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系小夫郎[种田]》 第1页 《盐系小夫郎[种田]》作者:园有星/陆垚【完结+番外】 文案: 宋煦一朝穿越到一个陌生的朝代,上来就被正义路人打了一巴掌,喜得“渣男”称号。 宋煦:“……?” 他家小夫郎长着一张寡淡又有味道的脸,跪在祠堂里,被“渣男”打骂侮辱。宋煦心疼得不得了,决定代替原主,好好疼爱他那冷淡乖巧的盐系小夫郎。 只是他家不仅家徒四壁,还欠着外债…… 宋煦撸起袖子:“我知道了,总会发家致富的嘛!” 小春吃着咸菜:“……加油。” 阅读指南: ·1v1,he ·甜宠,少许波折会更甜的 ·乡村爱情,没有皇亲国戚的身份,也不考科举不做官QUQ ·希望各位兄弟姐妹们吃得开心mua 排雷 ·攻现代有过前男友,介意的朋友慎入哦 ·生子 ·自我满足种田文,就图个开心! 内容标签: 布衣生活 乡村爱情 种田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宋煦,春迎夏 ┃ 配角:各位勤劳勇敢的古代劳动人民 第1章 随着一声清脆的“啪”声,不大的祠堂一瞬静得可怕。 宋煦下意识地捂住自己的脸颊,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就见眼前一位穿着粗布衣衫的中年妇人满脸泪水地看着自己。 她壮硕的身躯随着急喘的粗气一起一伏,发紫的嘴唇不住地颤抖着。 “二娃,婶子从小看着你长大,你生下来的那年大旱,你娘身子不好,不下奶。是婶子我一口口的,奶了你三个月。” 说到这里,妇人的眼泪更加汹涌,被脸上岁月的沟渠截断,更显悲凉。 “你除了你娘以外,第一句会叫的就是婶婶。你三岁过年的时候,说长大要孝顺牛婶,敬她爱她,给她养老。你八岁那年,第一次帮家里下田,你爹给了你五个铜板。你去集市买了糖,回来偷偷给了婶婶两块,还跟我咬耳朵,说小妹都没有呢……” 周围密密麻麻的人,之前有多喧闹,此刻就有多安静。 宋煦还没有反应过来,只愣愣地听着。 “到底是什么时候,你长歪了呢?” 祠堂中间,老村长铁青着一张脸,他几次想打断牛婶,斥责她不该进这男人才能进的地方,还在这儿大放厥词。 但门外的双儿女娘们一双双眼睛,已经明白地把这一场看在了眼里。 牛婶也没剩下几句了,她停下,咳喘了好几口气,一双眼睛里写满了痛苦和失望。 “小春是个好孩子。就算你在家打他,或者耍些心眼坏他名声,甚至让他跪在这儿,婶子都知道他一直是个好孩子。反倒是你,你一直这样执迷不悟,好歹不分,便是在剜婶子的心!” 宋煦随着众人的目光看向祠堂中央——只见那儿跪着一个单薄的男人,披头散发,散乱狼狈得像一只落水狗。 宋煦下意识咽了咽口水。 “你欠婶子那二十两银,婶子替你旺叔做主,不要你还了。但从此以往,我们两家恩断义绝,再不来往。二娃,你好自为之吧!” 二十两银! 祠堂内外一片哗然。 二十两银在农家可不是个小数目,有些拮据的人家,一年也攒不下一两银。二十两,可以说是许多人辛苦一辈子的积蓄了。 牛婶是宋旺的婆娘,宋旺家这几年过得不错,几个儿子都大了,在镇上有了谋生的活计,他家日子过得宽松。 但再宽松也不至于一口气舍给远亲家的小辈二十两银吧!? 而且牛婶能替宋旺做主吗? 外头爷们媳妇的吵闹被祠堂的阴气隔在一边,牛婶说完也不再停留,扭头几步离开这里,只留下脸色铁青的村长,叽叽咕咕的围观村民,以及跪在地上的男子和一头雾水的宋煦。 宋煦被那一巴掌打懵的脑子渐渐缓了过来,他缓缓的转头,看看四周的人和景—— 低矮的土祠堂,青砖地面上满是青苔,人人身上都穿着粗布短打,系着腰带,怎么看也不像现代装束。 视线稍稍抬高,越过门口围观的人群,外头一片原始乡村景象,还能看到几根冒烟的烟囱。 宋煦捏了捏自己的手腕子,微微蹙眉,对自己发出了一道每年总有那么几百几千个小说主角喊过的灵魂拷问——我这是,穿越了? 穿越包不包分配媳妇? 老村长叹了口气:“宋煦,牛婶虽然这么说,但你可不能真的不还,二十两不是小数目。你回去再合计合计吧,自家夫郎领回去再罚吧,祠堂不能常开着留外姓人。” 他敲了敲手上的烟斗,刚迈出的一步顿了一下:“对了,实在不行把小春卖了也好过打死。卖了还好还点银钱给宋旺家。” 宋煦:“……” 夫郎是什么?跪在地上的男人? 宋煦一个字都没敢往外蹦。 他本来就不是个活泼的性格,现在更是强撑了气势,才没露出茫然的神色。 在完全陌生的公共场合被人指指点点实在不是什么愉快的体验,况且现在的宋煦极其没有安全感,他想按村长说的,赶紧领了自家因穿越而分配到的媳妇儿先回家。 按照刚才的情形判断,他犹豫了好一会儿,才在众人的眼神和动作之中,确认了这个蓬头垢面的,跪在潮湿青砖上的单薄男人……大约就是自己分配的媳妇儿了。 -- 第2页 宋煦心里一阵难受,暗暗骂了几句被自己占了身份的前“宋煦”,自己媳妇儿这是杀人了还是放火了,犯得着让人跪下这么侮辱人的吗? 他快步上前,轻轻带了一下那人的胳膊,却没有带动。 “?”宋煦又使了点劲,却仍然没有拉起男人。 宋煦皱眉,微弯下腰,就见这人脸色白得像纸,嘴唇都不见什么血色了,眼睛在碎发的遮掩下半睁半闭,已经快要失去意识。 宋煦心里一紧,也顾不得许多,把人横抱起来就往外冲。 “大夫,帮忙请个大夫!” 祠堂门口许多人,宋煦想,再怎么也会有一两个人帮忙的吧? 他风风火火地往家跑,一路带风,到了家门口的破屋前,才意识到刚才的自己完全没有思考,似乎往家走的路已经成了一种身体记忆。 宋煦感到不可思议,但现在不是追究其他的时候。 他把男媳妇儿放到床上,有些慌乱地倒了一碗水,然后伏到床前,学着那牛婶的叫法,轻轻唤道:“小……春?” 小春仿佛陷在什么可怕的噩梦里,眼睛闭着,眼球却在不停的动。 宋煦愈发着急,伸手轻轻拍了拍男人的脸。 “啊!”小春惊慌地睁开眼,出了一头虚汗,他双眼无神,条件反射地滚下床。宋煦手伸得慢了一步,没扶住,就见那人以一个极其别扭的姿势跪在了地上:“我,我错了……别打我、别打我、我错了,错了……” 宋煦只愣了三秒,心中的愤懑便喷涌而出:前“宋煦”难道是个人渣吗!? 他一把捞起那神志不太清楚的男人,摁住他乱蹬的手脚,也顾不得太多,小声道:“没事了,我不是宋煦!” 小春动作一僵,微微抬头,瞟了宋煦一眼。 随后仿佛受惊的小鹿一样又低下头去,身上还微微的颤抖起来。 宋煦却像触了电。 之前头发都挡住了脸没看清,但是刚才从那个俯视四十五度黄金角度看,男人修长的眼尾,挺秀的鼻尖,还有那成精的睫毛,明明没有哪处特别艳丽,但合在一起就是淡而有味。 放到现在,基本能上个日系杂志,赞一声盐系帅哥。 但此刻,这位盐系帅哥一身狼狈,微微发抖的身体,唤回了宋煦的神志。 他知道面前的人没有相信他刚才不过脑的话,也掂量了一下说实话的风险。 风险当然大。 纵使他没有太多的穿越小说阅读经验,只换位思考一番,也该知道,要是自己在生活中,遇到一个人悄咪咪地对你说,告诉你一个大秘密我是从古代/外星来的—— 精神病院欢迎您。 但现在,自己在地位上,对这位夫郎有着绝对支配权不是吗? 打死?卖掉?宋煦心里一阵寒凉,这不犯法的吗? 他从没哄过什么人,此刻便显得更加笨拙一点,只把人轻轻抱到自己怀里,轻轻地拍着他的背:“别怕,我慢慢跟你说……” “我也叫宋煦,是异世的人。在我的世界,只有男人和女人才能结婚……”宋煦说着觉得有点好笑,这么一想,这仿佛平行世界一样的古代倒还挺开放,就不把美帝欧洲专门拎出来说了吧。 “我曾经是个平面设计师,父母离婚,与母亲关系好一点。三年前我妈肝癌去世,之后一直一个人独居。买了车,但还没买房,平常工作日上班休息日健身,有过三任前男友,基本都以奇怪的理由分手了……” 宋煦想,为了自己的言辞更加可信,他就不特别改变用词了吧。 至于这套填过好几个同性交友网站的资料,他也是越说越顺口—— “我希望对方身体健康,不滥交不约炮,一段关系结束前不能随意出轨。不认为异地恋没结果,但如果你也在上海就更好了,我们休息日可以一起健身。音乐喜欢周杰伦,不喜欢重金属摇滚,最喜欢的书是白夜行,最讨厌的…………呃。” 宋煦及时止住了自己背书一样的行为,自己怕不是个傻子? 他把怀里的人微微撑起,低头看了一眼——小春眼眶还是红的,但身体好像暖和了一点,但眼睛里满是茫然…… 宋煦心里轻笑一声:懵就对了,当我刚才不懵吗? “总之,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在刚才,我突然从异世来到了这里——附……附身?好吧就算是附身吧,在了这个宋煦身上。” 面前的人又半阖了眼睛,声音嘶哑道:“那,这个宋煦什么时候回来?” 宋煦皱了皱眉。 眼前的男子骨架不小,虽然他还没照镜子,但按照自己没有违和的感觉,身高大概与真正的自己是差不多的。而眼前的人,目测一下,起码也有一米八。 他抱起人的时候,触感和分量都告诉他,小夫郎虽然看起来单薄,但并不像纸片一样轻。大约是长年做活,身上肌肉匀称,体质应该不差才对。 但现在的他,似乎已经在极度的打击下心灰意冷,不管自己丢出了多惊世骇俗的话,说了多少让他无法理解的词语,他都没有一点好奇,只是垂着一双无神的眼睛,等待着即将到来的审判。 宋煦叹了一口气。 穿越了会不会穿回去?他不知道啊…… 如果现在轻易做出承诺,那如果有个万一,这位小春会不会直接崩溃? -- 第3页 但如果不承诺,小春是不是连正视自己的机会都不给自己了? 宋煦没有直接说什么。他对小春笑了一下,然后拍拍人的脸:“别怕,至少现在他还没回来对不对?现在是我在这里,我是你的新相……公。你先休息一会儿,我去给你做饭。” ……做饭。 小春在房间里扮石雕,他在厨房里装木鸡。 宋煦长年独居,基本靠外卖过活,虽然炒几个小菜是没问题,但要说多好多高端的手艺那是没有的。 但更让他抓瞎的是这土灶…… 怎么生火?用哪个锅煮饭?……米在哪儿???我又是谁??? 但没等宋煦继续懵着,小春就从房间里踉跄着出来了。 他的脸色依旧惨白,却还是强撑着在房间里重新扎了头发。这让他看起来少了许多的狼狈。 他低头绕过在门口呆住的宋煦,低声道:“夫君请去外间,饭很快就好了。” 宋煦心里很不是滋味。 他看着小春一个人在厨房忙碌,自己生火自己煮饭,站起蹲下,动作不停。 他看着都有点累,小春这幅仿佛要卧床半个月才能好点的状态,竟然像个不知疲倦的机械一样一人忙完了。 宋煦几次要开口接过他的活计,却也知道自己不会做,插手可能帮倒忙,而小春不做,两人都得饿着。 他有点烦躁起来,他之前让那些村人喊的大夫怎么还不来? 他哪里知道,那些人完全当自己听错了……因为宋煦家现在真的没钱,要是谁多管闲事真的喊了大夫,到时谁付诊金? 在宋煦的欲言又止中,两人终于坐上了饭桌。 两人面前的碗里,是有些泛灰的粗米,菜是一盘野菜炒鸡蛋。 宋煦大概猜到家里情况不好,也没有说什么,夹了一筷子鸡蛋送进嘴里,顿时眼睛都睁圆了——好吃! 明明这盘炒野菜里几乎都没有油光,但光这土鸡蛋就够鲜香了。金黄的色泽,柔嫩的口感,完全不同于现在的饲料洋鸡蛋。 宋煦忍不住多夹了两筷子,然后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小春只夹了野菜,碰都没碰一下鸡蛋。 宋煦在心里又叹了口气,感叹了一下这个造孽的时代,一边主动夹了一筷子鸡蛋到小春的碗里。 小春一下子愣住了。 他没抬头,小心翼翼地绕过那块鸡蛋,仿佛那只是对面人不小心掉在他碗里的东西,他碰都不能碰一下。 宋煦有点着急:“我夹给你的,你吃啊!” 小春好像这才听进去一点,顿住了筷子,茫然又小心地抬头看了宋煦一眼。 那双泛着水汽的眸子仿佛直直看进了宋煦心里。 宋煦忍不住抬手揉了一把小春的头,问道:“我真的不是以前的宋煦了。我还不认识你呢,我刚才只听到那个牛婶叫你小春。你姓什么?” 小春把鸡蛋送进嘴里,拿筷子的手微微颤抖。他咽下去的那一刹那,一滴眼泪顺势落进了碗里。 “我,我就姓春。我叫春迎夏。”他哑着嗓子回答道。 他好像还是没有相信宋煦的说辞,只把那当做是又一场恶质的玩弄——但哪怕只有片刻,他希望这个温柔的宋煦能继续演下去,他渴望了很多年的温柔怀抱,夹到碗里的鸡蛋……哪怕之后会迎来更惨的未来,比如被卖掉。 他都愿意。 他想尝一次温柔和饱足。 宋煦永远也不会知道,他未来的小夫郎,曾经在他们的第一顿饭上,认为那块鸡蛋就是他的“断头饭”了。 尽管以后他们的生活越过越好,小春也尝遍了很多更加珍惜奇妙的美味。 但只有那一刻的炒鸡蛋,是他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 第2章 吃过饭,宋煦坚持把小春赶上了床,让他好好休息,自己则在外间开始了认识新世界的旅程。 他扯了一把椅子坐下,定了定神,才稍微静下来想想自己“穿越”这件事。 被那一巴掌打醒之前,他的脑袋里一片混沌。 他只觉得今天是个普通的工作日,他们设计狗的工作日从早上一杯咖啡开始。 宋煦对面坐着一个刚入职半年的新人小姑娘,每天早上都会呼朋引伴地点奶茶。 他有时候也去凑份子。 小姑娘常笑他基佬的口味,直男的聊天技术——冤枉啊,基佬就不能“多喝热水”了吗? 而今天早上,好像小姑娘没来,也不知道是生病了还是什么别的原因。 奶茶妹没来,他自己点了杯咖啡。 昨天甲方的主美刚下了一版反馈意见,除了一些一听就极其不靠谱的要求,总体还不算特别傻逼,算是个60分的甲方。 虽然他看到“五彩斑斓”四个字内心紧张了那么一瞬。 下午四点多宋煦就完成了“样品3-修改222新”文件,发给甲方以后一时半会儿得不到回信,便仗着自己老员工的身份背起包偷偷早退往健身房去。 这是他常干的事。他们工作室规模不算太大,上下级也没有那么尊卑分明。 有时他工作做完,老板还会主动让他早点回家。 宋煦热爱健身。 他个子本来就高,再来一身肉怎么看都显得体积大。他青春期时一度有点胖得自卑,再加上性取向明确后,更是在意自己的身材,也就开始了锻炼的好习惯。 -- 第4页 后来做了设计狗,成天歪在椅子上……还要喝奶茶……再不锻炼,怕不是要被开除基佬籍。 还好,宋煦后来一直八块腹肌,稍微打扮一下,还挺像个基佬。 但事实证明,外表不代表一切,他的基佬之路一直走得挺艰难。 与他有过稳定关系的共有三位。 第一个嫌弃他太无趣老实木讷不会玩,分手后像一只放飞的蝴蝶回到了酒吧灯红酒绿的怀抱。 第二个宋煦吸取教训,找了个据说想好好过日子的。但对方一年后表示宋煦没房没车不好结婚便去找了个金主。 宋煦:“……” 两任以后宋煦一度心灰意冷,第三任前男友外貌条件非常好,可以说是个基佬中都特别美的大美人,有轻微异装癖,肤白貌美可以扮演公主。还很有钱,是企业高管。 这样的条件,居然是对方先追求的宋煦…… 他俩相处十分和谐,宋煦曾一度以为这位会是他的真爱,直到一个月后他俩上床,才知道这位大美人也是个top,把他当成了熊受…… 虽然最后他俩还是朋友,但曾经的尴尬成就了宋煦坎坷的情路,就到今天为止,他都不曾对未来的另一半有过什么具体的想象。 但是万一哪天爱情就来了呢?所以健身房是一定要去的…… 他办卡的健身房离公司很近,过个马路走几步就到了。 宋煦隐约记得,自己在等红灯的时候,看到对面好像有个熟人,在和谁吵架。 是谁呢? 好像……奶茶妹!? “啊!”宋煦短促地叫了一声,突然头痛欲裂。 高速的货车朝他驶来的景象突兀地出现在脑海里——他想起来了。 奶茶妹和不知道谁吵架,正哭着的时候转头看到了自己,挥着胳膊就朝自己扑过来。 宋煦已经大声的喊了,却没能阻止小妹妹奔跑的脚步。他当时大脑一片空白,下意识地向前跑,推了小妹妹一把,倒是把自己送进了车轮下。 宋煦苦笑了一下,心里五味杂陈。 就这样,为了一个都不算特别亲密的同事,牺牲了自己的生命,这值得吗? 他不知道。 如果这样算来,他在现代大约是死了。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这具身体的前主人,那个人渣,也就不会再回来了呢……? 宋煦豁然开朗! 不管那人渣回不回来,自己现在不还要过日子吗? 米缸里没米,菜地里没菜,家里连只老鼠都找不到,总不能把自己饿死把新老婆送给别人吧? 宋煦在厨房一阵折腾,最后从灶台边的小破竹篮里摸出一个鸡蛋。 他举着鸡蛋发起了呆,却听一阵邪风吹过,头顶漏下丝丝缕缕的阳光……农家小屋,清新空气,光影和谐,好一副画中美景。 ……嗯?阳光? 宋煦一抬头,脑中背起《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他急慌慌地跑出门,远远一看,果然是一整片茅草屋顶。 悠然田居果然只有有钱人才能真正“悠然”,普通人只能拍拍土味视频,发愁油盐酱醋,中午吃什么晚上吃什么明天吃什么。 宋煦摸遍全家,也只在自己身上摸出十几个铜板。想着晚上再叫起小夫郎问问家里的财产状况,便背起背篓拿了把小镰刀,先去村周围熟悉一下环境。 —— 大石村主要由宋姓和李姓组成,两家的祠堂修在村子的南北两端。 村东头是往县城去的方向,人来人往比较热闹。路口有一块平整的大石头,大约有半人高,能容下五六十人站立,像个天然的演讲台。 大石旁有一颗与之相配的大槐树,天气好的时候,不少婆婆媳妇儿喜欢在这里谈论家长里短,也是农家一景。 宋煦远远瞧见那群人,悄悄凑近听了两耳朵八卦,没一会儿就转头溜了。 他若有所思地往村西边的后山去,大概梳理了一下刚才听到的八卦。 这位宋煦,虽说满村的亲戚,但单就他那一支来说,实在人丁不丰。 他父亲爷爷三代单传,爷爷倒是有不少叔伯兄弟,但亲缘关系远了也是事实。 宋煦父亲去得早,母亲身体也不好。 宋煦娘怕孩子传不下后代,十四岁那年就给他娶了个媳妇儿。 虽说农家嫁娶早,但一般十四岁开始相看,真正成亲还是太早了。人小,性格没有定型,加上青春叛逆期之类,宋煦对老娘做主娶来的双儿很是不满意。 春迎夏是隔壁平山村的小双儿,父母双亡,寄住在舅舅家,是个典型的小可怜。 他长得一般,性格冷淡不讨喜,舅舅全家早厌了他,就等着把他嫁出去,换点彩礼补贴家里。 于是双方这么一打听,春迎夏都成了宋煦的媳妇儿。 他们家里头的事外人无从知晓,从这些人口中,只隐约得出个“宋煦人精明,但那小春也不是个安分的,不然怎么总隔三差五的传些不搭对的流言”的印象。 至于今天的闹剧,则是座谈会的重点。 据说清早天还没亮的时候,宋煦家传出了挺大的响动,哭嚎怒骂传了老远。 附近村人天一亮纷纷聚过去看热闹,就见宋煦站在柴房前大骂,而里头则是他自己的媳妇儿小春和昨天第一次来村里卖些小玩意儿的货郎。 -- 第5页 “你这不要脸的无赖,昨儿与我称兄道弟,要借住我家,敢情是为了来睡我的媳妇儿!?我好心收留你,你就是狼心狗肺的白眼狼!” 有个小娘子很有点演艺天赋,学那场面学得格外神气,逗得周围一圈人哈哈大笑,还直夸赞特别像。 虽然嘴上骂着货郎,但可半点没耽误那位宋煦打媳妇儿。 闹到后来他把媳妇儿拖到祠堂,请来了村长,说要把媳妇儿休掉。而此时,那货郎人早已趁乱没了影子。 这里头的猫腻,一时半会儿说不清。 宋煦在村里的人缘还不错,他会说会笑,人情往来也懂得。不像小春,不爱说话,嫁到大石村四年多了,却没几个说得上话的熟人。 这下,是非黑白还不凭宋煦一张嘴吗? 在牛婶站出来之前,村里人的看法普遍还是偏向宋煦的。 托他这么多年的长远铺垫,大家或多或少总有种“小春不安分”的印象。 但牛婶的话,如同溅入油锅的一盆水,一时间想象的翅膀在每个人的脑中扑扇,宋煦的形象顿时千变万化,如同六月的天一般让人捉摸不定。 虽然没有记忆,但宋煦还是在心里啐了“前宋煦”一口,真的缺德啊! 这人缺了大德,不就被老天收了吗? 想到房间里缩成一团睡得呼呼的小夫郎,宋煦一道山路走得心猿意马。 回过神来,已经爬到了山中一处平坡。 往下一望,小小村落掩映在山中,炊烟袅袅,美不胜收。 那一刻,宋煦突然进入了一种玄之又玄的境界。 周围的一切都在缩小,坍缩成一颗颗小小的种子,而他自己,成了雾,成了风,成了一缕微尘,成了一点灵光。 世间万物抽出一条条线,以某种玄妙的节奏平铺开来,成为一张无边无际的纸。 它有声音,它有味道,它有神。 宋煦一度屏住了呼吸。 等回过神时,只觉得身体一轻,仿佛挣脱了什么桎梏。 这顿悟一样的经历,没有给他带来什么空间,什么异能,什么记忆或者知识,却仅仅给了他一道明确的认知——他彻底成了宋煦。 不用担心什么穿越来穿越去,不会再有这样的经历。 他就是宋煦,作为一个普通的人类过完普通的一生,然后回归尘土,成为天地间一粒小小的尘埃。 宋煦心如鼓擂。 他在山坡上,对着村庄深吸一口气:“啊————!” 挣脱了一切的自由的呐喊声,在山谷里回荡。 这动静,惊起了草丛里一窝野鸡。好好的一家几只鸡四散逃开,一转眼就已经相忘于江湖。 宋煦:“……” 他有一丁点懊恼,但狂奔回家告诉小春他以后都不会再变了的欲望抵过了一切,他来不及去寻找其他的野菜也猎物,大致翻找了一下,摸了三颗鸡蛋就向山下跑去。 等小春起来了,就跟他说宋煦以后一直都是我了。就算小春一时反应不过来,每天跟他讲一遍,讲一个星期一个月总能明白吧? 说实在的,宋煦还有点感谢村人不高级的审美呢。小春这么漂亮,怎么传言中竟然“长得一般”? 他一路步伐轻快地往家小跑,却在靠近时听到嘈杂的人声—— “不要,我不要!!” 小春仿佛被逼到了绝境的声音嘶哑却尖锐,三个字里有一个已经完全流成了气音,透着泣血般的恐惧。 宋煦脑袋一轰,拨开围观的人群快步挤进去,就看见他此生难忘的场景—— 他的小夫郎,被人拽着头发和衣领往外拖,他的手死死地抠着院子里的木篱笆,指尖的鲜血沿着他挣扎的轨迹,从每一根木头上糊过去,越来越粘腻,越来越艳丽。 “放手!!——”宋煦目眦欲裂! 第3章 春阳县,福临门茶楼,一位风尘仆仆的客商踏进门来。 店小二甩着布巾笑脸前迎:“这位客官,您要点啥?” “一碗茶水,再来三张大饼。若是有方便的肉食,也包好送点来。” “好嘞!”春阳县不大,少有人在茶楼点肉食,来往的客商便已经是大主顾了,小二登时眉开眼笑。 客商咬着饼子,见不是饭点儿店里没啥人,便向小二搭起话来。 “我第一次来这春阳县,没想到街上还挺热闹?” “嗨,客官您见笑了!我们这儿啊,‘四边不靠’,可算不上什么好地方呢!“ “也是,从云城到石城,大家伙儿都走南天镇。而上京城方向的人又多半会从江阴边上绕过去……你们春阳县呀,说起来往哪都去得,反过来说,往哪儿去都没必要非打这儿过。”客商喝了口茶,笑道,“但我瞧着,你们到底是与云城相近,刚一条街走来,赌坊青楼可不少啊,瞧着也都上档次!” “嗨,”小二一脸无奈,“那整一条街,都是我们镇上著名的一霸——钱三狗开的!光那一代,就有三家赌馆,五座青楼。因为名气打出去了,还有附近云城和石城的有钱人来这儿销金呢……” “这么有派头!?” “是呀,钱三狗背靠我们春阳县衙,里里外外好几层亲,每年供上去的钱那几箱子都抬不住……他们虽然不干好事,经常强抢几个民女,打死几个还不上钱的赌棍什么的,但有靠山就是不一般,我们老百姓能奈他何呢?况且,春阳县做生意的,也多仰仗他们啊……”小二添了一碗茶,见又进来一位,便扯出个笑来,再次上前招呼。 -- 第6页 客商垫了块饼下肚,便不再多打听,只听见拐弯的街边,一阵阵喧嚣热闹的大喊声—— “我压双!!” “压单!二十五钱!!” —— “住手!”宋煦只觉得心里像被一只手给攥紧了。眼里全是小夫郎那血肉模糊的指尖。 他冲上来一脚踹在来人的胸前,那人猝不及防往后倒仰,带倒了一片。 “小春,小春!” 小春依然在尖叫,他完全没有意识到已经换了个怀抱,沉浸在极度的惊惧中,直到嗓子彻底发不出声音,他才渐渐听见周围不一样的响动。 “……宋,宋煦。”他一张脸上写满了恐惧和麻木:“我求求你,我求求你把我卖给县东头的人市,不要去雪风苑,我不要去雪风苑…………人市,对,卖我去人市,我以后,我以后要是伺候主子得了赏钱,还统统给你,给你、” 宋煦一把将人按在怀里,抬头,恶狠狠地扫视周围一圈人。 为首那人尖嘴猴腮,一头乱发被气得直往上竖:“好啊你个贱民,居然敢踹老子!?怎么,说好的买卖,定金你都拿了,事到临头想反悔!?没门儿!!” 身后那几人接连站起,均是一副很久没吃过如此大亏的模样,不动声色地就把宋煦二人包围了起来。 “我们雪风苑,做的也是正经皮肉生意。要不是看你这夫郎身段儿还不错,光看这脸,这岁数,白送我们都不要!多张吃饭的嘴,当我们活菩萨吗!?“尖嘴两只眼睛都快要凸出眼眶,厉声道:“不知道你小子发的什么疯,昨天还说保证将你这夫郎给送来,今天我们一屋的人等啊等,等到了这大下午的都没见人,还专程跑了这一趟!” 天色确实已经不早,却将这群人的嘴脸映得更加狰狞。 “跑这一趟是兄弟几个给你面子!”他一抬手,扔下一个钱袋,随后大手一挥:“兄弟们,给我抬走!” “大哥!” 宋煦突然大吼一声,那音量震得隔壁屋上瓦都掉了一块,落在陡然静下的场面里,格外突兀地一声。 “……大哥,您瞧,”宋煦突然换了张笑脸,像是硬生生把煞气全都给憋回身体里似的,只余浑身止不住的战栗。 “都怪小子马虎,竟然记错了日子。是这样,三日后是小子母亲忌日。母亲临终前,特意对夫郎有所交代。这么多年我这夫郎都无所出,肚子不争气,便想循着母亲的遗愿将他发卖了,再娶个娇娘回来……“ 他小心翼翼地抬头看了一眼,又像被针扎了一样缩回视线,急急道:“但我记错了日子!母亲忌日那天我要带着这夫郎去墓前磕头谢罪,之后才能给雪风楼送去……” “放屁!”尖嘴急了,怒斥:“你说过几日就过几日,我们雪风楼的脸面还要不要了!?你可别忘了,我们雪风楼可是钱三哥开的,钱三哥在镇上可有几分薄面,你区区一个下贱村民,敢和我们拉扯来拉扯去!?” “不敢!”宋煦一头热汗,脸上急急慌慌:“大哥,我当然不是说推迟就推迟,这样,之前谈好的银子,我给您砍到八成,如何……?我保证,三天后,这小贱人我亲自给您送过去!” 小春浑身一震,又剧烈挣扎了起来,奈何宋煦下了死力气将他摁在自己怀里,小春又再发不出声音,过了一会儿便力竭,不再挣动。 宋煦见人脱了力,总算略微放松了一点点手劲,却没有抬头。 过了好一会儿,才听那尖嘴冷哼一声。 “罢了,钱的事儿才是事儿,你都开了口了,我们也不是什么不通情达理的店家。” 几位打手内心颇有些不平,但碍于领头人的话语,也只得捡了钱袋纷纷转身。 “三天后,我等你到中午。雪风楼不见你夫郎,那你就等着下狱吧!” 雪风楼的几人离开,宋煦立刻收起了那副眼珠乱转的畏缩模样。 他沉稳地站起,抱着小春,在周围村民震惊的嘀咕声中,回转进了屋里。 把人抱上床后,他想想不妥,还是无奈地出门朝围观群众打了声招呼。 “真是对不住大伙儿,这事有误会。我不会卖夫郎的,今天就先不招待了。” 宋煦隔着篱笆躬了躬身,倒是把看热闹的众人吓了一跳。 有个不知深浅的小娘子高声笑道:“不知道煦哥想另娶哪位娇娘呀~~” “这能卖几个钱啊?”一个中年汉子小声问道。 宋煦家里还有点田,无父母长辈拖累,如若不欠债,本也是个不错的对象。 现在他已经被免了债务,卖夫郎又将得一笔。如果拿来做聘礼,那嫁个女儿给他也挺不错…… 不少人想着,纷纷看向周围。 “啊……你们瞧我做甚……”有一女子格外受瞩目,她扭了扭身子低头道:“煦哥一表人才,怎么看得上我呀……” “哟——”众人起哄。 宋煦内心一片寒凉,不想再听,转身回了屋,留下一片人面面相觑。 “噗嗤——”第一个提起话头的小娘子笑出声:“李宝珠,你看,你的煦哥都不搭理你呢!” 最后那位扭扭捏捏的便是李宝珠了,她气道:“关你什么事,煦哥对我可好得很呢,你个二嫁的破鞋只能在家吃草糠吧!” “你!?” “你什么你,我说错了吗!?” -- 第7页 …… 关上门后,院外的吵架声便显得远了。 宋煦沉着脸在卧房的柜子里翻找。 这个屋子用家徒四壁来形容也不很夸张,他白日已经翻遍了堂屋,唯有卧房的柜子他没有仔细看过。 如果家里要有伤药,只能在这个柜子里。 他心里难受得像要滴血,不断的祈祷这伤药的最好存在。 外头那些村民今天听了这一出,想必“原宋煦”早上在祠堂的戏已经白演了。 因为那雪风楼的人说,卖夫郎的事前些日子就已经商量好,那么早上货郎与小春的风流事,便很可能是他一手编造。 村民们也不全是傻子,反而,他们对八卦和金钱利益十分敏感。 “原宋煦”对小春起的心思,过了今晚怕是全村都要知道了。 宋煦苦笑一声,这烂摊子可是烂得不能再烂了。 他找到一个瓷瓶,打开,里头是浅褐色的药膏。 沾了一点出来涂在手上试了试,却看不出个所以然,他只能拿着瓶子,坐到小春床前,轻声细语地问道:“小春,你看看,这个是治外伤的药吗?” 小春不说话,只定定的坐在那里,像个木头人。 宋煦举着药瓶,耐心地又重复了两遍。 小春像是终于听见了,缓缓抬起头,抖了抖唇,却没发出半点声音。 他又抿起嘴,不再说话了。 三日后当然不是什么“忌日”。 宋煦什么都不知道,他的行为看起来特别的可疑。 小春也许意识到一点,但他那麻木了许久的心已经不足以支撑他去探究这些细节。 宋煦看着了无生趣的小夫郎,只得先打了水来给他清洗伤口。 血还没有凝固,指尖脏污得看不清形状。 宋煦一边给他擦拭,一边轻轻地和他说话。 “小春……这样吧,为了区别我和‘他’,我就叫你迎夏吧。” 小春也不知是对这个称呼有反应,还是伤口沾水疼了,轻微的抖了一下。 “迎夏,相信我,事情都过去了。你不会被卖去青楼,也不会被卖去人市,你哪里也不去,你是我宋煦的媳妇儿。有我一口饭吃,就绝对少不了你的一口。” 宋煦絮絮叨叨翻来覆去的讲这么个中心思想很简单的话,直到终于将人的两只小爪子给包得严严实实。 “好了,我的小迎夏,不疼了好不好?” 说完他也不等回应,在人的指尖亲了一下,放平,给他盖好被子。 “你先睡会儿,我去弄晚饭。” 宋煦艰难地生火烧水,看着灶台上剩下的四个鸡蛋犯愁。 不止是犯愁吃喝,他犯愁一切的一切。 下午顿悟时,他冥冥中领会了一丝天道法则,灵魂稳固的同时,也像是突然开启了某种辨识雷达。 他终于知道,原来不是社会开放搞基合法,而是这个世界多出了那么一种不尴不尬的性别——双儿。 双儿不男不女,可嫁可娶。听起来像开了挂,实际则是大写的地位尴尬。 仿佛是某种与生俱来的规则,一个人是男是女还是双儿,别人都能冥冥中有所感应。仅靠化妆来伪装性别,在这个世界是行不通的。 宋煦突然就理清了许多看似奇怪的逻辑。 对小春,则有了更多的怜惜。 现如今,即使头疼原主给他留了太多的烂摊子,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当务之急是把小春保住。 以及……做好晚饭。 水终于烧开,宋煦已经成了个惨不忍睹的花脸。 他分别在俩碗里打了鸡蛋,放了点盐和糖,搅拌好。 随后一勺滚水下去,温热的蛋花便拉出了漂亮的丝,呈现出令人垂涎的澄黄色。 我这也算……做出了一餐饭吧! 宋煦自豪地想。 他端起碗进了房间,小夫郎还是睁大着眼睛,无神地盯着房梁。 宋煦暗自叹了口气,把人扶起来,小声道:“我的迎夏宝贝儿啊,你倒是也看看我,我跟你说了那么多,全当耳旁风,是不是也太不把我放在眼里了?” 他这话多半是在自言自语,却没想到,话音刚落,小夫郎就掉下一滴泪来。 宋煦:“…………” 不,不是,我非嘴贱一下是要干嘛!? 蛋花汤还很烫,小春的手受伤了,宋煦便端起碗来,凑到小春的嘴边,让人小心地嗦了一口。 然后就见他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直往下掉,打个不恰当的比方,仿佛一个堵不住的喷泉。 宋煦赶忙放下碗:“是烫到了吗!?怪我,我应该先拿出去吹一下的!张开嘴我看看!?” 小春不为所动,宋煦更加着急:“哪里不舒服?还是手疼?那你倒是告诉我哪个是伤药啊……不会发烧了吧、要么我去请下大夫……” 说到这儿,宋煦突然想起,气急败坏道:“说起来我中午让那帮人请的大夫是请到哪个山旮旯里去了!?我去他、” “宋煦。” 小春突然打断了宋煦的话头。 他的嗓子仿佛被刀刮过,勉勉强强发出声,基本上是在用气说话,听得人心疼。 但他终于肯说话了。 那一双剪水般的眸子,带着某种悲凉的意味,望进了宋煦眼里。 -- 第8页 “你为何要对我这么好?你真是太狠毒了。” 第4章 宋煦头大。 “……不想让我对你好,那我就对你坏一点。”宋煦想想,冷酷道:“不许哭,喝完汤睡觉!” 小春:“……哦。” 卧房只有一张床,宋煦看在眼里,没有说什么,只是拿了空碗出去,顺手带上了门。 天色暗下来,宋煦没有点灯。 他就着天光拿水冲了一下碗,从柜子里拿出那个不知道是什么药的瓷瓶,往村头走去。 气哼哼地找大夫。 大石村住着一位脾气不好的老大夫,这还是他白天在大槐树附近听来的。 他怕认不准地方,随手在地头抓了一个年轻人,让他带路。 被随手抓的田小庆:“……” “煦哥,这不是煦哥吗,咋的突然要找大夫?你都多大了还要人陪……” 田小庆是一位把吃下去的能量全都用在嘴上的神人,他一路叭叭个不停,弄得宋煦烦不胜烦。 “我不太舒服,眼睛看不清,你走前面,少说话!” 大石村不大,人人都能混个脸熟。 这田小庆今天也在人群中看了几次热闹,看起来年纪不大,也就十三四的样子。 宋煦初步判断他们不熟,心情烦躁,不由暴露了几分本性。 田小庆委屈道:“那不能啊,煦哥你也太不了解我了吧,虽然我们小时候没咋一起玩过,但我滔天巨口田小庆的名号你总不会没听过吧!“ 宋煦:“……” 敢情话痨还有封号。 “嗨,不是我说啊煦哥,你整天这样闹腾,图个啥啊?反正你家那个就没个娘家,还不是你想做什么做什么?实在不行休了他了事,为啥非要找这找那的借口呀?” 宋煦皱眉瞥了这小话痨一眼,含糊道:“以前是我想岔了,以后我们会好好过。” “我的妈呀!”田小庆一惊一乍道:“你这还是宋煦吗!?我们整个大石村,谁不晓得你天天在家打媳妇儿,还没结亲就想休妻……话说去年闹的那场,那主意不还是宋强他们几个出的吗……嘿,可把你那小媳妇儿一通好整。” 宋煦:“………………” 原主到底是个什么型号的人渣啊!?小春究竟受过多少罪? 老大夫也姓宋,算算,是宋煦没出五服的长辈,该叫六叔公。 宋煦恭恭敬敬行了礼,放走了田小庆, 六叔公对着宋煦完全没个好脸色,这让宋煦竟有些欣慰。 因为他和小春以往的对立立场,似乎村里人,凡是同情小春的,都对他没好脸。 宋煦把小春的情况说了说,六叔公的脸色越来越黑。 最后他反而骂不出什么新意来,只是耷拉下脸,深深叹了口气。 “煦小子,小春也不是生来就是任你打骂的奴才。哪怕养个畜生吃肉,宰了之前谁家不是好吃好喝供着呢?” 六叔公这话说得重,宋煦心里难受,嗫嚅着说:“您说得对,是我畜生。” 六叔公没再说什么,看了看宋煦带来的伤药,直接收了回来,又给了他一个新瓶子。 “你那个时间久了,我给你换瓶新的。养好了就不要再打了,老天有眼,因果报应。” —— 回到了小茅屋,宋煦轻轻推开卧房的门,搬了张瘸腿的凳子,在小春面前坐了下来。 小春睡得不是很安稳,呼吸有些急促。 宋煦终于静下来,在椅子上枯坐着。 人一累,就不自觉地松懈下来。 此刻他一手撑着额头,一手把玩着手上的瓷瓶,漫无边际地瞎想起来。 他到底要不要为这个原主赎罪?能不能够担起别人的人生? 小春看起来是个逆来顺受的,但宋煦经过短短的相处,断定——这孩子简直天生反骨。 他没有能力反抗的时候,看起来叫做啥就做啥,但眼睛里全是冷暴力。 他根本不想适应这个世界。 所以他在舅舅家就整天一副冷脸,弄得谁都不喜欢他,迫不及待地抛掉。 嫁到大石村,又遇到了宋煦这个大坏蛋。 也许曾经的他也有过幻想,可现实又一次教他失望,他越来越冷漠。 他不去做什么可能改善自己处境的事情,他不跟村人说话,他不讨好宋煦。 宋煦甚至怀疑,原主打人的时候,小春都不会叫一声。 只是活人到底是活人,即使伤心失望到麻木,遇见更可怕的事情,他还是会害怕,会哭。 宋煦虽然心疼,但说实话,短短半天的相处,他实在不可能荒谬的深深爱上小春。 如果要留下来,包括小春之内的一大摊事情就会真的砸到他的头上。 春阳县交通发达,往附近几个大城镇都去得。 他晚上甚至问了田小庆怎么走,田小庆讲得清楚明白,宋煦会得不能更会了。 如果真的要离开,今晚,现在,就是最好的时机。 但是,也会失去这个与他有缘的小夫郎。 宋煦想着,脑袋犯困,不知不觉歪着头睡着了。 直到清早的阳光洒上他的脸,他才后知后觉的发现……第二天了!? 他一脸懵逼地揪了一下自己的脸颊,有点疼。 回头一瞧,小夫郎面无表情地端着一个木头托盘站在房门口看着他。 -- 第9页 宋煦:“……”有点尴尬。 “等等!”他突然想起来:“你的手怎么随便拿东西!?快放下来!” 小春下意识地后退两步,被宋煦一个跨步半搂在了怀里。 宋煦抢过托盘,低头一看更生气了:“你还做早饭了!?你的手不疼吗?” 小春跟在宋煦身后,有点无措地坐下,全程懵逼的被宋煦喂完了早饭。 早饭是荞麦粉冲的糊糊,配上一碟子榨菜。 宋煦百思不得其解这荞麦粉是哪儿来的,明明自己昨天翻遍了厨房。 吃饱喝足,小春还想去洗碗,却被宋煦一脸严肃的拉住:“坐。” 宋煦沉下脸,颇有几分威严。 小春曾经被他打出了几分畏惧,本能就有些发怵,便像个老实的兔子乖乖坐了下来。 “能说话了吗?” 小春咽了咽口水:“能。” 除了还是嘶哑,别的倒好像没什么大问题。 宋煦放了一小半的心,却还是板着脸道:“有件事我要跟你商量一下。昨天那几个青楼的人……” 小春肉眼可见的抖了一下。 宋煦郁闷地顿了顿,只能放轻了声音:“……你有什么打算吗?” 小春似是没想到宋煦会问他的想法,愣了一会儿才慢吞吞道:“……赶在他们之前,把我卖给人市。” “…………”宋煦郁闷。 “……?”小春茫然。 “小迎夏,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我跟你说了那么多遍,我不会卖你!” “啊……”小春咽了咽口水:“那……那怎么办。” 小春生得其实很标致,五官寡淡耐看,乍一看或许不近人情。但意外的,他却有着一头的软毛,照进屋的阳光,映得那些不服帖的乱发毛茸茸的。 宋煦没忍住,伸手摸了一把。 软。 “我有个想法,需要你配合。另外,我还需要钱。” 小春皱起了眉。 宋煦却不依不饶:“跟我讲讲吧,我们家还有多少钱?” —— 三日后。 春阳县东街,有座金碧辉煌的豪宅,便是那钱府了。 只是宅子虽大,里头的正经老爷却长年不在家,而是在那城中最繁华的去处流连。 雪风苑是一处只有双儿的馆子,老鸨养着大大小小五六十名双儿,还不算那些还未长成的小孩儿。 虽说是双儿,但青楼妓院这种地方,双儿和女人的做派也没什么不同,各个都涂脂抹粉,恨不得扭成一朵麻花儿。 大白天的,厅中却不显冷清。只见那大堂里燃着红烛吊着红灯笼,一堆十几个容姿秀丽的小双儿挤着正中的人坐,像是要把那人给埋在香粉堆里。 “哈哈哈钱大人~~别挠人家啦,痒得很呢!” “你这小妖精,痒就对了……爷晚上再挠,再挠哈哈哈哈哈哈!” 一时间,众人都笑起来,香罗软纱,欢声笑语,场面让人不忍直视。 过了好一会儿,中间那位钱大人才缓了缓气儿,理好衣服,伸手招了老鸨来。 “我看了看账……怎么回事,你们连着三个月赚的钱不如隔壁春华阁了……”一名小双儿规矩地献上茶盏,钱三狗顺手接过,低垂着那发肿的眼泡,更显得那眼睛只剩一条线:“春华阁……那只是个纯唱曲儿的地方,你们都比不过,那我是不是要换人管了……” “别!”老鸨一惊,颤声道:“哎呀……不瞒大人,三月前,我这儿的头牌红芍染了病,之后又过给了青桂和紫鸢……没办法,我只能把人送到乡下庄子上去了,难免这客人就……” 老鸨小心抬头,却正对上钱三狗那精明的细眼缝儿。 他飞快地压下脑袋,继续道:“三月前我们就在着手买新人了……只是您瞧,要姿容上佳的,便不那么好得。不过,已经买到了!买了四个小双儿,说起来今天就该到了!” “……嗯。”钱三狗收回目光,轻轻吹了吹手中的茶盏,那姿势好像在模仿什么风流人物,配上那糟糕的外表,只显得怪异。 没一会儿,大门那儿嘈杂起来。 老鸨松了口气,眉开眼笑道:“嗨呀,到了到了!老爷要不要去瞧个新鲜?” 钱三狗本就是无可救药的好色之徒,不感兴趣才是怪事。 他刚站起来,就瞧见他那一群手下,压着三个哭哭啼啼的双儿走过来。 “怎么回事?”钱三狗面色一沉:“不是说买了四个吗?” 领了这门差事的,为首的正是那天那个尖嘴。 他心里直骂倒霉,此刻却只能哭丧着脸跪在钱三狗面前:“老爷,都怪奴才办事不利!有个农家小双儿,本来今天就该领回来,谁成想,他突然怀孕了!那当家就不肯卖了……” “突然怀孕了!?”钱三狗咬牙:“我见过怀孕的,还没见过‘突然’怀孕的!” 他把手里的杯子往地上一砸:“查!给我查查里头究竟有什么猫腻!” 第5章 小春怀孕了! 大石村大爆炸! 这两天的大槐树论坛,大家伙儿热火朝天,直把前两天的事翻来覆去的讲。 背后的事更是被编出了一百零八个版本,现实的扯淡的,甜的虐的,和谐的限制级的,应有尽有。 话还要说到昨天。 -- 第10页 正是宋煦与那雪风楼的人贩约定的日子。 大清早的,就见那宋煦披麻戴孝,系着一条白幡,牵着面色憔悴的夫郎,一路哭哭啼啼撒着纸钱往后山墓地去了。 秋收刚过去半月,农人们普遍闲下来,见这儿有热闹看,不少人悄悄抓着瓜子跟了上去。 “亲娘啊——一转眼,你都去了三年了——!” 宋煦长得高,身板儿也结实,做这幅情状,让围观群众无端觉得……真是豁出去了。 “小莲,我怎么记得……宋煦娘是冬天去的?” “是吗?” “冬天!腊月里头,冻死个人呢!因为太冷了,雪厚,那会儿还耽误了停灵呢……” “那煦哥这是在做啥,不犯忌讳吗?” “嗨,他一贯不学好,连活的夫郎都敢卖,何况一个归西的老娘呢……” 在村人们的窃窃私语中,宋煦终于结束了他的表演,大概表达了小春四年都没给他们老宋家下个蛋,是为不孝这么个中心思想。 然后满意的牵着人继续状似悲伤的回村去。 到底是乡野村人,不讲究,一对哭丧着脸的夫夫,身后跟着一大群嘻嘻哈哈的乡亲,场面着实怪异极了。 到了村里,人更多了,有些没想看热闹的,都忍不住从自己家中探出脑袋来听几句八卦。 突然,变故陡生。 只见一直低着头的小春,突然软软地倒在了地上。 而宋煦却拽着人的胳膊,愤怒的骂他病歪歪,丧门星…… 有好心的村人担心,顶着宋煦嫌恶的眼光来查看小春的情况,不一会儿,宋老大夫也赶了过来,简单给小春把了脉。 “……小春怀了个娃,已经有月余了。” ……什么? 怀了!? 老天爷,宋煦刚在老娘坟前哭诉完,观世音娘娘就送下一个孩子? 天大的福气啊!!! 所以说呢,电影就要看高潮,看戏就要看转折,没有这样的惊天反转,村人们必不会把“得知小春怀孕的一天”搞得像过年一样热闹。 顺便也让那几位因宋煦迟迟不送人而怒气冲冲下乡来的打手们……感受了一下过年的喜庆。 几人懵懵地被村人大摆宴席的场面搞得一头雾水,原来摆出的凶神恶像,在吃了三块红烧猪头肉之后变得迷茫。 我们……是来干什么的? 最后,几人吃饱喝足,拿着宋煦还给他们的三倍定金,笑容满面的走了。 离了村子老远,他们才渐渐回过味来——他们,好像是来抓人的吧!?怀孕,怀孕就能不抓了吗!? 可惜,下一个双儿正等着他们,没时间再回去扯皮。况且,这一趟也不算白来,吃了一顿宴席,还顺回了三倍的定金,一共六两银。 这件事高潮迭起,今天,大石村的众人则把重点放在了背后的事情上。 比如,宋煦哪儿来的银子还给那雪风楼?又是哪儿来的银子大摆宴席? 田小庆今日正好嘴巴寂寞,刚来大槐树就听见这问题。 他一乐,嘿,这问题我知道啊:“银子是我家的啊!宋煦把他那剩下的八亩田地全都卖给了我家!” 嚯,卖田!? 田就是农家人的命,不到过不下去,一般人不会卖田。 宋煦家原本就不算富裕,这下田地一起卖光,接下来吃土喝西北风吗? 那些站小春家马上要过好日子的甜党派纷纷摇头,而猜宋煦不安好心的刀派村民则喜笑颜开。 看吧……哪有什么天上掉下的好日子呢? 小春也这么觉得。 他已经对着宋煦冷脸了四天了。 虽说这个家里,其实也没什么属于他,但把那仅剩的田地卖掉的宋煦,在他眼里已经成了一个恶魔。 比原来的宋煦更加可怕! 而这个恶魔,还不断的在家糟蹋仅剩的粮食。 “迎夏!你来看看,我这包法怎么样?” 小春……小春站起来,回了卧室,砰地把门给带上了。 宋煦:“……” 因为意外的发现了家里有个小地窖,而地窖里还有三袋灰灰的荞麦面,宋煦就打起了它们的主意。 根据小春那天的交代,他们家的总体资产状况是极其堪忧的。 他家有现钱六百文,约半两银子。 粮食只剩下地窖里的三袋荞麦面粉——根据宋煦粗略估计,大概有十多斤。 最后能算上的值钱物件,只有不动产,村头那八亩田地。 大石村的田都是良田,一亩地一般能卖到六到七两,那么宋家还算有五十两的家底。 减掉二十两负债,还剩三十两。 听到这里,宋煦总算松了口气。 手头没有可以流动的钱,光靠种地,一年也不过能卖出不到七两左右的粮食,实在不是好的赚钱方法。 宋煦左思右想,觉得解除困境,还是要靠做点小生意。 他不顾小春那像要吃人的眼光,找了村长牵线,把他名下的八亩田地打包五十两卖给了田小庆家,剩下的钱,一部分在演戏时送给了雪风楼的打手,一部分被他买了些油盐酱醋的调味料和面粉。 美其名曰——做生意。 宋煦去镇上的时候,大致看了看春阳县街边的小吃种类。 外带的面食基本只有烤的大饼子和蒸的包子,但街上人流量很大,三教九流倒是很热闹。 -- 第11页 他便想要做煎饺。 一来,他这个泡面选手的厨艺实在一般,饺子是他少数做得比较熟练的食物。 二来,煎饺新鲜,油炸面食通常又香飘十里,很适合做街头小吃。 而且他家还有三袋子荞麦面粉,掺一些进小麦面粉里,应该既有风味又能节省一些成本。 于是他开始在家里瞎捣鼓,祸害完了面粉祸害菜田,搞得小春敢怒不敢言,连着三天做饭的时候就光靠开水冲面糊。 今天也不例外。 小春大部分时间缩在房做些宋煦看不懂的针线活,到了饭点就出来做饭。 他绕开一脸黑灰的宋煦,往灶台中间的小开水锅里舀了些水缸里的水。 愣愣地站着,一会儿水开了,他自顾自地摆好两只大海碗,倒了点早上炒熟的荞麦粉,然后开水一冲——哗啦…… 两碗没有味道,粉质粗糙,口感怪异的炒荞麦面糊就……做好了。 宋煦忧伤地用另一个盘子盛了几个他做了一早上的煎饺,与小春在桌前对坐下来。 “迎夏,尝尝今天的饺子怎么样?” 小春面无表情地挑了一只,吃到嘴里时,微微一愣。 “怎么样?”宋煦追问。 “……比昨天好吃。”小春老实回答。 “嘿嘿,”宋煦乐道,“前两天是手生,我现在火候已经搞明白了,之后会越做越好吃的。” 小春低头喝了一口面糊。 他的手指上缠的白布已经被解开,露出些坑坑洼洼的血疤。 就像他本人,尽管伤痛已经过去,伤痕却还泛着新鲜的红色。 宋煦见他今天情绪似乎好了一点,便又多说了几句:“明天就是春阳县大集,我打算去县里卖煎饺。秋收刚过,肯定有不少人上街买东西,大家钱多压手,肯定不会吝惜几个铜板尝尝鲜。” 他见小春只低头喝面,也不气馁,继续说道:“我算过了,咱们的饺子虽然费油,但野菜鸡蛋馅儿,还是没有大肉馅儿的包子成本高的,大家也不会舍不得买。县里一个肉包五文钱,菜包三文。我取个中间数,就四文一只饺子,铁定卖的好。等我赚了钱,给你买点好吃的,别再天天冲面糊……” “因为锅你在用。” “啊、”宋煦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小春是在回答他那句抱怨…… “噢,是的,所以你是因为锅被我用了,才只冲面糊的吗?但你也可以问问我,我可以把锅腾出来,我们做些别的吃……总之以后有什么想法,跟我说好吗?” 小春抬头,静静地看着宋煦,半晌才移开视线。 “……好。” 宋煦此刻的心情,仿佛自己身患智障的儿子第一次捧着小红花叫爸爸一般欣慰。 他在脑中放着烟花:小春会说话了! 小春当然会说话,他真要说起来,还很有道理。 “饺子有菜有油,配的面食便不需要加菜和油。荞麦面粗口,做成面条也不好吃还费事。不如冲面糊,不用锅,碗也好洗,冲冲就罢了。” …………懒得很有道理! 宋煦震惊,万万没想到会主动挑水劈柴洗衣服做针线活的小春,竟然私底下是这么个懒人! 这说明什么,说明挑水劈柴洗衣服做针线活都实在非他所愿啊! 只是这些琐事,总要有人做。 农家生活,娶小娘子的家里头,大多是男人挑水劈柴。 放到有双儿的家里,就要看情况。 有那疼爱媳妇儿的,直把那小双儿当小娇娘,重活粗活儿一律不让干;也有娶双儿本就是为了偷懒的,便恨不得把一切都压在双儿身上,像使唤一个奴隶。 原主就是个中翘楚。 不仅家里的事是小春做,就连那八亩田地,听乡亲们说,也几乎是小春一手打理。 也难怪把田卖了,小春那么难受。 宋煦心里暗暗下定决心——明天他一定要早起,在小春之前把水挑好,再上集市! 翌日,宋煦用了毕生的功力才从被窝里爬起来,坐着醒了醒神,便轻轻地下了床。 因为家里只有那么一张床一条被,他俩只能如一般夫妻一样睡觉。 一开始宋煦还有些不习惯,两天一过就无比自然了。 不如说,与小夫郎同床共枕,还让人有点上瘾。 身边的小春睡得脸蛋儿红扑扑的,一缕软发遮在额前,被自己的呼吸吹得微微颤动。 宋煦心里一软,动作更轻地下床关门。 炉子和小推车都是之前就准备好的。 他把昨晚摘好的野菜拿到院子里,砰砰剁碎。 天还没亮,只在极远的地方泛起一线白。 秋渐渐往深处走,这时间,空气更是冻人。宋煦一边拌馅儿一边呼出些白气。 辛苦吗? 辛苦。 曾经坐办公室的宋煦,从没体会过这种辛苦。 为了生存绞尽脑汁,变卖不动产,天不亮就起来干活,冷得瑟瑟发抖。 小夫郎也不跟他说话。 他自嘲地笑起来,想起之前的那夜。 他思考着要不要扔掉原主的烂摊子,直接跑路——结果还没想出结果,就睡了个昏天黑地。 这就是命运吧? 而且放在现在让他选,他可能会犹豫,但最后还是会选择留下来。 -- 第12页 “牵挂”是个很有吸引力的词,他承认,他舍不得小夫郎。 哪怕他不怎么说话。 宋煦脑子瞎想,手下却没停,练了几天的动作已经沾了些行云流水的边。 馅儿拌好在盆里,拿一块湿布巾盖上;擀好的面皮也摞起一个个高高的堆,盖好后规整起来;其他用具也往推车上堆好。 宋煦检查了下,想想没什么忘带了,便推着车出去,轻轻关上院门。 细微的吱呀声过后,卧房里,小春睁开了眼睛。 他的眼底一片清明,却没有爬起来。 只下意识地掐了掐自己结了痂的指尖。 第6章 天渐渐亮了,小春还缩在被子里。 他们家没有牲畜,宋煦再一走,整个家前所未有的安静。 小春感觉这辈子都没这么无所事事过,更加不想起来,懒懒地把头也埋进棉被,呼吸间都是自己温热的吐息。 他下意识地把手放在了小腹上。 怀孕当然是假的,都是宋煦为了打发走那些打手出的主意。 原宋煦嫌弃他双儿的身体,半年都没有碰过他了。而这个自称“异世人”的新宋煦,睡觉时更是老实。 他行事作风与曾经的宋煦大有不同,这点,小春不傻,当然看出来了。 他说的话,做的事,如果撇去理智的怀疑,简直就是小春梦中的人。 春迎夏当然不是个天生冷漠的人,他也尝过被疼爱的滋味。 尽管他是个小双儿,但五岁前,他爹娘还在的时候,也叫过他小宝贝,把他抱在臂弯,架上肩膀,赶集时给他买过糖葫芦。 他都记得的。 他娘身体不好,生了他以后再没怀上。左邻右舍也有过闲话,说他丧门星,晦气,夺了爹娘的气运。但爹娘丝毫不在意,依然会亲热地亲吻他的额头,叫他小夏宝贝。 他是在春末夏初生的,那天是个大晴好,暖风拂面,绿柳垂绦。 他娘虽然没读过书,却也体味到了幸福的味道,便给他取名迎夏。 姓春,名迎夏,这个名字听起来就温暖舒适,里头全是亲人美好的祈愿。 可惜,幸福总是不能久长。 小春把头伸出被子来,眼下有着憋气憋出的红晕。 他回忆着几年前,刚刚长大的时候。 少年人刚刚开窍,总是情不自禁地幻想未来的夫君。 做白日梦不需要自知之明,小春的梦中人有着宽阔的胸膛,有力的臂膀,健康的肤色,和爽朗的笑容。 “他”会挑水,会砍柴,会把田地打理好,会把自己扛在肩膀上看秋收时节的麦浪。 “他”也会亲吻自己,把自己抱在臂弯里,仿佛抱一袋轻飘飘的棉花,然后笑着说小夏太轻啦,得多吃点啊。 幻想越甜美,生活越苦涩。 他真正夫君,别说梦中人了,连梦的边角都不沾。他愈发的面冷沉默,仿佛封闭自己就能获得片刻的安宁。 然而变故突然来了,梦中人出现了。 仅仅几天过去,小春就开始习惯这个不一样的夫君。 他温柔,比虚假的幻想更真实。会生气,会冷脸,也会教训人。 还会把炒鸡蛋夹给自己,会叫自己来尝尝饺子馅儿的咸淡。 这样的日子,是真的吗? 还是自己已经疯了呢? 小春又躺了半晌,直到日头高悬,肚子烧得慌,才慢吞吞的爬起来。 院子里有堆起的枯枝,大概是宋煦把周围落的碎柴火随意捡了捡,看看够用就放着了。 小春又去看了一眼水缸,果然已经挑满了。 他早上听到了动静,知道宋煦已经挑过了水,但鬼使神差的,他总要时不时再来确认一遍,这是不是真的? 小春无事可做,懒洋洋的冲了一碗面糊。水倒多了,更像面汤,他也不嫌弃,坐在院子里慢慢的喝。 “煦哥,煦哥在不在啊?” 突然,院外传来了娇滴滴的一声唤,有点肉麻。小春手一抖,撒了几滴烫水在手上。 心情陡然变差,他把碗放下,走出院门,隔着篱笆与来人对上了视线。 “哟……这不是我们成亲四年才开了怀的小春吗?”娇柔的女声登时尖刻起来:“四年没怀,怕不是有什么问题吧,这胎稳不稳啊?别让我们煦哥又白高兴一场啊……” “………………”小春盯着人看了好一会儿,直把来人看得站立难安,才终于露出了个类似恍然大悟的表情 :“哦,李宝珠。” 李宝珠:“……” 所以春迎夏这个贱人是没想起来她的名字吗!? 李宝珠咬牙道:“故意的是吧,你个贱人,也不知道使了什么妖法突然勾得煦哥对你回心转意……明明是个柴火棍儿,也不找个缸照照自己,就这张丑脸,凭什么占着煦哥!?” 李宝珠其人,小春是知道的, 这位彪悍的姑娘,是大石村著名的寡妇。 她早年嫁了个病秧子,这病秧子一家不知道中了什么邪,只过去三年,就全都死光了,只剩李宝珠一个媳妇儿,守了寡。 村里做主收回了他们家大半田产,仅留了一间破屋和一亩田地给李宝珠傍身。 若是李宝珠娘家还有什么能拿主意的长辈,那她或许会被再嫁。然而一方面她娘家太远,另一方面大家也忌讳她,总觉得她夫家的灾祸会不会是她给克的…… -- 第13页 久而久之,李宝珠成了大石村著名的泼辣寡妇,大家不敢惹她,但冲着她的美貌,面上多少会给个几分笑脸。 但肯跟她真的牵扯不清的,还真没几人。 前宋煦就是这少数派中的一个。 前宋煦喜欢女子,不喜双儿。然而好人家的女子是那么容易勾搭的吗?在漂亮寡妇李宝珠坚持不懈的撩骚中,前宋煦便渐渐跟人有了几分暧昧。 倒是没有真做出什么丑事,但即便如此,也够膈应人了。 最近,宋煦家不断出大新闻。 李宝珠觊觎宋煦很久,总觉得人会发卖家里的双儿,跟她重新结为一对恩爱夫妻。 前几天祠堂闹剧刚出来时,她就是人群里笑得最开心的那一个。 谁知道事情急转直下,怎么才过了几天,那丑双儿居然怀孕了!? 煦哥竟然为此喜笑颜开,大办宴席!? 李宝珠在家瞎想了几天,越来越焦虑,这便忍不住来找宋煦了。 谁成想,宋煦不在,倒是直接对上了那个丑双儿。 ……这丑双儿竟然还敢羞辱她! “……你有什么事吗。” 看吧,自己骂了他一通,这人竟然一点反应也没有! 李宝珠气急:“你可别得意!煦哥早就跟我说了,要休了双儿,再娶了我做续弦!你别看他现在一时高兴,等你把娃儿生下来,看他还要不要你!” 小春下意识地摸了摸并没有什么的肚子,脸上却突然有一点发热。 他兀自走了一会儿神,才想起面前还站着着气到眼球凸出的李宝珠。 小春张了张口,实在不知道要说什么。 说什么?并没有真怀孕?你曾经有苟且的那位宋煦或许可能已经被老天爷私底下一道天雷劈死了? 最后小春干巴巴地憋出了一句:“……吃过饭了吗?” 于是大石村人今日又看了一道新鲜风景——李宝珠哭哭啼啼地宛如一阵旋风般穿过村子冲回了自己家。 —— 春阳县今天大集,宋煦终于走到城门口时,长队已经有了大致的形状。 推车比他想象中的更累。 尽管大石村和春阳县的距离已经够近,但还是架不住光靠两条腿走路。 一个多时辰的距离,要不是有身体底子在,哪怕是健身房达人的宋煦恐怕都不能轻松跨越。 走一次不难,难的是天天走来回,真是全靠毅力坚持。 排队进了城,等宋煦眼疾手快找了处不错的位置,把摊子支开,天已经大亮了。 在生意人们的吆喝声中,整个春阳县朝气蓬勃。 宋煦热上炉子,倒上油,随后铺开沾着粉的案板,开始包饺子。 馅儿是野菜鸡蛋的,掺了荞麦粉的面皮泛着微微的灰黄,在宋煦的动作下,一个个圆润可爱的饺子铺在了案板上。 宋煦先包了二十个饺子,此时煎盘已经热气腾腾,散发着鲜活的油烟气。 他把饺子码进去,面与油相撞,刺啦一声,袭人的香气往外膨胀,就像在街上投放进一个香气炸弹! 隔壁是个卖米糕的小伙子。 他惊疑不定地朝宋煦看过来,心里暗暗念着,拿油炸饺子?也太奢侈了吧!那得废多少油啊! 随着饺子底部被油煎得微脆,宋煦拎起水壶,倒了些水进油锅。 热油与水可谓死敌,在锅中相遇时声势浩大,只听轰的一声,锅中扬起一团巨大的白雾,伴随着噼里啪啦的油溅声,把宋煦那只有一个人的小摊衬出了八个人的动静! 宋煦麻利地把巨大的木头锅盖往煎盘上一扣,一抬头,只见周围围了一圈人。 “小兄弟,这饺子还能炸的?” “小哥这是什么,好吃吗,怎么卖的?” “里头有肉吗?多少钱一个?” 宋煦旗开得胜,扬起一个笑脸,朗声道:“各位父老乡亲,这是小弟北方家乡的美食,名为‘煎饺’。虽然不是肉馅儿,但有喷香的炒鸡蛋!外头的面皮过了油香脆可口,只要四文钱一只!” “四文!?也太贵了吧,一个大肉包才五文,你这这么小一只饺子就要四文……” “而且也吃不饱吧,要我可能要吃一锅才能吃饱,一顿没个四五十文下不来。那我还不如去吃碗面,加了肉也不过十文顶了天去!” “太贵了太贵了……” 宋煦只笑笑,不多辩解,暗地里则捏了把汗。 幸亏第一锅只煎了二十只饺子,慢慢卖吧。 他这里还没开张,身边卖米糕的小伙子倒是已经客似云来。 那小伙已经做惯了,来买米糕的多是回头客。而且他格外的能说会道,嘴里的硬广告一句句顺溜地往外冒—— “嗨大爷大娘姑娘小哥们,快来看一看瞧一瞧!新鲜出炉的米糕嘿——刚收的新米!粒粒饱满!生磕一口都口舌生津!磨米粉的时候香得隔壁两岁小娃爬了三丈高的墙过来偷吃!蒸出糕时香飘十里,云游的老和尚尝了一口立马还了俗!!” 宋煦:“……” 吃个米糕为什么要还俗? 这种“隔壁小孩都馋哭了”式吹嘘竟然意外的吸引人,宋煦有充分的理由怀疑,大家花钱买的不是米糕,而是相声专场前排票。 可是这种吆喝专业性太强,宋煦一个坐办公室抠图的前设计师,努力张了半天口,都没憋出个屁来。 -- 第14页 水汽几乎已经蒸干,他便不再管其他,揭开锅盖专心等待热油将煎饺的底部重新烤得酥脆焦香。 这次锅盖一打开,别说围着他犹豫不决的,就是更远处的人们都纷纷循着香味向这里望来。 宋煦熄了炉子,将饺子铲开,坚信好吃的就是最好的,酝酿了一下学着吆喝道:“新鲜小吃‘煎饺’!四文钱一只!!好吃不好吃,您尝一个就知道!买一只煎饺,您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隔、隔壁小孩都馋哭啦——!” 第7章 广告词顺口好读,前排的围观群众都笑出了声,气氛一时间其乐融融,没一会儿就有个乐于尝鲜的中年人买了两只煎饺。 他自己没吃,把油纸包递给身边的媳妇儿,让她与孩子一人一只。 大家都盯着那媳妇儿瞧,等着第一位食客的评价,直把那漂亮的小娘子盯得满面通红。 “……唔、”小娘子掩了半个身子在夫君身后,小心翼翼咬了一口。 饺子边缘的皮已经被炸成了焦黄色,酥脆喷香,配上馅儿里流出的野菜汤汁,直把小娘子吃得眼睛一亮。 “爹爹!好吃,小宝还要吃!”小娘子手中牵着的小孩儿先嚷嚷开来,人们心动,纷纷要了煎饺尝鲜。 场面打开,这生意便算是正式开张了。 第一锅饺子迅速卖完,宋煦赶紧煎起下一锅来,连着卖了几百只饺子,人才渐渐稀少了。 他松了口气,觉得今天没白来。 虽然还没核算成本,但他觉得总体肯定有赚。 只是赚多赚少的问题。 不过有一件事是他没有预料到的,县城民众的购买力,并没有他想象的高。 物质匮乏的时代背景下,节省,已经成了底层劳动人民的本能。 尤其在吃食上花钱,更是一件值得货比三家,仔细衡量的事。 五文钱的包子,食量小一点的成人,一个便能混大半饱。小摊上的面条,不加肉的一海碗只要六文,再加点肉,十文可以吃得美滋滋。 相比之下,煎饺虽然香,但更像一道奢侈品。 大家当然觉得好吃,咬咬牙也愿意尝鲜,但再多却是不愿意买了。 宋煦有点忧愁,他没找准客户定位,成本也没控制好,自己估摸一下,总觉得这门生意做不长。 他慢悠悠地把最后剩下的一点馅儿包成了饺子,等了一会儿便又开了一锅。 饺子快要煎好的时候,他把炉子的火控到了微温,尽量保持煎盘里饺子的热度,然后找了棵树,一屁股靠坐下来。 太累了。 宋煦一手托腮,观察着来来往往的行人,顺带思考改做什么生意。 隔壁卖米糕的小伙子也快要卖完了,他跟每一位客人都能唠上两句。田小庆虽然话也多,但都是废话,跟这位仁兄一比,质量甘拜下风。 宋煦想了想,站起身来,铲了三只饺子裹在油纸里。 正巧米糕兄卖完最后一块糕,刚呼出口气,一转头,视线就被一只油纸包挡住了。 “我是你旁边卖煎饺的,卖得差不多了,送你点儿尝鲜。”宋煦搭话道。 “啊……”米糕小伙一愣:“客气客气,给一只就好了,给这么多!我也没东西还你呀,刚最后一块糕卖掉了!诶呀你真是太客气了……” 他喜滋滋地把油纸包揣进了怀里,好像准备带回家去。 “下次!下次给你包点新鲜米糕!自家生意,童叟无欺,我爷爷那辈儿就做,几代人传下来的手艺,包管好吃!“ “好啊!这煎饺最好趁热吃,不然风味大打折扣的。” “噢,”米糕兄有点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我家里人口多,平常很少有油水吃,我夫郎刚坏了娃,想带回去给他尝尝。” 宋煦有点吃惊。小伙子人看着面嫩,却已经娶妻生子。 宋煦心里感叹,到底变了个时代,再也不能把十八九岁的孩子真当孩子了。他们中许多人,已经成了一家的顶梁柱。 米糕兄对自己夫郎上心的态度赢得了宋煦的好感,两人粗略的聊了聊,宋煦对春阳县又了解了几分。 “除了每旬一次的大集,逢五的小集也可以来摆摊做点小买卖。吃喝摊子在咱们这东侧,西侧则是些卖小玩意儿的摊子,多是些家里妇人们做的针线活儿,偶尔有木匠做些小饰品。除此之外,每月第一次大集,会有几个远游的客商,贩来些新鲜玩意儿卖,就像今天!“ 他同情地拍拍宋煦的肩,继续道:“怎么连这都不知道呢?小时候爹娘不让上集,长大了自己总能来吧?做男人,要多长长见识!” 宋煦笑了笑,刚要接话,就见自己的摊子前来了个妇人。 她左右徘徊,时不时看他的锅一眼。 宋煦暂停了对话,站起来招呼道:“这位婶子,要尝尝新鲜小吃煎饺吗?野菜鸡蛋馅儿,油香酥脆,好吃啊!” 妇人穿得破旧,肤色蜡黄,低着头。 不用仔细瞧,老远看见就能嗅到寒酸的味道。 “……多,多少钱?” 她鼓起巨大的勇气问了一句,宋煦依然面带微笑,友好道:“四文钱一只。” “啊……这、这么贵。” 妇人感叹了一句,便站在那里不动了,像是要把煎饺看出朵花儿来。 宋煦:“……”两人相对无言,就傻站着。 -- 第15页 旁边的米糕兄把摊子收好,刚准备跟宋煦道别,转头一看就乐了:“嘿,这位大婶儿,您是要还是不要呢?这煎饺可好吃啊!早前刚出锅的时候,嚯,那人围得叫一个里三层外三层,里里外外翻九层啊!饺子的香味更是飘到十里外,城门口那几个侍卫都闻着了,还特地跑来买呢!您有兴趣就买一个尝尝,就吃一个那也花不了多少钱,但没吃过煎饺都不配叫活过一场。说句真的,这饺子都已经放到你面前了,你知道这叫什么吗?” 宋煦和大婶好奇地看着看着米糕兄。 只见他双手一拍:“叫缘分啊!” 宋煦:“……” 大婶:“……” 真是个人才啊。 宋煦自叹弗如,与相声演员米糕兄道了别,转而又与大婶大眼瞪小眼起来。 “婶子,您买吗?” “……”妇人张了张嘴,又闭起来,犹豫了一下又张开,把宋煦看得烦躁得想躺下来做套瑜伽静静心。 “我,我没钱。” 半晌,婶子终于憋出了一句话,宋煦只觉得心力交瘁。 锅里只剩下最后八只饺子,时间已经接近正午。宋煦叹了口气,包起两只饺子递给那落魄婶子:“我今天第一天开张,结个善缘,这两只饺子就送给您了。别出去乱说啊,不然别人该不乐意了。” 那婶子似乎是没想到真的能得到这金贵小吃,而且还是两只,一时间愣得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放。 “那,那个,谢谢你,我去给你拿点针线玩意儿,等,等着,我家不远……就,一些时新花样帕子,能,能抵一些钱、” “今天算了,”宋煦笑着打断她:“我这就收摊回去了,夫郎还在家等我呢。下次吧,我逢大集就在这儿摆摊。你要是有心给钱也行,没有也罢了,本来就是我送给你的。“ “……哎,哎。” 婶子抬头,那张饱经风霜的脸上,露出了一个纯粹温暖的笑容。 宋煦微微一愣,突然发现这佝偻的妇人,应该曾经非常漂亮过。 婶子转身走了,他也开始收摊。 刚把炉子彻底熄灭,近处却传来一阵杂乱的响声和一道略微耳熟的惊呼。 宋煦抬眼看去,却见那婶子正被人团团围住! “嘿,彩秀姐姐!怎么一个人在街上抛头露面啊?” 不怀好意的人说话也阴阳怪气,冲突中心周围的人越聚越多,宋煦皱眉,撇开摊子也往人群里挤去。 “你可欠了我们东家三个月的租子了!每次上你家讨要,你都借口说家里只有自己一个女人,不肯放我们进去……嘿,这不在街上就遇到了!不过恕小弟多嘴,你不肯放我们进屋……怕不是因为屋里头藏了见不得人的汉子吧!哈哈哈哈哈!“ 围着那“彩秀”婶子的有十几人,一起哄笑起来,声势浩大。 宋煦皱皱眉,为首那人真眼熟……不是上他们家来抢小春时候的那位领头人“尖嘴”吗! 怎么处处都有他!? 宋煦低头后退了几步,把自己掩盖在看热闹的人群中,尽量压低存在感。 彩秀婶被那尖嘴一脚踹到了地上,正呜呜地哭着。 她也不反驳,就捂着胸口。 别人觉得奇怪,但宋煦知道,她只是在护着那装着两只煎饺的油纸包。 “说话啊,彩秀姐?是不是在家偷人了?那倒也不奇怪,毕竟我们彩秀姑娘年轻的时候可是名满云城呢,在家养几个闲汉还不是老本行?不过不管你从哪个男人那儿弄钱,是不是应该把钱三爷的钱给还了——” 尖嘴停顿了一下,然后陡然拔高声音:“我们三爷的钱是那么好欠的吗!?” 彩秀婶被吓得尖叫起来,她一手捂胸,一手抱头,像个疯子一般:“别杀我,别杀我!我给,我给!” “哼,你给得出来吗?”尖嘴晃悠着他丑陋的大脑袋:“我们三爷也不是不通情理的人……早就说了,你肯回春风楼重新挂牌,我们三爷可以免了你的租子……看在老交情的份上,还请你吃顿好——嗯?你拿的什么?!” 彩秀婶瘫在地上发抖,油纸包不小心露出一个角。 尖嘴的眼睛也挺尖,一个健步就冲上来,往彩秀怀里摸—— “不要!不要啊啊啊——!” 当街把手伸进妇人的胸口,无论放到哪里都是件羞辱意味十足的事。 那尖嘴却好像根本没这意识。 彩秀死死捂着衣襟,却根本敌不过男人的力气,僵持了区区几秒,就被尖嘴给抢了去。 周围人寂静无声。 尖嘴打开油纸包,里头是两只他没见过的新奇吃食。 他凑近闻了闻,又给那十几个兄弟们辨认了一下,大家纷纷说没吃过。 “嘿!”尖嘴乐了:“彩秀姐宝刀不老啊!这上哪儿弄来的吃的?……不过我闻了闻,是不是因为捂在我们彩秀姑娘的胸口,怎么一股骚味儿啊……” 说着,他在彩秀七分惊恐三分憎恨的目光下,把那两只煎饺扔在了地上,然后抬脚狠狠一踩——! “啊————!”彩秀婶发出了一声长泣,围观人纷纷转头不忍再看。 宋煦握紧了拳头。 忽然,前方一阵骚乱,只听那尖嘴一回身,脸上变色一样掺进十分的谄媚:“钱三爷!三爷您来啦!!” -- 第16页 第8章 明明只是一个小小县城的地头蛇,却是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 钱三狗出门,十人抬轿,比风光大嫁的新娘子还多两位。与抬轿人并行的是几顶明艳的华盖,最后头跟着三辆马车,帘子遮得严严实实,似乎坐着几位女眷。 人群被分向两边,宋煦也被裹挟着挤到一旁。 轿上的人与宋煦有些距离,面目看不真切。 但他痴肥的身形,头顶丑陋的癞子,却瞧得一清二楚。 “都聚在这儿干什么?王威,你在干嘛?” “老爷!老爷您瞧,我碰巧在街上遇到了彩秀姑娘,这便帮您讨要租子呢……” 彩秀跪坐在地上,伏下身子,恨不得整个人钻进地底去。 “……哟呵,不说我还认不出来,这不是春风楼的头牌彩秀吗?……怎么几年不见,变成这副丑模样了?” 路人都知道这钱三狗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但没有人敢言语。万一惹了他不高兴,随便打死打残,在这春阳县都没地方说理去。 “说起来,我们还有段缘分呢……虽然后来没什么交集了,但我好心给你提供住处,也算是你的恩人吧?”钱三狗似乎来了点兴致,也不指望听见彩秀的回答,踩着抬轿人的后背下了轿:“这样,我也不为难你,就给我在这儿唱个曲儿,我免了你半年的租子怎么样?” 钱三狗很喜欢别人看他时那畏惧的眼神,他挪动肥硕的身躯,纡尊降贵地坐到路边一个茶摊上,跷起二郎腿,等着彩秀缓缓站起。 彩秀眼神悲切地流连在地上。 那两只被踩烂的饺子,已经染了泥污的颜色,里头的汁水流出,把地上洇出两块深色的痕迹。 尖嘴的那人叫王威,他得了钱三狗的授意,便开始驱散路人,宋煦心里愤懑,借机往钱三狗身边靠近。 彩秀终于把视线从饺子上移开,战战兢兢地站起来。 她蓬头垢面,一张脸写满了苦难沧桑,实在不复曾经的美艳,只剩下了可怜可笑。 她慢慢走到钱三狗的身前,两人间只隔了一张桌子的距离,钱三狗满意的点点头,示意彩秀开始。 “小,小女唱予你——”她端立起来,刚掐了个起手势,却见那钱三狗笑容不变,端起桌上的热茶就往前一泼! “啊!”彩秀下意识地尖叫一声,手臂挡在眼前,预料中的烫水却没泼到她身上! “……啊,啊……”她吓得瘫坐在地,连滚带爬跑出了茶摊,一时间,场中只剩下了坐着的钱三狗,和侧身挡住了热茶的人。 钱三狗怔忡。 很多年了,没有人敢在他面前做出这样违逆的事,他一时竟没有反应过来。 “……嘿,嘿!”他怒极反笑:“哪来的乡巴佬,连本大爷都不认识!?王威!” 尖嘴上前。 “给我把他压着,打个二十杖,教他认认人!” 太荒唐了。 宋煦被三个大汉压在地上,眼前是正午亮白的阳光。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事?一个地头蛇,甚至不是官身,但他一句话,竟然能左右人的生死? “啪——!” 一棍子下去,宋煦额头冒出了豆大的冷汗。 那棍棒粗糙,加上之前背上的烫伤,惊痛之下他不禁怀疑了一秒的人生。 那实打实的杖责,不是拳打脚踢的力度可比的,三五棍下去,鲜血迸溅。 等到二十杖打完,宋煦背后已经血肉模糊。 他眼前一片模糊,直到视线里出现了钱三狗的一只脚,才勉强辨认出来。 “你,与那彩秀相识?” “……不认识。”宋煦咬牙道。 钱三狗皱眉,转头看向王威。 王威狗腿地上前,介绍道:“老爷,这真是巧了,这位壮士我还真认识!他是我们县东边十里的大石村人,前几天本来要卖夫郎,可夫郎却突然怀孕的那个!” 钱三狗瞪圆了眼睛:“就是你!?”说罢又笑起来,饶有兴致地说:“怀孕的小双儿我还没玩过呢!你,把夫郎给我弄来,我给你五十两,也不追究你刚才对本大爷的冒犯!” “……宋家有祖训,夫郎肚子里是我老宋家的香火。一旦照顾不好,有个闪、失,”宋煦痛得咬牙,又急喘了几口气,“有个闪失,祖宗夜半想必会来拜访那些个亵渎神灵之人。” 钱三狗肥硕的肚皮抖了抖,有些微的恐惧,又有更多的不甘,最后合在一起变成了倦怠。 “算了,那等他生了娃之后,再给我弄过来。王威,走吧!” 尖嘴王威长得比那钱三狗还粗陋几分,此刻像个皇上身边的太监一样狗腿,主仆两人丑态毕露。 直到他们走远,宋煦才脱力地趴了下来。 他满头后怕的虚汗,恨不得把刚才逞强的自己扔进洗衣机里控控脑袋里的水! 为什么要多管闲事?为什么要上前当好人!? 上一次,他救了奶茶妹,自己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一次,他惹了不能惹的人,更是后患无穷! 本来已经解决的卖夫郎事件,居然又被记挂上了。如果只是自己受苦还好,万一他这次把小春也害了,他该拿什么来赎罪? 脑子里的线头绕成一团乱麻,宋煦身上疼到麻木,过了一会儿终于承受不住,晕迷过去。 -- 第17页 彩秀的哭声远远传来,她狼狈得如同一只落进了泥潭的老猫,已经全没了主意,只在街上哭喊着救命,能不能有人救救人命? 与钱三狗有关的事,整个春阳县的人都避之不及,彩秀哭到哪里,哪里便空出一个冷漠的圆圈,直到最终,她哭到一个堆满皮毛的摊子面前。 只见那摊子带顶棚,是周围小贩们的两倍大。摊子上堆着春阳县不常见的大堆动物皮毛,还有些奇怪的金属饰品和香料。 货物后面坐着一位客商。 这位客商乍一瞧并不显眼。 他穿着最普通的衣服,头发也梳着最普通的样式,就连一张脸也长着普通汉人的模样。 只是周身的气质与旁人大不同,这大概就是真正走南闯北的过人之处了。 彩秀语无伦次地哭诉了一会儿,客商实在没听懂。但他还是示意了隔壁摊主帮他看着东西,起来跟着彩秀去看看。 茶摊前已经重新围了一圈人。 昏迷的宋煦身上血淋淋,还没人敢上前探他的鼻息。 客商看见这场面,眉头一皱,将宋煦一把抱起就向医馆去了。 —— 小春中午喝了面糊,不知道是冲得太稀还是怎么回事,没两个时辰就开始饿得发慌。 他一会儿又觉得不是胃慌,有点像心慌,总之坐立难安,心绪不宁。 他做不下去针线活,便起来整理家务,该擦的擦该洗的洗。 这一忙就是一下午。 太阳已经渐渐不那么刺眼,小春走到篱笆边向外看去。 宋煦也该回来了吧? 不知道煎饺卖得怎么样? 比起宋煦的心大,小春对钱更有数一些。 他早在宋煦打算做这门生意时,就在心里算过一笔账。 宋煦做出的新鲜小吃,好吃是毋庸置疑的。 饺子本来就是年节才做的吃食,农家节俭惯了,从没人想过要浪费猪油来变着花样做。 宋煦的煎饺占了头一份,新鲜,好吃,但是贵。 肯定会有人愿意尝鲜,但宋煦带的量能不能卖完,小春心里也没数。 他扪心自问,自己肯定是不会花四文单买只饺子的。 宋煦置办食材,花费并不太多,去掉家里的荞麦粉和野菜的成本,统共也就花了三百多文——其中油占了大头,但油也不可能一次用完。 今天他带去的材料,约莫能做个二百来只饺子。 如果能卖出两百只,一天便能赚四百文以上,可以说非常赚了。 换句话说,哪怕只卖出了七八十只饺子,也勉强算回本了。 剩下的带回来,换着花样也能让他们吃许多天,也不算浪费。 小春别的不很担心,但他怕卖得不好了,宋煦会不高兴。 毕竟现在的宋煦自称异世来的“社稷士”,总是一副对自己的主意信心满满的样子。 如果受了挫折,不知道会不会沮丧难过呢……? 小春别的经验没有,失望受苦倒很是习惯。 越是习惯,越是知道那滋味的难受,他不愿意让宋煦经历这些。 如果……如果宋煦愿意听他的,他下次能不能跟着宋煦出去摆摊呢? 多个人多把手,要是卖得不好,自己还能安慰安慰…… 小春短促的笑了一下。 只要能温饱,他其实不太在乎家里钱多钱少,他只要宋煦平安。 只要他平安,就会一直是这个宋煦吧? 小春发着呆,眼看着日头西斜,心中渐渐不安起来。 宋煦早上天不亮就出发,哪怕煎饺卖不出去,也不该折腾到这会儿吧? 真的卖不出去,没脸回家了? 还是……嫌弃自己是个拖累,走了? 小春心里一紧,却见远处有辆马车直朝自己这边过来。 他心慌地打开篱笆门,脸色煞白地看着两个不认识的人向他询问“宋煦”的住处,半晌才找回自己的声音。 “……我,我是宋煦的夫郎。这就是他家,他怎么了?” 问路的是一个高大的客商,生得威武雄壮,在小春面前,就像一堵坚果墙。 “他出了点事,被人打伤了。看过了大夫,说要静养,我们便把人送了回来。” 小春颤抖着拢起车帘子,便看见了宋煦惨白的脸,和他衣服上刺眼的血污。 他像被针扎了眼睛似的,慌忙后退,面色茫然地问客商:“谁打的?” 客商想了想:“听说是你们春阳县的县霸,一个叫钱三爷的人。” 钱、三、狗! 小春闭上眼睛,突然一阵风似的转头进了屋。 客商和车夫莫名地对视了一眼,却见小春又气势汹汹地跑了出来。 他手上举着一把柴刀,双目赤红:“我宰了他!” 第9章 即便是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的客商,一时也被这气势搞愣了。 他拦住小春,使了大力气才夺下对方手里的刀,就见这位看似瘦弱细小的双儿,顶着一副仿佛要被吹上天的身板,一脸的杀气却压都压不住。 他被夺了刀,也明白自己不可能真的不管不顾的去砍人,站在那儿和自己较了会儿劲。后冻着一张脸,先和客商配合着把宋煦搬进了屋里,然后疲惫地招待客人。 客商明白对方突遭变故没有精力,大致讲述了事情经过,留下了姓名便离开了。 -- 第18页 他自称“莫世安“,是一名“汇通商会的客商”。 宋煦睡得昏沉。 大夫给他喝了安神的药,他趴着睡得不安稳,又没办法自己动,显得局促难受。 小春坐在床边呆了一会儿,想给人擦汗,又摸到一些血迹,便急急忙忙起来烧水洗布巾。 他有些恍惚,端着盆出门的时候,脚下一个磕绊,往前倒下,头朝地上猛的一砸,砸出了“咣——”的一声,动静巨大。 脑子炸开一般轰然作响。 十几年的过往像走马灯一样翻涌,他惨叫一声,抱着头在地上滚了几圈,仿佛自己的脑浆像个碎裂的西瓜一样炸裂开来。 他咬着牙攥着手忍痛,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一些。 眼睛被泪水糊满,他伸手摸了摸额头,肿起一个大包,微微擦破点皮。 小春撑着地坐起来,一抬眼就是天边火一样的晚霞。 它们燃烧着,像烈焰,像鲜血。明明是看惯的景象,此刻却又有所不同——他感到了震撼。 为什么,他从前对这样的美景无动于衷? 小春不解。他的世界仿佛迷雾散尽,突然,那些令他迟钝的,令他生锈的水渍都被烘干了,他浑身充满了力量,血流得比什么时候都快。 他甚至想起前几天,那个噩梦一样的傍晚,差不多的时间,几个恶魔来到家里,二话不说就想把他拖去县里做娼妓。 他尖叫哭喊,仿佛世界末日。 那是我吗?遇到事情只会哭,为什么不拿把刀出来?不能杀人,难道还不能自尽吗? 他端着盆坐到宋煦身边,将布巾浸湿又绞干,慢慢擦去人脸上的尘土。 他又把宋煦的衣服扒掉。 背上的伤已经被县里医馆上过药包扎好,小春只擦了裸露在外面的部分。 明明是曾经那个“宋煦”的身体,现在一看竟然觉得陌生。换了个灵魂,这具充满力量的躯体,健康的肤色,肌肉的轮廓,统统对小春产生了致命的吸引力。 他大梦初醒,萌发出一个想法——想要保护他,保护宋煦,让他永远是自己的夫君,永远留在自己身边。 为此,他一定要“活过来”。 到了后半夜,宋煦发起高烧。小春急的无法,红着眼睛去找了牛婶。 他明白自己实在厚颜,但他想赌一把。 能够借给宋煦二十两银巨款的牛婶和宋旺夫妇,能张口不要别人还钱了的宋旺夫妇,对宋煦是多深的感情啊! 尽管他们付出真心对待的并不是现在这个假宋煦,但小春想,这个世界上,除了我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这件事了,那是真是假又有什么区别呢? 半夜敲门,确实扰人,牛婶被吵醒,急急披了衣服来开门。 “怎么了?”她见小春神色焦急形容狼狈,也跟着紧张起来:“宋煦那小畜生又打你了!?” 小春抿嘴使劲摇摇头:“不是的牛婶。宋煦是对不起您,本来凑钱还完债之前不打算登门讨嫌的,但今天宋煦在县里被人打了,这会儿发了热……” 牛婶一听就急了:“发热了!?快去找大夫啊!”竟然全不追问前因后果。 小春一听心下稍安。 果然十几年的情分不是说没就没的,牛婶只是恼恨宋煦不争气,并不是真的不疼爱他了。 而现在的这个假宋煦,他心中认定的梦中夫君,肯定能让牛婶满意。 “我正要去找大夫,但家里没有别人了,能请牛婶暂时去照看一下吗?” 宋六叔公在村子的另一边,距离比较远,小春不放心。 “好好,”牛婶连忙点头,“我让你旺叔也来帮忙。” 说罢他们兵分两路,焦急赶路,这一夜注定过不好了。 —— 宋煦头痛欲裂,一会儿像在热油上烤,烤得头皮发紧,一会儿又像在洗衣机里滚动,像个毫无尊严的皮球。 过了一会儿,痛苦散去,他睁开眼,迷茫地看向前方的黑板。 黑板? ……不是,我为什么要奇怪面前有黑板? 我每天不都对着黑板过日子吗? 宋煦有些奇怪自己迷糊的状态,但很快就下课了,他便把这份小小的奇怪丢到了脑后。 “老宋!打球吗?” “打啊,下节体育课?” “对,你竞赛题做糊涂啦,看看班上都空了!”说话的是他的好友,家也住的近,平常一起上下学,也常常一起约着打篮球。 高二正是文理分科的时候,许多平时老实上学的学生,开始第一次思考自己的人生。 尽管也不是每个人都会真的去思考。 有太多人帮你决定你未来会走怎样的路,有的决定者可有可无,而有的决定者则重如泰山。 比如父母。 宋煦恰好是个没人管的,父母离婚,跟妈妈过,而他妈算单亲家庭里难得的控制欲不强的家长。 这位女士只对如画江山感兴趣,在纪录片剧组工作,跑遍地球上各个旮旯犄角。从宋煦上初中住校开始,便是个神出鬼没的SSR卡一样的人物。 轻易抽不到。 宋煦是个难得的好孩子,越是没人管束,越是有自我要求。虽然算不上什么天之骄子,但也是个能考个年级前五十的好学生。 好学生也会为分班发愁,但并不影响他们上体育课。 -- 第19页 女生们已经自觉地把体育课当成了提早吃饭课,三三两两聊着天去了食堂,男生们则像出笼的野狗一样甩着舌头在球场滚动起来。 这节课三班和八班打比赛,宋煦个子高,首发出场。 太阳晃人,一群青春期的大小伙儿荷尔蒙过剩,明亮的汗珠在发光。 宋煦动作行云流水,在奔跑中渐渐找回了感觉,粗重的喘息,发热的身体,无一不让他觉得畅快淋漓。 他拉起校服下摆,兜头擦了擦汗,有零散几个围观的女生嬉笑着尖叫起来,叫完又集体哈哈地笑出声。 宋煦有那么一点不好意思,赶紧放下衣摆,朝女生那边笑了一下,又引得那边起了哄。 一小节打完,老师便把人都换下,指了些不太积极参与体育活动的男生上去。 宋煦坐在球场边喘气,好友给他递了一瓶水,两人紧张地看着比分。 虽然只是一场普通的友谊赛,男生还是有天然的胜负欲。 这一节上场的人,好几个不太会打,但其中有一个隔壁班的小个子,格外的笨拙。 他戴着眼镜,脸上全是青春痘,差点抱着球跑,全身上下写满了局促。 这下不仅是女生,连围观的男生都一齐大笑起来……笑得那小个子更是踉跄,直接表演了一个高难度左脚绊右脚式平地摔。 好友笑得头掉:“卧槽这tm是哪个活宝,他这身高在女生里都是袖珍菇吧!刚才一看见我还以为拳皇里面突然钻了个马里奥!” 宋煦也笑得肚子疼,主要那男生太好笑了,他脸涨得通红,像个舞台上的故意装傻的喜剧演员。但渐渐的,宋煦与好友都收敛了笑容,因为前面有几个隔壁班人在说些破坏气氛的话。 “王小宝这是在搞笑吗,没吃过猪肉难道还没见过猪跑吗?” “说不定哦……我听说他家穷得连电视都买不起……” “啊?都什么年代了电视买不起……” “不是早说了吗,他父母卖鱼的,在四季园菜市场,我有次陪我妈买菜还看到他。“ “卧槽,这tm是寒门学子啊!” “哈哈哈,但他成绩不就那样吗?我怀疑不选艺术他连三本都考不上,但选艺术他交得起学费?” “考不上三本过分了吧,我们毕竟重点,全校都不会有考不上三本的吧……” “他还活着干吗。” 宋煦和好友对视一眼,撇撇嘴,提前溜了。 本来准备也去蹭个特别早的午饭,刚进食堂,宋煦裤兜里手机震起来。 他看到来电显示有点高兴,今天欧,抽了张ssr卡。 “喂妈?” “小煦,中午出来吃饭吧,妈妈提前回来啦!” 宋煦脸上笑容自然又有几分亲昵:“噢,那你到学校外面了吗?选个店你先点菜。” 与好友分开,少年宋煦一路带着快乐的小音符往校门口奔去。 还是对母亲有所依恋的年纪,因为聚少离多,他的亲近更少了几分叛逆。 出示了通行证,刚出校门没几步,他突然听到不太和谐的响动。 旁边有个巷子,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小心翼翼地凑到了巷口,入目的场景却让他一惊——半小时前刚被他们嘲笑过的小矮子,正跪在几个看起来像社会大哥的人面前,哭着磕头。 磕头,真的磕,宋煦从没在影视剧以外的地方见过人磕头。 他下意识地上前一步:“你们干什么!?” 几人一同看他,手中的棍棒又恐怖又搞笑,为首的大哥嗤笑一声,一脚踩住那小矮子的头,碾了碾,然后成群结队的走了。 还没等宋煦上前,小矮子抬头,眼神阴鸷地看了宋煦一眼,也爬起来跑了。 “小煦?” 宋煦闻声转身,几个月不见的妈妈在街上喊他,脸上是温柔的笑容:“怎么站在这儿了?走,吃饭去吧。” 宋煦憋了憋,忍不住将刚才的事描述了一下,两人边走边说,宋煦竹筒倒豆子。 “我们学校竟然有这样的人,还就在隔壁班,而且刚才真的有人打他……他都不去报警吗?” 女人穿着一条长袖黑裙子,挽着头发,虽然看起来不年轻了,却格外有一番温柔豁达的气质。 她微笑着拍了拍宋煦的肩膀,说:“世界很大的,有各种各样你想象不到,理解不了的事。你以为它们离你很远,但不经意间,你会不小心窥视到很小的角。” 天气晴好,梧桐飒飒。 “你们现在这些孩子,经历的太少了。整天就是学习啊,做作业啊,考大学啊……等到大学上出来,做一份普通的工作,循规蹈矩生儿育女,很多人一辈子都没有遇到过什么大的变故。但‘变故’,本身就是成长的必要条件,经历的事的越多,活得才越明白。” 宋煦:“……讲人话!” “哈哈哈!”女人爽朗的笑了:“我就是说,今天你遇见的事,就是促使你成长的一个小‘变故’。他让你思考,你的生活是不是并不像你以前认知的那样普通?” “……还是普通啊,这些跟我又没关系。” “不是的小煦,”她的眼神里有温柔通透的光,“总有一天你也会遇到让你分寸大失的变故,这些会让你与其他人区别开来,成为一个区别于符号的‘人’。这些是人的必经之路,变故到来的时候你也不要慌张,因为你会通过这些,慢慢地学习,长大。” -- 第20页 宋煦撇撇嘴,假装听懂的点点头。头顶上突然传来一声雁啸,他猛地抬头,只见晴空直上,碧色万里。 那一瞬间,宋煦恍惚地脱离了场景,他隐约记起了什么,却又沉浸在这段差不多快要被他忘光的“教诲”中。 之后,他分班时选了艺术。老师不解,还特地叫他去谈话。 大二那年暑假,他在写生途中被一个学长了告白,开窍发现自己的性向与众不同,整整一年都在自我怀疑中度过。 后来刚工作三个月,母亲就查出了癌症,那时候他几乎还是个孩子,晴天霹雳一样的消息把他击垮。 两年后,他珍贵的ssr消失了,他仍然继续上班,生活,往前走。交男朋友,被甩,再交男朋友…… 像芸芸众生。 没有半分不同。 直到他下意识地推了一把奶茶妹,车轮下救了人,自己却经历了死亡。然后又是离奇的穿越重生…… 今年,宋煦二十七岁了。 ——“变故到来的时候你也不要慌张,因为你会通过这些,慢慢地学习,长大。这些是人的必经之路。” 他微睁开眼睛,脑袋胀痛,耳边传来小春焦急的呼喊:“宋煦,你觉得怎么样?” 另一道声音,他也略微耳熟:“别急,他刚醒,让他缓一缓。” “可是都一天一夜了,水米不进的……” 一滴温热的水打在脸颊上,宋煦恍惚意识到,那是小春的眼泪。 “如果夫君去了,我就提刀宰了钱三狗,再自己抹了脖子去。”小春咬牙道。 “嚯!?说什么胡话呢小春?” “我说真的,一刀一个,我宰得了!” ……他的小夫郎也太莽了吧!? 宋煦口干得发不出声音,苦笑着捏了捏小春的手。 小春转头惊喜道:“宋煦你真的醒了!渴不渴,饿不饿?我给你弄点米汤来——” 说罢转身就走,手还没焐热就抽走了。 宋煦:“…………” 他知道自己做了个长长的梦。 来到异世,一直很紧张,竟然很少回想起自己过去的生活。 但偶尔的反思真的很重要。 变故到来,他怎么可以不学习,不长大? 他一定会吸取这次的教训,三思而后行,尽管这次的见义勇为他并不很后悔。 做自己,也要保护好自己和家人。 家人。 想到这儿,宋煦与端着碗匆匆赶来的小春对上了视线——对方脸一红,慌乱地移开了。 宋煦:??? 宋煦一头雾水:怎么回事,我不过就出了一天摊,怎么感觉夫郎哪里不一样了!? 第10章 夫郎是不一样了,他的眼睛有神了。 喝过药吃过粥,牛婶先回了家,小春拉了张凳子坐在床前,听宋煦讲了事情的经过。 “……那傻逼踩我饺子,本来我不凑上去的。后来那钱三什么的,连句话都没有,拿热茶就要泼别人脸上了,我当时下意识就挡了一下——我身上好歹穿着衣服,不然直接烫到别人脸,是什么后果?” 小春点点头。 宋煦讪笑了一下:“我真不知道那傻逼来头那么大,说打人就打人,还有我的摊子……对不起啊小春,用了家里钱,还没赚到就没了。” 炉子是家里拿的,但小推车和锅是冲田小庆家买的,花了三百文,其他拉拉杂杂一堆东西,损失接近一两银了。 “没事。”小春红了眼睛,闷声道:“不怪你,都怪钱三狗。还怪我。” “怪你干什么?” “……你不认识钱三狗,你不认识这个鬼地方,你不知道一斤面粉多少钱,你连出门打水的时候都要问路——我看见了。怎么行事,谁能惹谁不能惹,这些都是我该教你的。可是我,”小春咬着牙:“我就看着你乱转,瞎做,我什么都没做,什么都没说。” 宋煦本来侧趴着,这会儿惊讶地撑坐起来,昏黄油灯映出他刀削般的侧脸:“小春?” “都怪我,不怪你。” 小春从没一口气说过这么多话。 在宋煦几天的观察里,他大多是沉默的,自己逗他十句,他能回个半句都算施舍。默默做着他应该做的事,看起来也不想与人有交集,更让宋煦有点郁闷的是,小春明明应该听懂了他的坦白。 可是小春依然消极,他像一个经历了太多苦难以后不愿意再抱有希望的可怜人,大约是把自己当成了一个亲切的过客。 宋煦早就做好了要磨更久的心理准备,但此刻,听着小春自责的话语,他胸中酸胀发热——多日来的忐忑与不确定,那些辗转的强压的慌乱,被一扫而空。 孤独是这个世界上最消磨人意志的东西,小春则是这一场穿越中,上天送的礼物。 “我永远也不会怪你的,但你把我放在心上,我真的高兴。”宋煦没想到他出口的话竟带了几分哽咽,赶忙调整了一下:“以后我们一起努力,我不会的你教我,我也会关心爱护你,再不让你吃苦。” 小春一愣,眼眶更红了,他点点头:“我去换点水。” 急忙离开的身影像是不想让宋煦看见他的表情。 宋煦后来又烧得有些反复,小春一直衣不解带的守着他。精神好些的时候,两人就谈天说地,各自说些对方感兴趣的话题。 -- 第21页 终于等到宋煦彻底好转,已经三天过去。 他觉得浑身轻松,便穿上衣服下了床。 是一个清晨,小春疲惫地在隔壁擦了擦身体,穿好衣服拧干布巾走出来,便看见宋煦在院里的水缸旁边,掬了凉水洗了把脸。 “宋……”他刚开口,就被宋煦似笑非笑地盯了一眼:“……煦哥。” 他抿着嘴上前,把干净的布巾晾在院里的绳子上。 天边泛白,金色的阳光从云雾中散出来,小春只觉得亮在他心里。 “感觉大好了吗?我去做点饭。” “嗯。”宋煦伸手揉了把小春的头:“想吃野菜炒鸡蛋。吃完我们理理家里的事,看看怎么算这笔账。” —— 听说宋煦去县里做生意,被钱三狗打掉了半条命! 这条八卦在大槐树下成了热点话题,李宝珠当然也听见了。 但她不但没有避之不及,反而心里更加烧得慌,她觉得现在肯定是煦哥最需要她的时候! 可惜,小春和宋煦闭门不出,她就算有心在别人家门口徘徊,都看不见人影。 怎么回事!?煦哥受伤也就罢了,春迎夏那个贱人整天闷在屋里和煦哥大眼瞪小眼吗?不无聊吗?不会把煦哥给腻烦死吗? 她哪里知道,这俩人非但不无聊,还热闹的很,毕竟是世界级的世界观差异,宋煦唠嗑时能从人类进化扯到宇宙飞船外太空平行世界…… 李宝珠越想越气,每天气哼哼地做饭串门洗衣服,以前还给村人笑脸,现在连笑都懒得笑一下了。 “嘿?那寡妇怎么了?” 正与她擦肩而过的一个妇人,抱着个洗衣盆,回头看了眼问道。 溪边两个年轻些的新媳妇儿嘻嘻笑开了:“还能怎么,她酸呢!” “自从宋煦媳妇儿怀了娃,那滑头就像变了个人,以往在村里招猫逗狗的,现在都不怎么露脸了,就在家守媳妇儿,安分呢……” “嗨呀,所以说,还是抱娃最重要啊!女人双儿,不给夫家生个娃,怎么抬得起头。光靠漂亮,顶饭吃吗?” 妇人把盆一搁,锤了锤腰坐下来:“那宋煦怎么回事,不是听说前几天去县里做生意被打了?” 新媳妇儿一脸嫌弃:“是啊,这话又说回来,真是苍蝇蚊子凑一堆……李宝珠也不知道看上宋煦什么,本来就是个没钱没本事的,现在连田都卖了。瞧吧,做生意也不会做,他还能干啥?” “哈哈,可以…………靠李宝珠养啊!” “哈哈哈哈——” 溪边爆出一阵大笑,去而复返的李宝珠面色铁青。 她想了想,还是不甘心,抱着盆又去了宋煦家院子外面看情况。 那些俗人懂什么!? 李宝珠哼笑,整天就知道钱啊钱啊,煦哥和她可是有情的! 有情的李宝珠,今天终于等到了想要等的人。 只见宋煦身板健壮,受过伤也不显憔悴,昂首阔步地走出院门。他一身青色短衫,头发束得精神——一转头,剑眉星目,气势凛然。 李宝珠被煞了一下。 怎么几天不见……感觉……煦哥又更俊了呢! 他曾经眼睛喜欢眯着,腰背好像也不那么挺直……不像现在,那高大的身躯,有力的臂膀,让她欲罢不能,简直要尖叫出声! 想象一下,煦哥抱着她,温柔地问她饿不饿,我这就喂饱你…… “……” 美得冒泡的李宝珠,半天才清醒过来,一瞪眼,才发现哪儿还有宋煦的影子!? 这坏人,竟都没与她打招呼! 李宝珠敏捷地抱着盆往前窜,过了三个地头才重新看见宋煦如风的背影。 “煦、煦哥——等等我——” 宋煦扭头,见一个花枝招展的妇人抱着个盆冲过来,下意识地后退一步,差点崴着脚。 “你是?”他皱着眉。 “??”李宝珠晴天霹雳。 “煦哥——!你怎么,你怎么不认识我啦?我是宝珠啊!” 宋煦回忆了一下,小春新给他科普的“大石村重要人物图鉴”里好像没有这么号人,便理直气壮道:“抱歉,我之前生了场病,忘了些不重要的事。” “……”不重要?我李宝珠不重要? “煦哥你怎么了?你是不是中了邪?还是春迎夏那小贱人跟你说了什么?你,你以前不是说要休了他另娶我的吗……你说过我是咱村的仙女…………我家人都是受我恩泽才飞升上天的……” “…………”宋煦咽了口口水,表面上不动声色道:“那你记错了罢。” 说完扭头就走。 李宝珠在后面目瞪口呆,脸上的红晕还没退下,就与斑驳的惨白混杂,好一个精彩纷呈。 “……宋煦!!!” 宋煦不仅没停,反而加快了脚步,短短一刻钟便到了村长家外头。 他心有余悸地回头望了望,没人,才放心敲了门。 根据小春所说,村长家的地是整个大石村最多的一户,足有五十多亩。 也是他家人口多,才忙得过来,否则一般人家哪怕有钱也不会置办这么多的田地。当然,佃出去另算。 大石村暂时没有地主,村长一家就算势大了,好在他家为人还不错,听说一直对宋煦也有几分照顾,估计是看在他早逝的爹的份上。 -- 第22页 宋煦想想也是,那原主整天作死,村长竟然还对他挺好…… 宋煦是来买面粉的。 每年秋收过后,冬至之前,镇上的粮店会来挨个村子收粮。每年粮价有起伏,但不会差太大,大家也都习惯留够自家来年吃的粮食,剩下的直接卖。 粮店收粮,精米十五文一斤,细白面粉十二,荞麦面粗面高粱面统统八文,而自己去市场买,精米十八,面粉十五,荞麦面也要十文左右,一般要不是实在不凑手,便不会有农家人出去买粮吃。 宋煦家今年收的粮在原主还在的时候就另托人卖了出去,到手的钱已经不知道他花去了哪里。 如今田也没了,要是还想赚钱,只能继续做小生意。 这点,也是宋煦和小春商量好的。 如果不是村长对小春一直有所不满,这一趟也不会宋煦自己来跑,自从宋煦伤过一回,病得凶险,小春就总是想揽过跑腿的活儿。 要不是宋煦坚决不肯,他甚至想自己出去摆摊,让宋煦呆家里……还好被宋煦镇压了。 村长夫人开的门,瞧见宋煦,略有些惊讶:“煦哥儿,怎么来了?进来坐。” “不坐了兰婶儿,我是来向你家买点精米面粉的。” “嗯?今年不是粮店还没来收,你家的面呢?” 宋煦无奈一笑:“之前小子糊涂,欠了笔急账,田刚收回来就草草卖了。现在自家吃是够,但想做些小买卖就不成了,便想向您家买一些——我愿意出比粮店高一文的价格收。” 兰婶儿面露几分责怪,却还是亲昵地把人拉进了门,还给倒了热茶:“什么高不高的,我们卖给谁不是卖呢,你要多少有多少!但是煦哥儿啊……你想好没?你家底还够你折腾吗?要是亏了怎么办?我前两天还听说你在县城被人打了……” 宋煦一头黑线:“嗨,是我多管闲事,顶撞了贵人,好在没什么后果,贵人出了气就好了……婶子放心,我和小春心里有数的。” 兰婶听见他提到了小春,颇有些意外,却又欣慰道:“你有数就好。说实在的,兰婶儿其实看那小春不像个奸猾的……我们乡下的种田汉子,娶了媳妇儿就是一辈子,家家都过得挺好,也没见几个说不喜欢就换的啊?你待人好,人家自会真心待你的。” 这话其实有理,不过就是以真心换真心。 放在这个物质匮乏的,大多数人没有上升到精神生活的年代,人们看中的无非就是吃饱穿暖,有住所遮风挡雨。 有趣的灵魂很难一眼看穿,不上升到爱情的亲情也依然是许多人眼中完美的一生。 但宋煦有野心,他觉得他还能得到更多。 兰婶儿去后面的粮仓给宋煦称了面粉和精米。 宋煦带了五百文,买了三十斤白面,十斤精米,兰婶儿还给他稍了几个鸡蛋带回去。 借了村长家的担子,挑了走到门口,正巧遇到了回家的村长。宋煦礼貌地打了招呼,还惹得村长拿烟管子敲了他的头。 宋煦离开时隐约听到院里传来说话声。 “煦小子咋来了?“ “买面呢……说是要跟小春做吃食卖去县里。” “嚯,有了娃就是不一样了啊……” 宋煦:“……”糟糕,都快忘了这个设定了! 第11章 回家整理好了东西,宋煦与小春打算中午煎饺吃。 村长夫人送来的鸡蛋派上了用场,宋煦几天没沾荤腥,饺子包好之前肚子就开始疯狂的呐喊,等到饺子进了油锅里刺啦一声,宋煦的灵魂都要被香气夺走了! 小春看得心里发笑,但他不太习惯,面上看着还是淡淡的,只是眼睛里盛满笑意。 他接过了宋煦手里的活儿,让他指导着,自己操作。 宋煦坐到灶后面,刚看了看火候,抬起头来就发现小春的动作可比他还麻利。 宋煦:“……等水蒸干,底子再煎脆就好了。” “行吧知道了,这儿没你事了。”然后小春就把人赶出了厨房。 宋煦:“…………哦。” 他们包了一大筛子的饺子,足有五六十只,煎好后,两人分了一半出来,再包上些米面小菜,一齐去了牛婶家。 今天除了旺叔牛婶俩夫妻,他们的小儿子也带了媳妇儿从镇上回来了。 见着宋煦,旺叔先提了个憨厚的笑脸,牛婶却哼了一声背了过去,实力诠释了没头脑和不高兴组合形象。 宋煦笑道:“前两天我生病,夫郎一个人在家难免害怕,半夜打扰叔婶了。刚身体大好,我和小春就做了点吃食来谢谢叔婶。” 旺叔闻见香,惊奇问道:“煦小子,什么东西这么香?” “是我瞎琢磨出来的煎饺,其实就是包了饺子,拿油煎,不贵重,就是闻起来香点儿!” 牛婶插嘴道:“好了好了,进来说,在门口呛冷风,再给呛病了还是人小春照顾你。” 见婶子嘴上抱怨,实际却是关心,宋煦脸上的笑容也更诚挚了几分。 这位牛婶,是他穿越来见到的第一个人,也是第一个真正关心“他”的长辈。 他代替原主接受了这份关心,以后也会好好回报。 “不了牛婶,我们家里做了菜,这就先回家吃饭了。我最近要做点小生意,等赚了钱就把叔婶家的银子还上,必不欠您。” -- 第23页 牛婶怔了怔,百感交集:“……你,说了不要就不要了。” “娘!”突然,里头传来一声尖利的叫唤:“就你大方!那大混子愿意还钱还能说不要的吗?咱家难道是土地主吗,这钱说扔就扔?打水漂还听个响儿呢,那什么宋煦连个屁都不会放。” “金媛!你闭嘴!” 牛婶脸色沉下去,气势汹汹地冲回屋,剩下尴尬的旺叔和宋煦夫夫,听着院里头女人们的争吵。 “嗨,”旺叔尴尬一笑:“那是我小儿媳,叫孙金媛,也是去年才过的门,和我小儿一家人住在县里。她不太懂事儿,但人不坏的。” 后又搓搓手:“你们下次来,叔给你们做饭啊!” 宋煦和小春与旺叔道了别,回到家,终于坐定吃午饭。 面前是两大盘煎饺,以及一份由小春炒制的豪华版炒面糊——管饱。 宋煦看着面糊,一脸愁容,小春轻扯嘴角,盛了一碗给宋煦:“你先尝尝。” 还能怎么尝?他们家跟面糊过不去了是吧……等等? 宋煦吃进一勺,突然瞪大了眼睛:“好吃啊!?” “当然好吃,”小春也盛了一碗,“虽然都是炒面糊,但这是白面炒的。里面有各色干果,还有油,味道醇厚。要是嫌淡,也可以再加点盐。” 宋煦呆住了:“这不就是炒油茶吗?” “油茶?” “对!”宋煦喜道:“在我们那儿,这是一种著名的小吃。面粉用油炒熟,加些花生碎啊芝麻碎啊之类的,最后放糖冲泡,算是挺有名的小吃吧!我没吃过咸的,不过这些都无所谓了……” “唔,”小春回忆了一下,“我不知道别家吃不吃,怎么吃。街上似乎没见过卖,我在舅舅家的时候也没见过。” “那是你自己想出来的?” “……不是,是我爹想的。” 小春微阖双眼,长长的睫毛上沾了一点面粉。 “我还很小的时候,家里人少,只有爹娘。我娘特别爱吃面条,更爱喝面汤。她喜欢煮得麸烂的面条,显得汤汁粘稠。有时候我娘偷懒不想做饭,我爹就想,有没有不用加面条就能直接煮出来的面汤呢?当然有啦,把面粉煮了不就是了……” 宋煦不禁哈哈笑出了声:“看来你那小懒猪的性格还是随了你爸妈。” 小春瞪了他一眼:“反正后来,我爸实验了好多次,终于想出了这么个办法。把面粉炒熟,加开水一冲,不管什么时候都能迅速得到一碗香喷喷的面汤。” 宋煦收敛了笑容:“挺好的,令尊是个人才。” “嗯。”小春也笑了一下:“里头加些什么,其实全凭喜好。过年时剩下的干果是最香的,另外就是一定要有油,这样才能好吃。冲得浓一些,就是糊状,很顶饿。” 宋煦低头又舀了一勺,问道:“小春,你觉得我们的煎饺配着这炒油茶卖怎么样?” 小春轻轻牵起了嘴角。 宋煦反应过来:“你是特地做的?为了煎饺?” “对。你上次也说了,大家买煎饺,普遍觉得贵。但是这东西,不贵就不好吃了,所以降低成本不是个好办法。但是我们可以另配一样吃食,让大家搭配煎饺可以一顿吃饱,这样许多人都会觉得划算。” “而且这两样东西都是新鲜的,没在外面吃过的!有油水,有菜和蛋,不算寒酸了!” “马上要入冬了,热腾腾的面糊想必会比一会儿就冷掉的馒头受欢迎。” “还可以搭配些小咸菜,一文一碟,好吃开胃!”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仿佛看到了流水般的银子哗啦啦的来。 宋煦兴奋地吃不进饭,小春倒是慢条斯理的一勺勺舀着面糊,两人对上视线,不约而同的相视一笑,只觉得没有比现在更好的日子,没有比眼前更好的人。 “对了迎夏,这碗里的瓜子花生都是哪儿来的?我咋没见过。” “哦,是前年冬天过年的时候置办的,最后剩了一小包,放在荷包里塞进了柜子。我昨天收拾东西翻出来的,都受潮了不能吃了,赶紧拿出来炒干。” “…………” —— 春阳县,一旬一大集,五天一小集,其他大大小小的商行则是长年开放。 为了做好准备,也为了拜访一下那位只留下姓名的客商,第二天一早,两人就一起去了县城。 不是赶集的日子,不需要起得太早。 为了怕再遇到什么钱三狗的座下恶犬甲恶犬乙之类,尽管太阳还很温柔,小春还是不知道从哪儿掏了顶大大的草编遮阳帽出来。 “……到底从哪儿找出来的,我们家这么大点地方我真的搜遍了啊!?” “嗯,是你看漏了。”小春一边回答,一边又找了条围脖给人套上了。 总之,在宋煦百思不得其解的目光中,两人背上背篓,去到了县里。 春阳县不算太大,主干道就一条,贯穿县城南北。 没有集市的日子,道路两边显得比较清静,只零散几个大摊子,卖些日用品和南北杂货,这些多是客商和专门走货的小贩们支的。 对那位客商,小春只知道一个名字,宋煦却连见都没见过。他在县里最后的记忆是挨打的那个茶摊,两人商量了一下,便决定先去茶摊问一下。 小春让宋煦挡好脸,站在不远处柳树的阴凉下,自己则上前询问那小二,是否知道一个名叫莫世安的客商。 -- 第24页 小二半点没犹豫,直接道:“你是不是姓春?” “是的?” “有呢!那位莫大哥让我带个话,他们汇通商行的摊子,就在北门附近,去那儿找他吧。” 宋煦听小春说了,一边走一边心想,这位大哥在人人避之不及的时候救了自己——有勇。 留下了姓名,还不忘关照小二,仿佛预料到了他们上县城来将要询问的地方——有谋。 这位心思缜密,行事大方,必定不是个普通的客商。 待到了北门近前,宋煦更加肯定了自己的猜想。 明明不是集日,有个摊子却依然热闹——老远就听到讨价还价的声音,有人问这问那,还有人不知道听见什么,哄然大笑,把那一片衬得非常热闹。 宋煦远远看见摊主的头顶,惊觉对方的身高简直是天空树,起码一米九往上接近两米——在这个人们普遍不太高的年代,简直是直冲云霄。 宋煦指了指:“是那个凸出来的吗?” 小春没有半点犹豫:“是的。” 两人在不远处等了半晌,终于人群散去,才上了前。 “早就看到你俩了,哈哈哈,宋兄弟,春小哥儿,幸会幸会!” 宋煦差点一句“久仰”就接上了,仔细想想还没啥不对,可不是久“仰”了嘛:“莫大哥,您是恩人,我和夫郎这趟是来向你道谢的。” “客气,道谢无所谓,但有样东西我可等你们来拿呢!” 说着,莫世安把两人往后面一带,只见一辆眼熟的小推车静静靠在树下。 “我的小车!我的炉子!” 宋煦惊喜上前:“莫大哥,太感谢了!这么多天都是你帮我看着的吗?不过我这车好像不在茶摊那边吧,大哥怎么知道这是我的?” 莫世安笑道:“就像我搭了你一把手,你就记得我的好一样。你冒着危险救了别人,别人难道不会把你当恩人吗?哈哈哈,就是那个叫彩秀的妇人,她来找我求救,把你送去医馆后又来收拾了摊子——” 莫世安指了指煎锅:“你瞧,连锅都擦洗过了,盒子里的铜钱也摆放得整整齐齐,你现在推出去都能直接用呢!” 宋煦与小春对视一眼,欣慰道:“真是没白救啊,改天我专门去谢谢那位婶子。” “你们自己寒暄去吧!说起来也是那妇人有感恩心,不然也找不到我头上。我真没做什么,直接叫我莫大哥吧!” “莫大哥,您是举手之劳,却救了我一命,无论如何我记得这份情谊。小子现在身无长物,将来一定报答!” 小春也跟在宋煦身后,不伦不类地学了个抱拳。宋煦转头瞧见,偷偷乐出了声,引得小春瞪他一眼,不好意思的退后了两步。 这时,摊子前面来了一位小双儿,清脆的声音带着笑意,落落大方:“请问大哥,有油膏卖吗?” 几人齐齐望去,只见一个长相娇俏可爱的小双儿站在摊前,他一身鹅黄色长衫,刘海微卷,杏眼圆睁,显得可爱又无辜。 小双儿的年龄不好通过身高判断,像小春这样高挑的,虽然少也不是没有,反过来,一辈子都像孩童的也有。 面前这小双儿,本来就只到宋煦胸口,换成跟那莫世安比,就只到人腰了。但看他神态自若,又像个大人。 “什么样的油膏?我这儿都是北方来的货,有上好的羊油,牛油,也有便宜的猪油膏。如果是搽冬日冻裂的口子,那还是羊油最好。”莫世安上前介绍道。 “哦?我能试试吗?”他一副天真的模样,在小春眼里,却像带了点缠绵的钩子,让他不太舒服。 莫世安取了一小盒,抹了一点在小双儿手上,示意他自己涂。 小双儿抽回手,狡黠地一笑:“怎么,大哥嫌弃小弟的手不好摸吗?” 莫世安愣了一下:“怎会?不能唐突了你。” “噗嗤,那我就要这个吧,大哥您这么俊朗,可要给我抹零头啊——” 小春忍不住又看了那小双儿一眼。 他总觉得不对劲,再看看宋煦和莫大哥,却一副什么都没意识到样子。 小春不禁警惕起来,将这人深深地看进了眼里。 第12章 那小双儿没有多呆,付了钱恋恋不舍的离开了。 宋煦揶揄地看了一眼莫世安,对方却完全没受影响,从面上也看不出对这主动的小双儿有没有感觉。 鉴于莫世安还有摊子要看,两人便没有更多打扰。莫世安说还要在春阳县呆一个多月,宋煦便放了心。 还有更多时间来联络感情,不差这一会儿。 拿回了小推车,小春和宋煦都十分高兴,好像白捡了一两银子一样。 两人在外面没有多看盒子里的钱,只兴冲冲地买东西去了。 猪油,白糖,盐,花生瓜子,各类坚果,除了家里暂时还有存货的面粉,每样都买了不少。 小春不太会砍价,宋煦便自己上前,虽说砍得成果不太好,但店家赚到钱,态度就好,一时间气氛倒也不错。 除了做生意要用的东西,宋煦还特地去肉铺割了些肉。 带皮五花,稍便宜些的精瘦大腿肉,还有点除了肠子外的猪下水。大骨头倒是没人要,一文一根,宋煦便稍了三根大腿骨回去熬汤。 此时,两人背篓里已经放了不少东西,但因为有小推车,宋煦又要去巷子里头的菜市。如果有些新鲜菜,也可以换换口味。 -- 第25页 自从来到这里,他只吃过各种不知名的叶菜类蔬菜。 小春家的菜园里除了一藤刚开花的丝瓜外,别的什么也没有,他也想了解一下现在这个年代都有些什么菜。 小菜市是天天有的,附近的村子里,不少老年人会挑着担子来卖,怕摆在大街上不好看,便被官府集中在了一条宽巷里。 种菜的活儿不重,身子不太硬朗的人做着还能补贴些家用,宋煦一来就瞧见一堆漂亮的紫茄子,顿时兴致大增。 “婆婆,这茄子怎么卖?” “四文三斤哩!” 小春在后面扯了扯宋煦的衣服,转头,只见小春那双含水的单眼皮里满满都是不赞同:“不好吃。” “怎么会不好吃?”宋煦眨眨眼:“我来做一次,让你尝尝鲜!” 两人也不再多逛,又买了些长豆角和面瓜便推着车回了大石村。 已经午时过了饭点,别说宋煦,就是小春都有点累了。 但小春脚步不停,直接进了厨房,顾不上把买的东西放好就要做饭。 宋煦赶忙拦住他:“哎,你歇会儿去,说好今天我来做饭的!” 小春懵懵地:“啊?你会吗?” “怎么不会?”见小春还是犹豫,宋煦索性把人推到院子里:“那我交给你一个任务,去把饭蒸上吧!” 小春听话,老老实实在院子里架了个瓦罐,一边扇风一边不时朝厨房看看。 宋煦觉得可爱,暗笑了一下,便把茄子洗好切了,又切了一小刀的肉。 什么菜快手又好吃还简单,外卖人士永远离不开?——肉末茄子,地三鲜啊! 可见茄子是个好东西。 他大概能猜到小春觉得茄子不好吃的原因,茄子吃油,不下重油确实口感不顺滑。在这个普遍做饭没油的古代,很难做得出彩。不过按照他认知里的做法做,不知道一大勺油下去,小春会不会气到提起八斤柴刀…… 嘿嘿,宋煦想,小春才不舍得和他动手呢。 于是他心安理得的下了一大勺油。 喷香的猪油在烧旺的铁锅里刺啦一声,肉末剁碎,加葱姜搅拌,先煸香出锅备用。 接着把切了滚刀的茄子下下去,翻炒几下,加入肉末和一点水,盖上锅盖。 此刻宋煦无比庆幸,尽管自己不是什么大厨或者美食博主,但还能有点常识炒几个小菜,不然让小春顶着疲惫来做饭,还是有点心疼的。 肉末茄子出锅后,宋煦又快手炒了个豆角炒肉片。此刻外头盯着瓦罐的小春也站起身来,正准备进厨房喊他。 “饭好了?” “嗯。”小春闻到香味,眼睛亮了一下,两人赶紧盛饭坐到桌前,迫不及待地尝了一口宋煦的爱心午餐。 “……”小春一口下去就呆住了,定睛看看那盘菜,又看看,再看看,直看得宋煦心虚起来。 “怎么了?” “……你,你放了多少油?” “就一勺吧。”宋煦云淡风轻道:“我们那儿都这么做菜,不好吃吗?” 小春突然笑了:“好吃。” 宋煦心里痒痒,还以为对方舍不得油要责怪他,没想到却这么乖。 “好吃吧,我们家以后会有钱的,不差这么点油。“ “我知道。只要费点油,就能让你吃到习惯的口味,当然值得。” 宋煦没再说话,只是给他夹了好多肉。 两样快手菜味道足,都非常下饭,等清空盘子,两人都吃撑了。 “还是少了很多调味料。酱油和醋我们这次忘了打不算,豆瓣酱和辣酱好像都没有。葱姜黄酒是有的,花椒大料,八角桂皮,好像没看到。”宋煦彻底被勾起了馋虫,盘算起了他的吃食生意。 “你说的有些东西,或许可以去问问药房,我隐约记得桂皮是味药材,其他的我没听说过了。辣椒是有的,就是吃的人很少。那玩意儿据说会吃得人嘴巴疼,只有少数人喜欢吃。” “那你爱不爱吃?” 小春想了想,认真道:“没吃过呢。” 宋煦揉了一把他的脑袋:“下次做给你吃。” —— 两天后,又是春阳县大集。这次宋煦与小春夜里四点左右就起了床,燃起油灯,点燃灶火,准备着出摊的事宜。 钱三狗的存在是个定时炸弹,但他们也不能因为对方在县里,就直接放弃现在唯一的赚钱手段。 听说钱三狗其实不常出现在大街上,而他那些狗腿子,有一整个县的人可供他们仗势欺人,恰巧碰到的概率其实不算高。 而他编的小春怀孕的瞎话,让他们起码有个七八个月的缓冲时间,到时候是留还是跑路,也可以提早做计划。 如果可以,他还是不想在目前的对世界的浅薄了解下背井离乡。 有一点比较幸运的是,那王威等人,只知道他是个卖夫郎的乡下汉子,并没有把他和煎饺联系起来,他们还能安心做段时间的生意。 又一次披星戴月的赶路,感觉却全然不同。 小春尽管瘦削,也是个高个儿大活人,在凌晨越发低了的气温下,散发着暖意, 宋煦一手推车,一手与他十指交握,实在有点美滋滋。 等到了县城,他刚找到上次的位置,就听见有人热情高喊:“嘿,煎饺兄!” 宋煦惊喜:“米糕兄!” -- 第26页 小春:“……???” 宋煦的饺子还得现包,但米糕兄的米糕可是热气腾腾的好糕,此刻被他麻利地切出两大块,拿到手上时还有些烫手。 “这是你夫郎?好高啊!将来生个高个儿小子,享福!” 小春后退两步,耳朵有点发红,小声打了招呼。 “哈哈哈,米糕兄客气!这糕可真香,这次我们沾了你的光。” “嗨,可别!”米糕兄语气夸张,神情却透着诚恳:“煎饺兄上次送的饺子,我回去让我家夫郎回锅一热,嘿,香得咧!我夫郎直夸好吃,只给我剩了半口尝鲜,别说,真是香啊!我当时就想,你这兄弟我可认了,今天我也要买十个八个的带回去,要给我打折啊!” 宋煦笑起来,自己做的东西被人肯定,无论是第几次都让人高兴:“说什么客气话,米糕兄也送了我这么好吃的糕,收摊时肯定给你包一大包!” 上次大集时,煎饺的名声已经初步打响,今天便不再像上次一样,时不时就有人要上那么一两只。 第一锅饺子出来,小春便把备好的炒油茶粉均匀分进几个碗里,拎起开水壶一冲——浓稠的面糊被勺子搅动,香气弥散,虽然没有煎饺那么霸道,却也独有一番风味。 有个客人看到,新奇道:“小哥,这是啥?上次咋没有?” 宋煦高声介绍道:“这也是某家乡传来的小食,叫做炒油茶!里头有油水,有花生瓜子,浓厚香醇,更有咸甜两种口味——您尝尝,看看喜欢哪种便要哪种,两文钱一碗!” 那么小一只煎饺就要四文,不咬牙根本买不起,但这么一大碗稠的却只要两文?这炒油茶配煎饺,岂不是六文能吃饱!? 呼啦啦,人群顿时沸腾了,挤得宋煦的小推车都不得不后移了半个车位,小春更是一个趔趄差点崴脚。 宋煦一头汗,看来便宜是最重要的引客手段啊:“大家排队,慢慢来——!” 不一会儿,已经有五六人吃上了这炒油茶。不少还在观望的人都围着他们,急问道:“怎么样?好吃吗?管饱吗?” “唔,好吃啊!这东西好像是拿油炒的,一股油香,还有花生碎,也好吃啊!” “这么好吃!?” 要知道,花生瓜子是炒年货的标配,很多人过年才能买来香香嘴,没想到这摊子,一碗比馒头也贵不上多少的油茶,竟然也放了不少! “甜的,甜的好吃!” “咸的好吃,吃茶不吃咸还叫什么吃茶?” “糖贵啊,你傻啊!” 小春一共只带了七个碗,等前面人吃完才能收回来清洗,后头有人不乐意了,冲着那几个举着碗站着吵架人大喊:“快点吃啊!甜的咸的有什么好吵,难不成你们还要搭伙过日子吗?” 众人哈哈大笑,不一会儿有等不及的从家里带了容器来,小春见大小差不太多的就都给打满了。 生意比上次兴隆,一路忙到中午,竟卖出了三百只饺子。 除了给米糕兄留的,和打算给莫大哥稍去尝鲜的饺子,剩下的竟全部卖完了!装钱的盒子沉甸甸的,小春缺乏表情的脸上都布满了梦幻的红晕。 与莫大哥打过招呼后,两人回到村里已经是下午,顾不得先休息会儿,抱着钱盒钻进卧房,先数钱! 第一次卖饺子时,宋煦只是估算了下成本,最后大约得出了四百文的盈利。 这次,小春严格记账,除去用量不好算的调味料,他们今天净赚了七百多文。 七百多文!一千二百文那就是一两银了! 出摊两次就是一两多,只要大集小集都去,一个月算它六次,一月便能赚三两!一年十二个月,他们就能赚上个三十六两了!? 小春做梦一样的在床上把铜钱揉得哗哗响:“煦哥,你说你是神仙吗?” 宋煦:“哈哈哈,油茶不是你想出来的吗?” “……也是,也是啊?”小春懵住:“那我也是神仙吗?” 宋煦憋笑:“是,你是小仙男。” 宋煦被铜钱迎面砸了一脑瓜崩。 可惜,坐着数钱的日子没过多久,下一次小集时,宋煦就被现实糊了脸。 有路人在他们的摊子前喊道:“哎,你们去南街的福气包子铺看看啊?人家也卖煎饺呢,还只要三文一只!” 宋煦:“…………” 这是不是太快了一点? 第13章 春阳县有个众人皆知的事——论富要提钱三狗,权势当属袁老爷。 钱三狗把自己那如花似玉的闺女,嫁给了年近五旬的县太爷袁茂临,弄得袁家不爱老妻宠美妾,日日笙歌晚。 官商勾结一词,自古意味着百姓日子不好过。袁老爷到了老也只做了个县令,仕途上已全无志气,万事不管只顾自己过舒服日子。 钱三狗那做妾的小女儿更不是个省油的灯,仗着袁老爷的宠爱,在官府办案重地都能言行无忌,行事张狂。 这样的钱家,在快速扩张期,硬是霸占下春阳县三成的赚钱铺子,使的手段不干不净,许多人恨他。 可恨归恨,能怎么办呢? 不能。 别说,这位袁老爷虽然脑袋糊涂,竟然还有个靠谱的派系,人缘也不错。当年不是没有人去隔壁镇子告状,但最后多是不了了之,甚至回来还要承受报复。 -- 第27页 这样一来,大家心灰意冷,只能任由他的岳家钱家兴风作浪。 所幸钱三狗虽然行事荒唐,但不知是运气好还是有人指点,每次出的事,都不至于激起大范围民愤。 比如霸占良家女,霸完了,他家人也全死光了。强占谁家的铺子,那家便得了笔银钱,乡下随便指了块地,还勉强能活下去。 总之,别人家的深仇大恨,日子久了都还是别人家的。 钱三狗就这样在作死的边缘试探多年,试探得愈发张狂,这几年俨然县霸,出门都要摆出皇帝出巡的架势,春阳县就是他的江山。 而福气包子铺,现在也是他的产业之一。 宋煦早就想过被抢生意的这一天,只是没想到来得这么快,心理准备没做到位,心情指数直接跌穿地心。 “只要三文,有我家的好吃吗?” “嗨,馅儿里的鸡蛋多一点少一点又如何?大家还不是吃个油香嘛……” 宋煦想想也对,回头看了看小春,却见小春半点不失落。 “?” “怎么了,煦哥?”小春手上冲油茶的动作不停。 “……也是,我们还有油茶。”宋煦若有所思。 小春冷静道:“这门生意做不长,这话,还是煦哥你跟我说的。既然听到了消息,我们就少做一点煎饺,减少点损失。另外,搞懂油茶的做法还需要一段时间,有些人还是会再捧段时间的场的。” 轮心理素质,宋煦这温室里长大的花朵实在自愧不如:“夫郎说得对。我们得抓紧时间想点更新鲜的东西出来。” 另一边的福气包子铺,掌柜喜笑颜开。 不知道哪个泥腿子想出的主意,饺子等面食,一煎喷喷香! 宋煦他们个体小户舍不得油钱,他们可不怕啊?一时间,油炸面食轮番实验了一遍,精致的放在酒楼里,粗糙的就在包子铺卖,出点子的掌柜得了钱家好大一笔赏钱。 来客络绎不绝,掌柜招呼来招呼去,轮到下一位,他一抬头,下意识地后退两步——这,这壮士可真高! 来人正是莫世安。 他今日不出摊,去县北的一个村子代表汇通商行谈了笔生意,回来的路上就看到了这家店。 他抬头,眯眼——福气包子铺。 “客官,您要点什么啊?” 莫世安勾起一个笑容:“掌柜,来三个煎饺。” 饺子煎得喷香,油纸包好,莫世安叹了一声。 他往宋煦的摊子那里去,想起他曾经听说的煎饺的诞生过程,觉得宋煦有点可惜。 一般人想个新点子,兴致勃勃的出来赚钱,还没等怎么样呢,就被人抄走了——大多会落寞颓废吧。 做生意,做商人,其实最忌心态不平。 要是每次失利都想要难过放弃,那必定成不了大器。 宋煦之前来找他东拉西扯时,话里话外都是对商行感兴趣,莫世安还认真考虑过要不要教他做生意,带他进商行。 不过现在,多半是不行了吧…… 他刚靠近主街,就听见那里一片喧嚣: “甜的再一票!” “咸的再两票!” “甜的又是甜的!” 莫世安:“……???” 有个年轻人凑过来:“兄弟!油茶你觉得是该甜还是该咸啊?我觉得甜才是正道啊!为我们甜党投票吧!” 莫世安愣了半晌,突然失笑。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是他小看了人。 只见宋煦这摊子不但不见冷清,反而人头攒动,买一碗油茶根据你选的口味投票——多买多投。 大家为了自己喜欢的口味,群情激昂。 油茶成本低利润小,卖再多也赚不上大钱,但客人如果点了油茶,多少都会配一只煎饺吃,才不觉得单调。 这么一来,煎饺虽说比包子铺贵了一文,但因为用料十足,大家会先说服自己——也没亏多少,不还吃了油茶么! 又过了一会儿,今天的份儿也顺当的卖完了,莫世安这才上前,赞许的拍拍宋煦:“宋兄弟好手段啊!” 宋煦被夸得实在心虚,这真不是他商业奇才有天赋,只是现代生活耳濡目染,沾了时代的光罢了。 “没啥,这些点子都不是长久之计啊……” 莫世安没多说,把在福气包子铺买的煎饺拿出来,与小春和宋煦一人一个。 几人细细尝了,都觉得还不错。 到底是老字号面食铺子,包子做得,饺子当然也做得。鸡蛋是不如宋煦他们炒得多,整体稍感诚意不足,但单论味道,也还不错。 少卖一文,很让人心动。 宋煦苦恼:“怎么办,我也只会些粗浅的吃食。过不了多久,油茶也会被他们破解,实在找不到什么看不透的小吃生意来做啊……” 莫世安哈哈大笑:“宋兄弟魔障了,做生意哪能专盯着秘方来?你看那些做包子的,做米糕的,还不是几百年前便开始卖,一直到现在长盛不衰?” 他郑重道:“做生意,唯有记住一个词——‘需要’。有需要,便有买卖。人要吃,便有吃食买卖;人要喝,便有酒水买卖;人要衣,要行,要住,要娶妻,要生子……所以这些统统成了买卖!” 宋煦一听,豁然开朗。 莫世安继续道:“我观宋兄弟鬼点子多,脑子灵活,实在是块做生意的好材料。只是还需更稳重些。要知道,凡事都没有捷径。” -- 第28页 不仅宋煦听懂了,小春也听懂了。 他郑重的跟着宋煦向莫世安拜了一拜,只觉得心驰神往。 宋煦回头,正瞧见小春充满希冀的眼神,心弦被触动了一下。 “我们一起努力,一起学。” “……嗯!” 莫世安看小两口有趣,跟人说着话呢,没一会儿就对上眼去,刚准备转身离去深藏功与名,就见一名眼熟的妇女跌跌撞撞的来了。 “恩,恩公!” 定睛一瞧,果然是那天在街上哭着来找他求救的妇人,名唤彩秀。 彩秀今天穿得整洁,但脸上的表情还是要哭不哭的,她一把拦在摊子前,还精准地抓住了莫世安的袖子。 “两位恩公!可算让我找到了!” 她仿佛被欺压的妇女找到了人民解放军,或者是终于结束两万五千里长征的红军,一脸的疲惫和狂喜。 但这里到底不是说话的地方,莫世安便提议收了摊去不远处的茶馆坐坐,小推车可以让人看管。 “今天大哥请客,都别客气了。” 宋煦见莫世安坚持,喝几杯茶也不算太贵,便欣然答应了。 —— 从茶馆回家的路上,宋煦一直心不在焉。 听彩秀的讲述之前,他没想过会有这样的悲惨的生活真实存在。 轻描淡写中,全是血泪,燃着和平解放的年代看不见的烈火。 小春见状也不搭话,只是特别安静的跟着宋煦。回到家为他做饭,收拾东西,做了些简单的打扫,把脏衣服端去溪边洗掉。 到了下午,天气阴下来,小春有些担忧地望了望天色,只觉得风好像大了些。 宋煦到了傍晚已经好了很多,但小春还是抢着做了饭。 他现在知道宋煦炒菜不喜欢不放油,便渐渐学得接近了现代的手法。 木耳炒肉片,菜园里刚采的茼蒿汤,一荤一素,配上蒸得喷香的大米饭,两人就吃得饱饱的了。 吃完饭,天色已经全黑下来。宋煦点燃油灯,站在门口看了会儿。 “是不是快要入冬了?天黑得越来越早了。” “对,再过三天就要冬至了。” 小春出门把半湿的衣服收回来,搭在堂屋的椅子上,又打了水和宋煦洗漱。 看着小春忙碌的身影,宋煦心中微微发热。 都说灯下看美人,古人诚不我欺。谁家娶个老婆不仅对你一心一意,包办全部家务,体贴入微,还长得漂亮? 要么穿越,要么做梦吧! 晚上没啥娱乐活动,他俩一向早早上床。今天又出摊有些累,宋煦更是把洗漱的水倒掉就拦住还想收拾啥的小夫郎,把人往床上一抱,睡觉! 被人抱在怀里的小春耳朵一下就红了,讷讷道:“煦哥……” “困不困?明天我来收,大晚上的,该睡了。” “……哦。” 宋煦时常对他做些暧昧的动作,晚上却完全不碰他。小春不知道这样的事作为夫郎该不该提,提了会不会不太好,便一直压下了,只想着也许宋煦哪天就会来兴致了呢? 不过今天也还是有点点失望。 两人身体疲惫,闭上眼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谁知半夜北风呼啸,直掀了他们家屋顶三层茅—— 一阵冷冷的冰雨扑头盖脸砸下来,睡梦中的宋煦和小春哗啦一声被浇醒了。 宋煦:“…………?????” 小春也茫然地坐起,扯起被子往头上一遮,与宋煦面面相觑。 好嘛,是因为他一穿越就背了首《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吗? 这下可是“床头屋漏无干处,雨脚如麻未断绝”了…… 第14章 两人手忙脚乱地下了床,小春去堂屋搬了个大盆来,在床上铺了层油布,才把盆搁在上面。 即使这样,屋顶的大洞配合狂风还是卷得屋里全是雨点。 宋煦和小春暂时避到堂屋,却突然想起厨房的屋顶好像之前就破了…… 急急过去一看,半个灶都被纯天然无污染的雨水给洗了,还好放面袋子的角落有柴禾遮着,没有遭殃。 剩下的米面都在地窖里,暂时不用担心。小春下去放好东西后,只能与宋煦同裹一床被子暂时坐在饭桌边。 灶被淹了,雨水滴滴答答落下,换衣服也无济于事,两人只能呆坐等天明。 宋煦:“都怪我乌鸦嘴……在我们那儿,有一首歌可以形容现在的情景。” 小春:“还有讲下雨的歌?” 宋煦:“对,准确的说是讲被心爱的姑娘背叛了……的歌。” “啊!”小春露出同情地表情:“太惨了。” 宋煦酝酿了一下,假装自己是德华,深情唱起来:“我是在~等待~一个女孩……还是在……什么苦海……一段情啦啦啦…………” 小春:“???” 宋煦忘词忘得差不多,却假装无事发生地一直含混唱到副歌,终于精神一振。 “冷冷的冰雨在脸上胡乱地拍~暖暖的眼泪跟寒雨噗——哈哈哈哈……” 小春愣了一下,不知道为什么也跟着笑了起来。两人傻子一样在被雨点打得狼狈的深夜里抱在一起傻笑。 宋煦狠狠喘了两口气:“我不太记得词了,这对我来说也是首老歌。可惜,我可能永远想不起来真正的词了。” -- 第29页 “那你给我唱个你记得的吧?”小春想了想,道。 他觉得宋煦唱歌太好听了,他从没听过这样的歌,也不知道宋煦能发出这样动人的声音。 宋煦想了想,在被子里捏了捏小春腰间的软肉,坏笑道:“好啊,我会的歌可不少,但你点歌,拿什么来换啊?” 小春:“……还要换啊,那,那你多唱几遍,我学会了以后也唱给你听。” 他的眼睛亮亮的,宋煦简直想一口亲下去。他想了想:“我给你唱首英文歌吧。我自己很喜欢的,歌词也很适合你,哦,英文就是跨过海那边的洋人们说的话。在我那里,大家都或多或少懂得一点。” 小春点点头,宋煦清了清嗓子,开始唱起来。 嗓音在这样的夜里,低哑醇厚,却显得温柔缠绵。 “I really wanna stop, But I just gotta taste for it” “ I feel like I could fly with the ball on the moon” “So honey hold my hand you like making me wait for it” ………… “I really really really really really really like you” “And I want you, do you want me, do you want me, too” …… —— 细碎的雨水打在地上,仿佛跃动的鼓点。 雾气在蒸腾,小春听得入神,眼里便带了几分缱绻的情意。 没有什么比一首情歌更能表达爱意了,即便小春听不懂歌词,似乎也能知道他唱的是什么。 宋煦伸出手,轻轻敲着桌子给自己打节奏,小春便学着他,也轻轻地拍起巴掌。 一首唱完,宋煦轻轻地说:“中间的歌词,意思是,我真的真的真的很喜欢你……” 小春倏地红了耳根,过了好一会儿,才讷讷道:“我,那我也喜欢你……” 宋煦忍不住,把人拉近,接了一个潮乎乎的,有些狼狈的吻。 雨点打在小春刘海上,水在发尖汇成一滴,像有热度,又像很柔软。宋煦伸手拂开,心尖都仿佛浸润了这一点清凉。 他哑着嗓子,呵气般凑上去:“那以后我每天给你唱一首歌……” 小春红了眼眶,被宋煦咬住了嘴唇,含糊道:“……那我,每天都,喜欢你。” —— 地方不对,亲吻即止。 宋煦来了兴致,反正这夜也没法儿睡了,便开始唱些奇奇怪怪的歌。 他一个抠图画画的,一天恨不得四十八小时开着乱七八糟的电台歌单,中英日韩,新歌老歌,流行古典,啥都听,这会儿信手捻来,随便唱唱都是经典的旋律,把小春唬得一愣一愣的。 他抓了一把筷子,让小春给他敲节奏,几首快歌下来,竟然一教就会,分毫不差,节奏感非常好。 小春也敲出了乐趣,手渐渐快了起来,还能举一反三出点变化。 歌里有爱情,有自由,有失意,也有追求。小春从不知道还有这么多话可以说,可以唱,毕竟在他的认知里,很多情感都不能表达。 宋煦动不动就喜欢喜欢的,已经很不讲究了。 “你这节奏感,天生的鼓手啊。”宋煦感叹道:“还有你这高级长相……我都预感到你要是跑我们那儿去,穿个皮衣,往架子鼓前面一坐,冷着脸来一段炸裂solo,台下小姑娘可能会一边尖叫一边把你扑倒在舞台上叠罗汉。” 小春:“……我也可以喜欢小姑娘?” “不可以!”宋煦警惕,暗骂自己说话不过脑:“咳咳,小姑娘可以喜欢你,你不能喜欢小姑娘……好哇!” 宋煦瞧见小春憋笑,才反应过来,笑骂道:“这么快就学坏了,看来都是我这个老师教得好!” “煦哥……你们那儿是不是没有彩秀这样的人?“ 宋煦恍惚:“肯定还是……有的吧。无论在哪里,在什么时代,总有些过得不好的人,超出我们的想象。” “即使你们那儿,能把爱不爱啊,恨不恨啊的唱出来……” “是啊。总有唱不出来的苦。” 彩秀今天在茶馆里,只说了两件事。简述了自己的经历,又介绍了一个熟人要卖出的铺子。 那个铺子位置不太好,没被钱三狗抢走,也因此价格合适。 据说店主老头年岁太大了,小辈想把人接回村赡养,铺子只要转手个合适的价格,老人家也没什么其他要求。 彩秀曾经和老头住过同一条巷子,想起宋煦似乎是摆摊做生意的,便来问问想法。 但宋煦的注意力,全被她前面的话吸走了。 彩秀身世可怜,但似乎没感觉到自己的可怜,她的叙述是平静而干枯的。 她是个孤儿,在春阳县流浪到五岁,被春风楼的老鸨捡了去养。 物质生活没问题的是挂牌的妓女,她们这些小丫头,仍然吃不饱穿不暖,日日做繁重的扫撒工作,直到十二岁隐隐长出些漂亮轮廓。 老鸨开始亲自教养她,教她一些女子受人欢迎的技艺,刺绣,唱曲儿,各种舞蹈。 就这么平静过了两年,少女初长成,一副不同于乡下人的漂亮脸蛋,不谙世事的单纯气质,引得客人趋之若鹜。 那一年,老鸨给她取名“彩秀”。 “彩秀”悲惨的生活就这样拉开了序幕。 “我挂牌一年,便有了八十两的积蓄。那时候我还不留客人过夜,渐渐心高气傲,觉得自己跟旁人不同,或许可以有个好归宿。” -- 第30页 彩秀讲述时带着怯懦的笑容,仿佛说的是再正常不过的小事。 “那年我认识了一个书生,他日日来看我,许诺将我带走做夫人,我很高兴。后来他不来了,我年纪到了,也该留客人过夜了。但我总以为他会带我走,便不肯将身子托付给别人。都是我太傻了,被打了一顿还是接了客。” 那以后她彻底忘却了天真,便得能在金客之间周旋,混一个名动县城的花魁当当。 钱三狗改变了这一切。 “那年钱三狗还是个孩子。他比我小两岁,跟着家人到春阳县来游玩,起了兴致便到青楼耍,我们都在三楼看他笑话。他一眼看中了我,说要指我陪客,我当他开玩笑,便没有答应。没想到他小小年纪睚眦必报,隔天就找了一群大汉来侮辱我。老鸨怕麻烦,只让我最近不再接客,暂时修养。” 彩秀想了想,恍惚道:“修养时,老鸨不管我吃穿,吃药养伤都花的我自己攒的银子。我在楼中没人照应,杂役克扣,姐妹嫉妒,没两个月银子就花光了。本来想继续接客,我却发现我怀了娃。” 青楼会让女子们服用避子汤,彩秀这胎自然是侮辱的结果,彩秀却觉得幸运,她非常期待这个孩子。 谁知道,那钱三狗心肠歹毒,听说了这件事后,打发家丁特地赶来春阳县,将彩秀活活打到流产。 彩秀再也不能生孩子,身体也日渐衰弱,老鸨见人活不下去,起了恻隐之心,让她留在楼里端茶送水。 昔日花魁沦落至此,有的是人落井下石,彩秀的日子难过,却还活得下去。 容颜易逝,转眼二十年过去,钱三狗又来到春阳县安家,第一件事居然是把彩秀从楼里赎出来,安置在他买下的一栋破屋里。 “他说,不白住,要付租金。我当时以为他变好了,谁知道没有。好人才可能变得更好,坏人只会越来越坏。” 钱三狗让她强签租房契书,剥削她所有的钱,一旦有结余,就以还债的方式收走,让她日渐憔悴,忍受着没有希望的折磨。 而钱三狗本人,似乎以看她的凄惨姿态为乐,每过一段时间就会来瞧瞧她,或是言语侮辱,或是强占钱财,仿佛彩秀是个供人消遣的玩具。 这些并不是彩秀主动讲的,而是宋煦好奇问的。 但彩秀说完后,宋煦却后悔问了这样的问题。 人不知道有没有纯粹的善,但纯粹的恶,似乎已经在钱三狗身上找到了。 彩秀说完就说完,半点不评价自己的过去,而是积极推销起那座铺子。 “那卖铺子的老人名唤老王头,人是好的,见我困苦,时常分我些饱肚子的吃食,我一直感激他。这次他要卖铺子,我便想起了宋恩公。那铺子临着猪肉铺,虽然不在主街上,但也不算太深——而且卖肉的生意一向不错,这铺子想必也不会无人路过,恩公您要是想长久做吃食,还是得有个铺子啊!老王头给我交了个底,说三十两就肯卖呢。” 宋煦答应回家想想,想的却全是彩秀的事。 小春却道:“煦哥,彩秀婶子的事我们可以帮忙,只要扳倒钱三狗就行了。” “……你说得容易。” “可这不是迟早的事吗?他看过你,惦记我,已经是死仇的局面。我春迎夏发过誓,这辈子总有一天要取他狗头,那就等于帮了彩秀婶了。” 宋煦哭笑不得,却发现这话简单粗暴却极有道理,心中宽慰了一些,便道:“好,但我们要从长计议,现在的当务之急还是赚钱,修好这破屋顶。” 湿漉漉的小春点点头。 “我想了想,租铺子买铺子,这些都要走官府的手续,会不会在钱三狗眼皮底下留下了痕迹?我们现在出个摊还要遮遮掩掩,有很多不好操作的地方。另外卖饺子时刻抛头露面,被钱三狗那些手下发现了怎么办?” 小春想了想,眨眨眼睛:“铺子记在牛婶名下,再招个活计在前面揽客。” 宋煦:“……” 小春太聪明了,显得我只会卖艺。 宋煦头上不禁流下了充满危机感的雨水。 第15章 雨后清晨真绝色。 即便是如此良辰美景,面对刺眼的晨光,几乎一夜没睡的俩人顶着一对熊猫眼,还是发出了由衷的感叹:……好困。 小孩子可以任性,成年人只能上班。俩人分工快速把家里收拾了一下,湿的拿出去晒,干的暂时收起来,匆匆冲了点面糊饱腹,踏上了去县城的道路。 宋煦是说了就做的性格。既然决定要正经开店,那么快点联系卖方就是该做的事。 幸好彩秀那天留下了地址,两人一路顺利地赶到了春阳县的猪肉铺旁边,精神也好了些。 铺子确实小,门面只开了个容两人并排站的窗口,也不知道原来是做的什么生意的。 卖铺子的老伯就坐在店门口闭着眼睛晒太阳。 宋煦上前打了招呼,那老伯半天不动,让人都快以为他睡着了,才像只树懒一样扬起眉毛,带动眼皮,最后耗尽心力张开了一条眼缝道:“…………………………………………啊?” 宋煦:“……买铺子。” “……………………噢!” 经过了艰难的“五分钟站起”过程和“三分钟迈了一步”过程后,宋煦终于听到了一句有意义的话:“…………三…………三…………三……” -- 第31页 宋煦一口气差点没提上来。 “………………十两。” 要不是彩秀婶之前报过价格,宋煦怀疑自己真付个三两或者十两对方也不会发现。 放老伯一个人在门口酝酿,宋煦带着小春在铺子里转了转,又推开后院的门。 小小的铺子,基本是空的,空间实在不大,站五个人就显得很拥挤了。 倒是小院子不错,虽然后面只有一间不大的杂物房和一间灶房,但空地宽阔,大约是小朋友们能把老鹰捉小鸡玩开的大小。 三十两,很便宜了。 小春说:“灶房要重新修一下,店里也要有放蒸笼或者煎锅的柜台。就算不设灶,也要有个保温的炉子。” 宋煦:“大门整个拆掉吧?弄个活动柜门……“ “那晚上怎么锁门?” 宋煦:“……” 好像是哦,卷帘门暂时不存在。 两人越过终于又往前走了一步的老伯,去到外面,发现左邻右舍和自家小屋子其实并不紧挨着。 左边猪肉铺,每天在屋子里剁肉存放,为了防止气味难闻,卖肉时其实在外面另撑了个摊子。 另一边更好,卖些低端酒水,在外面插了个旗子,铺子只开一个小小的窗口,实在没什么需要展示的。 宋煦看了看两边的距离,如果做四扇门,两两朝两边打开,完全不会挡到边上的人。或者直接朝前开成九十度,然后把柜台往前面一堵,到了晚上再收回柜台,关上门。 昨天刚下过雨,今天街上人不太多,完全比不上有集市的日子。 但再少也是有人的,肉摊姑且不论,就连卖酒水的小窗口都不停的有生意,这让担心地方太过偏僻的宋煦放了一点心。 “我们现在还有多少钱?”小春突然问道。 “算上欠牛婶的,还有四十两左右。”宋煦摸了摸窗户边缘,木料是好的,油润光滑,“买铺子三十,还剩十两拿来装修置办,买食材和请人。” 小春不太清楚县城的物价,却觉得十两可能够呛。 “要是不够,我们先不急着开张,再赶几次集兴许可以。“ 宋煦笑了笑:“别怕,有我呢。” 与老伯初步商量好,跟隔壁卖酒卖肉的一边寒暄一边剁了肉打了酒,宋煦中午回到村里,啪啪做了两个硬菜就提着上牛婶家去了。 小春昨晚的提议非常好,一箭双雕。 他欠牛婶二十两,他又要买铺子,不如把铺子买了,过给牛婶,不就算还了钱了吗? 牛婶连二十两欠款都说不要就不要了,想必铺子自己使用一下,按时给她交租金,她也不会介意。 他拿三十两的铺子抵了牛婶给她的二十两和他的使用权,短时间内两边都解脱了。 牛婶正喜滋滋地对红烧肉例行嘴上嫌弃,一听这话就愣住了:“咋了,为啥要多给我十两?” 宋煦:“因为铺子是铺子,钱是钱,铺子我还要使用……” “不管!”牛婶柳眉倒竖:“我不占你便宜,你给我铺子,超出的我还你银子!行了行了别说了,肉留下,你人走吧!” 宋煦被牛婶轰了出去,哭笑不得之余内心也温暖。 “别人家有铺子,租出去也要收租金的啊!”他不死心地喊道。 “别人家是别人家,我家是我家!明天给你去办!” 牛婶自从上次吃过宋煦做的煎饺,内心充满了对他的满意,总觉得这种好吃的东西全世界没有人不喜欢,连皇帝都应该给宋煦颁奖。 今天得知他生意做得不错,还将拥有铺子,更是高兴,无条件支持。 她把肉端进屋,蒸了碗糙米饭,摆在桌上左看看右看看,爱不释手。过了会儿,旺叔从外面回来,牛婶急匆匆地冲出去,大叫道:“当家的你快来看!这是煦小子做的肉,你看看,是不是特别好看?” 宋旺不晓得好看,只知道香,傻乎乎地点点头。牛婶有人分享终于满意,仿佛饭前拍照发朋友圈的仪式已经完成,肯坐下来动筷子了。 这一口下去,两人都惊呆了。 世间竟有如此好吃的东西!? “……他爹。” “哎。” “……你说,煦小子啥时候有这么好的厨艺了?他能不能去开个酒楼?” “能。” “……他开酒楼,肯定赚钱,开到云城去!” “嗯。” “诶呀你能不能别吃得像个猪似的省点给娃儿晚上回来吃啊!” “嗨这是干嘛就得趁他们没回来赶紧吃嘛。” 牛婶:“…………” 好像有点道理。 与牛婶约好过天就去县里给铺子过户,契书办好还要等个三五日。 期间小春与宋煦一直在家折腾比煎饺更新鲜,有创意,不容易被复制的吃食,还要便宜。 这基本上就杜绝了大肉点心的可能性。 至于伙计,宋煦去找了目前他在大石村除了小春外关系最好的人——田小庆。 田小庆为人机灵,看着也热心,又是宋煦最喜欢的话痨。他家人口多,现在又农闲,暂时当伙计用用他只有高兴的道理。 一天二十文补贴家用,超值了! 为了尽量减少风险,宋煦把铺子装修等一系列乱七八糟的事也丢给他,田小庆干得还挺开心,在宋煦这里仿佛找到了人生的价值。 -- 第32页 可怜那些春阳县的短工,被他叨叨得苦不堪言,人生都快迷茫了。 田小庆大嘴巴,叮叮当当地修铺子时,跟来往路人瞎吹牛,说这铺子之后要做天上天下独一无二的超新奇点心,别说这小县城的人没吃过,就是天王老子来了都只有惊奇瞪眼的份儿! 就这么吹了五天,等宋煦知道的时候,已经广告打出,声名远扬了…… 宋煦差点给田小庆跪了:“大哥,你是生怕我不够打眼是不是!?你忘了我跟你讲的为啥要雇你来吗?我和小春、不、能、见、人啊大哥!” 田小庆嘿嘿一笑,摸了摸头:“你比我大,怎么叫我大哥呢。” 宋煦:“……” 小春从厨房探出头来:“煦哥!来端盘子!” 宋煦狠狠瞪了田小庆一眼,郁闷地转进了厨房。 “别担心,我们要做新奇小吃,肯定会有人议论的。生意稳定之前我们只呆在后院和灶房,问题不大。”小春淡淡道。 宋煦总觉得心里不安,但事到如今他也没什么办法。 钱三狗是个不定时炸弹,但在这个时代,没有钱的威力堪比炸弹爆炸。炸死是死,饿死还更痛苦,没有钱,风大一点你家屋顶就没了,他和小春难道要抱在一起做那缠缠绵绵到天涯的傻子……不,沙子吗? 不过有一点宋煦没跟小春讲。 他见小春对村子颇有留念,一时下不定决心与他商量。 他想搬走。 去某个不远不近的村子,或者更大一点的城镇。云城,石城,中间的南天镇,哪里都可以。 在其他地方,光明正大的积蓄力量。 但他们没有路引,而路引要去钱三狗把守的官府办。 死循环。 不过他能理解小春对大石村的感情,因为宋煦自己,也已经初步体会到了宗族的力量。 他为什么能初到古代就活得平静?还不是因为自己占了“原宋煦”的身份。 村长卖他粮,因为他姓宋,隔壁宋旺叔也姓宋,帮他们演戏说小春怀孕却没有另收银钱的六叔公,姓宋,就连田小庆这么信任他,也是因为他们青梅竹马。 瞧,沾了这么多的光,这就想一走了之了? 哪怕这些全都不管不顾,想要活着,还是要银钱。 宋煦暂时把这件事记进了日程。 他俩现在还能吃上饭,全赖运气好。等到攒够能造一栋小屋的银钱,便和小春商量去别处落脚的事。 而现在,唯一能做的是想点子,做吃的,赚钱。 “…………我真的,嫂子,我真的跟你讲,我不是吹牛啊!我这几天到处打听了一下,那包子铺卖的什么煎饺的,不就是煦哥想出来的吗?猪肉铺老板告诉我的啊!煦哥这么牛,有一就有二,将来煎包煎面煎龙肉,也信手拈来,怎么可能想不出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好东西!?” 宋煦端了最后一个盘子过来,老远就听到田小庆又在叭叭叭。 小春面无表情,冷静道:“你说得对。” 宋煦:“…………” 宋煦把盘子重重往桌上一拍。 田小庆嘿嘿一笑:“煦哥你看嫂子也同意呢,我不就随…………这什么东西,好香啊!?” 宋煦冷笑一声:“什么东西,堵你嘴的东西!” 第16章 春阳县,又是大集日。 刚刚入了冬,几场冻雨下来,气温急转直下。 不少人家需要置办过冬的物资,否则漫漫长夜,取暖全靠抖,那就是抖成筛糠也还是冷啊。 县北边,一片破旧的棚户区,是春阳县城里最穷的地方。 尽管屋舍简陋,却容纳了多数穷苦人家。这里每日充斥着痛苦的呻吟、脏到难以复述的脏话,和暴力的发泄。 江天天从她那小柴垛堆成的“床”上爬起来,一张小脸蛋儿冻得红扑扑的。因为太冷,鼻涕要掉不掉,就有点邋遢。 还没等她抬手擦去,一个中年男人正好瞧见,厌恶地咒骂一声后,一脚把人踢到了几米开外的水缸上,就像随便踢了只什么猫狗。 “…………唔。”江天天磕到了脑袋,一阵头晕目眩。但她已经习惯了,也实在产生不了什么特殊的情绪,吸吸鼻子撑地爬起来。 反手摸了摸背后,虽然看不见,但肯定又是一大片青紫。运气不好的话,还会擦破皮。 但她不敢耽搁,打了水,忍着背上的疼痛,来到了正屋里。 虽说是正屋,但棚户区的正屋,也还是遮不住顶的破烂,摇摇欲坠,仿佛下一秒就会被风刮成一摊凌乱木柴。 江天天小心地把盆摆在床前,拎了唯一的碳炉上的烧水罐,兑了些温水。再把布巾打湿,给床上的憔悴的妇人擦脸。 温热的触感让妇人悠悠转醒。她迷茫地看了江天天一眼,柔和了神情道:“……天天。” 江天天腼腆地笑起来:“娘,今天好点吗?” 妇人缓缓点头,但她身上的灰败根本无从掩饰。 幸好江天天也不是真的要个答案,她只是习惯了,问这么一句,仿佛又能坚持一天。 “娘,我去做饭了。昨天爹带回来一点糙米,今天我们有糙米粥喝了。” “……天天,”妇人看着江天天开心的笑脸,欲言又止,半晌道:“娘不喝了吧,让你爹和大哥吃吧。” -- 第33页 江天天嘟起嘴:“娘,你不吃饭,病怎么能好呢?” 妇人苦笑,可是吃了,病也好不了啊…… 江天天不再接话,端起盆刚刚站起,就听见院里炸响一声怒吼:“我x你xx的x!干了三天就带回来这么点钱!?老子生你还不如生个窝头!” 江天天一惊,大哥回来了? 没等她有所反应,中年男人突然从外面裹挟着寒风进来,一双圆瞪的怒目充着血,一伸手就把矮小的江天天掀翻了。 水盆泼洒,温水浇了床上的妇人一头一脸,江天天捂着脸卧着,一道水迹慢慢地洇到她眼前的一方地面上。 像一条狰狞扭曲的毒蛇。 床上的妇人吓到了,发出粗粝狼狈的咳嗽。 男人却还不放过,恶狠狠道:“败家娘们,败家丫头,养你们俩真是老子倒了八辈子血霉,当初就该掐死!”他呼着气,像一头愤怒的牛,转向房间里唯一的柜子。 他乱摸一气,终于摸出个钱袋子。打开倒出来,稀稀拉拉几个铜板,已经是他们家仅剩的十几枚铜钱了。 妇人一边咳一边哭喊,企图制止男人,但他还是狠心拨走了大半,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江天天被打得有点想吐。 一天连续两次撞了脑袋,就是习惯挨打的她也有点难受了。 她噙着眼泪站起来,把哭得差点掉到地上的娘亲扶到床尾,自己则动手换下已经变冷潮的被子。吃力地出门,便对上大哥满怀恨意的脸。 江天天有点害怕,下意识地后退一步,躲在被子后面怯生生地看他。 “……大,大哥。”她叫了一声,却不知道要再说点什么。 她小这个哥哥八岁,懂事以后就很少看见他,不是在外面做工,就是在去做工的路上。 大哥把赚得的银钱都给了家里,江天天是很感激他的。只是他太凶了,虽然不打人,但那眼神像是要把她吃了,弄得她本能的害怕,便不太亲近了。 大哥弯下腰,一言不发地伸手,往江天天鼻子下面一抹:“流血了。” “啊,”江天天抬袖子擦了擦,感觉脸颊也有点疼,“没事啊哥,经常的。那个,我去收拾一下,再给你煮糙米粥喝。” 大哥默默让了路,看见小妹顶着瘦弱可怜的身躯做家务做饭,最后端了一碗粥到他面前。 “嘿嘿,大哥,吃吧!” 粥很稀,对他来说却仍然香气扑鼻,碗边还放了两块腌萝卜。 他端起来尝了一口,见小妹还站在旁边,奇怪地问道:“怎么了?” 江天天搓搓手,困窘道:“那个,大哥,你知道,娘病了……我想给她也喝点粥,我不喝的,可以吗?” 大哥顿了顿:“赡养父母天经地义,给她盛些。” “哎。”江天天忙不迭地进屋去忙了一通,过了一会儿,眼眶红红地又把粥原样端了出来。 大哥看了眼那碗还带热气的粥:“娘不吃,那就你吃吧。” 江天天忙不迭地摇头。 望着瘦骨嶙峋的小妹,大哥一向麻木的心突然被触动了一下。 爹虽然打骂他,但也会和他说一些事。比如小妹十四岁了,城东有个开布庄的掌柜,想纳她做个小妾。 他本来不太乐意,可看这家,呆在哪儿不比在这儿活得好? 他木讷地伸手,从衣襟里小心地掏出十文钱,放到小妹手里。 江天天惊呆了:“哥,你藏钱了?” 大哥闷闷道:“今天有大集,出去逛逛吧。爹说年后要把你卖到城东马掌柜家做妾。” 他看了震惊到失去表情的小妹一眼,心中闪过酸痛。 “去买点吃的。要是不想嫁,就逃走吧。别回来了。” —— 江天天浑浑噩噩地出了门,来到春阳县的主街上。 她虽然住在县里,但世界好像只有自己家那么大,一年就出一两次门,每次出来都是陌生的。 如果她也不在了,娘怎么办呢?家里家务谁做?爹会不会打娘和大哥更多? 可就算自己被卖掉,也依然回不到过去。 她抿抿嘴,延迟的难过如同盐粒洒在伤口上,发麻发苦。 鼻腔和脑袋还隐隐作痛,手里紧攥的铜钱发热烫手,她随着人流看过一个又一个卖力吆喝的摊子,看过一张又一张或喜悦或悲伤的脸,却不知道该在哪里停留。 过了午时,摊子陆陆续续收起,许多人回了家。 江天天走到一个巷子口,却见人流如织,进进出出,人们脸上带笑,嘴里讨论着什么。 隐隐还能闻到一股诱人的香味。 她按了按空荡荡的胃,忐忑地顺着人流进去,没走多远便看见一条长长的队伍,起码二三十人在排队。 她懵懵的站到队尾,却完全听不懂周围人说的话,感觉更懵了。 “你们要什么样子的?我要那个小梅花!“ “我喜欢那个有藕节的荷花样子,藕节胖胖的,多可爱呀。” “还是小舟好,我家当家名字里就有个舟字。” 几个妇人开心地说着似乎跟绣帕图样有关的话题,另一边几个壮汉则完全不同。 “那个煎饼好吃,王大说,除了蛋,还有肉末呢!那么大一个!” “荞麦稞拿油煎的,我觉着比福气包子铺那煎饺还好吃呢,个儿还大。” -- 第34页 “嗨,还是煎饺最好吃,那止水,鲜得咧……你们听说了没,这家其实才是最先做煎饺的摊子!只是被钱家……你们懂的。” “噢——” 江天天听得一头雾水,但那阵香味老是蹿到她的鼻尖,让她口水疯狂分泌,不由自主的夹在了排队的人中间,慢慢朝前挪。 随着距离的拉近,香气越来越霸道,她捂着肚子,忐忑地想,那十个铜钱,究竟够不够吃上这么香的东西呢? 突然,前面爆发出一阵惊呼,有人往后数人,正巧数到了江天天。 “好运啊小姑娘!”前面的人笑道。 “诶哟怎么就到她啊,气死了!”后面的人抱怨。 “…………???”江天天。 原来那店里的伙计,说今天的东西只够再卖十人了,而第十个正巧是江天天,天选之子啊! 江天天不懂怎么买个吃的也能买成天选之子,她站到摊子前对上伙计的脸时,脑袋一片空白,脸上红得滴血,就差腿一软躺在地上拒绝面对江东父老了。 “……我……我………我…………” 周围的人渐渐散去,因为没有下一个,伙计也不着急了,一张笑脸等着江天天开口说话。 江天天这辈子没有单独和陌生人对过话,之前太过伤心,现在才觉慌乱,语无伦次好一会儿才道:“……卖的什么?” 那伙计正是田小庆。 他瞧着小姑娘好玩,便故意报菜名:“我们有蒸饺煎饺荞麦稞儿,炒米糊面糊花生仁儿,大煎饼也来一个,加肉的不加肉的加一个蛋的两个蛋的三个蛋的加韭菜的蕨菜的鸡毛菜的!您要哪个?” 江天天:“……………………” “滚边去田小庆!”宋煦在后面收拾东西,闻言哭笑不得,趁着这会儿街上人少,便上前招呼。 “小姑娘要什么?饺子没了,荞麦稞没了,只能做煎饼。一个煎饼七文钱,里头有个蛋,再加肉末就是九文,你要哪种?” 宋煦的话仿佛魔鬼的低语,江天天的脑中回响着“肉——肉——肉——”,余音绕梁。 肉?我可以吃到肉? 我手里正好有十文钱,是不是注定今天应该尝到肉的味道? “……不加肉。”她艰难地选好了,朝宋煦怯怯的一笑。 宋煦挑了挑眉,瞥了她一眼,继续问:“我们家的煎饼,做好后会加个图样,现在有梅花、荷花、小舟,三种。你要哪个?” 江天天想了想:“小舟吧。” “行。” 江天天从没见过这般气质的人。 在她眼中,“男人”要么像爹一样暴躁,要么像大哥一样阴郁。他们充满令人惧怕的力量,是不可战胜的巨人。 眼前这个做煎饼的人,明明比她爹还高一些,看起来更加强壮,说起话来却非常平和,让人生出无限好感。 做煎饼的炉子在屋子内侧,江天天情不自禁地把头伸进窗口,看那人行云流水的做事。 稀面糊往铁板上一浇,用竹片铺开,成形后打上一个鸡蛋,慢慢烘熟。 蛋香四溢,江天天咽了口口水。 接着,那人翻了个面儿,把炒好的韭菜和咸菜往饼上撒了厚厚一层,他撒得很快,期间又加了点什么,江天天没看清。 接着,他从台子下的篓子里舀了一把浅褐色的,不知道是什么的碎块,最后把饼折叠起来,在长方形的正面,拿模子沾了东西摁上去——一只红色的小舟跃然江上。 田小庆捧着油纸正等着,饼一好就麻利地包起,递给了江天天。 江天天把被自己攥得湿热的铜钱递给他,另一手接过了纸包。 它沉甸甸的,是足足有七文钱的重量! “煦哥——” “哎,怎么了?” “荞麦粉不够了,咸菜也没了,我们下午去……“ 小春从后门进来,话没说完就见宋煦和田小庆都呆看着外面。 他顺着两人的视线,便看见了……一个捧着煎饼吃得涕泪横流的瘦弱小姑娘。 宋煦醒神,尴尬地拍了拍田小庆:“嗨,我们家煎饼就是好吃。你第一次也吃哭了吧。” 田小庆正色道:“是啊,我真吃哭了!我本来跟嫂子吹着牛逼,转头一口饼下去,天降雷火!淬炼了我的肉体,升华了我的灵魂,我上天了!” 小春:“……”什么乱七八糟的。 “我知道,煦哥,你那天招待我,是想给我一个下马威!告诉我,你不仅会做煎饺,你还会做煎饼,煎包,煎馒头,煎一切!我吹的牛逼,还是太流于俗套了——不是做出天上天下独一份,而是做出许许多多个天上天下独一份啊!” “行了,”宋煦呼了田小庆的脑袋一巴掌,小春接话道:“出去问问人家怎么了,真要有事儿能帮就帮。” “嘿嘿,嫂子你心肠好。” 田小庆推开柜台边的暗门,小姑娘抱着煎饼扑通一声就跪了下来。 “求求你们,求求你们收我做工吧!我不要工钱,我吃很少,我可以洗衣,挑水,扫地,什么都可以做,睡,睡就睡在铺子里,求求你们!” 她哭得花了脸,嘴里还有没咽下去的煎饼,说话含糊不清,格外狼狈。 没等宋煦发话,田小庆先把人给拽起来,拉进了店里,手足无措地找了块抹布给人擦脸。 -- 第35页 “怎么了嘛突然,有话好好说啊,跪什么啊,我们这儿哪好了……” “饼,饼里有肉呜呜呜呜……” 宋煦:“……”失策。 小春拉了张凳子,坐到江天天的面前,一脸冷酷的问清了来龙去脉。 待到她说完,三人都沉默了。 宋煦叹了口气:“我们再想想,你今晚先留下来吧。” 晚上回了村,初战告捷的喜悦都带了一丝淡淡的惆怅。 两人算过钱,又兴奋起来,抱着闹了一阵子,宋煦突然感叹:“那小丫头居然十四岁了,我还以为是个十岁小孩。” 小春:“……” 抱着我,想别人? 他脑袋一热,口不择言道:“这有什么,我十四岁也那么高。” 宋煦一头雾水:“????” 这有什么好比的?小春想说什么?我曾经在犯罪的边缘反复横跳??? 第17章 十四岁那年,小春抽条抽了起码十五公分,刚嫁过来的时候确实是个小豆丁。 宋煦没有记忆,但小春自己是知道的。他那时候阴郁瘦弱,没有长开的五官看起来更是平淡无味,让人见之即忘,走在哪里都像个透明人。 透明人小豆丁每天挑水,浇菜园,喂养那时候还有几只的鸡鸭,然后做饭洗衣什么都干。 但宋煦娘亲不是个恶人,她只是做了千千万万个普通人都会做的事——让新媳妇儿干活。但地是不让他下的。 那时候,让不让新媳妇儿下地,就是评判一个家对儿媳好不好的基本标准。 可惜,宋煦娘命薄,很快,小豆丁连地都要陪着宋煦下了。 也不知道是环境压力迫使人成长还是什么原因,小春见风就长………… 一晃就有一米八了! 也幸亏宋煦争气,才能把人抱在怀里。 “幸亏你长大了,不然我还下不了手。” 宋煦想象了一下只到他腰的小春,心里痒痒的。 小春欲言又止,心想你现在也没下手啊…… 把钱收好,宋煦打开他新买的空白账本,拿炭笔记录了一天的营业情况。 经过他和小春不懈的努力,目前他们的小铺子一共售卖四种小吃——煎饺、煎饼、炒油茶和荞麦稞。 煎饺和油茶暂且不提,杂粮煎饼是经久不衰的小吃,而荞麦稞,是一样江西特产,形式跟煎饺也差不多,只是多用荞麦粉,因此得名荞麦稞。 它的特点,就是大。 荞麦稞,是把荞麦粉和面粉混合做面皮,豆腐,咸菜,生姜,肉渣,再拌上大捧香葱,包进面皮,成了一朵有着美妙荷叶边的半圆。 上锅蒸熟后,再拿油煎到底部焦脆,出锅时,香气自不用提,关键还好大个儿!里头馅儿饱满极了,捧着很有满足感。 而杂粮煎饼,则是简化版的。拿咸菜韭菜代替了现在的生菜,炸脆饼换成了酥炸小锅巴,肉末代替了烤肠里脊肉之类。 别看这两样东西简单不起眼,真的成形也花了宋煦和小春很大的精力。怎样搭配又好吃又不喧宾夺主,几种味道怎样调和,没有甜面酱怎样使味道圆融…… 最重要的,怎么做能又有肉香又节省成本? 之前田小庆来他家,参与了最终成品试验会。 可东西好吃是好吃,田小庆觉得惊为天人,但宋煦始终觉得差了点吸引力。 因为他们的价格始终降不下来。 煎饺四文一只,油茶两文一碗,荞麦稞六文一个,煎饼要七文,加了肉九文。 放在面摊都能顶一顿饭了。 这里不是什么大城镇,街上来来往往哪个不穷? 那同样是吃,怎么才能让人觉得物超所值呢? 他在厨房出神,差点切到手时,被小春看到了。 他当时定定看了宋煦两眼,问道:“有没有什么,是你的特长?”宋煦当时醍醐灌顶,便有了……那个图案小印章。 说到特长,还有什么比搞搞海报,做做包装,更名副其实的技能吗!? 他一个美术生,虽然不会拿毛笔画画,但搞个漂亮的包装,弄点销售的噱头,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 宋煦提着礼物又往隔壁跑,拜访了牛婶旺叔的小儿子。他是个木匠,在县里做工,能做些简单的雕刻。 于是宋煦画,木匠刻,赶在开张前刻好了三幅。小春去买了盒花汁做的胭脂,用水调了,掺点面糊,拿模子一沾,印在饼上——便是一副漂亮的红色小图了。 宋煦把账簿记好,今天营业额竟有一两半的银子——虽然成本还没去掉,但着实可观,他非常满意。 小春把洗脚水倒掉,脱了外衫爬上床,小声说道:“明天便不会有那么多了。” 宋煦一伸手就捉住了小春的耳朵,轻轻呵气道:“就你会说风凉话,怎么,瞧不起夫君?” 小春红着耳朵一动不动:“……今天你还没唱歌呢。” “……哈哈哈哈。”宋煦服气:“好吧好吧,你说了算!” 宋煦预料得不错——是人,就无法抵挡赠品! 而他的小红图,就是这年头极其稀缺的赠品。 一份带了两片肉的面条,和一份油煎的点心。同样的价钱摆在面前,许多人会先入为主的认为面条可以当作一顿正经饭,就此作出选择。 -- 第36页 而当这点心没见过时、它也有肉时、它虽然是点心但非常大时、甚至是……还有幅可以自己选的图案时——它就在不断的往自己身上加买买买的砝码。 人会下意识地觉得,这么多附加值,赚到了! 个性定制,时髦! 宋煦美滋滋的抱着小春,想着明天再多画几种图,一边问人:“我们修屋顶需要多少钱?” 小春想了想:“准确的我也不知道,但二三两应该是要的。农村土屋,最贵的就是瓦片,否则茅草真的不贵,我们也可以……” “不可以。”宋煦拒绝:“我不要再半夜被淋醒了,你也不许!” 捏了捏小春的鼻尖,两人想着钱的事情就睡了。 第二天天不亮,又起了个大早。 刚冲好面糊,门就被拍得哐哐响,一瞧,正是每天叭叭不停的田小庆。 宋煦挑挑眉:“怎么了,今天挺早啊。” “嗨……”田小庆臊眉耷眼地进来:“家里又吵架,大哥闹分家,我睡不着就先过……你们怎么又吃面糊!” 面糊夫夫中的小春难得心虚,哪家夫郎像他这样,天天给夫君吃随便用开水冲的东西啊…… “是我偷懒了,我去重做一份吧?” 宋煦立马拉下脸,可惜是对着田小庆:“干嘛,我们吃什么关你啥事儿!” “嘿,不啊哥,我是夸你们吃得好,给我分一口呗!” 望着嬉皮笑脸的田小庆,宋煦:“…………” 三人呼噜噜地吃完了面糊,一起走上了县里,把铺子开了。 门开那瞬间,宋煦只觉得眼前金光四射—— 桌凳,柜台,煎锅,铁板,一切都像洗尽铅华焕发了第二春的少女,干净到反光,亮得刺眼! 宋煦:“……江天天!” “……哎!”蜷缩在柜台后面的江天天突然一个鲤鱼打挺蹦了起来,瞪着茫然的眼睛问:“怎么了恩公,我擦错了?那我再擦!我就是,只擦了前边,剩下的我明天再擦……” 什么感觉?雇佣童工即将铁窗泪的感觉! 宋煦又气又笑:“谁让你夜里还给我们打扫卫生?而且我们还没说留你呢!” 江天天立马眼泪汪汪:“恩公,我哪里做得不好吗?这样,今晚我把后院也收拾了,您再看看……?” “……唉,我不是让你不要睡地上的吗,怎么不听呢?”宋煦无奈叹气:“你又不是我们的奴隶……哎哎说的就是你!头也不许磕!” 新的一天,从哐哐磕头开始。 宋煦与小春到后厨开始做馅儿醒面,田小庆在前面忙活,江天天一会儿生生火,一会儿端端水,清晨阳光洒下来,好一场金色的雨。 约六七点时,街上人渐渐多起来,小小的面点铺子也开始热闹。 虽然暂时不及昨日的盛况,但来买吃的的人络绎不绝,生意还是很不错。 有几个看起来就比较富足的,是昨天的回头客。 他们在县里有比较体面的营生,不会为一点肉一点油而痛哭流涕,买起煎饼来,一买就是三五个,说是家里人的早饭之类。 又过了一会儿,一帮粗头汉子也来了。这些多是来县城做短工的乡下汉子,他们买的分量同样不少,因为自己有收入,也很是大方。 昨日的荞麦粉就不太够了,因为江天天的事耽搁,没买成。 小春又和了一盆面,发现袋子空了,赶紧甩甩手到了铺子里。 “煦哥,荞麦粉没了,咸菜也顶多够今天了,得去买了。” 宋煦正在摊煎饼,腾不开手,抬眼扫视,便把在田小庆身边递东西的江天天给指了出去。 “小丫头,去买点荞麦粉和咸菜,主街上的刘记百货——认得吗?” 江天天接到了成为革命斗士以后第一个党派下的任务,顿时昂首挺胸,眼睛闪光,虔诚地接过田小庆给的钱袋子和背篓,一溜烟就上街去了。 小春见宋煦满头汗,伸手帮人擦了擦,有点心疼。 “还是我来做一会儿,你休息下,去后面包饺子。” 宋煦确实站累了,见小春强硬,便把工具递过去,宠溺地亲了人脸颊一下。 小春:“…………” 不小心转头看到的田小庆:“…………” 田小庆:我真是瞎了眼了。我为什么在这里。我应该在地底。 —— 另一边,江天天怀着八百分的热情,来到了主街边上。 冷风一吹,她的情绪立刻降了八个度。 她是个逃家的人,虽然爹爹只在赌坊附近出没,一般遇不到,但还是小心为上吧。 掌柜并不因为她人小而轻视,麻利地给她包了荞麦粉和咸菜。 两人很有效率的交易完,江天天惦记着铺子,晃晃悠悠地背起背篓就往外走。 谁知屋漏偏逢连夜雨,她一脚还没踏出店门,就听见门外边传来一道声音——一道令她恐惧,刻在本能里恐惧的声音。 “赔钱丫头,你哪来的钱?” 男人像一座可怕的山峰。 他浑身煞气,迎面走来,抬脚便踹! 江天天下意识地抬手护住脸,却不料有人挡在的她身前,砰地一声架住了那条可怕的腿。 那是个小双儿。 不高,甚至是娇小的。 “哼,光天化日之下,对一个孩子抬脚就踢!?这样的畜生,免不了要我来教教你怎么做人了!” -- 第37页 第18章 那大汉便是江天天的人渣老爹。 他冲着自家人耍威风耍惯了,却没有对外人也如此强硬的勇气。要是有,他家也不会混成那样。 即便眼前站着的只是个娇小的双儿,在弄清楚对方有没有权势之前,他都敢怒不敢言。愤愤地收了脚,喘着粗气,他后退半步道:“你一个双儿,少管闲事!她是我的崽儿,我想怎么揍就怎么揍,我就是一把掐死她,也轮不了你来管!” 江天天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眼泪忽地涌了出来。 曾经,她以为别人对她坏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可是等她跑出来后,接连遇到的陌生人,每一个都比爹爹更温柔和善。 原来真的是她的爹爹特别坏。 那小双儿冷哼一声,双手叉腰,一身娇俏的鹅黄长衫。 他瞪着杏眼,脸蛋儿粉嘟嘟的,像个水嫩的桃子:“老子就要管,你还能咋地?给我滚,不然我上街喊人了!” 上街喊人?不是“叫下人”? 渣爹的面色登时更加狰狞,似乎认定了这是一个普通的小双儿,并没有什么滔天权势,揍了又有什么关系? 看他衣服料子不错,却也不是百姓穿不起的,脸蛋儿是白净,手上却粗糙,肯定不是个少爷,保准是个干活儿的! 干活儿的打干活儿的,谁拳头硬听谁的! 渣爹气焰腾起,抬起脚就想把那断掉的飞踢续上。江天天在后面看得心惊胆战,撑起来就使劲拽了那小双儿的衣摆,想要护着人,不料那小双儿眼珠一转,竟生生憋了嘴里的话,硬接了这一脚! 一道弧线,小双儿被踢得飞出门外! 江天天目眦欲裂:“不要——!”她连滚带爬的冲出去,将那委顿在地上的好心人微微扶起。 这么近距离一看,江天天更觉愧疚。那人半张脸蛋擦在粗糙的地面上,满是血痕,甚是惨烈。 如果不小心留疤了,可就破了相了! 双儿大部分是往外嫁的,毁人相貌等于毁人一生啊! 小双儿龇牙咧嘴抽了抽气,在江天天的搀扶下踉跄着站起来,伸出手指着江爹,一字一顿道:“你欺凌弱小,不配做人,老天爷都看在眼里!你一定会遭到报应的!” 来往路人见有热闹看,不知不觉围了一个圈。却见那被诅咒的大汉丝毫不把这些放在心上,自顾自地去翻江天天的背篓。 “嘿,小东西不知道哪儿来的钱,但算了,不跟你计较。这荞麦粉我就拿走了,咸菜给你留着,我好歹是你爹。” “不要!”江天天心中急痛,那是恩公给他的钱,是恩公给他的任务! 见她爹提起篓子就要走,她不管不顾地冲上去,一把揪住了她爹的衣袖,企图抢过那袋荞麦粉。 这是她第一次反抗这个男人,仿佛一只蚂蚁要撼动一座山峰。 她脑袋一片空白,眼中充满血色,只知道狠狠地抠住那篓子的洞眼儿,勒到手指割断也在所不惜。 兔子急了还咬人呢。 那小双儿见状眼里闪过一丝笑意,脸上却是惊恐与恨。他跟着往上跑,手脚并用地抱住那大汉的腰,嘴里还嚷嚷着大段煽情的话。 “这男人抛弃妻子!还抢夺小女儿的钱财!!他坏事做尽,丧尽天良,大家来帮帮忙,老天会保佑你们的!” 有人一听,蠢蠢欲动,不一会儿就有一两小伙上前,帮忙按住江爹。 没一会儿,他手劲松动,一滑之下,背篓腾空—— 漫天面粉遮天蔽日撒开,像一场伤心的雪。 —— “呜呜呜……都是我不好……” 宋煦他们的小吃只卖到中午,而江天天已经在后院哭了两个时辰了。 她只带回半框粉,自觉犯了天大的错误,人生无望一片灰暗,恨不得以死谢罪。 宋煦和小春终于关了店门,对视一眼,双双硬着头皮来到小丫头面前,听了她对自己“罪大恶极”的反省。 宋煦觉得,自己才是那个恶魔呢。明明忘了她的不方便,还指使人出去采买。 而且这是个个子才到他腰的小姑娘啊,怎么看怎么像个小学生,跪在他面前又哭又磕头的,自己心怎么这么虚的呢? 而且……有个站在一边同样狼狈的小双儿,一直用一双犀利的眼盯着他。 怎么,我是那种黑心老板吗!? 不过话说回来,你又是谁啊!? 小春叹了口气,先上前一步,把江天天抱起,带到了灶间。 灶间早前一直开着火热着油,比较暖和。 江天天终于缓过来些,喝了点热水,把来龙去脉讲清楚了。 “……所以,是,是这个哥哥帮的我,嗝,不然今天,嗝,连半框面粉都没了呜呜呜呜呜……” 宋煦原本靠墙站着,听完也颇不是滋味,便蹲下身,让自己的视线与小姑娘平齐:“你做的很好。不过以后再有这种事,还是不要上去对抗了。不就是十斤荞麦粉,给他就给他了,还能有人的安危重要吗?” 他转头又看向一旁站着玩衣角的小双儿:“你也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很好,但你也要有相应的实力啊?” 小春听到这儿,忍不住冷哼了一声。 宋煦:“……咳咳咳。” “总之,下次不要冲动了。今天江天天勇敢保住了面粉,我会给你发奖金的。至于这位恩人…………等等。” -- 第38页 宋煦皱起眉头。 小双儿也就比发育不良的小豆丁江天天高了一个头,但神态气质明显是个大人了。 他身着鹅黄,刘海微微蜷曲,一双杏眼,大而有神。 总觉得在哪儿见过…… 小春也跟着宋煦看,不一会儿就想起来,眼睛微微睁大:“你是那天买莫大哥的油膏的那个……” 关键词莫大哥一出来,宋煦也想起来了。 他就是那个趁着试用油膏的时候,让莫大哥摸他手的那个双儿! “嘿嘿,是我啦,我一见着二位就想起来了,还在想是莫大哥认识的人呢……唉,可惜好久没见着他啦。” 他抛了个不伦不类地媚眼,自我介绍道:“我叫小雨,你们可要记住我呀~” 同样的话,在宋煦这儿的好感度加了一,在小春那儿减了二十。 小春:干什么乱抛媚眼!? 但今天他干的好事是实打实的,在江天天的叙述中简直成了一个踩着七彩祥云的盖世英雄。 小春自己也非常佩服能为陌生人伸张正义的人。 之前看他说话做事有些出格,就看轻他,实在是他太偏见了。 这么一想,小春的愧疚心又起来了,好感度勉勉强强又加了十五,转头出去找田小庆拿药了。 宋煦问道:“你就叫小雨?姓什么?” 小雨沉下脸,哀戚道:“唉,命不好,我便没有姓。小时候换个地方就换个姓,后来没人要也就没姓了。” 宋煦不是很看得惯他那装模作样的说话语气,总觉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但他长得清纯无辜,又实在不是那种勾引人的装模作样法儿。 “呃对不起提到你的伤心事,那你现在家住何方,以何为生?” “小子小时被一个……秀才,收养了几年,学了些笔墨功夫。后来便给人算算账,偶尔代写书信,勉强为生吧。” 哟,还有账房这本事呢? “那你今年多大?” 小雨恍惚了一下,后微笑道:“……小子,十六了。” 宋煦咝了一声,忽然觉得瓜田李下,跟一个适龄小双儿单独嘚吧嘚吧的不太好。 他拍拍人肩,总结道:“今天多谢你了,我们家也没什么好东西,待会儿给你包点吃的走。” 小雨笑了笑,也跟着站起来,却见宋煦突然道:“哦对了,你先别急,我夫郎去找药了,你看你这脸蛋儿都出血了,让他给你洗洗上个药,别破相了。” 宋煦刚出门,小春后脚就进来了。 小春有些别扭,却不知道别扭在哪儿,便不再寒暄,找了小块干净棉布,要给小雨上药。 屋里有点暗,小春搬了张凳子让人坐到院子里。 初冬,树都枯得差不多了,却仍有那么几片飘摇的黄叶,在暖阳下闪闪发亮。 斑驳的光映在小雨的侧脸,一会儿又被轻柔湿润的棉花触碰。 药膏的味道渐渐散开,小雨脸不动,视线斜向,看到那人近在咫尺的睫毛,温热的呼吸。 “你是不是很讨厌我?”他轻声问道。 小春诧异地看他一眼:“怎么会?你帮了天天,是个好人。” 小雨微翘嘴角,眼底却辨不清神色。 “面上冷淡,却真真是个好温柔的人。你夫君也是呢。” —— 江天天的烂摊子并没有收尾,宋煦与小春商量了一下,都觉得这是个他们很需要的优秀员工,但前提是把她家的事光明正大的解决。 毕竟不是钱三狗那样讲不通的存在,按理说江天天家那样的情况,反而是比较好处理的。 只要那位渣爹真的足够渣。 倒是江天天自己比较抗拒,两人好说歹说才让她答应过几天抽空回家商量个时间,大家见面谈一谈。 要说这穷人最在意的是什么?当然是钱。 为了活下去,做什么毁三观破伦理的事都不稀奇。 关于这点,宋煦都想好了。要是对方态度好,那以后给江天天发工钱,她还可以补贴点家用。源源不断的新收入,没有哪家不愿意。 如果对方态度恶劣,就出个比那传说中的布庄掌柜更多的钱,把江天天给买下来。 到时候卖身契往店里一贴,这老爹想说话都说不了。 所以有钱真是可以为所欲为啊! 只是赚钱确实太辛苦了。 十天一晃而过,又是一日大集。 天气越冷,人们的购物欲反而越旺盛。也许是接近冬至,年关靠近,陆陆续续已经有人开始置办采买,大街小巷都是欢声笑语。 宋煦与小春在灶间包了一天的包子,收摊时日头都偏西了,瘫在凳子上只感觉身体被掏空。 做煎饼的活儿已经被江天天包揽,不能见人的夫夫俩现在整天就是在灶房里包饺子包荞麦稞儿然后蒸蒸再煎煎…… 唯一的好处就是暖和,不然棉衣穿着难免干活儿束手束脚。 “明天我要休息!” 宋煦抱着手,放空了好半天突然来了这么一句,吓得小春一个激灵。 “那就休息吧。” “嗯?你不劝我勤勉了吗。”宋煦惊奇。他还记得自己前天抱怨太累的时候小夫郎丢过来的鄙视眼神…… 小春收拾起放面的锅碗瓢盆,道:“上次感觉你开玩笑,今天看着是真累了。赚钱还不是为了过得好,你累坏了怎么办。” -- 第39页 宋煦笑道:“没想到你理念还挺超前……我是打算明天抽一天干干私事。我们已经回了点本,今天回去点一下账,屋顶应该是可以修了。然后还要上街置办点棉衣棉被……夜里你冷得都往我怀里钻,蹭醒我好几次,还有这外套也不够厚,早上越来越冷了。” 小春耳朵都红了,非常想把宋煦的嘴堵住。 他赶紧转移话题道:“天天回家说过了吗?她这每天忙来忙去的,一直耽搁着也不是个事,要不明天放假让她回去说一下。” 宋煦点点头:“对,让田小庆陪她去,省得又被那个畜生拳打脚踢的。” 说起这件事,宋煦突然想起来:“对了,好像莫大哥快回来了。” “真的?”小春显然也很高兴:“要是回来了,我们得请他吃饭的。” 莫世安前段时间离开春阳县,到南天镇附近的村子收货去了。 具体什么货不知道,但应该是汇通商行的生意,莫世安只管采收和清点打包。运输交到他们商行的过路商队手上,之后会暂时回春阳县再呆一段时间。 他当时说是冬至前后。 宋煦也很高兴。 莫世安是他和小春同时觉得可靠的人,很有魅力。 如果将来解开了钱三狗的枷锁,宋煦当真想跟着人去跑一次商,看看这旧山河。 不过现在,单纯做个朋友处感情也是很不错。 小春:“到时候我们就请他来铺子里吃饭,除了我们做的点心,再炒些炒菜。你每次做的菜都很好吃,莫大哥肯定也喜欢。” 宋煦点点头,忽然道:“说起来,上次那个小雨,怎么样了?” “……他怎么了?” 宋煦嘿嘿一笑:“第一次见莫大哥不就看他对人搔首弄姿的,我怀疑他想泡莫大哥。” “……泡是什么意思?” “泡就是,想钓,想搞到手,跟他成亲。” 小春呆了呆:“……还能这样?” 小春沉浸在双儿还能倒追男人的冲击中,到了晚上已经差不多消化了。 他淡定地想,煦哥每天晚上瞎唱的情歌也不是白唱的,女对男求而不得的那么多,双儿想必也差不多吧。 正常了。 他正常地做饭,正常地洗漱,正常地看煦哥数钱,正常的……不,不正常了! “多少?”他一贯淡定的调儿都变了。 宋煦咧开嘴:“十一两!我们十天赚了十一两!已经回本了!” 小春一手撑墙,缓了缓发晕的脑袋。然后他严肃地看向宋煦。 “我想吃鸡,煎着吃,用很多油。” 宋煦:“…………” “好的,可以。” 看来他们家跟煎真是过不去了。 第19章 第二天,夫夫俩久违地睡了个大懒觉,醒来时都快八点多了。 虽然按宋煦以前的标准,八点都算早起,但经过这么久的改造,他已经不是原来的他了…… 他已经是个优秀的乡下个体户小老板了! 今天一天的事已经安排得差不多。早上去拜访村长,说一下屋顶和田地的事儿,然后回去杀鸡炒菜,与牛婶他们一起吃顿饭。 下午去趟县里,看看棉衣棉被,再买点小玩意儿,结束美好的花钱的一天。 牛婶听了安排很是高兴,正巧小儿子大儿子今天都回来了,便把杀鸡的活儿包揽了去,只等宋煦小春过去炒个菜就开吃。 讲好之后,两人提了个篮子,包了点炒油茶面儿和昨天剁的猪肉来到村长家,说明了买瓦的意思。 “瓦片儿?隔壁三杨村有人会烧,听说南天镇都有人上他那儿买。你要的话,我去讲讲?”村长正好在家,磕着水烟,陶醉极了。 “那就麻烦村长了,我和小春忙,这点东西您拿着,辛苦了!” 村长摆摆手,就听宋煦继续道:“还有个事儿想托您问问,我们村儿有人要卖地吗?” 村长:“…………” 说起这个,村长一肚子气。 他站起来,拿烟管狠狠敲了宋煦的头,吐沫横飞道:“我还没找你算账呢!你之前卖地卖给田家了!?你知不知道,都是什么样的人在卖田!?而且你招呼都不跟我打一声,怕是不把我这个村长放在眼里!?” 宋煦伸手挡了挡横飞的唾沫星子:“……” “我们村宋李两姓独大,也立了两家的祠堂,但那田家,就是个外姓人!就算有点小钱,也架不住他们不姓宋哇!你们有田,不问我,反倒自己去卖了,我真是不知道怎么说你…………况且田地是能随便卖的吗这可是我们的命啊!” 村长吹胡子瞪眼了一通,总算肯坐下来喘口气了:“……哼,你小子,不是卖了嘛,怎么又想买了?” 宋煦看了一眼小春,朝他挤挤眼睛,回头才正色道:“您说得对,有田地傍身日子才有底气,我们做小吃食赚了点钱,但也不急,您给我们留意着,过段时候我们可能想买点地回来。“ 村长点点头,问道:“瓦片拉回来,我找几个人给你铺上,你回头请他们吃顿饭就是了。对了,小春最近怎么样了,这胎稳吗?” 小春:“……” 宋煦:每过一段时间就必须要回想起这个设定。 小春面红耳赤地答道:“挺,挺好的。” 一个多月确实看不出肚子,村长也就随口一问,听到满意的答案便放他们走了。 -- 第40页 一会儿,村长夫人提着篮子到堂屋问他:“老宋,你看煦小子他们带的这粉子是个啥?” 村长探头一望,红褐色的粉质,闻起来还有点香。 他伸手撮了两指,舌头舔了舔:“……嗯,味道不错嘛,很香哇!这粉好吃。” 村长媳妇儿也跟着尝了尝:“不错,明日拌进粥里看看。” 宋煦他们前脚出来,他要买瓦买田的事,后脚就在村里传开了。 李宝珠,气到晕厥! 她在大槐树下听了消息,急急忙忙赶到宋煦家门前,那慢吞吞压土路的夫夫俩还在路上晃悠着没回来呢。 李宝珠咬牙,觉得不甘心又恐慌。 自从小春怀孕,宋煦就像变了个人,对她也没有以前好了。 她守在门口也不是一次两次,但宋煦经常无视或者要求她离开,她的自信一点点削弱,可下意识还是把男人当做自己的东西。 听到他赚了钱,又高兴又急。 高兴的是对象有钱,急的是对象就要把钱给自己以外的人花了! 她转了几圈,想想又转到宋煦家后院,还没研究出个名堂,就听见有人迟疑地叫她:“……你是?” 李宝珠吃了一惊,转身一瞧,也不是个眼熟的,认了好半天才明白过来:“你是……宋旺家老二的……” “哎是,我是老二媳妇儿,我叫孙金媛。” 甭管有理没理,到底是县里长大的姑娘,孙金媛见人三分笑,成功博得了李宝珠的好感。 “我住村南,是宋金瓦家的李宝珠。” “李姐,你怎么在这儿转悠啊?那宋煦可不是个好东西……” 李宝珠一听就不高兴了,拉下脸来:“煦哥好得很,哪里不是个好的。” 孙金媛笑道:“那我哪能瞎说呢,他可骗得我家老娘团团转,心机呀,深着呢!这不,从前欠我家二十两银子,后来只还了个破铺子,非说值三十两,想从我家再套出个十两呢……” 李宝珠一惊,心里砰砰跳:“十两不少了,那你们给了吗?” 孙金媛翻了个白眼:“给个屁!我那老娘早就想给,被我拦住了。要我说,宋煦光会教人倾家荡产,爹娘难道不知道吗?” 说罢,孙金媛笑了一下:“你又是怎么回事,干嘛在这儿爬来爬去?“ 李宝珠顿时气愤道:“我是来提醒煦哥不要乱花钱的!听说他在县里开铺子发了财,又是要买地又是要盖房的,肯定都是姓春的贱人撺掇的!” “发财了!?”孙金媛一惊:“那不能行,赚钱了肯定得先还我们家的呀!我那老娘,还整天想再白给他十两银子,要不是我……不行,”她咬咬牙,“我回去看看!” 李宝珠见人溜得快,一时也没了主意。但转念一想,这孙金媛尚且还是煦哥家的债主,必定是能管一管他的钱的吧。 她跺了跺脚,满心不甘地离开了。 不一会儿,宋煦从隔壁牛婶那儿领了刚杀好拔干净毛的鸡,回去和小春做硬菜去了。 小春负责清洗剁块儿,宋煦负责浓油赤酱。都不是什么高难度的菜,红烧肉与黄焖鸡,绝对吃得农家人大开眼界。 端上牛婶家的餐桌后,果不其然,得到了旺叔俩儿子的一致赞赏。 正好方桌,一桌八人,两人一个边。 乡下人规矩少,旺叔俩儿子的媳妇又都是县里人,便没有太多避讳,四人同桌吃饭。 牛婶热爱菜上全之后摆得整齐好看的过程,自己满意后便拍拍手开吃。 肉菜因为稀少而显得珍贵,许久不食荤的一桌人,都被那香气给彻底击倒了。 牛婶旺叔还好,至少吃过一次,老大老二则狼吞虎咽得如同八辈子没吃过饭,吃得昏天黑地日月无光,那夸赞一声声的,热情洋溢。 “煦小子什么时候练的手艺?”牛婶边啃鸡爪边纳闷道:“我记得你以前连灶房都不进的。” 宋煦惭愧道:“我好像比较有天赋,迫不得已接触了下,发现还挺好上手的。” “哼。”牛婶斜眼道:“是不是知道夫郎怀娃才下的厨啊?可把你能的,小春给你做饭那么多年,早该知道疼人了。” 宋煦连连点头称是,小春埋头吃饭,牛婶看得好笑,又道:“趁着人齐,我也跟老宋商量好了,正好把十两银子还你们。” 宋煦一惊:“哎不能,婶子,说好抵扣房租杂物的。” 牛婶刚要说什么,一道尖利的声音阴阳怪气地响起:“坑了我家二十两不够,还要再继续坑钱……你家不是发财了吗?不如先把二十两给还了吧!” 饭桌上骤然一静。 牛婶率先一拍桌子:“金媛!闭嘴!我说过多少次了,小煦把铺子过给了我,便是还了钱!铺子白纸黑字买掉三十两,我们便不能占这十两的便宜!” 她说着更加气恼:“你三番两次的在我这边煽风点火的,怎么,觉得我和你爹老了,已经迫不及待地要当家做主了吗!?” 老二脸色不好,也啪地放下筷子,低声吼道:“金媛!” 旺叔家算是村里少有的和睦家庭,即便两个儿子都长年在县里或者南天镇打工,都从来没有过分家的念头。 尤其是宋老二,因为县里离得近,时不时回来一趟,和二老的感情非常亲密。 但自从娶了这个媳妇儿,矛盾却渐渐显现。 -- 第41页 成亲以前,孙金媛温柔体贴,恬静娴雅。 从小在村里长大,看着疯丫头们长成泼辣土妹的宋老二,第一眼看见她就沦陷了。 世界上就是有这么美好的女子。 可自从真的娶了人,他渐渐发现,孙金媛根本不是自己初见时的那样静雅。她斤斤计较,每天在他耳边唠叨些两文三文的小事,撺掇他找由头跟爹娘要钱,跟大哥争家产。 半年多过去,宋老二的内心是很复杂的。一方面他舍不得自己挑的媳妇儿,另一方面又实在觉得厌烦。但他一向寡言老实,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便一直忍着。 宋煦和他有雕刻画样生意的交情,本来就是认识的,关系不错的人。可今天,他媳妇儿又给他丢了大脸,他一时气愤,这一声吼,吼出了满腔愤懑! 老实人发火最可怕。 孙金媛愣住了。 半晌,她嘤地一声哭出来,丢下筷子就往屋里去。 宋老大赶紧示意身边已经看呆了的媳妇儿跟过去看看情况,自己则趁着气氛凝固赶紧又夹了几块儿肉。 真……真的好吃啊。 宋煦与小春对望了一眼,笑道:“牛婶,别跟家里人置气了,这十两也别提了。那铺子,我们本来就是要赎回来的,只是现在还没赚够钱。之后有了钱咱换回来,啥事儿没有,犯不着发火啊。” 牛婶吸吸鼻子,别扭道:“哼,不管她,我们吃。” 这一场虽然出了点意外,但总体还是吃得不错。 可离开时,宋煦还是发现了小春的闷闷不乐。 “怎么了?”宋煦捏了捏小春的手心,好笑地问道。 小春真的有趣,他不高兴了,也看不太出来,脸颊却会微妙的鼓起一个弧度…… “……说好煎鸡的,你又煮了。” “…………”宋煦哭笑不得:“那不是为了多点汤汁吗?你看后来大家都拿红汤拌米饭了,煎的没那么下饭。” 走到自家门前,小春打开栅栏,一言不发地闪身进去了。 宋煦只得在后面喊:“好好,下午再买一只鸡,晚上就煎!” 第20章 今天村长正好也要去县里,两人便搭了顺风车。 这是宋煦第一次坐牛车,还有点新鲜。 老黄牛走得慢,微风便也吹得温柔。小春把不小心散落的头发往后捋。 “买个十斤棉花差不多了,再扯点布,棉衣我们可以自己做。别的还要买啥?花生瓜子铺子里好像都有。” “还有新浴桶。” 小春惊讶地看过来:“怎么,家里的不好用吗?” 宋煦摸摸下巴:“我要那种能坐进去的,不要站着浇的……最好能坐俩人。” 小春脸腾地红了,不说话,用实际行动表达了拒绝。 老村长在前头听得嘎嘎笑,老牛也哞哞两声,一路乡野意趣。 约好傍晚路口见,宋煦小春告别老村长,先去莫大哥常住的旅店问了一下。 得知人还没回来,两人便去布庄称了棉花买了布料。 除了布店,他们还去了隔壁杂货铺,买了些家里缺的小东西。毕竟家里什么缺了一角的水瓢啊,断了一个头的筷子啊,总有些零零碎碎的东西,没钱凑合用,有了钱就想换的。 不错的是,因为没什么技术,它们大多造型古朴,还挺有美感…… 不至于让挑剔的宋煦审美病发作非要买那贵的。 出了杂货店,他俩想想没得要逛的了,便要原路返回。 当然,浴桶暂时没买。 虽然在县城摆摊几天,并没有遇到钱三狗和他的跟班们出街大游行,但两人还是不敢太放肆。 小春刚迈了一步,突然拽拽宋煦的袖子:“煦哥,你看那儿!” 宋煦一瞧,竟是江天天和那小双儿——小雨。 今天确实是放了江天天的假,让她回一趟家来着。 昨天跟田小庆说好了,怎么现在陪着人的却是这个小雨? 两人说说笑笑地去了隔壁的米粮店,宋煦鬼鬼祟祟地跟着也进去了。 小春无奈,只能跟上,隐约听见他俩在叽叽咕咕“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之类的。 宋煦、小春:“…………” 不知道为什么,膝盖隐隐有点疼呢。 江天天正听小雨说得高兴,突然感觉背后发凉,回头一看:“………………” 小雨:“所以我说,你别看你老板那样子,说不定在家还打夫郎呢!这打不打的,不能看人前!” 他得意地嘚吧嘚完,跟着回了个头:“…………” “……啊,宋老板吃过饭了吗?” “我吃没吃过无所谓,我看你像吃饱了撑的。”宋煦黑着脸,骂道:“整天在这儿瞎造谣,怎么就被我听到了呢?还带坏我们家天天。说吧,干嘛呢,田小庆又哪儿去了?” 江天天脸涨得通红:“……田哥本来陪我来的,但小雨哥说自己正好没事儿,田哥就自己逛街去了。” 宋煦心里啐了一声田小庆,问道:“小雨怎么又在外面逛,你不用给人做工的吗?” 江天天哒哒地跑去找掌柜的算钱,抛下被审问的小雨。 小雨失落地说:“唉……我曾经在布庄管账,一直做得好好的,就在半月前,那布庄老板的亲戚也要来寻差事。那人也学了几个字,能看看账,便毫不顾忌地把我给赶走了。双儿可真是人下人啊……我这半月一直在找新差事呢……” -- 第42页 “布庄?”宋煦皱眉:“不会就是天天说的那个什么马掌柜吧?” “是呀是呀,也是天天才说的,我也刚知道呢,我们好有缘哦!马掌柜那个人渣,真是不得好死!” 宋煦:“…………” 小春见江天天提着篮子过来,问道:“钱够吗?是要现在回去探望父母吗?” 江天天神色微敛,道:“是的,钱够的。“ 小春:“既然我们都遇见了,不如一起去看看。如果你爹娘今天正巧在家,便不用再约时间了。” 江天天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 路上,宋煦把情况跟小雨讲了讲,小雨之前听江天天说了些,这会儿不禁啧啧两声:“我也想要宋老板这样的老板。” 宋煦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春阳县的棚户区,是钱三狗一步也不会踏入的地方。 宋煦小春走得很放心,终于进到那屋里的时候,却还是感觉心酸。 这屋子比他们乡下的家还要破烂,并且因为在县城,挤挤挨挨,更是小得逼仄。 江天天的爹听到声音从屋里出来时,凶光毕露,衬得这小房子更显憋屈。 可己方人也不少,一时壮了士气。 宋煦庆幸今天是自己来,说不定田小庆也不怎么顶用。 比如,对方这个靠“抬脚就踹”来打招呼的习惯,是不是太不礼貌了一点? 宋煦不是白长这么大个儿,最近高强度劳动,更是身体不虚。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以前光听江天天讲还不确定,你这家暴的人渣还踢上瘾了是吧!? 宋煦比起那江爹,力气更大,速度也更快,一道影子闪过,对方就闷哼一声砸在了地上。 “啊!”刚走出来的憔悴妇人,眼里只有自己被踢倒的丈夫。她慌张跪地,将人扶起:“夫君,你怎么样?” 江爹手一挥,啪地打在妇人身上:“滚!” 他恶狠狠地盯着江天天:“还会带帮手了!?上次在街上没逮到你,你竟然还敢回来!?” 还没等宋煦上前发话,小雨先站了出来:“你这混人,知道什么!?天天在外头找了正经差事,一日二十文的工钱。宋老板好心,许她孝敬你们,一月分你们一半儿,还不用吃你家的睡你家的……天大的好事儿啊!” 那江爹一听到钱就愣住了,动了动嘴没说话,而江天天她娘也一脸惊诧地看向她,仿佛现在才看到这里还有个闺女。 “但看你们这样子,想必不想要这钱。如果你们实在不肯,也行,那马掌柜不是要出钱买人吗?我们出得比他还高一两银子,你们写卖身契!只是这样,以后江天天便与你们恩断义绝,你们就是饿死也要不着她半分!” “……一个丫头,”江爹鄙夷道:“抛头露面做什么工?哪家正经人,让丫头出门,简直是丢死我江家的脸!” 江天天咬着下唇,手直哆嗦。 小雨拍拍她肩膀:“真是狗改不了吃屎,蛤蟆也学不会说话。人家一个小丫头还能一日挣二十文工钱,你一个大男人,竟整天游手好闲,靠闺女吃饭!你这不是当了婊子还立牌坊,诶哟算哪门子男人啊!” 小双儿的嗓音比一般男人高,清脆响亮,像个大耳刮子,刮得一院子的人目瞪口呆。 “我们天天,多好一个小姑娘,有你这个爹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男的女的双儿,哪个不是两条腿两只胳膊两个眼睛一张嘴呀?就你能耐,长这么大个子活这么大岁数,除了能生个娃可半点其他功能都没有~生了娃不养,好吧,娃儿反过来养你,你还要怪人抛头露面!?废话,她不抛头露面,你吃西北风去吗!?” 宋煦悄悄扯了扯小春的衣袖,往后退了一步:“……我们以后少惹他吧?” 小春恐惧地点点头。 小雨说在兴头上,完全没有停下的意思。 “你一个顶天立地的汉子,整天不事生产,游手好闲,不为国家出力,是为不忠!你对子女冷酷,可见对长辈也不敬,是为不孝!你对着街上随便一个路人都能大打出手,是为不仁!你横行霸道,以暴力逞凶斗狠,是为不义——!”他深吸一口气,大声总结道:“你简直是个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之人!” “哗……” 棚户区隔音不好,不知何时他们家小破院儿外聚了不少人,眼带惊奇地看着高谈阔论的小雨。 江爹被这一通高帽骂得是头昏脑涨,气血上头,一时间你你你你了半天,愣是再喷不出半句话。 本能地想一巴掌扇上去,却又畏惧宋煦的武力,竟进退两难地立在了那里。 他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前后晃了晃,倒是身后那憔悴的妇人先反应了过来,冲上去扶住江爹,哭道:“夫君,你怎么样?难不难过……?” 江天天从小雨身后挪出半步,眼里都是濡慕。 “娘……” 妇人一僵,抬头看了江天天一眼,却立刻又低下头去,对着江爹嘘寒问暖。那一眼里不是担忧和心疼,却是怨怼。 江天天愣住了。 “……娘!我,我不是故意跑出去的,是大哥说……” “够了!”她声音颤抖,接着又咳了一阵。那闷在肺里的声音,光听着就让人觉得不太好,与她那泛白的唇色一起,联想中全是不详。 “你走吧。就按那双儿说的,你一月给家里三百文的工钱,家里便不再管你的事。其余的,还有你大哥。” -- 第43页 江天天那一瞬只觉得手脚冰凉,好像一切都离她远去了。 曾经娘亲慈爱的目光也变得陌生。 这世界是如此的虚假。 她眼泪涌出,模糊了视线,胸中泛上的酸意漫上四肢百骸,令她疼痛难忍。 “娘……我,我不是自己要出去,只是大哥说……我不想嫁……” “好了。”小雨拉住江天天的手,制止住她去往娘亲方向的脚步。“对你没有怜惜的人,你再怎么讨好又有什么用?女子便不如男吗,你一个人也能过得很好。待到你让他们高攀不起,看他们对你是什么态度。” 小雨冷冷的,话语间没有了平常那种表演式的夸张,竟难得有几分真心。 宋煦瞥了他一眼,暗自皱了皱眉。 四人离开,小雨揽着哭泣的江天天走在前,宋煦小春走在后面。 还没出棚户区,宋煦突然道:“小雨,你要是有什么难处,也可以跟我们讲讲看。” 小雨脚步顿了顿,回头露出个狡黠的笑容,像个满心坏水却又柔弱娇小的狐狸。 “我哪有什么难处,无非是再找东家,养活自己罢了。人在做天在看,报应不爽,我什么都不用干,也有老天爷啊帮我啊……” 他眼里闪着光:“天理昭昭,报应不爽。” 第21章 云城。 莫世安风尘仆仆,一路快马加鞭,终于在冬至前夕回到了云城。 正是清晨,今年的第一场雪还没降下来,干冷的霜却铺满地面。怕马儿脚底打滑,便给马蹄裹上了布。 莫世安进了城放慢了马速,逆着人流前进,最终停在了一座大宅子前。 他呼着白气,壮硕的身躯裹着大裘,上前一步敲了敲门。 一个干瘦的小老头出现了,把头仰了老高才看见人脸。他乐得眼睛一眯,找不着缝。 “小莫回来啦,大当家他们等你好多天了!” 莫世安脸色温和下来,边跟着老伯往里走,边问道:“今年二哥三哥都回来了吗?” “都回来啦,就数你最慢了!” 跨进正院,一阵酒气扑面而来。 只见宅中有湖,湖心有亭,亭子四面透风,却有三个男人在里头呼喝来去,喝酒吃肉,热气腾腾! “大哥!你输了!喝!” “好,喝了!下一轮赌什么?” “就赌……小弟今年能不能讨到媳妇儿吧。” “那必须不能啊!”三人异口同声道。 莫世安:“…………” “他们怎么这么早就在喝了?”莫世安不为所动,好脾气地问看门老伯。 老伯也不觉得尴尬,依旧笑眯眯道:“不是这么早,是昨天晚上就开始到现在都没喝完呢。” 莫世安大概知道了这三人的酒醉程度,赶紧上去终结战场。 汇通商行有四位当家,分别管运输,采购,与官府打交道,以及算账,这么几大块的事情。 其中有些重合,有些遗漏,也都商量着来,大体符合就是。 莫世安不是普通客商,他便是其中那位管采购新鲜东西的“四当家”。 汇通商行近几年越做越大,早已不是兄弟几个带着一批货,从南走到北的日子了。 兄弟四个为了效率聚少离多,只能约好每年冬至必须回到云城来,大家聚聚,联络联络感情。 往年除了管账的大哥比较准时以外,另外两位从来神出鬼没。 莫世安想着反正自己不是最后一个,结果反倒失足。 三位大哥见到人,好一通嘲讽,再三坛子酒灌下去…… 好嘛,莫世安确实终结战场,他喝完倒下,众人便各回各屋睡觉去了。 这一觉睡得昏天黑地,等到莫世安起来,终于安稳地坐进堂屋准备吃晚饭的时候,同被饿醒的三位大哥也出现了。 老大,管账,是个人才。 毕竟我们知道,管账的肯定不能太笨,因此这位长了一颗看起来就很聪明的大脑袋,整体造型像一颗发育不良的豆芽。 “老四啊,今年找对象了吗。” 看看,人一聪明就八婆,整天关心些什么。 莫世安光笑不说话,二哥喝了口茶也发了言。 “老四啊,不瞒你说,老三今年抱了个闺女,我们四个里面只剩你一条光棍儿了。你说你白长那么大个子,不把自己好好拾掇拾掇,怎么讨媳妇儿,光拿你的重量讨吗?嘿你还别说,不少小姑娘就怕你这样的大个儿,俩人站一起像爹带娃,多膈应。” 老二这一长篇大论下来就知道,这是位很会嘚吧嘚的主儿。 他长相普通,不开口就淹没在人堆里,一开口顿时闪闪发光,能把死的说成活的活的说到升天。当年兄弟几人走南闯北的时候全靠他讲价,最辉煌的纪录是把一位一心寻思的老太婆说得一把年纪改嫁,焕发了人生第二春。 莫世安对并没有发力的二哥完全不虚,自顾自倒了杯茶,看向三哥。 老三乍一看完全不像个商人,倒是像个文弱书生。他比较畏寒,里三层外三层的裹成球,还不忘举止优雅。脖子边上一圈毛,把他那张小白脸衬得更加唇红齿白。 到底是今年刚抱了闺女的,他清了清嗓子,好脾气地说:“看我做什么,我没什么好说的。自从我夫郎给我生了娃,我每天一卦,怎么算都是财运旺人运也旺做什么都旺。至于你,爱娶不娶吧。” -- 第44页 莫世安摸摸鼻子,干了一杯茶。 要说这弟兄四个里面,就数莫世安个头大。以前几人跑商时,一遇到匪徒就让莫世安站起来给他们看看。 一般情况下,敌方会在三息内撤退,碰到极度自信的坏蛋,基本也在莫世安手上撑不过一炷香。 这位,身高了得,功夫也是真的好。 就是不知道是不是练武练傻了,二十多岁不开窍,让上面做大哥的着急。 三堂会审每年都要来一遍,莫世安都习惯了。 这座宅子只做几人每年聚会时用,厨娘都是现找的。 等菜间隙,他们终于说起正事。 “……明年钦差南巡,会将丞相一派的人派出来。我得到消息,从京城往这边,会走黄城,祥城,云城,石城这样的路线,再继续向南。”老二说道。 莫世安心头一动,追问道:“上一次是走了江阴山吧,这次变了?” 老二点头,莫世安摸了摸下巴。 “怎么?”难得见莫世安对官府的事感兴趣,往年叫他去某个县递拜帖的时候总是心不甘情不愿的。 “……你们知道,我这次是冲着南天镇北的煤去的,在沿途几个县都有停留。其中有个小县城,名叫春阳,里头县令与地霸勾结,百姓苦不堪言,求诉无门。” 老大那大脑袋晃了两晃:“还有这种事!?” 几人面面相觑,多有怀疑,老二率先发问。 “南天镇离我们这儿这么近,就算是附近的县,也绝不会是什么无人旷野。如果出了个绝世贪官,怎么可能一点风声都听不到?” 莫世安叹了口气。 “如果不是我亲眼看到那县霸坐十抬大轿出行,声势浩大,人人惶恐低头避让,我也不信。那县霸背后或有高人指点善后。” 老三却突然笑出声,笑完还咳了咳:“四弟是不是在那小县城遇见什么命中注定的缘分?不然你们看他何时管过如此闲事!” 一提八卦,三人两眼放光。 莫世安汗颜:“什么缘分,别瞎说,我在春阳县与一对夫夫很是投缘,人家已经是一对了有我什么事。” “那就没有什么别的桃花?比如,对你示好的小姑娘?投怀送抱的小双儿?没有吗?”老三不甘心道。 莫世安努力想了想。 “……你们知道,一个走南闯北的客商,穿着普通的粗布衣服,哪儿会有人与你谈婚论嫁,谁知道要嫁到哪儿去……啊,”他突然停顿了下,颇有那么点奇怪地说道:“有个小双儿,跟我买油膏,让我摸他手。” 大哥:“……” 二哥:“…………” 三哥:“………” 三人突然站起来。 老大:“我许久不出门,是时候动动了。” 老二:“欺男霸女的混蛋人人得而诛之,我先去探探再看看是卖消息给王爷还是丞相还是镇南侯府。” 老三:“嘿嘿。” 莫世安果断起身把大门一关,又给自己倒了杯茶。 “我瞎说的,没有的事。不过那县霸确实可恶,我是要回去看看的。到时候有什么进展,我再与你们说就是。” 老三搓搓手,说道:“随你罢。不过话说回来,我从没听过一个县霸有好下场,往往没等其他官员来查,就要先被民众弄死了。你的那个小县城,说不定也正酝酿着呢。” 莫世安笑笑:“这倒是。我刚认识的那对投缘的夫夫,便不像省油的灯。” “今年你的煤挖完以后便没什么事了,你爱怎么盯着怎么盯着。”老三拍拍手,刚总结完,又觉得哪里不对。 “……老四啊,你实话告诉我,那春阳县到底哪里特别?” 厨娘这时刚做好菜,一样样的珍馐美食往桌上端,他笑笑说:“哪有什么特别,不过是拥有唯一一个我递了拜帖却石沉大海的县令罢了。敢撂汇通商行的面子,多新鲜呐。” 顿时咳嗽声此起彼伏,大家默默地开始填肚子,日常腹诽莫世安一肚子坏水。 —— 春阳县。 福气布庄。 姓马的掌柜正哆哆嗦嗦地给面前的人翻账本。 那人隐在阴影里,辨不清面目,只是用手托着腮帮,半眯着眼看账。 外头天色渐黑,眼见那字越来越模糊不清,马掌柜提了八百次勇气,终于开口道。 “我给您,点盏灯……?” 那人不答话,只是打了个大大的呵欠,仰头靠上椅背。 “算了吧,今日就这样,我要回去了。” 马掌柜苦哈哈地问:“那您明日还来吗……?” 那人不答,只沉默了一会儿,反问道:“听说你要新买个妾?” 马掌柜出了一头的冷汗:“是……是……不过听说那家好像不卖了……” 那人却突然笑了起来。 “说反悔就反悔,哪有那样的好事?你啊,做人不坚持,怎么能做成人上人呢?” “……受教,受教。” “行了,你知道就好。春阳县最近很是热闹,你们也都上着点心去做生意。生意做不好,你这掌柜的位置坐与不坐便没什么区别了,小妾也都送人吧。” “是是。” 那人起身,眼里映出一点新月。 “小妾日子不好过啊……” 第22章 -- 第45页 夏尽秋分日,春生冬至时。 一年中白日最短的一天便是冬至。自古有“冬至一阳生”的说法,即冬至过后一天天地回暖,有新循环开始的意义,是大吉之日。 现代人的节日感已经被削弱得稀薄,宋煦更是连春晚都不看,来到这里才开始盼着节日的到来。 因为,可以正大光明的放假休息了…… 尽管莫世安说冬至前后回来,但直到前一天,那旅店都没有传来消息。 宋煦虽然失望,却也没办法,冬至就这么来了。 在大石村,过冬至是一件比过年还要重大的事,因为这一带习惯在冬至祭祖,每个修了宗祠的村子在这一天都要声势浩大地举行仪式。 甚至有些远游的,去其他地方定居的人,也会回到宗祠来参加祭祖。 祭祖之后的村宴规模更大,嫁出去的姑娘双儿也可以回来吃席。 老村长这几天忙得要命,不仅要准备仪式的事情,修整族谱,安排回村的外乡子孙的住处,还要张罗一顿村宴。 参加村宴的人家,每家要交二十文出来,主要用作吃饭和其他小花费。 人太多的家和一些族老家,则随心意交得更多一些。 宋煦这钱自然是交得毫不心疼,却管不住有些小气的人,能为了二十文钱在家跟婆婆吵架。 说的就是隔壁那个孙金媛。 说起那个女人,宋煦真是白眼都懒得翻了。 几次碰上都一副要搞得家宅不宁的面相,天然惹人讨厌。听说她家一直不算穷,也不知道是怎么养得这么抠门。 瞧瞧他家小春,以前过得那么惨,吃不饱穿不暖的。可现在呢?让买什么都不心疼,顿顿鸡蛋,炒菜放油,前两天还偷偷摸摸从柜子里取了一吊钱,也不知道去干什么了。 ……还以为他不知道。 宋煦心大得狠,认定媳妇儿干不出什么出格的事,便假装不知道。 冬至这天,宋煦醒的时候,外头才蒙蒙亮。 其实论时间已经不早了。 宋煦醒得虽早,却是个赖床选手。尽管做了一床厚棉被,小春还是喜欢缩在他怀里睡觉。 抱起来暖呼呼一团,简直……人生赢家的享受。 终于等小春红着脸爬起来旋风一样洗漱完,牛婶就来敲门了。 祭祖快要开始了。 “天地悠悠,乾坤朗朗,泱泱宋氏,源遠流長。列祖列宗,德業輝煌,子孫追慕,敬愛勿忘……” 宗祠前的空地上,搭了祭台,点了红烛,燃上长香。 宋李两家分左右两侧站立,各有一位长辈带领,按着男丁,双儿女子的顺序排好,在朗朗诵声中一个个上前祭拜。 宋李两家在数百年前来大石村落户,曾是关系非常亲近的两家人。子孙后代繁衍至今,仍然一同祭祖,甚至连祖宗神像都置于一处,接受子孙后代的祭拜。 “忠孝仁義,倫理綱常,祖系綿延,祖訓堂皇。承先啓後,開來繼往,根深葉茂,花繁枝壯……” 有小童在香案边一点点撒着纸钱,青烟袅袅,直上云霄,不一会儿便消散在寒风中。 气氛庄严肃穆,即便是宋煦这样的外来人,也收敛了表情,放空了大脑,不敢有丝毫不敬的念头。 轮到他时,他携小春上前,一前一后的跪下。 “第二十三代,宋煦,携夫郎春氏,拜——” 眼前是一片红色,烟雾迷了人眼,神像高高在上,睥睨着他。他高高仰头,再郑重地磕在地上,心情平静安宁。 身边的小春也同样的做了,然后半跪起,伸手虚扶了宋煦起来,站到了队伍的末尾。 细小的雪花突然飘落。 这是今年第一场雪。 白点落在这庄严的画面中,协调中也透着一丝温柔,像想象中不灭的魂灵。 铜罄在耳边一声声地敲,最终与场景相连,成了记忆中的一抹颜色。 直到散场时,宋煦仍久久不能平静。 祖先崇拜要说有什么意义,宋煦毕竟不是在写论文,也并不相信灵魂不灭,说不出什么道理。 但在他直观的感受中,最鲜明的一点,是归属感。 在这样的活动中,你是集体的一员。 不需要做任何努力,只靠你天生带来的成分,不管你是人渣还是圣子,都天然存在于这个集体。 人是群居动物,是可以为了“集体意志”而抹杀独立思考能力的动物。也怪不得以家族为单位的集体拥有天然的凝聚力。 宋煦体会到这一点,心绪不平地问小春:“那如果知道自己会嫁人的双儿和女子,出嫁前参加祭祖,会有归属感吗?” “……不知道别人,但我没有。”两人暂时回到家,午饭还有一会儿,他们可以换件暖和点的衣服,慢慢地往晒场去。 小春想了想,又道:“除了跟你在一起,别的我在哪儿都不觉得高兴。” 宋煦先偷乐了一下,后想想也是,他刚来时小春那个冷漠的态度,显然是看什么都不顺眼,更不像要融入集体的样子。 这种人意志坚定,不在乎别人想法,特立独行又酷,想必对他不认同的人,半点好脸都不屑给。 雪片很给面子,只是象征性地飘了飘,很快就晴了一小片天。 等到宋煦夫夫来到晒场时,一溜近百张桌子,一眼望去真是人丁兴旺。 -- 第46页 “怎么这么多人?”宋煦懵了一下,视线所及之处有不少生面孔。 “煦小子怎么突然傻了?”牛婶正巧经过,把他拎到不远处一张桌边,“有些嫁出去的女人双儿拖家带口,虽然不祭祖,但饭还是能来吃的。以往偶尔来几家,今年不知道怎么了,全都来蹭饭。” 她麻利地搬了长凳,把宋煦与小春整齐码在上面,满意道:“坐直喽!” 宋煦挺胸,牛婶继续道:“在外面吃饭,一碗面都要八文,但办村宴的时候,大鱼大肉的都有,一整个家也只要二十文!基本上一家有三口人,不就吃得划算了吗?不过带太多人的,虽然不会被赶走,却也叫人瞧得不舒服。” 牛婶说完被喊走帮忙去了,小春心里却咯噔一声。 有祠堂开村宴的村庄并不多,许多男丁冬至这天并没有去处,或者有去处但路程太远。 那么去媳妇儿的娘家村里,也是许多人家会做的事。 村宴越热闹越有面子,只要确实沾亲,哪个村都不会拒绝这样的人家。村子强盛,村人便好嫁娶。 渐渐地,不仅仅是掌家媳妇儿的娘家,女婿在的村也可以,但亲戚关系再远一点,便要遭人侧目了。 但就有那么一家人,给过小春难堪。 这事儿,往年就发生过。那就是他那势利眼的舅家。 那是他刚嫁过来第一年,宋煦娘虽然身体不好,却还活着。那平时万事不管的舅舅舅母,三个娃儿大的大小的小,拖家带口地来大石村找他吃宴席,还美其名曰“这孩子说过年不回来了怎么这么不懂事我们不得不过来看看他过得好不好”。 厚脸皮说的就是他们了。 那一年,他舅舅舅母连吃带拿丢了他的脸,所以牛婶这么一说,小春就警惕起来。 过了一会儿,凉菜陆续上桌。这一桌都是宋家人,除了牛婶一家外,还有另外几家住得近的。宋煦仅仅是面熟,小春一一在他耳边提醒他都是谁家的谁。 “也没见你跟人来往,怎么记得这么清楚,嗯?”他趁着小春主动和他咬耳朵的档口,也咬了回去,小春红了耳朵,闭了嘴。 “哈哈哈,小春看着气色好了许多,是不是宋煦最近对你言听计从啊?”一个妇人揶揄道。 这一桌人,除了孙金媛外,宋煦都不讨厌,半调笑地答道:“言听计从算什么,做牛做马我也愿意呀。” 孙金媛眼看着翻了个白眼。 妇人乐了,想了想又劝道:“日子都是人过出来的,小春有孕,你现在对他好一点也是应该的。不过要是生了个双儿或者是闺女,你也别生人家的气。以后还有机会呢……” 这话有点交浅言深了,放在有的人耳中,保不准是生不出男丁的诅咒,可宋煦却十分感激,起码这大妈真诚啊。 “双儿闺女我都喜欢。哪怕真的没有男丁,招赘都行。我家夫郎,我不疼谁疼呢?以前是我不懂事,我现在想开了,以后会好好过的。” 妇人喜笑颜开,连连夸赞。孙金媛身边坐的宋老二也诧异地看了他一眼,脸上带了点淡淡的感慨。 小春:“…………” 再这么说下去,他都要以为自己真的有娃了。 老村长在前头不知道讲了啥,完了大家终于开吃。 菜色不错,有炖猪肉之类的硬菜。虽然宋煦吃得起肉,但农家大锅菜传承多年,自有一番风味。 一道豆腐肉丸子端上来,小春眼睛一亮,伸了筷子夹了一个,举到半空顿了微不可查的一瞬,先放进了宋煦碗里。 宋煦心里别提多美了,丸子吃进嘴里,那鲜香满口,忍不住唔唔出声! 小春忙道:“怎么?烫到了吗?” 宋煦摇头,没等咽下去就又夹了一个送到小春嘴边:“好吃,快尝尝!” 小春耳朵一红,众目睽睽之下假装淡定地张嘴接了。 现杀的鲜美猪肉,肥瘦适中,与水嫩的豆腐完美结合。没有用什么浓油赤酱,仅仅是靠食材本身的鲜美,便征服了一切。 乡下宴席,没啥面子不面子的,大家都吃得吸吸呼呼,不一会儿这道菜便空了。 “早知道这么多不相干的人都能来吃,我用绑的也把天天带回来了。” 小春听闻点点头:“确实可以,她看着还小,估计没人计较。” 毕竟今天是祭祖团聚的日子,昨天两人怕天天不回家,一个人太寂寞,就企图把她带回村。 不过天天十动然拒,死活不肯跟他们走,声称自己一个人也很快乐。 宋煦明白小姑娘的顾虑,怕自己一个外人,遭人白眼,东家人再好也和她没什么关系。 但看那小小一个人,每日辛辛苦苦的工作,拿那么一点工钱,逢年过节却要一个人度过,实在是不忍心。 可惜江天天态度坚决,宋煦后来也没再坚持。 不过看这样子……亏了啊! 这顿饭会吃很久,不过两三个热菜下来,大家都放开许多。 粮食酒上来,男人们纷纷拿碗倒了,开始走桌聊天,跟你喝跟他喝,一时间热闹非凡。 宋煦这桌除了他以外还有四个男人,不一会儿就跑了两个,再一会儿又来了两个, 宋煦统统不认识,只管哈哈哈好好好行行行地喝酒。 还好这时候的酒稀得很,顶多喝到脸红,脑子不至于喝糊。 -- 第47页 换了几拨人,突然,小春绷紧了身子。 宋煦惊讶地抬头,却见这次来的是一对夫妻。 男子高壮,脸上的笑容却假得很,妇人笑得更夸张,却是一脸算计。 “诶哟我的小夏啊,听说你怀了娃,怎么连信也不报一个!?你舅舅舅母多担心啊……这不,我们赶忙来看你了!” 小春冷了一张脸,拿过宋煦的酒碗就站起来,话也不说一句,直接一饮而尽。 喝完放下,半晌才道:“谢谢舅舅与舅母。养育之恩不敢忘。别的就没什么情谊了吧。” 舅母:“…………” 她羞恼道:“看你说的什么话!?敢情大石村我们还不能来了!我们肯来是给你面子,你难道就不想要娘家了吗?” 小春沉声道:“我出嫁时你们收了宋家多少彩礼,又给了我多少嫁妆?娘家我不曾有过,现在自然也不需要。你们要来就来,以后别扯我的名字。” 舅母尖声叫道:“你什么意思你个兔崽子!?难道我们还贪你这顿饭呢!?” 当然是贪这顿饭。 小春舅舅家一共五口人,死皮赖脸花二十文就能饱餐一顿肉。如果不报小春的名号,怎么会有这样的好事!? 虽然每家都出了钱,但这么多肉靠那些二十文肯定是不够的,德高望重的族老家,或者家境富裕的人家,普遍要出得多些。 这些全都是实打实占到的便宜。 小春心中厌恶,也不想多言,谁知舅母却不依不饶。 “你对长辈还有没有点尊敬之情?听说你家开了铺子赚了钱,你想过你舅舅家没有?我们养你到这么大,你还嫌弃我们沾了你的亲了吗!” 她愤愤道:“沾了亲就能来吃席,本就是这样的规矩!” “田小庆!”宋煦忍无可忍,突然拍桌而起,大声点名。 正暗搓搓地捧着个锅巴在不远处看热闹的田小庆一个激灵,连忙冲过来。 “在在,煦哥,要小弟做啥你说!” 宋煦微微一笑:“跟村长借个车,去铺子里把天天接过来。今天不是沾了亲就能吃席吗?那我家的亲戚也要吃个够本。” 小春舅母被搞懵了,她明明记得宋煦死了娘以后便没有直系长辈了。 “什么天天,是你什么人?” 宋煦摸摸下巴:“江天天,是我和小春的养女。” “咳咳咳——”小春一口水呛了个昏天黑地,田小庆脚下一个趔趄,附近其他人则好奇得要死,桌上的妇人忍不住问:“养女?多大了?” “十四吧……小我五岁?” 看热闹的人:“………………” 养女还是小妾,这是个问题。 第23章 “大石村著名养女”江天天,被田小庆闯进铺门绑架一般抓上了牛车,一路“快牛加鞭”地赶回村子,前后一共一个时辰。 她被颠得如同一颗风中的小白菜,大声喊道:“抓——我——干——嘛——?” 田小庆应景地回答:“认——祖——归——宗——!” 江天天:“???” 而村宴中,大戏你方唱罢我方休。 暂时偃旗息鼓的小春舅母,由于首战失利,已经回到自己桌上大吃特吃了第二轮。 除了他们,李宝珠的娘家人也贡献了一台好戏。 李宝珠的娘家人,坐在这场村宴中本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但从他们来开始,周围人就不断地指指点点窃窃私语。 因为李宝珠从嫁来大石村,娘家就像不存在一样。 离大石村最近的县是春阳县,最近的镇是南天镇,而江阴山,已经是个比较远的地方了。 李宝珠虽然姓李,却不是大石村的李家人,她来自江阴山附近的一个小山村,路途崎岖难走,家人一度音讯全无。 她嫁人后,还没生下一子半女,就把自己夫家克得全军覆没,附近传遍了骂名。 那时候村里就有老人说,如果她娘家还有人管,那必定是要让她改嫁的。 也不知道是真的不在乎她这个女儿,还是什么其他原因,那家人真的没有来过,任由李宝珠一个人在大石村勾搭你勾搭他的,把自己混成了个遭人白眼的风骚寡妇。 可今天,也不知道太阳是不是打西边出来了,这家人竟来到了大石村! 一开始大家只顾着吃,随着肚子被渐渐填饱,越来越多的人议论起来——看,那就是李宝珠那消失已久的娘家人! 宋煦这桌离得远,基本没听见什么,只大概知道,李宝珠可能终于要……再被嫁出去了。 谢天谢地啊。 说实话,李宝珠确实可怜。 她本人并没有做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克死”夫家这种说法,宋煦是无论如何不会认同的。 李宝珠也不过就是人蠢了一点,爱幻想了一点,堵他家门时脸皮厚了一点…… 也正是因为没什么大错,他和小春都只是尽量无视她,并没有真的同她计较过。 可李宝珠偏不让人安宁。 宋煦正夹了块鱼肚子,把刺儿挑了往小春碗里放,就听一声长泣,由远及近飞速飘来。 “煦哥——!” 宋煦抖了抖。 “煦哥,你快告诉大家,你要娶我的!你说好要娶我的!” 江天天跟着田小庆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一到现场,先见了这么个场面! -- 第48页 只见宋煦和小春“害怕的”坐着,一个花枝招展的女妖精扑过来,像一只蝴蝶要扑进宋煦的胸口…… 江天天脑袋一轰,中气十足地喝道:“哪来的野鸡,滚!” 宋煦:“……” 他欣慰地想,多好的闺女。 李宝珠被家人拉走了,现场只剩尴尬。 大约是这一声太过响亮,不少人都离了席凑过来,想近距离看看传说中的“十四岁养女”。 江天天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被包围,一张小圆脸腾得烧红了,磕磕巴巴道:“……你……你们好……” 宋煦小春站起,招招手把人喊过来。 江天天站在宋煦小春之间,一人一只手地被牵着,宋煦隆重介绍:“前段时间,因为缘分与天天结识,就收了她做我们家的养女。天天性格很好,今天便喊她回来与各位叔婶认识一下,以后大家互相照应。” “应该的应该的”,众人点头,故作平常地分开回坐,眼睛却不停地往他们这儿瞟。 江天天听到一半就在那儿狂咳,好不容易缓过来点,瞪着宋煦道:“老板!?什么养女,我怎么不知道!?” 小春憋笑憋了半天了,这会儿解释道:“没什么,喊你来吃饭找个借口而已,同你不相干。” 江天天这才看向眼前。 她面前摆着两只碗,装满了各式菜肴。 小春:“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刚才随便挑了点,可能有点凉了,凑合吃。不喜欢就放着,等会儿还有几个热菜甜汤,肯定把你喂饱。” 宋煦笑道:“昨天叫你来你不来,看这下只能吃冷的了吧?实在不行我们也连吃带拿,回屋热热再吃。” 这话没有悄悄说,桌上其余人都笑起来。 “就你脸皮厚,都赚了大钱了还连吃带拿呢,我们可不许!”之前一直和他们瞎聊的妇人揶揄道。 江天天坐在小春和宋煦中间,眼泪都要下来了。 但她不能哭,还要扯开嘴角笑。 可笑着笑着,眼泪还是掉下来了,她只好低着头,装作吃得抬不起来,一口一口塞进去,活像饿了八辈子。 小春一直对江天天有几分怜惜,此时看她吃饭,想起了自己第一次吃到炒鸡蛋的那顿饭。 有时候,吃的什么是其次,谁把东西夹到你碗里,才是惹出眼泪的原因。 宋老二大概知道点情况,江天天是他们铺子的帮工,他听宋煦提过。 此刻想起来,就问道:“我那几个新图样都刻好了,明天给你们带去铺子吧?” 宋煦高兴道:“谢谢小二哥,下午我就去拿。” 孙金媛听到这儿,忍不住插嘴道:“就你积极,给人白干活儿还天天夜里费灯油在那儿咔咔咔的。人家可不知道感恩,拿着钱都养起小妾来了。” 这话一出,宋煦小春和宋老二同时变了脸色。 宋煦当然没有让宋老二白干,他一张图样给人六十文,这个价格很不错了。 宋老二当然明白这价格很不错,图案就刻得细致也快,只是没跟孙金媛讲而已。 他现在越来越烦他这个媳妇儿,有话也不愿意跟她说。 完全没想到,误解会越来越深。 “你……你回去!”他气急,站起来就朝孙金媛吼道。 孙金媛最近也憋了一肚子火了,找到发泄渠道便不管不顾地撒泼起来:“你要谁回去!?你再这样对我,我们就和离!” 宋老二难以置信地瞪圆了眼睛,孙金媛却像找到了支撑,得意洋洋道:“早听我的不就是了,也不知道跟宋煦混个什么劲儿。人家养小的,你也想学?” 她话音刚落,眼前闪过一道黑影,接着“啪”地一声,脑子嗡响脸上生疼,好半天才眼冒金星地反应过来——她竟被人打了一巴掌! “谁!”她抓狂吼道。 “我!你污蔑我爹,我就打你!” 江天天是真的矮,也不过就到孙金媛的胸口。 她怕男人,却不畏惧女人,尤其是刚才,听着那坏女人嘴里不干不净的猜测,她全身涌起一股从未有过的力量,上去就是一个巴掌。 ……就是这一声爹,叫得她有点不情愿。 不过一旦克服了心理障碍,叫得顺了还有点过瘾。 “我大爹小爹感情好得很,不劳你费心猜忌!我虽然贫穷,却也是良家女儿,况且我爹这么好,要真享齐人之福,又何必遮遮掩掩!?只有你这样的龌龊东西,才看什么都龌龊呢!“ 左一个龌龊,右一个龌龊,扇得孙金媛头昏眼花。 宋煦和小春像看着孩子长大而无限欣慰的老父亲们,在后面当牵着手的背景板,就听最近活泼了不少的江天天在那儿帮爹爹吵架。 “……天天哪儿学的词。”老父亲拍拍夫郎的手问。 “都怪她跟小雨混多了。”夫郎惆怅道。 孙金媛吵不过,左右看看就想动手,场上却有个人,猛地一拍桌子。 “够了!” 却是宋老二。 宋老大一向和稀泥,早知道这桌子要遭殃,带着媳妇儿端着碗站着吃呢。 这会儿弟弟终于爆发,他一边吃一边叹了口气。 “和离吧。”宋老二疲惫道。 孙金媛完全没料到这个发展,愣在原地没有动。 “不是你想要和离吗,听你的。你的嫁妆带回去,我一分也不要。你要不肯离,我就写休书。” -- 第49页 江天天咽了咽口水,悄悄地退回好几步,小春侧身把她挡在后面。 气氛凝重之际,小春的舅母舅舅可能终于吃到撑了,又啪嗒啪嗒跑过来。 吃饱撑了的小春舅母可能觉得自己已经回复了战斗力,又不把小春放在眼里了,趾高气扬道:“知道错了吗小夏?我们也不要别的什么,就是真心的感谢而已。只要你道个歉,我们就原谅你。之后生了娃,我们也会来看看。” 宋煦冷哼一声,抓住宋老二给的灵感,朗声道—— “想得倒是美。每年吃一顿饭可以,别的就甭提了,也别再在小春面前晃了。不然,我就让小春写断亲书,以后大石村的饭,你们一口也吃不上。” 宋煦舅母:“…………” —— 闹腾的村宴总算结束了,虽然闹了些不愉快,但怼完了脑子有坑的亲戚和邻居,还吃了好吃的菜,总体还是很开心的。 江天天跟着他俩回到家,里里外外参观了一通,感慨道:“你们家比我想象中的破嘛……” 可不是破嘛,泥胚墙,泥胚地面,除了瓦片崭新以外,别的都不怎么样。 最近他们赚了些钱,不过日子太短,里里外外还没换过来, 宋煦小春都不太在意这些,房屋再华丽也不能叫个家,自从两人抱在一起睡,宋煦觉得自己对物质的需求都降低了很多。 宋煦给江天天拿了瓜子花生,两人还没唠上两句磕,小春就说要出去一下。 宋煦眯了眯眼睛,没有追问。倒是小春莫名紧张,搞得江天天都有点奇怪。 等到人出去,江天天忍不住问道:“小春哥是要出去做什么?” 宋煦喝了口消食的茶:“不知道啊……怎么不叫爹了?” 江天天羞窘道:“别开玩笑了,你们难道还认真的吗!” “哈哈哈,你既然叫了一声爹,以后必定不会叫你吃亏的。” 过了一会儿,小春回来了,他似乎去柴房放了什么东西,才进到堂屋来。 三人稍作休息,便开始了一轮大扫除。 江天天似乎要把今天吃的都回报回去,干得格外卖力。 今天飘了雪点,大团的云快速飘过,接下来几天说不定会有大雪,许多事情便不能再耽搁。 篱笆要加固好,柴也要劈好。 菜园里有些菜可以收了,风干的腊肉收回屋里去。 宋煦劈了会儿柴,看小春正在厨房忙活,就悄悄停了手,鬼鬼祟祟地摸去柴房。 他真的很好奇,小夫郎究竟瞒着他弄了啥!? 一推门,他恍然大悟。 一个大浴桶! 他鼻尖痒痒,心也痒痒,想起那天他与小春坐在牛车上时,他开玩笑的话语,小春回避的态度。 那时他以为小春还没做好准备,万万没想到,人家把自己的玩笑话都当了真。 半夜偷偷取了钱,背着他找了多半不是宋老二的木匠,做了这么个大浴桶。 宋煦抬头看天——吃了媳妇儿是禽兽,但不吃不就禽兽不如了!? 小春发现外头半天没声了,出门一望,宋煦没了人影。 家里不大,走了两步他就发现柴房门虚掩,他心中紧张,想了想还是过去推开门,便与宋煦那满脸禽兽不如的面目对上了。 小春:“……”这下是真的红了脸。 两人对视半晌,中间隔了个桶,谁也不说话。 江天天刚好来柴房放东西,一推门就愣住了,然后噗嗤一声笑出来:“老板小春哥,你们看啥呢?哇,好大的浴桶!” 尴尬。 小春先咳了咳,移开视线,有点不好意思地问江天天:“我们家没有厢房,可能晚上还要让你睡柴房了。” “噢,说起这个,我刚想说……”江天天小心地笑了笑:“我晚上还是想回铺子睡。可以吗?” 牛车悠悠前进,宋煦怕路上不安全,便带着小春一同借了村长的牛车送江天天。 这是一年中日照最短的一天,走在路上,极远的天边燃着一线红霞。 天色渐渐暗下去,雪片纷纷扬扬落下,不一会儿就在路上铺了浅浅一层白。 小春怕路上冷,给宋煦又披了件棉袄,自己则和天天一起裹了条薄被。 江天天心里有些过意不去,却又觉得温暖,一路小声与小春聊天。 幸而大石村到春阳县并不远,不一会儿就到了。 这是个阖家团圆的日子,整个县都是静悄悄的。 可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他们家的铺子前,竟亮着一盏灯笼。 雪花飘下,灯笼的光暖融融地映亮一小方天地,把雪也映得暖和。江天天惊讶地站起,还没等牛车停稳,便急急地跳下去。 她心跳得很快,一股不知名的酸涩涌上心头。 那提灯笼等在门前的人影,分明是…… “大哥——!” 江天天狂奔过去,一头撞进那人怀里。 可怜的灯笼差点掉在地上,江大哥一手揽住江天天,一边朝宋煦他们冷淡地点头致意。 宋煦与小春相视一笑,便没有下牛车。 纷扬大雪中,两人调头回家。 冬至一阳生,万物循环,有始有终。 第24章 第一场雪来势汹汹,到了半夜,春阳县淹没在一片白茫之中。 -- 第50页 一个小双儿架了个梯子,裹了件裘袄爬上屋顶。 寒风呼啸,冰凉的雪片往眼瞳上刺。他勉强地睁着眼,像个疯子一样,从裘袄里哆哆嗦嗦掏了一壶酒。 酒是烈酒,他仰头闷了两口下去,烧灼感从喉头往下,刀割一样,直刺进心里。 月高风雪夜,天地如白昼。 云层也被风吹得急,一片片阴影从雪地飘过去,像是匆忙的洪荒巨兽,遮天蔽月。 而团聚的人家毫无察觉。 今天这个日子,没有人再心疼那点灯油,于是万家灯火从纸窗中隐隐透出光亮,小双儿看着看着,羡慕地捏紧了手中的酒壶。 有仆从从院外进来,慌张地找人,一抬头才看见房顶上的人影。 他大惊失色道:“小雨哥哥!你怎么上去了!” 小双儿低头,微卷的刘海,眯起的杏眼,眼睫毛上落了雪片,眼神迷离。 确实是小雨。 他嘿嘿一笑,没答,而是抬头又看起月亮来。 “宝临,前院不是吃席吗,你怎么不去?” 名唤宝临的仆人吭哧吭哧地爬上来,差点被兜头的冷风吹得栽下去。 他匍匐前进才爬到小雨身边,埋怨道:“吃什么吃,跟平日也没什么区别。我们这些没家的,过什么节啊!” 他刚抱怨几句就呛了几口寒风,咳了几声之后心情更坏了:“哥哥也是,这大冷天的,好好的屋里不待,非要上这儿吃风。待会儿冻病了,等老爷回来又要不高兴。“ 小雨叹了口气,把酒喝光,然后狠狠地往外抛去。 碎裂声清脆地响起,宝临目瞪口呆。 “咋了啊我的大爷!?你不高兴也别这样出气啊,就算没人跟你计较,打扫起来也费劲啊!” 小雨脸上倒没有半点不高兴的样子,拍拍手就下了梯子。 宝临跟在后面,好不容易笨拙地落地,却见小雨又走得只剩个背影。 他气恼地跟在后面喊:“哥!你到底要去哪儿啊!” 小雨回头,也对他喊道:“我一个人走走,别跟过来——!” 他去马棚牵了马,带着一身的酒气,在月色中离了府。 春阳县北边是棚户区,再往更北走,出了县,有片小树林。穿过小树林,现出一条不太深的洼谷,便是春阳县的乱葬坳了。 小雨一路飞驰,待到那里,已经手脚冰凉。 他翻身下马,一个趔趄。 酒喝得有些急,他胸口发热,手脚却发软,脸上带笑,一步一挪地下了坳地。 雪下了一段时间,即便是这最污秽的地方,也被老天爷一视同仁地铺上了洁白的被子。 小雨茫然地站着,不知道踩在谁的尸骨上。他左右转转,更找不到自己的亲人。 不一会儿,他脑中更加糊涂,便一屁股坐下来。 他有过亲人吗? 或许是有过的吧。 人都是有亲人的,至于他们做不做亲人该做的事,就各看各命了。 他在非常长的一段日子里,都在疯狂地愤懑怨恨。怨恨为什么老天不公,为什么既然不能让人人都吃饱,还要让人感到“饿”,怨恨老天赐给人“力量”,却让那些有力量的人将他毒打。 公平是什么,命运又是什么? 风水宝穴是什么,乱葬岗又是什么? 他躺下来,面朝天,雪花薄薄给他盖上一层被,他痴痴地笑起来。 躺在这里,活人和死人又有什么区别呢? 他酒喝得又急又多,冷热一激,此刻便有些晕了。 迷迷糊糊躺了不知多久,忽闻远处马蹄声渐近。他想要爬起来,手脚却使不上力,这时心里才有点慌了。 他努力动动手指,晃晃头瞪瞪眼,试图让自己清醒一点。刚刚弯了弯膝盖,便有个高大的人影急匆匆地从上面一路滑下来! “你怎么了——!”那人大概是看到他拴在树边的马儿,过来查看时看到自己被埋了,以为出了什么事,这才急匆匆地下来。 小雨已经清醒多了,这会儿见来了人,才有一点后怕,娇声道:“对不起啊大哥哥,我不小心掉下来,脚崴啦……” 他戴起惯常的矫揉造作的面具,抬头与恩人四目相对,两人一惊,异口同声。 “是你!?” 来人身形雄壮,百里无一,让人看一眼就记得。 小雨更是与人有过肌肤……手指触碰之亲。他记得对方是个客商,于茫茫人海中相遇,实在有缘。 莫世安昨日告别兄长们,一路往春阳县赶。 他不知身世,逢年过节就找个顺眼的地方安顿。这次与宋煦小春约好,便紧赶慢赶回到春阳县,准备待到明天就去他们家拜访,蹭个饭什么的。 没想到在这里,碰到了摸他手的小双儿。 莫世安每天接触无数人,男女老幼,丑的美的,有钱的没钱的……数不胜数。 小雨长得娇小可爱,却也不是国色天香,如果不是自家那三个唯恐不乱的兄长那天叽叽喳喳地给他洗了脑,他肯定想不起这么个双儿。 此刻,两人却突然觉得,缘分简直妙不可言。 莫世安回过神,把人一把抱起来,深一脚浅一脚地踏雪上坡。 小雨太矮,莫世安太高,把人抱在怀里像抱了个鸡仔。 鸡仔脸上涌起热意,闷闷地问:“麻烦你了……你叫什么?” -- 第51页 “莫世安。你呢?” 莫世安。 三个字,小雨细细在嘴里嚼了嚼,久违的快乐让他昏了头脑。 他急切地回答道:“钱小雨。我叫钱小雨。” —— 这边春心萌动,那边也其乐融融。 江天天与大哥在铺子里,兄妹俩第一次单独相处。 店里食材充足,江天天每天都自己做饭。宋煦经常提醒她不要省,但她总是吃得小心翼翼。 但今天不一样,今天大哥来了! 她高兴地做了两个大煎饼,与哥哥一人一个,还冲了一碗甜面汤。 这桂花红糖是宋煦买了放在灶房里的,有时候夫夫俩早上起得太早来不及在家吃早饭,便会到铺子里吃。 甜面汤就是他们青睐的一项美味。 因为糖比较贵,宋煦他们每次做这个都会多做一些,让田小庆和她一起喝。 不然她肯定不敢动的。江天天想。 但是今天是特别的日子! 没有爹爹打骂,虽然娘亲不在,但是有大哥啊…… 江大哥面色阴沉,但看着江天天快乐地忙碌,心中又有些温暖。 自上次与小妹一别,已经过了大半月。 他去隔壁镇帮人做工修房子,一直修到昨天。 没想到回到家后,却完全没看到小妹。 他麻木地生活,看谁都没多少感情,对这个小妹更是没有爱怜。除了上次给她十文买东西,几乎就没有对她好过。 可当他发现小妹突然不在了,心中却涌起了陌生的担忧。 他问小妹去向,爹娘均闭口不言。 他开始后悔上次自己草率的提议,怕她遭遇了什么不测,反省自己这个大哥是不是根本就不配当。 直到他娘悄悄地跟他讲了事情的经过。 小妹出息了,她能去别人铺子里帮工,一天还供家里十文的开销。 大哥一开始有点高兴,但娘亲随即担忧道:“儿啊,可前天,那马掌柜突然亲自来了……他说还是想要抬了小妹,宁可多加钱,给我们足足八两银子!” 大哥愣了愣。 “我就说,给点时间考虑考虑,儿啊,要么你去找天天……问问她?闺女还是要嫁人啊,不嫁人,以后是要被戳脊梁骨的啊……马家肯出这么多来聘,肯定对她有喜爱,那过门后日子也不会太苦……” 江大哥脸色愈来愈沉,他娘后来也讪讪地不再说。 但江大哥心里闷得慌,便要去铺子找小妹。谁知铺子门没开,他一时不知道该去哪儿找,犹豫间就站在门口发呆。 之后便将小妹等到了。 小妹好像胖了一点,不再是以前那像根柴火似的干枯样子。 桌上的饼是他没见过的样式,喷喷香,甜汤也很好喝,沁人心脾。 小妹叽叽喳喳地说着老板对她多么多么好,中午还带她去村宴,吃了多少多少肉…… 江大哥在这一刻突然明白了做哥哥的感觉。 他将他娘让他问的问题咽到了肚子里,决定只要他在一天,永远也不让那马掌柜再来打扰小妹。 —— 浴桶。 大浴桶。 宋煦与小春刚吃过饭气氛就很不对,我不看你你也不看我的,脑子里想的全是浴桶。 这么大一个浴桶,得烧多少开水啊! 好在下午的家务活儿已经干得差不多,两人有一晚上的时间来烧开水。 宋煦蹲在火膛前,脸都被烤红了。 “……我早就说要赶紧把灶砌大一点,再加个锅。我们家这一个锅,耽误多少事,你看每次蒸饭的时候都要再弄个瓦罐,就算蒸起来还好,那洗起来也麻烦啊!” 小春:“……好吧。” 宋煦点点头,暂时满意,不一会儿又提意见道:“新桶,先刷一下,再烫一下。这一锅水好了先拿去……对了这一趟趟太麻烦了,你把桶拿进来——” 小春啪地抢过他手里的火钳,终于发了火:“自己去!” 宋煦摸摸鼻子跟小春换了位置,自己捣鼓那浴桶去了。 一锅锅的水倒进去,热气渐渐在房间里蒸腾起来。 家里不大,宋煦便把浴桶放在了房间——否则,难道在柴房,在厨房,在餐桌旁边洗鸳鸯浴吗!? 富贵人家的屏风,自然不会出现在这样的小屋里。浴桶正对着床,倒也大俗……大雅。 小春把外间收拾好,一进房门,就瞧见了正襟危坐在床边的宋煦。 “?”小春看这架势,不禁后退了一步。 两人隔着浴桶面面相觑,小春面无表情,脱了外衣挂上衣架,接着脱里衣。 宋煦:“…………” 比谁脱得快?我怎么能输! 冬天衣服多,两人却越脱越快。脱到后来,他俩都呼吸急促,面色潮红,水汽氤氲间,模糊了无限风情。 两人冲动地亲在一起,又扑通一声双双扑进浴桶。 小春在宋煦耳边轻声道:“不是说闺女双儿都喜欢吗?招赘也行?……那我们要一个?” 水花四溅,漫到地上,越涌越多。混合着沙哑的喘息,水光倒映着灯影,昏黄暧昧。 宋煦心想,果子果然要放放才好吃。 看这投怀送抱的,多带劲啊…… —— 这个冬至与往年没什么不同,直到睡下时,彩秀都是这样想的。 -- 第52页 她没尝过甜,便也不知道苦。 她不知道家人团聚的滋味,不知道和乐美满地喝着小酒吃着肉的感觉。 所以她心平气和地睡下了。 夜半风声大作,打得脆弱的窗纸沙沙作响。 彩秀被冻醒,起来披起衣服检查了一下门窗,却突然听见咚的一声。 “谁!?”彩秀警惕起来。 她佝偻着身子,点燃油灯,小心翼翼地来到院门前。 好一会儿,院子里都再没动静,她便悄悄上前,把耳朵贴紧了门…… “咚!” “啊——!” 一声剧烈的锤门声炸在耳边,震得破旧木门上簌簌往下掉碎屑。 彩秀被吓得尖叫一声,心如鼓擂。 还没等她缓一缓,一声声撞门更加急促,她转身逃进房间,却只抵挡住一时半刻。 不一会儿,三个壮汉撞进门来。 其中一人提着刀,笑道:“这不是我们的头牌彩秀嘛……怎么这么快就人老珠黄了?” “是不是被爷们草得太多了?哈哈哈哈——!”另一人附和道。 彩秀避无可避,脑子里一片浆糊,只知道软弱地摇头。 她眼睁睁地看着那些强盗,嘴里说着不干不净的话,翻她的柜子。 柜子里没有多少贵重物品,唯有一点银钱,是她最近才攒的。 她明天便要还租子,即使不能全还上,有那么一点也行。 但如果一点没有,她不知道等待自己的将是什么。 可眼前的强盗们,丝毫不顾她控诉的眼神,只是肆无忌惮地翻箱倒柜,还不时在她身上动手动脚。 彩秀太害怕了。她既怕眼前的强盗,又怕明天交不出租子。 这一刻,她突然觉得很累。 壮汉们找遍了全家也找不出什么好东西,塞了钱袋在怀里,还颇有几分不平。 三人对视一眼,便想在彩秀身上讨回来。 她曾经是个名妓,就算现在脸上丑了些,不点灯也不碍事不是? 一只油腻粗糙的手摸上她的大腿,彩秀顿住,大脑一片空白。 无数记忆闪回,她突然暴起,尖叫着推开压着她的人,抡起一旁的凳子就砸下去。 鲜血迸溅,伴随着男人们的怒吼,彩秀寻了个空档夺路而逃。 身后的脚步声如同催命的符咒,她什么也不知道,只知道向前跑,再跑,跌跌撞撞的跑。跑到呼吸间都是血的甜腥味,鼻腔里麻木得没有知觉。 不知过了多久,天边泛起灰蓝色的亮光,她这才站住脚步。 茫然四顾,一片洁白。 彩秀这辈子没有出过春阳县,她站在这里,茫然得如同一个新生的婴儿。 她穿着白色的里衣,就盯着那一线光亮看。 那是日升之东。 灰蓝越来越亮,与那线一同膨胀的,还有一行小小的黑影。 那是从另一边走来的一队人马,浩浩荡荡,不下百人。 有人举着华盖,有人抬着空无一人的轿子,有人持棍威慑。马儿脖子上戴着铃铛,随着人行渐近,叮当作响。 啊,那一定是钱三狗。 是了,钱三狗昨天也要回乡祭祖,怕是今天才回来。 彩秀想着,却一动不动,仿佛一颗扎根的野草,火来了也能心甘情愿地成灰。 可突然有人冲上来拽了她就跑。 彩秀反应不过来,她跌跌撞撞地被拽到了旁边一个大草垛的后面。 “你不要命了!?” 彩秀这才抬头,面色已然青紫,却还是勉强认出了人。 “……宋恩公?” 宋煦与小春已经在这里躲了一会儿了。 他们昨晚胡闹了一通,早上起晚了。平常他们天没亮就应该到铺子里包饺子了,今天却还在路上。 谁知道一路赶着赶着,后方突然出现大队人马。 大石村在春阳县的东边,进县的路宽阔好走,有商人来往并不稀奇。但排场铺那么大,又有标志鲜明的华盖,宋煦和小春内心都报起了警铃。 他俩往前跑了好长一段,见甩不掉,就赶紧找了个大草垛躲了起来,准备等钱三狗过去了再进县。 谁知道那叮叮当当的车队还没来,春阳县的方向却歪歪扭扭走来一个人。 宋煦起初以为那是个乞丐,可定睛一看,越看越像他认识的人。眼看钱三狗都快要过来了,他这才冒险把人拉了进来。 彩秀婶头发蓬乱,神色惊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现在不是问话的好时机,宋煦把棉袄给彩秀婶披上,三人屏息。 天越来越亮,白雪映衬下,更是亮到刺眼。铃声渐近,百来人的脚步踏在雪上,发出沉重的声响。 就在此时,变故陡生—— 只见不知从哪儿窜出一个干瘦的男人,他举着一把砍刀,向钱三狗的车队冲去! “钱、三、狗!”那破锣嗓子嘶哑尖锐,宋煦心中一紧,不禁探出一只眼睛。 “你作恶!你作恶啊——!” 车队混乱起来,马儿惊慌地扬起前蹄。 那人面对百来人的车队,仍然像蚍蜉撼树一般渺小。 可他怀抱一腔孤勇,固执而绝望地呀呀着向那马车冲去。 “你作恶——我杀了你——!” 唰的一声,血花飞溅。 那男人的咽喉被割开,喷出高高的血柱,最后散落在皑皑白雪上。 -- 第53页 他仅仅倒在了三步之外。 宋煦心神巨震,把小春摁在怀里,捂住他的眼睛。 第25章 宋煦一路悄悄跟到乱葬坳。 他眼睁睁地看着几个侍从, 将那死掉的男人如同一个麻袋一般扔到沟里。 那可怜的尸体嵌在雪地里, 被随便几铲雪淹没。 没了。 等到侍从离开,宋煦让小春待在上面,自己就要下去看看, 却被彩秀拦住了。 “恩公……别下去。” 她冻得抖抖索索, 眼神却回复了一点清明。 “这是乱葬坳,下面脏……” 乱葬坳。 宋煦头皮发麻。 “所以就直接把人扔在下面!?连埋都不埋一下?” 彩秀茫然道:“为什么要埋?顶多草席一裹……附近会有野狗和一些吃肉的鸟儿来,丢下去的人,没过多久就成了白骨。” 宋煦半晌说不出话, 彩秀却叹了口气,悠悠说道:“况且,这人, 我认识。” 原来这干瘦男人曾是县里的一个泥瓦匠。他普普通通,娶了个双儿,生了个闺女。 唯一值得一说的,大概就是他家夫郎的肚子不争气, 闺女之后再无所出。 五年前, 闺女十八了。家里见招赘无望,便想将她嫁出去, 左右一打听,便看上了附近村里的一家农户。 这家农户家底殷实,而泥瓦匠只有一个闺女,也拼命给她抬嫁妆。 因此这位新嫁娘,有了一场风光的大嫁。 那时钱三狗才刚在春阳县站稳脚跟, 没来得及干太多天怒人怨的事情。 他那日正巧上街,一眼就瞧见新嫁娘美丽的身影。她笑得一脸幸福,胭脂红妆让这个平凡的姑娘,在那一刻展露了惊人的艳丽。 钱三狗就那样起了心思。 于是他当街掳走新娘,让侍从把送嫁的人揍得无力反抗。 “后来那农户家带了十几个亲戚打上钱府,没想到钱府里的人狡诈地将他们请进去,关起门来杀了个干净。那泥瓦匠左右得不到消息,整日和夫郎在家哭,等了一个月实在等不了,便当街拦了钱三狗。”彩秀说道。 “钱三狗就说不知道,没了,人死了,烧了。泥瓦匠的夫郎受不了刺激,没多久就病死了,那泥瓦匠便疯了。” 小春问道:“那这么多年,钱三狗没有派人把泥瓦匠也杀了吗?” 彩秀摇摇头:“不知道。那泥瓦匠之后就不知所踪,不知道是藏在了哪里。我也是刚刚才认出来。” 说罢,她顿了顿,又道:“其实这样的事真的不少,只是后来少弄出人命来罢了。几年间,钱三狗除了不敢当街杀人,别的什么都做。” 当街杀人影响太坏,保不准百姓合起来打他。反之,只要在暗地里做事,乡下人见识短,许多都忍气吞声了。 宋煦大概明白了来龙去脉,一时心里激愤,又有几分兔死狐悲之感。 在这一刻,他突然想通了一件事情——不能逃。 他紧紧捏着小春的手,小春感到痛了,却没有出声。 “小春。” “嗯?” “不管我们有没有钱,之后能不能混过去,都不能坐以待毙。我想把钱三狗弄死。” 小春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他知道夫君一直是有些惧怕的。 他是个好人,曾经活过的世界里没有这些血肉横飞的灾难,便也没有那种血性。 小春喜欢这样的夫君,让他感到安全。但他也喜欢说出现在这句话的夫君,让他感觉勇敢。 “钱三狗该死,总要有人弄死他。我能做的不多,如果要我提刀去砍,我别无二话。”小春坚定道。 宋煦沉重的心突然一轻。 “整天提刀提刀的挂嘴边……你只要给我生闺女就行了。” 小春一下子涨红了脸。 宋煦转头看着被白雪覆盖的乱葬坳,坚定道:“不光要弄死钱三狗,还要我们全身而退。” —— 钱小雨把莫世安领回了他在县城边缘买的一座小宅子。 莫世安看钱小雨娇小柔弱,便不自觉的有了几分保护欲,一路上护得人滴水不漏。 钱小雨心中窃喜,暗道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 莫世安是他随手搭上的线,谁知却结出这么一大颗果实。意外之喜,喜上加喜。 他眼珠一转,在路上想了好几个新法子来折腾,到了宅子就给人端水做饭,表现得贤惠极了。 他做惯了下人的活儿,也是这几年才稍微清闲些,因此那手艺比起宋煦之流高了好几个档次。 就比如宋煦包饺子,那就是个饺子,但他能包出个兔子猫儿,还要拿白萝卜雕个兰花来点缀盘子。 几样甜糕咸酥一出炉,手艺就知有没有,莫世安赶路赶了一天一夜,早就饿了,此刻也顾不上什么,张嘴一塞——“唔!” 钱小雨撑着下巴,坐在桌子旁边,一脸得意地笑:“怎么样?” 莫世安走南闯北也算吃过不少好东西,但不得不说,民间点心做到这种程度,已经没有多少提升的空间了。 甜口的软滑,咸口的酥脆,他倒了一盘下去才堪堪半饱,淡定道:“好吃,就是少了点。” 钱小雨愣了愣,又噗嗤一声笑出来。 “你这个愣子,多夸我两句不会吗?你与其直接要,不如夸夸人,我们双儿都喜欢听好话……听了好话,你不说要我都给你再端几盘上来呀。” -- 第54页 莫世安:“…………” 钱小雨伸手碰了碰莫世安的头发,不敢碰实在了,对上对方冷静的眼睛,突然脸上一红。 “好嘛好嘛,我去做点当饱的。面条吃吗?” 莫世安笑了笑:“好。” 钱小雨煮了两碗面条回来,与莫世安分吃了。 然后他擦擦嘴,看了看天色。 “好啦,我要回铺子上工了。晚上说不定也不回来,你也不用避嫌。爱住这儿就住这儿,不爱住……哼你还不爱住?” 莫世安好笑道:“我没说我不爱住啊,怎么自己倒先生起气来了。” 钱小雨嘟起的嘴这才放了气,他欢快道:“好!那我下次回来,你还要在啊!” 他没有问更多,像个小傻子一样提了件衣服便笑着出了门。 牵着马,他没有去马掌柜的铺子,而是脚步一转,来到了钱府后门。 “我的爷啊你可算回来了!”宝临守在门口守了一整夜,此刻睡眼惺忪无比困倦,见到钱小雨像见了亲妈。 钱小雨翻了个白眼:“有什么事,说吧。” 宝临帮他牵过马,愁眉苦脸的。 “老爷刚回来,发了大火了。也不知道哪个不长眼的,半路举着刀拦老爷的车架,还嚷嚷些不好听的话……让我们的人给弄死了。” 钱小雨皱起眉:“怎么又杀?什么时候又招惹了一个,我怎么不知道?” “嗨,听说啊,是五年前那个……” 小雨一震:“那个小娘子的爹?终于找到啦?” 随后他又喜笑颜开:“那挺好啊,杀了不就完了,以后也不用再找了。了却我一桩心事。” 宝临撇撇嘴:“可老爷不高兴呢。那人骂老爷天杀的,该死,老爷觉得晦气……刚砸了十个碗。” 钱小雨漠然道:“砸呗,我们家差这十个碗不成。哼,他说天杀就天杀,老天杀了吗?死的还不是他自己,我们老爷命长着呢。” 说话间,两人到了钱三狗的院门口。 尽管院主人经常十天半月不着家,这院子仍然修得气派,打理得干净整洁。 此刻,房门口的一片翠竹边上,一地破瓷片。屋里传来怒吼声:“那老东西怎么还活着!?” 钱小雨深吸了口气,脱下披风让宝临拿着,脸上捏出一个笑,踏步进去。 “哪里活着,这不就死了吗?” 钱三狗一身肥膘,衬得钱小雨弱柳扶风。 他快步走进来,作出个惊讶的表情,扶住钱三狗道:“老爷怎么发这么大的火?那疯子杀了就杀了,管他说什么疯话呢。” 钱三狗白长了这么大个子,体虚,发了一通火只觉得心慌气短。钱小雨这一扶深得他心,他把重量压在钱小雨身上,挪了几步往椅子上一坐。 咚地一声。 钱小雨被压得身子发麻,暗自吸了口气,复又摆了张笑脸道:“老爷一身福气,压得我受不住。” 钱三狗瞥了他一眼:“惯会说好话,你这张小嘴儿,整天瞎叭叭。” “那老爷是不喜欢小雨这张嘴吗?”钱小雨嘟起嘴。 “嘿,那还真喜欢。” 钱小雨白白嫩嫩,灵巧可爱,明明是杏眼,却偏偏闪着狐狸似的光。 钱三狗最好的不是这一口,但这不妨碍他偶尔换换口味。他心猿意马地凑过去,伸手摸上钱小雨的后腰。 那只肥手左掐掐又揉揉,过了一会儿不过瘾,又想伸进他的衣服里去。 钱小雨咯咯笑起来:“老爷……可痒死我啦!” “哪里痒呀?”钱三狗的眼神愈发下流。 “嗯……”钱小雨望望天:“心里痒。” 钱三狗哈哈大笑:“你个小调皮鬼,就是不肯好好伺候老爷我。” 钱小雨哼了一声,说道:“怎么是我的错呢?都怪天儿太冷。不过老爷回来了,马姨娘呢?” 钱三狗一秒变了脸:“那贱人,路上杀个人,给她吓得一直叫,像是得了疯病,我让人关起来了。” “疯病?行吧,回头我替您瞧瞧去。” 钱三狗满意道:“还是你会做事,我都舍不得折腾你……” “那老爷是想还是不想呀……” 钱小雨话没说完,外头宝临突然慌张进来。 “小雨哥哥,夫人找你……” 钱三狗冷哼一声:“好了,滚吧。” 钱小雨站起来,理了理衣服,得意笑道:“夫人肯定是找我有事。老爷玩乐要花钱,这可是顶顶重要的事呢。” 钱三狗这才又缓了脸色:“去吧,别被那老妖婆打了。” 偌大的钱府,钱夫人和钱老爷的院子,在左右两端。 钱小雨累了一夜,又要提着心应付这那,这时候只觉得一条路无限漫长,恨不得弄个轿子也让人抬着。 可他哪有资格坐轿呢? 再得宠,他也不过就是个奴才罢了。 钱夫人的院子相较钱三狗也不遑多让,一样的富丽堂皇,铺张浪费。 钱小雨软着脚走进去,钱夫人正在院里喝着小酒。 “夫人这么急匆匆地叫我来,是出了什么事吗?”他也不逞强,先拉了张椅子坐了,才笑眯眯地问道。 钱夫人嗔怪地点了点他的额头。 “你这小东西,昨天彻夜不归,还问起我来了?” 钱小雨腼腆地低下头:“我去我在外头置的宅子,给我爹娘供了牌位。” -- 第55页 钱夫人的手顿了顿,唏嘘道:“这话一说,转眼十几年过去了……你也别太伤心,人总要去的。你瞧我,每天清晨总能拔下几根白发,说不准也没几年好活喽……” “瞎说什么!”钱小雨一把攥住钱夫人的手,泪眼盈盈:“夫人还年轻得很呢,您肤若凝脂,脸上一丝暗瘢也无,怎可与街上的老妪们比?” 钱夫人噗嗤一笑:“逗你呢我的小乖乖,瞧把你急的。快,坐来这里。” 钱小雨乖乖坐过去,夫人便把头搁上他的肩膀。 “昨天听说你没回来,我便担心得很……以后呀,晚上就别出去了。那些账簿,不过就是些册子,让人带回来,舒舒服服地慢慢看,不好吗?” “夫人,若不是最近生意不如以前,我也不至于天天出去啊……” 钱夫人一惊:“什么?怎么回事?” “没什么大事。大约是我们好久没有再收购铺子了,总有些刁民,跟咱们抢生意。我最近便出去瞧瞧,看个究竟,商量个章程。” 钱夫人狠辣道:“威逼利诱,总有办法。实在不行,带人去抢了来,那些贱民能奈我何!?” 钱小雨笑道:“夫人放心,我心中有数。” 这一通晃过来,终于能回到自己的小屋。 钱小雨累得倒头就把自己蒙在了被子里。 他心力交瘁,脸上再做不出表情,心口闷闷地痛,不知道是不是昨天冻出了问题。 这钱府,表面风光,内里不堪。 钱老爷一年中大半时间宿花眠柳,徜徉在青楼一条街。 钱夫人不会挣钱但喜欢数钱,整日吃喝玩乐。 两个少爷一个在京城一个在江南,唯一的女儿嫁去了袁府。 日常运转,竟全靠一个“管家”。 钱小雨,便是这钱府的管家了。 说起来像个一人之下的风光位子,实际也不过就是个签了卖身契的奴才。 主子生的是主子,奴才生的,天生就是奴才。 钱小雨的爹娘曾是袁茂临家的奴才,姓周,生了个儿子,便是袁家家生子。 生子那天,外头小雨濛濛,便随便取了个名,叫做周小雨。 某天袁老爷突然赐姓,他便随着爹娘,改名袁小雨。 奴才的命贱,袁老爷刚来春阳县没多久,这对奴才就不知道犯了什么事儿,被打杀了扔进乱葬坳。 袁小雨便成了没有爹娘的小奴才。 他从小忍饥挨饿,活在奴才堆里的底层,直到稍大了些,露出些人精的特质来。 他得到了袁茂临的重用。 袁茂临教他识字,给他好吃的,可时间一长,新鲜感没了,他就被送给了钱三狗。 又改名钱小雨。 瞧瞧,奴才的姓,就像个玩笑似的。 钱小雨睡着了,梦中出现了莫世安。 莫小雨,听起来好像也不错。他砸吧嘴想道。 —— “第一届宋家代表大会,现在开始!” 宋煦慷慨激昂,小春江天天和田小庆啪啪鼓起掌来。 田小庆:“我好好的姓田,谁跟你宋家。” “行了,进了我家的铺子,就是我家的人。”宋煦搬出流氓逻辑,完了把临时充做白板的石块敲得啪啪响。 “不重要的事情略过,今天我想与你们讨论一下,搞死钱三狗的思路。” 田小庆早听说了来龙去脉,要是放在以前,他也不会掺和宋煦的事情。但这么多天混在一起,他既得了利益也有了感情,说不管宋煦死活,他肯定是狠不下这个心的。 于是下午铺子关门,他也乖乖搬了张凳子坐下来。 “第一,我们要弄清敌人的性质。”宋煦拿了根烧过的枯枝,在石块上写了俩字。 田小庆举手:“煦哥,你怎么突然会认字了?” 这一点他之前和小春确认过,此时根本不虚:“小时候不是一起上过学堂吗。” 田小庆目瞪口呆:“我,我好像是上过一年,但我还是不认得啊。” 还好你不认得。宋煦望着自己的简体字腹诽,顺便无视了田小庆。 “我们要对付的是钱三狗,而不是袁县令。民不与官斗,但斗个本地豪绅,要比斗官阻力小得多。虽然钱三狗和袁县令是亲家,但亲家再亲也不能真的亲如一家!” “哈哈哈哈……”田小庆被逗乐了,小春拿起根木棍,啪地打在凳子边儿上:“肃静!” 田小庆闭上嘴巴。 宋煦非常满意他的课代表,继续讲下去。 “斗豪绅,分为明斗和暗斗。明斗肯定会惹来县令,但暗斗,县令未必会插手,这就给了我们成功的可能性。” 他深呼吸一口,稍稍严肃了表情:“今天早上,我与小春亲眼目睹了一起杀人案。根据知情者彩秀提供的情报,那是一个曾经被钱三狗搞到家破人亡的人,因为仇恨,一个人提着刀去与一个百人车队对砍——结局是惨烈的。” 小春被宋煦看了一眼,下意识坐直了身体,就听人铿锵有力地说道:“所以!请不要提刀就砍!不会有好结果!” 小春:“…………” “但这也为我提供了一个思路。之前我总觉得,钱家庞然大物,我与小春只有两个人,怎么可能斗得过人家?但有了这位烈士的壮举,我明白了,这个县,乃至附近的村庄,有许许多多受压迫的良民!他们也跟我一样,因为人微言轻,只能龟缩在家,不敢站出来抗……抗钱。”宋煦清清嗓子:“所以,我们要团结起来!一个人是死,十个人是死,一百个一千个人一起上,钱三狗还有什么活路吗!?” -- 第56页 “好!”田小庆站起来,激动地鼓掌。 宋煦趁机抢了他的凳子,往下一坐:“谢谢啊。” 田小庆:“…………” 整个铺子一共只有三张凳子,田小庆只能屈辱地罚站。 “那么计划的第一条,就是联络跟钱三狗有仇的百姓。这一点,我暂时已经交代了彩秀婶。她在春阳县的时间最长,认识的人也最多,我已经让她打听消息去了。” 宋煦在石板上又写了个二:“第二条,斗他的方式。怎么搞死一个人,需要集思广益,这也是我把你们弄起来开会的原因之一。我有几个想法,下毒,放火,扔进河……这都是可以伪装成意外的很好的方式嘛。” 田小庆:“你不是说完了?那还能怎么死?” 江天天鄙视地插嘴:“那你也太笨了,走路摔跤撞死,天上打雷劈死,马儿惊了踩死,还有好多死法呢。” 宋煦顿时觉得后脊梁骨麻麻的。 小春说:“他可以有无数种死法,但都很难实现,因为他身边永远围着一群人。” 三人沉默,听小春继续道:“他但凡出门,都是声势浩大。除了昨天祭祖,好像也不怎么出县。平常住在花街柳巷,那更是他的地盘。” 宋煦接话到:“就算我们集齐一千个人,也不能冲进去直接在大街上把人杀了,那样整个县都看见我们,谁也逃脱不了罪责。” 四人相互看看,宋煦总结道:“当务之急,是收集情报,以及赚钱。情报等彩秀婶打听了回来再说,而我们现在可以做的是……包饺子。” “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在我老家,这句话很流行。” 晚上,宋煦坐在床头泡脚,小春收拾好东西关上门,也坐了过来,开始脱袜子。 “嗯。”他应了一声,把脚搁在宋煦的脚面上。 他长年做活儿,脚底厚厚的一层茧,糙糙的,磨得宋煦痒痒的。 尽管是一双跟白嫩沾不上边的脚,宋煦还是觉得很带劲,偏头跟小春亲了个嘴儿。 分开后小春舔舔嘴,说:“算上今天,我们已经存了十五两了,值一半的铺子。但你白天给了彩秀婶子十两,现在我们又没钱了。地也买不成了。” 宋煦也发愁:“我暂时是不想着把铺子过回来了,地也还是要买的。彩秀打听消息必须要钱,这钱得花……好大开销啊。只有没了钱三狗,我们才能正大光明的开店,才能赚更多钱啊。” 小春搅了搅水面:“那我们的闺女等得及吗?” 宋煦愣了愣,突然往禽兽方向发展起来。 “怎么快就有了?我摸摸……” 两人顾不上擦脚,很快倒在床上。 小春小声说道:“还不是你的馊主意,何止有了,都快两个月了。” “那我们得加紧了,不然生的时候别人一看,咦怎么这么晚才生,难道是个哪吒……” …… 两人一通胡闹,满身是汗地裹在被子里。宋煦起身去吹灭了油灯,冷气灌进来,小春打了个冷战。 他听了一脑袋的封神演义,头昏脑涨地并紧双腿。 他不像宋煦,满脑子花花点子,但该他做的事,他一定会想要做到最好。 比如生孩子。 曾经他对孩子一点想法也没有,但宋煦来了以后,他渐渐不再排斥。 伴随他们谎言的,是身边人一遍遍的提醒。宋煦听到别人的恭喜时总是喜气洋洋,好像他的肚子里真的有那么一个小生命。 一个是儿子闺女还是双儿都无所谓的,将来会陪伴他们后半生的小生命。 小春渐渐开始在意这件事,浴桶也是个契机。 他想要和宋煦真正结合,把谎言变成真实。 ……但他并不想生个哪吒。 宋煦吹了个灯,又不太困了,把人抱在怀里,胡思乱想道:“唉,赚钱太不容易了。是个哪吒也好,可以帮爸爸上山打野猪。” 小春使劲翻了个白眼:“我们后山没有野猪。” “那人参呢,有吗?” “也没有。” 宋煦越想越窝囊:“我以前在我老家看过几本穿越小说,没有一个主角是像我这样的。要么有个祖传玉佩,里头能涌出灵泉,喝了百病全消,浇菜能种出仙草;要么上山打野猪,挖人参,一天五百两到手,一个月就上京城做官了。” 小春:“…………” “而我,我在干什么?农民起义!” 小春冷不丁被逗乐了,趴在宋煦怀里嗤嗤地笑。宋煦也笑出了声,过了一会儿才慢慢道:“其实挺好的,我有你就够了,我们慢慢来。不过铺子里可以出点新吃食了,我今天想了想,想做点甜的。” 光用听的,小春就仿佛尝到了甜甜的滋味。 他闭上眼想了想,说道:“糖还是太贵了,我们这里,甜的点心寻常人家都买不起。” 这里的糖除了麦芽糖就是红糖,宋煦大概知道是拿甘蔗或者甜菜熬的。 因为酱料类的东西基本都有,他一直没有想到在这方面做文章——毕竟豆腐都有了,酱油醋也一个都不少,他那点“菜是超市里长出来的”型农业经验有半点用吗? “不急。过几天等莫大哥回来,我们再问问看。只要东西好吃,拆分得少一点也不愁卖。” —— -- 第57页 宋煦的铺子要做新吃食啦! 最高兴的莫过于田小庆了。 在这儿帮工,不仅钱多,每天还能吃到不少油水。 而现在,煦哥竟然要搞新吃食,竟然还是甜食!? “附近有什么出产?”田小庆奇怪道:“你问这个干什么?甜的,不就是点心吗?” “少废话,我问你就答。” 得得,你是老板你说了算。田小庆开动他的小脑筋,一边帮着包饺子一边动起嘴来。 “最基本的就是水稻小麦啦,谁家都得种,是人都得吃。除了这些,靠近江阴山的那边,有好些个村子种大白薯。大白薯除了没有米面好保存,其他也还不错,往年不是还有人来卖薯干吗?黄豆绿豆也有人种一些,其他的东西很多就山上随便长长,大家随便挖挖……哦对了花生也有人专门种,毕竟香啊,过年少不了呢。” 宋煦嗯嗯两声,催他继续说。 “嗨,你还不满意啊,别的真没什么啦,不当饱的东西谁种啊你说是不是,到时候一家一齐饿死啊……好好好我想我想。啊,山里有蕨菜,蕨菜根有那太穷的人家就去挖了来,跟大白薯一样,可以做出粉来。除了蕨根粉,还有葛粉,藕粉……” “藕粉!”宋煦眼前一亮:“这附近还有藕?” “有啊,”田小庆道,“离这儿不远,我们村儿再往东十里,就有个浅水塘。可能是几家人分着包的地,年年种藕,入秋了就挖了卖,能卖到第二年春天呢。大集的时候一般都有个摊子,也不是很贵。” 小春经过,问道:“甜的藕片?应该不错。” 何止不错,糯米糖藕,那是流传千年长盛不衰的小吃。藕的清香与糯米交融,粉色的汤汁煮到微微粘稠,提出来一片片切开,孔洞中填着晶莹的米粒,一口下去香甜软糯,能让你把舌头吞下去。 宋煦喜欢吃这个,但没做过,都在外面买。 但按照他的想法,无非就是把糯米塞进去,放锅里煮呗。 第二天就是大集,让田小庆和江天天看店,宋煦带着小春溜上了街,寻找卖藕人。 因为每次大集,他俩总在卖东西,难得有逛街的机会,便拉拉杂杂买了不少乱七八糟的。 等找到藕,已经又快中午了。 卖藕人的摊子只剩了三节白胖胖的藕段,宋煦看着心喜,全部买下后邀请人去店里坐坐,谈谈大生意。 卖藕人长得一脸愁绪……并不是说他表情愁苦,而是冷着脸都像在发愁。 “唉我家远啊……你们要说什么就快一点啊……” 他一路嘟囔,直到宋煦把人带进店里,塞了包大煎饼。 “这里真好我可以呆到天荒地老。”喀吱咯吱喀吱。 众人:“…………” 田小庆和江天天还在前面忙,宋煦刚拎了张凳子让人坐,彩秀婶突然从外面闯进来。 她那张枯黄的脸上满是喜意:“恩公!有人了,我找到个人!” 第26章 跟着彩秀进来的人同样长着一张苦瓜脸, 沟壑遍布的脸上写满了烦闷。 宋煦愣了下, 转头看向坐在另一边的卖藕汉子。 像,太像了。 “老三?” “老七!” 两位苦瓜见了面,脸上齐齐绽放惊喜, 互相推肩膀, 你一下我一下的,变成了两颗乐呵呵的苦瓜。 竟然是认识的。 宋煦让田小庆又做了个煎饼,两颗苦瓜便一起喀吱喀吱起来。 许是太久没吃过这么量大味足的东西,那跟着彩秀来的苦瓜脸, 吃了一半便把饼子包了起来。 彩秀心酸道:“万哥,嫂子还好吗?” 那万哥叹了口气:“还是老样子。” 卖藕人倒是把煎饼吃完了,好奇道:“老三怎么来了这里?” 万三:“说来话长。” 宋煦不欲与外人多讲机密要事, 便先打断他们道:“两位老哥是同乡吗?” 买藕人答道:“是,我们是万家村人。这一辈我行七,他行三,你可以叫我们万七万三。” 小春比较关心莲藕:“这莲藕是你们村种的吗?我们家想收藕, 量大。” 万七激动道:“那好啊!那塘也干不了别的, 只能养点藕。我与万三都有份儿,每年几家轮流挑了卖, 也卖不上几个钱!” 宋煦意外地看了万三一眼,高兴道:“那这样吧,我们直接关了店,先去看看藕吧,别的先不急。” 万家村有点远, 一行人又拖家带口的,宋煦索性就去租了辆驴车。 最兴奋的要数江天天。到底年纪小,又没见过藕,根本藏不住雀跃的心情,像个要去春游的小学生。 彩秀身体弱,先回家休息去了,于是这辆驴车,勉强载着六人往东跑去。 大石村在县东十里,再往前去十里,便是万家村了。 万家村远远瞧来,与大石村一般模样,倒是路边的大水塘十分显眼。 那水塘大约有一亩地大小,在太阳照射下闪着粼粼的波光。微风吹过,枯黄的荷花花茎微微晃动。 明明是一番冬日萧条的景象,却因为淤泥里埋着藕,激起了大伙儿的满腔热情。 荷花是好看,但有藕好吃吗!? 万七看着塘,尽管已经见怪不怪,但看大家喜欢,自己也仿佛瞧见了铜钱在朝他招手。 -- 第58页 他指着水塘道:“今年挖的慢,还有一小半,估计还剩五百斤左右。冬天冷,挖多了容易冻坏,只能慢慢卖,我们都怕今年卖不完。” 这塘比较浅,水只到人大腿高,所以挖藕本身不是难事。只是今年的初雪已经下了,接下来只会越来越冷,哪怕这塘暂时还没结冰,下水的滋味想必还是很酸爽。 “没关系,你们市场上卖多少,我就多少跟你们收。但是你们要负责挖和送货,我们要多少,你们前一天要送过来。” “没问题!”不仅万七高兴,万三也面露喜色。他们甚至不用问另外几家的意见,出点力气就能赚到钱,谁会反对呢? 万七一高兴,就想把大老板留住。 他看江天天一直盯着水里看,琢磨着大家都想看个新鲜,便自告奋勇地要下塘现场表演挖藕,给老板看看他们的藕种得多好! 宋煦玩心大起,也想跟着下去,被小春在后腰狠狠拧了一把,只得作罢。 几人便在岸上远程看热闹,两位苦瓜下了塘。他们一会儿叫万七往左,一会让他往右。万七摸到一根粗壮的藕,没有趁手的工具,又怕铲断了,便使劲儿往上拽。 “啊啊啊——”江天天也跟着叫,仿佛力气能使到万七身上去似的。万七龇牙咧嘴地拽了半天,终于力气到位,啪地一声,一条白胖藕节跃出水面! “好大啊!”江天天叫好一声,原地蹦起来,谁知脚下一滑,失去平衡,与那飞出的藕节一同砰地一声砸进了水里—— “天天!”小春跟着一步前跨,抓住了天天的腰带,可一条腿也给带进了塘。 刺骨的冰水让两人不自觉地叫起来:“啊啊啊啊啊!” 宋煦吓得够呛,待到几人手忙脚乱地上了岸,连忙给小春拧裤脚,让天天扒棉袄。 “没事吧!?看看你们,乱蹦个什么!” 天天和小春只顾发抖,两位万哥也忙着擦脚,只剩田小庆一个人体验丰收的喜悦——抱着一根半人高的大藕,站在寒风中寂寞萧瑟。 “你们……不喜欢藕了吗……” —— “哈哈哈哈!”万七的媳妇儿笑得前仰后合:“多大人儿了,还能掉塘里去呢?真掉了就掉了呗,那塘就腿深,爬也爬起来了!” 小春和江天天丢了脸,无地自容地裹着棉被喝着热水。 宋煦笑道:“打扰嫂子了。” 因为江天天湿了个透,小春的裤子也遭了殃,万七便盛情邀请他们俩去自家坐坐,换件衣服。 万七家条件还不错,吃得饱穿得暖,跟田小庆家差不多的水平。 万七媳妇翻箱倒柜,终于找了件小春穿得的宽松袍子,让他把湿衣服换下来。 小春接过袍子,小小的脑袋冒出大大的问号……怎么是桃红色的? 他欲言又止,万七媳妇儿看见,笑道:“这是万七他娘留下的旧衣服。他娘生得高,衣服就做得宽。当年他们家穷,嫁人扯不起红布,便裁了些桃红色,做的也不是正经嫁衣,想着平常也能穿穿……” 她有点不好意思道:“老人家虽然去了,但是是喜丧,你别嫌晦气。” 他们家没有双儿的衣服,穿外男的衣服又不太好,小春没得选,只能换上了。 虽然是几十年前的旧衣服,但保存得很好。它做工说不上精致,但掐腰宽袖,不是农家人常做的款式,让小春颇有几分不自在。 这可是新娘穿过的衣服啊。 他一向对自己的长相不自信,此刻看向铜镜,突然觉得好像不认识自己了。 单眼皮,薄唇,眼窝很浅。只有鼻峰挺括,带得整张脸棱角分明。 他长得很冷淡,却穿着一身桃红的衣服。 小春别扭极了,踌躇了一会儿,还是掀开帘子走了出去。 宋煦正在院子里跟万七谈钱,他站在不远处听了一会儿,只觉得夫君头脑清楚,谈吐进退有度,挺直的腰背更显威武,实在是万里挑一,闪闪发光。 他出神地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这样的宋煦,是自己的。 宋煦转过头来,就看见小春带了抹淡笑站在不远处。 ……他竟然穿了件粉色的衣服!? 宋煦给雷傻了,更令他震惊的是,他怎么突然觉得小春穿粉色竟然还挺好看!?话说回来,为什么粉色能让小春散发母性的光辉!? 宋煦求生欲极强地把吐槽全部都咽回肚子里,喊上同样换好了衣服的江天天,再三道谢后便准备离开。 “多谢嫂子。衣服我们回头洗了让万七带还给你,下次来我们家吃饭啊!” 万七夫妇笑着摆摆手,目送驴车离开,便找另外几家人通知这事儿去了。 驴车一路行到村口,便见万三站在那儿等他们。 宋煦问道:“回家看过了?” 万三上了驴车,感激地笑道:“谢谢你的饼,我家人很喜欢。” “行,先上车,具体的到我家说。” 同样是苦瓜脸,万三比万七要多了几分灰暗的气质,看一眼就丧,看十眼更是丧到想自杀。 彩秀自己就是个悲惨世界主角,她找的同病相怜的人,不悲惨都不好意思与她做朋友。 和平年代的现代人永远无法想象,为温饱烦恼的生活是怎样的。 天桥下的流浪汉,再惨也不过翻垃圾桶啃馒头;天桥上面的乞丐,竟许多都是骗子;穿梭天桥的人们,或许父母离婚,或者恋人背叛,或许再就业困难……但那是与濒临饿死完全不一样的体验。 -- 第59页 精神上的痛苦固然极痛,但难以生存的困境,会让人丧失做人的尊严。 宋煦来到这个世界,最大的感受,就是这种困苦近在咫尺。 如果不是与小春天然绑定,他怀疑自己根本活不过三天。 宋煦做了一下心理准备,尽量温和地问道:“基本情况彩秀已经告诉过你了吧?钱三狗是我们共同的敌人,你有什么冤屈,说给我听听吧。” 万三深深叹了口气,疲惫的身躯写满了阴霾。 他慢慢道:“我也是被钱三狗害得家破人亡……” 宋煦点点头。 “以前我家有十两积蓄,在我们万家村算很不错了……” 宋煦又点头。 “谁让钱三狗在我们县里开了好几家赌馆,我一时想岔就进去了,全给赌没啦……” 宋煦:“……” 小春:“……” 田小庆:“……” 江天天:“……然后咧?” “然后我攒好的聘礼就输光了,没有钱娶亲,到现在还打着光棍儿咧,苦啊……” 宋煦一脚把人从驴车上踹了下去。 等车到了大石村,小春和宋煦带着他们买的杂物先下来了,田小庆继续把江天天送回春阳县。 宋煦扛着行李走了好一段,那万三才捂着屁股追了上来。 “宋老板,宋老板——!你等等我啊!” 大石村的标志性大石头边,依旧是那棵听遍了全村几百年八卦的大槐树。 今天的大姑娘小媳妇儿们,也依旧在这棵树下讲些家长里短。 “李宝珠逃回来了你们知道吗?” “什么,不是冬至那天就被她娘家带走了吗?这也能逃?” “是呀,今早闹了一上午呢,我刚看见村长把她娘家人送走。” “那她是留下来了?” “唉,是啊,咱嘴上积点德吧,她无儿无女的,也翻不起风浪来……但不是我说啊,我觉得她还不如再嫁一个呢。现在这样有什么好的,家里连个人也没有,日子一长怎么过呀?” “谁知道她怎么想的,说不定还等着嫁给宋煦呢。” “哈哈哈哈……等等,那是谁!?” 几个姑娘就看一个陌生大叔,捂着屁股一路从村外跑进来,嘴上还喊着宋老板? 再盯着一瞧,那不是宋煦吗! “噗嗤,宋老板,哈哈哈!”一群人笑开了花儿。 她们之前只听说过宋煦做了点小买卖发了点小财,这么一想,叫宋老板好像也没错。 就是说不出的好笑,仿佛自小看着长歪的街头混混,突然有一日变成了x总。 “要我说,还是种地实在,每年苦过了就能有饭吃,可做生意能做出个啥来?哪天说亏就亏,饭都吃不上,这辈子也别想买头驴马牛的……” 一个姑娘刚说到一半,就见那条通往村外的小路上,突兀地出现一阵烟尘。 一壮硕男子骑高头大马飞奔而来,冲着宋煦家的方向就过去了。 那冲击力,不亚于路上看到一个开敞篷法拉利的英俊霸道总裁。 姑娘迟疑道:“那人也是冲着宋煦去的吗?” 旁边一人瞪她:“快叫宋老板!” 宋老板并没有想真的扔掉那位因赌博输掉了自己人生的失足中年,相反,他因此打开了思路,觉得青楼赌馆也是个很好的切入点。 尽管是钱三狗的地盘,但他不可能完美控制那里的一切。 如果能收买个青楼小丫鬟给他下个毒,简直一劳永逸。 “我了解,我可以带你去啊!”万三一听提议就很是兴奋:“你想知道那姓钱的几点吃饭几点拉shi,晚上搂着几个姑娘睡觉吗?” 小春端了碗水,刚从灶房里走出来,就见那苦瓜万三凑在他夫君耳边,讲什么搂着几个姑娘睡觉!? 他还没来得及换下那身瞎眼的粉色袍子,便三步并作两步地跑过来,一把揪住万三的后领:“你说什么?” 院门突然被敲响,小春扭头一看,却是许久不见的莫大哥! 还没等万三自我申辩一下,气昏了头的小春就喊道:“莫大哥,这人竟然要带我夫君去外面搂几个姑娘睡觉!” 莫世安:“……” 第27章 莫世安愣了三秒, 接着眯眼看向宋煦。 宋煦赶紧大喊:“误会误会, 我没有!我们在说钱三狗的事!” 小春松开手,后退几步,看看宋煦看看万三又看看站在门外的莫世安, 后知后觉地发现了场面的尴尬。 而他身上还穿着粉色的衣服。 小春转头就走, 到房间里先换了衣服,想了想还是难堪,便塞了些旧衣服到盆里,避开院子里的三人到溪边洗衣服去了。 大冬天的, 洗衣服实在是件辛苦的事,但小春满面通红脑子爆炸,低着头一边狠狠搓一边回想刚才丢脸的场景。 怎、怎么就突然那样了!? 虽说农家没什么“善妒的正妻不是好正妻”的说法, 但实际上,男人出去偷个腥,妻子还真的管不着。 谁家汉子要是在外面被驳了面子,回家多半还会怪罪另一半。 他方才那样说……是不是给煦哥丢脸了? 可煦哥还大声解释了! 小春胡思乱想间, 手指冻得失去了知觉, 从水里拿出来,风一吹, 麻得他直甩手。 -- 第60页 唔……可煦哥说过他老家的人只会有一个媳妇儿,他会骗我吗?就算是真的,等以后他们家有了钱,会不会就学了这里的习惯呢? 他心里乱,手指微微回暖后, 又皱着眉继续洗,却听得脚步声,一会儿又有人来了。 “哟,小春哥,洗衣服呐?” 来的是几个村里眼熟的年轻媳妇,小春面无表情地点点头。 “哎,我悄悄问问你,刚那个骑着马来你们家的汉子,是什么来头?” “……是认识的客商,帮过我们家忙。” 几个媳妇惊叫道:“真的是商人啊!” “商人这么有钱?” “也不一定吧,我娘家村子就有三个汉子,说要去做生意,拿了家里的钱出去闯荡,最后啥都没捞着就回来了。” “嗨,那宋煦家这个肯定不一般……” 小春张张嘴,不知道怎么接话,索性就不接了。 果然,没一会儿她们就转移了话题。 “你们知道吗,平山村前几天死了个人。” “我听说了,是他们村有个人,出去闯荡发了财有了底气,回来竟强占寡嫂的田,把寡嫂逼死了。” “也太过分了吧!他兄长家有后吗?” “有呢!一个女人带三个孩子,三张只会吃的嘴,几亩田都要自己伺候……就这样,那恶人还不放过那寡嫂,硬说他们住的是自己家祖屋,把人赶出去了。” 众人大惊:“怎么这样!” 这确实过分了,在他们大石村,就算李宝珠家只剩她一个,村长也还留了一亩地让她有饭吃,万万没有把人逼死的道理。 几个媳妇儿自觉本村待人好,心有戚戚地谈道:“那寡嫂无法,据说第二天带着三个还不懂事的孩子,撞死在那恶人家门口。三个孩子哭得都快断气了,最小的那个体弱,也没活多久。这事儿闹太大,附近村子都传遍了……就前两天,我们村的一个小姑娘还退了平山村的一门婚事。” 小春听得入神,想天下竟然有这样的恶人,怕不是比钱三狗也无不及。 正想着,就听那几个人继续道:“现在平山村人也唾弃他,那恶人只要走出去就会被人扔石头,半夜还有人套麻袋打他……我听说昨天他腿都被打折了!” “真的啊!?” “不是说有钱吗,逼死寡嫂这件事跟别人也没关系吧?” “因为他实在太坏了,旁人看不过去了吧……“ 旁人看不过去。 小春敏锐地捕捉到了关键词。 “那人最后怎么样了?”小春突然问道。 几个小媳妇震惊于小春的插入话题,反应过来后一个个却谈兴更高。 “最后怎样也不知道呀,我只知道他被人打断腿啦!听说那寡嫂的几个孩子太惨了,天天在村里哭,哭得人心里难受,大家更讨厌那恶人了……” 小春坐不住了,先前那点小纠结早就丢到了九霄云外。 他想了想,最后问了个问题:“你们觉得钱三狗坏吗?” “钱三狗?”几人相互看了看:“坏啊,可坏了!不是春阳县的大坏蛋吗?” “那你们知道他做过什么吗?” “呃……”几人都不太答得上来。 其中一个人说:“我听说他强抢新娘吧,好几年前的事了,别的就是在县里横行霸道……?不过我们又不住县里,也不做买卖,不太关心呢。“ 是了。 小春有了些想法,按捺住雀跃的心思,向几人点点头就匆匆往家跑。 “煦哥!我想到了!”他推开篱笆门,冲着宋煦就扑过去,却在另两人惊讶的目光中堪堪刹车,抿了抿嘴又调了头:“你们聊。” “迎夏!”宋煦赶紧起身去追,好笑地在柴房逮住了他的小夫郎。 “你想到了什么?跟哥说说呗。” 小春懊恼极了。 今天不知道怎么了,总是走神犯蠢,自从与煦哥真正结合,自己越来越依赖他,也更容易胡思乱想了。 明明以前不这样的。 是不是自己太差了,根本配不上煦哥,才会这么患得患失呢? 他一下忘了自己刚刚想说的,忍不住问宋煦:“你喜欢我什么?” 宋煦警惕。 宋煦的眼神犀利了起来。 这是什么,是送分题还是送命题!? 小春又低下头:“你一天比一天厉害,赚的也越来越多,我能教你的也没什么了。你来这里本来就是意外,我也不是你自己挑的,你以后会不会另娶?” 小春太直白了,宋煦那脑筋急转弯的思考被迫暂停。 “我当然是觉得你可爱才喜欢你的,怎么会另娶呢?” 小春游移的视线追着空中的尘埃,看左看右就是不看他,这让宋煦有点好笑。 果然,再强硬坚定的人,遇上感情的事偶尔还是会患得患失。 “有些话我以为你知道,便没有说过,是我不好。我尽管说喜欢你,却没说为什么,因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你哪里都好,怎么做都可爱。正因为不是我挑的,我才感谢上天,不然让我怎么遇到你?” 小春没走过这种套路,一时懵在原地。 “如果你担心配不上我,那你觉得什么样的人才配得上我呢?找个可行的点,你也设个目标,朝那个方向努力不就是了?” -- 第61页 小春恍然,眼神逐渐坚定起来。 宋煦讲了心里话,心情也很舒畅,见小春想通了,笑眯眯地问道:“所以你之前想同我说什么?” “对!”小春眼睛亮亮的:“我刚才去洗衣服,碰到几个人在讲别村一个恶人的事……” 他如此这般的讲了讲,又道:“钱三狗一样是个恶人,可大家不了解他具体做了什么!与他有仇的人固然能结成同盟,但剩下的大多数普通人,其实也会讨厌,会恨!我们也许不用他们做什么,但一旦他的恶行口口相传,绝对是一股助力,万一有人听了故事气不过,走在路上也套他个麻袋……” 舆论战! 宋煦惊了。 小春的悟性太好了,比他这个正宗现代人还要脑筋灵活。 是啊,尽管在这个时代没有微博和媒体,但八卦市场仍然兴盛, 光看他们村的大槐树论坛不就知道了吗?谁家出点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要弄得人尽皆知,更何况是更多猎奇的大事! 连娱乐都匮乏的年代,一个典型的恶人形象多好塑造,到时候钱三狗人人喊打,就算是县令也难堵悠悠众口吧! 宋煦忍不住亲了小春一口。 “还说你配不上我,你可比我聪明多了,不晓得你这脑袋瓜儿怎么长的!” 他兴冲冲地出去,莫世安与万三还坐在原地,吃着他们家炒的瓜子花生,剥的壳子堆了老高。 莫世安道:“宋老弟,你家这瓜子好吃,怎么吃着有股甜味儿?” “加糖炒的,这格是咸口的,你也尝尝……不是,我跟你说打钱三狗的事儿呢!” 莫世安笑了笑,手上不停:“你不是都说了吗,我觉得挺好。虽说我们做生意的讲究不招惹地头蛇,但那也要是讲道理的地头蛇……听你说这恶人强抢民女,杀人无忌……” 他瓜子吃得口干,喝了口茶才道:“这样的地头蛇,你再低调也会招惹到他。” 宋煦想了想:“那我先下手为强?” “或许已经不‘先’了。”莫世安摇头:“你们做的东西新颖好吃,听你说最近一月都很火爆,赚了不少,那必定早就被盯上了。钱三狗能捞这么多钱,如果自己确实是个草包,那身边必定有替他打理生意的人。” 只听莫世安悠悠道:“如果光用仿制吃食的方式跟你们竞争,那你们也不至于没得赚,但就怕他们用上暴力。” 宋煦和小春齐齐皱眉。 “暗地里与他们斗,但自己的安危也要注意,千万保护好自己。”莫世安正色道:“尤其你们打算去的青楼赌馆,要是去查探,记得隐藏好身份。别的就没什么了,定时出新吃食是维持人气的好方法,你说要做什么来着?” 万三中途就插不上话,等的就是这一句呢! 他苦着脸问道:“是啊,拿藕能做啥啊?真的好吃吗?” 宋煦无语:“糯米糖藕还在试验中,做出来了一定给你们吃个饱!这吃食别的都好做,就是糖有点贵,我们还发愁呢。” “糖?你们要什么糖?”莫世安感兴趣。 “什么糖都可以,只要甜,不讲究样子。” “我那儿有批货,麦芽糖,品相不好被剩了下来。当初做的人过滤得太粗糙,收货的人没注意当一等品收了,搞得我的渠道卖不出去。你们要是要的话,便宜给你们。” 宋煦惊喜:“莫大哥帮了大忙了!不过这糖再粗糙也是糖啊,你放街上一样能卖掉,不是赚得更多?” 莫世安爽朗道:“那不是麻烦吗?我实在不缺这点差价,给你也算回个本儿,还忙了你的忙,何乐不为呢?” 宋煦正色道:“莫大哥救我了的急,别的不说了,我一定记得你的好。将来若有机会,必定报答大哥。” 家中做客,小春便张罗了好几个菜。 木耳炒鸡蛋,茼蒿汤,油焖肉末茄子,还有个红烩萝卜丝丸子。 外头天还亮,几人就合力把桌子搬到了院子里。 路过的他们家门前的村人,那香味不得已地往鼻腔里钻,一个个对宋煦又多了几分夸张的猜想。 宋煦家里没有酒,但一桌好菜足以让众人吃得熏熏然。小春学了宋煦的做法,出来的成品更加好吃。莫世安吃过山珍海味,也常啃肉干饼子,偏偏对这种普通人的家常菜感到陌生,此时一尝,只觉得错过了许多美味。 几人干掉了两大瓦罐的饭,油焖茄子的汤汁都被刮干净了。 莫世安摸摸肚子道:“宋老弟家的饭菜实在好吃,我都要忍不住常来叨扰了。” “来呀,提前到我们铺子里打声招呼,一定好酒好菜地给你备好!” 宋煦高高兴兴地拦住小春,自己去洗碗。 小春便帮着收拾其他,和莫世安一起将桌子收进堂屋里去。 宋煦给万三分配了任务,让他找一批与他志同道合的赌友,去打探钱三狗的日常作息,便让人回去。此时院里只剩下了小春与莫世安。 “莫大哥。” 莫世安回头,见小春站得笔直,一脸严肃。 “怎么了?” “我听说莫大哥身手极好。” 这话还是莫世安自己吹的,他想了想,在这乡下估计没什么敌手,便点了点头。 小春仰头看着莫世安高大的身躯,眼中星芒闪烁。 -- 第62页 “我想拜师,跟您学武!” 第28章 回到春阳县, 莫世安犹豫了一下, 还是回到了钱小雨给他留的小宅子。 这人看起来娇软,却不是个简单的。 莫世安这么些年看人也算看得多了,竟对这装模作样的小双儿有点看不透。 但不得不说, 钱小雨长得可爱, 会撒娇,他是个男人,男人都不能免俗地会在这样的攻势下,有那么一点心动。 不知道他想要在自己这里得到什么, 莫世安便心安理得地住了下来。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他便饶有兴趣地想与他走走看。 他可不信自己还能被人坑去什么。 钱小雨多数时间不在小宅子住,今晚倒是例外。 莫世安刚回来, 他便端了盘点心出来了。 “啊!你回来啦莫大哥。”他甜甜一笑,莫世安也不自觉地柔和了神色。 “嗯,做了什么?“ 钱小雨吐了吐舌头:“莫大哥不是不喜欢吃甜吗?我做了绿豆糕,特地少放了糖, 尝尝合不合口味?” 莫世安下午在宋煦家吃了肚饱, 这会儿不是很饿,但还是配合着尝了一尝。 绿豆沙磨得越细, 口感越顺滑,这绿豆糕精致可人,确实是钱小雨的风格。 与宋煦家粗犷的做法截然不同。 吃着糕点,莫世安有点出神,他想起下午小春那惊天发言, 不禁又有点想笑。 “大哥……”钱小雨噘嘴:“你想什么呢,怎么跑神啊~” “哦,”莫世安顺口问道,“我问你个问题。” “你问呀!” “你觉得……双儿会喜欢练武吗?” 钱小雨惊讶道:“练武!?是说舞蹈吗?那有什么稀奇?” “不,文武的武。” “哇,我可不要呢。” 莫世安来了兴趣,问道:“为什么你不要?” “因为那是男人做的事儿呀。你听过有双儿保家卫国的么?练武多辛苦,整天一身臭汗,双儿力气本就没有男人大,再练也还是吃亏吧……付出得不到回报,谁会做这样的事呢?” 说罢,钱小雨不满道:“怎么问这样的问题,你难道喜欢五大三粗的双儿?” 莫世安闻言,只是笑了笑,避而不答。 是啊,练武辛苦,可就是有小双儿亮着眼睛来拜师。 自己当时说什么来着? “你年纪小,根骨好,练武还不算太迟。但你一个双儿,永远练不到我这样的程度。” 小春却毫不在意,他回答:“只要比我现在更强,那就好了。” 想到这儿,莫世安轻笑一声。 钱小雨趁机蹭到他的怀里,猫儿一样轻。 “我们双儿呀,就喜欢做做饭,整理整理家务,做你们的贴心小棉袄……你难道不喜欢吗?” “喜欢。” 待到糕点吃完,钱小雨又要离开。 他恋恋不舍地与莫世安告别,自己则拐去了福气包子铺。 包子铺的掌柜一对上钱小雨的冷脸就气短,低眉顺眼地把人迎到里间。 “钱管家来了,那个,您喝点什么?” 钱小雨厌烦地向后一靠:“随便倒点水,顺便把布庄的老马叫过来。” 包子铺掌柜摆摆手让伙计去了,回过头继续谄媚道:“管家您今天是来……” “巷子里那家卖煎饺的,我让你们盯着点,这都多少天了,怎么还没个章程?” 那掌柜脸上的笑愈发尴尬:“其实都差不多了……都没什么特别的……除了那面糊,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做得不像,别的都是看一眼就会的吃食,做倒是不难做……” 钱小雨抬眼:“那是?” “就是大家……不太买账……同样的价钱,他们都愿意去巷子里买,一会儿说他们的煎饼更香,一会儿说我们没有印小花儿。” 钱小雨若有所思道:“不能比他们便宜些么?至于图样……只要便宜了,谁还在意这些?” 掌柜愁眉苦脸:“那再便宜,也没什么赚头了呀。” 钱小雨笑了笑:“要什么赚头?我们的包子难道不赚钱了吗?就是要便宜,哪怕亏本也要便宜……只要我们坚持,他们的客流会被我们抢走。我们家大业大,有的是成本跟他们耗,可他们耗得起吗?” 他站起来,望向窗外。 街上的雪都被扫净了,有些寂寥。 “等到他们关了门,我们再把价格调回来。他们没别处买,便只能买我们家的。这亏损,总有一天能赚回来的。” 说完,他恹恹地摆摆手:“下去吧。调价,过两天就调。老马怎么还没来?” 马掌柜正匆匆上楼:“来了来了!” 钱小雨转头,没有多瞧他,只是问道:“抬妾的事怎么说的?” 马掌柜跑了一头汗,羞愧道:“对不起东家,我提了价格,现在都提到二十两了,那家人不知道怎么就是不松口……我这也不知道上哪儿去逮那丫头。” 钱小雨惊讶:“不松口?怎么可能?” 马掌柜苦着脸,钱小雨冷哼一声:“行吧,我再派人查查有什么猫腻。” 他叹了口气,端起茶盏。 茶水已由滚烫转为微温,他轻轻嘬了一口,轻声道:“没别的事的话,这几天的账本拿出来吧。” 他揉揉太阳穴:“让我好好看看。” -- 第63页 —— 翌日,莫世安下午又跟着宋煦他们去了大石村。 嘴上说着是来教小春的,但宋煦总是怀疑他是来蹭饭的…… 因为晚上还要回去,莫世安便把江天天抱上了马,一路风驰电掣。 等到宋煦小春慢慢走到家,那两人已经把大石村逛了个遍。 江天天第一次见这位“莫大哥”,一开始还有点惧怕,但很快就玩在了一起。 因为……莫世安把她扛在肩膀上,视觉效果堪比绿巨人与蓝精灵,嘻嘻哈哈在大石村留下了欢快的笑声。 这下村民们更加肯定了这英俊有钱的有马商人与宋煦家关系不一般的事实——这不,都把养女扛肩上了! 等到四人吃饱喝足,莫世安这新上任的师父,便开始与小春讲基础。 “……练武,既讲究力,也讲究巧。虽说一力降十会,但你先天条件不适合走这种路线,便要更注意巧劲。练得好了,足以以柔克刚。” 小春乖乖站在院子里听讲,宋煦就和小春躲在门缝后面看。 莫世安:“……躲着干嘛,出来一起。” 三人排排站,莫老师满意地问:“先看看柔韧度,先尽量前跨试试。” 小春点点头,运了口气,往下一滑——一个完美的劈叉! 宋煦惊呆了! 江天天看了,也学着往下压,不过她尽管人小,却做不到小春那般紧贴地面,于是沮丧的低下了头。 宋煦汗如雨下,试着抬脚跨了个九十度…… “啊好痛!” 为什么要劈叉!?练武不是扎马步吗,为什么要劈叉!? 莫世安哈哈大笑,打发了宋煦带着江天天去后山砍点树。 据说他要做梅花桩。 除了梅花桩,还有木人,草靶,等等等等。 就连莫老师要把菜园的一片圈成练武场,小春竟然都没有怨言! 宋煦一脸窘,怎么感觉这片场越走越歪…… 一下午过去,小春累得够呛。 莫世安临走前布置了任务:“每天绕村跑一圈,下次我再来时会看,以轻松完成为佳。” 小春正色地答应了。 “是,师父!” —— 冬日的凌晨,正是一天中最冷的时刻。 宋煦被小春薅起来的时候,只觉得全身都是懒筋,差点困死在洗漱盆前。 小春做了两碗糖水铺蛋,两人呼噜呼噜喝完,身上总算有了点热乎气儿。 虽然这么做乍看确实有点神经病,但没错,他们是起来跑步的! 在这寒冷的冬夜,在凌晨五点多,黑漆漆的村里,跑步! 月亮还没落下,雪地里反射着柔和的光晕,倒不至于看不清前路。宋煦早前倒是锻炼习惯了的,加上这具身体本身也不差,一旦跑起来就不再感到痛苦。 而小春更是兴奋,他遵循师父的指示,这是为了练武而跑步! 师父说他年纪小根骨佳,这便是认可,必不能辜负师父的期望! 宋煦瞧着他有活力,心里也高兴。 不管能不能练出个绝世高手,锻炼锻炼身体总是没错的,不管在什么境地,都能多一份筹码。 只是这时间,不太好掌握。 他俩白天在铺子里忙,下午回家基本累瘫,商量了一下,索性再早起一点。 宋煦耐力比小春好得多,绕了大半个村子的时候,小春已经远远落在了后面。 他回头望了望,慢下脚步等人,却在这时,天边泛起白线。 他驻足看着东方,不一会儿,身后脚步渐近,小春喘着粗气来到了他身边。 “煦、煦哥……” 两人口中呼着白气,眼睁睁瞧见一缕日光穿透薄雾。 “迎夏,以后我们天天一起看日出吧?” “好。” 两人相视而笑,因为运动,脸蛋都红扑扑的……非常淳朴非常村。 老村长正巧这时候起来倒夜壶,一桶浇下去,就看见自家边上戳着两个依偎的黑影…… “妈呀——!”老村长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宋煦小春:“…………” 这场有味道的巧遇让双方都很尴尬,一语不发地坐在村长家桌前。村长媳妇儿,名唤兰婶儿,一边给他们端粥一边止不住地笑。 “小、小两口儿还挺会玩儿,哈哈哈哈——” 宋煦:“……婶儿别笑了,我俩这不是早上忙么。” 兰婶儿看见年轻人和睦就高兴,这时也不再揶揄,把人弄急了怎么办? “好好,婶儿不说了!怎么突然想着要练身体?” 小春正色道:“因为我拜了师,要学武!” 兰婶儿:“……你是个小双儿。” “双儿不能学武吗?” 兰婶儿槽多无口,不由自主地看向宋煦——在她的常识里,谁家汉子不喜欢媳妇儿温柔贤淑身娇体软呢,整天想着打打杀杀这怎么行? 结果就看到了宋煦露出了迷之笑容。 “……”得,人家开心就好。 过了会儿,老村长缓过气儿,换了衣服过来,便聚在一起吃起了早饭。 村长家条件好,不在乎这几口吃的,看着年轻人在眼前晃,他也挺高兴。 “煦小子最近生意怎么样?” “托您的福,”宋煦笑道,“还能赚点儿。” -- 第64页 村长点点头:“田的事暂时还没着落,要是有谁有意向,我就跟你说。” 宋煦感激点头,后又道:“对了村长,我有个事儿想跟您坦白。” “什么?” “小春怀孕的事儿是假的。” “噗——”老村长一个不小心浪费了一口米汤,差点喷出一道朝阳下的彩虹。 他抹抹嘴,难以置信地问道:“你再说一遍!?” 小春啪地站了起来,一鞠躬:“村长,我们对不住你!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请你听煦哥解释!” 宋煦也站起来,诚恳道:“村长别动气,都是我不好……” 经过这么多天的观察相处,宋煦已经对老村长有了个基本的了解,便不再避讳,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说了。 老村长复杂道:“所以六叔公被你们买通了?” 宋煦点点头。 “……那老东西竟不跟我通气!”老村长气炸了,把桌子拍得啪啪响:“你们俩也是,遇上这么大的事怎么不与我讲!?” 宋煦有些愧疚地低下头。 老村长看看两个孩子,一时间百感交集,长叹一声。 宗族的力量是强大的,宋煦还小,爹娘早逝,不懂事也不能全怪他。 老村长自己找了理由,幽幽道:“我问你,你觉得钱三狗会来村子里抓你吗?“ 宋煦愣住了,本想说不会,一会儿又觉得会,斟酌半天才道:“……不会吧?” 老村长冷哼一声。 “你也知道不会,那为什么不会呢?”他站起来,望向外边:“因为你姓宋,而这里是大石村!” “你之前说钱三狗带人来抢你夫郎,你要明白,那是你允许的——别跟我说什么现在不,可当时,确实是你带人来的。说句不好听的,你媳妇儿是你的,你想把他怎么样,我们这些老家伙也管不着。但是,如果他们来抢的是你,你以为大家真的会眼睁睁地看着你被拖走!?” 老村长大声呵斥:“如果大家无动于衷,今天是你一个被拖走,明天会不会轮到他,轮到我!?” 宋煦浑身一震。 “你是我宋家的子孙。我们大石村连上老弱妇孺,足足三百多口人。如果真的要走到那一天,钱三狗根本走不出我们这个村子。所以你看,姓钱的他自己往村子来过吗!?” 宋煦与老村长异口同声道:“他不敢!” 宋煦眼神发亮:“原来他也不是不可战胜的!那别的受害者为什么不反抗?” 老村长瞥了他一眼:“之前不是挺聪明,这会儿怎么又蠢了?你也说了,那被杀的一家十几口,是自己上县里,还傻乎乎地进了别人家门。死都死了,那村子再讨伐,还能把人弄回来不成?谁家不是拖家带口的,自己一个人可以豁出命去做正义之事,但要是搭上媳妇儿孩子呢?” 他叹了口气:“谁也不是圣人。就比如你,如果不是事情砸到你头上,你会去做这个出头鸟吗?” 宋煦恍惚。 他会吗? 如果他只是从别人口中听说了钱三狗这么一个恶人恶事,他会因此义愤填膺地出手吗? 他知道他不会。 小春却突然道:“煦哥不做,不是因为他不懂侠义之道,而是他知道轻重。当坏事发生在他眼前,他已经出手了——就是因为他出了手,才会受伤,才会惹了麻烦。” “我的煦哥也许不是圣人,但他一定是个英雄!” 老村长与宋煦齐齐愣住。 老村长从没听小春一口气讲那么多话,宋煦更是喉咙发酸,说不出话来。 小春看了眼宋煦,眼里带了笑。 “我一直为他自豪,从没觉得麻烦。如果有一天因为这个他死了,那我也陪他去死。我绝无怨言。” 宋煦心神大震。 他何德何能,能得到小春这样的评价! 他差点失态,站起来匆忙告别老村长,拉着小春就往家跑。 小春差点跟不上他的脚步,一路踉踉跄跄,却不敢出声。 他有些忐忑,怕之前的话太过唐突,煦哥……会不会觉得他僭越了? 不想自己同他一起死吗? 可是…… 小春回忆过去,尽管时间并不久,与前宋煦的生活已经模糊不清,就像遮在一个琉璃罐子里,看不真切。 如果宋煦不在了,他怎么能再回到过去的日子,他真是宁愿死去。 黄泉路上或许还能再同行一段。 如果宋煦嫌弃他的话……他就偷偷地,偷偷地离开,不告诉他。 到了下面也悄悄跟着他,不被他发现不就好了。 宋煦紧紧攥着他的手腕,掐了一路,红了一圈。 小春不声不响的,但到底有一丁点的委屈。 他怎么都不说话呢?真的嫌弃他么…… “迎夏。” 进了院子,宋煦再也忍不住了,嗓子哑着,唤了他一声。 他把小春狠狠地揉进自己的怀里。 “我会永远做你的英雄。” 第29章 随着时间流逝, 一天冷过一天, 却冻不住群众的八卦之火。 “你听说了没?钱三狗又杀人了……“ “什么!?不是好久不杀人了吗,我上次听他的事还是当街抢新娘时候……“ 大石村的天然石台,仿佛一个小型演讲台。 -- 第65页 村长和宋煦远远走来, 满意地看到那儿已经聚了一群人。 老村长拍拍手, 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宋煦这才上台。 老村长:“没什么大事,就是煦小子要给大家讲个故事,当做茶余饭后的消闲。你们以后有什么故事也可以上来讲……” “什么!?什么故事可以上去讲?” “我只听过在高台上讲经, 还没听过专门上去讲故事的……” 宋煦轻咳一声。 “各位叔婶好。是这样的。想必前几天大家也听说了平山村的事情—— 一个恶人,为了独占兄长的家产,把寡嫂逼死了。为了让我们村的氛围更加和谐, 远离这样的事故,村长就想了个法子……就是让大家经常上来讲讲故事。可以是好人的,坏人的,也可以是自己的。以人为鉴, 可以知得失。意思是多看看别人家的事, 可以知道自己做得对不对,好不好。如果你家里有什么矛盾想要找大家评理, 也可以上来讲讲,人多主意也多嘛。” 村人们面面相觑,然后轰地一声激烈讨论起来。 这么有趣!?真的可以找全村评理!? 宋煦抬手让大家安静。 “调解的章程,还等村长制定。今天我先抛砖引玉,给大家讲一个大恶人的故事。” “从前有个乡下小子, 他家里十几口人,可谓人丁兴旺……” 宋煦添油加醋写了个剧本,以一个平凡的乡下汉子为主角。 他家从前不发达,都靠自家兄弟齐心协力,才把日子过得越来越好。主角某日去县里,见到一位美丽的女子,此处省略那女子多么温柔贤淑八百字…… 在场的人从没听过这样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故事的双方又都是普通人,谁都能带入,听得大家脸红心跳的。 姑娘小伙儿正值好年华,双方家里又支持,两人互相欣赏,每次见面都是粉红泡泡乱冒。宋煦天花乱坠地加了许多莫须有的糖,什么七夕放河灯啊,枝头写笺纸寄情啊,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啊…… 大家一愣一愣的,吃糖吃到齁,就在这时,宋煦突然话风一转。 “大婚之日到了,桃娘在家人的帮助下穿上了自己绣了半年的大红嫁衣。爹娘恋恋不舍,与她在屋里说了许久……桃娘坚定道:‘爹娘,待我入了赵郎的门,一定将你们接到村里颐养天年!’老两口泪流满面,桃娘亦泣不成声。但是这是一条通往幸福的道路,他们一定要笑着走上去!” “十里红妆,小县居民夹道看桃娘。只见她面若桃李,一双眸子水光潋滟,端的一副沉鱼落雁之姿!曾经差点想娶她的小伙儿们一个个都气疯了,没想到上了妆的桃娘如此美艳!” 突然,宋煦语气一沉。 “却在这时,不远处一个人突然看向桃娘……” 众人不由屏住呼吸,就听宋煦开始描述一个本地富商怎样强抢了新娘,百般折辱,完了桃娘自尽,曾经海誓山盟的赵郎为了报仇与富商斗上,最后曾经幸福快乐的一家就这样被灭了门…… 宋煦拿出八百分的实力,把细节讲得十分惨烈,环境描写心理描写一个不落。 村民们:“呜呜呜呜……” 为什么大冷天的他们要聚在这里吃刀? 有一个姑娘大喊道:“为什么会这样!?富商简直该死!“ 宋煦隐晦地投去一个赞许的眼神,接着道:“故事还没完……桃娘的爹他……” 桃娘的爹,县里的泥瓦匠,接连失去的独女和老妻,人就疯了。 他躲在了附近的山里,像个野人一样茹毛饮血。 他的神志略微清醒时,就只记得一件事,杀了富商,为妻女报仇! 转眼五年过去,一日清晨,他远远瞧见那富商带着车队自山下过…… “泥瓦匠突然清醒,心想,复仇的时候到了!” 众人沉浸在即将复仇的期望中,场面安静得针落可闻。 “只见泥瓦匠举着刀冲上去!——却被人一刀砍了脖子,血溅三尺……” 说到这里的时候,到底是宋煦自己亲眼所见,心绪翻涌,一时间他喉咙也带了点哽咽。 台下的村民们:“…………” 说好的复仇呢!? 一个老大爷一口气哽在胸口,踉跄几步差点跌坐在地上,显然气得不轻。 大家纷纷围上去,六叔公也在旁边,见状赶紧上去检查。 其他人如梦初醒,气得恨不得破口大骂。 “宋煦你干嘛说这故事给大家添堵!?” “就是就是,把大家气出个好歹来怎么办?” 宋煦面色冷峻地叹了口气。 “这是真人真事。” 什么,真事!? 有那敏锐的人,立刻联想起了钱三狗。毕竟在这十里八村的,只有县里钱家算得上富商。他曾经当街强抢新娘的事也广为人知。 只是一句轻飘飘的传闻,和这详尽的故事,对人的冲击力完全不同。 有那感性的姑娘双儿已经哭得泣不成声。 宋煦最后道:“那泥瓦匠的下场,是我亲眼所见。那日正是冬至第二天,我与小春早上赶去县城做小生意。路上突然看见钱家车队,便避让开,谁知道亲眼目睹了一桩杀人恶事……那泥瓦匠的尸体,就被钱府家丁扔进了乱葬坳。” 一片寂静。 身边的人亲眼所见的事情,让故事的冲击力变得无限大。 -- 第66页 他们也跟着沉痛起来,仿佛刚才那样惨烈的事情就发生在自己眼前…… 钱三狗实在是坏到该下十八层地狱! 这则故事以惊人的速度在附近的村庄里传播。大家在转述的时候,难免添加一些个人加工。 钱三狗在大家口耳相传中变得越来越坏,越来越丑陋…… 小故事自然不止一条,钱三狗坏事做尽,素材不要太多,随口瞎编都能命中事实。转眼又是一旬过去,街头巷尾都开始传唱钱三狗的恶名。 就在这一天,宋煦与小春终于把糯米糖藕给做出来了。 把藕洗净去皮,一段段分开。切开其中一端,把泡过的糯米倒进藕的孔洞里。 由于糯米和藕都是湿的,就不太好塞。小春便与宋煦合作,一人扶住藕段,另一人拿着筷子把米往里捣捣捣……直到塞得严严实实。 两人玩得开心,做事也不觉得辛苦。等糯米填满,把切下的一段藕当做盖子,再用绳子将盖子扎紧。 接着就是大火焖煮了。 莲藕是样好东西,新鲜天然的藕,更是无上的美味——光是拿水煮,那清香都飘了八百里外去。 藕的清香,不同于别的淀粉类食物,它有种独特的韵味。 让人联想到雨后空山,想到河上薄雾。 待到小春把藕段捞起来晾凉,再一片片切开时,那阵香味更是沁人心脾! 宋煦迫不及待地捻起一片,一口咬掉了半块。 “唔嗯!”他连连点头,示意小春也尝一尝。 小春刚伸手,宋煦突然拦住了他。 宋煦看着锅里那琥珀色与粉藕色混合的清澈汤汁,脑筋一转,便翻箱倒柜找来了一小包白薯淀粉。 把淀粉拿凉水化开,另起一口锅,将藕汤倒进锅里, 煮开后,把淀粉水往锅中一倒,快速搅拌。 锅里的汤汁逐渐变得粘稠,冒出一个个缠缠绵绵的小泡泡。 宋煦将勾芡后的芡汁舀出来,浇在了装藕片的盘子里。 一盘晶莹剔透的糯米糖藕,出现在小春面前。 小春不用尝都知道好吃,因为它那么漂亮! 两人一顿晚饭就分吃了这段藕,并把剩下的切了片,给村里相熟的人家都送去了一份。 回到家两人对着算了算账。 “这回我们占了莫大哥的便宜了。藕不贵,糯米用得少,麦芽糖在外面,一小块就要卖一文钱,但莫大哥这一车糖,大约有百十斤,也只收了我们一两半银。“ 小春扒手指头算了算。 “我们一个藕节大约一斤重,按我的切法,一般切个二十片左右。我们还是按斤两称吧?” 宋煦拿碳枝划了一会儿,决定道:“一斤糖藕十五文。比县里那些糕点都便宜。或者按片卖,切得厚一点,一片一文。” 对于甜食,大家在价格的接受度上宽容很多。 点心铺子里的红糖糕,绿豆糕,凡是这一类的甜点心,普遍都要上二十文以上。 他们的糯米糖藕,虽然没有那些点心精致,但论好吃程度,绝不会输! 宋煦与小春对这次的新品都很有信心。 如果一天能卖掉十斤,就能赚上个五六十文了。 而且这东西做起来不费力气,前一天把米塞好,放锅里炖上,卖的时候只要切一下就行,再方便不过了。 宋煦在县里的一个烧陶的铺子那儿定了一批印花小盘子。 虽然不是什么昂贵物件,但印上他设计的小花,也算很有情趣。说好的取货时间是明天,现在藕也做好了,他们便决定后天正式开卖。 第二日清晨,两人艰难爬起来,绕着村跑了一圈。 回来后小春又扎了十分钟马步,宋煦收了收东西,便又如往常一般向县里去了。 江天天起得早,已经在铺子里忙碌开来。 宋煦信任她,便把不少东西的做法都教给了她,她现在就是块砖,哪里需要往哪儿搬,十分好用。 这不,宋煦还没开始,江天天就把饺子馅儿拌好,皮子准备好了。 “嘿,宋老板,馅儿尝尝嫌淡?” 宋煦伸出舌头舔了舔,不咸不淡,抬头赞许道:“崽儿啊,你已经长大了,是时候一个人包、” “啪。”小春打了宋煦的后脑勺一下,把他后半句打了回去。 不知道是锻炼真的有奇效还是怎么的,宋煦总觉得他被这一掌打得有点眼冒金星…… “涨工资,涨工资!”他连忙改口。 江天天疑惑:“工资?” “口误,就是说工钱。给你涨工钱!将来我们老了,天天,这摊子就由你继承了!” 江天天:“……” 养女梗能不能过去了。 几人闲唠着,天渐渐大亮,街上人也越来越多。 田小庆刚到,在前面收拾店面。本是平凡的一天,却在十分钟后,平静被打破了。 田小庆急得面色发白,冲进后院道:“煦哥!县里同时好几家店都在卖煎饺煎饼和我们的荞麦稞!还比我们便宜!今天都没人来了!到现在才卖出去三个煎饼!” 灶房一片寂静。 小春是震惊的,他看了看宋煦,又看看田小庆,咬起了下唇,一时无措。 江天天则是懵的。在她的概念里,这家店就是神仙店,怎么会有其他地方做的东西有这里好吃!? -- 第67页 只有宋煦,只是微微皱了眉,接着又展开了。 他站起身,拍拍手上的面粉。 “小庆,你去我们定陶器的铺子去,问问我们的盘子做得如何了。要是有好了的,就先拿回来。” 田小庆有了主心骨,赶紧屁颠颠地出去了。 江天天被他派出去看店,最后只剩他与小春。 朝小春一笑,宋煦道:“别急,不过就提前一天卖新东西罢了。卖什么不是卖?” 小春心里的焦虑减轻许多。 只听宋煦继续道:“附近一共就万家村这一家有藕卖,他们想要跟我们打擂台,必定要耗费更大的成本。等他们把藕做出来,我们就再做别的!” “我就不信了,吃过那么多地沟油,斗小吃,我还能斗输了!?” “而且……”宋煦顿了顿,得意道:“那什么福气包子铺,福气糕点铺的,也快活不长了。“ 第30章 钱家的产业, 主要分三大类。 一类是乡下的几处庄子, 多靠近江阴山,离春阳县大石村都比较远。 一类是县里的赌坊青楼,是赚钱的大头, 赚的不仅是县里的钱, 连周围的镇子和小城,都有人慕名而来。 最后一类,便是几处普通的商铺,卖些与百姓息息相关的东西。 其中以福气命名的, 便有三家。 分别是福气包子铺,福气糕点铺,和福气布庄。 其中那布庄, 是钱小雨着手开的,也最说得上话。 但凡他发号施令,那马掌柜无有不从。 别看这些普通的商铺不起眼,进项还着实不少。 人每天要吃五谷杂粮, 少一顿都饿得慌。包子馒头, 根本不愁卖。 自从钱三狗大肆收购红火的店铺,那些有竞争力的铺子越来越少, 剩下的小店只能吃些钱家牙缝中漏下的肉渣。 再没有一家店像宋煦的铺子这般红火过。 因此,钱小雨想起这铺子,心里就烧得慌。 他们过得这么好,怎么可以过得这么好!? 这低迷的心情一直持续到了今天,他看着楼下攒动的人头, 心里终于舒畅了。 “今日本店的新品,全部降价卖出!每样均便宜一文,买够十文,再减一文!” 群众哗然,争先恐后地朝包子铺里钻! 宋煦他们的巷子到底还是偏僻了一点,远远不及前街的门脸这么热闹。 而降价二字,自古以来就有着致命的吸引力。因为少了这一文两文,许多以前舍不得买煎饼的人家,都抠出腰包来排队尝鲜了! 油炸面食的香气飘出老远,直飘到了今天也来卖米糕的米糕兄那边。 米糕兄好久不见宋煦了。 他知道煎饺兄把铺子开在了巷子里,宋煦还特地给他送过新吃食。 只是他最近家里忙,每次摆完摊子就匆匆回家,便没机会去捧场。 今天他米糕卖了一半,忽然闻见霸道的香味,诧异地想道:煎饺兄这么快就把铺子开到前街了吗!? 米糕兄蠢蠢欲动。 今天的米糕卖的很快,他把剩下的几块糕包起来,把摊子托给了旁边卖菜的老婆婆看着,自己便兴奋地循着香味去找人了。 到了前街,人密密麻麻,简直走不动道儿。 最前面的人像是疯了一样,大喊着煎饼一个荞麦稞三个之类的话,吵得他头晕。 有伙计想出来组织个队列,却一步都迈不出去,刚探个头就被人挤回了店里。 米糕兄:“……” 为什么这么疯狂,煎饺兄是不是要发达了!? 其实,这架势还多亏了宋煦这些日子坚持不懈的宣传,整个县都知道他家的煎饼煎饺荞麦稞都特别好吃。 但春阳县不算富裕,很多人想想那钱,犹豫来犹豫去,一直都没有尝试。 他们想着,反正铺子在那儿,人也不会跑,下次再去……吧? 宋煦那儿,每天忙得要命,更是不需要再搞优惠。 他们一共就那么点人,小本生意,做不了连锁的规模。 这一来二去的,才让包子铺有了今天的盛况。 米糕兄全然不知,无助地随波逐流,终于飘到包子铺的窗口前面时,已经弱小可怜又无助,气若游丝奄奄一息了…… “来一个煎饼,一个荞麦稞,煎饺兄……咦。” 他惊讶地睁大了眼睛,后知后觉地抬头看了一眼招牌。 “这不是福气包子铺吗!?” 伙计也累了一早上,态度十分不好:“不知道你还来排!?东西要不要了,不要后面还有一堆人等着呢!” 米糕兄警惕地站直了身子:“那我不要了。” 伙计闻言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伸手一推,米糕兄一个踉跄,差点跌倒在人群里,好不容易才又挤了出来。 ……这也太过分了吧!? 他弄不清怎么回事,心里着急,想想便急匆匆地往巷子里跑去。 既然没有搬店,那想必铺子还在原处吧!? 另一边,宋煦与小春已经塞了十节藕,接着把藕段码好放进了大锅里。 柴火点得旺,香味不一会儿就飘了出来,没过多久,田小庆也回来了。 “煦哥!我拿回来了!人店家刚刚做好,你瞧瞧,五十个盘子,一个不少!” 盘子的底部依旧印了他的刻花。这次是藕,莲叶,荷花,三种样式。 -- 第68页 他为了糯米糖藕新做的图案,每个都俏皮可爱。 藕旁边蹲了只小青蛙,莲叶边是几尾小金鱼,荷花上停了蜻蜓。 糖藕香气不霸道,宋煦就在销售上更费了些心思。 凡是买一整段的顾客,都可以用小陶盘盛装,每只陶盘只收两文钱意思意思。 之后凡是自己带着陶盘再来买藕的,每一段都可以再优惠一文钱。 陶盘精致可爱,在外头起码要五文往上。 更何况上头还刻了好看的图样,很是难得。别说顾客了,就连江天天和田小庆都对着盘子爱不释手。 江天天抱着藕和小青蛙,欣喜道:“我最喜欢这个!小青蛙的眼睛好大啊!” 田小庆:“……眼睛大你就喜欢?其实我的眼睛也不小。” 江天天白了他一眼:“你的眼睛大概不是大不大的问题,而是瞎不瞎的问题了。” 宋煦饶有兴致地问田小庆:“让你选的话你选哪个?” 田小庆纠结道:“还是花吧。” 小春答道:“我选小金鱼。” 宋煦点点头,从柴房里翻出块木板,让田小庆挂在了窗口旁边的墙上。 “投票吧,喜欢哪种图案的人多,下次就多做哪个。我看大家还挺喜欢投票的,上次搞投票卖面糊就卖得很好。” 福气包子铺把人流全都吸走了,他们这儿闲得发毛,几人挂个木板正挂得热火朝天,突然听一人哒哒哒的跑过来:“煎饺兄——!” 宋煦诧异地探头:“哟,这不是米糕兄吗!” —— “……事情就是这样了。那钱家太下作了吧!你卖煎饺他们也卖,你们再卖别的他们还跟着卖!”米糕兄义愤填膺。 宋煦小春他们早就淡定了,一个个笑得阴恻恻的。 “……真是太不要脸……了……呃。”米糕兄咽了咽口水,紧张道:“你们是不是已经知道了?” 宋煦转移话题道:“米糕兄,今天你来得巧,我们请你吃样新东西!” 米糕兄:“好哇!哦对了,我姓米,叫米小飞,你以后叫我小米得了!” 宋煦:真是应景的姓啊…… 宋煦与小米互通了姓名,没一会儿,藕便煮好了。 揭开锅盖,一阵甜香扑面而来。 切好装盘,小米一路啧啧称奇,最后尝到嘴里时,他不禁露出了飘飘欲仙的神情。 “……太太太太太好吃了吧……” 让一个话痨词穷,宋煦非常满意糖藕的效果。 田小庆端了糖藕到前边,与小米双剑合璧,开始了浮夸的吆喝。 “甜甜的糯米糖藕——一文一块,十五文一斤,不甜不要钱喽——” “买藕送盘子,三种样式可选,惊爆划算啦——” “糯米糖藕吃一口,玉液琼浆不回头,王母娘娘吃了都叫好的糖藕来喽——” —— 福气包子铺的掌柜在二楼正笑得见眉不见眼。 刚送走前来视察的钱小雨,没等今天过去,便开始丁零当啷地数起钱来! 虽说是降价卖,赚得少了点,却没有亏。 量一大,今天仍赚了不少。 掌柜数完钱,泡了杯西湖龙井,喜滋滋地坐到窗前,数人玩儿。 “一个两个三个,十个二十个三十个…………嗯?” 他疑惑地站起。 “三十个三十一个……等等,那个谁,快下去看看,为什么客人们都跑了!?” 只见楼下原本乌压压的人群,突然骚乱起来。 不知道谁在人群里喊了什么,外围呼啦啦跑了好多人,再定睛一看,人怎么全没了!? 说全没了有点夸张,但盛况一下就散了却是真的。掌柜目瞪口呆,气得胸口一阵抽痛。 他还指望着通过这一场擂台得到钱府的青眼呢!怎么美梦才做了半个上午,这么快就破灭了!? 他的提成,他的钱,他的娇妻美妾豪宅马车,他的好生活,通通没了了!? “掌,掌柜的!”楼下匆匆跑上来一个伙计。 “还是巷子里那家店!没想到他们今天不卖煎饺了,改卖甜食了!说是什么糯米糖藕,非常甜,一块才一文钱,一斤也只要十五……哎,掌柜,掌柜!?” 掌柜两眼一翻,晕了一会儿,虚着气吩咐道:“……去……派人去看看……什么情况…………实在不行……把那老板给我、给我抓来!” 宋煦的铺子里,前头有三人在忙。 小米手熟练,一个顶仨,可以兼顾江天天的麻利和田小庆的嘴甜。宋煦悄悄在后面看了一会儿,就放心地和小春回灶房做藕了。 平民甜食非常有吸引力,根本不愁卖。 两人知道有进账,心情更是愉悦。 宋煦:“下个月,我们做炸藕夹。藕没了,就做炸茄盒好了……” 小春笑道:“那只能等开春了,茄子已经没了……唔、” 小春突然眨眨眼,手里的东西不由自主地放下,歪头捂住了眼睛。 “怎么了?”宋煦吓了一跳,拿开小春的手,凑近去看他的眼睛。 “不知道被什么迷了……疼。” 小春的左眼迅速的红了起来,眼泪不受控制地直掉。睁不开闭不上,一碰就疼。 宋煦紧张了,一把将人抱到了院子里。 院子里要亮堂许多,他让小春靠着篱笆,自己一只手捏开他的眼皮,一只手扣住他的眼睑。小春有点痛,下意识地挣扎了一下,宋煦赶紧箍住他的腿,再压住他的手,凑近去看。 -- 第69页 “乖,别动,我看看……” 长长的睫毛下,是可怜的眼瞳。光线强烈,眼瞳不受控制地颤抖,泪水又溢了出来。 在下眼睑的深处,宋煦看见了一小块黑斑。 “别怕,好像是柴灰,好大一片。你别动,我给你吹出来……” 宋煦轻轻吹气,小春强忍着,微微颤抖。两人紧紧贴在一起,从远处看相当的少儿不宜。 包子铺掌柜派的打手们,就在这时翻进了他们的后院。 “谁!?”宋煦敏锐地听见背后的风声,一转头就瞧见三个蒙面人正从隔壁屋顶跳下! 他下意识地闪身进灶房,抄起一张凳子,举着腿儿就往其中一人身上砸! “砰”的一声,那人以极快的速度软绵绵倒下,宋煦后背暴露,被另两人钳住胳膊,压在了杂物堆上! 小春眼睛睁不开,却热血上头,内心涌起一股前所未有的冲动。 说好的练武保护煦哥,他的心愿,这么快就要实现了吗? 可是,他才练了没多久,跑也跑不快,力气跟宋煦更没法儿比,莫大哥也还没来得及教他技巧! 面对两个大汉,他真的可以吗!? 小春睁着红通通的眼睛,从脚边拖起一根竹竿,大喊一声就向那两人冲过去。 这一刻,他没法儿再思考了,煦哥可是被抓了! “啊啊啊——” 两个蒙面人听见声音,下意识回头,却看见一个小双儿拖着竹竿吃力的跑来…… 其中一人轻蔑地笑了起来:“哈哈哈,这是哪来的小东西……” 话没说完,小春突然被自己的竹竿绊了一下。 明明是一个狗啃泥,竹竿却因反作用力直直向前弹去——说话的那位,后半截话直接被竹竿敲没了。剩下的另一个,则用下半身接了小春一记重量级头槌。 “嗷——!” 小春茫然地从地上爬起来,眼前已经倒着三个蒙面人,翻滚尖叫…… 他摊开双手,看看自己。 “我,我已经这么强了吗!?” 第31章 “为什么不去前面喊人!?” 宋煦抓狂地在灶房里乱转。 “就那样冲上去, 你没被打死, 我差点都被吓死了!” 小春乖乖坐着,一脸惭愧的低着头。 “……算了。”宋煦突然泄了气:“是我不好,我也没资格教训你。三个人, 我也就只打过了一个。” 田小庆终于送走最后一个客人, 急匆匆转回来,一脚踏进灶房:“别瞎抱怨了,赶紧先问问咋回事。” 小春那无敌幸运棍的动静惊动了热火朝天的前铺,当时田小庆就匆匆赶过来, 和宋煦合力把三人给捆上了。 这会儿藕卖的差不多,就先过来看看情况。 三人中只有一人醒着,被憋屈地捆在原地, 回忆着人生难以承受之痛。 “我,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掌柜的派我们来抓人!别的什么都没做!” 宋煦挑了挑眉:“只是掌柜的?” “对,就是之前, 本来东西卖的好好的, 突然你们家开始卖藕,客人就全跑光了……掌柜的气不过, 就派了我们仨来抓……呃请你们过去!真的不关我们的事啊,我们平时就是普通的伙计,呜呜呜……” 几人对视一眼,小春问道:“确定是你们掌柜临时决定?钱三狗知道什么?” 那伙计一愣:“钱老爷?这不关钱老爷的事吧……不瞒您说,爷从不关心这些, 连铺子都没来过。” 宋煦烦躁地咬了咬牙:“行了,你们滚吧。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不用我教吧?你们什么也没看见,如果说漏了嘴,你们这三张脸我可记得清楚,包管后果惨重。” 唯一醒着的那人抖抖索索地应了,一左一右扛着两位共患难的朋友,被宋煦扔了出去。 剩下三人在院里沉默了一会儿。 “养狗吧。”宋煦沉声道:“再过一阵子我有个计划,应该能让钱家消停一段时间。但那之前也不能把店关了吧?晚上我把天天带回家,白天不如就养条狗,关键时刻帮帮忙。” 田小庆苦着脸道:“能帮忙的都是大狗,哪有那么好找?况且大狗跟主人都有感情了,怎么好帮你看家……” 小春在旁边听了一会儿,终于从被训斥的萎靡中打起了精神。 “不如养鹅吧。” “……养鹅!?” 老村长家,鸡鸭鹅猪一样不少。一群大白鹅挤挤挨挨地在河边洗澡,时不时叼个泥螺之类的下肚。 宋煦抱着万分的不信任站在不远处看着,怎么看怎么蠢。 老村长在旁边笑呵呵地不吱声,小春拍了田小庆一下:“小庆,去,演示一下。” 田小庆:“…………为什么是我!?” 在宋煦的目光威慑下,他委委屈屈地往那群鹅那儿挪过去,不一会儿,最外围两只足有人大腿高的大鹅就注意到了他。 “嘎——”其中一只面露凶光,另一只也跟着警惕地叫起来,惹得田小庆苦着脸回头向小春求助。 “鹅可凶啦,我被追过的,真的不行啊……” 宋煦:“一只鹅而已,又不是老虎,能把你吃了怎么着?你能不能有点出息……卧槽。” 只见那鹅突然腾空而起,翅膀扑棱,颇有遮天盖地猛虎下山之势——追着田小庆气势汹汹地叨下一嘴! -- 第70页 田小庆一边嘴上骂着宋煦狼心狗肺,一边慌不择路的求爷爷告奶奶地来回逃窜,宋煦看着这场面,终于明白了鹅的恐怖! 见小春得意地望向他,他只得宠溺道:“好吧,就养鹅吧。” 那对外围鹅被村长巧妙地扣在了框子里,被两人成功带去了铺子。 江天天特别喜欢这俩大鹅,大鹅也唯独对她亲近,她便高兴地接手了养鹅的重任。 就在俩鹅逐渐适应了环境,开始每日在后院雄耀武扬威时,一股寒流来临。 天太冷了,宋煦和小春不得不取消了每天早上的跑步,衣服也裹得更厚。 过了之前那阵最疯狂的时期,最近店里的煎饺等物,又有人开始买了。 有的人是不差那一文钱,有的人是看中他们的口味,不管怎么样,钱是越挣越多。 而那福气包子铺,似乎被那日的糖藕打击到了,之后再没出过什么幺蛾子。 但宋煦也不是那坐以待毙之人。 先前散布的“著名恶人钱三狗”系列小故事已经发酵到了县城,有时宋煦早晚在路上都能听见零散的议论。 而最近寒流刚过,许多身体不太好的人都被冻病了,一时间,几家医馆每日都忙得恨不得排队。 这一日,他便将铺子丢给了田小庆,更雇了小米来帮忙,自己则带着小春,乔装改扮来到了春阳县最大的医馆。 回春医馆中。 “咳咳……爹爹,你离我远一点,万一过了你……“一个五六岁的小姑娘细弱地咳了两声,哑掉的嗓子听得人心疼。 抱着她的中年人忧愁笑道:“没事,爹爹厉害着呢,小圆不怕。” 宋煦用灶灰把自己抹黑了三个度,画出些沟壑皱纹,小春则塞上肚子,充作月份大了的孕夫。 刚踏进医馆大门,就听见各处传来苦楚的声音。 回春医馆占地不小,外间充作等候的区域,大夫则在里间看诊。若是人多,小学徒便会时不时出来看看,确定下先后顺序,再依次叫人。 先前那对说话的父女身边还有空位,宋煦见状就带着小春坐了过去。 他从衣兜里掏出颗麦芽糖,递给了那叫小圆的小姑娘。 “拿着,叔叔给你的。”说完朝那父亲笑了一下。 中年男人大约从没见过这样和善的人,竟能给素未谋面之人一块金贵的糖!他犹豫着,不太敢收,又怕小女儿失望,面色惶恐起来。 “这位老哥,不要客气。我备了许多糖,就是想给我即将生产的夫郎积福呢……今天得见也是缘分,您就收下吧!” 旁边有几个爱占便宜的,竖着耳朵听到这里,顿时坐不住了,赶紧凑上来。 “小伙子,也给我一块呗?” 宋煦抹了黑灰的脸笑开了,嘴上说着都有都有,把一整个荷包的糖全给散出去了。 顿时,沉重的空气散去不少,尽管还有不少病人一脸愁容,但大家都为了手里的糖感到快乐。 “最近风寒的人可真多啊……”一人感叹道。 那小圆父亲接话:“是啊,我家小女本来身体挺好,今年冬天不知道中了什么邪,病了以后一直不好。我只能带她来县里看看,不然太受罪了。” 许多人都是降温后生的病,此时纷纷附和。 宋煦突然道:“我倒是听了个说法,不知是否符合大家的症状。” 众人一听,纷纷好奇望过来。 “你们知道福气包子铺吗?就是钱家开的那个。因为钱家恶事做得太多,他们家的铺子也沾了晦气,最近吃了他家铺子卖的东西的,多半都染了晦气,就容易得病。” “什么!?”众人哗然。 一个中年妇人惊道:“我就吃了!我最近还吃了好几次!因为好吃,又比别家便宜了些,谁知道……” “天哪,怎么办,我们家也吃了!” “真的啊!我家小宝也吃了,我没吃就没事啊?”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发现在场的病人竟绝大部分都吃过福气包子铺的新吃食! 大家不寒而栗,直到那小圆父亲颤巍巍道:“……就在小圆生病前一天,我才咬咬牙给她买了一份荞麦稞……早知道会这样……我……” 太可怕了! 有个稍微理智些的年轻人,皱眉问道:“那位小哥,如果福气包子铺有问题,为什么我们以前买的包子没吃出毛病呢?” 宋煦神秘一笑:“这我还真知道一点内幕。” 大家更加凝神地看过去,就听宋煦小声说道:“听说钱家祖上做过大好事,一家人福泽深厚,才让钱三狗富足地过到这么大。但他不懂感恩,反而坏事做尽,一直败坏福缘。你看他早些年就杀人放火的,却一直没什么风声传出来,就是被福缘遮蔽了天机……只可惜福缘一天天耗尽,他却仍然不知悔改,最近累积起来,已经能被天道所感!” 众人震惊。 “就连他们出的这些新品,也是剽窃了别家人的点子。他们故意压价,就是为了让别人家做不下去。这同样是败坏气运的坏事,这不,做出的东西上就缠了晦气了……” 一个老婆婆出声道:“是这个理。钱三狗做的那些事,天理难容。我前些日子听到耳中,还怨过天雷为何迟迟不落。原来不是不落,只是慢慢落啊……” “小伙子,那我们该怎么办!?”小圆父亲抓住宋煦肩膀,急切地问。 -- 第71页 “别急。”宋煦平静道:“我前些日子为了孩子,曾带夫郎去云城附近的寺庙祈福,便是在那儿看到了钱家的车队。因为好奇,便缠着方丈问了问钱三狗的事,方丈便与我说了这福缘与天机的事情……” “他们去寺里拜过了?那天机岂不是又要被蒙蔽了!?” 宋煦笑道:“不会。那方丈说,钱家来求福顺安康,却被他看破那浓重晦气,让他们回去了,说没得救。方丈与我说,晦气只在恶人处汇聚,沾了晦气的人,只要不再与恶人接触,过段时间自会消散。” 他看看周围的人:“所以,不要再去那钱家开的店,听大夫的话,按时喝药,家里弄暖和些。普通风寒多是无碍的,病好了,晦气会自然散去。” 大家都放了心。不一会儿,学徒出来叫人,进去里间的人甚至脸上带笑,看起来喜滋滋的。弄得学徒莫名其妙。 宋煦顺势起身,说今天人太多了,他与夫郎索性改日再来。 大家高兴地目送他离开,回头便相互讨论了起来——这钱家,害人!一定不能让亲朋好友再被骗了! —— 这“晦气”的说法,短短三日就在县城中铺开。 那包子铺掌柜眼睁睁地看着客流减少,到第三天,一早上只卖出去三十个包子! 再一问,那糕点铺和布庄,竟也面临一模一样的窘境,就连赌馆青楼都多多少少受了一点影响。 几人火急火燎地把钱小雨找来,大家面面相觑,完全没有头绪。 钱小雨更是头痛,看着眼前的人,一个比一个更像截不开窍的木头。 今天他身体不舒服,宝临便一直跟着,见他脸色苍白,便倒了杯热茶,让他歇歇。 钱小雨喝了口茶,长出一口气。 “今年天气冷得突然,普通人家缺衣少食,自然会生病。我们家之前生意好,大半个县几乎都来吃过,碰上恰好生病的,那不是很正常吗!?这些愚民,听风就是雨,到底是谁传出来的……” 掌柜悻悻道:“早就让人查了,但怎么都查不出,五花八门的说法什么都有。” 那一定是个聪明人,并与钱家的店铺有仇。 钱小雨咬着下唇,脑中突然闪现一个名字。 “……宋煦。” 是了,包子铺没了生意,谁家获利最多? 就是他那小破铺子! 钱小雨唰地站起,眼中闪过妒意,脸上却笑起来。 “亏得我还专门去过他那儿。那次本来是为了看看他们做的东西有没有什么秘方,谁知道我逛了一圈发现普通得很,便没再试探。” 他眯起眼睛,笑得愈发灿烂。 “本想慢慢把他们挤兑垮了,没想到他们倒学会先下手为强了?真是好手段……” 宝临一句也听不懂,他只知道把钱小雨伺候好。此时见他转来转去,愁眉苦脸道:“小雨哥哥,什么下手不下手的,何必费这个神?他开他的铺子,我们开我们的……他赚再多的钱,也抵不过我们的零头啊。” 钱小雨沉默了半晌,才道:“打蛇打七寸,是我贪心了。有什么必要与他们拼钱财?只要……” 他不再说话,宝临没听懂,只是看他情绪好了些,便乐呵呵地又去倒茶了。 宝临傻,钱三狗却不傻。 他只是习惯了放弃思考,才把自己活成这个死样子。 可放在以前,他也是费尽心机才把女儿嫁到了袁家,换来了今日的荣华富贵。 因此,当他听到关于自己的流言时,一瞬怒不可遏! 到底是谁在背后嚼舌根!? 钱三狗到底不年轻了,没有了当初的冲劲。 他注重排场,却也知道自己这一身肥膘,动起来就喘,对上别人心里难免发虚。 前两天他在家无聊,乘轿出门,刚到街上,行人就纷纷避让。 他身体肥壮,坐封闭的轿子觉得逼仄,便一直坐那四周敞开的轿子,视野颇好。可他敏锐的发现,人们似乎不像以往那般,是因为惧怕和尊敬而避让的。 这些人眼里……怎么有……恨意? 百姓站在街边,一个贴着墙,均无声地盯着他。 那一道道眼神像刀,像刺,像三九寒天的冰。钱三狗坐立难安,冷汗一阵阵地冒。 为什么,为什么这样看着他!? 只是些贱民,凭什么这样看着他!? 他强忍了一会儿,还是让轿夫转头回了家去,并命人加快打造新的大轿子。 轿子一打好,他就迫不及待地去了赌坊。 前两天他在家闷坏了,加上流言的事让他心情不好,迫切需要发泄。 如果是一两个人这样看他,他绝对会命人挖掉他们的眼睛。但那天他出门,对上的是成百上千双眼睛! 那让他从心底里感到胆怯。 所以,今天他要在自己的场子里找回自信! 钱三狗本就胖,冬天衣服一穿,更像一颗即将爆炸的圆球。 他一踏进赌坊,热浪便扑面而来。 里头是他熟悉的场景——荷官声嘶力竭,赌徒眼珠泛红,一张张桌子边上围着一个个疯狂的人,汗珠流下,一场生,一场死。 赌,多么美妙的字眼! 钱三狗要来,管事早早得到了消息。 他将一楼的中央清空,摆上了最大的圆桌,筹码和骰子在桌上摆好,赌徒们里三层外三层的围了上来! -- 第72页 赌场拥挤,钱三狗向来只带四个人贴身站。 银子流水般花出去,又流水般进了腰包,参与赌博的人越来越兴奋,玩的每一把都越来越大! 天渐渐暗下,钱三狗刚输了一千两银。他面色狰狞,又压上了千两。 “再来!压大!” 杂役们点燃了蜡烛,将场中映得亮堂堂。 气氛正好,许多人大喊大叫,下一把开出时,钱三狗也跟着大吼一声—— 突然,全场的蜡烛被一同吹熄了! “啊啊啊——”有人尖叫起来,可三秒后,蜡烛油灯一盏盏重新亮起,尖叫声不仅没有止熄,反而更加尖锐刺耳起来:“有鬼啊——!” 偌大的赌场,高高的吊顶。 场中不知什么时候,占满了戴雪白面具的人。 他们或高或矮,或胖或瘦,一片雪白的脸,下方却点了一张血盆大口。 黑洞眼中,流下一行行血泪。 有人一转头,鬼面几乎要贴在脸上,吓得屁滚尿流,慌不择路,一时间桌椅推搡,场面大乱。 却听不知何处,传来一声怒斥:“钱三狗——!” 二楼的栏杆边,一行鬼面人从黑暗中现出身形。 “钱三狗,杀人如麻,丧尽天良,不配为人——!“ “不配为人!” “不配为人!” 底下的人群中的鬼面人跟着整齐呼喝。 尖叫声连绵不绝,钱三狗站在场中,喉咙里发出嗬嗬嗬的响声,裤裆一热,竟是生生吓得失禁了! 第32章 “为了我们小目标的胜利, 干了这碗酒!” “一口闷!” “噢!” 众人热热闹闹齐聚宋煦家, 在院子里摆了三张桌,才堪堪够坐。 桌椅板凳都是管隔壁牛婶儿借的,杯碟碗筷的花色也乱七八糟, 却不减大家的兴致。 万三一碗酒下肚, 眼神就不清明了,结结巴巴道:“我,我万三,这辈子, 没干过这么过瘾的事儿……那钱,姓钱的,就在我眼前, 尿,哈哈哈哈尿了哈哈哈——” 万七嫌弃地看着自己的堂兄,不贪那口酒,就盯着桌上的糖藕吃。 “宋老板可真是好手艺啊, 我挖了这么多年的藕, 都不知道能做出这种风味来!难怪生意红火,现在钱家几间店铺, 都不行了!” 宋煦脸上笑眯眯的:“客气客气,都是大家的功劳。” 这么说来也确实,在场许多人,每人都有付出。 钱三狗自从在赌馆被吓到,回了钱府就卧床不起, 大门都不敢出了。 许多夹着尾巴生存的店铺,见状都试探性的开始搞活动,买一赠一啊,新品试吃啊,一时间,小小春阳县竟充满了活力! 宋煦也赚了不少。 去除将要还给牛婶抵铺子的钱以外,还足足挣了四十两,刚好可以把之前卖掉的地给买回来。 正巧昨天村长来递了个话,说是隔壁村有家人生活困难,打算卖地。那地正好靠着大石村,走过去也不算太远,问宋煦要不要。 宋煦与小春商量了一下,决定买下来。 六亩良田,三十五两,小春站在地头往前看去,明明是一片白雪,却心中激荡。 田地,终于又回来了! 到了晚上小春还是兴奋地睡不着,裹了棉袄到后院去踩梅花桩。 梅花桩从低到高,最高的那根与房顶平齐,宋煦就泡了一碗茶,钻到厨房后窗那儿看小春晒月亮。 修长的人影,与他刚来时已经大有不同。 短短两个多月,小春从一个麻木柔弱的受气包,变成了现在这个昂首挺胸地跳着梅花桩的少年。 小春轻巧地跳上跳下,一个月的训练也不是白训的,他已经能够快速从最底下稳步踏上顶端,再倒着踩下来,不用回头看。 动作行云流水,堪称赏心悦目。宋煦不禁在心里感叹道,老莫还是蛮有本事的。 小春练了一会儿,终于把那股兴奋发泄了出去,三两下跳下来,对宋煦喊道:“我们明天庆祝一下吧,让大家来吃饭!” 宋煦想想最近干的事——把铺子搞垮了,钱三狗吓萎了,年关也将近了…… 这么多理由,是该聚聚庆祝一下。 小春:“就庆祝我们家有田了!” 宋煦:“……” 于是今天他家喜气洋洋,每个人都应宋煦的要求,特别恭喜了小春重新获得六亩田地! 除了铺子里的几位和万家兄弟,今天宋煦还请来了米小飞、彩秀婶,老村长一家,六叔公,以及牛婶一家。 他特别叮嘱田小庆把他家弟弟妹妹带来,于是饭桌上还有一串小萝卜头。童言稚语,逗得大家哈哈大笑,一片和乐。 万三领着一帮赌徒,在赌馆搞出了歌舞剧的效果;江天天他们日日为铺子奔忙自是不提,彩秀婶每天找人讲故事,也为钱三狗的传言推广出了大力。 牛婶的钱至今还没还回去,就连老村长,也贡献了两只大鹅呢! 钱三狗的暂时蛰伏,功劳是大家的! 宋煦站起来,本来要说点什么,但是看着一张张笑脸,突然喉咙一堵,说不出话来。 小春见状便站起来,一手撑住他的后腰,一手举起酒碗。 “话不多说,我与煦哥,真心感谢大家的帮忙。”说罢,他仰头把酒喝了,带着宋煦一起鞠了一躬。 -- 第73页 田小庆带头吹起了口哨:“宋嫂最近辛苦了!还怀着孩子呢——” 大家又哄笑起来,小春不禁红了脸。 不知道最近的夜晚活动,肚子里是不是有了呢? 小春瞥了瞥六叔公,打算散席的时候让他给把个脉。 桌上的菜是他们一起张罗的,菜色不花哨,但有肉有油,怎么吃都香。 田小庆的弟弟妹妹们都吃疯了,一个个地差点爬上桌。 远处忽然传来马蹄声,小春兴奋地站起来:“是不是莫大哥终于到了!?” 莫世安自然也在被邀请之列。 他这几天去了一趟南天镇,今天刚赶回,就收到了宋煦给他留的信,让他回来了就来他们家吃饭。 莫世安是他们老宋家饭菜的忠实拥护者,饱腹之路再熟悉不过。 他远远瞧见这灯火通明的一院子人,嘴角也不禁微微上扬。 “吃上了?” 江天天手里拿着一只鸡腿,单脚站上凳子:“莫大哥!莫大哥你来了!我们吃了,都快吃好了!” 莫世安便也不客气,坐下就开始扒饭,江天天心痒地看看他,又看了看那匹被拴在院外的高头大马。 “去吧,去摸摸它。” 莫世安笑着指过去,江天天一蹦三尺高,小春也耐不住喜欢,两人便一起去看马。 宋煦端了酒坐到莫世安身前。 “莫大哥,也敬你一碗!” 莫世安的酒量相当符合他的体型,吃饱后他抹抹嘴,低声对宋煦道:“有个消息告诉你。明年开春后,会有钦差南巡。” “钦差!?” “小点声……你们把县令的罪状也准备好,到时候往钦差那儿一递——钱三狗不就死透了?” 这消息本不该被更多人知道,但莫世安见这群人,为了自己的好日子奔忙,不禁生出了些敬佩。 “你们再忍忍,不要把县令逼急了。明年之后,你们会迎来好日子。” 说罢,他拍拍宋煦的肩,起身去了小春与江天天那边。 “喜欢紫电吗?我教你们骑马吧。” “真的吗,好啊!” 宋煦坐在桌前,看着大家笑闹的身影,只觉得这日子是真的有了盼头。 —— 钱府。 钱三狗一脚踹在钱小雨腰上,听得一声闷哼。 “查不出!?这么多天过去,你告诉我查不出!?“ 地上并不平整,钱小雨撑地的手越用力,尖锐的石子便嵌得更深,地上搓出一道道血痕。 “老爷……是小雨无能……” 钱小雨喘着气,一张小脸儿惨白,还努力微笑着。 钱三狗的暴戾之心骤起,掐住钱小雨的脖子就把人往上提。 娇小柔弱的动物,常能激起人的施虐欲。 钱三狗小时候就喜欢殴打美人,成人后变本加厉,如今见钱小雨这副梨花带雨的样子,手中发痒,竟生生把人掐得翻起了白眼来! 宝临在一旁两股战战,见钱小雨乱抓的手都痉挛了,终于急道:“老爷!” 钱三狗手一松,钱小雨落到地上,拼命呛咳起来。 过了好一会儿,呼吸才顺畅了,钱小雨濒死一次,脑中混沌,只听钱三狗又说道:“算了,你过来。” 钱小雨站不起来,爬着来到钱三狗脚边。 接着他被一把抱起,钱三狗揉着他的后颈,又温声道:“别怕,你乖乖的伺候好我……你就还是钱家的管家……” 等到他被放出来,已经是傍晚时分。 宝临怯怯地跟着他,不敢出声。 钱小雨心中涌着无边的恨,像一团团黑泥堵在胸口。 明明脖子已经被放开,却还是呼吸困难。 与看门的招呼了一声,他便裹着裘衣出了府,后门外是条小巷,平日便没什么人烟。 他走了一段,快要拐到大路上时,突然被什么绊了一下。 低头一瞧,竟是个黄毛小丫头,不知道是谁扔了不要了,裹着个破棉絮,窝在墙壁的凹陷里。 小丫头顶多四五岁,瘦得脱形,一双眼睛大得恐怖。 钱小雨却突然笑了。 他从怀里掏了个纸包出来,捻出一块绿豆糕。 香甜的气味即使在冷风中也被那小丫头捕捉了去,她眼中闪出光芒,就要去抱钱小雨的小腿。 钱小雨后退一步,把糕点往脚下一扔,趁着小丫头没反应过来的时候,重重一脚踩上去! “啊!”小丫头惊讶地歪了歪头,有点着急地去抠他的鞋底。 钱小雨笑起来,碾了碾后才抬起脚。一滩碎屑和着泥,小丫头却高兴地将那污糟的东西往嘴里塞。 他蹲下看了一会儿,越看越好笑,终于忍不住出了声:“哈哈哈……这,这不是我自己吗?” 小丫头吃得高兴,仿佛生命中没有其他伤心事。钱小雨忽然又感到厌烦,便起身走了。 他要去往自己的那座小宅子。 最近几天都没回去,不知道莫大哥有没有乖乖住着呢? 没有。 他推开门,小宅子里空荡荡的。只有隔壁人家的一枝腊梅越过墙头,散发着好闻的香气。 院子的小石桌上落了厚厚的雪,看起来好多天没有人住过了。 天色暗下来,钱小雨把石凳上的雪抹开,一屁股坐了下来。 -- 第74页 他一直等一直等,直到夜半钟声敲响,天上又落了雪花,莫大哥也依旧没有回来。 —— 袁茂临与他的爱妾,最近生出了些隔阂。 起因当然是因为钱三狗,他自己把名声搞得一塌糊涂,还想求自己给他查清楚!? 想得美! 爱妾当然不高兴,早晚各一顿地与袁茂临闹,闹得他家是鸡犬不宁。 就在这档口,袁茂临却突然收到了恩师的来信,说他不日便会前来拜访! 信中还提到,明年,丞相一派会派钦差下来南巡! 丞相一派,这不是他们的死敌吗!? 袁茂临一身冷汗,也不敢再跟爱妾闹了,赶紧甜言蜜语地哄回来。 恩师要来,想必是为了提点他明年如何应付钦差。 而他那恩师,无利不起早,既然要来,必定要备好大礼……他哪儿来的礼,还不是得跟钱家要钱来置办!? 钱三狗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在被放弃的边缘游荡了一圈,过了几天,又开始耐不住寂寞了。 他不敢上街,也就不敢上青楼。 虽说可以叫几个姑娘回家来服侍他,但总归没有青楼的气氛带劲儿。 钱小雨脖子上的紫印已经消下去一些,这天,他不经意提了一句。 “老爷,是袖红他们不贴心吗?要不要……换换口味?” 钱三狗来了兴趣:“这群女人整天粘腻腻的,有没有清爽点儿的……” 钱小雨笑起来:“青楼哪儿有清爽的姑娘双儿呀,只有好人家的,才没有脂粉气呢……” 钱三狗脑筋一转:“那现在也不能去别人家强抢了吧?以前我抢了一个,后面麻烦事儿太多了,不划算。” “那就问问,有没有谁家太穷,想要卖女儿卖夫郎的……” “卖夫郎!?”钱三狗突然想起什么,猥琐地笑起来:“我想起来了,还真有那么一个卖夫郎的,早说好了归我呢!” “赶日不如撞日,也不过就早了几天,我们这就把人提了吧。” 第33章 第二天便是腊月二十九, 浓厚的年味弥漫在街头巷尾。 宋煦从巷口摊子周围的人群中费了好大劲儿挤出来, 把刚买到的对联福字护在怀里,一路小跑回了铺子。 最近几天,铺子的生意一路走高, 也是到了年关, 人们都舍得犒劳一下自己。店里忙,正巧冬天没有农活儿,宋煦便雇了米小飞每日来帮忙,给的工钱与田小庆一样。 即便如此, 他和小春还是半刻不得停歇,整日都在包饺子与荞麦稞,甚至一天比一天关店晚。 中国人都讲究个勤奋, 有钱不赚是傻子,辛苦就辛苦些呗。 这一辛苦,就到了今年最后一天。即便是史上最忙,大家也都想有始有终。 有位热心的大娘来买煎饺时, 热情问道:“怎么不见你们家贴春联?” 宋煦这才意识到, 他们还有许多的年货没置办。 别的也就算了,吃吃喝喝的家里也不缺, 但春联确实得买!不仅是店里要贴,家里也要啊!还有福字,大大的买,爷有钱! 懂点文墨的读书人,许多都想趁着过年赚一波银钱补贴家用。 不过读书人也有字好的与字丑的, 看摊子周围围的人数就知道。 宋煦便做主挤了个人最多的,拿到手一看,笔走游龙,顺畅爽利,确实是好字! 至少他写不出来…… 小春洗掉满手的面粉,与他一起在每个门前都贴上了红条幅,中间福字倒放。过年的喜气顿时弥漫开来,映得小春脸上都泛了红。 江天天上后院端生饺子,两只大鹅嘎嘎地扑腾起来。 她清脆地笑着:“别闹啦我现在没手!”可大鹅们不听,依旧跟在她后面,弄得她跌跌绊绊的,好一会儿才来回了一趟。 宋煦看着虽然被关在了门外却仍努力张望的鹅,不禁感叹:“真是……性取向明确的鹅啊,钢铁直鹅,宁折不弯。” 又过了一会儿,饺子包得差不多,宋煦与小春便不打算再继续。 刚洗了手推开门,就见江天天高兴地又冲过来。 “宋哥小春哥!看看谁来了!” 两人对视一眼,听见米小飞大惊小怪的声音,不一会儿,他左手拎了一大堆东西,右手搀着一位肚子老高的年轻男人,来到了后院。 宋煦和小春都吓了一跳,赶紧把灶房收拾了一下,搬了两张凳子拼在一起给那人坐。 米小飞不好意思道:“宋兄,这是我夫郎,怕我回去的晚不放心,非要来接我……” 宋煦从第一次与米糕兄见面时就知道他有个怀了娃的夫郎,这会儿冷不丁看见,心里还是毛毛的。 他虽然嘴上老是调戏小春什么孩子不孩子的,但到底是第一次亲眼见到这毁三观的场面,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话说回来,米小飞这人,居然在他面前秀恩爱!? 米小飞的夫郎长得很普通,也作着朴素的打扮,不簪花不配饰,却让人瞧着很舒服。 他挺着大大的肚子,眼中满是温柔,笑道:“给宋老板添麻烦了。想想你们对夫君多有照顾,便带了些年礼来。都是自家做的,不值什么钱,你们尝个新鲜,也省得再采买了。” 他腼腆地笑笑:“我也知道我过来没什么用,但一个人在家总有些坐立不安的,想想明天就是年三十,就还是来接夫君回家了……” -- 第75页 米小飞嘿嘿直笑:“唉,见笑了,我夫郎别的都好,就是太粘人!” 狗粮过于直白,引起不适!宋煦暗搓搓地想,我平常也没这么秀过吧…… 小春一直盯着人的孕肚猛瞧,米夫郎发现了,笑眯眯地问他:“你要摸摸吗?” 小春眼睛一亮:“可以吗?” “当然,你放上面,偶尔还会感觉到娃娃动呢……” 小春蹲到那位夫郎的身边,眼中三分好奇两分羡慕,轻轻地把手搁上了肚子。过了一会儿,他惊道:“动了动了,真的动了!” 米夫郎哈哈大笑,觉得这小双儿怎么这么可爱:“你也不小了,怎么这么好奇呀?等你怀了,也会动的呀……” 小春脸腾地红了。 “我我我……还没怀上……” 那天晚上吃大餐,散场时他偷偷拦住六叔公,把了把脉。 六叔公虽然喝得醉醺醺,却再三保证他肚子绝对还没动静。 小春说不上什么感觉。 本来并不是很急的事情,但提的多了,便会在意起来。 在意着在意着,便有了几分期盼。期盼得不到满足,就容易失望。 现在看到一个活生生的怀孕的双儿出现在眼前,小春真是有几分羡慕。 为什么怀不上呢?是自己晚上不够努力吗…… 如果再过两个月还是不行,要怎么在村里圆谎呢。 想到这儿,他微微叹了口气。 米夫郎握着他的手,小声安慰道:“别着急,这事儿急不来。你瞧我与夫君,也成亲三年了,今年二十一才有了娃。你还小,缘分到了自然会有……你夫君没催你吧?” “没有呢。”小春老实的摇摇头,想想宋煦,又觉得心中宽慰,不由面上带出个笑来。 顿时春暖花开。 宋煦在他们对面狠狠地发射死亡光线。 说话就说话,拉什么小手!双儿就不是男的吗?双儿和双儿不可以恋爱吗?同性恋没听说过吗!? 米小飞看着宋煦纠结的表情,一言难尽:“……” 搞什么,你夫郎摸我夫郎和我孩子我说什么了吗!? 门口的大鹅突然嘎嘎叫起来,江天天也过来看米夫郎了。 又一阵大惊小怪之后,那两只鹅也一步步地靠了过来,好奇地看那高高的肚子。 宋煦有点紧张,怕那鹅突然发难,谁知米夫郎却伸手摸了摸它们的头。 两只鹅感觉良好,竟不闪不避,开心地叫起来。 众人目瞪口呆,米夫郎问江天天:“它们叫什么?” 江天天愣了:“……不知道啊,没起名儿呢!” “那就起个?……雪雪,白白。” 江天天个没主见的,怎么都觉得好听,高兴道:“那就雪雪白白啦!你们俩有名字啦!” 米小飞的夫郎来了一圈,挥挥衣袖,带走了米小飞,留下了两个相当普通的名字,和一地的年礼。 宋煦与小春并排,看着地上的东西,心中万千感慨。 田小庆卖完最后一只饺子,奇怪道:“你俩站这儿干啥?嚯,小米夫郎带了不少东西啊,也不知道怎么弄过来的……“ 腊肉腌菜,咸鱼薯干,每样东西都不少,拿麻袋装都要装两袋。 宋煦他们是走来的,觉得有点不方便。 “到底是年礼,而且许多东西我们过年可以用,放在店里太浪费了。”小春皱眉。 宋煦想了想:“那辛苦小庆一下,先回村里,找村长借牛车过来,在县门口等我们吧。” “这样好,店里我们来收拾,你就去驾车。” 到底经营了这么多天,又是煎又是炸的,这小铺子要想打扫干净还费点事。 宋煦干着干着就有点摸鱼,转头看见江天天依旧认真。 尽管最近江天天晚上一直跟他们回家,柴房里也有了她的小床,还添置了许多的东西。但在她的心中,或许这个铺子,最初的容身之所,才让她有归属感。 日头渐西,江天天来到篱笆边,检查是否有破损。 望着金红霞光,她心中有些落寞。尽管宋煦他们待她很好,甚至带她回家过年,但她得承认,她确实是有一点想家的。 家是个奇妙的概念,有着外人永远无法掺进去的亲密感。 今年,她第一次背井离乡,在外头过年,不知道爹娘与大哥还好吗? 大哥偶尔会来铺子看看她,但娘她已经很久没见到了…… “天天,天天!” 江天天隐约听见有人在喊她,还以为是错觉,不想抬头一望,刚刚悄悄思念的娘亲竟真的出现在眼前! 宋煦的小铺子,后院的灶房后面是更加僻静的逼仄窄巷,一般没什么人经过。 因为自家铺子与隔壁之间有间隔,为了房子的安全,便用篱笆围了。 此刻,自己许久未见的娘亲,正与自己隔着篱笆相望! 江天天心中的委屈一下涌了上来。 她想起上次自己的娘亲的绝情,却又记得曾经十几年的朝夕相处,哑声喊着:“娘亲……” 妇人依旧是那副打扮,浑身上下写满了残破与穷。 她的脸色比之前更加不好,透着一股不祥的蜡黄。 “天天,我知道你气我们不管你,但明天过年,你还是回来吧?娘很想你……” -- 第76页 眼泪一下决堤,江天天泣不成声。 孩子对亲情的的渴望是融进骨髓里的。 她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女孩子,没有雄心壮志,没有家国天下的抱负。她从小就被灌输相夫教子的任务,对家庭有着天然的渴望。 她真的非常非常的想家了。 “呜呜呜……娘……” 妇人也红了眼眶,期期艾艾地问她:“你能回来吗?要不要跟你们老板说一声?他会同意吗?” 江天天使劲地点点头。 “娘,娘你等等我,我这就去说一声!” 她跌跌撞撞地进到灶房:“宋、宋哥小春哥!我娘来接我了!” 宋煦吃了一惊,小春也皱了皱眉。 “你娘在哪儿?” “就在后面……” 宋煦跟着江天天出去见人,小春便找了个袋子,把收到的年礼分了一些出来,装好。 “……天天是个好孩子,你们好好待她。正月过来,我要是发现她少了一根汗毛,就……”宋煦不知道放什么狠话合适,只做了个凶巴巴的表情,倒是把那妇人吓得咳嗽连连。 江天天紧张地看看宋煦又看看娘,倒弄得宋煦不知道再说什么好,小春见状赶紧插上来。 “婶婶,这是我们给天天的年礼。你们拿回去吧。” 妇人连连道谢,宋煦把篱笆拔了一小截出来,让瘦小的江天天钻出去,这样两人便不用再绕路。 江天天跟着娘亲走了一小段,回头看到宋煦与小春还站在篱笆前,鼻尖突然一酸。 虽然他们不是真正的家人,但实在是太好太好了。 —— 一晃眼,院子里只剩下了宋煦与小春两人,并新出炉的“白白雪雪”。 “小庆回来还要多久?” “还要一会儿,你那个筐挑得动吗?” 宋煦试了试手上的重量,表示完全没问题。 两人把门窗都关好,检查了一番,天上又开始飘雪。 小春抬头,雪片落到睫毛上,不久就化成水珠,一阵冰凉。 宋煦:“走吧,去县门口等小庆,不然一会儿雪大了更难走。” “还好让他来,不然走回去够呛了。”小春顿了一下,又道:“不过也无所谓,我能走到的,我现在体力好了许多呢。” 宋煦被他可爱到了,笑着问:“这么厉害,那这筐你来背吧?” 小春作势要抢去,又被宋煦挡了回去。 宋煦背着筐,牵着鹅,满身丁零当啷。 “莫大哥说要来我们家过年的吧?”他问道。 “对,说可能今晚到,可能明晚到。他也太忙了,整天跑来跑去,商人这么辛苦……”小春正说着,踏进前面铺子的脚步一顿。 宋煦警惕地一把把他拉到身后。 “谁!?” 第34章 只见那铺子的窗口外, 杵着好几条人影。 被包围了。 若不是之前柜台外挂了两片帘子, 现在就已经与人碰上了照面。 突然,大门被敲响了。 来者不慌不忙,笃笃笃三声, 间隔中透着一股高高在上的漫不经心, 仿佛屋中的人是他瓮中的鳖,只待慢慢赏玩。 宋煦寒毛直竖,因为他看见了一条人影。 一条肥胖的,丑陋的人影。 他小心地后退两步, 放下东西拉着小春就往后院冲去。两只鹅仿佛也预感到什么,嘎嘎叫唤起来。 后院篱笆,后院篱笆还可以出去! 然而一阵杂乱的脚步声远远传来, 小春惊惧之下颤声道:“也有人来了!” 宋煦急的出汗,脑中急转,拉着小春转身进了灶房。 两只鹅在院子里大吵大闹,多少遮掩了灶房的动静。宋煦左右看看, 急得心都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 他深呼吸几口, 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钱三狗带着那么多人围了这里,肯定是有目的的。 很大的可能性, 他已经知道了这间铺子的主人是我和小春。他对我不感兴趣,当街冒犯也顶多就是打一顿,但他对小春…… 他对小春,可一直感兴趣的很! 宋煦左右打量了一下,突然冲到灶台下面, 把添柴口外边的铁板搬开。 这方形的出口比一般的农家土灶略大一圈。是当初因为灶大,锅多,特地抠的,上面装了一道可以上下拉动的铁板,能够挡风。 “快,进里面!” 小春总体偏瘦,但进了个头就卡主了。 外头的敲门声还在继续,间隔渐渐变短,仿佛急切的鼓点,躁动人心。 宋煦急忙把小春的大棉袄扒下来,终于给人塞了进去。 就在这时,外头传来砰的一声! 小春伸出一只手,想把宋煦也拉进来,但一捞之下只抓到了他的棉袄。 “别怕,别怕!你不要出声,不要动,乖乖的……无论外面发生了什么,听见了什么,都不要出来。” 宋煦把棉袄胡乱往洞里一填,铁板一挡,站起来推开门——便与已经进了后院的钱三狗一行撞了个正着! “钱老爷!”宋煦故作惊讶:“白白雪雪,过来,别咬我们钱老爷……” 两只鹅为他拖了好几秒的时间,它们满院扑腾,追着钱三狗跑,侍卫们顾不得上去抓宋煦,反倒与鹅搏斗起来。 钱三狗气得冒烟,大声吼道:“白你娘个头,哪来的畜生,给我宰了!” -- 第77页 宋煦心中一跳,面上还没带出什么来,就见一侍卫抽刀一斩——白白的尖叫戛然而止,白色的长脖子就这样咕噜噜滚在了地上。 “嘎——!”雪雪吓坏了,慌不择路地往篱笆边上跑,宋煦转身去追,却眼睁睁地看着篱笆外刚到的侍卫,一把扯住鹅脖子,砍下去也不过就瞬间的事。 院里终于安静了,宋煦一个踉跄跌坐在地上。 砍头时,大鹅的血飚得老高,满地都糊了粘腻的猩红液体。 他恍惚想道,等过完年,江天天来问她的鹅呢,他要怎么回答? ……就这样,被人杀了? “真是聒噪……”钱三狗皱眉,从侍从手中拿过一方帕子,擦了擦手上溅到的一点血迹。 “你,说好的把你夫郎送给我来着?你夫郎人呢?” 宋煦胃中翻涌,几欲作呕,再也装不出恭顺奉承的表情。 “……放你妈的屁。” 他低垂的头抬起一个细微的角度,在雪月的映照下,闪过一道精光。他终于露出了锋芒,带着恨意与决绝。 钱三狗惊了一惊,怒火腾地燃起。 “好哇,敢这么跟爷爷我说话!?我今天非要把那贱双儿弄到手不可!说,他在哪儿!” “……在我心里啊。” 钱三狗怒极反笑:“不说是吧,我看你能硬到什么时候!” 两个侍卫把宋煦双手反扣,拖到了前铺。 外边太冷,钱三狗呆不住。 宋煦被压在地上,呼吸困难。 “……你想清楚,你要是敢杀我,我大石村三百多口人,连着附近姻亲,分分钟集结千人把你家连锅端了。” 钱三狗正准备叫人把他往死里揍,这一口气憋在嗓子里上不去下不来:“……你们敢!?” “有什么不敢的。别说我们村了,就是县城和其他附近村落,现在谁人不知你钱三狗的恶名。你强抢民女,草菅人命,已经罪无可赦。” 宋煦一字一顿道:“把你杀了,是为民除害。就算呈到皇上面前,也依旧是我、们、占、理!” “啪——” 一声脆响,身边的侍卫给了宋煦一巴掌,打得他脑子里嗡嗡作响。 “……你再打,我夫郎也不在,少费力气了吧。” 宋煦哑声道。 钱三狗万万没想到今天来这儿,最后竟搞出这样的场面。 他最近不太敢杀,只能瞪着宋煦,让侍卫们接着打他出气。 宋煦没话好说,只是庆幸去后院找人的那群粗心侍卫并没有发现小春的踪影。 他只是挨顿打,但小春要是被找到了,后果不堪设想。 这次,钱三狗一行人并没人带上杀威棍,只见其中一人从腰间取出一根皮鞭,随手一挥,便能听见风啸声。 宋煦闭上眼睛,正准备挨上这一顿鞭子,就听门外突然传来轻叩声。 “……宋老板,在吗?” 钱三狗那绿豆眼一眯,挥挥手让侍卫不要说话,接着,门被推开了。 来人刚踏进一步,就满脸惊讶地样子。 “钱,钱老爷……您怎么在这儿……” 是彩秀。 宋煦被堵住了嘴,一时间只能唔唔。 他眼睁睁的看着彩秀婶一步步走进这间不大的铺子,就像一只可怜的羊羔,笑着跳进了狼窝。 钱三狗见到彩秀,眼睛一亮,就觉得宋煦不好玩了。 他把彩秀拉到自己身边:“姐啊……怎么到这里来?明天就过年了,今年的租子你交了多少了……?” 彩秀忧愁道:“老爷,我哪还得完,这才想来找宋老板借钱呢……正因如此,我今年想给你唱曲儿顶债,你看如何?” 钱三狗欣喜若狂,天知道他有多想看那人老珠黄的彩秀,去春风楼与一群青葱年岁的小姑娘比美。 他喜欢看她堕落,落魄,生活困苦,掉眼泪。 若是想通后,每天只活在男人身下,用那满是皱纹的躯体死皮赖脸的取悦别人,那不是更美了…… 钱三狗想得高兴,大手一挥:“与我唱个‘江南景’吧。” 雪片纷纷扬扬,天地间已盖上一层银被。 落雪无声。 小春茫然地瑟缩在黑黑的灰堆里,耳中隐约听见有人在唱江南小调。 那调子婉转明艳,有着十里繁华的气韵,又有些女人特有的温柔小意。 是谁在唱? 鹅为什么不叫了? 煦哥怎么还没有回来? …………他还好吗? 小春无数次地想爬出来。 他没穿棉袄,在这数九寒冬,冻得嘴唇发紫。 但煦哥让他别动。 他不能动。 知觉渐渐离他远去,他努力撑着眼皮,却抵不住那一阵阵寒冷的困意。 不知过了过久,他渐渐听不见别的声音了。 唱歌的人……她走了吗? 就在他快要陷入沉睡时,灶房门突然被人推开! 田小庆和宋煦一同冲了进来! “小春,小春别睡!醒醒!” —— 傍晚时分,莫世安终于回到了春阳县。 他在县门口犹豫了一下,是直接去大石村,还是去店铺里找宋煦他们。 这一想,就被人拦住了。 “莫大哥!” 一声清脆的唤,让莫世安转过头。 -- 第78页 是钱小雨。 他笑得很开心,见到他仿佛是一件多么令人满足的事。 莫世安得承认,被人需要,是一件让人感到爽快的事,也因此,他与钱小雨相处融洽。 莫世安摸摸紫电的大脑袋,翻身下马。 “你怎么在这儿?” 钱小雨嘟嘴,气哼哼道:“你还问我,我还要问你呢!这么多天了,每次回小宅子都找不到你,你说,你去哪儿了!” “嗯……南天镇?”说罢他笑起来:“行商之人,生活宛如无根浮萍,是会行踪不明些。” 钱小雨见好就收:“唉算啦算啦,既然遇到了,你就跟我回小宅子吧!我们俩,一起过年,不好吗?” 莫世安犹豫了片刻:“先去你家待一会儿,过年可能不行了。不过我问问我朋友,要是他不介意吃饭多个人,我就把你也带上。” 钱小雨高兴了,还坐上了莫世安的名驹紫电。 一会儿两人就奔回了院子。 莫世安下马,钱小雨也把狐裘解了开。 却见莫世安突然脸色一变:“你脖子怎么了!?” 那是钱三狗掐出来的痕迹。即便过去这么多天,依然泛着触目惊心的紫。 钱小雨趁机撒娇:“是我们东家掐的……唉我做事做不好,他便总是这样对我。” 钱小雨说这些的时候,依旧是笑眯眯的。 莫世安却只觉得触目惊心。 他迟来地感觉到一丝心疼,见小家伙想往他怀里钻,便搭了把手。 “……疼吗?” 钱小雨转转眼珠:“现在已经不疼了,刚被掐的时候很痛呢……还好,我习惯了。” 他闷闷笑了两声,又小声劝说。 那声音带着点小勾子,让人欲罢不能。 “哥哥……我新酿了一坛梅花醉,你要不要尝尝?晚上我们一同吃饭,我还能做些糕点……今晚就别回去了吧?” 这有什么好说的,莫世安宠溺道:“没问题。” 第35章 钱小雨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他弱小, 贪婪, 见不得人好。 同时他也畏惧,畏惧那些拥有力量的人,并渴望那一分关心爱护。 最初被袁茂临看中并叫到屋子里去时, 钱小雨还是个单纯孩子, 满怀一腔终于被上天选中了的狂喜,穿着连摸都没摸过的好衣服,忐忑地进了书房。 “洗干净了?” 彼时袁茂临还稍微年轻些,到底是个官, 身上有股读书人的气质。 与他们这些泥腿子人下人,仿若天上地下的差别。 “洗,洗干净了老爷!” 几年没洗澡了, 全身都是泥,袁老爷屋里的丫鬟帮着搓了三桶水,才算把他漂干净。 袁茂临坐在书桌前,闻声终于降尊纡贵, 抬眼打量了一下他随兴挑来的孩子。 是个面黄肌瘦的。但没爹没娘能平安长到这么大, 脑子必定不蠢笨。 下人堆最是势利,能从底层爬上来被他看见, 不知要付出多少心机。 袁老爷很是满意,招招手让人过去,教他写字。 宣纸黑墨,散发着书本的清香。 钱小雨求知若渴,袁老爷拿笔的手在纸上勾画, 他目不转睛,看着看着,竟觉得自己幸福得就快要升天。 啊,太幸福了。 我生来一定就是为了这么一天,能站在这里,被老爷拥在怀里,学写字! 袁老爷见他那副仿佛见到佛祖般的崇敬模样,心中也舒坦。平日就多照顾几分,弄得钱小雨更加感激。 就这么一个教一个学,一晃几年过去,钱小雨一个小双儿,竟真有了几分学识。 可惜,出身决定眼界,即使读了书,他一脑袋装的,还是钻营。 只是钻营得多了,人难免势利油腻,不复单纯。 钱小雨越老练,袁老爷越觉得没意思。 那个虽然聪明却如白纸般纯洁的孩子不见了,没意思,太没意思了。 这么一想,趁着跟钱府结亲的机会,他索性把人送了去。 袁茂临对自己的决定可沾沾自喜了好长一段时间——那小东西聪明,光打理他一家真是屈才了。送给钱家,不仅卖个好儿,还能帮人打理生意,小东西自己也能大展身手,多好? 于是钱小雨被送进了钱家。 离开袁府的那天,是个春暖花开的好天气。 钱小雨扬着一张笑脸,问袁茂临道:“老爷,我以后还能回来看您吗?” 袁茂临漫不经心道:“回来干什么?你已经是别人家的奴才了。” 别人家的奴才。 钱小雨再次改了姓。 钱府比袁家更复杂,也更险恶。 他对上讨巧卖乖,对下恩威并施,在钱三狗夫妇两边都混了个好脸儿。虽然时常被揩点油,倒也没出过什么更大的事。 但他时常胸中燃着一团火,满满写着意难平。 为什么要把他送人? 为什么当他是个玩物? 为什么他千辛万苦努力到今天,换来的依旧是鄙视,瞧不起,任人鱼肉? 他为什么生来就是个奴才? 钱小雨笑得越发甜蜜。温在炉中的酒液呈淡金色。昏黄的灯盏搁在小石桌上,杯中水波漂亮地闪光。 飘落的雪片化在杯盏中,了无痕迹。 他将莫世安的酒杯填满:“哥哥今天回来,什么时候走?” -- 第79页 莫世安心中微动:“过了正月吧,怎么了?” “这么多天……你那朋友怎么会肯留我。”钱小雨嘟囔道,把脸转过去,往桌上一趴。 “他人很好。” “可我还是想跟你两个人在一起。” 这话出口,对于一个双儿来说近乎孟浪了。 莫世安也不是无情之人,心弦被波动,眸色深了深。 钱小雨脸色通红,起身哒哒哒地转到对面,往莫世安怀里一扑。 “你都不说话……莫不是小雨会错意了,哥哥真的对我没有半分怜惜?” 他把脸埋在莫世安怀里,一股清香袭来,莫世安恍惚了一瞬。 “没有,你……真的很好。” 虽然钱小雨对他隐瞒良多,但他一个双儿,能有什么威胁呢? 大不了……大不了将人带走,带得远远的,有什么恩怨情仇能敌得过距离? 莫世安的想法刚冒了个头,一手揽着小双儿,一手举起酒杯,轻轻抿了一口。 突然,他凛了神色。 这酒……有问题。 他又喝进一口,含在嘴里,不动声色地放下酒杯。另一只手捏住小雨的下巴抬起他的小脸,低头深深吻了下去。 在那双深刻目光的注视下,钱小雨不自觉地张口,舌头触到酒液的瞬间,他突然轻微地挣动了一下。 梅花酿本就温着,在莫世安口里含过,更是辛辣。钱小雨在那瞬间权衡了一下,又放松了身体,直让莫世安把一大口酒稳稳给他渡了进去。 没事的……一定没事的…… 他的蒙汗药量下得很少,顶多让人昏昏欲睡,无色无味的药粉不会被任何人察觉,莫世安只是突然想亲吻自己而已。 可惜,太迟了。 莫世安在他眼里看到了一瞬的迟疑,微微叹了口气,一个手刀就把人劈昏了过去。 钱小雨软软的趴倒,被他抱着放进了屋里的床上。 莫世安脸色冷凝——一定出事了。 他走南闯北,天生一副好舌头,对任何药粉都非常的敏感。 他能尝出二十多种常见毒药,许多药汤他尝一口就能分辨原料,当年兄弟几个在外跑商时,多亏了他,让几人规避了不少危险。 而现在,他竟在钱小雨给他倒的酒里,尝到了蒙汗药的味道。 钱小雨姓钱,他之前便猜测与钱府有所关联。 只是他重心在生意上,对钱小雨又有几分旖旎心思,便刻意地忽略了他,没有去查。 没想到这里头还有钱小雨的事? 他到底是什么人,钱家流落在外的庶子? 今晚为什么拖住他,与他原本的打算有关……宋煦? 莫世安脸色愈发沉凝,他披上披风,将小炉子里的火吹灭,拉起紫电的缰绳,快马向宋煦的铺子跑去。 春阳县不大,铺子眨眼便到。 然而他心中咯噔一下——只见铺子外那白皑皑的雪地上,隐约可见一片杂乱的脚印。 雪下得大,这些脚印依然可见,说明有些人才走不久。 而宋煦他们总共四人,无论如何也走不出这样的脚印。 铺子里一片寂静,黑洞洞的门帘遮住了室内的场景。 门没锁,莫世安试探着走进一步,冰冷的空气凝滞着。 铺子后门也敞开着,穿过去,一眼就见到一地杂乱的粮食熏肉,再踏进一步,一阵血腥味袭来! 莫世安生生出了一身冷汗。 多少年了,他没有这般紧张过! 如果,如果因为他贪恋美色而错过了救下兄弟的时机,他该如何原谅自己!? 幸好,冰凉的庭院里,只有两只鹅的尸体。 莫世安握紧了拳头,沉沉的怒火从胸中燃起。 他快步出去查看了门外的脚印,到了巷口,多数去了县中心的方向。 那里有钱府。 他早先曾往那里递过拜帖,此刻飞马过去也不过片刻。 安抚了紫电,将马系在树上,他抽了块黑布蒙住自己下半张脸,随便找了一片无人的围墙,一跃上了房顶。 钱府很大,即便是莫世安也有些辨不清方向。 他注意着下面的动静,飞速掠过一间间屋子。明明是庞大的身躯,却轻盈得像风,瓦片们被拂过,只留下细微的痕迹。 寻到最西边,他隐约听见了女人的惨呼,夹杂的男人的大笑。 那声音尖锐刺耳,似含着无限苦楚。 女人……? 莫世安皱眉,犹豫了片刻,还是揭开瓦片向下看去——那不是彩秀吗!? 彩秀被钱三狗绑在柱子上,数道鞭痕和着血水往下淌,衣不蔽体,甚是凄惨! 这钱三狗,当初就不该留着! 即便是早已被磨平了少年意气的莫世安,此刻也不禁懊悔起之前的冷漠。 他自诩商人,习惯了左右逢源,也习惯了过客的身份。 即使路见不平,他也很少真正动气。毕竟这世间不平事实在太多,根本管不过来。而他只是个商人,停留在哪里都是异乡客。 结果呢? 莫世安下定决心,找了个角落扒了个洞钻进去,从房梁上跳下。 钱三狗就在屏风后面。 他屏息,悄悄转过一个身位,与那正得意大笑的钱三狗猛地一个照面! “啊、”钱三狗短促的气音还未出来,就被莫世安一拳砸到了脑袋! -- 第80页 那圆滚滚的脑袋往一旁的柱子上一磕,像个易碎的鸡蛋一样流出了鲜血。 彩秀被放了下来,惊惧还未止歇,却认出了莫世安。 “莫……莫……” “嘘。”莫世安向她比划了一下,示意门口还有守卫。他将披风递给彩秀,随后一脚踩在钱三狗的身上。 “真恶心。”他觉得这坨东西拿脚踩都脏了鞋底,杀了又实在便宜了他,便冷哼一声,把人拎起来,同样捆在柱子上。 “宋煦他们呢?”莫世安一边捆一边小声问道。 彩秀微微冷静了一些,带着哭腔答道:“不知道,但我是一个人被钱、钱老爷带回来的……他们应该还在铺子。” 莫世安意外地看了她一眼,点点头道:“我知道了。” 说罢,他从腰后掏出一把匕首,往捆好的钱三狗脸上果断的划了一刀。 血涌出来,钱三狗被疼醒了,却只能呜呜地扭动挣扎。 莫世安身形高大,逆光中宛若修罗。 钱三狗吓尿了,之前在赌场的恐怖记忆又涌上心头,不禁两股战战,裤子又湿。 莫世安嫌恶地后退一步,复而轻笑一声:“真是腌臜,不如去了干净。” 说着,他手起刀落,一下便把钱三狗的命根全削了去! 血喷出来,钱三狗眼眶暴凸,喉中溢出嗬嗬叫喊。 莫世安尤嫌不够,提刀又将他五指断去。 钱三狗已经疼晕了,再也做不出什么反应来。 彩秀早已吓傻,却硬忍着没有出声。 “莫……莫恩公……”她反应了过来,抖抖索索地问道:“这样你会不会……有麻烦……?” “没事,但这里你不要呆了。我现在送你出城。” 莫世安拿钱三狗的衣服擦了擦手中的匕首:“春阳县东边五里有个驿站,里头有位驿丞是我好友。我将你送过去,再给你点盘缠,明日他会将你送走。” 莫世安将人轻轻一带,便又跃上房顶。 “届时你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跟他说便是。” 彩秀整个人沉浸在巨大的震惊中。 莫世安将她带到紫电处,她仍一言不发。莫世安见状问道:“有何不妥之处你直说。家中还有什么东西要拿?” “……不,不。”彩秀回过神来:“我什么都没有。” 什么都没有。 她这一生,过成了这样可笑的样子。 莫世安点点头,示意她上马。 “别怕,不会有人再找到你,你可以重新开始生活。先送你走,然后我还要去看看宋老弟他们是否已经平安到家。” 彩秀点点头:“是,是要去看看……” 紫电是匹神俊的好马,飞驰时,寒风如刀割般蹭刮人的脸。 彩秀这辈子没体验过这样的速度,心中渐渐涌起一股从未有过的豪情。 “我……我今日,救到他们了吗?”她喃喃道。 “嗯?” “我在路上遇到田小哥……他邀我去宋煦那边拿些年货……我去了,却听见钱老爷的声音……” 她细弱的嗓子微哑,在寒风中几不可闻。 但莫世安听见了。 “田小哥让我不要进去,但我没听,还是进去了……钱老爷只是想找乐子而已,如果我去了,他想必就不会为难宋恩公了吧……?” 莫世安嗯了一声。 “太,太好了……” 她的眼泪一滴滴落下,在这样的冬日里,分外灼热。 —— 宋煦甚至顾不上心疼老村长的牛,拿起藤条抽了那老牛几鞭。 田小庆忙不迭地上去抢过藤条:“别别,牛老了,跑不快!抽死了也没用!” 宋煦索性又爬回车斗,将皱着眉头直喘气的小春搂进怀里。 “那你来,你快点!” 田小庆腹诽了一大串,情况紧急,到底不敢多说,只问道:“彩秀婶被钱三狗带走了,真的没事吗?” 宋煦也着急,但事有轻重缓急。小春脱了棉袄冻了好久,又急火攻心,这会儿发烧发得烫手,他实在没办法再关心其他事了。 要知道,在这儿发烧可不是小事,要是小春有个三长两短的,他要怎么办!? 杀钱三狗一百遍也找不回小春来! 再多的懊悔后怕,在此刻都变成了急躁。 然而,事情竟还能更坏一些。 只听身后一串马儿嘶鸣,老牛被吓得歪了步伐。 一群人竟追来,将他们团团包围! 第36章 老牛焦躁地甩头, 前后踱步, 再不肯前进。 田小庆跳下去对着牛头安抚,一边把半个身子往牛身后藏。 宋煦抱着小春不动,警惕地盯着这些人。 用脚趾想也知道, 这特么的又是钱府的家丁! 包围圈从一处裂开, 一人骑马,缓缓来到前列。 他戴着斗笠,一时看不清面目,个子很矮, 身形有几分眼熟。 那人利落地翻身下马,踩着雪一步步上前。 “……莫世安呢。”他摘下斗笠,冷冷问道。 宋煦如遭雷击。 “小雨!?” 钱小雨哼了一声, 没有再笑。 “我玩够了,今晚就是你们的死期。有什么想问的,趁现在问吧。” 说罢,他又挑眉道:“看你们这样子, 莫大哥没来找你们?” -- 第81页 宋煦脑中思绪翻涌, 曾经的一幕幕浮现在眼前。 他怎么也没办法把眼前阴鸷的人,和曾经救过天天, 甚至陪他们一起去闹过江家的直爽小双儿联系在一起! 曾经的小雨,爱穿鹅黄色,伶牙俐齿古灵精怪,又整日一副笑颜,谁见了都会心生好感。 谁成想, 那样讨人喜欢的模样,竟全都是伪装!? 他与钱家有关系?自己铺子的消息是他透露出来的? 怪不得……自己与小春为了不暴露人前,天天窝在灶房,极偶尔的出去,也几乎没与认识的人打过照面,他就说……怎么会突然被找上门! 难不成都是他在后面捣鬼!? 宋煦目眦欲裂,手握成拳。 “……你是钱家人?你说过你没有姓……” “呵,我说没有就没有?我姓钱呀,要是这都告诉你了,那我还有得玩吗?” “天天与你那么要好,小春还给你包扎伤口,这些你都忘了吗!?” 钱小雨轻笑一声,漫不经心道:“我当时道过谢了,还夸你夫郎人好呢……” 他眼中的恍惚一闪而过,又道:“倒是江天天,那是我故意上去替她打抱不平的。我之前就注意到你们这家新开的铺子,为了确认于我们老爷有没有威胁,故意让人查探了你们的底细。” “这一查倒是巧了,你夫夫二人竟与我家老爷有过冲突……可惜了,你们防备心重,铺子不好进,只能从帮工那边下手。” 钱小雨道:“江天天那天被我遇到,也算有缘吧……当然,她可能不会感谢我,因为我让她娘把他绑回去了,过几天就让马掌柜把她抬进门做小妾。多好,一切走上正轨。” 宋煦恨不得跳起来一刀把他劈了,然而小春还烧在他怀里,田小庆细胳膊细腿不顶事。 而面前家丁足有二十多人,他敌不过。 但再这样拖下去,对他而言也不是好事。小春需要找人医治,再烧下去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 宋煦努力压制怒气:“有句话你说过很多次——天理昭昭,报应不爽。你看看你现在的所作所为,难道就不怕报应吗?” 钱小雨顿住了。 半晌,他突然细细地笑起来,笑得越来越大声,越来越癫狂。 “……呵呵呵,哈哈哈哈——报呗,我不怕!不过天理,天理,哈哈哈……” 他笑出了眼泪,抬手擦了擦:“天理让穷人是穷人,让富人是富人,让主子生出主子,让奴才生出奴才。有钱有权的,做什么都不会被惩罚,而那些泥里的人,随便捏个理由都能被打死。” 钱小雨张开双手:“你瞧瞧我,我现在站在这里,说明了什么……?” “说明我就该顺应天理做坏事。” 宋煦冷眼看着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他疯了。 “我小时候,被人推进水塘里。我说我好冷啊,哥哥们救我,可他们都在岸上笑……后来我长大了,把他们也推了下去,他们也哭着求我,我也想笑。” “这才是天理。你只有强大,才能掌控别人。而现在的你们,我杀了便杀了。” 钱小雨又冷下脸,朝身后一招手:“给我把那双儿留下,男人杀了。” 田小庆躲在老黄牛身边,暂时没人管他。 宋煦则快速放下小春,跳下牛车,从衣襟里抽出一把匕首,叮一声挡住一把迎面袭来的冷剑。 之前与钱三狗对峙时都没有拿出来,现在却是不得不用上了。 他再有能耐也不能一挡二十,且那二十人人人带刀。此刻他内心焦急,却顾不上考虑更多。 雪夜与冷锋,奏出残酷的乐曲。 宋煦的身手尚可,却也仅仅是尚可。他努力地撑着,身上一道道地挂彩。 在刀剑碰撞声与自己的粗重喘息中,宋煦突然想起小雨出现时的第一句话——莫世安呢? 莫世安,为什么会突然提到莫世安! 他们第一次见小雨时,他确实与莫大哥打过照面。 但那之后,他们从未从小雨口中听过莫世安的名字。 莫大哥与他们交好,有心查便能查到,但小雨他难道也与莫大哥有过牵扯? 但现在这些都不重要,他问出那个问题,就代表着——他认为莫大哥在我这里! 莫大哥会来! 分神的一瞬,有一片剑刃反射了雪光,直刺进宋煦的眼里。 他下意识地歪头,立刻心道不好,那柄剑直直刺进他的上臂! “啊——!” 天太冷,手臂一阵痛麻。宋煦背靠一棵树,一手举着匕首,另一只手死死撑住刺进他手臂的那把剑! 那人与他均使蛮力对抗,宋煦咬牙,额头青筋爆出。 千钧一发之际,只听田小庆突然惊呼一声:“莫大哥!” “当——” 短刀现出锋芒,莫世安将宋煦身上的人一刀扫开,随着砰的一声响,场面竟有了片刻的寂静! 半晌,只听得娇柔一声:“哥哥,你来啦。” 钱小雨抬抬眼,示意众人停手。 宋煦喘着粗气,一时间脚底发软。 血被冻住,很快便不流了,他右手捂着左臂,一步步往牛车那里走去。 莫世安一路赶来,甚至没有披风,只着一身夹棉,看起来很是单薄。 但他身高伟岸,气势熊熊,站在这雪地里,直教众打手胆寒。 -- 第82页 他冷漠道:“你怎么会在这儿?” 钱小雨神色暗了暗:“是啊,哥哥那一掌劈得我好疼呢……但我很快就醒了,毕竟,我怎么能让哥哥孤零零一人离开?我们可说好了今晚要一起度过的……” 小春皱眉,嘴里嘟囔了什么,眼睛睁开一条缝。 宋煦一面注意着场上,一面柔声道:“迎夏,醒醒,我们回家再睡,好吗?” 可惜听者没什么反应,只觉得头重脚轻,整个人像飘在天上。 不远处,莫世安仍旧与钱小雨对峙着。 “你故意接近我,就是为了搞垮一间小小的吃食铺子?”莫世安的声音愈发冰冷:“你可知道 ,钱家算什么?也许在这小小的县城,他能称王,可出了这里,别说京城,就是云城,石城,甚至南天镇,随便来个人,抬手就能摁死他。” 他指指宋煦:“而像这样的小店,就算开一百家,也抵不过你钱家一个庄子。” “更何况,你为了这样的蝇头小利,竟利用我?你可知道我是谁?” 钱小雨眼中闪出狂热的火:“我知道,你是汇通商行的人!” 莫世安冷笑一声:“这不假。可我不但是汇通商行的人,我还是汇通商行的四当家!” 宋煦心中一跳。 他早知道莫大哥来头不小,却没想到是这种程度。 根据他与莫大哥平日交谈所知,汇通商行实乃当今第一大商行。它贯通南北,与几大镖局均有合作,连京城的权力中心都与它有牵连。每年从塞外与海上交易无数珍宝,稳坐商行头把交椅。 放到现在,地位也不逊淘宝了。 这么个大商行,底下何止几万人? 它的总部,主要管理人,怎会不在京城坐镇? 是以,总在他们春阳县附近逗留的莫世安,最多被宋煦在心里安了个“地区经理”的头衔。 “四当家”这种企业高管的地位,是万万没想过的。 连他都吓了一跳,更何况周围那些家丁。 反倒是钱小雨,依旧是笑眯眯的表情,让人看不出他的心绪。 莫世安继续道:“我原以为你是为了我的地位财富而接近我,毕竟我吃穿不愁,看上去确实不缺钱。但我万万没想到,你非要以伤天害理的手段来搏的,竟是这样不值一提的利益。” 他说着说着,连自己都不能理解,疑惑道:“你到底图什么?” “因为这是我该做的事啊。” 钱小雨柔声道:“你说得好像可以带我远走高飞,但你带了吗?你向我表明身份了吗?我没有退路,当然每天做这些事…………至于你为什么不告诉我,是因为你也怀疑我吧?”钱小雨柔声道。 “嗯?” “你觉得我可疑,便处处试探,事事遮掩……” 钱小雨声音发颤:“我问了很多次,你去哪儿了,你什么时候回来,能与我过年吗,可不可以一直住在我这里,只我两人共饮好不好……我问了很多遍很多遍,你从不回答我。” “我、” “因为你怀疑我!” 钱小雨突然大吼,老黄牛吓得伏在了地上。 “……你怀疑我,防备我。是啊,我这样一个莫名其妙的人,突然对你投怀送抱的,很可疑啊……我知道,可我能怎么样,我什么都不能说,只能哀求你留下来陪陪我……” “如果你真的无心,早就调头跑了。可是你一直对我若即若离,好言好语。我从没见过你这样的人,你对我这样好,我当然不能放手了。” “你说是不是,好哥哥?我可有做对不起你的事?反过来说……对其他人做什么,又与你何干!?” 莫世安眉头紧皱:“对我好,对其他人心狠手辣,并不能减轻你的恶毒。” 钱小雨被恶毒二字戳了心。 他大声笑起来,只觉得浑身畅快。 没错,他是恶毒,他就是恶毒! 既然连莫大哥都说他恶毒,他要是不做些什么,岂不是愧对了这二字!? 本来圆润可爱的脸,被怨气浸染得浑似恶魔。莫世安的风光霁月与他相隔更远。 瞧,他们一点都不配。 “给我上!他再有钱,现下也不过就是一个人。活捉了还能向他那商行要点赎金,谁立了功,到时候就能领万两白银!” 先前犹豫的家丁们一个个重燃了气势,莫世安转头看了一眼宋煦。 “保护好他们俩,其他别管。” 宋煦心头狂跳,却见莫世安左冲右突,一把短刀使得出神入化,涌入人群,宛如一堵不可逾越的高墙。 他向钱小雨那里疾速靠近,不等后者有所反应,便将人一把掳起,随即一个呼哨,紫电从林子里狂奔出来! “你们主子在我手里!”他大喊一声,翻身上马,朝着西边一夹马肚。 后头的家丁们都懵了,一个个的转头找马就要跟上去。 紫电长嘶一声,前蹄高扬,冲出去的瞬间就甩了他们老远,惹得其他马匹也纷纷亢奋地打起响鼻,跟着跑起来! 钱小雨疯狂挣扎,却被莫世安一手摁住口鼻,唔唔唔地说不出话。 只见莫世安两人一骑,后将这些家丁们全都带走,前后竟不过两息的事。 宋煦如梦初醒,赶紧翻身起来,揪起还缩在老牛身旁的田小庆:“起来!人没了,我们赶紧回村!” -- 第83页 小春迷迷糊糊的,意识始终没有完全恢复。 宋煦心中着急,又以为事情过去,松懈了一瞬—— 一把寒刃搭在了颈侧。 身后传来粗重的喘息。 “你……你把刀放下……” 宋煦不敢动,手一松,匕首掉进雪里,发出沉闷的声响。 他微微抬眼,见田小庆身边也有一人,同样举着剑。 是钱家家丁。只有两人。 或许是刚才没来得及上马的。 他心中有了判断,尽量平和气息,道:“兄弟们,不要急。你们要钱吗?我有。” 然而两位掉队的家丁不为所动,依旧举着剑。其中一人眼睛瞄向小春,似乎在思考着怎么办。 宋煦趁着机会,突然发力,徒手握剑,一拉一推,将身后人猛地掀翻! “你!”田小庆身边那人抬起剑柄将他打晕,转头加入了宋煦这边的战团。宋煦与对手扭打在地,双方都想争夺那柄掉在地上的剑,却相互奈何不得! 突然耳边踩下一只脚,宋煦迅速一个翻滚,反身用腿一勾,对方猝不及防被拉倒在地,剑划出一道弧线插在了不远处。 一拖二,虽然吃力,却并不是不能。 小春还病着,田小庆不顶事,他绝对,绝对不能在这里倒下! “啊啊啊——!”僵持之际,宋煦猛地发力,赤红着眼睛将其中一人死死摁在了车辕旁。他够不到剑,便用手掐,直掐得那人双眼翻白,口吐白沫。 忽然间腿上一痛,他不由地松劲了一秒。 仅仅是这一秒,身后的人便跃起,也掐住了他的咽喉。 “呼……呼……” 他浑身发热,眼前泛黑,只凭着一股固执强撑着。 十几秒时间拉得无比的漫长,他甚至觉得灵魂又飘了出来,站在高处嘲笑他。 他甚至好笑地想到,如果还有一次机会,再有一次就好,他一定要去学散打武术自由搏击……如果能进入一个武侠世界,他一定专心练武绝不谈恋爱,除非拿到了江湖第一高手之类的称号…… 只是不知道,那样的世界里还有小春吗? “啊——!” 身后突然传来一声惨叫,那声音凄厉刺耳,听在宋煦耳中却只是朦朦胧胧。 新鲜的空气涌进肺里,他不受控制地大声咳嗽,手里却不敢松劲。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的眼前渐渐回复光明,喘着粗气低头看,发现自己手下的人已经没了声息。 是谁救了他? 宋煦茫然的回头,却看见了本该躺在车上的小春。 小春面色潮红,反手握着剑,一脚踩着那人的膝窝,一手拽着对方的左小臂,一下一下,不停地戳。 那人已经死了,再戳都要烂了,小春却像看不到似的,仍然保持着机械的活动。 宋煦跌跌撞撞地爬起来,心中酸涩,从后面把小春抱了个满怀。 “别砍了,已经没事了。” 小春顿住,脱力似的靠在了宋煦怀里。 “……煦哥。” 浑身乏力,整个人像飘在云端,脚落不到实处。 但他还记得自己睁开眼睛时看到的那一幕。 他的夫君被人掐着脖子,他的夫君竟被人掐着脖子!? 小春瞬间爆发出一股冲力,一个擒拿手就将人踩在了脚下。 莫世安教过的动作他练了很多遍,使出来甚至不需要多加思考。 然后他的大脑便成了一片空白。 直到此刻,他又回到了煦哥的怀抱,心终于落到了实处。 “煦哥……”小春哽咽道:“我会变强的,以后一定,一定不会让你再遇到危险,我会变强的……” 宋煦终于忍不住眼泪,将人紧紧抱在怀里。 “我才是,我才是最没用的。” 大雪一直不停,泪水没一会儿就结成了冰珠。 他喃喃道:“再不会有下次了,我保证。” —— 钱小雨头朝下被摁在马上,觉得自己五脏六腑都被颠得移了位。 他干呕了几声,莫世安却扔牢牢摁着他,丝毫没有动摇。 紫电能被汇通商行的四当家看上,自然不是什么凡马,尤其与其他马匹竞速时,差距更是肉眼可见。 他们一气跑出五十里,回头一瞧,半个人影都没有了。 莫世安终于放慢马速,渐渐停下。 只见四周皑皑白雪,面前却有一座木头小屋。 不知是谁建来做什么的,顶多只能遮风挡雨。 莫世安把人一拎,扔进了小屋里,转身出去了。 钱小雨缩进角落喘气,没一会儿见莫世安又进来,手里抱了一捆木柴。 他生了火,四周看了看,最后才用冷漠的目光看向钱小雨。 “你,杀过人。按理说,偿命也没什么不可以。但我给你一个机会。” 钱小雨抬起头。 莫世安生得本就高大,此刻他站着,自己缩着,更显得如巨人般伟岸,自己如蝼蚁般渺小。 “你在这儿反省。我每日来看你一眼。什么时候反省好了,我什么时候放你回去。” 钱小雨呆呆的,并不说话,莫世安也不要他的答案,转身出去了。 风雪把门吹得嘎吱作响,不一会儿,紫电打了个响鼻,接着便是马蹄渐远。 -- 第84页 钱小雨依然呆呆地望着门。 反省? 有什么好反省的。 我是什么样的人,不都看明白了吗? 他嗤笑一声,突然胸口一痛,一阵咳嗽闷在喉咙里,止不住的泛疼。 等这一阵撕心裂肺过去,钱小雨颤抖着摊开捂着嘴的双手。 火光映照下,是刺目的鲜血。 “啊……” 他一时愣住,最近缠绕在心的那股烦闷感突然有了解释。 他咳血了? 怎么会咳血? 什么样的病会咳血? 怕是……要人命的病吧。 钱小雨心中突然想起他曾经无数次略带得意讲出的话语。 ——“天理昭昭,报应不爽。” 第37章 六叔公面色沉凝, 将宋煦叫到了堂屋。 “受寒了, 发热是正常的,我已经让阿旺家的煎药去了。” 宋煦:“还有什么?您直说吧。” 六叔公面露不忍,深深叹了口气, 拍拍宋煦的肩膀道:“前几次我给他把脉的时候, 时间都太短,他也紧张,没摸出来。这事是叔公不好。” “……小春到底怎么了?” “他腹部受过伤,应该是外力击打所致。气滞血凝, 不好调养。这辈子都很难有孩子了。” 宋煦惊道:“外力击打!?” 六叔公骂道:“那还不是你以前造的孽?” 他话出口,看宋煦那副狼狈样子,也心有不忍。 他让宋煦赶紧脱了衣服把袖子扒掉, 好看看手臂上的伤。 “你这小子,这么大的伤口都被冻住了,不好好处理,你手不想要了!?” 宋煦满脑子都是小春已经不能生育的事, 根本没听六叔公在说什么, 直到手臂一阵酸爽的巨痛,才闷哼一声转回头。 “六叔公, 暂时对外说我们之前的孩子流产了吧。别的麻烦你先别透出消息去。” 六叔公给他把绷带扎紧,瞪眼道:“你把我老头想成什么了!行了去端药,喂完药早点休息。” 说罢,他摇头道:“本来好端端的过节,这都什么事儿。” 把六叔公送走, 牛婶煎好的药也送来,家里便只剩下宋煦与小春二人了。 田小庆今晚也吓得够呛,虽然被打晕没多久就醒了过来,却几近崩溃。宋煦内疚,让他赶紧回家,自己则找了六叔公,顺便将牛车还给村长。 这一路上,宋煦想了很多。 除了当务之急的小春,另有件事他也很在意。 被他娘骗回家的江天天。 本来准备看小春情况稳定了,就去江天天家找人,可这会儿听到了这样的噩耗,宋煦又踌躇了。 他不忍告诉小春,又觉得欺骗他更加残忍。 要是小春还以为自己能生孩子,求而不得,一日日的希望又失望,简直比短痛更让人崩溃。 但如果告诉他,就连希望都没有了。 宋煦在此时,突然恨起那该死的原主,也恨上了这个万恶的社会。 女人双儿不能生育,仿佛就没有了存在的意义。 就连他们自己也深深被洗脑,以为这便是顶顶重要的事情。 天知道宋煦真的不在意! 他特么的本来就是个同性恋,要不是遇到小春,他这辈子本就不该有后代! 剑伤颇深,饶是宋煦身体好,此刻也有点头晕目眩的。 家中寂静,宋煦进了卧房,把门窗都关好。 他坐在床边,疲惫地看着昏睡的小春。 后怕如潮水般涌上来,他把脸埋在手心里,弯下腰去。 “……煦哥。” 宋煦惊喜地凑过去,小声道:“醒了?感觉怎么样?” 小春头还有点晕晕的,嘴里也发苦。他大概知道是被喂过药了,心中温暖,微笑道:“还好……我们回家了吧?” “对,大家都来看过了。六叔公说你就是风寒,散了热就好。现在也回去了。” “现在几时了?” “寅时左右吧。” “唔,那你上来睡……” 宋煦犹豫了一下,在小春含水的眼神中败下阵来,脱了衣服上了床。 小春被他搂在怀里,看见了许多条绷带,尤其是手臂上,缠了厚厚的一层,血色还在往外洇。 心中发疼,嘴上却没提什么,只问道:“六叔公还说什么了?我之前隐约好像听见你们在说孩子?” 宋煦心里一惊,万万没想到那样小声的对话都能被小春听了去。 他还在纠结要不要告诉他真相,没想到这么快就站在了悬崖边。 蒙混过去?小春这么聪明,真的蒙混得了吗? 如果说实话,他现在还在发烧呢…… 小春忽然睁开眼睛:“怎么,是什么不好说的事情吗?我怀上了?孩子有问题?” 宋煦被他看得心中发沉,最终小声回答道:“……没有孩子,也不会有孩子。” 小春愣住了。 半晌,他露出个微笑:“是我想的那个意思吗?” 说都说了,宋煦也就不在乎说得更明白一点。 他将小春紧紧搂进怀里,不让他看见自己的表情。 “六叔公说,你的腹部曾经遭受过击打,后来养伤没养好,血气什么滞,今后都很难有孩子了。……是曾经的他做的吗?还疼吗?” -- 第85页 小春急喘了几口气:“……已经不疼了,真的,不疼了。” —— 宋煦没一会儿就睡着了,醒来时已经天光大亮。 村里今天很热闹,人们来来往往,宋煦即便在床上都能听到些嘈杂声响。 他伸手往旁边一摸,小春不在他怀里,却还睡着。 脸上烧得没那么红了,衣服有些汗湿。 宋煦拿额头抵着试了下温度,总算松了口气,给他擦了擦身子便起身去了隔壁。 牛婶正进进出出个不停。年三十,最重要的一天,家家户户都为了晚上忙碌着。 抬头见到宋煦,她带着喜气的面容登时垮下来。 “煦小子,怎么来了?小春醒了吗,我去给你煎药。” 宋煦知道她大概是听了小春“流产”的消息,怕自己伤心,遂安慰道:“没事牛婶,你把药给我,我回去自己煮。” 牛婶连着好了几声,怕戳他伤心事,把药拿给他又叮嘱了半天注意事项,才放宋煦回去。 他刚转了个身,几个与牛婶交好的妇人就一同踏进了院子。 “诶哟,煦小子!” 其中一个惊讶捂嘴:“你怎么在这儿呀,你那夫郎是不是又不想要了啊?” 另一人扯了扯的衣袖,尴尬道:“嗨,节哀节哀,但也别太伤心了,孩子嘛以后还会有的。” 这八卦传得也太快了,这才是今天一大早啊! 宋煦没说什么,点点头就回去了,并不知道大槐树论坛已经爆炸…… “你们知道吗!宋煦又把夫郎打流产啦!” “什么什么?之前不是对那姓春的千娇百宠的,这么快就露馅儿啦?” “……也是惨,那春迎夏这才过了两个月的好日子,这下又回去了。” “那宋煦还卖夫郎吗?估计是不能卖给钱三狗了吧……仇那样大。” “那有什么,真想卖的话,上哪儿都能卖的吧。” 叽叽呱呱了一早上的大石村人,到中午时,消息已经变成了“宋煦把夫郎打得流产,又要卖夫郎了,听说要卖到邻县的青楼去。” 有人同情,有人幸灾乐祸,有人想起前些日子宋煦对小春那百般呵护的样子,心生不忍。 但再怎么样,他们都干涉不到宋煦,只当是茶余饭后吃瓜了。 宋煦对这些全然不知,给小春喂了药,让他睡下了以后,又去隔壁找了牛婶。 “牛婶,我有些事马上要去县城。想拜托你晚上照顾下小春。我尽量早点回来。” 牛婶听了一肚子八卦正生气,闻言柳眉倒竖:“怎么,你还真的又想卖夫郎!?” 宋煦一头雾水:“什么卖夫郎?没有的事!我跟小春好好的,卖什么夫郎?” 牛婶狐疑地看他:“……你又不是没前科。孩子是重要,但夫郎也重要啊!我警告你,你再想着做些乌七八糟的事,这次我一定打烂你的腿!” 宋煦抖了一下,笑道:“肯定不会!我是真有点事,有个在我铺子帮工的小姑娘,遇到了点麻烦,我去处理下。” “是你那养女?” “……对,是。” 宋煦戴了顶斗笠,匕首塞好,其余就带了些钱——这些日子赚的,除去买田花掉的,还有近二十两。 如此轻装上阵,就准备出门了。 小春却撑着病弱的身体,悄悄来到大门边。 他既担心江天天,也担心煦哥。 煦哥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与他说了,他愤怒之余也有些放心不下。 但他没有出声。 现在的自己就是个累赘,就算跟上去也帮不到忙。 而他最能做,最应该做的事,已经注定做不到了。 小春一阵恍惚——我还赖在这里,真的好吗? 理所当然的受着煦哥的宠爱,真的好吗? 宋煦走得不见人影,小春叹了口气,又躺回了床上。 日头往高处走,到了中午,牛婶挎了个篮子推开了他们家门。 “小春?我来给你送饭了!” 干干净净的小院子,冷冷清清的小屋。 牛婶张望了一下,心中叹道:这没孩子,到底还是冷清了。 为什么这个时代讲究多子多福?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有了孩子,才有生气,才热闹。 不然像现在这样,夫君要是有事出门,夫郎只能孤零零地在家,也没个陪说话的人。 牛婶想着,心中难受。 小春刚没了孩子,还不知道多悲痛了。 他推开门,便看到小春坐在床上,脸色确实了无生趣。 牛婶心里一惊,忙笑道:“诶哟,饿不饿?牛婶今天可做了好东西吃呢!” 她与小春把碗放好,想想不能放他一个人,便又把在自己院子里谈天说地的几个妇人给引到了这边屋里。 “来来,大家在这边聊,煦小子烧了大火盆,我们不蹭白不蹭!” “哈哈哈,就是!” 小春没什么胃口,随便吃了些就停了筷。 这时见一群人拿了凳子坐在屋里,一时有些不适应。但想到牛婶是为了让他不寂寞才喊的人,便又摆出笑招呼了一下。 几位妇人平时都是能说的,这会儿对小春更是张口就来。 “小春今年多大啦?娃儿没了也别丧气!努力再怀一个呗!” “是啊是啊,娃儿还是最重要的,婶娘这儿有几个偏方说与你听听……” -- 第86页 “哎你们听说没,村头的x家的夫郎昨天才把了脉,又有身孕啦!” “真的啊这都他家老六了吧?” “是啊,真是有福气!” 小春:“…………” 几位大娘还嫌不够,一个个喜气洋洋地鼓励他:“小伙儿不要丧气,你只要再怀一个,那宋煦必不敢卖你!” 小春咬牙。 第38章 几位大娘看他脸色不对, 一个个讪讪地收回了话头, 又开始谈论起别人的家长里短。 一下午竟就这么过去,小春灌了一脑袋沉甸甸的八卦,只觉得心力交瘁不堪重负。 到底是什么什么力量, 让这些妇人们竟能记得这么多无关紧要的事情!? 村头老王家的老母鸡昨天下了个双黄蛋这种事至于翻来覆去研究其中深意八百句吗!? 好不容易送走了意犹未尽的妇人们, 天色也渐暗了。 大家各回各家,炒菜做饭。 在这个团圆的节日,似乎只剩下了小春一人孤零零的。 牛婶一家大儿小儿齐聚,有两个儿媳妇帮忙就好得多, 她终于腾出手来给小春又煎了一碗药,顺便弄了些好克化的吃食。 她走进屋,见小春在黑漆漆的卧室里灯都没点, 又开始心疼了,埋怨道:“煦小子怎么还没回来?这大年夜的,谁家还在外面乱跑?” 小春勉强笑了下:“没事,他那边一定走不开。” 牛婶有家有室, 再怜惜他也不能停留太久, 点了灯就又回去了。 孙金媛从后院出来,远远看了那透着灯火光亮的窗子一眼, 眼中闪过一道精光。 年夜饭过后,小春突然听见卧室门一声轻响。 “谁?”小春警惕道,却见来人眼熟得很,竟是许久不见的孙金媛! 她不是被休了吗,怎么还在这里? 也是小春消息太滞后, 孙金媛与宋老二冬至后是闹了一段时间,本来宋老二都铁了心要将她送出去,没想到她一哭二闹三上吊,突然晕倒了,请了大夫来把脉,肚子里有个娃。 这下好了,宋老二有再多的气,也不能不忍着,起码先等孩子生了再算账。 他心里的怨气也淡了不少,毕竟那女人再刻薄,肚子里的孩子可是他的种,是无辜的啊? 孙金媛留了下来,宋老二对他也不再横眉冷对,但她吃了教训,最近一段时间确实管住了自己的嘴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 有些话放在心里不说出来,就没人知道你有多讨厌。她靠着刚学会的为人处世的道理,搏回了宋旺一家的一点心。 但孙金媛可记着仇呢……她最恨的就是宋煦这一家子。 宋煦本人,夫郎小春,还有那个莫名其妙的养女:她通通都恨! 今天听着小春流产的消息,她摸着肚子就笑开了。 有些话,她憋久了,是时候吐一吐了。 “小春啊,怎么这么惊讶,我来看看你呀?噢我忘了你不知道了,我怀了娃,我当家的就原谅我了。以往我是对你们说了些不好听的,我一直想跟你赔罪来着呢……” 她假惺惺地讲着:“煦哥是不是怪你了?你看你也是不小心……不过有句话啊,姐姐作为过来人一定要讲的。这女人双儿,嫁了人,传宗接代才是正事。你做不到,就不配为人妻。” “……煦哥说他无所谓。” “怎么可能无所谓,男人都想要孩子的。” “煦哥不想要。我以后也不会有。他说没关系!” 孙金媛捕捉到他话里隐藏的字眼,心念一动。 “那你就一直缠着他吗?明明生不了,还要一直占着他,让他不得不宠着你,不能自由?” 小春绷了一下午的心弦,啪地就断了。 “滚!” 他杀气腾腾地把身边喝水的碗向孙金媛砸去,后者惊呼一声转身就跑,吓地连滚带爬。 碗咕噜噜滚在地上,小春没有感到快意,数不尽的悲哀涌上心头。 我要一直缠着他吗? 煦哥他难道不值得最好的吗? 如若放在平常,小春也许会冷静些。 可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他一人坐在冰冷的家中,被迫洗了一整天的脑,很多想法都变得极端。 宋煦曾经给他唱歌,给他讲自己现代的故事,那些点点滴滴也被抛到了脑后。 真的很想快点见到宋煦,向他倾诉一下自己的不安,可是强占着煦哥的宠爱,自己是不是太自私了? 夜渐渐深了,小春睁着眼睛在床上躺了一夜。 直到第二日,爆竹声起,村人们渐渐开始活动,宋煦都没有回来。 昨日几个长舌妇又过来了,不像昨天那样喜气洋洋,而是略带怜悯地对他说:“听说你肚子受伤了?唉造孽啊……放心,煦小子不会就这样跑了的。” “对对,不会跑的,你且再等等看嘛。” 一晚过去,他不会再有孕的消息已经传开。他已经没有精力再生气了,心中反而平静了许多。 他退了热,虚弱的身体也恢复了些力气,将那群大妈礼貌地请出了门,便自己穿好了衣服,又从柜子里取了一吊钱,便戴上斗笠出去了。 孙金媛远远瞧见,心中窃喜,飞快地凑上去跟着问:“怎么,小春去哪儿啊?” 小春礼貌道:“回我母舅家。别跟宋煦说了。” -- 第87页 孙金媛乐颠颠道:“这么着急啊,不等宋煦回来吗?” “不了。不耽误他了。” 小春的声音不少,附近的村人们都听见了。 众人震惊。 “怎么了?听说他伤了肚子,以后也生不出了?” “对,说六叔公看过了。” “六叔公说的肯定没跑了!” 天哪,再不能生,这还得了! 没有人再拦小春,仿佛他的离开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他一步步踩在雪里,又一步步地拔出脚来,辛苦之余,心中又有几分钝痛。 瞧,果然他的做法是正确的。 不能生育的双儿,对宋煦一点用处也没有。 —— 宋煦昨日没赶回去,实在是被事情绊住了。 他昨天刚一出村,就与快马赶来的莫世安打了个照面。 得知钱小雨已经被他丢在荒野角落,暂时不能再兴风作浪,宋煦便上了莫大哥的马,先赶去县城救江天天。 两人为了不错过,先去了趟马掌柜的家。 那猥琐的老男人家中已有四房妻妾,就这样还想染指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真是把宋煦恶心坏了。 但还好,那马掌柜还在院子里哼着小曲儿看下人布置软红小轿,看样子江天天还在她自己家。 谁知道他俩去了棚户区,竟扑了个空——江天天跑了! 跑了!?大晚上的往哪儿跑,能跑哪儿去!? 那骂骂咧咧的江爹今天倒是没那么横了,可能是见着了巨大的莫世安,理智占了上风,担忧起了自己的人身安全…… 江天天她娘倒是一如既往地哭泣着:“……那孩子一点都不懂事……马老板看上她是她的福气,尤其人家给了二十两银!” 她突然尖叫一声:“二十两啊!我们家能买上一间不漏雨的屋子了!只是让她嫁个人,不愁吃不愁穿的,一个女娃儿她还想要什么!” 宋煦当时就被震住了。 这竟是一个女性真实的想法。 她病入膏肓,脸上透着死气,怎么看都活不长了。兢兢业业做牛做马一辈子,病了连药都不敢喝,就这样悲惨的一生,还要努力将之转嫁到下一代身上。 莫世安扫视一圈,没发现端倪,眉头紧皱。 宋煦回过神来,问道:“我明明给了你们钱,你们出尔反尔,反倒有理了?不过现在不说这事,你家还有个儿子,他去哪儿了?” 江娘眼神闪烁,说不知道,那江爹更是一脸气恼,直骂孽子。 宋煦了然,大约是这对万恶的父母想卖女儿却没问过儿子的想法,好不容易把人骗回来,却被儿子带走了。 宋煦见过那江大哥几面,记得是个眼神阴郁的年轻人,但对江天天还有几分兄妹之情。 他暂时松了一口气。 但这大冬天的,兄妹两个身上都没钱,还是得把人找出来。 不然冻坏在荒郊野外,那真是他这辈子都良心不安了。 就这样一直找到半夜,绕遍了整个春阳县周边,最终在凌晨时分,县北的一个破庙附近,找着了人。 江大哥正把江天天抱在怀里沉睡着,两人脸蛋泛红,乍一看确有几分相似。 说是大哥,其实也才十六岁,还是个孩子啊。 大年初一的爆竹声炸起,远远传过来,已经成了缥缈的仙乐。 将二人叫醒,莫世安将他们送回客栈,宋煦这才得以回返。 “莫大哥不跟我回去吗?” 莫世安笑笑说:“这俩孩子还要人照顾,小春又生病了,你那边太小了不方便。过两天吧。” 一夜没回,宋煦也有点着急,花钱租了客栈的一头驴子便生疏地往大石村赶去。 谁知迎接他的,竟是一间空空的屋子。 “小春?” 宋煦床上床下翻了个遍,去柴房把柴堆都翻了过来,哪儿都找不见小春。 他匪夷所思,忙不迭地去了隔壁。 “牛婶!牛婶是我!” 牛婶这两天特别忙,这会儿还在为了一家人的早餐忙碌,听见宋煦的声音便跑出来,笑道:“诶哟总算回来啦,赶紧回去看看你夫郎啊!” “小春不见了!” “什么?” 宋煦见牛婶惊愕的表情不似作伪,心中更加焦急。 他转身向大槐树那边跑去。 “你们——有人见到我夫郎吗——?小春——!” 大槐树边寥寥几人,互相看看,均撇开了视线。 宋煦走近,愕然道:“你们知道?他去哪儿了?” “别问了吧,他走都走了……毕竟娃儿都不会生,自己回去不是正、” “他去哪儿了!?”宋煦大声打断了那人,却见越来越多的村人围了过来,每个人脸上都写着不赞同。 “我的夫郎,不管他是什么样,轮不到你们管我的家事!” 宋煦咬牙切齿:“你们只要告诉我他去哪儿了,别的跟你们都没关系!” 有人悄悄插嘴道:“是你夫郎自己说,别告诉你。” “是呀是呀……” “多识大体呀。” “我们都答应了……” 宋煦头晕目眩,如同赤裸着被八月烈日暴晒,竟有种浑身无力的感觉。 连村长都被惊动了,匆匆赶来拨开人群问道:“怎么回事?” -- 第88页 宋煦牙齿打战:“小春离家出走了,大家明明看到,却不肯告诉我他去了哪里……” 老村长愣了一瞬:“为什么突然要走?你又打人了?” 围观群众中有人答道:“他自己说他不能生!以后也都不能生了!就走了!” “对!还让我们不要说他去哪儿了!” 老村长:“……” “唉,造孽哦,怎么就不能生了?煦小子你也别急,他一个大人了,总会有去处的。……实在要同你分开,也不失为一个解决方案……” “告诉我。他去哪儿了。”宋煦眼睛充血,看着着实可怕:“你们懂什么?以为我在乎这个孩子吗?我根本不在乎!” 冰天雪地,众人鸦雀无声。 “双儿跟男人有什么区别?不就是一个能生一个不能生吗?不瞒你们说,我天人喜欢男人,本不喜欢双儿。现在小春不能生,我只有更爱他!哪怕我们没有孩子,就两个人过一辈子,我也乐意!” 他大吼道:“我乐意!你们管得着吗!?” 他大口大口的喘气,隐约明白了一点小春出走的原因。 一定是听了太多的闲言碎语,听得他怀疑自己,并质疑了他们之间的感情。 环境造就人,还是人改变环境,这本就是无解的课题。小春与他不一样,他成长在这个大环境里,更容易受影响。 宋煦心疼得无以复加,双目赤红,差点要流出泪来。周围人却像被他吓到了,更没有人出声。 就在这时,突然有道怯怯的声音从人群中传来。 “……他母舅家。” 众人齐刷刷望去,竟然是李宝珠。 她没什么变化,看宋煦的时候依然是那副花痴又灼热的表情。 “春迎夏说他去他母舅家了。煦哥你快去吧。” 第39章 宋煦回家收了个包袱, 把些重要的契书塞进怀里, 背了个背篓就骑上小毛驴上路了。 他醍醐灌顶,只觉得可笑至极。 在意这些,不如直接带人远走高飞。 刚才热血上头, 现在冷静下来一想, 心中那种恶心感挥之不去。 歧视是人类最大的罪恶。 大石村是属于宋李两家的,这其中可没有“春”姓。他在这里体会归属感,体会众人无条件的关怀与支持,但那不属于小春。 双儿与女性, 就是这样的附属品。 当他依附于男人时,他是这个村子的一员。而当他有损男人的利益,大家也会毫不在意地将他驱逐。 如此简单的道理, 宋煦竟到现在才看清。 从他刚来时那个祠堂事件,明明就该明白了——原主一个人渣,在家把夫郎打到再也不能生育,整个村子除了牛婶竟没有人站出来批判原主。 而今天, 也只有一个离经叛道的李宝珠为他说话。 仔细一想, 多么可怕。 宋煦苦笑。小春本不是在意他人眼光的人,如果不是因为爱自己, 怎么会走进那样的误区,被这些愚蠢的言语伤到呢? 一定要扭回来。如果一个小环境没有办法让人看清,那就去到更大的环境。 之前这计划碍于钱三狗的势力,碍于他们缺失的金钱不得实施,但现在这些问题都不存在了。 莫世安说钱三狗最近不可能出来捣乱, 自己的二十两银钱也足够他们上路。至于路引,找到小春之后就去办,把莫大哥这个“汇通商行四当家”搬出来,就不信他办不了。 他是真的受够了! 不管之后回不回来,起码现在,他是半点不想让小春再呆在这样的环境里。 飞上天空的人不会再执着于一扇窗户,遨游海洋的人不会再流连一片水泊。 小春的母舅家在平山村,离大石村不远。 宋煦估摸着时间,小春怕是已经到了。 冬日路不好走,小毛驴也跑不快,等找到地方,已经午时过了。 小春母舅家大门紧闭,宋煦敲了半天,都没有人应。 是去别人家串门了吗?不是说关系不好吗,竟也会把小春带着? 他正犹豫,远远有人看到他,大声问道:“你找谁啊!” 宋煦也大声答了。 对方惊讶道:“你是小春的夫君!?不是说你把他休了吗!” 宋煦都快气笑了,想把小春抓回来狠狠揍一顿,咬牙切齿道:“没有,他误会了!他上哪儿去了?” “嘿!”那中年男人露出张八卦的笑脸:“那我赶紧带你去老赵家,小春他舅舅中午看他被休回来,忙不迭地就想再卖他一次,这会儿说不定都谈上了!” “……”宋煦抓狂道:“怎么这么快!?” 那中年男人也是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吃瓜群众,一路上就给宋煦大概普及了一下来龙去脉。 “嗨那孩子一个人回来,身上就带了一吊钱。他母舅立刻就起了心思。正巧我们村儿有个屠户,早前两个月才丧了偶,也没留下一儿半女,是个倒霉的。他前两天上赌馆,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赚了二两银,成天在村里嘚瑟说要买个漂亮姑娘续弦……” 宋煦听到这儿,已经有了点不祥的预感。 只听那人继续道:“嗨,他也是想得美,这年头真的年轻漂亮的黄花姑娘,才二两银上哪儿买去?而不在乎银钱的人家,怎么看得上那丑得赖眼的赵屠户……老赵这几天急了,说不要姑娘也行,村里便有几家人动了心思,只是还没来得及谈。结果今天小春一回来,他舅母生怕机会被人抢了去,这不抓着人就去赵家了……” -- 第89页 宋煦脸黑如锅底,想把小春揪出来暴打一顿。 好好的闹什么幺蛾子,这不是自己找事做吗!? 平山村只有大石村一半儿大,两人很快就到了赵家门口。 赵家不算穷,屋子院子都圈得挺大,可惜围观群众更多,远远望过去差点找不到插脚的地儿。 这也代表了,院中一定进行着一场精彩的大戏,以至于大家年都不拜了,门都不串了,全来这里看戏来了。 那中年热心男吆喝着让一让小春夫君来了,众人便惊奇地让开了道,宋煦这才插了进来。 没想到立马就听见了一句不得了的话。 “二两三十文,成交!” “成你妈!” 宋煦大喊一声,虽然没人懂“你妈”是啥,但那语气是很好懂的…… 这人什么情况,眼生啊,来抢亲吗!? “谁准你们卖我夫郎的,我同意了吗?我是小春的夫君,签了文书,过了官府的!谁再敢多嘴一句试试!?” 宋煦也是气急了,他平常从不这么粗鲁地讲话,这下倒是有了乡下气,土得他自己都郁闷。 吼完他才定睛看向眼前的几人。 一个高壮的大汉,一个怎么看怎么像媒婆的媒婆,他见过的小春舅舅舅母,至于小春……他扫了一眼,皱眉道:“小春呢?” 目瞪口呆的四人这才反应过来,那媒婆率先骂道:“哪来的破皮无赖,春小哥儿说他已经被休了,现在这好姻缘在我手上呢!” 宋煦冷道:“他说休就休?总要有个证明吧!” 说罢他从衣襟里将婚书掏出来:“看见没,休书没有,婚书倒是在这儿!春迎夏在我宋家的户籍上,你们给我把人交出来!” 那媒婆凑上来,刚看清几个字,宋煦的手就往上举起:“别把唾沫喷过来,你看得懂吗,要不要找个村长来!?” 宋煦隐约记得这村长是个特别不好的,之前那个逼死寡嫂的事不就发生在平山村? 想到这儿他心里更不舒服了,拨开那媒婆就要往里闯。 “人到底在哪儿,给我交出来,不然我报官了!?” 一说到报官,那媒婆和赵屠户马上就怂了,拼命向小春舅舅使眼色。 小春舅舅还想说什么,赵屠户先怒了。 “槽!敢情你们真想一双儿两卖啊!还想坑我二两三十文,怪不得之前把这小东西吹得天花乱坠的!赶紧把人带出来啊!” 舅母心有不甘:“他自己回来的,自己说被休的,哪能怪我们……” 话没说完,赵屠户直接进屋,一闪身就拉了个人出来。 宋煦惊着了:“小春!” “唔唔唔……”只见小春被反绑着双手,嘴里被塞了个脏帕子,头发凌乱,眼睛通红,围观群众一时哗然。 宋煦都要疯了,冲上去取了那帕子,绳子也没耐心解了,直接掏出匕首一割两断。 “煦哥!”小春扑进他怀里,那样子像是吓坏了,宋煦心疼得要命,把人搂着就往一边轻声哄起来。 徒留剩下几人兀自尴尬。 有人躲在人群里喊道:“真是丢尽我平山村的脸了,之前把赵王氏搞死还不够,今天还想在我们眼皮底下强卖个没了爹妈的双儿吗?” 小春舅母脸涨得通红,反驳道:“不是!他真的是自己回来的!” 可看小春那被捆起来的样子,谁信啊…… 小春母舅这家人原本就在村里人缘不好,大家嫌他们势利,抠门,爱占小便宜,连过年上哪家招呼一声都要顺走一把瓜子。 这下强卖外甥的名声一出来,大家恨不得绕道走,纷纷露出了鄙夷的神情。 宋煦可不管这一茬,这家人以后过得怎么样跟他没关系,他打定主意,在小春心结解开前,万万不能住在乡下了。 小春平静了一会儿,想起来自己先前做下的决定,只觉得再次拖累了煦哥。 但现在他还有别的话要说。 “各位乡亲,有件事我想声明。”他从宋煦身后站出来,哑着嗓子向众人道:“我本是回娘家暂住几天,还交了一吊钱给舅母充作伙食费。哪知道我母舅二话不说就想将我再嫁。我与夫君有些误会,本只是提了提和离的想法,但我舅母千不该万不该想着骗人。” 他哽咽了一下,继续道:“如若我和离了,那再嫁娶之事合该听我舅舅舅母的,我绝无二话。但我先前受过伤,已经不能再生育,但他们竟置若罔闻,堵了我的嘴就想拿我来骗赵屠户!” “什么!?”那姓赵的本来当戏听,谁知这戏竟烧到了他自己身上。他万万没想到,这小双儿竟是个不能生的,这舅舅舅母竟敢骗他!? “我不肯,想说出真相,他们就把我捆起来关进柴房。赵屠户和媒婆竟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差点就上当受骗。我春迎夏坦荡活了二十载,竟栽在了这群不知廉耻,坑蒙拐骗的血亲手里。” 宋煦站在小春身后,从未听他在大庭广众之下说这样一大堆话,心中竟有点迷之欣慰。 “我一个出嫁的双儿,虽说本来就不用奉养母舅家,但今天我想请各位做个见证。我春迎夏,从此与平山村恩断义绝,此生再不会踏入这里一步。我给母舅家的那一吊钱,便算最后的孝敬,仁至义尽。” 众人愣神,宋煦趁着这档口,果断抱着人就挤了出来。 -- 第90页 小春在他怀里无声的抽泣,宋煦叹了口气,原本想教训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他一路抱着人走到栓小毛驴的路边,这才听小春闷闷出声:“对不起。” 宋煦好笑:“这会儿知道对不起了?你可把我急死了知道吗?你是不是还跟村里人说不要告诉我你去哪儿,弄得我发了一通火,差点自己把自己给气死。” 小春涨红了脸:“我……我不知道……” “行了行了,刚才挺硬气,现在怎么又软了?” “我只是,我只是想你过得好……” 这是小春压心底的话。 翻来覆去多少思绪,都不过是这么一个微小的愿望。 他突然再绷不住眼泪,扑簌簌落下。 “我只是想,我太不好了。这也不好,那也不好,尽帮倒忙,你还为了我受伤。说要练武,也练不好,根本派不上用场。就连所有双儿都能生的孩子,我也生不出来。我不知道要怎么对你好了煦哥,我真的只是想对你好…………” 第40章 如同天下万万千的生灵, 生总有各种苦。 苦于生老病死, 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 苦于抓到手的幸福溜走, 苦于自己给自己设下的囚牢。 “蠢死了。”宋煦看他哭得伤心, 酸涩也涌了上来:“你在我身边,就是对我最大的好。别人不是我,他们想要的我不想要。” 小春把头埋在宋煦怀里,听见他说:“你为什么不信我呢?” 小春心里狠狠地疼了一下。 他自作主张地离开, 反而伤了煦哥的心吧。真是一步错,步步错。 紧接着,他的脸就被捧了起来。 “别哭了, 都过去了。”吻印在湿漉漉的脸上。 这是失而复得的吻。 小毛驴乖乖地走,宋煦带着人先回了春阳县。 莫世安在他常住的那家客栈,江天天与江大哥也在,宋煦索性把人送过去一同托他照料。 小春身体还没好透, 折腾一早又有些发虚, 几人便商量了另开一间放让他睡觉。 宋煦还有些事要回大石村交代。 有些账,他不是不算, 暂时都记在心里了。 小春出走的事件经过一天的发酵,在大石村已人尽皆知,可谓掀起了一番风浪。 自是有人看不惯,却有更多的人心绪波澜。 面对小春的遭遇,并不是人人都那么冷血。有些对爱情还抱有几分幻想的小姑娘小双儿, 都悄悄在私底下讨论起来——如果将来自己碰上了这样的倒霉事,会有夫君说“不管他怎样我都爱他”吗? 多令人羡慕啊。 如此这般,宋煦回到大石村时,便受了好一番注目礼。 村长正等在他家,除他以外还有后知后觉正生气的牛婶旺叔,听说了事情急得团团乱转的田小庆,以及接受着众人指指点点的李宝珠。 “妈呀煦哥你哪儿去了!?小春嫂子呢!?有人说你跑了,要跑哪儿去!?”田小庆双眼放光,差点上来给宋煦一个大熊抱。 宋煦敏捷躲开,跟众人问了声好。 “我是来交代事情的。” 屋里众人越听嘴张得越大,等宋煦讲完,全都合不拢了。 “什、什么?你要走!?” 牛婶率先不干了:“背井离乡是正常人干的事吗?你以为外面那么好混?” 田小庆被宋煦托付了开年后铺子营业的诸多事宜,也懵得不像话:“不是,我说,大哥,没有你我哪干得起来?给你生意搞砸了咋办?” 宋煦一眼刀过去:“那就别搞砸。我不承诺你分成了吗,花点心思还能做废了?” 他们新得的那六亩田地,宋煦则做主暂时托给村里做祭田。 他享受了“祖宗”的荫蔽,也当回报一点东西。在他们离开期间,田地由村长派人打理,出产也由村长做主分配。 如此这般下来,竟没剩下什么牵挂了。 这时,李宝珠突然问道:“煦哥,你也带我走吧!我,我不骂春迎夏贱人了,但你以前说过喜欢我的!我愿意跟着你,到哪儿都行!” 宋煦神色复杂地看着她。 李宝珠在今天最要紧的关头帮了他,这才被宋煦正眼看了进去。 一个容貌清秀的女子,其实还很年轻,放在现代,也不过就是刚刚踏入社会的花样年华。 实际说来她也没什么错处,无非就是太过沉浸在幻想中了。 爱情不是一厢情愿的东西,浪漫也需要很多东西来支撑。也许他娘家之前想带她走的那次让她长大一些,可她的天真还是在,不曾被磨去。 “李姑娘,对不住。曾经的我已经不在了,我现在只喜欢小春一个。你别再看着我了。” 李宝珠的眼神暗了暗,不再说话。宋煦见状扫了一眼大家,最后对着呜呜哭泣的牛婶说道:“我还会回来的,你们好好生活。” —— 说走就走的旅行显然不太现实,宋煦也没想这么快动身。 有些准备总要做,还有许多东西要买。莫世安接到些生意上的消息,又离开去处理了,并让宋煦在客栈等他回来再说。 如此这般,很快就到了正月十五。 截至这天,县城的铺子陆陆续续都开了。 宋煦迎着风雪回到客栈,兜着大包袱兴冲冲地进来。 -- 第91页 “小春来!看我买了什么!” 天天与她大哥住另一间厢房,小春这段时间被宋煦拘在房间强制休养。 前几日两人倒是一起出去买了些东西,但今天外面又下了雪,宋煦便坚持不让了。 他正无聊着,听见声音就哒哒哒地跑出来,接着惊了。 “煦哥你买了什么这么一大包!?” 里头全是衣服。 宋煦有时候相当直男,就比如给对象买衣服这么个事。 正好小春没在,他竟然就买了! 放现在,谁家男朋友送礼物送衣服?姑且不说风格喜好问题,合身不合身也很难说,反倒不如送些大众包包配饰来得实在。 还好这时候的衣服没那么多幺蛾子…… 今天他上街本来是要去看看牲畜,谁知走到一半,瞧见那一直不开门的成衣铺子终于营业了。 今日上元节,那铺子也凑热闹。 因着晚上有庆典,许多家中富余的年轻姑娘双儿,早早就上街来逛了,都希望晚上打扮得漂亮些,那铺子趁势推出了不少颜色鲜亮的成衣。 成衣是奢侈品,同样的价格买布回家做自是要划算许多。 但眼看庆典近在眼前,成衣能解燃眉之急,比平时卖得好不少。 宋煦就被那些衣服吸引了眼球。 算起来,小春和他一直就那么几套衣服,冬天的棉袄也是扯了布回家,小春给缝的。 论针线活小春手艺一般,布也是粗布,除了保暖以外,实在没什么美观可言。 媳妇儿还没件正经的漂亮衣服呢…… 宋煦一想,心就蠢蠢欲动起来。 到底是小县城,衣服并没有贵得离谱,几件比较好看的也都是春装,单薄些也便宜些。 宋煦对自己的审美非常自信,大手一挥就买了好些衣服,给江天天兄妹也顺带了几件。 美滋滋。 晚上可以手拉手逛夜市。 结果小春看着那一包衣服,额头青筋直冒,恨不得把人暴揍一顿。 “我能穿几件?这么多怎么带走?身上还剩多少钱我们出去沿路化缘吗?” ……然后宋煦只能灰溜溜地把剩下的退掉了,只留了每人一件晚上穿。 虽说冲动消费了,结果却还不错。 到了夜里,四人都换好衣服出门,只觉得眼前一亮,气势都不一样了。 宋煦自不用说,他身材高大又挺拔,怎么穿都显得精神且英武。江天天年纪小,桃红春装配了件深红斗篷,虽然因为没穿过好衣服而略显局促,却也别有一番少女的娇羞。江大哥心情复杂地在她的劝说下接受了宋煦的好意,脸上的阴郁都散去不少,多了一点符合他年龄的青涩。 而小春,除了那次落水不得不试过的搞笑粉红长衫,今天是他这辈子第一次穿上店制成衣。 浅蓝色的长褂,外着深蓝色对襟小袄。袖子长长的,只露出一点通红指尖。衣服下摆有白线绣出的工整云纹,配上同样式样的发带,显得文秀非常。 长长的发带是双儿的出席正式场合的必要配件。 有钱人家用金丝银线绣,没钱的人家就用粗布裁成,所有的双儿都会喜欢这样漂亮的饰品。 宋煦看得眼睛眨不动了,疯狂在心中呐喊——为什么他之前没早给小春买好看的发带! 到底不是干活的衣服,这里除了宋煦,每人都有一点局促。 但随着夜市愈加热闹,大家也渐渐放开了。 江大哥带着江天天溜到一边玩去了,留宋煦与小春二人世界。 时节还留着春节的余韵,灯盏如一朵朵金花,盛开在寒夜里。 小春的脸庞被灯火映照,久违的透着轻松。 虽然再也无法生育这件事仍如心头大石,短时间并无法消解,但只要人好好的,很多事情都会渐渐变淡。 更何况,关于钱三狗,县里也传来了好消息。 前日,宋煦去办路引的时候听了一耳朵流言。 不仅没人注意到他的名字刻意刁难,办事的小卒们甚至个个都挺高兴。 听说钱府进了匪徒,将钱老爷的命根割了去,钱老爷因此大病不起,在床上奄奄一息。 他家不知为何乱成一团,也没个主事的人,手底下还有些掌柜卷款跑了…… 袁县令的小妾在家发火,县令却在犹豫什么,过了这么多天了,也没见派些人去查一查。 对外说是恩师即将来本县巡游,衙门人手紧张,要忙着打扫搬运整理卷宗。 ……骗鬼呢! 小卒们说得眉飞色舞,纷纷推测,袁县令可能不想再与钱家绑定了。 前些日子钱三狗的恶名流传,也少不了带上几句编排他袁县令的话。县令肯定生气了,解绑人之常情。 另有人说,也不一定,因为袁县令虽然没帮钱家彻查,却也没有给钱三狗定罪。 这表明他仍不想得罪这位岳父。更何况他从钱府拿了许多好处呢? 不管事实如何,有一点宋煦听明白了。 钱三狗家大乱了,最近不可能再跳出来闹幺蛾子。 如此一来,心头阴影散去,他浑身真正畅快起来。 人一高兴,就想买买买,小春就不让。 “你今天不是买了发带了吗,我不需要了!” “衣服占地方,发带又无所谓,这条红的衬你,又不贵,戴上多好看啊!” -- 第92页 小春面红耳赤,磕磕巴巴道:“你、你一会儿说蓝的好看,一会儿说红的好看,该信哪个?” 宋煦突然福至心灵,一句土味情话张口就来:“因为你好看,戴什么都好看!” 两人喘着气在摊子前互瞪,摊主无奈道:“……你们买不买,不买别挡着后面。” 宋煦也有点脸红,赶紧付了钱,在周围人善意的哄笑中追着小春跑出去。 这一跑,就到了县正中。 一座高台拔地而起,周围挂满灯笼。这便是春阳县为今年的庆典搭建的台子了。 高台后面已经有些人在做准备,那是县里请来的戏班,将要上来表演舞龙舞狮。 即使将要离开,小春对这里还是有几分归属感,见人们渐渐往这里汇聚,便也不再走动,与宋煦专心等待庆典开始。 锣鼓响起,热闹喧天,人人脸上都带了笑,仿佛所有的苦难都掩藏在这浮华之下。 宋煦不合时宜地想起了彩秀婶,想起了那个被杀的泥瓦匠,想起了乱葬坳的尸骨,和被斩首的白白雪雪。 被遗忘,实在太容易了。 喜庆的乐声渐渐消失,戏班退场,衙役们将人群挤开一条道。 县令袁茂临,施施然上了台。 宋煦一头雾水:“还有领导讲话这种环节?” “……也许吧?”小春也是第一次在县里过上元节,不知道什么流程,茫然地看着台上志得意满的袁县令。 只见他昂首挺胸,先是慰问了百姓,又强调了一下去岁的风调雨顺,感谢了老天和圣上,最后话锋一转,竟说起了钱三狗。 “……有一恶贼,在县里横行霸道,做下许多恶事,甚是可恶!我受恶贼之女蒙蔽,未曾及时察觉,愧对众位爱戴。” 他一脸沉痛,演得跟真的似的,简直能角逐个什么奖。 宋煦没想到这种展开,震惊地看着台上。 “…………于是我吸取教训,彻查此事!今日,便将恶贼之女和贼首一起带了上来,请诸位看!” 钱三狗与他那小女儿,就这样满身狼狈地涕泪横流被拖到了台上。 第41章 只见那钱三狗面色憔悴, 像个没发酵好的白面馒头。他一只手被绷带缠成了个圆球, 怎么看怎么奇怪。 而那女儿则与钱三狗半分都不像,长相娇美,即使脏污掩面也挡不住万般风情。此刻狼狈地跌在高台上, 她脸色涨红, 似是要钻进地心里去。 寂静的人群很快涌起了小泡泡,接着这锅水越煮越沸,像是要整个儿蹦出锅去! “打死钱三狗!打死钱三狗!” 愤怒的人群红了眼,吼声震天, 仇恨如同瘟疫般蔓延。 曾经高高在上的人,此刻跌落污泥。钱三狗的心态却仍没转变过来,尖声叫到:“贱民!贱民!竟然对我、” “啪!”一旁的衙役上来便是一掌, 直打得他两眼冒金星,舌头磕到了牙齿,从嘴角流出血来。 “我……我是钱府的老爷!我家财万贯!整个春阳县都是我的!”钱三狗披头散发,粗喘几口, 竟尤不死心, 嘶声呐喊。“你们这些、这些贱民……” 他怎么也想不通,自己究竟为何会落到这步田地! 这些人都疯了吗?敢这样与他说话, 就不怕钱府……钱府…… 钱三狗恍然想起来,他的钱府前几日已经被袁茂临派人围困,凡值点钱的东西统统都被抢走了。 他的夫人趁乱跑了,儿子还不知道有没有收到信,几房小妾一夜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钱小雨也不知道去哪儿了。 为什么会这样? 一旁的钱家女儿则更茫然了。 她自从嫁到袁府,一直过着锦衣玉食的日子。虽说困在府里没什么要花钱的地方,但真要什么,老爷从没拒绝过她。 她除了替她爹提要求,别的对袁茂临是百依百顺,可为什么,突然间老爷就翻脸了呢? 就因为她爹做了错事吗? 女人的脸皱成一团,用扭曲的姿势一脚踢在钱三狗身上!“都怪你!全都怪你!” 钱三狗懵了,只知道扭曲躲避,而台下有人捡起了石子往台上砸,众人见了纷纷效仿,一时间石头乱飞,场面混乱,大有失控之势。 袁茂临原本站在台上,见状匆匆下台躲避。 “老爷……”有衙役跟在他身后:“现在怎么办?” 袁茂临皱眉道:“等他们闹够了,再把人关到牢房里。先别弄死了,还要用他来挡钦差呢。” 另一边,宋煦在人们喊出口号之前就护着小春退了出来。 他们找了个地势高的地方,忧心忡忡地望着那已然不正常的人群。 “天天他们在哪儿?” “我看看……” 这种暂时性的集体暴动,只要不参与进去就不会有事。但万一发生个什么踩踏事件,后果也难以预料。 宋煦厌恶极了这县令的所作所为——道貌岸然,遇事先推锅,还将那小妾推出来顶罪。现在看事态失控,竟一个人先溜了? 钱三狗是大恶,他就是大奸。 不过此刻两人顾不上别的,只是焦急寻找天天他们。还好,小春穿得显眼又站在高处,不一会儿江大哥就护着天天寻了过来。 “太可怕了……”江天天心有余悸:“他们全都跟钱三狗有仇吗?” -- 第93页 宋煦苦笑一下,许多真正有血海深仇的,怕是已经没机会站在这里了。 但不管怎么样,钱三狗已经死定了。被如此唾骂痛打,恐怕剩余苟活的日子也会惶惶不可终日吧。 宋煦沉沉望了一眼,遂不再看。 回到客栈,小二正在门前张望。可惜上元节的热闹他无缘参与,只能守在门口脑补。他与几人早已熟识,此时见他们回来便笑道:“几位,今日有客呢!” 江天天高兴道:“是莫大哥回来了吗?” 小二比起他们,和莫世安打的交道更多,自然认识,闻言点头道:“是他,还带回一个我没见过的新客。” 新客?莫大哥的熟人? 几人一路来到二楼,敲开莫世安房门,果真见到一位生脸——他看着约莫二十多岁,白净得像个书生,眯眯眼,即便在燃着火盆的室内都裹得严实,毛领子围了一圈。 “几位,久仰啊。”他朝众人点点头,也不知道是天生爱笑还是心情特别好,嗓音都透着亲切温和。 跟莫世安完全不是一个款。 四道目光一齐看向莫世安,后者摸摸鼻子道:“这是我的义兄弟,排行老三,我三哥,也是汇通商行的管事。你们随我叫就行了。” 几人眼冒星星,一齐抱拳,口称三哥! 三当家名唤穆飞鹰。说句实话,跟他人特别不搭。几位兄弟都是三哥三弟老三的叫,旁人则多敬称三当家或者穆哥、穆老板。 他特别喜欢自己威风的名字,可周围人总是不叫,直到他娶了媳妇儿…… 软软的可爱的媳妇儿,崇拜地叫他“飞鹰~”,多美,美得他从此爱上了催婚。 当然这一切众人并不知道,三当家大过年的来找莫世安必定是有事的。 这二人也才到客栈,刚坐下喝了口热茶,还没来得及谈事情。 宋煦见两人有话说,刚想带着小春和两个小的离开,就听莫世安留了他。 “宋老弟一起吧,正好还有些事跟你说。” 宋煦之前跟莫世安表示过想要加入汇通商行的意愿,他把事情放在了心上,此番便要与人说这件事。 “那好啊!”宋煦惊喜,三当家也笑眯眯地发言:“全都来听吧,还不是睡觉的时候呢。” 江天天兄妹本就感兴趣,只是不知道留下来好不好,都不敢表达。见三当家准许了,四人便从隔壁搬了椅子来,围成了一圈。 莫世安先道:“我这儿的事倒是不太急。我有几个手下,日前在梅州发现了一种难得的手工制品,当地名叫‘花常锦线’,取‘织锦花不常,见之尽云拙’的典。意为他们用织锦的方式可以做出一模一样的图案,再用特殊的编织手法编成柔软飘逸的线绳,便可做双儿的发带与其余服装配饰,精巧非常。” 宋煦听得入神,莫世安继续道:“那种手法除了梅州,均不曾在其他地方看到过。几位手下曾长年做布匹纺织品生意,却也对那花常锦线赞叹不已。梅州地广人稀,穷困非常,这样的锦线会编织的妇人很多,却卖不上价。他便做主收购了一大批,叫老常他们运来了我们这里。” 这句他是对着三当家说的,后者点点头,他便又继续道:“老常是我们运输队的一个老把式,但他的路线,是到了寿州便要折返。而寿州往北这条线,最近很是忙碌。” 宋煦听到这里,心中一动:“这批货听起来并不多贵重,为何不找镖局运输?” 三当家笑着指指他,对莫世安说道:“是你看中的人,还挺灵光。” 不走镖局,当然有其中的道理。穆飞鹰掌管整个汇通商行的运输,其中关窍弯弯绕绕,各方博弈,确实复杂。 太深的他便不与宋煦讲了,只说道:“有一点你想错了,我们采购时是不贵重,但你怎么知道它卖出去不贵重呢?” 宋煦立马反应过来。 奇货可居,垄断行业,这些都是暴利的象征。 虽然他并不知道梅州是哪儿,但从他们的口气中可知,绝对不是什么交通便利的繁华之地。 以至于这样有吸引力的特产到现在都没有传出来。 只要他们牢牢把手着出产地,这‘花常锦线’还不是想卖几个钱就几个钱? 毕竟外人永远不会知道它的成本。 三当家见他明白得快,又在心里划了个勾,继续道:“另外,也不是全不与镖局合作。” 汇通商行盘子铺得大,风险也高。 跑商时,如果没有信任的人坐阵就容易出岔子。这点也很好懂。 三当家话头一转,又道:“我这边也有个事。我有批货要运到庆州。庆州太靠北,离大夏很近,路不好走。之前的伙计家中有事,不再跑远路,这趟货便被压了下来。我本来都准备亲自跑这一趟了,老四给我传信说他有人选……” 宋煦知道进入了正题,诚恳道:“三哥,莫大哥几次救我于危急,我感铭在心,一直不知怎么回报。最近我与夫郎遭遇变故,正想远游一趟,散散心,莫大哥便让我等候在此,我就知道他肯定又要帮我。” 莫世安喝了口茶,宋煦笑道:“这下欠得更多了。你们帮我的忙,我帮你们的忙,岂不是一举两得?走这趟我再愿意不过了。” 穆飞鹰抬眼看向宋煦。 年轻人,眉目清正,没有奸猾之相。悟性好,也有经商的头脑,愿意带着夫郎远游,也不是个迂腐的。 -- 第94页 莫世安还把他用的一些营销手段讲了讲,有的连他们三个兄长都没想到过,颇有几分巧思。 怎么看怎么好。 就是怎么都有夫郎了……四弟又没戏了…… 穆飞鹰绝望地想,四弟哪怕找个男的他都认了,结果他巴巴地跑过来,连男人都没有! 宋煦见三当家面色突然变幻莫测,心里咯噔一下。 怎么,是他会错意了吗? 三当家突然道:“小宋啊,我问你个事。” 莫世安心中有了点不太好的预感。 “你认识的人多吗?有没有哪家姑娘双儿你看着人不错的……不要太矮,太丑,别的都无所谓,泼辣点也行……嗯,男的也行……” 宋煦一口茶水喷了出来。 第42章 说起这事, 宋煦想起了小雨。 在那惊心动魄的一夜, 钱小雨曾经莫名其妙的跳反,又好像莫名其妙地对莫大哥表了个白。 讲真,这事儿被宋煦刻意忽略了, 因为实在太违和。 就好像你关注的明星和关注的办公室室花某天突然宣布结婚, 你除了次元壁破了没别的感想。 当然,莫大哥和小雨并没有结婚。 说起小雨,宋煦和小春都有几分复杂。小雨藏得太深,他们在疯狂仇恨钱三狗的那段时间里, 已经消耗了大部分的精力,以至于当小雨突然跳出来说我是罪魁祸首的一部分时,恨意虽浓却短暂, 更多的反而是震惊和失望。 震惊于他的恶毒,失望于他的欺骗。 而且他说话做事颇有几分癫狂,让人怀疑他的精神状态。 其中内情,他们一直不敢问莫世安, 怕他有什么忌讳。更不敢把事情的经过告诉江天天, 怕破坏她那份友情。 幸好莫大哥把人搞到不知道哪里去了,宋煦也没问。亲手报仇什么的倒在其次, 他觉得莫世安不像会包庇恶行的人。 莫世安确实不是,钱小雨至今还被困在那间小屋里。 他托了附近村民每日去那里送食物,自己有空了便去瞧瞧他。 说不上是什么感受,失望过多,却有几分不忍。 此刻听三哥又开始乱点鸳鸯谱, 他高大的身躯终于泛起一丝尴尬和羞恼:“别听他瞎说。” “呵,我瞎说什么了?你看看你,一把年纪,这么大个儿,说起来挺有钱,到底怎么回事娶不上媳妇儿呢?你大哥二哥也着急,听说……” 于是宋煦小春和江家兄妹赶紧灰溜溜地逃离了这是非之地。 回房之前,宋煦与江家兄妹说了会儿话,主要是问江大哥有没有意愿与他们同行。 江天天在最近的相处中,已经深深依赖上了这个大哥,此刻不禁充满希望地看向他。 江大哥犹豫半晌,终道:“我还是得留下来,奉养父母。” 即使他对爹娘已经彻底失望,却还是做不到将他们留在这里自己一走了之。 他毕竟是家里唯一的男丁,有些责任不得不担起来。 宋煦拍拍江天天因失望而垮下的肩膀,小春则认真地对他说:“你的想法很好,天天我们会照顾着。另外,你要不要来我们铺子帮工?” 他不好意思地笑笑:“前几天我偷偷去看了一眼田小庆他们,在店里手忙脚乱的。你和天天手脚都麻利,天天跟着我们,你就去铺子里帮忙。工钱与天天以前一样,你觉得如何?” 江大哥半晌说不出话,最终郑重地点点头。 江天天沉浸在即将离别的氛围里,突然忧伤地问道:“宋大哥,白白雪雪是不是不在了?” 宋煦吃了一惊。 他没将这件事告诉江天天,就是怕她难过。所以她是怎么知道的!? “前几天我也偷偷去铺子看了……” 宋煦深深叹气。 他们的吃食铺子,可以说是几人一手建立,其中深厚的感情无法估量。 就连他自己也颇有几分不舍,也难怪他们放心不下。 江天天或许是绕到后院篱笆那儿,找了好久她的鹅吧。 “怪我。年二九那晚,白白雪雪为了保护我与小春,被钱三狗杀了。多亏了它们,不然我们能不能好端端地站在这儿,真不太好说。” 宋煦斟酌了一下,还是决定说出事实。 虽然如果他谎称鹅被带回村长家了,江天天也会信。 但有些事情,不能回避,也不能欺骗。 江天天早有预感,此刻表情控制得很好,闷闷问道:“我能偶尔祭拜一下它们吗?” “当然可以。” 三天时间里,江天天与江大哥合力用木牌给白白雪雪做了个小牌位。 临走时,他们把牌位插在了水草最丰美的枯井边。 正是清晨,日光晴好,江天天听见宋煦喊她。 “天天——好了吗?” 江天天啪嗒啪嗒地跑出来,手里拽着个大包袱:“哎!” 客栈前院停了辆马车,车夫是三当家临时从南天镇找的。 几人将从这里出发,先向南,去往寿州南端的石城,在那里的汇通商行据点将花常锦线提了,再一路与合作的镖局一同北上。 待他们到了京兆府附近,将货物放下,再把三当家压下的那批货一路运到庆州。 莫世安告诉他们,这两趟都不急,他们可以在路上做些南北互通的小买卖——具体买什么,怎么卖,都由他们自己定。 -- 第95页 汇通商行不给进货本钱,但要是赚了钱,利润要分商行一半。 宋煦理解这里头的弯弯绕,知道自己并没有吃亏。毕竟他坐着商行的马车,走着商行的路线,打着商行的旗号,这是非常沾光的。 如果再不付点代价,汇通商行难道光做慈善吗? 而且,他们在时间上给了他相当的自由,这令宋煦感到十分开心。 今天一早,便该出发了。 这一趟跑下来,回来时又是秋天了吧? 三当家昨日已经离去,莫世安前来送行。这一段缘分确实奇妙,好像短短两月,经历了许多。 宋煦笑道:“我们年末就又回来了,中途莫大哥要是去北边,我们遇上了再一起喝酒。” 莫世安也豁达道:“那是肯定,再去你家吃饭。” 他又转头看向小春:“按我说的好好练。” 小春对这个师父一直崇敬,此刻重重点了点头。 “行了,你们一路玩得高兴。唯独一点,要注意好自身安危,路上警醒些。” 说罢,几人就此道别。 江天天和江大哥都坐在车里,江天天不住地挥手,直到人都看不见了才坐回车里。 宋煦:“小江,之后铺子辛苦你了,与小庆多照看着点。” 江大哥点点头,脸色多了几分活力。 马车行了一会儿,便到了巷子口。 江大哥穿着新衣服,与宋煦他们挥手道别,便转身进去了。 江天天扒着窗口望,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小春等了好一会儿才问道:“好了吗?” 江天天不好意思地点点头。 一行三人,正式踏上了旅程。 —— 春阳县隶属寿州,在石城与云城的连线中央。而石城,则位于寿州的最南端。 经过几日奔波,初步适应了行车辛苦的三人,终于来到了那批“花常锦线”的所在地。 到的时候正是清晨,即便前夜在路上颠簸得都没怎么睡好,现在望着新奇的景色也各个都打起了精神。 所谓“商旅”,便是早期旅游的雏形。见到了不同世情的新鲜感,使人焕发生机。 石城的风景与春阳县有大不同。 寿州不算繁华之地,可一城之大也不是小小春阳县可以比拟。 宽阔的石砖道路,马车川流不息,两边的店铺挤挤挨挨,沿路叫卖的小摊贩也各个使出吃奶的劲。 这一切在清晨阳光下,焕发出蓬勃活力。 宋煦与小春将江天天夹在中间,免得走散,一路上看尽各种新鲜玩意儿和小吃,愣是混了个肚儿圆。 “……这个好吃!”宋煦一手捧着些竹编小铃铛,一手将半个夹着油渣的馍塞进嘴里:“这难道是肉夹馍的没肉版吗!?” 油渣香喷喷的,带着筋,入口有嚼劲,并不像纯肥肉煎出来的油渣那样入口即化,吃多便腻。 价钱也很好看,一个夹油渣的馍,足足要十八文。 小春与他分吃,自己手上也有一半,闻言道:“我们的煎饺其实也很好吃,只是放到这里,寒酸了一点。” 他们并不是真的要在这里做生意考察行情,心情轻松许多。宋煦道:“这有什么的,把鸡蛋换成肉,我卖十文一只饺子!超豪华!” 夹在中间啃糖葫芦的江天天:“……” 白日梦真好做。 吃饱喝足,汇通商行的石城据点也近在眼前。 它对外不叫这样显眼的名字,而叫金石典当行。 宋煦进去的时候,典当行刚刚开始营业。小二在门前倒退着洒扫,差点撞到宋煦身上。 “哎小心点!”宋煦一把扶住小二,对方撑着他站稳了。 惊魂未定间,小二听到客人问他:“你们掌柜呢?” 小二心中纳闷,一般人多是上来就询问价格,这人为何偏偏要见掌柜? 一抬头,陡然见了宋煦亮出的玉佩信物。 “神、神行佩!” 他大惊失色,立马鞠躬道:“几位客官,小的不小心冲撞了!实在对不住!我们掌柜还没来,我、我这就去找他!” 说罢他把扫帚交给里间闻声跑出的小童,自己一溜烟的跑了。 宋煦:“……” 小春愣道:“我们这么可怕吗?” 江天天叹气:“官大一级压死人呀。” 小童在店里手足无措,宋煦见他们在这儿也是给人添乱,便先离开了,打算附近看两圈。 正巧当铺隔壁是一家茶叶铺子,看起来金光闪闪,很是不凡。 宋煦便拉了小春想要瞧瞧新鲜。 即将开始的这趟旅程中,这石城便是最南端了。 寿州虽然算中部地区,茶叶布匹却是不缺的,价格也不是很高。如果要贩东西去北方,在没什么特殊信息的前提下,宋煦打算买些粗茶与锦缎。 古时南来北往,到了北方最不愁卖的便是这茶叶与绸缎了。他隐约记得自己曾经看过的一些历史影视剧中,南方的炒茶渣,到了北方边境也能换得大量珍贵的厚实皮毛。 向莫大哥求证后,也得到了类似的评价——“如果实在不知道买什么,茶叶是好选择。” 这家茶叶铺子近在眼前,倒省得宋煦费工夫再找了。 谁知他靠近几步,便被门口的伙计拦下。 “嘿,从当铺出来的穷鬼?我们家的茶叶你可买不起!” -- 第96页 宋煦三人一时语塞,愣在原地。 瞧瞧,他们竟是遇上了传说中狗眼看人低的小伙计吗!? 那伙计鼻孔朝天,眼仁儿朝下瞟,架势颇盛,十足一副戏精样。 宋煦很想让他把眼睛摆正了,好好看看他们——穷人会像他们这样穿着缎面长褂吗!? “我自然卖的起。怎么,连看都不让看,你便断定我买不起了?” “嘿,你还横……我可是好心提醒你,别自己家揭不开锅了,还要来我这里打肿脸充胖子!我家的茶都是绝顶好茶,一两茶叶银一两起,如此珍贵,你连看都不配看!” 现实中遇到这样的人,宋煦都要被气笑了。他刚要骂出来,身后却走近一人。 “掌柜在吗……” 来人比宋煦他们可落魄了不知道多少倍,双手粗糙,身形精瘦,显然是长年干体力活儿。 可那人却是个双儿。 伙计皱眉皱得更紧,这次可是实打实的嫌弃了:“一边去!别以为我们掌柜好心收过你一次茶,就能次次赖上我们家了!” 那双儿怯懦地躲开了宋煦他们的视线,尤不死心地问道:“我这次采的茶,品质不坏的……” “都说了让你一边去!我们不收破烂!” 伙计挥舞手臂,那小双儿差点被打到,两腿一软坐在了地上。 狼狈难堪之际,突然听一人在近处说道—— “什么破烂?我收了。” 第43章 伙计话头被人打断, 心里自然十分不爽, 语气更加不善。 “你怎么还在这儿,本店的招牌都被你挡了,损失你来担吗?” 那落魄双儿也抬眼看向他, 眼中有犹疑也有担忧。 “您, 您真的要收吗?” 宋煦转身,直接走到了典当行的前面,朝那双儿招招手:“我们到这边谈。” 典当行来头大,那伙计惹不起, 见状大声喊道:“你们可等着,以为隔壁是好惹的吗?你东西当完没有,生意做完了人家照样要赶你走!” “谁要赶!?“ 闻讯而来的金石典当行掌柜, 刚靠近就听见这么一句,吓得那老心脏是怦怦直跳。 搞什么,拿着神行佩的,哪个不是他们商会的重要人物!? 他这种底层小民恨不得当街跪下抱大腿, 隔壁这傻子怕不是赶着投胎不要命了吧! “大人大人大人!您您您这边请!” 那老掌柜凑到宋煦近前, 搞得宋煦不得不努力后仰,不然真怕下一秒要亲上了。 “别, 进去说。”他挥挥手,转头对那伙计笑起来:“你瞧,人家赶我了吗?” 那伙计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在隔壁掌柜那点头哈腰的态度衬托下,他才发觉了一些之前没注意到的细节……比如对方衣着光鲜, 虽不是什么名贵的料子,却也不粗糙,又比如对方谈吐落落大方,很是自信…… 他原先还以为这是厚脸皮呢! “我,我们店的茶叶,您还要看看吗……” 他磕磕巴巴,脸色很不好看。宋煦没有更多扯皮的心思,倒是跟那个落魄的小双儿和颜悦色地说道:“别理他,我们进去说。” 老掌柜大概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乐呵呵道:“对,进去说进去说,嘿嘿。” 几人便其乐融融地进了典当行,徒留那伙计的手尴尬地停在半空。这场景被路过百姓看在眼里,又添了一道茶余饭后的笑料。 茶叶店东家得知消息后也是大发雷霆,把那小伙计又打又骂又扣钱,弄得人是后悔不迭……当然,这是后话了。 此刻,众人围坐在当铺二楼的清雅小厅里,掌柜命人上了好茶。烟雾袅袅,旅途的疲惫在茶香洗礼下散去不少,唯有那双儿仍旧惴惴不安。 “你是想……” 宋煦刚开口,那人就瑟缩了一下。他无奈闭嘴,示意小春来。 有些人确实对同性别的人会下意识放松,小春说话间,他缓缓抬起头来。 “是……是要收购我家的茶吗?”他抿了抿嘴又道:“我家的茶,很一般……” 老掌柜不知道情况,不敢乱插嘴,想了想只是小声提醒:“贵客啊,要好茶得去更南边买,我们这儿虽然产茶,但卖不上价……” 小春又道:“没事,你先说说,什么价呢?另外茶有带在身上吗,麻烦掌柜给我们泡一壶,试试?” 小春说话很有条理,虽然不太热络,却也不会让人觉得被轻视怠慢。 宋煦见他完全应付得来,乐得自己不张嘴,放夫郎在前面做主。 不一会儿,茶泡了上来。 有刚才的好茶朱玉在前,新泡的这一壶,无论是颜色,香气,各方面都略逊一筹。 除了芽尖,大部分叶片都偏大,泡得涨开,不够雅致。 味道倒还可以,就是口有点重,苦味偏浓,回味也不够甘甜。 但说实话,这些都是对比出来的。 如果没有掌柜刚泡上的那壶绝顶好茶,就宋煦这种前咖啡党,要他说出个一二三来还真的困难。 茶味太重难道不好吗?多加点水不就是了…… 最重要的事,品质一般,代表它便宜啊! 宋煦暂时没有发言,小春尝了一口,也从对比中大概了解了“顶级”和“一般”的差距。他看向掌柜:“敢问掌柜,您招待给我们的这壶茶,价格几何?” -- 第97页 “回贵客,我们给您上的是上好的洞庭碧螺春。价格,约是一两茶,银二十两。” 小春听了,喉头哽得慌。这一口下去岂不是一吊钱就没了? 他咽了咽口水,努力镇定,又问那卖茶的双儿:“敢问这位小哥,您的茶卖几钱一两?” 双儿连忙摇头:“担不起‘您’……我家茶贱,一直卖不出去,您要的多的话,我……”他犹豫了下,咬咬牙道:“五文一斤。” 五文一斤,一两银子二十四斤,十两银子可以买到二百四十斤。 二百四十斤茶叶,只要十两银子!? 就连春阳县,也没有这么便宜的茶吧!? 小春求助地看向宋煦。 煦哥老是不说话,总不能让他来做决定吧! 就算这茶十分便宜,但要是真花钱买下来,要是卖不出去不就糟了吗…… 宋煦见小春忐忑了,终于暗笑着接过了话头。 “这茶,你们原本卖多少钱?” 他看得出来这双儿已经走投无路,刚才报价的时候话音都在颤抖。 双儿呆了呆,赶忙道:“回,回老爷,这茶不是新制的,实际是去年剩下的……到现在都剩了不少……要说去年的价格的话,是八文一斤。” 八文也不贵。 茶是奢侈品,在春阳县,大部分农家都喝不起。大家便用些碎茶梗煮茶,一煮一大锅。 街边的茶摊卖的也并不是什么正经名茶,都是拿下等茶叶煮的,煮完今天煮明天,实在煮没了味道就再加一点新的,保证寡淡。 像这样能正经泡起的,完整的茶叶,即便品质不好,在春阳县拿八文也是不可能买到一斤的。 那双儿见宋煦沉默,以为买卖又黄了,着急道:“五文不能更少了,真的,这茶虽说不太好,却也是正经高山茶叶。我们一家人起早贪黑采了一个多月,到后来许多芽尖都长大了……” 他说着说着,似是想起了那份苦,喉中不由带上一丝哽咽:“家里大哥亲手炒的茶,炒得很好的,这茶真的没有那么差……五文不能更少了……” 小春听得皱眉,问道:“五文怎会卖不出去?你这价格,放在哪里都算便宜了。” 双儿闻言苦笑道:“其实,我们往年都会卖给隔壁那家茶铺。这些量和价格也都是定好的。去年,那家茶铺突然换了个东家,便不收我们的茶了……我们也试过散卖,但穷苦人家喝不起茶,有些钱的又看不起这茶,卖来卖去便卖到了现在,还剩下两百多斤。因为钱一直回不来,家里都欠了外债了,大哥只能出去做短工,年前愣是累病了……” 这年头,苦命人到处都是,真要救,也救不过来。但宋煦和小春都是心软的,闻言不约而同道:“八文就八文吧。” 小春刚说出口就后悔了,“我是不是僭越了”的念头刚刚闪过,便听煦哥也说了同样的话。 他惊喜地看向他的夫君,眼里露出了明媚的笑来。 宋煦非常想警告小春不要在外面撩拨他,忍着想摸他头的冲动,转向了那露出不可置信表情的双儿。 “不瞒你说,我们是远途商人,要从这里一路往北去,正想收一些品质不高的茶叶,薄利多销。你这茶叶正对了我的需求,按理说合该给你个公道价。五文太少了,不如结个善缘,就按你们往日的价格收。” 那双儿登时落下泪来,就要给宋煦下跪,小春眼疾手快一把将他扶起。 “别,有话好好说!”宋煦真是怕了这些人了。 八文虽说贵了不少,但按茶叶的品质来说,实际他们还是赚了。 要不是正巧碰到这桩事,还不知道要费多大的力气找卖家呢。 那双儿如梦初醒,激动道:“东家,你们以后还收吗?” 宋煦想想,转头问典当行的老掌柜:“你们收吗?” 老掌柜见了这场买方抬价的生意,咋舌之余也有些钦佩。怪不得人能拿到神行佩呢,换做自己怕是没这份好心。 “我只负责这间典当行的事情,至于收货,每年会有专人前来。但要是遇到什么特别的东西,也可以送信给上级。” 宋煦明白了,这据点就是个信息中转站,至于评估和签订单,恐怕是莫大哥和他的下级负责的事情。 汇通商行这种规模,多半不会看中这样廉价和小量的订单。 但汇通商行嫌弃,自己不嫌弃啊?宋煦念头一转,问道:“你们每年出多少的量?” 那双儿正看得一头雾水,连忙道:“回老爷,去年约有四百斤左右……” 四百斤,这茶园铁定不小! 双儿苦笑道:“祖辈留下的茶园,不到万不得已,我们也不想卖地。而且寿州的山不够高,茶叶卖不上什么价,就算真的过不下去了把茶园卖掉,也卖不上价钱。” 至此,宋煦有了基本的概念。 “四百斤可以。明年我做主收你家的茶叶,还按八文来。到时候我会提前与你联系。” 石城到底离春阳县也就几日的距离,到时候无论做什么决定,总不至于连这点茶叶都处理不了。 双赢的事,谁都有得赚,这都不心动也不配做商人了。 那双儿千恩万谢地走了,承诺马上就回去叫大哥来送货,宋煦这边终于得空,与老掌柜谈起货物的事情。 花常锦线已经存在石城的仓库中,随时可以提了走。 -- 第98页 宋煦他们便先行告辞,打算回客栈休整一番。 宋煦与小春自然同住一间,江天天在隔壁。 关上门来,终于是久违的二人世界。两人好些天没亲热了,此刻不禁有些蠢蠢欲动。尤其是小春刚才跟别人谈话时镇定自若的样子,可招宋煦喜欢了,他那毛爪子可是费了好大的意志力才摁定的! “煦哥,先洗洗吧,咱们都好几天在马车上了……” 宋煦醒悟,大声喊来小二,对着那满脸标准笑容的小二提出了自己的要求:“要个大大的,能坐下两人的浴桶!” 第44章 每到这种时候, 小春总会想起被文化差异支配的恐惧。 说真的, 一定要提这样的要求的时候,就不能小声点吗!? 青天白日的,沐、沐浴也就罢了, 还非要搞这种东西, 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家关起房门来干了啥吗!? 宋煦高兴地喊完,转头就瞧见小春阴沉的脸色。 “呃,迎夏啊,我有个事跟你商量。”果断转移话题, 获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小春基本上不能同时思考两件事,很容易就被带跑了,眼睛微微睁大:“什么?” “你觉得跟别人谈生意的感觉怎么样?我们的启动资金一共二十两, 今天我买茶叶花掉了十两,剩下的由你支配,怎么样?” “我!?”小春晕头转向:“为什么要我来?我又不会……” “哪有,我看你今天谈得挺好啊。看货的品质, 问货的价钱, 判断是不是值得买,能不能赚, 从而做下决定,买或者不买。这不就是行商的本质么?”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就这么说定了,啊这么快水就来了,进来!” 两个伙计把浴桶搬进来, 都气喘吁吁的。 宋煦好奇地问了一句:“你们有普通大小的浴桶吗?” “有哇,”小二笑脸迎人:“客官没要求我们都送小的。” “那点名要大浴桶的多吗?” “也不少,哈哈!” 宋煦放心了,得意的看了小春一眼。 小春:“……”这有什么好得意的! 大浴桶被物尽其用,两人扑腾了老半天,水洒了一地。 小春躺到床上的时候只觉得浑身酸软,手指都抬不起来了。他闭着眼睛,朦胧间感觉到宋煦在给他擦头发。 “别擦了……一会儿就干了。”他嘟囔道,嗓子有些哑哑的。 “稍微擦一下,不然容易生病。” 沉默地动作了一会儿,就在小春快要睡着的时候,恍然听见宋煦又开了口:“过了个年,怎么突然放开不少……” 小春一下子清醒了,但眼睛没有睁开,只作没听见。 煦哥永远不会理解他的感受。 在煦哥的世界里,他们同为男性,但在这里,他其实是个双儿。 双儿有双儿的小心事,也有双儿的天性。千万种人有千万种模样,世间存在着堪比男子般豪迈的双儿,也存在如同女子般娇柔的男子。当然更不缺就像个双儿的普通人。 小春自觉自己就是个普通人。 他少时就做梦渴望爱情,现在爱情终于到手,便要忍不住贪婪地想要子嗣。 这是他的渴望。 他刚与宋煦结合的那段时间,虽然没有说出口,也没有找郎中把脉,但心里总是有个小小的声音,提醒他在与宋煦交缠时要注意顾忌。 太不安全的动作,会不会伤到万一已经存在的宝宝呢? 头发要是不绞干,会不会生病继而有所影响呢? 有时候一些行为他也没有深入想过,只是自然而然的做了。但现在这些担忧都不存在了,他自然放纵许多。 但这些没必要跟宋煦讲。 他有一个小小的想法:因为宋煦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所以他们才没办法有孩子。 但如果离开宋煦,换个人嫁了就能有孩子的话……哪怕仅仅是个假设,只要想到,小春都心如刀绞。 他愿意用一切去换煦哥的爱情。 没有什么更重要了。 —— 提货的过程很是顺利,那落魄双儿的哥哥与他弟弟一样淳朴,见到宋煦他们又恨不得要跪下磕头。 普罗大众的要求无非就是吃饱穿暖,好好活着,他们实现了这个目标,想必今年能过个好日子。 虽说让小春挑选运到北边的货物,但他一时拿不定注意。 石城虽说比春阳县繁华许多,但真的跟更大的城镇比,又微不足道了。 于是几人不再耽搁,两日后与老掌柜告别,一路向着京兆府方向出发。 已出了正月,一日暖过一日,马车像是跟着春天的脚步,一步步踏上新绿。 他们在与镖局会和后,彻底放开了手脚,观景看路,每日赶路也不觉得辛苦。 期间停留的大城,宋煦基本都带着小春与天天逛了个遍,一路看得新鲜有趣的东西太多,别说小春与天天了,就连宋煦自己都大开眼界。 大开眼界的结果,就是买了许多不必要的小玩意儿…… “煦哥,咱要么摆个摊卖了吧。”小春汗颜道。 “是啊宋大哥,堆了半车了都……”江天天抬头仰望。 宋煦真不想承认,眼前这堆满了半车厢的小玩意儿竟大多数是自己买的! 虽说一共只花了三两都不到。 -- 第99页 但侧面说明了全是不值钱的玩意儿。 小春幽幽地压上了最后一根稻草:“你花的全都是我的钱……” 宋煦:“…………” 是了,他那十两早花掉了,这明明是他许诺给小春练手的十两银子! 宋煦这会儿倒是真的愧疚了,撩开车帘问外头骑马的一位王姓镖师。 “王哥,前面是不是快到怀城了?” “对,再过半日就能到了,今晚我们宿在怀城!” 宋煦缩回脑袋,大手一挥:“到了怀城,我们通通卖掉!” 小春看了那堆东西,默默在心里叹了口气。 怀城是交通要道,商业十分发达,里头人什么没见过,真的卖得掉吗…… 入夜,三辆马车并镖师五人,客商三人,在守城官兵的查验下确认身份无误,一同进了怀城。 怀城离京城已经不算太远了,人文风貌与南边已经大有不同。 几人即便已经在外面游荡了两个月,长了不少见识,此刻也不禁新奇起来。 最重要的是,明明天都暗了,街上小摊贩竟丝毫不减,反而更热闹了些! 宋煦见他们兴奋,便叮嘱镖师们先去找客栈,放好东西再来这最繁华的街尾与他们会合。 他去马车里兜了一兜说要卖的小玩意儿,刚与镖师商议完,转过头已经不见了小春和江天天的踪影。 “……” 宋煦无语凝噎三秒钟,将包袱一背,也冲进了人群中。 “ 一个小姑娘,生在水中央,身穿粉红衫,坐在绿船上……打两个字的东西?” 江天天与小春凑在了最亮堂的一个摊子前,倒是省了宋煦找人的功夫。他过去一看,惊讶道:“这都几月了,怎么还有灯谜?” 摊主这一听不高兴了:“嘿,我家世代做灯,是这怀城有名的‘灯圣’!这摊子一年四季都摆着,每日都卖的出漂亮的灯笼。你这话说的,难道我家就只能上元节做一天生意吗?” 宋煦没想到这摊主脾气这么大,但想想也是,便摸了摸鼻子没有与他争辩,而是问道:“你是说灯笼可以单卖,那这字谜的价钱又怎么说?” 摊主变脸的功夫堪称一绝,刚才还瞪着铜铃似的眼睛,现在又立马眯了回去:“猜灯谜,两文猜一次,猜对了就能提这样的一盏小灯笼走——” 他从身边拎了个造型普通的小黄灯笼,虽然没什么特别复杂的装饰,但线条流畅,轻盈精致,确实配得上一个怀城名匠的称号。 小春拉拉他的袖子:“煦哥,我们就猜这一次……你也来看看?” 于是宋煦也凑过去看了一眼。这题目太简单了,他不信小春想不出来。 但见江天天还在那儿绞尽脑汁,脸都皱了苦瓜,不禁和小春对视一眼,噗嗤笑出来。 江天天猛地转头,两人迅速收住表情。 她见宋大哥他们没有笑,才慢慢转过头又对着摊主使出吃奶的劲儿思考起来。 摊主对着江天天那是和颜悦色,大约是最喜欢这样笨笨的人了。没想到她两位同伴还没出声,倒是有别人跑出来作弊了。 “这有何难,莲花是也。” 江天天啊了一声:“我刚差点想到了!”她懊丧地看向来人:“谁要你多嘴的!” 数月前还怯懦得像个荞麦包子的江天天,最近可谓脱胎换骨,被宋煦他们宠得无法无天。 瞧瞧,这都会对人发脾气了! 来人丝毫不动气,微笑答道:“抱歉抱歉,这盏灯便赠与小妹妹吧。” 摊主板着脸:“你没交钱,怎能猜谜,这题不算。” 那是个怎么看怎么公子哥儿的公子哥儿,穿着贵重的绸缎长衫,优雅贵气,别人还穿着棉袄呢,他手里倒是拿了个扇子。 此刻被摊主呛了一下,倒也没有生气,伸手往袖口里摸,应该是想要掏钱。 可他掏啊掏啊,怎么都掏不出,眼看他脸色一点点尴尬起来,宋煦终于上前解了围。 “我替你你交了,灯给我们吧。” 摊主这才不情不愿地把小灯笼递给了江天天。 几人一齐告别了摊主,往河边空地走去。 怀城有条贯穿全城的运河,两岸景色甚是清丽,那公子昂首道:“谢谢这位兄台,我的钱袋大约是被人摸走了。” 他眼中闪过一丝寒芒,可惜宋煦毫无察觉。 丢了钱还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这人非富即贵。 宋煦在心中做了个大概的判断,却不想白送他两文钱,于是问道:“我们打算也在旁边摆个小地摊,卖卖杂货。你也帮我们卖一晚,这两文就扯平了,如何?” 这公子呆了呆,随后竟露出惊喜的表情:“好啊!顺便这位公子怎么称呼?” “宋煦。” “宋兄,我名石尽云。不知你是否婚配?我见你高大威猛,英武不凡,甚得我心,愿与你交好。你觉得我怎么样?” 宋煦:“…………” 这是什么惊天巨雷!? 在这一刻,宋煦突然想起他那肤白貌美的第三任前男友。 这姓石的不会也是个top想上他吧!? 结果宋煦突然福至心灵:“虽然我有婚配了,但我有个兄弟还打着光棍,比我高,比我大,比我英武,你肯定喜欢!” 第45章 那位石公子眼前一亮, 与宋煦交换了一个秘而不宣的笑容。 -- 第100页 宋煦内心狂汗, 没想到自己的gay达到了这种地方还能显灵,看看这石公子的喜好,再看看自己, 自己顿时被比成了小清新…… “你那位兄弟何方人士?不瞒宋兄, 我并不是这怀城人……” “没事,我兄弟也不在怀城,我们先摆摊。” 石公子欣然道:“好。” 宋煦摊开包袱,抹平了便成了一方小摊子。 现在的他已经不惧在街上叫卖了, 只是还没张口,便听那石公子惊奇道:“这是什么!?” 宋煦看着那几个竹铃,答道:“南边的小玩意儿, 竹篾与草籽编织而成,几个放在一起,能发出清脆的响声。” 这竹铃当然是没有金属做的响,但摇一摇, 确实有叮铃的声响。宋煦不知道其中原理, 自然十分稀奇,又因为材料十分便宜成品没几个钱, 便买了一堆。 见石公子感兴趣,他又推荐道:“还有这个,水车小模型。别看只是个模型,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可以转动, 舀水,与真的别无二致。” “再看这个,这是云城出产的云珠花压片。用秘法晾干之后本来脆弱的花瓣竟能保持柔韧,不会轻易扯断。再将数片压片联结,便能做出以假乱真的压片花……“ 刚看到这些的时候宋煦也大惊小怪了一阵子,除了模型,其他许多小玩意儿连他在都没见过,搞不懂。 但想想这个世界的动植物也未必与地球相同,有些事就释然了。 石公子与他爱好共通,也没接触过这些地方廉价特产,此刻兴致勃勃,问道:“宋兄,多少钱,我全都要了!” “……兄弟我也不坑你,这些东西买的时候都不值什么钱,这么多加起来也只要四两银子。” “四两就四两!” 好嘛。宋煦喜滋滋的想,车里还有五倍的货,再遇上几个“石公子”,这些小东西的回报率就远超300%了。 真赚。 石尽云对那朵压花爱不释手,直接拿在手心把玩。正要与宋煦再说些什么,突然前方一阵骚乱。 只见一道黑影闪过,有几人跟着狂奔过去,接着远处一妇人尖声叫喊:“有贼人!!我的钱袋啊!” 石尽云皱眉,宋煦跟着望过去,就这一刹那间,已经看不清那人的背影了。 “石兄,你的钱袋、”宋煦刚想问,突然被带得一个踉跄:“小春!?等等!” 原来小春毅然追了上去! 明明一路旅行舟车劳顿,可小春愣是抓紧时间,每当有空闲就自己练扎马步,跳高。有时候路上坑洼,在车里坐着也难受,他甚至会拉宋煦下来一起跟着马车跑。 长此以往,小春的体力和爆发力已经不可同日而语。此刻爆发冲刺,竟嗖一下消失,找不见了人影! “……这位是你家的……?” “……我内人。”宋煦汗颜。 “挺好,生龙活虎,有胆识。所以我们……赶紧追?”石尽云道。 追是肯定要追的,这怀城这么大,人生地不熟的,走散了还真不好找。 宋煦带着江天天把包袱捆好,与石公子一起往小偷消失的方向追去,还好这抓贼的动静大,一路过去不会搞错方向,一炷香后便看到了那贼人与英勇抓贼的小春。 “煦哥!”小春一条腿正压跪在贼人身上,看到宋煦高兴地扬起头。 周围已经聚起一圈百姓,见小春一个双儿把那样一个黑衣大汉压住,纷纷鼓掌叫好! 小春这才有些不好意思了,正巧那丢了钱袋的老妇人带着几个帮手匆匆赶到,千恩万谢下把那贼人绑了。小春回到宋煦身边,宋煦掏了方帕子给他擦了擦鼻子上沾的灰。 “有没有哪儿伤了?” “没有没有。” 石尽云见他俩旁若无人,酸溜溜地转移话题:“唉,也不知道我的钱袋是不是这人偷的。” 众人看向场中,一会儿工夫,那老妇人带的帮手就要把那黑衣大汉给扒光了。他衣襟里塞了各种各样的钱袋,除了那老妇人的,起码还有七八只。 石尽云的果然也在里面。 可惜钱袋里没有其他特殊的物品,石尽云又忘了自己究竟有多少钱,那老妇人便不肯轻易交还钱袋,一定要等官府。 这应对本是得当的,偏偏石尽云不知道为何,听到官府脸色一变,扭头就要离去。 “等等!?你莫不是当真想冒领!?” 那老妇人鹰眼一瞪,周围的热心人听闻便把路堵得严严实实的,石尽云脸上的笑意都要绷不住了,讨饶道:“这位婆婆,饶了我吧,是我冒领行了吗?” 这怎么行!? 这样的行为是一定要被正直的人民群众声讨的! 连小春都脸色不善起来,转头问宋煦:“他是不是还欠我们四两银子?” 这话不好答,宋煦欲言又止间,官府衙差终于姗姗来迟。 “都让开!贼人在哪儿?……嚯,这贼个头还挺大……石大人!?” 石尽云已经尽力往边上缩了,却还是与那捕头对上了视线,此刻被道破身份,只得尴尬一笑。 “石大人您去哪儿了!?一整天我们上上下下都在找您!”捕头激动道。他挥手让衙差们动手捆那小贼,自己上前围着石尽云打转,生怕他又在自己眼皮子底下不见了。 石尽云见自己暴露,索性也不掩藏了,指了自己的钱袋请捕头还他。 -- 第101页 这下百姓都不敢拦他了。 石尽云向大家解释道:“我是真记不清钱袋里有多少钱了……” 百姓们:“理解理解。” 宋煦拿到了说好的四两银子,过手就交给了小春,回头对石尽云道:“石兄,今日不凑巧,我们下次再见吧。” “哎!好好,明天就来找我吧!向怀城衙门递个话就行。” 闹剧散场,小春满足地数了下身上的十一两银子。 “官府的人叫他石大人,不知道具体是个什么身份。” “肯定不是本地官员。”宋煦分析道:“不然微服私访有什么意义?而且见那些官差对他那样紧张,说不定身居高位。” 石尽云的位子确实不低,他便是那位要从京城一路南巡的钦差。 石尽云师承当今丞相,是尤丞相的关门小弟子。五年前高中二甲头名,得圣上青眼,留在京城捞了个七品小官。 虽说官不大,却是京官,更是实职。他一路顺风顺水的升到了从五品,当中多少风险自不必提,私底下更是为丞相一派做了不少事。 便惹了自古与丞相不和的国舅爷忌惮。 此次南巡,便是诸方博弈的结果。 巡得好了自然有功,但要是一个不小心,出点什么事,石尽云可能要成为丞相派的炮灰——不然一个小小五品官员,怎当得起钦差要职! 但钦差身份本身很是值钱。他背靠大山,又有令别人仰望的资本,怀城太守便整日小心翼翼地把他捧在手心上,生怕他哪天一不高兴往丞相手里递坏话。 石尽云最怕别人缠着他嘘寒问暖,且怀城热闹,被盯着也不能尽兴,便使了个计溜了出来。 没想到还没玩上半天,就被逮到了。 他拎着花了四两银子的小包袱,心情颇好地回了衙门住处。打发走了那些烦人精,身边的小厮知棋好奇道:“爷,你怎么弄了一堆破烂回来?” 石尽云狠狠一拍他的背,把人拍得诶哟一声:“哪里破烂了,挺好玩的。”说罢他把那些东西摊开,分门别类归好,欣赏了一番。 “有趣还算有趣,那姓宋的行商别的都好,就是口开得有点大。这么点东西,竟要了我四两。” 知棋皱起鼻子:“四两!?就这球要四……咦,会响诶!” 知棋还是个半大孩子,这也是第一次跟老爷出远门,拿起竹铃发现新鲜好玩,直摇个不停。 石尽云看了失笑,摇了摇头,随他玩去了。他也不使唤下人,自己倒了杯茶,打开窗看看月亮。 “玩好了就收起来。明日早些喊我,衙门难得审案,我要去看看。被审的那小贼今日还偷了我的钱袋。” “竟有人偷老爷的钱袋!?那怕是也审不出什么冤案……我们一路走来,哪里不是载歌载舞的,路上连乞丐都见不着一个。”知棋人虽小,跟着石尽云却挺有见识,假模假样地叹了口气道:“那小贼若今晚死在狱中,我都不奇怪。” “载歌载舞?是‘歌舞升平’吧。” “不都是又歌又舞嘛……”知棋红了脸。 石尽逗了人,又道:“另外,我特地打了招呼明日要监审,这怀城太守就算有八百个胆子,也不会立刻就打我的脸。毕竟他又不是国舅派的人。” 知棋听了,更加烦恼起来:“爷,我们这趟不是要抓国舅派的坏蛋官吗,之前我们都经过三个城了,一个也没抓着把柄。要是真的抓不到该怎么办呀……” “唔……回老家种田?” “爷!” “哈哈哈,”石尽云笑道,“没抓到不是好事嘛,说明那三个官员虽说是国舅派系,却也并没有为非作歹,此乃百姓之福。” 石尽云望了似懂非懂的知棋一眼,说道:“派系争斗永远不是最终的目的,但我们也要擦亮眼睛。不冤枉好人,也不放过蛀虫。” —— 小春抓贼追了那么一大圈,回到客栈也饿了。与汇通商行碰头的事情便被推到了明日,几人叫了些菜打算随意打发一下。 吃完以后又不那么累了,宋煦便叫江天天先回房,与小春二人上了茶楼,要了个二楼雅间,把窗户推开,喝茶唠嗑看风景。 这样的神仙日子放在过去,小春连想都不敢想。如今堕落了,竟也不觉得局促。 “风好像不一样了,没有那么刺脸了……” “春天来了嘛。” 这话说得有点暧昧,被带坏了的小春小脸一红,支支吾吾不知道怎么接。 宋煦只是说了句大实话,万万没想到小春居然脸红了,自己在那儿反应了半天才反应过来。 “…………”小春已经不老实了! 不老实的小春也很好吃。雅间只有他们俩,宋煦动作肆无忌惮。 对视,靠近,双唇相贴,再渐渐深入。水声啧啧,春风拂面,两人正亲得忘我,突然听得楼下一阵吵闹。 “小叫花子,滚远点!” “叔、大叔!求您了!呀——” 刺耳的尖叫惊醒了两人,他们本来就靠着窗户,闻声望向楼下,只见一个凶神恶煞的粗壮汉子拎着两个小孩就往街上一扔。 小孩远远看去灰黑一团,在地上滚得更脏了,看不清男女。不一会儿围观的人上来了,不知从哪个角落又跑出几个孩子。 这几人明明语气中多有害怕,却还是不肯走,说着些行行好,给点吃的轱辘话。 -- 第102页 小春看得着急,探出半个身子,宋煦就怕他掉下去,抓了腰带往回扯。 “要看下去看,掉下去多危险!” 小春犹豫地看看宋煦又看看窗外:“会不会惹麻烦……” 宋煦捏捏他的耳朵:“我们两个外乡人,还怕这点麻烦?惹惹看呗,打不过就跑啊。” 小春:“…………” 第46章 两人急急忙忙赶下楼去, 就见那几个孩子仍然坚持不懈地在抱大腿。 大腿抱不上, 就抱小腿。 因为茶馆就在旁边,出来看情况的伙计也被抱住了。乍一看大人们个个凶恶如灭霸,实际被缠得死死的, 又不能真的下狠脚踩, 苦不堪言。 小春略微放下心,见几个孩子只是要吃的,便在门口微微蹲下说:“都起来吧,我给你们买馒头。” 几双眼睛唰地聚过来, 仿佛夜间的饿狼,小春几乎要觉得他们眼珠子泛绿光。几张小脸都黑黢黢的,要不是周围灯多, 完全融进夜色。 其中一个小孩儿大概是领头的,一张嘴露了一口白牙:“你拿来我们就放手。” “对对,拿来才放手。” 小跟班们跟着重复,像一个个小复读机。 小春向茶馆伙计要了二十个白面馒头。香喷喷的馒头很快过来, 引得小黑人们连滚带爬的往上凑。 许是知道自己脏, 讨人嫌,他们拿了馒头就往角落一避, 不挡在茶馆门前,吃得狼吞虎咽。 等他们吃了一会儿,小春问道:“你们家里人呢?为什么上街讨饭?” 孩子王眼珠滴溜溜一转:“凭什么告诉你?你给我们吃的时候也没说一定要回答问题。” 小春一愣,想了想道:“那你们还想吃吗?回答一个问题就再给一个馒头,当然, 要说真话。” 几人听闻,一个个边咽馒头边瞪大了眼睛。 藏在后面的一个小个子先耐不住了,怯生生地问:“真的吗,你说话算话吗?” 那小孩顶多四五岁,声音细弱,像个小女娃。小春心生欢喜,声音更柔了几分,回答道:“一定算话。” 于是几人七嘴八舌地就把来历倒了个干净,完全没等小春一条条问…… 原来小黑人们住在城郊一座破庙里,最大的孩子王是个男孩儿,七岁了,其他几个都是小姑娘小双儿,最小的四岁。他们大多曾经是附近一个山庄不同佃户家的孩子,因为生活困难被卖出来,又被一个叫“山子哥”的人救出。 孩子王已经在破庙里呆了一年了,最小的小姑娘却是昨天才加入他们的行列。 “山子哥过几天就会来看看我们,给我们带吃的。平常我们去附近山里挖野菜,有时候逮到荤的,吃得比以前在家还好呢!” “山子哥特别厉害!他跑得飞快!” “山子哥是全天下最好的人,我长大要嫁给山子哥。” “凭什么!?我才要嫁给山子哥!” 眼看几个小孩儿要打起来,小春赶紧上去劝架,结果还没开口,就听到那孩子王说:“我们可以一起嫁给山子哥。” 几个孩子愣住了,然后兴高采烈地附和道:“羊羊好聪明,我们可以一起嫁!” 宋煦在旁边笑到打嗝,被小春瞪了才收敛了点,也跟着蹲下问道:“那你们今天怎么进城来讨饭?你们那个山子哥呢?” 那个叫羊羊的孩子王老成地叹了口气:“家里的粮食吃完了,山子哥说今天给我们送来。他从来没失过约,一般不等天黑就会到庙里,可是今天一直不见人影……小妹太饿了,我们也想找山子哥,就进城了。” 宋煦皱眉,又问了些问题,大概弄明白了这群小孩的身世。 怀城是大城,附近不仅有数不清的村落,更有许多富人的庄子。有个地主,便在郊外拥有良田千顷,几百户佃户为他干活儿,每年上税交租,家家都活得不容易。 能攒下钱的早早寻了别的出路,可更多人却是几十年前逃难来的,能有田种活下去已是不易,无力反抗这地主的重租。 他们口中的山子哥,却是这地主家的一名下人。 小孩很多事情不清楚,在他们的叙述中,大概就是家里困难,爹娘吵架,欠钱还不了,就要卖给地主。地主想拿他们换钱,山子哥却在半路把他们放了,还给他们东西吃,养着他们。 可放了人,卖身的银子从哪儿来呢?怎么回去交差? 宋煦想起一个人,与小春对视一眼,心中均有些不太好的预感。 之前那个贼人,便是个年轻男子,与小孩们描述的身形也相当。难道就是他?偷街上行人的银子回去假装卖了小孩? 不管怎么样,总不能真放这些小黑人在大街上乱走,保不齐被人牙子盯上。而且夜已经渐深了,等灯火不再,小孩们肯定吓死。 于是俩人又自找麻烦,串了一串萝卜头回了客栈。 一切安顿好,宋煦与小春累得不行,总算能说说话了。 “我觉得那山子哥可不是好人。”小春道:“他做好事,但路人就该白被偷吗?谁过日子都不容易,万一偷的是哪家的救命钱呢?” “还不一定就是那个小贼呢,你先别瞎想。我们明天正巧要去找石兄,到时候问问好了。” “唉……那么可爱的孩子,别人家求而不得,怎么会有爹娘狠心抛弃呢?” -- 第103页 宋煦听小春话语间的愁绪,心里也不是滋味,只能轻声安慰道:“一样米养百样人,迎夏这么好,别人怎么轻易比得?” 小春差点翻了个白眼,又有点想笑,最后抵不住困意,两人团吧团吧睡着了。 他们的猜测果然成真。 翌日,将萝卜头们交给江天天看管,两人来到衙门。与石尽云寒暄后,犯人被带上了大堂。 太守唤他“犯人原山”。 照理说审案时不应有外人在场,但一来,昨日小春抓贼有功,二来石尽云是这太守努力讨好的对象,他带“友人”看热闹,太守还觉得高兴呢,连敲惊堂木都使了十二分的力气,就差敲出点节奏来。 原山脸色微沉,是个精瘦的小伙子。昨天晚上天黑没看清,此刻抬起头来,却生得很有几分俊秀。 他沉默地听着太守念着他一条条的罪状,仿佛事不关己,神游天外。直到太守问他你可知罪,他才像回过神来。 “奴才知罪。” 是奴才,不是草民。宋煦心头一跳,总觉得不安。 这堂审其实是审给石尽云看的。 太守亲自上阵,除了不让人围观,别的威仪甚重,连站在角落的宋煦小春都感到压抑。 阳光从外面洒进来,将屋内衬得更暗。那原山跪在堂中,整个人便是一团阴影,向前投下一条长长的影子。 他儿戏一样的认罪,让太守一时不知该怎么接下去。偷窃不是大罪,太守原本也没想审出多大个场面来,可也不应该如此虎头蛇尾。 他正要憋出判词,场中的人却又出声了。 “奴才罪无可恕,却有一事向太守禀报。” 太守深吸一口气,瞟了一眼石尽云,点点头。 原山重重磕头:“奴才要状告自己的主家,怀城齐有田——私自铸铁,私设赌场,无视朝廷律令,打杀良民,至今惨案已数十起!其罪深重,其行狠毒,触犯了律法。” 他将头抬起,眼中血色闪过。 “请大人明察!” 声音回荡在空旷的大厅里,石尽云肃着脸将手里的茶杯往桌上一搁。 太守惊得差点跳起来,冷汗直冒——铸铁!?别的也就算了,铸铁是什么个意思!? “石、石钦差,你看今天要不就先到此为止……?” 小春听见“钦差”二字,猛地攥紧了宋煦的袖子。他不敢说话,着急地看看宋煦再看看太守那边。 钦差!?石尽云真的是钦差! 他们一路北上,而钦差却是从北面过来,能够相遇完全说得通! 如果石尽云真的是南巡钦差,那他们是不是现在就能告状了!?把春阳县,钱三狗,这些压在心底的大石,从根底掀翻! 宋煦捏了捏小春的手,示意他稍安勿躁,自己面色沉凝。 他早猜测了石尽云的身份,此刻得到证实,一点也不意外。 反倒是这个原山。 身为奴才,却违抗主命,尽管犯罪的手段应该被诟病,但救下孩童确是初衷。 面对审问,他沉稳有度,分析场面后,果断地把求助的目光对准了角落的石尽云…… 多好的孩子。 让宋煦不由得想起了钱小雨。 第47章 钱小雨轻飘飘地走在路上。 他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小木屋, 嗤笑一声, 没有半分留恋。 莫世安莫非真的以为把他困在小屋里,就能让他“洗心革面”吗?况且,这哪里能困得住他? 莫世安最初每天来看他一眼, 后来隔几天来一次, 而最近,他半个月都没有出现了。 天气渐渐转暖,日子也好过得多,给他送饭的村民根本禁不住他引诱, 没多久就把附近的情况给他抖了个清楚明白,还总是弄些好东西给他吃。 虽说这些“好东西”钱小雨实在看不上,但并不妨碍他演出一副感动得要命的娇滴滴姿态, 把那村民迷得是晕头转向。 太无趣了。 这一切都太无趣了。 他为什么要在这里和这样的人纠缠? 他还有很多事要做。钱府离了他两个多月,不知道还在不在正轨上。家里主子有人伺候着也就罢了,生意上的事,光靠那几个管事, 他还真不太放心。 宋煦那些人太会做生意, 他生怕回去了以后包子铺都要被挤垮了。万一那宋煦趁机把点心也做起来,那吃食方面的生意很难再力挽狂澜。 除去这些, 他也有点担心钱三狗作妖。 以往有些事他帮着处理,外人看不到,也就事不关己了。但钱三狗想不到这些,万一他一时兴起又干了什么兜不住的事,怕是袁老爷也不想再保他了。 至于袁老爷…… 钱小雨脑袋一晕, 一阵熟悉的窒闷感从胸口窜上来。他捂着嘴咳得眼前发黑,一时间气喘不上来,跪倒在地上。 跪这个动作他做得无比熟悉,从小到大,他一路跪着长大。随着时间的推移,地位的提高,他跪的越来越少了。这成了他幸福的来源,生活的动力。 到了后来,他只要跪钱三狗夫妇就够了,其他人都成了他股掌上的玩物。 可现在,明明四维空旷,天地茫茫,他还是跪下了。 这是跪的谁呢? 半晌,钱小雨终于咳完,嗓子疼得像被砂石磨过,嘴里一股甜腥的味道。 -- 第104页 他太知道这是什么了,这是他的血。 手脚还是软的,他勉强撑着地,小口呼吸。地上有零星血迹,渗进泥土里,呈现不祥的暗红,仿佛是对他无声的嘲笑。 钱小雨咬紧牙关。 缓了好一会儿,感觉力气恢复了,他又爬起来,向着前方迈步。 据那个村民说,这里靠近南天镇。向东走十里路,便有些零星村落。若是给些银钱,或许有人家会愿意把他带到春阳县去。 他身上本没有钱,那村民给了他二十文,他面上千恩万谢,内心却半点不感动,仿佛收了人的钱还是施舍了他。 凭借着二十文,与他人畜无害的外表,他果真找到了一家人,愿意送他回春阳县。 那家人人口不丰,一个老头并一双儿女。天色已晚,他们见钱小雨身形狼狈可怜,便要留他休息一晚再走。 钱小雨也不推辞,笑眯眯的说好。 这农家破落,钱小雨从没住过这样的地方。屋顶漏风,时不时还有稻草屑掉在他脸上,他心烦意乱,半夜胸闷又咳了一阵,无论如何都睡不着。 迷迷糊糊间,他听到些窸窸窣窣的声音。 钱小雨警惕地睁开眼,却见到那位白日里状似淳朴的老头。 “嘿嘿,小双儿还没睡……?” 钱小雨见他形容猥琐,一阵倒胃口,但他伪装惯了,竟下意识地把用在钱三狗身上的手段使了出来,轻声细语道:“是呢……大叔也睡不着吗?” 说罢,钱小雨突然一阵茫然。 钱老爷也就罢了,这老头算什么东西? 竟也要我放下身段这样哄他吗? 他的脸一阵红一阵白,最后还是做回了一张笑脸:“大叔……我心口闷……” 钱小雨让那老头吃了点不痛不痒的豆腐,便把人哄得晕晕乎乎地离开了。只是他自己心里茫然又恐惧,恨自己下意识的讨好,恐惧着什么不知名的东西。 翌日,天气晴好,几人仿佛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的吃了些糠粥,老头也信守承诺将他送到了春阳县。 钱小雨踏进城门的那一刻,心头怦怦直跳。 时隔两个月,他终于回来了。 他像一只习惯了呆在笼子里的鸟,只有回到了这样窒闷的地方,才感觉一切尽在掌握。 他一路小跑,终于回到了钱府。 然而等待他的,却是一扇残破的大门。 钱小雨呆住了。 他茫然地看看左右,不敢上前一步。 来往行人见到一个娇小的双儿,狼狈地站在钱府门前,均心生同情。 有人上前搭讪道:“小哥儿,你也是被钱家害过的人吗?不用再来寻仇啦,钱府被抄了家,全家都下了大狱,那钱三狗听说都快死啦……” 另有人也附和:“是呀小哥,别伤心了,上元节那天,袁老爷把他们拉出来当众宣读罪状,我们整个县的人都朝他扔了石头呢!那场面,可壮观了!坏人自有天收啊!” “我看也是,他做了那么多坏事,可不是恶有恶报。” 钱小雨颤抖着手,问道:“所有人都不在了吗?” “是啊,全抓起来了。” 钱小雨脑袋发痛,陷入了巨大的茫然。扬起装惯了的笑容,他向围观群众道了谢,往沿街铺子的方向走去。 包子铺已经换成了一家首饰店,布庄的大门贴着封条,点心铺子还是做着点心,不过他钱家的人一个都不剩了。 钱小雨回到钱府,从后门悄悄进去。 一片狼藉。 他回到自己的小屋,只见床铺被翻过,床头的柜子也被打开,存的钱一点不剩。 什么都没有了。 钱小雨感觉很累,他侧躺在床铺上,蜷着身子,感觉自己喘不上气。不知道又是心口的毛病,还是自己的错觉。 半梦半醒间,他仿佛见到了百姓说的上元节的夜晚——钱三狗一家,连同他,一起戴着枷锁游街,沿路的百姓们手中攥着石头,那一块块石头缠绕着怨气与仇恨,打在身上仿佛要把人打穿。 他疼哭了,不住地求饶,却没有人放过他。 一个眼熟的泥瓦匠举着石头,大声哭喊:“让我饶了你!?你可曾饶过我们——” “啊!”钱小雨倏地坐起,双目通红。 屋子里昏暗,已经将近黄昏,却并没有石头,没有那些愤怒的呼喊,也没有前来索命的恶鬼。 只是他疼得厉害,从胸口泛起的窒息感时时刻刻萦绕着,让他烦躁不安。 他不敢再呆在屋子里,连滚带爬地跑出去。 还有个宅子,他还有个宅子。 熟悉的街道,熟悉的梅花,熟悉的大门。尽管是他自己买下的宅子,却没有住过几次,莫世安或许都比他更了解这里。 可他还是生出了一丁点的安心,仿佛在这偌大天地间,还有一处地方可以落脚。 推开门,却见有人已经坐在了院子里,在他们曾经对饮过的小桌边。 那人身形高大,作为同伴自然让人觉得安心可靠,但作为敌人,无疑代表着强大、不可战胜。 钱小雨第一次感到了害怕。 莫世安抬头看了他一眼,自己慢悠悠地倒了一杯酒,然后低声问道:“你想清楚了吗?知道错了吗?” 这一句话,他翻来覆去问了两个月。直到此刻,钱小雨才有种醍醐灌顶的感觉。 -- 第105页 人,只有当报应来临,才能知道自己错得彻底。 钱小雨低低地笑了,没一会儿就像呛了水一样闷闷地咳起来。这一阵发作比他之前经历过的更加严重,只出气却不进气,很快就眼前发黑,口鼻溢血,跌倒蜷缩在地。 莫世安惊住,心中一慌,把人抱起就往医馆狂奔而去。 钱小雨的血蹭在他胸前。 他对这个小双儿并没有那么深的感情,只是一点点合乎时宜的在意。 也许是恰到好处的时机,恰到好处的作态,撩拨了一下心弦。 浅浅的,轻描淡写的,没有负担的。 但确实是在意的。 因此当他明白了钱小雨面具下的姿态时,内心才会深深失望。 原来他所有的可爱情态,全都是装出来的。他的内里是个不堪的人,皮囊里头装了一颗奴才的心。甘愿被人踩在脚下关在笼子里,做恶人的鹰犬。 这样可爱的人,怎么会甘愿做这样的事? 莫世安那天挣扎半晌,随手结果了他当然可以,但他心中总有那么点不甘心。 不甘心他在意的人,做他讨厌的事。 钱小雨还小,如果他好好教,是不是能把人掰过来? 于是莫世安将钱小雨关在了小屋里,可他却并不懂得反省。那么是时候让他睁开眼睛,好好看看什么是真实和罪恶。 钱小雨果真上当了,或者也不是上当,他不可能关钱小雨一辈子。然后他果然惊呆了,他在不大的春阳县像个没头的苍蝇一样乱转,找不到了自己曾经呆过的笼子。 那样简陋的、不牢靠的笼子,随手一砸就灰飞烟灭。 也只有曾经把它当做全世界的人才会看不清这个事实。 可莫世安没有想到,钱小雨竟然在他面前吐了血。 医馆的大夫给人把了脉,仔细查探了一番。钱小雨已经晕过去了,恢复了呼吸。但仔细看,他的脸蛋已经没有了数月前的圆润,微微露出几分尖削。 病人昏着,大夫也就不避人,对莫世安摇头道:“这小双儿病入肺腑,已经活不长了。好好养着,或许能再续几个月,别怪我说实话……你是他什么人?” 莫世安沉着脸,犹豫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没有回答。 如果一切重来,如果钱小雨没有在这样的环境长大,他还会是现在的样子吗?如果他早一点发现他的不正常,做些努力,能够把人扭回正途吗?如果他没有插手这一切,他会仍然仗着钱府势力耀武扬威,做他“应该成为”的坏人吗? 世上没有如果的事,前世因今世果,钱小雨就是这样的人,所以他就快死了。 钱小雨做了个梦。 梦里,他成了一只小鸟,被坏人捉住,剪了羽翅,飞不起来了。 它很难过,只能在笼子里扑腾几下,望着天空,兀自伤心。 可呆久了,它又觉得一切也不错。它不用自己找食找水,路过的凶恶猫儿也只能在笼外看着它,它渐渐感到安心,变得快活起来。 笼子也很好嘛,做笼中鸟,什么都不要烦心,多么美妙呀。 主人也很好,为它遮风挡雨,带它周游世界。 他只要做一只快乐的笼中鸟,高兴时唱首歌,不高兴了哀哀叫,不管怎样都玲珑娇俏,惹人怜爱。 它来世还想做一只笼中鸟。 钱小雨慢慢醒来,这一场睡眠中没有噩梦。但他知道今后还会有,在未来的夜晚,会日日缠绕他。 他蹭了蹭枕头,看到床边坐了一座大山。 “莫大哥……”他哑着嗓子叫。他没什么力气,好像突然衰败下去,也不再有什么斗志了。 他很难再思考什么艰深的问题,只是眼巴巴地盯着男人。莫世安心中沉重,被他看得更加不好受,应了一声。 “我是不是要死了?”钱小雨问。 这问题很好答,莫世安也不想跟他敷衍什么,便点了点头。钱小雨歪了歪头,娇声道:“那莫大哥带我出去玩几天,好不好啊……” 莫世安定定看着他,答应了。 小双儿开心的笑起来,一如他以前戴的面具。他撒娇讨好的习惯已经融进了骨子里,到最后就成了本真的模样。 即使梦中惶惶不可终日,他醒来时仍然像一只快乐的笼中鸟。 第48章 江天天觉得自己要疯了! 小黑人们活蹦乱跳, 昨天折腾了她一夜, 好不容易耗了八桶水把他们一个个的给洗白了,一觉睡醒竟又想集体越狱。 上街讨饭的感觉有那么好吗!? 他们住的客栈人流量极大,算不得多么高档, 却也不简陋。每间房有前后三扇窗, 一扇与门同侧,外头是走廊,另两扇对着大街。 房间在三楼,一眼望下去还挺高, 正常人是万万不会想要爬下去的。 可小黑人……今天是小白人们并不是正常人,江天天拿桌子堵了大门堵窗户,回头一看差点气死, 小东西们顺着窗口往下爬,竟已经没了一个! “给我滚回来!!不要命了啊!” 江天天太矮,即使在一众小孩里都没什么威信。窗边最先下去的是羊羊,见江天天发火, 赶紧接住了最小的那个小姑娘, 然后一溜烟就没影了,只剩下江天天被剩下几个小孩抱住, 在窗边大喊:“啊啊啊啊滚回来!!” 滚是肯定不会滚的,牺牲了那么多个兄弟就跑出来他们俩,此刻的羊羊可谓使命感十足。他带着小妹往大街上一窜,如水滴入海,立刻不见了人影。 -- 第106页 他一定要找到山子哥! 另一边, 江天天又气又急,把剩下的小萝卜头们交给了镖师看管,自己直接上衙门找宋大哥去了。 虽然与这帮孩子萍水相逢,但好歹照顾过,江天天也不太放心。她紧赶慢赶到了衙门,被拦住不让进了。 “你找大哥?什么大哥?想认谁做大哥啊哈哈哈——” 守门的衙役中有个不正经的,家里七拐八拐有些亲戚关系,平常有所依仗没少欺负人,现在看见水灵灵的小姑娘又动了念头。 旁边一位同僚皱眉推推他。这几日钦差过来,连太守大人都战战兢兢,不知道私下对他们耳提面命了多少遍。这同僚怕是不要命了,钦差就在里面,他还敢调戏良家少女。 江天天抿着嘴,转头对那个同僚描述道:“姓宋,大概这么高,不胖的,穿黑色的衣服,还带着他的夫郎,夫郎这么高……” 同僚认真听完,摇头道:“抱歉小妹,确实没有见到过。” 江天天失望极了,站在原地思考,包子头衬得小脸圆圆,挠得那不正经的衙役心里痒痒的。 她不知道,宋煦和小春确实没有从衙门的正门进,今天守门人没见过很正常。石尽云住在偏院,环境挺好,有个不起眼小门进出,平日里是主簿的住所。 那不正经衙役眼珠一转,提议道:“说不定是我们兄弟看漏了,这样,我带你进去转一圈可好?” “真的吗!?”“不行!” 江天天与同僚异口同声,后三人对峙了一会儿,还是勉强同意将人带上,只是进去看看,也不打紧。 江天天第一次进衙门,就是这么气派的一处,内心其实相当不安。但她不敢露怯,端着架子假装镇定,实则差点同手同脚。 大门进去还有第二进,左右两边是偏院的进出口。衙役问她往里头走还是左右看看,江天天自己也不知道,鬼使神差地就指了指前方。 跨过高高的门槛,面前是一方巨大的空地,四边竖着威风的大旗,红鼓,端得让人心慌。阳光洒下,晃人眼睛,江天天忍不住眯了眯,眨出一点点泪花,润湿了眼睛。 她看到一个男人,手链与脚镣看起来颇重,披头散发。他脚步有些踉跄,被人拖着走,本是狼狈的姿态,脸上却挂着一抹释然的笑容。 那人渐渐走近,江天天忍不住停下了脚步,她微微朝旁边让了让。 男人从她身边经过,目不斜视。江天天被那压迫感弄得不能呼吸,却无法控制自己不盯着人看。接着,她突然看见男人颈侧有一颗红痣。 小小的红痣,晃着她的眼睛。 “天天姐姐,我们山子哥,很高很高,很壮很壮,特别好看,全天下最好看……唔唔,他脖子上还有一颗痣,是红色哒……” “山子哥!?” 昨日,小妹的童言童语浮现在脑海,江天天不禁脱口而出!这么大声一喊,几人都吓了一跳。 “……你是谁?”男人朝她看过去,把江天天看得磕磕巴巴:“你,你真的是山子哥吗,你认识羊羊吗,一群小孩儿,他们在找你!” —— 堂上,因口出惊人之语,得到石尽云的同意后,太守示意衙役将人暂且押下,之后再审。并命人紧急捉拿那涉事的齐有田。 原山被带下去之后,石尽云也不再停留,带着宋煦和小春去往自己的临时住处。 他一路上烦恼地嘚吧:“唉,钦差不好当啊。没事儿吧也不好,有事儿吧又嫌烦。查出点什么来,还得看是不是圣上想查的,要是查得不合他心意,还不如不查……” 刚刚进院子,小春再也忍不住,扑通一声跪了下来! “草民也有一桩冤案想要向钦差大人禀告!” 期盼已久的转机终于近在眼前,即便钱三狗已经被袁县令黑吃黑,可那些累累罪行并不会随着他的败落而消失。 小春把事情从头道来,一桩桩一件件,触目惊心。 打从煦哥来到这里,似乎所有的苦难都与钱三狗和那姓袁的有关。在自己还没有振作起来的时候,煦哥一个人去街上摆摊养家,仅仅是好心救了一个路人,就被钱三狗打掉半条命。 之后二人畏惧他的势力,连做些养家糊口的活儿也要避人耳目,日日缩在后厨,连一个县城街道都没有好好逛过。偶尔出去还要遮遮掩掩,生怕被姓钱的注意到,然后兴致上来将他们随意打杀了。 之后的事情更是可怕,上门强行掳人,掳不到就杀,这种种行径,可有把百姓当做同等的人看待!? 小春说着,眼泪往下淌,一度哽咽到说不出话。 若不是有莫大哥,有彩秀婶,以及其他人的帮助,他真怕没有活着见到钦差的那一天。 宋煦陪着他跪下,在小春说不出话后给他补充完,又将其他被欺压百姓的事简略说了些,最终道:“草民与夫郎幸得一行商搭救,又因那钱姓恶霸与县令内讧,才寻得一线生机逃出了牢笼。不然困在县里,恐怕早已尸骨无存。夫郎也是求救心切,又听了那原山的经历,联想到自身,一时冲动。冒犯了大人,还请大人恕罪。” 石尽云的脸色从小春跪下开始就一度度沉下来。好不容易听完,他猛地一掌拍上桌子。 “岂有此理!” 他盯着二人:“有这样的事,为何不向上报官?一个小小县城,报到镇上不行,报到州府总行了吧?你们那袁县令要是有通天的手段,会只当个小小的县令!?” -- 第107页 他问完,却突然顿了:“等等,姓袁?叫袁什么?” “回大人,袁茂临。” 袁茂临。 石尽云恍然大悟,竟是他! 这袁茂临,当年以进士身份入仕时,年纪尚轻。也因此曾经有些名声。奈何他做些纸上谈兵的学问可以,做官实在烂泥扶不上墙,在翰林院好多年出不了头。最后还是他老师带着他投入了国舅爷一派,才得了个实职。 只是得到职位简单,保住却不容易,他的人生可谓起起落落落落,后来大约自己也不想干了,几年都听不见个消息。 但他仍旧是国舅派的人,他的恩师也依旧是他的恩师。 他也是石尽云此行,将会遇上的国舅派官员中,职位最低的一个。 这么好的机会,送上手的功绩。 这县令纵容亲戚做下的事,连见多识广的他都觉得不可思议,哪怕不是仇家,他也会尽心处置。更何况他是国舅派的人? 石尽云简直想大笑三声,只是看那宋家夫郎眼睛还红红的,不太好表现得太高兴,才低调地咳了两声。 “此事我知道了,定会好好查办。等你们行商归来,保准把人给你们换掉,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至于那个恶霸,死了就算了,没死的话,定要将他在闹市口砍头,以儆效尤!你们就安心做生意吧。” 小春的喜悦简直要从头上溢出来,他看看石尽云又看看宋煦,一副不知道怎么道谢才好的样子,宋煦摸摸他的头,微笑道:“多谢石大人!” 石尽云已经在心里给那袁茂临设计了二十八种死法,越想心情越好,简直想放鞭炮庆祝。另一方面又觉得宋煦这个路上抓来的兄弟太妙了,忍不住又有了点想法,笑眯眯地跟他套近乎:“你那兄弟是不是也在春阳县?等我过去找他叙叙?” 宋煦:“……”还惦记着这一茬!这钦差是有多想找对象! 石尽云把他们留下吃了顿便饭,聊了会儿行商的有趣话题。 突然,门外有下人进来,凑在石尽云耳边说了些话。 他点点头,问道:“宋兄,你们昨日同行的确实有个挺矮的姑娘吧?” “是啊。是我们家乡的妹子。她怎么了?” “没事,听说一直嚷嚷着要找‘宋大哥’,似是有什么急事。有人陪她进来在大堂附近转了一圈也没找到,被赶出去了也不走……幸好太守大人路过,记得你姓宋,拖人来问。” “一定是我妹子!失陪了石大人,我们得先告退……“ “没事,叫我石兄,有空了来给我的递个话,我们晚上再出去逛啊!”石尽云摆摆手,显然微服私访的瘾还没过。 江天天在门口等得原地转圈,焦头烂额,直到宋煦从她背后出现:“咋了突然过来?” “呀!”她吓了一跳:“宋大哥,你怎么真的在外面的?我还以为他们骗我,把你关进了衙门里!” 宋煦哭笑不得:“关我作甚,这衙门又不止一个门。什么事这么急?” “噢对!我看到那个山子哥了!被衙门抓了!为什么呀,是不是抓错人了!?对了还有,孩子丢了!!羊羊带着最小的那个爬窗户溜了,说要找山子哥,我找不到……”江天天语无伦次地一会儿说说这个,一会儿说说那个,快要急哭了。宋煦赶紧拍拍她。 “别急,慢慢说。‘山子哥’的事情我们已经知道了,那人叫原山,来龙去脉等会儿跟你讲,你先说小孩子,怎么回事?” 江天天便把早上几小大闹天宫的事情这么一讲,委屈道:“我哪晓得他们一点不听话,堵了这头没堵那头,羊羊竟能从三楼爬下去……” 宋煦听罢也有些钦佩,想了想说:“别急,羊羊很机灵,混得估计比你都强。等会儿我们要去商行据点,怀城人多,我们让商行到处留意一下。” —— 齐有田很快被抓进了怀城大牢。 他不是个胆大的,面对审讯吓得差点厥过去,很快一五一十全交代了。 与钱三狗那种称霸一方的恶霸不同,怀城到底是大城,百姓见多识广,齐有田只敢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头作威作福。 他坐拥田地,久而久之人就膨胀了,感觉地是他们家的,钱是他们家的,人也都是他们家的……于是俗套的强抢民女的戏码又出现了。 后来听原山讲这段事的时候,宋煦也多有感慨。喜欢美人或许是人类的通病,在满足了基本的温饱后,有余力的人大多开始追求美人。 美人能给人视觉享受,满足性欲和掌控欲,对一些浑浑噩噩不事生产的人来说,仿佛一条必经之路。 不过这齐有田比钱三狗聪明了许多,他做事喜欢给人留三分余地,实在要不到的东西,他也不强求。 他如果看上某家的闺女或者小双儿,往往先递个口信,如果家人不从,再开始威逼利诱使手段。 其中又有些人家,舍不得大的,但勉强舍得小的。毕竟家里太穷,生得太多,养不起了……趁着还没投入太多,拿去给地主抵债,这样的事也发生过几次。 羊羊他们就是这样陆续被卖的。 追根究底,这齐有田虽说也恶,但仔细查下来,铸铁和私设赌场等等事情并没有更深的隐情。背后既没人起义也没有造反,早年被狠狠肃清过的山匪也没有卷土重来,这令太守狠狠松了口气。 -- 第108页 话虽这样说,钦差在此,太守还是不敢怠慢。 按照律法,将那齐有田发配去了隔壁州修堤坝,又罚了些财产充公。 其中“原山”也是齐有田的财产。他犯了罪,打了五十大板。因是奴籍,罚完以后,又回到了人牙子手中。 他将要被卖给第二个主人。 审案的这几日,小春心神不宁,因为羊羊和小妹依然没有找到。 汇通商行上上下下都帮忙,竟找不到俩孩子,可见他们有多能躲! 江天天也心神不宁,因为她担心原山…… 可有些事情,着急是没有用的。原山的奴籍摆在那里,偷窃也是明晃晃的罪行,惩罚无从辩驳。 有人觉得他义勇,有人觉得他是个背主的奴才,这些都是人之常情。 但江天天却替他委屈,委屈得半夜偷偷哭。 不知道为什么,她只见了那男人一面,而且是男人最狼狈不堪的模样,却好似有种魔力。 小春没有那么多的想法,但羊羊没找到,他们还是打算在怀城多呆几日。 其他的孩子因齐有田被抓,陆陆续续被送回了家里。 小春本来想趁着多停留的时间,在怀城把自己的十两银子换成货物。但与宋煦从集市这头逛到那头,都没想好到底要买什么。 好像什么都挺好,却又没那么好。 宋煦见他心情低落,也不催他,只是说道:“明天早上,原山会被送到怀城的人市。我打听过了,怀城的人市只有一家是官营的,原山应该会被送到那里。我们明天去看看?” 小春耳朵竖了起来,忙不迭的答应了。 人市,是展现人类原始罪恶的地方。 奴隶没有人权,然而奴隶又因为什么必须成为奴隶的呢? 这样的问题钱小雨曾经经常思考,可宋煦与小春,却是在今日,看着这样残酷场景时,才第一次有了清晰明确的认知。 奴隶没有尊严。 宋煦小春带着江天天,在角落等着官差送人来。背主的奴才不多见,不少人前来看热闹。 人牙子也是做生意,做生意就爱人气旺,此刻见客人多,立刻叫伙计拉了一排男男女女上了台子。 这些人大多眼神麻木,衣不蔽体。虽说是春天了,但春寒料峭,早晚还是很凉的,这些奴隶手脚上一片青紫,许多都冻坏了。 但他们好像没感觉似的,只是站在那里。 小春也没见过这样的场面,往宋煦背后缩了缩。人牙子卖了几个,见剩下的卖不出去,便撇撇嘴让伙计把人拉回去了。 这是时代的痕迹,宋煦个人也无法撼动。他只是抓进了小春的手,庆幸自己穿越一遭,没有流落到最坏的结果。 过了一会儿,几个衙役带着原山来到人市。 原山身上有伤,状态看起来不太好。但他眼神坚毅,不像别的奴隶那般麻木,身材健硕,又是壮年,有些客人略略心动。 人牙子上前捏捏他的臂膀,又捏开他的嘴看看牙齿,似乎很是满意。 壮年奴隶,贵的能卖到十五两左右,他便先开了十八两。 “太贵了!身上还有伤!而且一个背主的奴才,谁知道今后会干出什么样的事!”底下有人喊道。 这话一出,不少人脸色一变。 是啊,背主这条,可是相当的不妙。万一哪天他不高兴了,把自己捆了杀了,可怎么办? 众人看他那有神的眼睛,竟觉得惧怕起来。 人牙子急了,急忙降价,然而一路降到十二两,都没有人松口。 “十两!最低价了!……你们瞧瞧,多壮的小伙儿,将来挑水砍柴的,什么都能做,还能看家护院!听说他身手也好……” 身手好才可怕呀! 众人又后退了几步。 “这……”人牙子咬牙,刚想说什么,突然听得角落里传来一声稚嫩的童音。 “我们买!山子哥是我们的!!” 第49章 众人不约而同地将目光投向从人腿中挤出来的两个小孩。 大的是个男孩儿, 牵着个四五岁的小妹, 竟混来了人市这种地方! 万一被抓起来卖了,那真是没处说的事! 只是现在众目睽睽之下,蠢蠢欲动的人牙子们不敢动手, 各个心里痒痒的, 手上也不安分地扭来扭去。 “你们出多少钱?”那人牙子忍住抽动的嘴角,强行做了个笑模样。 男孩子挺起胸膛,自豪道:“我们出八文钱,还有十二个馒头!” 说话间, 他从衣服里掏出个脏得看不出颜色的布包。怪不得衣服看起来鼓鼓囊囊的,其实并不是穿得多。 布包打开,里头几个硬了的白面馒头, 依稀能看出它们曾经的美味模样。只可惜再美味也不值钱,即便加上八文铜板,依旧连十两的零头都算不上。 人牙子冷下脸,凶恶道:“出不起钱就滚!这里是小娃娃能来的地方吗!?” 那小男孩儿果真是羊羊。 三天不见, 他又滚得和初遇时一样黑漆漆的, 把小妹也抹得满脸花。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但这样确实让许多人下意识地避让, 规避了许多的麻烦。 此刻,面对大人的恶言,羊羊虽然后退了一步,却还是鼓起勇气问道:“不、不够吗?差多少?” 他生在村里,养在山上, 到底没有真的去讨过饭,不明白钱的价值。 -- 第109页 在他的眼里,八文已经是顶天的多,馒头则是世界上最好的宝贝。 他把这些带过来,想要换回心爱的山子哥,却没想到他们顶顶好的山子哥竟比他们拥有的所有还有贵重。 可仔细想想,小小的羊羊又觉得合情合理。毕竟山子哥这么好,几个馒头怎么抵得上? 人牙子翻了个白眼,实在不想跟这小娃浪费口水扯皮。 谁知他放过了羊羊,羊羊却不想放过他,拽住他的衣角倔强地说:“不管差多少,我都要他!我写欠条,等我赚了钱还给你!” “你这小兔崽子,听不懂人话还是怎么的!?”那人牙子怒了,抬腿就想把人踢开:“这里不是你能来的地方!本店也不收欠条!” 羊羊人小,被这一推,倒退了好几步,眼看着重心不稳就要跌个屁股墩儿,却被一个温暖的怀抱兜住了。 “我借给你。” 小春接住了人,把手里的钱袋递到羊羊手上:“你的欠条就写给我吧。” 周围一时静下来,只听得羊羊清脆快乐的嗓音:“是小春哥!小春哥真好,我会还钱给你的!” 人牙子目瞪口呆地看着这出戏,脸色一会儿红一会儿白,刚还对着羊羊怒目圆瞪,转眼又要恢复笑容,表情扭曲道:“有钱就好说,十两银子,不能反悔啊。” 羊羊高兴地答应了,付了银子,又从人牙子手里接过了原山的身契,牵着小妹的手哒哒地扑向原山:“山子哥——!” 原山的双手还缚在背后,只能蹲下用胸膛接住了羊羊。 他看着眼前的一切,心中涌起惊涛骇浪。 羊羊出现时,他也吃了一惊,并做了最坏的打算。没想到还没等他有所行动,事情竟峰回路转。这样的好事,他便是梦中都没有看过。 围观的人群见没什么戏看了,顿时散去不少,有些人用看傻子的眼神看小春他们,却被无视了。 两人走向原山,收到了后者感激的眼神。 “主子。”他说道。 虽然嘴上说着借给羊羊,卖身契也被羊羊拿在手里,但出钱的是那名唤小春的双儿。原山没那么天真觉得自己真的可以自由。但能够跟随这样的主人,至少他们对孩子很和气,应该是他的幸运吧…… 宋煦拍拍他的肩,给他松了绑,暂时没有否认他的称呼,只是笑着说:“累坏了吧,先跟我们回客栈。” “还有你!”他伸出手指顶了顶羊羊的脑袋:“小混蛋还会爬窗户了,你知道我们找了你多少天吗?你小春哥都快急死了!赶紧回去洗澡!” 原山惊讶于宋煦他们对羊羊的亲昵态度,不禁在心里又产生了几分好感。 并且,他们并没有拿走抓在羊羊手里的卖身契。 原山一路在意着那份文书,跟随主家到了客栈。众人各自回房休整洗刷,终于能轻松地围坐在一起了。 原山比宋煦稍矮一点,看起来很结实,总体也是个大个子。他有一张俊秀的脸,洗干净并穿上宋煦的衣服,竟还有几分文气。 江天天忙着给羊羊他们洗澡,这会儿抓着俩调皮鬼猛地一进门,对上这个陌生的人,竟突然红了脸。 原山也有些猝不及防,但他很快反应过来,对着江天天笑了一下。 “好了,一切搞定,我们终于可以开会了!” 宋煦拍拍手,众人一齐看向他。 “首先,介绍一下羊羊喊了八百年的‘山子哥’,来吧山子哥,自我介绍一下。” 原山没见过这据说叫“开会”的阵仗,只当自己是孤陋寡闻。他一头雾水的站起来,说道:“我叫原山。” “……”宋煦微妙地意识到他的停顿等于结束,接话道:“好!那换我们介绍一下自己!” 大家捧场地鼓掌。 “我叫宋煦,寿州人,这是我夫郎,叫做春迎夏。我们受汇通商行之托,正在运一批货到京兆府,后还要一路北上到庆州,最后返回寿州。” 原山听得认真,总算明白了这位老爷为何要住在客栈。 汇通商行的大名他似乎曾经听说过,印象中是个庞然大物。而宋煦能帮商行运货,显然不是个简单的。 不过,他有些意外于宋煦身边的夫郎。 行商几乎没有带着家眷一起的。舟车劳顿,辛苦麻烦,而且媳妇儿也要奉养家里,不然上老下小的要怎么办呢? 他心里百转千回,面色却不动,听宋煦继续道:“这是我一个远房妹子,叫江天天,带出来见见世面的,今年十五了。” 江天天红着脸瞪了宋煦一眼,干嘛单独讲她的年纪!?她有长得那么小吗! “隔壁还有一个车夫,以及四位汇通商行请的镖师。这便是我们一行人了……羊羊你干嘛?”低头一看,羊羊正拽他袖口,正色道:“你还没有介绍我!” “你的山子哥还不够认识你?” “……哼,我要把这个给山子哥。”他将手里的文书递给原山。 即便原山喜怒不形于色,此刻握着手里的纸,也觉得重逾千斤。 这是他的卖身契,他身为奴隶的证明。如果他此刻将纸片撕掉,并换个城镇生活,将没有人会知道他曾经的低劣不堪。 然而这念头只在脑中转了一瞬,他便沉默着将它递给了宋煦。 宋煦花钱买下了他,保护了羊羊。他不能不认这笔恩情。 -- 第110页 谁知宋煦竟没有接,笑眯眯地说:“我们还是先吃饭吧!” 原山心里头吊着,不知道宋煦什么意思,一顿饭下来颇有几分食不知味。 其他人倒是吃得开心。 尽管是客栈送上来的菜,没有酒楼大厨的功力,但肉是肉菜是菜的,口味家常分量颇足,几人吃得都挺满意。 饭毕,原山终于忍不住了,将那身契再次递给宋煦。 “给我干嘛?”宋煦假装疑惑。 “……你是我主家……” “你的主家不是羊羊吗?噢对,羊羊把身契还给你了,那你自由了。” 何等轻描淡写。 原山终于绷不住,失态地站起来,椅子砰地倒在地上。 “什么意思!?” 江天天被他吓了一跳,小声说道:“宋大哥做好事,借钱给羊羊,羊羊是要写欠条的……你的身契是羊羊说了算,他给你就是给你了呀。” 她抬头快速看了原山一眼,道:“宋大哥人很好的,没有什么条件,你现在就可以去衙门消籍。” 原山感觉刚才吃进去的东西迅速化成血液直冲脑门,整个人都不好了。 茫然之际,只听小春突然开口了。 “即使消了奴籍,你依然可以跟着我们。留在怀城,或者跟我们行商,你做怎样的选择都可以。因为你救了那么多孩子,有勇气告了自己的主人齐有田,而不是与坏人同流合污。我们都很钦佩你。” 原山愣住,仿佛要化为一座雕像。 终于,他哑声道:“我愿追随你们,直到粉身碎骨。” 第50章 草长莺飞, 时间刚跨进四月, 宋煦一行来到了此行第一个重要节点,京兆府。 羊羊和小妹被他们送回了自己家,三人组多了个原山, 一切竟然不一样了。 原山是个十分周到的人。不知道是否因为曾经为奴, 他对别人的需求十分敏感细心。这点,很少接触外人的江天天做不到,一根筋的小春做不到,比较自我的宋煦也做不到。 打个比方, 宋煦坐在车里跟小春和江天天用自制扑克牌打斗地主。 三人兴致勃勃,还没搞懂的原山坐在一旁看,马车行驶上一条坑洼的道路, 宋煦被颠得有点屁股疼。 他刚露出一点皱眉的表情,自己还没意识到,原山就给他递了个垫子。 而不是很怕颠的小春和江天天就没有。 再比如说,有一次小春跟着马车跑步的时候, 正是个下着雾的清晨。宋煦挣扎着起来, 把头搁在窗口,嘴上说着要看着小春, 实际直打瞌睡。 小春以往跑累了,有时会歇一小段,然后再追上马车。但今日大雾,他怕离了远了看不见车迷了方向,不敢松一口气。 原山正与车夫同坐, 见小春不敢慢下脚步,便从车斗里找出了一只车铃,抓在手中用力摇响,小春总算能够喘口气,不怕看不见了。 在与众人混熟之后,他知道了每一位随行镖师的口味喜好,性格特点。知道他们轮流值守的时间,甚至在一位镖师肠胃不适的夜里代他值了夜。 总而言之,宋煦觉得原山就是大雄的哆啦A梦,是哈利波特的邓布利多,是阿拉丁的神灯,是小蝌蚪的妈妈。 他,获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宋煦喜滋滋,感觉自己很有看人的眼光,顺手把自己自制麻将的计划提前了。 再也不是三缺一!他们有四个人啦! 可惜,马车颠簸,打牌还行,打麻将就不太合适,只能先做出来瞧瞧。宋煦没事儿拿着小木块刻麻将花纹,随着他一点点的刻完一整副,京兆府也到了。 京兆府下领二十二县,他们此行不去京城,只要在南端的高阳县与汇通商行交接货物即可。 江天天有少许遗憾,小春却觉得还好。京城听起来有趣,但内里不知道有什么规矩,他就怕路上撞到个人,那人竟是个某某王爷某某候某某世子某某三品大员……然后对他说你弄脏了我的衣服赶紧赔钱。 宋煦听了笑岔气:“你是看了什么话本?” 小春被他笑得脸泛红,他上哪儿看话本去,这不是乡野流传的段子吗…… 乡野就爱把大城市妖魔化,不过这次他们暂且不去见证真实,毕竟有事在身。以后总有机会。 高阳县虽是县城,却与怀城一样热闹。车流人流都很大,一派繁荣景象。 汇通商行的总部便设在这里。 总管早就听当家的说了宋煦他们的事,自是当上宾对待。尽管他们只是帮商行运个货,但神行佩代表着上层的信任,更代表他们以后会获得更高的权限,做更重要的事情。 于是宋煦一行得到了总管盛大的欢迎。 县里最大的酒楼中,玉盘珍馐一道道上来,鲍鱼海参、猴头燕窝,一道道菜极尽奢侈。 有些菜便是宋煦都没吃过。 其中最受众人欢迎的,却是一道蛇羹。小春本来不敢吃,被宋煦好说歹说塞了一勺。蛇肉被拆成细丝,腥味被葱姜料酒中和,与吊足一日的鸡汤同煮,配以上好的香菇木耳,一勺入口,鲜香得让人恨不得把舌头都吞下去。 小春带头,众人也克服恐惧吃了起来。说是蛇肉,做成这样也不过就是个肉,大家越吃越香,酒足饭饱,宾主尽欢。 “宋老弟,你来得是真巧!今日我们高阳县举办飞天节,请了一队西域来的戏班在街上表演。我订的是酒楼最好的位子,你们朝那边窗外看,舞队不久就会经过这里!” -- 第111页 西域的舞队? 小春好奇地占了个窗户,与宋煦一起探出头去。道路两边确实站满了人,一条红毯铺在街心,两头似乎还有官兵值守。 “难怪今日马车不许过……” “哎,还不是为了这红毯?被马儿踩坏了可要好多钱呢!”江天天煞有介事。 宋煦竟无言以为,点头称是。 一阵清脆的铃声远远传来。琵琶和鼓声也渐渐加了进来,奏成一曲有着西域风情的乐章。舞娘穿着轻薄,踩着鼓点,一步步向前踏来。 飞天之舞,曼妙无限。乐声中能听见黄沙漫天,大漠无垠,美丽的少女裹着红纱,面容深邃多情。 江天天从他们身后往前探:“宋大哥小春哥,花瓣你们要吗?” 原来沿街商铺均被发了许多篮鲜花,随着舞娘们舞动而过,楼上的人将花瓣洒下,更添浪漫。 宋煦把位子让给江天天和小春,两人撒得不亦乐乎,好不容易等人走远了,一个个还扒着窗子眼巴巴地看。 “好热闹哇……”江天天由衷感叹,把篮子交还给了总管。 总管说:“这西域飞天舞,每隔两三年就要演一次,这便是飞天节的由来。从今天下午开始,持续三日,全县的商人都会在中心空地上摆出集市来,卖些有趣的小玩意儿。” “汇通商行也有地盘吧?” “当然!”总管笑道:“我们有足足一排的摊位,宋老弟若是有兴趣,可以匀给你们一个位子,也凑凑热闹。” “那敢情好!”宋煦正想找个机会买他那些零碎东西,机会找上门,便兴致勃勃地应了。 那些货物已经又换了一轮。 这年头交通不发达,常有仅仅隔了百里,风俗人情就完全不同的情况发生。 若不是车夫和镖师见多识广,有些偏僻的地方方言简直听都听不懂。这也让宋煦的“小玩意儿买卖行动”顺利进行。到现在,他手中已经又攒下了六两银子并半车的小东西。 虽说并不是什么大钱,但跟乡下种地比起来,还是很赚了。而且他的大头在茶叶那边,如果此行顺利,回报百两不成问题。 不过京兆府富裕,越往北越穷。宋煦打算在这里把那些小玩意儿全卖掉,不再买华而不实的东西了。 有原山在,连摆摊都变得更容易。 不知是因为这地方特色节日能提升人们的购物欲,还是京兆府百姓真的有钱,他们的摊子竟花了一下午就售卖一空。晚上众人吃饭的时候,宋煦掂了掂饱满的钱袋,掏出二两银子,一人一半分给了原山和江天天。 “明日我们休息一下,后天走。最近辛苦了,给你们点零花钱,明天都出去逛逛吧,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原山第一次收到主人给的“零花钱”,不是高高在上的赏赐,充满了关切,并给了他使用的权利。 他心头一热。 原山现在虽然已经不再是奴籍,却一时半会儿适应不了正常人的生活,没什么想买的。可宋煦他们好意,要是什么都不买,他们会不会以为自己冷漠………… 手里的银子沉沉的。他一直攥在手心,直到夜深上床,都没有放下。 月光皎洁,洒进一地银辉,他将银块对准窗户,怎么看都只是普通的钱。 要不,给宋煦与小春买礼物吧? 钱,不花就只是石头,花了才能叫钱啊! 这一刻,原山无师自通地了解了剁手党的心理,曾经只是个符号的“钱”,在他心里鲜活了起来。 明天就去买,一定要给他们买两样很好很好的东西! 第51章 翌日, 原山早早地带着那一锭银子下了楼。 他以前没有吃早饭的习惯, 最近被宋煦他们养娇了,离开客栈前还是没忍住买了个馒头。 因为难得没有与人一起行动,他只好自己付钱, 一两银子破开, 去掉两文,成了一百一十八个铜板。 沉。 揣着甜蜜的负担,他踏入人流,来到了这所谓的“飞天节集市”。 集市中卖的最多的还是日用品。除了常见的首饰, 还有许多不常见材料制成的,确实新鲜有趣。比如用一种浅紫色的柔韧树皮做的发带……居然还挺好看。 小春是个双儿,但他并没有日日系发带。原山大概知道宋煦一家都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 以前可能还有些拮据,因此没有系发带的习惯,很正常。但这应该不代表小春不喜欢发带。 但是,男人给双儿送发带, 总有点奇怪。敏感些的人会不会觉得他举止轻浮……? 还是算了吧。 原山继续朝前逛, 胭脂水粉,发簪花钿, 女儿家的首饰远比双儿能用的多许多,这让原山有点泄气。 若是小春喜欢梳妆打扮,那脂粉也能买,可小春似乎不喜欢…… 而且这些东西,做工精致的, 都远远超出了一两银子的界限。 他走马观花地看,不一会儿,卖些干果山珍等食物的摊子多了起来。因是飞天节,其中也有不少带有异域风情的香料。有一家摊子,堆了满满两大袋的暗褐色小颗粒,凑近闻,味道刺鼻。许多人没见过,便都凑上来问摊主,原山也好奇地看过去。 “这叫小茴香,是跟着这次的舞队从西域弄回来的,烧菜可好吃咯!” 有人不信,质疑那摊主,摊主嘴拙不知道怎么讲,索性吩咐了同行的人几句,然后笑着对大家说:“大家稍等,我家人去买东西了,一会儿就演示给你们看,让你们亲口尝尝好吃不好吃!” -- 第112页 免费品尝谁不喜欢?等到那小碳炉被买来,肉丁在小瓦钵底部滋滋冒油,肉香飘散开去,这小摊已经被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 “嗨,肉怎么做都好吃,你这怎么证明?” “别急呀婶子,这就来了!” 等那肉丁熟得差不多,摊主将碾碎的香料粉末往上一撒。顿时,香料被热油激发出一道奇异的香气,与肉香混合在一起,美妙得让人口水泛滥! “我要,我要尝!……唔,好,好吃啊!”总说风凉话的婶子,吃了那肉,顿时心服口服,直在那儿夸。要不是有人认识她确实是本地人,都要以为是个托儿了。 肉丁一共就那么一点,分了十来个人便没有了。幸而那香气太过霸道,便是没有尝到的人也知道是好东西。有人问了价格就五两一斤地买起来,不一会儿小半袋子就没了。原山有幸得到最后一块肉,咀嚼进嘴里方知道其中美妙滋味。 宋煦对吃的在意非常,也喜欢吃肉,买这个当礼物,他一定会喜欢的! 于是原山花了四十五文,得到了一个小油纸包。艰难钻出人群后,还没来得及松口气,他突然警觉地抬手往身侧一抓! “啊——!”有一人惊叫出声,声音痛苦。他手腕被原山向反方向扭去,踉踉跄跄的。 “好汉,饶命!”他忙不迭道:“我本来不想偷您的,我下次不敢了、不敢了!” 原山心情复杂。 他看了一眼这贼眉鼠眼的小偷,一方面懊悔自己曾经的不堪,一方面又嫌弃这人手这么慢还做小偷。他低声问:“今天偷了多少?都拿出来!” 这小偷手艺是不太行,纯粹仗着人多才出来干它一票。衣襟里头的钱袋掉出来,也就寥寥三只。打开一看,内容更是可怜,一个二十几文,另一个多一点,有半两碎银子,最后一个最为可怜,烂布头里头裹三五脏兮兮的铜板,还有块暗绿色的粗糙石头。 估计失主要是去报官,官都不太想管…… 但无论怎样,偷窃是罪。他自己犯过,虽说是走投无路的选择,但仍然是他一生的污点。此刻就更看不得别人走这条老路。 “走,去官府把它们上交了。“ “别啊老哥……” 原山不顾那人的哀求,拎着他的衣领就往东方向去。他问了几个路人,便远远瞧见那气派的高门。 这几日过节,集市那里聚集了太多人,别的地方反倒显得冷清了些。他揪着那偷儿走到衙门口,便注意到一个约莫十一二岁的小少年,在石狮子附近徘徊。守门的官兵一直盯着他看,脸色不善。 原山瞧见孩子就想起羊羊他们,不自觉地靠近他,问道:“你在这里做什么?你家大人呢?” 那孩子吓了一跳。他有些木讷,跟机灵的羊羊完全不同,吞吞吐吐道:“我,我丢了,丢了钱……” 原山挑了挑眉,让那偷儿靠墙站好,自己则摊开手,手里俨然是三只钱袋。 “你看看,这里面有你、”“我的钱袋!” 没等原山说完,那娃儿倏地伸手抢过了那个最破的布头:“这个是我的,是我的!谢谢大哥!” 原山缓了缓脸色,伸手摸了摸他的脑袋。另两只钱袋比这一只好看许多,如果纯粹贪图钱,就不应该选这个,可见小孩没说谎。 小孩找回了钱袋,动作比刚才利落很多,高兴道:“大哥你在哪儿捡到的?” 别人怀里捡到的。 原山没这么说,只说集市捡的。小孩儿一听羞涩道:“我打算去集市卖石头,但是别人都不要……” “卖石头?” “是的,我爹病了,干不了活儿,最近家里很穷……我早上帮他磨石头,磨出一块绿色的,觉得很好看,便想看看能不能卖出钱。但今天集市人好多,别人看了都说不值钱……” 原山从小孩手里接过那块粗糙的绿石头。 乍一看确实不起眼,仅仅是一块随处可见的石头,但与坑洼的灰色外皮交织的,是暗绿色的条纹。 那种颜色不像大家都喜欢的翡翠玉石那样绿得纯粹,也不像玛瑙虎魄那样晶莹剔透。 放在外头的商人那里,确实是看不上眼的。 但原山却觉得有点喜欢,打磨一下或许更加的漂亮。 小孩儿见他看得认真,不禁燃起一丝希望:“大哥哥,你要买吗?我可以再给你磨得漂亮一点……” 原山有点愧疚道:“我觉得很好看,但我也没有很多钱。我只有五十五文,自觉配不上这块石头。” “五十五文很多了!”小孩儿失望次数过多,此刻能卖出点钱就觉得很好了,五十五文也让他笑得开心:“大哥哥,我帮你打磨!” 禁不住小孩的热情,原山将另外两个钱袋交给衙差,便跟随他走过几条街,来到了他家中。 这家父亲就是一位石匠,以前还做些大件,近来身体不好,只能靠打磨些小东西赚点家用。 院子里乱糟糟的,堆着大大小小的石块,小孩儿轻车熟路地跨过障碍来到一个台子前,上面摆放着草绳河砂等物。 与后世弄台机器就能轻松切割石头不同,现在的处理方式要粗糙许多。小孩儿干不了需要太大力气的事,但帮着父亲打磨小件还是可以的。他用草绳裹着粗砂,把石头嵌在台子的凹槽里,专心地来回搓动——灰色的坑洼渐渐被磨平,漂亮的灰绿色石质渐渐显露出来。 -- 第113页 原山专注地看着小孩磨石头的背影。 明明还是个孩子,但在石台前的沉稳模样,已经隐约有了一个成年人的气质。原山仿佛看到他的父亲也曾经年累月的坐在这里,耐心地将坚硬的石头一块块磨平,养家糊口,生儿育女,子辈跟随他学习技艺,正一步步继承着他的人生。 那石头打磨起来就忘记了时间,等到小孩终于回过神来,天色已经不早了。 原山在旁边已经打过盹儿,明明午饭没吃饿的够呛,也没有打扰他。 小孩儿摸着肚子,羞窘道:“对不住大哥,我忘了时间,这是你的石头。” 原山将装着五十五文的钱袋递过去,又接过那块石头。 果然,光滑圆润的石头就是令人心生欢喜,它有着如他想象般的灰绿色与乳白色夹杂的条纹。 小孩高兴的表示要去姐姐家看望父亲,并将自己能赚钱了的好消息告诉他。 原山便将小孩送到目的地,才返回客栈。 眼看饭点都快过了,江天天和小春都有点着急。 “走丢了?被拐了?冲撞了达官贵人?”江天天絮絮叨叨:“他大清早就出去了,也没等我,我本来还想一起逛逛的……” “被拐不至于吧,但到现在确实太晚了,要么我们还是出去找找吧?”小春也道。 宋煦老神在在:“一个大男人,曾经还做过神偷,把你们卖到西伯利亚去都不稀奇,你们反过来担心他作甚。” 小春泄气地想西伯利亚又是哪儿,江天天则是怒了:“神什么偷!?他又不是为了自己!以后不准再提!” 宋煦挑挑眉,哟,这丫头这么快就护上了,还怼她的“宋恩公”,这是有情况? 原山便在这时候回来了。 他在门外正好听了那句神偷,又羞愧又感动,做好了心理准备才敲门。 江天天忙不迭地去开门,脸蛋红扑扑的。 “山子哥你哪儿去了,怎么晚回来!” 原山腼腆地从怀里掏了一个油纸包和一个小石头。 “钱不够,没有买什么好东西,这是给宋哥和春哥的礼物。” 宋煦拆开油纸包,惊喜地发现竟是孜然! “太好了!这不是孜然嘛!以后可以做烧烤吃了,保准你们喜欢!”他心中熨帖,把原山夸来夸去,另一边的小春也摩挲着手里的石头,爱不释手。 “谢谢小山,真好看!” 双儿都喜欢漂亮的东西,他也不例外。尽管只是一块石头,但也代表着一份心意。小春与宋煦相视一笑,确实有些感动。 明明是给钱让他给自己买东西,却反而得到了礼物。 原山见他俩高兴,自己也十分满足。 等以后自己有机会挣钱,也要给替他说话的天天买一份。 第52章 与南方的湿热不同, 庆州西北, 永城的夏天,热得十分粗犷。 太阳高悬,地面发白, 有个小娃蹲在地上数蚂蚁。 “挡这儿干嘛!走开!”路过的男人随手一脚把小娃踢到一边, 小娃眨眨眼,吭都没吭一声地换了个方向继续看。 仔细听,还能听到他嘴里念叨着什么。 “二百三十……二百三十一……“ 小娃叫做常弥,今年四岁半, 别的喜好十分平凡,唯爱一个数数儿。 他无聊的时候能把天上飞的——云彩,地上跑的——虫子, 全数一遍,数到天荒地老也不带挪个窝。 家里大人本就不待见他,想起来给口饭,想不起来更盼着他有多远滚多远, 发现了他这个爱好以后很是舒心了一阵子。 多么省事的爱好啊, 真像个傻子,蹲那儿半天一动不动的。 蚂蚁也不是天天搬家, 有时候数完了虫子,没有云彩,他会跟着迁徙的小动物一起跑出去,然后发现更多的动物,再开心的数。光数虫子他就数到过五百多。 这让他非常自豪。 第一次跑出家时, 他发现出门也不是难事,渐渐的,家门就困不住他了。他会跑到街上去,那里有更加好数的东西——人流。 永城有多少人呢?常弥已经数过两千多个了。他有个小小的愿望,希望自己可以把永城的人数数清,再去更大的地方看看。 在这样四处乱跑的日常中,他渐渐发现了一些规律——永城南边的人最多,东西次之,北边最少。 而四个区域里卖馒头的摊子,一样的馒头价格却不同。南边两文一个,其他地方都是三文两个。可明明南边更贵,却仍旧买的人最多,也最忙碌。 这些馒头他都尝过,没觉得有什么不一样的……对,他常常凑在附近,像个小乞丐似的,好心的摊主们看他可怜可爱,时不时会赏他一个半个卖不掉的馒头。 常弥家就住在南边,他去南边的摊子蹭馒头的次数也最多。老板娘看他呆巴巴的却长得很可爱,一直不忍心赶他。有一次清晨摊子太忙了,一个客人一次性要了好多馒头,给的又是整钱,老板娘很是反应了一会儿该找多少钱,没想到小家伙突然在旁边出声了。 “找他二十八文。” 老板娘惊了,再仔细一算竟分文不差,顿时对小家伙高看一眼。老板娘给他搬了个板凳让他站在凳子上盯着馒头数量和钱财,他竟每一次都算对了。 不仅如此,铜板从他手上过,有时候他甚至不需要一个个的数,只要扫一眼就知道手上拿了多少文。 -- 第114页 老板娘便一直让他帮忙收钱算账,忙完了给他馒头吃。有时候看他除了馒头也没别的吃,还会把自家的饭菜分一些给常弥。 某天,老板娘实在忍不住,问他到底是哪家孩子,为什么大人从不管他。小常弥面无表情地指指后头唯一的那座两层建筑。 “诶呀?你是常家的……” 常弥点点头。 常家在永城当地十分有名,家主曾是个走了大运的商贾,后来做不动来回跑的生意了,就把家定在了永城,买了大院子盖了大房子,娶了十八房小妾。 这在当地是人尽皆知的事。 但常家主究竟有多少个孩子,这就没人说得清了,毕竟那么多个小妾……随随便便就能生一屋子吧。 但那也不至于养不起儿子吧……?虽然常弥是个双儿,但小小年纪就长得眉清目秀,长大必是个美人胚子,这样的儿子连口饭都不给吃吗? 老板娘十分怜悯,又忍不住给他怀里塞了个大肉包子。 常弥甜甜地朝老板娘一笑,替她收拾完摊子,才慢悠悠地又跑了。 他是个不轻易笑的孩子,但笑起来真让人感觉春暖花开。老板娘被他笑得晕乎乎的,那双眼睛一直在她脑海里晃…… 不对,怎么觉得眼珠颜色有点浅呢? 下一次常弥过来时,她特地凑近小娃,仔仔细细地观察了一下。 “诶呀,真的是绿的呀!” 常弥没怎么照过镜子,水面也映不出他眼睛的颜色,此刻呆呆地问:“是吗?” “是的呀,虽然不明显,但真的有点泛绿呢……”老板娘娘踌躇道:“你娘……是胡人?” 永城靠近边塞,关外就是另一方天地了。没有战事的时候,两方并不禁止通商,一旦打起来,那血海深仇也很容易就结下了。 因此即使是永城,与外族通婚也并不常见,往往要遭人白眼。 老板娘不知道那常家主家的十八房小妾中有没有个胡人女子,甚至十八是个泛指都有可能,但常弥这小娃儿,应该确实是混着外族人的血。 也是,他长得如此玉雪可爱,就算天天在外面晃,脸上还是雪白一片,嫩得她总是忍不住上手掐一把——而且也难怪常家主不管他,毕竟是个混着外族血的杂种。 想到这里,老板娘心中更加怜爱,又拼命给他塞好吃的。 小常弥就这样在老板娘这儿蹭了半年的饭,要不是他还回去睡觉,常府怕是真的不记得还有这么个小人儿了。 他还是整日看云看蚂蚁,府中的下人偶尔看到他,都觉得他是个痴傻孩子。 这一日,老板娘没有等来小常弥。他也不是天天来,老板娘没在意,却不知道,小娃儿今天挨了打。 打他的人是他哥哥——他有好多哥哥,实在分不清,反正他见过,确实是他哥哥。 这位哥哥今日不知道是哪根神经搭错,看他蹲在草丛里看虫子,突然来了兴趣,捏起他的小脸蛋儿仔细看了看。 “你是十三弟吧?……哎,长得真俏,比你那娘还漂亮,瞧这睫毛卷得……” 常弥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下意识地眨了眨眼睛。 哥哥却像突然被按了什么开关,脸色一变,怒道:“你这杂种,这么小就学会勾人了!?” 说罢,他一脚踢在了常弥肚子上。 常弥自小被忽视,却也没被这样打过,受了疼,忍不住抱着肚子倒在了地上,呻吟起来。 那哥哥尤嫌不够,还想继续补几脚,却被闻声赶来的丫鬟拉住了。 “三少爷呀,您可仔细着!再踩踩,这小杂种怕是要脏了您的脚!” 常弥心想,可拉倒吧,我身上比他干净多了,没看到他鞋底全是泥吗…… 巧合总是一件连着一件,争执间,常弥这短暂的一辈子中只见过两面的父亲竟然出现了。 插句题外话,第一次是他出生三天,第二次是常家主五十大寿。 这位常家主出现在小花园纯属巧合,但他看见了冲突便不能放任不管——三儿子竟然踢了那娘们生的小杂种,一定是小杂种的错,关起来饿几天让他长长记性! 小常弥被关进了常府的废园,那里是整个常府最靠里的地方,只有荒草和破败的屋顶,连根柴禾都没有。 小常弥饿了,肚子也被踢得有点疼,叹了口气开始数院子里的杂草。 只是杂草长得比他人还高,着实不太好数,他数着数着就数到了围墙边上。 抬头一看,隔壁院子里的柿子树长到了他这边来,上面挂满了青涩的小柿子。 常弥认得柿子树,还多亏了路边的野孩子,曾经他见过他们拿竹竿打别人院子里探出墙的柿子枝杈——美其名曰,长到路边的就是大家的。 那些野孩子把柿子打下来,吃得很香,常弥不敢凑上去,只觉得那一定很甜。 托那些人的福,常弥尽管没吃过柿子,却还是对着这一树青涩的小果子流起了口水。 他逛过整个永城,并且有很好的方向感,知道自己家背后也是一间院子。只是这间院子占地极小,连他家的二十分之一可能都没有,而且最重要的是——没有人。 那院子虽说地理位置不错,但大小太尴尬了。买或租得起的人看不上太小的房子,看得上的人又付不起钱。 也就是说,这棵树是无主的。常弥叹了口气,他怀疑自己等不到果子成熟打来吃,就要饿死了…… -- 第115页 就在这时,他突然听见这间本该没人的院子里,传来了些响动。 —— 半年前,小春从没想过自己有朝一日可以来到这么远的地方。 一行人早早脱掉了厚重的外衫,穿上了轻薄的单衣。终于到了庆州,把三哥交代的货物交接完,就该与镖师和车夫告别了。 朝夕相处这么久,陌生人也处出了几分真感情。曲终人散后,几人低落了几天,又踏上了去往更北边的道路。 永城在庆州的最北端,离关外不过就剩几个县的距离,也是南北贸易最发达的城市。 最近几年没什么战事,但早些年也是与外族人狠狠打过的,“永城”二字在有些人眼里就意味着不太平。 宋煦决定要在永城呆一段时间,于是原山昨天就快马加鞭地赶到了目的地,租下了一间小院。此刻宋煦架着马车,一路慢悠悠地进了城。 原山租下的小院位置稍偏,但周围环境很好。 院子共有三个房间,够几人睡下。正厅不大,桌椅和灶房里的东西却很是齐全。最重要的是院里有口井,井边还有棵柿子树。这棵树显然有些年头了,长得张牙舞爪,上面挂满了青果子。 江天天特别馋柿子,这就看得停不下来了,直到原山喊她。 “天天——过来洗脸!” “哎!”江天天脸红了一下,哒哒地跑去井边。接过原山绞好的布巾,贴在脸上。 浸过冰凉井水的布巾很好的缓解了夏日的燥热和旅途的疲惫,宋煦刚刚洗过脸,正把行李一趟趟往院子里搬。原山和小春也跟着去,江天天便先进屋去铺床了。 “宋大哥——!” 宋煦在外面听到喊,应了一声。 “这床被虫蛀了呀——!” 小春听闻,先宋煦一步进了卧房,只见那床板边沿不起眼的地方果真有虫蛀的痕迹。 他伸手去按了按,听得一声不祥的吱呀声。 宋煦和原山也擦着汗进来,原山皱眉,愧疚道:“是我不好,租下的时候没检查清楚。我这就去和那牙行……” “别别,今天先凑合吧。”宋煦拍拍他的肩:“一时半会儿也塌不掉,今天你们太累了,过两天再去问问。” 原山只好点点头。 谁知拖延症要不得。因为外头太阳太大,什么活儿都不太好干,几人决定先睡个晌午觉。 悲剧就此上演,因为小春实在太可爱了(当然在宋煦眼里小春每天都很可爱),他今天搬东西搬得手指头有点肿,躺在床上把指尖伸出来,捏了捏,又吹了一下。 这个动作引得宋煦兽性大发,把小春一拉一压就摁在了床上,正要亲上去,突然床板一晃,砰地一声—— 江天天和原山病重垂死惊坐起,均衣衫不整地赶到宋煦那屋,推开门,一阵烟尘扑面而来! “咳咳咳……”宋煦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我靠……塌了……” 小春更是直接被压了个正着,宋煦重得他差点翻白眼儿。 江天天心情复杂:“这么一会儿你们都等不了吗?我刚都说了床板被蛀了,宋大哥你不会小心点吗?” 宋煦后悔道:“你说得对。” 这下这床的事是该早点解决了,毕竟这院子一共就三间屋子。他们这一行有男有女有双儿,怎么分配都不太好。 几人只得回房换衣服,宋煦准备和原山一起出去搞搞床的事情。他俩往外走,正经过那棵大柿子树的时候,突然听得一声细细的叫声。 “有人吗——!” 宋煦一头雾水,向柿子树那边看过去。那道声音还在坚持不懈:“有人吗……” “有——!”宋煦走到墙边答道。 “那、那你有馒头吗?” “没有。” “……哦。” 然后他等了半天,都没听到后文,宋煦和原山对视一眼,心里憋得慌。 我没有馒头,但我有米饭啊……墙那边到底是人是鬼啊! 第53章 常弥有点头晕, 就地靠墙坐下了。耳边隐约传来人声, 但那声音仿佛离得很远,他小小的脑袋瓜做不了太复杂的思考,渐渐睡了过去。 宋煦敲了敲墙没得到回应, 不知怎么的心里有些不安。原山会意地说道:“是不是想翻过去看看?后院有个梯子, 我昨日收拾出来的。” 宋煦特别满意原山这种心领神会的能力,两人合力把梯子抬出来,架在了墙上。 宋煦:“我是不是疯了,感觉隔壁现在告我个擅闯民宅都够了。” 原山扶着梯子看他往上爬:“不怕一万, 只怕万一真有什么人被困住了呢?“ 果不其然。宋煦上了墙,低头就看见下面歪了个孩子。 “卧槽!”他吓了一跳,赶紧向原山招手:“去把小春叫来扶梯子, 你也上来!” 全家出动,几人合力把梯子顶到墙上,再慢慢架到另一边。宋煦和原山小心翼翼地沿着梯子下去,把靠墙的孩子放平了。 “怎么样了?”小春听他们说那边有个小孩, 也是担心不已。宋煦隔着墙朝他喊道:“晕过去了!” 见小孩呼吸还算平稳, 只是脸色苍白了些,宋煦暂时放弃了跟隔壁人家打交道的想法, 先把小孩背起来,慢慢地爬过梯子回到了小院子里。 “怎么回事,你们说他刚才要馒头?”小春拿凉布巾给常弥擦了擦脸。 -- 第116页 “对,难道是饿晕的?” 常弥被额头上冰凉的触感弄醒了,迷迷糊糊地睁开眼, 就见几个陌生人凑在一起看他。 “……啊。”他呆呆地:“请问有馒头吗?” 宋煦哭笑不得:“没有馒头,米饭吃不吃?” “……吃!” 见他不像生了大病的样子,小春尽管担心,还是先煮了一锅粥给他垫垫肚子。怕他不好克化没有加别的东西,切了一小碟腌萝卜丁。 这东西开胃好吃,小东西不知道是不是从没吃过,一口一口停不下来,不一会儿就把小碟子清空了,还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 见他不像有大碍,宋煦就先打发原山出去弄床了,他与小春围着这个自我介绍叫“常弥”的小孩团团转。 原因无他……小常弥真的太好玩了。 “你为什么要管我们要馒头啊?” “因为我饿了。” “那你吃了我们的粥,怎么报答我们呢?” “帮你们数钱。” “我们自己也会数钱!” “我数得又快又好。” “好吧,那我考考你,我买了八袋精米,每袋二十文,旁边这个小春哥哥买了三袋糙米,每袋十三文,一共花了多少文?” “一百九十九文。” 宋煦挑了挑眉。 三位数的加减乘除,纯心算,不是四五岁小孩应该会的。如果他没记错,在现代,这起码要到小学三四年级才开始学。 如果不是意外的话,眼前这个肤色雪白的可爱孩子,确实是个数学天才,看来数钱数得好的说法是真的。 他有心逗逗小家伙,又接着问道:“我买了八袋精米,小春买了三袋糙米,回家以后我们把米倒在了一个大袋子里,现在家里有几袋米?” 小常弥终于愣了一下。 “……十一袋。” “错,都倒进去了不是只剩一袋了嘛哈哈哈哈!” 小春:“…………” 他心疼地看着茫然的常弥,决定单方面讨厌煦哥一分钟。 常弥倒是迅速反应过来了,一直板着的小脸上终于露出了点羞愤的表情。 “刚才是我没想对,你再来。” “……好啊,树上有七只麻雀,被我用弹弓打死一只,还剩几只?” 常弥想了想,怎么算都是六,犹豫道:“……六只?” “又错啦!我弹弓都打过去了其他的鸟不都飞走了嘛!” 常弥:“…………” 好气啊。 宋煦看他有点不服气的样子,小小一个人,腮帮子都鼓起来了,赶紧打圆场:“好了好了,我出的都是些坏问题,你是很厉害的,数数厉害。” “是的,你们要我数吗,或者我明天还能来数吗?”说到这儿,他突然一愣,转头哒哒哒地跑到外面的柿子树那儿。 “我之前在墙那边睡觉的!”他大惊,敢情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的乾坤大挪移是多么的神奇:“你们会法术吗!?” 就算是个数学神童,其他方面也不过就是个四五岁的小孩,说话这么利索已经是远超同龄人的聪明了,此刻露出些天真的情态,竟可爱得让人恨不得捧在手心里。 但他不得不戳破小孩的幻想:“不是,是用梯子。”他指了指架在墙角的木梯,常弥看到,又哒哒哒地跑过去看梯子。 他没见过梯子,不知道这样东西可以帮助人们翻越高墙,此刻见到了,并不觉得它比之法术差在哪里——都是神奇的道具,能做不可思议的事情。 “那个,你们能把它借给我三天吗,我给你们数钱,不用给我馒头。”常弥认真地说。 小春担心道:“你是要回隔壁吗?你家人是不管你吗?竟饿着这么小的孩子……饿坏了怎么办?” 常弥于是把自己的身世大概说了一下。 他条理清晰,语句分明,宋煦和小春听明白后,担忧地对视一眼。 小春道:“有没有下人来检查你在不在院子里?如果发现你不在,会受罚吗?” 常弥摇摇头:“我也不知道。以前没有来过。” 清官难断家务事,况且他们还不是官,确实没有直接上门替娃娃出头的道理。两人商量了一下,便决定先把常弥从梯子那儿送过去,等到晚上熄灯后若没有人来,再把小孩接过来睡觉。 毕竟宋煦刚刚在那个废园大致走了一圈,真是连山中破庙都不如,草甸子都没有一张。就算是大夏天,也不能这样虐待孩子吧? 说定后,宋煦与小春合力又翻了一次墙。常弥回到那边,仍然呆在墙边上拔草玩儿。小春心神不宁,时不时就要去那边敲敲墙,跟常弥说两句话。 到了晚上,原山终于买到了新床板,几个工匠合力将木床抬到他们院子里,休息了一会儿又往窝房里搬。 “跟牙行扯皮的事情过几天再说吧,天天把床铺软点儿,常弥晚上会来睡。” “跟你们睡?”江天天惊奇地看向宋煦:“你们舍得睡觉的时候在中间放个娃娃?” 小春不好意思了,转头进了灶房,宋煦很是得意:“没办法,谁让夫郎喜欢呢?” 工匠们放好床结了账就要离开,走到门口却撞了个人。 来人风风火火喊道:“宋兄!您的信!” 那是庆州府城汇通商行的人,之前曾承蒙他们招待了几日。因为再往北商行便没有据点,临走时宋煦就交代了,若是有他们的信件,到了永城后问最大的牙行便能得知他的住处。 -- 第117页 谁知道这才搬来第一天,就收到了信。 宋煦留那信使吃饭,对方忙道不敢地溜了,江天天与小春还在灶房忙,宋煦便先看起信来。 这是莫世安写来的信,第一行就是一句惊雷。 “宋老弟,展信佳。钱小雨殁了。” 小雨死了!? 这死亡太过接近,尽管宋煦理智上知道他是个坏人,一时半会儿也没办法心平气和。 是钦差到了以后彻查了钱家,一同杀了吗?但莫大哥会就这么随他去吗? 原山不认识字,他看宋煦神情有异,默默退开些,留给了他一个人消化的空间。 莫世安在信后,简略地说了一下事情的经过。 年初他们走了以后,袁县令因恩师到来,很是风光了一阵子。他将钱家所有人,连同自己的小妾一起送进了监牢,而钱家的财产,则有一半进了他自己和老师的腰包。 春阳县短暂的繁荣了一段时间,乍一看花团锦簇,实际每个有点钱的店主都被县令私底下约谈。交钱的交钱,闭嘴的闭嘴,力求钦差来时,看到漂漂亮亮的,没有瑕疵的春阳县。 远在隔壁镇子的彩秀,不知道从哪儿听到了消息,竟不顾自己重新开始的生活,决定回来将县令与钱家勾结的事情告向钦差。 袁县令本以为搞定了一切,举行宴会时,却被彩秀捉空档闯入。彩秀在挣扎中受了重伤,但也撕破了华丽的假象。 钦差震怒,彻查了春阳县的情况。钱家的事已经板上钉钉,但袁县令的罪还有商榷的余地。就在这时,钱小雨站了出来。 信中写道:“小雨不是个好孩子。我违背自己的道德将他留下,本以为还有纠正的余地,谁知春天时他得了痨病,命不久矣。我带他在附近转了转,他白天日渐开朗,夜里却不能寐,噩梦缠身,日渐衰弱。” “后来走不动了,我们回到了春阳县。小雨得知钦差已经到来,而彩秀出来状告了钱家种种恶行,他深受震动。第二日,他便执意要面见钦差,将袁茂临种种罪证合盘托出,最终协助了钦差定罪。袁茂临和他的恩师将被押往京城。” “小雨是罪人,即便检举了袁茂临,自己也下了狱。他身体已经很不好,当天夜里就去了。我没能见到他最后一面,有些难过。” “宋老弟,这段时日我心中郁郁,有些事想不通,很是丧气,便欲向北一游,赴你我他日之约。如若恰好在庆州停留,便让府城商行的人给我递信。想念老弟与弟媳的手艺。” 后面还有几张信纸,写了庆州各个城的情况,永城也单独有一张。里头面面俱到地写了关外贸易的时间与注意事项,还有几大势力,各有怎样的特点之类,常家赫然也在其中。 宋煦心中酸涩,觉得莫大哥可能是栽了。 哪怕养只小猫小狗,时间久了还有感情呢,即使对钱小雨没有深爱,但哪怕只是有一点点的好感,人死在眼前也难免难过。 宋煦不敢设身处地地想,只得把信纸收好,等晚上再告诉小春这件事。 他因这封信,整个人都有些心不在焉。小春饭做得差不多之后便隔着墙问了小常弥那边的情况,小常弥说完全没有人来废园,而且他父亲是打算要饿他三天的,不用送饭仆人就更不会来了。 小春想,他就把人接过来怎么了?如果真的暴露了,就说邀请小少爷来做客!那常家难不成还能去官府告他拐卖小孩吗? 心中想定,小春便肆无忌惮地把常弥带了过来,一桌菜摆好,久违的小春的手艺。 别说小常弥了,原山也吃得停不下来。宋煦一手教出小春,但小春现在已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 宋煦夹了块糖醋里脊,一口咬下去,香脆酥皮里头是四溢的肉汁,好吃得他回过神,直接把钱小雨抛到了脑后,反而跟小常弥抢起菜来。 逗常弥玩实在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常弥长得可爱,脑子聪明,平时板着小脸儿,一生气却极鲜活,是个特别合他和小春眼缘的孩子。 宋煦在听说他的身世以后,就隐约有了个念头。此刻见小春这么喜欢他,那想法又加重了几分。 反正开关口还要一段时间,莫大哥也要来,不如在永城再多住些时日。 若有机会,把常弥带走,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第54章 江天天听宋煦的, 在床上铺了两层棉被, 再盖上草席。 躺上去,既凉爽又柔软,常弥一开始还有些不安, 但很快就欢喜地爬来爬去。 他真正的卧房有一张比这个大许多的雕花大床, 但下人们从不会在意那些细节,一年到头都是一层薄薄的棉絮,冬天嫌冷夏天嫌热。幸亏常府建造时便整个铺了地龙,有专人负责烧, 不然按照他们对小孩的放养程度,哪怕是养个王八都得死。 常弥睡在中间,宋煦小春就不好再做什么少儿不宜的事情, 见小孩翻来覆去睡不着,宋煦拍拍他道:“宝贝,给你讲个故事就乖乖睡觉好不好?” 常弥这辈子还没被谁叫过宝贝,他的亲娘生下他不久就死了, 他连人长得是圆是扁也不知道。 因此这一声宝贝唤得他心头怦怦跳。 “……好。”他细细地答应了, 就听宋煦低沉的声音安稳地从身边传来。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白雪公主……” -- 第118页 宋煦被迪士尼电影荼毒, 说到白雪脑子里就开始放let it go,把好好一个传统童话愣是讲出个姐妹情深版,白雪公主叫爱莎,有个妹妹叫安娜,情节跌宕起伏, 过程千辛万苦,邻国的王子还是个反派,与拥有魔镜的皇后搞在一起给国王戴绿帽…… 小常弥早撑不住睡着了,小春反倒听得兴致勃勃再无睡意,两人中间放了个小孩竟然还是过上了情趣之夜,第二天又理所当然地起晚了。 “……这样不行!”明明终于安顿下来,小春昨日就计划从今天开始一定要好好跑步锻炼,结果爬起来已经艳阳高照,只感觉自己堕落了! “明日我一定起早,小山记得敲我们的门!” 原山假装没听见,小春在后面追,一直追到灶房边上,他求饶道:“春哥你很厉害了,在怀城你不是还追上我了吗?” 小春认真道:“那是你跑累了,我现在再跟你比铁定比不过。” 原山:“那可未必,也许我爆发力是强一些,但论耐力你或许还胜过我。” 江天天早起去了集市,扛了个大西瓜回来。见小春和原山在院子里说话,好奇喊道:“你们争什么呢?” “争谁厉害。这有什么好争的,比一比呗,就出去绕城跑,谁先回来谁厉害!”宋煦接过江天天手里的瓜,拍了拍赞叹道:“没想到这么早就有西瓜了,我们湃在井水里,你们跑回来正好吃!” 常弥人小,一直睡着,这时候才隐约被外面的声音吵醒了。那些声音与他平时听到的不同,带着热腾腾的暖意,却不燥人,平和舒适。 他不太懂该怎样形容,只知道睡得很好,床很舒服,人也很开心。 他非常喜欢宋煦和小春。 他自己爬起来,整了整身上的衣衫,哒哒地来到院子里。 “常弥起来啦?先来吃早饭。粥凉了没,让你天天姐姐给你热一下。”宋煦正给小春绑袖子——要和原山赛跑,袖子甩来甩去太影响发挥了,得绑紧了。看到常弥出来就指了指堂屋。 常弥听话地过去。 桌上的确有一碗白粥,煮得糯糯的,里头掺了些金黄色的小米。 桌上有一叠他昨日就吃过的腌萝卜,还有一碟子切得薄薄的香肠。常弥对肉倒是没有特别的馋,但这不妨碍他觉得眼前的一切十分诱人。 江天天后脚进来,一手揉了揉他的小脑袋,一手摸了摸碗壁。 “还是温的,不用热了,快吃吧。” 常弥吃了半碗,听到宋煦在外头喊他。他犹豫了一下,看看碗,又看看外面,最终决定捧着碗跑出去。 “说好了啊!路线清楚了吗?从这里向东,绕着城墙跑一圈回来,谁先到谁获胜!” 常弥捧着碗,像个化缘的小和尚,懵逼地看着小春和原山从院门口一同咻地就消失了。 “……”他不太明白,就低头又喝了一口粥。 宋煦陪他回屋吃完饭,重新洗漱过,看看时间还早,便把瓜拎出来准备破开。菜刀在灶房里,宋煦去拿过来,想了想,又把刀柄递给常弥。 “你来切吧。会吗?不会也没关系,随便切。” 常弥有些惧怕,往后缩手。“以前我奶娘说……我碰了刀就会死……” “……拿着刀柄就不会死。试试看?有点重,你两只手抓。” 第一次提起菜刀,果然沉重非常。小常弥努力地将刀抬起来,手有些颤抖。倒不是因为拎不动,而是根深蒂固的观念被动摇,小小的人有点混乱。 就在这时,宋煦握住了他的小手,将那菜刀一起抬起来,对着大西瓜咔地切进去。 “呀!”小常弥惊叫。他的小手热热的,被宋煦的大手包裹着,那点胆怯被轻而易举地吹飞,只剩下新奇。 大西瓜无力抵抗,被两人合力破成了两半。宋煦几下切得更小,又让常弥把最小的那块瓜切片。 常弥学得很快,开始几刀用力不匀,但很快就找到了规律。他发现刀并没有那么可怕,只要使对了力气,就很有用,并不会让他“碰一下就死”。 “不认识的东西,试着了解它,不要惧怕它。你看,你这不就会用了吗?” 常弥眼睛闪亮地盯着教他的人,张开大大的笑容,猝不及防就穿透了宋煦的心。 宋煦自认不会教小孩,也没怎么和孩子相处过。但不管怎么样,平等对待一定没什么错。且看常弥高兴的样子,他觉得自己肯定教得挺好。 况且常弥还十分听话早熟,一点也不像那些地铁火车熊孩子。 人一旦把别人划到自己的势力范围,就看不得人受欺负。他索性也不谈把孩子送回隔壁的事,把常弥扛到肩上,去门口等小春和原山跑回来。 关于生育,宋煦最近渐渐感觉小春已经不像最初那么敏感了。 也许小春自己不知道,但刚刚出发那会儿,他对孩子的回避是旁人一眼就能看出来的。作为枕边人,宋煦更是看在眼里,只是不敢再提罢了。 有些创伤,他说再多也没用,还是得当事人自己想通才能好转。 这一路上,他们也遇见了不少孩子。羊羊他们也很可爱,可也没见小春那么亲近。常弥似乎是特别的——也许是对的时间,对的人,小春从看见他开始眼里就有爱怜。 如果这辈子他们真的没办法有孩子,宋煦想,他可能会把常弥抢过来。 -- 第119页 让他使手段他都愿意。 两人在屋檐下看着外面,太阳升得更高了,热浪渐渐从脚底燃起。 还是原山先回来了,他背上全湿透,但看脚步还有余力。宋煦给他递了片瓜,自豪道:“快吃,小弥切的!” 原山大口喘气,缓了一会儿:“小弥真厉害,都能切瓜了!” 常弥不好意思地抱住了宋煦的脑袋。 “小春呢?” “就在后面,马上就到了。” 中途原山犹豫了一下该不该适当放水,但最终还是放弃了,小春实力不弱,他应该将他平等对待。 如果换个双儿和小春比,怕是早歇在半路了。 果然,原山几口瓜刚下肚,小春就气喘吁吁地回来了。 他脸被晒得通红,宋煦暗骂自己为什么不挑个阴天再让他们比,但晒都晒了,宋煦便顶着常弥过去给小春送瓜。 小春累得狠了,撑着墙呼哧呼哧喘气,宋煦半蹲下,常弥举着瓜给小春。这次不用宋煦开头,他自己先细声细气地说:“吃瓜,是我自己切的!” 小春也作惊讶状:“小弥这么厉害?自己就能切瓜了!” 除了数钱,这是常弥短暂人生中第二样被表扬的技能。 他的心中燃起无限动力,在他的小小要求下,第二天第三天他都切了瓜给大家。 最后一次甚至没有要宋煦丝毫的帮助。 他吃完早饭,坐得笔直,认真地对宋煦和小春说:“谢谢你们的招待,三天到了,我要回家了。” 他其实非常想留下。 但也知道自己不是这家的孩子,并不能一直打扰他们。 等他能够自己赚钱,就去买很多的馒头给宋煦他们送来。 —— 常府。 “老爷!夫人,夫人她不太好!” 常家主正在花园凉亭里和第八房小妾喝茶,闻言沉下脸色,呵斥那奴才。 “慌慌张张的干什么?你慢点说,夫人怎么了?“ 偌大常府,能被叫做夫人的,自然只有常家主的元妻。 常家主虽说花心得不可理喻,却对元妻还不错,给她掌家的权利,待嫡子也与对庶子不同。虽说两人早已没什么感情,互相间还是有几分尊重。 奴才苦着脸道:“早间夫人就说头痛,起不来,丫鬟喂了点燕窝汤也很快吐掉了。夫人坚持说自己躺会儿就好,奴婢就没去请大夫。谁知道这会儿突然严重起来,一直干呕吐酸水儿……眼看着就……“ 常家主额头青筋直冒,起来怒道:“还不快带路!再差人请大夫!” 常夫人生病,府里兵荒马乱。常弥回到那座小废园后,竟迟迟没有人来放他出去。 小春不放心,一直在墙那边与他说话,直到中午才有人慌忙过来打开了废园的门。 常弥轻轻说了再见,便几步进到了那破屋子里。开门的奴婢其实心中颇有几分惧怕,怕看到一具尸体。常家主没什么分寸,惩戒的时间未免也太长了。一个四岁多的孩子,饿三天,饿死了也不奇怪啊…… 然而没有人会为了他向老爷求情。 今日府里大乱,这奴婢得罪了上面的管事,被遣来开门,心中惴惴不安。万一真剩个尸体,老爷会不会将她打死?毕竟再不喜欢,那也是个小少爷…… “啊!”胡思乱想间,她突然惊叫一声。 原因无他,这奴婢以为会奄奄一息躺在屋里的人,正乖巧坐在门槛上,脸蛋红扑扑的,看着滋润得很。 这、这怕不是来索命的鬼吧!? “不是我关你的!要找找老爷去吧!”她情急之下大喊道,随即转身就跑。小常弥莫名其妙,一个人晃悠出了园子。 他沿着一条石径往自己的院子走,却敏锐的发现家中的下人们少了很多。平日里修剪树枝的,侍弄花草的,守卫在各房主子院前的,许多都不见人影, 他一路疑惑着,直到常夫人的院子外边。 原来人都在这里…… 他悄悄地溜进去,想看看是怎么了,就见丫鬟进进出出,端着装有秽物的木桶。 屋内传来常家主与大夫的声音。 “李大夫,夫人她……?” “请恕老夫愚钝。夫人的症结或在脑中,我无能为力。只听闻关外有一位胡人神医,虽是胡人,手上中医技艺却出神入化。如果常家主能将那一位请来,或许能有几分好转的可能。” 第55章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补回了正常字数,夜里就看了的朋友们可以刷新一下QUQ 小弥的戏份比较多,因为永城后面的事和他息息相关! 而且他是大儿子哈哈哈哈 神医? 还是胡人神医? 常弥敏锐地捕捉到了关键词。 他知道自己是个“杂种”, 从小到大, 不停地有人这样称呼他。 更小的时候,他其实不太明白这个称呼的含义,直到卖馒头的婶子盯着他的眼睛怜悯地对他说, 你娘亲大约是个胡人。 所以杂种, 就是胡人和汉人生的孩子吗? 我的身体里,流着一半胡人的血吗? 但即便在这永城,胡人也是比较少见的,除了每月开关的时候有商贾往来贸易, 平日里想找个胡人,还得碰碰运气。托他成天在外面晃的福,他也见过胡人, 但那些人跟别的陌生人好像也没什么不同,并不会驻足多看他一眼。 -- 第120页 常弥花了很长时间才想明白,对于胡人来说,因为自己身体里流着一半的汉人血液, 所以在他们眼里, 自己也是“杂种”。 让一个孩子明白这样残酷的事实,只需要让他在漫长的时间里只思考这么一个问题。尽管明白了胡人汉人没什么不同, 他还是天生地渴望着认识一个胡人,想与他们交谈,想知道他们吃什么喝什么,为什么眼珠会是绿色的。 他忍不住凑得更近,小小的人躲在窗帘后面, 专心跟大夫交谈的常家主并没有发现他的存在。 “怎样能请来神医呢?他既是胡人神医,又怎么会愿意来关内……” “这倒不是问题。那位神医胸怀天下,是惯不在乎种族的。你不要明面上做些贬低外族的事情,神医想必不会在意。但他一贯很是忙碌,要请到他得多花点时间,上下打点打点。” “我明白了,谢谢李大夫。” 送走了大夫,常家主站在门口,迟迟不动。 常弥不敢这个时候出去,他蹲在地上,等着常家主也离开。谁知道家主没走,管家却来了。 两人关起门来,商量着怎样请神医的事。常弥心不在焉,也没怎么听懂,直到他们的对话里出现了他的名字。 “是不是要把常弥给安排出来……?”管家踟蹰问道。 “为何?” “不是说那神医不喜欢贬低外族……老爷您就做做样子,把他打扮打扮,让神医觉得你心喜胡人甚至通婚生下孩子,还因为孩子有胡人血统而十分喜欢……这不就显得您尊敬嘛。” “……是个好方法,只是我看见那孩子就恶心,一双眼睛跟他那贱人娘似的,看得我心里发毛。” “老爷您是财神爷转世,百毒不侵,还怕他一个小娃子?况且那到底是您的亲子,一定伤害不到您的……” 常家主似乎被取悦了,松口道:“行吧,那就把老二那个院子临时收拾给他。等把夫人治好,再弄回去也不迟。” 常弥听常家主用“恶心”形容自己,心中有些钝钝的难受。 以往不是没有听过更过分的言语,现在才难受,莫非是因为在隔壁家过得太好了吗? 他板着小脸,听两人终于走了,才钻出了窗帘,一路回到了自己的小院子。 今日,也许是他刚关完禁闭,他院子里的奴仆对他的关注空前集中,竟难得地在他还没回来时就将饭菜准备好了。 菜是好菜,荤素皆有,那一阵阵热气蒸腾,单论卖相还比隔壁小春做的好看。 但吃进嘴里,就是没有别人家的饭菜香。 他慢吞吞地把饭吃掉,没一会儿就等来了管家的口信——将他与二少爷的院子调换一下。 仆役们惊呆了:为什么!?凭什么!?一个小杂种,竟要挤掉最受宠的二少爷的院子,这究竟是因为二少犯了错,还是杂种被天上的馅饼砸了? 常弥的院子本来只有四五个下人,这会儿一下子涌进四五十个二少爷院子里仆役奶娘这个那个的,挤得院里差点都站不下。 三少爷和五少爷都是常夫人嫡出,除了他俩,夫人还育有一个排行第六的小姐。这三人固然在常府地位不低,享有话语权,但单论宠爱,没有比得上二少爷的。 二少爷不知道是不是小时候糖吃多了,惯会嘴甜,尤其擅长哄着长辈。虽然自己没什么本事,但他的院子却是常府众少爷中最大最好的。 常弥跟着众人搬了家,离那大院老远就听见里头有人撕心裂肺地哭喊。 二少爷单字一个济,已经是个十五岁的少年。随着常弥他们走近,他的话语愈发清晰:“…………我不是你的小宝贝了!你以前说的全忘了吗,你是在往我的心里扎刀子!!……我不,你都不疼我了!呜呜呜爹亲,爹亲不是我的爹亲了呜呜呜……” “…………”常弥欲言又止,说实话,他觉得有点辣耳朵。 二少爷没在屋里呆多久,没一会儿就哭成个水葫芦飞奔出来,路过站在院里的常弥时还狠狠瞪了他一眼。 说实话,常弥身高才到他大腿,这场面就显得十分滑稽了。 常弥刚回过头,就与叹着气出来的常家主打了个照面。 两人无话,大眼瞪小眼。 常家主连这个双儿的长相都不太熟,此刻也说不出什么亲热的话来,常弥更是不知道说什么好,在他眼里常家主跟“爹亲”的称号还差太远。 院里的老婆子刚准备说些什么打圆场,一个灰头土脸的奴婢从别处进来,见到常弥突然尖叫一声:“鬼啊啊啊啊——” 那奴婢一脸得了失心疯的样子,常家主狠狠皱眉,示意护卫将她带下去。 他再怎么不喜欢常弥这个儿子,也容不得别人指着他说见鬼。 谁知那奴婢竟还坚持不懈:“老爷!老爷那是鬼!那一定是鬼——!他饿了三日!我去了废园竟见他没有半分憔悴——” 话没说完,她就被护卫堵了嘴,脚上还不停踢蹬,似是惊惧到了极点。 她心不够硬,去废园开门之前,总是想着那么小的孩子不知已经被折磨成什么样了,又因为害怕承担罪责,脑补了许多孩子死亡的场景。 结果事实和想象差太多,她一下子就钻进了自己的恐怖故事牛角尖里。 但不得不说,这奴婢追究得没错,常弥确实没有好好地饿三天。 -- 第121页 她这番话一说,众人不禁对常弥起了疑心,常家主甚至此刻才想起来他刚狠狠惩罚过小孩。 他看起来确实很滋润,双眼有神,身上干干净净,连头发都被绑得好好的——以往奴婢们不上心,有时候就松松地扎个马尾,而他今天则好好绑了个包包头。 看起来是很可爱,但也很可疑。 常家主不会觉得什么见鬼,他只猜他钻了空子,怒道:“你做了什么?为什么不好好的受罚!?” 常弥扫视了周围一圈人,面无表情道:“我爬到外面去,跟路人讨了馒头吃。因为不吃我就死了。” 常家主一时竟不知怎么反驳,牙咬得咔咔响,随后却听到那有着深绿眸子的娃娃,用那清脆童音,清清楚楚地问他。 “父亲,你试过三日不吃饭的感觉吗?你也会死的。” 常弥真的体验过。 曾经的他不太会说话——因为没人教。那时候的他每天都等着人来伺候,不会自己提要求。 下人们一日比一日怠慢,突然有一天,他们忘了给他送饭。 只是一个小小的疏漏,如果常弥那时候能很好地表达,他就会要求下人将饭送来。但那时候的他不会,于是他饿了一顿。 之后隔三差五的,饭食总会被忘记,一两顿他还能忍,有一次他足足两天没有得到食物。 小小的孩子,第一次刻骨铭心学会的词语,是“饿”。 “如果父亲想杀死我,其实可以更简单一点,我很小的,你这么高,轻易就能杀死我。” 常弥的眼睛很干净,说这话的时候怨恨痛苦一概看不出,凭空营造出了一种毛骨悚然的气氛。 他的头微微扬起,在任何人眼里都是一个需要俯视的,再弱小不过的存在。 常家主浑身冰凉,想要发怒,却更觉得窒息。他不知道该怎样解释,或者说面对。甚至更加直接的愤怒也无法冲着常弥去——他还要装作对小孩好,来获得神医的青睐。 对峙了约一炷香的时间,常家主最终选择移开视线。他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让常弥好好休息,就带着多余的奴仆匆匆离开了。 “过几天家里要来贵客,最近就不要出去了。二少院里的人,你们最近盯紧点十三少爷,别让他乱跑乱说话。” 常弥盯着常家主的背影,那里面隐约透着一点狼狈。 “是!”他听见满院的奴仆齐声答应,心中有些微失落。大约要一阵子见不到馒头大娘了和宋哥哥春哥哥了…… —— 常弥回家了,小春也很失落。他本来以为这个孩子很依赖他们,可人家是有自己的家的,哪能天天往别人家跑呢? 渣爹再不负责,那也是亲爹呀。 他只好干别的来分散注意力。 首先是筛茶。 尽管买的时候是统一价,但卖茶那家人,炒茶的时候芽尖和其他部分是一起制作的,虽然不是什么顶级特供,但放在这北地,已经是难得一见的好茶了,混在一起卖有些可惜 还有些在运输途中颠碎的茶渣,也一并被挑出来,被宋煦制作成了一只只圆润的茶丸。 把茶分个三六九等就耗费了几人十多天的时间,一切处理好后,他们又将每一样茶按照本身的品质包装成不同的样子,那一车两百多斤的茶叶,足足堆了他们半个院子。 做完后小春总算松了口气,问宋煦道:“茶丸和普通茶叶以及芽尖,分别卖多少钱?” 宋煦想了想:“暂定个一两五十文、九十文、和三两银子吧。” 小春一哆嗦:“……是不是加得太多了?” 要知道他们买茶的时候可以论斤买的啊! “哪有,我还觉得定得便宜了呢。这个价是我打算问问永城商家定的,等到开关的那天,卖给关外人肯定不是这个价了。那就是气氛价。” 宋煦已经打算好了,听说关外商人来买东西都很着急,到时候就找几个托儿来竞价,保准他们冲动消费。 离开关还有四五天,宋煦总算换上好衣服,准备出去探探路了。 他代表汇通商行,本身就有天大的面子,更何况之后莫大哥也要来,他也不算狐假虎威。 这便带着些打算卖的茶叶,与原山一道去永城铺子探路去了。 小春被留下,手头没什么事,又开始担心常弥。 分开的头几天,他以为小孩想家了。但这都十多天了,他开始担心小孩是不是又遇到了什么困难…… 小春根深蒂固地认为虎毒不食子,却又想起对方能狠心把常弥饿三天,心里纠结来纠结去,坐在井边发呆。 自打他们来到永城,就没下过雨。井里的水位也下降了一些,却还是有丝丝凉意。 江天天前两天说永城的菜价涨了,可见最近天气着实不好。也不知道常弥有没有被晒着?屋子里热不热?有没有人给他铺上草席? 小春觉得自己卑鄙,因为他不得不承认,心底深处时刻有那么一丝的念头——希望常弥的爹娘不好,他就有足够的借口和理由将人夺走。 “啊啊啊啊——”小春抓狂地把头磕在桌子上:我在想什么啊!我怎么这么坏啊!难怪我不能生!! 小宅子背后的常府中,常弥倒没有再被虐待,但一样烦恼。 神医终于来了,他却看不到! -- 第122页 几天耗过去,常夫人已经愈发不行了,昏迷时间多过清醒,醒来也浑浑噩噩。 常家主都快放弃了,却又获得了那神医已经验过了特殊的身份标识,进入了关内的消息。 这显然是听了我们家的事,来帮我们的嘛! 常家主反正就这么信了,巴巴地敲锣打鼓把神医迎进家。 常弥只能远远的听到那些欢乐的鼓乐,自己撑着腮帮子蹲在树下数蚂蚁。 热闹是别人的,我只有寂寞。常弥数蚂蚁确实可以专注一整天,却也不妨碍他觉得馒头摊子和宋煦家比这里好玩。 幸好那神医没让他等太久,当天晚上就散步散来了常弥的小院子。 第56章 就在常家主大摆宴席恭迎神医的晚上, 宋煦也应邀参加了一场饭局。 饭局是永城有头有脸的商人们一同组起的。永城虽然危险, 但商机遍地,穷人很穷,富人也富。 除了最有钱的首富常家主, 别的商人虽说够不上他的咖位, 但体面的也不少,听说汇通商行派了人常驻永城,心思不禁活络了起来。 这不,宋煦才接触了几个大的杂货铺子, 没过两天就有人上门送请帖了。 正巧小春这几日在家呆得无聊,宋煦就问了传信人晚上能否带上家眷。 那人满心巴结,连声道可以可以没问题, 转头回去就跟牵头的大商人林老爷汇报,说那宋老板竟要带家眷! 这位林姓大商人愁眉苦脸道:“我正发愁那老常不肯来,宴席上缺我们永城首富,宋老板会不会觉得我们没诚意啊?” 传信人是林家管家, 他更愁安排的事:“那宋老板要带家眷, 难道让人家娇媚娘子跟一群大老爷们坐在一起吗?还不得临时通知各家也把夫人带上……” 林老爷一拍脑袋:“这样也好!让大家都带家眷,分两桌但全摆在院子里, 看起来多热闹,宋老板一定会忘了老常缺席的事儿!” 宋老板是不是真的会忘,这点还不好说,但宴席确实是热热闹闹的。 男人们这桌酒香四溢,夫人们那桌莺啼燕语, 别提多和睦了。 ……就是那夫人桌全是女人,小春被迫坐在中间,他还没怎么样,宋煦的脸都要绿了。 怎么回事!?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效果!? 林老爷刚朗诵完欢迎宋老板的开场白,见这位大佛紧紧盯着隔壁桌的自己夫郎,心中暗骂自家的管家——为什么不问清楚这宋老板竟带的是夫郎!? 话说回来,能进到汇通商行,本事肯定不小,这样的人竟会娶个夫郎当正妻?这题超纲了! 这些商人中也不是没有娶双儿当小妾的,但人越是往上混,越想要讲究一个体面。 体面这个词很微妙,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中,娶个女子当正妻就是体面的标准之一。 不是没有糟糠妻是双儿的人家,混得好了以后大多也不会抛弃,只是出席正式场合时,他们宁愿带个出身好的妾也不带正夫郎。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形成的约定俗成的规矩,但意识到的时候大家都是这样做的。 林老爷就是在场唯一一个正妻也是双儿的人。 他使劲给自己的管家使眼色,想要他把自家夫郎叫出来给隔壁桌解围,管家大概是脑子锈了,林老爷把眼睛挤成个豆都没沟通成功。他只得苦哈哈地明说道:“宋老板家夫郎一个人怕是寂寞,我去把我夫郎也叫出来……?” 宋煦看小春在隔壁桌已经快要被脂粉味熏晕了,又嫉妒又好笑地承了林老爷的情。 于是这群商人还没介绍完一轮,大家先被迫认识了一下林老爷养在深闺人未识的正夫郎。 “叫我有事?”一个中年人冷冷道。 “…………”大家都沉默了。 只见他眼神刚毅,穿着普通的短打,个子不矮,身上看不出太大的肌肉起伏,但怎么看都是个普通的中年男人。 这竟然是林老爷的正夫郎! 除了宋煦,其他商人们都要被雷晕了。 林老爷带出去遛的小妾个个是千娇百媚的小美人,万万想不到正夫郎竟是这样的画风。 宋煦倒是觉得很正常,招招手也让小春来到身边,向大家介绍道:“这是我夫郎,姓春。” 有那林夫郎作对比,连小春都被衬托成了美貌可人的小双儿——尽管他也不涂脂抹粉,但好歹白净啊…… 小春腼腆地笑了一下:“众位好,夫君有赖大家照顾。” 有人腹诽宋煦,觉得他没能耐,这样普通的双儿做正室,放在别人家早藏着掖着了,他倒好,竟还拿出来炫耀。 是啊,特意带到饭局,可不是炫耀吗? 那老林也是,自己家夫郎丑成这样,竟为了巴结汇通商行的生意不顾脸面地将人叫出来——这会儿不遮掩了? 这么想的人不止一个,但不小心说出口的就唯一了——一个青衣乌帽的小眼男人刚嘀咕完,众人的目光就集合着诧异怼了过来。 宋煦沉下脸:“这位兄台,你再说一遍?” 这小眼睛尴尬又恼怒,抹不开面子,索性直言道:“双儿低人一等,带出来是对别人的不尊重。谅你还是汇通商行的人,这点道理都不懂,起码的脸面也不要了。老林也是疯了吧,还陪他做戏……” 林老爷冷汗直冒,什么叫不要脸,你他妈才叫不要脸啊! -- 第123页 有什么想法放肚子里不行吗!非要在明面上讲吗!?还有没有点生意人和气生财的基本素质了! 看看人家宋老板,这不就生气了…… 宋煦站起来,既没有掀桌也没有破口大骂,一手挽着有些无措的小春,笑眯眯道:“你们都不欢迎我的话,我就走了。” “哎哎别别别!!!”满桌人呼啦一下全站起来了,拦宋煦的拦宋煦,揪小眼睛的揪小眼睛,各个急的满头大汗:“等等啊宋老板!我们把他弄走!这就弄走!” 林夫郎满脸黑线。 他趁着满桌的兵荒马乱,一把揪住林老爷后背的衣服猛地一拉。 “究竟怎么回事?要我出来怎么不提前讲?” 夫郎凶起来林老爷一向害怕,又后退了几步委屈道:“我也不知道这宋老板带个双儿来,不然也不会这么多事儿……你看看隔壁桌那脂粉堆,换你你愿意坐进去吗……“ 这边动静太大,隔壁桌的莺莺燕燕一个个伸着头花容失色,却又不敢过来问问怎么回事。 林夫郎冷硬道:“不愿意。” 林老爷眼巴巴地小声说:“所以要你带带他,你们一起不就没那么突兀了嘛……宝儿啊你帮帮我,我还要谈生意呢……” 林夫郎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俩老夫老夫了,虽说在一些个人问题上难免有分歧,但感情还是挺深的,要是夫君不恶心人就更好了…… “行吧,让人宾至如归就行了吧。” 这边,那位小眼睛被众人合力轰了出去,他带的小妾也哭哭啼啼地追出去了,剩下的人忙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让宋煦赶紧坐下吃饭。 林夫郎也换了个温和的笑容,领着小春去隔壁脂粉堆里谈笑风生去了。 看起来很糙的林夫郎竟不是个简单的,初时看还以为不近人情,实际很会社交,不仅与小春聊了起来,还让一帮妹子们个个笑得花枝乱颤。 宋煦总觉得怪怪的,脸更绿了…… 不管怎么样,生意还是要谈的,这也是他今天来赴约的主要目的。 他的半院子茶叶不可能在一次交易中全部出手,他打算拿三分之二出来,先出给这院子的商人们。 虽说大家都有自己的货运渠道,但南来北往的成本是巨大的,茶叶布匹丝绸,在永城永远是紧俏货。 宋煦现学现卖的谈生意技巧得到发挥,很快和林老爷谈了个大致的意向。 别的商人们有的可惜,有的失望,但也知道自己跟林家比不占优势,能在宋煦面前露个脸已经很不错了,便又唠起别的事来。 宋煦似乎不经意间提了一句:“我住的地方背靠一所巨大的宅子,有二层高楼,富丽堂皇,不知道是永城哪位大官的宅邸?” 桌上沉默一瞬,林老爷尴尬笑道:“嗨,不是哪位大官,是老常。” “对,老常。老常也是我们这儿的大商人,平日里叫他他肯定来,真不是不给老弟你面子……只是他家中今天有事。” “对对,他家有事,他夫人病了,请了关外神医来,今晚不得不设宴招待,所以没能来这儿!” “绝对不是您的面子不够大!” 宋煦:“……” 得了,越说听起来越虚。 但神医一事他确实是第一次听说,不禁多问了几句。 众人七嘴八舌地答道:“听说那神医妙手回春,什么疑难杂症都药到病除。更神奇的是,他明明是个胡人,却学得一手好中医,尤其擅长针灸,在关外很得人敬重。” “他平时四处游历,不论贫穷富有,能救就救,因此名声很好。他几次进入关内,也帮许多汉人治过病,因此关塞士兵从不拦他,见到总是恭敬放行。” 宋煦听在耳中,不由得有一点在意。 “那这位神医是否擅长妇科……?” “妇科?”林老爷茫然道。 “噢,就是子嗣艰难之类的病,能治吗?” “噢噢噢,能啊!”林老爷一拍大腿:“嗨,巧了,就半年前,我们永城有个妇人,生不出孩子要被婆家休掉,在大街上拉扯时……被神医看到了,就去给人看了看。后来才知道那妇人没毛病,是她夫君有问题,神医给那男人写了方子调理,过了三个月就听说那妇人怀上啦!虽然那时候神医已经又走了,但这事儿我们永城知道的人可多了,尤其是医馆的大夫们!” “是啊,我们以前都不知道有神医这么一号人,后来却听说他在百姓和医馆大夫中颇有声望。” “常家夫人听说生了怪病,估计是医馆没办法,就提了神医。老常差人去请,请了十多日都没消息。昨日听说终于来了,今天可不要隆重点嘛……” 说来说去,就是常家主不来这场饭局绝对不是不给宋煦面子。 但宋煦已经听不到这些了,注意力完全在别的地方。 如果这个神医真的神,是否可以让他来给小春看看呢? 小春在隔壁桌插不上话,但有林夫郎在,气氛还不错,他也不需要逼着自己说话,便一个劲儿的吃菜。 宋煦说了,他不负责社交,只负责见见世面吃喝玩乐,那他索性放开了吃。 席间的话题变换,不一会儿也说到了神医的事,他吃着吃着就吃不动了,筷子上夹的粉蒸肉啪嗒一下掉在碗里。 神医……真的能治不育吗? -- 第124页 —— 被许多人惦记的神医,正坐在常家的宴席上。 明明只有一家人,却搞得像村宴一样热闹——常家的小妾和孩子们可以组成两只足球队踢比赛。太小的孩子和不正经的小妾都没上来,这样居然还能凑了三桌。 主桌上坐的是一个最得脸的妾——也就是常济的亲娘,以及几位过了十岁的少爷。 常济在里面最为聒噪,疯狂拍马屁,一会儿神医叔叔真是仙风道骨,一会儿神医叔叔特别刚强勇猛。 也不知道一个人是怎样集诸葛亮和张飞的气质于一体的。 常夫人生下的嫡子排行三和五,两人已经是半大少年了,冷着脸忍了好久才没把白眼翻出来。 神医下午到常府,看过常夫人后仅仅用了两帖药就让一直难受的夫人安稳睡下,这让最为着急的两个嫡子心里安稳不少,也心服口服了。 虽说还要再调理一阵,但他们都对神医很有信心,吃饭的心情也比较轻松,便没有怼上去。 二少爷夸完神医本人,又开始夸神医的家乡。 “关外好啊!一望无际自由自在,胡人心胸开阔,各个都是猛士!”以下省略几万字让三少爷和五少爷离席上了两趟茅厕的马屁。 常家主不知道是不是眼瞎,总是特别爱老二这种不走心的吹捧,笑眯眯地一直听,还觉得神医也会特别喜欢。 神医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没脾气,只是似笑非笑地吃饭,并不打断二少爷。 他留着长长的胡须,眼神平和中正。相貌普通,甚至也没什么胡人的特色。同样的黑发黑眼,戴着深灰色帽巾,只是五官较为深邃些,走在路上也不会叫人轻易认出异族身份。 但不管怎样,他确实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关外人。 只是听着这家人言语间竟然不惜贬低自己的种族来捧他,实在有些好笑。 “…………我们家一直与胡人交好。我还有个胡人弟弟呢!” 二少爷说到这里,常家主自豪插话:“不瞒神医,我曾经救过一个胡人少女。她意外流落关内,没有亲眷,差点要被青楼拐去……我将她收留,照顾吃穿,后来她对我暗生情愫,还不顾身体为我生下了一个漂亮的小双儿。” 说到这里,常家主状似遗憾道:“可惜她福薄,生下小弥后没多久就去了……我将小弥视作珍宝,将府里最大的院子都给他住呢!” 神医放下杯子,神色变换莫测,最后停留在了笑上。 他望着洋洋得意的常家主道:“哦?他是席间哪一位?” 常家主呆住了,尴尬道:“嗨,他还小呢,得府里专门给他做的适合小孩儿吃的饭,你瞧我们家十岁以下的都没来吃席……” 这倒是实话,这里没有小孩子。 神医点点头,暂时略过了这个话题。但他是什么人精,扫视一圈看看表情,什么都知道了。 这一定是个不受宠的孩子,就算他真的满了十岁,也不会有人记得将他请来吃宴席。 想到这儿,神医不动声色地提议要参观常府。常家主哪有不从,带着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出了会客厅。 常弥正在新院子里玩。 这大院称得上奢华。除了常弥自己的屋子,还有十几间厢房供下人住。院中有个小池塘,飘着一些雪白的睡莲,睡莲下时不时掠过一些金红色的游鱼。 这些灵活的小东西时隐时现,常弥数着数着就数丢了,从头再来几次便没有了兴趣,蹲在那里发起呆来。 月亮倒映在水中,鱼戏莲叶间,粉雕玉琢的孩子蹲在水边,画面可谓唯美。 神医并常家主一行人,就在此时一齐来到了这座院子。 常弥听到脚步声,抬起头来,迷茫地看着这一群人。 为首的人他不认得,却让人觉得亲切。 想必就是神医了吧。 他干巴巴地问候道:“神医好。” 神医本来如沐春风的笑容却顷刻间消失了。 他蹲下身,动作轻柔地握住常弥细白的手腕,停了半晌。 常家主他们不知所措,磕磕巴巴地问道:“神医……有哪里不满意?” 神医把手放下,转头冷硬道:“这孩子先天不足,后天也发育迟缓,长年饥饿导致脾胃虚弱。你们就是这样对他‘视若珍宝’的?” 第57章 常家主难以置信, 却又忍不住要辩解:“怎么可能!?怎么会吃不饱!?我家什么条件, 再怎么也不会故意饿着他吧?神医你再看看别有什么误会!” “误会?常老爷是不信任我的医术?” “……不不不不敢,我叫人去问问……” 常夫人的命还握在神医手里,常家主转头对着下人怒道:“把伺候十三少爷的人给我叫来!” 说罢他又谄媚道:“神医, 一定是下人搞的鬼, 今日我问清楚,一定严惩不贷!” 神医没有理他,拉着常弥的手低声问:“手怎么这样凉,身上冷吗?” 虽然是夏天, 但昼夜有温差,常弥只穿了一件薄薄的单衣,不说还好, 一说确实有点凉。 他点点头,就被神医牵着回了房。 常家主怕丑事丢人,摆摆手赶走了大多数看热闹的,只留下了不肯走的三少爷五少爷和小跟班常济。 常弥的眼睛是他有着胡人血统的最直接证据, 神医仔细瞧了瞧, 心生欢喜,便问他平日衣食起居。 -- 第125页 “晚上吃了蒸茄子、萝卜丝丸子、干笋烧肉、白菜豆腐汤。” 常家主忙插嘴道:“看吧, 我说他吃得挺好的怎么会饿……” 神医没听到似的,继续问:“最近都吃的这些吗?以前呢?” 常弥看了一眼常家主,看得他心惊肉跳,直想弄根针把常弥的嘴给缝起来。 “我搬到这里之前,每天都是出去吃的。” “搬?” “我之前不住在这里。” 神医点点头:“那你出去吃什么?” “出去吃馒头。我帮老板娘数钱, 老板娘给我馒头。啊,老板娘是卖馒头的老板娘。” “除了馒头你还吃别的吗?” “老板娘有时候给我买包子吃。有时候有咸菜吃,还有腌萝卜。” “为什么不在家里吃呢?” 听到这儿,常家主终于忍不住了,大吼道:“小兔崽子胡说八道!小小年纪就会撒谎!?你这么点大,连家门都没出过,还出去吃馒头!?” 神医冷冰冰地看了常家主一眼,看得他心凉了半截,讷讷道:“……一、一定是他撒谎……” 神医心中已经有了答案,毕竟常家主的演技实在不好。只是他想从这个小孩口中知道更多。 常弥见常家主不再阻止他,便老实道:“因为家里常常没饭吃。” 这下罪行坐实,常家主差点晕过去。 “你到底在胡说些什么!?我何时短过你吃穿!?” “……就,很多时。” 常弥乍看不是个特别机灵的孩子,很多时候甚至有点傻里傻气的。这也让他说出的话,带着让人信服的力量。 “很久以前,有一次院里的送饭的姐姐忘了来。我就没饭吃了,很饿。后来她经常不来,有一次我两天没饭吃,真的很饿,我就跑出去了。” 常家主遍体生寒。他突然想起前些天常弥刚搬来时,质问他的那一句——“父亲,你试过三日不吃饭的感觉吗?” 原来……原来这孩子竟是试过的。 “出去有饭吃,馒头很多,很好吃。卖馒头的老板娘经常给我吃,我就帮他们数钱。” 说到这儿,他忍不住向那个亲切的神医炫耀道:“我数钱又快又好。” 随即,他又腼腆地想起自己已经有第二个值得夸耀的技能了。 “我切西瓜也很好,我很会切西瓜。” 神医忍不住摸了摸常弥的小脑袋,毛茸茸的,手感很好。 这么一个漂亮的小双儿,却有那样一个父亲。 他看过许多风景,千种无奈,万般滋味,是人间百态。却仍会痛心。 常家主撑不住了,对着外面吼道:“人呢!?怎么还不把那些刁奴找来!” 话音刚落,管家脸色煞白地跑进来,二话不说先跪下:“老爷,我错了老爷!前些日子换院子的时候,下人们一并换过,许多都分到了别处……我一时半刻找不到……” 管家先是把换院子的事说漏了嘴,后又是连伺候常弥的下人都不记得。常家主差点晕过去,颤声道:“你……你这没用的东西……就没人记得十三少爷院里是谁伺候的吗!?” 一片寂静。 确实没有人记得。 神医站起来,面色平静道:“行了,没什么好说的了。常夫人我会继续治,治好之前我想住在这里,可以吗?” “可以可以!”常家主欣喜若狂。他之所以讨好常弥就是为了让神医给常夫人治病,现在目的都达到了,神医也没有甩手就走,那有什么问题吗?没有问题! 神医厌恶地看着他喜笑颜开的脸,仿佛刚才的质问心虚都随着自己的承诺烟消云散了。 神医兀自叹了口气,也知道这孩子命途多舛。 自己能护一时也是好的吧,先给他调养调养身子再说。 —— 宋煦与小春吃完宴席,心事重重地走在回家的路上。 距离比较近,他们来时便没有坐车,这会儿夜风一吹,倒是把烦躁吹散了一些。 “迎夏,有个事我想问问你的意见。” 小春以为是要说神医的事,神色恹恹地回了句嗯,没想到宋煦出口的却是一个他没想到的话题。 “今日北方已经旱了快两个月了,京城以北的许多地方情况都不乐观,种的春小麦普遍长得不好。刚才林老爷他们说,已经有许多大商人在屯粮,说今年再不下雨恐怕会出事。” 小春恍惚地回想了一下最近的天气:“是了……就我们到这儿来以后,井里水位就下降了不少,我还以为就这几天的事……” “旱灾不是小事,要是粮食真的绝收,恐怕饥荒也会来临。我们在这边多呆些时日倒是无所谓,但我一来担心莫大哥他们过来有危险,二来……” 宋煦犹豫了一下,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杞人忧天。 “我担心关外的游牧民族会不会有动作?虽然我不了解这个世界的外族……毕竟旱灾哪里都怕。在我们那边的历史里,许多游牧民族征伐之路,都始于极端天气。干旱使得他们的牲畜大量死亡,不得不搞侵略才能活下去。” 小春吓到了:“那……那永城这边会打起来吗!?不是也不安全了!?” 宋煦看他真的紧张,连忙摆手:“我就瞎猜一下,现在还没到夏收,各地只是隐隐有不太好的苗头……还没听说哪里真的有饥荒了呢!” -- 第126页 小春先是松了口气,却又担忧地望着天上一轮圆月:“怎么办,你看天上还是没云彩,要是之后真的不下雨,不就要成真了吗……” 如果不是这些商人在饭桌上的谈论,宋煦自己也没想到。 永城的生活一直很正常,甚至他们隔两天买一个西瓜,除了有点贵以外没发现不好的苗头。 然而他到底不是个正经商人,没有那么敏锐的嗅觉。 已经有人在屯粮了,甚至饭桌上好几个人表示他们也在做准备,还说要大干一场,大商机就要来了…… 宋煦心里毛毛的。 “我觉得我实在不配当个商人。”宋煦苦笑道:“见了他们这些白手起家的大商人,我觉得自己只是个站在了巨人肩膀上的拙劣模仿者。知道一点经济原理,依葫芦画瓢一些营销手段——短时间看来叫做有天赋,时间一长,就露馅儿了。听到旱灾,我第一反应是害怕……” “……你已经很厉害了!”小春结结巴巴地打断他:“怎么能这么说自己?” 他想了想,憋出一句强有力的事实:“我们半年前,饭都吃不饱呢!” 这倒是真的…… “而且,”小春又道:“不能因为他们觉得要饥荒了想屯粮,就说他们是好商人。百姓们反而最讨厌这样的商人了……人都要饿死了,还想着要哄抬物价,都不是好商人。我、我听话本这样讲过的。” 寿州那边不缺雨,也没大涝过。小春长到现在还没有经历过真正的鬻儿卖女、易子而食的大灾荒。 但在他的想象和别人的描述中,那是十分可怕的场景,而其中必须有的大反派,通常都是那些趁机屯粮卖高价的坏商人和侵吞朝廷赈灾粮食的坏大臣。 他比宋煦还没有“发财”的意识,吃饱穿暖以外的钱财都是不必要的。 宋煦失笑,又觉得这样的小春可爱。 掐了一把的他脸,宋煦又换了个话题:“行吧,我们做好商人。那关于神医的事,你有什么想法吗?” “……啊……”小春又皱起眉:“我,我也不知道。” 明明早前已经放弃了希望,最近甚至产生了领养的念头,却突然得知了这样的消息。说实话,小春心动的同时也有些抗拒。 并不是抗拒重新获得,还是抗拒希望后的失望。 宋煦猜到了一些关窍,轻声说:“只要你还想要孩子,我就把人请来看看。只是看看而已,不行也不损失什么,但要是能治的话不就更好了吗?你知道我一向是无所谓的,只要你高兴,什么都可以。” 小春的眼眶一下子红了。 “……煦哥,我高兴有什么用,又不是我一个人的孩子。”他嘟囔了一句,又喏喏道:“万一能治的话……小弥怎么办?” “这么喜欢他?那一起抢来就是。” 小春吸吸鼻子,终于感到了迟来的欣喜。即便心里告诉自己无数次,神医不一定能治得了他,但仅仅是一丝希望,都能让人产生无限憧憬。 “抢什么抢……小弥还不一定乐意吧,他亲爹还在,这么多天也不过来,说不定根本不想我们呢?” “你觉得可能吗?” 小春愣了一下:“什么可不可能?难道他……你是说他不是不想来,而是不能来?” “也许呢。”宋煦捏捏下巴:“小弥以往天天在外边晃,能不抽点时间过来看看‘老父亲们’吗?现在不来,说不定真的被关了。” 小春也道:“而且常家最近出了很多事,又是生病又是找神医的……” 越想越担心,小春抿抿嘴:“煦哥,我们明天就去拜访常家吧?顺便问问看神医……” “行,一大早我就去递拜帖。” —— 常家主虽然注意力全在神医身上,连林老爷的宴席都不去赴约,但对“宋煦”这号人,并不是一无所知。 只是他在永城当老大当惯了,让他放下身段来主动拜访别人是不会的,但既然宋煦递了拜帖,他自然作出一副欣喜若狂无比重视的样子,邀请他们中午来家作客。 于是宋煦小春相互打扮了一下,光鲜亮丽地上门了。 常家主这个人,宋煦和小春是万般看不上的。但他真人看起来却还不错,乍一看很和气,有些商人的市侩,却也不太露骨,说话做事还比较圆润,像个商人该有的样子。 无奈宋煦他们不吃这一套,想到他对常弥那种放养的态度就恨得牙痒痒,人渣父亲已然盖章,洗是洗不掉了。 一顿饭刚开始,宋煦就在对话间假装不经意地提到:“常老爷,您是不是有个儿子,有双绿眸?” 常家主:“……” 怎么回事!?昨晚才被神医狠狠嘲讽过,今天怎么又有人提!? 他是命犯那个小兔崽子了吗! 心里恼怒,嘴上却是万万不敢怠慢的:“啊,确实有……不知道犬子做了什么错事吗?这肯定不是我的意思,宋老板见谅则个……” 常家主厌恶常弥多年,自然而然地以为常弥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出去闯祸了,心里又把小孩翻来覆去骂了一顿,不管怎么样先认错。 没想到面前这位年轻英俊的宋老板面色一沉:“错事?好一个错事。” “我们在路上捡到他,明明是你偌大常家的孩子,却饿得奄奄一息。一问之下,却是他父亲不准他吃饭,不得已上街觅食……” -- 第127页 宋煦把筷子猛地往桌上一拍:“好一个错事!” 常家主冷汗唰地就下来了,内心无比懵逼。 所以常弥被罚之前吃得油光水滑的,就是去宋家吃饭了吗!? 这到底是什么缘分!为什么他之前鬼迷心窍地没把事情问清楚!白白浪费了一个套近乎的机会,还惹得汇通商行厌恶了! 要是这个宋老板一个不高兴,回头跟商行说以后拒绝供货,那他可…… 想到这儿,常家主战战兢兢地试图挽救自己的形象:“不不不……小儿犯了错,但我并没有故意饿他,本是给他小小惩戒,谁知小孩子当真了,自己跑了出去,家里找了好久呢……” 他与汇通商行其实没有直接合作,但架不住商行势大。他们一句话,能让他在整个商圈成为笑柄。尽管常家主不认为宋煦有这样的能力,但这不妨碍他害怕警惕。 此时此刻,他是真的后悔了。 要不是那天老三跟他打架,自己不会罚那小东西饿三天。他不罚,小东西也不会上街遇见贵人…… 宋煦见那常家主终于露出了忐忑的神情,缓了缓表情道:“这样粗心,怎么能把孩子培养成材?就算家中有事,该尽心的还是要尽心啊……” “是是是,对对对……” “常夫人还好吧?” “好多了,我们府上请到一位神医,可谓妙手回春……” “哦?”宋煦心道,重点来了。“我可否有幸认识一下?” 第58章 宋煦与小春便这样见到了神医。 只见他美髯长须, 姿态翩翩, 是一位颇有气质的中年人。左手牵着一个白衣小童,打扮得玉雪可爱,两颗包包头上系了长长的发带, 是双儿的正式打扮。 “小弥!”小春惊喜极了, 忙不迭地站起来。白衣小童正是常弥,他见状眼睛一亮,松开神医的手啪嗒啪嗒朝小春奔过去,扑进了他怀里。 “小春哥哥。”他的声音闷在小春胸口, 小春不好意思地小声回他:“以后要么还是叫小春叔叔吧……” 叫叔叔才是长辈,才好抢人呢! 略过其他寒暄,宋煦简略地向神医暗示了一下来意, 没有明说是哪方面的病,直说体弱。 神医抚了抚长须,答应帮忙看看。 被无视了个彻底的常家主脸都黑了。但他理亏,尤其是看常弥对小春那个亲热样, 就知道自己在宋煦这边已经讨不到好了。 好处讨不到, 就更不能得罪了。饭毕,他给几人安排了个安静的房间, 让他们好好叙谈。 宋煦和小春这才向神医阐述了自己的状况。 “外力击打导致不孕?” 神医皱起眉来,给小春细细把脉。他没什么大表情,但小春的心里怦怦直跳。 如果神医也治不好,是不是就彻底没有希望了? “小春哥……叔叔,是生不了小宝宝吗?” 宋煦把扒在一旁的常弥抱起来, 让他坐到自己腿上。 “对,所以要神医叔叔看看。小弥今天谁给扎的头发?扎得真好!” 常弥不好意思地抿了抿嘴:“是神医叔叔扎的。” 宋煦有一点惊讶,复又觉得合情合理。 神医是外族人,又心怀大爱,不对常弥这样的孩子好才是意外。 神医思考着什么,宋煦见他一时半会儿不会开口,便把常弥抱了出去,问了他回家以后发生的事。 常弥一五一十地说了,宋煦听得心里七上八下。 他觉得自己之前失误了,实在高估了这个生了不止一个足球队的常渣爹。 同时心中涌起的还有一丝后怕——万一这人做了更可怕的事,或者神医没有来,常弥会怎么样? 他怎么就真的放心常弥一个人回去了,他还是只是个不到五岁的孩子啊! 宋煦揉了揉他的脑袋,轻声问道:“你喜欢你父亲吗?” 常弥摇摇头。 宋煦心中酸涩,这也太果断了吧。 “那小弥想不想做我家的孩子?” 常弥的圆眼睛睁得老大。 “我可以做别人家的孩子吗?” “可以的,因为我和小春很喜欢你,我们家也没有孩子。如果你也喜欢我们,你就可以做我们家的孩子。以后跟着我们走,不再住在这里了。” “好!我喜欢的!” 宋煦的怀抱对于常弥来说十分宽厚,他扑进去,像钻了一个温暖的窝。 如果这就是父亲的话…… 两人正高兴,神医推门出来了。 “宋老板。”他朝宋煦点点头。 “神医!”宋煦恭敬拱手:“请问小春他……” 小春站在后面,神色迷茫中带着些释然。神医看看他,笑着说:“你自己说吧。” 小春眼眶红了,哽咽道:“煦哥,神医说我已经好了,我现在是正常的!我们可以有自己的孩子!” 他不是废人也不是罪人,不需要煦哥牺牲什么来成全这段爱情。他是好的! “为什么!”宋煦惊得大脑一片空白。 他转向神医,急切问道:“曾经大夫说他伤到了肚子……” 神医不紧不慢道:“是伤过,只是受的伤总是会好的。你的夫郎曾经体弱,那样断无可能痊愈。但后来得到了很好的照料,饮食得当,又坚持锻炼,现在身体非常好。身体这么好,暗伤也会渐渐自愈。” -- 第128页 “……” 还能这样!? 那小春为什么迟迟怀不上? 小春心中也想到这一点,急急问出了口,神医笑了:“孩子没来,只是缘分未到罢了。你们去掉心结,多等些日子,总会有的。” 小春百感交集,下意识地摸着肚子,随后就被宋煦抱了个满怀。 “迎夏!你好了!!” 是的!他好了!小春被紧紧箍着,内心的委屈的一瞬间爆发出来,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煦哥呜呜呜……我真的……太高兴了……” 宋煦被小春哭得也想哭了,夫夫俩亲昵了好一会儿,分开时方有点不好意思。 神医还在旁边呢! 小春揉揉眼眼,拉了拉宋煦的袖子。 “多谢神医,我……嗯?”小春突然想到什么,四处转头看了看:“小弥呢?” 宋煦与神医一同低头,同样没有看见那个小小的身影。 “小弥哪去了!?” —— 常弥麻木地走在偌大的常府中。 他不知道往哪里去才是对的,又感觉哪里都不是他的去路。 小小的孩子不懂怎么描述自己的心情,只知道无尽的窒息感将他包围,就像一颗被封在墙缝里的青果子,怎么长都是错。 青果子就这样一点点被挤死了。 他干涩的眼眶中没有眼泪,视线却是模糊的,于是他冷不丁被石头绊了一下,跌倒在地上。 新换的雪白衣裳被擦破了,一点鲜血从膝盖处洇开。 “呜……”常弥小声地抽了抽气,艰难地站起来,发现自己下意识走到父亲住的院子外边。 虽然屈指可数,但他确实来过这里。即使没有给过他温情,但常家主并没有否认过常弥是他的孩子。 常弥怀着忐忑的心,从墙角一个不起眼的缝隙里钻了进去。 宋煦叔叔和小春叔叔要有自己的孩子了,他们不会再要一个别人的孩子,他想问问父亲,他究竟要不要自己呢? 如果父亲要他,他想,即使吃不饱饭也没关系,自己可以还去外边找饭吃。但如果父亲不要他……那就再出去找别的人做父亲吧? 宋煦叔叔说,只要自己喜欢对方,对方也喜欢自己,就可以做他们家的孩子,不是吗? 想到这儿,常弥的心情又低落了一些,太多人不喜欢自己了……而且就算他真的找到了这样的人家,他们又有了自己的孩子该怎么办呢? 常弥揣着自己那一根筋的忧愁,摸到了父亲屋子的墙角。左右看看没有人,但门缝是开的。常弥便小心翼翼地进去了。 却不料,门里不仅有父亲,还有好几个不认识的人。 常弥警惕地躲进了香案下面,蜷缩着听他们说话。父亲不喜欢自己出现在别人面前,自己的疑问只能等他们走了再说。 “常兄,有你出马定能成事!现在整个庆州已经有十八镇受了灾,说是还没到夏收,可哪有那么好的事,马上就下雨?现在不早做打算,等真正闹起来,什么都迟了!” “……但要是不闹,我们这把得亏不少。” “里头总得有点风险。” “……嗯……汇通商行怎么说的?” “还没动静。但有线人说,他们已经在商量这事儿了,甚至还有个当家在往这里来。” “什么!?亲自来?看来他们对这场大旱很是在意啊……” 常弥听不懂他们说什么,但不妨碍他辨别出,那几个陌生人正在劝说父亲。 “常兄,早下手,早赚。我们永城周边今年还好,一月前还下了场雨,村民们普遍不知道周围的旱灾情况。现在下手收陈粮,还来得及,不然再过个十天半个月,想收都收不到了。” 常家主沉吟片刻,说道:“不是我不想赚,但我这儿还有个消息。” 他斟酌半晌,瞧这一圈都是他的同盟,终于开口道:“听说关外也不太平,这月的开关贸易可能是近日的最后一次了……勇武军派了一位新将领去到和平关,听说也就这几日就到了。” “什么!?” 众人皆惊。 沉默半晌后,常家主叹口气道:“罢了,再等两天,看看汇通商行的动静。我家今天还供着一位汇通的大佛,听说在他们商行内部地位颇高。我瞧他不像要打压我家的样子,你们各方面也多加小心。” 众人纷纷答应了,接着一个个离开了常家主的房间。 常弥悄悄爬出来,轻手轻脚地走到房间中央。 “父亲……”他小声唤道。 常家主正低头思考什么,猛地听见这声唤,吓得差点坐到地上。 三少爷正好抱着什么东西冲进来,一眼看到这场面,以为常弥做了什么,上去就是一脚,轻车熟路地将常弥踹翻在地。 “小杂种!你干什么!?” 第59章 常弥被踹了, 刚才已经破皮的膝盖火辣辣的疼。 他笨拙地抬起头来, 看着上方自己的两个亲人。父亲,兄长,亲密的词汇, 名不副实的关系。 他真切地难过起来, 眼泪混着膝盖的痛楚一同涌上来,酸涩从鼻腔一路蔓延到咽喉。 “我……我没有……“ 常家主不想承认自己被吓到失态,黑着脸拦住了三儿子的动作。 “别踢了,神医和那姓宋的还在我们家呢, 打坏了不好交代。” -- 第129页 说到这儿,常家主又想起一切坏事的起因都是因为三少爷最初打了常弥,心情又更不好了一些。 “你也是, 风风火火的不稳重,有什么事跑这么急!?还有,上来就踢人,别人看见要觉得你没有家教!” 三少爷明明是帮父亲, 却被劈头盖脸一顿骂, 脸色也不好看起来。 “打他还需要理由吗?也是,好歹你生的杂种呢……” 常弥想开口, 可两个人都不听他说话。他含糊的解释和疑问被掩盖在奶气的呜咽中,没有人有耐心去辨认。 一直是这样,什么都没改变。 常弥悲从中来,哭声陡然大了一截,近乎惨叫了。常家主和三少爷吓了一大跳, 互相指责的话语憋了半截在嗓子里,心中一抖。 “小兔崽子嚎什么!?等神医走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小春狂奔到门前,先入耳的就是这么一句。 他眼睛发红,抬起腿来狠狠对着门一踹,那扇上好的红木大门竟被这股爆发的力量踢掉了,轰地一声砸向屋里头正对的墙壁! 木屑四溅,灰尘腾起,屋里三人惊恐地对上了小春阴沉的脸色。 “…………小弥。” 常弥脸上湿漉漉的,一双眼被巨响吓得溜圆,直到小春出声才喘出口气儿来,打了个嗝儿。 然后他缓过神似的,巴巴地爬起来朝小春摇摇晃晃的走去。紧接着,他就被捞了个满怀。 “一错眼就跑没了,也不跟人说一声……”小春心疼地责怪他:“跟傻子有什么好说的,下次别接触了。” 傻子常家主和三少爷:“……” 常家主心有畏惧,三少爷却年少无知,还想再哔哔什么,却被小春猛然转身的背影堵了话头。 小春就这么走了……走了………… 常家主不知道事情怎么变成这样了,他面容扭曲,把一旁的花瓶狠狠砸在地上。瓷器破碎的声音清脆地响起,却缓解不了常家主心中的怨愤。 “……哟,好大的气性啊。” 还没待他好好发泄一下,难送的大佛一个接一个的来,宋煦和神医又出现了。 常家主这下心中充满了疲惫,连假笑都要装不出了,扭曲着脸表示恕不招待。 但这事情是他想不提就不提的吗? 宋煦微笑:“我与神医有个提议,常老爷不妨听听看?” —— “为小弥的到来——干杯!” 四个大人并一个孩子呱唧呱唧地围着圆桌鼓起掌来,小春怕常弥手短,大家碰杯时他够不着,还给他在脚下塞了个小凳子。 宋煦也没想到,把孩子要过来竟然那么简单——他们只是开了个口,神医甚至没来得及说出“不给孩子就不治病”的威胁,那常家主就忙不迭地好好好行行行地决定了小常弥将来的去处。 仔细一想,这样的态度简直可怕。因此就算他们成功地带回了常弥,也时刻留心着孩子是否表现出了低迷的情绪。 还好,也许是已经被父亲伤透了心,常弥好像还挺高兴的,只是回头路上他悄悄地问了宋煦,如果他们将来有了自己的小孩,还会不会要他当儿子。 宋煦心里头像针扎一样,跟常弥咬耳朵说绝对不会,另外让他不要去问小春。 他真怕把小春给问哭了。 中午几人都没怎么吃,晚上便齐心合力做了一桌丰盛大餐。 常弥看着眼前这些菜,吸溜着口水,正因为许多他吃过,所以才更控制不住馋意! 炸鱼饼,口水鸡,粉蒸肉,鱼香茄子,三鲜豆腐汤。常弥不仅道道都塞了好几口,甚至被宋煦逗着喝了几口米酒。 小春一个不留神,酒已经喝下去了,顿时觉得煦哥不靠谱极了,真的很想揍人…… 还好,这酒度数不高,小孩也喝不出什么问题,只是觉得辣不想再喝。没一会儿,更是脸蛋红红,眼睛都快要闭上了。 原山和江天天便先去烧水,小春给他洗了个澡,香喷喷地放在了床上。晚上收拾好以后,夫夫俩也一左一右躺下,把常弥夹在了中间。 “煦哥……” “嗯?” “小弥身上好多伤,我刚才给他洗澡看见了。” 小春声音有些哑,像热闹散去后的灰烬。他闭着眼睛,又道:“姓常的畜生,仅仅是把孩子要过来,太便宜他了。我真想原样地揍他一顿,把他摁在地上当球踢……” 宋煦活生生打了个寒颤,脑中浮现了下午,常家主屋门那四分五裂的惨状。 不得了,他的小春现在已经是个暴力分子了! “……可是我真的恶心他们,连多看一眼都嫌多。煦哥,你说我该怎么办?” 宋煦回过神,越过常弥睡得呼呼的小身体,揉了一把小春的脸颊。 “没事,别脏了你的脚了。他不是永城首富吗?别的不行,把他搞下来还是可以的……到时候我们雇别人揍他,揍他个生活不能自理。” “……别浪费钱了吧,那我可以揍的。” 宋煦忍不住笑出了声:“行吧,那就你亲自来,省钱!” 小孩体弱,常弥今天受了刺激,大喜大悲加上受伤,第二天就发热起不来床了。 宋煦让原山去隔壁请神医,自己与小春衣不解带的照顾。三四天过去,常弥渐渐转好,但宋煦他们却憔悴了。 -- 第130页 别人家的孩子和自己家的孩子,感觉大有不同——沉甸甸地责任在教化他们,喜当爹不容易啊。 常弥真正好起来,已经一周过去了。宋煦忙着跟林家弄茶叶买卖,小春为了照顾孩子就不再跟着他往外跑了。宋煦早出晚归好几天,都不怎么见人影。 好不容易弄好了一批,开关日又要到了,宋煦又是外出的一天。 今天常弥出来吃早饭了,啃了个肉包,喝了点小米粥。嫌粥烫的时候,还会呼呼吹一下,特别可爱。 小春宋煦满心欢喜,即便将来真的有了自己的孩子,常弥这么可爱怎么舍得冷落他!? “煦叔叔,今天也要出去吗?”常弥鼓着嘴问。 “对,明天就是开关日了,带你们一起上街去玩。” 常弥眼睛一亮:“真的吗!但是……我今天就想出去……” 小春给他夹了一片切得薄薄的香肠:“你有什么事要做吗?” “我……” 常弥怕煦叔叔小春叔叔觉得他麻烦,有些犹豫要不要说,但又觉得之前自己生病已经添了麻烦了…… 看出他犹豫,小春敲敲他的碗:“想什么就说,同不同意我们听了再决定。” 常弥抬眼,小声说:“我想去找卖馒头的老板娘……很久没有去了,很想她。” 那是常弥曾经没有温情的家庭生活中,客观上对他最好的人。不仅给他吃喝,更认可他的能力,让他能够帮上忙,用自己的劳动换取报酬。 宋煦和小春早就想特地去感谢她了,只是最近太忙,一直没抽出空来。眼下常弥想去,必没有阻止的道理,便喊来原山让他陪着。 “那索性这样吧,天天看家,小山陪着小弥,小春跟着我。” 敲定行程,便开始了新的一天。 馒头摊子离他们家不远,原山牵着常弥的手,也没走多久就到了。热烘烘的夏天,馒头摊子蒸出的热气更熏得那妇人面颊通红。 常弥见到人,撒开原山的手就小跑过去。 “老板娘!” 老板娘循声抬头,却见一个粉雕玉琢的白团子朝自己扑过来,定睛一看,这不是那小常弥吗! “小弥!”她脸上的皱纹如同绽开的花,惊喜中带着忧虑:“你跑哪儿去了,这么多天都不来!也不跟婶子说一声!” 原山见他们说得高兴,便先没过去,远远站在一棵树下。 过了早上最热闹的时候,这会儿没什么人,老板娘便细细拉着常弥看。 “好像胖了点……脸圆了,最近过得好吗,家里人没为难你?” 常弥抿着嘴,眼睛笑得弯了起来:“我好啊!我父亲不要我了,但我有了煦叔叔和神医叔叔……” 老板娘一开始没听懂,只听得一个父亲不要他,顿时心惊胆战。 “什么叫不要你?那你现在吃住怎么办?” 常弥有点着急,努力组织着语言:“有叔叔……就是,煦叔叔和小春叔叔要做我的父亲,我现在是他们家的小孩了。我睡在他们家,他们还会烧好吃的,很多很好吃。” 老板娘这才反应过来。 也是,常弥明显养得好了,没看他除了小脸圆了一圈,连头发都梳得整整齐齐的吗? 看一个孩子过得好不好,就要看有没有人每天用心给他扎头发。衣服可以用钱买,但日日梳头却要拳拳爱护之心。 想到这儿,老板娘稍稍松了口气。 这时,守着摊子的另一个人喊道:“舅母——找钱……” 也是个稚嫩的童声。 常弥顺着声音望过去,与一双黑漆漆的眼睛对上了。他不太怕生,却也不知道怎么搭话,有一丁点害羞地往后退了一步。 老板娘笑道:“我来了,柱子你过来,陪小弥玩吧。”说罢去摊子后面拿东西去了。 常弥见这个叫柱子的小孩朝自己走过来,好奇道:“我以前没见过你……老板娘是你舅母吗?我叫常弥。” 柱子是个乡下孩子,比常弥大两岁,明显要高一点,闻言摸了摸鼻子下面:“是我舅母,我是她外甥。你怎么认识我舅母的?” 两人童言童语地相互交代了一下,很快都对对方产生了崇拜—— 常弥:这个小哥哥竟然会锄地! 柱子:天哪他这么小就会算账! 初步的友谊建立得很容易,直到问到家庭关系的时候,柱子露出了担忧的神情。 “什么?你不是你父亲和爹爹亲生的?太惨了……” 常弥不觉得哪里惨,费力地辩解道:“没有,他们很好的,比生我的父亲好。他们还说,以后有了自己的孩子,也不会不要我……” “不要你是不会,但还会对你这么好吗?而且你是个双儿,将来要嫁出去的,嫁出去就不再是他们家的人了……到时候把你卖给一个又老又丑的有钱人,他们还能倒赚呢。” 常弥惊呆了。 柱子在乡下,家长里短听多了,此刻同情地问道:“他们有让你改口吗?” “没、没有……我还叫的叔叔……” “那就是了。肯定是因为你是双儿,嫁出去好赚钱。” 是、是这样吗…… 每月的开关日都很隆重,那两条街要提早两天就布置起来。 宋煦和小春辛辛苦苦地将茶叶搬到摊子上,热得脸红脖子粗。 -- 第131页 “幸好我已经卖出了一大半,不然全放到这摊子卖,怕是不好卖。光摆都摆不下了。” 宋煦颇为得意自己的先见之明。 小春好不容易找到了歇脚的地方,喘上了气,又扇了扇风。 “是不是今天要结款了?全给林老爷那一家了么。” “对,卖了二百两白银。” 小春顿住了。 “多、多少????” “二百两,银子。” “…………” 小春站起来,看看烈日,又看看地上,再摸了摸额头。 二百两? 二百两!!!! 第60章 二百两能做什么? 二百两可以做任何事! 可以盖大房子, 可以买三十亩地, 可以买牛买羊买马买猪买…… 小春头晕目眩,表情堪称梦幻。 宋煦分明在他背后听到了《欢乐颂》响起。 至于吗,二百两而已, 这还是茶叶没卖完的暂时收入。 等他们用这二百两在永城低价收入各种毛皮香料类的特产, 再回到春阳县的时候大概能再翻个起码三番吧。 千两应该能有的。 毕竟他们千里迢迢来到北地,耗费近一年时间,算上原山的话就是四个劳动力,中间还要计上汇通商行的无形成本。 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到的。 都这样了还不赚到点钱, 那跑远途还有什么意思? 当然,跟老实种地是没法儿比的。毕竟种地没什么风险,但远途跑商, 除却成本投入的问题,没有门路时真的是拿命在赌。 不过话虽这么说,种地的风险也不是没有。这个生产力低下的年代,遇到天灾, 轻易的便是成片的家破人亡。 永城周边的村落, 已经渐渐有了些不祥的征兆。 柱子家最近的气氛就很压抑。 他家人口多,吃水变得很紧凑, 村里公用的水井水线一直在下滑,村长规定每家只能按大人的人头数打水。 这样一来,家里有六个小孩的柱子家便有点过不下去了。 想起城里还有个亲戚,赶紧好说歹说地把柱子送了去,能少一个是一个。老板娘和她当家的商量了下, 便留下了柱子。 面对常弥的疑问,柱子其实也不懂其中弯弯绕,只是大人们都这么讲,他就原样学给常弥听。万万没想到,小双儿听完他的话以后就开始发呆,肉眼可见的蔫了。 “喂……喂你别哭啊!其实也不一定,呃,说不定你嫁的人有钱但是好看……” 他着急描补,但明显没抓住重点。常弥扯了个难看的笑容。 “我没哭……我们继续去帮老板娘卖馒头吧……“ 常弥忧愁的点,在宋煦小春不把他当儿子这一点上。他还小,哪晓得什么嫁人不嫁人的,况且他一点也不想嫁人,他想做他们夫夫俩一辈子的孩子。 到了下午,因为揣了两张百两银票在怀里而显得格外精神的小春,雄赳赳气昂昂的与宋煦一起来到馒头摊子接常弥。 原山跟老板娘打过招呼,中午就回去了,还给宋煦他们带了江天天做的小饭团。 在大人眼皮子底下,宋煦他们也没什么好不放心的,于是摊子这边的事处理好了,让小春心潮澎湃的二百两也拿到了,两人才一起去接人。 与老板娘寒暄了一阵,仿佛家长和幼儿园老师之间的亲切会晤。宋煦还掏钱买了二十个胖胖的大馒头,道别后牵着常弥的手往家走。 “今天过得怎么样?” 宋煦受了幼儿园老师联想的启发,想起教育小孩要多沟通,就开始发问。 常弥情绪不太高,只摇摇头。 嗯?摇头是什么意思,是不开心还是不想说?专家怎么没说小孩拒绝交流要怎么办? “那……我看你好像有个新的小玩伴,他怎么样?” 常弥更忧愁了,小大人似的叹了口气。 宋煦意识到这肯定是有心事了,疯狂给小春使眼色让他问。 小春:“……” 为什么有没有好事就是你问,有没有坏事就轮到我? 但他一般不跟宋煦计较,到人比较少的地方,就先停了脚步,蹲下了直视常弥那双漂亮的绿眼睛。 “小弥为什么不开心?我能知道吗?” “……我以后会不会嫁人呀。” 小春愣了一下,下意识地要说会,却被宋煦打断了。 “小弥想不想嫁人?”宋煦笑眯眯地问道。 “……不想。”常弥摇摇头,比白日里更大的委屈涌上来,眼睛里蒙了一层水雾。 “嫁了人就不是你们的小孩了……但我想一直做你们家的小孩。” 小春惊讶道:“怎么会呢,你嫁不嫁人都是我们家的,谁跟你说不是了?” 常弥愣了一下,喏喏地把柱子的话颠三倒四地重复了一下,完了还得出了自己的结论:“所以煦叔叔和小春叔叔才不让我叫父亲爹爹的吗。” “…………”小春和宋煦无语凝噎,不得不努力解释了半天,没让他改口是怕他适应不了,要是想叫随时可以叫的。 完了宋煦又说道:“现在你是我们的儿子了,这点永远也不会变的。至于嫁人的问题,等你长大了,想嫁就嫁,不想嫁就不嫁,全都听你的。” 小春皱了皱眉,不赞同地看向宋煦,用口型对他说:瞎扯—— -- 第132页 宋煦浑不在意地吹了声口哨。 因为常弥在,他们俩一直压着这个话题。直到第二日凌晨天不亮,去到市集的路上,小春才又问出口。 “昨天干嘛那样教小弥?双儿怎么能不嫁人……即便是男子,年纪到了也还是要娶妻的啊。” 宋煦点点小春的脸颊,软软的,很有弹性,被小春一胳膊挥开。“……别闹,我说真的!” “我也说真的。我们能挣个好的家境,那小弥想做什么不成呢?世人设定条条框框,规定大多数人必须要怎样做,不这样的做的人就是另类,就该被抨击——迎夏,你还没吃够亏吗?” 天还没亮,几点星闪着,青白色从地平线往上流淌。空气中透着令人舒适的凉意,风中传来青草香。 小春瞪着眼睛,要说的话装满一口袋,却被宋煦这一句给堵了回去。 他张口结舌,却不知道要怎么反驳。 “我吃什么亏了,我不是有了你吗……” “如果没有我呢?以前的宋煦怎么样对你你忘了吗?半年前在大石村的事也是,不然我们为什么要出来?” 宋煦知道这话说了,小春要难受,但他必须说。 “你只是习惯了。不够强大就要任人摆布,听别人的闲言碎语,被人控制着做不想做的事,还得自己告诉自己我想做。人生在世,的确不可能有完全的自由,但我们每强大一分,就能有一分的自由。迎夏——”他伸手捋了一下小春散落在脸颊旁边的碎发:“你信不信,就算你的肚子没好,这次我们赚够了钱回去,也不会有人敢再在你面前多一句废话?” 小春眼睛一眨,好像懂了点什么,又好像还懵着。 他傻傻地又问了一句:“真的吗?” 真的会吗?真的可以吗? “那煦哥觉得自由吗?你当初被迫娶了我……不会……” 不会后悔吗? “如果说这种世俗约定有什么好处的话,唯一的好处就是把你送给了我吧。” 小春被这个级别的情话砸得满脸通红,结结巴巴地回应道:“我、我不懂什么好不好,该不该的……但是我,我真的觉得很幸运……” 话说到一半,眼泪竟然不受控制地流下来。 “煦哥,我就是你该这样你该那样教着长大的……如果你将来觉得我不懂你,有更加聪明、更加好的人看上你……” “那关我什么事?”宋煦拿袖子给他擦眼泪,又气又好笑。好不容易告个白,竟然又把人告哭了。 “那一定是你,只有你。” 哪怕确实有更好更聪明更符合我审美的人出现,我也会当他不存在的。 婚姻不就是这样吗? 因为爱上了,情愿自己套上锁链。 小春一路上都在神游天外,直到天光大亮,两条街逐渐人头攒动的时候才收拾好心情。 入目的便是一团团挤进来的关外商人。 “茶叶!上好的南方茶叶——种类多,品质好,量大便宜……” “丝绸丝绸!宫廷绣娘亲手绣的帕子——” “上好的白瓷嘞!” 耳边的吆喝此起彼伏,喧闹声冲破天际,到处都是人。小春吓了一跳,这哪还看得出什么汉人胡人,只剩一个个黑点了…… 宋煦连吆喝都不需要,已经迅速地卖出了十多斤的货,后头竟还有人在排队,搞得小春以为他们还在卖两三文的小吃食。 也、也太夸张了吧!这么贵的东西! 朝阳跃出云层,街道更加的拥挤。 就在这时,忽然听得战鼓齐鸣,轰隆作响,连脚下都被震得不住发颤。 整个集市都被迫按了暂停键,所有人往鼓声响起的地方看去——只见一排骑兵,高头大马,铠甲泛着银光,手中长枪红缨飞扬。后头整齐列着一排排的士兵,个个披坚执锐,气势磅礴。 “勇武军……是勇武军!!” 有人认出了他们的战旗,大声喊道。 “什么,勇武军!?” 有些汉话不好的关外人尚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本能地恐惧,一个个地往后退。有一就有二,明知道他们这些商人是被特地放进关内的,应该不会有事,却忍不住不安恐惧。顿时,本来就拥挤的街道更加混乱不堪,不时有人为了外撤而弄倒沿路的摊子。 “稍安勿躁!” “勇武军为了大家的安全,特调士兵前来护卫!行商者只要有许可,自能自由出入!” 有官府的人急急跳出来,赶紧喊话。渐渐地这样的声音传开,总算遏制住了人们的恐慌情绪。 “勇武军?”宋煦奇怪道:“那不是驻守在和平关的军队吗,为什么是从城南边过来的?” 小春也很茫然:“而且他们不守关了吗……” 这点人必定不是一个边关军的全部编制,但出现在这里确实不太合理。 有几种可能,要么这是增派的新兵,刚好路过这里,要么进入关内的商人里混着什么不得了的大人物,要么就是关外最近局势紧张,怕有人要在这里闹幺蛾子…… 或者还有种可能,长官脑子进了水,出来玩。 宋煦由衷地希望是最后一种,不然别的哪个都意味着未来的不太平。 他突然想起不久前他还立过这样的flag:要是大旱的话,关外人肯定想搞侵略…… -- 第133页 别了吧!奶什么不好,奶这个!? 而且难道真的要旱了吗,那不提关外的事,就是自己家可能都不太平…… 关外商人们顶着巨大的压力,连价都不怎么砍了,疯狂地扫货。尽管官府让他们不用担心,但显然没人当真。 托勇武军的福,宋煦的茶叶比预期又多卖了点钱,到了中午直接售罄了。 集市中弥漫着压抑的气氛,早上最开始的活力早已不复存在。原山中午带着常弥送饭过来,惊讶了一路。 “怎么回事,永城每条街上都站着士兵。难道要打起来了?” 小弥乖巧地帮原山把食盒摆好,一样菜一样菜地端出来,再把饭盛了,筷子放好。 幸好他们已经卖完了东西,不然还没这清静吃饭。 “不知道,早上突然出现的,起码和平关是没破的,不然怎么可能让这些商人进来……小弥都会盛饭了?做得真好!” 小弥脸蛋红了,回答道:“我跟天天姐姐学的。” 具体打不打,怎么打,都不关他们的事。但是一旦燃起战火,许多事都会变得麻烦。 如果只是在边关打打还好,若是真的打进了城,或者情况更坏一点——整个北方大乱…… “不知道莫大哥到哪儿了。” “上一封信,寄出时是五月,如果师父快马加鞭,想必已经过了京兆府。” 宋煦和小春对视一眼,均在对方眼里看到了忧虑。 “明天,我们往回走,去久城找汇通的据点,给莫大哥送个信。” 第61章 话分两头, 宋煦这边大体安逸, 每天秀秀恩爱虐虐狗,钱也没少赚,瓜也没少吃, 但放莫世安那边就不是那么回事儿了。 这话说起来, 还要追到更早些时候。 钱小雨没了,莫世安替他处理了身后事。他家三个兄长听闻了此事,那阵子都不在他面前催婚了,一个个小心翼翼地怕戳了他的痛处。 好不容易好像开窍喜欢上个人, 到头来对方命薄,弄得老四伤心。 三当家后悔不迭,总觉得还不如当初不催他成婚。 莫世安伤心也有, 但更多是遗憾。春阳县事了,他本打算换个远些的地方松松心情,万万没想到,竟被一个意料之外的人缠上了。 没错, 正是被宋煦灵机一动乱点了鸳鸯谱的石尽云石钦差。 有时候这人啊, 心里头没想法的时候,看个绝色美人都想不到情情爱爱, 一旦有想法了,看个石头都觉得它圆润可爱。 如果不是宋煦之前在他面前瞎说八道,莫世安这种雄壮的八尺男儿,比他高一个头,他疯了才会有想法。 但谁让他突然在意了呢! 于是, 莫世安在不知情的时候被石尽云进行了全方位的观察评估。 有男子气概,为人沉稳不轻浮,相貌刚毅周正,还有钱……嘿,怎么看怎么好! 石尽云蠢蠢欲动,突然觉得身高也不是障碍,反倒变成了情趣…………试想一下,平日里威武雄壮的大汉,夜里躺在自己身下婉转吟哦…… 好,特别好,无比的好! 他为什么放着双儿不喜欢非要喜欢男子,不就是喜欢那股阳刚之气吗! 石尽云这一番豁然开朗,着实苦了莫世安。本来以为可以潇洒离去,却突然莫名其妙的变成了“陪钦差南巡”。 他还不好拒绝——商贾到底是末流,再怎么嚣张也越不过官员,况且石尽云还是实职京官。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也不失为一个巩固丞相派交情的机会。他们汇通商行尽管在国舅和丞相之间两不得罪,但到底还是有倾向的。 二当家就明确说过——国舅一派分崩离析的日子已经不远了。 石尽云不是个好旅伴,却是个还不错的钦差。 自从有了莫世安,并在某次被街头混混围攻却毫发无伤地脱身后,石尽云充分认识到了莫世安的武力值,从此更加不爱被侍卫围着逛街,动不动就抓着莫世安“微服私访”。 莫世安只能当个保镖,一边看他疯狂买买买,一边怼那些不长眼的骗子小偷地头蛇…… 就这么着,竟还真查出不少冤假错案。 搞到最后,莫世安都有点习惯了,午夜梦回,也不再成日想起钱小雨。 南巡结束后,石尽云心怀鬼胎地邀请莫世安与他一起返京。 莫世安鬼使神差地答应了。 他正巧有心北上看看,那么与石尽云同行也不失为一个选择。毕竟朝夕相处间,他确实将石尽云当做了一个有趣的朋友。 石尽云风趣幽默,触觉敏锐,心有城府却不阴暗,有手段但不下流,就连外貌也是难得的翩翩佳公子,作为朋友实在没什么好挑剔了。 ……就是有时候看他的眼神怪怪的。不如宋煦他们处得轻松。 莫世安没想太多,两人轻装简行,到了京兆府以后,便要分道扬镳了。 石尽云身上有差事,必然要呆在京城,但莫世安却打算去庆州找宋煦了。 他招呼一打,第二天便要走,石尽云这才沉下脸来。 “你就这么急着摆脱我吗?” 莫世安:“…………???” “我们相伴近三月,一同游山玩水,我拿你当最亲近的、友人,你倒好,到了地方把我一丢就要找别人去。” 莫世安一时语塞,哭笑不得,只觉得石尽云平日里挺正常的,怎么这时候突然像个小孩子似的无理取闹。 -- 第134页 他俩这日宿在京郊的一间客栈里,虽然分了两间房,但饭却是在石尽云的屋里吃的。莫世安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无奈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我真没有不拿你当好友……” 石尽云与莫世安对视,在他眼里看见了纵容,宽和,无奈,却没有一丝情意与怜爱。他突然醒悟过来,像被一盆冷水浇了,狼狈地低下头:“…………行吧,你走就是了。” 是他天真了。 又没有与莫世安表明心迹,别人凭什么知道你心中的旖念呢?毕竟谁能想到他独爱男子? 这些日子的撩拨,野外的同床共枕,吃饭时不经意地交换食物,话语中的暧昧……全都是媚眼抛给瞎子看吧。 石尽云一时心灰意冷,那股难受劲儿上来,这辈子第一百八十次预感自己要注孤生。他掩饰自己的神情,转头往屏风后面一转。 “出去把门带上,我睡了。” 莫世安原地站着,却没有立刻出去,神情变幻莫测。 商人的嗅觉最是灵敏,他隐约从石尽云的话语间察觉到什么,又因为没有经验,而差了一点意思。 他究竟想说什么呢? 莫世安有两个选择,一是追问到底,二是听他的话直接离开。 当然,他选的时候万万没想到,这竟成了他人生的岔路口…… 石尽云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他当然也很喜欢,不然就算他是钦差,也犯不着委屈自己陪他那么久。 但石尽云明显对他定义的关系不满意。 我该离开?还是问? ……要么还是问问吧,就当宠他一下? “尽云?你想说什么就说罢,明日我先不走了。” 于是莫世安完蛋了。 他为自己的一时心软付出了代价! 那日后来怎样的兵荒马乱略过不提,小小的房间里东西都被砸了稀巴烂,第二日还赔了客栈不少钱。 离开时那小二的眼神在他俩身上来回的扫,百思不得其解昨晚到底搞了什么。 石尽云满面春风,莫世安一脸憔悴,煎熬与被煎熬的关系一目了然。 莫世安一路都在思考,为什么居然就这样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 只是看着石尽云那样开心,心里又有一个小小的声音在说:试试呗? 试试又不掉肉。 陪石尽云在京城呆了十多天,莫世安不得不去庆州了。一方面他想与宋煦聊聊这个事,也赴了那个约,另一方面他有些不放心——连日干旱,农人不安,又听闻北方异族蠢蠢欲动。 永城是和平关内第一城,如果有什么意外,它首当其冲会遭受攻击。 石尽云自从暂时把人把到手,心态也好了不少,约定自己搞定手上的事就快马追他去。 烈日炎炎,大地龟裂。 莫世安一路走过,各种惨状触目惊心。 离夏收尚有一段时间,却有些种得早的村落,麦苗已然枯死。成片的枯黄点缀在农人赖以为生的土地上,哭嚎从四面八方隐隐传来,宛若人间地狱。 尽管这样的地方只有十之一二,却不难想,一旦干旱持续下去,剩下的麦苗也都枯死,那究竟是怎样的饿殍遍地之景。 干旱是一方面,虫灾竟是怕人们还不够悲惨似的,也开始蔓延。 莫世安行至一个村落外围,突然见铺天盖地的蝗虫,如同乌云般从头顶掠过。 他震撼于情景的恐怖,一时失了警惕,紫电却突然扬起前蹄,受惊嘶鸣! “紫电!” 他大喝一声,却仍控制不住平衡,从马儿身上掉下来。 不曾想,身边竟凭空出现了许多人,衣衫褴褛却眼神凶狠,将他团团围住! 第62章 这些必定不是普通的难民, 而是有组织有预谋的匪盗。 灾难在来临前, 尽管已经有诸多失序的事情发生,但毕竟没有真的天下大乱。情况还在各地官府的控制当中,遭了灾的难民也能领到勉强维生的口粮。 若非如此, 莫世安自己再仗着艺高人胆大, 也不敢独自深入北地。 将他围起的人们,尽管穿着破烂,脸上却没有那种大难临头的绝望和麻木,反倒充满着凶恶。 莫世安缓缓站起, 敛住神色,观察起来。 “身上值钱的东西,统统交出来!” 有人吼道。声音嘶哑难听。 他们也知道, 旅人手中是捞不到粮的,但能骑这么好的马,一人闯荡,身上必定有钱财。 莫世安不与他们争, 从衣襟里掏出两张百两银票, 还有一根银链子。 周围人的呼吸一下子粗重起来。 “……老,老大!”有人忍不住嘀嘀咕咕:“他好有钱, 真的要放走他吗?” “不然呢,你想杀了吃肉吗!?” 那嘶哑人声反驳道。但他到底不甘心,眼珠转了转。 “你!那马儿留下,你人可以走了!” 莫世安眯起眼,陡然沉下表情, 周围的气场都变得紧张而危险。 他生得高大,又是见过大世面的人,这些匪盗被他映衬得如同阴沟里的老鼠一样畏缩。 两方微妙对峙,谁也不肯让步。莫世安悄悄晃了晃手腕,打算以武力夺得出路。 突然,变故陡生! 只听一阵嗡嗡细响,头顶投下阴霾,比刚才的虫群大得多的“乌云”以极快的速度飞掠而来。 -- 第135页 大概是因为数量更大,它们飞得极低,有的甚至擦过众人的头皮! 没有人面对这样的场景会不害怕,匪盗们本来就是附近的村民,一群乌合之众,面对虫群更是慌乱。 有些虫子掉下来,或者撞到他们身上,不时有人大叫着拍打身体,场面一时混乱不堪。 就是现在! 莫世安一跃而起,撂倒前方几人后,强行跃上紫电。紫电虽也被虫群惊扰,但被缰绳拉紧后,本能地朝着莫世安指的方向撒开四蹄,转眼间就甩了这群人老远。 “槽,那人跑了!”摔在地上的一人痛叫道。 虫群离去后,他们才重新聚起。 那最初说话的人面色阴沉,半晌突然冷笑了一声,用方言说道:“跑吧,再往前总要经过小灰山——被那群人抓到,他还能有命在?” 北方的山林植被稀疏,海拔也低,叫山都委屈了,该叫连绵不绝的小土包——小灰山便是其中一个包。 越过小灰山,后面便是庆州北端,再过两个县便能到达永城。 紫电是绝世好马,长途奔袭两个日夜,莫世安终于到了小灰山山脚下。 赶路非常累人,即便是他,也浑身疲惫。 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小池子——曾经也许是个小湖泊,他简单洗漱了一下,便就地卧倒,打算先这么幕天席地地睡一觉。 壮丽的星海映在眼里,莫世安想起了石尽云。 那人好好的正道不走,非要跟他捆在一起,不久前他还十分不解。 但他不得不承认,因为石尽云对他依赖非常,他才知道亲密关系并不是一定要不同性别的人才能构建的。 仅仅是因为石尽云表现出的挂念,口中的约定,种种行为,竟让他体会到了一点未曾尝过的奇怪甜味。 如果说他曾经对钱小雨的在意是出于天性,那现在对石尽云的在意,就是源于石尽云自己的努力。 这感觉似乎也不坏? 他不禁有些想笑,却又有点担心。 来之前他将自己规划的最优线路一并给了石尽云。他开始走得并不急,如果石尽云事情办得快,算算这两天也快赶上他了。 希望他不要遇见之前那帮匪盗……或者说,不要又任性地甩掉自己的侍从! 这头他还在为对象担心,却不知道,更大的危险已经笼罩在他的头上。 小灰山上,正举行着一场声势浩大的誓师大会。 不同于之前闹蝗灾的村落里那些乌合之众,这里的匪徒们,明显比那些人要更加凶恶,也更加兴奋。 他们本来就是匪,一群听到世道将乱,不仅不害怕,反而高声庆贺的亡命之徒! 为首的山匪头子还举起了像模像样的造反大旗,好像要干什么大事一般,领着众人呼喝着口号。 焦黄的土地上,回荡着他们令人作呕的理想。 他们想要下山,打到外面去,抢夺粮食,占领县城!甚至再运气好点,京城也不远了吧? 的确是异想天开,但动作已经开始了。 第二日,莫世安在前进的路上发现了一个与世隔绝的穷山村。 幸运的是,也许是背靠着山,村里又有个池塘,这里的人虽然穷,却还没到过不下去的程度。 他拿一些值钱物件抵了村长为他准备的食物,村民们热情地围着他说话。 莫世安把外面的事说了一些给村人们听,叮嘱他们不要随意出山,众人听了纷纷抚胸表示害怕。 “外头这么乱了,咱可得把家守好……” 可天不遂人愿,大地远远原来轰隆隆的震颤,却见一队队人马,足有三五百人从山上下来! 村长远远瞧见了,脸色变得煞白。 “匪……匪、是山匪啊!小灰山上的山匪下来了!” 震天的杀声,单方面的屠戮,世间永远有来自同胞的屠刀霍霍相向。 莫世安已经不记得自己挥了多久的刀,杀了多少人,但他几乎是以一己之力在对抗整个山匪群。 跟真正的战场比,这当然算不得什么大场面,但把视线聚焦到莫世安身边,却是同样的血腥残酷。 源源不断的人,填尸一样涌上来,有的撞在他的刀尖上,有的也给他留下麻木的钝痛。 身边不断有老弱妇孺在惨叫嘶吼,还有青年人挥舞锄头,到最后莫世安已经杀红了眼,完全不记得自己身在何处。 只是为了争夺粮食,真的能放弃人性吗? 莫世安不知道,他也无暇思考。他觉得自己的臂膀越来越沉重,眼前也开始发黑,已经是脱力的前兆。 就在他快要撑不下去的时候,这样人迹罕至的村落附近,竟又传来了许多马蹄声!但他没听到似的仍然在与几个匪徒搏斗,直到一个有些熟悉的声音自不远处响起。 “莫世安!” 石尽云一直连名带姓地叫他,看似庄重,却有另一番亲昵在其中。此刻那声嘶哑的呼唤听在耳中,不知是幻想还是仙乐。 莫世安有些发飘,猩红充血的眼睛忽地凝视身后。 竟真的是他。 石尽云觉得他来得太巧了,巧得他出了一身的冷汗。 他在京城多呆了五日,就是这五日,北方情况急剧恶化。多地传来消息——有反贼藏匿山中,鼓动受灾流民成立小的匪盗团伙袭击分散的村落。 -- 第136页 他听到消息心里头咯噔一跳,找恩师要了一队训练有素的亲卫,快马加鞭地追着莫世安的路线就往山里去。 他是真的害怕,害怕有个万一。 之前有多恐惧,现在就有多庆幸。庆幸他真的带了人来,竟真的帮到了莫世安! 他自己是个书生,除了马骑得不错,能把弓拉开,别的啥都不会。此刻跌跌撞撞地朝莫世安奔过去,差点被地上的尸体绊个狗啃泥。 他顾不得心头泛上的恶心,加速朝着日思夜想的人跑去,两人相距只有一米时,莫世安却突然变了脸色。 他猛地向前一个冲刺,一手把石尽云揽在了怀里,另一手挥刀向前砍去—— “铛——” 石尽云尚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茫然地转头,却感觉揽着自己的手臂忽然松了。 高大的人再也撑不住沉重的身躯,眼看三五侍卫朝这边跑来,他半跪下去,跌在地上。 鲜红的血从背后的伤口中汩汩冒出,浸润在干涸的土地上。 “……莫世安?”石尽云颤抖着叫他,跟着跪下来,手足无措。“喂……莫世安!!” —— “就是这样。那天我晕过去了,后来发生了什么全都不知道。醒的时候已经到了附近的县城,没过两天又收到了你们的信。” 莫世安烦恼地握着茶杯,与宋煦对坐在大柿子树下。 他身上还缠着厚厚的绷带,天太热,便没有穿上衣,露出精壮的上半身。 “大夫说我能坐马车了,那家伙就叫人赶车把我送到永城,自己倒是不肯跟着,也不肯见我。我伤重那几日,偶然见到他时,他都冷着脸对我,一个笑模样都没有。我也不知道他生的什么气,问他他也不说。” 宋煦:“…………” 万万没想到,半年不见,天都变了。 这俩人真搅在一起,岂不是怪我咯? 他努力吸收着莫世安话里的信息量,大概捋了一下逻辑。 “所以,就是石钦差追求你,朝夕相处三个月,终于把你追到了手。然后你有危险,他带人来救你,没想到自己拖了后腿,你又给他挡了刀。我说的对吗?” 莫世安听到追求不追求的,心里还有点别扭和复杂,但仔细想想也没什么错,就点了点头。 “……厉害。”宋煦由衷道:“你和他,都厉害。” 突然被任命为情感导师,宋煦这个已婚人士当然要发挥特长经验,仔细思索了一番。 “石钦差肯定不是生你的气,他是气自己吧。这个很好想,他想保护你,反过来被你保护了,还害你受了伤,心里过意不去,不知道怎么面对你。” 莫世安愣了一下:“是吗?可怎么看,他那细胳膊细腿的,我保护他都是应该的吧?” 宋煦笑了。 嘿,这题他会啊,多简单。虽然穿越到了异世界,他莫名其妙的遵循了主流性向,但追本溯源,他可是个不折不扣的基佬。 “爱情中啊,想要保护对方是理所当然的事,跟强不强没关系。” “更何况,孰强孰弱,放在男女之间尚有争论的余地,何况是两男子之间呢?单论武力你确实比他强许多,但论官场地位,才学,或者心机手段,十个我们加在一起怕是都抵不过他一个吧。别以为他追求你的时候显得傻不愣登的,心里头明白着呢……” 宋煦见莫世安若有所思地低下头,又补充了一句:“况且,石钦差之所以独爱男子,想必就是喜欢这份‘不知道孰强孰弱’吧?” 在这个年代,单纯的嫁娶很容易变成依附关系。但如果是莫世安的话,永远也不可能吧。 小春气喘吁吁地跑回来,宋煦赶紧给他擦汗递茶。 莫世安看了看桌上燃的香,刚刚见底。 “不错,一炷香时间能绕城一周,可见你有坚持练。但只一周是不够的,为了你的耐力,以后绕城三周起跑。” “好的师父。”小春狠狠喘了两口气,认真点点头,又颠颠地跑出去了。 宋煦追着他的背影直到看不见,转过头来感叹道:“别说你和石钦差了,就是我和小春比,我都从没觉得我更厉害。小春比我强的地方太多了,他执着,认真,下定决心要做的事几乎不会因为偶尔的懒惰而中途放弃。我是比不上的。” 莫世安喝了口茶,想起石尽云,默默出了会儿神。 宋煦:“至于石钦差的自责,估计也不是非觉得你弱他强,只是自己不能原谅自己吧。你别急,多缓几天就好了。追根究底都是什么破山匪的错…………都什么人啊,猪狗不如!” 说起这个,莫世安回过神来。 “对了,有个要事要跟你们说。也是他那边传来的消息——和平关确实危险了,上月连传几封急报进了京。圣上与朝堂争论数日,最终决定派韩小将军带着他家三万西军,临时编进勇武军,增援和平关。” 宋煦也严肃了神色。 “六日前,这位韩小将军才在永城晃了一圈,大家都知道了,也看到了勇武军的旗帜。关外……已经这么不好了吗?” 莫世安担忧道:“但愿还没那么糟吧,但我总有种不好的预感。” 这份预感,在不久后成了真。 第63章 战火无声无息的蔓延, 恐慌从某个不知名的小县城燎原般燃烧起来。 -- 第137页 灾难赤裸裸地展现在了人们眼前。 随着时间的推移, 雨水迟迟不肯落下,大面积的田地荒芜。饥饿,终于带来了死亡。 遮羞布一旦被燎起一个火星, 就再也扑不灭了, 大量灾民开始往城镇移动,各地官府面临着沉重的压力。 与饥荒相对的,是北方游牧民族的蠢蠢欲动。 韩小将军到达和平关,带来强壮的兵马, 却没能阻止异族的入侵。就在饥荒全面爆发的第二天,和平关被破。 “永城的粮店已经没有粮了,城门外的安置点听说有官府施粥。但那边太乱了, 我没敢再靠近。” 原山去外面晃了一圈,回来时脸色凝重。 宋煦与莫世安对视一眼。 “幸好,我们当初也跟着收了粮。” 莫世安来到北方,第一件事就是问这边的粮食收购情况。幸好, 各个据点的负责人不是草包, 在联系不上高层的情况下,尽管价格走高, 仍坚持收购了大批粮食。 宋煦在其中也起了不小的作用。 他之前跑去久城,打点其中各个环节,顺便给莫世安送信。等莫世安被石尽云送来时,收购大潮几乎已经过去了。 前几天,饥荒还没彻底爆发的时候, 几方敲定了各城防灾粮食的数量。如果不是突然的暴动,这批在路上的粮食已经快要到久城了。 但现在,他们不敢冒风险继续运送。而城门紧闭,消息都不好往外递。 宋煦他们家有井,尽管最近水位有所下降,但供他们一家吃喝是没问题的。为了掩人耳目,他们近日不得不大门紧闭。 和平关被破的消息,就是在这时传来——永城里头也开始乱了。 小春忧心,动不动就爬上墙头朝外面看,生怕看见一群眼如铜铃口如血盆的异族骑着马来放火。 宋煦不得不在下面朝他喊:“异族真的不长那样!” 事实上,永城离和平关还有三十多里路,胡人铁骑也没有那么勇猛。 韩小将军受伤退走是真的,那些胡人先锋还没来得及再接再励,就又被打了回去。 宋煦心中也有一点慌,但为了缓解大家的焦虑,他索性把百无聊赖的常弥搬到小院石桌前,教他算术。 常弥高兴极了,刚跟着宋煦念了一会儿乘法口诀表,陆陆续续又吸引了四个大人。 莫世安也没听过这种口诀,细细一想,觉得十分精妙。 宋煦索性弄了块大石板,用炭条画了阿拉伯数字,客串了一回小学学前班老师。 小院里莫名开始书声朗朗,各种不同的声线一起跟着“三五十五,四五二十……”。 常弥是真的对数字敏感,率先把口诀背会了。他最近经常跟柱子在外面玩,两人已经建立了孩子之间的初步友谊。今天不能出去,他总觉得有点心痒,忍不住问宋煦道:“父亲,为什么我们不能出去?” “因为外面的人买不到米面,快要饿死了,有可能干坏事。” “为什么他们买不到米面呢?” “因为米面被大商人垄断了,再等等,能卖出更高的价格。” “什么叫垄断呀?” 宋煦拍拍手,果断把老师的位置让给了莫世安。 “这个问你莫老师!” 莫世安被常弥用亮晶晶的眼睛看着,颇有些不自在。 主要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好友收养的大儿子,真的是小小一团,感觉伸伸手就能把他捏扁了…… “一样东西,产出多,需求少,就会便宜。相反,产出少需求多,就贵。换到粮食上,也是一样的,现在新粮食的产出几乎为没有,但人人都要吃饭,需求极大。这种时候,商人手中的粮食想卖多贵就能多贵。” 常弥还不能理解其中的供需关系,歪歪头:“已经可以卖很贵了吗?” “对。” “那为什么他们还不卖呢?” “……因为还可以更贵。” 有些商人,贪得无厌是本性。 常弥一句话直指问题核心。莫世安不知道怎么跟他讲人性之恶,就又听到他问。 “可是,不是已经有人要饿死了吗?” 汇通商行不发灾难财,但不乏有人去做。 连四岁小孩都懂的道理,一些没有底线的大人却视若无物。 门口突然传来叩门声,宋煦朝外面走去,过了一会儿领回来一个人。 “柱子哥!” 常弥立刻忘了之前的思考,跳下凳子就开心地朝小伙伴冲过去:“你怎么来啦!” 宋煦示意小春和莫世安带孩子玩,他和原山去外边帮忙搬东西了。 来的人正是馒头摊子的老板娘一家。 “多谢宋老爷!我们也是真的没办法,我们一定会报答您!” 原来,虽然灾民还未能进城,但粮店不卖粮这件事,还是给永城人造成了恐慌,昨日起就频频传来某家粮食失窃的消息。 做吃食买卖的人家,首当其害。 因为他们大多数人,为了做生意,家中都有不少存粮,这些便成了小偷强盗眼里的香饽饽。 老板娘家也不例外。他们家卖馒头,囤了两大车的面粉。但因为不富裕,住的地方破破烂烂,很不安全,总觉得有人在暗处窥视。 后来听柱子说起常弥家,老板娘便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问了宋煦。 他们本来打算,如果宋老板不肯帮他们收着,就载着面粉去投奔她当家的小叔家——尽管要付出更多的粮食来换取留宿的权利,但总比被别人抢走要好。 -- 第138页 不过宋煦比他们想象中的更好说话。 老板娘小心翼翼地踏进院中,只觉得清新雅致,无一处不佳,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您家布置得真漂亮。”她由衷地赞美道。 “是吗?我也觉得。”宋煦得意。 尽管是租来的院子,格局什么的都已经定好,但宋煦自从住进来,手痒做了不少布置。 从一只瓶子一个茶盏,到门帘颜色桌椅位置,他都精心动过。 小春他们日日都住在这里,没什么感觉,莫世安刚来的时候夸这里清净雅致,他也没太当回事。 但现在,一个普通的外人突然夸院子美,眼里满是真诚,却让宋煦突然意识到了一点什么。 时机不对,他没有细想,与原山一起将几十袋面粉放进柴房后,送走了老板娘一家。 倒是把柱子留了下来——常弥想跟他玩儿。 又过了两日,没有外族突然出现烧杀抢掠,人们总算平静了一点。关外传来消息——原先驻守和平关的姜老将军守住了防线,韩小将军却伤重,退回了永城养伤。 流言一起,韩小将军的形象顿时变幻莫测起来。 韩,是当今国舅爷的姓。对,就是那个和丞相派不合的国舅爷。韩小将军出身韩家,从小就是天之骄子,听说外族蠢蠢欲动,主动请缨上前线…… 谁知刚跟敌人对上,马上就要被捅死了。 有人感慨这小将军英勇无畏,还有些人觉得他没本事。但不管怎么样,他现在就在永城里。 百姓多少放心了些。 原山今天出去打探消息,中午回来就将这件事说了。 众人一边吃午饭,一边分析其中奥妙。 “要是真的伤重,干嘛还要千里迢迢地回这儿来?和平关没有睡觉的地方吗?” “……还有种可能,他来找神医。” 神医在常家似乎住上瘾了。 常夫人的病,病在脑子里,需要时间慢慢拔除病灶。神医潇洒至极,隔五天为夫人看病,其他时间早出晚归,去各个医馆坐镇,还记得回来吃常府的饭。 常家主供着他,他也不客气,简直把常府当成了第二个家。 有一次常弥在院子里玩,跟江天天一起悄悄地把梯子架在的柿子树后的墙上,两人爬上去,重温常弥第一次翻墙的经历……刚上了墙头,朝下一看,就跟神医来了个脸对脸。 江天天后来被宋煦数落了一通,不能因为之前没爬墙心痒痒就撺掇小孩一起玩啊,再怎么也要喊个人在旁边看着吧! 这梯子可不是小玩具,又大又重也粗糙还有点歪,万一掉下来怎么办? 不过那之后,常弥倒是时不时上墙去看看神医。 废园已经不是常弥当初呆过的废园了——自从常弥走后,神医似乎特别不喜欢常家主给他布置的超大豪华客院,在府里转了一圈,选定了废园。 常家主再苦不堪言,也不得不派奴仆去拔草打扫补屋顶,总算把废园从鬼住的地方弄成了人住的地方。 饭桌上,常弥听到“神医”这个关键词,心中一动。 好几天没有爬墙了,不知道神医最近过得怎么样?现在又不能出去玩,不如去找神医玩吧! 于是饭后,他拉着新得的小伙伴,熟练地翻到了隔壁。 柱子比他还会爬,两人利索地呲溜一声进了屋。 “啊!”常弥突然惊呼一声:“鬼!” 柱子三两步挡到常弥面前:“小弥别怕!我来抓鬼!” 缠了一身绷带被认成鬼的韩小将军:“…………” 常弥看他不说话,眼睛血红血红的,心头突然涌起一股害怕来。 “…………你,你是不是吃了神医叔叔!你、你还我神医叔叔呜呜呜哇哇哇——” 第64章 神医被这惊天地泣鬼神的哭嚎惊动, 从里间跑出来, 哭笑不得地哄他。 韩小将军阴沉着脸,从绷带里漏出的双眼里头泛着寒光。 他对两个小孩表现出了十足的厌恶。 “哪来的小东西,赶紧弄走。” 神医依旧我行我素, 压根不理他, 给常弥和柱子拿了点心,让他俩抓着吃。 “……直接上手,又脏又没教养。” 常弥一顿,怯怯地收回手, 下意识地要把手指往嘴里吮。 “还吃手,太恶心了。” ……常弥只好把手背到后面。 短短一顿点心的相处时间,柱子和常弥已经认定了一个事实:废园里头的鬼是全天下最讨厌的人。 神医把俩小孩从正门送回了宋煦家, 江天天正到处找人,这下总算松了口气。晚饭时忍不住向宋煦告状,俩小孩太不乖,自己就会爬墙了。 宋煦知道早晚有那么一天, 勒令他们俩要是要去隔壁, 必须跟大人说一声才能去。常弥见没有更多的责罚,喜滋滋地答应了。 然后就听宋煦说:“还有, 今晚没有梅菜小烧饼吃了。” 常弥:“…………” 呜哇他最喜欢的梅菜小烧饼! 第二天,常弥和柱子又去了隔壁,对着讨厌鬼说:“都是你,害得我没有小烧饼吃了。” “哼,都长这么胖了, 再吃怕是要成猪。”韩小将军又歪在躺椅里,轻蔑道。 常弥惊呆了。 我、我很胖了吗?要成猪猪了吗? -- 第139页 柱子:“…………” 常弥:“呜呜呜呜神医叔叔——” 常弥好像跟这个韩小将军杠上了,对方越不说好话,他越是想挑衅,大概心路历程是——他骂我,我也要骂他。骂不过呜呜呜…… 晚上常弥肉眼可见的心情低落,宋煦和莫世安商量运粮队的事宜时,他都不竖起耳朵听了。 外头闹灾,已经没有西瓜可以吃了,但饭后茶还是要喝的。宋煦捣鼓出来的梅菜小饼,香酥咸脆,佐茶特别好吃,所以常弥才天天念念不忘。 宋煦跟莫世安说完事情,把碟子推到常弥面前。 常弥终于被吸引了注意力,刚拿起一个小饼,咬了一口就顿住了。 “小弥怎么了?”小春发现了孩子不对劲,常弥把带着他小牙印的小饼放回去,摇了摇头。 “爹爹,用手抓着吃是不是没教养啊?” “啊?”小春自己也是农家人,教养不教养的不在自己的知识范围内,被小孩一说也愣住了,呆呆地看着自己沾了油星的手指。 宋煦满不在乎地说:“手洗干净就行,只是点心而已,在家要那么多教养干嘛?” 常弥对了对手指头:“那在别人家,不可以抓吗……讨厌鬼说我没有教养……” 宋煦怒了,一拍桌子:“谁特么的骂我家宝贝!?” “隔壁有个,有个满身绷带的讨厌鬼……” 指手画脚了一番,宋煦他们终于知道了来龙去脉。 他惊讶道:“那个韩小将军竟就住在隔壁?听小弥说的,好像很难相处啊,神医伺候得来吗?” 莫世安道:“听闻他嚣张跋扈,却不是不知好歹,兴许只是逗孩子玩。” 就算是逗小孩儿,也不能随便说别人没教养啊。宋煦咬牙,猜了猜对方的状态,把常弥叫过来。 “小弥,明天你中午饭点过去,看他能不能自己吃饭。如果是有下人在喂他,你就骂他‘这么大的人了还要别人喂,不知羞!’” 常弥默念了几遍,开心的记住了。 翌日拉着柱子午间就翻了过去。 韩小将军最严重的伤不是外伤,而是中了一种西域奇毒。 在神医给他解完毒之前,他只能四肢无力地歪在躺椅上,宛若废人。 韩小将军心中抑郁,面上便带上了阴鸷,不说笑的时候确实吓人。 常弥他们躲在窗外偷看,直到侍女准时带着稀粥和苦药来到房内。 韩小将军刚刚喝了一口,就听到前几天那个烦死人的小麻烦精扒着他的窗户,露出一颗小脑袋来。 他清晰流畅地喊道:“这么大的人了还要别人喂,讨厌鬼不知羞!” 韩小将军要是能动,想必已经把药碗砸过去了! 他深呼吸几口,郁郁道:“翻别人家窗户,是为贼,你这个小贼。” 常弥:“……我不是贼。” “但你翻窗户了。” “翻窗户就是贼吗?” “对。” “那。那我还翻墙了呢。” “那就是贼上加贼,大恶贼。” 常弥:“…………呜呜呜呜神医叔叔——” 小孩子玩耍,大人却不能不工作。 石尽云给他们写信,朝廷已经拨了赈灾粮食,再撑个最多一月有望到达永城。 只是一个月太艰难了。 难民堵在城门口,人越来越多,米面却越来越少。 汇通商行的粮食迟迟运不进来,百姓的情绪绷得越来越紧。以常家主为首的一党人,就是在等待那个弦绷断的时机。等到难民们出现大量死伤,必定有人强破城门。 永城内一旦乱起来,他就能以任何的高价将粮食卖给官府和民众——人都要饿死了,留着银子有什么用呢? 为了让常家主的粮食砸在手里,宋煦他们必须把粮食先运到。只有情况稳定了,他们才有出路。 另一头,常家主很是焦躁。 “搞什么!?老王这就要卖了!?他卖了我们怎么办!” 下头一人小声嘀咕了什么,常家主怒气更盛:“什么叫他赚够了!他够了我们还没够呢!” 常家主的商业联盟里头也不是铁板一块,最先收购的那一批人,量不大,却便宜。他们现在抛出去,自然无事一身轻,还能得到些好名声。 常家主可不一样,他收购的价格就比现在他们的卖价还要高了——这要是跟着卖,钱赚不到不说还要倒赔。 常家主可能做这样的事情吗? 他怒气冲冲地在房里来回踱步,终于等来了他一直想要等的消息。 “找到汇通商行的运输队了?太好了!” 他眼中闪过一道精光。 “务必要把他们拖住。这批粮食,决不能进城!” 莫世安身上有伤,策反常家主商盟的事是交给宋煦去做的。宋煦不得不早出晚归,累得够呛。好在结果是好的,又能拖一阵了。 不料那在路上的运粮队又停滞不前,莫世安没有办法,想要亲自去解决问题。 宋煦坚决不同意。 别看莫世安坐得稳稳的,但伤势不轻,石尽云送他过来本就是来休养的,神医也说不可再动。宋煦怎么可能放他出去骑马? 于是他决定自己去。 小春心中担忧,却不能出于私心将人留下。他一面自豪煦哥在这场灾难中尽到的责任,一面心疼他辛苦。 -- 第140页 他决不能拖宋煦的后腿。 烙饼子烙了大半天,生怕宋煦路上饿,最后还是眼睁睁地看着宋煦离开了。 常弥见小春闷闷不乐,这几天也不怎么要去隔壁玩了,拉着柱子一起陪小春做宋煦留下的算术题。 算着算着,常弥突然想到了一个绝妙地气讨厌鬼的方法——骂他笨。 讨厌鬼肯定做不出来父亲出的数学题! 于是他精心挑选了几条他认为难的题目,逐条誊抄在宣纸上。整理耗费了一整天,翌日中午,他刚刚弄好,原山带回了好消息。 宋煦把运粮队带回来了! 因为首先要与官府交接,原山还要再去帮忙。宋煦一时半会儿回不来,但人却是平安无事的。 小春悬了好几天的心总算放了下来,高兴地去厨房捣鼓吃食去了。 常弥知道父亲平安,心里也很高兴,就迫不及待地想去隔壁炫耀一下。他拉了柱子,跟莫世安打了声招呼就揣着写满算术题的纸翻去了隔壁。 韩小将军依然缠着满身的纱布,经过几天的治疗,也只能勉强动一下手指头。 常弥高高兴兴地踏进去,却在对上他的眼睛时瑟缩了一下。 比起前几天的阴鸷,那双眼中更多的是沉沉死气。 他“嗤”地一声笑了出来,阴阳怪气道。 “小东西,怎么又来了?还没被骂够吗?” 常弥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抵过即将战胜讨厌鬼的喜悦,抱着那叠纸凑到韩小将军面前。 “喏,你会不会算这些?我都会算哦,你要是不会,就是笨笨。” 韩小将军感受着那股属于小孩子的软糯热气,小东西锲而不舍地往自己身上凑,就不知道躲吗? 他真的不怕吗? 收敛了想法,他定睛朝纸上看过去,只见一片鬼画符。 “………………”这是在挑衅我吧!?写的是什么东西!? 常弥发现讨厌鬼又生气了,害怕地后退一步:“你,你干嘛,你不会做,我就要嘲笑你的。你就是笨笨。你不可以打我。” 韩小将军都要气笑了:“你搞一堆瞎画的东西给我看,糊弄我吗?” “呀……”常弥呆呆地看看纸又看看讨厌鬼:“对哦,你不认识的哦……父亲才教我的,原来你也不会啊。那、那你别生气了,我也教你哦……这个是一、这个是二、三、四……” 韩小将军一开始还不耐烦的以为小孩子瞎说八道,过了一会儿渐渐地发现,这些图画当中的确是有联系的,汉字与符号对应,可以表达数字。 在房间角落玩花瓶的柱子这时也跑过来。 “这个是小弥父亲教他的,小米父亲是天底下最聪明的人。” 韩小将军本来还有点赞叹,听到这话下意识地冷哼一声。 “雕虫小技,不堪大用。” 常弥皱起眉,这下真正生气了。 “讨厌鬼不许骂我父亲。” “怎么,一个乡野村夫,还不让我说两句?” “不让!小弥的父亲是最好的最聪明的!你才不堪大用!” 韩小将军憋了很久的怨气,突然被这句话点燃了,他从腹腔深处怒吼——“我就是不堪大用!不堪大用我也是韩家的人!!” 小春在隔壁简单做好午饭,却找不见两个孩子了。莫世安说他们去了隔壁,等了好一会儿却不见人回来,小春猜他们大约是玩疯了。 他看看梯子,总觉得爬墙不太礼貌。小孩子也就算了,可以说贪玩,大人还爬像什么样子。 而且以前爬是因为院墙那边没有人,现在据说住了个将军,总得讲点礼数吧。 小春是万万不会承认自己有点怕对方也骂他没教养的…… 于是他戴着遮阳帽把自己遮挡好,绕了一圈去了常家正门。 他敲了好久,都没有人应门,顿觉奇怪。按理说常家这样的人家,难道还会缺个守门的? 他百思不得其解,又不想再耽搁,转弯去了个不起眼的拐角,提气蹬墙一跃而起,啪地就落在了常府里头。 莫世安的教导和他坚持不懈的练习颇有成效,小春还是挺高兴的。 他不看周围的环境,只是一直向着废园的方向前进。 不知道为什么,一路都没有看见一个下人。 他将疑惑抛在一边,飞快地来到废园门口,刚走近就听见了小弥的哭声。 “小弥!!”他一惊,赶紧冲过去把人抱起来:“乖乖怎么了?哭什么!” “呜呜呜……爹爹……讨厌鬼骂父亲……他骂父亲……” 柱子也在旁边搭腔:“他还吼我们!” 常弥抽抽噎噎的,小春心疼极了,心里对那将军有了一丝埋怨。 “别哭了,花花脸了。走,我们进去找他!” 常弥刚才气得跑出去哭了,这会儿被小春抱着进来。韩小将军冷静了些,感到了尴尬。 他讨厌小孩儿,欺负小孩儿,但这不代表他会对小孩的爹也理直气壮。 两厢对视间,外头突然跑来一堆黑衣人。为首的几人手上带刀,冲进了屋子里,伸手就劈坏了一张桌子! “将人带走!……怎么多了几个?统统带走!!” 肚子里的话还没倒出来,小春后颈一痛,眼前一黑。 意识里最后的声音,是常弥的一声尖叫:“爹爹!” -- 第141页 第65章 常弥眼睁睁看着小春被打晕, 下一瞬自己也被沾了迷药的帕子捂住了嘴, 失去了意识。 不知过了多久,他被马车颠醒了。小小的人睁着迷茫的眼睛,止不住咳嗽起来。 赶车人回头望了望车厢里, 邪笑着说了什么, 不是汉话,常弥没听懂。 是、是胡人吗? 但是好凶,长得也好可怕…… 常弥又想哭了,但他不敢, 憋得打了个奶气的嗝。 赶车人回头,不再看他。 常弥这才注意到身边,讨厌鬼和柱子还有爹爹都以极其扭曲的姿势倒在这个车厢里。 他眼泪汪汪地去推小春, 发现他被麻绳捆了个结实。 “爹爹……”他急急地要去解,却发现绳结粗大,他那细小的手指怎么抠也抠不开。 常弥一边打嗝一边默默流泪,发现柱子也被绑住了, 讨厌鬼倒是就那么放着。但他本来就动不了, 也没什么用。 他正着急,车子停下一会儿, 上来个脸上有疤的蓬头大汉。 “哎,这小孩眼睛是绿的?哪个族的,怎么混里头去了。” 这人胡子和头发都编成一缕一缕的麻花辫,看着和莫大哥差不多高,浑身散发着异味。常弥下意识的缩了一下。 “问你呢, 小孩,你哪个族的?” 他的口音虽然奇怪,但确实是汉话,常弥战战兢兢地答非所问:“你是坏人吗?” 大汉哈哈大笑,眼里闪过一丝阴鸷。 “坏,坏到底了。但我们要抓的是韩小将军,本来坏不到其他人身上……不过嘛,现在抓都抓到了,你就是我的人了。” 常弥惊恐地又打了个嗝。 “小东西,给你个机会。我看你不像汉人,你可以走。” 常弥疯狂摇头,爬到小春身边抱起他一只手臂。 “哦?这可是你说的。” 于是常弥也被绳子绑了起来。 粗糙的麻绳磨着他的手腕,一阵阵的刺痛,车子行了很久,终于停了下来。 常弥一行被扛进了一片石滩里头的洞口。 地洞斜着向下,入口窄小,里头倒是别有洞天,非常宽阔,支着火堆,还有几条分支,不知道通向哪里。 大汉一行人十几个,进去后分散离开了,剩下的人和洞里原来就在的人交谈了什么,有人指了指小春,便有两个人抓住小春往一条黑漆漆的通道里拖去。 “啊!爹爹!!”常弥尖叫起来,但任他怎么扭动都不能伸出手来。 那群人竟饶有趣味地看着,仿佛常弥绝望的挣扎是什么有趣的戏剧。 他不住地踢蹬,哀哀叫着,终于有人觉得刺耳了,一掌劈下去,清净。 常弥再醒来的时候,后颈剧痛,像要断了一样。眼前一片漆黑,只能隐约能到别人的呼吸声。 大概是仍在昏迷的讨厌鬼和柱子。 他害怕极了,又累又饿,感觉过了非常漫长的时间,才又有人进来了。 举着火把的正是之前问他要不要走的那个刀疤大汉。 “哟,最小这个又醒了。” “嘿,小脸儿还挺漂亮,长大了我要尝尝味儿。” “先别急,还没搞清楚身份呢,你瞧他眼睛。” 刀疤脸和身边两人说的是汉话,另外还有几名赤着上身的胡人守在了洞穴四周。 “行了,先把那韩小将军的弄醒吧。为了他我们可是许了那姓常的好大一笔钱呢。” 常弥脑子里的弦绷了了一下。 ……姓常的? 有人拿了个小瓶子在韩小将军的鼻子底下晃了晃,没一会儿他就缓缓睁开了眼睛。 迷药伤身,何况韩小将军重伤在身,连神医都摸索着在治。此刻即便醒了,也精神萎靡,视线无法聚焦。 “别是给药傻了吧?这样还怎么换粮啊!” “闭嘴!都怪查娜那不靠谱的娘们。” 几人吵了几句,突然听得韩小将军说话了。 “白费功夫。” 大汉顿住,转过头来,嗜血的眼睛紧盯着缠满绷带的人。 “我说白费功夫。”韩小将军气若游丝,语气中的嘲讽倒是自始至终。 “我韩家世代忠良,怎么可能为了一个小辈让掉一城一池。旱灾,我们也旱,自己人都吃不饱,不可能送给你们。死心吧。” 大汉沉默一时,突然放声大笑,震得常弥耳朵都疼。 “好一个白费功夫,但你说了不算!我们都打听过了,你韩家虽然权势滔天,却因为是外戚,根基不稳。而小辈中,成器的更是不多,你已经算是个中翘楚了——我才不信你家会为了点粮食放弃你。” “那如果我说,我已经快死了呢。” “什么?” “我中了你们的西域奇毒,已经活不长了,送回城不过是苟延残喘。我全家都知道。你瞧瞧我,便是没有那迷药,也动不了一根手指头,宛若废人。所以我说,你们白费功夫。” “……你!” 大汉额头青筋直跳。身边的另一人却突然开了口:“我听说有神医在给你治病。” 韩小将军笑出了声:“那他治好了吗?” 刀疤大汉一掌拍上了墙壁。 “够了,闭嘴,跟他扯什么。反正是拔列兰交代的,我们做好就行了,别的不管。” 他甩手就要走,突然又回过头来,盯着常弥淫邪地笑了笑:“还有,喂这个小东西吃点东西,别给饿死了。” -- 第142页 常弥不知道哪来的勇气,竟突然开了口,稚嫩的童音在洞穴中响起。 “他们……也要吃。” 一时间,已经走到洞口的几人都回过头来,惊异地看着常弥。 “你再说一遍?” “……我、我说,柱子哥和、和将军,也要吃。人不吃会饿,饿死的。” 这句大实话把三人逗得前仰后合。 刀疤大汉笑完,凑近了常弥,掐着他的下巴拎起来。 常弥呼吸困难,开始挣扎。 “这有什么,他们早晚都要死的。倒是你,小东西,因为你这双眼睛,我们优待你你还不乐意?” “……不要他们死。” 跟个小毛孩有什么好讲的,还能把道理讲出花来吗? 大汉觉得没意思了,索性问他。 “那你就不怕死吗?那这样吧,”他从大腿的绑带上唰地抽出一把弯刀,锋锐的刀尖反射着火把的光芒,“现在,我要杀一个人。你说杀谁我就杀谁。说吧。” —— 小春脑子里全是小弥那声尖叫,醒来时头像炸开一样疼,仿佛有人用石板在他的太阳穴两边挤压。 “呃啊……”他忍不住呻吟出声,想抱住头却做不到,肚子也隐隐抽痛,这才意识到了自己的处境。 他被绑起来了。小弥也不见了。 “小弥!”他蹭着石壁强忍着头疼坐起来,喊了几声,全都淹没在暗沉沉的黑暗里。 也许是心里的恐惧放大了口渴,小春感觉每次吞咽,喉咙都像刀割一样。 就这么煎熬了一会儿,一串清晰的脚步不紧不慢地踏进来。 是个男人,穿着典型的外族服饰。他将手里的火把点进一盏油灯里,小春这才看清所处的环境。 石洞,一个房间大小。自己正靠坐在一张石床上,前方还有张石桌,油灯就摆在上面。 虽然摆设很粗糙,但放在这种地方却有着诡异的精致,像是有人长住过。 “你是韩小将军什么人?” 那人说话慢条斯理,口音有一点不自然,诡异,还有点变态。 小春咳了两声,弱弱地答道:“我不认识。” “哦?不认识却在他隐藏极深的疗养之所?” “……我家小孩贪玩,迷路了。” “嗯…………”那人摸了摸下巴,坐在了石桌前:“听起来是你不走运。那也没办法。你应该庆幸你是双儿,不然现在你已经死了。双儿好啊,我就很喜欢,我们草原英豪对双儿女子都很好,你以后就跟着我吧。” 小春的心脏狂跳,紧张得攥紧了手心。他又暗地里挣了挣,绳子缠得很紧,一时半会儿磨不开。 “……等等,我,我嫁人了。” “那又怎样?” “……大人行行好,听我说,我有钱财。” “噢?”胡人突然来了点兴趣:“你整个人都是我的了,听不听有关系吗?” 小春强撑着摆了个媚笑:“大人,你会喜欢的,是贵重的东西……玉石,很好的玉石,传家宝。” 胡人眼睛一亮。 小春见状费了吃奶的劲儿装嗲,好声好气道:“就在我怀里,一个布袋子。大人您拿去看看……” 周围没有别人,但那胡人也不把一个瘦弱的的、被捆住的双儿放在眼里。 他坐到床边,用一种调情的姿态凑到小春的颈边闻了闻,然后轻轻摸过胸口,从衣襟一路往下摸。 小春恶心得快要吐出来,却一动不敢动,好一会儿那人才把手拿出来,抓着暗蓝色的钱袋。 里头的确有一块绿色的石头。 那是原山花了五十五文钱买来的。 洞穴里光线极差,又燃着黄色的油灯。胡人一时看不清,只觉得确实是绿色的,便把石头夹在拇指食指之间,对着光凑近瞧—— 就是现在! 小春一跃而起,往那人背后猛地一骑!胡人坐在床边,被重压摁得一头栽下,还没来得及反应,额头与石桌的边沿猛烈撞击,直接听得一声脆响! 小春尤嫌不够,用一种扭曲的姿势把胡人压在地上,膝盖对着咽喉锁死。等他确定那人昏迷了以后,才虚脱般松了口气,靠坐在墙边。 不知道什么时候还会有人再来,他赶紧对着石桌磨自己手上的绳子,磨了半天才解开。扒掉那人的衣服给自己换上,能糊弄一时也值了。 他无比庆幸自己跟着莫大哥学了武,换做以前的他,万万做不到这样果断勇猛的。 现在,他要去找常弥。 另一边,常弥的小脑瓜子在思考。 让讨厌鬼死,还是让柱子哥死? 他眼泪又快要掉下来了,他不想让任何一个人死啊! 柱子哥和他玩了这么多天,已经是他很好的小伙伴了,如果他死了,自己会特别特别伤心的。 那讨厌鬼就没有小伙伴了吗?他肯定也有啊!而且听刚才那些奇怪的大人们说的话,讨厌鬼好多亲人,他很重要,死了很多人会特别特别伤心。 他一点也不要大家伤心。 想到这儿,常弥悲从中来,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哇哇地哭起来:“不要,都不要死……” 韩小将军在一旁沉默地听着,心中阴暗地揣测了半天这个讨厌的小东西会怎么一秒卖掉自己。 虽说他说的话只是让这些胡人们逗个乐儿,但他心底里是很烦的,没有人会喜欢被别人放弃。 -- 第143页 可没想到,小东西吞吞吐吐,到现在都没说出自己来。 韩小将军突然释然了。 “小东西,选我吧。我是大人了,你们还有好长的命可以活。” “……不要……” “你听话。” “呜呜……” 刀疤大汉想要看的是自相残杀,是自私者出卖同伴,内讧,辱骂,而不是来看他们其乐融融的。 他用怒吼打断了这场景:“现在就选!不然两个都杀!”他把刀架在柱子的脖子上:“我数三下!” “啊!”常弥尖叫一声,脑中一片空白,脱口而出道:“杀!杀我吧!” 对啊,反正是要死掉一个,为什么不选自己呢? 自己的亲人最少了。 柱子有一大家子人,舅舅舅母也很好,还有好多兄弟姐妹。韩小将军亲人更多。 只有自己,半路捡来的父亲和爹爹。一共也没相处到一个月。 常弥不知道自己在哭什么,只是不停哽咽道:“你们杀我吧,杀我吧……” 小春提着油灯,磕磕绊绊地摸错了好几个洞口,终于来到了这亮着光的地方。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小弥那撕心裂肺的哭声让他几乎无法再保持理智,他咬咬牙将油灯向火堆里一掷,火焰腾的一下蹿了老高! “什么人!?” 几人面对迎面扑来的热浪,不约而同的抬起手臂挡了一下。小春就在这时冲进去,看准常弥抱起就跑。 “爹爹!!”常弥惊喜极了,但又惊恐道:“还有,还有人、” 小春把他的头往怀里一摁。 他也很想哭,但他能力有限,只能先把常弥带出来。 人有亲疏远近,为了小弥他甚至可以当坏人。 洞里戒备并不严,但出了洞口立刻就有人大喊着他听不懂的话拔出刀来!小春吓得慌不择路,就近牵了一匹马,凌空蹬上,一抖缰绳就向前冲去! 他运气实在好,这匹马正是这群胡人小队里队长的马,要比其他劣等马神骏不少。小春天生容易被马亲近,骏马没有尥蹶子,风驰电掣地跑起来。 肺里针扎一样的疼,肚子不知怎么也一阵绞痛。小春顾不上许多,脑子里只有一件事。 南边!南边!! 向南边跑! 第66章 小春和常弥遭了大罪, 另一头, 宋煦也经历了跌宕起伏的一天。 在外头奔走了三日,累成狗一样回到家,却被焦急的江天天告知老婆孩子一起失踪了。 然后他与一同回来的石尽云一起把永城找了个天翻地覆——直到常家主露出了马脚。 常家主, 为了将砸在手里的米粮卖出满意的价格, 竟不惜在特殊时期出卖国家,和外族进行了秘密交易! 他帮助外族人绑走了韩小将军! 这已经不是无足轻重的小事了。石尽云接手了常家的事宜,宋煦则与原山一起出了城,一路往和平关去找人。 个中种种艰辛不提, 终于找到小春的时候,他正趴在一匹马上,背后被血浸湿了。 明明中了一箭, 却仍把常弥牢牢护在怀里。 到这个时候,宋煦的怒火已经快要冲破天际了,他们一路将人带回永城,神医为小春紧急处理了伤势。 宋煦坐在屋外, 面色冷凝。莫世安安慰了几句, 他只是摇摇头,内心的燃着的黑色仇恨不能被扑灭。 “那个姓常的, 我一定要搞死他!不,死都便宜他了,要让他活得痛不欲生——” “宋老板——”神医开门喊了一声,宋煦连忙应声,大步走过去。 “他怎么样了?” “外伤没事, 箭头没毒,创口也不大。就是要静养。另外,孩子也没事。” 宋煦冒了个问号:“说小弥吗?他不是在隔壁睡觉吗?” 神医闻言,盯了他一眼,慢悠悠道:“月份小,没发现很正常。恭喜你,缘分到了,夫郎有孕了。” 青天白日,一道惊雷。宋煦铁青的脸色漫上一股红,怒火被狂喜冲散。他脸部扭曲,搞得活像中了毒。 “怀、怀怀怀怀孕了?” 神医抽了抽嘴角:“怎么,不信?” “不不不我信,我信!”宋煦恨不得原地跳高冲上天去触摸太阳——他本身虽然对后代没那么执着,但小春喜欢啊!他都能想象小春知道了有多高兴! 狂喜过后他想起今天这一阵破事,脸色又往狰狞那边变去……太危险了!要是少那么一点点运气,可怜的受精卵岂不是要交代在那儿!?别说小春了,他自己都要气死了! “神医神医,真的没事吧?他今天又是受伤又是惊吓的……” “唔,没事,他身体很好。说实话,你夫郎的强壮在老夫认识的人中都能排得上号……他是怎么养生的,有什么经验之谈吗?” 宋煦:“……” 这要怎么讲,夫郎为了保护不太能打的夫君不被坏人揍,拜了师父勤练武艺,每天早晨绕村绕城跑步,扎马步踩梅花桩一跃上墙,终成一代大侠吗…… 神医离开后,宋煦实在按捺不住喜悦,不但不帮忙得焦头烂额的石尽云处理残余的事情,还满城转着找卖爆竹的店铺,强行敲开人家的门买了八十八挂“震天响”,美滋滋地拎回去了。 一路见证着宋煦失了智的友人莫世安:“…………” -- 第144页 他坐不住了,不想再呆在这里,出去找石尽云了。 这注定是不太平的一天。夜幕降临,全城却灯火通明,不断有喊打喊杀声远远飘来。 石尽云骑在马上,领着兵将常府团团围住。 “报——!”有传信官快马而来,大声喊道:“和平关传信!已成功将韩小将军并一名幼童救出!” 石尽云威仪尽显,挥挥手,冷肃道:“行了,进去搜!全部抓去大牢,慢慢审!” 尖叫哭泣和打砸的声音回荡在常府各处,永城最大最豪华的居所被无情践踏。盛衰此消彼长,错误的做法导致了错误的结果,朱楼塌了。 而常家主再后悔,再痛哭流涕,也不能阻止这一切——他即将失去所有。 人总要为他做下的事情负责。 一墙之隔的宋家,那些缥缈的哭嚎清晰可闻。常弥交给了江天天,宋煦则守着小春,怕他夜里忽然醒来,或者伤口感染发热。 另外,他也想守着小春,等他醒来,第一时间告诉他这个好消息。 谁知道一等就是一天一夜。 小春虽然发了热但不严重,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醒。 宋煦从一开始的高兴一直等到焦虑,熬到第二天,眼睛里面全是血丝。 如果小春真的有个什么好歹,他要怎么办呢? 第二天夜里,宋煦实在忍不住,又把在府衙给伤兵治病的神医薅回去给小春把脉。 神医今天已经看了小春三次,此刻也很无奈:“目前他没有危险,确实没有。为什么不醒,我也不太明白。药和粥喂下去了吗?” 这倒是喂下去了。小春能正常吞咽,虽然量很少。 “今夜就算了,明天白天还不醒,我再想办法。” 送走了神医,宋煦呆呆地坐在床前,眼前一阵阵发黑。 连日的奔波和大起大落的情绪已经让他疲倦到了极点,现在还醒着全靠意志在撑。 他忍不住做着最坏的猜想——万一小春醒不过来了? 他是个穿越者,来到这里也才一年不到,做个来去如风的潇洒之人才是他本来的轨道。但这一切都被小春的存在改变了。 赚钱,做生意,千里迢迢来到边关。其中固然有意外的推动,但又有多少是为了小春这个人呢? 太多了。 如果没有小春,赚钱的快乐无处分享,遇到挫折的悲伤无法分担。爱情让人忧怖憎,可爱情也让人幸福喜乐。 他已经爱上了,他恨不得祈求上天不要再开玩笑,他真的承担不起可能失去的恐慌。 门吱呀一声,一个小小的人影探进头来,左右看看。犹豫了一下,还是噔噔地跑了进来。 “父亲……” 宋煦回过神,对常弥笑了一下,提着腋下将他抱到了腿上。 “怎么还没睡?” “那父亲也没有睡。” “嗯,我在等你小春爹爹。” 小孩温软的身体有点分量,稍稍安抚了一点宋煦的心。他一边摸着常弥软软的头发,一边听他糯糯地讲。 “父亲,爹爹是病了吗?” “对。” “像常夫人一样吗?” “……没那么严重。” 常夫人可能是事件暴露后,整个常家过得最好的人——躺在床上,有吃有喝。 但也仅此而已了。除了一个侍女侍奉她,别的什么都没了,等神医将她救回来,她也将面对支离破碎的烂摊子。 常弥低落地玩起自己的手指来:“爹爹病了,是因为我吗?我听别人说,爹爹为我挡了箭。” 宋煦心中一软,掐了掐他软嫩的脸颊肉:“帮你挡箭是应该的,因为你是我们的小宝贝,你不能受伤。” 常弥感受不到话中的肉麻,只是追问道:“那如果我死了,你们会伤心吗?” 宋煦不知道洞穴中发生的事情。在韩小将军回来前,这一切都只有常弥记得。他这两天不断做着噩梦,夜里都会哭醒,小小的孩子承受了他的年龄不能承受的压力与恐惧。但宋煦又一直关在房里,他不敢去找。 这会儿总算把话问出来了,常弥的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 宋煦有些惊讶,转而意识到孩子可能吓到了,遂轻轻拍了拍他的背。 “别乌鸦嘴,以后这种假设不许说。我们会伤心,会很伤心很伤心,所以小弥要珍惜自己的生命。” 常弥得到了自己最想要的回答,在洞穴里那恐怖黑暗的回忆被一缕光照亮了。 不止柱子和讨厌鬼,他也有会为他伤心的人。 他忽然又说道:“父亲,伤心的人好多呀。” 每天都有人死去,每天都有更多的人在伤心。灾荒以来人心惶惶,曾经的永城有多繁华,现在就有多萧条。 这些常弥都看在眼里。 “没关系,等下了雨就好了。一定会下的。” 常弥听宋煦这么回答,闭着眼睛在心里默念——那快点下雨吧,快点,再快一点吧。 可能是心情平静了,两人不知不觉相拥着睡着。宋煦一只手还支在桌上,常弥就缩在他怀里。 小春醒来时正看见这一幕。 他身上有些酸胀,肩背的伤口隐隐作痛,但整个人轻飘飘的,不算特别难受。 而眼前的情景,美好到就连剩下的难受也被治愈了。 -- 第145页 小春在这一刻,真正的释怀了。 有没有亲生的孩子,也不那么重要。只要珍视的人能够厮守,其他还有什么好奢求的呢? 小弥不是亲生的,但他那么好,养大了和自己的孩子有区别吗? 他抬抬手,碰到了床账。 绑床帐的流苏上坠了个铃铛,静谧的房间里突兀的响起了清脆的叮当声。 宋煦猛然惊醒,怀里的常弥差点滚到了地上:“小春!” 小春猝不及防地被他吓了一跳,干哑地开口道:“小心点,你激动什么……” 宋煦一时百感交集,感谢天感谢地感谢基督佛祖世界树! “你两天没醒了!我都要急死了!”他把睡得呼呼的常弥放到床里面,想起什么,又高兴起来,整个人眉飞色舞。 “还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你肚子里有娃了!” “……啊?” “有了,你有了!” 小春像喝了三瓶红牛,刚才病恹恹的“释然”顿时被抛到了九霄云外,病中垂死惊坐起! “我我我……我怀了煦哥的孩子了!” 说罢他突然脸色一变:“怪不得,我之前骑在马上感觉肚子疼来着!孩子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神医说你好着呢,肯定没问题!” 小春想下地蹦几下表达喜悦,又怕自己动作太猛伤到孩子,一时手足无措,光盯着宋煦猛瞧。 宋煦得意道:“还是我早有准备——我已经买了八十八挂响炮来庆祝了!” “哇,响炮!真好!” 永城的夜,寂寥的夜。 伤兵在哭泣,神医在忙碌,官府在焦头烂额,百姓在担忧明日的战况…… 在这沉重的时刻,城中不知哪儿传来了过年时才会放的喜庆的响炮声。 永城百姓:“…………” 玛德智障,什么情况!? 这疯人竟还不停,连着放,分了好几个地方放,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放了快半个时辰! 与宋家一墙之隔,刚刚被送回住惯的废园静养的韩小将军,被吵醒了。 他睁着血红的眼睛:“……” 什么仇什么怨? 然而,当烦人的响炮终于停歇后没多久,永城挨家挨户竟全都点起了油灯。 百姓们纷纷跑出来大喊大叫,街上更是出现了一队队巡逻的士兵,拿着火把,将夜空照亮。 有人被吵醒时还骂骂咧咧,可现在却恨不得也与刚才那个疯人一道燃放节庆的爆竹! 因为天上淅淅沥沥地,竟下起了小雨! 下雨了!! 第67章 夫郎有了娃, 这是宋家的大事。 才一个多月的身孕, 小春躺在床上养伤都有点闲不住,不禁烦恼地问伤好之后能不能起来正常干活。神医也说只要自己没什么反应,不难受, 跑跑跳跳也无所谓的。 这话被原山刚请来的专门伺候的婆子听到了, 跨进门的脚刚落地就大呼小叫起来:“这哪行!?哪怕没显怀也是双身子!怎么能随便乱跑?敢情不是你的娃不心疼,哪来的庸医!” 神医这样的传奇人物,以前也不是没被误解过,但混到今天这个份上了, 还被一个老太太劈头盖脸的骂庸医…… 也是新鲜。 他不但不生气,反而笑眯眯地答道:“平常人不动是稳妥些,但这位春夫郎身体很好, 胎也稳,确实不碍事。如果拘着他反而让他心情不豫,那才得不偿失。” 老婆子叫虞婆婆,是这永城有名的妇科专家, 虽说叫稳婆, 却不仅仅干接生的行当,还会些调养的法子。经过她手的妇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 个个平安。 听说有这么一号人之后,宋煦和小春都有一点心动,便让原山去请请看。 倒不是不信任神医,只是妇科啊生育啊这种事,有个稳婆听起来安心一点。 虞婆婆个头矮小, 戴了根银簪子,一脸精明相。 见这家的下人和老爷都没主意似的站在旁边,心中恼恨他们不帮她说话,高声道:“你讲的什么歪理,哪有人家的大夫人怀了娃还出去干活儿的,这不是丢了你家的脸面吗?出门老爷都要被笑话死,得说这夫人不知礼数!再说了,拘着你就不高兴了?你怎么还能不高兴!怀了娃,伺候好肚子才是头等大事,让你坐着你还敢不高兴?” 骂别人可以,骂小春宋煦就有点躁动了。 “我夫郎想干嘛干嘛,你这婆子甚是迂腐,想来在外头的都是虚名。我这里是留不下你了。” 虞婆婆脸色一黑。 她是看着这宋家来头不小,给的价也高才答应来的。 听说他们与官家交好,京城来的大官跟他称兄道弟,最大的商行也跟他做生意,想必有钱,家大业大。 可踏进这院子,她第一反应就是太小了。 漂亮是很漂亮,但也没摆什么值钱的金银玉石——瞧瞧角落里,那还有捧干花? 真是掉价! 她见了许多富贵人家,都把她当座上宾供着,她以往拿乔惯了,从没人敢违逆她的话。今天进了院子,心态难免带了点高高在上。 而且她明明说的都是老爷爱听的,怎么这家的老爷还急了呢? 但仔细一想,他们才是主家,出的价也不少,不做了钱就没了!但话都说出去了,也不能变脸变太快。想到这儿,她更气了。 -- 第146页 “你们看不起虞婆婆我,那以后有事了也别来找。另外,定金我也不退的,这是我们这行的规矩。” 小春觉得神医和宋煦更懂他的想法,但那婆子说的话也不是全无道理——尤其是给宋煦丢脸那一段,说得他脸都红了。 他本来犹犹豫豫,却被那句“定金不退”弄得一个激灵。脱口而出:“不行!” 虞婆婆柳眉倒竖:“还想退定金!?到哪儿都没这个道理!你们要跟婆婆我磕的话……” “不不不,婆婆,你还是先伺候着吧。”小春说完,恳求地看向宋煦。 “…………”宋煦能怎么办呢,只能依着他咯。 但趁小春休息的时候,他跟原山江天天还有常弥碰头开了个讨论会。 议题是:拒绝不健康养胎方式,破迷信除偏方! 宋煦:“我总觉得这个虞婆要玩什么幺蛾子,真的不太放心。天天,从今天起你多盯着点厨房,她炖什么补汤之类的,食材要问清楚,乱七八糟的东西不准放。小山,你多看着点屋子里头,她敢跟小春甩脸色,你就给他一巴掌或者叫我来!” 他转头对着常弥:“小弥你也有任务。” 常弥:“嗯嗯!” 宋煦:“好好玩,算术也要做。” 江天天原山和小弥很好地领会了会议的中心思想,将把行动贯彻落实下去。 当天晚上,天天就抓了虞婆一个现行。 “宋哥!!她在鸡汤里头放红红的东西!” 虞婆子没受过这种侮辱,差点把眼珠子瞪出来,被江天天拽着一路到堂屋,手里还紧紧护着那碗鸡汤。 宋煦定睛一看——枸杞。 “呃……没事,天天放开她吧……不是什么坏东西。” 江天天没见过枸杞,以为是什么呢。这下也意识到自己闹笑话了,脸涨红着给虞婆道了歉。 第二天,原山守在小春房门外,听里头的动静。 一开始他们说话很小声,过了一会儿可能有了点争执,虞婆高声道:“没有什么可是!我说是就是!” 原山连忙冲进去,小春和虞婆一起转头奇怪地看他。 原来他们在讨论孩子是男是女还是双儿,小春表示他既没有想吃酸也没有想吃辣,虞婆却坚定这样的表现生下的一定是个男娃娃。 原山沉默了一会儿,出去把门带上了。 就这么鸡飞狗跳地磨合了半个月,小春的伤总算好得差不多了,虞婆也勉强在宋家站稳了脚跟。 她确实不是个坏人。炖汤的手艺比全家任何人都棒,做些滋补的小吃食也很有一套,受永城的富贵人家追捧也不是完全没道理的。 但问题也是大大的——她真的特别迂腐,封建老旧思想该有的她一样不缺。 关外还在打仗,石尽云和莫大哥都在奔忙,宋煦作为汇通商行的一员也跟着忙东跑西,有点顾不上家里。 等到赈灾粮终于运到,城外难民也纷纷被安置回了原籍,一切走上正轨,宋煦终于能松口气了。 这下,他注意到了家里的不正常。 早上起来,洗漱完毕,出门活动了一下身体。回到家,常弥竟然也起来了,给他盛了粥。 宋煦夸奖道:“小弥真棒,碗烫不烫?下次还是让天天来吧。” 常弥摇头:“不,我正在学做家务,双儿都要会做的。” 宋煦:“???” 过了一会儿,小春也起来了,出门买东西的江天天原山也回来了,大家一起吃起早饭来。 吃了一会儿,宋煦发现桌上的一盘子葱香蛋饼没人动,奇怪地问:“怎么都不吃这个?” 小春答道:“你是夫君,一家之主,你先动了筷我们再吃,这样才不会被人笑话不知礼数。” 宋煦:“???” 下午,小春到院子里坐下,开始在虞婆的指导下绣荷包。 小春的针线活儿就是普通能用的程度,稍微赚了钱以后宋煦更没让他动过了。现在学起来,简直惨不忍睹。 宋煦就见他明明不喜欢,还绣了一个下午。 到了晚上吃饭,虞婆炖了一锅奶白色的鲫鱼汤。锅盖揭开,香气四溢。 鱼肚子里头藏了一大块鱼子,宋煦还挺喜欢吃这个,刚准备下筷,就被虞婆夺走了。 “这个要给夫郎吃!”说罢她和颜悦色地对小春道:“多吃点这个,才能多子多孙,多子多孙才能多福啊!” 宋煦:“………………” 宋煦憋了一天,终于忍无可忍,把筷子一拍:“够了!” 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宋煦懊恼极了。 这样的转变肯定不是一天以内发生的,他怎么忙得连注意一下细节的时间都没有了呢? 不过虞婆的洗脑能力也的确强大——瞧她劝小春的时候,不是用“该怎么做”来说,而是“不做就会怎么怎么样”。这个怎么样还多半是对宋煦不好的坏事。 说得多了,小春不知不觉的信了。 还有小弥,小弥还小呢,被灌输了一通贤良淑德论,万一真的学得毫无主见又卑微那该怎么办? 原山和天天更不用说了——本来就是下人思想,都没觉得哪里不对。 “我是皇帝吗?家里有皇位要继承?不生了就没福了吗?怎么说话呢你!” 小春茫然地看宋煦,抬手抓了抓他的袖子:“煦哥别生气了?先吃饭吧……” -- 第147页 这火发也不是不发也不是,宋煦深深叹了口气。 “没事,不是怪你们。只是你们没发现最近哪里不一样了吗?” 桌上一片寂静,虞婆也不敢吱声。 “自从这个婆子来我们家,家里战战兢兢的。小春不敢跑步,非要绣花,绣了一下午一点笑声都听不见。小弥也不玩了,跑哪儿去一会儿就被说衣服弄脏了不像个双儿。天天和小山一晚上没说一句话,这饭桌上的规矩大过了天去——你们就不觉得奇怪吗?” 虞婆插嘴道:“大户人家得要点脸面,整天咋咋呼呼像什么样子。” “闭嘴!” 宋煦真是烦死了:“我有说过我们是大户人家吗?我家一共就这么点地方这么点人,再说了我才是主子,你一个稳婆竟越过了我去,是谁给你的胆子!?” 这话一说,虞婆终于煞白了脸色。她嗫嚅道:“我、我还不是为了老爷您好……” 宋煦扶着额头:“是我不好,当初不该听个名声就瞎请人,该做做功课的。你的工钱我给你结清,今天就给我收拾收拾走吧。” 虞婆骂骂咧咧地离开了,家里的气氛却没有立马升温。 晚上躺在床上,小春轻轻捏了捏宋煦的手,软软地叫了一声:“煦哥……” 宋煦心情不好,但也不想让小春担忧,把人往怀里一搂:“嗯,怎么了?” “是不是我的错?……当初你不想要这个婆子,是我舍不得那点钱。结果搞成这样,花了更多的钱,还让你生气了。” 小春的声音闷闷的,还带了点鼻音。宋煦惊讶的发现他竟然哭了。 小春身体再好,再孕早期不显怀,但孕期的双儿多少还是有点变化的。以往这点小事,小春断断不至于哭出来。 但现在他完全控制不住自己,又自责又委屈。 “我就是、我就是觉得都给了钱了,哪能这么浪费呢?我一开始也没想着听她的,但不知不觉就被带跑了……我太没用了,帮不了你还让你操心……” 宋煦手足无措,又有点想笑,强忍着不让小春发现自己上翘的嘴角。 他深沉地说:“不是你的错,都是那恶婆子花言巧语!你放心,我们有钱了,这点定金才不放在眼里呢。” 说起这个,宋煦才想起来他最近忙昏了头还没跟小春报备。 “忘了跟你说了,我们又发财了。” “???” “茶叶卖完是三百四十两左右的进账,但这都是小钱。常家出卖韩小将军,被抄了家,而你和小弥以及柱子被无辜牵连,得到了一大笔赔偿——有石钦差的面子在,官府直接让我们在常家先挑着拿了一箱珠宝首饰,又分得了两千两现银。柱子家也分得了五百两。” 小春呆住了。 宋煦竟还没说完,继续道:“还有,这次救灾,汇通商行出了不少力。石钦差那家伙跟莫大哥勾上以后天天胳膊肘往外拐,搞得官商勾结尽捞好处……总之朝廷赏赐了不少东西给汇通商行,称救灾有功。而你夫君我在里面出了不少力,也分了些好处。我没要东西,索性全折成了钱——拿了黄金五十两。” 小春要晕过去了,他抖抖索索地说:“煦、煦哥,赶紧把那个老虔婆打发走,要让她知道了,她怕是不肯走了!!!” 第68章 虞婆婆走了, 宋煦只觉得家里的空气都焕然一新。 穿越是穿越了, 但真要融入这个社会气氛,恕他做不到。过日子总得有个奔头,说起来手上都有个几千两家产了, 这点自由都没有还挣什么钱呢? 不过有个问题他还在犹豫——接下来做些什么。 小春喜欢种田, 现在到手的钱完全够他们回去当地主了。 反观他自己,喜欢什么呢? 早上醒来,坐起来却发现袖口被小春紧紧抓着。随着他的动作,小春的手也跟着掉出了被窝。 手指动了动, 又皱眉,快要醒的样子。 宋煦心里一片柔软。 他不急着起来了,继续躺下, 在这种极近的距离观察小春。 似乎是胖了点。虞婆婆汤汤水水的做,把人给喂圆了。夏天有点热,但被子也不能不盖,于是他的唇微微开着, 有一点干燥, 却没有起皮。 紧闭的眉眼透着温顺,鼻子两旁长了几点淡淡的雀斑, 脸颊泛红,能看见小小的毛孔。 这是他的人。 带着湿气的呼吸打在他脸上,没过多久小春就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睛。 “……啊,煦哥。” 他还没睡醒,有点迷茫地看着近在咫尺的宋煦, 脸上染上一抹红晕,鬼使神差地凑上去,轻轻亲了一下夫君的嘴唇。 一触即分。 宋煦只觉得一股热气一分为二,一半冲向脑门,一半冲向不可描述的地方。 再也顾不上怜香惜玉,他拽过懵逼的小春,大手掐住他的腰,啃了上去。 “……煦、煦哥!”小春慌张地叫起来:“不行,我我我……” “闭嘴。”宋煦眼睛都红了,哑声道:“我知道,不进去。” “…………”小春反对不了,只能在心里暗自得意那个吻。 早饭时间就在不能描述的过程中结束了,江天天和原山本来想去叫他们,被尴尬的声音挡在门外。 两人好说歹说拖住了“为什么父亲爹爹还没有起来呢早饭要凉了?”的常弥,默默地喝粥。 -- 第148页 好久以后,小春终于出现了,一脸春色。接着宋煦也洗漱完,坐到饭桌前咬了口饼,奇怪地问道:“嗯?看我们干嘛,你们吃饱了?” 原山和江天天不得不饱,灰溜溜地抱着小弥跑了——总觉得就算搞完了,现在的宋煦小春还是有点少儿不宜。 蒸过的香肠又有点凉了,即便是夏天,带油的食物最好还是热着吃。 江天天不在,宋煦自己拿去厨房烧水蒸了一下,回来喂给饭量又大了的小春。 小春实在有些脸红。 本来都习惯了宋煦跟自己的相处方式,陡然被虞婆婆洗了一阵脑以后,才想起普通人家应该是什么样的。 即便是对自己的家眷再敬重宠爱的,也不会亲手做饭,恨不得喂到人嘴里…… 更别提时时刻刻的尊重爱护了。 他真的太幸运了。 小春鼻子又有点发酸,低头掩饰自己的表情。 宋煦没察觉,问他饱没饱,要不要再盛一碗。 小春摇摇头,宋煦又状似不经意地问道:“这边的事差不多了,再半个月外头稳定下来,我们就可以走了。你有什么想去的地方,或者想做的事吗?” 小春认真的考虑了一下。 他们现在有很多很多钱了,骤然暴富对于小春来说是一件很没真实感的事,一百两和一万两的幸福感也没有差得很多。 等回到春阳县,他甚至不用再下田了……不过,煦哥是不是不太想回去了? 宋煦看他脸色变来变去,笑着问:“怎么,想做的事太多?” 小春腼腆道:“没有,我只是觉得,我没什么追求,你觉得开心就好了。做你喜欢的事就好了吧。” “你是不是喜欢种田?” “倒也不是……种田还不是为了有钱能吃上饭,住上不漏雨的屋子吗?咱家都有这么多钱了,我也不是傻子非要下地吧……” 这倒也是,宋煦摸摸下巴。 “比起我,煦哥喜欢什么呢?” 宋煦回神,苦笑了一下:“我喜欢什么,纯兴趣的东西在这里还真不太好搞。我是学美术的,但不是纯艺的,不会画国画。素描和油画倒是会,只是材料这辈子是见不到了。以前我的工作是做平面设计的,用的是电脑……这更没有了。” 小春听得皱眉,筷子也不下了,烦恼道:“那怎么办?” 宋煦敲敲桌子示意他继续吃:“也没什么,换个事做做也挺好的。只是我觉得不能再一直跑商了——你不太喜欢。你还是喜欢安稳在一个地方吧?想不想家?” “…………有点想。” 小春又想哭了,怎么煦哥随便说点什么他都想哭呢,怀了娃都这样吗? “那不就得了。但生意还是要做的。做一些不需要跑得太频繁的……” 小春吸吸鼻子,问道:“‘设计’是什么?” “设计啊……简单来说,就是把一张图、一样东西,做得好看。贴在商店外面的宣传画好看,顾客就会想进去看;产品包装做得好看,顾客就会想买;产品本身就更重要了,没经过设计的东西在我们那儿很多都卖不上价钱。对了,衣服也很重要,虽然不是我的专业,但把衣服做得好看在我们那儿是个大产业。” 小春钦佩地说:“怪不得煦哥在家里布置了一下,也就这边那边的摆了点东西,好像就不一样了呢。你看莫大哥,看柱子他舅母,来家里的时候都称赞我们家漂亮!” “…………”宋煦呆了呆,突然一拍脑袋:“对啊!我可以搞搞装修啊!” 他脑子里那么多的风格,随便搞哪一个不吸引眼球? 主题酒店不好吗? 肯定能赚钱啊! 他一把抱住小春,在他油乎乎的嘴上狠狠地亲了一口。 小春:“…………煦哥你干嘛啊!” 两人正闹,外头突然有人敲门。 江天天先听见,高声应着,过去把门栓抬了。 “啊……你是?” 来人面色苍白,拄着拐杖,锦衣华服。那气势把江天天骇得一个倒退,抖抖索索地问。 “韩三,前来拜访。” 一张陌生的脸,是韩小将军。 宋煦冷着脸将他迎到堂屋里。秉着待客礼仪,给他倒了杯不怎么热的茶水,动作里满是敷衍。 小春对他很是内疚,加上对方是达官贵人,本能的气弱。刚想站起来拜见一下,就被宋煦摁回了椅子上。 “内人怀有身孕,不便行礼。” 韩小将军没有动茶杯,也没有跟他们寒暄,对在危急关头只顾了自己的孩子而把他丢在那里的小春也没有丝毫地怨怼。 他只是冷淡地说:“今日来,是为拜谢我的小恩人,常弥小兄弟。” 小春懵懵地问:“小弥怎么你了?” 韩小将军不答,只说他救了自己。 常弥确实救了他,救他于每个午夜梦回的辗转反侧。 他是个不被期待的孩子。 作为庶子出生,没多久生母去世,被接到嫡母跟前养。不久,他家整个儿的没了,他又被韩家大房接过去养。 韩家大房的老爷,是当今国舅的堂兄弟。 韩老太爷生了四个儿子,国舅是老四,也是唯一一个嫡子。自从他嫡妹嫁于圣上,韩家权势水涨船高,国舅却不太愿意与他三个哥哥分享,处处打压争斗。 -- 第149页 时间长了,他们的关系不好,圣上却放心许多。 可斗到后来,也许是韩家气数尽了,小辈连年夭折。 本来兴旺的人丁,不知不觉就不剩什么了。 这里头到底全是天灾还是夹着人祸,韩小将军自己根本不知道。他像一个皮球一样在“我要个孩子”“我家也要孩子”的争夺中滚来滚去,也曾深夜蒙在被子里哭。 没有人真正关心他。 就这样,他长成了一副阴鸷的样子,见谁都不太顺眼,不拿点话先刺一下别人,好像就不能过了。 这次初上战场,他是一心救国的。学成文武艺,不守好江山,他真的对不起自己活过这一场——然而刀剑无眼,或者是他自己还是差了一点气运——他失败了。 无能的秤砣压在心里,简直让人透不过气来,当在边关得知自己有彻底瘫下去的可能时,他满心的绝望。 就要这样一直躺在床上了吗? 那他这辈子活一场究竟有什么意义呢? 神医给他解毒时,他已接近万念俱灰了。几天的治疗没有起色,他的心更是跌落谷底——就在这时,常弥摸进了他的院子。 他全身上下只有一张嘴巴能动了,于是毫不犹豫地向着这个软团子吐毒液。 恶语像一根根刺,把小孩弄哭后,他扭曲地感觉到一阵爽快。 然后就是更深的自我厌恶——看啊,你这个瘫子,也就会欺负小孩子了,这么弱的东西,你赢了又能证明什么呢? 更可悲罢了。 于是当他的性命开玩笑似的落到常弥手里的时候,他是释然的。一报还一报,他那样欺负小孩,小孩肯定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救自己的小伙伴,放弃他的性命吧? 可常弥没有。 他虽然软软的,虽然没什么用,虽然嚎啕大哭,但他最终选择了牺牲他自己。 在那一刻,韩小将军觉得浑身像泡在温热的水里,早已干涸的泪腺再一次微微湿润。他有些释然了。 如果那时他死了,想必也不会心有怨怼了吧。 小春把常弥救走的那一刻,他甚至是感到庆幸的,他第一次打从心底里期望那个小孩能够好好的活着。 这件事过去了这么久,韩小将军还是对常弥念念不忘。当他能下地行走了,第一件事就是来常家拜访。 他想再看一看那个白白糯糯的孩子。 宋煦虽然不高兴,但到底没真的拒绝他的要求,把常弥从门口的柿子树上提溜下来,抱到了堂屋里。 才知道原来自己在常弥眼皮子底下走过的韩小将军:“…………” 常弥抱着宋煦的腿,遮着自己半个身子,好奇地问道:“你是谁啊?” 得,他之前满脸满身缠着绷带,这会儿露个脸反而不认得了。 韩小将军:“隔壁的,绷带。” “啊,你是讨厌鬼!” 今年也才十六岁的韩小将军,差点控制不住自己额头的青筋。 “我来,是想谢谢你那天在坏人手里,没有选择杀我。是你救了我,我会一辈子感谢你。这些是一点不值钱的东西,是谢礼,希望你接受。” 常弥看着严肃的讨厌鬼,不,他现在没那么讨厌了,也不禁严肃了起来。 他看了一眼宋煦,宋煦示意他自己做决定,于是他想了想,上前一步接过了韩小将军递上的一沓纸。 没有了绷带,韩小将军长得还是很好看的。小常弥心里头更加快活了一点,不禁对他露了个甜甜的笑:“也谢谢你。” 送走了被常弥电得晕晕乎乎的韩小将军,宋煦拿过那叠纸看了看。 所谓的“不值钱的谢礼”,竟都是一些京城附近的田庄地契,还有一些铺子的地契…… 别说小春了,连宋煦都呆住了。 “韩家真有钱?还是韩小将军大手笔?这些加起来万两白银恐怕都不止……我们小弥太厉害了,这就比我们有钱了。” 小春心里头不安,有点想还回去。宋煦抬抬手说:“没事,这毕竟是小弥的东西。他已经收了,我们总不能打他的脸。回头路过京城,可以顺路去看看,打点一下。” 说罢他低头看向常弥,问他:“不过你究竟做了什么?他这样感谢你?” 常弥想了想,把那天的情况大概地说了一遍。 宋煦听到中间的时候心中有点难受,但最后他还是释然了。 小弥有一颗无比珍贵的,金子般的心。 万两白银都换不来。 他和小春何德何能有缘做他的父亲。 —— 小春怀胎满三月,肚子渐渐有了形状,也稳定了不少。 宋煦决定举家搬往京城住一阵子。 他想开主题酒店……呃,主题客栈的想法跟莫世安他们说了说,有了一个初步的设想。 石尽云对此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提了好多天花乱坠的点子,恨不得辞官不做了就给宋煦做CEO。 见有人如此捧场,还没做市场调研、多少有点忐忑的宋煦放下了百分之零点一的心。 莫世安把常弥现在拥有的地产列出来,差人去查了查,发现大多地段挺好,都是盈利的。卖什么的都有。 掌柜也说知道他们换了东家,正等新东家主动联系。 其中有一些地方非常适合改造,宋煦索性拿铺子入股。莫世安的汇通商行提供管理人员和地方支援和钱,石尽云……也出了点钱。 -- 第150页 “我会叫我的同僚一起去住!一起去做那什么,大保健?” 他就记得个大保健。 还记得小鱼温泉。 宋煦第八百遍强调:“我真的不知道小鱼温泉的小鱼是哪种!暂时没有小鱼温泉!” 主题客栈可以分好多种类型。 宋煦最近恶补了这个朝代的建筑知识,发现比他想象中的先进很多,许多他以为不可能实现的操作,一旦有了靠谱的能工巧匠,都不是问题。 莫世安和石尽云在人脉方面给他提供了很大帮助,不得不说,他一个人的话这生意肯定得黄。 不过人生在世,谁不靠靠朋友呢? 待天气稍凉,宋家一行终于见识到了京城的繁华。 这次他们有充足的时间游玩,常弥都开朗不少,还交到了新的小伙伴。 宋煦欣慰他不再一个人数蚂蚁,放心不少。 第一家主题客栈的试验点,宋煦做了个接受度高,操作简单的北欧简约风。 除了白漆不太好弄,搞了很久以外,别的倒不怎么费事。 一楼做成了餐厅。 光源只能用油灯解决,多放一点,亮度是能保证的,不过就是人工麻烦了一点——但在这里,人工恐怕是最不值钱的成本了。 他还比较巧妙的设计了一些隐形隔断,视线上多了很多死角,可以加强一点隐私感。 房间除了最基本的配置外,还有些奇趣装置。 什么几个小孩一起睡的上下铺啊,打开衣柜走进去却是一间放衣帽的小密室啊,专门的洗浴间啊之类的。 虽然在现代是被用烂的装修,但放在这里就很新鲜。 另外,配合着宋煦跟木工工匠磨合多日才做出来的漂亮几何线条小家具,真的有耳目一新之感。 前前后后耗费了两个月,由宋煦设计,小春监工的简约主题客栈,正式完成了。 莫世安和石尽云特地赶回京城,第一时间参观了这座他们出了钱的建筑物。 石尽云走进去,大惊道:“怎么这么亮!” 那当然了,毕竟都是浅色的么…… 浅色和原木色家居确实会显得屋子里敞亮一些。方正的棱角与圆润的线条错落有致地交织在一起,石尽云说不上哪儿好看,但就是觉得好看。 “宋兄弟真是厉害啊!” 虽说见识占了这份夸赞的一半,但宋煦现在已经不会心虚,美滋滋地接受了赞美,就等它开张了。 小春的肚子一天天的长,他打算等孩子生了再回春阳县去。 于是莫世安又挥挥手打算当甩手掌柜,把这大摊子交给宋煦经营。 他主意打得挺好,沉浸在恋爱中的人,不任性都会变得这么任性。谁知过了两天,宋煦突然沉着脸来跟他辞行。 “莫大哥,春阳县我老家给我写了信。有点事要回去处理。” 莫大哥皱眉道:“春哥儿受得了颠吗?” “昨天特地请大夫看了,说不要太快赶路,车卖大些稳些的就还好。” “行。什么事都没有夫郎重要,尤其他还怀着娃,你一路注意着点。有不舒服就停下来,再不济找当地的商行管事——神行佩你还留着吧?” 宋煦露出点笑来:“莫大哥给的东西,怎么能丢呢,而且这可是神器,掏出来一群人跪着提鞋!” 是牛婶写来的信——她在信中向宋煦求助,说宋煦留给田小庆经营的铺子,被她家那个搅家精儿媳妇孙金媛看上了,非要强要回来。因此闹得不可开交。 田小庆争执间推伤了孙家人,下了大狱,而李宝珠因为帮宋煦说过话,也被孙金媛记恨上——她不知用了什么法子,让李家人重新起了将女儿再嫁的念头。 牛婶觉得是自己的罪过,整日以泪洗面,自觉已经无法解决事情,不得不找人写信问宋煦该怎么办。 别的尚且有转圜的余地,田小庆却是实打实的在吃苦,还有李宝珠——一旦被嫁出去,再弄出来可就难了! 第69章 “小庆——” “哎!来了!” 一片荒野中, 一条突兀的黑色深沟将土地分作了两边。沟足有一人多深, 在下面埋头苦挖的人全部被淹没其中。走近了才能看到,一群群汉子穿着单衣,正挥舞着手中的铲子, 有人挖, 有人运,将这些冻土弄到上边去。 随着呼唤,一个瘦条条的人利落地爬到地上,假笑道:“来了来了, 头儿,有什么需要我干的吗?” 已经是寒冬,他冻得手脚都发青。可别人也都是这样的, 习惯了之后也就麻木了。 他呼出的白气呵在眼前,那头儿一改平常的趾高气昂,满面春风地说:“有人来看你了,就在棚屋那边, 去吧。” 这瘦条条的人正是田小庆。乍听到这消息, 他瞪圆了眼睛:“怎么会?我家弟妹都还小……” “你去了不就知道了?废话什么!” 田小庆麻利地闭上了嘴,转头朝棚屋走去。 这里是距春阳县不远的一座城, 城外要修沟渠,便拉来了一批苦役。这些都是附近各地犯了罪的人,县令判他们要做多少月的苦役才能被释放。 田小庆就是其中之一。 大冬天的,土都冻了,可他们苦役还是得挖。他一开始吃不消这么重的劳动, 还生了两次病,可两个多月过去了,他渐渐习惯了不少。 -- 第151页 这事儿他有不对,只是委屈也很大。 某种意义上,对他也是个无妄之灾。 原来,牛婶家二儿媳孙金媛,仗着肚子里有了娃,整天作天作地的。 宋煦他们在的时候还收敛着点,等他们走了更是不得了,直说自己为这个家做多大贡献了。 宋老二之前和她闹过一次和离,虽然因怀孕暂时和解了,可心里的疙瘩还在。眼瞅着孙金媛越来越惹人讨厌,老实人的火气也越憋越大,终于有一天,宋老二忍不住了——他说想要和离,孩子生下来就和离。 孙金媛当然不干,但这种事也不是她说不干就不干的。 一旦宋老二吃了秤砣铁了心,那她还真没什么好办法可以使。 这时候,孙金媛才后悔了。 但这人,各有各的思考方式。她后悔以后,竟不是说要挽回宋老二的心,而是想着从他家多捞点钱走。 她为宋家开枝散叶,孩子刚生下就遣走亲娘——放在外面说起来确实不好听,按理,宋家是该多给些补偿的。 孙金媛脑子一动,跟娘家人吹风,说她别的不要,就要宋煦留下的那个铺子。 铺子确实仍记在牛婶名下,但谁都知道,这是宋煦的产业。 牛婶更不答应了,这都什么鬼要求,在她心里她只是替宋煦保管一下而已,等人回来就要还回去的! 谈不拢,是冲突的开始。孙金媛她娘家上下五六个兄弟,天天被她领着去煎饺铺子前边大吵大闹,她一个孕妇,更是装着可怜在门前捧着肚子跪下,痛斥宋老二负心汉。 眼看着生意做不成了,田小庆急死了,便出来跟人理论。 但他一个人哪敌得过五六壮汉呢?反倒被揍了一顿。 之后事件升级,孙家时不时骚扰一番,田小庆也带了大石村的一帮哥们来撑场子。最后一次,打得激烈了,田小庆血涌上头,猛力推了一下孙金媛的一个堂哥。 那堂哥不巧脚下一滑,就狠狠朝墙上一撞,鲜血迸溅。 那撞的可是头啊! 这位孙堂兄运气不好,伤得颇重,迟迟醒不来。 孙家见自家好像有理了,便把田小庆告了官,田小庆蓄意伤人,下了大狱。 大石村炸开了锅。 宋老二一个木讷老实的汉子,第一次发了大火。他以“七出”之名要求休妻,口称与孙家势不两立,他们永远也别想拿到一分钱,且孙家需反过来赔偿钱财给无辜受累的田家。 民间很少有人去追究什么七出不七出的,休妻的更少了。 有的村里还有自己的规矩,甚至大过官府。这就导致了这继任的县令,完全没有相关经验。 新县令是个平庸的小官,这辈子没什么大志向,没想到调到一个小小的县城,竟都有这么多的事发生。 牛婶在家以泪洗面,并给宋煦写了信。 那之后没多久,孙金媛那个堂哥醒了,只是人变得有些迟钝。 县令便判了田小庆去附近做半年苦役。 至于休妻一事,他最终斟酌着还是允了——那孙家的刁蛮撒泼他也见识到了,老实人发火更可怕,他要是不允,生怕宋老二举一把锯子就要来与那孙金媛同归于尽…… 转眼又过去四月,田小庆在这儿挖坑,常常数着日子能不能赶上回家过年。只因他爹娘身体都不算太好,还有地里的事情要忙活,弟弟妹妹们还小,万万不可能过来看他的。 所以这个让监工都笑眯眯的人是谁呢? 他推开简陋的蓬门,入眼是两个衣着华丽,乌发雪肤的人——一个俊朗,一个灵秀,看气场就是一对璧人。 再定睛看看,越看越眼熟,怎么那么像…… “煦哥!?” 田小庆忍不住吼了出来。 “你昏了头了!”宋煦对他没得好脸色,拿食指狂戳他的脑门:“还跟人对打,推人撞头,出事了吧!?就你这小身板儿……” 田小庆啥也没听进去,一个劲儿地要跟煦哥来个亲密拥抱:“煦哥煦哥煦哥!” 宋煦绷不住了,张开了双臂跟着笑起来。 “你啊——” 好容易过了那阵激动劲儿,田小庆又开始blabla地一百八十问:“煦哥怎么来的?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的?你们是不是给钱给那监工了?真没必要啊——他孙子可贪得狠,再俩月我都回去了……小春好不好?我看你好像白胖了点!穿得这么好是发财了吗?等等…………小小小春…………” 等小春站起来,他才陡然瞪大了眼睛,舌头都打了结:“小小小小春你怀上了!?” 大概是在这儿挖坑把他给压抑狠了,接下来就是一段长达半个小时的“怀了娃就得注意着点儿”的嗡嗡嗡,间或夹杂着几句“煦哥牛逼”“把不能生的都搞得怀上了真的牛逼”类的彩虹屁。 小春脸蛋儿涨红,真想把他把嘴给缝上。 待他终于说爽了,接过宋煦给他倒的一杯水,喝酒般一饮而尽。杯子放下时,外头又进来一个他不认识的男人,抱着个小娃娃,还有江天天。 “天天!” “小庆哥!” 宋煦赶忙拉过田小庆:“行了等会儿再庆祝,你看你穿的什么单衣,我看着都冻死了。赶紧的,这是给你的衣服,先披上暖和一下。” 宋煦从原山手中接过一件棉斗篷,给他披上了。田小庆鼻尖一酸,哽咽道:“好兄弟,你真是我好兄弟……” -- 第152页 田小庆一通发泄,糊里糊涂就跟着宋煦一行上了一辆宽敞舒适的马车。 等原山架起了马儿,他突然感觉哪里不对。 “等等,你们去哪儿?我还要挖坑呢?” “挖什么坑?我们好不容易能把你带走,你还想着挖坑?” 小春解释道:“苦役服过半,可以拿钱赎买剩下的工时。我们便给你买了,现在我们就要回家了。” 田小庆呆滞地问:“多少钱?我不一定还得起啊!” 小春闻言,自豪挥手道:“没事,我家现在别的没有,就是钱多!” 田小庆“…………” 荣升为土豪阶层的宋煦一家,重新回到了春阳县。 望着马车外边熟悉的景色,饶是宋煦也颇有几分感慨。 与田小庆交流了他们走了以后的桩桩件件,众人都听得仔细。重点是那个孙金媛的事情。 虽说有人觉得已经告一段落,但宋煦这儿显然是还没过去的。 这女人,搞他的邻居,搞他的兄弟,还搞他的铺子——真当他没钱是吧? 但这笔账不急着今日算。 几个月的舟车劳顿,他太心疼小春了。他肚子已经七个月了,隆起老高,很折腾人。 也亏得小春身体好,饶是这样中间也是吐过的。 妊娠反应严重的那十几天,宋煦找了个客栈住下。小春吃了吐吐了吃,折腾得宋煦都没怎么吃下东西,跟着瘦了五六斤。 不是没胃口,而是真心疼。 吐是很费体力的事,小春吐一次就是一身的虚汗。到后来宋煦简直想哭。他甚至在心里暗想以后的避孕措施——不太想让这样痛苦的过程再重复一次了。 可小春却比他坚强。吃不下也要坚持着吃东西,能消化一点是一点,还反过来安慰宋煦别怕,也不是很难受。 还好反应强烈的时期很快过去了,不然宋煦真不敢保证自己会做出什么。而等到胎儿第一次踢了小春肚皮的时候,夫夫俩惊喜地差点蹦起来。 会、会动了! 生子是件多伟大的事,从无到有,分裂成长。 随着小春孕程的前进,宋煦与他都默契更甚,甚至那份爱都掺杂了更多的温情。 而现在,他们终于回家了。 —— 大石村村口那棵老槐树下,八卦先锋队疯狂了! 新鲜出炉的情报——宋煦那混人带着夫郎出去跑商,竟还真让他赚到了钱来! 瞧那气派的马车,瞧那英武的下人,瞧那……不知道哪儿来的孩子。 都、都是一副金光闪闪的模样!!! 而且他还去邻城把田家那个田小庆给接回来了! 这是富贵了也不忘我们村里人啊! 牛婶一早得了信,已经在家中摆上了家常宴席,只等宋煦他们回来吃上口热饭。 于是还没等把家里打扫一番,几人就一同去了隔壁填肚子。 刚踏进门,牛婶就震惊了:“小春你这肚子!?” 宋煦笑得春风满面:“我的娃。” 牛婶瞪了他一眼:“当然是你的娃,你想什么呢!?只是那日六叔公不是说……” “先吃饭吧,边吃边说。”小春见常弥已经馋得流口水了,赶紧提议。众人都应了,其乐融融的吃起饭菜。 几人轮流把行商路描述了一下,去掉那些太危险的细节,还是把牛婶听得一惊一乍的。 听完,她眼泪汪汪地对常弥说:“好孩子,你是煦哥儿的大儿子,我就是你婶奶奶,叫我婶奶奶听听?” 常弥乖巧道:“奶奶。” 虽说漏了个字,牛婶还是美得找不到北了——被这样可爱的小娃当面叫一声,牛婶觉得自己的心肝肺都能掏出去! 除却宋煦这边的事,牛婶也有个情况要跟宋煦讲。 “李宝珠她娘家坚持让她改嫁,我写信那会儿,村里为这件事已经闹得不可开交了。结果那李宝珠不知打哪儿捡回一个傻汉子,说那是他夫君。傻汉子虽然不太会说话,对谁都笑得一副先天不足的蠢样,但力气倒挺大。搬柴挑水的,样样能干。“ 说到这儿,牛婶叹了口气:“她自己不把贞洁名声当回事,她那爹娘当场就怒了,当着众人的面不给女儿脸面,拿棍子揍得李宝珠在地上滚。等到村长到了的时候,打都打完了,娘家人也只能回去了。” 宋煦啧啧称奇:“那傻汉子怎么傻的?什么来头?” 这些牛婶一无所知,她只是有点惋惜,觉得李宝珠的品貌年纪,其实可以配个更好的。 好过一个傻子,永远没法儿跟你说说心里话。 小春突然说道:“心里话也不一定要说出口。如果那傻子真的对李宝珠好,爱重她,疼她,那他为家里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在倾诉心里话。” 牛婶若有所思。 饭后宋煦他们终于回了自己家,鉴于他们家目前还没翻修,原山只能借住在牛婶家里,小弥则跟夫夫俩一起睡。 落灰之类的,牛婶帮忙打理过,但水缸里头还是空的,小春便领着原山去大石村打水的地方。 傍晚,走在外面的人不少,几乎都看见了小春高挺的大肚子。 大石村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眼睛…… 说好的再也不能生了呢!? 还有没有个准数了!? 有那性格热情的,上前问原山是什么人。 -- 第153页 原山规矩地回答说是宋府的管家。 “宋府”,的,“管家”。 牛了,太牛了,估计过不了几天,他们家青砖大瓦房就要盖起来了吧? 也有些心思灵活的,行动力强的,忙不迭地就回去跟人商量去了………… 于是当天晚上,一家人洗漱过后正准备上床,就听到外头有人叫门。 宋煦让小春和小弥躺好,自己把大袄披上出了门。小院子的篱笆外,有三四名不认识的婆子,脸熟不脸熟也不太确定。 “各位有事吗?” “有有有!煦哥儿啊,我们听说你家夫郎有孕了?” 这没什么好瞒的,这次又不是假的,遂点点头。 几位婆子面露欣喜:“那煦哥儿想必需要个新人贴身伺候着吧?您瞧我身边这个小桃/小杏/小x……怎么样?要不要收了?别的名分不敢要,一个妾就够了!” 宋煦:“………………” 第70章 宋煦:“我不要, 带走。” 宋煦说罢就要转头回去, 那几个婆子连忙高声喊道:“哎哎煦哥儿!别急啊!我们家小桃/杏/x真的是好姑娘!瞧多漂亮啊!” 他们回来得急,土垒的屋子配不上“宋府”的名声,人在屋里能清楚地听到院外的声音。尤其是那几个婆子高喊起来, 说了什么直往小春耳朵里钻。 常弥不太明白, 看了眼小春冷凝的脸色。 “爹爹……外面是什么人?” “是一帮不学好的人。” 他扶着腰下了床,把棉袄裹好,叮嘱常弥道:“乖乖的别下床了,爹爹一会儿就回来。” 然后他摸到厨房拿了一把菜刀。 这时, 忽然听得院门口,宋煦一声怒吼:“够了!” “你、你、还有你。就现在的,立刻, 马上,滚!不想跟我家结仇的话,以后别再带人来!” 婆子们一下被镇住了,小桃小杏什么的脸色煞白, 几人嗫嚅着说不出话来, 却没有立刻动。 因为说到底,婆子们始终不相信, 有好好的大老爷会不喜欢娇美漂亮的小妾。 他们都不是大石村本村人,只是听了七大姑八大姨的传言,趁着别人没反应过来,前来分蛋糕的。不然也不至于失礼得连第二天都等不及。 她们算盘打得很好——宋煦是个刚赚了钱的新贵,以后指不定就是个地主老爷。 地主老爷家只有一个其貌不扬的双儿, 还怀着孕。 这时候的男人,岂不是最想要温香软玉在怀的? 有的还一天都等不及呢! 而且那双儿出身不好,听说子嗣也是艰难怀上的,指不定生个双儿或者体弱的,那以后这宋家不就被妾给把持了? 这么好的事,越想越美,婆子们怎么会轻言放弃,一个个的仍不肯挪动脚步。 正当两方对峙间,一把闪着银光的菜刀从天而降,啪地钉在了篱笆门上! 刀锋嵌进木头里,竟将那一寸多厚的木头劈穿了,雪亮刀锋直直映在一群女人眼前,惊出一串尖叫! “……我夫君说的话你们听不见吗?我数三下,给我滚。”小春走近,一边说一边把那把刀从木头里轻轻抽出,还在手里掂了两下。 “不然别怪我手狠。三、二、一——” “啊啊啊我们走,我们走!” 宋煦看呆了,小春这是在……暴力宣示主权? 真的……比他酷多了。 “赶紧的回去,外边太冷了!”小春一秒破功,不再装冷酷大侠,而是笑起来推着宋煦进屋。 “对,你也别冻着了。这菜刀好,我以后也提着刀出去……” 屋里燃着炭盆,暖融融的。 小春说:“别了,我这样做,外边顶多说宋家有个凶悍的双儿正夫郎,因为太凶容不下别人。这样以后想塞人进来的,也要多方面掂量掂量。但你要是太凶,生意就不好做了。尤其要是有个什么冲撞,像小庆那样,有再多钱也吃不着好处。” 小春说起来一套一套的,宋煦听着心里甜,又把人抱进怀里好一通亲。 常弥:…… 我好像不应该在这里,我应该去床底。 —— 那几个被菜刀吓过的姑娘,受了惊吓回家,晚上不约而同地做起了噩梦。 梦见有个恐怖的双儿,青面獠牙,形似鬼魅,三头六臂……每个手都拿着一把雪亮的尖刀! 他追着羸弱的自己,跑啊跑啊……一边喊着:“休得肖想我夫君!” 小桃尖叫着醒过来,才发现自己一身的冷汗。她顿时委屈得哇哇大哭起来,搞得半夜里她娘亲不得不到她的屋子里来安慰…… 小桃:“马婶婶这说的是什么媒啊?她明明说是个天大的好差事,还让我好一通梳妆打扮,浪费了十几文的胭脂水粉——可你们瞧瞧,这哪里是好差事,哪有人家动不动就举着刀的!?太可怕了,真是太可怕了,那宋家,龙潭虎穴吧!” 她这么一通夸张,再经过几个人的口,更是变了一个模样——刚赚了大钱的宋家,听说家主青面獠牙,娶的夫郎更是个恶鬼,要吃人呢!还爱吃新鲜的!逮个人就拿把菜刀,从他身上片肉吃…… “啊啊啊别说了!”一个妇人搓着身上的鸡皮疙瘩,骂道:“要真有这么个人,不被抓起来打死了?你们就吹吧!” -- 第154页 这是个冬日的晴天,春阳县的一个小院子里。 几个家里有来往的妇人聚在一起绣帕子,也能聊聊闲,不至于太寂寞。 众人七嘴八舌地开始了讨论,只有角落里一个人心不在焉。 “……是,是哪个宋家?” “嗯?”最先传话的人说道:“好像不是县里的。大概是大石村吧……咦,金媛,你那人品不好的夫家不就在大石村吗?你是不是认识他?” 孙金媛拿针的手微微颤抖。 “没、没有。我没跟姓宋的来往过。” “啊?可是我听说大石村一大半都姓宋啊……你儿子不也是嘛。” 她更加不敢开口,一副受了天大的委屈噤若寒蝉的样子。 有人觉出不对来,问道:“金媛,你怎么了?是不是这姓宋的也给过你难堪?你那夫家人真是没一个好东西……” “就是就是,合该下大狱的。” “怪不得别人说他们像恶鬼呢,可不是嘛……” 孙金媛:“…………”我不是我没有别瞎说!?我这次真的没有装可怜我也没有说宋煦的坏话啊啊啊啊啊。 她有点害怕了。 因为她压根就没想过宋煦会回来。 她抠门,斤斤计较,各方面充分表现出了她的见识短浅。 明明生在县里,却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远方很危险,人一旦出去了,基本就回不来了。 她之所以怂恿兄弟们要铺子,也多是打的这个主意。 可她万万没想到,她认为必死无疑的宋煦竟回来了……还很有钱!宋煦会不会记恨自己? 当初他那个夫郎呢?又会不会还记得她说过些酸话? 孙金媛心里慌得要命,把针线活儿收起来,急匆匆地就跑回了家。 她爹娘都在家,两个哥哥也在,见她回来了爱答不理的。 一个被休了的女儿,还要花钱养着,谁都不太喜欢。 当初是她说去闹一闹就能拿到铺子,结果铺子没拿到,堂兄弟还傻了一个。 可现在的孙金媛管不了那么多了,她慌张地哽咽道:“爹!娘!娘你要救我……听说宋煦回来了!” “宋煦?”孙爹啧了啧旱烟的铜咬嘴:“那是谁?” “诶呀,是那个铺子真正的主人啊!” 孙爹瞪圆了眼睛:“就是那个孽畜!?走!叫人去揍他去!” 孙金媛:“…………” 话虽这么说,实际却是他们要做很多准备。 宋家老头子当年读过点书,到了儿子这一辈最高也就做了个账房先生,现在则在城西开了家杂货铺子。 生意不好也不坏,维持生计还行。当然,拿村子里看天收的农民,条件是好了这么一点。 宋煦知道这些情况后,觉得搞他们简直so easy——店逼垮,人搬家,他就不信孙家还能在春阳县住下去。 你们不是要铺子么?自己的先捧上来呗。 但他首先要考虑的,还是小春生孩子的问题。 他们在大石村的屋子太小,冬天又没办法动土。住个几天一周的还好,再多点时间难免觉得不方便。 而且,稳婆也该请了。 他可不想做那种故事会里头出镜率极高的——妻子雪夜生子,丈夫翻越三个山头把接生婆背回家时妻子已经凉了——的傻缺。 该是时候准备了,之前关停的铺子也该重新开起来。 不如去县里买个小院子,当第二个家,来回也方便。 就算在村里盖了青砖大瓦房,也不妨碍他们偶尔住县里。 宋煦说干就干,找地方,打理好,搬了家。 这竟又快过年了。 临走之前,为了答谢村里,也联络联络感情,他掏钱办了场村宴。 有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几次立威下来,村民已经不敢再拿他当普通邻居看。 他们是……特别有钱的邻居。 差距自然而然的拉开,不长眼冲撞的,自以为是地教育他们的,就连说小春配不上宋煦的都几乎没有了…… 他们不想也不敢得罪他。 宋煦满意这样的距离感,而跟他一向交好的人家他也不吝惜平等的态度,不知不觉,大石村也变得舒适宜居了。 村宴自然是热热闹闹的,村长跟宋煦都喝了不少,到后来他们莫名地开始称兄道弟……被各自家里人拉开了。 李宝珠也带着傻汉子出现了。 她不再向别的男人抛媚眼,而是甜蜜地被傻汉子圈在怀里。 宋煦偷偷在她家院子里放了五两银子,算作答谢她那次帮助他找到小春。 宋老二有些憔悴,据说是一个人带孩子带的。 孙金媛把孩子生下后还是送还给了宋家,宋老二将儿子带在身边,干了所有寻常母亲该干的事。 之前宋煦他们去看过,那小孩儿虽然才两个多月,却白白嫩嫩,眼神灵敏。好好养,或许会是个灵秀的孩子。 田小庆带着一众弟弟妹妹吃得比谁都多,还人来疯地跟大家表演了一招挖坑学来的空手碎大石! ……大石也没有很大就是了。 虽说他已经永远地留下了犯过罪的案底,但也比以前沉稳了一些。即使是失去,也要从中得到些什么。 小春恍惚地想了很多。 以前看惯了的大石村风景,随着每个人的改变而变得不同了。 -- 第155页 而他自己,或许是转变最大的一个吧? 怀里的常弥吃饱了,宴席也上了最后一道甜汤。 是拿蜜枣和糯米小圆子煮的,小春很喜欢,便给自己盛了一碗。 伴随着热闹的聊天吹牛,忽然,村口走进七八个男人。 双方都大吃一惊。 老村长已经醉倒了,他儿子索性上前一步替他爹挡在了来人面前。 “留步,几位是孙金媛家人?不知今日来有何贵干!” 他语气冷肃,石家村其余两三百口人窃窃私语。 这阵仗大的…… 孙爹冷汗立马就下来了。 但他转念一想,自己是来找那个叫宋煦的小子的麻烦,跟这些人有什么关系呢?遂挺胸喝道:“我们找那宋煦评评理!他的伙计将我孙家子孙打伤,到现在还没个说法呢!” “…………” 马蜂窝被捅开了。 大石村人刚刚吃完了宋煦请的饭,正亢奋着呢,觉得这孙家怕不是疯了吧!? 哪怕把事情摊开来揉碎了讲,都是你们的错,竟还有脸来找我们家的麻烦!? 孙爹和孙家几个男丁,就这样被酒气冲天的大石村人狠狠揍了一顿,一个个倒在地上诶哟诶哟地起不来。 宋煦酒醒了一点,进了人群中间,冷笑了一声。 “醒了没?我还没找你们,你们倒是先来找死。等着吧,看看你们家的店今后还能不能做成生意了。” 孙爹:“………………” 他们离穷困潦倒的举家搬迁,又前进了一步。 真是可喜可贺。 就在孙家人回到春阳县后,每日惶惶然的忐忑中,小春的肚子更大了。 春阳县的一座三进小院里,宋煦正扶着他绕着院子走。 到了这个时候,即便是小春,也不能再轻松跑跳了。他的小腿时常浮肿着,肚子坠得腰疼,夜里想翻个身还要人帮,什么东西掉了捡都捡不起来。 这可能是他这辈子最无助的时候。 幸好宋煦一直陪在他身边,不然他无法想象要怎么度过。 有天早上,小春的情绪异常地低落。喝过一碗粥后,就全没了胃口。 “煦哥……”他皱着眉:“肚子不舒服……” 近日他经常肚子不舒服,却还没到临产的时候。 宋煦也难受,他数着日子过,老天爷却不肯让它快进,非要让辛苦怀胎的人把这十个月的苦痛一日日的体验完了,才肯给个结果。 “又涨了吗?我摸摸,是不是小东西又捣蛋了……” “真的很难受。”非常能忍痛的小春紧紧皱着眉头,竟忽然哭了出来:“不是疼……还没有疼,但是难受……” 宋煦把人抱紧怀里,一面捋着后背安慰着,一面高声喊原山去请大夫。 小春哭了一会儿,突然啊了一声。 “怎么了!?” “……痛,痛了!” 江天天把就在厢房休息的稳婆第不知道多少次带过来,稳婆瞧见小春的样子,惊道:“诶呀还在院里做什么?快进房去吧!这次真的要生啦!” 第71章 宋煦坐在床头, 慌得一笔。 他也不想表现得这么没出息, 但事实上他就是懵了,抓着小春的手,攥得紧紧的, 差点把生娃的那个抓到痛叫出来。 都说人生分很多阶段, 结婚算一个,生娃又算一个。从此以后他不仅仅是一个儿子,一个丈夫,更是一个父亲了。 决定收养常弥的时候, 这个感觉没那么强烈,主要是因为常弥到底四岁多了,会跑会跳, 饿了渴了都会自己讲。 而他们马上要迎来的,却是一个新生的婴儿,一个联系着他和小春的血脉,并且完全得依附着他们才能活下去的柔弱生命。 他/她因为自己和小春相爱而降生, 是个全新的生命。 想到这儿宋煦做的那些心理建设完全崩塌了, 要不是稳婆和郎中虎视眈眈地看着他,他怕是忍不住要和小春抱头痛哭…… “你到底杵在这儿干嘛!?” 稳婆气急了, 从夫郎准备下生开始这个当家的就一直不肯出房门,怎么哄怎么撵都跟听不到一样!好不容易勉强接受了他就打算在这儿生根坐到天荒地老的事实,他突然又开始表情扭曲,活像突然得知自家的祖坟被人刨了。 宋煦被猛地一吼,瞪着眼睛吼回去:“我陪我夫郎!” “你能有什么用!?” “那关你什么事!?我挡着你了吗?” “男人不能进产房!” “那我今天起就不是男人了!” 宋煦为了留下, 啥话都敢往外说,小春本来疼得想哭,被他们一来一回地搞到笑出来,笑了两声又皱紧了眉头。 “……别吵了,煦哥你松着点劲儿……” 他脸色苍白,疼得满头虚汗。多亏了才吃过饭,产程又还比较快,目前还没什么脱力的感觉。 第一次生孩子,他自己也没经验,刚开始疼的时候惶恐极了……可是煦哥一直在他身边。 如果一生只有一次,能够什么都不想,全心全意地依赖别人,小春希望把这个机会用在现在。 他的愿望实现了。煦哥握着他的手,将他拢进了怀里。 房间里的血腥味都在那一瞬消失了。 小春咬着下唇,仰头看了一眼他的煦哥。 -- 第156页 英俊极了。 他想不出更多的形容词。 他整个人都是发光的。 —— 江天天一个没出阁的闺女,在厨房拼命地烧水。 江大哥走进来,无奈地喊她:“别烧了,你看见地上没,三盆了……” 江天天愣愣地说:“哦,那,第一盆冷了没?冷了把第二盆端进去呗。” “已经够用了。稳婆说很顺利,可能要不了多久了。” “啊!”江天天跳起来:“这么快!” 她苦着脸:“我听娘说,她生我的时候生了一天一夜呢,小春哥怎么这么快,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能有什么问题,快一点不好吗?况且也不早了,都快三个时辰了。你别烧水了,稍微热点粥饼什么的,等会儿其他人怕是要饿了。” “哦,哦哦,好好好。” 江大哥看着小妹那副丢了魂的傻样,无奈地说:“又不是你生,怎么这么紧张呢?出去一趟有没有看上的人?” 江天天脸色瞬间涨红:“大哥!说什么呢!” 江大哥在煎饺铺子里做了快一年的事,容貌气质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他长高了一点,脸也不再瘦得凹陷,也变得爱笑了。 曾经阴鸷的枯瘦少年似乎消失了。 母亲在江天天走后不久就病逝了,凶恶的父亲以前干了不少偷鸡摸狗的事,钦差南巡时他被清算罪行,与一群混子一同被押到北方挖坑。 江大哥手上有一点干活得来的积蓄,但他最后没有选择给父亲赎买刑期。 而是攒下来,稍微修整了房屋,想等江天天回来后,给她一个真正的家。今后普通谈婚论嫁,也不至于让丫头遭人白眼。 现在宋煦搬来了镇上,江天天也住回了自己家,只在宋煦他们家有事时才过去帮忙。 她让大哥少瞎说,然后拿起米斗就要去淘米煮粥。门帘突然被人掀开,一个高大的人影进来:“我买了烧饼和馒头,应该有人快饿了——” “我拿过去!”江天天跳起来,把米倒回去,飞快地跑到原山那儿接过了食盒,扭头就奔出了门。 “……”原山手上一空,有点莫名,接着就与江大哥凉凉的视线对上了。 “?” “……。” 江天天拎着食盒急匆匆地走到紧闭的房门前。外头有个婆子站着,连忙拦着她:“哎姑娘,再等会儿,正生着呢!” 江天天抿抿嘴:“婆婆,还有多久——” 话音未落,房里突然传来婴儿啼哭的声音。 江天天一惊:“生了吗?这是生了吗!?” 婆婆喜笑颜开:“哎哟,是生啦!” 没多会儿,宋煦抱着个白色的布包,脸色苍白地出来,转头就进了隔壁房。江天天跟在后面,看他脚步虚浮,眼下乌青,满头虚汗,疑惑地问道:“……宋哥,你生的还是小春哥生的?” 房间里烧着几个炭盆,暖烘烘的热气抚慰着刚刚睡着的小宝贝。 宋煦还没回过神来,随口答了个“我”。 江天天吓呆了,宋煦却后知后觉地傻笑起来:“生了,生了!” 小春累得睡着了,孩子也有婆子照看着,大家都嫌宋煦碍手碍脚,把他往外面赶。 宋煦走到园子里,被寒风正面一吹,终于清醒了几分。 再多的语言都没办描述他此刻心里的感慨,他想着晚上要不要再买上八百八十八挂震天响,让全春阳县的人都和他一起感受一下快乐。 他的视线突然扫到了常弥,只见小小一个人,爬在小凉亭外边,扒着柱子看着什么。 宋煦走过去,常弥听到声音抬起头,惊喜地叫到:“父亲!” “怎么了?趴在这儿看什么呢?” 常弥高兴地拽着他的手,指着外头一从绿色的植物:“我在看花!父亲你看——” 那是一从迎春。 院子的前任主人疏于打理,任它野蛮生长。 它的确长得歪七扭八,这边长那边短的,任何一个园艺师来恐怕都要嫌弃一番。 可在这料峭的寒风里,竟有一根枝条,似乎嗅到了春天的味道,颤巍巍地冒出一串米粒大小的黄色花苞。 小花苞们越靠外就长得越大,最外头的一朵争夺到了阳光,竟已开出了一朵黄色的小花。 它舒展着娇嫩的小花瓣,喜悦地沐浴金色的光。 春天来了。 -正文完- 第72章 番外 给宝宝起名字颇废了一番功夫, 这里头还有常弥的关系。 关于要不要给常弥改姓这件事, 宋煦小春夫夫俩也是想破了脑袋。不改吧,一听就不是他俩亲生的,有了老二以后难免出去会被人说嘴偏心。 但是改吧, 常弥都记事了, 虽说他父亲是个极有病的,但他们也不想孩子留着“我父亲是坏人”的印象。 最终他们决定让常弥自己决定。 常弥说不改。 “难道我姓常就不是父亲爹爹的孩子了吗?” 这话讲得!多有哲思! 于是常弥的名字便不改了,夫夫俩开始费尽心思让老二的名字跟老大扯上关系,让别人一听就知道是兄弟。 可双字名还好说, 单字真不太好取…… 弥,最初是水满的意思,引申出弥漫等词, 后来也作久、远的意思讲。 -- 第157页 考虑来考虑去,最终宋老二就叫做宋漫,小名满满,取圆满之义。 满满也是个双儿, 他们宋家俩儿子都是双儿, 外头自然有人悄悄地酸。但经过许多事情的村民县民们已经不敢当面说嘴了…… 毕竟谁想再经历一次孙金媛家的事故呢。 她家招惹了宋家,小满满生下来三个月后就被逼得家财散尽, 灰头土脸地滚回了几十里外一个穷山村——据说是他们孙家老家。 孙金媛受尽他们家人的白眼,也不知道回去之后会过上什么样的日子。 说起小满满,当初刚生下他时的那份感动还历历在目,转眼七八年过去,宋煦只剩下了白眼。 真的, 烦,超烦,巨烦。 也不知道究竟是随了谁,他小嘴儿特能叭叭,从太阳为什么从东边升起一直叭叭到闭上眼世界究竟还存不存在。 宋煦有时候真觉得满满生在他们家是委屈了,不如去古希腊跟着柏拉图学哲学,或者去文艺复兴时期跟哥白尼学天文。 反正没有了百度百科的宋煦现在就是个普通人,完全招架不了满满的好奇。 他只能把自己的常识搬出来,告诉他地球是圆哒,太阳也是圆哒,太阳绕着地球转,月亮绕着太阳转…… 宋煦有天做白日梦,梦见满满真的成了著名天文学家,改变世界成了日心说奠基人,永久记载在了后世的教科书上! 醒来之后宋煦想,还好他生在的平行世界,不然哪天穿回去了,他真不太想指着教科书对同事说:“看,我儿砸!” 穿回去是不太可能了,在这个时代生活得越久,牵绊也就越多。 他与小春之间自然联系紧密,但别的也不是没有在意的人。 莫大哥和石钦差之间真是极尽折腾之能,八年间分分合合好几次,最近终于打算跟汇通商行的三位大哥摆个酒。 石尽云有点慌,本来要请宋煦也去,但宋煦拒绝了。 “你们亲家吃饭关我什么事,你自己保重,成亲那天再叫我。哦对了,记得戴个护膝什么的,嗯,衣服也穿厚点。” 石尽云看着薄薄的信纸,手一抖唰啦一声撕了。 ……最后还是老实地戴上了护膝。 他们仨合资的主题客栈开得红红火火,但凡热闹点的大城,都巴着他们去开各种特色主题。 宋煦把复古欧式,泰式,阿拉伯式,都学了个八成像。后来也不局限于做曾经现实存在的样式了,偶尔弄个什么海洋主题,沙漠主题,倒也广受好评。 总之,赚了很多钱。 大房子盖起来了,田也买了,煎饺铺子成了著名的小吃店,一切正欣欣向荣…………常弥突然说想出去走走。 “走哪儿去!?” 宋煦大惊,筷子里正夹着一块葱花鸡蛋饼,啪嗒一声掉进了粥碗里。 常弥今年十三岁了,出落得俊逸挺拔,玉树临风,但再怎么看都还是个半大孩子。 宋漫也瞪圆了眼睛,跟宋煦表情一模一样:“大哥要去哪儿?不带我吗?” 常弥脸色微红:“去京城。” 宋煦之前以为他要一个人去什么云城逛逛,心里已经很不同意了,哪知道这小孩主意大得很,竟要去京城!? 一个人,去京城!? 我的乖宝小弥,到底是被谁带坏了? 宋煦一时间怀疑起了人生,身边某个特别爱说话的宋漫还在添油加醋:“哇京城!我还没去过呢!哥带我去呗,带我呗带我呗——” “啪!”宋煦重重拍了下桌子:“胡闹!” 小春正在院子里喂鹅。 为了纪念以前忠心护主的两只鹅——白白、雪雪,他们俩现在养的鹅,都留两只出来看家护院。 不卖也不杀,有的鸭蛋吃了,孵出来的酌情送人。 江天天那儿也养了几只。 这会儿小春听到屋里有奇怪的动静,便提着装螺丝的小竹筐进来了。 “怎么了?吵什么呢?” 宋煦还有点生气:“小弥说他想出去走走,走走就是去京城!你才十三岁,走什么走?” 小春也担忧地看向常弥。 常弥咬了咬下唇:“韩三邀请我去玩,我跟着父亲的商队走,半年就能回来了。” 韩三。 韩三!? 宋煦愣了好半天,问小春:“韩三是谁?” 他家宝贝什么时候认识了这么个东西?还远在京城? 这些年他虽然出过远门,但几个孩子还小,都没有带出去过,上哪儿认识京城的人? 小春先是茫然了一会儿,接着突然想起了什么。 “是不是那个……韩小将军?” 常弥点点头。 宋煦想起来了。 就是那个在小弥五岁不到的时候就给了他一大笔财产当谢礼,其中一部分还被他拿来做客栈,至今仍在疯狂盈利的那个……韩小将军。 宋煦一时拧起了眉头。 他对北边边境的关注不如以前,对现在的朝中局势更是知之甚少。只早几年听说,国舅爷家倒台了,死了不少人。丞相一派虽然赢了一时,却也没赢多久,许多人都被撸了官职。 石尽云也不在京里了,去了地方上。 韩家这个小辈,后来有没有从边关回来? 现在又混得怎么样了? 不过他到底对小弥怎么回事?他大了小弥足足十一岁呢! -- 第158页 常弥自己也不太知道,倒是又说了个事:“对了父亲,山子哥也写了封信回来,说也在京城呢——” 常弥慢悠悠地从身后举出一张纸,宋煦眼疾手快地抢过,瞪了他一眼。 小春也凑过去看,只见原山写道,自己不日将随队去京城驻扎,估计要停个半年多。 宋煦和小春凝神思考,常弥却悄悄露了个狡黠的笑容,并与宋漫默契地对视了一眼。 ——搞定:) 原山五年前去参了军,说是想做一些他能够做的事情,建功立业。 他毕竟不是真的下人,宋煦担忧之余也支持了他,并告诉他这里永远是他的家,逢年过节记得写家书。 原山一走就是五年,中间写过信,却也不频繁,算算真的太久没见了。 宋煦转头,看见常弥期待的眼神,再看看身边这个机灵鬼那写满了“我想去京城”的脸,幽幽叹了口气。 “行吧!去京城走走……一个人肯定是不行,全家一起吧!” 宋漫从凳子上唰地跳下,与常弥嘻嘻哈哈抱作一团。 白鹅趁机跑到门前,嘎嘎地叫起来。 宋煦被小春在桌子下牵住了手,两人相视一笑,交换了一个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