实上,就跟人民币也有人讨厌一样,贺朝虽然长得帅,也受欢迎,大家欣赏归欣赏,真把他当回事的也就那么几个人。 她们都是看不惯宋浅夕在男生里面打转,一天到晚宣称自己和贺朝只是好朋友,没有谈恋爱,又一天到晚追在男生屁股后头跑的模样。 菁英中学的基础建设做的是相当的好,篮球场在晚上,也是灯火通明的。 贺朝肆意挥洒着汗水,回头一看,见到坐在角落里,抱着外套的少女,内心就发自深处的涌现出一股温暖来。 察觉到他的目光,宋浅夕抬头,贺朝咧嘴,猛地跳起,狠扣住篮板,耍了一次帅气的大灌篮。 白衬衫飘飘的宋浅夕顿时弯起了眉眼。 贺朝只觉得浑身肌肉都鼓满了力量。 如果是沈朝夕在这里的话,估计又能听得到,好感度+1之类的声音。 宋浅夕目光收回的很快,脸上没什么表情,心里头其实挺高兴。 以前那个小黑妞,哪有什么被献殷勤的机会,更别说是被贺朝这么帅气的男孩子追求,更是想都不要想的事情。 想到这里,她抓着笔记本的手突然一紧。 无数黑暗的回忆突然翻涌上心头—— “哈哈哈癞□□吃天鹅肉,你怎么有脸喜欢人家啊。” “撒泡尿照照自己吧丑八怪。” “自己长什么样心里没点逼数吗?” 硬壳的笔记本将她的掌心掐的通红,疼痛让她回过神来。 -- 第54页 不会了,不会了。 如今她是众人的女神,再也不会有人嘲笑她癞□□吃天鹅肉,也不会有女生把她堵在厕所,只是因为她向班里长得最好看的男生表白。 现在是别人求着她的时候了,像贺朝这么好看这么优秀,比她初中的时候认识的男神优秀百倍的男孩子,还不是像条哈巴狗一样的吊在她的身后。 沈朝夕抽了抽鼻子,神情有些嫌恶。 也不知道宋浅夕在做些什么,竟然引动了心魔,怪不得会成为邪神的宿主。 贪婪,嫉妒,憎恶,自卑…… 这些负面情绪,每个人都有,但能够达到吸引邪神的浓度,却是相当的不容易。 不过沈朝夕暂时拿宋浅夕也没办法,只能放着。 她现在暂时有了一个猜测,打算在马上降临的月考里面试试,还不敢保证。 放学的铃声响起,除了住校生,教室里的人很快一散而空。 沈朝夕给人讲完题,慢悠悠地收拾书包,等最后一道属于住校生的上课铃快响起的时候,才踩着空荡荡的楼梯出教学楼。 下楼的时候,正好同回来的宋浅夕和贺朝撞上。 她淡淡的同两人点头,没有多说话,贺朝本来拿着水在喝,望着沈朝夕突然顿住了手。 宋浅夕敏锐地察觉到他的僵硬,“怎么了?” 贺朝干巴巴地道“刚刚云清秋看我那一眼,有点像我姐。” “噗嗤……吓到你了吗?” 贺朝拍着胸口,十分委屈,“吓死我了好吗?家里我最怕的人一是我姐,第二还是我姐,从小到大就我姐管我最厉害,我爸我妈都没她凶。” 宋浅夕眼珠子一转,“听起来姐姐对付你很有一套啊,看来我要找她取取经……” 贺朝听她喊姐姐,心里乐的冒气泡,当即道“就是我姐管理公司太忙了,不然什么时候带你去见她,你成绩这么好,她肯定喜欢你。” 放学这件事情,青少年们总是格外积极的。 十分钟不到的功夫,学校里就走了个空,沈朝夕走在没几个人的路上,想着明天就要到的月考。 宋浅夕身上的系统,她猜出了两个机制。 一是由婚契魔改的契约,只要有人表现出对宋浅夕的好感,宋浅夕就能吸收他们身上的功德之光。 二是通过提高宋浅夕的成绩,塑造学霸光环,建立类似于信徒对待神明的信仰。 隐约中,沈朝夕觉得,应该还有第三个机制存在,不过她暂时没能够想出来。 秋天的风有些喧嚣,校门口到处都是买夜宵学生的吵吵闹闹,沈朝夕却突然心有所感的抬头。 不远处,一身小西装的女人,也从手机里移开了视线。 目光相接。 明明隔了数十米的距离,两人却一眼看到了彼此。 沈朝夕脸上没有表现出来,心里面却很诧异。 她没想到在新世界里竟然还能遇到赵晚宸的转世。 只是诧异归诧异,微微点头,她就背着书包回了家。 那道目光紧追在她的身后,一直到她消失在人群当中。 赵晚宸打开自己手机通讯录,开始给弟弟的生活助理拨打电话,“我记得小朝班上有个个子挺高,长得挺漂亮的女生,叫什么名字来着,你能不能发一张照片给我?” 生活助理问“您是说宋浅夕吗?” “不是,她太矮了,还要高,我看到的那个女生起码一米七。” “哦,那就是云清秋了。”生活助理了然道“我这边有她的资料,马上发给你,挺可怜的一个孩子。” 赵晚宸满意地看着手机里收到的照片。 照片明显是近期拍摄的,匍匐在桌上发呆的少女,阳光从她身后投入,落在书桌上,她明亮的眼眸藏在阴影里面,如同宝石般璀璨明亮。 难得见到自家姐姐脸上出现那么温情脉脉的笑容,贺朝走过去的时候,头皮都在发麻。 “……姐。” 赵晚宸抬头,目光却是直接落在转身离开的宋浅夕身上,“她就是那个你喜欢的不得了的女生?” 第27章 学霸不认输(六) 提到心上人, 贺朝有些不好意思, 但还是含含糊糊地点了个头。 赵晚宸对弟弟的恋情不关心,但还是说道“我不反对你早恋,但你的成绩必须给我抓上来,如果你下次考试再像上学期期末那样, 给我考个全年级倒数,你自己心里有数。” “有数有数。”贺朝抱着球,拉开副驾驶座的车门,一屁股坐了下去,“姐你今天晚上没事啊,怎么想着来接我。” “怎么, 接不得你?” “接得接得,我这不是好久没见你,太惊喜了吗。” 赵晚宸看他一眼,意味深长地道“不是惊吓就好。” 贺朝缩了缩脖子。 贺朝和赵晚宸虽然姓不同,却是实打实的亲姐弟。 只不过姐姐随了母姓, 弟弟随了父姓。 对于这个比自己大十岁的姐姐,贺朝是又爱又敬。 从小到大,赵晚宸就是别人家孩子的代表,成熟稳重,乖巧懂事,脑子还聪明。 贺朝有记忆的时候, 赵晚宸已经十三四岁, 跳级到高中, 准备出国留学。 贺朝的父亲是入赘到的赵家,夫妻俩感情还算可以,但因为贺朝出生的太晚,而赵家又有招婿的传统,因此早早的就将赵晚宸作为继承人来培养,严格要求。 -- 第55页 反倒是贺朝这个后出生的孩子,享受了许多真正孩子该有的快乐,因此很早贺朝就明白,自己现在的自由,都是姐姐为他争取出来的。 “姐,公司现在怎么样?你最近忙不忙?” “怎么,想来帮忙?” 赵晚宸盯着红绿灯,手指敲打着方向盘,头也不回地反问道。 贺朝露出一抹谄媚的笑,“我这不是关心,关心一下你吗。” “真关心我就好好学习,少让我操心,早点学成了来公司里上班,帮我分担压力。” 贺朝闭嘴不说话了。 饶了他吧,他哪里是什么读书的料子。 能考上菁英,都全靠每小时几百块的补课老师填鸭式教育硬生生给他填上来的,想到中考前那段非人哉的日子他就觉得眼前一黑,而管公司…… 中二时期,贺朝在别人的唆使下也想过和姐姐抢公司的事情,但当赵晚宸将一叠报表扔在他面前,并且让他以继承人的身份上了一个月的课之后,贺朝就彻底绝望,并且认清了自己不是那块料的事实。 事实上,所谓的继承人课程,一个周不到他就崩溃了,但赵晚宸认为做事必须有始有终,硬生生给他拖到了一个月,最后看他每天哭的眼睛都瞎了,才放他一马。 贺朝抱紧了手里的篮球,恨不得自己能够像蚁人一样,缩成一点,找个地方藏起来。 让你嘴贱……让你瞎胡说…… 他现在是真想不明白电视上那些为了家产争得死去活来的人是怎么想的,没有那金刚钻,还想揽那瓷器活。不是开玩笑嘛? 但他安分不了一刻钟,屁股又很快像是做了根针一样挪动起来。 “姐,刚刚你看到了吗?” 赵晚宸还在想着惊鸿一瞥看到的沈朝夕,心思完全没放在自己傻弟弟身上,态度冷淡地问道“看到什么?” “就刚刚跟我一起出来的那个小姑娘啊,是不是长得特别好看,脸小小的,眼睛大大的,笑起来还很甜。”提到心上人,贺朝瞬间忘记了大魔王姐姐的恐惧,像个得到心爱玩具的小孩,满心欢喜的炫耀起来,“姐你不知道,夕夕可厉害了,她可是我们年级的第一名,诶,你不是嫌我成绩差吗?你说咱们让她来给我补课怎么样?有夕夕在,我肯定会好好学习的。” 突然想到一个好主意的少年忍不住在心里给自己点了一个赞。 他已经脑补出了一系列的补习画面。 宋浅夕拿着笔的修长手指,白皙的脖颈,还有身上若有似无的芬芳…… 越想她越觉得这个主意不错。 要是宋浅夕来给他补习,他们俩单独相处的时间就能够变长,在学校里实在是太不方便了,到处都有人看着,他想和宋浅夕说两句话都找不到地方,两人单独待五分钟就有人来调侃。 而平时他约宋浅夕出门,后者也是不会出来的,因为宋浅夕要在家里学习。 赵晚宸沉吟片刻,也觉得这个主意不错。 “我会考虑的。” 至于具体考虑的是什么,就不用告诉贺朝了。 贺朝欢呼,“姐姐最棒!” …… 月考的座位安排是按照成绩来排的。 三十人一个教室,五列六行,距离非常远,不管是传纸条还是偷窥,都非常的不容易。 更何况教室前后还有两个闪着红光的摄像头,正告诉众人自己运行良好。 所以哪怕监考的老师神情散漫,考生们也是不敢放松的。 上学期云清秋考了个年级十二,按照蛇形排列,正好坐在进门的第二列第一排,和宋浅夕相隔不远。 林锐逸就在她斜上方的位置。 九点开始的考试,七点半不到就坐了不少的人,菁英的桌椅材料特殊,轻易留不下痕迹,监考老师倒也不比担心提前作弊的问题。 沈朝夕来的不算早,她在外面吃了早餐,八点钟才慢悠悠地晃进教室。 高中的月考,对她来说属于闭着眼睛都能做出来的范围。 做不出来才是有鬼。 第一堂考的语文,她到教室的时候,正好看到林锐逸在背书,便也翻出了自己的书本,默默地看了起来。 宋浅夕进门的时候她头都没有抬起来看一眼。 宋浅夕也不在意,对她来说,每次考试,都是她刷学霸点的时候,所以完全不担心。 一屁股坐下,她还有心思找林锐逸闲聊。 “哇你在背什么,古文吗?这篇不是不要求背诵吗?” 宋浅夕对自己的外貌很有自信,林锐逸这种戴着眼镜,空有成绩,一看就是书呆子的男生,对她来说再好解决不过。对于一个由丑变美的人来说,宋浅夕已经很好的感受到了相貌带来的福利。 默背到一半的林锐逸被打断,有些不太高兴,见到宋浅夕,皱了皱眉头,有些不太相信地问道“你就是宋浅夕?” “对啊,林同学,久仰大名。” 宋浅夕巧笑盈兮的伸出自己的手,只等林锐逸握住,她就有说不完的俏皮话能够和他交流。 但林锐逸向来不走寻常路,确认了她的身份之后,只哦的一声,又将心思放在了自己的书本上。 说实在的,学霸的世界强者为尊,但只比他高一分的宋浅夕,林锐逸觉得没什么好尊敬的。 而且学霸对于学霸,彼此之间是有感应的,有时候一个眼神,就能看出很多东西。 -- 第56页 有的人聪明浮于表面,就像是水上的油,一吹开就没有了。 有的人智慧沉在深处,比如说地里的石油,那才是实打实的东西。 高中的知识不难,在林锐逸看来,只要长了脑子,又肯付出努力,考出高分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 就跟学渣理解不了学霸成绩为什么那么好一样,学霸其实也不太理解明明很简单的题学渣为什么会做错一样。 比起沈朝夕,林锐逸对宋浅夕的观感,要差得多。 宋浅夕碰了个软钉子,撇撇嘴,收回手,坐回了自己的位置。 只是看向林锐逸的目光,带着几分怜悯。 读书读傻了。 光会死读书的人,能有什么出息。长得还不怎么好看。 沈朝夕没将宋浅夕和林锐逸的小小争锋放在眼里。 这么多天观察,沈朝夕已然确定了一件事情——如果说她是走正规通道,签了工作签证的引进人员,邪神就像是不知道扒了哪条破船进来的偷渡客,在她可以自由自在的活动,呼吸新鲜的空气的时候,邪神只能被层层封锁,如同黑工一样,蜷缩在宋浅夕的识海里面。 别说伤害其他人了,估计连自我意识都沉睡的差不多,只能折腾出一个学霸系统来培养宋浅夕。 宋浅夕积累的功德越多,它才有逃离黑作坊,拿到绿卡的可能。 知道是个死板的系统,沈朝夕就轻松很多。 宋浅夕总归翻不过天去。 考试很快开始,老师抱着试卷进来,宣读了一系列考试规定后,开始发卷。 能坐在第一考场的学生,虽然未必来自同一个班级,但都不是庸才,几乎是拿到试卷的瞬间,就有人开始下笔,一时间,教室里面只听得到刷刷刷的声音。 沈朝夕同样做的很快,菁英不强制学生坐满多少时间,做完就走。 她打算早点做完,出去想想能够找个什么兼职来养活自己。 云家的钱不能动,亲戚给的钱虽然不少,但沈朝夕还是打算先自力更生。 在古代的时候她能大大方方的以死亡的方式离开,是因为林家压根没什么人了,林明珠的身份死了就死了,会难过的人除了赵晚宸和皇帝,也就是春夏而已,但在现代社会,一个人突然失踪,却没那么容易。 虽然暂时还不知道自己的停留时间,也就是签证的工作时间,但沈朝夕还是决定要提前做好准备,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嘛。 她比较看好的是补习一类的工作,相较于那些假期兼职,补习这一项,工资高,工作轻松,关键是时间还很灵活,沈朝夕觉得,以自己的水平,想要找到这么一份工作应该不难。 哪怕脑子里想着一件事情,手里做着另一件事情,一份试卷还是没有花去沈朝夕太多的时间和功夫,语文今天考的是半命题式的作文,沈朝夕随便填了两个字,脑海中就浮现一堆可以当做参考的范文,下笔如有神助,还能兼顾好看。 监考老师在她身后,微微弯腰,看着她写作,忍不住连连点头,又看了看名字,认出了云清秋的身份,回到位置上,拿出自己的小本子,记了个名字下来。 沈朝夕考完就走,毫不留恋。 月考教室虽然安排的很正规,时间上却很仓促,白天考完语数英,晚上接着考理综。 对于才刚刚开始习惯将理科综合合并在一起考的高二生们来说,理综还是稍微有那么一些难度的。 相对于其他人,沈朝夕的速度就显得有些不似常人。 监考老师李源今天已经不止一次站在她身后看她答题。 不为别的,实在是这孩子答题速度太快了。 因为坐的是第一排,李源正好能够看到沈朝夕答题。 他是名牌大学硕士毕业的学生,见识过不少学霸,本身高考成绩也不低,但做题做成沈朝夕这个样子的,她还是第一次见。 一开始有点惊喜是语文,沈朝夕的作文素材很多,文笔细腻,他就动了将人推荐去参加作文比赛的心思,没想到开始做数学的时候,他发现沈朝夕将草稿纸摆在一边,直接在答题卡上写起了答案。 他原本担心沈朝夕不会合理规划试卷和草稿,这在高中很常见,哪怕到了高考,还有不少学生没养成答题规范,以至于答题卡被涂来涂去,最后甚至找不到写答案的地方。 但当他亲眼看见沈朝夕答题之后,他发现自己错了。 不需要验证,不需要计算,只是扫一眼问题,沈朝夕手里的笔就像是科幻小说中的自动答题笔一样,刷刷刷的写了起来。 高中数学的计算一般都不怎么精细,也不会涉及到小数点后太多位数的计算,一般来说心算并不困难,困难的是各种公式的变化,但这些困难对沈朝夕来说仿佛都不存在一般,有两道李源自己看了都需要想一想的答案,沈朝夕居然眼也不眨地就写了出来,而且根据他的验算,十有八丨九是正确的。 去年怎么没发现菁英有个脑子这么好使的学生呢? 难道是转学生?也不对啊,菁英有没有转学生,他们当老师的难道还不知道不成? 监考老师心里想的是什么沈朝夕并不清楚,也不是很想了解,被人看着做题这种事情她也很习惯,并不像旁人有什么不适,因此完全沉浸在自己的节奏里,半点不受影响。 -- 第57页 直到她写到物理的最后一道大题。 物理的最后一道大题,往往是复合题。 力学,电学,光学……总之是能够想到的,全部综合到一起。 这道题以沈朝夕的眼光看来,不难。 但是有点意思。 沈朝夕最近学习进度挺快的,高中早就啃完了,现在她看的都是一些从图书馆借到的大学教材或者是原文书。 可想而知,能被她点评为有点意思的题目难度有多高。 不看旁人,就看因为物理成绩最好,理综最先做物理的林锐逸脸色就知道。 前面还算得心应手的他,到了最后一道题,脸色骤然就沉了下去,硬着头皮写了几个公式之后,不得不先放置,开始做其他科目。 考理综就像是打仗,单线推进可以,但除非能够斩首,否则永远没有三线并进有价值。 一道难题可以成为平时的乐趣,却不能成为考场上的拦路虎,解决不了的,就只能跳过去。 沈朝夕本来打算直接写下答案,但一种冥冥中的感觉,让她下笔的手顿了顿。 这道题全年级有多少人能够做得出来呢? 沈朝夕猜,不会超过十个。 这道题看似还在高中物理的范围,其实有不少知识点,已经超纲,只是高中生没那个水平看不出来,出题的物理老师估计水平太高,没把它放在心上。 如果沈朝夕没记错的话,钱多多头两天才和她说过,这学期物理组来了个巨帅的老师,听说是名校的博士毕业…… 她好像知道这道题是谁出的了。 “fuuuuuck……” “这他妈什么神仙题目……” “要死了要死了……” 哪怕是纪律最好的第一考场,尖子生们看到这么一道题目,都难免目瞪口呆。 沈朝夕敏锐的耳朵捕捉到了不少小声的吐槽。 没办法,太难了,实在是做不出来。 就算是能做出来,里面需要用到的大量计算方式,时间也不够。 沈朝夕难得的拿出了草稿纸,在上面写了一个公式。 沉吟片刻后,她将草稿纸上面的公式划掉,打开答题卡,开始写答案。 不像之前几堂考试,沈朝夕都出去的很早,这一次写完之后,她鬼使神差地坐在位置上,没有离开。 一手托着下巴,一手转着笔,沈朝夕脸上的表情,是显得相当无聊的。 干坐着也的确很无聊,她都在脑海里开始背文章了。 “距离考试时间还有十五分钟,请同学们抓紧时间……” 倒计时广播响起,考场内的气氛骤然变得严峻。 沈朝夕的耳边响起了一道熟悉的声音。 「消耗学霸点x5,检测试卷,试卷检测开始……」 一道无形,但沈朝夕很熟悉的波动,从宋浅夕身上缓缓扩散开来。 这玩意儿别人不认识,也无从认识,沈朝夕却很清楚——神识,或者说是精神力。 她收敛了自己的气息,将体内的神力藏好,伪装成一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 然后,接着给试卷翻面的机会,将余光送向了宋浅夕。 在旁人看来,宋浅夕正在检查试卷。 但同样一张试卷,在宋浅夕眼中,和其他人却是不一样的。 检测试卷是考试的时候,学霸系统特有的一个功能,能够检测到其他人的答案。 当然,系统是无法判断答案的正确与否,只能给宋浅夕一个参考,比如说选择题,在宋浅夕眼中,每一道选择题的四个选项旁边,都浮现着一系列的百分比数字。 通常来说,一道题里面,只要某个选项的百分比数字超过百分之六十,那么这个选项十有八九就是正确答案了。 当然,偶尔宋浅夕也会被这个功能给坑一把,但概率上毕竟是少数,这个功能还是很值得信赖的。 做选择题还不是这项功能最大的作用,真正能将这项功能发挥作用的还是答题。 她翻开自己的答题卡,目光落在题号上面,与此同时,一道不同的解法缓缓覆盖了她原本的解法。 从头到尾扫了一眼答案后,宋浅夕眨眨眼,眼中的答题方法又换了一种。 通常来说,宋浅夕只要切换三到四次,就能够确定自己的答案是不是正确的了。 当宋浅夕落笔在试卷上的时候,沈朝夕就知道,自己猜对了。 她的指尖缓缓抚过最后一道物理题的题目,刷的一下举起了手。 “老师,交卷。” 监考老师已经不再说让她检查一类的话,走过来,将她的试卷和答题卡收在手里,对她点点头,露出一个再温和不过的笑容,“回家注意安全。” 沈朝夕笑容谦和,“谢谢老师。” 李源摆摆手,让她先出去,自己拿起试卷,回到讲台上开始看起来。 他最先翻到的就是物理的最后一道大题。 作为好友,出题的物理老师苏博是个什么货色,他是知道的。 这道题就是他给自己的新学生们的一道下马威。 翻到答题卡,李源就愣了。 左右看了一番,发现没有学生注意到自己,他掏出手机,偷偷拍了一张答题卡,给苏博发了过去。 这个云清秋,还真有点意思。 苏博收到李源发来的消息的时候,正在和办公室的老师们闲聊。 -- 第58页 学生们考的题,老师们自己都是要先做一次的。 菁英的老师虽然教的是单科,但本身都是全才,因此有不少人拿到理综,往往都是从头做到尾,并非单单只做自己的那一科。 但此时,哪怕是理科老师,都忍不住在办公室里面抱怨。 “我说苏博,你这是要学生们的命啊。” “这道题,能做出来的人有十个没有?” “十个?老方,你是不是太看得起学生们的水平了,有一个出来,咱们今年物理竞赛的省第一名都稳了。” 老方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教师,相貌普通,笑起来的时候十分淳朴。 他摸着自己的地中海道“天才总是不少的嘛。” 苏博坐在一边喝着茶水,淡淡一笑,笑容里满是自信。 直到放在桌子上的手机突然震了一下。 他打开手机,漫不经心地点开图片,先看了一眼最后的结果,没看懂,又将目光落在了开头。 然后他刷的一下站了起来。 他把手机示意给几个理科组的老师看,“有人做出来了。” 刚刚还在热闹讨论的老师们沉默了几秒,然后—— “呀做出来啦,哪个班的学生,快给我看看。” “我就说嘛,我们菁英的同学还是很可以的,天才哪里都不少嘛。” “这位同学思路很新颖,而且很有趣啊。” 苏博拿着手机,笑容止都止不住,“什么有趣,我看他就是故意的,知道这道题太难了,故意做成这个样子,在挑衅咱们呢。” 说着被挑衅了,他脸上一点也看不出怒气,反倒高兴地不得了。 有什么比一入职就找到个小天才是最开心的呢? 苏博几乎觉得自己已经预定好明年高考母校的专业特招了。 几个老师拿着沈朝夕的卷子,讨论的热烈。 而出了校门的沈朝夕在校门口看了几眼后,走到一辆黑色的小车面前,敲响了车窗。 “您好,请问……” 沈朝夕的话在看清坐在车里的人之后戛然而止。 她张张嘴,一个初字已经到了嘴边,又被她咽了回去。 第28章 学霸不认输(七) 赵晚宸看向面前的少女, 抓着方向盘的手紧了紧, 表面上却十分淡定的道“先上车再说。” “好。”沈朝夕也没有多犹豫,拉开车门就坐到了副驾驶座上。 赵晚宸一边发动车,一边问道“晚上想吃什么?” “我还不太饿。” “我知道一家药膳做的还不错,尝尝吗?” 沈朝夕思考了片刻, “好啊。” 车缓缓发动, 车轮带着两人驶离菁英中学的门口,抓着书包匆匆跑出教室的贺朝,目瞪口呆地望着熟悉的车屁股越开越快, 渐行渐远。 “贺朝,你跑这么快干嘛?” 皱着眉头追上来的宋浅夕,心情有些不太好。 贺朝从一种恍恍惚惚的情绪中回过神,转头看向宋浅夕, 他张了张嘴,目光中满是茫然。 “没, 没什么。” 一边说着, 贺朝一边拿出手机,给赵晚宸打电话, 好一会儿, 电话才接通。 “喂, 你好, 请问是哪位?” 请问是哪位? 是哪位? 哪位…… 贺朝“……” 他悲悲戚戚地喊了一声“……姐。” 无数的委屈与绝望, 都浓缩到了这一个字当中。 正在等红灯的赵晚宸眯起眼睛, 终于想起自己一路上总觉得忘了的是什么东西。 电话里的声音虽然稍显失真, 但沈朝夕还是听出了贺朝的声音,以及内里澎湃的情绪。 她带着几分疑惑问道“是出了什么事吗?” “没什么,”赵晚宸镇定地道“只是一点小事。” 回答完沈朝夕的问题,她才对贺朝道“你自己打个车回家吧。” 贺朝“……姐你和谁在一起?刚刚我看见你车了。” 赵晚宸对待弟弟冷若冰霜,“没谁,你会知道的,挂了,拜。” 她承认了! 她承认她来学校了! 她明明是来学校接他的,结果把他给忘了! 是哪个狐狸精坐了他姐的车?! 不行,他要回去看看。 “出租,出租——” 拦了一辆车,贺朝打开车门,直接坐了进去,报出家里的住址。 他倒要看看,是谁在他姐心目中,竟然压过了他这个宝贝弟弟。 “诶诶……” 陷入失宠风波的贺朝,完全将心上人忘倒了一边,不明所以的宋浅夕揣着一肚子的气不说,还吃了一屁股的汽车尾气。 她目瞪口呆地看着出租车远去的背影,好一会儿才跺脚道“贺朝,你给我记住了!” …… 同贺朝的彷徨和迷茫不同,扔下“宝贝”弟弟的赵晚宸,毫无心理负担的带着沈朝夕,去了药膳店。 她将菜谱递给沈朝夕,“这家店的药膳据说都是宫廷出品,滋养效果很好,胃不好的人可以多吃一点。” 沈朝夕先诧异地看了她一眼,“你怎么知道我胃不好?” 说完她就觉得自己问了个蠢问题。 为了调养云清秋这幅风一吹就倒的身体,除了修炼,她还去药店抓了不少中药,以初光的性格,怎么可能在联系她之前不做调查。 -- 第59页 赵晚宸神情微妙了片刻,才道“我猜的。” 不知道为何,她不太想让眼前人知道自己调查她的事情。 沈朝夕轻笑一声,毫无诚意地道“猜的真准。” 那双本是清冷的眼睛里,突然盈满了温柔的笑意。 被她注视着的赵晚宸,突然觉得自己心脏上的某根弦,像是被人用指尖,轻轻地撩拨了一下。 她故作自然地错开视线,手指挽了挽颊边的碎发做掩饰,却暴露了通红的耳朵。 沈朝夕勾了勾嘴角。 世间最好的相遇,是久别重逢。 好久不见,我的初光。 …… 赵晚宸花了好大的功夫,才将话题转移到自己的蠢弟弟身上。 这也是两人今晚上见面的“真正”目的——给贺朝找一个家庭老师。 “……小朝性格比较跳脱,可能需要你严苛一点管教。” “贺朝同学其实还是比较聪明的,只是心思没怎么放在学习上而已,”沈朝夕露出一个职业的笑容,“我相信只要肯用功,贺朝同学的成绩很快就能赶上来的。” 赵晚宸站起身,对沈朝夕伸出手,“那就麻烦你了。” 沈朝夕握住她的手,“多谢信任。” 松手的时候,沈朝夕的指尖滑过赵晚宸的掌心,后者不经意地蜷了蜷手指,一丝异样的电流沿着曾经肌肤相触的位置,一路传到神经中枢。 目送沈朝夕上了楼,赵晚宸才调转车头,准备回家。 余光不经意地朝右边一瞥,一道反光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是沈朝夕的手表。 她抓起手表,片刻,松开方向盘,将手表仔细地套在了自己的左腕上面。 冰冷的金属表盘紧贴着肌肤,仿佛还能够感受得到它的原主人留下的温暖。 黑色的迈巴赫渐渐消失在深沉的夜色里,二楼,宋浅夕缓缓地关上了窗户。 送云清秋回来的人是谁? 和大多数女生一样,宋浅夕对车并不在行。 但在不在行,不影响她认出一辆车的价值。 送云清秋回家的车明显价格不低,什么时候云清秋认识的人里有这么有钱的人了? 还是说…… 思及云清秋父母双亡的状况,宋浅夕觉得,自己还是要以最大的恶意去揣测人心才好。 不知道云家父母在天有灵,知道自己女儿这么难过,会不会气的活过来。 曾经见过一次赵晚宸迈巴赫的宋浅夕,从头到尾,都没有将两辆一模一样的车联系到一起。 赵晚宸开着车回家,一边开车,一边想着自己和云清秋的对话。 如果有赵氏集团的人在的话,一定会感到惊讶,因为他们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的小赵总,竟然挂着满脸的笑容。 车很快就驶进了赵家的地下车库。 不小的车库里面,已经停了一水的豪车,相比之下,赵晚宸黑色的迈巴赫看上去是如此的平平无奇,毫不起眼。 随便找了个车位停进去,赵晚宸提着包下车,然后按下了直通一楼的电梯。 叮咚—— 电梯门在二楼徐徐打开,意外的是,客厅中并非漆黑一片。 沙发处,开了一盏落地灯,正坐着一道挺拔的人影。 有些诧异蠢弟弟没有在房间打游戏,但赵晚宸也没有多问,拎着包就准备上楼回自己的房间。 “咳咳。” 赵晚宸继续上楼。 “咳咳——”这下声音更大了些。 赵晚宸疑惑道“你嗓子不舒服吗?不严重的话自己去找药,医药箱在杂物间里面,严重的话打电话给周医生——” “咳咳!”又是惊天动地的一阵咳嗽打断了她的话。 赵晚宸靠在栏杆上,整暇以待的等着贺朝接下来的话。 半天没听到多的动静回头一看的贺朝,被静静看着他的赵晚宸吓得够呛。 但是想到今天被扔在学校的门口的委屈,愤怒又压下了逐渐矛头的从心本质,贺朝哼一声,别别扭扭地道“……你就没有什么要说的吗?” 赵晚宸疑惑“说什么?” 贺朝“……”掀桌! 他决定换一个说法,“你今天是不是来菁英了?” 虽然没想明白他在发什么疯,但这没什么好否认的,赵晚宸大大方方地承认道“是。” “那你为什么不等我放学?” 赵晚宸继续疑惑,“我有说过我今天晚上要来接你的吗?” 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略略有些心虚,一开始她的确是想过顺路把贺朝接回家。 但事实怎么样…… 只能说蠢弟弟的存在感确实不太高。 以至于接到沈朝夕后,她就将人给忘到了脑后。 蠢弟弟“……”难过,委屈,掀翻桌子。 他的声音更大了一些,“难道还有什么人比你亲爱的弟弟更重要?” 赵晚宸沉吟了片刻,就在贺朝以为她准备道歉的时候,她继续道“……你真的想知道?” 贺朝“……算了我不想知道。” “既然没什么事就早点睡觉吧,”赵晚宸道“有时间想七想八的不如好好学习,胡思乱想就是因为作业太少了,等作业多了你就不会问这种愚蠢的问题了。” “我知道了。” 贺朝气冲冲地冲上楼,在楼梯上,他一抬手,擦掉了自己眼角的泪水。 -- 第60页 赵晚宸顿了顿,总觉得贺朝好像误会了什么。 不过误会什么也无所谓了,在她看来,自家弟弟这个脑容量,是装不了太多复杂的事情的。 赵晚宸对贺朝的了解并没有错。 抱着枕头委屈地哭睡着后,第二天醒来的贺朝,想的不是自己在姐姐心里多么没有地位,而是眼睛肿成这个样子,真的是太丑了。 他以手捂脸,偷偷地打开房门,发现客厅没有人,踮着脚尖悄悄摸摸地下楼,如同做贼一般钻进厨房。 捧着一碗冰块,左右查探一番后,贺朝又开始偷偷摸摸地往回走。 贺朝关上门的同时,客厅通往地下车库的电梯打开。 赵晚宸伴着沈朝夕走了出来。 赵家别墅的装修,偏向于中式。 但并非红木桌子红木椅子的中式,而是在现代几何设计中,恰到好处的将各种中式元素融合到一起。 既现代时尚,又充满古典韵味。 虽然没有庸俗的金银装饰,但处处都体现着赵家的底蕴和富贵,不难看出赵家人的品味,相当的不错。 至于贺朝的品味……沈朝夕姑且认为他可能是什么奇怪的变种吧。 毕竟一水的红眼果蝇里面都能突变出一只白眼果蝇,在临死前精神抖擞地传下下一代形成一个族群,人类中又有什么突变是不可能的呢? 赵晚宸用一种炫耀的语气问道“喜欢吗?” 沈朝夕左右看了一番,肯定地点点头,“很不错。” 于是赵晚宸得意的笑了起来,仿佛一个考到好成绩后炫耀成功的小孩,“这边的设计,是我十三岁的时候练手的作品,后来陆陆续续有完善,才做成了这个样子。” 如果贺朝向赵晚宸炫耀宋浅夕那晚的表情有录像的话,拉出来做个对比,很容易发现不管是向别人炫耀自己的心爱之人,还是向心上人炫耀自己的所有物,两人脸上的表情都是差不多的。 沈朝夕瞪大眼睛,露出几分惊讶的神情,毫不犹豫地再度给出了肯定,“哇,那真的很厉害了,超出了我的想象,我还以为会是什么国际大家的成熟作品。” 赵晚宸抿紧了嘴唇,笑意却自然而然地就蔓延开来。 在书房安排好了沈朝夕,再三确认她对一切都很满意后,赵晚宸才出门,敲响了贺朝的房门。 “来了来了——” 不同人的敲门声是不一样的。 赵晚宸敲门,永远是规律的三下,再三下。 每三下之间,她会给被敲门的人一段等待时间,超过九下如果对方还没开门,她就会选择离开——但这是普通人才有的待遇。 如果贺朝第九下还没开门,他就应该收紧身上的皮,做好挨收拾的准备。 一边往身上套衣服,顺手抖开被子,将袜子什么乱七八糟地东西塞进去藏好,在第九下敲门声降临之前,贺朝终于手忙脚乱地打开了房门。 赵晚宸的手落空,只见贺朝倚靠在门框边,摆了一个自以为帅气的姿势,拨弄一下额头上的碎发,故作潇洒地问道“美女,有什么事情吗?” 习惯了弟弟不间断抽风的赵晚宸面色不改,“我只是提醒你,你的补课老师到了。” 贺朝一愣,惊喜出声“是夕夕吗?” 赵晚宸微妙地顿了顿,“是夕夕,不是夕夕。” 抱着对宋浅夕的美好憧憬,贺朝用十分钟的功夫洗漱完毕,顺便给自己的头发吹了一个简单却帅气的造型。 换上一身干净却不失心机的衬衫,再踩上最喜欢的球鞋,贺朝才满怀忐忑的敲响了书房的门。 “进。” 清冷的女声传来,熟悉却不是他认识宋浅夕。 既然不是女神,他当即毫不犹豫地拧开门走了进去,看见坐在书桌前的人之后就皱紧了眉头,“怎么是你?” 沈朝夕转过头,见到贺朝脸上的不豫之色,也不以为然。 贺朝高兴或者不高兴,都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 高兴有高兴的教法,不高兴有不高兴的教法。 出于职业道德,她露出一个浅而虚伪的笑容,“贺朝同学你好,我是你的辅导老师。” “你有什么资格辅导我。”失望落空,贺朝露出嫌弃的表情,“我不知道你是怎么说服我姐的,但我希望你能有一点自知之明,菁英成绩比你好的人多得是,识趣一点你就自己找我姐辞职,不然别怪我给你难堪。” 要是来的人是年级前三里面除了宋浅夕以外的另外两个人,他咬着牙也就忍了。 但云清秋? 他虽然成绩不好,但也知道她上期末考试在年级十几名上面好吗? 他贺朝什么时候轮得到成绩这么差的人来辅导了? “我知道贺朝同学对我存在意见,事实上,出于某些原因,我也不是很想辅导贺朝同学,但是,”沈朝夕耸耸肩,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令姐主动找到我,并对我报以了恳切的期望,希望我在对她弟弟的教导上起到重要的作用,既然已经许下了承诺,就必须做到,所以除非是令姐主动提出辞退的要求,否则我是不会主动辞职的。” 贺朝皱眉,“你能教导我什么?” “学习的方法,学习的态度,以及勤能补拙的重要性。” “勤能补拙?”贺朝嗤笑一声。 虽然他觉得自己没什么大出息,但那是相较于他那个聪明到变态的姐姐而言。 -- 第61页 什么时候随便哪里来的路人甲都有资格对他说这句话了? “得了,我不知道你是哪里来的信心,有勇气对我说这样的话……” …… 被一个年级十几名吊打是一种怎么样的体验? 不仅被吊打,还被花式吊打,是一种怎么样的体验? 贺朝恍恍惚惚当中开始怀疑起了菁英的教学质量。 菁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牛逼了? 年级十几名都是这个水平,那排在前面的那些人会是多么的非人哉? 他的成绩差归差,但也并非完全没有优势。 至少在语言上,整个菁英就很少有比他更强的人。 虽然不至于到精通八国语言的程度,但是熟悉三国语言,了解五国语言,还是做的到的。 一母同胞的赵晚宸同样也不缺少类似的天赋,甚至更强,因此书房里面,最不缺的就是来自各个国家的原文书籍。 以其他国家书籍的昂贵程度而言,可以说整栋别墅除了他妈和他姐的保险柜,价值最高的就是这间书房。 一把火要是烧过去,能有数以百万计乃至千万的人民币随之蒸发。 贺朝最自豪和得意的就是自己的语言学习能力。 直到沈朝夕出现在他的面前。 翻一遍词典,就能够通顺阅读原文文章,了解一下音标,在听一次语音,就能够发出标准无误的原文—— 这他妈是哪里下凡的神仙来虐待凡人了? 从一开始翻出小语种原文书的得意洋洋,到被打脸的恍恍惚惚,贺朝在震惊当中,一时之间竟然难以回过神来。 直到沈朝夕拿着手里的书开始说话,“你既然说要我在你擅长的地方打败你,才有资格当你的老师,那现在可以了吗?” “哼,难不成你以为我擅长的东西只有这一样。”贺朝决定开始耍赖,“都说人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本事你跟我比玩游戏啊。” 沈朝夕皱眉,“这个我没玩过。” 哪怕知道自己提出是不合理要求,听见沈朝夕不会,贺朝的尾巴还是翘了起来,得意洋洋地道“那你去辞职吧。” 沈朝夕望着他,微微一笑“虽然没玩过,但是不试试,怎么知道呢?” 熟悉的笑容让贺朝想起了自己拿出小语种原著时的画面,“虽然没学过,但是不试试,怎么知道呢?” 他突然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一个小时后,预感成真。 贺朝玩的游戏不少,因为加歪的天赋点,他在这些游戏上面表现都不错,还有一个拿来玩的游戏直播账号,偶尔直播一场游戏都有无数人高呼大神狂点666。 但一切的欢呼和荣誉戛然而止在他邀请沈朝夕和他玩游戏的那天。 不管是ve也好,还会v也罢,高超的手速,和过人的游戏意识,让沈朝夕立于了不败之地。 贺朝相信沈朝夕说自己是第一次玩游戏的事情并非谎话,入手游戏前,她表现的相当陌生,那种陌生不是熟手装小白刻意展现出来的陌生,而是一种对新领域的懵懂和茫然,光是看她对很多游戏物体的形容词,都不难猜出沈朝夕平时的游戏涉略范围估计最大也就是换装的《奇迹x暖》了。 但只需要十分钟,通过新手教程,沈朝夕就能无师自通游戏里的大部分规则,循规蹈矩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高手,偶尔还会骚一下,爆发出大师级别的操作。 如果是两人在游戏里是对手,沈朝夕能把他杀得生无可恋,如果是队友,沈朝夕能让他充分感受闭着眼睛躺赢的快乐…… 贺朝浑身一个哆嗦,只觉得世界由彩色变成黑白,感到一阵索然无味。 畅快地玩了一场游戏,让沈朝夕感受了一把电子竞技的快乐。 可惜电脑的反应时间拖慢了她的速率。而不管是机器还是人类的对手,计算能力也远不如他。 很多贺朝眼里惊险重重的战斗,对沈朝夕而言不过是举枪射击的一个过程。 完全没有丝毫的危机感。 不过仍旧带起了她一丝的兴趣。 书房的墙壁上,挂着贺朝小时候打篮球的照片,她看到后,兴致盎然地道“不然我们比比篮球,听说你打篮球也挺厉害的。” 贺朝“……不了不了。” 他怕从此以后对生命失去兴趣,从此成为一条咸鱼。 苍天啊,既生瑜何生亮。 有了一个姐姐还不够,为什么还要一个云清秋来打击他? 世界还给普通人一点活路吗?! 这不公平! 不论内心如何咆哮,贺朝最后还是不得不老老实实地坐到了书桌面前,在沈朝夕的目光下,乖巧地像是个小学生。 “我看了你以往的试卷,说实话,难题做的不错,说明你思维很活跃,逻辑也很清晰,在这方面不是问题,但基础题一团糟糕,我认为这是由于你学习的时候不够仔细,泛泛了解,没有深入,也缺乏大量的练习…… “为了不辜负令姐的期待,这是我昨天晚上整理出来,现阶段范围适合且需要你大强度练习的习题。希望你能够在本周内交给我。” 望着一堆足足有三十来公分高的复印纸,贺朝脸上满是我是谁我在哪儿的茫然。 他恍若梦中般喃喃道“……这也太多了吧?” “多吗?”沈朝夕理所当然地道“勤能补拙嘛。” -- 第62页 她顺理成章地补上一刀“你笨,就得多努力。” 一番打击下来,贺朝觉得她说的话都好有道理。 第29章 学霸不认输(八) 学习使贺朝快乐, 也使贺朝绝望。 比学习更让他绝望的是,如果不学习, 他将发现自己是一条无能的咸鱼。 以前赵晚宸压着他,学习继承人课程的时候, 贺朝满心想的都是怎么结束折磨,早日逃脱生天, 回到自由的世界。 现在沈朝夕压迫着他, 贺朝只觉得世界都充满了绝望, 没有一处地方是自由的,可以逃脱生天的。 难过的想要哭出声来。 月考过后的国庆, 贺朝过得很充足。 做不完的习题和考试填满了他的生活,笨成了他听见的最多的一个词语。 月考过后的国庆, 沈朝夕同样过得很充足。 三百一小时的时薪, 早上八点到晚上八点一天十二小时的工作,包早中晚午饭不说, 中间还有带薪午休。 准确来说,她只要想休息,什么时候都是带薪休假。 至于贺朝…… 沈朝夕下班了, 他还得含泪刷题。 而比含泪刷题更惨的…… “……同类型的题你现在已经遇到三次了,但是三次你都做错了,唯一比较值得欣慰的是, 三次你都错的是不同的地方。这道题一共有三种不同的解法, 我们现在来讲第一种……” 贺朝木然地听着沈朝夕讲题, 直到书房的门被敲响。 “朝夕, 辛苦了,我听余妈说你晚上只吃了一碗饭,给你带了一碗酒酿汤圆回来,你是要现在喝还是待会儿喝?” 沈朝夕放开贺朝的作业,站起身来,“我现在出来喝吧,冷了不好喝了,多谢。” 贺朝欢欢喜喜地跟着沈朝夕出门。 左右四顾后,发现餐厅的外卖盒子只有沈朝夕手中一碗,又探头探脑地往厨房里面看,随即疑惑地问道“姐,我的汤圆呢?” 赵晚宸满脸不解,“你的什么?” 贺朝道“我的汤圆啊。” 赵晚宸疑惑地说“你什么时候说你要汤圆了?” 贺朝凄然地问道“那云清秋又是什么时候要的汤圆?” “哦,这个啊。”就在贺朝等着心爱的姐姐给自己一个满意的答复,哪怕是敷衍都好的时候,只听赵晚宸理所应当地道“朝夕给你补习了一天,吃份夜宵不是应该的吗?” 难道我做了一天的题就不应该吃一份夜宵吗? 贺朝怆然泪下,“姐,你到底是不是我的亲姐姐。” 赵晚宸转身上楼。 贺朝望着他的背影满是茫然。 片刻后,赵晚宸拿着一份文件塞到了他的手里,贺朝打开一看,亲子鉴定。 他顿时眼前一黑,无数狗血剧情如同草泥马在心头狂奔而过,嘴唇颤抖,手指颤抖,好半天才打开了文件袋上面的搭扣。 顾不得看上面繁乱的数据,贺朝的目光直接跳到了最下方的结论—— 确认存在血缘关系。 他双腿一软,一屁股坐在沙发上。 松一口气的同时,更多的疑惑涌上心头,他万分不解地道“姐……你什么时候做的亲子鉴定?” 为什么我都不知道? 赵晚宸无奈地看了一眼用咬着汤圆,一副看好戏模样的沈朝夕,漫不经心地道“哦,就是你第一次数学考试不及格的时候。” 贺朝“……” 到底是发生了什么让你怀疑你我之间再真切不过的姐弟情。 赵晚宸咳了咳,见贺朝茫然的表情,莫名有些心虚。 “就是我听说遗传影响智商,有点怀疑你是不是我的亲生弟弟。” 因为怀疑,所以直接去做了个亲子鉴定,没毛病。 是赵晚宸的风格。 贺朝现在满脸都写着绝望两个字。 沈朝夕“噗——” 赵晚宸转头满是关心,“怎么了,烫到了吗?” 沈朝夕笑着摇头,“没有没有。” 贺朝注视着眼前这一幕“……” 我也好像做一个亲子鉴定啊! 到底谁才是你的亲弟弟啊。 最后贺朝还是吃上了酒酿汤圆。 感谢外卖。 当小小一碗酒酿汤圆带着温热送到他手中时,贺朝眼睛一红,几乎要涌出热泪。 太艰难了。这日子真的快要没法过下去了。 然而人生再艰难,生活还是要继续。 贺朝在地狱般的补习当中迎来了开学。 他发誓,这是他最喜欢,最期待的一次开学。 人生第一次在假期结束时感到轻松而不是抱怨作业没写完的贺朝,有种重生的快乐。 “太好了,结束了。”贺朝感激涕零地道。 沈朝夕疑惑,“什么结束了?” 想到明天两人的补习关系就要结束,贺朝心潮澎湃的厉害,得意道“哈哈,明天就要开学了,你的作业谁爱做谁做吧。” 沈朝夕“……” 推门而入带来新的夜宵的赵晚宸“……” 两人的沉默让贺朝有了不好的预感。 沈朝夕默默地翻出一份自己刚刚才和赵晚宸签订的合同,翻到贺朝面前。 看清楚上面周一到周五,每天晚上六点到八点,补习两个小时的条目,贺朝几乎哭出声来。 他怒而掀桌,“你们还是人吗?!” -- 第63页 沈朝夕笑而不语。 赵晚宸略有心虚。 找沈朝夕给贺朝补习,本身就是她为了接近沈朝夕,想出来的办法。 小姑娘才十六岁,又刚刚失去了父母,她根本不敢做什么出格的举动,只能想出这样一个方法,变相的来帮助她,本来只是打着家教的名义送钱,没想到沈朝夕竟然真的这么认真,反倒是给了她一个惊喜。 只是沈朝夕的补习强度,她也是看得见的,虽然这些作业和课程对她来说并不算什么,赵晚宸自己每天审阅的文件和批复的资料都不比贺朝做的题少,但她深知自家弟弟是个什么性子,恐怕人生前十七年做的作业加起来都没有这七天写的多。 只是想到这些天来弟弟肉眼可见的速度,她又觉得这个做法其实很不错。 这么一想,理不直气也壮了,赵晚宸挑眉,“等什么时候你考到年级第一,补习就可以结束了。” 贺朝“……” 突然成为一条咸鱼。 假期结束后就是开学。 被赵晚宸照顾的太好的结果就是等沈朝夕醒来的时候,已经没有留给她吃早饭的时间。 郁闷的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沈朝夕用十分钟的时间洗漱完毕后,抓着书包就往外面跑。 头发没时间梳理,只能随手扎了个蓬蓬的马尾,清汤素面的脸,随便抹了一层防晒,涂没涂匀沈朝夕都不知道。 离车站还有百米的距离,正好看到公交车搭载上最后一位乘客,喷着尾气启程。 跑了一路的沈朝夕干脆放慢步子,努力平复急促的呼吸,慢吞吞地走向公交车站。 反正已经快迟到了,早一点晚一点也没有很大的差别。 滴滴—— 熟悉的喇叭声响起,沈朝夕抬头,一辆黑色的迈巴赫,缓缓驶到了她的面前。 赵晚宸降下车窗,“抱歉,记错了上课时间,来的有点迟了。” 沈朝夕愣了片刻,拉开车门,钻进去,系上安全带,一气呵成。 她给了赵晚宸一个k,“爱你。” 赵晚宸抿着嘴唇一笑,缓缓发动了汽车。 同样忘记上课时间,准备让姐姐送自己一程的贺朝,看着空荡荡的车库想到了一个问题—— 未成年驾车如果被交警抓到,会拘留吗? …… 一坐进车,沈朝夕敏锐的鼻子,就嗅到了食物的香气。 被装在外卖盒子里的小笼包精致可爱,热腾腾的蒸汽在笼盖上熏蒸出了一片雾蒙蒙的白。 沈朝夕的眼睛亮了起来。 “趁热吃,是你最喜欢的那一家。” 包子的味道鲜美,沈朝夕一口气吃了四个,才满足地靠在椅背上,喝着赵晚宸买的豆浆。 浓郁的豆浆味道很足,舌头上粘稠的感觉向沈朝夕展示了它的质量,一口喝下肚,从胃暖到心口。 她吃东西吃的很快,两个腮帮子一鼓一鼓的,赵晚宸为她准备的早餐,就消失在了她的嘴里。 临下车,沈朝夕打开车门,就准备离开,赵晚宸抽出一张纸递过来。 沈朝夕胡乱擦了脸,露出笑容,“谢谢。” “稍等一下。” 沈朝夕不明所以地回头,只见赵晚宸向她凑了过来,用大拇指轻轻地将她脸上没推开的防晒抹匀,一脸认真的表情,仿佛在做什么严肃的不得了的事情。 须臾,她收回手,仿佛什么都没做一般,一本正经地道“好了,去上课吧,注意安全。” …… 假期结束的第一天,是公布的成绩的时间。 月考并不像正式的期末考,成绩能够随时在微信端口查询,不过各路消息灵通的同学们,还是通过不同渠道,拿到了许多的消息。 比如说语文第一是云清秋。 数学第一是云清秋。 英语第一是云清秋。 物理第一是云清秋…… 摔,还有云清秋没有考第一的科目吗? 抱歉,没有。 沈朝夕踩着铃声走进教室的时候,无数同学的恭喜便随之送了上来。 不论熟悉与不熟悉,对一群高中生来说,一个能够在各个科目都斩获第一的学霸,绝对是值得与之交好的对象。 钱多多捂着心口问她“我亲爱的秋,请问语文考满分有什么技巧?” 沈朝夕思考了片刻,在班上众人期待的目光中,若有所思地道“作文不扣分?” 钱多多“……” 全班同学“……” 学神闭嘴吧你! 虽然沈朝夕的回答赢得了无数人吐槽,但班上的大多数同学还是忍不住感叹,学神和自己生活的,其实是两个世界吧! 他们之中的大多数人,连语文只扣作文的分都还没有做到呢。 像个学渣一样哭出声来。 事实上,沈朝夕都没想过自己能考这么高的分数。 从之前的窥测当中,不难看出,成绩的排名,对宋浅夕的系统,是有一定影响的。 但具体有什么影响,沈朝夕不太清楚,她只能知道所谓学霸点的存在,学霸点具体能做什么,她却不太清楚。 毕竟宋浅夕并不是每一次,都会在她附近使用学霸点,也不是每一次,沈朝夕都能听见宋浅夕获取学霸点的声音。 所以这次月考,她是奔着第一名去的,每张卷子都争取做到零失误,唯一无法控制的,大概就只有语文卷的作文了。 -- 第64页 语文的满分给了她一个惊喜。 如果全科满分还坐不稳年级第一的话,她想不出来什么样的成绩能够当第一了。 很快班上就迎来了成绩公布。 沈朝夕当之无愧地拿下了年级第一的位置,150、150……的满分耀眼而瞩目,搞得像是一排标准的参考数字。 出人意料的是,排在班级第二名的宋浅夕,并没有拿下年级第二的位置。 一列成绩最后面的年级排行上写着的阿拉伯数字,赫然是3。 沈朝夕猜年级第二应该是林锐逸。 那个个子不高,黑黑瘦瘦,还戴着个大眼镜,标准书呆子打扮的男孩。 事实上,她猜的的确没错,林锐逸考了七百分,总成绩只比宋浅夕高一分。 情况恰好和上次的期末考试颠倒了过来。 在所有人都感叹沈朝夕取得的神一样分数的时候,并没有人在意宋浅夕成绩的高低。 她其实发挥的还不错,699的高分在高中也是相当常见的,排在她后面的第四名,比她还要少二十多分。 如果说以前宋浅夕和林锐逸所在的地方,被称为学霸高地,那么现在不过是在他们之上,又多了一个学神领域而已。 但看着自己成绩的宋浅夕,却是脸色发白。 自从上了高中之后,她已经很久没有考到过第一以外的成绩。 不论是聪明绝顶带来的智慧加成也好,还是试卷检测所的答案,都让她在考试中所向披靡,从无败绩。 以往都是她去碾压别人,这次还是她第一次尝到,被人碾压的味道。 望着被众人围在一起祝贺的沈朝夕,宋浅夕只觉得嘴里弥漫着一股奇怪的味道。 又酸,又涩,又辣。 前两者来源于嫉妒和不甘心,后者来自于愤怒。 云清秋凭什么能考满分? 是,她承认云清秋的成绩很好,考满分的次数数不胜数,可是他们现在考的不是1+12的小学数学,而是高中试题,一个学校都没几个人能够拿到满分的试题,云清秋凭什么能够科科都拿到满分。 她一定作弊了,她百分之百作弊了。 抱着这样的心思,宋浅夕已经做好了去寻找云清秋作弊证据的准备。 她不信有人能够在高中还做到科科考满分。 沈朝夕的成绩,吓到的人不止一个两个。 住得远,还打不到出租车的贺朝,虽然被姐姐抛弃,但是没有被自家司机抛弃。 准时出现在别墅门口的司机,拯救了一个在违法边缘试探的少年。 他望着沈朝夕的成绩,和自己还不到人家一半的分数,恍惚间仿佛又回到了熟悉的书房,坐在了书桌面前。 “这也太多了吧?” “你笨,就得多努力。” 泪水毫无征兆地落了下来,不知道为何嘴里突然品尝到了苦涩的味道。 贺朝觉得自己再一次读懂了人生。 同样瞠目结舌的还有菁英的老师,尤其是1班的班主任。 云清秋的成绩不差,她是知道的。 虽然有林锐逸的中考第一专美于前,云清秋这个中考第二也没差到哪里去。 只不过几次接连出现失误的考试,让她一时之间有些忘记了云清秋的实力而已。 但她怎么也没想到,期待已久的完美考试,就这么毫无防备的出现在他的面前,并且带着一千倍的暴击。 由于成绩太好,各科目老师甚至不敢置信地调了监控,最后在沈朝夕惊人的做题速度面前败下阵来,并且接受了坚决相信沈朝夕成绩真实性的监考老师李源的嘲讽。 “作弊,怎么可能作弊嘛,科科考试我都看着她写的,这个女生做题很快,脑速也很快,我不信谁能像她一样,把答案背下来,而且我提醒你们一下,咱们数学的倒数第二道答题,题目上的数字印错了,所以标准答案是错的,她算的那个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的数字才是正确答案。” 改了近百张卷子才发现标准答案有问题的数学老师们陷入沉思。 因为是开学的第一次月考,所以题出的很简单,没有再做的价值,以至于自信度爆表的数学老师们,没一个发现再印的数学试卷出了问题,导致原本答案是1 的简单题目,运算出了一个超复杂的小数点后四位数答案。 a1班的各科老师,今天上课的时候,脸上都是挂着笑容的。 一个个点评试卷的时候,都不忘将沈朝夕的成绩拿出来表扬一番。 在贺朝面前傲慢到了极致,占领智商高地,将他花式碾压的沈朝夕,在全班同学面前显得害羞又腼腆,每次被点到名字,都慌慌张张地站起来,脸红成一片,赢得一阵善意的欢呼声。 连她早上作文不扣分的回答,都被理解成了学神特有的个性—— 不是我说,在座的各位,都是学渣。 贺朝觉得这个女人伪装能力真的一级棒。 明明在自己面前就是一副老子天下第一聪明,对着全班就成了一不小心考了个满分真是不好意思。 这他妈差别对待也太严重了吧! 贺朝同学表示强烈抗议,要求组织对沈朝夕这种两面派进行严苛的处理! 宋浅夕认认真真地听着老师点评的试卷,试图从中找到一处扣错分的地方。 年级第一是肯定拿不到了,那么能拿到年级第二也是勉强可以接受的。 -- 第65页 学霸系统要求每次考试,都必须达到总考试人数的前三名才能加分,并且在第三名的基础上每进阶一次翻倍一次,就比如之前的期末考试她拿到第一名,参加规模为年级考试的十点学霸分就被翻了三倍。 她已经感受到了考第一的便利,自然就不愿意继续拿只有十分的基础分。 隔壁班的林锐逸只比她高那么一分,相信只要找到一个改错的地方,她就能够将其压过去。 可惜的是,菁英中学的老师在改卷的时候采用严苛的三改两审制度,保证了每一张试卷的严谨性,宋浅夕不仅没在试卷上找出能够加分的地方,并且还在每一个1分的加分点看出来老师的努力。 强压下心头的不甘,她漫无目的的想着,待会儿说不定可以找林锐逸的卷子来看看,也许他有被改错的错题呢? 抱着这样的想法,宋浅夕一直熬到了下午,物理老师严肃着一张脸,走进了教室。 a1班的物理老师,是个身形健壮的中年男人,常年健身让他保持着一副健壮的身材,不笑的时候显得格外有威严感,已经习惯了一天面对的老师都是满脸含笑的1班,颇有些不适应他的严肃,因此他一进来,班上的同学就变得安静如鸡。 环顾了整个教室一圈,物理老师才缓缓道“首先,我要恭喜班上的一位同学,考出了本年级组的最高分,也是唯一一个物理满分,云清秋同学,请你站起来,大家鼓掌祝贺。” 由于物理老师黑沉沉的脸色,大家虽然鼓了掌,气氛却远没有其他课堂的活泼,反而有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感觉。 沈朝夕拿着自己的试卷,慢慢坐下。 宋浅夕的心渐渐提了起来。 这时候,物理老师缓缓开口了“考出一个好成绩,是每位同学都有的诉求,我能够理解,但是我希望大家在学校里,学到更多成绩以外的东西,比如说诚信的美德……” 物理老师突如其来的劝诫,隐含的言下之意,让a1班的几十个同学面面相觑。 数分钟后,哪怕顶着一张物理老师严肃的脸庞,窃窃私语还是想了起来。 “谁啊,物理作弊被老师抓了吗?” “老严这个脸色有点吓人啊。” “要死了要死了,是谁作死被发现了啊?” 宋浅夕坐在座位上,一种不知道从何处而来的感觉,让她整个人仿佛三九天里被人从头泼了一盆冰水,浑身冻得僵硬。 她安慰自己,不会的,肯定不会被发现的,她又没有抄其他同学的答案…… 物理老师老严冷着一张脸讲完了试卷,宋浅夕的忐忑也达到了最高峰。 好在物理老师讲完试卷,下课铃一响,踩着铃声,二话不说就出了教室。 宋浅夕长长的松一口气,瘫软在座位上,一背的冷汗。 然而不过一分钟,跟着物理老师到办公室的课代表,气喘吁吁地跑了回来,用带着几分怜悯地目光看向宋浅夕,“宋浅夕,物理老师找你。” 在这种时候被找,宋浅夕能够感受到各方向自己投来的怪异目光。 没时间多说话,宋浅夕绷着一张脸,对课代表颔首,表示自己知道了,随即抓起桌上的练习册,勾着头往外走,还不忘替自己解释一句,“我之前找严老师问了一道题,还以为他忘了呢。” 虽然理智觉得不太有人可能发现自己作弊,宋浅夕还是肝颤地向物理办公室走去。 沈朝夕慢条斯理地收拾着试卷,唇角微微上翘,心情显然很好。 第30章 学霸不认输(九) 宋浅夕进了办公室,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发现整个办公室里的老师, 好像都若有似无的往她这个方向看了一眼。 她走到严老师面前,双手不安地抓捏在一起, 问道“严老师,课代表说你找我。” 严老师翻出她的试卷, 没什么表情地道“你给我讲讲最后一道题的思路。” 宋浅夕用试卷检测的方法, 考了这么多次的第一, 没一次被人发现问题,自然是早有准备。 苏博出的题虽然难, 但只要属于高中范围的题目,就没有上找不到的答案。 因为做出了这道难题, 生怕旁人问道自己答题思路的宋浅夕, 在国庆节期间,很是花了一番功夫, 去解决这道题。虽然严老师的表情有些吓人,但内心的自信让她紧绷的神经舒缓了一些,然后开始对题目侃侃而谈。 她的思路清晰, 讲解的时候深入浅出,一看就是对题目了然于胸,才能做到这个程度。 然而严老师的脸色却并不好看。 反而随着宋浅夕的话, 越发沉了下去。 对于宋浅夕, 他现在的感情有些复杂。 毫无疑问, 作为老师, 他是喜欢宋浅夕这个学生的。 成绩好,性格佳,嘴还甜…… 宋浅夕身上,找得到一溜讨人喜欢的优点。 但越是喜欢,当不好的事情发生的时候,就越是失望。 最初,他其实并不太相信宋浅夕作弊的事情,当别的老师把宋浅夕和云清秋的试卷拿到他面前,说有个学生作弊,他第一反应是开玩笑吧。 作为一个负责的物理老师,严老师自诩对班上同学都相当了解。 云清秋成绩虽然只在中上,但基础十分扎实,学习进度也非常超前,每次问问题都能问道关键点,尤其是这学期以来,她似乎加快了自学进度,问出来的物理题有许多都涉及到了大学的范围,严老师并不觉得一次普通的物理月考能够考到她。 -- 第66页 而宋浅夕则更不用说,她无数个年级第一堆积起来的实力有目共睹,虽然基础并不如云清秋牢靠,但思维和灵活,总能想到寻常学生想不到的点,怎么样也不像是会作弊的人。 但证据又实打实地摆在他面前。 理科答题是最容易看出一个人思维方式的地方。 同样的一道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法,哪怕同用一套解法,不同的公式排列,也体现出不同人思维的差异。 有的人喜欢先处理细节,将题目梳理干净才开始仔细寻找答案。 有的人大开大合,一言不发将核心公式怼上去再说,需要的数据在后续慢慢推导。 越是困难的题目,答案重叠的可能性越低。 对普通人来说,单看答题卡,沈朝夕和宋浅夕的试卷,其实很难看出抄袭的痕迹。 但对物理老师来说,宋浅夕抄袭沈朝夕试卷的痕迹,真是不要太过于明显。 宋浅夕讲着讲着,声音渐渐地小了下去。 因为她已经发现了严老师脸色正在逐渐变得难看。 她闭紧了嘴巴,双手不自觉地抓握在一起,默默地等待着审判。 心里,她不断焦急地对学霸系统发出询问,“怎么办,怎么办,老师是不是发现我抄袭了……” 宋浅夕的离开,在班上掀起了小股热议的浪潮。 作弊不稀奇,稀奇的是作弊的人是宋浅夕。 菁英班出生的学生,大多都有自己的骄傲,尤其是在考试的时候,宁愿做不出来,也绝不会愿意去作弊。 很多人都有这样的一个认知,哪怕别人没有发现我作弊,但只要我自己知道,那我得来的奖励和荣耀,都是海上的泡沫,阳光一照就有可能散去,也是空中搭建的楼阁,随时有垮塌崩溃的风险。 贺朝对宋浅夕抱有百分之百的信任,完全不担心她被喊到办公室的问题,一边刷着沈朝夕布置给他的作业,一边怼那些怀疑宋浅夕作弊的人,“我看你们就是嫉妒,夕夕怎么可能作弊,她的成绩那么好,有作弊的必要吗?她可是年级第一诶,抄谁能考到年级第一啊。” 此话一出,四周顿时安静了下来。 贺朝握着笔的手也一顿—— 他这话以往说来没什么毛病,可是这次考试,还真有一个堪比标准答案的年级第一。 他默默回头,看向被人群包围的沈朝夕。 然后在心里狠狠地骂道,变态! 物理课上,老师重点表扬了沈朝夕,是全年级唯一一个做出最后一道物理题的学生。 因此哪怕严老师在课堂上已经讲过了一次,还是有不少好学的同学围在沈朝夕身边,准备听她再讲一次。 “最后一道题真的好难啊,感觉要考虑的地方好多,我头都算炸了,列了一堆有的没的公式,结果只拿了四份,浪费我的好笔。” “四分大神已经很厉害了,我就只拿到一分,还是因为写了万能公式,感觉咱们十个里面有九个都拿了这一分……” “云神,最后一道答题了解一下。” 沈朝夕摊开自己的答题卡,拿出红笔,将最上面,写了密密麻麻一整片的答题说明给划掉。 有同学伸出尔康手,“云神,我还没看完你设置的参数呢。” 沈朝夕道“参数不重要,我打的□□而已。” 同学们“……□□???” 只见用红笔划掉最上面写了足足有四行字答题说明的沈朝夕,又开始划起了公式里的各种符号。 在大家“你这是什么骚操作”的目光注视下,她不慌不忙地在空白处写下了一个更简洁的新公式,然后道“其实这道题,只需要这一个公式,就可以求出来了?” 同学们不敢置信,“怎么可能?这个公式咱们都没见过啊,上课老师没讲吧,这是推导出来的公式,怎么能直接用。” 沈朝夕耸肩,解释道“这个公式是大学物理会讲的公式,需要用到微积分的原理,一般只要上了大学的老师,应该都不难认出来,前面那些公式只是我为了避免扣分,随便写的而已,事实上,下面这个公式一带,结果就出来了,问题很简单。” 这正是她坑宋浅夕的原理所在。 除了最后一个关键公式,前面的所有公式看上去有理有据,其实求得都是一些没什么意义的数据,对最后的结果根本没有帮助。 宋浅夕考试的时候压根没有看懂,只能够照本宣科,把她写的所有内容全部抄到自己的试卷上面去。 而最关键的地方在于…… 宋浅夕为了洗脱嫌疑,改了公式里她设置的大部分英文字母,最后更是直接将公式里的一个固定常数给换成了其他字母。 光是前面她照着写下来的公式,就已经看出她作弊的嫌疑,而最后一个改多了的常数,更是定罪的关键。 其他物理老师看得出来她写一大推公式其实是为了拿出最后一个公式直接套用,自然也不难看出宋浅夕其实什么都不知道,只是在模仿和改写她写的式子。 更别提,监控摄像里,他们还能够看得到,写答案写欢了的沈朝夕,曾经将答题卡垂下,把正确答案的那一面,直接暴露在了宋浅夕的面前。 这在菁英班的考试当中其实很常见。 因为大家都不会作弊,因此对作弊的防范也没那么严格,哪怕有人因此指责沈朝夕没保护好自己的卷子,也绝对算不上她协助作弊。 -- 第67页 下一节课,宋浅夕没有来。 临近放学的时候,她的处理报告,贴上了班级的通知栏。 记大过,全校通报批评。 放学的时候,班主任冷着一张脸,从教室外走了进来。 全班同学噤若寒蝉,等着她发飙。 “我说什么都没有想到,我们班上竟然会出现作弊的同学……” 一通痛批后,全班同学都缩着脖子,哪怕听到了下课铃响的声音,也没人敢提醒老师放学了。 最后还是班主任自己教育够了,才收了话头,对大家示意道“行了,先说到这里,希望今后大家能够严格约束自己,以宋浅夕为戒,绝不容许再出现作弊这种行为恶劣的事情,下课吧。” 钱多多长长的吐出一口气,“老班的气势真的是太足了,我从没看到过她这么生气的时候。” “我也没有,”沈朝夕利落地将书塞进抽屉里,背起书包,询问道“一起走吗?” “你不上晚自习啦?” “嗯,晚上有点事情。” 沈朝夕含糊将补习的事情带了过去,一是不想让人知道自己现在的情况,二也是给贺朝同学留点面子。 毕竟被同班同学补习课程,听起来还是有那么点丢脸。 走过讲台的时候,班主任对着沈朝夕,严肃的脸上挤出了一点笑。 她负责的班里出了个作弊的事情,领导把她批的厉害,吃了一肚子的冤枉气,也就看到给她争了气的沈朝夕,觉得心情要好一些。 “考的不错,以后继续保持。” 沈朝夕抓着书包带,表情乖巧懂事,“我会的,谢谢老师。” 班主任摆摆手,“耽误你们时间了,快回家吃法吧。” 出了教室,钱多多吐了吐舌头,“现在你可是老师们的心头肉了。” 沈朝夕掐了掐她肉嘟嘟的小脸蛋,调戏道“你也是我的心头肉啊。” 钱多多顿时红了脸,作势就要去打沈朝夕。 “太过分了你!你知不知道你长得有多好看,万一把我带弯了怎么办?” “凉拌,概不负责!” “渣女。” 两人嘻嘻哈哈地出了教学楼,另一边,宋浅夕却在办公室里,哭得泣不成声。 她认错认得很快,几乎是在确认无法翻身的时候,眼泪就涌了出来。 一般的学生要是作弊被抓,估计觉得天都塌了。 但宋浅夕不是。 她本来就不是什么循规蹈矩的好学生,以往被抓的经历数不胜数,早就练出了一副示弱哭泣求饶的三连招数。 这招在初中的时候尤其好用,一般老师心一软,也就放过了她。 “对不起,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故意要抄的,我就是忍不住……我太想考高分了,我压力太大了……做梦都想考第一名……” 一个坏学生不管找什么理由都是借口。 与之相反的是,一个好学生不管找什么借口,都是理由。 宋浅夕哭得声泪俱下,本来说请家长的班主任和教导主任,也被她哭得心软。 教导主任盯着她,见她脸上的悔恨不似作假,于是道“既然你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那么这次我们就不请家长了,但过还是要记得,希望你以后能够好好表现,争取早日将过消除,这样你考了大学以后,也不会对档案造成什么影响。” 宋浅夕得寸进尺,小声地恳求道“……一定要记过吗?” 教导主任并不退让,不请家长已经是他做出的最大让步,“记过是肯定要记的,你也不用太担心,你还有一年多的学习时间,只要你好好表现,这个过是完全可以消除掉的。” 事情既已成定居,宋浅夕便不再纠缠,一再保证自己会悔改后,终于被放出了办公室。 教室里人都走得差不多了,只剩下几个人还在看书,她进去的时候,有人听见动静看过来,又很快收回目光。 宋浅夕觉得这些人看自己的眼神都是带着嘲讽的。 通告批评的单子就贴在宣传栏,加黑加粗的标题相当醒目,一眼就能够看到。 宋浅夕仿佛被人抽了一耳光,脸上火辣辣地疼。 她想要撕掉,却又觉得这样做实在是太过难堪。 只能咬着牙,一声不吭地走回自己的位置,开始收拾书包。 晚自习她肯定是不会来了,鬼知道那些同学们会讨论她什么。 都怪云清秋。 提到这个名字,宋浅夕都觉得自己的牙齿在咯咯作响。 如果不是她……如果不是她……自己怎么可能被认为是作弊。 她明明就没有去看云清秋的试卷,偏偏监控里,在她用试卷检测发呆的那么几分钟里,云清秋恰好把答案暴露在了她的面前,让她有口难辩。 她还能说什么? 与此同时,一道姗姗来迟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物理学科成绩作废,本次考试跌下前十名,扣除学霸点x100,学霸点不足,执行惩罚。」 听到惩罚两个字,宋浅夕浑身就是一个哆嗦。 她颤抖着道“延迟惩罚。” 「延迟成功,请宿主在二十四小时之内接受惩罚,否则惩罚将翻倍发放。」 学霸系统虽然为宋浅夕了相当大的助力,但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只靠学霸系统就能够走上人生巅峰,她也不可能考完试之后还把自己不会做的难题从头到尾仔仔细细地梳理几遍。 -- 第68页 她今天能在物理老师那里过关,未必没有她成功答出最后一道题的缘故。 惩罚,就是学霸系统最为可怕的地方。 要达到学霸系统的要求,对宋浅夕来说其实并不容易,尤其是考试的时候。 哪怕能够花费学霸点检测试卷,但并不是每一道题排名靠前的选项就是正确的,有的时候题目难度较高,往往只有很少一部分人选对,她如果没有判断能力,盲目听从系统筛选出来的大数据的话,早晚被坑死。 曾经宋浅夕就是这样做的,结果考试跌下了前十名,不得不接受所谓的惩罚。 最初,宋浅夕并没有将系统所说的惩罚放在眼里,反正学霸系统又没有像小说里说的那样,达不到目标就抹杀,既然死不了,那还有什么好可怕的。 最终她被系统教做人。 学霸系统的确不会杀了她,只是会用一种生不如死的方式折磨她。 如果说之前升级聪明绝顶的时候的疼痛是5的话,系统惩罚的疼痛程度起码还要在这个基础上翻上一倍。 宋浅夕回到家,宋母正在打扫卫生,见女儿回来,忙问道“吃饭了吗?饿不饿?想吃点什么?” “不饿不吃别烦我。” 宋浅夕闷着头往里走,直接砰地一声甩上了卧室的门。 宋母拿着扫把,一时之间有些手足无措,忍不住埋怨道“你这孩子,发什么脾气……” 房间的隔音并不好,宋母的话清晰地传到了宋浅夕的耳朵里。 她抓起摆在一边的泰迪熊就往床上狠狠地砸去。 宋浅夕只觉得又委屈,又难过,还有说不出来的愤怒。 从小到大……从小到大都是这样! 只要她稍微说话重一点,心情不好一点,母亲就会抱怨她乱发脾气。 难道她连心情不好的资格都没有了吗?! 她努力学习是为了谁? 她接受学霸系统的惩罚是为了谁? 如果他们夫妻俩肯努力一点,她怎么可能愿意和学霸系统绑定! 她压根就不喜欢学习。 都是他们没本事,还爱比较,虚荣的不得了,才逼得她和学霸系统绑定。 如果不是他们天天念叨云清秋又怎么样怎么样,自己怎么会答应这种影响一辈子的事情! 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为他们做了什么! 如果没有她,他们早就死了,早知道……早知道……她就该再心狠一点,不去管他们两人,看现在云清秋活得多自在,几十万的赔偿款,父母的遗产,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没钱花了还可以找个糖爹地。 只是后悔都迟了。 “你们一天到晚,也不知道体谅我的辛苦……” 听着在外面抱怨的母亲,宋浅夕心中的戾气不断地蔓延生长。 她握紧拳头,狠狠地锤在了墙壁上。 早晚有一天,她会摆脱这两个累赘。 …… 宋浅夕的作弊,对贺朝的影响很大。 他前脚才和人打赌,谁作弊都不可能是宋浅夕作弊,没想到后脚就被心上人打脸。 坐上自家亲姐的车的时候,嘴里还在不断地为宋浅夕找着借口。 “她肯定是压力太大了,考了这么多次的第一名,大家都对她期望很高,所以才一时做了错事……” 赵晚宸在后视镜里看了蠢弟弟一眼,问沈朝夕,“他在说什么?” “宋浅夕作弊被抓了。”沈朝夕没有给宋浅夕掩饰的意思,她甚至连自己的幸灾乐祸都不掩饰,“小贺同学现在正努力接受这个事实呢。” 要是以前,沈朝夕用这种语气说宋浅夕,贺朝免不得要反驳两句。 然而现在…… 看着坐在驾驶座和副驾驶座上,宛如一家人的沈朝夕和赵晚宸。 他“……”宝宝委屈但是宝宝不说。 委屈的宝宝被按着头补习了两个小时的物理。 贺朝刷题刷到没脾气,并且忘记了自己要安慰宋浅夕的事情。 作为并不如何看好自家弟弟眼光的赵晚宸,乐得看弟弟被压榨。 身为姐姐,虽然经常虐的蠢弟弟两眼泪汪汪,但该有的关注,她从来就没少过。 宋浅夕的资料在她的名字第一次从贺朝嘴里出现的时候,就送到了赵晚宸的案头。 贺朝不知道的是,自家姐姐一直对宋浅夕这个人相当警惕。 因为学霸系统曾经信誓旦旦向宋浅夕保证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在赵晚宸这里失了效。 旁人看来没什么奇怪的经历,在赵晚宸眼中,就有数不清的大问题。 她从来不相信什么一朝醒悟,从头做人的道理。 宋浅夕的突然崛起,实在是充满了许许多多的疑点。 别的不说,初中的成绩其实没什么可参考性,那些简单的知识赵晚宸当年不过只花了一个月就掌握透彻,宋浅夕学渣了整整三年,临近中考前的几个月发愤图强,考出一个好成绩,在赵晚宸这里勉强解释的通。 解释不通的是宋浅夕外貌的变化。 学霸系统的美颜功能名叫盛世美颜,何谓盛世美颜? 宋浅夕只觉得提升这个功能的等级后,自己越变越漂亮,却不知道随着这个功能等级的提高,她的面容已经发生了堪称翻天覆地的改变。 她只以为自己变美是因为瘦身加美白的效果,却不知道拿到她昔日照片的赵晚宸,一看图片对比,就明显感觉到她的五官已经逐渐长成了另外一个人的模样。 -- 第69页 也不知道系统的暗示到底起了多大的作用,她的五官虽然还继承自宋家父母,可是许多地方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偏移,甚至出现了不少显性基因才表达的外貌特征,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换了个人呢。 只是这些赵晚宸都没有和贺朝说过,一是以贺朝的脑容量,估计处理不了这些复杂的计算,二是赵晚宸也不觉得,在自己的注视下,宋浅夕能够翻出天去。 两个小时的补习之后,仍旧是赵晚宸送沈朝夕回家。 经过早上那件事情,两人之间的气氛变得有些微妙。 贺朝在的时候还不明显,此时两个人一起坐在车厢里,这种感觉就格外突出。 赵晚宸没话找话谈,“晚上一个人睡觉会害怕吗?” “还好,我已经习惯了。” 她心一抽,“抱歉。” “不用道歉,”沈朝夕并不觉得有多难过,她反而调戏道“你是在邀请我一起睡觉吗?” 赵晚宸脸一红。 “你还小,别总是想些乱七八糟的。” 沈朝夕摸着下巴道“那你的意思是等我长大了就可以想这些了?” 赵晚宸没有说话,抿了抿嘴唇,算是默认了她的反问。 沈朝夕故作懵懂,“那……你觉得什么程度才算是长大?” 赵晚宸答非所问,“至少得成年。” “成年啊……”沈朝夕算了算云清秋的生日,发现由于小姑娘读书读的早,生日临近十二月的缘故,成年得等到大一去了,顿时有些不开心起来。 她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等到成年。 到了云清秋家小区楼下,沈朝夕打开车门,赵晚宸突然在后面喊了她一声。 “朝夕。” 沈朝夕在上应聘的时候,注册的是自己的真名。 贺朝只当她取了个假名字上,赵晚宸却是唯一一个愿意用沈朝夕这个名字叫她的人。 沈朝夕回头,“嗯。” 赵晚宸迟疑了片刻,眼神游移,有些不太敢去看她的眼睛,“……晚安。” 她的样子实在是太可爱,沈朝夕飞快地钻进车里,在她惊讶的目光下,亲了她一口。 她笑起来,像一只偷了油的老鼠,“晚安,明天见吗?” 赵晚宸摸着自己的脸颊,许下承诺,“……明天见。” 第31章 学霸不认输(十) 一大早, 沈朝夕就到了学校。 依旧是赵晚宸载她来上学, 也依旧是赵晚宸给她带的早餐,两人之间虽然什么都没有说明,却自有一种暧昧在其中流转。 全满分的年级第一,在学校引起的轰动不小,好在这只是一次普通的月考,除了物理以外出的题目也不算太难, 所以暂时看稀奇的只有菁英中学的同学。 饶是如此, a1班的教室外面, 还是不时的有成群结队的同学“路过”。 胆子小的,用余光偷偷看一眼, 仰望一下学神。 胆子大的,趴在窗口, 非要让人把沈朝夕给指出来,仔仔细细看看学神是长什么样子的。 至于a1班的老师们, 这两天上课都是带着笑的,自己班上出了个能考满分的学神,怎么说都是一件长面子的事情。 “那个就是云清秋啊,清秋清秋,名字真好听。” “哇没想到她成绩好,还长得那么好看, 真不知道人家脑子是怎么长的。” “我怀疑女娲造人的时候, 咱们都是用柳枝甩的泥点子, 就云清秋是用手捏出来的, 小说里怎么说来着?跟脚,跟脚不一样你懂吗?不能怪咱们不努力,主要是爹妈的基因不得劲儿啊……” 宋浅夕的座位就在窗边,围观同学说的话,她听得一清二楚。 以往这些人看的都是自己,如今被万众瞩目的却另有他人,如此落差,她一时之间,实在是难以接受。 每一句对沈朝夕的赞扬,都像是刀子一样扎在她的心上。 沈朝夕才不管宋浅夕心里怎么想,对于那些把她当做猴子看得人,反正一股脑地装羞涩就行了,高中里尚且青涩的学生们还是很好打发。 正当她漫不经心地刷着题,一边想着宋浅夕今天的情况看上去似乎有些不对的时候,教室后门被人打开,物理课代表气喘吁吁地道“云清秋在吗?严老师让你去一趟办公室。” 沈朝夕站起身,顺手收拾了桌上的书本,“老师说是什么事了吗?” 相较于昨天课代表看向宋浅夕的怜悯,今天的课代表眼神就是羡慕。 作弊的事情不好拿到明面上来说,要给同学留脸面,但好的事情他是不吝于帮同学宣扬的,“应该是竞赛的事情,这不马上要开始物理竞赛了吗?老师估计是问你愿不愿意去参加。” 听到竞赛两个字,班上的窃窃私语顿时多了起来。 菁英中学原本是有竞赛班的,专门针对竞赛做训练,能进去的都是万里挑一的天才。 不过自从竞赛加分取笑后,竞赛班也就不再举行了,毕竟现在大家主要还是以高考为重。 但这并不代表竞赛就不重要,恰恰相反的是,哪怕竞赛成绩并不计入高考,仍旧是重点大学的一块敲门砖。 许多大型的竞赛活动,排名前几的参赛选手,往往都很容易拿到各个高校的特招名额,或者是自主招生减分政策,可以说不是加分,胜似加分。 只是相对来说,竞赛和高考比起来,投入和产出的比例太差,不是一般的人能够耗得起的。 -- 第70页 所以哪怕知道参赛这条路是捷径,会走的始终是少数,菁英班里的大多数人,走得还是老老实实高考的路。 “好的,麻烦你跑一趟了。” 沈朝夕客气地道谢,长得有些五大三粗的物理课代表脸微微红了红,忙摆手道“没什么没什么……” 路过宋浅夕的时候,她不着痕迹地侧头,朝宋浅夕的方向看了一眼,将她的脸色收入眼底。 和平时的光鲜亮丽不同,今天的宋浅夕,看起来十分憔悴,两个乌黑的眼袋,在她雪白的肌肤上,格外显眼。 皮肤状态看上去,似乎也没有昨天那么好。 一次没考到年级第一,对她的打击真的有那么大? 沈朝夕在心里漫无边际的想着,脚下的步子却不停,临出门的时候,她的耳朵敏锐地捕捉到了一道惊呼声,“夕夕,你额头上怎么长痘痘了,好大一颗!” “哪里哪里?”被一惊一乍地前桌吓了一跳,宋浅夕手忙脚乱地伸手去摸,却不小心直接按在了痘痘上面,疼得她倒吸了一口凉气。 她的心脏陡然一凉。 整个初中三年都在长痘的她,不会不记得这种感觉。 噩梦仿佛又重新回到了她的身体里面,宋浅夕的指尖都在抑制不住颤抖,她强颜欢笑道“铃铛儿,你有没有小镜子?” 江铃有些奇怪与宋浅夕的脸色怎么那么难看,却也没有多想,将书包里巴掌大的小圆镜翻出来就递给了她。 宋浅夕忙不迭地掀开自己脸颊旁的碎发,看向镜子中暴露出来的地方。 耳朵向上,鬓角处的位置,一颗又红又肿的痘痘,正在耀武扬威地昭示着自己的存在。 她已经记不得自己多久没有涨过痘痘了,自从盛世美颜升到三级,她每天都是摸着自己如同凝脂白玉一般的肌肤醒来,从没想过有一天这样的肌肤上会长痘痘。 这颗痘痘估计是早上的时候冒出来的,只是她昨晚受了两个小时的惩罚,疼得几乎精神崩溃,早上起床的时候连打理自己都提不起太多的精神,连平时常备的素颜妆都没画,更别说这颗痘痘出现的地方,是她平时用头发修饰脸型的时候恰好遮住的地方,要不是江铃发现,估计她得回去洗脸的时候才看得到。 但是提前看到又怎么样…… 这种痘痘根本没有什么好的治愈方法。 宋浅夕曾经长了三年,从她第一次例假来潮开始,一直到得到学霸系统。 那个时候的她不仅黑,脸上就是长满了这种可恶的青春痘。 一个又黑又胖的少女,满脸的青春痘,坑坑洼洼一片,这些痘痘有的还在灌脓流白,想象一下,就知道多么可怕。 在得到学霸系统之前,她用尽了所有的方法,把附近的医院都跑了便,但医院里的医生除了开点消炎止痛的药,让她注意卫生,低糖饮食,多加运动,等着青春期过去,就再没有有用的办法。 镜子里只有一颗鲜红的痘,哪怕宋浅夕今天憔悴的不像话,仍旧非常显眼,就像是雪山里突然出现的一抹红。 宋浅夕望着这颗痘痘,仿佛已经看到了无数它的后继者出现。 也许要不了几天,她的脸上就会再一次长满这种痘痘。 宋浅夕被吓得够呛,与此同时,一道熟悉的电子音响了起来—— 「连环任务(第一轮)参加江城市物理竞赛,并取得前三的成绩,证明自己。基础学霸点+50。」 五十! 这个量不少了! 如果拿到第一的好名次,五十的基础上再翻上三番,那就是足足一百五十点学霸点。 而且看任务开头,第一轮…… 宋浅夕猜,这个物理竞赛应该不止市级,后面估计还有省级和国家级,同第二轮第三轮任务相对应。 学霸系统的出现,缓和了宋浅夕心中的焦躁,她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心里头略略地松快下来。 随便打发了江铃之后,她看向了自己的系统面板。 由于开学的时候升级了聪明绝顶这个技能,她现在剩下的学霸点不多,满打满算连一百都不到。 系统的盛世美颜技能,每一次升级,都会完全清除以前肌肤的负面状态,她现在并不知道自己突然冒出的痘痘到底是怎么回事,生怕好不容易打败的敌人再次卷土重来,因此目光毫不犹豫地放在盛世美颜这个技能上面。 盛世美颜三级(升到下一级需要学霸点10000)。 10倍递增的学霸点,对于每天只能获得几个学霸点,勤勤恳恳了一年,才勉强把「聪明绝顶」「盛世美颜」「声若黄鹂」等技能全部点亮的宋浅夕来说,一万无疑是一个海一般的数字。 物理竞赛让她看到了希望。 好歹是用了一年多的系统,对于系统的尿性,宋浅夕多多少少有些了解。 一般来说,小型的考试给的比较吝啬,比如说什么班级第一,通常就只有五点左右的学霸点。 但要是年级或者校级,就会翻倍增加。 市级的考试既然能够给到五十点,那么省级的呢?全国级别、甚至是全球级别的呢? 至于她连市级比赛都没通过这件事情,别闹,她压根就没考虑过这个可能性。 不过……想到先前物理课代表说的话,这次比赛,如果她没猜错的话,十有八丨九严老师会要求云清秋参加,而以云清秋的实力,自己想要压过她,还有些困难。 -- 第71页 她点开系统面板,许久未曾使用过的系统商城,被她缓缓打开。 她的目光落在了最便宜的倒霉符上面。 一张十学霸点,持续时间三十分钟。 价格不菲,还是很好用。 自从她的实际水平跟上菁英班的教学进度后,她已经很久没用过这种符咒,现在是时候大方一把了。 去往办公室的沈朝夕,对宋浅夕做了什么全然不知。此时她正享受着和宋浅夕昨天来到物理办公室的时候完全不同的待遇。 “哎呀,这个就是小云吧,真的蛮厉害的,全满分啊,不容易不容易。” “小苏,打你脸的人来了,快过来看看,来感受一下学神的气息。” “你这小姑娘长得还挺好看,这小脑袋瓜子是怎么长的,怎么就这么聪明呢?改明儿来我们班做个演讲呗,给我们班的那帮臭小子们讲讲学习方法,看看学神是怎么养成的……” a1的物理老师老严,手里揣着个泡了红枣枸杞的保温杯,笑眯眯地坐在一旁,看办公室里的各个老师吹捧沈朝夕,虽然是他把人叫过来的,但他现在半点都不着急。 毕竟难得嘛……他们夸沈朝夕,和夸自己有什么差别。 等沈朝夕朝他投来求助的目光,老严才不紧不慢地放下杯子,打断了众人的吹捧和调戏,“哎呀,有的人聪明是羡慕不来的,我高一就发现了,这小姑娘脑子灵活的很,又爱学习,肯努力,就是之前身体不大好,考试的时候老出状况,不然年级第一老早就是她的了。” 云清秋考试总出岔子的事情,在a1科任老师那里,也不是什么秘密。大家都觉得这姑娘倒霉,但里面牵扯到的玄学问题太多,一个二个都是共丨产党丨员的祖国园丁们,总不能带着云清秋去找个寺庙上香吧。 听够了热闹,觉得差不多了,老严才把人喊过来,问知不知道自己找她要做什么事情。 沈朝夕点头“课代表说了,您可能要问我物理竞赛的事情。” “咱们学校现在也不兴搞这个,一切以高考为准,毕竟咱们江城也不是什么大城市,比起省会里的学校来说,教育资源还是远远不如,我找你就是想问问你,是个什么态度。”老严抿了一口水,继续道“搞竞赛,要想搞出成绩来,肯定是要浪费时间的,不然参加竞赛也没意思,这就涉及到一个取舍的问题……” 沈朝夕连连点头,听老严把话说完。 虽然她学的挺快,自诩高中三年的知识无死角,但老师又不知道,有这些关心和担忧都是很正常的。 老严把利弊给她分析了一通,才接着道“如果你不想搞竞赛呢,现在的成绩要是能够保持到高三,全国所有大学所有专业都是随便你选的,我主要是觉得你学有余力,而且脑子聪明,高中不应该浪费在死读书上面,参加竞赛也能丰富个人经历,以后上了大学这些都是不错的简历……” 老严显然很有长远的目光,菁英里的富贵子弟不谈,哪怕成绩没那么优秀,但各个都是天之骄子,从小上的兴趣班只多不少,拿的奖项从市级到省级到国际只多不小,相比起来,通过前五十名免学费名额被招进来的学生,往往家境都比较普通,除了读书以外很少能够找到亮眼的经历。 “我还是教了几十年的物理的,以前也带过不少的竞赛班,要是你打算参加,我就争取每天抽出两个小时的时间来辅导你,至少保证你在省级竞赛上拿到一个好的名次……”说到这里,不等沈朝夕插话,老严话锋一转,“当然,一切都是以成绩为最重要的指标,要是搞竞赛的过程中,你的成绩出现下降,我随时都有终止你参加竞赛的权利。” 沈朝夕对竞赛的了解不多,但从云清秋的记忆里也知道,是个高手竞技的地方。 菁英这片地太小,她现在就像是一条大鱼,生活在鱼塘里,只觉得根本活动不开身体,早就期待一个更大的地方,一听老严提出参加竞赛,二话不说就答应下来,并且小脸微红,不好意思地道“其实我一直觉得高中的知识比较简单,全套《五三》我都刷完了,高考哪怕拿不到满分,保持七百分以上的成绩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老严掏了掏耳朵“你说什么?全套《五三》?红色还是紫色那个版本?” 五三作为参考资料,有两个版本。 一个是红色,主要是基础版本,里面总结和例题较多,在复习的时候使用很方便。 而紫色的,则是历年高考题的综合版本,难度高,题量大,做起来很烧脑,属于高三后期自虐题目。 沈朝夕小声地道“暑假的时候没什么事情做,就把两套都买来刷完了,红色的比较简单,紫色的稍微难一点,不过也没难多少。” 这话完全是在放狗屁。 她暑假作业还是出钱让林锐逸做的呢,哪来的功夫去刷五三,穿越过来的三天时间,也就将将让她把小学到高中的知识从头捋一遍,以免上学的时候出错。 但她总不能说这两套是自己闲着没事开学一个月内刷完的吧。 要知道五三可是一套一套的,各科都有,红紫两色,随便哪一套,提在手里都跟提了一箱牛奶似的, “有点厉害啊,一个暑假做完两套五三。” “看不出来小姑娘挺有毅力的啊……” “了不得了不得……” -- 第72页 办公室里接二连三地惊叹声响起,有个高三的物理老师笑道“小姑娘挺厉害啊,那我考考你,你来看看这道物理题怎么做?” 他将自己正在看的书推出来,正是紫色的《五三》,上面显示的是来自20xx年的一道高考题。 沈朝夕没有走过去,眯着眼睛看了一眼题目,道“老师,这道题书上有个地方印错了,按照上面给的数据算不出来,正确答案是四十五度。” 那个物理老师瞪大了眼睛,“你隔那么远都看得见我问的是哪道题?” 沈朝夕笑笑,“我还知道你问的是236页右上角的题目。” 问题的老师对她竖起了大拇指,“眼睛可以啊!” 坐在旁边的老师用手机搜了一下题目,果然找到了这道题的原题,惊讶道“呀,果然和上的不一样,有个数字印错了,我说怎么老是算不出个靠谱的答案呢。还以为是好久没做题手生了呢。” 老严清了清嗓子,目光扫视过整个物理组,有沈朝夕在手的他如同士兵拿到了加特林,面上难掩得意的道“行了行了,马上要上课了,没什么好看的,回头我就把云清秋的名字报上去,复习的时候你们几个也得帮帮忙哈,我一个人可忙不过来。” “肯定的啊,”有老师道“我们班我也打算喊一个学生过来,到时候咱们一起辅导嘛,这样时间也来得及,效率也高,是不是?” 众说纷纭下,就将竞赛的事情定了下来。 下节课是体育课,沈朝夕一直到上课铃响了十分钟,才出现在操场。 体育老师看到她,也不生气,笑眯眯地道“哟,满分学霸来了。” 沈朝夕不好意思道“老师对不起,我来迟了。” “老严找你嘛,我知道,他这个人罗里吧嗦的,”体育老师和严老师比较熟悉,物理课代表和他说了老严找沈朝夕的事情,他就猜到沈朝夕肯定会迟到,以老严那个闷骚的性子,班里出了个这么优秀的学生,哪能不使劲炫耀一波,他对沈朝夕招招手,“咱们这节课测一测八百米和仰卧起坐,你先热热身。” 和沈朝夕说完,他又扬声道“大家把身体活动开哈,不要仗着自己年轻就使劲造,一旦出现伤害是要落残疾的知道吗?” 体育老师的声音充满了激情,沈朝夕跟着其他学生大声地回应道“知道!” 他笑起来,“还有半个月就是秋季运动会,你们有意向参加的,记得在体育委员那里报名哈。” 说到运动会就没人吭声了。 体育老师哼哼了两声道“每个班每个项目必须出两个人,比赛成绩涉及到期末班级评比,你们自己看着办吧。” a1班的好学生们顿时唉声叹气起来。 沈朝夕在一旁热身,笑着看眼前一幕,只觉得青春真好。 这是一个同她曾经生活过的,完全不一样的时代。 没有战争,没有敌军来袭的恐惧,一切是那么的和平,十六七岁的年轻人不用在战场厮杀,随时做好殒命的准备,他们现在最大的烦恼,不过是成绩和爱情。 同其他科目一样,体育成绩,也是会按照排名计算学霸点的。 但由于比分是男女分开,所以能够得到的学霸点并不多,哪怕是拿到了女生这边的第一名,也不过才三点而已。 宋浅夕的身体,经过学霸系统中「魔鬼身材」的改造,不论是从身形还是体能上来讲,其实还不错,只是以往她不喜欢运动,也讨厌满身臭汗,再加上嫌弃体育测试给出的分少,因此对测试并不重视。 不过菁英班的学生嘛,成绩好的扎堆,身体好的没几个,宋浅夕随便跑跑,一般都能拿到前三的位置。 一声指令枪响,宋浅夕同其他人一起迈开了脚步。 八百米的距离,说短不短,说长也不长。 因为人少,男女是在一起测试的,只是男生需要多跑两百米,在另一个点结算成绩。 测试一开始,男生就迈着大长腿,甩开了女生的队伍。 除了两个实在是不像话的以外,男女之间出现了很明显的分离。 但男生之中,也有一个马尾辫,格外的引人注目。 贺朝目瞪口呆地看着跑在自己旁边的人,“你跑那么快干嘛?你以为跑五十吗?小心待会儿跑不动。” 沈朝夕斜睨了他一眼“跑不动,你是在说你吗?” 贺朝瞬间炸了毛,“怎么可能?” 沈朝夕微微一笑“你要试试吗?” 贺朝后背突然一凉,仿佛有什么恐惧的事情发生。 但是他瞄了瞄沈朝夕一米七出头的身高,再看了看自己一米九的大长腿,满怀自信,胸中毫无ac数。 “比就比,谁怕谁,我跑一千米都比你八百跑得快。” 校篮球队长,就是那么自信! 沈朝夕看他一眼,摇摇头,仿佛在说,这个孩子已经废了。 贺朝没看懂她的眼神,但他很清楚她是在看不起自己。 当即准备发飙,让沈朝夕这个弱鸡看看校篮球队长的体力。 然后他就看着沈朝夕脚尖轻点地面,如同离弦之箭一般窜了出去。 “卧槽你作弊。” 沈朝夕翻个白眼,没理会他的话。 这算哪门子的作弊…… 八百米测试早就开始了好吗? 有赵晚宸的投喂,沈朝夕这幅身体看似瘦弱,内里其实已经被沈朝夕填满,纤细的手臂和大腿充满了力量。 -- 第73页 不说拳打南山幼儿园,脚踢北海敬老院,但素质远超于常人是很正常的。 更何况,有谁能比修士更擅长掌控肢体呢? 在实力加技巧的碾压下,沈朝夕轻轻松松地就跑出了惊人的速度。 为了避免吓到人,她还特别压了压。 贺朝望着翩跹如同一只蝴蝶的背影“……” 仿佛重新回到了秋日的某天,十月那个被支配的下午。 第32章 学霸不认输(十一) 第一是不可能拿第一的, 这辈子都拿不到第一的, 只能参加一下男生组的样子, 勉强拿个第一名出来。 贺朝眼睁睁看着沈朝夕第一个冲过了一千米的终点线,而a1班的大部分男生,连女生的八百米都还没跑到。 一群男生气喘吁吁地看着沈朝夕停下了步子, 让体育老师登记了成绩。 宛如咸鱼一般哭出声来。 “我们的身体素质真的有这么差吗?” “云清秋也太能跑了吧, 跑这么快她都不累的吗?” “害怕。” 有沈朝夕的带领,原本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女生们, 也来了士气。 就连胖嘟嘟肉呼呼的钱多多,见沈朝夕过了终点线, 都抬手一挥, 大声道“姐妹们冲啊, 打败这群弱鸡!” 沉重的大腿仿佛突然有了力量,再度变得轻盈,看着距离并不算很远的男生们,几个尚有余力的女生大喊,“冲啊!” 一群跑得有气无力的女生, 随着这一声冲啊, 仿佛脚下安了一对风火轮一般,风风火火往前冲了上去,个子高腿长跑得快的几个,甚至火速超越了几个排位比较后面的男生。 突然被扔下的男生们“……” 刚刚发生了什么? 别说他们被女生们突然鼓舞的士气吓了一跳, 就连沈朝夕, 都被吓得不轻。 原因无他, 就在钱多多喊出冲啊这句话的时候,她的体内突然涌入了一股信仰之力。 她忍不住露出笑容,将手放在嘴边,做扩音喇叭状,大声喊道“姐妹们加油,把那群弱鸡甩下去!” 她是战争中诞生的神祇,除去一般神道修士的本领,鼓舞士气是她自带的天赋技能。 钱多多产生的信仰,误打误撞地激发了这个能力,跟着钱多多喊出声的几个女生,都觉得自己浑身上下有用不完的劲儿。 她们并不知道自己发生了什么,只觉得一腔热血沸腾,非要让平时在体育课上瞧不起女生的臭男生们好看不可,沈朝夕乐得见事态如此发展,体育老师脸上也是止不住的笑。 “看来你们班的同学德智体美发展的很全面啊,不像有的班级女生弱的跟小鸡仔似的,跑两步就倒。” 沈朝夕笑而不语。 当然,不是所有人都受到了沈朝夕的鼓舞,真正感受到这股力量的,只有响应了钱多多回应的几个人。 其余从一开始就闷头跑步,只求快点跑完结束,压根没心思想其他事情的,根本没有察觉到发生了什么。 至于宋浅夕,她猝不及防间被好几个女生超了过去,顿时吓了一跳。 由于体育课男女生被分了组,人数较少,学霸系统给她设定的达标指数,可是前五名,低于这个数字就要遭受惩罚,才经历过一次的她半点都不想再遭受一次那种灵魂都被撕裂的痛苦。 沈朝夕已经结束了测试,成了当之无愧的第一名,而另外两个平时就是跑在男生群里的女生,也跟着男生一起到达了八百米的终点,眼看着前五名就只剩下两个位置,而她前面还跑着好几个人。 她一咬牙,准备加速,准备用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完最后一程。 只是想法刚刚完成,腿还没迈开,旁边跑道上突然女生挤了过来。 她身形瘦削,个子也不高,满打满算九十斤不到,撞到她的钱多多,却是个一百二十斤不掺水,实打实的小胖妞,身板结实的跟铜筑的一样,肩膀轻轻一碰,就将她撞到在了地上。 钱多多跑出去两步,听到宋浅夕摔倒的声音,才意识到自己撞到了人。 虽然“冲啊”是她喊的,但是钱多多的身体素质向来比别人差上不少,每次跑步测试都是在及格边缘试探,不时就要和体育老师“谈话交心”,以求能够得到一个及格的评价,所以即使受到了鼓舞,她跑得也比别人慢,加速更是花了好一会儿的功夫。 顾不得测试,发现宋浅夕被自己撞倒以后,她忙跑回来,手足无措地道“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没想到你这么瘦,你还好吗?要不要去校医院。” 宋浅夕跌倒的瞬间,跑在后面的同学就停住了脚步,团团将她围住。 虽然对于她作弊的事情,大家多有不屑,但是人嘛,谁还没有个犯错的时候呢?更何况,还有同学传来了宋浅夕在办公室痛哭流涕道歉的实时直播,大家对于她压力过大的情况下做出的错误选择,也能够理解。 更何况,在这种时候,大家都比较单纯,发现同学出了事情,第一时间想到的也是帮忙。 有人关怀地问道“宋浅夕你没事儿吧?能站起来吗?” 有人指责钱多多,“你怎么跑的步啊,这么宽的跑道都能撞到人。” 宋浅夕拧着眉头,撑着同学的手站起来,脚踝顿时传来剧烈的疼痛。 她的眼泪刷的一下就落了下来,“我好像扭到脚了。” -- 第74页 钱多多双手合十,一个劲儿的道歉,“对不起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我跑的太心急了……” 发现那边出了情况,沈朝夕小跑着走了过来,询问道“怎么了?” 与此同时,一道熟悉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体育学科成绩作废,本次考试跌下前五名,扣除学霸点x50,学霸点不足,执行惩罚。」 她锐利的目光刷的一下看向了宋浅夕,只见后者的脸色突然一白,眼神中透出难掩的恐惧。 偏偏这个时候,钱多多还在一个劲儿的道歉,甚至看宋浅夕疼得厉害,开始耍宝哄她开心。 “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宋浅夕同学,虽然伤在你身疼在我心,从今往后你一个月内的零食水果我全包了,只求你能够原谅我……” 啪—— 谁也没想到,宋浅夕会突然给钱多多一巴掌。 钱多多给出的赔礼可以说是相当厚道,连围观的同学都觉得半天不说话的宋浅夕有点拿乔。 除了沈朝夕,听不到系统提示音的同学们,没人知道她此时正陷入多大的恐惧当中。 而沈朝夕,也被这一巴掌打回了神,顾不得思考系统提到的惩罚是什么,她忙挤开人群,将被打懵了的钱多多拉在身后,“宋浅夕,你别太过分。该道歉的多多也道歉的,你要是对赔偿不满意有什么意见你可以提,但是你打人是几个意思,打人不打脸,怎么着你扭伤个脚就可以随便打人不是……” 一通劈头盖脸的指责,直接说懵了刚刚告诉系统惩罚推迟的宋浅夕。 别说是普通同学,就连钱多多,都是第一次看见在班上素来以性子清冷,却又温柔著称的沈朝夕发飙,她心里暖暖的,觉得自己这个朋友交的真值。 她拽拽沈朝夕的袖子,示意她别生气,从她背后探出一张印着巴掌的脸蛋来,“没事儿,这事本来也是我做得不对……是我跑得太快……” 宋浅夕的目光在看到钱多多脸上巴掌印时骤然一缩。 她当时听到系统惩罚的声音,心里怕的要命,偏偏钱多多又说个不停,只要想到她就是害的自己遭受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宋浅夕就恨她恨得要死,那一巴掌完全是发自内心的本能反应。 如果不是场上有那么多同学看着,她恨不得直接杀了钱多多才好,都是这个碍事的胖子,坏了自己的事,明明以前体育课上从来都没有出过错…… 但也正是因为在场许多同学看着,理智逐渐回笼的宋浅夕在众人不认同,沈朝夕愤怒的目光下,意识到这件事情自己做的实在有问题。原本被钱多多撞到的是她,理亏的是钱多多,但一巴掌落下去,两人的地位瞬间就发生了颠倒。 “哇最毒妇人心,看不出来宋浅夕居然这么凶,钱多多不就是撞了她一下嘛,有什么大不了的。” “你看钱多多的脸,红了一大片,想都知道宋浅夕多用力。” “啧啧,太可怕了,我简直不敢惹宋浅夕,万一什么时候给我这么一巴掌……” 人群中不时响起窃窃私语,宋浅夕的脸色比听到系统惩罚还要苍白。 一时之间,她想不出别的方法,只能一眨眼睛,哗哗的泪水如同开闸的水龙头一样,就落了下来。 “对不起,对不起……”她的思维转的飞快,不过瞬间,一个完美的理由就想了出来,“我只是吓坏了,对不起,以前我减肥的时候太着急,脚上落了伤,医生说如果再扭伤,可能会落下残疾……” 这个理由瞬间拉回了一堆同情票。 不过还是有不少同学接受不了她动手打人的事情,神情有些恹恹,好在贺朝来得很快,发现女神受伤,二话不说弯下腰来,要把人背去校医院。 菁英的校医院是和江城医院门诊处合开的,不止菁英的学生,江城市民也时常到门诊处看病,有不少基础设施。 宋浅夕哭哭啼啼地上了贺朝的背,沈朝夕拿了一张用冰水淋过的毛巾,包裹着冻成冰块的矿泉水给钱多多冷敷,见贺朝离开,恰到好处地提醒道“宋浅夕以前受过旧伤,你检查的时候让医生注意着点。” 贺·被虐狂·朝早已经习惯了这个比自己还小几个月的少女,用姐姐的语气同自己说话,命令接受的很是顺溜,颠了颠身上的女神,道“得嘞,我办事,您放心。” 几个同样对宋浅夕有好感的男同学,护送着她远去,而几个和钱多多关系好的女生,则在宋浅夕走后,围了上来,看着钱多多印着五根手指印的脸颊,一个比一个愤怒,一个比一个心疼。 “什么旧伤,什么残疾,我看她就是作弊被抓了,心里不爽,找个人泄愤,多多运气不好,结果撞到她手上去了……” “你也真是,笨得要命,她打你你不知道躲啊,平白挨这么一下。” “体育课有碰撞多正常啊,就她是豌豆公主,咱们都是猪皮做的不成。” 满腹委屈的钱多多被几个好友这么一安慰,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她随手揩了一把沈朝夕的油道“你是不是猪皮做的我不知道,反正这世界上肯定没有秋秋这么细腻的猪皮。” 被怼的女生瞪眼,作势开始挽衣袖,“好嘛,钱多多你今天跳的有点厉害啊……” 体育课出了这么一场意外,除了男生测试完了以外,女生只有一半不到的人通过了测试。 -- 第75页 而大家的状态,也不像是有心思继续测试的样子,体育老师没办法,只能宣布自由活动,本来想找体育委员贺朝说运动会的事情,发现他送宋浅夕去了校医院,就干脆抓壮丁抓到了沈朝夕的头上,让她在一周内把项目报名表提交上来。 运动会报名这件事情,普通班还好,他们体训生多,菁英班最头疼,学霸里面少有热爱运动的,尤其是女生。 这活向来是体育委员的苦差,难差,经常是求爹爹告姥姥,也抓不到参加比赛的壮丁。上学年哪怕是有校草之称的贺朝,也没从女生那里得到多少面子,又是撒娇又是讨好,还各种请客吃饭,花了好大的功夫才凑齐女生参赛的名额。 沈朝夕拿到名单,先看了一遍,运动会一共有二十四个项目,要求每个班最少出八个人参加比赛,男女各一半,每个人最多可以报两个项目,每个项目至少有一个人参加。 她二话不说在一千五和三千的长跑项目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自己班的同学自己知道,有她的士气加成,a1班的女学霸们,跑个八百不成问题,但要跑个一千五,回家估计得在床上躺上两天才有力气爬起来,这还是没有被士气鼓舞的前提下。 要是被鼓舞了…… 成绩倒是能上的去,不说前几名,至少不用跑倒数,但跑完就得虚脱。 说白了,用科学的理论分析,沈朝夕鼓舞士气的能力,其实就是在促进肾上腺素分泌,将体内的糖和脂肪,大量转化成能量的过程,哪怕是战场上的士兵,经过这么一折腾,不管上阵杀敌的时候有多勇猛,退兵的时候照样一个二个都得成爬不起来的软脚虾,何况是一群没怎么运动过的高中生。 她又问和自己关系比较好的几个同学,有没有愿意参赛的。 沈朝夕刚刚站出来维护钱多多的模样,虽然和她平时塑造的形象相差很大,但却给大家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让人觉得她虽然看起来有些高冷不太好亲近,人却是很好的,只是不善于表达。 再加上刚刚跑步的时候那种激素分泌带来的快丨感仍旧残留在体内,曾经贺朝只差没三顾茅庐才确定下来的名单,沈朝夕在下课了还没响之前,就确定了大半,就连钱多多,都报了个八百米的接力赛。 她握着拳头,狠狠地道“虽然我爆发力不行,但我耐力持久啊。” 有个女生捏了捏她腰间的软肉,道“能量储备确实挺充裕的。” 几个好友都善意的笑了起来。 旁边路过的男生来了一句,“要是地震了钱多多肯定是活得最久的,因为她最胖嘛。” 他自以为开了个不错的玩笑,自顾自地笑了起来。 调侃钱多多储备丰盛的女生却一瞪眼,“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闭嘴。” 上一秒还笑意盈盈的其他女生也异口同声地道“滚。” 男生不明所以,摸着头一脸茫然地远去。 骂人的女生们回过头,唾骂一句,“神经病。” 身高体重胸围之类的敏感问题,自黑叫做心态好,朋友间互损叫做调侃,但这种外人瞎几把掺和的……只能说嘴贱活该挨骂。 钱多多被调侃了也不生气,她从小到大都不瘦,男生们的嘴又毒,虽然还是很难受,不用她被说胖都说习惯了,但被维护的感觉,还是挺好的。 她捂着自己的脸,道“走,我请你们喝奶茶,咱们顺便庆祝秋秋去参加竞赛。” 几个女生挽着手臂,“走走走。” …… 话说另一边,背着宋浅夕的贺朝,穿过操场,一路往校医院走去。 因为听了沈朝夕的解释,一路上他都怕宋浅夕担心过度,嘴里安慰个不停。 “夕夕,你别担心,不会有事的,就是个小扭伤而已,我打篮球扭伤了这么多次,不也是好好地,没问题?” 宋浅夕为了维护自己的女神形象,在贺朝背上小声地道“我就是怕。” 她向来是活泼又乖巧的样子,什么时候表现得这么软弱无助过。 心爱的女生就趴在自己的背上,全心全意地依赖着自己,贺朝心里别提有多美滋滋了,恨不得去校医院的路长一点,再长一点。 但校医院还是很快出现在了眼前。 作为校篮球队的队长,贺朝和好几个跌打损伤的老师都维持着不错的关系,到了校医院以后也没挂号,直接盯着人比较少的一间办公室,就推门进去,大大咧咧地道“闵老师,我带我同学来看病。” 闵老师是个上了年纪的女老师,头发雪白,但衣着干练,戴着细细的金边眼镜,一点都不像是干骨科的跌打损伤大夫。 任谁见到贺朝这样朝气满满的少年,都很难不露出笑容来,但目光看向宋浅夕的时候,眼中却带了几分的审视。 “把人放床上去吧。”她试探地问道“这是你女朋友?” 贺朝挠头,“还不是呢。” 但大男孩的羞涩与欢喜都展现在了脸中。 病人是真疼还是假疼,行医经验丰富的闵老师,一眼就看得出来,她也没多说,问清楚情况之后,就让宋浅夕脱了鞋,用手按了按她微微肿起的脚踝。 “不是什么大伤,就是扭了一下,用冰敷一下,多穿两双袜子,就算加压包扎了,几天就好的问题。” 闵老师眼里这不是什么大问题,奈何贺朝关怀心切,忍不住道“夕夕说她以前受过旧伤,医生说再扭伤可能落下残疾,需不需要进一步检查一下。” -- 第76页 闵老师顿了顿,问道“什么伤?” 借口本来就是临时编出来的,宋浅夕哪想了那么多,脸色微微变了变,才道“就是简单的扭伤……有点严重……就去看了医生……” “怕出问题的话打个x光嘛,我给你开单子,你用手机缴费。” 贺朝一口应下来,“行。” 他说做就做,行动飞快,因为背着不方便,还从门诊里翻出了一张轮椅,厚着脸皮让宋浅夕坐了上去。 闵老师似笑非笑地道“轮椅记得给我送回来知道吗?” 贺朝连连点头,“知道知道。” 工作日看病的人不多,贺朝没花多少工夫,就拍到了片,又推着宋浅夕去找闵老师。 两人进门的时候,闵老师正在看片,见到宋浅夕,就劈头盖脸地道“你是在哪里看的医生,下的什么诊断?还残疾,真会吓人,要是随随便便扭伤一下脚都能残疾的话,这世界上恐怕没几个正常人了。” 借口本就是宋浅夕胡乱编的,她哪里找得出来一个顶缸的医生,只能随口道“我……我也不太清楚,之前是在老家乡镇上的医院看的。” 闵老师皱起的眉头舒展开,“怪不得,这些医生没什么本事就爱吓唬人……” 贺朝高兴地道“那夕夕是不是没事?今天她可吓坏了。” “放心吧,好着呢。” 闵老师意味深长地看了宋浅夕一眼,她可不觉得眼前这个小女生,像是被一个简单扭伤就吓坏了的样子。 不过她到底没多说什么,贺朝这个傻里傻气的样子,她说了他也未必听得进去。 反正男孩子嘛,在这种事情上总是不会吃亏的,她也没那么担心。 给宋浅夕开了一瓶跌打损伤的药后,闵老师就摆摆手,让两人抓紧时间回去上课。 考虑到轮椅不好行动,回去的时候,贺朝将轮椅换成了拐杖,不过宋浅夕仍旧是趴在他背上被背回去的。 软玉温香在背,贺朝整个人都是晕乎乎的,没了先前担忧病情的紧张,他连宋浅夕在说什么都听不清。 直到宋浅夕揪着他的耳朵道“我说我要报名运动会,你听到了吗?” 贺朝一个激灵反应过来,“不行,你脚伤了,怎么参加运动会。” “我又不是在问你,我只是在通知你而已,还有半个月呢,到时候出我的脚肯定好了。” 贺朝担心宋浅夕,用自己的经验语重心长地道“夕夕,伤筋动骨一百天,脚伤了不是小事,运动会的强度很大,说不定会加重你的伤……” 这些道理宋浅夕难道不知道吗? 她当然知道。 可是在她的视野中,蓝色的面板正泛着幽幽的光芒—— 「支线任务报名参加运动会,并且取得全校前三的好名次,奖励基础学霸点x50」 第33章 学霸不认输(十二) 得知沈朝夕在负责报名的事情, 宋浅夕本以为自己报名,对方会感激涕零,万万没想到,沈朝夕哦了一声,将书签塞进正在看的原文书,翻出报名的单子,看了一眼才道:“都报满了,你想参加什么, 我给你写在后面。” 还记得上次报名情况的宋浅夕一口血闷在喉咙里,眼睁睁看着沈朝夕在唯一还有空位的一千五和三千米后面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宋浅夕三个字被挤在一起,透出一种莫名的委屈来。 好歹是报上了名,宋浅夕挤出一个笑, 用活泼的语气道:“辛苦啦。” 沈朝夕将单子重新收回笔记本里夹着, 压根不搭理她。 宋浅夕只能一瘸一拐,委屈巴巴地回到自己的位置。 而贺朝正拿着闵老师发过来的拍片结果, 若有所思。 都说久病成医, 他篮球打得多,受伤的时候也不少, 简单的X光片还是会看的, 宋浅夕的片子干净的不像话,别说所谓的旧伤, 连一般常年运动的人身上常有的暗伤都看不出来。 不经意间,他的目光又落到了正在和沈朝夕说话的钱多多身上,微胖的女孩脸上, 浮肿的巴掌印还没完全褪去,隐约看得见四根纤细的指印,有些可怖。 贺朝单纯是单纯了一点,但不是真的蠢,宋浅夕打钱多多的那一巴掌,不光震惊了全班同学,也吓到了他。 哪怕一开始他因为对宋浅夕的喜欢维护了她,但沈朝夕的质问却像是警钟一样,在他心头声声敲响。 他偷偷地拿出手机,看了两眼屏幕上巧笑嫣然的宋浅夕,再看坐在前面不远处,低着头写字的女生,突然觉得她有些陌生。 「贺朝的爱慕值-1,学霸点扣除×5。」 宋浅夕刷的回头,不敢置信地看向贺朝,正在想着自己心事的贺朝,心虚地躲开了她的眼睛。 被宋浅夕大动作惊动的江铃疑惑地问道:“怎么了?” 宋浅夕脸色苍白地笑笑,“没什么。” 她不再理会江铃,嘴唇不自觉地咬紧了下嘴唇,想着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竟然让贺朝掉了一点爱慕值。 想来想去,她还是将问题归结在她打钱多多的一巴掌上。 平时她对贺朝虽然野蛮,开玩笑也很没有分寸,但贺朝这种大少爷,估计没怎么见过女生扇巴掌的场面,被吓到了。 她一定要想个法子,抹去贺朝心目中自己的不良形象。 但眼下要紧的是,先报上物理的竞赛。 -- 第77页 宋浅夕参加过的竞赛不多,但大概的流程,她还是清楚的。 通常来讲,一般是科任老师在班级里通知,然后下发参赛申请表,到了时间去考试就行。 她现在就在等物理老师把竞赛表带到班级里来。 至于沈朝夕为什么会被单独叫到办公室去参加竞赛的问题,宋浅夕没有细想。 总归她现在是不太想单独见到严老师的,因为作弊被揭穿,甚至是全校通报的缘故,她现在只要想到物理,都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尴尬在心里头浮现。 这一等就是三天。 物理课不是每天都有,但三天的时间里,也上了两堂。 但老严绝口不提竞赛的事情,班上的其他同学也默契地当做不知道一样。 第三天,宋浅夕心里头有了不好的预感,赶在严老师下课的时候,拦住了他,追问道:“老师,我听说最近有个物理竞赛,参赛有什么条件吗?” “哦,你说振华杯的物理竞赛啊?没什么参赛要求,只要有老师推荐就可以参加。” 宋浅夕退后一步,下意识地给严老师让开了路,没有再追问下去。 严老师肯定推荐了沈朝夕,自己是别想了…… 她开始思索这个推荐的名额自己应该找谁给。 上学期为了塑造好学生的形象,她跑办公室的次数不少,有的时候碰到教1班的老师不在的时候,也时常向其他人请教,除了老严外,认识的物理老师也有那么几个。 但具体找谁,还是个问题。 她可还没忘记,那天自己去物理组办公室的时候,遭受到的那些目光。 下午放学,打发走了贺朝,宋浅夕在学校里找了个隐蔽的地方,拿出电话。 “喂,请问是何老师吗?是我,我是宋浅夕……拜托拜托……老师您最好了……嗯嗯……没问题……谢谢您。” 挂掉电话,宋浅夕扶着树,忍不住干呕起来。 她联系的物理老师是何洋,一个高三的中年老师。 何洋的教学水平其实不错,奈何本性好色,爱对女学生动手动脚,以至于风评不佳。 宋浅夕找他问题的时候,被他找机会搭过肩膀,蹭过胸,因此一直嫌他恶心,如果不是为了参加竞赛,也不至于求到他的头上来。 虽然陪一个老男人调情很恶心,但好歹搞定了名单,呕过之后,宋浅夕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打完电话,出校门的时候,要回家的人,已经走得差不多了。 考虑到自己的脚伤,哪怕坐公交车花不了多少的功夫,宋浅夕还是毫不犹豫地决定打车。 反正她现在成绩好,家里给的零用钱也高,每个月足足有一千多将近两千块钱,够她买几身漂亮衣服再吃吃喝喝了,虽然告诉母亲的借口都是自己拿钱买了学习资料——宋母没什么文化,在厂里的流水线上工作,认识的字一巴掌都数的过来,宋浅夕只要把自己打折买下来的书本,给她看原价就好。 多来几次后,宋母也彻底相信了她的话,才不管她买的书里,到底有几本是辅导资料,几本是收藏的经典版言情。 拄着拐杖到了二楼,还没开门,宋浅夕就听到了里面的哭声。 “我这要怎么办啊,一把年纪的下了岗,哪里去找工作哦……” “我们家夕夕还要读大学,我没了工作,家里哪里来的钱啊……” “我冤枉啊,我真的没有偷厂里的东西,真是脸都丢光了……我清清白白了一辈子……” 宋浅夕听得厌烦,想都知道,只要自己一开门,迎接她的定然是宋母说不完的抱怨和唠叨,以及千篇一律的一定要好好读书,读了书才能出头之类的话,她想了想,干脆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转身离开。 她已经扭伤了脚,已经够糟心的了,不想再听这些狗屁倒灶的事情。 “你也别伤心,你家夕夕都那么大了,再有一年多就上大学了,到时候就轻松了。”居委会的杨主任,拍着宋母的肩膀安慰道。 她是个年龄在四十岁左右,热心又和善的女人,见宋母在下班时间之前回了家,哭着一张脸,就跟了上来。 “哪里轻松得了啊,上了大学正是要花钱的时候……”宋母道:“一年学费就是万把块,还有生活费。” 杨主任家里有读大学的孩子,对这些事情还算了解,她道:“学费不用担心,国家不是有贷款吗?到时候让你家孩子每年去贷一次款,多贷一点,生活费也有了,再说了,大学生嘛,学校里那么多兼职,生活费还是能挣出来的……” 宋母长叹,“这哪能贷款呢,孩子大学还没毕业,就背上一笔债,以后日子还怎么过啊。” “怎么过,还不是照过。”杨主任思想比较开放,“供到十八岁,咱们做家长的就仁至义尽了嘛,十八岁完全是成年人了,有资格为自己负责了,大学毕业了工作慢慢还就是,反正无息贷款,也还不了几年。” 不论杨主任怎么说,宋母仍旧是愁的要命。 她就是吃了没文化的亏,一直做得苦工,就希望孩子能够出人头地,以后能够坐在办公室里工作。 以前宋浅夕成绩差的时候,她没指望,只希望孩子平安长大,能够找个老实人结婚生子,过一辈子平淡日子就成,现在孩子开始努力了,她自然恨不得将最好的东西都送到她手里。 -- 第78页 他们家收入并不高,她自己在流水线做工人,工资计件,一个月从头到尾,辛苦工作三十来天,能拿到也不过两千出头,她家老头子工资高一点,因为是技术工,有点手艺,每个月能够有四千块钱,满打满算,这个家庭也只有六千块左右的收入。 但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酱醋茶的贵,人情往来,水电气费,吃喝住行,哪样不要花钱,家里的日子每个月都紧巴的要命…… 现在骤然少了两千块钱的收入,宋母只要算一算每个月的开销,就觉得眼前一黑。 更别提以后宋浅夕还要上大学,打听得来的高昂学费和生活费,像是一座大山一样,沉甸甸的压在她的身上。 至于杨主任说的贷款,从来没有超前消费过的宋母,半点没考虑过这个问题,哪能让孩子向国家借钱来读书呢!这自己交钱读书的孩子和借钱读书的孩子能一样吗?到了学校她家的夕夕岂不是要低人一头…… 除了生活和经济上的压力以外,老实巴交地宋母还有一件事情怎么都想不明白,自己在厂里兢兢业业干了一辈子,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怎么临到头了,突然就被人安上一个“偷窃”的名头给赶了出去呢? 她向来教导女儿做人要诚信,要脚踏实地,没想到自己却落得这样一个名声。 也不知道平时的那些互相攀比家庭孩子的好姐妹们,会怎么看自己。 想到这里,宋母又忍不住呜呜哭了起来。 杨主任自然是对她百般安慰,千般宽怀,又答应帮她留意新的工作。 宋母这才诺诺地谢过她。 而另一边,心宽体胖,笑起来跟个弥勒佛的钱父,满脸堆笑的同电话里的人道谢。 “老谢,真是麻烦你了,我就这么一个女儿,平时乖得要命,谁知道在学校里受了这种欺负,要不是有老师告诉我,我还不知道……” 电话里的老谢道:“哎呀,说这些,咱们是什么关系,多多我从小看着长大的,出生的时候我还抱过呢,有人欺负她,我这个当叔叔的,哪有出面的,那还是叔叔吗?” 钱父大笑:“哈哈哈说得对,说得对,是该你这个做叔叔的出出力,什么时候来我家,我给你做个卤肘子。” “你做的肘子,那滋味……”老谢夸张地吸了口口水,“一定,一定。” 客套完,挂了电话。 弥勒佛一样的钱父,脸色才沉了下去。 敢欺负他的女儿,也不瞧瞧马王爷长了几只眼。 作为一个女儿控,钱多多进菁英的第一天,他就把菁英的老师,挨着拜访了个遍,能请客的请客,该送礼的送礼,反正是各种打点,务必让女儿在学校里过得舒心,过得快乐。 宋浅夕打了钱多多没五分钟的功夫,就有知情的老师把电话打到了他这里来。 什么玩意儿……一个小丫头片子,别说自家女儿只是不小心把她撞倒,就算钱多多是故意的,他也不觉得宋浅夕能打钱多多。 他的女儿,他自己都舍不得动一下呢。 想到女儿在学校里受了委屈,钱父就心疼的要命,顿时也坐不住了,二话不说给司机打了电话,先回家再说。 钱父和钱多多,前后脚回了家。 钱多多哪怕心再大,莫名挨了打,脸上又肿又疼,加上刚刚考过试,也没心思顶着一张挨了巴掌的脸继续上晚自习。 她低着头拧开门,刚刚踹掉脚上的鞋,就见地上多了一双熟悉的鞋。 她惊喜道:“爸——” 正在厨房做饭的钱父扔下锅铲,穿着□□熊的围裙就跑了出来,对着钱多多张开双臂,夸张地道:“我的宝贝女儿,你可回来了,想死我了。” 钱多多扔下书包,撞进父亲的怀里,泪水止不住地就落了下来。 钱父顿时有些手足无措,一边找纸给她擦眼泪,一边装作无知地问道:“我的宝贝儿啊,谁欺负你了,告诉爸爸,爸爸给你打回去……” 钱多多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父亲的关心让她心里暖暖的,她其实没多难过了,只是见到父亲,觉得自己有了靠山,难免委屈。 她接过纸擦泪,道:“没什么……” 钱父见她擦被打过的脸时小心地倒吸凉气,还以为他没看见的样子,心疼的都快要碎了,忍不住继续追问道:“没什么,那你的脸是怎么回事?” 钱多多捂着脸,有些心虚,“就是个误会……” 她可不敢跟钱父说自己被宋浅夕打了的事情。 毕竟她家爸爸,可是最说话算话的人,说帮她打人,就帮她打人,哪怕欺负她的是个三岁小屁孩,她爸都能不要面子的把人家推一个屁股墩。 这一点钱多多在她第一次哭着回家,告诉爸爸有人欺负我,钱父冲出去把推了她一把的小屁孩推地上的时候就有所感悟。 她爸心里,才没有什么以大欺小丢人的概念。 见她不想说,钱父也没有追问,只是道:“擦药了没?我给你擦药,今天做了你最喜欢吃的红烧猪蹄还有糖醋排骨……” “爸你最好了。” 哪怕心还是沉的,钱父也笑了出来,哼哼道:“知道谁最爱你了吧。” 钱多多大声地道:“是爸爸。” 钱父扭着胖胖的身体,转身去杂物间拿医药箱。 钱多多平时还算精灵,但毕竟不像钱父,千年的狐狸修成了精,论心眼两人压根不是一个数量级。 -- 第79页 更何况,她对钱父根本没有什么仿佛,两父女平时又都是无话不谈,是父亲也是朋友的关系,因此很轻易地,钱父就将钱多多和宋浅夕之间发生的那点事情,套了个一干二净,偏偏钱多多无所察觉,还在一个劲儿的向父亲炫耀自己的好友,“……你不知道秋秋有多帅,那么多人,她刷的一下站出来,把我挡在后面,指着宋浅夕就开始骂,简直酷毙了。对了秋秋你知道吗?就是我之前跟你说过,长得特别好看,成绩还特别好的那个云清秋……” 钱父给女儿擦着药,闻言道:“我家宝贝儿才是世界上最好看的女孩。” 钱多多翻个白眼,不吃老爹的吹捧,“你是见识太少,我家秋秋才是最好看的,下次我把她带回来给你看!” 钱父将云清秋这个名字在心里头过了一遍,若有所思地道:“好,下次你请这位云同学到咱们家来吃饭,我亲自下厨帮你款待她。” 钱多多抱住爸爸的脖子就是一个么么哒:“爱您!” …… 随着天气变冷,夜晚降临的时间也变得越来越早。 六点过没多久,天色就逐渐暗淡,街道上的华灯也一盏接着一盏地亮了起来。 宋浅夕找了一家学校附近的甜品店,狠狠地吃一顿,花掉小两百块钱,因为作弊和扭伤而产生的郁结,终于被昂贵的甜品抚平。 不想去上晚自习,也不想回家,一时之间,宋浅夕竟然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 想了想,自从上了高中以后,她好像好久没去网吧,捏了捏兜里找补的钱,宋浅夕找了一家熟悉的网咖,钻了进去。 她去的网咖,就是通常来说的黑网吧,没有营业执照,开在居民楼里,但胜在不用身份证,未成年也能上网,价格还不贵。 除了环境不怎么样以外,其他都还不错。 学霸系统把她管的挺严,一天到晚除了看书还是看书,恨不得她是个二十四小时学习的机器,每一次的考试,也像是达摩克利之剑一样,三五不时地就悬挂在她的头顶,随时等着掉下来。 她以往被惩罚怕了,压根不敢敷衍学霸系统的要求,现在被惩罚了一次,想着晚上还有一次惩罚,一时之间竟有债多了不愁,破罐子破摔的感觉。 点开熟悉的游戏图标,通快地玩了两把游戏,宋浅夕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看着高高标记着三个S的评价,她有些得意,看来哪怕一年多没接触游戏了,手感还在。 看别人都在吃零食,她熟练地召唤了一个跑腿的小弟,掏出一百块钱拍在对方手上,让他看着办。 “吃不完我就带着回去,其中十块钱是你的。” 这个时候,她才不想管什么痘痘不痘痘,健康不健康的。 判死刑的犯人沙头前还得吃顿好的呢,她吃点零食怎么呢? 她没注意到的是,在她掏钱的时候,她后排的机子上,恰好有两个男生一摔鼠标,站了起来。 “艹,又到时间了。” 宋浅夕悦耳动听的声音吸引了两人的注意,比宋浅夕声音更为动人的,则是她将一百块从钱包里抽出来的时候,里面隐约透露着的红。两人将宋浅夕的高马尾,短外套,牛仔裤和雪白干净的小白鞋打量了一番,彼此对视,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火热的贪婪。 玩游戏总是很容易让人忘记时间,眨眼的功夫,宋浅夕充的三个小时就花完了。 看着突然弹出网吧logo的窗口,她粗暴地将鼠标一摔,掏出手机看了眼时间。 “九点半,是下晚自习的时候了,该回家了。” 虽然心里头还有些烦躁,但总的来说,大部分负面情绪,都随着游戏发泄了出来。 一出网吧的门,深秋的清风吹散了空气里的污浊,宋浅夕深深地吸一口气,对系统道:“放马来吧,我不怕你。” 不就是一次惩罚吗? 那又怎样。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将苦其心志,饿其体肤,劳其筋骨…… 自己早晚有一天,会成为人上人,现在吃的亏受的苦,早晚有人会付出代价。 她得意洋洋得想着,没注意到网吧的盈阴影处,走出了两个高大的人影。 因为怕被人发现自己来网吧上网,宋浅夕找的网吧离家很远。 这是她的谋生之道,网吧上的远,才不容易被一家家请找孩子的家长抓到。 反正到目前为止,宋家父母还没有发现她以前逃课上网的事情。 哪怕一年多没走了,这段路她也熟悉的要命,在巷道里左转右转,闭着眼睛都知道怎么走才能回家。 走着走着,不远处地巷道口,突然多了两个人影。 宋浅夕的脚步一顿,心里有些不安,但以往的经验又让她放下心来。 这边是青龙哥的地盘,青龙哥她认识的,青龙哥的人不会抢她…… 但走得近了,宋浅夕的心还是提了起来。 左边的人影吹了个口哨,“美女,这是去哪儿啊。” 随着口哨的响起,两个人渐渐朝着她围了过来。 宋浅夕抓紧书包,警惕地问道:“你们要干什么?” 两个不良青年对视一眼,嬉皮笑脸地道:“你猜?” 宋浅夕以前跟着这群人混过不少日子,还算熟悉,并没有被吓倒,反而镇定地道:“你们找我收保护费,青龙哥知道吗?我可是青龙哥罩着的人。” -- 第80页 “青龙哥?”仿佛听到了什么好笑的笑话一般,其中一个人伸手捏了捏宋浅夕的脸蛋,“你这都哪年的老黄历了,青龙去年就进宫了,判了二十年,青龙哥罩你,用什么罩?避孕套吗?” 两人哈哈大笑,宋浅夕万万没想到,自己不过一年没来这边,就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 少了依仗,心中顿时不安极了,左右窥了一眼,找准机会就准备逃跑,反正她对这边很熟悉。 然而脚步还没迈开,一只手就狠狠地拉住了她的胳膊。 带着恶意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小妹妹,去哪儿啊?” 第34章 学霸不认输(十三) 晚上十点, 宋家。 宋父坐在沙发上,一根接着一根的抽烟,常年被苦难折磨的脸上一片愁苦。 他对妻子的下岗充满不解,“这干的好好地,怎么说辞退就辞退了……咱们也不是那种偷鸡摸狗的人啊……不然明天咱们提点礼物,去找车间主任说说,让你回去继续干。” 宋母抹着眼泪,“没用的……” 宋父一声长叹, 好一会儿,他才迟疑地道:“夕夕呢,夕夕怎么还没回来?” “是啊,都十点了, 夕夕怎么还没到家?不会出什么事了吧?”宋母看了一眼墙上的钟, 顿时慌了起来,“我给她打个电话问问……” 说着, 她就站起身, 准备去拿自己正在充电的手机。 她和宋父两个人的手机,都是冲一百话费送的, 说是智能机, 很多功能还比不上以前的老款手机,系统慢, 耗电快,一天有半天的时间,都得插着充电线, 经常是打两个电话就没电了。 刚刚摸到手机,防盗门就传来了被打开的声音,宋母惊喜地问道:“夕夕,你可算是回来了,今天怎么会来的这么晚?” 宋浅夕黑着一张脸,“你管我那么多!” 宋母笑容讪讪,“这孩子,妈不是关心你吗……” 宋浅夕没有看宋母,背着书包风风火火地撞进了卧室,砰地一声将门甩上。 寒意袭来。 两个小混混的对话又在她的耳边响起。 “哥,这小妞长得挺漂亮的啊。” 瘦的跟个柴火棍,穿着紧身裤的小混混,捏了一把她的脸蛋,淫丨邪的目光宛如X光一般扫过宋浅夕的身体。 宋浅夕愤愤地扯开他的手,却又被赏了一个干净利落地耳光。 “别给脸不要脸哈……” 被叫做哥的小混混,挑染了几缕紫色的头发,见宋浅夕眼神凶狠,黑白分明的眼睛隐隐鬼气森森,心里面莫名一凉,一巴掌就拍在了另一个小混混的手背上,“行了,你想找死啊,真被精虫把脑子都吃掉了啊?忘记青龙是怎么被抓的了吗?他后台那么硬,要不是他之前强丨奸的那个未成年在学校跳楼自杀,怎么可能被判无期徒刑……” 柴火棍小混混一听,心里燃烧的欲望顿时熄了个一干二净。 说巧不巧,被青龙强丨暴的那个小女孩跳楼的时候,他们恰好在那所中学附近收保护费。 听到有人跳楼了,为了看热闹,第一时间赶过去,正好看到十来岁的小姑娘倒在血泊里,四肢扭曲,额头碎了大半的模样。 这种血腥画面对于两个十七八岁的小混混来说,冲击力是剧烈的。 两人回家以后,做了足足一个周的噩梦才缓过来。 被紫头发这么一说,柴火棍望向宋浅夕的目光,都觉得仿佛看到了那个倒在地上的女生不甘的眼睛。 别说欲丨火,没阳丨痿已经算他精神坚强了。 按理说,宋浅夕逃过一劫,她应该感到庆幸才对,但听说跳楼的事情后,她却感到浑身发寒。 因为一年前,整个江城,跳楼的未成年有且仅有一个——牟薇。 牟薇是曾经的宋浅夕,唯一的朋友。 哪怕时隔数月,宋浅夕还想得起牟薇的样子。 她有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雪白的肌肤,精致如同洋娃娃一样的五官,笑起来的时候,嘴角还有两个浅浅的酒窝,格外的甜。 牟薇和云清秋一样,像是宋浅夕的反面。 同样漂亮的不可思议,同样受到男生们的追捧。 宋浅夕对她嫉妒的要命,但还是和她成为了朋友。 因为牟薇觉得宋浅夕游戏打得很好,和那些地痞流氓说话的时候姿态很帅。 她是宋浅夕的崇拜者。 她像所有的迷妹一样,恨不得把自己最好的东西都给宋浅夕。 带早饭,买零食,为宋浅夕花钱。 很长一段时间,宋浅夕都是在把她当成提款机在用。 直到有一天,她带着牟薇去见了青龙。 青龙请两个小姑娘吃了饭,醒来的时候,宋浅夕躺在了小宾馆的房间里,牟薇不在身边。 她打了几个电话没打通,就自顾自的回了家。 再然后,她得到了学霸系统,沉浸在系统当中,和牟薇渐行渐远。 她其实不太记得牟薇是什么时候和自己疏远的,只觉得好像突然有一天,放学的时候等她的那个人不见了,也没有人在耳边叽叽喳喳地问她,今天晚上想要吃什么东西。 她只觉得自己少了个累赘,中考完毕以后,她才听说了牟薇跳楼的事情。 校方将消息压制的很好,学生间流传着无数个版本,诸如中考压力太大,怀孕了被男友抛弃之类的猜测,没一个听起来靠谱。 -- 第81页 她听了就过,从没想过牟薇跳楼是因为这个理由。 她早该想到的…… 她早该想到的。 教室门口的欲言又止,跳楼那天被送来的储蓄罐,还有定时发送的生日快乐。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知道……” 她哽咽出声,试图为自己开脱,仿佛这样心灵就能够变得好受一些。 可是她是不是真的不知道,就只有她自己知道。 但她相信,只要她道歉了,牟薇一定会原谅她的。 因此以前的每一次,都是这样。 …… 决心参加物理竞赛以后,沈朝夕按着严老师的建议,买了一堆的书。 给贺朝辅导功课的时候,她就在一旁刷题。 贺朝的性子,天生就不是做作业的料,在椅子上坐了没五分钟,就跟毛毛虫似的蠕动起来,探着脖子一个劲儿的想要去看沈朝夕在做什么。 沈朝夕一不瞎二不聋的,听见贺朝的动静,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你就不能好好坐着吗?今天的作业写完了啊?写完了咱们开始上课。” 贺朝理不直气也壮地问道:“我就是好奇你在干嘛?” 沈朝夕笑眯眯地将自己正在刷的题朝着贺朝的方向转了过去。 贺朝觉得自己学有所成。 他无所畏惧。 贺朝:“……” 看!不!懂! 奋起向敌人发动进攻的贺朝小狼狗,夹着尾巴逃回了家。 他默默地打开了自己今天的物理作业,用上面简单的受力分析抚慰一下自己,并且心有余悸地得出结论——云清秋不是人。 不过虽然身边坐了一个非人哉的存在,贺朝还是渐渐从学习中感受到了快乐。 他的脑瓜子并不笨,只是从小被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宠坏了,以至于不善于利用。 真正使用起来的时候,他的学习速度其实是相当惊人的。 如果这个时候再来一次全年级的考试,贺朝成绩的飞跃,估计能够惊掉一群人的眼眶。 也就是沈朝夕压在他的头上,压丢了贺朝的ac数,让他始终觉得自己是个弱鸡。 但问题是……如果把及格的标准订在“这种题也要错”“这道题你竟然都错”的线上,估计很难有人不是弱鸡。 因为在沈朝夕眼里,除了和改卷老师息息相关的主观题,其他客观题都是看一眼标准答案就在那里,做错的人是长了个猪脑子吗? 出于面子,贺朝也不好意思拿自己的学习进度去问其他人,平时作业完成的虽然好,但高中老师其实不怎么批改错题,再加上A1班发的练习册其实是带了答案的,方便尖子生们及时查漏补缺,也就一直没被发现进步。 而唯一一个除了沈朝夕以外他能够咨询的对象…… 赵晚宸:“夕夕说的对。” 以至于时至今日,贺朝还一如既往的认为自己是个一无是处的蠢货。 不过能被骗的这么惨,也是他的本事。 毕竟只要稍稍记录一下他自己的成绩,再关心一下班级排名,他都能看得到他的涨势有多厉害。 然而他并没有。 和贺朝一样,沈朝夕也沉浸在刷题的快乐当中。 物理的美妙在于,它用一个理性的数据,去解读了世界。 也许物理里面没有神明,没有能够呼风唤雨的神道修士,但物理里面有数不清的,比修士手段更为神奇的事情。 物化生三科,沈朝夕最爱的并非物理,但仍旧觉得物理充满了乐趣。 不论是对宇宙的探索,还是对微观世界的思考,对一个神道修士来说,没有什么比这些东西更容易引发她的感悟。 神秘侧和科学从来就不是背道而驰的两条道路。 它们相互辅佐,又相互支撑。 科学脱离于神秘学,神秘学中又有无数暂且无法解释清楚的科学。 书房的门被人悄悄打开。 贺朝没有回头,向来对时间敏感的沈朝夕,今天也没有回头。 造成的后果是,等两人意识到时间的时候,落地钟的时针已经指向了十一点。 贺朝伸个懒腰,难得在书桌面前坐这么久的他浑身都在劈啪作响,望着自己做完的一套题,他得意洋洋地道:“哈哈,我就说本大爷是绝世天才。” 沈朝夕轻轻地咳了一声。 贺朝立马收敛了自己脸上嘚瑟的神色,垂眸低眉,宛如一个受气的小媳妇。 他一抬手,送客的意思不言而喻,“老师,您走好。” “贺朝,你的风度呢?”赵晚宸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门边,“现在都十一点了,你要人家一个女孩自己走回去吗?” 贺朝张大嘴:“……”不是有你送她回去吗? 赵晚宸没理会自己的蠢弟弟,转而看向沈朝夕,“朝夕,这么晚了,不如在这边住一晚吧,反正家里住的地方多,明天上学的时候你可以和贺朝一起去。” “好啊。”沈朝夕盯着赵晚宸,直到把她盯得不好意思了,才慢吞吞地道:“可是我在陌生的地方,有点不习惯一个人睡。” 赵晚宸被自己的口水呛到,狠狠地咳了起来。 沈朝夕乖巧地看着她,也不说话,眼睛里写满了期待。 赵晚宸移开视线,“……你可以和我一起睡,穿我的睡衣。” -- 第82页 说到后面“我的睡衣”四个字的时候,她的脑海中不期然地浮现了一副画面。 穿着蓝色丝绸吊带睡裙的少女,踩着黑色的拖鞋,从浴室里走出来。 长发披肩,人面桃花。 那双黑白分明的眸子望过来的时候,仿佛会说话一般,带着无声的邀请。 她有些狼狈地转身,“我的房间在这边,跟我过来吧。” 全程被无视的贺朝:“……” 他嚷嚷道:“姐,我也要和你一起睡,我才是你亲爱的弟弟!” 赵晚宸对待自己的弟弟如同寒风扫落叶一般,残酷又无情,“不想睡觉就滚出去。” 蠢弟弟:“……” 委屈。 没有谁比他更委屈了。 到底谁才是你的心肝小宝贝。 说好的洁癖呢? 说好的领地意识呢? 小时候他不过是穿着鞋踩了进去,都被要求用抹布将地板擦得干干净净,凭什么云清秋就能享受和姐姐睡觉的待遇? 他都没享受过呢! 不过不论贺朝多么怨念,多么为沈朝夕入驻赵晚宸地盘的行为咬牙切齿,他仍旧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 被他招家教老师招进来的狼,上了他姐姐的床。 哪怕两个人都是女孩子,他还是觉得很不甘,凭什么,哼! 嫉妒让少年的心中燃起了一把火。 …… 不论是前世还是今生,赵晚宸房间的风格都是一如既往的简洁,干净。 大面积的白,大面积的黑,两种极为纯粹的颜色交织在一起,将主人雷厉风行的性格也体现的淋漓尽致。 赵晚宸最终还是没有实现让沈朝夕穿上吊带睡衣的愿望。 她自己穿上了。 当洗过澡,穿着红色丝绸吊带睡衣从浴室里出来的赵晚宸落入沈朝夕眼中的时候,后者跟个小流氓似的吹了声口哨。 赵晚宸的脸顿时红了个遍。 她抓着裙摆,有些紧张地道,“好看吗?” 当然好看。 赵晚宸的个子不矮,一米七多一点,平时穿着高跟鞋的时候,身高直逼一米八,气场足足有两米。 此时赤着脚,穿着平底的白色拖鞋,整个人顿时显得格外柔和。 也许是常年锻炼的缘故,她虽然瘦,却不像一般的女孩子一样,瘦的只剩下骨头,薄薄的肌肉紧贴着骨骼,勾勒出漂亮的曲线,轻盈的丝绸布料制作的睡裙,上半身一抹雪白欲盖弥彰,下半身两条长腿雪白笔直,引得人向沿着那结实有力的肌理,一路向上探寻神秘的所在。 很难说她今天没有刻意打扮的意思。 平时洗澡只要五分钟的她,今天足足洗了半个钟头,把自己从头到脚都刷了一遍,生怕有半点惹人讨厌的地方。 她不安地眨着眼睛,等着沈朝夕的评价。 沈朝夕跳下床,大步朝她走过去,在她的惊呼声中,一把将人抱起,然后转身,扔到了床上。 自己倾身压了上去。 她靠的很近,呼吸喷薄在赵晚宸的脸颊,熏红了一大片的肌肤。 “好看,好看的要命。”刻意被压低的声音仿佛在耳朵深处响起,“要了我的命。” 她的眼神很认真,仿佛随时都会吻下来。 这感觉很奇怪。 压在她身上的,是个十七岁少女,是她弟弟的同学。 但两人却像是认识了很久,也相爱了很久一样,熟稔的心惊。 赵晚宸的视线落在她的嘴唇上,少女的嘴唇是浅粉色,薄薄的,但不失柔软。 她能够想象得出,被这双唇吻着的时候,会有怎样的感觉。 嘴唇上面是秀巧的琼鼻,鼻尖总是凉凉的。 然后是带着英气的眉眼。 赵晚宸的视线一路上移,突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沈朝夕:“……” 她伸出手,抓住沈朝夕头顶的两个耳朵,狠狠地捏了捏,仿佛在掐沈朝夕的耳朵一样,道:“流氓兔!” 沈朝夕黑了脸。 她刷题刷的忘了时间是偶然时间,可是某个人将她留下来住宿却明显是蓄谋已久。 她可不信被放在一堆高级衬衫和西装里的流氓兔连体睡衣,是赵晚宸自己买来穿的。 赵晚宸穿的那么性感,她却穿的像是儿童动漫,两个人仿佛活在了两个频道里。 沈朝夕狠狠地在赵晚宸嘴唇上亲了一口,趁着她愣神的功夫爬起来,利落地拉开身前的拉链,从流氓兔里钻了出来。 藏在流氓兔里的少女,只简单套了一件大号的白色衬衫,衬衫很薄,是夏天的材料,隐约能够看到藏在衬衫里的美好。 她掀开被子,盖在两个人的身上,搂住赵晚宸的腰,恶狠狠地威胁道:“睡觉。” 赵晚宸在她额头上落下一吻,然后伸手关上了灯。 这一晚两人都睡得很沉。 赵晚宸的梦里不再有血战沙场的将军,也不再有在漫天飞雪中消散的少年。 怀中少女的清香始终萦绕在鼻尖,引得她沉沉睡去,忘却了所有的痛苦与悲伤,只留下快乐。 …… 未成年没有晨间运动,连接吻都因为要上课有时间限制。 被提醒还要吃早餐而下楼的沈朝夕,脸色都是沉的。 贺朝不明所以,满脸疑惑,“你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我姐睡姿不好?” -- 第83页 沈朝夕从他身边走过,讲一个剥开的水煮蛋塞进了他的嘴里,“闭嘴,吃饭,不准说话。” 贺朝看向自家姐姐,却见她面如桃花,微微泛红,目光始终落在沈朝夕身上,里面写满了笑意。 她走过去,坐在沈朝夕身边,帮她把鸡蛋掰开,自己吃掉蛋黄,将蛋白送给她:“好啦,别生气了,是我错了,行吗?” 沈朝夕哼了一声,低下头,就着她的手,将蛋白咬进了嘴里。 贺朝:“呃——” 吃得太急了,好撑。 沈朝夕也要上学,贺朝终于靠着她,蹭上了自己姐姐的车。 不知道为什么,这句话听起来莫名觉得好委屈。 “姐姐再见!” 贺朝一下车,就跟撒了狗链的哈士奇一样,直奔公交车站,与此同时,拄着拐杖的宋浅夕,也从车上跳了下来。 赵晚宸看着站在一起的两个人,皱了皱眉头。 沈朝夕正在解开安全带,赵晚宸突然道:“我觉得那个宋浅夕有点奇怪,如果可以的话,你最好离她远一点。” 沈朝夕挑眉,“你是在关心我?” 赵晚宸承认的很干脆,“嗯。” “那你不担心贺朝吗?”沈朝夕好奇地问,怎么看也是贺朝和宋浅夕接触的次数比较多啊。 “他有什么好担心的,”赵晚宸理所当然地道:“反正吃亏的人也不可能是他。” 贺朝蠢是蠢了点,骨子里流淌的还是赵家人的血。 看在古代时候赵晚宸的几个兄弟就知道,没一个是好惹的对象。 相比之下,贺朝吃亏就吃亏在于,他少了那些勾心斗角的环境,被保护的太好。 但总有一天他会看清楚真相——赵晚宸从未怀疑过自己弟弟的本领。 下午放学后没多久,沈朝夕被老严留下来,进行第一次的集体补课。 菁英中学虽然不搞竞赛班了,但该参加竞赛的人照样不少,从高一到高二,几乎每个物理老师都推荐了几个人参加比赛。 他们被集中在一个教室里,由专门的老师给他们梳理竞赛的大纲和考试的范围,以及复习的重点。 A1班参加集训的除了沈朝夕,还有包括物理课代表在内的几个同学,都是平时物理成绩比较好的那种。 不过他们的好仅限于针对高考的应试考试,而非竞赛。 见到他们,沈朝夕也不觉得奇怪,竞赛这种事情,本身就是自愿,只要愿意参加,很少有老师会不让学生报名的。 有个平时性格开朗,话比较多的女生,一屁股坐到沈朝夕的身边,道:“我就是去初赛打打酱油,感受一下学神的气息,云神到时候一定要罩罩我。” 其他人的想法和她半斤八两。 大家都打的注意是,万一我过了初赛呢? 只要到了省级,他们就有的吹的了,以后简历上也有落笔的地方。 至于被老严单独叫去训话的沈朝夕,是因为被格外看好有进国赛的实力,才享受了训话的资格。 这些人自己心里都有数,他们就是来凑数的,为了不影响学习,估计讲完大纲以后的集训,他们都可能不会再来了,等考试的时候直接过去就是。 不过十分钟,人就坐满了大半个阶梯教室。 这些都是要去参加物理竞赛的人。 沈朝夕的目光在场内环视了一圈,有些疑惑—— 宋浅夕人呢? 第35章 学霸不认输(十四) 以沈朝夕的了解, 宋浅夕不可能会放弃物理竞赛这么一个刷学霸点的机会。 和普通考试不同,物理竞赛选择题并非大头,大题才是最主要的部分,这也就意味着,宋浅夕不用纠结选择题正确率的问题,而她检测试卷的功能,在针对大题上面,非常好用, 只要别再撞到一次沈朝夕,被她魔改过后的答案,很难有人找到问题。 但直到老师开始讲课,她都没有在教室里发现宋浅夕。 这未免有些奇怪, 不符合宋浅夕做事的风格。 她小声地问物理课代表, “宋浅夕没报名参加比赛吗?” 物理课代表摇头表示不知道,“她没来找我要申请表。” 申请表的事情, 是物理课代表趁着晚自习的时候说的, 感兴趣的自然会找他要表报名,宋浅夕由于作弊的原因, 不愿意在班里上晚自习, 而白天的时候,只要有人提到物理, 她都觉得是在嘲讽自己,脸色不好看,自然不会有人在她面前提及这件事情。 沈朝夕虽然觉得有些奇怪, 但对于宋浅夕的事情,她也不是多么的关心,因此也就搁置在一旁,认真听课。 竞赛和平时的考试,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区域。 比起普通的考试,竞赛的范围更广,难度更高,考核的知识点更为深入。 沈朝夕听得津津有味,三个小时的补习时间,眨眼就晃过了。 回到教室她才发现,贺朝今天竟然没有回家,还在座位上乖巧地坐着,正埋头刷题。 她进教室的时候,下课铃正好响起,贺朝从题海里抬起头,动动脖子,一眼就看到了她。 他见到沈朝夕回来了,下意识地就往宋浅夕的座位上看去,却发现上面空无一人。 “云清秋。”虽然下课了,走动的人并不多,贺朝不好意思打扰别人,趴在桌子上,抻长了脖子,小声地喊沈朝夕的名字。 -- 第84页 沈朝夕回头,“什么事?” 她正在收拾书包,一放学就被喊去补课导致的后果就是,她现在饥肠辘辘,肚子里空空作响。 贺朝扔了个面包过去,沈朝夕一把接住,他才道:“你看到宋浅夕没?她不是跟我一起开会去了吗?” 沈朝夕疑惑,“她什么时候说跟我一起开会去了?再说了,我也不是去开会啊,我是去为了物理竞赛补习,课代表他们也去了的。” “那你看到宋浅夕没?” 沈朝夕撕开包装,贺朝又扔了一瓶牛奶过来,她喝一口道:“没有。” 贺朝想不明白,“可是宋浅夕跟我说她也是要去补习物理啊……连晚饭都没吃呢。” 沈朝夕挑眉,“所以我这是吃了你给心上人准备的晚饭?” “没没没!”眼见大魔王表情不对,贺朝连忙告饶,“你们俩的晚饭我都准备了的,你的还是我姐专门叮嘱的,我哪敢敷衍您老啊。” 问清楚宋浅夕没去上物理补课后,贺朝显得很忧愁,偷偷地用手机给宋浅夕发了不少的短信。 但是宋浅夕一条都没回复。 这在沈朝夕身上很常见,可在宋浅夕身上不应该。 前者是只要无关紧要的消息随时都能无视,后者是只要收到短信必然会在第一时间回复。 正因为如此,哪怕宋浅夕从没有答应贺朝交往的事情,他也一直觉得自己是被女神重视着的。 发了一晚上的短信都没人回复,他现在稍微有点心慌,总觉得宋浅夕出了什么事情,越脑补越惊心。 还有一节课才下课,有了贺朝的能量补充,沈朝夕也不慌着回家,反正回家也是自己一个人过,和贺朝一起放学,说不定还能见一眼她的初光。 她吃完面包,擦了擦手指,正准备翻开才买没多久的习题册,放在裤兜里的手机,突然震动了一下。 她掏出手机,看清楚发信人后,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 贺朝拿着手机,示意她看屏幕。 短信是贺朝发过来询问她要不要一起去找宋浅夕的。 沈朝夕翻了个白眼,她吃饱了撑的去找宋浅夕,当即道:“自己去,这么大个人了,又不可能在学校里面走掉。” 再说了,宋浅夕身上还有一个邪神呢,该担心有危险的是别人好不好? 真有人敢动手伤害宋浅夕,出事的绝对不可能是她。 “爸爸!爸爸!求您了!求您陪我去吧!大恩不言谢!” 贺朝并不知道邪神的事情,从下午宋浅夕出去没多久,他就莫名的觉得心慌,仿佛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一般,但他自己去找了一圈宋浅夕,却并没有发现她在哪里。 出了事,贺朝以往第一个求助的就是自己的亲姐赵晚宸,但是现在,有了更近的一个人选,沈朝夕。 明明沈朝夕比他还要小那么几个月,也许是之前沈朝夕带给他的接二连三的打击,在贺朝心中建立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威信,因此沈朝夕一回教室,他就有一种找到靠山的感觉。 看到屏幕上的爸爸沈朝夕呲了呲牙——叫姐夫说不定她就同意了。 不过这件事情最终还是在贺朝定下丧权辱国的期末年级考试前五十名的情况下被定了下来。 贺朝高兴地跟个哈士奇似的,收拾了书包就从后门溜了出去。 沈朝夕动作不慢,和钱多多小声交代了两句之后,也提着书包钻出了门。 菁英的晚自习在期末考试的一个月前,本来就不是强制的,而且也允许学生到各个办公室问题,因此两人溜出去的行动没有遭受到任何的阻拦。 “你找过哪些地方?”沈朝夕开门见山地问道。 贺朝惊讶,“你怎么知道我已经找过了?” 沈朝夕:“……” 你说你对得起贺知章的这个姓吗?人家少年天才,你少年废材。 “操场,教学楼ABCD四栋,还有实验楼,我都找过了。” 沈朝夕思索片刻,“所以你还没找过的地方,就只有男女生宿舍,和行政楼了?” 她将书包往背后一甩,大步朝前走去,“走吧,咱们去看看,你的夕夕去哪儿了,不过要是让我知道咱们找半天,人家都回家了,你信不信我打死你。” “我信,”贺朝说这话的时候半点结巴都不带打,他翻出自己的钱包,抽出三百块钱,“按补习费用来算。” 沈朝夕看他一眼,将钱抽过去,“上道。” 也许正是因为贺朝性子天真,野兽般的直觉强悍,当两人走过女生宿舍,沈朝夕提议去老校区的时候,他没多犹豫就答应了下来。 老校区就是扩建以前的菁英中学原址,和新校区紧密相邻。在新校区修建起来以后,教室里面的桌椅板凳被搬走,改建成了简单的活动室,一般是学校社团活动的地方。 同崭新漂亮的新校区不同,老校区看起来有些破败,墙壁上有着细却长的裂纹,枯萎的褐色藤蔓,干瘪瘪地挂在上面。 沈朝夕站在楼下,望着教学楼的某个地方眯起眼睛。 “那里有人。” 亮着灯的地方是以前的教学办公室。 “这么晚了,宋浅夕来这里干什么?” 贺朝疑惑不解,老校区早就传出要拆迁重建的消息,除了搞社团活动的学生,几乎没什么人来这个地方,宋浅夕来这里干什么? -- 第85页 沈朝夕耸肩:“上去不就知道了。” 亮灯的办公室楼层不高,就在四楼,贺朝找人心急,一步迈三梯,沈朝夕不紧不慢地跟在他身后。 直到要到了四楼,才伸手拽一把,将人给拉回来。 贺朝不解:“干嘛?” 沈朝夕将食指放到唇边:“嘘——万一不是宋浅夕,是别的什么人在这里偷偷干什么事情呢?你不怕坏人好事我还担心长针眼呢。” 都是十七八岁的少年了,贺朝听懂了沈朝夕说的话,脸顿时红了,又隐隐有些兴奋。 对啊,一般人来老教学楼干什么?除了野鸳鸯们,谁会来这个地方。 两人蹑手蹑脚地靠近亮灯的办公室,贺朝的心里满是紧张,沈朝夕倒是十分平静,因为在楼下,她就差不多感应到了宋浅夕身上邪神的气息。 这玩意儿对他们这种正神来说简直是黑夜中的萤火虫,一抓一个准。 她好奇的是宋浅夕大晚上的来这个地方做什么。 隔得近了,教室里的声音隐隐传来。 “夕夕啊,你的头发这么香,用的是什么牌子的洗发水啊?” “不是我吹牛,整个菁英,都没有皮肤比你更好的女生。” “哎呀,你平时都吃些什么啊,发育的这么好,我看很多高三的女生都比不上你呢,你还那么瘦。” 宋浅夕在心里大骂老流氓,却又不得不忍受他放在自己肩膀上摩擦的手,强压着恶心笑道:“何老师您真是说笑了,这道题我没什么思路,您给我讲讲吧。” 贺朝透过窗子在外面,看的目呲欲裂。 二话不说就打算踹门进去,打死那个正在占他女神便宜的老不死,被沈朝夕抓住后衣领,捂住嘴拖进了旁边的教室。 “你放开我,那个混蛋!”贺朝十分愤怒,好在还没忘记压低声音,“ 为人师表,竟然做这种事情,我要打死他。” 沈朝夕赏了他一个爆炒栗子,将人打蒙之后才无奈地道:“你看出宋浅夕是被强迫的了吗?就算是被强迫你怎么解释自己突然出现在这个地方的事情?你和何洋撕破脸,又没有抓到决定性的证据,万一对方以后说是宋浅夕勾引他,造谣污蔑宋浅夕的名声怎么办?你能不能长长脑子!” 贺朝下意识地反驳,“这不可能,夕夕绝对不可能勾引他。” 沈朝夕:“……” 这关注方向她是真的无从反驳。 她权衡了一通的利弊,贺朝就听见了中间那么一句话。 真想扒开他脑子看看里面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结构,怎么能蠢成这个样子。 她撇撇嘴,到底没去打碎一个少年的玻璃心。 先前隔得远了她还没感觉到,可是在办公室附近待了一会儿后,房间里面逸散的香气,已经钻进了她的鼻子里。 和邪神打过不少交道的沈朝夕对这种香气再熟悉不过—— 这是邪神发丨情的气息。 说来也是好笑,对着贺朝这样的优质少年,邪神光撩不娶,反倒是对着何洋这种中年老变态,骚动的如同一只发丨情的母猫。 但仔细想想也不是不能理解。 对于宋浅夕口中的何老师,沈朝夕还是从钱多多那里听说过不少八卦。 贪财好色,占女学生便宜,被家长投诉举报过不知道多少次,能留在学校里,全靠他有个当官的大舅哥,饶是如此,也被发配到了高三成绩最差,也是学生最“活泼”的一个班——在这个班里,他敢对女同学下手,男同学就敢对他下手,所谓以恶制恶不外如是。 想也知道,何洋拥有着一个多么污浊的灵魂。 沈朝夕对这样的灵魂厌恶至极,却是邪神们的大补之物。 她猜测,宋浅夕自己都不知道,何洋对她身上的邪神有着庞大的吸引力。以沈朝夕对她的理解,她本人是绝对看不上何洋的,若非有事相求,恐怕绝不会容忍他如此放肆的行为。 被沈朝夕训了一通,贺朝的脑子总算是从肌肉里挤了出来,“那怎么办啊,那老混蛋明显就是在占夕夕的便宜,他是不是拿到夕夕什么把柄了啊,不然夕夕为什么要跟着他来这个地方。” “我怎么知道。”沈朝夕只能猜宋浅夕估计是找人补习物理,准备在物理竞赛上大放光彩,至于为什么找到何洋的头上而非老赵,也许是刚刚被抓到了作弊还觉得很尴尬?她冲贺朝伸出手,“手机给我。” “你要干嘛?”贺朝抓紧了自己的手机。 “你不是想救你的女神于水火之中吗,我帮你。” 贺朝疑惑地解开密码锁,把手机交到沈朝夕手中。 沈朝夕翻了翻相册和视频,没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问道:“你小黄片存哪儿的?” 贺朝的脸腾地一下就红了,跟猴子屁股似的,“我……我哪有。” 沈朝夕似笑非笑地盯着他,“反正我不在乎宋浅夕有没有被占便宜。” 要说修士就是有这一点好处,眼观四面耳听八方,不管她想不想听,想不想看,无数的信息流都会汇总到她的大脑里被不断的处理。 更别提贺朝和几个男生在教室后面“借一部说话”的时候还不断发出猥琐的小声,她就是想无视都做不到。 贺朝百般扭捏地在手机上点了点,找出一个隐藏的文件夹。 里面视频不多,沈朝夕根据封面,点开了一个应该是校园分类的视频,然后摁着音量键,一路加大。 -- 第86页 “啊——” 尖锐刺耳的女声划破夜空,何洋放在宋浅夕身上的手,如同触电一般收了回来。 随即是一道接着一道的“浅唱低吟”。 宋浅夕尴尬的要命,将作业往书包里随意一塞,抓起书包带就准备走,红着脸道:“老师我先回去了。” 她匆匆跑开,何洋忍不住暗骂了一句脏话。 既然猎物都走了,他也没必要待在这个破地方,路过隔壁教室的时候,男声小声地争论传来,“你干嘛,小声一点!” 他清了清嗓子,里面骤然安静下去,探着头往里面看了两眼,没抓到偷偷看黄片的身影,何洋自己心虚的要命,也不好意思抓其他人,见没人出来,也跟在宋浅夕身后,快步离去。 黑暗中,贺朝整个人几乎都要原地爆炸。他压低了嗓子道:“你……你一个女孩子……你居然……” “我居然怎么了?”沈朝夕满不在乎地道:“女孩子怎么不能看了?你以后还要和女孩子做这种事情呢。” 贺朝哪里是她的对手,三两句就败下阵来。 他也听到了何洋的声音,见外面没有动静,小声地问道:“成了吧?” 沈朝夕道:“你出去看看呗。” 何洋和宋浅夕果然走了。隔壁办公室黑漆漆的一片,两人也没准备打开灯,发现没人之后,就准备离开。 贺朝从办公室里走出来,没发现什么奇怪的东西,沈朝夕靠着栏杆,良好的视线让她即使在黑暗中也不难看到宋浅夕和何洋一前一后离开的身影。 她道:“走吧。” 回去的路上贺朝还是十分担忧,他坚信自己的女神不会做出勾引何洋这种事情来,却又想不明白,宋浅夕为什么要单独找何洋补习,还是在老教学楼这么偏僻的地方。 虽然何洋以前只是骚扰学生,没真的做出什么事情来,可要是意外发生了,宋浅夕要怎么办啊! 沈朝夕对他这个校董家的儿子感到头疼。 “这件事情你怕什么?直接让你姐出面不就行了吗?要是钱多多没说错,何洋的靠山不过是教育局的一个副局长,难不成你们赵家还怕一个副局长不成?以前何洋没倒台,是因为他得罪的人本事不够大,现在他得罪了你,直接让你姐把他收拾了就行了,你慌个屁。” 贺朝这才恍然大悟,“你说得对。” 沈朝夕不忍直视。 初光这弟弟……脑子不太好使啊。 回去贺朝就将这件事情告诉了赵晚宸。 赵晚宸听完以后,略感奇怪,贺朝可不是那种在外面摔了跟头回来还要找家长出气的小孩,能不让她和爸妈出面的情况,贺朝都会尽量自己解决,这次没有莽莽撞撞地冲上去,脑子里仿佛突然多了几个沟回,竟然还能够想到维护心上人面子这件事情,难不成恋爱还能使人增智? 贺朝没有揽工,“这些都是沈朝夕说的。” 赵晚宸了然,“哦,我说你什么时候变聪明了呢,原来是朝夕说的,这就不奇怪了,你多跟朝夕学学。” 贺朝:“……” 什么叫我什么时候变聪明了? 难道我很蠢吗? 日常怀疑人生系列。 赵晚宸行动起来那叫一个雷厉风行。 何洋挑选下手对象的时候十分小心,但并不算谨慎,不然也不至于被家长投诉到学校里来。 不过被他骚扰的学生,往往都是成绩较好,性格传统,家庭条件不怎么好的那种。 好的他得罪不起,普通人却无所畏惧。 更何况,现在普遍的受害者有罪论,更是助长了他的火焰。 很多时候,受害者们比他更担心事情被曝光。 为什么呢? 因为一旦事情被捅出去,他固然要接受惩罚,可是有他大舅哥在,说什么也不可能让他没了饭碗,而那些女学生们却要承受诸如“骚丨货”“勾引老师”一类的言论攻击。 世人往往习惯对女性过多苛责,尤其是这种事情上,最爱用的是一个巴掌拍不响,你不骚不勾引老师怎么会被欺辱,明明是受害者,最后却还要承担“不干不净”的指责。 他盯上宋浅夕已久。 在大舅哥的帮助下,他一直管着学校资助的事情,知道宋浅夕的家庭条件其实并不好,但从宋浅夕的打扮和表现来说,可以看出这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女生。 这种女生对何洋来说最好对付。 她们好面子,又喜欢物质,发生了不好的事情往往很难往外说,也不容易向别人求助,只要稍加施舍金钱,就能把她们变成调教好的美人犬。 何洋在这方面经验丰富,自诩不会失手。 可惜他撞上的人是宋浅夕。 她身上的邪神倒是对何洋心心念念,恨不得早日勾引到手,好吞掉他的灵魂,至于在何洋死后,邪神会给宋浅夕灌输为民除害还是什么着的念头,就是邪神自己的事情了。 可惜邪神再怎么贪婪何洋的灵魂,也架不住贺朝这个追求者求助外援,直接将她的猎物给死死摁在了地上。 何洋骚扰女学生这种事情,因为闹得不大,上面又有人施压,所以一直没传到校董会。 现在赵晚宸听说了,自然不会放过。 更别提沈朝夕还在关注这件事情,为了不然新鲜出炉的小女友觉得自己是个利益熏心,除了钱什么都看不到的商人,赵晚宸干脆打着肃清校风的名义,拉了个赵氏的律师团,将何洋告上了法庭。 -- 第87页 明面上,律师团有何洋以前在小学教书的时候,诱奸未满十三岁未成年的经历,暗地里,有人联系了何洋的老婆,将他在外面养小三生儿子的证据摆在了她的面前,气的何洋老婆当即就摔门而出回了娘家。 她能够原谅丈夫勾三搭四,因为她始终相信丈夫只要玩够了,早晚有一天会回来,却不能接受对方在外面有一个小家,家里的另一个女人甚至为丈夫生了她生不出的儿子。 何洋的大舅哥,也没有被赵晚宸放过。 公权私用,包庇腐败,种种罪行扣下来,竞争对手使劲落井下石,总之够他好受的了。 小半个月的功夫,何家和何洋老婆家,就被折腾的鸡飞狗跳。 何洋老婆闹着要离婚,小三知道何洋做的事情后,说什么也要打掉肚子里的男孩和他分手,还硬逼着他签下了正在住的房子的转让合同,大舅哥受了牵连,对妹妹和妹夫恨之入骨,一家人一地鸡毛,闹了不少笑话。 “何洋简直不是人!”在听说何洋做过的恶事之后,贺朝咬牙切齿地道。 他现在在乎的,已经不仅仅是何洋对宋浅夕动手动脚这件事情。 何洋的骚扰,毁了不知道多少人的前程,赵晚宸派出去的人在调查中,了解到不少女生因此毁了一生,有些人甚至患上严重的抑郁症,时隔多年都没能走出来。 贺朝是怎么都没想到,这么残酷的事情,竟然就发生在自己的身边,这样的一个禽兽,竟然就活跃在他们菁英的校园里。 饭桌上的话题变得有些沉重,沈朝夕的心情也不太好,她意识到何洋并非善类,但也没有想到,在现代这种法律健全的社会里,竟然还会有何洋这种渣滓。 赵晚宸倒是看得多了,商场上什么样的妖魔鬼怪没有,也就两个小朋友,见识的少了些。 她怕影响沈朝夕的心情,在饭桌下捏了捏沈朝夕的手,转移话题道:“你们运动会是不是明天开始?” 沈朝夕强打起精神,笑道:“是啊,你要来给我加油嘛?” 贺朝嗤笑,“你倒是想得挺美,我姐日理万机,怎么可能来咱们那小破学校看什么运动会。” 赵晚宸:“好啊。” 贺朝:“……” 他委屈巴巴地道:“上半年我打篮球赛,你怎么不来看我?” 赵晚宸慢条斯理地将一块西蓝花放进嘴里,咀嚼吞咽后才道:“一个小比赛,有什么好看的。” 贺朝悲愤:“什么小比赛,那是省级的中学联赛好吗!我带着菁英拿了第一名的比赛!” 赵晚宸:“哦。” 沈朝夕:“噗——” 不管看多少次,贺朝被气死的样子,都觉得很有趣啊。 真是快乐源泉! 第36章 学霸不认输(十五) 何洋的倒台, 对宋浅夕来说,有些猝不及防。 在同学们为了学校里除去一个祸害而大快人心的时候,她却难免感到有几分的茫然。 何洋人品是差了点,但本事还是有的,不然校董会也不会把他留在学校里那么久,大舅哥的面子再好用也得他有三分本领啊,菁英的董事会又不是捡破烂的地方,什么关系户都收。 但短短三四天的复习, 就让宋浅夕的自信心被打击的不清。 以往她自诩聪明,尤其是在“聪明绝顶”这个技能升到第三级之后,脑域活跃度的增加,带来的思维灵敏性, 和逻辑性, 让她在面对曾经的难题的时候开始得心应手,几乎每道题都给她一种看一眼就能想到思路的感觉。 这种感觉实在是太好, 让人情不自禁地就膨胀了起来。 但当拿到竞赛的题目时, 宋浅夕傻眼了,很多知识点她压根听都没听说过, 更别说求出答案, 毕竟连人家问的是什么都不知道,又能求个什么样的答案呢? 她却不知道的是, 何洋为她提供的题目,基本上都是历年竞赛里的难题怪题,别说她做不出来, 就是专门培养的竞赛生,也时常有栽在这上面的。何洋此举,无非是为了把她套牢,希望通过循序渐进的方式,将这个小姑娘抓在手里。 宋浅夕知道何洋用心险恶,对自己不怀好意,但她到底是生活在象牙塔里的人,不至于将人想的太坏,一定要说的话,青龙大概就是她曾经接触过的社会最黑面了,所以并未看透何洋的套路。 这种老男人的套路,说深不深,说浅不浅,无非前期玩暧昧,后期提要求,一步步试探,逐渐得寸进尺,一般的小姑娘,爱惜面子,脸皮又薄,很容易就被套路进去,深陷泥潭。 但没了何洋,宋浅夕在物理竞赛的复习上,实在是有些拳头落不到实处的感觉。 她当好学生没多久,很多好习惯还没养成。 如果是云清秋这样的学霸,哪怕自己复习,也会先找历年的竞赛题来看,再找找资料分析,拿不准的情况,就去寻求老师们的帮助,哪怕题目实在是困难,但不管什么考试,基础分数都会占据一定的比例,层层深入下来,也许高分不易,但拿分不难。 宋浅夕没这个意识,只以为攻克了难题,就能拿下竞赛,每天刷题刷的如同吃粗面馍馍,噎的嗓子生疼。 她又拉不下面子,向其他人求助,只等着物理竞赛考个高分之后,狠狠地打其他人的脸面。 只要想到那个画面,宋浅夕又热血沸腾起来。 -- 第88页 同她相比,沈朝夕过得就要懒散地多。 她也刷题,不过更多的是给参赛的几个学生讲题,高中的老师毕竟课程紧任务重,不可能为了一个不加分的竞赛耽误太多时间,几个学生脸皮薄也不好意思,见沈朝夕做题飞快,讲题时个人思路又很清晰,正确率也高,大家就渐渐厚着脸皮找上了她。 他们不求高分,至少拿个名次,也好写在简历上面。 和宋浅夕将竞赛物理当做难题攻克不同,沈朝夕是真的觉得这门学科有意思,打着竞赛的借口,去市图书馆里借了不少的书来看,因为成绩好,其他科目老师也知道她要参加竞赛的事情,因此她明目张胆地拿着老严给的鸡毛当令箭,光明正大地在课堂上看课外书。 市级的物理竞赛就在一天天的等待中逐渐靠近。 而比物理竞赛先到来的,是菁英中学的运动会。 运动会在周五上午举行,早上八点,A1班就在操场集合,听领导讲话,九点,运动会正式开始。 全校性质举办的运动会,自然不可能一个项目一个项目的安排,偌大的操场,被分割成了好几个部分,不同的项目同时比赛。 沈朝夕参加的几个比赛,都在下午,早上的时候,她就跟着班里的拉拉队,满操场乱转,给班里的人打气加油。 参加跑步的女生非常多,沈朝夕打气的方式和别人不太一样,每当比赛开始的时候,她就在操场内的草坪里,和参赛的同学一起跑步,一边跑一边加油,整个A1班都被她带得充满了热情,激情四射。 正神带来的正面鼓舞是强大的。 相比于上次的运动会,这次A1班的成绩提升的相当厉害。 人群中的校领导笑着对A1班的班主任道:“你们班的同学很团结嘛。” 班主任脸上的笑容止都止不住,却还要谦虚道:“哎呀这群孩子就是这样,之前我们班有个同学扭伤了脚,其他同学二话不说就把人背起来送校医院了。” 沈朝夕同样也感受到了自己体内不断增长的信仰。 她看向自己的同学们,嘴角不由自主地溢出了笑容。 也许再过十年,二十年,这群孩子们,会被社会打磨掉棱角,变得圆滑,学虚与委蛇,但现在的他们,无疑是相当纯粹的。 为了比赛的胜利而欢呼,为了同学的努力而加油,一个比一个更兴奋,更昂扬的精神,如同一把燃烧的烈火。 不过哪怕有了沈朝夕的参与,也不是所有同学都得到了一个好成绩。 毕竟身体不足的地方,即使有正神的辅助,也很难突破自身的极限。 这也是正神同邪神的差别所在。 正神做事,向来是考虑因果,而邪神不管不顾,只看当下。 举个例子,一个书生向神明祈求,希望自己能够高中,正神的神力加持,可能只会让他在考试的时候遇到一个好天气,神志清明,但能不能考上,最终的关键还是要看他自己平时的积累,有没有这个本事。 做个懒人,求神拜佛是没有用的,神明又不是爹妈,啥都要依着你。 邪神却不同,如果书生能够拿得出满意的代价,哪怕书生蠢笨如猪,它也敢干出在试卷上施加幻术,甚至给书生施加一个透视眼的功能。至于幻术会不会消散,透视眼会不会被人发现,才能与成绩对不上号,会不会被怀疑作弊,邪神才不管。 它有求必应,却也只应求。 沈朝夕是正神,她提供的帮助,能够小幅度增幅同学们的体质和精神力,却不会将他们变成超人。 超人是有代价的,这种代价,十七八岁的少年们,还支付不起。 但饶是如此,不少同学跑出的好成绩,也足够他们高兴了。 “哎呀我居然跑了第三名,简直不敢相信。” “你们不知道,7班那个体训生被我甩到屁股后面的时候,他脸色有多难看。” “争光了争光了……” 几个女生叽叽喳喳地围在一起,都为自己跑出的好成绩高兴的要命。 学校广播里也不断传来A1班递过去的通讯稿的声音:“此时在操场上的是高二A1班的蒋瑞军同学,他以矫健的身姿……” 钱多多也跑完了八百,她都不敢相信,自己竟然不是倒数第一,一边擦着汗,一边得意洋洋,“看来本小姐还是有几分潜力的嘛,我觉得跑步也很有意思啊。” 沈朝夕挑眉,“那我以后每天早上陪你跑八百米?” 作为一个不睡到最后一刻不会起床的懒鬼,想到这个时间安排,钱多多瞬间就是一哆嗦,冲散了才升起没多久的兴奋感:“不了不了,现阶段学习要紧,学习要紧,充足的睡眠是学习的第一生产力。” 有人拍了一把钱多多的胳膊,“就你歪理多。” “走啦走啦,去吃饭了,下午还要给秋秋加油呢,秋秋,你上午就不该陪着他们跑,你还有一千五和三千米,能撑得下来吗?” 沈朝夕接过同学递过来的纸巾,擦了擦额头的细汗,“没问题的,我肯定不会硬撑,跑不动了大不了不跑了呗。” “嗯嗯,不用勉强自己,一千五和三千米是有点太远了,你还要连着跑两项,哎呀,你就不该报这两个,没想到这个竟然是在一天下午跑,你应该报一个短跑一个长跑的。” 钱多多嘿嘿一笑,提议道:“怕什么,大不了到时候咱们代跑呗。” -- 第89页 “行吗?”有女生担心代跑的问题。 钱多多肉嘟嘟的小手一摆,歪理十足,“怕什么,反正学生会的也不认识人,就登记个几号几号的,要是秋秋跑不动了,咱们找个人穿她的号牌去跑不就成了。” 其他人顿时觉得此举可行,开始考虑谁去代跑比较合适。 沈朝夕哭笑不得,“我还没开跑呢,你们这就给我安排上了。” 钱多多拍着胸口道:“提前安排,心里不慌嘛。” 考虑到沈朝夕需要连着跑两个项目,以钱多多为首的一系列女同学,把她服侍的那叫一个妥妥帖帖。、 领号牌有人专门跑腿,比赛前功能饮料先灌上,毛巾矿泉水葡萄糖,应有尽有。 站上起跑线前的一刻,沈朝夕还在被几个女生摁住按摩四肢的肌肉。 “控制气息,别跑太快,前面不着急哈……” 面对同学们的热情,沈朝夕只能点头再点头,她还能说什么呢?难道怪自己人际关系太好?这不就得寸进尺了嘛。 和她相比,同样报名了一千五和三千米长跑的宋浅夕,就显得有些凄惨起来。 甚至连她站在起跑线上的时候,钱多多他们还在诧异,宋浅夕是什么时候报的名。 好在还有一个贺朝,对女神关怀备至。 “秋秋,加油!” “秋秋,你是最棒的!” “秋秋,爱你!” 还没开跑,沈朝夕的小迷妹团已经开始助威。 不少同学朝她们看去,几个小姑娘完全不害臊,甚至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了一张手抄报,上面用马克笔画着云清秋加油的字样。 沈朝夕不得不像个明星一样朝她们挥挥手。 对比沈朝夕的待遇,再看看自己的待遇,宋浅夕咬紧了嘴唇,觉得十分不甘。 又是这样…… 总是这样。 明明大家都是参赛选手,可是所有人都只关心云清秋,没有人看得到自己。 不管她变得多聪明,多漂亮,只要云清秋在,她永远都只能沦为陪衬。 她心里酸的像是腌了一个柠檬,亏得沈朝夕不知道她的想法,不然妥妥要翻个白眼给她看。 什么叫做没人看得到她……围在她身边献殷勤的那些男同学都是死人吗? 钱多多们愿意给她加油打气,完全是因为她们平时关系就好,这几个又是活宝,才搞出这么一出来,沈朝夕虽然高兴,但也止不住尴尬呢,哪怕是当了多年的神祇,面对这样的场景的时候,仍旧感受到了久违的羞耻。 好在比赛很快就开始了。 一千五的比赛,对女生的体力来说,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所以报名的人并不多,很多人都是为了完成班级指标来凑数的。 沈朝夕一开跑,女生团里就有一个女生跑了出来,陪在她身边跑第一圈。 这是一群女生想出来的法子,这种长跑向来比较枯燥,选手很容易败在没有信心,看不到终点上面,有一个熟悉的人陪跑,不断加油鼓气,感觉就要好很多。 沈朝夕倒是没有这个担忧,以她的体质,围着操场跑个十几二十圈都不嫌累,唯一要考虑的就是消耗过度的能量补充问题,但同学们也是一份好心,因此她对陪跑的女生笑了笑,道:“谢谢啊。” 女生板起脸:“不准说话,小心岔气。” 而宋浅夕的身边也同样有贺朝作为陪跑。 这种长跑,倒是不禁止普通同学进入赛道,只要别耽误跑步的选手就行。 宋浅夕觉得,贺朝的陪伴,有不如无。 他记挂着宋浅夕的脚伤,从跑步开始就追问个不停:“夕夕你的伤真的好了吗?” “脚现在疼不疼,要是疼的话就别跑了吧。” “反正沈朝夕也参赛了,她肯定能拿第一的,你别太担心。” 宋浅夕:“……” 这他妈是专门来气她的吧。 贺朝操心不已,生怕宋浅夕出事,却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嫌弃的要死。 沈朝夕听了一耳朵,险些没止住笑,贺朝这事儿真的干的漂亮。 一千五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但能跑下来的人并不多。 沈朝夕全程保持着匀速,跟跑的人都气喘吁吁了,她屁事没有。 最初她不显山不露水,跑得不快也不慢,恰好在队伍中间,并不怎么引人注意。 但到后面,速度从未变过的沈朝夕,渐渐开始超过前面一开始跑得快的同学。 钱多多:“加油!加油!云清秋!加油!” 有着钱多多的造势,无数人的目光汇聚到了她的身上,细微的信仰之力,源源不断地涌入她的身体。 一千五跑下来,沈朝夕半点不累,甚至像是吃了大力菠菜一样,浑身都是劲。 宋浅夕原本跑在她的前面,由于啦啦队是跟着沈朝夕走得,听见加油的声音,宋浅夕下意识的回头,就发现沈朝夕离自己已经不远了。眼瞅着还有一圈就到终点,她咬咬牙,开始加速。 同一组比赛的十个人,距离相差甚远。 跑得最快的,是宋浅夕和沈朝夕这一圈,大家都只剩最后的两三百米。 跑得慢的,则还差着前面人一圈到两圈的距离。 沈朝夕前面,除了宋浅夕,还有两个女生,都是体训队的,腿长不说,上面还全是肌肉。 -- 第90页 宋浅夕没指望跑过这两个人,她只希望自己超过沈朝夕,不要拿到前三以外的名次。 沈朝夕对第一不执著,架不住有个钱多多煽风点火,明明还跑在第四的位置,硬生生喊出了第一的架势。 她觉着,自己怎么着,都不应该辜负钱多多对自己的期待。 此时,离宋浅夕到达终点已经不足一百米。 两个体训生也只有五十米。 她略略调整了呼吸,脚尖轻轻点地,整个人速度骤然加快。 快到了,宋浅夕眼中露出喜悦,轻轻吐出肺中的浊气。 “秋秋,冲啊——” 钱多多富有辨识度的声音响起,宋浅夕讶异地回头,就见一道人影,用百米冲刺的速度,同她擦肩而过。 见沈朝夕突然加速,最兴奋的人莫过于钱多多和A1班的人,“啊——秋秋第一——” 不管能不能抢到第一,气势要紧。 宋浅夕一愣,也咬紧了牙关,死命从身体中压榨出最后一丝力量往前冲。 也许是人的潜力无穷,在这样的情况下,她竟然追上了落在后面的体训生。 四个人几乎是前后脚到达的终点线。 第一和第二名没有争议,沈朝夕比第二快了大半个身体,第二又比第三快了一条腿的距离。 问题在第三和第四上面。 学霸系统的提示声迟迟没有响起,云清秋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跑了第三还是第四。 裁判处的老师交头接耳地讨论着排名的问题。 有老师和稀泥,说来个并列第三名,有老师不赞同,非要争个一二三来。 宋浅夕希望是第一种,谁跑在前面,她其实有些心虚。 “夕夕,你真棒!” 一跑完,贺朝就拿着毛巾葡萄糖,围在宋浅夕身边献殷勤。 按理说,名次这种事情,让班上的委员去扯皮就好,运动员完全可以坐着休息,比如说沈朝夕跑完之后就被几个女生扶着手臂当成重伤员一样去“慢慢走”,完全不管成绩的问题。 但宋浅夕担心的要命。 她此时呼吸急促,心脏狂跳,生怕听到不好的消息,第三和第四,对她来说不仅仅是一名之差。 牙齿被她咬的咯咯作响,沈朝夕头上又被她记了一笔,如果没有沈朝夕的突然加速,她本来可以跑到前三名。 她本来可以……都怪她…… 愤怒如同一头野兽,在吞噬着宋浅夕的心脏。 「运动会一千五百米跌下前三名,扣除学霸点×100,学霸点不足,执行惩罚。」 人群中的沈朝夕回头,越过挤挤挨挨的人头,看向了宋浅夕。 声音响起的同时,宋浅夕脸上因为运动而呈现的红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褪去。 她几乎是哆嗦着嘴唇,说出“延缓惩罚”四个字。 学霸系统的惩罚,从来就不会因为连续惩罚而降低,每一次的程度都控制在恰好能够折磨宋浅夕,却又不至于叫她适应的份上,对宋浅夕来说,每一次惩罚,都是一次噩梦。 宋浅夕被贺朝扶着,找了个地方坐下。 贺朝以为她是觉得自己没跑好,忙不迭的安慰道:“夕夕,你已经跑得很厉害了,第二第三都是体训生,你是普通学生里面跑得最快的了。” 至于云清秋? 哦,那不是人。 “呵呵。”宋浅夕没心思应付他,只觉得贺朝今天说的话都是在嘲讽自己。 宋浅夕累的要命,连话都不想多说。 但比赛不会因为她的疲惫而停止。 因为菁英的运动会向来是在同一天举行的缘故,估计学校也没想过,一千五百米和三千米这两个项目,会有人一起报名,休息不到十分钟,广播里就开始通知让选手去领号牌的事情。 宋浅夕站起身,一个踉跄,险些栽倒在地上。 钱多多们对沈朝夕是否还能够再跑三千米担心的要命,因为有个女生跑完一千五,就直接晕倒在了地上,现在已经被送到了校医院,体育老师在那里批评了半天现代学生的身体素质。 沈朝夕活动了几下手脚,露出轻松的微笑:“放心吧,再来五千米都洒洒水啦。” 钱多多给了沈朝夕一个熊抱,“秋秋你最棒啦。” 在被她抱住的时候,沈朝夕身上突然一寒,有种芒刺在背的感觉。 她下意识地朝四周看去,最后目光落在了人群中的一个身影上面,情不自禁地弯起了唇角。 赵晚宸穿了一件白色的运动衫,虽然比周围人大了将近十岁,但由于面相显小,扎着高马尾,戴着棒球帽的她,看上去就像是某个才教学的年轻女老师。 公司里有些事情,耽误了不少的时间,一弄完她就紧赶慢赶的来了学校。 没想到恰好看到沈朝夕被一个女生抱在怀里。 她有些吃味,却又知道,这就是年轻人的世界,根据她的调查,沈朝夕的身边,总是不缺围着的粉丝。 这个人好像天生就有用不完的魅力,吸引着无数的人。 但当她的目光同沈朝夕相对的时候,她知道,小姑娘看到了自己。 即使隔着数十米的距离,她仍旧看到了那双弯成月牙的眼睛里,闪烁着的光芒。 在和心上人打招呼的同时,赵晚宸也没忽视自己的蠢弟弟。 只是当她目光转过去,看清站在贺朝身边女生的时候,瞳孔骤然缩紧,如同受到了什么惊吓一般。 -- 第91页 因为在她眼中,那个同贺朝说话的女生,眼睛里赫然亮着蓝幽幽的光芒。 明明和贺朝在对话,但虚焦的视线,分明是在看着什么东西。 “我的脚没问题的,别担心。” 一边保持笑容,应付贺朝的关心,宋浅夕一边拉开了系统的商城面板,找到了自己需要的东西—— 「购买人体潜力激发剂需要学霸点一百,是否确定购买?」 「检测到宿主学霸点不足,是否贷款?」 第37章 学霸不认输(十六) 有所得必有所失, 这是搁哪儿都恒定不变的道理。 听见贷款两个字,饶是镇定如沈朝夕,也忍不住动了动耳朵,有几分惊讶地看向宋浅夕。 邪神提供的贷款,这可有些新奇。 和宋浅夕待得久了,学霸点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沈朝夕心里也有数。 邪神通过宋浅夕汲取的道德金光,十有八丨九, 归属邪神,余下从指缝中漏出的一二,才是宋浅夕活动的经费,也就是被灌上学霸点之名的东西。 东西不多, 作用不少。 平日里这些指缝里的资源, 就足以叫宋浅夕这个代言人完成任务。 而功德金光对邪神来说有多重要呢? 这东西就像是房租和游戏里的蓝瓶红瓶,一能够起到屏蔽世界监控, 让邪神落地生根的作用, 二能够补血补魔,帮助邪神恢复。 原本, 从邪神手中流出的功德金光, 哪怕只有一点点,对宋浅夕这个普通人来说, 也是绰绰有余的。 偏偏宋浅夕的任务,接二连三的出了差错,逼得原本计划好功德金光消耗量的邪神, 不得不倒贴二两黄瓜,贷款给宋浅夕以便于她继续展开接下来的活动。 在旁人看来,或许不觉得有什么,宋浅夕给邪神“打工”,身为老板,邪神提供支持也是应该的。 但邪神可从来不是什么讲道理的老板。 完不成任务迎接的从来都只有惩罚,而非温情脉脉的关怀,如果邪神开公司的话,奉行的一定是狼性文化,末尾淘汰制,只是在普通公司是不行就滚,在邪神开得公司里,却很有可能不行就死。 一千五百米,对于经常跑步,善于运动的人来说,或许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数字,但对一群时常坐在教室里的小女生来说,这个距离已经足够榨干她们的身体。 沈朝夕除了信仰之力,还能吸收磅礴的正面情绪,转化为神力,相当于一台运转的机器,一边发动一边上润滑油,越跑越顺。 宋浅夕却不行,学霸点提供的“魔鬼身材”改造,固然让她变得前凸后翘,小小年纪就拥有了傲人的身材,但对体质的增幅并没有多大,顶多是比普通人要强一些的程度。 比赛的时候又不像寻常锻炼,能够走走停停有的没的随便跑,来自对手的压力,最后百米的冲刺,几乎榨干了宋浅夕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胞。 在服下「人体潜力激发剂」之前,宋浅夕站在跑道上,望着不知道要绕多少圈的操场,只觉得腿软眼花的厉害。 购买成功后,宋浅夕的手不着痕迹地摸着自己脖子上的血脉。 随着一阵轻轻地刺痛,仿佛有一根看不见的针头,在她脖子上轻轻地扎了一针,无形中涌现的冰冷液体,沿着静脉的渠道,涌向心脏,最后被泵往全身。 宋浅夕还是第一次使用系统里提供的药剂,不得不说,激发剂使用时的感觉,简直好的要命。 原本疲惫的细胞,仿佛被打了鸡血一般,快速地活跃起来。 她能够感受到自己新陈代谢的速度在增加,肌肉纤维跳动个不停,不断增加着自身的强度,骨骼也在持续的强化…… 这种感觉很奇妙—— 她握了握拳头,澎湃而充盈的力量在翻涌,她甚至有种注射了漫画中“超级血清”的感觉。 她觉得自己就像美国队长一样,正在达到人体的极限。 每当宋浅夕身上出现强烈的变化时,邪神发出的干扰波纹,总是轻易地就在周围人的脑海里种下了暗示。 可惜在这个操场上面,还有两个人不受影响。 同沈朝夕的惊讶却镇定不同,赵晚宸是极为诧异的,因为眼前的画面,实在是诡异的厉害。 正在和她弟弟说话的宋浅夕,脸上的肌肉突然毫无征兆地抽搐起来,宛如中电了一般,眼神也渐渐由虚无茫然,变得疯狂。 子不语怪力乱神,赵晚宸向来是不信神佛鬼怪之说,但是当眼前如此怪异的一幕出现,旁人却视若无睹,甚至连她的蠢弟弟面对如此可怕的场景都镇定自如的时候,赵晚宸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最近神经太紧张,精神出了问题。 但她将目光移向沈朝夕的时候,却发现她正收回落在宋浅夕身上的视线,脸上写着若有所思的表情。 莫名的……赵晚宸觉得,刚刚那诡异的场景,注意到的应该不止自己一个人。 欣赏了一场“大变活人”的沈朝夕,的确是觉得有点意思。 她神识一扫,宋浅夕身体内外的变化,就清晰地出现在了她的脑海中。 且不提现在宋浅夕现在的体脂率有多少,就说她现在的肌肉强度与骨骼密度,如果有专人来测的话,恐怕会将她抓进实验室里做解剖分析——因为不论是哪一项数据,都高出了目前人类应有值的范围。 -- 第92页 从某种角度来说,现在的宋浅夕,称为超级士兵也不为过。 但同样的,沈朝夕很清楚一点,宋浅夕现在的状态,不可能长期的维持,或者说保持稳定。 「人体潜力激发剂」既然叫这个名字,关键不在于激发,而在于潜力两个字。 说白了,不管什么激发,最终还要落在人体的潜力上面。 而人体的潜力又有多少呢? 这是个很难具体化的数据,因人而异,每个人都有所不同,而且每个人的潜力开发到了极致,呈现出来的方向,估计也不一样。 就跟社会有分工,蚂蚁的巢穴里还有蚁后工蚁雄蚁之类的区分,人的潜力估计同样有身体智力的区别。 所谓学霸系统贷款给宋浅夕的这个激发剂,在沈朝夕看来,应该是个体能方向的激发剂,能够在短时间内压榨人体的潜能,达到一定的效果。 这就跟运动员在上场时吃兴奋药的效果差不多…… 但兴奋剂和这东西比起来,那就是小巫见了大巫了。 这么一针管下去,沈朝夕都不敢想,宋浅夕燃烧了自己多少寿命。 不过短时间内,这种负面效果,估计不会很快呈现出来。 看来邪神对宋浅夕这个工具的爱护程度,真是相当的有限啊。 沈朝夕漫无边际的想着,活动手脚,等到了比赛开始。 发令声一响,在其他人都慢吞吞的起步,储备体力的时候,宋浅夕如同一匹脱缰的野马般,狂奔了出去。 被她飞快甩出一段距离的众人,目瞪口呆地看着她迈着腿低着头仿佛不知疲倦的背影,张了张嘴,忍不住感叹;“非人哉……” 宋浅夕现在身体内能量澎湃的厉害,像是一块充电过度的电池,急需宣泄出来,因此也顾不得惊世骇俗,先跑了再说。 她有邪神背锅,沈朝夕却没有。 跑一千五的时候,尚且可以小爆发一把,将宋浅夕挤出前三名,但那是还有两个体训生帮她打底的情况下,虽然跑得快了些,却也不是很奇怪的数据,毕竟又没人规定,普通人就不能比专门搞体育的耐力更好,速度更快,对吧。 但到了跑三千的时候,哪怕明知道宋浅夕有邪神助力,瞄准了第一名的位置,沈朝夕也半点不慌乱。 她怕什么—— 反正以宋浅夕现在的速度,普通学生没一个追得上她的,而她就算超过了宋浅夕,也不过是将人打下一名,按照学霸系统的规定,虽然能让宋浅夕少获得一些学霸点,事实上却对宋浅夕本身并没有太大的影响。 真要这么做了,她才是真的被贺朝感染了智商。 宋浅夕虽然不怎么聪明,还没发现很多时候是沈朝夕在刻意打压她名次的这件事情,哪怕是物理考试,虽然心里埋怨,也没有真的想过沈朝夕是在故意坑自己,但如果沈朝夕在她打了药的情况下,还比她跑得更快,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明晃晃的我有问题吗?! 三千米的比赛,说来有些好笑,宋浅夕拧足了马达,一路狂奔,甩后面的选手三圈甚至是四五圈。 沈朝夕不慌不忙,始终保持着排头的位置,慢慢和其他选手拉开距离,但也表现的不是很突兀。 而钱多多一群人,则是生怕她没了力气一般,哪怕嗓子都喊哑了,还在扯着破锣一般的声音喊加油。 跑到后面,沈朝夕的身体也渐渐出现了各种反应。 一个高挑的人影,突然从人群中挤出来,跑到了她的身边。 接过赵晚宸递过来的葡萄糖,沈朝夕仰头喝下,没有说话。 赵晚宸一个眼神,送毛巾的同学就把毛巾递到了她的手里,眼睁睁看着和沈朝夕保持着相同速度的赵晚宸,给她擦去脸上和眼睛上的汗水。 她的手很稳,时机也把握的恰到好处,半点没有耽误沈朝夕的事情。 赵晚宸的出现,除了校领导,最先注意到的,就是贺朝。 宋浅夕跑得太快,他实在是跟不上,只能到终点做好后勤工作,帮着端茶递水什么的。 赵晚宸陪着沈朝夕,第一圈在他面前路过的时候,他觉得有些眼熟,望着远去的两道背影,总觉得其中一人哪里见过。 第二圈的时候一抬头,卧槽—— 姐你怎么来了?! 而且看赵晚宸对沈朝夕关怀备至的模样,仿佛完全没注意到自己这个弟弟在哪里。 贺朝心里顿时酸的跟吃了个柠檬一样。 在他记忆里,赵晚宸什么时候对自己那么好过。 压着他学习继承人课程的时候,他把眼睛都哭瞎了,也没见她服软,说一个月就一个月的时间,谁求情都不好使。那个时候,他爸和他妈都被赵晚宸逼得出国旅游,就是不愿意面对家里的两个孩子。 宋浅夕有A1班的同学迎接,沈朝夕跑到终点的时候,也有自己的团队欢呼。 一群举着班旗跟着沈朝夕跑了最后一程的女生围上来,抱着她欢呼雀跃。 “秋秋你是最棒哒!” 擦汗的擦汗,喂水的喂水,还有人给沈朝夕捏肩捶背。 等沈朝夕从人群中挣脱出来,已经是五分钟之后。 赵晚宸在最后一圈的时候脱离,没有参与到A1班的欢呼当中去,而是远远地看着,那个少女被众星拱月般围在中间,无数人的喜乐为她牵动,总觉得这样的场景熟悉又陌生。 -- 第93页 好像有个时候她也曾这样站在一旁远远地看着过—— “将军,什么都不说了,我老李敬您一杯,今天这仗,您是这个。” “以往俺老周,多有见怪的地方,还请将军您谅解,从今往后,将军您指东我绝不打西,叫我钻洞我绝不挖坑。” “呸,你们这群小人,知道咱们将军的本事了吧……” 但那个人的目光,总是会越过重重人海,轻易地捕捉到她的存在。 沈朝夕拨开人群,朝她走去。 在众目睽睽的操场之下,张开双臂,将她一把抱住,然后在她脖颈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熟悉的香味钻入鼻尖,沈朝夕顿时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满足。 赵晚宸被她突然袭击,身体一僵,随即缓缓放松下来。 她见着满脸嬉笑,询问自己是不是最厉害的沈朝夕,忍不住捏了捏她的鼻子,“你啊……” 两人之间亲昵的互动,是那种旁人无论如何都钻不进去的,钱多多等人虽然听说过赵晚宸的名字,也知道她是贺朝的姐姐,但真没人把眼前这个青春靓丽,看上去不过二十出头的女人,和印象里那个女总裁对上号,因此见沈朝夕和她表现亲密,都在想沈朝夕什么时候有了个这么漂亮的姐姐。 至于贺朝嘛—— 在旁边占了好一会儿都没被姐姐注意到的他有一句xxx一定要说。 两人亲昵过了,很自然的十指紧扣,沈朝夕看向贺朝,左右四顾一番,有些奇怪地道:“宋浅夕呢,她没和你一起吗?” “她复习去了,你们不是明天要参加物理竞赛吗?你怎么还要闲工夫在操场上乱逛,一点都看不出紧张的样子,可别仗着自己考了一次年级第一,就觉得了不起了,小心阴沟里翻船,丢了咱们菁英中学的脸。” 沈朝夕微笑:“可我就是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啊。” 贺朝一噎。 沈朝夕继续给他添堵,“你是不是对晚宸来看我这件事情有意见?嫉妒?青春期少年的叛逆,我懂的嘛,一边说不要家长管,一边又很期待家长关注自己,你觉得我抢走了你的姐姐,对不对?” 赵晚宸好笑的看着沈朝夕添柴加火,气的贺朝头顶冒烟。 他脸红的要命,一是气的,二是羞的,沈朝夕的话可不,正正戳在少年最敏感的心口上面。 他愤愤道:“你就狂吧,早晚有一天我要叫你好看。” 放完狠话,他也顾不得自己姐姐还在了,甩袖子就离开。 沈朝夕望着他的背影,招手道:“别啊,你这么快就撤退了,让我觉得很没有意思啊,贺朝同学,你战斗力也太低下了吧……” 低头走路的贺朝小跑起来,险些撞到人。绕开之后气的要命,狠狠地踢一脚,结果地上不知道是什么,硬邦邦的,正好撞到他的脚趾头上,贺朝委屈的眼泪都要掉下来。 沈朝夕笑过后,收回视线,却发现身边人的表情略略显得有几分凝重。 她眉头微蹙,“怎么了?” “我有件事情向跟你说。” …… 操场不是说话的地方,运动会参加完就没事了,只剩一些简单的班级服务。 像沈朝夕这种为班级立过功流过汗的功臣,是可以免去这一遭的,因此打了个招呼后,沈朝夕就跟着赵晚宸上了车。 赵晚宸不急着说话,沈朝夕也不慌,她相信赵晚宸是有分寸的,不论前世还是今生,她的爱人都优秀的要命。 沈朝夕被赵晚宸带着到了一个毗邻商业区的小区,带着她上了电梯,直奔顶楼。 按下关门键,赵晚宸才有了些许的安全感,之前见到的诡异事情,逐渐在脑海中梳理成线。 电梯门一打开,就是一道防盗门,她解释道:“这边是我自己的房子,偶尔会过来住住。” 门内装修简洁,颇有赵晚宸的风格。 两人一坐下,她便开门见山地说道:“我怀疑宋浅夕有问题,你是不是知道什么?” 沈朝夕脸上的表情微妙了一瞬间。 “我应该知道什么?” 紧盯着她的赵晚宸没有错过这一瞬间的微妙,她松一口气。 宋浅夕有问题,果然不是自己的错觉,也不是压力过大引起的幻觉。 略略放松下来,她整理了一下语言,便决定将今天看到的事情告诉沈朝夕。 “三千米比赛的时候,我突然发现,站在你旁边不远处的宋浅夕,眼睛突然变成了蓝色,焦距也落在虚空,好像看着某个界面一样,然后没多久,她脸上的肌肉乃至于浑身上下的肌肉,都开始抽搐起来,十分诡异,但小朝就站在她的旁边,却半点反应都没有。 “我在想是我精神出了问题,还是这个宋浅夕身上……” 沈朝夕打断了赵晚宸的话,“你能看到?” “我能看到什么?” 话一出口,赵晚宸就沉默下来。 沈朝夕的问题,无疑是承认了她的话。 她拧眉道:“宋浅夕到底是什么?她会不会对小朝造成什么威胁?” 沈朝夕先抹平她的担忧,“放心,就目前来说,宋浅夕的本事弱的很,对贺朝除了蛊惑以外,基本上没什么作用,而贺朝的脑子……” 她给了赵晚宸一个你懂的眼神。 赵晚宸莞尔。 自家的弟弟自己知道,贺朝的情商有多少赵晚宸掰着指头都数的过来。 -- 第94页 而亲眼见过贺朝和宋浅夕相处的沈朝夕则是更不担心,她是得有多欠才会答应和贺朝在一起啊?天天找怼没找够吗? 确认宋浅夕没有太大的威胁后,这个话题又告一段落。 赵晚宸看着沈朝夕,许久没有说话,好半天,才道:“那你呢?” 她问:“你又是谁?” 沈朝夕道:“我是沈朝夕。” 在赵晚宸面前,她从来就没有掩饰过自己的身份。 此时望向赵晚宸的目光,亦是十分的坦然。 在她说出我是沈朝夕的时候,赵晚宸心中的慌乱,仿佛被一只大手抚平,尽数沉淀了下来。 她又道:“我们以前……是不是见过?” 沈朝夕听懂了她问的问题,这个以前指的不是云清秋的过去,而是他们的前世今生。 她通快地承认了这件事情。 “我们前世的确是情侣……” 说到这里,她顿了顿,“只不过……” 赵晚宸追问:“只不过什么?” 沈朝夕咬唇,总觉得自己接下来要说的消息,对赵晚宸来说,有些残忍。 然而赵晚宸何其聪明,沈朝夕说自己的使命其实是驱逐宋浅夕身上的邪神,维护天地稳定的时候,她就已经猜到了只不过的内容,因此她轻笑道:“是不是只不过我们没有在一起多久?” 沈朝夕沉默。 不需要说话,她的沉默就已经是最好的回答。 “我知道你会离开,”闻言,沈朝夕讶异地抬头,赵晚宸却亲了亲她的嘴唇,用一种坦然地态度道:“其实我早就猜到了这件事情,你说是预感也好,还是别的什么也罢,自从你出现在我生命中,我总有种患得患失,仿佛下一刻就会失去你,又或者已经失去过你的感觉。” 沈朝夕喃喃:“对不起……” 说到底,是她不够强势,没有本事。 如果她有翻天覆地的本领,哪会看天地脸色行事。 但世间能够将天地掀翻过来的人又有几个?三千世界,屈指可数矣。 明明上个世界离开的时候,沈朝夕都没觉得有多难过,现在却仿佛被迟来的愧疚淹没,心脏好像被一只手捏在一起,呼吸艰涩。 和沈朝夕的难过相反的,是赵晚宸的坦然。 “连着两个世界我们都能相遇,说明我们命中注定是会在一起的,朝夕——” 她说,“我不在乎你会在我生命里停留多久,只要你曾经出现过,我的生命就已经够璀璨的了,你不要难过,也不用愧疚。” 她不想问什么天长地久,只想争朝夕。 赵晚宸顺从地向后倒去,任由沈朝夕压在自己的身上。 夹杂着愧疚的亲吻,不断地落在额头,眼睛,鼻梁,嘴唇…… 她轻柔地剥去她的衣物,袒露出她的身躯,如同亲吻神祇一般亲吻她的肌肤。 明明她才是那个神祇。 第38章 学霸不认输(十七) 宋浅夕的成绩, 不出意外的突破了菁英中学的最高纪录,甚至惊动了省运动队的教练,下来联系她是否有参加省运动队的打算。 但都被她拒绝了。 哪怕此时她的身体已经到达了人类的极限,强悍到一定程度,她也没有走运动方向的打算。 流着一身臭汗到处跑来跑去可不是她追求的目标,女孩子还是要柔弱可爱些才讨人喜欢。 不过这一身力量也并非全无作用。 哒哒—— 皮鞋踩在青石板铺就的巷道当中,发出清脆的响声。 宋浅夕背着书包,穿着白衬衫, 搭配百褶裙,整个人看上去安全又无害。 这时候,两个人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彼此眼中的贪婪。 片刻后, 巷道两头, 两个浪荡不羁的小混混,带着流里流气的笑容, 前后堵住了宋浅夕的路。 “小妹妹, 这是去哪里啊?” 宋浅夕满脸惶恐,“你们要干什么?” “哥哥最近手头有点紧, 借两个钱来花花呗。” 说着, 其中一个小混混,就要去拽她的书包。 宋浅夕眼中闪过一抹精光。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 得来全不费功夫。 身形瘦的跟柴火棍似的小混混,在看到宋浅夕第一眼的时候,就认出了她的身份, 正是上次他和哥们俩抢的那个小肥羊。 倒不是宋浅夕有多么漂亮,而是会从这里经过的人,很少有打扮的像她这么光鲜亮丽的,而且兄弟俩现在还记得两人从宋浅夕书包里翻出小一千块钱时的兴奋。 可少有学生身上会揣着这么大一笔财富。 他们俩没什么眼力,但一致认为,宋浅夕一定是家里很有钱的大小姐,才会随身携带那么多的金钱,而且胆子也小,上次两人抢钱后,握着一千块的巨款,简直心惊胆战,然而在外面躲了好几天,也没听到警察局的线人传来有人报警的消息,想来这小丫头是根本不敢报警,简直是刮羊毛的最佳人选。 但就在他伸出手的下一瞬间,他的手腕突然被人抓住,正当他顺着一只纤细的小手向上,看到它的主人的时候,只见原本满脸惶恐的宋浅夕,突然露出一抹平静的微笑。 下一刻,世界天翻地覆。 一分钟后。 两名小混混被宋浅夕掐着脖子,压在了墙上,脸色绀紫,眼睛翻白,俨然出气多进气少的模样。 -- 第95页 饶是如此,他们也没有放弃求生的希望,仍旧在拼命地挣扎着,只是手上的力气逐渐微弱,眼看就要失去最后一丝生机。 这时候,一道刺耳的警笛声突然由远及近地响了起来。 宋浅夕眉头一皱,意识到如果杀了这两个小混混,自己恐怕也要惹上不少麻烦,顿时觉得无趣。 “没意思。” 一边说着,她一边缓缓松开了手,两个小混混落在地上,捂着自己已经被掐紫的脖子,大声地咳嗽着,仿佛要将肺都咳出来,因此涕泪俱下,看着十分可怜。 “女侠饶命,女侠饶命,我们错了,我们错了……” 待喘过气来,他们跪倒在地上,就开始疯狂地磕头。 两个小混混是真的怕了。 混迹社会那么多年,虽然也打过群架,跟着大哥砍伤过人,但什么时候见识过如此惊惧的场面。 有那一瞬间,他们真的以为自己见到了死亡。 “求求您,大人有大量,把我们当个屁一样放了吧……” 小混混的头磕在地上,砰砰作响,很快鲜血就流了一地。 宋浅夕望着脏污的地面,退后了一步,似是不想让自己新换上的小皮鞋被染脏,她的眸光落在两个小混混的身上,闪烁不明。 警笛长鸣的声音,在附近消失不见,宋浅夕虽然不觉得警察是为眼前两个小混混而来的,但也不想招惹上警方的人。 看了两人一眼,突然抬脚,狠狠地朝着两人踹去。 两个小混混几乎不做任何反抗的,就倒在了地上。同时眼睛一翻,头一歪,晕倒了过去。 宋浅夕背着书包,匆匆离去。 没走多远,她就见到了围成一圈的警察。 附近还有不少看热闹的人。 “这是怎么了?”宋浅夕小声地打听道。 有个热心的大神扯着嗓子道:“听说是抓杀人犯嘞,好家伙,听说那个人一个就杀了两家人,十几个呢,连小孩都不放过。” 其他人也纷纷跟着感叹,“太没有人性了。” 确认警察的事情和自己无关,宋浅夕也不再过多的停留,低下头,便匆匆离去。 不远处,拉着防线的老警察,望着人群中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的那个小姑娘,皱紧了眉头。 他当警察多年,手里侦破的案子无数,看人自有一套,虽然还不至于到一眼就明辨忠奸的地步,但直觉却强悍无比。 刚刚那个小姑娘,明明不过十六七岁,正是青春靓丽的时候,却给了他一种高高在上,仿佛万事万物于她而言斗不过蝼蚁的感觉——这种感觉,他只在几个高智商罪犯的身上见到过。 想到这里,他自嘲的笑了笑,真是神经紧绷的犯糊涂了,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反社会的人,绝大部分的人,还是渴求安宁平静的生活的。 并不知道老警察在想些什么的宋浅夕,打了个车就回了家。 上楼的时候,她捏了捏自己的手,仍旧觉得,就这么放过那两个人,未免有些可惜。 竟然敢得罪她,就应该付出代价。 不过想到现代的那么多高科技,还有律法的约束,她的眉头又皱了起来。 “真是麻烦……” 明明她有远超于普通人的力量,却要困于这方天地之中,怎么想都觉得烦躁。 回到家中,见到宋母坐在电视机面前看着电视,饭桌上空空荡荡,烦躁又再度升了起来。 见她开门,宋母脸上闪过惊喜的神色,忙从沙发上站起来,问道:“夕夕,你回来啦?今天怎么回来的这么早,晚上还上课吗?饿了吗?想吃点什么?” 说着,她在衣服上擦了擦手,就准备去厨房给宋浅夕做饭。 然而宋浅夕看着打扮老土,笑容卑怯的宋母,却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这就是她的母亲。 老土,上不得台面,要本事没本事,要钱没钱。 自从被辞退以后,宋母再没找到工作,一天到晚待在家里,不是看电视,就是接一些几分几毛的计件工作,一个月下来挣的钱不过千来块,现在整个宋家几乎都在靠着宋父一个人的工资支撑。 “我点外卖,你不用忙了。” 宋母闻言一愣,又接着道:“吃什么外卖呀,外卖又没什么营养,你想吃什么,妈给你做……” 宋浅夕毫不客气地嗤笑一声,“我吃什么你管得着吗?我今天就想吃外卖。” 宋母笑容讪讪,“那行,那行……” 但在宋浅夕回到自己的房间,关上门之后,她又忍不住喃喃道:“外卖多贵啊,也太糟蹋钱了吧……” 如果以往,宋浅夕说自己要点外卖,宋母早就骂了回去,但现在她失去了工作,也失去了家庭的话语权。 有了学霸系统的宋浅夕,在家里的地位越来越高,人也越来越强势,在外面还体现不出来,在家里却已经拥有了绝对的权利,已经不再是曾经任由宋父宋母打骂教育的小姑娘。 宋母的话没逃过已经升级后的宋浅夕的耳朵,她冷哼一声,只觉得宋母真是可笑。 她花的是自己的钱,关她屁事…… 另一边,一个念头隐隐地在心里浮现了出来。 要是没有宋父和宋母的管教该多好,看看云清秋,她现在的日子,可比她自在得多…… 这个念头一升起,就按捺不下来,她已经有些后悔自己曾经做的一件事情了。 -- 第96页 夜晚悄无声息地降临,倒在地上的两个小混混,最终还是被人发现,送往了医院。 两人的家长闻讯而至,医生面带悲切地拦住了他们。 两个小混混的检查结果差不多。 都是脾脏和肝脏破碎,大脑死亡,之所以还没彻底死去,是因为脑干中枢还在维持着身体最后的生机。 但如果没能够及时送到医院,用各种医疗器械维持,两人早就没了气。 瘦的跟柴火棍似的小混混,来的家人是个年过八旬的老太太,听说孙子出了事,她是被几个邻居扶过来的。 闻言,身体一软,整个人就往地上倒去,吓得几个邻居忙拉住她,免得人倒在地上。 七手八脚将人抬上病床,又一番抢救之后,老太太才悠悠醒来,涕泪横流。 “老头子,我对不起你啊,没能守住咱们家最后一根独苗苗……” 其他人也深感悲切。 老太太的儿子和儿媳在打工的时候出了事,只留下一个孙儿,柴火棍小时候尚且算乖巧懂事,只是前几年爷爷去世后,老太太伤心过度,疏忽了对孙子的管教,让他走上歧途,邻居们对小混混也多有怨言,但知道他的死讯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想起了他曾经乖巧可爱的跟在两个老人身边的模样。 另一边,同样是哭声一片。 另一个挑染几缕紫色头发的小混混,同样是本地人,父母都是卖菜的小商贩,忙于工作,对儿子管教不多,家里还有个才三岁的小妹妹,懵懵懂懂,望着躺在床上的哥哥,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儿啊——到底是哪个杀千刀的,竟然这么对你们啊——” 妻子嚎啕大哭,丈夫也是满面泪水。 哪怕他们知道儿子是个混账,在外面鬼混早晚有一天要出事,可也从没想过,自己会落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时候。 警察在一旁目露不忍。 两条鲜活的生命就这么逝去,只要是人,都难免感叹心酸。 “警察同志,请一定要将凶手抓捕归案啊——” “我儿子再混蛋,可他要命不致死啊!” 被家属沃金双手的警察,迎着一双双满是热泪的眼眶,深深地叹一口气,却也只敢保证道:“我们一定会尽力,尽我们最大的能力,将罪犯捉拿归案。” 保证是保证,但警察也心知肚明,这事情十分棘手。 他们勘测了现场,作案的人很谨慎,没有留下任何的证据,而案发现场附近,都是破败老旧的巷道,别说摄像头,连目击证人都没找到一个,这一片区域,活动的人不知凡几,三教九流都有,要想从茫茫人海中捞出一个人来,想也知道有多么困难。 至于小混混身体检查的结果,而是让几个老警察,都感到头皮发麻,两个小混混身上的伤势,都表示他们是被同一个人攻击之后打出来的,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才有这么大的力气,能将两个成年男子,打击致死…… 哭过之后,家属同意拔管,两个小混混彻底宣告死亡,与此同时,正在看书的宋浅夕,眼中闪过一抹红芒。 她此时还并不知道自己手上已经沾染上了两条人命。 她虽然有杀人之心,却并无杀人之意。 她打人的时候,也自认下手非常的有分寸,两个小混混会受一些教训,却不止于致死。 至于临走时的那一人一脚,在她看来,不过是个小手段而已,她看过很多里,大脑受损会影响记忆,甚至让人变疯,她没有别的手段制衡两个小混混,若是以后被他们缠上,必然后患无穷,干脆这样做一了百了。 她只是没有想到,人体比她想的更为脆弱。 击打两个小混混的时候,她尚且掌握着分寸,试图破坏两人大脑的时候,她却以只要头没破为标准。 却不知道精密的大脑到底有多么的脆弱。 明天就是物理竞赛,为了能够拿到一个好成绩,她正在疯狂的刷题。 正当她核对一道题目的答案,系统的屏幕突然悠悠地浮现在了她的眼前。 同以往干净明亮的蓝色不同,此时的系统屏幕蒙着一层可怖的红色,上面还有一个倒计时。 16:00:00。 离惩罚降临的最后时间,还有十六个小时。 学霸系统的惩罚最多可以拖延二十四个小时,也就是一天的时间,在此期间的每一个小时,系统都会自动提示宿主时间的流逝。 如同死亡来临前的警钟。 宋浅夕强迫自己不去看倒计时的面板,努力将精力集中在面前的习题上,待十秒过后,倒计时自然而然就会散去,但她的牙齿却控制不住地咯咯作响。 系统的惩罚所带来的阴影,已经深深地植入到了她的心里。 十分钟后,哪怕倒计时已经消失,她仍旧一个字都看不下去。 面对系统的惩罚,宋浅夕总是能拖就拖,但中间所感受到的害怕和惶恐,并不会因此减少。 她突然想到今天在系统商城贷款购买的人体潜能激发剂。 以往她从没在系统商城中见到过这种东西,难不成商城最近还有新的商品上架吗? 想着,她召唤出系统面板,红色的阴影仍旧如同一层薄雾一般笼罩在面板上面,却不影响她最后的使用。 点开商城,宋浅夕一样样地看下去。 -- 第97页 系统商城里的东西不多,却也不少。 除了她以往曾经购买过几次的倒霉符以为,还能找到诸如仙丹之类的东西,简洁说是一枚即可成仙,据说是嫦娥曾经服用过的仙丹,可惜要的学霸点太高,宋浅夕压根就购买不起,她也从没想过要购买,以她现在积攒学霸点的速度,恐怕一辈子也成不了仙。 翻找半天,她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地方,找到了自己需要的东西。 替身符。 这枚符咒,对宋浅夕来说,并非是什么新鲜玩意,因为她已经用过一次。 就在不久前,系统突然提示她,宋父宋母身上出现死气,将要遭受一劫,问她是否愿意拯救两人的时候,就提供了免费的替身符。 据说是将写有需要替身的人生辰八字的符咒贴在替身的身上,接下来的三十六个时辰内,替身就会代替正主,遭遇正主的一切苦难。按照系统的说法,一切生灵,都能够完成替换,只不过替换的对象越差,能够承受的伤害也越少。 通常来说,替身符的作用,多是用在人和动物身上。 反正一只猫一只狗的,死了也就死了。 宋浅夕原本也是打算找两只流浪猫或者是狗,替换掉父母将要死亡的命运,但在出门的时候,她见到了刚刚下班回来的云家父母。 云家父母是和宋家父母完全不同的一种人。 两人都是老师,虽然工资不高,但是很有文化,平时说话做事,也彬彬有礼,很讨人喜欢。 宋浅夕最看不惯自己母亲屁大点事就一惊一乍的样子,说话也爱扯着嗓子一副没教养的模样,最羡慕的就是云母的温柔款款,以及文艺范的打扮,而云父也是她想象中父亲的模样,儒雅又有才华,不像宋父,又瘦又黑,又没见识。 她喜欢两人的要命,恨不得他们就是自己的父母,也嫉妒云清秋的要命…… 如果自己是出生在云家那样的家庭里,自己一定会做的比云清秋还要好。 凭什么云清秋就能有那么好的一对爸爸妈妈。 鬼使神差般,在云母和她说话的时候,她将手里的两张符咒,贴在了两人的身上。 按照系统的说法,这种符咒用人来做替身,效果是最好的。 若是动物的话,哪怕替身成功,灾难被暂时挡掉,也很快就会被发现,并不如拿人做替身那么万无一失。 那个时候,宋浅夕对替身符的本事,还半信半疑,对于系统所说的什么劫难,也不太相信。只是心怀恶意,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将符咒贴在了两人身上。 出乎她意料的是,两天不到,云家夫妻,就车祸身亡。 而她的父母,也分别遭遇了一次险情,却在危机一刻平安度过,两人说话时余惊犹在,但宋浅夕看在眼里,却觉得是替身符起了作用,云家夫妻的命,真的换来了她爸爸妈妈的命。 望着替身符,宋浅夕的目光闪烁个不停。 以往她从没想过用替身符,因为这枚符咒的价格,实在是太过于昂贵了一些,当初如果不是新手大礼包送了这么两枚,她也不会为了父母而使用,但现在,看着替身符下面原本1000点的价格被划去,新出现的价格10点,0.1折的诱惑对她来讲实在是太大了。 如果有了这枚替身符,自己是不是让另外的人,帮自己代替系统的惩罚? 反正下午跑了三千米的第一,还款之后剩下不少的学霸点。 也够用了。 片刻后,宋浅夕的手中多了一道若隐若现的符文,只要她将掌心贴在她寻找的替身上,接下来的三天里,她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咚咚—— 宋浅夕的门被敲响,宋母在门外道:“夕夕,早点休息,别学的太累了,我给你煮了碗面。” “我说了,我不想吃。” “面都煮好了,你晚上也没吃什么东西……” 宋母再三劝道,“你以前不是说最喜欢妈做的面了吗?” 她手里端着的,是一碗热腾腾的面,面上握着一个被煎的金黄的荷包蛋,面里面还能看到两片烫熟了的青菜叶子,还有虾仁和肉末,不难看出做面人的用心良苦。 宋浅夕被她吵得烦躁,“我说了,我不想吃,你要吃你自己吃。” “夕夕——” 宋母再三呼唤,宋浅夕啪一下打开门,把她吓了一跳,满满的面汤不受控制地洒了一下出来,落在了宋浅夕的身上。宋浅夕的白衬衫,瞬间被打湿了一片,她的脸顿时沉了下去,狠狠地推了宋母一把,“你烦不烦啊!” 宋母被她推得一个踉跄,她没注意到的是,面汤洒在她衣服上的同时,宋母自己的手也被滚烫的汤水烫的通红。 她推开母亲,就拧着眉头去厕所洗漱,家里条件不好,卧室里连个卫生间都没有,全家人只能公用一处地方。 宋母望着她不耐烦的背影,张了张嘴,颓然地喊了一句:“夕夕……” 随着女儿的长大,她的老去,她只觉得女儿越来越陌生了,好像变成了一个完全不认识的人。 虽然女儿成绩变好了,在学校里也变得越来越优秀,也不再和外面那些狐朋狗友鬼混,可是宋母此时,发现自己竟然有些怀念曾经那个坐在餐桌上,呼呼吃着她煮的面,笑着说妈煮的面最好吃的小黑妞。 但时光一去不复返。 -- 第98页 没人注意到,宋母被女儿推过的地方,一道金光一闪而逝。 翌日。 物理竞赛开始的时间是下午两点,赛程两个小时。 比赛的地点在江城市的一中,是江城最好的公立高中之一。 还没到时间,考生们就三三两两的赶到了考场外面,等候着考试的开始。 到了时间之后,大家将自己的东西放好,只拿着文具,走进了考场。 参加竞赛的人不少,每三十人一个考场,整个江城,足足安排了二十个考场。 除了像沈朝夕他们一样来自市高中的,还有不少县级高中的考生。 运气不太好的是,沈朝夕被分在了一个完全没有菁英中学学生的考场。 好在她不需要有来自同一个地方的同学安心,试卷发下来,她就通扫了一遍,先观察了题目的难度。 唔……比她想象中要简单,和历年市级竞赛的水平差不多。 一个小时的时间眨眼而过。 在不少人抓耳挠腮,甚至开始抓阄抽签求神问佛的时候,沈朝夕已经开始转起了笔,考虑能不能交卷的问题。 然而当考场上的时钟,秒针转向三点整的时候,她突然浑身一震。 第39章 学霸不认输(十八) 她捂住胸口, 一股无边的悲意突然从心脏深处蜂拥而出。 很难说出这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痛苦,悲伤,绝望…… 她的鼻梁发酸,眼睛更是胀痛的厉害,几乎控制不住自己的躯体。 她听见一道声音说—— 爸爸,妈妈…… 是谁在哭…… 倒下去的瞬间,发现异样的监考老师,匆匆赶来:“同学, 同学,你怎么样——” 沈朝夕的晕倒把赵晚宸吓得够呛。 这个世界没有修士,自然也没有中的什么特别行动组。 沈朝夕的突然晕倒,赵晚宸束手无策, 既不知道该向她输送什么灵力, 也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甚至于她本身, 看着平躺在床上, 汗水涔涔,双眼不断渗出泪水的沈朝夕, 也只能空瞪着眼干着急, 等着突然昏迷的沈朝夕醒来给自己的一个答复。 沈朝夕的晕倒足足持续了一天一夜。 时间滴答作响,分秒过去, 躺在床上的人仿佛被一双大手抚过,逐渐恢复宁静,不再挣扎。 与此同时, 窗外璀璨的阳光,穿透玻璃窗,从外之内地洒落了进来,沈朝夕沐浴其中,只觉得温暖非常。 她缓缓睁开眼睛。 长长的睫毛颤抖,很快露出了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眸。 沈朝夕的眼睛还来不及看清周围的景象,就被人狠狠地抱进了一个怀抱里。 “你吓死我了……” 抱着她的人心有余悸地道。 沈朝夕抬手轻轻地拍了拍她的后背,道:“抱歉,不会有下一次了。” 赵晚宸心有后怕,她坚定道:“绝对没有下一次了。” 安抚了赵晚宸的不安,沈朝夕才开始向她交代自己晕倒的原因。 答案很简单,因为在来到世界将近两个月后,她终于联系上了云家父母的鬼魂——虽然只是残片,也得知了自己被召唤过来的真正的原因。 “云清秋先天比常人要少一魄,此魄叫做情魄,因此她的感情比普通人要薄弱千倍万倍,在做事的时候更为专注认真。但没了情魄,不代表云清秋没有感情,人之情是植根于魂种当中,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情的存在……” “云家父母对女儿的细心呵护,促进了后天情魄的凝成,按理说这本该是个家庭团圆,阖家美满的大美好结局故事,然而附身在宋浅夕身上的邪神插手,擅自更改了两人的命运,让他们的魂魄身陷囹吾,沦为邪神的食物……” 能够蕴养出女儿情魄的两个父母的灵魂,都是至情至性之人,是邪神所需要的大补之物。 为了保护女儿,他们一直在同邪神斗争,努力维持着神志的清醒,希冀早晚有一天能够打败邪神,重新回到女儿身边,或者至少不让女儿被他所伤害。 然而任谁也没想到,夫妻俩的死亡,会催化了情魄的蕴养,突然滋生的情魄过于强大,连带着压过了其他的三魂六魄,导致了云清秋的死亡。 这个世界没有修士,但云清秋的情魄是后天凝结而成,带给了她非同凡响的作用,让她隐约窥探到了父母身亡的真相,因此才有了沈朝夕被召唤过来的经历。 按理说,邪神是不可能让云清秋父母成为宋家夫妻的替身,代替两人死亡,奈何宋浅夕实在是巧舌如簧,仗着年幼,以口舌布下陷阱,诱惑老实善良的夫妻俩答应,结成了简单契约,降低了替身的难度。 就如同宋浅夕身上的功德,是庇佑邪神存在的障眼法一样,宋家父母的存在,亦是云家夫妻死亡的障眼法。 只要他们其中一人还活着,就占据着已经死去的云家夫妻的位置,在这个没有修士的世界,任谁也想不到,两人其实是取代了云家夫妻才活下去的,但当其中一个人出事,命格发生变化,身为神道修士的沈朝夕,很容易捕捉到了云家父母灵魂碎片的存在。 “说来还要感谢宋浅夕……” 沈朝夕道:“如果不是她将那张替身符放在了宋母身上,让宋母替她承受业火焚身的力量,恐怕我还发现不了云家父母的踪迹。” -- 第99页 说来好笑,沈朝夕想过很多次,邪神提供给宋浅夕的惩罚会是什么,怎么也没想到,竟然是取自地狱十八层里面的业火焚身。 业火这东西,无形无色,却能够为人体带来极其强大的痛苦,因为每一次的业火焚身,都是一次对灵魂的叩问,对罪恶的审判,这东西说不上是好还是坏——说是好物,它偏偏能够带来无上痛苦,说是恶物,它却又能够消除生灵造吓的罪业。 罪业这东西,就没有哪个灵魂不想消灭的,但能够忍受在业火中消除罪业的,心性非得是世间顶尖之人不可,而且在业火中往往一坐就是以千年万年的时间为计。 宋浅夕一个普通凡人,难能扛得住业火的威力,恐怕灵魂中都渗透着对业火的恐惧,也难怪每次听到惩罚两个字,她都表现的极为夸张——沈朝夕还以为是她胆子太小,但现在想想,也是可以体谅的。 但她说什么都没想到,为了逃脱惩罚,宋浅夕竟然会让宋母来代替自己遭受业火的焚烧。 她有学霸系统,这个伪装成外星高科技的邪神虽然心思不纯,但对自己选定的代言人,多少要维护一二,而宋母……说的好听点,她是代言人的母亲,说的难听点,她与邪神没有半点关系,甚至因为她的存在,还会阻碍代言人的发展。 突然打折降价的替身符,很难说没有邪神在接受宋浅夕试图除去父母后,不着痕迹做出的引诱。 它并不知道这个世界已经混进来了一个正神,逍遥了许久的它在太多的顺利之后变得膨胀,让它小瞧了这个世界。 以至于宋浅夕接二连三遭受的失败,在它看来是如此的不可饶恕…… 它可不会认为宋浅夕有什么苦衷一类的东西,比如说班上多了一个叫做云清秋的非人类,跑得快跳得高,学习成绩还比一般人要好,在它看来,自己给了宋浅夕那么多好东西,付出了那么多的代价,宋浅夕竟然没有达成自己需要的条件,不是太过于愚蠢,就是太过于懒惰。 而宋父和宋母就是阻碍她前进的绊脚石。 至于云家夫妻俩?吸收了足够功德之力的邪神,早已经不是那个初入异界,随便找个小女生附身,都要想尽办法用花言巧语引诱的小可怜,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后,确认了这个世界没有其他修士,是难得的洞天福地之后,断断续续获得能量,从沉睡中苏醒的邪神,已经不在乎天机能不能够算到云家夫妻俩身上的事情,反正也没人能够干扰得到自己…… 赵晚宸一边听一边分析沈朝夕话里的内容,待沈朝夕讲完,她沉吟片刻后,将自己整理的内容款款到来:“按照你的意思是,那邪神以宋浅夕为代言者,大肆收敛功德,其实是为了遮掩自己的存在,而它盯上云家父母,则是因为夫妻俩的灵魂纯粹,是最好的样品,却因为云清秋命中注定是后生情魄,受到这个世界的天道关注,连带身为父母的云家夫妻身上都带有大气运,故而宋浅夕用替身符蒙骗两人,交换命格之后让自己的父母代替夫妻俩的命格活着……” 沈朝夕点头,“是的,你说的很对。” 赵晚宸拧眉,“我还有一点不解的地方。” 沈朝夕道:“你说。” “照你的说法,那邪神心思诡异莫测,尚在沉睡中,就能够布置出精妙的陷阱,导致云家夫妻出事,你要如何对付它呢?” 沈朝夕读懂了赵晚宸的担心,微微一笑,“你放心,谁说我要亲自对付邪神呢?” 按照她的分析,宋浅夕身上那个邪神,强得要命,竟然能够将信徒的灵魂引入业火中焚烧,这可不是一般人能拥有的能力。 她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了才会和它硬碰硬。 既然大家都是客场作战,能够尽可能发挥个人优势的她,当然要以自己的长处,去战胜邪神的短处。 在找到漏洞,从邪神手中抢出云家夫妻的残魂后,沈朝夕已经对邪神的手段有了足够的了解。 既然你还在沉睡当中,就彻底沉睡下去吧。 沈朝夕眉目间都是飞扬的自信,半点不担心那个比自己强大的太多的邪神,受她感染,赵晚宸也莫名地充满了信心,相信她能够解决这个问题。只是在有信心的同时,另一个担忧又浮上心头。 说来好笑,她一面盼着沈朝夕能够早日解决她口中的邪神,消除威胁,一面又盼着那个邪神要强大一些才好,好让沈朝夕多留几日。 想到这里,赵晚宸忍不住苦笑。 宋浅夕在运动会上觉醒了特殊的体质之后,已经做下不少祸事,她却为了一己之私,盼着邪神多留些日子。 她怎么那么坏呢? …… 得知沈朝夕考试中途晕倒,宋浅夕松了一口气,担忧散去。 “啊啊啊今年的题真的好难啊……也太变态了吧。” “完全看不懂题目,死定了死定了。” “大题你做了几道,我就做了三道,还全部是前面的第一个小问,其他都没有思路……” 听着考场附近,不断地有人在抱怨考试题目的困难,宋浅夕勾起了唇角。 难么,她可半点都不觉得。 她的目光在人群中转来转去,最终落在了几个梧桐树下聚集的少年少女身上。 同其他人唉声叹气的人不同,他们的神情显得相当镇定,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不由得让人怀疑,他们是不是考得很好。 -- 第100页 “周哥,这次考试感觉怎么样,能拿第一吗?” “不好说,”被称作周哥的少年谦逊道:“高手很多,我有一道大题说不准答案,不敢说稳拿第一。” “谁还不知道谁啊,周哥谦虚过度就没意思了哈,再装就假了……” 听了一耳朵,宋浅夕唇角微微勾起,想来这几个人,就是下次考试的时候,她需要重点注意的对象了。 回到家,她才发现家里的异状。 打开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地的碎碗,各种杂七杂八的东西从客厅到门口,扔了一地。 什么玩意儿? 宋浅夕不明所以,向里面走去,客厅里窗户紧闭,拉着厚厚的窗帘,几乎不透半点光,她打开灯,却见一道人影躲在墙角,手中举着一把菜刀,正瑟瑟发抖,“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她皱紧了眉头,认出了墙角的人,“妈,你在干嘛?” 宋母听见她的声音,大声尖叫,“走开,走开,不要过来……” 宋浅夕抽了抽秀气的鼻子,问道一股难闻的味道,她的目光不期然落在宋母的裤子身上,果然看到一片打湿的痕迹,裤脚下方还隐约漏出了一片秽物,看清楚是什么之后,她顿时变了脸色,二话不说甩门就走。 宋母疯了。 没有理由,也找不到缘由。 所有人都觉得宋浅夕是个可怜孩子,好好地母亲说疯就疯,还得了被迫害妄想症,每天总觉得有人要杀她。 这个消息传到沈朝夕耳朵的时候,她抬头看了宋浅夕一眼,钱多多注意到这个眼神,总觉得里面的意味有些深长。 她不明所以,却还是接着道:“……宋浅夕可真坚强,我听说她妈妈在家拿着菜刀看到人就砍。” 沈朝夕唇角微勾,“是么?” 可怜么?未必吧。 业火焚身,可不是任何人都能够承受的惩罚。 像宋母这样,只是疯疯癫癫,而没有彻底死亡,甚至是魂飞魄散,已经要感谢她占据的云母的命格,否则绝不可能有这样的好运。 旁人只当宋浅夕面色平静是因为过度冷静,只有沈朝夕知道,她是真的没将自己母亲发疯的事情,认为是什么大事。 总归钱财上面,宋父不会亏待了她,如今她为了安全和学习效率,住在学校里,许多事情比以往都要方便的多。 沈朝夕也不着急对她下手,以宋浅夕得志便猖狂的性子,早晚会众叛亲离,自己不过是其中的一个推手而已。 在这之后,宋浅夕又有了几次伤人的记录,原本都是一些很小的争端,却引来了她的出手,造成了大的后果。 在旁人看来,就是同宋浅夕吵过几句嘴的人,无不跟扫把星附体似的,好好地走在地上,能够突然踩着石头,把尾椎骨摔断,要么是突然被绊倒在地,眼球离地面上尖锐的石头只剩下险之又险的距离…… 旁人看不出端倪,学校里转着小脑袋,加载了宋浅夕面孔识别系统的摄像头们,却忠实地将一切都记录了下来。 早晚有一天,这些都会是有力的罪证。 物理竞赛的成绩很快就到了公布的一天。 物理课,老严夹着书本进门,一向严肃的脸上,是璀璨到了极致的笑容。 有学生起哄道:“老严,你今天喝儿子喜酒啦,这么高兴?” 他们都知道,老严有个不肯结婚的儿子,向来是老严头疼的对象。 老严没计较学生的没大没小,将手里的书本往桌子上一放,不等值日生,自己朗声道:“起立!” 所有人刷的一下占了起来,大家都看得出来,老严是真的很高兴。 他看着班上的学生,愣了片刻,突然哈哈大笑起来。 “坐,都坐……今天不讲究这些虚礼。”他翻出自己的课本,从里面找出一张A4大小的纸,道:“让我们恭喜沈朝夕同学,以满分的成绩,荣获全市物理竞赛的第一名!哈哈哈我们菁英中学有十几年没人考过第一了,还是全满分哈哈哈……大家鼓掌,快鼓掌。” 说是,他自己带头鼓起了掌。 其他同学在震惊片刻后,也刷刷刷地鼓起了掌。 菁英这些年,其实诚聘了不少的物理尖子老师,可就像是风水不和一样,菁英物理竞赛的成绩,始终都上不去,也难怪老严听说沈朝夕考了第一名之后,那么高兴,这是给他,给菁英长脸了啊。 沈朝夕的成绩一出来,连学校都来慰问,说他教的好,教的呱呱叫。 已经在等着旁人恭贺自己考第一的宋浅夕,手拍到第一下就拍不下去,她愣神望着老严,期待他能说出自己刚刚其实是报错名字的话来,然而没有。 沈朝夕站起身,红着脸向四方弯腰致谢。 她表现的腼腆又害羞,无害到了极致,哪怕是宋浅夕身上暂时苏醒的邪神,也找不出她身上任何的问题来。 邪神细心观察着沈朝夕,全方位打量着这个变得好像有些不一样的姑娘,它说不出来哪里不同,但心中有一种隐隐的不安。 同上一个世界的邪神一样,通过美色收获功德其实是小道,截取世界的气运,才是它想要得到的大道。 只是这个世界虽然有国家,却并非君主□□,并不方便它通过控制帝王的方式来掌控国运,但在这边生活一段时间之后,邪神赫然发现,某些人的身上,竟然酝酿着不弱于君王的气运,邪神猜测,这些人应该是在和平世界成长起来以后,在某些领域,能够行驶如同君主一般的权利…… -- 第101页 它让宋浅夕善加使用学霸系统,其中很重要一个目的,就是打压这些未来能够形成君主之运的人,从而获得他们的气运。 按理说,云清秋这个小姑娘,本应该早早被宋浅夕打击致死而已,怎么这个世界上的人,竟然这么坚强?难道它种下的心魔,还不足以打破一个小姑娘的心防吗? 可惜它沉睡的太久,一时半会儿,也想不出什么好的办法来,只能责怪宋浅夕,没在物理考试上用工,在它看来,这些都是很简单的小事,宋浅夕有着自己的帮助,竟然连个普通的凡人都比不上,实在是给它丢人! 宋浅夕简直比嫦娥还要冤枉。 老严还在兴奋当中,他弹着手里的A4纸,很高兴地道:“这次我们学校的同学,都有很不错的发挥,除了云清秋同学,以满分获得全市第一以外,还有以下同学,都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沈朝夕后面一名是林锐逸。 在老严念出这个名字时,宋浅夕身上好不容易苏醒的邪神,突然感到一股前所未有的吸力,正在将自己好不容易获得的气运抽离,它不甘心地道:“不——” 然而任由它如何嚎啕,都毫无办法。 正在上课的林锐逸突然推了推眼镜,左右四顾一番后,眉头微微蹙起,“难道是我出现幻听了?算了,待会儿去问问云清秋好了,她应该知道是怎么回事。” 他下意识地伸了个懒腰,浑身发出爆豆般的脆响,为了物理竞赛而连续熬夜被掏空的身体,仿佛突然被注入了强有力的能量,林锐逸能够感受到,自己的脑细胞仿佛都变得活跃起来,这种状态就仿佛在沈朝夕身边一样…… 第三个名字是物理课代表。 他的成绩其实一直不错,物理学的很扎实,也对物理抱有相当程度的热爱,不然也不会被选成物理课代表。 他听到自己名字的时候,都愣住了,“我?全市前二十?老师您真的没念错名字?” 他有些委屈地道:“老严,你可别耍我。” 老严好气又好笑地唾他一口,“谁有功夫耍你,自己上来领成绩条。” 仍旧处在云里雾里当中的课代表,懵懵懂懂的上台,接过属于自己的成绩条,看着上面细细小小的十七两个字,第一次感受到了咸鱼的春天。 他不顾还在上课,一蹦三尺高,“哈哈哈哈我过啦,我竟然过啦!” 邪神被抽离的感觉越来越强烈。 “不——我不要——我的——都是我的——” 宋浅夕是听不到这道声音的。 所有的信仰,都比不过人内心深处的贪婪和欲丨望,邪神比任何人都知道这一点。 如果宋浅夕知道它的存在,很有可能会为了更大的利益而背叛它,但学霸系统只要永远是一个辅助系统,永远为宋浅夕工作,遵循自身欲丨望的宋浅夕,就永远不会背叛自己。 但宋浅夕的焦灼并不比邪神要少。 邪神失去气运,想到的是自己又要陷入沉睡,物理课代表的全市名次已经排到了前二十,却还是菁英的学校前三名,宋浅夕只能暗暗祈祷,老严看错了自己的名字,她怎么可能连前十都考不进去呢,简直是开玩笑的,对吧? 高兴过头的老严很快念到了宋浅夕的名字,在她和物理课代表之间,还有一个戴眼镜女学霸的名字。 女学霸平时不显山不露水,考试的时候却很给力的拿下了全市第十八名。 “宋浅夕,237分,全市三十四名,菁英中学十一名。” 宋浅夕刷的一下站起来,身形摇摇欲晃。 怎么可能?! 第40章 学霸不认输(十九) 物理竞赛对宋浅夕而言, 无疑是一场噩梦。 和她同样感受到噩梦的,还有学霸系统。 宋浅夕的失败,同样是它的失败。 那些曾经被宋浅夕打败的人,再度超越她以后,曾经被它掠夺的气运,又重新回到了原主的身上。 下了物理课,几个参加了竞赛的同学,都围在沈朝夕身边, 议论纷纷。 “哈哈这次真的多谢云神了,考试的两道大题都是云神预测到的。” “你们不知道,考试的时候我拿着卷子,整个人都懵了, 感觉好难啊, 简直不是人能做出来的题,结果仔细一看, 咦, 这些题云清秋都给咱们讲过哈哈哈……” “嘿嘿,我入围了省赛, 云神……你懂得。” 云清秋自然是对几个同学的要求毫无条件的承诺了下来。 她现在也有些明白邪神一个劲儿的扶持宋浅夕的目的是什么了。 是气运。 国有国运, 人有人运。 前者是后者的集合,后者是前者的基础。 有国运者, 受整个国家庇护,天劫不敢劈。 有人运者,受天道眷顾, 念头通达,修炼迅速。 不能说哪个好哪个坏,只能说两种东西各有各的好处,通常来说,成年人当然是希望两个都要,不过两个都得不到的时候,能够拥有其中一个也很好。 邪神的嘶吼屏蔽了作为宿主的宋浅夕,却没躲过沈朝夕的耳朵,一直到邪神安分下去之前,整节课沈朝夕的耳朵边上都是邪神夹杂着风啸声的嘶吼和咆哮。最初,沈朝夕还没意识到它失去的是什么,直到看到几个高高兴兴上台领成绩单的同学,身上的气运突然旺盛起来。 -- 第102页 几名同学或许暂时还没觉得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变化,但世间一长,这些气运所带来的好处,是他们想象不到的。 菁英中学已经建校数十年,按照历年毕业生的水平,沈朝夕估计,这个班里除了少部分人,估计不少都会是未来的人中龙凤,也难怪邪神将自己的主意打在这些同学身上。可惜有她在,它自以为好拿捏的软柿子,已经变成了能砸碎脚趾头的铁板。 只是邪神还不知道而已。 市级比赛落下帷幕,省级的物理竞赛在一个月以后开始,全市的前二十名可以参加。 宋浅夕的第三十四名虽然成绩还算不错,但毫无疑问的失去了参加比赛的资格,连环比赛的第二轮,也无从开始。 惩罚照旧被她推迟,宋浅夕回到自己的宿舍,神经恍惚的厉害。 同宿舍的室友发现了她的不对劲,关怀地问道:“宋浅夕,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要不要去校医院看看。” 宋浅夕惨白一笑,“不用了。” 她蜷缩倒在床上,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只能一个劲儿的召唤着系统出现。 但遗憾的是,被召唤出来的系统依旧是冷冰冰的模样,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总觉得随着她的使用,逐渐变得越来越灵动的系统,好像突然伤了脑子一样,又恢复了以往点一下动一下的模样。 沈朝夕既然已经明白了打压邪神的正确道路,自然不会轻易地放过它。 宋浅夕检测试卷的能力虽然有效,但坑点也多。 举个例子,比如说一道选择题,易错选项是C,正确答案是A,一个年级一千个人,有百分之九十的人都选择了A,那么C后面的背选择率,就会高达百分之九十,压得被BD两个答案平分了选择率的A出不了头。 能力高的学霸,哪怕是在众人都选择答案C的时候,也会毫不犹豫地选择自己计算出来的正确答案A,但宋浅夕呢? 因此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沈朝夕没少往办公室跑,找一些对基础要求非常高,极其容易发生错选的题目变着法的推荐给老师,一时间,整个菁英中学高二的平均成绩都在整体下降,没办法,栽在上面的同学太多了。 老师们却对这样的题目很是欢喜,高考未必会考这么诡异狡诈的题目,但用在平时的联系中,却很能够体现答题者的水平,锻炼效果非常好,高二的经验很快被推开,蔓延到整个菁英中学,大家在一阵唉声叹气之后,做题的细致程度和谨慎程度,明显提高了不少。 在沈朝夕和邪神,老师们和学生们的斗智斗勇当中,能够预测到,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菁英中学成绩的提高。 最苦的人莫过于宋浅夕。 有沈朝夕在,第一名是不要想了。 而第二名的位置,是自从以第一名的好成绩进校以后,始终被压在第二名上的林锐逸的宝座。 宋浅夕只能可怜巴巴地拿着第三名,偶尔还会被挤下去一次。 沈朝夕猜测,如果没有宋浅夕,林锐逸的成就应该不低,要知道,在她还没来之前,许多人都被宋浅夕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时候,林锐逸的成绩依旧显眼的要命,可想而知他本人到底是有多么的优秀。 A1班的同学们显然体会不到宋浅夕的焦虑,和老师较劲的过程,激发了众多学霸的斗志,每天拿着试卷,一群人都在皱眉琢磨,找到一个漏洞,都会欢呼出声。 “哈哈哈我就知道,老丁在这里留了一个坑,想害我,没门。” “朋友们瞧一瞧看一看啊,老李这个万年坑神,到底干了一件多么惨无人道的事情,他竟然在选择题里玩脑筋急转弯,我一定要劝他善良。” “竟然连着二十个C,我不信……才怪,哼,二十个就二十个。” 沈朝夕听着班里不时传来的类似对话,忍不住弯起唇角。 当然,趁着下课和晚自习时间,来找她问题的同学也很多。 出于班级荣誉感,现在隔壁班的林锐逸,已经被A1班的同学们下了禁入令,以前可以随便窜教室问题的风气,被同学们自动整改,什么,你想来找我们学神问题?我们都没问完呢,想都不要想。 被当成班级宝贝的沈朝夕,只能给林锐逸一个爱莫能助的表情。 谁叫我就是那么备受宠爱呢? 林锐逸:“呕——” 至于贺朝同学,也在之后的一次全年级月考当中,暴露了自己优秀的资质。 当被好哥们围殴,为什么说好一起到白头,他却偷偷焗了油的时候,他毫无廉耻心理的将沈朝夕供了出来。 “不怪我,都是沈朝夕这个魔鬼,是她逼着我天天刷题,我才能考这么好的。” 几个哥们将他联手爆锤,并且对他偷偷上进的行为表示强烈不满,然后一直要求他分享老师。 能进菁英班里的学生,就没有几个缺钱的,每年特招进来的五十个学生,早就被打散进了各个班级,起到带头尖子的作用,因此往往每个班里,有钱的学生要远远超过没钱的学生。 私下,几个人商量着能不能给沈朝夕出钱,办一个统一的补习班,毕竟能进A1班的学生,也是想要拿出个好成绩的人。 沈朝夕得知以后,想到自己钱也挣得差不多,女朋友也有了,干脆大手一挥,全班统一补习,一起制定学(魔)习(鬼)计划。 -- 第103页 几个哥们在拿到沈朝夕独家定制的学习计划表后又按着贺朝一顿爆锤。 “每天刷这么多题,她还是人吗?” “我怀疑我会肾亏死在这上面?” “死在女人肚皮上面叫马上风,死在习题册上面叫什么?” “咦……你居然要操题,你好污啊。” “说什么话呢?读书人的事情,是污吗?再说,什么叫我去操题,是题操我好吗?我都躺平任操了……” 出乎沈朝夕意料的是,她竟然渐渐成了整个班级的核心。 菁英中学的老师不是不优秀,只是毕竟人少事多,没法恰到好处的安排到每一个同学。 他们之中的一个人,有时候要上好几个班的课,每天批改的作业数量,也是相当可怕的一个数目。 沈朝夕只用对A1班的同学负责,而且很多本身成绩优异,她需要做的只是帮他们解决难题,提供一些更灵巧的思路,而另一批需要她制定目标规划学习方案的,她直接当做自己以前带的兵来管理,建立小组,设定打卡和惩罚制度,互相监督,行动起来几乎没有什么难度。 宋浅夕发现自己正在逐渐被遗忘。 一切又好像回到了还在初中的时候。 云清秋是那个受到万众宠爱的明星,而她就是旁边那颗毫不起眼的白矮星,没有人会在漆黑的夜空当中注意到这么一颗星星的存在。 以前,围在她身边的同学,全部开始去恭维云清秋,她的第一名没有了,爱慕者也没有了。 连续的惩罚,不仅让她的精神遭受到了很大的折磨,也因此体现在了外表。 她自己没有觉得,旁人却看得很清楚,尤其是沈朝夕。 她能够明显感受得到,随着一次次的惩罚,宋浅夕的精神,有逐渐崩溃的迹象,而她那通过「人体潜能激发剂」,被强化到最优的身体,诚实的通过激素波动,反应了她此时的状态。 一颗接着一颗的痘痘,如同雨后春笋一般,从地下冒了出来。 比起以往,宋浅夕的痘痘好的很快,几乎是今天长起来,明天就消肿,后天就不见,消失后也不会留下任何的疤痕,她的皮肤依旧是如同陶瓷一般光洁无暇,可惜架不住接二连三的长啊,她脸上的痘痘就没有哪天消失过。 对青春期的少年少女们来说,长痘痘这种事情,真的再正常不过了,除了沈朝夕这个异类,几乎每个人都三五不时的顶着几颗痘痘。就连向来热爱运动,通过发汗排毒的贺朝,也在某次吃了一顿香辣的火锅后,嘴角冲出了两颗痘痘来。 没人觉得这是件多么奇怪的事情。 但宋浅夕不一样。 她每天都神经质的用小镜子去看自己的痘痘,抓着好友江铃反复地询问自己的头发有没有遮住痘痘,从外面看是不是很丑,搞得江铃觉得她神神叨叨,简直是为了一颗痘痘疯了魔。 与此同时,贺朝虽然挨了兄弟们的爆锤,却也因为提高的成绩,成了大家的中心,在高中这个以学习为主的阶段,爱情也好,梦想也罢,都在为成绩让步,他被一群兄弟围在中间,一口一个朝哥的喊着,每天兴致勃勃地给别人讲题,找到了被沈朝夕打击失去的自信和快乐,咸鱼终于成功翻身,沉迷在学习当中,早就忘了要向女神献殷勤的事情。 什么,每天在公交车站等女神?有这功夫,我多背两个单词不好吗! 请女神看电影?看什么电影,昨天的作文联系还没写完呢! 体现在宋浅夕眼里,就是贺朝因为自己长了痘痘,变得丑了,所以开始讨厌自己。 再加上贺朝为了在兄弟那里装逼,力争被问到的每道题都能讲得出来,三五不时就拿着自己是出了钱的名头,找沈朝夕补习,更被宋浅夕认为,是沈朝夕抢了喜欢自己的人。 她恨得咬牙切齿,却拿沈朝夕没有办法,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高中生活重新变回初中时的模样。 凭什么,凭什么…… 宋浅夕的大部分想法,其实都是她自己的臆想,只是她现在已经着了魔,被执念占据了心灵,压根没觉得自己的想法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 毕竟她虽然从第一名落到了三四名的位置,并不是她不够努力或者是不够优秀,而是前面空降了两尊一分科就开始发力的神级选手,光芒太盛以至于后来人都显得暗淡而已。 她并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可怜,也没有人会因为长了两颗痘痘就觉得丑陋不堪,排名比她低的学霸同样在和其他人讨论题目,宋浅夕觉得自己被人忽视,只是因为她外在表现出来的越发神经,让人本能的有点害怕而已。 这点神经普通人其实感觉不出来,就像宋浅夕的父亲,就没觉得自己的女儿身上有什么不对,但长期和沈朝夕生活在一起,感染了正神的气息,又曾经得到过沈朝夕鼓舞的A1班同学,去本能地对这种事情相当敏感。 时间转眼就到了去省会参加考试的时间。 江城市距离C省的省会并不远,二者隔江相邻,坐车也就是两个小时的时间。 菁英中学的学子们早上赶过去,晚上还能回来吃顿晚饭。 全市前二十名,菁英入围了将近一半的人,学校干脆豪爽地租了一辆大巴车,顺带接送其他学校的同学和老师。 早早地,马路上的薄雾还未散去,菁英中学门口就陆陆续续来了一些人,这些都是要去参加比赛的同学和老师。 -- 第104页 因为出了个全市第一,菁英中学带队的老师是老严,他拿了个保温杯,站在那里,下巴微微扬起,如同一只得意洋洋的公鸡。 沈朝夕就站在他的旁边,来一个其他学校的队伍,就被他拉着介绍一通。 “哎呀,这个就是你们学校考第一名那个女同学吧,巾帼不让须眉,有点厉害啊。” 老严脸都要笑裂了,却要故作不在意的摆手,“哎呀,都是运气好啦,去省赛还要看你们的发挥了。” “哪有哪有,还是你们菁英底蕴深厚。” 商业互吹了老半天,最后一名学生终于被自己学校的老师拉着姗姗来迟,一群人上了等在校门口的车,这个时候,菁英中学的学子们,也陆陆续续从四面八方走进校门,开始新一天的学习。 沈朝夕和老严走在后面,最后上车,前排已经给他们留好了位置。 坐到车上的时候,沈朝夕下意识地往窗外看去,却见宋浅夕不知何时,从车边路过。 她心头莫名有了一种不好的感觉。 车缓缓发动,拨开云雾,朝着省会的方向而去。 车里一开始大家还不熟悉,又有其他学校的同学在,因此比较安静,说话的人也很小声,但是渐渐地,声音就大了起来,尤其是在车上坐着沈朝夕和一帮沈朝夕的自来水粉丝的时候。 A1班的同学,完全不懂什么叫谦虚,沈朝夕无所不知的表现,已经彻底震惊了这帮高中生们。 对于一群埋头苦学的学霸来说,什么能够最让他们佩服?除了丰富的学识,简直不做他想。 沈朝夕为了跟上社会发展,几乎搬空了学校图书馆,她看书快,吸收能力强,每天都要借好几本书出来看,对于一群高中生的问题,哪怕是稍微天马行空一点,也能够做到有问必答,因此大家吹起她来,那叫一个兴致勃勃,与有荣焉。 “嘿,原来你就是全市第二名啊,那你也挺不错的,不过你比起我们班的沈朝夕,还要差远了,我听说你考了二百八十八,啧……你知道为什么我们班沈朝夕考完试之后出来说什么吗?题太简单了,完全一点难度都没有。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她之所以考了三百分,是因为这套试卷只有三百分!” 沈朝夕捂脸,不得不打断吹嘘的起劲的物理课代表的话,“我怎么不记得我出来和你说话了?要是我没记错的话,难不成是我突发阑尾炎被送到医院途中告诉你的?” 林锐逸在旁边做出虚弱的样子,伸出一只颤巍巍地手,目光望着虚空,一脸深情地道:“今天的题……真的……很简单,相信我……” 车厢里爆发出了一阵欢快的大笑。 但笑过后,大家又忍不住觉得后背发凉,考场上有个女生突发阑尾炎被送去医院不是什么秘密,但这个人和沈朝夕对上号的时候,就感受到了她的可怕。 要是他们没记错的话,救护车是在开考后一个小时左右,进的赛场,也就是说在那之前,沈朝夕就已经答完了全部的题目,甚至保证了百分之百的正确率。 其他学校来的同样也不乏逗比,一个小胖子闻言哇的一声,随即双眼亮晶晶地看向沈朝夕,伸出了自己的手,“学神,求学神在我手上写个字,保我考试无忧!” 物理课代表哇哇叫起来,“好你个小胖子,看你浓眉大眼的,竟然是个妄想走捷径的,考试拜学神有什么用?还是要自己好好学习,努力才是好成绩的保证你懂不懂?” 他满脸正气,把小胖子教训地一愣一愣的,就在沈朝夕都要信了他的邪的时候,他突然露出谄媚的笑,对沈朝夕伸出了手,“学神要保佑,也是该保佑我这种学渣啊。” 被糊弄了的小胖子回过神,“你太不要脸了吧……” “这怎么能叫不要脸呢?”物理课代表振振有词,“我这叫合理利用资源,A1的同学们快把你们的爪子伸出来啊,让云神给咱们画个学神符,先吸先得啊,迟了没有!” 老严在旁边也道:“清秋,你就给大家画一个吧,安安心。” “那我先说好,要是不管用可不怪我。” “不怪不怪。” 既然这么说定了,沈朝夕也不扭捏,拉过一只手,直接以手为笔,在上面画了起来。 她速度很快,在旁人看来,不过是随意拨拉几下,就算是画完了。 “好了。” “到我啦到我啦!” 有其他学校的小胖子跟着发神经,不是菁英的学生也来凑热闹,越是成绩优异的学生之间的崇拜越简单,成绩就是硬道理,哪怕大家都是共产主义的接班人,却也都愿意沾沾沈朝夕这个所谓学神身上的福气。 沈朝夕来者不拒,有一个画一个。 到后面,在听说沈朝夕的总成绩,始终保持在七百三十分以上之后,连老师们都坐不住了,纷纷要求沈朝夕也给他们画一个,回去把福气带给自己班上的同学。 眼瞅着车上了横跨江面的大桥,不同于陆地上,江上的雾更大,路也更难走,司机开的很慢,但仍旧免不住突然急刹车。 正笑笑闹闹甚至趴在椅子上和后面同学说话的几个学生,一时没注意,往前面栽去,但在撞到什么东西之前,突然觉得自己的掌心一热,动作莫名其妙地就缓了下来。 小胖子的学校来了两个学生,其中一个和老师坐在一起,他就跟A1的物理课代表挨着坐,正当物理课代表抬起手的时候,他突然诧异道:“诶,你手心里是什么东西,刚刚好像在发光。” -- 第105页 物理课代表不明所以,摊开手,“没什么啊。” 小胖子半信半疑,觉得自己应该是眼花,但是眼角一闪,又捕捉到一道金光。 他心脏一跳,突然想到刚刚险些摔倒的时候,自己的掌心也微微的热了一下。 莫名的,他看向前排沈朝夕的目光里,带上了几分好奇和敬畏。 不知为何,他总觉得,这个来自菁英的学神,不像是个普通人。 难不成真的是天上的神仙下凡? 他发散着思维,漫无边际的想着。 第41章 学霸不认输(二十) 省考对沈朝夕来说, 照例没什么太高的难度。 理科的东西,大多数都是一法通万法痛,身为修士,沈朝夕有自己验证物理公理的方法,理解起来自然也比旁人要深入,也许一些过于前沿的理论,和她了解到的事实有一定的出入,但已经成为定理和真理的大部分知识, 还是相当靠谱的。 省考的时间比市级考试要正规些,上午笔试,足足考了三个小时,下午吃过饭没多久就是实验考试, 同样的三个小时。 沈朝夕笔试考完出来的时候, 教室外面还没有人出来,只有几个老师在不远处的大树下或站或坐等着各自的学生, 其中就有老严, 见到沈朝夕出来,冲她招招手, 示意她赶紧过去。 她凑近了才发现, 老严嘴里竟然叼着一根电子烟,见她靠近了, 示意她先不要说话,自己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才问道:“考的怎么样, 今年的题难吗?” 沈朝夕思索了片刻,“还行吧。” 连着好几次考试,虽然紧张,但老严其实是不怎么怀疑她成绩的,“还行你就那么早出来,不给我多检查几遍?” 沈朝夕想了想道,“不然我再回去。” 老严一口烟险些呛进嗓子里。 他道:“好嘛,看来今年省委会的手比较松啊,竟然放了你们一马。” 言下之意,是题目比较简单的意思。 沈朝夕想了想,觉得他这么说也对,就认同的点了点头,其他老师听见两个人的对话,心里头也松了一口气。 难题是高手决战,但他们之中大部分人的学生,虽然能够称上一句学霸,但在这种几百甚至上千个人里面筛选出五六个人去参加国赛的环境,是轮不到他们学生出头的,只能指望题目难一点,别让天才和普通人拉的太开。 老严又吧嗒吧嗒地吸了几口烟,看天气尚好,对沈朝夕道:“早上起来的也挺早的,你先回宾馆休息一会儿,复习一下下午的实验比赛也行,养好精神,我在这儿等他们出来。” 沈朝夕点点头,接过老严给的房卡,就转身离去。 为了照顾好本次考试的学生,菁英给出来参赛的学生,都开了间钟点房,为的就是能够保证一个好的睡眠。 沈朝夕走了,陆陆续续有其他老师来和老严搭话。 “你们学校的尖子生,可以啊,这才两个小时就出来了。” 老严谦虚道:“应该是今天题简单,出题的几个人手松,手松。” 其他人嘴上奉承着老严,心里的想法其实也和他说的差不多,见沈朝夕出来以后,有几个老师就开始期待起自己带的学生出来的场景——虽然大家都希望,学生们能在教室里坐到最后一刻,检查出所有漏洞,但提前出来的学生,确实让几个无形中较劲的老师面上有光。 但一直等了十分钟以后,沈朝夕人影都不见了,几个等在寒风中的老师,还是没有见到任何学生从教学楼里走出来,整栋教学楼静悄悄地一片,隔得老远,仿佛都能够感受到里面那种压抑的气息。 有几个老师回过味来,“不对劲啊,往年差不多这个时候就该有人出来了啊。” 省赛的题目是难,有的时候他们这些老师都未必能够在短时间里做得出来,但这世界上从来不缺什么天才少年,将难题当做面包来啃的,不在少数,但是到了这个时候,他们平时带的尖子生们一个都没出来,几人想起老严和那个女生的对话,隐隐有种自己被忽悠了的感觉。 有个江城市的老师,去外面晃了一圈,买了几瓶水回来,发现还没学生出来,顺嘴就问了一句。 有老师道:“出来了一个,老严的学生,两个小时出头的时候出来的,回宾馆休息了。” 那个老师下意识地问道:“是不是个长得挺高,也挺漂亮,跟明星似的姑娘。” 他一描述,另一个老师拍大腿,“可不是吗,你们江城的水土可真养人。” 买水的老师哈哈一笑,“我就知道是她。” 答话的老师诧异,“怎么,这姑娘挺厉害?” “可不。”那老师咧咧嘴,“咱们市考的时候,那姑娘做了一小时的题,急性阑尾炎送医院,拿了全市唯一一个满分,你说厉不厉害。” 另一个老师倒吸了一口凉气。 老严面带得意,要不是现在是大冬天,他说不定要扯吧扇子,把自己没几根的头发给吹起来。 但也有老师不以为然,谁家还没几个天才学生,现在孩子们的天赋,实在是强到让身为老师的他们,都感到压力山大。 只是他们等啊等,一直等到考试结束,都再没一个人走出来。 铃声响起,几个老师站起身来,都看向教学楼,他们的学生陆陆续续从不同的考场走了出来。 -- 第106页 隔得远的时候,就已经有人看清了自己学生脸上凝重的神色,有几个学生甚至相互搀扶在一起,隐约看上去,中间那个小姑娘,好像在哭。 “这是怎么回事儿?” 有老师迎上去问道。 心理脆弱的小姑娘,见到自家老师,抱住就开始嚎啕大哭,“太难了老师,我一半的题目都没做完,全空着。” 其他自认带了天才的老师也向自己的学生迎了上去,见他们神情凝重,心里面也有了数。 但还是忍不住问道:“今年的题目难度特别高吗?” 有学生点点头,“特别高,比咱们做过的竞赛题,高出不止一个两个档次,有道题还是去年国际竞赛改的,我恰好做过原题,不过这道题我没算出答案,估计是有哪个地方变动了,但我没找到。” 相比之下,A1的学生倒是显得十分潇洒。 “哟,”老严迎上去,“你们一个二个的,看上去信心十足啊。” 物理课代表抹了一把头发,故作洒脱地道:“尽人事听天命,反正能写的我都写完了。” 其他人心态也差不多。 他们这群人,没撞到好时候,先是遇到宋浅夕,又落到了沈朝夕手上。 考试被压着压着习惯了,也就学会了自我调节,本来几人进省赛都是意外之喜,现在是不管拿什么名次都算赚到,可以说他们是无欲则刚,心态自然比其他奔着省赛的学生要好很多。 林锐逸看到几个学生围着老严,走过来左右张望后,好奇地问道:“云清秋呢?” 老严交代了云清秋的去向,得知她提前一个小时就交卷后,一群人开始长吁短叹非人哉,不过倒是都没有什么负面情绪,反而一个个与有荣焉,恨不得大吹特吹一番。 “哎呀,我今天考试的时候就在想,这题目云神要提前多久才交卷,猜的半个小时,是我小看云神了。” “我猜的十五分钟,果然不能以凡人的心态去揣度云神啊。” “嘿,你们就是东宫娘娘烙大饼,没见识,我严重怀疑,云神两个小时才出来,是因为老师不让提前太久交卷。” 其他人对最后一个人的吹捧深以为然。 当沈朝夕一个人在汽车上,能够跟背书一样,随口回答出其他人随机提问的所有竞赛题目的时候,他们就已经意识到,和自己坐同一班车的,压根就不是人,而是神了。 今天考试的题目虽然难,但也在大纲的范围内,他们虽然由于太难了没怎么去刷,但考沈朝夕的时候还是抽问过类似范围的题目的,人家听完题目,都不用自己看,就能把答案一溜烟的爆出来,打击的一群少年天才在车上跟鹌鹑似的。 他们这里轻松的气氛和别处显得格外与众不同。 听说有个女生一个小时之前就提前交卷,大部分人的反应都是不可能开玩笑吧,今天竞赛题目的难度是众所周知的,怎么可能有人这么快就答出来。 但大家心里都记挂了一个叫做云清秋的名字。 下午,最后一个人考完实验,时针已经指向了五点。 考虑到时间比较晚了,几个老师商量以后,决定在外面吃了晚饭再回去,自然是得到同学们的一致赞同。 有人在饭桌上问起了几个学生出考场时荒诞的猜测,“云神,胖子说你提前一个小时出来,是因为考场不让提前交卷,对吗?” 沈朝夕顿了顿,见一桌子的人,包括几个老师,目光都不着痕迹地看向自己,将筷子里的菜吃下去,才慢吞吞地道,“也不算吧,我做完的时候时间是差不多了,不过监考老师说必须得坐满三分之二的时间才能出考场也是真的,我还是第一次知道。” 其他人:“……” 无形打击。 沈朝夕不明所以,“怎么了?” 问话的同学露出一个苍白的笑容,“没什么,没什么。” 都叫云神了,凡人和神仙,有什么好比较的呢? 六点,夜色暗了下去,华灯初升,菁英的大巴,在暮色中晃晃悠悠地上了路。 很快就到了跨江大桥。 临上桥的时候,突然有个同学捂住肚子,说不舒服,要上厕所。 老师前脚问这个同学能不能忍一忍,后脚其他人也跟着嚷嚷起来,不得已之下,只能先找个地方停车,解决三急问题。 沈朝夕拎着自己的包站了起来,道:“咱们也出去吧,透透气,车里怪闷的,对了,把东西都拿上,反正也不重,要是不小心被小偷拿走了才哭都没地方哭去。” 本来打算把包放车上的几个老师,想了想,也将值钱的东西拿了下来。 开车的司机也犯了烟瘾,见大家都下去了,从兜里摸出一个烟,放在嘴上,也不着急点燃,跟在大家屁股后面下了车,顺手还带上了门。 “彭老师,你带火——” 嘭—— 只听一声巨响,停在江边的汽车,突然被一辆失控的大货车撞上,满载货物的车头,如同一头愤怒的野兽,直接将汽车的车身,平移了数米。 汽车本就停在江边,旁边就是磅礴的大江,江水看似平坦,却深不可测,司机回头,就见着汽车被推倒悬崖边缘,撞破了防护的栏杆,缓缓朝着江水里落去。 看见这一幕的几个老师和学生:“……” 目瞪口呆都不足以形容他们现在的表情。 -- 第107页 “我的妈呀……”其中一个学生道:“还好咱们下车下得早,不然明天的新闻头条岂不是江城二十学子并老师坠入江中生死不明?估计能上新闻联播了。” 老师也被吓得脸色发白。 这些学生带出来,他们是要担责任的,任何一个人在车上出了半点事情,他们都承担不起。 更何况,要是他们也坐在车上,就跟那个学生说的一样,真的是师生一起沉江。 菁英准备的汽车是全封闭的空调大巴,真沉水里去,估计一群人窗户还没敲开,先给淹死了。 大货车的司机显然也懵了,车停稳后,他就从车上跳下来,见到缓缓往江里倒去的大巴,脸色发白,二话不说就要往江里冲,想要去拉车。还是几个老师拉住了他,“你疯了,不要命了。” “救人,救人啊——” 红着眼睛的货车司机哑着嗓子喊道。 “没人。”回过神的老师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里面的人都下来了,就一辆空车。” “行了,先报警吧,咱们这么多人待在这里也不是回事儿。” 震惊过后,有老师开始出来主持大局,毕竟车掉水里了,他们要处理的事情还有很多。 最直接的,就是眼下这二十来个学生,要怎么安排。 这地方打车都不好打,有学生家里有钱的,举手提议道:“我让我家里人来接,还能送几个同学。” 沈朝夕也被人招呼,“云神,你家住哪里,不然跟我走吧。” 沈朝夕冲他们摇摇手机,轻笑道:“不着急,我有人来接。” 其他人不清楚,去过云清秋家的林锐逸还能不清楚她家现在是个什么情况吗?趁着众人没注意,他小声地问道:“你真的有人接?可别逞强。” 他怕到时候大家都走光了,沈朝夕一个人留下就尴尬了。 沈朝夕给他看自己的手机,微信的聊天记录上面,的确有人要了沈朝夕现在的定位,并且表示两个小时候应该就能到达。 他没问是谁,确认沈朝夕安全之后,也就不再说话。 有人在低低的讨论,“今天的事情,还有感谢云神,多亏了云神下车的时候说了一句,让咱们把财物给带上,不然钱都掉车上了。” “真的是,”有人余惊未消地道:“我包里还有这月的生活费呢。” 沈朝夕坦然收下众人的道谢,大巴车在等待当中,已经一脑袋栽进了江里,缓缓沉没下去。 不一会儿的功夫,就只看得见一个车屁股。 和普通人看新鲜不同,沈朝夕望向江面的目光,却是深邃的。 她当然不是突发好心,提醒众人拿好自己的东西,会这么做,完全因为她在这场事故发生之前,已经提前有了预料。 和物理课代表聊天打屁聊到肚子疼的小胖子,在厕所里折腾半天,什么都没拉出来之后,提着裤子出门,迎接了A1课代表的一通嘲笑,两人胡咧咧半天,到了马路边上,跟着其他人一起等车和警察。 小胖子转头,看向沈朝夕,又看了看自己的掌心。 肚子疼的时候,他隐约觉得,自己的掌心,好像有些发热。 消耗了沈朝夕不少神力绘制的平安符,自然不是什么凡品。 在趋利避害这一点上,它论第二,没有人敢论第一。 沈朝夕本以为,宋浅夕就算是要害,也是针对某个人,比如说她,作为被报复对象,她只需要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好,给每个人画符咒,主要是时机赶到了那里,她就干脆给大家下个安全保证,就算这一次没用,也能够在以后的十年里,为宿主挡一次灾难。 却没想到大家的符咒都用在了这个地方。 虽然货车司机承认自己是为了挣钱,疲惫驾驶,路过这条路的时候困得睁不开眼睛,才造成了现在的事故,但沈朝夕才不觉得事情有那么简单。如果没有邪神的推动,这司机上辈子是得造了多少的孽,这辈子才要欠下这么多的罪。 赵晚宸赶过来的速度,比她在微信里面说的还要快。 她是除了一个就住在江城市边缘的家长以外,到的最快的人。 车一停稳,她就急匆匆地走下来,抓着沈朝夕的肩膀,将人打量了一圈。 “你没事儿吧,吓死我了。” 比她跑得要快的,是网上的各类媒体,天知道当她看到网上传闻江边有一辆大巴坠江,车上人员死伤不知的时候,她心脏都要跳了出来。哪怕有了沈朝夕的保证,说她什么事情都没有,她还是吓得要命。 “别担心,我没事。”沈朝夕拍拍她的手,拉着她去找老严,“老师,我姐姐来了,我能跟着她走吗?” “你姐姐啊……”夜色有些暗,老严不太看的清人,好一会儿才道:“你姐姐看起来怎么有点眼熟啊?给你开过家长会吗?” 沈朝夕脸上的表情诡异了片刻,赵晚宸看她的眼神,就知道她在想些什么,没好气地捏了捏这个小没良心的手,清了清嗓子,道:“我给贺朝开过家长会。” 老严迟了三秒才反应过来,“赵董?” 赵晚宸道:“是我,严老师。” 老严这个中年老男人,在脑子里脑补了一圈自己媳妇儿经常看的家庭伦理剧。 然后扯出一张在附近买的A4纸来,让两人签字画押。 -- 第108页 赵晚宸写下自己的名字,道:“那我就先带着她回去了,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助的话随时给我打电话。” 老严点头,“多谢赵董了。” 赵晚宸带过来的不仅是自己,还有另外一俩大巴,顺带解决了其他人的回程问题。 沈朝夕跟着赵晚宸上了车,屁股还没坐热乎,先接到了贺朝的电话。 电话里头,贺朝咋咋呼呼地道:“卧槽,卧槽,听说你们坐的那俩车掉水里了,你没事吧。” “有事。”沈朝夕翻了个白眼,“我现在还在水里游泳呢,你过会儿再给我打电话。” 贺朝惊骇,隔着电话都能听到他那边的手忙脚乱,“卧槽卧槽,你离岸边还有多远,消防车还没到吗?” 这孩子,也太好骗了。 沈朝夕都不忍心再忽悠他,只得到:“行了,我没事,好好做你的题吧。” 挂了电话,女友的异常,沈朝夕也没有忽略。 她去摸了摸赵晚宸开车的手,车里有暖气,可这双手仍旧冰的吓人。 她小声地问:“吓到了。” 赵晚宸点头,“吓坏了。” 说话的时候,她的牙关还有些哆嗦。 过了跨江大桥,驶入一条没什么人的车道时,沈朝夕突然道:“靠边停个车吧。” 赵晚宸不明所以,“怎么了?” 不过还是按着她的要求,将车停在了路边。 刚刚停稳,一个吻就落在了她的唇角——是沈朝夕在吻她。 她解开安全带,转身回应。 感受到那人的体温,鼻尖闻到熟悉的味道,赵晚宸惶恐不安的心脏,突然受到了安抚。 她怕的要命。 真的是字面意义的,几乎要被这次惊吓要了命。 她也是第一次知道,自己竟然还是一个会被情感操纵理智的人,明明沈朝夕已经提前给她发了消息说自己没事,她还是忍不住想东想西,曾经看过的,为数不多的电视剧画面,反反复复在脑海中浮现。 诸如什么男友已经出事,旁人帮着隐瞒之类的剧情…… 好在,她还在。 一个接着一个的吻,让车厢里的温度逐渐升高。 好在附近没什么人,停车的地方路灯也恰好坏了一盏,才没人注意到这旖旎的场景。 轻拍着赵晚宸的背,沈朝夕跟哄小孩似的道:“乖,没事了。” 赵晚宸问道:“宋浅夕你打算怎么处理?” 她才不相信这件事情背后没有宋浅夕的手脚。 闻言,沈朝夕脸上的笑容变得冰冷。 “她会自食其果的。” 第42章 学霸不认输(二一) 原本, 沈朝夕以为宋浅夕攻击的对象只有自己一人,但现在看来,宋浅夕显然比她想的还要更加疯狂。 原本只是一个普通激发剂的「人体潜能激发剂」,在提升宋浅夕身体素质的时候,同时也助长了她的野心,降低了她的人性。 这段时间,赵晚宸派出去调查宋浅夕的人,陆陆续续会找到不少宋浅夕作恶的证据, 从中不难看出,比起以前的谨慎,现在的宋浅夕,明显要放纵许多, 而且渐渐有些不将普通人放在眼里的姿态。 那些调查宋浅夕的人想不明白, 到底是什么给了她这么大的自信,一个普普通通的女高中生, 竟然如此嚣张, 知道她得到了什么的沈朝夕却很清楚,突然拥有不属于自己的力量的宋浅夕已然失控, 成为了力量的奴隶。 一辆大巴, 三十条人命,在宋浅夕眼里, 或许还比不过一件漂亮的衣裳,一颗脸上的痘痘值得她关注。 如果她成功了,收益自然是巨大的。 车上的三十个人, 除开老师和司机,余下的二十个学生,都是天资卓越者,未来的前途不可限量。 如果其中某人,再爆发出一些非同寻常的天赋来,估计造成的影响更加深远,若是死在这里,说的夸张一点,甚至可能会影响人类的发展。 这不是什么玩笑话。 宋浅夕会被邪神附身,除了她的心性合适以外,必然还有其他原因——比如说她接触到的人群里,有能够对这个世界产生巨大影响的人,不然比宋浅夕更适合邪神雕琢的人多了去了,邪神干嘛选中她这个要天赋没天赋,要心性没心性的普通小女生。 可惜她失败了。 说实话,宋浅夕从没想过,这件事情会失败。 为了对付去参加物理竞赛的人,她花了大价钱,用光了所有的学霸点,还找系统借了一笔,才买到数十张倒霉符,又按照系统的指使,将这张符咒贴在了沈朝夕他们的车上,按照系统的说法,虽然效果会比直接贴在个人身上差一点,但霉运会通过这俩车间接传给坐车的每一个人。 对系统十分信任的她自然没有怀疑系统的说法,也满怀期待地等着沈朝夕等人倒霉的消息传来。 数十张倒霉符叠加的效果有多强,只要想到系统曾经简单跟她说过的血光之灾,当天晚上宋浅夕做梦的时候,嘴角都是带笑的。 梦里,她梦见云清秋等人出了车祸,所有人被撞成了肉糜,云清秋他们的冤魂来朝她复仇,被她轻轻松松一巴掌就拍了回去。 活着我不怕你,死了我更不怕你! 第二天,宋浅夕早早地起了床,洗漱完毕后,在同寝室舍友骂骂咧咧的声音中,神清气爽地去上课。 -- 第109页 几个参加竞赛的同学位置都是空着的。 她的唇角微微勾起。 直到上课铃响起—— 她的眼睛从书本中抬起,往进门的方向一看,顿时控制不住地变了脸色。 跟在老师后面进门的几个人,不是参加竞赛的那群人是谁? 灼热的目光落到身上,沈朝夕不可能毫无察觉。 正在和身边人说话的她,漫不经心地朝着目光传来的方向看去,发现是宋浅夕时,唇角上扬,勾起一抹嘲讽的笑容。 这是绝对不会出现在云清秋身上的笑容。 宋浅夕见到这个笑,脑子里“轰”的一声,乱成了一片,一个想法下意识地在她脑海中浮现—— 她发现了。 她知道是自己动的手脚了! 此时的宋浅夕,已经完全失去了思考的能力,满心只想着怎么脱罪的问题,却压根没想过,她动用的倒霉符,是多么特殊的手段,就算被人发现了,谁又能够拿得出她动了手脚的证据呢? 沈朝夕没太理会宋浅夕的胡思乱想,和老师简单交代两句之后,就回了自己的位置。 钱多多见她现在才来,忙拉着人问道:“你们去干嘛了,怎么现在才来?” 沈朝夕压低了声音小声地对她道:“昨天我们坐的车不是被人撞进水里了吗?货车司机的老板送了一些压惊费给我们。” 钱多多听见“压惊费”就两眼冒光。 “有多少啊?” 沈朝夕拧了她一把,“财迷。” 钱并不多,也就是个意思,毕竟要不是所有学生都提前下了大巴,只要剩上一个两个的坐在车里,那么昨天那起事件,说不定就真的可以上新闻头条了,还是全国新闻联播那种。 货车司机吓得腿发软的同时,他的老板何尝不是吓得够呛,让下属疲劳驾驶,还撞上了学校的车……想想后背都凉透了冷汗。 考完试的日子还是要继续,竞赛的成绩要再等几天才出来,然后才是冬令营的问题。 沈朝夕坐下没多久,就听见宋浅夕追问去参加比赛的物理课代表,路上发生的事情。 大巴落水这件事情,暂时还没传开,知道的人不多,宋浅夕物理竞赛落榜后,一天到晚沉着张脸,和宿舍的关系也没多好,因此并不知道这件事情。 听说车被撞进了水里,车上的人却毫发无伤,宋浅夕就忍不住咬牙。 这群人的运气怎么这么好…… 物理课代表犹在感叹自己的死里逃生,“说起来还真要感谢云清秋,要不是她下车的时候提醒我们把车上的东西都拿下去,说不定我这个月的生活费都跟着掉水里的。” “对,”另一个同样参加了竞赛的女生也附和道:“下车的时候,她还顺手提了一个老师的包,真的是刚刚好把所有人值钱的东西都拿下来了。” 有人感叹道:“那你们可真幸运……” 课代表道:“我们那是有学神保佑……” 贺朝换了几次位置后,坐在了沈朝夕的背后,他听见其他人的对话,没忍住戳了戳沈朝夕的后背,小声地问道:“你让他们把东西拿下来,不会是提前预知到了即将发生什么事情吧?” 沈朝夕:“……”少年你有点敏锐啊。 当然这话她是不会承认的。 沈朝夕板着一张脸,一本正经地教训道:“我看你小小年纪,怎么就搞起封建迷信起来了呢?封建迷信害死人啊,我们要相信科学,来,把社会主义价值观给我背一遍。” 贺朝:“……”陷入被政治支配的恐惧当中。 他觉得自己问出那样的话真是蠢毙了。 都怪沈朝夕,在他面前表现得太无所不能,以至于听到那群人的对话,他下意识就觉得背后有什么内幕。 不是都说诸葛孔明能观天象算未来吗?他觉得,沈朝夕这脑子,比诸葛孔明也差不到哪里去,说不定她也有这个本事呢…… 并不知道自己在无意中真相了一把的少年,拍了拍自己的脸蛋,打走了那些胡思乱想。 他转身问同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什么?” 同桌摇晃着他的肩膀,“……醒醒,理科生不考政治。” 同样觉得这件事情和沈朝夕拖不了关系的,除了贺朝,还有宋浅夕。 只是和贺朝小动物一样敏锐的直觉不同,她是出于天敌的角度,下意识地认为,自己只要做什么事情不成,必然有沈朝夕在里面插了一脚,尤其是当几个人都异口同声地表示感谢云清秋提醒他们把财物带下车的时候,这种感觉更是到达了顶峰。 一定是云清秋做了什么手脚…… 难不成她也有一个系统? 一个念头一闪,宋浅夕突然想到了这个不可能的可能。 宋浅夕突然发现,这样一想,很多她想不明白的事情,都找到了问题的正确答案。 比如说云清秋的成绩为何会突飞猛进,比如说向来清高的云清秋为何会突然找了个干爹…… 一切她想不明白的事情,只要和系统联系上,就迎刃而解。 成绩提高很好解释,学霸系统对她的帮助有多大,她是知道的,能够把不学无术的她用一年不到的时间变成学霸,在本来就是学霸的云清秋手里,自然是如虎添翼,效果更佳。 想到这里,宋浅夕的脸色渐渐变白。 -- 第110页 自己用系统对付了云清秋和她的家人,云清秋会不会知道这件事情,她和她的系统会不会反过来对付自己…… 所以说淫者见淫,邪者见邪,自己做了坏事,宋浅夕自然也会以最大的恶意去揣度别人。 她自己把自己吓得够呛,却又不断安慰自己,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好事,系统满天飞,当初得到系统的时候她可就再三追问过,世界上是不是只有自己一个人拥有系统,学霸系统可是给了她肯定的答复的。 强压下心中的恐惧,她召唤出学霸系统,问道:“系统,系统,你快帮我检查一下,云清秋身上是不是也有另一个系统?” 哪怕邪神正由于能量不足陷入沉睡当中,也被她这个问题吓醒了过来。 宋浅夕不知道系统的本质是什么,它却是清楚的。 邪神不像是正神,彼此之间虽然竞争信仰,但手段光明,面上至少互相尊敬,邪神要是遇上,除非有什么共同利益摆在前面,否则注定都是不死不休的关系。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第二个系统的话,只能说明第二个邪神的存在。 「正在检查中……」 本着试试的态度,没指望系统会回答自己的宋浅夕,没想到系统竟然真的开始了检查。 沈朝夕自然是不怕这样的检查的。 云清秋主动将身体赠送给她,这在这个世界的天道下面,都是说得通的,只要收敛了神力,一个小小的邪神,如何能够发现她的不对劲。 因此邪神将沈朝夕上上下下,来来回回,扫视了好几圈,都没发现任何的不对劲,甚至没看出沈朝夕通过神力改造后变得更加强劲的身体——这不能怪它没本事,因为在邪神的感知力,沈朝夕目前的情况,不过是体内的火气比以前更旺盛了一些而已,这在受到天命眷顾的人身上很常见。 「检查完毕,未发现系统存在,请宿主不用担心。」 宋浅夕还有些放心不下,“真的没有第二个系统?可是云清秋怎么会变得这么厉害?” 尚未沉睡的邪神微妙地沉默了两秒。 它能说什么? 说人家本来就是这么厉害? 说是你太废物? 受天命眷顾的人,哪有那么简单,之前要不是自己尽心尽力的打压,有云清秋在,还有好几个天命之子在的这所学校里面,哪里轮得到宋浅夕这个小虾米出头,可是枉费它辛苦布置一番,全被这个蠢货给毁了。 趁着苏醒的功夫,它的目光在教室里面环绕了一圈,最后在几个看好的人身上打上了印记。 这个废物,能够提供给它的功德之力,眼瞧着不多了,它也需要为自己的下一步考虑。 邪神打下印记的动作很微弱,却没能够逃过沈朝夕的眼睛,感觉邪神本意识陷入沉睡,只有一个披着所谓系统外皮的潜意识还是活动后,她毫不客气地将邪神种下的几个标记全部拢到了自己的手里。 通过邪神打的标记,沈朝夕也看出了邪神挑人的标准—— 成绩一般,但是心思活跃,爱做白日梦,时常幻想着不劳而获的人。 这些人多集中在宋浅夕的那一堆好友里面,看来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并非什么谣言。 邪神的挑选标准其实很好理解 。 成绩一般,意味着这种人有一定的可塑性,邪神估计是被成绩太差的宋浅夕给坑怕了,而太好的往往警惕心比较高,不容易掌控。心思活跃,爱做白日梦,意味着这种人更容易接受所谓系统的存在,也幻想通过系统一步登天,更容易沉浸在系统给的小恩小惠里面,献出自己的灵魂。 坐在宋浅夕前面的江铃,突然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自己身上好像缠绕上了什么东西,但这种感觉还没过多久,就消失不见,就像是有人把她身上缠着的东西抽走了一样。 趁着老师没注意,她偷偷地在桌洞里面,翻开了一页。 江铃成绩不算太差,但也没好到哪里去,好在她家条件不错,父母是暴发户,挣了钱以后,就想着让孩子多读点书,多受教育,别像他们一样,有了钱还要被人看不起。 对于父母万般皆低下,惟有读书高的言论,江铃是看不起的,反正她是觉得,现在的社会,谁还看你成绩好不好啊,到了社会上,还不是看脸看钱,不是都说了吗,笑贫不笑娼。 她和宋浅夕交好,除了宋浅夕成绩好,父母对她百般嘱托以外,也是因为宋浅夕长得好看,比起她关注的几个小网红也不差。 这两天,见宋浅夕心情不好,她都在撺掇着宋浅夕去参加一个潮流少女的选秀呢。 见里的女主角,通过选秀,认识了许多大明星大影帝,和一群帅哥亲亲我我,江铃越看越激动,忍不住回头找宋浅夕分享自己的快乐,“夕夕,我跟你说啊——” 正在上课的老师被江铃打断,她早就发现江铃的小动作了,隐而不说只是为了给彼此一个面子,见她一惊一乍,怒声道:“江铃,你上课干嘛呢?” “没,没干嘛。”江铃支支吾吾地,指着宋浅夕的脸道:“老师……刚刚宋浅夕脸上突然冒出了很多痘痘,她是不是生病了?” “人家长痘痘关你什么事……”话是这么说着,女老师还是走了过来,见到宋浅夕的情况,也被吓了一跳,“呀,你这个是有点严重。” -- 第111页 作为当事人的宋浅夕反倒不明所以,下意识地就朝自己的脸上摸去,“我的脸,我的脸怎么了?” 见她慌乱不似作假,旁边又有女生道“刚刚上早自习的时候都还没那么多痘痘啊”,女老师忙道:“别用手去摸,小心感染。” 有人眼疾手快地塞了一面镜子到宋浅夕手里,宋浅夕一看镜子里的人,顿时尖叫一声,脑子一片空白。 “不会是什么传染病吧……”宋浅夕一脸痘痘,把年轻的女老师也吓得够呛,她是帮着其他老师来代课,经验不足,听说宋浅夕在短时时间内就窜出了一脸的水痘,下意识地就开始胡思乱想起来,见宋浅夕自己也头脑发白,干脆叫了两个男同学,把人送到校医院里去看看,然后自己去找了A1的班主任。 她一走,教室里顿时就闹哄哄地开始讨论起来。有好奇地,追着江铃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江铃难得受到众人追捧,将宋浅夕脸上长痘痘的事情描述地绘声绘色。 “……哎呀你们都没看到,宋浅夕脸上的痘痘可吓人了,满张脸都是,有红又大不说,上面还有白点,就是那种一挤一堆脓水的那种痘痘……” “恶……”围观的几个女生都被吓得够呛。 有人奇怪道:“早上还是好好的啊,怎么突然就发的这么厉害?” 江铃摇头表示自己也不知道,继续描绘自己看到的景象:“……她鼻子上都长了一颗呢,整个鼻子都成了烂草莓了。” 对于一所高中的校医院来说,青春痘算是校医院接诊的最多的病例了,但饶是如此,校医院的医生见到宋浅夕的时候,还是被吓了一跳。 好嘛,满脸都是,巴掌大的小脸上,除了眼皮,竟然找不出一块完整的地方。 宋浅夕也被自己突然冒出来的满脸痘痘吓得够呛,她以前长痘痘长得最凶的时候,也没夸张成这个样子啊! 这还能见人吗? 听说是一个小时左右突然冒出来的,老师也被吓了一跳,怀疑是什么没见过的急性病,忙联系上级医院,让宋浅夕去传染科看看。这么一折腾,等送宋浅夕去医院看病的两个男同学回来的时候,下午都快放学了。 两人回来,没见着宋浅夕,其他人都很好奇地追问情况。 两人之一的贺朝脸色有些难看,另一个曾经对宋浅夕有好感的男生也没好看到哪里去。 “到底是什么病啊……是不是传染病……我们会被隔离吗……” 男生脸色难看,还是一一回答了同学们关心的问题,“做了急检,说就是普通的痤疮,没有传染性,至于为什么会发的这么急,医生说可能是由于宋浅夕的体质问题。” 钱多多啧啧有声,“以前我还觉得宋浅夕皮肤很好,现在看来,她这是不发则已,一发惊人啊。想到她那满脸的痘痘,我就一身的鸡皮疙瘩。” 鸡皮疙瘩的何止她,还有贺朝。 少年慕艾,说白了,就是看脸。 十七八岁的年轻人,还没到能够透过皮囊看内里的时候,更何况,宋浅夕这个人也没什么内里可以看。 她能够吸引住贺朝这些少年人,靠的无非就是一副好看且充满诱惑力的皮囊。 此时皮囊一毁,她在贺朝心里的美好形象顿时被打破,而且,也不知道为什么,自从看了宋浅夕满脸痘痘的形象之后,他竟然怎么都回忆不起宋浅夕皮肤光洁的时候,回忆里那些美好的画面全部替换成了宋浅夕现在的形象,将他恶心的够呛。 这一点沈朝夕倒是不清楚。 真要说起来,这口锅得往邪神脑门子上扣。 宋浅夕越变越美的时候,周围人能够毫无障碍的接受,并且认为她从头到尾都是这么好看,自然是受到了邪神的影响。 现在她变丑了,邪神的影响却没消失,过去美好的画面,被如今丑陋的画面所取代,才造成了贺朝现在的悲剧。 他只要一想到,自己曾经想过要和那张满是痘痘的脸接吻,甚至还对着宋浅夕做过某些少儿不宜的梦,贺朝的胃部就止不住地痉挛…… 和他有同样想法的少年不在少数,这个班上有好几个男生的脸色,目前看上去,都不怎么美好。 沈朝夕收回落在宋浅夕座位上的目光,望向窗外—— 这还只是个开始。 …… 现代的医疗说发达,也发达,对比千年前的放血疗法,切除脑额叶之类的操作,目前来说,医疗手段的确是丰富了不少,也能够治愈不少人类的疾病,但最简单的青春痘,却不在其中。 至少看起来简简单单的两颗小痘痘,不比治疗一块长在肛肠上的息肉要简单。 后者做个手术,一个周的功夫就能痊愈,前者缠绵患者三年,医生估计也只能给出一个少吃糖多运动的结论。 宋浅夕面临的就是这样一道医嘱。 和两年前她在医院里得到的医嘱一模一样。 第43章 学霸不认输(完) 三天后, 沈朝夕才在学校见到宋浅夕。 她剪了一个厚厚的直刘海,戴着一个大大的口罩, 整个人只露出一双眼睛在外面。 隔得老远,都能闻到她身上那股浓浓的药味。 怎么说呢, 在众人都看过她满脸青春痘的情况下, 她这副模样,其实有些可笑。 而且班上也不是没有青春痘发的特别厉害的女生, 有个女生两颊全是痘痘, 挤挤挨挨在一起,为了防止感染,每天要洗三四次脸, 素面朝天,大大方方, 看习惯之后也没谁会拿这种事情去笑话别人。 -- 第112页 反正钱多多是挺看不惯宋浅夕的这种作态的。 “她也不怕把脸捂烂了啊。” 沈朝夕耸肩, “人家乐意, 你管那么多干嘛。” 钱多多撇嘴, 到底没再说些什么。 她虽然好奇宋浅夕的脸到底烂成什么样子了, 但也是个有分寸的人,不愿意随便去戳别人的伤口,何况她和宋浅夕也不熟悉,提了两嘴之后也就把人抛到了脑后, 虽然挺看不起宋浅夕抄沈朝夕试卷的行为, 但她也没必要在这种时候落井下石。 钱多多不好奇了, 江铃却好奇地要命, 趁老师没来,一个劲儿地让宋浅夕把口罩摘下来,给她看脸的情况。 宋浅夕烦不胜烦,“没什么好看的,还是那天那个样子。” 江铃好奇,“你就给我看看嘛,说不定我有什么办法呢,我初中的时候长痘痘也长得挺厉害的,不骗你。” 宋浅夕最终还是没扭过她,背着班上的人摘下了口罩。 经过三天的发酵,她的脸已经不像是刚刚才长痘痘那会儿一样,只是红,看起来还干净,有不少地方的脓包破了以后,污染了更多的地方,加上她又整天捂着脸,还出现了不少溃疡,看上去格外恶心。 “呀——”江铃被吓了一跳,“你现在简直就像是鬼一样。” 这话如同刀子一样,扎在了宋浅夕的心上。 她甩手就是一耳光打在了江铃的脸上,“闭嘴。” 江铃被她打的一懵,刷的站起来,惊叫道“你干嘛打人啊。” 宋浅夕一踢桌子,也不甘示弱地站起来,“打的就是你怎么了?你嘴贱,你活该挨打,我没撕烂你这张嘴都算是客气的了。” “我说错什么了吗?你的脸本来就烂的跟鬼一样!”江铃说着就要去扯她的口罩,“有本事你让班上同学看看啊,你让他们看看啊……” 宋浅夕说什么也不让她碰自己的脸,江铃一股气上来,非要去扯口罩,甚至拽住了宋浅夕披散着的头发。 “啊啊——” 一开始,宋浅夕还顾忌着自己的力气,可是火气上来以后,抓着江铃的头就往墙上撞。 砰砰砰地声音将懵逼的a1班同学全部唤回了神,忙上前阻止,有拉江铃的,有拽宋浅夕的。 但他们哪里是宋浅夕的对手,没拉开两人不成,反倒是被直接甩了出去,宋浅夕下手也没个轻重,一个男生直接被扔了出去,撞到好几张桌子。 “卧槽,宋浅夕这是吃了大力菠菜吧,这么猛。” “贱人,贱人——你才是鬼,你才是丑八怪——” 宋浅夕双目赤红,被她抓着头发往墙上撞的江铃,很快头顶出现了血色。 “让开——” 听见命令的声音,围成一圈,不知道该从何下手的同学们,迅速分开。 举着凳子的沈朝夕,毫不犹豫地敲在了宋浅夕的头上。 后者双眼一翻,身体软软地倒了下去。 见同学们还愣着,她转头道“发什么呆啊,报警啊,打120啊,这都要出人命了。” 转头就见到钱多多满脸担心,指着地上躺着的宋浅夕问道“她……你……” 沈朝夕知道她在担心什么,无所谓的耸肩道“放心,就是晕了过去,我看准了的,验伤也没问题。” 钱多多拍着胸口,松了一口气,“没事儿就好,没事就好……” 她不担心宋浅夕出事,她担心的是宋浅夕出事以后,沈朝夕担上责任。 a1班闹出这么大的动静,老早就有人去叫班主任过来,报警打了急救电话以后,其他同学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就在原地等着能处理事情的大人们过来。 班主任来的很快,见到满墙都是血的场景,倒吸了一口冷气,捂着胸口好一会儿才缓过来。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班长站出来,将事情的来龙去脉交代了一遍,也没忘为沈朝夕开脱,说她是为了救江铃,才打晕了宋浅夕。 警察和急救车随后就到,江铃和宋浅夕两人都被急救人员用担架抬上了车,宋浅夕被抬上去的时候,沈朝夕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没忍住提醒道“护士姐姐,我觉得我们这个同学的情况有点不对劲,刚刚她打人的时候好几个男同学都没拉住她。” 护士惊讶,“男同学都没拉住?” 有个身高体壮,勉强能称得上高大胖的男生,被几个男同学扶着站起来,面露苦色地对护士道“护士姐姐,我刚刚就是被宋浅夕掀翻在地,飞了好几米远,这下腰好像有点扭到了,能坐你们的车去医院看看不?” 开来的救护车有两辆,也不差他一个位置,见他表情实在是疼得厉害,护士姐姐没多犹豫,就叫他上了车。 听见对话的急救医生和随车护士对视一眼,都看见了彼此眼中的警惕。 警察来了以后,先和班主任沟通,随后一个年轻漂亮的女警过来,问道“谁是云清秋?” 沈朝夕站出来,“我是。” 钱多多在一旁道“警察姐姐,虽然宋浅夕是秋秋用凳子打晕的,但刚刚的情况实在是没办法了,要是不把她打晕,江铃都要被宋浅夕给打死了,你们可别冤枉好人啊。” 其他同学也站出来附和她的话。 漂亮警花哭笑不得,“我们不是抓嫌疑犯,只是找这位同学询问一些问题而已。” -- 第113页 沈朝夕拍拍钱多多的肩膀,“没事,我又没干什么坏事,警察不会冤枉我的。” 警花道“其他同学也做好准备,需要给你们录一个现场的笔录。” 监控室内,接案的警察,也看到了同学们口中,宋浅夕直接将一个男生甩飞好几米远的场景。 年纪尚轻的警察惊叹道“这妹子人不可貌相啊,看起来瘦瘦小小的,力气竟然这么大。” 老警察眉头紧皱,将这个画面倒退回去又放了一遍,又问一旁的班主任,“这个女生的力气是一直都这么大吗?” “不会吧,”班主任也有些迷茫,“我上学期让宋浅夕帮忙抱作业的时候,她力气也没这么大啊。” 老警察接着问道“那她最近有没有什么体质比较超出常人范围的表现吗?” 班主任回忆了一会,运动会的事情很快就浮现在了她的脑海中,“一定要说的话,就是运动会吧,这个女生三千米破了咱们全国的记录,好像是六分多钟。” 年轻警察道“六分多钟的女子三千米,这不是全国记录,这是全球记录了吧,女子三千米全球最快的好像也才八分多钟。” 老警察道“是吗……” 他看着屏幕,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笔录内容很简单,问完话,沈朝夕就被放回了班级。 她一回去,同学们就围了上来,叽叽喳喳地关切道“没问什么吧?她没欺负你吧?我们都能给你作证的。” 同学们的关心真切,沈朝夕一一道谢,并且再三表示真的就是个寻常问话,没什么大不了的。 她自己下的手,用了多大力气,难道还不清楚吗? 如果不是怕引起怀疑,她甚至可以不用这么麻烦的方式,直接一个人就制服掉宋浅夕。 不过在有宋浅夕甩开几个大男生的前提下,她再这样做,未免有些显眼,武林高手的人设是好玩,容易玩崩,尤其是在最近突发了好几场找不着凶手的暴力案件的情况下。 果不出她的预料,警察虽然不太赞成她举着凳子砸人的行为,却也认为她做的不错。 毕竟菁英的视频像素不错,光看视频都能看得出来,要是再没人阻止一下宋浅夕,江铃的脑花都要被她给撞出来了。 医院方面有了沈朝夕的提醒,对宋浅夕就多了几分警惕,按照精神病人的规格,上了一整套的束缚带。 沈朝夕下手不重,恰好将人敲晕,又不至于损伤什么地方的程度,几乎是在救护车刚刚到医院,她就清醒了过来。 准确来说,是苏醒了过来。 睁开眼的宋浅夕,离清醒两个字,明显还有十万八千里的距离。 “你才是丑八怪,你才是丑八怪,啊啊啊——我要杀了你——” 双目赤红,配上满脸的痘痘,和沾满汗水湿哒哒贴在她额头上的刘海,宋浅夕此时的模样状若厉鬼。 “镇静剂!” “她有暴力倾向,小心——” 啪—— 束缚带被宋浅夕挣断,发现这一幕的医生,头上划过一抹冷汗。 宋父在工作岗位上接到电话,匆匆忙忙赶往医院,见到病房里发疯的女儿,靠着墙壁蹲坐在地上,颓废地抓着自己的头发。 同样发狂的还有江铃的家人,夫妻俩平时忙于工作,但对唯一的女儿十分疼爱,听说她出了事情,当即搁下手头的事情赶往医院,看到躺在病床上,插着呼吸机,人事不知,据说有可能成为植物人的女儿,两人抱头痛哭。 后来的事情沈朝夕都是听别人说的了。 江铃在昏迷数天后,醒了过来,但失去了大部分的记忆,心智也下降到了幼儿期,好在还能慢慢的成长恢复起来。 江家向宋父索要巨额的赔偿,宋父给不出钱,逼不得已卖了住了几十年的老房子,凑出了二十万块交给江家人。 至于宋浅夕,在警察的询问下,承认了好几桩找不到凶手的暴力案件,不过靠着被诊断出的精神疾病,逃过一劫。 蜷缩在精神病院狭小的房间里,宋浅夕抱着膝盖,不明白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 明明她是全校第一名,明明她有那么好的成绩,还有那么好的人生…… 一手好牌,硬生生烂在了她的手里。 她不是没想过打翻医生逃出去,可是她的力气再大,面对钢筋铁叉的时候还是笑话,人力终有不可为的地方。 更何况,她的力量虽然超出了正常人的范围,可力气大的精神病,医院又不是没接受过,肌肉松弛剂,镇定剂……多得是手段。 医院的冬天很冷,中央空调的温度,仅仅维持在冻不死人这个范畴,绝对称不上舒服。 一缕头发从脸颊垂落了下来,宋浅夕伸手去摸,发现自己抓到的居然是一缕白发。 她疯狂地将自己的所有头发拨到前面,白的,全是白的…… 她还不到二十岁,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竟然全部变得花白。 宋浅夕冲到门边,对着外面大喊大叫道“镜子,我要镜子——” 隔着门,护士走了过来,看见她,目光中流露出些许的怜悯,最后远远地拿着一面镜子,对准了她的脸。 宋浅夕怔怔地看着镜子里的人。 镜子里倒映出的,是一张苍老的面容。 她缓缓地抚摸上自己的脸颊,皱纹,眼袋……她曾经为之困扰不已的痘痘倒是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消失了,留下一地的瘢痕。 -- 第114页 曾经她最为骄傲的,哪怕是在又黑又胖的时候,也为之得意的一头浓密茂盛的黑发,变得稀稀疏疏不说,更是黑白相间在一起,乍一眼看去,不知道的,还以为正在照镜子的,是个年逾古稀的老人。 “怎么会……怎么会……” 她喃喃出声,却发现自己的声音沙哑,竟然也像极了一个老人。 警察在医生的陪伴下朝这个方向走了过来,正好看到正在照镜子的宋浅夕,医生对护士使了个眼神,后者慌忙地将手里的东西收了起来,“不好意思林医生。” 见到宋浅夕现在的情况,老警察皱紧了眉头,“她这是怎么回事?” 医生带着老警察离开,两人的声音远远地传来“送进来没两天就变成这个样子了,力气倒是没有之前那么大,不过检测之后,她身体呈现出来的状态,约等于七八十岁的老年人……衰老……活不过年……” “系统,系统!”宋浅夕突然叫嚷起来,“学霸系统,你出来啊!你救救我,你救救我——” “你不是说你无所不能吗?你快救救我……我听你的话……” 老警察低声问道“系统是什么?” 医生道“我们认为患者产生了一种幻觉……” 年轻护士在一旁嘻嘻哈哈地作补充,“就是现在小说里最流行那种,以为自己得了个系统,完成任务就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 这个世界虽然没有修士的痕迹,但却不缺乏特殊能力者的存在。 至于到底有没有系统这么个东西的出现,那就见仁见智了。 老警察与医生的声音渐渐远去,而另一边,赵晚宸半夜醒来,就见自己的小女友手中,握着一个光团。 “我是学霸系统,来自比地球更高等的文明……” “这就是那个系统?”赵晚宸开口问道。 “你醒了?”沈朝夕看向赵晚宸,点点头,“嗯,就是它,现在落到我的手里了。” 不得不说,学霸系统的外表,看起来还是相当的高科技的,各种符号交织在一起,让它看起来有些像高科技电影里面的虚拟ai。 恐怕普通人见了这个外表,对它的来历就深信不疑。 沈朝夕自然不会被邪神制造出来的外表所蒙蔽。 只见她掌心微微合拢,再度张开的时候,邪神虚构出来的橙色光团外表,就和学霸系统的声音一样,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团幽幽燃烧着的绿色火焰。 “最低等的邪神。”沈朝夕道。 “我可以摸一下吗?”赵晚宸有些好奇,她听沈朝夕说过很多次邪神的事情,可是亲眼见到邪神,还是第一次。 “最好不要。”沈朝夕犹豫片刻,却还是将掌心朝赵晚宸那个方向挪了一挪,“哪怕并非主动,邪神的气息也会引诱出人心最黑暗的一部分,你要小心。” 赵晚宸轻轻地伸手,在邪神那团绿色火焰上一点。 冰,冷。 寒意透骨。 无数曾经只存在于噩梦中的场景突然在眼前变得清晰。 黄沙,战场,鲜血。 “杀——” “将军被困半月,粮草耗尽,城破而亡!” “死了,都死了,沈无晦死了,沈家军也死了!都是你们赵家人害死的!” “赵初光,你口口声声说你爱她,你怎么不把她留下来?” “啊——” 沈朝夕瞳孔骤然紧缩。 她对赵晚宸的情况已经有所预料,但仍旧没料到,赵晚宸的反应会如此剧烈。 邪神的气息并非全是坏处,没有半点好处,善于利用的话,能够帮助人直面内心,突破心魔,这也是沈朝夕答应赵晚宸触碰的一个地方。 快速地在赵晚宸身上点了几个大穴后,她才喘着粗气,目光虚无,缓缓地平复下来。 待她回过神,仿若要滴血的目光,第一时间看向了身边的沈朝夕。 她几乎是毫不犹豫地就朝着她扑了过去,用尽全身力气地将她抱紧怀里。 “对不起,对不起……” 她一遍又一遍地接着道歉,“是我不好,是我不好,无晦……对不起……” 沈朝夕拍着她的背,“怎么了?” 赵晚宸急促地喘息着,好一会儿,才松开手,露出一双迷茫的眼睛,“我不知道。” 她低下头,望着自己的双手,“好像做了一个梦,梦里我杀了好多的人,好多的血沾在我手上……” 沈朝夕手一握,将邪神收进芥子空间,拍着赵晚宸的肩膀,哄她入睡,“乖,睡一会儿吧,都是梦,醒了就好了。” 赵晚宸紧紧地拽着她的手,商场上那么杀伐果断的一个人,此时脆弱的像是一个小女孩。 她反反复复地抓着沈朝夕的手说,“无晦,对不起,对不起……” 她在发抖。 沈朝夕将人揽在怀里,躺在床上,不断地去吻她。 赵晚宸伸出手,勾住她的脖子,加深了这个吻。 亲吻最终变成了一场缠绵。 一觉醒来,已经是大天亮。 沈朝夕向班主任发了个请假的消息,很轻易地就得到了一天的假期。 赵晚宸在她怀里睁开眼睛,浑身像是被车碾过一样,又酸又疼,累的要命。 然而她的第一反应却是确认沈朝夕还在不在,发现她还在床上后,才松了一口气,露出一个笑容。 -- 第115页 “早。” 沈朝夕没再去追问她的梦境,赵晚宸也没提那天自己到底看到了什么。 有关邪神的事情,两人都默契都没有去提。 沈朝夕在没有告诉赵晚宸的前提下,找了个时间,直接处理掉了邪神。 她虽然是正神,但却没有绝对控制邪神的手段,一旦被它逃脱,必然造成更多的悲剧,与其如此,不如干脆利落地将其处理掉。 解决邪神之后,她就在等着自己离开的时机。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一直到她参加完国际的物理竞赛,捧回金牌,也没有等到被驱逐的通知。 她和赵晚宸倒是把每天都当做最后一天来过,就像赵晚宸曾经说过的那样,不求永远,但求朝夕。 珍惜每一个在一起的朝朝与暮暮。 沈朝夕保持着全校第一名的好成绩,一直到参加高考,考上全国排名第一的a大。 这个世界仿佛忘了她这个外来者的存在。 云清秋曾经的梦想,是成为一名治病救人的医生,沈朝夕循着她的梦想走了下去,由于擅长人体解剖,修士的手又比普通人更稳,力气也更大,她很快就在外科闯出了名声,成为了一名全国知名的医生,医术一流,从头到脚,几乎没有她开不了刀,动不了的外科手术,是出了名的外科女王。 贺朝直到大四毕业才发现姐姐和沈朝夕的关系。 两人一直没刻意隐瞒,也早早见了家长,甚至和赵家父母说好了会培养贺朝的孩子作为继承人的打算,这件事情没瞒着贺朝,大家也默认他都知道,但谁能想得到,贺朝直到大四,回家的时候亲眼撞到沈朝夕和赵晚宸站在楼梯上接吻,才意识到她俩的关系非同寻常。 贺朝冷静了足足半个月才彻底接受这件事情。 沈朝夕在这个世界和赵晚宸白头到了老。 两人去世的时候,都已经年过八旬。 不过和一般老人不同,直到去世前的那一刻,两人虽然头发花白,人却很有精神,两个小老太太住在一起,生活完全不需要别人担心,彼此把对方打扮的漂漂亮亮,如果不是两人把亲朋好友都召集在一起,宣告将要死亡的消息,谁都觉得他们肯定会长命百岁下去。 沈朝夕说,“我们要走了。” 她的学生一听这话就红了眼睛,“老师您胡说什么呢?您活得好好的,怎么突然就说这些话题。” “她没有开玩笑,”赵晚宸看向身旁人的眼神温柔动人,仿佛她还是昔日年轻美貌的样子,“我们的时间差不多了。” 沈朝夕转头看她,将她将脸颊边上白色的碎发挽到耳后,“初光,那我们下辈子见?” 赵晚宸将她揽在怀里,像哄小孩子睡觉一样,道“睡吧。” 沈朝夕闭上了眼,她又看向被喊过来,坐了满满一间屋子的学生和亲人,不急不缓地交代了后事。 然后摸着沈朝夕的头发道,“她都走了好一会儿了,我也要走啦。” 两人依偎在一起,就像是陷入一场同一场梦中。 只是不会再醒来。 第三卷 : 小明星有大梦想 第44章 小明星有大梦想(一) “玉女变欲女, 清纯女星尹问珊惊现百人天体趴体。” “疑似打胎?尹问珊从医院出来面容憔悴。” “初中同学爆料尹问珊曾是太妹,霸凌同学。” 娱乐圈大抵就是这样, 一个人能够被捧得多高,也能够被摔得有多惨。 一夜的功夫, 以清纯可人著名的小花旦, 身上就背上了无数条洗不清的绯闻八卦。 粉丝们对她大失所望,看好戏的人面带笑容, 经纪人痛骂不已…… 尹问珊站在黑夜之中的海崖上面, 如同一具行尸走肉。 今晚的月色无疑很好。 漆黑的天幕,星星悄悄隐去了自己的背影,只留下圆润的月亮, 独唱着这一场独角戏。 远离城市的海岸,也远离了人世的喧嚣, 灯光和车声都被隔得很远, 只有晚潮拍打着岸边的礁石, 以及夜鸟时而不时的鸣叫。 在乡下跟着父母劳作的时候, 来自山区的尹问珊从没有想过, 自己有一天,会出现在电视机里,站在舞台上,受尽万众的追捧。 而当她被无数掌声和鲜花包围的时候, 也从没有想过, 自己有一天, 会站在这个地方, 等待着结束自己的生命。 她觉得自己的人生就像是一场笑话。 从山区走出来,满心欢喜的以为,等待着自己的会是光明的人生,却被名义上的长辈卖给掌管地下暗娼的黑道老大,险些沦落风尘。 运气好的遇到扫黄打非,被解救出来,又误打误撞通过选秀走上娱乐圈这条道,一路上正顺风顺水的时候,娱乐圈的黑暗面突然展现在了她的面前。 潜规则,包养,打压…… 对于一个在面对黑道老大,要求她出去接客,都能用咬舌自尽来威胁的小村姑来说,用自己的身体去换取资源,无疑是对自尊的践踏,她是享受万众的追捧,是享受在追光灯下被所有人欢呼,但不代表,为了表面上的光鲜,她要牺牲自己的身体,放下自己的尊严,去成全这一切。 只是有的时候,尊严在社会面前毫无价值,甚至会让人寸步难行。 她拒绝的潜规则,没有变成她的助力,反而成为了阻碍,无数脏水,接二连三地就泼在了她的头上…… -- 第116页 纵使她有一千张嘴一万张嘴也说不清,道不明,无从分辨,无法解释。 更何况,她只有一个人。 相熟的朋友翻脸,公司同她解约,身上背负巨额的债务,不知道该何去何从的她卖了房子,开着租来的车,到了这个荒芜的海崖。 这是一片未开发的海岸,因为远离城市,环境险恶,所以知道的人不多,尹问珊也是一次路过,车子抛锚,在等待维修的时候,偶然发现这里,才把此处当成了心灵栖息的港湾。 只是今天,她要栖息的不仅是心灵,还有她的身体。 远处,带着帐篷野营的年轻人,正举着望远镜到处的看。 他的目光正对准远处海崖突出来的一角,隐约可见一个人影站在上面。 年轻人招呼道“三哥,三哥,你过来看一下,那边是不是有个人?” 正在火堆前烤火的男人,听到呼唤,拍着满是沙土的裤子走过来,一边接过望远镜,一边问道“这种地方哪里来的人啊,你不会是见到鬼了吧。” 就在两人交接望远镜的瞬间,尹问珊张开双臂,迎着澎湃的海水,倾身而下。 海崖是,是狰狞的礁石,随时等待着刺穿来人的躯体。 …… 寒冷。 冷意仿佛渗入了骨头里,沈朝夕觉得自己就像是童话故事里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身体已经冻僵到离死亡只剩下一根火柴的距离。 随后呛入口中的海水,终于彻底唤醒了她的神智。 咳咳—— 她睁开眼,手脚胡乱地踩着水,好不容易找到节律,稳定了身形,这才有功夫抹开脸上耷拉着的头发,观察自己所在的环境。 以神道修士的目力,放眼看去,四周尽皆是海水。 方圆不知道多远的距离,连一片陆地的痕迹都看不到。 更可怕的是,沈朝夕低头看去,哪怕神力运于目上,目光透过海水,同样看不到底。 毫无疑问的深海区。 地狱模式一般的开场。 沈朝夕很清楚,靠自己,想要游到岸边,或者是等待救援,都是非常不靠谱的一件事情。 且不说自己现在所在的地方,是不是在航线上面,就算在,下一艘驶过的船只,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而这具身体的体力,显然已经被消耗到了极致。 手脚被海水跑得发软都是其次,更重要的是大脑,沈朝夕能够很明显地感受到自己的眩晕,以及对这具身体掌控能力的失去。 不是她的魂魄和身体不够吻合,而是损耗过度的前提下,这具身体已经要被动陷入休眠。 在神魂陷入黑暗前的一瞬间,她尽可能地放出了自己神道修士的气息,希冀能够得到些许的帮助。 然后,就是放开对身体的控制,海水将她温柔的托起,天边,已经渐渐亮起了一道白线。 …… 作为一座娱乐之城,h市的八卦新闻,总是什么时候都不缺的。 小到街头卖包子和卖豆浆油条的家长里短,大到豪门世家更迭,h市的八卦小报上都罗列的详详细细。 因此,当h市的豪门赵家,突然回来了一个年轻漂亮,手腕强硬的女继承人的时候,几乎整个h市的人都闻到了一股要变天的味道。 赵晚宸其实并不是很想回国,也对接手h市的赵家没有任何兴趣。 虽然从法律上讲,她是赵家的第一继承人,可她既是个女人,母亲也并非赵家目前的当家主母,能够在嫁人的时候拿到一笔外人看来不菲的分红,已经是赵家人对她的恩赐。 但是她不要的东西,不代表她愿意看着这东西落入其他人的手里,尤其是她的继母和那两个愚蠢的弟弟。 “阿贤啊,不是妈说你,你也二十四岁了,多少要对公司上点心好吗,你姐姐回来了,看她的样子,说不定想要把公司整个都捏在手里,到时候咱们母子三人被赶出赵家,连饭都没得吃!” 赵晚宸的继母,林晓红自从继女从国外留学回来,并且强势的入驻公司之后,心里就在不断地敲响着警钟。 只要逮住大儿子,就是好一通耳提面命,恨不得他马上接管家里的公司,把无关紧要的人全部赶出去,让整个赵氏集团,都变成他们母子的一言堂才好。 然而她的大儿子赵贤对她的话并不放在心上,作为一个浪荡惯了的富二代,让他去公司安安分分的上班,听一帮老头子罗里吧嗦的讲大道理,哪有那个耐心,还不如出去和两个小明星约约会,参加几个趴体来的痛快。 林晓红的话在他看来,完全就是杞人忧天,因此他一边慢条斯理地对着镜子,打理着自己的领带,一边安抚母亲道“妈,慌什么啦,她赵晚宸再厉害又怎么样,有本事她去泰国做手术变个性,不然你都不用担心的。反正以后赵氏肯定是我的,爸不会给她的啦,我倒是希望她越厉害越好呢,有家里人打工总比把公司交给外人要好嘛,到时候随便给她百分之一的股份,她就会对咱们感激涕零啦。” “你啊,倒是想得挺美,她要是真的有你说的这么好打发就好了。”林晓红说着,自己都忍不住笑起来,她虽然紧张,却也并没有真的觉得赵晚宸有多么厉害,毕竟在她看来,一个女人厉害又能厉害到哪里去,这个世界总归是男人的天下,但对于儿子,她还是要谆谆教导一番,“你也是个大人了,别一天到晚出去胡闹,你爸爸他上了年纪,你早点到公司里去帮忙,他也轻松点不是。” -- 第117页 “啰嗦,我知道啦。” 林晓红一边帮儿子整理衣服,得意于儿子的高大英俊,又好奇地问道“今晚又是和谁约啊?” “还有谁,还不就是龙少他们几个咯,和他们玩你儿子我也很辛苦的。” 林晓红知道他口中的龙少,指的是h市另一大豪门世家姚家的独子姚文龙,姚家比赵家势大,因此对于儿子和这些人出去胡天作地,她并不反对,反而认为是一件好事,能够让儿子更早地接触到人脉。 赵贤出门的迟了些,等到包厢的时候,里面人已经坐的差不多了,见到他来,忙嚷着要他自罚三杯。 他也是玩惯了的,接过酒水,毫不犹豫,咕咚咕咚,三杯就灌倒了肚子里面去。 喝了酒,大家笑起来,他和众人打了招呼,这才发现,姚文龙身边竟然带了个漂亮女伴,眼睛一亮,于是调笑道“龙少,新女朋友,这妞挺正的啊,什么时候分享分享啊。” 他们这群人,胡闹惯了,所谓的女朋友,其实是性丨伴侣更多一些,玩的开心了随手都可以分享给所谓的哥们享用。 按照往常,他这么说,大家打趣几句也就是了,谁知道今天,姚文龙听见他的话,抄起手边的一个酒瓶子就砸了过去,“嘴巴放干净点,怎么说话呢,叫嫂子。” 瓶子擦着手臂打过去,落到了地毯上,疼倒是不疼,就是把赵贤砸的有点懵,他茫然地问旁边的人,“这是怎么回事?” 有人对着姚文龙的方向抬了抬下巴,“还能怎么样,龙少动真格了的呗,这妞还真有点本事。” 这边赵贤刚刚弄懂情况,那边姚文龙却有些心疼,觉得自己不应该把卫绮雪带到这种污浊的地方来,忙对着她道歉,“对不起啊,他们刚刚都是乱说的,我保证我对你是一心一意的。” 卫绮雪柔柔的笑笑,看上去很是无害,她拽着姚文龙的衣角,显露出几分紧张来,面上却是体谅地道“我知道大家都不是故意的,是我不好,是我想要接触你的圈子,是我想要更了解你一点……” 向来风流成性的姚文龙,不知道为什么,面对着卫绮雪的时候,只觉得心中充满了柔软,“要是不习惯你就说一声,我带你离开,去别的地方玩。” 卫绮雪大方的摇头,“不用顾虑我,我不想让你为我改变,我会习惯的……” 她这么说着,整个人在这种乌烟瘴气的环境当中,却像是一只误闯入狼窟的小白兔。 赵贤不经意地往这边看了一眼,只觉得心尖仿佛都被人戳了一下,目光忍不住就落在了卫绮雪白皙的脸庞上。 他不动声色地撞了撞身边的人,打探着卫绮雪的身份,“嫂子看起来有点眼熟啊,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旁边人笑道“卫绮雪都不认识啊,新一代玉女掌门人……” 得到了卫绮雪的名字,赵贤趁着旁人不注意,偷偷地掏出手机,在络上搜索起来。 不过数秒的功夫,数张卫绮雪的照片,就出现在了他的眼前,照片中的女子果然和真人一样,漂亮的透着仙气,宛若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 他在旁边心不在焉地坐着,包厢里的卫生间被人占了,眼见卫绮雪出去上厕所,他也紧跟在身后追了出去。 卫绮雪的脚步很快,踩着高跟鞋,几下就消失在了卫生间里面。 找了个包厢,锁好门之后,卫绮雪一屁股坐在马桶盖上,长长的吐出一口气来。 和姚文龙这样的人周旋,对她的演技无疑是一个极大的考验。 但她更知道,只要勾搭上姚文龙,自己能得到多少好处。 娱乐圈的资源且不说,只要自己嫁给姚文龙,早晚有一天,她就是姚家当家做主的女主人。 这辈子,手握先机的她,哪怕不择手段,也一定要登上人生巅峰,成为所有人羡慕的赢家。 在隔间里整理了一下衣服,她又拿出化妆镜,补充了一下妆容。 从十年后重生过来的最大好处,大概就在于她比其他人提前了足足十年的审美意识,在这个时代的人还在画着蓝色紫色眼影的时候,她已经知道该怎么用大地色打造裸妆的效果,又怎么塑造出莹润的珠光唇,哪怕只有六十分的底子,也能够在她的巧手下,勾勒出九十分的美貌。 剩下的十分,自然是她锻炼多年的姿态加成。 觉得差不多了,气也缓了过来,卫绮雪打开卫生间的门,准备回包厢。 然而在走廊上,一个人却像是没长眼睛一样,直直地朝她撞了过来。 “哎呀——” 她惊呼一声,朝地面倒去,好在一双手及时地扶住了她。 “你没事吧?”男子的声音温和优雅,有着孩子气的姚文龙没有的成熟。 只一眼,卫绮雪就认出了撞到自己的人是谁——赵贤。 原来是这个倒霉蛋。 上辈子,她虽然没怎么接触过h市豪门的圈子,始终挣扎在娱乐圈的末流,但赵贤这些人的事情,她还是通过八卦小报听说过的 。不同于姚文龙,是姚家独子,受尽家中宠爱,注定要接管家业,赵贤不仅上有个野心勃勃的姐姐,对赵氏集团虎视眈眈,下还有一个扮猪吃老虎的弟弟,在他和姐姐斗得两败俱伤的时候站出来,一举成为最大赢家。 她故作慌乱地抽回手,耳朵红了一片,仿佛为和陌生男人的解除感到十分的不好意思,“我没事。” -- 第118页 赵贤早在捏到卫绮雪手的时候,心就软成了一片,他从不知道,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会叫人看一眼就心动的女人。 他收敛起自己的本性,伪装出一副风度翩翩的模样,对卫绮雪道“原来是嫂子,实在是对不起,今天进门的时候说的话有些没大没小,是我过分了,还请嫂子不要在意。” 卫绮雪低着头,小声地道“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以后不要这么说就行了,我不生你的气。” “这是我的名片,”赵贤递出自己的名片,故作体贴地道“有什么困难,你可以打我的电话。” “这……这怎么好意思……”卫绮雪不好意思地道。 赵贤十分坦然,“你是龙少的女朋友,就是我的嫂子,小弟照顾嫂子,不是天经地义的吗?你就收下吧,虽然别的做不了,但是跑个腿 ,陪你逛逛街买买单这些简单的事情还是可以做到的。” 卫绮雪再度低下头,纤细的手指接过名片,“那就麻烦你了。” 赵贤目的达成,也不便在外面逗留,便建议卫绮雪先回包厢,自己等待片刻后,也跟着进去。 站在楼梯上,全程注视着这一幕的赵晚宸轻哼了一声,道“蠢货。” 旁边的夜总会老板弯着腰,态度恭敬,哪怕听到这么一声评价,也一言不发。 直到赵晚宸问道“那个女人是什么人?” 夜总会老板才将自己知道的事情一一道来。 新出道女明星,玉女派掌门人,收视率保证…… 赵晚宸听着,垂下眸子,却不经意间想起了,躺在她家床上的那个女人。 尹问珊的出现,对赵晚宸而言,有些像是做梦一样。 无边无际的海岸,被海豚背负着的少女,就这么出现在了她的轮船面前,对她发出了求助的信号。 尹问珊的资料自然是在她上岸的瞬间,就尽数送到了她的手里。 但不知道为何,赵晚宸无论如何,也无法将自己从海中捞起来的睡美人,同八卦小报里的那个女人联系到一起。 回到别墅,下人很快就迎了上来,接过她的外套。 赵晚宸问道“她醒了吗?” 下人小声地道“还没有,医生今天来看过了,说是伤到了大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醒。小姐要吃点夜宵吗?” “不吃,”赵晚宸想了想,“我上去看看。” 放置睡美人的房间,就在赵晚宸卧室的隔壁。 她拧开门,动作很轻,仿佛生怕惊动了沉睡在里面的人。 深蓝色的床单,宛如大海的颜色,被她从海水里打捞起来的睡美人,正静静地沉睡其中。 她坐在床边,手指忍不住抚摸过睡美人的眉眼。 尹问珊。 昔日的娱乐圈“玉女派掌门人”,被媒体认为是美貌惊动了上帝的天使。 她的眼睛是那么的不谙世事,她的神态是那么的与世不容,好像是误闯入凡世间的精灵。 此时静静地躺在这里,赵晚宸没有感觉到她的灵动,也未曾对她的美貌倾心,然而却有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感觉,让她把她留在了这里,留在了自己的身边,甚至没有去联系尹问珊的家人或者是经纪人。 事实上,她派出去的人调查的资料里,也没提过尹问珊还有什么家人在。 对于沈朝夕来说,赵晚宸的气息,可以说是再熟悉不过。 两人相伴了数十年,只要赵晚宸在身边,哪怕是刀山火海,她都有着无与伦比的安全感。 因此当赵晚宸的手指抚摸到沈朝夕脸颊的时候,她很自然地就这这只手蹭了蹭,然后受到惊吓的手主人下意识地收回了自己的手。沈朝夕也因此从沉睡中惊醒。 而赵晚宸得到了一双澄澈透明的眼睛。 很难形容这是一双怎样的眼睛,黑色的瞳孔与白色的眼仁格外分明,以至于看起来十分干净凌厉。 而这双眼睛看过来的时候,有好奇,有懵懂,还有说不出的依赖。 赵晚宸突然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她迟疑了片刻,没有第一时间呼叫医生,反而问道“……你还记得你叫什么名字吗?” 沈朝夕抿着嘴角想了会儿,可怜巴巴地给出了一个答案,“我不记得了。” 果然。 赵晚宸心想,她就知道会这样。 看着赵晚宸头疼地去给助理打电话,联系医生,沈朝夕眼中闪过笑意。 严格来说,她并不算说谎,因为她是真的不记得“自己”的名字。 从大海中醒来时,她的脑海里尚且残余着些许模糊的画面和片段,但等睁开眼看到赵晚宸那一瞬间,这些东西全部消失不见,任凭沈朝夕怎么翻找,都没有半点波浪。 看来向她祈祷的信徒,并没有将自己的记忆留给她。 不过无所谓了。 睁眼能够看到她的初光,比世间什么事情都更重要。 第45章 小明星大梦想(二) 沈朝夕醒来的事情, 折腾了小半个晚上。 “人脑是一个很精密的地方,现代科学的研究探索到的可能不到1, 所以谁也没办法向您保证,这位小姐的失忆到底是暂时的还是永久的……” 打发走了医生, 赵晚宸往沈朝夕面前一坐, 问“你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 沈朝夕点头。 “叫什么名字不记得了?” -- 第119页 点头。 “哪儿的人不记得了?” 还是点头。 赵晚宸甚至觉得她点头的模样,有点可爱, 像某种小动物。 她没忍住上手揉了一把她的头发, 跟摸小狗似的,带着几分强硬地道“那我叫你沈朝夕好不好?” 沈朝夕提出自己的今晚的第一个问题“为什么要叫这个名字?” 赵晚宸恍惚了一瞬,“总觉得你该叫这个名字……” 什么尹问珊不问珊, 看照片总觉得像是另外一个人。 赵晚宸现在住的房子,是她自己买的, 算私宅, 养了一个管家, 几个下人, 打扫的做饭的整理花园的, 很齐全。 沈朝夕住在里面,也不乱跑,事实上她也没法跑,她什么都不记得, 一张白纸, 旁人说什么就是什么, 老老实实地住在房子里, 颇有几分被金屋藏起来的娇的味道。 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赵晚宸明知道尹问珊的身份,也调查了很多有关的资料,却半句没提尹问珊的消息,似乎她捡到的人从头到尾就叫沈朝夕,和尹问珊扯不上半点关系。 沈朝夕也不着急,命运这个东西,说来奇妙,哪怕是修士,也很难解释的,她既然入了尹问珊的身,该还这份情的时候,总是会有机会偿还的。现在没有记忆,不代表未来没有记忆,就算是真的拿不到有关尹问珊的记忆,她相信也总有了结两人因果的法子,不会一直欠着。 总之赵晚宸安排她在房子里住着,她就安安心心地住着,当一只无忧无虑的金丝雀。 而赵晚宸自己,其实也摸不清楚自己对沈朝夕到底是个什么想法。 她在h市的工作很忙,生活也很忙。 赵氏目前的掌舵人是赵父。 老爷子年逾半百,头发花白,每三个月都要染一次头发。 然而人家身老心不老,赵氏的权利牢牢抓在手里,谁都不肯放,看谁都像是觊觎自己碗里食物的野狗,防备得紧。 赵晚宸的两个继弟,还在读书的那个不算,大的那个二十四五了还在外面鬼混,未必没有老爷子纵容的意思。 虽然赵父嘴上跟赵晚宸说的是,自己还是想一碗水端平,不让赵贤进公司,是免得他抢了一姐一弟的东西,但谁不知道,他是怕年轻人掌权太早,挡路的老人就要挪出屁股下面的位置。 赵晚宸对自己父亲的心思心知肚明,不过这件事情对她有利无害。 反正她对赵氏在不在自己手里并不执着,对这件事情执着的,是她才因病去世的母亲,那个被后来者狼狈赶出赵家的女人,直到临死前最后一刻,也还在抓着她的手说“赵家是你的,赵家是你的,绝对不能落在林晓红那个贱人的手里……” 她大半辈子都系在了一个男人的身上,最后的心愿,赵晚宸没法不替她实现。 而且赵晚宸也记得当初被赶出赵家时的狼狈。 母亲离开赵家那天,她站在雨里,被磅礴大雨淋得瑟瑟发抖,林晓红一手牵着赵贤,一手抱着才出生没多久的赵德,站在屋檐下,向她露出了一个属于胜利者的笑容。 那个时候她就在想,总有一天,她要把这群抢了自己家的土匪,赶出去。 一个豪门,必然不可能人丁稀少,独木难成林,赵家各路亲戚,七七八八的加在一起,几乎能够串联起整个h市的关系。 赵晚宸想要拿下赵氏,少不了在这些关系里周旋。 从早到晚折腾下来,她只觉得疲惫几乎要从骨头里面渗出来。 赵晚宸的房子是独栋的别墅,小区绿化很好,有不少人养了宠物。 她开着车回家的时候,车旁边的灌木丛突然动了动,然后从里面钻出一只穿着小马甲的博美来。 正值转弯,赵晚宸下意识地放慢了车速,降低了车窗往外看去,被修剪的漂漂亮亮的小博美也不怕生,见到她,仰着头汪汪两声,不像是示威,到跟撒娇一样。 赵晚宸莫名就想到了沈朝夕。 回了家,发现沈朝夕就窝在客厅的沙发上,扯了一盏落地灯在看书,听见动静,抬起头来,灯光下一张小脸白白嫩嫩的—— 更像博美了。 沈朝夕还不知道赵晚宸心里已经把自己比作了狗,见她回来,眼睛就亮起来,主动接外套拿包,姿态比专门训练过的佣人还熟练,笑起来两只眼睛弯弯的,“回来啦。” 声音甜的跟好像期待了很久一样。 “怎么不早点睡?” 沈朝夕自然而然地道“等你啊。” 赵晚宸的动作一顿,朝着沈朝夕看过去,后者也在看她,目光坦然地像是一个刚刚面对世界的孩子,还不知道什么叫做羞耻与害臊。 反倒是赵晚宸先不自在地别过了头。 因此她没发现,在她转头的瞬间,笑的一脸纯良的人,突然狡黠的像是一只恶作剧得逞了的狐狸。 调戏恋人的事情那能叫调戏吗? 那叫情趣,情趣懂不懂?! 还是独属于沈朝夕,每一次穿越都能够拥有的情趣。 这大概是她独自守着每一世相恋的记忆,却遇到一个已然忘却前尘的恋人的时候,唯一的慰藉了。 尹问珊的消失,在娱乐圈并没有掀起多大的风浪,她的离开甚至还比不上扫黄被抓的某家公子哥有热度。 就连尹问珊的粉丝,也是在半个月后才后知后觉地道“珊珊怎么感觉很久都没新闻了。” -- 第120页 这还是属于比较铁的那一类粉丝。 其他人早在有新人出现的时候,就已经爬去了别的墙头,早忘了自己曾经追过的小姐姐。 也就只有风头正盛的新玉女派掌门人卫绮雪出场的时候,大家会将两代掌门人拉出来做个比较,然后吐槽还是卫绮雪清纯,尹问珊是当了□□还要立牌坊,明明是个□□还要装出一副我很无辜我很干净的模样。 总之两人只要摆在一起,就少不了对卫绮雪的吹捧,和尹问珊的一番诋毁。 偶尔赵晚宸也会把类似的消息摆在沈朝夕的面前,不着痕迹地观察她的反应,沈朝夕对此倒是很坦荡,只是每次看到卫绮雪的时候,总忍不住撇撇嘴,一副很不屑的样子。 赵晚宸有些奇怪她的反应,“怎么,你觉得她名不副实?” 沈朝夕抬眼看她,没说话。 赵晚宸宠溺地捏了捏她的脸,后者才嘟嘟囔囔地道“我不喜欢她。” 赵晚宸心头一跳。 卫绮雪和尹问珊的恩怨,当然早被她调查的一清二楚。 两人同时出道,但尹问珊红了,卫绮雪却没红,前者青云直上,后者越走越窄,眼看在娱乐圈混的饭都要吃不起了,谁知道一夕之间,尹问珊突然闹出了参加天体趴体的绯闻,才拿到手里的新戏就被换给了卫绮雪,后者靠着这部戏爆红,算是踩着尹问珊的名声,吃着她的人血馒头,成了新一代小花旦。 尹问珊不喜欢卫绮雪很正常。 她不着痕迹地问,“你以前认识她吗?” 沈朝夕果断地摇头,“不认识。” 但她皱眉的神情仍旧没有缓解。 不认识归不认识,喜不喜欢又是另一回事。 沈朝夕此时心中已经隐隐有了猜测,这个卫绮雪,估计就是她这次穿越过来需要解决的根源。 许是连着穿越两个世界,帮着两个世界都解决了邪神,沈朝夕现在对冥冥中的天道,已经有了些特殊的感应。 几乎是卫绮雪的照片一出,沈朝夕就有了不好的预感,难不成又是邪神? 赵晚宸又问“你想当明星吗?” 沈朝夕嗅到了危险的气息,机敏地抬头,“你想让我当吗?” “这个问题在你不在我。” “我不知道。”沈朝夕的目光很诚恳,至少赵晚宸在她的眼睛里,看不出别的什么想法,“我没有亲人,你是这个世界上我第一个见到的人,你就是我的亲人,我都听你的。” 赵晚宸沉吟片刻,“你喜欢明星吗?” 沈朝夕微微思索,“感觉好像很有意思。” 赵晚宸向后靠,将手机扔开,看着沈朝夕道“那就去试试。” 说试试,却是以沈朝夕的名字试试,而不是尹问珊。 赵晚宸既然决定让尹问珊消失,自然就不会再让她出现,哪怕沈朝夕有着一张和尹问珊一模一样的脸,她也能让所有人指着这张脸叫沈朝夕。 赵氏家大业大,手下还有自己的经纪公司,哪怕赵晚宸现在还没当家做主,作为最大的皇女,她想捧个人出道,还不跟玩似的。 只是当公司派来签约的经纪人见到沈朝夕的时候,还是有点懵逼。 “这……这不是尹问珊吗?” 坐在会客厅沙发上的沈朝夕看了一眼赵晚宸,得到示意后,才好奇地问道“您也觉得我长得很像尹问珊吗?” 像,但不是。 她话一出口,经纪人宋桢就找到了两人的差别。 也就是尹问珊底子好,妆前妆后差别都不大,宋桢才能见到沈朝夕的第一眼,就叫出尹问珊的名字。 但她一说话,宋桢就能分辨出来,这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尹问珊走得是清纯路线,但性子其实是有些傲的,也很倔,虽然打的交道不多,宋桢对她多少有些了解。 沈朝夕却是一开口,就透着一股不谙世事的味道,像是温室里长大的娇花,让人忍不住想要去细心呵护。 她和尹问珊,明显是两种不同成长经历下培养出来的人。 再联想她和赵晚宸的朋友关系,宋桢虽然没猜出是哪个沈家出来的大小姐,却也下意识地默认,沈朝夕的身份应该不低。 沈朝夕并不知道宋桢的猜测,不过就算知道了,估计她也不会在意。 因为她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除了赵晚宸,从始至终都只有一个,解决信徒的执念,帮她轮回转世,顺带收割信仰。 至于尹问珊的执念是什么…… 沈朝夕有所猜测,只是并不能给出准确的回答。 因为人的执念从来就不是一句话就能解决的问题。 有的时候有的人心心念念着高中没能递出去的那封情书,然而时间无法倒流,事实上,只要当曾经没能完成的告白说出口,遗憾就会消失;有的人对某个人心怀愧疚,希冀能够做出补偿,但再多的弥补,其实都无法愈合昔日留下的伤痕,真正让愧疚消失的方法,是取得谅解——不论是受害者的谅解,还是自己对自己的谅解。 定下合同时,沈朝夕脸上的笑容,让赵晚宸莫名地觉得有些焦虑,就像是本属于自己的珍宝,突然要展示在众人的面前,共同分享它所拥有的璀璨光彩。 赵晚宸不是一个喜欢分享的人。 就像她不喜欢自己的继母,不喜欢继母生下的两个弟弟,宁愿把赵氏集团弄坏,也不愿意让给他们母子三人。 -- 第121页 像是感受到她的焦虑,沈朝夕突然将手放在了她的手背上,那双干净透明地如同一汪山里清泉的眼睛看向她的时候,赵晚宸的心情莫名地就平复了下来,然后反手将她的手抓在了手里,沈朝夕没有挣脱,自从醒来以后,她总是对赵晚宸表现的很依赖。 这份依赖甚至远超出沈朝夕本人的需求。 心的安宁从两手交握的地方传了过来,赵晚宸莫名有种感觉,沈朝夕发现了她的不安。 沈朝夕并不讶异这个世界的赵晚宸如此缺乏安全感。 事实上,在她连续经历的数个世界,她的恋人身上,都能找到这种感觉,只是这个世界的赵晚宸更加强烈一些而已。 每个世界的赵晚宸虽然有着不同的家庭,不同的身份,可是她们往往有着相似的成长经历,这些成长经历催促她们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变得强大,也用尽可能多的割舍去换取更多的利益。 作为和她们最亲密的人,沈朝夕能够感受得到,赵晚宸身上那种由于失去的太多,以至于对所有东西,都要牢牢掌握在手里的不安。 不知道为何,宋桢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多余。 …… 宋桢不愧是经验丰富的经纪人,哪怕沈朝夕明显是空降兵,他也没有慌着在第一时间为她安排工作,而是在确认了她打算走演技路线而非靠脸的花瓶后,先将她塞进了最新一期的艺人训练营。 形体,走位,舞蹈…… 无数课程密密麻麻地占满了沈朝夕的日程表。 宋桢本来没怎么将沈朝夕放在心上,在他看来,哪怕小姑娘嘴里说着要靠实力说话,实则还是人民币玩家,稍作训练,不至于出丑,就可以安排工作,让她感受一下当明星的风光,没想到沈朝夕给了他一个惊喜。 不论哪一样课程,沈朝夕都完成的很漂亮,她的身体仿佛天生就有记忆,只是等待着老师去唤醒。 这是舞蹈课老师对沈朝夕的评价,用赞叹的语气,但只有被夸奖的人知道,这句话误打误撞触碰到了真相。 这具身体的前主人虽然没有留下自己的记忆,却留下了比记忆还要宝贵的财富。 尹问珊虽然不是签在赵氏旗下的经济公司,但作为红极一时的小花旦,哪怕她已经销声匿迹,甚至传出被打压雪藏的消息,在经济公司这种地方,仍旧少不了她的传言。 据说她是海选出身,靠着独特的气质捕获了导演,十六岁就拍了人生的第一部 戏,一举成名天下知,但由于是野路子出生,比其他艺人少很多基础,为了弥补这些差距,她日夜下苦工,不辞辛苦,花了成倍的经历去追赶别人,洗掉自己身上村姑的印记…… 沈朝夕固然自带气质加成,可尹问珊昔日严苛的训练,为这具身体留下的痕迹,也很重要。 哪怕不用经过神力洗涤,沈朝夕也知道,这具身体每一块肌肉的走势和起伏,都被锻炼地恰到好处,随便往那儿一站,无需她刻意控制,她的手脚都会自然而然地调整成一个最优雅动人的姿态,当有镜头对准她的时候,她甚至很轻易地就能知道,怎么站怎么笑才会让自己在镜头上显得更好看。 这些都是曾经的沈朝夕不知道,不了解的范畴。 却是尹问珊熟悉的世界。 “好,跳——” 完成一组舞蹈训练,在其他训练生一屁股坐在地上休息的时候,沈朝夕踮起脚尖,缓缓打量镜子中的自己。 或者说,是看尹问珊。 通过身体记忆,她能够更好的了解到尹问珊是个怎么样的人。 也许是出自山里的缘故,她有些自卑,因此格外不愿意叫人看不起,训练形体的时候特意将下巴轻扬,露出修长微。信。公。众。号。百。合。小。说。社。整。理的脖颈,显得自信而又骄傲,随便往镜子面前一站,她都像是一只孤高倨傲的白天鹅,谁能够想到,几年前的她,还在山里靠着劳作吃饭,离开大山也只是因为家里的弟弟要读书而土地实在是无法供养他昂贵的学费和生活费。 沈朝夕没有刻意打听尹问珊的家人,却也通过旁人的闲聊和上的八卦,对这一家人有了大概的了解。 标准的重男轻女家庭,尹问珊是第二个女儿,长女据说被嫁给了一个鳏夫,换取了不菲的嫁妆,十六岁离开大山的尹问珊,只有初中文化,因为只比她小一岁的弟弟要到县城读高中,不得不独自一人远离家乡到繁华的h市打工。 尹问珊正当红的时候,这一家人如同吸血虫攀附着她,尹小弟高中毕业没能考上大学,反倒染了赌瘾,这家人还闹出过弟弟还不上钱逼着姐姐认下百万债务的闹剧。尹问珊出事后,尹家人榨干了她身上最后一滴血便消失不见,直到尹问珊死前,这家人都不知道藏在哪里,好像生怕尹问珊身上的麻烦沾染到他们一样。 她在看自己的时候,教室的后门也有人的目光落在她的身上。 “丁导——” 被称作丁导的是一个头发花白,个子中等的男人,他戴着一顶渔夫帽,摆摆手,示意身边人不要说话。 教室里陆陆续续有人注意到了丁导的到来,虽然没有凑上去打招呼,却也忍不住窃窃私语。 丁导是谁? 丁达卫,华国最著名的导演之一,谁能够进他的剧组,成为丁女郎,几乎就可以预料到未来飞黄腾达的日子。 -- 第122页 丁达卫看着看着,突然笑了起来。 他不笑的时候很严肃,笑起来的时候却显得十分和蔼,“你看她的样子,像不像是一只对着水面孤芳自赏的天鹅?” 站在他身边的人循着丁达卫的目光看去,落在沈朝夕身上,不得不承认丁达卫说的话很形象。 少女踮着脚尖,静静地注视着镜中的自己,连目光都不带眨一下的模样,可不像是一只对水自赏的天鹅。 丁达卫说,“你去问问她的经纪人是谁,我想和她谈谈。” 他又看了好一会儿,直到下一堂课开始,才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 沈朝夕若有所感,回眸一看。 她的眸子很清很亮,以至于随意一瞥,都有一种被清水从头洗礼的感觉。 丁达卫的手突然止不住地颤抖起来,他好像隔着时空,看到了四十年前,那个站在舞蹈教室里,对他回眸的少女。 他突然变得青涩,露出一个甚至可以称得上仓促的笑容,好像是见到初恋情人的少年。 沈朝夕不认识他,对这个世界了解可以称得上一片空白的她也不知道什么丁达卫,类似的教室总是不缺前来参观的人,因此她只是微微点点头,勾了勾唇角,礼貌有余,热情不足。 身边人惊呼,“丁导——” 丁导抬手擦了一把眼泪,“找到了,找到了,就是她,就是她,她就是我的余娓娓。” 第46章 小明星大梦想(三) 只有极少数的人知道余娓娓对丁达卫来说意味着什么。 她是他的梦。 是他午夜梦回, 会坐起来掩面而泣的梦。 也是那个灰色的时代里,唯一的一抹白。 只可惜那个梦像是琉璃般容易破裂, 落到地上, 轻易的就变成了碎片。 他已经很老了,对于电影人来说,他的年龄让他比起那些新锐的导演,已经少了很多的精力。 他再也不可能像年轻时候那样, 通宵通宵的拍戏, 喝一杯咖啡就能连续作战四十八个小时,他也不再像以前那么容易愤怒, 面对没有经验的演员时,多了许多的宽容, 骂人的时候虽然仍旧针针见血,但已经少了很多的个人情绪。 生命的倒计时在他耳边滴答作响,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敲响最后一下, 而他有很多朋友,已经提前在时间的河流里做了告别。 身边留下的人越来越少,空白的时光越来越多, 以至于他越来越想起那个叫做余娓娓的女孩。 他记得她跳舞时的姿态,记得她笑起来时的酒窝, 记得她同他说话时候, 下巴微微扬起的神情。 他无法控制自己不去回忆她。 他曾经想过, 要不要将余娓娓搬上荧幕——这其实是个很好的题材, 尤其是对想要了解那个年代的观众来说。 但他又无法不去犹豫。 这个时代的年轻人很多, 他们也很鲜艳,但他很难在他们身上找到余娓娓的影子。 他们身上的颜色太多了,以至于没有余娓娓那种站在一片黑白灰的背景中,也能够一下子凸现出来的亮眼,直到沈朝夕撞进他的眼睛里。那个女孩只需要简简单单的一个回眸,时空就在他的面前倒流,纤细苗条的少女,站在午后的阳光里,对他扬起了眼眸。 宋桢接到通知的时候,神情难免有些微妙。 他看着自己桌子上,这段时间费尽心力筛选出来的剧本,心情有点复杂。 就像是打一场游戏,本以为自己是黄金带青铜,没想到是王者带黄金。 已经做好了艰难战斗的准备,突然被告知自己躺赢了。 明明胜利应该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他却有种快乐被人吞了的空虚感。 他带的这个小祖宗到底是个什么来头? 要知道,给他打电话的,可是丁导,丁达卫啊! 圈子里出了名的暴脾气,不好说话,年轻的时候还好,为了钱还能勉强弯个腰,给投资商一个三号以外的角色,等上了年纪出了名,自己有了钱之后,直接当大爷,爱投不投,反正我有钱,塞进来的人要是演技不过关,钱拿了人照样踢出去。 这样一个人,居然打电话过来,说要专门为自家小祖宗拍一部电影…… 陷入恍惚当中的宋桢给沈朝夕打了个电话,将人喊到了公司的办公室里面。 沈朝夕来得很快。 “您叫我?” “坐。” 宋桢亲手给她倒了一杯水,沈朝夕坦然自若地接了,也没觉得对方的讨好有哪里不对,只是略带几分疑惑地看着他。 前者斟酌了一下语句,才问道“你知道丁导联系我的事情吗?” 沈朝夕不明所以,“什么事情?” 想了想,她又接着问了一句,“丁导是谁?” 宋桢愕然,“你不认识丁导?” 沈朝夕满脸的迷茫,“我应该认识吗?” 等一下,这和他想的有点出入。 宋桢再度确认道“丁达卫,丁导,之前拍《xxxx》那部文艺片的丁导。” “等一下,”沈朝夕突然想到了什么,掏出了自己的手机,在上面一板一眼地开始输入丁达卫的名字,然后翻转手机给宋桢看,“是这个人吗?” 手机上显示的是丁达卫最近的新闻照片,有些模糊,但面容还是清晰的。 宋桢点头。 沈朝夕恍然大悟,“哦,你说他啊,今天他来训练室看了一下训练,有什么问题吗?” -- 第123页 宋桢“……” 饶是一头雾水,宋桢还是把这件事情原原本本地跟沈朝夕说了一道。 “……丁导拍戏虽然很严格,但这是个很好的机会,抓住了你就能够一飞冲天,但要不要接受,主动权还是在你的手上。” 沈朝夕几乎没怎么犹豫,“好啊。” 和她的果断不同,宋桢反倒有些担心,“丁导拍戏很严的,在他眼里男女都没有区别,几乎每个和他合作的艺人都被骂哭过,你要拍丁导的戏,要想好,毁约的话会很麻烦。” “我知道。”沈朝夕道“但这不是问题。” 她的态度很坚决,宋桢也能感受到她说话不是在玩闹,哪怕答应的很轻松,也是经过认真思考的,既然这样,这么好的一个机会摆在自己眼前,不伸手抓住,也不是宋桢的作风。 他之前的犹豫,也不过是担心来玩票的大小姐,吃不了拍戏的苦罢了。 但沈朝夕这段时间的表现显然给她吃了一颗定心丸。 丁达卫要专门为沈朝夕拍一部电影的消息,哪怕在上层没几个知道,还是很快流传进了赵晚宸的耳朵里。 助手在将这件事情告诉赵晚宸的时候,敏锐地感觉到空气中的气氛好像凝固了一瞬,但很快又随着赵晚宸的一句知道了而活动起来。 助手恭敬的退下,赵晚宸在办公桌前坐了一会儿,望着桌子上的文件发了十分钟的呆,然后站起来,走向落地窗。 位于赵氏集团总部名下的大厦,坐落在h市的中心,站在顶层,能够很好地俯瞰整座城市的光影。 由钢铁铸就的城市一直蔓延到天与地的交接,站在街道上看时会被两边高楼遮掩的天空,在这个角度显得格外宽广,即将西垂的太阳染红半边的天空,绯色的云霞姿态轻盈舒展,赵晚宸伸出手,灵巧的鸟儿从她手心一侧穿过,又在虎口处张开翅膀,自由自在。 她放在抽屉里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和许多事业有成的人一样,她有两个手机,一个公用,一个私用,公用的那个属于合作伙伴和大部分人,私用的那个却只属于最亲密的一批,能让这个手机接收到消息的,都是她会在第一时间回复的人。 赵晚宸拉开抽屉,亮起的手机屏幕示意她收到了一条消息。 「想你。」 就那么简简单单的两个,赵晚宸的嘴角就不受控制地扬了起来。 今天准时下班的助理感到了一种幸福。 三倍的加班工资固然快乐,可是他摸了摸自己的头发,总觉得上面越来越稀疏。 有一个工作狂老板的好处在于不愁人生价值得不到发挥,可有时候发挥过度也会让人觉得很困扰。 赵晚宸回到家的时候,没有第一时间见到沈朝夕,反而听到了厨房里传来的乒乒乓乓的声音。 她疑惑地朝着厨房的方向走去,听见动静的神道修士警敏地探出头,然后在可笑的小熊□□围裙上擦了擦手,推着她的肩膀将她按在了餐桌上。 “别着急,很快就能吃饭了。” “厨师呢?”赵晚宸问。 她是会做饭的,而且厨艺不错,当初和那个女人相依为命,在国外度过的最艰难的一段岁月里,她既要顾着自己的学业,还要照顾那个为爱疯狂的女人,把为数不多的钱一分掰做两分来花,因此锻炼出了很多的技能。 但她不爱做饭,或者说,不太愿意将时间浪费在这些可有可无的事情上,反正现在的她有钱请得起最好的厨师,为她最优良的服务,她何必还要为了那些低效率的事情浪费自己的时间呢? “哎呀你问那么多干嘛,坐着就好。”沈朝夕顾左右而言他,神情显得有些躲闪,“别着急,很快就好。” “好好好,我坐我坐。” 赵晚宸对沈朝夕的手艺还是抱有一定期待的。 虽然资料里没说过尹问珊的手艺如何,但一个从山里走出来的姑娘,做饭应该是不成问题的吧? 然而厨房里的景象却和赵晚宸想象的有些不太一样。 沈朝夕望着切好的菜,陷入了迷茫当中。 于她而言,切菜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就算是闭着眼睛,她也能切好厨师等级考试时要求的蓑衣黄瓜。 困难的点在于,她好像从没有点亮过厨艺这个天赋。 明明所有的步骤都谙熟于心,分量也恰到好处,但她做出来的食物,味道总是怪的很微妙。 厨师并不是一开始就不在的,至少在赵晚宸回来之前,沈朝夕其实找厨师请教了好几道简单的菜,每一道菜也做的相当漂亮,除了厨师品尝时微妙到无以复加的神情,于是他被沈朝夕赶回了家,并且坚定的认为是他影响了自己的发挥。 沈朝夕的一句很快,让赵晚宸等了小半个小时。 然而厨房里传来的声音又是相当有规律的,既没有赵晚宸想象中的手忙脚乱,也没有任何器械爆炸的声音传来。 她想了想,还是放下手里的书,站起身,去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摆在流理台上的食物无疑是相当漂亮的,在灯光的照耀下,每一道都熠熠生辉。 沈朝夕却在发呆。 赵晚宸走过去,直接拿着筷子尝了一口,知道了她发呆的理由。 是苦的。 “你放了什么?” “我什么都没放啊。”沈朝夕觉得很冤枉,“我严格按照步骤来做的。” -- 第124页 赵晚宸让她当着她的面再做一遍。 沈朝夕乖乖听话,翻了翻还剩下的食材,炒了一道最简单的番茄炒蛋。 红色的番茄和金色的鸡蛋交织在一起,漂亮的像是油彩画。 在沈朝夕期待的目光下,赵晚宸夹了一筷子,眉头随即皱了起来。 还是苦的。 很难说这种苦影响的是哪里的感官,按照理论而言,这种苦来的毫无依据,沈朝夕操作的每一个步骤,都没有任何的问题,偏偏食物里就是夹杂着这种难以言喻的苦涩,赵晚宸慢慢品尝,即使皱着眉头,也将嘴里的食物吞咽了下去。 苦过后是酸,不是食物的那种酸,是一种突然感到很难过的酸涩,赵晚宸甚至觉得自己的鼻子都在泛酸,有种流泪的冲动。 沈朝夕满脸苦兮兮的,“真的很难吃吗?我已经尽力了。” 明明上个世界她做个粥煮个面味道也还勉强啊。 就是行军打仗的时候,她也是烧烤的一把好手啊! “没关系,我们一起做好了。”强压下心头突然涌起的苦涩,赵晚宸揉了揉沈朝夕的头,在储物柜里找到了新的围裙,拆开让沈朝夕给自己穿上。 后者欢欢喜喜地将跳跳虎围到了赵晚宸的身上,系上腰带的时候,赵晚宸才发现,沈朝夕原来比她要高些,以至于沈朝夕鼻尖的呼吸,恰好落在她的眼眸,湿湿热热的。 经过赵晚宸的手再做出来的食物,哪怕有沈朝夕的干扰,味道依旧是正常的,而且美味的要命。 “我想到一句话,”她说“众生皆苦,唯你独甜。” 赵晚宸被她注视着,觉得那双黑色的眼眸里,有整个宇宙的星辰在闪烁。 她的心突然受到了安抚。 她感受到了平静,因此再提接下来的话题的时候,显得自然许多。 “听说丁导有意向找你做她的女主角 ?” “还没定呢,”沈朝夕说,“只是有这个想法,在联系,合同还在拟。” 这个世界上,哪怕白纸黑字写下来的东西,都有可能更改,何况只是一个想法,一个意向。 宋桢高兴的要命,觉得这件事情十拿九稳,沈朝夕却没他那么乐观,总觉得还有什么变数要发生。 赵晚宸轻描淡写地道“只要丁导要拍戏,女主角一定是你的。” 没有人能够抢得走。 她不愿意同其他人分享她的珠宝,是她的事情。 可若是其他人试图掩盖她珠宝的光芒,则会引来她的愤怒。 沈朝夕甜蜜地笑起来,她凑到赵晚宸身边去,给了她一个脸颊吻。 作为一个失忆患者,她总是表现的对赵晚宸很亲近,不管是雏鸟心理也好还是什么也罢,总归赵晚宸自己对这种亲近找到了足够多的理由去接受,所以她揉揉沈朝夕的头发,也在她额头落下一吻。 “乖。” …… 余娓娓。 卫绮雪在笔记本上写下这三个字。 前世,作为一个在娱乐圈熬了近十年,仍旧一无所成的小演员来说,她所接触到的东西实在有限。 哪怕重生到了十年前,她所能利用的来自未来的消息,也实在是少的可怜。 没办法,她只能选择一条已经有人走过的路去复制粘贴。 那个人就是尹问珊。 只有从十年后穿越而来的人才知道,尹问珊这个名字,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影坛的神话,意味着一代人的偶像。 女星的职业青春其实很短,短的让人害怕。 男星四十岁,还可以扮嫩演高中生,或者演大叔装深沉,女星只要过了四十,没能够找到一个成功的转型,很快就会被人遗忘,或者沦为不服老的笑话,君不见有多少女星为了留住时光,疯狂地在脸上扎针甚至是动刀子,只为了看起来年轻几岁,毁掉的却是今后漫长的人生。 然而尹问珊是女星里的那个特例。 她十几岁的时候,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二十几岁的时候,是所有男人梦寐以求的初恋,三十几岁的时候,就成了祸国殃民的妖姬。 她拍的每一部戏都爆红,她的演艺生涯倒回去看,就像是命运的安排,又像是拿了小说剧本的女主角,幸运的不像话,就连磨难都是为了让钻石发光的雕琢。 她每红一部戏,络上就有千千万万份对她的分析,因此卫绮雪可以大言不惭地说,十年前的现在,没有人比她更了解尹问珊。 她知道她和每一个导演的相识,了解那些电影背后的故事,甚至细细揣摩过无数次,要怎么做才能将尹问珊取而代之。 甚至她刚出道的时候,还有不少人传言,她是小尹问珊,因为她实在是将尹问珊这个人模仿的太像了,像的就像是第二个尹问珊,不然她也不会在尹问珊爆出黑料的时候,那么轻易地就取代了她的位置。 因为当尹问珊出事的时候,所有人第一时间想到的人,就是她。 卫绮雪不在乎被人叫做小尹问珊,也不在乎被人说在模仿尹问珊,因为历史总是胜利者在书写,看看—— 当尹问珊黑料缠身,遭受无数媒体攻讦,自身难保的时候,还有谁说她是尹问珊的模仿者? 哪怕是在比较贴里面,尹问珊也是被踩的那个人。 卫绮雪这个名字,早晚有一天,要取尹问珊而代之。 -- 第125页 她会成为新的历史,新的时代偶像。 而余娓娓,就是尹问珊从看脸的小花旦,跨到演艺界的第一步。 这个角色,她势在必得。 望着余娓娓三个字,卫绮雪陷入沉思当中。 尹问珊和丁达卫的相识,媒体写的很模糊,只说两人在一场宴会上偶然遇见,丁达卫拽着尹问珊的手说这就是他要找的余娓娓,电影因此开拍。 且不提两人是在哪场宴会上认识的,就说卫绮雪自己,哪怕将尹问珊模仿的再像,甚至亲眼见过电影里的余娓娓,她也不敢保证丁达卫会像对待尹问珊一样,直接将自己点为女主角,因此她还要想想办法。 首先,要了解的是,丁达卫有没有开拍《余娓娓》这部电影的打算。 她纤细修长的手指在名片盒里轻拨,最后抽出了一张她本以为不会有什么用的名片,照着上面的数字按下了号码。 赵氏娱乐集团。 《余娓娓》这部电影的最大投资商。 名片被白皙的指尖轻轻地推到桌角,正在打电话的女人漫不经心地敲击着桌面,名片上赫然写着一个熟悉的名字—— 赵贤。 …… 丁导要拍电影,自然是火速立项,基金到位的也很快。 在众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余娓娓》就已经开始筹备起来。 沈朝夕是当仁不让的女主角,但其他角色还要慢慢筛选,尤其是剧情里年轻时候的丁导。 这部电影将站在丁导的角度,以回忆的形势,展开余娓娓的一生。 “沈朝夕?那是谁?这个名字我怎么没听说过,是你们公司的新人吗?” 陌生的名字成为了余娓娓,卫绮雪心中陡然升起一种巨大的不安,尤其是当她从赵贤口中得知,沈朝夕被选上余娓娓这个角色同尹问珊一样戏剧的时候——同样是被导演一见钟情,同样是因为找到了女主角而决定开始拍摄电影。 她难以控制这种未来被改变的焦躁不安,以至于语气都失却了平时的娇软,显得有些咄咄逼人起来,好在赵贤此时早已经被她冲昏了头脑,三两句就将沈朝夕的来历尽数道来。 沈朝夕能有什么来历? 无非就是新人,训练生,唯一显得与众不同一点的,就是她签到了金牌经纪人宋桢的手下。 可是一个能被丁达卫看一眼就捧成女主角的人,被宋桢慧眼识珠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哪怕是金牌经纪人,也不能总靠着几个老搭档吃饭,培养娱乐圈的新血,还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只要沈朝夕不说,谁知道她签的合同,和旁人的有多大的不同。 只要宋桢不说,谁知道这个沉默寡言,训练认真但话不多的女生,是身后有大背景的空降兵。 毕竟她进公司的时候,恰逢新一期的艺人培训开始,大家都是新人,旁人也只当她是宋桢挖到的宝贝。 既然是新人,许多事情就变得很好办起来。 丁达卫的脾气,卫绮雪哪怕没有接触过,也是有所了解的,这就是个眼里容不得一点沙子的人,曾经拍戏的时候,眼看要杀青了,主演爆出被包养的黑料,他干脆把对方所有镜头删掉,直接提了另一个重要角色为主演,剪出了一部新的片子来。 只是卫绮雪左等右盼,也没能够找到挖沈朝夕黑料的地方,甚至连制造黑料都找不但办法。 她没有通告,也不参加饭局,得了丁导的邀请后就一副十分满足的样子,按照剧本的要求进行训练,吃住都在楼里,连街都不出去逛,活得简直不像个现代人。更重要的是,卫绮雪找不到一点她过去的消息,好似这个人,是凭空冒出来的一般。 就向凭空消失的尹问珊一样。 时间一转,就到《余娓娓》其他角色试镜的时候。 第47章 小明星大梦想(四) 几个重要角色的试镜是同时开始的。 作为女主角,沈朝夕也被邀请参加了试镜。 来参加试镜的人很多, 哪怕丁达卫的电影, 不是面对所有人的海选, 仍旧有足够多的人找了关系,挤进了面试环节, 希冀能够得到他的青睐。 别人讲规矩,丁达卫也给面子,来参加面试的, 哪怕不符合眼缘, 也会先看一看, 是否有可取之处。 沈朝夕合格地扮演着一个新人。 她既不发表评价,也不对展现喜怒, 只是静静地看着,在丁达卫需要的时候, 同他满意的演员配戏。 丁达卫爱她爱得要命, 哪怕她仅仅是托着下巴坐在那里, 他的眼神都带着痴迷。 沈朝夕并不反感这样的目光,因为她知道他看的不是自己,而是透过她, 看向一个他爱而不得的人。 一个个演员来来去去,来试镜的演员,大多从自己的经纪人那里, 听说过沈朝夕的消息。 因此见到沈朝夕的时候, 多多少少流露出些许的善意。 说来好笑, 沈朝夕顶着一张属于尹问珊的脸,不施粉黛地坐在那里,来往那么多人,竟然没有一个人猜出她就是尹问珊本人——当然,这个本人要打上引号。 或许有人觉得她们相似,但娱乐圈长相相似的人何其多,只要某个人稍微有那么一点名气,那么打着“小xx”的名号蹭热度的人就会层出不穷。 沈朝夕倒是注意到,有两个人目光落在她身上的时间要长一些,神情也显得有些微的复杂,想来恐怕是和尹问珊本人有什么纠葛——她将名字记住,准备回去查一查。 -- 第126页 卫绮雪坐在门外,拿着自己的号牌,在心里默背着台词。 重生带给她的好处不仅是时间的倒流,还有身体机能的提升,卫绮雪可从不记得前世的自己在二十三岁的时候,有能够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不过对于丁达卫的戏,哪怕试镜的不是自己想要的角色,即使台词已经烂熟于心,卫绮雪还是不敢有丝毫的马虎大意。 她等了足足两个小时,才被叫到号码。 深吸一口气,她站起来,在助理的引导下,向大门背后的试镜场走去。 卫绮雪试镜的是剧本里的女二号,余娓娓的好友,也是在革丨命发生的时候,第一个背叛她的人。 她有着和余娓娓相似的经历,却比余娓娓更柔弱,当受到打击的时候,第一时间将自己的好朋友推了出来。 很难讨论她的做法到底是对是错,撇开道义,她的背叛只是对自我的一种保护,然而在当时的那种环境下,相当于是她亲手将好友推向了死亡。 卫绮雪记得前世的时候,丁达卫曾经明确表示过对女二号的遗憾,演员将她演的太过于可恶,而他想要表现的仅仅是一种可悲,一种大时代背景下人力微弱,无从反抗只能随波逐流的可悲。 她相信,曾经亲眼看过那部电影,又揣摩过无数影评的她,怎么着都会比前世那个演员要更讨丁达卫的欢心。 她的目光扫过试镜场的评委席,认出了好几个熟悉的面孔——这些人在十年后的名气,比十年前更盛。 灯光的阴影里还藏了一些人,不过她没仔细去看,无非就是一些无关紧要的工作人员而已。 “丁导好,各位老师领导好。” 进了试镜场的卫绮雪,表现得很谦逊,没有半点当红小花的傲气。 丁达卫的御用编剧先点了点头,显然对她的态度还算满意。 络发达,时代浮躁,轻而易举就被塑造成偶像的许多人,总是容易在公司营造的虚假数据下,被冲昏头脑。 哪怕嘴上不说,一举一动也会显露出来。 丁达卫对她的表现不置可否,“开始吧。” 当表演开始的时候,沈朝夕抬起头,将目光看向了卫绮雪。 身为修士最大的好处,大概就在于当她想要被人忽视的时候,很难有人能把注意力放在她身上——无时无刻不牵挂着“余娓娓”的丁达卫除外。 卫绮雪的演技是有的,能坐上当红小花旦的位置,哪能没两把刷子,沈朝夕不是特别专业的人士,做不出评价,不过看编剧挺直的身板,和丁达卫渐渐感兴趣的神情,想来应该表现的不错。 没有邪神的气息。 要么是那个邪神隐藏的太好,要么是想象中的邪神根本不存在。 前者说明邪神实力高强,后者则说明情况恐怕比她想的要更加复杂。 两个都不好对付。 但卫绮雪身上存在的违和感,又是实打实的。 她看了好一会儿,目光落在了卫绮雪脸上,突然坐直了身体。 倒不是她对卫绮雪的演技有了什么顿悟,而是她觉得自己好像突然知道哪里不对了。 妆容不对。 沈朝夕是不化妆的,对这方面也不敏感,赵晚宸虽然技术不错,但心思也很少放在这上面,两人都属于够用就好的范畴。 倒是上辈子的钱多多,大学毕业以后顶着继承家业的压力,做起了美妆博主,偶尔医院不忙的时候,她也会去做一两期的模特。 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化妆的目的,都是为了修饰脸上的缺陷,但对沈朝夕来说,由于有神力的存在,大多数女生会有的长痘毛孔粗大之类的问题,对她来说都不存在,因此化妆就不是一个必要选项。 但对美妆博主来说,这样一张脸,却是上妆的最佳底板,仿佛一张无瑕疵的白纸,能够任由画手涂抹。 沈朝夕还记得自己配合钱多多出过一期华国女性百年化妆技术变迁,以十年为一个阶段,详细展现百年内华国妆容的变化。 钱多多挺不住的嘴,一边给沈朝夕画,一边还不忘给她科普。 虽然听过就忘,但仔细回忆一下,还是能够想得起不少内容。 卫绮雪脸上的妆容虽然很淡,但在她的眼神下,还是能够找到不少涂抹的痕迹,其中很多,都是现在不太流行,或者未曾出现的手法。比起时下流行的妆容来说,卫绮雪的妆容无疑要精致许多,不论是颜色深浅有度的美貌,还是恰到好处的修容,都不是现在流行的趋势。 倒更像是十年后或者二十年后会出现的妆容…… 毕竟沈朝夕连着穿梭的两个世界,都是相似的现代世界,虽然个中细节有很大的不同,但整体趋势总是相似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在上个世界生活了几十年的沈朝夕,对这个世界的原住民来说,甚至可以称得上是某种程度的先知者。 如果卫绮雪了解沈朝夕的日常装扮,就不难发现,哪怕没有刻意搭配,她的打扮也和时下有些格格不入。 是重生,还是未卜先知? 脑洞大开的沈朝夕漫无边际地想着,却突然听到丁达卫的声音“娓娓,你觉得她扮演的卢思思怎么样?” 卫绮雪这才注意到,丁达卫询问的竟然是之前一直藏在阴影里的一个人。 她带着恰到好处的笑容转过去,等着那人的评价——心里却在猜测“ei”,这是丁达卫子侄还是哪个新编辑的名字吗?上辈子怎么没听说过…… -- 第127页 卫绮雪的目光落在沈朝夕的脸上,笑容随之凝固。 尹问珊—— 尹问珊! 眼前的人分明就是尹问珊! 她漫不经心看过来的眼神仿佛在嘲笑她的愚蠢,她的不自量力! 她的手指掐入掌心,牙关也被咬得咯咯作响,大脑像是告诉运转的cu,温度急剧升高,几乎要维持不住面上的表情。 无数个问题纷至沓来—— 尹问珊怎么会在这里? 闹出了那么多丑闻之后丁达卫怎么可能还启用尹问珊作为女主角? 难道尹问珊身上的光环真的无论如何都抹除不掉吗? 如果说沈朝夕一开始对卫绮雪抱有的怀疑,不过百分之五十的话,现在彻底涨到了百分之百。 她的反应太猛烈,也太突然。 她显然不是什么久经训练的特工,哪怕脸上能够维持得住表情,但心跳和血流的速度骗不了耳力过人的沈朝夕。 她很少用神力去干这些事情,但当尹问珊的瞳孔在灯光下骤然紧缩的时候,她还是毫不犹豫的这样去做了,然后证实了自己的猜测果然没有出错。 这个卫绮雪身上果然有问题。 面对丁达卫的询问,沈朝夕表现的不置可否,只说让他拿主意,但委婉的表示了自己对卫前辈的欣赏。 丁达卫哈哈一笑,让卫绮雪回去等通知。、 若是平时,哪怕没有当场定下来,导演这样的表现,已经足以让卫绮雪放心。 然而今天,走的时候,她的思维却完全不在丁达卫的身上。 她止不住地去想那个叫做沈朝夕的女生。 那个尹问珊长得一模一样的女生。 连耳垂上的痣都一样的女生。 世界上真的存在长得如此相似的两个人吗? 旁人忍不住尹问珊,可不管前世今生都细细揣摩过尹问珊的她,难道还认不出来吗? 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那个叫做沈朝夕的女生,都和尹问珊一模一样,甚至连走路的姿态,皱眉的弧度,都相似地不可思议。 可所有人都用一种明明白白的态度在告诉她,这不是尹问珊,这是沈朝夕。 没人觉得沈朝夕是尹问珊。 她怀疑是不是由于自己拨乱了未来,让这个时空出了什么问题,为了维护原来的轨迹,所以在尹问珊消失后,又找出了一个和尹问珊长得一模一样的沈朝夕。 其实上辈子这个叫做沈朝夕的人就存在,只是在尹问珊的光环下,她没有被显现出来而已? 卫绮雪被自己折磨地发疯。 她忍不住去问自己的经纪人,“戴哥,你说这世界上会不会真的有两个人,长得一模一样,但她们既不是双胞胎姐妹,也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 戴哥开着车,对于自己艺人突如其来的问题,想也没有想就回答道“这不是很正常吗?你上看消息没,不是说有个站在全球收集那些长得很像的人,里面有些人看起来简直就像是双胞胎。” “不是,我的意思是……” 话说到一半,卫绮雪有些泄气。 戴哥是个不错的经纪人,但他理解不了她要表达的意思。 是,世界上相似的人有很多,但就像从来没有两片完全一模一样的雪花一样,世界上难道就能有完全一样的两个人吗? 发际线,头发贴近发根的颜色,耳垂的性状,和上面的痣,脖子的弧度…… 沈朝夕和她记忆中的尹问珊,真的一模一样。 两人与其说是相似,不如说是相同。 就像是同一件衣服,穿在了两个人的身上。 …… 对于卫绮雪的恐惧,沈朝夕不能说完全不知道,但她完全不在乎。 如果她坦坦荡荡,哪怕对沈朝夕和尹问珊过于相似的外貌感到疑惑,也不会有任何的愧疚,就像今天另外两个尹问珊的熟人一样。但她反应过度,明显是心中有鬼,这就是自作孽不可活的问题。 她联系了住宅里的管家,让他帮忙查一下有关卫绮雪的消息。 就好像每部超级英雄的漫画里,主角都少不了一个万能的管家一样,沈朝夕同样在赵晚宸的管家身上,感受到了非同一般的气息。哪怕他每天打扮的风度翩翩,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沈朝夕还是能够从他身上闻到死亡和恐惧的味道。 这是哪怕时间也很难冲走的味道。 对自己恋人的了解,让她很肯定,赵晚宸不会将管家如此重要的职位,交给一个不了解的人,那么反过来,管家就算不是赵晚宸的心腹,也相去不远,因为使唤管家做这种事情,沈朝夕半点都不心虚。 她也不在乎管家会不会将自己的事情上报给赵晚宸,在她的初光面前,她很少隐藏秘密。 管家听了她的要求以后,果然面不改色地应了下来,并且承诺会在三天左右的时间内,收集到她想要的讯息。 “卫绮雪?” 听到这个名字,赵晚宸首先想到的是沈朝夕对卫绮雪的厌恶。 随即她反应过来,这两个人应该在近期内见了一次面,不然沈朝夕不会突然想到要查阅卫绮雪的消息。 助理道“今天沈小姐在试镜的时候,见到了参加试镜的卫绮雪。” 赵晚宸点点头,“我知道了。” 助理小心地退出去,关上门,赵晚宸的目光落在自己的桌面上,沈朝夕在上次来的时候将她的桌面换成了自己新拍的宣传照。 -- 第128页 她注视着桌面上的少女,忍不住想道—— 她的小猫咪,到底想要做些什么? 对于自己想要做些什么,沈朝夕从不隐瞒。 她早就发现了自家恋人的特殊性。 正如上个世界,赵晚宸能够直接看到邪神投影在宋浅夕眼中的所谓系统面板一样,沈朝夕必须承认,在某些地方,自家恋人似乎比自己这个修士的敏感度要更高。 当赵晚宸在工作的时候,她就坐在扶手上面,将身体半倚在赵晚宸的身上,看着管家打印好的资料。 她虽然不重,可是也不轻,靠一会儿,赵晚宸的肩膀就有点支撑不住她,不得不伸出手,将人揽进怀里。 沈朝夕将她的电脑推开,然后将自己手中的资料,依次摆放开来,问道“你觉不觉得卫绮雪这个人有点神奇?” 这些资料赵晚宸早已经看过一道,她反问“怎么说?” 资料是死板的,赵晚宸对娱乐圈涉及的不多,因此沈朝夕并不奇怪,她没看出毛病来。 但对有所怀疑的她来说,这些数据化的资料,却很容易捕捉到蛛丝马迹。 “你看,”她说,“卫绮雪和尹问珊,同样是十六岁出道,二十岁以前,两个有着截然不同的人生。” 一个是丑小鸭逆袭,灰姑娘变白雪公主,从山里村姑变成万众瞩目的超级巨星。 一个是追梦失败的都市少女,年少时的冲动,造成了没钱没学历的尴尬局面。 然而一切都在两人二十岁这年发生了惊天逆转。 尹问珊在吸毒现场被发现,尿检虽然没有查出结果,但一个污名是跑不掉的。 原本只是替身的卫绮雪,一朝转正,直接顶替了正主的位置成为女主角。 放在八卦小报上,这是值得大写特写的努力总有回报,龙套逆袭的故事。 沈朝夕却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我翻过一些相关的贴子,曾有相关知情人称,尹问珊根本就没有参加过那天吸毒的聚会,谁也不知道喝醉的尹问珊为什么会出现在那个包厢里,而且恰好撞到了警察,我个人倾向于,是有人在刻意陷害尹问珊。” “而卫绮雪给尹问珊做替身的时机,也太巧合了,在进《xxx》剧组前,卫绮雪虽然名声不限,但也是个还算有点名气的十八线女演员,偶尔也能抢到一个女四女五的位置,不至于沦落到给人当替身的地步,但她偏偏就来了这部戏给卫绮雪当替身,而且运气好的在这部戏里咸鱼翻身……” “还有她做的这些投资,虽然都不大,挣得也不多,但你发现没有,她投的几乎都是同一个方向,而且从没有亏过一次本……” 沈朝夕撇嘴,“对冲基金还知道两头扔钱求保险呢,她哪来的那么大勇气,把自己身家财产全部扔到同一个项目里面去?” 她说的不大,挣得不多,是针对赵晚宸来讲。 卫绮雪的名气听着大,更多是经纪公司捧出来的虚假,繁荣泡沫,实则一戳就破,而且也就是这一年的事情,之前的卫绮雪压根就没挣到多少钱,所以哪怕是全都扔进了投资领域,砸钱的水花也不多,因此也没人注意到卫绮雪百投百中的本事。 赵晚宸也来了兴趣,“她的运气可真好……” 沈朝夕知道她在口不对心,毫不留情地嗤笑道“哪有人的运气能够好到这种程度?” “你对她很感兴趣?” “不能说很,”沈朝夕说,“只能说有点。” 她求生欲很强,伸手勾住赵晚宸的脖子,甜言蜜语跟不要钱一样吐露出来,“我最感兴趣的,当然是你。” 赵晚宸很难判断她话语的真假。 说是假的吧,她的神情又实在真挚,仿佛任何的怀疑都会伤透了她的心。 然而若要说真…… 她不知道。 她已经习惯了去怀疑。 沈朝夕也不介意赵晚宸的敏感多疑,撩一把之后就从她身上跳下来,笑嘻嘻地建议她应该去吃饭了。 而忠实的管家正等在门外,敲响了房门,询问两位主人对晚饭的意见。 赵晚宸“我没有意见。” 沈朝夕“晚宸的意见就是我的意见。” 赵晚宸看了沈朝夕一眼。 “清淡点。” 沈朝夕给了她一个毫不吝啬的笑容。 …… 将卫绮雪在赵晚宸那里挂上号后,沈朝夕心安理得的每隔三天从管家那里收一次最新的调查报告。 也不知道万能管家是如何做到的,总之沈朝夕现在可以说比卫绮雪她妈还要了解自己女儿目前的情况。 她知道她勾搭上了h市的富豪之子姚文龙,还同时和好几个男人暧昧不清,或者说得更准确一点,吊着几个凯子,其中包括且不局限于赵晚宸这个世界的便宜弟弟赵贤。 和上个世界,靠着系统不断变美,甚至的一定蛊惑之力来吸引男人的宋浅夕不同,卫绮雪似乎天生就擅长在男人之间周转,几个男人被她迷得神魂颠倒,掏心掏肾,明明不时就凑在一起,竟然到现在都没有翻车,哪怕是沈朝夕,也为这个女人的能力有些瞠目结舌。 撇开男人不提,卫绮雪的投资方向,也相当的让人摸不着头脑。 她好像没有特别擅长或者喜爱的行当,总是东一榔头,西一榔头的敲下去,总能砸下一笔钱来,虽然进场和出场的时机不怎么准确,但总归是赚钱而非亏本,一定要说的话,她投资的项目更多地倾向于娱乐圈,也许是因为她本人就置身这个环境当中,了解的更多而已。 -- 第129页 尤其是她前两年投资的几部小成本剧,上线后都发展的不错,连一部本来不被看好的狗血剧,也在今年因为一次营销号的意外发现而爆红络,卫绮雪的投资目光,堪称一句慧眼识珠。 难道是重生……? 沈朝夕在心中隐约肯定了这个猜测,却又觉得缘由应该不止如此。 小说里的重生,主角被车一撞,被花盆一砸,就能时空倒转,回到从前。 现实里哪有那么简单…… 连她这个神道修士都做不到好吗?! 就她目前了解的几个前辈,好像也没人能够做到这一点—— 打破时间河流,已经是属于神的范畴。 她目前能穿梭时空的事情说出去,在修士圈都是非常牛逼的事情了。 所以,卫绮雪的身上,到底还隐藏着什么样的秘密? 第48章 小明星大梦想(五) 和一边吐槽女朋友多疑,一边即使联想到重生, 也顺便猜测一下还有其他阴谋的沈朝夕不同, 卫绮雪是完完全全将重生这件事情, 当做了上天对自己的恩赐。 在沈朝夕看来,她既不聪明, 也不够谨慎,属于那种对天上掉馅饼抱有期待的绝大多数普通人。 要对付她其实并不困难,麻烦的是以她为中心, 在短短两年里面, 建立起的庞大关系。 牵一发而动全身。 哪怕是赵晚宸, 在看到卫绮雪资料上的那些人名的时候,也感到了几分头疼。 更何况, 她还要受到赵氏集团的掣肘。 好在这份关系还不算过于紧密,哪怕络已经形成, 但彼此之间的关系还很脆弱, 依靠卫绮雪的小心维持, 在保持着中间的平衡,并没有真正的建立起信任,少了这座基石, 想要瓦解起来,就会变得简单很多。 让管家帮忙盯着卫绮雪,并且在“适当”的时候, 一定帮助后, 沈朝夕就施施然地入驻了丁达卫的剧组。、 由于拍的是年代戏, 剧组大部分演员身上的衣服,都很朴素,符合那个年代的性质,因此一眼看过去,整个剧组都有些灰扑扑的。开机仪式并没有闹得很热闹,在正式宣传前,丁达卫并不希望自己的作品被闹得沸沸扬扬,因此只有几家熟悉的媒体拍了照片,发了一个算是正式的通知。 丁达卫的人气虽然很高,但作为隐居幕后的导演,到底没有明星出名,因此开机照片一出,最激动的莫过于卫绮雪的粉丝,一个二个嚷着自家蒸煮终于要甩掉花瓶称号,走向实力演员的道路。 开机的照片比较模糊,但还是有几个人注意到了站在丁达卫旁边,高挑纤细的少女。 沈朝夕巴掌大的小脸裹在厚厚的羽绒服里,显得格外娇小,但不妨碍颜狗们舔屏,更何况无论是身高还是五官比例,尹问珊都狠狠地碾压了卫绮雪一头,因此哪怕后者化了精致的妆容,将自己修饰的完美无缺,在有些模糊的镜头下,却仍旧有些输给了一旁的沈朝夕。 「那个女人是谁,十分钟内,我要拿到她的所有信息。」 「脸好小!卫绮雪都是圈子里出名的脸小,她的脸看起来更小,五官也好精致!」 「啊——吹爆这张照片,即使是av画质也挡不了小姐姐的盛世美颜。」 当然,在庞大的粉丝群体当中,也少不了火眼金睛的人。 「只有我觉得,她和尹问珊长得很像吗?」 「不是很像,是简直完全一样好吗!简直跟双胞胎姐妹似的,她不会也姓尹吧。」 「沈朝夕,这个名字以前完全没听说过诶?不会又是一个小尹问珊吧。」 沈朝夕翻阅着页上的评论,并不讶异会看到这样的评论。 这就是现代社会的好处了,人的眼睛会被欺骗,可机器并不会被蒙蔽。 靠着神态的调整,语气的改变,和尹问珊不熟悉的人,很难将两人联系在一起,可是只要将他们的照片放在一起对比,尤其是角度相似的照片,很容易通过重合找到二人的相似之处。 就看谁先这么做了。 不过这些小疑问,很快就淹没在了庞大的浪潮当中。 尹问珊爆出吸毒的消息后,在上的名声就彻底烂掉了,哪怕后面尿检出的结果显示阴性,友们也更愿意相信她在吸毒现场被发现的这个事实。 因此只要有尹问珊的消息冒头,立马就会被愤青无比的友打成脑残粉,渐渐地,哪怕真的觉得沈朝夕和尹问珊长得很像,也没有人提了。 只有偶尔的八卦小报,在八一八明星的相似之处时,会把尹问珊、卫绮雪和沈朝夕拎出来比较一下,但这多是讨论整容模板的时候。 开机第一天拍的戏并不难,通常来说,导演会把最好拍的戏放在第一天,以保证能够拍摄成功,达到开门红的好效果。 第一场戏被丁达卫安排成了他和余娓娓的初见。 扮演丁达卫的男演员,被人带着从训练室的门口经过,听见里面节拍的声音,偷偷探头进去看,恰好看到了正在旋转的余娓娓。 镜头拉近。 正好旋转过来的沈朝夕,抬起眼眸,那一瞬间,从窗外斜射进来的金色阳光,落入她的眼底,仿佛洒下了一层碎金。 光影交织出她的面庞,仿佛天使和恶魔同时在她的身上融合。 明明场上有那么多人,除了余娓娓,还有那么多舞者,偏偏在那一瞬间,所有人都沦为了她的陪衬。 -- 第130页 卫绮雪就站在沈朝夕身旁不远的地方,镜头甚至能够捕捉到镜子里面的她。 然而没有用。 不管她在开拍前,在形体老师那里加训了多久,当沈朝夕站在这间教室里,开始展露出属于余娓娓的神采时,她就输给了她。 她突然感受到一种万蚁噬心一般的痛苦,很难说这种痛苦是她的,还是卢思思的。 世界总是如此的不公平,她想,有的人成为恒星,光芒璀璨,有的人却只能沦为行星,围着恒星旋转。 她看向镜子里的自己—— 有的人甚至连行星都轮不上,只能当一个卫星。 如果没有重生,她只能做一个十八线演员,在酒桌之间辗转,对着各种大腹便便的老男人阿谀奉承,甚至是婉转承欢,只为了能够拿到一个没有几句台词的角色,只为了在自己的衣柜里添置两个五位数的包包。 而尹问珊呢? 她什么都不用做,就有数不清的好剧本送到她的手里,在后世,她甚至听人说过,尹问珊手里的剧本,除了女一,连个女二号都找不到。而事实也的确如此——尹问珊虽然拍的戏不多,十几二十年积攒下来,也不过三十来部,但部部都是经典,每一部她都是当之无愧的女主角。 这不公平! 卫绮雪在心里叫嚣—— 她出生大城市,父母都是那种传统的患有都市焦虑症的白领。 从小她就在兴趣班中辗转,被剥夺了快乐的童年,才成就了现在的她。 可是尹问珊呢? 一个村姑,离开大山的时候,甚至连地铁都不知道怎么做,就因为一次选秀,人生就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 凭什么是她? 凭什么不是自己? 嫉妒折磨着卫绮雪的心,尤其是当此刻,不论是导演,还是摄像师,都在用自己的语言,极尽去赞美沈朝夕的时候。 美其实是一个相当具有主观动能性的词语。 沈朝夕,或者说尹问珊的长相,其实和当下流行的审美并不太一样。 几十年来,华国流行对女星的要求其实都可以归纳为四个字——甜美无害。 哪怕是致力于模仿尹问珊的卫绮雪,也在尽量让自己靠近这个方向,同样是被称为玉女,她比尹问珊要显得清纯许多。 而尹问珊的眉眼哪怕再怎么清秀隽永,也始终透着一股子的倔劲,某些时候,甚至称得上凌厉,让人觉得她没有外表看起来那么柔软。 人们都不会太喜欢具有攻击性的人。 但很难有人讨厌尹问珊,因为大家都知道她的经历,知道她是怎么从污泥中崛起,知道她需要树立层层的盔甲,才能够用来保护自己,以至于这股倔强和凌厉,到最后反而成为了她的标志和特征。 这个时候人们对尹问珊的了解还不够多,误解也多于同情,而对沈朝夕了解就更少,但丁达卫喜欢沈朝夕眉眼中藏着的情绪,摄像师也很满意自己拍摄到的不是一张空白的脸庞。 为什么说有的人天生适合荧屏,因为有时候她往那里一站,哪怕一句话不说,只是轻轻地扫你一眼,你都会觉得她身上充满了故事,让你有想要了解她的蠢蠢欲动。 从本质上来讲,尹问珊和沈朝夕其实很像,她们都曾在淤泥里打滚,都曾经站在巅峰,又同样从云端跌入深渊。 因此卫绮雪越观察,越觉得害怕。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同样的角色,被不同的演员演绎,效果也是完全不同的。 未来不是没有长相相似的人演绎了前辈曾经拍摄的角色,但人不同就是不同,感觉是不一样了。 而沈朝夕……她和尹问珊太像了。 “如果一个东西,长得像鸭子,叫声像鸭子,走路也像鸭子,那他就是一只鸭子。 排除所有的不可能之后,剩下的那个原因再不可思议,那也是事实。” 哪怕这个结论相当疯狂且让人诧异,卫绮雪还是觉得自己找到了事实—— 沈朝夕就是尹问珊。 她偷偷给尹问珊的前经纪人于莫打电话,询问道“你真的确认尹问珊已经跳海死了?” 突然接到卫绮雪的电话,还是询问尹问珊的事情,于莫有些恼火,毕竟算计尹问珊这件事情上,他也出了不少力,谁也没想到尹问珊被逼上绝路,竟然会跳海自杀。 哪怕没什么良心,背上一条人命的感觉,还是让他感到很不好过。 于莫的声音带着恼怒,“死了,当然死了,从那么高的崖上跳下去,她要是活着才是见鬼了,现在公司都已经找到了她跳海的那双鞋,还有她穿的那条裙子的碎片,只等找到尸体,就能对外宣布死讯了。” “我从来没想过要逼死她,是你,是你害死她的——” 电话另一头的卫绮雪,面对于莫的质问,显得很沉默。 咆哮过后,正当于莫准备挂掉电话时,却听她沙哑的声音响起,“你有没有想过,尹问珊其实没有死呢?而且还回来了,只是换了个身份。” 于莫完全不相信她的话,嗤笑道“你当自己在演电视剧吗?现在韩剧都不流行这么老套的复仇情节了。” “沈朝夕!”她快速了说出了沈朝夕的名字,她知道于莫肯定看到了上的消息,没道理于莫看不出沈朝夕和尹问珊的相似,果然,另一头于莫的声音戛然而止,只听得到他略显急促的呼吸声,卫绮雪这才接着道“我有证据证明,沈朝夕就是尹问珊。” -- 第131页 电话那头沉默了好久。 若不是急促的呼吸,卫绮雪都以为他挂了电话。 好一会儿,她才听到于莫干涩的声音响起,“我们见一面吧。” 于莫和卫绮雪的见面,安排在一个相当隐蔽的地方,不过再隐蔽,也挡不住万能管家派出的狗仔。 赵晚宸能够在赵氏调动的资源不多,可是一辆简单的卫星直播车,还是很好借到手的。 通过她的人脉,甚至没人知道,车是赵晚宸借的。 房间里,沈朝夕打开了电视的按钮,画面在一阵雪花般的扭曲后,逐渐变得清晰起来。 两人见面的地方,说来好笑,在一处原属于尹问珊的房产下面。 这套房子在尹问珊背负高额债务后,就被低价卖出,谁知道是落在了她的经纪人手中。 而卫绮雪同样在和尹问珊关系良好的时候,在楼下买了一套房产,这件事情还传出过美谈。 毕竟“闺蜜”嘛。 于莫显得很焦虑,在客厅里走来走去,半点都坐不住。 相比于尹问珊,他不是一个多有能力的人,会成为她的经纪人,完全是运气好,因为他们所在的那家小公司一开始压根就没看好尹问珊这个说话都带着浓重口音的土包子,谁知道尹问珊竟然星运爆棚,一路走红。 但于莫并不为尹问珊的走红高兴。 是,每个像宋桢这样的经纪人,都以能够培养出超级巨星为荣,可于莫不是宋桢,于莫在的公司,也不是赵氏娱乐这样的庞然大物。 那只是一家很小的公司,小到老板和管理层,几乎都是亲戚关系,唯一当红的明星,只有尹问珊这么一个人。 所有人都说,尹问珊早晚会跳槽,会离开这家老破小,去往更适合她的地方。 于莫很害怕,他对尹问珊的态度并不好,哪怕尹问珊后来走红了,他也是高高在上的态度,直到有一日他发现尹问珊已经走到他快要触及不到的地方时,他才惊骇的发现,这个从山里走出来的姑娘,已经要脱离她的掌控。 所以当卫绮雪愿意一大笔钱给他,只是打算抢走尹问珊手下一个小角色的时候,他几乎没有思考多久,就同意了下来。 反正尹问珊还会有其他角色,她不差这一个。 后续一连串的打压,完全是在他的意料之外,他根本没想到自己的摇钱树,竟然说倒就倒了下来。 所以他才会那么愤怒,虽然很难说清,他的愤怒有没有在掩盖心虚,毕竟一切的开端,是他造成的。 只是他想打压尹问珊不错,想将她抓在手里不错,却从没想过,会逼死她…… 不就是喝喝酒,陪陪客吗?圈子里那么多人,谁不是这么走过来的,为什么偏偏她这么金贵,这么矫情? 门锁被拧开,于莫浑身一个哆嗦,自从发现尹问珊跳海自杀后,他已经做了很多晚的噩梦,梦到浑身湿漉漉的尹问珊找自己报仇。见到是卫绮雪进来,他开始大声地质问她,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她和尹问珊长得一模一样,尹问珊耳朵上有一颗痣,她也有,她走路的时候也和尹问珊很像,而且她的生日和尹问珊是同一天……” 生日这个完全是误打误撞。 尹问珊选在生日的前一天跳海,沈朝夕干脆将她和赵晚宸相遇的第二天选做新生日期,谁知道恰好和前主人的正生日撞到一起。 不过年龄她报小了三岁,反正女明星的脸,也看不出几岁的差异。 “你不知道,她是魔鬼,她有时候显得死气沉沉的,看起来就像是从地狱爬出来的一样,她看我的眼神也很奇怪……” 说到这里,卫绮雪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 沈朝夕良好的演技,将她吓得够呛。 比如说在拍戏的时候,好好地突然深深地看向她,一双黑色的瞳孔,突然变得像是通往地狱的旋涡,透露出深深的危险气息。 又或者是在休息的时候,将脸色变得苍白,在卫绮雪看过去的时候,露出一个无机质的笑容。 最为可怕的是一次拍淋雨戏,沈朝夕浑身湿漉漉地站在雨中,朝着她这个方向看来,笑容里满是恶意。 恍惚间,卫绮雪的眼前出现电闪雷鸣的场景,仿佛她真的看到了尹问珊在大海中沉沉浮浮,最终被海里的鱼虾吞没的画面。 “都是你的错!是你害的,我从没想过要害死尹问珊!是你把她逼死的,是你让人把她扔在聚众吸毒的现场的,也是你让人在上放出她参加天体趴体的消息的,如果不是你,尹问珊根本不会死——”于莫突然歇斯底里的大吼起来。 他本来就不是什么神经坚韧的人,发现尹问珊跳海自杀后,整晚整晚地做着噩梦,因此卫绮雪一激,他的神经就绷不住了,只求将所有的责任都推在卫绮雪身上才好。 卫绮雪冷哼一声,才不容于莫的痴想成真,“哼,于莫,你说什么胡话呢?你以为你拖得了关系吗?别的不说,就说尹问珊出现在吸毒现场那件事情,可是你亲自把人扶进包厢的,别以为走廊的监控被毁了就没有证据,我可在房间里装了监控摄像头。还有,尹问珊面临那些品牌的高额赔偿,难道不是你为了多赚钱,擅自提高了代言价格,逼得品牌方以尹问珊形象受损的理由提出解约吗?” “我只是想要尹问珊手里的角色,真正想要毁了她的是你,害死她的人是你!” -- 第132页 当然,这其中她推了多少波助了多少澜,她是绝对不会承认的。 电视机前,沈朝夕的面色冷凝。 她早料到卫绮雪丧心病狂,却没想到两人竟然歹毒至此。 于莫这个经纪人之前她也有所调查,但只了解到是个能力不足,贪婪有余的小人,知道对方有为艺人拉皮条的恶习,尹问珊也正是在欠下巨额债务忍受不了对方想要将她卖给有钱人的事情,才在绝望中选择了自杀。 没想到竟然还有这样的内幕,想来所谓的提价,应该是于莫口头上的说法,激怒了品牌方,并没有拿到正式的文件上来,不然管家没道理查不到。 于莫于莫…… 她在心里咀嚼着这个名字。 于莫的想法不难猜测,无非就是怕尹问珊翅膀硬了,抛弃他和公司飞走,甚至转头来啄他一口。 毕竟于莫对待尹问珊的态度,实在是称不上良好,要不是尹问珊初入公司时,气质一般打扮平庸,性格又倔得像头牛,早就被他塞到某个金主的床上了。 只要尹问珊答应了他的要求,用身体换取资源,身为经纪人自然就能牢牢抓住这个把柄,将两人绑在一起,不论以后尹问珊多么发达,都逃不了他的束缚。 沈朝夕一直坚持看完了卫绮雪和于莫的所有对话,这才关闭了电视机。 摄像内容她并不担心丢失,备份送到她手里只是早晚的事情。 用这种手段获得的证据当然无法作为呈堂证供,可沈朝夕也不需要将这两个人告上法庭。 法律代表着公理,却无法抚平灵魂的伤痛。 惩罚如果不能落到实处,那将毫无意义。 想到视频里,卫绮雪和于莫对自己的恐惧,沈朝夕的唇角弯了弯,勾出一个有些冷的微笑,随即找到了管家。 管家在听了他的要求后,有些诧异。 “您的意思是,让我们安排一具,和您身形相似的尸体,抛在h市的岸边,并且毁掉面容,对吗?” 听了管家重复的内容,沈朝夕自己都觉得很为难人,“很难么?要是不行的话,摧毁过度的尸体也行,只要是女性就好。” “有点困难,”管家道,“不过如果您想做到更好的话,我恐怕需要您的一些身体数据。” “比如说?” 比如说尹问珊大腿上的胎记。 这个胎记长得位置很隐蔽,在大腿内侧,靠近腿根的地方,不过还是在粉丝的火眼金睛下,被挖出来过几次。 胎记并不丑,甚至很可爱,小小的桃心,就像是一个特殊的纹身。 警方很快就在h市下一座渔村荒芜的岸边,找到了一具损毁过度的女尸。 尸体被找到的时候,浑身赤丨裸,身上遍布被肉食鱼类啃咬的痕迹,尤其是面部,已经大面积地暴露出骨骼,两个眼球也消失不见。 作为上报了失踪人口尹问珊的经纪人于莫,很快就接到了传唤。 因为不论是从体型还是检测出来的骨骼年龄,女尸都和尹问珊的情况相符合,现场甚至有尹问珊的粉丝认出了那个大腿上的桃心纹身。 “尸体是在渔村的垃圾场上找到的,因为洋流的原因,海面上的漂浮物经常会被吹到那里来,形成了一个大型的垃圾堆,发现女尸的是渔村的一个拾荒人,尸体损毁的很严重,还请你做好心理准备……” 于莫的脸色发白,“我、我知道。” 尹问珊的家人是别想联系的上,听说女儿负债,一家人拿着以前尹问珊给的钱,早早地搬离了老家,不知道去了哪里。 白布被掀开,于莫的目光下意识地朝着大腿上的胎记看去。 在来的路上,他已经从窃窃私语的女警口中,听到了这个标记。 作为和尹问珊最熟悉的经纪人,哪怕他是男人,也对尹问珊大腿上这个标记熟悉的很。 残破的尸体暴露出来,于莫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身边的警察手再快,都没能扶住人。 “死了,真的死了……” 最后一丝期望被打破的于莫,颤抖着手给卫绮雪打了电话。 作为尹问珊出事前的最好朋友,她当然毫不犹豫地赶了过来。 耳垂上的痣,大腿上的胎记,甚至还有脖子后面的一小块疤—— 这是尹问珊的父亲发酒疯的时候,用尖利的镰刀扔在女儿背上导致的。 卫绮雪抑制不住自己发抖的冲动。 尤其是当第二天拍戏,按照剧组要求烫染了头发,但还没来得及做发型的沈朝夕,不经意间撩起发丝,露出那个相似的疤痕时。 她浑身发冷。 比起于莫,她的恐惧更深。 一是于莫到底没有和沈朝夕近身接触,感受不到那种危险。 二则是…… 既然她能重生,那么恶鬼又为何不能报仇? 第49章 小明星大梦想(六) DNA验证这种事情, 沈朝夕并没有放在心上。 万能管家连尸体都解决了, 难不成还解决不了这么个小问题? 事实证明, 她对管家的信任是正确的。 没几天的功夫, 尹问珊原本所在的公司,就发布了讣告。 对华国人来说,一个人的死亡,基本上可以默认为是罪恶的终结。 不管生前做过多么荒唐的事情,当她死后,人们所铭记和回忆的, 总是对方好的那一面。 -- 第133页 即使是尹问珊也不例外。 作为曾经风靡一时的小花旦,尹问珊的死亡, 在娱乐圈掀起了一阵不大不小的波浪。 无数圈中好友出来发言, 回忆和她有关的美好,粉丝自发剪辑悼念视频, 就连路人甲乙丙丁, 也会感叹两句红颜薄命。 好像一夜之间,所有人都忘记了她身上的那些污点,她又从人见人打的落水狗, 变成了瑕不掩瑜的美玉。 那些转发蜡烛的网友, 仿佛忘记了自己曾经发过的“荡丨妇”“贱丨人”一类的羞辱,也忘了自己被顶到热门的“听说骂尹问珊就会有人赞我”的评论,他们充满对美人殒命的哀怜,好像他们真的对世界上少了尹问珊这个人感到多么悲伤似的。 甚至有人为尹问珊写诗,悼念她的美丽和早逝的芳华。 沈朝夕看着这些评论, 忍不住嗤笑出声。 很难说这里面,到底有几个人,是真的在为尹问珊难过,又有多少人,只是在跟风附和。 就跟每年张国荣生日祭日,一群人在朋友圈发“想你,哥哥”一样,这群人连“哥哥”的来历到底是什么都未必清楚,就跟着想你。 她没有转发那条全是蜡烛的微博,而是登录账号,直接发了一句话—— 「所有围观她死亡的人里,没有一个是无辜者。」 尹问珊是被于莫和卫绮雪联手坑害的没错,可是将她推向死亡的手,却不止这两个人。 人言可畏,无形之刃亦可伤人。 虚拟的网络环境为太多人提供了庇护,让他们撕下道德伪装的面具,惬意的攻击着他人,全然不顾自己对他人造成的伤害有多少。 若是受害者发出指责,还要反过来倒打一耙,怪受害者心理承受能力脆弱,经不起批评。 身为经纪人,宋桢自然是关注了沈朝夕的,见到这条微博,他抽了抽嘴角,看了眼沈朝夕目前寥寥无几的粉丝,到底没说什么。 小祖宗明显有火气,不拦着让发,难不成还引火烧身吗? 他又不傻。 光看沈朝夕和尹问珊相似的外表,他都能脑补出一堆八点档的狗血八卦来。 注意到沈朝夕的动作,丁达卫坐过来,问道:“你也玩微博啊?” 沈朝夕点点头,“嗯,才开通的账号。” “我们来互关吧。”丁达卫拿出自己的手机。 别看他一把年纪,却很是追赶潮流的一把好手,不然拍的电影,也不会那么收到年轻人的欢迎。 丁达卫的账号十分活跃,粉丝也很多,和那些靠经纪公司买水军来维持热度的明星不同,他的粉丝都是实打实那种。 虽然平日里,丁达卫的粉丝不至于跟痴汉似的,盯着他的关注界面。 但百年不动一下的关注数,突然往上跳了一位,然后就见到关注列表里多了一个小姑娘头像的账号,粉丝们大多都好奇地点了进去。 然后发现,这是他们找了很久,都没发现踪迹的沈朝夕。 对,沈朝夕的账号是在《余娓娓》官宣之后才开的,连微博宣传的时候都因为没账号没被艾特上。 她对这种消遣时间的平台不是很感兴趣,也就是这两天需要观察网络上的动态,才随手注册了一个。 头像干脆就是助理用她手机拍的照片。 和网络上,铺天盖地的尹问珊死讯相比,沈朝夕主页上唯一一条微博,明显和主流有些格格不入。 大家看了一眼发博时间,确认是在尹问珊的死讯公布后发表的,顿时觉得意味深长起来。 「感觉,有内幕啊。」 「你们说沈朝夕会不会是尹问珊什么同胞妹妹啊,姐姐出事,愤而进入娱乐圈,报复仇人什么的。」 「楼上未免脑补太多,哪有那么多八点档的狗血剧,不过看沈朝夕这条微博,她好像是知道点什么啊。」 丁达卫也看到了这条微博,只微微一想,他就明白了其中的联系。 他直接点了转载,并且开门见山地道—— 「不是我说,所有网络暴力的人,都是垃圾。」 这一波仇恨,拉的稳稳的。 如果说沈朝夕那条微博,还有几分指向不明,容易地图炮所有人的话,丁达卫的转载,直接将微博内容明确和上升到了一定高度,顿时引得许多网友开始共鸣。 当罪恶被指责的时候,往往所有人都不觉得自己曾经施恶。 他们义愤填膺地骂着那些曾经中伤过尹问珊的人,却忘了自己也曾经怀疑过,质问过,指责过。 只是在他们看来,和那些为了发泄愤怒而痛骂的人不同,他们是为了心中的真理,正义,才向尹问珊发出指责。 至于是否存在偏见—— 谁又能真正看到事物的所有面呢?偏见总是存在的。 只是他们更多而已。 因为他们往往只看到一面,甚至连一面都没看全,就已经开始大言不惭地发布自己的见解,希冀得到其他人的共鸣。 他们既不懂得什么叫做谨慎,也不知道什么叫做委婉,总之有正义和道德作为挡箭牌,他们所向披靡。 这头,有沈朝夕对卫绮雪经济碾压,那头,赵晚宸也开始出招对她进行经济制裁。 赵晚宸不太愿意接手赵家,当然不是因为她清高,对金钱不屑一顾,而是因为她有钱,看不上赵家这点钱。 -- 第134页 赵氏做的是实业,资本雄厚,可惜都是固定资产,账面上是见不到几个钱的,流动资金也没多少。 她在国外玩的却是基金,杠杆操作,两头对冲,隶属于她名下的基金公司每年的流水都在百亿。 单位美元。 和那些动辄上万亿,背靠国家的大鳄当然没法比,可也不算是一条小鱼。 至少当她要动些手脚对付和卫绮雪有联系的人时,有的是手段。 当她发现赵贤在卫绮雪的撺掇下,想要挤进赵氏集团的时候,更是二话不说就大方将人放了进来。 她在赵氏处处受到掣肘的原因是什么? 是赵氏集团本身吗?不是!是她血缘上的父亲,赵氏集团目前的拥有者! 对于一个上了年纪,仍旧不肯放下手中权力的老人来说,长成的儿女,无疑是他最大的威胁。 赵晚宸一个人在公司的时候,哪怕她是个女孩,赵父也担心她会学武则天夺自己的权力。 毕竟武则天那时候女帝登基,还被视作牝鸡司晨,大逆不道。 可现在,女孩的继承权是法律都规定了的,赵晚宸的能力和手段也确实强悍到了给了他很强的危机感。 但当赵贤进公司的时候,一切情况都变得不一样了。 他开始戒备的对象,由赵晚宸,变成了赵贤。 而和对赵晚宸不冷不淡的态度不同,公司老人对赵贤,明显是捧着的,以至于赵贤骨头都有些轻飘飘的。 捧他的缘由,赵晚宸用脚趾头都能想得出来。 “那群人指望着赵贤和赵明德打擂台,好分薄赵玉山手里的权力呢,也就只有那个蠢货,真以为大家都把他当太子爷了。” “他算什么太子爷,”沈朝夕道:“他连给我们公主殿下提鞋都不配。” 把赵贤和赵玉山父子俩凑作堆的时候,赵晚宸也和另一个人搭上了线。 赵德。 林晓红的次子,她异父异母的弟弟。 是的没错,异父异母。 赵父头上那顶帽子,绿油油的宛如春天的呼伦贝尔大草原。 林晓红一边说爱他,对他死心塌地,一边却从没忘记过自己的小情人。 她也不是没有过青春年少,情窦初开的时候,只可惜她喜欢上的那个人,虽然要脸有脸,要身材有身材,却是个没什么文化的小混混,年轻的时候觉得很酷很帅,等出了社会,才发现他除了一张脸一无是处。 爱情重要,可面包更重要。 林晓红享受在自行车上放声大笑的快乐,可她更喜欢坐在宝马车里,抓着自己古驰的包顶着一张冻颜的脸发自拍。 这些她的情哥哥能给她吗?不能。 她要是跟着小混混走,只能睡地下室,吃最便宜的外卖,别说神仙水贵妇霜,能往脸上抹个大宝SOD蜜估计都是个很不错的待遇。 女人的脸和身材是要金钱和精力来维持的,为了让自己四十岁还看起来像三十岁,她每个月在脸上和身体上的投入,不低于六位数,也就是赵家有钱,才经得起她这么折腾。 但人上了年纪,物质需求满足了,难免就开始渴望精神需求。 赵玉山比她大得多,又不爱运动,大腹便便,就连金钱都加持不出他的魅力。 反倒是林晓红昔日的情郎,因为敢打敢拼,得到黑帮老大的赏识,地位逐步攀升,虽然还不能和赵玉山相提并论,可也勉强算得上是个黑道大哥。 林晓红和他一见面,就梅花二开,死灰复燃。 比起油腻的赵玉山,她的情郎可要好太多,她本就是看上他的脸,上了年纪后,由于常年喊打喊杀,他身上更有一种独特的味道,让人着迷。 林晓红被他迷得五迷三道,以至于冒着被赵玉山抓包的风险,也要为他生一个儿子出来。 但随着赵德的年纪逐渐增加,他超乎兄长的英俊渐渐呈现出林晓红情人的轮廓来,生怕被丈夫发现异常的她,只能狠心将小儿子送到寄宿学校里面去,掩耳盗铃。 赵德小的时候,不明白妈妈为什么要时常带自己去见一个叔叔,也不明白为什么两人每次见面,自己都要被关在门外,而房间里传来妈妈的哭声。 长大了,有了性意识,他才知道母亲竟然是打着自己的幌子,和情人约会。 至于他自己,甚至根本不是他濡慕的父亲的亲生儿子。 以往在学校里,赵德最讨厌的就是那些私生子,甚至联手欺负过好几个母亲是小三上位的孩子,谁能想到,自己的身世竟然比他们还不堪。 而且在赵德的调查中,当年他的母亲是怎么赶走房子里的前任女主人,登堂入室的事情,也清清楚楚地摆在了他的面前。 那他一直以来做的事情都算什么? 他为有这样一个母亲,感到极端的耻辱。 他也不喜欢自己的亲生父亲,那个粗鲁没文化的男人,只知道喊打喊杀,嘴里除了性就是钱,活得像一头野兽。 而他竟然是这样两个人结合生下来的产物! 利用一个孩子对父母的仇恨这件事情,赵晚宸做起来得心应手,毫不愧疚。 商场里可不讲究什么情分不情分的,只有利益的交换,才是一切的核心。 赵晚宸一边引导着赵贤和赵玉山父子俩开战,一边又指挥赵德对赵贤发出挑衅,兄弟撕的不亦乐乎。 -- 第135页 赵贤本来就不怎么喜欢自己这个亲生弟弟,毕竟赵德长得比他帅不说,还一出生就占据了父母的宠爱,而他却是在赶走了赵晚宸母女两人后,才正式享受到赵家少爷的待遇,比赵德亏太多。 赵晚宸不怎么担心赵德会输给赵贤,因为赵德的亲生父亲,也就是现在的黑道老大,或许是年轻时作恶太多,虽然林晓红不是他唯一的女人,可却是唯一一个,给他生下了儿子的女人,他未必有多么的喜欢赵德,可对自己唯一的血脉,这个男人总是要多些关注,毕竟要是赵德死了,他又生不出其他儿子来,可不就断子绝孙了? 越是没文化的人,越是对所谓的香火传承看中,如果没有了儿子,在这些人看来,简直就是犯了天大的罪。 赵德不喜欢自己的亲生父亲,可是利用起来,也毫不留情。 只要把对方当成工具,而非父亲,他就能够眼皮都不带眨一下的,喊出爸爸两个字。 以至于赵晚宸有时候都感到很可惜—— 这么好的孩子,怎么就不是我赵家的种呢? 他骨子里流淌着的凉薄,和赵家人简直一模一样。 在赵家有赵德配合赵晚宸搅浑水的同时,姚家也被她找到了突破口。 姚文智。 姚家当家人初恋情人为他生下的儿子——一个品学兼优,比姚文龙不知道好了多少倍的青年。 姚家目前是家族联姻,姚家主的妻子,是当年姚家面临危机的时候,娶回来的商业筹码,对方对他痴心一片,他却只念着自己的初恋情人。 只可惜初恋受不了做小,发现他联姻的事情无法更改后,便带球走人,生下了姚文智并且独自抚养长大。 她本没打算让姚文智认祖归宗,也对姚家没什么想法,赵晚宸也是查了好久,才找到她的踪迹,姚文智更是从侦探发回来的照片,误打误撞看见。 和五官精致,长相肖似母亲的姚文龙来说,姚文智温和儒雅的外表,和姚家主简直如出一辙。 姚家主的初恋对姚家没想法,姚文智哪怕知道自己的亲生父亲是谁,也从没想过要攀扯上姚家这条大船。 但有的时候船停在那里,不是说不想上,就不能上的。 尤其是当姚文智的母亲身患绝症,他却掏不出足够的钱为目前购买强效止痛药,只能看着母亲忍痛受苦的时候。 母亲哀求他不要回到姚家,不要向血缘上的父亲低头,可孝子却也不愿意见到母亲受苦,当赵晚宸派出去的人找到他,提出赵晚宸让他当搅屎棍的建议时,他二话不说就答应了下来。 他没有要姚家的财产,所以不算向所谓的父亲低头,姚家本来就是那个女人从自己母亲手里抢走的,自己再抢回去,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作为独生子女的姚文龙,作天作地了一辈子,哪想到临到头了,家里竟然突然多了一个比他还大一岁的哥哥。 他以往最自豪的,就是旁人和私生子私生女斗得焦头烂额,他半点也不担心,稳坐钓鱼台,等着到了年纪继承姚家就行。 姚文智的出现却仿佛一巴掌甩在了他的脸上。 尤其是当姚家主,对姚文智明显比对他更满意的时候,姚文龙整个人都懵了。 “你是谁?滚出我家!这里不欢迎你,姚家不承认私生子!” “闭嘴!”姚家主大吼一声,姚文龙看过去,只见向来严肃的父亲,满脸的失望和愤怒,“姚文龙,你都是二十几岁的成年人了,能不能成熟稳重一点,别像个没吃到糖的小孩子似的,文智是你哥哥,比你还早出生,什么私生子,真要说私生子,你才是那个后来的!” 姚文龙被父亲毫不留情的话吓坏了,姚家的女主人像个疯子一样朝姚家主扑上去,“姓姚的,你说什么呢?什么叫做你才是那个后来的?!老娘是你当年明媒正娶回来的,我求着你娶我了吗?你不能不能要点脸?龙儿是正儿八经,名正言顺的婚生子,姚文智算什么?一个女人没结婚就生下的儿子,不是私生子是什么?” “闭嘴!”姚家主脸色沉得吓人,“你再说一句,就滚出去,滚出姚家,带着你的儿子一起滚。” 姚母噎住了。 她之所以敢冲着姚家主发飙,不就是仗着这么多年姚家主虽然没多爱她,却也一直纵容着她吗? 谁知道姚文智一来,不仅姚文龙的地位变了,自己的地位也变了。 她嘴上叫嚷的厉害,可真到硬气的时候,她哪里还硬气的起来。 当年姚家风雨飘摇,是她的娘家扶持了姚家,却也趁机要了不少好处。 而今的姚家早已今非昔比,是个庞然大物,她的娘家又能算得了什么? 真要离开了姚家,她哪有那么多的风光? 反倒是姚文龙年少气盛,脖子一梗,就跟父亲冲起来,“滚就滚,你不稀罕我这个儿子,我还不稀罕你这个老子。” 说着,他转身就走,姚母拦都拦不住,只能匆匆追出去。 姚文智看了一场闹剧,面露苦涩,“对不住,是我给您添麻烦了,要不是母亲的情况实在是危急,我也不会来找您。” “你这孩子,和我说什么对不起。”姚家主看向姚文智和自己相似的面庞,神情霎时就柔和了下来,眼中也闪烁着名叫父爱的光彩,“是我对不起你们娘俩,让你们一直流落在外,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头,当年我就不该让她走的,要是她没走,我早就把那个女人踢走了,她才是名正言顺的姚家太太。” -- 第136页 姚文智摇头,没有接他的话,心里却是冷笑不已。 当年他的母亲要是留下的话,按着她母亲清冷高洁的性子,不知道要被欺负成什么样。 要知道,根据赵晚宸的调查,早在姚家和姚母的娘家没有联姻的时候,喜欢姚家主的姚母,就主动找上自己的母亲,让她吃了不少的苦头。 只是当年的那个傻女人,为了爱人,全部忍了下来而已。 姚家主本就不怎么满意姚母教出来的儿子,只是因为是姚母生的,所以忍了而已,反正等过了百年,他就把自己的财产全部捐了,一分钱也不给母子俩。 现在有了一个被培养的十分出色,虽然不在身边长大,却完美继承到了他所有优点,又是初恋情人生的儿子,姚家主只觉得人生一本满足。 哪还顾得着另一个离家出走的儿子啊。 姚母不过在他面前多提了两嘴,反倒让姚家主想起了姚文龙临走前放的话,他冷笑一声,道:“他既然不稀罕当我的儿子,想来也不稀罕我姚家的钱,那就把他的卡都停掉吧,我倒要看看,他在外面要怎么自力更生。” 姚文龙哪有什么自力更生的本事。 他在外面嚣张跋扈,仗得还不全都是姚家的势,他单纯的脑子甚至没想过攒私房钱这个概念,往往都是有多少花多少,散钱如流水。 和父亲吵架,离家出走,他也没觉得是个多大的情况,照样花天酒地,哦,不对,有了卫绮雪之后,他的日常就改成了给卫绮雪花钱。 “这个、这个、这个不要,其他的全部包起来。” 导购小姐露出甜蜜的笑容,接过了姚文龙的卡。 卫绮雪依偎着姚文龙,享受着来自四面八方羡慕的眼神,脸上满是娇羞的红色。 她小声地道:“太浪费钱了……” 姚文龙大包大揽地道:“没事儿,我穷的就只剩下钱了。” 柜姐回来的很快,态度也很恭敬,只是脸上的笑容公式化了很多,“不好意思先生,您这张卡已经被冻结了,无法使用,请问您还有别的卡吗?” “冻结,怎么可能?”姚文龙从没想过这个可能,“妈的。老子可是大客户,银行那群人都是吃屎的吗?” 嘴里骂骂咧咧,他接过柜姐递过来的卡,又重新掏了一张递出去。 “诺,这张。” “先生,不好意思。” “这张。” “先生,不好意思。” “这张……” 周围人看卫绮雪的眼神,已经从羡慕,变成了看笑话。 卫绮雪的脸红的发烫,不过这时候就不是害羞,而是被气了的。 她尴尬的要命,看姚文龙一张接一张地卡掏出来,却一张都用不了,只觉得呆的越久,越丢人。 她拽了拽姚文龙的衣袖,“我不要了,咱们回去吧。” 她是一刻也没法在这些看好戏的目光下待下去了。 姚文龙已经红了眼睛,哪听得进去她的话,把钱包里的卡全部抽出来,往桌面上一拍,“全部给我试试。” 一直刷到最后一张,清脆悦耳的滴声,才响了起来。 “诚惠五百零七万,积分已经冲入您的会员卡,欢迎下次光临。” 姚文龙面色阴沉地接过卡,心里没有半分为心爱女人买单的快乐。 而卫绮雪看着柜姐正在打包的衣服首饰,也如鲠在喉。 第50章 小明星大梦想(七) 姚文龙不愿意向父亲低头, 但他所依仗的势力, 本就来自于姚家。 不像赵晚宸, 自己有自己的事业, 赵氏对她来说反而显得累赘,姚文龙的所有光鲜与亮丽,都牢牢系在姚家这条大船上。 被斩断了经济来源,他才第一次意识到,原来离开了姚家,自己什么也不是。 平日里推杯换盏的好哥们, 在听说他和家里闹翻了,初始几天, 还愿意借钱给他, 一副掏心掏肺,生死与共的样子, 可是当姚父有意抛弃他这个儿子, 将姚家家产交给姚文智的消息传出来的时候,这些所谓的哥们儿就变了脸色。 一个二个不是哭穷就是诉苦,好像一夜之间开着玛莎拉蒂的公子哥们, 都沦落到了马路边捡垃圾的境地。 姚文龙也是要脸的, 哪能看不出对方驱逐的意思。 他心里恨得要命,却又没有丝毫的办法。 因为他没钱。 姚母倒是会给他一些钱,可是那个女人手里的钱又有多少呢? 他们母子俩,都是手里捏不住钱的人,有多少花多少, 姚母的私产,无非就是那一柜子一柜子的包包首饰奢侈品。 姚母从手里抠出来的万八千,不过是姚文龙去一趟酒吧的开销。 母子俩,甚至连属于自己名下的房子,都没有一栋。 反倒是卫绮雪,有一套姚文龙送给她的房子。 逼不得已,姚文龙不得不灰头土脸的和卫绮雪住在一起。 卫绮雪虽然有些不愿意,因为恋爱归恋爱,同居又是另一码子事情。 平日里,在面对那些向自己示好的男人,她还能暗示他们自己是受到姚文龙的逼迫,才同他交往,自己洁身自好。 可一旦姚文龙搬进她的房子里,哪怕姚文龙再尊重她婚前不发生任何关系的想法,谁又会相信她的清白呢? 人们只愿意相信自己看到的东西。 -- 第137页 但她又没办法拒绝。 房子是姚文龙送给她的,户主挂的是她的名字,钱却是走得姚文龙的账户。 姚父虽然不管姚文龙了,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姚文龙好歹算得上是H市地头蛇,真要和她翻脸,卫绮雪自诩是应付不住的。 更何况,她还对姚文龙怀有期待—— 她所熟知的未来里面,姚文龙可是正儿八经的姚家家主。 哪怕有姚文智这个变数出现,她也对自己所经历过的未来深信不疑。 现在事情虽然闹得大,可知道的人也不过是姚文龙他们这个圈子里的人罢了,普通人对于豪门里发生的这些事情,是无从得知的。 也许上辈子姚文智也出现了,只是被姚文龙打败,而自己并不知道呢? 抱着盲目的信心,卫绮雪体贴温柔地将姚文龙迎进了自己的屋子。 不否认的是,除了对自己的信心,她还有另一重的考量—— 姚文龙虽然对她痴迷,可这种痴迷到底能维持多久,谁也很难说得清楚。 贫苦人家想要白首偕老尚且不容易,何况是姚文龙这种出生就在大多数人的终点,身边总是不缺乏诱惑的豪门大少爷。 锦上添花,无论如何,也比不得雪中送炭。 相信只要她陪姚文龙度过目前的难关,想来等姚文龙回归姚家的时候,姚家女主人的位置,会成为他赠送给她的最好礼物。 就算以后姚文龙另寻新欢,这份恩情拿捏在手里,卫绮雪也能谋划到足够多的好处。 得知姚文龙搬到了卫绮雪家里,正窝在赵晚宸怀里的沈朝夕抬了抬眼皮,道:“你猜他们多久会翻脸?” “怎么,你就这么不看好他们?”赵晚宸喂了沈朝夕一枚车厘子,随手擦去她嘴角的果汁,动作娴熟得很。 沈朝夕调整了一下姿势,闻言,翻了个白眼,装什么大尾巴狼呢! 将姚文龙和卫绮雪算计到一起,可是您下的手好吗? “贫贱夫妻百事哀,”赵晚宸淡淡道,全然没有算计了他人的愧疚,提及两人时神情显得很是淡漠,“普通情侣没钱的时候,都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矛盾,何况是他们?姚文龙骄奢惯了,姚家早就宠坏了他,他根本不可能习惯现在的生活。” 钱这个东西—— 能让最恩爱的夫妻翻脸,能让最和睦的兄弟反目,就连父母子女,都逃不脱它的诅咒。 何况只是两个你爱我的钱,我喜欢你的脸的年轻人。 “那我们呢?”沈朝夕突然问道。 赵晚宸不明所以,“什么?” “如果,我是说如果有一天,我们都没钱了,穷的连饭都吃不起,我们也会翻脸吗?” 赵晚宸轻笑一声,“小傻瓜,我们不会有如果。” 沈朝夕很固执,“如果呢?” “如果……”赵晚宸道;“即使坠入地狱,业火焚身,我也会将你托举起来。” “如果有风雨,我就是你的伞,如果有饥饿,我就是你的食物。” 她说,“只要你爱我,忠诚我,永远别背叛我。” 沈朝夕半点都不怕她那个只要的限制条件。 她伸出手臂,圈住赵晚宸的脖子,将自己靠在她的颈窝—— 虽然这样显得有些孩子气,可是在赵晚宸身边,她越来越愿意放松自己。 她说:“我会爱你,忠诚你,永远都不背叛你。” “如果坠入地狱,业火焚身,我会拥抱你。” …… 赵晚宸的话很快就得到了应验。 少女们总对渣男回头抱有憧憬,认为这是一种浪漫的形式。 哪怕早已经过了被称为少女年龄的卫绮雪,也不例外。 然而很少有女生真正成为渣男的港湾。 她们最多只是一个短暂停泊的港口,在补充水和食物后,渣男的船又会扬帆起航,去往风景更美的地方。 姚文龙就是一个再典型不过的渣男—— 他英俊,富有,擅长玩乐,会耍帅,知道怎么才能够博取女生的欢心。 他有着无数个前女友,出手大方阔绰,即使分手了这些前女友也不介意他再来打一次分手炮。 但在光鲜亮丽的外表下隐藏着的,是个还没有长大的灵魂。 他任性,以自我为中心,默认全世界都应该围着他转,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做责任与义务,当然更不可能懂什么叫做爱与尊重。 他爱人的方式来自父母的教导,除了给钱,就是给钱。 当他没有钱的时候,也就没有了爱,成为一个空有皮囊的怪物。 卫绮雪以前觉得姚文龙很不错,是因为后者虽然很有几分少年脾气,在她面前却很收敛,乖巧地像一条小狼狗。 即使偶尔不小心咬了她,也会很快叼来礼物补偿。 可这是将所有负面情绪都发泄给了其他人的姚文龙,呈现给她的假象。 当两人住在一起,她不得不单独面对所有的姚文龙的时候,才意识到事情和自己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他肆无忌惮地花她的钱,找不到钱的时候甚至会去翻她的包,撬她装在书房的保险柜,还拿她的包出去卖过。 当她质问他的时候,得到的只会是一句理直气壮的你的钱都是我给的,用用怎么了? 她要拍戏,女二的角色注定了她需要长期待在剧组,没有人管的姚文龙拿着她的钱,又重新回到了之前风花雪月的生活当中。 -- 第138页 等她回家,门一打开,整个人都吓呆了。 她装修精致的小家,像是进了贼一般,稍微值钱一点的东西,都不见了踪影。 卧室里传来女人的呻吟声,卫绮雪木然的打开门—— 入目的是两具赤丨裸交缠在一起的躯体。 染着一头金发,轮廓偏向欧美人的女人沉浸在享受中,尖叫一声连着一声,压根没注意到卫绮雪的到来。 姚文龙在她身上肆意鞭挞,听到开门声,倒是看了卫绮雪一眼,很快又转过头,沉浸在情丨欲的快感当中。 他们太理直气壮,以至于卫绮雪一时之间失了反应。 第二天,丁达卫的脸色沉的滴水。 沈朝夕化完妆才被通知,今天原本定好的戏推后,先拍其他的场次。 她有些奇怪,问了人才知道,昨天卫绮雪竟然进了警察局。 嗯,抓奸在床。 打斗过程中捏爆了姚文龙的一颗蛋,光是听着,沈朝夕都觉得幻肢一痛。 同剧组的男同胞们则个个神情微妙,走路时手都下意识地放在前面,隐隐有护住命根子的模样。 今天安排的戏份,在剧本里属于一场大戏,沈朝夕扮演的余娓娓,将会被人挂着牌子游街,这其中,路人甲乙丙丁,和她的亲朋好友们反应各不相同,由此来呈现出一场时代的悲剧。 群演联系好了,场景也设置好了,突然接到卫绮雪经纪人的电话,说人昨晚进了警察局,可想而知丁达卫有多气。 “她要是不想演就滚,我不差她这么一个女二号!”丁达卫对着话筒怒吼道,“我只给她三天时间,三天时间要是处理不好自己的私事,就给我麻溜的滚,因为她浪费的时间金钱,你们必须一分不少的给我赔出来。” 愿意给这三天的时间,还是看在捉奸这件事情上,卫绮雪属于受害者,否则他早就让她滚出他的剧组了。 而卫绮雪的经纪人也确实不怎么会处事,如果他在卫绮雪出事的第一时间就通知丁大卫的话,事情可能还不会闹得这么难看。 但这又能怪谁呢? 没有什么能力的经纪人,是卫绮雪自己挑的。 能力强的经纪人,性格往往也强势,对艺人管理很严,她有后世的记忆,知道拍什么戏会火,拍什么会扑,只要按照她的想法走,爆红只是早晚的事情,因此一个没什么主见,只能跑跑杂务的经纪人,正是她需要的。 哪想关键时刻就坑了自己。 两人会闹到这种程度,可着实有些…… 超出沈朝夕的想象。 她低估了姚文龙的无耻,也高估了卫绮雪的忍耐能力。 “高兴了?”电话里,赵晚宸问道。 沈朝夕突然反应过来,“那个女人是你安排的?” 赵晚宸道:“嗯。” 沈朝夕笑起来,“谢谢。” 不得不说,听到这个狗咬狗一嘴毛的消息,她虽然愕然,可内心的的确确是喜悦的。 卫绮雪为什么能够陷害尹问珊?她的资本在哪儿?她靠的是谁? 于莫算什么,于莫最多算她手里的一条走狗,姚文龙才是她手里的刀。 有种幸福大概就是,在你还没有说出口的地方,已经有人为你做到了一切。 这份心意,沈朝夕心领神会。 不过她还是有些好奇,赵晚宸是怎么做到的。 “我什么都没有做,我只是给了那个女人一笔钱,让她去接近姚文龙,让姚文龙和卫绮雪闹得越厉害越好,刺激的卫绮雪越发疯越好。” 赵晚宸漫不经心地道,仿佛自己做的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而非将一对情侣推入深渊,她的声音里带着恶意,“如果姚文龙真的对卫绮雪一心一意,自然不管我找的人怎么考验他都没有用,可是姚文龙是吗?” 他当然不是。 因为沈朝夕习惯看八卦,赵晚宸找的女人,也将自己如何把姚文龙玩弄在掌心当中的事情,写成了汇报发了过来。 “……那个男人有很强大的大男子主义,他一边花着女朋友的钱,一边又很看不起他的女朋友……” “我其实什么都没做,只是问他要不要喝酒,他就跟我上了床。” “至于去他女朋友家做……是他提议的,他说他女朋友随时都有可能会回来,那样更刺激。” 沈朝夕:“……” 按照这个说法,赵晚宸还真的什么都没做。 她就给了笔钱,然后就什么都没管了。 而受她雇佣的女人,自己也表示其实还没出力,故事就落下了帷幕。 姚文龙自己作的太厉害,她在旁边只剩下喊666的份。 只是姚文龙低估了自己心中温柔可爱小女友的威力。 八卦记者永远是得到消息最快的那一批人,在卫绮雪和经纪公司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各路消息已经传的满天飞。 比卫绮雪手撕了男友蛋蛋更令人震惊的,大概就是她竟然有男朋友这个事实了。 「卧槽,卫绮雪什么时候有的男朋友?不是之前还在节目里宣城,自己是条单身狗吗?」 「呵,脱粉了,骗子,黑木耳还在那里装什么小粉红。」 「胯下一紧,蛋蛋一凉,卫绮雪这人设,崩塌的有点厉害啊……」 而比卫绮雪有男朋友这件事情,更让吃瓜网友关注的,则是姚文龙本人的身份了。 -- 第139页 大家对姚家私生亲生之类的八卦不敏感,他们甚至连姚家到底有几口人都不知道,但架不住姚文龙实在是爱玩爱秀,一张嘴又怼破了天,在网上艹着富二代的身份,很是受众人的关注和追捧。 这两人凑在一起,简直就像是仙侠片和岛国动漫窜了屏。 「姚文龙啊……虽然我不反对明星谈恋爱,但是和姚文龙在一起,啧啧。」 「当年姚文龙诱丨奸未成年的事情还没洗白呢,卫绮雪就这么不忌嘴?」 「我不信卫绮雪和姚文龙在一起的时候,不知他是个怎样的人,我还记得当年的天体游轮呢!装什么清纯玉女,还不是为了钱什么都做得出来……」 姚文龙出了事,最心疼的,莫过于姚母了。 由于受损严重,姚文龙被抓伤的那个睾丸,不得不手术摘除,等姚文龙从昏迷中醒来的时候,男人的象征,已经少了一半。 姚母发现儿子醒了,立马泪眼朦胧地扑上去,“我的儿啊,你受委屈了,卫绮雪那个杀千刀的贱人,我不会放过她的——” 姚文龙还记得自己晕倒前的剧痛,伸手向自己下半身摸去,摸到包扎的纱布后,心凉了一半。 他刷的一下掀开被子,不顾母亲还在面前,伸手去掰自己的下半身,发现另一边还在,才松了一口气。 医生听见动静,闻讯赶来,向他说明了情况。 “……不用太担心,虽然少了一边的睾丸,但是你的另一边还是可以正常使用的,不会太影响你的生育功能,不过由于激素分泌的减少……” “卫绮雪!卫绮雪——” 暴躁地怒吼声,一整层楼都可以听见。 护士站值班的两个护士面面相觑,随即扑哧一声笑出来。 “有钱人真会玩啊,”其中一个感叹道,“听说卫绮雪直接把两个人抓奸在床呢!啧,没想到卫绮雪看起来柔柔弱弱的,竟然这么猛。” 另一个道:“可不是嘛,不过这个姚少爷也太可怜了,少了一个蛋诶……” 同样是父母,姚父和姚母收到儿子受伤的消息,反应完全不一样。 他显得很冷漠,不仅没有露出任何担心或者关怀的神情,反倒是冷笑一声,“活该,我早就告诫过他,收敛一点,落到今天的下场,完全是他自作自受!” 姚母受不了丈夫的态度的,咆哮道:“他可是你的儿子,他现在住在医院里,你就不能关心关心他吗?难道你眼里就只有姚文智这一个儿子?” “我难道没有关心过他吗?”姚父反过来指责姚母,“当初我想要管教儿子的时候,是谁拦在我面前,说你的儿子用不着我教?姚文龙落得今天这个下场,只能说慈母多败儿,要怪,就怪你自己吧!” 他对姚母再没感情,姚文龙毕竟是自己的儿子,男人对于后代的延续,总是有着一定的执着的。 只是姚文龙出生的时候,姚家势弱,姚母又爱儿如命,将姚文龙宠的不像话,姚父试图管教,姚母却完全不在乎,姚文龙也将母亲当做自己的避风港,看不起懦弱无能的父亲,嚣张跋扈,以至于姚父对他渐渐失望。 现在有了姚文智这个怎么看怎么完美的儿子,他对姚文龙就更看不上眼了。 没有姚家的支持,姚文龙想要报复卫绮雪,也显得很不容易。 当天晚上发生的一切事情,只有三个人知道——姚文龙,卫绮雪,和赵晚宸安排的女人。 卫绮雪到底是动手伤人,还是被动防御,关键的证词,就落在赵晚宸安排的女人身上。 有金主的指使,她自然不可能让卫绮雪落入彻底的绝境当中,在暗示卫绮雪给了她一笔钱之后,赵晚宸安排的女人二话不说翻了自己先前的口供。 姚母娘家势力是衰弱了不少,但烂船还有三斤钉,拉出个律师团对付卫绮雪,还是绰绰有余的。 卫绮雪踏上尹问珊所走过的道路后,身上也接了不少的大牌代言,整个人就是个行走的摇钱树,经纪公司自然不愿意让摇钱树倒台,眼见局面有利于自家艺人,当即是锣对锣,鼓对鼓的和姚文龙他们打起了擂台。 沈朝夕看戏看得不亦乐乎。 也和赵晚宸一起,抓紧了时机煽风点火。 本应该是这场博弈里面,最强劲的对手姚氏,在内应的帮忙下,毫无威胁可言。 没了姚父这棵大树,卫绮雪和姚文龙,斗得那叫一个热闹非凡。 而丁达卫的电影,也在卫绮雪和姚文龙官司开战的那天,宣告了新女二号的到来。 这个女二号是丁达卫原本看好的女演员,后来有了卫绮雪,考虑到她演技不错,又自带话题和流量,才放弃了原来的人选择了她。 好在原来被选中的女演员,对于自己来救场的事情毫无怨言,甚至放弃了一个正在谈的代言,立马投入了剧组当中,让丁达卫对她的好感大增。 沈朝夕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没见到卫绮雪。 这里指的是现实生活中的见,导致她恶趣味发作的时候,都找不到可以恐吓的目标。 毕竟她最大的快乐源泉,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卫绮雪被她吓得心胆俱裂的模样。 不过她也渐渐从拍戏中找到了乐趣。 不怪乎尹问珊喜欢荧屏,当沈朝夕见到自己扮演的角色,出现在镜头里的时候,都有一种很微妙的感觉。 -- 第140页 明明拍摄的时候动作很傻,表情也蠢得要命,可是在镜头下面,她仿佛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看着监视器里的自己,沈朝夕有时甚至会产生一种,这不是她的错觉。 丁达卫不愧是国际知名的导演,在调丨教演员上面,很有一些手段。 哪怕沈朝夕天赋过人,也从他的身上,学到了不少东西。 毕竟伪装和演戏,还是有着很大的差别。 前者需要欺骗的往往只是面前的人,后者却是需要在千万人甚至亿万人面前,成为另一个人。 用镜头展现出另一个人的人生。 余娓娓的一生在镜头里逐渐呈现。 她出生书香门第,家中富贵,有不少亲长都有国外留学的经历,见识眼界远非同龄人能比。 然而在那个年代,富贵和文化,不是她的翅膀,反倒成了枷锁。 她跳的芭蕾舞被认为是资本主义,她纤细的身形和精致的生活被认为是小资作风,无数人要打倒她,在打倒她。 她的亲长朋友们,有的改变了,有的逃走了。 只有她,固执地留在自己的家乡,哪怕被挂着牌子游街,哪怕被人劈头盖脸地砸一身菜叶烂鸡蛋,仍旧会穿上绑带鞋,在坚硬的水泥地面上,翩翩起舞。 她的暗恋者懦弱,只能偷偷窥探着心上人,被时代的洪流所淹没,然后死亡。 这部影片处处可以窥见愧疚的痕迹。 影片里,身形纤细的少女,挺直了脊背,脖颈修长,目光坚定。 她说:“我没罪。” 丁达卫泣不成声。 第51章 小明星大梦想(八) 粗剪的片子不怎么精致。 没有踩在鼓点上的配乐, 没有恰到好处的蒙太奇, 甚至连配音演员的声音和剧中角色的口型, 都没完全对上。 赵晚宸却一脸严肃地将这部片子看到了尾。 两人坐在沙发上, 肩并着肩,电影结束了好一会儿,赵晚宸仍旧盯着已经暗下去的屏幕,不知道想到了什么。 沈朝夕抓住她的手,问:“怎么样,我是不是演的很好?” “……很好。” 赵晚宸的声音听上去有些艰涩, 像是很久没喝水一样,反手抓住沈朝夕的手, 也用力的过分。 她闭了闭眼睛—— 将自己从那种胸腔仿佛都被撕裂一般的疼痛感中抽离出来。 何止是很好。 当少女被人一脚踹在膝窝, 狠狠地跪在石子地面上的时候,她只觉得那颗尖锐的石头, 扎进的不是少女的膝盖, 而是自己的心脏。 突然想到了什么,她走过去打开灯,然后飞快地走到沈朝夕面前, 伸手去撩她的裤腿。 沈朝夕下意识地将腿往后面缩。 被赵晚宸用力地拽住脚踝, 只能露出一个无奈的笑。 膝盖上的伤已经结了疤,却还是能够看得到狰狞的痕迹。 赵晚宸抽了抽鼻子,声音略带沙哑,“……你怎么不说?” 看到电影,她才想起来, 有天沈朝夕回家的时候,走路姿势有点奇怪。 她忙于工作没有多想,看到镜头里鲜血淋漓的一幕,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这场面不像是化妆造成的效果。 “哎呀,都是小伤啦,不要在意。” “小伤,”赵晚宸的声音听起来简直咬牙切齿,“难不成要截肢才算是大伤?你知不知道膝关节受伤有多危险?难道你想以后一辈子都坐在轮椅上吗?” “我错了嘛。”沈朝夕干脆利落地道谢。 “你知道错个屁!” 沈朝夕伸手去揽赵大总裁的脖子,跟小猫似的用额头蹭她的脸,“对不起,让你心疼了。” “你是对不起我吗?我才懒得管你……” 沈朝夕故作委屈,“可是你不管我,还有谁管我,难道你不要我了吗?” “少撒娇,撒娇也没用。” “亲爱的……” “闭嘴!” 沈朝夕手一推,直接将人压倒了地上。 在赵晚宸还没反应过来之前,托着她的头,用唇堵住了她的嘴。 这下是真的“闭嘴”了。 …… 膝盖上的伤,完全是个意外。 拍戏的时候,负责踢膝窝的群演,一个没注意,下了狠力,沈朝夕猝不及防之下,直接就跪在了正面朝上的尖石上,鲜血顺着裤子流出来,疼得额头青筋直冒。 丁达卫在镜头后面,没注意到她是真的受伤,还当她演技惊人,将疼痛和屈辱的感觉表现的淋漓尽致。 直到喊了卡,沈朝夕还跪在那里站不起来,伸手等人去扶的时候,才发现她受了多重的伤。 丁达卫心疼的要命。 助理吓得灵魂出窍,要是让赵总知道沈朝夕在自己眼皮子底下伤成了这样,他肯定吃不了兜着走。 而剧组的人则是对沈朝夕满怀敬意。 有演技,肯努力,还能吃苦,这样的人,要是不红都没天理。 比起那个眼睛放到头顶上的卫绮雪来—— 嗤,沈朝夕不知道好到了哪里去。 裤子掀开,被石头插进去的膝盖,烂肉翻卷,鲜血淋漓。 剧组里其他人被她吓得够呛,沈朝夕却没怎么当回事,放到转过来安慰手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的助理,道:“没事的,别怕,都是小伤,消个毒就行。” -- 第141页 上个世界她当了一辈子的外科医生,具体伤的有多厉害,自己心里完全有数。 伤口看起来狰狞,其实不过是个皮外伤,要不是怕吓到别人,她能当场表演一个快速愈合。 但其他人不知道啊! 看沈朝夕这么镇定,还反过来安慰助理,大家又是佩服,又是怜惜。 这么大个伤口,要是留疤可怎么办? 女演员的身体,可不仅仅是属于自己,任何一块伤疤,都会被镜头无限制的放大,引起关注。 现在对女演员的大多数要求,都是要求身体完美无缺的。 任何伤疤都会损伤一具身体的美感。 沈朝夕不把伤口放在心上,也不愿意为之惊动赵晚宸,于是费尽口舌之力,将赵大总裁派来监视她的眼线,拉拢到了同一阵线。 “你现在说,赵总看到这么大个伤口,肯定会很愤怒,对不对?到时候倒霉的是谁?肯定不是我,宋桢又不在这里,那就是你咯?” “你想啊,等过段时间,不用太久,等我伤口愈合,要是赵总没发现,咱们就可以当什么也没发生,就算剧组里有传闻,我也可以用是炒作来敷衍她对不对?就算发现了,等结疤了,看起来没那么吓人了,她是不是也不好找借口发作了?听我的准没错!” 助理就这么被忽悠过来。 也就有了今天的抓包事件。 赵晚宸被沈朝夕吻得昏天暗地。 她的气息缠绕在她的鼻尖,明明是草木清新的香味,却像陈酿一样让人迷醉。 她抓住她的背,回应着这个吻。 良久,两双湿润的嘴唇才分开。 赵晚宸背后是柔软的地毯,面前却是垂眸注视着她的沈朝夕。 背对着灯光的沈朝夕,整张脸都被藏在阴影里,一双眼眸却璀璨的像是烟火般美丽。 见她看过来,沈朝夕勾起唇角,露出一抹奸计得逞的笑容。 赵晚宸无奈,她拿她能有什么办法呢? 只能抚摸着她的脸,顺便将垂下来的头发给她挽到耳后,道:“答应我,下次受伤,一定要让我在第一时间知道,好不好?” 不等沈朝夕说话,她又接着道:“你想做的事情我不会阻拦,可是我希望你受伤的时候,我能及时知道,不至于对你遭受了什么痛苦一无所知。” “只是小伤而已。” 赵晚宸亲了亲沈朝夕的嘴角,不带情丨欲的一个吻,却叫她说不出话来。 “我知道你是不想让我担心,可是朝夕,我不能只分享你的快乐和喜悦,而不去承担你的伤痛和苦难。人都是有两面的,你只表现出快乐,会让我以为你只有快乐,你要学会向我示弱,向我撒娇,我才能更好的体谅你,心疼你……爱你。” 沈朝夕双手撑着地面,压在赵晚宸的身上,静静地等着她说话。 “我不太会爱人,也不知道该怎么正确地去表达自己的想法,我承认,我有时候甚至占有欲过强,像个控制狂……” “有时候我会很害怕,我怕你逃跑,又怕抓得太紧,你会觉得不舒服,想要离开。” “我不仅想要你的人,还想要你的心,想要你完完全全的留在我的身边,想要你爱我,想要你心甘情愿。” “我……” 没等她说完,沈朝夕将头放在了她的肩膀上,小声地道:“其实有一点痛。” 她说,“但不是很痛,没有伤到关键的地方,我知道,清创过后缝两针就好了,我连麻醉都没打。” 赵晚宸揉揉她的头,“嗯,乖。” …… 卫绮雪的生活,在赵晚宸和沈朝夕两人的安排下,变成了一团乱麻。 最终,闹剧落下,姚母同意了庭下和解,要求是卫绮雪和姚文龙结婚,并且生下一个男孙。 当然,知道这件事情的不多,也不知道卫绮雪是怎么说服的姚家人,姚文龙竟然答应了隐婚的事情,对外则是双方主动撤诉,做出一副爱过的样子。 而卫绮雪的经纪公司,也被逼帮助卫绮雪提前转型,原本她玉女生涯,还能维持个好几年,现在只能换风格,重新针对粉丝群体。 好在在捉奸这件事情上,卫绮雪所站的是“正义”的一方,虽然伤人在先,却也对了不少女生的胃口。 所以目前环境虽然艰难,但还能够挺得过去。 赵晚宸没再继续施压,反而按照沈朝夕的要求,撤了手。 毕竟要是这么一下就将人踩死了,哪还有快乐可言?! 赵晚宸配合的干净利落,有时候吧,沈朝夕都觉得自己的爱人像是昏君。 好像不论哪一个世界,她提出要做什么事情的时候,只要不危及自身,赵晚宸似乎很少有反对的时候。 甚至很多时候连理由都不需要,她就为她赴汤蹈火了。 这种感觉固然很好,但挥之不去的妖妃感还是让她觉得很微妙。 不过嘛…… 恋人对自己抱有百分百的信任,做什么都以自己为主,这么爽的事情,妖妃就妖妃啦。 如果赵晚宸是纣王,她是愿意当那个被臭骂千年的苏妲己的。 赵晚宸的暗手一撤,卫绮雪身上无形的压力顿时就少了许多。 哪怕有好几个厂商要求解约,却也在其他合同的支撑下,周转了过来。 她顿时松了一口气。 -- 第142页 但这口气也没松多长。 阴差阳错下,她还是实现了自己的目标,成为名正言顺的姚家太太,哪怕前面还要加个小字。 然而过程不同,带来的结果也完全不一样。 想象中,是她和姚文龙同甘共苦,后者幡然醒悟,从贪花好色的渣男,变成有责任感,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两人携手,斗倒外面来的私生子,重新回到姚家,掌握家权。 而现实里,少了一颗□□的姚文龙,因为雄性激素的减少,男性特征逐渐减弱,脾气越来越暴躁,性格也趋向变态。 他倒是不再在外面玩女人,改为了名正言顺地虐待卫绮雪。 偏偏卫绮雪还有苦不能说! 唯一值得她庆幸的,就是姚文龙还考虑到了她艺人的身份,没在暴露的地方,留下明显的伤痕。 而借着这场捉奸的东风,她上了好几场以往不符合她风格的综艺,大赚通告钱。 一边宣扬着女性权利,一边标榜自己的贞洁,不着痕迹地引出姚文龙之所以□□都是因为自己坚定婚前不发生性关系,以昭示自己还是处子的身份。 一时间,原本因为她恋爱而掉下去的粉丝,又渐渐有了回暖的趋势。 另一边,沈朝夕查到了尹家人的情况。 被儿子坑惨了尹家父母,一把年纪了,还在工地上打工,只为了供养好吃懒作的儿子。 而尹问珊的弟弟,游手好闲,输光了姐姐寄回家的所有钱不说,欠着一屁股债照样东家走西家窜,吃香的喝辣的,有债主找上门就一个劲儿地推给自家爹妈,让债主找父母要钱。 沈朝夕才懒得管这对生了个叉烧的父母。 她查他们,只是为了变相的坑卫绮雪一把而已。 这天,尹问珊的弟弟,尹问天收到了一包快递,快递上的备注,是他那个当大明星姐姐的遗物。 遗物里的东西不多,都是些零碎的小玩意。 其中有一个红色软皮的老笔记本,尹问天记得,是二姐以前在家里的时候,写日记的本子。 他满怀偷窥欲地翻开,目光定在了一行字上面。 “……生活不易,今天借了卫绮雪五十万元,我说不要欠条,她非要写欠条给我……” 他翻到笔记本的最后一页。 果然在夹层里,找到了一张手写的欠条。 第52章 小明星大梦想(九) 向尹问珊借的这笔钱, 卫绮雪就没想过要还。 就连尹问珊自己, 在最艰难的时候, 也没想过要追回这笔欠账。 五十万这个数字, 说多不多,说少不少,相对于她的高额欠债来说,不过是杯水车薪,她想着卫绮雪生活也不容易,干脆就忘了这件事情。 卫绮雪借钱的时候, 也不是真差这五十万。 自打重生回来,她就一直在借着自己对未来的了解在做投资, 虽然暂时还实现不了一个亿的小目标, 但千把万的钱还是有的。 会向尹问珊借钱,完全是不借白不借的态度。 要知道, 尹问珊在后世, 可是出了名的大方,朋友有难,百万上千万的借出去, 也不要求还, 许多尹问珊的好友们都在节目上说过这件事情,还有人管尹问珊叫银行长,因为她姓尹,又跟个银行长似的,总是大方将钱借给她的朋友们。 沈朝夕也是在将尹问珊的遗物拿到手后, 才发现的这笔款项。 类似的借款多不胜数。 现在的尹问珊,虽然还没有十年后卫绮雪记忆中那个银行长的外号,可在钱财方面,却已经从不吝啬,尤其是对待她的朋友们。 因为年少的时候吃了很多苦,尹问珊手里有了钱,总是很愿意去帮助别人。 好在除了几个混不吝的,大多数人还是非常有节操,借了钱一般都会及时归还,哪怕尹问珊没提利息的事情,他们也会自己补上。 而那些把她当成提款机的,尹问珊也不是傻子,借了一道两道,还收不回钱,也没感受到任何的感激之后,就会干脆果断地斩断关系,之前送出去的钱就当友谊买断费了。 习惯将所有困难和痛苦都压在心里的尹问珊,没什么宣泄渠道,生活中发生的大部分事情,都写在了小小的日记本里面。 拿回来的遗物,光日记本就有足足一个箱子。 沈朝夕挑了挑,将欠了尹问珊钱的人列了一个名单,做了个简单调查,发现能和尹问珊做朋友的人都还不错,虽然尹问珊出事的时候没帮上什么忙,毕竟本身会借钱的他们,就是处于困难当中,但在尹问珊身亡的事情曝光后,还是尽量体面地为尹问珊处理了身后的事宜。 这些都是尹问珊的交情,沈朝夕不打算为了一点小钱,而坏了尹问珊生前的名誉,因此虽然将所有的欠条都保存了下来,但只把卫绮雪的欠条留给了尹问珊的弟弟。 五十万对沈朝夕来说是小钱,对于在工地上工作,每日累死累活,却只能挣到几百块的尹家父母来说,却无疑是一笔巨款。 他们也是富裕过的,哪怕他们对尹问珊再怎么苛刻,从小就被灌输要孝敬老人的尹问珊,挣到钱的第一时间总是交到夫妻两人的手里,要不是作为艺人,本身开支很大,恐怕她连买衣服包包的钱都留不下来。 一夜暴富,又沦入贫穷,体会到了金钱的美好,夫妻两人对金钱的执着,比谁都重。 -- 第143页 哪怕生怕尹问珊生前的债务找到三人的头上,还是扛不住对利益的欲丨望,大着胆子去咨询了律师。 听说那些钱都不用他们赔偿的时候,一个二个胆子顿时就大了起来,恨不得马上回到H市,找卫绮雪要钱。 沈朝夕得到消息的时候,藏身的一家三口,已经从H市出发,坐上了前往H市的高铁。 行动效率高的远超乎她的想象。 “看来这家人是真的穷疯了……”她咂咂舌,然后饶有趣味地对管家道:“再发出一点消息,让尹问天知道自家姐姐的死和卫绮雪的关系好了。” 电影拍完,经过几个月紧锣密鼓的制作,眼瞅着又到了新的一年的年关。 剧组盯准贺岁档,开始宣传,沈朝夕作为女主角,也需要跟着剧组在各个城市之间辗转。 一场又一场的见面会,沈朝夕忙的脚不沾地,连睡觉的时间,都是在飞机上度过的。 但也因此收获很多。 丁达卫从不掩饰自己对女主角的偏爱,每逢宴会,就大大方方地将人带在身边,朝其他人介绍的时候也毫不掩饰自己为沈朝夕铺路的意思。 有他在,沈朝夕飞速扩展着人脉,宋桢的试镜邀请也收到手软。 搞得他有时候都怀疑自己这个经纪人存在的价值。 艺人太厉害,经纪人压力也很大啊,简直头秃。 不过仔细想想,总比艺人不给力,还总闯祸来得好,同样是头秃,至少前者是幸福的头秃,他秃头也秃的开心快乐! 沈朝夕在闲暇之余才有心思了解卫绮雪的近况。 传上来的消息说,她因为窒息休克进了一次医院,据说是和姚文龙玩什么性丨爱游戏导致的。 与此同时,尹家人也找上门,拿捏着沈朝夕递过去的似是而非的材料,将卫绮雪折腾的苦不堪言。 不过这些资料一直没有很实在的观感。 直到在一档综艺节目里,她亲眼见到了哪怕画着精致妆容,都难以掩饰憔悴的卫绮雪,才有了实实在在的感觉。 沈朝夕参加的,是最近正火的一场真人秀综艺。 节目组会将邀请来的明星扔进破旧的小山村中,打着慈善的名义,对他们各种折腾,从而吸引观众的视线。 现下这种看着大荧幕里光鲜亮丽的明星出丑的情节,在观众中特别受欢迎。 《余娓娓》作为一部文艺片,大火之后,沈朝夕也顺应宋桢的建议,来参加了这么一档子节目。 她倒不是很在乎什么固定人气之类的说法,主要是在节目的嘉宾名单里,看到了卫绮雪的名字,一颗搞事的心有点蠢蠢欲动。 宋桢只当她是听自己的话,老怀甚慰,身为经纪人,最怕的就是手下艺人太强势厉害,又有背景,不听安排。 沈朝夕不缺演技,也不缺人脉,可是娱乐圈里,有的是两样皆由,却怎么也红不起来的人。 《余娓娓》为沈朝夕很是吸了一部分的粉丝,可是在这个流量为王的时代,如果她不能展现出身上的商业价值,总有一天,余娓娓会取沈朝夕的名字而代之。 赵晚宸心知肚明,没有阻止,只是看了两眼往期的节目后,提议道:“不然我给节目组注一笔资金,改善一下你们的生活。” “不用不用,”沈朝夕把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她挽着赵晚宸的手臂道:“放心啦,我不会吃亏的,这个节目组亮点就在于穷,要是有钱了,观众们也就觉得没意思了。” 赵总看着屏幕里的小破屋烂瓦房皱紧了眉头,生怕沈朝夕睡在里面的时候,一个不小心屋顶就塌了。 不过她从来都拗不过沈朝夕,就连节目组允许带的一个手提行李箱,她也没能够拿到安排的权利,沈朝夕神神秘秘地让她看节目就好。 …… 除了沈朝夕和卫绮雪,节目邀请的嘉宾还有六个人,四男两女,正好男女各一半。 节目组安排集合的地方,在一个县城的汽车站。 老旧破小的汽车站,弥漫在空气中的尾烟,一来就给了几个大明星一个下马威。 透过车窗朝外看去,这一期的女嘉宾祁从梦,脸色都白了。 她是女团出生的艺人,平日里工作虽然辛苦,可从来都是打扮的光鲜亮丽的,在舞台上蹦蹦跳跳,辗转也是在大城市之间,哪来过这种小地方。 她张开嘴,目光呆滞,“我的妈啊……” 另一辆车上,老牌女星颜念蓉脸上则是写满了怀念,她对着摄像头说,“我小时候,生活的地方就和这里差不多……” 其他人亦是表现各异。 而沈朝夕…… 沈朝夕在路过一个初中门口的时候,光明正大的要求司机停车,戴着帽子和口罩,在校门口买了一碗街边米线端回来。 这种米线因为香料用的足,因此味道超级香,隔得老远都能闻到,不看品质,单论味道的话,比许多几十上百元的米线还好。 就是不太健康。 赵晚宸素来是不赞成吃垃圾食品的,连巧克力沈朝夕在家里都有严格的限量,更别提这种路边摊上连个卫生证都没有的小商贩卖的东西。 沈朝夕也就是仗着天高皇帝远,才敢这么嚣张,不过在吃之前,也跟摄像说好了,千万别把这段拍进去,反正节目组说了,只用剪一段内容就行。 -- 第144页 沈朝夕估摸着,以自己目前的名气,到时候能在开篇有个脸就不错了,因此很放心。 也就没注意到,摄像和编导交换一个眼神,都看到了彼此眼中的蠢蠢欲动。 主持人先为几个嘉宾做了介绍,彼此认识一下之后,就将提前买好的车票,交到了几人的手里。 白色客车小的过分,外表涂层早已经退了色,看上去很有些年头,窗户是可以移动的,没有空调,里面温度低的吓人。 一路颠簸,翻山越岭,足足四五个小时后,他们才在自己的目的地下了车,节目组的人早已经等候多时。 和他们坐的客车不同,节目组开得车看起来就舒服巴适,因此同样是颠簸了一路的主持人,气色看起来比几个嘉宾要好得多。 年纪不大的男星吕子晋一下车就扶着自己的腰:“我的老胳膊老腿啊……” 主持人轻哼一声,“颜姐和华哥都没喊累呢,你年纪轻轻的怎么就不行了呢?” 颜姐自然指的是颜念蓉。 华哥则是华修能,一个四十岁的影帝。 两个老前辈被用来调侃,也面带笑容,反倒是主持人出身的陶元青,拍着吕子晋的肩膀道:“吕哥,是男人就不能说不行!” 调侃完毕,众人也渐渐恢复了过来,主持人拍拍手,道:“好了,想必站在这里的各位,对我们节目组的规矩,也有所了解,请大家将自己的行李箱交出来吧!” 此时自然是一片假惺惺地哀嚎,“不要啊……” 其中以陶元青和吕子晋两人喊得最为用力和情真意切。 而女生组的祁从梦拽着自己的拉杆箱,也显得相当不舍。 “请各位放心,我们当然不是这么残酷无情的人,”主持人面带笑意,打了个响指,就有数个黑衣人,拎着一个比教科书大不了多少的手提箱,到了众人的面前,道:“好了,现在请大家打开箱子,将你们认为是必需品的东西,放进去吧。” 手提箱自然是每期节目都有的,嘉宾们也早有准备,不过事到临头,还是要演一演。 几个男嘉宾倒是很好抉择,其中影帝华修能,在床单和被套中抉择,然后硬塞了进去,吕子晋带了个据说抱着才能睡觉的娃娃,陶元青则是整整一箱的泡面和一个碗,而另一个叫做谢飞翼的男嘉宾,则准备了一些药物湿巾之类的必需品。 女嘉宾这边箱子里的主要物品,则是以护肤和化妆品为主,还有一些灵巧的小东西。 卫绮雪带了不少防虫的药物,赢得了众人的欢呼,认为她实在是很有远见,毕竟哪怕是在冬天,农村的环境也总让人忧心忡忡。 而沈朝夕,箱子打开,众人就愣住了。 钉锤,工兵铲,螺丝刀…… 与其说是行李箱,不如说是个工具箱。 主持人格外意外,“沈同学带的东西,有些出乎我的意料啊,我还是第一次在节目里见嘉宾带这些东西……” 颜念蓉好奇,“你是怎么想到要带这些?” 她问出了所有人的心声。 沈朝夕茫然不解,“我看上一期节目里,江前辈他们住的房子都是破的,想着要是自己也遇上了,多少能修一修。” 修房子? 一个女生? 屏幕前的不少观众看到这一幕,一口水就喷了出来。 他们追了这么多期,也是第一次看到这么自力更生的嘉宾。 很快他们就知道,自己看到的,只是个开始。 第53章 小明星大梦想(十) 沈朝夕并非十项全能的选手, 但一个人活得久了, 总是什么都会一点。 这还仅仅是局限于寿命只有百岁的情况下。 要是向沈朝夕一样, 活了不知道多少年, 又不会衰老,会的东西何止一点两点。 节目组一如既往的吝啬,为嘉宾准备的房子也一如既往的破烂。 当又破又小的院落出现在几个嘉宾面前时,大家都是一脸冷漠的“果然如此”。 只有沈朝夕弯了弯唇角。 弹幕飞快划过屏幕:「难道只有我注意到,沈朝夕仿佛是在笑?」 「在笑+1。」 「在笑+10086。」 带着显微镜追剧的网友们,眼神不是盖的。 沈朝夕的笑容很细小, 很快消逝,但还是被人捕捉到了痕迹。 很快他们就找到了沈朝夕为什么笑的理由。 节目组一如既往的没有辜负大家的期望, 准备的房子不仅外面看起来烂, 里面更烂。 除了四面墙是好的,就没有地方不坏。 沈朝夕在这个时候举起了她的小锤子。 修椅子, 修桌子, 修床…… 好像就没有这么一把小锤子,修不好的东西。 她甚至在敲敲打打间,折腾好了一台老式的电视机。 “卧槽这个你都会修?” 吕子晋简直震惊了, 看起来文文弱弱的沈朝夕, 会做木工活,他也就忍了,可是连电视机也能修好,是不是太过分了。 沈朝夕抽抽嘴角,电视机可真不能算是她修的。 她诚恳道:“我只是拍了拍, 它就好了。” 沙雕网友们对着沈朝夕认真而茫然地表情哈哈大笑,“我可以作证,她真的就只是拍了拍,然后电视机就亮了。” 弹幕纷纷划过—— 「没毛病啊,难道不就是这样修的吗?」 -- 第145页 普通修理工,拆开来看看有什么毛病,神级修理工,拍拍就好了。 破房子只是节目组对他们考验的第一关。 过了这关,还有食物的考验。 通过劳动力,向邻居换食物,花费了他们不少的时间,用农村的土灶生火做饭,又是好一番的折腾。 到最后,几个人都累得不行,在院子里点了一团篝火,说话都提不起多大的力气。 一天的功夫,沈朝夕成功和几个嘉宾混成了熟人。 这八个人里面,她年龄不是最小的,资历却是最浅——至少就沈朝夕这个名字来说是这样。 其他几人多多少少都算认识,在不同的场合打过招呼,尤其是卫绮雪,身为新一代小花旦的她,更是很长一段时间都霸占着电视机的屏幕。 但靠着过硬的本领,和干活利落的态度,沈朝夕成功的打破了众人之间的隔阂。 她甚至靠着帮人修拖拉机,换来了一只母鸡。 这种操作在历来的节目里,简直闻所未闻。 就连节目组也是第一次见到,并且在播出的时候,重点强调,这台坏的拖拉机,真的不是我们节目组弄烂的,纯属偶遇。 吕子晋望向母鸡的目光充满了慈爱,“根据那个大叔所说,至少咱们明天就能吃得上鸡蛋了。” “我服了,我真的服了。”陶元青双目无神,犹如被掏空了身体一般说道:“这世界上有的人长得比你好看也就算了,她竟然还能补房顶,换灯泡,修桌椅板凳,给拖拉机换油门塞……苍天啊,大地啊,就不能给我们这种平平无奇的普通人一条活路吗?” “平平无奇,就你?”吕子晋用挑剔的目光打量了一番陶元青,语重心长地道:“做人要有点数啊,青青,你今天是不是累傻了,人都膨胀了?你照照镜子,我承认你是比我帅,可是离平平无奇……嗤……你还差得远呢!” 陶元青作势要打吕子晋,“闭嘴吧你。” 影后颜念蓉,烤着火,随口聊起家常,“丁导跟我说过你,我那时还在想,这孩子到底长了几个三头六臂,能让他这么看重,天天在我耳朵边上表扬你,没想到今儿个见了真人,回去我一定要找他算账,分明连娓娓十分之一的好都没表扬出来嘛。” “颜姐说话可真好听,就算知道是哄我的,我这心里也高兴。”沈朝夕笑眯眯地道。 “我能担保你颜姐没哄你,”华修能在一旁道,“你是不知道,老丁在酒桌上怎么说你的,提起你就举大拇指,说我家那孩子啊……” 他模仿地似模似样,沈朝夕也诚心诚意地感激道:“都是多亏了丁导的照顾。” 她谦逊,两个老前辈也很满意。两人都是和丁达卫有过合作的人,从丁达卫那里听了不少沈朝夕的好话——丁达卫那个人就是这样,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恨不得把你捧到天上去,娱乐圈很有好几个知名的演员,都是这么被他捧出来的,而事实也证明,这些人的确有被捧的资格。 几人随口就将话题转到了拍戏的事情上去。 祁从梦好奇地问道:“我看电影里面,余娓娓跪下去的时候,鲜血从膝盖里渗出来,好真实啊,里面是藏了个血包吗?” “我猜不是,”经验丰富的颜念蓉道:“是真的磕下去了吧?” “嗯,”沈朝夕也没作隐瞒,“当时跪下去的时候,不知道下面有块石头,还正好尖头朝上。” 祁从梦倒吸了一口凉气,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膝盖。 “想想我都觉得疼。” “拍戏很正常啦,”沈朝夕道;“我记得以前颜姐还从马背上摔下去过,华哥也断过威压,他们那才是真吓人。” 吕子晋是主持,没拍过戏,他接话道:“你们演员好辛苦哦。” “哎呀,今时不同往日啦,现在的演员比我们那个时候,轻松多了。”颜念蓉半点不给旁人面子,毫不客气地道:“我们那个时候,拍什么戏都是自己上,不像现在好多演员,一堆文替武替的,只要拍不到脸的镜头都用替身上,不知道还要演员干嘛,干脆直接让替身拍完用特效把他们的脸P上去好咯,说不定特效还要便宜一点。” 沈朝夕抽了抽嘴角,有些想笑,这个颜念蓉,真的是什么都敢说。 其他人应声负荷颜念蓉的话,唯有卫绮雪,脸上火辣辣的,不敢抬头,只觉得场上所有人好像都在看她。 八个嘉宾,四个演员,除却两个老牌的影帝影后和沈朝夕还有卫绮雪以外,其他的主业或唱歌,或主持,就算有人拍过戏,也是客串,称不上演员。 华修能和颜念蓉自然不说,沈朝夕的敬业也是众人皆知的,只有她—— 她是真的像颜念蓉说过,只要不露脸的戏,全让替身来完成。 虽然颜念蓉未必知道这件事情,她这么说也是随口一怼娱乐圈常态,自己纯属躺枪,然而卫绮雪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因此格外心虚。 可是她又有什么办法呢? 同一年爆红的电视剧和电影,就有那么多,她要不想错过的话,就得二十四小时连轴转,就这样时间还错不开。 请替身也是无奈之举。 弹幕飞过:「你们看卫绮雪的脸色哈哈哈,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微笑。」 「我轧戏,我找替身,我天价报酬,可我是个好演员。」 -- 第146页 「当面插刀,太狠了,真的太狠了……」 当晚卫绮雪的脸色一直不是很好看,她觉得沈朝夕简直是天生来克自己的,只要有她在的地方,她的日子就不会好过。 节目组对卫绮雪的态度乐见其成,完全没有调和的意思,反而恨不得她爆发出来。 他们不需要其乐融融,也不需要相谈甚欢,他们需要的就是这样时刻存在,又随时可能爆发的矛盾。 有矛盾的地方,才有热闹。 而看热闹,向来是全球人民都深深热爱的一项事业。 节目组拍了好几期节目,早就有了经验,收视率最高的,都是吵得最厉害的那几期。 有时候明星之间没有矛盾,他们都要制造一点出来,才能在摩擦当中找到趣味。 这时候,他们没煽风点火,已经是很厚道的行为了。 …… 田园生活过得沈朝夕乐不思蜀。 比起城市,她本就更喜欢归隐山林的生活,相对于其他人来说,她在这个小山村里,显得格外自在。、 硬邦邦地木板床不是问题,每天要做的工作也没有困难,她往外面溜一圈,身后会跟着一溜烟的猫猫狗狗,看呆了众人。 “天啦是大花!”吕子晋简直震惊了,“这只猫是村里的老大,你是怎么征服它的?我之前想摸一下,差点被它挠了一爪子?” 沈朝夕低头,看向怀里肥胖慵懒的橘猫,惊讶道:“咦,大花,你竟然是村里的老大啊,你可真厉害。” 橘猫甩甩毛茸茸地尾巴,慢吞吞地叫了一声,仿佛再说,你怎么才知道。 吕子晋羡慕的眼睛发红。 他是个彻头彻尾的猫奴,自己养了一只布偶一只蓝猫,在外面看见小野猫,也总忍不住想要撩一把,偏偏这个山村里的猫都是放养的那种,一个二个野性十足,根本不像是宠物猫那样温柔可人,就连满身肥肉的大花,都灵活的不像话,一般人压根别想捉住它。 但野性足的有野性足的风情,俗话说得好,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吕子晋现在就是这样一个状态。 村里的土猫,虽然不如他养的品种猫漂亮,可这些猫身上都自带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灵气,让它们和普通的猫区别开来。 沈朝夕坐在自己做的小板凳上面,吕子晋就凑过去,试图摸一摸大花,大花看在沈朝夕的面子上,懒洋洋地抬了抬眼皮,吕子晋激动地险些没哭出声来。 背着柴火回来的陶元青嗤笑一声,“瞧你那没出息的样子。” 吕子晋振振有词地反驳,“你懂什么?这可是大佬的头,我摸了这个村大佬的头,就是被大佬罩着的人了,以后在村子里都不会被欺负的。” 陶元青:“幼稚。” 今日的阳光正好,身为老大的大花,占据了沈朝夕的怀抱,一只才出生不久的小猫,抓着衣服爬到了她的肩膀上窝着,其他的猫就躺在她的身边。 颜念蓉看着这一幕,对身边的华修能道;“这孩子还真是不一般,对不对?” 能被动物承认的人,总是坏不到哪里去? 动物的感官是很敏锐的。 不是没有其他动物想要靠近沈朝夕,奈何村里的猫是当地霸主,领地意识极其强烈,把跑来的动物们都赶走了,不然他们还能欣赏到开动物园的场景,饶是如此,隔得不远的地方,也能找到数条狗,麻雀,甚至还有松鼠之类的小动物。 祁从梦同样是不受猫咪们欢迎的外乡人之一,不过有沈朝夕这颗行走的猫薄荷在,她也可以趁机撸撸猫,感受一下猫咪们毛皮的柔软。 人类对于毛绒动物的抵抗力,总是高不到哪里去,就连陶元青,哪怕嘴上说着吕子晋幼稚,身体还是真香状态。 他看了眼手里的猫,啊—— 这手不受他控制啊。 八个人里面,唯一的例外,大概就要数卫绮雪了。 即使有沈朝夕在身边,也从来不会有猫愿意靠近她,甚至她第一次去触碰一只黑猫的时候,把对方吓得一蹦三丈高。 也就当时天快黑了,镜头没对准两人,才没拍到这一幕。 随着黑猫的尖叫,无数只猫越上墙头树梢,对着卫绮雪,弓起了脊背。 “喵——” 尖锐的猫叫声,仿佛不详的警告。 “我听说,猫对不干净的东西都特别敏感,”沈朝夕微微抬眸,看向卫绮雪,轻笑道:“卫小姐身上,不会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吧?” 卫绮雪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尹问珊的亡魂。 这两天,她几乎都是噩梦中惊醒,梦见死无全尸的尹问珊,找自己复仇。 她脸色苍白,“你别胡说八道。” “是不是我胡说八道,卫小姐难道不清楚吗?”沈朝夕轻声道:“害死了自己最好的朋友,你心里真的一点愧疚都没有吗?” 卫绮雪倒退两步,“我不明白你是什么意思。” “你是真不明白,还是假不明白,我不在乎。”黑猫走过来,蹭了蹭她的小腿,大花懒得的没有驱逐它,沈朝夕目光上移,落在她的肩膀上,“只要你别怪我没提醒你就好。” “你、你知道些什么?”卫绮雪被她的眼神搞得心烦意乱,“你、你都看见了什么?” 沈朝夕神秘一笑,“你觉得我应该看见什么?” -- 第147页 “尹问珊,尹问珊是不是在我身上,她是不是在我肩膀上面,这两天我总觉得脖子很累,肩膀很沉,他们说是压了鬼,你能不能解决她,求求你,求求你,只要你能解决这件事情,要多少钱我都给你……” 沈朝夕愕然,她本来只是想吓一吓卫绮雪,没想到她竟然是这个反应。 只能说当自己吓自己的时候,才是最可怕的。 她沉吟了片刻后,干脆顺着卫绮雪的话往下说,“冤有头,债有主,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可、可是尹问珊她……她都……” 接下去的话卫绮雪没有说完,她的嘴唇实在是哆嗦的厉害。 黄昏的光照下,笼罩在光圈中的沈朝夕,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神秘感,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仿佛只要被她看上一眼,就会被洞察一切的秘密。 沈朝夕没有半点绕弯子,直接告诉了她还债的方法。 回到家后,她得意洋洋的向赵晚宸邀功,“我让她把借的钱翻十倍捐出去,还让她帮尹问珊报仇,我是不是很聪明。” “是很聪明,”某人从不吝啬自己的表扬,但在沈朝夕高兴之前,她先故作漫不经心地问道:“就是路边摊吃的太多,稍微有点笨了。” 沈朝夕瞪大了眼,“你怎么知道?” 赵晚宸转过电脑,让她看自己刚刚按下暂停的额预告片。 预告片里就有沈朝夕一边嗦粉,一边对镜头说,这一段千万不要发出来。 绝望jpg. 这可真是铁打的证据。 她小心翼翼地观察着某人的表情,“你生气了?” 赵晚宸面无表情,“我没有。” 就是有。 她老老实实道歉,不再溜奸耍滑,“我错了。” 说完她又忍不住补充道:“虽然我错了,可是真的很好吃。” “我知道,”赵晚宸说,“我尝过了。” “什么……”沈朝夕不敢置信地道:“你尝过了?” “嗯,我去你买米线的那家店,买了一碗来尝尝。” 沈朝夕眼睛亮起来,“怎么样,好吃吗?” 赵晚宸叹一口气,“浓浓的香精味,也不知道你到底喜欢吃什么,不是说你的味觉比普通人还更灵敏吗?” 连她都能吃的出那些食物里添加剂的味道,何况是沈朝夕。 平时她做饭的时候,再复杂的菜色,沈朝夕都能准确地报出她放了什么,一般人还真比不了她这个技能。 沈朝夕嘟囔,“我吃的东西和你们不一样。” 赵晚宸道:“那你吃的是什么?” “我说了你就会信吗?” 赵晚宸看着她,“我信。” 沈朝夕笑起来,告诉她答案,“我吃的是众生信念。” 她喜欢路边摊,喜欢垃圾食品,不是因为真的有多么喜欢它们的味道,而是那些喜欢它们的人,所赋予它们的信念。 沈朝夕停车区买的那家路边摊,是中学门口味道最好,也是人气最高的一家店,无数来往的学生都对它魂牵梦萦,才让它的味道诱惑到令沈朝夕驻足。 这个答案听上去荒诞滑稽。 可又有什么答案,比同一具躯体里面,住了另外一个人更荒诞呢? 沈朝夕在赵晚宸面前半点不掩饰,后者就是再瞎,也看除了她没有失忆的事实。 事实上,要分辨尹问珊和赵晚宸两个人,也很容易。 哪怕沈朝夕从没有见过尹问珊,也能从她的人生经历看出,真正的尹问珊,绝对不会是沈朝夕这个样子。 可是这具她从海里打捞上来的身体,这幅身体所携带的DNA,又和真正的尹问珊,一模一样。 除了灵魂,她实在是想不出什么别的借口。 她问,“你会走吗?” 沈朝夕亲吻她的唇角,“我会一直陪你到生命的尽头。” 就像上一世她做的那样。 趁着亲吻,沈朝夕将自己身上的神力朝赵晚宸渡了过去。 赵晚宸虽然坚持锻炼,身体素质在普通人里算不错,但并不是多么的好。 早年的辛苦和劳累耗费了她太多的心力,以至于亏损了太多。 神力的滋润让她仿佛被泡在温泉里面,暖洋洋的。 不管是上个世界的医生,还是这个世界的明星,对沈朝夕来说,都是一个很好的在无神论里收集信仰转化为神力的方式。 身为医生的时候,她通过高超的技术,获得病人的感激,病人将她视作能够救苦救难的神仙,正是靠着无数凡人提供的神力,她才能够在那个世界一直留到赵晚宸老走那天,而这个世界,《余娓娓》的上映,除了带来大量的金钱的同时,还有无数信仰。 聚沙成塔,聚水成海。 那些不起眼的,些微的信仰之力,最终化作了磅礴的神力,涌入沈朝夕的身体。 她大方的分给恋人一半。 这一辈子,她也要同她白首偕老。 赵晚宸没有追问沈朝夕那天的事情,哪怕沈朝夕愿意什么都跟她说,她还是宁愿当做什么都不知道。 只是两人越发的如胶似漆,彼此之间的隔阂,仿佛消失不见。 赵德在赵贤和赵玉山争夺的最厉害的时候,被赵晚宸安排进了公司。 理由是他已经十八岁了,有资格了解家族事业,免得被养成一个废人。 -- 第148页 这话传到赵贤耳朵里,恨得他咬牙切齿。 赵玉山倒是很高兴。 他毕竟年龄大了,手握权柄的时间又太长,大家都希望能够换一个更好控制的人。 在父子俩的争斗当中,他作为父亲,对儿子尚有慈爱,过于仁慈,赵贤却不会对他手软,打得他步步后退,几乎被逼下董事长的位置。 赵德出现的时机恰到好处的为他分担了来自大儿子的火力。 赵贤半点都没把这个毛都没长长的弟弟放在心上,他真正在意的,还是赵晚宸。 他可不觉得赵晚宸会那么好心,推举自己的弟弟进入公司,分走两人手中的权利。 赵德那孩子也非常聪明,知道在趁着赵晚宸吸引火力的时候,蚕食尽可能多的东西到嘴里。 哪怕这些东西都被赵晚宸筛选过一遍,真正的好东西都被请走,留下的全是硌牙的石头,赵德还是高高兴兴的吃了下去。 有总比没有好。 而另一边,沈朝夕发现,自己在山里种下的那颗种子,似乎发芽生根的,也太快太厉害了些。 卫绮雪回来的反应,远超出了她的想象。 为了还债,她竟然直接雇人绑架了于莫,并且计划将他推入海里,以命抵命。 这个女人脑子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第54章 小明星大梦想(十一) 于莫被抓的消息, 是赵德传过来的。 也不知道该说卫绮雪运气太好还是太差, 找上的人竟然正好是赵德亲生父亲正盯着的一个人。 那人叫做刀疤, 据说是从外省流窜到H市的一个杀人犯, 胆子很大,而且生冷不忌,触了H市很多方势力的霉头。 但他在短时间里拉起了一批队伍,而且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家大业大的各个老大们,还真舍不得为了收拾他而损害到自己的利益, 因此也就坐看他和势力之间消磨。 但该盯还是得盯着。 绑架于莫,算是刀疤的队伍, 这段时间接到的最大的一笔生意。 卫绮雪很大方, 五十万的首付款眼皮都不带眨一下就签了下来,并且很明确地告诉刀疤, 他们还会有后续生意。 沈朝夕猜后续应该是尹家人。 于莫是在回家的路上被打晕的, 醒来时头还有些昏昏沉沉,眼前的视线模糊,难以思考, 只能慢慢的回想, 我是谁,我在哪里? 然后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的手脚都被捆绑在了一起,嘴巴上也贴着紧紧地胶布。 “唔……唔……” 随车小弟不耐烦地踢了他一脚,道:“老大, 这个人醒了。” 刀疤道:“让他保持安静,还没出城呢。” “得嘞。” 跟着刀疤干活的,就没几个是好人。 十七八岁的青少年,正值叛逆的时候,受教育程度不高,尚未形成正确的是非观,对他们来说绑架杀人,简直就像是打游戏一样刺激。 其中一个小弟在敲晕于莫之前,甚至拍了拍他的脸,学着电视剧里说,“等你死了,不要怪我们,要怪就怪你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 他得罪谁了? 于莫拼命回忆自己的仇家,无数名字在脑海中闪过,最后不得不承认—— 太多了。 这些年里,为了挣钱,他不知道拉了多少次皮条,不知道有多少黄花闺女被他送到大腹便便的商人床上,不止一个人对他恨之入骨,如果要算一个想要杀死他的目标的话,能够罗列出一长串的清单来。 但那又如何? 于莫根本不怕这些人的报复,有钱有资本的,根本不会来他们家公司,他们这种小作坊式的家族式企业,也就只有那些一颗追梦心,却半点本事、能力和见识都没有的少女会跳进来。 这些人就算被他拉去接了客,不是认命的通过身体来换取资源,在娱乐圈攀升,就是带着一身伤痛,彻底和这个圈子告别,恨不得永久性地遗忘这段记忆。 要是有人有本事联系到黑道的这群人,他早死不知道多少次了。 那现在会是谁呢? 车停在尹问珊曾经弃车的地方。 刀疤拽着于莫的衣领将人拖下了车。 于莫脚上的束缚已经被解开,刀疤他们才懒得耗费力气,将人抬到海崖上面去,干脆推搡着让他自己走。 而于莫一看周边的环境就白了脸色,“你们带我来这里干什么?你们到底是谁?你们的雇主给了你们多少钱,我给双倍,不,三倍,十倍——” “十倍?”听到这句话,刀疤终于回过了头,兴致勃勃地看向于莫,问道:“你能给多少钱?你知道十倍的价钱是多少吗?” “一千万,我给你一千万,只要你放了我,我就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也不报警。” “老大……”小弟被于莫的一千万打动。 刀疤怀疑地看向于莫,“你真的能拿出一千万来?” 于莫的嘴唇在哆嗦,但还是强自镇定地道:“你们可以翻我的手机,我手机里有网银,能够直接查询银行卡的余额,四张卡加起来差不多有六百万,还有四百万你们可以去我家里拿。” 于莫的手机在上车的时候,就被刀疤掏了下来,他给小弟一个眼神,后者麻溜地跑回身上,捧着于莫的手机过来。 用于莫被绑在身后的手指头一按,屏幕成功打开,小弟翻找到掌上银行的界面,一查询,数了数数字后面的零,眼睛都亮了起来。 -- 第149页 “老大,真的有六百万。” “看不出来,你小子还挺有钱的嘛。”刀疤用手里的尖刀,拍了拍于莫的脸。 后者浑身发抖,努力周旋,“我的钱现在不就是大哥您的钱,只要您愿意放我一马,什么都好说,而且我公司里的那些小明星们,您看上谁,只要说一声,我明儿就能送到您的床上来,一天换一个都成。” “您看《xxx》那部古装戏了吗?里面演圣女那个,就是我们公司的艺人,您要是喜欢,今天晚上我就让她穿着那身衣服去给您跳舞,您看怎么样 ……” 刀疤表情微微一动,于莫心道,成了。 于是他更加仔细观察刀疤的神态,试图找到能够讨好他的地方,把自己这条命保下来。 他本就是察言观色的小人,做起这些事情来,自然是信手拈来,几句话就抓到了刀疤等人的痛点。 男人想要什么,无非是财富权利美人,而有什么美人,比得上大荧幕上的明星呢?哪个男人不幻想着将那些屏幕里或清纯或妖娆,受尽万众宠爱的女星压倒自己身下呢? 于莫更聪明的一点在于,他不仅献出了利益,还主动的交代了自己的把柄,他知道自己已经看到了刀疤等人的脸,对方绝对不可能相信自己,只有主动送上让对方觉得能够制衡自己的东西,才能得到信任。 他甚至主动提出,刀疤等人可以将自己的话录音,作为证据。 “……要是我背叛你们,你们直接把证据往警察面前一送,我也捞不着好处是不是?” 刀疤眯起眼睛,思考起于莫的话。 如果这个单子,是从某个大势力手中接下的,那么不管于莫如何花言巧语,他都不会听信他说的任何一个字。 可是向他发布任务的,只是一个女人。 哪怕卫绮雪身材再好,在床上再怎么放得开,也不得不承认一点—— 她没什么本事。 而她最大的靠山,姚文龙,眼瞅着已经倒台,有那个叫姚文智的男人在,估计是别想再重新掌控姚家。 所以就算刀疤拿了他的钱不办事,卫绮雪又能拿他怎么办呢? 他本来就不是什么讲信义的人,只要有钱就什么活都接,既然于莫能够带给他更大的利益,他自然不介意抛弃卫绮雪换一个合作人。 刀疤露出一个憨厚的笑容,拍拍于莫的肩膀,对随身的两名小弟道:“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把于哥的手给他解开,没眼力界的。” 又转头对于莫道:“于哥,于哥,真是对不住了,今天的事情给你还请您千万别放在心上,改天,不,就今天。今天我做东,在大酒楼给您摆一桌,赔罪!” 于莫脸都要笑烂了,还不得不挤出一个讨好的笑容,“刀疤哥说的是哪里的话,咱们这不是不打不相识吗?要是没有今儿的经历,我想要认识刀疤哥这样的人 ,还不知道要到哪年哪月去呢?今个我做东,就请在大酒楼,要是不让我出钱,你就是不认我这个兄弟。” “刀疤哥尽管把兄弟们都喊上,我也带几个姑娘,陪几个兄弟们玩玩,都是才来公司的,还有几个十五六岁的,本来是个好几口的大老板们准备的,今儿高兴,全给兄弟们准备上……” “上道,上道。” 绑匪和受害者瞬间换了角色。 沈朝夕被窃听器里传来的声音,恶心的够呛。 老管家在一旁询问道:“小姐,需要联系警方吗?” “联系吧,不过不是让他们去救人,”沈朝夕在老管家略带几分疑惑的表情里沉着脸道:“于莫今天晚上要在大酒楼请刀疤的人吃饭,查一查他定的位置,通知警方就说……” 沈朝夕一时想不到好的借口,干脆道:“直接举报有通缉犯出没吧,我记得刀疤他们那堆人,好几个都挂了悬赏的对吧?” 老管家体面地道:“小姐您放心,交给我处理就好。” 交代完管家,沈朝夕坐在飘窗上,望着窗外的天空,神情有些疲倦。于她而言,人性恐怕永远是这个世界上,最难读懂的东西。 她曾为将领,为了身后的黎民百姓,在战场上厮杀。 她曾以正义之名,将双手沾满血腥。 可是哪怕打着正义的旗号,每当双手被同类的鲜血侵染时,她仍旧发自内心的感受到排斥和厌恶。 或许这正是她哪怕成为神道修士之后,也依旧坚守本心,并未因为突然获得强大的力量,而沾沾自喜,走上歪路的原因。 她发自内心地向往着那些美好的事物。 所以她无法理解,也不愿意理解,像于莫和卫绮雪这样的人,为什么会因为仅仅一个人的私利,就将其他人推入火海当中。 若说他们有悲惨的童年和过去,为了报复社会而这么做,沈朝夕固然无法谅解,但可以理解。 可他们不是。 于莫和卫绮雪,虽然并非出自大富大贵之家,可两人的成长环境也都很不错。前者甚至已经结婚生子,妻子温柔贤淑,对工作忙碌的丈夫很是体谅,女儿乖巧懂事,对挣钱养家的爸爸十分濡慕。 她不知道于莫在将一个个脸上还挂着婴儿肥的小姑娘,推向那些地中海啤酒肚的时候,有没有想到过自己的女儿,有没有想到过有一天,他的小姑娘长大的时候,也有可能落入这样的境地,被一个向他这么坏的人,推进深渊里面去。 -- 第150页 人性之中所呈现出来的,属于恶的一面,不管见到多少次,看过多少种,她仍旧为之感到作呕。 赵晚宸回来时,见到的就是她的小姑娘,坐在飘窗边上,目光望着窗外的场景。 她回来的有些晚,天边仅仅余下最后一丝微光,昏暗的光线下,沈朝夕的轮廓被模糊,就连那双眸子,也好像是蒙了一层雾在上面。 她心脏上的神经突然抽了一下,传递来一种细微但尖锐的刺痛感。 她微微变了脸色,快走过去,伸出手臂,将人抱在怀里。 鼻尖传来沈朝夕身上,特有的,带着草木清香的味道,她的心才从半空中落地,又像是深海里落水的旅人,终于抓住了浮木。 赵晚宸知道她身边的人是怎么看待沈朝夕的。 菟丝花,金丝雀…… 运气好抱上了她的大腿。 就连一向对她令行禁止的助理,也忍不住询问过她和沈朝夕的关系,好奇哪怕是在国外那种开放环境,都从未和人建立过任何亲密关系的她,为什么会突然赶时髦养起了小宠物。 是的,没人觉得她和沈朝夕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沈朝夕是她的附属,甚至就连家里的管家,哪怕看起来很听沈朝夕的话,可是一旦有什么行动的时候,也会第一时间征求她的意见,得到许可后才会去做。 恐怕没有人会想到,在外面雷厉风行的赵晚宸,会在沈朝夕面前如此脆弱,紧紧地抱着那个人,好像她随时都会融化在这逢魔时刻。 …… 当晚警方的行动很顺利。 正如沈朝夕所说,刀疤他们的人里面,有不少都是通缉令发往全国的逃犯,随便抓住哪个,都是一个大功,更何况是好几个。 而这群人虽然聚集在一起,但彼此之间,也没有多么的忠诚,都不用逼问,一听说招供能够从宽处理,就把队友卖了个干干净净,连带于莫都被刀疤几个安排的清清楚楚。 他自己留下的录音文件,成了最好的证据。 而且,拔出萝卜带出泥,在得知于莫和他们之间,还涉及到一桩买凶杀人的案件之后,警方更是连夜火速办案,然后将卫绮雪抓了回去。 然而卫绮雪身后还有一个姚家,哪怕姚家家主已经放弃了姚文龙,明眼人都知道姚家以后的继承人应该是那个看起来温文尔雅的姚文智,可对外姚文龙仍旧是姚家人——姚家不可能出一个有买凶丑闻的儿媳妇。 就算姚文龙和卫绮雪的关系是隐婚,但不对外公布关系,不代表这段关系不存在,民政局发的红本子又不是假的,一旦曝光出来,旁人可不会认为是卫绮雪买凶杀人,倒很有可能认为是姚家人做的丑事,届时对姚家的影响必然是巨大的。 所以哪怕姚家主再不想为儿子儿媳处理这件事情,还是得为了姚家,为了自己看好的大儿子,捏着鼻子把事情按下去。 好在卫绮雪做事还算谨慎,虽然有和刀疤的见面证明,但没有直接的交易记录,无法直接将她定罪。 沈朝夕也没指望事情能够一步到位。 事实上,要不是卫绮雪联系了刀疤绑架甚至是杀死于莫,而于莫为了保命牺牲其他人的话,她都不一定会报警。 单单是坐牢,这个惩罚怎么能够? 不过这件事情这么走一遭,卫绮雪也差不多被扒了一层皮下来。 她全然没有了那种未来在手,天下我有的感觉。 反倒变得有些惶恐不安,总觉得暗处有一双眼睛,正在盯着自己,只要她有一丝一毫不好的想法,对方就会将她给揪出来,摆在阳光下面暴晒。 在得知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她心里恨刀疤,恨他不讲义气,做生意不讲诚信,两头吃,但同时也难免觉得警方抓捕的速度有些过于迅速。 她可不信什么热心群众认出通缉犯,及时报警的说法。 普通人或许不知道,可她接触的人鱼龙混杂,还是了解到了不少内幕消息。比如说H市的黑帮为什么会如此嚣张,于莫在H市堪称明目张胆地卖丨淫,都没有受到警方的关注? 据说是因为H市的上空,有一把遮天蔽日的保护伞,打通了所有关系,只要在规则内行事,警方就不会介入进来。 至于所谓的规则是什么,就只有道上的人才知道了。 反正在H市活动了那么久的刀疤,哪怕再怎么嚣张,也是不敢触碰底线的。 这……当然就是赵晚宸的功劳了。 如果放任卫绮雪继续发展下去,或许她会像很多里写的那样,走上影后之路,通过个人魅力,迷得全世界,包括黑白两道,都为她晕头转向。 可是现在的卫绮雪,还没有走到这么高的地方,她的脑残粉虽然为她疯狂,也仅仅局限于网络上,赵晚宸在清理她的关系网时,顺便注意到H市目前已经称得上严峻的法外之地情况,干脆做一个华国好公民,直接向上头递了举报信。 上头一看,哇在全国打黑的背景下面,你H市竟然如此嚣张,简直不将法律放在眼里,彻查,绝对要彻查。 刀疤算是撞在枪口上,倒了大霉。 于莫更讨不了好。 当初做这件事情的时候,赵晚宸曾经顺嘴同沈朝夕提过一次。 彼时沈朝夕并没有觉得任何不对——律法再健全的国家,也总有人力不可及的地方,只要人有人性,就会有贪婪之心,H市比其他城市发达,摊子也铺的更大,财帛动人心,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 第151页 但现在调查组到达H市后,处理的第一件就是和卫绮雪相关的事情,向来对邪神敏感的沈朝夕,竟然隐约有一种,H市会如此混乱,和卫绮雪脱不了关系的感觉。 这个想法一出,她忍不住笑自己想的有些太多。 不过赵晚宸完全不这么认为。 “按照你的说法,卫绮雪身上有一种特殊的存在,能够观测到平行世界的走向,从而让宿主产生了一种重生回到过去的感觉。”她说,“难道这种东西,就只会影响卫绮雪一个人吗?” 沈朝夕一愣。 她的目光集中在卫绮雪一个人身上,的确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 如果所谓“重生”的,不止一个呢? 她刷的一下坐直了身体,念念有词道:“你说得对……” 她怎么没想到呢? 既然卫绮雪能够重生,难道其他人就不能重生吗? 卫绮雪会暴露出来,是因为她没什么脑子,行事简单粗暴,又恰好针对了她的信徒,才被她怀疑上,但其他人呢? 那些比卫绮雪更加谨慎的人呢?他们可能隐藏在暗处,借用自己先知的能力,悄悄谋夺着利益。 赵晚宸从抽屉里,掏出一叠资料,对沈朝夕露出略带几分得意的笑容,“你看看。” “这是我根据卫绮雪的行为分析,所找到的‘重生者’。” 这可真是好大一个惊喜。 沈朝夕是知道赵晚宸有多忙碌的,没想到她竟然还有心思收集这种东西。 她接过资料,飞快翻看起来。 赵晚宸在她看资料的时候,将自己总结出来的东西告诉她,“……这些重生者彼此间没有任何的关联,且来自不同的行业,且都在三年前,也就是你推测出来的卫绮雪可能重生的时候,行为模式忽然发生了变化。” 有人本是默默无闻的程序员,突然向亲人父母借钱炒股,挣得大笔资金之后,连着投资数个网络公司,这些眼看在倒闭边缘的小公司,在资金注入后,枯木回春不说,还焕发出了前所未有的生机,为程序员赚来大笔的利益。 有人本是成绩平平的大学生,大学前几年毫不起眼,却忽然在顶级期刊上面发表文章,预言出了一场小范围的金融危机。 还有人…… 他们唯一的共同点…… 沈朝夕合上资料,吐出一口浊气。 “他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都出生于H市。” 排除这个城市人杰地灵的可能,那就只有邪神作祟这种唯一解释。 这可真是个大手笔…… 要让那么多人,都体会一把重生的感觉,其中耗费的精力,可想而知。 但投入大,产出自然不菲。 这些人里面,随便哪个功成名就,邪神的收获都是巨大的。 沈朝夕按了按太阳穴,“是我疏忽了。” 她光将目光放在卫绮雪身上,竟然忽略了这么多人。 “这本来就不是你的错,”赵晚宸皱眉,“你不要把所有事情,都当做你的责任,按理说,你只用完成尹问珊一个人的执念就好,其他人都不是你应该负责的范围。” 沈朝夕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赵晚宸面无表情地同她对视。 片刻后,从抽屉里掏出了另一份资料。 沈朝夕只翻了一眼,就知道是对那些“重生者”的处理。 因为重生而预知先机,改变未来并不可耻。 可耻的是在为自己谋求利益的时候,用的不是争取,而是夺取的手段。 说来也巧,赵晚宸能够抓到那个疑似重生者的大学生,完全是因为他发表的那篇登上顶级期刊的文章,在发表之前,她就看过。 通过细微之处窥见一场金融风暴的,是她业内的一个朋友,写这篇文章时找了不少业内人士探讨,大家都因此调整了投资策略,谁知道时隔数日,竟然在熟悉的期刊上发现了类似的文字。 原本赵晚宸没有多想,只是觉得文章作者名字陌生,直到沈朝夕穿越而来,将那些玄之又玄的事情带到她的身边,她才将两件事情联系到一起,也才通过这一个点,发现了其他人的诡异之处。 大学生的下场其实可以预见,他本身没有什么本事,所谓预言全是曾经出现在期刊上的内容,若是那些时间间隔比较久的还好,近期的难免撞车,一个抄袭嫌疑怎着都跑不掉。 其他重生者也或多或少有类似的情况,赵晚宸所需要做的,仅仅是为他们可能抄袭的东西,找到原主人而已。 要知道,许多看似灵光一闪的设计,往往都来自数年漫长的准备,真正的拥有者有无数的细枝末节可以证明自己的身份。 沈朝夕翻到的第一个“重生者”,就是那个原本是程序员的人,是这几个被赵晚宸发现的“重生者”里面,唯一一个做事在规则之内的人——他虽然利用未来的先机炒股,但获取的金钱也不多,投资网络公司,也正值对方正需要金钱的时候,帮助不少公司渡过了难关。 虽然沈朝夕猜测这些公司在平行世界的未来里定然都有很不错的发展,可是在这个世界,如果没有程序员的出现,谁知道他们会被什么别的公司取代。 沈朝夕发自内心地感叹,“要是没有你,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赵晚宸唇角略带几分得意,却又要强压住几分表情,矜持而高冷地道:“知道就好。” -- 第152页 第55章 小明星大梦想(完) 赵晚宸太能干, 有时候沈朝夕都忍不住怀疑, 两人之间到底谁才是神道修士。连着几个世界, 赵晚宸起到的作用, 都是不可或缺的。 沈朝夕倒不至于离了女友就寸步难行,但至少没有现在这种躺赢的快乐。 随着一个个重生者的倒台,像是一个个系统的BUG被抓了出来,沈朝夕仰头看天的时候,能够隐约感觉到,空气中浑浊的气息在逐渐消散。 这些气息她原本以为只是空气污染。 要是搁古代, 她早察觉到不对了,现代没发现毛病, 主要是污染太严重, 她屏蔽了不少感官,尤其是嗅觉, 自然忽略了这小小的异常。 沈朝夕的综艺形象很圈粉, 又有《余娓娓》这个名导制作的处女作在前,一脚踏在娱乐圈的康庄大道上面,别提走得有多顺溜, 有多招人恨。 她的人生越顺利, 越将另一个人衬托的越悲惨。 姚家为卫绮雪洗脱了罪名,但天底下就没有不透风的墙,消息最后还是走漏了出去,哪怕看在姚家的面子上,不敢拿到大庭广众下喧哗, 私下的窃窃私语却是少不了的,嘴长在别人身上,这种事情,姚家主也按不下去。 姚家的股票连跌数次,周围虎视眈眈的鬣狗,瞅准时机就往上扑,硬生生咬下数块肉来。 姚家家主心疼的要命,对姚文龙也恨得要命,卫绮雪更是被勒令退出娱乐圈,安心做姚家媳妇,不住再到外面胡作非为。 在姚文智面前,姚家家主毫不掩饰自己的疲惫,他忍不住感叹道:“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的孩子会打洞,同样是姚家的孩子,你说姚文龙怎么就没能学到你十分之一的好呢?” 他心里怨的自然是现在的姚家女主人,姚文龙的母亲,只要看到姚文龙,就想到这个糟糕的妻子,想到当年被迫和初恋情人分别,为了金钱所妥协的婚姻。 要是……要是当年他没有屈服,而是咬牙硬气一把,拒绝联姻,也许不会比现在更差。 姚家主这么说,姚文智却不能在他面前表现出半点的野心来,他苦笑道:“爸,我跟您说句掏心窝子的实话,如果说有谁能够继承您奋斗了半辈子的心血,我觉得还是文龙比较合适,我的性子太散漫了,最近在公司帮您也觉得很吃力,我想我可能没有商业这方面的天赋……” “谁说你没有的?!”姚家家主瞪眼,“你觉得吃力,那是因为你才学,才入手,哪有人一上来就什么都会的,人还不是学出来的,没事儿,趁着我还能动,能教的都教给你,别说什么把公司给别人的傻话,这本来就是我给你留着的。” 门外,端着水果拼盘的女人,已经快要捏碎手里的托盘。 打扫卫生的保姆路过,喊了一声:“太太好。” 姚母手一抖,端着的东西啪的一声,洒了一地下。 书房内传来姚父疑惑的声音,“谁在外面?” …… 要说谁和谁之间最藏不住秘密的话,莫过于朝夕相对的枕边人。 姚父和姚母两人,虽然彼此之间早已经没有了什么深厚的感情,但由于早些年姚家遇到困难的时候,姚母的娘家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因此两家的许多企业可以说是如同藤蔓一般,缠绕在一起。 姚母虽然嫁人以后,就安心做起了自己的全职太太,每天逛逛街喝喝茶,和小姐妹聚聚餐,有了儿子重心就围绕着儿子打转,但到底是出生世家的小姐,许多事情耳濡目染,多少有些了解。 眼瞅着姚家主偷偷招来律师,更改了医嘱,心中大恨的她干脆破罐子破摔,直接向上级机关递交了一系列有关姚氏的举报,从偷税漏税,到产品以次充好,再到使用毒性材料,反正姚氏有多少见不得人的黑暗面,她全部都给掀翻出来。 许多男人往往瞧不起女人,可他们吃亏也吃亏在瞧不起女人上面。 水至清则无鱼,一家大企业,做到姚氏这个地步,很难说方方面面都是干净,毫无瑕疵的。 平日里,靠着维持好的关系,和默契的心有灵犀,许多事情大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可现在姚氏动荡,群狼环伺,一旦发现半点漏洞,那些口水滴答的狩猎者,就要探出獠牙咬一口试试。 咬不动没关系,反正也没亏本,可要是咬动了,那可就是一笔大利润。 无数双眼睛盯着姚氏,随时等待着H市的格局发生更改,有能力对姚氏出手的人里面,唯有赵氏,是最安分的一方。 赵氏不是不想出手,奈何公司里赵玉山和两个儿子的争斗,已经进入了白热化,整个公司被他们闹得乌烟瘴气,根本腾不出手来。 赵晚宸倒是大大方方的开始狙击姚氏的股市。 有钱不挣是傻瓜。 姚父倒是试图挽回大厦将倾的局面,可饶是他能力再强,也架不住一家子的拆台,很快就变得有心无力,而董事会也对他担任董事长的能力产生了质疑。 姚家风雨飘摇,能够提供给卫绮雪的庇护,自然而然地就减少了下去。与此同时,一条视频开始在网上流传。 “姓名。” “于莫。” “年龄。” …… “你的意思是你也是受害者,是有人买凶杀你,而你为了自保,才同刀疤等人进行周旋,对吗?” -- 第153页 “对,警察同志,我真的是冤枉的啊,今天我一下班,他们就帮我绑到了面包车上,说要把我扔到海里喂鱼,要不是我灵机一动,你们今天就见不到我了啊,要说你们能够抓到刀疤他们,说起来还是我的功劳呢。” “你知道买凶杀你的人是谁吗?” “知道,知道,卫绮雪,绝对是她,绝对是她,就是那个前段时间演了《xxx》那个女演员,之前她还因为把男朋友的蛋拧断进过警察局,那个女人的心可狠了。” “你们之间存在什么矛盾吗?为什么你认为卫绮雪对你有加害的嫌疑?” “因为我知道她的一个秘密!她怕我出卖她,所以才要杀人灭口!” “什么样的秘密?” “是她杀了尹问珊!” …… 尹问珊三个字一出,网上一片哗然。 虽然网友时常被认为是金鱼,只有七秒钟的记忆,但大家都对刚刚去世不久的尹问珊,还有着深刻的印象。 原因无他,沈朝夕的一条微博,丁达卫的一次转发,在网络上掀起了一次有关网络暴力的热烈讨论。 作为引子的尹问珊,一次又一次地被拿出来讨论,无数人为她辩驳,有人认为不应该用公司形象对她进行约束,有人认为网友们的指责纯属鸡蛋里面挑骨头,还有人阴谋论,认为尹问珊身上目前的污水,都十分的可疑,又被陷害的味道…… 一篇满满阴谋论的文章,随着这条视频,被广大网友从铺天盖地的讨论当中翻了出来。 大V:「【转发文章:吸毒?天体趴体?通过尹问珊行程,分析她被陷害的可能】推荐大家看看这篇文章,感觉作者完全是福尔摩斯在世,通过一些细枝末节,分析的相当到位,你们信不信我不管,反正我是信了。」 这是一篇在讨论网络暴力的时候,异军突起,为尹问珊洗白的文章。 当时所有人都是建立在尹问珊做了那些事情后,网友们应不应该和能不能够在网络上谩骂质疑做出讨论的时候,这篇文章无疑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可是当于莫做笔录的视频被放出来后,这篇文章就变得格外有爆点。 然而,当众人想要膜拜这位有预知能力的福尔摩斯时,才发现对方竟然是一个只有一串英文字母加数字的小号,好像注册账号就是专门为了发这篇文章一样,十分神秘。 有网友忍不住私信询问,对方所说是不是真的。 娱乐圈版本的福尔摩斯在几个小时后回了他消息:「你觉得是真的,那就是真的咯,反正大家看个乐子嘛。」 然而第二句话他又好像憋不住一般道:「尹问珊以前那个经纪人,在圈子里是出了名的皮条客,而尹问珊又是那种特别清高,而且洁身自好,连黄段子都听不得的女生,网上那些事情假的简直敷衍了事。」 当这个网友将消息爆出来之后,大家意识到,这哪里是福尔摩斯,这明显是知情者啊,当即跃跃欲试的给这个账号发送私信,试图得到更多的消息。 神秘账号当然不是每一条微信都回,不过也表现的十分大方,基本上言之有物的问题,都会说上那么两句。 偶尔扯一扯娱乐圈里的八卦,展现出自己的能力,但更多的,是集中在尹问珊和卫绮雪两个人身上。 「怎么评价尹问珊?天真,理想主义者,怎么说呢,你会觉得这个人很好,但你不太会想要成为她,不过做她的朋友会很舒服。」 「卫绮雪?emmm不知道你哪里来的错觉,觉得她很红,其实也就那样吧,数据都是炒出来的,之前不是还什么社交女王吗?你们翻翻她的评论转发,数数相同留言就知道有多少水军了。」 「于莫的受害者其实挺多的,之所以没什么水花,因为没几个出名的,出名的……你们懂得,这种黑历史,肯定是要使劲瞒着啊,不过心理阴影估计是一辈子的事情。」 通过这个神秘账号,娱乐圈神秘的面纱仿佛被掀开,缓缓呈现在众人的面前。 有人拿在神秘账号里咨询到的事情,跑去询问其他的八卦账号,这些账号不是本来就隶属于赵氏的娱乐公司,就是也想蹭一蹭神秘账号的热度,自然都对对方说出来的事实表示了肯定。 来自同行的认可无疑加大了神秘账号的可信度。 尹问珊,卫绮雪,于莫,三个原本和普通网友相隔甚远的人,在这场娱乐狂欢中,逐渐变得清晰。 尤其是尹问珊。 她曾经是无数人羡慕的幸运女孩,不知道有多少小姑娘因为她灰姑娘逆袭般的星途,走上了娱乐圈这条看似光鲜却布满荆棘之路。 无数人在羡慕她的时候也想着,要是我是她,我能做的比她更好。 然而在神秘账号那里,一个和他们想象中有些出入的尹问珊,逐渐被勾勒出来。 她其实一点都不幸运,出来打工就被熟人卖进了暗娼馆,警察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被打的皮开肉绽。 参加选秀,也不是为了出名,而是因为入围了海选,娱乐公司就包吃住,在选秀之前,她已经一天一个馒头,过了足足半个月,饿的皮包骨头。 她的星途也没有外人看起来那么顺利,第一次参加试镜,刚刚进去就被老师喊卡,问她是来干嘛的。因为说不好普通话,整天整天对着新闻联播联系发声,说到喉咙肿大,跳舞跳到下肢静脉曲张,险些送到医院里截肢…… -- 第154页 「其实看尹问珊手的照片,就知道她以前过得是个什么日子了,她手关节很粗大的,都是干活干出来的。」 「慈善啊,你直接搜尹问珊希望小学,应该就有结果了,她觉得自己出来打工,就是吃了没文化的亏,所以很注重教育,好像还有一个尹问珊助学基金会。」 「她对自己很吝啬的,有认识尹问珊的人说过,一件衣服都穿烂了还舍不得换,平时拍照穿的全是品牌方的衣服,自己的一件也没有的。」 她没那么幸运,没那么光鲜。 和身边许许多多的普通人一样,看起来漂亮,只是因为她恰好从事了一份外在光鲜亮丽的职业,透过尹问珊,仿佛能够看到无数人漂亮面孔下面的血和泪水。 尹问珊和网友们的距离越近,网友们越能够对她产生共鸣,从而对卫绮雪和于莫越发的憎恶。 恰在此时,又一条视频发了出来。 “……是你把她逼死的,都是你的错……” “……别忘了,动手的人可是你,你以为删掉走廊上的视频就万无一失了吗……” 有人认出了视频的背景。 「这个房间,看上去有些眼熟啊?」 「卧槽是不是这个,是不是这个,之前尹问珊开直播的时候,电视背景前好像就是这个图案。」 「卧槽ball ball这两个bitch要点ac脸吧,在尹问珊的房子里撕逼,你们也不怕她的魂魄找上门吗?」 卫绮雪脸色苍白。 门锁传来打开的声音,她仓皇地看去,姚文龙推门走了进来。 和昔日阳光帅气的青年不同,此时的他头发已经长到了肩膀,原本轮廓坚毅的面容柔和不少,看上去略显女气,身形也越发的修长。 “在看什么呢?”他问道。 卫绮雪浑身一个哆嗦,将手机扣好,放到身后,“没,没有看什么。” 姚文龙背在身后的手,突然往前一甩,手里的鞭子砸在地上,发出清楚地响声。 他突然冷了眉眼,“我问你问题了吗?贱丨人!” 警察赶到姚文龙住的地方时,卫绮雪已经被打的出气多进气少,气若悬丝。 姚文龙仍旧怒火滔天,“姚家本来是我的,我才是姚家的家主,姚文智那个野种,野种,都是你这个女人害得,都是你这个女人害的——” 现场的详细情况很快传到了沈朝夕那里。 姚文龙的话让她挑了挑眉头,“又一个重生者?” “不,不是。” 她很快否定了自己的这个猜测,根据赵晚宸的调查,重生者出现的时间都是统一的,姚文龙在比卫绮雪捏爆蛋之前,都显得很正常。 难道是卫绮雪将自己知道的未来告诉了姚文龙? 沈朝夕觉得有这个可能。 不过她不是很明白,为什么姚文龙在知道未来的情况下,竟然没什么动作?但管他的呢,反正她是将姚文龙列入了清理名单里面。 就算目前没什么动作,姚文龙也不是什么老实人。 沈朝夕的猜测其实已经八丨九不离十了。 姚文龙的确是知道了未来,但他并不是像卫绮雪一样,真真切切感受了十年的时光,而是在毒打卫绮雪的之后,梦见了未来的场景。 最初姚文龙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梦到的是未来。 但卫绮雪在他一次暴打她的过程中,忍不住说了一句你竟然也重生了,被他抓到了马脚。 姚文龙不是不想借助先知,赶走姚文智,然而卫绮雪熟悉的未来,除了知道姚氏以后会有多厉害多牛逼以外,什么都没有,而他梦到的未来,则更是断断续续,只能见到几幕自己坐在会议室,挥斥方遒的场景。 越是见多了这样的场景,姚文龙的心中越是觉得自己是个有本事,早晚要成为人上人的人。 姚文智,那算什么? 绊脚石而已,总有一天他会把他一脚踢开。 然而梦中的他越光鲜,越反衬出现实中的他有多落魄。 尤其是在姚氏日夜衰败下去,眼看无力回天的时候,姚文龙终于认清,自己和梦里的未来,已经走向了截然不同的两个方向。 他当然不认为是自己的错。 那就只有全怪卫绮雪。 梦里的自己,身边可没有卫绮雪这个人,名校毕业,漂亮能干的女秘书,比卫绮雪这个花瓶不知道强了多少倍。 姚文龙的笑话,沈朝夕是后来才听说的。 姚家家主在权利彻底转移到那天中风,倒在了病床上,吃喝拉撒全要靠人,姚文智接管了姚氏,顺带把他扔给了护工。 他这个时候才看清自己好儿子的真面目,可惜已经迟了。 姚文龙在卫绮雪走后,就变得疯疯癫癫,神经有些不正常,更是跑到公司,抓着新来的漂亮实习生说,你是我的女人,把人家小姑娘吓得够呛,报警之后姚文智干脆给他认证了个精神病,塞疗养院里去。 赵家这边,赵贤爆出了赵德的身世问题,然而赵玉山被赵德亲生父亲安排了一场车祸,成了半身瘫痪,草包的赵贤压根不是赵德的对手。赵晚宸看了一场闹剧,及时收手,将赵贤和赵玉山扔给赵德,连带着还有赵氏集团的管理问题。 赵德相当于给她打工。 后者半点没有奴役未成年的罪恶感。 尹家那边,在卫绮雪的安排下,高利贷债主找了尹问天,砍断了他一只手,一只脚,要不是沈朝夕及时发现,没钱治病的他估计会直接死在出租屋里。 -- 第155页 高利贷被沈朝夕送进了监狱,尹问天残了的四肢也无法复原,只能靠两个老人养着,年轻时的纵容,让儿子彻底成为了尹家父母的负担,没了找钱的二女儿,他们只能把主意打在被嫁给鳏夫的大女儿身上。 然而沈朝夕早就以尹问珊朋友的名义,联系了尹问珊的大姐,将人从山里带出来,安排在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打工,断绝了过去所有的联系。 邪神无需沈朝夕亲自处理,就在这方世界意志之下自行消散。 而沈朝夕和赵晚宸—— “不工作好不好啊?” “不工作你养我啊。” “我养你咯。” 嗯,赵总翘班,吃起了女友的软饭。 解决尹问珊的问题,两人明目张胆的来了一场旅游婚礼,全网直播,看的网友们目瞪口呆。 「有钱人了不起啊?!」 「有钱人就是了不起啊!」 第三卷 :末世极乐 第56章 末世极乐(一) 蓝星历2012。 古文明玛雅所预言的世界末日, 以一场极为罕见的, 全球范围的流星雨, 拉开了序幕。 那一日, 拖曳着长长尾巴的流星划破天空,无数人在沉睡中颤抖,挣扎,嘴角长出獠牙,睁开一双赤红的眼睛。 三个月的时间,人类文明全面沦陷。 钢筋水泥浇筑的城市森林, 被迫被人类抛弃,成为新物种丧尸的据点;曾经养育了人类的森林, 同样在生物全面进化后, 变得危机重重,武器在张嘴就能喷火刮风的异兽面前变得羸弱无比。 昔日自封万物之主的人类, 不得不在夹缝中小心的生存。 C市。 这是一座建立在山与山之间的城市, 重叠交织在一起的轨道,曾让它看起来像是未来才会出现的那种城市,然而如今这座城市街道荒芜, 人类的踪影不见, 破败的LED灯牌被风吹到大街中央,找不着丝毫现代都市的感觉。 东风广场。 这座曾经是C市最大商圈的广场,如今变得格外安静,偌大的广场上空无人烟,只能在边角的地方找到几具被啃食干净的人类骸骨。 沿着地下车库往里走, 能够看到一家大型的连锁超市,货架凌乱地倒塌在一起,商品洒了一地,不难看出,这里曾经发生过一次哄抢。 推车被随意的扔在了收银台里面,几个几个的堆叠在一起,透过车身之间的缝隙,隐约能够看到,收银台下方的空隙里,似乎有一只手,垂了出来。 忽然,这只手的指尖抽动了一下。 疼痛。 猛烈的疼痛如同来势滔滔的洪水,从四面八方涌来,它们控制着这具身体的每一根神经,发出扭曲的尖叫。 上一秒,沈朝夕尚在因为腹部的疼痛蜷缩在一起,下一刻,她就因为背部突然的拉紧而反弓着抽搐。 微薄的神力几乎是一涌现,就被吞噬殆尽。 但就像一杯水救不了山火一样,一丁点的神力,也缓解不了沈朝夕目前身上的疼痛。 时间在此刻被无限制的拉长,明明只过去了几秒,她却觉得仿佛经历了一个世纪那么长的熬煎。 无需记忆,她就已经想明白了这具身体前任主人死亡的原因。 如此剧烈的疼痛,在大脑连昏迷都无法做到的情况下,死亡已经是最优的选择。 铁质的收银台,在沈朝夕的撞击下,已经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变形,被捏的太紧的双手,指关节软软垂下,俨然已经断裂。 然而正在承受疼痛的沈朝夕压根无所察觉。 她唯一庆幸的是,也许正因为前身是死于这样惨烈的疼痛当中,对方提供的信仰可以称得上是源源不断,就像一场细蒙蒙的小雨,或许无法直接浇灭山火,但至少可以滋润那些已经干枯的土地,保留下最后一丝生机。 沈朝夕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疼痛才降到她可以接受的程度,她这才缓缓睁开了眼睛。 没有多看自己撞击出来的痕迹,她先缓缓坐了起来,肌肉还在因为疼痛而不断颤抖,不过已经不足以影响到她的行动。 咔——啪—— 干净利落地将脱臼的关节复位,断裂的骨头暂时没办法的,只能用衣服撕下来的布片包裹在一起,咬着牙绑好,她才有精力,去查看当前环境的安定性。 透过堆叠在一起的购物车,沈朝夕也看清了自己周围的环境,她有些讶异。 竟然是在超市。 不过看这个超市的情况,不是遭遇了劫匪,就是发生了什么无法控制的危机,沈朝夕猜测,后者的可能性会更大。 什么劫匪能把超市抢成这个样子? 空气中隐约传来的血腥味和腐臭的味道让她心中有了几许不好的预感,考虑到目前身体的素质,她没有贸然推开面前阻拦的购物车,毕竟动动脑子都知道,如果想要出去,必然会发出巨大的声响,在这样一个安静的有些过分的环境下,可不是什么好的选项。 勉强从身体中分出一丝神力,布下一个简单屏蔽气息的结界,她重新躺回去,闭上眼睛,开始搜罗这具身体留下的记忆。 好在这个世界的意志还没有恶意到让沈朝夕打一场完全无准备的仗。 从脑海中翻出来的记忆碎片虽然不完整,但也足够让她了解到关键的信息。 原来这个世界,在三个月前,由于一场流星雨,全世界十分之九的人,都变成了一种叫做丧尸的生物,而动物和植物,也在此过程中,受到感染,发生变异。 -- 第156页 召唤她的前身叫做骆冰,今年二十一岁,华国顶尖大学B大本科生,父母双亡,只有一个相依为命的妹妹骆音。 从记忆中,她了解到,骆冰是个自立自强的少女,骆家父母是在骆冰高二之后的那个暑假,因为车祸而去世的,当时尚未成年的她,以一己之力,担起了在破碎边缘的家庭,不仅自己考上了华国顶尖学府B大,更是供养比自己小两岁的妹妹,也考上了大学。 如果没有突然降临的末世,想必凭借她的本事,成为人生赢家,不过是早晚的事情。 但谁也不知道,意外和明天谁先到来。 刚刚收到心仪企业offer的骆冰,还没来得及展开对未来的向往,就先遭遇了末世。 好在她运气很不错,没有成为丧尸,反倒觉醒了空间系的异能,再加上敢闯敢拼,虽然年纪轻轻,但还是在B市基地里站稳了脚跟。 至于为什么会出现在C市地下超市的收银台里面,沈朝夕看了看那段让骆冰泣血的记忆,仍不住摇了摇头。 “天真,愚蠢……”她点评道,却又忍不住叹息,“你说你,怎么就那么傻呢?” 骆冰的死亡说来讽刺。 因为她既不是死在丧尸的手里,也并非受到异兽的袭击,而是在重伤垂危的时候,被自己的妹妹,也就是骆音,捅了最后一刀,才导致了她的死亡。 临到死前的最后一刻,骆冰都没有想过自己会死在骆音的手里。 骆冰和骆音两人,并非是亲生姐妹。 后者有先天性心脏病,被亲生父母抛弃在了小区花坛里,是善良的骆母,将小姑娘捡来,抚养长大。 骆冰一直很清楚骆音的身份,但即使是在父母双亡,人生最艰难的时候,也从没有想过要放弃妹妹。 哪怕末世降临,没有觉醒异能,身体又脆弱的骆音,只会是她的负担,她也始终没有抛弃骆音。 这次官方任务,她本不打算带骆音出来,然而后者苦苦哀求,她也考虑到万一任务出现意外,独自留在基地的骆音根本活不下去,还是将人带出来,至少在自己身边,她能够放心一点。 在路上,骆音告诉了她自己心脏病已经痊愈的事情,骆冰很高兴,并且开始了对骆音的训练,希望她能够早日适应末世的生活,有一些身手,不求杀丧尸,但求能够保命。 进入这个超市,是为了收集物资,饶是有她这个空间异能者在,一路从B市赶过来,他们的食物和水源还是消耗殆尽,急需补充,谁知道在这个超市里面,他们竟然遭遇了前所未见的三级丧尸。 骆冰勉励抵抗,身受重伤,好不容易将其斩杀,准备离开之时,发现骆音去而复还。 她变了脸色,皱眉呵斥道:“你怎么回来了?不知道这里面有多危险吗?” 然而嘴上这么说,她的眼角眉梢却忍不住飞扬起来,看,她妹妹在担心她。 骆音见她浑身是血,眉头就是一紧,快步走过来,扶住她的身体,“你怎么样?” 骆冰剧烈的咳嗽,内脏碎片夹杂着鲜血被吐出来,她勉强一笑,“死不了。” 然而下一瞬间,她扑通一声跪倒在了地上,心知骆音的小身板扶不住她,骆冰干脆对骆音道:“那个三级丧尸我已经解决了,你出去让他们进来,这里死了个三级丧尸,暂时是安全……” 她不敢置信地回头。 骆音的手正从她的后心处,缓缓地抽出来。 明明没有丝毫的鲜血,她却有一种整个人被往后拉,浑身上下都仿佛要有什么东西被从血液中抽走的感觉。 她问:“音音,你在干什么?” 她说:“音音,别闹了。” 骆音说,“我没有闹。” 迎上姐姐不敢置信的眼神,她唇角微扬,道:“你不是一直担心我没有自保之力吗?放心,只要抽走你的异能,很快我就能够自保了。” 骆冰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细心呵护的宝贝妹妹,会如此对她。 骆音的声音仍旧在沈朝夕耳边响起。 “你是不是想问,你对我那么好,我为什么要这么对你?你知不知道,你让我觉得恶心。” “明明骆家有两个人,可是从小到大,所有人都只看得见你,所有人都只喜欢你,他们提起我,就只会说骆冰的妹妹,不是骆音。” “你什么都有,我什么都没有,可你为什么还要跟我抢。你明明知道我喜欢苏胜欢,可你还要和他说话,还要勾引他,从小到大都是这样,只要是我喜欢的人,最后都会喜欢你……” 沈朝夕捂住心脏的位置。 哪怕只是回忆,这具身体里的不甘和委屈,都如同潮水般一波波地朝她涌来。 “一只白眼狼罢了,有什么好在乎的。”沈朝夕自言自语道,“不过骆音的能力,倒是有点意思。” 骆冰记忆里,是有动用异能的场景的。 然而沈朝夕尝试使用所谓的空间异能的时候,却没有半点感觉。 异能者的力量体系和神道修士虽然不一样,可是一法通万法通,没道理沈朝夕动用不了。 想来就只有一个解释—— 骆冰的异能被骆音抽走了。 而沈朝夕先前所感受到的疼痛也找到了理由。异能根植于血脉,想要抽走,与刮骨剥皮无异,身体里骤然少了如此重要的一部分东西,难怪会疼得如此厉害。 -- 第157页 骆冰告诉骆音,这座超市暂时安全,并非假话。正如同森林中的野兽一般,顶级掠食者的狩猎区域内,是很少出现第二个同等级的猛兽的,同样的道理运用在丧尸的社会里也一样。 只是沈朝夕醒来时,距离骆冰昏迷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不知道多久,她不敢保证,这个地方还像之前那么安全。 异能被抽走,对这具身体损伤甚大,神力都很难填补这种身体被掏空的感觉,恢复到最后,沈朝夕估摸着,自己目前应该有骆冰七八分的实力后,才缓缓推开了挡在面前的购物车架子。 滚轮在瓷砖上滑动,一个购物车从最顶端的位置,翻滚着砸到了地上。 沈朝夕从柜台下面钻出来,手里抓着一根从购物车上拆下来的铁棍,小心翼翼地走向了超市。 骆冰的身体需要食物。 超市乱成一团,暴露在外面的生鲜,毫无疑问的已经腐烂发霉,而货架上有包装的食品,则被哄抢一空。 对于自己看到的场景,沈朝夕早有预料。 她的视线在地上的杂物当中搜罗,哄抢的时候总有那么两样被扫落在地上,没被人发现的东西。 虽然这样很惨,但也没办法了。 …… 另一边。 N大内,三辆经过改装的军绿色的皮卡,正停放在体育馆外面的空地上,车头朝外,保证了车辆的机动性,在面对危机时,司机可以随时跳上车将油门轰到底。 体育馆内。 昂贵的木质地板,被拆下来当做了柴火,点燃成了篝火,军方的人和前来执行任务的异能者小队,三五成群,围坐在一起。 能被从B市派出来,到C市执行任务的小队,无疑都是私人队伍里的佼佼者,然而现在,这些末世后的天之骄子,脸上表情都不太好看。 末世死亡很常见,然而那是针对弱者而言,在出发前,他们本以为这只有五个二级异能者,以及三车重武器的小队,只要不遭遇强大的异兽,在末世已经所向披靡的时候,他们却折损了三个人。 其中有一个甚至是二级异能者。 要不是在场的人就算再弱,都是一个异能者,不会被丧尸病毒感染后变成丧尸,恐怕他们折损的人数还要翻上好几番。 然而即便丧尸病毒对异能者不管作用,突然出现的三级丧尸,仍旧像一块巨石一样,沉甸甸的压在众人的心头。 围坐在篝火旁的希望小队,显得比其他队伍更加沉默,旁边正在窃窃私语的人里,也不时朝他们投来或同情或怜悯的目光。 队长骆冰的死,对这只小队来说,无疑是个巨大的打击。平日里气氛尚算轻松的小队,此时没一个人脸上看得到笑容。 “都怪我,要不是我乱跑,队长也不会为了救我……” 身高将近两米,身材犹如铁塔一般的罗森,双手抱头,双眼赤红,嘴里喃喃自语,满是悔恨。 希望小队的战斗力在整个队伍里,其实一般。尤其是队长骆冰,虽然是个二级异能者,但本身并非攻击性质的异能,至少和同等级的其他人比起来,战斗力并不强悍。 按理说断后并不是他们的事情,奈何三级丧尸出现的时候,过于冒进的罗森走得太深入,为了救他骆冰不得不同丧尸纠缠,方才牺牲在了那里,因此整个队伍里最愧疚的人,就是他。 其他人也显得很沉默,都是双眼红彤彤的看着篝火。 其中副队长苏胜欢沉默地处理着手上的伤口,他是队伍里战斗力最强的人,也是受伤最严重的人,在对付三级丧尸的时候,挨了狠狠地一道。 这是一条深可见骨的伤口,盘踞在他的右手臂上,透过翻卷的血肉,能够看到里面阴森森的白骨。 他左手持刀,灵活地割下已经变成黑色,还在冒着气泡的血肉,一直割到肉色变得鲜红富有活力,才停下自虐一般的动作。 等到洒上止血药的时候,一条手臂已经有半条血肉被他剃了个干干净净。得亏这是在末世,科学家们根据末世新出现的动植物,研发了不少好药,要是搁以前,他估计只有截肢的命。 眼见他处理好了伤口,准备包扎,骆音开口道:“苏大哥,我来帮你吧。” 她伸手就准备去拿纱布,苏胜欢却微微皱了皱眉头,身体向后轻轻一仰,避开了她的手,态度冷淡地道:“不用。” 骆音咬了咬嘴唇,想要说些什么,但在他冷漠的神情下,还是什么都没有说出口,只是望着苏胜欢俊美的脸庞,眼中闪过一抹痴迷。 她并不介意苏胜欢的冷漠,反而觉得这样的他,越发迷人,让她的心脏扑通狂跳,要不是整个小队都在为了骆冰的死悲伤,她也必须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让旁人发现不对劲的地方,恐怕现在她早已经是两面绯红,满是娇羞。 骆音喜欢苏胜欢,不是什么秘密,若是平时,队伍里的其他人少不了要调戏两句,然而这个时候,谁又有心思去注意那些儿女情长呢? 和希望小队的沉默不同,其他队伍则在小声讨论着今天见到的三级丧尸。 他们从B市一路赶来,遇到的丧尸不可谓不可丰富,也猜测过是否有进化到三级的丧尸,但在真正面对如斯恐怖的怪物之前,他们还是心存侥幸的觉得,末世才不过降临三个月,丧尸哪有可能进化的如此之快。 -- 第158页 没想到今天被打了脸。 “速度太快了,根本反应不过来,如果不是今天咱们人多,估计都得交代在那里。” “咱们进去之前,里面一直没动静,还有普通丧尸在游荡,你们说,这头丧尸会不会已经有智慧了?” “你可别开玩笑,哪有那么吓人……” “各小队注意——”这时候,体育馆的喇叭突然响了起来,“紧急召开一个小会,请各个队伍的负责人到体育馆西门集合。” 苏胜欢二话不说站起来,骆冰不在,作为福对战的他,就是名正言顺的负责人。 骆音忙拦住他,“我去吧,你刚刚受了这么重的伤,还是好好休息要紧。” “你去能干嘛?”苏胜欢皱着眉头看拦住自己的女孩,突然半点不留脸面地嗤笑了一声,“难不成你以为骆冰死了,这个队伍就是你的了?醒醒吧你,继承制都废了多少年了,真以为自己是小公主呢?滚一边去,别挡路。” 心上人突如其来的毒舌,震惊了骆音,她瞪大眼睛,眼看泪水就要从里面落下来。 苏胜欢却半点不理会她的感受,直接将人一把推开,垂着手臂,就朝开会的地方赶去。 骆音看向希望小队的其他人,这群人纷纷避开了她的视线,不去看她。 末世里的最没有用的东西,大概就是眼泪了。或许三个月前,他们还会因为一个小姑娘的垂泪而心软,然而在末世挣扎了三个月的他们,早已经见识过太多的血与泪。 骆音愤愤地坐下,这只由骆冰拉起来的小队,不管她怎么讨好,就从来没给过她好脸色看,几乎每个人,都看不起拖了骆冰后腿的她。 难道这是她愿意的吗? 难道她不想觉醒异能吗? 难道弱小就是她的错? 本来还想告诉大家,即使失去了骆冰也没关系,反正她也觉醒了空间异能的骆音,决定将这个秘密藏在心里。 反正他们看不起她,她又何必为他们提供便利呢? 体育馆被清理过一道,作为一处独立的建筑,开会的地方在一间训练室里面。 苏胜欢一路走来,收到了不少句节哀。 他沉默地点头,脸上看不出悲喜。 待人来的差不多了,军方的负责人开始说话。 “……丧尸进化的速度,远超出我们的想象,根据基地发来的消息,我们在C市遇到的丧尸,应该是人类所面临的第一只三级丧尸。” “我们不能也不敢向你们保证,这是C市唯一一只三级丧尸,我们甚至不敢说,还有没有更厉害的丧尸盘踞在这个城市……” “我们的任务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艰难险阻,很有可能一个不小心,我们所有人都会折在这个地方。” 场下众人沉默地听着。 大家心里都沉甸甸的,但已经走到了这一步,说退出,也不现实,没有在场的众人,没有官方的接应,想要回来B市,何其困难。 “……我知道,大家都很疑惑,不明白我们为什么要付出那么大的代价,只为了换回一个科学家?” “……根据卫星传来的消息,赵博士已经研究出了丧尸血清,能够帮助普通人,对丧尸病毒产生抵抗力,换言之,以后人类再被丧尸抓伤,感染变异的可能不再是百分之一百。” “能够解除全球丧尸病毒的药物还在研发当中,但如果说还有谁能够找到破解丧尸病毒的密码的话,除了赵博士,我们不做他想。” 全场哗然。 第57章 末世极乐(二) 沈朝夕在超市里找到的食物并不多。 想来也正常, 那么大个超市摆在这里, 恐怕早就被人搜刮过好几轮, 能找到食物已经算是她运气爆棚。 用棍子将货架底下藏着的一瓶矿泉水刨出来, 撕开已经干瘪的包装,她一口水一口食物的,慢吞吞地将又干又噎嗓子的面包塞进喉咙里。 食物一入肠胃,就被化作能量吸收,高效的吸收效率下,精力和体力都渐渐得到了恢复。 超市里到处都乱糟糟的, 有用点的东西都被拿走了,不难猜出, 那个三级丧尸应该是后来占据的这块领地, 准确时间应该是在大部分人都撤离了以后,不然食物不可能被搬空的那么干净——对丧尸来说, 人类的食物可不如他们本身美味。 沈朝夕一边走一边将觉得可能有用的东西收集起来。 此时她端着一个盆, 盆里放了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比如说胶带、口罩、水杯…… 她的神态显得很自在,但抓着钢管的手却一刻都没有放松。 超市里的扶梯早已经因为停电而停止运行, 有隐隐绰绰的光芒, 从扶梯上方投射进来,沈朝夕一步一个脚印地缓缓向上,行程过半,上面的场景才缓缓展露在她的眼中。 沈朝夕首先看的是不远处的安全出口。 玻璃门歪歪扭扭地挂着,随时都有倒塌的风险, 可以看到外面空荡荡的街道,和随意停靠在道路旁的汽车。 地上一层的情况,没比负一层好到哪里去,到处都乱糟糟的,可以看到战斗的痕迹,脚印,血印,衣架倒成一片,唯一比负一层要好的,大概就是这层的货物在的数量还比较多。 可能是因为地上的商城主要是买衣服的,而人在逃亡的时候,对外在的需求,远低于内在。 -- 第159页 刚刚入春的天气,温度低的吓人,骆冰身上的战斗服,烂的只剩几块破布,早就失去了保暖和防护的能力,在一家卖运动装备的店里,沈朝夕换上了全套加绒的运动服,顺便找到了一个体型适中的背包,将自己找到的东西一股脑地全塞进去。 一转头,在玻璃反光中,沈朝夕注意到了此时的自己。 在末世,留长发是一件不现实的事情。 里常见的水源污染,倒不是个太大的问题,丧尸病毒的传播效率虽然很高,但在水中其实很好解决,烧开就行,致死率还比不上一般的细菌,而且能扛过第一波病毒感染的,多少有一定的抵抗力。 但想像末世以前一样用水,仍旧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首先,人类目前的基地,往往都建立在一些远离水源,荒无人烟的地方,借此减少来自环境的威胁,因为水的运输成本很高,光是供饮水就很勉强。 其次,野外倒是有很多干净水源,但这些地方一般有霸主占据,不是变异的植物就是动物,人类要是想要靠近,和找死无异。 天生在野外生存,靠着自己的利爪和獠牙谋生的动物们,在变异后可比已经习惯利用工具的人类要强悍的多。 说来也是讽刺,在大家都奔着高科技发展,眼瞅着要冲出地球,奔向太阳系的时候,突然发生了这么一场异变,仿佛在嘲讽一心想要发展科技的人类,走错了道路,自己变异才是出路。 记忆中的骆冰,无疑是个相当精致的女人,爱打扮,会过日子,将生活安排的妥妥当当,然而为了适应末世,她曾经被烫染成大卷,富有女人味的长发,此时只剩下一小节,也许是很久没保养的缘故,又干又黄,沈朝夕晃晃脑袋,这一脑门的短发就跟拖把似的晃个不停。 她的目光落在了不远处美妆店里。 …… 走出商场的沈朝夕,已经换了个发型。 修眉刀不太好用,不过还是勉强剃光了所有的头发,第一次顶着光头,她觉得头顶有些凉悠悠的。 作为一个自幼接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得轻易损毁的古人来说,她还是第一次,把头发剪短到这个程度,要是让她那老古董的爹知道了,肯定又要气的跳脚。 她的脚步顿了顿。 发现时间过得太久,她已经回忆不起自己爹娘的模样,只能模模糊糊想起,一个胡子拉碴,满嘴的之乎者也,一个巾帼不让须眉,骑在马背上,英姿飒爽。 她没有继续想下去,就算想得起又能如何呢?她早已经战死在了沙场上面,现在还活着的人虽然叫沈朝夕,可真的还是当年那个女将军吗?还是他们的女儿吗? 就算她是,时间早已经过去那么多年,恐怕他们也都成了白骨,转世重生不知道多少次了。 目光扫过街道,和远处的山峰,庞大的城市在她脑海中拔地而起,构建出一条条街道,和一个个门店,骆冰强行记忆下来的地图,此时成了她建模的最好依据,虽然肯定有不完备的地方,但作为导航是足够了。 其中两个地方在她脑海中被亮起了红点。 一个是N大。 这是C市最大的一所学校,占地面积多达三千多亩,根据骆冰的记忆,基地隶属于军部的负责人在开会的时候曾经说过,里面有一个地下装备库,如果进入C市后,需要补充武力,可以前往这个地方。 另一个,则是骆冰等人此行的任务目标所在地点—— 初光实验室。 …… 没有在两个地点之间过多的纠结,沈朝夕几乎是不带犹豫的选择了初光实验室。 初光两个字,对她来说,无疑是一场明晃晃的暗示。而且来自修士的预感,也催促着她往这个方向走。 至于骆冰的那个妹妹…… 沈朝夕承认,骆音是有那么一点小聪明,可是如果她只有这些小聪明,就远远不够了——能在末世活下来的人,可没一个是凭借着好运。 也就是骆冰对她抱着百分之百的信任,不然她的算计压根不可能成功。 沈朝夕出门时,天光大亮,丧尸虽然不怕阳光,但似乎也不怎么喜欢在白天活动,因此街道上虽然能看到不少尸体,可没有一具尸体是能动的。 她根据记忆中规划出来的路线,朝实验室的方向走去,出人意料的是,一路上,一头丧尸都没有看见。 这不正常。 她突然想起骆冰还在车上时,听到的话—— “怎么感觉低级丧尸越来越少,高级丧尸越来越多了。” “C市是什么风水宝地,怎么感觉丧尸都比别的地方要厉害一些。” “不会咱们去个实验室,还要跟打怪似的吧,这就是个高级副本,一级丧尸是小兵,二级丧尸是小BOSS,后面守门的该不会是三级甚至四级丧尸吧。” 显然,她现在已经推倒了三级丧尸守卫的关卡。 那后面的会是越来越厉害的丧尸吗? 好在骆冰的异能虽然不见了,她神道修士的本领尚存,哪怕神力没多少,但屏蔽一下个人气息,还是很简单的。此时哪怕是亲眼看到她,也很难有人注意到她的存在。 很快她就摸索到了建立在湖边的实验室。 说是个人实验室,这里更像是一座研究所,高达十一层的实验楼和各式建筑一起被围墙包围,掩盖在群山之中,外面是铁门和栏杆,保安室外面,甚至有一个穿着军装,身形笔挺的人抱着□□在站岗。 -- 第160页 沈朝夕躲在树上,望着不远处站岗的士兵,小心翼翼地眯起了眼睛。 五级丧尸。 单从外面,已经很难看出他和人类的区别。 除了脸更白一些,牙齿更尖一些,红色的眼睛更无神一些,如果不是神道修士能够感受到他身上没有属于正常人的生气,恐怕沈朝夕都要把他当做是一个普通人了。 一路走来,沈朝夕也渐渐印证了一些话。 如果来时,队伍里的人还在猜测,这个初光实验室是不是有什么了不得的大秘密的话,现在她已经百分百的确定下来,这个实验室绝对有什么秘密,而且很有可能,还是同丧尸有关的秘密。 先是最外层,比其他地方更多更密集的一级丧尸,之后的二级丧尸,三级丧尸……甚至到站在门口站岗的五级丧尸,这些丧尸像是被人为控制一样,由高到低地将这座实验室层层拱卫起来。 要说里面没鬼,有脑子的人都不会信。 前面的丧尸,沈朝夕还能凭借着气息隐蔽直接绕过去,眼下这个丧尸,却显然没有那么好忽悠。 至少在沈朝夕没意识到他是丧尸,刻意地隐藏自己之前,他的目光已经朝她这个方向看了一眼,似乎是察觉到了什么。 抓着树干,沈朝夕缓缓调节自己的频率,很快,她的气息就彻底和身下的大树融为了一体,与此同时,磅礴的神识破体而出,凝做一条直线,朝实验基地的方向涌了过去。 她先探查了宿舍。 没有、没有、没有…… 神识又转向了实验楼,从高到低开始探查。 没有、没有、没—— “嘶——” 沈朝夕的身体晃了晃,险些从树上直接摔下来。 门口守卫的丧尸仿佛察觉到了什么,猛地转头看向了她这个方向。 她的脸色顿时变得有些难看。 怎么可能! 身为没有实体的神道修士,沈朝夕最为强悍的,就要数神识。 她好歹是受过千万人供养香火的神明,怎么可能这么轻易地就被普通人发现? 但此时不是多想的时候,眼看五级丧尸的目光牢牢地紧盯着这个方向,沈朝夕脑海中勾勒出逃亡的路线,同时思维也转的飞快。 这个五级丧尸守在这里,显然有一定的活动范围,按照一路走来严苛的等级关系来看,也许离开这个范围后,他会命令级别更低的四级丧尸对她动手,她只需要…… 脑子里想着,沈朝夕的视线却是时刻紧盯着五级丧尸,一旦他暴起,她就会尽可能地撤退。 然而好一会儿,五级丧尸都显得很安静。 他的目光虽然紧紧盯着这个方向,却半晌没有动静。 在沈朝夕怀疑自己到底有没有被发现的时候,五级丧尸突然做了一个她预想不到的动作—— 他掏出了自己别再腰间的对讲机。 虽然隔得很远,沈朝夕仍旧能够听到,对讲机在调频时,那种滋滋作响的声音。 “兹……你好……兹……尊贵的客人……” “既然你已经走到了门外……兹……还请您进来坐一坐……兹……” 似乎是得到了什么指令,五级丧尸走到铁门边,做了个请的姿势。 去,还是不去? 对讲机来传来的声音,很容易听出是电子合成的语音,冰冷且没有起伏。 一种危险的感觉,如同藤蔓一般缠绕上心头。 理智告诉她,这道打开的大门背后,充满了危险。 然而她却如同受到了蛊惑一般,从树上跳下来,朝着基地的方向,迈开了腿。 五级丧尸面无表情,只是在她路过时,微微弯腰,显示出了自己的恭敬。 沈朝夕面不改色地路过了他,连心跳都没有加速一下。 比起基地里面那个未知的存在,眼前的小丧尸,就有些不太够看了。 看上去需要刷卡或者指纹才能解锁的大门,在沈朝夕面前被徐徐打开。 门口的摄像头闪了闪,对讲机中听起来还有些模糊的语音,此时显得格外清晰。 “欢迎光临。” 镜头里,背着背包的少女,抬起头,朝镜头弯起了嘴角,露出一个礼貌的恰到好处的笑容,“您好。” 电梯自动打开。 沈朝夕的心脏开始不受控制地狂跳。 肾上腺素也开始源源不断地被运往全身上下,兴奋每一个细胞。 神道修士会死吗? 会。 信仰消失,道统湮灭,神道修士自然而然就会消亡。 那神道修士会被人杀死吗? 沈朝夕不知道。 她见过被杀的神道修士,可没见过被杀死的神道修士。 只要信仰尚存,那些死亡的神道修士,就能够再度在信仰中复活。 可是这一次,她闻到了深切的,死亡的味道。 电梯缓缓下降,显示屏上负号后面的数字不断增加。 1、2、3…… 她没去过地狱,但此时,沈朝夕却有一种,自己前往的,正是十八层的感觉。 好在修建的人还没丧心病狂到这个地步。 电梯在第九层叮咚一声,停了下来,电门自动打开。 走廊幽深,仅有两边角落铺设的发光管,将浓郁的黑暗变得稀薄。 在蓝幽幽的光芒下,沈朝夕走到了一座实验室的门前,大门自动打开。 -- 第161页 门内同样是一片黑暗,在黑暗当中,唯有无数个监控摄像头的显示屏亮着微光。 沈朝夕的视线在显示屏上扫过一眼,目光很快就落在了坐在轮椅上,背对着她的人身上。 “能走到这个地方,你很有勇气,”电子音自四面八方响起,“愿意来做我的实验体吗?我会温柔对待你的。” 轮椅上的人转过来,露出一张带着面具的脸庞。 沈朝夕却在同那双眼睛对视的瞬间,感受到一股电流袭击了心脏。 她快步走过去,在那人面前单膝跪地,握住了她放在膝盖上的手,抬起头,对她露出满是笑容的脸庞。 “为什么不呢?我的女王。” 在她说出这句话的瞬间,无数高高跃起的藤蔓,已经对准了她的心脏。 带着面具的人低下头,纯黑色的眼眸直勾勾地盯着她,目光仿佛来自无尽的深渊。 沈朝夕却全然不惧。 甚至在察觉到她的默认后,伸手去掀那张面具,露出对方的嘴唇,然后直起身,吻了上去。 凌冽的风声在她身后响起。 带着倒刺的藤蔓,最终停留在了她心脏的一寸之外。 面具人被她压在轮椅上面,被迫承接着来自她的亲吻。 沈朝夕熟练地撬开对方的牙关,将自己的舌头挤进去撩拨藏在里面的布丁。 同她相比,面具人有些笨拙,却很快适应了她的节奏。 须臾,唇分,沈朝夕看向面具人,脸上绽放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银色的面具被摘下后,露出的是一张精致却冰冷的脸庞。 黑色的,如同藤蔓一般的纹路,由领口探出,一直蔓延了大半张的脸庞,使得这张脸看起来充满了神秘和诡异的气息。 “这是你表达愿意的形势?”女人没有说话,甚至没有张开嘴唇,电子音却响了起来。 沈朝夕半点不在意她的冰冷,“这是我在表达忠诚。” 女人的目光审视着她的脸庞,最后落在了她活动的嘴唇。 湿润,又软,还带着一股说不出来的,草木的清香。 这很舒服。 多日以来盘踞在身体内的疼痛,仿佛都在顷刻间被抚平,原本瘙痒难耐的骨骼,仿佛也被泡进了温水里面,舒适地几乎叫每个关节都舒展开来。 她冰冷纤细的手指掐住沈朝夕的下巴,然后缓缓地将自己的嘴唇印了上去。 神力在流逝。 沈朝夕能够从吻里面,感受到身体内神力被抽走的感觉。 不过她无所谓。 眼前的人明显状况不太对,如果她需要的话,给她又何妨? 赵初光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还要,再来,更多。 但她还是克制地松开身体已经控制不住颤抖的人。 冰冷的电子音道:“上来。” 沈朝夕没有问上哪里,自觉地爬上了轮椅,窝在了赵初光的怀里,仰头看着她,目光近乎贪婪。 在两个世界,遇到同一个人的概率有多大? 沈朝夕没去算过,但不用计算也知道,小的不能再小。 连着三个世界的相恋,让她对下一个世界充满了希望,却又不敢奢望。 怎么可能那么巧呢? 三个世界遇见同一个人,如果世界上有幸运值的话,她的数据估计已经爆了表。 她炙热的目光仿佛有温度,赵初光有些不自然地动了动喉咙,实在是受不了了,才低下头问道:“你在看什么?” 仍旧是从四面八方响起来的电子音,说实话,这种感觉很奇怪,像极了恐怖片里的场景,也就只有沈朝夕,能够半点不介意,继续正儿八经地谈着恋爱。 她眉眼弯弯,“看你。” 从没和谁有过如此亲近关系的赵初光,唇角动了动,似乎想要勾起,但又很快变得面无表情。 只是追在两人身后,从房间里涌出来的藤蔓,仿佛感受到了她的好心情,轻轻地摇曳起来。 沈朝夕的目光落在黑暗中,眼中涌现出笑意。 即使身体还在因为疼痛,控制不住地抽搐,但只要稍微有一点力气,沈朝夕都要抬起头,去亲一下抱着她的人。电动轮椅沉默地驶过走廊,将两人送到了另一间实验室里面。 机械手臂接过沈朝夕的身体,将她放到了试验台上,束缚带瞬间固定住了她的四肢,即便如此,她仍旧转头,看着赵初光,流连在她的脸上。 “你难道不怕我杀了你,或者将你转化成丧尸?” 冰冷的电子音响起,赵初光脸上却看不出什么表情,她从轮椅侧方,拉出了一块虚拟的电子光屏,手指在上面按动的飞快,机械手臂随着她的操作,精准误入地将针管扎进沈朝夕的血管,注入了一支蓝色的药剂。 沈朝夕没回答她的问题,反而好奇地问道:“这是什么?” 赵初光顿了顿——虽然她本身没什么表情,“……基因修复液,能够修复你被抽走的基因。” 她的能力特殊,同沈朝夕身体相碰的瞬间,就感受到了她的不对劲。 虽然不知道沈朝夕身上那种特殊的能量是什么,竟然能够缓解她异能觉醒后的身体疼痛,但显然沈朝夕本身的缺陷,同样需要靠着这股能量来抑制。 她不知道神力的来源,也暂时找不出制作的机理,但却知道该怎样解决沈朝夕身上的问题。 -- 第162页 基因修复液虽然是实验室产品,赵初光仍旧对它抱有很大的信心。 她研发的东西,没有失败的道理。 沈朝夕并不意外她能看出这具身体的异常。 自从赵晚宸能够直接看到邪神后,沈朝夕就默认什么情况出现在她身上,都显得很正常。 即使在骆冰的记忆里,沈朝夕从没听说过类似于基因修复液一样的,明显远超出人类科技水平的产物,但她仍旧对赵初光抱有近乎盲目的信任,任由冰凉的液体缓缓被推进血管内。 体温随着液体的注入,开始缓缓下降,躺在床上的沈朝夕,身周甚至逐渐出现了冰霜。 疼痛的感觉褪去,大脑逐渐空白,沈朝夕放出自己的神识,向赵初光而去。 然后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当中。 在陷入黑暗前的一秒,她缓缓勾起唇角。 在沈朝夕的神识撞向她时,赵初光已经闭上了眼睛。 黑色的藤蔓构建成王座,一身黑色华服,头戴王冠的她,高坐在上。 一抹亮光突然闯进了这个黑暗的世界里面。 她睁开眼,伸出手,任由浑身撒发着微光的少女,落入自己的怀抱。 第58章 末世极乐(三) 这是一场舒服的安眠。 像是工作日的周五, 拖着疲惫的身躯, 陷进柔软的大床, 一觉睡到被窗外的阳光和鸟鸣自然唤醒。 浑身上下, 每一个细胞都在欢呼雀跃,生机勃勃。 只可惜,醒来时不是在散发着阳光味道的被窝,而是在冰冷坚硬的营养舱,没到下巴的营养液在检测到她睁开眼时,就咕噜咕噜地退去, 随着“汽”地一声,半透明的舱门缓缓打开。 沈朝夕踩在地上时脚还有些发软。 她踉跄了一下, 才抓着营养舱的边缘, 站稳了身体。 没有鞋,身上穿的也不是她原本的衣服, 她几乎被扒了个精光, 只留下几块遮羞布挡住了最关键的地方。 黑暗中的实验室大门,悄无声息地打开,若非上面安置地荧光条在黑暗中向两边移动, 又很快合拢, 普通人甚至都很难察觉到它曾经打开过的事实。 赵初光的轮椅缓缓靠近,一直到营养舱附近,在营养舱本身的光芒下,映照出赵初光带着面具的脸。 银色的面具看起来冰冷而又生人勿进,电子音随着她的靠近响起, “过来。” 沈朝夕向她走去,然而平时熟悉的双腿,仿佛在突然间变得陌生,意识和躯体之间失去了同步,以至于她竟然发生了前脚拌后脚,平地往地上摔这样的蠢事。 迎接她的当然不是什么冰冷的地面。 黑暗中的藤蔓,飞快地爆射而出,明明速度快的已经产生了音爆,到达沈朝夕身边时,却温柔软绵的不像话。它们代替赵初光的双手,扶住沈朝夕的身体,再托起她的身体,将人放入她的怀抱。 做完这一切,这些藤蔓才如同突然出现一般,默默隐去。 沈朝夕的视线落在这些藤蔓出现和消散的地方,在那里,她隐约感受到了一股空间波动。 跨越位面的召唤。 她的眼眸从虚空中,转移到赵初光的脸上。 “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你为什么要带面具?” 赵初光:“很丑。” 沈朝夕皱眉,“谁说的?” “那些人。” “哪些人?” “实验员,生物学意义上的父亲。” “他们骗你的,”沈朝夕斩钉截铁地道:“你的样子很好看,他们只是在嫉妒。” 轮椅停滞了一瞬。 赵初光用小指头勾起面具,将布满黑色纹路的脸庞暴露出来。 沈朝夕凑上前,亲了亲她的下颌角。 她的唇柔软温柔,像是赵初光幼年时一个实习的女性研究员,偷偷塞给她的果冻。 无数画面自她的脑海中闪过—— “我用最好的基因培养你,你就是这么回报我的?用一张越来越难看的脸?” “戴上面具,我不想看到你的脸。” “丑八怪,丑八怪……” 被唤做父亲的男人,紧皱的眉头;研究所其他实验员,好奇而又害怕的神情;基地同龄孩子,天真而又残忍的嘲讽……统统都在这个轻飘飘的吻下化作泡沫。 轮椅在电梯里停了下来,赵初光突然低头,在沈朝夕脸上同样的位置,轻轻地亲了一口。 后者愉悦地笑起来,只有两个人的电梯里,盈满了她的笑,赵初光突然觉得脸颊有些发热。 沈朝夕问:“你要带我去哪里?” 听不出多少情感的电子音有问必答,“你说过,你要做我的实验体。” “你会温柔的对我吗?” 赵初光保证一般地说道:“会。” 于是沈朝夕又笑起来。 赵初光不明白她为什么发笑,只是看她眉眼弯弯的模样,心脏像是被什么东西用力撞击了一下。 以至于她的神情看起来有些怔忡。 这种感觉很陌生,是她在实验室里待过十几年,都没有体会过的感受。 高速运转的大脑,诚实地记录下了那一刻的感受,然而庞大的数据库中,却找不到对应的答案。 沈朝夕的数据采集还在进行当中,一管接着一管的血液被抽走,机械手代替实验室里的研究员,完美地进行着各项工作,无数数据被汇聚到赵初光操控着的中央电脑,被分析,解读。 -- 第163页 “你看起来很严肃,是我的数据有什么问题吗?”沈朝夕好奇地问道。 站在她的角度,只能看到赵初光展开了一个蓝色半透明的虚拟光屏,上面似乎有数不清的数据流动,但具体是什么,就超出了她的专业范畴。 “不,不是你的问题,你的数据很完美。”明明是不带起伏的电子音,不知为何,沈朝夕竟然听出了一点咏叹的感觉,她有些想笑,却还是听赵初光继续说道:“你的细胞活性和新陈代谢是普通人的百倍,意味着你的愈合能力也是他们的百倍,你的血液能够结合的氧气是普通人十六倍,在同样的条件下,你的身体能够提供的能量更多……” “如果说人类进化是一场漫长的过程,每个人都在这条路上奔跑,为整个族群做出贡献,你无疑已经走在了大多数人的前面。” 说这些话的时候,赵初光看向沈朝夕的眼神,称得上是火热。 这种火热不是恋人之间激情四射的火热,更像是美食家见到了顶尖的食物,艺术家寻找到了自己的缪斯,登山者终于寻到了世间最高的山峰。 “我知道你必然与众不同,可你仍旧让我感到惊叹。” 在见到沈朝夕的时候,她就知道,能够穿过她布下的防线,走到基地里来的人,身上一定有着什么值得研究的地方,万万没想到,沈朝夕带给她的惊喜比想象中更大。 狂热的科学家。 而让她狂热的人,是自己。 沈朝夕半点都不觉得被当做实验材料有什么可怕的,反而看着赵初光眼睛亮起来的样子,觉得可爱的要命。 要不是还要配合实验,她恨不得马上将人抱到怀里,吻到她不能呼吸,吻到那双眼睛,盈满泪水,全部染上属于她的色彩。 她不介意赵初光脸上的纹路,更不介意她的不良于行,反而因此感受到一种新的快丨感。 只要想到身体脆弱的少女,被她掌控在手中,只能听从她的指示摇摆,想要逃脱却无能为力,泫然欲泣的小脸,沈朝夕的心脏就狂跳个不停。 监护器忠实地向它们的主人反应了她的情况。 赵初光指出来,“你在兴奋。” 她有些疑惑,“你想到了什么?是因为你的进化程度比其他人更高,所以你在高兴吗?” 她半点都没有想到,沈朝夕的兴奋是因为自己。 沈朝夕:“……” 仿佛被人从头泼了一盆冷水。 她的指标在顷刻间就恢复到了正常值。 “你啊……”她有些无奈又好笑地说,“我想吻你。” 在她话音落下的一秒,机械手撤走了她身上粘连着的器械,顺带抽走了还插在静脉里的针管。 “实验做完了吗?” “没有,”轮椅推着赵初光走过来,同坐在实验台床边的沈朝夕对视,“但你说你想吻我。” 沈朝夕莫名地懂了她的脑回路。 实验台比轮椅要高很多。 沈朝夕俯下身,坐在轮椅上的科学家就自然而然地仰起头,同时双手抓紧了扶手。 沈朝夕没有伸手碰她,而是先用唇瓣,在她的嘴唇上辗转,直到已经有过经验的她张开嘴,舌头试探性地舔过她的嘴唇,沈朝夕才开始自己的攻城略地。 这个吻很轻,很柔,因为没有身体的接触,而看起来不够紧密,仿佛两片羽毛,随时都有分开的可能。 轮椅向前滚动,赵初光本能地不满足于此。 神道修士不知道何时从床上滑了下来,手向科学家伸出,沿着对方瘦的能够摸到骨头的脊背滑过,直到托住两条垂放的大腿,才将人一把抱起来。 赵初光陡然升高,下意识地抓紧了沈朝夕的衣袖,心率,多巴胺分泌数,神经兴奋度……无数数据在她的大脑中汇聚,又处理,直到她被人缓缓放在实验台上,像是剥香蕉一样,剥去了包裹在身上的外衣。 她瘦的要命,就像沈朝夕感觉到的那样,仿佛只剩下一把骨头。 常年不见阳光的身体,苍白的像是童话中的吸血鬼,脸上的黑色纹路倒是没有在身上蔓延,只是从心口处生出,恰到好处地占据了大半边脸和脖颈上的肌肤。 实验室的温度是恒温的,她却感受到了一种难以言喻地冷,试图找些什么来遮挡住自己的身体。 虽然沈朝夕夸她好看,但赵初光的大脑系统里,其实是存档了不少的“美”。 她知道怎样的美丽才是受人欢迎的—— 那些丰盈的,柔软的,看上去就温暖的躯体,才是美的。 而非一具纤瘦得的,苍白的,像是尸体一样的身体。 然而沈朝夕却吻过她的一寸寸肌肤,她的嘴唇像是带有电流,每一处被她触碰过的地方,都传来令人目眩神迷的战栗,就连失去知觉多年的双腿,也被温柔照拂。 她张开手臂,将少女接纳。 黑色的世界里,藤蔓构建的王座,化作了一张柔软的大床。 曾经高坐在上的王被压到,鸦羽般的头发被一只细白的手挑起,放在唇边细细密密地亲吻。 将她压在身下的人,垂着眸子,将比水还要澄澈无暇的目光,投注在她的身上。 她像是黑暗中的住客,突然感受到了阳光的垂帘。 温暖驱逐了缠绕她多年的冰冷,她仿佛一块冰,在这种暖意里消融,渐渐失去自我。 -- 第164页 无数数据分析到最后,怦然溃散。 只留下一片余韵深长的空白。 毫无疑问,这是个失败的实验。 数据丢失,实验者亦没有在第一时间留下任何的纸质记录。 赵初光躺在床上,平复有些剧烈的喘息。 沈朝夕将人抱在怀里,像是抱一个大娃娃一样,慢条斯理地为她穿着身上的衣服。 她的衣服并不复杂,上半身里面是打底的衬衫,外面罩着一件毛衣,下半身则更加简单,干脆是一条内裤加一条及踝的棉质长裙。她没有内衣,沈朝夕不确定是没有人教导过她女孩子需要穿内衣这个常识,还是赵初光自己不喜欢这个东西。 不过对A对内衣好像是没有太大的强制需求,不像她现在这具身体,发育良好的Dcup,为她添了不少的麻烦。 也不知道赵初光是怎么注意到沈朝夕目光的,她看了看自己一马平川的胸口,突然道:“你嫌小?” 沈朝夕剧烈的咳嗽起来。 求生欲旺盛地她忙否定了这个答案,“没,没有,我只是在想,优秀的人果然连胸也是A。” 赵初光将手放在她的胸口,一本正经地道:“虽然你是Dcup,但你也很优秀。” 这下,沈朝夕终于忍不住,抱着自己的恋人闷笑起来。 赵初光的裙子是一片式,就跟内裤一样,都是那种不用从最底下往上套,直接在腰边扎个蝴蝶结就行的款式。帮忙穿裙子时,难免被沈朝夕摸到她的腿,情丨欲上头时,恋人什么样子都很美,清醒过后,再对着两条纤细无力的腿,就感到一阵无法言喻的心疼。 赵初光本来就瘦,这两条常年不运动的腿,在肌肉萎缩的情况下,更是瘦的厉害。 沈朝夕忍不住问道:“……是先天的吗?” “不是,是实验室事故。”被沈朝夕抱着坐在轮椅里的赵初光,平静地拉出一块虚拟光屏,调阅出一份多年前的实验记录,“我天生就有精神方面的异能,父亲希望能够激发我这个方向的能力,为我注射了药剂,没想到药剂在开发大脑的同时,也毁去了我双腿的神经,从那天以后,我就站不起来了。” 她说的很平静,沈朝夕心如刀割。 那个男人怎么敢,怎么敢…… 她紧紧地抱住赵初光,喃喃道:“对不起,如果我早点来就好了。” 赵初光平静地道:“不,你比我小八岁,这个实验发生在我九岁那年,就算你来了还没有用,我不认为一岁的小孩有阻止实验进行的能力,事实上,如果你只有一岁,除非是作为实验体,否则根本进不来这个基地。” 沈朝夕难过的心情顿时变得有些哭笑不得。 然而一颗心仍旧是沉的…… 她问道:“你的声音也是吗?” 赵初光调阅出了另一份实验记录。 这份记录的年份更早一些,上面的实验体登记的年龄是三岁。 同样是药物注射,仅仅经过动物验证的药物,被注射进了年仅三岁的小女孩身体里。 然后这个刚刚才能同世界对话的女孩,永久的失去了她的声音。 沈朝夕近乎自虐地看着这份实验记录,手指不知道点到了哪里,一个视频突然弹了出来。 视频中,依稀能够看到赵初光现在面貌的小女孩,像个稀有动物一样,被放在四面都是玻璃的透明房间当中。她虽然只有三头身,脸上还有肉嘟嘟的婴儿肥,两只眼睛圆圆的大大的,看起来可爱的要命,整个人的气质却显得很沉稳,乖乖地坐在那里,不吵也不闹。 也许是因为早早觉醒了精神系异能的原因,小女孩身上,显现出一种不属于她这个年龄的成熟。 直到玻璃门被打开,穿着白大褂的中年男人,拿着针头走进来,小女孩的眼睛亮起来时,脆生生的“papa”,才让人意识到她的真实年龄。 男人戴着口罩,小女孩似乎是想要上前,索求一个拥抱,却又不知道为什么,克制住了自己的冲动,只是安静地看着被他喊作“papa”的人,将一管绿色的液体,沿着她细小的血管,扎进了她的身体里面。 不过数秒,药效就开始发作,小小的身体倒在地上,开始剧烈的抽搐。 “痛,papa,痛……” 小女孩痛的蜷缩在一起,汗水很快打湿了身上的衣服。 她不断地叫着“papa”,然而男人却退后一步,目光冷静地看着她。 视频旁边,不断变动的各项数字,是通过仪器,测试出来的女孩及时数据。 女孩的声音渐渐沙哑,也渐渐小了下去。 然而疼痛并没有因为她失去求助的能力就消失,反而因为她沉默的挣扎显得越发浓郁沉重。 有那么一瞬间,沈朝夕觉得自己仿佛被夺走了呼吸。 实验室里的各项器具,突然剧烈的震颤起来,玻璃器皿噼里啪啦掉了一地,摔出清脆的响声。 “别哭。”冰冷的电子音响起的同时,一只手轻柔地擦去了沈朝夕脸上的眼泪。 她抱着赵初光,整个人都在控制不住地颤抖。 “我……” 她想说些什么,可是一开口,嗓子沙哑的厉害,脑海中也一片空白。 赵初光沉默地抓着她禁锢住自己的手,一点点地安抚她的情绪。 沈朝夕将下巴放在她的肩膀上,大口大口地喘息,仿佛一个溺水的人,突然脱离了窒息的环境。 -- 第165页 好一会儿,她才问道:“他死了吗?” “所有人都死了。”赵初光道:“他死的最早,连第一波感染都没能扛过去,就变成了丧尸。” 沈朝夕听见自己的声音残忍而又冷漠,她说,“……真是可惜。” 这个死法,未免也太痛快了些。 …… 看完视频,沈朝夕就累得要命,但还是强撑着,看完了赵初光作为实验体的所有记录。 她并非爱意结合下诞生的产物,而是基因筛选的杰作。 在人类对基因的了解尚且片面的二十一世纪,敢于通过筛选基因创造出一个孩子的赵初光父亲,无疑是一个疯狂的科学家。 丑陋的外表让她遭受了生父的厌恶,超乎常人的脑域发达程度和精神系的异能,又为她重新赢得了父亲的宠爱,虽然很难说这样的宠爱对她到底是好是坏。 虽然免于了被抛弃,颠沛流离的命运,然而从出生开始,就以实验体的身份,被禁锢在实验室,脚下踏过的最远地方,甚至不超过基地边缘的时候,好像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赵父是一个清醒的疯子。 他有远超出常人的才智,不然也不会折服无数优秀的研究员为他所用,但他的想法同样疯狂的让人难以理解——比如说造神。 赵初光就是他选中的神明载体。 初光,是黑暗中的第一抹光芒,也人类打破基因锁,摆脱平凡,走向神位的第一步。 他用基因筛选技术诞生的孩子远不止赵初光一个。 然而只有赵初光的外表最怪异,也只有她的基因最有可能被优化到他想象中的神——也就是完美的人类。 至于赵初光的腿部残疾和失声?哦,不要紧,只要她的基因能够达到完美,这些不好的小地方,都会不药而愈,他深深地相信着这一点。 疯子不可怕。 可怕的是这个疯子不仅聪明,还冷静自持,并且朝着自己认定的目标,坚定不移。 十几年如一日的改造,不仅赵初光习惯了实验室里的生活,就连基地里的研究员们,都默认了赵父的活体实验——反正他用的是自己的女儿,有什么大不了的吗? 当一项罪行被默认,一切就变得理所应当,视若无睹。 说来讽刺—— 末世降临的时候,赵初光正在进行一场实验,因此被关进了单独的观察室里。 进过实验室里的人大多知道,实验开始的时候,研究员是很难保持正常的作息的,所以当人类发生感染,开始变成丧尸的时候,实验室里绝大部分人都不在自己的寝室,而是集中在层层关卡严密的实验室里。 清醒对于他们来说并没有什么用处。 一个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研究人员,身体免疫能力低下,感染率比普通人更高不说,当身边发生异变,同事变成丧尸扑过来的时候,或拿着试管或观察显微镜的研究员们还在考虑今天是不是万圣节。 赵初光看着他们厮杀,追逐,逃窜。 她冷眼旁观,直到最后一个人死去,才打开了观察室的大门,推着轮椅走进了血腥的世界,召唤出藤蔓开始清理。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她就将这座基地,改造成了独属于她的王国。 每一个负责运输的机器人,都比她的腿更好用,每一台机械手,都比那些蠢笨无能的研究员手更稳,成功率更高,基地随处可见的扩音喇叭,在经过改造后,能够直接同她的精神力链接,成为她的声带,她的喉舌。 她像个小孩,兴致勃勃地朝沈朝夕炫耀着自己的领地。 虽然脸上仍旧没什么表情,但沈朝夕感觉的到,她很高兴。 地面上气温仍旧不高,好在阳光还算灿烂,落在身上能够感受到一些稀薄的温暖。 赵初光有些抗拒离开实验室,但仍旧被沈朝夕推着走到了阳光底下。 她伸出手,常年不见阳光的肌肤,苍白的近乎透明,能够看到下面流动的青色血管。 不同于中央空调制造出来的恒温环境,阳光的温度仿佛带着生机,她略带惊奇地看着自己的手指,只觉得上面洒着的光线,像是突然有了生命。 她转过头,对沈朝夕弯起了唇角。 沈朝夕突然意识到一件事情。 既然赵初光的父亲,这座基地的真正拥有人,早在末世降临的时候就已经死了。 那么向B市的帝都基地发送卫星请求的人,是谁? 看赵初光在这个实验所里如鱼得水的样子,她可不认为她愿意同其他人一起在B市的实验室里工作。 “你研究出了抗丧尸病毒疫苗?” 赵初光道:“你要用吗?不过这种疫苗对异能者没有作用。” 沈朝夕又揉了揉额头,“那你想要去B市?” 赵初光:“我不去。” 沈朝夕:“……” 军方传的都是些什么破消息。 他们得到的任务,可是明确要求他们必须把人带走。 她很怀疑一旦发生冲突,执行任务的小队,能够在赵初光庞大的势力下,扛得住几波。 反正骆冰的希望小队,在第一波就被灭了首领。 第59章 末世极乐(四) 不知道是谁说过, 孩子是父母的承续。 同样的道理, 放在赵初光身上也适用。 她的父亲一辈子都在造神, 为此不惜用自己的亲生骨肉作为实验品。 -- 第166页 继承了初光实验室的赵初光, 也在致力于寻找最完美的人类的基因。 比其他地方进化的更快的三级四级五级丧尸,就是她的杰作。 至于所谓抗感染的丧尸病毒疫苗,不过是顺便制作出来的产物。 在丧尸病毒的研究上,赵初光无疑走在了人类的前列。 “虽然不知道丧尸病毒的来源,但我个人认为,”赵初光道:“这种病毒的出现, 加速了人类本身的进化。” “纵观人类的整个历史,其实不难发现, 人类的科技水平虽然在提高, 人均寿命也在不断延长,但本身的进化并没有受到积极的促进。我们所倚靠的外物越多, 人类本身的进化就越艰难。” “丧尸病毒的出现, 虽然破坏了人类原本的文明,但却为个体的进化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如果人类能够把握住这次机会,整个种族或许都将在短时间内完成飞跃一般的进化。” 赵初光带着沈朝夕去看了自己的实验。 一整栋实验楼, 都在为她一个人运转。 一开始, 沈朝夕还以为这些东西是倚靠人工智能在运作,直到赵初光开口说明,她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所有机械都是她的手足和眼睛是什么意思。 这些东西竟然都是以赵初光的大脑为核心,相当于她一个人多线程操纵着整个基地, 比什么左右手互搏不知道厉害到了哪里去,沈朝夕因此见识到了精神系异能进化的恐怖之处,难怪赵初光的父亲,会认为她是最接近神明的存在,哪怕作为真正的神明,沈朝夕也不敢说自己能够做到这一点。 至于那些高级丧尸,赵初光也带给了沈朝夕完全不同的认知。 在普通人的眼里,丧尸是虽然有着人类的外形,但却对人类血肉抱有强烈欲丨望的怪物,而赵初光却告诉沈朝夕,他们不过是走向了另一种进化形式的人类。 严格意义来讲,他们和进化成异能者的人,没有什么差别,只是他们所走向的进化之路,更血腥,更残忍而已。 当然,沈朝夕从骆冰记忆里,感受到的丧尸进化速度更快,并不是什么错觉。 虽然丧尸的道路更艰难,也很难为普通人认同,不符合当下的世界观,但他们走的无疑是一辆快通车,会比普通的异能者们,更快地到达终点。 “丧尸吞噬人类的欲望,本质上来自于对基因的渴望,你会发现,丧尸虽然对异能者避而远之,但如果他们有比异能者更强大的能力话,在面对人类和异能者时,他们会更倾向于对异能者发动攻击,因为异能者体内,有排序完整稳定的基因,能为丧尸的进化提供参考。” “丧尸也并不像你们认知的那样,完全没有意识,事实上,根据我的研究,有很大一部分丧尸,在才变异的初期,的确会被对血肉的欲丨望所控制,但只要有了第一次进食,暂时缓解了渴望之后,他们或多或少都有可能想起人类的记忆,不过这些记忆都很短暂,或许是一个片段,一幅场景,甚至是一句话。” 说到这里,赵初光顿了顿。 她之所以会发现这一点,还要多亏了她那个生物学意义上的父亲。 作为整个实验室里最先变异的人类,他比其他人优势更大的点就在于,当他变成丧尸的时候,身边的人还没有成为他的同类,正因此,他吞噬的血肉最多。 当赵初光从实验室里走出来时,他甚至在短期内恢复了神智,抓着她的手告诉她,“我有预感,我有预感,这将是一场伟大的进化,初光,我的女儿,这是你的机会,虽然很遗憾你没有被上天选中,反倒是我成了那个幸运儿,但我相信,只要等我的基因进化到最完美的程度,我们终有再聚的一天。” 说话的时候,他的嘴唇周围还满是鲜血,一张开口,尖锐的獠牙上面甚至挂着生肉。 然而他的神情是如此激动,如此的兴奋,仿佛已经感受到了人类进化的巅峰。 赵初光沉默地从轮椅里抽出手枪,在他混沌不清时,对准了他的头颅。 这个男人恐怕到死都想不到,自己的进化梦还没开始,就已经破碎。 赵初光将所有尸体和丧尸都收集起来,作为日后实验的素材。 唯有那个男人,她一把火将他烧了干净。 听了她的话后,沈朝夕若有所思,“也就是说只要给丧尸提供足够的能量,他们总有一天会找回自己的记忆,从野兽变成的人类?” “我想恐怕不是,”赵初光纠正她的说法,“记忆和人的大脑息息相关,受到丧尸病毒感染的人类,大脑细胞会大量的死亡,大脑也会发生萎缩,变成丧尸时能够保存多少记忆,进化后他们能够想起的也仅有这些,他们永远也找不回那些丢失的记忆,新的大脑细胞不会记录已经失去的东西。” “他们是新的人类,从旧人类里新生出来的群体,也许殊途同归,他们会走向和异能者同样的道路,也许背道而驰,他们会分化为人类的另一支,即使是我也说不清楚,他们到底会走向哪一条道路,但是谁也没资格,抹除他们进化的可能,想要结束当下的这场灾难,继续人类文明的发展,不是想办法清除掉丧尸,而是促进他们的进化,让他们早日恢复理智,建立新的秩序。” 通过促进丧尸进化的方式,来实现和平,赵初光的想法,无疑和主流将丧尸当做异端清除来说,有些格格不入。哪怕丧尸在变成丧尸之前,也曾经属于人类这个种族,但当他们露出獠牙的时候,就已经失去了自己的归属。 -- 第167页 赵初光的想法,在沈朝夕看来是有可取之处的,但其他人未必会接受。 她摸了摸下巴,有些好奇地道:“我能知道,你是怎么给丧尸提供足够的能量,促进他们进步的吗?” 赵初光将沈朝夕带到了她一开始醒来的实验室,然后打开了灯。 “哇——哦——” 沈朝夕望着眼前这一幕,目瞪口呆。 或许大多数人都亲眼,或者是在电视电脑上见过养猪场或者养鸡场的模样。 但恐怕没人见过她此时所见到的场景—— 养人场。 模拟人体的子宫内,一个个胚胎正在缓慢发育当中,隔着透明的仪器,沈朝夕甚至能够看见里面已经成型的手脚。发育成熟,适合“出生”的胚胎,被机械手从子宫内取出来,转移到沈朝夕苏醒时沉睡的营养舱当中,在这里,这些胚胎将快速经过自己的婴儿孩童和少年时期。 流水线作业,看起来比养鸡场和养猪场还要干净整洁规范,除了机械运转,和液体汩汩流动的声音,几乎听不到其他动静。 不用赵初光多说,沈朝夕已经明白,这些人,恐怕就是赵初光为丧尸提供的能量。 单看这排面,和赵初光相比,拿自己亲生女儿做实验体的赵父,简直纯洁地跟一朵小白莲似的。 沈朝夕看着这一切的时候,坐在她旁边的赵初光,目光不经意地移动了一瞬,不着痕迹地落在了她身上,观察着她的反应。 她的大脑里自然储存了伦理一类的东西。 可是这些东西当人类面临危机,亟待进化的时候,就变得屁都不是。 她并不觉得自己这样做有什么问题。 但沈朝夕会怎么想,她不敢确定。 沈朝夕吞了吞口水,才发现自己嗓子有些干。 这场景可真像是电影里邪恶的反派大boss才能搞出来的局面。 她有些头疼的揉了揉太阳穴,然后走到赵初光面前,蹲下,问:“这个地方是原本就有的,还是你自己改建的?” 赵初光十分坦然,“我自己做的,这里本来只是个储存危险品的仓库。” 沈朝夕表情变得严肃起来,她抓住赵初光的手,说道:“答应我,只要你还在这个世界上一天,永远,永远都不要让人发现这个实验室,这会给你带来想像不到的危险……” 说到这里,她想到自己竟然就是被赵初光放在这间实验室里,虽然不知道为何没有发现这一幕,但她还是感到了一阵后怕,“也绝对不能把除了你和我以外的任何人,带到这个地方,知道吗?” 赵初光看着她,眼里的神情似是在审视她说的话到底是真还是假,好一会儿才慢吞吞地道:“你不怪我?” 沈朝夕反问,“我怪你什么?” “大多数人,都很反对人体实验,更何况,我是把这些人当做丧尸的食物来培养……” 沈朝夕抽了抽嘴角,“我知道。” 她又不瞎。 赵初光闲得蛋疼培养一堆没什么用的人出来干嘛?看戏吗? 赵初光抿着唇笑起来。 她很少笑,纹路遮盖了她大部分的脸颊,因此表露出来的情绪也很少,然而这种高兴却明明白白地传递到了沈朝夕的身上。 沈朝夕突然明白了她的意思。 她无奈地笑起来,诚实地告诉赵初光自己的想法,“我是反对人体实验,就像你父亲做的那样,我反对他将你当做实验品,肆意的操纵你的人生,反对他为了一己的私欲,抹去了你作为一个人存在的价值……” “但你不是他,我相信你不会这么做。” 沈朝夕看向那些双眼紧闭的实验体,轻声道:“虽然不知道你是怎么做到的,但我很肯定,这些人从出生到成熟,身体内都没有灵魂的存在,换言之,他们不过是用真正的血肉和骨骼取代了金属支架和硅胶外表的人偶而已,虽然不知道你是怎么做到的,但说实话,用他们来投喂丧尸,甚至称不上杀生。” 赵初光抿紧嘴唇,脸上隐隐透出几分得意,语气却故作平淡,“我在胚胎分化的时期,就抑制了脑的发展,所有和脑有关的中枢都被集中在了一块芯片里面,只能维持机体的正常发展,人体没有大脑,压根不可能有意识产生,所以在我看来,他们并不算是人类,最多算是一块长得像人的肉而已。” 电子音冰冷,然而她如果能把自己求表扬的眼神,再收敛地更好一些,恐怕沈朝夕就会相信了她“这没什么大不了”的话。 沈朝夕再一次感受到了赵初光智慧的可怕之处。 不管是人体的培养,还是替代芯片的研发,都远远超出了这个时代应有的科技水平。 她毫不吝啬地夸赞道:“我们家初光可真厉害。” 赵初光拉拉她的手,沈朝夕弯下腰,在她嘴唇上落下一个奖励的吻。 孩子心性。 就算年龄比她大,也改不了这一点。 当柔软的唇瓣落在肌肤上的瞬间,一个被命名为人类研究的文件夹,无声无息地消失在了赵初光的脑海深处。 “你不是他。” “我相信你不会这么做。” 是的,她不会这么做。 第60章 末世极乐(五) 赵初光的实验让沈朝夕大开了眼界, 她研究的项目不仅仅是人类的进化, 还将植物动物的进化作为参考。 -- 第168页 不过在惊叹于赵初光能力的同时, 也让沈朝夕看到了危机。 这个基地的防御, 全部都是以赵初光为核心建造起来的。 丧尸也好,还是各种防护器械也罢,都是受她的精神力来控制。 换言之,一旦她出现任何的意外,这个基地的防御就相当于不存在。 特别是那几个被放出去的丧尸,沈朝夕毫不怀疑, 一旦赵初光对他们的压制减少,他们就会毫不犹豫地反噬于她。 这个结论让赵初光有些不高兴, 不过却是事实。 她苦着脸, 皱着可爱的眉头道:“我不要在基地里加入其他人。” “你不用加入其他人,我们只是需要一套备用的防御设施, 以及一些备用手段。”沈朝夕道:“我知道你很信任自己的能力, 但是人力有穷时,谁也不能保证万无一失,一旦你身上出现任何意料之外的情况, 造成的后果都是我们承担不起的, 你知道吗?” 赵初光撇撇嘴,“好吧。” 在思考了沈朝夕说的话之后,赵初光的确发现了自己遗漏的地方。 这个基地建立的时候,正值和平时期,本身防范的对象不过是普通人, 哪怕是各国久经训练的间谍,在无处不在的监控网络和庞大的电网面前,也很难突破所有的防线到达核心区域。 但现在在末世。 末世,意味着有许多超人的力量。 比如说异能者,比如说丧尸。 赵初光将丧尸当做士兵使用,是建立在丧尸对她的命令百分百遵从,是她相信丧尸不会反抗自己的力量,但沈朝夕说的那个可能,也不是完全没有发生的概率,她虽然从没有见过精神力量比自己更强大的人,可这不还是出现了一个沈朝夕吗? 凭借赵初光对沈朝夕的掌控能力,一夜之间,基地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与此同时,守护在基地外的丧尸,也在沈朝夕的安排下,前往了另外的地方。 赵初光像游戏一样布置的守护环节,防御力固然强大,可也很容易让人看出和丧尸的关系。 世界沦陷的时间才多久啊? 她可不信,末世前那些拥有毁天灭地力量的武器,会随着末世的到来消失殆尽,很有可能它们仍旧被掌握在国家的手里,只是作为最后的杀手锏留存而已。 但如果有人发现赵初光这个地方,正在暗中促进丧尸的发展,恐怕有人会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尽可能地将赵初光这个背叛人类的人,消灭在萌芽当中。 至于沈朝夕自己…… 严格意义上来讲,修士也是人类的一种进化形式,相当于他们早就脱离了普通人类的范畴。 而沈朝夕这种倚靠众生信念凝聚起来的意念体,具体算不算人类,还的是另一个值得讨论的哲学问题。 她心理上承认自己的人类地位,但对人类到底是哪种人类,没有太大的偏好。 走异能进化的路线也好,走丧尸进化路线的也罢,只要不违背她的原则,在规则所限制的范围内进行丛林法则,她并不会主动干涉。 不过三天的功夫,机械士兵就取代了丧尸守门人的位置,附近的低级丧尸也被驱逐了过来,在外面游荡,偶尔有那么一两个越界,在高强度的电网之下,变成焦炭。 当苏胜欢他们费尽千辛万苦,经历了残酷无比的战斗,终于斩杀了四级丧尸,一路驶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 层层的电网,交织成一道拱形的天幕,将整个基地包裹在其中。 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的机械士兵,浑身上下都是看上去就武力值不低的器械,发现从公路一头驶过来的人时,纷纷朝他们抬起了自己的武器,在冰冷的目光下,所有被对准的人都是后背一寒。 “我的乖乖……”一个随军参加任务的佣兵忍不住发出感叹,“怪不得我说另一个四级丧尸怎么突然就不追了呢,估计是被这里打怕了。” “丁团,是这里吗?” 丁旦也没想到会遇到这样的场面。 他是这次任务的负责人,也是整支队伍里唯一一个三级异能者,在之前的任务中,失去了一条手臂,现在伤口处还渗着鲜血。 他看了一眼地址,又同旁边据说是C市本地人的士兵确认了一下。 那个小士兵也有些恍惚,曾经他也是被派到初光实验室执行过任务的,因此当听说需要在这个地方接一位科学家的时候,自告奋勇地报了名,但是当年没看出来,初光实验室是这个样子啊。 “是、是这个地方没错,”小战士道:“不过应该在末世后进行改造了,之前我来的时候,只有最外面的一圈电网,这些士兵都是没有的。” “这种防御机制,里面肯定还有人类,说不定就是我们要接的赵博士。” “可是赵博士不是说是基因学方面的博士吗?难道这里面还有搞器械的人才?” “反正这么牛逼的一个地方,总不可能是丧尸搞出来的吧?要是丧尸有这个本事,还要咱们人类干嘛,躺平任嘲吧。” 将几个小队的队长喊过来一番商量,所有人都觉得,初光实验室能被建造成这个样子,应该和任务资料里提到的赵博士脱不了关系。 丁旦换了一身干净的军装,跳下车,举起手,缓缓朝着大门走去。 还没靠近大门,一道冰冷的电子音就响了起来: -- 第169页 “陌生人,这里是私人领域,请速速离去,否则后果自负。” 丁旦脚步停下,看了一会,找到门口的摄像头,对着摄像头道:“你好,我们没有恶意,我是B市帝都基地派来接赵博士的负责人。” “陌生人,这里是私人领域,请速速离去……” 冰冷的电子音重复道一半,突然被打断,取而代之的是一道清冷地女声,“证明。” 丁旦回头,副队长立刻将一个透明的文件袋扔到了地上,丁旦单手将文件袋打开,掏出里面的资料,一样样地展示在摄像头面前。 其实不用看,沈朝夕就能够确认他们的身份,但为了后续的计划,还是要装模作样一下。 “是来拿疫苗的人,”沈朝夕道:“你打算怎么做,要见他们吗?” 赵初光的眼睛亮了亮,“可以不见吗?” 沈朝夕莞尔,“当然,这是你的基地,都听你的。” 赵初光的目光又重新看向屏幕,苏胜欢敏锐地转头,注意到一个墙上的摄像头,正转向了自己这个方向。 他皱了皱眉头,端紧了手里的枪。 赵初光并没有看他,而是将目光落在了骆音身上。 “她就是那个害死骆冰的人?” 沈朝夕的马甲,早在两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掉了个干净。 甚至连骆冰的记忆,都因为浮在最表层,并没有被沈朝夕完全接纳,而被赵初光夺取。 虽然对于轮回、信仰之类东西,存在知识盲点,但不影响她知道,沈朝夕需要为骆冰报仇的事情。 “让他们来换,”赵初光思考了一会儿,很快想出了一个办法,“要想拿到疫苗,就必须把那个女人留下来。” 只要骆音留下来,有的是收拾她的办法。 简单粗暴,却直接有效。 只是沈朝夕不能让赵初光这么做,或者说,不能让她直接以这种形式和官方对上。 很难说在面对病毒疫苗的时候,官方是否会愿意牺牲一个无关紧要的女人,但赵初光只要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就必然受到这个世界官方力量的辖制,在丧尸进化的新人类没有完全建立秩序,行程稳定有力的社会结构时,这个即使在末世后仍旧强劲有力的国家,对赵初光的影响还是不容小觑。 沈朝夕不想也不愿意为了自己的私事,影响到她。 被反驳了的赵初光有些不高兴,沈朝夕只能好声好气地哄她,将个中利益关系,掰碎了讲给她听。 最后科学家大人才勉勉强强接受了她的说法。 而站在基地外,等待通知的人,早已经在无数黑洞洞的枪口下面,汗水直流。 明明天气不热,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里面还没有传来任何动静的时候,众人的心都提了起来。 好在,随着嘀的一声,基地的大门最终在他们面前缓缓打开。 曾经出现过的女声再度响了起来—— “丁旦队长,欢迎您和您队伍成员的到来,请进。” 丁旦回到车上,几辆卡车,终于缓缓发动了起来。 …… 没有战斗,没有突围,也没有鲜血。 想象中科学家蜷缩在实验室的画面压根不存在,安静,有序,敞开大门的初光实验基地,让他们有种回到末世前的感觉。 割据天幕的电网,让他们无需担心来自天空的威胁,四面高大的围墙,还有手持武器的士兵,将丧尸和变异动物排斥在外。 当所有人的脚踩在水泥地面上时,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一种叫做安心的感觉,这是在基地里面都没有的感觉。 初光实验基地,有专门的待客大厅,是用来接待参观的客人的。 这个大厅开放的时候不多,末世降临的时候里面是封闭的,因此受到的损害最小,地面光洁,墙壁雪白,走进去还能看到各个角落里用玻璃器皿倒扣着展示的各项实验成果。 一行人顿时有了一种被带着参观科学博物馆的感觉。 作为负责人的丁旦,一颗心却始终没有放下去。 现在是末世。 他们进入的还是一个科学家的基地。 想到他曾经帝都基地里,隐约窥见的黑暗一角,他就很难放下心来。 没有了道德和法律的限制,鬼知道这群科学家,做得出什么事情来。 不过其他人显然没有他这么大的危机感,除了他手下的士兵还算听话,时刻保持着警惕以外,其他人都已经好奇地参观起来。 甚至有人接了不知道多久之前留下的饮水机里的水,给自己泡了一杯浓香四溢的茉莉花茶。 这可真像是被带着去参观。 这时候,平时用于播放宣传片的大屏幕,突然亮了起来。 所有人这才意识到,他们进来以后,竟然一个人都没看到。 带着面具的赵初光和沈朝夕,出现在了大屏幕当中。 前者对后者点点头,后者以代言人的形式开口道:“大家好。” 骆音捂紧了自己的嘴,才没有尖叫出声。 而希望小队的人都已经失态:“队长!” 第61章 末世极乐(六) 闻言, 镜头后面的沈朝夕挑了挑眉。 看来希望小队的人, 对骆冰这个队长, 实在是爱的深沉, 竟然能够一眼就认出她来。 要知道,现在的她,和骆冰可有着不小的差别。 -- 第170页 都说相由心生,这一点在普通人身上,远不如修士来的明显。 尤其是神道修士这种本身没有实体,一旦同肉体结合, 肉体自发地会像神体结合。 换言之,就是五官会不断发生微调, 逐渐趋近于沈朝夕原本的相貌。 在之前的几个世界里, 因为没有超凡力量,这种微调发生的不明显, 也就是帮尹问珊完成执念的时候, 由于明星的身份,获得了大量的信念,这些信念转化的神力, 使得她到老年也始终维持着年轻时候的容貌, 被称为时停美人,意思是时间都在她脸上停滞了下来。 而这个世界,末世降临,天地灵气异变,丧尸和异能者的出现, 超凡力量大行其道,修士同样作为一种特殊力量得到了承认,在这种世界意志都认可的情况下,转化就来得特别快。 能够通过一块玉佩,就跨越世界引动沈朝夕神识的人,诸如骆冰尹问珊等人,多少和沈朝夕在某些地方有相似之处,否则凡人信仰何以能够跨越这么远的时间与空间的距离,但相似毕竟不是相同,若把两人放在一起,旁人或许会觉得她们之间气质眉眼又或者是某个五官,有相似之处,但绝不会错认两人。 更被说还有赵初光在抽走她神力后,给她注射的基因修复液。 想来是世界意志认可了她的存在,修复后的基因也和骆冰截然不同,这一点从赵初光截留的修复前后基因对比已经能够看得出来,这也是为何沈朝夕没有觉醒空间异能的原因——因为有这个异能的是骆冰,而不是她。 她到底在古代生活惯了,习惯的都是古时的穿搭,哪怕是在上个世界,除非出席什么必须穿现代礼服的活动,大多数时候,她都是着的古裳。就算并非百分百复原的传统服饰,也多少是改良版的衣服。 沈朝夕在末世倒不那么讲究,也没有大明星带来的坏习惯,架不住赵初光童心大发,爱上了换装游戏,只是小女孩玩游戏用电脑,她用真人,人家的服装是电脑数据,她的服装是机械手自行生产。 也不知道她的脑子里到底装了多少东西,就沈朝夕了解到的内容,几乎涵盖了目前整个人类文明所有的学识。 因此沈朝夕诧异希望小队的人竟然能够认出自己,也就不奇怪了。 “队长?”有人对骆冰不熟悉,听见希望小队的人惊呼出声,忍不住追问道:“你说那个女人是你们的队长,看上去不像啊。” 罗森是下意识地这么一喊,话出口他也有些嗫嚅,“我、我也不知道,就是看着,就觉得是,应该是我们队长……” “可是你们队长不是……” 罗森转头朝苏胜欢看去。 苏胜欢的目光亦紧紧盯着屏幕里的人物,慢慢走到了丁旦的身边。 丁旦的脸色不太好看,“赵博士呢?请问你们藏头露尾的躲在背后算什么意思?我们的人付出了无数条性命赶到这个地方,难道就是为了让你们看猴戏的吗?” “丁团长请不要动怒,且容我做个自我介绍,我姓沈,上朝下夕,目前是初光实验基地的对外发言人,很抱歉隔着屏幕同您交流,但这也是为了你我双方的安全考虑。” 丁旦回过味来,“什么意思?” 沈朝夕并不怕他知道这个基地的真实情况,直接如实相告,“丁团长,恐怕您还不知道,初光实验基地在末世降临时就已经沦陷,现在基地的实际拥有者是赵羿赵博士的女儿赵初光女士,整个基地的运转也由她个人支撑,赵博士由于个人原因不愿意与其他人接触,因此我作为发言人代赵博士向你们转达她的意见。” “个人支撑?” “是的,赵博士是精神系异能者,变异方向为超智。” 大屏幕就在待客厅的墙面正中间,扩音喇叭更是保证在场的所有人无论在哪个角落都能听得清清楚楚,原本在参观的其他人早就被吸引了过来,有人听见沈朝夕的话后,目瞪口呆地发出感叹,“原来真的有人变得超聪明啊……我还以为是开玩笑的呢。” 苏胜欢看着屏幕里的人,漫不经心地解释道:“据说帝都基地实验室目前的总负责人,就是一个超智方向变异的精神系异能者,数据处理和逻辑思考速度,远超过国家曾经拥有的超级计算机。” 场上的聪明人已经隐约明白了沈朝夕的意思。 这个基地里面,总共就只有两个人,其中一个还是没什么用的对外发言人,另一个独自支撑着整个基地的运行。这种情况下,她们哪可能和他们这个从尸山血海当中走出来的小队见面,在绝对强势的异能者面前,武器的威胁有时候并没有太大的作用。 沈朝夕将自己的意思摆的很明白。 疫苗有,人,没有。 拿了疫苗赶紧走。 且不论得到了死命令,必须把赵博士带回来的丁旦同不同意这件事情,希望小队的一群人就不可能这么简单的作罢。沈朝夕给他们一人准备了一个手机,任何需求发到手机上,合理的都会在第一时间得到满足,不过须臾的功夫,沈朝夕就收到了好几条短信,都是想和她或者赵初光亲自见一面的。 同丁旦的见面很简单,摆明车马,在意识到赵初光是真的无意掺和到大基地的是是非非当中,也就识趣地选择了放弃,转而询问能不能将基地的防御手段,赠予他们一份。 -- 第171页 沈朝夕知道,在种族灭亡的紧要关头,这些东西都是被要求无偿共享的,因此也没藏着掖着,让赵初光直接给了一份适合大型基地布置的防御手段。丁旦捧着资料大为感谢,并且再三保证,一定会把这些东西送回帝都基地。 同希望小队的见面,则要复杂得多。 沈朝夕先见的人是他们的副队长苏胜欢。 赵初光对这个人有点意见。 因此她从骆冰的记忆里看到过,骆音就是因为他,才会对自己的姐姐下手。 “蓝颜祸水。”赵初光总结了四个字。 沈朝夕都为苏胜欢叫冤。 “这同苏胜欢有什么关系,就算没有苏胜欢,也有李胜欢,张胜欢……骆音的嫉妒之心一天犹在,骆冰就是她的眼中钉一天,真要我说的话,苏胜欢才是受害者,是骆冰救了他,他将骆冰视作亲姐,如果他知道骆冰是因为他而死,不知道有多愧疚……” 赵初光半晌没说话,神色莫名。 “你同情他?” 沈朝夕定定地看了她好一会儿,赵初光坦然回视着她的目光。 前者表情绷不住,唇角扬了起来。 她弯下腰,同赵初光额头贴着额头,语调上扬,轻声问道:“吃醋了?” 赵初光伸手去拿自己放在轮椅旁边的面具,被沈朝夕一把捉住手。 她有时候坦然地可爱,有时候却又别扭地很好玩。 “没有。” 她才没有吃醋。 她只是不喜欢她的目光,她的注意力,停留在别人的身上。 她甚至有些后悔自己为什么要让那些人进来。 先前只有她和沈朝夕在基地里的时候,沈朝夕的目光就只能看到她,哪怕她每日早起练剑,目光也总会萦绕在她的身上,现在有了骆音,有了苏胜欢…… 她心里仿佛有一把火在燃烧,叫她恨不得将这个世界都烧成一片灰烬,只留下沈朝夕才好。 她知道自己的想法可怕,所以不敢轻易流露。 只是在沈朝夕含笑的眼睛里,抓着轮椅的手,转而伸出去,抱住了她的腰。 最后沈朝夕是带着赵初光去见的苏胜欢。 见面的地方在距离待客厅有一段路程的小会议室里面,基地在赵初光的建设下,地下四通八达,跟迷宫似的。 机械手给苏胜欢倒了水,他没喝,坐在沙发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擦着自己的刀。 看似很专注,其实有些心不在焉。 他的目光不住地往门口看,然而开门的声音却是在房间里响起来的。 墙上的壁画朝两边打开,露出里面金属的空间,苏胜欢这才意识到,原来这里面竟然藏了一台电梯。 他的目光压根没有注意到坐在轮椅上的赵初光,而是见到沈朝夕后,就凝在了她的身上。 赵初光抿着唇,在脑海中滑过108条苏胜欢的死法。 沈朝夕面色平淡地对苏胜欢点点头,“苏先生,听说你们小队的人想见我,请问有什么事情吗?” 如果说见到人前,他还有几分忐忑话,真的见到沈朝夕后,这几分忐忑也没有了。 “队长,”他说,“好久不见。” “……抱歉?”沈朝夕一副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的样子道:“我想你恐怕是认错人了。” 苏胜欢看着她,似乎是在分辨她神情的真假。 而沈朝夕的演技完美无缺。 仿佛是想到了某个可能,苏胜欢转头看向赵初光,脸色有些不太好看地问道:“你对她做了什么?” “这位先生,”沈朝夕淡淡地道:“我想我们之间可能存在什么误解,是您的朋友和我长得很像吗?” “不是很像,”苏胜欢捏紧了拳头,“你就是她。” 场面一下子陷入了僵局。 “我去了超市,没有找到你的尸体,连骨头也没有找到一根,如果被丧尸啃噬了,不可能一点痕迹都没有剩下,附近的丧尸也没有你的味道,但这个基地里有……” 他的嗓音听起来很干涩,说话也干巴巴地,目光直勾勾地盯着沈朝夕,眼睛一点点的变红,似乎下一刻,就有眼泪会掉下来。 沈朝夕看了他一会儿,突然道:“半妖?” 苏胜欢沉默,但他毛茸茸的耳朵,却因为情绪波动过大,从头顶冒了出来。 这可……真是意外。 沈朝夕的目光在他的耳朵上多停留了三秒。 赵初光开始思量怎么给自己培育出这么一对耳朵来。 沈朝夕倒不是什么毛绒控,她对动物并没有什么很强烈的偏爱,只是若有所思。 半妖……可不像是这个世界的产物。 沈朝夕指头敲打着膝盖,开始瞎编。 “我的确是在超市醒来的,”她道:“不过我失去了大部分的记忆,只记得昏迷前,有个人将手插进了我的心脏里,根据赵博士的检测,我的基因缺乏了一部分,原本拥有的异能也因此丧失。” “既然你说认识我,那么我是否可以认为,造成我失忆的情况,同你有关?” “或者说……” 她身体前倾,面无表情地脸庞,顿时显得格外有压迫性。 “这就是你们造成的?” …… 苏胜欢去单独见沈朝夕,将其他人都留在了临时安排的宿舍里面。 -- 第172页 希望小队里的人,有人乐观,认为沈朝夕就是骆冰,有人悲观,认为只是长得像而已。 “绝对是队长!”罗森第一个跳出来反驳那些否认沈朝夕是骆冰的人,“末世降临没多久我就跟在队长身边,她变成什么样子我都认得出来!再说,你们想啊,世界上哪有那么巧合的事情,队长没多远的超市里出事,这边就多了个和她长得一模一样的人……” “可是我们都亲眼看见,当时队长……” 罗森没等他说完,“是,我们都看见队长没从超市出来,可是三级丧尸也没从超市出来啊,要是队长没有杀死三级丧尸,咱们还能活着离开那个方向吗?这次来得时候,咱们不也是从那儿过了?要是听见车队的动静,那个三级丧尸还活着的话,能不出来报仇?” 越说他越觉得自己的话有道理。 有人疑惑道:“可要真是队长,为什么她不回来啊,而且还改了个名字……” 罗森的表情僵在了脸上,半晌才犟嘴道:“还能怎么,失忆呗,里不是都写了吗?生死关头大爆发,潜力觉醒,然后失去记忆,你们说是不是?” “我觉得也是。” 有人附和道。 希望小队的人不多,但这里面的大多数人,都是骆冰在丧尸堆里,一个个的救出来的,因此对她感情很深。 眼下罗森说沈朝夕是骆冰,哪怕是个谎言,他们也愿意去相信,一个二个勾肩搭背地都开始商量,要怎么帮助沈朝夕找回记忆。 骆音没有掺和到他们的讨论当中去。 事实上,当见到沈朝夕时,她就处于一种极大的惶恐不安当中。 “我累了,先回房间休息了。” 骆音一张脸比纸还白,神情也因为焦虑而显得憔悴,她在队伍里的存在感本来就不高,因此听见这句询问也只是摆摆手,就让她走了。 希望小队有七个人,除了骆冰两姐妹,其余五个都是男人。 因此骆音有单独的一间宿舍。 反正基地里什么不多,就是空房间多。 关上门,坐在床上,骆音就开始控制不住地咬指甲。 她想不明白,骆冰身上到底有什么好运光环,怎么这样都不死。 早知道她就不该心慈手软,留她一命,让她自生自灭,而应该直接斩草除根。 只是这时候说什么都迟了。 骆冰那样子,看起来比在希望小队里还要好,估计是攀上了这个初光基地的赵博士…… 她早听队伍里的其他人说了,帝都基地那个超智力方向的进化者,虽然比普通人聪明,可也正因为比普通人聪明,所以十分的变态,要不是有基地控制,恐怕早就将整个基地的活人都变成自己的实验品了,这个赵博士,估计也不是什么好人。 指甲被啃得鲜血淋漓,嘴里尝到血腥味,她才回过神来。 心念一动,一道水流就从虚空中浮现了出来,缓缓将她手上的鲜血清洗干净。 当血液被洗去后,白光亮起,血肉模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愈合。 看着被啃得参差不齐的伤口,手一摊,一把小巧玲珑的剪指刀,就出现在了她的掌心。 水系,治愈系,空间系。 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骆音连续不断地使用了三系的异能。 若是被队伍里将她视作拖油瓶的人看到,恐怕要大吃一惊。 因为谁都知道,骆音一直都是没有异能的,全靠姐姐养着,才在末世成功的活下来。 “你想回到希望小队吗?他很在乎你。”苏胜欢走后,赵初光问道,“如果你想跟着他们走的话,我不会阻拦你。” “真的?” 赵初光一本正经地道:“我承诺的话不会反悔。” “说谎。” 沈朝夕才不信她的鬼话。 她站起身,在赵初光的脑门上轻轻地敲了一下,推着她往回走,“别口是心非,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对我来说,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人永远都只有你一个,没有其他人。我是对苏胜欢有点兴趣,不过那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本来不该有半妖,并不意味着我对他这个人有意思。不过你吃醋的样子很可爱。” 冰冷的电子音道:“我没有吃醋。” 沈朝夕道:“我没有喜欢赵初光。” “……好吧,我吃醋了。” 沈朝夕露出赢家的微笑。 走到一半,赵初光突然抬起手,示意停一下。 “怎么了?” 赵初光转头,看向黑暗深处地某个方向,淡淡地道:“有丧尸进来了。” 沈朝夕的神经瞬间紧绷起来,进入到了作战状态。 “不用紧张。”赵初光拍拍她的手,在黑暗中拉出一道蓝色的虚拟光屏,一番操作后,打开了一个监控界面,“是骆音。” 视频播放了骆音在短时间内使用多种异能的情况,知道她是怎么吞噬异能的沈朝夕表情有几分难看。 赵初光道:“至少三个异能者。” “不止,”沈朝夕回忆了一下骆冰的记忆,又对照了一下苏胜欢的说法,“苏胜欢说过,骆音一直没有离开过车辆,全程都有目击者可以为她作证,那她起码有一种精神系的异能,还有一个能够快速移动的异能,也许是空间系,也许是速度系。” 赵初光难得的对着沈朝夕以外的人露出了兴致勃勃的表情,“……我能够感受到她走得是丧尸进化的路线,但光看外表,她和人类没什么两样,吞噬异能又是丧尸特有的能力,而且她的转化程度看起来还很高,不知道她是怎么做到的,要是能够拿到她的基因就好了。” -- 第173页 她转过头,看向沈朝夕,眼睛发亮,“我们把她抓起来吧,她是个很好的实验体。” 沈朝夕:“……” 突然为邪神默哀。 并不知道被惦记上的骆音,打了一个哆嗦。 从沈朝夕那里回去的苏胜欢,一打开门,就得到了强烈的欢迎。 “确认了吗?她怎么说?” 苏胜欢的视线扫过一张张真挚的面孔。 希望小队是最后撤离的人,如果有人对骆冰造成了威胁,这群人的可能性最大。 但他们表达的善意又是赤丨裸而毫不掩饰的,苏胜欢并没有从他们之中感受到恶意。 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下,他点点头,确认了这个消息。 房间里顿时欢呼起来! 罗森眼巴巴地问道,“那队长什么时候回来啊?” 其他人也道:“对啊,队长什么时候回来啊,我都想她了。” “我想没那么简单,”苏胜欢给众人泼了一盆冷水,“队长没有记忆,而且根据她所说,她当时醒来的时候,受伤很严重,误打误撞找到初光实验基地,是赵博士收留并且救了她,她现在唯一认识且认可的人只有赵博士一个人,我觉得她应该不会跟着我们离开这里。” “没事儿,”罗森还以为苏胜欢要说什么,一屁股坐了下来,松一口气道:“没事儿,反正我的命都是队长的,我就跟着队长走,队长去哪儿我去哪儿,她不走我也不走呗,我看这个初光实验室挺好的,比帝都基地都牛逼。” 其他人反应也都差不多,“切,我还以为什么呢,原来是这件事情啊,当初跟着队长出来,就没打算回去,她要是喜欢这里,咱们就留下来呗。” 几个大老爷们兴致勃勃地商量基地那么大,自己要住在哪里。 苏胜欢:“……” 人家还没同意呢! 这时候,门被打开,苏胜欢寻声看去,打开门的骆音扶着门框,咬着下嘴唇,怯生生地看过来。 “是、是姐姐吗?” 第62章 末世极乐(七) 久违的热水, 干净的环境, 还有虽然称不上美味, 但足以饱腹的食物。 在初光基地住的第一晚上, 由帝都基地赶来,颠簸奔忙了大半个月的各个小队,都感受到了一种发自内心的舒适。 不过除了希望小队以外,倒是没有什么人想过要留在这里。 初光基地和其他基地对比,劣势相当明显。 一个基地想要建立起来,人口是不可或缺的, 位于大山中央,丧尸等级普遍比其他地方更高的初光基地, 显然不具备吸纳大量人口的条件, 没有人口,何谈建设。 至于那些看起来就很厉害的机器人?赵初光一个人就算再有本事, 又能够顾虑到多少方面。 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对初光基地的眼热。 精良的器械, 充足的武力,还有食物以及各种物资…… 倒不是赵初光和沈朝夕有意展示,而是被改建成仓库的房间就是如此, 大片大片的玻璃墙, 随意展示着里面的物品,就在通往存放疫苗冷冻库的路上。 被允许进入仓库的,当然不是所有人。 由于疫苗的重要性,和仓库的隐私性,只有几个空间系的异能者, 能够进来。 虽然赵初光很大方的表示,疫苗的研制方法可以大方交给国家,她并不需要什么代价来换,但丁旦还是打算尽可能多的搬运一些回去,毕竟买过药的人都知道,通常来说原厂出品的药物,质量要高于仿制药。 更何况,帝都基地现在的能力,能不能仿制成功,还是另一回事儿。 总之身为非专业人员的他,看着沈朝夕拷给自己U盘里大段大段的资料和实验数据,是一阵头痛。 空间系异能者在末世觉醒的数量并不多,别说和单纯身体强化的异能者比,就是和数量更少的自然系异能者比也远远不如,如果说一万个普通人里面,有八千个身体会发生强化,五百个出现元素异能,那么其中空间系异能者有一个都很不错。 再加上单纯的储藏方向的空间系异能者只能当个仓库,没什么战斗力,导致在前期存活率不高,因此人数还要更少。但在末世降临小半年后的今天,大家已经逐渐意识到空间系异能者的重要性,毕竟带着一个人跑,可比带着一车货物跑要灵活方便的多。基本上一个小队要是能有一个空间系异能者,只要实力不是太差,以至于被其他队伍吞并,崛起的时候都指日可待。 这次来参加任务的几个小队里面,空间异能者都是重要保护对象,可以说一路走来,除了骆冰因为保护自己小队的成员身亡以外,整支队伍没有一个空间异能者被折损。 这些人都是来自各个大型的佣兵队,执行过不少的任务,见识过山高海盛的物资,然而当路过被堆叠地满满当当的仓库时,还是不由自主地减缓了脚步。 原因无他,这是末世人对物资发自本能的一种向往和渴求。 可以说经历过末世的每个人,几乎都有一定程度的囤物癖。 有人喃喃道:“她们就两个娘们儿,用得完这些吗?” 走廊顶上的摄像头,敏锐地转了一个方向。 后面的人撞了一下说话人的肩膀,“少说两句,走快点。” …… 是夜。 曾经在凌晨依旧灯火喧嚣的C市,而今一入夜,便是漆黑一片,幸而没了来自人造光的污染,月色明亮,C市的轮廓在朦胧的微光中变得模糊,像是由高清变成了流畅的画质。 -- 第174页 哪怕明知不会有丧尸从外面进来,初光基地的哨兵,仍旧兢兢业业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 这时候,忽然有数道轻巧的身影,悄无声息地略过夜色。 巡逻的哨兵机器人眼睛闪了闪,绿色的光芒有一瞬间变成红光,但又很快闪烁,重新转回了绿色。 “这玩意儿可真敏锐,差点就被发现了。” “估计是什么红外检测系统,我能屏蔽的时间不多,你们搞快点。” “你小子真有你的,没想到平时不顶用,关键时刻还挺给力的。” 监控室内。 沈朝夕挺无语的看着几个自以为行事隐蔽的人,一路朝着仓库赶去。 看他们认认真真地贴墙角,躲监控摄像头,正儿八经地像是在拍电视剧一样,她都不好意思告诉他们,除了明面上的摄像头,和他们发现的那几个所谓“拟态”摄像头,初光基地隐藏的摄像头更多。 反正透过监控视频,她是没在初光基地里找到任何意义上的死角。 别看那些闪着红光的摄像头转来转去,好像拍的挺认真的,其实主要执行监控任务的压根就不是它们。 更别提……这个基地的所有者,还是个对一切都有掌控欲的控制狂。 沈朝夕是怎么被赵初光发现的? ——因为她把神识探进了基地。 虽然她是在搜罗实验楼的时候才被抓包,可不代表赵初光没发现她,一开始没动静只是赵初光等着看她打算干点啥而已,事实上,整个基地都在赵初光的神识控制之下。 像沈朝夕这种,对神识敏感的人来说,简直随时随地都能够感受到“来自赵博士的凝视”。 只能说习惯了就好。 自己找的女朋友,还能咋办,受着呗。 也就这群小傻逼真的相信摄像头只有明面上的几个了。 “他们偷东西,我可以惩罚他们吗?”赵初光兴致勃勃地道。 沈朝夕打了个哈欠,“可以。” “那我要把他们抓起来做实验品。” “……不可以。” 赵初光不满地看向她。 沈朝夕将人抱在怀里,用下巴蹭了蹭赵初光的肩膀,道:“乖,听话,我们现在还不能和官方撕破脸。” 赵初光不情不愿地道:“好吧。” 沈朝夕轻笑,去亲她抿紧的嘴唇,赵初光被她没亲两下就破了功,忘了自己原本想要干嘛。 前者像抱小孩一样将人抱起,“行了,回去睡觉,小惩大诫即可。” 在沈朝夕到来之前,异能彻底觉醒的赵初光,原本是不必睡觉,也睡不着觉的。 精神系异能让她的大脑活跃程度远超出常人,而同虚空中不知名藤蔓达成的契约,也日夜折磨着她的身体,疼痛仿佛成了她与生俱来的本能。 她只有将自己消耗在实验室里,通过大量的脑力劳动,才能够暂时忘却身体上的疼痛。 但在沈朝夕来了以后,事情却发生了改变。 沈朝夕身上的神力,能够很好的缓和她的疼痛,而她提供给沈朝夕的信仰,又能完美地达成收支平衡。 将人放在床上,交换了一个吻,沈朝夕伸出手臂,将赵初光揽入自己的怀抱当中。 被温暖围绕的赵初光很快就闭上了眼睛,手臂却还紧紧地环绕着她的腰身。 沈朝夕抚摸着她的后背,缓缓将神力渡了过去。 神力一进入赵初光的身体,就像是进了一个筛子里面,很快被四面八方的空洞漏掉,仅余下一丝滋润着她的身体。这种情况沈朝夕不是不知道,可是她有心无力。 都说医者不自医,能够为沈朝夕解决基因崩溃问题的赵初光,同样如此。 她掌控着偌大的实验基地,无数促进人类发展进化的实验在里面展开,却挽救不了自己的声音和一双腿。 “别担心……”听久了,透过冰冷的电子音,沈朝夕也能够感受出里面的柔情,仿佛知道她在想什么,闭着眼睛的赵初光轻声道:“我不痛。” 沈朝夕抱紧了她。 赵初光现在的身体,根本原因其实是灵魂的强度超过身体太多,以至于羸弱的后者无法支撑。 这种情况沈朝夕也是第一次见,拿不出什么太好的办法来。 对于灵魂,即使是神道修士,也是一个需要谨慎对待的范畴。 她不能拿赵初光冒险。 不过她也是第一次见识到,自家恋人的强悍。 如果放在能够修炼的世界里,想必她定然是一番天才,在这种世界,可惜了。 随着神力的输出,沈朝夕也渐渐感到疲惫,闭上了双眼。 在她怀抱中,赵初光忽然转动了一下脑袋,眼皮轻抬,目光穿过黑暗,投向了某个方向。 第二天。 除了疫苗,还在初光基地里,收获了一堆资料的丁旦,开始准备返程。 虽然进入C市的就他们一行人,但在C市外,较为安全的地方,帝都基地接应的人已经在那里等候已久。 清点人数的时候,预备留下来的希望小队,被他无视了过去。 反正身为队长的“骆冰”已经向他承诺过,可以派出一队机械士兵,护送他离C市。 清点着人数,他突然发现少了几个人,皱着眉头喊道:“蒋文洲,蒋文洲!” 他从名单里面抬起头,转头看向其他人,询问道:“有谁看到绿洲小队的蒋文洲没有?绿洲小队的其他人呢?” -- 第175页 绿洲佣兵队名字好听,但在帝都基地里,名声却不怎么好,因此大家和绿洲小队的人都不是很亲近。 此时丁旦问及,众人才发现绿洲小队的成员,竟然一个也没见着。 丁旦有了不好的预感,扔下一句“我去看看”,就匆匆地去绿洲小队入住的地方找人。 到了门口,里面静悄悄地,他嘭嘭嘭地敲了好几下门,都没人回应。 他二话不说抬脚就踹门。 绿洲小队的行李堆得到处都是,一看就没好好收拾,丁旦的视线扫过一周,没见着人影。 心下着急,脸上的表情越发冷凝,脚步匆匆地往外走,找到一个暴露在外的摄像头后,才对着镜头挥了挥自己只剩下一只的手,道:“沈负责人,我们队伍里有人不见了,能否请你调查一下监控,看他们去了哪里?” 他没直接怀疑这件事情是初光基地的人做的,他本身就欣赏骆冰的爽朗大气,并不认为失忆会让一个人发生本质上的改变,而赵初光毫不吝啬赠予他们资料和疫苗的行为,更是让他十分赞赏。 沈朝夕还没发话,有人就先发现了绿洲小队的人。 “丁团长,找到蒋文洲他们了,在门口,在门口挂着呢。” 丁旦一头雾水,“怎么会在门口?” …… 丁旦匆匆赶到门口,看到眼前一幕,是又好气又好笑。 蒋文洲几个人,被人扒的一干二净,连条裤衩都被剩下,绑在外面的大门上面。 不远处就是对他们垂涎欲滴的丧尸,已经有连着好几头贪婪的丧尸在电网下化作了焦炭。 蒋文洲已经醒了,嘴里被堵着抹布,说不出话来,见到有人来,眼泪汪汪。 罗森等人虽然不走,看笑话的心还是有的,见到蒋文洲身上用油漆喷绘写的小偷两个字,哈哈大笑,“被抓现形了吧,活该,也就是赵博士心好,换我来,绝对剁了你们的一双爪子。” 丁旦脸色也不好看,绿洲小队虽然不是官方的人,可是既然跟着他出来,就同样代表着官方的脸面。 只是现在不是发火的时候。 他黑着脸用手机给沈朝夕打了个电话。 “抱歉,出了这种事情,是我管教不力,我向您和赵博士表示诚挚的歉意。” “这次看在您的面子上,也就算了。我们和官方合作的心是诚恳的,但我不希望类似的事情再发生第二次。” 丁旦一边向沈朝夕表示官方的诚意,一边示意其他看笑话的人,将绿洲小队的人给放下来。 绿洲小队的队长蒋文洲,一张脸又黑又红地接过其他人递过来的衣服,手忙脚乱地往身上套。 好在都是异能者,冻一晚上也没什么,有的人被放下来的时候,还睡的迷迷糊糊的。 罗森同样帮着将一个人给放了下来。 绳子一砍断,那人的身体就直愣愣朝着地上倒下去,罗森抬脚去踢,嘲笑道:“嘿,哥们,醒醒,回家了,穿上衣服再睡。” 他力气不大,然而趴在地上的人却被轻易地踢翻了身,露出一双死不瞑目的眼睛。 有人余光瞥到这一幕,下意识地惊喊出声,“死人了!” 被众人挖苦嘲笑黑着一张脸的蒋文洲,第一时间转过了头。 见到地上躺着的人时,脸色就是大变。 “吴边!” …… 绿洲小队的吴边死了。 原本准备出发的队伍,因为这个消息,又重新回到了待客厅。 蒋文洲双目赤红,咬牙切齿,“……你们必须给我一个交代。” 希望小队的人站在他们的对立面,其中苏胜欢嗤笑一声,“交代,什么交代?你们偷东西在先,还有理了不成。” “吴边是我们绿洲佣兵队,空间最大的异能者,要不是看在基地的面子上,也不会轻易被派出来,”蒋文洲没有和苏胜欢扯皮,而是直接将目光看向了队伍负责人的丁旦,“当初将吴边派出来的时候,基地可是说好了,绝对毫毛无损的将人送回去,现在人折在这里了,丁团长是不是要给我个说法。” “说法,你要什么说法?”丁旦的脸色也不好看,蒋文洲他们偷东西,是在打他的脸,吴边被杀,想到绿洲小队背后的绿洲佣兵团,和这个佣兵团背后交错复杂的势力,他更加头疼地厉害,“这件事情本来就是你们做的不对,吴边的死也算是咎由自取。” 话这么说,心里他也多少有些埋怨,吴边这么有用的一个异能者,沈朝夕他们竟然说杀就给杀了。 他倒是不觉得赵初光她们的做法有什么不对。 说白了,物资就是一个基地的命根子,要是在帝都基地,有人敢觊觎官方储存的物资,当场射杀都算是落了个干净的死法,连坐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绿洲小队的人做出了这种事情,只是一个作为主力的吴边被杀鸡儆猴,其他人只是玩笑般的被绑了一晚上,已经称得上仁慈了。 “难道丁团长的意思是叫我算了?”蒋文洲冷笑一声。 丁旦烦躁道:“你想怎样?” “赔偿,当然是赔偿,我要初光基地三分之二的物资,”蒋文洲快速思索着吴边死后,自己能够将功补过的办法,“不用你们军方的人出力,我们绿洲佣兵团会自己派人进来。” 苏胜欢嗤笑一声,“这大白天的,梦倒是做的挺美的呢,当我们都是死人对吧?” -- 第176页 “关你们屁事。”蒋文洲压根不怕苏胜欢,他只死死盯着丁旦的脸,想要一个官方的态度。 他相信以绿洲佣兵团的实力,拿下一个只有两个女人的基地,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丁旦呵斥道:“蒋文洲,你不要太过分了!” 罗森将枪往桌子上一拍,“真当咱们队长就一个人了?蒋文洲,你打歪主意问过你爹我了吗?” “就是!” “爹还没说话呢!” 希望小队另外几个五大三粗的汉子,也站了起来。 蒋文洲看着他们冷笑,“你们跟着两个娘们,能有什么出息,这个基地早晚都会被丧尸推平,与其便宜了丧尸,还不如交给我们绿洲呢。反正你们队长也死了,看在你们还算有点本事的份上,我手里还有几个推荐名额……” 罗森唾了一口:“呸。” 一身白袍的沈朝夕推开门,眉头挑起,“哟,挺热闹的呢。” 希望小队:“队长 / 骆姐。” 蒋文洲站起来,“我们小队的吴边,死在了你们基地里,这件事情你们必须给出一个交代,否则我们绿洲佣兵团绝对不会放过你们,你不会想知道我们佣兵团里到底有多少高手的……” 沈朝夕不等他说完,叹了一口气道:“我觉得罗森有句话说得很对。” 罗森,“什么?” 她隔空就是一巴掌抽到了蒋文洲的脸上,直接打歪了他半张脸,顺带将人掀翻再地。 她冷笑一声,“白日做梦的时候,问过你爹我了吗?” 把掌声清脆,罗森隔着空气,都觉得脸疼。 丁旦在一旁没说话,本来今天这事,就是蒋文洲无理取闹。 沈朝夕却看向他,带着几分歉意地道:“丁团长,今天实在是不好意思,给您添麻烦了,但是我既然说过,看在您的面子上,不会动绿洲小队的人,就绝不会对他们下杀手。是我做的事情我不会否认,但不是我做的事情我也不会抗锅。” 丁旦想明白了什么,脸色凝重起来,“你的意思是……” 沈朝夕做了个请的姿势。 她又对希望小队的人招招手,几个人高马大的壮汉,跟哈士奇一样屁颠屁颠地跟了上来。 苏胜欢抱着刀,脚步轻快地走在他的身边,沈朝夕觉得,要不是旁人还在,这只狐狸半妖,估计耳朵又要冒出来。 其他人被关在了待客厅,面面相觑,然后很快讨论开来。 “她说的是什么意思,吴边不是她们杀的,还能是谁杀的?” “难道有丧尸进来了?” “屁,你见到被丧尸杀死的人长这样?吴边身上连个伤口都没有,你总不至于告诉我,他是被冻死的吧。” 异能者的身体多多少少都有了强化。 现在的天气也不是最寒冷的冬日,加上C市地处南方,温度较高,光着身子过一晚上,对异能者来说最多就是得个感冒,哪有冻死的可能。 沈朝夕虽然没有明说,但其他人也不是蠢人,透过她的话,多少推出了几分有用的信息。 各人脸上的颜色顿时变得十分好看,看向除了自家队伍以外的人,眼里都多了几分戒备。 视频一帧接着一帧地闪过。 看着蒋文洲小队里的人,偷偷摸摸潜入仓库,丁旦脸上火辣辣的同时,又忍不住对初光基地的监控感到惊骇。 这种布置到毫无死角的监控,简直像是直接将一只眼睛放到了天上盯着整个基地一样。 “这是哨兵胸口的摄像头传来的影像,根据红外检测仪显示,在将人绑到大门上时,吴边的生理状态仍旧处于正常当中……” 沈朝夕指着屏幕解释,在丁旦点头后,飞快地切换了一个视频,角度正是对准赤身裸丨体的蒋文洲等人的摄像头拍下的。 她轻轻地按了一下,视频就开始飞快地跳跃,直到进入某个时间点的时候,她才让快进的视频放慢了速度。 4:06:21。 在这个时间点,还能隐约看得到吴边的身体在冷风中瑟瑟发抖。 4:07:38。 吴边的头垂了下去,同时红外线检测器里的热度消失。 丁旦刷的一下站起来,不敢置信道:“刚刚发生了什么?” 罗森满脸茫然,“什么都没有啊。” 沈朝夕示意两人先坐下,这才不慌不忙地道:“经过我和赵博士的研究,这段视频曾经受到特殊能量的干扰,还原后得到的画面是这样的——” 视频飞快地倒退,在吴边的面前,突然多了一个娇小的影子。 视频里的人背对着摄像头,穿着大大的外套,个子不高,头戴卫衣,视频里只隐约看得见,一只白皙的手,伸向了吴边的心脏,在一分钟不到的时间里面,从里面抓出了什么东西。 丁旦额角狂跳。 第63章 末世极乐(八) 这么一副诡异的画面, 看得几个大老爷们是一阵毛骨悚然。 罗森吞了吞口水, 问道:“能看到正面吗?” 沈朝夕道:“当然。” 说着, 就把视频调到了一个相当隐蔽的角度, 恰巧在被杀之人小腿旁边,从下到上将凶手的脸拍到了镜头里。 虽然很是模糊,但也足以辨认出这个人到底是谁。 “……范飞星。” 丁旦看着屏幕里的人,缓缓念出了一个名字。 -- 第177页 “抱歉,”他的脸色有些难看,却仍旧维持着面上风度, “我会给你们一个交代。” “丁团长,先不急着处理这个人。”沈朝夕打断了丁旦要说的话, 苏胜欢朝她这个方向看了一眼, 他还记得她曾经说过的话,没忘记沈朝夕也曾经遇到过类似的事情。 丁旦不明所以, “怎么……” 沈朝夕将自己准备好的说辞向丁旦讲了一遍。 说实话, 发现动手的人竟然不是骆音时,她和赵初光都震惊了一会儿。 仔细查探一番后,才确认昨天骆音真的没有出门, 倒不是说她老实了, 而是她那智商压根就没有想到有这么个捡漏的机会,反倒是那个被丁旦叫做范飞星的人,在绿洲小队出门以后就坠在了他们的身后,只是他似乎有一手特殊的隐匿法门,能够躲避监控摄像头的查看, 要不是基地里的摄像头都是经过改装,又同赵初光的精神力相连,恐怕真的要将人放了过去。 在几人说话的时候,房间里的屏幕突然亮了起来,带着面具的赵初光在屏幕里显现出来。 她对着摄像头展示了一下自己手中的试管,然后将原本摆放在自己面前的虚拟屏幕,直接投影到播放器上面。 冰冷的电子音做着讲解,“检测到的生物细胞情况同沈朝夕的情况一样,同样是基因破碎,属于异能的基因消失。” 准确来说,是应该被吞噬。 只是这个吞噬者,比直接食用尸体的人类显得要更文雅一些,就像是吃石榴,丧尸只知道没脑子的一股脑地往嘴里塞,拥有人类智慧的吞噬者,却知道怎样才能将果皮和果肉完美的分离,甚至去掉细小的核,获得完好无损的果肉。 分离的相当漂亮,甚至超出了骆音的水平。 沈朝夕没有立刻对骆音动手,不是她不想,而是不能。 如果没有范飞星的话,今天就是揭穿骆音真面目的最好时机,然而因为范飞星的出现,让沈朝夕意识到,这个世界远没有她看到的那么简单。 一个人被丧尸病毒感染后,还能保持正常人的姿态,可以说是巧合。 但两个人出现同样的情况,就不是单单巧合两个字能够解释的问题。 丁旦的脸色相当沉重,“这段视频,还麻烦你们拷贝一份,不,至少三份给我,我会带回基地里,向上级汇报。还有,既然希望小队里的人能被带到这里来,想必沈负责人和赵博士已经确定了他们的可信性,在这里,我请求几位,能够陪我回一趟基地,将视频资料带回去。” 他不敢保证,在解决了一个范飞星以后,基地里还有没有第二个范飞星。 按照沈朝夕的说法,她在醒来后完全失去了自己的异能,濒死状态下碰到赵初光,才捡回一命,袭击她的人,很有可能和视频里的人一样,能够掠夺其他人的异能为自己所用。 在这种时候,倒是没人扭扭捏捏,虽然希望小队的人都想要跟着自家老大,但听丁旦这么一说,还是拍着胸脯答应下来。同时,几个人也嚷嚷着,一定要把那个害了老大的凶手给抓出来。 沈朝夕对丁旦做了个请的动作,“既然如此,就等丁团长的好消息了。” …… 蒋文洲再怎么想要计较,在丁旦黑着脸扔下的一句回去再说之下,也只能忍了一时之气。 好在绿洲小队出动的空间系异能者不止吴边一个,因此哪怕吴边出事,他也不至于两手空空的回去,一点交代都没有。 将足够的讯息传递给官方后,沈朝夕就和赵初光一起,在初光基地,等待着后续消息的传来。 卫星通讯的信号好好坏坏,时有时无,在帝都基地的人走后,又有其他几个基地,陆陆续续地抵达了初光基地,拿走了疫苗,并且留下了一些作为交换的物资。 人员的流动,带来的是消息的流通,说到底,卫星能够联系上的无非就是那么几个大人物,讨论的也都是些至关要紧的问题,真正的八卦,和民众当中的风向,还是要听普通人的闲聊才知道。 一天,智能系统将截取到的关键词,一一展现在屏幕上时,一个词语引起了沈朝夕的注意力。 “极乐……” 当人类面对天灾无力的时候,就只能够求助于信仰。 当生活见不到希望的时候,唯有信仰是唯一的救赎。 末世的降临,丧尸和异能者的出现,让传统科学受到不少打击的同时,却也促进了各个教派的发展。 因此,最初注意到极乐教这个名字的时候,沈朝夕并没有放在心上。 无非就跟一些叫做合欢宗之类的邪教一样,催促人们及时享乐,有一天过一天快活日子的教派。 但随着人数的增多,赵初光的系统内,收留到的有关极乐教的消息越来越多,这个教派的异常渐渐浮出水面。 “首先,这个教派并不像普通教派一样,主要目的是为了收集资源,恰恰相反的是,只要加入这个教派,就能获得大量的粮食和物资……”B市基地,负责调查这件事情的人神色显得相当凝重,“经过我们的调查,加入这个教派的人,多是在末世初期,没有觉醒任何异能的普通人,但在加入教派后,都在某一个时间觉醒了强度不同的能力。” 有人提问道:“你的意思是,这个教派能够帮助普通人觉醒异能?” -- 第178页 讲解的人摇摇头,“我们不认为他们是在帮人觉醒,事实上,我们更倾向于认为,他们是在吞噬其他人的异能。”随着他的操作,投影仪上渐渐出现了几个被放在一起对比的人,“比如说这个人,相比大家都不陌生,暴风佣兵团的范飞星,经过一段时间的监控,他曾经使用过的异能一共有五中,分别是火系,木系,隐身,速度,以及空间储备。其中少见的隐身异能,我们认为他是从一个叫做刘文超的人身上夺来的,因为根据小队的人所说,刘文超相当的安静,更是因为异能的缘故存在感很低,隐身的时候更是没有人能够注意到他的存在,范飞星发动隐身时的情况和他非常像。” 尽管帝都基地的人做不到像赵初光一样,将整座基地都纳入自己的眼皮子里,但他们也有自己获取信息的渠道,很快就以范飞星和几个行踪诡异的人为突破点,找到了极乐教的痕迹。 而仿佛是察觉到自己被发现一般,极乐教也如同雨后春笋一般,在一夜之间,疯狂地冒出了头,开始大肆地吸纳教徒。 沈朝夕得到消息时,已经有一个基地,被纳入极乐教的版图,成为了所谓的极乐之地。 “胡川基地失联了。”赵初光将卫星传来的消息告诉沈朝夕。 胡川基地是一个不大不小的中型基地。 不同于那些私人建造的小基地,胡川基地也是官方旗下的一个基地,只是受限于人口和区域,因此建设的并不大。但说失联就失联,还是显得相当恐怖。 根据被赵初光改造过的卫星地图上显示,胡川基地周围,已经被大量丧尸包围,几乎成为了丧尸的海洋。 但在不到三天前,这还是一个相当热闹的基地。 更关键的是,骆音在一个周前,跟随一个执行任务的小队,去了这个基地。 “我要亲自过去一趟。” 只是看了几眼,沈朝夕就下了决定。 召唤神明没那么简单,连着几次被异世界的信徒召唤,她已经摸出了规律。 通常来说,召唤她的信徒,执念相关的最重要对象,往往都和正神的天敌——邪神有着相当紧密的联系。 她甚至有所猜测,真正召唤自己的或许并非信徒,而是世界意念在顺水推舟的向她求助。 毕竟她又不是什么传说中强大的神明,就连她自己所在的主世界里,沈朝夕也不过是个神话传说中偶尔提到的人物,哪有这么强大的能力,在异世界都拥有自己的信徒。 只是她暂时还不明白,为什么被选中的人是她。 但冥冥中的感觉已经在向她指引,只要解决了邪神和受到邪神影响的人,她就会在无形中得到来自世界的馈赠。 至少在这个世界里面,沈朝夕能够感觉得到,自己濒临崩溃的神体,已经再度凝结起来,想必等完成任务,回到主世界的时候,她又能够凝结出人身,行走于世间。 赵初光道:“我也要去。” “我不会有事,你相信我,我现在对上六级的丧尸都能够全身而退,在末世基本上没有人是我的一招之敌……” 赵初光也不说话,就这么盯着她。 沈朝夕的声音渐渐小了下去。 赵初光垂下眼帘,“你嫌弃我是个废物对不对?” 戾气在胸腔当中膨胀,她才不管什么邪教不邪教,邪神不邪神,只要想到沈朝夕有可能离开自己,她就恨不得用藤蔓将她禁锢起来,绑在自己的身边,永远不要分离才好。 沈朝夕断然否决,“我没有。” “你有。” 随着一声叹息,一个吻落在了她的膝盖上。 她抬起眼眸,正好对上沈朝夕的眼睛,后者微微探身,抱住她的腰,道:“你是不信任我,还是不信任你自己?如果我嫌弃你,为什么要和你在一起?” “……我不知道,”赵初光道:“但你有很多和我在一起的理由,比如说赵晚宸。” 和其他世界不一样,这个世界神识异常强大的赵初光,是从沈朝夕的记忆中,见到过其他世界的自己的,她知道那些赵晚宸是怎么为沈朝夕提供帮助的,也见过两人相爱的场景,而到了她这里,却什么都做不到。 笑容自沈朝夕脸上收敛。 她的表情骤然变得冷凝,是赵初光从没见过的样子。 她莫名地感到心慌,却在下一瞬间,身体腾空,后背重重地靠在墙上。 沈朝夕用腿抵住了她下滑的身体,但身体悬空,无处着力的感觉仍旧非常不好受。 “沈……” 她惊呼出声,却被一个强势的吻,堵住了嘴唇。 第64章 末世极乐(九) 惹怒了沈朝夕的赵初光, 终于自尝了苦果。 第二天早上醒来时, 她的双手还被束缚在头顶, 浑身也酸软的不像话。 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 只见房间里的沈朝夕,已经一件件穿好了衣服,正在整理最后的外套。 黑色的作战服穿在她的身上,衬的两条腿又直又长,最后一颗纽扣恰好遮住喉骨的上衣,几缕长长了的头发, 自眼角垂下,让她看起来又A又爆。 也就得亏现在是末世, 赵初光将她囚禁在房间里, 只让自己看到的心思,才没那么强烈。 正对着镜子整理衣服的人, 显然不知道她此时的心思, 见她睁开眼,眉头动了动,脸上看不出喜怒地道:“醒了?” -- 第179页 赵初光小心地点点头。 她脸颊上还有未干的头发, 湿漉漉地贴着脸庞, 一双原本冷冰冰的眼睛,可怜巴巴地注视着她。 沈朝夕的心骤然就是一软。 但很快她又让自己强硬下来,收拾好身上最后一丝皱褶后,她走到床边,单膝跪在床上, 整个人探身朝着赵初光压去,“你知道错了吗?” 赵初光点点头,用眼神示意沈朝夕去看自己的手腕,“有点疼,可不可以把我放下来。” 沈朝夕看了一眼她的手腕,要不是在捆绑之前,她垫了不知道多少棉花在里面,又大费周章地用神力加持,险些就信了她的鬼话,她强硬道:“你先说自己错哪里了?” 赵初光咬了咬嘴唇。 “我错在不该乱吃醋,不该不相信你,我……” 一边说,她一边小心翼翼地观察着沈朝夕的表情。 她的模样看起来诚挚,却瞒不过不知道和赵初光这个人相处了多少年的沈朝夕。 哪怕轮回转世,很多下意识的习惯,赵初光都没有发生改变。 普通人说谎的时候,会有很多情难自禁的小动作,比如说视线乱飘,手脚乱摸,而她说谎的时候,却会主动去控制这些动作,眼神也注视着她想要欺骗的人,看起来格外真诚,但也正因为格外真诚,因此产生了破绽。 赵初光的确是在言不由衷。 前世今生,于她而言,就如同一根刺,梗在心头。 时时刻刻都折磨着她。 如果她强大而又美丽,或许不会计较那些所谓的前世。 可是如今的她,双腿残疾,又失去声音,一旦离开赖以生存的基地,完全就是废物。 而且比起沈朝夕记忆中那些包容又温和的恋人,她自知心胸狭隘,又脾气古怪,如果是她,恐怕很难同意沈朝夕去做演员这种需要在大众面前展露自己的职业,这回让她有一种所有物被分割的感觉,前世的她大方的简直不像她自己——那是自幼被爱着的人才有的分享的权利。 沈朝夕看她表情,就知道她在想些什么,心中轻轻一叹,手指微弹,绳子就自动解开。 她将赵初光的两只手抓在掌心,细细的揉着上面几乎不存在的伤口,指出她口是心非的内容,“你说谎。” ——装什么若无其事,明明就是在意的要命。 赵初光咬紧了嘴唇。 即使是在爱人面前,想要袒露自己,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更何况,很多时候,越是在在意的人面前,人越是注意自己的形象,恨不得将所有不美好的部分,全部隐藏起来,只露出完美的表面。 赵初光同样不例外。 她知道自己计较前世的存在,实在是无中生有。 沈朝夕对她的爱,也全然不是作假,哪怕面对这具残破的躯体,她的爱也没有半分的影响。 可她能够确定,沈朝夕会不嫌弃自己的躯体,却无法确定,沈朝夕会爱上自己,到底是因为她这个人还是因为那些与现在的她无关的前世所致…… 哪怕她明知道,沈朝夕能在第一眼爱上自己,就是占了前世的便宜。 被沈朝夕点破,她干脆破罐子破摔,直接道:“是,我说了谎。” “我对赵晚宸的存在,在意的要命,也嫉妒的要命。” “我不知道你到底爱的是我,还是她。” “是她,也是你。”沈朝夕道:“从始至终,你们都是一个人,哪怕你们有着不同的身份,有着不同的性格,可是灵魂深处,吸引我的东西是相同的。” 赵初光认真地道:“但我和她即使在灵魂上是同一个人,人格上也并不相同,不同的成长经历,不同的处事方式,注定了我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我不是赵晚宸,你也不能在我身上找到她的影子。” 她对所谓的命中注定嗤之以鼻,也对转世轮回抱有疑问,她很难相信不同世界,两个成长经历发生巨大转变的人,仍旧能够相爱,如果说由于所谓“命运”的指引,两人经历了一系列的打磨后走到一起,她还能够接受这个解释,可是在她看来,带着记忆的沈朝夕,几乎是每一次都在第一时间就接受了不同世界的自己。 这一点沈朝夕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修士修心,于她而言,不论赵初光有着怎样的外表,内核的灵魂都是相似的。 如果将两个相爱的人,比作一对契合的玉珏,不管玉珏外表涂上怎样的花纹,当二者放在一起,总是吻合的。 反正不论哪个世界,她和赵初光在一起的时候,两人都会走向相似的相处模式,所以她从没想过,有一天还会面临这样的问题。 而这种问题用言语是解释不清楚的。 明白了赵初光的心病所在,沈朝夕很快想出了一个办法。 “我们来演一场戏吧。”她下巴微扬,“既然你不相信命中注定,也认为我是受了记忆的指引,那么我们封掉彼此的记忆,重新相爱一次怎么样?” 赵初光猛地抬眼看向她。 沈朝夕眼眸含笑,显然对自己的提议信心十足。 赵初光舔了舔嘴唇,突然觉得嘴里有些干涩。 不得不说,这个提议,对她充满了诱惑。 此时的她就像是拆礼物的小孩,明知道漂亮的礼物盒子里面,藏着可能是将她炸的粉身碎骨的炸丨弹,却还是跃跃欲试的想要看看里面到底有没有藏着什么宝贝。 -- 第180页 赵初光本想着让沈朝夕从胡川基地回来之后,再做这件事情,没想到沈朝夕当机立断,让她直接封掉自己的记忆,“极乐教的事情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解决,越拖越久,对你我都不好,与其这样,不如干脆一点,果断一点,反正只是失去记忆而已,又不会影响我的实力,该做的事情不会有任何的影响。” “如果……如果……”赵初光紧紧盯着沈朝夕的面孔,事到临头,她反而紧张地要命,“如果,如果我们没有……” 她甚至说不出来后面的话。 沈朝夕上前,用额头抵着她的额头,亲吻她的唇瓣。 “相信我,不会有如果。” …… 沈朝夕敢冒这个险的前提,是基地中被赵初光重点培育的一头丧尸,已经达到了八级。 虽然各项生理机能尚未完全恢复,皮肤颜色看上去就和正常人相距甚远,但已经能够开口说话,做出简单并且细微的表情,戴个美瞳,上一点矫正肤色的粉底,看上去就同常人无异。 这些人工进化出来的丧尸,早在被选中时,脑海深处就留下了赵初光的精神力,除开对他们生死的绝对控制,这道精神力也不着痕迹地影响着他的精神,使得他对赵初光保持着绝对的忠诚,因此有他在,沈朝夕至少可以不用担心赵初光的安全。 除此之外,赵初光恐怖的精神力,和能够从虚空中召唤出来的藤蔓,也是不可忽视的武力配置。 记忆的控制,对两个精神力强大无比的人来说,都是一件不太难的事情。 赵初光甚至手动抹去了尽可能多的整个初光基地里,所有和沈朝夕有关的痕迹。 既然要做,她自然要做到最好。 无人控制的直升飞机缓缓升空那一刻,站在门边的沈朝夕,突然一跃而下,紧紧地抱住地面上的赵初光。 亲吻来得急切而又猛烈,像是夏夜突然落下的骤雨。 匆匆起身,她不再停留,朝着直升机助跑,然后起跳,一跃而起,抓住下方的横杆,将自己甩到直升机上去。 赵初光的身影在地面上越来越小,最后成为一个点,然后是不断缩小的初光基地。 螺旋桨打破云雾,朝着目的地飞去,沈朝夕最后看了一眼基地,坐在地上,靠着墙壁,闭上了眼睛。 与此同时,地面上的赵初光,也闭上了双目。 站在她身后,取代了沈朝夕位置的丧尸仆人,按照主人的指使,尽职尽责地将人推回实验室。 半天后。 赵初光醒来。 她有些讶异于自己竟然会直接在轮椅上睡着,揉了揉太阳穴,忍不住想,最近的实验是否太紧了一些。 但很快,她就否认了这个想法。 按照往常的时间规定,将各个正在进行中的实验,在脑海中浏览了一道后,她指挥着轮椅,朝着实验室而去。 丧尸仆人从黑暗中走出,亦步亦趋地跟在她身后。 赵初光转头看了一眼这个才成型不久的产物,眉头微微皱起,总觉得…… 好像不该是这样的。 那里站着的,也不该是这个人。 而另一边—— 神道修士自黑暗中睁开眼。 鼻尖嗅到了腐烂的味道。 她揉揉额头,搜罗着脑海中的记忆。 末世,丧尸,骆冰…… 无数关键词在她脑海中浮现。 但她总觉得,好像少了些什么,心里空荡荡的。 第65章 末世极乐(十) 有骆冰的记忆作为指导, 神道修士对当下环境适应的很快。 几只徘徊在野外的丧尸, 受人类的味道吸引, 蹒跚而来, 被她干脆果断地拧断了脖子。 在趁着夜色寻找人类聚居地,和就地休息之间,她选择了后者。 根据骆冰的记忆,和直升飞机上面的导航显示,附近是有一所叫做胡川基地的中型聚居地,只是距离直升飞机坠落的地方, 大概还有数十公里的距离,想要在短时间内赶到有些困难, 而且一般来说, 这种基地晚上都会关闭入口,她就算到了也是露宿野外的命。 坠毁的直升飞机断成了两截, 沈朝夕有些庆幸骆冰的幸运, 在异能被剥夺,身为一个普通人的情况下,竟然还能从坠机中保持身体的完整。不过飞机肯定是不能使用的, 毕竟就算不看断裂的箱体, 油箱也存在一定的危险性,有爆丨炸的可能,在附近搜罗了一圈后,她干脆盯中了一棵盘踞在公路中央的大树。 末世后的道路,早在末世降临的一个月后, 就被疯狂生长的植物和狂暴的异兽摧残的差不多,只能从翻卷的大块水泥当中,判断出道路的痕迹。 不过这一片地方倒是特殊,绵延的平原上面,公路平坦,唯有这一棵像是从水泥里面钻出来的参天大树,显得有几分突兀。这种与众不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意味着危险。 不过对神道修士来说,最不怕的,大概就是来自植物的威胁,打量了一下大树的枝干,她很快就挑好了一根足够粗壮的树干,助跑几步后,沈朝夕一个纵身,就轻飘飘地落到了上面。 动作流畅顺利,像是用跑分数万的手机,打了一把游戏,没有半点卡顿的感觉。 沈朝夕眉头下意识地挑了挑。 记忆中,骆冰被养妹抽走了异能,在濒死关头,她找到了一辆军方留下的直升机,逃离C市。 -- 第181页 而坠机是由于她在操纵飞机的途中昏迷,导致直升机失去了控制。 按理说,骆冰的身体应该残破的不像话才是,但之前神力流转时,她就发现这具身体十分健康,现在看来,显然是已经好的有些过分…… 沈朝夕想了想,勉强将之归为末世的缘故。 在天地发生巨大异变的时候,发生什么事情,都不用太稀奇。 也许骆冰的身体在崩溃边缘起死回生了呢?只是骆冰没熬过去,恰好她过来了而已。 不然实在是找不到合理的解释。 末世里的晚上,对一般的现代人来说,可能有些惊悚,但对沈朝夕来说,不过尔尔。 她闭上眼,很快就陷入了深沉的睡眠当中,呼吸随着她意识的放松变得清浅,在大树繁茂枝叶遮蔽下,普通人不仔细看,几乎难以注意到她的存在。 时间就在一分一秒的流逝当中走向三点。 月亮西沉,太阳尚未升起,这是一天之中最黑的时候。 一道亮光穿过枝叶之间,落到了沈朝夕的眼皮上。 亮光? 她的睫毛颤动,缓缓睁开双眼,转过头,朝光亮传来的方向看去。 随着亮光而来的,是发动机的轰鸣声。 经过改装的悍马,被层层叠叠的钢板包裹在一起,坚实的如同堡垒,轮胎显然也经过特殊的改造,在复杂的地形中畅通无阻。 黑暗中,能够看到车里有两个人。 一个是坐在前排的男人,约莫三十来岁,光头,黑色背心,露在外面的手臂,文着青龙白虎。 一个,是被绑在后座的女孩,她被粗壮的麻绳,一根接着一根的固定在改装后的座位上,饶是有着层层禁锢,她仍旧不放弃的在挣扎,一双看向前面人的血红眼睛里,满是对血肉的渴望,赫然是一头已经变异的丧尸。 吱—— 伴随着一道刺耳的刹车声,悍马停了下来。 沈朝夕饶有兴味的看向停在半路上的悍马车,以她的视力,自然将里面的场景看的清清楚楚。 只见那个光头大汉,在车停下来后,怔怔地看了一会儿方向盘,突然趴在上面,嚎啕大哭。 沈朝夕微微愕然,倒并不觉得惊讶。 末世逼哭的,又何止眼前人一个? 啪嗒—— 女孩丧尸的努力没有被辜负,一根麻绳在男人哭泣的时候,突然断开。 随手拔下的树枝被沈朝夕捏在手里,随时准备出手。 但男人的情绪并没有发泄多久,显然他也是随时注意着丧尸的动静,只见他擦掉眼泪后,从副驾驶座位上捞起一件皮衣,穿在身上后,打开车门走了下去,从后备箱,拿出一块看不出性状的肉,隔着窗户,喂给了挣扎个不停的丧尸。 “英子,乖,吃肉,咱们很快就能到极乐世界,你很快就有救了……” 咬住肉的丧尸像是被驯服的小狗一样,骤然变得乖巧起来。 他趁机打开门,重新将绳子往丧尸的身上捆,感受到束缚的丧尸不甘心地又挣扎起来,他眼中闪过心疼,却又很快咬牙继续绑了上去。 重新加固了对丧尸的束缚后,男人在车外抽了一根烟,重新爬上车,坐在驾驶座上,闭上了眼睛。 沈朝夕看了一眼后,也重新躺了下去。 次日。 六点。 丁强在生物钟的召唤下,准时睁开了眼睛。 随意地抹一把脸,他跳下车,开始查看油箱。 如他昨晚上在表盘上看到的那样,里面空空荡荡,一滴油都没有。 “贼老天。” 他咬牙切齿地骂道,表情看起来有些扭曲。 眼瞅着要到胡川基地,传说中已经变成极乐世界的地方,没想到临到头了,车子竟然没了油。 “这荒郊野外的,我要到哪里去找油……” 平时还好,路上总能看到被抛弃的车,运气好的时候,能从里面抽出不少的油来。 可是也不知道往胡川基地这条路是怎么回事,越往这边走,能够看到的车辆越少,自从上一次找到几辆被遗弃的汽车,用里面的余油加满悍马后,丁强就再没见着一辆其他的车。 他没办法,只能对后座的女儿叮嘱道:“英子乖乖的,待在车里不要动,爸爸去找油,等找到油,就带你去治病。” 就在他关上车门,提着两个大油桶准备离开时,一颗石头,突然在他脚边炸开。 丁强警惕地抬头,朝着石头砸来的方向看去,就见一个赤手空拳,穿着一身黑色作战服的女人,正站在不远处。 他下意识地将悍马挡在了身后,“你是谁?” 沈朝夕自然注意到了他的动作,她抛了抛手里捡到的石头,这个动作因为上一颗在丁强脚边炸开的石头而显得威慑力十足。 丁强心知,自己这是遇到一个硬茬子。 沈朝夕开门见山地问道:“你要去哪里治病?是胡川基地吗?” “关你什么事?”因为后座上藏着的女儿,面对沈朝夕,丁强十分谨慎,一副拒绝与她接触的样子,“你想要什么,食物?还是水?如果你需要这些东西,我可以分一部分给你。” “我想要车。” 丁强毫不犹豫地拒绝道:“做梦!” “我劝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我可是四级的力量系异能者,你不一定打得过我。”丁强注意着来人的神情,“你要别的东西我都可以给你,但车不行……” -- 第182页 “别紧张,我只是想搭个顺风车而已,对你的车没有想法。”沈朝夕将石头扔掉,摊开双手,以显示自己的无害,“我知道你后座上坐着个丧尸,我不在意,也对你为什么要养一个丧尸没兴趣,我只是想坐车而已,OK?” 她本意是让丁强放松,没想到话一出口,后者表情越发紧张。 沈朝夕心下无奈,朝着丁强走去。 后者二话不说朝她攻来。 沈朝夕的记忆里,有骆冰对异能等级划分的详细认知。 因此对四级异能者,也有个大概的了解,以至于交手时,她不禁有些讶异,眼前男人的实力,明显超过了四级异能者的平均值,完全不像是一个单纯的力量系异能者应该有的表现。 但看他赤红的双目,和额头暴起的青筋,她明白过来,恐怕他是拼尽了全力,在同她战斗。 一接手,丁强就后悔自己的托大。 一路赶来,他虽然躲着人走,但偶尔也需要和其他人接触,交换一下信息和物资,因此他知道,自己的四级异能,在全国上下,都算得上是中等偏上的水平。 所以他虽然见沈朝夕独自一人,姿态轻松,实力看起来很强大,但总觉得自己若是拼尽全力,未必不能将她留在这里。 早知道……早知道他该先将英子放出来的。 有他的拖延,英子总归能够逃出去。 沈朝夕倒不是真的想要了丁强的命,将人按在地上后,她很快就松开了手。 “我说过,我只是想要搭车,并不想做其他的,别逼我对你出手。”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丁强还能怎么办,不信也得信呗。 但眼下这个情况,就算他想让沈朝夕搭车,也没有办法。 “没油了。” 听到这个诉求,沈朝夕下意识地看向了直升飞机坠毁的地方,问道:“……直升飞机用的油,车能用吗?” “得看型号。”丁强后知后觉地道:“你有油?” 沈朝夕:“……我有直升飞机。”虽然是烂的。 丁强高兴起来,“在哪儿,走走走,咱们去看看。” 他对沈朝夕的态度转变的很快。 毕竟如果被生活qj,无力反抗的时候只能接受。 沈朝夕的实力他已经切身感受,如果她真的要对自己动手的话,他压根没有反抗的能力,与其和她作对,不如顺着她的想法来。 将车锁好,沈朝夕带着丁强找到了坠毁在树林里的直升飞机,飞机的油箱似乎有些破损,滴滴答答地沿着边缘往下落,渗入到了泥土里面,丁强只摸了一把,在鼻尖闻了闻,就大呼心疼,这正是他需要的油。 虽然航空汽油和汽车汽油有一定的差别,但短途使用,并没有太大的问题。 有了油,就能够上路了。 沈朝夕自觉地坐进了副驾驶座,没有多看后面的丧尸一眼,仿佛狰狞可怕的丧尸,不过是什么再寻常不过的东西而已。她的态度让丁强好受了些,坐上车发动后,他在后视镜里看了沈朝夕好几眼,最后还是弯下腰,从座椅下方抽出了一袋面包,递给了她。 沈朝夕一愣,随即轻笑起来,“多谢。” 丁强没说话,沉默地发动了汽车。 悍马朝着沈朝夕记忆中胡川基地的方向驶去。 沈朝夕问,“你也是打算去胡川基地?” 丁强没说话。 “我刚刚听见你说治病,难道胡川基地已经开发出能够治疗丧尸病毒的药物了吗?” “你会不会是被骗了,我之前在帝都基地,我们刚刚才找到能够让普通人对丧尸病毒免疫的疫苗,还没听说哪个基地研究出了能够治疗的药物。” 丁强压低了嗓子:“闭嘴。” 他如何不知道,所谓治疗,很有可能是个骗局。 可他就像是在沙漠里独行了许久,濒临死亡的旅人,哪怕明知前方的美景有可能是海市蜃楼,仍然一往无前地想要扑过去,毕竟这已经是他能够抓住的最后希望。 沈朝夕不再说话。 也许是开车的途中太压抑,又或许是太久没有和正常人打过交道,丁强自己开了口。 “我没有办法,我实在是没有别的办法了……” 第66章 末世极乐(十一) “我不是个好爸爸, 以前总想着时间还多, 总想着要挣钱, 英子她妈跟别人跑了以后, 我就卯足劲在外面上班,非要挣出个人样来,总觉得有了钱就什么都有了,把孩子扔给爷爷奶奶,一年就过年回去一趟,总觉得等英子大了, 会体谅爸爸的苦心……” “现在想想,我真是混蛋啊, 英子一个小姑娘, 才十四岁多一点,跟着她爷奶, 两个老的都七十几八十了, 说是爷奶照顾她,不如说是她在照顾爷奶,末世降临的时候, 我在外边, 她仨都没变成丧尸,两老人上了年纪,跑不动了,是英子放弃了跟着大部队逃命的机会,硬生生把他俩照顾到离世, 我赶到的时候,她刚刚被一只破门而入的丧尸抓伤了手,你说我要是早到那么一分钟,就那么一分钟,该多好啊……” “姑娘变成丧尸前,还在叫我爸爸,求着我杀了她,说她不想变成丑八怪的样子,也不想当吃人的怪物,可我怎么忍得下心,现在就是叫我杀人,我眼皮子都不会眨一下,可她是我姑娘啊,她出生的时候,那么小一个,我那时候就想着,长大了不知道要便宜哪个臭小子……” -- 第183页 丁强在说这话的时候,后座的丧尸不知为何,居然平静下来,一双血红的双眼中,难得的不见了癫狂,沈朝夕甚至能从她迷茫的眼眸里面,找到思索的痕迹。 她若有所思的想着,看来这是一头进化能力很高的丧尸,如果没被丁强绑起来,而是放任她在外面自由吞噬血肉的话,恐怕现在已经不知道升到多少级了。 但很难说丁强的做法就是错误的。 她并不知道如何宽慰丁强,这个坚强的汉子也不需要她的宽慰,因此她只能将自己知道的消息透露给他,“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丧尸进化到高级别以后,是能够恢复理智的,我在C市里遇见过一只高级的丧尸,我能够感觉到,他是有理智的……” 话一出口,沈朝夕脑海中浮现了一个人的影子。 她按着太阳穴,下意识地想要找出这个人是谁,却一无所获。 赵初光的神识比她强大,由她封印的记忆,虽然能够找着漏洞,但想要完全解开,却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丁强惊喜,“你是说真的?” “骗你我又有什么好处,”她说,“不过丧尸想进化的话……” 她欲言又止,丁强却反应过来,“……是不是必须得吃人肉?” 不等沈朝夕说话,他自己否定了这个提议,“不行,我不能让英子吃人肉,要是英子醒了,知道自己杀了人,肯定会比死了更难受,我知道她,她是个善良的姑娘,在家里的时候,有流浪猫猫狗狗受了伤,都会找她看病,让她给包扎。” “如果你想要促进英子进化的话,我倒是有一个地方推荐,就在C市,在……”熟悉的名字到了嘴边,却怎么也念不出来,沈朝夕终于发现了自己记忆上存在的漏洞,将这个疑惑记在心头,她换了个说法,“那边有个私人的实验基地,在做类似的研究,应该可以帮得到你。” 丁强抹了一把脸,“要是极乐世界救不了英子,我就去你说的地方试试,多谢了。” “不必,”沈朝夕并不觉得自己做了什么,她反倒对丁强口中的极乐世界比较好奇,于是问道:“你说的极乐世界,是什么地方?我怎么没听说过,哪个基地叫做极乐世界?” “我也是听别人说的,”沈朝夕表达出了善意,丁强对她的态度也变得亲切起来,“不知道你听说过极乐教没有,极乐世界就是极乐教供奉的神明,极乐佛建立的净土,据说那个地方,有吃不完的食物,穿不完的衣服,人还不会生病……” 沈朝夕:“……搁末世前这就是国家严厉打击的邪教啊。” “是听着挺像的,”丁强苦笑一声,他倒不是那些极乐教的虔诚信徒,想要赶去极乐世界,也是对这个地方有所求而已,“不过既然末世和丧尸都出现了,人也能发出各种风雨雷电,还有什么是这个操蛋的世界上不可能发生的呢?既然都有丧尸了,有神仙也是正常的吧,不是说天降大灾的时候,就会有各路神仙出来救世吗?” “我知道你们这些年轻人肯定不乐意信,我以前也不信这些,英子她奶求神拜佛了一辈子,到死的时候也没见菩萨帮她照顾一下孙女,但极乐教是真的厉害,神使,你听说过神使吗?据说极乐教会在普通人里面,挑选一部分热作为神使,直接和极乐佛沟通,传播信仰,这就是神使,我曾经见过一个,那叫一个厉害,会好几种异能……神使说他的本事都是极乐佛给的,原本他就是个没异能的普通人,信了极乐佛之后,就有能力了。” “极乐世界就是极乐佛降临的地方,本来神使说了,按道理,极乐佛降临下来,整个世界都会变成极乐世界,摆脱丧尸的困扰,但是由于信仰极乐佛的人太少,信仰力不够,极乐佛能够降下来的力量也有限,也就只有在极乐佛影响范围内的地方,能变成极乐世界,听说去了极乐世界的,没有一个愿意离开的。” 从丁强的描述中,沈朝夕大概勾勒出了极乐教的轮廓。 首先是极乐佛,如无例外应该是修士,只是什么样的修士,能够创造出像是丁强描述的那种极乐世界来?至少沈朝夕认识的修士里面,哪怕是半步飞升的大能,也没人做得到这一点,恐怕就连飞升上界的真仙,也未必有这个能力。 而且听丁强的描述,沈朝夕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没有悲伤,没有痛苦,只有快乐的世界,真的是一个完整的世界吗? 修士修道,说白了,修的其实就是各自的执念,执念的来源就是人的七情六欲,一个人要是连这些基础的东西都没有,失去了悲伤和痛苦作为基石的快乐,与空中楼阁又有什么差别? 俗话说,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在一个地方待久了,味觉都会失灵,何况是对快乐的感受神经? 至于所谓的神使,听起来就更违和了,按着丁强的描述,沈朝夕想,她要是没有猜错的话,夺取骆冰异能的养妹骆音,估计就是个神使,这种获得异能的方式,可残酷血腥的和神赐不太一样? 如果每个神使都是像骆音这样的话,那么这些人手里,可是起码有一条以上的异能者的性命。 很难想象,用这样的方式来培训神使的极乐佛,会是什么善茬。 不过沈朝夕心中虽然对即将抵达的胡川基地,也就是极乐世界,提起了警惕,但并没有将自己的猜测告诉丁强。 -- 第184页 从丁强的话里,不难听出,他虽然听进去了她建议去C市求助的意见,但心里的希望还是压在胡川的极乐世界里面,对神使展现出来的能力,所说的话十分信任,若是她刻意阻扰的话,反倒会成为一个恶人。 沈朝夕看了一眼坐在后排的丁英,想着若是能救的话,她就伸一把援手。 按照丁强的说法,会受小动物喜欢的人,总归坏不到哪里去。 …… 能够将普通人变成异能者,能够将丧尸变成人类,创造了一个不会死亡,没有痛苦的世界…… 极乐佛? 有点意思。 单单看收集到的信息,赵初光就从描述里,闻到了一股子阴谋的味道。 她可不相信什么没有痛苦的世界,人类进化的本质,就是在痛苦当中挣扎,和环境鏖战,撕扯,最后相互妥协,如果没有了痛苦,人类也就失去了进化的动力,早晚有一天,会退化成连草履虫都不如的生物。 极乐世界的所作所为,无疑和正在促进人类进化的赵初光相悖。 只可惜所谓的神使,精神体里不过只有一个能够传讯和控制的标记,她试图根据标记反追踪过,但还是被另一头所谓的极乐佛发现,毁了通道,也导致了她好不容易抓到手的神使死亡,她甚至都还没来得及细看极乐世界里面到底是个什么场景。 搜查第二个神使精神体的时候,她倒是小心翼翼地避过了标记,奈何有关极乐世界的记忆,被打下了特殊的封印,一旦她试图搜查,神使的精神体就会自动湮灭,跟在牙齿里藏了毒药的死士是的。 不过赵初光想,这些神使在大肆屠戮异能者,盗取异能的时候,恐怕从没想过,自己的脑子里还藏着这么一枚致死的毒药。 由此,赵初光越发判断出,这个所谓的极乐佛极乐教,不是什么好鸟。 将基地里的一切,交给新研发出来的智能ai,又做好了好几手的备用计划,尽可能地确保万无一失后,赵初光踏上了前往胡川基地,也就是所谓极乐世界的直升飞机。 对于旁人来说,在末世大面积鸟类变异的世界,在空中飞翔的危险不比行走于地上低。 赵初光却没有这个烦恼,她的藤蔓正需要大量的血食,异兽有多少她都来者不拒。 将轮椅固定在飞机上面,赵初光隔着窗户,第一次亲眼从高空俯瞰自己生活了将近三十年的地方。 被留下的八级丧尸,穿着英伦的服装,如同一个体贴到位的管家,目送自己的主人远去。 赵初光收回视线,看向胡川基地的方向。 刚刚下车的沈朝夕,倏地转过头,看向灰白色的天空。 她总觉得,好像下一秒,会有什么人或者东西,穿过云层,出现在她的面前。 然而站了将近十来秒,天上的白云也只是在一阵微风下,被吹变了形状,并没有她想象中的事情发生。 正用绳子将女儿绑紧,然后反背在背上的丁强疑惑地问道:“怎么了?” 沈朝夕摇摇头,“没什么。” 然后,她抬头,看向了面前巍峨的城墙。 眯起了眼睛。 被光闪的。 第67章 末世极乐(十二) 骆冰作为一个小队的队长, 也算是走南闯北, 去过不少基地。 但从她的记忆里, 沈朝夕还真没见过哪个基地的围墙, 像是胡川基地一样,金光闪闪的,隔远了看,还以为是用金子砌的墙呢。 不同于其他严防死守的基地,胡川基地的外面,并没有守卫的人, 似乎是对这个已经变成极乐世界的基地,充满了信心, 完全不担心丧尸和异兽的希冀, 因此沈朝夕也大大方方地往城墙上摸了一把。 摸下一手的石灰来。 用手指捻了捻,她没觉出什么特别的, 再仔细看, 才发现墙砖里的玄机。 里面竟然隐隐有阵法的纹路在流转,金光真是由这些阵法发出来的。 身为将军,沈朝夕阵法修的还算不错, 眼前的阵法虽然雕琢的并不怎么精细, 纹路也和沈朝夕熟悉的略有差别,但万变不离其宗,她还是没花多少工夫,就看出了这阵法的作用—— 发光。 吸收空气中的灵气,用作能量, 散发出光芒。 可以理解为修真版的太阳能电筒。 许久没见到修真界的东西,沈朝夕不由得觉得有几分新鲜。 她曾经有一个友人,虽是修士,却酷爱发明,可惜生错了时代,不然就是华国版本的爱迪生,早在许多年前,就琢磨出来过类似的东西,只可惜这玩意儿需要灵气,对承载物还有一定要求,造价太高,普通人用不了,修士不需要,可谓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鸡肋也。 没想到竟然在这种环境下派上了用场。 别说,乍一眼看到这么一面金灿灿的城墙,着实惹人震撼,至少和她同来的丁强,已经虔诚地在城门前跪下,恭恭敬敬地磕了一个头,而他背上的丁英,仿佛也被影响了一般,逐渐安静下来,面容恢复了难得的平静。 “妹子,你进去吗?你要是不进去,那我可就就先进去了,要是英子能够恢复,回头大哥请你吃饭。” 他面上泛光,哪怕心知里面有鬼,沈朝夕也无法在这个时候拂去他的希望。 更何况,依着丁强现在的模样,恐怕谁阻拦他,都不是在帮他,而是在和他结仇。 -- 第185页 沈朝夕心想,邪神既然在这个世界大肆扩张信仰,想来应该不会直接要了信徒的性命才是,于是她对丁强点点头,“那就祝大哥一路顺风了,也祝丁英妹妹早日恢复健康,不过要是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您一定不要有半点留恋的撤出来,知道吗?” 她还是没忍住提点了一句。 丁强爽朗一笑,“哈哈我知道,你的好意我心领了。” 如果说一开始他还对极乐世界有什么怀疑的话,站在这道大门前,他对极乐世界的信任度已经达到了百分之百,要知道,之前沈朝夕半路拦车的时候,他可是宁愿同她拼死一搏,也不愿意让她发现被藏在车上的丧尸女儿,可是现在,他竟然大大方方地将英子背在了身上,准备直接进城。 沈朝夕的提醒虽然善意,却并没有被他放在心里。 一个连丧尸病毒都能解决的极乐世界,又能有什么危险呢? 他满怀着希望,走进了大开着的城门,身影被璀璨夺目的金光淹没。 是的,胡川基地的门是没有关的,反而大敞开着,只是一道金光在门前,阻拦了人往里面看的视线。 哪怕沈朝夕将神力运到目前,也只能隐隐绰绰地看到几道人影,根本看不清楚。 她并没有慌着跟在丁强身后进门。 擅自进入一个很有可能是邪神的神明领域内,无疑是在找死。 目送丁强进门之后,她坐上车,决定绕胡川基地一圈,看能不能找到什么破绽。 说是一个中型基地,胡川基地的面积其实并不小。 高耸的围墙,将整个基地牢牢地圈在里面,没有丝毫遗漏的地方。 每一处的围墙,都是金光闪闪,璀璨夺目。 沈朝夕只想吐槽,这样真的不会造成光污染吗? 白天还好,要是到了晚上,还要不要人睡觉了? 基地里头,共有四个大门,可供出入,除了西门紧闭以外,其他三道门都是大开着的,不过进出的人并不多,并不像骆冰记忆中的基地,做任务的完成任务的进进出出,大排长队,热闹的很。 说的更准确一点,是只有进,没有出。 不少像是丁强一样,听闻了极乐世界大名的人,从四面八方赶来,原地扔下自己的交通工具,更有甚者,咆哮着将食物扔到地上,状若癫狂,“哈哈哈老子终于到极乐世界了,老子再也不用吃这干的要死的面包了!老子解放了!极乐世界,我来了——” 拖家带口的有,孤身一人的也有,上了年纪的老人有,襁褓之中的幼儿也有,无一例外的是,他们看向胡川基地的目光,都满怀着希望。沈朝夕甚至见到了好几个说着外语,高呼着蹩脚的极乐世界的外国人。 沈朝夕的车在绕了一圈后,又重新停在了丁强进入的南大门外。 墙壁上的阵法一般,能看得出来,都是普通人雕琢出来的东西,防御力还行,阵法加持后的城墙,应该能够抵御四级及以下丧尸的攻击,放在三个月前还算是相当有用,只是现在不大够看。 她在几个进去的人身上,偷偷放了一道自己的神念,没有被发现,至少在神识层次上,里面的邪神应该不如她。一旦发生冲突,就算打不过,逃跑应该是没问题的。 用一顶针织帽将过长的头发压进去,她打开车门,离开了悍马。 她朝着金光走去—— “如果我是你,就不会把愚蠢的希望,寄托在一个所谓的神明身上。” 一道冰冷的电子音,突然在她身后响起。 沈朝夕脚步顿住,转头,看向说话的人。 坐在轮椅上的人,瘦削的身躯,被包裹在一件黑色的大衣里面,使得她看起来越发羸弱,本就白皙的肌肤,更是被衬托的像是常年关在地底下,终年不见阳光一样苍白。 此时她看着沈朝夕的目光,挑剔地仿佛在看什么低等生物。 后者不以为意地挑了挑眉毛,“你好。” 不过她的目光只在轮椅女人的脸上,定格了一瞬,很快就看向了站在她身后,双手推着轮椅,面无表情的男人。 他有着一张方毅的国字脸,浓眉,深目,即使推着轮椅,腰杆也挺得笔直,虽然穿着一身儒雅的黑西装,但他不像是个管家或者仆人,更像是个刚刚从刀山火海里走出来的死士。 危险。 全身的细胞在沈朝夕将注意力放在男人身上时,都在发出警报。 心脏狂跳,血液倒流,周围的空间仿佛停止,不过须臾的功夫,沈朝夕就已经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不怪她如临大敌—— 沈朝夕很清楚,如果没有坐在轮椅上的女人的压制,站在她身后的那头疑似传说中九级丧尸的存在,早就朝着她扑了上来。 九级丧尸想要迈过最后一道天堑,走向进化的第一个终点,何其困难,需要的能量和其庞大! 沈朝夕这个神道修士,无疑就像是一顿满汉全席,放在一个饿了十天半个月的人面前一样,只恨不得扑上去大嚼大咽才好。 别看他现在面无表情,其实他和沈朝夕一样,浑身上下每个细胞,都在蠢蠢欲动。 “你在看哪里?” 冰冷的电子音二度响起,打断了沈朝夕和男人暗中的交战。 轮椅上苍白的女人,眉头微蹙,似乎对沈朝夕看了自己的仆人十分不悦,而沈朝夕的注意力竟然不由自主地就从丧尸身上转移到了她的身上。 -- 第186页 她看上去好像很不高兴的样子,沈朝夕不知道为什么,仿佛突然就明白了她的意思,“那我看你?” 女人皱眉,“油嘴滑舌。” 出乎意料的是,她没有否定她的话。 明明她身后还站着一个危险人物,可沈朝夕不知为什么,先前的恐惧和战栗感,突然就尽数退却,她甚至有心情对着女人笑了笑,说:“来这里的每个人,都是为了寻找传说中的极乐世界,既然你不是将希望寄托在神明身上,那你来这里干什么呢?” “一群蠢货,”女人并没有张开嘴,声音却从她身上传来,“被人当做猪猡圈养起来还不自知,竟然以为世上真的有免费的午餐,天上掉的是馅饼不是陷阱。” 沈朝夕抱胸,“哦,你很有想法嘛,小姐姐。” 女人看向她,“你和他们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 赵初光发现自己对这个女人竟然出乎意料的有耐心,“你实力强大,并不需要进入所谓的极乐世界,也能活得很自在,更重要的是,你并不需要别人给你希望,你……” 她垂了垂眼皮,似乎是在思索怎么形容眼前人给自己的感觉,最后得出一个结论—— “你就是希望。” 身为精神系的异能者,赵初光虽然不能够直接读心,但不同人的精神状态,却能够带给她不同的感受。 如果说其他人是在雨林里仍旧枯死的树,希冀着上天垂帘降下甘露重获新生。 那么眼前人就像是在最干旱的沙漠里发芽的幼苗,即使要从地下千米深的地方汲取水源才能长大,只要能朝向阳光,她也在所不惜。 沈朝夕双指并拢,在眉间一甩,流里流气地道:“我喜欢你这个比喻。” 她朝着轮椅上的女人走去,“小姐姐,相逢就是有缘,看来我们那么合得来的份上,交换一个名字怎么样?我叫沈朝夕,朝闻道夕死可矣的朝夕。” 女人垂眸,看向她伸出来的手。 一只修长纤细,像是一个久病之人的手,从盖在腿上的毛毯下抽了出来,握住了她的手。 “赵初光。” 第68章 末世极乐(十三) 赵初光的手给沈朝夕的第一感觉就是冰。 从掌心到指尖, 都冷得像一块冰块。 寒意从两人相接触的地方传来。 赵初光的感觉则和她恰恰相反, 神道修士的手暖和的几乎有些过分, 让人舍不得放开。 但这个简单的触碰还是一握即松, 两人都没有过多的停留,只是将手收回来之后,赵初光不着痕迹地捏了捏,掌心中仍旧残留着余热的地方。 “不知道赵小姐……” “初光。” 沈朝夕对称呼没什么纠结的,只是很自然地调侃道,“看来我和初光小姐姐是一见如故啊, 敢问小姐姐来胡川基地是做什么?” 赵初光没有理会她的调侃,直接反问道:“你来又是做什么呢?” 沈朝夕一只手摊开, 示意赵初光看金光闪闪的胡川基地, “你不相信世界上有真正的极乐世界,对吧?” 不等赵初光回答, 她就接着道:“我也不信。” “所以我很好奇, 传说中没有死亡,没有病痛,甚至不畏惧丧尸和异兽的极乐世界, 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就因为好奇, 所以你就打算以身涉险?你难道不怕整个人栽在里面?”赵初光眉头紧皱,有些不满于沈朝夕的任性。 她的精神力,能够感觉得到,沈朝夕的实力,虽然同她没法比, 但在她见过的人里面,已经属于顶尖的层次,但她并不认为这就应该是沈朝夕为了所谓的好奇冒险的理由。 她忍不住出口责备道:“你知不知道极乐教的势力有多大,里面又有多少的复合型的高阶异能者?你知不知道极乐教背后的人又有多大的能量?” 什么都不清楚的沈朝夕:“……很多?” 轮椅向前,沈朝夕不明所以地站在原地看着赵初光靠近自己,直到她到了她的面前,道:“弯腰。” 她从善如流的弯下腰。 然后额头被敲了一记。 “蠢货。” 赵初光说不明白自己心里的怒意到底从何而来,总之在见到眼前人有可能陷入危险当中时,她整颗心都陷入了一种后怕的焦灼当中。 “嘶——”别看赵初光瘦弱,手上力气却不小,沈朝夕忍不住怀疑,她的骨头是不是钢铁做的,不然敲人的时候怎么那么疼呢。 但被打了,她却半点不生气,也没有任何觉得被冒犯的感觉,反而嬉皮笑脸地道:“这不是在我进去之间,就遇见了你嘛,上天都叫我命不该绝,对吧小姐姐。” 她冲着赵初光眨眨眼,“你会保护我的,对吧?” “哼。” 赵初光冷哼一声,算是默认了她的问题。 …… 穿过金光,一行三人算是进入了所谓的极乐世界。 及时提前闭上了眼睛,过于璀璨的光芒,还是让沈朝夕在正眼前,缓了好一会儿的功夫。 不过她并不紧张,先不说身为修士的五感有多么敏锐,以这个世界的武力值,除非极乐世界的邪神直接出手,恐怕很难有人能够伤到她,就说围绕在她身周的精神力,就已经为她提供了相当厚的一层防护。 这个小姐姐出乎意料的好嘛。 -- 第187页 果然是面冷心热,看起来蛮不好接近的样子,其实内心十分的柔软。 她在心里这样对赵初光做着评价。 突然领到好人卡的赵初光:“……” 得亏是她不知道沈朝夕现在的想法,不然一定会嘲笑一番,就她,还好人?那这世界上可就再没有一个不是好人的人了。 赵初光从不将自己定义为好人。 她甚至不将自己同人类这个物种完全的划分到一起,不然她也不会冒天下之大不韪在基地偷偷做丧尸培养的实验。 她只想要结果,并不在乎过程,人类和丧尸,在她眼里,和实验室里平时随便生杀予夺的额小白鼠,没什么两样。 所谓极乐世界里面的场景,和沈朝夕在骆冰记忆当中,看到的其他基地大不一样。 金光褪去后,出现在两人面前的,是一个和末世前的城市,没什么两样的街道。 衣着整齐的白领,有人踩着高跟,有人提着公文包,趁着绿灯匆匆踩过斑马线,街道两边,拎着菜篮子的老太,拄着拐杖,慢悠悠地蹒跚而行,高楼大厦遮天蔽日,蓝天白云下的璀璨阳光,只能在马路上投下一角的光明。 沈朝夕回头向后看去,发现城门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消失不见,她背后是转角处一家正在营业的咖啡厅。 赵初光不在她身边。 她扫视了一眼附近,刚刚走两步,突然觉得脚下有些不对劲,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竟然踩着一双将近十二公分的高跟鞋。 再看身上的衣服,也不是进入基地前的运动服,而是一条蓝色的小礼裙,披在肩头的黑色卷发,也在清楚地告诉她一个事实—— 她已经换了形象。 她下意识地抬头四顾,试图在人群中搜寻赵初光的面庞,但怎么也没有看到。 “哎哟喂,我的大小姐,你怎么跑这里来了,节目马上就要开始录制了,快回去,不然节目组的人又要说你耍大牌了。” 这时候,一个矮矮胖胖的女人,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拉着沈朝夕的手就要往大厦的方向走。 沈朝夕察觉到她只是个普通人,便没有反抗,任由她拉着自己的手,踩着高跟鞋,脚步匆匆地跟在她的身后。 周围的场景看起来是如此真实,真实到让沈朝夕找不出丝毫幻境的破绽,但她又很肯定,眼前的一切,都不是真实的。 胖女人拽着沈朝夕进了一个演播厅,一进去就堆砌起讨好的笑脸,忙不迭的冲场上的工作人员道歉,“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们家朝夕第一次来这边录节目,没经验,上厕所走茬地方了,耽误了时间,实在是对不起各位,待会儿请大家喝奶茶。” “找不到地儿就憋着,没本事还事多。” 一个正在搬运打光板的工作人员嘟囔道。 胖姐很明显听到了,笑容显得更真切一些,手上却是毫不客气地拧了沈朝夕一把,咬着牙用气音道:“下次别到处跑知道没,别以为自己红了一部戏有点人气就了不起了,要是得罪了人,你怎么扑街的都不知道。” 好歹是当过一辈子演员的人,沈朝夕对演播厅之类的环境,再熟悉不过,往周围瞧了一圈,硬是没找到任何破绽。 正在拍的是一档综艺节目,沈朝夕听了一会儿,弄明白了自己的身份,就是个来顶场的临时嘉宾,往那儿一坐,能有多少镜头全靠自己努力。 她暂时还没找到打破这个环境的方法,干脆坐在那儿扮演起了一个合格的花瓶,反正争着锄头的人多得是,不管胖姐再怎么着急,只要她不愿意开口,也没人会主动给她露脸的机会。 倒是摄像师,相当中意她那张在镜头下面几乎完美无缺的脸,就算她一个字不发,也硬生生推了好几个近景过来。 沈朝夕坐的无聊,开始想赵初光可能在哪里,这时候,演播厅的角落里,突然传来了一阵骚动,她循着声音看去,正好见到一个熟悉的黑西装,推着一辆轮椅走了进来。 在幻境世界里,依旧穿着一身黑衣的赵初光,抬起眼眸,看向舞台上的沈朝夕,百无聊赖的后者,在察觉到她的注视时,弯起了眼眸。 镜头将这个画面收录了进去,赵初光看着那双眼睛,只觉得自己好像看见了星辰大海,原本因为突然被拉入这个世界的烦躁,也因为这个人的存在,而被尽数缓解。 录制节目还要一会儿的时间,沈朝夕趁着镜头移开的功夫,对赵初光挤眉弄眼,后者虽然面无表情,眼睛里也渐渐流露出笑意。 坐在一起的嘉宾,有人注意到沈朝夕的动作,循着目光看去,倒吸了一口凉气,压低了嗓子小声地道:“赵总来了,初光娱乐那个赵总来了。” 听起来身份很高的样子。 不过想想沈朝夕又觉得理所应当,单看赵初光通身的气度,就不像是个普通人,这个幻境世界,显然是根据个人的亲身经历来构建而成的,如果她上个世界不是演员而是上上个世界的医生话,恐怕现在等待她的就不是一场综艺节目,而是一场外科手术了。 但当同赵初光交流之后,她才发现自己的想法有些可笑,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个世界,压根没有医院。 除了没有医院,还没有养老院,没有孤儿院,也没有动物救助站,好像人人都老有所养,幼有所依,热爱动物,保护自然,社会一片和谐融洽。 -- 第188页 “没有天灾,更没有人祸……连刀子都不会割到手,药店倒是有,里面卖的也全是安慰剂一样的保健药……” 沈朝夕翻阅着赵初光到这个世界后收集到的资料,似真似假的感叹了一句,“这可真是个极乐世界。” “你知道这里的人平均寿命是多少吗?”赵初光问道。 不等沈朝夕回答,她先将自己办公桌上电脑的显示屏转了过来,让她看上面的答案—— 一百岁。 既不多一岁,也不少一岁,刚刚好一百这个整数字,完美符合了长命百岁这个贺词。 沈朝夕疑惑,“不是说没有死亡的概念吗?” 赵初光又当着她的面在搜索栏里输入了死亡两个字。 “哇哦——” 看清楚搜索出来的结果后,她挑了挑眉头。 这可真是对死亡的一个再定义。 第69章 末世极乐(十四) 死亡是什么? 通常意义上来讲, 是一切的终结, 是不会再回来的告别。 然而对于这个世界的人来说, 死亡不过是去另一个世界的旅行。 这并非什么美化的说法, 而是所有人共同的一个认知。 网上甚至有去世亲人通过一些灵异手段,和前世家人对话的视频。 沈朝夕摸着自己的下巴,“如果一个人死亡后,另一个人想要看到他,除了需要至亲之人的鲜血和头发以外,还需要有无比强烈的执念, 沟通两个世界,唤起在另一个世界生活的死者的记忆……” 她对赵初光说道:“点开一个视频看看。” 赵初光打开了排名在第一, 热度最高的一个视频。 视频的初始光线很昏暗, 随着一盏盏点亮的红烛,画面才逐渐亮起来。 视频的主角坐在屋子的正中间, 在她对面是一面圆形的镜子, 镜子中倒映出的,是一张稚嫩的面容,看上去不过十五六岁的样子, 两颊还带着些许的婴儿肥。 小姑娘对着镜头解释道:“在这里想要召回的是我的奶奶, 她已经去世三年了,我很想她,朋友说用这种方法就能够暂时打破两个世界的壁障,我希望能够再见到她一面。” 说完,她拔下自己的一根头发, 又用牙齿咬破指头,将鲜血抹在头发上,然后放在烛火上点燃。 随着一阵黑烟升起,头发很快就燃烧殆尽,正对着女孩的镜子,突然荡漾开了一圈圈水纹般的涟漪。 女孩的面容在镜子中扭曲,逐渐发生着变化—— 首先是头发,镜中女孩的黑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雪白,然后是脸庞,两颊逐渐消瘦,光滑的肌肤爬上皱纹,肌肉开始下垂,眼睛也由圆圆的杏眼,变得苍老。 镜子外的女孩眨眨眼,镜子里和她面容相似的老人,露出一个慈祥的微笑。 老人说:“囡囡。” 女孩不敢置信地捂住嘴,“奶奶!” 随即欢喜地跳了起来,指着镜子里的人对摄像机说道:“看到没有,这是我奶奶,是我奶奶!” “是镜鬼。” 沈朝夕一眼就认出了镜子里面的东西。 见赵初光面带疑惑,她解释道:“镜鬼是一种民间传说中的鬼物,寄生在镜子里,有着窥探人心的能力,能够变成人心中最恐惧或者是渴望的东西,怪不得我总觉得这个仪式看着眼熟,民间召唤镜鬼的手段就是用的蜡烛,头发和鲜血估计是帮助镜鬼增强读心能力的东西。” 赵初光很快从她的话里得出了真相,“也就是说,镜子里的人其实压根不是什么去了另一个世界的人,而是施法者自己想象出来的一个形象?” “可以这么理解。” “为什么我从来没有在这个世界上见到过镜鬼?” 沈朝夕反问:“极乐世界出现之前,你见到过这样的世界吗?” 赵初光道:“没有。” “没有就对了。”沈朝夕耸肩,“如果把极乐世界比作一台超级计算机,镜鬼就相当于是里面设定的一个程序,是真是假并不重要,再说,镜鬼本身就诞生于人类的恐惧或者渴望当中,只是正常的世界,很难有这么庞大的情绪而已,极乐世界估计促进了镜鬼的出现。” 赵初光看向她,目光中带着几分审视,“你为什么会知道这些?” 沈朝夕反问:“你想知道我为什么知道这么多吗?” 赵初光:“为什么。” 沈朝夕拿起一本桌上的书,翻开后,一本正经地指着上面道:“沈朝夕为什么这么聪明?答:天生的。” 皮这一下很开心。 赵初光:“……” 看她得意洋洋的样子,刨根问底的心思,突然就淡了下来。 她想瞒着就让她瞒着呗,该知道的时候,她总会知道的。 赵初光不知道自己现在的想法有多特殊,要是换做其他人,引起了她的兴趣,恐怕扒皮抽骨,她也要将人给调查清楚再说。 虽然她不再追问,不过沈朝夕额头上,还是挨了一个脑瓜蹦。 皮完了说回正事。 “我试着搜索过末世,丧尸一类的词语,但这些东西在网络里都是不存在的,甚至连现实世界里经典的几部电影都找不到,这个世界应该是在有意识的抹去这些东西,我认为可能是因为进入极乐世界的人们多少有一定的PTSD,熟悉的词语或者是场景可能刺激他们恢复记忆,破坏极乐世界。” -- 第189页 沈朝夕突然意识到这一件事情,“在找到我之前,你来多久了?” 赵初光抬手看了一眼腕表,“十二天零十四个小时。” 她说道:“这也是我觉得奇怪的地方,明明我们俩是同时进来的,为什么我会现在才找到你,这个世界没有侦探,但是身为一个总裁,能够动用的手段也不少,我甚至入侵了政府的数据库,直到今天,助理把你的资料送到我的桌面上,我才发现你的存在。” “因为我是今天才进来的,”沈朝夕道:“我进来的时候,站在马路上,穿着录制节目的服装,是这个身份的经纪人下楼找我,才把我拉回了演播厅,不然我连自己是谁,要干嘛都不知道。” 赵初光抓到了重点,“你没有记忆?” 沈朝夕皱眉,“那是什么?” “你难道没发现吗?这里的每一个人,都被植入了一份虚假的记忆,所有人都深信不疑的以为那是真的自己,”她若有所思地打量着沈朝夕,“按照你的身份,你在末世前做过艺人?为什么我的数据库里没有你。” 赵弈和她虽然都不追星,可研究所里到底不是每个人都是科研疯子,当初负责她的女性研究员里,就有个是追星狂魔,做实验的功夫都不忘刷两级综艺,由于实验室里其他人都忙着做自己的事情,她只能和被关在观察室里的赵初光分享,那也是赵初光为数不多能够接触到外界的时刻。 拜那个墙头草研究员的福,基本上稍微有点名气,长得好看点的男星女星,赵初光都记了个遍。 以沈朝夕的颜值和气质,如果在末世前是艺人的话,没道理出不了头。 沈朝夕托着下巴,对她眨巴了一下眼睛,“小姐姐需要一份签名吗?签在什么地方都可以。” 赵初光决定跳过这个话题。 并且觉得询问沈朝夕这件事情的自己真是愚蠢。 沈朝夕自己倒是很快想明白了为什么会没有记忆的原因。 “应该是我无意识的抵抗了吧……” 除了赵初光,她在神识上不是没有吃过亏,自从和一个邪修战斗的时候,险些被人控制了身体,沈朝夕对自己的神识就捂得很严实,稍微遭受一点攻击就会产生剧烈的反抗,哪怕为了进入极乐世界,她压制了自己神道修士的能力,但精神上的本能却不是单单靠着压制就能够解决的。 恐怕这个世界植入给她的记忆,还没印在她的神识上,就被当做外来入侵的病毒给扫除了吧。 “而我比你迟进来十多天……” 这一点她也想不明白。 “我想我知道原因。”赵初光不紧不慢地道,但她并没有直接告诉沈朝夕自己的答案,而是问了个风马牛羊不相关的问题,“你知道思维的速度能够达到多少吗?” 这可就涉及到沈朝夕的知识盲区了。 好在赵初光也没指望沈朝夕能够给出自己的答案。 “不同人的思维速度是不一样的,但总的来说,正常人的思维速度其实是远超过计算机的,只不过很多时候人类的大脑被太多无用的数据拖累,以至于降低了运算的速率。但我不一样,我从不会浪费丝毫的脑力去处理那些无关紧要的事情,所以我对于我大脑运转的速度很了解,但在这个世界里面,我感到了明显的削弱。” “我不认为是我的思想变慢了,那么就只有可能是时间被加快了。” 沈朝夕追问:“加快了多少?” “一百倍。” …… 一百倍是个什么概念呢? 虽然现在没有具体的数据表明,人类的寿命在延长,但异能的出现,的的确确大大地提高了人体细胞的活性和新陈代谢的能力。 哪怕是六七十岁时的老人,在觉醒了异能之后,都能够表现出不逊色于年轻人的体力和灵敏,由此可见,人类的寿命应该是大大被延长了。 按照赵初光的推断,哪怕是最普通的一到三级异能者,寿命估计也能够达到两百岁。 但在极乐世界里,哪怕寿命长达两百岁,在一百倍的时间增幅下,也不过是两年不到的时间。 “而且我能够感受得到,这个速度还在加快,进来的人越多,死亡的人越多,时间的流速越快。” 沈朝夕看向窗外,车水马龙,一派热闹的景象。 过马路时,数以百计的行人,挤挤挨挨地站在一起,在绿灯亮起的时候,乌泱泱的一片交错而过。 这座城市里有多少人? 千人,百人,万人? 不,是十万人,甚至百万人。 还有源源不断的人被欺骗,朝着这个传说中的乌托邦世界而来。 “我要打破这个世界,”沈朝夕看着往来的人群,低声像是对赵初光说,又像是对自己说,“……让他们看到真相。” 哪怕真实的世界是如此的残忍,血腥,充满了死亡与悲鸣,也总比将生命白白浪费在这个地方要好。 轮椅停在她身边,赵初光拉住她的手,沈朝夕回头,对她拉了拉嘴角。 “是我们。” 她说。 第70章 末世极乐(十五) 两人花了三天的时间, 去探索这个世界。 经纪人胖姐对于沈朝夕能够勾搭上赵氏总裁的事情喜闻乐见, 帮着推掉了不少工作, 只要沈朝夕能够照顾好赵初光, 用她的话来说就是,“只要赵总松松手指,从指缝里漏点东西给你,也够咱们受用不尽的了。” -- 第190页 对于她的误解,沈朝夕也懒得解释,反而乐于如此, 省了麻烦。 不过两人毕竟一个是大集团的总裁,一个是小有名气的女明星, 同进同出的画面, 还是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力,网上说什么的都有, 有人吐槽沈朝夕攀龙附凤, 有人兴致勃勃地吃着邪教cp,看到这些言论,沈朝夕嗤笑不已, “哪怕是极乐世界, 也管不住这些人的嘴。” 恶意这个东西,哪是那么好藏住的。 哪怕生活顺风顺水,人与人之间也难免存在着比较。 尤其是众人目光所及之处的明星,既鄙夷对方在舞台上说唱逗跳讨好观众,又忍不住羡慕人家的风光亮丽, 众星环绕。 只不过在极乐世界,这些东西沈朝夕自己是看不到的,如果看到的不是赵初光,她也没意识到这些内容的存在,就连知道后变着法去询问胖姐,后者告诉她的也全是网上的好话。 赵初光思索道:“看来这个世界的创造人也知道,有些东西想要完全压抑,是不可能的,不过这个世界应该存在一种屏蔽机制,会帮你屏蔽掉所有的负面言论,只剩下正面言论,制造出一种你很红的错觉出来。” “我想其他人不是看不到,”沈朝夕想到了自己初来时,那个恶言相向的工作人员,“只是在某种机制下,这些反应都被屏蔽了,很有可能‘我’眼里看到的东西,和真实的画面,是完全不同的。” “对的,”赵初光道,“这个解释是最合理的,不然这么多人在同一座城市,没道理每个人都会觉得满意,只有一部分的想法,和五官接触到的讯息被扭曲的时候,才能形成一个极乐世界。” “说得更准确一些,”轮椅带着她,走到落地窗前,她注视着这个被夕阳的余晖染成红色的城市道,“虽然这是一个城市,但其实每个人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面,其他人对他来说,不过是一种有着固定形态的npc。” 可真是好大的一个手笔。 千人千幻。 赵初光或许意识不到这里面的手笔有多大,沈朝夕却能够感受到这个邪神的底蕴有多深。 可以说,哪怕是她,也布置不出这么顶尖的阵法来。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思考的话,也证明了布置这个阵法的人,修为可能不怎么样。 依靠末世刚刚复苏的这点灵气量,哪里支撑得起这么庞大的阵法,必然是要靠灵石来支撑,如果不是实在没有其他办法,难不成邪神是钱多了烧得慌吗? 人越多,阵法越完备也很好理解,这本来就是倚靠众人内心的意念支撑起来的世界,一个人想要在脑海中构建一个世界或许很难,但一千个人,一万个人呢?正如赵初光所说,每个人对大脑的使用率,远远低于正常值,其中大部分的地方,都被浪费来储存一些无用的信息,这些东西对个人没有半点用处,却对幻境的形成起到了不少的增益。 “是啊,这可真是一个极乐世界,每个人都活在自己想要的世界里面,听到的全是赞美,享受到的全是追捧……”沈朝夕道:“谁不想在这样的世界里生活呢?” 如果世界真的有那么美好,又有谁愿意去当阴谋家? 只是这一切的美好,是建立在虚幻上的空中阁楼,是屠刀落下前的片刻美梦。 赵初光转头看向她,“如果按照你的说法,这个世界可以看做是一台超级计算机的话,那么打破这个世界的方法就有两个。一个是编一个病毒程序,直接破坏掉系统,让它死机,另一个,则是在外部拔掉电源,将其关机,这样所有人都会醒来。” “电脑强制关机,都有可能损伤里面的文件,何况是这种幻阵,第二个方法只有大多数人都清醒过来的时候才适用,否则咱们就是在加速他们的死亡过程,至于第一种方法,我倒是有个想法。” 赵初光:“什么想法?” “你这里有镜子吗?” 沈朝夕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左顾右盼了一番。 最终发现有一道镜面的柜门,反光效果很好,能够当做镜子来使用,便大步走过去,伸手从上抚摸到下。 只见原本纯黑色的镜面,突然荡漾起了一圈圈的波纹,呈现出几个模糊的影像。 随着波纹的淡去,影像越来越清晰,竟然是骆冰等人被丧尸包围时的场景。 数以万计的丧尸群,将不长的车队围在其中,无数的丧尸步伐蹒跚,如同嗅到食物味道的蚂蚁一般蜂拥而至,放眼看去,一双双赤红的眼睛,和狰狞的獠牙,仿佛置身于怪物的海洋当中。 “既然背后的主使可以借用镜鬼来假装通灵,我们也可以利用镜面播放展现真实的画面,唤醒人们内心的恐惧,会千里迢迢,逃到这个所谓的极乐世界的人,定然对末世还有丧尸极为的敏感,说不定这就是我们的突破口。” 赵初光觉得这个主意不错,但她想的更多,“如果直接发布在网络上,会被屏蔽的吧?” 沈朝夕勾了勾嘴角,“所以我们不走网络。” 上网的人虽然多,可是视频一放出来,只要有一个人产生异样,很容易就会被发现。 一旦被屏蔽,刺激清醒的人估计寥寥无几。 两人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是找到镜鬼。 镜鬼同神道修士一样,应众生的信念而生,也以众生的信念为食,只不过后者享用的多是崇拜敬畏等情绪,而前者却是恐惧、害怕和渴望之类的想法。 -- 第191页 “镜鬼应该是自然诞生的,只是被巧妙地利用了而已,只要咱们能让镜鬼为你我所用,许多事情都不用咱们担心。” 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要如何找到镜鬼。 正如点燃的香火,是向神道修士传递信念的桥梁,蜡烛对镜鬼,有着同样的功效。 不过和每个信徒的声音都能听到的神道修士不同,镜鬼会回应的,大多是些或是做贼心虚,内心不安宁,容易受到惊吓,或是心存某个执念,容易受到诱导的人——偏偏沈朝夕和赵初光二者都不属于这样的人。 就连赵初光带进极乐世界的那头九级丧尸,都没法召唤镜鬼。 哪怕知道进入这个世界的仅仅是精神体,可能够进化到九级的丧尸,本身就是意志非常坚强的人。 根据赵初光的说法,这头丧尸原本是在初光基地执勤的一名退休战士,即使变成丧尸,也没有忘记自己的职责,忠心耿耿地守护在基地,才被她当做重点培养的对象喂到了九级。 好在想要找到一个合适的人并不难。 …… 林优是一名才大学毕业没多久的女生。 一毕业,她就拿到了大集团赵氏的offer,年薪将近三十万,惹得一众同学羡慕不已。 她出生不错,脑子也聪明,就读于名校,毕业后找的工作也好,唯一的遗憾,大概就是还没有遇到自己的真命天子了,不过她也不算是很着急,最近有好几个长得又帅,家里又有钱,才华横溢的男生在追她,她还没想好到底该选哪个,就先吊着再说,反正每天吃饭有人请,包包有人送,上下班还有豪车接,日子潇洒的不得了。 但当办公室里的人聊起用镜子通灵,可以看到自己未来的时候,她还是忍不住动了心。 谁不想知道自己的未来过得怎么样呢? 一下班,林优就急匆匆地回到家,按照同事的说法,在客厅的桌子里,摆了一面圆形的镜子,又在周围摆上了一圈的蜡烛,在窗外的天色彻底暗下来之后,一一点燃,举着蜡烛对着镜子画圈,念念有词地道:“镜仙镜仙快显灵,镜仙镜仙快显灵……” 她举着蜡烛,转了足足第十二圈,手都酸了,镜子还没有任何变化。 正当她想着自己是不是被忽悠了的时候,镜子里突然荡起了层层水漪。 她忙根据同事的说法询问自己的问题,“镜仙镜仙,请问我的真命天子是谁?” 模糊的镜子逐渐变得清晰,隐约能够看到,应该是在一个房间里面。 林优瞪大了双眼,目不转睛地看着,生怕自己错过任何一个细节。 看清楚里面的人后,她忍不住发出了哇的一声,因为站在房间的人,竟然是穿着一身雪白婚纱,笑的满脸幸福的自己。 镜中的她正对着一面镜子欣赏自己的容貌,穿衣镜里倒映出来的门突然被打开了一条门缝,穿着婚纱的女人,仿佛听见了什么熟悉的声音,笑着转过头,镜子里的画面也随之转向了进来的人。 她看见自己伸出手,纤细的手指落在一只结实有力的手掌心里。 正当她顺着藏在西装下的白衬衫袖口准备往上看的时候,一只手突然从镜子后面伸过来,将其转了过去。 她愕然站起身,看着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的人,大叫道:“你谁啊,你来我家干嘛?” 正用鲜血在镜子上画着封禁符咒的沈朝夕看了她一眼,手一挥,她就懵懵懂懂地重新坐回了椅子上,双目放空,手里举着的红烛,也吧嗒一声落到了地上。 同两人一起前来的丧尸仆人按开了房间里的灯。 须臾,沈朝夕吐出一口气,将镜子摊开放到赵初光面前。 “抓住了。” 第71章 末世极乐(十六) “放我出去, 放我出去!” 镜子里的人变幻成林优的模样, 疯狂地敲击着镜面。似乎是想要打破这个封印。 然而沈朝夕布下的封印, 又岂是那么好解开的? 在环境世界里流出来的血, 可是相当于她的精元,效果比普通血液强百倍不止,别说一只小小的镜鬼了,换个大妖都能封进去。 协商的事情被赵初光接了过去。 倒不是沈朝夕不能干这活,只是比起沈朝夕,赵初光在这方面显得更加擅长, 而且她强大且坚定的精神力,也在这方面有着很好的助益。 镜鬼窥探人心的能力, 毕竟是天生的, 这种由众生意念滋养出来的生物,哪怕十分弱小, 所拥有的能力也不可小觑, 不然历史上也不会频频有心狠手辣之人,被镜中见到的鬼魂吓死的传说。 赵初光将手放在镜面上,双眼轻合, 磅礴的精神力如同洪水一般倾泻而出, 浩浩荡荡地朝着镜鬼倾轧而去。 镜中的人先是发出一声尖锐的惊叫,随即捂着自己的喉咙,脸色赤红,双眼突出,一副快要窒息的样子。 不断有鲜血从它的七窍涌出, 原本站在房间中的人,也渐渐跪到了地上。 镜鬼生于人类的意念,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是不死不灭的存在。 只要人类心中的恐惧尚存,欲望犹在,类似于镜鬼的生物就永远不会消失。 听起来,镜鬼好像十分难以对付,无法消灭一样,但事实上,应对镜鬼比寻常人想象中要简单得多。 只要精神力足够强大,意志足够坚定,不受镜鬼惊吓,就不会因此泄露精气。 -- 第192页 而镜鬼虽然无法杀死,分丨身却是可以处理的,甚至连分丨身所体会到的痛苦其他镜鬼也会感同身受。 所以古早电影里,时常会有道士天师消灭了镜中的妖鬼,却惹来更大的报复,理由正在于此。 但沈朝夕和赵初光两个人,都不是怕报复的人。 须臾,赵初光收回手,将镜子递给沈朝夕。 “它已经答应了,会在所有镜面存在的地方,把我交给他的末世场景演绎出来。” 赵初光撤回精神力后,镜鬼又变回了林优的模样,沈朝夕不由得失笑,按理说,镜鬼镜鬼,既然以镜子为名,本能地就会答应看到的东西,但眼下镜鬼被赵初光吓得够呛,竟然宁愿违背本性也不肯变成她和赵初光的模样。 “我替你解开封印,”沈朝夕不忘在放人之前,先行警告一番,“不要想着偷奸耍滑,我能抓你一次,自然就能抓你第二次,想必我们的手段你也看到了。对了,劝你最好不要想着任何报复的事情,当然,如果你觉得苦头还没吃过,可以试试,不过到时候,惩罚就没有你现在感觉到的这么轻松了。” 镜鬼:“……” 瘫成一条咸鱼。 难道这样的压迫还能叫轻松吗? 不是人! 简直不是人! 鬼就没有鬼权了吗? 为什么没有鬼建立一个鬼权协会?! 沈朝夕倒是猜不到镜鬼心中的吐槽,只看得到镜子里的少女强颜欢笑,一副下一秒就要哭出来的样子,沈朝夕刚刚解开封印,镜鬼吼了一声我“我一定把事情办好”之后就消失不见,空白的镜面忠诚地倒映出了沈朝夕的模样。 “走这么快?”沈朝夕有些讶异,“我还说打算帮它一把呢。” 也不知道极乐世界里的镜鬼实力怎么样,她原本是打算渡一点神力过去的。 由众生信念凝结而来的神力,对镜鬼这种来源相似的灵物来说,完全就是灵丹妙药。 她想着不能让人家光干活不吃草,没想到对这件事情镜鬼竟然比她还要积极,宁愿做白工也要帮忙。 走太快的镜鬼:“……” 你说要给工资早说啊! “好了,既然事情都办完了,就回去吧。” 赵初光淡淡地看了一眼沈朝夕手里的镜子,说道。 沈朝夕颇有几分遗憾地敲了敲镜子。 这个镜鬼身上没什么业力,想来要么出生不久,尚未作恶,要么是在善念中出生,并非恶灵,她还蛮感兴趣的。 赵初光不知沈朝夕心中所想,见她颇有几分念念不舍的样子,眉头不着痕迹地皱了起来。 在沈朝夕放下镜子离开的时候,余光微微一转,她忠实的仆人就接到了主人的眼神,两人打开屋主林优的防盗门,桌子上,被沈朝夕拿过的镜子,在丧尸的掌心拂过后,化作了齑粉消散。 藏身在房间角落反光处,偷看到这一幕的镜鬼:“……” 妈妈我怕! …… “应该要不了几天,就能看得到成果了。”沈朝夕道,“到时候咱们估计就要直接对上这个所谓极乐世界的主人了。” “我觉得你应该考虑的其实是另一个问题。” 她不明所以,“什么?” “我在镜鬼的记忆里,看到了一点有趣的东西。”赵初光不紧不慢地道。 “什么东西那么有趣?” 赵初光:“你看过林优的资料,对吧?” 沈朝夕点头,“有什么问题吗?” 为了找到一个合适的诱饵,她和赵初光两个人,将整个赵氏所有的员工资料都筛选了一道,还做了一次心理评估,最终选定了数个人选,通过各种方式不着痕迹地在公司里引导出镜仙的话题,林优就是她们的备用诱饵之一。 因为她住的离赵初光的公寓最近,感受到波动,两人第一时间就赶了过来,正好抓住刚来没多久的镜鬼。 赵初光轻笑一声,忽然问道:“你看过玛丽苏没?” “就是那种有着七彩头发,住在几十万平方米的豪宅,睡在两万平方米的床上,流出来的眼泪会变成钻石,一唱歌就会有小鸟应和那种……你不觉得林优的人设很熟悉吗?” 沈朝夕张了张嘴,有些愕然,“你是说林优是个现实中的玛丽苏?” 赵初光淡淡道;“准确来说,这个世界里的每个人,都是玛丽苏。” “你凑过来,我把镜鬼看到的东西传给你。” 赵初光示意沈朝夕弯腰,自己微微直起身体,将额头贴到了她的额头上。 被冰冷的鼻尖触碰到的瞬间,沈朝夕下意识地想往后缩,但又想到赵初光双腿不良于行,她要是后退她就可能摔倒,因此不但没有往后退,反倒压低了身姿,让赵初光能够更好地坐在轮椅上。 赵初光闭着眼,似乎在认真地筛选将要传给沈朝夕的东西。 她苍白的脸庞近在咫尺,似乎只要一开口说话,就能触碰到她的嘴唇。 鬼使神差般,沈朝夕将自己的脸压得进了些。 “好了——” 赵初光刚刚开口说话,唇瓣就扫过一个柔软的物体。 她睁开眼睛,却见沈朝夕已经站起了身,一脸正经地道:“我先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竟然值得你说有趣。” 如果她的脸没有那么红的话,这话听起来应该更有说服力一些。 -- 第193页 赵初光抓着扶手的手微微动了动,唇角忍不住上扬,却又在下一刻被她抿在了一起,仿佛这样才能遮掩住自己的情绪。 偷亲成功,沈朝夕的脑海乱糟糟地,心脏也跳得厉害。 她说不清楚是种什么样的感觉在吸引着她,总归见到赵初光的第一眼,她的目光就无法从这个人身上离开。 明明是两个从未见过面的陌生人,却好像是已经相处了很久一样,总是忍不住想要凑近一点,再凑近一点。 沈朝夕都不知道,自己竟然有着痴汉属性。 不过在看到赵初光传过来的东西后,沈朝夕的大脑温度逐渐被降了下来。 赵初光传过来的不是什么多么复杂的东西,不过是一份林优生平的快剪版。 当然,这个版本是真实世界里的林优经历快剪版。 这份记忆里的林优,和她俩见到的资料里所显示出来的,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极乐世界里的林优,出生优越,记忆里的林优,却只是一个超生的妹妹,上比不过早出生好几年受父母重视的姐姐,下比不过比她多长了个生殖器的弟弟,从小就是家里多余的那个人。 这边的林优从小美到大,衣服包包,玩具首饰,一应不缺,真实世界里的她却是从小用的都是别人不要的东西,甚至有时候身为姐姐还要捡弟弟不要的东西来用,相貌也十分平庸,甚至在青春期发胖到将近两百斤,没有追求者,成绩也不好,高考失利进了一所专科院校,艰难就业,相亲嫁给了一个有暴力倾向的男人…… 说实话,对林优来说,末世前后的生活,几乎没什么差别。 只不过末世前,她是生活在家庭的地狱里,末世后,她是生活在世界的地狱里罢了。 沈朝夕突然就明白了赵初光所说之话的意思。 对于有的人来说,恐怕明知道极乐世界是虚幻的,他们也宁愿自欺欺人,生活在这种虚假的美好里。 现实中得不到的东西,在此处都触手可得,哪怕只能活一年又怎样?至少在极乐世界里,他们度过了一个完整的人生。 沈朝夕知道这样是不对的。 可她说不出责怪的话。 能责怪什么呢? 责怪一个苦命人,在虚拟的世界里,寻求安慰吗? 责怪她不够勇敢,不能面对自己悲惨的人生吗? 她咬紧了嘴唇,一颗心突然沉了下去。 赵初光的话,让她想到了在打破极乐世界后,她可能面临的场景。 “别怕,”一只手突然抓住了她的手,“你是为他们好。” 沈朝夕苦笑,“我真的是为他们好吗……” “当然,”赵初光道:“如果你觉得对不起那些人的话,大不了在破开极乐世界后,我们另找个地方重建便是。” 她对那些人的心理毫不关心。 奈何她见不得沈朝夕难过。 沈朝夕眼睛顿时亮了起来:“真的?” “我不擅长阵法,这件事情能不能做到,要看你。” 有了合适的解决办法,沈朝夕心里的疙瘩顿时被放了下来。 她拍着胸口保证道:“放心,只要让我看到阵图,我一定能够复原回来的。” 赵初光很信任地点了点头。 她想,不过就是建立一个大型的安乐死中心嘛,既然能让她开心,就随她去咯。 第72章 末世极乐(十七) 镜鬼的工作比两人想像当做做的更漂亮, 更积极, 达成的效果更好。 极乐世界营造出来的快乐世界, 说白了不是凭空生成的东西, 而是根据受害者脑海中希冀的场景衍生出来的画面,比如说林优,现实世界里她出身平庸,受尽磨难,无人喜欢,极乐世界里的她就备受追捧, 宠爱万千集于一身。 怎样由自我欺骗形成的幻觉,极难从外部打破, 却也注定了很容易从内部崩溃, 镜鬼所需要做的,只是找到崩溃的那个节点, 并且一一击碎而已。 对这些在末世中见证了太多生与死的人来说, 他们崩溃的节点,就是丧尸,就是末世。 两人在赵氏集团的顶端静静地等待着结果。 第一天, 城市的西边燃起了硝烟, 沈朝夕听见有人破口大骂的声音。 第二天,城市东边上空出现扭曲,从缝隙中显现出了片刻虚无的黑影。 第三天…… 就像一台濒临崩溃的系统,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在镜鬼的刺激下清醒,极乐世界的bug也越来越多。 哪怕那些清醒的人, 很快就就在极乐世界的强制催眠下,重新陷入了环境,但很显然,被镜鬼浇灌的种子,已经在心里发出了芽,阵法能够暂时用沙土将这株幼苗掩盖,可无法彻底杀死它。 城市角落。 “爸爸——” 一下班,丁强就得到了女儿的热烈欢迎。 他将环住自己脖子的女儿一把抱起来,拍了拍她的背,带着人走进屋子里,一边换鞋一边问道:“今天有没有好好学习,老师有没有表扬你,听说你们最近考了一次半期,成绩怎么样?有把握吗?” “我的学习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吗爸爸?”十六岁的丁英跟个皮猴子似的,挂在父亲身上不肯下来,本来她就生的瘦小,而作为父亲的丁强壮的跟熊一样,这对父女倒也相得益彰。 听见问话,她顿时得意洋洋地道:“我可是全年级第一名,你把心放回肚子里啦,好好忙你的工作就是了,不是说最近生意到了关键时候,你会很忙吗?” -- 第194页 “工作再忙,哪有你的事情重要。”丁强哈哈大笑,将人放在沙发上,朝着厨房走去,顺手给自己系上围裙,边走边问女儿,“为了庆祝你考第一名,今天晚上爸爸下厨,你想吃什么?” “爸爸。” “嗯?” 丁英忽然问道:“你今天不用和人应酬吗?” 丁强极为自然地道:“比起和商业伙伴吃饭,我当然更想和我的宝贝女儿在一起。” 坐在沙发上的少女,望着厨房里忙碌的身影,泪眼婆娑。 她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嗓子却干的几乎说不出话来。 厨房不时传来刺啦的声音,浓浓的白烟朝着吸油烟机涌去,随之而来的是食物的香气。 她近乎贪婪地嗅着这股味道,在丁家,做饭最好吃的人不是丁英,也不是两个老人,而是常年在外打拼的丁强,当初为了讨好妻子,他学了一手不错的厨艺,可惜后来妻子离他而去,这手厨艺也就少有展现在人前。 身为亲生女儿,丁英当然知道爸爸的手艺有多好,甚至在变成丧尸前,她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好好吃一次父亲做的饭…… “爸,”她说,“你真的觉得我比你的生意更重要吗?” “当然。” 丁强回答的毫不犹豫。 他被油烟呛得咳了两声,又爽朗的笑了起来,“你比我的一切都重要。” 丁英一眨眼,泪水便连续不断地落了下来。 在厨房里做饭的丁强终于察觉到了不对,举着锅铲跑出来,就只见到泪流满面的女儿。 他慌忙放下锅铲,坐在女儿对面的沙发上,笨拙地扯着纸巾,要为她擦拭泪水,不知所措地问道:“宝贝儿,这是怎么了?谁欺负你了?是不是学校里有人惹你生气了?跟爸爸说,爸爸帮你揍他!” 丁英张了张嘴,“爸爸……” 丁强:“哎。” 丁英:“爸爸。” 丁强:“怎么回事儿?你喊的我心慌,是不是出什么事儿了?别怕,有爸爸在,天塌下来都有我帮你顶着呢。” “爸爸,”她说,“我想爷爷奶奶了。” “末世刚刚降临的时候,爷爷奶奶本来准备自杀的,他们怕拖累我,被我拦住了,我不怕末世,可我怕一个亲人都没有了以后,我要怎么才能活下去……” “什么末世不末世的,你说什么胡话呢?是不是生病了?”丁强的笑容逐渐变得有几分难看起来。 丁英垂下眼皮,视线落在丁强攥着纸的手上,突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其实爸,你背着变成丧尸的我到处跑的事情,我是知道的,只是我浑浑噩噩,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一天清醒的时刻就那么一会儿,爸爸,谢谢你,谢谢你一直没放弃我,谢谢你没让我去咬人,你辛苦了……” 丁强呆呆的盯着女儿的眼睛,铜铃般的大眼也渐渐红了起来,里面开始积蓄起了泪水。 “说这些做什么,你是我女儿,我不照顾你,还能照顾谁?是我没尽到爸爸的责任,是我来迟了……要是我早来一点,你也不至于吃那么多的苦……” “英子,对不起,对不起,是爸爸没用,是爸爸没用啊——” “没事儿,爸爸,我不怪你。”英子小姑娘抬头,看向自己的父亲,唇角上扬。 她说,“我爱你。” 话音刚落,小姑娘的影像骤然变得扭曲。 丁强下意识地伸手去抓,却落了个空,神情顿时变得惶恐起来,他大喊道:“英子——” 像是一扇玻璃,被人从角落击碎,蜘蛛网般的纹路,沿着被敲碎的点,向四面八方蔓延。 仿佛只需要轻轻地一推,整扇玻璃就会彻底的碎掉。 “极乐世界崩溃的速度加快了,”沈朝夕看着逐渐露出轮廓的阵法喃喃有词道,“一定是哪里发生了变动……” 赵初光问道:“什么样的变动?” “好的变动,”沈朝夕隐约有几个猜测,“我想有人已经意识到当前世界并不是真正的世界,开始着手脱离了。变数越多,意味着极乐世界的崩溃速度越快。我倒是没想到,来极乐世界避难的人里面,竟然也有精神力这么强的存在。” “也不是每个人都为了寻求一个避风港来极乐世界的,”赵初光对极乐世界的调查比沈朝夕更多,自然也有更多的发言权,“有不少人是为了救治亲朋好友,将这个地方当做唯一的希望,长途跋涉过来的。这群人如果没有足够坚毅的心智,压根就不可能带着一个病人患者找到极乐世界。” “说的也是……” 只是这些人谁也没想到,自己找到的不是天堂,亦不是医学圣地,而是一场加速死亡脚步的美梦。 镜鬼的所作所为,和极乐世界的自我修复能力比起来,就是一场博弈。 谁更快,谁能够压倒谁,谁就能够在这场博弈里取得胜利。 沈朝夕和赵初光两人唯一能做到就是等待。 到现下这个情况,他们的精神力,倒不是说没法直接破开阵法,但是比起她们出手干涉,自然还是阵法里的人自己觉醒过来,造成的伤害要小得多。 夕阳西坠。 时间一分一秒的逝去,极乐世界的空间也变得越来越不稳定。 扭曲的空间,错位的建筑,放眼看去,这个世界变得极为诡异却又美丽。 -- 第195页 终于,随着如同玻璃破碎的一道哗啦声响起,眼前的世界破碎,沈朝夕和赵初光眼前一黑,再睁开眼时,感觉已经截然不同。 首先钻进鼻子里的,是浓郁的血腥味。 沈朝夕闪电般攥住了旁边朝自己伸过来的手,睁开了眼睛,立马被入目的场景吓了一跳。 只一眼,她已经基本确定自己回到了真正的胡川基地。 但同外面看到的满是金光不同,一墙之隔的基地里面,是一幅在外面绝对想不到的画面。 所有的建筑物被推倒、铲平,只余下光露露的一片,由四个基地进来的人,正像是丧尸一般,脚步蹒跚地从四个方向朝着中间汇聚而去。 这些人明明睁着眼睛,目光里却没有任何的神采,仿佛被人控制了一般,沈朝夕转头同清醒过来的赵初光对视一眼,蹲下身,用手捻了捻泥土,放到鼻尖闻了闻,脸色微变。 “全是血。” 她放眼看去,虽然被人遮住了不少地方,但还是能够看得到,大家脚下踩着的土地,都是近乎黑色的。 这里到底死了多少人?竟然能把地都浸成这副模样? 就是沈朝夕曾经率领着十万大军厮杀的战场,地面也没有惨烈成这个样子。 赵初光也警惕着四周,她小声地道:“看来只要进入基地,就会被动的陷入幻觉当中,看他们的样子,像是要去某个地方,恐怕邪神就在他们前进的方向上面。” 沈朝夕道:“我们去看看?” 赵初光点头。 虽然幻阵已经被打破,但眼下这些人想要清醒过来,还需要一段时间。 而且就连沈朝夕自己也不敢保证,这些人到底有多少,能够彻底清醒过来? 极乐世界已经奔溃,可他们心灵上的幻觉却不是沈朝夕能够解决的问题。 如果他们不肯面对世界,只愿意沉浸在虚幻的世界里话,她也没有办法。 好在当两人往前走时,渐渐有慌乱的声音响了起来。 “这是哪里?” “什么鬼地方?” “妈/爸/哥/姐/老公/老婆……” 各种呼喊声,响个不停。 而沈朝夕和赵初光,也来到了自己的目的地。 第73章 极乐世界(十八) 无数人在哀嚎, 奔跑, 还有人跪地痛哭。 越往前走, 年轻人越少, 白发苍苍的人越多,没走几步,两人的脚下就开始出现了枯骨,将泥土染红的鲜血由此就找到了根源。 但有一个地方,毫无疑问是所有人都在逃离的。 那就是胡川基地的正中心,一个像是湖泊一样的血池。 放眼看去, 裸露在正中央的血池呈现出暗红的颜色,只比附近近乎黑色的土地要稍微明亮一些, 浓郁的血液在其中翻滚, 像是有一只手在缓缓搅动,总体呈现旋涡状, 有三两个醒来的人似乎是刚刚踏入血池, 顶着苍老的面容,死死地抓着泥土,不让自己被拽进去, 面容狰狞, 但饶是如此,他们的身形还是不断地在往后退,手指在地上抓出十道爪痕。 “救人要紧。”沈朝夕道。 赵初光点头,同意了她的做法。 只见她手一抬,一个黑色的虚无的空洞, 突然就出现在了她的身后,与此同时,无数粗细不一的藤蔓,挤挤挨挨地凑在一起,蜂拥而出,张牙舞爪地扑向那些陷在血池里面的人。 藤蔓的速度很快,并且对于血池毫不畏惧,缠住一个人之后,就开始往上拽。 只是考虑到被救者的身体素质,拉拽的速度并不快,但至少不再让他们继续沉下去。 沈朝夕很容易就注意到,在这群人中间,有一个面容最年轻,同一群放眼看去绝对超过五十岁的人比起来,他撑死三十岁的男人,被拽起来的速度最慢。 “看来实力越高的人,受到血池的吸引力越大。”沈朝夕眉头皱了起来,二话不说就要去救人,“我去看看。” 极乐世界,会耗尽人的百年寿命。 大多数普通人,往往还没走到血池,就死得不能再死。 这群陷入湖里的,都是实力强悍的异能者,唯有异能者,才扛得住百年寿命的损伤,走进这座血池里面。 沈朝夕和赵初光两人,原本是停在一个安全范围之外的,刚刚往里面走一步,她就感受到一股庞大的吸引力,不等她调动体内的神力,稳定身体,五根藤蔓突然爆射而出,将她的四肢和腰肢,都缠的老老实实。 虽然由于卷了太多圈,以至于她现在像是穿了一套没织完的绿色毛衣,但藤蔓的力度控制的相当适宜,其中手腕处的藤蔓还蹭了蹭她的掌心,仿佛在撒娇一般。 她没有回头,只是勾了勾嘴角。 内里冷与热交织,外在庞大的吸力几乎要拽掉头皮,汗水打湿了眼眶,使劲全身力量的手指也失去了知觉,季光华只能凭借自己的本能,紧紧地将指头扣进地面去。 他不能死。 胡川基地的事情,他还没来得及报告给上级,这个所谓的极乐世界,不知道还有多少人会前仆后继地陷进去。他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世界上的人遭受这个欺骗,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本就数量大减的人类在这个地方受死。 这时候,双臂和胸口突然缠上来的藤蔓,提供了一个相反的拉力,和他背后的强大吸力形成了一个对峙,让他在松一口气的同时,心又提了起来。 -- 第196页 难不成又遇到了什么怪物不成? 他抬起头,被汗水模糊了视线的眼睛朝着前方看去,却只见一个着装诡异的人,在自己面前不远处停了下来。 然后他的身体开始不受控制地抽搐,震动,浸泡着他大半个身体的血池因此开始活动,他只觉得身体一松,整个人突然腾空而起,直直朝着来人的方向飞去。 沈朝夕下意识地伸手去接,然后在半空中被藤蔓截了胡。 她摸摸鼻子,回头看了赵初光一眼,又走向了其他的人。 救季光华的时候还不明显,但是随着被她拉起来的人越来越多,血池的旋转速度明显出现了加快,像是有什么东西要出来了一般。 将最后一个人拉出来,沈朝夕被赵初光拽着,飞快地退到她的身边,目光严肃地注视着血池。 这时候,血池的旋转速度,已经快到了极致,形成了一个深邃的旋涡,仿佛下一刻钟,里面的东西就会出来一半。 季光华昏迷的时间并不久,在地上躺了不过须臾,他就睁开了眼睛,翻身跳了起来。 下意识地朝四周看去,他这才发现,自己竟然躺在一群人中间,他们这群人像是停车一样,被人头上脚下,按着同一个方位,整整齐齐地摆成了两排,其中他是醒来的最早的,其他人也有苏醒的趋势。 耳朵听见了什么动静,他下意识地转头,瞳孔就是一缩。 红色的血池旋转到极致,竟然露出一个巨大的地下坑洞来,异能者所有的危险本能,在他身体里疯狂叫嚣。 他想要逃跑,想要远离,腿脚却软的不听使唤,身体在剧烈颤抖下,竟然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 九级丧尸漫不经心地转了转头。 他赤红的瞳孔,随着等级的增加,已经逐渐转向了璀璨明亮的金色,只是在特殊的时候,才能看到里面藏着的一抹红。在这轻飘飘的目光下,季光华轻易地就读出了“软蛋”两个字。 他这才发现,在自己这群人和血池中间,竟然还有三个人的存在。 一个就是看他的男人,而另外背对着他的两个人,虽然只见到背影,但站着的那个很明显是女人,坐在轮椅上的人虽然看不清模样,可从长发和扶手上的手来看,应该也是一名女性无误。 “这是什么东西?”赵初光望着眼前毫无美感,仿佛古代献祭的一幕,毫不吝啬地皱紧了眉头。 “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东西,就是一个不知死活的家伙,试图在灵气复苏的时候复活,得到世界的承认。” 沈朝夕看到这个血池的时候,就大概猜到了这次面对的邪神是个什么东西。 她知道赵初光对灵气复苏这种事情不太了解,便小声地解释道:“世界的灵气波动是有周期的,类似于正弦函数,会不断升高然后降低,当降低到谷底的时候,就会发生灵气复苏。 “每一次的灵气复苏,都会促进天地万物的进化,你可以理解为间断性出现的大进化爆发,一般这种时候,世界意志的监管会较为宽松,允许不同物种发生不同方向的进化,直到这些进化种里面最合适的一种打败其他分支,稳定下来,就进入灵气平稳期。” 赵初光若有所思,“你的意思是,这东西搞这么一出,是为了拿一个这个世界的签证?” “签证?”沈朝夕嗤笑一声,“人家可是要皇帝的待遇。” 用千万人的血肉之躯,为自己铸就一个身体,将无数灵魂编织成外衣,披在自己的身上,如果不是被沈朝夕发现,而是任由它自由生长发展下去,恐怕到了灵气平稳期,这个邪神就是世界上当之无愧的皇帝,所有的生物都会遭受它的统治和碾压。 藏在湖里的怪物,在两人的等待下,渐渐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这是什么东西……” 同一时刻,胡川基地里原本哭嚎个不停的人,都抬起了头,看向了近乎占据了半边天空的怪物。 远在天南海北,好不容易能够使用上卫星的各大基地,看着原本在地图上消失后又重新出现,却变成一片赤红的胡川基地,也是满脸茫然。 “胡川基地是怎么回事……” 这个时候,唯一高兴的,估计就要数在极乐世界遭受攻击后,从四面八方赶来的神使了。 骆音刚刚下车,看到比基地围墙还高的石佛,扑通一声就跪在了地上。 她用激动的声音道:“极乐佛!极乐佛显灵了!” 其他神使和她的反应也差不多。 从血池中生气的,赫然是一座体型庞大的坐佛。 佛像通体暗红,面容严肃,手中掐着拈花指,目光直直地落在沈朝夕等人的身上。 庞大的邪气铺面而来。 “啧……被叫两声极乐佛,还真当自己是佛祖了。” 沈朝夕轻嗤一声,完全不理会他身上的威压。 “汝等狂徒,大言不惭。” 极乐佛没有张开嘴,瓮声瓮气的声音却自四面八方响起,仿佛天上响起的一般。 “吾将度汝。” 说着,他的手型一变,就如同压倒孙悟空的佛掌一般,朝着沈朝夕等人压了过来。 沈朝夕没有出手,倒是跟着赵初光来的九级丧尸,二话不说朝着巨大的手掌迎了上去。 在同手掌接触的瞬间,掌心骤然爆发出强烈的金光。 -- 第197页 丧尸的皮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发生腐烂,但佛掌的速度也在下降。 “执迷不悟。” 沈朝夕和赵初光两人注视着这一幕,眼皮子都没有眨一下。 反倒是另一边,有不少人见到极乐佛出现后,跟得了失心疯似的,接二连三的跪下。 “极乐佛,极乐佛,佛祖保佑,菩萨保佑……” 有人破口大骂,去拉身边跪下的人,“你疯了吗?你看这是哪门子的佛祖,哪门子的菩萨,这他妈就是个怪物,要人命的怪物,还不快跑在这儿待着干嘛?” 有人嚎啕大哭,“我要回极乐世界,我要回极乐世界。” “我的演唱会刚刚开始……” “我才中了五百万的奖……” “我才跟我的男神结婚……” 这是一场相当壮观的战斗。 和庞大的极乐佛比起来,九级丧尸哪怕以人类的标准算得上高大,在他面前也渺小的如同蝼蚁。 然而就是这样一只蝼蚁,同他打了个不落下风,不管极乐佛的两只手怎么变化,九级丧尸都能够接下来,并且反击回去。 而且更作弊的是,每当九级丧尸的身体眼看破烂到快要散架的时候,就会有一根藤蔓插入他的身体,疯狂地注入生机,以至于极乐佛像是打游戏时遇到了一个嗑药的对手一样,眼瞅着要把人耗死了,人家干掉蓝瓶红瓶,又精神勃勃的上来了。 沈朝夕和赵初光两个人,面上全程没有一点交流,虽然目不转睛地盯着这张战斗,却又好像完全不准备插手。 “这么大一个佛像,不可能是它的本体,”在这方面,沈朝夕经验丰富,“石佛的身体还没完全成功,邪神的意识必然没有全部转移过来,不然的话它不可能只控制着自己的上半身,而不动两条腿。” 赵初光没有回话。 她的精神力正不着痕迹地搜索着石佛和血池。 本来沈朝夕也想这么做的,被她拒绝了,理由是本事不够。 当丧尸又一次被击飞,烦躁不已的石佛动作已经失去章法,全然没有一开始的优雅时候,赵初光突然道:“找到了。” 第74章 极乐世界(十九) 得到指令, 沈朝夕自然是第一时间就冲向了目标。 她本以为石佛本体核心所在的地方, 应该是心脏识海一类的人体重要部位, 没想到最后却被告知竟然是石佛挂在脖子上的一串佛珠里面的一颗珠子。 她的攻击明显激怒了石佛, 血池融化的速度不断加快,石佛的速度也在战斗中加快了不少。 九级丧尸渐渐有难以抵抗的趋势。 赵初光倒是想用精神力直接攻击石佛,不过沈朝夕怀疑,精神力会受到石佛的污染,所以连用精神力控制的藤蔓,在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 都不希望她用出来。 砰砰砰砰—— 这一场战斗可谓是惊天动地。 有人渐渐从恐惧的威压中回过神来,望着正在战斗的人大声的喊道:“加油!打死那个怪物!” 有一就有二。 在被洗脑的虔诚信徒当中, 越来越多的加油声响了起来。 意念之力汇聚到沈朝夕的身上。 砰砰砰砰—— 血池里的血液逐渐敖干, 露出黑红色的湖底。 极乐佛的速度微不可查地慢了下来。 沈朝夕不肯错失良机,抓紧机会, 就朝着藏着本体的佛珠抓了过去。 但石佛的动作比她更快。 砰—— 明明不管是丧尸还是沈朝夕, 都没有同石佛撞击在一起,仍旧听到了一道清脆的爆鸣声,像是什么东西从内部撑破了一样。 沈朝夕没时间回头, 却听到一道尖锐的破空声, 朝着自己的这个方向袭来。 纤细的藤蔓编织成细细的网,直接将飞到半空中的黑色珠子,笼罩在网中,无论如何挣扎都没有逃脱的办法。 跪在基地外的骆音,此时已经随着大部队, 走进了胡川基地里。 在这群神使眼中,极乐世界就和他们第一次来时一样,美丽漂亮的仿佛是个梦境, 直到“砰”的一声响起。 骆音像是个梦游的时候被惊醒过来的人,她看着四周,不明白自己曾经见过的极乐世界,怎么变成了这么一副人间地狱的样子,直到注意到有人打量她的目光看起来很奇怪,她下意识地抹了一把脸,却摸下一手黏糊糊的血来。 再看原本站在她身边的人,此时哪还见得到人,只有几件破破烂烂的衣服,随意地堆叠在地上。 顺着众人惊骇的目光,她如同预感到了什么一般回头—— 一个同她一样的神使,在众目睽睽之下,像是气球一样被吹张,然后“砰”的一声,炸的漫天都是血肉。 一颗滴溜溜旋转着的黑色珠子,从他们身体里飞了出来,朝着所谓的极乐佛而去。 她仿佛察觉到了什么一般低下头—— 引以为豪的身材正在不断变形,大腿和腰肢逐渐变粗,感觉自己像是个被填塞了太多棉花的玩偶,已经快要被撑爆。 砰—— 又是一颗黑珠。 不断爆炸的人体炸丨弹,四处飞溅的骨骼碎片,不比一般的武器造成的杀伤力弱。 如果原本还有人抱着对极乐世界的向往,不甘心地坐在基地里哭的话,那么此时此刻,所有人都在接二连三地朝着城门口涌去,是一刻都不想在这个地方多待。 -- 第198页 赵初光的藤蔓布置成了一张密密麻麻的网,将所有的小黑珠都束缚在里面。 她将其中一颗,装进随身携带的玻璃瓶里,放到眼前观察,只见这些从尸体里冒出来的小东西,通体漆黑如同玉石,如果不是出场方式太邪恶,倒像是什么名贵的黑珍珠一般。 这些黑珍珠里,蕴含着强大的能量,赵初光严防死守,没敢让一颗靠近。 极乐佛在同沈朝夕的战斗中,很快就落了下风。 一把乳白色,由神力凝结成的长刀,忽然出现在了后者的手中。 哪怕已经刻意加快生长速度,极乐佛能够自由活动的范围也不过刚刚到腰身。 这也就为身形更加狭小,而且灵敏的沈朝夕提供了相当大的方便,更被说她还有实力不比她差多少的九级丧尸打辅助。 长刀一出,就直直地指向了极乐佛脖子上挂着的一颗佛珠。 刀尖触碰到雕刻好的佛珠,悄无声息地就渗了进去,像是锋利的菜刀轻而易举地切开了豆腐。 啊—— 一道震破耳膜的惨叫声,瞬间传遍了方圆十里。 随着黑色佛珠被破开,沈朝夕毫不留恋地后退,并且反手抱起轮椅上的赵初光,就开始往外跑。 风声在耳边呼啸,她几乎是脚尖一点地,就能跨越数十米甚至上百米的距离。 胡川基地里的人早就在几个大佬战斗的时候,走得七七八八,如果说末世前民众最喜欢看的事情是斗殴群架的话,末世后的群众学的最好的大概就就是如何苟住自己的性命。 热闹什么时候都可以看,八卦什么时候都可以听,可要是在杀人都找不到执法部门,凶手能凶残到把人连皮带骨头一起吃下去的时候,谁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龙虎相争里,被殃及的池鱼。 唯一留下来,不知道在哪里找到台相机的季光华,找了个角落躲起来后,对着台上的人就是一阵狂拍。 沈朝夕对他的敬业程度颇为无语,好在赵大博士还没忘了她,叫自己的丧尸属下将人抗在肩膀上,跟抗沙包似的飞快地往外撤退。 逃出城墙数百米,沈朝夕耳洞动了动,猛地将人扑到了地上。 赵初光被她压在身下,背后是粗糙的泥沙地,明明巨大的震动隔着那么远都还在传来,不时有炸开的碎片落在两人的身边,从沈朝夕不时颤抖的身体她也能看得出,对方有中招了嫌疑。 可是当她被圈禁在那个小小空间里的时候,她突然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过的安全感。 心脏狂跳个不停,被压在胸口间的手指动了动,拉着沈朝夕的衣领扯了扯。 沈朝夕将她抱得更紧些。 石佛炸开的动静,可谓是惊天动地。 剧烈的震荡波,不仅掀翻了周围的一切,甚至将地上的泥土都铲平了一块。 整个胡川基地的围墙全部倒塌,暴露出里面与外面截然不同的土壤。 其实仔细看的话,不难发现,城墙外的土壤,隐约中其实看得到红,是从城墙里渗透出来的。 虽然后背不太好受,但赵初光的唇角,仍旧是情不自禁地扬了起来。 她小心地抬起头,在沈朝夕的下巴上,落下轻如蝉翼般的一个吻。 沈朝夕对这个吻无所察觉,感觉震动过去后,她才从地上爬起来,顺带将地上的赵初光,像抱小孩一样包进了怀里。 正给两人拍着沙土的时候,一道撕心裂肺的嚎啕哭声,突然在她耳边响了起来。 “老天啊——我宁愿死的是我——为什么变成丧尸的不是我——” “是爸爸对不起你啊,全世界都没有你重要,你才是我最重要的宝贝啊——” “英子——” 沈朝夕看过去,这才发现,才认识没多久的丁强,正一屁股坐在沙土石头里,抱着一个双目紧闭的小女孩,哭的惊天动地,女孩的手臂没了一只,模样倒是没了往昔的青恶狰狞,虽然仍旧纤细的吓人,但露在外面的皮肤,已经是一片雪白。 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只是睡过去了而已。 “丁大哥。” 沈朝夕刚刚走过去,丁强就如同抓到了救命稻草一般,死死地拽着她的衣摆,“大妹子,大妹子,你有办法的对不对?那天我听你说C市有个研究基地,在研究怎么把丧尸变成人对吗?你快看看,我一睁开眼,英子就变成这个样子了——” 他现在也是病急乱投医。 躺在他怀里的丁英,已经没有了丝毫的气息,虽然当丧尸的时候,丁英也不用呼吸,可她至少会动,会捕食,有时候还会给他一些简单的回应,而非现在,仿佛只剩下一具空荡荡的皮囊。 “你别慌,她还没死。”沈朝夕先安抚了一句,在丁英面前单膝跪了下来,赵初光就坐在她的膝盖上,半点不受委屈。 她也弄不清楚丁英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说是丧尸吧,又不像,至少没有低级丧尸身上恐怕的青斑,腐烂的肉,还有闭嘴也合不拢的一嘴尖牙,和红的仿佛滴血的眼睛,但她现在的状态,又与人类相去甚远,至少沈朝夕没见过,哪个人类在体内所有生理机能完全停摆的情况下,还能继续将灵魂留在体内。 就在她准备伸出手的时候,一根从赵初光袖子里探出的藤蔓,制止了她的动作,取而代之的是另一根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五根藤蔓,扭在一起,模仿着一只人类的手后,像模像样地按在了丁英的脸上。 -- 第199页 绿油油黑乎乎的藤蔓顿时将小姑娘还算雪白可爱的小脸遮了个一干二净。 须臾。 “精神力变异,”赵初光示意沈朝夕和自己额头贴额头,将鉴定出来的消息告诉她,“至少九级半的精神系丧尸,还差临门一脚,就能完成进化的新人类。” 沈朝夕的脸色微微变了变。 现在,可还没到自然进化的九级丧尸出现的时候。 丁英蜕变的太早了。 第75章 极乐世界(二十) 万事万物的进化, 都有其道理。 步子大了扯到档, 并非什么虚言, 有时候快了慢了, 都不是什么好事。 慢的,注定被淘汰,快的倒是成为了胜利者,可有时候快的太多,起到制衡作用的其他条件还没有一同进化起来,最终造成的后果只会是平衡失控, 局面颠覆。 “别那么紧张,”赵初光抓住沈朝夕的手, 不用多言, 她已然明白她的担忧,“我能够解决这件事情。” 说着, 她看向丁强, “现在极乐世界已经毁了,丁英虽然已经快要进化完成,但临门一脚不是那么好迈过去的, 而且就算真的成功了, 她也注定和现下的普通人类不一样,普通人的世界恐怕很难接受她,我倒是有个基地,你愿意带着她来吗?” 用的是征询的语气,但说出来的话其实不怎么容许丁强拒绝。 丁强下意识地向沈朝夕投去了目光, 不自觉地道:“之前妹子说有个C市的基地在做相关的研究,我想带英子去看看……”言下之意,他还是比较看重沈朝夕的话。 一是两人有过一段同路之行,下意识地他认为沈朝夕更熟悉,也更值得信任,二是他虽然大部分注意力都在英子身上,可也没有错过沈朝夕同极乐佛激战的身姿,人本性里对强大的向往,也增强了他对沈朝夕的信任度。 听见他的话,赵初光不仅没有生气,反而勾了勾唇角。 “如果C市没有第二个基地的话,那我想你说的应该是我。” 丁强大喜,“真的吗?” 得到赵初光肯定,他大笑三声,将双眼紧闭的女儿抱在怀里,流出滚滚热泪。 “太好了,有救了,有救了……” 沈朝夕看着这一幕,莫名觉得心口的地方,暖意融融。 “高兴了吗?”赵初光看向她。 沈朝夕说:“高兴。” 赵初光的唇角这才勾了起来。 此时,一辆经过改装的黑色越野,突然碾着满地的碎石浅坑,歪歪扭扭地朝着几人开了过来。 开车的人是赵初光的丧尸仆人。 车上有三排的位置,最后一排最小,也最挤,丁强没有怨言地抱着女儿坐了进去。 由于块头太大,他得把身体蜷缩起来,才能不碰到车顶,好在小姑娘在他的怀里,倒是被护的很周全,如果不是没有呼吸,倒像是睡着了一样。 沈朝夕怀里的人放进了车里,赵初光抓着车上的吊环,稳住了自己的身体。 她看向沈朝夕。 沈朝夕此时无疑很狼狈。 衣服不知道破了多少道口子,脸上满是血和灰尘,头发乱糟糟的,像是逃难的灾民一样。 她逆着光,唯有一双眼睛,依旧明亮。 她注视着赵初光的时候,好像有星光落在赵初光的身上。 “你接下来打算去哪里?”赵初光问道。 “我不知道。”沈朝夕想了想,说,“我不确定极乐佛的出现是不是个偶然事件,应该会在四处转一转,解决一些类似的事情,早发现早治疗,将疾病掐死在预防之中嘛。” 她说得洒脱,却在赵初光的注视下,声音一点点地小了下来。 “……我会去你的基地的。” 她说。 赵初光问:“什么时候?” 沈朝夕笑起来,“你想我的时候。” 说话的另一人抬了抬下巴,她的脸色仍旧苍白,上面却泛起了微微的红。 想要表达什么内容不言而喻。 沈朝夕一下子失去了笑容,她一脚踩在车上,弯下腰,抱住了赵初光,将下巴搁在她的肩膀上。 “很快……我会尽快。” “在我想你想得发疯之前。” 赵初光的指尖轻轻地敲打着她的后背,“别让我亲自把你绑回去。” 沈朝夕哈哈大笑着退出车门,对她摆了摆手,“放心,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车门这才在她眼前合拢,赵初光的面容一点点地被遮挡在后面。 注视着越野远去,沈朝夕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就垮了下来。 她不是不想跟着赵初光走,只是冥冥中的一种感觉,让她选择了留下来。 原本她来到这个世界,只是为了化解信徒的执念,好成功在对方的灵魂中,烙下自己的印记。 但是在解决了极乐佛之后,她感受到一种指令,一种清除更多异常的指令。 神道修士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有点像是天道政府下的公务员。 受命于天并非什么虚言,哪怕她现在相当于是跨地域出差,同样要接受异地领导的指示。 每个世界有每个世界的屏障,灵气复苏是世界内部波动最强烈,也是外界屏障最脆弱的时候。 极乐佛的偷渡必然不是巧合,而偷渡成功的家伙,也很有可能不止它一个。 只不过在极乐佛的强势下,其他异常被掩盖下去了而已。 -- 第200页 沈朝夕甚至认为,赵初光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估计也是外来客。 因为不管是她本身还是她携带的丧尸仆人,实力已经远超出了现在的进化速度。 不过她看得出来,这种进化从某种程度上,是得到天道认同了的,虽然不知道赵初光是怎么做大的,但总归这意味着她的存在并不会破坏平衡,所以当赵初光提议要带走丁英的时候,她才没有反驳。 因为在意识到丁英真正实力那一瞬间的失衡感,在赵初光开口的时候,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其实如果她了解到,赵初光身边丧尸的进化速度,就会明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C市的丧尸在赵初光的有意喂养下,进化速度的确很快,三级四级丧尸比其他地方高出了不知道多少倍,但金字塔顶尖的丧尸,却很少。 至少在现在大家实力都普遍四到六级的情况下,赵初光培育出来的七级丧尸,不超过一只手的数,这些丧尸放在世界各地不管哪个地方,都是尸王的水平。 而八级九级丧尸,就更少了。 唯二的两个九级丧尸,都是被她打下烙印,以她的意志为主,绝不会背叛的仆人。 说是她意志的延伸也不为过。 想不明白的事情,沈朝夕从不去细想,更愿意跟着自己内心的感觉走。 目送赵初光等人远去,她回头,朝着一个方向走了几十米之后,将一个趴在地上的人拎起来,抖了抖,待对方睁开眼睛后,方才说道:“把你知道的事情都告诉我。” 在血池附近的时候,沈朝夕一眼就看出了季光华的不同寻常。 旁人白发苍苍,垂垂老矣,他却年轻力胜,一双求生欲极强,明亮非常的眼睛,也不像是度过了百年的样子。 她心生怀疑,直到极乐佛不敌她和九级丧尸的联手,开始吸收所谓神使身体内的黑珠的时候,她才意识到问题所在——所有进入极乐世界的人,都在被无声无息地吸取着生气,哪怕是她和赵初光也不例外,只是她俩善于操纵身体的气机,能够锁住而已。 唯有季光华,是半点生气不露。 要么是他有什么大本事,要么今天他就是有备而来。 沈朝夕倾向于后者。 果然,她从季光华的嘴里问出了大消息。 “……我,我是国家特别作战部队里的成员,我们早就发现了极乐世界的不对劲,接连派出了数个小队进入胡川基地侦查,但是前面的人都失联了,有专家研究,说这里面有个大型的幻境,失联的人很有可能是陷了进去……” 现代也好,末世也罢,国家对邪教的打击,就从没有松过手。 哪怕是在最为困难的末世,在自己的国境内,发现了极乐教的存在,他们也不是冷眼旁观,而是选择了主动出击,只可惜低估了敌人的实力,连着送了几波精锐进来,都覆水难收,直到季光华这一批人,才想出了切实有效的办法,就是每个人都发一个反幻境的机器。 毕竟幻境说白了,就是对人类五感的屏蔽扭曲,只要能够感知到正确的世界,幻境就会不存在。 只是他们到底低估了极乐佛折腾出来的这个极乐世界。 一开始的时候,他们小队十二个人,倒是顺顺利利地走了进来,可是没走两步,就有人陷了进去。 季光华则是因为身体原因,天生对幻境有抵抗力,半点没受到影响,走了进来,但一踏入血池区域后,就被吸了进去。 要是沈朝夕再来迟一点,今天他们这只小队,也要全军覆没了。 靠着季光华,沈朝夕成功地和国家搭上了线。 她没有用骆冰的身份,但也从其他人的嘴里,了解到了不少和骆冰相关的信息。 比如说谋害骆音也来了胡川基地,但是却没找到人,沈朝夕猜测,应该是身为神使的她,被极乐佛当成了能量块,直接捏碎给用了。 这让她觉得有些便宜了骆音。 死得未免太痛快了一些。 有国家作为依仗,沈朝夕追踪起异常来,那叫一查一个准。 不管对方藏在哪个旮沓里韬光养晦,都能被她抓出来花式按死。 骆冰的队伍,也兜兜转转地也来到了她的身边,除了那个叫做苏胜欢的,是个半妖让她有些意外以外,其他都还好,他们认出了骆冰的身份,但也默认了她改名换姓的事情,后来她偶然得知,一群大老爷们觉得她改名字,是因为被骆音这个妹妹伤透了心,死过一次后宁愿抛弃姓名也要从头来过,让她哭笑不得。 沈朝夕在末世很快就闯出了名气。 大家都知道有这么一只来无影去无踪的队伍,行走于全国上下,专门打击末世后出现的邪教,灭杀那些奇奇怪怪不知道来自何方的神仙佛祖,为首的是个女人,长得漂亮,身手还高,哪怕是最顶级的异兽,也过不了她一招。 末世后的生活渐渐走向正轨,虽然生存的压力还压在头上,但已经没有了一开始那么艰难。 人类总是乐观向上的。 沈朝夕的队伍匆匆解决了一个异常后,快速地离开。 留下了一地的惊叹—— “啊啊啊我见到了,传说中的极光队队长,真的美炸,实力又高,不是我吹,她一巴掌打过来,我可能会魂飞魄散。” “粉了粉了,长得好看,打架还厉害,这是什么神仙小姐姐啊,她恐怕是妥妥的全国第一人吧。” -- 第201页 “全国?你没上网吗?之前M国E国D国等好几个国家不是来我们国家搞军演吗?听说小姐姐一个人群挑了这些国家的所有高手,将人打的满地找牙,哈哈哈我们华国现在是妥妥的世界第一强国了……” 军演真不是沈朝夕故意干出来的事情。 只是哪怕末世了,还是有很多人认不清自己的地位,迫于无奈,她只能给他们一个警告,也就有了这些人口头的传言。 罗森摸着自己光溜溜的大脑袋,靠在车门上,听到临时落脚的营地里,其他人的讨论,嘿嘿一笑,“队长,他们都在说你呢。” 沈朝夕将一块异兽肉塞进他的嘴里,“吃的都堵不住你的嘴。” 其他人也跟着笑,火光照应出他们有些沧桑的面容。 苏胜欢抱着自己的刀,看向被众人簇拥在中间的女人,勾了勾唇角,目光温柔。 沈朝夕就将炮火转向了他:“胜欢啊,我听说有小姑娘倒追你,要抓紧时机啊。” 也不知道是被火光照的还是怎样,苏胜欢的脸微微红了起来。 其他人跟着起哄。 不远处,一台比苍蝇大不了多少的摄影仪,拍着翅膀,录下了这一幕。 沈朝夕转头,对着镜头,不着痕迹地勾了勾唇角。 于是屏幕前的赵初光也跟着笑了起来。 她敲了敲键盘,面前的大屏幕上,立马出现了一张全国上下的地图。 如果沈朝夕在的话,一定能够认出来,上面标红的地方,就是被她处理的异常。 微弱的光线下,有人喃喃道:“……我想你了。” 众人开怀大笑,唯有一人,妒火中烧。 那就是死后,不知道为什么,以灵魂状态,被绑定在了沈朝夕身边的骆音。 她眼睁睁地看着骆冰这个女人,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有了强悍的实力,得到大人物的赏识,甚至和那些她曾经伸手难及的大人物们平起平坐,看她混的风生水起,看她被万众追捧,奉为军神…… 金钱她不缺,荣誉亦满载。 无数人崇拜她,仰望她,末世的教育系统重启后,她甚至被写入了基础教育的教科书里面,明明三十岁不到,却成了传说中的人物。 嫉妒噬咬着她的心脏,然而对此她却无能为力,只能看着,只能看她越来越好,越来越优秀,被吸引到她身边的人越来越多。 她盼啊盼啊,朝思暮想着希望有一天,她能够栽个跟头,可是她看到的,却只有她顺风顺水,平步青云的画面。沈朝夕突然回头,问道:“看够了吗?” 许久没被人看到的骆音,一时竟然没能够反应过来。 “你能够看到我,你能够看到我,姐姐,救我,求求你救救我……” 沈朝夕慢条斯理地道:“我凭什么要救你?” 她的确是能够看得到骆音。 在骆音死后的第七天,也就是俗称的回阳日,她发现骆音的灵魂,竟然被绑在了自己身边。 要驱赶对她来说当然不难,但她还是将人留了下来。 “怎么样?嫉妒吗、难过吗、愤怒吗?”沈朝夕仿佛很好奇地问,“无论做什么,都被人无视,明明就在这里,却谁也看不到,听不到的感觉,不好受吧。” “啊啊啊——” 骆音朝着她扑过去,“我要杀了你。” 一阵微弱的金光闪过。 她狼狈地倒在地上,嘴角渗出鲜血,目光不敢置信地看向沈朝夕。 后者缓缓勾起唇角。 然而在她眼中,却仿若恶魔的微笑。 第76章 极乐世界(二一) 骆音的第二次死亡, 来得并不痛快。 第一次死的时候, 在极乐佛的操纵下, 她甚至没能够感受到痛苦, 就在恐惧中失去了性命。 但第二次死亡,却充满了折磨。 随着沈朝夕的操控,几道残破的魂体突然自虚空当中冒了出来,扑倒骆音的身上,毫无理智地开始撕咬。 人感知肉体的疼痛是靠神经,那么灵魂感知疼痛靠什么呢? 靠无处不在的感知。 每一次撕咬, 骆音都能够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痛苦。 “让我死吧,让我死吧——” 她流着血色的眼泪, 向着沈朝夕苦苦恳求。 “求你了, 姐姐求你了,你不是最疼我爱我了吗?你不是说你是我永远的姐姐吗?要照顾我一辈子吗?” 然而沈朝夕并没有给她这个机会, 只是抬眼看她, “骆冰求你的时候,难道就不是最疼你爱你的姐姐了吗?那你为什么没有给她一个机会呢?” 骆音已经疼得失去了理智,只知道一个劲儿的求饶, “对不起, 对不起……” “我救不了你,”沈朝夕看向那些已经失去理智,近乎疯狂的魂体,“这是你应该付出的代价。” 虽然她不认识这些人,可看这些人残破的灵魂, 也能够猜到发生了什么事情。 想来他们就是骆音的受害者。 被神使掠夺了异能的人,相当于被剥离了一片灵魂,带着残破的灵魂入轮回道,造成的后果可想而知。 非痴即傻,而且还有撑不过轮回之苦魂飞魄散的风险。 这些人如何能不怨恨害他们沦落至此的骆音。 说来这段时间骆音跟在她的身边,其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还受到了她身为神道修士的庇护,让这些残魂不敢近身,不过让她一下子接受报复,也未免太痛快了些,沈朝夕宁愿多花一点时间,也要让她感受到那种骆冰什么都有,永远压她一头的憋屈感。 -- 第202页 现在,她玩够了。 C市基地。 此时的基地,早已经今非昔比。 自从第一个进化成功的新人类出现后,这里就成了新人类的大本营。 随着基地实力的逐步提升,武器的更新换代,赵初光也大大方方地向世界宣布了基地的秘密,随即无数不愿意同亲朋好友分离的旧人类,带着自己的丧尸亲友赶来,希冀能够加快进化的过程。 旧人类政府虽然不愿意见到新人类的出现,但也无可奈何。 大势所趋,进化的脚步在前行,谁也无力抵挡。 而且相比于其他新人类建立的基地,同旧人类政府保持着合作关系的初光基地,显然要友好的多。 至少这个基地不会像其他新人类基地一样,进化成功后就自诩高人一等,将旧人类视作食物,进行猎杀。 “博士,阿尔法基地发来建交请求。” “打回。”赵初光半点不带犹豫,“我不屑于同蠢货建交。” 管家对主人的命令毫无疑问,“是。” 被驳回请求的阿尔法基地里,拥有者阿尔法一拳头狠狠地砸在了自己的桌子上。 “早晚有一天,我要让这个女人跪着求我,一个旧人类,低劣的品种,有一点本事,就真以为能够骑到我们的脖子上来作威作福了,简直做梦……” 副手在一旁不着痕迹地撇嘴。 求你? 你倒是想得挺美的。 阿尔法基地是除了初光基地以外,第一个建立起来的新人类基地。 一开始建立的时候,阿尔法兴致勃勃地以为自己是第一个进化成功的新人类,拉着丧尸大军,嚣张的要命,结果还没出自己的地盘,就撞到了初光基地的手上,被打得满头是包,阿尔法本人更是差点出师未捷身先死。 旧人类对新人类的科技封锁很严重,别看新人类个个实力高超,但一来他们的人数不多,真正进化的同胞寥寥无几,且由于领域性极强的缘故,往往各自为营,很难联合在一起。 二来嘛,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他们很多人彻底觉醒后,都没有末世前的记忆,哪怕有成年人的智慧,但一切都要重新来过,没有旧人类的科技作为帮助,除了本身的实力外,他们建立起来的社会,仍旧处于农耕文明,几乎没有多少科技的痕迹,这让他们在旧人类中受到很大的限制。 新人类唯一指望获得科技的地方,就是初光基地,可惜这个赵初光对新人类基地的筛选十分严格,如果是以旧人类为食物的狩猎者基地,是完全不要想在她手里得到任何帮助的。 身为旧人类的她,哪怕帮助新人类完成了进化,在面对试图猎杀旧人类的新人类时,也是直接默认为敌方攻击。 此时的初光基地,已经覆盖了整个C市,虽然周边的森林中还充满了危险,但城市里已经和末世前没有了太大的差别,沈朝夕进城的时候,甚至看到了好几个地方都在如火如荼地搞着基建。 场景莫名的眼熟。 这些年,她一直没有踏足C市。 即使偶尔听得到一些传闻和消息,但她从没有一次来过。 她总有一种如果自己来了,就别想走的感觉。 当然,同末世前C市相比,初光基地还是有着很大的不同。 至少和平时代的人类,不会随身携带着武器,也不会各个都一脸凶相,肌肉发达,无论男女行走之间都虎虎生风。 基地目前没有流通的货币,用于交换的是一种能量石,据说是一种能够促进丧尸和异能者进化的好东西。 价值很高,是全国上下,除了官方的积分以外,唯一一种在各处都能够流通的货币。 沈朝夕身上也有不少这种能量石,是她以前做任务的时候留下来的。 因为吸收这种石头对她的作用不大,因此她没有用,而是留了下来。 好像看着它们,就能够看到赵初光一样。 正当她摩挲着兜里的能量石,想着要不要买点什么东西,好去见人的时候,忽然敏锐地察觉到了一道注视着她的目光。这些年她四处清除异常,虽然是在做好事,但不是每个人都能理解,所以试图对她展开报复的人不少,一年受到的暗杀数都数不清楚。 所以她对旁人的目光格外敏感。 下意识地攥紧了手中的武器,她不愿意破坏赵初光一手建立的城市的平静,打量四周一番后,便装作在逛街的模样,将身后的追踪者,不着痕迹地引向了一处几乎没什么人的小巷。 脚步在深邃的巷道里格外清晰,她转过身,将手中的武器横放在胸前,警告道:“出来,我已经发现你了。” 一道瘦长的人影率先出现在了拐角。 沈朝夕神经紧绷,注视着影子越来越短,越来越近。 她听见了来人的脚步声。 然后微微皱起了眉头。 这道脚步声,听起来有些奇怪,不像是一个跟踪能力强悍的人能够发出来的,反而像是个腿上受了重伤,走不快路的人发出来的,心里带着疑惑,但她的神情却没有丝毫的放松。 像是察觉到了她在像什么,一道沙哑的,仿佛被铁砂摩过嗓子的声音响起,“……你就是这么迎接我的吗?” 明明这个声音是那么陌生,沈朝夕手里的剑却一下子掉在了地上,发出清脆的啪嗒声。 -- 第203页 赵初光带着笑容的脸,从拐角处露了出来。 沈朝夕跑过去,想要抱住她,却又急停在了她的面前,着急地想要说些什么,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说出口。 “你的腿,你的声音,我是说……我是说……” “你想说什么?”赵初光好笑地看着她。 看她满头冒汗,神情紧张,突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然后张开双臂,将自己投入她的怀抱。 “你终于回来了,”她说,“我都快要忍不住去找你了。” 沈朝夕的心突然安稳了下来。 她将下巴搁在赵初光的肩膀上,就像她走得那天一样,“嗯,我回来了。” 两人紧紧地抱在一起,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直到巷道尽头的大门被打开,一个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的少年探出头来,不耐烦地道:“我说你们还要抱多久,单身狗没有狗权吗?快走快走,左转两百米酒店开房不送。” 话是这么说,他的脸上却是带着笑意的。 沈朝夕有些不好意思,脸微微发红,却还是厚脸皮地将赵初光揽在自己的怀里,在她脸颊上狠狠地啵了一口,像个爱炫耀的小孩子一样对着少年做了个鬼脸,“对啊,单身狗就是没有狗权。” 少年哼一声,啪地关上了门。 沈朝夕看向赵初光,忍不住笑了出来。 而她自己,恰好站在阳光下,金灿灿的阳光在她头顶打下一圈光环,整个人都仿佛在发着金色的光芒。 赵初光看着她,突然觉得自己冰冷阴暗的心,充满了温暖。 她上前一步,抱住自己的小太阳,在她浑身僵硬的时候,蹭了蹭她的脸颊,说道:“欢迎回来。” 你要是再迟一天,一小时,一分,一秒。 或许我就要压抑不住内心的野兽,让情感将理智撕碎。 幸好你回来的恰到好处。 …… 初光基地超智变异方向的所有者赵初光,和极光队那个堪称变态的队长在一起了。 新闻传出来的时候,惊掉了一地人的眼眶。 不论是以智慧出名,一手打造了高科技基地的赵初光,还是以武力值爆表,征战四方的沈朝夕,在末世后的网络和现实生活中,都不缺少迷弟迷妹,得知这个消息的大家,心如刀绞,生不如死,一个个在好不容易搭建起来的网络上哀嚎—— “我的女神和女神在一起了,天啦撸现在优秀的女人只配和优秀的女人在一起吗?” “仔细想想竟然觉得这个配对很赞,病娇科学家攻和暴躁傲娇受,想想都觉得很甜。” “我们家队长不可能是受的,脑补一下科学家被队长抱起来,摁倒墙上亲的画面,吸口水……” 第77章 极乐世界(完) 上天总是公平的。 在给予一部分时, 总会拿走另一部分。 对新人类和实力高强的异能者来说, 是生育能力, 到末世后期, 众人才发现,往往普通夫妻结婚一两年就能有新生命诞生,新人类和实力高强的异能者结婚数十年都未必能够怀孕生子。 而对赵初光来说,是远不如寻常人的寿命。 她的智慧让她推动了文明的发展,科技在她手中更迭,可以说在许多年里, 整个世界的前沿技术,几乎都掌握在她一个人的手里, 初光基地也一直是高科技、先进的代表。 然而她的身体却不尽如人意。 三十岁时, 她用改造过的声带,发出了声音, 用植入体内的金属骨骼, 完成了站立,哪怕行走的每一步,都犹如踩在刀尖上的小美人鱼, 但至少不再完全依赖轮椅。 四十岁时, 她的精神力,也就是沈朝夕眼中的神识强度,突然进一步增强,超过了身体的承受极限,几乎带来了整个身体的崩溃, 全靠沈朝夕的神力支撑,才没让她像一个被充满太多的气球一样,嘭的炸裂。 反倒是沈朝夕,神道修士不死的特性,在这个世界发挥到了极致。 似乎是因为斩杀太多的异端,得到了这个世界的认可,作为一个外来者,她几乎没有感受到世界的排斥,反而得到了不少的优待。至少不论是战斗还是时间,伤痛还是寿命,都没有对她带来影响。 二十岁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三十岁的时候依旧是什么样。 这一天,沈朝夕推着赵初光出去晒太阳。 如果不看内在,赵初光和她第一次在胡川基地面前见到时的模样并无不同,依旧苍白的惊人,长发披肩,瘦的可怕。 C市是没有雪的,冬日里湿气很重,唯有阳光灿烂的时候,会显得稍微温暖一些。 这样的阳光并不灼热,然而对赵初光来说,却有些过于滚烫。 两人在一处能够俯瞰到整座城市的山坡上停下,沈朝夕在地上铺好垫子,将赵初光抱上去,自己也在一旁坐了下来,已经虚弱到极致的人,自然而然地倚靠在了她的怀里。 “我要死了。”她说。 沈朝夕沉默了好一会儿才道:“……我知道。” 她当然知道她要死了。 每时每刻,她都能够感受到她的虚弱。 那种这一刻比上一刻更加接近死亡的虚弱。 赵初光咳了咳,对她来说,说话是一件相当艰难的事情,“你会记得我吗?” “我会。” 她垂下眼眸,看向沈朝夕的手。 -- 第204页 这是一双相当修长有力的手,皮肤莹白,骨节分明,对女生来说或许有些不够柔软,却足够有力量。 她伸手去握住。 和她年轻的面容不同,她的手已经十分苍老,手背上的皮肤松弛,显示着她的苍老。 像是说给沈朝夕听,又像是说给自己听,“我不想你忘了我,我想你永远永远,只记得我一个人……好不好?” 沈朝夕不明所以。 但不等她反应过来,一道磅礴的精神力,突然刺进了她的脑海当中。 多亏了她对赵初光抱有百分之百的信任,这种突如其来的攻击,才没有引起她的任何反抗。 饶是如此,她也感觉到迷惑不解。 这道精神力来势汹汹,带着赵初光的霸道和占有欲,狠狠地就冲了进来。 沈朝夕的眉头紧皱,她现在的情况,就像是一个不大的房间里,本来一个人住的舒舒服服,突然挤进来了一个重量级的胖子,明明她才是房间的主人,却因为这个胖子的出现,被压得喘不过气来。 “初光,你在做什么……” 赵初光握着她的手,眼泪掉了下来。 “不要怪我,”她说,“我只是不想你爱上别人。” 哪怕是转世之后的她自己,也不行。 …… 清晨,沈朝夕自床上醒来,赵初光在她怀里,蜷缩着像是一只小猫。 她拍了拍她的背部,看向窗外,今天的阳光格外灿烂,笑着对她道:“亲爱的,我们出去晒晒阳光怎么样?” 赵初光抬起头,眯着眼睛看她,神情仿若在打量着什么。 好一会儿,她的嘴角才翘起来,说道:“好啊。” …… 沈朝夕在赵初光离开后,就选择了脱离世界。 对于她这种外来者来说,想要留下不容易,想要离开却不难。 除非她像是极乐佛这种邪神一样,一心去挖世界的墙角,才会被说什么也要留下来,半点资源不让带走。 作为极光队的队长,沈朝夕曾被冠以战神的美名,反映在身上,就是磅礴的信仰。 她甚至在救人的时候,误打误撞地遇到了那种自愿将信仰铭刻进灵魂里面的虔诚信徒。 抽离的过程并不痛苦,只是身体的五感渐渐消失,灵魂上的感觉越来越敏锐。 由于前几个超智方向进化者死后都被解剖寻找人脑的秘密,所以赵初光死后,并没有留下尸体,而是被沈朝夕投入了满是熔浆的活火山当中,而沈朝夕自己,此时也在火山边上,灼热的温度当中,缓缓离开自己的身躯。 对冷热失去感知的神体,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躯壳,跌入万度高温的熔浆当中。 同她昔日的恋人交织在一起,再也不分离。 然后她闭上了眼。 …… 再次醒来的沈朝夕,敏锐地察觉到了自己身上的不对。 在上个世界还不觉得,但在这个世界,这种感觉却相当明显。 她放眼四顾。 召唤她来的信徒,似乎是位于一处战场上,到处都是残破的尸体,这些人似乎已经死去多时,以至于她除了风沙的呼啸,甚至听不到本应该有的属于伤者痛苦的呻吟。 按理说,看到这样的场景,哪怕是作为神道修士,她也应该感到对战争的愤怒,对死亡的怜悯,可是什么都没有,她的内心空荡荡的一片,甚至称得上平静,好像万事万物,都不能对她的心境造成任何的动摇。 如果是修炼无情道的修士,此时恐怕会很高兴,因为他或者她已经达到了不为外物所动的境界,可沈朝夕走得从来就不是摒弃万情的路子,不然也不会对赵初光动心。 但现在不是细想的时候。 天空中有体型庞大的飞鸟在盘旋,看上去像是秃鹫,鼻尖传来的腐臭味告诉她此地显然不宜久待,不管是不知名的生物还是有可能存在的传染病,都对她有着不小的威胁。 她需要一个安全的地方,至少得先远离这里。 战场不远的地方,有一处山林,沈朝夕目测了一下距离,认为自己应该能够走得过去,便双手撑地,试图爬起来。 然而原身的身体似乎受了不轻的伤,肺腑内脏疼得厉害,双腿也没有多大的力气,光是站起来这个动作,就让她喘息个不停。 一路跌跌撞撞,朝着能够隐蔽自身的山林走去。 空中食腐鸟似乎将她当做了攻击目标,不时有一只朝着她俯冲下来。 沈朝夕只好大力挥手,虚张声势,才将体型庞大,且长着一张尖嘴的食腐鸟赶跑。 等钻进山林时,她浑身已经被汗水湿透,一屁股坐在灌木丛当中,喘息的厉害。 不过有了丛林的掩护,让她松了一口气。 她还不确定自己的身份,也不确定这个世界的武力值,如果被人发现竟然还活着,无疑是一件相当危险的事情。休息好后,她才用手指按住太阳穴,开始读取这具身体留给她的记忆。 出乎她意料的是,这竟然是一个有着修士的世界。 这个世界和她所在的世界修士等级划分差不多,都是练气筑基,金丹元婴,出窍分神,合体渡劫,大乘飞升,一共十个等级,其中飞升期又约等于大乘后期,总的来说符合道门极九之数。 原身叫做顾无争,是一个不怎么入流的修真门派——天元门的内门弟子。 -- 第205页 顾无争资质一般,是当下修真界最不讨喜的五灵根,好在灵根分布均匀,品级勉强算是中等,自己在修炼一途也十分勤奋,因此虽然才刚刚满二十岁,却也已经筑基成功。 如无例外,她会被天元门的掌门,以门内最优秀弟子的名义,送到天元门的上级宗门,归一宗去进一步学习。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在她筑基成功,踌躇满志,即将前往更厉害的宗门时,天元门突然遭到了魔修的袭击。 天元门本身不是什么厉害宗门,哪怕是门主,也不过是个元婴期的修士,其余长老,更是只有金丹而已。 上门屠戮的魔修的不多,两手之数不到,然而就这么几个人,不仅直接抹灭了门主的元婴,更是将山门弟子屠杀殆尽,有长老护送顾无争逃离,向上级宗门寻求帮助,却也被魔修发现,一掌劈死,连带着顾无争也身受重伤,不治而亡,等来了沈朝夕。 魔修的手段残忍,长老魂飞魄散,顾无争也没好到哪里去。 沈朝夕读取完留下的记忆,竟然在识海深处,找到了顾无争的残魂。 此时残魂已经失去了属于自己的神智,只能凭借本能向沈朝夕求助—— “求求你,帮我天元门报仇,掌门和长老们,临死还在试图护送我出山门,可惜我没用,我没本事,没能够实现他们的愿望,不管你是谁,不管你要做什么,我愿意把身体给你,求求你,帮我报仇……” 第78章 仙道无情 沈朝夕拧了拧眉头。 这无疑是一件亏本买卖。 且不说她只是应了信徒请求, 为了收割信仰而来, 并非夺舍, 顾无争的身体对她来说并没有多大用处, 只要她想,随时都可以离开。 就说当下世界的层次,天元门再不入流,也是一个有着元婴期的门派,说灭门就灭门,还是被灭的如此毫无反抗之力, 这意味着,魔修那边至少出动了分神期的修士。 不论在哪儿, 都是一样, 修为等级越高,人数越少, 哪怕是魔修, 想要拿出分神期修士,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换言之, 他们出动这么多人这么高阶的修士灭天元门的满门, 一定有一个不可告人的惊天秘密。 沈朝夕的实力,在武力值低下的世界还好,哪怕是处于灵气复苏阶段的末世,也勉强能够站在一流水平,可是放在这个世界, 那是真的不够看,撑死也就是个出窍期的水平。 出窍期能干嘛? 对于一群能拿得出分神期的魔修来说,出窍期送菜都不够。 要是让人发现顾无争还活着,不知道有多少麻烦会找上门。 但犹豫了片刻,她还是没有选择脱离这个世界。 她在顾无争的身体里。 顾无争这个身份,是得到天道认可的。 如果她融合了顾无争的身体,灵魂得到这个世界的认同,那么她就是顾无争,谁也无法否认。 现实世界里的神道已经衰落,昔日呼风唤雨,受万人崇拜的神明,被信徒抛弃后,如今已经与凡人无异。 失去了信仰的他们,消亡不过是早晚的事情,哪怕是因为不知名原因,能够跨越时空完成信徒执念,收割信仰的沈朝夕,也不敢保证哪一天就失去了这个信仰来源,再次回到夜比昼长,一睡不起的状态下。 如果…… 如果她以顾无争的身体修炼,如果她能够飞升成功,如果…… 只要成仙,她就能够褪去顾无争的身体,在新的世界重塑新身。 想到这一点,哪怕平静地好似一潭死水的心脏,也荡起了层层的涟漪。 她捂住胸口,接下了顾无争的祈求。 “放心,我自然应了你的召唤而来,就会实现你的执念,天元门的仇我一定会帮你报的……” 连着说了数道,顾无争的残魂才像是受到了安抚一般,渐渐平静下来。 沈朝夕这才看清她的面容—— 少女约莫二十来岁,一身白衣,容貌清秀,称不上什么绝顶的美人,身上自有一股坚毅的气息。 诉求得到允诺,她痴痴地落下泪来,随着泪水滴落到脚边,身形也随着化作一团金光消散。 不等沈朝夕反应过来,点点金光就已经融入了她的神魂当中,她只觉得自己仿佛浸泡在温度恰好的水当中,浑身上下无一处不觉得舒服,无一处不觉得软绵,冰冷的灵魂被抚慰,仿佛都渐渐变得温暖起来。 沈朝夕一动不动。 任由金光没入。 这是一份大礼—— 来自顾无争的大礼。 如果一开始她还在犹豫,要不要为了留在这个世界,招惹上一群魔修敌人的话,那么此时,她已经是真心真意地在开始思考,要怎样才能为顾无争报仇。 因为顾无争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重了。 修士到达元婴期,就脱离轮回,死后如果元婴散去,自然也就魂飞魄散于天地之间,再难聚合。 但炼气期和筑基期之类的连入道都称不上的修士自然没有这个限制,死了哪怕灵魂残破,也是能够入轮回的。 然而顾无争因为师长亲友的死,入了魔障不说,在得到沈朝夕许诺后,竟是自愿放弃了轮回转世的机会,将自己的神魂馈赠给了她。 若是说对普通人来说最重要的地方是大脑的话,对哪怕没有肉身都能够继续活下去的神道修士而言,大脑就是他们的神魂,神魂越强大,他们能够在世界上存活的时间也就越长,能力也就越强。 -- 第206页 顾无争虽然只是一个刚刚筑基成功的修士,可是神识之强,哪怕是沈朝夕也少有见到。 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何她明明是五灵根,却能够在二十岁不到的时候,筑基成功,被天元门的掌门当做宗门至宝,准备送往归一宗了。 然而宗门已灭,说好会来接她去归一宗的飞舟,还没有到达。 单打独斗,沈朝夕的实力只有出窍期,但论及神识,十个大乘也比不过她。 弄明白情况之后,她悄无声息的放出自己的神识,铺成扇面,开始搜索起整座山门。 只要别遇到像上个世界赵初光那样的变态,沈朝夕对自己还是很有信心。 魔修的人来得快,去的也快,将山上能动的生物,基本上都杀了个干净,大到人和豢养的灵兽,小到蛇虫蚂蚁,沈朝夕神识放过去的时候,竟然没有感知到除了草木之外的半点活物。 甚至连药圃里面,稍稍有些年头的灵药,灵性都被剥夺了个一干二净,也不知道那魔修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沈朝夕反复地翻着顾无争的记忆,希冀能够找到什么有用的东西。 在顾无争的记忆中,袭击山门的魔修,是突然出现的,甚至连护山大阵都还没打开的时候,就直接劈死了一个守门的长老,和无数低阶的弟子。 “这个世界的交通工具无非四种,一种御剑,天元门所在位置虽然不是修真界的腹地,却也和魔修大量聚集的地盘相距甚远,要是真有人敢在空中御剑,魔修和普通修士完全不同的感觉,早就被人发现了,不可能一路到了天元门才出现,一种是御兽,这是御兽门的拿手好戏,当时不实用,低阶的不如飞剑,高阶的野性难驯,且不论高低,价格都相当昂贵,应该也不是,除此之外,就只有失传已久的传送阵和飞舟了。” “传送阵只有几个大宗门有,而且是固定不动的,天元门应该不至于这么倒霉,恰好和一个魔界相连的传送阵放在一起,更有可能是飞舟,上面应该是做了什么伪装,作为天空上的列车,飞舟的行驶和往来都相当频繁,坐在里面的人也云龙混珠,什么都有,就算有检查,几个高等级的魔修,想要瞒不过去也不困难……” 天元门穷的买得起飞舟养护不起,自己坐长途都是去附近的城镇搭乘,魔修的处境也没比天元门好到哪里去,能拿出这种飞舟,大费周章的人,想来在魔界实力地位都不低。 “而且最重要的是,天元门这么个巴掌大的门派,放在那儿都懒得看一眼,谁会想不开来灭门呢……” 总不至于是个龙傲天流的主角,看一眼,表情不顺,直接杀你全家吧? 现在终点都不这么写了。 通常来说,有两个选择。 不是要隐藏什么秘密,就是要找什么东西。 但无论哪一个,最终目的都是一点—— 只有死人才不会说话。 沈朝夕并不知道天元门依附的上属宗门归一宗到底什么时候到。 也不确定归一宗是否会真的注重自己这个天才,毕竟哪怕是在现世,灵气凋零,科技发达,道统没落的时代,也总能遇到一两个先天道体,不用修炼灵气就往身体里灌,积攒个十一二年自己就能筑基,像顾无争这种,二十岁的五灵根筑基期修士,哪怕天元门个个吹嘘天才,沈朝夕还真不敢对她目前所处的层次和水平做出明确的保证。 但她知道一点,那就是在自己有一个足够强大的靠山,或者是自身实力足够强大,能够和那群魔修对上之前,擅自暴露顾无争的存在,都是不明智的。 换言之,即使归一宗的人已经在接她的路上了,她也不能傻乎乎地顶着天元门的名字进去。 这无疑是在对天下人广而告之,看啊快看啊,被灭门的天元门,还有一个幸运儿活着,说不定你想知道的秘密,她全都有呢? “咳咳——” 勉强用神力修补了一下内伤,沈朝夕从躲藏的地方爬起来,朝着掌门和几名长老陨落的地方跑去。 掌门仰面朝天地躺着,无神的眼眸倒映着天空,胸口的鲜血已经流干,只剩下一个巨大的豁口,暴露出里面的胸腔。 沈朝夕跪在地上,去拔掌门手中的戒指。 “师伯,”顾无争是一个长老的弟子,因此喊掌门一声师伯,“弟子实力不济,暂且无法为各位同门报仇,但请各位放心,只要弟子还有一口气,就绝不会轻饶一个魔修。” “血债必将血偿!” 话音落下,属于掌门的乾坤戒,落到了沈朝夕的手里。 灭门的几个魔修,一看就实力高强,看不上小门小派的这点物资。 初来乍到的沈朝夕,却不得不去搜刮自家人的遗物。 她打算先猫一段时间,看看动静,了解一下这个修真界的情况,再做后续的打算,所以物资必不可少。 顾无争的师父,是个金丹期的老头。 老头实力不怎么样,一天到晚也没个正行,收了顾无争这个再正儿八经不过的徒弟,自己却一天到晚闲散的要命,不是偷酒喝,就是怂恿练剑的顾无争,去后山给他抓鸡。 一旦被掌门抓包,立马把所有的黑锅都扣给顾无争,好在掌门也知道自家师弟是个什么脾气,对着顾无争总是一副“让你带这么个不靠谱的师父真是辛苦了” 的态度。 -- 第207页 沈朝夕跪在老头的身边,伸手去拔他状若枯枝一样的手上的戒指。 “你可别小瞧老头我,看,知道这是什么吗?乾坤戒,偷偷跟你讲,我这个乾坤戒,比你掌门师伯的还要打大,里面装的宝贝还要多!等我什么时候飞升了,里面的东西就全部留给你。” “嘘嘘嘘——盐巴、酱油、醋、蜂蜜……吃烧鸡,调料不全怎么行?一看你就不会过日子,这么点调料占得了多少空间啊,真是笨死了,走出去别说是我的徒弟。” “……对,就是那儿,重点,下手再重点,下面点,没吃饭咋地,今天的糖葫芦还想不想要啦?今天的糖葫芦没有了……别哭别哭,我哄你的,早就给你买好了,你看这个,吹一下,呼呼呼……” 沈朝夕抹了一把脸。 惊觉自己竟然流了一脸的泪水。 这个老头不靠谱了一辈子。 顾无争一出生就被他捡了回来,但他与其说是在养徒弟,不如说是在玩徒弟。 用他的话来说,小孩子要是不玩,还有什么意义呢? 他这辈子只靠谱了一回。 就是在魔修来袭的时候,挡在了自家徒弟的面前,用魂飞魄散的代价,换回了自己徒弟的一线生机。 “师父……”说话的人也不知道是沈朝夕,还是顾无争,此时的她仿佛被割裂成了两个人,一个人冷眼旁观,同这世间的一切,都隔着一层不远不近的隔膜,一个人心如刀绞,灵魂仿佛在油锅里面煎熬,痛苦万分。 她抓着老头的手,将头磕在戒指上。 片刻后,沈朝夕站起身,头也不回的离开。 与此同时,老头的身边,有了一个和顾无争一模一样的人影。 第79章 仙道无情(二) 沈朝夕刚走不久, 一架飞舟就抵达了天元门的山头。 望着山下的景象, 飞舟上穿着一水白色校服的弟子脸色大变, 忙往飞舟里钻, 大声道:“长老,出事了!” 被唤做长老的人从飞舟里面大步地走出来,询问道:“怎么了?” 不等弟子回答,他便一把将人推开,神色凝重的朝着飞舟下方看去。 随着飞舟的不断靠近,山下的场景也越来越清晰。 同来的筑基期弟子只看得见死了人, 带队的元婴期长老却能够看得见在整个门派上方盘踞的魔气,就像是一个凶手杀人后, 留下的赤丨裸裸的标记, 嚣张至极。 他大喊道:“停舟,注意隐蔽!” 操纵飞舟的人听见呼喊声, 顿时控制着飞舟降下速度, 随着飞舟上的花纹闪烁,飞舟的颜色渐渐开始发生变换,若是从远处看去, 不仔细看很容易将其忽略过去。 “子升, 子降,子沉,子浮。你们四个跟我下去看看。” “是。” 随着长老的话音落下,四名身穿白色校服,领边衣袖绣的却是不同于普通弟子的金色纹路的人走了出来。 元婴期长老踩着飞剑, 如同一道流光爆射而出,几名弟子紧随其后,排作阵型,小心翼翼地跟了上去。 被留在飞舟上的弟子,有第一次跟着出来历练的,见到眼前的场景,紧张又害怕,忍不住问身边人,“你们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不是说天元门的掌门是个元婴期的修士吗?怎么会……” 天元门可是离归一宗最近的一个门派,到底是谁能够在归一宗眼皮子底下,屠了一个有元婴期修士的门派。 “恐怕是魔修,”有见多识广的弟子脸色发白,“只有魔修,才干得出如此丧心病狂的事情来,就是不知道还有没有活口留下来。” 长老去的很快,回来的也很快,一张脸沉的几乎滴水。 无人生还! 偌大一个天元门,被屠杀的一干二净。 “灭绝人性,毫无天理。” 他不是第一次带队出来历练,天元门元婴期的掌门,金丹期的长老,大半他都认识,还有着不错的关系。 下去搜寻半天,活口没找到,这些老友的尸体,一具都没有错过。 天元门本是此次历练的第一站,奈何才出来就遇到这种事情,历练也无法再继续开展下去。 元婴期长老当即下令,飞舟回转,向归一宗复命。 才离开宗门不到三天的飞舟,又重新踏上了来时的道路。 而另一头,接到元婴长老纸鹤传书的归一宗已是暴怒。 掌门闻言,勃然大怒:“这群魔修,完全没有将我归一宗放在眼里!” 在家门口出了这档子事情,几个长老也愤慨不已,同时也感到深深的忌惮。 整个宗门被灭,他们作为被依附的宗门,相隔不过三天的舟距,竟然连半点求救的消息都没有收到。 由此可见对方出动的实力到底有多高强。 “这件事情不能就这么算了,必须找魔尊要个交代,到底是谁这么胆大妄为,难道是想撕破道魔两届的盟约吗?” “魔修简直是无法无天,掌门,天元门不能白白覆灭,不然恐怕其他宗门会对我们归一宗有所不满。” “掌门,这件事情必须调查清楚!” 归一宗掌门看向坐在最后,一直没说话的人,清了清嗓子,问道:“初光,你怎么看?” 顺着他的目光看去,争吵不休的众人声音跟着小了下来。 坐在最尾的,是个膝盖上放着长剑,一身白衣,头发高高竖起的女子。 -- 第208页 她面容姣好,神情却冷若冰霜,仿佛即使听见数以万计的人被杀害,也完全不为所动一般。 不过没有人觉得她残忍,因为所有人都知道,修炼无情道的人,天生就是这个样子。 听见掌门的话,她站出来,道:“我愿意自请扫荡境内魔修,还请掌门允许。” 生了一天气的掌门在听见这句话后,终于露出了一抹微笑,点了点头,“行,此事就交给你了,注意安全。” …… 天元门被屠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修真界。 作为一个不入流的门派,天元门虽然不是什么大宗门,门里底蕴也不怎么深厚,但到底是算上弟子长老、仆役家属加起来,林林总总有将近一万人的门派。 一万这个数字不大,放在光弟子都几十万的大宗门里当然不算什么,可这个数字也不小,至少对修真界更多的达不到这个数字的小门派来说,未免有兔死狐悲的惶恐感。 夕阳西坠,归鸟入林,炊烟袅袅。 天空被太阳的余晖染成红色,犹如天元门那日血流成河的颜色。 离天元门最近的归元镇,平日里人不多,唯有集市那两天,才显得热闹,最近却多了许多人,街上往来行走的,都是一些配着长剑,身着修士打扮的人,普通的凡人一开始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后来听说他们最大的依仗天元门被人屠了满门,便个个吓得瑟瑟发抖,生怕祸事落到自己的头上来。 镇上的茶水摊子,这几天大概是摆摊以来,生意最好的时候。 而且那些修士们也不喝老板准备的劣茶,往那儿一坐,只需一杯白水,便有大锭的银子扔过去。 对修士来说,真正值钱的是灵石,金银不过是路上的石头,随手可得的玩意儿。 除非是提炼到了极致,成了精金煅银,才有被他们高看一眼的可能。 “云朵,给这桌的仙长们添水!” “来了。” 从灶台后面,走出来的少女,穿着粗布麻衣,却难掩身姿的窈窕,可惜皮肤微黄,一张脸上长满了雀斑,让人大倒胃口。闻声抬起头希冀能够碰上一场艳遇的几人,见到她的模样后无不撇撇嘴,心中暗道,真是辜负了这一把好嗓子。 高高在上的修士不将普通的凡人放在眼里,身为凡人的少女在这群眼高于顶的修士面前,也显得十分局促谨慎,勾着头将水倒好,小声地说了一句慢用后,就匆匆地回到了灶台后面,生怕引起哪位仙长的注意力。 修士们也没将目光放在一个小丫头身上,坐下后就自顾自地讨论起来。 这时候,道路的尽头,突然走来了四个人。 见到他们,众人目光微凝,声音顿时小了下来。 这四人不是他人,正是那日随着飞舟上的元婴期长老,一同下到天元门查看情况的升降沉浮四名内门弟子。 来查看情况的修士虽然多,比他们修为高的人也不少,可是一看他们身上那白底金边的校服,大家就自然而然地敬畏三分。因为谁都知道,这种打扮,只可能是归一宗的亲传弟子。 四人倒也不跋扈,找了个角落的地方坐下,便说起了话。 旁人探长了耳朵,试图从他们那儿打听到只言片语,可惜四人坐下就布置了一道隔音的结界,说的话除了他们谁也听不到。 被唤做云朵的少女照例给他们上了白水,便躲到一边。 “……名录全部对上了,所有弟子都在……” “说是被掌门令紧急召唤回来的……” “初光真人说……手法……血魔……” 沈朝夕闭上眼,将听到的消息归纳到一起。 这四名弟子,似乎是被归一宗派来,处理天元门后事的人。 顾无争对归一宗了解的不多,只是大概听掌门听过,归一宗的校服制度。 例如外门玄衣,内门白衣,弟子白边,长老黑边,亲传金纹之类的。 修士不讲究什么入土为安,若是死了,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一把火烧个干净。 按着他们的说法,这几天归一宗的人正在搜查证据,魔修的人虽然杀得干净利落,可雁过留痕,杀人的手法运功的手段,都有可能留下证据。 这点倒是不假。 据说他们带队的人,是个叫做赵初光的分神期剑修,实力高强,能够以一敌百,修的是无情道,十分仇视魔修,也对魔修十分的熟悉,根据她的判断,动手的人里面有一个被称作血魔的人。 “血魔……” 沈朝夕对这个名字不熟悉,因为顾无争实在是忙于修炼,对很多事情都孤陋寡闻。 不过她要不是这个性子,也做不到以五灵根的资质,在二十岁的时候筑基。 至少这几日从往来的人群里,她已经判断出来,顾无争二十岁筑基,就算不是什么天纵之才,但在普天之下,有称得上天才之名,毕竟她看到好几个双灵根的三十岁筑基都被奉为了天才。 比起血魔,她倒是对那个叫做赵初光的人更好奇一些。 虽然几个归一宗的弟子设下了结界,但还是有人带来了初光真人的消息。 “初光真人竟然来了。” “看来归一宗对这件事情很是重视……” 有人嗤笑,“能不重视吗?巴掌都打到脸上来了。” 有人暗道晦气,他们本是趁着天元门覆灭,想来占一番便宜,谁知道归一宗竟然出动了赵初光,又派下数名弟子,封锁了整个天元门,千里迢迢赶来,竟然半点好处都没捞着。 -- 第209页 茶水摊的云朵姑娘殷勤倒水,到底是个年轻女孩,对仙人的世界很是向往,忍不住问道:“初光真人是很厉害的仙人吗?” 听见问话的人也没计较她的冒犯,哈哈大笑,说起了初光真人的过往。 诸如什么一剑镇界山,魔修闻声而逃之类的传闻,信手拈来。 有人说,“听说初光真人第一次下山历练的时候,才十二岁,不过炼气期,等她二十岁回山的时候,就已经有金丹期的修为了,也不知道中间遭遇了些什么。” 还有人道:“道魔大战你们知道吗?听说初光真人回山便直接参加了大战,以金丹期的修为,将两名元婴期的魔修斩于剑下,那可真是了不得。” 云朵发出惊叹,“哇,真厉害。” 哪怕是被一个凡人捧场,吹嘘的人也很得意,摸着自己的小胡子,翘着腿,露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来。 正说着话,众人的声音突然小了下来。 四个归一宗的弟子也站了起来,云朵朝着他们目光所向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女子缓步而来。 她微微愣神。 突然有些明白了他们说的初光真人,人如初光的评论。 她倒真真有些像是天色将明的时候,天边那一道初光。 赵初光对众人的目光再敏感不多,目光微转,就落到了一个人的身上。 她的眉头突然就皱了起来。 面对她突然的皱眉,少女云朵显得很是手足无措,抿了抿嘴唇,浑身僵硬,冷汗直下。 几名弟子也有些不明所以。 赵初光走过去,看向云朵,直接道:“你我有师徒之缘,你可愿意拜我为师?” 云朵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旁边听见这话的人也长大了嘴。 “愣着干什么,快答应啊。” 旁人不敢说话,心里却个个都比云朵还要着急。 几个归一宗的弟子同样震惊,且心生嫉妒和不甘,这凡人女子,到底是哪里的好运气,竟然这样都能被初光真人看上。 云朵的瞳孔紧缩,好一会儿,才仿佛震惊过度一般找回自己的声音,“您……您是说要……要收我为徒?” 第80章 仙道无情(三) 你同我有缘这种说法, 在修真界相当常见, 越是高阶的修士, 越容易受到天道的指引, 所谓的受命于天正在于此。 但沈朝夕说什么都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凭空摊上一个师父。 突然被仙长们口中厉害的真人看上,云朵惶恐无措,不安地抓着裤脚,“您……您……是不是认错人了?我、我怎么配做您的徒弟呢?” 赵初光神情淡淡,“这些不是你需要担心的问题, 既然你我相遇,就说明你合该是我命中的徒弟, 我只问你一句, 愿意还是不愿意?” 哪怕旁人都看的出来,被馅饼砸中的少女, 惶恐的要命, 但面对摆在面前的这么一条登天之路,她还是无法抗拒地露出笑容,迫不及待地道:“愿意, 当然愿意。” 好在赵初光虽然高冷, 但不是完全不懂人情世故,目光在茶棚里扫了一圈,问道:“你可有家人,可需要同家人说一声?入我门下,须得断情绝爱, 斩除六根。” 云朵茫然:“啊……” 茶铺老板忙站出来帮她说话,“真人不必担心,云朵这孩子就是个没爹没娘的孤儿,以前跟老猎人生活在山里,这几天老猎人死了,我见她可怜,才让她在这摊子里跑跑腿混口饭吃。能得真人垂帘是她三生有幸。” 赵初光的目光扫过带着讨好笑容的茶水铺老板,手一弹,一颗药丸就落进了他的嘴里。 丹药入口即化,成一团暖流,瞬间修复了老板体内七七八八的暗伤老病,他露出讨好的笑容。 “这枚回春丹,算是了断了你俩的因果。” 说完,她便召出飞剑,拉着新看上的徒弟的手,直接站了上去,同几名归一宗的弟子点点头,便腾空而起。 “啧,极品的回春丹,也就只有初光真人,只有归一宗,才有这么财大气粗,随手就拿出来了断因果了。” “那少女既然同初光真人有缘,怕又是一个修炼无情道的好苗子,也不知道二十年后,修真界又是一番什么模样。” “老板恭喜恭喜啊……” 众人目睹了一场高阶修士收徒,哪怕今儿个分不到天元门的好处,也满足地咂咂嘴,觉得不虚此行。 几个归一宗的弟子坐在一起,年纪最小的子沉咬着下嘴唇,不满地道:“那个凡女到底哪里好?” 年纪最大的子升呵斥道:“慎言。” 飞剑陡然升空,从未上过高空的少女,发出惊慌的呼声,下意识地搂住了自己的身边人。 赵初光身体一僵,灵气涌动,正准备将人弹开,却突然意识到,自己刚刚收下的弟子,是个全无修为的凡人,而非昔日同她作战的魔修,要是被她的修为所伤,恐怕再好的灵丹妙药,也救不回她的性命,便强忍下了不适。 “站好,搂搂抱抱,像什么样子。” 牙关发抖的云朵,哆嗦着小腿,从她怀里探出头来,朝下方看去,又很快被脚下的云雾,吓回了赵初光的怀里。 “待你筑基成功,便可御剑飞行,不必如此胆小。”赵初光无奈,只能伸手,拽住她的后衣领,将人往外拉,示意她向四方看去,“无需担心,有为师护着你,还不至于叫你掉下去。” -- 第210页 说话间,她又控制着脚下的飞剑,使其延展开来,由一把将将够落脚的细剑,变成了一把款的能够在上面野炊的阔剑。 在缝隙当中,云朵注意到这种变化,小心翼翼地探出头,顿时被美景吸引,痴痴地张大了嘴。 山川河流,波澜起伏,尽数匍匐在脚下,金光曜日,层云尽染,触手可及。 这是作为凡人,穷极一生也无法触碰到的地方。 “哇……” 少女发出惊叹,眼前的美景仿佛让她忘了自己正在天上飞行的事实。 这样的景色,对于御剑就像是本能的赵初光来说,并不新鲜,然而看着云朵惊叹的面容,她的心弦却难以抑制地微微一动。 她原本拽着少女后衣领的手,缓缓落在了她的腰上,自己也不自觉地降低了飞剑的速度。 沈朝夕的余光瞥过赵初光。冰冷的仙人此时唇角扬起了一个微不可查的弧度,像是冰川被太阳融化了一条裂缝,显露出些许的温暖来。 无情道的修士…… 沈朝夕在心中勾了勾唇角,觉得有那么一点意思。 “真人,我们这是要去哪里?” 赵初光想也不想地回答道:“回归一宗,还有,不必叫我真人,我既然准备收你为徒,你直接叫我师父即可。” 云朵咬了咬唇,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粗布麻衣,有些不安地道:“……是,师父。” 赵初光不是细心的人,但不知道为何,对着云朵,她总是很容易地就了解了对方的意思。 飞剑在一座城池面前停了下来,沈朝夕抬头,看着上面流云城三个字,猜测赵初光带自己来干什么。 她说什么都没想到她竟然是带自己来买衣服的。 在进布庄之前,她还先解释了一番,“并非我嫌弃你的打扮,而是我怕你穿的不够干净漂亮,进了归一宗的大门,觉得自己抬不起头。” 沈朝夕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冰冰冷冷的修士,竟然也如此贴心,当即弯起眼睛,露出一个羞涩的笑容来,“谢谢师父。” 赵初光微微转头,咳了咳,“……不用谢,进去吧。” 布庄的老板娘热情好客,见到两人进来,立马满面笑容地迎了上来。 “两位客人里面请,您二位是要成衣还是要定做呢?” 赵初光抬了抬下巴,示意老板娘将注意力放在沈朝夕身上,“给她挑两件衣裳。” 老板娘见她身负长剑,对她身份有所猜测,于是问道:“仙长对衣服有什么要求?” “……”对这些毫不关注的赵初光转头看向沈朝夕,“你喜欢什么样的衣服?” 沈朝夕笑容羞涩,“都听师父的。” 赵初光道:“我们赶时间,定做来不及,有什么做好的衣服,一并拿出来看看吧。” 老板娘何等毒辣的眼睛,一看赵初光这副模样,就觉得来了一头肥羊。 当即带着二人上楼,去看楼上做好的成衣。 沈朝夕觉得自己这个便宜师父的性子有些稀奇,说是无情道修士,却半点看不出来无情的样子。 同她曾经认识的那些无情道修士半点不像。 养徒弟这种事情,赵初光自己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哪有什么经验。 不过买买买这个技能,是个女人都能无师自通,和修士不修士的没有什么关系。 上了二楼,买衣服这件事情,就和沈朝夕自己没多大的干系了。 她往那儿一站,老板娘拿着衣服往她身上一比划,赵初光看两眼,点头,就算是成了一件。 见她买的爽快,老板娘拿着拿着,突然一拍脑门道:“哎呀,我这糊涂脑袋,竟然忘了这个。” 说着,她从箱子里翻出一件月白色的衣裙来,捧在手中道:“您二位来的可真是巧了,我这儿刚好有一件天山雪蚕做好的流仙裙,上面用千年蜘蛛精的丝绣了阵法,既不染尘埃,又有防御作用,可谓是法衣一件。” 她这里买的衣服,自然和修士中成为法器的法衣没什么干系。 就算赵初光对这些外物不怎么关注,也看得出来这件所谓的流仙裙上面的阵法,简单的令人发笑。 但这条裙子好看是真的好看。 老板娘一抖衣服,裙边就煜煜生辉,她看向沈朝夕,已经能够想象得出,自己新徒弟穿上这条裙子,款款朝自己走来的模样,毫不犹豫地就点了头,“买吧。” 一旁的沈朝夕翻了个白眼。 在凡人店铺花出去了灵石,赵初光也真是能干。 不过钱不是自己的,她花着也不心疼。 买了衣服,将东西都收在自己的储物袋里,赵初光就准备带着徒弟继续往归一宗赶。 她出门的时候,没想着会收徒,眼下还有魔修的事情要处理,因此忙着将手无缚鸡之力的徒弟送回归一宗再说。 但前脚踏出布庄,后脚她就注意到,沈朝夕的手按了按自己的肚子,脸上露出几分难色。 “怎么了?可是身体不舒服?” 沈朝夕轻轻摇头,“没什么。” 赵初光板着一张脸,“怕什么?我既然收你为徒,就不会吃了你,有什么尽管说出来。” 沈朝夕一张脸涨的通红。 然后赵初光就听到了一道陌生的咕咕声——由她的小徒弟肚子里发出来的。 -- 第211页 她的小徒弟捂着肚子,满脸不好意思地道:“师父,都下午了,我饿了。” 赵初光这才意识到,她可以不吃不喝,连御剑飞行三天,回到归一宗。 可是她新收的徒弟不行。 因此带着沈朝夕去吃了饭之后,哪怕后者一再表示,自己的身体能行,她也找了个客栈,要了一间客房,用做休息。 “哗啦——” 房间里,热气升腾,随着水声,一道人影突然倒映在了屏风上。 沈朝夕扶着浴桶的边缘,缓缓吐出一口气,抹了一把脸,手一挥,一道水镜就在云雾中凝结了出来。 云朵的脸被光洁的镜面忠实地倒映了出来。 只是此时,她的脸色不再发黄,反而白里透红,上面也没了那些所谓的雀斑,光洁的不像话。 若是将这张脸和顾无争原本的面容摆在一起,不难认出两人之间尚有五分的相似。 可如果是不熟悉的顾无争的人来看,却很难意识到这一点。 同一房间里的赵初光,正坐在床上,盘腿打坐。 听见水声停了,便睁开眼睛,看向沈朝夕的方向。 考虑到沈朝夕的凡人体质,她给了她一枚蜕骨丹,虽然这种丹药不比洗髓丹名贵,却也相当珍贵。 换上一身崭新衣裙的少女,怯生生地从屏风后面走了出来。 她低垂着头,似乎是换了新的衣服,还有些不好意思,长发湿漉漉地垂在肩膀上,打湿了大半的衣服。 “……抬起头来。” 她湿润的睫毛颤动,缓缓地抬头向自己名义上的师父看去。 后者在那一瞬间,身体僵硬,宛如一道石块。 第81章 仙道无情(四) 道修无丑人。 通常来说, 一个人只要皮肤白皙光洁, 五官端正, 基本上都丑不到哪里去, 因此整个道修的审美水平都是相当之高的,除了看脸,还要看身材,看气质。 甚至很多时候,长得好看,都不如一身独特的气质。 赵初光身为分神期的大能, 自然见过不少美人。 妩媚的、清纯的、天真的、可爱的…… 但没有哪一个美人,带给她的冲击力如此之大。 濯濯如青莲, 婉婉如皓月。 这么一句话突然出现在了她的脑海中。 她听见自己心脏陡然加速, 浑身的灵气运转都在不知不觉间加速了不少,好一会儿, 她才从那种像是被万顷巨浪迎面扑来的冲击感中回过神, 目光不自然地转向了她垂在肩膀,湿漉漉地头发。 “过来。”她说。 沈朝夕乖巧地走了过去。 她跪坐在床榻边上,当赵初光伸出手时, 自然而然地将自己的头靠了过去。 若是在修真界里, 这种将要害交到旁人手中的事情,非极为亲近的人之间,绝对做不出来。 哪怕知道云朵身为凡人,没有这种护住命脉的意识,赵初光的心弦还是忍不住为她的信任颤了颤。 撩拨他人心弦的时候, 沈朝夕倒没觉得将要害交到别人手里有什么不对。 分神期的修士,哪怕是在这个修士满地走,元婴多如狗的世界,也属于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物。 别说她的实力不过出窍期,哪怕是分神期,她一个没有信徒的神道修士,也打不过一个以剑为命的剑修。 与其贪生怕死引起一名高阶修士的警惕,不如坦然大方一些。 常年握剑的手抬起来,好一会儿,才缓缓落到带着水汽的发丝上面。 纤细却有力的手指,缓缓插入发丝当中,随着她轻轻地揉搓,一阵云雾升腾而起,沈朝夕的头发随之变得干燥柔软。 常年练剑的缘故,让她的掌心有一层厚厚的茧,十分粗糙。 摩擦在沈朝夕的脸上,刮得有些疼,不过她动作轻盈,痒痒的竟然让她觉得有些舒服,人体烘干机烘到最后,她竟然眯起了眼睛。 这是一种从未有过的体验。 掌心的生命,柔软脆弱的惹人怜爱。 她漂亮,乖巧,懂事。 被蜕骨丹大致清理体内的杂质后,虽然还是凡人,但她的皮肤已经细腻滑嫩的像是羊脂白玉,软软的,弹弹的。 这是她的徒弟。 赵初光的手指捋过发梢,随着最后一点发丝的烘干,视线重新落在了沈朝夕的脸上。 倚靠在膝盖上的少女闭着眼,睫毛细长,在下眼睑投下一片细细的阴影。 精致小巧的鼻梁,像是上好的艺术作品,饱满的嘴唇呈现出一种樱桃般的红色,甚至能看到一颗唇珠。 手指无意识地按过丰润的嘴唇,露出里面编贝般的牙齿,像是在梦中梦到了什么好吃的东西,少女张开嘴,将手指含了进去,赵初光只觉得一点湿润柔软的东西舔过自己的指尖,她便如同受到什么惊吓一般收回了自己的手。 指尖上尚且残留着一点水润,她看着这一点水光,心跳如同擂鼓。 难道养一个徒弟,就是这样的感觉? 鬼使神差般,她舔了舔自己的指尖,似乎能够品尝到,上面残余的甜味。 …… 沈朝夕这一觉,睡的并不□□稳。 顾无争的馈赠虽然全是自愿,但到底是将一个人的神魂力量尽数赠送给另一个人,难免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比如说梦境。 -- 第212页 以往穿越到每个世界的时候,沈朝夕虽然也会接受信徒的记忆,但都是像看电影一样,站在第三者的角度,匆匆翻阅,了解个大概,能够完成任务即可,即使因为某些情感过于强烈对她造成了影响,也很容易消除。 但这次不一样。 梦里,没有沈朝夕,只有顾无争。 要不是知道顾无争是心甘情愿将一切都交付给自己,沈朝夕几乎以为她是来夺舍自己的了。 满天的鲜血,熟悉的面孔,死不瞑目的眼睛。 “不、不……” “不要走……” “不要死,求求你……” 对环境十分敏感的赵初光惊醒,就见她躺在床上的徒弟,满头大汗,手舞足蹈地似乎想要抓着什么东西。 她想起茶水铺老板说过的话,“……没爹没娘……老猎人死了……”,到底是个孩子,哪怕面上再怎么成熟镇定,想来突然失去亲人,又被告知要去修仙,恐怕心里也是怕的。 赵初光没有哄徒弟的经验,看着沈朝夕一个人双眼紧闭,唱了半天的独角戏,最终还是站起来,坐在她的床边,抓住了她到处挥舞的手,有些僵硬地拍了拍她的被褥,道:“别怕,为师在……为师不走……” 少女哭着祈求:“别死……” 赵初光道:“我不会死。” 得到了保证,少女的神情渐渐变得平静,只是抓着赵初光的手,却没有放开。 赵初光想了想,腿一收,躺在了她的旁边,学着曾经看过的农家妇女哄小孩的模样,轻拍沈朝夕的身体。 闭着眼,原本只是打算陪自己徒弟躺一会儿的赵初光,最终熬不过睡意,沉沉睡去。 修士虽然可以用修炼代替一部分的睡眠,但到底无法完全取代。 在她呼吸平缓后,被她安抚的少女,反倒突然睁开了眼睛。 出身战场,又在末世生活了那么多年,沈朝夕学的最好的,大概就是警惕。 哪怕赵初光已经放轻了脚步,收敛了呼吸,但就凭借她分神期的实力,只要向着沈朝夕靠近,后者的心中都会拉响危险警报,无关杀意与否,这是一种神道修士天生对环境的敏锐度。 但反过来,她此时睁开眼睛,却又不怕视线引起赵初光的注意。 修士里常有人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以此来修炼无情道,但事实上,真正做得到将天地万物都当做刍狗的修士,唯有生于人族,却又不同于人族的神道修士。 她看赵初光的目光,与她看一块石头,一片树叶,没有任何的不同,自然不会引起分神期修士的警觉。 赵初光无疑是好看的。 但这种好看,是高高在上,冰冷而又倨傲的好看。 她躺在沈朝夕的身边,沈朝夕都能够感受到她骨子里传来的那股寒意,在这个不算热的天气,可真是有些冻人。 但是…… 沈朝夕凑到她的唇边,小心地吸了一口气。 这种高阶修士,简直是个行走的大型充电宝,只要吸一口,就有无数精纯的能量涌入体内。 沈朝夕觉得她现在有些像是聊斋异志的吸走书生精气的妖怪,然而她也实在没有别的办法。 顾无争魂飞魄散,留给她的身体也没好到哪里去,逃出天元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沈朝夕都是依仗着神道修士的本事,在大山里面打转,靠一些没有强大灵兽守护的灵花异草续命,实在是穷途末路的时候,还要拉下脸皮,朝一些守护者仙草的灵兽讨点灵药,这才勉强将破破烂烂,四处漏风的身体给补起来。 吸气的时候,沈朝夕不小心碰到了赵初光的唇。 就像她白日里放在沈朝夕腰间的手一样,她的嘴唇也是冰的。 沈朝夕皱了皱眉头,冰系的灵气让她有些不太舒服,但聊胜于无。 将偷来的精气纳入体内,缓缓运转功法,开始修复躯体,沈朝夕重新闭上了眼睛。 只要赵初光不刻意用神识去扫描她的身体,那她在外面,就是个半点灵气都无的普通人。 漫长黑夜的宁静,中止在一声刺耳凄厉的尖叫当中。 赵初光在叫声响起的时候就睁开了眼,见沈朝夕还在睡觉,二话不说将人抱起,打开窗户就跳了出去。 飞剑直接落在她的脚下,朝着尖叫传来的声音赶去,她看着不远处弥漫的魔气,脸色沉的可怕。 被风一吹,沈朝夕也睁开了眼睛,看清楚环境之后,下意识地拽紧了赵初光的衣摆,显得有些害怕。 “我们这是要去哪里?” 赵初光道:“城里有魔修出现了。” “魔修?”沈朝夕咬唇,适时地表现出一个凡人女子的无知,“是话本里那种无恶不作的大魔头吗?” “差不多,魔修是堕落的修士,你虽未入道门,但既然拜我为师,我就要好生教导你,修炼无捷径,唯有一步一个脚印踩出来的修为才是自己的,若是贪功冒进,急于求成,以至于走火入魔,就切莫怪我清理师门,大义灭亲。” 她的语气有些严厉,沈朝夕哆嗦了一下,小声地道:“我一定听师父的话,我不敢的。” 赵初光摸摸新徒弟的头,觉得她真是乖巧又听话。 心里顿时软成了一片。 语气也跟着软了下来,“我知道你乖巧,只是先跟你说一道。” -- 第213页 沈朝夕:“是。” 赶往尖叫声的道修,不止赵初光一人。 城中不可御剑,除了分神期的她有这个特权以外,其他人都是一路狂奔而来。 尖叫的源头,是一处府邸,赵初光带着沈朝夕御剑飞在上方,看着数个修士翻过围墙,跳了进去。 沈朝夕好奇道:“我们不进去看看吗?” “不着急,”身为分神期修士,赵初光还没有到什么事情都要亲自出手的时候,如果不是收了新徒弟,她今天甚至未必会赶过来,“主要是带你过来看看。” 第82章 仙道无情(五) 沈朝夕饶有趣味的看着眼前的一幕。 因着刚刚发生了灭门惨案, 所以天元门附近城镇的修士, 也比平时敏感。 感应到魔修的气息, 便立即从四面八方赶了过来。 有人破门, 有人翻墙,战斗很快一触即发。 “休要逃走——” 赶来的人修为大都不高,也就筑基期左右,使用的法术倒是五花八门,各有千秋。 对沈朝夕这种来自末法时代的修士来说,这些法术简直让她眼花缭乱, 想都没有想过灵气竟然还有这些灵巧的用法。 赵初光见徒弟看的兴起,便踩着飞剑, 陪她一起看着。 她已经用神识感应过了, 在城里作恶的魔修,不过是个筑基期的修士, 哪怕魔修通常来说同阶更强, 但有这么多人在,双拳难敌四手,想必落网只是早晚的事情。 随着一道长剑破房而出, 一个身着黑衣的男子, 很快同几名修士打了起来。 一把细剑,在男人手中如臂指使,劈砍刺捅,没有半点花样,却干净利落到了极致, 以至于几名修士,竟然一时不能近身。 男人眯着眼,一手捂着自己的小腹,似乎已经收了伤,能够看到鲜血,正源源不断地从他捂着小腹的地方涌出来。 “还看吗?”赵初光道:“没什么……” 沈朝夕微微歪头,“师父,我觉得不对。” “哪里不对?” “他看起来好轻松,一点也不像拼命的样子,倒像是在等着什么。” 听了她的话,赵初光神情一凛,神识也随之扩散开来。 变故只发生在一瞬间。 随着一声尖啸,高空中,一只巨大的黑雕,突然朝着众人俯冲而去。 魔修仰天长啸,身上的气息骤然加强,手中动作一变,原本游刃有余的几个修士,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成了他的剑侠亡魂。 “元婴期?” “城里怎么会有元婴期的魔修?” “糟了,快退,我们不是他的对手!” 众人惶恐,若是城里出了筑基期,金丹期的魔修,他们自然是除魔卫道,当仁不让。 可元婴期的魔修,已经超出了众人的能力,这不是他们能够处理的范围。 魔修杀了人,哈哈大笑,嘴一张,那些修士的鲜血就朝着他黑黝黝的大嘴里涌去。 与此同时,地上的尸体也随着鲜血的流失变得干瘪,衰老。 “抱紧我——” 将沈朝夕按在怀中,赵初光毫不犹豫地就拔出了剑。 她的剑名无晦。 无晦一出,天地失色。 那魔修虽然才元婴期,但反应极快,察觉到赵初□□息后,面色大变,却也及时作出了抵挡。 无晦剑的剑尖险险停在他的心口一寸。 “初光真人?!” 魔修的瞳孔骤然缩紧,随之变了脸色。 赵初光的凶名,就没有哪一个魔修是不知道的。 话音落下,他周身气息就是再度暴涨,旁人看来,他整个人周身气息仿佛都发生了扭曲。 青筋鼓起,面色通红,双眼也一点点染上疯狂的赤色。 除却一开始的惊骇,随着神情的扭曲,他的脸上反而露出了笑容。 “本想着吃几条小鱼,没想到竟然引出了初光真人……” 赵初光一句话不说,直接迎了上去。 沈朝夕紧紧地搂着赵初光的腰肢,背对着魔修,头埋在赵初光的肩膀里,看不清战斗的局面,却也能够感受得到战斗的场景。 赵初光是冰系的灵根,那魔修却用的一手燃烧血脉之术,流淌在血管里的血液,宛若岩浆一般滚烫沸腾,两人打在一起,宛如火山同冰山相撞,冷热交加,十分激烈。 魔修中常有强行提升实力的手段,此时元婴期的魔修,在燃烧了精血之后,同分神期的赵初光,也有了一战之力,更何况他还有一个实力接近出窍期的黑雕从旁辅助,哪怕赵初光是分神期的修士,同时应对两人,也十分恼火。 若是平时,想要解决两人,自然是分分钟的事情,可是怀中多了个赵初光,她的打斗未免就变得束手束脚起来。 有人也注意到了她怀里抱着的人,诧异道:“初光真人怀中的是谁?” “那女子似乎并无修为,为何会和初光真人在一起?” “听说初光真人收了一名凡人为弟子,难道就是她?” 旁人都注意到了沈朝夕,魔修自然不可能注意不到,他的攻击自然而然也朝着沈朝夕倾泻了过去,并且不断用语言骚扰道:“听说初光真人收了个徒弟,不知令徒可是向真人一般美貌无双,姿态动人?” “小仙子出门在外,可要保护好自己,大家都仰慕初光真人已久,若是得不到师父,尝尝徒弟的味道也是好的。” -- 第214页 “小美人为何不转头看我,莫非是害羞了?还是说见着哥哥,小美人的腿就软了……” 不能出手已经让沈朝夕十分恼火,还要接受这样的调戏?想得美。 她毫不客气地在赵初光耳朵边上挑拨道:“师父,我讨厌他。” 徒弟委委屈屈的声音,比魔修的调戏,更容易激怒赵初光。 顾虑着周围的民居,她原本收敛了打斗的声势,免得造成误伤。 可眼见普通人都被惊醒地差不多了,她便不再收敛手上的动作。 三下五除二之下,魔修便被她捅穿了心口,与此同时,她一脚踹向魔修的丹田,废了他的修为。 黑雕享受到的待遇和魔修差不多,只不过在沈朝夕的求情之下,它只是被拔了一身的毛。 没了毛的黑雕,压根飞不起来,没了威风凛凛的姿态,完全是一只大一点的无毛鸡。 赵初光落下飞剑后,二话不说直接将手按在了魔修的头上,开始搜魂。 沈朝夕则是跑到黑雕面前蹲了下来。 黑雕虽然还有尖嘴,但有赵初光镇压着,压根不敢作祟。 “小鸟乖乖……” 哪怕正在搜魂,赵初光也有精力提醒道:“小心点,这畜生狡猾的很,莫要让它伤了你。” 沈朝夕点头,“嗯嗯师父。” 她就像是个对所有小动物都充满爱心,毫无警惕的少女。 赵初光闻言在心中摇了摇头。 黑雕迎着沈朝夕纯洁的目光,却是浑身僵硬。 它从面前女人身上,感受到了比那个提着剑的女人,更可怕的气息。 “你乖……我不杀你……” 沈朝夕对着黑雕伸出了手,哪怕已经被剃光了一身的羽毛,出窍期的黑雕也绝非普通凡人能够应付的。 然而此时在她面前,它却乖巧地像是一只再普通不过的小鸟一样,任由眼前女人轻轻地抚摸着自己的头。 一道神魂之力,如同流水一般渗了过去。 搜魂—— 搜魂之术,对一般人来说,是为禁术。 因为这个术法简单粗暴,相当于直接去翻阅别人的脑子,稍有不慎,就有将人变成白痴的风险。 若是正道修士之间使用了搜魂,必然要遭受万众的指责。 不过对魔修使用,则没有任何的限制,所以赵初光才毫不犹豫的对抓住的魔修使用了搜魂。 道修和魔修之间,以两界山为界限,有着结界的阻离。 基本上元婴期以上的修士,只要通过结界,都会引起另一边的注意。 所以她自然想要知道,为何会有一个血魔流派的元婴期魔修,出现在流云城里,竟然没有人通知。 就如天元门被人灭了满门一样,一群高阶的魔道修士,出现的简直无声无息,像是凭空变出来的一样。 她心中觉得,眼前的魔修,应该同作下灭门惨案的几人,有着脱不了的关系。 赵初光在翻阅着魔修记忆的时候,沈朝夕也打开了黑雕的脑子。 少有人对动物使用搜魂,一是动物一般没什么脑子,想法十分简单,记得的东西不多,搜了也没用,二是智慧程度高的动物,神识也不低,且自我保护能力很强,宁愿自毁也不愿意让人将自己的脑子当成书本来翻。 也就只有身为神道修士的沈朝夕,能够无碍读取动物识海里的记忆。 通常来说,她是不愿意这么做的。 原因很简单,看她收回手后的黑雕就知道了。 原本还对她十分戒备的黑雕,在她搜完魂之后,突然变得亲昵无比,像是见到了自己的亲娘一样,用没毛的脑袋,对着她蹭来蹭去,沈朝夕略有嫌弃地推开它的头。 “你知不知道,你现在的样子真的好丑。” 黑雕:…… 黑雕委屈,但黑雕不说。 搜完魂,原本心情有些沉重的赵初光,刚好听到这句话,唇角忍不住弯了起来。 她走过去道:“若是喜欢,就把它带回去吧,反正一只雕而已,也不是养不起。不过你要先学会在灵兽识海里打上自己的标记才行,免得它背叛你。” 说到背叛两个字的时候,她的眼神轻飘飘地扫过黑雕,黑雕浑身一抖,迈着两条光秃秃的腿,腿脚利落地跑到沈朝夕身后,只从她的肩膀上,露出一个小心谨慎地脑袋来。 “今晚是休息不成了,”赵初光召唤出飞剑,拉着沈朝夕的手走了上去,“我带你连夜赶回归一宗,若是撑不住,就靠着我睡一会儿。” “那黑雕……” 从没坐过飞剑的黑雕,蹦到了飞剑上,做乖巧状。 白色的流光划破夜空。 赵初光望着遥远的天空,脸色有些严肃,沈朝夕好奇地问道:“师父,到底发生了什么呀?” “这些事情不是你能管的,你尚无修为,待你跟我回宗门后,老老实实地待在峰上,安心修炼便是。” “哦。” 她的嘴嘟起来。 赵初光无奈,“不是不告诉你,而是告诉你了,也只是徒增烦恼而已。” 沈朝夕故意十分沮丧地道:“我知道,我没有修为,就算知道了,也什么都做不了。” “不是什么都做不了。” 赵初光的手轻轻地抚摸了一下她的头,“你还可以保护好自己。” -- 第215页 许是觉得与其让她好奇,不如直接告诉她。 斟酌了语句后,赵初光道:“也罢,告诉你便是。” 第83章 仙道无情(六) “你可知道天元门?” 沈朝夕点头, “天元门我知道的, 以前我同爷爷住在山里的时候, 经常能够碰到下山的天元门仙长。” 她神情哀怨, “仙长们都是好人,只是……” “师父,你知道到底是什么恶人才会做出这种事情吗?” 想到接下来要说的事情,赵初光的语气略带几分严肃,“今天我跟你说的话,出我口, 进你耳,万万不可再传给第三人, 可知?” 沈朝夕点头, “是。” 她的心也提起来。 这段时间,她最想不明白的就是, 天元门一个不上不下的门派, 到底有什么值得魔修大动干戈的本钱,竟然让魔修派出一队分神期的修士来灭门。 “天元门出事,其实是因为一个传说。” 沈朝夕皱眉, “什么传说?” “一个有关九丈莲的传说。” 各个世界传说各不相同, 沈朝夕对九丈莲这个名字没有半点印象,故而诧异道:“九丈莲是什么?” “你没听说过九丈莲很正常,修真界知道九丈莲的人,也不多,但一般来说, 只要跨过元婴期的修士,都听说过有关九丈莲的传说,我这里有块玉简,里面记录了一些有关九丈莲的事情,你神识强度比常人更高,虽然尚未修炼,但看一块玉简应该没有问题。” 沈朝夕接过玉简,小小的一块玉片,上面用古体字写着奇珍异物四个字。 她好奇的模样让赵初光莞尔,从她手中拿走玉简,轻轻地贴在她的额头上,道:“把注意力集中在玉简上面,想像你钻进玉简里面去的模样,就能够看到了。” 沈朝夕装作不认识玉简,不过是为了符合人设,既然便宜师父都把这东西贴在脑门上了,她也就不必再假装笨拙,直接将神识探了进去。 探进去之后她才发现,入目的竟然直接就是九丈莲的篇章,其余部分都被一股她熟悉的气息给封锁了起来。 识海里的沈朝夕唇角微微扬起。 看来她这个便宜师父,还是很细心的嘛,竟然连她实力不济,有可能无法消化整个玉简里的所有信息这种事情都考虑到了。虽然赵初光这么做,对沈朝夕来说,有些适得其反,但她的关心是无法抹去的。 赵初光关心的声音在外面响起,“看到了吗?” 沈朝夕没回答,将心神沉入九丈莲的篇章当中,见她没有回复,赵初光也就知道,她应该是无师自通了神识的使用方法,小小的松一口气。 她的手按着沈朝夕的额头,见她眉头微凝,一副严肃的像个老古板的样子,突然觉得有些好玩。 白里透红的脸蛋看起来又软又嫩,好像一碰,就能荡出水纹来一样。 赵初光悄悄地摸了一把,又做贼心虚般收回手,将指尖藏进衣袖里,反复摩挲。 细腻的仿若牛乳的感觉,仿佛还残留在上面。 她像是个得到了新玩具的孩童,怎么把玩都觉得新鲜。 若是凡人,第一次使用玉简,心神沉浸在识海当中的时候,对外界估计半点反应都没有。 但那不是沈朝夕。 身为修士,沈朝夕对神识的使用如臂指使,一心两用玩的贼溜,赵初光贼手摸上来的时候,就察觉到了异样,她倒是想要看看赵初光到底打算干什么,却没想到只是被摸了一把。 就这样? 她撇撇嘴,将心神沉浸在了九丈莲里面。 入目的就是一只金灿灿的,枝条不蔓不枝,亭亭玉立的莲花。 等比例放大的莲花,站在下方的时候,要将脖子都仰断,才能够看见花的底座。 旁边是有关九丈莲的记载。 据说这是一种上古时期留下的植物,每一片花瓣都记录了天地至理,只要得到其中一片,就能够坐地飞升,得道成仙。只是九丈莲的生长周期极其漫长,每千年生长一丈,要足足九千年,才会开始长花苞,又需要一千年,才会开花。 然而开花后的九丈莲,如果没有被摘取,在三个月的时间里,也就是九十天左右,就会凋谢,重归天地。 沈朝夕睁开眼,仍旧疑惑不解:“可是九丈莲同天元门有什么关系?难不成九丈莲在天元门不成?” 怕自己记错了,她还翻了翻自己的脑海里属于顾无争的记忆,顾无争是去过几次宗门库房的,没找到任何同九丈莲有关的消息。 “并非如此,”赵初光道:“九丈莲每一次开花,都是有归属的,也就是所谓的命定之人,非有缘人不得九丈莲……” 沈朝夕接过她的话,“只有有缘人找得到九丈莲,但九丈莲是可以被其他人夺走的,对吗师父?” 赵初光用鼓励的眼神看着她,“是的。” 沈朝夕咬唇,“可是魔修怎么知道谁才是九丈莲的有缘人呢?” 赵初光蹙眉,“这件事情,我也不太清楚,不过我曾经听说过一个传言……” 沈朝夕连忙追问,“什么传言?” 赵初光道:“据说,九丈莲的有缘人,都是不死之身,不管遭遇怎么样的艰难险阻,都总能够绝境还生,得到九丈莲。” “不过在我看来,这完全是无稽之谈。”赵初光道:“天下怎么可能有人是不死之身,便是仙佛,也是会死的。” -- 第216页 “师父说得对……” 嘴上附和着,沈朝夕心里想的却是另一回事。 赵初光的说法,其实换一种方式,就很好理解。 所谓的有缘人,就是话本里常说的天命之子,里无往不胜的主角。 这些人往往单独看某一段时间的时候,看不出来他身上有什么非同凡响的地方,然而只要回头纵观他的整个人生,就不难发现,这个人有些时候运气简直好到爆棚,哪怕在旁人看来,他是倒霉到了极致,总是陷入各种各样的陷阱,然而在最危急的关头,他却总有脱身的办法。 普通人或许会对天命之子的存在抱有怀疑,能够感应天道的神道修士却是知道,这种人是确实存在的。 而且比常人想像的要更多。 只是最后能够真正的成为天命之子的人,很少。 不死之身的确是无稽之谈,凡胎肉体,终究是可以杀死的。 所谓不死,不过是因为天命之子比起常人,更容易在绝境当中找到生机。 但同样的,他们也更容易陷入绝境,毕竟机遇总是与危险并存。 只是沈朝夕还从没有听说过,在天命之子彻底崛起前,就有人能够算到天命。 要知道,除非是从后往前推,才能看出天命之子的轨迹,从前往后推的话,很多天命之子除了个性坚毅,有着常人不能及的心性以外,基本上是看不出什么独特之处的,算命格的话还很容易算出什么天煞之星、克父克母的倒霉相。 她心中有些隐隐不安,面上却不显分毫,只是瞪大了眼睛,一脸没见识的讶异。 “那天元门有人活了下来吗?”沈朝夕追问道。 “不清楚,”赵初光道,“不过就算有人活了下来,我们也不知道。” 天元门虽然不入流,但也算是个中型门派,除了掌门长老以及弟子会登记造册,有玉简记录名单以外,外门的杂役之类的多是用纸笔简单记录,这些人往往来去自由,发现修仙无望,也就拎着包袱自己离开,归一宗的人到的时候,登记的纸册已经被毁的差不多了,他们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人逃过一劫。 “不过今天我们去的那处府邸,就是一个天元门外门弟子的府邸。” 想来登记的名册,估计落到了魔修的手里。 在杀完天元门的所有人之后,开始按着外门名单,搜寻所谓的有缘人了。 察觉到沈朝夕哆嗦了一下,赵初光将人揽在怀里,“莫怕,放心,有师父在,不论这些魔修再怎么丧心病狂,也伤不到你分毫。” 沈朝夕靠在赵初光的怀里,“我就是觉得有些冷……” 她垂下的眼眸,注视着下方被夜色笼罩的大地,目光深沉。 一天一夜的飞行,飞剑很快在天元门的停剑台落了下来。 赵初光的回来,惊动了门派的掌门,将人带到自己的山峰上后,她就收到了来自掌门的邀请。 “你是要同我一起去见掌门,还是要先休息?” 不等沈朝夕回答,她又自问自答地道:“算了,若是商议起事情来,不知道要耽误多久,你先休息,一路奔波,都没能好好睡上一觉,有什么要求,你就跟童子说,他们都会听你的吩咐。” 沈朝夕感慨于赵初光的体贴,“是。” 说完话,赵初光就匆匆离开,飞剑在黑夜中划破一道流光。 一旁长了一张娃娃脸的炼气期的童子迎上来,笑容讨好,“您就是真人收的弟子吧?我叫晏飞,您叫我小晏就行,有什么需要的,您尽管开口,千万甭和我客气。” 沈朝夕看着赵初光的飞剑远去,收回目光,看向叫做晏飞的童子,怯生生地问道:“有……有吃的吗?我还想洗个澡,你知道在哪里烧热水吗?我可以自己去烧。” 面对赵初光的弟子,哪怕沈朝夕身上没有半点修为,晏飞仍旧相当热情,“哪用得着您动手,放心,在峰上要洗澡方便的很,有专门的弟子卖烧水符的,咱们贴一张就成,不过今儿个有些迟了,食堂已经关门了,吃饭的话您等稍等一会儿,让您尝尝我的手艺。” 沈朝夕没有拒绝,点了点头,小声地道:“好。” 她声音细细的,人也若柳叶扶风,感觉和赵初光完全不一样。 晏飞忍不住想,这姑娘,真的受得住修炼的苦吗? 第84章 仙道无情(七) 沈朝夕一点都不在意自己被定位成小白花。 她表现的越是没有威慑力, 行动起来才越方便。 而且和赵初光的相处也让她看出来, 自己这个师父, 似乎相当吃她撒娇卖萌的那一套。 手段可耻不可耻不重要, 有用就行。 晏飞的手艺不错,而且归一宗里的食物都不是什么凡品,本身灵气充裕,口味鲜美,不用多少调料,就非常的好吃。沈朝夕矜持地填饱了肚子, 在外面走了几圈,散散步, 消消食, 热水就已经有人为她准备好了。 “这烧水符能让持续保温一刻钟,您要是想多泡一会儿, 再贴一张上去就行, 也不用刻意激发,这玩意儿沾水就起作用。” 晏飞见沈朝夕眼中惊异,腰板挺得更加直了一些。 虽然知道被初光真人看上, 沈朝夕的前途不可限量, 但只要想到未来牛气哄哄的初光真人亲传弟子,曾用这么崇拜的目光看过自己这个小杂役,他就觉得浑身都是使不完的劲儿。 -- 第217页 服侍各个真人的杂役,虽然都是没什么前途的内门弟子,但机灵劲儿真的一点都不缺。 晏飞布置的洗澡间, 不仅各色毛巾齐全,桌上的小木盆里,还有一堆新鲜的花瓣,一看就是刚刚采摘下来的,上面还有新鲜的水珠,看上去娇艳欲滴。 沈朝夕也没客气,尽数倒进了水里,又翻了翻几个摆在桌子上的瓷瓶,打开盖子嗅了嗅之后,根据里面的药物和名字,大概猜出了作用。 不得不说,发明烧水符的人,相当聪明。 沈朝夕初入水的时候,被略高于体温的温度稍微烫了一下,皮肤有些刺痒,但适应以后,很快就习惯了这个略高的温度,毛孔在水下打开,疲惫也随之疏散开来。 在归一宗,又是赵初光的地盘,无疑让她安心了不少。 这几日,她之所以一直没有离开,害怕的就是发生类似于流云城里的事情。 天元门好歹是个成立了数百年的宗门,来去的外门弟子不知凡几,魔修都能根据一份粗糙的名单千里追杀,那她这个天元门的亲传弟子呢?谁知道他们有没有什么追踪天元门弟子的独特手段? 她毕竟生活在末法时代,和真正的修真界接触的不多。 很多时候吃亏就吃亏在不了解上面。 如果不是赵初光在其中横插了一脚,她本来打算观察几天,拿到想要的讯息,就直接离开的。 哗啦啦—— 花瓣随着水流,亲吻着沈朝夕精致的肩头和锁骨。 一边慢悠悠地洗着澡,她一边思索着所谓天命之人的事情。 天元门的灭亡,无疑是一场充满目的性的屠杀。 对方的目的,就是天元门中可能存在的……所谓有缘人。 有缘人算是算不出来的,针对九丈莲这种神物,天道都会自动掩蔽和它有关的机缘。 否则来个会推演之术的人,岂不是天下神物,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游走了那么多个世界,接触了无数邪神,沈朝夕也对那些异常,有了自己的了解。 比起被推演,她更倾向于是有人经历了类似重生的事情。 比如说她曾经遇到过的尹问珊的世界。 一群人受到邪神操纵,看到了平行世界里的未来,便以为自己是重生回到了过去,通过预知操纵现实。 这个世界很有可能也出现了类似的人。 她只是比较奇怪,这个邪神到底是有多厉害,竟然能够窥探到九丈莲被拿到的世界,而不被反噬,还能将相关的讯息透露出来。 思索片刻,最终她不得不摇摇头,手里的信息太少,想得再多也是白想。 察觉到水温下降,她才注意到,贴在浴桶边上的烧水符,已经变了颜色,显然是失去了作用。 再泡也没什么意思,沈朝夕便从水里站了出来。 走出浴桶,余光捕捉到一点奇异的光影,沈朝夕下意识地转头,发现角落里竟然藏着一面立体的铜镜。 镜面并不清晰,只是大概能够看清楚轮廓而已,对沈朝夕这种能够凝水为镜的修士来说,作用聊胜于无,向来是晏飞为了讨好她,才从库房里翻出来的。 但她的注意力却并不在铜镜本身,而是保持着转头的姿势,通过肩膀,看向镜中人的后背。 镜中的少女身无寸缕,玲珑的身姿尽数被展现,尤其是线条优雅的后背,像是平缓的山脊,让人忍不住想要伸手去抚摸上面的曲线。 然而比后背更漂亮的,是一道沿着脊柱线向上生长的金色莲花。 莲花的枝条从尾椎骨开始,一路向上,最终在两块肩胛骨的中间,生长出来一块小小的花苞,似乎随时都会绽放。沈朝夕的手指摸着自己的脊柱骨,一寸寸向上,最终摸到莲花的顶端。 光洁,细腻,手下的触感惊人的好。 这朵莲花就像是天生就长在她的身体里一样,半点都不突兀。 九丈莲。 曾经在玉简里看到的九丈莲,如今赤丨裸裸的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沈朝夕闭上眼,翻了一下顾无争的回忆。 然后眉头微微拧了起来。 说实话,今天要不是镜子摆在那里,谁洗了澡会刻意去看自己的后背,修真界又不像东北的大澡堂子,流行大家一起搓澡。在这个讲究礼仪道德的世界,男修被人看到上半身都是非常难为情的一件事情,何况女修。 所以她无法确定,这朵莲花到底是她来到这个世界后,才出现在这具身体上的,还是本来就有。 如果是因为她的到来,才导致了九丈莲的出现,那么为什么? 如果本来就有,那么天元门的人知不知道?知道的话,掌门和顾无争的师父,又是出于什么心理,想要将她送到归一宗去? 问题一个接着一个,答案却一个比一个难找。 有些答案甚至随着当事人的死亡,也许永远埋藏在了时空的河流当中。 忽然,一阵脚步声由远及近从门外传来。 不是晏飞。 沈朝夕手一招,原本被挂在屏风上的衣服,便落到了她的手里。 赵初光推开门。 只见一阵衣衫闪过的痕迹,哪怕以她的目力,也只瞥见一道雪白,沈朝夕就已经披上了衣服,见到她来,有些慌忙的用手系着带子。 “师……师父。” -- 第218页 见她脸色通红,手里的衣带,越系越笨拙,赵初光都有些看不过去,径直走过去,将任务接了过来。 “我来。” 她低着头,接过小徒弟手中两根细细的系带,灵巧的拆开上面胡乱的死结,然后将两根带子交织在一起,开始打活结。这本不是什么大事,赵初光的脸上也看不出什么异样,一张脸依旧是冷若冰霜的白皙,然而沈朝夕低头,捕捉到了两只红的发烫的耳朵。 少女沐浴后的香味,一个劲儿的往鼻子里面钻,调整衣带的时候,还能不时捕捉到春光泄露出的雪白,赵初光一时间觉得有些眩晕,等她回过神,已经体贴的为沈朝夕系好了衣带,顺便披了一件外面的衣服。 她不知道别的师父和徒弟是什么相处的,然而在沈朝夕面前,她总是忍不住想要对她好。 许多事情做起来,总是再自然不过,好像以前曾经这样做过很多次一样。 就连沈朝夕都觉得,自己这个师父,对她实在是好的有些过分了。 不过占便宜的人是她,也没什么好说的。 照例是用灵气给徒弟烘干头发,询问了晏飞对她的安排后,便说了明天去见归一宗掌门的事情。 因为不能立即举行拜师典礼,赵初光觉得有些对不起沈朝夕,“你莫着急,待我处理完这次的事情,便为你举行一个盛大的典礼,宣告天下你是我的徒弟。再有,你拿着这枚玉简,修炼的事情,随时可以问我,只需要像上次那样,将玉简贴在额头上就行了,知道吗?至于生活上,晏飞会给你安排好的。” 赵初光将事情安排的面面俱到,就准备离开。 然而她刚刚起身,躺在床上的沈朝夕,就伸手拽住了她的衣袖。 赵初光不解地回头,“怎么了?” 沈朝夕收回手,“没什么,师父快回去吧,已经很晚了。” 赵初光脚步还没迈开,心中突然明悟了沈朝夕的意思,也不多说话,自顾自地脱下身上的衣服,掀开沈朝夕的被子,钻了进去。 被子被沈朝夕睡的温热,她一进去就暖呼呼的,沈朝夕在她钻进来的时候,脸上就扬起了笑容,赵初光虽然没笑,唇角却弯了起来。 她拍拍沈朝夕,“睡吧,明天还要早起。” 她的小徒弟像个毛茸茸的小动物一样,用头拱了拱她的下巴,“嗯。” 赵初光闭上眼睛,很快沉入梦乡。 沈朝夕抱住自己的便宜师父,又偷偷地吸了一大口精气。 啊…… 这种当狐狸精的感觉真爽。 怪不得许多人宁愿和高阶修士双修,也不愿意自己修炼。 沈朝夕有点体会到了走邪门歪道的感觉。 不,什么邪门歪道,她只是疗伤,疗伤而已! 又不像那些专门修炼合欢之术的邪修,采阴补阳,采阳补阴,甚至是采阴补阴,采阳补阳……玩得那叫一个利落。 赵·高阶修士·不在乎那点精气·初光:“……” 徒弟可太粘人了,怎么修炼无情道啊。 第85章 仙道无情(八) 走邪门歪道的沈朝夕, 伤势恢复的很快。 这也是为什么许多人明明天赋出众, 却放着正道不走, 要走邪道的原因。 杀一个人吞噬一个金丹元婴, 就能比得上苦修十年甚至是百年,这种捷径,谁不愿意走? 毕竟忍得住寂寞,按捺得下躁动的人还是少数,是人就有欲望,除了修炼无情道的修士, 勉强可以做到无欲无求,不为外物所动以外, 大多数人还是会受到贪婪、虚荣、嫉妒、傲慢等情绪左右。 凡人眼中的修仙者高高在上, 只有修仙的人自己才知道,修为越高, 道心一旦发生动摇, 也许只要一点点的痴念,就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第二天是个不错的天气,天朗气清, 沈朝夕被赵初光带着, 去见了归一宗的掌门和大多数长老。 大殿上,面对几个满脸好奇,像是看什么稀有动物一般的人,沈朝夕小心翼翼地瑟缩在赵初光后面。 掌门归元真人摸着自己的白胡子,一张脸皱巴巴地像是脱了水的橘子, 但还是拼命挤出了一个勉强称得上和蔼的笑来。 “你就是云朵吧?昨天我都听你师父说了,对于加入归一宗,你可有什么想法?” 沈朝夕看了一眼赵初光,见她点点头后,才小声地道:“都听师父的。” 归元真人的眉头又皱了起来,看向赵初光,用眼神示意,「你真的确定要收她为徒?」 其他几个长老也凑在一起窃窃私语。 赵初光的功法特殊,要求修炼之人断情绝爱,心无旁骛,不受外物影响,方才能够进展飞快。 这些年里不是没有人想要拜她为师,奈何许多人赵初光只要看一眼,就说人家心思不纯,如走她途将寸步难行,将这些人都拒绝了个干净,要知道,这些人里可不乏被其他真人收下后,天赋出众的天才。 他们都猜测过赵初光如果在飞升之前收徒,会收个什么样的徒弟。这些人年纪比赵初光大了不知道多少岁,绝大多数人都记得赵初光刚刚入门,小丫头年纪小小,却一脸冰冷,一副不近人情的样子,因此都揣测,很有可能她会带一个赵初光二代回来。 然而云朵…… 大家看着一双眼眸黑白分明,看着从未见过的建筑好奇又谨慎的少女,忍不住狐疑—— -- 第219页 这丫头的画风会不会太跑偏了一点。 怎么看也不像是能修炼无情道的人啊。 赵初光当然为自己的徒弟站台,“云朵心思纯净,有赤子之心,绝对是修炼无情道的最佳人选。” 沈朝夕拽了拽赵初光的衣摆,“师父,是不是入门还要考试什么的呀?凡间当官,也要考什么科举之类的……” 赵初光失笑,正准备解释,归元真人眼睛却亮了起来。 “初光,不是我不信任你的眼光,但是无情道之艰险,你我都是看在眼里的,不是没有不符合标准的人强行修炼,结果如何,大家都知道。” 总有那么两个,觉得是天选之子的,不怕死的要去走无情道的路,好言难劝寻死鬼,对这些人赵初光从不吝啬分享自己的功法,反正走火入魔的时候他们就知道自己不是这块料子了。 归元一说,赵初光也有些犹豫起来。 她看到沈朝夕的第一眼,就觉得此女与自己有缘,所以才立马开口收沈朝夕为徒弟,但如果此缘分非彼缘分呢? 几个强行修炼无情道,结果走火入魔之人的下场,她是亲眼见过的,经脉俱断,丹田破碎,再好的灵药也救不回来,只能做一辈子的凡人。 她不想沈朝夕也落得如此下场。 若是旁人,死了也就死了,与她何干? 但沈朝夕…… 她看向一旁,对于修真界的一切,尚且懵懂无知的少女,心中某个地方就软成了一片。 在见到她的第一眼,就有一个冥冥中的声音在告诉她,保护她,爱护她,别让她受到一点伤害。 她看向归元真人,“怎么检测?” 坐在掌门归元真人不远处的,是一身红裙,身姿妖娆的红叶真人,她站出来说道:“我近日刚刚练好了一个阵盘,可以用来检测道心,没什么危险性,就是不知初光可愿意让你的爱徒前来试试。” 赵初光转头问沈朝夕,“你愿意吗?” 沈朝夕咬唇,如实地道:“师父,我有点怕。” 赵初光捏捏她的手,“没关系,我会保护你。” 其他人瞧见她的动作,不由得转头同身边人交换了几个眼神,看向沈朝夕的眼神,便带着几分打量和警惕。 赵初光修炼的可是无情道,哪怕是对他们这些从小生活在一起的师兄师姐们,都没个好脸色,为何会对一个菜认识不过几天的凡人女子如此友好,甚至称得上是亲近?难不成这个看似普通的少女,动了什么手段不成。 沈朝夕其实也对阵盘好奇的紧,她会阵法,但炼制阵盘,又是另一种本事。 得到赵初光的保证,她便故作犹豫了片刻,点了点头,道:“……好。” 要用阵盘试炼,其实并不困难,就在大殿里面就能进行。 因为不知道要花费多少时间,赵初光甚至让沈朝夕提前吃了一颗辟谷丹,免得她还要忍受腹中的饥饿。 在众人的围观下,沈朝夕盘腿坐在地上,同红叶真人面对面,按照对方的吩咐,将一只手放在了阵盘上面。 下一刻,阵盘上的金光亮起,一道虚影缓缓地浮现在了阵盘上空,若是沈朝夕在外侧,定然能够认出,这竟然是天元门附近山林的景色。 沈朝夕回过神,看清楚眼前的场景,便知道了自己下一步该怎么做。 比起真实度高的可怕,数万人共同搭建出来的极乐世界,红叶真人的阵盘虽然精巧,但也仅此而已。 “师父,师父——” 虚影中,陡然来到一个陌生地方的少女,慌乱无助地开始叫人。 然而她的师父并没有给她任何回应,也不可能有回应。 赵初光的手微微收紧,红叶真人恰在此时睁开眼睛,道:“放心,这个阵法对她不会有任何危险,只是会根据无情道的需求,出现一些相应的幻阵而已。” 沈朝夕往前走着,她顺手折了一根木棍,拨开前面的林叶,归元真人问道:“她要去哪里?” “应该是回家,”赵初光看了几眼,就猜出了幻境的来源,“这个幻象构造出来的,应该是云朵以前住的地方。” 几人都并不意外,幻境会幻化出云朵的家。 想来对她来说,最安全的地方,就是自己熟悉的这片山林。 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在他们眼中,看起来小心翼翼,十分警惕的沈朝夕,其实走得有些漫不经心。 她一边控制着自己的速度,一边还要在脑海中搭建出场景,好让幻境演化出合适的东西。 幻境这东西其实很容易暴露隐私,虽然不知道外面的人看不看得到里面的场景,但她还是要谨慎。 穿上的马甲说不脱就不脱,谁来也拽不下来。 忽然,草丛不远处,传来了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虽然明知自己不可能在环境当中遇到危险,沈朝夕还是装出十分谨慎的样子,在地上捡了一块石头后,才用木棍拨开了面前的草丛,露出来的是一只受了伤的兔子。 她不像吐槽山里的野兔子竟然长了一身雪白的绒毛,干净的像是刚刚被洗过一道,发现没什么危险,她走过去,轻轻地摸了摸兔子的头,然后在那双红彤彤的眼睛充满感激的时候,干净利落地将颈椎拧断。 咔嚓。 虽然听不到声音,但在场的几人,都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脖子。 -- 第220页 这手法,有些干净啊。 赵初光脸上露出笑意,“云朵以前是跟一个老猎人生活在一起的。” 沈朝夕抓着耳朵,将兔子拎起来,“算你运气不好,撞到了我手上,今天晚上就吃你好了。” 似乎是回到了熟悉的生活,她脸上的表情轻松起来,步子也快了许多。 受伤的兔子后面,是受伤的野狼。 虽然心下吐槽这幻境的手段,但沈朝夕只看了一眼,就毫不犹豫地绕了过去。 然后是受伤的旅人,绕开。 所有可能对她造成危险的存在面前,沈朝夕没有表现出半点同情,她警惕的像一只小兽,没有半分多余的怜悯。只在遇到一只落入陷阱的小野猪时,将绳结解开,把小猪放了下来。 “这丫头……” 归元真人的话只说了三个字,就说不下去。 透过现象看本质,沈朝夕遭遇的,虽然都是一些寻常事情,可是正是因为这些事情寻常,方才更容易看出她的心性。红叶的阵盘,初入时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同,但在里面待得时间越久,被读取到的记忆越多,就越容易将幻境里面发生的事情当真。 如果说一开始的时候那个叫做云朵的少女,还知道自己是在参加试炼的话,估计到后面,她已经忘记了来到归一宗的事情,而是将眼前的场景,和自己在家中时的某天记忆衔接到了一起。 不难看出,在他们面前,柔弱的像是一朵菟丝花的少女,心性其实并不软弱,甚至称得上强硬。 不邪恶,但也没有多余的怜悯,相当适应丛林法则,弱肉强食,不干预他人,也不会让他人干预自己。 红叶对赵初光道:“你倒是找到了一个好苗子。” 第86章 仙道无情(九) 对于道的理解, 每个人都有不同。 无情极情, 对沈朝夕而言, 不过是名字而已。 不过赵初光修炼的功法到的确是很适合她。 沈朝夕本身是没有功法的, 神道修士无需修炼,一身神力全来自于信徒供养,她穿越多个世界,有数个虔诚的十世信徒,神力充裕,但灵力的修炼却又是另一回事。 无情道的修炼不讲究灵根, 哪怕检测出云朵只是五灵根的资质,其他人也没觉得有多失望, 毕竟如果她灵根出众, 天元门就在附近,不可能不将她收入门下, 五个灵根均匀发展, 没有太大的短板,他们已经很庆幸了。 接下来的三天,沈朝夕就在修炼赵初光给的功法当中度过。 将灵气稳定在体内, 沈朝夕睁开眼, 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 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眸,随着修炼,越发的灵气涌动,精光璀璨,明明是个练气一层都不到的修士, 赵初光被她看一眼,就觉得心中像是被一根针刺了一下。 她的眉头不着痕迹地皱了皱,又很快松开,将自己心中不好的感觉抛却,道:“灵气已经在你体内巩固下来,接下来只需要继续修炼,保持气感即可。” 沈朝夕:“是,师父。” 也许是修炼了无情道功法的原因,沈朝夕的神情看起来比先前少了许多,也显得冷漠许多,不再是一看到赵初光,就露出怯生生的笑容。 赵初光心里突然被拧了一下。 “明日,我便会下山除魔卫道,你好好在山上修炼,待我三月后回来检验成果,知道吗?” 沈朝夕笑了一下,“知道啦师父,你放心吧,我不会偷懒的。” 她这一笑,整个人便灵动起来,赵初光这才松一口气。 刚刚看着冷冰冰的徒弟,她突然有些后悔,带着沈朝夕,走上无情道这条路。 她真的想要看着沈朝夕变成一个无欲无求,心中只有大道的人吗? 她……不知道。 赵初光说走就走,将沈朝夕留在了归一宗。 也不知道是她疏忽,还是有什么特殊安排,虽然沈朝夕成为了她的亲传弟子,但宗门内的许多课程,都没有给她安排,还是沈朝夕自己问了晏飞,晏飞才向她说明了这些内门弟子的福利。 “每日辰时,便有前辈在智文堂授课传道,弟子可以自行选择听或是不听,如果没有师父,有问题也可以到智文堂询问前辈。”晏飞拿来一块玉牌,交给沈朝夕,“云师姐,这是您的身份玉牌,如果您要听课的话,只需要拿着玉牌去智文堂便可,对了,您还没有代步工具吧?咱们山上有能乘坐的仙鹤,需要用的时候,您找我就成。” 沈朝夕点点头,收下玉牌。 掌中的玉牌温热,上面刻着云朵两个字。 除了玉牌,晏飞又为她拿来了三个月的弟子月例。 因为她是亲传弟子,因此里面有足足一瓶的辟谷丹,回春丹,还有聚气丹。 一个防饿,一个疗伤,一个增加修为。 除此之外,还有些杂七杂八,比如说弟子服之类的东西。 沈朝夕谢过晏飞,就拿着东西,回了自己的房间修炼。 这个世界没有神道修士,神力掩藏修为的方法非常好用。 因为丹田是紧要之处,非特殊情况无人会探查,因此目前来说,还没人发现本是凡人的她其实已经筑基成功的事实。赵初光的住所,灵气充裕,地下还布置了聚灵阵法,不抓紧时间修炼,沈朝夕都觉得对不起自己来修真界走一趟。 盘腿坐下,感受灵气在体内涌动,神力从身体的四面八方涌出,与灵力交织在一起,最终将无色透明的灵力,一点点染上金色,像是一条澄澈透明的小溪流,被人洒了一层碎金在里面。 -- 第221页 沈朝夕的意念随着灵气运转的道路而动,当灵气周转到任督二脉时,脊椎骨处开始微微发热,像是有什么东西要破土而出一般。后背传来细微的痒意,她的眉头也随之皱了起来。 一圈完毕,沈朝夕睁开眼,脱下自己的衣服,随手召出一面水镜,看向自己的后背。 不过一个月的功夫,原本含苞待放的九丈莲,已经有一片花瓣,离开了紧凑在一起的花苞。 花要开了。 无人讲解,哪怕她这段时间隔三差五前往藏书阁,也没找到任何有关九丈莲的消息。 就连赵初光曾经提过的,得到过九丈莲的另外两位前辈,也只在一些似是而非的游记当中,有只言片语的记载,非常琐碎。 所以她并不知道,这么一朵长在自己身上的莲花,到底是好是坏。 好在九丈莲目前来说,没有对她造成任何威胁。 她又暂且拿不出什么别的办法,只能先放任自流,提高实力再说。 为顾无争复仇……如果没有分神期的实力,只能是送死而已。 涉及到九丈莲这种神物,想也知道,绝对会有渡劫期甚至是大乘期的老怪物牵涉其中。 按照她那便宜师父的说法,在得知九丈莲的存在后,她都不敢将此事向宗门汇报,就是害怕更多的人牵涉其中,只是私下告诉了掌门,对其他人的言论统一都是魔修认为天元门可能误打误撞得了一样他们的异宝。 归一宗家大业大,自然不会贪图那么一件两件的宝贝。 可如果这宝贝是九丈莲,很难说不会有人因为那所谓的天地至理走火入魔。 三个月的时间一晃而过。 晏飞朝沈朝夕的院子看了一眼,然后摇头,接着去做自己的事情。 三个月的时间,他硬是没见着赵初光走出来一步,里面传出来的气息倒是逐日增强,头两个月还能够感受到在自己之下,第三个月,他就已经猜不透里面的人现在到底是个什么水平了,只是估摸着等沈朝夕出关,他得改口叫云师姐了。 怪不得人家能有机缘,成为分神期真人的弟子呢? 就这毅力,就这耐性,宗门里的弟子,没几个比她更强的。 别看那些分神期合体期的老怪,说闭关就闭关,十年百年弹指就过的样子,那是人家修为高深,感悟大道的时候修真无岁月,练气筑基期的弟子,修炼就是一件水磨工夫,打磨身体,修炼剑法,每天运转着功法,看着灵气一丝一缕的增加,忒没意思。 反正他晏飞是坚持不下去。 每天晚上能坚持修炼一个时辰,已经是他最后的倔强了。 他也算是看明白了,他就不是修仙的料子,能够踏进修仙的大门,在初光真人这镀镀金,等到了年纪,他就能出去当个管事,到时候娶个老婆,生几个孩子,要是孩子里能有个有出息的,这辈子也算是没什么遗憾了。 咔嚓—— 随着一道再细微不过的声音,悬浮在沈朝夕丹田当中的种子,突然裂开了一条缝,从里面钻出了一根金色的幼苗。灵气围绕着幼苗旋转,形成了一道旋涡,旋涡最下方,一滴滴凝结而成的金色液滴,落向幼苗的根部。 沈朝夕睁开眼,若有所思。 这三个月,她的修炼速度不可谓不快。 赵初光走后,不用刻意压抑修炼速度,不用伪装修为,她基本上是能吸收多少灵气就吸收多少灵气。 她看向自己的身周,赵初光走时留给了她一个储物袋,里面装着不少极品灵石,现在这些价值不菲的灵石,都变成了一层厚厚的粉末,铺在地面上,被她一招手,收进了储物袋里面,虽然灵气用光了,导致灵石碎成了粉末,但若是画符的话,这些极品灵石的粉末,也还有些作用。 如果让旁人知道,短短三个月的功夫,她用去上百块极品灵石,不知道有多少人要骂她败家子。 饶是归一宗这种财大气粗的宗门,也经不起如此消耗。 也就亏得她是赵初光的徒弟,这个修炼纯靠自己的分神真人,将大部分财产都交给了唯一的徒弟。 但沈朝夕自己也觉得,她的修炼速度,实在是快的惊人了些。 她的神识强度,约在出窍和分神之间。 换言之,至少出窍之前,她无需担心心魔和心境的问题,一心吸收灵气,化为己用即可。 但转化也是需要时间的。 按照顾无争的经验,就算不吃不喝,光是吸收灵气,即使沈朝夕用数百极品灵石,布下强力聚灵阵,恐怕也需要三十年甚至是更久的时间,才能突破金丹期。 要知道,光筑基她就花了十多年。 而在沈朝夕身上,这一切,只耗费了三个月不到的时间。 只是同旁人在丹田中凝结成一颗圆形金丹不同,她凝结出来的与其说是金丹,不如说是金种。 旁人的金丹是随着修炼,上面的丹纹越来越多,她的金种却是随着修炼,竟然像一颗真正的种子一样,在她的丹田中,破土而出。 沈朝夕甚至有种预感,自己的金种,和九丈莲一定有着什么必然的联系,只是她暂时还没有想出来。 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沈朝夕伸一个懒腰,从蒲团上站起。 没有旁人在,她便无所顾忌地掐了个清尘决,除去身上些许的不适。 -- 第222页 准备找晏飞要张烧水符洗个澡,去迎接她师父。 然而刚刚推开门,一只纸鹤就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她心中有了不好的预感,伸出手,轻点纸鹤的尖嘴,归元真人熟悉的声音响起,“速来大殿,急事。” 沈朝夕抱着仙鹤,自大殿前落下,不等停稳,就翻身落到了地上。 大殿中无数人看着她。 她扫过一张张熟悉的面孔,心中突然有了不好的预感。 “师父……出什么事了?” 第87章 仙道无情(十) 赵初光留在门派里的魂灯灭了。 一个宗门最重要的地方, 除了藏经阁藏宝阁之类的地方, 估计就是魂灯殿了。 做师父的, 只要稍微有点能力的, 都会想方设法给自己的徒弟点一盏魂灯,魂灯能够随时反应点灯人的身体状况,魂灯越亮,点灯人身体越康健,反之,魂灯越暗, 点灯人的身体状况越差。 而魂灯熄灭…… 只代表着一个可能。 “所以,你们的意思是, 师父出事了?” 红叶真人道:“你放心, 即使初光出事,也不会让你无所依靠, 你可以来我峰下, 我会替初光照顾好你。” “多谢真人,但……我能看一眼师父的魂灯吗?” “你……”归元真人想劝她,却被红叶真人打断了话, “魂灯既灭, 再无复燃的可能,但既然你不死心,就让人带你去看看吧。” 红叶话音落下,她身后的一名女弟子,就站了出来。 那是个生着一张圆脸的少女, 看向沈朝夕的目光中,带着几分怜悯。 同大殿当中的几位真人告辞,沈朝夕摸了摸仙鹤的脖子,仙鹤便屈膝下来,让她爬上它的后背。 坐稳后,她对着圆脸少女道:“还请师姐前方带路。” 她知道红叶的意思,是觉得她不撞南墙不回头,不到黄河不死心,不亲眼看到赵初光的魂灯熄灭,不会愿意相信她的死讯。 然而沈朝夕还真不相信赵初光会这么轻易地就死了。 魂灯殿在归一宗的深处,隐藏在层层阵法之下,圆脸少女带着沈朝夕不知道转了多少个圈,一座大殿,才突兀地出现在了两人的面前。 似是得到了指令,大门缓缓而开。 映入眼帘的是一棵肆意伸展着躯干枝丫的大树。 大树约莫有数十米高,树干有着铜色的金属般光泽,无数盏徐徐燃烧着的魂灯,像是一朵朵盛开在枝干上面的花。微风吹入,灯火摇曳,点燃的魂灯下方,标记着名字的木牌,也随之碰撞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声音。 即使光线昏暗,沈朝夕的眼睛,还是敏锐地捕捉到了枝丫最上方,几盏最为明亮的魂灯中间,那一块挂着赵晚宸名字的木牌。 赵晚宸,字初光,号初光真人。 “我能取下来看看吗?”沈朝夕道。 “取不下来的,”圆脸师姐解释道:“这些魂灯都是直接长在通冥树上的,轻易取不下来,只有等魂灯灭了,花瓣枯萎的时候,魂灯才会从树上掉下来。” 通冥树吗…… 沈朝夕回想起自己在藏经阁里看过的植物志。 通冥树,顾名思义,是一种被认为能够同冥界相通的植物。 该树形态特异,有枝干却无叶芽,有花却无粉蜜,材质特殊,非金非银,更非木,火烧不化,水浸不入,且枝干一旦离开本体,就会化作黑烟消散,钻入地下。 修真界的人认为,通冥树身上藏有轮回大道,通过与轮回道的沟通,能够建立起单个人与通冥花之间的连接,也就是所谓的点魂灯。 这种奇异的植物,沈朝夕甚至已经不太确定,它到底还属不属于植物的范畴。 但无论如何,她还是要试一试。 “诶……诶……师妹,别……” 不等圆脸师姐阻拦,沈朝夕已经将手放在了通冥树上。 轰—— 一种奇异的感觉袭击了她的大脑,无数信息朝着她的脑海涌来,耳边的声音一下子远去,她只觉得自己仿佛来到了一个非常静谧又十分吵闹的世界,感觉相当独特。 圆脸师姐伸出去的手还在半空当中。 跳跃的灯火仿佛在一瞬间被冻结,风吹起的发丝也停滞在了空气当中,沈朝夕按着通冥树,打量着身周奇异的一切。 收回。 仿若按下暂停键一般,被暂停的时间,又重新开始流动。 圆脸师姐正想阻拦沈朝夕,却发现她的手伸到一半,又收了回去。 “师姐,我们回去吧。” 她的声音冷淡,听不出多大的情绪。 明明修为比她更高,但圆脸师姐被她指使起来,半点犹豫都没有。 沈朝夕转身离开,她二话不说就跟了上去。 沈朝夕虽然是赵初光的亲传弟子,但赵初光出事,和她其实并没有多大的联系。 赵初光就她一个弟子,因此她下无师弟与师妹需要照顾,上无师兄与师长分割利益,归一宗的人相当大方,既然赵初光出了事,就让沈朝夕这个唯一的弟子,名正言顺地继承了她的一切。 沈朝夕知道,这当然不仅是因为归一宗厚道,而是因为她是无情道的修士。 原本她还有许多顾虑,但在意识到赵初光出事的时候,她已经将自己对外展现出来的修为,提升到了炼气期的大圆满,离筑基期仅在一线之间。 -- 第223页 二十岁的筑基期多吗? 多。 甚至归一宗内门弟子的选拔标准,就是要在二十五岁内踏入筑基期。 亲传弟子则几乎都是清一色的十几岁筑基,天才人物数不胜数。 但这些人是什么资质,沈朝夕又是什么资质? 这些人修炼到炼气期大圆满花了多久,沈朝夕又是多久? 三个月,从凡人修炼到炼气期大圆满,沈朝夕充分展现出了一个无情道修士可能拥有的利益。 在她表示不愿意依靠红叶真人后,掌门做主,将赵初光原本的山峰,继续划分给她。 如果她在三十年内能够破碎金丹,结成元婴,那么就立她做一峰之主。 这比其他山峰出窍期才有资格划分一座山峰的标准低了不知道多少。 “云师姐,节哀。” 赵初光一出事,山峰上留下的杂役就找关系的找关系,走门路的走门路,想方设法的离开了这座只有一个炼气期修士的山峰。 毕竟作为一名无情道修士,赵初光选择的山峰,虽然高耸入云,孤傲卓绝,但灵气并不充裕,资源也并不丰富,如果没有了可以作为依靠的分神期修士,他们又何必在一棵不知道长不长得起来的树上吊死呢? 唯一没有走的人只有晏飞。 “别人都走了,你为什么不走?” 晏飞嬉皮笑脸地道:“这不云师姐您还在山上吗?真人走的时候交代了我要照顾好您,这事儿我怎么都得办好不是。” 沈朝夕抬手,将一样东西扔了出去,晏飞本能地伸手接住,落到手中才发现是一颗极品灵石。 “我要闭关修炼,山上的事务,宗门内的往来,一切都要拜托你了。” …… 既然说要闭关修炼,沈朝夕就让晏飞给自己找了一处方便闭关的洞府,领了一年的辟谷丹份额后,直接住了进去。 洞府在山上一处瀑布后面,一般人若不够仔细,真找不到这个地方。 在洞府面前,沈朝夕又设下了层层的防御结界,只要不是合体期以上的修士,都不可能在一息之间将其打破。 晏飞感叹她心性过人,沈朝夕却是在自己新住所打量一圈后,就在中间的蒲团上盘腿坐下,须臾,一个同她长得一模一样的人,缓缓在她对面凝结而成。 沈朝夕睁开眼,她对面的人也睁开眼,她唇角微勾,那人也做出同样的动作,只是她勾起唇角的方向,恰好和她相反,以致于两人看起来就像是在照镜子一样。 分丨身。 一个神道修士才能使用的小小把戏。 和分神期修士能够将元婴炼成另一个自己类似,神道修士的分丨身也约等于另一个自己,两人同享记忆,甚至能分享修为,且不限制数量,唯一遗憾的就是,□□越多,实力越弱。 这项能力通常是用在忽悠凡人,施展神迹的时候。 比如说骗骗信徒自己有万千化身什么的。 再一次检查了自己布置的洞府,趁着夜色,沈朝夕踩上一把灰扑扑的飞剑,消失在了夜空当中。 赵初光没有死。 她很肯定这一点。 世人对通冥树的认知偏差并不大,通冥树的确是同轮回相关,魂灯运作原理也和轮回道有着不可忽视的关系,但问题的关键在于,通冥树只能够追踪到本世界的魂灯。 如果掌门他们再仔细一点的话,就不难发现,那些归一宗历史上飞升了的前辈,在通冥树上,也是没有魂灯存在的,因为他们飞升的仙界,已经是另一个世界,由另一个世界的天道掌控。 赵初光当然不可能飞升。 在这个不知道多久没有人飞升过的世界,哪怕是在世界上最偏远的地方出现一点飞升的痕迹,都会有数不清的渡劫期老怪物像是闻到屎的苍蝇一样扑过去,这种消息对归一宗来说是不可能瞒得住的。 沈朝夕更倾向于,她是去了另一个世界。 她对破碎虚空没有兴趣,但她对赵初光是怎么前往另一个世界,很有兴趣。 …… 啪—— 重重的鞭子甩在奴隶身上,监工站在大石头上,神情轻蔑地看着一个个挖矿的人。 “早上没吃饭吗?走快点!信不信我抽死你!” 啪—— 被鞭子抽中的男人,光着上半身,铜色的肌肤上布满了伤痕,一个踉跄,便跪倒在地上,背篓上的矿石也骨碌碌地滚出来,砸中了他自己的头。 “没用的废物。” 又是一鞭子抽在了他的身上,男人抽搐一下,挣扎着想要爬起来。 排着队的其他人,眼神呆滞,没有一个将多余的目光放在他的身上,只是像搬家的时候遇到障碍的蚂蚁一样,从他身边绕了过去。 “呼——哧——” 赵初光靠在一座巨大的石头后面,一边努力平复着过于急促的呼吸,一边用手捂住了自己小腹上面的伤口。 那里被人刺了一剑,原本三两息就能闭合的伤口,不知为何迟迟不肯愈合,鲜血流个不停,很快就浸透了她的手。 这时候,一块矿石,从石头下方的缝隙,滚落到了她的身边。 赵初光控制着身体倒过去,然后将矿石抓到手里,放在了自己二度撕裂开的伤口上面,一把捏碎。 随着粉末的覆盖,血肉渐渐开始蠕动,出现愈合的迹象。 -- 第224页 赵初光长长的松一口气。 伤口愈合的差不多了,她才松开手,躺在地上,任由放在外面,价值千金的极品灵石粉末,就这么和黑色泥土,融合在一起。 第88章 仙道无情(十一) 赵初光出现的最后一处地方, 是两界山。 沈朝夕打算去两界山看看。 她估摸着, 赵初光应该是找血魔门的人算账, 进了魔修的地盘, 发生了什么意外,才会突然消失不见。 沈朝夕不认为自己有直接将人救出来的本事,但不妨碍她去探查一下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行动目标。 总归九丈莲在她身上一日,她早晚会同这帮人对上一日。 出归一宗的门并不难。 归一宗虽然对弟子的出入有着十分严格的要求,弟子达到筑基期才能离开宗门驻守的范围历练, 宗门驻地上方也设置了结界用来监督弟子的进出,和防御空中飞行的妖兽, 但只要掌握了技巧, 这道结界很容易避开。 阵法说白了,就是对天道规则的一种利用, 神道修士在这方面, 有着旁人无法比拟的优势,因此沈朝夕虽然才来归一宗上几个月,却也把这些东西摸得清清楚楚, 至少自己要出门没什么问题。 远离归一宗一段距离后, 她才落了地,将飞剑收回储物袋里。 她现在身上有三个储物的法器,两枚戒指,都是一等一的灵宝,有隐形的功能, 戴在手指头上面只要她不说,旁人不摸,没人看得到,而悬挂在腰间的储物袋,则是修真人士常见的装备,主要是用来掩人耳目,装一些不太重要的东西。 御剑飞行对灵力的要求很高,除非是风灵根一类的修士,否则元婴期以下,想要维持长途飞行,无异于是痴人说梦,只有碎丹成婴,御剑飞行时的灵力消耗低于吸收转换的速度,才有一日千里甚至是万里的可能。 如果说天元门的门派,在整个正道的中间话,那么归一宗的驻地,则称得上是腹地,周围大大小小的宗门,将归一宗像是众星拱月一般围起来。因此想要抵达作为分界线的两界山,御剑飞行过去是不靠谱的,哪怕是能够一直御剑的元婴期修士,少说也得一个月的时光。 沈朝夕才不准备自己飞。 她是乘着夜色出的山门,今晚无星也无月,伸手不见五指并非虚言,哪怕是修士,在这样的环境下,能见到的地方也很少,更看不怎么清楚。 沈朝夕停在一处山顶,山峰很高,高的已经没几棵树,放眼望去,四周空荡荡的一片。 沈朝夕将手指放在嘴里,吹出一声长哨。 在这样的夜空中,没有阻拦的声波一层层的荡开,哨声被传的很远。 连着吹响了三声,觉得肺里都没有力气了,沈朝夕才盘腿在地上坐下,开始等待。 在等待的过程中,她开始盘算自己接下来要怎么做才行。 赵初光搜索了魔修的记忆,她也搜索了魔修自带的坐骑黑雕的记忆。 黑雕因为是妖兽,修为不低,但血脉不行,所以智慧不高。只被当做坐骑来使用,但正因为它没什么智慧,所以许多时候,魔修的人都不会对黑雕有多少避讳,让沈朝夕看到了不少的秘密。 坦白讲,正道修士的实力,是远远不如魔修的,之所以能够以两界山为界限,将魔修限制在资源稀少,环境艰难的另一边,主要还是因为比起正修,魔修往往更加残忍嗜杀,还没组织起来一致对外,自己先开始为了占便宜起内讧撕扯个不停,根本形不成对正修有效的攻势。 再加上这些年正修对魔修不断的削弱,两界山那边每年都有无数前仆后继的修士涌进去,消磨魔修的血液,才维持了两届的平衡。 但从黑雕的记忆里,沈朝夕发现,这样的好局面,恐怕很快就要被打破了。 因为在正道修士不知道的时候,魔修那边竟然在不知不觉间,建立起了一个庞大的魔域联盟。 数家魔修宗门悄无声息地联合到了一起,为攻破两界山,彻底占领正道修士的地盘做着准备。 黑雕看到的画面不多,沈朝夕也只是从几个破碎的片段里,听到了诸如联盟,合作一类的讯息。 “天降圣女,魔神使者……”沈朝夕自言自语道:“怎么听起来那么像穿越的剧情呢?” 没给她时间多想,随着一声长啸,一道黑影就着夜色飞快地朝着她这个方向袭来。 黑影来势汹汹,还未近前,便已经能够听到那股子空气被撕裂的爆鸣声。 沈朝夕从地上站起来,面不改色地等着黑雕靠近。 临到面前,黑雕突然收拢了翅膀。两只有力的爪子抓地,连着滑行了数米,稳稳当当地停在了她的面前,然后将大脑袋朝她伸去,一副求抚摸的模样。 沈朝夕摸了摸它毛茸茸的脑袋,渡过去一丝神力,后者便一副抽了大麻,神魂颠倒地往沈朝夕身上倒去。 “站稳站稳,你这么大一块,我可扶不住你。”沈朝夕忙推着它的肩膀,不准它倒下来。 黑雕摇晃两下,好歹是稳住了脚步,待神力的作用过去,欢喜地怕打着翅膀,嘤嘤嘤地叫着。 像极了扭着大人衣角要糖吃的小孩,就是这个小孩长得高了些,个头将近两米,翅膀展开更是有十多米长,俨然是个庞然大物。 黑雕本身是金丹期的修为,由于妖兽皮糙肉厚,它还有飞行能力,战斗力更是直逼出窍期,连着跨越人修的两个阶层。也就是那个魔修走了狗屎运,恰好从黑雕的巢穴里带走还是幼崽时的它,才让一只出窍期的妖兽成为了自己的坐骑。 -- 第225页 不过黑雕虽然自幼被人类驯养,成了坐骑,本身的骄傲犹在,根本不接受灵魂标记,才让沈朝夕这么轻易的捡了便宜。 而沈朝夕提供的神力,量虽然不多,却能够帮助妖兽提纯血脉,达到返祖的效果,黑雕自然对她趋之若鹜。 “没干活就想要好处,天下哪有那么好的便宜事,”见它讨要神力,沈朝夕没好气地拍了拍它的大翅膀,“送我去两界山,什么时候把我送到了,什么时候给你神力。” 黑雕欢喜地收拢翅膀,俯下身来,露出自己的后背,示意她赶紧坐上去。 它的羽毛光滑,黑亮,比钢铁还坚硬。 后背平坦,坐上去就一个劲儿的往下滑,也不知道魔修是怎么把它当做坐骑使用的。 仙鹤好歹飞的平稳,见识过黑雕怎么上下翻飞的沈朝夕,一点也不放心它的飞行技巧,干脆不要面子的趴在它的背上,两只手抱住黑雕的脖子,觉得坐稳了,才拍拍它的翅膀,说道:“走吧。” 黑雕长啸一声,展开翅膀,直直地冲向了天空。 沈朝夕那点重量,对它来说轻若鸿毛,约等于不存在。 黑雕自己就是从两界山那边飞过来的,因此认路不必担心,唯一需要担心的,只有白天飞行的时候,两人须得避讳着普通修士,因为黑雕这种妖兽,在正修这边不常见,本身也是魔修那边特有的生物。 要是被误认成魔修,那可就尴尬了。 …… 红棕色的天空下,秃鹫一圈圈地盘旋。 搬运矿石的奴隶,排成长队,从这头走到那头。 光秃秃的土地上,不时能够看到被随意扔在地上的尸体。 还有几只秃鹫,用尖尖的嘴,正在琢食着已经腐烂的肉。 谁能够想得到,这样一个矿场里面,生产的竟然是极品灵石。 在亲眼见到之前,赵初光也没想到。 她虽然知道,能够生产出极品灵石的地方,往往由于灵气都汇聚到了灵石当中,以至于空气中的灵气稀薄,呈现在外部就是一片蛮荒之地,常常无人问津,所以说下中上三种品级的灵矿都有迹可循,极品灵矿却是可遇不可得。 毕竟见到一个灵气充裕的地方,大家可以猜测地下十有八丨九埋了一条灵矿。 可要是见到一处鸟不拉屎的地方,谁能想得到下面竟然藏着一条极品灵矿。 这种灵矿往往埋藏的非常深,不深入地下千米甚至是数千米,寻不到半点灵矿的痕迹,非运气好到了极致不可得。 而这里,整个世界,都是极品灵矿。 换言之,整个世界,都是一片蛮荒之地。 空气中灵气稀薄,将灵气视作生命的修士来到这个地方,几乎可以说是去了半条命。 赵初光也不例外。 她被魔修打伤,伤口上沾染了魔气,为了祛除魔气,耗费了身体内的大半灵力。 放在平时,这样的伤自然算不得什么,三两天就能恢复的过来。 然而在这个地方,吸收不到灵气不说,甚至由于地脉的限制,拿着灵石都抽取不到灵气。 本地生产的灵石还好,她放在储物袋里的灵石,只要拿出来,里面的灵气就会直接被地脉吸收,供养地底的灵脉,霸道程度可见一斑。 秃鹫是魔修们的眼线,赵初光先前吃过一次亏,因此哪怕附近并没有监工和魔修,她也不敢将自己暴露在旷野当中,而是找了个废弃的矿洞,作为临时的藏身之地。 这种废弃的矿洞很多,里面四通八达,如无例外,一时片刻,不用担心被发现的问题。 赵初光坐在矿洞里,靠着墙壁,低着头,将腰上伤口上盖着的布料,一圈圈地解开,露出里面的伤口来。 为了加速伤口愈合,她将矿洞里的挖出来的灵石,直接捏碎成粉末洒在伤口上面,靠着分神修士肉体同地脉竞争灵力,果然起到了作用,不过她白皙光洁的肌肤,也因此留下了一道难看的疤痕。 新长出来的嫩肉鲜红,和旁边的肤色泾渭分明,赵初光摸着凹凸不平的伤疤,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了沈朝夕的面容,要是那小丫头看到这条疤,怕是要吓得哭出来。 想到这里,她的唇角就不由自主地溢出笑容。 但很快,笑容就变成了担忧。 她答应了沈朝夕,三个月内就解决所有事情,回到宗门,如今过了那么久,也不知道小丫头该有多着急,宗门里有没有人欺负她。 想着小徒弟,她只觉得身上的伤口都没那么疼了。 “吧嗒吧嗒……” 忽然,一阵脚步声由远及近,朝着她这个方向靠近。 赵初光微惊,站起身来,手中缓缓浮现一把长剑。 这是魔修的地盘,她不可能让人发现自己在这里。 “差不多了,就在这里,你把东西给我吧。” 脚步声停了下来。 “我要的灵石呢?” “在这里,你数数吧。” “怎么只有一半?” “蔡师兄,你可是说好的,要帮我跟师父说话……” “放心,师父说了,不会让你在这个鬼地方待一辈子,等风头过去之后,就会让人调你出来。” “咱们可说好的,这些灵石里,有十分之一是我的。” “没问题。” …… -- 第226页 赵初光听了一会儿,大概摸清楚了说话两人的关系。 两人应该是一对师兄弟,师弟犯了事,被派遣到这个地方做挖矿的监工。 按理说,挖出来的矿石,应该收归宗门所有,也不知道师弟是怎么做的,竟然截留下了一部分极品矿石,同他的师兄交易。 很快,属于师弟的脚步声渐渐远去。 被留下的蔡师兄嗤笑一声,语气中不乏嘲讽地说道:“还想要灵石,等下辈子吧。” 说着,他就朝赵初光这个方向走来。 刚刚转弯,钻过一个分叉的路口。 一道寒光闪过,脸上的笑容还没散去,脑袋先从肩膀上掉了下来。 第89章 仙道无情(十二) 两界山是个天然的分割线。 还没到两界山, 不规则的波动就已经远远传来。 在朝阳的初光下, 并不如何高大的两界山, 泛着奇异的色彩。 “咕咕, 咕咕。” 黑雕飞到附近,说什么也不肯再进一步。 来的时候,它是被装到灵兽袋里,迷迷糊糊带过来的,压根不知道怎么过的两界山。 沈朝夕摸着她的脊背,示意它在天空盘旋一圈, 找到人烟后,再将自己在附近放下来。 “咕——” “自己玩去, 我出来的时候喊你。” 黑雕用大脑袋蹭了蹭沈朝夕的肩膀, 翅膀一展,呼啸着飞向天空。 沈朝夕的目光则落在了不远处的城镇上。 两界镇。 两界山是规则紊乱之地, 横跨在大陆中间, 形成了一道天然的分割线。 要想穿越两界山,必须要从特定的入口进入,才有可能进入另一边的世界。 特定的入口有两种, 一种是随机出现的, 一种是固定不动的,在魔界,前者无数,后者一个没有,在修真界, 前者不多,后者却有足足十八个。 两界镇便是依附于这十八个入口而建,原本是为了给驻扎在此处的修真门派弟子提供方便,后来渐渐发展成城镇,有许多希冀能够在两界山,也就是所谓的混乱之地挖到宝藏的修士,前仆后继的赶来。 沈朝夕的出现,像是一滴水融入了海里,很快就消失不见。 由于入口的独特性,来两界镇的人,不一定只有道修,因此大家走路时,都显得十分警惕。 不过敢来两界山冒险的,起码都是元婴期的修士,在这个地方,才真真是元婴多如狗,出窍满地走。 因此哪怕其中混入一两个魔修,大家虽然警惕,倒也并不十分畏惧,真要暴露出来,魔修再怎么厉害,也扛不住这么多道修捶。 沈朝夕的金丹期修为,在这个地方反倒显得有些突兀。 她干脆隐匿的修为,让自己看起来像是个凡人,只要稍微有点脑子的都知道—— 这种地方怎么可能有普通人? 既然看不出人家的伪装,十有八丨九就是比自己厉害呗。 “你有两界山的地图?” 听到一道苍老的女声,地上的摊贩抬了抬眼,见到沈朝夕年轻的面容,眼中飞快地闪过一丝惊讶。 又是一个装嫩的老不死。 他心中暗自嘀咕,面上却装出恭敬的样子,“前辈,您找我可真是找对了,要说两界山,没有人比我更熟悉了。” “无知小儿,信口胡言。”沈朝夕毫不留情地呵斥道,语带嘲讽,“难不成你要告诉我,你元婴期的修为,进那两界山,犹如无人之地?” 小贩面带嘚瑟,“两界山本来就是无人之地,不敢这么说,只能说有我李毛毛带路,进了两界山就没有走不出来的道理。” 这下惊讶的人换成了沈朝夕。 两界山是什么地方? 混乱之地,传说中走一步都有可能遇到两道空间裂缝,直接上下分尸成三段的地方。 这个人到底是有什么样的本强,竟然敢放话只要有他带路,进了就能走出来? 她继续追问:“你不会只敢在外面转一转吧。” 李毛毛讪笑道:“这要看前辈您……” 他比划了一个数钱的手势。 沈朝夕手一抬,一个储物袋落在了他的手里。 李毛毛半点不客气地打开袋子朝里面看去,见到里面的灵石,眼睛顿时放出绿油油的光芒,极为骇人。 他刷的一下站起来,将储物袋塞进自己的怀里,“前辈,您想去什么地方,我李毛毛都奉陪到底。” 他这是将沈朝夕,当做那些前来寻宝的人了。 沈朝夕没管他的贪婪,随手给出的一袋极品灵石,不过是她仓库里万分之一不到的储备,还没她修炼时候花的多。 她冷冷道;“找个隐蔽的地方说话。” 对于金主,李毛毛的笑容一脸灿烂,“当然,当然,您跟我来。” 李毛毛利落地收拾了摊子,跟着沈朝夕离去。 其余的摊主见状,有人嗤笑一声, “又是一个傻子。” 两界山哪有什么地图,里面的地形变化莫测,规则紊乱,什么情况都可能发生,就算是有什么天才地宝被人看见,也只能记录个大概方位,有时候明明看起来只有一步之遥,实际上却远在天涯海角。 两人刚走不久,就有人占据了李毛毛的摊位,这个地方本来就是大家随意摆的摊子,也没人讲究个地域划分。 -- 第227页 这时候,街道尽头,一个头戴斗笠的女子,同一个亦步亦趋的护卫,飞快地朝着这个方向走了过来。 女子的目光扫过一个个神情慵懒,半点没有服务意识的摊主,最后落在原本属于李毛毛,却被别人占据了的摊位上。 正午时分,墙角的阴影下。 和书中的记载一模一样,她按捺下心中的焦急,目光貌似随意的掠过,咨询了几处摊主后,走到那人面前。 问出了和沈朝夕一模一样的话,“你有两界山的地图?” 然而回答她的不是热情的李毛毛,而是一个不知名的修士,对方抄着手,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用脚尖点了点自己的摊位,“这些都是,先看后付款。” 女子皱起眉头,“你叫什么名字?” 摊主撇撇嘴,毫不客气地怼回去,“关你屁事。” 刷—— 女子身后的护卫别在腰间的剑被抽出了一截。 懒懒散散的摊主顿时坐直了身体。 其他摊主的目光也开始向这个方向投来,手都放在了自己趁手的武器上面。 想到两界山这些摊位上藏着的龙和虎,女子按住护卫的手,“算了,我们走吧。” 护卫十分不满,“圣女,他竟然敢冒犯你,就应该给他一个教训。” “忍一时风平浪静,这次是秘密出行,你我皆要小心行事,毕竟是在道修的地盘上。” “怕什么,道修又如何,来一个我杀一个,来一双我杀一双。”他舔舔嘴唇,“我都好久没尝过道修的味道了,听说这些年,道修里面出了个初光真人,可惜老夫闭关已久,否则真想看看无情道剑修的味道是不是比其他人更好吃一点。” 此次陪同赵雅离开魔界,穿越两界山的魔修,堕魔之前,道号老实,常人称老实真人。 修魔之后,仍旧被称为老实,只是以前他是老实真人,现在他是老食人,因为食人的爱好,哪怕是在魔界,都凶名在外。 哪怕已经同这些人接触了许久,听到这样的言论,赵雅仍旧感到难以言喻的恶心。 但她面上不能表现出分毫。 因为她现在的身份是魔修,是魔道的圣女,是要率领魔道,走上巅峰的人。 不管这些属下再怎么丧心病狂,她也不能表现出半点厌恶和反感。 她只能安慰自己,物竞天择,弱肉强食,是上天注定的丛林法则。 人如果不够心狠手辣,如何走得上巅峰呢? 她又不是女主角顾无争,不用自己努力,就有数不清的机缘,接二连三地送到手里。 既然穿越成了一个悲哀的女配,就要想办法过出属于自己的人生。 没能找到李毛毛,赵雅也就没有了在外面闲逛的心思,借口累了,便回了客栈。 命老食人在外面守着,赵雅从储物戒中,掏出了一个小本子。 本子翻开,密密麻麻的各种符号,英文中文阿拉伯数字,甚至还有日语的假片名。 这是她的宝贝,也是她的底牌。 “算算时间,应该没错啊,顾无争就是在这个时候被正道追杀,遇到李毛毛的,难道不是这个两界镇……” 赵雅百思不得其解,最终只能怀疑自己,是不是记错了时间或者是地点。 尤其是地点,她只记得一个两界镇,但从魔界穿越过来后她才发现,两界山下,足足有十八个两界镇。 她根据环境排除了另外几个后,只剩下这个最像是里写的那个两界镇,也就是顾无争遇到李毛毛的地方。 由于前十八年的顺风顺水,赵雅对自己拥有的剧情,抱有百分之百的信任,现在发生的变故,让她忍不住怀疑,是不是因为自己让人提前截杀顾无争,导致剧情发生了变化。 如果脱离的剧情,她要怎么办? 赵雅咬着唇,脸色有些发白。 她并不是多么聪明的女人,胎穿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不过二十四岁,刚刚出来工作。 《天下无争》是她穿越前,正在追的一本女主修仙。 作为一个大学毕业,碌碌无为,明明年纪轻轻,却在一个普通单位过着养老生活的女生,她非常羡慕女主顾无争废材逆袭,从一个平平无奇,勤修苦练,从六岁修炼到二十岁才筑基成功的废材,一朝得到机遇,然后扶摇直上的潇洒人生,做梦都想像顾无争一样一人一剑,潇洒走天涯。 没想到她熬夜看,枕着手机睡觉,醒来就发现自己穿越到了天下无争的世界里。 只可惜她没有女主命,不仅没有穿越成里的女主角顾无争,甚至没能落到相对比较和平的修真界,而是降生在了魔界。出生的时候,由于母亲死亡,她甚至不得不亲手剖开生母的肚皮,从里面钻出来。 也正因为如此,还是个婴儿的她入了魔尊的眼,成了魔道的圣女。 第90章 仙道无情(十三) 可魔道圣女没那么好当。 原著里, 顾无争因为归一宗内门弟子名额的原因, 遭到诬陷, 不得不穿越两界山, 逃到魔修的地盘上。 魔道圣女同顾无争不打不相识,从针锋相对变得惺惺相惜,由敌人变成好友。 在顾无争身上,魔道圣女见到了另一个世界,认识到了不同的世界观,对养育自己长大的魔尊产生了怀疑, 以至于当顾无争同魔尊对上的时候,三番五次在暗中帮助好友逃脱。 -- 第228页 天下没有不漏风的墙, 在魔道圣女的帮助下, 顾无争倒是成功回到了修真界,然而魔道圣女暗中的动作却被魔尊发现, 由于顾无争逃脱, 魔尊暴怒,将怒火倾泻在圣女的身上。 圣女至死也不肯背叛好友,说出顾无争逃亡的路线, 最后竟被剥光衣服, 悬尸示众。 她的亲信找到顾无争,顾无争才知道发生了什么,她胸中怒火滔天,且十分内疚,毕竟如果不是为了她, 魔道圣女不可能落得如此下场。 为了替好友报仇,她又再次回到魔界,走上了一条打怪升级的道路。 纵观,魔道圣女无疑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悲情式人物。 她自幼被魔尊抚养长大,父母皆死在魔尊手中,认贼作父,被养的天真残忍而不自知,但本性善良,在顾无争的感召下弃暗投明。 而且她还为了好友牺牲自己,追文的时候,包括赵雅在内,文下一堆人都在哭天抹泪,认为圣女死的太惨,虽然是本无cp性质的仙侠升级文,一群人纷纷吃起邪教cp,认为圣女和女主才是真爱。 但欣赏里的人物归欣赏,当自己变成里的人物时,又是另一回事。 才穿越的时候,她不是没想过逃脱魔宫,远离魔尊,去抱女主顾无争的大腿。 顾无争有情有义,气运又强,跟着她混,早晚能出人头地,飞升指日可待。 但现实让她认清了事实。 她出生魔界,天资出众,但比起魔尊,真的不算什么,想要逃脱掌控,无异于痴人说梦。 圣女是魔尊手中的傀儡,只要他愿意,每年换一个都不算多,要想活下去,就得展现自己的价值。 原著里的圣女是心思纯净,修炼天赋出众。 她灵根虽然没变,但毕竟是个成年人,心思复杂,无法一心一意的修炼,只能从其他地方想办法。 随着修为的提升,神识的增强,脑海里的东西不断被梳理,前世的记忆越发清晰,曾经匆匆扫过的,也恍如昨日重现般浮现在眼前。 当她发现自己能够将整本《天下无争》都背下来的时候,赵雅意识到,自己的机缘到了。 魔界在里,是顾无争原始资本积累的地方。 都说资本的积累是带血的,被正道追杀的顾无争前期的资源,全部都是在魔界黑吃黑攒起来的,因此和魔界有关的剧情非常多,而且非常详细。 凭借着这些剧情,和现代人的忽悠知识,赵雅成功给自己套上了一个预言家的光环。 她本来不打算和顾无争作对,要知道,里顾无争不管遭受到什么样的陷害、嫉妒、冤枉,她永远都是因祸得福的人,凡是和她作对的人没有一个不吃亏的。 赵雅才不敢和这么一个有着女主光环的人对上。 最多想着等顾无争来魔界的时候,同她明面交好,私下敷衍,坐观她和魔尊争斗,自己在一旁捡便宜就好。 心思发生变化是在天元门出事前的一个月。 因为能够预测到一定的天机,大大提升了魔宫的实力,不同于原著里约等于花瓶的魔道圣女,赵雅在魔宫的地位还不错,仅次于魔尊,和几个长老甚至平起平坐,因此魔宫发现什么资源的时候,也会向她汇报一份。 有关九丈莲和天命之人的消息,就是在一个找到的上古时期传承里面发现的。 九丈莲在现在是稀罕物,在上古也少见,但总归有人了解。 找到的传承属于一个修炼轮回道的修士,虽然他不知道轮回去了哪里,对九丈莲的秘密却摸得很清楚,比如说选中的天命之人,其实不止一个,基本属于广撒网多捞鱼的架势。 用现代的话来说,她看到的里,顾无争突破艰难险阻,得到了九丈莲,但在冥冥世界中,另一本记载的主角,可能就是另一个人,换言之,现实世界是个综合部,九丈莲只有一株,主角却不止一个,谁能够拿到最后的大奖,完全看命。 里,主角遇到的敌人,实力总是层层增加,先来几个小兵小将,再不断放出关卡boss,把主角锻炼的差不多了,最终boss才出面,提供经验和物资。 这一层层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反派在培养主角呢。 赵雅研究来研究去,最后认为,顾无争能飞升成仙,完全是因为运气好,前期基本上没招惹上什么大boss,才一路苟到了最后。 但现在不一样啊。 她知道她是女主,她知道顾无争有哪些机缘,她又能调动大笔魔宫的资源,不去抢,干坐着干嘛? 难道眼睁睁看着顾无争坐大,把魔宫当成宝库来推吗?想都别想。 所以她找了个理由,让魔宫的人去灭了天元门的满门,名义上是天元门有九丈莲的消息,实际上是利用魔宫的人,除去她的心腹大患顾无争。 魔尊虽然不满她擅自行动,打破了平衡,引起了道修那边的注意,不过考虑到九丈莲事关千年无人飞升的机缘,他也就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没有过多责罚。 魔宫的人行动迅敏,十分给力,顾无争的死讯传来,赵雅心头压了多年的大石头,瞬间就下去大半。 为了避免顾无争死里逃生,她甚至冒着反噬的风险,用自己学了多年的占卜之术,算了一卦顾无争的寿命,虽然消耗了数年寿命,但也确定了她魂飞魄散的结果。 既然顾无争死了,她也不用再躲在魔界。 -- 第229页 魔界的资源,有魔宫的人帮着收敛,哪怕到手的东西十不存一,也比她一个人去搜刮要来得快。 而且这些资源,全是前期积累,真正厉害的东西,都在道修这边,以前不出来,是怕和顾无争对上,被女主光环撞断腰,现在她怕什么? 只是没想到,出来的第一步,就没那么顺利。 拥有一半妖兽血脉,能够在混乱的时空当中短暂穿梭的李毛毛,竟然没有像中描写的那样,在两界镇上摆摊设点,叫卖自己的地图。 李毛毛被认为是骗子,并非空穴来风。 坐在家徒四壁的房间里,沈朝夕打量了一圈这个空荡荡,四面漏风的房间,没有动李毛毛倒的水,反而敲打着桌上展开了的地图,似笑非笑地道:“既然你能够描绘出这么详细的地图,为什么不自己去摘药呢?” 要知道,李毛毛地图上标记出来的灵药,价值可相当的不菲。 李毛毛讪讪地笑道:“前辈,您是知道的,我就是一个元婴期修士,在两界山能顶什么用?这些奇花异草的守护兽,哪个不是分神期甚至是合体期的修为?我倒是想要,可我没命要啊。” 他说的倒是实话。 可惜沈朝夕对他拿出来的地图不是很感兴趣。 她找上李毛毛,仅仅是因为这个人身上规则紊乱的痕迹最多,修为又最低。 痕迹多,说明他去两界山的次数多。 修为低,说明他不是硬闯,而是有自己的路子。 “我对你的地图不感兴趣,也没心思找什么灵药,我来两界山,只有一个目的。”沈朝夕又拿出一个储物袋,对他摇了摇,“我要去初光真人最后出现的地方。” 赵初光来两界山不是什么秘密,这里的不少人都知道。 她的陨落,更是瞒不住悠悠众口。 沈朝夕来两界镇不久,就打探到了一个多月以前初光真人和数个魔修在两界山发生过的惊天动地的战斗。 她有分神期的修为,又是剑修,看似瘦弱,其实身体强度非同一般,沈朝夕不担心两界山混乱的规则对她造成什么危害,她唯一担心的,就是赵初光是不是可能在打斗的过程中,通过空间裂缝,掉进了某个小世界里面。 如果去原地看看,说不定能找到什么线索。 “没问题,包在我身上,这事儿简单!”李毛毛拍着胸口大包大揽。 沈朝夕挑挑眉,不置可否,将手中的储物袋扔在桌上,后者立马手脚利落地拽进了自己怀里。 先前没注意,现下在屋子里,沈朝夕才发现,李毛毛的手非常的长,指关节的性状和常人略有不同的地方,手背上覆盖着一层细白的绒毛,怪不得要叫李毛毛,这个名字倒是挺贴切的。 这头,赵雅不认为自己会记错剧情,联想中,李毛毛的孩子心性,猜测他可能是出摊不定时,便决定在镇上先住下来,只要李毛毛出现,总能找到人。 别看李毛毛修为不如何,又是无论道魔都十分厌恶的人妖混血——要知道,这个世界的妖族除非成仙,否则别想化形,李毛毛的资质,怎么看也不像是妖仙生下来的孩子。 事实上,混入李毛毛血脉中的妖族,是一种如今近乎灭绝的妖兽,全名空冥通臂猿。 这种妖兽能够在空间中自由穿梭,对空间规则无师,长得像人,实力一般,但天赋本能实在是出众。 第91章 仙道无情(十四) 不进两界山, 永远不知道, 里面到底有多危险。 初入时, 在最外围, 尚且看不出什么异常,风景和别处相差无几,最多觉得这个地方的花草树木,和别处略有不同,不容易看到其他地方常见的植物,哪怕是杂草, 模样也和其他山林上常见的物种不同。 往里面走了大概一刻钟后,沈朝夕的神经敏锐地感知到危险, 她下意识地侧头, 朝危险传来的方向看去,恰好看到看似平平无常的空气中, 突然多出来一张黑色的嘴, 将一朵随风轻轻摇曳的黄色小花吞了进去。 虽然没有牙齿,嘴的边缘却比最好的刀剑还要锋利,轻轻松松就割断了小花的茎秆, 片刻后, 黑色的嘴合拢,除了光秃秃的茎秆,和几许被风吹进嘴里,断了一片的草叶,再看不出其他异常。 “这个地方已经有空间裂缝出现了, ”李毛毛回头看了一眼,向来不正经的脸上难得严肃,“你要跟紧我,和我保持最多两步以内的距离,超过这个距离,我就不能保证你待得地方还是安全的了。” 沈朝夕点点头,“放心,我知道方寸。” 空间裂缝出现的时候,她虽然感知到危险,但等她发现裂缝的时候,缝隙已经形成,如果是在她身边出现的,恐怕根本没有闪躲的时间,她已经失去了一部分的肢体。 合体期的修士或许可以硬抗这种规则导致的伤害,她一个金丹期的修士? 告辞打扰不送了。 她很怀疑这种伤害会不会像魔气一样,残留在伤口上面。 如果只是简单的切割还好,最怕有规则残留,导致无法愈合,一旦受伤,就是死路一条。 对修真界来说,金丹期不过刚入道门,合体期才算有了自己的大道,对天道规则有所了解,如果遭受此类攻击,沈朝夕自认如果不向其他人求助的话,恐怕她只有舍弃躯体,直接转为神道修士一条路可走。 -- 第230页 不过,这个世界虽然没有神道修士,但也没有国家,门派林立,要是专修神道,吸纳信徒,前期还好,后期很有可能会招惹上大麻烦。 沈朝夕在的世界是神道修士太多,信仰虽然被分割了,但其他人就算眼馋这种修炼方法,也不敢对他们下手,不然很容易遭到围攻。 这世界没有神道修士,没有竞争的同时也失去了庇护,普通修士不可能看着一个修神道的人壮大。 开天辟地固然可敬,但做第一的人不一定都像是吃螃蟹那个尝到了美味,也有可能像盘古一样牺牲自己造化了他人。 李毛毛果然对里面十分熟悉,沈朝夕虽然不知道他的血统,但从他不时绕一段路的模样中,也看出来,他应该有什么办法,能够提前预测裂缝的出现,因为刚刚两人绕一大段路走过一片树林后,她的感官就敏锐地察觉到,他们刚刚绕过的那个地方中心,出现了一个约莫半人宽的裂缝。 这条裂缝通往的是无尽虚空,沈朝夕甚至嗅到了里面罡风的味道。 她受到信徒召唤,神识被规则牵引的时候,对这种味道很熟悉。 怪不得旁人都说两界山十分危险,没有元婴期以上的修为,轻易不要踏入。 一路上她倒是远远瞧见了不少奇珍异宝,不过还没靠近,她就感觉到了十分强大的存在,潜伏在附近,而李毛毛也并不贪心,带着她远远离去。 见她并没有因为路上的宝物动心,李毛毛也松了一口气,他虽然不怕两界山奇异的空间规则,但要是沈朝夕和守护灵物的妖兽打起来,他们这种修为,对空间的影响力太大,这一片都会陷入不稳定当中。 走路过程中,两人也遇见了其他人,不过只是远远地看了一眼,并没有靠近。 李毛毛道:“在两界山,除非两人在三丈内相遇,否则都不必太担心杀人夺宝的问题,因为看似只有几步路的距离,很有可能中间隔着千山万水,有时候一步路没有走对,就不知道被传送到哪里去了。” “传送?”这个沈朝夕倒是没有听说过。 “对,传送。”对出钱的金主爸爸,李毛毛还是十分热情,讲解起两界山的异象,头头是道:“像咱们刚才看见的空间裂缝,只是其中一种危险,两界山还有许多奇特的地方,比如说空间折叠,有时候你看一处地方,平平无奇,乍一眼看不过是一块石壁,但你走进了,会发现石壁不过是障眼法,里面另有一层空间,通常也被称为小秘境,不过小秘境里的空间一般不大,小的可能就跟个房间差不多,最大的听说是一座岛屿,四周都是海水,有许多危险的妖兽,发现的人出来后,就再没进去过……” “还有的话,就是两界山的天然传送阵了,这东西比空间裂缝还常见,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出现在脚下,被传送不可怕,可怕的是要是被传送到一个空间裂缝旁边,或者是一个打不过的妖兽边上,不是找死吗?” 沈朝夕疑惑:“难道就完全没有任何规律所言?两界山真有你说的那么危险,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前仆后继的赶来?” “嘿嘿,钱啊,大家来两界山,除了钱还能是为了什么,前辈您身家丰厚,不懂我们这些散修的痛,大门派有钱,有灵石矿,我们散修有什么?拍卖会上的灵药,一个比一个更贵,买得起的人终究是少数,两界山虽然危险,可是资源丰厚啊,这里的奇花异草,随便拿一株出去,外面都是天价。至于规律嘛……” 他捻了捻手指,一脸的暗示,沈朝夕没理会,李毛毛讨了个没趣,讪笑一声,说道:“一定要说规律的话,就是尽量走别人走过的路,因为来两界山的修士修为都比较高,他们的灵压能够对空间起到一定的稳定作用,所以他们经过的地方,短时间内不容易出现传送阵或者是空间裂缝。” 这倒是沈朝夕在两界镇的时候没有提到的消息。 走走停停,两人很快到了赵初光消失的附近。 李毛毛道:“前辈,这就是初光真人最后出现的地方了,当时初光真人和魔修战斗的时候,我虽然不在,但在两界山大打出手的人毕竟是少数,这里是最近的一个发生过大型战斗的地方。” 他提醒沈朝夕,“虽然过了半个多月,但这个地方还是不能久待,空间极不稳定,我在这儿可没法保证你的安全。” “稍等一下就好。” 沈朝夕眯着眼,打量着附近的环境。 两界山的规则特殊,赵初光同魔修大打出手,才经历不过短短半月,此地竟然已经恢复的差不多。 若不是沈朝夕对赵初光的剑意很敏感,几乎要怀疑李毛毛是不是带错了地方。 不过他说这里空间不稳定倒是真的。 几息的功夫,沈朝夕已经见到了数十道空间裂缝出现在附近,只是好运的没有伤害到她和李毛毛两个人。 当然,其中李毛毛一直在换位置,而沈朝夕也和他始终保持着安全距离的缘故。 “李毛毛,你能不能够感觉到,附近有没有空间折叠的地方?” 沈朝夕转头问道。 李毛毛苦着脸,“前辈,这您就为难我了,小秘境可遇不可求,一会儿出现在这儿一会儿出现在那儿的,两界山上不知道有多少小秘境,还没听说过有人第二次进入同一个小秘境的。” -- 第231页 沈朝夕表情平淡的掏出一个储物袋。 李毛毛脸上的苦涩淡去了些许。 手指一动,另一个出现在她的掌心。 李毛毛的嘴角开始抽搐。 第三个。 李毛毛露出笑容。 “我是谁,我可是李毛毛,两界山没有我不熟悉的地方,那种只有巴掌大的小秘境不好找,但要是个大一点的小秘境,我肯定能给您找出来。” …… “蔡师兄,您的饭。” 送饭的人敲了敲门,听得一声进来,弯着腰,小心地推开门,将手中端着的食盒,放到了桌上。 整个过程小心翼翼,头不敢抬,眼不敢看,放好之后就倒退着出门,小心翼翼地将门合上。 面对那些奴隶,他们这些监工,自然有着无可比拟的权利。 但是面对上面派下来收灵石的人,他们却没什么叫嚣的资本,每逢上缴灵石的日子,一个个都夹着尾巴做人,生怕惹恼了其中一位,落得一个死无全尸的下场。 奴隶没人权,会被送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当监工的,也没什么人权。 要不是在这里干两年,能拿到一辈子也挣不到的极品灵石,谁会来这里。 但灵石再多,肯到这种灵气稀薄到近乎没有的地方的人,也终究是一些要灵根没灵根,要毅力没毅力,哪怕修炼魔道,也没什么大出息的人。 听见送饭的人出去,盘腿坐在床上的赵初光,睁开眼睛。 她已经调查清楚,这个奇异的地方,其实是一个小秘境,出口被握在魔宫的手中。 每隔三个月,都会有一船像是蔡师兄这样的人,来这个秘境收缴开采出来的灵石。 她不过分神期的修为,又受了伤,想要靠着自己破碎虚空,回到原来的世界,是一件不现实的事情。 唯一的出路,只有走魔宫的渠道,浑水摸鱼混进收缴灵石的队伍当中,从魔界借道回到修真界。 好在由于极品灵石价值太高,利益深厚,魔宫里派系林立,每次被派出来的收缴灵石的人,都来自于不同派系,彼此辖制的同时,对对方都不太熟悉,尤其是她遇到的这个蔡师兄,似乎是来自一个不太有名气的魔修座下,因此认识的人不多,很容易就被她混了进来。 她摸了摸自己的伤口,在心头惦念了一下小徒弟,想到—— 还有三天,再等三天,她就能离开这个鬼地方。 而这边,两界山。 沈朝夕在李毛毛想要抢储物袋时,眼疾手快地收了回去,态度明确。 在明晃晃的灵石面前,李毛毛只能尽心尽力地寻找小秘境的痕迹。 很快,他脸上露出笑容,“就是这个地方,没错,再往前走三步,就有一个小秘境。” 沈朝夕没问他是怎么发现的,这也正是李毛毛愿意做她生意的原因。 她朝前走去,伸出了手,李毛毛脸色大变,“你还没给我灵石。” 沈朝夕只觉得自己指尖碰到了像是水一样的粘稠的东西,还没反应过来,整个人都在一股巨大的吸力之下,朝前跌去。 与此同时,她的手臂被李毛毛抓住,他长长的手指,像是一只爪子,牢牢地扣住了沈朝夕纤细的手臂。 李毛毛:“哎哟卧槽——” 第92章 仙道无情(十五) “这都是什么地方, 鸟不拉屎的。”李毛毛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 气喘吁吁地说道。 哪怕是元婴期的修士, 没了灵力, 也跟拔了毛的鸡似的,抖擞不起来。 沈朝夕闭着眼睛感应了一会儿,转了个方向,“走这边。” 李毛毛狐疑地看了她一眼,还是跟了上去。 “你行不行啊?真的有人吗?咱们都走了好久了,你不会是在瞎走吧?” 发现沈朝夕脾气比他想象中还要好, 李毛毛的胆子也渐渐大了起来,得寸进尺说的就是他。 “你可以不跟。” “不行, ”李毛毛理直气壮道:“是你把我带到这个鬼地方来的, 你要对我负责。” 两人进入的的确是个鬼地方。 天空是脏兮兮的红色,看不到太阳, 只看得到漫天飞舞的红色尘土。 脚下的土地硬邦邦的, 上面只有一层薄薄的浮土,放眼看去,四面一片荒芜, 没有半点人烟。 死寂。 这仿佛是个被抛弃的世界。 而比诡异的场景更可怕的, 是两人一落地后,就如同水泥般凝固住的修为。 灵力还在体内,但想要调动,却寸步难行。 换言之,当下的两个人, 完全就是身体强悍一些的凡人。 李毛毛空有一身元婴期的修为,战斗力却连个金丹期的修士都不如。 要不是仗着独特的空间感知能力,在两界山有天然优势,哪敢做带人进山的生意。 现下落到这个鬼地方来,他压根不知道该怎么出去,谁知道通往其他世界的传送阵什么时候出现,两界山失踪在小秘境里的人不知道有多少,他不认为自己有那么幸运,能够恰好撞大运走出去,只能指望目前看起来很靠谱的沈·修为高深·朝夕前辈。 走着走着,一座红色的石头山,出现在了两人的面前。 李毛毛吐出一口气,“终于见到个比地上高的东西了,不然我还以为这个世界全是这个鬼样子呢。” 看多了一成不变的荒野,他心里头实在是瘆得慌,有了个不一样的标志物出现,好歹让他知道,自己不是在原地打转,而是在前进。 -- 第232页 “有东西来了!” 沈朝夕耳朵动了动,按着猝不及防的李毛毛,就扑倒在了地上。 地上的尘土重重扬起,又轻飘飘地落下,最后落在两人身上。 李毛毛下意识地挣扎,却被人在后脑勺上拍了一下,不得不老老实实的屏息凝神,将自己的头埋在一堆沙土当中。 就在他觉得自己快被憋死的时候,后脑勺按着的手终于松开,他翻个身躺在地上,大喘着粗气。 余光见到几只鸟扑着翅膀远去,李毛毛忍不住吐槽道:“前辈,不过是几只鸟而已……” “几只鸟而已?”沈朝夕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嗤笑道:“被魔修豢养的秃鹫,你跟我说几只鸟而已?” “这个地方有魔修?” “这几只秃鹫都有修炼魔修功法的痕迹,就算不是魔修,也和魔修脱不了干系。” 这个世界虽然有妖兽,但却没有妖修的存在。 因此这个世界并没有什么妖修功法,不同的妖兽有着不同的修炼方式,不到飞升不化型。 道修将妖兽驯服,收为坐骑或者灵宠后,除了提供灵花异草促进修为以外,往往不会干涉宠物的修炼,任其自由发展。 魔修却不同,为了得到凶性更强的宠物,他们往往会刻意往妖兽体内注入魔气,人为达到走火入魔的效果。 李毛毛打了个哆嗦。 魔修对付妖兽的手段,他也略有听闻,下意识地将手往自己身后背了背。 “前辈,我们还是快走吧,这个地方也太开阔了,连个藏身的地儿都没有。” “不着急。”沈朝夕说着,跪在地上,用手拨开了一大片浮尘,露出了下面坚实的土地,“你看这是什么?” “什么什么?”李毛毛不明所以。 沈朝夕从储物戒指中掏出一把利剑,李毛毛羡慕地看着她从储物戒指中拿出东西来,他的储物袋倒是能用,可是每次打开,要花费百倍于以往的功夫,消耗的灵气还不能及时得到补充,为了避免随时可能会出现的危险,他压根不敢动自己的储物袋。 也就只有等级更高的储物戒,能够在这种鬼地方,随意使用了。 初光真人金丹期使用过的长剑,被用来刮地,很快就刮出了一层细细的粉末。 沈朝夕将粉末抓起,在掌心展开,轻轻一揉,掌心的粉末便如同夜空中的星子一般闪烁。 “这是……”李毛毛的眼睛亮了起来,“极品灵石?” 他学着沈朝夕的样子将土拨开,用手指直接在地上刨起来,尖锐的指甲如同刮豆腐一般,在地上刮出了一层荧光闪烁的粉末。 李毛毛兴奋极了,“前辈,咱们发了,这下面都是极品灵石!这整个就是一块极品灵石矿!居然是裸露在外面的灵石矿!” 沈朝夕忍不住泼他的冷水,“有灵石矿,可你怎么挖,带的走吗?” 被现实撞了个腰椎间盘突出的李毛毛:“……嘤嘤嘤。” 他回头向自己走过的地方看去,想到自己是踩在一片极品灵石上面,就觉得真他妈的奢侈。 “走吧。”沈朝夕倒不贪婪,对于极品灵石,她多少有着了解,也猜到了这个地方灵气稀少的原因,估计空气中的灵气,都被地脉给吸收了,比起眼前带不走的极品灵石,她更关注的是刚刚出现的秃鹫。 这个世界是有人的,毫无疑问。 无论是好人坏人,都有着自己的信念。 这些信念虽然与沈朝夕无关,但身为神道修士,能够有一些隐隐约约的感应。 真正死寂的世界,不仅仅没有绿叶鲜花,也没有生物的信念。 这一路上,她就是靠着这种感应,朝人最多的方向走。 魔修豢养秃鹫的事情,在修真界当然不是什么常识,不过黑雕这个傻大个,记忆里有不少和秃鹫一起出任务的画面,沈朝夕能够隐约感觉到,吃鲜肉的这小子,十分看不起吃腐肉的秃鹫们…… 看到的画面能够感受到各种意义上的鄙夷和不屑。 灵力不能动用,神力倒是不受限制。 李毛毛和沈朝夕两个人,各有各的秘密,彼此也都看出来对方身上有秘密,也正因为如此,大家都默契地没有去追问对方身上出现的异常,两个才认识没多久的陌生人,反而达成了一种奇异的信任。 一路走走停停,又躲过几次秃鹫的巡视,远远地,两人就看见了不远处的矿山,和排成长队运输灵石的人群。 背着背篓的人,表情呆滞,一个个动作木讷,宛如尸体。 “我的妈呀!”这一看,李毛毛眼珠子差点没瞪出来。 沈朝夕不明所以,“怎么了?” 李毛毛已经习惯了她该有常识的时候没常识的样子,小声地解释道:“这群灰头土脸的人里面,有好几个,是当年进了两界山以后,失踪的出窍期甚至分神期修士,还有些人我不认识,但是看起来也很眼熟。” 他自出生到现在,几乎没离开过两界山附近。 不用想也知道,能被他眼熟的,都是些什么人。 “分神期……” 李毛毛喃喃,“这到底是个什么鬼地方?” 沈朝夕也很想知道。 “先看看再说。” …… 时间越临近两界传送阵开启的日子,矿区巡逻的人越多,戒备越森严。 -- 第233页 虽然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着,可对被抓到这个地方,剥夺了灵力,挖去了灵根,只能像一个凡人一样用双手劳作的修士们来说,生不如死。 修为越高的修士,自尊和骄傲也越多。 部分人选择屈服和认命,但更多的人,哪怕是死,也不愿意做魔修的奴隶。 没了灵力,他们的一双巧手,同样能够创造出超乎想象的工具,将矿区的灵石利用到极致,有几次险些冲关成功。因此每到传送阵开启的时候,魔修都会加强巡逻,有特制武器的他们,面对那些普通的道修,如同狼面对羊。 小楼的隔音水平一般,听见又一个道友被折磨,发出临死前的惨叫,赵初光双目紧闭,牙关却咯咯作响。 这些天里,类似的事情,她见识了太多。 不是不想救,而是不能救,也救不了。 她同样受到这个鬼地方的限制,就算手里的剑能够杀一个人,两个人,可是整个矿区的魔修有成千上百人。 牵一发而动全身,一时冲动的下场,可能就是将自己也留在这里。 她不怕死,但她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在这个地方,坐视道友们继续受尽折磨。 必须要尽快将这个消息传出去。 正当她拼命压抑自己怒火的时候,惨叫的声音突然戛然而止。 她闭紧眼睛,接受一个道友逝去的事实。 而另一边,跪在地上的男人,被捂着嘴,看着突然出现在魔修身后的女人,用长剑捅穿了他的心口,眼睛一眨,滚滚热泪就落了下来。 李毛毛手被烫了一下,他说道:“你别哭啊,也别叫,我就放了你,知道吗?” 一边说,他一边去看沈朝夕的眼神。 根据沈朝夕递给他的目光,决定手下人的生死。 沈朝夕同男人对视了数秒,点点头,李毛毛缓缓将人松开。 第93章 仙道无情(十六) 杀人放火金腰带, 修桥补路无尸骸。 这话真是不论放在哪里都是至理名言。 对于摸尸这种事情, 沈朝夕不反感, 李毛毛乐此不疲, 一双毛手,往尸体身上一捋,不论藏在哪里的储物袋,都能被他翻出来,不论伪装成什么模样的魔器,都逃不过他的法眼。 两人说好的二八分, 哪怕自己只能得到二,疯狂进账的李毛毛都快要笑歪了嘴。 毕竟他心中门清, 要是没有沈朝夕, 自己连拿到那两成的机会多没有。 落到这个地方,几乎就只有等死的命。 这个地方, 十个人里面有九个, 都动用不了灵力。 出窍期以上的修士,倒是能勉强对抗地脉的吸引力,维持体内的运转, 将修为控制在筑基期左右。 然而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 哪怕运输的是极品灵石,又有几个元婴期以上的修士,愿意来这种鬼地方遭罪,要是一个不慎,阴沟里翻船, 才是哭都没地方哭去。 魔界比修真界更危险,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更薄弱,如非必要,大家都不会轻易把自己置身于这种失去控制的环境当中。 因此整个运输队伍,修为最高的,不过元婴期,且只有一人,其他大多都是筑基期和金丹期的修士。 有神力供给的沈朝夕,整个一个行走的人形作弊器,仗着对方没法用灵力,想杀谁就杀谁。 而且她发现,在杀魔修的过程中,自己竟然能够得到一部分的神力回馈,换言之,就连这个世界的天道规则,都默认这些人该杀。 沈朝夕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不确定是这些人真的作恶多端,还是这个小秘境规则不全,但又便宜不占王八蛋,过时不候的好处该抓就要及时抓住,哪怕她是为了找赵初光而来,但现在人没踪影,她也没办法不是? 赵初光察觉到不对的时候,整栋楼已经有三处地方安静了下来。 长剑在她身前浮现,床帘从两端垂下来,遮掩住她的面容,如果外面有人闯进来,也好拖延一二的时间,给她做准备。 被李毛毛两人救下来的男人,身形健硕,模样英俊,身着一条短裤,上半身布满了细细密密的伤痕。 问了才知道,他竟然是常驻扎在两界山附近的道修,原本有元婴期的修为,一次同魔修战斗的时候,被引入了这个小世界,从此沦为他人板上鱼肉。 “他们捏碎了我的元婴,毁了我的灵根,就算是从这个地方出去,我也再不能修炼,与一个废人无异……” 叫做顾青山的男人自嘲地笑道。 李毛毛看了沈朝夕一眼,眼睛里写着难过,心情也有些沉重。 他救人的时候,偷偷摸了摸男人的骨龄,绝对不超过五十岁,说是少年天才也不为过。 “你要自戕的话抓紧时间,”沈朝夕道,“看在你的姓氏份上我会帮你收敛尸体,需要提供刀剑吗?” 男人愣住。 李毛毛傻眼,“不是……前辈……那啥……” 顾青山突然笑起来,笑的李毛毛不明所以。 “刀剑是要的,但我不会用来自戕,我虽然没了修为,但还有手有脚,就算报不了大仇,小仇也不能放过,就算要死,也应该是杀了魔修之后再死……”说着,他对沈朝夕拱拱手,“届时再请道友为我收敛尸身。” 他是元婴期的修为,身体强度已经达到了一定程度,哪怕死后,尸身也有很高的利用价值。 -- 第234页 他实在是不想落到魔修的手里,成为被他们操纵的傀儡。 沈朝夕点点头,眼中勉强流露出几分算是欣赏的神情。 她抛出一把长剑,顾青山接在手里,耍弄了两下,找到手感,李毛毛注意到,他的眼睛红了起来。 在这种鬼地方,没了修为,受人控制,连自杀都做不到,暗无天日,被救简直像是做梦一样。 哪怕这个梦也许很短,能在死前感受一下自由的气息,能够再次以一名修士的身份出战,他也觉得值得了。 不同于沈朝夕和李毛毛两个二愣子,仗着这地方大多数人不能动用灵力,就直接闯进来。 因为长相俊美,被好几个人看重施虐过的顾青山,对这一片还算是熟悉。 听了他的话后,胆大包天的两个人,后背都惊出一声冷汗。 “我听他们说过,这里的地下坐镇着一个渡劫期的老怪,就算是实力被压制,也有起码合体期的修为……” “这群魔修虽然不能动用灵力,但个个手上都用一种奇特的武器,无需自身灵力,就能发出强大的攻击。” 顾青山很快将他所说的特殊武器找了出来。 见到形制熟悉的东西,沈朝夕:“……” “这是什么?看起来短短的一截,能有什么作用?” “这是打魂鞭,”顾青山拿起一个圆筒状的东西,在上面一按,一根闪着电光的鞭子,就从圆筒中间弹射了出来,他显然深受其害,对各个武器的用途知之甚详,“能够直接伤害神魂,令人痛不欲生,外在又看不出丝毫的毛病。” 其实这就是把灵石充能的电击器。 “这个呢?” “这个叫做穿云破石梭,只需要轻轻一按,里面的东西就会飞快地弹射出来,打在人的身上,从前面看不过窄窄的小孔,后面却会直接炸开一个大洞。” 是的,这玩意儿是异界版的手丨枪。 沈朝夕不奇怪一个修真世界,有这些类似于现代武器的东西。 发明家哪里都不缺,修真界同样有被称作天工的人,只是相较于这种在旁人看来是小道的武器,更为出名的是各式各样精美的飞舟楼阁和法器。 她奇怪的是这玩意儿的形制。 简单的把玩了一下,她就确定,摆在这里的几样东西,和她在现代社会接触到的同类物品,外表基本上是相似的,然而这有些说不通。 修真界不同于普通世界,这里的人要灵气有灵气,要神识有神识,可以说灵力和神识,就是他们躯体的一部分,故而在设计武器的时候,手动操作往往很少被考虑到,取而代之的是更加便携的神识和灵力。 异界版的手丨枪,完全可以做成手弩的形式,直接戴在手臂上,用神识触发,威力更强不说,武器还更隐蔽。 她将自己的猜测藏在心里,谁也没有说。 “前辈,你能打得过渡劫期的魔修吗?” 沈朝夕给了他一个眼神,让他自行理会。 李毛毛讪笑两声,也知道是自己痴妄了。 不过想想要是能够搭上渡劫期修士的大船,那该是多么美好的生活啊……出门在外,横着走路都没问题。 “不过我觉得那个渡劫期的魔修,应该不是太大的威胁,”沈朝夕想了想道,“这个地方地脉很强,我尝试过布置聚灵阵,能够夺取出来的灵气都少之又少,所以说这里并不是什么修炼宝地,普通修士都不愿意来,渡劫期修士为什么愿意待在这里?” 李毛毛也是个有见识的人,“你是说他在这里躲避天劫?” 沈朝夕点头,“这世界规则不全,很有可能无法降下天劫,所以他才会躲藏在这里,寻求庇护。” “他不出手还好,一出手的话,这个世界未必承受得住他的修为,很有可能破裂,同主世界相连接,将天劫接引过来…” 李毛毛顺着她的话分析,越想越觉得有道理。 他兴奋地道:“走走走,我们去找下一个去……” 顾青山欲言又止,不知道要不要提醒李毛毛,以渡劫期修士的修为,不用引动灵力,只需要一根手指头,估计就可以捏死你。 只是他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先收到了沈朝夕意味深长的一个眼神。 顾青山苦笑,跟在两人身后,走了出去。 他也因此见识到了两人的神奇。 赵初光探路,向李毛毛描述了方位之后,抓着李毛毛的手,两人直接短距离传送进去,出现在魔修的身后,来个猝不及防的突杀。 这群压根不觉得自己的大本营里会有什么危险的魔修,几乎像是走地鸡一样,一杀一个准,鸡死前还能咯咯叫两声,他们连鸡都不如。 「进去吗?」李毛毛用眼神示意道。 一路走来,传说中的渡劫期修士没有半点踪影,整栋楼的魔修都被三人处理的差不多,他也有些膨胀起来。 这是最后一处地方。 沈朝夕敏锐地觉得里面有些不对劲,未免惊动他人,因此将其排到了最后。 她给李毛毛打了个手势,后者会意,伸出自己的手臂,在被沈朝夕抓住手腕的瞬间,将自己和她传送了进去。 剑意扑面而来。 沈朝夕瞳孔一紧,急急应对。 两把剑无声地擦过,剑的主人在咫尺之间交换了眼神。 -- 第235页 熟悉的眼神让赵初光恍惚了一瞬。 等她回过神时,人已经被沈朝夕压着,倒在了床上。 两人之间,还隔着两把交叉重叠在一起的长剑。 李毛毛傻眼。 赵初光:“云……朵?” 沈朝夕的目光扫过她做了伪装的眉眼,一寸寸下移,最终沉默地起身。 李毛毛,“这是?” 沈朝夕:“初光真人。” 赵初光转头看她,心中思潮翻涌。 她没有叫我师父。 第94章 仙道无情(十七) 在这个地方找到赵初光, 算是一件情理之中的事情。 普通的小秘境, 是困不住像她这样的分神期真人的, 也就只有这种地方, 才会让一个分神器的修士,心有余而力不足。 李毛毛没想到真能找到人,愣了片刻后,忽然眉飞色舞地道:“前辈,人我帮你找到了,剩下的一半定金, 你看……” 沈朝夕瞥他一眼,“好啊, 我现在给你, 咱们一拍两散,你自己想办法出去吧。” 李毛毛脸色顿时苦了下来, 想起自己能不能走出这个鬼地方, 还要靠抱这位前辈的大腿。 他一脸赔笑:“我就是开开玩笑……” 一路走来,沈朝夕多少也了解了这小子爱财如命的性子,并不和他计较, 看够了他愁眉苦脸的样子, 才道:“说好的给你多少就是多少,不会少了你的。” 李毛毛喜笑颜开。 眼前的云朵,无疑和自己认识的少女,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 明明有着相似的眉眼,神情间却少了许多怯懦, 眼波流转间,是一切尽在掌握当中的坚定和强势。 她看向沈朝夕的目光十分复杂,李毛毛猜到两人肯定有话要说,识趣的往外走,“你们聊你们聊,我和青山兄弟在外面等你们。” 他退了出去,沈朝夕回过头,赵初光还坐在床上,两人面面相觑,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说些什么。 “我应该叫你什么?” 先开口的人是赵初光。 时至今日,两人都心知肚明,沈朝夕的身份,绝对没有她表现出来的那么简单。 沈朝夕不无几分淡淡的尴尬。 毕竟她的确是骗了赵初光,也借着她攀上了归一宗这颗大树,获得了不少庇佑和资源。 “我姓沈,名朝夕。之前多谢真人庇护。” 赵初光突然问道,“你是魔修吗?” “不是。” “你同魔修有勾连?” 沈朝夕不解她为什么会这么问,道:“没有。” 赵初光突然就舒了一口气。 “……你既是我徒弟,庇护你是我应做之事,没有什么应不应该的说法,也不必谢我。” 她想明白的很快,沈朝夕出现在天元门附近,又改名换姓冒充凡人,恐怕和天元门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而天元门的人,正是魔修的眼中钉肉中刺,这些日子她一路追踪在归一宗地盘上活动的魔修,才发现不知不觉间,看似一片和谐的修真界,其实已经快被魔修渗透成了一个筛子。 沈朝夕隐姓埋名,甚至是改换身份的事情,看起来也是可以理解并且接受的了。 这下惊讶的人换成了沈朝夕,自己明显是对赵初光隐瞒了不少事情,没想到她竟然接受的那么快,“真人难道……” “不必多说,”赵初光故意板着脸,“我既然做了你的师父,就不会计较你的过去,只要你非大奸大恶之徒,不管你对我隐瞒了什么,我都不会管你。” 沈朝夕轻笑起来。 她这个便宜师父……倒是有趣得很。 赵初光别过脸,不去看她脸上的笑,总觉得那一瞬间,自己的心脏在狂跳。 …… 身为分神期修士,在几个人当中,赵初光的实力算是除了沈朝夕以外,最强的一个人。 剑修的威力,大部分在剑身上,赵初光的剑修炼到了极致,单是武道的威力,就能够达到筑基期修士的水平,若非内伤未愈,还能再网上提一些。不过更高就要倚靠灵力了。 整体队伍实力得到大大加强,由一带二的局面变成了二带二。 不过单人实力的提升,对目前魔修数量占据碾压式局面的情况,并没有太大的优势。 魔修手里同样有武器,在极品灵石的供应下,那些看似蹩脚的法器,能够发挥出超乎常人想象的作用。 沈朝夕原本不打算将现代社会的武器,带到这个世界里来。 每个世界有每个世界的发展,类似的世界彼此干扰,互相影响,倒没什么。 但如果是两个发展方向截然不同的世界彼此交集,产生的后果谁也想不到。 但既然已经有人做了初一,她不介意去做个十五。 找到赵初光,对沈朝夕来说,算是件意料之中的惊喜,但她和李毛毛的计划并没有因此改变。 两人原本的打算很简单,他们并不知道魔修的运输周期是多长,也不知道他们是如何和外面的魔修联系,想要离开这个地方,唯一也是最好的办法,就是从魔修运输灵石的渠道离开。 毕竟在沈朝夕的感应里,这个世界可全都是不毛之地,除了灵石还是灵石,真真应了那句话,穷的只剩下钱了。 灵石虽然能够辅助修炼,但金钱最大的价值在于流通,如果黄金不能流通,那它与石头无异,同样的道理放在修真界和魔界也讲得通。 -- 第236页 两人虽然不知道魔修有穿梭小秘境的方法和手段,但都猜到了魔修一定有同外面联系的方法。 所以两人打算制造出一些骚乱来,让魔修自乱阵脚,这时候他们就可以浑水摸鱼,离开这个秘境。 不过现在沈朝夕有了新的想法。 赵雅还不知道自己制造出来的武器,为沈朝夕提供了新的思路,仍旧在修真界找着早就跟在沈朝夕身后马首是瞻的李毛毛。 只有她才知道,李毛毛到底意味着什么…… 前期,李毛毛实力废材,谁也看不上,谁也看不起,但同顾无争合作后,他的实力才被真正地开发了出来。 赵雅还记得,李毛毛的实力开发到后期,基本上可以在空间中任意穿梭,什么小秘境传承之地对他来说如入无人之地,有了他,就意味着有了无数丰厚的资源。 除此之外,他的血脉也非常难得,提炼出来以后,能够炼制好几种同空间规则有关的丹药,服用后那种玄之又玄的感觉,能让人在境界上有非常大的提升,这种作用还是书中顾无争闯入一个古墓之后在书中发现的,为了李毛毛的安全,她直接毁去了整本丹方,让李毛毛对她感激涕零。 里,李毛毛的血脉是怎么提纯的,赵雅印象深刻。 她相信只要李毛毛在自己手里,才会发挥出最大的用处。 “灵境的开采量怎么样?” 灵境,就是赵初光和沈朝夕他们误入的那个小秘境,被赵雅依着里的描述,按图索骥找出来后,命名为了灵境。 “上个季度开采了足足十万极品灵石。” 说话的人满是激动,十万极品灵石啊……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 说的简单点,归一宗门内的所有灵石库存,也就在十万左右。 这其中自然不包括那些有价无市的极品法器,但要知道,这可只是灵境三个月的产出量! 可想而知,里面到底蕴藏着多么大的利益。 赵雅得意一笑,虽然迄今为止,她只找到了这么一个优质的秘境,但已经足以让她在魔宫拥有更多的话语权。 里,顾无争发现这个秘境之后,直接将秘境炼化,收为己用,成了她的“个人银行”,仔细算起来,这算是她目前从女主手中,抢到的最大一个金手指。 这边,赵雅还在为自己从顾无争手里抢下了好东西得意洋洋,殊不知沈朝夕一行人,搞事的心已经蠢蠢欲动。 沈朝夕将自己的想法同其他三人说过后,赵初光没有太大的意见,李毛毛讪讪笑道,表示自己帮不上忙,顾青山倒是眼睛一亮,追问道:“你真的觉得灵石可以用来做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沈朝夕对他比划了一下收缴而来的各式武器,问道:“既然灵石能做成这种武器,为什么做不成我说的那种东西?” 说白了,灵石不过就是一种能源。 除开它里面的能量能够直接为人体吸收以外,本质上它和煤炭电池没有很大的区别。 沈朝夕觉得,要搞事,就要搞个大的,太小了实在是没什么意思。 疑似邪神的人敢做枪,她就敢做炮。 出乎她意料的是,顾青山在这方面天赋十足,沈朝夕简单说了一下自己的想法之后,他就提出了非常好的构思,设想出来的阵图,比沈朝夕自己想的阵图,简略一半不说,威力还增大了起码三倍以上。 具体是多少,因为做不了实验,暂时看不出来,只能根据阵法的走向,和灵气增幅的强度,判断最后可能产生的结果。 饶是保守的估计,算出来也非常吓人。 “这东西真的管用?” 李毛毛望着制造出来的东西,简直目瞪口呆。 沈朝夕将制造出来的灵能炮对准了李毛毛,“你要不要来试试?” 望着黑漆漆的洞口,李毛毛瞬间软了腿,“不了不了,前辈,我相信您,我百分之百相信您。” 都说男人热爱枪械,其实女人也不例外,只是社会更愿意将芭比娃娃塞到女人的手里。 沈朝夕军队出身,虽然没加入过现代军队,但对这些东西也十分眼馋,连着穿越几个世界的现代华国的制度都没法让她玩个够,反倒是修真界给了她机会。 哪怕没有明说,长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她对制造出来的东西有多喜欢。 沈朝夕甚至忍不住对顾青山道:“等离开这个地方,若是你没有别的地方可去,可以跟着我。” 话下之意,不言而喻。 顾青山失笑,他本就是个废人,去哪里都无所谓,沈朝夕救了他,既然有一技之长能够回报恩人,他又有什么可拒绝的呢?当即点了点头,“是您救了我,当牛做马,在所不辞。” 沈朝夕摇头,“我对牛和马都不感兴趣,我就想让你给我做这个东西。” 赵初光努力插进两人的对话里面,“若是你喜欢,可以将人带回宗门里,藏经阁应该找得到修补灵根的办法,哪怕没法完全修复,至少也能让他从头开始修炼……” 沈朝夕侧目,赵初光向她看来,她挑了挑眉头,“好啊。” 赵初光控制不住地挑了挑唇角。 顾青山的目光在两人身上转了一圈,平静无波地收回了视线。 第95章 仙道无情(十八) 没能找到李毛毛的赵雅, 决定先去天元门看一看。 -- 第237页 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 天元门禁地中的湖里, 还藏着一桩原本属于女主顾无争的机缘。 李毛毛的失踪, 让她意识到剧情从某种程度上,脱离了她的掌控。 她迫切地要得到湖中藏着的宝物,来证明自己的记忆并没有出错,一切还在掌控之中。 她已经不再是原著里的那个女配,一切已经发生了改变,她再不会落得原来的下场! 她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而此时, 遭受过灭门之难的天元门,已经是一片荒芜。 由于魔修对天元门人的扫荡, 哪怕此处是一处宝地, 却也无人敢打这里的主意,都怕被打上天元门人的标志, 引得魔修的注意。 狼狈的少年一路狂奔, 回头看去,追杀的人已经近在咫尺。 他转过头,继续跑, 突然心惊胆战地停住了脚步。 追兵缓缓靠近, 为首的人露出嘲讽的笑容:“你跑啊,你倒是跑啊,怎么不跑了……” 几颗碎石被踢落悬崖,久久未能传来回音,云雾缭绕之下, 谁也看不清悬崖下方到底是个什么模样。 “把东西交出来,我给你个全尸。” 少年缓缓后退,“李盛天,是我看错了你,枉我将你当做长辈,尊你敬你。” 被叫做李盛天的男人扯了扯嘴角,步步紧逼,“那是你蠢,干我何事。” 少年眼中闪过决绝,他厉声道:“乾坤盘是我父母留给我的,我就是死,从这里跳下去,也绝不会把它交给你。李盛天,如有来世,今日之辱,我必十倍报之!” 说着,已经退到悬崖边上的他,转身直直地往下跳去。 李盛天未曾想到他竟然如此干脆,脸上的得意还没收敛,匆忙赶过去,朝悬崖下看去,只见得云雾缓缓涌动,不见少年的身影。他气急败坏地道:“该死!” 回头见下属皆傻愣愣地看着自己,愤愤道:“愣着干什么,下去搜啊,要我送你们吗?” 这个时候,谁敢点头,估计会被他直接从少年跳下去的地方送下去。 没人敢在这个时候撩他的虎须,得了命令唯唯诺诺地往下跑。 李盛天望着深不见底的悬崖,咬了咬牙。 抱着必死之心跳下悬崖的李玉生,紧闭着双眼,等待着死亡的到来。 他不知道自己在空中降落了多久,只觉得双脚仿佛撞到了什么东西,随即是铺天盖地的水朝他涌来。 湖水缓冲了他下降的力道,却也带着他的身体沉入水中。 黑暗的湖底,仿佛感应到他的到来,一道蓝色的光芒冲破淤泥,逐渐展露出下方宝物的光华。 赵雅还不知道,自己心心念念的机缘,已经被他人截了胡。 沈朝夕先在灵境的矿道里发现了东西。 轰了几座魔修住的小楼后,一行四人,就快速地躲进了废弃的矿洞当中。 这实在不是一个好去处,因为矿洞深入地下,地脉对灵气的吸引,比地上更加厉害。 越往下走,像李毛毛这种实力不济的人,几乎变成了手无缚鸡之力的凡人。 但这却是他们的唯一选择。 地上四通八达,魔修又个个都有厉害的武器,在没有绝对的实力碾压之时,双拳难敌四手,若是在地面上,四人很难保证自己不被魔修发现,不如暂时躲得远远的,等魔修的人被逼着向外界求援的时候,再偷偷地出去。 灵境中的矿洞有多少,哪怕顾青山在灵境里已经待了有十几二十年,也说不清楚。 由于整个地下都是极品灵石,所以挖矿的时候根本无需讲究矿脉,一个劲儿的往下挖,哪里都是灵矿,压根不担心挖偏了的说法,且修士不乏支撑矿洞的手段,所以除非有人在里面打斗,否则无需担心矿洞倒塌的问题。 而且修士大多方向感十足,哪怕里面七绕八拐,他们仍旧能够怎么进来的就能怎么出去,不必担心迷路。 “走不动了,不走了。”李毛毛一屁股坐下,道:“我不信魔修会搜到这里。” 顾青山根据地脉的吸引力,评估了一下深度,也点评道:“走到这差不多了,魔修的人就算要搜查,也不会来这么深的地方。” 毕竟这个深度,地脉对灵力的吸引力,已经不仅仅是再从经脉中吸收,就连藏在丹田中的灵力,都有被拉出来的风险。 赵初光也赞同道:“就这里吧。” 沈朝夕站在一个路口,闭了闭眼睛,道:“你们现在这里休息,我觉得那边好像有什么东西,我去看看。” 赵初光有些担心,“什么东西?” “说不清楚,”沈朝夕道:“但应该不是什么坏事。” 顾青山和李毛毛对视一眼,两人都猜测,应该是有什么机缘。 李毛毛爱财不假,但他有自知之明,前面不论有什么机缘,估计都和自己没关系。 赵初光放心不下,哪怕她在这个地方压力也很大,仍旧坚持道:“我陪你去。” 沈朝夕不怕赵初光觊觎自己的东西,看了看她,就道:“走吧,应该不远。” 沈朝夕说没多远。 但两人一走,就走了足足一个时辰。 地脉的吸引力越强,饶是赵初光分神期的实力,也渐渐感到有些呼吸急促。 反观沈朝夕,呼吸平缓,面色正常,仿佛没有受到半点影响。 -- 第238页 黑暗中,赵初光突然问道:“你还会回归一宗吗?” 沈朝夕反问她,“师父想我回去吗?” “你既然叫我师父,归一宗自然是你的宗门。” “……好。” 沈朝夕伸出手,在黑暗中去触碰赵初光的手,还没抓住,赵初光已经快速地反握住了她。 她轻笑一声,将人拉过来,靠在自己的身上,道:“别逞强,要是有危险,抓紧时间跑。” “要走也是你走,我是你师父,哪有师父逃命把徒弟留下的。” 沈朝夕道:“你就不好奇我的身份吗?” 赵初光:“你想说的时候,自然会说。” 两人沉默了下去,黑暗中,只听得到脚步响起的声音。 沈朝夕的手很暖,赵初光冰冷的手指被她攥在掌心,仿佛要被融化。 突然,她停住了脚步,赵初光也开始戒备。 她感觉沈朝夕的手指在自己掌心写着什么,好一会儿,才分辨出来,是「等」这个字。 觉得她应该明白了,沈朝夕抽出自己的手,却被赵初光一把抓住。 她同样写道:「我去」。 黑暗中,她仿佛听到一声轻笑,没有和她争辩,沈朝夕捏了捏她的手,头也不回地朝前走。 感应到的东西越来越近。 心跳的速度也越来越快。 靠在墙壁上,她抽出剑,借着光亮的剑身,窥探另一侧的景象。 藏在地底深处的宝物,似乎是会发光,光芒照亮转角后的通道。 她小心翼翼地走过去,长剑挡在胸前,眼中满是戒备,一路走到通道的尽头,看见了外面的景象。 眼前的场景让沈朝夕有短暂的失神。 随即从后背传来的剧烈疼痛,像是一道闪电,击穿了她的神经。以至于沈朝夕直接倒在了地上。 听见动静的赵初光从通道里跑出来,顾不得看眼前惊人的景象,先跪倒在沈朝夕身边,“你怎么样?” 后背如同有烈火在灼烧,脊梁骨仿佛被人用铁石锤凿,沈朝夕情不自禁地发出□□;“啊——” 她浑身是汗水,外面却没有伤口,赵初光无从下手,只能按住她,问道:“告诉我,要怎么做?” 她现在后悔极了,当时就不应该被沈朝夕说服,让她一个人出来。 然而沈朝夕此时根本听不见外面的声音。 她身上的衣服无火自燃,赵初光下意识地松开手,沈朝夕整个人就已经在烈火中浮起来,倒退着向后飘去。 赵初光这才看见通道尽头的景象—— 那是一个上下贯通的巨大空间。 莲花金色的枝干,不蔓不枝,往下,是翻滚的岩浆,不时还冒着气泡,往上,是璀璨的苍穹,金色的花苞正在其中绽放。 九丈莲。 曾经在玉简中见到过的场景,真真切切地出现在了她的眼前。 无数传说在脑海中翻涌,然后全部被清空,赵初光的眼中,只剩下眼前一幕: 浑身赤丨裸的少女,渐渐被金色的莲花容纳,她盘腿而坐,明明不着寸缕,却充满圣洁的光芒。 她莫名地感到惭愧。 也许是因为有那么一瞬间,她竟然想将少女揽入怀中,藏在无人找得到的地方,占有她身体的每一寸。 我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意识到自己刚刚想了什么后,赵初光的脸色发白。 仿佛感应到她的想法,被她拿在手中的无晦,发出轻轻的嗡鸣之声。 她强迫自己清空脑海,不再去想,在原地坐下。 眼前发生的事情,无疑是沈朝夕的机缘,她只需要等待即可。 在剧痛中昏迷的沈朝夕,做了个十分荒诞的梦。 梦中她变成了一颗种子,生长在泥地里,在黑暗中日日夜夜的等待,终于感应到了发芽的时机。 她生长,冲破种皮,钻出淤泥,一寸寸地向上长高,见到阳光,认识雨露,同云和月打招呼。 她没有枝丫和叶子,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我要开花。 然后她长啊长,不知道长得又多高,终于结出了一个花苞。 第一片花瓣打开的时候,沈朝夕浑身一个哆嗦,睁开了眼睛。 入目的是一个金色的空间。 没等她查看环境,脑海中先涌现出了无数玄妙的道理。 沈朝夕不得不先盘腿坐下,接收这些突然出现的东西。 与此同时,终于赶到天元门附近的赵雅,好不容易打发随身的护卫,来到天元门,望着藏在天元门禁地里,看似平平无奇的湖泊,露出了笑容。 左顾右盼一番,见无人来此,她从脖子上拽出一颗避水石,含在嘴里,跳了下去。 第96章 仙道无情(十九) 清醒过来的沈朝夕睁开眼, 隐约觉得, 自己似乎掌握了什么。 一阵风吹来, 身体感受到凉意,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无拘无束的身体,从储物戒中取出月白色的流仙裙,穿到了身上。 赵初光在不远处等着她。 她注视着她的神情复杂。 同一套衣服,她给沈朝夕买了数件,唯一的差别只在于颜色。 如果说上一次穿着这身衣服的沈朝夕,是微晕娇花, 那么此时的她,便是高高在上的九天玄女, 神情清冷不容侵犯。光是她淡淡投射过来的目光, 就叫人心惊胆战,不敢对视, 生怕冒犯了她的威严。 -- 第239页 赵初光几乎是咬着牙强撑, 不让自己别开脸,以免显得狼狈。 她此时已经察觉到了自己对沈朝夕所升起的,与众不同的感觉, 那绝非师徒之情四个字所能诠释的范围。 以前沈朝夕是个普通凡人的时候, 她还能用对弟子的爱护之心来解释,可如今…… 少女越强大,她的心潮越澎湃。 当她意识到自己的目光再也无法从她脸上移开时,就应该明白,有什么东西, 在不知不觉间变得不一样了。 沈朝夕脚踩虚空,缓缓向赵初光走去。 她倒没发觉什么异常,只是觉得自己的大脑好像越发清醒了些,思维也在不经意间加快了不少,许多曾经想不明白,有所困惑的地方,仿佛都在一瞬间得到了答案,变得神通智明。 她落到赵初光的身边,道:“走吧。” 声音淡漠地像是对一个陌生人说话。 赵初光心头一酸,面上却故作无事,问道:“感悟如何?” 沈朝夕脚步顿了顿,思索片刻,道:“小有所得。” 想了想,她又道:“等出了这个地方,我会把九丈莲里记载的东西传给你,能感悟多少全看你自己。” 赵初光跟在她的身后,强颜欢笑,“这是你的机缘,不必分享给我……” 沈朝夕淡淡道:“我欠你恩情,这也算是还你庇佑。” 赵初光彻底笑不出来。 既然没了机缘,沈朝夕便往回走,得了九丈莲,她又有了些新的想法,准备同顾青山他们交流一番。 承载九丈莲的空间,在她踏进矿道之时,便开始崩溃,消散,最后不见,旁人再去看,也只会从废弃的矿道中间穿过去。 赵雅并不知道机缘就在自己眼皮子底下生生的同她错过。 若说顾无争众多机缘里,她最看重的数哪个,莫过于九丈莲不可。 同其他动不动就捡到神级功法、仙器神器的主角不同,《天下无争》这本里,主角虽然不缺奇遇,不乏机缘,但她最大的依仗既不是什么藏在戒指里的老爷爷,也不是什么能够种田养灵兽的洞天,而是九丈莲。 虽然九丈莲既不能提升修为,也没法改善灵根,但却可以提升一种玄之又玄,被称为悟性的东西。 正是因为有了九丈莲的存在,天道至理如同剥光了的美女摆在顾无争的面前,任其解读,以至于旁人困于心境,修为难得寸进的时候,她三天两头顿悟,心境提升如同吃饭,一天三顿还不够,惊掉了一地的眼球。 沈朝夕不知道的是,若今天出现在这个地方的是顾无争本人,未必能够得到九丈莲的承认。 毕竟正如赵雅曾经得到的传承中所说,天命之人多得是,世界那么大,容得下两位数甚至三位数的主角,但九丈莲只有一朵,谁能拿到就看谁的运气更好,实力更强。 哪怕赵雅看到的中,顾无争最后得到了九丈莲的认同,但现实当中,她也并不一定是九丈莲的最佳人选。 真要说起来,沈朝夕得到九丈莲,功劳还要归到赵雅的头上。 若非她屠了天元门的满门,导致顾无争一心求死,为报仇甚至不惜献出自己的神魂,让沈朝夕得到这片天地认同的时候,她独特的神道修士身份,也吸引了九丈莲的注意力。 不过这一切的阴差阳错,两人都无从得知。 这时候的赵雅,才刚刚赶到寂寥的天元门。 打发走了随从,她才偷偷地下水,满心欢喜地准备像以前一样,收割曾经属于顾无争的机缘。 然而曾经被追杀至此,落入水中的少年,早早带走了湖中的宝物,走上了新的征程,她一无所获不说,还招惹上了湖中因为少年而备受伤害的妖物,身受重伤。 “到底是谁,拿走了我的龙珠……” 好歹是魔道圣女,战斗力惊人,虽然受了不轻的伤,赵雅还是解决了水里的妖兽,伤痕累累地爬到了岸边。 在她身后,原本深绿色的湖泊,被她和妖兽的血,染成了暗红。 对于身上的伤口,她不算特别在意,毕竟在魔界待了那么多年,她早已经习惯了杀戮的生活。 她更在意的是,谁截胡了她的机缘。 “难道顾无争没有死?不,不可能,我算过的,她绝对死了,不可能还活着,我亲眼见过她的尸体……难不成是其他的主角?” 想到这个可能,她就止不住地心慌。 才得到传承的时候,她看谁都像主角,听见谁被退婚,就忍不住关注,生怕哪里出了个退婚流的龙傲天,好在时隔多年,那些被退婚被侮辱的废物,最终被时间证明,他们真的是废物,和主角没有半点关系。 所以她早就将遇到其他天命之人的可能抛到了脑后。 但……如果真的有新的主角,新的天命之人出现了呢? 她难道又要沦为配角吗? 魔道圣女这个身份实在是特殊,赵雅看过的里面,女频这个身份若非女主,设定不是绿茶婊就是白莲花,总之不得好死,《天下无争》里为女主牺牲已经算是难得的正派死法,而男频里,如果不是后宫,就是为爱不得变态,总之也没什么好下场。 赵雅为自己的猜想陷入了惶恐不安当中,将自己带来的人统统派出去,搜集最近的情报,她要知道谁有可能是新的天命之子,来决定是和对方交好还是为敌。 -- 第240页 …… 沈朝夕的变化并不算明显。 顾青山感应到了她实力的提升,道了一句恭喜。 沈朝夕,“多谢。” 李毛毛小心翼翼地问道:“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沈朝夕,“我感觉很好,有什么问题吗?” 李毛毛缩了缩脖子,有问题,当然有问题,问题大了去了! 不过是个把时辰的功夫,为什么他感觉这个女人越来越可怕了。 “没,没什么问题。”他苦着一张脸,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样子道:“我就是觉得前辈你身上的威压越来越重的,压得我有些喘不过气来。” 沈朝夕挑了挑眉头。 李毛毛浑身僵硬,在那双眼睛看过来的瞬间,他只觉得自己仿若陷入了无尽深渊。 反应这么大? 沈朝夕自己也有些惊讶,随即收敛了气息,李毛毛这才活过来一般,大口地喘着粗气。 他有妖兽血脉,对这种事情,比常人敏感,反应也比普通人更大,刚才有那么一瞬间,他真的以为自己在地狱里面走了一趟。 他不着痕迹地往顾青山身后躲了躲。 沈朝夕的储物戒指里有药,顾青山和赵初光两人,都借着她带来的药,好好地疗了一番身体的伤。 顾青山主要是常年积劳成疾,有许多陈年旧伤,洗髓丹的效果最好,但沈朝夕没带,二是这种地方,也不允许他使用洗髓丹,待他睁开眼,沈朝夕就对他道:“出去以后,我会为你寻一枚洗髓丹。” 顾青山在炼器方面有天赋,或许能够成为她为顾无争报仇的帮手。 对于自己的手下,沈朝夕从不吝啬承诺。 顾青山明白她的拉拢之意,低声道:“多谢。” 赵初光吸收完药力,沈朝夕提议道:“他们派来运输灵石的人,整个队伍几乎都死在了我们手里,如果在外面还没找到我们,现在应该搜进来了,矿道狭窄,不适合多人通行,正是我们截杀他们的好时候。” 李毛毛虽然怕她,但十分兴奋,“还等什么,刚刚有一队人从附近走过,有三个人,咱们现在去追,要不了多少时间。” 其他两人也同意了沈朝夕的意见。 与其坐以待毙,不如消耗这个地方魔修的实力。 被消磨的怕了,他们定然会打开通向魔界的通道,向外界求援。 矿道里的奴隶,尽数被魔修赶了出去,望着黑黝黝的矿洞,灵境主管吴煜的表情相当难看。 他修为并不高,只有金丹期,但在灵境这个鬼地方,有修为和没有修为没什么差别,运输的队伍没来时,他就是整个灵境的老大,整个灵境所有人都听从他的调遣和使唤。 运输队全员死亡,几栋小楼被轰塌,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敌人,无疑是在他脸上扇着一个又一个的耳光。 以往不是没有通过两界山紊乱的空间通道,误闯进来的人,但这些人最后的下场…… 他的目光扫过一个个瑟瑟发抖的奴隶,愤怒才平息了些。 他不信有人能够在他眼皮子底下逃出去。 他命令道:“搜一条矿道堵一条矿道,把他们给我堵死在里面!” 数个魔修领命,拿着特制的武器,钻进了矿洞里。 吴煜气定神闲地等着自己的属下带着战果出来,他半点都不担心进入矿洞的属下会遇到什么危险。 他对地脉的吸引力,抱有绝对的信心。 几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对上他们携带的精良武器,必死无疑。 砰—— 沈朝夕面无表情地掰动扳机,一个魔修的头颅顿时少了一半。 魔改过的手丨枪,效果比原版更强。 虽然发明者的思路有些局限,但不得不承认一点: 是挺好用的。 第97章 仙道无情(二十) 李毛毛情不自禁地吹了个口哨, 显得十分潇洒。 他们对矿道并不熟悉, 地脉的阻隔也让神识没了太大的用武之地, 但几人五感出众, 遇到大队的追兵就远远绕开,实在绕不开就分而化之,几乎将大半的魔修消耗在了矿道里面。 进去的人越来越多,出来的人却没几个,吴煜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矿场的奴隶们挤在一起,也在小声地讨论这次的入侵者。 奴隶当中, 修为高深的修士,到底还是在少数, 更多人都是再普通不过的凡人, 被魔修劫掠到这个地方,沦为劳工, 不干活就是死, 为了活下去,只能听从魔修的吩咐。 他们在灵境里已经生活了许多年,甚至有不少人从父辈开始就生活在灵境, 外面的世界对他们来说已经是很远的过去, 像是梦里的回忆,只有混在里面的外来人,偶尔会给他们讲一讲灵境以外的世界所拥有的风景。 “莫非我道门又出了什么天才?” 有被废除修为,扔到矿洞里的道修心潮澎湃,想着自己是否可以借助这个机会, 脱离苦海。 也有人眉头紧皱,对里面的人百般担心,“这里可是魔修的地盘,这位道友要怎么才能逃得出去?” 要逼的人没逼出来,自己的人不断投进去。 在灵境,人数和武器,就是唯一的优势,现在连唯一的优势也失去了的吴煜,不得不像魔宫发起求助。 这让他觉得面上无光,却又必须这么做,若是灵境里出了更大的变故,责任他更承担不起。 -- 第241页 魔修之所以能够在两界中穿梭,主要依仗的法宝,叫做渡舟。 从外表看上去,渡舟和一般的飞舟,没什么不同,都是呈现船状,只是上面雕琢的花纹更精美,花纹里蕴含的阵法也更繁复。每一次启动,都要消耗巨额的能量,若非有着灵境的支撑,极品灵石不成问题,哪怕魔宫也未必支撑得起渡舟的费用。 要运回魔宫的灵石,早早地就交到了各个长老派来的代表手中,现在这些人死在自己的房间里,灵石也被人夺走…… 人死了,吴煜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这群人全死在这里,和他都没有半点关系,魔宫长老之间的勾心斗角多了去了,来时的一船人,回去的时候有几个能把自己的储物袋交回长老手中的还不一定呢。 他在乎的是那一个季度的灵石。 十万极品灵石啊!若是有这些灵石在,那群人死了也就死了,庇护他的人自然会维护他。 毕竟在灵境开采灵石,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他不可能被轻易放弃。 搜不到人,他只能下令,将各个路口堵起来,绝对不允许有人出来。 他不担心入侵者自己挖洞逃走,若是灵境的地有这么好挖的话,那他何必守在这里,辛辛苦苦地当监工,请一个渡劫期,挥手间就能够移山倒海的大能来直接搬走岂不更好? 他沉着脸,回到驻地,下令道:“启动渡舟,我要亲自向宋老汇报今天的事情。” 半天没有再遇到追杀他们的人,几人朝着洞口走去,果不出意外,哪怕是已经废弃了的矿洞入口,也守着好几个装备齐全的魔修。他们远远地看了一眼之后,就悄无声息地往后退。 “咱们现在怎么办?估计每个出口都被他们堵住了,只有直接打出去了。” 过了收割灵石的兴奋后,李毛毛终于意识到高调行事的后果。 “不一定,”沈朝夕的手指在矿洞墙壁上摸了摸,摸下一层湿漉漉的苔藓来,她问另外几个人,“我们在其他矿道里面,有见过这种东西吗?” 灵境里面,虽然不至于说是寸草不生,但也差不多。 地脉吸走了大部分的灵气,也吸收了大部分的生气,植物寥寥,动物更少,就连水也是珍惜物品。 顾青山第一个给了回答,“没有。” 赵初光问:“你发现了什么?” “我觉得这条路,不像是人工挖掘出来的。”她道,“我想进去试试,说不定能够找到新的路。” 说完,她就带头钻了进去。 四个人里,就她战斗力最高,几乎不受地脉影响。 其余几人不会反驳她的意见,也跟着往里走。 这的确是一条几人都没有走过的路线。 灵境里的空气,原本十分干燥,哪怕是在地下也一样,但这条通道越往里走,水汽越重,赵初光捻了捻手指,感觉指腹上都是水珠。 走了大概一刻钟左右的样子,周围的环境都没有发生变化,原本走在最后警戒的赵初光下意识地朝沈朝夕方向看去,却发现本来走在四人最前面的沈朝夕,竟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失去了踪迹。 她停住脚步,空荡荡的通道里,不知何时,只余下她一人。 走在她前面的三个人,尽数不见了身影。 幻境。 他们踏入那条通道的分岔路口,四人走过没有八次也有七次,一直没有发现多出来的那条通道,恐怕在他们跟着沈朝夕踏出第一步的时候,就已经走进了幻境里,只是谁也没发现而已。 她提高了警惕,然而幻境变幻地猝不及防。 不等她反应过来,眼前的场景已经发生了变化。 只是眨眼的功夫,她就发现自己竟然置身于茫茫的战场之上,放眼看去,四处都是尸体。 交战的两国士兵倒在地上,天空仿佛也被鲜血染成了红色,战马同主人一起歪倒在地,睁着铜铃般的双眼。 这是哪儿?她怎么会在这里? 环顾了一圈,苍茫的天地仿佛只剩下她一个站着的人。 她的目光落在一个打扮与普通士兵不同的人身上。 那人穿着一身大红色的铠甲,卧倒在地,后心的位置插着一个羽箭,头上的护具不知道滚到了哪里,露出了盘好的发髻。 仅仅是一道背影,赵初光就愣住了。 她发了疯似的朝着那个人跑过去。 心中像是有一道声音在催促她,快点,再快点。 她被尸体的脚绊倒在地,又很快爬起来,踉踉跄跄地往前跑。 终于到了那个卧倒在地上的将军身边。 她跪倒在地上,颤抖着伸出手,先是折断了后心的羽箭,才将人缓缓地翻过来。 埋在土里的是一张熟悉而又陌生的脸。 这张脸并不漂亮。 沾满了沙土,嘴唇干的发裂,脸上还有一道长长的伤疤,和无数道擦伤。 饶是如此,也难掩她眉眼间流淌着的英气。 赵初光并不知道这场战争是因何而起。 也不知道自己怀中此时抱着的人到底是谁。 然而那一瞬间,她心如刀绞。 “啊——” 顾青山发现自己走在一条小路上,四周是青山绿野,脚下是踩出来的田间小径。 这条路他很熟悉,因为他十二岁以前,曾经走过无数次,绕过这个山头,就是他的家。 -- 第242页 他的脚步顿时变得轻快。 今天是他阿娘出月子的日子,他挖到了一根山参,要给他阿娘保养身子。 不知道小妹今天乖不乖,有没有听阿娘的话,是不是还哭闹个不停。 听说再过几天,天元门的仙人会下山收弟子,他想好了,到时候他一定要报名,哪怕没有灵根,只能进山做个杂役,也有钱拿,这样阿娘和妹妹就能顿顿吃肉了。 他满怀的高兴只维持到了转角。 一抬头,他就瞧见了自己家方向传来的滚滚浓烟。 他扔下手里的东西,迈开腿朝着家的方向跑过去,却只听见母亲的惨叫,和小妹的嚎啕大哭。 骑着马的土匪放声大笑,肆意搜刮着家里的财物,村子中间的道路上倒着好几个他眼熟的叔伯,快要跑进村的时候,他被村子里的一个大爷按住:“快躲起来,他们把村子里的男人都杀死了,你跑过去也是死。” “可是我娘和妹妹——” 他被几个藏起来的村人捂住嘴,拖到了柴堆后面。 他的娘亲年轻貌美,被马匪掳走时身上的衣服已经裂了一半,怀里还抱着哭个不停的妹妹。 顾青山目眦欲裂,几乎流出血泪来。 李毛毛最没心没肺,等他发现不对劲时,已经被关在了一个笼子里面。 在他不远处,是一个漂亮的,没有穿衣服的女人。 被灌了药的猿猴,正抱着女人娇嫩的身体,做着最原始的动作。 那是他的母亲,和他的父亲。 女人紧闭着双眼,流下泪来。 李毛毛看着她,发出啊啊的声音,女人转过头,睁开眼睛,看见他,眼中流露出厌恶和痛苦。 「对不起。」 李毛毛看见她做了这个口型。 然后她抓起正在她身上耸动,因为兴奋而弹出指甲的猿猴利爪,直接插进了自己的脖子里。 鲜血喷的很高,染红了整间牢房。 李毛毛眼前只有一片赤红。 “啊——” …… 经历过极乐世界的沈朝夕,对幻境比旁人更敏感,踏出第三步时,她就已经意识到不对,从迷惑中回过神来,停住脚步。 然而身后的三人都已经不见了身影,只余下她一人站在空荡荡的通道当中。 不得已,她继续往前走。 周围的景象仍旧没有半点变化,曾经经历过至真幻境的沈朝夕知道,哪怕此时没有任何的危险出现,自己仍旧不能够放松,就像极乐世界,在幻境没有被她打破之前,谁想象得到,这样一个完美的理想乡,竟然是堕入地狱深渊之前的美梦。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一直到她走到一处开阔的洞府当中,也没有遇到半点危险。 出现在沈朝夕面前的,是一个巨大的山洞。 她抬起头,头顶是密密麻麻的树根,盘踞了整个山洞,下方,是一个不知深浅的水潭,潭面平静,潭水中间,是一根半人高的石柱,柱子上空,悬浮着一点绿色的荧光。 身为神道修士,沈朝夕对这一点荧光里所蕴含的东西再熟悉不过。 生机。 澎湃如同海洋一般的生机。 她没有尝试踩进水里,漆黑的潭水给了她一种很不好的感觉,这种感觉和荧光的感觉截然相反,让她敬而远之。因此她站在岸边,远远地对着荧光伸出了手,像是以往同自然沟通,用神力与自然交换一样,放出了自己体内的神力。 绿色的荧光晃了几下,然后摇摇摆摆,像是喝醉了酒一样,朝着她的方向飘了过来。 荧光落入掌心,亲昵地蹭了蹭,然后缓缓地向着她身体融入。 沈朝夕的神识不受控制地放出,一点点的蔓延,以她为原点,朝着四周覆盖。 神识没有任何顾忌和不受限制地放出后,她才发现,原来赵初光三人离她其实并不远,只是三人一开始就走进了不同的通道里面而已。 但三人此时的状态却让她有些心惊。 李毛毛正在发狂,双手成爪,獠牙暴突,如果放任他发泄下去,恐怕后果是耗尽精力而死。 顾青山也是双目赤红,正举着她给的长剑,发了狂一般的攻击着周围的空气。 看上去最好的是赵初光,她盘腿坐在地上,只是额头青筋暴起。 心念一动,沈朝夕出现在了李毛毛身边,察觉到突然出现的气息,李毛毛下意识地朝着她攻击过去。 制服比想象中困难,好在沈朝夕天生对于动物和植物都有着非同寻常的亲和力,放出神力安抚了一阵后,李毛毛终于渐渐平静下来,收回了利爪,獠牙也渐渐退化成了普通的尖齿。 然后是顾青山。 他虽然曾经是元婴期的修士,但如今毕竟是个凡人,轻松就被沈朝夕打晕。 又渡入一点神力,去唤回他的神智后,沈朝夕将两人安置在一个安全的地方,来到了赵初光的身边。 出乎意料的是,万能灵药一般的神力,对赵初光并没有作用。 沈朝夕想了想,盘腿坐下,食指与中指并拢,按在她的眉心。 庞大的几乎不受控制的神识,被迫凝成一道线,钻进了赵初光的识海。 这样做很危险,沈朝夕现在的神识强度有些超出了她的控制,但赵初光现在的情况更危险。 沈朝夕在她身边,分明闻到了走火入魔的味道。 -- 第243页 第98章 仙道无情(二一) 无数画面闪过。 赵初光听见有人质问她, “为什么不救她?是你害死了她!” 她反反复复辩驳, “我没有, 我没有, 我没有——” “承认吧赵初光,是你怕她功高盖主,是你嫉妒,是你刻意送她去死!” “你不是想知道她死的时候是什么模样吗?就是你看到的模样,饿了三天三夜,粮草断绝, 为了你的江山,死战沙场, 她用命证明了自己从来没有背叛过你, 你满意了吗?” “你后悔了吧?你心痛吧?你难过吧?你以为你弥补得了吗?你以为她还会原谅你吗?” “不不不——” 噗—— 沈朝夕吐出一口血,收回自己的神识。 好在有绿光庇护, 她虽然受了一点内伤, 神识伤害并不严重。 比起自己身上这点小伤,她更担心赵初光现在的情况。 磅礴的灵力从赵初光身上释放出来,沈朝夕被逼的后退, 只见赵初光突然睁开眼, 头发朝后飞扬,眼中爆发出狂乱的光芒。 “啊——” 赵初光的气势升到巅峰,很快回落,并且不断下降,一直落到谷底。 更让人惊讶的是, 她的满头青丝,竟然在瞬间寸寸成雪。 原本盘腿坐在地上的她,竟然改为跪姿,双手捂脸,指缝中源源不断地渗出泪水,喉咙里发出痛苦的声音。 “赵初光!”沈朝夕大喊一声,“你这是怎么回事?” 赵初光却像是听不到外界声音一般,修为不断下跌,分神掉到元婴,元婴由降到金丹,直到灵气散尽。 沈朝夕用了好几种方法,都没能止住她下跌的趋势。 她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看着赵初光由一个分神期修士变成凡人,在她往地上瘫倒之前,将人接在怀里。 赵初光的手松开,两只眼睛流出红色的泪来。 沈朝夕从储物戒里掏出一枚固本的丹药,塞进她的嘴里,以免她的身体再受到进一步的损伤。 她的眉头拧的死紧,想不明白赵初光哪来的那么严重的心魔。 不同于她,作为修真界的名人,赵初光的整个人生都有迹可循。 天之骄子,修炼奇才,除魔狂人…… 她的人生顺利得几乎不存在挫折这种东西。 哪怕是年少时和魔修对战,曾经失利的几场战斗,也很快以魔修身死道消作为标准结局。 但赵初光刚刚的架势,分明又是被心魔所困,难以自拔的姿态。 想不明白干脆不想,找了个安全的地方,给三个昏迷不醒的人,一人塞了一颗丹药后,沈朝夕干脆原地坐下,吸收起融入体内的绿色荧光。 或者换一种说法——世界本源。 人有心脏,世界同样有本源,心脏在,血液在人体内循环往复,维持生机,本源存在,世界就会生生不息,充满活力;心脏不再跳动,血液失控,人体走向死亡,本源熄灭,生机不再循环往复,世界自然会走向毁灭。 沈朝夕对世界本源,也是听过却从未见识过。 事实上,这东西是否真的存在,在这之前,也处于传闻当中。 有的人信,有的人不信。 沈朝夕从未想过,有生之年,自己竟然能够亲眼见到一颗本源,甚至得到一颗本源。 古有传闻,大能者,修炼到极致,丹田当中自然孕育出一个世界,造化万物。 绿色荧光自上丹田,也就是所谓的识海而入,沿着经络缓缓下坠,最终进入下丹田,同沈朝夕丹田当中,将开欲合的莲花当中。 被强压下的神识再度蔓延开来—— 风灌入矿道的声音,沙子被卷动的声音,人与人之间的窃窃私语,走动时衣服的摩擦声…… 无数信息在她脑海当中汇聚,她的神识以一种无可匹敌的姿态,如同海浪一般朝着四周散开,将这个世界的一切都笼罩起来。 赵雅看过的里,顾无争虽然同李毛毛一起落进了灵境,但在她吸收灵境的世界本源时,李毛毛已经昏厥,留给她的只有一个空无的世界。 然而因为她提前发现了灵境,并且将魔界的人驻扎了进来,于是沈朝夕所看到的,便是数不清的魔修和被当做奴隶使用的凡人。这个世界逐渐为她掌控,她如同苍鹰盘踞在天际,俯瞰着地上的一切。 没有人察觉到她的注视,除了几只在空中盘旋的秃鹫。 它们瑟瑟发抖地从空中降落,抱团挤在一起,不敢再展开双翼。 魔修尚且未曾察觉到它们的异常。 先发现这一点不同的是矿工们。 为免入侵者混入矿工当中,他们今天特地被放了假,在外面像是羊群一样被赶到一起。 对于秃鹫,这些矿工们就没有几个不害怕的,因为一旦他们倒下,这群秃鹫就会争先恐后地赶过来,分尸他们的尸体,亲友往往只能够拾起他们散落在地上的骨头。 “这些鸟怎么下来了?”年轻人好奇地问道。 有经验的老人抬头看了一眼天空,将人往身后拉了拉,“别说话。” 从高空俯瞰,能够看到整个灵境的全貌。 沈朝夕也看到了魔修停在空中的渡舟,和渡舟不远处,黑色的,通往另一个空间的旋涡。 不过几个呼吸,沈朝夕便把整个灵境所有的动态,都掌握在了手里。 -- 第244页 可惜即使灵境现在已经归她所有,她在面对魔修时,仍旧不敢大意。 这些魔修,对于灵境而言,就像是生活在体内的寄生虫,欲除而快之,却苦于没有合适的打虫药。 若沈朝夕本人在灵境外,自然一切好说,将无辜的普通人送出去之后,魔修们就是她掌心里的蚂蚁,想怎么捏怎么捏,断了他们和外界的联系,要不了十天半个月,吸收不了灵气,又没有储备的魔修都得死在灵境里。 眼下要紧的事情,还是先从灵境出去再说。 不受控制的庞大神识,渐渐拢于沈朝夕的手中,她缓缓收回神识,回到自己的身体里面。 因为神识的过度使用,她有些疲乏,以至于睁开眼的时候,身体不受控制地晃了晃。 一双手及时的扶住了她。 是赵初光。 “多谢。” 沈朝夕从眩晕中回过神,才有心思打量现在的赵初光。 赵初光本身年龄不大,至少在修士里面不算大的,因此即使浑身修为散尽,也没有出现明显的衰老征兆。 只是那双原本澄澈透明,好像世间一切都无法沾染上半点痕迹的眼睛,却变得深沉无比,像是一口枯井。 她小心地问道:“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很好。” 从未像现在这么好过。 赵初光想。 没有什么比一觉醒来,发现所爱之人还活着的感觉更好。 她像是做了一场漫长的噩梦,从梦中挣扎着醒来时,发现世间最美好的东西,竟然仍在身边。 内心有个声音正叫嚣着,让她去触碰,去拥抱,去占有。 她要用尽全身的力气,才能克制住这种冲动。 克制到她的手指都在止不住地颤抖。 沈朝夕觉得她眼神有些奇怪,却没有多想。 而是去检查起了另外两个人的情况。 顾青山没有修为,伤的最轻,但恢复的也最慢,哪怕有了丹药,吸收的也不如李毛毛快。 李毛毛体内有妖兽血脉,即使没有灵力辅佐,也能自行吸收丹药的药力,因此他伤的虽然比顾青山重,恢复地却更快些,沈朝夕干脆地又给他塞了第二颗药进去。 “我已经找到他们藏渡舟的地方,等他们醒了,咱们再商量怎么办。” 沈朝夕想着,不可能所有人都从那个入口离开,原本赵初光可以,但现在的她只是一个凡人,没有修为,走那条路的话很危险,倒不是说穿梭空间有多危险,而是离开通道的时候,他们有可能面对魔修的袭击,沈朝夕没有把握护住两个凡人。 原本是没有办法,四人必须一起走,不然谁也不知道,下次还能不能找到这个地方,但她吸收了这个世界的本源,相当于将灵境握在了手里,只要能从这里出去,从此以后,灵境的出口只会开在她需要的地方。 在她做这些事情的时候,赵初光一直看着她,眼神打量着她从头到脚的每一寸地方,像是恨不得将她刻在眼睛里一样。等她说完,赵初光突然提了一个奇怪的请求,“我可以摸一下你吗?” “什么?” 不等她回答,赵初光的手已经摸上了她的脸颊。 她的手很冰,沈朝夕下意识地瑟缩了一下,赵初光却摸着她的脸,表情像是在哭,又像是在笑,“是真的,是真的……” 沈朝夕抓住赵初光的手,从自己脸上取下来,问:“什么是真的?” 赵初光却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是痴痴地看着她,眼泪直直地往下落。 “无晦,”她说,“我终于找到你了。” 沈朝夕愣住。 她知道赵初光的剑叫无晦。 可是在喊出这两个字的时候,赵初光的眼神,从始至终,都没有从她的脸上移开。 “你喊我什么?” 她很肯定,自己从没有在这个时空,说过自己的字。 哪怕赵初光叫她顾无争,都没有叫她沈无晦吓人。 赵初光伸手抱她,沈朝夕没有抗拒,她就去吻她的嘴唇。 沈朝夕不为所动,却从唇缝间,尝到了她泪水的咸味。 赵初光似乎也并不需要沈朝夕的回应,她在她的唇上研磨,满足了自己的欲丨望,便将下巴放在她的肩头,整个人靠在她的身上,用心满意足地语气道:“无晦。” “你到底是谁?”沈朝夕问。 赵初光不回答,她的耳边仿佛又回荡起了巫祝的声音:“……取长江之水,黄河之泥,五岳之石,塑千具泥象,由万万人供奉,则可助人成神……” 醒的不是时候的李毛毛:“……” 他赶紧又闭上了眼。 第99章 仙道无情(二二) 以凡人之躯逆天改命, 说出来恐怕很多人都要嘲讽痴人说梦。 赵初光试图复活沈朝夕的时候, 也受到了无数人的反对。 包括她的父亲, 兄弟, 姐妹,还有曾经支持她的谋士。 更别说那些以自己利益为重的宗亲。 他们都用千篇一律的话劝慰她,诸如什么人死不能复生,逝者已矣,若她一昧坚持,恐怕惊扰沈朝夕的在天之灵不得安生…… 可她要的就是她的在天之灵不得安生。 她才不要什么尘归尘, 土归土。 哪怕是恨,她也要沈朝夕继续恨着自己。 -- 第245页 如果连恨也没有, 两人之间的联系才是彻彻底底的断绝了。 所有人都觉得她疯了。 沈朝夕去世的第一年里, 所有人都知道,大公主为一个女将军, 入了魔。 那时候, 赵家王室权利争夺的战役,打到了巅峰。 无数像沈朝夕一样的忠诚爱国人士,牺牲在了这场权利之争里, 几个皇子上位又下位, 争夺不休,肆意攻击着对方的从属,不知道有多少人沦为牺牲品,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当中,死的悄无声息。 谁也不知道赵初光是怎么出现的。 曾经的她虽然聪明绝顶, 却困于女儿之身,哪怕有百般才华,也难得施展。 皇帝欣赏她,却不会因为长女的聪明忌惮她。 兄弟崇拜她,却不会因为长姐的权势恐惧她。 她是中立派的人物,一心只求国泰民安,无论是谁上位,只要能对国家的发展有利,都能够得到她的支持。 大家都默认她是这场争斗的沉默者,只在胜利者登顶的时候发声,谁也没有想到,沉默者会在中场发声,参与角逐,并且一上台就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强硬手段和扳手腕的能力。 暗杀、挑拨、勾结…… 赵初光的手段玩的无比漂亮。 她本就是这世间一顶一的聪明人,出生时连定国寺的和尚都说,她是有仙气之人。 她不喜欢权利争夺的时候,高高在上,谁也别想将她拉入这摊浑水,可她自己踏进来的时候,搅动的旋涡谁也别想逃脱。 一个个兄弟悄无声息的死去,甚至就连以旁观者的身份,坐看自己的儿子争斗的皇帝,也在不经意间变得垂垂老矣,然后他发现,自己曾经最信任的女儿,踱着步子,走到了自己的面前。 他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给你权力,给你荣耀,你为什么要背叛我?” “朕自认从未亏待过你,众多儿女当中,朕最对得起的人就是你。” “你哪怕坐上朕屁股下的位置,也没人会承认一个女人能当皇帝。” “我不需要谁的承认,”她坐上那个位置,抚摸着扶手上的龙头,曾经坐过不知道多少代赵家人的龙椅,龙头的位置早已经被打磨的细腻而富有光滑,仿佛见证了那些曾经属于赵家人的光辉岁月,她看向落败的雄狮,轻声道,“我只是需要坐上这个位置。” 哪怕为此要受尽天下人的指责。 这曾经是最束缚她的地方,如今却成了她最不屑一顾的东西。 礼法?那算什么玩意儿。 讲究礼法让她得到了什么? 困于世俗眼光让她得到了什么? 好名声?贤名?那算什么! 难不成让她顶着这样的一个名声出嫁不成? 别以为她不知道,大公主的名声在外,任是再才华横溢的男人,也受不了有一个比自己更聪明的女人。 她也从未想过要嫁人。 她安安稳稳地坐在公主的位置上,唯一的盼头,是沈朝夕。 是那个大雨天的时候认错了人,用衣服遮雨,揽着她跑过了整个长安街的人。 是心爱的战马因病而死,将头埋在她的怀里,哭得像个孩子的人。 是上战场前,同她饮酒到夜深,抵足而眠的人。 她从早晨醒来,盼望见到的人就是沈朝夕。 深夜入睡时,还会在心头临摹一道她的面容。 只要有人说沈朝夕的好话,她的脸上就会控制不住地流露出笑意。 若是有人诽谤沈朝夕半句不是,她就会觉得此人甚无眼光。 沈朝夕出现之前,她对这个充满贪婪与欲望的世界无比厌恶,恨不得毁灭重建一次才好。 可沈朝夕出现以后,她又觉得这个世界还算是有可取之处,至少诞生了像沈朝夕一样色彩斑斓的人。 然而,她的无晦死了。 死在她为她酿酒,盼着她归来的时候。 她甚至没能见到她死后的模样。 因为当她收到死讯的时候,战争已经结束了三天,那一处战斗的山谷,已经沦为了敌国的地盘。 为了赵家皇室而死的沈朝夕,甚至不是光荣而死,将领将失利的原因,全部归结到了她的冒进,却无人询问,粮草断绝,饥肠辘辘的沈家军,若不拼死一搏,活路在哪里。 她恨那些将罪名推倒沈朝夕头上的人,更恨自己那些明明知道一切,却因为害怕所谓的“功高盖主”而向她隐瞒了所有消息的幕僚。 多可笑啊……他们欺瞒所有有关沈朝夕的消息,仅仅是因为,沈朝夕对她的影响太大,外界有不好的传闻,所以他们宁愿让沈朝夕去死,也不愿意让这个忠君爱国的将军活下来。 然而她最恨的,还是自己。 难道她不知道外界的传闻吗?难道她没有听过属下的谏言吗?难道没有人在她耳边说过沈朝夕的坏话吗? 当然有。 只是都被她无视了而已。 她做贼心虚,于是偏偏要做出坦荡荡的样子。 越是喜欢沈朝夕,越要装作无所谓。 但喜欢就和喷嚏一样,越是隐藏,越是抑制,越难控制。 那么多人都看出来了,偏她当局者迷,还在自欺欺人。 害死沈朝夕的那么多人里,她要占主功。 沈朝夕死之前,她以为沈朝夕只是她的至交好友。 -- 第246页 沈朝夕死之后,她才知道自己失去的原来是此生挚爱。 她一直都相信人命是有价值的。 为了得到某些人,她愿意付出另一些人。 比如说有的谋士,一个人比十个人更强,那么她就愿意牺牲十个无用的人,还回一个有用的谋士。 可沈朝夕于她而言,是无价之宝,千金难换。 “赵国人口不过百万之众,离万万的要求甚远……” “赵国没有人,难道韩国没有人,宋国没有人,楚国也没有人吗?”高坐在龙椅之上,提起征战他国,赵初光轻描淡写,“没有人你不会抢吗?我不管你们用什么借口,总之我要让这些国家心甘情愿地把国土和子民给朕送过来,朕要让万万人臣服于我。” 她不在乎背上暴君之命。 事实上,恨她的人虽多,可爱她的人更多。 她聪明绝顶,治世经国,比历来坐在龙椅上的其他人,要做的更好。 有骂她的人说她牝鸡司晨,也有爱她的人夸她雄韬伟略。 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一个人。 那些曾经坐看、构陷沈朝夕去死的人,在这场波澜壮阔的历史当中,一点点沉入河底,成为最不起眼的泥沙与石头,没有人知道,当年曾经跟在大公主身边,有着无双才华的谋士们,到底去了哪里,也没有人知道,曾经在上一代的朝廷上,挥斥方遒的大臣们,消失在了何方。 无人关注这些属于过去的人。 凡人的国度,同仙人的世界很远。 就连她千辛万苦寻到的巫祝,也只是偶然在一次机遇当中得到了有关修真界的只言片语。 人力造神,仿佛这世间最荒诞不羁的谎言。 然而赵初光信了。 她不得不信。 因为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可选。 不过她没能等到这个谎言成真的那一天。 人类的寿命终究有限,而神灵的诞生往往需要千年万年。 哪怕她付出了那么多人的代价,尸骨不知道埋葬在何处的沈朝夕,也再未能笑意盈盈地出现在她的面前。 她只能孤注一掷,用巫祝提到的禁法,让自己的灵魂当中,烙下属于沈朝夕的神印。 十世转生的机会,只要有一次两人能够相遇,想起彼此,相爱…… 信徒就能得到她的神明垂帘。 这个世界的赵初光,修炼的无情道,本是最适合的她的一种道统。 她自己很清楚,若是没有沈朝夕,世间的一切,都很难在她心中掀起半点波澜,哪怕是魔界覆灭了修真界,她也未必真的有多少仇恨,最多是自己被打扰了的不满。 哪怕她在除魔卫道上闯出了赫赫威名,也不过是因为比起道修,魔修用来练剑,旁人的非议会更少,麻烦也更少,还能变相取得一个好名声,拿到一些需要的资源。 一本万利的好事,她为什么不做。 但沈朝夕的出现,前世记忆的展露,无疑对她的道心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冲击。 建立在无情道根基上的修为,自然随之消散。 赵初光的行为,无疑扰乱了沈朝夕的心绪。 只是她做人向来想得开,既然她不愿意说,她也不追问,只是冥冥当中,她能够感受到两人之间牵扯的庞大因果,这种牵扯出现的时机很奇怪,由于神道修士对这方面较为敏感,因此对于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沈朝夕也十分注意,通常都保持在一种随时可以切断的状态。 在赵初光走火入魔之前,两人之间的因果联系,不过是比才认识的陌生人要好一些,同李毛毛和顾青山的程度差不多。 而现在…… 沈朝夕突然有了几分不太好的预感。 却始终没在记忆当中搜罗出赵初光的存在。 难不成她的记忆被动了手脚? 但是谁又能在神道修士的记忆当中动手脚,却又不被她发现半分呢? 想不明白的事情,她索性不再去想,赵初光愿意说的话,自然会告诉她。 只不过若是那些有关前世今生的纠葛,她不会过于在意,毕竟于她而言,人一旦转世轮回,就是新的一生,哪怕相同的灵魂,也代表的是不同的人。 李毛毛又躺了片刻,才装作一副刚刚醒来的样子,睁开眼睛。 由于演技太浮夸,沈朝夕多看了他两眼,立刻吓得心虚的李毛毛眼神闪躲,一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模样,仿佛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做了亏心事一般。 顾青山醒来的最迟,身体也最虚弱,想到梦中的场景,便不由得露出苦笑。 第100章 仙道无情(二三) 沈朝夕也没问各自的心魔是什么, 这种事情, 往往同内心深处的执念有关, 既然是执念, 往往连自己都不肯面对,何况是向他人诉说。 好在三人当中,除了赵初光修为散尽,化作凡人以外,另外两人虽然精神不振,但并未受到太重的伤害。 沈朝夕将自己得到灵境世界本源的事情告诉了三人, 这种东西谁得到了就是谁的,她也不怕被人夺走, 而且李毛毛虽然贪财如命, 但心性纯净,顾青山受尽折磨, 仍旧不改本心, 都是值得信任之人,至于赵初光…… 虽然她看向沈朝夕的眼神,让她觉得汗毛直立, 但该有的信任还是有的。 “只是我虽然收用了世界本源, 想要炼化却非一日之功,这个小世界虽然并不完整,规则残破,但到底是一个世界,能够容纳和繁衍生命, 哪怕其中规则支离破碎大半,想要掌控也不容易。此地灵力吸收不易,于修行有碍,不是长留之地,若你们三人信得过我,便由我突破传送阵,进入魔域,寻到安全地方后,再将你们三人从小世界当中送出来……” -- 第247页 赵初光没了一身修为,高阶修士的气度犹在,且多了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尊贵雍容之气,她托着腮听沈朝夕说完话,道:“你便是要这条命也无妨。” 沈朝夕的言下之意,三人都听得很明白,若是同她一起出去,必要面对魔宫的追杀,但若留在小世界当中,就相当于将身家性命都交到了她的手里。 她跑出去了,封闭传送阵,魔修固然出不去,成了瓮中之鳖,他们也被困在里面,不到飞升就破碎不了虚空离开——这破地方支不支持飞升还不好说,没见渡劫期的修士都在这里躲劫吗? “我都行。” 李毛毛没什么意见,搓着手笑道:“那个前辈……见面分一份……这个小世界里那么多极品灵石……” 沈朝夕似笑非笑地看他一眼。 李毛毛立即做了一个将嘴巴拉拢的表情。 顾青山脸上带着几分犹豫,沈朝夕看出他有话要说,做了个旁边请的姿势。 两人来到另一处山洞里面,沈朝夕道:“若你有什么想法,直言不讳即可。” 顾青山长叹一口气,“在下自不会怀疑真人的人品,毕竟若无真人,我一介废人之身,早晚都会死在这里。只是先前心魔入体,让我想起了一件尘封已久的往事……” 心魔既然是心魔,自然是将过往不愿回忆的画面,一幕幕重放。 比起自己回忆,简直就像是视频的流畅转超清。 “我本是天元门附近的一普通山民,父亲是山中猎人,有一二修为,家中虽无顿顿酒肉,但也安宁何乐,然而在我十二岁那年,流窜的马匪路过我们村,杀死村中男丁不说,稍有姿色的女子,尽数被带上马背掳走,其中就有我娘,和我那才出生没多久的妹妹……” 他闭了闭眼,回忆这种事情的感觉,显然让人相当的不好受。 “我入仙门之前,为寻机缘,从山崖上摔下,伤了脑袋,失却记忆,却因祸得福,被师父捡回去,细心教养,得入大道,只是心中却是空空荡荡,总觉得少了什么,唯有同魔修战斗时,无名的愧疚才得以平复。今日入幻阵,却是勾起了我往日的回忆,那日闯入我家中的马匪,除了为首那人,尽是炼气期的修士,其余人我未曾见过,但那首领,我却认识,正是魔宫三长老座下的一条走狗……” 沈朝夕好心地提醒道:“可你如今修为全无,不过凡人而已。” “但灭门之仇,若是忘了也罢,如今想起来,便如跗骨之蛆,不报不得。” 顾青山傲然一笑,“更何况,我虽然被毁了元婴,碎了灵根,可我并非寻常修士,走的是以武入道的路子,先入后天,再入先天,才有筑基结丹,碎丹成婴……” 武道的先天大圆满,算是没有灵根的凡人,所能够达到的巅峰,换算成修士的水平,约莫在炼气期巅峰。 但修士修炼,除了剑修,多是打坐悟道,就算会一二法术,也十分单一,玩出花来也不过如此,能够修炼到先天大圆满的武道修士,却个个都是身经百战的高手,若无防备,筑基期修士也打得。 更何况,这还是个从元婴期跌下去的武道修士。 寻常先天大圆满,同修士作战,吃亏就吃在不知道灵气运转,不容易找到罩门,往往要颤抖许久,才能分出胜负,可若换做顾青山…… 沈朝夕在心中估计了一下他的实力,金丹期以下,至少有六成的修士不是他的对手。 她知道他是在担心什么,若她一人出去,定然是要快战快决,冲出魔宫,通过两界山重返修真界才是正事,如果没有她带着,顾青山的修为,跨不过两界山,更别说在魔界找人。 他一个先天,在魔界就是给别人送菜的份——这块地上从来就不缺把同类当食物的人。 “丑话说在前头,若你同我一起出去,护不住你,莫要怪我。” 顾青山满怀感激地点头,心知肚明沈朝夕说出这样的话,已经隐含维护之意。 吴煜被搞得焦头烂额,自然不知道自己脚下站的地方,已经换了主人。 渡舟每次启动,都要耗费大量的极品灵石,且会对渡舟本身,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 用网游的话来说就是耐久度会随着使用不断下降。 什么时候降到零,就什么时候重新造一艘来用吧。 魔宫之所以三个月就发一次船,不是有钱了没地方花,主要还是因为捏着这么一片宝地,多少都有些患得患失,魔界和修真界,虽然都有那么几个掌握在手中的小世界,但那无不是大能用大手笔固定下来的,而这个所谓的灵境,圣女虽然用古籍上找到的方法,将其固定了下来,可谁知道什么时候会突然消失不见…… 说白了,大家就是还不够信任赵雅。 这些年她虽然展现出自己的能力,表明她并非无能之辈,到底太年轻,上头又有一个魔尊压着,更显不出威严来,没有威严,又怎么能让旁人百分百地相信她的话呢? 这两天魔修们被沈朝夕搞得有点风声鹤唳,听到点动静都觉得是入侵者来了,但他们到底在这个没有灵气和魔气,想修炼都修炼不了的地方待久了,性子当中的懒散已经深入骨髓,难以控制,因为哪怕执勤的知道有人入侵,专注不了一会儿还是忍不住开始开小差。 因为沈朝夕他们很轻易地就摸了进去。 -- 第248页 顾青山同沈朝夕一组,去摸将要开启的渡舟。 赵初光和李毛毛,尽可能地闹出动静,吸引其他人的注意力,方便两人行动。 李毛毛穿梭空间的能力,得到了极好的利用,基本上两人走到门外,无需敲门,他直接带着人就传送进去,赵初光眼疾手快地抹掉对方的脖子。 魔修自然有数不清的手段,可李毛毛和赵初光两人,一个混迹市场,一双眼睛贼尖,生存能力不知道有多强,一个和魔修作战多年,俗话说得好,最了解你的永远是你的敌人,魔修的那些小手段,赵初光自己都比他们用的利落。 沈朝夕他们并不知道吴煜已经启动渡舟的事情,不过空间剧烈波动做不得假。 有沈朝夕在,两人的气息不用担心被泄露,一路绕过巡逻的守卫,朝着沈朝夕记忆当中的地点而去。 “这边。” “左转。” “三个人,你一个,我两个。” 传送阵虽然是露天的,可周围的防护手段,却多不胜数。 灵境限制颇多,但照样有无上大能进来,为传送阵树立起层层防护。 “合体期修士?” 顾青山修为没了,眼力还在,见到守在门口的两人,瞳孔顿时紧缩,肌肉也下意识地紧张起来。 好大的手笔。 沈朝夕感叹,她还以为出头的那个男人,就是这里修为最高的人了呢。 不过仔细看了一会儿,她却眯起了眼睛。 “是尸傀。” 两人面色泛青,眼珠虽是黑色,却隐约带红,眼角有青色的纹路,宛如蜿蜒的藤蔓一般,正是傀儡的象征。 好生残忍的手段。 竟然是硬生生将两个合体后期的修士,炼制成了傀儡在使用。 怪不得先前找人的时候,那个为首的人没有将这两人带出来,恐怕不是不想用,是用不动吧。 对于尸傀,她了解的也不多,只从几位好友口中,听过简单的炼制之术。 若是普通尸傀,用尸身即可,越新鲜越好,且鲜血要尽量保存在体内,毕竟血为人体之精华,血液的多少,同尸傀最后的实力息息相关。 但无论鲜血留存的多好,这样炼制出来的尸傀,由于没有灵魂存在,不过是行尸走肉,使用时间不长,容易腐败,用不了多久就会失去作用,或许对普通人来说一具尸傀用个二三十年已经很不错,但对寿命漫长的修士来说,为一具只能使用十数年的尸体耗费大量的资源,显然不值得——除非那是渡劫期修士的尸体。 要想制作最好的尸傀,须得将灵魂封禁入尸傀的体内,有灵魂的滋润,身体的运转方能正常,不仅能够常年不腐败,尸傀的修为能够得到极大的保存,且有极大的可能更进一步,突破尸傀死时的修为。 若尸傀的制作方法不变,对付尸傀,比对付同样修为的修士,对沈朝夕来说要简单些。 顾青山不明所以,却见她将手放在地上,闭上了眼睛。 神力从掌心探出,朝着两具尸傀而去,世界上最为清正不过的力量,刚刚触及到尸傀的脚下,便如同火苗遇到了燃油,腾地一下冒起了熊熊大火,两具尸傀还没有反应过来,整个人就已经没入了金色的火光当中。 场面看起来非常奇怪,他们在地上打滚,张嘴发着痛苦的嚎叫,然而金色的火焰却像是会认人一样,只指着两人烧个不停。 顾青山看了一眼沈朝夕,突然觉得她比起眼睛时,侧脸有种说不出的熟悉感。 第101章 仙道无情(二四) 这种熟悉感来得突兀, 所以后面顾青山没忍住多看了沈朝夕几眼, 越看越觉得熟悉, 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在哪里见到过。 两具尸傀被解决的很轻松, 神力燃起的火焰,不烧尽世间一切污浊,轻易不会熄灭。 金色的火焰当中,有两道人影若隐若现,他们脸上写着的尽是轻松的笑容,对着沈朝夕的方向, 深深鞠躬,久久不起。 修炼到这种程度的修士, 无一不是十分骄傲之辈, 宁肯死在敌人手中,也绝不愿意化作敌人的傀儡。 被炼制成尸傀之后, 魂魄被封印在尸体当中, 生不如死不说,或许还要眼睁睁地看着仇人用自己的身体攻击亲友,看着亲友面对自己的尸体痛不欲生, 何其残忍。 今天终于得到解脱, 两人的心中都充满了感激。 沈朝夕的心情,为这个鞠躬,沉重了几分。 不过两人没有时间多想,沈朝夕抬手将两人的骨灰收起,待日后寻个山清水秀的地方抛洒, 然后同顾青山一起进了门。刚刚踏进去,迎面而来的便是一道尖锐的破空声。 沈朝夕险之又险的侧脸避过,锐利的箭矢便擦着她的眼睫毛扎进了不远处的地上,用极品灵石铺就,比钢铁还要坚硬的地面,竟然如同豆腐一般,直接插了进去,箭尖没入地下数寸,可想而知这样一支箭若是落在人身上,恐怕合体期修士都不敢硬抗。 毕竟这地方几乎没有灵气,修为再高也是有出无进,更别说谁知道箭尖有没有被人动了手脚。 机关一处连着一处,一处比一处凶险,沈朝夕神识过人,不放在心上,回头看去,见顾青山也游刃自如,越发放开手脚,飞快地朝前推进。 越靠近两界之间的传送点,机关越多,威力越大,也越复杂,而沈朝夕因此也越发肯定,附近绝不可能再有他人。因为光是行走在空间当中,她就已经感受到一种难以言喻的拉扯感,仿佛有一只手,在扯着她往前走一般。 -- 第249页 “小心。” 沈朝夕为顾青山挡下一道攻击,没时间解释,直接道:“你跟在我身后,不要耗费力气,咱们应该很快就到。” 她说的很快,的确很快。 转个弯的功夫,眼前的环境便是一亮。 但这个亮也只是相对于刚刚从黑暗的环境中走出来的两人而言。 事实上,传送点附近,虽然是一片荒地,但黄沙弥漫,狂风乱舞,压根见不到阳光,沈朝夕前脚出了通道,后脚就被糊了一脸的黄土和灰尘,同时,顾青山的身体不受控制地向前飞去,多亏沈朝夕一把抓住了他的脚踝,直接将人拉了进来。 感谢的话语不必多说,沈朝夕将人拽回来,将神力覆盖于双眼之上,才看向不远处的传送点。 黑色的旋涡当中,渡舟已经有大半消失不见,余下的一小部分,正缓缓地朝前推进。 沈朝夕面色微变,他们已经抓紧了时间,没想到还是错过了时候。 “渡舟已经发动了,传送点的牵引力极大,稍有不慎就有被卷入虚空当中粉身碎骨的风险,你修为不够,我需要将你同我绑在一起才能过去。”沈朝夕半点不给顾青山面子地道。 顾青山大方道:“那就麻烦你了。” “得罪。” 沈朝夕将人反绑在身后,微微屈膝,随即小腿肌肉发力,脚下猛地一蹬,整个人顿时高高跃起,如同一发炮弹般向渡舟而去。空气中的沙土石子,打在顾青山的脸上,即使他的身体有元婴期的修为,也被划出了道道血痕。 此时,吴煜正坐在渡舟当中,灵境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他需要亲自向长老已经魔尊解释,若是派出个属下来,恐怕话都说不清楚。 渡舟突然一震,他睁开眼,没有多想,当初他坐着渡舟,穿过两界之间,来到灵境的时候,渡舟也震过几次,吓得第一次乘坐这东西的魔宫弟子够呛,不过习惯了大家也就知道,估计是撞到什么星石上了。 渡舟外形如舟,本质却更像是一艘潜水艇,只是后者是深海作业,前者却是深空操作。 舟上的亭台楼阁看似华美,实则靠近了才知道,不过是阵法装饰而已,连个真东西都没有。 正式的入口,又已经没入了旋涡当中。 沈朝夕自己倒是无畏虚空,她解读九丈莲,又有灵境规则相互,在虚空当中,与一个小世界无异,因此不必担心存货的问题,但她身后的顾青山却是个凡人,视线在越来越小的甲板上看了一圈,沈朝夕的目光掠过不时闪烁的阵法纹路,一剑扎进了自己脚下的地面。 突如其来的坠空感,让顾青山下意识地闭了眼,但他很快就睁开了眼睛,正好看见自己上方恰好能够容纳一人的孔洞。沈朝夕解开他的束缚,道:“稍等,我将此处修复了再说。” 说着,她于黑暗中,抬手扔出几块极品灵石,随着灵石被黑暗吞没,几道咔嚓仿若吞吃一般的声音响起,原本被挖空的地方,突然亮起了一道道明亮的纹路,沈朝夕将自己挖下来的甲板覆盖上去,璀璨的光芒就如同凝胶一般,将边缘覆盖,片刻后,沈朝夕松开手,上方已经看不出痕迹。 就在甲板被修复的时候,旋涡瞬间将渡舟吞没。 嗡—— 又是一道剧烈的震动。 两人等震动过去,才有心思探查自己的处境。 沈朝夕小心放出神力,闭着眼感应了一会儿,才道:“船上只有几人,均在最下方,其中就有之前围堵我们的那个监工,恐怕他是向魔界求援的。” “虚空当中虽然无法传递消息,但修真界手段众多,待靠近魔界后,恐怕外面会有魔宫的人等候多时,道友可要想好。” 顾青山知道她是什么意思,“真人不必担心,生死有命,我既然已经走到这里,便再无回头之路。” 哪怕明知前路是死,他也想闯一闯,试一试。 也许这一次不试,就没有下一次了。 沈朝夕没再多说话,既然顾青山已经下了决心,她再劝,未免有侮辱他人的意思。 两界穿梭,所需的时间不短,沈朝夕干脆闭上了眼睛,兀自修炼。 顾青山的目光却落在她的脸上,越看越觉得熟悉,沈朝夕不得不睁开眼,询问道:“你可是有什么问题?” 顾青山怔然地问道:“敢问真人年方几何?” 这个问题有些奇怪,也很突兀,不过年轻并不是什么秘密,沈朝夕直接报了顾无争的年龄,“二十有一。” “二十一……” 顾青山将这个年龄放入口中咀嚼,虽说修真无岁月,可他小妹消失的时间,正是二十一年以前。 哪怕是失去记忆,忘却了一切过往,他也习惯性地在石壁上刻下数字,记下一个他自己都不知道理由的时间。 现在想来,那正是他娘亲和小妹被马匪掳走的那天。 他越看越觉得像,也越觉得亲切,心中越发激动,然而脸上的表情却越是平静,为了不让沈朝夕察觉出异样,他甚至闭上了眼睛,将一切情绪都压在了心里。 这就是他的小妹。 哪怕二十一年的时间,足够一个长着莲藕手臂的胖丫头,变成一个娉娉袅袅的少女,可他还是在沈朝夕说出年轻的瞬间,确认了她的身份。 但他并不打算同沈朝夕相认。 当年出事的时候,小妹还不记事,既然她改了名姓,修为又如此出众,想来自有一番机缘。 -- 第250页 这些过往的仇恨,由他一个人承担即可,实在不必多一个人来背负。 顾青山想什么事情,沈朝夕尚不得知,她正思索自己日后的道路。 得世界本源,算是她做梦也没想到的一种造化。 破碎的世界就像是土豆的块根,只要有合适的土壤和营养,不是没有二度生长的可能。 如能够真正的炼化一个世界,世界中诞生的生灵,自然是她的信徒,她又何须为了信仰而烦恼? 只是若靠世界自然发展,速度未免太慢,灵境等得起,她却耗不起。 想要快速修复一个世界,最好的办法,莫过于用其他世界的天才地宝去填充,这是被人类誉为至宝的东西,大都是集天地之精华而形成,对人类好处不凡,对尚未定型的世界好处更多。 既然如此,那么哪里的天才地宝最多呢? 大山名川当中吗?当然不是。 要说天才地宝最多的地方,莫过于各个宗门宝库,这些都是集一宗一派之力,千百年,甚至是万年堆积起来的财产。 顾无争走得是道修的路子,正神本身也有降妖除魔的职责,那么她对魔界的众生下手,也算是除魔卫道对吧? 听说魔界有一宫四宗十二门呢…… 魔界众多宗门掌门,在同一时间里,齐齐打了个哆嗦。 就连斜躺在椅子上,欣赏着歌舞的魔宫尊主,也感到微微发寒,不由得越过大殿,看向不远处浑浊的红色天空。 他的视线穿过天空,落在星轨上,指尖掐动,却算不出变数由何而来。 直到一个人从偏门走进来,面色沉重地将一条消息传给了他。 貌若好女,眉心一点花钿好似火焰,一颦一笑比女子更娇艳的魔尊接过来人送上来的玉简,脸上带了几分趣味的笑容,“哦,有人竟然闯进了灵境?还叫三长老的手下无可奈何?” 第102章 仙道无情(二五) 被留在灵境里的李毛毛倍感无聊。 周围没有灵气, 没法修炼, 哪怕是布下聚灵阵, 他元婴期的修为, 也抢不过这里的地脉。 只能三五不时的跑出去,玩弄一下已经成为惊弓之鸟的魔修们。 他甚至同灵境里的奴隶们搭上了话,从中了解到,原来这些人,大部分都是生活在两界山附近的凡人,有魔界的也有人界的, 都是被魔修从原本生活的地方抓过来干苦力的。 男人女人只要年满一定岁数,都需要下矿干活, 还得努力生孩子, 像牲畜一样生下更多有用的劳动力。 因为矿洞里有人,因此在吴煜带着援兵返回之前, 挖矿的行动停止了下来, 同李毛毛说话的老人,自嘲一笑,脸上的黑黝黝的皱纹如同他曾经吃过的苦, “其实在哪儿干活不是干活呢, 至少在灵境里面,总不至于饿死,对吧?” 李毛毛觉得心里堵得慌。 有魔修养着,是饿不死。 一日三餐,都有魔修提供的食物。 可魔修给的这些东西, 猪食都不如,连秃鹫都不会去尝一口。 而且灵境里无法修炼,等于断了这些凡人后代的一条通天路,让他们一辈子在绝望当中生活。 沈朝夕走的时候,虽然将李毛毛该得的东西,尽数分给了他,但这些极品灵石,对生活在灵境里的普通人来说,还不如一杯米一把菜一口干净的水来的实用。 他回到地下石窟的时候,脸上是显而易见的沮丧。 两人如今生活的地方,正是沈朝夕发现世界本源时的那个水潭所在的矿洞,也许是曾经孕育过生命之源,因此这里的灵气比其他地方,多多少少有一点,虽然稀薄,但蚊子再小也是肉啊。 盘腿坐下之前,李毛毛偷偷地看了一眼不远处的赵初光。 准确来说,他看到的只是一团白色的光团,浓郁的灵气围绕在她的身周,粘稠的仿若要凝固。 每每看到眼前的景象,李毛毛就忍不住嘴角抽搐,初光真人果然是初光真人啊……哪怕散功重来,修为也比其他人更快,总觉得等这团光茧散开的时候,赵初光的实力应该会超出他的想像。 “不知道沈前辈和顾兄弟现在情况怎么样……” 不过只要灵境没有发生大的动荡,沈朝夕就是安全的,因此他倒不是很担心。 他比较关心的是,自己什么时候能从这里出去。 这日子真的太无聊了……他又不像初光真人,有这么好的耐心,能够一坐不起。 要知道,有妖兽血脉的他,出生就是无限接近金丹期的修为,之所以这么多年了才元婴期,全是因为实在是对修炼提不起兴趣,要不是因为有点天赋本领,吃了不少天才地宝,还未必能有这个修为呢。 而另一头。 不论是吴煜也好,还是负责迎接渡舟的三长老也罢,谁也没有想过,竟然会有人敢跟着渡舟,直接进魔宫的大本营里。而且魔宫的几个长老,均是合体期左右的修为,他们也不认为有人能够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逃出生天。 因此给了沈朝夕和顾青山两人机会。 砰—— 随着一道突兀的爆炸声,在渡舟深处响起。 “怎么回事?”三长老虎目圆睁,瞪着刚刚下渡舟的吴煜等人。 吴煜惶恐回头,看着渡舟上方的阵法根根亮起,不安地道:“三长老,这不是我做的,这真的和我没关系,我这次也是来向宫中求援的,有人闯进了灵境,杀死了我魔宫弟子,十分嚣张……” -- 第251页 三长老啪地一巴掌甩到了吴煜的脸上,“没用的东西。” 他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渡舟,丹田中灵力涌动,随时准备出手。 他倒是不怎么担心渡舟损坏,渡舟虽然不是什么仙器,却也称得上顶级的灵宝,尤其是在防护性上,堪称一绝,即使是大乘期真人全力一击,也未必能够一次性破坏渡舟的防御。 三长老带来了不少弟子,此时沈朝夕,就混迹在这些弟子当中,低着头,嘴型无声地道:“砰砰砰砰砰——” 伴随着她嘴型响起的,是渡舟里一道比一道更震撼的声响。 渡舟上的阵法光芒大盛,可惜,它们仍旧无法阻止渡舟的破裂。 嘭—— 渡舟四分五裂,与此同时,炸开的还有渡舟下方,搭载着阵法的高座。 灵境中,黑色的旋涡,也悄无声息地缩小,最后消失不见。 三长老震怒的同时,冷汗直下。 他一巴掌拍在吴煜的头上,如果说先前只是单纯的为了发泄和教训,此时真的有了杀人的心。 三长老提着吴煜离开,琢磨着要怎么给魔尊解释今天发生的事情,吴煜算是他的人,现在灵境出了问题,他逃不了干系,但要是能把罪责推出去,当然是最好的。 他走得匆忙,连一同带上来的弟子,都没来得及理会。 沈朝夕和顾青山就混在这群人里散去。 魔修不像道修,监管严格,除了核心地带,其余地方管理都比较松散,且魔宫的人也不认为有人敢在自己的地盘上作祟,因此两人很轻易地就潜入了三长老下属的人群里。 被两人顶替了身份的倒霉弟子,都不是什么人物,纯靠拍马屁,混到了一次跟着去见识渡舟的机会而已,没成想竟然撞到了渡舟被炸这种机密,因此这一群弟子回来以后都夹着尾巴低调做人,半点不提发生的事情。 沈朝夕和顾青山两人闭门不出,在这种环境下,没有引起半点的注意。 因为在魔宫里面,对于未曾谋面的魔尊,沈朝夕忌讳颇多,因此没有将还在灵境当中的两人放出来。 两人是在进入魔界的第二天见到的顾青山的仇人。 见到那人的第一眼,熟悉的轮廓就让顾青山的仇恨喷涌而出,几乎抑制不住。 若非沈朝夕按住了他的肩膀,帮他遮掩了气势,恐怕两人都暴露了出来。 “抱歉,”回到住处,顾青山捂着脸,有些颓丧,“是我冲动了……” 只是多年的仇恨累加在一起,让他实在是控制不住自己。 沈朝夕买了饭回来,扔到桌子上,“放心,我已经打探好了,今晚咱们就帮你报仇。” 顾青山抬起头,不敢置信地道:“真的?” “我骗你干什么,有仇就报,只要魔尊和几个长老不出手,在这里我修为最高,就算没法灭了魔宫,带着你逃跑总是能做到的。” 听见这话,顾青山顿时来了力气,坐下就开始吃饭,沈朝夕注意到,他眼眶微微发红。 她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因为用了她的法子,直接炸了渡舟,浑水摸鱼进了魔宫,顾青山想象中杀出魔宫的场面并没有发生。而莫宫内禁止私斗,他也不可能明目张胆的向仇人下生死帖。 如果只有他一个人,杀就杀了,一命抵一命,对于已经不能修炼的他来说,只要能报仇,不论付出什么都值得,可他的妹妹还活着,年纪轻轻,修为高深,前途无量,他不想拖累了沈朝夕。 对他在想什么沈朝夕并不知道,她的想法很简单,现在魔宫所有大人物,都在往魔尊殿跑,估计是商量灵境的事情,正是魔宫外围防护最低下的时候,不趁这个时候报仇,还要挑什么时候? 时过二十年,当年不过练气九层的马匪,如今已经是半步金丹。 魔宫长老虽然最次,也是分神期的修为,但金丹元婴这一批弟子,仍旧是门派内的重点培养对象。 由于顾青山的修为,两人混迹的地方,正是筑基期修士的这一片区域。 半步金丹的马匪,在这个区域内地位颇高,白日里追捧的人不少,住的府邸也是整个区域内最豪华的一栋。 因此想要摸到他家去非常容易。 兄妹二人虽然并未相认,但配合默契,沈朝夕布下灵气波动最小的隔音结界后,就同他悄无声息地翻进了马匪的府邸里。住在魔宫里面,自然不需要有什么将士巡逻,但用来服务享受的人确实不缺的,大都是一些炼气期的修士,和姿容出众的凡人。 “前辈饶命,前辈饶命,我是无辜的,我是被抓来的……” 一个貌美的女子在沈朝夕对其他人动手时被惊动,从睡梦中惊醒,哭得梨花带雨。 顾青山的目光转向沈朝夕,他知道女修在这方面,总是要多愁善感一些,不愿意让妹妹觉得自己残忍。 谁知沈朝夕手一伸,二话不说就拧断了她的脖子。 “一身血气,无辜,骗谁呢?” 在神明面前撒谎,可真是胆大妄为。 世间因果,谁为善,谁作恶,早已经被写的明明白白,谁也无法逃脱。 两人找到马匪时,他还在同姬妾作乐,数个女子身披薄纱,身段妖娆,笑语盈盈。 “来啊,大人这里……” “这边,这边……” 马匪平生最爱美人,闻着香风听着妙语,只觉得整个人昏昏陶陶,以至于四周什么时候安静下来都一无所知。 -- 第252页 “美人——” 冰凉的剑尖割在脖颈上,他下意识地反抗,却被一只快如闪电的手戳破了丹田。 灵气像是气球里的气一样飞快地泻去。 “姜坤!你可还记得二十年前——” “他不记得。” 不等顾青山说完,沈朝夕先打断了他的话,顺带一脚踢碎了马匪姜坤的膝盖骨,让他跪在了地上,然后问道:“你想让他怎么死?” 姜坤听见她冷冰冰的话语,吓得一阵哆嗦,连忙哭喊告饶。 沈朝夕看着突然湿了的地板,眉头微皱,一阵清风拂去了空气中的异味。 顾青山还有些反应不过来,“什么?” 沈朝夕一把扯下姜坤脸上的眼罩,道:“你不必问他记不记得当年曾经做过的祸事,只怕他作恶多端,早已经记不清自己到底害过多少人,就算他记起了,也不会有半分悔恨……” “我是真的知道错了,真的知道错了……” 姜坤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顾青山顿时觉得乏味。 他想好的许多折磨人的办法,都没了用武之地。 “杀了吧。”他道。 沈朝夕没听他的话,而是手一拍,一根细如牛毛的魂针,就没入了姜坤的脑海。 只见跪在地上的他,突然瞪大双眼,直挺挺地倒在地上。 “就让他这么死,未免太便宜他了。”沈朝夕道:“放心,哪怕他忘了自己曾经做过的恶,也会想起来的。” 由因果牵连的入梦术,加上从九丈莲当中领悟到的新神通。 沈朝夕相信,站在受害人角度,回忆一遍过去的姜坤,会充分领悟她的苦心。 “走吧,魔宫不能久待,趁着还没戒严,咱们先离开再说。” 沈朝夕想着将还在灵境的两人放出来,准备直接离开魔宫。 不论是魔宫的几个长老,还是实力未知的魔尊,都是她惹不起的对象。 然而在走时,她的目光却突然落到了一处摆件上。 松鹤样的摆件造型别致,仙气十足,同魔界无论什么都免不了淫丨欲杀戮的风格大相庭径。 顾无争的记忆在她脑海中翻动的飞快,最终停留在了一次掌门寿辰的贺寿礼里。 第103章 仙道无情(二六) 天元门的东西为什么会在这里? “稍等。” 听见沈朝夕的声音, 顾青山停住脚步, 疑惑的目光看向她。 沈朝夕走向姜坤, 这本是顾青山的仇人, 同她没有多大关系,但此时,她一手拍在他的额头上,顿时无数画面就涌入了她的脑海当中。 看完之后,她收回手,抽出一张没用过的白色手帕擦了擦手, 对顾青山勾了勾嘴角,道:“没想到我们居然有共同的仇人。” 顾青山心脏一抽, 以为她发现了什么, 没想到沈朝夕的眸光突然冷下来,“圣女的命令……” 她倒想知道, 这个所谓的圣女, 同邪神有什么关系? 不过当务之急,还是先逃出魔宫再说。 听到圣女两个字,顾青山就知道, 沈朝夕说的和自己想的, 恐怕不是同一件事。 他松一口气的同时,心中也隐隐有些失落。 他有心追问,张了张嘴,却又觉得打探别人的事情,并非君子所为, 而且也怕沈朝夕生气。 没想到离开的时候,沈朝夕自己说起了这件事情。 “我本是天元门弟子,魔宫灭我宗门,师长好友,尽数被屠,只知是为了寻找一样宝物……” “然而我天元门上下,从掌门至弟子,无人知宝物是何。” “只有我一人死里逃生,为师友报仇,虽将魔修视作生死大敌,可我一直想不明白,天元门在修真界中心,为何魔宫之人要冒生死风险,千里迢迢来灭我宗门,今日我才从姜坤那里知道,他们竟然都是奉的魔族圣女的命令……” 说到这里,沈朝夕有些咬牙切齿。 魔族圣女不是什么秘密,哪怕是三长老的麾下,仰慕、崇拜、垂涎圣女的人也不少,各种八卦只要带好耳朵,随时都能收集得到。 这些人将魔族圣女视作神明,沈朝夕却能从他们的三言两语当中推测出,这个圣女很有可能是有着两世记忆,甚至是从科技发达的现代社会穿越到这个世界的人。 想要探寻一个人真正的来历,最好的方式不是看他的造物,而是看他的思想。 虽然没有同那个所谓的圣女正面接触,可是凭借她造出的这些东西,和几个魔修谈论时隐隐透露出来的,不在现代社会熏陶个十几二十年养不出来的思想,基本上可以让沈朝夕肯定了这个所谓圣女的来历。 能够预知未来,创造武器,甚至找到像灵境这种矿地…… 她的表现,有点像是网文里穿书的主角,各种未卜先知,抢占机缘,唯一让沈朝夕想不明白的是,天元门到底哪里得罪了她?天元门里到底又有什么宝物值得她去觊觎? 沈朝夕估计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赵雅之所以对天元门动手,只是为了提前抹杀一个天命之子而已。 因为换位思考一下的话…… 沈朝夕自己要是穿书了,估计会死命薅天命之子的羊毛,能薅多少算多少,然后有多远躲多远,除非一来就和天命之子有着摆脱不了的关系,否则她脑袋抽了,才会想要和天命之子扯上关系。 -- 第253页 不论是抱大腿还是做仇敌…… 前者死生各半,后者必死无疑。 都不是什么好下场。 可惜沈朝夕不知道的是,并不是谁都像她一样,对天命有着清晰的认知。 在被抢走了龙珠后,赵雅并不甘心,她手下的人很快找到了少年的位置,进行围追堵截。 原本两人毫无关联,也许另一个世界的赵雅,会读到以少年为主角的故事,然而因为一颗龙珠,她将自己的轨迹,强制性和少年交汇。 老食人觉得圣女自从来了修真界后,像是中了邪一样,说话做事,神神叨叨,还将一个黄毛小子,看得如临大敌,让他心头好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不过赵雅安排下去的事情,他还是会不折不扣的执行。 但渐渐地,他也感觉到了邪门…… “这小子怎么回事儿,这样都让他逃掉了,你们怎么办事儿的?” “你说你们撞到了合体期的修士?修真界的合体期修士什么时候那么多了?不是应该个个都在自己地盘上老实待着吗,怎么会在外面到处乱逛,还恰好被你们撞到?” “那小子被妖兽抓走了,竟然没有死?” 像是所有霉运都被赵雅吸走了一样,沈朝夕这边出乎意料的顺利。 顺利地离开魔宫,远离魔宫所在的都城,进入一个混乱的三不管地带,打劫了一个小宗门,直接占了别人的密室,然后…… 召唤出了李毛毛。 “怎么就你一个人?” “赵前辈发现了一个通往人界的传送阵,直接走了。” 面对沈朝夕,李毛毛有种说不出来的心虚。 他是偷窥过不该看的场景的,总觉得两人之间,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至于两人都是女子这种问题—— 大能的问题,能叫问题吗?那叫情趣。 灵境的空间不稳定,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不然沈朝夕和李毛毛也不会掉进去。 赵初光直接离开,她虽然有些意外,却也不是太诧异,她奇怪的是,李毛毛为什么不走。 提到这个问题,李毛毛十分扭捏,腼腆地道:“前辈……您不是说要带我发财吗?我能力很好用的。” 这话倒是真的……好多宗门禁地和藏宝的地方,都设有重重阵法,强行破解容易损伤里面的东西,巧解又浪费时间,直接穿梭进去是最方便的法子。 深知富贵险中求,没有跟着赵初光离开的李毛毛,就这么被留了下来。 沈朝夕摸着下巴道:“咱们就根据这个宗门为基地,向四周发展吧,你们觉得咱们叫什么名字比较好……” 李毛毛举手建议,“发财宗怎么样?” 沈朝夕摇头,“直白,难登大雅之堂。” “那富贵宗呢?” “土。” 顾青山笑道:“不然叫金玉门怎么样?” 沈朝夕拍拍他的肩膀,“有文化的人就是不一样。” 李毛毛:“……我那是直白,直白好吗?” 忙着给宗门取名的沈朝夕,对离开了的赵初光,没有半点惦念。 于她而言,找到人,把人从灵境里救出来,因果就还了一半,剩下的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因果……走一步看一步呗,随缘。 召唤出李毛毛的前半个月,没有任何异常。 虽然金玉门只有三个人,但他们硬是玩出了三百个人的气势,时不时出去钓一些小宗门的鱼,打着被欺负的旗号上门找茬,将人收拾的干干净净之后将仓库洗劫一空。 灵气沈朝夕不缺,灵石类的东西全给李毛毛和顾青山两人,但若有什么好的法器或者是内蕴天道规则的宝物,则是她的战利品,会被塞进灵境里,用来改善环境。 灵境里的那些普通人,沈朝夕不是没打过将人放出来的想法,可是想了想,她现在在魔界,普通人出来自身难保,不如他们在灵境待着呢,至少灵境也不是完全没吃的,而且在她孕育一番后,灵境已经逐渐焕发了生机。 而原本留在那里的魔修们……则作为赵初光送给沈朝夕的礼物,被处理了一干二净。 沈朝夕自己都想不明白,功力尽散的赵初光,到底是如何在短短数天内,做到这一点的。 变故发生在半个月后的夜晚。 睡梦当中,沈朝夕突然觉得身体一沉,坠空感让她下意识地想要睁开眼睛,入目却发现眼前并非自己熟悉的场景,而是在一片浓雾当中。 “梦境……” 入梦术玩得相当熟练的沈朝夕,很自然地了解到了自己当前的情况。 问题的关键在于,这是自己在做梦,还是别人将她拉入了梦中。 她心念一动,浓雾随之散开,危险的感觉涌上心头,她下意识地转头,才发现不远处,竟然有一个穿着玄衣的少女,正举弓对着自己,弓弦上的箭矢,已经是一副将要发出的姿态。 咻—— 长箭破空,沈朝夕下意识地别过头,箭矢擦着她的脸颊而过,出乎意料的是,没有感受到任何疾风擦过脸颊的刺痛感。 叮! “红心!沈小姐正中红心!” 远处,一个扯着嗓子,不男不女的声音响起。 这是……宦官? 沈朝夕下意识地去看说话的人,然而浓雾遮掩,并不能看清楚报靶的人。 反倒是玄衣少女身边,不知何时多了一个一身白衣的女子。 -- 第254页 同看起来不过十五六岁的少女不同,女子约莫二十来岁,正是成熟的时候,眉眼都有着不同于少女青涩的沉稳,她走到少女身边,让下人接过少女手中的弓箭,自己抓住了她的手,问道:“疼不疼?练了一上午了,休息一会儿吧。” 少女望着她抓着自己的手,唇角上扬,眉眼弯弯,笑得有些傻气。 “嘶——” 沈朝夕揉着额头,从床上坐起来。 不知道对她使用入梦术的人是谁,实力竟然如此强大,她险些没能挣脱出来。 不过她想不明白的是,对方给她看这样一幕场景干什么? 虽然那个少女,和第一世的她,长得是有些像,而那个女人,也同曾经她很崇拜的大公主有着相似的脸庞。 但她很肯定,自己从未和大公主之间有过如此亲密的行为…… 那人刻意做出这样的场景,莫不是为乱她心境? 那也太可笑了一些。 另一边,归一宗。 盘坐在自己洞府当中的赵初光睁开眼,吐出一口血来。 入梦术这种神通,若是勾连因果,让他人自行入梦,自然对施法者没什么伤害。 可若是将他人带入自己的梦境,则要小心翼翼,稍有不慎就有反噬的下场。 “为什么……” 赵初光满眼的不解。 她觉醒前世记忆,毁了无情道,修为散去后,果断转修了专情道,修为一日千里,很快追上了原本的实力,甚至接连觉醒了之后两世的记忆。 透过这两世,她也知道,沈朝夕并非像她想的那样,全无前世记忆,而是每一世都记得很清楚——哪怕沈朝夕没有明说,但透过记忆,赵初光也能猜出来。 既然每一世的她,沈朝夕都可以接受,为什么偏偏这一世不行? 这不公平! 第104章 仙道无情(二七) 接下来的半个月沈朝夕都处在很气的状态。 因为那个藏在暗中的人, 连着半个月都拉她入梦。 如果在梦里和她打一场也就算了, 偏偏每次都是让她看一些似是而非的场景。 虽然每次的梦境看起来都很真实, 梦中的场景也是她真实生活过的世界, 但是同时出现在梦里的另一人,明明在现实中同她是至交好友,入梦的人却非要扭曲成另一种关系。 这人到底是想要干什么? 莫不是见她未曾有过道侣,想要借此乱她的道心? 这手段未免也太卑劣了一些。 沈朝夕倒是不介意对方用这样的手段来骚扰自己,她介意的是对方在梦中化用的是她每一世好友的形象。 “你到底是谁……”又一次从梦中醒来,沈朝夕牙根发痒, “最好别让我抓到你。” 今天的魔界依旧很不平静。 准确来说,魔界从未平静过。 只是一个月前, 不知道什么原因, 隐藏在日常混乱下的暗潮,又汹涌了几分。 在丹坊买了疗伤的丹药后, 鼻青脸肿的魔修甲, 将帷帽往下扣了扣,埋着头,低调地就往外走。 然而刚刚准备出门的时候, 帷帽的边缘却同他人撞在了一起, 发出砰的声音。 两人同时停住了脚步:“你他妈——” “张兄?” “李兄?” 两人异口同声地道:“我还有事,先告辞。” 他俩默契地同时往右大跨一步,擦肩而过,然而被叫做张兄的魔修,正抬脚准备迈过门槛, 又和正进门的人撞在了一起。 “你他妈——” “张兄?” “朱兄?” “我还有事,先告辞!” 相同且类似的场景,还发生在同一个城镇的各个角落的丹坊当中。 带着帷帽,偷偷买来丹药,形态猥琐的魔修,宛如一只只的惊弓之鸟。 相同的打扮在大街上比比皆是。 “无晦啊……你这法子真的是小猫叫人——妙妙妙啊!”坐在街头的馄饨店里,李毛毛看着匆匆进出丹坊的魔修们,内心充满了对沈朝夕的敬佩。 他们仨目前的修为是这样的:沈朝夕实力最高,分神期,因为是剑修的缘故,适当上调,对付合体期不是问题,但两个以上就有扑街风险,李毛毛在各种灵丹妙药的堆砌下,终于稳固了元婴期的修为,平步走向出窍期,随时有可能再进一步,而顾青山,则在修炼一本以武入道的功法,虽然进展艰难但武力值高,目前只有金丹初期,却有元婴期以下无敌的效果,而且越打越痛快,修为进展越快,基本上以一打十不是问题。 沈朝夕的修为,单拉出来,一个分神期的大能,中型门派基本上当尊大佛供着,哪怕是大型门派,除了魔宫这种顶尖宗门,可以说人多看不起以外,对于这种层次的修士,也要以礼相待。 但如果是想要打劫这些宗门的宝库的话,一个分神期修士的修为,就有些不够看了。 原因无他,哪怕是一个普通的中型宗门,背后也有可能藏着几个合体期甚至是渡劫期的老祖。 修真界里,有一个合体期坐镇,再背靠一条大腿,就能发展成中型宗门,比如说天元门就是这样的一个宗门。 魔界这种地方,自己没点雄厚的资本,背后的大腿再粗,哪怕是魔宫呢,遇到仇家的时候人家该灭你就灭你,毕竟魔界不讲究道义,讲究的是一句话不服就干,要是自己扛不住,等魔宫的救援到的时候,黄花草都凉了,说不定救援还会变劫匪,趁机抢劫一波。 -- 第255页 因此沈朝夕几人打家劫舍的目标主要是放在小型宗门上。 别看宗门小,人不少,小的原因主要是后台不够大,但人数堆积上来了,各自手头都有那么一两件宝贝,运气好的时候,还能从这些魔修的手里,挖出几个远远超出他们实力的东西来。 原本三人奉行是抢完就杀,反正杀得是作恶多端的魔修,几人也没什么心理负担,再加上一个修武道,主杀,从某种角度上走得就是魔修的路子,一个算半个妖修,哪怕长了张人脸,也没多少人的道德枷锁,最后一个有了人身,本质还是神道修士,讲究的是天地不仁,因此半点不怕影响心境。 但杀到后面,几人发现,小鱼虽多,可营养价值高的就那么几条,翻储物袋都能将人翻得恶心了,有时候找出来的都是一些没什么卵用的东西。 直到一次三人在不小心收刮完财物后,放过了一个魔修,过几日再见,发现他的家底又雄厚起来,几人才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竭泽而渔是不对的,要走可持续发展的路线。 虽然两界山似乎出了什么问题,导致修真界出现了不少魔修,可这些杂鱼,在两界山的结界正式打开之前,估计一辈子也没有进入修真界的机会。 几人也不怕养虎为患,再说他们也并非全无后手,被认为有价值从而放走的人身上,全部被暗中种下了沈朝夕的魂种,一旦超出掌控,索命不过是心念一转的问题。 吃的差不多了,沈朝夕站起来,李毛毛跟在她的身后,两人一前一后走出了城。 魔界的城池同修真界一样,城内禁止打斗,城外随便折腾,因此前脚出城,后脚就听到了轰隆隆的打斗声。 李毛毛顿时兴奋起来,“这太过分了啊,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打来打去,造成的影响多不好啊,万一伤到人怎么办,就算没伤到人,破坏环境,伤害花草树木小动物,也是不可取的啊……走走走,我们去收缴武器,顺便罚款,让他们知道和谐社会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 沈朝夕在心中捂脸。 这一套话……真的不是她教的。 正在打斗的魔修甲:“……” 正在打斗的魔修乙:“……” 突然觉得一阵寒意涌上心头。 利落地将两人搜刮的只剩下一条底裤,种下魂种之后,李毛毛一人踹了一脚,甩着挂在腰间的两个储物袋连忙去追先走一步的沈朝夕。 他的行为无疑是在炫富,放在城里,配上三两打手,或许无事,但在城外,就像是一条烤的流油的鱼,吸引着无数蠢蠢欲动的野猫,该行为还有另一种称呼——钓鱼执法。 金玉门不远,两人也不着急,缩地成寸的走着,遇见打架的就上去和平制裁一下。 魔界的人似乎永远都在打架,或者是在打架的路上,一个时辰不到的功夫,李毛毛腰间的储物袋已经缠绕了一圈。 “呸,穷鬼。” 虽然嘴上嫌弃,李毛毛还是秉承着蚊子再小也是肉的道理,将储物袋挂在了自己的腰带上,正准备跟上沈朝夕,却见她脚步突然停了下来,于是疑惑地问道:“怎么了?” 沈朝夕二话不说召唤出飞剑,拉着李毛毛就后退,整个人快如闪电一般消失在天际。 一只大手在下一刻覆盖了两人站立的土地。 震耳欲聋的声音在天边响起,“魔宫办事,闲人退避。” 李毛毛脸色微微发白,“魔宫来这边办什么事?那个方向除了金玉门,还有什么?” “他们就是为金玉门来的。” 沈朝夕飞剑不敢停,刚刚动手的人,实力绝对在她之上。 好在几人虽然将金玉门当做休息的根据地,但里面根本没留多少东西,都是一些随手可抛的杂物。 虽然不知道魔宫的人来金玉门做什么,但肯定不会是什么好事。 沈朝夕庆幸,自己闲着无事,在金玉门用极品灵石布下了不少触发式的阵法,估计这群人以为他们还躲在里面,所以才会直接赶人,而非对他们俩动手。 能拿极品灵石来搭建的阵法有多少? 除了魔宫,几乎没有宗门玩得起这么大的手笔,哪怕是归一宗,极品灵石也不过是用在几个最关键的阵眼处而已,仅是如此,已经能够大幅度的提升护山大阵的强度。 魔宫长老自然不会想到,沈朝夕会闲得蛋疼到这种地步,拿极品灵石当玩具。 估摸着飞出合体期长老的感应范围后,沈朝夕又飞了一段,才降下来。 她自认做事并不过火,魔界杀人狂魔随处可见,像她们三这么嚣张的不止一打的人,魔宫又不是什么正义使者,为什么会找上金玉门?而且还派出了一个如此可怕的合体期修为的长老……真当高阶修士是大白菜在用呢。 想了想,沈朝夕还是有些不放心,对李毛毛道:“你先到灵境里去待一段时间,我怀疑出事了。” “那你呢?” “我有隐匿之法,只我一个人的话,完全不担心被发现。” “行。” 征得李毛毛同意,沈朝夕在他肩膀上一拍,下一刻,李毛毛就消失在了原地。 而沈朝夕自己,则是神力覆盖身体,重新踩上飞剑,顷刻后落地时,她通身的气息已经和先前判若两人。 轰隆隆—— -- 第256页 破开了阵法,本以为里面会是苦苦抵抗的金玉门三人,没想到面对的却是宛如废墟一般的几座宫殿,几个魔修面面相觑,都有些茫然。 被派出来执行任务的魔宫长老将神识放开,扫过整座山门,顿时脸色大变,“上当了,里面压根没有人,金玉门的人早逃了。” 他忽然想到自己先前感应到的两人,本以为是路过,便小小的给了一番惩戒,没想到那女子有些本事,竟然躲了过去,他不愿意多生枝节,便没有去管,想来这两人,恐怕就是金玉门的人。 要是要魔尊和圣女知道,两人曾经从自己眼皮子底下走过,却被他放走了…… 饶是合体后期,他仍旧感到后背发凉。 “我感应附近有两人气息,”闭着眼装模作样一番后,魔宫长老指向了沈朝夕和李毛毛出现的方向,道:“追,两人应该跑不远!” 虽然被派出来对付一个只有三两条杂鱼的门派,让魔宫长老觉得自己有些牛刀小用。 不过想来这两人就算提前发现了魔宫的计划,也跑不了多远,实力的差距摆在这里,他对自己十分自信。 赵雅同样对魔宫长老很是自信。 说来也是倒霉,她的修真界一行,就没有一天顺利过,想要抢的机缘一个没抢到,不是去迟了,机缘早已经落在别人的手里,就是东西抢到手,却对她没有用。 带着一腔郁气回到魔界,就听说了灵境被抢的消息。 灵境被抢,除了女主顾无争,还能有谁? 赵雅压根不做他想,立刻就差人去打听,有没有一个叫发财宗的宗门出现。 她记得这个名字是李毛毛取得,直白大方,图的就是发财的意思。 谁知属下没查出发财宗,却找到了一个叫金玉门的组织,里面三个人干着和《天下无争》里顾无争和李毛毛两个人干的事。如果说里面没有主角存在,谁信? 反正赵雅不信。 她看多了,知道反派去找主角麻烦,总是爱葫芦娃救爷爷,一个接一个的送。 赵雅自觉不一样,哪怕没摸清楚金玉门到底有着怎么样的底牌,直接把魔宫长老这个除了尊主这张王炸她打不起以外的四个二给拍了出去,不信这样金玉门的人都能逃脱升天。 以至于当执行任务的魔修,将辛辛苦苦破开阵图,里面的人却早已经走个精光的消息传来时,赵雅眼前一黑,几乎昏倒在地。 她算计的很到位。 唯一没有算计到的估计就是,当顾无争变成沈朝夕,从未出现过的神道修士降临这个世界的时候,许多事情就已经脱离了常理的范围。 第105章 仙道无情(二八) 两界镇。 平时人来人往的小镇, 此时早已经变成了修真界各个门派临时的战略中心, 无数飞舟起起落落,送来无数的物资和人,无数道剑光划破长空, 奔向一个个战场。 不远处的两界山, 此时已经是一片混乱。 无数的阵法散发着盈盈的光芒, 魔修与道修混战成一片, 鲜血与残肢如同雨水一般,不断地从天空洒落,渗入土地当中,放眼看去, 整片土地几乎都被染成了黑色, 散发着浓浓的不详的味道。 赵初光临空而立, 目光冰冷的注视着前方和她处在同样高度的一群人。 底下是低阶修士的厮杀,上方是高阶修士的对峙。 赵初光道:“三个合体期的修士, 魔尊倒是很给本尊面子。” 一名魔修道:“初光真人的面子, 自然是怎么给都不嫌多。” 三对一, 按理说,魔修这边, 怎么着都不该有压力才是,然而恰恰相反的是,三个合体后期,半步渡劫的魔修,此时都如临大敌, 浑身戒备提到最高。 因为他们面对的不是别人,而是赵初光,号称一剑出光的初光真人。 一开始,魔界并未将赵初光放在眼里,毕竟修真界天才虽多,魔界天才也不少。 相对于更为和平的修真界,在魔界残酷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修士,甚至战斗力更高。 哪怕有人听说过赵初光的威名,还记得她在上一次魔道大战当中的凶光,却也没多少魔修真的将她放在眼里——一个分神期的修士罢了,再天才又能天才到什么程度? 然后他们就知道自己错的有多离谱。 曾经从赵初光剑下逃生的人,时隔多年,信心满满的以为自己已经能够报仇成功,未曾想一个照面,就成了她的剑侠亡魂,魔界的修士这才意识到,她的修为竟然在不知不觉间,已经突破了分神期,到达了合体期的境界。且由于剑修的特殊性,她几乎是一突破合体,战力就连续翻了数倍甚至百倍,同期修士远非她的对手。 所以才有了三对一的滑稽场面出现。 赵初光的剑微微一动,三个魔修瞬间如临大敌,摆出了戒备的姿势。 她轻笑一声,几人才意识到闹了笑话,脸色都有些不好看,毕竟作为同阶修士,忌惮赵初光到了这种地步,的确有些丢脸,可想到那些死在赵初光剑下的人,几人又不敢放松。 接下来的时间里,赵初光又换了几个姿势,将三人吓唬的够呛,却始终没有真正的出招。 她不动,几人也不敢动,下方低阶修士厮杀,眼看着魔道修士一点点的占据上风,即将碾压过去,几人脸上才终于露出了略微轻松的表情。 -- 第257页 而赵初光的剑光,也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 …… 魔宫。 “竟然让她逃了,竟然让她逃了,你是废物吗?一个合体期的修士,都抓不住两个人?” 哪怕知道一旦顾无争逃脱,就很难有被抓回的可能,但当真的听到魔宫长老也没抓到人的时候,赵雅还是难以抑制心中的狂怒。 同时,她还感受到一种深深的恐惧,“……会死的,我一定会死的……她不死我就要死……我们一定会失败的……” “啪——” 猛烈的一耳光,直接将赵雅整个人的头打偏到了一侧,不过数息的功夫,她的右脸就浮起了五根鲜红修长的手指印。 “七长老,你先退下吧,本尊有事情和圣女说。” 任务失败的魔宫七长老,没敢多看赵雅一眼,安静沉默地就退了下去。 挨了一耳光的赵雅浑身冰冷,她捂着脸,牙关颤抖地看向来人,喊出了对方的身份,“魔尊大人。” 在她面前,魔尊正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身形高大的魔尊无疑是个极其俊美的男人,红底黑纹的衣服被他穿的极为艳丽,放在里,他若不是男主,也应该是被读者尖叫着欢呼的男配。 赵雅第一次见到这张脸时,也曾经怦然心动,幻想过种种场景,可对方冷酷残忍的手段,最终叫她认清楚了现实和童话的区别——里的反派对千万人坏独宠你一人,现实里的恶魔却是将所有人都视作蝼蚁。 至少赵雅知道,对魔尊而言,自己和其他人,没有什么区别。 只是她更善于表现自己的价值,所以才能活得更久,掌握更多的权利——仅此而已。 一只手掐住她的下巴,温柔地将她的脸抬起,男人关怀的声音道:“打疼了吗?” 赵雅浑身发抖,像是在冰窖里走了一圈,牙关战栗地说不出话来。 魔尊的表情依旧温柔,指尖漫不经心地划过她肿起来的伤口,轻飘飘地道:“类似的话,我不想再听到第二次,可以吗?” “可是——” 赵雅的话尚未出口,便在魔尊的注视下,被吞进了嗓子里。 赵雅清楚,为了反攻修真界,魔尊已经准备了太久。 她可以预言任何一场战役的失败,唯独这一次,不行。 “不会有任何问题,”她听见自己说,“只是几个小变数,我能解决好。” 魔尊轻笑起来,眼睛里终于带上笑意,“这才是乖孩子该有的表现,不要再有下一次了,好吗?” 赵雅强迫自己对视魔尊的眼睛,眼里是她都未曾察觉的卑微与畏惧,“好。” …… 对于赵雅的忌惮,沈朝夕一无所知。 倒是有关赵初光的消息,哪怕在魔界,都不断地传进她的耳朵里。 打仗这种事情,在修真界中,往往和绝大多数人无关,哪怕是道魔之争,更多地也是利益的争夺与分配,有胆子和能力在道修们的身上咬下一块肉的人,才敢走上两界山的战场,更多人依旧过着原来的生活,至少对魔修们来说是这样。 不像修真界里的普通修士,会担忧魔修冲破两界山后,打破修真界的和平,将世界变得混乱无序,魔界本来就是一个残忍而又血腥的世界,加上环境恶劣,魔修们根本不担心自己会遭到来自道修们的清洗。 血玉城。 不大的酒楼里,坐满了来自五湖四海的魔修,有人坐在角落,沉默不语,姿态低调,有人高谈阔论,模样嚣张。其中说话声音最大的,当属进门后右转角落里的一桌人。 “……啧啧,那个初光真人可不得了,魔宫的几个高手都栽在她手里了,你们说魔尊会亲自出手吗?” “我觉得不会,魔宫那边的长老都还没全部出手呢,怎么会劳动魔尊。” “嘿嘿……听说赵初光颇有姿色,你们说要是……” 聊天的人意味深长地笑起来,满脸猥琐。 其他竖着耳朵的人听到这里,也跟着露出笑容。 道魔之战,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魔修对待自己人都手段残忍,何况是来自敌对方的修士。 修真界的女修若是落败,往往是宁愿自爆,都不愿意落到魔修们的手里,就是因为一旦被擒,封锁丹田,很有可能遭遇到生不如死的对待。 几人谈论起战场上漂亮的女修肆无忌惮,甚至连颇有姿色的男修,也有人垂涎。 这时候,角落里的一个黑衣人忽然站了起来,朝着酒楼外走去。 酒楼进出往来的人很多,店小二忙的脚不沾地,没人注意到这个默默无闻,面容都普通的扔进人群里就找不着的人。黑衣人从正在大声谈笑的人桌边路过,摇动的宽大衣摆下,隐约能够见到一只纤细修长、皮肤白皙,和脸庞显得有些格格不入的手。 她微微低着头,脚步匆匆地从几人身边走过。 空气仿佛被按下了静音键,正在说话的几人维持着手舞足蹈的姿势,停止了一切的动作。 听人吹牛正听得热闹的人察觉到不对劲,转头看去,却见上一刻还在大声谈笑的几个魔修,身体的同一高度突然出现了一条血痕,兴奋还凝固在他们脸上,微风卷着一片枯黄的树叶,落进了门槛,几颗连着脖子的脑袋,扑通扑通地从身体上面掉了下来。 寂静。 -- 第258页 死一般的寂静。 不管是喝酒的人也好,吃饭的人也罢,注视着这一幕的人无不瞳孔紧缩,心脏狂跳,寒毛耸立。 杀人不可怕。 坐在这里的人,手上要是没有十条八条的人命,都不好意思坐在这里。 真正的良善压根就不会出现在酒楼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 杀人的方式残忍也不可怕。 这群人里十个里面起码有三个是热爱分尸的变态。 可怕的是四个金丹期,甚至有一个金丹期大圆满的修士,在众目睽睽之下,悄无声息地被人一刀两断。 “是那个黑衣人,是刚刚那个黑衣人!” 有注意到黑衣人走过的人突然惊叫起来,同时心中更为害怕——因为他眼睁睁的注视着黑衣人走过,可他甚至不知道对方是什么时候出的手。 哗—— 这道声音仿佛打破了什么魔咒,酒楼里凝固的气息再度流动起来,无数身体僵硬的人脚下生风地朝外面跑去,坐在二楼的,更是直接翻过栏杆就往楼下跳,谁也不敢在这个地方久待。 而制造了这场骚乱的人,却在走出酒楼后,面不改色地朝着一处府邸走去。 “站住,你是谁,来干什么?” “让开,我有要事禀告。” 守卫面露怀疑地看向来人,问道:“你有什么事情禀告?” 来人黑袍下的手一翻,便露出一块火红色的令牌来。 守卫脸色微微一变,认出了这是九长老手下,某个得力下属的标志。 他打开了大门。 沈朝夕勾了勾唇角。 收刮了那么多小杂鱼,也是时候清理大鱼了。 就从……魔宫的九长老开始。 想来,魔宫的长老,珍藏应该比普通人要多一点才是。 …… 通报之后,沈朝夕很快就得到了面见九长老的机会。 “你说有东西要交给我,是什么东西?” 魔宫的九长老,是个身材圆润个子不高的胖子,在魔宫的几个长老里面,他的修为不算高,只有合体初期,还全是丹药堆砌上去的,但他执掌着魔宫大部分的俗物,算是个比较重要的人物。 许是常年同人打交道的缘故,他的脸上带着习惯性的笑容,不像是个高阶的修士,倒像是个商人。 沈朝夕从储物袋中取出一个花纹精美的盒子,上前两步,就要奉给他。 “这是三堂主令我送来的血灵仙芝,还请九长老……” 听到盒子里的东西,九长老眯起了眼睛。 血灵仙芝不是什么多好的灵药,却有一味许多药物都没有的功能,那就是壮阳补肾。 他修炼的功法至阴,越是修炼到高深地步,越是有损男性尊严,修为再高,若是享受不到人间极欲,又有什么乐趣。身为合体期修士,他并未对眼前送来灵药的金丹期修士有所怀疑,见沈朝夕抬出盒子,就伸出手准备接过。 但在他指尖触碰到盒子之前,原本紧闭的盒子却突然弹开,一股浓烈的危机感瞬间涌上了九长老的心头,他的瞳孔一缩,铺天盖地的杀气就冲向了正对着他的沈朝夕。 然而沈朝夕不紧不慢地抬起了头,甚至对他露出了一个微笑。 九长老怒目圆瞪:“你——” 他的话未说完,手先缩回,捂住了自己的脖颈。 “嗬……嗬嗬……” 沈朝夕淡定的看着眼前的人倒下去。 原本看上去不过是四十左右,中年人模样的九长老,头发飞快变得花白,脸色却因为肿胀的喉咙而变得通红,他的喉管仿佛被什么东西掐住了一样,嗓子里发出破碎的呼吸声,满眼都是愤怒,却只能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上。 轮回道。 沈朝夕来到这个世界,从通冥树上接触到的第一条大道。 也是灵境当中,最先完善的一条大道。 轮回之中暗藏生死,兴衰,枯荣,沈朝夕本以为这会是灵境最后补全的一条大道规则,却不知道为何,最先修复完毕的就是这条大道,此时灵境中的世界,也因为这条大道的出现,重新焕发出了生机。 虽然还不像修真界那般生机勃勃,但至少没有了最开始她落入灵境时漫天黄沙的荒芜之感。 大道凝结成功后,灵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沈朝夕也发现自己能够动用一部分的规则,虽然每次使用消耗极大,可若是能够提前储存起来,比如说像是今天这样,用作突然袭击,在对付高阶修士的时候,往往有意想不到的奇效。 她自然不缺强杀九长老的能力。 可是强杀了九长老有什么好处?将自己暴露在魔宫眼中,引来无穷无尽的追杀? 她没那么傻。 这时候,一道脚步声传来,沈朝夕转头,发现是一个长得非常可爱的小男孩,他见到沈朝夕先是一愣,目光随即落在了地上挣扎的人身上,几分疑惑后,很快就认出了九长老的身份,随即眼中露出仇恨的光芒。 沈朝夕挑眉,她注意到,他的身体在见到九长老此时的情况后,控制不住的颤抖起来,不知道是因为恐惧,还是兴奋。 很快,她就明白过来,是兴奋。 因为短暂的变脸过后,只见小男孩大喊一声,竟然完全无视了她的存在,从怀中掏出一把剪刀,迈着小短腿就冲向了已经头发花白的九长老,在他决眦欲裂的目光当中,狠狠地扎进了他的……丹田。 -- 第259页 如果说沈朝夕的轮回道,是让九长老快速被动感受到死亡的感觉。 那么小男孩的这一扎,就是加速了这个过程。 腹中喷出的鲜血瞬间溅了他一脸。 “嗬……嗬嗬……” 九长老发出残喘的气息,在生命的尽头,他终于松开了抓着自己脖子的手,试图伸向男孩,想要抓住什么,可是没等他碰到男孩,他眼中的光彩就骤然散去,整个人轰然倒地。 小男孩这才松开手,站起身来,漂亮的脸蛋上写满了茫然。 他将求助的目光看向场上唯一一个站着的人。 沈朝夕感兴趣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男孩道:“苏胜欢。” 第106章 仙道无情(二九) 听到这个名字沈朝夕愣了几秒。 她的目光落在男孩的脸上, 好一会儿才将这张带着婴儿肥的脸庞, 和记忆中一张貌若好女的容貌重合到一起。 她在嘴中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苏胜欢……” 她有关爱情的记忆被扭曲,其他记忆倒是记得很清楚。 比如说末世世界里,骆冰的佣兵队中, 那个因为长相俊美, 引起妹妹的嫉妒心, 最终害死姐姐的半妖。 男孩不过七八岁, 脸上还带着婴儿肥,若非他报出这个名字,沈朝夕很难将两人联系到一起,但细细看去, 他和沈朝夕记忆中的苏胜欢, 眉眼间的确有着很高的相似度。 这是怎么回事? 明明是不同的两个世界, 为什么会出现同一个人? 她有几分想不明白,但此时显然并非深思的时候。 魔宫的九长老倒在地上, 腹部被苏胜欢划开一条口子, 鲜血和内脏从拉开的伤口当中涌了一地, 微弱的挣扎后,很快就没了气息。 沈朝夕并不诧异于会在九长老的府邸上, 遇到像苏胜欢这么小的男孩。 事实上,她会打着进献血灵仙芝的借口进九长老的住处,也和苏胜欢有着一定的关系——九长老性格变态,对男孩有着特殊的喜好,奈何功法不作美, 有心无力,才会让属下收集类似的东西用来助兴。 按着沈朝夕的调查,九长老的府邸上,每隔半个月,就会送出一个死相惨烈的男孩。 魔宫的众多长老里面,沈朝夕选择首先清除九长老,这个理由占了很大的一个比例。 她可以不管成年人之间的争斗,无视修士之间的厮杀,但她无法放任这些丧心病狂的人对无辜者的凌虐和屠戮。 “我要去宝库,你知道在什么地方吗?” 沈朝夕开口问道,不过她并不指望苏胜欢能知道,正考虑要不要把在灵境里面修炼的李毛毛拉出来。 然而苏胜欢给了她一个出乎意料的答案,“我知道。” 沈朝夕跟在苏胜欢背后,朝着九长老府邸的深处走去。 他对这个地方似乎很熟悉,不仅仅是地形熟悉,还有对巡逻人的熟悉,停停走走,很快就绕开府邸里巡逻的守卫,进了一处非常偏远的院落。 院子不大,很是荒凉,仿佛被遗弃了很久一样,要不是苏胜欢带她到这个地方来,沈朝夕都不知道九长老的府邸里面还有这样一处地方——毕竟这些重享受的人住的地方都大的可怕,哪怕用神识一寸寸的扫也很麻烦。 苏胜欢利落地爬上一处假山,将手伸进一个孔洞里面,似乎是掰动了什么机关,在他跳下来之后,地上突然悄无声息地露出了一个洞口。沈朝夕有些诧异,显然是因为这个地方有阻拦神识探索的东西,她将神力渗入地下后,才感觉到多出来的空间。 九长老的宝物,比她想的更加丰盛,还有不少战场上缴获的属于修真界的战利品,可惜被魔气污染,不能再使用,沈朝夕干脆一个个捏碎,将里面融入的法则抽出来,化为己用。 蚊子再小也是肉,一个也不能放过。 见她要走,苏胜欢跟在她的身后,仰着一张倔强的小脸道:“我能不能跟着你?” 沈朝夕好笑地问道:“你知道我是好人还是坏人吗?就敢说要跟着我?不怕我杀了你?” “我不怕。”还是个孩子的苏胜欢,黑葡萄似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沈朝夕,“我不在乎你是好人还是坏人,你帮我杀了他,我就跟着你,我是狐妖和人生下来的杂种,血液可以拿来炼丹,你把我养大了会很有用。” 沈朝夕装出若有所思的样子,“你的意思是带走你我稳赚不赔咯?” 苏胜欢看着她,没有说话。 沈朝夕对他招招手,“过来。” 苏胜欢迈着小短腿跑过去,沈朝夕一把将人抱起,整个人突兀地消失在了空气当中。 这个时候,发现大堂里面出了事的府邸下人,才叫嚷开来。 “出事了出事了,九长老死了,死了……” 对于沈朝夕带回来个孩子的事情,李毛毛显得很兴奋,围着苏胜欢就逗弄个不停,可惜小孩年纪不大,脾气到很高,冷着一张脸,从头到尾都没给他好脸色看过。 李毛毛顿感无趣,转而对沈朝夕道:“你听说道魔战场上的事情没?初光真人可真是厉害,听说她一剑斩杀了三个合体期的修士,把魔修打的屁滚尿流的。” 沈朝夕:“我对道魔战场上发生的事情不关心,我比较关心你去魔宫一趟,有没有发现什么?” 天元门的灭门惨案,种种证据,均指向魔宫。 -- 第260页 沈朝夕算过她和顾无争之间的因果,若想完全解决,几乎需要覆灭掉整个魔宫。 然而魔宫何其庞大,别看她此时解决一个长老如同砍瓜切菜那么简单,若非九长老纵情声色,本身修为虚高,实力不济,又因为杂务的原因住在魔宫以外,比较好接近,否则根本没有看起来那么简单。 饶是如此,为了能够一击必杀,沈朝夕也做了不少的准备,比如说调查九长老的爱好,摸清楚他的出行规律等,都花费了她不少的精力。 在她对九长老下手的时候,为了不浪费李毛毛的天赋,她将人扔进了魔宫里去。 普通道修,行走于魔宫当中,定然很容易触动里面的诸多禁忌,导致被发现,李毛毛能够在空间中穿梭的能力却没有这个限制,只要别被魔尊和几个长老发现,他能够探寻出不少的秘密。 “你让我去魔宫查之前魔宫长老找上金玉门的事情,我发现是魔宫圣女下的指令,不过他们也不知道圣女为什么要针对我们,而且我打听到,圣女一开始要找的是发财宗。” “发财宗?那不就是我们一开始想的名字。” 李毛毛道:“对啊,我也觉得很奇怪,除了我,还有谁竟然和我一样,能够想出这么高雅的名字……不过无晦,你说那圣女是不是有病,难不成我们取的名字犯了她的忌讳?” “……” 沈朝夕到不觉得是李毛毛想的那么简单。 她更倾向于,是圣女觉得发财宗或者说金玉门里面会有某个她想要除掉的人存在。 无需多想,她都能够猜得到是谁——她,或者说是顾无争。 沈朝夕觉得自己好像猜到了天元门灭门的原因了。 也许在那个圣女曾经通过邪神窥探到的画面里,顾无争做了什么事情,对她产生了巨大的威胁,所以她不惜一切,也要斩草除根,而由此也可以解释,灵境里那么多现代化武器的由来。 估计不是重生就是穿越吧……她猜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点。 她自然是不信重生穿越这一套的,可架不住邪神们就爱搞这样的套路。 沈朝夕拉开自己心里的记仇小账本,将所谓的圣女拉到了第一位。 估计解决了她,自己同顾无争之间的因果,就可以化解大半。 她没让李毛毛在这件事情上纠结太久,只说自己会解决圣女的事情,问他还有没有其他发现。 “别的发现……”李毛毛抓耳挠腮地想了半天,突然道:“对了,我发现了这个。” 李毛毛发现的是一棵奇怪的树,奇怪的点不仅在于李毛毛从没见过这种树,更在于这棵树竟然是被专门种在魔尊的宫殿当中,如果不是他好奇心重,见那个地方无人出入,也不会发现这棵树的存在。 “我跟你说过,安全要紧,魔尊的实力远超出你我的想像,不然他不可能稳坐魔界第一人的位置,统治魔界那么多年。”对李毛毛没听自己的命令,擅自接近魔尊的事情,沈朝夕拧紧了眉头。 李毛毛讨好地笑道:“我这不是没事吗,而且我要是不接近魔尊的地方,也不会发现这个东西……” 说着,他将脑海中看到的画面,传给了沈朝夕。 一边传他一边说道:“不知道魔尊的宫里布置了什么阵法,总之这棵树就像是看不到顶一样,就只有一个光秃秃的树干长在中间,我不敢多看,总觉得很危险……” “呃……怎么了,你脸色有点难看,这棵树很重要吗?” 李毛毛传过的是一幅相当瑰丽的画面。 大殿的天花板被阵法化作了星河模样,深深扎根于土地里的树笔直修长,一头扎进星河里面,仿佛长向了无穷无尽的宇宙当中。 沈朝夕却在认出了这棵树是什么后,脸色格外的难看。 她闭了闭眼睛,再睁开眼道:“那是通天木。” 没文化的李毛毛问道:“什么是通天木?” “我一直想不明白,按理说上次魔界大败,可见魔界的实力远不如修真界,哪怕有灵境供养的极品灵石,这才过了几十年,也不可能实力突飞猛涨到和修真界抗衡,现在我算是明白了,魔尊的底牌是什么。”沈朝夕没有直接回答李毛毛的问题,反而恍然大悟般的说道:“他们竟然找到了一颗通天木。” 李毛毛挠头,“通天木有什么作用吗?” 一旁的苏胜欢翻了个白眼,道:“通天木,通天木,当然是能通天啦。” 李毛毛还是不明白,“通天又怎么了?” 沈朝夕道:“通天意味着,他们能够联系上界,并且上界的魔修,可以通过通天木直接下来。” “卧槽!”李毛毛这才意识到大事不妙,“我们去把通天木砍了吧,不然上界的魔修下来了,那我们还打个屁啊,仙凡有别,到时候整个修真界岂不是都给人家送菜。” 沈朝夕道:“哪有你说的那么简单,通天木能够通天,若是能够轻易被你我砍断,还能叫这个名字?” 李毛毛顿时愁眉苦脸起来,“那怎么办?” 沈朝夕想了想,觉得这件事情他们两人肯定解决不了。 通天木并非凡物,和九丈莲一样,早已经消失多年,不知为何突然出现。 沈朝夕隐约觉得个中事情诡异,但她说不上来。 因此她道:“通天木的出现非同小可,这件事情要及时通知修真界,否则若是等上界魔修顺着通天木下界,到时候的局势恐怕是你我都不愿意看到的。” -- 第261页 她是神道修士,对道魔之战,没有多大兴趣,因此哪怕最近两边打的热热闹闹,她也只是在有人冒犯到认识的人的时候,才会出手,但如果有上界修士下界事情又变得不一样,仙界的人来她不管,估计能帮着她灭了魔宫,可要是魔界的人下来,恐怕到时候她和顾无争之间的因果别想了解了。 打定了主意,也没询问在灵境中修炼的顾青山意见,确认苏胜欢愿意跟着自己走之后,沈朝夕直接两人,决定穿越两界山,回到修真界。 魔修穿越两界山不易,如今虽然开辟了单独的通道,却也不是沈朝夕能走的路,好在有李毛毛存在,两人只需要小心一点,硬闯回去不是问题。 沈朝夕回到修真界时,赵初光正结束一场战斗,坐在自己的房间里,通过打坐疗伤。 她身上被魔修划破的地方,滋滋地冒着黑气,那是修士的身体被魔气腐蚀时的痕迹。 道魔之间的战斗,道修吃亏就吃亏在魔气对道修有着极大的克制作用,一旦魔气入体,伤势极难愈合,需要服用专门的丹药祛除才可,赵初光虽然用了丹药,但合体期的魔气入体一时之间仍旧难以完全根除。 她正全心全意同魔气作对,忽然心念一动,被压制的魔气由于分心反扑,让她忍不住吐出一口血来,然而赵初光的脸上却控制不住地露出了一抹笑容。 赵初光门外是巡逻的弟子,见她出门,张口欲要询问,却见她召唤出飞剑,直接飞向了夜空。 巡逻的弟子张开的嘴合拢,“初光真人这个时候出门,莫非两界山又出了什么问题?” 另一名弟子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通讯玉牌,“如果出了问题,应该会有通知的啊。” 第三人有些犹豫地道:“我看真人脸上带笑,好像是遇到了什么好事……” “你可别唬我。” 谁不知道初光真人最是喜怒不形于色。 说话的人也有些怀疑是天色太暗,自己没看清,“我可能看错了吧……” 这时候,沈朝夕和李毛毛等人,却是刚刚离开两界山。 因为和苏胜欢才认识,不方便暴露灵境的存在,因此两人是直接带着苏胜欢离开的魔界。 原本是李毛毛抱着苏胜欢,由于穿过两界山时,两人又被卷入了一个秘境当中,出来后李毛毛体力有些不支,沈朝夕就将人接了过去。 苏胜欢抱着她的脖子,脸微微发红,道:“我可以自己走。” 沈朝夕道:“你又不会御剑飞行,等到了有人的地方再说。” 苏胜欢抿了抿嘴。 虚的摇摇欲坠的李毛毛嘲笑道:“哈哈,小屁孩原来也会脸红……” 苏胜欢拼命瞪他。 沈朝夕却皱着眉头,看向了漆黑的夜空。 一道飞剑的流光,快速地朝着两人靠近,李毛毛顿时戒备起来,苏胜欢也抓紧了自己的小匕首。 赵初光自半空中便一跃而下,有些急切地落到地面上,在见到沈朝夕的时候,她的脸上就不由自主地带上了笑容,“无晦,你回来了。” 李毛毛看了这个,又看看那个,这才想起,两人之间还有一段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苏胜欢警惕地看向赵初光,一手搂着沈朝夕的脖子,质问道:“她是谁?” 赵初光全然没想到,不过数月的功夫,沈朝夕身边竟然又多了一个人,看向苏胜欢的目光也十分凌厉,质问道:“他是谁?” 李毛毛有种突然置身修罗场的感觉。 第107章 仙道无情(三零) 苏胜欢和赵初光两人, 像是天生磁场不和一样, 只要目光相接,就是一片电闪雷鸣。 前者抱着沈朝夕的脖子,说什么都不肯从她身上下来, 眼里写满了对赵初光的挑衅。 后者背负的长剑, 嗡嗡震颤个不停, 李毛毛很怕这把长剑突然出鞘, 将苏胜欢连带自己劈成两半。因此他往旁边躲了躲,希望战火不要牵连到自己身上。 “这是苏胜欢,我在魔界捡到的小孩。”沈朝夕没能把苏胜欢放下来,干脆就这么对两人介绍到:“这是初光真人。” 苏胜欢和赵初光继续瞪视对方。 沈朝夕挑眉, “你们俩如果一见钟情, 可以继续看下去, 不过我需要找修真界能说得上话的人,还请初光真人帮我介绍一二, 到时候我把这个小孩送你都行。” 苏胜欢冷哼一声, 收回视线。 赵初光的目光从苏胜欢身上移到沈朝夕脸上, 唇角自然带上笑容,“此子天赋不错, 是个修炼无情道的好苗子,若是你不介意的话,到时候可以把他放到归一宗上,我会好好培养。” 按着她培养弟子的模式,扔在归一宗上十年八年, 基本上就可以当这小兔崽子不存在了。 沈朝夕道:“那就麻烦初光真人了。” 赵初光:“叫我初光。” 苏胜欢:“我不要跟着她,她没安好心。” 沈朝夕:“……” 好在到底是通天木的事态更为紧急,争执很快就告一段落。 赵初光听了沈朝夕的话后道:“正道联盟的人就在不远处的孤立城,我直接带你们过去。” 哪怕诧异于沈朝夕是个生面孔,在赵初光的担保下,正道联盟还是在深夜发布了召集令。 归一宗的掌门归元真人目光在沈朝夕面庞上扫过,有些迟疑地道:“这位小友是否在哪里见过,我见小友有几分面善。” -- 第262页 沈朝夕面不改色,“也许是我长得比较大众吧。” 归元真人:“……” 都说审美在单个时代往往会达到一定程度的统一,比如说有的时期以丰腴妖娆为美,有的时期又以弱柳扶风为美,在修真界这种是个人都能对自己五官进行一定程度微调的世界,同时代的修真人士,风格多多少少有着些许的相似,有时候光看脸都能猜测到对方是哪个时代的人又活了多久——这是时代审美决定的诧异。 可沈朝夕和大众真扯不上什么关系。 当下流行的女修,主要有两种,要么是温婉如水的,要么是像赵初光这种,孤高清冷的,但沈朝夕和这两种都不同,她身上带着一种疏离感,一种和其余人仿佛在两个世界的感觉。 这种感觉很难描述,但归元真人总觉得自己在哪里见过。 沈朝夕半点不怕归元真人认出自己,在改换气息和面貌这件事情上,整个修真界,她若论第二,没人敢论第一。否则当初金玉门被魔宫的人砸场子的时候,她也不可能平淡自若地带着李毛毛从合体期魔修的手里逃出去。 联盟的其他人来得很快,就算一时来不了的,也派了代表前来。 御兽宗来得是个长老,端着胖乎乎的肚子,见到归元真人就笑的一脸慈眉善目,“归元啊,什么事啊,大晚上的把我们都召集过来。” 归元真人虽然觉得沈朝夕面善,但到底没有多想,因为通天木的出现,他现在头都要大了。 听见他的话,归元真人苦笑道:“先坐吧,等人来齐了再说。” 并不是每个人都像沈朝夕一样,能够在看到通天木的第一眼就认出来,甚至有人压根没有听说过通天木这种东西,毕竟对于目前的修真界来说,像是九丈莲通天木之类的神物,已经是神话传说里的东西。 因此谈及魔宫里的通天木,有人满脸迷糊,有人半信半疑,还有人甚至怀疑沈朝夕是不是在开什么玩笑。 沈朝夕唇角勾起来,哪怕面对一堂修为比自己高的修士,她没有半点畏惧的姿态,“若非我与魔宫有不共戴天之仇,修真界就算是覆灭了,又与我有何关系?” 归元真人惊讶,“沈真人!” 其余人听到她说出这样的话,也很诧异,一个身形粗壮,满面胡茬,武器是把斧头的修士,一拍桌子就站了起来,愤愤道:“如何与你没关系,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你我都是道修,守护修真界乃分内之事。” 沈朝夕嗤笑一声,“不好意思,我修的是无情道。” 无情道修士,虽然和神道修士修炼的方式有所不同,可在沈朝夕看来,二者本质上都是一样的,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于无情道修士而言,道修魔修,又有什么差别。 斧头修士脸色难看,却也知道修炼这条大道的修士是个什么性子,把话憋了回去。 众人重新把话题转移到了通天木身上。 “万年前,修真界也是有一棵通天木的,当时我辈修士飞升,除了开天门以外,亦可攀爬通天木,仙界的仙人,也可以从通天木上下界,虽会受到人界的压制,可总比如今连通讯都只能走阵法要好……” 见他们有解决通天木的办法,沈朝夕听着无趣,一转头,就见赵初光正看着她。 她眨眨眼,赵初光便勾起嘴角,对她露出一抹笑。 这笑容要多温和有多温和,简直像是万年不化的雪山上面突然长出了一朵鲜嫩的娇花。 不经意间看到这一幕的归元真人:“……” 他总觉得赵初光修炼的无情道,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 否则人设都崩成这样了,为什么修为不减反增。 别说归元真人觉得赵初光奇怪,沈朝夕也觉得赵初光各种不对劲,莫名其妙地,她突然又想到了在灵境地下时的那个吻,手下意识地碰了碰嘴唇,就见赵初光的目光顺着她的手落到唇上,眸光深沉。 沈朝夕忽然心有灵犀地猜到了赵初光此时的想法。 她移开了目光。 赵初光轻笑。 联盟会议讨论到最后的结果,是决定派出修士,深入魔宫当中,布下能够封禁通天木的遮天大阵,然后再想办法,同上界取得联系,想办法把通天木移到修真界来,联通仙界,重新建立起上下两界的通道。 这件事情沈朝夕接了下来。 有人怀疑沈朝夕的能力,被她毫不留情地嘲讽了回去,“我不行,难道您行吗?” 不行。 办法是拿出来了,可是想要做到,没有人行。 他们在两界山和魔界打的热闹,魔界的人进不来,可修真界的人想要去魔界,也没那么容易。 修为超过分神期的修士,都是有数的,进了魔界倒是简单,可要想深入魔宫,甚至在魔宫深处布下阵法,那是玩笑话,就目前来说,场上众人没人敢说自己能够做到——除了一开始就让人看不透实力的沈朝夕。 最终决定下来,是沈朝夕同赵初光两人,一同到魔宫布置遮天大阵。 “只要不惊动那些闭死关的老不死,你们俩全身而退还是没有问题的。”众人都走了以后,归元真人推心置腹地道:“这件事情实在是为难了一些,若是真的拦不住,也不是你们的责任,是修真界该有此一劫。” 沈朝夕道:“只需掌门为我准备好材料,我会尽力而为。” -- 第263页 忧心忡忡的归元真人看她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忽然笑了出来,“见沈道友这般模样,我就放心了,此等大事,就交到你二人的手里了,尽力即可,却无需勉强,我们也会同上界沟通,请老祖帮忙。” 若他们在下界处理不了通天木,上界的仙人在上界找到通天木链接的地方,不让魔神下凡也是一样的。 只是上界浩渺,通天木又是神物,占卜不易,想要寻找到上界的出口,实在是艰难。 他们甚至想不明白,魔尊是怎么培育出通天木这种东西的。 消失万年的通天木为何会再度发芽,并且生长在魔宫之中,这种事情沈朝夕从不去想,也懒得去想。 会开了一天,等商讨出办法,已经又是深夜,赵初光带着沈朝夕回两界镇的时候,李毛毛已经带着小孩睡着了。虽说修炼可以取代睡眠,可除了闭死关,真的能够下决心不吃不喝不睡觉一心修炼的人到底还是少数。 反正沈朝夕不是这样的人。 要知道,她以前可是神道修士,只要信徒够,坐着都能原地飞升那种人。 “天色已经很晚了,初光还是先回去吧,等布置阵法的材料到了,再说去魔界的事情。” “所以……你是当真不打算与我说点什么吗?” 沈朝夕,“你觉得我应该同你说什么呢?” 赵初光垂下眼眸,看起来莫名有些委屈,“这真不公平……” 她的声音很轻,轻的仿佛风一吹就会散掉,可偏偏传进了沈朝夕的耳朵里。 “沈无晦,你明明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为何不愿意回应我?” “我修炼的无情道,还是你亲自传授的。” “可我那时候并不知道——” 赵初光难得看起来有些激动,她看向沈朝夕,“你明明什么都记得,为什么之前可以,现在不可以?” 她问的是为什么前世沈朝夕都可以爱上赵初光,偏偏这个世界的沈朝夕不行? 沈朝夕皱眉,隐约猜到了赵初光说的是什么意思。 可她从不记得,自己和赵初光什么时候可以过。 哪怕记忆中她的确遇到过几次许是赵初光转世之人,可她并不觉得君子之交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 她抽出被赵初光拽住的手,轻声道:“也许是你记错了,既然你有前尘记忆,应当知道,我修神道千年,未曾动过凡心。” 赵初光怔怔地看着沈朝夕。 未曾动过凡心,那她记得的是什么? 亲吻、拥抱、深情对视。 无数画面从她脑海中闪过。 她记得眼前人是怎样亲吻自己,是怎样将自己放在眼中,又是怎样在床榻之上与她极尽缠绵。 沈朝夕出征前同她一起酿的酒,还深埋在树下未曾挖起,两人结婚纪念日时在桥上挂的锁,或许还在经受风雨……之前的每一世,眼前之人都能准确的找到她,可这一世,她竟然说自己从未动过凡心。 “你骗我。”她声音颤抖地说,“沈无晦,你是不是不想要我了?” 第108章 仙道无情(三一) 感情戏向来就不是沈朝夕擅长的范畴。 活着的时候, 赵国势弱, 内有夺嫡之忧外有他国之患,她一心只有保家卫国。 成神以后,神性取代了大部分的人性, 修为越是高深, 她对感情越是淡薄。 赵初光的指责, 让她有些不明所以。 从未要过, 何来不要之谈? 赵初光看着沈朝夕的眼睛,她的眼睛里全是淡然,没有恨,亦没有爱, 像是高高在上的神明, 俯瞰着无理取闹的人类。她就这么怔怔地看着, 心中传来撕裂般的疼痛。 许多世的爱恋交织在一起,最后汇聚成眼前人冷静的双眸, 赵初光只觉得自己心里像是被人用什么东西挖空了一块, 有冷风吹过, 冰冷而又瑟瑟。 “抱歉,是我失态了。” 沈朝夕淡淡点头, “早点休息。” 门关上,赵初光望着闭合的门板,闭上眼睛,再睁开时,银白色的长发无风自动, 乌黑的瞳孔中,仿佛有风暴在翻涌。一定是谁在作梗……否则她的无晦怎么会忘了她。 同时,门背后的沈朝夕,亦有些头疼的按了按眉角。 她总觉得冥冥当中仿佛有一双手,在推动着什么,却又想不明白。 赵初光如今已经是合体期的修士,什么人能够悄无声息地影响一个合体期修士的记忆,并且让她深信不疑? 又或者,被影响了记忆的人不是赵初光,而是自己? 沈朝夕从不吝啬她的怀疑,当从赵初光身上看不出问题的时候,她自然而然地就开始在自己身上找毛病。 闭着眼仔细回忆了一下来到这个世界的点点滴滴,沈朝夕抬手,捂住了心脏……她回忆起了自己刚刚在这具躯体中醒来的感觉,那种空落落的,好像有什么东西失去了一样的感觉。 身为修士,最大的好处大概在于,不用担心记忆不行,或者老年痴呆之类的问题,只要神识强度足够,哪怕是刚刚出生时候的事情,也能够从大脑的记忆当中调用出来,因此沈朝夕很轻易地,就将自己经历的事情从头翻阅了一道。 她的记忆其实很杂,除了她自己的,还有不时被附身的信徒的记忆。 “呼——” 将记忆梳理了一道的沈朝夕长长的吐出一口气,虽然有所注意,但梳理记忆的过程中,她还是好几次险些迷失在其他人的记忆当中,及时把这些东西归纳整理后,她感觉神智都更清晰了一些。 -- 第264页 果然及时自省是一件相当重要的事情。 “嘭嘭嘭。” 正当沈朝夕思索自己的记忆有没有可能出问题的时候,门外突然传来了小声的敲门声。 这个时候会是谁来找她? 沈朝夕的目光落在敲门声响起的位置,这个高度…… “进。” 伴随着吱呀一声,苏胜欢小小的身体,同月光一起露了出来。 “怎么不睡觉?” 苏胜欢抿抿唇,“我能跟你睡吗?” “不能。”沈朝夕拒绝的毫不犹豫,“你是个大孩子了,要学会独立。” “我不想和李毛毛睡一间屋子。” “你可以再去找一间空屋子。” 苏胜欢有些沮丧的低下头,两只长着红色绒毛的耳朵,也跟着耷拉在了脑袋两边。 沈朝夕的目光在耳朵上停留了一瞬,改口道:“进来吧。” 修真人士不惧寒暑,归一宗弟子仍旧贴心的准备了床褥。 把人喊进来后,沈朝夕将被子对折,让苏胜欢躺在里面,一边压在身下,隔开冰冷坚硬的床板,一边盖在身上,便于保暖。 “害怕?” 小小的孩子缩在被子里,没有说话,只是用依赖的目光看着她。 沈朝夕明白苏胜欢对自己的依赖。 许是因为受过太多的折磨,这孩子比起同龄人少了几分天真,多了几分成熟懂事,甚至沈朝夕觉得,比起李毛毛,苏胜欢更像个成年人一些,但孩子就是孩子,孩子会有崇拜的目标,依赖的对象,不管苏胜欢平日里表现的多稳重,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还是下意识地更加依赖沈朝夕一些。 “别担心,这边没有人能够伤害你。” 见苏胜欢闭上了眼睛,沈朝夕继续想着刚才没有想完的心事。 只是沉思不到片刻,她就感觉到一道目光落在了自己身上,转头就见苏胜欢那小子紧闭着双眼,睫毛颤抖个不停的模样。 她失笑,“怎么,睡不着,失眠了吗?” 苏胜欢道:“你为什么不睡觉?” 沈朝夕道:“我在想一些事情。” “什么事情?” “你不懂的事情。” “你不说我怎么懂?” 迎着小孩亮晶晶的目光,沈朝夕这才想到,苏胜欢不是个普通的孩子,虽然个子还没她腰高,却也不能把他当做懵懂小孩对待,因此她想了想,将自己的困扰整理了一下,说道:“我觉得我好像丢失了一部分记忆,或者被人篡改了一部分的记忆,但是我没法记得我不记得的事情,也看不出来什么样的记忆是被人改动过的。” 苏胜欢:“……” 见小孩一脸茫然,沈朝夕觉得自己拿自己都弄不懂的事情去问苏胜欢,实在有些折磨小孩的意思。 她揉了揉苏胜欢的小脑袋,趁机摸了摸那对软软的,暖呼呼的耳朵,道:“睡吧,小孩子想那么多干嘛。” 被问懵了的苏胜欢果断闭上眼睛。 因着马上要再返回魔界,做的事情极为危险,因此沈朝夕不准备将苏胜欢一同带回去,就连李毛毛,她也准备让他留在修真界,这引起了李毛毛极大的不满,他认为自己有满腹才华,还没到魔宫的宝库里面施展一番。 沈朝夕道:“如果你不介意我在被魔尊追杀的时候扔下你,你可以尽管跟着来……” 她想了想,认真地问道:“你应该有本事从魔尊的手里逃命吧?” 李毛毛:“……”不,我没有,你高估我了。 他寻宝的念头就此打消。 趁着阵法的准备材料还在筹备,这段时间,沈朝夕也做了不少的事情。 苏胜欢被她送去了归一宗,归一宗奉行天下归一的原则,对于苏胜欢这种少见的半妖,包容度比其他门派大得多,加上苏胜欢本身实力其实不弱,因此去了归一宗以后,沈朝夕也不用担心他被欺负。 在灵境晋级的顾青山也被放了出来,参与到两界的战争当中,出人意料的是,他竟然有着很好的统帅天赋,让一群只知道打打杀杀的修士大大的长了见识。 除此之外,沈朝夕还进了好几次的两界山,两界山里的规则特殊,孕育着许多奇珍异宝,这些东西内里蕴藏的规则,对灵境的发育有着不小的作用。 这天,沈朝夕刚刚回到两界镇,就见一个归一宗的弟子迎了上来,道:“沈前辈,初光真人请您过去一趟。” 沈朝夕以为是阵法的材料准备好了,于是点点头,示意自己过去就行。 她翻手拿出放在储物袋里的通讯玉简,一条绿色的纹路浮现其中,为她指明了通往赵初光的道路。 这东西在两界山里没有用,因此她都是扔储物袋,如果不是弟子提醒,估计要好一会儿才想得起拿出来。 她抬脚走了一段路,发现在两界镇外,干脆御剑朝着绿线所指的方向,直接飞过去,直到绿线逐渐缩短,最终团成一个点,不再指明方向,她才停下来,环顾四周后,目光落到了一处山洞外的平台上。 平台不大,约莫两尺来宽,两边的藤蔓有被人为拨开的痕迹,沈朝夕踩在上面,发现里面很深,而且曲折无比,她放出神识,竟然未能感受到赵初光的气息。 她有些狐疑地走了进去,戒备之心并未因为是赵初光喊自己来的就有所放松。 -- 第265页 山洞里的道路整体趋势往下,走着走着,沈朝夕觉得自己已经下到地面百米左右的地方时,四周的气温突然升高了起来,她挑挑眉头,顿时感到有趣。 两界镇的附近,竟然有这样一个地方? 越往下走,温度越高,到后面,周围都能看到翻滚的热浪,若非沈朝夕是修士,恐怕此时早已经热的脱水成了肉干。饶是如此,她也感觉自己的灵力消耗,比在外面,快了不止一倍。好在此处灵气十分浓郁,消耗大的时候,恢复的速度也不慢。 又走了约莫一刻钟的功夫,前方洞口倏然亮了起来,有光将道路照亮。 这让沈朝夕想起了她在灵境当中得到九丈莲时的场景。 然而走出亮着光的洞口后,沈朝夕才发现等待自己的是什么。 看似普通的山洞,通往的竟然是一条缓慢流淌的地下岩浆,被火光照的发亮的巨大山洞中,赵初光正盘腿坐在一旁,见她来了,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容,竟好像那天晚上的事情从未发生过一样,“你来了。” 沈朝夕的目光落在她身前不远处的岩浆中,随着熔岩流淌而缓缓浮动的花朵,瞳孔骤然紧缩。 “这是……” 赵初光替她做了解答,“这是并蒂凤凰莲,传说若是两人同时服下并蒂凤凰莲的两朵花瓣,就能同凤凰莲一般生命共享,只要一人不死,则另一人便可浴火重生。” 沈朝夕只看了一眼含苞待放的花朵就摇了摇头,“还没有成熟,至少需要再等百年。” 她不是很懂赵初光把自己喊过来的意思。 并蒂凤凰莲是一种少见的,在岩浆当中生长的植物,名气虽不如九丈莲通天木,却也不是凡物。 可惜的是,它虽然常见于岩浆当中,但成长期极长,往往需要数千年才会开花,开花后仅仅维持盏茶时间便会凋零。开花前的并蒂凤凰莲虽然奇异,却对修士毫无价值,开花后倒是作用非凡,奈何没几个人有这个好运,能够刚好撞到它开花的时候,加上凤凰莲是两个人才能使用的东西,因此少有人采摘。 “此去魔宫布置阵法,危险重重,即便是我,也没有百分之百护你无忧的本事,因此我想到了这株凤凰莲。世人皆知,凤凰莲生长在岩浆当中,却少有人知道,凤凰莲催熟的办法……” 说到这里,赵初光微微吸了一口气,像是要做什么决定一般。 沈朝夕突然有了不好的预感,“催熟?” 噗。 匕首扎入心脏的声音,短促而又直接。 鲜血顺着开了棱的刀口,一滴滴落入含苞待放的凤凰莲当中。 赵初光道:“极寒之血,能够促进凤凰莲的成熟……” 沈朝夕飞快地赶过去,拔出匕首,同时将大量的神力注入赵初光的体内。 “你疯了?!这是你的心头血!” 凡人失去心头血,轻则折寿,重则殒命。 修士失去心头血,可是会伤到大道根基! “我不能让你死。”赵初光任由沈朝夕为自己止血,此时凤凰莲在她心头血的催化下,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缓缓绽开,她像是入了魔一般道,“我不能让你死,我不能让你死……” 沈朝夕沉默地为她止血,好一会儿才叹一口气道:“我不会死的。” 赵初光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拽着她的衣领,道:“可是你死了!” 沈朝夕看着那双泛红的眼睛,没来由的心头一颤。 “疯子。” 赵初光道:“我早就疯了。” 如果没有足以将人逼疯的执念,她如何以一介凡人之身,轮回转世如此多次,追逐沈朝夕至此。 不远处,缓缓盛开的凤凰莲,尽态极妍。 第109章 仙道无情(三二) 心头血的损耗让赵初光的气息, 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沉了下去。 但她脸上却是带着笑容, 一双眼睛也亮的几乎发光。 并蒂凤凰莲徐徐绽开,两朵红的如同火焰在燃烧一般的花朵,在岩浆当中升起, 可以看到, 它们下方竟然没有根茎的存在, 好似自从叶子枯萎以后, 就只剩下这两朵相互依偎着的花朵。 神力并非万能,赵初光的损耗哪怕是神力也在一时半会之间补不回去,沈朝夕让她坐在一旁,自己去取了已经完全开放的凤凰莲。 她看着悬停在两人之间的花朵说道:“这是最后一次, 我不希望进了魔界以后, 真人还像这般肆意妄为。” 赵初光微微一笑, “不会了。” 炼化凤凰莲并不容易,这种神物内蕴大道规则, 若是寻常时候, 没有个十年八年, 别想把它融入身体,好在沈朝夕的神力, 恰好是最佳的催化剂。 她盘腿坐下,冥思片刻后,双眼倏地睁开,同时,双手十指翻飞, 掐出不同的手印打入凤凰莲当中,两朵莲花本就挤在一起的莲花不断靠近,渐渐出现融为一体的趋势。 赵初光看着沈朝夕认真的面孔,突然轻声道:“我有泥巴和水,捏一个你再捏一个我,把你我打碎,重新变成泥巴和水,再捏一个你,和捏一个我,这样就我中有你,你中有我……” 在她话音落下的瞬间,已经融为一团火焰的两朵凤凰莲,骤然间分开,重新变回了凤凰莲的形态,然而可以感知到,二者之间的联系,似乎加深了许多。 赵初光在她停手的瞬间,同样打出无数个手印,两朵刚刚分开的凤凰莲,突然以连接点为中心,快速地旋转起来,周围的空气随着凤凰莲的旋转,逐渐形成了旋涡,熔浆都有从河道中拔地而起的趋势。 -- 第266页 沈朝夕及时抬手,蠢蠢欲动的岩浆便又恢复了缓缓流动的姿态。 嗖—— 速度快到了极限,光凭人眼,甚至已经看不清旋转的凤凰莲。 只是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由星星点点的火花,从中甩了出来。 每一点火星落在沈朝夕和赵初光的身上,两个在修真界称得上大能的修士,便都会止不住地挑起眉头。 这火焰看似微弱,却每一点都是纯正的凤凰火,有灼烧灵魂的功效。 如果是火灵根的修士,不提其他,光是吸收了凤凰莲掌握凤凰之火,都是一股不弱的力量。 但现在,两人只当它是一种组队保命的手段。 修炼无岁月。 熔炼凤凰莲,同样感知不到时间的流逝。 灵魂仿佛在被火灼烤,沈朝夕隐约感觉,自己和赵初光之间,仿佛有什么联系建立了起来。 她的神力沿着这股联系,缓缓流入赵初光的身体,滋润她被灼伤的神魂,神力本属于没有肉体的神道修士,因此在这方面有着独特的好处。 许久后,沈朝夕缓缓睁开眼睛,一道凤凰的虚影在她眼中一闪而过,而她对面,虚弱的赵初光同样睁开了眼眸,沈朝夕正准备收回气息,目光却倏地落在她耳根下方的位置。 一对含苞待放的并蒂凤凰莲,在赵初光洁白的肌肤上面,若隐若现。 她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却没有多说什么,这种神物在外有所表现也是正常的。 然而在她站起来的时候,却突然感到后背一阵灼热,灵魂被烫的疼痛让她一个踉跄,直接单膝跪在了地上。 赵初光显然没料到这一点,她在沈朝夕跌倒时眼疾手快将人扶住,脸色大变,“你怎么了?” 沈朝夕抓着她的手臂,圆润的指甲直接掐进了肉里,她声音艰涩地道:“……后背。” 赵初光的手在沈朝夕后背一划,衣服便裂开,露出曲线优美,肌肤光洁的背部来。 她的目光落在了沈朝夕的后背上—— 在那里,一朵金色的莲花正沿着脊柱生长,身后缀着长长火焰的金红色凤凰,盘旋在它的茎秆附近,似乎即将振翅扶摇而上。 她伸手试图去触碰凤凰,指尖尚未落到沈朝夕的肌肤上,整个人突然被一股大力甩开,直直朝岩浆落去,若非反应及时,恐怕会如同随着她一起暴开的碎石一般落入滚烫的熔岩当中,化作灰烬。 她刚刚控制住身形,脸色就变得极为难看,因为不远处的沈朝夕,竟然被火焰笼罩,燃烧着的金色火焰气息很明显,正是凤凰焰。 “……别过来,我没事。” 沈朝夕制止了准备扑过来的赵初光,她此时虽然痛苦,却能够感受到并无生命危险,但赵初光若是过来,那就不好说了……毕竟萦绕在她身上的凤凰焰,此时并不受她的控制。 “无晦……” 赵初光的目光直勾勾地盯着沈朝夕,如果沈朝夕出事,她绝不会原谅自己。 烈火当中,沈朝夕抬起头,对赵初光勾了勾唇角。 随即,她在赵初光惊骇的目光当中,化作灰烬。 火焰一点点的熄灭,嘴唇被赵初光咬的鲜血淋漓,她却全然不知,只是看着那团灰烬。 她能够感觉到,上面已经没有了沈朝夕的气息,或者换句话说,上面没有生命的气息。 最后,火焰几乎完全褪去,只剩下三两点火星明灭,随时都有熄灭的风险。 但就这么一丁点,肉眼难见的火星,在闪烁了将近一刻钟,在赵初光都快要绝望的时候,突然明亮起来。 虚空中仿佛传来了一道清亮的啼鸣,伴随着这道若有似无的声音响起的,是腾起的火光。 火光当中,一道人形的虚影缓缓浮现,最终凝实成为沈朝夕的模样。 她双眼紧闭,眉目如画,青丝安静的垂在身后,仿佛与世隔离。 赤着的双脚一点点下降,最终踩在了地面上,陷进了先前留下的灰烬里面,焰火也逐渐收拢,最终化作一只凤凰的模样,围绕在她的身边。 睁眼。 女人伸出手,凤凰便落在她的掌心当中,亲昵地蹭了蹭她的脸颊后,消失不见。 她看向赵初光,眼神当中是闪烁不明的色彩。 “你是谁……” 赵初光惊疑地问道,眼前人虽然和沈朝夕有几分相似,可身上的气息,却又和沈朝夕有着很大的差别,仿佛变成了另一个人。 女人没有回答她的问题,闭上了眼睛,再睁开眼的时候,里面已经是赵初光熟悉的神情,只是带着几分打量。 “无晦?” 赵初光不确定的喊了一声。 沈朝夕点头,“是我。” “那刚才……” 沈朝夕闭上眼,思索了一下刚才的感觉,“也是我。” 赵初光张张嘴,想要说些什么,可是沈朝夕没有主动开口解释,她也不知道该从何问起。 她只能对着沈朝夕道:“那我们回去吧。” 沈朝夕颔首。 离开的时候,她回头看了一眼在大地之下,缓缓流动的岩浆,骤然掐出无数指诀,然后飞快地离去。 在她身后,岩石轰然落地,将一切封锁。 回去的路上,两人什么话都没有说,赵初光是有心想问,不知道从何问起,沈朝夕则是一路思索。 -- 第267页 她的确对赵初光有所隐瞒,事实上,在睁开眼的时候,她已经想起了不少东西,比如说同赵初光相恋的那几世,但……记忆中刻骨铭心的爱恋,并未让她的心境有所波动,反而像是隔着一层东西,旁观别人身上发生的事情一般。 哪怕这些事情的的确确的是发生在她的身上。 她没有明说,不是她想刻意隐瞒,而是有些东西,她觉得还是暂时不要告诉赵初光为好。 两人回到两界镇,才发现时间已经过去了将近一个月,三天前归一宗的掌门归元真人来找过他们,说布置阵法的材料已经收集完毕,她们随时都可以出发前往魔界。 这种事情,自然是越早越好,哪怕是晚一刻钟的功夫,谁知道有什么玩意儿顺着通天木爬下来。 两人的离开悄无声息,除了最顶端的几个人,没人知道他们的踪迹,不过赵初光的踪迹很难隐瞒,自从她消失在战场上,已经引起议论纷纷,好在归元真人将这些非议压了下去,对外只说她有所感悟,即将突破渡劫。 到了渡劫期,就要准备天劫事宜,不可轻易插手战争,道修虽然遗憾自己这方缺少了一名强力战力,却也为多出一个渡劫期修士感到高兴,毕竟打到最后,很有可能会牵涉到修为更高的大能,道修这边自然是高端战力越多越好。 魔界两人都不是第一次来,没什么新鲜的,穿越两界山后,就准备直奔魔宫。 只是在离开两界山时,赵初光回头,若有所感地道:“你有没有发现,两界山的封印,好像越来越弱了。” 她并非疑问,只是在陈述自己的发现。 沈朝夕放眼看去,两界山作为一片连绵的山脉,长度逾越数十万里,横亘在两个世界之间,但仔细看去,的确可以看到,曾经厚重的结界,如今正在不断消融,不断有薄弱点被打破,成为两界之间的战场。 全面大战,随时都有一触即发的可能。 “先断通天木,没有通天木,魔修不足为惧。” 沈朝夕淡淡道,眼下道修们将魔修抵御在两界山之外,看似战况惨烈,实则不然,一旦魔修突破两界山,修真界就有大能修士出手镇压,论及低端战力,和平环境成长起来的道修比不过魔修,可高端战力,道修中活下来的人比魔修可多得多。 唯一的变数就在两界山,这也是魔尊敢于发动两界之战的底牌。 只是现在魔尊还在派出炮灰,消磨修真界的低端战斗力,可以看出通天木还没有发挥出效果,魔尊的援助尚未到达,这是她们在联系不上仙界的情况下,唯一也是最后的机会。 道修想要藏在魔修之间,对于沈朝夕和赵初光两人的修为来说,并不困难,困难的是如何潜入魔宫当中,不被坐镇里面的老贼们发现,身为剑修,赵初光虽然同阶无敌,甚至跨阶也有一战之力,可她并不擅长隐匿,反而是由于剑气的原因,很容易被更高阶的修士发现。 倒是沈朝夕,神力包裹,规则覆体,只要小心一点,几乎没有人能够发现她的伪装。 “我应该可以把你带进魔尊殿,”魔尊殿正是李毛毛探测到,通天木生长的地方,“但是只要我开始布阵,气息定然无法遮掩,到时候就需要你为我拖延时间,我有准备三个阵法,一杀一困,还有一个能让修士入梦,具体时机需要你自行把握。” 赵初光接过沈朝夕递到手中的阵盘,道:“你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 沈朝夕拉住赵初光的手,神力缓缓涌出,她所领悟的规则也缓缓覆盖住两人的身体。 被规则附体的瞬间,赵初光心神微微震颤,有种触碰到什么的感觉。 这是道的力量。 她本就处于合体期的巅峰,离渡劫只有一步之遥,然而天下合体众多,渡劫寥寥并非没有原因,无数天纵之才,都是倒在这里。 赵初光转世多次,更以凡人之身造神成功,对大道规则,自有一番领悟,但真正如此真切的接触到这种东西,还是第一次。 这真的是凡人能够掌控的力量吗? 赵初光忍不住地想到……她甚至觉得,恐怕传说中仙人,也未必能够掌控得了这种力量。 这岂是人类能够掌控的东西? 她知道沈朝夕曾得到过九丈莲,传说中的九丈莲也的确有着非同一般的能量,可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九丈莲中只是记录了一些天地至理,能够辅助得到的修士参悟,但从未有人说过,得到九丈莲的人,能够掌控这些东西。 她隐约觉得,自己好像触碰到什么东西,却一时半会想不明白。 因此,她只能压下思绪,将心思放在眼下的事情里。 很快,魔尊殿近在眼前。 在魔宫,魔尊殿是一个象征意义大于实际应用价值的地方,沈朝夕也不觉得通天木生长的地方,魔尊会在此处修炼,以魔尊的修为,若离通天木太近,修炼时很有可能会引来空间风暴,到时候只有被撕成碎片的下场。 因此,她不太担心魔尊会在魔尊殿里面。 在手放到魔尊殿大门的瞬间,沈朝夕就感受到了阵法的力量。 她脸色不变,轻声对赵初光道:“布阵!” 杀阵和困阵的阵盘一同被赵初光扔下。 层层浓雾散开,瞬间将魔尊殿连带着方圆万里的范围都笼罩起来。 -- 第268页 一声怒喝响起,“谁敢来我魔宫放肆!” 沈朝夕没有理会那人,在赵初光拔剑的瞬间,轰然推开了眼前的大门。 第110章 仙道无情(三三) 轰隆隆—— 大门被推开, 比在李毛毛记忆当中所看到的, 更加震撼的画面出现在沈朝夕的眼前。 明明是不过数丈高的宫殿,却仿佛连同了星空, 所谓手可摘星辰不外如是。 当人置身于宇宙之中时, 总是难免感慨自己的渺小,即便是沈朝夕也一样。 她抬头看去时,能够感受在通天木的连接下, 上方传来的浩渺的气息。 就在她看着通天木的时候, 大地突然传来了剧烈的震颤,沈朝夕心神一凝,她知道这是赵初光和魔宫的强者正在打斗,她需要抓紧时间,在魔宫渡劫期的修士被逼出来之前, 解决眼下的事情。 阵法一道,简单到极致的时候随处可见的草木岩石皆可布阵,复杂到极致的时候天材地宝甚至是仙神魂魄亦能成基,通天木乃神物, 以沈朝夕等人的修为,哪怕手持神兵利器, 也破不了通天木的皮毛,但阻断气息,暂时隔绝两个世界的连接,却是人力可为的范围。 通天木说白了,就是一种神奇的, 能够在两个空间之间,搭建起一道桥梁,起到勾连的作用。 沈朝夕所布置的阵法,目的是打破这条通道的稳定,变相的断开连接。 按照她的估计,这道阵法若成,封印通天木百年不成问题,至于百年之后通天木到底是在魔界还是在修真界,会不会引起新的恐慌……那就是修真界的人该考虑的问题了。她能够为他们争取百年,已经很不容易了。 为了这次计划,道修那边也做了不少准备,因此魔宫中坐镇的合体期修士不多,大部分都被引到了战场上面。 饶是如此,沈朝夕即将面对的合体期修士,仍旧有三个之多。 这其中,还未包括修为最恐怖的魔尊。 困阵和杀阵叠加,在两重阵法的加持下,沈朝夕在迷雾之中游走,不时地对三名修士发动攻击。 正面作战,她以一敌三都不是问题,哪怕杀不死三人,自己逃命也可以,但现在,更重要的是不让他们打搅沈朝夕正在做的事情,因此两个阵法的作用被她发挥到了极致,陷入阵法当中的魔修们想走走不掉,想对她下手,却又找不着目标,还会被不断地偷袭,搞得三人一个比一个狂暴。 “出来!无耻小贼,真当我魔宫无人吗?” 赵初光才不理会他们的谩骂,潜伏在阵法当中,像是一条伺机而动的毒蛇。 她的剑比谁都快,也比谁都锐利,加之守护的人是沈朝夕,道心格外坚定。 魔宫的异变没能瞒住众人的眼睛,只是合体期修士的争斗,远远波及都有叫人神魂俱灭的风险,压根没有人敢靠近,何况有阵法笼罩,普通修士进去也是送死,因此大家只是旁观着。 赵雅同样是旁观群众里的一员,按理说,身为合体期修士,她也应该动手才是,可是当她感受到熟悉的气息,身体就止不住地发生颤栗,整个人都被恐惧笼罩。 “她来了,她来了……” 顾无争来了,就像里那样,她打上了魔宫,要屠灭整个魔宫的人! 她顾不得去想,为什么顾无争比剧情里的时间,要提前了数十年打上魔宫,也完全放弃了思考,为何里修炼无情剑道,讲究不服就是干的顾无争,竟然会布置一大片的阵法…… 在察觉到沈朝夕气息的时候,她整个人就被恐惧吞噬。 她觉得自己像是被一只手抓着,不断地推入命运注定好的漩涡里面,不管多么努力,结局都不会发生任何的改变,以前所付诸的一切,现在看起来宛如一场笑话。 对于赵雅的出现,沈朝夕隐隐有所感觉,毕竟对方身上牵扯着庞大因果之力。 她并未将赵雅放在心上,如果顺利的话,待会儿离开的时候,顺手解决了就行。 脑海中想着这些事情的时候,沈朝夕布置阵法的手也没停。 她要布置的遮天大阵,本质上其实是创造一个新的空间出来,将通天木暂时隔绝在里面。 通天木本身极为坚硬,凡人几乎无法破坏,因此被她作为阵法的核心,其余节点,布置的也都不是凡物。 除了一些常见的东西以外,其中甚至不乏类似于归一宗的魂灯殿里,蕴含着轮回之道的通冥树一类的神物。 为了筹齐这些东西,几大宗门都狠狠地出了一次血。 布置阵法并非一时之功,启动也需要花不少的功夫,沈朝夕手头不断地有材料抛出,被扔到固定的位置上面,通天木上方的星空,仿若被蒙上了一层薄雾,逐渐变得模糊。 然而,就在打出最后一块阵石的时候,沈朝夕突然心中一动,抬头看向通天木的顶端,即将被遮住的星空里,仿佛有什么东西在吸引着她一般。 她带着几分犹豫地放出神识。 和普通修士不同,神道修士的神识,可以直接当做□□来使用,因此不必担心覆盖范围不够的问题。 哪怕神识在通天木上受到损害,沈朝夕也不过是失去一部分神识而已,轻微的伤害神力完全可以修复。 随着神识和通天木接触,瞬间像是坐了一架极速的电梯一般,朝着上面升去。 四周场景变换极快,诡异莫测,沈朝夕只从里面感受到了极为恐怖的,属于空间风暴的气息。 -- 第269页 很快,一个不断缩小的出口,就出现在了沈朝夕的面前。 她正准备窥测传说中的上界是个什么模样,入目的却是极致的光明,神识仿佛被扔进了火里,整个人都灼烧起来,不等她看清楚眼前的景象,瞬间就失去了意识。 在神识被斩断的瞬间,沈朝夕果断的扬起一只手上的匕首,朝着自己的手腕狠狠划下,夹杂着碎金色的鲜血瞬间喷涌而出,落在虚空当中,瞬间将她之前抛出的无数块阵图连接到一起,勾勒出神秘莫测的图案。 神道修士的血液……这才是整个阵法最关键的地方。 遮天遮天,要把天都遮住,自然要有和天相似的能力,不然怎么骗得过去? 只是阵法刚刚形成,沈朝夕就感受到一种烈火焚身般的疼痛。 这不对! 她清楚的意识到,这种疼痛和她吸收凤凰莲时感受到的疼痛极为相似。 不等她反应过来,一团金红色的火焰,已经腾地从她身上升起,将她整个人包围,眨眼功夫,她就化作了一团灰烬。 朝夕出事了?! 脖颈间熟悉的灼烧感,让赵初光第一时间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拼着以伤换伤的架势,在一名魔宫长老不敢置信的眼眸当中,将手中长剑刺入对方的丹田,剑中喷涌出的力道,甚至瞬间湮灭了对方的神体,赵初光转身就想往魔尊殿里飞去,看沈朝夕到底遭遇了什么。 然而就在她准备抽身的瞬间,一道声音忽然响了起来:“远来是客,初光真人到了我魔宫,未曾迎接,倒是某的不是了。” 在声音入耳的瞬间,赵初光毫不犹豫地将体内的灵力灌注进了沈朝夕给她的第三块阵盘,神情戒备到了极致。 如果说魔界有几个人叫她忌惮的话,魔宫的魔尊绝对是其中一个。 上一次两界大战时,赵初光曾见魔尊与一名道修中有名的合体期剑修交过手。 那时她不过分神,虽然能够跨阶作战,但魔尊这种高端战力,还不属于她能够应对的范围。 那一次战斗沈朝夕印象极深,魔尊仅仅出手三招,就将和他同样是合体期的修士打的吐血不止,气息萎靡。 若非有合体期的修士及时援助,数人围攻魔尊一人,恐怕修真界此时已经改换门庭,有了新的一番风貌。 “魔、尊。”赵初光道出了来人的称号。 若是魔尊出手的话…… 她的心渐渐沉下去,哪怕斩杀了一个合体期的修士,另外两人也身受重伤,可是赵初光心里一点都不觉得轻松。她很清楚,这里是魔界,是魔尊的主场,若是在这里作战,她和沈朝夕两个人,很有可能都会陨落在这里。 她只能寄希望于沈朝夕提前准备好的三块阵盘,以及沈朝夕布置阵法的速度能够快一点,再快一点,好叫她们及时离开这个地方。 出乎她意料的是,魔尊在说完那一句话后,忽然沉默了下来,赵初光本以为是陷阱,可却没有预料中的攻击,她凝目朝着魔尊的方向看去,却见他不知何时闭上了眼睛,头颅也微微下垂,像是站着睡着了一样。 她的目光接着往还活着的两人身上一扫,同样感到一阵惊悚,因为原本在阵法当中厮杀的精疲力尽的两人,此时表现也和魔尊一样,竟然是站着就陷入了梦乡当中。 极乐世界。 不知为何,赵初光的心中忽然冒出了一个名字。 她隐约觉得,这应当就是她手中这块阵盘的名字。 炼制阵盘时的材料,她略知一二,其中最重要的是九颗佛门高僧的舍利子,佛宗掏出来的时候,赵初光能够感受得到,哪怕是和尚,他们的心也痛到了极致。 沈朝夕才不管这些人心痛不心痛,想要拖住魔尊,极乐世界是她想出来的最好办法。 没有攻击性,意味着没有杀性,能让人悄无声息的陷进去,如果不是渡劫期的修士大多领悟了规则之力,沈朝夕觉得自己这一招,渡劫期修士都能坑到。 “魔尊出手了,不会有事的……” 见到那个恐怖的男人出现,赵雅害怕的同时,又感到一阵的心安。 虽然不知道《天下无争》的原著里面,顾无争是怎么解决魔尊的,可是同魔尊接触了几十年的她知道,这个男人到底有多么强大,心性又有多么的恐怖。 阵法当中。 魔尊缓缓睁开眼,他的目光落在自己肩膀上的一缕白发上面。 手指捻起白发,感受到自己体内骤然流失了数百年的寿命后,魔尊脸上第一次失去了艳丽的笑容,阴沉的仿佛能够滴出水来。 “赵初光,我要你死——” 第111章 仙道无情(三四) 几乎是一个照面, 赵初光就受到重创。 明明同为合体期的修为, 魔尊的含怒一击,竟然叫她完全无法躲开。 当铺天盖地的恐怖笼罩在身上的时候, 她竟然有一种无法动弹, 仿佛被什么东西压制住的感觉。 这种感觉实在是诡异,有她实力不如人的原因,可更多的, 是一种血脉上, 面对比自己强大太多的生物,自发产生的僵直反应。她觉得自己面对的仿佛不是魔尊,而是某种可怕的生物。 “噗——” 一口鲜血吐出,赵初光的气息几乎是在瞬间变得萎靡。 “所谓初光真人……也不过如此。” -- 第270页 魔尊轻蔑的声音响起,他临空而立, 黑发飞舞,眼角有淡淡的黑纹盘旋,整个人看起来邪恶又恐怖。 此时他手中并无武器,只有一双雪白如玉的手, 正缓缓抬起,其中有莫大的力量在酝酿。 赵初光的神情戒备到了极致。 力量缓缓涌入手中的长剑, 被唤做无晦的长剑,开始微微震颤,上面有寒光吞吐。 “你不是魔尊,你是谁?” 沈朝夕见过魔尊,甚至打过交道, 眼前人给她的感觉,同魔尊完全不同,虽然有着一张一模一样的脸,可却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个体。 她这句话仿佛触碰到了某个禁忌,魔尊的眼神陡然变得危险,他仰天长啸,然后紧盯着赵初光,露出一个令人恐惧的笑容,“我不是魔尊,我是谁?” 像是在询问,又像是在威胁。 嘭嘭嘭—— 赵初光的心脏随着这个笑容,开始剧烈的跳动。 不是怦然心动,而是身体的本能面对危险,开始自发的抵抗。 她缓缓地抬起手…… 然而,正当她准备发动全力一击,同魔尊死战的时候,她身后的魔尊殿,忽然洞开,刺骨的寒风从里面倒刮了出来。魔尊的目光,也从她的身上,移到了她的身上,赵初光同样循着他的目光转身看去。 并非她不想趁此机会对魔尊下手,而是身后传来的感觉,几乎不逊于魔尊带给她的恐怖。 难道是有人顺着通天木下来了? 在看到来人之前,她忍不住想到。 然而当她看清走出来的人时,瞳孔却是骤然一缩。 因为那不是别人,正是沈朝夕。 只是此时的沈朝夕,穿着一身鲜艳却简单的红衣,乌发随意地散着,赤着双脚,眉心点着一点朱红。 她的眼神淡淡的看过来,赵初光就感觉到一种无法言喻的窒息感。 “他当然不是魔尊……”她听见沈朝夕道:“他不仅不是魔,还是仙界来客,我说的对吧?” 赵初光惊讶,“仙界来客?” 魔尊却笑起来,“看来你已经知道我的身份了。” 沈朝夕的表情带着几分凝重,“算是吧……” 比起知道魔尊的身份,她其实宁愿自己不知道。 浴火重生的同时,她也接收了沿着通天木爬到另一个世界的神识所带来的信息。 通天木链接的世界是不定的,但通常来说,都是链接最近的几个世界。 按着魔界和修真界的距离,链接的世界不是仙界,就应该是上界的魔界,总归不会跑偏的太厉害,哪怕是连接到附近的几个世界,也是在修真界中有典籍记载的地方。 原本,以道修这边的猜测,魔尊应该是连接上了上位魔界,或者说其他有着邪恶生物的地方,呼唤一个助手下来,然而,沈朝夕沿着通天木到达上方连通的世界后,才意识到,他们都猜错了。 通天木连接的世界就是仙界。 就是在修真界古籍的记载当中,纵横不知多少万里,上下皆无穷的仙界。 只是同记载里面,随处可见比灵气更高一级的仙气,到处都是天材地宝,灵矿宛如普通石头一般扔在地上不同,沈朝夕见到的,是一个空气中弥漫着黑气,明明看不到一个明面上的敌人,却差不多要死光了的仙界。 拥有一个灵境的沈朝夕不难判断出,这是一个将要死去的世界。 天道崩毁,秩序崩坏,曾经高高在上的仙人力量不断衰竭,被抽取出来用于供养世界,维持着最后的完整。 但这一切只是暂时的。 坏了的东西就是坏了,哪怕维持着表面上的光鲜,烂了的根子也不会因此好起来,反而会在不知不觉间腐败在泥土里,而仙界的情况则是已经烂到根本遮不住了。 沈朝夕本以为通天木是魔修的造物,现在看来,到很有可能是仙界催发出来的产物,因为她的神识刚刚抵达仙界,就见到一个巨大的祭坛,无数属于仙人的力量源源不断地从祭坛当中涌入通天木,才维持着它的完整与活性。 “你们倒是打着一个好算盘……以祭祀之力,由通天木偷渡,占据凡人之身,掩藏外来者的身份,我说的对吧,这位仙尊。” 赵初光本就是极为聪明的人,从沈朝夕的只言片语里,很快就听懂了她想要表达的内容,脸色不由得一变。 仙尊?眼前的人竟然是一座仙尊! 那是什么概念?他们这个世界飞升到仙界的人,被称为人仙,在人界高高在上的大能,到了仙界,只比最普通的凡人要好一些,而能够被尊称为仙尊的,满打满算也不过一手之数。 被点出身份,魔尊脸色不变,只是看向沈朝夕的目光越发冰冷,像是在看一个死人,“能猜出我的身份,我倒是有些好奇,你到底是谁?” 沈朝夕轻笑,“一个无名小卒而已。” 嗖—— 说话间,一道金光从她手中飞了出去。 “走!” 不等赵初光反应过来,她一把将人揽住,直直地朝着同魔尊来处相反的方向飞去。 “想逃,没那么容易!” 沈朝夕的反击,在魔尊看来弱不可言,压根没放在心上。 他更好奇的是,沈朝夕身上那股特殊的,让他都有些为之心惊的气息,到底是什么。 要知道,通天木不是那么好爬的,不然下来的也不会只有他一个人,而沈朝夕能在短短的时间里,获取那么多的信息,显然不是一个普通的合体期修士能够做到的事情,别说合体期了,哪怕是这个世界所谓的渡劫期,也不行,仙界就算崩坏了,那也是上界,光是两界之间不同的压力,就足以叫这个世界的修士喝一壶。 -- 第271页 一点金光飞行的速度看似不快,实则相当惊人,不过眨眼间就到了魔尊的面前。 他随手一挥,准备将金光散去,出乎意料的是,面对他的力量,金光像是火星进了油堆里一样,骤然变得明亮,同时,熟悉的感觉袭来—— 已经在赵初光手上栽过一次的魔尊脸色阴沉。 “又来?真以为我会在同样的地方栽第二次?” 已经有过一次经验的魔尊知道,这座特殊的阵法,本身困人的能力其实不强,主要是对入阵者的心智有着极大的影响。他心念一动,就准备挣开。 但随即,他变了脸色,神情在瞬间变得迷茫。 原本白了一缕的头发,忽然间再度增加。 …… 空间扭曲,风声呼啸。 不断地穿梭当中,赵初光第一次感受到,魔界之大。 魔界和修真界虽说位于同一位面,但两界山的存在,却像是一个盒子里面被插了一块隔板,谁也不知道对面那半边具体是个什么模样。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修真界这么多年,对魔界不能说完全没了解,但主要的地点,还是有所记载。 一开始的时候,赵初光还能通过周围闪现的景象,判断出自己和沈朝夕的所在,到最后,她已经看不出来两人的位置。 修真界中达到渡劫期的大能,的确有无上密法,能够撕裂空间穿梭,但绝对没有人像沈朝夕一样,仿佛不要钱一般不断地进行瞬移,这种消耗哪怕是赵初光,都感到一种恐惧。 渡劫期能够瞬移,原因在于他们的力量已经超出了本世界,所以才能打破空间的封锁,可沈朝夕能做到这一点,为什么? 凭借本能,跑了不知道有多远后,沈朝夕终于感觉自己体内的力量被抽空,她膝盖一软,便朝着地上倒去。 穿梭空间,哪怕是她,也要付出极为惨重的代价,反倒是被她护着的赵初光,并没有受太严重的伤害,只是一时有些眩晕。 见沈朝夕倒下,赵初光本能地用身体去接,两人一同倒在地上,好在修士皮糙肉厚,倒不至于因为这一点程度的伤害感到疼痛。但在接到人的时候,赵初光的脸色就是一变,因为她脖子上的痕迹,又开始控制不住的发热,那是沈朝夕的生命到了极限,凤凰莲即将被动涅槃的征兆。 凤凰莲涅槃的次数并非无限,否则只要找到凤凰莲,恐怕人人都可以如同传说中的凤凰神鸟一般,不死不灭,作为通过外物觊觎凤凰神力的凡人,他们能够获得的,不过是九之极限,也就是九次生命。 超过九次,便是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 轰—— 火焰腾地升起,作为共生者,赵初光没有受到影响,却也感受到其中恐怖的温度。 四周灵气魔气被恐怖的力量吸取,形成一个庞大的旋涡,朝着沈朝夕涌来。 如此巨大的动静,惊动了那些在此地闭关的生命。 “这是……有宝物出世?” “这么庞大的波动,绝对是有好东西。” “都滚开,谁敢跟我抢,先杀了再说。” 数个方向,都有合体期巅峰,乃至于渡劫期的修为传来。 赵初光转身,长剑出窍,周身的气息不断攀升,以至于脖颈间的凤凰颜色忽深忽浅,栩栩如生的仿佛下一刻就要破体而出,长啸九天。 想要动她的无晦,不可以。 杀—— 第112章 仙道无情(三五) 能认出并蒂凤凰莲的人到底还是少数, 事实上, 对于此等神物,世间大部分人听都没听说过, 也就归一宗这种传承了起码上万年的老牌宗门里面, 才能够找得到相关的记载。 赶来的众多修士,只看得出来在那一团熊熊燃烧着的火焰之间,有什么东西正在酝酿, 准备出世, 席卷的大量魔气与灵气就是证明——虽然按理说,若有宝物出世,应该是灵气和魔气大幅度上升才对。 不过魔界嘛,出现一点反常态的宝物,也是正常, 可以理解的事情。 “这绝对是一件顶尖的魔器……” 有人看向火焰燃烧的方向,眼睛里闪烁着名为贪婪的光芒。 赵初光也不欲与这群人多解释。 对一群修炼到了凡人极致的大能者,是不会因为旁人的三两句话,而改变自身的想法的。 而且凤凰莲的作用确实神异, 赵初光怕他们得知真相后,反而打上她和沈朝夕的主意——过去也不是没有神物被人用莫测手段提取出来的记录。 她的长剑舞得密不透风, 将沈朝夕护在身后,剑光在天空交错,几乎将整片空间撕裂。 单论视觉效果而言,那是一副美到了极致的画面,天空如同破裂的琉璃, 块块都闪烁着璀璨的光彩。 唯有置身其中的人,才能够感受得到其中的恐怖。 “修真界什么时候出了这么厉害的一个剑修,为何我半点消息都没有得到……” 合体期的剑修,自然是不被一帮渡劫期的老怪物放在眼里的,可若是这个剑修有了威胁他们的能力,那话又要另说了。 感叹归感叹,这群人的动作倒是半点都没停,虽然忌惮,却也没有真的将赵初光放在眼里。 一个合体期的剑修罢了……强悍归强悍,若是一对一,或许还有些看头,但是想要抵抗他们这么多的高阶修士,无疑是痴人说梦。 -- 第272页 碰—— 在一股庞大的力量之下,赵初光被狠狠地砸入地下,大口大口地吐出鲜血。 此时,她的血液已经透着一股灼热的味道,仿佛随时都能够燃烧起来。 赵初光知道,这是她的生命已经消耗到了极限,凤凰莲在准备浴火重生的表现。 她从怀中掏出丹药,价值连城的丹药被她不要钱一般倒进嘴里,化作滚滚灵力,冲刷着她的身体。 很快,血液的温度就被压制了下去。 她提着剑,又重新加入战场。 “小娃娃,不想死还是退远一点吧,这不是你能掺和的地方。” 难得有人好心地劝诫道。 在他们看来,即将出世的神物,和赵初光绝对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这场争夺,只有他们几个处于同一等级的人才有资格参加。 烈火当中,一双无形的眼睛睁开,注视着眼前的这一幕。 几个渡劫期的老怪已经开始交手,不时有人将手伸过来,准备趁他人不备,抢了宝物就走。 这时候,总会有一道明亮的剑光亮起,将之阻挡在外。 那是赵初光的剑。 随着剑光的不断斩出,持剑的人气息越来越微弱,白发随风飘扬,脸色如同白纸。 然而长剑却像是她手臂的延伸,一次又一次斩出凌厉的剑气,将一个个修为比她更高的修士挡在外面。 剑光在眼眸中放大,再放大,最终占据了整个视野。 “滚——” “一个合体期的修士,真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一只巨大的手掌,从天而降,眼看就要拍在赵初光的身上。 她的瞳孔紧缩,神经绷到了极致。 这时候,一道叹息声忽然响起,赵初光身后,熊熊的烈火突然升高,暴涨至数百米甚至千米高,将大片土地笼罩在其中,却不损害半点草木的生机,一道人影渐渐在火光中若隐若现。 “不知道死字怎么写的人,恐怕是你才对……” 只见人影虚虚一点,一道微弱的火星突然飞了出来。 这点火星光芒微弱,仿佛随时都能熄灭一样,却又无比的坚毅,脱离了火焰主体后,竟然摇摇欲坠地坚持到了对赵初光动手的修士面前。 那是一个须发全白的修士,一群人里面,他的修为最高,也因此,他对即将出世的宝物势在必得之心最强,然而当微弱的火星朝着他飘去的时候,他的眼睛中竟然写满了惊恐,身体僵硬的像是被人控制了一样,就这么凝滞在半空中,直勾勾地看着一点不起眼的火星,不断地的靠近。 唯有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才看得出这一手又多么的恐怖。 随着火星的靠近,那名修士的眼中竟然升起了一轮巨大的太阳,灼热的火光几乎要将他融化。 “不——” 他惊叫道,然而时间已经太迟了,火焰从他身上升起,虽然没有对外表造成任何的伤害,可但从他凄厉的惨叫声当中,都能够听得到他的恐惧与痛苦。一念之间,灭杀一个渡劫期的修士是一种什么样的概念? 至少场上从四面八方赶过来的修士里面,没有一个觉得自己能够做到。 随着火焰的燃烧,火光中的人影逐渐消散,最终化成了一道道领悟的法则,和些许浓郁的魔气凝结成的晶石。 沈朝夕没有管其他人,而是手一抬,将这些东西都招了过来,规则落入手中,瞬间消失不见,旁人能够感应得到,这些东西不是散在了天地间,而是被眼前人吞噬了。 吞噬了! 感应到这种变化,周围的修士脸色顿时变得极为难看。 凡人入道,生命立刻超脱凡界,不再受到轮回的管辖,同时也失去了轮回的庇佑。 换言之,凡人死了能够转世轮回,修士死了如果灵魂没有转成鬼修,那就只有魂飞魄散一条路可走。 他们这群人修炼到渡劫期,寿命超过数千年,几乎是不死的存在,未曾想,一个和他们同样强大的人,竟然就这么轻飘飘地死了,跟一只被碾死的蝼蚁似的。 这群人已经很有没有感受到恐惧,而今却发自内心的感到害怕,神魂都在控制不住的战栗。 “陷阱,这是个陷阱——”有人惊悚地道,“这个修士在刻意留下我们,她是这个魔器的伥鬼!” 赵初光:“……” 围攻的人一哄而散,生怕跑得慢了,就被留下来。 她望着四散逃跑的人群,抿了抿嘴唇,缓缓从半空当中降下来,剑尖点地,支撑着身体,然后回头看去。 火光散去,沈朝夕的面容露了出来,她神情淡然地看着那群人远去,许久,才将目光落在赵初光身上。 咳咳—— 她忽然弯腰,单膝跪在地上,有鲜血被她咳了出来。 强行动用超越身体的力量,付出的代价比想象中更大。 她几乎觉得自己马上要发生下一次涅槃。 “过来。” 她对赵初光说道。 沈朝夕伸出手,赵初光眼眸逐渐明亮,她嘴角微微弯起,强忍着身上剧烈的疼痛,朝着她走过去。 掌心相碰的瞬间,沈朝夕的手忽然一紧,将人拉近自己的怀里。 赵初光的心脏狂跳个不停。 难道是无晦想起来了? 然而下一刻,她就知道自己会错了沈朝夕的意思。 -- 第273页 因为很快,她就感受到了一种往下坠落的感觉。 穿梭! 在抓住赵初光的瞬间,沈朝夕直接将人连带自己,一起拉进了灵境。 对两人来说,目前没有比灵境更加安全的地方。 哪怕她身为灵境之主,带着人跨越世界,抽空的灵力仍旧叫她心头抽痛。 放在平时,这些灵力算不得什么,但在她体内灵力近乎枯竭,神力也见底的时候,就相当要命。 两人再出现时,已经是在灵境千米的高空。 沈朝夕在穿梭成功的瞬间,就失去了意识,赵初光控制着飞剑,将两人放下来,落在一处溪水旁边,才有心思打量这个几乎大变样的世界。 同上一次来,满是荒漠的场景不同,此时的灵境里面,已经出现了森林和干净的溪水。 虽然不如修真界里的森林繁密,树林中的动物也不算多,但至少已经有了生机,没有之前死气沉沉,除了灵石什么都没有的感觉。 只不过许是里面的人太少,她一时半会没有发现人烟。 两人的状态都很差,将沈朝夕放在地上,赵初光自己用剑意画出一个安全圈后,眼前一黑,便跟着倒在了地上。 沈朝夕醒来时,灵境的天空已经完全黑了下去,星辰在夜空中闪烁,看起来明亮又干净。 赵初光还静静地躺在她的身旁,神情疲惫到了极致,身上满是大大小小的伤口,就连脸上也有数条深浅不一的伤疤,其中最危险的一条处在眼角,几乎是沿着眼睛划过,只差那么一线,就要伤到她的眼球。 修真界确实灵丹妙药不少,能治好不少凡人无能为力的问题,可若是瞎了眼睛,又或者是断了手脚,却也不是那么好复原的,后者还稍微简单一些,若是断的时间尚短,又或者能够找到相容的肢体,重新连上不是什么问题,眼睛想要修复,却非得极品丹药才有希望。 沈朝夕的手落在赵初光的脸上。 记忆在脑海当中翻涌。 此去魔尊殿一趟,最大的收获,恐怕就是她脑海当中的那些记忆。 第113章 仙道无情(三六) 以前她从未想过, 为何身为一个修为普通的神道修士, 能够在世界当中穿梭, 只当自己运气好,得了机缘, 以至于信物流浪在各个世界,才有了不断转世, 收割信仰的机会。 然而仙界的惊鸿一瞥, 唤醒的记忆,却让她明白过来,这一切的一切, 不过是一场戏,一个从一开始就设定好了剧本,安排了角色, 甚至谱写好结局的戏,唯一的变化, 不过在于她本是旁观者, 却真的成了戏中人。 “初光,赵初光……” 指尖轻触着赵初光的肌肤,沈朝夕的眉宇微蹙, 神色中透着痛苦。 她曾经同眼前人共同经历过数世, 缠绵了近千年的时光,可哪怕如此漫长的岁月,相对于她庞大的记忆而言,也不过是时光长河当中的惊鸿一瞥, 其中承载着有关赵初光记忆的碎片,更是如何大海风暴中的小舟,随时有倾覆解体的风险。 可她呢喃着这个名字,不愿意让自己忘却。 汗水混杂着泪水,落在赵初光的脸上,渗入她的唇角,苦涩的味道让沉睡中的她心也跟着皱了起来。 赵初光睁开眼睛,就见沈朝夕用一种复杂难明的眼神看着她。 她的心无端慌乱起来,顾不得查看四周环境是否安全,先抓住沈朝夕的手,就要放出神识,去查探她的身体。 “别——” 沈朝夕还没来得及阻止,她放出去的神识已经反噬,剧烈的疼痛几乎将她的神魂撕裂,赵初光嘴角带血,剧烈的咳嗽起来。 “无晦,无晦,你怎么了?你说啊……你说啊……我要怎么办,你告诉我,你告诉我好不好……” 她看着沈朝夕痛苦的样子,手都不知道该放到哪里。 刚刚她放出神识,本想查看沈朝夕的身体情况,谁知却发现沈朝夕的神识混乱,仿若惊天巨浪,狂暴的气息让她无法承载,直接撕裂了她的神识,以至于反噬己身。 她只是遭受反噬,就已经如此痛苦,可想而知作为当事人的沈朝夕,会有多痛。 然而沈朝夕看着她慌张不已的模样,却忽然笑了起来。 “你是不是傻……” 说完这一句,她浑身上下忽然燃起熊熊烈火,不过眨眼的功夫,就从灰烬重新变成了人,连姿势都未曾变过。 这般变故惊得赵初光脑海空白,却又听沈朝夕仿佛感受不到痛苦一般轻声道:“我其实一直都在骗你……” “沈府的朝夕,其实早就死了,十二岁那年落入水中的时候,体弱多病的小姑娘,一命呜呼在了深冬的池塘里,因祸得福,成为沈将军的,其实是另一个人……一个知道那个皇朝的公主,注定会走上一条前人从未踏足的道路,注定会君临天下的人。 “即使没有沈朝夕,那人也会得到众人的追捧,会踩着累累的白骨,最终踏上天子的宝座,她会成为整个世界数千年以来,最为伟大的君主,无数人会匍匐在她的脚下,以成为她的臣民为荣,她建立的王朝,会绵延数千年的时光……” 赵初光咬紧嘴唇,她听懂了沈朝夕的话。 两人的相遇,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算计。 她不明白沈朝夕为什么要这么做,可她的确落进了这个局里。 -- 第274页 她的一厢情愿,她的满腔热血,好似都变成了笑话…… 不,不对。 不是这样的。 受损的神识让她的头脑有些混乱,舌尖传来的疼痛,和口中蔓延开来的血腥味,让她恢复了些许的清醒。 感情的事情,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若沈朝夕的骗术真的有这么好,那她栽了也就栽了,如果一个谎言能够从头骗到尾,那么假的也能是真的。 问题在于,沈朝夕为什么要现在挑明这一切…… 赵初光找不到半点她挑明的好处在哪里。 她甚至弄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 只是简单的封印通天木而已,为什么事情会突然变成这样。 直到沈朝夕身上再次燃起烈火,浴火重生,她才惊骇道:“停下来,停下来,不能再重生了,不能再重生了……” 她已然数不清,从得到凤凰焰的这一路上,沈朝夕到底重生了多少次。 可人族使用凤凰焰,并非没有限制的,九为极数,超过这个数字,不管沈朝夕到底有着什么样的身份,等待她的恐怕都是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的结局。 她扑进火里,不管沈朝夕到底要做什么,自断心脉,身上也跟着燃起烈火。 沈朝夕愕然。 她轻拍着赵初光的背,忍不住苦笑,“怎么这么傻……” 可她若不是这么傻,恐怕她也不会动心。 “你不能什么都不说清楚就去死,我不许,哪有你这么不讲道理的人,你以为一句骗我,就能把什么事情都扔在一边吗?沈朝夕,我不管你骗没骗我,我都不许你去死,就算你骗我,我也认了,活该我倒霉,活该我被骗……” 赵初光的话说的咬牙切齿。 “可是来不及了啊傻瓜……”沈朝夕轻声道。 她算计来算计去,可有时候棋差一子,踏错一步,就是满盘皆输。 当初借用沈家女身体的时候,她算到自己成神的契机在赵初光这个未来的女帝身上,却没算到自己会真的爱上一个凡人。她如同预料当中转世,在各个世界汲取信仰之力,却未曾料到会同赵初光有那么多世的缠绵…… 北美洲的蝴蝶,轻轻扇动了一下翅膀,于是在南美洲卷起了一场风暴,而一场预料之外的感情,打破了她所有的谋划。 沈朝夕将赵初光抱在怀里,放在她身后的手,缓缓抽出疑似半虚半实的线条。 “不、不要……” 感觉到什么东西被抽走的赵初光,本能的想要反抗,却无法抗拒来自沈朝夕的力量。 属于赵初光的记忆,在沈朝夕的手中,凝结成一个璀璨的光团,她指尖微动,如同泡沫一般随时会散去的光团,便颤巍巍的飞起,最后从额心没入她的脑海。 这是一个仿若末日般的世界。 海洋在咆哮,大地在震颤,天空电闪雷鸣…… 没有一个生灵能够在这样的世界下活下来。 一道人影突兀的出现在龟裂的大地上。 她赤着脚,模样看起来有几分狼狈,像是一个长途跋涉了许久的旅人。 这是沈朝夕的神识世界。 如果没有意外,她应该在灵境彻底变成一个完整的世界,能够自行运转,而她成为世界之主后,才接受这些庞大的记忆,可仙界的惊鸿一瞥,彻底摧毁了她的准备,她曾经留下的后手,储存的记忆,成了她无法承受的重量。 轰隆—— 天空传来一声闷响,整片天地仿佛都要炸开,然而出人预料的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不远处竟然坐落着一处农家的小院,沈朝夕几步走到小院的门前,抬手敲了敲门。 “来了——” 里面的人闻声开门,走出来一个穿着粗布麻衣的女子,见到沈朝夕,她露出惊讶的表情。 “呀,这么坏的天气,你怎么一个人在外面,快进来歇歇,喝杯热茶,换件衣服,我给你烧点热水,洗个澡。” 沈朝夕轻笑起来,“好啊。” 熊熊燃烧的烈火当中,一个人影渐渐消失不见,另一个人影逐渐凝实,然后落在地上。 许久,才有灵境的原住民发现躺在地上的女子。 “这里有个人!” …… 赵初光总觉得自己忘了什么。 自她从灵境回返,修真界得知魔界的通天木被封,魔界不会有其他援军,加大了攻势,很快就将魔界打回了两界山。 而两界山在两界争斗的过程当中,莫名消失,为了不让魔界卷土重来,不让魔修们危害到修真界的普通民众,于是以归一宗为代表的正道修士们,趁热打铁,直接突进魔界。 在众多魔修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就将不同地盘打上了各个门派的记号,其中又以作为主力军的归一宗占据的地方最多。 渡劫期的老怪一心飞升,不愿意打生打死,早早躲的不知去向,赵初光同魔尊打过一场,后者重伤逃遁。 “这就是通天木啊……” 站在昔日的魔尊殿里,归元真人仰头望着高不见顶的通天木感叹道,心里想着什么时候联系上仙界的老祖,就用通天木打通两界的通道,到时候即使没法打开飞升之门,修真界的人也能够通往仙界了。 同样站在通天木下的赵初光,却没有其他人那么激动。 她总觉得自己忘了什么。 -- 第275页 “初光真人啊,这就是真的通天木吗?真的可以到达仙界吗?”作为赵初光好友,第一个发现通天木存在的李毛毛,也得到了参观通天木的允许,此时见到传说中的神物,他满眼都是灵石的符号。 要是能从上面刮下一块皮来,他该挣多少的灵石啊…… 可惜赵初光和归一宗掌门都在这里,他不敢放肆。 李毛毛忍不住想到,要是那个人在就好了,那个人肯定会一本正经地和他分赃的…… 想到这里,他愣了愣,那个人是谁? 为什么他会觉得,该有另一个人在这里? 而另一边,刚刚被一个内门长老收为亲传弟子的苏胜欢,正在听着师父的抱怨,“你说你,那么多人,你干嘛非要和初光真人过不去,你说说,初光真人到底哪里得罪了你,让你看她这么不顺眼,她要是真的有错,师父我现在就找上门让她给你道歉……好歹你也是初光真人从魔界救回来的,怎么你这孩子就这么和她过不去呢,难不成你们俩是天生的八字不合……” 一道人影在苏胜欢脑海中一闪而逝,年纪不大的少年板着脸道:“我就是看不惯她……” 苏胜欢的师父头疼欲裂。 修真界征服了魔界,本应该是好事,可在普天同庆的时候,自己这个徒弟竟然给修真界里最大的功臣甩了冷脸,好在赵初光心宽,未曾计较这种小事,不然当众将他打成魔界的奸细,杀了他都没人会在意。 他就想不明白了,明明苏胜欢是赵初光之前从魔宫九长老手里救回来的,这孩子也不是一个冷血无情的人,可对着赵初光,他就是一个好脸都不肯给…… 所有人都走后,赵初光才顺着一条长长的,漆黑的通道,走进一处晦暗幽深,阴冷潮湿的地方。 这里是魔宫的地牢,空气中还弥漫着昔日留下的血腥的味道。 如今这里只关押着一个人,一个女疯子。 “我才是主角,我才是主角……顾无争早就死了……杀死你……杀死你……” 赵初光在不远处驻足,听着女人一个人对着空气自言自语。 什么主角,什么机缘,什么顾无争…… 有的话她听得懂,有的话她听不懂,但她总觉得,女人胡言乱语的内容,对她很重要。 在原地站了半晌,听到的都是重复的内容,赵初光转身离去,身影却在迈出两步后,消失在长廊里面。 再次出现的时候,她已经是在灵境的上空。 同昔日荒芜的世界不同,此时的灵境,已经遍布生命的痕迹,凡人的村落散布在世界的各个角落,虽然还没有国家形成,可已经有了城镇的痕迹,有人生,有人死,生命在这里延续,新的文明逐渐升起。 这个世界已经渐渐走向完善,走向和修真界相似却又不同的另一个世界。 作为灵境,或者说这个世界的拥有者,一念间就能够感知到这片土地的每一个角落,而只要她不愿意,这个世界没有生灵能够窥视她的存在。 这时候,当她目光落在一处村落时,一间屋子的大门忽然被打开,一个穿着小裙,扎着双丫髻,约莫两三岁的小姑娘,迈过比她腰还高的门槛,左顾右盼一番,见没人注意到自己,迈着小短腿就往村子外面跑。 她顺着道路看去,才发现几个衣着打扮各不相同的小孩,正等在不远处的地方,翘首以盼着她的到来。 明明是里面最小的小孩,明明个子比旁人都要矮上一截,小姑娘到了以后,却一招手,如同领头羊一般道:“走,去摘果子去。” 其他人将她簇拥在中间,欢呼道,“走咯!” 赵初光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追随着小姑娘的身影,她的身份显然比其他孩子要高得多,单单从她家比旁人更好的房子就看的出来,可她脚步比其他人更灵活,在有小孩因为跌倒流泪的时候,她甚至上前去拍了拍坐着比她还高的孩子肩膀,大人般的安抚道:“一点小伤口,没事儿的,待会儿给你找药。” 几人很快就到了一片野果林,大一点的孩子如同猴子一般上树,小一点的孩子站在树下,追着树上的孩子捡果子,赵初光注意到,小姑娘趁着旁人不注意,也偷偷地抱住了一颗不矮的树的树干。 她忍不住担心,悄悄落在地上,跟个小猴子一般灵活的小姑娘,手脚并用地往上爬,刚刚摘下一个又红又圆的果子,啃了一口,似乎是被甜到,带着甜滋滋的笑容回头,“二狗……呀!” 赵初光的出现,吓了她一跳,整个人顿时往下掉去,好在赵初光反应及时,脚尖轻点,便将人抱在了怀里。 她本以为小丫头被吓坏了,没想到低头看去,她却用亮晶晶的眼睛看着她,里面写满了好奇,“姐姐,你是神仙吗?” 赵初光空落落的心,在被这双黑黝黝的眼睛注视着的时候,忽然间像是被填满了蜜糖。 她没注意到自己脸上带了笑容,“你怎么知道我是神仙,万一我是妖怪呢?” 小丫头捂住自己的脸,假装出慌乱的声音道:“妖怪姐姐,别吃我,我的肉都是酸的。” 赵初光再次笑了出来。 第114章 完 有关灵境的事情, 旁人知道的很少, 除了赵初光, 就只有顾青山和李毛毛两个人。 前者早早地找到赵初光,抽走了这一段记忆, 后者……在赵初光提到灵境的时候,他已经忘了。 -- 第276页 有秘境, 不是什么坏事, 基本上大路上稍微有点名气的宗门,都有几个自己私有的名气,甚至包括已经覆灭的天元门, 也有一个危险程度不算很高,但资源还算比较丰富的秘境,用于弟子训练。 坏的是灵境是一个在成长的世界, 而且完全从属于赵初光一个人。 因此顾青山找上门,要求主动抽走这一段记忆。 “别封印, 封印没有用, 只要在那里,就会有人知道这件事情,我不会往外说, 可我不敢赌, 要是有人知道了我的记忆……”顾青山的目光很认真,“现在的局势你是知道的,我们赌不起,最好的就是让我全部忘了。” 赵初光没有说话。 她知道现在的局势是什么。 打下魔界, 不是和平的开始,而是结束。 修真界同上界彻底失联,所有的方式都未曾联系到昔日的老祖,有人提议用通天木爬到仙界去看看,从通天木逃下来的渡劫期老祖,却彻底陷入了疯狂。 “死了,都死了……” 植物无端枯死,灵气变得暴动,越是灵气丰富的地方,越是危险,原本的洞天福地,全部成了险地,曾经以灵气充裕为资本的门派,一口气被灭了数个,都是灵气暴动的时候经脉紊乱,突然死亡的,筑基期以上,合体期以下,几乎没一个逃脱的,反倒是没什么修为的炼气期弟子,因为本身没什么灵力,逃过了一劫,但也大多跟普通人没什么差别,最多身体稍微好一点。 冥冥中像是有一双手,在推着这些高阶修士的灭亡。 唯一的活路,就是各大秘境。 越是完整的秘境,受到的影响越小,根据推测,应该是这些秘境其实是来自于其他世界,虽然不知为何和修真界产生了链接,但本质上是两个不同的世界,这个世界的覆灭,不至于导致这些秘境的毁灭。 归一宗的弟子很忙。 忙着将归一宗的财产转移到另一个世界,还要四处奔波,处理那些因为灵气暴动而产生的问题。 他们当然可以坐视不管,可如果不管的话,世界会变得越发混乱,现在的修真界,已经没比魔界好到哪里去。 屠戮凡人,抢劫城镇……所谓的正道修士,在死亡面前,还不如那些洒脱的魔修。 原来越是理智的人,疯狂起来才越是可怕。 赵初光想过要不要将修真界的人带入灵境的问题。 各个秘境目前看似安全,可很难说完全不会受到修真界的影响。 要知道连如今的仙界,都已经变成了一片死地。 不是说仙界里真的没有活物了,而是还活着的……都是普通的东西。 普通的人,普通的动物,普通的植物……仙气比灵气还狂暴,根本无法用于修炼,那些出生就有元婴期修为的凡仙们,和地上的凡人没有什么差别。 归一宗里有很多山,以往山越高,灵气越充沛,而今却是山越高,灵气越狂躁,因此愿意登高的人,也越来越少。覆盖着皑皑白雪的山巅上,一道人影静静地矗立在悬崖边,罡风从她脚边吹过,云雾在她身周缭绕。 这时候,一把小飞剑,承载着一道小小的身影,歪歪扭扭地穿过云雾,落在了平地上。 “其实我很讨厌你,你知道吗?明明先遇见的人是我,明明陪她最久的人也是我,可她选择的人,却是你……”苏胜欢仰着小脸,看着不远处赵初光的背影,脸上是大人般的一本正经。 赵初光的指尖微微颤动,没有回头。 苏胜欢忽然轻笑起来。 “其实你什么都不记得对不对?那还挺好的。”他说,“这样就只有我一个人记得她,那她就是我一个人的了。” “我想知道,她是谁?” 赵初光转身,一撩衣袍,直接坐在了苏胜欢对面,甚至给他套了个防风保温的结界。 她的眼神很平静,唯有熟悉她的人,才看得出里面的茫然和期待。 踩在飞剑上的苏胜欢撇撇嘴,盘着小短腿坐了下来。 “在问她是谁之前,我想先问你一个问题,你相信大道有情吗?” 大道有情……吗? “不相信。”赵初光很肯定地回答道。 所谓修真,就是去芜存真,不断接近大道的一个过程。 越是接近所谓的道,她越能够感受得到大道的冰冷,尤其是在她还掌控着一个即将完整的世界之下。 它是规则的制定者,也是执行者,它有万般变化,千条道路,却又死死地固定在那里,谁也改变不了。 也许有的人可以带着镣铐跳舞,但谁也挣脱不了镣铐。 苏胜欢似乎并不在乎她的答案,得到结果后,便皱着眉头,似乎在思索应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其实我也不知道,应该怎样给你解释她的存在……她并非大道,也并非圣人,更不是造物主,但她的存在,就是这个世界本身,如果你将世界理解为容器,将大道理解为容器里的规则,那她就是容器自我诞生出的意识。” “或者说的更准确一点,她是这个元会诞生的意识……” 没有人知道为何一个容器会诞生意识。 她就这么突兀的出现,以一个维护者的身份,管理着世界。 就像沈朝夕在每个世界所做的那样,清楚邪神,祛除对世界的不利因素,维护世界的稳定…… -- 第277页 这不是神道修士的职责,这是她的本能,只是恰好赋予了神道修士这种人而已。 但人若有了七情六欲,就会诞生私心,就会想要活着。 “你不要怪她骗你,她……只是想要活着,她只是不想在这个元会结束的时候消失,只是想当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但这个对普通生灵再简单不过的要求,于她而言,却是奢望。 因为她虽然是这个世界诞生的意识,可她更像是罐子里面的灰尘,哪怕她努力将罐子擦拭的很干净,到洗罐子的时候,她仍旧会被认为是杂质的一部分…… 除非她成为罐子里本来就有的东西,比如说那些生灵。 本来已经快成功了的。 只要她认为自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神道修士,只要她和信徒之间的联系不断加深,只要她的身份得到承认,只要…… “我不会怪你,其实你比我可怜。”苏胜欢道:“至少我还记得她,至少你让她,真真切切的活过……哪怕只有那么几百年,我想她其实应该很开心。” 苏胜欢说的话,赵初光有一大半听不懂。 她只是觉得心脏像是被人挖了无数个孔洞一般,空落落的,寒风在里面呼啸。 “这不公平。”她说。 为什么她什么都不记得,眼前的人却可以来炫耀。 “这很公平。”苏胜欢道。 世界是个封闭的罐子,所有东西都在里面无限的循环,有人想要进去,就有人得出来…… 沈朝夕是进去那个,他是出来的那个,所以他才能记得,这世界上有一个叫做沈朝夕的人存在。 他来找赵初光,一方面是不甘心赵初光打破了沈朝夕的计划,还不自知,一方面未尝没有炫耀的味道在里面。 见赵初光神情怔忡,已经达到目标的苏胜欢,架起自己的小飞剑,摇摇晃晃地离开。 他这个年龄,当然还不到能够御剑飞行的时候,不过灵石嘛,总能够让人类发挥出百分之百的创造力,比如说他踩着的这把灵石驱动的飞剑……或者说飞舟。 这个世界快完了,他也快死了,真真正正的,一点痕迹都不存在的死亡。 其实人大都是怕死的。 准确来说,他们怕的不是死亡,而是怕自己死的毫无意义,怕自己死了以后,在这个世界上半点痕迹都没有留下,像是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苏胜欢也怕,可他觉得……很值得。 比起浑浑噩噩的去死,至少他选择了自己的道路。 赵初光的目力很远,远到能够透过浓云,看清楚四处的景象。 归一宗的掌门,已然苍苍老矣,修仙修到最后,没了前路,就算没了灵气暴动,他们内心也充满着彷徨。 灵境和修真界,此时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 一个世界混乱,血腥,充满暴力与冲突。 一个世界安定,和平,蒸蒸日上。 她要救她的师友吗? 在内心遭受拷问的时候,她重新回到了灵境。 灵境的时间流逝的比修真界要快,上一次见面的时候,还装怪说自己肉酸,请赵初光不要吃她的小姑娘,已经亭亭玉立,穿了一身男装,穿梭在市井,脸上带着恶作剧后狡黠的笑容。 赵初光远远的看着,然后小姑娘一头撞进了她的怀里。 她仰起头,学着公子哥的做派拱手,“在下沈家无晦,冲撞了姑娘,还请姑娘莫要见怪。” “若我要见怪呢?” 小丫头委委屈屈地皱眉,“神仙姐姐,难道你要吃了我吗?我的肉不好吃的,现在不仅酸,还老呢。” 赵初光扑哧一声笑出来。 她捏捏小姑娘的脸,心里是前所未有的轻松,“我不吃你……” 她回到修真界,同师友们一起搬迁,一起尽人事,听天命。 元会的结束……会是怎么样的呢? 灭世的劫雷,如同最坏的猜想中一般,穿过秘境的防护,落在筑基期以上修士的身上。 归一宗所有人为门下弟子,撑起一片安全的空间,然而连仙人都无法逃脱的覆灭,何况是仍旧被称为凡人的他们。从大乘期的修士开始,然后是渡劫期、合体期、分神期…… 雷光占据所有视线的时候,赵初光忍不住想,灵境里面没有修士,灭世劫雷应该不会降临吧? 这么大的雷,小姑娘会不会吓得躲在被子里面,瑟瑟发抖? 她又想,应该在劫雷降临之前,最后去看小姑娘一眼的,听说凡间人十五六岁及笄,就要开始订婚,她是不是已经许了人家,记得上次见面的时候,跟在她身边的两个男孩子,似乎都对她有意。 赵初光心里有些酸涩,闭上眼睛,在归一宗弟子面前,坚不可摧的初光真人,忽然落下了眼泪。 无晦…… 是无晦,也是无悔。 她不知道元会的清洗,会不会牵连到灵境,可她不愿意将小姑娘平静的生活打碎。 她不想小姑娘平凡的世界里,多出一群高高在上的仙人,哪怕只是一段时间也不行……也不想让她见到灭世劫雷的恐怖,就让她平平凡凡的活着,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轰隆—— “不下雨干打雷,老天爷你有毛病吧?” 被吓了一跳的少年抬头看了看万里无云的天空,犹豫了一番,最终从树下走了出来。 -- 第278页 她听说之前有人站在树下的时候,好像被雷给劈死了…… 又犹豫了一番,她摘下了身上的铁剑。 她也想不起是谁跟她说过,打雷的时候不能带金属在身上。 等了半天,却没有半点动静。 她皱着眉头思索道:“难道是传说中的仙人渡劫……” 到底是从修真界迁移过来的住民,哪怕没有修真功法,有关仙人的传说,却一个接着一个。 小时候见过仙人的经历,虽然说出去后大多数人都不信,但她还是觉得这个世界上是真的存在仙人的。 不然也不会在爹娘准备给她定亲的时候,一个人背着一把剑,牵着一头驴子,就跑出家门准备寻仙。 既然是仙人渡劫,她倒也不怕旱雷劈在自己的头上,想了想,将地上的东西捡起来,拉着驴子,往雷声传来的方向走去。 作为一个自幼运气就好的要命,进山必然遇见宝贝,下水就有锦鲤入怀的人,她是半点不担心遇见坏人……真要是遇上了,倒霉的是谁还不好说。 比如说上次妄图拐卖她和小伙伴的那个牙子,现在还因为被门槛绊倒摔断的腿待在牢里呢。 说是离家出走,小姑娘一个人,脚程也不快,走了将近半个月,还没走出熟悉的地方,周围都是这些年和狐朋狗友们探索过的地盘。 然而她走着走着,却遇到了一个从未见过的山谷,明明是荷花将绽的初夏,这里却覆盖着一层厚厚的雪。 她好奇地一脚踩进去。 从她落脚的地方开始,冰雪融化,青草出土,野花绽放。 宛如神迹。 不远处,有一道单膝跪地,用长剑支撑着身体的人形,缓缓融化,露出里面狼狈的女人。 受到惊吓的驴子,希律律乱叫,少女却迈着轻快的脚步,走到双眼紧闭的女人面前,将手放在她的额头上面。 掌心的温暖唤醒了赵初光的神智。 她睁开眼,就见面容熟悉的人站在面前,对她笑语盈盈地道:“神仙姐姐,好久不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