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子死后我立刻反了》 第1页 《主子死后我立刻反了》作者:苍灰【完结】 文案: 主子在救我的路上病死了,在人前我哭得稀里哗啦。 转头就同我的幕僚商量。 我们能否趁此机会,干掉主子的混账小崽子,自己上位。 np,佞臣受,人物三观成迷,文笔小白,慎入 天知道我看传记的时候在想什么系列…… 当年同袍共飨马鞭执,而今君臣生恨似骨蚀。 内容标签: 宫廷侯爵 阴差阳错 升级流 古代幻想 搜索关键字:主角:李念恩 ┃ 配角:季清霜,符锦,符克己等 ┃ 其它: 一句话简介:我不忠于任何人,只忠于我的野心 立意:当年同袍共飨马鞭执,而今君臣生恨似骨蚀。 1、 不是我说。 在主子的臣子之中,我绝对是最忠心的。 什么脏活累活,什么刀山火海,只要主子一句话,没有我李念恩不敢做的,哪怕我已经贵为正五品的将军了,只要我在主子身边,端茶送水,铺床暖脚,哪样不是我来做。 我身上的无数道可怖的伤痕,有多少是与主子并肩作战的时候残存的,又有多少是为了给主子挡刀的时候留下的。 那可真真是,数都数不清了呢。 不过这些付出也不是全无收获的,起码我这样一个出身低劣的卑贱小人,竟然硬生生的踩在那些皇亲贵胄之上,掌握着无上的权威和无尽的财富,成为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存在。 依靠着我与野心被无二致的—— “忠心”。 2、 在先王还未逝世的时候,在我们待在边塞的第七年。 某个寒凉的秋夜,主子的帐篷里。 我解开了衣衫,将主子已经有些发凉的脚放到我温暖的胸膛上,正在处理军务的主子笔下一顿,淡淡地瞥了我一眼,我冲他嘿嘿地笑着,他静静地看了我一会,收回了视线,什么都没说,默许了我。 隔着心脏前最为炙热的皮肤,我能感觉到,主子的脚渐渐地温暖起来。在他温暖起来以后,我将他的脚抱在怀里,沉默地帮他按摩。 一边按摩,我一边在想。 在以前,我刚认识主子那会儿,他可没有这么怕冷,不要说秋天了,哪怕是在冬天,他的身体依旧像一个小火炉一样,那时候,反倒是我因为孩童时候的营养不良,又是体虚又是畏寒。 谁成想,不过十年不到的工夫,身强体壮的主子因为常年的战事以及先皇的毒,身体直线下滑,反倒是一开始像个弱鸡一样的我,在这十年间,渐渐成长为一个身强体壮的男子汉。 我们两人的状况逆转,不过短短十年。 就在我将主子的脚抱在我衣裳大敞的怀抱里的时候,主子的那个混账小崽子突然闯了进来。 “爹爹,我……” 他看到我和他父王的姿态,愣了一下,然后下意识地放下手中的帘子,退出了帐篷,不过片刻工夫,想想不对劲的他又冲了进来,向我唾了一口。 “呸,不要脸的狗东西。” 别人骂我就罢了,他一个毛都没长气的小破孩还敢这么说我,我当即坐不住了,也顾不得拢起胸前的衣襟,撩起袖子就要跟他干架,一直静观其变的主子突然有了反应,伸出了掩在长袖中的手,轻轻地按住了我的头。 感受到其中威胁的意味,我不敢再动,狠狠地瞪了一眼冲我做鬼脸的小兔崽子,扭过头不在看他。在面对主子的时候,我又充满了谄媚讨好的动力。 “哎呦喂我的主子啊,你的手怎么也这么冷,来来来,小的来帮你暖暖——” 在拿一旁的手帕擦过手之后,我才小心翼翼地捧起主子放在我头上手,将他的手护在两掌之间,令他微冷的手渐渐地染上我的体温。 正在批改奏报的笔不知何时停滞,我能感到主子落在我头上的视线。 冷漠的,无机质的,就像是看待无关紧要的死物。 这时候。 我已经是他父皇亲封的镇远将军。 3、 所有人都知道,我就是主子的一条狗。 再加上小崽子有意无意地透露出的一些信息,军中的同僚有时候看我的眼神有点奇怪,每当这时候,我都咬牙切齿的想着——总有一天,我要狠狠地揍那个小兔崽子一顿。 即使所有人都知道我的上位是依靠着主子的,他们也一直很好奇,我到底跟那个那位冷若冰霜的裕王有没有一腿,如果有,貌若潘安的裕王到底是怎么看上我这个丑八怪的,还有就是,我跟裕王,到底谁上谁下的问题。 好奇的人不少,不过真的敢问的没几个。 很不巧,经常凑到我面前的这位,他就敢问。 于公,他和主子一样,都是一位王爷;于私,他曾两次救我与危难之中,同我是过命的交情。 这位敢问我和主子的关系的人,是主子的弟弟,九王爷——恭王符烁。 九王爷历来以不拘小格和待人亲和出名,这种性格既有好的一方面,也有坏的一方面。好的一方面是你不用担心得罪他,他虽然贵为王爷,但我在在他面前没有拘束的感觉,嬉笑怒骂肆意妄为都无所谓,不必像在主子面前那么小心翼翼,随时担心会掉脑袋;坏的一方面是这个家伙太八婆,什么事情都想掺和一脚,有时候会问我一些很尴尬的问题,气得你想打他。 -- 第2页 就像现在这样,他神秘兮兮地把我拉到角落里,我还以为是帝都那边又传来什么消息了呢,结果他问的是: “听说你昨天晚上终于被我皇兄临幸?” 上一个敢问我这个问题的下属是已经被我暴揍过好几次了,不过我是真的没有勇气揍这位爷,所以我转身就走,一点机会都不给他留,九王爷见我走的决绝,也知道自己说错话了,伸手拉住我的袖子。 “喂喂,我开个玩笑的啊,我是有正事找你的啊!” “什么事?”我疑心他依旧没有放弃深挖我和主子的关系,将信将疑地看着他。 “嗯,其实——”我还没怪他呢,他这倒已经羞涩上了,他低下头,比我高半个头的身体看着到比我还娇小了,支支吾吾了半天,他才抬起头,双手扶住我的肩膀,澄澈的眸子郑重地看着我,“念恩,不要回京。” 这么多天,他是第一个同我这么说的人,我看得出,他在此前内心经历了极大的挣扎,毕竟,同我说出这句话,就已经意味着对他的皇兄我的主子的背叛,但他依旧决定这么做了,义无反顾。 此生有挚友如此,夫复何求。 我很想大笑着抱抱他,很想真诚的感激他。 很想同他再次于大漠戈壁、圆月之下,共饮一壶烈酒。 可是我不能,在我赴死的前夕,我甚至不能和他好好的道别。 “你想什么呢?”我装作不知他话语中掩藏的意思,握拳重锤他的胸口,他一时没有准备,向后退了几步,我们之间的距离变远,“皇帝老儿请我去京城吃香的喝辣的,说不定看我长得这样风流倜傥,还会给我赐一个大家闺秀作为老婆呢。怎么了,你自己回不了京都,享受不了,嫉妒我啦?” “不是,我——” 他皱眉,上前几步,想要同我解释什么,我没有给他机会,转身就走,这一次,我没有给他抓住我衣袖的机会。 “此事休要再提,符烁。” 走出很远以后,我忍不住,又回头看了一眼,他依旧站在原地,明明已经是战功赫赫的右领军了,却像一个新兵一般手足无措,一直看着我的背影。 再见。 以心为声,以唇为语。 在他看不到的地方,我郑重地同他道别。 4、 我跟九王爷很早就认识了,不过我们真正成为朋友还是在这片戈壁战场上。 早年,季府大小姐见主子身边的书童过于阴柔,担心她的心上人有龙阳之癖,就把那时候丑得没法见人的我塞到了裕王府中。由于来裕王府前,我刚刚跟我的前主子闹掰,所以季府是回不去了。我没有退路,除了讨好我的现任主子裕王以外,没有别的出路。 那时候的主子还没有现在这么“稳重”,这么“正常”,仍然是一个桀骜不驯,任性使气的少年郎。为了讨好这位难伺候的新主子,我可没少扮丑作怪,即使主子下狠手打我,我依旧不忘记作怪逗乐。 有一次九王爷来裕王府找主子玩,主子正卡住我的脖子,看我动物般的求生本能,以此取乐。九王爷看得气愤极了,勒令主子我把放开,主子不依,他看见我也的脸已经青紫了,当即就跟主子撕打起来。 他是王爷,为了救我一个下人跟自己的皇兄打架,这对我来说是天大的恩典了,可谁成想我这个没心没肺的家伙在气喘匀了之后,不但阻止他打主子,还跟着主子一起打他。 他气得话都说不出来了,没有暗地里找机会教训我真的是他教养好。 这件事以后,再加上平时看我的谄媚举止,他对我愈加看不上。 但由于我的主子那时候很喜欢我,到哪儿都带着我,经常跟主子玩的他不得不经常看见我。看我不顺眼,又几乎天天见,他还拉不下脸来打廋成猴的我,于是我们经常拌嘴,他一个皇室出身的贵公子,哪里会说几句脏话,吵架拌嘴根本说不过我这个穷山恶水出来的刁民,通常都是吵了没多久,他就被我的荤话弄得又羞又恼,耳朵面颊具是通红,扭过头去,不在搭理我了。 主子的三观一向清奇,他见我同九王爷符烁天天吵架,竟然以为九王爷挺喜欢我的,只是拉不下脸来说罢了。于是经常带着我去九王爷的恭王府找他玩。 九王爷是个正常人,他可没有办法理解主子那异于常人的三观。他一心认为主子带我去找他玩,就是为了他的笑话,看他面红耳赤却又说不过我的样子,恼羞成怒的他在自己的恭王府面前挂了快牌子—— “李念恩与狗不得入内。” 李念恩三个字加大加粗,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对我的厌恶之情有多严重。 自从九王爷挂了这块牌子以后,我算是在帝都的贵族圈中成名了,成了好一段时间时间众人茶余饭后的资谈。 5、 总之,在京都的时候,我和九王爷关系势如水火,我也不是没有想过和九王爷搞好关系,毕竟他再怎么说都是一个皇子,如果能抱上他的大腿,我这后半辈子就不愁了。 无奈我和他说不上三句话就开始吵,抱大腿这件事就一直这么搁置着了。 直到邻国中山国重挑战事,主子被皇帝派到了边塞去参战了。没过多久,一向跟主子走得很近的九王爷被太子一党也打发到了边疆来。 九王爷刚来战场的时候,什么都不懂,主子派我和其它几位将领去带带九王爷,让他先熟悉一下战斗,为他接下来的生涯铺好路,这原本是个好活,毕竟主子给刚上战场的九王爷派的都是轻松的伙计,尽是没有什么危险的小打小闹,跟我在主子身边的那种时时刻刻在濒死边缘挣扎的战事比起来,这根本就是小孩子过家家。 -- 第3页 可谁成想,中山国不知道发了什么神经,竟然往九王爷所在的后方地区派了一队精英士兵,当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都要吓傻了,当即率领我手下的士兵前去救援,在折损了尽数全部的士兵,我亦身中数箭的代价以后,好说歹说,起码突破了包围,把九王爷给完好无损地救回来了…… 当时我的马匹已经不能骑了,九王爷将重伤的我拉倒他的马上,策马疾驰,向着落日的方向,只为了逃避追兵,寻找那一线生机。 我一开始还能勉强保持清醒,可是随着我失血过多,我渐渐地堕入昏睡的诱惑,最后的意识就是他肌肉扎实的臂膀以及温暖的胸膛。 我不知道这温暖来自我流出的鲜血,还是他的体温。 不过很温暖,真的很温暖。 6、 像我这种小人物,命一向很硬,哪会因为这种小事就死了。 我当然没有死在那时候,不然也不会有我后来的故事了。 当我从昏迷中醒来时的时候,四肢无力,身体剧痛,迷迷瞪瞪得很是不清醒,不过,在我睁开眼睛后,我当即清醒了。 这并不是我想,而是被迫的,我是被吓醒的—— 符烁他,身为第九个皇子,堂堂恭王,竟然在我的床前哭得不能自已。 “喂,”我的声音虚弱无力,但不难表达我语气中的无奈,“我还没死啊,我的小王爷。” 哭到一半的他看见我睁开了眼睛以后,停了一下,然后哭得更厉害了。 见安慰无效,我无语凝噎,甚至想要和他一起哭。 就在这一团糟的时候,我的耳边突然响起了主子嘲讽的声音。 “让你平时不好好练习,活该。” 在声音响起的那一刻,我几乎以为我是幻听,主子他不应该在大前线吗?怎么会来到偏后方的地方,大前线战斗应该不会结束这么快吧?我吃力的抬起头,在房间的角落里看到了主子依墙而立的身影。 这时我才能真的确认,真的是他。 我还没来得及拍主子马屁呢,说些主子骂得好一类的混话,主子直起身,转身就走了。 主子从房间角落的阴影里走出,借着烛火,我这才看清,他的身上依旧披着甲胄,上面尽是灰尘和斑驳的坑洼,就像是刚从战场上退下的模样。 主子推开门,屋外的夕阳无法将他的面孔照亮,只能隐约勾勒出他的轮廓。 在门口,他止住了脚步。 “好好养伤” 在昏暗的黄昏之中,在暧昧不清的光芒中,他没回头,最后留下了一句话。 “我在前线等你。” 他手中紧紧握着长剑,上面仍有干涸的血迹。 他的身影就此消失在了我眼中。 7、 在主子走后,我不得不直面让我头疼的存在—— 哭闹不休的九王爷。 他原本是京都有名的俊俏少年郎,虽然在我眼中远远比不上主子一个小指头,但我摸着良心说,他是长得好看的那类人,每次围猎的时候也是能引得一众贵族女眷侧目的少年。哪怕是我平时逗他,羞红了脸不敢看我的模样,也别有一番风味。 所以我跟他的宿敌关系之中,是他单方面地仇视我,我对他是恨不起来的,他那些光明正大的羞辱手段我根本不看在眼里,即使他偶尔有些烦人,看到他那张俊美无俦的脸,饱了眼福的我就全部原谅他了。 在与他两年的相处之中,我从来没有见他哭过,因此没有想到,他哭起来……是这么的…… 丑。 是真的很丑。 脸皱缩成一团,五官挤在一起,涕泗横流,大张的嘴巴中不断地发出恼人的噪音,就像一个控制不住自己的婴儿一般,对婴儿厌恶至极的我对这种哭相也是厌恶至极。 面对九王爷的时候,我可没有面对主子是那么小心翼翼,我对他的嫌弃全都明明白白地表现在连上了,他也明明看到了,却依旧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更甚至,还趴在我身上哭,我也不提他把鼻涕眼泪蹭的我被子上这类的问题了,最要命的是,这个混蛋他压在了我的伤口上,疼得我直抽冷气。 他哭了很久,久到我的耳朵都要废掉了,他才终于停了下来。 我担心他想不开继续哭下去,强撑着身体坐起来,拍着他的后背,苦着脸询问道: “没事了吧?” 真的是世风日下,我一个受了重伤的人还要安慰他一个毫发无损的人。 在感受到我的触碰后,他抬起脸,在把鼻涕眼泪在我被子上擦干净以后,白白净净的小脸倒有了几分看头,那哭得通红的眼睛有些像小兔子,可爱的紧。 九王爷仰起小脸,我自上而下地俯视着他,在看到我皱着眉头的表情以后,嘴巴一瘪,吓得还以为他又要哭了,结果他突然跳起来,将我按在他的怀中,死死地抱住我。 我被他勒地喘不过气来,刚刚被他压住的伤口也因为他这么乱动裂开了,气得我想踹开他。 可是,听到他在我的耳畔哽咽的话语,我莫名地失了力气。 他在我耳边说: “对不起。” “对不起。” “对不起。” …… 一遍又一遍,不停地重复。 我没有失忆,当然知道,我身上的伤一半都与他的胡乱作为有关,可是我没有怪罪他。 -- 第4页 保护他,让他毫发无损,不论任何境遇,任何情况。这是主子给我下达的命令,主子的命令必须达成,我的伤是完成使命的代价,是我自己的选择,我从来不觉得这是他的错。 于他而言,这样做更加没有必要了,他身为皇亲国戚,是至高无上的九王爷,为了他一人的性命,成千上万的牺牲都是值得的,这与他本身是怎样过的人无关,重要的是他这个身份,只要他没有被废黜,以后会有一千一万个像我这样的人为他赴死,我只是这千万分之一,根本不值得他浪费感情。 可是,他一个立在云端的贵种,却向我一个卑微如泥的仆从道歉。 九王爷是第二个对我这么做的人,却比第一个更加令我触动。 我叹了一口气,回抱住他。 我知道,以我的身份,没有对九王爷说没关系的资格,所以,我也只能以这沉默的怀抱来安慰他。在感受到我抱住他以后,禁锢住我的他反倒瑟缩了一下,在我的怀抱中细细地颤抖着。那种颤抖很是细微,却又无法忽视,他不知道何时停止了道歉。可从这沉默和颤抖之中,我更能感知他的情绪。 那是恐惧,那是后悔,那是歉意,那是依赖…… 那是一个孩子才有的情绪。 一个被吓破了胆的,寻求着大人怀抱的孩子才会有的情绪。 直到这时,我才意识到,在脱去了九王爷的光环之后,他原来不过是一个十四岁的男孩罢了。 在我和他相拥的上身之下,被子下面再次破开的伤口渗出鲜血,我能感受到鲜血浸润皮肉的触觉,能感受到从伤口席卷而上,直抵大脑的疼痛。 在这剧痛之中,我后知后觉地发现。 我和主子,那年也不过十六岁罢了。 8、 在我救了九王爷之后,九王爷和我的关系突飞猛进,从宿敌一下子变成了兄弟。 这转变有点快,我一直暗暗认为他背后有什么阴谋。 九王爷第一次拎着两坛烈酒来找我对饮的时候吓了我一跳,那时候我刚刚学习喝酒,酒量和七年后的我没法比。那时军中的人都知道,大元帅最宠信的那个家伙酒量极差,没喝几杯就会撒酒疯,一撒酒疯就抱着大元帅的腿不放手,害得主子在人前丢了好几次脸。 可是九王爷第一次来找我喝酒就是两坛烈酒,这不是要看我笑话还能是什么? 可他是王爷啊,我再怎么不愿意也只能硬着头皮陪他喝,堪堪喝了两杯,我这个酒量极差的家伙还没什么事呢,那头的九王爷“哐当”一声倒在地上,醉倒了。 还是怎么叫都叫不醒的那种。 当时我脸都绿了。我们喝酒的地方距离军帐大约有一公里,我们两个都没有骑马,他虽然比我小两岁,但长得可比我这个童年营养不良的孩子要高大,那天晚上,我一个小弱鸡哼哧哼哧地把他带回军营以后,半天命都没了。 更让人心痛的事是,主子在听我说了这件事情以后。 沉默了片刻,然后幽幽地提醒我。 “你为什么要亲自动手?你不会自己先回到军营,然后叫人去把他带回来吗?” ……!……对哦……我怎么没有想到! 不过我立即把这种秀我智商下限的话语咽了下去,义正言辞地解释说: “我这不是担心把九王爷一个人留在那里不安全吗。” “嗯,忠心耿耿,深谋远虑,难为你了。” 主子点点头,然后转过身,通过他抖动的肩膀,我知道,我英明神武的主子已经看穿了我外强中干的假象,但他不忍心揭发我,所以他当着我面,堂而皇之地憋笑…… 好吧,我编不下去了,主子他就是在笑我,一点都没有要瞒着我的意思…… 从此以后,我每次和九王爷喝酒的时候,一定会带两样东西。 一样是马匹,另一样是我最信任的幕僚魏柯辛。 随时准备帮我把喝醉的九王爷拖回去。 9、 九王爷酒量比我还差,还常常找我这个同样喝不了多少酒的弱鸡。 在边塞的这七年,我们喝了很多场酒,获胜喝酒,战败也喝酒。我常常认为,我后来酒量这么好,都是跟他一起喝酒练的。 10、 由于九王爷和我以前一直不合,一开始他找我喝酒的时候我总是不情不愿的,总是他拉着我去喝,直到我们在边塞的第四年,在那场战事时候,我才开始主动拖他去喝酒。 泰元第五十五年,我在边关的第二年。 敌国中山大军压境,那时候从各地调来的增兵还没有按时到来,主子面对必输的局面,为了保存主力,无奈只能下令撤退。 撤退前的最后一次会议,我坐在末位,主子和九王爷分别坐在首位和二把手的位置,隔着摇曳的烛火和众多的将领,我看不见他们二人的神色。 这最后一次会议,决定生死,选出弃子。 这个弃子必须存在,他会留下来,以一万士兵与中山国二十万大军对阵。这个弃子会带着自己少得可怜的士兵,依仗边境险要的地形,用尽一切方法,战斗到只剩最后一个士兵,流尽最后的一滴鲜血,也要多拖住敌国大军一秒,为主力的撤退做好掩护。 这几乎是必死的弃子,当主子说出这个任务,整个军帐鸦雀无声。 在死一样的沉默中,我能感受到主子沸腾的愤怒。 -- 第5页 烛火摇曳,烛芯发出啪嗒的声音。 在这片死寂中,我输倏地起身,周身铠甲相互碰撞,成为这片死寂中唯一的喧嚣。 我走出席位,跪在两列沉默的将领中间,半跪于地,双手抱拳,垂下头沉声道: “臣请命。” 主子依旧沉默,我能感受到,他更加愤怒了,我不明白他这愤怒的由来,但我知道,他一定会同意我的请命的。 他也不得不同意。 这由不得他选。 在我等待的时候,我身边的这支烛火已经快要燃尽,烛芯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燃烧得更加剧烈。 半晌之后,主子才开口,声音嘶哑,掩藏着我无法理解的情绪。 “准了。” 话音未落,他已经起身,离席而去。 当我抬起头的时候,只看见了主子猩红披风的一角。 11、 不要多想,我没有那么无私。 我虽然不介意为主子死一死,但也不会没事找事,自己送死。 我之所以敢接下这个任务,有两个原因。 其一,即使我不主动开口,这个任务十之八九也会落到我的头上。在当时营帐中的将领中,除了我以外,几乎都是各大世家的子嗣,如果强制把这种几乎必死的活计安排到他们的头上,几乎就等同于把他们背后的家族得罪死了,主子一直跟太子党对着干,已经树敌无数了,如果他再继续树敌,那就真的是没有丝毫挽回的余地了。 在主子手下的将领之中,只有我的出身最为低贱,军功也最低,能够进到营帐之中议事都是主子的一意孤行,如果在这种时候他还继续固执,还未建立根基的他就不要想要服众了。 所以,不管我愿不愿意,主子在权衡过后,最后还是会点我的名的。既然已经注定是我了,我主动提出说不定还能在主子面前刷一波好感度,谁成想拍马屁拍到了马屁股上,主子反倒更加生气了。 真是让人搞不懂。 其二,我收到了可靠的消息,在这看似无解的死局中,我有一半的几率不会死。消息来源是我早年的挚友,现在正在京城的儒商徐玉阙,他以财色铺路,从太子党党羽手中拿到了消息。虽然太子党中不乏有人想要趁此机会除掉太子的心腹大患八王爷,也就是我的主子,可是太子党党魁季三青以及太子本人强烈反对,他们两人拒绝以万千黎民的与边关的十万热血男儿的性命做赌注,只为了要主子的性命,他们两个极力主张不可拖延增兵的时间,为此不惜与右丞相闹翻。 我对太子不了解,对京都的政局也懵懵懂懂,但是我相信徐玉阙,更是了解季三青的为人,因此,我愿意以我的性命作为赌注,赌这条消息是真的,而那队没有消息的援兵虽然没有按时到达,但必然正在急行军,三日内必然会到。 因此,只要我能够撑过三天,这他人眼中必死的局面,将成为我高升的契机! 在军中我的声望地位都无法服众,在营帐的会议之中我身居末席,根本没有发言的资格,可是晋升的资格和有机会获得军功的战役又都被那些世家子弟垄断,走到区区从八上品便陷入瓶颈,我怎能甘心? 我一直在等一个机会,而现在,机会来了。 这他们口中的砒霜,就是我眼中的蜜糖。 那些世家子弟赌不起的,不敢要的——滔天的富贵。 至于我估算错了,太子就是要拖延援军,或者我撑不过三天? 那又怎样,不过一死而已。 如果我真的畏惧死亡就此止步不前,去哀乞求主子让他给我一个活命的可能,放弃这次难得的机会,那我根本就不会成为今天的我。 我的一生,早在我选择离开乌巢的那一天就已经注定了。 故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1 与其碌碌无为地活着,不如拼死一博。 最起码,要死出个人样。 12、 年轻的时候总是爱赌博。 也总是敢赌。 我压上了我的全部,参与了这场赌局。 为的就是那钟鸣鼎食;为的就是那种玉食珍馐;为的就是一窥更高处有着怎样的景致。 我就是这么一个俗人,贪嗔奢望,样样俱全。 可是我没有想到…… 他会来。 13、 第九位皇子,恭王,符烁。 我死也没有想到,九王爷会来。 他没有带他的亲卫,也没有向他的皇兄要哪怕一个士兵,就这样,一人一骑,在我镇守关隘的第二天,从安全的后方来到战火纷飞的绝域。 他不像我,他不知道援军在三天之内必然到达,在他的眼中,我的任务就是十死无生的结局。 但他依旧来了,怀着必死的决心,义无反顾。 舍弃了荣华富贵的后半生,舍弃了光明无限的未来,想要这样同我一个卑贱不堪的小人死在一起。 感动?开玩笑吧。 我都要气炸了,在他登上关隘的时候,我提着他的衣领,将他拖到最高处,让他看看地方那乌压压的,一眼根本望不到头的敌军,在充斥着鲜血和腐臭气息的空气里,我质问他: “你他妈的来这里什么,想死吗你?”我一下将他甩到地上,呵斥他,“给我滚回去,滚到你皇兄身边去!” -- 第6页 “我不回,你在哪我就在哪。” 九王爷也不着急起来了,原地坐着,仗着我已经拉不动他了,为所欲为。 我被他气笑了,他以为这是什么,小孩子过家家吗?这是战场,是残酷无情的战场,敌军随时可能突破城门,进入关隘将我们屠戮殆尽,他可不会管你是王公贵族还是布衣贫民,在瞬息万变的战场上,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不管你生前如何,当你踏上这片战场的时候,你的生命都卑微如蝼蚁。 我敢赌是因为我本来就是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光蛋。 可是他呢,他这个王爷来凑什么热闹。 我这次断后连幕僚魏柯辛都没有带,他倒好,净往我这凑。 在这种情况下我也顾不得什么阶级立场了,拖也拖不动,拽也拽不起来,气得我踢了他好几脚,他动也不动。 最后我也无奈了,在用鞋底碾碎了好几只蚂蚁之后,我转身就走。 九王爷以为我真的生气了,不想再搭理他了,反倒自己爬起来跟在我屁股后面了。 “喂,真生气啦?” 他小心翼翼地拉着我的袖子,瞅着我黑沉沉的脸色。 还在气头上的我没有回他,不过也没有甩开他拉着我袖子的手。 就这样,我牵着九王爷来到了他的马匹边,他以为我要赶他走,也不拉我袖子了,像个兔子一样跳到一边。 “你别想了,我可不走!” 我没有搭理表情过于丰富的九王爷,从他的马上解下他的长刀,回手丢给他。 九王爷手忙脚乱地接过自己的武器,呆呆的看了我一会儿,然后突然明白了什么,兴奋地一跃而起,跳到了我背上。 “嘿,我就知道你不会赶我走的!” 他那一下险些没有压趴我,让我在我的士兵面前丢人,我咬牙切齿地警告突然发疯的他。 “我可告诉你了啊,这次我可不会管你,别到时候又让我救你。” “谁救谁还不一定呢,”九王爷乐呵呵地环抱住我的脖子,“你哪次比武赢过我了?” 他不提还好,一提这茬我就不开心了,一不开心我就把他抖地上了,又摔了一个屁股墩的他一点也不在意,贱兮兮地跟在我身后,赶也赶不走。 城门是在第二天傍晚被攻破的,那时候,我和九王爷各自跨上自己战马,面对从城门蜂拥而入的敌人,相视一笑。 他抖开长刀上缠绕的布条,我拔剑出销。 他横起长刀,我竖起长剑。 向着敌军,策马而去。 前面就是地狱,但那又怎样? 有你在我身边。 14、 激战一夜,我和九王爷已经油尽灯枯,满身伤痕,我和他背对背,相互支撑着站在城墙上,我已经不知道我还剩下多少士兵,在我目之所及的地方,全都是敌人。 我不知道我们还能撑多久,也不知道我们能否活过下一秒。 面对如影随形的死亡阴影,这一次,没有弯下腰,因为我背后的这个男人,他成为了我笔直的脊梁。 那时候我觉得。 哪怕陪他死在那里,也是值得的。 当漫长的黑夜过去,我和九王爷一同看向太阳升起的东方—— 那里,有一对正在前行的人马。 乌压压地连成一片,有着和敌军不相上下的人数。 我知道,我赌对了。 援军,如期而至。 15、 先于大部队到达的是我的手下。 我的幕僚魏柯辛带着我手下的一小队轻骑兵,率先进入关隘来营救我等。 当魏柯辛在城墙上找到我们的时候,由于我的武力的确比不上九王爷,明显是我受伤更为严重,结果魏柯辛那混账带着军医直奔九王爷就去了,看都不看我一眼。 “喂!”我拿剑当拐杖,拄着它防止自己摔倒,我对魏柯辛嚷嚷着,“姓魏的,到底谁是你的上司啊!” 魏柯辛那小子回头白了我一眼。 “你皮糙肉厚着呢。”他直接将金疮药丢到我的头上,说道,“人家九王爷千金之躯,你比得上么你。” “嘿,这就是你把三个军医都调到九王爷身边,一个都不给我留的原因?” 我丢开剑,踉跄地来到魏柯辛的背后,对着他的屁股就是一脚。 “滚你丫的吧,鬼信啊,我看你就是趁此机会另攀高枝、公报私仇!” “你明知道我们有私仇了,还敢在你受伤的时候惹我?”魏柯辛回过身,“看我不趁你受伤的时候,趁机要了你的命。” 魏柯辛撩开袖子,就开始欺负我这个筋疲力尽的病号,从他落拳的力度可以看出,这个以下犯上的混蛋根本没有留手。 对此我绝对不会自我反省我平时对他的行径,坚定的认为一定是魏柯辛这小子小肚鸡肠。 不过受伤的我的确打不过魏柯辛这个疯狗,因此我打算叫上九王爷帮忙,谁成想九王爷那家伙大爷似的坐在那里,乐颠颠地看着我被我的手下欺负。 …… 这幕僚我白养了。 这朋友我白交了。 16、 在我们闹腾的时候,敌军在发现了我方的援军以后,已经撤退了。 我方的大部队终于来到关隘之下。 从城墙上,我向东面看去,走在千军万马之前的有两个人,一男一女,他们并肩而行。 -- 第7页 男的俊,女的美,除了绝配我想不出别的说辞。 男的自然是我那英姿勃发的主子,至于那个女的,不巧我也认识。之前不是说过吗,季家大小姐觉得主子身边的书童是个男狐狸精,担心书童勾走了主子的心智,所以就把季府一个其貌不扬的小厮送到裕王府,小厮不才,正是在下,而现在站在主子身边的这个女的,就是季府大小姐——季清霜。 她骑着白马,身披银铠,手握红缨长枪,紧紧地跟在主子的身边。 那时候,站在城墙上的我,认为这位千金大小姐在这偏远苦寒之地待不了几天,谁成想,在接下来的五年中,她从未离开这边塞一步,身为一个娇滴滴的大小姐,随我们这群糙老爷们一起吃糠咽菜,一起征战沙场。 就我个人而言,其实很想和其它同僚一般,把她当做戈壁上最美的玫瑰,在心中默默爱慕她。 可我实在做不到啊。 在接下来的五年中,我只是把她当政敌,而她把我当情敌。 我们两个家伙就没消停过。 主子竟然也不拦着,任由我们闹腾。 至于九王爷那家伙? 他看戏看得可开心了,不时还添火浇油。 17、 这么想来,在边塞这七年,其实也挺操蛋的。 无论是战事还是身边的人事,从来就没消停过,每天不是被这个拉去喝酒,就是跟那个打架,再不就是被主子他支使来支使去,又或者是被主子他姘头季清霜欺负。 唯一还能算得上快乐源泉的事情,就是欺负主子的小崽子以及我的幕僚魏柯辛了。 这日子有什么好玩的,有什么值得留恋的啊?我把头都挠秃了,都想不明白我为什么会留恋这没有锦衣玉食、高床软枕的生活。 或许是只是因为待久了,习惯了吧。 我叹了口气,将主子送我的宝剑收入剑匣,留在我的军帐。 这次进京,我不会带着走这把随我征战七年的金蛟剑的,毕竟,我已经不需要再用它杀什么人了,从进京以后我,我没有上阵杀敌的机会了,反之,我会成为刀俎下的鱼肉,沦为铡刀下并不无辜的亡魂。 此次进京,我必死无疑。 京都的儒商徐玉阙八百年前就给我捎信了,告诉我老皇帝身体已经不行了,他不得不下决心铲除主子的势力,为太子的继位铺平道路。现在京城的八王党已经剩不下几个了。老皇帝借着六十大寿召我入京,如果我去了,无异于羊入虎口。 徐玉阙让我逃。 可我往哪里逃啊,他可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先不论主子会不会让我逃走,就算我逃走了,凭我那点人脉,估计不用三天就被主子捉了回来,到时候去京都就不是被人请着过去,而是被人押着过去了,临死前还不能体面点死,我可不干。 如果我不想逃也不想去,去抱着主子的大腿哭,我觉着凭我们这么多年出生入死的交情,主子大概有三成的可能性会不管不顾地保我,可这又能怎样呢?到时候老皇帝正好有借口来干掉主子了,到时候大军压境,我们依旧都得死。 早死晚死都得死,早点死,说不定还有机会被没死的同僚收个尸体,晚点跟大家一起死,到时候连尸体都没人管。 虽说,我感觉我的那群同僚…… 给我开棺鞭尸的可能性更大。 讲真的,有点后悔了,这七年啊,整整七年,我兢兢业业,奋不顾身,好不容易才踢掉了九王爷,混到了主子身边二把手的位置,从末席混到了次位。 我怎么就忘了。 人登高位,倾跌必重。 那老皇帝就是要拿主子的左膀右臂开刀,我的权势反倒成了我的催命符。 这七年就这么白干了,还不如跟着前主子混呢。 哎,越想越烦,我挠挠头,本就像个鸟窝一般的发型更加没法见人了。 我不愿多想,撩开帘子,想去告诉特使,我已经准备好了,可以出发了。 结果刚撩开军帐的帘子,我就被吓得退了回来。 可没用,那家伙已经看到我了,她才不管我想什么呢,自顾自就撩开了我的帘子,施施然地走了进来。 “哭够了?” 我的政敌,季家大小姐季清霜将手臂下夹着的东西丢到地上后,找了我的帐篷最干净的一块地,直接霸占了去。 “大小姐啊,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哭了。” 我揉着太阳穴,感觉自己头都大了。 “没哭?”季清霜一手支着头,一手把玩着一把镶嵌着宝石的匕首,她盯着我看了半天,除了我的不修边幅外,真的没有看出我哭过的痕迹,她无趣地切了一声,“无聊,我以为你这次会哭的来着。” 话音刚落,她的手倏地落下,那柄匕首直插入木桌,入木三分,看得我心惊胆战,再不敢造次了。 “那个,”我小心翼翼地询问着,“大小姐您找我我什么事儿啊?” 季清霜抬了抬下巴,示意我去看看她丢下来的那个东西。 “哝,我儿子找你有事。” 这时候我才发现,她刚刚手臂下夹着的东西是一件活物,我再定睛一看,原来是主人那个小崽子啊。那个小崽子估计被季清霜那一下摔惨了,好半天才回过劲儿来,揉着腰,对季清霜龇牙咧嘴道: -- 第8页 “谁是你儿子?!” 季清霜听到小崽子这么说,眯了眯眼,手轻轻敲了两下桌子后,重新拔出了匕首。 欺软怕硬的小崽子霎时就怂了,军中谁不知道,季清霜这个婆娘安静时还挺像回事儿的,实则疯起来没变,也难怪她追了主子这么多年都没成。 见小崽子不说话了,季清霜纤长的玉指轻轻拂过锋利的刀片,慢条斯理地说: “你看着吧,终于一天我会嫁给符锦那个混蛋。” 是是是,好好好。 大小姐您说什么都是对的。 见我和小崽子都不敢说话了,季清霜挽了个刀花之后,提醒小崽子: “你不是说要和李念恩聊聊吗,我现在把你带来了,怎么了,哑巴了?” 小崽子找我聊?他能有什么事儿啊?我最近也没偷他的零食吃啊?就在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小崽子昂首阔步地走到我的面前,居高临下地俯瞰着我,恶狠狠地命令道: “你给我活着回来!” 我差点没当场笑喷,这小子哪来着的自信,他父亲都不敢说这句话,他倒好,初生牛犊不怕虎。小崽子见我把他的话当他的话当笑话听,更加气愤了,他近到我的身前,一只脚踩住我的腿,一只手拽住我的衣领,让我直面他,不准逃避。 他的神色鲜活无比,眸中燃烧着愤怒的火焰,虽然他的五官同他的父亲一点都不像,但这鲜活的愤怒,真是的同他父亲少年的时候如出一辙,让我恍若隔世地想起,主子也曾鲜衣怒马,快意恩仇。 可惜了啊,物是人非。现在只能在小崽子的身上,一窥主子年少的影子。 小崽子可不准许我走神,他死死地盯住我,语气近乎胁迫: “我告诉你,你要给我活着回来!” 看见小崽子这么执着,我含笑点头。 然后,直接把他敲晕了。 我一边把他丢还给季清霜,一边吐槽:“真是的,大人们谈事情,你个小破孩插什么嘴。” 季清霜并没有接住他的意思,随他被丢到了地上。 没了净添乱的小崽子,我终于能和季清霜好好说话了: “谁他娘的把这事告诉他的?”我的语气极差。 季清霜看也不看我,细细地把玩着自己的匕首。 “我。” 我当即萎了,收起自己极差的语气,满脸陪笑。 “对对对,大小姐做的好。” 啪嗒—— 季清霜把匕首扣到桌子上,抬起头,同我对视。这时候,我才发现发现,她的神色是少见的温柔。 莫非是终于可以赶走我这个她眼中的情敌了,没必要继续当母老虎了,我摸摸下巴,深深觉得自己想的有道理。 季清霜柔柔看着躺在地上的小崽子,那副慈母的样子吓得我起了鸡皮疙瘩。 “我觉得有必要让这孩子知道真相,”她说,“毕竟这么多年来,这孩子跟你最亲了。” 季清霜的语气中竟然充满了感激,这让我不禁反思,我在她眼中除了情敌以外,莫不是还有别的身份。 让我想想啊,在她眼中,主子是小崽子的父亲,而她是小崽子的母亲,可她又说,我跟小崽子最亲。 所以,我在她眼中,大致是奶娘一类的角色? …… 咳咳。 被自己恶心到了,我回过神来,把话题拉回正道。 “你来找我什么也有什么事儿吧?我可不相信你会为了小崽……符克己专门来找我。” 听到我的言语,季清霜也收回泛滥的温情,危襟正坐,严肃地同我说: “你有什么想要的?” 哦?合着这是看我要死了,来问我遗言了啊,平时怎么看不出她这么贴心。 “什么都可以?”我挤眉弄眼。 “当然。” “我要你打你心上人一顿,这你也肯?” 我没事找事,故意给她出些让她为难的问题。 “好。” 季清霜拿起匕首,霍然起身,就要向帐篷外走去。 我当即跳起来,拽住她,我没想到她会同意,但她既然同意,凭她的性格真的可能会去捅主子一刀,哪怕主子是她追了将近十年之久的心上人。 “哎哎哎,我开玩笑的!” 我可得拦住这个疯婆娘,免得她乱来。 季清霜被我绊住脚步,她回过头,不解地看着我。 “为什么不让我打符锦那个混球?” “他不仁我们不能不义气是吧?” 我好说歹说,苦劝良久才看看把季清霜拉回来,从她怅然若失的神色的来看,她估计早就想打主子了,只是一直苦于没有理由罢了。 似乎经过了很激烈的内心冲突,她终于做出了决断。 “好吧,”季清霜不情不愿地说,“那你换一个要求吧。” 这回我不敢瞎折腾了,从房间的角落里翻出一个包袱,塞到了她的手中。 “这里面是我托人从京都搜罗的小吃玩物,你帮我交给符克己,告诉他,我偷了他这么多零食,现在我还给他了,他可不能再说我欠他的了。” “就这样?” “就这样。” 我点头如同小鸡啄米,可不敢再招惹这位姑奶奶了。 季清霜结果包袱,掂了两下,挂在了肩上。事情解决了,她也不打算多留,从地上捡起小崽子,扛到了肩上,转身就走了。 -- 第9页 走到一半,还没出门,她顿了顿,回头看我,问出了她一直都想不明白的一个问题: “你为什么对符锦这么忠诚?” 我并不想回答她这个问题,所以反问她: 你又为什么非主子不嫁呢? 她哑然失笑,摇了摇头,不再多问,就此离开了。 18、 在季清霜离开后,我又等了一会儿,一开始我还不知道自己在等谁,过了一会我才反应过来,随即忍不住自嘲。 我到底在想些什么呢,我自己选的主子自己还不了解吗? 他既然做出了选择,就不会再后悔,无论这个选择需要怎样的代价。 而区区的一个我,有怎么能算是代价呢? 恍惚间,我回忆起这些年的军旅生活。 我们一起上过战场,一起跋涉过险地,经历过血与火的洗礼。 在最苦的时候,主子的脚被反复磨破,因为骑马大腿内侧都是伤痕,再加上他的老毛病,整宿整宿的胃疼,根本无法入眠,我每天半夜去找他,不眠不休地照顾他,在那场战争最艰苦的时候,主子脸色惨白地躺在床上,死死地抓住我的,对我说。 “从此以后,你不可以离开我。” 我仍旧记得,主子的眼睛极黑,那黑色中是暗无天日的真地狱,那里满是绝望,尽是憎恨,选择走上那条路的人,必将陷入不得超生的绝狱。 他明知道自己的前途为何,却依旧让我不要离开他。 真是个疯子。 那时候的我呢,我是怎样回答的呢? 在寂静无声的暗夜里,我跪伏在他的床边,没有松开我们相握的手掌,承诺到: “是。” “小的——遵命。” 现在想想,那时候我的脑袋一定被驴给踢了,竟然会答应那种要求。 而且那时候是谁说让我不要离开他的啊,结果现在为了讨好父皇,就这么把我给送上刑场。 最后一面,竟然还是我自己去找他,给他暖脚? 怪不得主子的姘头季清霜对他的称呼不是负心汉,就是混蛋。 季大小姐说的有理,有理。 19、 特使已经等我很久了,见我来找他了,当即就催着我上路了。 我跟他走出我这呆了整整七年的军营的时候,军营还是一如既往的喧嚣,跟平时没有什么两样,路上还有士兵跟我打招呼,这时候我会错觉,我不过是被派出去打一场无关痛痒的小战役,马上就会回来。 可错觉就是错觉,经此一别,再无相见之日。 在做梦般恍惚的境界中,我隐约听到了小崽子在大喊: “谁要你的东西啊,你给我活着回来啊!” 我以为是幻听,转头就忘了。 我连我什么时候上得马车都不知道,等到我想来撩开马车帘子回望来路的时候,我们已经离开边城了,军营更是早就不见了踪迹。 “能稍稍停一下车吗,特使大人?” 一边给特使陪着笑,一边把袖中的银票暗自塞给他。 特使不动声色地将银票收好,吊着嗓子命令车夫: “停车——” 众所周知,我李念恩李将军,最最喜欢的就是真金白银,这次贿赂特使的银钱,可真是让我心痛得厉害。。 我跳下马车,整了整头发和衣裳,找准军营的位置,一揖到底。 在某次喝酒的时候,我曾经问过魏柯辛,他堂堂鬼谷门下大弟子,怎么这么想不开,跟着我混。 他耸耸肩,告诉我。 “士为知己者死。我不要做陪人酒色的门客,不要做受人情爱的娈童,我要被人承认自己的能力,被理解,被使用。” 他敬了我一杯,一饮而尽。 “就和你一样,大人。” 就像我是最了解主子的人一样,魏柯辛也是最了解我的人。 诚如他所言。 符锦对我有知遇之恩。 我李念恩,如果没有遇见符锦,我成不了李念恩。 他符锦,没如果有我李念恩,照就是他的八王爷。 20、 但符锦。 这个恩情,此去一别。 我李念恩,再不欠你分毫。 21、 在路途上,看在我的银票的份上,特使对我不错,吃穿住行都是尽善尽美,我表示很满意,下次…… 哦,对了,我没有下次了,真可惜。 在路上估计是担心我逃跑,脸皮还没有撕破,但到了他们的大本营京都以后,这点表面工夫就没有必要维持了,在给我找了一堆我的确做过的罪行后,转头就把我丢到了天牢里头去了。 就等着老皇帝六十大寿过完,然后就把我给斩了。 天牢里吃也不行穿也不行就,还动不动来点刑法拷问拷问我。 日子真的是无聊。 在这穷极无聊的日子中,我一边数稻草,一边开始回忆我操蛋…… 哦,不。 是波澜壮阔的一生。 22、 遇见我的主子符锦之前,我有另一个名字—— 李三胖。 顾名思义,李家第三个出生的,出生时是个肥胖的小子。 我们家不是不能找村里秀才取个更“雅致”的名字,只是一开始我爹娘根本就没抱希望我能活下来,毕竟我之前还有两个哥哥,那两个哥哥都没有活过五岁,我的父母对我也不抱任何希望。 -- 第10页 虽说吃了狗屎运的我平安顺利地长大了,不过因为名字已经叫顺口了,我爹娘也就懒得再去更改了。 就这样,李三胖这个土气的名字跟了我十几年。 在我乏善可陈的童年期间,我没有任何可以称之为天才的才能,就像所有乡下的孩子一般,上树下河掏鸟蛋,帮工下田干农活,波澜不惊地活着,无人注意地成长。除了我自己偶尔的白日梦,没人会指望我日后有什么大出息。 我的未来已经能从我那世代务农的父母亲管中窥豹了。如果没有遇见什么的大的天灾人祸,我会一边帮家里干农活一边成长,长到一定岁数了,倚靠家里的积蓄在自己村子或者邻村娶一个媳妇,取了媳妇一到两年后,生一个两个三个娃子继承家业,继续他的一生。 一代又一代,几代人过一代人的人生。 说到底都是一代人。 无趣至极。 不过我七八岁的时候对此倒是没有什么厌恶之情,毕竟如果能够持续这种乏味但是平静的生活,已经是我几辈子修来的福气了。 从说书人口中的故事,从村中偶尔见到的悲剧,从父母偶尔充满担忧的神色,我朦胧地知道,安静而祥和的,偶尔有些家长里短的小事的乡村生活只是表象,当水灾饥饿旱灾降临,当剥削和战事降临,当那些近在咫尺的天灾人祸来到这村庄之中,我这看似平静的生活就会展现出血淋淋的残酷内核,其中满是伤痛、不甘、懊悔、无能为力,是那是的我无法承担的。 不过当时的我和我们村的大部分人一样,都以为那些还未降临的事情不会降临在我的身上。 不过现在,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回望,我才发现,无论是恰好成为潮头的自己也好,抑或是被批卷入潮水中的村民也好,我们要么粉身碎骨,要么身不由己。 早年离开村庄的我身陷大牢,留在村庄的他们死于几年后的洪水。 已经发生的无从更改,展现端倪的终会降临。 王侯将相、布衣平民。 无人能够逃脱。 23、 不过,我还是与众不同的,命运格外钟爱我,知道我未来必成大事,所以选择率先磨砺我的心智,锻炼我的身体。 在我七岁那年,我那老实巴交的亲爹被大水冲走了,尸骨无存。 家中的顶梁柱轰然倒塌,我阿娘一介女流之辈,何以扛起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七岁的我和已经六十多的爷爷不得不下田,即便如此,家中依旧困窘。 仅一年,我们家便从年年有余的中上游家庭沦落到勉强糊口的境遇。人祸便罢,天灾不断,接下来两年的旱灾,蝗灾,让本就遥遥欲坠的家庭雪上加霜。 粥越来越稀,菜里的油星越来越少,在贫瘠的饮食下,本就体弱的奶奶没有挺过第三年春天,去了。 没有钱买棺材,没有钱买寿衣,因为过度饥饿无比昏暗的眼睛也没有多少难过。用席子一卷,草草葬了,家中的人连悲伤的力气也无。 在贫穷和饥饿面前,所有的忠义和誓言脆弱不堪。 我亲爹死去的第四年,奶奶死去的第二年,阿娘枉顾爷爷的意愿,义无反顾地改嫁了,嫁给了村中死了老婆的教书先生,爷爷一气之下离家而去,再没有回来过。自从家中有了男人,虽说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但这读书人好歹有点正事。能够倚靠教授临近的几个村的孩子,写写书信对联一类的赚一些小钱,家中困窘的情况好歹有了改善。 一开始的时候,不知道是否是为了讨好母亲的缘故,成为后爹的教书先生对我还算不错,经常给我买些玩具和零食,时不时还教我识文断字,算术记账。 我虽然嘴上不说,内心还是挺喜欢我的新爹。 毕竟新爹温文尔雅,算是村中的百晓通了,能解答我几乎所有天马行空的问题,通过他的言语,我隐约窥见了这个世界的一角,那是我这个在穷山村长大的孩子无法想象的瑰丽雄奇。 从那时候起,我的志向隐隐改变了,我不想再囿于这偏远的一隅,我要离开这里,去追名逐利,建功立业。 不过这种好日子我没有享受多少天,阿娘与后爹在一起一年后,就又生下了一双的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龙凤呈祥。 所有人都很快乐,除了我。 当笑逐颜开的父母面前,我看着那双哇哇大哭的婴儿,浑身发冷。 而事实就是,你不想要什么,它就偏来什么。 在这对双生子出生之后,吸引了家人所有的注意力,原本对我就不是很在意的阿娘更是连半点眼神也懒得给我,原来后爹还对我不错,但在有了自己的孩子之后,我在后爹眼中瞬间就变成多余的存在,成了会跟他儿子争抢遗产的隐患。 不过后爹是个没有什么胆识的读书人,狠不下心来,他没有把依旧弱小的我消无声息地弄死,也没有克扣我的饮食,只是在犹犹豫豫了一年之后,才跟阿娘商量着将我送到铁匠那儿去充当一个学徒,目的很明显,希望我在学得一技之长后快些自立门户。 我愿意相信,后爹和阿娘的初心或许是好。 我也很感激,后爹教我识文断字,阿娘生我养我。 但因为这件事,我永生永世都不会原谅他们。 对我来说。 在铁匠处当帮工的日子,成为了我一生中最深的噩梦。 -- 第11页 24、 在乌巢这座城池边有很多村子,其中有一个李家村,那就是我长大的地方,我们的村子养不起铁匠,所以他们只能把我送到城中的铁匠那里去,而城中的铁匠几乎没有愿意收外人的,除了其中一个奇怪的铁匠。 照实说,这个奇怪的铁匠他没有什么奇怪的嗜好,也不是什么怪异到极致的人。他只是很单纯地—— 没有将我当做人而已。 我在铁匠眼中不是人,没有人格,也不值得尊重,与牛马无异。吃食少得只能果腹,住处只有一块稻草做的席子,不能使用人使用的器具,不能到店里与客人交流。每日只有不间断的繁重而乏味的工作,稍有忤逆便是一段毒打,不到皮开肉绽决不罢休,期间还不给任何药物止痛治疗,伤口因此流脓发炎也绝不在少数。 根据我的了解,铁匠之前的买过两个奴仆,在这样生活之中都没活过两年,我虽然没有卖身,不是奴隶,但说实话,和奴隶也没有什么差异了。 砍柴,饥饿,烧火,疲惫,打铁,疼痛…… 一复一日,从没有一个尽头。 乡下的我还能梦想未来,把自己解放出枯燥乏味的现实,城中的我连梦想都不敢了,因为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在下一刻就死去。 仅仅活着,就已经耗尽了我所有的心力。 25、 我为什么不在一开始就逃走? 很简单,在极度的痛苦和恐惧之中,我已经不敢有这样的想法了。 那我为什么后来又逃走了? 这就是一个事故了。 那一天,我被大人物的仪仗队吸引了全部的注意力,导致我把铁匠让我搬的口袋弄丢了。 当我意识到这一事实的时候,我蹲在夏日之中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浑身发冷。 对于旁人来说,丢了一个不甚值钱的口袋,至多不过骂几句娘罢了,但着对于我来说,意义绝对不同,没有人会比我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如果他丢了东西,铁匠他会怎么对我。 我跪在肮脏的地面上,瑟瑟发抖,手指扣进已经流脓的伤口,却感受不到疼痛,因为我知道,接下来会比这疼痛百倍,铁匠的藤条回在我身上留下新的伤口,更深更可怕的伤口,我将会痛得晕过去,然后再醒过来,在满身的伤痕之中继续更加苛刻繁重的工作…… 我已经能够预见,正因如此,才更加感到恐惧万分。 恐惧使我手足无法行动,即使我知道铁匠马上就会回来了,即使我知道铁匠回来时如果没有看到我在干活,他的惩罚会加重,我依旧无法行动。 我瘫坐在地上,有些后悔刚刚为什么要去凑热闹,我就不应该…… 可我真的后悔吗,我后知后觉地意识到。 如果刚刚不去凑热闹,可能在他临死前也不会知道达官贵人的生活是怎样的,也就不会知道他距离那个世界到底有多远。 我是真的后悔吗?即使恐惧地要死掉,回想起刚刚的见闻,我的胸口依旧会涌动出某种名为渴望的感情。 那时的我隐约觉得,为了见识到那样的世界,哪怕死去也是值得了。 现在我的知道那是什么感觉——朝闻道,夕死可矣。 可是如果可以,我不还想死,不想在刚刚窥见了那个世界以后,就这样没有尊严地死在别人的手上。 那支来自京城的贵族车队唤醒了我的少年血性,激起我在残酷人生中累积的戾气,我不想继续经受疼痛,不想像一个牲口一般死在铁匠家里。 就像戏文里描述的那样,大丈夫应当堂堂正正地站立于世,征战沙场,建功立业。 所以,我想逃。 我要逃,逃离这非人的生活,逃离这奴隶一般的日子,逃离这没有希望的生活。即使明知道,如果逃跑不成被铁匠抓回去的话,我会生不如死;即使明知,像我这样一个连偷东西都不会的十多岁少年,没有任何一技之长,很可能会在不知名的地方无声无息地饿死。 但留在铁匠这里,虽说有少得可怜的吃食,能够多活一段时间,但也不过是苟活罢了,我很快就会像先前死去的那两个奴隶一般,累死病死在铁匠家中。 我不想这样死去,我想要最后一搏,起码要死出个人样。 我起身,在自己后悔之前向城门走去,现在并非战时,城门的盘查并不严格,即使我衣衫破旧,神色可疑,消极怠工的守卫依旧没有将我拦下。 我很简单就出城了,但我知道,我的逃亡之路才刚刚开始。城池旁是农田和村庄,可我不能再这里滞留,因为这些村庄与李家村类似,绝不会收留来历不明的陌生人,而且,留在这些村子里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被铁匠又抓到了。 当然,我可以回李家村,但我一想到家中排外的气氛,想到阿娘冷漠的神色,想要他此刻狼狈的姿态,我就一点也不想回家了。 那么此刻只剩下一条路了,我看向消失在视线尽头的蜿蜒曲折的官道,毅然踏上了未知的路程—— 我明白,我唯有在自己饿死之前到达下一个城池,在自己饿死之前想办法进城,之后在城中找一份糊口的活计,这是我唯一的生存之道。 我从没出去过这么远的地方,也不知道路上会经历什么,什么准备也没有,不过年轻人总是敢赌嘛,我就这样义无反顾地走了下去。 -- 第12页 都说啦,我是上天的宠儿,怎么会死在那里呢,我理所当然地成功离开了乌巢的地界,来到凤城。 至于过程? 没有食物,土里的虫子,能吃的草根;没有衣服,从过路的村子之中偷,被主人追着打了很久,勉强才逃掉;没有床,随意找一片干燥的土地,靠着树干,和衣而眠;没有草药,伤口化脓,发出恶臭,身体一直低烧不退。 这些都不重要,我只要结果就够了。 我存活了下来,这就是结果。 26、 在离开乌巢的那段路途中,支撑我存活的是一个不知道能否到达的城市。 而在天牢的日子里,我这个懦夫,只能逃避到我的过去,以此汲取生存下去的勇气。 这是不见光的日子,没有人交流,耳畔从未间断的哀嚎。 在又一次的日常的刑法结束后,我依旧什么都没有说。上面的官员也很无奈,只能命令狱卒脱动着我,再次丢回了牢中。其实我也不是不能自己走,但我是真的不想动了,毕竟忍受痛苦已经很累了,我不想再耗费体力了。 带着我这身烂肉躺在囚牢的稻草堆里时,我有时候也会安慰自己,相较于在铁匠的日子,现在的日子已经能够算是天堂了,有吃有喝,还不用干活,虽然这帮家伙行刑的时候下手有点重,但对比我隔壁的几个狱友,他们对我真的是温柔至极了。 我可是他们敌对势力的二把手啊,知道多少隐秘消息啊,可是他们依旧不敢肆无忌惮地对我下手,这是不合理的。 唯一的可能性就是之前有人打点过了,让我死前过得舒坦点。 这个人是谁呢? 穷极无聊的我开始做起了排除法。 儒商徐玉阙?啊,不可能,那家伙就是一个商人,就算家财万贯,在政治上还是一个贱民,他的手还伸不到这天牢里。 前主子季清贺?嗯,还是不可能。我的确背叛了他,那个记仇的家伙不塞钱让天牢里的人对我更狠就不错了。而且,就他目前的地位而言,他也没有能力影响这种大事。 那还有谁啊? 我绞尽脑汁,终于想起来一个一直被我忽视的家伙——季三青。 我跟这个家伙交情不深,相处时间也少得可怜,不过他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是我此生此世见过的,最无可救药的老好人,我觉得,如果不是季左丞相在他后面给他兜着底,这家伙早就被人吃得渣也不剩了。 我和他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明知道我是利用他,却依旧把我收进了季家,在后续的接触中,我渐渐明白了,他就是个憨憨,是个看透了很多却依旧放不下的憨憨。 不过现在,也只有这个身居高位的憨憨,能够让我死得体面些了。 这个大恩,只能来世再报了。 27、 我是在凤城的郊外遇见季三青的。 那时的我饿晕在了路上,季三青和他妹妹季清霜正在凤城的郊外骑马,季清霜险些将我踩死,是季三青救我了我。 不过这些我都不知道,是季三青在我醒来后自己告诉我的。 当我醒来的时候,身下是我从没有享受过的高床软枕,舒服地我快要呻吟出来,看着四周这华丽的装饰,我几乎要以为自己已经投胎转世,终于进入了富人家。 不过床边的季三青让我回过神来,这位世家公子手中拿着一块浸湿的手帕,满脸忧心地询问: “小兄弟,你醒了,身体怎么样?” 季三青,是季老丞相的长孙,那年十八,还未弱冠,正是介于男孩和少年之间的年龄,虽然外貌轮廓已经有了成年男子的硬朗,但性格还未来得及晦涩难猜,心肠还未变得冷硬,言辞行为之中还是会展现出养在深宅妇人之手的少爷特有的温柔弱气。 季三青,他是我所见过的,第一个对我温柔以待的陌生人,也是第一个向我道歉的贵族。 那时的他,身为季家长孙,竟然亲自为我擦汗。 “没……没事。” 在逃亡的路上,我已经许久没有说过话了,此刻开口,有些不适应。 见我的样子并不怎么好,他叹了一口气,将手帕重新放进盆里,从墙角拖出了被他捆起来的季清霜。 “这件事都是我们的错,”季三青满是歉意地对我说,“现在我就让舍妹给你道歉。” 那时的我刚刚从乌巢那种小地方走出来,面对贵人哪里敢造次,又哪里敢受得他们的道歉,连连摆手加摇头,示意没有必要。 不过季清霜她堂堂季家大小姐,长公主之女,怎么肯向我这个不知道哪里跑出来的贱民道歉,即使她哥将她绑过来了,她依旧一声不吭。 季三青一开始还柔柔弱弱的,见季清霜这么固执,他也有些生气了,在她背后踢了她一脚,提醒她快点。可不管不顾的季清霜才不管她哥怎么想呢,神色依旧傲慢,迎着兄长的怒火,她没有任何的畏惧。 更甚至,她还火上浇油,鄙夷地嘲讽道: “凭什么让我给一个贱民道歉?” 话音未落,季三青连忙从季清霜的怀中掏出一块手帕,将她的嘴堵住以后,才开始训斥她。 “季清霜,”季三青对妹妹的宣言由衷地感到痛心,不满的他直呼女孩大名,“众生平等!你和这个孩子是同样的人,没有任何差别!” -- 第13页 季清霜倒是想回怼回去,不过她的嘴被堵住了,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根本听不清她在说什么,估计是嫌她太吵了,季三青重新将她丢回墙角。 27、 “你不必上心,她就是从小被惯坏了,”季三青郑重地向我鞠躬致歉,“我为她向你道歉。” 道歉?我僵硬地抬起头,少年脸上的神色不似做伪。 一个疑似大贵族的人向我道歉?我明明白白地听到了,却依旧认为自己听错了。 房间陷入了沉默,季三青他估计是误将我的沉默当做怨怼和固执。 “唔,今天你险些死在我舍妹的马下,她还那样说你,也难怪你不肯原谅我们。”季三青皱眉,有些苦恼的样子,“而且口头上的道歉也的确没有诚意,要不我帮你做点什么?” 在戏文里,在说书先生口中,无论是王亲贵胄,还是官宦权佞,对百姓皆是颐指气使,动辄打杀。即使是偶有的青天大老爷,那也是百年难出一个的特例。以季三青的身份,不要说我现在并没有因为季清霜受什么伤,即使我真的有了性命之危,也只能打落牙齿,血吞入腹,将委屈与苦痛拦在腹中,不敢有任何言语。 而那时,季三青不但道歉了,还想要给我帮助和赔偿。 “我……” 受宠若惊的我原想拒绝了,但一闪而过的灵光使他意识到,从这短短的相处中可以看出,季三青平易近人,彬彬有礼,对待平民有少见的仁善之心,看起来很容易心软。 很容易心软。 很容易,心软。 这意味着如果一个无比狼狈的人向他哀求,只要要求不太过分,季三青很可能会答应。 这是一个绝佳的机会,我明白,如果此刻抛弃无用的羞耻心和感动,如同吸血的蛭虫一般咬在季三青身上,向他奢求一个成为贵族仆役的机会,说不定就能成功,从此吃穿不愁,再也不用过苦日子了。 诚然,我很感恩季三青,我也清楚地明白,我如果真的感激他,就应该就此离去,让两人再无交集,而不是像他接下来会做的那样,攀附在他身上不肯离去,用夸张的言语欺骗他。 我清楚地知道,但我依旧这样做了,比戏文中的小人还要不如。 因为我不想放弃这个机会,因为我不确定在下一个机会到来的时候,我是否还是一个活人。 饥饿使我抛弃尊严,欲望使我不顾一切。 28、 在季三青反应过来之前,我翻下床,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在铁匠家的日子我也不是全无收获,起码学会了随时随地地放声大哭,而且哭得无比真切,哭得肝颤寸断。 “大人刚刚才救了小的命小的,又怎么敢要求大人帮我做事呢?”我跪在季三青的脚下,哭得涕泗横流,“小的无父无母,苟延残喘存活至今,大人的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小的只能以将我得余生卖给大人,为大人出生入死,做牛做马,来回报大人。” “大丈夫跪天跪地跪父母,你怎可跪我。” 季三青没有见过我过这样的求人方式,经受大礼的他明显有些慌张,当即弯下腰想要将我扶起。 “小的长到这么大,大人是第一个对小的这么好的人,小的想要报答大人,求求大人,给小的一个机会吧,不然小的会余生难安的……”我哭诉不休。 戏才刚刚演到一半,我怎么可能起来,我抱住季三青的大腿,痛哭流涕,大有你不答应我就无法原谅自己,死也不愿意起来的意思。 “你,你——”季三青不知道该如何应答,手忙脚乱之下,没有多想,随口就答应了。 “哎呀,好吧,我答应你就是了。” 得到了肯定的答案,我打了个哭嗝,顶着一张哭花了的滑稽脸庞问道。 “真的?” “我骗你干甚,明天我就带你管家那儿,给你安排个差事。” 在得到了肯定的回答以后,我也就不闹腾,顺着季三青的意思,老老实实地从地上爬起来,躺倒床上继续养身体去了。 季三青在在多次确认了我的身体无碍之后,这才放下心来,从房间的角落里拖出被捆得扎扎实实的季清霜,拎着她的后衣领,将她拖出了房间。 估计季三青在离开我的屋子后,就将塞住季清霜的嘴巴的手帕拿了出来。 坐在床上的我听到了少女脆生生地怒骂声。 “傻子季三青!你没看出那个家伙是在利用你吗?!” …… “嘿!我好心提醒你,你竟然还打我!!!” 29、 我想要在季家留下来,就必须成为家奴。 而一个人从平民成为家奴,不单单是签字画押就够了,还需要在身体上烙下无法消磨的痕迹,这个烙印可以是主人的名字,可以是奴隶的奴字,但对于季氏这些深得圣宠的世家,家奴身上烙下的自然是圣上赐给季家的族徽。 当烙铁烧红,其上的青鸟徽记振翅欲飞,是真的很漂亮。 我眼睁睁地看着那烧红的烙铁向我移动,紧盯着那耻辱的徽记烙印在自己的胸膛。 响声,焦味,剧痛席卷神经,已经习惯疼痛的我一声没吭,我等着那疼痛蔓延,等着那疼痛麻木,我看着自己身上黑红的烙印,清楚地知道,从今以后,我的人生就不再是自己的人生了。 但那又怎样? -- 第14页 再怎样的未来,都要比留在铁匠那里要好。 仆人,最起码也是一个人啊。 我的手按压在伤口上,直到伤口重新泛起疼痛,腥臭血迹染红指尖。 “好了就起来,等会还要见大管家呢。” 带我来的佣人对我眼中一闪而过的暗沉视而不见,立在房间的暗处,照本宣科地提醒他。 “嘿,明白了。” 下意识地回以傻气的笑脸,我起身,穿上衣服。 30、 我见到季家大管家的时候,他穿着一件绿色的绸缎做的长衫,那绸缎不知道经过怎样的处理,在白日之下竟然泛着翡翠般的光泽,在我进到房间里时,管家正一边喝着茶水,一边核对账本,茶水芳香四溢,是以前在乌巢的时候,老爷们也喝不起的珍品。 “大管家。”带着我的仆人向大管家行礼。 “大管家。”我照着那仆人的模样,装模作样地也行了个礼。 那模样,就像偷穿了大人衣服的孩童,怎么看怎么滑稽,大管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闻声,我悄摸摸地抬头,正对着大管家的笑脸。 根据我现任主子说,我虽然长得不咋地,但我用我那双亮晶晶地黑色眸子盯着别人的时候,就好像把他当做了这世上最值得信任的人,少有人能生出恶感。 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大管家放下手中账本,走上前来,亲昵地摸了摸我柔软的头发。 “李家小子,你都会些什么啊?” 没什么可怕的,我大大方方地回答。 “小的识文断字,算术什么的也会,洒扫洗衣做饭都行,砍柴烧火搬东西一类的体力活也能干。” 我虽然装作懵懂不知,但其实一直关注着大管家的神色,我明明白白地看到,当我提到自己识文断字的时候,大管家眼睛明显亮了起来。 我提起的心放下一半,即使我是傻子也知道,在大宅子中,干文职的人地位总是比体力活要高那么一些,我将识文断字放在第一位,自然也是有这方面的考量。 不过说来讽刺,我那憨厚老实的亲爹在这等关键时刻对我毫无帮助,反倒是后爹闲时教我的一些知识,给了我莫大的助力。 大管家也不孚我所望,笑呵呵地摸着我的头说: “正好,四公子那里还缺一个书童,就由你来吧。” “嗯!好嘞——”我灿烂地笑着,露出一口大白牙。 “不错,你愿意就好,”大管家把手收回之前拍了拍他的肩膀,嘱咐我说,“这两天先学学礼仪,免得冲撞了贵人,五天后再上工。” 我点头如舂臼。 在给我安排完了事务后,账本没有看完的大管家也不想留我们,矜持地将手拢在袖子中,把我们送走之前,他装作无意地提醒了我一句。 “李家小子,好好干啊。” “是。” 我不明所以,只能点头应下。 将大管家的门阖上,带着我的仆人略带深意的看了我一眼,提了一句。 “书童,好差事啊。” 我明显感觉到灰袍佣人还有一半话没有说出了,不过我并不知道那是什么,即使只在这里待了短短的两天,我依旧清楚地感觉到,这里的人的说话方式与正常人的习惯不同。 看透不说透,话永远只说一半。 31、 不过这次还好,灰袍佣人对我隐藏的也不是什么要命的事。属于那种大家都知道的“秘密”,明面上不准说但私底下已经传疯了的那种。在学礼仪的这段日子中,我通过他人的闲话,已经知道灰袍佣人当日未能说出的一半是什么了。 书童,是个好差事,每日只要研研磨,洗洗笔,陪着公子们上下家学就可以了,但问题是,我当的是四公子的书童。 四公子,季清贺,这位公子的出身是季家个禁忌。在季家,季左丞有两个儿子,也就是现在仍在帝京的季家大爷和季家二爷。其中季家大爷有些妻妾,育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其中值得注意的只有正妻所生大公子的季三青以及顾室所生的女儿季婉月。至于季家二爷,他是建平公主的夫婿,是皇家的驸马,按照建平公主的地位身家和善妒的性子,按理说季二爷是不可能纳妾,但季清贺的母亲——一个卑贱的戏子,不知道使了怎样的腌臜手段,竟然怀了季二爷的儿子,在季老丞相的压力下,建平公主不得不同意季家二爷纳了妾,而这个卑贱戏子生的孩子,自然就是在府中地位尴尬的四公子——季清贺。 季清贺的母亲是个疯疯癫癫的女人,母子二人历来不受季家二爷的待见;正妻建平公主又一向杀伐果断,治下极严,即使她长居公主府,也没有哪个不长眼的敢惹这个贵人的不快;季府的话事人季老丞相当年救了他母亲已经是仁至义尽了,老丞相真正在意的只有自家长孙季三青,对于季清贺过得怎样老人家历来懒得插手。季清贺就是这样一个姥姥不亲舅舅不爱的家伙,明面上有着公子的吃穿用度,但谁都知道,他不过是个无用弃子,几乎被家里的所有人遗忘,最近得以进家学还是大小姐季清霜去老太爷面前求的机会。 跟着这样的公子没有任何前途,赏钱也少,晋升的可能也小,还要受别的公子小姐的仆从的白眼,在加上这位公子本身性格阴郁,对待仆役有些苛刻。对于季府中的人来说,如果有的选,少有仆役愿意来四公子这。 -- 第15页 不过我可没得选,即使有的选,四公子的书童也是我最好的选择。 我已经被烙下了奴印,如非意外,我一生的荣华与落魄都与季家绑定了。 虽然现在季左丞相那时跟右丞相斗法没斗过,不得不退居老家凤城,以退为进。但季家常年把持朝政,根系已经深入到禹朝的角角落落,季左丞相重回朝堂只是时间的事情。 我在季家仆役之中并无优势,毫不夸张的说,季家就是禹国顶尖的世家之一,在这种世家做工的仆役自然也不凡,多数都为京城小康人家的庶子,出生清白,相貌也不俗。不说别的,单论和我相同工作的几个书童,个顶个年纪轻轻都已经饱读诗书,出身也都不凡,其中不乏没落贵族的后裔,样貌都是京城流行的唇红齿白的俊美少年。 而我,说实话,如果不是大管家着实对四公子不上心,如果不是那些书童眼高过顶看不上四公子,这等好差事哪里轮的上我这个穷山沟沟里出来的孩子,如果不是那天大管家脑子中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我这等没有见识的乡野出生的穷孩子,即使卖身沦为仆役,也是永无晋升希望的最低等的仆役。 所以即使知道四公子的性格阴郁,即使知道四公子那几乎拿不到什么赏银,我依旧紧紧抓住季府公子书童这个职务。 五天礼仪学习并没改变我流氓小气的内里,但起码让我的行径和那些帝京城出生的仆役相类似了。 当我去见四公子的时候,四公子正在自己的书房背书,明明是白天,那书房却阴暗地仿若黑夜,阴冷无比,那位传说中的四公子蜷在烛火旁,披着暗色深衣。 “你就是我的书童?” 四公子季清贺抬眼,黑沉沉的眼直视着我。 32、 现在是夏季,常人都穿着短衫,季清贺却穿着加厚的深衣,像是体虚的模样。 “是,四公子”我故作老成地向季清贺行礼,“小的姓李,名三胖。” “李,三胖……?咳咳——”四公子季清贺听着这土气的名字,再看看我黑瘦的外貌,还有什么不明白,猜也猜得出来,大管家这是随便给他找了个识字的下人就送了过来,估计是被这种羞辱到了,他被气得咳了起来。 我站在房间的暗影之中,看着坐在烛火旁的季清贺,分明看出了他严重的嫌恶,所以即使见自己未来的主子咳得厉害,依旧没有不识趣地上前。 “既然你姓李的话,”十一二岁的男孩嘴角翘起,嘴唇嫣红,皮肤惨白,带着某些难言的恶意,他说,“以后我就叫你小李子吧。” 小李子,李公公,大奸大恶的宦官,导致前朝亡国的祸首,在民间传唱的戏文之中,是永远的反派,每次出场的时候,必然受到万人的唾骂。四公子季清贺给我取这个诨名,无疑是羞辱的意味。 但我只能受着。 我不但要受着,还要感恩戴德。 “小的,谢大人赐名。” 我虔诚地跪伏在地。 好像真的没有半点怨怼。 33、 现在的我自认为还是一个风流倜傥美男子,虽然每次跟主子和九王爷站一起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姑娘会看我…… 不过十二岁那年,刚刚从铁匠那里逃出来的我,是真的丑。 在铁匠那里,常年吃不饱穿不暖,还不时在烈日下干体力活,这导致十二岁的我又黑又瘦,像是个从山沟沟里蹦出来的野猴子,而帝都贵族,多数偏好唇红齿白的可人少年,在季府中,清一色是这样的少年。 四公子季清贺更是其中翘楚,他虽然很讨厌人拿他的样貌说事儿,但他更看不惯长得比他还难看的家伙。 在下很不幸,那时就是他的针对对象。 这能怪得了谁呢?都是我那时长得不尽如人意,都是我长了一副猴样儿,污了四公子的眼睛,导致四公子他…… 好吧我编不下去了,我承认,我至今对季清贺说我貌丑这事儿这件事耿耿于怀。 我在季府也没有待多久,去到裕王府的时候我并没有变好看多少,可人家裕王,也就是我现任主子,他对我可是喜爱至极啊。 由此可见,这是季清贺那家伙的问题,他心胸太狭隘。 34、 那时候的我,不明白为什么男子的样貌也会是我遭到嫌弃的理由之一,但无疑,对于季清贺对我的厌弃和折磨,只能受着。 大家族里虽然表面安稳,私底下的欺凌矛盾从来不少,在季清贺的默许之下,外貌性格都不讨喜的我,难免会被人捉弄。 有一次,我被人按在花园的角落里挨揍,季三青的书童小竹经过了那里,看到了他们一群人欺负我一个。 小竹一向对此痛恨至极,当即呵斥他们。 “主子们随时会经过,你们吵吵嚷嚷,成何体统!” 几个正在欺负我的人见来人是小竹,担心捅到季三青那里,不想多惹事,连忙赔了个笑,还给我道个歉,然后再离开的。 那时的我将脸从泥地里拔了出来,看着那些人离去的背影,我其实想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道歉,不就是看不惯我吗,为什么要道歉。 那时候的我看事情有些偏激,左思右想之后,最后得出了如下结论——因为地位高于他们的小竹认为他们是错的,所以他们要道歉。 这个结论也导致了……算了算了,现在马后炮有什么用,反正再来一次我还会那么干。 -- 第16页 回到季三青又阴差阳错地帮了我一回这件事。 小竹对着几人离开的背影唾了一口。 “呸,这群家伙就是欺软怕硬。”小竹回身,把我拉了起来,一边拍着我身上的泥土,一边恨铁不成钢地说,“你也是的,他们打你你不会打回去吗?不要怕事情闹大,大管家和我们家公子都是明事理的人,又不会怪罪你。” 我挠着头,嘿嘿地笑着,也不做回答。 事后也没有做任何事情。 虽然欺辱的行为被小竹喝止了一次。 但这什么用处也没有,小竹不会每次都经过那里,大家也不会因为小竹的一次训斥就将自己恶劣的本性改变。 欺凌和鄙夷仍在继续。 偷藏我东西,组团捉摸我,背后说我坏话,害我被季清贺惩罚等等。不过说实话,除了被大家孤立而有些寂寞之外,其他书童的种种行径对我没有任何影响,毕竟,相较于在铁匠那儿的经历,这些在其他书童看来恶劣无比的欺凌,对我而言不过就是小到不能再小的——玩笑罢了。 对于有些在地狱里挣扎过的恶鬼来说,天堂即使再冰冷悲惨,也仍旧是天堂。 那时的季府对于我来说,就是天堂。 35、 所以,我不恨,不怨,不念。 季清贺对我的无视也好,其他仆役对他的欺凌也好,我其实并没有真正记挂在心上。 因为我已经得到了我曾经想要的一切,吃饱穿暖还有新衣服可以穿,虽然还有不顺心的事情,但哪来什么十全十美,知足才能长乐。 那时候的我天真的认为,我心中的名为野心的饕餮巨兽就此满足。 可“欲”之一字,哪来这么容易? 欲望生而有之,不可除,不可弃。 欲望不单单是只要吃饱穿暖就好了的,欲望的本性是贪得无厌。 我那时候之所以认为自己能够满足自己的欲望。 只是因为那根悬丝还没有垂下。 36、 十二岁的我, 从来没有理解过拥有,咀嚼过失去。 却认为自己已经超脱。 37、 不过那时候的我倒挺没心没肺的,季清贺那么讨厌我,我照旧在他生辰的时候给他送鸡蛋滚运。 真的是傻的可爱。 那天早上,我手肘处挎着篮子,敲响了季清贺的屋门。 “你来干什么?” 早上被我敲门声吵醒的季清贺穿着白色里衣立在门口,神色中满是因为被过早吵醒的暴躁。 “四公子,您昨晚让我早上叫你起来温书。”回答得不卑不亢,把篮子里的鸡蛋给他看了看,“还有,您可能不记得了,今天是你生辰,按理说应当早起,用鸡蛋滚运的。” 早晨的风带着寒气,在门口站了一会儿的季清贺神色渐渐清明,估计是记起来昨晚他背书背到太晚,实在困倦不堪,这才再三嘱托我第二天早上一定要提早叫他起来温书。 季清贺的神色缓和了一些,不过仍然是臭臭的。 “你怎么知道今天是我生辰?” “府里的老人在闲聊的时候提过。” 这个理由当然是骗他的,为的就是让他挑不出错处。季清贺他在季府就是一个透明人,没有哪个佣人会闲的没事记他的生辰。 我之所以知道,事实上是不会喝酒的季清贺上次跟表少爷出去喝酒喝醉了,我去接他回府的路上,喝断片的季清贺把我当他阿娘了。委屈兮兮地抱着我哭诉,说下周又是他生辰,可是已经很多年没人陪着自己过了,希望阿娘能如幼时一般给他煮一碗长寿面。 我也曾渴求亲情而不得,自然能够理解季清贺的心情,见他的言辞不像是胡言乱语,倒像是真情实意的流露,我脑袋又被驴给踢了,应承了下来。 不过我不会做长寿面,只会煮鸡蛋,季清贺他爱要不要。 有种就把我赶走。 “哦,这样啊。” 听到了我的理由之后,季清贺点头,神色看不出是欢喜还是厌恶,不过倒是侧身让我进到房间里。 我从篮子中拿出鸡蛋,走到季清贺的床榻边,季清贺没有拦着我,任由我将鸡蛋从床头滚到床尾。 一边滚着,我一边说。 就像无数个乡下母亲的一样,就像我的母亲还没有因为饥饿而变得冷酷无情之前。 “滚滚霉运去,滚滚好运来。” “滚滚小人去,滚滚贵人来。” “滚滚疾病去,滚滚健康来。” 我下意识地放低了声音,温婉的语调是我想象中的母亲应该拥有的样子。 季清贺在我背后看着,在我从床头走到床尾的时候,我的余光看到了他的神情。 那阴郁冷漠的四公子竟然满脸泪痕。 就因为这点小事?他会哭? 我有点不相信,快速地完成手下动作之后,我重新与季清贺面对面,这时的他无比平静,眼中暗暗含着蔑视,微微珉起的嘴角带着几丝骄矜之感,依旧是平时的那副阴郁小公子的模样。 果然,刚刚是我眼花了。 我揉了揉眼睛,弯下腰,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季清贺倒先开了口。 “过生辰怎么少得了长寿面,今晚你来跟我一起做长寿面吧。” “公子你——还会做长寿面?” 我惊讶极了,身为一个乡下长大的男孩,我到现在都不会做饭,我着实没有想到看起来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季清贺竟然会。 -- 第17页 毕竟季清贺再怎么说也是季氏本家的贵公子。 而世家弟子从来如此要求自己——君子远庖厨。 他从哪学的? 季清贺侧过脸,看向窗外开到糜烂的夏花,没有立即回答我的问题。 片刻之后,他才回头,看着我说: “是啊,我会做。而且做得不错,今晚你小子有口福了。” 他笑容灿烂,终于有了一个少年的样子。 38、 晚上吃面的时候,气氛很和谐,我感觉,自从我吃了季清贺下的的面,我们的关系就此缓解。 季清贺半点没有说谎,他的厨艺的确不错,这一点从他做面的时候就能看出,揉面,拉面,处理食材,烧水,打蛋,种种动作行云流水,无比流畅。我除了砍柴,根本就没有搭上手,只能坐在院子中的石质板凳上,放空自己,舔舔他的颜。 当季清贺拿着两碗面回到桌上的时候,闻着那长寿面的香气,我忍不住赞了一声。 “好香。” “试试看?” 季清贺把面放在我的面前,递给我一双筷子。 我尝试了一口,面条劲道,汤汁浓郁,的确好吃,一边向他竖起大拇指,一边又往嘴里塞了一口。 “嗯,好吃。” 听闻我的赞扬,双手托着下巴的季清贺甜甜地笑了起来,那笑容中带着几丝孩童的天真,不知自的柔媚,以及某些掺毒诱惑。 当看到那个笑的时候,我心中不禁一动,暗暗想着,这小子不愧是当年帝都第一美男子与倾城名妓的孩子,的确是面若娇花,容若桃李。 即使是我这等被生活磨去审美的低贱人,也不由地看呆了去。 “怎么了?” 见我呆住了,季清贺担心地询问道。 “没事没事……” 我急忙低下头,往嘴里大口塞着食物,不去看他那罪过的容貌。 那一天,季清贺一直看着我吃完了整碗面才动的筷子,等他吃的时候,面已经有些凉了,不过他依旧吃的很开心就是了。 而且,等他吃完面,他连洗碗这等粗活都没让我干,自己抱着碗去厨房清洗干净。 听着他在厨房里刷碗的声音,我一个人坐在院子里,深深地感觉自己就是一个不称职的仆从。 不过,这么想着的我,并没有到厨房主动帮季清贺的行动…… 嗯,我果然是个不称职的仆从。 39、 在季清贺生辰的第二天,还发生了另一件事情。 我起来的时候,天还没有亮。 在我打着灯笼去叫醒季清贺的时候,路过了石桌,发现昨天晚上已经清空的石桌上又出现了件新物件。 我敲了敲脑壳,确定昨天晚上我已经把这里打扫干净了。 所以,那是什么啊? 我揉着眼睛凑了过去,桌上摆着的是一个包袱,将其打开,我只瞥了一眼里面的东西,然后—— “公子,公子——” 季清贺只匆匆披了件深红外套,就被我拖了出来。 “什么事啊,李三胖,大早上就这么慌张?” 在我慌张的眼神之中,季清贺看到了包裹之中的东西。 他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什么啊,我还以为是什么呢?”他靠在我的的肩膀上笑着说,“这点小钱你就吓成这样,以后你可怎么办啊?不用担心啦,这是……” 季清贺后面的话我都没有听清,那个包裹吸引了我全部的注意力。 在那个包裹里,是白花花的银子,满得快要溢了出来,在灯光的照亮下,那连成一片的光芒几乎将我的眼睛闪瞎,但我仍然舍不得眨眼,因为那是财富的颜色,是能够光芒四射、照亮四周的财富的颜色,是那时的我不曾拥有过的颜色。 我知道,就是因为这个东西,我的阿娘抛弃了我的爷爷;就是因为这个东西,我那还算饱读诗书的继父抛弃了我;就是因为这个东西,铁匠将我从人降格成了器物。 这名为金钱的恶鬼是我半生坎坷的罪魁祸首。 正因如此,我才会对这名为财富的怪兽更加渴求。 季清贺没有等到我回答,于是他从我的肩膀上抬起头来,时间过于久远,我已经无法得知我当时的表情是怎样的了,但我隐约觉得,那个神情一定与贪婪和欲望有关,是人类丑陋嘴脸的集合。 季清贺当时看到的,正是我这样的嘴脸,但他没有嫌弃,没有厌恶,他的眸中闪烁着某种我看不懂的亮光,勾着我的肩膀,将我带到石桌旁。 他从其中挑出最大的一块碎银,强塞到我的手中。 “哝,这是你的了。” 季清贺的语气甜蜜而热烈,桃花眼中漾着蛊惑的气息,在他的注视下,我下意识地握紧了手中银两,那金属冰冷的触觉一激,我发热的大脑有了片刻的清醒。 “不,我不能……” “嘘——”季清贺伸出食指,抵住我的嘴唇,阻止了我未能完成的拒绝。 “我给你的,收着就是。” 他甜丝丝的语气和若有若无的吐息让我遗忘了自己的想法,又一次,我臣服在他的美色之下,只能被动地接受他所有的支配。 见我安静的下来,季清贺放下食指,转而握住了我拿着银子的那只手。 在我的手中,是冷硬的银两;在我手外,是柔若无骨的温热触感。 -- 第18页 财与色,这让无数人一生都绕不过去的坎,让年幼的我彻底昏沉。 “以后——” 季清贺的手微微收紧,我茫茫然地抬头看着他,他说。 “我们会有更多的。” 他扯开嘴角,露出两颗锋利的虎牙。 这一次,在他的微笑中,带着血的腥味。 40、 阴暗中的戏剧终结于太阳升起的时候。 季清贺背对着升起的太阳回到屋中,单薄的衣衫勾勒出他劲瘦的身形,黎明的阳光映照在他深红的外袍之上,宛若流动的鲜血。 眼前是风华绝代的背影,手中是沉甸甸的真金白银。 我垂下了头,把玩着手中的白银,满足开心的就像一个从未长大的孩子。 我,李三胖,李念恩,一生一世都无法摆脱自己对钱财的渴望。 以前的我认为,这是刻在我骨髓深处的“穷人的劣根性”。 而现在,我失去了一切,静候死期的降临,我才隐约明白,还有更深的原因。 那是来源于我在不知事的年岁,我曾多次因为钱财被抛弃的缘故,即使我已经因为悲惨的童年而对爱彻底绝望了,但在内心深处,我也会妄想—— 如果,如果那时候。 我就已经拥有了这该死的钱财。 是不是,我就不会再被抛弃了? 41、 无论如何,季清贺都是我的前主子了,而他之所以成为我的前主子。 是因为我背叛了他。 而他在我背叛他的前夕,还天真地想要帮助我这个白眼狼。 在我和主子的关系有了些微的好转以后,府中的对我的欺凌并没有减少。不过他们欺负人的手段段数太低,品种匮乏力道过轻,要不是他们不愿意和我这个乡下人交流,我都想手把手教他们什么才叫欺负人。 书童的欺凌相较于其他侍从的欺凌相比,多数是言语上的打压,也更加隐蔽,很难被发现。通常是在府中狭路相逢的时候,或者是在等待公子们从家学下课时。 那一天,也是如此。 距离公子们出来还有半个时辰呢,一小部分无聊透顶的书童聚拢在我的身旁,开始冷嘲热讽。 “呦~老远就闻到臭味了,我说是谁呢,原来是小李子来了啊~~” “小李子是哪位,是哪位臭名昭著的大太监吗?” 骂人不吐脏字就算了,还带用成语的吗,这么文绉绉的吗? 在和季清贺关系有所缓解以后,我的的心情不错,不但愿意在心里回应这群嘲讽他的人,还愿意满足他们的需求,装出一副敢怒不敢言的样子,让他们的自尊心得到大大的满足。 “呔,我们的这位小李子可比不上前朝的那位啊,前朝的那位再不济……呜啊——” 最后一位小书童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人狠狠地一脚踹中腹部。被踢中的人当即捂住肚子,侧倒在地上。 内心笑呵呵的我当即吓了一跳,这才发现,季清贺不知何时站到了我身旁。 不是,他不是还有一个时辰才下课吗?他怎么出来的?莫非逃课了? “公子你……” 我想要询问季清贺到底怎么回事,却被他护到了身后。 对着倒地的那个人,季清贺又踢了一脚。像季清贺这种出身的人,自幼练武是必备的,不要看他年虽不大,身体也不强壮,如果他下狠手,少有人能够受得了。 我原本是想劝他的,可是看他阴鸷的神色,担心这一劝使得我们刚刚回暖的关系再次恶化,我也就当了一回缩头乌龟,不再言语了。 季清贺周身气氛阴冷,对待一个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人没有丝毫留情的意思,一脚,踢在头上;一脚,踢在胸口上;再一脚,踢在腹部,季清贺面无表情,根本不在意自己踢到了哪里,周围人被季清贺的狠辣的动作和暗沉的神色吓得不敢动弹。被踢中的人一开始被踢懵了,没有回应,后来回过神来,才开始哭嚎哀求。 我在他身后看着,我知道,季清贺这种踢法,完全是置人于死地的踢法,按照他的力度和位置,这个人已经不是断掉几根肋骨的问题了,他的内脏一定会受损,如果季清贺再继续下去,这个人一定会死在这里。 可惜,我没有任何想要上前阻止的意思,毕竟,从季清贺晦暗的眼睛中,有的只是漠视和麻木,就好像,人命在他眼中根本不算什么似的。 就像所有高高在上的贵种一样,对仆役的生命毫不在意。 说到底,即使季清贺在季家再不受宠,吃穿用度再差,人格品性再低劣,他也仍然是季家的四公子,是大禹顶级世家的孩子。 是一个真正的贵族。 42、 被季清贺不断殴打的人渐渐地没有了声响,我冷眼旁观他的死亡。 那人的兄弟还算讲意气,见自家兄弟快死了,也不管什么什么主仆之分,一个上去拦住季清贺,一个护住已经出气多进气少的书童,另一个则在一旁劝告。 “四公子,请您大发慈悲停脚吧,他就快死了啊!” 不知道被那个字触动了神经,季清贺停住了脚,看了看躺在地上的人,这时候那人已经没有了反应,奄奄一息的样子看起来就快要死了。 季清贺呆呆的看了看自己鞋子上的血迹,身体突然开始颤抖,他后退半步,然后猛地回头,带着巨大的惶恐,看着我。 -- 第19页 “我……” 面对季清贺几近求助的眼神,身为他的书童,我立即上前,搀扶住摇晃的他。 “我没有……没有……”季清贺攀附在我的身上,像是一株离了宿主就无法存活的菟丝子,他一开始小声的呢喃我无法听清,唯一只能听清他最后的命令。 “带我走……” 我点头,搀着肢体僵硬的季清贺,离开了那里。 在路过那个被季清贺重伤的书童的时候,我垂头看了他一眼,而他的眼睛微睁,好像同样看见了我。 我带季清贺回到了他的院落,搀着他坐到床上。他连鞋都来不及脱,就缩到了床的角落,床幔之后。 “李三胖,”季清贺双手环抱住腿,蜷缩成一团,他的头枕在膝盖上,梦呓般地呢喃着,“我听他们说你,很不开心,刚开始我只是想教训一下他们的,可是后来,后来我……” 像是想起了他刚刚的行为,他把自己缩得更紧,这朵一向带刺的花朵在周身透露出脆弱,我忍不住凑了上去,轻轻拍抚着他的后背。 季清贺平复了一下心情,继续说道: “后来,后来我就控制不住我自己了,我看着,看着他……”他又重新开始颤抖起来,语调中还带着些微的哭腔,“我看着他的痛苦和呻吟,竟然有一种扭曲的快感,看着他向我哀求,向我忏悔,我没有任何的怜悯,只想让他亲手死在我的手上,我是的想要杀了他。” 季清贺近乎自虐地抓挠着自己的皮肤,语气越发激烈。 “我这是怎么了,李三胖?为什么……为什么将脚踩在一个无辜者的头上,我会感到自我得到了证明,为什么从他人的苦痛之中,我却感到了无上的快感。” 我见他白嫩的手臂上留着道道血痕,而他没有任何收手的迹象,我担心他伤害自己过于严重,于是按住了他的手。 季清贺反手攥住了我的手腕,尖锐的指甲刺破我的皮肤,流出猩红的鲜血,他瞪大了眼睛,像是厉鬼一般死死的盯着虚空。 “妈妈小时候告诉我,我要诚信,我要善良,我要温柔地对待他人,不可以伤害他人,不可以仗势凌人,不可以欺辱他人,可我对你,可我对他——” 季清贺将我满是鲜血的手掌贴在他的脸侧,那是猩红的血,雪白的肤和乌黑的发,这过分鲜明的颜色占据了全部的视线,深深地烙印在了我的脑海深处。 季清贺缓缓抬起头,眼中含泪的他有着某种残破的美感。 他冲我柔柔的笑着,像是一个吸足精气的女鬼,又像是是画中仙人复生, “你说,我是不是一个坏孩子啊?” 我凑上前去,直视着他的眼眸,几乎与他额头相贴,呼吸共存。 “你不是。” 我第一次真正在他面前袒露我的心声。 “或者说,你还配不上。” 43、 我不知道怎样的孩子是好孩子,因为我的母亲从来没有告诉过我;我也不知道怎样的孩子才能被叫做坏孩子,因为这种带着亲昵的词汇从没有人用在我的身上过。 不过我隐约知道坏人的定义。 在我眼中,不止是季清贺,整个季府,包括季府的那些亲家,在我眼中,他们没有一个能够够得上坏人这两个字中的沉重含义。 44、 被季清贺重伤的那名书童最终被救了回来,但老夫人依旧震怒。他下令禁足季清贺一个月,任何人都不得探视——包括我。 在我给季清贺整理他关禁闭所需要的衣物时,我问他。 “因为我而受罚,公子你生气吗?” “你想什么呢?”季清贺把玩着不值钱瓷杯,宽大的袖子垂下,露出一截嫩生生的小臂,跟他肤若凝脂的手臂相比,那满是杂质且颜色不正的瓷杯,真真是粗俗不堪。 我悄悄地垂下眼,不敢再看他。 反倒是他凑到了我的眼前,仿佛羊脂美玉做的手臂环住我的脖颈,鲜红湿润的嘴唇凑到我的耳边,用气音轻轻地吐字: “小爷我自己干的事,自己担着。” 我的耳后本就敏感,再加上他整个人都挂在我的身上,少有与他人如此亲密接触的我忍不住悄悄红了脸。 季清贺眼睁睁地看着我从耳根红到耳尖,竟然捧着肚子滚到了一边去,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哈,小李子你可真有意思——” 在他的笑声中,我羞赧地垂下头。 在季清贺笑够了之后,他终于正了神色,走到我的身侧,帮我一起整理衣裳。 “你就在这儿,等着我。” 季清贺语气轻柔,却暗藏着不容置喙的意味。 在衣服叠的整齐之后,他悄悄地将我的手拢到他的掌心,眸色沉沉,许下了一个诺言。 “我马上就回来。” 45、 他没有撒谎。 食言的是我。 46、 我和季清贺关系缓解的日子并不长,季府中的人依旧认为,我依旧不讨四公子的欢心。 正因如此,当我被当着一众下人的面被拖走时。 所有人见怪不怪。 把我拖走的是被季清贺打到半死的书童,濒死的体验并没有让他吃一堑长一智,反而让他恼羞成怒,变本加厉。 这一次,我隐隐感到了事情的不对劲,想要挣逃开来,可惜,他的力气可远比我这个身上没有二两肉的人要大得多,我被他拖到了花园僻静的角落。 -- 第20页 第一拳落下来的时候,他说。 “你知道我为什么讨厌你吗?” 他第二拳打在我的胸部,让我无法做出回答,不过他也并没有打算听我说话。 “因为你的眼神。” 第三拳落下,我的嘴中隐隐泛着血腥味。 “你那眼神,和那些高高在上的大人物……” 他的拳头没有做任何保护,我的周身剧痛,他的拳头同样红肿出血,不过他全然不在意。 第五拳,第六拳,第七拳…… 拳头如雨点一般落下时,在余光中我隐约看到了有人影跑过。 当我终于吐出第一口血的时候,他咬牙切齿的接了下半句。 “……有什么差别?” 我吐出第二口鲜血,感受着周身熟悉的剧痛,冷冷地看着他,心中暗暗地想。 如果我没有死在今天,我一定会杀了他的。 他突然激动,下手越发用力。 “对,就是这种眼神。” “就是这种眼神。” 他浑浊的眼神中满是疯狂。 “你还记得吗,当我那么狼狈地倒在那里的时候,你看了我一眼,”他将我摔在地上,双手掐住我的脖子,看着我脸庞逐渐青紫,他狞笑着,“就是这种眼神,讨厌极了。” 他的五官扭曲,在我逐渐逐渐衰弱的气息中变成非人的模样。他一直没有松开手,空气一丝丝地抽离,大脑开始充血,耳边是嗡嗡的耳鸣,眼前是一片斑斓的色块,在斑斓的色块褪色成黑暗之前,是他咬牙切齿的声音。 “明明都是渣渣,你凭什么就看不起我们?” 47、 说过很多次了,我是天命之子,在成大事情前没有那么容易死,每当我出现危难的时候,总会天降贵人相助。 不过好巧不巧,在季府时,两次降临的贵人都是同一个人。 当我从黑暗中找回自己的灵魂时,季三青的动作跟刚刚带我回府时一样,坐在我床前,握着一块湿手帕,满脸忧色。 见我醒了,他也没有变得高兴,反而垂头丧气。 “为什么我每次见到你的时候,你都差点死了?”他耷拉着头,很是沮丧,“我以后是不是少见你为妙?” 不,没有,没有你,我活不到现在。 能重新看到这世间,能重新呼吸空气,能继续活下去,探索未来的无数途径,我对您万分感激。 我挣扎着起身,想要表达出我心中所想,不过由于我咽喉处受伤,导致我很难说出话来,我倾尽全力,只用嘶哑的嗓子面前说出两个词汇: “……没有……谢谢……” 见我反应这么激烈,季三青吓了一下,连忙将我按回被子。 “别,别,我刚刚跟你开个玩笑的,我错了还不成吗,小兄弟。”季三青细细地检查了我的伤口,这才坐回去,不过他坐回去后想想不对劲,半惩罚地轻轻敲了敲我的脑壳,“你也是,自己伤这么重还乱动。” 我还想要说什么,察觉不对的季三青眼疾手快地捂住了我的嘴。 “你什么话都不许说,听着我说就可以了。” 在季三青有些严厉的视线下,我不由自主地点点头,他见我答应地挺果断的,这才松开了捂住我嘴巴的手。 “刚刚想说什么来着?”季三青像个老先生一样,负手踱了两步后,恍然大悟,“啊,对了,我想跟你说,其实救你的不是我,那时候我正在附近的树上睡觉,是小竹突然跑过来,把我从树上捅了下来,让我来帮忙的,所以你要谢就谢小竹吧。” 我不知如何作答,现在的我不能说话,只能点头或者摇头,于是我顺着他的意思,点点头。 “好啊,你且等着,”季三青将手中手帕折了三折,敷在我额头上,“我这就去把小竹叫进来。” 小竹被季三青叫进来的时候,手中端着一盆水,不知为何,他的脸色臭臭的,显得很不开心的模样。他大步走到我的跟前,哐当一声将水盆重重地砸在我的耳边,激地我忍不住一哆嗦。 小竹双手叉腰,皱着眉头看我,看他的样子好像是要训斥我,虽然不知道原因是什么,但他好歹救了我,再怎么样都要给些面子的,我装作虚心受教的模样。 小竹深吸一口气,刚想说什么却突然顿住,他眼中闪过一丝慌张,匆匆忙忙地将季三青刚刚给我额头上敷着的湿手帕拾起,丢到了水盆中。 “真是的,那个马虎的家伙,”小竹后怕地拍拍胸脯,“你又不是发烧,他瞎弄什么?不知道伤口不能沾水。” 随即小竹好像意识到了什么,将那副担忧的表情收了起来,又是一副恶狠狠的样子,他拍拍手,说道: “好了,我们现在可以聊聊了。” 我不明所以地看着小竹,他冲我咧嘴,故作凶恶的模样,我猜他是想威胁我来着,不过这威胁由他做出来,真的一点威慑力都没有,但他是我救命恩人啊,我还能怎么办,只得做出一副唯唯诺诺的模样。 小竹显然有些满意自己得到的效果,继续说着。 “我刚刚知道了,你就是我主子之前带回来的那个身份不明人物。” 他伸出一根手指,戳着我的胸膛,结果正好戳中了伤口,我倒吸了一口气,他脸色当即就慌了,不过还是强撑着,结结巴巴地把话说完。 -- 第21页 “说吧——你,你从哪里来……为什么三番两次地接近主子,你,你到底有何居心……” 刚刚说完,小竹就急火火地从药盒中找出伤药,又给我胸口抹上了厚厚的一层。 等小竹上完药才想起来,我还没有回答他呢,于是他把药瓶往桌上重重一放,冷哼一声: “怎么了,哑巴了,回答呢?” 我无语地指了指我脖子上青紫的掐痕。 小竹皱着眉头看了我一会儿,然后哒哒哒地跑出去,又哒哒哒地跑回来,手中拿着纸笔,他将纸笔塞到我手中。 “写——” 见小竹这么执着,估计是不打算放过我了,我只得顺着他的心意,将我的过往简略地叙述了下来。 在我的记忆中我的过往很是苦长,可当我真正地写下它之后,我才发现,原来再多的苦痛和不甘沦落到纸面上,都只剩下薄如蝉翼的一页。 我将纸笔递还给小竹,小竹将信将疑地接过纸张,细细地读过,刚一开始看的时候他仍旧皱着眉,越看到后面,他的神色就越悲伤,等他看到最后的时候,他哇的一声大哭出来。 “呜呜呜,你好可怜啊,”小竹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向我道歉,“对不起,我错怪你了……” 我一脸懵,我的过往有这么悲惨吗?他怎么这幅样子? 可是我说不出话来,小竹看着我的样子,不知将我的表情曲解成了什么意思,他吸了吸鼻涕,拍拍我的肩膀,安慰我说: “我记得你是四公子的手下?你这身伤估计也跟那个阴晴不定的家伙有关吧。他以前欺负那些势利眼的下人也就罢了,对你这么一个小可怜还这么残忍,真的是,我可不能让他这样下去——” 忽而之间,小竹的神色转而坚定。 “对了,我去跟我家主子说,让他把你收到我们院子里吧!” 不用了,季清贺他…… 季清贺他除了一开始开了一些无关痛痒的小玩笑,他对我,对我……一直都很不错啊。我身上的伤并不是他故意谋算的结果,他还在禁闭中等待着我们一个月后的相见呢,又怎么会找人来杀了我呢? 我想这么说的,可是我的喉咙火辣辣的疼。 这骤然而至的疼痛让我的大脑清醒下来。 在那个瞬间,我突然意识到,这是一个机会,一个离开没有未来的四公子,转头投向光明无限的大公子的机会。 季清贺和季三青,一个是已经注定沦为弃子的公子,他的未来不会有季家的扶持帮助,凭他自己的努力,最高也就是七品小官,连留在京都都困难;另一个则是前途无量的嫡长子,他备受父母宠爱,就连季左丞相都将他当做继承人来培养,从季家在三朝间出了两位丞相的情况来看,季三青接替季左丞相的位置也不是没有可能。 一位是注定位极人臣的大人物,一位是注定不值一哂的小官员。 这道题,根本就不是难以割舍的抉择,而是黑白分明的选择。 “你怎么了?” 小竹见我神色痛苦,贴心的询问道。 我的手指在被子中剧烈地颤抖着,到最后,也没有举起来。 我曾以为我会安于衣食足的平淡生活。 那是因为那根悬丝还没有垂下。 而现在,那跟悬丝就在眼前—— 触手可及。 48、 季三青同意了小竹的请求,只等季清贺一个月后背放出来,他就真正地将我收为他的仆役。 我没有异议。 终究,我还是抓住了它,义无反顾。 如同扑火的飞蛾。 49、 一个月后的某一天,我被一位神色木然的灰袍佣人带到了季府的一间偏房中。 我从没想过奢华富贵的季府还有这样的地方,逼仄、阴暗、潮湿,空气中充斥着发霉的气息。这间屋子的屋顶极低,连一扇窗户都没有,除了生活的一些必需品,什么装饰都没有。我仅仅在里面呆了一会,就感到了极度的压抑,让我忍不住想要逃离,很难想象真的会有人住在这里。 “这是我母亲的居所。” 在床前的暗影之中,有声音传来。 “可我没有没有带她离开的能力。” 那人影从最深的黑暗之中走出,却仍旧停在了黑暗之中,不过已经足以让我看清他了。 是季清贺,一月未见,本就清癯的他越发消瘦了。他还穿着一个月前我为他准备的衣袍,那原本合身的衣物此刻显得有些空荡荡。 他停在我身前极远处,没再靠近。 “你还会回来吗?” 季清贺就站在那里,远远地看着我,眼下青紫,神色平淡至极。 我以沉默作答,但这沉默不是默认,而是拒绝。 这是我们之间的默契。 他沉默地看了我许久,然后退后半步,重新退回到暗影之中。 “我的母亲就是一个懦夫。” 他这样说着,然后脱鞋上床,像个出生的婴儿一般,蜷缩在自己的母亲身旁。 “她就是一个懦夫。” 我同样退后半步,在阳光与阴影的交接之处停驻,然后转身,踏入冰冷的光芒之中。 50、 在我们的故事开篇。 他的母亲是一个懦夫,而我的母亲是一个刽子手。 我们都对我们的母亲又爱又恨,都不想成为母亲那样的人。 -- 第22页 可临到终了。 我还是继承了我母亲的冷酷无情,毫不留恋。 而季清贺还是如同他母亲一般逆来顺受,不知争取。 我们母亲的暗影在我们身上复生。 51、 事后,我想要找那个人复仇,结果发现那个人已经地死去了。 死前像是承受了类似凌迟的刑法,死状极惨, 不知道是得罪了谁。 52、 “你知道吗,我的小院中别的仆人都被赶走了,现在,我的仆从只有你。” “这就是我一个书童不得不连洒扫的活一起干的原因吗?” “没有,我的意思是……” “好啦好啦,我知道公子的意思,谁让我是公子的贴心小棉袄呢~” …… “我最近有点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变得幼稚了。” “这样才像是一个少年人啊,戏文的少年都是这样的,任达不拘,纵横天下。” …… “今天抽背的时候,我主动第一个上去的,我老师夸我了,说我背得最好了。” “嗯,公子最聪明了,公子最好了。” …… “公子,你怎么了。” “你会离开吗,李三胖?” “这里好吃好喝,我为什么要走呢?” …… “李三胖,我很冷。” “嗯,公子,我在呢。” …… “下个月就是这个季度的考核了,你能陪着我吗?” “好。” …… “以后再也不会有人敢欺负你了。” “……” …… “你还会回来吗?” “……” …… 我睡梦中醒来,在梦中,我听见了季清贺的声音。 我坐在稻草上,看着监牢外昼夜不息的烛火。 皇帝六十大寿就在明天,我的死期将至。 在这临死之前,我有些想见他了。 想要跟他说一声—— 抱歉。 53、 滴水声,脚步声,开锁声。 当我再次睁开眼时,那双掺着金丝的布锦鞋就停在我的眼前,天牢里的狱卒没有这等华美的衣物。所以,是哪个大人物来了吗? 我废力地抬起脖颈,沿着那双奢华的鞋子向上,是玄色的官服,官服的胸前绣着七品京官独有的纹样,再往上,就是他雪白的肤,猩红的唇,以及那双——冰冷的眼。 他一尘不染,站在那里,冷冷地看着污泥中的囚奴。 “你来——送我上路的?” 我原想更加硬气一些的,好让自己走得更有尊严一些,无奈受伤过重,再怎么努力也不过比气若游丝好了一点点。 他没有言语,没有回应,眼中没有半分笑意,就那样俯视着我。 一切都宛若初见一样,高贵矜持的小少爷与肮脏低贱的奴仆,隔着九年的光阴,过往复现。 兜兜转转,我们又回到了原样。 我挣扎着想要从地上爬起来,手上却使不上半点力气,尝试了几次都不行,最后我也放弃,任由自己像一个地痞无赖一般,大字型地瘫倒在地上。 没错,这才是我,这就是我原本的样子,是低俗不堪,半点礼仪都不讲的无知小民。 破罐子破摔的我放弃了挣扎,半点尊卑都讲了,直呼他的名字。 “季清贺。” 我闭上眼,恶狠狠的说。 “要杀要剐都快点动手,磨磨唧唧地像个娘似的。” 季清贺垂眸,弯下腰。 高贵无比的季家小公子横抱起了我这个污泥之中的奴仆。 54、 季清贺抱着我,一步一步地走向天牢之外,他的步伐极稳,他的怀抱极暖,我将脸埋在他的胸膛中,贪恋这片刻的舒适,不再去追究缘由。 鞋底踏在地上的声响,烛火的噼啪声,囚犯的呻吟声,当外界清凉的风再次轻抚过我的身体的时候,仿佛已经是一个甲子那样漫长。 “他就交给你了。” 季清贺冷清的声音在我的耳畔响起,凭我身体的晃动可知,他将我交给了另一个人,在那人搀扶我我离去之前,我终究还是说出了那句压在我心中很多年的话语。 “对不起。” 季清贺疏离的眼中荡起了些微的讶异,片刻之后眼角眉梢带了些欢愉之情,他抬起长袖,半侧过脸,掩住自己翘起的嘴角。 “没关系。” 季清贺走上前来,那如花般的嘴唇在我脏乱的头上烙下一吻。 “我们将不日再会。” 他又一次向我许诺。 55、 从季清贺抱起我的那一刻开始,我们之间的恩怨,就再也算不清了。 往后余生,兜兜转转。 我总会在命运的转角遇见他。 56、 季清贺将我交给他人后,那人将我搀上一辆无比平凡的马车之后,就消失不见了,在那辆马车之上,我遇见了又一位旧友。 又一位,该死的旧友。 刚一登上马车,就见到了那个家伙笑眯眯的脸庞,我身为一个已经重伤的废人当即诈尸,扑腾着想要跳下马车。 放我走,我不要坐这个奸商的马车!!!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徐玉阙双手从我的的腋窝穿过,将我架了回去。 -- 第23页 “客官,怎么能说走就走呢?”看穿了我心中所想的徐玉阙无比温柔地说,“这辆马车可是花了这位客官整整两千两白银的呢~” “两千两?”被他抓在手里的我放弃了挣扎,听着我的金库如水般流逝的声音,我沦为了一条死鱼,“上次不是才一千两吗……” 徐玉阙将我丢在木质的座椅上,斯斯文文地坐在一旁,从袖中施施然地掏出了一瓶药物递给我。 “这两年又是战乱又是天灾的,涨些物价不是正常的事情吗?” “一千两叫哪门子的些啊?”我下意识地接过药瓶,随即意识到不对,“这瓶药要多少钱?” “您是我的我的故人,给您打个对折吧,”徐玉阙将手拢在袖子中,和和气气地说,“只要你两百两。” 如果忽视价格,听着他那童叟无欺的声音,我都真的要信了好吗…… 想着辛辛苦苦打完一场仗的赏银也没有两百两,我感觉我要窒息了。 “大哥,你不是说你是儒商吗?你这儒在哪里啊?” 声泪俱下,我控诉着。 徐玉阙依旧是那副笑眯眯的样子,光看外表诈骗极了。 “儒商后面不是还有个商吗?”他说,“我现在的行为很商人啊。” “哪门子的商人对自己兄弟还这么精明的。” “亲兄弟,明算账。” 他竟然还掏出了一把折扇,轻轻摇着,一副看戏的样子。 我不想再被这个家伙当猴戏看了,转而扒开药瓶的塞子,取出药膏往自己的身上涂抹着,当冰凉的药膏触及到皮肉的时候,我感到了火辣辣的痛。 我将身体向后倒去,咬紧牙关,绷住身体,极力忍痛。 我知道这种伤药,药效是极佳,不过上药时疼痛也不是一般人能忍的,最重要的是,这个药……它很便宜。 我有足够的理由怀疑徐玉阙这个笑面虎是故意的,以此坑我加坑钱。 “你他娘的……是故意的吧?” 在给最重的几处伤口上完药后,我一边脱力的靠在车厢壁上,一边冲他摇了摇药瓶。 徐玉阙这次倒没有打哈哈,大大方方地认了。 “当然,”他的嘴角带笑,眼中却渐渐冷了下来,“你这几年在边塞干了什么事情,你自己清楚。” 57、 我当然清楚我在边塞干了什么事情。 我们在边塞的所有胜利,所有战功,都是建立在活生生的鲜血之上的,我们的每一个士兵,对方的每一个士兵,都有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的父母,有自己的子女。 他们都是鲜活的生命。 凡是跟生命相关,都必须有意义的。 凡想与生命交换,必须拿出等价品。 徐玉阙是这样坚信的。 而很不幸,一场进行七年的战争,是没有意义的。 那些抛尸荒野的牺牲也好,那些将生命置之度外的热血也好,那些年轻人眼闪过的绝望也好,都是没有的意义的。 这场战争早就可以结束,但是我的私心,我们的私心,让这场该死的战争整整延续了七年。 泰元第五十五年,在那场大胜之后,战争其实有了止息的样子,而就在刚刚展露出这样的端倪之后,老皇帝当即对主子下了手。 当主子身中剧毒,不省人事的时候。 主子的其它幕僚与我深刻地意识到了,边塞不能安宁,也不能有其它皇子能够代替主子镇守边塞,因此,我们暗中阻挠了两国的议和。 主子清醒之后,他仍旧是兵马大元帅,镇守西边,继续这场已经没了意义的战争。 主子勃然大怒。 可惜,一切尘埃落定。 而后,就算主子没有切实证据,仍然能够猜到,九王爷为什么突然从冉冉升起的新星变成了兵痞,而惊才绝艳的将才——五王爷,又是为什么就此陨落。 延续边塞战争,借主上位。 这是我最大的罪孽。 至于什么搜刮民脂民膏,打劫商队,结党营私之类的。 没错,我都做过。 我被下天牢的那些罪行,我都实实在在地犯过。 没有半分冤枉。 58、 “身居其位,必谋其事。” 想起往事,不免有些伤感,我这句话我并不是为自己辩解,只是一句单纯的感慨。 徐玉阙对我的言辞不做评价,轻轻地摇着折扇, 我知道,徐玉阙有他的固执,若非是阴差阳错,我们俩决不能成为好友。 看着对此不屑的好友,忆起了他真正的志向,忍不住多嘴了一句。 “我不求你能原谅我,只希望等你站上我这个位置的时候,能够理解我。” 毕竟,你是我的——好友啊。 我忍不住叹息。 这下,徐玉阙连嘴角的笑意都无法维持了,他收拢折扇,撩起马车的帘子,看了看外面的情况之后,转移了话题。 “好了,我们来说正事吧。” 闻言,瘫倒在作座位的我不得不坐直了身体,问出了我当下最关心的问题: “现在到底是个情况?” 刚刚合上的折扇又被展开了,这次我看得分明,那雪白的扇面上有着两个泼墨大字——“慎言”,徐玉阙用那折扇遮住了他的下半脸,声音很轻,神色凝重。 他告诉我说。 -- 第24页 “八王爷他,反了。” 59、 我早就料到会有这一天。 哪怕主子他并没有这份心,他也注定会被逼上这条路的。 但我着实没有没有想到会这么快,快到我们所有的暗中布局都没有来得及启动,快到一切还没来得及开始就走向结束。 “怎么会这么挑这个时间?” 我着实不能理解,主子他这么多年都忍耐过来了,没有道理连最后的一点时间都忍不住。 徐玉阙握住扇子的手颤了颤,眼中闪过一丝不忍。 “皇上他,”徐玉阙地声音有些干涩,“就着三王爷的旧事,对老王爷动手了。” 我倒吸一口冷气。 暗道一声,难怪。 老王爷于主子的意义,就像季三青于我。 老王爷同样多次救主子于危难之中,同样通过他的言行影响了主子的一生。在主子年幼的时候,他就无比崇拜镇守西边老王爷,以老王爷的言行为效仿的榜样,人生理想就是像老王爷那样戍边守国,抵御外敌,救百姓于水火之中。 在我刚刚认识主子不久时,通过他的言语塑造,老王爷在我的眼中是一个无比伟光正的人物,那是比父母官更加爱民如子的存在,比好官更加清廉的存在。 不过后来裕王府的人告诉我,没有这回事,老王爷当年是老皇帝夺嫡的最大敌手,跟老皇帝斗了很多年,虽然最后老王爷棋差一招,让老皇上登了基,可老皇帝还是拿他没有什么办法,甚至还让他跑到了边塞,拥兵自重去了。 有这种战绩的,能够在老皇帝手中活下来还活得这么滋润的,怎么看都不可能是一个善茬。 而事实证明,老王爷他的确也不是。 老王爷对时局人性把握地极为准确,他远在边塞,对京城的事情了如指掌,早在三王爷没有谋反前,他就察觉到了事情隐隐不对,他曾多次警告过主子,让主子不要插手这件事。不过主子就像一头倔牛一样,谁也拉不住,最后还是义无反顾地跟在三王爷背后犯下了无可挽回的罪过。 面对主子几乎和三王爷等同的罪行,老王爷硬生生地将他洗得半点错处也没有,还在太子等人的围剿之下,成功将主子送到了边塞。 老王爷的确是个无所不能的狠人。 不过他还是输给了老皇帝,两次。 这也是老王爷此生唯二的两次输给别人。 第一次老王爷丢了帝位,第二次老王爷丢了性命。 60、 老王爷输给老皇帝这件事跟主子脱不了干系。 老王爷他一生凉薄无情,狼心狗肺,利用一切能够利用的,谋算一切可以谋算的,禹国的哪个世家提起“符永善”这三个字时不时浑身发冷,就担心自己什么时候的罪过这位爷。 不过这个阴险狡诈的老狐狸意外地对主子有点特殊的情感,而年幼无知的主子想当然地把这种情感当成了喜欢,每次老王爷回京的时候,主子就围着老王爷转悠,老王爷去哪他就跟到哪。哪怕老王爷捉弄他,他也把这捉弄当成了老王爷对他的磨砺,丝毫不影响他对老王爷的倾慕和崇拜。这弄得老王爷也挺无奈的,最后认了主子为义子。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老王爷一生无子的缘故,他竟然真把主子当成了他亲儿子看待,为主子铺平道路,为主子披荆斩棘,主子想要什么什么奇珍异宝,老王爷就算摘星星摘月亮也要给主子弄过来,就我入府以后的情况来看,老王爷他真的是既当爹又当妈,把主子一个正常的皇子宠得无法无天,敢在他父皇头上拉屎撒尿。 更让人无语的是,由于老皇帝拿老王爷没辙,间接性地导致老皇帝拿主子也没辙,像我这种下人也多次见过老皇帝被主子气到吹胡子瞪眼的样子。 从这个角度来看,当时京都盛传老皇帝最喜欢的皇子是主子这件事儿,也不算空穴来风。 毕竟主子的确是老皇帝身边撒欢撒得最放飞自我的一个。 后来老皇帝自己都承认,他给主子处理那些糟心事儿都处理出感情来了。 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没事三王爷那件事儿…… 算了,我在想什么,三王爷那件事早几年或者晚几年,总会发生的,有些事情早就已经在暗中注定,不是一个人两个人的意志能够转移的。 总之,泰元五十三年,三王爷谋反,主子亦是主谋。 那一年,是我来到裕王府的第二年。 那一年,我和主子不过十四岁。 那一年,谋反失败,三王爷伏诛,三王爷和主子的母族被诛了九族,三王爷的母妃被赐死,主子的母妃刑场自尽。 顷刻之间,大厦倾倒,老王爷拼尽全力也只保下了主子一人。 而这保护不是没有代价的,老王爷他担下了主子的罪。 以自身的永远禁足换得了主子的一身清白。 而现在,老皇帝重病,他不可能放任老王爷在自己的身后仍旧活着。 现在,旧事重提。 当年老王爷替主子承担的罪责。 终于还是成了老王爷催命符。 61、 据说,当年老王爷输给皇上,原因在于自己的母妃。 而现在,老王爷输给了皇上,为的是自己的义子。 比起皇上。 老王爷到底还是输在了“情”之一字。 -- 第25页 62、 过去的我可能无法理解主子,不过现在的我很能理解。 推心置腹,如果有人要杀季三青,恐怕我也得疯。 如此看来,这事儿怕是真的没有回转的余地了,可早就绑在主子这艘战船上的我能怎么办? 只能跟着一起沉喽。 真真是讨厌极了,刚刚被放出天牢,还没来得及乐呵呢,就被告知我不但活不了几天,而且还会死得更惨。 “啧啧。” 我拉下脸,摇头晃脑。 “我怎么就跟了这么一个乱来的主子啊!” 我扬天长叹,捶胸顿足,顺道把徐玉阙手里那把我早就看不顺眼的扇子顺了过来,随手给撕着玩了。 徐玉阙两手空空,呆愣了几秒,下意识地问道: “不是,你抱怨你主子,撕我扇子什么理儿?” “我开心。” 我的流氓样十几年如一日,死不悔改。 “那可是我专门托京城大儒提的字啊!”徐玉阙当即抓狂,在跳过来掐我脖子时,不经意间说出了他的心里话—— “很贵的!!!” 63、 在我再三许诺我一定会加倍赔偿后,徐玉阙这才安稳下来。 我揉了揉被他掐地有点疼得喉咙,又一次确认,这世上只有钱能安抚徐奸商,如果简单的钱也不行,那么就加倍。 我真的搞不懂,徐玉阙他是怎么被他那个大儒师傅放出来的。 莫非是觉着像徐奸商这种人才单单祸害自己师门怎么够,秉着入世的精神,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把他放出来祸害大家,让大家一起快乐。 我不无恶毒地想。 64、 在嬉闹的时候,马车驶过天牢旁寂静的街道,来到了城门旁的闹市区,我忍不住悄悄撩开了窗帘的一角,向外看着。 阔别八年,京城闹市喧嚣依旧。 这里车水马龙,人流如织,大路两旁是各是一溜的屋宇,尽是商铺和货栈,流动的商贩和匠人在人群中吆喝着,再加上商铺门前展示的货物,将宽阔的京城大道挤得只剩中央一线。 香火味,药味,脂粉味,烤肉味,各种味道在空气中交织缠绕,汇聚成一幅生机勃勃的众生相。 我忍不住嘴角带笑,回忆起我与这个闹市的那些往事。 出身卑贱的我一向对繁华的京城有种朦胧的向往之情,对京城的闹市区更是久仰大名,在跟随季府中人从凤城来到京城以后,我一直想好好逛一逛京城。 不过在季府的时候,我是没什么机会出门的,即使到了裕王府,主子他也是不屑于这些市井之物的。 我真正有机会达成所愿是在接手小崽子后。让我一个下人接手小崽子也是无奈之举,主子他本身就是个孩子,又哪里有心情哄另一个孩子,但小崽子的身世又不能让外人知晓,因此主子就把他随手丢给了我,吩咐我不要弄死就成。 虽然后来我对小崽子的态度的确是不死就成,但一开始的我哪敢啊,小心翼翼的伺候着他,小崽子说什么是什么。 而小崽子或许是被他的那个平民出身的奶妈影响,同样对京城闹市充满向往,一心一意想要出去吃遍京城美食,而主子又不让身份敏感的小崽子出裕王府,权衡之下,小崽子选择胁迫那时候软绵绵的我。 逼着我翻墙,躲护卫,扮成丫鬟…… 总而言之,我们偷跑出了很多次,在那两年间,我们真的逛遍的京都,吃遍了美食。 极大地满足了我……是小崽子的愿望。 现在想来,那时候可真是无忧无虑啊,不愁吃不愁穿,每天就想着怎么玩,这次回京本想着旧地重游的,谁成想刚进京都就被投入天牢,等到再次有机会经过京都闹市区的时候,又是离开这座城池的时候。 等到再次回来,又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又或者,有没有机会回来,还是一个问题呢。 马车车轮咕噜噜地转,在城门口停了片刻,不过我们的马车上没有任何奇怪的东西,守门的士兵也不认识我这个天牢重犯,因此也就没有为难我们,放我们出了城。 直到离开京城有几里距离的时候,徐玉阙突然长舒一口气,整个人都瘫软了下来, 我这才发现,原来徐玉阙先前一直处于紧绷的状态,上前扶起他,这才发现他背后全是冷汗。 “好了。” 徐玉阙借力坐正,他缓了缓苍白的脸色,继续说道。 “现在,我们可以说另一件事了。” 还有什么事,能比主子反了更大? 我心中不解。 65、 看见白痴的我脸上满是迷茫,徐玉阙少见地没有嘲讽我,他靠在我身边,顺了口气之后,才能把话讲圆乎。 “不止是你惊讶,我也惊讶,”徐玉阙将今天发生的事情娓娓道来,“今早晨起,我正准备更衣,却看见床头站了一个黑色衣袍的人,那人手脚极其利落,在我喊人之前将我的嘴巴封住了。” “那人是谁?”我很给面子的追问道,其实内心早已有了答案。 “是季家四公子季清贺,”徐玉阙到底是个书生,面对蛮不讲理的武夫,他还是有些后怕的,“他让我找一辆朴素点的马车,在今天傍晚以后停在天牢门口,带你出城去找八王爷,不要再回京。” -- 第26页 “我要是搞不清状况,就算把刀架在我脖子也不会答应他人的要求的,后来季清贺被我逼到无奈,才隐约透露出了一点消息——” “今夜,皇上六十岁大寿寿宴开宴之时,就是皇帝身死之时。” 闻言,我心脏几乎被吓得骤停。 皇上寿宴开宴会之前,首先会燃放烟花,烟花于戌时准时在皇城燃放,而现在已经酉时三刻朝后了…… 也就是说,马上就要开宴。 刺杀马上就要拉开序幕。 我当即推开徐玉阙,翻下马车,四处搜索之后,选了一处较高的山坡,直奔而去。 “喂,等等,你的伤!” 徐玉阙在我身后喊道,见我没有停步的意思,让车夫停了马车,也跟了过来。 我选的这片高地并不算高,只能隐约看见皇城的影子,不过现在时间紧迫,已经没有更好的选择了。 我在高地上站定,皱着眉头盯着皇城的方向,没过多久,徐玉阙才气喘吁吁地停在了我的身边,还没等到他把气喘匀,在皇城的方向。 第一朵烟花已经燃起! 在那朵烟花绽放到靡丽但还未来得及凋零之时,第二朵紧跟而上,霎时间,千朵万朵一起绽放,将漆黑的夜晚映照得宛若白昼。 缛彩遥分地,繁光远缀天。2 京城之中繁华的灯火在大街小巷延绵不断,在城外看去似乎将大地割碎,而从皇城之上升起的烟火,色彩绚丽,点缀在天地之间,升起,绽放,熄灭,就像是繁星自苍穹陨落,化天火之灾降落皇城。 这是盛世气象,这是乱世序章。 而后,在这短暂的盛极之后,我眼睁睁地目睹了皇城之中,燃起了大火,那火焰从微弱的火苗开始,逐渐吞噬周边,最后,终于将皇城附近的那一片天空,化为火焰的赤红。 这是和七年前,一般无二的大火。 这是主子迟了七年的复仇。 一切已经无可挽回,终究还是走到了这一步,我闭上眼,仿佛能听见皇城中宫女侍从惊恐的呼声,能看见他们脸上的恐惧,能看见那猩红的鲜血流满青石地砖的每一道缝隙。 可惜了。 终究还是走到了这一步。 骨肉相残,父子相杀。 最残酷的内战将要爆发。 无可转圜。 66、 我向后倒退了半步,感到自己背上的罪责又重了十分。我摸索到徐玉阙的手,依靠着他的身体,我才能够勉强站立。 “值得吗?”远天的火光倒映在徐玉阙的眼中,他的神色是万分的不忍,“值得吗?” 他问我。 “哈……”我紧紧攥住他的手,口中吐出的每一个字,都仿佛刀割一般,将我的喉咙的划得鲜血淋漓,“这种事情,谁他娘的,会知道啊……” 谁他娘的,会知道啊。 哪怕我早就知道主子会被逼反。 但我死也不会想到。 主子竟然真的会对他的父皇动手。 67、 跟了主子这么多年,我知道老皇帝在主子心中的地位。如果说主子对老王爷的感情是敬仰,是可望不可及的话,那么他对老皇帝的感情就是喜欢,是忍不住的撒娇亲昵。 主子他,是真的把老皇帝看成自己的父亲的。 而在三王爷谋反之前,皇上最喜欢的儿子也是主子。 父子之间,骨肉之情,在皇家,是真的存在的,就在那无忧无路的岁月,在理想还没有拖着人向毁灭的深渊滑落之前。 据主子自己的言语,别看老皇帝在人前一套子不语怪力乱神的论调,实则在皇家之中,没有人比他更迷信,他是京城东边的那个招摇撞骗的张老瞎子的忠实粉丝,经常叫季老丞相带着某个人的生辰八字去找张老瞎子算算。在所有人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老皇帝已经把九位皇子的八字都算过了,最后老瞎子得出——主子的命格最贵,也与老皇帝的命格最为契合。 就因为这档子事儿,老皇帝还专门把年幼主子带到了宫中养了几年,这在当时,可是太子和三王爷都没有的待遇。 在主子追着老王爷跑之前,也算是一个乖巧的孩子,老皇帝在批改奏章的时候经常把他带在身边,与大臣讨论军国大事的时候也不让他离开,那时候主子也沉得住气,老老实实地在旁边坐着,一本书能看上一天,沉稳得不像是一个孩子。 老皇帝那时候对主子喜欢极了,在处理政务之余还不忘手把手地教他写字,吃饭都要求御膳房按照主子的口味做,避暑打猎到哪都带着主子。当主子写出第一首诗,第一次射中靶心的时候,老皇帝那可是当着诸位大臣的面感动地老泪纵横啊。 不过后来主子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在老王爷回京之后追着老王爷跑,把自己的亲爹转头丢到了脑后,气得老皇帝把他赶出宫去,半年都不想见他。 在我进到裕王府之后,正值主子和老皇帝关系又暖又冷的时候,两个拉不下脸的人跟精分似的,一会儿亲如父子,一会冷面无言。 在和好和彻底决裂的边缘反复横跳。 不过我还是能感觉到他们之间割舍不断的亲情,那是我不曾拥有的东西,从老皇帝明知道不受待见还动不动就往主子这里跑,从主子说着不想进宫可每次进宫的时候都忍不住开心一整天,从他们的眼角眉梢,从日常生活中细枝末节。 -- 第27页 依靠着这回忆,依靠着这些过往,依靠着切实存在的亲情。 这么多年来,哪怕是是最最糟糕的情况。 我都没想过,主子会决定杀死老皇帝。 在他的父皇六十大寿的这一天。 68、 但事情就是发生,就在我的眼前,我亲眼所见。 想着在老皇帝死后将会发生的事情,想着那即将汹涌而至的血海,我和徐玉阙不免无言,只能相互搀扶着,回到马车。 马车再次启程,向着边塞的方向,头也不回地前行着。 69、 在前往边塞的路上,担心留下过多的痕迹,我们一直没有进入城池,都是在城池郊外进行必须品的补充,坐了两天马车,我骨头架子都要散开了,再加之马车内部闭塞狭小,最后还是我先憋不住,主动跟徐玉阙搭话。 我们主要谈论的事情是有关于京都这几年的一些大事,不知为何偏到了季清贺。 “那家伙就是个疯子,”提到季清贺时,徐玉阙的表情跟吞了苍蝇似的,“京城搞情报的有好几家,我在其中算是佼佼者了,不过我还是搞不过那家伙。” 徐玉阙这个家伙虽是儒家出身,不过可没有什么恭俭让的良好美德,他很少会在他擅长的领域承认自己技不如人,见他这么干脆地甘拜下风,我来了兴致。 “真不知道那家伙是怎么做到的,搞到情报的速度总比我快,”徐玉阙继续说道,“通常是我的手下刚刚把情报呈上来,季清贺他就已经开始行动了。而且,京中大小事,我知道的他都知道,我不知道的……他也知道……” “他这么强?” 这和我记忆中的季清贺有点偏差啊,他不是一个爹不亲娘不爱的小受气包吗,见徐玉阙这么吹他,我有点不相信。 “不止呢,更让我沮丧的还在后头呢,”徐玉阙可不管我信不信,自顾自地说着,“后来我才知道,那家伙玩情报只是顺带的,他真正搞的——” “是暗杀。” 徐玉阙抬头,眼神有些幽暗,他提醒我: “你可别忘了,这五年来,不止八王党死了一堆,太子党也不明不白地折损了许多重臣。” 在他的提醒下,我仔细想了想,还真是有这一回事儿,不禁有些脊背发冷。 在主子的师傅死后不久,太子太傅紧跟着就在病床上去了,太子太傅可是已经在病床上躺了这么多年了,怎么就这么巧,紧跟着主子的师傅就去了。还有顾家的那位二爷,刚刚被太子纳入麾下没几天,就在钓鱼的时候掉在池塘里淹死了…… 林林总总,身为主子幕僚的一员,我明确地知道我们这群边塞的绝对没有插手,所以当时只是当笑话来听的,谁成想,是主子直接遥控京城势力干的好事。 主子他,什么时候跟季清贺勾搭在了一起,还在暗地里搞了这么多的大事。 最重要的是。 我分毫不知。 事到如今,我不禁再次怀疑,主子真的有他表现出的那么信任我吗?我在主子眼中,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主子他,又是把我看做一颗怎样的棋子? 如果季清贺的收集情报的能力真的有这么强,那么我的那些小动作在主子眼中根本就无处可藏,主子他又为什么要放任我这么多年,放任我爬到这么高的位置。 我的心中暗藏着不安。 70、 带着疑问和不安,我回到了边塞。 这里和我离开的时候,不一样了。 在我离开的时候,这里是一个喧嚣的,是一个生机勃勃的地方,虽然身在边塞,但是仍然能够能在士兵的脸上看到乐观和轻松,来来往往间也有士兵会与我交流和打招呼,充满了烟火气。 可是现在,整个军营一片死寂,每个从我身边经过的人都是脸色灰暗,步履匆匆,士兵对他人视而不见,只顾着坐好自己手头的工作,更甚至,我能从一部分人的脸上看出绝望。 穿着布衫的我与他们格格不入,但是我能够理解他们。 一是他们眼中过得保护神——老王爷就这样死去了,二是即使他们对政局一无所知,但凭借对战争的敏感性,他们也隐约感到了即将爆发的内战。 内战,是所有战役之中,最为残酷的。 虽然对外战争和对内战争的过程都是对杀人,但傻子都知道,这两者是不同的。对外战争再不济能够占个驱除鞑虏,护我家国的好名声,再怎么说这个理字能够那么靠谱一点,杀人时候的心理负担能够小那么一点,甚至还能带点荣耀感,而且,对外战争是一锤子买卖,我杀了他爹,不用太担心他儿子兴冲冲地来找我复仇。可内对战争就不一样了,那些冠冕堂皇的好理由立的总是不那么顺当,摇摇欲坠的似乎随时可能坍塌,对一个稍微有点正义感的人,拿着刀对着自己身边的人还是难免有点窒息感的,更何况,平时大家就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战争就算结束了,大家还得接着见。你在战争中杀了人家爹,说不定人家儿子认得你了,就算战场上没来得及,在战后还可以接着找上门来。 所以,对内战争是世代血仇的开端,是无数不幸的源头。 它将烙印在一代人,甚至是几代人的心头,成为无法绕过的暗影。 71、 走过神色沉重的士兵,我对接下来的这一战忧心更甚。 -- 第28页 不过虽然军营气氛变了很多,军营内部的布置倒是没有什么变化,我的帐篷也仍在原地,在我走了这么多天后也没人拆掉,等到我掀开帐篷的帘子走进去的时候,霉味和灰尘扑面而来,一看就知道这么多天都没有人来过。 我一边咳嗽着,一边环顾着我的帐篷。 除了落了一层薄灰以外,没有任何的变化。 我坐到桌子旁边,桌上放着一个包袱,是之前我让季清霜送给小崽子的那个,却被他原封不动地还了回来,包裹下压着一张纸,我抽出来,一张挺大的信纸上写了一个字—— “滚”。 笔法凌乱,力道透过纸背,其中隐藏的情绪几乎可以挣脱纸张的束缚,化为实质。 一看就知道是那个小崽子的亲笔。 我笑着将这张纸反手压下。 季清霜就在这时来到了我的帐篷,她来我的帐篷之前从来不会跟我通报,这此也是一如既往。 她看到我的时候并不惊讶,仿佛知道我一定会活着回来似的。 “符锦找你。” 季清霜站在门口,银甲披神,身材窈窕,不施粉黛依旧美得惊人,依旧是战场上靓丽的一抹色彩。 “知道了。” 我知道,主子找我准是真的有事。可我这一路风尘仆仆,这才刚刚回来,连凳子都没有坐热呢,就不得不被指派新的任务了,着实有点无情了啊。 不过又能怎样呢,人家起码还是我名义上的主子啊。 季清霜单纯是来传口信的,并没有跟我一起走的意思,只是在我经过她的时候,她悄悄地提醒我: “这两天躲着点符克己,在你走后那个小家伙有点暴躁,经常找人打架,还天天找我对练……总之,你小心点……” 我苦笑着点点头。 已经能够预见到,下一次遇见小崽子的时候会闹成怎样鸡飞狗跳的场景。 72、 主子的军帐在营地的西北角,距离密集的军队营帐有一段距离,由于担心遇见暴躁的小崽子,我特地从军营外面绕路走的,这的确花了一些时间,但绝对不算久,起码到主子营帐的时候天还是大亮的。 可我进到主子的营帐的时候,仿佛一瞬间步入黑夜。 外界的光,外界的声音,外界的温度,都被阻隔在这片领地之外。这里阴暗而又冰冷,死寂而又空旷,目之所及,是大片的黑暗,而黑暗中仿佛蠢蠢欲动着刺骨的恶意。 在这片慑人的黑暗之中,禹国的地图前面幽幽地燃烧着这件帐篷里唯二的蜡烛,但这蜡烛的光也是冷的,那火光跳跃着,仿佛择人而噬的怪兽,甚至比暗影更加让人畏惧。 顶着极大的精神压力,我缓步往前走着。 主子正站在地图前,烛火隐约勾勒出他的身影,那逆光的剪影美丽得不可方物,修短合度,仪态翩翩,明明是绝代的风华,却让我心中凛然,仿佛在他那谪仙般的表象下,实则是狰狞着、咆哮着、随时准备撕破他皮囊的恶鬼。 “小的,回来了。” 我心中一震,忍不住跪了下去。 “身体怎么样。” 主子负手而立,仍旧看着那张象征着大禹万里河山的地图。 “小的很好,”哪怕我入狱是因为主子,但主子又把我救了出来,我还是得奉上最诚挚的谢意,“小的谢过主子的救命之恩,小的愿为主子肝脑涂地,死而……” “不必谢我,”主子打断我,“我没让季清贺去救你,这次是他自行其事。” “……”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能就这么跪着。 “你知道吗,李念恩?”主子的声音好似笼了一层纱,有些缥缈,“五天前,我父皇终究是对我皇叔动手了,我皇叔临死前托了自己的暗卫给我捎了两个字,那个暗卫不顾性命,一路杀出重围,终于在临死把那两个字告诉我了…… “喂,李念恩啊,你知道那两个字是什么吗?” 在死寂的空间里,只有主子清冷的声音在回荡。 “小的不知。”我头也不敢抬,在主子的威压下,我的身子已经开始瑟瑟发抖了。 主子没有搭理我的狼狈模样,也没有为难我,自己说了答案。 “忍着。”主子说,“他让我忍着。” 在公布答案后,主子平静了片刻,片刻之后,他的身体开始轻微的震动。 ”哈……哈哈……哈哈哈……“ 把缥缈的纱衣撕开,其下掩藏着的是刻骨的绝望,是铭心的仇恨,主子低低地笑出声,笑声仿若破碎的风箱,好似撕碎的纸张,每一声笑,都掺着染血的恨意。 “父皇啊——父皇! 他疯狂地笑着,根本停不下来,那笑声越来越大,越来越大,直至最后,笑声中隐隐带了哭腔。 您当年杀死我兄长的时候,我逃了;您当年杀死我师傅的时候,我逃了——” 他的哭声在一瞬间收的一干二净,所有夸张的举止在短短片刻消失不见。他在顷刻见变得平静,在极度的平静之中,他说道: “但这一次,我,符锦,不逃了。” 是玉石被掷于地的声音,那玉玦飞起的碎片在我额角划开了一道伤口,我用余光瞥了一眼,那价值连城的玉玦正是老皇帝送给主子的及冠礼。 玉碎难圆,在这象征着父子之情的玉玦彻底破碎之后,在极度的冷静和理智之中,渐渐燃烧起无理智的疯狂,最炙热的狂言沸腾在他最平静的语气之中。 -- 第29页 “我将带着千军万马,带着不灭的仇恨,从这被遗弃的地方,一路杀回王城,让我的父兄在铁蹄之下哀嚎,亲手夺回属于我的王座。” 我悄悄抬头,主子正半侧着身子,一半的脸颊在烛火的映照下,像是怒目的金刚,另一半脸颊被掩藏在暗影之中,又像是悲悯的菩萨。 感受到我的视线,他猛地将目光转向我,那目光锐利如鹰隼,那言语冰冷如恶鬼。 “李念恩,你的选择是什么?” 我调整跪拜的姿态,屈膝跪地,左手在上,右手在下,手在膝前,头在手后,缓缓抬头,复又缓缓扣首到地。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73、 在主子看不见的地方,我的嘴角勾起,眼睛闪烁着跟他同样的疯狂。 我能看得见,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那个野心勃勃的霸主,那个我本以为已经死去的他,时隔七年之久,终于借着仇恨复生。 虽然他又开始不管不顾地乱来了,但那又如何? 他终于愿意直面自己的命运,接受自己的结局。 这才是我的主子。 我自己选择的主子。 那么,我就再赌一次。再跟他赌一次。 又有何妨? 74、 现在京城那边还没有消息传来,不过猜也能猜到,老皇帝死得突然,京城的那帮家伙一时半会还团结不起来,各个世家现在正在忙着内斗呢。 而这,正是我们的机会,主子打算直接起兵,趁京城没有反应过来之前现行从边塞开始往内陆开始蚕食,一路上不断占领沿途的城市,等到京城的回过劲儿来以后。如果京城决定派出大军是最好的,如果京城决定决定打消耗战,也能以这些城市为据点,跟他们打消耗战。 大禹国一共有十三个州,其中边塞幽州早就在老王爷的掌控之下了,主子身为老王爷的继承人,自然可以直接算是我们的囊中之物,与幽州接壤的有井、翼、青三洲,主子打算将边塞的十万大军兵分三路,分别从井、翼、青三洲进攻,根据主子的保守估计,在京城准备好成体系的应对之前,我们起码可以拿下四州。 关于三路的领军主帅,中路由主子亲自率兵,西路由我领军,至于东路将领则在九王爷和季清霜之间犹豫。 第一次会议大概就说了这些事,基本上是主子的一言堂,会议刚刚结束,许久不见的九王爷就跑到我的身边,要拖着我去陪他喝酒。 我也挺久没有见他了,自然满口答应,不过九王爷问我的时候季清霜她正坐在我的旁边,不询问一下她实在有点不礼貌 “喂,我们今天晚上喝酒,庆祝我活着回来了,一起来吗?” 在明知道她不会答应的情况下,我真的只是礼貌性地问问。 谁成想一向拒绝的她这次竟然同意了。 “好啊。”季清霜点头,把头盔摘下,一头乌黑的长发散落下来,她一边将散开的长发束成马尾,一边提了个要求,“不过我想吃烤肉了,你们记得带上牛肉。” 问了人家,人家又同意了,我能怎么办,只得答应下来。 ”啊……当然没问题,我们也挺想吃的……“ 既然季清霜都跟过来,我和九王爷干脆打算把大家都叫过来,一起热闹热闹。正巧,我们在大帐门口看到魏柯辛,九王爷已经打算开口,我意识到了不对,急忙拦住他。 “等等,你今晚打算开哪坛酒?”我把他拉到一旁,小声询问他。 “你好不容易完好无损地回来了,我自然要把我最宝贝的哪坛竹叶青拿出来啦。”九王爷估计是以为我担心他不舍得拿出好酒来,他眉眼弯弯,安慰我“放心啦,放心啦,我就算再抠门对你也是舍得的,毕竟你是我的……呜……铁哥们。” 九王爷刚刚的语气有些迟疑,不过我没有在意。在我听到他打算拿出他的宝贝竹叶青的时候,第一反应不是感动,而是惊恐。 我急忙把我们俩藏得更加隐秘了些,急急对他说: “那就更不能邀请魏柯辛了,如果那个酒鬼来了,我们一口都别想喝到。” 九王爷随即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跟着我一起,蹑手蹑脚地绕过了正在跟士兵讲事情的魏柯辛。 不过很显然,我和九王爷太天真了,不是所有人都像我们心这么大的,在内战前夕还有心情喝酒,最后,我们除了季清霜以外,只邀请到了编外人员徐玉阙一枚…… 我们的喝酒地点是军营旁的一片戈壁,除了篝火,席子,生肉、调料和这片天地以外,什么都没有。 在京城过惯了精细生活的徐玉阙对此表示强烈的嫌弃,不过他这次带我越狱时没带什么手下,没人伺候他,就算他再龟毛,也只能受着。 看着他一边拧着眉毛一边坐下的小模样,我内心可欢乐了。 和徐玉阙比起来,季清霜可就大方多了,一撩衣服下摆,席地而坐,拿着粗糙的瓷碗倒了一满碗酒,在一旁默默的喝了起来。 我和九王爷一如既往地坐在一起,各自倒了一碗酒之后。碰了碰碗,先干了再说。 徐玉阙在坐下了以后,嫌我们的瓷碗太脏了,不肯用,竟然在怀中掏出了一个小玉杯子。不过,他是自备了杯子,可我们可没给他准备酒壶,他左看看右看看也没有人肯招待,只能自己动手。 -- 第30页 于是我们就愉快地看见了徐玉阙拿着一个巨大的酒坛子,费劲巴拉地给一个手指大小的玉杯倒酒,那场面,真的绝了。 这次我是真的忍不住了,靠在九王爷的肩上,拍着肚皮,哈哈大笑着;九王爷也没有忍住,喷了酒;就连一向不苟言笑的季清霜这次也没忍住,别过脸去,笑出了声。 徐玉阙对此感到羞愤,不过倒没有记仇,最后他也龟毛不下去了,破罐子破摔,化悲愤为动力,拿着碗一个接一个找我们拼酒,杨言要把我们都喝趴下。徐玉阙身为十三州商行里最有名的儒商,在京城里也算是一个有几分影响力的大人物了,应酬交际自然是必备的功课,他的酒量是公认的极佳。 在跟徐玉阙喝了两碗之后,酒量一般的季清霜自知不是对手,摆摆手表示认输了。紧接着九王爷就跟徐玉阙杠上了,两人对饮到第四碗的时候,九王爷开始撒酒疯了。 他枕着我的大腿,抱着我的腰,开始呜呜地哭了起来。 你能想象一个大男人跟个小姑娘似的哭个不停的景象吗? 拼酒拼到一半的徐玉阙挺尴尬的,被九王爷抱着的我也挺尴尬地,我俩打了一个哈哈之后,被雷到的徐玉阙坐回了原位。 就连一直看戏的季清霜也挪了挪屁股,坐的离我们远了一点。 真就留我一个照顾—— 符·哭包·烁。 “我的小王爷哟,你刚刚还好好的,现在这是怎么了啊~”面对九王爷我不敢怎么样,担心太过粗暴导致他哭得更加厉害了,只能细声细语地哄着。 “呜呜呜……你走了以后我好担心你,好害怕再也见不到你了,我每天都在想你,在战场上也会走神,被皇兄训斥了好几次,”九王爷把脸埋在我的小腹上,双手抱着我的腰,死也不肯撒手,“听说你被抓紧天牢以后,我真的好后悔,后悔当场为什么没有拦住你,后悔我为什么没有跟你一起去……” 九王爷哭得真切,他的言语中尽是颤音,我能感受到我的衣服渐渐湿润。 “我真的好后悔,好后悔……” 九王爷小时候就是一个爱哭鬼,后来随着年岁的增长逐渐学会了抑制自己的情绪,不过在某些时候还会失控,比如没人时,比如醉酒时,没人时是因为不用再隐藏了,醉酒时是因为脑子断了线儿。 今晚这家伙喝了这么多酒,估计已经傻得差不多了,我感觉我哄好他基本是没有希望了。 不过这么放任下去也不是个事儿,倒不是因为担心九王爷,而是担心我自己,我感觉,他如果再不放手,我的老腰就要被他勒断了。 “有咋好后悔的啊,我的小王爷哟~我这不是活的好好的吗,”我眼中常含热泪,不是因为感到,而是被疼得,我一边哄着九王爷,一边将手伸到背后,想要掰开他的手,“没事啦没事儿啦,咱们不哭了哈——” 不知道我那里触怒了九王爷,他突然狂性大发,在放开了我的老腰之后转手就把我扑倒在了砂石地面上。 “不行,你这次不能再一个去啦,你每次自己行动都把自己弄得一身伤,”他带着哭腔,可怜兮兮地撒着娇,“你要带着我一起去,我要跟你一起去西线——” “我的小王爷啊,你找我也没用啊,这事儿我说了不算啊。”我欲哭无泪,苦着脸同他耐心解释道。 九王爷眨眨眼,隐约觉着的确是这么一回事儿。 “那么,谁说了算啊?”他歪歪头,神色中带了几分稚气。 “你可以明天去找主子,也就是你皇兄去说,或者去找……” 我还没有提到季清霜的名字呢,她就像未卜先知似的,主动接了话。 “可以,正好我也是这么想的,我一个人走东线,你们俩一个都别出现在面前,我看着烦!”她冷哼一声,这样说着。 我以为季清霜生气了,连忙安慰道:“唉?不用勉强的……” 吧嗒一声,季清霜把酒碗撂到了地上,她看向我们这边,挑起的眉眼中带着点傲慢和蔑视。 “你觉得——我是勉强吗?” 听着季清霜语气中的威胁,我当即摇头。 “没没没,不勉强,不勉强。” 季清霜这一盆冷水浇了下来,我才想起来我面前站的这位姐是怎样的狠人。 当年在季府的时候,每月的武学考核中,在一溜混小子里,总能看到她一个姑娘家家在其中鹤立鸡群,更加恐怖的是,只要有她参加,什么季家大公子,什么顾家小少爷,那都得靠边站,射箭骑马蹴鞠她样样都拿第一,甩掉第二名十万八千里,那时候,四公子季清贺看着自己射的箭,再看看他老姐箭箭靶心,感觉人生都要幻灭了……即使她后来到了边塞,也从没消停过,至今军营里仍然流传着,她那几乎不败的战绩,以及面对主子都是一言不合就轮起斧子跟他对削的传说…… 看见我我可耻地怂了,季清霜冷笑一声,不再搭理我这个怂蛋。 听到了可以跟我一起去西线,九王爷倒是挺开心的,他一开心就又把我给抱住了,这一次他的双臂紧紧地勒住我的后背,没过一会儿,我就感觉自己快到窒息了。我尝试推开他结果没有成功,于是向季清霜和徐玉阙伸出的手,指望他们能够帮帮我。 结果,徐玉阙一边喃喃着非礼勿视一边拿长袖遮住了脸,季清霜则耸了耸肩,表示她爱莫能助,就算能助也不会助。 -- 第31页 ……兄弟们啊,这么多年的情谊呢,不是说好了是朋友的吗? 不过万幸的时候,九王爷这个怪力哭包并没有成功勒死我,原因在于小崽子不知道从哪里得来了消息,气冲冲地赶过来了。 少有的,我对从来都是不合时宜地出现的小崽子产生了感激之情。 小崽子冲到这里来是为了找我的,结果还没来得及找我理论呢,看到我和九王爷的样子,就先整了个大红脸,本来就少得可怜的气势这下彻底不剩分毫了。 “李念恩,你又乱搞男男关系了!”小崽子的语气倒是恶狠狠的,可惜一边红着脸一边躲着脚的姿态没什么威慑力。 我无辜地眨眨眼。 “你瞎说,我没有,都是他逼我的了。” “你还狡辩!”小崽子重重地剁了一脚地面,在原地绕了两圈之后终于还是决定先把九王爷从我身上拉起来,“喂,九皇叔,起来啦——” “不,我不,我就不——” 九王爷不情不愿,小崽子也不跟放弃,于是两个人就打起来了,我趁此机会爬起来,跑到了徐玉阙身后躲着去了,徐玉阙躲了又躲,结果还是没有逃开,他看着正在打架的两位爷的战力,几乎要哭了。 “念恩啊,你一个武官,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也保护不了你啊…………” “不,你可以的,我相信你。” 我才不在乎徐玉阙怎么想呢,他坑了我这么多次,我就坑他这么一次,怎么了。 关于九王爷和小崽子的战斗,毋庸置疑,毛都没齐的小崽子怎么会是武学奇才九王爷的对手呢,交锋不过十几招,小崽子就被他皇叔压着打了。 看着小崽子被欺负地那么惨,我…… 我很爽。 这时候,一直跟个局外人似的季清霜终于插手了,她丢下酒碗,走上前去,三下五除二就把两人分开了,她将小崽子拎在手中,对九王爷说。 “你跟个小孩子计较什么,”说完九王爷,她就开始指着鼻子数落小崽子了,“你也是的,你连李念恩那个废物都打不过,还有胆子去惹老九,胆子肥了啊?我平时教训你得还不够吗?啊?” “对不起,霜姐姐,我错了……”面对季清霜,小崽子跟我一样,向来是秒怂的,他惨兮兮地道歉着。 见小崽子怪可怜的,季清霜也就消了气了,她把小崽子放了下来,摸着他头柔软的头发,安慰道:“没事儿,你接着跟我学,两个月后,我保证,你一定能把李念恩按在地上打!” “嗯!好嘞!”小崽子点头点得欢快。 听着两个的对话,我的神色有点微妙,你们聊天就聊天,为什么一定要扯上我…… 还有,明明打小崽子的是九王爷,为什么他们两个对揍我更感兴趣,这是什么仇什么怨啊。 于是我又往徐玉阙身后缩了缩,他的神色更加苦楚。 现在喝酒也喝得差不多了,季清霜在抚慰完小崽子后又想起来了要烤肉这茬,对此提议,在场的的人都是双手赞同,不过现在,真正的问题是——谁来烤? 我们大眼瞪小眼,半天都没有人愿意主动站出来。 徐玉阙不愧是商人,脑筋转得飞快,他意识到马上就要开始相互推锅了,矜持地拢了拢袖子,然后说道: “我是个儒士。” 他还没说出来的半句话是,我是个儒士,所以我不会烤肉。虽然不知道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关系,不过看在他反应够快的份上,饶过他了。 九王爷这时候瞬间清醒了,坐得端端正正地,义正言辞地说: “我是个王爷。” ……行,你地位高贵,你有理了,在九王爷说完之后,他的视线转向了我,跟着他的视线,别人也一同看向了我…… 我头皮发麻,半晌憋出了一句: “我是个男人。” 没错,大男人顶天立地,哪又会做饭,对吧…… 说到男人,我们想到了这里唯一生理性别为女性的存在,在意识到我们都在看她之后,季清霜抬抬下巴,傲然地说: “我是个郡主。” 其实她没必要拿身份压人,她如果不想做,没有人敢逼迫她。不过话又说回来,她这个郡主身份压人的确是绰绰有余了。 在我们四个人都充分表达了自己不能够烤肉的原因之后,现场就只剩下了——小崽子。 感受到了四周如狼似虎的眼神,小崽子退后了半步,嗫嚅着: “我……我是个孩子。” 辩解无用,谁让他历来是食物链最低端的人,这次季清霜是真的想吃烤肉,没有搭理小崽子投来的求助视线,任由他被怪叔叔们欺负。 逃不掉的小崽子被逼无奈,一个人可怜兮兮地烤了我们所有人的份。 在闹腾过后,我们重新平静下来,由于之前九王爷故意撒酒疯,把我弄得腰酸腿痛,为了报复他,我也枕在他的大腿上,让他也尝尝腿酸的滋味,九王爷喝酒喝得正开心,也就不同我计较了。 我一边吃着又干又咸烤肉,一边同九王爷吐槽: “这烤肉做得太难吃了,唯一值得称赞的地方就是真的把肉烤熟了。” 我们因为一个烤肉就整的这么鸡飞狗跳,我的脑海之中下意识地划过另一个人的身影,我不禁喃喃: “要是季清贺在就好了?” -- 第32页 “他是谁?”九王爷对这个名字并不了解。 “一个厨艺很好的人。” 我嘟囔着,翻过了身,不愿多做回答,九王爷也就没再多问。 今夜,戈壁,圆月,篝火,挚友。 碗中的美酒色泽金黄,微带青碧,我举起酒碗,对月敬酒,一饮而尽。 芳香醇厚,入口微苦,余味无穷。 可惜的是,月圆则缺。 今夜之后,我们将分道扬镳。 75、 对于我们私底下决定好了东线和西线将领这件事,主子没有反对,由着我们去了。 最后,季清霜和小崽子带两万五千人走东线,我和九王爷带三万人走西线,主子一个人带领余下士兵走中路。 启程之前,季清霜还专门跑过来找我打赌,赌她会是三路中拿下的州郡数最多的那一路,武力上我被她碾压这么多年,早已经承认技不如人,不过在战场上我自认为还是不输给她的,脑子一热,我就拿我一整年的俸禄跟她赌了。 看着她那副胜券在握的笑容,我莫名地不爽。 在她走后,九王爷拍着我的肩膀,安慰我说:“没事,我会帮你的,咋们不会输的。” “不用你帮忙我也不会输的。” 面对的我的嘴硬,九王爷耸耸肩,没有反驳我,不过眼角眉梢中总是带了点调侃的意味。 我剜了九王爷一眼,拍马走了。 魏柯辛拍马跟了上来,在我旁边笑嘻嘻地同我说: “老大,你刚刚的那个眼神好像小媳妇啊~” “……” 我回手就是一马鞭。 果不其然,挥空了。 76、 在大禹国,共有三十万常备军,十万驻扎战事不休的边塞,剩下二十万则分布在其余十二个州郡充当府兵,这府兵看似不少,实则只是纸老虎,禹国各大世家弄权专断许久,维持军队的粮饷军备经过各大世家之手辗转,能够留存在一半就不错了,而这点银钱,哪里能真正地经营地了一只常备军,所谓二十万大军,不过是名存实亡罢了。 这种状况已经维持了近百年,想要变革之人不计其数,最终的下场要么是死的不明不白,要么就与各大世家沆瀣一气,前者如主子那早死的师傅,后者如一人成就了当今季家的季左丞相。 禹国的军队积贫积弱,这在各国之间早已不是秘密,禹国的邻国中山国明明是远远不如禹国的小国,却在这百年间如同卧蚕食桑一般,一点一点不断侵吞禹国领土,使得百年前的大禹十五州只剩下如今这十三州。 多年以前,老王爷就是在如此的情况下接受边塞军的,面对缺衣少食、军备不整、士气低迷的边塞军,面对世家的刁难和老皇帝的冷眼旁观,老王爷白手起家,重振大禹军威。在接手边塞军队之后,老王爷他依靠边塞的地理优势私通商路,在明面上以战养战,暗地里在朝堂上阴险狡诈不顾颜面从世家那里讹来军饷,不过短短十年,他就将不堪大用的边军整顿成虎狼之师。 从此以后,中山国不得寸进,不但无法侵占禹国领土,反倒开始缓缓吐出在之前的百年间掠夺的土地。 老王爷一己之力,率领十万雄师,铸成了禹国边塞的不可逾越的天堑。 在边塞各州的百姓的眼中,老王爷就是他们的守护神,自从老王爷来到边塞之后,百姓就不必担心随时会至的敌国,不必担心如影随形的战争阴影,不必担心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边塞各州谁不知道,老王爷用人不拘一格,在他的军中即使平民百姓只要奋勇杀敌也能获得军功,不断晋升。在边塞军中,有一多半的士兵都来自边塞各州,他们因为老王爷才会投入这片战场,他们信任着老王爷,追随着老王爷。 而现在,老王爷死了。 就那样,不明不白地死了。 军中的气氛霎时间从无所畏惧的欢快气氛变得阴沉压抑。 我骑在高头大马上,回望这支沉默急行的军队,有些时候,我甚至觉得,这不是一支军队,而是一柄匕首,一柄抛弃良知、弃置忠诚,只为了复仇而存在的匕首。 77、 正如主子预料的那样,幽州附近的井、翼、青三洲根本就是手到擒来,在我们进入井州的时候,府兵不堪一击,豪强世家无法拧成一顾劲儿,一个一个逐个击破,根本不足为惧。在一些城池,老百姓听说边塞军来了,自己就把城门打卡,把我们给迎接近城了,不出半月,损失不过千人,偌大的井州就成功纳入手中。 井州不过是开胃小菜,真正的困难是在进入益州之后,益州的最高行政长官是益州刺史——荀匡,荀匡出身落魄世家,但人品学识均为上成,被老皇帝重用,仕途平坦,稳步攀升到刺史这等高位。刺史和太守是知名的肥缺,由于其掌管一地的军政军大权,徇私枉法的可操作性特别高,是比京官更加炙手可热职位。不过荀匡此人是刺史中的奇葩,是淤泥中少见的清流,不藏污纳垢,不拉帮结派,对老皇帝忠心耿耿,对州郡百姓也是关怀备至,更难能可贵的是,此人对君主的忠心不是愚忠,此人对子民的爱意不是溺爱。益州在他的治下物阜民安,四海清平,是十三州里发展的最好的州郡。 在进到益州之前,我们就知道这仗难打,在进到益州之后,我感觉我还是太天真了。 -- 第33页 这不是难不难打的问题了,这是根本打不了的意思了。 荀匡这个老头子早在我们还在幽州的时候就开始准备了,他从其他州郡不惜高价收购来了大量粮食,将每个城池的粮仓填满,将城池周围的村庄的人收纳入城中,城中备好各种守城器械,在城池周围挖了壕沟,铸好防御工事,静候我们的到来。 在攻打益州的第一座城池的时候,看着这箍成铁桶一样的阵仗,我震惊了。 到底是益州是边塞还是幽州是边塞啊,幽州的城池都没有守得严实的,他倒好,一个腹地的州郡,做得这么绝。 如果仅仅是守城也就罢了,荀匡这个老家伙还带着府军和豪强世家的私兵跟我们打游击,仗着对地形的了解,不时来骚扰我们,立志让我们吃不好睡不香。 在来到益州的第三天,我看着我军伤亡了一千五百余人的战报,痛苦地挠头。 “这仗还怎么打?” 正在看地图的九王爷回过头来,冲我灿烂一笑,露出一口整齐的大白牙。 “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沉。” “说的有理……”揉着太阳穴的我随即意识到不对,“等等,什么叫自然沉啊!” “就是没救了的道理啊,”九王爷开开心心地说着丧气话,“这仗的确没法打啊。” 平时打仗的时候都是九王爷给丧气的我加油鼓劲,现在面对仿佛石乐志的九王爷,我感觉我有拉他一把的必要。 “再怎么说我们还有三万大军,荀刺史估计只有一万的兵,只要我们抓到正面对决的机会……”我斟酌着语句,说着根本不可能实现的愿景。 “你怎么会认为荀刺史只有一万的兵?”九王爷问道,“单算府军的话荀刺史的确只有一万人,可是你别忘了荀刺史手底下还有豪强世家的私兵一万多人,据我估计,荀刺史手下的军队起码有两万五到三万人,跟我们人数相仿。” 九王爷说得头头是道,我无言以对,于是只能换个地方接着挣扎。 “可是我们的士兵军备齐全,还有征战沙场数年的经验,荀刺史的军队就是一群没见过大场面的小屁孩,装备什么的估计也跟我们没得比。” “不不不,你说的两点都是错的,首先,世家的私军的装备一定不会差,而且益州作为十三州中最有钱的,荀刺史再怎么样还是舍得给府军拨款的;其次,这两年禹国不太平,又是洪灾又是旱灾的,流民起义并不少见,荀刺史可是带着他的这支军队来来回回把益州扫了好几遍,这才换来了益州太平安定的现在,如果真要比起来,荀刺史这支军队的战斗经验,跟我们比起来也是不遑多让的。” 九王爷一针见血,指出我言语中的所有谬误。 这下,本来就很绝望的我被他整得彻底绝望了,我把正在处理的军务推开,往椅子上一瘫。 “不用打了,等死吧——” 九王爷竟然笑着附议。 “死在这位刺史手上,我们不冤枉。” 听到九王爷这句话,我眉头一皱,感觉有点不对劲,脖子以下的身体我是懒得动了,单单支起脖子,看向他。 “不对啊,我的小王爷,”我看了他许久,终于可以确定,“我怎么感觉,面对如今这局势……你是真的很开心啊?” “嗯,”九王爷竟然还点头,一副我骄傲我自豪的模样,“我当然开心了,我能想见,在未来的一段日子里,我们的战斗——会很精彩。” 在昏暗的帐篷里,九王爷的眸子熠熠生辉。 “这几天,我过得很开心,我已经很多年都没有这么开心过了。” 我脚下一个没稳主,椅子差点向后翻倒,直接让我栽到地上去。 我怎么忘了,在九王爷哭包少女的表象之下,还隐藏着一颗战斗疯子的内心,在我们并肩作战的那些年,九王爷曾经多次告诉过我,他是为战场而生的。 可是想到那无望的未来,我暗叹一声,忍不住问他: “你不怕死吗?” 九王爷的眸子依旧亮晶晶地,仿佛承着漫天的星辰,好看极了。 “受命不辞,敌破而后言返,将之礼也。“ “故师出之日,有死之荣,无生之辱。” 这是兵书《吴子》中的一段话,是九王爷最喜欢的一段话,这句话曾经被他挂在恭王府的书房中,作为他的座右铭存在。 九王爷的脸上挂着盈盈的笑意,语气中没有丝毫畏惧,他告诉我说。 “能够死在战场上,是我毕生的荣耀。” 78、 我的心脏在一瞬间被巨大的惶恐揪住,在那一刻,我已经无法控制住我的表情了。 九王爷立马注意到了我的不对劲,他收起那种幸福中带着平静的神态,急急忙忙地向我冲过来。 “李念恩!你怎么了?!” 我一只手攥紧胸前的衣襟,另一只手抓住他的手臂,在感受到他扎实的肌肉,以及肌肉下依旧滚烫的鲜血之后,我渐渐冷静下来。 “没事,”我的声音不像是从我的口中发出,我的灵魂在我的肉体上方,俯瞰着故作冷静的自己,我听见我自己说,“我没事,只是想要了一些要紧事,急需报告给主子……你先出去。” “可是你看起来……” “出去!” 命令式的语气,容不得半点拒绝。九王爷的嘴张张合合,眼中满是对我的担忧,但又拗不过我这个任性至极的人,一步三回头地走出了我的帐篷。 -- 第34页 在他离开了以后,我仿佛被抽掉了骨头,一下子瘫软再地上。 在冷静了片刻之后,我的手颤抖着摸出纸笔,歪歪扭扭地给京中暗线修书一封。 去他妈的对政局不了解,在京城没有什么势力…… 我说什么你们信什么? 我可是个小人啊,一个无恶不作,不择手段的小人啊,撒谎食言对我来说可是吃饭睡觉一样简单的事情啊。 曾经的我对这样的自己深恶痛绝,但现在的我无比庆幸。 因为在这种时候,只有我这种小人,能够保护好君子。 无论如何。 我绝不会让符烁死在这里。 九王爷:能跟你死在一起,真幸福。 李念恩:滚滚滚,我死了你也不准死!你如果敢死在我前面,我给你开棺鞭尸你信不信!!! 79、 荀匡的确是一个好官,可惜我不是一个好人。 解决不了战场上发生的问题,我们可以把造成问题的人解决掉。在京都的那两年,我也不是白混的,主子身为皇帝身边的红人,我则是主子身边的红人,靠着这层关系,狐假虎威的事情我没少做,也因此积累下来了一些酒肉朋友。 这些朋友多数出身名门,能够依靠家族势力得到了不错的官职和待遇,但由于能力有限,被排挤出家族真正的核心,属于高不成低不就的类型。不过这些家伙往往不甘心,想要爬得更高,坐拥更大的权势,却苦于竞争不过真正的有能之士,因此往往会在暗地里用一些腌臜手段,就比如讨好我这种真正的贵族不屑一顾的小人物,只为了让我在大人物面前给他们美言几句,混个耳熟。 对于的贿赂讨好,我一向来者不拒,酒照吃,戏照听,窑子照逛,钱照拿,至于办不办事,这个事儿另说,反正他们也不知道我到底办没办,办到什么程度。 按理说我这种消极怠工的家伙会被这些大人物拧死,不过我跟他们厮混了两年,他们不但没有弄死我,最后我们还成了酒肉朋友。 刚去边塞那几年他们还会给我写信,说什么自从李兄离了京城,他们感觉听曲看戏都索然无味,连逛窑子都提不起兴致了,问我需不需要他们帮助,把我弄回京城。 主子听我说了这件事儿之后也很无语,最后勒令我不许再跟他们有所交集。 身为主子的贴身小棉袄,我当然……没有听从听主子的吩咐,我依旧在暗中与他们保持着联系,而其中对我最为言听计从的两位,我甚至不惜暗中动用主子和老王爷的势力,让他俩登上高位了。 而现在,我要联系的,正是这两个搅屎棍。 我对他们俩很很了解,他们是很传统的纨绔子弟,就是那种办正事是办不成的,捣乱倒是一把好手的家伙。 而现在,我需要的正是能够把水搅浑的人。 现在京都局势变幻莫测,在太子党成功把利益划分清楚之前,各个世家绝不会善罢甘休,而他们如果在这时候申请调离京城,前往前线督战, 自家一亩三分田还没有理清的世家官员们应该不会阻拦。至于那些脑袋清楚的家伙?在局势明晰之前,他们更加不会动手了,不然,他们也活不到现在。 而只要那两个家伙被放出京城,来到益州督军,凭他们二品的官职,压上荀刺史一头还是绰绰有余的。如果他们再胡乱指挥两下,很好,我们就胜利一半了。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那两位能够被放出京城,而他们能出京城的关键不在于同僚,也不在于太子,而在于季老丞相,只要季老丞相不插手,这件事就能成。 而如果那个老家伙下定决心辅佐太子,这件事就不能成。 所以我这次,依旧是在赌,赌季老丞相,从来不会忠于某个人。 80、 信件发出去的第四天,我正在焦急地等待着消息,九王爷这两天跟荀匡玩捉迷藏倒是玩得挺开心的,每天都在兴致勃勃地研究地图,揣测荀匡会从哪里杀出来。 不过九王爷这地图倒也不白研究,有很多次,他还真的成功预判了荀匡的埋伏地点,有效减少了我军的伤亡,每次战胜归来的时候,九王爷都想找我喝酒,不过我由于心里装着事情,没有那个心情搭理他,每当这时,九王爷在短暂的沮丧过后,就会跳起来锁住我的脖子,逼迫我同意他在这场仗打完以后不醉不归的要求。 看在我娇嫩的脖子的份上,这时候我都会格外真诚的同意他的要求。 此后,九王爷才会放开我,继续废寝忘食地钻研他的地图去。 在经过一周焦急的等待之后,京城的那两位给我回信了。 他们在信中告诉我,奏章已经下来了,他们已经启程了,四天之后就会到达益州,代替荀匡主导这次战役。 心中大石轰然落地,我长舒一口气,拿起信纸,将其放在烛火上,我眼睁睁地看着那火苗从信纸的边沿开始,一点一点将整张信纸吞噬净尽,火苗烧到手我都毫不在意,直到我确定了这纸张彻底变成了焦灰。 在烧完信纸之后,我看着手上被灼伤的红斑,陷入了沉思。 我这一次让这两个人出京,就没有打算让他们活着回去,那怕他们对我是如此笃信,对我下达的指令亦是毫不犹豫的执行,我依旧打算亲手干掉他们。 要问原因? -- 第35页 很简单,他们已经没有用了,在老皇帝在的时候,他们还勉强有点用,可以作为我的退路之一存在,而现在,无论是太子上位还是主子上位,都不会留着他们这两个饭桶,与其死在别人手里,还不如死在自己的手里。 最起码,看在往日的情分上,我会让他们走得痛快一点。 而且,他们知道的事情太多了,如果在入狱时候受不住酷刑,说了什么不该说的,不论是主子还是太子,都不会让我死的太简单,这两个家伙,留着就是祸患。 至于他们对我的信任? 嗯,他们当然信我,像他们这种没有能力的纨绔子弟,如果没有我在背后指点,帮他们打通关系,收拾烂摊子,他们能够当上二品京官,还能做得这么稳?他们自己也知道这一点,为了维持自己的位置,他们必须相信我,也不得不相信我。 而对于我这种人来说,我之所以取信他们,就是为了能够在某一天将这信用消耗殆尽。之前的信任越是牢固,在打碎这信任的时候,我就能收获更大的利益,就像现在这样,凭借他们两个家伙的性命,轻轻松松就能化解这次危机。 我能感到,心中仍然有异动,我仍然想告诉自己什么,但我已经不想听了,我将那股冲动压下。起身,走到依旧在研究地图的九王爷身后。 我看着他俊雅的风姿和满身的活力,想着他能够好好活下去了,心中逐渐平稳。 我把头搁在九王爷的肩头,他身体一震,像个兔子似的看着我,有些结巴地问我: “怎,怎么了?” “看看你又研究出什么了?”我舒展开皱了好几日的眉头,笑着对他说。 见我终于从过度的焦灼中恢复正常了,九王爷在短暂的惊吓之后也就放下先来,甚至有心情与我谈笑了。 “地图上什么都研究出来,不过我们这两天一座城池都没有攻下,我掐指一算,跟季大小姐的赌注,你输定了。” 一想到季清霜那副傲娇小公举的模样,我整个人都不好了,我自暴自弃地回答他: “妈的,保命要紧,如果能度过这次难关,别说是是一年俸禄了,两年三年,我都认了……” “好啦好啦,我开个玩笑罢了。”九王爷摸了摸我的头,“就算你真的没钱了,还可以开找我啊,我恭王符虽然穷,但养你一家老小来时绰绰有余的……” “真的?”我顺着杆子往上爬,故意说出一些让他无法答应的事情,“这么说,我以后可以跟着季清霜带着符克己,经常去你王府蹭饭?” 九王爷果然不敢应下,他抖了三抖,委婉地拒绝了我。 “你来就行了,他们俩就算了,如果他们常来,我府里养的那些小家伙可能就全进他们肚子里了……” 九王爷在京城的恭王府养了很多珍奇异兽,他对那些小家伙宝贝极了,看它们的眼神就像看儿子一样,季清霜和小崽子同样很喜欢那些小家伙,只不过,这两位看那些奇珍异兽的眼神是看食物的眼神。 想想那时候的事情,我忍不住笑了出来,我才不会告诉九王爷,在京城的那两年中,由于小崽子的指使,我干过不少把他的小家伙给顺走的事情。 在与九王爷的笑闹之间,我度过了自进入益州以来最轻松的一个夜晚。不过这种好心情在九王爷离去之后,荡然无存。 在烛火熄灭之后,我躺在床上,想着将要到来的那两人,迟迟无法安眠。 在翻了很多个身之后,我睁开眼,看着黑色帐篷顶,默默地立下誓言。 如果主子成功登基,我李念恩定保你们两家,安然无恙。 81、 在我收到信件的第二天,一向滑不溜秋的荀匡一改前态,不再东躲西藏不时在暗地里放冷枪了,反而派了人来到我们营地前叫嚣着要正面对决,打了这么多天无比憋屈的仗的九王爷当即兴奋了,他拿起他的长刀,起身就要去应战。 我费劲心机才营造除了如今的局势,说什么也不会让九王爷毁了它的,我费劲心思,左一句“事出反常必有应”,右一句“三思而后行”,堪堪把九王爷给劝了回来。 虽然没有同九王爷说,但我其实是清楚荀匡为什么会“性情大变”的,无非是京都的政令终于下到了荀匡的手中,荀匡好歹也是在京都呆过几年的人,对空降的这两位督军还是有所了解的,为了防止之前的努力功亏一篑,荀匡选择最后一搏,不及牺牲,不及代价,只求尽快将我们的主力大军消耗,为后续的战争铺平道路。 战场之上无君子。 我要是真的按照荀匡的心思行事那就真的是见了鬼了,他想让我出战,我就偏不,不但不出站,我还会学他守城的那些法子,把军营打造成一个乌龟壳,头就是缩在里面,死也不出去。 叫嚣了两天,又被我们打退了几波进攻之后,荀匡终于放弃正面对决了,转而选择同我一起不要脸,耍些小手段。 当第一个士兵向我汇报荀匡要烧我们粮草的时候,我一点都不慌,我和九王爷早有准备。 当第二个士兵向我汇报荀匡要烧我们粮草的时候,我稳如泰山,因为我狡兔三窟,将粮草分别放到了好多个地方。 当第三个士兵向我汇报荀匡要烧我们粮草的时候,我……直接痛哭流涕,一方面是被荀匡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感到到了,另一方面则是,我们的粮草,真的被他烧到了…… -- 第36页 在我询问过负责管理粮草的人员之后,我哭得更厉害了,一边哭,一边给徐玉阙徐奸商写勒索信,在大打一通感情牌之后,在最后暗搓搓地提醒他,如果他这次不帮我,就不要指望我认我之前欠下的那些账了。 我坚信,徐玉阙就算不认我们这十几年的友谊,也会认了我在这十年里欠下的债务。 我更坚信,在他帮我解决了我这三万大军的粮草问题以后,我后半辈子的薪水和赏钱,就都不再属于我了…… 九王爷来问我要不要紧的时候,我哭着对他说不要紧,只不过,我的后半生真的需要靠他养了…… 82、 在京城的那两位官员将要到来的最后两天,我和荀匡比的就是耐力,我任你叫嚣,我任你烧粮,我就是不出去跟你正面对决;而他则是,你抓我一个细作,我派出两个,你抓我两个细作,我派出三个,他就不信如果他把我的粮草都烧光了,我还坐得住。 而最后,当然是我赢了,不是我比荀匡的忍耐力更强,只是荀匡的时间……太有限了。 仅仅四天,荀匡他能干得了的什么,他之前的坚壁清野的计划之所以那么顺利,是因为他提早一个月开始准备,而我为了扳倒他,不惜放弃准备了八年之久的棋子。 单就我们付出的代价来看,这次对决,说不定其实是我输了呢。 在收到信件的第四天,就算荀匡极力隐藏,也藏不住两位京官莅临指导的消息。一方面是那两位仁兄背着荀匡给我送了信件,另一方面则是荀匡的军中风格大变,从朴实无华变得无比招摇。 原本荀匡军营上只有几面少得可怜的旗帜,而现在荀匡军营上空彩旗飘飘,我虽然不知道那些旗子有什么用,但远远看着,的确挺好看的;以往荀匡军营肃穆无比,现在那片地方经常传来士兵整齐划一的声音;以往荀匡的士兵不重视仪容仪表,现在那群士兵每天晨起第一件事情是洗澡加上整理仪容。 我能理解我叫来的那两个玩意为什么这么做,但我依旧感觉他们有病。他们果然是在京城待得太久的娇花,竟然真的以为行军打仗是禁卫军那样整齐漂亮,是出征阅兵时那样的恢弘壮观,如果当兵真的有京都表现出的那样美好,那么他们以为,史书上那些血淋漓的伤亡数字,是怎么来的? 养了这么久,已经没有半点长进。 真是群操蛋玩意,连死的体面,死的光荣都做不到。 在我们被他们俩的迷惑性行为得摔坏了第三块砚台之后,我军的探子给了我消息,说是敌营中的世家豪强的私人武装开始撤军了。 我知道,时机到了。 83、 不管荀匡其实是个怎样的人,在他领兵的时候,他就是一个老混蛋,半点文明人的气质也无,他会在我军吃饭的时候发起进攻,会在我军睡觉的时候发起颈,会随时随地地发起进攻,打得我们一个措手不及。他这一点我很欣赏,因为我也是一个这样的人。 我同样是一个老流氓,同样喜欢在一些很尴尬的时候进攻敌军——比如他们每天早上洗澡的时候。 在一个世家豪强的私人武装撤得差不多的清晨,趁着敌军洗澡的时候,我军发动了总攻。 这场战役在清晨开始,结束于正午,仔细算来,持续时间不过两个时辰,一万敌军战死七千,被俘三千。我军伤亡三千,其中两千折损在军营外的防御工事之中,在与敌军真正对决的时候,伤亡不过一千人。 在我们彻底攻入敌营的时候,敌营的士兵多少没有准备好,几乎是以血肉之躯来迎接我们的刀枪剑戟,与我一同参战的九王爷见到这幅混乱的场景,神色不渝,在又砍掉一个没有披上铠甲的敌军之后,九王爷看着长刀上的鲜血,皱眉说道: “这不是战争,这是屠杀。” 是的,这就是屠杀,是我精心计划,一手推动的——屠杀。 在暗中甩开九王爷之后,我在军营正中,找到了我的那两位京城“好友”。 我很容易就找到他们,在一片混乱之中,在披着铠甲的士兵和衣冠不整的羔羊之中,只有他们俩衣冠楚楚,唯有他们俩披着官服。远远地,我看见了他们,扯过猩红的披风,覆在长剑上,一寸一寸地试去剑上的鲜血。 他们俩同样看见了坐在高头大马上的我,直到这个撕破脸时候,他们仍旧选择相信我,他俩甩开劝阻的近卫,向我跑过来。 自从京城一别,七年未见,这两个小胖子,又白胖了许多。 忆及往事,没有忍住,眼角眉梢都带了点温度。 他俩看到我的笑意,原本惊恐无比的神色收敛了许多,应该是在京城许久没有锻炼,等到他们跑到我面前的时候,两人都已经气喘吁吁,大汗淋漓。 喘着粗气,他俩惊魂未定地询问我: “李大人,这到底是怎么一会儿事儿,这两天我们给你写了好几封……” “不好意思,自从你们来到益州以后,你们给我送的信,我都没看过。”我笑着打断他们。 两人眨了眨眼睛,有点回过劲儿来了,结结巴巴地问我: “李……李大人你这是什么意思啊……” 我坐在马匹上,他们两人手足无措的立在地上,在分别之际,我看着他俩的眼神中,掺了几分慈父面对不孝子的无奈。 -- 第37页 “意思是……我会收你们儿子为义子,护佑他们,一世无忧,平安喜乐。” 这不是道歉,这不是偿还,这不是愧怍,这是我送给他俩……临别的赠礼。 我不动声色地堵住了他们逃离的线路,轻轻晃动马匹缰绳。 “没关系,很快的。” 我垂眸,看着手中长剑,银白的剑身映照出我无情的眼,天光破云的一瞬,我勒住缰绳,马匹止步,剑尖滴下鲜血。 身后,两个人,人头落地。 84、 我军,大获全胜。 此战之后,益州被收入囊中就只是时间问题了。 这份功劳我可独享一半,这份战绩可给我带来滔天的富贵……可是我并不快乐。 我不快乐。 在庆功宴开席之前,我身为主将,带了一壶烈酒,擅自离席了。 85、 就跟我总能找到他一样,他也总能找到我。 在我一个人喝闷酒的时候,九王爷无声无息地坐在我的身边。他没有阻止我不要命的喝法,只是沉默的坐在我的身边,看着我所看向的方向,陪着我喝。 烈酒入喉,自从咽喉一路向下,直到小腹,酒水连成一线,灼烧经过的每一寸内脏,这温度从胸腹蔓延,直到将我的四肢,将我的每一寸肌肤都点燃。 很温暖,真的很温暖。 不过这是假性的温暖,酒水冰冷,它给我带来的,不过是温暖的错觉罢了,那温暖不是来自他人,而是自己体温的燃烧。 我知道这是假的,都是假的,却依旧沉溺于此。一口,两口……在假性的温度中,我麻痹自己—— 我的血,并不是冷的。 季三青,老子的血……它不是冷的…… 想到那个看似宽和温柔,实则将我完全看穿的季家大公子,想到他临行前看向我那略带悲伤的一眼,怒火随着身体中的烈酒蔓延,暴怒之下,我将手中酒壶丢了出去。 以手掌捂住双眼,我在心中无声的痛骂。 格老子的,你们这群大人物……懂个屁…… 九王爷就在这时候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并不想要跟他跟他这个爱哭鬼比谁更会哭,于是,在我拿开遮住眼睛的手掌看向他的时候,我的神色已经无比平静了。 九王爷他神色如常,地把自己喝到一半的酒壶递给我。 我一把夺过,举起酒壶就要开喝,在第一口酒液入喉的时候,九王爷终于开口了。 “怎么了,荀匡早就带兵跑了,担心他们出问题?” “不是。” 心情不好的我对九王爷没有什么好脾气,即使明知这与他无关。 九王爷不再言语,就那样静静地看着我喝。 我依旧给自己灌着酒。不远处军营的灯火明亮无比,在那片触手可及的光明之中,我们的士兵载歌载舞,整个军营笼罩在一片欢乐的气氛之中。 九王爷他本来应该也在那里的,应该和我们士兵在一起庆祝,应该满脸笑容,应该快快乐乐的。 而不是和我这个混账一起在这里喝闷酒。 我一边喝着酒,一边看向九王爷。他仍旧看着我,眼中没有埋怨,没有同情,他总是这样看着我,忍受着我所有的坏脾气,却一直一直无怨无悔地跟在我的身边。 莫名地,我心软了。我放缓了语气,收敛了自己的尖刺,告诉他真相: “我后悔了。” 九王爷的眼睛眨了眨,片刻之后,凑了过来,将我按在他的怀中。 他的怀抱很温暖,一如既往的温暖,这温暖不是烈酒带来的假象,而是真实的温度。当我将脸埋在他的胸膛上时,当我感受到他炙热的体温,当我听到他切实的心跳。 我终于控住不足自己的感情了。 手中的酒壶掉在地上,酒液飞溅,溅湿了我们的袍角,我回抱住他,像是溺水之人一般,抓住了这唯一的浮木,不能再放手。 心中巨大的悲恸和自责奔涌而出,泪水涌出,我在他怀中哭嚎。 “我后悔了——” 九王爷轻轻拍抚这我的后背,声音低沉,宛若钟鸣。 “后悔了,那就去偿还。” 我哭得越发肆意,抽泣着说。 “偿还不干净了。” 九王爷双手按住我的肩膀,将我拉离他的怀抱,他弯下腰,平视着哭得不能自己的我。 “没关系,我跟你一起还。” 远处的营火跳动在他的眸子,他嘴唇开阖,要求我同他一起许下承诺。 “我们用十年,用二十年,用一辈子去偿还。” 86、 在人面前嚎啕大哭总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尤其是在认识的人面前。 等我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想起昨天晚上的经历,恨不得挖个坑把自己给埋进去。我揉着因宿醉而难受的头部,还没来得及羞愤呢,耳畔的声音就把我吓得彻底清醒。 “醒了?” 我有些僵硬地偏过头,果然,九王爷穿着里衣,正躺在我的身旁。 “你怎么在我房里?” 虽说男子同塌而眠是交情好的意识,不过我历来对此有些敏感,对此有些在意。 九王倒是不以为意,他打着哈欠,顶着一头凌乱的头发,一边起身穿鞋一边同我说: “还不是你昨天晚上抱着我死活不放手。” -- 第38页 听到九王爷的言语,我的脑中隐约有了点记忆,他说的不错,在他帮我做好洗漱之后本想离开了,是我死死抱住他的腰不撒手…… 妈的,丢人丢到姥姥家了。 我将脸埋在被子里,感觉自己本就所剩无几的一点脸面都丢干净了…… 像是感受到我的窘迫,九王爷回头,调侃道: “嗯,李大人这是……害羞了?” “才没有!”我把被子一丢,跳起来就要跟这个调笑我的损友打一架。 九王爷明白我的德行,也着实想要捉弄我,在床榻上笑着就跟我闹腾起来了。 在我俩闹得正欢的时候,魏柯辛这个家伙也学着季清霜一般,未经我的允许就闯进了我的帐篷。 “老大,出大事——” 魏柯辛的话说到一半,像个鸭子一样发出了嘎的一声怪叫。 我这才注意到,我和九王爷此刻的行径是怎样的不妥,两人都穿着里衣,一个人还压在另一个的身上…… 九王爷估计也是意识到了这一点,悄悄地从我身上爬起来,红着脸去一旁更衣了。我则不管那一套,大刺刺地坐在床上,阴森森质问看到了不敢看的东西的魏柯辛: “我可爱的小柯辛,请问又什么大事,需要让你大早上冲到我的帐篷里呢?” 我的表现已经很明显了,如果他的回答不能让我满意,我会很严肃地考虑需不需要把他灭口的事情。 魏柯辛抖了抖,不再做出若有所思的神色,郑重地向我汇报: “大人,就在昨日,京都的乱象结束,张、肖两家被血洗,四王爷身死,太子登基,新皇上任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将八王爷贬为逆贼,召集大军打算对主子对决。” 这种事情必然会发生,四王爷是皇帝和主子共同扶持起来制衡太子党的傀儡,在老皇帝突然暴毙,主子起兵谋反的情况下,还能够挣扎这么久已经是个奇迹了。不过这个消息令我注意的是时间问题,按理说,从益州到京都传送信件的正常速度是四天,徐玉阙撒币构建的那条线路也需要两天,可这件事情,昨天才在京都发生,是怎么做到在一天之内就传到益州的? “这消息是哪来的?”我并不想怀疑魏柯辛,实在是这件事情不合常理。 魏柯辛的神色有片刻的僵硬,抬头看我的时候眼中带了点畏惧。 “是……季家四公子托人传来的消息……” “季清贺?”我忍不住皱眉。 听到这个名字,魏柯辛的身子细微地颤抖,不过他强压了下去。 “正是,”魏柯辛点头“四公子还让那人给您捎了句话。” “什么话?” 魏柯辛垂头,闷声说道: “李三胖,‘我’期待着……‘我们’一个月后的重逢。” 我的手紧了紧。 九王爷也不知何时停下了手中动作,偏过头看着我,眸中闪过深思。 87、 既然太子直接准备发动总攻了,那么按照计划,我们也应该去找主子主子汇合,以免被逐个击破。 在放弃绞杀益州的残兵游勇之后,倒意外有了荀匡的踪迹,在继续前往豫州和回头追杀荀匡的选择之间,九王爷和我义无反顾地决定回头。 因为我们劫到了荀匡送给新皇的奏折。 那时候,九王爷和我对视一眼,心中是同样的想法—— 此人,决不能留。 我们追杀了荀匡两天两夜,现在荀匡身边只有忠诚于他的五千私军,在大禹国,一个刺史胆敢豢养如此数量的私军,是必死的罪孽,不过这是战时,新皇暂时不但不会动他,甚至还会重用他—— 这绝对不行的。 荀匡,他必须在真正的决争爆发之前,死无葬身之地。 在半马坡,我们的两万五千余人的大军,包围住了荀匡。 站在高处,我向荀匡的士兵许诺,如果此时投降,我不但会放他们平安离去,还会给他们一笔遣送费,这是我最后的心软了,可惜的是,那五千士兵环绕在荀匡身边,寸步不离,无一人叛逃。 九王爷在我身侧叹了一口气,一声令下,旌旗飞扬,战鼓奏响。 千军万马一齐向荀匡的军队发起进攻,绞杀这笼内的猛虎。 这一战,就是一个白昼;这一战,绿草染为红地;这一站,流血漂杵,尸骸遍野。 五千士兵面对两万余人的大军,死战到底,直到流进最后一滴鲜血。 最后,在荀匡身边最后的亲卫替他挡下一刀之后,荀匡的军队中只剩下的他一人,孤零零地站在他的五千士兵之上。 奋战整天的荀匡俯身,合上那名亲卫无法瞑目的眼睛,提着刀,向我走来。 我说过,荀匡是个有才有能的士人。 在送给新皇的奏折之中,他提出,中央大军不可以轻易派出,目前禹国的军队早已经连表面的光鲜都做不到了,军队装备不堪,常年疏于训练,风气糜烂腐败,这样的无用的军队就算有十万,都比不上九王爷麾下精兵一万。 荀匡还是一个忠贞不二的臣子。 他在奏章中以自己的项上人头担保,央求新皇不出动大军,让他带领五万新兵,以战养战,以血练兵,后方城池加紧制造军备,训练用以补充的士兵,以丰饶的腹地对拼荒芜的边境四州,相互对耗,如此下去,不过一年,八王爷的边军就难以为继。 -- 第39页 荀匡更是一个爱民如子的刺史。 在奏章最后,荀匡以血写就。他恳请新皇,看在各州百姓的份上,不要派出中央大军。中央大军为个州郡府兵的集合,人数多达十余万,如此多的军队,给养必定由沿途州郡百姓提供,可近几年洪灾旱灾不断,百姓早已疲于奔命,如今勉强恢复生机,就又将那群贪婪如蝗虫的军队放出,一路搜刮而过,民将不民,何以聊生? 才德兼备,忠贞不二,爱民如子。 我无比敬佩这位刺史大人,可惜,不得不与之为敌。 原因无他。 各为其主罢了。 我没有命令我的军队,可是我的军队中无一位士兵上前阻拦这位垂垂老矣刺史,他们静默着,目送着这位老人家,奔赴自己的最后一战。 荀匡满身是伤,步伐却极其稳健,他踏着自己士兵的鲜血,一步一步地向我走来。 旌旗猎猎,战鼓止息,在死一样静默的战场上,我的手缓缓紧握剑柄。 在拔剑前的那一刻,九王爷按住我的手,提起长刀,迎战早已迟暮的英雄。 这一次,九王爷没有半分留手,不过百十回合,长刀就刺穿了荀匡的胸膛。 在荀匡身死之前,他亲手拔出了插在自己胸口的长刀。 “九王爷,好刀法。” 即使血涌如柱,荀匡依旧赞了一声他的对手。 九王爷翻身下马,提起长刀,直插在荀匡身旁的地面上。 在他回身之前,没有取回自己的刀。 那柄刀是主子赠与九王爷的,随他征战七年,是他最宝贵的刀。 却被他亲手葬送。 88、 在全灭荀匡的军队之后,我们连掩埋我方阵亡的士兵都来不及,就又匆匆启程了。 为了抓荀匡,我们已经耽误三天时间了,不能再停在益州了。 最近几场接连而至的战事让我的心情万分沉重,很多时候,我已经不知道自己做得对不对了,只是单纯的为做而作罢了。 不过这种迷茫中带着自罪的心情并没有维持很久。 两份接连而至的信件让我无法再考虑这些无关紧要的情感。 在我们绞杀荀匡的子夜,徐玉阙的信件送到,并不是关于我军粮草的事情,信中只有薄薄一张纸,纸上只有潦草的一句话。 “季三青被困宛城,危矣,速去。” 我心头剧震,薄如蝉翼的信纸重于千斤,我颤抖着的双手无法承担,任由他飘落与地。 记忆的碎片复现,是那善良憨厚的季家长公子,两次救我脱离必死之境的恩情;是那善解人意的贵公子,在我手足无措之时与我共骑的温柔细致;是那名白衣公子站在繁星之下,向我伸出的温热手掌。 他也要死了?不,不可以,太子党中的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死,唯独他不可以,他是我现今名字的起源,是第一个教会我何为爱意的人。而我之所以在主子面前这么努力,一方面也是因为他,我希望我爬得足够高,这样就能够在太子一党垮台的时候拉这个无可救药的滥好人一把。 毕竟,我们从来都是季三青最大的敌手,连他的对手都不想杀死他,他不就是真正的平安无虞了吗? 在我说设想的任何一种未来中,从来没有季三青死亡的结局,太子继位,他会位极人臣;主子功成,我和季清霜会拼死相护。 但是,我无论怎样都没有料到,季三青会直接撞到主子手里,还是在这种要命的时候。 这他妈的开什么玩笑? 就在此时,季清霜的信件随后而至。 季清霜身为季老丞相的孙女,大禹长公主的女儿,一生高傲无比,从未低头,但在这份信件中,她极尽卑微,说她劝不了主子,主子铁了心的要杀季三青。现在她没有办法了,只能寄希望于我,让我速至宛城,救季三青一命。 两份急件送到,容不得我不信,容不得我悲伤,也容不得我继续停滞。 我压抑住自己过分激烈的情绪,披上铠甲,提起长剑,撩开帐篷就要离开。 正巧,九王爷不知为何坐在我的帐篷前,倒省得我去找他了。 “军务处理完了?”九王爷坐在月下,肤色莹白,神色颓唐,他将手中酒壶递予我,以半命令的语气说,“那就陪我喝酒。” 如若平时,我的确会对情绪明显不对的九王爷多加关怀,不过现在,想到身处险境的季三青,我没有任何心情,甚至没有注意到九王爷明显的不对劲。事后想来,才知道我又伤了九王爷的心。 我对九王爷的言语听而不闻,甚至觉得他递来的酒壶烦人无比,随手挥开,九王爷一个没有拿稳,酒壶碎裂在地上。 九王爷不再言语了,静静的看着破碎的酒壶中汩汩流出的酒液,眼角有些晶莹。 他不再烦我,这正和我心意,我以极快的语速嘱托他。 “我将即刻赶往宛城,接下来就由你来带领大军继续前往豫州。” “我知道了。”九王爷趁我没有注意,悄悄地伸出手,拿了一片酒壶的碎片,攥在手里,直到手掌被割地鲜血淋漓,他才能以巨大的平静说出,“你什么时候回来?” 我的步伐顿了顿,因为他。 ”很快。”我同他许诺,“你在这儿等我,我很快回来。” 悉悉索索的声音,我没有看他,他的语气依旧冷静。 -- 第40页 “好。” 他说。 我微微点头,步履匆匆,就此离去。 那时候,我真的以为我会很快回来。 可惜,那一次,我这个撒谎精,依旧食言了。 等我们再次相逢时,一切都面目全非。 我们所有人,都向着深渊,头也不回地滑落。 无一幸免。 89、 在黎明到来之前,我骑上马匹。 千里,只身,前往宛城。 90、 在赶路的过程中,明明心中无比焦急,我却仍然忍不住回想起有关以季三青的往事。 那些都是是我仍然在季府的旧事了,那时候,我选择背叛了季清贺,转投到季三青手下。 季三青到底不是一点戒心也没有,对于我这种三无人士的一面之词,季三青还是不能完全相信的,他没有让我贴身伺候,只是把我丢给了小竹。 或许是慈悲心过剩,小竹对我很是关照,从衣食到住行,成为他一个仆从的仆从,我的日子竟然比在季清贺一个四少爷那里还舒适。小竹甚至担心我像以前一样被欺负,每天划出大量时间跟着我,连季三青那里的事务都一度耽搁了。 有人关照我我当然很开心,不过由于继父的关系,我对骤然而至的荣宠和关注总是恐惧的。“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这个道理我从小就懂了。所以,小竹这的过分热情就让我有些诚惶诚恐,心生疑窦。 我很想弄清楚缘由,不过季三青院子中的其他人我也不熟,直接问小竹我又问不出口,思来想去,只能从好说话的季三青入手。 终于,我逮到了一个可以和季三青独处的机会,可以把这件事问清楚。 那是一个下雨的下午,季三青独自一人在花园中的亭子里赏花。 我装作无处躲雨的样子,手捂住头,匆匆忙忙地冲进了亭子里,等到抖掉身上细碎的水滴之后,才“发现”季三青在这儿,于是匆忙向季三青行礼。 果不其然,季三青扶住了我。 “哎哎,别这样了,反正这里也没别人。” 季三青一向受不惯别人在他面前小心翼翼的样子,在外人却又不得不面前摆出季府大公子的样子,他其实挺难受的。 还有事情要想要请教季三青,自然是万事顺着他的心意,我当即收了那副谄媚样,挠挠头,憨憨地笑着。 “好嘞。对啦,大公子在这儿干个啥子啊?” 季家大公子爱花,每当下雨的时候,他都担忧花园中的花朵经不起摧残,故而会来院中盯着。有关季三青的喜乐爱好,我早就从小竹那里套得一清二楚,却还是有此一问。 “看花,”季三青顺着我的问题回答,“玉兰花刚刚开放不久,就经历了这一场春雨,等到这场雨过后,这满树的洁白就要零落成泥喽——” 季三青眉宇间满是忧愁,很是伤感。 我是不大能理解这种伤春悲秋的文人气质,不过还是应和道。 “是啊,这一树的白花,明明这么好看的。” 心有戚戚然,季三青又是一阵长叹。等到悲伤够了,季三青回过头来问我: “小兄弟,伤养好了吗?最近怎么样了啊?” 我等的就是他这一句,赶忙接道: “唉,多亏公子的关照,已经大好了呢。”我在季三青面前跳了跳,向他展现我的身体好得彻底,“不过最近的话……公子,我知道我不该这么说的,可是我实在是受之有愧啊。小竹大人他,对我有些过好了,我……” 话止于此,没有说下去,季三青当然是听得懂的,很给面子地接了下去。 “你有些搞不清状况,对吧?” 我点头如春臼,季三青拍了拍我的头,安慰我。 “放心啦,小竹性格就是这样的,你受着就是了。如果说他为什么对你这么关照,可能是跟他的经历有关吧,”季三青对此也无法确定,有些迟疑地说,“小竹原来也是京城有头有脸的大贵族,他与我自幼相识,不过由于官场的一些事情,他们家被抄家了,小竹也被贬为奴隶,原本是要流放的,我求了爷爷才让他留在我们家。”季三青仔细想了想,补充道,“小竹他也在大牢里呆过一段时间,被折磨地生不如死,可能是你的经历或者是之前受的伤,让他想到了自己吧。” 原来如此,我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在季三青看过来的时候扬起了一个大大的微笑。 “嗯,谢谢大公子了。” “不用谢。”季三青暖暖地笑着,带着点质朴的气息,又带着点无微不至的关怀。 从乌巢到凤城,我从没见过季三青这样温柔且无私的人。他对身边的人无比关注,总是竭尽所能地帮助周围的人,不求任何回报。他可是大禹顶级贵族,季家的大公子啊,却帮了我这个穷乡僻壤出来的小人物这么多次。 “大公子,谢谢你。” 我情不自禁地开口,这一次,是发自内心。 季三青有些惊讶地看着我,面对我的再三感谢,他的面颊有点羞红。 “呜,能帮到你,我也很开心。”季三青侧过脸,轻轻地咳了两声,在神色如常以后,他才严肃地说教,“不过你下次可不能再这么客气了。” “嗯,我懂了,大公子。”我连忙点头。 季三青笑着摸了摸我的头,而后拎起角落之中的雨伞,走到亭子外,轻轻地撑开。他在亭子的台阶之下,在雨幕之中,向我伸出一只白玉似的手。 -- 第41页 “天有些凉了,在外面待久了对身体不好,来,送你回去。” “唉?唉?不用了,大公子。”我诚惶诚恐,连连摆手。 季三青当即板起了脸,活像家学里那个教书的老先生。 “我刚刚说什么来着,小兄弟?”他提醒我。 我知道这样不对,但看着他故作老成的样子,还是没有忍住笑出声。我一下子跳到季三青的伞下,有些没大没小地同他开玩笑。 “好啦,好啦,我知道了,老先生。” 似乎也知道自己学老学究学得不像,季三青有些尴尬地摸摸鼻子,然后同我一起笑了出来。 在往我们的小院里走的时候,或许是担心气氛太过尴尬,季三青重启了刚刚的话题。 “其实我一直觉得自己挺没用的,只能帮助到自己看得见的几个人……”季三青的语气有些飘忽,携着几分懊恼和不甘。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同我说这些,但我听到他如此妄自菲薄,语气中也就带了点气愤:“大公子,你说什么,你不是救了我和小竹吗?我们俩如果没有你,指不定会落得什么结局呢!” 季三青并没有被我的语气感染,他仍然沉浸在自己的情绪之中。 “可是这样是不够的,仅仅救几个人,是不够的”他的眉眼中浸着我我不能理解的哀愁,他轻叹着说,“我跟爷爷,还差得远呢……” 提到了季老丞相,我愣住了,季三青过于平易近人了,以致我竟然忘记了,他其实是权倾朝野的季老丞相的孙子。 “所以,”我迟疑地问道,“大公子想要成为季左丞相那样的大官?” “不是想要成为那样的官,而是想要成为那样的人……” 季三青摇摇头,估计也是觉得自己不可能,也就不再多谈这件事情了,见他心情不大好,我也不便多言,余下的路途,就此沉默。 季三青将我送到长廊下,沿着长廊走,就能回到季三青的院落。他没有收回伞,并不打算跟我一起回去。直到这时候,我才发现,那柄油纸伞伞面很小,并不足以护好两人,他为了让我不被微凉的雨水淋湿,任由自己的大半身躯暴露在伞外,一路走来,半身彻底湿透了。 这看似只是一件小事,却是那时的我从未经历过的震撼。 此生此世,从没有人对我这么关注过,在那一刻,某种甜蜜的的液体在我的胸膛中翻涌,让我在这料峭的早春之中好似身处盛夏,温暖到近乎炙热,这温暖甜蜜的液体粘稠无比,堵在我的喉头,让我连一句漂亮话都说不出了。 季三青的眉眼淡淡,满身都是书卷气,在同我道别之后,依旧撑着那柄油纸伞,将离去的背影晕在这江南的烟雨之中。 我立在长廊尽头,目送着他。 91、 在季三青手底下的日子,是我此生此世最为宁静美好的一段时间,没有勾心斗角,没有欺辱霸凌,没有刀山血海,没有生离死别,有的只是琴棋书画诗酒花。 季三青没有什么主子的架势,有时候吃茶吟诗都会带着他们这群下人一起,每当这时,我都会很自卑,季三青的佣人都是才貌兼备之辈,吟诗对他们是一点难度都没有,强者如小竹,身为落魄贵族的他无愧于自己的血脉,七步成诗不在话下,弱者如几个学识较差的侍女,那也是能写些讨巧诗句的打油诗人。 至于我,识字已经勉强,偶尔的引经据典都是超常发挥了,连文雅地说话都是来到季府之后强行学会的,至于写诗这种高难度的操作,着实为难到我了。 不过自卑不能影响我融入这群“诗人”的决心,在经历过被书童集体嫌弃的事件之后,再被那个已经死去的书童揍得半死之后,我终于意识到了。 就和季府中的大部分看不起我一样,我同样看不起他们。小竹这种没落贵族就罢了,在季府中的其他人,依旧是贫民阶层出身,哪怕是京城的贫民,依旧是贫民,同样身处底层的我始终无法理解,他们那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何来?说到底,我们不是上层阶级,即使在机缘之下窥探到了上层社会的一角,我们的本质依旧是一无所有的废物。他们难道忘记了吗?那胸口象征着耻辱的卖身契,那生死命运尽数由不得自己掌控的烙印。 在我的眼中,贵族老爷的肆意挥霍是为了笼络下人的心,贵族公子小姐们的高傲是为了将自己与下等人区隔,让下等人不得接触自己,以此保持自身的神秘感和权威。但身为世家大族的仆役,也学着自家主人的做派,其实并没有什么价值,我们就是府中最下等的人,挥霍伤害的只会是自身的利益,根本得不到笼络人心的效果,至于那种高傲地姿态,除了自我满足自我幻想以外,更是一点用处也无。 对于季府仆役们故作高贵矜持的姿态,我打从心底看不起。就如那个险些将我掐死的书童所言,“明明都是渣渣,你凭什么就看不起我们?”。 是啊,明明就是渣渣,你们装什么像呢?我们渣渣的本质不会因为我们有了贵族的虚假外壳而有所改变,如果无法攫取权利,聚拢财富,就是你将贵族的作态模仿得惟妙惟肖,依旧成不了贵族。 换句话说,如果贵族的作态无法带来权利和地位,它在我眼中,就是不值一提的废物。 由于这种想法,我以前的神态之中的确带着嘲讽和蔑视,以前的我也没有想要隐藏的意思,我们同样都是下人,我就是跟你三观不合,怎么了? -- 第42页 不过,在成为季三青手下之后,我“学乖了”。我将那份不屑隐藏在心底,将锋利的尖刺收拢在柔软的内心之中。我始终记得我使得大管家忍俊不禁的人设,从进到季府的院子之后,我就是逗笑大管家的那个憨厚的、不知所措的、需要人带带的小李子,必要的时候,甚至可以不在意自己脸面,给同为下人的他们来几段猴戏,逗得他们哈哈大笑。 能答应的时候绝不拒绝,能憨笑的时候绝不苦着脸,仗着自己有点蛮力,尽量帮着这群手无缚鸡之力的“少爷小姐”们。 这一次,不出两周,我就跟他们打成一片。 你看,只要掩藏住真心,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并没有多难啊。 最早发现我与院子中人没有交心的,不是与我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下人们,也不是一直护着我的小竹,而是天天腻在书房中的季三青。 在某次踏青的时候,季三青将我拉到了一旁,同我说话。 “你知道吗,其实大家都有点怕你?” “啊?为什么,是被我的外貌吓到了吗?”我委屈地皱起脸,可怜巴巴地抱怨道,“可是这种事是老天定下的,小的也没有办法做主啊!” “不是这个原因。”季三青挠挠头,终于想明白了该怎么样与我说清楚,“这样吧,你做几个表情给我看,我说你做。” 我虽然不能理解季三青的深意,但还是愿意听他的吩咐的。 “开心的时候。” 我当即裂开嘴角,眉眼弯弯,竭尽全力地想要和他人分享我心中的喜悦和明快。 “装呆的时候。”季三青的神色有点严肃。 我耷拉下眼角,鼻子揪起,背部微微弓起,一只手挠着脑后,另一手有点无措,嘴角带着点讨好的笑意。 “……看见最仇恨的人。” 季三青的声音有点干涩。 我头颅微垂,微睁的双眼向上斜视着,目光如蛇,周身的气氛阴冷如冰窖。 季三青向后退了半步,在回过神来之后,稳住了自己身体,他一声长叹,重新站回了我的身前,他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 “你直觉不错,你装呆和傻笑的确挺讨人喜欢的。”季三青看我的神色有点复杂,他按在我头上的手微微施力,“不过,七情六欲,面目神色,你当真能随心变换?” “台上的戏子都能做的那样惟妙惟肖,我只要用心去学,为何做不好?” 我抬头,不解地看着他。 “现实和戏曲不一样。”他说。 “有何不同?” 季三青垂眸不语,压在我头顶的手越发用力,我感觉有些疼痛了。 许久,季三青终于放开了我,他深吸一口气,仰面躺在春天的草地上。 “你说的有理,我是落入了迷惘。生旦净丑,荒诞不经,现实本就是一出跑调的戏曲。” 听不懂就是听不懂,装也装不出来,我茫茫然地站在那里。不过季三青也并不在意我有没有听懂,他拍了拍身旁的草地,示意我跟他一起躺下来。我年幼的时候几乎可以说是在泥潭中长大的,自然没有这么多讲究,同他一样,我也呈大字形躺倒在草地上。 出来踏春自然都是选天气不错的日子,今日太阳也不错,我刚刚躺下的时候,眼睛险些被阳光闪瞎。细心的季三青伸手,替我捂住了眼睛,眼前霎时间从一片明黄变成了彻头彻尾的黑暗,在这一片黑暗中,季三青同我说。 “小兄弟,你知道吗,你很有成为一个佞人的潜质。 ” “什么是佞人?” “那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在我手下的时候就别想了,我会盯着你的。” 当伪装已经成了习惯之后,我下意识地就流露出戏谑的呆样,这反应并非是出自本心,而是为了讨好他人的功利心,季三青自然也能看出,他半坐起来,气得拿手指狠狠戳了戳我的额头。 “你在我面前收回你的那套,不然小心我罚你抄《论语》!” 在众多经书子集之中,我最不喜欢的就是《论语》了,季三青就是拿住了我这一点来威胁我。 可我的确不想抄。 所以,听他的就是了。 92、 在我卸下沉重的盔甲之后,我尝试放下心中的傲慢与自卑,诚心地与他人交流,在一段时间的不适应之后,季三青院中的那些仆役果然与我的关系更加亲密。 当侍卫大哥教我武功,当侍女姐姐悄悄给我塞东西,当小竹拉着我的袖子同我讲话,当季三青从书房敞开的窗口,向我们投来的含笑一瞥。 每当此时,我的胸膛中都会涌出那股暖流,整个人都暖呼呼的,连空气都是香甜的气味,那是我第一次明白,原来,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是这样的温暖。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那就是爱。 是柔顺的,温暖的,细微的。 是他人的陪伴,是共同的欢乐,是真心换得地真心。 扪心自问,我喜欢爱吗?喜欢爱着他人的感觉?喜欢被爱的感觉吗? 喜欢,当然喜欢,但我得到爱,学会爱的时间……太晚了。 晚到——我已经彻底放弃对他的任何奢望,转而去追求那些不会背叛我的外物。爱在我的生命中,降临得太晚了,晚到我不会为它放弃我选择的路途。 早在我决心离开乌巢的那一刻,我就已经决定了我的未来,此后的任何触动,都不会改变我最初的选择,放弃我为之存活的理由。 -- 第43页 因此,当我在季三青那里感受到爱的时候,空虚随之而至,当那甜蜜的浪潮翻涌在我的胸膛的时候,我的心内是空的,它在叫嚣着,它在哭诉着,它在逼迫我做出疯狂的决定。 我的性格决定了,我与季三青只能是估客,那远隔沧溟的匆匆一瞥。 从我们相遇的那一天起,就注定了分离的不日而至。 93、 只是我没有想到,我与季三青的分离会来的那样早,早到我们还没有来得及真正地认识对方。 在我转到季三青手下的第二个月,在花开荼蘼的暮春之时,小竹在一个没有星辰的夜晚,抱着我哭了出来。 他哭着告诉我,季三青要去中山国出使,这一趟出使,有着极大的危险,大到他很有可能——没有办法活着回来。 小竹的哭不是宛如婴儿的那种不管不顾的哭法,而是细细的,微弱的,无声的哭法,看着小竹那副难过的样子,跟他相处了这么多天的我与他感同身受,心痛难当。在耗费了半个多时辰,我终于将苦累的小竹安抚睡着了。 吹熄烛火,替他更衣,我趁着月色去找季三青了。 我知道凭我的身份,是无力更改季三青的任何决定的,但是……小竹他跟了季三青这么多年,季三青总不至于连小竹的想法也全然不顾吧。 虽然知道机会渺茫,但我仍旧愿意去试试,看看这件事情有没有转圜的余地。 月上中天,季三青依旧呆在书房,隔着透光的门扉,我小声地唤着: “大公子?” “谁啊,这么晚了。” 搁笔的声音,衣袍摩擦的声音,步鞋踏地的声音,闭合的门扉在我面前被打开,季三青站在明亮的烛火之中,如玉的面容透着柔和的光。 看着这样的公子,想着他将踏上陷途,胸膛之中的甜蜜不再,转而是苦涩的液体,那液体腐蚀掉了我近乎整个躯壳,令我的行动变得滞缓无比。我黑瘦的小脸皱成一团,我知道这幅表情一定丑陋极了,在铁匠那里时候,每当我露出这幅表情,我就会被打得更狠。 我不喜欢这幅表情,我厌恶这幅表情,我以为我不再会露出这幅表情的,可是,在季三青面前,我忍不住。 季三青看着这样丑陋的我,没有任何的神色,反而忧心无比地将我迎进书房。 “小兄弟,怎么了?” 他带我在案边坐下,给了倒了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我捧着茶,压抑了那哭泣出声的冲动,以尽量正常的神色,小心翼翼地问道: “大公子你……要去中山国?” 大禹国中国的人谁不知道,我国与中山国连年战争,是世代的血仇,中山国连我们送过去和亲的公主都给弄死了不少,更别提使臣了。哪怕是我这种见识短浅的人也知道,这趟出使危险无比,几乎可以称得上十死无生。 季三青只会更加清楚,可他一点都不在意,言语仪态一如往日,洒脱自在。 “没错,我明早就要出发了。” 明早,这么快?被这过快的时间吓到了,我的言语也失了分寸。 “那——大公子不去不行吗?”我口不择言,竟然直接问了出来。 “小兄弟,你说什么呢?”季三青一点都不在意,他和往日一般,伸手揉乱我的头发,“这可是圣旨啊,谁敢不从,而且,我这趟也不白去啊。此次出使中山一国,不论我能否完成任务,季家都可以趁此机会回到京都。” 十二岁的我对朝堂上的风起云涌半点不懂,即使季三青说的再有道理,我也隐约觉得,季家重回京都的机会比不上季家大公子的性命,季家接受这道圣旨时,恐怕并不甘愿。 我抱着温暖的茶杯,眨巴着眼睛,盯着季三青,嘴唇开开合合,想要说些什么,却又不知从何开口。 季三青见我有口难言,也不催,静静地等待我自己恢复平静。等待了许久,我依旧扭扭捏捏,说不出来。他笑着摇摇头,站起身来,吹熄了书房里各处的蜡烛,拉起我的手,他那宽大温暖的手将我的小手整个拢在他的掌心,携着我向外走去。 “走,我们看星星。” “星星?”我终于可以如常开口了。 “是啊,星星。现在是既朔月,正适合看星星。”季三青笑呵呵地说。 我一开始以为季三青打算在院子里赏月,直到看着他哼哧哼哧地抱来一个梯子,我这才意识到,他是想要爬到屋顶上看。 看着季三青胡乱架好梯子,颤颤巍巍地就要往上爬,我急忙拦住他。 “大公子……我们还是在院子里看吧,屋顶上太危险了。” “不危险,不危险。”兴致勃勃的季三青不以为意,“上次我和清霜妹妹赏月的时候,她可是带着我跳到屋顶上的,不也没什么事,我现在可是老老实实地架了梯子呢。” “可是……” 我来不及辩驳,手脚极快的季三青已经爬到屋顶上了,我无可奈何,只能跟着他爬到了屋顶。 还真别说,屋顶的视角不错,就是倾斜的角度有点大,站不大稳,我打算坐下了,在坐下来之前,季三青往我怀中塞了一个软垫。 “这是?”我不解。 “嘿嘿,”季三青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上次跟清霜妹妹赏月的时候,我不像她平衡能力那么强,有点站不住,想要坐在屋顶上,可是屋顶太硌人了,所以这次……” -- 第44页 嗯,我懂。 我默默的接过他递过来的软垫,垫在了屁股底下。 当我们抬起头,仰望头顶那片亘古不变的星空之时,你会发现,自身的渺小与与世界无与伦比的威力,当那片星辰自你的头顶覆压而来的时候,你会因为那种威严而畏惧,也会因为那种绚丽而折服。在这漫天星辰之下,身为人类的你是多么地微不足道,当你仰望星空之时,却又仿佛能够摆脱沉重乏味的人类之身,升格为与宇宙同寿的古老存在。 当我真正的凝望着这片星辰,当漫天繁星同样凝望着我,我才发现,在我过往的岁月里,从没有仰望过星空。 被生活压弯了腰的我,从来没有过仰望星空的念头。 而直到有了抬头仰望的勇气之后,在那一瞬间,我能够理解季三青了,也终于能够与他交流了。 不是公子与仆从,只是凡人与凡人。 “季三青,”我直呼他的名字,没有半分逾越了礼教的畏惧,“生命不是最重要的东西吗。为什么你面对死亡,仍能够如此平静?” 那星辰坠落于他的眼中,他的周身沐浴在亘古不灭的星光之中,肃穆如同神佛。 “生命可以很重,也可以很轻。当你不知道人生的目的,浑浑噩噩地活着时,生命比鸿毛还轻薄。当你找寻到了自己前行的方向,并为之奋斗不休之时,你生命的重量,甚至能够比之泰山。” “那活着本身,不重要吗?” 我的童年,为了求生已经耗尽了力气,在我眼中,没有任何事物能够高过生命,而季三青否定了它,并告诉了我另一种活法。 “不重要,活着是达成目的的手段,而不是目的本身。” “那……季三青,你是为了什么而活着的呢?”最终,我还是问出了这个问题。 这个问题是每个人的死穴,作为一个仆人,我不该问出来的,可我还是问出来了,作为一个凡人。 季三青笑了起来,那星光在他眼中明明灭灭。 “我活着只为两人——太子和百姓。太子是我选的君,百姓是我不可辜负的人。”他的声音无比温柔,告诉我说,“我此次出使,既是为了太子,更是为了百姓。所以,我不得不去。” 季三青举起手,星光自从他的指缝,如流水般滑落,他看不见我,只能看见那片我不能理解的苍穹。 “我不是不想好好活着,只是有的时候。人不可以生,而可以死。” 不可以生,而可以死。 我反复咀嚼着这八个字,好像悟了什么,又好像什么都不曾理解。 看着我这幅绞尽脑汁仍然一无所得的样子,季三青伸手弹了弹我的脑门,笑着责怪道:“好啦,这不是你这种小家伙该考虑的事情。现在的你,最应该干的事情是吃好喝好,早睡早起,把自己养得白白胖胖的。有一个好身体,等到你找到活着的理由时,才有奋斗的本钱啊。” “我身体很好的。” 苍天有眼,我这句话绝不是逞能,我是真的这么认为的,小时候在乡下的时候,我好歹也算是半个孩子王,在铁匠那里的时候,铁匠那样折腾我,我还不是活得好好的。 不过很明显,季三青不吃这套,他把两只手都伸出来,一左一右拉住我的脸蛋,一齐用力,向外拉扯着。 “好?”他的语气中带着几分调笑,“又黑又瘦又小只,算哪门子 的好啊。” 我想同他争执的,只不过,我的脸被拉住了,说不出话来,只能发出含糊不清的呜呜声,见我被欺负成这幅模样,他反倒开始哈哈大笑了起来。在笑够了之后,他才松开了手,我捂着吃痛的脸颊,狠狠地盯了他一眼。 他耸耸肩,露出了些许孩童般的狡黠。不过那神情是转瞬而逝的,快得几乎让我以为那是错觉。 当孩童的天真从他面上消逝,大人才有的阴云重新笼罩在他的面孔之上。连带看着我的眼神,都带了几分沉重。 “我知道,你与我们不同。”他今夜的话,似乎格外的多,“你的血是冷的,让你与我们相处,对你来说是一种勉强。”他顿了顿,继续说了下去,“……我也清楚,你从未放弃过哪些危险的想法。” 季三青说的对,他总是能够很轻易地看穿我,看穿那个我自己都看不清的自我。有些时候,我会因他的入微无比的体贴而感恩,更多的时候,我对他洞如观火的直觉感到无比恐惧。 “……对不起。” 除此之外,我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 “你并没有对不起我什么,人各有路,我的路不一定正确,你的路也不一定错误。”无论什么时候,他都是如此的温柔,他看穿了我的不安,安慰我说:“如果你实在无法心安的话,就帮我照顾好我妹妹季清霜。” “……好……” 片刻之后,我只能做此答复。 季三青起身,就像一个长辈一般,拍了拍我的肩膀,将那份责任交到我的肩膀上。 ……我原本是这么想的,直到这个笨手笨脚的家伙把我们的梯子给踢了下去,他站在房顶的边缘,看了看离地两米的距离,缩回了脚,扭头看着我。 “嗯——不好意思,我们好像下不去了——” 我收回我觉得他像个长辈的想法,呆子就是呆子,怎么变都变不了。我暗自叹了口气,也不搭理他那副仿佛做了灰心事的模样,从房檐旁的树木滑了下去。 -- 第45页 我从泥地里捡起梯子,重新架起来,对他说: “好了,下来吧。” 屋顶上季三青挠挠头,憨憨地笑着。 在他的头顶,是一望无垠的星河。 94、 那晚,是我同季三青在季府中的最后一次相见。 在季三青离开的第三天,京都的皇上下旨,召季老丞相回京。 在我们回京后不久,季清霜就把我打包送到了裕王府。 等到季三青回到京城,一切已经尘埃落定。 95、 我和季三青相识在韶光淑气的春色之中,而在万物凋零的秋天里,我到达了宛城。 宛城已经成为一座孤城,被七万大军围困其中。 在我的马匹踏入军营不久后,季清霜闻讯而来,她依旧如同往昔一般,银甲乌发,不施粉黛,在她略带焦急的语速之中,我知道了现在的情况。 不知道是谁给了主子消息,主子得知,执行秘密任务的季三青途径宛城,并会在此处歇息一晚再继续进京。主子当即放弃进攻到一半的城池,半夜急行军,连夜把宛城给围了。自此,宛城断水断粮断绝支援,已经是第七天了。 当季清霜把话说道这里的时候,我忍不住把问题问了出来。 “等等,既然已经把宛城给围上了,那为什么不攻城?我们不是赶时间吗,主子为什么愿意跟他对耗?” “一方面是符锦他要等三路大军汇合,另一方面则是……季三青绑了老王爷的小世子……” 听着季清霜的言语,我一时半会没有回过劲来,愣了好几秒,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 “等等……老王爷有儿子?!” 我千算万算,也没有算到这茬,老王爷据说不是个天阉吗,他那一王府的美妾不都是摆设吗,为什么——他会有一个儿子? “我也是刚刚知道的,”季清霜显然也因为这个突然出来的世子闹心,“这个孩子一直被老王爷暗中养起来,除了符锦和老王爷的心腹,谁也不知道。如果不是季三青悄摸摸溜进幽州把人劫了出来,小世子的身份不会这么早就暴露。” 当然不会这么早暴露,从老王爷和主子对这位世子的态度来看,除非主子夺位成功,这位世子恐怕一辈子都不会摆到明面上来。 谁成想,小世子的身份这么早就被捅明了,更该死的是,还是被季三青的憨憨捅出来的。 我深吸一口气,根据现状猜测: “所以说,季三青拿小世子的性命威胁主子?” “没错,季三青放话说,放他们一行人平安离去,不伤害城中百姓一分一毫,他们就不会取小世子的性命。”季清霜点头。 很明显,就凭主子对老王爷的关注度,他绝不会放任小世子落入太子……哦不,是新帝一党手中。 “那么主子是个什么反应?”我继续问道。 “符锦大怒,他下令,交出完整的小世子,献出逆贼季三青的人头,不然就屠城。”季清霜眉头紧皱,步履匆匆。 我紧紧跟随着她,不禁叹息。 “死局。” 是的,就是死局。主子不会放小世子跟季三青走,宛城一方同样不会交出季三青,如果两方都不让步,这局面就不可解。 不过从我的立场来看,不合解也是一种好事。现在主子摄于小世子的性命,暂时不会动手,因此,宛城一方只要守好城池就可以了,只要他们能撑一月半月,撑到中央大军到来,主子不得不退,到时就季三青就可全身而退。 至于小世子? 主子对他很在乎,不过在我眼中,他是什么东西,连季三青的一个小手指都比不上。他的生死与我何干,死了更好,这样小崽子还可以少一个潜在竞争者。 见我松了一口气,季清霜也不是傻的,自然能猜出我在想什么,她直接把一盆冷水泼在我的头上。 “李念恩,不要高兴地太早,如果真的是固守就能解决的问题,我也不会把你叫回来了。” 我一口气还没吐完呢,就被季清霜这句话给噎了回去。 “所以呢,不就守个城吗,这有什么难的?” 我颇为不耐的回怼着,话音未落,我意识到了关键所在—— “粮食!” 我和季清霜异口同声地说,了解状况的季清霜随即往下接道。 “现在城池中的粮食根本撑不了不久。前段时间益州刺史荀匡高价收粮食,城中的商户贩粮也就罢了,宛城太守以权谋私,擅自把城中的储备用粮也给偷偷买了,他的算盘是打得不错,想着正好趁着秋收的时候低价收购一部分粮食,悄悄把粮仓给补上就好。这一来一回的银钱,自然就落入了他这太守的私人腰包之中,谁成想……” 后面的话语,季清霜没有再说,不过我们都知道。谁也没有想到的是,阴差阳错之下,主子把粮食短缺的宛城给围住了。 “即便如此,”我仍旧不解,“按理说城中百姓都有米缸蓄米的习惯,依靠着米缸的米,就算缺少新鲜的瓜果蔬菜,撑个半个月也不成问题的。” 季清霜的目光中带着哀伤,那是近乎佛陀的悲悯。 “天命,有时候就是荒诞到不可理喻的。”季清霜说,“被围城的第一天,太守就将城中百姓的粮食全部收缴上来了,收缴的粮食虽然不多,但的确是够宛城撑上半月有余了,可惜,三天前城中士兵叛变,一队一千余人的士兵为了向我军投诚,临走前把收缴的粮食给烧了……”季清霜止步,回头看着我的眼睛,一字一句地同我说,“现在——是城中断粮的第二天。” -- 第46页 我能感到,我血管中的血液渐渐冰冷。我出身最为赤贫的阶级,儿时见过这个国家最为肮脏的一面,我很清楚,我们这群“万物灵长”,会在饥饿之中做出怎样怎样的行为。 “那队士兵为什么要叛变,他们不顾自己的妻儿了吗?”作为一个还算正常的人,我无法理解这座城池之中,种种疯狂的举止。 “这些士兵不是宛城人,也没有妻儿。宛城太守不想给士兵支付军饷,所以在前几年的洪灾旱灾横行时,强行买下了两千男性流民充作士兵。这些人,名为宛城守军,实则不过是苦力罢了,这几年来,两千流民,只活下了一半。他们想要报复这座城池,且早有反心,我们到的太是时候了。” 听闻此言,我不禁想起了我在铁匠的生活,无法再说出任何言语。宛城之灾,怪不了无辜百姓,怪不了这群身不由己的守军,要怪,只能怪那宛城太守,怪我们这群杀千刀的叛乱者。 抬起头,烈日当空,晴空万里,真是个好天气。 凝望着湛蓝的天空,我问出了最后一个问题,也是我最为关注的问题。 “城中……有多少百姓……” “两万。” 季清霜的的语气比我更加沉重。 两万人,在没有粮食的情况下,被困在一座孤立无援的城池中,会发生些什么呢? 我能预见到那些疯狂的举止,更能预见到,在那座即将沦入地狱的城池之中,季三青正处在怎样的险境。 闭眼暗叹,再次睁眼的时候,眸中只剩下坚定。 我知道,时不待我,我必须抓紧每一分每一秒。 “带我去见主子,立刻!” 我对季清霜的语气近乎命令了,她沉默地点点头,一路急行。 在进到主子的营帐之前,我刺探了一下主子的底线。 “主子现在是个什么态度?” “不放出小世子什么都免谈,小世子如果有一点损伤就屠城。” “知道了。” 我的声音消失在被撩起的门帘之后。 主子的帐篷阴暗如旧。 主子披着玄色长袍,伏于案前,批改军务。许久不见,他瘦了很多,小麦色的皮肤变得惨白且薄,在烛火的照耀下,甚至隐约能够看见血管。他的唇色很淡,脸上有黑眼圈,虽然面容依旧俊美无俦,但却早已不是我记忆中那个骑在烈马之上,神采飞扬的少年了。 七年前的主子,当真是一点残影都没有留下。 “你怎么一个人回来了?” 就此搁笔,主子沉沉的黑眸凝视着我。 我噗通一声跪在地上,这是面对皇帝才应有的大礼。主子已经跟七年前完全不同了,可我谄媚的语气却是一如往昔。 “这不是听说主子这边陷入僵局了吗?小的担心主子,愁得吃不好睡不香,快马加鞭赶回来来助主子解围了~” 主子的手指点了点桌案,烛火颤动了一下。 “不必了,”主子说,“这件事你就不要管了,你担不起。” 按在地上的手掌微微用力,地上的砂石硌得我的手掌很痛,我悄悄抬头,脸上堆满了讨好的笑容。 “主子,小的也想混个立功的机会嘛——”见主子俊秀的眉头微微蹙起,我当机立断,硬着头皮大喊,“三天!主子给我三天时间,我保小世子安然无虞地出现在主子面前。” 主子微微眯起眼,来自阴晴不定的上位者的威压,令我几乎喘不过气来。 “哦?”主子的声音听不出喜怒,“大话谁都会说。” 我吞了吞口水,继续在天平上施加绝不对等的砝码。 “小的愿意以项上人头担保。” 威压愈加严重,我不敢继续直视主子,只敢盯着他掺着金线的玄衣一角。 主子冷笑出声。 “你是个怕死的人,绝不会因为这种事情冒险。我猜猜——”他的手指敲击在案上,说是猜测,实则笃定,“是为了季三青吧。” 在那句近乎判决的话语落在我的头顶上之后,跪伏在地上的我身体颤抖着,冷汗直冒的我脑中飞快地闪过无数种应对方法,最后,我选择了其中最为无用的一种。 直到这时,我仍旧在赌,我的直觉告诉我,我必赌不可。 在盛怒的主子面前,我直起了上半身,此时,我已经任由鼻涕眼泪流了满脸,其中,一半是真,一半是假。我的膝盖没有抬起,就这样双腿跪着,我向着主子身边磨蹭而去,即使隔着衣服,我的膝盖依旧被粗糙的地面磨破,鲜血染红了我腿部的衣衫。 主子的目光无声的扫过那燃血的衣衫,不置一词。 磨蹭到主子的身边,他没有拦着我,于是我得寸进尺,抱住他的大腿无比凄惨的哭求着: “主子——!求求你了——季大公子当年在季府对我帮助良多,小的我摸着良心,真的不能见死不救啊——” 我想我的哭腔一定很凄厉,一定难听至极,不然主子不会一点反应都不给,连打我一顿,连踹我一脚都不愿意。 在主子那毫无反应的死寂之中,我的心渐渐沉到幽暗的湖底,丧失了最后的希望。 案上的烛火已经烧到尽头,随着噼啪一声,那烛火熄灭,本就阴暗的帐篷更少了几分光芒。主子的影子在此时覆压下来,将我整个人笼罩再他的阴影之中。 -- 第47页 “李念恩,”主子呼唤我的名字,阐述着我们之间无可更改的过往,“我们相伴近十载,你从未真正求过我,哪怕我是你的主子,这是第一次——” 凉气入血,冰冷刺骨,他微冷的手落在我的后背上,沿着脊柱一路向下。 “还是为了别人。” 在他的手下,在他的支配之中,我抱着他,微弱地颤抖。 一下,两下,他拍抚这我的后背,像是安慰某些弱小孱弱的动物。 “罢了——”在昏暗的营帐之中,他虚虚地怀拥着我,妥协了,“三天就三天……” 我大喜过望,连忙跪谢,主子看着我虔诚地匍匐在他的脚下,不咸不淡地提醒了一句。 “如果小世子有半点差池,你就提头来见吧。” 没有再提到季三青的人头,我心中的的巨石彻底放下,我立即应道。 “是!” 主子没有留我,我也不打算继续在此浪费时间。 在我踏出主子的营帐之后,帐篷内主子剧烈的咳嗽声,那声音在他的胸腔之中回荡,无比痛苦,仿佛要将心肺都咳出。 96、 季清霜在营帐外等我,见我出来,她立即围到我的身边,询问我。 “符锦他怎么说?” “他同意让我全权接管这件事情了,不过我们只有三天时间。”我望向被我军困在其中的宛城,告诉季清霜,“我打算马上进城,以免夜长梦多。” “我同你一起去!”季清霜连忙说道。 “太危险了。”我对此并不赞同,现在宛城内部是个什么状况谁也不知道,我身为和谈者,带不进去任何士兵,如果宛城内部有任何意外,都有可能身死在其中。 我也就罢了,她堂堂郡主凑什么热闹。 见我把她当做骄矜的大小姐,季清霜神色不渝,她昂起下巴,睨着我说:“李念恩,如果我真的怕危险的话,根本就不会跟你们这帮疯子混在一起。” 我停下脚步,定定地看着季清霜,自从五年前,她来到边塞以后,我们之间的明争暗斗就没有停过,情敌与政敌,这的确是对我们之间关系的最好注解,我们相互看不顺眼,她经常单方面殴打我,我经常在会议给她的计划投反对票。我们两个干得最多的事情,除了打架就是拍着桌子对骂。由于她只针对我一人,导致军中一直传言我们其实是一对,前两年,主子甚至想过要撮合我们。 可惜,我不喜欢女孩。 可惜,她喜欢主子。 如果我喜欢女孩的话,如果她不是追着主子来的话,我想,我会喜欢上季清霜的。 “季清霜,”面对这十几年如一日的,高傲的小郡主,我的目光柔软,语气坚定,“宛城你就不要想去了,这件事我说了算。” 站在这位远比我强大的女性面前,我分毫不让。 面对我的拒绝,季清霜缓缓陈下脸,手伸向腰间的软鞭,我的手也按在剑上,随时准备和她打一架。 从来都是如此,相比于言语,暴力才能真正令人臣服。 在我们对峙的时候,一位小兵打搅了我们之间一触即发的对决。 “李将军——元帅有口令。” 季清霜放下手,我回过脸的时候,严肃和杀气收敛得一干二净,平和而慈祥,像是一位谦和的长辈。 “诶!我在这,小张你跑慢点,不着急!” 小张莽莽撞撞地冲到我的旁边,估计是赶得太匆忙了,手按在膝盖上,半蹲下来喘了一会儿才同我说。 “李将军,元帅让你好好休息,今天不算在三天里,明天再去宛城。” 我从没想过主子会给我下这样的命令,呆住的我都不知道该怎样回答才好,片刻之后,在剧烈的心跳声中,我装作不咸不淡的样子,回了一句。 “呃……我知道了……” 小张欢快地点了点都,直起身就要回去复命了,而直到这时,他才注意到了一直站在我身边的季清霜。 小张缩了缩脖子,很怂地打着哈哈: “季,季将军也在啊——” 季清霜冲他微微颔首,充作回复,小张赔了个小脸,一秒都不想多留,转身就跑了,速度比来时更快。 季大小姐的威慑就是恐怖如斯。 我不禁回头,想要再瞻仰一下季清霜的圣颜,没想到季清霜也在看我,神色复杂,埋怨中带着几分暗恨,活像是痴情女子看着自家的负心汉。 在我被自己不恰当的比喻恶心到时,季清霜开口了。 “李念恩,你知道吗?”她的声音无比干涩,仿佛连开口都极为艰难,“我追了符锦整整十年,整整十年来,他从没问过我——吃的好不好?睡得怎么样?” 她看着我的眼睛极为空洞,那空洞之中倒映不出我的影子,在说出这句话的瞬间,一直以来支撑着她的某样东西仿佛被抽走了,她在一瞬间苍老,包裹着她的铠甲也撑不起她的脊梁了。 即便如此,季清霜仍在自虐着,继续说道。 “季三青这件事情也是如此,为了求得家兄的一条生路,我在符锦的帐篷外跪了两天,整整两天,他连见都不肯见我……” 季清霜转身,不再看我,以冷硬的铠甲,而不是自己的面目,面对着我。 “我输了——祝你们幸福。” 季清霜转身就走,可是没有走出两步就猛地回头,对我装腔作势地吼道: -- 第48页 “对了,你今晚记得好好休息,我现在就让人把你帐篷里兵书地图什么的都收走,你今晚除了睡觉什么都别想干!” 这句话吼完,她转过身,一路小跑地逃掉了,我能确定,我看到了她眼中晶莹的泪花。 我其实是想安慰她的,可是……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为什么全军营的人都感觉我跟主子是一对?军中的士兵传言我是主子的禁脔,小崽子盯着我不让我跟别的男人乱搞,季清霜这个家伙更是坚定地认为我是她情敌,九王爷则会调侃我说让我在和主子隐婚的时候记得给他发喜帖。 我寻思着,在边塞的这几年,我和主子也没做什么奇怪的事情啊。大都是些无伤大雅的小事,比如主子不开心时除了我不准任何人伺候他;我有什么新鲜玩意第一时间想着给主子看看;在战况最激烈的时候,我不眠不休地也要照顾主子;老王爷送来的上好伤药主子直接给我一半;在议事的时候主子总是第一个问我的意见;当主子发疯的时候只有我能拦住他…… 直到细细想来,我才发现,我和主子留给彼此的特例太多了,多到众人误会我与他的关系一点都不奇怪。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恋人和夫妻都已经不足以形容我们之间的关系了。 我与主子,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我服侍过季清贺,服侍过季三青,但我对他们的称呼一直都是公子,从未真正将他们当做我真正的主子。只有符锦,唯有符锦,在与他相见的第一面后,我就认定了他。 那时候,演武场上意气风发的少年选中了跪在角落里的我作为他的对手,我以面容丑陋身份低贱为由婉拒了他,结果不管不顾的八王爷还是将我揍成了狗。 事后,他搀着我去找了大夫,那时候,俊俏可人的八王爷蹲在我的面前,打量着我,不解地问道: “什么嘛?你也有鼻子有眼的,跟我有什么不一样啊?” 我的两只眼睛都被他打肿了,忍着疼痛,隔着肿胀的眼皮,在有限的视线中,我看着他。 少年神色认真,没有半分虚伪,他乌溜溜的大眼睛中,有的只是孩童般的好奇。 在那一瞬间,我豁然开朗。 季三青对我是怜悯,季清贺对我是鄙夷,仆人老爷对我是傲慢,唯有这位八王爷,真的把我当做了和他对等的存在。 在我还是一个一无所有的废物之时,他是第一个这样看待我的人。 那时候,我做出了决定。 这就是我的主子,我想。 我唯一的主子。 97、 当我回到我的帐篷之后,帐篷中除了床什么都没有,季清霜还派人来守在我的营帐前,不让我出去。 这是铁了心的要让我好好睡一觉了。 我哑然失笑,只能躺在床上,当我的身体接触到床的那一刻,身体舒服地快要让我呻吟出来,即使我再不愿意,两天近乎无休的奔波也让我的身体达到了极限,我的大脑不受我意志控制,堕入了梦境。 我睡得并不安稳, 即使是在睡眠之中,我也有着部分的意识,我甚至能够完整记得我做过的一个梦。 准确的说,那不是梦,而是过往的一段记忆。 一段关于骑马,关于季三青,关于主子的记忆。 在我进入裕王府后不久,我就得到了主子的宠爱,他到哪里都喜欢带着我,有一次,三王爷叫主子去猎苑,主子把我也拖过去了。 按理说,像我这种仆从,是不能够入猎场的,只能在马厩旁边静候,等着主子们玩得尽兴了,再同他们一起回府,可谁成想,主子那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家伙把我从仆从堆里拖了出来。 “等着!” 主子命令我等在原地,我无措地站在原地,看着跟着三王爷一起来的季清霜从我身边窜来窜去。 这里是皇家猎苑,是皇亲国戚才能来的地方,我打量着马厩中威风凛凛的马匹,看着三皇子等人华美的衣装,感觉自己与此处格格不入,脚下无比平坦的地面仿佛有针刺刀尖,令我站立不稳,想要逃离。 主子其实没有离开多久,我却感觉无比漫长,当主子牵着两匹马从马厩深处走出的时候,看到就是我这幅眼神游离,手足无措的模样。 主子嬉笑着凑了过来,拍了拍我的后背。 “怎么了,等不住了?”主子其中一匹缰绳放到我的手中,“不过你这等可不是白等的,这匹马是我让马夫特地给你留的,性格温顺无比,跑得也不算慢。” 我接过那匹红棕色小马的缰绳,有些没有弄清楚状况。 “可是,主子,仆人是不能在猎场里骑马狩猎的啊。” 我下意识地就把裕王府老人反复叮嘱我的事情说出,说出后我立即就意识到这扫了主子的兴致,闭口不言了。 主子挑了挑眉,不屑地说:“你是本王的人,本王说行就行,别的你都不用管了。” “可是——” 我还想说什么,三王爷那边已经挑好了马,在马厩外招呼主子了。 “喂,老八,你磨磨唧唧地挑完了没?”三王爷的声音一如既往地洪亮,“快点,趁着季清霜那小丫头还没挑完,我们先跑,这次我们说什么都不能再输给一个小丫头片子了!” “哦!三哥,我马上来!” 主子连忙回应三王爷,牵着自己的那匹马就要走了,在他骑上高头大马,追逐三王爷的背影之前,他回身同我说: -- 第49页 “李念恩,我在树林入口那里等你,你可给我快点啊——” 少年声音清亮,神采飞扬,在那一瞬间,我被发着光的少年吸引,在我回过神来之后,少年扬起长鞭,一骑绝尘,已经消失在了我的实现之中。 等到主子连背影都不可触及之后,被留在阴暗马厩的我才能说出未能说出口的言语。 “可是——我不会骑马啊……” 马匹和马车,这些都是乡下人与贫民只能想想的玩意,一匹马最少也要好几钱银子,一般家哪里买得起。即使有那闲钱,买鸡买鸭买牛不好吗,为什么费钱去买一匹没什么大用的马。在我的童年时光中,即使是李家村中最有钱的人,也不过有一匹骡子。后来进到城里了,倒是能从行商的商人处见到马匹,不过严酷的劳作已经让我没了凑热闹的心情。再后面到了季家,我不过是一个下人,干好自己分内的事情就够了,哪有机会和精力去学骑马。 我牵着我的小马,它乌黑透亮的大眼睛同我对视,我俩相顾无言,它是不会言,我是不能言。 我和我的小马倒是安静,被三王爷和主子悄悄丢下的季清霜可一点都不安稳,她气得叽哇乱叫,扬言要把三王爷和主子都教训一顿。 季清霜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家家,牵着一匹黑色烈马,风风火火地就要去追两位王爷。 在她背后,有人略带无奈地劝阻道: “季清霜,你好歹注意点形象。” 这声音如玉般温润,令我无比耳熟,我蓦然回首,果然,正是阔别已久的季家大公子——季三青。 他原本是想跟着季清霜跑,以免她闯祸的,结果看见了面露难色的我。 “出了什么事情吗,小兄弟?”季三青停下脚步,略带忧心地询问我。 我对他的性格还算了解,也就没想着要去瞒着他。 “唉,公子,我的主子让我同他在树林入口入口汇合,可是我不会骑马,如果走过去的话又浪费太多时间了,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这情况的确棘手,”季三青愁我之愁,面露难色,片刻之后神色舒展,给我建议道:“要不这样吧,小兄弟,我指导你,带着你慢慢骑过去?” “呃——可是你不是还要去追郡主吗,不麻烦你吗?” “不麻烦的,季清霜那丫头没什么好担心的,她可比猎苑中的任何猎物都要凶残……”一提到季清霜,季三青明显有点头痛,“算了,不管那个疯丫头了,小兄弟,牵着你的马,我们走吧,我教你怎么骑马。” 季三青教得不可谓不细致,主子选的马不可谓不温顺,不知道是不是我太笨的缘故,在短短一刻钟的时间里,我已经从马上栽下来三次了。我第三次摔倒是头朝下,倒栽在地上的,吓得季三青说什么都不让我继续练习了。 见简单地教会我骑马,带着我的人和马一起走是行不通了,季三青退而求其次,打算只把我的人带过去。季三青让坐在他的后面,与我同骑,直接前往约定的地点。 季三青的骑术就跟他的人一样,速度不算快,但很是稳健。这是我第一次骑马,不过我一点都不怕,景物飞驰而过,马匹颠簸,从高处向下看的眩晕感。我抱紧季三青的腰,紧紧地贴在他的后背上,没有半分畏惧感,内心平和而安稳,甚至能够享受这种新奇的感觉。 季三青的后背宽阔温暖,带着成年男性值得依靠的特性。当我将脸靠在季三青的后背上是,恍惚间回到了小时候。回想起我那个,懦弱的,无药可救的亲爹。 我的亲爹就是个废物,我的继父起码还教会了我读书识字,而我那个屁都不懂的亲爹,除了杀猪什么都不会。生我时浑浑噩噩,养我时随随便便,死的时候不明不白,爷爷奶奶怒其不争,母亲看不起他,村里人把他当老实人欺负,他的一生都被人推着走,没有任何价值和意义。 一直以来,我都是这么想的。 抱着季三青的手臂紧了紧,季三青问我:“怎么了吗?” 【怎么了吗?】 那个窝囊的亲爹也这么问过我,那时候,他将我背在背后,他的后背和季三青一样,一样宽阔而温暖,我被他背在后背的时候,永远都不担心会摔下去。 因为那个男人,那个窝囊废一样的男人,他一定会接住我的。那时候,什么都不知道的我就是如此坚信着,那个懦弱到近乎卑微的男人,一定会接住我的。 那个男人背着我,我呆在那个男人的后背上,我们行过夕阳下金色的稻田,越过泛着金色波澜的小溪,在金色的天空下,我们回到了家。母亲早已经做好了晚饭,她立在屋门旁,看着归来的丈夫,眼底荡着柔柔的,金色的光。 我的母亲,她不是良母,但她的确是一个贤妻,她此生所有的温柔,都倾注给了那个懦弱无用的男人,而那个懦弱无用的男人,最在意的人是我——我的母亲因此而厌恶我。 孩童对此都是很敏感的,即使我的母亲极力掩藏。因此,当那个男人放下我的时候,我对温柔的母亲充满了恐惧,下意识地缩在了那个那人身后。 那个男人敏感地察觉到了我的畏缩,他蹲下来,由于背对着落日,他的面容在暗影中糊成一团,唯有他的大手落在我头顶的触感,清晰无比。 那是温柔,那是慈爱,那是想要将他的爱意传给我。 -- 第50页 爱,是啊,这该死的爱。 每当在季三青的身边时候,我总会想到这该死的玩意。 这次也是一样,我想起了那个男人,还想起了,我是真的爱着那个那男人的。 而我对那个男人的所有遗忘,也是源于我对生父的爱。 源于我不想再一次经历,失去我的父亲的撕心裂肺之痛。 原来我不是不曾得到过爱,而是太早品尝了痛失所爱的撕心裂肺,以至于对所有的爱望而却步,因而踏上了另一条路,追逐冰冷无情的金钱权力。 而现在,季三青重新赋予我爱的能力,让我又一次重温那种撕心裂肺的痛苦。 我恨季三青吗,痛恨这个给予我蜜糖,又重新带我领略苦涩的男人。 怎么会呢,我微笑着想,他将我从非人变回了人类,我感谢他还来不及呢。 “我没事!” 在疾驰的马匹上,在呼啸的风声中,我大声地对季三青说,将我的心意传达。 那时候,我抱住他,就像抱着我最后的浮木,抱住我得以为人的证明。 那时候,我不过是一个十二岁的男孩,而他是已经及冠的男人,但我的心中升起了一种朦胧的使命感——我想要保护他,身为一个卖身为奴的男孩,我想要保护好这位地位尊贵的公子。 即使我现在命不由己,但我有自信,终有一日,我有能力护他一生顺逐,一世无忧。 终有一日。 在猎苑中,从马厩到进行狩猎的树林之间有一片草地,不过这片草地面积有限,不过一炷香的工夫,季三青便带我来到了树林的入口处,也就是主子所说的集合地。 当我们到达那里的时候,只剩下主子一人等在那里,三王爷和季清霜早就不见了踪迹。 我刚到,还没来得及下马,主子就骑马冲了过来,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斥责: “李念恩!你有没有一点时间观念,害得我等了这门久,今天我如果输给了三哥和季清霜,那都是你的错!” 那时候的主子和我同龄,十二岁的面孔还带着点婴儿肥,说话时清脆中略带稚嫩,即使是斥责的语气也令人提不起什么恶感。主子训完我,就要将我拉下马,季三青拦住了他,估计是担心主子打骂我。 这一举动无疑是火上浇油,本就气愤的主子更加怒火中烧,他气得跳起来,指着我的鼻子骂道: “李念恩,你给我下来,你别以为季三青护着你我就不能把你怎么办了,今天你回府以后给我等着!!!” 闻言,一向休养很好的季三青忍不住皱了眉头,他将我护在身后,直面怒气冲冲的主子。 “八王爷,这件事怪不了这位小兄弟,你让你一个从来没有骑过马的人骑马来找你,你这不是为难人吗?” 主子说到底只是性子变扭,不是不明事理之人,听了季三青的解释,他的火霎时消了一半,剩下的一半他强撑着,展现出来却像是一只故作凶残的小奶猫。 “你——你不会骑马怎么不早说?早说我就带你过来了!” 我是想早说的来着,可是您老当时净顾着跟三王爷和季清霜比赛的事情,哪里肯听我说话。 不过这种话只能心里说,那时候我跟主子相处不久,却已经摸清了年幼主子的性格,儿时的他就是一个万事顺风顺水的小魔王,吃软不吃硬,只要顺着他的性子来,万事好说。 于是我只字不提马厩发生的事情,直接将错都揽到了我的身上。 “对,没错,都是小的不好,小的应该早点说的~” 见我认了错,主子对季三青扬了扬下巴,示意他这问题也解释清楚了,现在可以放人了吧。 可季三青依旧没有放我下马,这位也能理解,毕竟主子的名声着实太差了,他府中被他折磨致死的下人并不在少数,偶尔的一些行为也的确令人胆寒,我跟主子初次相识的时候也被他打个半死,我想如果不是我心大,我估计和裕王府中的其它侍从一样,面对主子胆战心惊,唯恐这位爷发神经。 季三青如果不放我,主子也不能把他怎么样。主子虽然是只无法无天的顽劣,但还是听老王爷和三王爷这两尊大佛的话的。三王爷对季老丞相极其敬重,而季三青又是季老丞相最看重的后辈。由于这层关系在,主子在季三青面前还是有几分忌惮之心的,他担心惹他三哥不开心。 从季三青那边无法下手,那么只能从我入手了,主子对季三青身后的我嚷嚷着: “喂!李念恩,丢人还没丢够吗,还不快给我下来!” 我这边还没来得及回呢,操着一颗老母亲心的季三青忍不住了,他盘问主子: “八王爷,你一直让他下马,到底有什么事情?你带他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人来猎苑,又想干什么?” 再一再二不可再三,季三青一直拦着主子,挑拨主子本就脆弱的神经,主子表面上的那点善意,就要维持不住了。看在三王爷的份上,主子好歹没有爆粗,不过言辞之中已经隐隐带了火药味了。 “季大公子,我的人我自己管,教他骑马也好,带着他去哪也好,我说了算。至于您那三脚猫的骑术,连你自己的妹妹都比不过,还是不要嫌丑了吧。” 我是一个下人,如果主子们因为我的缘故产生嫌隙,主子们会怎样我不知道,但我一定会死的很惨,在一点就炸的主子发疯之前,我选择自己跳下马匹,快点赶到主子身边去,安慰一下主子那颗“脆弱”的心脏。 -- 第51页 在跳下马匹的时候,我隐隐约约地听到,季三青好像在小声嘀咕。 “……说的好像你的骑术就比得过我妹一样……” 我没有忍住,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主子把我拖走的时候,狐疑地看了我一眼,询问我说。 “你笑什么?” 以防刺激到他那颗脆弱的少男心,我当然不会把季三青的话说给他听,只是笑而不语,主子问不出个究竟,随之就抛之脑后了。 主子说要教我骑马,并不只是说说而已,在带着我跑了两圈之后,他就让我尝试自己骑马了。 相较于季三青和风细雨的指导,主子无异于一个吹毛求疵的严师。从骑坐的姿势到指令的下达,他都要求我尽善尽美,他不会像季三青一样,见我摔在地上就不忍心让我继续练下去了。在我摔下来之后,他只会站在我的身旁,拿靴子踢踢我的脊梁骨,示意我自己站起来。 季三青一开始还在旁边盯着主子,后来看他确实是在用心训练我,而且还训练得有模有样的,也就放心把我交给主子,自己转而去树林里盯着从来不让人省心的季清霜了。 那个下午,主子不厌其烦,教了我很多次,从入门的在马背上坐稳,到最后的可以驾驭马快步跑起来,他一直一直陪伴着我。 也正是在那个下午,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马匹的我,在一个下午的时间里完成了骑术的入门。代价当然是有的,被勒得通红的手掌也好,大腿内部被磨伤的痛楚也好,多次摔下马被摔得青紫的身体也好。不过,这一切的代价,当我终于能够自己驾驭马匹,在草地上奔跑起来的时候,我感觉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苍翠的小草快速地抛在身后,连成一片苍茫的绿色,跟着远处的云朵一起移动,仿佛我能够与天空同行,风声从我耳边呼啸而过,这风是由我自己驾驭,而不是大自然给予。 即使周身酸痛,我依旧忍不住放声长啸,主子站不远处看着,好像在微笑。 在我的骑术勉强入门之后,主子利落地翻上我的马匹,坐在我的身后,我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回身问道: “主子,怎么了?” “带着我骑一圈,我看看你学到什么程度了。”主子抱住我的我腰,提醒我,“我不会带着你骑的,你要自己握紧缰绳。” 自己骑的时候怎么骑都无所谓,就算摔下来也不过摔到自己,但主子和我同骑,这件事就不对了,我不禁忧心忡忡地劝说: “主子,还是算了吧,我骑得不好,万一伤到您的千金之躯……” “那就细心着点,不要让我受伤。”主子看不惯我这幅萎缩的样子,威胁道,“如果你骑得不好,让我伤到了,你肯定不会想面对我母妃和父皇的怒火。” 眼见是劝不动我家这位固执己见的小主子了,我只能硬着头皮上,全神贯注于马匹之上,意外的贡献了这个下午最好的成绩,主子嘴上说着还需努力,神色上的骄傲自豪是怎么样都掩藏不住的,很显然,他对自己这个老师当得很满意。 傍晚时分,在树林之中狩猎的一天的三王爷和季清霜中出来了,季清霜后面还跟着那个担心妹妹闹事的季三青。从季清霜和三王爷的猎物来看,提前跑的三王爷面对怪胎季清霜,依旧输了。更甚至, 由于三王爷提前偷跑的行为,惹恼了季清霜,导致三王爷输得更惨了。 季清霜出来以后直奔主子而来,她得意洋洋地把自己的猎物丢在主子面前,指挥他却生火烤肉。 直到这时,我才知道,主子之所以能够不参与季清霜的狩猎竞赛,留在原地等我,是以答应季清霜的要求为代价的。 主子因为我的缘故而不得不干这些脏活累活,我内心中满是愧疚,我想要上前去帮助帮助主子,结果被他推到了一旁。 他一边恶狠狠的告诉我一人做事一人当,一边宛如杀父仇人一般处理着猎物,那手法,看着我有点头皮发麻。 季三青看不惯季清霜一个姑娘家家这么霸道,扯着她的耳朵给她灌输三从四德,季清霜捂着耳朵给季三青扮鬼脸,很明显什么都没有听进去。 三王爷左看看是季三青和季清霜的“相亲相爱”,又看看我这正胆战心惊地陪在主子身边,孤身一人的他感到了无比的寂寥,忍不住高歌一曲。在他自己王府里,无论他唱得怎样,他的仆从都会洗耳恭听,笑着夸赞,这也就导致了三王爷对自己的歌声没有任何的自知之明。 在三王爷刚刚自我陶醉地唱完了一支曲子后,堵着耳朵的季清霜坐不住了,她也顾不得气自己的老哥了,跳起来就要打三王爷,三王爷哪里敢跟这个疯婆娘对打,急忙就跑。季三青担心自己的妹妹真的把三王爷折腾出个好歹来,紧紧地追在三王爷和季清霜身后。 主子在他们三人相互追逐的时候,终于把肉烤好了,他想让我作为他第一个食客,可我看着那宛若焦炭的不明物品,抵死不从…… 那是我最快乐时候,在我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 梦醒了。 梦醒在黎明到来之前,在启明星落下,在太阳未能升起之时。 在天最黑的时候。 98、 除了主子,我没有告知任何人,包括执意要跟我入城的季清霜。 出乎我的预料,对方没入城处难为我,在我表明了使者的身份之后,宛城一方直接放我进去了。但从这一点来看,宛城方面也是有和谈的意愿的——起码一部分人有。 -- 第52页 宛城在豫州也算是一个中型城池了,按照常理,城中的街道上应该人来人往,喧嚣无比。不过由于被围城的缘故,现在的宛城家家闭户,酒楼商店全部封死,除了巡逻的士兵,大街上没有任何人走动,与一座死城无异。在接待人员的引导下,我坐在高马上,沿着城中大街向宛城太守的府邸走去,大街的街面还算整洁,但是街边偶有的树木已经没了树皮,旁边的小巷中不时地传出某种难以言说的臭味,我定睛看去,才发现那里倒着几具乞丐的尸体。乞丐尸体是完整的,看起来应该是饿死的。 这是件好事,有完整的尸体说明事情还没有到糟糕的情况,我还有时间来慢慢执行我的计划,以免造成最糟糕的结果。 在我们快要到太守府邸的时候,突然有一个小乞儿从暗巷里冲出,引路的官员以为是刺客,想要下杀手,我阻止了他。 那乞儿脚步轻浮,绝不像有武功的样子,从乞儿踉跄的步伐,倒能看出这是一个已经被逼到绝路的孩子。孩子总是敏锐的,她能感受到引路官员的杀意,于是直接冲到我的马边,伸出瘦如鹰爪的手攥住我的衣角,以无比渴求的语气向我哀祈着: “大人,我好饿,能给我一点吃的吗?” 上位者做得太久了,也多了一些毫无用处的同情心,看着小家伙那黑黝黝的大眼睛,我是真的想要帮助她,不过我并没有吃的给她。 “我没有吃的东西给你,不过我可以带你去有食物的地方,怎么样,你愿意跟我去吗?” 不顾引路官员讶异的眼神,我弯腰将臭烘烘的小乞儿抱上马匹。小丫头怯生生的蜷缩在我的怀里,揪住我的衣襟,轻轻地点了点头。 我一只手将她护在怀中,另一手拉动缰绳,引路官员的神色变了又变,最终还是把我带到了太守府。 踏进太守的府邸,我被震惊到了,这种大小的府邸,此种精美的装潢,哪怕是在京城的是假官员,也少有能达到这种程度的。可宛城太守,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太守而已,在位不过十余载,能搜刮出这么多的银钱,在下真的是自愧不如。 我可以肯定,哪怕是我这种发战争财,搜刮血汗钱的人,七年积蓄,也就不过这半个宅子。在我认识的人中,能够不靠老皇帝赏赐,单靠自己能力奋斗出这座宅子的,唯有奸商徐玉阙一人。 看看这宅子中的假山,这宅子中的流水,这宅子中的花草树木,我真心觉得,我之前小瞧了这位宛城太守了,面对此等恶人,我应当与他好好交流一下贪污这么多年还不翻车的秘诀。 引路官员没有先把我带去见宛城太守,反而先带我到了季三青现今的居所,由此可见,宛城目前的掌权者是季三青。这并不是一件好事,有关投降这种事情,同小人好谈,权钱性命,利益至上,明码标价;同君子谈就让人头疼了,家国大义,礼义忠孝,从道德的制高点俯瞰着你,固守着自己的道德底线,宁死不屈。 很不幸,季三青就是君子中的佼佼者,“献身政治”、“致君尧舜”正是他活着的目的,我一开始就对自己能说服季三青这件事是没报什么希望的,打算私下收买太守,直接把季三青绑了。不过现在,我低头看了看怀中诚惶诚恐的小乞儿,我觉得自己有了七成的把握。 毕竟,眼见为实,耳听为实。 季三青住在竹林中的一小楼之中,也难为太守了,建宅子的时候还能想出来留这么一块附庸风雅的地儿,如此细心,难怪能把头顶的乌纱帽带得这么稳,值得让人学习。 竹楼深处的小楼也是竹制,随着竹门开启时的嘎吱一声,七年未见的季家大公子终于显露了他的真面目。 他盘腿坐在软垫上,身前是厮杀的棋局,身侧是婷婷袅袅的烟气,他一席白衫,举手投足间具是俊逸。听到门扉开启的声音,他回过头来,温文尔雅的书卷气,美玉一般的风骨。 这七年来,我们早已面目前非,最初的愿望,最初的性格,最初的自我,尽数被我们自己亲手撕裂。可在季家大公子身上,时间仿佛在停滞,他依旧是初见模样,依旧是那不染纤尘的白衣卿相。 这就是我不忍亵渎的妄念,这就是季家长公子——季三青。 与季三青对弈的人是小竹,小竹也了变了许多,从一个雌雄莫辩的小童变成了翩翩公子,他顺着季三青的视线看见了我,与有些迷惑的季三青不同,他一眼就认出了多年未见的我。 “李三胖?!”小竹的声音带着点惊喜,可他随之意识到了我现在与他对立的身份,他的神色随之晦暗了许多,“不……现在应该是李念恩了吧……” “李三胖是?李念恩又是?”白玉般的手指之间拧着一枚黑色棋子,季三青拿棋子敲了敲脑袋,还是什么印象都没有。 小竹在一旁叽叽喳喳地同他解释了半天,季三青才从脑海深处挖出了些细枝末节的记忆,认出了我正是被他妹妹送到裕王府的孩子。 我面上微笑附和,心中却难免苦涩—— 季三青果真不认得我了。 “在下九王爷使臣,李念恩。在下奉主子之命,前来拜会大人。” 现在,我用我的新名字,与您重新相识。 我放下怀中的孩子,向季三青拱手作揖。季三青起身将我扶起,目光落在我身侧的孩子身上,这个丫头的衣装寒碜,头发凌乱,身上散发出不知名的恶臭,与当下清幽的场景格格不入。 -- 第53页 “这位是?”季三青的语气中带着点迟疑。 “路上遇见的丫头,饿坏了,不过我可没吃的给她,就厚着脸皮带着她来您这蹭吃蹭喝了。”我的手拍着小乞儿的后背,暗中施力,把她往季三青那里送。 季三青的眸中闪过不忍,弯下腰,牵起小丫头的手,把她带到了棋盘旁,端了一盘茶点给她。小丫头是真的饿坏了,见到吃的眼睛明亮无比,不管不顾,抓起茶点就往嘴巴里塞,小竹担心她噎到了,连忙给她倒了一杯茶水给她。 小丫头的吃法是粗俗的,是不卫生的,点心屑掉了一地,手上嘴边都是食物残渣,没有大人物会喜欢这幅饕餮之相,我看着这丫头,却感到了无比的亲切,甚至有点羡慕。毕竟当年,我想这么吃都吃不了,连站着吃都做不到。 如果这这次事情办成了,就把这丫头带回养着吧。 我有些漫不经心地想着。 季三青摸了摸小丫头脏乱的头发,回头问我: “城里这样的孩子多吗?” “季大公子这边为难在下了,在下只知道城中的乞丐已经饿死的差不多了,这个丫头活下来就是个奇迹,”我笑了笑,接着说道,“不过还好,尸体是完好的,还没到吃人的时候。” 季三青的手在某一瞬间僵住了,我知道,他内心动摇了。不过现在不是乘胜追击的时候,有些东西要他自己发现才算有趣,所以我转移了话题。 “啊啊,光顾着唠家常,忘了说正事儿了,是这样的,我们家主子对小世子万分担心,摆脱在下来看看小世子在这住的好不好。” 季三青敛下眸中复杂的思虑,不动声色地拒绝了我。 “他很好。” 我拢了拢袖子,笑得越发灿烂,言辞中带着点谄媚。 “诶,城外绑着的五千战俘过得也很好。” 棋子散落在地上,白子散落一地,是小竹倏地起身时碰落了棋盒,正在吃东西的小丫头被吓了一跳,被点心的碎屑呛到了,季三青一边轻轻地拍扶她,祝她顺气,一边吩咐小竹。 “好了,带他去吧。” 小竹狠狠地剜了我一眼,袖子一甩,是布料划破空气的闷响,他的脚步跺得极重,给我引路时是满身的不情愿。 我讪讪地摸摸鼻子,没敢跟正在生气的小竹搭话,小竹也懒得搭理我。在把人事看得极其简单的小竹的眼中,我的主子是这世上最大的恶人,我大抵就是世上第二的恶人吧。 我们这段路程走了挺长的,从太守府的一头走到另一头,从绝世独立的竹林走到了侯服玉食楚馆,这里人声鼎沸,来往的小厮侍女衣衫暴露,神色之中满是媚态,在我走过的时候,他们看我的眼神仿佛带着钩子。 我挑挑眉,从一个身披白纱衣的侍女的托盘上拿了一杯酒水,端在手里,侍女毫不在意,抹着胭脂的嘴唇在我身上擦过,留下了一抹带着香气的红痕。 与我的如鱼得水不同,小竹显得很不适应这里,他左躲右闪,唯恐碰到身侧的侍从,这幅声色可口的样子反倒使得侍女妹妹们更加感兴趣,她们总是故作无意地往小竹身上靠,小竹躲闪地更加狼狈。 如披荆斩棘的勇士,我们终于到达了关押小世子的“囚牢”。 这里是这座与秦楼楚馆无疑的温柔乡中最繁华的地方,在繁复精美的门扉之后,是女子的调笑声,是小厮的恭维声,是脂粉和美酒的香气,是丝竹管弦靡靡之音。 这是人间的极乐国,是男子的温柔乡。 这种阵仗的享乐之所,在京城中,也没有几户豪族敢在家中这么做。 而这位太守大人在被困守时,还能够如此及时行乐,在下是真的佩服。 此等心胸,看来是我修炼的还不够。 小竹对这幅华唐的场景厌恶至极,他十分暴力地推开门,门里面的歌舞升平。 “哝!”小竹指着其中的一个黄衣少年,语气不善,“那个就是小世子了,我们太守好吃好喝地供着呢,要酒有酒,要肉有肉,连女人都给送上门了!” 根据我混迹官场这么多年的经验,谈判桌上有谈判桌的规则,酒桌有酒桌的规则,烟花之地也自有其规则,想要谈成事情,既要按着各自的规则来。我将领口扯得松散了些,端着酒,向那名少年走去。 在我踏入这片声色场的时候,小世子好像正在同女子捉猫猫,蒙着眼睛的小世子“好巧不巧”地摸到了我的身上。 “哎呦,这是哪位小娘子啊?让你的好哥哥来猜一猜,”在外人面前,小世子对着我上下其手,“这位小娘子的胸有点平啊,屁股也不翘啊,身材有点一般啊,小心未来嫁不出去啊——” 小世子油腔滑调,周围看戏的侍女们笑个不停。我从小世子的手法就可以看出,他根本不会玩,我在京城同那群纨绔子弟玩的时候,他们的手可真的是往那些“清倌”衣服里伸的啊。 装作大人的死小孩,一点都没有我养的那个小崽子可爱。 我嗤笑着,将杯中一口未动的酒水直接倒在他的头上。 “摸够了吗,小世子?” 小世子摘下眼罩,猫儿样的眼睛瞪得大大的。 “哎呀,这不是李大人吗?” 小世子跳到一旁,白白嫩嫩的小手虚虚地捂住嘴巴上,单看模样倒比他身旁的侍女妹妹们更加可口。 -- 第54页 我将已经无用杯子掷在他的脚下,似笑非笑地说。 “怎么,你认得我?” “那是当然,在幽州谁不知道堂堂李大人啊,那可是小皇叔身边的——那个嘛~” 小世子的语调狎昵,暗含着暧昧的影射。 我能够确定,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傲慢虚伪的小子,但从这小子的情态来看,与我明显不是第一次见面了,这里面恐怕有点说道,不过现在并不是追究的时候。 “知道就好。” 我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其中暗藏的警告只有我二人能够理解。 在确认了我们的小世子的安危之后,我转身就走,在门口等我的小竹早已经放弃了挣扎,他的脸上和衣服上被过往的侍女妹妹印了好几个红印子,我帮小竹拦住了几个还想继续调戏这位纯情少年的侍女,拖着他走了。 在我踏出门口之前,已经重新开始饮酒作乐的小世子抛给我一句话。 “李大人,等会一起来玩啊~” 丝竹声重新响起,伴着缠绵的香气和女子的娇笑声,那里重新沦为销魂蚀骨的极乐馆。 被我护着的小竹表情有些复杂,他嘟起嘴,嘀嘀咕咕着:“什么嘛,不止我不喜欢那家伙,连他自己人也不喜欢他。” “除了八王爷和老王爷的死忠,没有人是他的‘自己人’。” 我纠正他。 等我们回到季三青那的时候,小丫头睡着了。在我和小竹开口之前,他用食指轻轻地抵住自己的嘴唇,示意我们不要开口。 将自己的外袍披在了脏兮兮的下丫头身上,仅着内裳的季三青随我们来到竹屋外。 藉着萧瑟秋风,竹叶沙沙作响。 我整了整刚刚在小世子那里弄乱的衣服,向季三青长揖。 “季大公子,在下已经确认了小世子的安慰了,就不多做叨扰……” “李大人,还是多留两天吧,我们宛城能救得了一个乞儿,也能供李大人吃上两端饱饭。” 我的老脸抖了抖,接了下去。 “也好,今晚我来找季大公子讨教一下棋艺。” “明天吧……今日,不宜下棋。” 季三青身后是绵延的竹林,秋风瑟瑟,他仅着单衣,有些萧索。 我的房间被安置在了小世子房间的旁边,真是应了他那句“等会一起”。我本不欲与小世子有更多的交集,可是小世子不这么想,他倚在大敞的门边,就杵在那儿等着我呢。 “哎呦喂,这不是堂堂堂堂——李大人吗?怎么又回来了啊?莫不是觉得这里的姐姐们好看,乐不思蜀了~” 吊儿郎当,嘲讽之意满满。 刚刚我想早点回军营,没时间陪他闹,现在季三青不肯见我,太守也不知道在哪,我有的是时间陪他玩。 没费什么工夫,我就讲我的表情转变成谄媚讨好的样子。 “欧呦呦,我的小世子啊,”我将手搓热,凑了上去,“现在这天气可凉了,世子您可小心些,万一您这金贵的人儿有什么闪失,小的我着项上人头可就不保了~” 我点头哈腰,小心翼翼帮小世子拢起敞开的胸襟。 小世子郎洋洋地享受着我的侍候,揶揄着说: “李大人啊,你这皮笑肉不笑的样子——可真丑。” “是吗?”仍是谄媚的笑,我的手指顺着他的胸膛下滑,小世子的身体在我手下僵硬无比。或许是因为知道我居心不良,或许他只是装作浪荡子的纯情处男,谁知道呢? “你在摸什么?”小世子的声音有点抖了。 “小世子您刚刚摸了我这么久,小的很快活,礼尚往来,小的想让您也快活快活。”袖中的匕首划出,微冷的刀尖划过他的皮肉,“不过小的好奇啊,小世子你的的胸膛怎么白白净净的,跟你那位体毛旺盛的老爹一点都不像。”我把嘴凑到他的耳边细语,“小世子啊,你真的是老王爷的孩子吗?” “修得胡言!” 小世子厉声说。 他使巧劲想要推开我,不过他那点三脚猫工夫在我面前还是不够看的,他被我按在怀中,我在他胸膛上划动的手停驻,握紧匕首,停在他的肾脏处。 “小世子还是节制些好,这太守良心大大的坏啊,以此劣等美色诱惑,害得没见过世面的小世子年纪轻轻就肾虚,说出去可不好听啊——” 表面打趣,实则阴狠,我们两人都知道,我不是在开玩笑。 我怀中的小世子静默片刻,倏地哈哈大笑。 “李大人说得有理,有理!”小世子歪过脖子,尽可能地远离我,他回头对身后的侍女说,“姐姐们就饶了我吧,弟弟我现在还未及冠,享受不等此等人间乐事。” 在外人眼中,我与小世子不过是距离近了些,没人知道那柄悬在他左肾上的刀子,侍女妹妹把我当成管教孩子的家长了,也不多做逗留,掩嘴轻笑着,鱼贯而出。 我收好了匕首,继续低眉顺眼地帮小世子整理凌乱的衣裳,最后,借着整理衣领的姿势,我提醒他。 “你给我注意一点,不准碍了我的事。” 99、 当晚太守酒宴,实名邀请我出席,小世子穿了一件骚包至极的红衣服又来找我了,他同我勾肩搭背,侃天说地,仿佛下午的事情没有发生过似的。 他既然要装作无事发生,我自是乐意的奉陪。 -- 第55页 我们俩宛若一见如故的朋友,一路嘻嘻哈哈地来到了宴会大厅。 宴会设立在清平阁上,此阁兴建在石造台基上,八面三层四重檐,无比气派宏伟。宴会厅在清平阁的最顶层,阁内灯火如昼,穿行的侍女小厮穿金戴银,太守坐在高高的主位之上,下位是宛城中的大小官员。 太守老当益壮,精神矍铄,看小世子来了,当即让自己身旁的两位舞女去伺候小世子,小世子嬉笑着接过其中一位舞女,顺势滚到自己的席位上去了。 我揽住另一位舞女的腰肢,施施然地坐到了自己位置上。 满面红光的太守举杯,乐声响,歌舞起,宴席开始。 彼此的谈笑声,恭维声,金杯中流转的琥珀色酒液,倒酒舞女的纤纤玉手,食物的香气,昂贵的香薰,若有若无的呻吟。 于这纸醉金迷的乱象之中,我斜躺在地上,识眼色的舞女柔柔地跪在我的身侧,帮我按摩足部和小腿。 太守从主位上走下,带着玉石扳指的手一挥,我身旁的舞女悄无声息地退下。 “李大人,下官这里如何啊?” “美人美酒!快活!快活!我在边塞奋斗这么多年不就是为了能够过上这种生活?” “那李大人可要好好享受了啊。” “当然,当然!” 太守坐在我的身旁,我们俩一边打着哈哈,一边聊着天。出乎我的意料,太守的学识见闻都不错,不像是草包,打听之后才知道,他出身赤贫,在被世家掌控的科举之中,竟然杀出了一条血路,凭着自己的能力,一路做到了如今的位置。 也是一个狠人,可是狠人又有什么用呢。 狠人如季老丞相,现在的境遇能比这位性命难保的太守好多少呢? 我口中饮下美酒,眼睛顺着敞开的窗子向外看去。 这座清平阁是太守府最高的建筑,从此处的窗子向外看去,能够看到夜晚的宛城。 那里一片死寂,没有一点灯火。 宴会厅内灯如昼,穷奢极欲,宴会厅外寂静无声,饿殍遍地。 死寂和辉煌,奢靡和饥饿。 当太守看过来的时候,我对他敬酒。 这可真是一个狗娘养的世道。 徐玉阙诚不欺我。 我哑然失笑,酒杯被敲在案上,杯底裂开缝隙。 “李大人,怎么了吗?”太守的笑容依旧和和气气,像是一个慈祥的老者。 在美酒从破碎的杯中漏完之前,我饮下杯中之物,直奔主题。 “太守大人啊,我看了又看,总感觉今晚的宴席好像还少了一个人啊。” 太守夹了一片肉,一口吞下,他询问我。 “是少了季大公子吗?” “对对对,就是他,就是他。”我拍着脑袋,做出恍然大悟的样子。 太守细细地嚼着肉,肉末在他牙齿之间辗转,被碾得稀碎。 “放心,今晚只会有我们这群小喽喽。那位大人,他不会知道的。” “这么大的阵仗,他会不知道?” 我俏皮地眨眨眼。 “不会知道的,如果没有这点欺上瞒下的能力,本官的头早就跟这乌纱帽一起摘了。” 放下筷子,太守掏出手帕,擦了擦带着油星的嘴角。 在太守略带深意的目光之下,我朗声大笑。 “今晚不说这么不吉利的话,什么摘不摘的,太守大人身体康健着呢,还有十年二十年的人间富贵能够享呢!” “哈哈,那就应承李大人的吉言了。” 太守同样大笑,与我勾肩搭背,我们俩默认刚刚无事发生,我们彼此碰杯,达成了狼狈为奸的约定。 酒宴结束之中,太守给我引荐了另一位重要人物,新帝的心腹,最近刚刚被擢升为御前侍卫,前途无量的申宏。 申宏此人,品行才学皆是下乘,唯有武功和忠心可嘉。在新帝仍旧是太子的时候,在众多的暗杀之中保下了太子的性命,为此,申宏被砍了十几刀,险些中毒身亡也有好几次。 新帝此次命令季三青带回小世子,却让心腹申宏同行,绝不只是保护季三青这么简单,季三青与申宏此次同行,申宏多数是起到监视季三青的作用。如果不惮与最恶的观点去揣度他人的话,季三青此行,明面上是为了带回能够制衡主子的质子,而离京的季三青何尝不是牵制季老丞相的质子呢? 如果有老丞相有任何异动,申宏的任务顷刻从保护变成处决。 由此推断,季三青与申宏的关系绝对不和。 我与申宏见面的事情决不能让季三青知晓,太守不愧是个老油条,这种事情比我看得明白,他把我们二人安排在他书房的暗室之中,没有让其他人知晓。 申宏见我的时候显得很紧张,他整个人都在发抖,看见我了之后,直接扒住我的衣袍,单刀直入。 “李大人,如果我们投降,你能劝八王爷留我一命吗?” 虽然跟太守这种混迹官场许久的老油条不能比,但我早已经习惯了一句话要拐三个弯的思路。申宏这种清纯不做作的做法着实震惊到了我。 我噎了一下,只能同他说。 “要不——你劝一劝季三青,他若投降了这事儿就好办了。” 申宏着急了,他近乎崩溃地哭诉:“季三青死忠于皇帝,根本没法劝啊。” -- 第56页 我有些无语了,按照套路来说,就算不能也要说能,到最后能不能再说,结果这位仁兄直接说了不能。 “道理是死的,人是活的。”我也只能在口头上给予他鼓励,“终究还是有办法的。” 我说了等于没说,他以绝望的目光看着我,我以无奈的眼神回他。 100、 第二日清晨,我去竹楼见季三青的时候,他正在教导小丫头写字。不过一夜的工夫,小丫头已经变了一副模样,鹅黄色的裙子,梳着少女的燕尾发髻。 季三青一边教小丫头,一边问东问西,大都是些关于宛城现状的问题。我坐了过去,毛遂自荐。 “季大公子,你问他还不如问我呢,她一个小丫头能懂些什么?” “你刚来宛城两天,你懂个什么。”在一旁焚香的小竹翻了一个白眼。 “在大禹国,除了京都以外,其它的城池的境况都差不多,我这走南闯北二十多年了,皇亲贵胄,走卒商贩,形形色色的人,各种各样的事,我见识得可比这个小丫头见得多了去了。”我嘴硬。 季三青专注于对小丫头的教学,没有分给我半点眼神,我厚着脸皮坐得更近了一些,掏出怀中早已准备好的糕点诱惑小丫头 “小丫头,过来,让我抱抱,给你点心吃哦。” “我不要叔叔的点心,我要神仙哥哥。” 小丫头一点都不怕生,呆在季三青的怀里不肯出来,她以为我要带她走,霸着季三青的袖子不放手。 她跟不跟我走我并不在意,我在意的另外一件事。 “为什么你叫我就是叔叔,叫他就是哥哥?” “因为神仙哥哥看着比叔叔年轻啊。”小丫头意外地耿直。 我捂着胸口,差点一口血喷出来,季三青虽然看着年轻,但他可是比我大了好几轮的老男人了。九年之前,我还是十二岁的萝卜头的时候,他就快要弱冠了。我这几年变化巨大,他倒是没怎么变,不过再怎么说,他也不会比我年轻吧。 “小丫头,你难道不觉得季大公子气质很成熟,而我有些还有些青涩吗?” 我斟酌着用词,以免冒犯或是伤害到自己的自尊,在事关自己的时候,我总是格外的细腻。 “神仙哥哥的气质的确成熟,但是你——”小丫头上下打量了我半天,特别无辜地看着我,“叔叔你有气质这种东西吗?” 这句话……戳心窝戳得有点狠啊,我除了读书少,不修边幅,说话不讲究,经常恃强凌弱和痛击我的队友以外,分明就是一个知书达理、为人亲和、高风亮节、助人为乐、两袖清风、冰清玉洁的——君子啊。 “小姑娘,饭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说,”我义正言辞地同她理论,“我可是救了你的恩人啊,怎么会没有气质啊?” “嗯嗯,你是个好人,”小女孩赞同,“可是叔叔你还是没有气质啊!” “你!你这丫头,夸我两句不好吗?” “我也想夸,可叔叔你身上真的没有可以夸的点啊!” 少女眨巴着眼睛,无比纯良。 一直保持严肃状态的小竹破了功了,趴在地上笑个不停。就连季三青都破了功,忍俊不禁。 这个丑不是白出的,气氛活络了以后什么事情都好谈。 季三青终于愿意同我说话了。 “外面现在怎么样了?” “四王爷身死,太子殿下继位,登基为帝。”我言简意赅,和盘托出。 季三青对此感到惊讶: “这么重要的消息你就这么告诉我了?” “你知道也没用,反正你撑不到你家陛下来救你了,”我直言道,“新皇自家后院还在起火呢,他一时半会儿顾不上你。” 季三青笑而不语,继续教小丫头写字,我在一旁等得百无聊赖。小竹不肯给我续茶,我自己给自己倒了第三杯茶以后,季三青终于起身了,他提议倒: “李大人,我们一起去外面逛逛吧。” “却之不恭!” 我等得就是这句话,百闻不如一见,他问了小丫头这么多有关宛城百姓的问题,接下来当然是要亲眼看一看了。 让季三青亲眼看一看宛城的现状,这就是我把小丫头带到季三青面前的理由。季三青不是傻瓜,反之,他是我见过最为敏感的一个人,从看到小丫头的那一刻,从我不时吐露的信息,季三青早就知道我的目的——亲眼见证宛城民众的惨样之后,爱民如子的他心中一定会不忍,这种不忍会让他做出背叛新皇的选项。 太子与百姓,他最在乎的两件东西。太子是他选的君,百姓是他不可辜负的人。 在星夜之下,刚刚及冠的季三青告诉过我。 现在,我逼迫他在这两者之间做出选择,他选择了一个,就必须背叛另一个。 这是赤裸裸的明谋,他一定会跳进去的,就如当年的三王爷。 因为他是季三青,是季老丞相的嫡长孙。 这次出行,不带小丫头,只有我们三个老爷们。太守府外和我刚来的时候没有什么两样,大街上空无一人,暗巷之中传来腐臭和呻吟。小竹对那臭气感到好奇,拐进小巷去一探究竟。 回来的时候,小竹扶着墙,在墙根处吐了。 “哎呦——不愧是小少爷,这就受不了了?” “你怎么能够这么冷静,这可是活生生的人命啊,这可是人吃人啊!” -- 第57页 小竹脸色发白,愤怒地注视着我。 “那不是人,在大禹国中,大部分的人都不是人,”我言辞冷酷,陈述着京城贵种们看不见的真相,“小巷中的乞丐也好,宛城中的人也好,他们有着一堆好听的名字,农民、百姓、黎民,史书中歌颂着他们,官员们赞扬着他们。不过啊,农民、百姓、黎民,不过就是一个空中楼阁般称谓,无法取代一条条鲜活的人命。你不要管史书中是怎样颂扬的,不要管奏章中是怎样粉饰太平的。你到千千万万的村子中去看看,你到京城之外的城池中去看看,你看看那些耀武扬威的小吏,你看看那些吸血虫一般的豪强地主。你就会知道,杂大禹中,大部分人,都不是人!” “你怎么能够这么说?!”小竹大声驳斥我。 我冷笑出声,深处手指,点着自己跳动的心脏,将自己的过往与被掩藏的现实揭露。 “因为我曾经也不算人。小竹,你知道我之前经历过什么,如果不是选对了主子,我这辈子都无法成为人了。”我将另一个野蛮的世界展现在他的面前,“如果不是季三青救了你,你就会被流放到边疆。我在边塞呆了七年,我知道那些被流放的‘贵族’过着怎样的生活。这些家伙就是猎物,敌国,边塞百姓,边塞驻军,所有人都可以欺负他们,所有人都可以掠夺他他们。有好几次,我们军队缺钱少粮,为了缓解燃眉之急,我也下令屠杀了好几家被流放到塞外的贵族。” “你……为什么这么做?” 小竹被我言语中的血腥意味惊吓到了,不过他没有被吓到,兀自强撑着,凭着一具没有气势的空壳,质问着我。 “如果我军敢庇护这些人,就是明目张胆地违抗圣旨,皇帝把他们发配到这种鬼地方,本就是不方便在京城中动手罢了,我的主子每年都厚受到几封圣旨,明里暗里的意思是希望我们下黑手,把这些隐患直接干掉,以免他们东山再起。不过除非缺钱的时候,我们一般会装傻,假装看不懂旨意,不掺和京城的这趟浑水。而且,我们军队杀人就是杀人,抢钱就是抢钱,好歹能留一个全尸体。如果他们敌军手里,就不单单是劫财这么简单的事情了,所有的女人,还有像你这种长得标致的少年,啧啧啧……” 我口中发出猥琐下流的声音,小竹懂我的意思,忍不住发抖。一旁的季三青表面上没有与我们搭话,实际上在竖起耳朵听,而这正是我想要的。要不是为了说给季三青听,我也不会对小竹这个纯洁的娃子说这些的。 我继续添火浇油。 “相比的饥荒,边塞还算不上什么。七年之前有一场席卷全国的饥荒,我正好是在那时候离京城的。你知道我在路上看到了什么吗?” 小竹苦着脸,明显没有从刚刚的惶恐之中回过劲来,不过我口中的世界是他没有见过的,好奇心促使他竖起耳朵来聆听我的话语。 “那可真是地狱的模样啊。在我离开京城不远,就能看到河中飘着难民的尸体,尸体被泡到发肿,散发出腥臭的味道,香帕也无法掩盖住那种气味,那气味依旧往鼻腔中钻,令你肠胃蠕动,几欲呕吐。再往远走,城池大门紧闭,村庄空无一人,路边倒着骨瘦如柴的尸体,苍蝇围着尸体嗡嗡乱飞,腐烂的尸骸中爬着白色的蛆虫。前往边塞的路上,往往方圆几里都没有人烟,农田废置,杂草丛生,饥饿的野狗已经吃惯了腐尸,成群结队地在暗中窥视着我们,时刻准备将我们分食。越走越荒凉,越走人越少,越走景象愈触目惊心,一开始,人还能残存一个完整的身体,越向旱灾严重的地方前行,尸体的残缺程度就越高,终于,我们在野外看到锅中被啃食地干净的人骨。 “人吃狗,野狗吃人;人吃鸟儿,乌鸦吃人;人吃人,人吃人。在那场饥荒之中,人在吃尽了所有能够吃的东西之后,将目光转向了无力的老人,孱弱的孩童,顺从的妻子。最后,在灾情最严重的的地方,活下来的都是二十左右的小伙子。” 只要说出结果,过程就已经猜出大半了。孩童女子和老人,死于非命的比率要远高于被活活饿死的,这就是这个时代的底层“人民”。 百姓的安居乐业只是表象,洪灾饥荒,剥削战事,天灾和人祸在暗影中窥视着人们,当洪水滔天,当烈日当空,当地主剥削,当战火纷飞,人被迫成为非人,从知礼仪明法度的人类沦为茹毛饮血的动物,奏章中的歌舞升平展现出现实血淋淋的荒诞内核。 四海清平,百姓和乐?翻开史书,平安的年份才是特例,战乱和杀戮才是平常。 这是个吃人的时代,存活下来的人,都是凶手。 在七年前饥荒中活下来的青壮年也好,现在站在这里的你我也好,没有一个是无辜者。 季三青,你真的明白吗?你真的知道,你要为了你梦中的那个天国,付出怎样的代价,背负怎样的骂名吗? 你真的愿意成为老丞相那样的人吗,真的能成为那个冷血的疯子吗? 小竹不傻,他能猜出我是什么意思,想象着我口中的惨象,他某种流露出同情的神色。一直听着的季三青也忍不住目露怜悯。 我看着这对不愧是主仆的男人,几乎要吐血。些上位者的怜悯和同情,有个屁用啊!到头来还是无法理解,还是什么都改变不了。 -- 第58页 合着我刚刚那么多的口舌又都白费了。 我不欲再多言,跟着主仆二人的步伐,走马观花似的旁观着这个走向死亡的城池。 中轴大街连通整个城池,从一条不算狭窄的岔路拐出,就来到宛城的东边。与其它地方的空寂无人不同,此地人声鼎沸,空气中飘荡着香火的味道。 宛城最大的寺庙位于此地。 周围的香客如织,神色虔诚。从长街的尽头就能看到高耸的浮屠塔,走到近处,朱红的庙门敞开,大门上方的牌匾上是四个鎏金大字,龙飞凤舞十分有气势。 琉璃的瓦,黄色的墙,寺庙中的佛像庄严亲切,高高在上地悲悯着祂无路可退的信徒。 季三青跟着季老丞相信佛,他同着信徒一起拜佛。我和小竹对这些怪力乱神不屑一顾,立在庙门外等着他。 小竹敏锐地观察到很多信徒在离开寺庙的时候,手中都会小心地捧着一个白色的小瓷瓶。 “那是什么?” 小竹现在已经很习惯不会的问题都问我了。 “那是圣水。”我告诉他,“供奉这尊佛像的寺庙中都有神童,神童撒的尿就是圣水。” “这……真的有用吗?” “鬼知道呢?” 我一声嗤笑。 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3 这句话,是在我爬上了官位之后,才能说出的话。 在我还是铁匠的学徒的时候,没有任何人能救我,除了那虚无缥缈的贼老天。那时候,我除了向上天哀乞,什么也做不到。 所以我知道。 “在这种情况下,穷人能信的,只有神了。” “只有这可悲的神,还有从神童的几把里,尿出的尿。” 我们此次出太守府的目的很简单,看看宛城到底怎么样了,宛城老百姓过的到底是怎样的日子。这一路上我不断的给季三青灌输底层人民苦难的一面,企图让他放弃对新王的忠诚,转而坚定自己一心为民的决心。 说白了,我希望季三青为了城中的两万百姓的性命,背叛他对太子的誓言,交出小世子。 出于我的私心,我希望他在民与君之中选择民。 不过季三青也是个人精,他看得明明白白的,我是八王爷手下的重臣,跟八王爷穿的是一条裤子。无论我和主子走上那一条路,新帝都是我们最大的烂路石。只要他还忠于新帝,只要我还追随主子,我们就注定是敌对的立场。季三青接待我虽然客气,但由于立场的对立,他对我有着天然的不信任和疏离,我口中说出的话语他从来只进脑子半分,另半分当做耳边风。 我自己也明白,所以我没有把我对他暗藏的感情诉诸于口,没有告知他我真正的目的是救他性命,小世子的生死我反倒半点不在乎。就是为了防止季三青反过来利用我的情感,使得我的所有打算尽数落空。 相比于从我口中获得消息,季三青更愿意相信我带来的小乞儿和路边素不相识的香客,与香火鼎盛的寺庙中,季三青与寺院中的香客攀谈许久,就是为了得到宛城百姓的真实情况。 我没有催促,等得很耐心,就是为了让季三青心中的那杆天平,向百姓的方向,再多倾斜一些。 随着交流的不断深入,季三青的神色愈发凝重,原本坚定的眸子开始波动了起来。我心中重新燃起隐秘的希望,我隐约感觉到,只要再填一把火,季三青就可以离开他也太子同行的那条路。 季三青没有给我添火的机会,他比我更加明白自己心中的动摇,也早就看出了我的跃跃欲试。 回到太守府后不久,季三青连礼貌地留我吃一顿饭都不愿意。借口自己逛了许久,身体疲乏不堪,今晚不宜谈事,把我赶回了自己的房间。 不宜下棋,不宜谈事,这两天季三青拒绝我的理由换汤不换药,都是一样的不走心,摆明了自己的态度。 没有关系,没有关系。 独自走回房间的路上,我不断安慰自己,季三青见到了宛城的这幅模样,他心中正在不断挣扎呢,我要给他时间好好考虑。主子给了我三天的时间,现在不过是第二天,今晚过了我还有一整天时间呢。 我还有一整天。 …… 安慰不过是安慰,与我口中念叨着的没有关系不同,我的大脑无比清醒地意识到——问题很大。 我只有一天的时间了,如何利用这短短的一天时间来说服固执的季三青,我心中一点底都没有,一旦真的被逼到绝路,我甚至想要使用暴力,直接把季三青绑起来带出城去,这样也就不用费尽心思去说服这个死脑筋了。 绑走季三青并非是难事。宛城势力分为两方,季三青和申宏一派,太守和他手下的官僚一派。太守一派的态度在酒席上已经表现得很明确了,他们想要投降,只是苦于季三青官位比他大,而他们又不想把新帝得罪死,故而无法动手;季三青一派内部分裂,季三青在君与民之间纠结,申宏则是个只在乎自己性命的小人,也是因为季三青的缘故,他无法投降。由此可看,季三青与宛城中的其它掌权势力观念不合,如果我联合太守和申宏,联手架空本无实权的季三青,将他强行绑走,真的不是什么难事。 可是,不到万不得已,我不愿对季三青动用暴力。不一部分原因是不舍得,更重要的是,我担心季三青会自尽。 -- 第59页 到时候,竹篮打水一场空,不但没能没有救得了季三青,还让他在极度屈辱之中死去。 无论如何,我都不愿意季三青以这样的结局死去。 这一夜,我伴着隔壁小世子房间中传来的乐声和唱曲儿声,不断盘算着怎样才能说服季三青。 第三天清晨,天还没有亮,未能入眠的我一件件穿好了衣服,垂衣静坐在床榻上,焦灼地等候着黎明的到来。 公鸡叫响第二声,天空刚刚展露出鱼肚白,我霍然起身,直接赶往季三青的小院。我也曾伺候过季三青一段时间,他的作息很规律,每日在第二遍鸡叫时分就已经大醒。 我赶到季三青竹屋的时候,他已经在温书了,有时候我真的佩服他的心境,此等兵临城下之际,他依旧能每天琴棋书画诗酒花,早起时还不忘拿着一本《论语》三省其身。 “你怎么来的这么早?” 季三青放下书本,对我的到来并不意外。 “季大公子倒是清闲自在,真可谓两耳不闻窗外事,彻底对宛城百姓不闻不问了!” 我开门见山,直接表露出我的心声。这场与季三青的心理博弈之中,我彻底失败了,他是一个不怕死的,甚至把为新帝赴死视为荣耀,而我有太多的畏惧,我担心宛城百姓被逼上绝路发生动乱,我担心小世子意外身故没法交差,我更担心季三青不明不白地死在这区区宛城。 我顾虑太多,从一开始就必输无疑,我所有的挣扎,从一开始就是玩笑。这一点,我比任何人都清楚,不过我仍旧不打算放弃,仍旧要最后一搏。 事关季三青的生死,我无法认命。 从我孤注一掷的眼神,有着七窍玲珑心的季三青隐约能猜出我的想法,为了让我放弃无谓的尝试,他给讲说了一个故事,一个他自己的故事。 故事中的主角是太子与监视太子的伴读。 两位主角本是敌对的阵营,本是注定陌路的对手。 但他们最终却走上了同一条路。 太子是季三青的表叔,季三青的奶奶与老皇帝的皇后有着同一个姓氏,季老夫人是皇后的姐姐。 皇后是被季老夫人亲手送进皇宫的,她的婚姻没有爱情,只有冷冰冰的政治和利益,为了安抚皇后背后的势力,皇后有着无上的权势和地位,却不受宠爱,老皇帝的众多嫔妃明面上不敢给皇后脸色,暗地里不时给皇后使绊子,根本不把皇后看在眼里。 宫墙深深,余生悠长,被困于皇宫之中的皇后对自己的夫君充满怨恨,浸润在仇恨和嫉妒之中的女人总是可怕的。皇后入宫没多久就撕掉了自己温婉的表象,对外,皇后与娘家的势力勾勾搭搭,令本就强大的娘家更上一层,成为几乎可以架空皇权的庞然大物;对内,她全然不在意自己毒妇的名声,在自己生下嫡长子之前,她不择手段,令后妃滑胎的滑胎,皇子们夭折的夭折。在太子出生之前,老皇帝生了五六个儿子,最后只活下来一个,是一个小宫女生的,对皇后的地位没有任何威胁。 后宫内的事物不如意也就罢了,老皇帝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朝堂中皇后一党的势力就使得老皇帝无比头痛了,很多时候,老皇帝看着那些勾搭成奸的世家们,再看着其中指点江山的皇后父兄。 老皇帝真的怀疑,大禹国的皇帝到底是谁,这到底是谁的国,老皇帝每日在龙椅上受气,回到后宫也不想跑到皇后那去找气受,常常从端妃和容妃这对姐妹花的居所获得片刻的安慰。 老皇帝当然不是一个善茬,他怎么可能甘心大权旁落,安分地当一个傀儡皇帝。他本就是一条擅长隐忍的毒蛇,他曾隐忍多年,在最关键的时刻以最腌臜的手段,逼得自己快要继位的皇兄退守边塞。老皇帝所有的懦弱和可笑行径都是假象,是为了麻痹皇后一党的皮囊。他深知世家盘根错节,不可以硬来,于是他表面对皇后无可奈何,任由皇后一党在朝中兴风作浪,实则在暗中培养可以与皇后一党的抗衡的势力。 季家就是皇帝暗中吸纳的势力。季家与皇后的家族是世代的血仇,到季家独子这一代,季家已经被皇后一党打压得只剩独苗了。皇帝暗中把季家独子调回京城,授予了一个不痛不痒的闲职。 季家的势力早在前朝的时候就被皇后一党瓦解,那时,季家独子无依无靠,没有可供依仗的靠山,谁也没想到,这位无人在意的家伙竟然夺走了皇后姐姐的芳心,她全不在意季家独子就是一个没权没势的穷书生,不顾自己亲人的反对,一意孤行,嫁给了一穷二白的季家独子。 皇后的姐姐,也就是嫁给季家独子的季氏,她也是一个狠人,自己不想进宫,就把自己最亲近的妹妹给送进了皇宫,凭借父兄过分的宠爱,以女子之身成为皇后一党中的领头人之一。在与季家独子成婚后,她把季家独子绑上皇后一党的战车,令自己的夫君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升迁。 季家独子自己也争气,人际关系、工作事务、言谈举止,样样都是世家子弟中拔尖的存在,远超皇后一党中不争气的年轻一代。最后,皇后一党隐隐有把季家独子奉为领袖的趋势。 季家独子乘着皇后一党东风扶摇直上的时候,皇后一党中没有人知道他与皇帝还有联系,没有人知道他与那条毒蛇一同里应外合,想要把皇后一党这个已成隐患的毒草彻底拔除。 -- 第60页 或许季氏是知道的,但她不会说的,她曾愿意为了季家独子放弃一切,她无论如何都不会忍心毁了季家独子的。 季氏想要成就夫君的愿望,即使这愿望需要季氏父兄的性命作为敲门砖,需要自己亲妹妹的惨死作为投名状,季氏也早所不惜。季氏认为自己行径的理由是爱,但季三青认为,自己的奶奶对爷爷的感情与其说是爱,不如说是凡人对圣人的追逐,是信徒式的狂热。 后来,季氏与季家独子生了两个孩子以后,皇后终于生出了自己的嫡长子。 皇后早就过了对爱情有奢望的年纪,她不信虚无的情爱,不信易逝的红颜,这个在幽暗后宫之中逐渐腐朽的女人,除了权势之外什么都不信,她固执地认为,权利是最美的,只有权利加身,他人才能注意到玫瑰下的尖刺,锦衣貂皮之下的铁腕。 皇后深爱自己的孩子,她要将自己最爱的权势送给自己的孩子。在孩子“百天”举办之时,皇后动用了所有的势力,几乎是强压着老皇帝,硬逼着老皇帝将自己的孩儿立为太子。 此等屈辱,是几乎被女人骑到头上的难堪,老皇帝怎么能够忍受。皇后认为自己的儿有了太子的位置和自己的支持,余生就可以高枕无忧,可她错估了自己枕边的狠辣程度。老皇帝迎娶皇后不过是时势所逼,他本就对指手画脚的外戚颇为不满,皇后一党硬逼着自己立了太子以后,老皇帝彻底放弃了自己内心残存的半点仁慈,决心要彻底铲除皇后一党。 皇后一党玩不过季家独子,也不是老皇帝的对手。自从老皇帝下定决心之后,季家独子出手没有半点犹豫。季家独子的父母死于皇后一党的诬陷,这是家族的血仇,唯有另一个家族的鲜血才能够清洗,季家独子将朝堂上皇后一党的核心人员送上断头台,老皇帝亲手把白绫赐给与自己相伴三十载的皇后。 从此,老皇帝真正成为大禹国的主人,万人之上;季家独子则登上了左丞之位,一人之下。 皇后一党就此覆灭,后宫的小太子刚刚学会了说“母后”,他的母后就魂归西天。 在朝堂之中,空有名位的存在是最好的猎物,从此,这个没了后台的小太子被卷入各种各样的政治斗争,成为最好的棋子。 老皇帝只是冷眼旁观,他最喜欢的是静妃和容妃生的三皇子和八皇子,如果不是朝堂局势过于混乱,他还需要太子做靶子,太子连皇后为他争取来的太子之位都保不住。 即使太子没有任何权势,性格唯唯诺诺,面对父皇诚惶诚恐,老皇帝依旧对太子放不下心来。太子身边的侍女太监都是老皇帝的眼线,就连太子的伴读都是老皇帝心腹的子孙。 季三青进宫之前,季老丞相就暗示过他了,他的任务不是伴读,而是监视太子的一言一行,一旦有任何异动,随时上报给皇帝。 有关于太子的处境,季三青早有耳闻,太子身为嫡长子,作为一国储君,整日活在暗杀和威胁之中,身边没有一个贴心之人,没有一个可以交流的朋友,周围的所有人时时刻刻地窥视着他,一旦他有半分的逾矩,展现出分毫不合时宜的野心,等待他的就是灭顶之灾。 季三青对这位可怜的太子的确有着同情之心,可这种同情没有超过对爷爷的敬仰,在季老丞相和太子之间,年幼的季三青必定会选择前者。 那么,从什么时候开始,季三青的态度发生了转变,他违背爷爷的命令也好保护太子,他不惜冒着风险也要与无能的太子同行呢? 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友情与忠诚掺杂在回忆中每一寸柔软的瞬间。季三青当了太子十年的伴读,他亲眼见证了太子从一个唯唯诺诺、胆小怕事的孩子,成长为一个有个自己政治抱负,一心向着光明而行的磊落君子。苍黄翻覆的政坛,丛杂纷纭的言论,太子是成长在泥潭中的青松,不畏艰难、愈挫弥坚。经历了风雪的低档和洗礼之后,更显得高洁。 太子与季三青一起长大,有同一个老师,喜欢同样的书籍,于漫长的岁月之中,他们无数次探讨,无数次争论,无数次规划这个国家未来的图景。经过数不清的促膝长谈,对国家弊病的分析,季三青明白,太子发自内心想要成为一个好皇帝,面对这个理想高远的储君,季三青灵魂的旋律为之共鸣。 季三青不喜欢藏污纳垢的朝堂,也不喜欢抛头露面,但为了帮助太子建立自己的势力,季三青选择踏入这肮脏的政坛。他要践行太子的意志,而那同样也是他自己的意志。当三王爷党步步紧逼,快要逼死太子的时候,季三青毫不犹豫地决定与太子一起赴死。最后是季老丞相看不下去了,拉了太子和季三青一把,不然太子早就被三王爷给弄死了。 这是一对同舟共济、不离不弃的君臣。太子有想法,季三青将之落在纸面,写成奏章;太子担任巡抚,季三青亦要追随,与其一同出入灾祸瘟疫肆虐的地狱。 “他是我的挚友,是我的同路者,是我选的君。”季三青说起太子的时候,眸中闪烁着光芒,“我所追随的那人,他理想坚定,他胸怀天下,他会成为最伟大的王。” 话语令人感动,是真情实意的流露,小竹听了季三青的故事以后,眼中泛着泪光。我的内心静如止水,冷冷地提醒季三青: “他是怎样的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史书注重将记下怎样的他。” -- 第61页 强权即真理,胜者才有记录历史的资格,史书上的恶人们,一半是真的十恶不赦,另一半不过是时运不济的可怜虫。这场内战之中,如果太子赢了,史书之中的主子就是罔顾人伦的嗜血逆臣,我则是贪婪狡诈的佞臣;如果我们赢了,太子就是弑父杀弟的伪君子,季三青则是空谈大话的狂人。 季三青并不为我的言语所触动、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我的主,他是我我选择的君,无论他做出怎样的选择,我都会追随着他。” 是啊,他是你的主,所以你就置其他人于不顾,连自己的性命也不在意了吗? 季三青,你会死的,为了你口中的忠诚,为了一个根本不在意你的生死的人,你会死的。 我求来的三天马上就要过完,想到季三青惨死的未来,我的神智断了线。无理智的狂怒席卷我的神智,我撕裂了斯文的表面,展露出我贱民出身的一面,对着我遥不可及的奢望,我张口痛骂。 “狗屁!见鬼的君,见鬼的誓死追随,君王和他的谋士,这种关系就像妓女与嫖客,目的一致的时候,天天上床都不成问题,你爽我爽大家爽;目的不一致的时候,戏子无情婊子无义,多你一个嫖客不多,少你一个嫖客不少。所谓主子,不过是一个踏板,一个让我们成为我的踏板。” 季三青任由我像一个怨妇一般说着负气的话,他微笑着看着我,那是高高在上的怜悯,是高位者面对低位者的态度。 “你说得很有道理。” 口中赞同,仅仅是口头的赞同。 你说我说得有道理,可是你真的听过我说话吗? 我又一次无比悲哀地意识到了真相。他从未将我与他放在同样的位置上,他就像是高高在上的神佛,一直在云端漠视着我,漠视着我的挣扎,漠视着我的肮脏。 他愿意救我,但他从未记住我;他对我温和,就相对其他人一样。 在季府的时候,有个与我无缘无故的小书童,他整天找我茬,用苍白的言语折损我,在被季清贺教训后,恼羞承诺的他想要杀了我。当拳头落在我的身上,当双手扼住我的咽喉,他坦承了他讨厌我的理由。 因为我的眼神。 【你那眼神,和那些高高在上的大人物……】 【有什么区别。】 其实,那个书童曾经被人欺负过,我救下了他。后来,他主动与我搭话,想要与我交朋友。但我就是用这种眼神看,然后礼貌的拒绝了他。 现在,我明白了,他为什么会愤怒,他为什么会走上绝路。 现在,我与他感同身受。 上位者的态度,高高在上的蔑视,我就像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一样,从未被他放在眼里。我的好心,我的体贴,我所有的一切,从未被他放在眼里,就连我从胸膛中刨出的真心,都是一个笑话一般。 静水翻腾,其下暗藏的波涛展露。我揪起季三青的衣领,愤怒充斥在我整个心灵,被人踩在脚下的耻辱令我将心底话坦言。 “你们季家人,一个两个,怎么都是这么傲慢!是,我年幼的时候,你很轻易地看穿了我。可我看穿了您啊,季大公子。你口口声声说着,你要救济万民,您的目光怜悯,可那怜悯是从云端向下看的,像是来自神明的视线。” “自诩神明,何其傲慢!” “您说您要成为季老丞相那样的人,那你就像季老丞相那样从云端走下来啊,走到污泥一般的芸芸众生之中,感受他们的喜乐,感受他们的希冀,不然,你凭什么代替百姓?季老丞相是个什么东西你比我更清楚,他与他的主子斗了一辈子,他弄权专断,他架空皇权,他把老皇帝扶持起来的权臣一个一个打倒,将老皇帝费心营造出的多方牵制的局面彻底毁灭,几乎让符家的天下变成他季家天。就在不久前,他还伙同我的主子,直接把老皇帝在六十岁诞辰上给弄死了,然后扶持了你那个傀儡主子上位。” 我直白地将季老丞相与老皇帝君臣和睦的假象撕裂,前朝的政治从来不是两个老不修暗搓搓给对方使绊子这么简单。季老丞相与老皇帝和和睦睦了大半辈子,不是因为他们感情好,也不是因为他们是彼此最好的伙伴,更不是什么狗屁的主仆之情和知遇之恩。原因很简单,他们都没有办法搞死对方。一旦搞死对方,天下必然大乱,他们精心维护的国内安定,顷刻之间化为乌有。 在季三青眼中,季老丞相是温和而慈祥的爷爷,时不时还吹胡子瞪眼,被皇帝的迷惑行为气得险些中风;在老皇帝眼中,老丞相则是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鬣狗,再多的肉也喂不饱,永远饥饿地盯着他的喉咙,时刻准备着将看似光鲜的皇帝杀死在皇位上。 跟季老丞相比起来,我这种小动作不止的家伙,都可以称得上是忠心耿耿的不二之臣。 季三青身为季老丞相精心培养的继承人,季老丞相做事的时候从来就没有瞒着他的意思。他不是不知道这些,他只是单纯的,无法对自己下狠手。 季三青无法为了太子背叛自己的爷爷,也无法为了自己的太子割舍自己的爷爷,他两方都无法割舍,在两个势力之间挣扎,几乎要被撕裂。 但他必须做出选择。 我希望他选择季老丞相。 “季三青,你要学季老丞相就学到底,你学人家的政治理想,怎么不学学人家的政治觉悟啊,怎么不学着成为一个政治动物啊?你口口声声地说,众生平等。这很好,季老丞相也常说这句话。七年之前,三十万难民来到京城城门之下,季老丞相为了这三十万难民的一条生路,鼓动了自己扶持十余年的三王爷,直接插手三王爷的逼宫计划,事后,如果不是季老丞相的嫡传弟子顶罪,再加上老王爷插手,季老丞相七年前就死了。那时候,你在哪里呢?一心保护太子殿下的季大少爷?” -- 第62页 七年之前,大禹国北面水灾,南边旱灾,大水淹过的田地种不出粮食,阳光炙烤的禾苗尽数枯死,北面和南边的农民连续两年几乎颗粒无收。饥饿到极致的人们背井离乡,一路流浪,逃离被饥荒笼罩的家乡。难民想要寻找一个可以接纳他们的地方,可减产是全国范围的,哪个州郡都没有有多余的粮食分给流民,面对汹涌而至的流民,所有的城池都大门紧闭,地方的豪强组成私军,阻止流民涌入自己的州郡。 逃荒的路上,百姓无路可去,无人收留,最后,南方和北方的难民汇聚在一起,形成三十万人之巨的难民潮,浩浩荡荡地来到京城城下。他们的想法很简单,京城是全国最富裕的城市,位于天子脚下,讨上一口吃的还是可以的。 可惜,京城就算再富足,也养不起多余的三十万人。京城的救济粮由顾家把控,顾家趁着国家危难粮食大涨之际,倒卖救济粮狠狠地发了一笔国难财,根本不肯将供不应求的粮食免费供给流民。老皇帝出于治安和稳定的缘故,也不愿意让难民进城。京城中的守军都没有十万,三十万饥渴如狼的百姓聚集在京城之外,将这群家伙放进来,没有人知道会发生什么,也没有人担得起这个责任。京城中的世家无论表现地如何仁慈,其实质也是只顾及自己的利益集团,这群支配大禹国的世家在大难面前只要求自己的安稳,他们联合起来给向官员施压,再加上老皇帝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圣旨言辞暧昧,京城的大门永远都无法向流民打开。 最终,就在天子脚下,帝都之外,流民饿死十之七八,三十万温顺的百姓,只为了讨一口吃的,却生生饿死了二十万。 我和主子亲眼见证了那个地狱,却什么都做不了,或者说,正是因为我们尝试做出改变,所以我们失去了一切。 “看得穿、说得出,这些都不算本事,真正重要的是你做了什么,七年之前,你为了太子置三十万万人的性命于不过。七年之后,你又要为了太子殿下害死这两万百姓吗?” “众生平等,二十万的人命,还比不上太子的一条人命吗?” 七年之前的流民是季三青心中永远的疼痛,成为了他永远无法醒来的噩梦,季清霜跟我说过,因为七年前的那件事,季三青的余生都活在了自责之中。 我承认,我就是往季三青的心窝里捅刀子,我就是要剜开他从未结痂的伤口,逼迫他从过往的苦痛的之中挖出鲜血淋漓的体悟。 季三青,现实不像书本,人世也不是你所希翼的那个人世。居庙堂之高,是看不见真实的人世的,不身处江湖之远,永远都无法理解那些愚昧而疯狂的选择是从何而来。 季三青的情绪处于剧烈的波动之中,唯有依靠着小竹,才能撑住自己脱力的身体。我对自己的口才有自知之明,我知道,我既没有说服季三青,也没有点醒他,我只是揭开了他自我欺骗。 我令他逃无可逃,直面自己内心,直面选择。 他想要凭借死亡逃离一直折磨自己的东西,他想要凭借简简单单的死亡让自己从痛苦的挣扎中一劳永逸地解脱。但我不准许,我是个自私鬼,我想要他活。 所以,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他选择的机会了。 君与民。 主君与爷爷,忠诚与孝道。 相依相伴的挚友与无法割舍的理想。 来吧,季三青,做出选择吧。 如果你再做错选择,如果你再选择逃避,我不知道我会做出怎样的行径。 竹影幽幽,秋风飒飒,清晨的鸟儿叽叽喳喳,吵个不停。 绝世而独立的翩翩佳公子立在屋中,竹叶自敞开的窗口飘入,忽忽悠悠地落在地上。 “我投降。” 季三青推开小竹,真正做出选择之后,他自己一人也能站得笔直。 “我,季三青,向八王爷投降。” 季三青闭上眼,从怀中掏出早已经写好降书,亲手交到了我的手里。 我弯下腰,双手接过,可季三青没有立即放手,他握住降书,声如洪钟,要我同他许诺。 “李念恩,两万宛城百姓,不得有任何损伤。” 季三青的神色无比严肃,他的眉头皱得很深,目光炯炯有神,活像是大家族之中威严无限的老族长。 老族长的眸子倒映他族人的身影。 他终于看见了我。 我历来讨厌强权者,但我喜欢如此强权的季三青。 他本该如此,不需要挣扎在两个势力的边缘,不需要因为他人错误做出妥协,他只要做好自己就行了。 我的长公子啊,就这样,为了自己活着吧。 “是。” 幽静的竹屋变成威严的宗祠,于故去先祖的注视之下,年轻的族人接受老族长的任务。 在季三青面前,李三胖愿意低下他的头颅。 101、 在临走之前,我提醒小竹,不要放任何人进来,小世子和太守都不可以。 小竹同意了。 我将季三青的降书小心翼翼地藏在怀里,路过太守府大门的时候,申宏抱剑站在那里,见我要走,讨好地冲我笑了笑。住在太守府的这几天,申宏人品虽然可圈可点,但没有给我惹麻烦,现在我的任务完成了,他笑脸待我,我自然笑脸回他。 我们两个,一个叛主的混账,一个胳膊肘往外拐的混账,混账对混账,其乐融融,亲如一家人。 -- 第63页 太守早就嘱托了手下,无人敢拦我,我一路畅通无阻,毫发无损地回到了军营。军营中的气氛较之我离开的时候有了很大的变化,更加接近临战状态,士兵们的神经绷得很紧,随时准备拔出腰间的武器。 季清霜就是一个狗鼻子,我回营的事情又是第一个知道的,她第一时间凑到了过来。三天不见,她明显憔悴了很多,眼下青紫,头发凌乱,神色有点神经质。季府的时候,季清霜贵为皇亲国戚,她父亲管不了她,季老丞相懒得管她。只有季三青,唯有这个异父异母的兄长,整天盯着她,管教着她,打着担心她祸害别人的名号,一直一直保护着她。 与我一样,季清霜也很在意季三青。 明明,她是个女孩,我是个仆人。 却都想要守护那个憨憨的大公子。 现在——我们成功了! 我掏出怀中的降书,遥遥地向她挥舞着。她捂住嘴巴,整个人瘫倒在地上,周围的士兵吓坏了,想要来扶起她,被她拒绝了。 遥遥地,她冲我抱拳。 我回以抱拳。 我赶到主子所在的帐篷,主子裹着厚衣服,正缩在椅子里喝中药。主子从小是在糖罐里养大的,十二岁之前,没有人敢让这位爷吃半点苦。经历这么多年的动荡,主子习惯了受伤时的痛苦,却依旧没有习惯苦味的药物。 我喜气洋洋地对主子挥了挥手中的降书。 “主子,小的出马,三天不到就完成了任务,怎么样,帅吧。” 拧着鼻子咽药的主子被我欢快感染,紧皱的眉头松开了些许,他半开玩笑地责备我:“最后一天才完成任务,你还得意了是吧?” “嘿,我就是——” 我冲主子扮了一个滑稽的鬼脸,逗得主子哈哈大笑。这种毫无芥蒂的欢脱气氛,令我恍惚之前回到了七年前,我们仍旧年少的时候。 主子也不嫌苦了,笑着把药喝完,一目十行地看降书,一边看一边夸我。 “这件事干得不错,给你记上一功,等会你就带我的亲卫队去把小世子接出来。” “好嘞~” “都这么大的官了,整天没个正行。” 面对我哗众取宠的表现,主子笑着敲了敲我的头,我借机退了出去。 主子的亲卫队人数不多,不过个顶个都是好手。亲队伍直属主子,身份高贵如九王爷也指挥不动。现在,主子竟然毫无芥蒂地让我指挥,由此看来,我未来还可以再往上蹦跶两下。 位极人臣真的不是梦啊。 近卫队仅有五十余人,肃穆地站成两列。统一佩戴着专门打造的腰刀,穿着黑色的细鳞甲,铁盔的顶部缀有翠鸟的羽毛。这队黑甲士兵不过十余人,气势却像是身经百战的大军,令人望而生畏。 真是威风极了,我心中暗想,等我未来有了自己的大宅子,也要弄几个这样的近卫给我看家护院。 借着主子精心打造的近卫队,手握主子赐予的金令,狐假虎威的我昂首挺胸地回到宛城。宛城太守亲自出城迎接,一众官员跪地接驾。 我又一次感慨皇权的强大,不过小小的一块令牌,就使得这些官员如此惶恐。 太守的大门敞开,小竹站在门口张望,我有点奇怪他怎么会站在这里。 “你不是答应我守着季三青吗?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没有什么责怪的语气,只是单纯的好奇,毕竟我就没见他主动离季三青超过十丈。 “还不是申宏那个混账,离开京城以后没人管着他了,他就现了原型,自从来了宛城以后,天天往外跑,不是妓院就是赌场。现在好了,太守带着府中的人去迎接八王爷了,府门也大开,他慌了,担心债主借机来找他麻烦。那个家伙人缘不好,整天调戏府里的侍女,得罪了不少人,他只能找我来帮他望风。” 看着小竹气鼓鼓的包子脸,我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谁敢追他的债啊,他就是看你好欺负,逗你玩呢。好了,你就别在这儿傻站着了,带我手下的这群军爷去找小世子,早点吧事情搞完。” “可申宏?”小竹还是有点不放心。 “不用搭理他,把这件事情处理完,我帮你把他揍一顿!” “那你……”小竹显得很犹豫,最后还是咬紧牙关说出了,“那你要揍就揍得狠一点,一定要让他保证,不准再欺负女孩子!” 小竹对暴力和野蛮的事情一向嗤之以鼻,申宏竟然能够让他破格说出这样的话来,看来申宏这家伙平时应该真的挺混账的。 我说不定跟这个家伙会聊得来,与小竹的义愤填膺不同,我对混蛋和色狼一向另眼相看。 就这样,小竹再被申宏忽悠着守门之后,又被我忽悠着代替我去找小世子了。将任务推到别人的我没有任何负罪感,哼着歌,高高兴兴地去找季三青玩耍了。 没有了叽叽喳喳的小竹,空无一人的竹林显得万分冷清,风穿过竹子,发出类似女鬼的尖啸声,整个氛围带着难以言喻的阴森。我裹了裹衣服,想要快点赶到竹屋,同季三青讨一杯热茶。 或许还能同季三下一盘棋,好好消磨一下时间,我颇为愉快地计划着,这样就不用再看小世子那张牛逼哄哄的臭脸了。 主子整出这么大的阵仗让我来救小世子,一方面是对小世子的关注,另一方面也是希望小世子对我的印象能够好点。主子的良苦用心我理解,不过我并不打算按照主子的暗示行事。 -- 第64页 我死也不会上小世子这艘贼船的,像小世子这种跟我们家小崽子抢东西的家伙,我就算现在没有机会搞死他,未来也一定会弄死他的。 还让我舔着脸去救他,下辈子吧! 竹屋已经出现在视线中,屋门在风中嘎吱嘎吱地响个不停,我加快了脚步,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到季三青了。 “季大少爷,我回来啦!” 我笑嘻嘻地跳入屋中,在踏入屋中以后—— 第一刻,我听到了鞋底的水声。 第二刻,闻到了扑鼻的血腥味。 第三刻,是铺满眼底的血红色。 这幅场景刺激的我眼睛发痛,在剧烈的情绪冲刷之下,我的大脑无法运转,身体无法支配。力气被抽出我的躯体,大脑一片空白,我摇晃着,跪倒在了血泊之中,跪倒在了—— 季三青的尸体面前。 “李大人这一拜我可受不起。” 我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干涸许久的泪腺涌出腥咸的液体,于朦胧的视线之中,我愣愣地抬头,看向坐在一旁,正拿自己的衣衫擦拭长剑的申宏。 “为什么?” 我的问话毫无意义。 “他背叛了吾皇。” 褪去了贪生怕死的假象,申宏神色刚毅,周身的气势宛若磐石一般不可撼动。此刻的他,不见怯懦,不见讨好,有的只是为君赴死的觉悟。 申宏是太子最忠诚的侍卫,他曾握紧长剑,将自身尸骸化为太子登上王座的血肉之阶梯,为了太子的荣耀之冠不惜赴汤蹈火。暗杀,毒药,流放,他拼劲了自己的血肉之躯才换来太子的完好无损。 太子多疑,较之政绩和武功,他更看重忠心,太子身边之人都对他有着近乎愚昧的忠诚。 主子曾经告诉过我的,主子提醒过我的。 可是我忘了,我对种种违和视而不见。傲慢使我看不起唯唯诺诺太子,懒散使我忘记了申宏是太子的心腹,轻信使我相信了申宏的假象。 猩红的鲜血铺满眼底。 ……都是我的错。 是我杀了了季三青。 都是我的错。 剑上最后一滴鲜血被擦拭干净,申宏比他手中的刀剑更像刀剑。我麻木地抬头看着他,利剑刀刃光滑如镜,正面和背面照出我和申宏的面孔。 他或许要杀死我,但我失了力气,我不想躲了。 我累了。 申宏举起剑,我闭上了眼,黑色的视线里是季三青明亮的眼和憨厚的笑。 那时候,他手握降书,却像是一个无所不能的胜者。阳光为他锻造金甲,清风为他鼓动旌旗,他从挣扎之中逃脱,做出了抉择。 那时候,韶光淑气的春色中,我们躺在洒满阳光的草地上,公子揉乱了我的头发,他说他要看着我,不让我走上歧途。 那时候,他在屋顶上,我在泥地里。我仰望着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替他扶好梯子,让他稳稳当当地到达地面。 明明,我就要成功了,他马上就能从摇摇欲坠的危楼踏上平地。 可是,梯子塌了。 危楼将塌,我堕深渊。 利剑划破空气,女妖般的尖啸声。 黑白无常的铁链声响起,罪人将被带入十八层地狱,拔舌、剥皮、油锅、火海,忏悔自己此生的罪孽。 于疼痛之前到达的,是脸上温热的血迹。 我睁开了眼,等待我的不是令我解脱的审判,却是申宏举剑自刎的场景,他亲手划破了自己的喉管,鲜血飞溅在整个房间,为本就猩红的屋子更添上了一份艳色。丢开剑,捂住不断涌溢出鲜血的脖颈,他踉跄地站起来,对着南面,张大嘴,想要说出什么。可惜,他的气管已经被他划破,无论他怎样努力,都只能发出无法辨认的呼噜声。 申宏放弃了,松开了手,噗通一声跪倒在地上。 南方,是帝都所在的方向。 九叩礼,唯有在祭天之日,群臣才会向上天和皇帝行此礼。 此礼是吉礼,意味最高的崇敬与最深的祝福。 申宏强撑着濒死的身躯,完成这漫长的礼。 礼成之后。 申宏气绝。 102、 我的下衫被血液浸染,在我面前,那里躺着我的长公子,他已倒下,已死去,已冷却。 杀死他的利器跌落在血泊里,我伸出手,捡起了这柄杀人的利器。长剑剑柄纹着古朴的花纹,剑身薄如蝉翼,如镜子般光滑,鲜血无法长久地残存在剑身上,地上鲜血未冷,未经擦拭的宝剑就已经洗去鲜血,恢复银白的本色。 是柄好剑。 我举起宝剑,对准自己的心口。 某一个瞬间,我或许是真心实意地想要自尽,以自己的鲜血偿还的罪责,可小竹打断了我。 “公子——!!!” 小竹的手扶住门框,他看见屋中惨象,睚眦欲裂,他踉跄地冲进来,猛地推开我,抱住季三青的尸体。 “公子……” 小竹颤抖着手捂住季三青胸前已经渗不出鲜血的伤口,他绝望地发现了季三青的心脏停止了跳动。手忙脚乱了片刻之后,小竹彻底放弃了,他将自己的脸埋在季三青早已冷却的胸口,嚎啕大哭。 他的哭声无比凄厉,近乎将嗓子都嚎破,尖锐凄厉地根本不像是人人类能够发出的声音。 伴着这如魔音灌耳的哭声,我飘荡在身体上方的灵魂回归躯体,伴随着绝对的理智回归的,是复仇的狂热。 -- 第65页 我想要杀了害死季三青的所有人,包括我自己。 我要让所有加害人给季三青殉葬。 我起身,剑尖指地,血滴从剑尖滴落的瞬间,我开口了。 “小竹,是你放申宏进来的,对吗?” 与苦痛中挣扎的小竹回过头来,他看着我手中的利剑,满目仇恨地质问我: “我们家公子是你杀的吗?” 我一愣,随即明白了小竹为什么会这么想。竹屋之中只有三个人,季三青和申宏都已经死去,唯有我毫发无伤,手中还拿着杀死两人的凶器。 也难怪小竹会武断的认定我是凶手。 小竹现在的精神状况比我更不稳定,他执拗地认定我是凶手,仇恨与怨毒吞噬了他原本清明的眸子。 “我家公子就不应该救你,我家公子就不该救你这个白眼狼,我当时就劝过他的。” 小竹从袖中掏出匕首,他像猫儿一般弓起背,猛地向我扑过来。 我轻松地格挡着他的攻击,他的攻击破绽百出,不堪一击。 “去死吧……” “去死吧。” “去死吧!” 我之所以没有立即对这个疯子下死手,不过是在纠结,我到底要不要把真相告诉哦他。 最后,我放弃了,小竹毕竟对我有恩,我不想让他知道,季三青的死跟他随随便便地把申宏放进来,轻信了申宏的谎言有关。小竹这么喜欢季三青,将自己所有的忠诚和爱意都倾注在了自己的公子身上,我怎么忍心让他知道事情的真相。 仇恨着我,总比仇恨着自己要好得多。 我近乎悲悯看着这个失了智的疯子,他挣扎,他哭喊,他发了疯地挥舞着匕首想要杀死我。 很可惜,他永远都做不到了。 因为他马上就要死了。 而凶器,就握在我的手中。 手腕微微用力,轻而易举地打飞了小竹手中的匕首。我一只手勾成鹰爪的模样,掐住了小竹的脖子,另一只手反握住剑柄,直接将剑身捅如小竹的心窝。 小竹的喉咙中发出小动物般的悲鸣,脆弱的身体在我的手下挣扎着,我平静地看着他一步步走向死亡的样子。 就如同我杀死之前的无数人那样。 此时此刻,我的大脑无比冷静。 申宏有罪吗?他没罪,他奉命行事,不过就是一个忠诚于太子的侍卫。我有罪吗?我没罪,我真心实意的想要拯救季三青,想要拯救宛城的两万百姓,不过是阴差阳错,导致我前功尽弃。 小竹有罪吗? 他也没罪,他是一个善良且真诚的孩子,相信身边的所有人,想要所有人都好好的。 我大脑冷静,滚烫的血液奔腾在冰冷血管中,我清醒地意识到事情的另一面。 申宏有罪吗?他有罪,以忠诚之名,行愚忠之事,戕害无辜之人,妄图以直臣鲜血染红自己的帽顶。我有罪吗?我有罪,我徇私枉法,妒功毁贤、拉帮结派以谋私。 小竹有罪吗? 他没有罪,但生逢乱世,过分善良,本身就是不可饶恕的罪过。 我不会原谅他的罪过,就如同我永远不会原谅自己那样。 我将剑捅得更深,小竹的身体在短暂的痉挛之后,彻底停滞了动作。 我杀了小竹。 我的衣裳和双手尽是鲜血,早就洗不干净了,我离开了竹屋。 竹林幽幽,长路长长,踟蹰独行的我,前路掩映在暗影之中,身后是一个个染血的脚印。 103、 不费一兵一卒,宛城大胜,我又是最大的功臣。 这个胜利将为我换来滔天的财富和无上的权利,我都不需要,以滔天的富贵,我换了一条命。 现在,我要去取这条命了。 今夜是庆功的晚宴,晚宴的帐篷之外,我与宛城太守见面了。几天不见,宛城太守满面红光,英姿不减当年。 “太守大人,这几天精神头不错啊——” 我大笑着凑过去,与他勾肩搭背,亲如兄弟。 “哈哈哈,全怪八王爷这儿伙食太好了,把我都吃胖了。” 宛城太守很是洒脱,半点没有身为俘虏的诚惶诚恐,很明显,主子没有亏待他。 这很好,我可没有折磨将死之人的嗜好。 脸上的笑意愈加满意,我的眼神也更加温柔。 “哎呀,见您这么快活,小弟我嫉妒啊,不瞒您说,这两天我可是活得诚惶诚恐啊。” “哦。此话怎讲,如若有需要,下官将竭尽全力帮助大人。” “嘿,还不是小世子的事情,”我收起笑容,面露苦色,“宛城的时候,我拍小世子的马匹拍到了马屁股上,得罪了他,他老人家在宛城不是布下了好些个计划吗?小弟我一个都没有参与。现在小世子成了主子面前的红人,小弟我担心啊!” “莫要担心,莫要担心,下官与世子大人勉强有几分交情,如有机会,定会为李大人美言几句。” 宛城太守笑呵呵地安慰我,说着毫无用处的空话。 他的言语没有任何问题,不过,他没有否认小世子在宛城有计划,也没有否认自己参加了计划。 这就够了。 季三青之死哪有这么简单,申宏是主谋,我和小竹是推手,但还有两位幕后黑手呢。 我一个都不打算放过。 -- 第66页 太守话音刚落,我微笑着,拔出了腰间佩剑。 太守的脸霎时间就白了,多年的官场经验让他察觉到了危险,他转身想跑,可惜,我早在我们二人身边安插了我的兵。 士兵无声悄无声息地包围我们两人,封堵了他所有的退路。 “李大人,你这是什么意思。” 太守勉强地笑着,此时此刻,他仍能保持镇静。 “没什么意思,小弟要借大人项上人头一用。” 我笑语晏晏,很是客气,手下长剑划过地面,发出难听的噪音。 太守猛地开口,与我谈判: “十万两!我的十万两白银只埋在我知道的地方,你们杀了我,就什么都得不到了。” 我几乎要笑出声,最近这是怎么了,一个两个的,连我为什么要杀他们都不知道。 或许是我憋笑的表情过于扭曲,太守猜不准的我的心思,他眯起眼,继续加码。 “李念恩,除了这十万年之外,我还有十万两,这十万两没有任何人知道,你放了我,就都是你的了——” 我笑出声,转过身去,肩膀不住颤抖。 啊啊,没错,李念恩,李三胖,我这一辈子都无法对金钱视若无睹。即使我能够富可敌国,我面对财富依旧无法做到心如止水。 钱财是我的原罪。 可凡事都有例外啊。 此时,此刻,呼风唤雨了一辈子的宛城太守,其一生积蓄何止十万雪花银,却被尽数拿来贿赂我,只为保得区区小命一条。而现在, 有了无上权威的我眼也不抬,手中的利剑不曾收回,然后,在太守下一句哀求出口之前,我执剑回身,一剑封喉。 在鲜血肆意流淌的地面之上,宛城太守一生积蓄的白银有着令人迷醉的银色闪光,但到了我眼中,却不及手中利剑吞吐的一丝寒芒。 我将满是鲜血的利剑收回剑鞘,哼着小竹教我的歌谣,踩着宛城太守的尸体,向灯火通明的帐篷走去。 在欢庆的宴会之上。 我腰间佩戴着杀人的宝剑,以复仇者的身份入席,无人敢拦。 宴会上,主子的左侧坐着小世子和九王爷,以及老王爷的手下和主子扶持起来的嫡系。 右侧的席位,坐着我和季清霜,以及大世家的庶出子弟。 主位上的人坐得太高,神情和态度都暧昧不明。宴会左右两侧泾渭分明,还未成事,人心就已经开始浮躁不堪。 军营中的宴会没有宛城中的讲究,粗狂的军乐与柔情的雅乐混杂,时不时还来段荒腔走板的市井小调。宴会上的舞女也比城中的更加豪放,衣装轻薄到近乎没有,舞姿如同燕子上下飞舞。舞女销魂,眼中带着勾子,姿态中带着魅惑。 不过距离主位最近的几人,无一人在真正观赏舞姿。小世子与九王爷攀谈,九王爷有意无意地将视线放到我这边,我不知怎样面对他,也就装作没有看见。我们这边,小崽子这个长不大的家伙只在乎吃的,趁着季清霜不在意,悄悄偷季清霜碗中的肉…… 等等,他怎么做到的,从季清霜的碗里抢肉吃? 这时候我才发现,我们一众大老爷们里,唯有季清霜一个姑娘家的,专心致志地看舞姬妹妹们跳舞。 ……我总觉得这件事有点不对劲,所以提醒季清霜,小崽子正在偷她的肉吃。 季清霜愤怒,把小崽子的头按在地上,暴揍之。 面对小崽子控诉的眼神,我耸耸肩,拔出渗着血的宝剑,用衣服一寸一寸把剑上的血迹擦拭干净。 与我们这边的鸡飞狗跳不同,小世子他们所在的左席就正经多了,衣冠楚楚,兄友弟恭。 也难怪主子看重他们。 没办法,谁让我们都是焚琴煮鹤的粗人呢? 太过安逸的生活,我们过不习惯。 酒宴进行到一半,宴会热烈的气氛有所衰减,主子主动让小世子到他身边去。 在座的诸位表面上吃喝不误,实则都把注意力放到主位那边去了。 主子亲密地握住小世子的手,与他热切地交流着什么,两人相谈甚欢,片刻之后,主子站起身来。 全场鸦雀无声。 “符永安是本王皇叔唯一的孩子,现在皇叔已经不在了,本王有义务代替皇叔照顾好永安。本王决定了,从今天起,永安就是本王的亲弟弟,本王有的,付永安也当得一份。” 主子站起身来,将自己的位置让给小世子,身后的侍女识眼色地又加了一个位子——就在主位之旁。 主子与小世子一同坐在主位之上,主子对小崽子招手,笑着说: “符克己,快过来,拜见你的叔叔。” 在座的诸位无声地叫交换眼神,这哪里是要小崽子叫小世子叔叔,这分明就是让小世子踩着小崽子上位。 小世子和小崽子的年岁本就差不多,小崽子又不受宠,继承人这件事说不准了。 季清霜盯着主位上的两人,拧紧了杯子,小崽子第一反应是看我。 我握紧剑柄,向他比了一个口型——“忍”。 你必须忍,你还年轻,不能为了一时之气毁了多年的经营。 我也得忍,现在不能着急,内战还没有结束,我有的是机会神不知鬼不会地弄死世子。 我们都要忍。 小崽子垂眸,乖顺地给小世子行礼,小世子深感受之有愧,下场亲自扶起小崽子,带小崽子一起上了主位。 -- 第67页 好一副叔侄情深的大戏。 我旁边的季清霜看着这幅感人肺腑的场景,气得眼睛发红,不过这一次,她没有抡起拳头把小世子狠狠地揍上一顿。 今时不同往日,往日不过是下官对上司,偶尔放肆无所谓。现在,我们与的关系是君与臣,绝不容半点逾矩。 小世子重新坐回主位后,凳子还没有坐热呢,又开始搞事情了。 “兄长大人,”小世子这认哥哥认得极快,“小弟我这次大难归来,想向兄长大人讨一个封赏。” 主子颔首,表示同意。 小世子起身,拍拍手,侍卫从账外而入,手捧一个盖着红绸的金盘。 我隐约感到不对劲。 小世子一边接过金盘,一边俏皮地对主子说: “不过我这封赏我是为李大人讨的。” 随着小世子掀开红绸,我的不安达到巅峰,宴会的气氛也被推向最高峰。 “看啊~这就是贼子季三青的头颅,此次能够拿下这太子走狗的性命,李大人应是首功啊!” 金盘之中,正是季三青的头颅,他双目紧闭,神色音容宛如生前。 狂怒席卷心灵之时,大脑无比清晰,我知道这是小世子的陷阱,他要让我死无葬身之地。 可我受够了。 我以为自己是个狼心狗肺的畜生,我以为我的心比石头还要寒凉,可到头开,我也不过是一个凡夫俗子。 既然如此,就趁我鲜血未冷之时,活过这一次吧。 为了心中燃烧的仇恨,歇斯底里地活过一次。 去他娘的后果,滚他娘的退路。 老子不需要。 周围之人在欢呼,此乃酒宴气氛最酣之时,这是小世子为我邀功之时,我拔剑出鞘,直指主位上的两人。 众人欢呼声戛然而止,发出如乌鸦一般的怪叫。我大步上前,剑鞘划过石制地面,是刺耳的响声。 直面我的剑刃,小世子半步不退,他的嘴角近乎勾到耳边,死死地盯住我,继续煽风点火。 “哎呀,李大人,你吓到我了,你要干什么呀?” 我手肘弯起,瞄准他的脖颈,右腿使力向前跃去。 小世子手中金盘掉落于地,季三青的头颅在地上咕噜噜地滚过。白净的面孔上沾满了灰尘。 “啪嗒——” 金盘跌落于地的刹那,左席的九王爷拔刀出鞘,挡在小世子面前,与我对峙。 我与九王爷刀锋相对,他神色刚毅,我面目狰狞,我们两人都不肯后退。 “让开……” 我的声音沙哑得不似人言。 九王爷沉默不语,唯有长刀寸步不让。 小世子完好无损地站在九王爷身后,他与我对视着,眸中的恶意近乎凝为实质,继续喋喋不休道: “李大人,我这儿给你请功呢,您这是怎么了?莫非——是要以下犯上?” “住口!”九王爷的刀抵住我的剑,对被他护在身后的小世子怒斥道,“你再多嘴,今晚就不要想走出这个帐篷了!” 小世子用手捂住嘴巴,眸中恶意不减。 位于主子身侧的小崽子从未经历过这样的事情,他茫然地立在主位边,左看右看,不知如何是好。 面对在他眼前上演的全武行,主子震怒。他将手中的酒杯向我掷来之后,手重重地拍在案上。 “放肆!” 酒杯向我飞来,我此时此刻正与九王爷交手,动弹不得,只能任由酒杯击中的眉头,眉角皮薄,击中之后被破开伤口,鲜血自我的脸颊流淌,滴落在我脚下的金盘之中, 鲜血与黄金,美到令人头晕目眩。 我寸进不得,九王爷寸步不退,主子在立于高位怒火中烧,小崽子不知所措,场面一度停滞。 此时此刻,季清霜成为破局者。 她一脚踢翻了桌子,汤汤水水撒了满地,她厉声说道。 “你发什么酒疯!李念恩!” 紧绷的气氛得到片刻的松弛,季清霜趁机挑开我与九王爷对峙的刀剑,揪住我的衣领,将我拖到一边,顺手将她哥季三青的头颅捡起,拎在手里。 “元帅大人,我这就把这个酒鬼带走了!”季清霜虽然声音很大,但态度上给足了主子面子。 主子的脸色依旧不善,不过他并不想把事情闹到不可收拾的程度,也就顺着这个台阶下去了。 他点头,铁青着脸,坐了下来。 季清霜将我拖走之前,给小崽子使了个眼色,小崽子这才回过神来,上前安抚“受惊”的小世子去了。 乐声重启,舞姬重新开始跳舞,九王爷想要追着我出来,高位上的主子淡淡来了一句。 “宴席才刚开始呢,九弟,坐下来吧。” 九王爷立于纸醉金迷的宴会中央,终究没有追出来。 我知道我这回惹大麻烦了,因此,当季清霜拎着我的衣领,把我当包袱拖动的时候,我安静如鸡,动都不敢动。 季清霜拖着我走了很远,直接带我走出了军营,来到了军营旁边的山丘上,她直接将我丢在地上,劈头盖脸地对我骂道: “你发什么疯,拿着剑指着符锦,你不要命了?!” “你不是也抡着斧头跟他对削吗?”我小声喃喃着。 季清霜被我气得失了智,拿起他哥的头就往我身上砸,我认着被砸也把季三青的头抢到怀里,小心翼翼地护着。 -- 第68页 “我是什么身份你又是什么身份,我的母亲是长公主,握有十二郡的绝对权力,我的爷爷是权倾朝野的丞相,我的表哥是当今新皇,就连你的主子也是我的臭表弟。”季清霜拿手指点着我的额头,言语姿态宛如泼妇骂街,“你背后有什么,你背后什么都没有,我都没发疯,你发什么疯?!” 没错,我什么都没有,我的父母双亲尽数亡故,我至今没有娶妻,连一个私生子都没有。我的权势尽数系于主子,他随时可以将我的一切剥夺。 我的手中空无一物,就连我现在的名字也不是我自己的。 在我离开季府的时候,高高在上的小郡主用马鞭抵着下巴,她觉得我的名字太土了,强行给我改了名字—— 李念恩。 念恩,念着季家的恩情,念着季三青的恩情。此后的永生永世,只要有人叫我的名字,我都不得不回想起,我李念恩,到底欠着谁的恩情。 我咬紧牙关,直面我一无所有的事实。 “是,我他娘的什么都没有,就连我的名字都是你取的。可是——” 我死死地抱着季三青的头颅,五官狰狞如失尽一切的赌徒,“正是因为我什么都没有啊,我没有家族,没有妻儿,没有爱侣,我的手下与我离心离德,我的主子防我如防贼,我身前身后都空无一物,我怕什么啊?!我可以不像你,到哪都是亲戚,做什么都束手束脚,我就是那个什么都没有的人,什么都不怕的人,我豁得出去!” 季清霜一脚把我踢翻在地。 “我去妈你的豁得出去,符永安是我的,你别想插手,”她眼中的怨毒比小世子更胜一筹,她将脚踩在我的身上,眼睛透过我看着我们共同的仇人,“我会那个家伙付出代价,我要亲手将他送入地狱。” 平时的季清霜喜怒随心,少有顾忌后果的时候。以前的季清霜面对这种情况,早就抄起她的长枪,把所有欺负她的人捅个对穿了。她不怕,她不怂,反正无论如何,她的兄长都会给她收拾烂摊子的。 而现在,这样的季清霜反过来劝告我要忍耐,要谨慎。 季三青死后,他那个做事不管不顾的妹妹终于长大了,没有兄长不遗余力的庇护以后,季清霜放弃了天真的幻想,将自己无忧无虑的一面彻底割裂。 此后余生,季清霜只能存活在猜忌谎言和背叛之中,她将背负起季家继承人的重担,以女子之身,在一众男人之中厮杀。 她的的成长与变化是多么地迫不得已,都是因为季三青死了。 在季清霜眼中,季三青是纵容着她,让她能够活出自己我的兄长。 那在最初的我眼中,在如今的我眼中?季三青又是什么呢? 他是江南三月的烟雨,朦胧而暧昧;他是苍穹之上的繁星,可望而不可及。 他是我最初的奢望。 是我一生都无法触及的彼方。 我怀拥着他的头颅,俯身亲吻他冰冷的嘴唇。 这一夜,傲娇的小郡主学会了忍耐,忘恩负义的小人选择了复仇。 这一夜,我与我的政敌,我的情敌,成为了同谋。 这一夜,我因为过往,与过往决裂。 季老丞相番外:蝗天 他又回到了这里,回到了这个年份。 盛夏八月,蝉鸣不再。 连年的旱灾之后是蝗灾,蝗虫把本就稀少的粟米啃食得一干二净,蝗虫所经之地如雁过拔毛,数千里的草木尽失。孩子们在地上捉着残余的蝗虫,老人拿着仅余的祭品祭神。 季安平那时候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县令,他亲自下到村中去视察灾情。王家村中接待他的依旧是老乡绅,乡绅已经垂垂老矣,背部驼起,老眼昏花,连路都走不利落,即使如此,老乡绅依旧柱了一根拐杖,颤颤巍巍地给季平安带路。 季安平永远也忘不了他所看见的场景,老人目光呆滞地坐在门前,无所事事的劳动力大白天躺在自家炕上,骨瘦如柴。 有人家为了养活将要饿死的老父亲老母亲,哭着喊着将自己的田地卖给“顾大善人”的家仆。这种事情在饥荒年间很常见,已经富到流油的世家门阀会借着天灾发生的时候,贱价收购大量土地,等到平安年份,村民们就只能租用世家的土地,将一年中大部分粮食上缴。 由此,穷者愈穷,富者愈富。 面对这样的事情,季安平不是不想管,而是不能管,也管不了。这样的事情在这个世道太多了,多到根本救不过来,而且顾家势力盘根错节,他一个小小的县令,惹了这样的庞然大物,到时候连着最后的小官都保不住。 老乡绅同样无能为力,他虽说算是个富农,但说到底也不过是一个农民,连地主都算不上,他有心让自己的王家村更好,却有心无力。 乡绅唯一能做的,就是扒紧季安平这个父母官,多讨好讨好季安平。 两人一起走路的时候,有皮肤蜡黄的农妇手拿簸箕从季安平身旁走过,簸箕之中有晒干的蝗虫尸体,季安平拦住她询问道: “你拿这晦气的东西干嘛?” “这是我们家未来几天的口粮。” 村民都知道季安平是个少见的好官,日子久了,大家也就不怕季安平,同他说话也没有诚惶诚恐的坏习惯, “可这东西……能吃吗?” “季大老爷啊,有蝗虫吃就不错了,凭我们在蝗虫漫天那几天抓的这些,晒干了以后也不过能保证我们十几天的口粮,等吃完这些蝗虫干以后,我们还能够吃什么呦……” -- 第69页 农妇嚷嚷着,中气十足,眸子却黯淡无光,像是焚烧净尽的纸灰。 季安平的心头剧震,却不知如何安慰。 他连自己都说服不了,遑论他人。 乡绅最后带季平安来到田地里,老人的日夜祈祷没有任何效果,雨始终没有到来。阳光日日炙烤大地,荒芜的大地上被晒出一道道沟渠。 这里死气沉沉,毫无生机。干涸的田地还有一些落单的蝗虫,在土黄的田地上跳动着,孩童们蹲在田地里,捕捉这些漏网之鱼。 季安平站在田埂上,他学着孩童的模样,从地上抓起蝗灾之中残存的蝗虫,土黄色的蝗虫无助地在他手中挣扎。 三角形的头部,肥胖的躯体,长度不过一指,就是这样孱弱的小虫,汇聚在一起以后,成为了三大天灾之一。 就此,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季安平看着掌心挣扎的生灵,静默了片刻,不顾老乡绅的惊呼,雪白的牙齿开启,张开血盆大口,一口咬掉了蝗虫的头部,然后,将还在挣扎的蝗虫的尸体全部塞入口中。 苦味,腥味,恶心至极的味道。 干涸的土地,绝望的人们,没有希望的未来。 季安平反复咀嚼着这个味道。 他一直活在那个噩梦里,活在那个蝗灾发生的年份,活在那个人吃人的世道。 即使他位极人臣,他也从未有一分一秒感受到满足。 季老丞相从最真实的梦境之中醒来。 在梦中,季安平是个二十有二的乌发青年,醒来后,季老丞相已经是须发皆白的老者了。 一梦一醒,四十年韶华已过,英雄已然暮年,而壮志仍旧未酬。季老丞相通过四十年的努力,不但未能打倒世家阀门,反倒令他季家取代了顾家,成为了大禹国最大的世家。 年轻时坚信“人定胜天”,临到老年才发现“天命难违”。 人世间最大的荒诞,不过如此。 季老丞相剧烈地咳嗽起来,口中重新泛起那时的苦味,心中思绪翻涌,胸口气息难平,季老丞相的手哆哆嗦嗦地抚上腕上的佛珠,情绪这才平复。 这串佛珠是他孙儿三青磕了一千多个长头,为老丞相求来的。季三青把这串佛珠交给季老丞相的时候,曾跟老丞相说过。 “孙儿不孝,不能常伴爷爷身边,唯愿这串佛珠能代替孙儿,陪伴在爷爷身边。” 自从季三青把这串佛珠交给季老丞相以来,已经过了八年了,季老丞相已经习惯了,每当心情不好或者思念孙子的时候,把佛珠手链掏出来摸一摸。这样一来,自家那个傻兮兮的孙儿仿佛又常伴在自己的身边。 季老老丞相的手摸着圆滚滚的珠子,自家孙子唠唠叨叨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老丞相的心绪逐渐平稳。 平静下来的季老丞相想要摘下手串,为千里之外的孙子念上一串经文,保佑他此行平安无虞。 可惜,或许是老人家手脚不利落,季老丞相在摘下手链的时候,一个力道不对,手链断了。 佛珠滚落一地。 大脑一片空白的季老丞相耳中嗡嗡地回荡着。 【唯愿这串佛珠能代替孙儿……】 现在,佛珠手链断了。 季老丞相的情绪彻底崩溃。 “哇——都是我的错,我的错……佛珠断了……季三青出事了——” 平日里老谋深算的老丞相哇哇大哭,他的四肢舞动宛若不谙世事的婴孩。老人家的手锤着床榻,披头散发,与疯子无疑。 老夫人闻声冲了进来,看见脚边的珠子也就猜出发生了什么事情,她半点没有安慰老丞相的意思,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臭骂。 “你个老不死的,说什么瞎话,不就是一串佛珠嘛,有什么大不了的。” 老夫人弯下腰,手哆嗦着,一颗一颗地捡起滚落一地的佛珠,一边捡,一边不断喃喃。 “就是一串佛珠罢了……” “就是一串佛珠罢了……” …… 千里之外,季三青的所有挣扎都毫无用处。 他马上就要死了。 申宏缚住季三青的双手,将长剑一寸一寸捅进季三青的心窝。 104、 新帝征兵十五万,号称三十万,前来镇压我军。主子召开会议,商议下一步的计划。我昨天晚上刚刚把主子气得拍桌子,季清霜担心我怂,今天不敢去了,大早上就堵在我的门口。 想当年她天天被季三青盯着,我还嘲笑她来着,现在轮到我被她天天盯着了,换成周围小兵用很奇特的目光看着我。 真可谓风水轮流转,谁也不要嘲笑谁。 军帐之外,小世子披了一件孔雀蓝的披风,走到哪众人都是逢迎阿谀,一夜之间,诸位都成了小世子的好友。 昨天晚上,我与小世子已经算是彻底撕破脸了,他见我这个输得彻彻底底家伙竟然还敢来,自然不肯放弃在我头上再踩一脚的机会。 “哎呀呀,李大人来啦,”小世子身边围了一众老王爷旧部,他像是一只傲娇的小孔雀,雄赳赳气昂昂得走到我面前,“昨天晚上李大人醉成那副那样,没事儿吧?” 我是真的想骂回去的,不过我不敢,季清霜这个母老虎为了不让我说出出格的话,我背后掐我腰! 我的双手拢在袖中,忍着背后的疼痛,面上堆笑。 -- 第70页 “哎呦喂,世子爷这声李大人这可折煞小的了,大人叫我小李子或者念恩就行了。” “念恩这么说了,我自当听从。”小世子笑得假惺惺的,装出一副关切的样子,“不过,念恩啊,昨天晚上——” 防止他说出令我难堪的话,我主动接茬。 “世子爷,昨天晚上是我喝醉了,冲撞了世子爷,还望世子爷大人有大量,原谅小的。” “那是当然,念恩你也是无心之失呀。” 小世子笑嘻嘻地,很明显,他还想继续找茬,不过九王爷在一旁叫他了。 终于摆脱了这个讨厌鬼,我在小世子身后,给九王爷竖了一个大拇指。隔着熙攘的人群,九王爷乌黑的眸子看着我,他的嘴唇几次开阖,却什么都未能说出,最后几乎可以称得上狼狈的,拉着小世子离开了我的视线。 什么嘛?我又没有怪他的样子,昨天那个情况,搁我我也会这么做啊,他这副样子是什么意思啊…… 九王爷怪异的反应并没有令我沉思许久,另一件事情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我竟然看到了徐玉阙这个奸商。 我当即拖着季清霜凑了过去。 “你小子怎么混进来的?” 现在是秋末,已经快要入冬了,徐玉阙这个骚包的家伙依旧摇着折扇,立志要做人群中最格格不入的家伙。 徐玉阙看见我就像看见了白花花的银子,面对他的眼神和标志性的微笑,我几乎是顷刻之间就想起来了我在他手底下的欠条,下意识就想跑。估计也是不想把我这个冤大头吓走,他抬起扇子遮住了下半脸。 “没什么,全部身家罢了。” “全部……你这个铁公鸡这么大方?” 我有点不相信,我与徐玉阙认识这么多年,对他一毛不拔的吝啬本性知之甚深。 徐玉阙点头,努力想要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不过只要他那双笑眯眯的狐狸眼在,这就是白费功夫,根本没人会信。 “是呢,是呢,现在我可是身无分文的乞丐了,小李子你看我这么可怜的份上,把你的欠条结一下可好~~” 我转身就走,片刻也不多留。 本次的会议的主题是与新帝大军对战的若干问题,主子在桌上铺了一张大禹国的地图,我们围绕着桌子站着。会议一上来就讨论战略战事,丝毫没有提昨晚的事情,既然主子要装作无事发生,我自然也什么都不知道,全程扮作闷葫芦,绝不让他看我生厌。 新皇大军如果想要进攻我们所在的五洲,必须要拿下我们手中的黄荃城。黄荃城位于平原和盆地的交界地带,上可进攻盆地,取井州全境,下可用兵平原,对翼州和青州长驱直入。同时,黄荃城是中原水系入平原的最后一站,这个位置拿不下来,大军的整个后勤给养都成问题。 黄荃城具有如此重要的战略位置,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这个城池还没有宛城大,但其城防设施远胜于宛城,原因也在于此。 主子一开始的计划是要打消耗战,以城池为据点,消耗大军的士气和兵力,黄荃城易守难攻,城池坚固还背靠长江支流,任由敌方有百万军队也只能一万一万上。 如果要以城池为据点打消耗战,再没有比黄荃城更合适的地方。 目前的问题是,谁来守黄荃城,带多少人守黄荃城,消耗敌人多少兵力之后弃城逃跑。 没有人主动揽这个活计,一方面是这场战役的风险性太大了,新皇的军队虽然都是草包,但那也是十五万人的草包,谁知道会不会翻车;另一方面黄荃城本就是季清霜拿下的,算是季清霜的领地,季将军不开口,根本没人敢主动请缨。 单论能力而言,我们在场的这些家伙,除了季清霜和九王爷,没有人有能力承担这个任务。毕竟,除了季清霜和九王爷的兵马,没有哪个将军有能力带着最多两万人,从十五万人的包围中突围出来。 就此看来,黄荃城之战,主将不是九王爷就是季清霜,而九王爷身为主子的弟弟,主子不可能任由他去冒这种险。所以,守卫黄荃城这件事多半就落在季清霜头上了。 季清霜这个疯老娘们正适合这种危险的战役,我一点都不担心她,就凭着她麾下的那群疯狗,就算打不赢,活着回来还是没有一点问题的。 想到这里,我也就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了,施施然地等待着主子宣布最后的人选。 可是,小世子开口了,他不是请缨的,他是提出问题的。 “那个,我想问一下,黄荃城的百姓怎么办?” 小世子一开口,我就知道要坏事。也不知道小世子这个家伙怎么回事,明明也不是什么老谋深算的家伙,言行举止也不像是一个精明的孩子,可每次出手,必然能够戳中我的痛点。 果不其然,徐玉阙这个家伙咬了钩子,自己跳了出来。 “城中百姓不过一万出头,我们可以提前疏散百姓。” 小世子自然而然地接了下去: “徐大人说得有理,可是,谁来干这件事啊?” 徐玉阙眼神中写满了跃跃欲试,这个家伙不可能放心把这种事交给我们这群杀人如麻的粗人,他现在十有八九打算自己上,以此保证黄荃城百姓的生命。 可问题是,他这个死儒生,保得了黄荃城百姓,保得了自己的性命吗? -- 第71页 我剧烈地咳嗽起来,想要提醒这个一听百姓智商自动断线徐玉阙,可我还是没有来得及,平时在我面前精地不像话的徐大奸商这时候蠢到不行,想也不想就说。 “如果没人愿意去的话,就由我来吧。” 我一口气没有喘过来,这回是真的被呛到了,剧烈地咳嗽起来。 旁边的小世子看我如此狼狈心中笑得不要太开心,口中却满是关照的话语。 “哎呀,念恩,你这是怎么了?” 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臭小子,如果我这次活着回来了,你就给我等着吧。 因为小世子的话语,众人的视线都汇聚到我的身上,包括主子。 我气喘匀了之后,面对小世子给我挖的坑,只能闭眼跳了下去。 “咳咳,我刚才被徐奸……徐大商人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所触动,对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大无畏精神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顶着周围看傻子的眼神,我硬着头皮说着我自己都不信的胡话,“所以,小的请命,追随徐大商人的脚步,与他同去黄荃城。” 我这么一乱来,季清霜气得半死,她在桌下狠狠地踩了我一脚,大袖一挥,跑了。 完了—— 这下我的真的得赶鸭子上架了。 最适合的人选跑了,主子又不忍心让九王爷冒险,黄荃城这个烂摊子真就落在我头上了。 会议后来还讨论了一些别的问题,不过我都没有再参与了,我悄摸摸地挤到了徐玉阙的旁边,趁其不备,夺走了他的新扇子,然后,在他控诉的眼神中,我恶狠狠地同他说。 “我们俩这次真可谓是共赴黄泉(黄荃)的交情了啊。” “有那么夸张吗?” 徐玉阙后退半步,低声与我咬着耳朵。 我磨了磨牙,面对这个捅了这么大的篓子依旧笑眯眯的家伙,我强忍着在人前就把他揍一顿的冲动。 “你个屁都不懂的死书生,如果你还想让我活着还债的话。就给我准备好你的私房钱,等会就去抱九王爷和季清霜的大腿。你只要能拉来任何一个人,我们俩就性命无虞了。” “你这人真是的,花点钱就能解决的事情还叫事儿吗,你看我像是会差这点钱的人吗~” 徐玉阙顺回了自己的新扇子,笑得牙不见眼。 我更想打这个家伙了,等会议结束了,你看我—— 你看我依旧没有揍成。 会后,主子打发走了所有人,唯独留下了我。 我头皮一麻,预感主子是打算新账旧账一起算了。 众人离开之后,主子的营帐只剩阴暗和寂寥。主子坐在烛火照不到的暗影之中,我站在灯光最亮的地方。 他在黑暗中看光明,将我所有的表情细节看得一清二楚;我在光明之中看黑暗,只能隐约勾勒出他的大致轮廓。 “跪下。” 鬼魅横行的暗影中传来主子的声音,我双腿一弯,毫不犹豫地跪在石制的地面上。 黑暗中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主子在拿起了什么东西之后,站起身来。他吹熄了营帐中所有的烛火,眼前的光明一点一点消逝,直至世界陷入彻底的黑暗。终于,我与他身处同一片黑暗。 而在灯光熄灭之前,我看见了他手中握住的东西——长鞭。 鞭子上带着倒钩,闪着锋利的寒光。我对着这根鞭子很熟悉,七年之前,我们两个关系最好的时候,这根鞭子经常往我身上招呼。我用我的肉体铭刻了主子带给我的所有疼痛,我清楚地记得,这根鞭子曾把我抽得怎样的鲜血淋漓。 讽刺的是,这七年间,我与主子逐渐离心离德,他知我背后小动作不断,我知他隐瞒了我很多事情,可他却从未再对我施加私刑。 现在,我终于可以重温这种疼痛了吗? 主子绕到我的身后,微冷的手指拂过我的后颈。 “李念恩,你知道你自己错在哪吗?” 主子的声音比他的手指更冷,于这种冰冷之中,我深刻地反省起自己昨晚的错误。 “小的不应该拿剑指着主子。” “不对。” 带着倒钩的鞭子划破空气,狠狠地抽上我的后背。我倒吸一口冷气,继续说道。 “我不该把季三青看得比主子还重。” “不对。” 又是一鞭,主子的声音中没有任何感情。 “我不应该跟小世子对着干。” “不对。” …… 主子的眸子早已就习惯了黑暗,在不见五指的军帐之中,他视黑暗如无物,他的每一鞭都准确地抽在我的后背上。 我说了十几个错处,该说的,不该说的,我都说了,主子的回应只有简简单单的两个字——不对。 后来,我也就不再说话了,我觉得我无论说什么都是错的,主子他不会收手的。他只是单纯想要借此机会来惩罚我罢了。 可奇怪的是,我的话语停止之后,主子的鞭子也随之停止。 黑暗之中,鲜血从我背上的伤口溢出,滴落在地上,发出水滴的声音。 身后的主子气息凌乱,从气息可以判断,他已经显现出疲态了。不过就是几鞭子,我这个受刑人还没有倒下,他这个行刑人就已经劳累不堪。 看来老皇帝的毒还是有点用的,那次中毒之后,他的身体直线下滑。数年之前,他还可以饮烈酒,骑骏马,拉强弓,而现在已经是半个废人了。 -- 第72页 主子喘着粗气,他丢开了鞭子,撩起衣裳,就地坐了下来。他宽阔的后背依靠在我满是伤痕的后背上,这种感觉与伤口上撒盐无疑,我闷哼了一声。 我们两人在这片死寂之中背靠着背,鲜血染红彼此的衣裳。 我与这个男人共同行过了九年的岁月,我们曾生活于如梦幻般美好的日子里,也曾沦落入暗无天日的真地狱,我一同经历坎坷,一同品尝人生起落、世事无常。 自我们相遇以来,我们同袍共飨马鞭执,活过了一次又一次血与火的战役。 我们甚至比了解自己更加了解彼此。 我叹了一口气,同他坦言道。 “主子,我真的不知道我还有哪里做错了。” 主子无声地牵起我的手,他将手指插入我的指缝之间,我们两人,十指紧扣缠绕。丢开了鞭子以后,他以柔软手掌握住我的手,他的手并不温暖,但很宽厚。 许久之后,他叹了一口气,将心中所想在我面前展露。 “你太不自爱了,李念恩,你为什总是把自己往绝路上逼,像最初一样,做个贪生怕死的小人不好吗?” “主子啊,”我一生苦笑,笑声中带着些许悲凉,“我很早以前就做不到了……” 是啊,我做不到的。 我成不了你最爱的我,你也成不了我最爱的你。 相反,我们因为彼此的爱意,变成了彼此最厌恶的人。 主子将头靠在我的肩上,柔软的发丝并不扎人,他的声音无比轻柔,虚无缥缈地像是飘在空中的纱。 “你知道吗?李念恩,我现在的处境,一半都是你逼出来的。” “主子说笑了,小的——何德何能啊。” 我轻笑出声,最后的语调微仰。 地上冰凉无比,彼此的后背是唯一温暖的存在,鲜血将我们的衣衫黏连在一起,无法再分离。 主子站起身,我们的后背早已是血肉相连,每一个想要分离的人都必须将自己后背的皮肤剥离,当他离开我的时候,他的衣裳离开我刚刚愈合的伤口,他的衣服上沾染着我的血肉,我的伤口崩出新鲜的血液,伤口必须重新愈合。 我不得不再经历一次蚀骨的伤痛。 此时此刻,他不是无所不能的八王爷,不是剑指王座的乱臣贼子,卸下了光环和假面之后,他不过只是一个承担了太多的疲乏的男人。 与静默的黑暗之中,这个疲劳至极的男人坦言。 “李念恩,你明知道的,我一开始,只是想要大家都好好的……可是,为什么,你也好,三哥也好,母妃也好,父皇也好,师傅也好……”他揪住自己的头发,整个人向后仰去,宛若一张拉满的弓,他嘶吼着,他哭喊着,“为什么我谁也救不了,为什么你们都要逼我!” 不可言说的情感只能在黑暗之中决堤,不能表现的脆弱只有这片刻的时间发泄。 可我没有安慰他的资格,也没有抱住他的资格,从很早之前,我就看不见他眼中的世界了,我早已经没了与他同行的资格。 我早就不是他的同路人了,但他仍旧抓住我不放。 而现在,我也要走上我自己的道路了,哪怕明知前途是深不见底的渊狱,他拦不住我了,他拯救不了我了。 他走了这么久,身旁的人一个又一个远离。 现在,我也走了。 终于,他不得不踟蹰独行,走向自己既定的结局。 对不起了,主子。 对不起了,主子。 …… 我心中一遍又一遍念着,然后,松开了他的手…… 这一次。 就是我与他最后一次交心。 在满身的鲜血与脏污之中。 105、 事实证明,我与主子的交心没有半毛钱用处,主子并没有看在我与他聊了这么久的份上就多分给我士兵。 除了本来就属于我的一万士兵,我再没有多分得哪怕一个士兵。 我带着这一万士兵,带着一个自己作死的徐玉阙,与主子分道扬镳。 魏柯辛这个家伙听说了黄荃城是个什么样的差事以后,当即打算把我的黑历史当做筹码投奔小世子,可惜,他卷铺盖逃走之前被我发现了,现在他被我捆起来,丢在运粮草的马车上,强制一起带走了。 为了让魏柯辛这个软骨头有一个难以忘怀的体验,我嘱咐了我的下属一定要给老魏“专门照顾”,我估摸着他现在在运粮车上能挺享受的吧。 想着魏柯辛的遭遇,我骑在高头大马上,哼着歌,整个人的心情都好起来了。 可惜,魏柯辛这个家伙从来就不是一个省油的灯,为了报复我对他的“专门照顾”,他给我整来了一个活阎王。 第二天上路之后,士兵发现了藏在稻草堆里的小崽子,一问,好嘛,果然是魏柯辛悄悄给放进来的。 当卫兵把这两个狼狈为奸的家伙压过来的时候,我把魏柯辛放到了一边,优先处理小崽子的问题。 我翻身下马,手中握着马鞭。 “符克己,你怎么在这儿?” “李念恩,我担心你嘛~” 小崽子这个混蛋一点都不怕我,面对我的怒火,他嘴角咧开,露出一口大白牙。 “是吗?” 鞭尾敲了敲手心,我缓步走到小崽子的面前,然后,举起鞭子,对着他就抽下去。现在他身边没有人护着他了,主子有新“弟弟”,季清霜还远在百里之外,我怂个啥? -- 第73页 你看我今天不把新仇旧恨一起算清楚! 小崽子见我真的要打他了,灵活地跟个泥鳅似的挣脱了押着他的小兵,扔下魏柯辛,撒腿就跑。 “哎哎哎,李念恩你个不识好人心的老混蛋,小爷我是为了保护你才来的,你怎么可以这么对我!!!” “保护我个蛋蛋!你大爷我用你保护?!” 小崽子为了不挨揍,跑得飞快,我挥舞着鞭子,追在他身后。魏柯辛在看我们两个绕着他跑,险些笑折了腰。 我今天是真的被小崽子气到了,上次守城之战,他叔叔九王爷回来送死也就罢了,毕竟九王爷的战斗力摆在那。这次黄荃城之战,他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跟过来干什么? 他们符家人怎么了,这么送死的事情,一个两个三个轮着来的吗?下次是不是就可以轮到主子了啊? 那我可真谢谢他了啊。 小崽子跑了好几圈,发现我今天是铁了心的要揍他,他甩不掉我了。 他尝试四处躲藏,可根本没人敢护着他,最后,这小子窜到徐玉阙的身后去了。 徐玉阙一个读书人,手无缚鸡之力,我又不好意思打他,只好停下来。 “徐奸商,你给我让开,我今天一定要抽他屁股!” 徐玉阙拦着我,将小崽子护在他身后,同我理论道。 “君子动口不动手,你个大人怎么能打小孩子呢?” “他小?他今年十六了,哪里小了?” 我虽然天天说小兔崽子毛都没长齐,但只是说说罢了,九年过去,符克己这个混蛋早已经从一个上房揭瓦的小破孩,长成了可以独当一面的少年了。 结果这家伙都长这么大了,还给我弄这一出,今天我一定狠狠得教训他,免得他明天给我上房揭瓦。 “这件事你别管。”我对徐玉阙说。 “这件事我就要管,你这么教育孩子是不对的。” 徐玉阙这个腐儒在商场上不要太灵活,什么祖宗教条,圣人规训,说丢就丢,现在倒拾起他的道德底线,讲什么君子动口不动手了。 “你——” 我气得那鞭子指着徐玉阙,却还真不能拿他怎么办,我打又不能打他,说还说不过他。 我把马鞭调转方向,直指缩在徐玉阙身后的小崽子。 “你个小兔崽子,给我死出来。” 小崽子见我不敢动手了,躲在徐玉阙身后,还给我扮鬼脸。 端的就是一个有恃无恐。 我气得手抖。 我最后还是没有打到小崽子,小崽子疑心我没有放弃抽他屁股的执念,一直狗在徐玉阙身边,寸步不离。那态度,比他当年讨好季清霜的时候还要用心。 我真应该把季清霜拖过来看看,让她好好看看,这就是她认的“儿子”,简直就是有奶便是娘的典范。 行军路上。 他们两个家伙相谈甚欢,我一个人生闷气。 或许是我的怨念太重了,徐玉阙主动挑起了一个我也能加入的话题。 徐玉阙知道我的军纪不好不坏,不会任由士兵杀人,也不会放任士兵掠夺妇女。但我对士兵趁着战争敛取百姓财产这件事,一向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次黄荃城之战中,他希望我能够严明军纪,不要抢夺老百姓的财富。 我还没从刚刚的情绪之中回过劲啦,吊着白眼说。 “我管不了。” “没事,你管不了没问题,但你不介意我来管吧。” 徐玉阙双手牵着缰绳,笑语盈盈地说。 见他有这等志气管理我手下的这群流氓,我拿正眼瞧了他一眼,拿鼻子出气,冷哼一声。 “随你。” 徐玉阙眉眼弯弯,牵着马匹,转身向队伍的最后走去。 徐玉阙从队头游说到队尾,又从队尾游说到队头,游说了整整一天。 好说歹说,这事儿竟然真的让他说成了。 小崽子跟了他整整一路,等小崽子回到我身边的时候,他看徐玉阙的眼神就跟一个花痴没有什么两样。 看见我也顾不上不害怕了,拉着我的手就同我夸赞徐玉阙。左一句徐大人口才好好,右一句徐大人知识渊博。 面对这位徐玉阙新晋的迷弟,我毫不犹豫地泼冷水。 “当年我也像你这么相信他,结果你家徐大人生生把我坑得连底裤都不剩。” “我那叫劫富济贫,”徐玉阙笑眯眯地提醒我,“对了,你还欠我……” …… “大爷,大爷,你是我大爷。” 债主就是爸爸,这时候讲什么骨气。 徐玉阙带着小崽子走在我前面,深藏功与名。 106、 一路上有徐玉阙和小崽子与我插科打诨,两天的路程转瞬而逝,我军很快就到了黄荃城。 疏散百姓的任务由徐玉阙接手,我乐得清闲,顺道把小崽子也打发到他身边去了,让小崽子跟他好好学学如何把人给忽悠瘸了。 晚上吃饭的时候,我特地叫厨子炖了一只鸡,给忙了一天的小崽子好好补补。 饭桌上,徐玉阙这个家伙不愧是属狐狸的,见到鸡腿眼睛都亮了,刚上桌筷子就伸了过去,我一下子把他筷子给敲掉了,给他夹了一块鸡屁股。 徐玉阙看着碗里的鸡屁股,脸上的笑都挂不住了…… 小崽子专心致志地吃饭,丝毫没有发现我与徐玉阙之间的风起云涌,见没有人跟他抢肉,喜滋滋地把两个鸡腿都夹走了。 -- 第74页 徐玉阙啃着嘴里的鸡屁股,眼巴巴地看着小崽子碗里的鸡腿,委屈极了。 我在旁边一边扒米饭吃,一边闷笑。 小崽子啃鸡腿啃得满脸油光,他单纯地因为有鸡腿吃而感到无比的开心。 他终究与主子有着太多的不同,主子是娇生惯养纵出来的王爷,从小到大的吃穿用度都是最顶级的待遇,即使是边塞,除了打仗时,主子的衣食住行无一不精,与皇城之时几无二致。 什么山珍海味,什么绫罗绸缎,什么奇技淫巧的玩物主子没有见过。主子从来不会因为这些东西多好而满心欢喜,只会因为粗俗的衣食而心生不满。 小崽子就不一样了,是一个私生子,他是他那个血脉高贵的母亲最大的耻辱,他是见不得光的孩子,他的母亲将他关在偏远的屋子里,常常会忘了给他送饭吃。 我第一次见到小崽子的时候,他蜷缩在黑色的房间里,他的面容由于长期的营养不良而显得无比消瘦,丝毫没有孩童应有的肥嘟嘟的可爱之感。 我弯腰把他从角落中抱起来,他乌溜溜的眼睛嵌在他骨瘦如柴的脸上,比例显得怪异而可怖。 初见的时候,他很怕生,细细的小手抓住我的袖子,整个人畏畏缩缩。 孩童的时候,他是那样一个敏感,瘦弱,唯唯诺诺的孩子。 那时候,他很怕人,他在别人面前都很害羞,或许看我最好欺负,唯独在我面前时,他颐指气使,无法无天,跳得像是一个猴子似的。 就像个真正的小世子一样的。 他的母亲不爱他,他的父亲视他为累赘,主子从没把他放在眼里,在那段如梦幻般美好的日子里,除了我,没有人看好这个孩子。 他只是我的小崽子,他是看着长大的小世子。 绝不是那个冒牌货可以比拟的。 就算他的身份尴尬怎么样,这是我养大的小孩。 “符克己,”我突然叫起他的名字,他将脸从饭碗中抬起来,看向我的眼神有种不谙世事的茫然,我看着这个吃饭都能吃得很开心的小崽子,第一次郑重地询问他,“你愿意打仗吗?” 主子一向不愿意让小崽子参与军队事务,我也不好反对,只能强压着他多读书,希望他武不就起码文能成。我曾经认为主子不让小崽子参战是想要保护这个孩子,可在老王爷的儿子出来以后,我明白了,这不是保护,而是一种废养的手段,是一种变相的溺杀。主子从一开始就看不起小崽子的出身,他从没打算把小崽子当做继承人培养。主子在接受老王爷军符的时候,对老王爷许诺道,“义父,我会令让这支军队名声远扬,我会让这支军威震四方,到那时,我才会把这支军队还给你。” 在小世子出现之前,我没有把这句话当真,现在看来,主子那时候就打算把军队传给小世子。 这不公平,在军队长大的小崽子一场战役都没指挥过,那个不知道哪里来的冒牌货什么都没做就要夺走一切。 这不公平。 小崽子一直想要真正参加那血飞扬的疆场,感受那千军万马的阵仗,他见我有放权给他的意思,眼睛都亮了起来。 “愿意!” “好小子!”我朗声笑道,“到时候,我守西门,你守东门,如果你连五天都守不到,你不要死在外面,不要死在敌军手里,活着来东门,我亲自送你上路。” 小崽子见我一上来就把这等重任交给他,身子抖了抖。 “要不要这么猛啊,我还什么都不会呢。” “没事,魏柯辛跟着你,让他教你。”我不以为意地挥挥手。 徐玉阙见我们聊得愉快,笑眯眯地凑到了我身边。 “那我呢,我在哪里,李大人?” “你跟着我,我担心你投敌!” “我原本不打算投敌,你这么一说,我有点心动了呢~” 我气得要拿筷子敲他头。 107、 益州的时候折损的士兵不是白折损的,荀匡那个老刺史还是让我学会了点东西,他的乌龟式守城法被我照搬了过来。等待大军到来的时候,整日都是枯燥无味的监督防御工事和视察壕沟。 徐玉阙一开始还陪我一起,没几天人就跑没影了,只有我的副官魏柯辛被我以军令压着,不得不跟我一起详查各种细节。 新皇大军的行军路径不出主子所料,他们没有绕开这座城市,十五万大军直指这座小城。按照徐玉阙给的消息,王家族长为帅,兵家传人为智囊,征兵五万,调兵十万,猛兽助威,奇人献策。 新皇此次孤注一掷,倾尽他手下的七州之力,造就了这支看似强大的军队。 这号称三十万,实则十五万的大军兵临城下的时候,我带着我们一行人去城头看了一下。 我想哭,真的,我想哭。 这和我想象中的乌合之众不一样啊,新皇这分明就是把自己的家底都掏出来了啊。 十五万大军将这所小城包围其中,连片的旌旗遮蔽了城外的荒野,黑压压的阵营一望无际,一直延伸到视线的尽头。不可胜数的官兵宛若洪水一般,随时准备将我们这所渺小的城池彻底吞没。 他们是猎手,我们是笼中之鸟,插翅难逃。 小崽子瞪圆了眼睛,不禁有些担忧。 “李念恩,我们能守得住吗?” -- 第75页 我自己心中也没底,不过不能在他面前表现出了。我咳了咳,做出胸有成竹的模样,实则转移了话题,故意对这个问题避而不谈。 “你马上就要真正上战场了,我今日就把自己最喜欢的话送给你,希望能给你一点启发,这句话出自儒学典籍《荀子·天论》——‘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 徐玉阙一听这句话就兴奋了,在一旁插嘴道。 “这句话还是我跟你说的呢!” “你给我住口!” 我骂了一句老是给自己加戏的徐玉阙,面对小崽子的时候,继续以心灵鸡汤给他打气。 “无能者才会怀疑自己,真正的强者会让上天为自己折服。面对你所想要的东西,你不要怀疑自己,你一定要相信自己必将得到它。为了得到你想要的东西,你必须要不惜一切代价,如果你连代价都不愿意付出,你就不能说自己真的想要得到。” 小崽子似懂非懂地问道: “我想要任何东西都可以吗?” “凡你所想。” 掷地有声,我向这个孩子承诺。 徐玉阙一点都没有被我的威胁吓到,他对我前言不搭后语的大道理不屑一顾,把呆呆的小崽子勾到身边,表面贬低我,实则推销自己的东西。 “你别听这个家伙胡诌,他就是一个肚子中没有半点墨水的老大粗,来来来,我给你讲讲真正的孔孟之道……” 我急忙挑起来捂住这家伙的嘴巴,我认识的腐儒不少,但徐玉阙是其中最好为人师的一个,凭着他的三寸不烂之舌勾搭了好些个大好青年跟他鬼混。他的师门明明有不着可从商的规训,他照旧把他师门中一大部分人都勾搭到他的商会之中了。气得他的师父从隐居了十几年的山上下来,找到自己朝堂中的老友,立誓要打压这个逆徒,让他不能经商,谁成想,他的老友已经被他逆徒买通了…… 我眼睁睁地看着那个道骨仙风的老爷爷挥舞扫帚,在京城西市的酒楼开始,追了徐玉阙整整三条街。最后徐玉阙这个年轻人还没有跑过他的老师父,要不是师叔在关键时刻出现,拦住了吹胡子瞪眼的师傅,徐大商人的面子就丢光了。 我毫不怀疑这家伙拉人头和唬人的能力,像是小崽子这种热血青年,估计一晚上就能被他带跑。 我一脚把小崽子踹走了,嚷嚷让他快点滚去自己该守的东门。 临走之前,我还是没有忍住多了一嘴。 “好了,你快点走吧,我之前的话是骗你的,守不住就快点跑,必要时刻买了老魏也可以,保住自己的命最重要。” 魏柯辛:…… 与魏柯辛的傻眼不同,小崽子显得有些不开心,他嚷嚷着。 “喂,你怎么这么看不起我啊,我五天还是守得到的好吧!” “是是是,好好好,如果你守满了五天,我会给你一个礼物。” 好说歹说,我终于把小崽子给打发走了,被我捂住嘴的徐玉阙向小崽子的背影伸着爪子,痛苦地看着一个大好的苗子就这样溜出了手掌心。 108、 敌方主帅极度傲慢,半点没有兵贵神速的想法,在城下修整了两天才开始攻城。 攻城之日,黄荃城下,敌军陈兵列阵,在这座小城之前展现着自己的勇武。骑兵步卒,车兵弓手一应俱全;刀枪剑戟,戈矛棍钺万般皆备;巢车、云梯、飞桥,撞城车等各种攻城器械面面俱到。敌方军队不止有人类,还有各种奇珍猛兽,虎豹豺狼被困在空中,昂起头颅,向黄荃城露出尖锐的利齿。 我从未见过这样的战场,一方面我头皮发麻,腿脚发软,宛若置身恐怖噩梦之中,另一方面我血脉偾张,心跳如鼓,迫不及待地迎接战争的到来。 战鼓响起,野兽嘶吼,旌旗飘扬,官兵仿佛疯狗一般涌上。 数十面战鼓响起,声震百里,地动山摇,敌方元帅挥舞令旗,射手弯弓,弩车搭箭,遮天蔽日的箭雨宛如神罚一般降临在黄荃城,身旁的近卫举起盾牌,护住我和徐玉阙。徐玉阙早已吓得脸色发白,但依旧立在我身旁,不离不弃。 “送徐大人下去。” 我夺过卫兵的盾牌,自己举着,利箭噼啪地打在盾牌之上,我的目光紧盯着城下,看着敌方的士兵和战车借着箭雨的掩护,向黄荃城不断前进。 城外布置的壕沟拒马不过阻拦了大军片刻,巨大的巢车和投石车依旧不断推进,士兵扛着云梯从四面八方搭上城墙,官兵如同蚂蚁一般,从云梯攀援而上,强攻城头。 我丢开盾牌,对守城的士兵大吼了一声: “战!” 这些与我征战多年的混蛋早就没有了恐惧之心,从战争开始的时候,他们就成为了冷酷无情的木石,唯一的目标就是杀死这些如蝗虫一般密集的敌人。 夜叉擂上满是密密麻麻的钉子,五个壮汉将其投入敌群之中,生生砸死敌军之后绞动绞车,连续碾压敌人,起到最大的伤害效果。礌石和滚木不断地从城头滚落,将云梯上的士兵生生砸下十几米的高空,任其被砸成肉饼。 城墙上的士兵冒着箭雨和飞石,推到云梯,残杀爬上城墙的官兵。 战场之上无对错,只有胜负。 我们一直都是这么走过来的。 敌军疯狂的攻势持续了一天,直到夜幕落下,才鸣金收兵。我站在暮色四合的城墙,踏着满地的鲜血碎肉,肉体和精神亢奋无比。 -- 第76页 这场攻守战才刚刚开始呢。 即使是在晚上,我军也不得休息,破损的城墙,毁坏的工事,损耗的器械,哪一项都需要我们连夜劳作。安排好巡逻的士兵,我匆匆赶去视察各种工事。 我的兵都在拼命,我没有止步的资格。 第二天,我爬上城墙,虽然早就预感到会发生什么,却依旧想哭。敌军依旧如蚂蚁一般数不胜数,昨天杀的人对于敌军来说根本不值一提。 试问一下,我方战死一个少一个,敌方战死一个补充十个,你绝不绝望。 敌方的元帅依旧坐在高高的战车之上,挥动令旗,大军如潮水一般不断冲刷城墙。 一切不过是昨日的复现,唯一的差别就是他们今日不但攻击东门,还从西门、北面城墙与南面城墙同时开战,战争更加惨烈,黄荃城的每一面城墙都是一个巨大的绞肉机,不断吞噬了敌军的血肉,我军的士兵则变成了不断重复的机械,不断丢下礌石和滚木,以叉竿掀翻云梯。 当如血般的残阳映照在身上,敌军撤退,这漫长的一天才终于过去。 此后的每一天,都是前一日的重演,敌军围绕着城墙筑起十多座高台,高台上配有旗手,相互之间以旗帜和号令交流,一旦发现哪一处城墙有防御薄弱之处,可以立刻抽调大军去冲击缺口,我也不得不轮转城中本就不多的士兵前往缺口,以人命填补失误。 城中的士兵与军官,在这场漫长的守城战之中,全都疲于奔命。 攻城之战进入到第六天,我军身为守城一方,折损已过一千。敌方战死的人命只会是我方数倍乃至数十倍,可敌方元帅对此毫不在意,视死者如无物,攻势不休。 敌军有人数优势,可不断轮换攻城的士兵,我军只能抽转,一刻都不得到休息,很大一部分士兵已经好几天没有得到休息,我军的精神和肉体都已经处在崩溃边缘。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于是我招来魏柯辛,与他商谈下一步该怎么走下去。 “如此攻势,我们守不过下一个六天。” 魏柯辛这两日在仓库的军备和士兵之间不断游走,他做出的判断可信性很高。 “接下来我们还能做什么。” “要么部分突围,要么全部投降。” 魏柯辛的表情很是严肃,他是真的在考虑这两种退路。 我背着手来来回回走了好几圈,心中已经下了决断,却依旧回头对魏柯辛说。 “把你的想法说来听听。” “说白了就是站队,部分突围意味着我们将彻底绑定在八王爷的战车上,如果选择这条路,我建议我们留下六千士兵继续死守城池,另外三千士兵尝试从十五万大军的封锁之中突围,向大军求得援助后再回来帮助守城士兵。另一个选择则是全部投降,全部投降意味着我们转投新皇阵营,将黄荃城和我们手中两州拱手相让,以此换得活命的机会和未来的荣华富贵。除了这两个选择之外,不存在第三条路,全部突围和部分投降都意味着同时得罪新皇和八王爷两方势力,无论哪一方最终夺权,我们都免不了事后清算。” 在部分突围和全部投降两条退路之间,魏柯辛只简单地阐述了事实,没有做出利弊评价,不过他不说我也知道。 全部投降的坏处是我们将彻底放弃八王爷那里的多年经营,即使新皇最后取胜,在新皇派系中没有背景的我们注定被排挤出核心决策层,为了后半生的平稳,我们必须交出兵权,而交出兵权之后,我们最好的下场就是封一个异姓王爷,后半生唯一能做的事情就在自己的封地上为非作歹,鱼肉百姓。 部分突围的坏处是变数太大,我们被困在黄荃城许久,没有外界的消息能够帮助我们做出判断。为了部分突围,我军必须拆分两部,可无论是守城的还是突围的,都是死生难料。突围的不知能否突围成功,守城不知能坚持多久,不知能否等来援军。 两害之中取其轻,这是我行事的准则。 所以,我更加坚定了我的选择—— “我们投降。” 魏柯辛丝毫不奇怪我会做出这样的选择,毕竟,他与我是同样的人渣。 我们伪装出的所有忠诚和勇武,都是为了在出卖主人的时候,能够得到更大的代价。 这世上或许的确有些能让我们为之不惜性命的人,但那个人一定不会是我们的主人,毕竟,我们在选择主人的时候,为的就是在某一天背叛他。 我是如此,他亦是如此。 “我来担当递交降书的使者。” 魏柯辛很有自知之明,主动接下了这个注定背负骂名的任务。 他必须这么做,谁让他是我的副官,而我是他的长官呢? 我不方便做的事情,我不愿意冒的风险,他只能上。 我觉得敌军接受我们降书的可能性很大,我是八王爷手下,除了九王爷和季清霜之外最大的一股势力了。拉拢我就等于直接削弱了八王爷三分之一的实力。 而且,我手中握有益州和井州二州,新皇手中握有七州,我们两方联合的话,大禹十三州中的九州尽数纳于掌中,这几乎直接宣告了八王爷的死刑,新皇就此立于不败之地。 这送上门的肥肉,新皇一方没有理由不接受。 听闻我军欲降,敌军后撤三里,十万大军闪开一条长道,魏柯辛手捧降书出城,没走出一步,站在道路旁的士兵便报以惊天动地的一声——“降!” -- 第77页 敌方主帅给足了魏柯辛这个使臣面子,摆下盛宴,军中高级将领尽数盛装出席,军中各处为了欢迎他燃起篝火,将夜晚的郊外映得宛若白昼。 单看敌方对我们这封降书的重视程度,我的投降计划已经成功了一半。 可我千算万算没有算到,魏柯辛依旧铩羽而归。他神色恍惚,怀着一颗屈辱之心,怏怏地返回黄荃城。 “怎么了?” 我扶住腿脚发软的他,将他带到一旁。 “该死的,我不该去的,”魏柯辛脸色铁青,“敌军地位最高的军师是我师兄,他说服了元帅,为了将他们手下的散兵游勇练成真正的铁军,他们决定把黄荃城当做磨刀石,死再多人也无所谓,他们必须淘汰掉无用的弱者,留下令行禁止的勇士,将这支军队打造成无坚不摧的铁军。然后,率领这支经过千锤百炼的军队,挥师北上,与八王爷主力一战,到时候鹿死谁手犹未可知。” 好狠的练兵方式,听着就令人不寒而栗,不愧是与魏柯辛师出同门的师兄,不过—— “魏柯辛,你师门不是都被你弄死了吗。这个师兄哪里来的?” “我师兄曾经救过我,我最后没有忍心下手。” 魏柯辛的眼中没有半分对这位师兄的眷恋,唯有怨毒和愤恨于其中翻涌。 我不欲深挖他那自作自受的过往。 “唉……派你去的确是个败笔,不过敌方这次的元帅是王家那个老东西,区区一个军师还策动不了他,说吧,还要什么见鬼的原因。” 闻言,魏柯辛神色一肃,看来果真有更重要原因。我挺直腰板,洗耳恭听。 “的确没有这么简单,这次的随军人员中有一位不得了的大人物,而他出事了。” “是谁?” “新皇的最宠爱的皇子,前天夜里被暗杀了。” “……” “该死的……难怪!” 我的手狠狠地击打在墙壁上,仅一击,我的手掌整个青紫。 新皇多疑,他最宠爱的皇子不明不白的死在王元帅的军中,死在我们两军对峙之时。清白一生的王元帅这次是百口莫辩了,他唯一能做的,只有以我军的头颅祭祀皇子的在天之灵,给新皇一个交代,以希望能够平息新皇的震怒。 王老元帅当然清楚我的投降意味着什么,他也想就此远离黄荃城这座黄泉之城。 可惜,他不得不战。 ……真该死…… 皇子这时候被暗杀,帝京的新皇痛失爱子,还失掉了一个可以策反八王爷心腹的机会,王老元帅与我军也不得不被拖入消耗战的泥沼,这分明就是三输的局面。 唯一的既得利者正是我那伟大的主子。 我说他怎么敢让我出这种任务,原来还留了这一手。 符锦……你下手可真够狠的…… 这局是我彻头彻尾的输了。 109、 投降不许,死战到底。 从新皇子嗣身亡的那一天起,我们和王老元帅的大军就是不共戴天的仇敌,再没有了转圜的机会。 不是你死,便是我亡。 两者之间没有第三条路。 战争进入到第七天,敌军的攻城变得疯狂,他们从任何可以冲锋的地方冲锋,甚至开始在城墙角开始挖地洞,各个军官亲自上到最前线督战,所有胆敢退缩的士兵,斩立决。 箭雨和飞石不断向黄荃城内倾泻,小小的黄荃城中没有任何一处是安全的地方,停步,即是死亡。 与这黄泉战场相映衬的,是末日般的天象。 史书记载,哀帝继位元年,灾星陨落,化天火降临人间。 灾星正落在黄荃城前的战场之上。这天外降临的祸星燃烧着比烈日更加灼目的火光,划过遍布箭雨的天幕,为白日之下的修罗战场带来不可承受的光芒,所有的死者与残存的生者,在此等耀眼辉光之下纤毫毕现。 鲜血,残肢,挣扎,死亡。 人们好像终于意识到了自己正在进行无谓的厮杀,双方士兵不约而同地停下了杀伐之刃。我们全都昂起头,仰望着凡人不能企及的威力。 巨大的火球呼啸地袭向袭向这座战场,迎面而来的狂风使得所有人人都无法站稳,我们抓住了所有能够抓住的一切,勉强在此等天灾面前面子站直身子。 陨星坠落不过短暂一瞬,观摩此等景象的人却恍若度过一个甲子。当巨大的火球想你头顶压来,渺小的人面临死亡的阴影,除了呆滞地张大嘴,人们什么都做到到。 能成为如此璀璨的景象的一部分,死而无憾。 剧烈燃烧的火球砸在黄荃城外,巨大的轰鸣声,耀眼的火光,冲击波从陨石坑向四周扩散,大地震动,天崩地裂。城墙上的士兵人仰马翻,云梯上的将士被震落,从十几米的高空跌落,砸在自己同僚的尸身之上。 璀璨的灾星陨灭,灾星之后的黑云吞噬苍穹,笼罩大地。战场顷刻之间由煌煌白日沦入无边黑夜。 今日不得不休战,可第二日的天气没有任何好转。 白日黑云,空气中满是尘土和烟火的味道。方圆数十里不见阳光,尘柱汇聚成的黑云,状如环山,覆压而下。 徐玉阙遥望此等景象,背诵卦书中的选段。 “云如坏山,其下覆军杀将,血流千里。” 此乃极凶之兆。 -- 第78页 但我们仍然不得不战。 面对低落萎靡的士兵,我脚踏城墙,振臂高呼: “殊死作战,与汝携亡!” 敌方主帅站在战车之上,令旗直指我军,怒吼道: “屠此城,蹀血而进,前歌后舞,顾不快邪!” 战鼓响起,声震百里,地动山摇。 敌军脚踏昨日尸首,战车碾压过血污大地。将士以肉身铺就登上城墙的云梯,我军以血肉之间铸造新的城墙。 我们早已没了退路,恐惧无用,咒骂无用,由这彻底的绝望之中燃烧起彻底的狂怒。 从此刻开始,我们不求退路,死前最大的价值就是拉一个人垫背。 黑色的天空之下,是早已疯狂的我们。 杀,直至我们鲜血流尽。 杀,直至敌人彻底死绝。 110、 我们又抵挡了两天攻势,这两日我们折损的人数比前六天战死的总和还多。如果继续这样消耗下去,我们终将被困死在这座城里。趁着敌军没有奇袭的夜晚,我召集我军所有将领,商讨突围事宜。 我们必须突围,无谓的死在这里毫无意义。我自己也就罢了,活了这么久早就活够本了,小崽子不一样,他还小,不能不明不白地死在这里;徐玉阙也不行,他的志向不过展现出微末一角,他怎么就此止步。 我刚刚提出要让小崽子带兵突围,他一听就炸毛了。 “我不走!这是我第一次指挥战役,如果我就这么跑了,我还算什么男子汉!” “这不是逃跑,突围风险很大,要以几千士兵面对十几万的士兵,活着跑出去的可能性很低。而且,我们就这么困守在这里也不是办法,必须有人去搬救兵,突围的人不止要抱着必死的决心,还要做好担负骂名的准备。他必须要去求爷爷告奶奶,生生将自己的膝盖打折,才能换来救兵。” 我苦口婆心地劝着,小崽子这才安静下来,老老实实地坐回位子上。 坐下之后,来了一句几乎将我厥倒的话。 “你说的有理,不过我想留下来。” 留你妈……我强忍着自己想要骂人的冲动,不容置喙地宣布到。 “这是我的兵,除了我没有人能对他们负责。” 会议最后由我单方面宣布,我留下守城,小崽子带着徐玉阙突围。 我才是这个军队的最高领袖,小崽子他不听也得听,离开帐篷的时候,小崽子看向我的眼神中带了野狼般的狠劲。 这很好,看来这几天的战场生活令他改变了很多,他正在完成一个男孩蜕变为真正男人的最后阶段。 符克己正在学会无情,学会残酷,学会忍耐自己的仇恨。 我希望他就这样成长下去,哪怕他终有一天会踩在我的头上,我仍旧希望他能成就自己。毕竟,他是我的小崽子,而不是我手中的提线木偶。 当天午夜,我召集的士兵,当众宣布,我打算分出一部分士兵突围,他们可以自己选择突围或者留下来。 我身后的魏柯辛跟看疯子似的看我。 毕竟,突围会死,守城会死,但突围生还的可能性更大,是个人都会选突围,可城中如果不留下足够的士兵,守城的只有一个死字。 士兵也不是傻子,一开始都嚷嚷要去突围,直到有一个士兵问我。 “李将军,你是打算留下来还是要突围啊?” 士兵们当即安静下来,都紧张地看着我。 “我要留下了。” 我平静地宣布。 那个问我的士兵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憨憨地说。 “将军啊,我要反个悔啊,我也不走了。自从我被你从战场上救回来以后,我就跟定将军了,将军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他这么一说,军队随之炸开了锅。 “对啊,将军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李将军,你可是军队里最护犊子的了,在你手下干油水贼多,在我离开家的时候,家里都要揭不开锅了,媳妇就要把我家那丫头给卖了,嘿,自从参了军以后,现在我那丫头不但没嫁人,还找了个入赘女婿。” “我家也是,将军给我家那个快要病死的老家伙嗑了好几颗山参之后,那个老家伙现在吃嘛嘛香,身体倍棒,上次我回家的时候他还追着我打呢!” “哈哈哈,说得没错,我们的李将军猥琐是猥琐,人是没话说的!” “是啊将军,你不要脸的时候是真的猥琐,但你发钱的时候是真的威武!” “整天钱钱钱的,我们李将军喝酒的时候也很威武的啊!” “……喝醉的时候也很威武,尤其是抱着八王爷大腿哭的时候……” “好小子,你竟然敢揭李将军的短,你看我今天就替天行道,收了你这孽障!” “哈哈哈!” 两个吵起来的家伙相互撕打起来,围观的士兵们哄堂大笑,满上泥泞的脸上露出洁白的牙齿。 看着群情激奋的士兵,徐玉阙若有所思地说。 “你这心术玩得溜啊。” 我瞥了他一眼,哼了一声。 “自作聪明。” 徐玉阙摇了摇扇子,笑而不语。 两个士兵打着正酣,围观的人已开了堂口,下注赌最后谁能赢了。我身为主将,不但不阻止,还跑过去凑了热闹,我抢了徐玉阙的钱包,押了我觉得会输的一方。 -- 第79页 没错,主子规定军中不能赌博,不过现在天高皇帝远,老子说了算。 徐玉阙打不过我,只能由着我乱来。 下完注之后,我抛着空空如也的钱包,重新丢给了徐玉阙。 “喂,徐奸商,你说老实话,为什么散尽家财也要加入这次战争?” 徐玉阙接过钱包,看了看其一无所有的内在,不甚在意地把它塞回了袖中。 “徐某人生平只爱两件东西,钱与权,如果不可兼得,舍钱取权是也。” “那你为什么要选八王爷呢,新皇不是更好的选择吗?” 我笑嘻嘻的凑到他身边,不逼问出事实绝不善罢甘休。 徐玉阙翻了个白眼,举起扇子狠狠地敲了敲我的头。 “这都怪你了,谁让你欠我这么多呢,你死了我找谁讨债呢?” 痛归痛,这个死鸭子嘴硬的家伙愿意说实话我还是很高兴的,我大笑着搂住他的肩,亲昵地往他身上靠着。 “哈哈哈,不愧是我的好兄弟。” “一身臭汗,离我远点。” 徐玉阙嫌弃地拿着扇子抵住我的肩膀。 111、 最后有五千士兵选择随我留下,剩下三千士兵随小崽子突围。在黎明时分,士兵们收拾东西准备出发的时候。 我找到魏柯辛,询问他。 “你是走是留?” “我要走。”魏柯辛回答。 我尊重他的想法,他本就不是我可以留住的人。没有什么挽留的话语说得出口,最后只憋出一句。 “帮我照顾好符克己。” “好。” 魏柯辛答应了我。 魏柯辛,此人两面三刀、忘恩负义。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坏人,欺师灭祖的恶徒。 但我仍然愿意相信他对我的许诺。 就像主子相信我那样。 士兵就要上路了,临别之际,他回归头,深深地看了我一眼。 “活下去,等着我,我会求来救兵的。” “可以,”他在马上,我在马下,我握住他的手,将纸条塞入他手中,“但不要找八王爷和九王爷,去找季清霜……如果你真的想要救我的话。” 魏柯辛有些惊讶,他眼睁睁地看着我和季清霜为主子争风吃醋了整整五年。他没有想到,我在最关键的时刻想到的竟然是季清霜。 他见我的态度果决,还是答应了我。 魏柯辛驾马离去,将我留在了这座即将沦陷为地狱的城中。 马蹄声疾,秋风扫过,重重铠甲依旧不能阻拦深秋的寒意。 冬天快要到了。 天亮之前,启明星先于太阳从地平线升起。 城门大开,三军将士开始突围,五千士卒死守黄荃城。小崽子身先士卒,指挥士兵杀出重围,我也立于城墙,亲自指挥战斗,为他吸引敌方的火力。 敌军射入城中的箭雨和碎石我们早已收集好,我军一直不舍得用,但在这个黎明,我们毫不吝惜,全部用出,极力阻挠敌方大军攻击我们的突击队伍。 城内士兵的全力协助,城外将士的奋不顾身,我们眼睁睁地看着突击队宛若穿云箭一般射穿敌军的重重封堵,逃出生天。 “哦!!!成功了!!!” 我身边的将士欢呼雀跃,手舞足蹈,我也暗自握拳,心中呐喊。 阳光撕破黑云,笼罩在这这片大地之上的尘埃终于散去。 天亮了。 新的一天,开始了。 小崽子他们已经平安无虞,等待我们的却是没有止境的厮杀。 但那又怎样,我们早就没有了畏惧之心。 刀卷刃,手抽筋。城墙的旗帜浸透鲜血,从明黄变为黑色,脚下是血海渊狱,眼前是漫天尘埃,头顶是炎炎烈日。 此乃无间地狱,此乃黄泉之城,而我们,正是城中的恶鬼,唯有敌人最鲜活的血肉,才能填饱我们饥饿的肚腹。 112、 季三青说过,【不可以生,而可以死】。 九王爷说过,【大丈夫当马革裹尸】。 我说: “去他娘的,我要让我的兵活!” 我的兵追随我是为了封侯裂地,衣锦还乡。不是为了那些所谓的大道理去死的,他们不应该不明不白、毫无价值地死在这里。 我要让他们活下去。 只要我还活着,我就一定要让我的兵活。 我靠在城墙边休息,度过了一个无眠的夜晚,当敌方战鼓敲响之时,我站起身来,甲上冰霜崩落。 我向远方望去,敌军仿佛永远都杀不完,黑压压地遍布城外的每一寸土地,旌旗蔽野,尘埃漫天,喊杀之声响彻云霄。 我拿起已经钝了的长剑,开始了又一天的厮杀。 自从小崽子他们带兵离开之后,这已经是第九天了。 九者,阳之数,道之纲纪也。 这是注定不凡的一天,困于黄荃城中的恶鬼终于等到了属于他们的援军。 我站在最高的城墙之巅,遥望着远方,泪流满面。 万马奔腾,季家的青鸾旗帜猎猎飞舞,骑兵身披褐色皮甲,头盔顶部有着血红色的盔缨。这支轻骑宛若自苍穹而至的神将,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整支军队如同利刃一般直插入敌营之中,所有阻挠在他们的战力面前都是虚妄,他们以摧枯拉朽之势,于十万敌人之中生生破出一条路径。 -- 第80页 正是是季清霜与她手下的骑兵。 为首者身骑白马,银甲覆身,手握红缨长枪,所经过之路尽是腥风血雨。 从故事一开始就是这样的,那个女人永远骄傲无比,没有任何人可以打败她,她生来就碾压所有男人。 于阳光之下,那个女人的银甲耀眼夺目,几乎有与太阳争辉之意,她于修罗战场之中如入无人之境。 她从没有怕过任何事情,无论刀山还是火海,她只需一人一枪,哪怕是冥府也敢去也。 她杀出了一条血路,无人敢拦,最后杀进了黄荃城中。 城门大开,马蹄声动十里,季清霜带领手下骑兵呼啸而过,冲入城中。 我快步走下城墙,季清霜牵着马匹,手中提着长枪,小崽子跟老鼠见到猫似的乖乖站在她旁边。 “外面什么情况?” 我开门见山,跳过了叙旧的程序。 季清霜将长枪丢到一旁,小崽子手忙脚乱地接过。 “符锦那个疯子谁也拦不住,边塞三洲的增兵还没有到,他就带兵直奔京城去了。” 季清霜冷笑着说,她摘下头盔,这次不用她丢,小崽子自己凑了过来,乖乖接过。今日她束了男式的发髻,头发没有散开,她斜眉入鬓,略薄的嘴唇显得有些冷漠。 她的话引起我的深思,主子他着实没有必要这么做,长驱直入敌方大本营,连后勤和补给都不顾,过于激进,完全就是将自己置于不必要的险境,不是主子的行事风格。 莫非,他是想将围攻黄荃城的大军引过去,解除我的围困? 这个念头一闪而过,我并没有放在心上。我随即意识到就这点可以大做文章,心中被这一想法占据了所有注意力。 季清霜跟我共事这么多年了,我是什么尿性她比我更清楚,从我的一些微表情,她敏锐地发现了不对劲。 “你又在打什么鬼主意?” 我摸着下巴短短的胡茬,故意买了个关子。 “想到了一个恶心人的主意,等明天打仗的时候,可以陪他们玩玩。” 季清霜皱着眉头看我,然后把自己的兵符丢给我。 我跟小崽子一样手忙脚乱地接过,免得摔坏了这么个宝贝。 “你干什么?”我气急败坏。 “让我打仗行,论阴谋诡计我可玩不过你。明天你来指挥。” “你对我这么有自信?” “嗯,我追了符锦十年,那家伙还不是被你这个小浪蹄子给勾了魂儿?” 这是什么见鬼的玩意,对情敌的自信? 不对,这句话的关注点应该是—— “你这家伙,什么叫小浪蹄子啊?喂!” 4、“九者,阳之数,道之纲纪也。”出自《楚辞·九辨》序 113、 有了季清霜的的骑兵作为援兵,军中整体的氛围轻松了不少,我的手下也有了与我开玩笑的心思,第二日开战之前,他们未来欢迎新同胞,专门搞了个动员大会,还把我撺掇到了人前,起哄让我说上一句,鼓舞鼓舞军心。 我站在几层门板搭成的简陋台子上,憋了半天,只憋出一句。 “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了!” 底下的士兵哈哈大笑,还有人起哄说,你这句话两天前说可以,现在季将军来了,你是看不起她吗? 我想想,他们说的有道理,有季清霜和她战无不胜的骑兵在,我们就算赢不了,死也死不掉的。 我也就换了一句。 “这仗打完,我们喝酒吃肉!” 底下人毫无反应,我顿了顿,加了一句。 “管够吃!我请客!” 底下人欢呼雀跃。 我的兵是开心了,我却一点都不开心。倒不是心疼那点酒肉钱,而是我手下这群草寇的表现太不堪了,为了一点吃的就开心成这样。他们也不看看隔壁季清霜的军队,法令严明,不苟言笑。 真的是没追求。 与季清霜纪律严明的军队不同,我的军队更像是一群流氓。由于我本身也是一个流氓,所以能跟这群家伙处得不错,但我面对季清霜麾下的那群怪物,有点怂。即使她把兵符给了我,我依旧不敢命令他们。 季清霜此时终于了她身为女性细心的一面,她看出了我的顾虑,主动走到台前,与我并肩而立。 “李将军说的话你们听到了吗?”季清霜训她的手下就像训猴似的,“这仗打完,他请客!到时候你们得给我可劲吃!” 季清霜带头陪我不正经,她的兵也憋不住了,跟着哈哈大笑。 两只队伍笑作一团,分不出彼此。 到最后我个怂包还是没敢带领季清霜的兵,以训练小崽子为借口,让小崽子小崽子带了五千骑兵,季清霜则带领剩下的骑兵,我还是指挥我手下的那点人。 季清霜把自己的两万精锐全部带来了,我方的底气一下子足了很多。我们终于不用狗在城里,也能挺直腰板,有勇气带兵出城,与他们对垒好好搭上一战。 两军摆开阵营,我让乳臭未干的小崽子率先上阵,输赢无所谓,为的就是让对方轻敌,到时候再放出季清霜,好好地打他们个措手不及。 黄荃城由于地形缘故,哪怕你有十万大军也只能一万一万上。估计是昨天被季清霜吓破了胆,面对小崽子这个十六岁的小破孩,他们竟然派了副元帅率领了一万士兵与之对垒。 -- 第81页 三军皆哗扣以振旅,其声动天地。小崽子稳稳地坐在骏马之上,拔剑出鞘,率领自己的五千士兵,向着万人之巨的敌军,策马狂奔。小崽子位于最前方,其后的五千骑兵如同饿狼一般,紧随其后。 骏马奋蹄奔驰,士兵打出青鸾旗帜,一路招摇呼啸。 敌方副元帅一开始还能够保持镇定,从容地在中军布阵。可当他手下的士兵见到青鸾旗帜的时候,被吓得心胆皆颤,士气萎靡,队伍中有了混乱之相。副元帅连忙安抚人心,指挥擂鼓者继续擂鼓,摇旗者继续摇旗,眼看他马上就能重振军纪,就在此时,小崽子趁着敌军暂时的混乱,一路所向披靡,长驱直入直到中军,手起剑落,一剑断其首级。 头颅落下,鲜血涌出,小崽子举起其头颅,振臂高挥。 副元帅乃军中二把手,如此轻率身亡,士兵大乱,局势彻底无法控制。小崽子乘胜追击,指挥手下军队收割这群失了斗志的草芥。 “哼,不愧是我教的。” “好小子,不愧是我养的。” 面对此等景象,我和季清霜异口同声地夸赞道。只不过,我们俩都认为小崽子的成才,是我们自己的功劳。 我们俩人对视一眼,同时同步,再次开口。 “我的!” “我的!” 好的很,之前我们抢主子,后来因为季三青的事情好不容易握手言和,这还安稳没有一个月呢,又为了抢小崽子谈崩了。 我们果然诸多不合,是注定的敌手。 季清霜哼了一声,不欲与我多言,翻身上马,率领自己的一万余人冲进敌营,宛若割草一般收割人命。 季清霜的攻势凶猛,直奔敌人中军,小崽子则更为灵活,看准时机,每当敌军有重整秩序的趋势,当即冲过去,砍死旗手或者主将,仗着手下的轻骑兵行动速度极快,在敌军阵营之中窜进窜出。 敌军前部没我什么事情,我就让我的士兵坑着青鸾旗绕到敌军后方扰乱军心,一边杀敌,一边传播一些荒诞不经的谣言。 一开始也就传传什么“这两万骑兵不过是先头部队,反贼真正的援军已经赶到了!”,再不就是“八王爷已经把皇城围住了,你们的大本营都不保了!”,还有就是把前两天的怪异天象拿来说事“云如坏山,其下覆军杀将,血流千里。你们注定死在这里。” 如果单单是我这边传言,敌军后部的军队是不会相信的,可是在大军前部,副元帅的那一万大军已经不受控制地开始溃逃,而能够重整秩序的王元帅又被季清霜拖住了,唯一发出的几个信号还被小崽子给搅乱了。 战场是一个混乱、嘈杂、毫无秩序的地方,没有哪一个将领能真正预测敌军下一步的走向并提前做好准备,很多时候,战场上拼的就是见招拆招、随机应变。因此,在这场战役中,没有人知道敌军的前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全面溃逃的,敌方元帅不知道,我也不知道。 但当大范围的溃逃开始的时候,一切就都回天乏术。 似乎是遇见到了将要到来的悲剧,堪堪放晴了几天的天气又开始变得糟糕透顶。 随着前方溃逃的开始,霎时间风云突变,狂风骤起,暴雨如注,雷声阵阵。那劈下的闪电仿佛就在百尺之距,那轰鸣的雷声仿佛就在耳畔,一瞬之间,所有人都仿佛回到灾星陨落之时。 “云如坏山,谓营头之星也。” “营头之所坠,其下覆军杀将,流血千里。” 我们一边在敌军后部厮杀,一边趁此机会大吼道。 “极凶!极凶!” 前方的士兵溃逃到中部,中部的士兵听到了后部的传言,再看着前方溃奔的士兵,心中已然陷入惶恐和不安之中。加上元帅的命令迟迟无法下达,将军无法一直安稳军心。再加上周围恍若末世一般的场景,帐篷、旗帜、屋瓦在在空中飞舞,天地之间黯淡无光,唯有雷电的巨大轰鸣声。 一开始只有一个中部士兵,后来是两个,再后来是成百,上千,中部士兵也开始溃逃。 此时此刻,已经不用我的士兵冒着生命危险传播谣言了,谣言在逃跑的军队之中开始发酵。 “敌人的援军已经来了,我亲眼看到了,几十万的大军,举着青鸾旗帜。” “八王爷他们已经攻破京城了,皇帝都已经被杀死了!” “国已经亡了,八王爷登基了!” 此类谣言,我等传谣的人都不敢说,敌军竟然开始大范围的传播,越传越荒谬,越传越离谱。 此刻,后部的士兵相不相信已经不重要,被裹挟在极度惶恐的情绪之中,人的理智会被无限缩减,估计他们自己都无法理解,为什么自己要害怕,为什么自己要逃跑。 大军开始以不可挽回的趋势,以最为不堪的模样开始逃跑。这是彻头彻尾的混乱,溃逃的士兵的脸上满是恐慌,不顾一切向远离黄荃城的方向逃跑着,他们相互碰撞,相互挤压,如果有人中途被碰倒,等待他的就是无数双来自战友的双脚,生生将其踩为肉酱。 野兽在笼中嘶吼,碰撞着栏杆,过往的士兵无瑕顾及他们,偶有挣脱牢笼的野兽借由混乱窜入人群之中,可野兽也顾不得吃人了,它们仿佛被人类的情绪感染,跟在人潮之中一起溃逃。 这支带给我们长达半个多月噩梦的军队,此刻脆弱到难以形容的境界,一点点的惊吓就能把他们已经绷到极致的神经彻底毁灭。于彻头彻尾的混乱之中,从季清霜的手中得以全身而退的元帅想要重振军队,他命令自己的亲卫诛杀了近百名逃兵,却不过是杯水车薪。 -- 第82页 此时此刻,溃败的士兵恐惧的早已不是死亡,他们恐惧的是恐惧本身。 奔溃的敌军汇聚成洪水,一直涌到了蚩水河岸,有了暴雨的加持,平静安稳的蚩水水流暴涨,水流湍急,入之必死。面对涛涛江水,最前面的士兵有些却步,可这短暂的清明无济于事,后面的士兵仍在不断推搡着前面的士兵,无论他们是否愿意,最前的士兵都被推入江水之中,后面的士兵似乎了受了前人的鼓舞,面对必死无疑的湍急江水,面无惧色,跳入其中的士兵竟然目露解脱之色,仿佛江水有无上佛国,入之可享受永恒极乐。 敌军的行为已经彻底无法用人类的理智解释,他们仿佛殉道者一般跃入江水,身体随即被惊涛吞没。 我和的兵由于位于战场的最后方,得以窥见这幕荒诞景象的全程。我们什么都做不了,除了呆呆地立在暴雨之中,瞪大眼,张大嘴,看着不可战胜的敌人自己走向灭亡。 昨日,我们还被他们困在黄荃城中,于濒死的边缘游离;今日,这不可战胜的大军,便以这样的可笑的方式毁灭于黄泉战场。 人间最荒诞之事不过如此。 当骤雨停歇之时,战场上剩下的不过几千残兵,以及护卫王老元帅的亲兵。 亲卫有条不紊地护卫者老元帅撤退,一路撤退到蚩水之滨,此时此刻,汹涌的蚩水已经被尸体填满,宽阔的江水被尸体生生堵得断流。尸体填平江河,铺出新路,王老元帅如果想逃,他完全可以踏着自己的士兵以肉身铸成的桥梁,平安地到达对岸。 众亲卫拱卫着老丞相,想要带着他踏江而过。 可王老元帅不想逃了,面对此等景象,他连缰绳都无法握紧,宛若野狗一般滚落下马。 “毁了!全他娘的毁了,十五万大军,猛兽助威,奇人献策……哈哈哈,毁了,都毁了……哈哈哈——” 王老元帅跪在泥泞的战场之中,暴雨如注,狂风不止,他像个疯子一般嘶吼着,又哭又笑,鼻涕眼泪糊了满脸。 英雄末路,不过如此。 小崽子从战场前方追杀而至,此时此刻,面对这个疯癫的老者,他勒马驻步,无法再前进分毫。 眼见着我们逼近,老元帅的亲兵着急了,他们劝告老元帅快点逃,“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王家不倒,东山再起又不难!”,亲卫们苦口婆心地劝告着,可老元帅不为所动,他跪在战场上,跪在这彻底失败的战场上,再也站不起来了。 不可一世的老元帅疯狂地大笑着,披头散发,无比癫狂。 亲兵苦劝无用,一直跟在王老元帅身后的年轻人翻身下马,亲兵用充满希望的看着年轻人。 年轻人于老元帅身后站定,他将手搭在老元帅的肩膀上。 “叔父,与其疯癫地活着,不如落魄地死去。” 话音未落,拔剑出鞘,黑沉沉的穹苍之下闪过一道银色的光芒,快如闪电。 王老元帅最后眨了一下眼睛,头颅随即从头颈上滑落,跌落进混杂着血污的泥水之中。 杀人之剑的鲜血随即被暴雨冲刷净尽。 从惊骇至极的亲卫之中走出,无人赶拦。年轻人缓步走到我的面前,伴着士兵的惊呼,他直接跪在了我的面前。 “在下是王家王勔,代表王家军投降,我们愿意奉上青州八郡,只求保得一命。” 闪电划过,照亮了年轻人刚毅的眼。 王家王勔,王老元帅亲手为他荡平了所有障碍,令他成为了王家唯一的继承人。从他的眼神来看,他亲手杀死对自己恩重如山的叔父,绝不是冲动之举。 对于一个有了觉悟的聪明人,最好的选择就是将他纳入自己的阵营。 我点头。 “好。” 王勔仍旧跪地不起,他对我行大礼,发冠触及我的鞋尖。 “在下有一个不情之请,请求大人让我亲手安葬我的叔父。” …… “可。” 王勔起身,回到自己叔父的尸体旁边,将手插入泥土之中,一点一点,为被自己亲手杀死的叔父,徒手挖出一个墓穴。 直至指尖鲜血淋漓,伤口深刻见骨。 114、 暴雨彻底停歇,雨霁天晴。 越过蚩水追杀逃兵的季清霜也回来了,她快马加鞭追击十余里,截获了敌军数百人,其中不乏高级将领。他们自知大势已去,放下武器,任由我们处置。 被他们压着打了半月有余,我的士兵面对这些残兵游勇,群情激奋,想要一拥而上,杀之泄愤,我制止了我的士兵。 让这些高级将领活着,才能与他们的家族交换利益。 阳光撕破乌云,烈日照亮了这片血污大地。 断旗,折戟,断剑,残垣,被鲜血染红的蚩水,泥泞的地面,人类的尸体与野兽的尸体一起倒在战场之上,亲密地宛若情人。溺死的,吓死的,被同伴踩死的,被我们杀死的,这片战场宛如一场盛大的死亡秀场,宛如地狱在人世的直接投影。 战鼓止息,喧嚣不再,破旧的帐篷空无一人,刀枪剑戟散落一地。 战场之上,唯有季家未曾陨落的青鸾旗帜,还在应和着风儿空洞的回声。 此战敌军主帅和副帅伏诛,歼敌十余万,俘虏数千人,活捉大将若干。我们以近十倍兵力之差获得全胜,胜得干脆,赢得彻底。 -- 第83页 黄荃一战,至此落幕。 经历这场战争全场的小崽子呆呆地站在我的旁边。 “结束了?” “是啊。”我说。 “我们赢了?” 直到现在,小崽子都无法接受这个现实,实在是这场胜利太过荒谬,太过戏剧,也太过传奇。 “是啊,我们赢了。”季清霜笑着敲了敲小崽子的脑瓜,一向苛刻的她这一次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之语,“不错,第一次真正参战就拿下这么大的功绩,你小子前途无量了,此战能胜,你当被记一半的功。” “那另一半呢?”小崽子问。 季清霜毫不客气地说: “当然是我的了。” “等等,”我察觉到不对劲了,“那我呢?” “你?你除了嚎了两嗓子,你还干了什么?暴雨是你求来的?副元帅是你杀的?元帅是你杀的?还是那十几将军是你俘虏的?” 季清霜无比毒舌地说。 我还妄图挣扎两下。 “我——” “算了吧,”季清霜在我身后踢了我一脚,“你现在老老实实地准备美酒和好肉,今晚我们庆功!” “你——” “你什么你!”季清霜冲我挥了挥拳头。 考虑到我们两人的武力差距,大丈夫能屈能伸,我二话不说,扭头就走。 当我在他身边的时候,小崽子给我一点面子,努力憋笑,好歹没有笑出声,我走后,身后传来小崽子杀猪一般的笑声。 哦,请原谅我我这该死的形容。 不过他的笑声却是难听至极,要不是季清霜在他旁边,我现在就会冲回去把他吊起来狠狠地抽一顿。 哦,这该死的小崽子! 115、 庆功宴之前,还有打扫战场的活计。 季清霜让她的兵回城里休息去了,留下我和我的士兵在这里苦哈哈地打扫战场。 魏柯辛心不甘情不愿地陪在我的身旁,不断将士兵报上来的数字记录在账目上,指挥士兵把战利品分门别类地整理好。 “我们什么时候能到城里去休息!” 上午在战场上奋勇杀敌,下午头昏眼花地算账,魏柯辛感到自己的大脑和体力双手达到了极限,他气愤地摔了账本。 “等我什么时候打得过季清霜就可以了。” 身为主将,我把所有的事情都推给了士兵和我可爱的老魏,自己什么都没干,背着手在战场上绕圈圈,逍遥快活。 闻言,魏柯辛沉默不语,弯腰把账本捡起来,继续写写画画,彻底认命。 “那看来我这辈子都等不到了。” “……” “喂,你对你老大有点信心好不好,我潜力还是很大的。” “嗯,潜力的确很大——下辈子的。” 说完这句话以后,魏柯辛担心我打他,超起账本飞也似的跑了,一点疲态也没有。 魏柯辛欠揍归欠揍,能力还是没话说的,不过半天,就把战场简单打扫了一遍,大部分的尸体、物资、铠甲统一日后再说。今天不过简单搜刮了值钱的物件,可即便如此,金银财宝等值钱器物也收集了满满几大车,魏柯辛命令士兵将财物拉到我面前。 “老样子,你先挑。”魏柯辛说。 年少时视财如命,摸到白花花的银子就能开心一整天,随着年岁渐长,虽然做不到释然,但已然能做到心如止水。 我挥挥手,拒绝了。 “我就不必了,我什么都没干,你们挑吧。” “唉,你不拿他们敢拿吗?”魏柯辛颇为头疼。 我这才反应过来,主子军令极严,对于收缴的财物一律要求如实上缴。我身为主子最忠诚的下属,在主子眼皮底下的时候乖觉地不行,一旦跟主子兵分两路,一定会带头违反禁令的,这么多年来,我昧下了不少东西,连带着跟着我的兵也富得流油。 不过私吞财物这种事情说到底还是违反军令的,没有我带头给我的兵担着,他们还是不敢的。 面对着士兵闪闪发亮的眼睛,我叹了一口气,随手从车子里挑出了一块黑乎乎的石头。 “这是啥?” 我着实不解,为什么一块石头能跟金银财宝放在一起。 “一挑就挑中了这里最值钱的,你刚刚装个什么啊?”魏柯辛翻了一个白眼,给我解释道,“还记得十几天前的那颗陨星吗,这就是天上掉下来的那块陨铁。” “哦?好东西,这家伙可是铸剑的好宝贝啊,正好,我还欠符克己那小子一件礼物。” 我手握这块陨石,左看右看,愈发爱不释手。 回到城中后,我当即派人找能工巧匠,铸造宝剑。我对这柄宝剑充满期待,也相信小崽子会喜欢它的,毕竟,这是绝好的彩头—— 开国皇帝的佩剑“潜龙”正是天外陨铁所铸。 116、 晚上的庆功宴无比愉快,经历了半月有余刀尖舔血的生活之后,我手下的那群混蛋本性暴露,拼酒的有,打架的有,赌博的有,唱歌的…… “嚎什么嚎啊,难听死了!” 我抄起手边的烧饼就往唱歌的千人长头上丢,千人长伸手矫健,接住了烧饼,笑嘻嘻地同我说: “多谢将军赏赐,都怪下官今儿太高兴了,没有忍住。” 伸手不打笑脸人,我也不好说他什么了,只能冲他招了招手,意思他过来。 -- 第84页 千人长乐颠颠地凑过来,我悄悄地往他手里塞了一张银票,小声对他说: “欺负自家兄弟的耳朵算什么本事啊,咋们要一致对外。这样,你带几个跟你水平差不多的家伙一起,去季将军的士兵那边唱。” 千人长点头,小声回我:“下官明白。” “孺子可教也,去吧。” 我拍拍他的肩膀。 没过一会,我就看见我的千人长被季清霜的兵追着打了,这个千人长也算是有本事的,一群人追了他好久也没追到,逃跑的路上又一次经过我们这,他用中气十足的声音大吼道: “将军——您可没告诉我这茬啊!!!如果我今天活下来了,记得加钱啊啊啊啊!!!!” 好嘛,这小子绝对是故意的,他知道我在算计他,所以把我也给拖下水,好小子,他加钱没了。 虽然本来也没有就是了。 与我同席的季清霜自然也听到了,不过烤肉在前,她暂时没心情与我计较了。 我成功躲过一劫。 我松了一口气,继续喝酒。 小时候,我父亲还在的时候,曾经给我找人给我算过命。算命的说我七杀格入命,此生要么体弱早夭,要么登堂拜相,两者之间没有第三条路可以走。算命还断言,我这人殚精竭思,此生不得安稳。 我是个不信命的人,可很不幸,算命的前半部分说对了,后半部分……他也说对了。 我的确经常会想得太多,这也导致了我很难融入大家,很多时候,他人欢喜的时候我悲伤,在他人悲伤的时候我欢喜,使得我就像一个格格不入的神经病。现在也是如此,我身在人群之后,可周围的喧嚣与我无关,在他人因为取得胜利欢欣鼓舞之时,我心中寒凉如冰。 不要误会,打胜仗我当然开心,不过这快乐是短暂的,短暂的快乐过后,我意识到了—— 我爬得太高了,逃不了了。 此战过后,就算我极力将战功推诿,我也必将获得无上的威望,而这无上威望,就是我的催命符。 如果我想活下去,就必须在这个权力场中厮杀到死亡。 小崽子见我心情不佳,有些担忧地问我: “怎么,受伤了吗?” 我对小崽子没有什么可以隐瞒的,我不知道自己还能走到哪一步,没有了慢慢引导他的机会,他现在不能继续当一个小孩了。 满饮此杯,我颇为回味地咂咂嘴,坦言道: “我们这群家伙啊,现在还算团结,不过是忙着对付共同的敌人。可这仗打完,新帝必亡,我们这些家伙都能抽出工夫来相互倾轧喽。” 这句段话我没说全,话到嘴边,我又收了回去,我终究还是没有把我的全部想法尽数言明,我不忍心让小崽子过早地做出抉择。 其实,我最担心的从不是我的同僚,反正我们手中都有对方的把柄,真正撕破脸还得狗咬狗好一会儿呢,没个一年半载分不出结果。 我真正的危机不时来自口腹蜜剑的同僚,而是来自我最亲密最敬爱的人。 功高震主,择日必亡。 天下大局已定,而等到主子征服天下之日,便是我被驱逐之日,或者被杀之时。 我想要重新给自己倒一杯酒冷静冷静,可小崽子按住了我的手,少年人五指修长,力道极大。 我有些讶然地抬头看着他。 “李念恩,”他直呼的名字,表面乖巧,可他越发用力的手下展现出了他真实的想法,他盯着我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这不是挺有意思的吗?” 我呆了片刻才理解他的意思,这不怪我,这句话真的不像是他能说出来的。在我的印象之中,他一直是一个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孩子,我从没想过,他竟然能从苍黄翻覆的政坛之中获得乐趣。 也是,与天争,与地斗,哪里有与人斗来的有趣。 我的郁郁之气一扫而空,嘴角满是压抑不住的笑意,在他仿佛看疯子的眼神中,我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笑声在胸廓之中回荡,发出沉闷的回声。 “好小子,比你爹有志气。” 他皱着眉,显得有些为难,问了一句: “我哪个爹?” “哈哈哈……”面对如此脱线的回答,我彻底忍不住了,大笑出声,半晌之后才平息,而后,我直起身,轻声对他讲,“你名义上的爹。” “我名义上的父王,”小崽子小声喃喃,像是自言自语地问道,“他小时候是一个怎样的人呢?” 小崽子名义上的父王就是主子,不过主子从未将他当做自己的儿子,主子只是单纯地养着他,护他吃穿、保他平安,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多余的情感投入。边塞的七年时光里,我与主子相处的时光都要比他面对主子的时间要长的多。 无怪乎他对主子好奇,再怎么说,主子都是他名义上的父王,而未来,主子将成为他唯一的父皇。 说实话,我不是很愿意回想起有关主子的过往,毕竟,与主子那宛若蜜糖的过往,时刻腐蚀着我所有的反抗意志。不过为了小崽子,我仍旧愿意饮下这杯掺糖的鸩毒。 我深吸一口气,挑挑拣拣地讲了一些: “我的主子啊,他是一个顶好的人。除了在先王面前有些调皮之外,他就是一个乖孩子。他不像你,小时候没有什么志向和觉悟,明明是一个聪明绝顶的人儿,却跟个小傻子似的跟在老王爷和三王爷身后,他们让他去做什么他就去做什么,一点主见都没有。或许就是这股傻劲吧,他被所有人爱着,先皇、老王爷、太子、三王爷、端妃、容妃、朝中的老臣,所有人都爱着他。而正是这爱,将他拖入局中……而入局之后,便只剩下身不由己了,哪怕当初带他入局的人,都死了……” -- 第85页 小崽子静静地听着,他问了一个有些傻的问题: “入局以来的这么多年,父王他,快乐吗?” “快不快乐不重要,他已经踏上这条路了,这条路上只会有一个赢家,他会穿着血淋淋的征衣,以失败者头骨为阶,登上唯一的王座,对所有人发号施令,生杀予夺。” 我坐起身,双手压住他的肩膀,郑重地告诉他。 “你要记住。” 我的声音与主子的声音重合,这句话是主子亲口告诉我的。 “【王本斧钺之形,是杀伐的象征。】” 小崽子皱起眉,脸缩成一团,透露出些微孩童般的茫然。 我心中的叹了一口气,果然是我太着急了,他不过十六岁啊,大好年华,未来注定是安享无限荣华的皇子,何必考虑这么多呢,再说了—— “你父王他虽然就是一个老混蛋,但他对家人还是不错的,再不济会给你留一条命。你没必要——” 小崽子,不,符克己打断了我。 “李念恩,你没听见我说的话吗,”他一字一句地说道,带着不容置喙的语气,“我说了,这很有意思。” 孩童的茫然与孩童的固执在他脸上呈现,他明显在纠结什么,但同时,他已经决定了什么。 我心下暗喜,嘴上却嚷嚷着: “你这娃子啊,没救了,没救了。” “别老是娃子、小崽子地叫我,你也就比我大了六岁。” 他果然被我带偏,梗着脖子同我吵,见他这幅可爱的模样,我忍不住逗弄他。 “看在我给你买了那么多小吃玩物的份上,给点面子好不好啊。我也就现在有机会过过嘴瘾了~” “不给不给不给,就是不给!!!” 小崽子早就看穿我得寸进尺的本性,他寸步不让,立志要让我把小崽子这个称呼给改了。 他就做梦吧,我这辈子都不会改的。 我和小崽子嚷嚷个没完,季清霜在一旁听着,火光把她略带凌厉的五官映照得极其温柔。 117、 我们护送从边塞三洲运来的粮草和物资,于半月后与深入地方腹地的主子在充州汇合。 有了不世功勋在身,待遇就是不一样。青空之下,金龙旗帜无声飘荡,几万大军站为左右两列,肃静无声,恭候我们的到来。 主子率领诸将离开军营十里亲自迎接,他站在人群最前端,外披氅衣,头戴墨玉发冠。发如墨,眸似渊,容若雕画,依旧是绝代的风华。 主子立于地,我怎敢坐于马,立即翻身下马,半点仪态都不顾,连跑带跳地冲到主子面前,在他开口之前,我先跪在他身前大哭起来。 “主子啊!如果不是季将军和小殿下,小的……小的就见不到主子了——” “念恩,快快起来。”主子双手掺住我的胳膊,将我扶起来,他眉头微蹙,黑沉沉的眼眸中盛满了怜惜,“你这一路辛苦了。” 我膝盖微曲,他后背稍弯;我在低处仰望着他,他自高处俯瞰着我 ;我涕泗横流,他泪眼婆娑。 好一副君臣相见,主仆相怜的感人场景。 不过,这幅景象之中,有几分真情在其中呢? 主子心思深沉,不是我等仆从可以揣测的,我只知道我的想法—— 我是真心的,真心被吓的。 主子你别对我这么好,我担心你现在就想弄死我。 主子与我执手而归,此时,我才发现,主子身旁的几人之中,除了小世子老王爷等熟人,还有……季清贺? 他不在京城好好当他的刺客头头,跑到这里干什么? 我跟季清贺那摊子破事一时半会儿是扯不清了,我知我负他良多,不过我现在正在刀尖上走路,并不希望他此刻找我搭话。 季清贺那家伙很识相,一心一意地跟他姐姐季清霜说话,半点眼神都没有投注在我的身上。 我心中暗松一口气。 主子给足了我面子,亲自把我送到帐篷前,还拍着我的肩膀让我好好休息,嘱咐我今晚不要忘记参加庆功宴。 面对如此礼遇,我感激零涕,连声应道,说一定会好好休息。 然后,主子前脚刚走,我后脚就跑了。休息是不可能休息的,我还得去找季清霜再串一遍台词,以免晚上庆功宴的时候露馅。 我赶到季清霜帐篷的时候,刚刚还好好的人,现在显得很不对劲。她罕见地坐在梳妆镜之前,盯着镜中身披甲胄的自己,久久地没有言语。 面对反常的季清霜,我有点怂,不敢踏入,就站在帐篷门口与她讲话。 “大小姐,你这是怎么了,又到了每月的那个时候?” “你才来月事了呢!” 季清霜果然被我气到,回过头来怒视着我,我现在才发现,她的眼圈有点红。 等等,她,刚刚哭了? 我有些被吓到了,季清霜在我的印象之中一向是一个比爷们更爷们的人,除了季三青的事件以外,我从没见过这个娘们表露过任何脆弱。 “你……这是怎么了?” 我有些迟疑地问道。 季清霜垂头,一向笔直的后背变得弯曲,再也没有了一往无前的气势。她的手按在梳妆台上,台子上放着一封信和一个药瓶,她的手摩挲着信纸,轻声说: “我父亲他……同意让我嫁给符锦了。” -- 第86页 “这不是好事吗?” 我不解问道。 她一直想要嫁给主子,可婚姻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她父母强烈反对的基础之下,她根本不可能嫁给主子。 “好事?”她的笑容中尽是苦涩的意味,“当年我要死要活一定要嫁给符锦的时候,他们不许。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好不容易渐渐放弃了,他们反倒让我嫁给符锦。呵,可当真是好事啊。” 卸下了战无不胜的光辉和滔天的权势之后,铜镜中的女子早已经没有了其它资本,戈壁荒原的风沙生生吹糙了尽心养护的肌肤,常年的奔波操劳使得她的皮肤松弛发黄。 我仍然记得我们初见的模样,那时的她不过十岁出头,坐在精巧别致的轿子里,身着深紫色的华丽服饰,指甲上涂着鲜红的蔻丹,像是一朵在幽深庭院之中盛开的剧毒之花,神秘,高贵,美丽,却又不可触碰。现如今的她已经过了女子最美好的年岁了,容貌举止之中早已没有了少女的纯真妩媚,眼角眉梢间甚至有了细细的皱纹。 她曾娇嫩、光鲜,如花妖冶。 现在苍白、脆弱,韶华不再。 我们都在老去,包括这位永远高傲的小郡主。 她抚摸着镜中的自己,自言自语,揭露自己糟糕至极的一生: 她出生在一个叶落霜雪的清晨,出生在季二爷失望的眼神之中,只是因为她是一个女孩。一个……该死的——女孩。 季清霜的父亲是季老丞相最宠爱的第二子,她的母亲是先王最敬爱的皇姐。他的父亲和母亲被大禹最有权势的两人宠爱,但他们的婚姻却与爱无关。季二爷与长公主的结合象征着两个利益集团的结合,他们的背后站着的是皇权与相权。 季清霜,季家清字辈的子弟,取名清霜。这个名字在季清霜出生前机已经被季二爷定好了,季二爷比任何人都希望季清霜是一个男孩,这样季清霜就能成为季家最大的政治筹码。 可惜,季清霜是个女孩。 季清霜沦为弃子,出生之前所有为“男性季清霜”准备好的东西尽数收回,她成为爹不亲娘不爱的死小孩。自出生之后,季清霜除了冰冷的郡主封号与远在天边的封地,她一无所有。在季家和长公主府之中,除了季三青把她当自己的妹妹看待,没有人把她当自己的亲人。 她绝世的武功和现如今的将军封号,都是她付出了无数的血与泪之后才换得结果。 而现在,主子必然登临皇位,如果她现在嫁给主子,她拼劲半生才获得的一切,终将付之一炬,此后的永生永世,只能在巴掌大的宫廷之中消磨完余生。 她怎可能甘心。 季清霜细细的眉毛皱起,她猛地站起身,将梳妆台上的东西一件一件地摔倒地上,红的是胭脂,绿的是翡翠,金光闪闪的是凤钗,这些都是季府这些年来断断续续送过来的,季清霜虽然从来不用,但当她听到自己的父亲给自己送东西的时候,还是很开心的。 她专门购置了一个精美至极梳妆台,把这些东西一件一件地擦亮,小心翼翼地摆在梳妆台。 而今,这些被她视若珍宝的东西被她尽数摔在地上。 花花绿绿,碎了一地。 最后,她摸到了书信旁的瓷瓶,她没有立刻砸了它,转而问我: “李念恩,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我没有来得及回答,她就自言自语地说下去了,声音嘶哑尖锐,与尖酸刻薄的老妪无疑。 “这是春药,我那伟大的父亲让我爬床,就像一个妓女一样,还是年老色衰的那种,只能用这些低劣的手段挽留变心的恩客。” 季清霜手中把玩着瓷瓶,嘴角是嘲讽的弧度,眸中却是沉沉的无奈。 她现在的状况很不对劲,我忍不住开口劝她: “这东西,你不会用吧。” “怎么,担心我?” 她看着我,上下抛动着瓷瓶。 “不不不,姑奶奶您哪用我担心啊,”我连连摆手,“我是担心我的主子,他身体一向不好,这虎狼之药一旦用上,我担心他下不了床……” “噗——”季清霜被我逗笑了,她把瓷瓶直接往我身上丢,笑骂道,“你们这对狗男男。” “嘿,姑奶奶您骂管骂,笑了就好。”我学着猴子,以一个极其逗笑的姿势接过瓷瓶,收好之后,我接着劝她,“您爹这事儿您别太在意,您老爹年年催您回京,您哪次答应过他了,都跟他对着干了这么多年了,还差这一时半会儿吗。” 季清霜本就不是一个怨天尤人的家伙,笑过之后,她依旧恢复了往常的模样,傲慢与骄矜重新回到她的身上。她拿起季二爷写给她信件,一下一下地将其彻底撕碎,手扬起,纸片纷纷扬扬地飘落,宛若葬礼上纷纷扬扬地纸钱。 她站在纷飞纸片之后,说道: “嗯,我不会如他所愿嫁给符锦的,哪怕……毁了我自己……” 我刚松了一口气,又被她这句话吓出一身冷汗。 “姑奶奶你别想不开啊。” 季清霜咧开嘴角,牙齿白得晃人,她安慰我说: “放心,我心愿未了,不会做傻事的。” 不……我更担心了。 季清霜你这幅模样真的不大对啊! 118、 夜晚的宴会准时举办,主子的百余名手下尽数出席,九王爷、小世子、小崽子三人坐侍座,我等下官按照地位高低,依次坐去。 遥想边塞七年,我们的庆功宴哪有这般麻烦,帐篷外随便搭个台子,位置随便坐,全凭自己心意。现如今,装饰华美,座次分明,这庆功宴已经有了肃穆朝堂的雏形。 -- 第87页 我的位子乃左起第一个,是除了主位和侍座之外地位最高的位置,季清霜就坐在我的身侧,她盯着酒杯上的红宝石,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开宴不久,主子就说要封赏我,一上来就说要裂土封王,还是可以世袭的那种。我恍惚间仿佛能能看见死不瞑目的异姓王前辈们在冲我招手,吓得我连忙跑到主子面前跪着。 “臣受之有愧啊,黄荃一战,臣被王老元帅的大军压着打了大半月,若不是符克己殿下的拼死突围与季将军的救援及时,臣的残兵游勇注定难逃一死。”推脱完功劳之后,是老旧的表忠心的把戏,我一跪到底,头顶触地,“微臣唯愿长伴王爷身边,不问天下大事,只做一个弄臣。” 主子的手臂前身,手掌向上,他微微抬手。 “念恩言重了,本王怎会让你做个受人诟病的弄臣,本王在此许诺,如若本王称帝成功,定令你位列公卿。” 话已至此,我不好再退,叩谢主子,然后退下。 论功行赏,我之后便是季清霜,主子刚刚表达出要封赏的意思,她就主动站出来,自己讨赏了。 这倒是个新奇事,季清霜这娘们生来就什么都不缺,她虽身为女子,老皇帝对她的封赏却一直没有断过,若单论身家,她或许都不输主子。 我一边慢吞吞地喝酒,一边竖起耳朵,想要看看季清霜想要些什么。结果,这娘们的战斗力果然不俗,一开口就把我吓得把酒水都喷出来了。 “皇弟,吾此行与李念恩出生入死,情愫暗生,恳请皇弟赐婚。” 我剧烈地咳嗽起来,高位上的主子也被这等虎狼之词弄懵了,半晌没有回应。 在场诸位噤若寒蝉,不敢有任何言语。 季清霜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她上前一步,继续火上浇油。 “吾与李念恩已经私相授受,此生非他不嫁,如若不行,我愿自绝于此。” 话音既落,季清霜从袖中掏出匕首,抵在脖颈上,微微用力,脖颈上有血珠滑落。 这个疯娘们口中的以死相逼不是说着玩玩的,她是来真的。 鉴于季清霜的光辉事迹,主子根本不敢刺激她,唯恐血溅当场,喜事变丧事,他只能退步,委婉地提出建议: “情爱之事本王不好插手,如果念恩愿意下婚书,本王自是没有意见。” “好!” 如愿之后,季清霜眉毛微挑,收起匕首,也不管自己正在流血的脖颈,就这样大刺刺的坐回席间。 宴会之后,由于我与季清霜位置过近,我连跑都来不及跑,季清霜就把我拖走了。 被她拖走的时候,我无比绝望,我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说我们两个情愫暗生,我也不知道我们俩啥时候私相授受了,不过我知道,我没有主子的权势,如果她想对我做什么,我又打不过她,除了躺平别无他法。 在士兵惊悚的目光之中,我被季清霜一路拖回了她的帐篷。 夭寿啦,强抢民男,你们都不管管的吗? 事实证明,不但士兵不敢管,就连我一向肆无忌惮的同僚们,看见我们俩之后,立马绕路三尺。 主子都没这待遇。 季清霜粗暴地将我丢在地毯上,趁着她终于放开我的机会,我一个鲤鱼打挺,直接向门口冲去,立志要逃脱女魔头的魔窟,季清霜没有追我,直到我快逃到门口了,她抽出腰间的软鞭,向我挥来,柔软的鞭子缠上了我的脚踝,突如其来的外力使我下盘不稳,身体整个向前倾倒而去,摔了个狗吃屎。 季清霜冷哼一声,收回鞭子。 “出息。” “是是是,姑奶奶,是小的没出息,你大人有大量,放小的走吧。”我把脸从地上拔出来,欲哭无泪地说。 “不是,娶我就这么可拍吗?”季清霜不解。 “是的。”我捂住衣襟,一路退到墙角。 “你就这么不愿意与我联姻吗?” “我不愿意。” “你——”季清霜气得举起鞭子,我吓得滚到角落里,双手抱头,唯恐她伤到我英俊的脸。 等了许久,没有等到气急败坏的她打我,反倒等到了一声悠长的叹息。 闻声,我抬起头来。 季清霜早已将鞭子丢到了一旁,她孤零零地站在黑漆漆的帐篷里,有些疲惫地看着我。 “李念恩,你不要否认,我们就是彼此最好的选择。” 她的神色倦怠,眸子却冷静无比,她和王勔一样,看似冲动的选择背后却是冷酷的逻辑。他们早已做好的决定,明白了自己会付出怎样的代价。 她冷静地将自己的处境解剖。 “我的婚姻注定与爱情无关,即使如此,我联姻的对象也只有我自己能选择。” 不管不顾地追了主子十年的人说出这句话,怎么说呢,有点梦幻,我忍不住开口打断她: “那也没必要选我啊。” 季清霜轻笑一声,抬步向我走来,她向地上的我伸出手,说道: “李念恩,你再好好考虑考虑,黄荃之战后你再难全身而退,符锦已经对你起了杀心,付永安更欲将你置之死地然后为快。在这种四面楚歌的情况下,谁是敌,谁是友,谁能将你护下来,你考虑考虑清楚。你觉得,危难时刻老九那个应声虫会搭理你吗?符克己那个自身难保的小屁孩救得了你吗?除了我,除了我背后的季家,你还能与谁联手?” -- 第88页 季清霜蹲下身,手掌按在我的胸膛上,那里,曾经被烙下季家的青鸾印记。 “李念恩,你不要否认,我们就是彼此最好的选择。你曾是季家的人,而我会夺权成功,成为未来季家家主。” 她俯下身,直视我的眼睛,她那双清丽娟秀的眸子如今翻涌着恶意,她的嘴唇开阖着,声音如同惑人的女妖,又似择人欲噬的恶鬼。 “如果你娶了我,从此我们利益相关,休戚与共。” 猩红的嘴中是惨白的牙,她威胁我: “别忘了——除了季家,没有人能与符家为敌。” 她终于变成了怪物,变成了自己最厌恶的人。 心甘情愿。 与她的注视之下,我看着这样的她,嘴角却压抑不住微笑,因为,这才是我认识的她。 正是这样的她,让我心甘情愿地抛弃了救我护我的季三青,转而选择了阴晴不定的八王爷。 多年以前,送我前往裕王府之前,季清霜跟我说过。 【季府毫无战争气息,对你你这种下人来说,和平,就意味着一事无成。】 十四岁的少女斜靠黑色的皮草之中,手中把玩着鞭子,她本身就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自然知道怎么诱惑另一个野心家。 【我会送你去裕王府,符锦他是老王爷的继承人,注定会奔赴战场。而战场,才是获得功勋最快的途径。】 哈,她果然懂我。 和平,就意味着一事无成。 而战场,才是获得功勋最快的途径。 包括现在的这句—— 除了季家,没有人能与符家为敌。 她的言语总能戳中我心中最隐秘的欲望。 所以,我们是天生的敌手,所以,我们是最好的拍档。 我甩开她的手,依靠自己的力量站了起来。 她缓缓收回手,对我下达命令: “李念恩,明早,带着婚书来见我。” 我冷静地理了理衣裳,平静地回答她: “好。” 与她一样,我也无比平静,仿佛这根本不是人生大事,而是一件轻飘飘的衣裳。 119、 第二日清晨,我来见季清霜,她穿着白色里衣坐在梳妆镜前,意识到自己来早了,告罪之后便要退出去。 “回来。” 季清霜回头看我,乌黑的头发垂下,侧头时露出雪白的脖颈。 她的话怎敢不听,我颤颤巍巍地站到房间的角落里,眼观鼻,鼻观心,根本不敢妄动分毫。 昨日被她砸碎的东西早已消失不见,今天的梳妆台上又被换上了崭新的瓶罐。她的动作无比娴熟,行云流水仿佛已经做作无数次。芊芊十指灵活而熟练,敷铅粉,摸胭脂,画黛眉,贴花钿,点面厣,描斜红。镜中脸色苍白的女子逐渐变成妆容精致的贵妇。 她拿起玉梳,衣袖滑落,露出一截皓白的手腕,从来只是简单绾发的她今日打理起繁复的发型。她梳的是结鬟式,完成之后配上各式凤钗步摇,高环巍峨,富丽华美。 铜镜中的女人大气雍容,妆容精致华美而又不是凌厉狠辣之感。她斜睨了镜中的自己一眼,豁然起身,满头金玉缭乱,声音清脆。 她亲手为自己披上绣工繁复的宫装,宫装逶迤葳蕤,更加衬得她华贵异常。 此时此刻,她是长公主独女,是季家清霜,是清河郡主,唯独不是不施粉黛的季将军。 “哇哦,你啥时候学的这个技术。” 她在边塞这几年,我就没见她化妆过,我曾一度以为她的梳妆台和衣裳都是摆设。 “少见多怪,”她冷哼一声,“我曾经好歹也是皇城贵女,京城有名的大家闺秀,熟读女戒,精通女红,各家前来提亲的媒人也曾踏破季家的门槛。” “那你怎么变成现在的男人婆的。”我震惊了。 季清霜沉默了,凌厉的眉眼之中闪过深沉到极致的悲怆。 “因为我遇见了一个人。”她说,“一个改变我一生的人。” “是主子?”我猜测。 可结果出乎我的意料,季清霜冷哼一声,说道: “他不配。” 不是主子我就猜不出来了,从我认识季清霜的那一天起,她就已经追着主子跑了,没见过她对别的男人还有什么兴趣,我想不出还有什么人能重要到改变她一生的地步。 “对了,”季清霜像是想起了什么的样子,她从抽屉里拿出了一个长条形的东西给我,“这个你拿好,拜堂的时候一定要揣在怀里。” 我接过,那是一个用红布抱着的长条形盒子,放在手中有些重量,里面不知道装着什么东西。 “这是什么?”我好奇地问道,“为什么大婚时一定要带着,有什么奇怪的习俗吗?” “这你就不用管了,照着做就是了。” 季清霜斜眼看着我,我身体一抖,不敢不从。 “是是是,我的姑奶奶。” 闻言,季清霜轻笑一声,身披华美宫装的她向我伸出手,指爪尖利,宛若女鬼,声音尖锐,宛若罗刹: “还叫姑奶奶?该改口了吧,我的夫君。” 我微笑,上前两步,搭上她的手。 “是,我最尊贵的夫人。” 我拉住她的手,她顺势靠在我的手臂上,姿态小鸟依人,宛如将夫君当做天的良妇。 -- 第89页 现在,我们这对早已忘了爱为何物的家伙亲密无间,伪装成伉俪情深的爱侣。 撩开帘子,我们踏入阳光之下。 将我们的“关系”大白于天下。 浓妆之下,季家清霜苍白疲惫,浓妆之外,清河郡主雍容华贵。 立于她身旁的我,表面上是一个唯唯诺诺的假君子。 而实际上,我是一个什么样的家伙。 你们比我更清楚。 120、 婚书已下,主子身为君王,启口无戏言。 三日之后,便是我与季清霜的大婚之日。 由于时间过于紧迫,所有的仪式从简,纳彩、问名、纳吉和征礼直接跳过,吉日已择,只差迎亲。 而今日,正是我与季清霜的大婚之日。 季清霜上轿之前,按理应该装出不愿出嫁的样子,由我的喜娘三推三让之后再上轿,可我的喜娘还没催呢,季清霜自己就跳上去了,身手矫健,扶都不用扶。 我雇来的喜娘与季清霜雇来的演员都很尴尬,不过他们很敬业,短暂的沉默之后,起轿的起轿,放鞭炮的放鞭炮,唢呐呜呜呀呀地吹奏着《百鸟朝凤》,一路将新娘送到了我们拜堂的地方。 我们现在荒郊野岭,拜堂之处不过是在帐篷里挂了几块红布,简陋得很,我个乡下来的大老粗倒不介意,可她好端端的一个郡主竟然也不在意,我对此也很费解,只能勉强用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来解释。 拜堂之时夫妻二人当白高堂、拜天地。我的高堂就不用说了,尸骨都找不到了,季清霜的高堂更是远在京城,估计现在还不知道他们家闺女结婚呢。成婚之前我问过季清霜,你私自结婚,就不担心你爹娘打死你吗。季清霜拿我之前安慰她的话来回怼我,说我跟她说过,不用搭理她老爹的。 所以,我们俩拜高堂拜了个寂寞。 赞礼者对我们俩在拜高堂时又拜了一遍天地的举动视而不见,闭着眼睛直接让我们夫妻对拜,然后唱道:礼毕,退班,送入洞房! 拜堂仪式完成,我手执彩带绣球引导季清霜进入洞府之后,她剩下的事情就不归我管了,我老老实实地回到酒席上接待凑热闹的诸位,准备被灌酒。 我的这场结婚典礼,除了主子没有出席以外,军队中有点地位的人都跑过来凑热闹了。这不,我刚回来,脚还没站定呢,徐玉阙就凑过来了。 “哎呀呀,念恩,今日大婚,恭喜,恭喜。” 我才不信徐玉阙会有如此的好心,这么勤快地跑过来只为了给我道喜,果不其然,祝福之词后,他明里暗地地嘲讽我今年二十又三才刚讨到老婆,还不停炫耀自己十七八的时候就已经知己红颜遍天下了。 对于此等“挚友”,我只用一句话回他: “我今日成亲了。” “遥想当年我与那京城名妓苏晚晚……” 他口若悬河,渲染了一个的唯美动人的爱情悲歌,面对这根话本似的故事,我一边擦着眼泪一边说: “我今日成亲了。” 徐玉阙顿了一下,开始讲述另一端艳遇: “犹记那日,江南水乡,烟雨朦胧,我举一把青伞,遇见了慌忙躲雨的张家小姐……” 这个故事里张家小姐与徐玉阙相互爱慕却苦于家族阻拦,一对恋人生生被拆散,着实令人唏嘘,我悲叹一声,然后说: “我今日终于成亲了。” 徐玉阙无语了,他扇子也摇不动了,话本也不讲了,他有些无语的对我说: “咋能不提成亲的事情吗?” “好的,可怜的你连房小妾都没有。” 徐玉阙愤怒地拂袖而去。 看着被我气走的徐奸商,我捂着肚子暗自憋笑,不过我并没有笑很久,因为了季清贺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了。 他依旧是一身玄色衣裳,皮肤苍白而且薄,轮廓深邃英挺。他手中端着酒杯,眼角眉梢都是笑意,却莫名地让人感到阴冷。 他向我走来,脚步轻盈如猫,杯中酒水鲜有波动。 “李大人,在下祝你,新婚愉快。” 他的语调奇怪,咬字诡异,像是一条吐着信子的毒蛇,我心下发冷,与他碰杯之后,拉住一个认识的同僚,同他打了个哈哈就跑了。 跑到季清贺方圆十米之外,我才感觉周围的气氛变得正常起来。 据魏柯辛说,还有一群暗恋季清霜的小子要联合起来灌醉我。他这回没有骗我,我真的看到了一众军官聚在角落里,人手拿着一坛子酒,阴森森地盯着我。 看着他们手里的酒坛子,我有点虚,于是我把专心吃饭的小崽子从席上提溜出来了。 小崽子手中还拿着筷子呢,他直勾勾地盯着桌上的烤乳猪,在我手底下挣扎着。 “李念恩,你干什么呢!” “臭小子,过来帮我喝酒。” “我不喝,他们要灌的是你,跟我有什么关系。” “这可是你的上路酒,你确定不喝。”我凑到他的耳边,一边把酒杯塞到他手中,一边阴森森地对他说。 小崽子抖了抖,终于把视线从烤乳猪上收了回来,他有些惊恐地看着我。 “什么,李念恩你仗着你娶了清霜姐姐,这么快就要杀人灭口?” “你想哪去了,”我不禁扶额,解释道,“我的意思是,大婚之后,我们就要把你送上战场了,而这一次,我们俩不会再陪着你。” -- 第90页 “为什么?”小崽子傻傻得问道。 “你以后会明白了。” 听着我又开始敷衍他了,小崽子怒了: “我才是不是小孩子。” “只有小孩子才会说自己不是小孩子,”我伸手把他的头发揉乱,有些头疼地看着他,“不过我现在也挺纠结的,之前是我没有把握保护好你,不得不拔苗助长,现在我与季清霜联手了,保护你是肯定没有问题了,可护你一时又不能护你一世……妈的,婆婆妈妈的,真不像我。” 我絮絮叨叨地说了一大通,活像一个唠叨的老妇人。 小崽子嫌弃地看着我说: “李念恩,你怎么了,你脑子终于坏掉了。” “你脑子才坏掉了呢。” 我狠狠地敲了敲这个目无尊长的家伙额头,他被我敲得疼了,捂着额头哀嚎。 我看着他这幅样子,心下一软,把他手里的酒杯抢了过来。 “哎,你干嘛?” “你还小,不准喝酒。”我放弃了让他帮我挡酒的计划。 “不是……” 我将杯中酒液一饮而尽,向着角落里的人群走去,小崽子却拉住了我的衣角,我回过头,少年站在那里,神色有点委屈,有点落寞,像是鼓起了极大的勇气一般,他问出了一直想问的问题: “李念恩,你们为什么要成亲啊……” 我眸色一暗,近乎狼狈地逃避着问题。 “符克己——你长大了就明白了。” 符克己啊,符克己,我该拿你怎么办。 有时候,我不希望你长大,我希望你能活在最快乐的年岁,无忧无虑地过完这一生。 有时候,我又希望你学会取舍抉择,学会狡诈冷酷,学着成为一个真正的王。 我将他推出觥筹交错的大人,就像过往的无数战役一样,我端着酒杯,独自一人杀入敌营之中。 符克己在我身后喊我的名字,可我没有回头。 那群暗恋季清霜的小子们根本没有留手,真的是把我往死里灌,要不是看在我们曾有过出生入死的情谊,我可能当场跟他们撕破脸。 不过即便如此,我也不是这场酒席之中喝酒喝得最多的,九王爷坐在角落里,从宴席开始就一直给自己灌酒,他的身旁已经堆了很多的酒壶了。他周围的气压极低,根本无人敢凑过去。 他一直喝到了酒宴结束,双眸仍旧清明,从座位上起身,独自一人离开了。 我有些担心他,但一群人凑在我的身边,我脱不开身。 这群给我灌酒的混蛋吵吵嚷嚷着要闹新房,可一个个还没走到季清霜的帐篷呢,全都半路跑没影了,将我一个人丢在新房前。 没出息,没志气,活该讨不到老婆。 这么想着的我,双腿有点发抖,小心翼翼地进到了我们的新房。进去之前,我就猜到季清霜一定不会老老实实地盖好盖头,规规矩矩地坐在床上等我。 可即便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进去的时候还是被季清霜给吓到了。 季清霜自己掀了盖头,摘下了沉重的凤冠,乌黑的长发披散而下,她把腿翘在桌子上,手中拎着酒壶,给自己灌酒。 见我回来了,她抬了抬下巴,示意我坐在她旁边。 我老老实实地坐在她旁边的座位上,由于刚刚被灌了太多酒了,现在有些口渴,我拿起了桌上了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茶。 刚刚咽下去第一口,季清霜的一句话吓得我把茶水喷了出来。 “我知道你不喜欢女人。” “……” 我堪堪把嘴角擦干净,她的下一句话把惊得我把茶杯给摔了。 “真巧,我也不喜欢男的。” “……” 军营中虽然一直在传我和主子有一腿,但那多数是调侃性质,没几个人当真,哪怕是我那些积极传播谣言的政敌自己都不信。 季清霜对各种谣言一向是不闻不问的状态,她能做出这个判断,只能说明她拿到了确实的证据。 “你怎么发现的?”我问道。 “我们一起去了那么多次青楼,你虽然每次都叫姑娘,可你的动作太斯文了,女子往你身上靠的时候你还会无意识地躲开。”季清霜冷静地说,她一向如此,在她看似洒脱豪放的表面之下,隐藏着谨慎持重的内核,她喝着酒,继续揭露着我自己都没有注意到的细节,“还有,每次有好看的歌舞,是个男人都会盯着舞女的大腿或者腰肢,只有你这个家伙盯着符锦的侧脸发呆。” 她说的是实话,我至今仍旧记得主子聆听美妙音乐时妍丽的身影。我仍然记得,主子闭上眼,微微侧头,将自己放松在美妙的旋律之中。那身影越过了五感,直接烙印在我的脑海之中,愈久弥深,令我此生难忘。 主子曾是老皇帝最喜欢的子嗣,自幼受到最完善最全面的教育,琴棋书画主子样样精通,对乐曲也有自己的品味,即使是在边塞,主子也不嫌麻烦地豢养了一众乐手,只为了能够不时满足自己的耳朵。每当主子命令乐手奏乐的时候,我经常会凑到主子身边,陪他一起欣赏乐曲,实话说,像我这种大老粗是没有什么音乐素养,曲中的高山流水和婉转倾诉都是听不出来,而这样的我之所以还愿意经常跑到主子那听曲,唯一的理由在于主子。 主子对乐曲侃侃而谈的点评远比乐手的能力重要,主子欣赏乐曲时的秀丽侧影远比乐曲本身更加美妙。 -- 第91页 是的,我为我的主子深深地倾倒,沉醉于他的俊逸秀美的容颜,着魔于他人莫能测的眼,钟情于他伏案工作的身影。 季三青已经教会了我什么是喜欢,我知道在我的注视之中滋生的情感就是喜欢,可这份喜欢注定只能掩藏于黑暗,逐渐腐朽变质。 只因为……我喜欢主子,但我更爱自己。 永生永世,我都不会让主子意识到我对他的爱意,我不会让他知道,只要他愿意给予我一点真正的温暖,就可以真正地把我玩弄于鼓掌;只要他愿意施舍我一个拥抱,我的理智就会脱钩,为他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这份爱令我恐惧,这空虚令我失控,我不能接受我变成非我。 所以,我们只能是主与仆,利用者与被利用者。 要么他杀死我,要么我反噬他。 这之间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我抢过季清霜手中的酒壶,在她沉默的眼神中不断地给自己灌酒。 她放任我,因为她能理解我,她与我说到底是一样的人。 季清霜看着妄图灌醉自己的我,开口问道: “你还记得吗,我问过你,你为什对符锦这么忠诚?那时候的我很好奇,因为一个小人凭借着单纯的野心,是做不到你那种境地的。” 季清霜的目光近乎悲悯,她现在已经知道了答案。 我喝一口酒,问出了那时同样的问题,“那你呢,你根本不爱主子,又为什么非主子不嫁呢?” 我们没有回答彼此的问题,却都知道了答案,因为爱,因为注定不可得到的爱。 她对那个人的爱,我对主子的爱。 我们都在自我欺骗,我们都恐惧着自己,我们被困于无爱之城中,永远都无法走出。 相爱之人彼此伤害,无爱之人却能理解彼此。 多么地讽刺。 红烛不过燃到一半,身披嫁衣的季清霜与身着喜服的我,借着洞房的漫漫长夜,从彼此鲜血淋漓的伤口中寻找慰藉。 我们共饮一坛女儿红,却不是为了同享喜乐。 酒到微醺,季清霜懒洋洋地趴在桌上,她的眼角微红,闪着细碎的泪光。 “李念恩,”她突然对我说,“把你怀中的盒子给我。” 她不说我都忘了,我连忙从怀中掏出她之前交给我的盒子,转而递给她,她当着我的面,缓缓打开盒子…… ……盒中是一块牌位。 虽说这个女疯子让我在婚礼上揣着一块牌位着实晦气,不过我现在更加关注的是: “这是谁?” 季清霜的眸中闪过刺骨的悲凉,她的指尖摩挲着牌位上纂刻的文字,细声喃喃,念出那人的封号,怀念那人的名字: “灵寿公主,符玲。” 灵寿公主,主子常常念起的名字,是他最喜欢的皇姐,在主子十岁那年被送到中山国和亲,次年,被中山国国君虐待致死。 季清霜曾经说过,她曾经也是大家闺秀,是远近闻名的淑女,可在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就已经变成了一个武力值爆表的女疯子,整日追着主子跑,嚷嚷着要嫁给主子,要和主子一起去打仗。 灵寿公主是主子亲姐,据说两人外貌都肖似他们的母妃,而且,主子是老王爷的义子,不出意外会接替老王爷镇守边关,抵御——中山国的进攻。 那么,她要嫁给主子的理由,她一定要来边塞的理由。 显而易见。 想到这里,我心下暗惊。 疯子,她果然是个疯子。 季清霜的眼中雾蒙蒙的,她仍旧兀自喃喃着: “其实,嫁给中山国国君的人选是我,她是主动代替我嫁过去的,然后啊,我的公主就死在了那里。” 季清霜闭上了眼,敛去了眸中所有的泪水。 她的伊人已逝,而我的主子仍旧活着,我没有安慰她的资格。 季清霜也不需要我的安慰,她怀拥着自己的牌位,从死亡的木头之中汲取生的温暖。 许久之后,她慢吞吞地站起来,取来了红盖头,盖在了灵寿公主的牌位之上,抱着它走向的床榻。 “你滚吧,我要抱着我的牌位睡觉。” 季清霜放下层层叠叠的纱,轻纱背后,嫁衣的下摆极长,蜿蜒着,像一条赤红的巨蛇,仿佛要将她束缚吞噬。 她倒在血红的嫁衣之中,抱着所爱之人的牌位,仿佛已经故去万年。 121、 我悄无声息地退去,不忍打扰这只属于她的婚礼。 相比气氛阴沉宛若墓穴的婚房,初冬的夜晚竟可算得上温暖,拢了拢衣裳,被赶出洞房的我决定找个人陪我喝酒。 “新郎官这是要去那儿啊?” 我还没有决定去哪儿呢,从黑暗之中悄无声息地走出的季清贺吓了我一跳。 “谁——妈呀,你吓死我了。”我拍了拍胸口,好不容易才把气喘匀了,“季清贺,你不要老是突然跳出来好不好。” 季清贺轻轻一笑,桃花眼眯起时荡起风流的情意。 “不好。” 他的声音温柔无比,将我拒绝。 这么多年了,季清贺这恶劣的性子倒是一点都没变,我叹息道: “不好就不好吧,您说了算,不过现在能不能别挡我的路啊,我要去找——”我不假思索,下意识地脱口而出,“九王爷。” -- 第92页 “九王爷?”像是听见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季清贺瞪大了眼,随后,他低低的笑出声,“你会后悔的。” 我立刻从他的言语之中察觉到了不对劲,我的手威胁性地搭上他的肩膀,质问道: “你们对九王爷做了什么。” 季清贺举起柔若无骨的腕,不容置疑地推开我的手。 “不是我做了什么,而是啊——你主子让我做了什么。” 顷刻之间我就意识到了,九王爷一定出事了。没有时间与季清贺虚与委蛇了,我绕开他,奔向九王爷的营帐。 我顾不得什么体面了,大脑已经无法运转了,不信奉神灵的我在心中不停地祈祷,只希望他千万不要有事情。 我风风火火地赶到九王爷的帐篷,直冲进去,账内没有点灯,九王爷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一黑衣女子跪坐在他身旁。 “你干什么!” 我厉声喝道,一击把女子制服在地,从怀中掏出匕首,抵在她的脖子上。 女子黑纱覆面,仅余美眸在外,面对匕首,她并不害怕,她毫不畏惧地盯着我的脸,开口问道: “您是李大人吗?” “……你怎么知道。” 女子不像有恶意,可我匕首依旧没有收回来。 “妾身是四公子的手下,名叫青儿。”名叫青儿的黑衣女子将自己的来历和盘托出,“我们老大,啊,也就是季清贺大人,他专门让我们认过您的画像,所以我能够认出大人。” 季清贺是搞情报和暗杀的,他有很多手下很正常的。不过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总感觉这个叫青儿的姑娘不大聪明的样子。 我的手下力道稍轻,继续逼问她: “你的老大派你来干什么?” 青儿眨了眨眼,坦然地回答道: “是老大的老大给我的老大下的命令,他让我想办法把九王爷给上了。我老大的老大说了,李念恩要成亲了,老九他该断念了。” 猜都不用猜,这肯定是主子说的,主子的行事手段我一向清楚,我反倒有些担心眼前的丫头了。 我收回匕首,将她扶起来,有些忧心地问她: “你把这些都告诉我,没有关系吗?” “嗯,没有关系的,我们老大说了,”青儿将自己的清丽的女声一下子转成低沉的男音,正是季清贺的声音,她将季清贺的嗓音模仿地惟妙惟肖,“他要是问了的话就告诉他吧,不过千万要记得,青儿,不要说是我说的。” …… 很好,我现在不可怜她了,我同情季清贺。要是我有一个这样的手下,我估计得天天掉毛。 见我沉默不语,急于完成任务的青儿对我说: “李大人,如果您没事的话还是尽快离开吧,我给九王爷下了春药和迷药,现在迷药药效要过了,他马上就能醒过来了。” “春药?”我皱眉,“药效大吗?” 青儿摇头。 “不过是些助兴的小玩意。” “那就行,你准备好沐浴用的冷水,不用在这继续伺候了。” 青儿明白我话中的意思,我是想要用冷水让九王爷冷静冷静,让药效过去。 “可现在已经入冬了,冷水没事吗?”青儿显得有些迷糊。 “死不了。” 我咧开嘴角,毫不负责地说道。 九王爷这个家伙,过于粗心大意了,竟然被这么蠢的家伙给下药了,这次算他走运,不过是些助兴的玩意,如果是毒药的话,他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这桶冷水,是他活该受的。 不久之后,九王爷苏醒在冷水之中。我则坐在一旁,手捧一杯热茶,慢吞吞地喝着。 “谁?——”九王爷打了一个哆嗦,随即看到了一旁的我,清醒过来,“李念恩?你怎么在这?” “没办法,我被我夫人踢出来喽。”我耸耸肩,很是无奈。 “踢出来?” “哎,是啊。” 我颇为沮丧地咂咂嘴,等着九王爷追问我细节,好借此机会跟他好好地诉诉苦。可惜他没有问,转而问了另一个问题。 “我怎么会在浴桶里?” “这就要问你自己咯,被人下了药都不知道。” “药?什么药?”他不知所谓。 我没有直接回答他,视线沿着他的胸膛一路向下,停驻在到他的两腿之间。九王爷意识到了什么,一下子潜到水中,只露出鼻子以上的一截。 见他这幅小媳妇的模样,我起了逗弄他的心思,施施然地走到他身旁,摸着他通红过得耳朵,以老流氓的语气调戏他: “哎呦,这都入冬了,泡冷水会不会冻到您老人家啊,冻到您老人家也就罢了,如果冻伤您老人家的老二,那罪过可就大了,你说对吧?” 我光顾着自己快乐,没注意九王爷的反应,一下子用力过猛了,他恼羞成怒,把我也给拉到水里了。 冷水激得我打了一个寒颤,我立马想要跳起来,可九王爷把我按在了浴桶里,黑发黏在他精壮的身躯上,他自上而下的俯瞰着我。 水很凉,他的手很暖,他的视线触及到我身上红色的喜服。 恼怒和羞愤从他脸上如潮水一般褪去,仅仅余下退潮后干涸的沙滩。 玩闹的兴致褪去,他不得不面对冷冰冰的现实——今日是我的大婚之日。 -- 第93页 他看着看着,大滴的泪水从他的眼中落下。 这个爱哭鬼,他又哭了。 明明已经很难看了,可他仍旧睁大眼,装出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想要以一个男子汉的模样质问我。 “李念恩,你为什么要选择季清霜,她根本就不爱你啊——” 终究是无法支撑刚毅的假象,双臂脱力,他倒在我的身上,脸埋按在我的肩膀上痛哭,就像过往无数次一样。 我张开双臂,将他抱在怀中,任由这个爱哭鬼尽情地哭泣。 冷水之中,他的身体是唯一炙热的温度。 不选择季清霜,那我能选谁呢? 选我爱的人?还是选择爱我的人? 选择主子,意味着我将不再属于我自己,此后只能生活在暗中,成为他的坐下鹰犬,以自身为烛,骸骨为柴,为他照亮前路。我不想要这样的结局,当年我选择从乌巢里爬出来,不是为了收获这样的结局的。而选择你,和选择主子有什么区别,至多是一个被利用的彻底,一个被利用地更彻底的罢了。 我们都知道,当我注视主子的时候,你也一直注视着我,我们彼此注视,却什么都改变不了。 就像我一直提醒自己的那样,九王爷也曾经提醒过我。 主子只能是主子,这是我说的;兄弟只能是兄弟,这句话可是你告诉我的。 符烁,你不止一次地提醒过我。 现在,你来问我,我为什么不选你,太晚了,一切都太晚了。 我捧起他的头,怜惜地看着他遍布泪痕的脸庞。 于冰冷的水中,颤抖的我亲吻他的嘴唇。 这是一个,冰冷的,不带欲念的吻。 没错,我一直一直追逐着主子,就像那夸父追逐着太阳,在神话里,太阳中的神兽金乌越飞越高,越飞越快,金乌注定会飞到最高的苍穹,就像主子注定会成为最伟大的存在。但我不想成为夸父,不想未至便道渴而死,不想那邓林繁荣在我的血肉之上。 我早就累了,早就受够了啊—— 符烁。 无谓的追逐早已令我疲惫,某时某刻我也想要寻求庇护的港湾,可一直给我暗示的你却义无反顾地拒绝了我,我又能如何?你我生死苦难皆经历过,我割舍不下你,所以只能后退一步,做一辈子的挚友。 如你所愿。 我推开了他,站起身来,红色的婚服浸了水之后更显妖异,狼狈的我拖着湿淋淋的衣裳,像个一无所有的战败者一样离去。 离去之前还对那个将我玩弄在股掌之中的人说: “等会记得擦干净身子,不然明天会生病的。” 看啊,看啊,我装得像不像啊,像不像一个关心挚友的好兄弟啊。 符烁,你满意吗? 我的好兄弟? “李念恩,”九王爷叫住我,我停步,他近乎绝望地问我,“皇兄已经愿意放手了,我为什么不可以。” 你可以,你一直都可以的,但,你不愿意啊。 我重新抬起脚步,坚定地离开。我身后传来水花翻腾的声音,九王爷猛地起身,我诧异地回头,他趁机将我扑倒在地。 他的眸中充斥着狂怒、不甘与嫉妒,可这扭曲的感情并没有持续很久,他目光重归于柔软,与所有的善良的、不忍伤害别人的好人一样。 松开牵制住我的手,他俯下身来,与我额头抵着额头,鼻尖对着鼻尖。他泛着泪光的眼睛与我对视,我们彼此呼吸相融。 “李念恩,我心悦于你。” 他又哭了。 “请你——选择我吧。” 自从我彻底认清我与主子的距离之后,我等了这句话,等了很多年。 现在,我终于等到了。 这句话不是恳求,不是哀乞,这是他的一腔孤勇,这个该死的胆小鬼啊,他是鼓起了多大的勇气,才能说出这句话的啊。 我将他掀翻在地,亲吻着他,而他,生涩地回应着我。 兜兜转转,我们两个顾虑重重的人终于走到了这一步。 这一次,我也哭了。 同他一起。 现在,我们都是爱哭鬼了。 胡乱地亲吻过后,我跨坐在他的身上,心中甜蜜至极,嘴上却故意说道: “我们这样的话,季清霜该怎么办?” 九王爷当即愣住了,他的心过度柔软,他无法忽视自己内心暗涌的渴求,却又无法以爱的名义去伤害另一个无辜的人,因此陷入了深深的纠结。 这样迂腐的家伙简直傻得可爱,我没有绷住,笑了场: “傻子,我和她的联姻不过是为了自保而已,她知我不喜欢女子,我知她自有挚爱,只要事情不做得太过分,我们才懒得搭理对方呢。” “那就好,”九王爷松了一口气,随即意识到另一件事情,“等等,所以你刚刚是故意看我笑话吗?” 这个呆子,现在才反应过来,我揪住他的衣襟,将脸埋在他的胸膛上,闷声笑着。九王爷恼羞成怒,故意挠我的颈下和腰间等地方,试图让我难堪,我有些怕痒,左拦右挡,与他滚作一团。 在我们玩闹的时候,激情与肉欲不知从何时开始,或许是在某一次触碰之中,或许是在某一瞬间的气息交叠之时,又或许是在某一刹那纠缠的视线之间。 没有人知道,这场交合是从是从什么开始的。 -- 第94页 我的手拂过他的胸膛,他胸膛之上的累累伤口尽是与我一起在战场上受的,我的指尖拂过每一寸疤痕,我与他并肩做战的记忆就愈加鲜明一分。我记得他在战场上奋勇杀敌的英姿,我记得他在发号施令时不容置喙的语气,我仍记得他神色肃穆,庄严无比,手握刀柄立在千军万马之前,红色的披风在他身后飞舞。 他是多么的耀眼,而我,在听到他对主子立下的誓言之后,又是多么地难过。 可现在。 如此正直,勇敢,忠诚的他。 是属于我的了。 我俯身,舔舐他精壮的身躯,灵巧如蛇的舌头从他的脖颈一路向下下,从他胸部,到腹部,最后用牙齿咬住他裤上的带子,轻轻一扯,他终于与我坦诚相对了。 我抬眼瞥了他一眼,埋下头含住他已经立起的物什,或吸或咬或挑或点或拍,我用舌头挑逗着他的柱身。重重地舔,轻轻地咬,把他吊在极乐的边缘,不上不下。我一向喜欢在暗中挑拨人心,我知道我这样做会有什么效果。 他的呼吸声越来越重,清亮坚毅的眼眸渐渐迷茫,终于他猛地起身,从任由我玩弄的白兔变成了渴血的野兽。 他的呼吸凌乱,手下毫无章法地剥着我的衣裳,我伸出双臂,环住他的肩膀,任由他在我身上施暴。 我弄脏你了,所以,你也弄脏我吧,我不介意的。 可符烁到底是符烁,他的意志坚不可摧,即使到了这种境地,他依旧能够强压住自己兽性的本能,缓慢而温柔地给我做了扩张。 真是个傻子。 我软了身子,享受着他留给我的这份温柔。当他的手指在我身体里是,他的下身直挺挺地立着,我知他很想彻底弄脏我,不过说到底没有忍心,他的手缓慢地动作着,以确定我能够真正容纳他的巨物。 夜凉如水,冷月无声,我的眼半阖着,细细地喘着气,由着他的身体缓缓压下。 当他的肉刃插入我的身体时,我们二人同时呻吟出声。 我终于是属于你了。 你也终于属于我了。 如果这份痛苦与极乐就是爱的话,为了此刻的欢愉,割舍一切又何妨? 我们求索着对方的亲吻,两人十指紧扣,身下铺陈的是红色喜服,乌黑的头发彼此缠绕。 长夜漫漫,今日是我洞房花烛夜的大好时光。 春宵苦短。 122、 第二天清晨,我悄悄溜回我的“新房”。 季清霜醒我比我还早,当我踏入帐篷的时候,她正坐在桌边,一边喝茶,一边吃着点心。她卸了妆容,将华丽的嫁衣换成了朴素的衣裳,头发乱蓬蓬地根本没有打理。 前两日精致美丽的清河郡主就像是我的幻梦一般,现在,她又变回了不修边幅的季将军了。 “回来了?”季清霜支着头问我,“说吧,去哪里浪了?” “九王爷那里……”我如实回答。 季清霜的眼睛扫过我身上新的衣裳,挑眉问道: “怎么,做了?” “嗯。” 我昨天晚上明明是很主动的,现在不过是简单地承认,就让我红了脸。 季清霜撂下酒杯,冷哼一声。 “符烁那小子敢撬我墙角,可以啊。” “哎,你别——” “噗嗤,我开玩笑的啦,你看你那副样子。” 见我着急了,季清霜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好啦,好啦,你早就该踢开符锦那个混蛋了,我上次要帮你揍他,你还拦着我。” “哎。那不是担心姑奶奶手疼吗,姑奶奶如果手疼的话,疼在我心里的啊。” 我嬉皮笑脸,季清霜被我弄得哭笑不得,她扶着额头,笑了一会儿,这才同我继续说道: “看在你这么会说话的份上,我今儿也会说话一些讨喜的话吧——” 季清霜早已选在在仇恨中过完此生了,不过她依旧愿意祝福我平安喜乐。她的神色温柔,语气真挚。 “我季清霜,祝李念恩余生健康喜乐,与符烁相携相伴,白头到老。” “……” “谢谢。” 我向这位善良的夫人道谢,从梳妆台上拿起梳子,走到她身后,帮她绾发。 我下手极轻,唯恐让她感到任何的不适。季清霜觉察到了我的用心,闭着眼,任由我摆弄着。 “手法挺熟的嘛。”季清霜说。 “那当然,我是伺候惯了人的。” “这有什么值得骄傲的,真是的。”季清霜嘴上得理不饶人,神色却是放松而愉快的。突然,她像是想起来什么似的,“对了,我要提醒你一下,你和符烁的事情不要让符克己知道。” “为啥?” “你们这对狗男男,不要带坏小孩子!” 我其实挺想回怼一句您老也没带什么好头,不过我不敢,面对季清霜的怒视,我连连点头。 “是是是,姑奶奶说的都对,小的明白。” 123、 黄荃之战后,新皇再难聚集起十万以上的大军,我们剩下的事情就是逐渐清扫各州,将这天下尽收掌中。 我和季清霜已经联手拿下了最大的战功,后续的战功对我二人而言不过是锦绣添花的一笔,于我二人而言,与其争夺后续的战功,不如将这笔战功让给我们的手下,以此扶持起一众将领。 -- 第95页 以新婚夫妇难舍难分的理由,我们退居二线,转而去处理征兵征粮的事务。 文书呈递在主子的案头,主子批了。 或者说,他不得不批。 接下来,我和季清霜将与九王爷和小崽子他们分道扬镳,我和季清霜退居后方,小崽子和九王爷继续在前方冲锋陷阵。 新婚后的第五天,我和季清霜于大营之前,送别九王爷和小崽子。 我与九王爷互通心意不过两天,蜜里调油的日子没过几天,这就要分别,再次相见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自然要趁着最后的时间好好地谈情说爱。我们二人依依不舍,目光难舍难分,两个人手拉着手,黏黏糊糊的。 虽然季清霜想让我注意一点,不过我真的控制不住我自己,帐篷里呆不过半炷香,心思就飞到九王爷那里去了,季清霜说了好几次让我克制我自己,可根本没用。 在我念叨了千余遍九王爷的名字后,季清霜终于受不住了,直接将我打包丢到九王爷的帐篷去了。 至于瞒着小崽子? 这件事瞒瞒普通士兵还行,高级的将领根本瞒不住,小崽子知道了我和九王爷的事情之后,闹了好几次,不过都被我和九王爷的混合双打给打退了。 小崽子想去找季清霜告状,结果季清霜感觉他无理取闹,又把他揍了一顿…… 气得小崽子这几天都不跟我们讲话了。 马儿静静地等在原地,上马之后,九王爷情难自禁,弯腰将我抱上马背。 伴着小崽子的惊呼,季清霜恶狠狠地对小崽子吼到: “符克己,你把眼睛给我捂住!” 经此一别,再次相见不知何时,离别的愁苦涌上心头,我揽住他的脖颈,接受他狂乱的吻,接吻过后,嘴角牵起银丝,九王爷把晕乎乎的我放回地上。 见我脸颊通红、泪眼朦胧的模样,九王爷心情颇好,驱马离去之前,他特地瞥了小崽子一眼,暗搓搓地提醒他: “别告诉你父王。” 看也不看小崽子的反应,九王爷朗声长笑,扬起马鞭,策马离去。 对于这种教坏小孩老流氓,季清霜对着他的背影啐了一口,九王爷跑得倒是快,她只能回头来数落我: “你们一个爱哭鬼和一个娘里娘气的家伙,真的不像断袖,倒像是磨镜。” “你瞎说,我们俩都是纯爷们。” “呵。”季清霜冷笑一声,别过脸去,正好看到站在一旁的小崽子,“符克己,我不是让你捂眼睛了吗?” “清霜姐姐,我捂了啊。”小崽子装得委屈兮兮。 “你家捂眼睛的时候指缝留这么大的啊。” 季清霜暴怒,抽出腰间的鞭子就要抽小崽子,小崽子撒腿就跑,不过他哪里是季清霜的对手,没跑多远就被季清霜给抓住了。 不过季清霜历来是刀子嘴豆腐心,鞭子都拿在手里了,到底是没有忍心下手,只是将他给拎回来了。 季清霜将他丢在我面前,冲我昂了昂下巴,然后说: “对了,李念恩,把你的那劳什子的剑拿出来吧。” 今日是送别之日,也是赠剑之时。我从背上取下宝剑,此剑正是黄荃之战中的陨星打造。小崽子接过剑,拔剑出鞘,剑光森然,宝剑低鸣,仿佛是有生命的一般。小崽子惊奇地睁大眼睛,细细抚摸剑上的花纹,随着小崽子的触碰,宝剑随之苏醒,发出阵阵低吟之声,好似为遇见良主而欢欣,又像是在渴求着鲜血和杀戮。 铸剑人跳锻剑炉之前曾言,此剑生于十万亡灵之中,饮血而生,煞气极旺,唯有大气运者才能将其镇住,并将这凶煞之气化为己用,成就不世功业。 这柄剑一开始就是为了小崽子所存,所以,即使此剑与我七杀命格相辅相成,即使此剑可能与小崽子的命格相冲。 它也只能属于符克己。 是他的,就只能是他的。 我按住小崽子的肩膀,声音低沉,告诉他此剑之名: “此剑名曰在渊。” “在渊?” 小崽子轻声唤着宝剑的名字,他手中的宝剑随之轻颤,灵性四溢,小崽子将其捧在手中,爱不释手。 我的手仍旧压在他的肩膀上,重逾千斤,告知他那与此剑相依相伴的命数: “我以此剑赠你,唯愿你是潜龙在渊,终有一日将遨游九天。” 小崽子抬头,眸子欢欣宛若孩童,懵懂无知的少年重重地点头,接受我的祝福,也接过祝福背后的沉重命运。 我亲送少年上马,目送少年纵马远去。 冷风瑟瑟,平原荒芜。 “李念恩,我与你不同,” 季清霜站在我的身侧,轻声呢喃, “我只希望他归来之时,仍是少年。” 季清霜这样说着,神色中闪过落寞。 符克己。 这是我们一起看着长大的孩子。 而现在,我们亲手将他送上了命运的战场。 此后的永生永世,他背后再无可依靠,只能握紧手中利剑,喋血前行。 他要么披荆斩棘,荣耀而归。 要么如陨星滑落,尸骨无存。 124、 送走小崽子与九王爷以后,我和季清霜开启了征兵大业。 不过征兵这件事情,说来丢脸。 我们退居后方的理由是新婚夫妇难舍难分,不过我们两个实在是两看生厌,处处不合,合作不过半月便彻底决裂。 -- 第96页 季清霜回到她的封地,我回到我打下的两州,各征各的兵,结果,三个月之后,季清霜征兵三万,我……征兵三千…… 魏柯辛为了这件事笑了我半个月,气得我把征兵不利的锅直接扣到他的头上,免了他半年的俸禄。 后来还是徐玉阙实在看不下去了,用了自己的小金库,帮我砸出了一支万余人的军队。 我对此万分感激,并表示,这笔钱是徐玉阙自愿出的,跟我李某人没有半分干系,还钱是不可能换的,这辈子都不可能还的。 这场战争断断续续地打了一年,主子他们作为中路大军,我和季清霜从两侧辅助进攻,收割敌军的残兵游勇与顽抗势力。 由于之前的战绩威望在身,很多时候,我和季清霜就是枯燥地赢,跟主子那边的惨烈程度根本就不是一个层级的。 次年秋后,又是刚刚入冬的时候,主子终于攻打到京城,这时候,我恰好在京城的旁边的州郡,为了跑去凑热闹,我不顾魏柯辛的控诉,把剩下的烂摊子丢给他了。 主子早就知道我要来,派了小崽子来接我。 与小崽子一年未见,少年彻底成年,眸中的天真消失不见,却多了几分瘆人的阴凉之气。 他待我也不似从前的热情了,举止言辞之间进退有度,半点没有曾经没大没小的样子。 也难怪,这一年中,他不止要面对凶恶的敌人,还要提防来自小世子的背刺,他多次陷入危难之中,也曾给我写信求援,我对此置若罔闻,没有半点表示。 不过我虽然没有表示,但我有给季清霜写信,让她去救啊。 毕竟,我这种身份的人跟主子的继承人勾结就是找死,但季家跟继承人勾结就不一样了。季家势力太大,无论他们对主子忠诚与否,主子都不可能看他们顺眼,他们唯一的办法就是选择一位无力的继承人拥护,站在继承人的身后完成自己的政治野心。我这种孤家寡人则不然,如果想在汹涌诡谲的政坛之中活得久一点,唯一的办法就是站在主子的身边,不管继承人之间的争斗怎样,一心一意地只做好主子的刀。 如此,才能保证自己不在下一任皇帝上任之前被干掉,至于下一任皇帝上任之后会怎么样? 那就真的是鬼才知道的事情喽。 我现在唯一的目的就是活得比主子久,不在主子当皇帝的时候就被干掉。 满怀着这样的想法,我对小崽子一路上一句话都没跟我说话的事情丝毫没有放在心上。 小崽子带我来到阵前,主子正在这里接受城中百官的投降。 见到了主子,我立即把小崽子丢之脑后,就算他现在长大了,颜值跟主子一样能打了,那又如何,他“爹”永远是他爹。 我拍马跑到主子身后,乐颠颠地跟在他的身后,恍若多年以前,我们仍旧年少,我跟在他身后狐假虎威的岁月。 主子用余光扫了我一眼,默许了跟在他身后的行为。 吊了我好一会,主子才搭理我,他一边安置投诚的百官,一边问我: “李念恩,这仗就快打完了,你想要什么?” “主子你以前不是说过要封我异姓王吗,现在还作数吗?”主子没有想到我竟然敢这么说,他回过头,视线中已经带了点审视,我故作不知,嘿嘿地笑道,“不过主子得让我把符克己殿下收为义子,他好歹也是我看着长大的,结果这两年仗着自己能带兵了,看不起我们这群老家伙了,小的我心中不平衡啊。” 我这句话有两层意图,一是要让主子明白,我只贪图今生的富贵,至于我死后怎么样,我的家产到底是归我自己的孩儿还是我的义子,我根本不在乎。另一方面则是要让主子看明白,小崽子是个什么反应。 按照常理,小崽子此刻应该立刻回我,谁要当你儿子啊,不过现在的他,面无表情地跟在我们身后,仿佛什么都没有听到。 很好,不枉我一年没有回他给我的信。 关于收义子这件事,还是季清霜给我提的意见,她觉得我们俩一个受不了男人,一个受不了女人,这辈子都没有办法有一个孩子。如果我想传宗接代的话,还不如收养一个孩子呢。 我第一反应就是小崽子,反正都是收养,还不如收养一个自己熟悉的呢。 当然,我也只能想想罢了,主子不可能答应的。 不过,我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已经看清小崽子对我的冷漠,我们嫌隙已生。 信与不信并不重要,态度要让他看明白。 进宫城的时候,主子没有让小崽子继续跟着,只带上了我和他的近卫。 在我们来之前,宫城已经被血洗过一遍了,但除了青石之间隐约的血迹,没有人看得出这里发生过屠杀。这就是宫殿与战场的区别了,宫殿吃人,将所有的利齿藏在喉咙深处,吃得彻底,吃得漂亮,吃得不留痕迹。 遥记三皇子的那场叛乱,一夜在宫城里死了数千人,第二日太阳升起时,照样好似什么都没有发生。 时隔九年,我和主子又踏上了这青石地砖,只不过,这一次,我们与“太子”的身份逆转,他将为刀下鬼,而我们是胜利者,以这座宫城主人的身份,踏入这权利的中心。 穿着黑色鳞甲的近卫为我们打开承天殿的殿门,厚重的木门无声地向两边划去,在光可以触及的地方,荡起了重重的灰尘。 -- 第97页 此乃每日百官朝觐之地,只不过,这座宫殿已经闲置半月有余了——半月之前,季老丞相率领百官投奔主子,若不是主子要求见他皇兄最后一面,他们会亲手奉上他们的皇帝的头颅。 现在,昔日太子,而今的废帝,正在这承天殿之中。 静候着主子的到来。 承天殿恢弘扩大,气象不凡,立于殿门之前,便能感受到皇权贵气覆压而来,这便是大禹国积淀百年的底蕴,是巍巍王权的实体展现。 而今,如此壮丽的宫殿毫无灯盏,殿门处照入的些微光亮被被大殿深处扬起的尘埃吞噬,立在殿门口的人,仅能隐约窥见两侧的柱子与宫殿尽头的阶梯。 主子令黑羽近卫不必跟随,抬起脚,跨过宫殿的门槛,踏在宫殿里的方砖之上。 我紧紧地跟随在主子的身后,当我们二人都进到宫殿里之后,我们身后的殿门缓缓关上。 现在,这座最恢弘的建筑里只剩下三个人了,主子,我,以及王座旁边,奔赴绝路的王。 布鞋落在方砖之上,沉闷的声音在大殿之中回荡。 徐玉阙见多识广,他曾经跟我说过,金器放在阳光之下,太俗,那些富丽堂皇的金器应当安置于黑暗的光明的交界,在暧昧的光影中欣赏,如此,方得其中趣味。 时至今日,我终于领会。 金漆木的龙椅,当真只能在半明半昧之中欣赏,才能领会这无边权势背后神鬼莫测的暗影。 行至末路的王抚摸着龙椅上繁复的花纹,久久地凝视。 听闻脚步声,他微微侧头,看着台阶下的我们,当他看向我的那一瞬间,春风拂面,仿若此地不是威严的庙堂,而是修士隐居的竹林。 “八弟啊,你来了。”他的声音清朗。 “嗯,皇兄,我来了。” 主子拔出腰间宝剑,提剑登台。 直面剑光森然的利剑,废帝丝毫不惧,他举止爽朗清举,没有半分末路者的悲苦,眸底荡着温柔的光,他笑着说: “八弟啊,你知道吗,我最羡慕的人,是你啊。儿时,我活得战战兢兢,小心翼翼,唯恐父皇哪一天就把我废了。那时候,我多羡慕你啊,所有人都喜欢你,父皇喜欢你,端妃喜欢你,你母妃喜欢你,我——亦是喜欢你。” “我知道的,皇兄。” 主子举剑,直指废帝的咽喉。 废帝上前半步,伸手握住宝剑剑身,利刃撕破手掌,鲜血自剑刃滑落,或许是因为疼痛的缘故,废帝终于无法维持清雅俊逸的表现,他皱起眉,难以消磨的愁苦萦绕在眉间。 “可我后来不羡慕你了,符锦啊,我不羡慕你了。”声音苦楚由苦楚转为悲怆,他的声音逐渐提升,我眼睁睁地看着这位无双公子变为了恶鬼,他攥紧了宝剑,厉声说,“君王的宠爱的期盼,太可怕了!被推着成为一个君王,太可怕了!” 他夺过主子的剑,将他染血的利剑丢在龙椅上,他指着那权利的象征,凄厉地嘶吼着: “符锦,你看清楚,龙椅上的人,没有心啊!” 嘶吼之后,一生气力尽数耗尽,他扶住王位,发丝凌乱,遍身血迹,宛若疯子。 此时此刻,他终于有了一个末路者该有的样子。 他扶住这毁了他一生的龙椅,发出似哭非笑的声音,回荡在空寂的大殿里。 我与太子的接触不多,在我的记忆之中,他是一个温柔到有些懦弱的兄长,他时常被隔绝在簇拥着主子的人群之外,远远地看着,却不敢靠近。 而今,清风朗月的公子被自己最爱的弟弟逼上了绝路。 许久许久,他才从不理智的狂热之中回归正常,宛若利爪的双手紧紧攥住龙椅,他的关节处发白,手背上尽是青筋。 他侧过脸,眼神透过主子,落在不知名的地方,声音虚无缥缈: “八弟,你恨父皇吗?” “恨。” “八弟,你恨你母妃吗?” “……恨。” “那——你恨我吗?” “……” “……不恨……” 主子的声音轻如蚊呐,隐约带着哭腔。 废帝哑然失笑,复又叹了一口气。 他强撑起身子,用满是鲜血的手握住主子手,直至将那白净的双手染上同样的血迹,他目光狠戾,气势不凡,就像一个真正的帝王那样,嘱托自己的继任者。 “八弟……八弟,这皇位,这符家的江山——” 语未毕,鲜血自他的七窍缓慢渗出,他早已服了毒,濒死之时,他的瞳孔已经浑浊,面部不受控制地抽搐着,但他仍旧攥紧了主子的手,瞪大了眼,说道。 “为兄,就交给你了。” 强撑着说完最后一句,这位帝王,轰然倒下。 主子伸手想要扶住他,可以他颤抖的手,怎能扶起一个决心赴死之人。 废帝倒在龙椅旁,溅起尘埃,口中咳出的鲜血,喷溅在龙椅底部的须弥座上。 继位两年,哀帝身亡。 这的确悲凉,但战争的终局就是要以王的鲜血画上终止符。 今日如果他不是死在龙椅之前,他日就会是我的主子死在战场之上,这以血得来的皇位一旦失去,必然也要以血来偿还。 天经地义。 绝不荒唐。 主子的双手满是鲜血,他回首望向大殿紧闭的门扉,久久不语。 -- 第98页 我追随着主子的视线,看着这金碧辉煌的大殿。 直到这一刻,我才意识到,我是从何等低劣的位置一步步走到今日的。幼时乌巢破旧的房屋,少时铁匠不休的责辱,最不堪最荒唐的过往又一次用涌现在心头,而今,我立在承天殿内,龙椅之旁,这之间巨大的落差,让我头昏目眩。 酸朽腐臭的茅草棚与恢弘壮丽的承天殿这之间不可跨越的距离,我竟然爬上来了。 一时之间,百感交集,我不知我是什么感觉…… 主子向我伸出染着自己兄弟鲜血的手。 “李念恩,过来,扶着……朕。” 我回过神来。 “臣在。” …… 说到底,我们仍旧是赢家。 赢家,还有什么可以抱怨的呢? 大殿之外,冬天第一场雪,洁白的雪掩盖了猩红的血。 瑞雪兆丰年。 125、 登上王位之前的第一件事情是清扫废帝的旧部,废帝虽然无能,但他亲手扶持的势力中不乏对他忠心耿耿的能人,不将废帝阵营中忠心耿耿的走狗们同送入地狱,主子不可能安眠。 就凭我对主子的理解,哪怕主子敬重他最后的皇兄,哪怕废帝现今尸骨未寒,主子依旧不会留手,废帝的妻子、儿子、他的亲家,成百上千的性命,主子一条都不会留。 大禹国斩草未除根的余孽有他一个符锦就够了,不需要废帝的子嗣成为另一个他了。 问题是,谁来做这件事儿? 在众人将目光投向位卑者之前,我主动请缨: “臣愿往。” 全场肃静,九王爷僵直地回头,愣愣地看着我,眸中满是不可置信。 他如此惊讶并不奇怪,到我们这个地位了,堂而皇之地诛九族这种脏手的事情已经不需要我们自己动手了,我们的下属中总会要想要一步登天的人,愿意冒着风险,代替我们去做我们不想做的事情。 我现在这去做这种事情,无异于自降身份,吃力不讨好。 是的,我又是在赌,开国的功臣想要活下来,就那么几条路啊,告老还乡、退隐山林、自泼污水,自证清白或者是造反。 我从来都是一个不安分的家伙,除非迫不得已,我是不会放弃这无边的权势和风起云涌的政局,回到老家老老实实地圈块地当个地主。 我就是如此,快要饿死的时候的只想一口吃的,吃饱了以后就开始想要的锦衣玉食,小有所成就想要不世功勋……这将我拉出地狱的欲望同样是不断鞭笞的刑具——我不能停止,至死方休。 除非到无可转圜的境地,我绝不会主动放弃手中权势,所以我必须要在必死的局面之中生生寻出一条生路来。 可我是彻头彻尾的愚钝之人啊,打仗还可,政治治理方面一窍不通,想来想去只能当一把刀了,当一帮肮脏污秽的,杀猪刀。 主子必然明白我所想,所以他同意了。 主子又有什么不同意的理由呢,我将自己推向各位开国功勋的对立面,亲手把把柄送到他的手中,只要他想,随时可以亲手将我送上路。 我本没什么根基,还将得罪一堆人,如果他再成功把我与季家离间,那我当真与他同样是孤家寡人了,到时,我便又是他最忠心耿耿的臣子,若不想以鲜血染红自己的帽顶,就只能当好他的狗。 可惜,我又忘了一个那位专业人才——季清贺。 主子最终没有让我一个人去干这件事情,他安排了我和季清贺一起处理相关事务。 密会结束后,我马不停蹄赶往季清贺的居所。季清贺估计早就知道我要来了,我去的时候他正等在门口。 季清贺京城的这处宅邸倒是新奇,匾额是黑底红字,旁边还挂着两盏红灯笼,门两侧的对联是“论心不论迹,论迹穷人无孝子;论迹不论心,论心天下无完人。”,这对联看着挺有深意,不过它实际上阎王殿对联的变体,再配上这门匾和灯笼,瞬间令人不寒而栗。这座宅邸的大门设计地如此鬼气森森,我猜与季清贺的恶趣味逃不了干系。 季清贺依在屋门旁边的墙面上,看到我的时候做出很惊讶的样子。 “李大人,怎么是您?” 他这种故作惊讶的表现让我想到小世子,不禁有些反胃,直言不讳地揭了他的老底。 “装,你就接着装,一炷香前就知道我为什么来了,你就继续装。” 见我的心情已经差到连与他寒暄的心情都没有了,季清贺拿袖子掩了嘴角,底底地笑出了声,恢复了平常的情态。 “李念恩你高看我了,你们一炷香前刚刚散会,我哪里有这么大的本事这么快拿到消息。” 这句话换一种方法理解,季清贺他没有这么快拿到消息,但他一定提前拿到了消息。此次密会的参与者都是主子的心腹,如果不是主子给他透了消息,那么主子的心腹中一定有与他狼狈为奸的人。 季清贺组织的渗透度和效率有点可怕了,小时候他那么努力都没见他在文治武功上有什么建树,原来天赋竟在这些邪门歪道上。 “你果然已经知道了,你什么时候知道的。”我不禁有些好奇季清贺他这传递消息的效率有多快。 “半炷香前。” “……这有差别吗?” 季清贺笑而不语。 -- 第99页 我无话可说。 抄家的名单由主子亲自草拟,吾等无权过问,当我拿到名单的时候,我被名单上的那一长串姓氏给震惊到了,名单上的家族不止有废帝旧部,还有季家的一些附庸,以及一直与我方势力暗中勾搭的几个世家。如果按照这份名单来杀人,京中贵族可去三分之一,我着实猜不透主子为什么要这么做,他根基未稳,如此弑杀,就不担心逼反门阀世家吗? 名单之后,主子还附了一句话,“爱卿可稍作增减。” 这个稍作就很有灵性了,主子他是希望我增呢,还是减呢,又希望我增减多少呢? 按理说,这种圣心难测的情况,我应该如实按照主子的要求去做,不过,很明显,我依旧没按照主子的期望行事。 我和季清贺约定了半夜行动,傍晚时分,下人上报,刘肖两家家主来访。 “快快有请。”我跟着侍从出门亲自去迎接他们。 刘家和肖家,正是助我战胜益州刺史的那两位官员的本家,我负他们两家良多,现在他们来求助,我没有不帮的道理。 刘肖两家家主并肩而行,身后跟着一个低头快走的二八少女,我将他们引导至大堂,呵退仆役。 一直端着着的两位家主这才放下架子,两位年过半百的老人家对我一个愣头小子点头哈腰,苦苦哀求我护住他们两家,我连忙扶住他们: “两位家主不必如此,刘兄与肖兄与小弟过命的交情,就算两位前辈不来,小弟也会保护好刘肖两家的。” “李大人大恩,小人就替整个刘家谢过大人了,”刘家家主攥紧了我的袖子,哽咽着,将站在他身后一直充当背景板的女孩推到我的面前,“这是我那不争气儿子的独女——刘宛妙,现在献给……” 真是今时不同往日,竟然有人愿意对我用美人计了,不过我对美女不感兴趣,美男的话我说不定就从了。 我打断刘家主的话,拒绝了他: “不可,不可,刘兄与肖兄与我是兄弟,儿时一同花天酒地的时候便说过,他日若有谁出人头地,便要护兄弟一家平安,宛妙既是刘兄的女儿,那也是我李某人的女儿。我若真的收了,不但我家那位母老虎过不去,我自己这里也过不去啊,刘家主你可饶了我李某人。” 听见我不欲手她为妾,一直低头的刘宛妙反应极快,甩开将她当做礼品的刘家主,跪在我的面前: “小女刘宛妙,见过义父大人。” 这个过程不过短短的一瞬间,但我依旧看清了女孩的脸,眉如远山,肤若桃花,的确是个十成十的美人胚子,即便放在这群芳争艳的帝都,依旧能有一席之地。 如此容貌,又是刘家女儿,若不好好利用,岂不可惜。 我蹲下身来,摘下大拇指的扳指,亲自给她戴上,她的指骨比我略细,玉扳指带在她的手上空出来一大截,仿佛下一秒就会跌落。刘宛妙没有诚惶诚恐的道谢,只是默默地将大拇指拢在四指之间,玉扳指就此被扣死在她的手上。 我拍抚着她的手背,赞许道: “好孩子,好孩子。这么好的孩子,未来可是要嫁给皇亲国戚的啊。” 刘宛妙没有回答,只是将玉扳指攥得更紧了。 有了刘宛妙这个“好闺女”,我整个心情都变好了,连带着满脸褶子的两位老家主也顺眼许多,我与他们相谈甚欢,亲自将他们送出宅邸。 会见完两位家主以后,已经酉时三刻,我披上了铠甲,马不停蹄地往汇合之处赶。 帝都西市,一支黑色的军队已经无声地等在哪里,黑色鳞甲,面部带着恶鬼的面具,从面具孔洞里透出的目光没有任何的感情。季清贺站在队伍最前方,杀人之夜他手无寸铁,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披了一件红色锦衣。 “李大人,来的挺早啊。” 衣角划过地面的沙沙声,他的脚步声几乎无法被听见。 “比不得季大人。”我皱着眉,退后了半步。 季清贺识趣地停步,距离我两步之遥,他低笑着说: “没办法,我可不像李大人这么稳重,如此时刻还能够找人聊上一两个时辰。我啊,一想到我今晚的任务,心中总有着这么一团难耐的火,它问我啊,今夜,那些人会不会哭,会不会叫,会不会像虫子一样,在地上扭来扭去啊?” 他在兴奋,他很兴奋,更糟糕的是,他对自己感到兴奋这件事情本身,兴奋不已。 黑色的骑兵沉默地立在后面,仿佛早已适应他们宛若疯子的领队,我这局外之人倒成了在场为一个为此伤感之人。 多年以前,季家四公子会因为一个被他伤到的仆役而痛苦不已,现在的季清贺却因为千百人命丧他手而欣喜若狂。 我注意到他的衣服,红色锦衣之上绣着业火的图案,那业火从衣袍的下摆一直蔓延到胸口处。如果我没看错,这是戏剧《往生怨》中三生一角的戏服,三生在《往生怨》不过是一个丑角,他的戏份说来简单,就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大恶人,死后怨念不散化为厉鬼,为祸人间,最后被清风观的道长引业火使其自燔,最后得了个魂飞魄散的下场。 我不知季清贺为何会选用这件戏服,我只知道,季清贺穿上这业火红衣后,不似丑角,更似艳鬼。 他是绝代的戏子,而这正是他为这场大戏选择的戏服。 -- 第100页 “走。” 于夜色最暗之时,我翻身上马,带领这支黑色的骑兵穿梭在漆黑的街道上。 今夜,我们便是无常鬼,夜罗刹。 生者止步,死者让行。 126、 这支骑兵很高效,我唯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按照名单将他们带到相应的宅邸之前,等在门口就行了。 卫兵效率极高,屠灭了七户人家以后,我才注意到季氏亲家顾氏赫然在列,我当即想要拦住他们,结果季清贺这个一直陪我看戏的家伙看到顾府的匾额就呆不住了,他拔出插在马背上的弯刀,亲自带着手下冲了进去了。 季清贺的这支黑甲骑兵自训练出来的那天起就是为了执行特殊任务,他们杀人的准则是无声且快速,可屠灭顾家的时候,即便我站在门口,也能听见府中凌乱的逃跑的脚步声,以及刀子割入血肉的声音。 顾家的任务持续了很久,比之前的七家加起来还久,府中男人的怒吼,妇孺凄厉的哀嚎,久久地回荡在京城没有灯火的夜晚。 这不是单纯的杀人,这是彻头彻尾的虐杀。 等到府中最后的一声尖叫戛然而止,季清贺仍旧没有收手,他枉顾主子对低调的再三强调,命令手下烧了已成空巢的顾家。 火苗从顾家最精美的几处楼宇开始,最终蔓延成为吞没整个顾府的熊熊烈火,满足了自己畸形愿望的季清贺提着血迹未净的弯刀,带着身披黑甲的手下,从被烈火吞噬的顾府大门踏出。 季清贺的背后是焚烧着死者的火焰,他双手素白,指尖却是流动的猩红,衣衫上的业火纹路在火光的映衬之下流光溢彩,随着火光的变化而跳动。 这红衣戏子手握杀人无数的弯刀,嘴角却是娴静动人的浅笑。 玉面罗刹。 人间画皮。 不过如此。 终于,孩童长成恶人,凡人化身恶鬼。 而今,这恶鬼,这恶徒,他抬起衣袖,用鲜红的布匹擦去自己脸颊上同样鲜红的血迹,他踏着轻快的步伐,走到我的面前,询问道: “李大人,下一家是谁?” 季清贺脸颊上带着兴奋的红晕,杀人使他快乐,杀死与季家有关系的人更是让他达到了快乐的巅峰。 顾家在烈火之中被烧得劈啪作响,我反问他。 “为什么,季清贺。”我不解,“你不是你爷爷的走狗吗?” “为什么这么说?” “京城之中除了季老丞相之外,无人能扶持一个势力如此大的特务机构。你不过是一个不受宠的庶子,若没有季府在你背后全力支持,你何德何能平安无事地走到今天?” 我将话挑明了,季清贺也不生气,他嘴角噙笑,桃花眼中蕴着脉脉深情。 “李大人说的不错,我的确是季安平那个老东西亲手扶持起来的,不过,我可不是什么忠心的猎犬,而是一只食腐的鬣狗啊。”说自己是鬣狗的时候,季清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他万分愉悦地说,“以前我娘亲还能管着我,前年我终于娘亲自杀了,现在没人管着我了,我想怎么捣蛋啊就怎么捣蛋。” 季清贺的语气天真,神色柔媚,眼下有一滴未能擦净的血迹,他用自己仍旧滴着鲜血的指尖扯住我的袖中,以撒娇的口吻说: “我未来的同僚啊,你说,我是不是一个坏孩子呢?” “当然不是了。”我回以微笑,从怀中掏出手帕,捧着他美玉般的手,将他指尖的血迹一点一点地擦干净,诚恳地回复他,“您老是怎么顶着这张面孔,舔着脸说自己是个孩子的呢?” 闻言,季清贺噗嗤一声笑出声,美人展颜,自是极美,只可惜我面前的这位美人是顶着画皮的恶鬼,美则美矣,阴气更甚。 季清贺掩住露齿的笑容,柔顺地靠在我的肩头,鼻翼扇动的气息激得我颈侧微痒,他我的声音在我耳畔响起,故意曲解我的意思。 “所以,李大人的意思是——我是个坏男人?呵,我怎么感觉这句话这么像是姑娘家对自己男人的昵称啊,李大人若对我有个这意思,就算我没有龙阳之好,为了李大人的话,也不是不可接受。” “哎呦,您老太抬举我了,小的貌丑,配不上四公子的如花美貌。” 我肩部用力,将他抖了下去,双手抱拳,连连对他告饶。 我们俩变着法子骂对方娘娘腔,我是没什么感觉,季清贺却像是被取悦了的样子,扶住自己的马毫无形象地笑了好一会。 等我们重新上路,去下一家的时候,季清贺也不端着了,开始主动与我搭话,只不过,他的话题太辛辣了,我宁可他端着,好好当他的木头美人。 “李大人啊,我一直挺好奇的,您这皇上身边的红人,怎么沦落到和我一起做这些腌臜的事情呢?毕竟啊,入了这个行当,就收不了手了,未来也不想要有安稳日子过了。” 这话的内容像是老前辈警告后辈,不过季清贺是以幸灾乐祸的语气说出来的。 他不正经我也不正经,在当流氓这件事情上我还没有怕过这些公子哥儿。 “没办法啊,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啊,你觉得我那英明神武的主子会放过这个留把柄的机会吗?如果我不去干,你猜猜我主子会委派谁去啊?” “还有谁啊,不就是那战功赫赫的九王爷和身世离奇的小世子吗?对了,李大人不是跟小世子不和吗,这么个绝妙的机会怎么就放弃了?” -- 第101页 “你说的不错,如果小世子来干这件事我怕是半夜笑醒。”我猛拍了一下大腿,随后收起了嬉笑的表情,反问她,“但……若是九王爷来干这件事呢?” 听到我的话,季清贺顿住了,他以一种看稀奇动物的眼神看着我,啧啧称奇: “唉——没看出来,您还是个痴情种子啊~” “要都被你看出来了,我还能活到今天吗?” “当然不能,”季清贺厚颜无耻地承认了,“不过,您把您这把柄交到我的手里,是什么意思啊?” 收紧缰绳,马匹驻步,我眼角眉梢尽数无害的笑意,手却逡巡在腰间的佩剑。 “意思是,你动谁都行,不准动他,可以吗?” 我就是在警告他,警告衡量一下自己,到底能不能以一己之力对抗我与九王爷两大势力。 不过,季清贺显然没有被吓到。 “这句话的意思是,除了他,我谁都可以动?” 季清霜同样停了马匹,他的眼睛盯着我腰间的佩剑,直接抛出了一个我无比在乎的人,逼问我。 “如果我动了季清霜呢?” 我的手指拂过剑柄繁复的花纹,跟看傻子似的看他。 “做人啊,不要太自信,你不止打不过你姐,你养的的这些手下也打不过你姐的暗卫。” 季清贺的眸中是不加掩饰的兴奋,咄咄逼人地抛出下一个人名。 “如果我动了符克己呢?” 我不以为意的耸耸肩。 “你不可能动他的,局势还未明呢,你个一直看戏的家伙会让一切这么快尘埃落定?” 季清贺不以为意,朱唇轻启,抛出下一个名字: “那么,如果我动了符锦呢?” 于理智做出反应之前,我的手已经拔剑出销,直指季清贺的咽喉。三尺寒锋距离他的要害不过须臾之距,他却浑然不觉,以近乎狂热的眼神看着我,发出了真正的诛心之问: “李念恩,你怎么拔剑了?” 我拔剑了。 我的理智后知后觉地告诉我,季清贺他最不可能杀的人就是主子,我明知道的,可我依旧拔剑了。 我为什么拔剑? 我垂头,看着手中的金蛟剑。 这柄剑,是主子送我的。 这九年来,我明明有很多次机会换掉它的,我已经拥有了更多更好的剑。 为什么,我现在握在手里的,依旧是它? 我浑浑噩噩地完成余下的任务,失魂落魄地回到家。 侍从帮我脱下铠甲,我的眸子一直紧盯着腰间的佩剑,等到侍从再三提醒我了,我才回过神来。 我取下金蛟剑,转手交给侍从,嘱托他: “将它……挂在书房的墙上吧。” 侍从握住剑身想要接手,可我没有松手,直到他手下微微使力,我才被迫放手。 我的眼睛盯着剑柄出金蛟口中衔着的金珠,同不明所以的侍从解释说: “若想心中有剑,需先手中无剑。” 在心中,我悄悄地告诉自己真正的答案。 若我想成为执剑者,必须先放下手中剑。 从此以后,若非被逼到绝路,我绝不会用剑,而当我用剑之时,便已是无可转圜的绝境,剑唯一剩下的用处,不过自绝而已。 127、 一夜未眠,第二日顶着黑眼圈去接着开会,今日的议题是论功行赏,我故事重提,向主子请求收小崽子为义子,只要主子脑子一抽同意了,到时候无论主子赏了我哪块地,我都能以不愿意离开主子为借口,把小崽子打发去封地。 我比任何人都希望小崽子能成为储君,正因此,他这几年决不能留在京城这个是非之地,他最好的选择是离开风云诡谲的京城,呆在老丞相和小世子的势力无法触及的地方,安安稳稳地活下去。 不过,小崽子和主子双双拒绝了我,我个自讨没趣的人拢了拢袖子,缩了回去,继续装死。 在我之后,小世子主动开口,直言想要边塞幽州。 队伍中的我险些要笑喷了,这个娃子是疯了吗?这么明晃晃地表现出了想要拥兵自重的意愿,他真的以为主子是个重情重义的好哥哥,能一直由着他瞎胡闹吗? 果不其然,主子委婉地表达了一下对他难舍难分的兄弟之情,把他留在了京城。 现在的局面好玩了,主子手下有能力有地位镇守边塞的就那么几个,主子刚刚拒绝了我,我和小崽子都没有希望了,现在小世子也折戟了,主子他——莫非主子想让九王爷去?那还不如派小世子空有地位的草包去呢,就凭九王爷在边军中的那影响力,分分钟变成老王爷第二,到时候不论九王爷对主子有多忠诚,九王爷的手下就能架着他逼宫。 不过九王爷去了幽州对我倒是一件好事,我与他的战车已经绑定,他在边塞拥兵自重,我在京城合纵连横,只要主子敢派九王爷去边塞,我就立在了不败之地。 小世子随之也意识到了这个情况,退下来的他脸色铁青。 九王爷的神色则满是压抑不住的激动,他就是这样的家伙,朝堂之上激诡束湿的政治令他万分不适,他真正渴求的是千军万马的阵仗和铁血飞扬的疆场。 他信心满满地立在脸色铁青的小世子之前,等着主子对他的任命,可惜,主子并没有按照我们推断的那样,将幽州封给九王爷。 -- 第102页 主子选择了一个最不恰当也最不可能的人选: “季清霜,你可愿以女子之身,护我大禹国万里河山,令蛮夷踏不过武关半步。” 我和小世子双双傻眼,小世子噎了一下,表示这样拆散人家夫妻不大好吧。 我第一次对小世子的言语无比赞同,刚想要应和小世子的言语,季清霜这个娘们一点面子都不给我,先于我开口。 “妾身领命。” 季清霜是季家人,这一任命意味着季家继行政权之后又掌握了军权,这正是对皇权的僭越,可是,季老丞相门下那群天天之乎者也,祖宗之法不可违也的大臣们安静无比,没有任何反对意见。 手握军政大权之后,这天下到底是姓符,还是姓季,主子他是疯了吗? 此时此刻,浑身发冷的我前所未有地庆幸,早早地将自己绑上季家这艘大船。 下朝以后,九王爷见我心情不佳,受挫最大的他还来安慰我: “季清霜去边塞是件好事,她本不适合老老实实地当深宅之中的妇人,去了边塞以后,她能活得自在,我俩约着见面的时候也不用担心碍了她的眼。” 九王爷虽然安慰我,但神色之中充满了郁郁之气。 他自己也清楚,此后,若非出现无法挽回的局面,主子都不会再让他掌兵了,而只要季清霜还留在边塞,就凭那个女疯子的战斗力,中山国不是踏不踏得过武关的问题,而是会不会亡国的问题了。 往后的永生永世,他再难回到他心爱的战场。 我们这几个人了,少有人是真的喜欢那种朝不保夕的生活,主子和小崽子是没得选,我和小世子是为了兵权,季清霜是为了替她的公主报仇,唯有我的九王爷,他是真正地热爱那片战场。 只可惜,他回不去了。 我不忍他过分伤感,主动转移了话题: “几日后便是烟火节了,一起出去玩吗,我们好多年没有一起逛过夜市了吧。” 九王爷因我的话语转移了注意力,他有些哭笑不得纠正我: “我们不是好多年没有逛过夜市,我们是从来都没有一起逛过。” 我一愣,随即意识到,上战场之前,我与九王爷相看两生厌,那时候,常常与我一起逛夜市的是——小崽子。 就在此时,符克己穿着玄色长衫,从我二人身旁走过,却没有施舍给我们一个眼神。 128、 在我们李府,有一条食物链,食物链最顶端的是季清霜大小姐,下一级是她最宠爱的那几个侍女,再下一级是她最信任的几个侍从,至于我和我的手下? 那就是生活在最底层,被不断压榨的存在。 几个跟了我五六年的老兵多次教唆我,让我反抗季清霜的霸权统治,重振夫纲,我对此表示,只要你们能够帮我拦住季清霜的鞭子,别说重振夫纲,让我压着她打一顿都没问题。 很不幸,这句话被送酒的侍女听见了,这个侍女花容月貌,正是季清霜最宠信的那几个丫头,她转头就把我的话告诉了季大小姐。正闲得发慌的季清霜开心极了,拎起鞭子就来找我算账玩了。 当着我旧部的面,季清霜一点面子都不给我,拎着我的后衣襟就把我给拖走了。而我那几个旧部,刚刚还拍着桌子,义愤填膺地怒斥季清霜的暴行,现在一个个乖顺得不行,左一个季将军右一个好姐姐,亲手把我送到了季清霜的魔爪之下。 我对我旧部这种没骨气的行为表示唾弃,表示自己绝不会像他们一样奴颜婢睐。因此,刚正不阿的我主动当了季清霜一晚上的陪练,让她老人家好好活动了一下筋骨。 第二日,鼻青脸肿的我跟在季清霜的身后,陪自己“最爱的夫人”一起回了娘家。 距离季府很远的地方就能看到马车,马车的货物上披着红布,拉车的马匹的脖子用绸缎系着绣球,很明显,这是订婚娶嫁之时才会有的阵仗。 “你们家最近有人要结婚吗?” “没听说啊,或许是我某位堂弟又纳了新小妾?” 季清霜也迷迷糊糊的,搞不清发生了什么。 “可这阵仗,不像是纳小妾啊。” 我们不过在季府门口停了片刻,已经看到三辆装得满满当当的马车驶进了季府,这阵仗,可不是一般人家拿得出的 我并没搞清楚季府到底发生了什么,不过想来也不是什么大事,现在季家势大,想要与季府联姻的世家不可胜数,能够家拿出如此贵重的聘礼或嫁妆的家族也不少见。 季老丞相听说季清霜回府了,亲自前来迎接。老丞相今年已经六十多岁了,朝堂上的老丞相经常装傻,私底下的老丞相却活泼地不像是一个耳顺之年的老人。 “霜儿回来啦!” 老远就能听见老丞相中气十足的声音,跟他今早在朝廷上萎靡气短的声音完全是两个样子。 “爷爷,我回来了!” 季清霜也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家伙了,蹦跳着凑到健步如飞的老者身板,亲昵地抱住他的手臂,完全没了平时说一不二的霸道模样,娇俏地宛若二八少女。 离京多年的孙女重新回到自己的身边,季老丞相显得无比开心,他笑得牙不见眼,脸上堆满了笑纹。 “回来了好,回来了好,走走走,我们去打猎去。这两年我手痒得很,可我那个疯老婆子根本不让我去猎场,你回来了我就有借口了。” -- 第103页 “哎?合着我就这点用吗?” “不然呢,你这臭丫头还以为自己有什么用吗?” “爷爷~” 季清霜气得跺脚,带了些大小姐才有的娇嗲。 老丞相被自家霸道的孙女吃瘪的模样逗得哈哈大笑。 我拢了拢袖子,缩到了一旁,尽职尽责地当好背景墙。可惜,季清霜并没有把我给忘了,走的时候顺手把我也带上了。 季老丞相这时候才注意到我,他有些浑浊的眼睛扫过我脸上的伤口,轻轻地咳了两声,拉住季清霜小声说: “年轻人不要太激烈。” “没事,他皮厚。” 我也只能赔笑。 在我们离开季府的时候,一个下人悄悄地把我拉到一旁,以欲哭无泪地表情对我千叮咛万嘱咐,让我一定要看住老丞相,千万不能让他跟季清霜赛马,也不能让他跟季清霜对打。 我以同样欲哭无泪的表情看着他,这不是让不让的问题,而是能不能的问题。 我在我自己的地盘儿都没有半点话语权,现在到了季家的大本营,我更什么东西都不是了。 果不其然,季清霜半点没有把我的劝诫放在心上。 季清霜和季老丞相这对爷孙刚到猎场就撒了欢,拉也拉不住的那种,我只能委屈巴巴地拎着他们的东西,牵着我的小母马,站在草地上看着他们两个赛马玩。 我见过不少老人,耳顺之年的老家伙也见过不少,却没有一个向季老丞相这般的。 季老丞相的两鬓已经斑白,皮肤不再紧致,他的眼皮耷拉下来,脸上满是老年斑,多年的风霜和算计令这个男人的外貌垂垂老矣,可这个老家伙的身体里却有着比年轻人更加炙热的激情和冲劲。 他从未真正衰老,这个六十多的文官拿着长枪与自己的怪力孙女在马上斗殴,两人的攻势是同样的疯狂与凌厉,没有任何留手的迹象。 这对老疯子和小疯子在马上没有打尽兴,下了马以后空手互搏,季清霜仗着自己年轻,将老丞相掀翻在地,老丞相爬起来,吐掉口中的砂石,搓搓手,大笑着说: “好样的,接着来。” 打得无比尽兴的季清霜咯咯地笑着,揉了揉有些酸痛的手腕,重新迎了上去。 老丞相从不服输,永不放弃,哪怕这一路走来,他的门生,他的挚友,他的长孙,一个一个地为之赴死,他也从未想过放弃。 主子也算是他的门生,他们师徒二人是一样的,他们看不见身旁之人,眼中只有那个辽阔无比、灿烂美丽的新世界。 过往四十年的政局看似诡谲,实则不过是老皇帝与老丞相的对决,台前的太子从没有选择,他只有成为老皇帝政见的傀儡才能存活下来;三王爷则是被老丞相亲自教导成长,所有的意见和追求尽数由老丞相灌输。 而现在,老皇帝一派全数覆灭,已经没有人能阻碍那个新世界的到来了。 我不知道是好是坏,也不知道在那个新世界里会发生什么,我唯一知道的是,季老丞相苦苦熬了了四十多年,终于得到了这艘巨船的掌舵权。 他朗声笑着,苍老的双眼闪闪发亮,神色中带着孩童的天真烂漫与上瘾者的扑朔迷离。 不久之后,我将季清霜送上战场的时候,我看着身披银甲的她,想起了老丞相精神抖擞的样子,不禁感慨道: “季家只要有老丞相和你季清霜在,没人动得了季家。” “那是当然。” 季清霜自豪地笑着,并不觉得我的话是恭维,她也是这样认为的—— 只要有她和季老丞相在,季家就将屹立不倒。 129、 季府当日的彩礼我并没有当一回事,可那彩礼是主子给季家的。 主子登基以后的第一个月,他在朝堂上宣布他将与老丞相的孙女季婉月成亲。 满朝哗然。 老丞相与其背后的文臣集团是此次事件的促成者,对这场婚礼自是大力支持;小世子一派反应激烈,以季婉月出身卑贱为由,反对主子将季家女人立为皇后;九王爷一党对此有些惊讶,不过这件事跟他们关系不大,总体来说没有什么太大的反应;至于我和小崽子,我俩的神色很诡异,我们和季清霜的关系最好,她喝高的时候经常在我们面前痛骂自己的堂妹季清霜是个怎样婊子,大家闺秀的表面之下实际上是个怎样的蛇蝎毒妇。 朝堂经历了短暂的混乱之后,主子率先询问了九王爷的意见,中立的九王爷秉承中立态度: “此乃皇兄家事,臣弟不便插手。” 主子随后让我表达看法,我的眼睛看着鞋尖,老老实实地提着毫无用处的看法: “皇上喜欢最重要。” 目前形势显而易见,季家与主子穿一条裤子,我和九王爷不愿意掺和这趟浑水,小世子一党就算有再多的不情愿,也不过是无能狂怒罢了。 主子与季婉月的婚事就此定下,婚期定在十日之后。 同样是仓促成亲,季婉月的待遇比她姐姐不知道要高了几个档次,某种意义上来说,间接证明了嫁对人这件事真的很重要。 我结婚的时候,忙得连轴转的是我自己,主子大婚的时候,忙得连轴转的依旧是我。从“采纳”开始,各种各样的仪式,主子身为皇帝,走个过场就偷跑了,我们这群身为臣子的,穿着单薄的衣衫在寒冷的承天殿前站个半天,还得不时随着礼部官员的口号,磕个头,拜三拜,喊个万岁。“问名”的时候,他们欺负我都察院现在人少,我个二品大员也得同着别部的那些小官一起,跟在仪仗队后面浩浩荡荡地前往国丈家,又是帮着搬东西又是帮着轻点,忙活了半天,季家连顿饭都不管。 -- 第104页 熬过了要命的采纳和问名之后,纳吉和纳征就是钦天监那群神棍的事情,跟我都察院半毛钱关系没有,我终于能够在大婚之日前歇了那么几天。 千盼万盼,终于盼到了迎亲之日,这一日,我的侍从早早地把没睡醒的我从被子里揪了出来,打包把我丢尽了宫城之内,我与王公大臣一道立在广场两旁,看着皇后的礼舆从我们面前,杏黄色缎子帷幔,金线修成的凤凰,漫长的仪仗队紧随其后。 静鞭三响,鼓乐声起,我们向主子行三拜九叩之礼,齐声高呼: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呼喊声毕,礼乐声毕。 礼成,乐止。 后面便是主子和后宫的事儿了,我们这群打扰人家小两口的官员被太监们赶出了宫城。 出了宫以后,无所事事的我顿感惆怅与烦闷,我知这心绪从何而来,说到底,不过是“不甘”二字罢了。 哪怕明知我与主子是不可能的,哪怕是我自己先选择放弃的,我仍旧无法甘心。这便是我,贪图不可得的,放不下应该放下的,五阴炽盛,往生无门。 迎亲之前,我还能用忙碌来麻痹自己的神经,今日是他的大婚之日,理应笑逐颜开的我却再也压不住自己心中的情绪。 今夜,他洞房花烛夜之时,我只想放纵自己一回,不管不顾地喝上一场,浑浑噩噩地过完今晚。 明日,我会做回我不拘绳墨的李大人,当他忠心耿耿的好臣子。 京城最高的酒楼是凤仙楼,最好的酒是凤仙楼的千日醉。 今时不同往日,我李大人喝酒,必然要去最贵的酒楼,喝最好的酒。 我只身一人来到凤仙楼。 欢喜时我愿意拉着九王爷一起喝酒,烦恼时我却不忍让他与我一同承担,今日心情过度糟糕,我不忍他与我一同难过。 新皇大婚,凤仙楼特地用大量的红布重新装饰了门面,更加让人心烦意乱,我皱眉进入凤仙楼,本以为会自饮自酌直至天明,没想到,在凤仙楼的大堂看见了季清贺。 从小到大,季清贺永远是人群中最显眼的人,只要是有他在的地方,人们会不由自主地将视线转移到他的身上。 他长得过于漂亮了,那美模糊了性别,能够激起人内心深处的恶意。幼时的他轮廓柔和,经常会被错认成女孩,随着年岁的增长,五官眉眼逐渐变得凌厉,他已经完全褪去了女气,却更加让人难以忘怀。 季清贺喝得极凶,身边已经堆起了好几个酒坛,一看就是来这里买醉的,此时此刻他的眼睛仍能保持清明,不过面颊已经染上了红色,醉态已显。 周围的客人将目光逡巡在他劲瘦的腰肢上,开始蠢蠢欲动。 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他的形再准也跟我没关系,我对他生不起邪念。不过就这样把他丢在这大堂也不行,万一出事了还是得我负责。 谁让他现在是我的“手下”呢。 凤仙楼是徐奸商的产业,这里常年有我的一间包间,跟掌柜知会过后,他派了一个小二帮我一起把季清贺扶到顶楼的包间。 季清贺看着消瘦,可他身量很高,体重并不算轻,再加上凤仙楼足足有八层,将他从底层大堂扶到顶层包间着实废了我很大的劲儿。 进了包间以后我就将他丢在了软塌上,揉了揉有些酸痛的肩膀,忍不住对他吐槽: “你个刺客头头这么大大咧咧的杵在外面,也不担心别人趁机寻仇。” 季清贺懒洋洋地倒在榻上,像是一条没有骨头的蛇,他抬眼看我,桃花眼中雾蒙蒙的。 “寻仇就寻仇呗,能杀了我也是他的本事。” “谁信你。” 我冷哼一声,根本就不相信季清贺的鬼话。他就是个贪生怕死、小鸡肚肠的家伙,他从不会让别人有机会杀了他,只会在别人刚开始酝酿杀意的时候先下手为强。 凤仙楼的店小二效率极高,此时已经将两坛千日醉送了上来。 季清贺的狗鼻子还挺灵,酒未开坛,他已经认出了这价值千金的美酒: “千日醉?几年不见,小李子你现在这么阔绰了啊?” “酒都堵不住你的嘴吗?” 季清贺说话阴阳怪气,我对他自然也没什么好脸色。千日醉一坛价值千金,我白请了他一坛他还给我找不自在,要不是他的长相还能够算得上一个陪酒的美人,下一秒我就能把他丢出去。 季清贺撑着身子从榻上坐起身,遥遥地,他冲我招了招手: “来,小李子,给本公子倒酒。” “倒你妈——” 叫我小李子就罢了,明知我心情不好还火上浇油,我抡起酒坛子就要往他身上砸。刚刚还懒洋洋得季清贺豁然起身,一只手紧紧攥住我的手腕,另一只手接住了我没有拿稳的酒坛子。 “小李子,你母亲没有教过你吗,好酒不是用来糟蹋的。” 我的鼻梁撞上季清贺的胸口,很痛。季清贺微微低头,在我耳畔轻轻地说,吐息之间就像蛇吐着信子。 我愤怒地抬头。趁着刚才说话的功夫,他已经拍开酒坛上的封泥,举起酒坛,美酒倒入他的口中。 “酒是用来喝的。” 季清贺突然低头,将辛辣的酒液喂入我的口中,用舌头抵住我的舌头,强迫我咽下他口中的液体。我被他这突然的举止受到惊吓,一时无法回神,任由他玩弄着我的舌头。 -- 第105页 季清贺垂眸看我,明明在做着极为过分的事情,他的神情却冷淡到极致,深色的眸中没有任何情感的波动。 就在此时,小崽子一脚踢开了大门: “好你个李念恩,喝酒也不叫上我跟——” 小崽子第一眼就看见了位于门口的我与季清贺,他的话语戛然而止,身形顿住,像是对他的反应奇怪,他身后传来疑惑的声音: “克己,怎么了?” 嗓音清朗,正是九王爷。 我猛地睁大了眼,后撤半步,狠狠地给了季清贺一拳,季清贺未能躲开,脸偏向一边。 门口的小崽子反应很快,一边将九王爷拖走一边说: “哎呀呀,我们走错包间了,人家正在办事儿呢。” “啊?可掌柜——” 两人的声音和脚步渐渐远去,季清贺无声地拭去嘴角的鲜血。 “谢谢你的酒,李大人。” 他的嘴角有青紫的伤痕,冲我扬了扬手中的酒坛,潇洒地转身离去。我跌坐回软榻上,用大拇指狠狠地擦拭着嘴唇,一下又一下,直到指尖沾染鲜血。 符克己终于回来了,也只有符克己回来了。 小崽子踏入包间,他脱下御寒的大氅,坐在了我的身旁。 “他不知道。” “他”指的是谁我们二人一清二楚,只不过我们二人都不愿提及那人的姓名和称号,仿佛谈及那人就是对他的背叛。 小崽子沉默地将酒壶递给我。 “谢谢。” 我接过酒壶,饮下了第一口酒,他盯着我流血的唇角,故作无意地询问道: “你跟季清贺是怎么回事?” “一堆理不清的破事罢了,我过去是他的手下,他对还挺信任的,结果我一有机会就弃了他转投了他哥,然后,嗯……就这样了……” 我并没有瞒着小崽子,简略地将我干得那些毫无良心的事情告诉了他。 小崽子的三观并没有被我们这群怪叔叔带歪,他用看渣男的眼神看我,我颇为不自在地轻咳了两声。 小崽子摇头叹息: “你这家伙还真是劣迹斑斑啊,不过你以后还是注意一点吧,如果这事儿被我皇叔知道了,他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还有,就算是你对不起季清贺,我也劝你以后最好不要跟他有什么接触了。” “为什么?”我坐直了身子。 小崽子有些心烦意乱地坐在我的身旁,将他的见闻同我娓娓道来: “符永安那傻逼不是一直跟我对着干吗,他在我身边安插了不少眼线,如不是清霜姐姐,我可能……总之,为了报答他这份好意,我也往他身边安插探子,结果发现这家伙跟季清贺有交集,季清贺一直背着季家在暗中扶持他,清霜姐姐知道这件事生了好几天的气呢,还痛骂季清贺和季婉月都是些婊子养的玩意,养不熟的家伙。” “这么重要的事情你怎么不早说?!” 我神色一肃,我一直感觉小世子这个家伙诡异,明明没什么智商还能蹦跶这么久,果然是有人暗中指导他。 “我早说了啊,我给你写了那么多的信,你个混蛋看过吗你!” 一提这茬,小崽子彻底怒了,他伸手抓住我的肩膀控诉道。这件事是我理亏,我软下身体,嘿嘿地笑着,打不还手骂不还嘴,任他发泄。 小崽子从来都是刀子嘴豆腐心,别看他整天嚷嚷着要打倒我,真到的可以动手的时候他反倒不忍心了,亮出爪子狠狠地吓唬我之后,往往只用肉垫不轻不重地挠一下。 现在也是如此,他抓住我的肩膀晃了好一会,我还什么事儿都没有呢,他反倒气得受不了,将我松开,背过生去同我怄气。 我被他这孩子气的模样逗乐了,伸出手揉了揉他的头发,继续逗弄着这个外强中干的小家伙: “你看看你看看,本性暴露了吧,这段时间一直装出一副高冷的样子,对人爱答不理的,我还以为你生气了呢。” “才没有,”小崽子这么说着,甩了甩头,抖掉了我的手,“我知道你忌惮父皇,我没有那么不识趣,让你难做。” “得得得,你听听你这小语气,还不是记恨上了?” “我没有!” “你就是!” “我没有!” “你就是!” …… 来来回回好几个回合,最后,我和小崽子一起哈哈大笑。 接着这次机会,我们二人冰释前嫌,和好如初。 结果这崽子仗着我心情好就顺着杆子往上爬,不但抢了我的酒,还以长辈的指着鼻子训我: “你个老家伙以后检点一些,不要乱喝酒,还乱跟一些奇怪的家伙喝酒,没人看着就乱跑,能不能省点心啊。” “你瞎说,我已经很注意了,你看我担心被符烁那个小心眼的哭包唠叨,过去的一年都没去像姑馆找过小倌。” “等等,你还去小倌馆,还不止一次?最重要的是……还不带上我!” “你自己说过的,你喜欢大姐姐的。” 我对愤怒的小崽子不甚在意,仍旧瘫倒在卧榻上,甚至无聊地抠起了耳朵。 “可问题是……”小崽子咬牙切齿地说,“你去青楼的时候有想起过我吗?” “嘿嘿,当然没有了,找谁玩也不找你玩,找你玩又没意思。” -- 第106页 我毫无良心地说。 “李——念——恩——” 趁着小崽子要跳起来揍我的时候,我提起他无暇顾及的酒坛,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临走之前,不忘跟掌柜说,今日的账就记在小崽子头上了。 130、 宿醉醒来,已是午后。 今日是主子大婚的第二日,没有早朝,我慢悠悠地穿衣洗漱,享受着片刻的清闲。 我好不容易有了享受清闲的心思,别人却不给我这个清闲的机会,徐玉阙这个混蛋大早上……大下午就来骚扰我,说要趁着我今天有空一起出去快活快活。 “出去逛逛?”我揉揉有些酸疼的额头,喝了一盏热茶才感觉理智回笼,他这么一说我倒想起来一件事,“对了,今天是不是那劳什子烟火节?” 徐玉阙算了一下日子: “今日是仲月十五,还真是烟火节,咦,稀奇,你竟然还记得这种节日?” 冬季的烟火节与夏季的七夕祭是大禹国的相亲节,未婚的男女会在这一天盛装打扮,以期望能收获一段爱情。以前在京城的时候我们不过十岁出头,不是能够参加节日的年龄,后来年岁是够了,人也在戈壁沙漠吃土了,能活着就不错了,哪里里还顾得上什么有没有老婆,日子过得寂不寂寞。 征战八载半,我们重回到京城,却变成了没人要的叔叔辈的家伙了。 当真是人事无常啊。 “是啊,我今天可是约了人的。” 徐玉阙听说了我约了人,着实有些稀奇了: “谁啊?” “九王爷,符烁。”想起了他,我的神色都柔和了很多。 徐玉阙见我一副思春少女的模样,有些看不下去了,颇为无语地说: “兄弟,烟火节上,别人都是年轻男女出双入对,你们两个大男人,很奇怪啊。” “说得有理,两个大男人的确奇怪,”我摸了摸下巴,眼睛瞥向徐玉阙,突然有了一些坑人的想法,“不过,徐玉阙啊,两个男人奇怪,三个男人就正常多了,你这家伙正好当我们俩之间的幌子。哦,对了,等会一起上街以后要记得自己假装走失,不要等着我来赶你。” 原本想坑我的徐玉阙:…… 我大笑着着拍他的肩膀。 他认真地看了一下我的手臂,又看了一下自己软趴趴的臂膀,咬牙忍了。 徐玉阙来的时候满脸喜庆,离开我李府的时候却跟吞了粪一样。他心不甘情不愿地跟着我一起去了恭王府,九王爷果然没有忘了与我的约定,他本来是打算等天色暗一些再去找我的,没想到我自己来了。 “不好意思,念恩,让你久等了。” 为了与我一同游街,九王爷今日穿了淡青色常服,两侧开衩,接有暗摆,以系带系结。这件极为素淡的道袍不但衬出了他俊朗的面容,还挖出了这位征战多年的将军暗藏的书卷气。 “为了你,等再久都值得。” 我为九王爷的新打扮而眼前一亮,立马就把徐玉阙给抛到了脑后,光顾着围着他转了,九王爷有些无奈地纵容着我这个色令智昏的家伙。 又被我给无视的徐玉阙又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了折扇,一边扇着风一边感慨道: “见色忘义啊见色忘义。” 欣赏着九王爷的姿容的我,百忙之中抽空回怼了他一句。 “大冬天扇风,兄弟你冷不冷啊。” “我冷,我心冷啊……” 徐玉阙举起扇子遮住半脸,发出嘤嘤的假哭声。 就这样,我和九王爷坐在前面,徐玉阙摇着扇子,满脸委屈地跟在我们身后。 距离最繁华的京城西市还有一段路程,在路上,徐玉阙谈论起了最近丛杂纷纭的政坛,令我奇怪的事情,他竟然认为主子是一个爱民如子的好皇帝。 “谁爱民如子都有可能,唯独他不可能,他就是个大少爷,懂个屁的人间疾苦。” 同样由老丞相教导长大,他三哥将老丞相奉为神灵了,整天跟在老丞相屁股后面,完全被老丞相的那一套说辞洗脑了。主子则不同,幼时的他对那些理论和政治毫不感兴趣,要不是他三哥压着他,主子估计能天天逃老丞相的课。 在老丞相的教导之下,三王爷和季三青的视线是向下的,深入到这个国家最不堪的底层,主子这个顽劣的孩童却对那所谓的百姓视而不见,他的眼中,除了自己和身边的人,谁也看不见。 从始至终,他看见的,认同的,只有他身边的那些立在权利巅峰的人们。 我否定地果断,徐玉阙摇着扇子的手顿了一下: “那他为什么要放权给季老丞相,让他放手去干?” 我与他都明白,在改革派的官员中,老丞相是最为激进的那一批。 “谁知道呢,或许是为了实现他三哥的遗志吧。” 我随口答道,实际上并不确定,毕竟,主子想要的东西……太多了,而那些他想要的东西之中,很多都是相互矛盾的,从他最近诡异的行为之中,我无法判断主子到底选择了哪一条路。 十余年前,我可以很容易地弄明白主子的心思,那时候的他就是一个表面顽劣内心柔软的孩童,人生最大的追求不过是自己与身边人每天快快乐乐。现如今,主子早已不再是主子了,他变成了一个怪物,一个盛满了着他人的愿望与仇恨的怪物,更糟糕的是,他仍旧深爱着那些将自己的理想与憎恶丢给他的人。 -- 第107页 他无路可退,避无可避。 只能成为他人意志的傀儡。 我所深深敬爱的主子,他终究面部全非。 见我心思难测,神色晦暗,九王爷狠狠瞪了徐玉阙一眼,徐玉阙拿着扇子的手抖了一下,趁我不注意,悄悄地消失在人群之中,将剩余的时间留给我与九王爷。 九王爷注定抓起我的手,他的手很大,也很温暖,我抬头看他。 街上的灯笼零零散散地亮起,最终连成了一片醉人的灯海,在明亮如昼的傍晚之中,我们相握的手掩藏在长袖之下,九王爷深深地看着我,眉宇间尽是深情,他亲口同我说: “这是我们第一次一起游街,一定要玩得开心些。” 他的神色温柔和煦,眸子绚丽明朗,仅一句,仅一眼,我微冷的身体都温暖了起来,令我不禁渴求他更多的关怀。 我沦陷在他的凝视之中,自我的意志被他牵着走。 “好。” 我不由自主地说。 五颜六色的灯海之中,他欢欣地微笑着,烂漫宛若少年。这一次,他只为我一人微笑。 我握紧了他的手,再也不想放开。 我们并肩而行,漫步在人海之中,紧紧依靠着彼此,没有一分一秒彼此分离。我们给彼此卖了很多无用的物品,木质的发簪,成对的玉玦,一副寓意吉祥的字画,对于已经见惯了奇珍异宝的我们来说,这些小玩意本是看不上眼,但由于是彼此赠送的,简陋廉价的玩物也变成了千金难换的珍品。 周围的男男女女笑语晏晏,两旁的店铺都挂着花灯笼,路边的摊主脸上其喜洋洋的。 内战结束,新皇大婚,压抑许久的人民趁此佳节,尽情享乐。 “放烟火啦!” 有店主提醒玩到忘时的男女们,正在与店主讨价还价的我急忙窜回九王爷身边,重新拉住他的手。 很奇怪,这次我拉住九王爷的手的时候,明显感受到了他的挣扎,不过我并没有在意。 人群很拥挤,缓缓地向着一个方向流动,我们被人群裹挟着,向着河边走去,去往观看烟火的地方。 今夜的京城—— 玉皇端拱彤云上,人物嬉游陆海中。 星转斗,驾回龙。五侯池馆醉春风。4 河流之中的画舫令人目不暇接,船头上的舞女裙裾飘飞,被如潮的乐声包围着,花车自桥上行过,向过往的人群抛发着有着吉祥意义的干果。 河流的对面,装扮成神仙的官吏点燃了烟火,轰鸣声,硫磺味,白烟之中,灿烂的火焰花朵绽放于天际。朵朵色彩绚丽的焰火盛开复又凋零,凋零之后又是重新地盛开,延绵不断,为这漆黑的夜空染上最明丽的一笔。 上一次,我离开京城的时候,盛开的烟花之下是乱世的序章。 这一次,我重新回到京城时,绚丽的焰火之下是盛世的开篇。 这一刻,我意识到了,我们已经踏出了诅咒一样的死循环,开启了新的生活,未来或许会有挫折,会有分歧,但终究是全新的开始,我们有无限的可能。 这一次,我们或许真的能紧握着自己的命运。 “符烁,你愿意——” 烟火表演最为高潮之时,我回过头来,想要与九王爷分享我激动的情绪,然而—— 我一直紧握住的,伴随了我一路的,并不是九王爷。 季清贺静静地看着我。 他的背后是人潮,他的眼中是明灭的焰火,于这喜庆的日子里,他披着黑色大氅,神色寡淡,眉宇间没有丝毫的欢欣之意。 这个苛刻敏感的怪胎又一次与人潮和欢呼格格不入,仿佛置身于另一个世界。 我的脸都黑了,甩开他的手,冲回人群之中去寻找九王爷的身影,季清贺被我甩开以后,并没有离去,他一个人默默地站在人海之中,在成双成对的男男女女之中,孑然一身地欣赏着烟花。 我与九王爷相互找了很久,当人潮散去之后,我们终于见到了彼此,此时,我与他都筋疲力尽,没有玩闹的心思。 这个约会就这么毁了。 131、 恢复上朝的第一天,我下朝以后直奔官府。 忘记说我现在的官职了。 我明确对主子表示我想要清闲官职,想要一个不动脑子的活计,结果他新建了一个都察院,把我和季清贺一起丢进去当都御史了…… 都察院由御史台改组而来,主要职责是纠察内外百司官吏,遇有军事行动则监军纪功,监临科举考试,审理疑难大案等。朝会要纠正礼仪,祭祀时监督仪程。大凡政事得失,军民利病,都要直言不讳。有重大事件,聚集在朝廷参与谋划。 这官职表面上是个权利极重的官职。主子授予我官职的时候曾对我说,“丞相总政事,都督掌军旅,御史掌纠察”,言里话外是将我与老丞相摆在同一位置了。 但其实,谁都知道,与能够自行其事的老丞相不同,我这个都御史不过是皇上的喉舌,是皇上用来镇压异己的刀子。 身处在我这位置上,未来的哪一场政治斗争都逃不了了,走错一步,全盘皆输。 但我能怎样,这是我自己选的。 来到我办公的官府,我的副官的魏柯辛正在兢兢业业地办公。而季清贺那个家伙果不其然地又跑到我这儿来了,他坐我的椅子上,把脚敲到我的桌上,拿着个锉刀修他的指甲。 -- 第108页 明明他办公的屋子就在我隔壁,可这家伙老往我这里跑,不过今日正好,我有事找他。 我将手直接拍在我的案上上,质问他: “你是不在跟踪我。” 烟火节上那么多人,我怎么会这么巧地拉住他的手。加上他平时总是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我的身边,唯一的解释就是他一直在跟踪我。 季清贺手上动作没停,抬起头懒懒地看了我一眼,随口说道: “我不止跟踪你一个人。” “可你跟踪我……等等——” 此时此刻,魏柯辛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一意地批改公文。 季清贺将手中锉刀丢在桌上,站起身来: “没错,就是你想的那个意思,我与我的手下负责跟踪你们所有人,只不过,看在我们还有点旧情的份上,心血来潮时我会亲自负责你~” “……你对我有什么执念吗,四公子?” 我念起了旧时对他的称呼,季清贺也提起了旧时的称呼: “啊,小李子,杀了你的执念而已。” 大禹朝中历来以左为尊,在都察院中,我是左都御史,他是右都御史,我现在是他的上司。这位不守规矩的下属当着他上司的面将杀意展露,上司却主动避开了眼。 我回避了季清贺的视线,正好看见魏柯辛依旧在审批着公文,我对魏柯辛的心理素质有些无语了: “老魏,他都要杀了你老大了,给点反应好不好。” 文山书海之中的魏柯辛抬起头来,几日不见,好好的小伙瘦了一圈,双眼之下是明显的黑眼圈,昏昏欲睡的他地看着我,单方面地宣布: “李念恩,我要告诉你两件事,其一,你不能将所有脏活累活丢给我,其二,你已经没有前途了,我打算转投四公子。” “欢迎~”季清贺抚掌。 妈耶,总有下属要谋害本官,本官危矣! 我当即想跑,却被魏柯辛给生生脱了回来,这个家伙顶着一张虚脱的脸,瞪圆了眼睛,死死地盯住我: “不——你不能走——” 魏柯辛延长了嗓音,活像一直想要找替死鬼的水鬼,季清贺知道后面就是无聊的办公时间了,他起身起开,临走时不忘把门关得死死的,还专门叫了两个手下看门。 ……淦…… 现在,我的官府里就剩下无辜的我,以及一个已经被公文吸光精气的魏柯辛。 将公文推给我以后,熬了两天的魏柯辛都等不及起身到后面的房间去睡觉了,就那样坐在椅子上,倒头就睡。 看着魏柯辛这幅样子,我少见地有了负罪感,深深地感觉如此压榨老魏是没有道德的。我将自己的外袍披在魏柯辛的身上,把桌上的公文搬到了自己这边。 我一开始还可怜他,觉得自己是一个压榨下属的无良上司,等我审批了一整天的公文以后,我绝望了,人士的升迁任用,前朝遗留的各种公文,种种需要决策审批的文件……我都不知道一个破都察院哪里来的这么多公文,一想到季老丞相在当丞相之前,曾经在公文最多的户部呆了二十几年,我瞬间没了想要跟他一决雌雄的斗志。 不愧是成功干掉老皇帝的男人,强者就是恐怖如斯。 审批公文之余,我其实是能够明白主子为什么要建立都察院这样的机构,为什么要任用我与季清贺这样毫无道德的家伙。 主子他得位不顺,没做皇帝之前,他可以用动用大军,以最强的武装和碾压性的军队去取得政权。登上皇位之后,仅仅依靠军队来进行威慑就不够了,他需要启用阴谋,暗杀,诬陷等种种途径去防止他人破坏政权的稳定性,镇压异己。 简单地来说,他必须维持自己地位的至高无上。 特权监察机构和秘密警察机关或许不是最好的选择,但却是最快的方法。 毕竟,没有人知道,主子的身体还能撑多久…… 所以,主子需要季清贺这样的疯狗与我这样的刀,疯狗咬杀不听话的“下等人”,刀子杀死位居高位的“大人物”。等到清算之时,我和季清贺注定双手染满鲜血,只不过,现在刚刚建朝,正值用人之季,建设基层比内斗更加重要。 暂时还用不到我这柄刀。 132、 当然,主子想用也用不到。 都察院现在根本无人可用,我的旧部就是一群大老粗,没几个识字的,我只留了几个几个机灵的,其它的都被我给赶回老家享受老年生活去了。 都察院由御史台改组,老丞相也调给了我几个在御史台有过工作经验的官员,只不过季老丞相的人自成小团体,我根本不敢重用。 都察院还有些季清贺那群只挂个名字的手下,不过那群莽夫杀人行,色诱也勉强可以,但若让他们老老实实地坐在官署里办公,我真觉得不行。 我现在,名义上是都察院的老大,实际上就是一个光杆司令,这样下去我什么时候被人卖了都不知道。 我愁啊,愁得头发都掉了,最后还是徐玉阙在喝酒的时候提醒了我,主子最近不是在重建国子监吗,我出力,他出钱,到时候捐出一个祭酒来,就能多从国子监那里争取一些预备役的苦力来了。 “说得有理,可是打算推荐哪位大儒来当这个祭酒呢?” 徐奸商向来无利不起,他能够这么积极地给我提建议,我感觉他居心不良。 -- 第109页 果不其然,这个脸皮厚如城墙的家伙一展折扇,神色中那叫一个信心满满: “除了学富五车的我,还有谁能胜任这个职位。” 我沉默了一下,我不否认徐奸商的学识水平,他在师门的时候也是一个响当当的学霸,整个儒学圈都是有名的。只不过,鉴于徐奸商的“辉煌事迹”,我有理由怀疑,这家伙当了校长以后,能教出什么样的学生来。 有一说一,徐玉阙的建议是个不错的解决方法,回到官府之后我与魏柯辛商讨,已经要过劳死的魏柯辛双手加双脚赞同,一夜之间三易其稿,终于磨出了一份完美的奏章。 主子批了我呈上去的奏折,同意是同意了,也收了徐玉阙的钱,然后派了我都察院的季清贺去当祭酒…… 掏钱的徐玉阙:???……那个庸人懂个屁,他学问能比得上我吗…… 写了好久奏章的魏柯辛:……老大,你不必留我,你已经是个废人了……我现在就转投四公子去了…… 一边吐血一边拖住魏柯辛的我:……老子这官……还得当…… 当晚,为了解忧的徐玉阙包了整个凤仙楼,抱着千日醉的酒坛同我信誓旦旦地说: “我此生最大的理想就是当一个教书先生,育人之余种田养花,人生好不快活!” 徐玉阙最初尝试经商,不过是为了帮助偏远地区的百姓,可随着他的生意越做越大,他早已经彻底成为一个商人了,联想到他最近的行径,我当面揭了他的短: “你就吹吧,如果你真的这么想,你把你这段时间在京城捞的地皮和店面给我,我现在立马进宫去抱着皇上的大腿哭,死也给你求来祭酒的官职。” “哈哈,开个玩笑你也信啊老兄。”徐玉阙装作无事发生,笑眯眯地给我倒了一杯酒,放弃旁敲侧击,坦言道,“不过你真的不能给我搞一个有点实际作用的官职当当吗?” “可以啊,都察院,我还差一个副都御史呢,来吗?”我晃动着杯中酒水,笑得不怀好意。 徐玉阙不是朝中人,看局势却看得挺准,他连忙摆手拒绝: “不了不了,我可不想死得太早。” “你这家伙,真是的,”一口饮下杯中酒水,烈酒入喉,我长叹一声,“罢了罢了,看在我还欠你那么多钱的份上,给你个机会,你自己接近皇上去。” 儒家学士心忧天下,终生所求不过修身治国平天下,徐玉阙虽然是个商人,但他历来自诩读书人,自然会以读书人的追求为自己的追求,其半生挣扎,寻求的不过是一个入仕的良机罢了。 【杖策谒天子,驱马出关门。】 我仍然记得徐玉阙吟诵这诗句时的表情,向往与羡慕交织,最后留下的却是豪迈与自信,他相信自己也会成为这样的人,而且会做得比诗人更好。 我知其理想,也愿意成全他,尽我所能。 徐玉阙知我是许他这个机会也是冒了风险的,大恩不言谢,儒士丢了酒杯,单手举起酒坛敬我: “你随意,我干了。” 我朗声大笑,从地上拎起新的酒坛,拍开封泥,与多年老友对饮。 饮酒正酣,放浪形骸的我们一个坐在桌子上,一个七零八落地瘫在地上,徐玉阙饮下坛子最后一滴酒,摔了酒坛,同我说道: “嘿,我突然想起来,这和一开始不是一样吗?” “这么说来,好像还真是这样?” 没错,就是一样的。 徐玉阙从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成为富可敌国的儒商,最关键的一步,在于他插手了食盐。 这其中,就有我李念恩的插手。 那时那年,我仍旧在季府,刚刚成为季三青的侍从。徐玉阙则是一个刚刚从乡下来的土老帽,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被季府蛮横的门卫推到在地,狠狠地殴打着。 那时徐玉阙半点没有后来的风流俏公子的洒脱,他没有锦衣,没有折扇,甚至没有后来的豁然大度。他穿着粗布衣裳,蜷缩成小小的一团,狠狠地盯着殴打他的门卫,咬紧的牙关之间满是鲜血。 帮季三青办完事的我从后门进府,正巧看到了这一幕。 或许是由于季三青言传身教,我也短暂地变成了一个好人,又或许是他蜷缩着挨揍的模样让我想起了儿时的自己。总之,脑抽的我拦住了门卫,仗着我大公子侍从的身份,从他手下救下这个比我大不了几岁的孩子。 帮人帮到底,我扶着这位不过十四五岁的小哥哥去往医馆。 医馆里,满脸青紫的少年狠戾地说:“看着吧,一个月内,我定会取了那个门卫的项上人头。” 正在给他上药的我狠狠地戳了一下他的伤口,让他好好清醒一下: “大家族门卫的油水很多,只有与府中主人沾亲带故的远房亲戚才有机会担任,这位小哥,就凭你这身装扮,别说一个月,下辈子也不能拿人家怎么样。” “那又怎样,我说到做到。”少年周身有着江湖中人特有的杀伐之气,他并不是开玩笑。 我已经预感到他是一个大麻烦了,可已经招惹到手上了,只能苦口婆心地劝告他: “这位小哥,我劝你多读读书,整天打打杀杀的,像成什么样子。” “哼,读书?我读了十年的书,到头来什么用都没有。”徐玉阙看着自己瘦弱的拳头,咬紧牙关,“要想改变命运,还是得靠拳头。” -- 第110页 我无奈地摇头,对这位奉行暴力的少年无话可说。 那时候,我们二人都没有想到,多年以后,狠戾的江湖少年成了和气生财的商人,胆小怕事的侍从却成了杀人如麻的将军。 所谓命运,就是如此无常的东西。 与徐玉阙第一次见面,我就知道这个家伙不是一个善茬,但我们还是成为了朋友。不要误会,我知道他是个愤青以后半点不想与他有任何的交集,可这个没脸没皮的家伙借着报恩的名义,单方面地宣布了我们成为了异父异母的兄弟。 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了,我并不是世上脸皮最厚之人,这位徐小哥让我见识到了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通俗地讲,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徒! 抱着偷师学艺的态度,我时常会在闲暇时分约着他一同去酒馆,那时候我们两人都不会喝酒,约着去酒馆不过是想要让自己表现得更加像大人一些。 我们年岁相仿,出身相仿,相互谈话之间没有什么顾忌。 我告诉他我是季家长公子的手下,平时工作不过是帮公子采买些东西,陪公子说说话,做些简单的粗活,如此就能拿到不菲的薪酬。听到我的言语,徐玉阙的眼中满是羡慕,从他的眼中,我看到那个曾经注视着季家车夫的自己。 我第一次看到季家那华贵的车队时,被大人物的世界深深地震撼了。仪仗队长达几十米,有侍专门在前面开路,有身披甲胄的将士在一旁护卫,大人物们坐在华贵的大轿里,轿子由两匹马拉着,拉车的马夫竟然穿着他们城中最富有的人也穿不起的绸缎衣服。 我看着趾高气昂的马夫,心中暗暗地想: 【我有一天,也能成为他们中的一员吗?】 少年时分的徐玉阙看着我,一如年幼的我看着季家的车队。 我们也想要成为他们的一员,哪怕我们一无所有。 我说完自己的近况之后,徐玉阙也将自己的处境说出。 徐玉阙虽出生微末,却有幸拜于大儒门下,十年寒窗苦读,学的尽是匡扶天下和致君尧舜的宏大理想,他的师父常常告诉他,投身于政治,为民请命就是士人存活的唯一目的。 苦读十年之后,满腹经纶的徐玉阙终于被师父放出了山门,在他的人生规划里,他会凭借他渊博的学识和敏捷的才思,从县试开始,一路过五关斩六将,连中三元,最后登上那金銮大殿。 不过很可惜,徐玉阙在第一关就遭到了无可挽回的失败,身为大儒的高徒,最得意的学生,却连县试都没有通过。在同门师兄弟的嘲笑声中,心高气傲的徐玉阙带着自己微薄的行李,离开了自己生活了十年的州郡。 故事讲到这里,我打断了他,指出了他没有通过县试的原因: “大禹朝的考试,考官评卷时是要顾忌考生名声的,可名声这玩意的水分太大了,在县试的实际运作之中,往往是哪家考生给考官塞得钱多,哪家考生就注定及第了。” 徐玉阙对此表示赞同,他也认为,与盘根错节的各大世族相比,寒门出生的子弟,能够入仕的机会过于渺茫了,就算真的踏入仕途,最后的结局也不过是奋斗了一生,还是一个九品小官罢了。 在大禹国中,除了老王爷的边军,贫民是没有上升的通道的。 不甘一生碌碌为为的徐玉阙就此“落草为寇”,从饱读圣贤书的儒家弟子沦落为混迹在江湖之中的地痞流氓,所用时间不过短短半年。 这半年见,徐玉阙去了很多很多地方,见识到了书中没有描述过的,最真实的人世。 与书中描述的淳朴善良的百姓不同,大部分的百姓一生一世被束缚在土地上,除了种粮的田和家长里短的破事以外,什么都不在乎。时代的局限和政策的制约是凡人无法摆脱的锁链,百姓们大都目光短浅,缺乏想象力,他们尖酸刻薄,他们小肚鸡肠。 他们并没有书中描述地那样完美,但正因为这些缺点,他们鲜活无比。 芸芸众生,世态万千,温顺谦卑的良民,穷山恶水的刁民,说到底都是在努力地活着凡人。 徐玉阙深入乡村,也踏足过市井,于庞大繁杂的世界里,一个十四五岁的孩子跋山涉水,亲见了社会的众生百象,体会到了世家子弟体会不到的饥饿。他曾身染急病,险些死去;也曾路遇猛兽,险些丧命虎狼之口。一路上,既吃过好心人施舍给他的包子,也为了半个馒头与乞丐打过架。为了生计,他偷过路人的钱包和酒楼的食物,也曾联合地痞无赖设局骗人。 最后,徐玉阙,这个师门中最乖顺的孩子,依仗着自己的心狠手黑,成为了一队游侠的首领。 游侠,没有任何的社会地位,在下等人眼中,他们是上等人的走狗,在上等人眼中,他们不过是蝼蚁一般的废物,他们在夹缝之中生存,收获了这世间的大部分敌意。 他们给官员和富商打下手,帮助官员征税,帮助富商押运货物。徐玉阙这一次来到京城也是帮富商运货,他们在路上救了富商一命,富商是个知恩图报的好人,多给了他们好几倍的价钱,让他们能够在京城好好地享受一段时间。 可是这样下去并不是个办法,银钱终究会有花完的一天,他们必须寻找新的财路。 徐玉阙打算铤而走险,插手盐业。 -- 第111页 时值老皇帝重用右丞相,右丞相也是一个改革派,不过相比于激进的老丞相,他的种种政策更加温和。当时右丞相正在推动税务改革,逐渐放开官家垄断的食盐市场。 徐玉阙走南闯北,有过从商的经历,也认识一些冒着掉脑袋的风险进行私盐贸易的盐贩,他想借着政策宽松的机会拿到经营的权利,趁此机会杀入食盐的市场,力求要在醉生梦死的官家老爷反应过来之前,仗着较低的价格快速占据市场。 他已经受够了被夹在官家老爷与下层百姓之间的日子了,被两方人看不起,于夹缝中生存,稍有不慎就会从现如今的地位跌回平民的境地。 与其帮富商卖命,拿着微薄的薪水,不如自己加入其中,与他们一同瓜分市场。徐玉阙决定试上一试,反正他本就一无所有,再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了。 贩卖食盐,这事儿说来简单,具体实践起来却极其困难,第一步就是一个大问题,如何拿到官府的允许。 这件事,我给了他一些助力。 那时我们不过是狐朋狗友的,我没有给予他任何实质性的帮助,只隐晦地提醒了他季老丞相的爱好,以及季老丞相最近打算前往寺庙的计划。 凭着这样微薄的帮助,他成功抓住了机遇。 他的成功,源于他过往的努力,源于他十几年苦读积累的知识,源于他于人世摸爬滚打一圈学来的处世之道。是他自己抓着了机会,以自己的学识和口才取信了季老丞相,拿下了自己通向成功的门票。 我的存在,不过是在恰当的时刻,给予了他一块敲门砖。 就是这样渺小的恩情,让这个家伙记了很久,三皇子谋反时,被投入天牢时,缺粮少兵之时,他永远会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给予我最大的帮助。 不惜性命和钱财。 徐玉阙为我做的很多事情,都是冒着极大的风险的,一旦风声走漏,他必然性命不保。他口口声声地说,他救我帮我不是免费的,都是要我还的,如果我还不起就给他打一辈子工吧。可他如果是真的想要我偿还,就不会在下一次危机出现的时候,又一次不管不顾地挺身而出,还打着什么我还欠着他的债,不能死在这里的名义。 他是个精明的商人,一生没有吃过什么亏。又怎么会不明白,他死了,一切皆成空。 他当然明白,依旧跟我当了半辈子的兄弟。 这成了他此生最大的糊涂账。 彼时,我们在破旧廉价的小酒馆中,吃着便宜的卤毛豆。 现在,我们在京城最贵的凤仙楼中,喝着最贵的千日醉。 酒量极佳的徐玉阙喝醉了,有些龟毛的他卸了发冠,躺在地上,抬头看着桌上的我,喃喃道: “说起来,我看人还挺准的,跟你认识不久以后我就说过了,你这家伙前途无量,未来是干大事的人,我以后跟你混了。” 他打了酒嗝,翻过身抱着酒坛子,又喝起来。 “你看,我说的没错吧……” 那时我只当他是在恭维,并没有放在心上,继续听着咿咿呀呀的评弹,有一搭没一搭地吃着毛豆。 现在的我知晓这句话并不是一句空话,徐玉阙当真尽了他的全力,将我扶上如今的高位。 今夜,举杯,敬我这位从不说真话的兄弟。 133、 我说到做到,喝完酒以后的第三天,我就把他往主子身边丢,让他跟主子有了见面的机会。 我算准了主子在出巡之时会无聊透顶,难耐寂寞的主子一定会跟身边人聊天。这一次,我让出了自己的位置,令徐玉阙顶上,不出我所料,主子跟他身旁的徐玉阙搭上了话。 一开始只是很正常的问话,姓甚名谁,过往是做什么的,最近又在干什么,徐玉阙用他诈骗性的面容与风度翩翩的言辞,令主子不禁为之侧目,进一步的深入交流后,徐玉阙更是将自己的善解人意与慧心妙舌表现得淋漓尽致。 不过片刻,两人熟络宛如多年挚友,徐玉阙这个家伙无愧于他的名声,市井传奇,各地风俗,还有民间的一些荤段子,不时能将主子逗得哈哈大笑。有时主子会提到些曲高和寡的理论,他也能娓娓而谈,主子若想吟诗作对,他也不在话下。 主子讶异于他的学识渊博,不禁问起他师承何处,此时此刻,徐玉阙才报出自己师傅的姓名,主子肃然起敬,询问徐玉阙为何不入仕。 徐玉阙直言自己十四岁就曾参加县试,不过未能及第。主子好奇他在当年试卷上写了些什么,能否知会个大意。 徐玉阙沉吟片刻,竟然将十几年前的策论从头到尾给背了下来。 主子被徐玉阙地记忆力与应变能力深深震惊,细细品味徐玉阙的文章之后,抚掌叹道: “十四岁就能做出如此文章,先生大才。” 通过这次与徐玉阙的深谈,主子对他的影响大为改观,甚至生了相见恨晚的感觉。 两人谈到最后,徐玉阙不过稍稍透露了自己想要进入国子监的想法,主子当即就把季清贺降为副职,提了他当祭酒。 这几年,主子少有展颜微笑的时候,也少有出尔反尔的情况,今日却为了徐玉阙接连破例。 我有了深深的危机感,我突然意识到了,主子面前最不要脸,最会讨好他的位置,我都要保不住了。 -- 第112页 出巡结束,主子并没有安慰已经失宠的我,反倒怪我说,这样有能力的人,怎么不早些给他引荐。 我…… 行吧,都是我的错。 134、 国子监的事情是搞定了,不过等他们培养出能用的官员还得等两年后。过渡时期,我被逼无奈从我的旧部里矮子里拔高个,强制他们接着给我卖命。 我跟我的旧部说了好几次了,入了官场就没法回头,没有退路的官员只有有两种结局:玩儿到死和被玩到死。一旦加入都察院,他们的余生就相当于和我彻底绑定,此后,我们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一旦我在政治斗争中失势,他们也不会有独善其身的机会。 我的话已经说到这地地步了,这群傻子还问我: “能比随时会死的战场还危险吗” “当然。” “那又怎样,” 他们笑呵呵地说,“这不是还有大人吗。” 战场上,我们彼此推心置腹,所以能够配合无间,取得了无数令人瞩目的功绩。可是这一次,我并不确定还能带着他们走多久。 手握权力就像行走于峭壁悬崖,一旦上去就很难再下来。只能硬着头皮走下去。 直到登上顶峰,或者粉身碎骨。 某些时刻,我竟然羡慕九王爷,同样都是拥有威望之人,主子不可能容得下我,却无论如何都不会伤及九王爷的性命。 主子是这世界上最为重情之人,由于她母妃和三王爷的死,他对自己亲人的保护欲膨胀到近乎偏执的境地,在最危急的时刻,他不顾我的劝阻,冒着掉脑袋的危险生生保下了小崽子,边塞七年,多少命悬一线的危局,他宁可亲身前往,也绝不让九王爷涉险。 主子同时也是这世上最为狠心之人,别看他现在人畜无害,对功臣们一点杀意也无,就凭我对他的了解,我们这群素有威望的有功之臣, 在他死之前,他一定会把我们都带走。 一个不留。 【等到主子征服天下之日,便是吾等丧命之时。】 这就是效命符锦者之不幸。 九王爷与我不同,说到底,他也是符家之人,只要他想,他可以每日琴棋书画诗酒花,与他那一院子的珍奇异兽悠哉游哉的过完此生。 我也希望九王爷能够这样平平安安地过完一生,不过他历来是个闲不住的男人,主子让他去跟着季老丞相一起去折腾改革事宜,这个家伙还真的应了。 他也不想想,季老丞相的改革是他能够掺和的吗? 从季三青的札记上,我也看到过季老丞相对三王爷的评价:那个傻小子想要的东西呀……他真的以为凭着那种小儿科的宫斗,死几个人就够达成了吗?想要达成他的愿望,需要的是一场战争,一场残酷至极的内战,一场将氏族彻底消灭的屠杀。这是从建国以来就留下的弊病,建国的皇帝仁慈,不想杀,所以,他的子孙后代,总有人要替他杀啊。 我至今记得老丞相的一句话:人不死,位置怎么会让出来呢。 老丞相从不相信一个利益集团会放弃自己的利益,利益集团中的人看不见现实,也不会承认自己注定的毁灭,面对真相,他们会选择装聋作哑,动用任何手段保护自身利益,将所有反对者打入地狱。 季三青很早就看清了季老丞相的理想了,从一开始,老丞相的目的就是荡平所有地主,扫尽所有世家——包括季家。 季三青一直想要寻找第三条路,寻找出一条不那么血腥的道路,寻找出一个能够让季家这个最大的世家能够继续存在的方法。但很可惜,季三青死了,这世上已经没了能够拦住季老丞相的人了。 现在,主子的军队扫平了大禹国的各州,地主阶级受创严重,主子的兵力和威望正是最强大的时刻。对于老丞相来说,这正是千载难逢的机会,他绝不会放弃的。 季老丞相是抱着自毁的态度领导这场改革的,他已经踟蹰挣扎了这么多年,哪怕会就此万劫不复,他也甘之如饴。 九王爷没有这样的觉悟,他不应该老丞相的理想摧毁。 我多次提醒九王爷不要管主子说了什么,早点退休不要掺和这些事情。 可惜,九王爷并没有将我的劝告听进去。 135、 改革终于开始了,借由主子强大的武力威慑,老丞相的第一项政策就是“徙富室以实京师”。 这个政策的内容就是将富豪之家强制迁移到京城。这样做的原因有三,一是需要他们带来的财富,来充盈国库,二是将这群敢于豢养私兵的家伙都放在眼皮底下,免得他们作乱,三是将他们与他们统治的地方分离,让他们对地方的影响力下降。 现在整个大禹国刚刚经历过一场血洗,主子是乱世之中唯一存活下来的王,他的登上帝位的每一个台阶都是失败者骸骨铺成。他逼死了他的兄长,扫平了趁着乱世作乱的逆臣,他杀死了无数的人才得来了这个位置。 所有的臣服者都知道,他的慈祥和平和不过是一时的假象,如果有人胆敢质疑他至高无上的地位,他会毫不吝啬使用暴力扫平反对者的。 只能在地方豪横的富豪之家在国家的车轮面前过于脆弱了,他们原本的特权就是依靠着旧统治者获取的,现在,面对新的统治者,这群外表豪横实则脆弱的富豪士绅不得不前往京城。 -- 第113页 可惜,一旦他们来了京城就回不去了。他们刚到京城,还没有安置好住所,老丞相就已经制定好了严格地禁止逃亡的法令,防止富户逃走。 能成为富豪乡绅的人哪个不是人精,他们知道老丞相马上就要要有大动作了,他们动用所有的关系与金钱想要打压老丞相,阻碍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可惜,各朝各代的老百姓对分田地有着最朴素的希望,他们只会欢欣鼓舞地将这些豪族送上邢架。相权和皇权又联手了,目前的官僚体质由主子协同老丞相一同建立,我们这些家伙沆瀣一气,处理事情遥遥无期,装聋作哑各有绝活。 富豪乡绅根本无路可退。 他们为笼中雀,我们为束鸟之笼。 季老丞相为执行人。 现在,图穷匕见。 当下,整个朝野都在张罗着迁徙富户的事情,只有我揪着小世子和小崽子的婚事不放,画风清奇。 按照惯例,都察院呈上的折子主子必须最先看,每日都要进行审批,被我骚扰了好几天以后,主子受不了,他将两人婚事提上日程,不过他没有将这件事丢给目前最闲的我,反而丢给了焦头烂额的季老丞相。 上朝时堂而皇之装睡的老丞相突然清醒,回头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然后才接旨。 当天下午,我拎着京城最好吃的烤鸭,跑到老丞相那去陪他喝了一下午的茶,被他指挥着搬了好几摞公文,又跟这位老人家唠了半个时辰的季清霜,老丞相这才发了话。在小世子和小崽子的婚事上,由小崽子先选,等他挑完了,剩下的贵女画像才会送达小世子那里。 在老丞相那喝了太多的茶水了,我已经预感到我今晚是睡不着了。一不做二不休,带着从季清贺那里顺来的贵女们的画像,直奔小崽子的府邸就去了。 从我跨进他们家门槛起,小崽子就搁那傻笑,等到我在他书房坐定了,这个家伙依旧傻笑个不停。 “你咋了?”我奇怪地看着他,然后从怀里掏出贵女们的画像,“看看,有没有喜欢的。” 小崽子笑嘻嘻的接过,翻开第一张,脸就黑了: “这是什么?” “你未来的妻子,”我占了他书房中的软塌,瘫在上面休息,“环肥燕瘦,大家闺秀,小家碧玉,各种美女应有尽有,保证让你挑着满意。” 小崽子随手翻了几张,便将整打画像倒扣在桌上。 “太多了,我挑花了眼。” 他的手按在画像上,手背上隐隐有青筋暴起。我翻身坐起,走到他身侧,手轻轻按在他的手背上,然后,握紧了他的手,他的手骨在我的手掌下咯吱作响。 他很痛,我知道,我就是要让他痛。 痛苦,能让他收了不该有的心思。 “我来帮你选,符克己。” 我将他按在画像上的手移走。 我从一打贵女的画像中挑出了七八张,一张一张地摆在小崽子的眼皮底下。 “胸太小。” “脸太丑。” “鼻子难看。” …… 或许是我刚刚下手有点黑,小崽子故意跟我对着干,硬是地从这些品貌兼优的贵女身上挑刺。 我都要被他气笑了,画像一撂,质问他: “这个不要,那个不行,您到底想要怎么样啊,你知不知道……” 还没等我说完,这个家伙长本事了,竟然主动打断我的话语了: “李念恩,我已是局中人,夺嫡之路太过血腥,我已抱了必死决心,但我不能将我所爱之人也拉入这个深渊。我符克己所爱之人,只能与我同享福,不可与我共受苦。” 少年神色坚毅,立下如是诺言。 这家伙说得深情款款的,可惜,并不能掩盖其中的逻辑漏洞。 “就算你不拉人家下水,人家的父兄也是局中之人,她们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啊。” 我毫不留情地指出。 小崽子噎了一下,开始耍无赖了: “我不管,大业未成,我不能让家室成为我的弱点。” 他这是死活不想再谈这件事情了,我并不想让我们刚刚好转的关系因为这些小事转恶,只能按下不表。 “大事未成誓不娶妻?你嚷嚷着要跟我去青楼的时候怎么没见你有这种觉悟?” 我揶揄地打趣他,轻锤了他肩膀一拳。小崽子没脸没皮地笑着,转移了话题,就是不提婚事。 我们二人,终究也有了不可明言的默契。 136、 在小崽子宅邸的时候,我一副心旷神愉的样子,不谈糟心事,只谈令人欢欣的往事。 相谈甚欢直至深夜,我拒绝了他的留宿邀请,踏出了他的宅邸。 今夜的京城下着大雪,纷纷扬扬的雪花在寂静的夜里无声地飘落着,我踏入雪地之中,面上的欢愉如同面具一般尽数剥离。 一直等着的柳儿上前,默默地为我撑伞。 “不必了,”我拒绝了想要送我回李府的她,对她下了命令,“你现在就去跟刘家那丫头说,我最近会给她一个与小世子‘巧遇’的机会,如果她能抓住,一切都好说。” “是,大人。” 柳儿应声,乖顺无比。 在她离去之前,她看了看漫天的大雪,又看了看仍旧穿着单薄官服的我。 她强行将伞塞到我的手中,然后,就那样跑入大雪之中。 -- 第114页 “柳儿。” 我叫住了她,想要将伞让给这她。柳儿停了脚步,回头冲我挥了挥手。 “大人,那伞本来就是给您带的。” 于漆黑的雪夜之中,她跑远之前,好像冲我笑过。 137、 季老丞相开始动手了。 这位老人家的手段超乎了我的想象,他一个斯文人比我们这群老流氓还不择手段。依仗着自己在民间的威信,他发动百姓,炮制冤狱。 从那些富商世胄下狱的理由不难看出,绝大多数都是一望而知的冤案。 几个与徐玉阙齐名的几个富商都没有逃过清算,就算荆州富商沈老三很识趣,主动捐出一半家产来资助朝廷建设新的京城城墙,季老丞相他立成榜样之后,还是找机会把他给流放了。 很不幸,沈老三死在了流放途中,他的另一半家产也“自然而然”的收归国有。 在这场颠倒黑白的清洗之中,老丞相展现了他在政坛历练多年的老练,分而治之,暗杀诬陷,合纵连横等等手段,令人目不暇接。 有了钱财和土地之后,老丞相有条不紊地开始他的下一步计划。 在过往的几年里,大禹国连年征战,天灾不断,边塞三洲随时有被入侵的风险,这导致了大禹国的人口分布极度不均衡,大量人口集中在腹地,腹地几州地价极高,其余州郡耕地荒芜,人烟稀少。 通过一年时间进行了大规模的人口普查之后,老丞相按照他心中的图景开始迁徙百姓,举国人口开始大范围的迁徙。 从长远的角度来看,人口的迁徙对朝堂和百姓都是双赢的结局,但从短期来看,这就是滔天的罪业。 我不否认老丞相一心一意为百姓着想的心情,但对于百姓来说,他并非慈母而是严父。 从我的手下送上来的记录,从九王爷口中不时的抱怨,我就算身居京城,也能想象那些百姓的惨状。 地方官员受到上级的指令,纷纷下乡,按照名册将百姓编成队伍,百姓们抛弃的故乡的土地和居所,在押解人的严厉看管中,他们背着重物,被绳子捆着,不论严寒酷暑,向着不知名的前方行进着。一路上,或许会有老人倒下,或许会有小儿得病,但队伍不会因此停下,官吏就地焚烧尸体,连立碑的机会都不给。 在我都察院中,有关季老丞相及其党羽的罪证不断累计着,数量惊人,只不过,主子心思难测,他既不让我销毁,也不让我使用。 季老丞相现在就是个骑虎难下者,他不能停步,一旦他停步,地主势力立刻会反扑,他之前所有的努力都将前功尽弃。 所以,他只能硬着头皮骑下去。 令我意外的是,明面上与老丞相处处作对的徐玉阙,私底下对老丞相的种种行径颇为赞扬。 “有格局的大人物。” 徐玉阙这样赞扬他的政敌,神色中满是向往。 老丞相驱使着官僚机构以前所未有的效率行进着,为了使得我们这些惯会偷懒的官员行动起来,老丞相一面举着鞭子趋使着我们,一边给我们明晃晃的甜头。 无比厌恶贪腐的老丞相准许地方官员“刮地皮”,也就是准许官员从官府的税收之中截留一小部分金钱,官员所在的地方发展得越快越好,官员们能够截留的金钱越多。 这一政策显著促进了官员们的干劲,也吸引了源源不断的人才不断地进入朝堂。但这一政策的弊病也是一望而知的——贪腐,截留的这部分钱可操作性太大了,为了利益和晋升机会,官员们瞒报作伪的动力是很强的。 “刮地皮”是官员们源动力之一,可若放着不管又会出大事,老丞相想出了一个奇招——“抽查”。都察院每年都会抽出几个郡县,彻查郡县的各种公文,一旦发现贪污数额巨大,斩立决。 对于地方官员来说,“抽查”是个令人头疼的东西,因为我们都察院“抽查”的月份不定,数目不定,郡县不定。 几年抽查下来,拿着结果的老丞相不知道是哭是笑。 地方官员们是干实事的,只不过,他们贪污的动力稍微比干实事高那么一点点。 地方的确发展得不错,可是抽查的郡县也十之八九有大问题,每年秋后总会死那么几个地方官,他们不一定是贪得最多的,但很可惜,他们是最倒霉的。 运气,从来都是命运的一部分。 这怪不了谁。 138、 季老丞相的这场改革之中,我不提意见,只做事,朝堂上就是一个好好先生,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就算如此,这几年来,我依旧被使唤得团团转,“徙富室”的时期,每天大案冤案不断,我不是在三司会审的路上就是在三司会审中。到了后期,迁徙人口,测量土地,划分耕地,哪个不需要都察院派人,光是各种跟人事安排和调度就能要了我的老命。 处理公文,开会,上朝,茶水续命,忙到深夜…… 某日揽镜自照,我惊恐地发现,我年纪轻轻就已经开始头顶稀疏了,这时候我就搞不懂了,那些积极掺和改革的家伙到底几点睡觉,更重要的是,他们的头发都哪里来的…… 我私底下问了季老丞相很多次,不过这只老狐狸从来都是笑而不语,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 朝堂之中积极参与改革事宜的除了老丞相以外,还有小世子和九王爷,他们一个是自己往火坑里跳,另一个是被主子要求的。 -- 第115页 徐玉阙这个小狐狸讨了主子的欢心,成为朝堂中的新贵,晋升速度快到离谱。这两年季老丞相杀伐过盛,得罪了不少人,季清贺联合被季老丞相欺压打击的利益受损者,成为朝堂中的一股新兴势力,每日的固定项目就是跟季老丞相对着干。 主子对这种事乐见其成,提了徐玉阙当右丞相,给予他跟季老丞相拍桌子对骂的资本。 所以这两年里,徐玉阙与季老丞相在朝堂上明朝暗讽,互相问候对方的话语让我深刻明白了什么叫做博大精深的文化。他们“问候对方”的时候,九王爷和小世子会根据当日的心情和立场选择性地掺和进来,一旦这个两个家伙都被搅合进来,朝堂分分钟变菜场。 这一老一少在朝堂上骂骂还不够,下了朝还不忘来几份弹劾信“加深感情”,只是苦了我和主子,一个得一封封地看,一个得一封封核查。 139、 目前朝堂的局势大抵如此,老丞相和徐玉阙整天对着干;九王爷表面单干,实则与我是穿一个裤子的;小世子私底下与老丞相勾勾搭搭。 我和九王爷都是支持小崽子的,可是小世子势大,我们不敢将小崽子摆在台前。 战场上的几年不是白呆的,面对我们的安排,小崽子的第一反应不是问为什么,有的只是沉默地遵从。这个一直逆来顺受的私生子已经变成了一只胆大狡诈的野兽,他身为一只狮子,却不介意与我们这群鬣狗一起隐藏在肮脏的角落里,只等待着另一只狮子倒下的时候,一拥而上,将其分食。 我们要忍着,我对小崽子说,现在还不是动手的时机。 所以,不怀好意的小世子邀请我的时候我没有拒绝。 我必须得去。 主子对小世子的态度近乎溺宠,前段时间小世子与与一位侍郎的独子在赌场起了争执,结果小世子生生把人给打死了,侍郎怒火中烧,当庭哭诉。我们所有人都等着看小世子的笑话,结果主子揪着官员子嗣进入赌场这一点把侍郎给革职了,对小世子不过是几句不痛不痒的提点。 由此,小世子越发肆无忌惮。 今晚聚餐的地点依旧在凤仙楼,当我推开包间的门的时候,惊讶地发现,小崽子也在里面。 觥筹交错的人群之中,身披华服的小崽子与他们沆瀣一气,喝酒划拳,荤段子乱飞,一点没有皇亲贵戚该有的样子。 他坐在包房最末等的席位上,我进来的时候他无动于衷,前来迎接我的是坐在主位小世子。 小世子今日穿了明黄色的蟒服,袍子上面绣着四爪的蛟龙。蛟龙本身没有忌讳,但明黄色是只有皇帝才能使用的颜色,如此僭越,哪怕是私底下,也能算得上是胆大包天了。 他将手中的酒杯塞到我的手中: “哈哈,李大人,你迟到了,罚酒罚酒。” 小世子故意想要整我,通知我的时间就是有问题的,我怎么可能会不迟到。不过我不会傻到大庭广众之上说出来,接过酒杯,饮尽之后,将喝空的酒杯呈给他看。 小世子抚掌夸赞我豪爽,转手又给我满上。 轻嗅酒水,我笑着称赞: “好酒。” 酒是好酒,烈度也很好。我已经预感到今晚难以善了,再次喝空之后,小世子的走狗们开始给我轮番“敬”酒。 “李大人好酒量,再来一杯。” “你不喝这杯就是不给我面子” “哈哈哈,李大人,这杯以可一定要喝。” “不行不行,你喝了他的怎么能不喝我的呢?” 一杯接着一杯,就算我的酒量不算差,如此硬灌下来,我的大脑和身体都已经无法支撑了。 前几杯我还能认清给我灌酒的人,随着越喝越多,我的头脑逐渐恍惚,所有人都在我面前糊成模糊的色块,眼前天旋地转,身体也无法适应。前几年的暗伤再加上最近连年的熬夜,肠胃也大不如从前了,偶尔压力过大的时候,我也有幸体会到了什么叫痛到睡不着觉的感觉。 某次与主子下棋的时候我还打趣说,跟了你这么多年,好的没学到,净学了一身病。 为了保养身体,我这两年的饮酒饮食注意了很多,被养得精贵的肠胃已经无法适应如此过量的烈酒了,被灌了好几轮酒之后,我的胃肠抽痛蠕动,痛得我脸色苍白。 可小世子并没有停手,他命令手下继续给已经躺倒在椅子上的我劝酒。 深思恍惚之间,我吞咽着口中的酒液,听见了小世子怨毒的话语: “……你们知道吗,李大人啊,爱好奇特,不喜欢那美娇娘,偏喜欢被男人走后门……” 周围的人哈哈大笑,没脸没皮的我也笑着。 仿佛这真的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笑话。 “轰——” 小崽子终于看不下去了,他猛地站起,踢翻了椅子,走到我的身边,不容置喙地架起我,对小世子等人说: “李都御史有些不舒服,我带他出去。” 周围人有些被小崽子周身的凌人气势给惊到了,小世子也是一副看好戏的样子,没有阻止他的意图。 于众人注目之中,小崽子架住我走出包房,我脱力地依靠在他的怀里,他的手臂很稳,没有一丝颤抖。 我的胃部翻涌着酸水,难受无比,还没走到茅房,我就忍不住吐了出来。 -- 第116页 小崽子静静地等着我吐干净了,从怀中掏出一方手帕,他对这样狼狈的我毫不嫌弃,伸手想要帮我擦干净嘴角,我拦住了他的手: “不必了,你帮我拿一杯茶来,我要漱口。” 小崽子不赞同地看着手脚发软的我,我浅笑着推开他,靠着墙壁,依仗着自己的力气勉强站立。 我的身后是冷硬的墙壁,我垂头,细碎的头发散落下来,将我的所有阴鸷和恶意掩藏在阴影中。 “符克己,我今天再教你一件事情,”神色阴狠,目光阴冷如蛇,我将自己作为案例,告诫他,“你永远不要相信一个政坛中官员的鬼话,也不要相信身居高位的人甘愿弯下膝盖。” 自我登上高位以来,再无人敢看不起我,今日小世子如此待我,我怎么可能放过他。新仇旧怨层层叠加,我与他注定是不死不休之势。 决心已下,剩余的不过是漫长的等待,我在等,等待主子护不住小世子的那一天。 重新抬头时,我收敛了所有的恨意,变为了平时的那个唯唯诺诺的老好人,就是这样一个不知反抗的“老好人”,“他”笑着说。 “我跪下,不过是为了有一天能够将脚踩在他的头上。” “李念恩,你——” 小崽子不赞同地看着我,想要说些什么,我打断了他。 “有什么话以后再说,现在,我需要一杯茶。” 小崽子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终究是转身离去,我嫌弃地看了自己的呕吐物一眼,慢慢地将自己腾挪到窗边,以木棍撑起窗子,借着夜晚寒凉的空气,我浑噩的大脑得以渐渐清醒。 小崽子端着茶回来的时候,我正在通过窗子看着夜晚的京城。小崽子将茶水递给我,站在我的身旁,与我欣赏同一片景色。 凤仙楼是京城最高的建筑,从这里看去,西市的各个店家点着灯火,点点灯火连成一片,路面上行人如织,有独行者,也有同行者。向更远处看去,看不见的地方,正是主子现在安居宫殿。 我们看着极远处的皇宫,脚下踩着整个京城。 我慢吞吞地喝着茶水,洗去口中酸涩的苦味,一直沉默的小崽子突然开口了: “你还记得吗,第一次来到这里的时候,我哭了。” “是啊,我记得。” 将杯中茶水一饮而尽。 小崽子不是主子的孩子,他是三王爷的私生子。 世人皆云三王爷与三王妃伉俪情深,小崽子的存在就是这段令人羡慕的神仙伴侣之间,最大的污点。 十几年前,三王爷目如朗星,风度翩翩,与五王爷和季三青一起并称为京城的三大美男子。当时世家的女儿那个不暗自希望着,能够嫁给这般伟岸俊美的男子。 小崽子的母亲或许也有过少女怀春的时候,身为大家族的嫡女,不求名分地与三王爷鬼混过一段时间,等到她发现自己怀了小崽子以后,孩子已经很大了,堕胎对母体的伤害太大,世家女只能将小崽子生下来。 小崽子出生之时,三王爷早就抛了世家女,转而与京城名妓打得火热。世家女自有其傲气,不屑与一个下等妓女争宠,也不屑于逼迫三王爷奉子成婚。她瞒下了小崽子的存在,将他丢在偏远的屋子里,派了几个下人去照顾他,从此眼不见心为静。 世家女家业甚大,即使她风流韵事不断,依旧有想要借她晋升的青年才子追求。大概是小崽子七岁那年,玩够了的世家女决定成亲了,结婚之前,她写信给三王爷,告诉他还有这么一个儿子。 可是,三王爷当跟三王妃打得火热,他不久前刚为了三王妃遣散了自己后院的佳丽,这种关键时候闹出一个儿子那还了得,三王爷只能让主子去帮忙处理。 世家里有一两个私生子根本不算事儿,主子并没有放到心上,转手就丢给我了。 趁着夜色,我将脏兮兮小崽子带回了裕王府,前来接应我们的是三王爷的乳母,凭借她的地位本没有必要掺和这种事情的。是她自己闲不住了,听说三王爷有孩子了,主动来到裕王府要照顾这孩子。这位老妈妈那时已经四十多岁了,当她看见小崽子的凄惨模样时,口中直呼造孽,将三王爷和世家女狠狠地骂了一通。 她是三王爷的半个母亲,当然可以说些过分的话,可我不过是一个小人物罢了,连应和都不敢,只能赔笑。 那时候,小崽子双手环住老妈妈的脖子,呆在她的怀里看着笑得谄媚的我,满脸好奇。 老妈妈是个好人,不过她当上位者当惯了,习惯了使唤人,每次我去他们院里送东西的时候,老妈妈都会让我帮她做很多事情,我曾苦着脸问老妈妈那么多下人为什么却要让我干,老妈妈拍着我的肩膀说,我办事,她放心…… 后来,小崽子在她身边耳濡目染,也渐渐地开始在我头顶作威作福。不是今天要吃这个,就是明天要玩那个,再不是后天又要去外面玩了。 我不但要应付主子,还要应付这两个家伙,每日都疲于奔命。 别看我现在这么抱怨,那段时间我其实挺开心的,絮絮叨叨的老妈妈,上蹿下跳的小崽子,满脑子骚操作的主子,还有我的那群一事无成的酒友朋友。 那段时光在回忆里闪烁着金色的光芒,如梦幻一般美好,甚至能够让我遗忘了我内心所有的野望。某些时候,我也会想,我愿意放弃我获得的一切权势,只要让我回到那段岁月。 -- 第117页 那时候,小崽子表面上已经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美猴王了,可老妈妈私底下拉着我说,小崽子会因为过往的经历做噩梦,他常常会在半夜被吓醒。 一直默默关注小崽子的我希望他能摆脱过往的阴影,终于,让我等到了机会。 世家女所在的家族站队的右丞相,可惜被老皇帝一手扶持的右丞相不是季老丞相的对手,没在台前蹦跶几年就被季老丞相抓住了要命的把柄,右丞相连同其党羽一同被清算。 我知道小崽子的过往,我知道他的母亲与我的母亲一样冷漠无情。所以,当世家女被满门抄斩的那一天,我带着年幼的他登上了凤仙楼的最高处,那天,我第一次向徐玉阙赊了账,专门给小崽子点了凤仙楼最贵的一桌大餐。 外表已经有了皇族公子模样的小崽子在这么一桌大餐前破了功,刚一进门他就跟饿狼似的立刻扑到了桌前,留着口水说: “哇,李念恩,你怎么做到的啊?” “哼,你也不看看我李某人是谁。”我颇为自豪地挑眉,对着这个没吃过多少好东西的孩子豪横地挥手,“今儿你随便吃,敞开了肚皮吃,不要怂。” “嘿嘿,就等你这句话呢!” 这里就我们二人,他也顾不上什么餐桌礼仪了,直接上手将金黄油亮的八珍烤鸡的鸡腿给撕了下来。 凤仙楼中他最喜欢的就是这道菜,这道菜需要趁热吃才对味,以往我打包回府的烤鸡总是差了几分味道,今日,他总算能吃到最正宗的八珍烤鸡了。 就在他吃得满嘴流油之际,我带他来到窗前,遥指着燃烧着的宅邸,问他: “你知道那里的浓烟意味着什么吗?” “意味着什么啊?”小崽子一边问着,一边不忘记往自己的嘴里塞烤鸡腿。 “这意味着你那个不负责任的生母终于得到了报应。那燃烧之处就是曾带给你无限噩梦的府邸,同时,你母族就在今日满门抄斩!” 与小崽子一样,我也有一个总是给我带来噩梦的铁匠,当我听说铁匠已经身死的时候,我高兴了好几天。我以为小崽子会跟我一样,看着那带给他噩梦的的宅子被焚毁的惨象而兴奋不已。 我带他来到这京城最高处,就是为了让他能够看得最远,看得最清楚,一圆我未竟的梦想。 我的话音刚落。 吃得满嘴流油的小崽子先是一愣,而后丢掉了自己最爱的鸡腿,哇哇大哭起来。 我着实没有预料到这个局面,手忙脚乱的我左哄右劝,这位爷才哭哭啼啼地告诉我: “我……我很难过……我不想我娘亲死的,我希望她能和赵叔叔快快乐乐地过完一辈子的……” “你为什会这么想?” 善待我者百倍还之,伤我者令其千倍偿之。这是世人告诉我的常识,做不做得到倒是其次,我的态度也是如此。 “我……我知道我娘亲不爱我,可是……可是她也没有让我饿死冻死,好好地将我养到这么大,更重要的,没有我娘亲——我根本遇不到你们啊——” 满嘴是油的小崽子哇哇大哭,形象着实不雅。我有些复杂地看着这个心肠柔软的孩子,不知该说些什么。 过往的仇恨没有侵蚀他的内心,反而教会他要更加珍惜眼前对他好的人们。往昔的苦痛没有为他的心灵蒙尘,反而给予了他一双能够看见美好的眼睛。 他与我是如此的不同,却又如此让我震撼。 坐在他的身边,我让将小只的他抱到腿上,左右摇晃着身体,为他哼唱幼时母亲给我唱过的儿歌。 小崽子打着哭嗝,听我哼着儿歌,渐渐地,不再哭了。 140、 十年时间须臾而过,季老丞相对全国的改造逐渐完成。 经过前几年振刚剔弊的改革与长达几年的休养生息,天下河清海晏,时和岁丰。人口,税收,兵力,都达到了前朝不可望其项背的水平。 而这功劳,一半可归老丞相与主子所有,这对君臣配合的亲密无间,一个勇于做事,一个敢于放权,在这十年的光阴里,他们相互成就,最终收获了这样的圆满的结局。 老丞相已经许久没有大动作了,最近事务就是些祛除积弊之类的小事,就在我以为老丞相已经满意的时候,我却忘记了,季老丞相眼中的光芒,从未消失过。 事后我也想过,如果故事在隆兴十年的年初停止。朝堂上我们我们每日做戏,朝堂下我们心有灵犀,龙椅上的皇帝昏聩萎靡、装聋作哑。单单依靠着奏章和表面的强盛,那么我们最终载入史册的身姿都会是光辉而伟大。 但可惜,季安平就终究是季安平,符锦终究是符锦,李念恩也终究是李念恩。 既然时局给了我们这样的机会,我们就不可能会停手。 听天由命?安于现状? 这些词汇从来与我们无关。 隆兴十年,小世子这个蠢货没有半点长进,依仗着他无法无天的性格,几乎将所有功臣贵勋得罪个精光,要不是主子给他兜底,他早就死了千百次了。 他就是一个蠢货,偏偏这个蠢货在台前蹦跶了这么久,久到我们都懒得搭理他了。 季老丞相与其党羽成为朝中最大的势力,隐隐对皇权产生威胁,在主子的暗示之下,九王爷对季老丞相的抨击愈发严重。我平时虽然不言不语,但我与九王爷的关系在上层并不是什么秘密,我联手徐玉阙坚定地站在九王爷身边,三方形成合围之势力,围剿老丞相。 -- 第118页 这几年来我们之间的斗争有输有赢,各自折损了一些党羽,不过远没有达到伤筋动骨的程度,我们激诡束湿的政斗与冥顽难化的政见都掩藏在暗处,迟迟没有达彻底激化的转折点。 我们这勉强维持了十年的平衡,终究在隆兴十年年初被打破。 隆兴十年年初,季老丞相一手扶持的户部尚书返乡归来,将沿途所见告知季老丞相,年过七旬的老丞相大怒,彻查之后将种种情况写入诏书,连夜呈递给主子。 就是这份诏书,揭开了了盛世之下——腐朽溃烂的内核。 严重的贪污腐败与权力寻租从来不是末代王朝才有的情况,在权力高度集中的王朝里,自官僚体系进程的那一刻起,贪腐与特权就如影随形。主子登基不过数年,大禹国的贪腐就已经进展到了极其严重的程度。 比之前朝,不匡多让。 户部尚书忙了这么多年,今年终于被老丞相批准了能够返乡祭祖,户部尚书尚书高高兴兴地衣锦还乡,却为沿途所见瞠目结舌。他每到一处村庄,每进到一处城池,听到有大官来老百姓立刻会来喊冤告状,从这些百姓的口中,户部尚书得知了基层官员惊人的腐败程度。 基层官员趁着改革的大势,昧下了大片良田;借着上级下放的权利,他们通过权利寻租,替换修路铺桥的材料,事后转手倒卖;与商人合作,借由税款和自家亲戚的粮行购入大批粮食,人为地抬高粮价;援助给地方的钱款,经过这些官员之手,都会来个雁过拔毛。 不少官员年岁不小了,家中小妾娶了好几房,孩子也有了一大堆,寻花问柳的雅兴不减当年,不少良家妇女和未出阁的少女也在他们的问询之列。 主子立朝之时,走马上任的上任的官员不比百姓有钱多少,改革不过两三年之后,官员们跟变了戏法似的一个个穿上了绫罗绸缎,吃上了山珍海味,家中的宅邸那叫个曲径通幽、雕梁画栋。某些县令修建堂屋的砖瓦都是从别人那里“借”来的,家中连片的土地也让农民帮他代耕,半点酬劳也不会给予人家,一旦敢反抗,接下来的报复和苛待根本不是一个百姓家能够承受的。 底层百姓的控告喊冤数不胜数,但“上面”根本就不受理,反倒把控告者拷上公堂。某些乡间的刺头见地方官员不受理,层层上告,可惜,官官相护,一切努力不过徒劳。 老丞相刚开始改革的时候,对百姓承诺,只要他们愿意,随时可以将欺压他们的恶霸押送进公堂。诺言犹在耳,今已不可信。不过短短几年,公堂又与恶霸沆瀣一气,仿佛什么都没有改变。 这封奏章,是成千上万的贫困百姓以血泪渲染出的图景,正是惨绝人寰的人世的写照。 水至清则无鱼,主子一直以为贪腐被维持在可以控制的状态,他从没想过事态已经严重到如此境地。 当日早朝,主子当庭勃然大怒,命令老丞相彻查也罢,更糟糕的是,他给予了老丞相风闻言事的权利。 整个朝堂鸦雀无声,立在朝堂上的我手脚冰凉。 愿意无他,我们都察院,正是这块烂肉上,最腐臭不堪的脓疮。 与季家的治军极严不同,我和九王爷的手下兵痞不少,他们多少次从死人堆里爬出来,早已习惯了漠视风险。边塞战斗时的无情屠杀,造反时将刀剑对准自己的国人,他们早已抛弃了道德与底线。 战争结束以后,他们被下放到地方,仗着自己曾经的功勋,他们中的很大一部分成为了季老丞相口中的恶霸与污吏。 我与并肩作战的同胞战友们,走上了无可救药的贪污。 我的背后有季清贺与徐玉阙的情报网,他们的所作所为我早就知道,但我又能如何? 在将近十载栉风沐雨的征战途中,我们早已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我还会因为这些事情把他们送入地狱不成。 所以只能视而不见,装疯作傻,能瞒住一时是一时。 所谓政治,在我看来,不过是正着治理也行,反着治理也可,特权阶级的存在与贪污腐败的存在就是其中较为反动的一面,但只要能维持政局的稳定,将底层的声音压下去,这些就都不是问题。 只要能将那些百姓和反对者的声音压住,传不到老丞相和主子这两位高高在上的大人物耳中就可以了。 用高高的城墙与表面上的繁荣懵逼他们的耳目,将粉饰过的奏章和报告呈递到他们眼前。让他们一个以为自己的改革完美无缺,一个以为自己的国家一日千里。即使偶尔出了一些差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毕竟,弊端缺点都是“九牛一毛”的,不值得大范围的普查和大刀阔斧的改革了。 这种蒙蔽不过权宜之计,我也知道这件事迟早会被捅出来,不过我不着急,我的目的只有一个字——拖。拖到老丞相老死或者主子病重,只要拖到那时,就算这件事炸雷也不是什么大事 但谁会想到,偏偏在这个时候,户部尚书把这件事给捅了出来。 现在,主子正愁一个收拾我们的理由,老丞相也刚刚从大刀阔斧的改革中腾出手来。 局势危矣。 下朝以后,我回到官邸,想要找魏柯辛商量下一步的政策,可我回到官邸的时候没有看到魏柯辛,反倒看见了又来霸占我的桌子的季清贺。 他将脚敲到我的桌上,脚下压着我写到一半的公文,把玩着我的毛笔,心平气和地跟我说: -- 第119页 “你回来晚了,就在你上朝的时候,季老丞相已经派人把清档房的公文都搬走了。” 都察院的公文卷宗里有太多见不得光的东西,这些东西必须逐步发酵才能起到最大的作用,现在这些要命的玩意被一起放出来,鬼知道会发生什么。 “该死的,他怎么做到的?”我的脸色已经黑如锅铁了。 季老丞相他在六部中手眼通天,不过我都察院的历来跟他们关系不紧密,他何德何能直接插手我的地盘。 “你知道的,我就是他一手扶持起来的,虽然这两年我一直在清他的人,但还是被他摆了一道……” 季清贺耸耸肩,显得不是很在意。 鬼才会信他的话,不过现在不是计较的时候,我已经能预感到季老丞相拿到那些公文卷宗以后会引发怎样的腥风血雨。 为了抢在老丞相行动之前动手,我只能立即面圣。 哪怕明知主子仍在气头上。 主子照旧在御书房处理政务,由于我时常回来宫中陪他,门口的太监已经与我混熟了,直接放我进去了。 早春的天气仍旧有些寒冷,主子一手拿着汤婆子捂着胃部,另一只手翻看着下人呈上来的奏章。 静坐许久,主子肩颈部酸痛,他忍不住伸手揉了揉,趁此机会,我凑到主子身边,主子身旁立着的小太监想要开口,主子淡淡地瞥了他一眼,小太监瑟缩了一下,主动告退了。 我轻轻地给他按摩肩膀,一如十几年之前。 自从主子登上皇位,我位居都察院之首以后,我已经许久没有亲手服侍过主子了,时隔这么多年重新服侍他,我的手并没有生。 掐着时间按摩完肩膀,我轻轻地揉搓着主子的太阳穴,给他缓解眼睛的疲劳。 紧皱的眉头逐渐松开,主子合上了手中的奏章,他闭目靠在椅背上,终于愿意与我说话了: “李念恩,为什么这些从来都没有出现在朕案上?” “这都是小事,皇上在战场战场上吃了这么多苦,现在时享清福的时候了,没必要这么劳累。” 闭目养神的主子睁开了眼,他的脖颈微微后仰,他抬着头,我低着头,我们俩彼此相望。 “没错,”主子的神色寡淡,语气平静无比,“朕这具身体的确劳累不了不久了。” 我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连忙跪在地上。 “臣有罪。” 我的头深深的埋在地上,看不见主子的举动,只能听到悉悉索索的声音。 许久许久,主子叹了口气,没有愠怒,没有狠戾,有的只是深深的疲惫: “唉——你这家伙,明明一点都不怕朕,还在这装……” 他弯腰,亲手把我从地上扶起。 于金碧辉煌的承天殿之上,隔着龙椅之下的台阶,我看见的只是一个高深莫测的帝皇。而在这熏香馥郁的御书房中,他只是一个清瘦的男人,这几年他的胃痛愈演愈烈,生生将俊美无俦的青年郎折磨成如今的这幅模样,他的颧骨凸起,眼眶深陷,脸色苍白少见血色,若不是他周身的清贵之气没有任何改变,我都要怀疑是不是谁偷换了我的主子。 主子让我站在他的身旁,陪他一起看奏章,自从他当了皇帝以后总是喜欢这样,也不管我忙不忙,直接将我叫到御书房来陪他,一陪就是一个下午或者一个晚上,他也不需要我做什么,就那样在御书房里或站或坐,偶尔陪他说说话就行。 这是一个比老人家还老人家的癖好,我同他提了很多次,他偏就戒不掉。 有时候主子会把徐玉阙也叫过来,与呆若木鹅的我不同,徐玉阙在非常擅长活跃气氛,他身居右丞相之位,却比我还能干奴才的活儿,捶腿捏肩,逗趣笑话,他干得比太监还专业,谄媚到我这种当过好几年的奴才的都自愧不如。徐玉阙不止能把这些俗事干好,国家大事的办事效率也极高,主子头疼的事情他立刻就总能提出意见,偶尔主子忘记了上一句说了什么,他能立刻接上。 面对这样贴心的徐玉阙,谁不不会喜欢他,谁会不想重用他呢。可主子还是更喜欢叫我来他书房,不知为何。 主子知道我这次因何而来,他也知我只要得到答案就会立刻就走,或许是为了多留我一会儿,又或许是不想我打乱老丞相的办事节奏,他生生将我晾到了傍晚才告诉我。 主子轻轻地把奏章放下,叹了一口气。 “李念恩,朕也不想如此,可拥有这个天下的人,姓符……也只能姓符。” 主子终于对我坦承了自己的欲望。 他愿意如此肆无忌惮地袒露自己的意图,唯一的可能就是他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如此说来,他支持改革不过是为了借季老丞相之手来将权利收归中央,现在命令老丞相处罚贪官不过是为了将我们这群勋臣们赶尽杀绝。今日朝堂上他之所以生气也不是因为官员贪污,而是因为贪污不止侵害到了百姓的利益,还侵害到了皇权。 囚百姓以成一姓之私,令万民成为他的家奴。 皇权向来都是如此霸道无情。 主子已经将态度摆得如此明白,我还有什么不理解,同主子道别之后,我即刻离去。 走出御书房的时候,季婉月正提着食盒等在门口。她的事情也让人头疼,结婚十年没有孩子,也不知道这对夫妻在搞些什么。 -- 第120页 单论外貌和气质,季婉月的确可以称得上京城第一贵女,丽质天成,容若雕画,她静静地立在阶下,凛凛的贵气与女性的温婉结合地恰到好处。 “参见皇后娘娘。” 不管季清霜私底下怎么厌恶她,明面上的尊敬还是要给予她的。见我对她恭敬无比,季婉月的眉枝间透出了几分志得意满: “大人有礼了。” 她肯我露出得意神色,这件事倒是罕见,以往我每次见她时她对我都是一副针锋相对的模样,根本就是情敌的待遇,今日对我这样温声细语,估计是手中有了些不得了的把柄。 以往我会愿意跟她打几轮太极,套套这位皇后娘娘的话,不过我现在没有搭理她。 我连夜赶到九王爷的恭王府。 我们的旧部与小崽子已经聚集在他的宅邸了。 这些年来我以不不管事著称,但凡来找我的人,喝酒可以,办事免谈,都察院外的杂事极少插手。我的一些旧部一开始还想要依靠着我晋升,后来见我不揽权只办事,纷纷转投到九王爷的麾下。 我进到大堂,他们正围着九王爷抱怨咒骂: “王爷啊,我们也不容易啊,出生入死那么多年,现在不过享受几年,老丞相就看不下去了。” “我们又是流血又是流汗地打赢了这场仗,一点破烂官职和赏钱就把我们给打发了,倒让那些瘟书生来当权,这他娘的可笑。” “唉,现在瘟书生有了权还不够,现在要来夺我们的命了——” “就是啊,季安平那老东西有毛病吧。” 大部分的兵愿意跟着我们谋反不是有什么远大的理想,不过是为了身边同生共死的兄弟,和一直吊在他们眼前的萝卜——升官发财。 他们在最残酷的战场上厮杀,经历了流血百战,终于从平平无奇的小兵成为百战功高的勋臣。 这些勋臣们在战后腐化得最快,更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将头别在裤腰带上的生活,毫无道德底线他们捞得最狠,也最不择手段。 见我进到大堂,我的旧部立刻凑了过来,他们委屈地凑到了我的身边。 “将军。” “李将军……” 他们唤起我的旧称,仿佛我们仍在硝烟不断的战场上。 我在他们的簇拥下坐到了九王爷的身旁,他们眼巴巴地看着我,就像每一次战役前等待我下令一样。 我拒绝不了他们,但这一次,我只能给他们指引出了一条并不明亮的坦途: “刚刚我去面见皇上了,你们听我一句劝,若想保一条命,早点去老丞相那自首,把这几年捞的东西吐出来,说不定还能留下半条命。” 我的旧部们明显有些迟疑,他们指望着我能够像以往一样引导他们走向胜利,谁成想我在战争开始之前先向对方递了降书。 “可——” “将军,真的没有别的方法了吗。” 他们妄图做最后的挣扎,我只能苦笑着告诉哦他们: “没有了,你们听我的话,可能会死,但若不听我的话,一定会死。” 没有人愿意把吃进嘴里的谁愿意吐出来,不过这由不得他们。 十余载栉风沐雨的征战,使得我们围绕着主子形成了一个坚定的集团,我们为他征战四方平定敌人,不过,当我们击垮了所有的对手取得了天下以后,我们这群莽夫对于主子已经无用了,相反的,我们手中的权势与我们的团结,都对主子的统治构成了极大的威胁。 “还记得前几年惨死的富商世胄吗,他们当年的下场就是我们如今的下场。” 我近乎悲观地预言着,闻言,围绕在我身旁的旧部倒吸一口冷气。 “事情没你想得这么糟糕,”站在一旁的小崽子听不下去了,他伸出手指戳了戳我皱紧的眉头,“现在大家都还好好的呢,一起想办法呗。” “我还记得我在黄荃之战时跟你说过吧,我们当时的团结不过是为了对付真正的敌人,现在,我们杀了废帝,荡平了不服从的世家和地主,共同的对手已经没了,已经到了相互倾轧的时候了。” “但是——” 我阻止了他未能说出口的话语,现在情况危机,我没空给他分析局势,我侧过身,同一直沉默的九王爷说: “听我一句劝,你每天不要上早朝了。” 九王爷的手指敲击在椅背上,他抬头环视一圈,我们的旧部都目光殷切地看着他,等着他最后的裁定。 九王爷的手指停滞了,他回应着旧部期盼的视线,对我说: “动手的可能性不太大,这件事就是老丞相一个人没事找茬,真要追究的话,付永安和他的党羽可比我们做得过分多了,老丞相自己手底下的人也没几个干净的,法不责众,这件事很大程度上会不了了之。如果我们利用得好的话,说不定反倒能搬到季安平,借此除掉一个心腹大患。” 听着九王爷的言语,一位副官忍不住插嘴说。 “听王爷这么一说,这件事好像是在打仗啊。” “这就是这一场战争,就和我们无数次经历过的那样,一场战争。”时隔多年,九王爷的眸子重新亮起来了,他沉浸在旌旗飞扬的铁血沙场,想起了过往的热血。 战争是政治的一部分,战争的本质就是有着政治意味的行动,它承载着参战者的政治诉求。战争是政治行动的激化,它以鲜血和暴力夺权政权,贯彻自己的政治意图。 -- 第121页 九王爷喜欢战争,本质上是喜欢那种随时可能身亡的快乐,以及那种合理剥夺他人生命与自己生命的乐趣,他能从濒死之境中获得至高的快感,若不是主子一直看着他,就凭他那种打仗的方式,早晚把自己玩死。 所以,这十余年较为平和的政治生涯令他昏昏欲睡,深感浑噩无趣,他一直希望能从政局的风云捭阖中寻找到当年的奋不顾身的激情。他身在京城,心在边塞,人静心未静,过分亢奋的他,边事政事,事事关心。一直憋着一股暗劲,想要不管不顾地因为一时激情而硬拼,但图刚烈。 “李念恩,你看着吧,我会赢下这场战争的,就和以前无数次那样。” 九王爷叫着我的名字,对簇拥着他的将士们说道。 一如十余年前,年轻的将军披着猩红的披风,于昧明时分,亲自敲响战鼓,三军皆哗扣以振旅,其声动天地。 闭眼之时,我的眼中留下了过往的残影,那铁血飞扬的疆场,那千军万马的阵仗。 实在是令人触动的场景。 可惜,这是政坛,不是战场。 他们以为明日是一场有输有赢的战争,实际明日却一场早已注定的死局。 在周围旧部的欢呼声中,我的周身刺骨寒凉。 我不是主子,我拦不下想要作死的九王爷,秉承着能救一个是一个念头,我转而询问一旁的小崽子: “你呢,你听我的还是听他的?” “我明天会上朝。” 小崽目光坚定,没有因为我之前的言语动摇。 “你再说一遍。” 以往他不听话我的话也就罢了,这一次他让我脸色彻底阴沉,见我如此固执己见,他也有些不耐了。 “我搞不懂,你为什么这么怕,父皇再狠能把大家都杀了不成。” “是的,他能。” 我冷笑一声,不屑于搭理这群自大狂,拂袖而去。 回到府邸之后,我也顾不得什么禁忌了,连夜给他写了好几个假条,从头疼请到胃痛,主子估计也没睡,很耐心地拒绝了我所有的假条。 他再三劝阻我:就算勉强自己,明天也“请”一定要到场。 万般无奈之下,我只能披上官服进入皇城,到了承天殿门口时,我一不做二不休,捂着腹部惨嚎,殿门口的小太监被我骗到了,他上前扶住我,关切地询问我怎么了。 我脸色惨白地揪住他的衣角,求他去帮我给皇上告个罪,就说我今日身体实在不适,不能上朝了。 小太监不疑有他,慌慌张张地去找管事的公公,让他跟皇上说明情况。 小太监进去报告的时候神色慌张,回来看我的却脸色复杂。 “皇上说了啥?”我一副命不久矣的模样。 “呃,皇上让我告诉大人两件事,一件事儿是他准了您回家养病,另一件……”小太监显得有些难以启齿,有些尴尬地说,“皇上让我给大人传句话——‘装,你就接着装。’” 我对后面一句话装作没有听见,选择性地接受了主子准许我不上朝的结果,跟小太监道了声谢以后,转身就跑。 往回跑的路上遇见了两个熟人,第一个是小崽子,他见我这幅耍无赖的模样,还鄙视地看了我一眼,觉得我没种。 我捂着肚子哼哼着,生气倒没生气,只是心中有些感慨,他这种仅余的少年气,马上就快消磨殆尽了…… 另一个人是徐玉阙,他对局势的判断可比九王爷和小崽子清楚多了,路过捂着肚子我的时候,他在我耳边轻轻说: “如果我活过了今天,你请我喝酒。” 我没有回答,只是微微点了点头。 徐玉阙也看出来了,政治清算要开始了,他身为季老丞相最大的政敌,朝不保夕。九王爷我还能劝他不要掺和,凭借他皇族的身份与过往的功勋,主子说不定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徐玉阙根本无处可逃,他是主子被扶持上来制衡老丞相的,这就是他最大的作用,一旦某一天他做不到了,他就沦为了无用之人。 而无用之人的下场,总是凄惨的。 今日的早朝持续的时间格外久,我焦灼地在屋内踱来踱去,直到侍女提醒我该吃午饭了,我才等到了下朝归来的徐玉阙。 徐玉阙还把小崽子一起带来了,不过没有看到九王爷的身影。 “如何?” 我亲自到门口迎接他们,刚一见到他们就开口询问。 徐玉阙神色倦怠,言辞间颇有些破罐子破摔的阵仗: “看今天这阵仗,忠臣难免一死,奸臣难逃一死,以后我不做忠臣也不做奸臣,我做弄臣,逗皇上开心就得了。” “发生了什么事?” 我心中顿感不妙,继续追问他。徐玉阙这才不情不愿地将今日在朝堂上的景象告诉我。 老丞相半点情面不留,对着各位功勋贵族的面,一条条一桩桩,将他们所有犯下的罪孽当庭宣读。小到家中下人私自拿了哪户商家的东西,大到他们怎样倚仗权势将平民威迫至死,老丞相将血淋淋的罪状摔倒小世子和九王爷的脸上。 哪怕屠杀富户的时候,老丞相也是斯文从容的,徐玉阙说,他从没有见过老丞相发这么大的火。 权臣震怒,满朝惊动。 徐玉阙深知此刻不能出头,他装作没有看见主子使给他的眼色,低着头,乖顺地立在朝堂的右侧,眼观眼鼻观鼻。 -- 第122页 小世子和九王爷说到底是皇亲国戚,除了他们的父母双亲谁敢如此对待他们。大厅广众之下,两人怎能忍下如此的羞辱,他们当庭反对,与季老丞相激烈地争执起来。 一开始只是争执,两人话里话外的意思是要让老丞相识点相,不要给脸不要脸,这种事情杀几个典型就够了,全都杀了这个国家还怎么运转,又怎么对得起那些流尽了鲜血才换来胜利的将士们。 老丞相认为,他亲手锻造的这个国家已经步入了无可挽回的深渊了,面对如此严峻形势,只有经历一场从上到下的血洗,摧毁现在的局势,将已经无用的蛀虫扫除,对官僚体制进行一场彻底的审查。 他不在乎死多少人,也不在乎贪官污吏有多少苦衷,为了他理想中的天国,为了那注定遥不可及的乌托,他寸步不让。 不同的立场,不同的信念,同样的固执,同样的傲慢。 这是注定死局。 言语是苍白而无力的,经过漫长的争吵之后,没有愿意放弃自己的立场。激烈争执了许久也没有吵出个结果,怒极的几人最后在朝堂上上演了全武行。 笏扳与官帽齐飞,鲜血共青紫一色。 一直冷眼旁观的主子不得不下场,他被逼着提前表态。从主子昨日的言语来看,他无疑是支持老丞相的,他需要依靠这场血洗来铲除危险的军事勋贵,不过也不能让老丞相自行其事,他一开始的想法估计是想要依靠九王爷与小世子来制衡老丞相。 谁成想,这两个没有眼力价的家伙第一天就把局势闹到如此不可收拾的局面,主子无法继续他暧昧的态度,必须现在就做出选择——这正是老丞相想要的。 我与老丞相都没有猜错,主子死死地护住了老丞相,以抗旨不尊扰乱朝纲的名义勒令近卫将九王爷带了下去,禁足恭王府。 小世子孤掌难鸣,脸色惨白地对老丞相当庭道歉。 年逾七旬的老丞相在激诡束湿的政局中翻云覆雨三十余载,于这形势转捩之际,这位铁腕政客又一次掌控了大权。 谁都知道,这位老人家将又一次以逆臣鲜血染红自己的帽顶。 想到那样的场景,想到曾经的亲密无间的友人与爽朗亲和的叔叔都将被架上刑场。小崽子开口了,他脸色恍惚,言语几乎是从咬紧的牙关之中蹦出: “你知道我现在想什么吗?”他自问自答着,“我在想,我宁愿回到那朝不保夕的硝烟战场上去。” 在瞬息万变,人命如同刍狗的战场上,我们最最决绝的方式不过是拍桌子对骂,撂担子不干活了。可在回到巍巍皇城之后,昔时不过一次争吵退让便能解决的问题,在不觉间化成了明处暗间刺向同伴的匕首。 战争是流血的政治。 政治是在暗处的厮杀。 141、 新的一轮血洗就此开始。 九王爷被囚禁王府,徐玉阙被主子降职,我被季清贺架空。朝堂又一次沦为季老丞相的一言堂。 黑羽卫联合季清贺的手下直接闯入京城的各个宅邸,在平和生活中磨平了所有冲劲的勋贵被套上枷锁。一个牵扯到另一个,顺着他们的交集网顺藤摸瓜地蔓延开去,不过半月,跟随主子东征西战的名将功臣们几乎被连根拔起。 吉安侯、平凉侯、南雄侯、玄德侯、景宁侯、中丞、御史、侍郎…… 下人每日递给我的线被报全都是老丞相就定了几个人的罪,季清贺又抄了几户人家,黑羽卫又杀了几个抗旨不遵的逆臣。 我像个懦夫一样蜷缩在自己的府邸里,遥想着昔日我们并肩作战的时光,醉生梦死。 灯笼高挂,烛火将夜晚的厅堂映照得宛若白昼,我的手下又来找我喝酒了,边塞时候他们一个个都是黝黑壮实的小伙子,来了京城以后也学着城里人的那副样子,穿起了长袍,满口之乎者也。他们与我一同征战的九年多,从尸山血海中爬出来,边塞的时候能活着就不错了,也没有吃过什么好东西,带他们进了京城以后,终于可以天天吃肉顿顿喝酒了。 为了让这群憨憨的小伙子见见世面,我带他们在凤仙楼吃大餐:海参、对虾、鲍鱼、干贝、猴头、鲥鱼、珍珠鸡、卤鸽,一盘盘、一碗碗,目不暇接,当夜的菜肴丰富,气氛也无比欢腾,他们说着不吃了不吃了,当新菜端上来的时候,又忍不住伸出了手。 我笑话他们说话就像放屁,他们装疯卖傻,继续吃喝玩乐。 玉壶光转,歌女笑语晏晏,杯中波光潋滟。 今日良宴会,欢乐难具陈。5 再后来,这群连青楼都舍不得去的老处男们各个都讨娶了贤惠的老婆和漂亮的小妾,不过几年,就生了一堆白白净净的孩子。我去他们家的时候,孩子会围绕在我的身旁,闹着跳着同我要吃食和玩具。 “敬美人,敬美酒,敬美食。” 空荡荡的圆桌上只剩下我一人,对着一叠花生,对着黯淡的烛火,对着桌子对面空荡荡的黑暗,举杯。 “干杯——” 仰头,一饮而尽。 一人独酌,直至醉死,我倒在桌上,在朦胧的醉意之间。 我看见了他们重新坐在了坐在了圆桌上,笑容明朗,我们一起开怀畅饮。 哈—— 我早就知道他们会有这一天,所以我没有拦住他们。 -- 第123页 都是我的错。 142、 我在酒桌上昏睡了一夜。 第二日清晨,是小崽子把我摇醒的。我睁着朦胧的醉眼看着他: “怎么了吗?” 他的身后是大开的门扉,早春的阳光从门扉倾泻而入,照亮了在黑暗中安眠了一夜的我。 他站在高处,站在阳光下,看着浑噩度日的我,皱眉说: “你怎么搞成这幅样子。” “啊?什么样啊?” 我不愿意从醉酒中醒来,大脑浑噩,我茫茫然地看着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小崽子不再问了,直接伸手将满身酒气的我拖走,动作无比粗暴。府中的下人一开始想要救我,但见拖着我的人是小崽子以后,纷纷只敢站在原地观望。 “傻站着干什么,还不去给你们家主人准备洗浴的用物!” 小崽子横眉,对下人毫不客气地命令道,那副样子,倒比我这个主人还像主人。 侍从们连声称是,连忙按照小崽子的吩咐去准备东西了。 小崽子对我半点敬意都没有,直接将我连人带衣服丢带了浴桶里。只听扑通一声,我整个人就成为了一只落汤鸡。将我换洗的衣物挂在屏风上以后,一直黑着脸的小崽子也不管我这个酒鬼有没有淹死在浴桶里,只留下一句: “自己洗干净。” 转身就跑到屏风后的椅子上坐着休息去了,独留我一个人傻傻地呆在浴桶里,愣了回忆,我气愤地拍打着水面,控诉这个越来越无法无天的混蛋: “喂喂喂,符克己,要不要这么过分啊,这么粗暴想干嘛呀你?” “这种关键的时候,你把自己搞成这个样子,你想干什么?” 他怒斥到。 他显然生气了,隔着屏风,我能见他背对我坐着的背影,他的手中攥住了什么,身体绷得很直。 他跟我一同征战了那么多年,与我们一同经历了这么多,那些给他糖吃的叔叔,那些看着他长大的人们,我的部下对他来说同样是极为重要之人。小崽子肯定不甘心眼睁睁地看着他们一个个走上邢架,他这两天的的压力一定也很大吧。 想到这儿,我没了苛责他的动力。 叹了口气,我坦承了我颓废的原因: “那我能怎么样啊?主子从未放弃过对黑羽卫的掌控权,特务和杀手又都被季清贺握在手里,控制边塞大军的季清霜说到底是季家人……我们手里没有任何士兵,我能怎么办,去劫刑场吗?” 我是一个自私鬼,只想让我自己存活下来,所以我主动卸下兵权,把自己打造成无害且懦弱的官僚,丝毫没有顾忌自己必死无疑的旧部。 “兵……”小崽子的声音逐渐低下,他起身走到屏风,小声地向我透露道,“兵部的连尚书跟我透露了,他接着自己的权利偷偷豢养了私兵,就养在京城外。” “胆子真大,怪不得皇上这么着急动手……有多少人?” 我同样压低了声音,以极快的语速问道。 “五千。” 我暗自盘算了一下,笃定地说: “够了。” “嗯?光是黑羽卫就有一万余人了,五千,真的能成事吗?”小崽子奇道。 “只要手中有兵,我李念恩就没有怕过的时候。连这点自信都没有,我李念恩哪能乱世之中混出个名堂呢?” 刚刚还醉眼朦胧的我霎时清醒,眸中暗藏精光。 “可空有自信也没用啊?” 小崽子经历了我从一个小兵成为一个将军的全过程,他知道我在外人口中的赫赫威名有多少水分,什么不世名将、百战百胜,骗骗手下和老百姓还行,跟我一同出生入死的他才不信呢。 不过,我虽然只是一个凡人,但我的对手,说到底不过也是一个凡人罢了。 “小兔崽子,我今儿就好好教教你怎么谋反,”水声之后掩藏着我低沉的声音,屏风背后的小崽子又靠近了些,“中央政变与地方造反不同的,地方造反是谁的拳头最大谁说得算,中央政变比拼的则是人脉和威望。政变分为两步,一是夺权,二是稳定政局。夺权的第一步是控制武器库和截断政令。皇上历来多疑,他担心黑羽卫被有心之人利用,平时训练黑羽时使用的都是木剑布甲,精良的武器铠甲统一收在武器库之中,没有他的手令,无人可以调用,这正给了我们机会,五千人中分出两千人去控制住武器库足矣,等到这一万黑羽卫的装备尽数在我们手中,他们自会畏首畏尾,无法行事。 “剩下的三千人中分出两千人随我一同去逼宫,一时无法将皇上杀死也不重要,只能能控制住政令的传输,保证皇上没法坐在王座中庭遥控大局即可。余下的一千人去控制住各位重臣的宅邸,防止他们他们瞎掺和。 “等到夺权我完成以后,下一步就是稳定政局。凭借我的人脉,笼络中枢政要并不麻烦,京城的军方势力多数是我与九王爷的旧部,这几年一直坚定地站在我们身后,抉择时刻他们一定会站在我们身边。季家那边,季清霜手握重兵但远在天边,所有人都会对她有所忌惮,我还是季清霜的夫君,没有道理动手,只要我跟季老丞相承诺,事成之后,我放给他更大的权利,老丞相看在季清霜和权势的面子上,反水的可能性极大。徐玉阙跟我关系过硬,他做过我十几年的‘钱袋子’,我们相互知之甚深,关键时刻他不会背叛我的。小世子的不足为惧,他的手下尽是些吃喝玩乐的废物,仗着点随时可能消失的荣宠为非作歹,欺压得罪勋贵无数,你这几年不是收容了很多被小世子欺压的能吏吗,这个废物就交给你手下处理了。 -- 第124页 “只要符锦死得透彻,我们笼络京城的重臣和各方势力不成问题。至于京城外的百姓和官吏?我这个家伙虽然安静了好几年了,但我在民间的威望和传奇可从没有半分衰减,有了这威名我就可安人心,有了这声望他们就会信我。我们在黄荃之战中创造的奇迹就注定了,只要我手中有兵,就没有人相信我会输。 “如此,我李念恩这条毒蛇就能吞了符锦那只大象!” 小崽子没有言语,隔着屏风和水雾,他的身影若隐若现,良久之后,他倒吸了一口冷气: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父皇一定要杀了你们。” “那是自然,只要他想让这天下姓‘符’,我们这群“功臣”,他一个都不会留。” 在主子的疯狂杀戮背后,是冷酷到极致的政治理性。 “哎——”小崽子长叹,为这注定无解的死局,随后,他转移了话题,提出了另外一个问题,“对了,我们政变这件事情需要提前告诉九皇叔吗?” “当然要告诉他,等我洗漱完立刻前往他的府邸。” 一边说着,我一边从浴桶里爬出,换上新的衣裳。 小崽子站在屏风后问我: “恭王府现在把守森严,你能进去吗?” 湿透的长发披散在肩上,仅着里衣的我从屏风后走出。 “你又忘了吗,我可是李念恩,李大人啊。” 143、 主子这次提前给了我警告,说明他暂时还不想杀我,仗着这点“荣宠”,我堂而皇之地从正门进入恭王府,无人敢拦。 守门的黑羽卫对我毕恭毕敬,可恭王府内的动物们可就不这么想了。 以往我进恭王府的时候都有我的小柳儿给我引路,这次柳儿好像有什么事儿,没有立刻赶来门口接我,我不得不独自踏入“危机重重”的珍兽园。 九王爷这个家伙不知道什么毛病,小时候就喜欢养动物,还净喜欢养些奇奇怪怪的动物,从天上飞的雀鸟到地上跑的百兽,但凡事京城中有谁家搞来了什么稀奇的动物,他软磨硬泡也要弄来。为了满足他这个奇怪的癖好,主子小时候没少当“劫匪”。 与自带动物亲和属性的九王爷不同,我很不讨动物的喜欢,小时候去九王爷的府邸的时候,没少被猫挠,被孔雀追,被猴子欺负…… 所以,后来九王爷挂了那块“李念恩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以后,我第一反应是松了一口气,这样主子就不会每一次去恭王府的时候都把我给捎带上了。 近十年里,刚开始是九王爷亲自给我引路的,后来,我觉得这样太麻烦了,于是让他的新侍女柳儿给我带路。 而今,九王爷和柳儿都不在身边,我这个被一直被动物讨厌的人小心翼翼地踏入了这珍兽园。 刚踏入的时候还好,那些动物都只是在暗中窥视,虎视眈眈地看着我,仿佛我只要一有异动,它们就会一拥而上。提心吊胆的我慢慢地走着,好不容易平平安安的走到了异兽园的尽头了,都能看到九王爷的书房了,胜利在望。 只可惜,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就在我渐渐放平心态的时候,一直大白鹅从书房的方向冲出,直直地朝我这边扑腾着。这只大白鹅有着异常矫健的翅膀,凶恶无比的眼神以及一往无前的气势,我一看就知道,这位是我惹不起的大神,卑微如我只能主动给它让路。 大白鹅从我身边经过的时候不屑地瞥了我一眼,就是这一眼,让这只大鹅睁大的眼睛,它停下了扑腾的翅膀,在我紧张的视线里瞪了半天,突然就发怒了,调转头部,直直地向我冲过来。 我吓得立马向着九王爷的书房跑去,口中高呼着: “符烁烁烁烁啊啊啊啊——快来救我啊!!!!!” 听到我的叫喊声,九王爷立刻从书房里跑了出来,见我被他养的大白鹅追着跑的模样,他忍不住笑出了声。 “你还笑,有什么好笑的!!!!” 闻言,九王爷笑得更厉害了。 折腾了好一会儿以后,我的头上插了好几根鹅毛,九王爷终于把那只霸道的大鹅抱在了怀里。 后怕地我站在站得离这一人一鹅极远。 这时候,我无比怀念季清霜和小崽子,小时候,这两个家伙都喜欢吃烤肉,尤其喜欢尝试各种各样的烤肉,京城中的奇珍异兽的确不少,但论数量和品种的丰富程度,没有哪里比得上恭王府。这两个口味一致的馋鬼一见如旧,经常合伙翻入恭王府盗取九王爷的心肝宝贝们。 季清霜的武艺高超,小崽子那时候就是一个白斩鸡,季清霜之所以愿意带着小崽子这个累赘,原因在于小崽子背后站着厨艺高超且没脸没皮的我。他们两个家伙嘴馋无比却不会做饭,急需一个能替他们烤肉的,正巧我跟九王爷的仇怨众人皆知,我们三人一拍即合。他们负责偷,我负责烤,他们满足了口腹之欲,我满足了复仇的欲望。 吃人嘴短,拿人手短,他们吃多了我的烤肉自然会帮我做事。只要我听说了九王爷最近对哪只珍兽宠爱至极,我就会让季清霜和小崽子主动出击,保管第二天那只珍兽就“不翼而飞”。 对此,我表示很爽,小崽子和季清霜也很爽,只有九王爷看着自己越来越空的珍兽园心尖滴血。 有时候,我们做得过分了,这个九十岁的小萝卜头会气冲冲地去季府讨公道,大事上从不含糊的老丞相却会在这种小事上装疯卖傻,老丞相眨着眼听了半天以后,会用特无辜的表情看着小小的九王爷,询问道: -- 第125页 “小王爷,我年纪大了,您刚刚说得什么来着,我没听清。” “……” 沉默之后,九王爷复述了一遍,脾气很好的老丞相继续问道: “那个,你的第一句话是什么意思啊,能再说一遍吗?” “……” 纯良的九王爷哪里是这位对着一个小孩子都能耍无赖的老丞相的对手,他最后的下场往往是眼含热泪,哭唧唧地离开季府。 回忆起往事,我忍俊不禁,抱着大鹅的九王爷见我满脸笑容,好奇地问我: “什么事儿让你这么开心?” “嘿,你还记得小时候,季清霜和符克己经常偷你的宠物吗?那时候你四处告状也没能把季清霜咋样。” “别跟我提这件事,”九王爷满脸黑线,“每一次知道我又告状又失败了,季清霜那个霸王就会把我堵住,好好地嘲笑一番。” “还有这事?”我凑到了九王爷的身边。 我常常跟我的旧部喝酒,酒桌上我很少谈政事,但季清霜、小崽子和九王爷小时候的糗事我可没少谈。他这次主动自爆,用不了多久就会变成人尽皆知的事情了。 九王爷也意识到自己不应该乱讲的,闭紧了嘴巴不说话了。 这只大白鹅似乎真的有灵性,见我欺负它主人了,探出长长的脖子,又狠狠地啄了我一口。 一声惊呼,我后跳一步,一边捂住受伤的右臂一边恶狠狠地盯着它。九王爷被我和一只牲畜斗气的模样逗笑,也不皱着脸了。 见他笑容宛若三月暖阳,达成目的我嬉皮笑脸地逗弄他: “呦呵呵,你看你,这不是笑了吗?” 笑着的九王爷一愣,随即转过身去,从他的背后看去,耳尖通红。 我笑得愈发顽劣。 我们二人在书房中坐定,在我的再三要求下,他怀中的大白鹅已经交给了刚刚返回的柳儿。 我黏糊糊地凑到了九王爷身边,我们在一起十年了,已经从最初的黏糊到令人发指的模样,渐渐变成了老夫老妻的相处模式。这几年来,我越来越少在他面前撒娇示弱。 见我今日如此主动,九王爷有些惊讶了: “怎么了,是看我被关起来了,所以担心我吗?”他伸手按住我的肩膀,低下头,笑着与我碰了碰鼻子,“不用担心,这点小事还打击不到我。” 这当然打击不到你,主子这招名为囚禁,实为保护,只要你一直老老实实地呆在王府里,所有的阴谋和残杀就都和你没有关系。 九王爷还被关着呢。 仅此一句便能令所有的弹劾毫无作用。 主子这点小心思我看得明明白白的,可看得越明白我就越嫉妒,嫉妒主子对九王爷的维护,嫉妒九王爷的不谙世事,竟然真的以为主子生了气。 如果平时我会给九王爷分析局势,告诉他主子的用心良苦,不过我这次是来挑拨离间的。 “小事是小事,但我还是不希望这些小事影响到你” 我将下巴搁在九王爷的肩膀上,嘴唇对着九王爷的耳朵。 “嗯?这么关心我啊?” 九王爷自然而然的将我搂在他的怀里,好像没有听出我的言外之意。我知道我应该说得更加明显一些,可我担心隔墙有耳,不敢在这里明说。 “是啊,我就是这么关心你的,你怎么奖励我?” 我柔顺地依偎在他的怀中,揽住他的腰,仿佛一只一心一意依赖着主人的猫咪。 男人的天性决定了,他们喜欢臣服的伴侣,尤其是势均力敌的伴侣的臣服,我也是一个男人,我清楚这一点。 并且,我毫不避讳利用这一点。 强大和懦弱,都是可以可以利用的。 “好啊,我这就给你奖励。” 见我这样温顺,一向纵容我的的九王爷陪我演了起来,他展现出强硬的一面,伸手拧住我的下巴,垂头吻了下来。这个吻很狂野,他如同一个暴君一般从我口中掠夺着一切,他拦住我腰肢的臂膀很用力,仿佛要将我嵌进他的骨血之中。 这一次,我没有抵抗,任由他从我这种夺走必须的空气,任由自己陷入缺氧的迷乱之中,任由他完全掌控我的生命。 我们的舌头彼此缠绕,分享着彼此的温度和液体,肺部的空气逐渐减少,眼前炸开狂乱的色块。 抵死缠绵,不过如此。 九王爷这次没有留手,将我逼到了濒死的境地才放手。他放开的我的时候,我的大脑茫茫然地,在他的言语引导下才能正常正常呼吸。 “念恩,呼——吸——” 他宽厚的手掌拍付着我的后背,低沉的声音指引着我的全部身体,我揪住他的衣襟,整个人蜷缩在他的怀中,伴着他的言语大口呼吸着。 九王爷擦去了我眼角泛起的泪花,将我整个人搂在他的怀里,以哄弄的语气劝我: “念恩,你想喝酒吗?” 我知道他与我一样,都被刚刚的吻勾起了兴致,不过我没有彻底色令智昏,并未忘记自己的正事。 下人将酒端上来以后,我从他怀中探出上半身,给我们二人分别倒了一杯酒,九王爷伸手要拿起自己那杯,我挡住了他。 “怎么?” “单单喝酒多没意思。” 我举起自己的杯子,将杯中酒水含在口中,起身,把自己口中的酒水缓缓渡给他。九王爷讶异的睁大了眼,随后任由我在他的口中兴风作雨。 -- 第126页 我的食指抵在他的颈部,感知他吞咽酒液时滑动的喉结。 柔软的皮肉,坚硬的骨骼,脆弱的颈部,顽强的生命。沿着他的喉结往下,挑开他整齐的外氅,伸入他的内衫,我的手指停驻在他最炙热的胸前,轻轻地抓挠着。 “你在玩什么呢,好痒。” 九王爷将我推远了些,咯咯地笑着。 “别笑,好好感受。” 我微微调整身位,用自己的后背遮住窗口,杜绝了他们可以看见我手下动作的可能。 手下一笔一画,我在他伤痕累累的胸口写道: 【我可以解除你的禁足,你愿意吗?】 我之前的话语中已经隐隐透出了我要谋反的意味了,九王爷并不傻,很多时候,他只是装作不知罢了,他以为像个鸵鸟一样把自己的脑袋埋进沙子里,陪我一起演一场戏剧,一切都会就此揭过,仿若无事发生。 可事实就是事实,就算你怎么假装,怎么逃避,也无法逃避。 符烁,现在请你做出选择,我和符锦,你只能选择一个。如果选择我,就抱我吧;如果选择符烁,就将我谋反的事情告诉符锦,让我李念恩就此万劫不复。 背着窗口的光明,我的神色中尽是严肃,九王爷无法再装作无事发生,脸上愉悦的表情逐渐消失了。 他深深的看着我,在这漫长而短暂的一瞬间里,他的眸中闪过了很多情绪,终于,他做出了选择,眸底只剩下刺骨的悲凉。 “李念恩,我爱你。” “嗯,我也是。” 他闭上眼,重新将我搂在怀中,他的怀中温暖无比,我的血管中流淌着冷冰冰的血液,在我耳边,宣判如约而至, “但如果你敢动皇兄的话,我会亲手把你送到地狱去的。” “嗯,我知道了。” 睁眼之时,他仍旧是战场上最无情的将军。 只不过,我不再是站在他身后的战友,而是他身前的敌人。 我在他怀里微笑着,流出了泪。 恋人之间相互安慰的蜜语只是空荡荡的皮囊,从腐臭创口流淌出的鲜血才是残酷的真相。 “凭我们这十几年的情谊,能让我死个明白吗?” “……好……” 144、 在属于孩子的故事开始之前,是两个母亲的故事。 朱青是管事的女儿,从她被族长选为了小小姐的侍女的那一天起,她就为自己的小姐而活了。 朱青陪着自己的小姐长大,陪着她一起玩耍,陪着她一起学习女戒女红。朱青一直陪伴在小姐的身边,她是小姐唯一的贴身侍女,也是小姐最喜欢的侍女。 朱青对小姐的感情,是母亲对女儿的溺爱,是仆从对主人的愚忠,是友人对知己的喜爱。 亲情、友情、爱情,小姐就是朱青的一切。 所以,当小姐跟随自己的姐姐一起进宫的时候,朱青不顾自己父母的反对,义无反顾地跟着小姐走了。 一入宫门深似海,此后余生,朱青再也没能踏出宫门。 小姐入宫的时候,不过十五岁,还是一个不知事的小丫头,可这小丫头偏偏长了一张明艳的娇容,在皇后一家独大的后宫中,小姐的这张脸就是她最大的祸事。 朱青为了保护好自己傻乎乎的小姐,做了自己能做的一切,高尚的,卑劣的,只要能保护好小姐,她不惜付出任何的代价。 小姐是家中最小的女儿,自幼被所有人娇惯着长大,哪怕是到了宫中,行事也不知收敛,小姐的姐姐劝了她很多次,可小姐不听话,依旧我行我素,为了护好这样的小姐,朱青没少背锅被罚。 后来小姐的姐姐都看不下去了,劝告朱青不要搭理小姐了,让她自生自灭吧。 朱青摇头不语。 在又一次担下了本应由小姐承担的责任以后,朱青的后背满是伤痕,几乎没有一块好肉,这一次,朱青未能瞒自己没心没肺的小姐。 眼尖的小姐看见了朱青背后红色的印迹,好奇的她往朱青身后狠狠地拍了一掌,朱青没有忍住,发出了一声痛呼,小姐低头看着自己掌心猩红的液体,她就算再傻,也意识到了不对劲。 她不顾朱青的反对,剥了她的衣服,看着朱青背后翻开的皮肉,想着朱青装作无事发生的模样。 她还有什么不明白。 她所有的天真的,都是朱青以血的代价换来的。 无法无天的小姐哭了,她抱着鲜血淋漓的朱青,哭得不能自已。 一直是一个孩子的小姐为了保护她的人,不得不学着长大。十几岁的小姑娘,不得不学着大人的模样争风吃醋。 她终于学会了利用她的那张狐媚脸。 朱青为了保护小姐的天真不惜血的代价,小姐为了保护朱青舍弃了自己所有的天真和妄想。 人事总是荒诞。 时值老皇帝想要控制皇后的权势,小姐抓住了这个机会,压抑了自己所有的高傲和任性,成了老皇帝身边最貌美最娇俏的解语花。 一直不喜欢与人为恶的小姐令自己成为了刀子,处处与皇后娘娘作对,仗着老皇帝对自己的“荣宠”,常常在人前就把皇后娘娘怼得下不来台。 只喜欢吃喝玩乐的小姐强迫自己掺入诡谲的政局,在老皇帝的授意下联手自己的母族,力求打破皇后一族一家独大的局面。 -- 第127页 随着老皇帝逐渐收拢权利,一直坚定地站在老皇帝身后的小姐地位也水涨船高,短短几年间,小姐就成了宠冠六宫的容妃,朱青也成了说一不二的女官。 表面烂漫实则阴毒的容妃,一丝不苟的朱女史,这便是所有人对小姐与朱青的印象,至于她们最初的模样,除了她们自己,已经无人记得了。 容妃一直想要一个孩子,有着绝世容貌的她比谁都清楚容貌的易逝,老皇帝对她的爱因容色而生,也必然会因为她的容色渐衰而褪去。可皇后不准许有人比她先孕有皇子,太子出生之前,容妃多次滑胎,这件事情是谁干得大家都清楚,只是默契地装作不知罢了。老皇帝也不会为了一个没出生的孩子跟皇后闹翻天,容妃所有的苦痛只能是打落牙齿吞咽入腹。 好不容易等到皇后生下了太子,由于多次滑胎,容妃已经很难受孕,在她姐姐端妃生下三王爷以后很久,容妃才再次怀孕,但很可惜,容妃第一个生下来的孩子是个女孩。 女孩名叫符苓,是个活泼壮硕的婴孩,为了生出这个孩子,容妃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太医多次告诫容妃,她的身体已经禁不起折腾了,使用绝孕的药物也比继续生育对身体的伤害要小。 可在生出男孩之前,容妃不愿意罢手,她拼着生命危险怀了第二个孩子——也就是八王爷符锦。 太医见劝告容妃无用,转而同朱女史言明,容妃如果要生下这个孩子,很可能死在生产的时候,朱青怎可忍受自己的“小姐”先于自己离去,她近乎是哭着恳求容妃多爱护自己一点,打掉这个孩子。 由于早年多次滑胎,容妃能明显感到自己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如果打掉了这个孩子,容妃不知道她下一次怀孕是什么时候。 她赌不起,也没有资本赌了。 抚摸着腹部,感受着腹中吸取着她生命力的孩子,容妃近乎贪婪地看着跪倒在她面前的朱青。 “你不必劝了,青姐姐,我意已绝。” 容妃唤起她们幼时狎昵的称呼,某一瞬间,她们依旧是闺阁中无忧无虑的少女。 美好岁月的称呼令严肃认真的朱青红了眼眶,手足并用,她爬到了容妃的身边,伸手拽住了容妃的衣角,苦苦哀求着: “娘娘,您再考虑考虑吧,奴婢陪了您这么多年,怎么能眼睁睁地看着您去送死啊,您死了可让我怎么活啊。” “你说的是,我死了谁护着你啊,”容妃弯腰扶起泣不成声的朱青,拿着绣着青竹的手帕细细地擦拭着朱青的眼泪,“你放心,在我死之前,我一定会给你找一条退路的。” “娘娘,妾身不需要退路,妾身要一直陪着娘娘。” 朱青比容妃要高出半个头,年岁也要比容妃大个四五岁,但此时此刻,她被一直被她照看着长大的小姐抱在怀里,哭得像是一个迷路的孩童。 容妃轻轻地拍抚着朱青的后背,将她的青姐姐护在怀里。 四妃之一的容妃是最受宠的妃子,她拥有最舒适的宫殿,拥有皇帝的宠爱,拥有不尽的封赏,后宫中的所有的女人都嫉妒她的容貌,后宫所有的女人都觊觎着她的地位。 可现在,好像拥有一切的容妃站在这富丽堂皇的锦绣宫殿之中,与荒原上无路可退的困兽无异。 此时此刻,容妃痛恨自己的清醒,她无比清楚地明白,她们不是皇后,背后没有一个足以与皇权对抗的家族,她们唯一的出路就是皇子。对于朱青来说,只要她生下了一个皇嗣,她们朱家立刻可以摆脱世代为奴的境遇,如果这个孩子是个男孩,朱青将凭借着这个孩子安享后半生的荣华富贵。 容妃无比清醒,这份清醒让她爬上了这个位置,这份清醒让她枉顾自己的内心,亲手将自己的青姐姐送上了龙床。 从此,后宫少了一位朱女史,多了一个昭仪。 成为昭仪以后,没了俗务的朱青日日烧香,将那漫天的神佛一个一个地拜过来,奢求某一位神灵大发慈悲地开开眼,为她的小姐留下一条性命。 她发誓,为了这个愿望,她将一辈子吃斋,日日烧香拜佛。 几个月的香火没有白烧,某一位神灵果真开了眼,容妃顺利地生下了足月的男孩,母子平安。 自容妃生出了八王爷符锦以后。 第三年,朱青诞下九王爷符烁。 145、 从九王爷记事的那一天起,朱青就告诉他—— 你是你皇兄的影子,你就是为他而生的。 对于大部分王爷来说,习武只是锦上添花的存在,读书识字才是头等大事,可朱青不一样,她更加看重九王爷的武术。九王爷很小的时候,他就不得不每日苦练,在母亲和师傅的看护之下,风雨无阻,寒暑难挡,全年无休。 【你要练好武功,未来保护八王爷。】 每当九王爷怠惰之时,朱青拿着荆条抽打九王爷的时候,都会这样跟他说。 八王爷符锦,是九王爷整个童年的噩梦,他不明白,他与符锦同样是皇帝的儿子,为什么他们之间的差距就这么大。 九王爷五岁就能弯弓就能射中靶心,朱青不过投来淡淡一瞥。而符锦八岁才能堪堪射中靶心,老皇帝因此对着诸位大臣的面老泪纵横,当天举办夜宴,宴会上朱青对自己已经能猎鹿的儿子毫不在意,反而对着孱弱的八王爷赞不绝口。 -- 第128页 不受宠爱的九王爷与没了母后的太子一样,被抛弃在宴会的角落,只能在人群外看着被所有人宠爱的符烁——老皇帝抱着他,容妃给他喂水果,朱青和一众嫔妃环绕在他的周围,远处的宫女和太监时刻盯着,只要小主子有什么需要,他们立刻会冲上去。 符锦身为宴会的中心,就如那高高在上的灯塔,离他最近的地方最明亮,离他最远的地方也能被照亮,唯独他的脚下是黑的。 灯塔高高只能高高在上,光线不能垂直而下,所以灯塔的脚下是黑的。 只要有灯塔的存在,九王爷与太子就只能是无法被照亮的“脚下”。 年幼的九王爷清楚地意识到了这一点,为此他非常讨厌符锦,哪怕符锦本身没有任何的错误。 少年时总有很多不甘,总不肯认命,为了反抗朱青施加在他身上的宿命,九王爷拒绝继续习武。 什么“你的性命不值一提,八王爷是千金之躯,决不能让八王爷有任何闪失。” 什么“哪怕自己受伤,也好保护好八王爷。” 朱青选择的道路,与他符烁何干,他的命,只有他自己可以决断。 八岁那年,九王爷背离了他出身卑微的母亲,拒绝成为朱青用来讨好容妃的傀儡,随着年岁的增长,他开始有意识地利用自己的身份。 朱青是容妃的忠仆,容妃与端妃是亲姐妹,九王爷自然被算为三王爷一党,凭借着自己王爷的身份,九王爷在三王党中的地位并不低,不时可以触及到三王党内部的隐秘计划。 由于幼年经历,九王爷对三王党并无归属感,更甚者,九王爷对三王党中的符锦和朱家还有着深刻的恨意。 出于这样的原因,九王爷身为三王党中的重要成员,却在暗中与他们的死敌太子党勾勾搭搭,时不时会透露出一些机密情报,令太子党总能在绝境之中翻盘,不被权倾朝野的三王党彻底覆灭。 在成为爱哭的懦夫之前,九王爷是时局之中隐藏的变数,左右下注,瞒住了所有的人,自以为能成为掌控自己命运的复仇者。 而这一切,符锦都不知道。 符锦不懂九王爷的心思,他单纯地按照容妃的指示,照顾好九王爷,送九王爷好吃的好玩的,将九王爷纳入到自己的羽翼下,不容许顽劣的五王爷欺负幼弟。 符锦感觉自己做了很多,可九王爷宁愿跟脏兮兮的小狗小猫玩,也不愿意搭理符锦,某些时候,符锦感到了深深的挫败,他赢了所有人的喜爱,唯独得不到幼弟的依赖。 幼年的符锦和符烁,一个是糖罐里养大的小少爷,一个是寻不见烛火的飞蛾,如果没有后来的变数,他们本该做一辈子的表面兄弟,不亲密,但也不疏离。他们会被他的母亲压着做出兄友弟恭的模样,心中都很不情愿,暗暗发誓再也不想跟这家伙有任何交集;他们会表面亲密,私底下摩擦不断。 直到很多年后,他们的母亲早已故去,两位变为老头子的王爷借着时光疗伤,终于释然。 这本该是这对兄弟的结局,只要故事没有转折,只要太子或者三王爷中任何一个人成功继位。 但很可惜,符锦十四岁那年,符烁十二岁那年,大禹国北面水灾,南边旱灾,被饥饿折磨到极致的人们走投无路,三十万难民齐聚在天子脚下,只为了讨一口吃的。 龙椅上的老皇帝从来是个铁石心肠的君主,他深知各郡的粮仓并不充裕,京城中的粮食也不足以赡养城外百姓,所以他默许了顾家与右丞相勾结,将救济粮倒卖给城中富得流油的富户也不供给城外跪地恳求的骨瘦如柴的流民。 三王爷身为季老丞相的高徒,他无法安居庙堂之上,对城外生生饿死的百姓视而不见,他与季老丞相几次上书恳请老皇帝开仓放粮,严惩右丞相等贪官污吏。 可惜,老皇帝对此类奏章置若罔闻,一旦季老丞相有本启奏,他就头痛无比,无法继续处理政事。面对如此的老皇帝,季老丞相气得吹胡子瞪眼,在季府里跳脚痛骂老皇帝,却又无计可施。 与不敢擅自行事的季老丞相不同,三王爷毕竟年轻,年轻人总是冲动,敢为老人家不敢为之事。 三王爷打算逼宫谋反。 三王爷本就是老皇帝真正培养的储君,太子不过是为了暂时制衡他的棋子罢了,朝中大臣和京中世家不是瞎子,除了与太子休戚与共的几个家族,绝大部分官员不是三王党,就是伪装成太子党的三王党。 如果不出意外,最后继承王位的一定会是三王爷,他不过是将必然的事件提前罢了。 谋反之前,季老丞相与三王爷谈了一夜,最后老丞相默许了他的行径,言辞中透露出的意思是一旦三王爷夺权成功,他会拼了老命为三王爷稳定政局,确保他能在龙椅上坐得安稳。 三王爷手握三分之一的京城禁卫与私下豢养的一千死士,三王爷担心禁卫在谋反时反水,不得不亲自带领禁卫。至于死士的控制权,三王爷信不过别人,亲手将控制死士的虎符交给了弟弟符锦。 符锦理解这枚虎符意味着什么,他郑重接过,立誓会为自己的皇兄夺得皇位。 起兵前夕,符锦喝酒壮胆,不慎在酒桌上透露了三王爷的计划,这本不应该成为一个问题的,毕竟酒桌上的人都是符锦的心腹,他们虽然惊讶,但是很有默契的装作什么都没有听到。 -- 第129页 大家打着哈哈,酒席重归其乐融融的假象,只可惜,谋反的消息太过震撼了,以至于所有人都忘记了—— 角落中九王爷的存在。 锦上添花从不如雪中送炭,九王爷抚摸着怀中狐狸的皮毛,暗中有了决断。 自记事起,九王爷就知道,太子才与他是命运相同之人,三王爷与符锦则是另一类人。前者爹不疼娘不爱,是随时可被弃置的棋子,后者是所有人捧在掌心的珍宝,没有坎坷,一生顺逐,被所有人簇拥着登上那金銮宝殿。 人不管孤寡而患不均,同样是王爷,凭什么符锦就是天命之子,注定获得无上的权威,成就不世的功业。而他符烁就只能是暗中的影子,是见不得光的蝼蚁,一生一世成为朱青手中的傀儡。 嫉妒,怨怼,仇恨,不甘心,不认命,少年气。 三王爷谋反是一时冲动,九王爷告密出自同样的冲动。两位少年的冲动满足了他们最深的渴望,也将他们的未来投入了不见天日的深渊。 那场告密成了九王爷的最激烈的一次复仇,也是最后的一次复仇。 九王爷知道三王党会就此万劫不复,他知道三王爷和符烁这对令人嫉妒的兄弟会从此失去翻身的机会,但他没有想到,老皇帝会这么狠。 老皇帝能忍很多事情,他能忍受六部每天相互倾轧、不理政事;能忍受三王党在朝中纠结朋党,铲除异己;能忍受太子党羽三王党势不两立、手足相残。他并不在意宫廷所在的大内成为乌烟瘴气的总汇,成为各级佞臣污吏贵、戚豪绅贪侈风气的策源地,他只在意变幻莫测的政治漩涡之中,风眼处的那个人——永远是他。 老皇帝是最为贪恋权势的野兽,幽居深宫从不放弃权柄,猜忌多疑而又狠辣专断。他不在意自己是个怎样的人,只在意自己进入史书时是怎样的姿态。 他要他生天下海晏清平,他要他死后千古留名。 哪怕不过是一纸荒唐。 而这一次,三王爷的冲动之举触及了视权如命的老皇帝最为敏感的神经,这位令老丞相不敢妄动的君主出手便是风景雷动,满朝风雨。 不管事的老皇帝撕开浑噩的假象,展现出自己狠辣果决的一面。他全然不在意三王爷是自己亲手栽培的储君,直接逼死无怨无悔地侍候他多年的端妃,毫不迟疑地将三王爷整座王府的人都送上邢架,连怀有皇嗣三王妃都没有放过。 老皇帝只要斩草除根,全然不在意虎毒不食子,不在意懦弱的太子何以替代未来的君主。 等到三王爷死不瞑目的头颅从颈枷上滚落,断颈上的鲜血飞溅出几尺远,九王爷才意识到自己到底做了什么。 这个十二岁的懵懂孩童,直到无可挽回之时,才意识到自己犯下了怎样的错误。 可惜一切已经无法重来了。 生于平常家庭,兄弟之间的嫉妒之情,最坏不过老死不相往来。可生于皇家,行错一步,便是鲜血的代价。 皇家无边的光芒与皇权自私的本质相互勾连,皇位之旁的觊觎者们,不过一个冲动之举,换来的就是光辉无限的命运之轮的轰然坠落。 邢台之上,自己兄长的鲜血无声流淌,三王府中的“贵人”们比猪狗都不如,猪狗被杀前尚会拼死挣扎,这群高高在上的“贵人们”却只会引颈就戮。 他们闭上空茫茫的眼睛,宛若死尸一般任由狱卒摆弄着,屠刀落下之时,连惨叫都不会。 九王爷立在邢台之下,手足冰凉,他一手导致的结局反复拷问着内心。 你感受到复仇的快感了吗? 达成复仇的愿望之时,九王爷心中没有任何的快感,他只感受到了内心暗不见底的空洞,罪孽从他空洞之中爬出,扼住了他的脖颈,令他无法呼吸。 当符锦赶到刑场之时,看到的正是这幅场景——刑场之上,是失了灵魂的死尸,刑场之下,是弃置了思想的玩偶。 十四岁的少年废力地分开人群,在喧哗的人群之中找到了自己十二岁的弟弟,然后,捂住了他的眼睛。 温热的手掌合上他的眼睑,大块的鲜血和死者的眼眸被温暖的黑暗所吞噬。感知着脸上的温度,感知着此时依旧没有放弃他的手掌。 九王爷沉思了片刻,谁会在这个时候找到他,谁会在这种危机时刻依旧不愿意放弃他,他下意识地唤出了一个已经被他遗忘的称谓: “是你吗,娘亲?” 犯下不可饶恕的大错之时,孩童第一时间想起的仍旧是自己的母亲,哪怕他的母亲从不完美,哪怕母子二人曾以爱为名相互伤害。 说到底,他们不过是孩子,他们本应该是孩子。 符锦被这个称呼刺痛,他安慰自己的幼弟: “不要看,这件事与你无关,我现在就带你去找朱昭仪。” 九王爷默默地点头,跟符锦离开了刑场。 符锦给了他一个怀抱,给了他一双温柔的手掌,但这不够,他还想要一个愿意聆听他晦暗秘密的人,那个人会辱骂他,会责怪他,会将他骂的狗血淋漓,但那个人也会默默的替他承担所有的罪恶,告诉他,这不怪他。 在这个世上,除了九王爷最恨的朱青,他想不到第二个人。 九王爷带着符锦进了宫,可惜,在朱昭仪的小院里没有看见朱青,于是,九王爷带着符锦去了容妃那里。 -- 第130页 容妃与端妃是亲姐妹,她们的家族已经被投入天牢,端妃也已经被逼死,按理说容妃难逃一死,可老皇帝却没有动容妃,若有哪个不长眼的家伙敢提及容妃的惩罚,老皇帝当即当即大怒,吓得宫人与大臣根本不敢提容妃。 此时此刻,宫中之人才知道,什么皇后、端妃、静妃,如果没了她们的家室,皇上看都不会看她们一眼,唯有容妃,这个除了外貌一无是处的女人,才是老皇帝心尖尖的人。 容妃封妃之时,老皇帝亲自提字,以“荣”为封号,既是夸赞容妃的宠冠后宫,又是护其荣华万千的承诺。 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6 容妃十几年的荣宠不断,竟然真的是出自老皇帝的爱。所有人都没有猜到,狠辣无情的老皇帝也有所爱之人——直到他几乎将他所爱之人的珍视之物尽数剥夺以后。 二人来到容妃宫殿的时候,宫殿大门敞开,宫女和太监都没了踪影,只剩下一对相伴了十几年的怨偶。 老皇帝端坐在软榻上,午后的光芒从敞开的大门倾斜进来,沿着地板蔓延,从老皇帝明黄的袍角向上攀爬,最后停驻在了他已经有了老年斑的干瘦手掌上,这只中年人的手被一双柔荑细嫩的手攥住——正是容妃的手。 容妃跪坐在冷硬的地板上,仅着素色内裳,披散着头发,靠在老皇帝的膝盖边。 十五岁的容妃天姿国色,荣冠六宫,四十五岁的容妃就算再怎么保养,再怎么想要留住易逝的青春,也不可避免地走向了衰老。连年的勾心斗角,多次堕胎,冒着生命危险生下两个孩子,卸下了浓妆和珠翠的容妃,不过是一个苍白脆弱的中年女人。 在金碧辉煌的宫殿之中,暮年将至的君主与昭华不再的宠妃相互依偎着,他们曾经相互支撑着走过彼此最艰难的时刻,在无数个寂静的夜里相互舔舐着伤口,他们相伴的岁月中,被架空的青年君王一步步收拢权利,最终登上皇位,小家族出身的美人一步步向上爬着,最后成为四妃之一,距离后位不过咫尺距离。 他们曾是最好的拍档,最佳的伴侣,一个眼神就能明白对方的心意,但他们二人都没有想到,在他们打败了无数的对手,获得了最后的成功,拥有了呼风唤雨的权势之后,竟然走上了这样的结局。 容妃从老皇帝的膝盖上抬起头来,在阳光的照耀下,旁人能够清晰地看见,美人迟暮,她的眼角已经有了细细的皱纹。容妃抬头望着自己的男人,他的上半身无法被照亮,君王的神色掩藏在暗影之中,不可辨明。 容妃在老皇帝面前总是一副不谙世事的模样,无论多少岁都是一副小女孩的模样,临到终局,苍白的中年女人冷静到近乎残酷,她知道这个男人还是爱她的,所以,她要压榨这段姻缘最后的价值。 “皇上,臣妾侍候了您这么多年,从来没有求过您什么,现在,臣妾求您,看在这么多年的情分上,就不要动朱家了吧。” “你不想为自己求些什么吗?” 暗影之中,传来声音,阳光之下,老皇帝反握住容妃的手。 “臣妾的双亲已经被折磨得不成人样了,姐姐都已经被赐死了,锦儿的事情又不是我能插手的,皇上啊, 臣妾还能求什么呢?” 容妃抬头,眸底带了几分无法言明的恨意。 昔日佳偶,终成怨侣。 辉煌的宫殿之中传来悠长的叹息,老皇帝弯下腰,他的面容终于展露在阳光之下,年过半百的老皇帝鬓边已经有了白发,少了冠冕与王座的加持之后,他不过就是一个平庸无力的中年男人。 这个中年男人抱住了自己的老婆娘,许久许久,他妥协了。 “朕答应你。” 容妃挣开老皇帝的怀抱,跪在自己丈夫的脚下,五体投地,行大礼。 “谢主隆恩。” 老皇帝维持着弯腰的姿势,他垂眸看着自己空荡荡的怀抱,看着他们终于走到了这一步,没有人知道他想了些什么。 踏出宫殿之前,老皇帝步伐踉跄,与一个不得志的中年男人没有任何区别,可是当他看到门口的两兄弟时,帝王的威严重新回到了他的身上,收敛了所有的无奈与悲凉,严肃的脸上看不出任何的情绪,笔直的脊背支撑着他的意志。 老皇上在两兄弟面前停下了脚步。 符锦下意识地将九王爷护在他的身后,肌肉紧绷,整个身体呈现出一种对抗的姿态。 居高临下的姿态,以帝王而非父亲的口吻。 “看看你干的好事。” 符锦没有回应,以冷漠的眼神回应老皇帝。 面对自己不知悔改的不孝子,老皇帝冷哼一声,不再理会符锦,就此离去。在老皇帝停留的这段时间,他全部的心神都放在了符锦的身上,又一次对一旁的九王爷视而不见,仿佛他就是一块无关紧要的石头。 不过这一次,九王爷不在乎自己父皇的态度了,只敢躲在符锦身后的他,早已经没有了嫉妒的资格。 感受到九王爷的颤抖,符锦以为他是害怕了,紧紧地握住他的手,以身体隔绝老皇帝伤害到九王爷的可能。 “不要怕,我会保护好你的。” 失去了最敬爱的兄长的符锦对自己的幼弟许诺。 “我一定会保护好你的。” 老皇帝的背影逐渐消失在草木茂盛的小路尽头,符锦紧绷的身体这才逐渐放松下来,他回身对九王爷说: -- 第131页 “你在这里等一会,我去问一下朱昭仪在哪里,马上就好。” “……好的,皇兄。” 得到了肯定的回答之后,心系母妃的符锦奔入宫殿之内,将跪伏在地上的容妃扶起,容妃身体一向不好,这次在冰冷的地面上跪了许久,膝盖和腰椎都有些受不住,将大半身体压在符锦身上才能勉强站起。 符锦小心翼翼地将容妃扶到榻上,熟门熟路地取出手炉,搁在容妃冰冷的手中以后,为容妃按压膝盖。 容妃凉凉地瞥了符锦一眼,翻了一个白眼: “终于想起你老娘了?” “这不是担心母妃看见我生气吗?”符锦乖巧地笑着。 “你还知道我会生气啊,这么大的事情都不跟我商量,胆子肥了啊。”容妃伸出手揪着了符锦的耳朵,“这次若不是老王爷拼死护着你,你就跟你三哥一起走了。” “母妃,娘,疼疼疼——我错了,我错了——” 符锦的耳朵被容妃揪得通红,他表面上哀嚎不停,心中却挺开心的。母妃还有心情跟他开玩笑,这说明母妃没有走极端,不会干出一些发疯的事情。 看符锦叫得实在惨烈,容妃这才施施然地松了手。 被母妃教训完的符锦啥都不敢说,嘿嘿地笑着,揉腿揉得越发卖力,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行为跟李念恩讨好他的行为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过了好一会儿,容妃冰冷的四肢逐渐回暖。 “你父皇那边断了我这边所有的消息,现在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你们又是怎么闹成这幅样子的?” 符锦一边给容妃揉着腿,一边将三王爷谋反一事的全过程告诉了容妃。他说了三王爷谋反的原因,也言明了他们全部的计划,更坦白了自己在酒席上说漏嘴的事情。 容妃静静地听着,眉头逐渐皱紧。 “接下来,你打算干什么?” “我打算去边塞,不过离开京城之前,我要先找到背叛者是谁,看看到底是那个狗崽子买了我!” 符锦停下手中动作,眉宇间展露出的是刻骨的愤恨和仇视。 背叛者? 等在门口的九王爷脸色发白,身体忍不住颤抖起来,他有意无意地想要逃避自己的罪孽,可符锦的存在和言语一次又一次地提醒他,他就是一个可耻的背叛者,是一个卑劣的告密人。 不敢坦言自己罪孽的九王爷知道,对于没有勇气说出真相的他而言,唯一能做的,不过是用尽余生去偿还自己犯下的错误。 哪怕这罪孽一辈子都偿还不清。 符锦背对着九王爷,他并没有看到九王爷的异常行为。而这一切都被容妃看在眼中,她几乎是在顷刻之间触及到了真相。 容妃没有提醒符锦,她放下了手中暖炉,揉了揉符锦的头发,温和地劝告他: “锦儿,这件事情错在你,是你喝酒误事,没有管住自己的嘴巴。” “我是有错,可告密的那个家伙更加可耻!” 符锦很不服气,他大声嚷嚷着,反驳母亲的话语。 “废物!” 容妃狠狠地扇了符锦一巴掌,尖锐的指甲在符锦的脸颊上划开了一道口子,低声呵斥道: “自己做的事,自己承担,你连这点担当都没有了吗?” 符锦伸手捂住自己流血的伤口,不明所以地看着自己突然发疯的母妃,咬紧牙关,仍旧拒绝认错。 容妃没有搭理跪在她脚下的符锦,隔着敞开的门扉,容妃与茫然的九王爷对视。 她的口型比划着,同无措九王爷说。 【孩子——这不怪你。】 霎时,九王爷控制不住自己,涌溢处的感情化成泪水,无声的沿着面颊滚落。他多么渴望有人能知道他的秘密,他多么希望有人能跟他说一句,这不是他的错。 九王爷希望那个人是朱青,却没有想到那句话会从容妃的口中说出。 容妃改变了朱青,朱青又何尝没有影响容妃,这对主仆相互影响,将自己活成了对方,活成了自己爱而不得的模样。 容妃一边为罪无可赦的九王爷开脱,一边将手伸向自己不敢挣扎的孩子。 “锦儿,”手下用力,语气温柔,“娘亲从来没有要求过你什么,现在,娘亲要你发誓,无论未来发生什么,你都要好护好烁儿。”容妃举着她美的惊人的手,轻轻地掐住符锦细嫩的脖颈,朱红色的蔻丹像是流淌的血液,朱红色的嘴唇开阖着。 “他生,你生……他死,你死。” 符锦不明白自己的母妃为什么突然变成了这幅样子,不过他不敢反抗,艰难地点了点头。 “是,母妃。” 这是容妃留给符锦最后的话语,三日之后,容妃强破宫门,亲赴刑场,自绝在行刑的父兄之前。 母妃最后话语成了符锦永世的枷锁,一旦九王爷深陷陷阱,母妃就会睁着从未瞑目的眼睛,伸手扼住他的咽喉,让他无法呼吸。 符锦要保护好符烁,哪怕自己受伤。 这句话被永远地烙入了符锦的骨髓之中,永生永世都无法摆脱。 容妃死后,老皇帝一夜苍老十岁,也没有了继续追究的动力,他遵守了自己的诺言,任由朱青自请落发为尼,进入深山之中的皇觉寺长斋拜佛。 朱青为容妃一家超度,为他们求得往生的富贵。 -- 第132页 九王爷不信神佛,只能承担今生的罪孽。为了赎清自己的罪孽,九王爷没有了反抗宿命的资格,在还未拥有自我的时候,便被生生折断了傲骨,再没有了追逐自我的勇气。 九王爷赶到边塞的第一天,他跪在了符锦的面前,跪在自己已经失去一切的兄长面前,立下誓言。 “汝剑之所向,即是我心之方向,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永恒的陪伴,沉默的追随。 从那一天起,符烁终究成为了符锦的影子。 心甘情愿地顺从了自己的宿命。 146、 这就是懦夫符烁的故事,这就是爱哭鬼九王爷的故事。 故事始于丑陋的嫉妒,终于永恒的忠诚。 料峭的早春,我手足冰冷,听他讲述了自己的故事。我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九王爷的确带给了我幸福,可我最为留恋的黄金时代,也是由九王爷亲手葬送。 二十年之前的那场灾祸,九王爷不是罪魁,但也是推手。 伴随的那场灾祸,忠诚无比的九王爷诞生了,不过他的忠诚从未属于我。他与主子的故事发生在我们的爱情之前,从我们之间的爱情萌发之始,我就已经输得彻底了。 只要我跟主子放在同一个天平上,九王爷就不会选择我。 我推开了他的怀抱,整理衣裳,为自己留下了最后的体面。 “我明白了。” 我对他说,我对我说。 我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嫉妒他也主子的关系,不应该贪恋他温暖的怀抱,不应该被他忠诚无畏的身姿所蛊惑。 相识,相知,相恋,尽是谬误。 不过现在,错误得到了纠正。 在隆兴十年,相伴十载的符烁和李念恩,彻底决裂。 再没有了转圜的可能。 我近乎神经质地将衣服上的每一寸褶皱整理平整,想要以此熨平我绝不平稳的内心,九王爷起身,想要帮我整理,可在他触碰到我的那一刻,我猛地甩开了他的手。 九王爷的眸色中闪过黯然,他不再碰我,转而从里屋拿出一面铜镜,摆放在桌子上。这一次,我没有拒绝他,我对着铜镜重新绾起发冠,确定没有一根发丝遗落在外面。 是的,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的狼狈,不想让别人知道,我与主子的对局之中,我又一次输得彻底。善于观察的九王爷敏锐地觉察到了我的心思,在我最需要的时候,给予了我无法拒绝的铜镜。 他总是如此温柔,如此细致,对我这种生活在黑暗中的冷血动物来说,他就是寒冬中唯一的火光,只要感知过那种温度,就再也拒绝不了对光明的渴望了。 但我必须拒绝,必须戒除。 哪怕毒瘾已经入骨,渴望渗透在每一寸肌肤。 一个人整理衣服,一个人梳头,一个人走到书房门口,不需送别,我妄图给自己留下最后的体面,将这场决裂粉饰成一幅体面的样子。 因为我知道,等我踏出这件书房以后,九王爷就会把我要谋反的消息告诉主子,到时候,主子必然容不下我,他会亲手把我送到地狱去的。 就在我一脚踏出书房之时,九王爷叫住了我。 “李念恩,”九王爷唤出了我的名,我停住了脚,但没有回头,他有些艰难地对我说,像是做出了极大的退让,“李念恩,只要你答应我,此后对皇上忠心耿耿,不再想一些有的没的,我就不会把书房里的事情告诉皇兄。” 我回头,以审视的目光,重新打量起这个与我相伴了十载的恋人。 我曾以为他爱哭鬼的皮囊之下是一颗坚强的心,但我竟然看走了眼,我没想到,爱哭鬼的皮囊之下,竟然真的是一颗天真的、白痴的、懦弱无比的心。 如果他直接把我的想法告诉主子,我还敬他是一个真男人,结果他现在跟我说他不会告诉主子,像这种不上不下,不尴不尬的选择,真的是太掉价了。 在他坚强的皮囊之下,一直都是那个爱哭的懦夫。 他就是一个懦夫,连最决绝的选择都不愿意做出,他好像没有没有选择我,但他也没有选择符锦。 他自我欺骗不作出选择就不会失去我们,实际上,他两者都失去了,符锦不会再信他,我也绝不会回头。 懦夫是理解不了强者的。 他这个懦夫以为所有人都跟他一样,会因为恐惧自己将要付出的代价而止步,他不懂,对我我们这种人来说,只要死亡没有来临,我们就不会止步。 我已经起了谋反之心,如果若主子今日没有杀我,他日等我东山再起之时,死得就会是主子。与欺师灭祖的主子一样,我也会将我最爱的主子打入阿鼻地狱,让他永世不得超生。 我绝不会留手,犯下主子犯过的错误。 到时候,他依旧挽回不了任何人,也阻止不了任何人。 懦夫是阻止不了强者的。 我没有给九王爷任何许诺,也没有向我的主子宣告无用的忠诚,给他留下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就此离去。 离开了九王爷的书房,抱着大白鹅的柳儿正在院子里。 她听到了之前书房里传来的争执声,又见我脸色苍白,有些担心地凑到我身边: “李大人,你怎么了?” 柳儿,那个在雪夜里给我送伞的女孩,是我的贴身侍女,我利用了她对我说不明道不明的感情,将她送到了恭王府中,成为了我在恭王府中的棋子。 -- 第133页 我送她走的那一天,她什么都没有带走,单单带走了那柄雨伞。 从她紧蹙的眉头,从她焦急的语气,我知道,即使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对我的关心也是真的,借着这点认知,我的心中再次燃起了无法言明的渴望,从未清醒过的我说出了过激的言语: “柳儿,我跟九王爷决裂了,你的任务结束了,现在,你可以跟我回家了。” 带她回家,我的说得冠冕堂皇,其实不过是希望她能在我与九王爷之间做出选择。 对主子忠诚与我们十几年的感情,九王爷选择了忠诚;对我的忠诚与他们将近十年的缘分,我希望柳儿能够做出同样的选择,选择忠诚,选择我。 亲手将柳儿送走的我,现在露出无比可怜的表情,希望她能够回到我的身边。 可惜,我从来都得不到我想要的东西,柳儿没有选择我。 柳儿迟疑片刻,面露难色地将我拒绝。 “对不起,李大人,我不回去了,我实在放心不下恭王。” 审判降临,我又一次被拒绝。 我脸上最后的血色被抽离,四肢冰冷,呼吸急促,耳畔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我知道了,”我听见自己说,“我知道了。” 柳儿有些被我的脸色吓到了,她丢下大白鹅,想要搀扶住摇摇欲坠的我,感知到了她的靠近,我后退一步,躲开了她的手,拒绝了她的关怀。 “李大人,你……” 她不敢再靠近,与我距离半步,就那样伸着手臂,可怜兮兮地看着我,纯洁如同无辜的羔羊,半分罪孽都不曾沾染。 与她的新主子,九王爷,当真是一模一样。 我嗤笑一声,不再搭理她,摇摇晃晃地离开这里。 就在我将要踏入珍兽园的时候,柳儿叫住了我,又一次。 我停下了脚步,没有回头,又一次。 “李大人,是我对不起您,只求您不要为难我的家人。” 柳儿在我的身后跟我说,似乎是被我吓到了,声音中带了几分颤抖。 我回头看着她,恍然间,我想起来了,我这个无所用其极的恶徒,不止利用了柳儿对我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还扣押了她在我李府当帮工的父母。 我审视这这个无辜的,一心为他人着想的,好人;我回想着自己那罪恶的,无药可救的,谄媚吹捧与虚伪、冷酷、毒辣相渗透的人生。 突然间,我很想笑,所以我笑了出来。 哈哈大笑,像个疯子一样,却又畅快无比。我笑道喘不过气起来,笑道肚子抽痛,仍旧无法停下。 我很开心,我太开心,我终于想明白了一直困扰我的事情。 在九王爷的故事里,他为了偿还曾经的罪孽,一心一意地忠于主子,现在他为了替我保守秘密,将会令主子又一次失去一切。在柳儿的故事里,她原本能平淡地过完一生,是我将她拉入这风起云涌的局势,逼迫她做出选择。 你看,我的所作所为,与一个反派何异? 曾经,我以为我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但现在我明白了,我是一个反派啊,就像戏曲中演绎的那样,一个反派,注定是要众叛亲离的啊。 笑够了之后,我擦去眼角的泪水,我毫不在意柳儿恐惧的眼神,脚步轻快地踏入了珍兽园。 此时,象征正义的大白鹅扑腾着翅膀,它扁扁的嘴巴又要往我身上啄来,想要报复我这个吓到它两个主人的坏人。 这一次,我没有留情,一脚将它踢开,大白鹅凄厉地嘶鸣一声之后重重地倒在一旁,半天没有爬起来。 之前没有对它下重手不过是看在它主人的份上,现在它还敢来惹我,分明就是不要命了。 我一步一步地踏出珍兽园,脚步轻快,口中哼着母亲教给我的儿歌。 这一次,珍兽园的动物全都不敢轻举妄动,它们连威胁的声音都不敢发出,远远地看着,蜷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 你看,我从一开始就他们不一样。 我从来都不被小动物喜欢。 147、 果不其然,主子养的的那条鬣狗在恭王府的大门口等我。 有时候我也觉得挺有意思的,九王爷以为主子对他的是温暖的亲情,实际上,主子对他的感情不过是简单的执念罢了—— 【不能让这个家伙死了。】 如果主子真的把九王爷当家人,他就不会利用九王爷,也不会任由九王爷为了所谓的忠诚放弃了自我,更不会在将九王爷的价值榨干之后,随随便便地将他禁足在恭王府。 你觉得,主子如果把九王爷当成亲兄弟,会让自己的特务机构时时刻刻地监视自己的他吗。 就像现在这样。 “好久不见了,季清贺。” 我笑眯眯地跟季清贺打招呼。 季清贺披着玄色官服,脸上的笑容与我一样恶心,他以同样的热情回应我。 “是啊,好久不见了,李念恩。” 我走到他的身边,在他诧异的目光中,主动勾起他的肩膀,以往,我只会对九王爷做出如此亲密的举止,不过现在,无所谓了。 “今天的工作做得怎么样?” 我的态度很亲昵,宛若我们二人真的是十几年的兄弟。 “不怎么样,”季清贺半真半假地说,“我听见了一些能让人掉脑袋的秘密,现在正头疼呢。” -- 第134页 “哈哈哈,那兄弟你有点惨啊。” 他满口谎言,我装疯卖傻,我发现,放下所有的包袱之后,人当真能活得极其快活。 季清贺俯身,黝黑的眸子死死地盯着我,仔细地观察我的表情,而后对我说: “你放心,我不会把那个掉脑袋的秘密告诉别人的。” “我不在乎这件事,这根本不重要。”我笑着说, 他以为我是在害怕,以为我是在讨好他,所以才会说出这样的话语。但其实,不是啊,我是真的不在乎了。我已经认清了自己在故事中的身份,对我这种反派来说—— 前行的方向,无论胜负,皆是地狱。 “李念恩,”与欢乐无比的我不同,季清贺的神色逐渐严肃,他皱眉看着我,“不就失去了个姘头吗,有什么大不了的。” 真是稀奇,一个疯子竟然想拉回另一个发了疯的人,季清贺什么时候有了这种天真的想法,已经坠入深渊的人能够拉住另一个摇摇欲坠的人。 对我们这种反派来说,主角们之间的感情羁绊可不适用于我们,身为反派,我们就应该在污血地狱里相互残杀,然后让主角坐收渔翁之利。 你我皆是戏中人,应该按照剧本来出演。 “季清贺,我能够理解你了。”我突然对他说。 “理解我什么?”季清贺皱眉。 “理解那时候,我将你丢在那间阴暗的房间里,同那个疯女人在一起,你是什么感觉。” 我与季清贺的故事,结束于一间阴冷逼仄的木屋,结束于我们让母亲的暗影占据了我们的身体。在那间充斥着发霉的气息的阴暗小屋中,季清贺像个婴儿一样蜷缩在自己懦弱母亲的身旁。 我则认可了我无法原谅的母亲,继承了她的冷酷无情,转身离去,毫不留恋。 在季清贺母亲死去很久以后,我又一次让他重温那种痛苦,触及了他永远的逆鳞。 “我的娘亲不是疯子。” 季清贺发怒,我微笑。我的确能够理解他了,理解那种从别人的苦痛之中汲取快乐的感觉。 季清贺从袖子翻出匕首就要往我身上扎,我抓住他的手腕,狠狠地给了他的腹部一拳,他闷哼一声,咬紧牙关,一个扫腿就要将我撂倒,我敏锐的避开,对着他伸出的脚踝就是狠狠地一脚。 咔嚓。 他的右脚被我生生卸下。 季清贺全然不在意自己的右脚的剧痛,横起匕首就往我的咽喉划来,我侧头避过,继续在他的伤口上用力。 季清贺的脸微微抽搐,秀美的面孔因此扭曲成非人的模样。 对,就是这样。 疯子们能够做的,从来不是相互救赎,而是相互厮杀。 就像现在这样。 我与他相互撕打着,他刀刀直逼我的我的要害,我下手同样也没有留情,以最折磨人的手段虐待着他。 我嘴角带笑,游刃有余,季清贺手握凶器,拼尽了全力,仍旧落得满是伤痕。对于他这种活在黑暗中的蛆虫来说,行刺和毒杀才是他擅长的,光明之下,一对一的决斗,他从来都不是我的对手。 这场斗殴,季清贺输得彻彻底底,他的右脚和左手被我卸下,官袍之下尽是淤青和伤痕。最后,他倒在我的脚下,再也翻身不得。 我手中把玩着匕首,蹲在他的身旁。 在刚刚的打斗之中,他的发冠散开,柔顺的黑色的长发凌乱地披散在他的身下,衣襟微微敞开,其下凄惨的伤痕在白嫩的皮肤上显得格外可怖。我单手拧住他的下巴,将他的面孔掰到我的方向。 “你这张脸的确好看,我都不忍心伤了它。” “你发什么疯。” 季清贺恶狠狠地看着我。 换一个角度来看,美人怒目圆睁,别有一番风情。婆娑的泪眼,微红的脸颊,贝齿咬住的嫣红嘴唇,以前我当真是被九王爷迷了眼,自己身边有这样的绝色都看不见。 我的手指轻抚过他阴毒中带着怨怼的眼,温柔地问: “你疼吗?” 轻柔的抚摸与温柔的话语之后,我伸出手,狠狠地揪住了季清贺的头发,将他拖入了恭王府旁边的暗巷之中。这期间,季清贺的手下有些迟疑地站在一旁,想要救他却又畏惧于我。 “放心,我有分寸,不会杀了他的。” 眉眼弯弯,我无比轻松地说道。 今日,我的情感处于不正常的亢奋之中,我想要发泄这种情绪,撕打也好,暴力也好,性爱也好,无所谓。 我想要痛苦,想要伤害。 想要凭借肉体的痛苦填满我这空荡荡的胸膛。 我将季清贺拖入暗巷之中,随手将他丢在地上,季清贺将自己的身体腾挪到墙角边,依靠着满是青苔的墙壁才能撑起自己最后的尊严。旁观着昔日高高在上的四公子被我拖入如此不堪的境地,我的内心毫无恻隐之心。 我伸出沾满污泥的鞋子,挑开他本就凌乱的衣裳。季清贺不堪承受如此屈辱,别过头,不再看我。 象征权利的黑色官袍之下,是雪白的皮肉,上面遍布着由我亲手施加青紫伤痕,充满了凌虐的美感。 我彻底被这畸形的美勾起了性质,半跪在他的身前,将手深入他的亵裤,与他美若妖物的外貌不同,他的阳具入手颇有分量,诧异的挑眉,伴着他隐忍地颤抖,自上而下,我细细地抚摸起他的阳物。 -- 第135页 即使在如此耻辱的境遇之下,季清贺的玩意依旧在我熟练的抚摸之下渐渐挺立起来。 你看,所谓性就是这么一会事儿,跟爱的人做,跟不爱的人做,都会获得快感。这么想来,我像个傻子一样为九王爷守身如玉了整整十多年,可真像是个傻子一样。 为了充满虚假的温柔与尽是谎言的爱情,我放弃了整个森林,对身边所有的美男子都视而不见,吊死在一颗注定不属于我的树上。 真是可笑。 从一开始,我就应该放弃自己内心最隐秘的渴望,就像徐奸商说的那样,【想那么多干什么,及时享乐才是最重要的。】 爱什么的,救赎什么的,我不在意,也不需要。 我将美人压在肮脏的角落里,抚摸着他羊脂玉一样细腻的肌肤,感受着他在我手下隐忍地颤抖,鼻尖上冒出细密的汗珠。 他的阳物在我的手下竖起了最完美的模样,感受着那颇具分量的家伙,十分心动的我舔了舔嘴角,趁着他兴致正浓之时,我脱下衣服,用我的后穴一点一点地将他的巨物吞入身体。 来见九王爷之前,我彻底地清洗过身体了,之前被赶出了九王爷的书房,本以为之前特地清洗后穴是白费事了,没想到,柳暗花明又一村,我今天还是睡到了人。 只不过,不是与我相伴十年的爱人罢了。 背叛的快感,报复的快感,撕裂的快感,我干涩的后穴硬生生地吞入如此巨大的物什,疼痛沿着脊髓向上行至大脑,剧烈的痛楚将我的眼角逼出泪花。 很痛,真的很痛,我很痛啊。 在极度的痛苦之中,我没有忍住,又一次唤出了那人的名字。 “呜……符烁……” “……你在叫谁?” 宛若毒蛇吐息,低沉的声音令我逐渐清醒,茫茫然地看向眼前人。 一直不肯看我的季清贺回头,色若春光,眼如水波,色彩妍丽的嘴唇微微张开,洁白的牙齿下是粉红的小舌,仿佛正在索取着亲吻。 我被这吸人精气的精怪蛊惑,转瞬之间就忘了刚才的恐惧,主动将唇舌送上,口中含糊着唤着我们旧时的称呼。 “是四公子啊——” 季清贺又看了我一眼,潋滟的桃花眼闪过一抹暗色,不再说话了。 我一边亲吻着季清贺柔软的嘴唇,一边用手扶住他的肩膀,主动在他身上上下起落着。 眼前是绝世的容色,身下是温柔的身体,体内是跳动着的阳物,在加上我急于释放的渴望,没一会儿,我就感觉自己快到到达高潮。 为了那片刻的高潮,我的动作愈加急切,愈发热烈,终于,痛苦中的快感堆积到了顶点,快感在一刹那席卷大脑,我遗忘了令我感到不快的一切。 我终于窥见了没有烦恼的极乐之地。 就在此时,季清贺掏出了沾着迷药的手帕,趁着我防备最低的时刻,用自己唯一能动的右手,狠狠地捂住我的口鼻。 此时,我的四肢脱力,一时没有挣扎的气力,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吸入了迷药,迷药随着血液逐渐扩散到全身,神智随着高潮一同褪去。 世界陷入一片黑暗,我倒在了季清贺的怀中。 光有三重,暗分十层。 我从离光最近的地方坠落,向无可挽回的更深处坠落,我的四肢在空中无力地张开着,周围没有任何可以抓住的藤蔓。头顶是冰冷的光芒,那光芒离我越来越远,成了我永远无法触及的地方,四周的景色越来越暗,一开始我还能看见自己的部分身体,后来,我的身体与黑暗融为一体。 我不断坠落,坠落,终于来到了深渊的最底层,这里有灼热的岩浆,我堕入熔岩之中,皮囊被烤焦,血肉化为烟气,暗红的岩浆包裹着我的骸骨。 这岩浆炙热滚烫,但远比冰冷的天堂要温暖。 我闭上了已经不存在的眼,在自己的枯骨化为焦炭之前,想起的却是那段我永远无法挽回的黄金岁月。 我刚进入裕王府后不久,我就知道,备受宠爱的八王爷学富五车、见识不俗,但就是个幼稚鬼。 他会在老皇帝和他母妃谈情说爱时跑去捣蛋,结果被老皇帝生气地丢出皇宫;他装作看不懂三王爷给他使的眼色,把三王爷曾经的风流往事都透给了三王妃,害得他哥一个月都回不了自己的王府。 自从我成为主子最器重的下人以后,主子除了日常欺负我,偶尔也会拉着我一起玩一些幼稚无比的游戏。 有一次,他拉着我一起玩小崽子不屑玩的过家家。 他穿上老王爷送给他的盔甲,脚踩在书桌上,雄赳赳气昂昂地说: “我是兵马大元帅。” 主子要玩,我们这些做下人的自然要顺从,我放下手中正在研磨的墨块,小心翼翼地问道: “欸,主子,那我就来当敌军吧。” “不好,我的对手都会被我杀死的,我不想让你做我的敌人。”十三岁的主子皱眉看着我,嘟起嘴巴,考虑了很久,终于想出了解决的方法,“这样吧,你来当我的副手吧,我是大元帅,你就是大将军,你要听我的!” 我已经遗忘了那时的自己,只记得我的眼睛很亮,声音中是压抑不住的喜悦: “好嘞,主子!” 【士为知己者死。我不要做陪人酒色的门客,不要做受人情爱的娈童,我要被人承认自己的能力,被理解,被使用。】 -- 第136页 魏柯辛对我说的话,就是我想对主子说的话。 那时的我忠贞不二,甘愿为那个少年赴死。 主子被我的喜悦感染,哈哈大笑着,他拔出木剑,指向并不存在的敌人,气势如虹地吼到: “李将军听令,跟我一起,冲啊——” “冲啊——” 我站在桌下,全情投入这场虚假的战争,四肢狂乱地舞着,动作滑稽,表情可笑,宛若一个歇斯底里的丑角。 外人看来,我们就是两个疯子。 于我而言,那是最完美的出演。 现在,演出结束,剧中人从梦中的剧目醒来,投入现实中的戏剧。 我从黑暗中醒来,双手被束缚在床头,眼睛上被蒙着黑布。 隔着半透的黑布,我能隐约地看出事物的轮廓,我发现,这间屋子的摆设很熟悉,我一定在那里见过,不过我一时半会想不起来,只能暂时放下。尝试着挣脱绳索,不过没有成功,我半支起身子,一个人影就坐在床头,从身形可以看出,这人正是对我下黑手的季清贺。 “放开我,季清贺。” 面对这条疯狗,我一点客气的意思都没有,尽是命令的意味。 “哦?”话语中带了几分玩味,季清贺举起手中的握紧的东西,那东西抵在我的脖颈,冰冷的金属触感提醒我,这是一柄匕首。 “要杀快杀,不杀就放我走。” 我对季清贺这一套根本都不感冒,如果他要杀我,趁着我昏迷的时候就该动手了,根本不会等我醒来。 “你是真的以为我不会杀你吗?”季清贺的手下微微用力,的声音中带了冷意。 我不作回答,主动将自己的脖颈送到刀尖上,脖颈传来痛感,刀刃刺破皮肤,鲜血流出。 季清贺倏地收回了匕首。 我轻笑一声。 “季清贺,有事快说有屁快放,别搞这些有的没的。”言语带刺,我嘲讽他。 静默片刻,季清贺不再跟我打哑谜了,他放下匕首,将手伸向我的领口。 “我要让你感受到我所受的屈辱。” “早说啊。”我重新躺了回去,双腿一张,“快点完事,完事后放我走。” 我是一个从底层爬上来的渣渣,为了生存,我可以跟野狗抢食,为了一个上升的可能,我可以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尊严扔到地上,任人践踏。 被人上了就要死要活,像个烈女一样痛苦无比,这种事情我是真的干不出来。 我都躺好了,季清贺那边反倒没了动静。 “你怎么了?” “没事。”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季清贺的声音中带了点委屈的意味。他微冷的指尖顿了顿,缓缓解开我的衣裳,上衣散开,他的手停在我的胸前的烙印处: “你身上怎么会有季家族徽?” “四公子啊,我这种小人物想加入季家,只能签卖身契啊。” “你什么时候被烙下的这玩意的?” 季清贺的声音颤抖着,尖锐的指甲深深刺入我胸口的皮肉,剧烈的不适感令我的身体向后缩去。 “在成为你的书童之前,四公子。” 我如实答道。 “那时候……你就带着这种东西陪在我的身边?” 我敏锐地察觉到了危险,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季清贺这家无可救药的家伙又发了疯,他抄起床边的刀子,就往我胸口划来。 这一次,季清贺没有手下留情,刀刀见血,深可及骨,突然承受这种痛苦,我忍不住闷哼出声。 我张嘴,想要阻止无理取闹的季清贺,可在我发声之前,有人先行喝止了他: “好了!季清贺,够了!” 这个声音,这个语气—— “主……皇上,你怎么在这?” 我也顾不得疼不疼了,想想我刚刚的举止,我吓得魂儿都飞走了。 “……这是朕的寝宫。” 我说这里怎么这么眼熟呢……不对,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关键是: “季清贺,你在搞什么?!” 季清贺停下了刀,他俯身,凑到我的耳边,声音轻如蚊呐: “我把你送到你最想杀了的人的身下,什么感觉?” “呵,”我起身,咬住他的耳垂,狠狠地咬,直至口腔中泛出鲜血的味道,“很爽的感觉。” 我含糊地说道。 “婊子。”季清贺又在我的胸口划了一刀,这才起身离去。 季清贺走后,主子帮我解开了眼睛上蒙着的布条和手腕上的绳子。替我解开绳子的时候,主子纳罕道:“你闲得没事惹他干什么?” “是他先欺负我的,皇上!” 我恶人先告状,把脏水都泼到季清贺的身上,我就不信季清贺他有脸说自己被我给强了。 “他欺负你什么了?” “他拦着我不让我见九王爷!” 主子颇为头痛地扶额。 “今天不见就明天见,他又没有闲到天天在恭王府候着你。” “我不管,我就要今天见。” 随着年岁渐长,沉默寡言的主子渐渐地享受起与人唠家常的感觉,我投其所好,以以蛮不讲理的样子掩盖真相。 “你还嘴犟,”主子伸出手点点我的额头,“你现在应该庆幸季清贺把你给带到朕这里来了,要是他把你拐到了某间暗室,朕都不一定找得到你。” -- 第137页 一边说着,主子一边帮我束好衣裳,衣裳划过伤口,血肉翻开,我倒吸一口冷气。 “哎呦,疼疼疼!!!” “活该。” 主子嘴上这么说着,手上的动作却停了下来,起身去吩咐门外的宫女,为我准备伤药。借此机会,我撩开衣襟,细细地查看的我的伤口—— 栩栩如生青鸾曾经振翅欲飞,如今却被生生毁去了双翼。 季清贺想要这只鸾鸟不再高飞。 我不动声色地合上衣襟,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宫中人的效率极高,不过一盏茶的工夫,上好的伤药就已经送到了我的手中,我胡乱地抹了两下,也不管涂没涂均匀,便匆匆穿好了衣服。 “皇上,如果没什么事,小的我就先走了啊。” “停下,朕还有事找你。” 我一点都不想留,我这两天在府中醉生梦死,一方面是为我的兄弟们悼念,一方面也是为了暂时逃开这风起云涌的朝堂,不掺和这摊糟心的事情。 “嘿,皇上,我伤口疼,想回去躺会儿。” 我捂着伤口哼哼着,一副怕疼的样子。 “没事,就在这儿躺着吧。” 这是一望即知的谎言,主子没有生气,也没有戳穿我,心平气和地给我解决方案,平易近人中带着不容置疑地强硬。 仍旧捂着患处的我,悄悄地抬眼偷瞅着主子。在边塞战场的时候,兵马大元帅的脾气从来不好,脸黑脾气坏,营帐中所有的将军都被他骂过。可自从主子成了皇帝以后,他发火的次数明显减少,也不乱扔手边价值连城的宝物,颐指气使的态度彻底消失不见。 可是,随着主子的脾气越来越好,他的手下却越来越不敢说话了,因为,胆敢同他拍着桌子对骂的人,已经被他悄无声息地处理得差不多了。 现在,就剩下我们几个大鱼了。 而我这条大鱼,正好被季清贺丢到了主子的鱼网里。 看来今天,我是逃不掉了。 收敛了精彩纷呈的表情,在主子的“盛情”挽留之下,我平静的坐在了雕花木榻之上。主子的眸中闪过一丝满意的神色,亲自为我倒茶,然后才坐在我的身旁。 我盯着这白色瓷杯里青碧的茶水,感觉这杯氤氲着茶香的白茶远比穿肠的毒药还要可怕。毕竟,毒药再毒,也不过片刻的痛苦。 茶烟袅袅,无人享用,主子转了转拇指上的扳指,温和地问我: “念恩啊,你想救人吗?” 我摸不清眉眼带笑的主子的路数,试探着答道。 “微臣惶恐。” “念恩啊,你想报仇吗?”主子继续问道。 “微臣——” 主子伸出手,点住我的嘴唇,阻止了我未能说出的言语。 “杀死你旧部的人,害死你旧日恩主的人,你就不想报仇吗?”主子以最平静的神色说着最可怖的话语。 品出了他言语中暗藏的血腥味,我仓皇起身,直直地跪在主子的面前,诚惶诚恐地剖白自己。 “皇上,微臣不敢。” “怎么吓成这幅样子,”主子将手掌摊开,伸到我的面前,他拇指上的玉石扳指,质地细腻,色泽艳丽,是七分的帝王绿,在明黄色龙袍映衬下,颜色更加浓郁。“季三青的那件事情,是符永安做得不对,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主子若真的这么想,当年的闹剧根本就不会发生,我也不会跟季清霜联姻,后面的很多破事也根本不会发生。他从未在意过季三青的生死,更甚至,他也是季三青之死的推手,目的是为了彻底离间太子与季老丞相。 毕竟,杀人的是太子的心腹,与他符锦,没有半点关系。 如今,十几年之后,当年的幕后凶手之一突然说,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这偿的是哪门子的命,又是谁说的经与义。 我强忍住冷笑的冲动,俯首在主子的脚下,郑重拒绝。 主子带着扳指的手地扣住了我的肩膀。 “念恩啊,以前的事,是朕对不起你,朕给不了你救人的机会,但朕可以给你一个复仇的机会。” 主子手下行着强迫之举,口中说着对不起。 我自知这次是逃不掉了,长叹一口气,反问他: “皇上啊,人都没了,复仇还有什么用呢?” “但你还会复仇的,不是吗?” 主子重新端起那杯给我倒的茶水,递到我的手中。茶香四散,茶水已凉,这盏茶已经过了最好的饮用时间。 我跪在主子的面前,端着茶杯,一饮而尽。 “是啊,只要给我机会,我会让符永安付出代价,我要看着他死在我的面前。” 我将我的血淋淋的心脏剜出,那颗心早已经被仇恨腐蚀出一个又一个的血洞,漆黑的鲜血和恶臭脓液不断从中涌出。 在复仇这件事上,我和季清霜是一样的。 成亲以后,我曾经问过季清霜,她为什么执着于仇恨。 季清霜手握长枪,立在戈壁之上,遥望中山国的方向,告诉我。 与其说是无法放过害死那人的仇敌,不如说是无法原谅未能保护那人的自己。她的复仇,不是为了让那人回来,而是拉起沉溺在过往之中的自己。 复仇是自救的绳索,在刻骨的悲痛之中,她能抓住的,只有仇恨。 -- 第138页 这无关好坏,无关善恶。 “所以,我要怎么做才能杀了他。” 主子将名为复仇的傀儡线垂下,又一次,我心甘情愿地成为主子手中的傀儡。 “不,人不是你杀的。”主子慢条斯理地说。 “那是谁?” 我心中已经隐隐有了答案。但当主子亲口说出时,我还是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 “季老丞相,季安平。” 主子的眉眼寡淡,仿佛他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一边说着,主子端起自己的茶杯,细细地品着,一盏茶水喝完,主子补充道: “不过要委屈你多忍几天,等季安平把该干的事情干完再说吧。” 季老丞相最近在干的事情,我们都知道,主子这是真的不打算给我救人的机会。杀人者和被杀者,他一个都不打算放过,这其中,也包括与他一同隐藏在暗中的我。 至于他说的多忍几天,十几年我都忍过来了,几天的工夫我不至于忍不了,我真正在乎的是另一件事情。 “皇上啊,可就算老丞相与世子殿下一向不合,他也没有必要杀了世子殿下啊。” “为了扶持自己家族的子嗣,谋害皇族,这个理由可够。” 主子端着茶杯,慢腾腾地喝着。 皇族指的是小世子,然而—— “自己家族的子嗣是谁啊?” 我从不知道,季老丞相家中哪个后辈,值得老丞相不惜冒着谋害皇族的风险也要扶他上位。 主子缓缓地将杯中茶水喝完,在我的耳畔投下了另一个惊天的秘密。 “季老丞相的孙女,朕的皇后——季婉月,她怀孕了。这个孩子不论是男是女,不论它能不能平安地生下来,它一定是男孩,而且是未来的太子。” 这句话中隐藏的意味令我浑身发冷,很多困扰我多年的疑问在一瞬间解开。 为什么主子执意娶一个妾生子为妻,为什么主子放纵小世子这么多年了。 主子娶季婉月是为了借用这个棋子来牵连老丞相;主子对小世子的纵容,不是看重,也不是爱,不过是出于愧疚罢了。 就像我对我旧部种种行为视而不见一样,我和主子知道他们注定得不到善终,我们任由他们玩乐,为他们的种种荒唐之事兜底,不过是希望他们在死去之前,过得快活一些。 “那……皇上是要毁了季家和小世子,趁此机会扶持皇后腹中的子嗣?”我缓慢试探着主子更深层次的意图。 “不,朕撑不到朕的孩子长大了。”主子一手捂住腹部,另一只手端着空荡荡的茶碗呕吐着,我被他惨白的脸色吓到了,立即想要为他叫来太医,主子阻止了我,拿手帕擦干净嘴角,继续说道,“他未来只能是一个废太子,最后沦为一个没有实权的富贵王爷,此生衣食无忧,却永远是一个政治贱民。” “那……皇上的意思是,让我刺杀小世子的时候,不要弄死?” 我是真的被主子弄糊涂了,小世子是棋子,自己的孩子又看不上,主子选定的继任者到底是谁? “你不必试探了,小世子必须死,他将用他的性命为符克己的前进铺平道路。” 主子的目光平静而温和,看向不知名的远方,那远方是他半生追求的地方,是我注定到不了的地方,主子将手中茶杯递给我,告诉我说。 “从一开始,符克己就是朕选择的继承人。” “臣明白了。” 我接过茶杯,已经被喝尽的茶碗中,尽是黑红的血块,散发出酸腐的臭味。 他毫不介意在我面前袒露他身体的状况。 这绝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 主子俯身,拍着我的肩膀,嘱咐我说: “念恩啊,待朕死了之后,你要好好扶持克己啊。 “毕竟,克己也是你最看重的孩子啊,不是吗?” 临终托孤这种骗人的玩意都拿出来了,我还能说什么,除了跪倒在他的脚下,感激零涕地回上一句: “微臣遵旨。” 我还能做什么呢? 我与主子维持着君臣和睦的假象,实则两人都知道,我知道得太多了,必死无疑,主子的这场托孤,分明就是打算在自己的棺材旁给我留个位啊。 不过,某种意义上来说,能跟主子死在一起,也是一种殊荣? 我苦中作乐地想到。 148、 卯时将至,马上就是上朝的时候,主子准我休假一天,将我赶回去补觉了。 我走出主子的寝宫,季婉月又一次提着食盒在这候着了。我真的纳闷了,怎么我一来主子这儿,她就跑来盯梢,她是在我身上下了什么追踪药粉了吗? “参见皇后娘娘。” 我对季婉月行礼。 “啊,我说是谁呢,原来是李大人啊。”季婉月挺直了腰背,故意露出仍旧扁平的小腹,志得意满的神色更加明显。 上次见她的时候,她一副底气很足的样子,那时我就奇怪,现在看来,她那时就已经知道自己受孕了,底气正是来自肚中胎儿。 我的视线落在她的小腹上,就在她的腹中,孕育着一个新的生命,它有着主子一半的血脉,它是主子的生命的延续,在主子死后,这将是主子留在这个世上最后的东西。一想到这是主子的亲生骨血,我不禁露出怜爱的神色。由于对主子孩子的关注,我对季婉月的行径也持着不赞同的态度: -- 第139页 “皇后娘娘,怀孕早期很关键,您要多注意休息。” “我本来是打算好好休息的,可小偷都偷到家门口了,我怎么睡得着。”季婉月的言语中藏枪带刺,明里暗里指责我不应该跟主子搞不清楚,大半夜跑到主子寝宫里。 “皇后娘娘,你你多虑了,我跟皇上讨论的是正事。”我并没有生气,安抚她说,“另外,以后娘娘如果有什么需要,可以来找我,但凡我力所能及之事,我一定会帮。” 想到主子对待着这个孩子的态度,我竟然有了同病相怜之感。 我以为我和小崽子是一样的,结果,我跟它,跟小世子才是一样的。 辞别了满腹狐疑的季婉月,我离开了这对只有算计的天家夫妇,脚下是青色石砖,背后是巍峨的承天殿,道路的尽头是朱红色的宫门,黑羽卫手握长枪,驻守在宫门两旁。 身侧的的官员穿着各色的官服,三三两两地向承天殿走去,穿着常服的我成为其中的逆行者,与他们擦肩而过,毫无交集。 踏出宫门,我回望皇城,漆黑的天幕之下,微弱的光芒勾勒出宫殿的轮廓,仿佛是一只择人而噬的巨兽。 “怎么了,学着小年轻伤春悲秋呢?” 故人的欠揍的声音响起,我侧过头,在黑色的铠甲与形形色色的官服之中,还有着同样身穿常服的另一人。 “徐奸商。” 我笑着唤出他昔日的外号。 徐玉阙从宫墙的暗影之下走出,旧人如故,仍旧是翩翩佳公子的模样,他手中摇着锦扇,笑眯眯地说: “你爷爷我不做商人很多年了,还有,跟你说了多少次了,我是儒商,而不是奸商。” “知道了,徐奸商。” 承认错误,死不悔改,我一贯的伎俩。对于我这幅赖皮鬼的模样,徐玉阙摇只能摇头,颇为无奈地说: “你这家伙,净会占些嘴上便宜。” “能占到徐大商人的便宜,小的这辈子啊,值了。” “嘿,你这厮,三天不催你还钱,皮痒了是吧?” 徐玉阙合起纸扇,不轻不重地在我头顶敲了一下。看在钱的面子上,我很配合地讨饶着。 一边嬉闹着,我们这对狐朋狗友一边勾肩搭背地往回走去,回府的路上,我问他: “徐奸商,你怎么会在宫门口等我?” 徐玉阙刚刚被贬官,主子勒令他在家休养,现在局势不利于他,像他这种人精本应该老老实实地狗在家里。 “还不是你家那个小崽子,大半夜跑到我的府中,说你不见了,让我立刻动用自己的暗线来找你,为了这档子事儿,他把我的府邸都给闹翻天了,就差拿刀架在我的脖子上。” 这件事不是小崽子的错,刚刚与他密谋完这么要紧的事情我就失踪了,还一下子失踪了七八个时辰,九王爷那里找不到我,旁人也不知道我去了那里,也难怪小崽子会这么激动。 “难为他了,他是真的不知道找谁了,才闹到你那里去的,哎,对了,你可别怪他啊。”我嘱咐徐玉阙。 “我这儿毫发无伤,怪他干什么啊,倒是你,被季清贺那家伙给掳走了,他没对你做些什么吧?” 徐玉阙对我的关心绝不是做伪,见他这幅忧心忡忡的模样,我起了捉弄的态度,我往他身上倒去,扒住他的衣裳,一副命不久矣的模样,掐着嗓子说道: “官人,那贼子强掳了奴家,奴家清白已失,如今不想再活了,临死之前,只求官人替奴家做主。” 这是一段戏剧的唱词,是我与徐玉阙最喜欢的《凤仙儿》中的一折,这一段说的是李恶霸玷污了徐秀才的妻子,可徐秀才懦弱,不愿意得罪恶霸,即使自己的妻子跳井自尽,也不愿意满足妻子遗愿。最后还是路过的侠女凤仙儿抱打不平,斩了那李恶霸的头,放入井中,以祭徐夫人在天之灵。 按照台本,徐秀才下一段的唱词尽显其胆小怕事,遮遮掩掩支支吾吾,只字不提为妻子报仇之事。 徐玉阙笑着摇摇头,很配合地唱了起来。 “那李家恶霸心狠手辣、位高权重,他戕害忠良、徇私枉法,献媚皇帝而蹂躏法律,拉帮结派以谋私——”我听到一半感觉不对了,徐玉阙这个混蛋不但擅自改词,还在明里暗里地骂我,我气得伸手要打他,徐玉阙趁机抓住我的手,继续深情款款地唱着。“娘子,当下是形势转捩之际,我们虽处朝堂枢要之地,但一己之力何能抽刀斫水,且待局势明朗,天理得昭之时,我们再出山不迟。” 就像我熟悉徐玉阙一样,徐玉阙也很熟悉我,我能推断他的行为,他也能从我的行为推断我的想法。从见面的时候开始,徐玉阙就看穿了我的伪装,他知道我现在情绪极度不稳定,被种种情绪折磨得近乎疯狂,他想要安慰我,却又不知如何开口,只能借此机会来说出心里话。 徐玉阙死死地握住我的手,他盯着我的眼睛,苦苦劝导: “李三胖,李念恩,不必太怪罪自己,我们能做的,不过是尽人事,听天命罢了。” 我一直与天争与地斗,与身边大能斗法,只为了搏出一个不一样的未来,将自己的命运掌控在自己的手里。为了这个目的,我倾尽所能不惜一切,有着无限的精力,仿佛永远不会被打倒。 但在某些时候,我也会累啊,我也想要一个停靠的港湾,也想要某个家伙告诉我说,你已经很努力了,可也稍微休息一会儿了。 -- 第140页 徐玉阙与我相识多年,他知我懂我,也愿意在我将要崩溃之时,伸手拉住将要坠落的我。 又一次,是他拉住了我。 我靠在他的肩膀上,多日以来压抑的情绪彻底崩溃,我靠在他的肩膀上,哭得不能自已。 徐玉阙这家伙,他不会如九王爷一般拍着我的后背安慰我,也不会像小崽子一样给我递手帕,他只会给我一个可以依靠的肩膀,让我可以直面自己。 待我逐渐平息之后,一直沉默的徐玉阙终于开口: “李念恩,你记得不要把鼻涕擦在我的衣服上啊,这件衣服很贵的。” “你滚!” 徐玉阙守财奴的本性故态复萌,我破涕为笑。 见我笑了,徐玉阙同样闷笑出声: “好啦,好啦,看开了就好,现在时局是挺糟糕的,但我们终究是在前行啊。” “是啊,我们仍在前行。” 哭过了,闹过了。 路,还是要走下去的。 现在天还未亮,我们沿着空无一人的中街,并肩前行。 徐玉阙遥望着大街的尽头,对我我: “李念恩,站在你的立场上,我不应该说这些话的,但我还是想要让你知道我的想法……不知道你怎么看待季老丞相,但我个人其实挺敬仰他的。 “立朝至今的百余年来的历史,就是一个世家取代另一个世家的历史,一切不过是毫无意义地重复,但在隆兴一朝,我们终于看到了转折点。诚然,老丞相的政见过于偏激,在他看来,为了彻底根除官员的劣根性,十几年就对官僚机构进行一次血洗是有必要的。我并不赞同这个观点,但不可否认的是,老丞相为了这个国家带了未来,以极其沉重的代价。 “我不知道我们在付出了这些代价之后,是否能迎来光明的未来,但我们没有选择,我们只能变革,只能救亡图存,老丞相的方法不一定是最好的,但在现在这种情况下,除了他,没有人能推进这一切。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苦难。 “我们没有选择。” 说到这里,徐玉阙的声音哽咽了,与我一样,这也是他的真情流露。徐玉阙此人,本质上是个很传统的读书人,他立志效忠明主,心忧天下百姓。商海沉浮的几年,他表面洒脱,时不时嚷嚷着说,赚够了钱就隐居山林,从事不闻天下事。而实际上,他无论如何都割舍不了对世运国事的关切,正所谓,风声雨声,声声入耳,边事政事,事事关心。 所以,在明知宦海惊涛骇浪,行错一步便是粉身碎骨的情况下,我也从未劝过他他要远离这多变血腥的政局。 因为这是他的选择,他就是为此而生的。 徐玉阙望着大街的尽头,望着太阳将要升起的地方,对我说,更是对自己说。 “李念恩,我们应该往前看,我们只能往前看。我们都还活着,活着,就是希望,被革职,被打击,又能怎样。 “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能东山再起。 “反正我们本就是从一无所有起家的,就算失去一切,大不了重新开始罢了。” 回家的路上,天光破晓,阳光刺破如漆阴霾,太阳从世界的东方,从京城的上空,冉冉升起。 天,亮了。 149、 徐玉阙说得对,我们本就一无所有,爬到如今的位置,也算活个够本了。如果能更上一步自然是最好的,如果不能,也要让自己的余生无悔。 人生在世,说到底,就是求一个不留遗憾。 为了让我的人生不留遗憾,我一定要杀了小世子,这是我十余年前的誓言,是我在死亡之前必须达成的誓言,哪怕明知道这是主子抛下的鱼饵,为的就是让我和季老丞相相互残杀。 若要在朝堂上扳倒小世子,我都察院案牍库中的罪证足以让他万劫不复,但从主子很明显希望我能在暗中杀死他,然后再嫁祸在季老丞相的头上。 暗杀这事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难在我不想与季清贺联手,而小世子胆小如鼠,身边往往护卫成群,我很难下手,说简单也简单,简单在于我的心腹已经安插在小世子的身边,随时可以将他引诱到暗杀地点。 说曹操曹操就到,我正想找我的心腹商讨如何刺杀小世子的计划,我的心腹就到了。 半夜时分,一个披着黑色斗篷的女子从侧门进入我李府,在我书房的暗室中,与我密会。 女子摘下斗篷,正是刘家女儿——刘宛妙。我和她的事情要从多年前说起了。当年,为了打败益州刺史荀匡,我亲手杀死了她的父亲,在她父亲死后,无依无靠的孤女成为刘家族长手中用来献媚权贵的棋子,她走投无路之下,收了我的扳指,认贼作父,当了我的义女。 我对她有愧疚之情,虽然想要利用她的皮囊,但也希望她能余生安乐。最初,我想撮合她与小崽子的,结果小崽子死也不肯,不得已的情况下,我让她去勾引小世子,将她亲手推入敌营。 这丫头聪明,看得清状况,也很争气。我不过安排她与小世子见了一面,她就勾得小世子茶饭不思,此生此世非她不娶,千金为聘,迎娶她为世子妃。成为世子妃以后的这么多年,她也认得清自己的位置,多年来,一直与我保持通信,贡献了不少关键的消息。 “参见义父。”刘宛妙对我行礼。 -- 第141页 “丫头,快快起来,跟义父客气什么。” 我笑呵呵地将她扶起。 我与这丫头许久未见,上次见面的时候还是在皇家宴会上,那时她虽然已经嫁为人妇许多年,依旧艳压在场诸多待字闺中的二八少女。她仅仅是坐在那里饮酒就能吸引众人目光,脑子不清楚的小世子也不嫉妒,反倒因为自己媳妇被大家喜欢而倍感骄傲。 我引她坐在案边,询问她: “丫头,来找义父何事啊?” “义父今日不是给我写了一封信件吗?我正是为此而来。”刘宛妙皱着眉,心间仿佛藏了无限的愁绪。 我今日的确给她写了一封信,大致内容是我现在要对小世子动手了,询问她有什么想法吗。 “嗯,丫头,怎么了吗?” 这件事很关键,但并不值得她不顾危险当夜就跑到我府邸来,她来这里一定另有原因。 我话音刚落,刘宛妙当即跪伏在我面前,她伸手小心翼翼地揪住我的袖子,可怜兮兮地恳求道: “义父,我愿意帮您对付我夫君,我愿意穷举他的罪证,盗用他的印章伪造他的笔迹,将亲手将他他投入大牢,让他受那天牢中的百种可怖刑法,就此半身不遂终生只能在轮椅上勉强度日,但我只求您一件事情,义父,求求您,留他一条命吧。” 我看得懂利益的纠葛却看不透复杂的感情,我着实没有猜到,刘宛妙这种精明的丫头,竟然会对小世子那种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动情。 不知道这丫头用情用到了那种境地,我还要试探一下: “丫头啊,能留住一条命继续在京城还是好的下场,如果皇上判他流放到天涯海角呢?” 能够留在京城的确是好下场了,在边塞几年,我见过那么多的流放者,他们最后的下场不过两个,早死早超生和生不如死,除此之外,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如果真的流放到天涯海角的话。”刘宛妙的眼神明显动摇了,像她这种大家族出生的女孩,受不住苦寒之地的生活,在恶劣的环境中,她这种娇花会在凛冽的风沙中快速枯萎,这些她都知道,但还是有什么东西让她不管不顾地说出了如下的话语,“如果真到了那一天,我便舍了我的一切,跟他一起走吧,他那种五体不勤的家伙,如果身边没有人的话,连五天都活不过吧……” 这种觉悟令我动容,我长叹一口气,劝告她: “傻孩子,他不值得你这么做。” “……或许吧……” 像是预感到了无法违抗的结局,刘宛妙神色很悲伤。 我的确这丫头的的痴情触动,但这触动并不足以改变我的想法。无论小世子本身是个怎样的人,无论他身上有着怎样复有人性的一面,我还是必须要杀死他,有关这一点,我的观念不会改变。 所以,我必须要破坏他们二人之间的感情。 “傻丫头啊——”我抚摸她的头顶,循循善诱道,“你要明白,他既然因为你的容貌而爱上你,也会因为你的年老色衰而抛弃你。不要为了一个浅薄的男人付出自己的一切。” “不,他不会的。” 刘宛妙垂下头,任由我缓缓抚摸着她的头顶,口中仍旧坚持着自己的想法。 适当的坚持我可以了理解为孩童的撒娇,过度的坚持就会影响到我的计划了。此时此刻,我已近有些不愉快了。 我收回了手。 “刘宛妙。” 我直呼她的大名,带了几分警告的意味,我就是要提醒她,不要忘了自己的今日是怎么来的。她不是个傻子,她清楚地明白,空有强大皮囊的小世子是保护不了她的,而她不过是一个应时而动的投机者,连反抗刘家的能力都没有,更别提反抗我的意志了。 刘宛妙早就知道,但她仍旧不甘心,想要挣扎一下,看能否搏出一个不一样的未来。现在,我亲手撕裂她自我欺骗的假象。 刘宛妙哭了出来,她的哭不是歇斯底里的,而是细弱的,压抑的,没有声音的。眼泪无声地落下,将她的裙角我的袍角,无声润湿。 “我知道了,义父,我会去做的。”刘宛妙手中攥紧了我的袖口,后背弯起,像是一张拉满的弓,“毕竟,只要有义父在,我就永远是刘家最受宠的女儿,而单靠着符永安,我刘宛妙,什么都不是啊!” “傻丫头,明白就好。” 我重新抚摸她的头顶,赞许这个精明的女孩。 刘宛妙,从注定的弃子成为半个棋手,依靠的,正是这份该死的精明。 她明白,到底是哪些东西,让她刘宛妙,能够成为刘宛妙。 150、 我并没有立即动小世子,不是被刘宛妙的真情所打动,令我不得不改变计划的是另一个女人—— 季清霜从边塞传来消息。 她即将剿灭中山国余孽,班师回朝。 季清霜就是一个战斗疯子,依靠着不灭的仇恨与季家军的铁律,边塞十年,她联手黎国,几乎将中山国灭国。根据徐玉阙的推断,早在三年前,季清霜就有机会彻底荡平中山国,但她压下了仇恨,硬生生地拖到了现在。 她与中山国对耗了这么多年,一直没有结束战争,在这种关键时刻突然说要剿灭中山余孽,一看就知道是为季老丞相造势,威胁主子。 季老丞相不是傻子,主子的心思瞒不过他。老丞相纵横朝野这么多年,他绝不会让自己成为刀俎上的鱼肉,所以,他主动搅动稳定了十年的政局,动用季清霜这步棋子。 -- 第142页 一但季清霜彻底毁灭中山国,带着季家军凯旋回归,季家双翼合并,军政大权尽数归于季老丞相之手。 季家的青鸾将振翅高飞,凌驾在符家的五爪金龙之上。 主子布局多年,绝不准许自己收网之时闹出如此大的差错。 主子派出贴身太监来魏公公我李府,邀我去皇宫密谋,我知情况危急,没半分有推辞,直接登上马车,前往宫城。 自季清霜的消息传回以来,我和主子不约而同地搁置计划。我们有两层考虑,一方面是现在前线正处于关键时刻,我们不能动摇军心;另一方面是季清霜随时可能班师回朝,鬼知道她会带回多少季家军。 就凭季清霜那个性格,如果她知道我们正在谋算季老丞相,她分分钟能带着季家军攻破京城,送主子去见老皇帝。 轿子落在御书房门口,魏公公亲自为我撩开车帘,扶我下车。 御书房中,熏香味混杂着药味,主子脸色苍白,黑眼圈很重,一看就知道他昨夜又熬了通宵。 “快坐,朕有事找你。” 还未等我行礼,主子单刀直入,挥手遣退宫女太监。 “皇上叫臣来,可是为了季清霜一事?皇上有什么想法?” 现在不是虚与委蛇的时候,我也没什么心情搞些有的没的,直接将心中所想坦言。 主子从书架上拿出地图,在桌案上展开,他指着地图上的一处,询问我: “你看这里如何?” 他手指之处是中山国与黎国交界之处的一个峡谷,此地远离禹国,谷坡陡峻,树林茂密。 “是易守难攻之地。” “很好,这里将是季清霜的命丧之地。” 如此轻率,断人生死。 说实话,自我踏入御书房的那一刻,我就对季清霜的结局不抱任何幻想了,她在这种关键的时刻力挺老丞相,还握有大禹国最强的一支私兵,主子不可能放过她。 这一次,她又走在了我前面。 “那……皇上打算怎么做啊?” 我强压下所有莫名的情绪,小心翼翼地陪笑着。 主子立在山河图之前,现在,在地图前激扬江山的不再是昔日的元帅,而是这个国家最高的统治者,一个真正的王。 他负手而立,运筹帷幄与千里之外: “引鱼入网,需要饵料,这鱼饵便是中山国国君的性命。我亲姐被中山国国君虐待致死,季清霜与我亲姐感情甚笃,为了替她复仇,季清霜她明明自幼就对我厌恶至极,却仍然吵着要嫁给我,只为了能够随我一同去边塞,能够手刃仇人。季老丞相压了她这么多年,早就压不住了,这一次,仇人就在眼前,我不信她能忍得住。 “至于如何让中山国国君进入这峡谷,这件事好说。在我国和黎国的攻势之下,中山国早就无力回天,仅剩那么几万人护拥一个亡国之君在草原上游荡,若不是那么点说不清道不明的默契,中山国早就完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人告诉中山国国君,只要你到这个峡谷里,那个害得你亡国的女人,任你处置,你说,行至末路的亡狂徒,他会怎么做呢。 “对于一个王来说,最重要的是保住他的江山,第二重要的是杀了敢于抢夺他江山的敌人。我与中山国国君对局多年,我知道,他是一个王。” 主子说的很有道理,只是—— “谁来联络中山国国君?” “你。”主子给出了一个令我意外的答案。 “我?”我意外地挑眉。 “就是你,李念恩。”主子肯定地说。 我的确能做这件事情,早在边塞七年之时,我就已经与中山国和黎国搞不清楚,不然我也不能暗中阻挠中山国与禹国的议和,让本应该结束的战争继续下去,令边塞百姓多受了好几年无妄之灾。 季清霜独自一人镇守边塞以后,也是我与黎国的神棍国师私下勾搭,让黎国能够与大禹国“一同”瓜分无力回天的中山国。 但问题是,我不能认啊,认了就等于承认了我当年坑过主子,还有被扣卖国贼的帽子的风险。 “皇上,微臣不——” “当年都没找你麻烦,现在更不会拿你怎么样了,你就放心去联络吧,不会算你通敌卖国。” 见我又开始找托词了,主子不耐烦地挥了挥手。他这句话,几乎等于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他早就知道我跟中山国和黎国有暗中的联络,也知道我早年种种借主上位的行径。 主子的这句话还有另一层意思,如果我不愿意去联络,他很可能会给我这个不听话的手下扣上一个通敌卖国的帽子。 这一次,主子给了我两个选择。 如果我成功了的话,季清霜死,如果我失败了的话,我死。我们们这对假夫妻,大难临头之时,只能单飞一个。 我是个真小人,我的选择从来只有一个。 “皇上,臣知错了,臣回去就写信。” 事到如此,我还能如何,皇上比我权利大,我这等小人物只能顺从。 “知错就好。”主子点点头,施施然地卷起地图,一边卷着,一边同我说,“念恩啊,你觉得朕的黑羽卫训练得怎么样啊?” “好啊,武功高超,兵强马壮。” 我竖起大拇指,趁此机会拍主子马屁。 “能否代替季家军?” -- 第143页 主子的这个问题令我眼皮一跳。 “……可以。” 主子收好地图,龙涎香线燃烧,袅袅青烟在空中游动,如同扭曲缠绕的白蛇。主子的龙袍明艳贵气,轮廓深邃英挺。隔着如梦幻泡影的烟气看去,他仿佛立在九霄之上,不似此界中人。 “爱卿也这么说朕就放心了,以后啊,朕会让天下知道,我禹国,不止有季家军,还有黑羽卫。” “那是当然,主子的黑羽卫天下无敌。” 我胡吹着我自己都不相信的话,眼皮跳得更厉害了。果不其然,主子的下一句话把我最后的底裤都给揭了。 “爱卿啊,季清霜身边的副官王勔,实际上听命于你吧,到时候,具体该怎么做啊,你比朕更清楚。” 主子意味深长地拍了拍我的肩膀。 随着他的拍击,我的血液逐渐冷却,直到最后,在主子的温柔的注视中,血液冷如寒冰,我整个人堕入无尽的冰河,整个身体被凝固在坚冰之中。 杀死季清霜只是主子目的的一部分,他更重要的目的是借此机会摧毁季家军。季家军万余名大好男儿,在最险恶的环境中与最疯狂的敌人对战,保家卫国十余年不曾回过自己的家,现在,由于君主的疑心,本可以凯旋而归的他们,不得不葬身异乡。 这可真是一个残酷的决定,更糟糕的是,我是主子的帮凶。 回到我自己的府邸之后,我不止给我在王勔和中山国写了信,还给黎国国师写了密函。 三方围剿,季清霜纵有不世之能,这次也必死无疑。 那处无名峡谷,将成为这位绝世将才的命断之地。 葬身战场,这是九王爷梦寐以求的结局,最后却成了季清霜的归宿,多么可笑。 发完信件的第二日,下朝之时,小崽子与我一同走出承天殿,在离开皇宫的路上,我没有忍住问他: “符克己,现在给你三个选择,你父皇、季清霜以及我李念恩,你会选择谁?” 我这就话就是废话,他选择谁并不重要,主子早就帮他做好了选择,他未来的立场和命运早已经注定。 潜龙在渊,腾必九天,这就是他的宿命。 在我送给他那柄在渊剑之前。 “怎么突然问出这种问题,是要发生什么大事了吗?” 我从没有以这种语气问过他这类问题,小崽子眉头蹙起,关切地询问我。 “是啊。” 开弓没有回头箭,信件已经送出,万事都已无可挽回。 小崽子等候了片刻,没有等来我的解释,他只能直接回答我没头没尾的问题。 “如果一定要我选的话,我会选择你,虽然你这家伙真的糟糕到极点,贪财好色,小肚鸡肠,还喜欢在暗地里阴人——” “喂喂,选我就多说点我的优点,净说这些干嘛。” 他选我,我是真的很感动,不过他这话说得让我忍不住打断他。 小崽子对我嘿嘿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这个笑一点皇子该有的气质也没有,倒跟我这个老无赖很像。 “你看你看,果然小肚鸡肠吧,我就说点实话你就这样了。” “这是哪门子的实话,你这是狗眼看人低。” 我轻锤了他的胸口。 小崽子摇头轻笑,伴着笑声,是他毫无诚意的认错: “我错了还不行啊,我这就说您老的好话——李念恩这个老混蛋啊,不是捉弄我就是嚷嚷着要打死我,但我能感觉得到,他是真的把我当家人看待,也是希望我能好好的。” 小崽子收起玩乐的表情,他定定地看着我,以十分的认真,对我说: “李念恩,他是我童年的玩伴,是护我的忠仆,是我的引导者,也是我的赠剑人。他就是一个不完美的普通人,但我庆幸,同样不完美的我,能够与他相遇。” 小崽子目光灼灼,眸中有细碎的光芒闪烁。 我避开了他的视线,将马上就会到来的残酷选择提前摆在了他的面前: “你选了我,那其他两个人呢,你会选择谁?” “毫无疑问,我会选择清霜姐姐。” 是啊,毫无疑问…… “那皇上呢?” “父皇……”小崽子第一次避开了我的问题,表情有些不自然,“全天下都是父皇的,有那么多人听命于他,他应该不需要我吧。” 不,他需要你,你是他唯一的继承人,他甚至愿意为你放弃自己的孩子,只为了给你铺平道路。 只不过你父皇的爱太过变扭了。 主子自幼被爱浇灌着长大的,他只会接受爱,不会表达爱,他表达爱意的方式很别扭,绝大多数人都无法理解。高位者也就罢了,主子从来不会做得太过分,对于地位远低于他的人,只有两个人能够完全理解他的爱意。 一个是我,至于另一个……他已经死在三王党的叛乱中了,不提也罢。 小崽子自己也注意到了,他刚刚表现就像是一个得不到父爱的小孩,说着破罐子破摔的话语。尴尬地咳嗽了两声,小崽子脸不红心不跳地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装模作样地升华了一下主题。 “如果可以的话,我不想做出选择,我希望你们都能够好好的。” 【我希望大家都能好好的,都能实现自己的愿望。】 很多年前,主子跟我说过近乎一样的话语。 -- 第144页 十二岁的少年无忧无虑,中秋节时,老皇帝架不住容妃的软磨硬泡,准了她在宫中放灯。一开始只有容妃宫内的人知道,后来不知怎么传开了,大家都跑到容妃的宫殿附近来放孔明灯了。 中秋之夜,月明星稀,一向冷清的皇宫人头攒动,热闹地宛若市井。 主子不愿意跟整日黏糊糊的父皇母妃凑在一起,他拉着我跑到叽叽喳喳的宫女之间,学着我的样子,放飞了他第一只孔明灯。 承载着愿望的孔明灯飘飘悠悠地飞上天空,与已经放飞的千万只孔明灯交会在一起,漆黑的夜空之中,灯火取代了稀疏的星星,圆月与繁星共耀。 在这自然之中不可能存在的奇景之中,我们的愿望,好像真的有实现的可能。 “一愿父母身体安康,二愿兄弟和睦相处,三愿禹国国泰民安。” 小小的主子抬头望着自己的孔明灯,眉眼弯弯,说出了自己的愿望。 见状,我连忙跳起来,捂住了主子的嘴。 “主子啊,愿望不能说出来的,说出来就不灵了啊!” “啊?你怎么不早说啊!” 主子被吓得跳脚,转头就把黑锅扣到了我的头上。 “主子,你也没有早问啊。”我万分委屈,指出这次真的不是我的错。 “我不管,就是你的错,你为什要把愿望是不能说出来的事告诉我啊?!” 那时的主子就是一个娇蛮任性的少年,虽然他在努力做出改变,但他本质上还是一个不想承担责任,只想接受爱意的孩子,他下意识把错误都甩到我的身上。 “是是是,我的小主子啊,是小的嘴贱,是小的不该说的。” 少年瞪大了乌溜溜的眼睛,愤愤地盯着我。眼见着我可爱的小主子真生气了,转瞬之间我就把什么狗屁逻辑丢到了脑后,专心致志地去哄我的小主子了。 那天,我哄了他好久好久,许下了好的不该许的承诺,直到漫天的孔明灯升到遥不可及的地方,我的小主子才重新对我展颜微笑。 仅仅是那一个微笑,我一直吊着的心彻底平静,胸膛中涌动着心满意足的涛澜,漫天的灯火都不及那一笑。 那时候,我整个世界都围着主子转。 我的眼中只有他。 151、 京城与边塞距离遥远,信件传到边塞需要好几天,王勔开始布局又需要好几天,趁此机会,我转而着手处理小世子的相关事宜。 我重新找到刘宛妙,这次,她认命了,主动提出了刺杀计划,帮助我确定了最佳的暗杀地点。 只不过,她提出了一个要求: “义父,明天杀他的时候,能够让我在场吗?” 刘宛妙努力想要做出一副冷酷的模样,可她颤抖的指尖出卖了她。 “行。”我答应了她。 我知她放不下这段情,我也知她很可能心软,不过我更相信我的控场能力。 第二日,我带人埋伏在恭王府附近的暗巷中,此地自从九王爷被禁足以后就变成了闹市之中的鬼域,人流稀少,车马罕至,正是最适合动手的地方。 我事先已经与季清贺说过了,今日,这里只会有我的人。 待杀手尽数藏好,藏在暗中的我询问一旁披着黑色斗篷的刘宛妙: “丫头,你怎么能保证符永安一定会在这时辰路过这里?” “万食阁的桃酥。” 刘宛妙一直摆弄着系着斗篷的带,重系了好几次都不满意。 “桃酥?”我不是很懂这两者之间的联系。 “是啊,桃酥,我最爱的桃酥。”刘宛妙停手,脸上的羞怯是初恋的情侣才会有的神色,“他知我最爱桃酥,京城最好吃的桃酥就在万食阁,每日这个时辰,正是万食阁桃酥出炉的时候。昨日,我给他做了他最爱吃的佛跳墙,他吃得很开心,足足吃了两碗饭,然后他抱着我,跟我说,今日便亲自去给我买我最爱的桃酥。” 我千算万算,也没有算到会是理由。 “这……这时辰是对了,可他为什么一定会经过这里啊。” 闻言,刘宛妙低低地笑了,那笑盛满了甜蜜与爱意,但其最深处,却是刻骨的悲凉。 “他那个家伙啊,就是个懒鬼,他一定会走最短的路的。” 刘宛妙的话音刚落,小世子吊儿郎当的身影就出现在了道路的尽头,他哼着不着调的艳曲,手中提着鹦鹉的鸟笼,身后跟着两个拿剑的侍从。 小世子今日心情明显不错,猫样的眼睛眯着,白嫩的小手逗弄着雪白的鹦鹉。 阴影中的刘宛妙看着阳光下的小世子,脸上的表情似悲似喜,滑稽地宛如戏台上的丑角。她的悲喜源于同一件事,她的猜测分毫不差,她的夫君爱她如故,亲自为她买了桃酥。 毫不知情的小世子逐渐向我们的包围圈靠近,我死死地盯着刘宛妙,一但她又任何异动,我会当即动手。 刘宛妙没有任何动作,她眼睁睁地看着小世子踏入埋伏。 趁此机会。 我无声地打出手势,杀手从树上和墙角跃出,两个侍从还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就被卸掉了四肢,砍掉了头颅。听见了异动,小世子下意识地回头,就在他回头的那一刹那,杀手的刀子精准的刺入了小世子的心脏复又拔出。 小世子手中鸟笼滚落在地上,鸟儿发出凄厉的叫声。小世子捂住伤口,踉跄地后退了两步,他身后的刺客顺势将匕首刺入其它要害。 -- 第145页 伤到这种程度,已经彻底没救了,我和刘宛妙都明白。 此时此刻,刘宛妙终于开口,将此行的目的展现: “义父,他不能做个糊涂鬼,我想让他死得明白些。” “住手吧。” 对于将死之人,我总是格外宽容,我阻止了想要继续补刀的杀手。 刘宛妙颇为感激地冲我笑笑,缓缓脱了她黑色的披风,披风之下,是一件鹅黄色的襦裙,这件衣服更适合少女,而不是成婚多年的妇人。 “这条裙子,是我与他初见的时候穿的裙子,那一次,他对我一见钟情了,可我并没有看上他。” 刘宛妙看着裙子上的刺绣,神态娇俏宛若少女,她提起裙摆,盛装打扮,走向自己必死无疑的丈夫。 “夫君,我来——” “宛妙,快跑!!!” 小世子看见刘宛妙的第一反应是让她快跑,而不是思考,打断了刘宛妙的话语。 刘宛妙脸上本就勉强的笑容更要挂不住了,她不断地深呼吸着,强压下自己的眼泪和悲痛,维持着完美无缺的表情与妆容,赴往二人告别的宴席。 她继续向自己倒在地上的夫君走去,没有迟疑,小世子同样没有放弃让她远离危险之地的念头,压榨着最后的生命力,对她吼到: “宛妙——”小世子的吼叫戛然而止,他在看向刘宛妙的时候,同时看见了站在刘宛妙身后的我,到了这种境地,他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后面两个字也因此从歇斯底里变得轻飘飘地,“快跑……” 刘宛妙终于走到了她的夫君身前,她放下裙摆,席地坐在了她丈夫的身边。 “你明知道的,这就是我干的。”她轻轻地说。 从小世子身上流出的鲜血染红了刘宛妙的襦裙,为刘宛妙今日少女的扮相增添了一丝不详的艳色。 “不,我不知道,”小世子吃力的翻身,握住刘宛妙细嫩的手,自欺地喃喃着,“这不是你干的。” “我是李大人的义女,这当然是我干的。” 刘宛妙一手握紧小世子的手,另一只手从他的怀中掏出包着桃酥的油布包。 打开油布包,桃酥还冒着热气,我甚至能想象出一副场景,小世子一直蹲在在万食阁的门口,掐着点买下了刚出炉的桃酥,将滚烫的桃酥塞入怀中后,开开心心地往回赶了。 他只想让他最爱的夫人吃到最好的桃酥。 小世子挣扎着起身,废了极大的力气,才勉强地爬到刘宛妙的怀中,他死死地搂住刘宛妙的腰肢,将脸埋在她的怀中,不愿再看周围的世界。 哪怕无数证据都摆在他的眼前,杀人者也已经自首,被害人仍旧不愿意接受现实。 刘宛妙脸上是哭一样的表情,她将桃酥轻轻地放在血泊了,用空出的手缓缓拍抚着小世子的后背。 “符永安,到这种时候了,就让我们坦诚一点吧。你恨也好,怨也好,哪怕是要我陪葬,我都受着。” 小世子仍旧将脸埋在她温暖馨香的怀抱中,不愿意抬头,他沉浸在这虚假的温暖,直到鲜血流干,手臂无法支撑自己的身体。无力的手臂松开刘宛妙的腰肢,小世子滚落在满是鲜血与污泥的地上。 他知道自己马上就要死了,再不留下最后的话语就来不及了。 所以,小世子开口了,声音轻如蚊呐,仿佛随时会被吹灭的火苗。 “我爱你。” 生命的最后一刻,小世子仍旧不愿意松开那只手。 “还有,我不怪你……” “我不怪你。” “我爱你。” 一旁的鹦鹉在笼子里扑腾着,模仿着它主人最后最后的言语。 小世子在的时候,刘宛妙想要给他留下自己最美的一面;小世子死去以后,她再也没有压抑自己的必要了。她跪在小世子的身旁,抱住他逐渐冰冷的尸体,放声大哭。 她是最在意自己外貌的人,即使是哭,也要哭得梨花带雨,惹人怜爱。但这一次,她放下了所有的包袱,哭得声嘶力竭,哭得面目扭曲。 一边哭着,一边抓起一旁浸在鲜血中的桃酥,仿佛饿死鬼一般,大块大块地塞入口中,桃酥将她的嘴巴塞得满满当当的,腮帮子鼓起,眼泪鼻涕乱流,一点淑女的样子都不剩了。此时此刻,她更像是一只穷途末路的母兽,而不是一个冷静理智的人类。 吃得太急,桃酥又太干,她剧烈咳嗽起来,沾染着鲜血的桃酥碎屑随着她的咳嗽声溅出,将她早已不成样子的鹅黄色襦裙彻底弄脏。 我从暗影走到阳光下,将她从地上扶起,拍着她的后背,帮她顺气,安慰她: “没事的,以后会有更好的。” “不会了!不会有更好的了!虽然他好色,他贪财,他就是被人当刀使的白痴!” 她掐住自己的脖子,以近乎能将人掐死的力气,她的脸憋得通红,剩余的言语几乎以气音说出。 “但——这世上不会有比这个傻子对我更好的人了。” 我强掰开她扼住自己脖颈的手,想要将她带离这片伤心地。她甩开了我,在小世子的血泊里,她跳,她闹,她歇斯底里,宛如一个无理取闹的悍妇。 最后的最后,她蹲回小世子的尸体身边,再也不愿意起来。 “我不怪你。” “我爱你。” -- 第146页 刘宛妙打开了笼子,将鹦鹉抓在手中,鹦鹉仍在絮絮叨叨地重复着这两句。 “我不怪你,我爱你。”我如鹦鹉一般学舌,无言地抚摸着腰间的玉佩,这玉佩是在九王爷在烟火节那天送给我的,是我最喜欢的东西。抬起头,我望着恭王府连绵起伏的檐角,长叹一声,认可了刘宛妙的痴言。 “是的,不会有更好的了。” 那人并不美好,但我们今生今世,只在最巧合的时间,遇见了那一人,所以,不会有更好的。 鹦鹉在刘宛妙的手中挣扎着,改了台词。 “我也爱你……嘎——” 目睹了全过程的鹦鹉在被它的女主人亲手杀死之前,说了最后一句话。 不知道学的是谁。 152、 王勔密函传回—— 任务大体完成。 不出所料,以中山国国君为饵,季清霜命令王勔快速接应以后,率领五千季家轻骑孤军深入,只求手刃中山国国君。 结果,正中了黎国与中山国的双重埋伏,中山国四万铁骑,黎国两万军队,五千轻骑兵被困峡谷,如瓮中之鳖,求生无望。 季清霜殊死抵抗五天,援军未至,自尽未成,后被俘。 王勔以军令强压余下季家军,未果,六千季家军为了营救主帅,违抗军令,拼死就出了季清霜。 六千男儿出征,归来不过几百。 可他们救回来的季清霜已经是一个废人。 中山国国君对季清霜恨极,被俘的几天里,季清霜受尽酷刑,她执枪的右手被毁,指骨尽断;骑马的双腿尽废,髌骨被挖;此生再不能生育,身上无数伤痕。 我放下信件,闭眼之时,眼前浮现出季清霜昔日的英姿。 边塞七年时,季清霜一有空就盯着小崽子的武艺,战场上的武功不是那些花架子,一个人就能耍得很好看,展示战场上对局的技术需要两个人对练,讲究的是个随机应变。 由于我跟季清霜的情敌关系,再加上我算得上小崽子的半个监护人,很不幸,陪同演示这个职位,只能由我担任。说是陪同演示,其实就是挨揍,季清霜用她百般武艺,花式碾压我,每次都不带重样的。 小崽子见我被季清霜揍得抱头鼠窜,也蠢蠢欲动得想要动手,可他并不是季清霜那个暴力狂,我俩对练的时候,他只有挨揍的份。很多时候,我都会把我被季清霜欺压的气撒在他的身上。 我暴揍小崽子出气的时候,季清霜往往手握长枪,身骑白马,立在山坡上,笑盈盈地看着我们。 那时我们挣扎在瞬息万变、人命如同刍狗的战场,随时可能会死去,身边的战友是我们最后的依靠。 那时的我们从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天大的争执,拼一场酒,拼完酒后再打一架,什么事都解决了。 那时我们从没有想过,未来的某一天,我们会走到如今的局面。 共同的敌人已经消失了,种种学术见解与政治立场协同争拗,恩义情谊在难以弥合的分歧之下无声消解,前路之上,满是暗藏着名利诱饵而深不可测的深渊。 富丽堂皇的庙堂远比相互咬噬的战场更加可怕。 信件的最后,王勔的字迹颤抖,墨迹晕开,他问我: 【李大人,季家军已经不成气候,我还要不要……杀了季元帅?】 我睁眼,提笔,写下了我的答复。 收到王勔信件的第二天,陷害季老丞相的阴谋收网。 真凶当庭提供老丞相暗杀小世子的“证据”,皇帝震怒,被“大逆不道”的季老丞相气到吐血,他怒斥老丞相弄权专断、忘恩负义。恭候多时的黑羽卫趁机冲上朝堂,要将“逆臣”押入天牢。 我面无表情地看着这场滑稽的剧目,小崽子脸上的迷茫,徐玉阙脸上的悲痛,季清贺疯癫的笑容,老丞相门徒的惊慌,高位上喜怒难辨的皇上。权威交错,政见分歧,绕着权利的争夺无情地撕毁一切默契与情谊。 从季清霜被废,季家军溃不成军的那一刻,季老丞相的败局就已注定,他坦然地接受了自己的结局。 季老丞相选择自己退场,他拒绝了卫兵的束缚,平静地离开了他厮杀了半生的承天殿。 路过我的时候,老丞相看了我一眼。他垂垂老矣的眸中依旧闪着不灭的光,哪怕已经行到绝路。 从这一刻起,季家双日同堕,青鸾双翼尽折,再没有了翱翔苍穹的能力。 此后,大禹国的天空之上,只有一只五角金龙。 正午的骄阳高悬在承天殿之上,没有一片浮云能够遮蔽烈日的光辉。 153、 季老丞相入狱以后,徐玉阙来找我,他想要见季老丞相最后一面。 新朝建立以后,都察院,大理寺和刑部本质上是一个藤上的蚂蚱,我身为都察院的左都御史,带人进刑部大牢并不是什么难事。 与刑部尚书串通好,我让徐玉阙穿上狱卒的衣服,堂而皇之地将他带入天牢之中。 我曾经在天牢里住过很长的一段时间,这里是个什么尿性我比谁都清楚,各方势力在这里安插人手,他们唯一的目的就是让自己的人闭嘴并对敌人严刑逼供,将真相或者秘密永远的埋藏在这座暗不见天日的地牢。当年我能活着走出天牢,原因有二,一是有人为我买通了刑部中人,重刑并没有落在的身上;二是我年轻体壮,熬得住那些磨人的刑罚。可老丞相没我这么好的运气,他年过七旬,天牢中无人敢对老丞相留手。 -- 第147页 第徐玉阙进入天牢的我甚至不确定,在恶劣的环境与酷刑之下,老丞相此刻是否还活着。 空气中掺杂着腐臭和血腥味,监牢深处传来死囚的阵阵哀嚎,徐玉阙皱着眉头,显得不很适应周围的环境。我悄悄给带路的狱卒使了眼色,让他加快步伐。 季老丞相的牢房在大牢的最深处,要到那里,需要进过三个转弯,在第二个转弯处,我们遇见了一个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人—— 季清贺。 季清贺手中拿着一张血迹斑斑的认罪书,从一间没有关门的牢房中走出。他的心情颇为不错,口中哼着不知名的戏曲。 我当即想让徐玉阙藏起来,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季清贺眯起桃花眼,无所谓地耸肩: “放心,我什么都没有看见。” 我将徐玉阙护在身后,皱眉问他: “你怎么在这儿?” “没办法啊,刑部的家伙都是废物,什么都审不出来,这时候,就需要我们帮一点小忙了。” 他一边说着,一边抚摸着腰间挂着的鞭子,鞭子由精钢打造,遍布倒钩,倒钩上挂着皮肉和血迹。 我嫌恶地避开视线,不再愿意跟他说话。我身后的徐玉阙好奇地带路的狱卒:“那间牢房里关着的是谁啊?” “是曹侍郎。”狱卒如实答道。 “曹……侍郎?” 徐玉阙傻傻地重复了一遍,而后反应剧烈,他推开我,直接冲到了那间牢房里。 曹侍郎跟徐玉阙有一段很长的纠葛。 曹侍郎此人,坚定地追随着老丞相,毕生致力于跟徐玉阙对着干,在位期间动不动就弹劾徐玉阙,徐玉阙恨他恨得牙痒痒,一直挖侍郎的黑料,奈何侍郎是个一穷二白的清官,除了为人过分迂腐以外,没有任何污点。徐玉阙实在动不了他,最后也佛了,你骂管骂吧,老子就是脸皮厚。 在朝堂上二人是对手,私底下的徐玉阙对曹侍郎并无恶意。某次喝醉以后,徐玉阙如此评价曹侍郎,刚则易折,他过分刚毅而不懂变通,得罪了朝堂中的无数人,也只有老丞相能护着这个死脑筋。酒宴最后,徐玉阙有些郁郁地承认,他其实是羡慕曹侍郎的,曹侍郎遇见了恩师季老丞相,能够不用做出身不由己的改变,维持着一身清白傲物,立行人世,无愧于己。不像他,年少成名却不得入仕,在商海中拼杀多年,深陷权钱交易双手尽是污迹之后,才得了这做官的机会。 徐玉阙对侍郎又妒又恨,但他从没有想过要杀了曹侍郎,相反,徐玉阙认为,像侍郎这样的官员,朝中越多越好,越多越说明禹国政治清明,有着一群能干肯干的父母官。 徐玉阙对曹侍郎最恶意的诅咒,不过是将他下放到地方,就此眼不见心为静,可是他没有料到,曹侍郎会以这样滑稽可笑的方式退场。 无怪乎徐玉阙的反应这么大。 不过片刻,徐玉阙踉跄着走出了牢房,他神色恍惚地扶住墙壁,吐了出来。 狱卒见他这幅模样,在我耳边悄悄地跟解释说: “四公子经手的人,活不了。” 季清贺似笑非笑地瞥了多嘴的狱卒一眼,嫣红的嘴唇在阴暗的牢狱中更显妖异,狱卒垂下头,不再多言了。 带徐玉阙勉强稳定情绪,我才带他去见老丞相。 这一见,勉强压制自我的徐玉阙彻底崩溃,他周身脱力,直挺挺地跪倒在季老丞相身前。 “有客人来了吗?” 听见外界的声音,被绑在邢架上的老丞相抬头,他面孔已经无法分辨了,脸皮被划伤,双眼被挖去,那双闪着不灭光芒的眸子如今只剩下两个空洞。受此酷刑,老丞相的声音仍旧平和,带着老年人特有的慈祥。 徐玉阙几次张嘴,却无法发出任何一句声响,他使劲敲打着自己的喉咙,直到咽喉部的皮肤泛起红痕,他那失声的音带仍旧无法震动。 徐玉阙茫茫然地看着自己无用的双手,而后以头抢地, 一下又一下,不要命似的,不过几下,额头就被磕出了青紫的伤口。 我连忙蹲下身,用手捂住他的额头。 “徐玉阙,你冷静一点。” 听见我的声音,季老丞相也知道来着是谁了,他隐约猜到徐玉阙现在正在做着自虐的事情,帮我一起劝着。 “徐丞相,没事的,老夫身子骨硬朗着呢。” “啊——” 徐玉阙能够发出声音了,但只是简单的单音节,他甩开我的手,手足并用,向老丞相的方向爬去。掺着砂石的泥土划破他的衣物和手掌,他全然不在乎,他只想要到季老丞相身边去了。 他跪倒在老丞相的脚下,抬起满是鲜血的双手,抱着季老丞相焦烂的双腿,呜呜地哭着。 季老丞相与徐玉阙,这对左右丞相每日在朝堂上拌嘴,下朝以后还不忘互参几本,端的就是一个由他没我、有我没他的架势,但其实,这两个几乎没有私交的政敌是相互欣赏的。 我在老丞相家吃饭的时候,老丞相曾拿着徐玉阙的奏章狠批季家二爷,骂他一把年纪还不如人家小孩。徐玉阙更是将老丞相封为斡乾转坤之能臣,有匡怀济世之才,是推动变革的不二人选。 他们二人就像是大禹国的夜空中最明亮的星座,他们有着各自的光芒,交相辉映,将漆黑如墨的夜空,照得宛若白昼。如果两个星座继续按照自己的轨迹运行,他们之间的碰撞不可避免,但很可惜,在这两位绝世政客对局之前,其中一人先行退场,将舞台全权让给另一人。 -- 第148页 后来者抱着前辈的双脚,哭得不能自己,徐玉阙曾想过他们二人的千种结局,却还是没有料到如此凄凉的收场。 老丞相一开始还有几分佛陀的悲悯之色,随着徐玉阙哭得没完没了,佛陀怒目,他一脚将徐玉阙踢到一旁,痛斥道: “男子汉大丈夫,哭哭啼啼地像什么样子,滚出去,这不是年轻人该来的地方!” 徐玉阙滚落一旁,他周身无力,尝试了好几次才从满是污渍的地上爬起。他不敢违抗老丞相的命令,左右摇晃着,踉跄着走出这件牢房。 “挺直腰板!” 季老丞相对着着徐玉阙离去的方向吼到,他黑洞洞的眼眶中没有任何光芒,我却仍旧感受到了如炬目光。 徐玉阙咬紧牙关,将脊背挺得笔直,步伐稳健,大步如流星。 从始至终,徐玉阙没有说过一句话,我却在恍惚间看到他与季老丞相的身影缓缓重合。 弄臣与权臣,终究踏上了同一条路,他们冲破枷锁坚持自己的主张,他们需要蒙着眼睛沿着坎坷不平的道路摸索着前行,他们需要比佞臣更加狡诈毒辣比小人更加阴险无情,如此才能在黑白混淆、满是邪言谬论的龌龊中坚持自己的情操与理想。 这一路上满是荆棘,没有鲜花,没有赞美,千夫所指万人唾骂。 敢于上路的,都是勇士。 154、 烈日高悬在京城上空,金龙旗帜飘扬,死寂许久的京城终于等待了一个好消息。 当然,这对我来说是最糟糕的消息——季大元帅,季清霜,活着回到京城了。 在我下令让王勔斩草除根之后。 季清霜回到京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来见我,带着另一个半死不活的人。 “若不是他在临死前要见你一面,我不会来。”她的声音很轻,像是怕惊扰到谁似的。 季清霜坐在木质轮椅上,闭眼不愿意看我。她身上带着戈壁草原的风尘与战场的冷铁和鲜血,脱去了银甲之后,她的身体绝对称不上壮硕,甚至还带女子特有的娇弱之感。她就那样坐在粗糙的轮椅上,下肢罩着羊毛毯,搭在轮椅扶手上的右手手指不自然的扭曲着。 季清霜比我大两岁,但今年也不过三十多岁,这本应是女子最为养尊处优的年岁。可她鬓角已经有了白发,脸上也有了细细的皱纹,跟京城中精心养护的贵妇人就像是两个世界的人。 她不愿意跟我说话时情有可原的,我也没有自讨没趣,绕到她的身后去看看到底是谁要见我。 这是一个令我没有想到的人,自从他放弃安度余生的机会,决定继续留在最前线以后,我与他已经十多年没有见面了。我还记得我与他初见面的时候,那时我就是一个只能指挥十几人的小官,他还是一个肉球,有着一张讨喜的圆脸,眼睛很小,笑起来牙不见眼,活像一个弥勒佛。 他看起来很笨笨的,干啥啥不行,除了跑得快和吃饭多以外就没有别的优点了。我的手下都不喜欢他,没人愿意带他。他是我亲自带的,我手把手地教他用剑,教他如何更快地晋升。我教了他很久,可他真的太笨了,就是一个付不起的阿斗,最初追随我的那些手下,哪个没有混个有品级的军阶,唯有他,拼死拼活了十几年还是一个千人长。 笨蛋千人长,懦夫千人长,跑调千人长。 军中人这样嘲笑他,他也不在意,笑笑也就过去了,这种充斥着玩笑与侮辱性语言占据有关于他的大部分记忆。我对他唯一的好印象 是在黄荃之战后的庆功宴上,这个笨蛋小子竟然看出我在坑他,于是倒打一耙把我也给脱下水了。 那时的他仍是一个灵活的胖子,被季清霜的兵追着打,还能完好无损地逃出生天。 而今,他还是他,还是笨蛋千人长,还是那个灵活的胖子。 可他再也跑不动了,他就要死了。 他在护送着季清霜逃离王勔追杀时被划伤了肚子,伤口不重,没有划破肠子,但由于没时间治疗,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着自己的伤口化脓感染,露出体外的肠子逐渐发黑发臭。 他痛苦地活着,只是为了一步步走向死亡。 若不是为了见我最后一面,他早就承受不住痛苦,自杀了。就只为了见我最后一面,他咬紧牙关,坚持地走到了京城,只是为了告诉我: “将军啊,王勔那个狗崽子要杀夫人,我把夫人给救回来了。” 军中但凡是有点眼力价的人都能看出我和九王爷才是一对,他这个傻子竟然真的把我们这对假夫妻当成真爱。我没告诉他真相,只是当着他的面握住了季清霜的手,她没有拒绝,同样反握住了我的手。 千人长浑浊的眼神落在我们交握的手上,嘿嘿地笑着,显得很自豪。 “将军啊,你可不能因为夫人不能走路就嫌弃她啊,”千人长忘记了自己已经流脓发臭的伤口,灿烂地笑着,一如旧时,“夫人啊,她还是很好看的,是戈壁上最美的玫瑰!” 千人长艰难的起身,对季清霜竖起了大拇指: “将军,你眼光真好,夫人她呀,是个大英雄!” “嗯,夫人是个大英雄。”我认同这个笨蛋的话语,第一次。 我能感受到,季清霜的手在微微地颤抖,这颤抖绝不是出于懦弱与悲痛,而是出自铁一般的坚强。 -- 第149页 我没有告诉这个笨蛋千人长,要杀季清霜的人正是我。季清霜也没有说,她明知王勔只听命于我。 在我们彻底撕破脸脸面之后,仍旧维持着见鬼的默契。 我们都希望这个笨蛋千人长在荣耀之中死去。 哪怕只是虚假的谎言。 千人长仍在絮絮叨叨地说着什么,一部分是季清霜的英勇事迹,更多的则是我与他在战场上共同经历的岁月,很多我毫不在意的小事,落在他的眼中,就成了他必须拼死才能偿还的恩情。 从未愈合的伤口崩裂,流出腥臭的血迹,千人长絮絮叨叨的话语停了下来,痛得发出哼哼唧唧的声音。 我也顾不得心中复杂的情绪了,急忙说: “别说了,我让大夫——” “不必了。” 季清霜这样说道,缓缓睁眼,经历过酷刑与背叛之后,她眼中的柔情尽数消失,只剩下刀锋一般的冷硬。 拔剑出鞘,以左手执剑,即使只剩下左手,她的剑仍旧很快,快到,让千人长没有感到任何的痛苦。 头颅滚落,刀尖滴下鲜血,季清霜的剑没有收回,她的剑横在我的身前。 季清霜看着剑尖鲜血,对我说。 “李念恩,从今往后,我跟你没完了。” 155、 季清霜活着回到京城,这么多眼睛盯着,我不便动手了。 更糟糕的是,主子派魏公公给我传话,让我不要再动季清霜了。 杀是他要杀的,黑锅由我来背,等到季清霜没有威胁了,一心一意跟我对着干时,他又不杀了。若不是我知道千人长对我的忠心,我真的怀疑主子故意留下季清霜的性命,好让这个疯婆娘跟我不死不休。 不过目前,季清霜并没有心情来找我麻烦,她拖着残破之躯,以女子之身在京中横纵连横,只为了能够救出老丞相。 可她注定失败,大禹国的各个势力,苦老丞相久矣。 这十年来,季老丞相得罪的人太多了,杀的人也太多了。立朝初期对世家和地主阶级的清扫,今年对功勋贵族的大范围血洗,他一个从未上过战场的读书人,手上沾满鲜血,有着数以万计的亡魂围绕着他。 季老丞相倒台以后,除了季老丞相的党羽,上到满朝文武,下到乡绅地主,无不长舒一口气。这凌驾在禹国上空近十载的恐怖政治,终于结束了。 趁此机会,那些曾被季老丞相彻底击溃,被按在泥土里碾成碎片的利益集团,开始疯狂的反扑。这十年里,在一场场恐怖的政治屠杀之中,在一场场自上而下的血洗中,曾经高高在上的他们什么改变不了,只能无望着看着自己的亲人被抓走,送进监狱,送上邢架,在极度痛苦中死去。 这样的事情发生了整整十年,经历了这段岁月之后,他们不在乎什么理想也不在乎什么未来,他们只是单纯的复仇者,他们就是要毁了老丞相,让他永生永世都无法翻身,在极度的痛苦之中死去。 鲜血造就的冤孽,必将以鲜血偿还。 可惜,在我与老丞相见了最后一面后,我知道,他们的愿望无法达成了。 季老丞相从未有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有过愧疚之心,也从未将他们的怨恨放在心上。在季老丞相看来,鲜血、死亡、恐惧不过都是手段罢了,为了迎接新的时代,旧的利益集团是必须奉上的祭品。 他知道地主也有好的地主的,功勋贵族中有很多只想安稳度日。可老丞相不在乎,为了他理想中那个不可及的天国,屠杀成了必须的行为,恐惧成了威慑的手段,他早已将人类的同情和普世的价值观丢尽了阴沟。 就为了那注定无法触及的彼岸。 与老丞相见面之前,我又见到了季清贺,他最近常驻在天牢,已经很久没有回官署了。 他依旧对着无辜的犯人行刑,他将沾着特制药水的长针刺入犯人穴位,被铁链捆住的犯人随之眼皮上翻,身体抽搐,冷汗不停。我知道这种刑罚,看似不留痕迹实则阴毒至极,经受此刑的人将承受剧烈的痛楚,比之分娩之痛犹有过之,在此等痛楚之下,道德与伦理在肉体的巨大折磨面前不堪一击,该招的和不该招的受刑者都会承认。 做到季清贺这种位置,逼供这种小事已经不需要他动手了,但季老丞相入狱以后,他整日呆在牢狱,亲自拷问与季老丞相一案有关的人物。 从小时候起我就知道,季清贺是一个神经病。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的病情不但毫无改进,反而愈加严重。现在所有季家人都在为了老丞相的事情奔波,唯独他这位季家四公子,无动于衷也就罢了,还推波助澜。 他是怎么变成如今这幅不可理喻的模样的?是他那个死因离奇的疯母亲,还是他的天性作祟? 这与我无关,我也不想在乎,转身踏入了老丞相的牢房。 过往的日子里,我与老丞相谈论得最多的就是政事,季老丞相有着无限的精力和热情,他一个七旬老翁天天拿着鞭子抽着我们这群二三十岁懒鬼处理事务,催着我们出结果,写奏章。 在我们共事的十几年里,不是各种会审会议,就是堆积如山的公文,再不就是老丞相的灵魂三问:活儿干到那了?干完了吗?没干完你怎么不去干活?! 在老丞相没有对京城官员大开杀戒之前,我们大抵都是喜欢这个动不动吹胡子瞪眼的小老头的,有时还会当着他的面开他的玩笑,老丞相对此也并不放在心上,由着我们开心就好。 -- 第150页 那时,我已经知道我这柄刀终有一天会刺向他。 季老丞相自己也知道。 妄图驾驭皇权者,终将被皇权反噬。 在这场最后的见面中,我们不谈国事政事天下事,只聚焦于平时毫不在乎的生活琐事。我们聊了很多,从早死的季家大爷到扶不起的季家二爷,从傻得可爱的季三青到无法无天的季清霜,老丞相就像一个普通的老人家一样,絮絮叨叨着家庭的琐事,为自己的子孙后代发愁。 生命的最后,一代权相放弃了对家国大事的执著,回归到了自己的家庭,在幻梦和回忆之中。 我微笑着听着,时不时地应和着,如果对周围的环境视而不见,这就是爷爷与孙女婿在唠家常。此种氛围太过温馨,以至于我说出了不该说的话: “您有什么想要我帮忙带的话吗?” 我不应该做这种多余的事情,话出口的那一瞬间我就后悔了。负责审理小世子一案的人是我,将凶手之名冠在老丞相的头上的人也是我,季家人知我就是幕后黑手之一,恨不能生啖我的骨血。 闻言,季老丞相笑呵呵地,忽视他焦烂的面容,与一个慈祥的老者无异,他坦然地对我说: “我自觉这一生问心无愧,最后这段路,没什么可说的了。” 此等心胸,此等境界,此等坦然赴死的觉悟,我自觉做不到,只能对着目不能见的老丞相行礼: “那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只能祝您——一路走好。” “谢谢。” 皴裂的嘴唇吐出感谢之语,老丞相对我微笑着颔首。 在我踏出牢门之前,风轻云淡的老丞相开口叫住了我,这一次,他终于愿意提起季家的叛徒,那个协助他们的敌人将自己的家人推到深渊里的恶魔—— “季清贺,他……” 老丞相的叹息,叹息悠长,满含无奈,“罢了,这条路,是他自己选的……” 最终,怨恨也好,原谅也好,季老丞相什么都没有说出。 他对季清贺,到底还是无话可说。 就同季清贺幼时,一模一样。 往事如烟,岁月如梭,一切面目全非,一切并无不同。 踏出季老丞相的牢房,季清贺就站在门口不远处,他已经处理完了上个犯人,现在端着盘满是刑具的铁盘,站在另一牢房门口。他没有立即进去,他在等一个人,而那个人——正是我。 “他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吗?”季清贺很平静,从表情到眼神,从双手到指尖,他如此平静,以至于这平静就像是一张虚假的面具。 季清贺口中那个“他”是谁我们都清楚,名字和称谓并不重要。 由于过往的默契,我们听得懂彼此的蜜语。 “我以为你会去偷听的。” “……我不敢。” 面具被揭下,面具之下的季清贺仍旧是幼时的那个孩童,他满脸迷茫,他不知所措,他渴望被爱却无法主动踏出那一步,只能蜷缩在自己的世界里窥视着那些发着光的人。 如果没有遇见季三青,我或许会愿意给予他一份虚假的温暖,他可能会做出一些改变,又或者会愈加封闭自我。 但世上没有如果。 “不必想了,他没什么想对你说的。” 我撕裂他自我欺骗的假象,将残忍的真相摆在他的眼前。 季清贺倒退了几步,可身后不过是另一间牢房,他无处可退。 很多年以前,我为了权势背叛了他,那是我的罪孽,所以他可以退回到母亲的怀抱。但这次的结果是他自作自受的结果,他为了他已经死去的母亲背叛了所有活着的家人,直到事情无可转圜之时才隐隐产生懊悔之感。 可是一切已经无法挽回了。 他已经与恶鬼定了约,只能向着深渊前行,踏入滔天的血海和无边的罪业之中。 就像我一样。 156、 与老丞相的这次见面,是主子安排的,跟老丞相聊完之后,我需要入宫去跟主子汇报。 不见天日的天牢之外,是同样暗沉的天空,青灰的云层覆压在整个京城之上,正在孕育着一场骤雨。 沿着长街行走,踏过朱红色的宫门,明黄色的瓦砾之下,一眼就能看见季清霜的身影—— 她已经跪在两天了。 高位者果决狠辣的态度,地主势力与功勋贵族的阻挠,在此种情况之下,旧交与故友不敢对倾覆的季家施以援手。哪怕季清霜打落牙齿将尊严血吞入腹,却依旧无人敢帮。 当季家是猴王的时候,集合百猴之力,他们可以虎口夺食,待到树倒猢狲散之刻,一只老迈的猴王,如何能够与猛虎相争。走投无力之下,季清霜不得不跪倒在自己最大的仇敌面前,不求荣华,不求免罪,只求主子看在她灭了中山国的军功之下,留下季老丞相一命。 但主子这两日病情加重,根本就没有出过寝宫,连早朝都没上,更别提见她了。 她拖着重伤之身,跪在巍巍皇城之前,求一个不可能的结果。 我没有去她面前自讨无趣,远远地绕开了她,从御花园绕的远路。 惊蛰刚过,风中的料峭之意还未彻底消失,但暖风已经重回大地,现在正是枝叶繁茂,百花齐放之时。百花在御花园中争相斗艳,馥郁芬芳的花香带给鼻腔以过强的刺激,令人心中烦躁。 -- 第151页 站在主子的寝宫门前,浓烈至极的药味铺面而来,太医们行色匆匆,从寝宫进进出出。进入寝宫之前,我原本以为主子又是在装病,没想到他这次是真病。 主子估计早已吩咐过宫人了,他们直接将我迎入寝宫,为我拉开床前的悬账,主子现在正痛得厉害,他双手捂住胃部,背部弓起,双腿蜷起。在巨大的龙床上,明黄色的锦被之下,主子蜷缩成小小的一团。 “参见皇上。” 主子连唤我免礼的气力也无,我只看见被角伸出了一只手,无力地冲我勾了勾手指,指甲颜色发白。 我当即凑到主子的床前,小心翼翼地捧起他的手,即使在厚厚的被褥之下,他的手仍旧很凉,掌心冒着湿汗。我用双手合起他的手掌,将他的手揣进怀中,将他的手慢慢捂热。 主子嘴角溢出微弱的呻吟,额角满是细密的汗珠,周身微微地颤抖着。我也犯过胃病,对主子承受的剧痛有着浅薄的认知,在痛到极致的时候,神智都是模糊的,外界的声音传不到他的耳朵中,除了自身无法逃避的疼痛,什么都感受不到。 太医宫女更换了好几波,汤药放凉了好几碗,主子的症状才有了好转的迹象,我命令宫女去拿一碗新的汤药,在主子身后垫了好几层软垫,仔细地帮他掖好了被子,扶着他缓缓坐起。 主子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惨白如鬼,他乌黑的长发披散在肩头,隔着凌乱的黑发能隐约看见他的脖颈,过分苍白的皮肤上青色的血管很是分明。 我无声地收回视线,握住他的手紧了紧。 主子看向我所在的方向,哪怕刚刚经历过几乎能摧毁意志的疼痛,他黝黑的眸子仍旧犀利,在他沉沉的目光之下,我仿佛初生的婴孩,能够被他一眼看穿。 在这种眼神下,我周身不自在,仿佛如芒在背。幸好在这个时候,宫女把新的汤药端了上来,主子收回了视线,我长舒一口气。 接过药碗,拿汤勺将棕黄色液体搅拌几下,盛起一勺放入口中。 “嗯,温度正好。” 温度是很好,苦味更好,仅一口就让我的整个口腔彻底麻掉,除了苦味什么都尝不出,也不知道主子是怎么做到每天都喝这种玩意儿的。我一手将碗递到主子嘴边,另一手伸向勺子,我原想将亲自给主子喂药的,可主子直接将药碗拿过去了。 他双手端着药碗,碗中汤药表面波动不停,凭他现在的身体自己喝药有些勉强,不过他执意如此。 喝药之前,他望向窗边,侧耳细细地聆听。 “下雨了。” 在说完这不明不白的一句话后,他端起药碗,慢吞吞地将药喝得一干二净。在喝完一碗暖呼呼的汤药以后,主子感觉好了很多,他重新缩回被子,缓缓闭上了眼。 主子并不是神,在被病痛消磨精神以后,他也会疲惫不堪。 在入睡之前,他没让我留,也没让我走,就那样晾着我,什么都不跟我说。我就坐他的窗边,静静地候着,平淡地等着。 屋内漏壶滴滴答答地滴着,窗外的雨淅淅沥沥地下着,直到主子彻底睡着以后,我重新为主子塞好了被子,蹑手蹑脚地离开了。 屋外的雨不但没有停,还有越来越大的趋势,雨滴连成线,雨线连成幕,暗沉的天空之下,雨水模糊了万物。魏公公一直等待主子寝宫门口,见我走出,他殷勤地为我撑开雨伞。 宫中太监最擅察言观色,魏公公能爬到现在的地位,自然是其中翘楚。他身为主子最看重的太监,却在主子病重的时候放着主子不管,跑来给我打伞。 我没有拒绝,他也没有多说什么。一个见风使舵的宦官与另一个阴险狡诈的小人站在同一柄伞下,打着哑谜。 这一次,我们没有绕开承天殿前的广场,隔着朦胧的雨幕,季清霜仍旧跪在大雨中,小崽子不知何时进了宫,正跟季清霜说着什么,季清霜好像没有回答他,他不停地围着季清霜绕圈,显得无比焦躁。 事后装出一副假仁假义的样子,以加害者的身份在被害人面前展现关切。这种事我做过很多次,但我不敢再季清霜面前做。 为什么? 因为我打不过她啊。 我对自己说着冷到极致的笑话,连自己都无法逗笑。 雨水击打在我们的雨伞上,敲打在他们裸露在外的皮肤上;我们衣冠楚楚,他们遍身狼狈;他们对我们视而不见,我们也对他们置若罔闻。 我们站在雨伞下,他们站在大雨中。 就此擦肩而过。 于朱红色的宫门前回首,小小的季清霜跪在大大的承天殿下,雨水划过从未痊愈的伤口,带出了猩红的血液,将她雪白的孝服被染成红色。她废掉的膝盖在连续两日的压迫之下,血痂迸裂,鲜血涌出,顺着地上流淌的雨水,划出两道猩红的线。 小崽子眼见劝不了季清霜,跪在了她的身边。 与她一同承担。 我接过雨伞,转身踏入大雨之中。 就此背道而驰。 长路长长,天空暗沉,雨水不断,厚重的云层之中传来雷声隆隆,这是惊蛰之后的第一声雷鸣。 春雷响,万物生。 157、 季老丞相没有挺过这场大雨,一代权相彻底陨落。 季清霜也没能坚持下去,昏倒承天殿前的大雨中,符克己将她带回季家,衣不解带地照顾了她一天一夜,季清霜才重新睁开了眼。可即使季清霜睁开了眼,她的状况也不好,高烧,伤口感染,伤心过度,急火攻心。 -- 第152页 整整一周以后,季清霜才能勉强下床,此时一切已经定局,回天乏力。 自从承天殿前一别以后,我再没见过符克己,等到关于他的消息再次传来之时,却是他要离京的消息。 季清霜灭了中山国以后,边塞之患并没有解除。中山国被黎国与禹国联手瓜分,现在禹国直接与黎国接壤。黎国比中山国强盛数倍,不得不防,边塞急需一名新的元帅。 符克己主动请缨,前往边塞。 主子准了。 符克己走之前,与我见了最后一面。 那时候,我正在戏院的包厢里喝酒,戏台上的角们咿咿呀呀地唱着,身旁两个貌美的小倌给我剥水果吃,日子过得好不快活呢,他就直接踹开门进来了。 在衣裳鬓影之中,老爷们抱着美人,在纸醉金迷中消磨着余生,唯有符克己披着铠甲,手按宝剑。他弃了穿了十几年的黑色鳞甲,转而换上了与季清霜一样的银色的铠甲。 青年身形修长,神色严肃,自有凛然正气凝在他的眉间。京城的奢靡生活没有改变他,披上战甲,战场的杀伐气重新展露在他的身上,并存着蓬勃纯粹的少年气。 “李念恩。” 他直呼我的名字,声音低沉宛若洪钟。 我从阴柔的小倌怀中支起身,拿起帕子,将嘴角的酒水擦去,拢了拢散乱的衣襟,笑着应道: “嗯——有何贵干啊。” 今日戏班子的唱的是《夜奔》,只听那戏子唱道。 【按龙泉血泪洒征袍,恨天涯一身流落。专心投水浒,回首望天朝。急走忙逃,顾不得忠和孝。】 我看向符克己,看向我曾经的符克己。我早说过的,他心中是怎么想的并不重要,局势会迫使他做出选择,命运会使他踏上注定的道路。他终于长大,学会取舍抉择,学会狡诈冷酷,学着成为一个真正的王。 这就是他的命,也是我的命。 雏鹰终将翱翔,搏击长空,再不归来。 符克己单手按住在渊剑,另一只手挥退小倌,横刀立马似的坐在的身旁,他弃了京城那套繁文缛节,拎起酒壶对着嘴灌了起来。他将一壶烈酒喝干,手握住壶口,把酒壶拍在桌上。 伴着这声拍击声,楼下接着唱着。 【做了背主黄巢。恰便似脱鞲苍鹰,离笼狡兔,摘网腾蛟。救国难谁诛正卯?掌刑罚难得皋陶。似这鬓发焦灼,行李萧条。此一去博得个斗转天回,高俅!管叫你海沸山摇!】 扮演林冲的戏子唱罢,符克己开口了: “李念恩,我原本以为你变了,结果你从未改变。” 我一开始还没有反应过来符克己为什么要说这句话,直到看见符克己满是仇恨的眼神,才隐约想明白符克己为什么这么说。这眼神我很熟悉,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都是以这种眼神看着我的。 狼崽子一般的眼神,恨不能咬断我的喉咙,生啖我的血肉。 符克己来到裕王府以后,真正照顾她的人是三王爷的乳母,她放弃了三王府中清闲的生活,跑到人生地不熟的裕王府来照顾一个熊孩子。 我们都叫她老妈妈,她是一个很好的人。她外表严厉,她会在符克己犯错的时候狠狠地打他屁股,也会对我的工作指指点点、各种挑刺。她极其护短,她会在符克己打不过佣人的孩子欺负时,撸起袖子以大欺小,也会在主子打我的时候梗着脖子拦在主子面前,让他不敢下手。她内在柔软,她会在寒冬为我们熬制鸡汤在酷暑为我们准备冰镇的绿豆汤,也会教我们读书认字、待人接物。 老妈妈对我们毫无保留,将我们护在她的羽翼下,护着我们俩健康长大。在她的身上,我们两个被母亲遗弃的孩子,找到了遗失的母爱,那是严厉而柔软的,那是苛刻而纵容的。 但我亲手杀了她。 三王党之乱后,从年迈的管事到下人的孩子,三王府中的百余人尽数被杀。老妈妈由于很早就来到裕王府,一时没有被查出,但在当时的搜索力度下,东窗事发是迟早的事情。 与一心一意想要保下老妈妈的我不同,主子在乎的是另一个人——符克己。 那时候,主子脑子中不是母妃就是三王爷,为了他最爱的两个亲人,在明知符克己是三王爷的亲子,老皇帝不可能留下这个祸患的情况下,他还是打算冒险瞒下符克己。 我激烈地反对。 “主子,符克己不能留,老王爷千辛万苦才保下了你,一旦符克己的身份暴露,老王爷的一切努力都将付之东流啊!” 我抬出老王爷,主子的神色有了轻微动摇,但在主子心中,老王爷始终无法与三王爷相比,为了自己的兄长,他要铤而走险。 如此一来,老妈妈就成了最大的阻碍。 老妈妈的身份早晚会被发现,一旦她被抓,在酷刑之下,很可能会招出符克己的身份,到时候,三王爷唯一的骨血就保不住了。 主子不能接受这样的结局,他拔出袖中匕首,就要去杀了老妈妈。我虽然挺喜欢符克己的,但我更爱老妈妈,我绝不接受老妈妈为符克己而死的结局。为了保护我的老妈妈,我以血肉之躯与刀刃对抗,举起拳头与我唯一的主子为敌。 裕王府的两年,我从未再明面上违抗过主子,但为了老妈妈,我放弃了我的原则,鼓起一腔孤勇,拼上自己的性命。 -- 第153页 我扑了上去,与主子扭打在一起,仗着我不要命的打法,欺负主子平时不好好习武,硬生生从他手中夺了匕首,还将他揍了个鼻青脸肿。 主子的双手被我捆起来,只能无能狂怒: “李念恩,你把我给放开!” “我不放,除非你答应我,你不会动老妈妈!” 犯下了如此大逆不道的罪孽,主子事后一定不会饶了我的,破罐子破摔之下,我全然不在意自己的后果了。 见我固执己见,主子气得那头撞我,我一气之下坐在了他身上,他被我压得很难受,像个蠕虫一样扭动着,一边挣扎,一边对我吼到: “除了她以外,府中所有人都以为符克己是我的私生子,她必须在被抓之前死掉,这样就不会有人知道符克己是我三哥的孩子了!” “那又如何,老妈妈就是不能死!” 我们二人之间陷入了僵局,他只在乎符克己,我只在乎老妈妈,为了保护其中一个,就必须牺牲另一个,我和主子谁也不愿意退让。 但这僵局并没有持续多久,老妈妈主动出现,打破了僵局。 老妈妈提着自己做的点心来找我,看见我屋内凌乱的景象以及我与主子不雅的形象,皱紧了眉头: “你们这是怎么了?” 我有所顾忌,主子才不管这么多,噼里啪啦地把该说的和不该说的都跟老妈妈说了,气得我想拿抹布塞住他的嘴巴。 听了主子的话以后,老妈妈的眉头皱得更深了,她陷入了沉思,愁苦与纠结取代了她大大咧咧的表情,皱纹深刻宛如木纹,鬓角的白发更衬得她早已年迈不堪。 我紧张的看着老妈妈,就担心她想不开。 从一开始,老妈妈就是为了符克己来到裕王府的,她是为了照顾三王爷唯一的子嗣而来到这里,她对我的过分关注也是源于符克己对我莫名的依赖。我从一开始就知道,我是一个卑劣的小偷,偷走了老妈妈本应该全部交付给符克己的母爱。 我从来都无法和符克己相提并论,无论是在主子心中,还是在老妈妈心中,我并不想跟他争,我只希望老妈妈更看重一些自己,更尊重一下自己的性命。 但很可惜,我的愿望,我想改变命运的努力,又一次失败了,我所有爱过的人都不会选择的我。 老妈妈下定了决心,她抬起头,目光坚毅,说出了我最不想听到的一句话: “我们要让符克己活下去。” 我举起双手,把耳朵捂着,疯狂地摇头说: “我不要。” 老妈妈向我走进,她抓住了我拿着匕首的手,缓缓地把它从耳边掰下,她拿匕首对准自己的胸膛,对我说: “他是我小主人唯一的儿子。” “我不——” 我想要挣脱开的手,努力地往后退却着,但她的手宛如铁钳,无论怎样挣扎都逃不脱,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匕首刺进她的胸膛。 “一定要让他活下去……” 鲜血喷溅在我全身上下,匕首刺入血肉的恶心触感,在极度的疼痛之中,老妈妈屹立的身躯毫不动摇,她紧紧的握住我的手,带着我手中的匕首向下划去——腹部被剖开,胃肠脏器被划断,浆糊一样的血肉从她的腹腔之中涌出。 在满地辨不清原型的血肉之中,老妈妈仰面倒下,刀刃脱离她的身体,我握住匕首的我站在原地瑟瑟发抖。很久以后我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匕首掉在地上,双腿发软,跌倒在血肉之中。 “我……我答应你……老妈妈……” 双手浸在逐渐凝固的鲜血之中,衣衫彻底被鲜血逐渐浸湿,我跪倒在老妈妈的面前,看着行凶的匕首,面无表情地说。 老妈妈和符克己住在一起,符克己等了很久也没有等到老妈妈,所以他悄悄地跑到了我这里,来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刚一踏进屋内,脸上原本平等的神情就变了样,他就冲到老妈妈的身边,抱着老妈妈的身体,被眼前惨样刺激地双眼通红。 “这是谁干的?”孩童的言语中是森森的杀意,他质问着我,并没有把怀疑放在我的身上。 “是你啊,符克己。”我冷笑着说。 我为老妈妈感到不值,就为了这样一个熊孩子,为了这样一个毫无价值的野种,如此轻率地付出了自己的生命,真的值得吗?她难道就没有想过,她如此轻率地赴死之后,我该怎么办,爱着她的我该怎么办? 值得吗,我问她,我问我,为了所谓忠诚,对主人的忠诚,真的值得舍弃自己性命吗? “我?李念恩你——” “为了保护你,符克己。为了保护你,我杀了老妈妈。” 我打断了他的话,捡起匕首,站了起来。 我知道隐瞒了真相,我知道我撒了谎,但我不后悔。我就是嫉妒他,嫉妒老妈妈对他毫无保留的爱,嫉妒老妈妈为他的奋不顾身。 嫉妒没有错,我没有因为嫉妒违背我的誓约。 按照我与老妈妈的约定,我只要让符克己活下去就行了,我并没有照顾这个熊孩子的义务。每一次看到他我都会想起为他而死的老妈妈,我宁可他恨我也不想跟他接触,那会让我想起我又一次毫无意义的努力,想起我那一场彻头彻尾的失败。 符克己看着我,看着我手中的匕首,缓缓变了脸色。 -- 第154页 “你怎么敢,你怎么敢!” 他猛地从地上跳起,涨红了脸,挥舞着拳头向我冲来。 我一脚踢在他的腹部,将这个未满十岁的小破孩踢到一边,疼痛使他的面孔扭曲,但他全然不在乎自己身上的伤口,翻过身来,攥紧拳头,又要向我冲过来。我连半步都没有挪动,又将他踹倒。符克己当然不是我的对手,我是教他武功的老师,是带他入门的师傅。 他与我对打,无疑于班门弄斧。 他面目狰狞,浑身青紫,咬紧的牙关之中满是鲜血,为了打倒我这个魔王,他一次又一次地爬起,一次又一次地被我踢倒。 终于,在将他彻底打倒之前,我感到乏味了,所以我没有再给她爬起的机会,一脚踩在瘦弱的脊背上,将他踩在污血中,永无翻身之地。 符克己挣扎着想要起身,可他不过是一个九岁的孩童,如何能抵过我的力气,只能被我踩在脚下。 “我会杀了你的!李念恩,我死也不会放过你的!” 他侧过脸,以愤怒至极的眼神看着我,瞳孔中燃烧着不熄的仇恨。我对无力的愤怒毫无感触,踩在他的背上的脚更加用力。我俯视着这个获得了老妈妈所有爱意的孩子,告诉他: “等你打得过我再说吧,”我轻蔑地看着这个什么都做不到孩子,送给他了一个极尽污蔑的称呼—— “小崽子。” 那是我第一次叫他小崽子,将这个满是侮辱的称呼加诛在他的身上。 从那以后,这个满是恶意的称呼一直追随着我们。 在往后的二十余年中,岁月掩盖了我们之间的嫌隙,但未能消弭我们二人之间的仇恨与嫉妒。如今,借着季清霜的事,仇恨连同自己的无力感被唤醒,我所憎恶的孩子对我重燃杀意。 我曾经杀了他的乳娘,现在,我又毁了他看做母亲的人。 他怎么能不恨我,怎能不想杀了我。 “我会杀了你的,李念恩。” 我从果盘中捻起一颗樱桃,懒洋洋地丢在嘴巴里,笑着给他提醒: “再教你最后一点,仇恨不是看你说了什么,而是看你做了什么。” 符克己说了和二十年一摸一样的话语,不过和二十年前不一样的是。他这一次显得无比平静,仇恨如静火在他眸中燃烧,在渊剑被收于鞘中,未露锋芒。 与二十年前只能无能怒吼的孩童符克己不同,青年符克己从不做毫无意义的事,他会将自己的戏语变成箴言。 我等着他,看他能做到什么程度。 看他,我亲手教出的孩子,到底能不能赢得了我。 戏台上的武生手按宝剑,对台下的观众唱着戏本中的台词。 【到梁山借得兵来,高俅啊!贼子!定把你奸臣扫!】 “好!唱得好!” 我站起身来,为这位武生大声喝彩。今天这角儿,今天这出戏,可真是太应景了。应景到我这个财迷都忍不出掏出沉甸甸的银元宝,丢到台上充作赏银。 待我打赏完这位武生,回头之时,已经不见了小崽子的身影。 我身边喜欢听戏之人很多,这间戏院来过阴阳怪气的小世子,也会有将我拖回去的小崽子,还有吃醋的九王爷。 戏中人演绎着悲欢离合、国恨家仇,无比热闹;看戏的人上演着勾心斗角、合纵连横。 但总是热闹的,哪像现在,只剩下不得不跟在我身边的幕僚。 看了全程的魏柯辛从屏风后走出。 我扶着包厢的栏杆,头都没回,兴致勃勃地对他说: “老魏啊。” “诶。”魏柯辛的声音有点发抖,他知道自己听到了不该听的。 “不要怕,不要怕,我有好事告诉你,”我安抚他,“你不是常说公文繁重,我压榨你吗?现在,我给你解放的机会——去边塞吧!去我们新建设的土地!去伴随我们唯一的小皇子!与未来的继承人打好关系,用作未来的政治资本!” 我说着我自己都不信的话,忽悠我自己的手下。 “这不就是让我去帮你盯着符克己吗?我不去,死也不去!” 魏柯辛是何种人精,又跟了我多少年,我是什么尿性他最清楚,这家伙才不会相信我的鬼话呢。 “老魏啊,你怎可辜负我的良苦用心。”我回头,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 魏柯辛不为所动。 “谁管你用心良苦不良苦,这件事做好了被符克己杀死,做差了被你干掉,我不干,我死也不干。” 他梗着脖子,抱住旁边的柱子,大有一副你奈我何的架势。 面对如此坚贞不屈的手下,我长叹一口气,跟他交了底: “哎——这可由不得你,调令已经下来了,不去就要掉头的。” “你——行吧,算你狠!”魏柯辛跟我比了很不雅观的手势,从柱子上爬了下来,魏副都御史理了理长衫,又是一个风流倜傥的美男子,他施施然的坐在软榻上,拿起酒壶要给自己倒酒,可酒壶已经被符克己喝空了,他倒了个寂寞。魏副都御史装作无事发生,轻声咳了咳,“不过,老大啊,为了防止我这个毫无底线的人卖了您,您好歹得给我交个底吧。” 我轻笑一声,跟巴巴看着我的魏柯辛透露了我的计划: “皇后娘娘肚子里,不是还有一个吗?” -- 第155页 《夜奔》这场戏结束,下一场戏紧接着开幕,戏子们粉墨登场,这一折戏,同样精彩纷呈。 主子想要把我逼上绝路,我偏不让他如愿,他想要扶持符克己,那我就转投他的亲生子,我跟他的这场戏,不到终章,谁都不准退场。 “哎呀,可怜的符克己殿下哦,啧啧……” 魏柯辛懂我的意思,他走到我的身旁,看着戏中人,点评着剧外人。临走之前,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跟我说。 “对了,如果我能活着回来,记得给我留一个尚书的位置。” 我最忠诚的幕僚就此离我而去,此去经年,不知能否再见。 戏子仍在咿咿呀呀地唱着。 曲未终,人已散。 158、 符克己走的那一天,我没有去送行,暗中去见了另一人。 深宫之中,我们的皇后娘娘显然被最近激诡束湿的政局吓坏了,不过一个昼夜的工夫,与大禹国同寿的百年世家就此倒台,她最大的靠山顷刻之间便不存在了。 她原本信心满满地认为自己将要母凭子贵,但现在她肚中的孩子成为她的催命符。按照惯例,她若生出的是女孩或许还能留下一命,若是男孩,必然会杀母立子。 很可惜,主子已经决定了,不管季婉月是怀胎还是顺产,她一定会生下一个男孩,无论如何,她都必死无疑。 区别不过早晚而已。 如今,趁着主子去送符克己,我应了这位被吓破了胆的女子之邀,进入深宫,给予她毫无用处的安抚。 “李大人,你当时答应过我的,你会尽力帮我的!”刚一踏入宫殿,衣着华服的女人就冲了过来,以尖锐的指爪救出我的衣服,指甲隔着衣服钳住我的皮肉。 “是的,皇后娘娘,臣答应过您的。” 我不着痕迹地摆脱季婉月的手,给身后的宫女使眼色,宫女识趣地退去,顺手为我们关上了宫殿的大门。宫殿大门合拢,这片空间里只剩下我与一位发了疯的女人。 “李大人,你要帮我,一定要帮帮我……”季婉月絮絮叨叨地,重复着一样的话语,活像一个歇斯底里的疯子 “皇后娘娘,有什么需要您请说,只要能帮,臣一定尽我所能。” 我安抚着季婉月,让这位被吓破了胆的孕妇逐渐冷静下来。季婉月放平了呼吸,这才将她找我的原因缓缓说出: “李大人,就凭我姐姐现在的状况,她保不了几个人的,季家已经废了,没了第一世家的支持,我如何从哪些虎视眈眈的婊子们护住我的后位啊!”季婉月又激动了起来,她揪住了自己的头发,分析着现在糟糕至极的局势,“还有我的孩子,它若是女孩也就罢了,就算我保不住后位,大不了就她一跟去皇觉寺为先人祈福,从此不再过问俗事。但若是个男孩,是个男孩的话我一定会死啊,我死了的话,在这龙潭虎穴之中,谁知道他们会对我的孩子做些什么啊!” 说到这里,季婉月彻底发了疯,她尖叫了起来,眼中满是至极的惶恐,尖锐的指甲在身上抓挠着,她白嫩的手臂上被她生生抓出了数道血痕。 我拼着受伤抓住了季婉月双手,沉声劝告她: “皇后娘娘请冷静,动了胎气就不好了。” “对,胎气,胎气,不能伤了孩子,不能……”季婉月在我引导下不断地深呼吸着,过激的情绪逐渐回落,在收敛了自己的神经质之后,季婉月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李大人,你愿意做我孩子的亚父吗?” “我——” 我刚刚将许多季家人送进天牢,我与季家之间还有一大堆旧账没有算清。来之前,我以为季婉月最多会要我不计前嫌,以后多照顾照顾她们娘俩,谁成想,季婉月开口就要将我彻底绑定在她的战车上。 季婉月误将我的惊讶理解成犹豫,她尝试继续说服我: “现在,符克己那小子的翅膀已经硬了,依靠他自己的能力就有角逐皇位的资格了,大人你支持不过是锦上添花的存在。但我的孩子就不一样了,它不过就是一个无知幼儿,除了您它谁都依靠不了,你说什么他会听什么,你说什么他会做什么。李大人,我的孩子才是你最好的选择。” “你为什么要做到这种地步?为了季家?” 季婉月毫不犹豫地将她最重要的筹码交到了我的手中,不惜让她的孩子成为我手中傀儡,我想要弄清楚她如此不计代价的原因。 “不,我是为了我的孩子。”季婉月捧住自己已经明显隆起的腹部,像是捧住什么无价的珍宝似的,这一刻,母性的光辉笼罩在她的身上,她垂头看着自己腹中的胎儿,对自己还未知事的孩子解释自己的良苦用心,“它的身份就注定它一辈子都逃不掉了,与其让它陷入争抢之中,还不如提前为它找好归宿。最起码,它对来说是有用的,而你也有能力护住它。” 季婉月是以母亲的身份对我说出这句话的,她不是一个强大的母亲,也不是一个能够力挽狂澜的母亲,她只能依照现在的局面,做出最有利于她孩子的选择。 但是—— “皇后娘娘,您为什么会选择我?皇上和徐丞相不是更好的选择吗?” “符锦?徐玉阙?”季婉月笑得花枝乱颤,“他们和我爷爷有什么区别,一个两个都是没有人性的怪物。交给他们还不如交给你呢,你虽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但再不济还有个人样。” -- 第156页 我一时失语,季婉月很多时候就是一个目光短浅的妇人,但在某些时候,她也有惊人之语。 “我明白了,皇后娘娘,我答应你就是了。” “谢谢李大人。” 季婉月大喜,即刻要给我行礼,我担心她肚子中的孩子,阻止了她的行为。 我一边将季婉月重新扶回软塌上,一边提点她: “我们联手这件事先不要告诉季清霜。” “为什么?”季婉月不解。 “如果你还当自己是个季家人,还想季家多活几个人的话,就听我的。” 我的话已经说到这种程度了,如果她还不能理解,我就要怀疑她孩子的智商了。季婉月也知道不该继续追问下去了,老老实实地闭了嘴。 踏出宫殿,我几乎压抑不住自己仰起的嘴角。符克己已经长大,哪怕没有季清霜这件事情,身为一个帝王,他未来也一定容不下我。相比于他这个野心勃勃的继承人,季婉月肚子里的那个无知幼儿更符合我的利益,我本来就打算找机会跟这个孩子搭上关系,谁成想,季婉月先坐不住了。 更重要的是,她透露出了自己的底牌——为了这个孩子,她什么都愿意做。 她既然愿意为了孩子来求我这个毁了季家的推手之一,那么她就也会为了这个孩子去求季家人,一但她成功将季家和我再次绑在同一条战车上。 我以后年年为她上坟,日日在家中供着她的牌位又何妨? 159、 季老丞相死后,大禹国势力重新洗牌,右丞相徐玉阙重新出山,他一改先前老好人的形象,严厉打击复兴的世家阶层,明确地表明自己的政见,连书了十几道有关保留季老丞相十年变革成果的奏章,并详细提出了下一阶段的改革任务,他努力收归与他政见相同之人,拉拢中间派;季家倒台之后,季氏一党的官员被清算,官职大批量地空出,趁此机会,我成功在六部中安插了许多忠于我的官员。 我和徐玉阙联手平定混乱的政局,扩大自己手中的权利,这期间,我得到的好处远比徐玉阙要多。这不是徐玉阙让着我,也不是主子在我背后给我撑腰,而是之前主子为了能够让我除掉季老丞相,主动给我放权。 权利一旦外放,就无法收回。 主子当年外放权利造就季老丞相十年的一手遮天,而今,为了制裁手眼通天的老丞相,他必须扶持起另一个权臣,这个权臣必死无疑,主子会让他走上老丞相的旧路,在自己病死之前彻底铲除这个祸患。 要了这权利就必死无疑,我和徐玉阙都看明白了主子的心思,徐玉阙没敢接,装病去了,而我为了复仇与不可言说的渴望,主动接下了这权利。 往后的余生只能在刀口上舔血。 我不会后悔,没什么可后悔的。就像符克己说的那样,“与人斗,其乐无穷。”老跟比自己段数低的人斗有什么意思,要斗就要跟自己惹不起的人斗,这样才有意思。 我与我那群被处决的手下是一丘之貉,为了巨大的权势,我们愿意漠视风险代价,压上自己的所有,来一局以小博大。正是这种精神让我们从乱世存活了下来,让我们这群出生卑贱的家伙也因此有了裂地封侯的机会,获得了无法想象的财富地位。 这份野心塑造了今天的我们,也决定了我们未来的所作所为。 我会跟我的主子斗到底,看看到底是谁赢。我这权利已经拿在手中了,不交出去主子会一直视我为眼中钉,肉中刺,他会尽其所能来铲除我;可我若交出了权利,我就失去了自保的能力,主子也会趁此机会永诀后患。 交不交都是一个死字,唯一地差别就是是否能的一个全尸,我不信鬼神,对身后之事没有什么敬畏之心。 所以,我是不会交出权利的,我就是要握紧这烫手山芋,昭告天下,“季”家曾是盖在“李”家上的天,老丞相就是那一撇,没了那一撇以后,李代季氏,改天换地。 我都已经爬到这个位置了,距离最高处不过一步之遥,我不会收手。 能做第一,谁会屈居第二。 160、 拦在我路上最大的阻碍有两个,主子和季清霜。 主子没有彻底清算季家,他放任季清霜保下了近乎一半的季家人,并让活过了清算的季家党羽官复原职,如此一来,虽然季家不复当年的荣光,但仗着旧时的影响,仍旧是朝堂中不容小觑的一大势力。 与跟我有血海深仇的季清霜不同,残存的季家党羽对我本身并无太大恨意,这群活过了血洗的官员都是人精,他们明白主子留下他们的唯一价值就是要利用他们与我为敌,只要他们做得够好手段够狠,不但过往的事情能够一笔勾销,甚至能够趁此机会高升。 为了向主子彰显自己的价值,从早到晚,他们都像疯狗一样撕咬着我与我的手下,立志将我这大奸大恶之人彻底铲除,美名其曰,为惨死的恩师报仇。 徐玉阙不便插手我与季氏残党的斗争,他刚刚以延续季老丞相的政治思想为名,收编了老丞相昔日的同道人,现在他们的磨合得还不够,一旦他对季家残党出手,这群左右摇摆的人很可能会弃他而去,另起门户,所以他不能帮我对付季家残党。他也不能帮助季家残党与我为敌,且不论我们二十多年的交情,单论我如今一人之下的地位,他就不会蠢到为了一个苟延残喘的狮子来得罪另一只老虎。 -- 第157页 徐玉阙不会插手,但身为罪魁祸首的主子不一样,他挑拨季氏一党与我相互撕咬,坐山观虎斗。 我现在占上风,但未来就不一定了。主子不断削弱我的权柄,逐渐将之前给我的特权全数收回,季清霜跟符克己勾勾搭搭,密函不断。 目前唯一的破局点就在季婉月的身上,如果她在死之前成功将我与她腹中的孩子绑定,那么一切都还说,我和季清霜一人一个继承人,各凭手段,就看谁能拉拢到徐玉阙了。一旦季婉月失败,我将不得不铤而走险,走上满是尖刀的绝路。 随着季婉月将要临盆,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她的身上。 如今,符克己去了边塞,不知归期,皇城之中只剩下这一个皇嗣,还是个血脉高贵的嫡出,如果她生了儿子,几乎是内定的继承人了。 除了极少数的几个人,其他人都认为主子对这个孩子居于厚望。我若趁此机会与这个孩子绑定,那群自诩精明的墙头草很可能会倒向我这一边。对我现在的我来说,我已经不在乎这些人的忠心了,主子随时可能对我动手,我不知道他会启用怎样的底牌,我必须联合所有能联合的人,让更多的利益群体站在我这一边。 以此拖延主子动手的时机,只要能拖到他死。 就是我赢。 朝堂中维持着诡异的稳定,所有人仿佛都遗忘了恩怨与分歧,等待着皇嗣的降生。 在这种热切而又压抑的氛围中。 隆兴十年,秋。 符志日降生了。 皇后季婉月诞下皇长子,皇后季婉月死于产后大出血。 普天同庆,万人同悲。 161、 我气得摔了我那一柜子的瓷器。 生气的时候摔东西是主子年轻时的习惯,没钱的时候也就罢了,等我有钱了以后,还是把这烧钱的坏习惯给学来了。 我鞋底下碾着瓷器的碎片,气得骂娘,好不容易学来的一点涵养瞬间喂了狗。 季婉月早死晚死都行,偏偏刚生出个儿子就死了。更要命的是,她生孩子前把季清霜给叫过去了,死前最后见的也是季清霜。 季清霜已经跟符克己在私底下绑定了,现在闹了这么一出,不管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所有人都会认为这个姓季的皇后临终托孤,让自己的姐姐照顾这个孩子。 这下好了,两个继承人都跟季清霜关系更亲密。 我还玩个屁。 越想越气,我顺道把旁边架子上的玉雕也给砸了。 正在我原地跳脚,深感星辰暗淡、日月无光之时,下人来报: “季夫人来访。” 季夫人,反应了好一会我才想明白,这是季清霜的称呼,我们现在还是名义上的夫妻来着。 这婆娘现在来见我干嘛?来嘲笑我百般算计终成空? 我在大堂与季清霜见了面,她的亲妹今日身死,她却穿着火红的唐装,红绸窄袍,上面上绣着云纹刺绣。披着锦衣的季清霜端坐在轮椅上,浓重的妆容掩藏了她真实的面容,繁重的珠翠衬得这个妇人华贵非凡。 “李念恩,”坐在轮椅上的季清霜对站着的我伸手,指甲上涂着赤红色的蔻丹,“我们讲和吧。” 季清霜愿意跟我讲和我自然是开心的,不过我们相互捅了好几月的刀子,恨不能把对方溺死在茅坑里,这时候她突然跟我来这茬,我第一反应是: “季清霜,你脑子终于坏掉啦?” 季清霜挑眉,眼角猩红的妆像欲飞的翅膀,她瞥了我一眼。这一眼不带任何威胁意味,但过往被她压榨的记忆太过鲜明,以至于意识模糊的我下意识地开始乱讲话: “如果不是,那就是季婉月死了,所以你高兴疯了?” 这话是我脑子坏掉的时候讲的,但不是彻底的胡话。在季府的时候,季清霜和季婉月这对姐妹花一直不合,季清霜嫌弃季婉月矫揉造作,季婉月嫌弃季清霜是个男人婆,她们两个相互看不顺眼,曾一度发展到有她没我,由我没她的境地。季老夫人也因为这对姐妹花的事情头疼,曾妄图调节她们之间的关系,结果反而激化了她们之间的矛盾,这对姐妹从偷偷地较劲变成了处处针锋相对。较劲的时候还好,两人都有留手,也没有输赢一说,等到她们俩彻底撕破了脸以后,高傲至极的季清霜就再也没有赢过。 这并不奇怪,季清霜本质就是一个过度耿直的傲娇大小姐,哪里是季婉月这个擅长宅斗的心机贵女的对手,那些腌臜下作的招式季清霜不屑使用但季婉月玩地毫无心理负担,此消彼长,不可一世的季清霜在季府时一直被庶出的季婉月压在头上,永世不得翻身。 或许是季府的记忆太过惨痛,哪怕在边塞呆了很多年,一提到季婉月时,季清霜还是忍不住破口大骂,宛若泼妇。 但现在,不论仇恨还是怨憎,季婉月已经死了,死在了她斗了一辈子的人面前。 我主动提到了季婉月,季清霜的脸上波动了,她闭上眼抿着嘴,眉宇间闪过不忍与悲痛。再睁眼时,季清霜的眼神寒凉如冰,她冷冷地警告我: “李念恩,如果你再乱说话,就永远不要说话了。” 我知道我的话语戳到季清霜的痛点了,如果我继续说下去,好不容易才得来的讲和的希望就要破灭了。 我捂住了自己的嘴,老老实实地坐在了一旁的椅子上,等待着季清霜给我做出解释。 -- 第158页 162、 今日卯时,皇后寝宫。 经过了将近一整天的分娩以后,季婉月终于在巨大的折磨之下生出了小皇子,小皇子重达八斤六两,是个白胖健康的孩子。 季婉月从脏乱的产床上微微支起身,看见了自己怀胎十月生下来的孩子,对于她来说,这个孩子不是皇帝的嫡长子,不是大禹国的继承人,不是未来的皇帝,而是她的孩子,只是她的孩子。疲惫至极的母亲俯身,亲吻哇哇大哭的婴儿。 然后,可怖的大出血就发生了。 或许是生产时间太长,或许是胎儿过大,或许是产妇的精神过于紧张,总是,无法止住的鲜血从这位母亲的身上涌出,浸湿了她的单衣,浸湿了被褥,浸湿了床单,鲜血在宫殿的地砖上汇聚成浅浅的一滩,巨大的出血量并不像是从人类身体之中涌出的 为季婉月擦血的宫女看着自己手中鲜红的毛巾,小声的呜咽着,御医们进进出出,尝试了所有的治疗方法,最后先于死神宣判了死刑。 救不了了。 陷入死亡的休克之前,季婉月找来了自己最恨的姐姐,而不是名义上的丈夫。 季清霜进入了满是血腥味的宫殿,没有让宫人帮忙,她可以在任何人表现脆弱,唯独在季婉月面前不行。季清霜摇着轮椅来到季婉月的床边,俯身看着这个跟自己斗了半生的妹妹。 十几年前,这嫌隙极深的两姐妹分别之时,一个披着银色战甲,手握红缨枪,坐在高头大马上;另一个妆容精致,衣着华美,依靠在季老夫人身边。一个英气,一个柔媚,一个刚烈,一个温婉,她们曾是季家最明艳的两朵娇花,是所有男人都要想要得到的存在。十几年后,两人再次见面之时,一个双腿残废,后半生只能在轮椅上度日;一个失血过多,气息奄奄,命不由己。 她们曾娇嫩、光鲜,如花妖冶。 也只在曾经。 “姐姐,”季婉月的眼神已经涣散了,但她还是在第一时间认出了季清霜,她把脸侧到季清霜所在的方向,对她说,“姐姐啊,这次不用你咒,我是真的要死了。” “不会的,还有救。”一向无比现实的季清霜说着自己都不相信的童话。 “姐姐,你就不要骗我啦,我自己的情况我自己清楚,我呀——没救啦……”季婉月轻轻地笑了出来,在空荡荡的宫殿里回荡,很是诡异森然。她的鲜血仍然没有止住,随着意识和力气正在逐渐流失,季婉月咬紧牙关,拼着最后的生命力说着。“姐姐,我恨了你一辈子,嫉妒了你一辈子,跟你斗了一辈子,但现在,我要求你,我求求你,保护我的孩子吧!我不介意你利用他,我不介意他成为季家的棋子,我只希望,只希望他能好好地活下去。” 季清霜看着自己走投无路的妹妹,吃力地将自己挪动到满是污血的床上,陪在她的身边,同她承诺: “我会照顾好他的……妹妹……” 在季清霜的口中,对季婉月的称呼一直都是贱人、婊子。哪怕在人前,她也会仗着自己郡主的身份直呼季婉月的大名,让季婉月下不来台。妹妹这个称呼似乎并不存在于季清霜的言语里——直到现在。 闻言,脸上苍白的季婉月笑了,这一笑,是她最后的回光返照。 “我的宝宝,我的孩子,他会好好地活下去,他未来不会像我一样,辗转在大人物的手中,成为被交易的工具,一辈子都身不由己。以后啊,姐姐当他的母亲,李大人当他的亚父,有了你们俩在,符锦那个病秧子就无法像利用我一样利用这个孩子了……” “嗯,他会健康平安的长大,会成为季家的荣耀,所有人都会爱着他,所有人都会护着他,他会成为最受宠爱的皇子。” 在季婉月越来越弱的声音中,季清霜同她许诺。 “嗯,真好啊,姐姐,我看见了,就像你说的那样……” 季婉月的眼中一丝光芒也无,她倒在满是污血的产床上,逐渐停止了呼吸。 宫殿外,传来了婴儿响亮的哭声。 163、 时间回到现在。 季清霜面无表情地讲完今天早晨发生的事情,从她的神色上,我看不出任何悲伤与不舍的神色,走到近处才能闻到她身上若有若无的腥气,唐红色的外袍原来是这个用处,为了掩藏了她身上的血迹。 如此浓烈的味道,不知道她跟那具尸体呆了多久。 “李念恩,以前的事我念在你是符锦帮凶的份上,不再跟你计较了。从今往后,为了符志日,你我重新联手吧。” 为了自己妹妹的孩子,任性许久的季清霜重新回归理性,选择跟我联手。从季家的现状来看,跟符锦合作无异于与虎谋皮,跟我联手把符志日推上去,成为这个孩子幕后的支配者,才是最好的选择。 毕竟,符志日的血管里,实实在在地流淌着季家的血。 “如果你支持符志日的话,符克己怎么办?” 我们正处在道路的岔口,这是对她诛心之问,同样是对我自己的诘问。 符克己是符锦内定的继承人,却为了她选择与我决裂,也因为她对京城政局失望透顶,避走边塞。符志日是皇上的嫡长子,由她妹妹托付给她照顾,有着一半季家的血脉,是一个方便他掌控的懵懂孩童。 两边都是亲情,两边都是利益,她该如何选择? -- 第159页 “相比于欲壑难平的大人,无欲无求的孩童更符合季家的利益,不是吗?” 出乎我的意料,季清霜几乎没有任何犹豫,直接作出来的选择。她的眼中没有任何私情,也容不下任何温度。自这个女人从必死之境捡回一条性命以后,她就一点一点地将为爱疯魔的季清霜杀死了,现在的她,只作为季家的话事人存在。 所以她选择了更大的利益。 “说的不错,不过你真的不在意符志日成为我手中的傀儡吗?” “那又怎样,你是摄政王,我便是摄政王妃,你我同分天下,不好吗?” 季清霜抬头,对我柔媚地笑着,这个笑中有季婉月的影子,但跟那朵菟丝子不一样,在季清霜的笑容之下,是一只追逐着鲜血的鲨鱼。所有被她残疾孱弱的表现迷惑的人,都会被它连皮带骨地吞下。 “自然是好的,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 我走到季清霜的轮椅前,蹲在她的面前,平视着她的眼睛,时隔多年,她眼中野心曾短暂地因为仇恨动摇,但在得偿所愿之后,权欲之火重新点燃。 她的胃口很大,张口便是一半的天下,不过,我喜欢。我们这种人,无法被爱意填满,只能被理想和执念触动。 我将手覆在季清霜畸形的右手上,抚摸着她的残缺之处: “我们需不需要继续对局,在符锦面前演一场戏?” “没必要,符锦那个家伙马上就要不行了,皇后诞下嫡长子,他看都没看。一众御医离开了皇后寝宫以后,直奔他的寝宫去了。” 季清霜自高处睥睨着我,她明明只是一个残废的女人,却宛若九天之上的神佛,不怒自威。我为这样的她而迷醉,在我们共同的野心面前臣服,我将她残缺的右手放在我的脸上,枕在她没有知觉的双腿上,深情款款地对她说: “那么,欢迎回家,夫人。” 164、 我前脚刚把季清霜推回她以前的小楼,后脚魏公公就跑来找我了。 看见我的人影出现在长廊的尽头,魏公公一路小跑地冲了过来,手中的浮尘一甩一甩,头顶的帽子都因为跑得太快被吹飞了。 “慢点慢点,魏公公。” 我连忙跑到魏公公的身边扶着他,顺手往他怀里塞了一个银元宝。魏公公对自己怀中的重量置若罔闻,心安理得地收下了这份天降之财。 “什么慢点慢点,皇上着急找你呢,快跟我走。” “啊?什么——” 还不等我说完话,他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公公,拖着我这个三十多岁的小年轻健步如飞,顺手还捡起了自己的帽子。 在魏公公的催促下,马车一路疾驰,我许久没有坐过如此刺激的马车了,下车时有些犯恶心,还是魏公公把我给扶下来的。 “魏公公啊,您老这么着急到底是啥事啊?”魏公公在前面走着,我在后面紧紧地跟着。 魏公公头也不回,随口敷衍我。 “到地儿你就知道了。” 这可让我头疼了,正常情况下,魏公公是个不错的人,主子私底下召见大臣的时候,魏公公会提前暗示大臣主子的心情怎样,好让大臣们提前做好准备,这次魏公公不知道怎么回事,半点风声都不愿意透露。 主子的寝宫之前,围了一众御医和宫女,他们焦急地站在门口,不知道在干什么。 “怎么了这事?一个两个地都闲在这里,你们是要反了吗!” 魏公公一甩浮尘,尖声呵斥道。御医们不受到魏公公的管教,他们没什么反应,宫女则推出了一个长得很可爱的丫头来。 那丫头眼睛水汪汪地,很是委屈地说:“魏公公,我们也不想,可皇上他刚刚发了脾气,把我们都给赶出来了,现在没人敢进去。” “不敢?有什么不敢的,皇上哪有这么可怕。” 魏公公翘着小指,狠狠地点着那名宫女的额头,宫女委屈巴巴地看着魏公公。 自主子占领这具宫殿之后,他的形象一直是生杀予夺且阴冷莫测的,皇宫里的宫人们对这样的主子都很害怕,不敢有任何的违抗。但魏公公眼中的主子不是这样的,他见过主子的另一面。 主子小时候命格极贵,被老皇帝带到了皇宫里来养,那时候,老皇帝怕主子在宫中无聊,派了一众小太监去给主子当玩伴,魏公公就是其中一个。哪怕后来主子长大了,变成了皇帝,很多时候,魏公公还是把主子当成幼时的那个乖巧聪慧,脾气有些奇怪的死小孩。 “可是魏公公啊,我们没法跟您比啊,皇上不会把您怎么样,对我们却毫不留情啊。” “哼,那是你们不争气,”这个马屁拍的恰到好处,魏公公一直为主子很少苛责他感到自豪,他的声音仍然尖锐,但话里话外都是消气的意思了,“说吧,你们都有什么事儿?” 小宫女擅长察言观色,趁此机会赶忙说道: “不多不多,就两件事,一件是御医他们送来了止痛的汤药,现在差个人来给端进去;另一件事是产婆把小皇子给抱过来了,我们不知道要不要让皇上看一眼。” 小皇子,是符志日吗?他在这儿? 我的心思被这条消息给吸引了,在人群中搜寻着,正好看见了一个中年妇女怀中抱着的黄色襁褓,凑了过去。 我一直不喜欢婴儿,我一生中最初的悲剧就源于母亲为继父生出的一对龙凤胎,我清楚地记得,他们出生的时候是两个红色、皱巴巴的肉团。我摘了最好看的鲜花去看望它们,他们却对我哇哇大哭,脸皱缩成一团,五官挤在一起,嘴巴张得很大,不断地发出恼人的声音。母亲以为我吓到了他们,生气地把我赶出了屋子。 -- 第160页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身上微微出汗,心底却无比寒凉,我被赶出了自己的家门,手中握着蔫掉的花,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我甚至因为这个原因讨厌哭起来很难看的九王爷,但我无法讨厌这个孩子。 粉嫩嫩的皮肤,水灵灵的眼睛,肥嘟嘟的脸蛋,暖阳照在他的身上,圣洁地恍若遗落在人间的神子。小家伙感到有人影站在它身旁,乌溜溜地眼睛看向我,咯咯地笑了起来。 “笑了,笑了,小皇子笑了!”产婆惊喜的声音恍若从另一个世界传来,我的眼中只能看见这个孩子。 它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婴孩,也是第一个看见我就笑了的婴孩。 更重要的是,它是主子的孩子。 我好想将他抱在怀中,感知他的重量,直面他的情绪。唯恐吓到这个小家伙,我小声地对产婆说: “我可以抱抱他吗?” “当然可以了,大人,不过您要小心些。” 产婆一边指导我如何抱孩子,一边将符志日交到我的怀中。我接过这个沉甸甸的小家伙,这家伙刚一落在我的怀中,笑得更开心了,大大的眼睛眯起眼,变成两个小小的月牙。 连我这种家伙都忍不住跟它一起笑了起来,这孩子就是有这种魅力。 “李大人,李大人?” 魏公公嘱咐完了宫人,叫我跟他一同进去。 “啊?等等我,我把小皇子给——” “不必了,”魏公公警惕地看了一眼奶妈,对我说道,“李大人你抱着就好,正好带这孩子去见见他父皇。” 魏公公小心翼翼地捧着手中的汤药,对我怀中的孩子并不在意。在他的眼中,小皇子的价值比不过一碗能够减轻主子疼痛的汤药。 我踏入了我无比熟悉的宫殿,这间寝宫好像很久没有通风了,浓重的药味与腐朽的气息充斥在鼻腔,我忍不住抱紧了怀中的婴儿,以阳光而健康的味道洗去令我深感不适的味道。 我把婴孩带到主子床边,或许是这间宫殿过于压抑,这孩子还没有看见自己的亲生父亲就被吓得哇哇大哭起来,他闭着眼,努力地往我怀里缩着,想要把脸埋在我的怀中。 “吵——” 床上一个恍若死尸的身影颤动了一下,传出了沙哑至极的声音。 魏公公心惊胆战地瞥了主子的身影一眼,从我怀中抱着了哭闹不休的小皇子,以手捂住小皇子的嘴巴,带走他前不忘嘱托我: “记得让皇上把药喝完。” “好。”我随口应道,胆战心惊地看着魏公公抱孩子的姿势,忍不住劝告他,“小心点。” 现在,寝宫中只剩下我与皇上两个人了。 我手中端着药碗,坐在主子的床边,伸手拍着主子的肩膀: “皇上,起来喝药了。” “李念恩?” 把自己缩在被子里的主子探出头来,眸子因为疼痛而涣散。 “嗯,臣在。” “念恩?” 主子的细细地喘着,声音飘渺如烟,他的手悄悄地伸出被子,无力的寻找着什么。这是我们旧时的习惯,我知道他的意思,放下手中药碗,伸手握住他的手,以自己的体温来温暖他。 “嗯,主子,我在呢。”我俯身,在他耳边唤着旧时的称谓。 自从老皇帝给主子下毒以后,主子的肠胃就没有好过。我们在边塞一起打仗的时候,他偶尔会犯病,整夜地胃痛,根本无法入眠。那时候,是我陪在他的身边,不眠不休地照顾他,握住他的手,告诉痛到无法思考的他——没关系,我在的。 听闻旧时言语,念起昔年感情。强撑已久的坚强与冷酷裂开一道细微的裂缝,死去许久的小主子展露出些微残影,那个怕疼怕苦的娇贵小王爷呜咽着跟我说: “念恩,我疼。” 我高高在上的主子啊,我万人之上的主子啊,他曾能拉强弓,骑烈马,在朝堂上十步吟诗,一鸣惊人。他曾奏乐曲,做舞剑,在觥筹交错的宴会中长袖善舞。 我仍然记得,弦月之下,他身披淄色蟒纹氅衣,身形颀秀,冰冷矜持,却以价值千金的七弦古琴为我一个奴隶奏乐。 曾经,他耀眼,俊朗,意气风发,鲜衣怒马。 而今,他干枯,瘦弱,药石罔救,无可救药。 他蜷缩在龙床上,被无休止地病痛折磨着,疼痛消磨意志,摧折身体,他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身体逐渐衰败,死亡一步步驾临。 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感觉,但我知道我什么感觉。 我没有怜悯,也没有疼惜。 怜悯是给自己的爱宠的,疼惜是给自己最为亲密之人的。可惜,他既不是我的宠物,也不是我的爱人,他是我此生最大的对手,是我不得不翻过的高山。 当他不可触及之时,他是高山之上的佛陀,我只能仰望他,为他周身的佛光迷醉,磕着长头,一路从山脚爬到离他最近的地方,虔诚地匍匐在他的足下,只求他施舍给我一个眼神。 但当我可以触及他的位置之时,神圣的辉光被撕破,巨大的佛身之中,是一个与我一样的凡人。 他不过是一个凡人,一届凡夫俗子罢了。 我终于能获得了平视他的资格。 “念恩,我疼……你能抱抱我吗……” 主子被病痛折磨地神智不清,流露出自己的脆弱,说出了本不应该说出的话。 -- 第161页 我无声地脱掉鞋袜,坐在床上,将他揽在怀中,怀中的主子轻飘飘地,骨头有些膈人,他蜷缩在我怀中,发出微弱的呻吟,轻轻地揪住我的衣襟。 我怀中抱着他,眼中看着他。 眼神是冷漠的,无机质的,就像是看待无关紧要的死物。 165、 离开主子的宫殿以后,我拒绝了魏公公专门给我准备的马车,步行回家。 看到主子的那副样子,我感觉,我已经没有着急的必要了,主子凭着这样一具身体勉强走到现在,他已经什么都做不到,再难有力挽狂澜的机会了。 回家的路上,我路过了容妃昔日的宫殿,自从容妃死后,这间承载了无限荣华的宫殿便一直被禁止入内,从老皇帝掌权之时到主子执政之刻,所有人都默契地对那个风情万种的一代宠妃避而不谈。 新来的宫人们通过老人的描述想象着容妃的容貌,幻想着老皇帝与容妃刻骨铭心的爱情。与只能妄想的他们不同,我这小人物曾亲眼见过这两位人物。 故事行到终局,我终于能想起开篇的记忆。 史书中没有记载,宫中也少有人知,老皇帝其实很喜欢画画,但他画得很是难看,所以他不敢再外人面前做画,只有自己一个人在书房的时候,才能偶尔放纵自我。 某一天,主子带我去见老皇帝的时候,老皇帝正在画画。老皇帝姿势摆好,大笔一挥,看着倒煞有介事,可若细看他手底的大作,那可真是不忍直视。 一副无法辨认的大作完成,老皇帝自觉满意,对主子招了招手: “来来来,来猜猜朕画的是什么。” 主子凑了过去,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最后肯定地得出了一个结论: “这是驴。” “驴你妈的驴。”老皇帝气得口吐脏字,一巴掌扇在主子头上,“你小子看清楚,这是麒麟!” 那时候的主子没大没小得厉害,一点都不怕他爹,梗着脖子坚持自我:“你撒谎,这分明就是驴!” 就在父子俩大眼瞪小眼的时候,容妃踢开了御书房的门,打断了父子俩的争执,风风火火地冲进来了。 “烦死了烦死了,你这还有点心吗,分我一点!”她气愤至极地抱怨着,“朱青说什么怕我长胖,把我的零嘴都收走了,该死的!” 父子俩都知道,缺吃少食的容妃很可怕,被朱青断了粮且无法反抗的容妃更可怕。父子俩也顾不上驴不驴的问题了,主子识趣地端着点心盘送到了容妃手边,老皇帝亲自给容妃倒凉茶,像个丫鬟似的守在容妃旁边,唯恐她噎到。 容妃也不客气,气鼓鼓地咬了好几口的绿豆糕,这才看向老皇帝,询问道:“对了,你们爷俩是不是在吵什么?” 老皇帝把茶水塞到容妃手中,拿手帕擦了手以后才捧出自己的“大作”。 “朕与小八正在讨论,这幅画上是什么生灵。” “啊,这麒麟画得真像,是送给我的吗?” 容妃瞪圆了眼,主子同样瞪圆了眼,母子二人表情如出一辙,却是截然相反的含义。 老皇帝以不屑的目光扫了主子一眼,故作高深地咳了两声: “这是朕今年最好的画作,本来准备是私留的,但既然爱妃喜欢,那朕就只有忍痛割爱了。” “谢谢皇上!” 容妃甜甜地笑了,神色间满是少女的娇憨,这种神色本不应该出现在容妃这种生过孩子的少妇身上,放在她的身上却不会让人觉得违和。 然后,容妃一边吃着糕点,一边和皇上赏了一个下午的画,后来还拿出了自己雕刻的木雕送给皇上作为回礼。 我和主子对着那只个据说是凤凰的不明物体看了许久,有些明白这两个家伙为什么能恩爱这么多年了。 眼光烂得如此相似的夫妻,世上着实少见。 从御书房会裕王府的路上,被父皇和母妃折磨到怀疑自我的主子问我: “李念恩,你跟我说实话,你觉得刚刚那两个玩意是什么。” “回主子,一个是麒麟一个是凤凰,皇上和娘娘很准确地抓住了它们最显著的特质,并传神地刻画了细节。” 我作出一本正经的样子,其实就是在捉弄主子,我什么都没有看出来。 闻言,主子惊愕的看着我,本就怀疑人生的他忍不住去揉自己的眼睛。见他这幅样子,我没有憋住,笑喷了出来。 主子立刻就明白了我是在耍他玩: “好啊,你这个家伙,竟然敢骗我。” 根据我对主子的理解,他接下来就要跟我算账了,于是我扭头就跑,一边跑还一边说道: “我没有!主子,我对您说得都是实话!” “我信你就有鬼了!” 主子大喝一声,撩起袖子就像我冲了过来。 宫中有宫中的规矩,步子要小要轻,说话不能大声,走路要低着头,不能冲撞到别人,所有在宫里的人都需要遵守规矩,违反规则的人需要受到处罚。 但有主子在,规则束缚不到我们,没有人敢惩罚我们。 在追随着主子的日子里,他带领着我们打破了无数的枷锁,破坏了数不尽的规律,他一个被抛弃的皇子带领这一群血脉低劣的贱民从最偏远的幽州开始,一步步篡夺了整个国家。 一路上,我们赢下了不可能赢的战争,创造了无数传奇,谱写了属于一曲足以留名青史的史诗。 -- 第162页 最后,我们推翻了注定继承大统的太子,将我们的主子扶上金光闪闪的皇位,一同建立了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国家。 这一路走来,即使在最糟糕的时候,我也为能够与主子相遇而感到荣幸。我李念恩如果没有遇见主子,永远都是乌巢的那个目光短浅的贱民,卖身为奴后最好的下场不过是混成一个管事,成为贵族脚下一条忠心耿耿的老狗。 是主子给了我一个机会,带来见识了另一个世界,他让我见到了贵族们纸醉金迷的生活,也与我一同走过了漫天飞沙的铁血战场。荒野与平原,险地与峡谷,血海与刀山,我们领略了无数的风景,明白了什么叫做不枉此生。其中最重要的是,他让我知道了这世上,依靠个人的努力,真的能够拥有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 而他也给了我这个机会。 没有符锦,就没有李念恩。 遇见主子,是我此生最大的机遇。 但与主子真正相遇之前,我对主子没有什么好感。 在到主子身边之前,我身边所有关于主子的消息都是负面的,大家都说他是一个凶残暴戾、任性使气的小阎王爷,他有三对眼睛八只手,青面獠牙喜食人肉,宁愿得罪小鬼也不要得罪这位爷。 季清霜用我跟主子换了他身边的貌美小厮,强把我塞进裕王府以后,由于传言,我其实是不大敢接触主子的。 在我认定他是唯一的主子之前,我一直在暗中悄悄地观察着主子。 主子是一个很奇怪的人,他跟其他的贵族都不一样,哪怕受过良好且严苛的教育,依旧跟大部分贵族格格不入。 主子时不时会做出一些匪夷所思的举止,他会穿着下人的衣服与一众公子小姐一起踏青,会在宴会上突然抢过乐师的乐器,跟那群低贱的乐师一起奏乐,各种仪式与典礼也经常缺席,气得老皇帝吹胡子瞪眼。 在众人眼中,主子的行为是不合规的,是没有贵族气质的,是疯子般的举止。但我感觉,我能够理解他,甚至欣赏他的行为。 因为我跟他是一样的,我们都是注重实用大于形式的人,也不会被他人的目光和言语而改变自己。 在季府的时候,我与学着老爷们奢靡做派的下人不同,我是一个吝啬、小气、不近人情的存在,白天能干完活不会拖到晚上点蜡烛,破衣服能从绝不会随大流购置新衣服。我是氏族仆从中的异类,在那些故作矜贵的下人眼中,我从来都是不合群的乡巴佬。 主子的很多行为也可以以此解释。踏青是需要走路爬山的,贵族的礼服除了看着华丽以外没有任何用处,又闷又热又不好行动,百姓的衣服虽然粗俗,但确实是最适合长途跋涉、劳动工作的衣服。工具最重要的方便好用,一个注重实用性的人,会把自己也当成一个工具,工具没有什么合大流之说,也没有什么高贵低贱之分,在最合适的场所,打扮成最合适的模样,做出最合适的举动,如此的便够了。 我们的这种观念与这个被世家门阀支配的朝代是不相融的,世家子弟为了证明自己的高贵性,需要用一套虚无缥缈的形式把自己和下等人区隔开来,这套形式或者说贵族的礼仪是虚无缥缈的,是不讲实用性的。 有这种本质的区别在,就算主子有一副贵族的样貌,有着贵族的爱好和脾气,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礼乐射御驾轻就熟,他依旧无法真正地融入“皇亲贵胄”。 他与我是一样的,我们无法理解氏族对虚名的热衷,不能领悟一副空荡荡的华贵皮囊有什么可留恋的。我们只能理解舌头上尝得到的,耳朵听得见的,手能触碰得了的,以及能够给我们了带来真正利益的权势。 对于我们这种人来说,人人看重的血统就是这个世界上最滑稽可笑的东西。人的价值由他的能力决定,哪怕是豪门之子,重臣之后,如果庸庸无为、难成大器,那也是个废物,和别的废物,没有任何的区别。 我一直偷偷的观察着这个少年,在这个顽劣怪异的少年身上,我看见了季清霜口中的希望,一个我这种小人物也能命运的希望—— 不以血统论英雄,仅以能力定成败。 166、 我与主子结缘,是他把我打了一顿,还把我给打伤了。事后,主子对我说他就是这样的,未来也不会有什么改变,他问我要不要解了卖身契,放我走离开裕王府。 我拒绝了他。 我已经把他当成了我的主子,我相信,在他的手下,只要我做的够好,他会给我一个“人”应该获得的机会。 我想要紧紧抓住了这个机会。 最初跟在主子身边的时候,主子喜欢打我。 他手黑的程度跟铁匠不相上下,但我并不讨厌主子。我对铁匠的厌恶源于他对我人格的蔑视,铁匠只把我看做物品而不是人类。主子虽然打我,但他是真的把我当成一个人来看待,他对我的惨叫和哀嚎有着孩童般的好奇,这种好奇是残忍的,但这种好奇同样是纯洁至极的。主子对我的伤害不掺杂任何的恶念,他对人,尤其是与他不同的人很好奇,他只是想要在我身上看到一个人受到伤害以后的种种反应。 他喜欢我,所以他伤害我;他稀罕我,所以他欺负我。在裕王府中,除了我这种早已习惯疼痛的人,几乎没有人能够承受主子这种变扭的爱。 -- 第163页 主子会抓住我的头发,把我的头想捣药一样往地上撞去,撞到鲜血流出,头盖骨都要裂开。他也会用脚踩住我的脊背,狠狠得踩着,死命地骂着。 铁匠打我是为了惩罚,为了让物品更加勤奋的干活,所以不会将他打死,但主子不同,他打我是因为好奇,所以很可能会失手杀了我,我能从主子手中死里逃生,完全仰仗九王爷的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在容妃和朱青的联合建议下,九王爷心不甘情不愿地来到裕王府见主子,正巧看到主子卡住我的脖子,我的腿挣扎着,手乱挥着,脸色已经青紫,主子看我动物般的求生本能哈哈大笑。与开心的主子,常年习武的九王爷一眼就看出我这样下去一定会死的,主子这就是在杀人。 九王爷是皇族中少见的有良心的人,他当即冲上去,一拳将主子打翻在地。他平时就看主子不顺眼了,现在见主子这么丧心病狂,他怒火中烧,手下毫不留情。主子被第一拳打得有些闷,回过神来后也因为九王爷突然动手而生气,两人撕打在一起。 说是撕打,其实就是九王爷单方面殴打主子,九王爷在朱青严厉地看管下,自幼以极其艰苦的法子打熬身体,浑身是伤都是家常便饭;主子的武功是在老皇帝的管照下开始练习的,主子第一箭射中靶心,老皇帝开心地办了盛大的宴会,不过事后发现主子私下里锻炼射箭把手给划伤一个小口以后,老皇帝就不再热衷与让主子练武了。老皇帝不热衷,容妃什么都不管,这也就导致了主子文还行武不就,身体素质从小就是皇子中最差的。 倒在一旁的地上的我,逐渐喘匀了气,青紫的脸缓缓恢复正常,我刚从地上爬起来就看到九王爷对着主子的脸就是一拳。 “不准你打我的主子!” 我连忙从地上爬起来,一边护着主子,一边跟主子一起打他。 九王爷好心救了我,结果我毫不领情,反过来跟着伤害我的人一起对付他,九王爷气得半死,连主子都不顾上,指着我的鼻子痛骂道:“你脑子有病吧!” “你才有病呢!” 骂人的话我会千种万种,不过当时刚喘匀气,脑子还不清晰,下意识就跟着九王爷一起骂了。 “你有病!” 九王爷打架可以,骂人不行,憋不出别的话语,只能揪着这一句骂我。 “你有病!”我不甘示弱地接上。 “你有病!” “你才有病!” …… 我们翻来覆去地就是这两句,不厌其烦地对骂着。主子被晾在一旁他捂住自己青紫的眼眶,想要阻止我们的幼稚行径。 “呃……你们俩,不要——” “你说,”主子的声音提醒了我们,我和九王爷同时扭过头看向他,质问他,“我们俩谁有病?” 主子眨巴着眼,左看看忠心护主的我,右看看自己的弟弟,得出了一个中肯的结论:“你们俩都有病。” “你才有病!” 我和九王爷异口同声地说。 主子小嘴一瘪,无比委屈地看着我们。 九王爷揍了主子的夜晚,我给主子上药的时候,他一边哼哼地叫痛,一边跟我说,他以前随便受了点小伤身边人都大惊小怪,没有人敢打他,也没有受过这么重的伤。 他没有想到会这么痛,他以后会控制自己的顽劣。 主子跟我承诺道。 从此以后,主子收敛了自己恶劣的性格,不怎么打我了。 那一段时间里,我感到很迷茫,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九王爷,我是该讨厌他呢?因为他打了主子。还是该感谢他呢?因为他让主子不再打我了。 后来,九王爷在恭王府门口束了一块李念恩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我松了一口气。 我不需要再纠结他,只要顾着我的小主子就好。 167、 主子对美食和玩具也没有兴趣,被皇帝亲手抚养长大的他,什么精美绝伦的玩物和珍馐美食没有见过,市井中的粗糙玩具和劣质美食根本无法让主子产生新奇之感。 主子只对他人波澜壮阔的故事感情趣,他喜欢老王爷征战天下的事迹,喜欢我孩童时在乡下经历过的往事,喜欢徐奸商走南闯北时遇见的众生百态。为了能够满足主子的爱好,我不得不破费请徐奸商喝酒,还主动找人帮他开了酒楼“凤仙楼”,就为了从他那里坑故事。 主子对其他人的人生尤为感兴趣,有一次,我说了我小时候上树掏鸟蛋的事,他听后兴致勃勃地想要尝试。那天,主子穿着华贵的礼服,却信誓旦旦说他不需要我帮助,自己能爬上去。结果,自己对着树奋斗了一个时辰之后,还是踩着我的背才爬上去的。 主子很不甘心,苦学爬树三天,终于爬得比我六了。 此后,主子逃季老丞相的课又多了一个逃法。 某一次,主子又逃了季老丞相的课,跑到小树林里找颗树睡觉去了,我在树林外给主子望风。季清霜悄悄地把主子逃课的事跟三王爷告了密。三王爷一向敬重季老丞相,他不能容忍主子这么做,翻遍整个季府势要将主子给翻出来。 三王爷首先抓住了树林前鬼鬼祟祟的我,他质问我: “符锦那个家伙在哪儿?” 我不住地摇头,一问三不知。 “你不说我也知道,符锦那个混账玩意整天跟你形影不离,你在这儿,他肯定就在附近!” -- 第164页 说罢,三王爷撸起袖子就要踏入小树林,我一下子抱住三王爷的大腿,对树林的主子吼道: “主子!三王爷来抓你了,快跑啊——” 我当然拦不住一位王爷,三王爷还是找到跑都懒得跑的主子,他躺在树杈间,嘴中叼着一根小树枝,一副聊儿郎当的样子。 “哎呀呀,三哥,你是狗鼻子吗,怎么总能找到我。” 看见主子这幅模样,三王爷气不打一处来,他瞪着主子说:“你看看你,成什么样子,还不快点滚去学堂。” “不去,那些书我早就背过了,为什么还要再学一遍?” 主子靠在一旁的树上,一副懒洋洋的样子。 “鬼信你,你有种现在就给我背出来。” “切,背就背……” 这样说着,主子真就开始背《中庸》了,三王爷一开始还满脸不屑地听,随着主子真的把《中庸》从头到尾给背下来了,三王爷奇怪了:“你小子什么时候背的?” 在三王爷眼中,主子整天没个正形,除了闯祸干就干不了什么正事,是绝对不愿意抽出时间来背这些他不敢兴趣的东西的。 “小时候背的,父皇那时候天天盯着我,我不止背了这本,什么《论语》、《大学》、《孙子兵法》、《鬼谷子》之类的,只要你敢抽我就敢背。”主子嬉笑着说。 闻言,三王爷沉默了,眼中闪过一丝阴郁。 所有皇子中,主子是唯一被老皇帝带进宫抚养的皇子,其它皇子,三王爷也好,五王爷也好,哪怕是太子都没有这待遇。 皇后一族被诛杀以后,太子地位不稳,老皇帝对已经没有利用价值的容妃依旧荣宠不断,来带着主子也备受老皇帝的偏爱,最好的老师,最好的武器,最好的封地,老皇帝把太子都不配得到的东西一股脑地塞给主子,诸位大臣纷纷猜测,得到老皇帝如此厚爱的主子,会是老皇帝真正选择的继承人。 若不是主子实在是德不配位,高调追着老王爷跑,杨言自己是三王爷的走狗,在溺爱他的老皇帝头上兴风作浪,没有一点继承人的样子,会有很多人愿意追随主子的。 主子为了给三王爷的铺路,对自己的名声毫不在意,任由世人诋毁自己,误会自己。主子已经为三王爷做到了如此地步,但老皇帝的溺爱与主子未来会继承皇位的预言,始终是这对兄弟之间一根刺。 主子比谁都看得明白。 他从树上跳下,三王爷惊呼一声,不假思索地伸手就要接住他,结果被他砸在地上,老皇帝新赐给三王爷的衣服就这么脏了。 主子没有道歉,他不觉得这是需要道歉的事情,他趴在三王爷身上,对他说: “三哥,你不用担心,我对皇位好无趣兴趣。我这一生,最在乎的有两件事。一件呢,我希望自己潇洒快乐地过完这一生,我想要畅游天下,行便万山、踏遍万水,万事万物都无法束缚住我的心,做一个不理政事的闲散王爷。另一件,我希望我所在乎的人都能好好的,我想要你得偿所愿,母妃安度余生,父皇平安终老,老王爷镇守边疆。我所爱的人,我的亲人都好好的,这就是我最大的愿望。” 主子站起来,对为了接住自己而倒在泥地里的兄长伸出手。 “三哥,我和你不同,我的眼中看不见天下,也没有什么远大的理想,我这一生,只在乎自己小小的喜乐。” 那时候,主子的确是没有野心的,他对皇位毫无感觉,甚至充满了厌恶,他常常跟我说,他感觉皇位吞噬了他的父皇,他将的父皇变成了一个偶尔会发疯的怪物。 三王爷在如此洒脱的主子面前感到愧怍,他握住自己弟弟的手,站起身来。 “八弟,对不起。” “你不必道歉,三哥。想要成为一个帝王,你就应该像父皇那样,谁都不相信,谁都可以牺牲,做不到这些的三哥,就不是一个好三哥。从当下的局势来看,无论在你登基之前还是登基之后,我的存在对你而言都是巨大的威胁,一旦给予我权势,政局和我身边的人很可能会推着我走上一条不归路,所以啊,三哥,你决不能让我有手握权力的机会。” 面对三王爷诚信地道歉,主子皱眉纠正他。 三王爷本就是个感性的人,面对他的怀疑主子不但毫无芥蒂,还站在他的立场上给予他诚恳的建议,三王爷一个大老爷们被主子感动到几乎落泪,他郑重承诺: “好的,八弟,我答应你,我会让你无忧无虑,快快乐乐地过完余生。” “谢谢三哥了,到时候,我会找你喝酒的。” 主子垫起脚,做出大人的模样,拍了拍他的肩膀。 然后,转身对我说。 “好了,走吧,李念恩。” “好咧~” 我屁颠屁颠地跟在主子身后,他背起双手,大摇大摆地踏出树林以后,拉着我飞也似地跑了。 “哎,主子,你为什么跑得这么快啊?”我不解。 “你马上就知道了。” 主子冲我顽劣的笑着,带着少年人特有的轻狂。 我们二人都跑出去很远了,三王爷那边才刚刚回过神来,他猛地想起来,他来找主子是为了让他老老实实地去季老丞相那里上课。 “符锦,你个混账!这不是你逃课的道理啊!!!” 三王爷中气十足地声音回荡在树林中,惊起了一众飞鸟。 -- 第165页 “你有种再抓住我一次啊!!!傻老哥,哈哈哈!!!” 主子大笑着,跑得更快了。 168、陛下何故造反? 这世上,能让我放弃野心的人不多,主子是唯一个能够在生前做到的。 我十二岁到十四岁的岁月,是一段闪烁着金色光芒的光阴,曾给我带来无限的温暖,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一段时间。 那时我是理智的,我知道我在做什么,但我仍然愿意为了主子放弃我的野心,放弃我的自我,我想一直追在他的马后,做一个快快乐乐的小厮。 但我再也没有这个机会了,他马上就要死了。 隆兴十四年,黎国大军压境,边塞告急,主子御驾亲征。 他病入膏肓、沉疴难愈,但这场战争,他不得不去。他若不去他的继承人符克己就保不住了,黑羽卫也保不住了,他手中最后的两张底牌将一张不剩。 是我亲手将他逼上了这条绝路。 这四年来,他有一大半时间是躺在病床上的,管理国家大事根本就是有心无力,政事全是我和徐玉阙在处理。 自从我和季清霜联手以后,徐玉阙选择我还是站队季清霜就没有任何区别了,他几乎是在第一时间就选择与我们站在一起,抛弃了穷途末路的主子。这很正常,毕竟主子只拿他当棋子,而我把他当做兄弟,当做同谋者。 是支持主子,在沦为棋子之后死去;还是支持我,在篡夺皇位之后位极人臣。 这甚至称不上是一道选择题。 我摊开地图,地图上的中山国已经被季清霜消灭了,如今只剩下禹国和黎国这对老冤家了,我的手摩挲着两国交界之处,神色莫名。 黎国当然不会无缘无故地攻打我国,这次大军压境的原因不过是我给黎国国师写了密函,提出了一个他无法拒绝的要求。他助我杀了符克己,我助他夺位,像我们这种人渣偶尔也需要相互帮助,才能得到更大的利益。 我为什么要除掉符克己? 原因更简单了,主子对我已经构不成威胁了,符克己是阻碍我成为摄政王最后的荆棘。为了除掉符克己,这两年我一直通过各种手段在京中散布符克己的真实身份,我暗中命人将当年的三王爷托孤的事情以话本戏剧的方式在城中传播。主子听闻这件事以后,曾下诏书妄图说明符克己就是他亲生儿子,但明眼人都不是瞎子,主子刚到边塞时不过十四,身边跟着一个快十岁的儿子,谁会信啊,如今再把三王爷当年的风流事拿出来一说,懂的人都懂。 流言越传越广,几乎到了人尽皆知的地步,主子多次下令禁止此类谣言,不准民间妄议皇子身份,可主子早就没有支配都察院的能力,我们禁止了明面上的话本和戏曲,却纵容流言在私底下越传越真。 我要从血脉上否定了符克己的继承权。 为了确保符克己不会妨碍我的计划,单靠这些阴私的手段是不够,我必须要在肉体上彻底消灭符克己这个人。我经历了符克己成长的全过程,他的野心完全继承自我,我知道,只要能有一丝丝的可能,他就不会放弃王位。 我必须杀了他。 因为我和他想要同一件东西,而我们都不愿退让。 所以,有了隆兴十四年的战争。 主子毕竟是我的主子,一眼就看出了我的想法,但看出了又能怎样呢?主子将地方的武装势力已经收归中央以后,每次想要出兵必须要由中央派出将领。就目前这种等级的战争,起码需要三品以上的将领。 我在朝堂上主动请缨,主子当然不许,他手中的黑羽卫是他最后的王牌,交到我手里就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但这拒绝对我毫无影响,朝堂上能够拿得出手的名将,哪个不是我曾经的兄弟或者手下,他们去和我去有什么区别,等他们到了边塞,以“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为由篡夺兵权,然后在关键时刻背刺符克己,让主子的继承人死得更快罢了。 直到这时,主子才想起已经被他关了整整四年的九王爷,但已经晚了,我以早就以九王爷对我的负罪感为依仗,换取了九王爷不蹚这场浑水的诺言。即使主子亲自登堂拜访九王爷,也未能得到九王爷的同意。 九王爷被关得太久了,久到他本就少得可怜的政治嗅觉彻底消失,他根本没有觉察到,自己的这个拒绝,正在将主子推向真正的绝路。 当然,我不会提醒他。 在朝堂上,我仍旧坚持不懈地向主子毛遂自荐,主子被逼无奈,做出了御驾亲征的糟糕选择。身为主子最贴心的小棉袄,我当然不会制止他这种荒唐的行径,连夜帮他写好了诏书,顺道还令内务部赶制君主出征需要的所有行头。 力求在主子还能动的时候,满足他御驾亲征的愿望。 我可真是一个忠心耿耿的臣子啊。 主子现在的身体就靠宫中优渥的环境和艺术高超的御医吊命,这一去千里之遥,一路上长途跋涉、舟车劳顿,他那具破破烂烂的身体能够撑多久真的是个迷。当然,他无论如何都不会死在去边塞的路上,要死也是死在见到了符克己之后,这样,符克己又多了一个弑君之罪。 就算主子活了下来,也打赢了这场战争,那又如何,他们终究是要回到京城的,而京城,是我李念恩的天下。 他们唯一的出路就是在打退黎国之后直接带着边军打回京城。 -- 第166页 皇上带边军造反,攻打京城。 这世界可真魔幻。 我卷起地图,看了一眼已经十四年没有出鞘的金蛟剑,离开了书房。 书房外的庭院里,季清霜正抱着符志日晒太阳,这几年,主子一面同自身病痛为敌,一面要盯着我们几个随时会反了天的家伙,根本就没有心思来盯着自己的亲生儿子,季清霜堂而皇之地把符志日带出宫抚养,几乎让李府成了符志日真正的家。 春日的阳光十分柔和,浮过水池的风带着融融的暖意与细细的清凉,水池的旁是错落有致的桃树,风一吹,淡粉的花瓣纷纷扬扬地落下,看上去就像田园诗人描绘的风景一般。而桃树之下坐在春光中的少妇与稚童,正是这幅风景诗中最美的部分, 可惜,这美感在走近了他们以后就半点不剩了,他们二人的对白听得我十分汗颜。 “大姨,徐丞相昨天跟我说,我的亚父就是一个两面三刀、口蜜腹剑、踩高拜低、作恶多端的佞臣。”符志日坐在季清霜的怀里,困惑地问道,“那为什么大家都听他的话啊?” “因为,”季清霜解释道,“他是一个两面三刀、口蜜腹剑、踩高拜低、作恶多端的佞臣啊。” 手握成拳,放在嘴边,故意咳嗽了两下,二人的视线转到我的身上,刚刚说完我的坏话之后,二人看我目光十分坦然,没有最基本的愧疚之情。 符志日看到了我以后,蹦出了季清霜的怀抱,迈开小短腿哒哒哒地向我跑来,一边跑一边嚷嚷着要骑马脖。 由于一些特殊的原因,我对这个孩子过分溺爱,凡事他提出的要求我都会尽力满足。我蹲下身子,任由爬上我的后背,双腿搭在我的肩膀上,骑在我的脖子上。 “抱紧喽~”我拖长了声音对他说,站起来身来,符志日抱住了我的头,咯咯的笑着。 这孩子自幼便喜欢呆在高处,登山,爬树,骑马脖,他与主子和符克己不同,自幼便享受着万众敬仰、身居高处的感觉。而我也纵着他,反正我未来会给他更高更好的位置,提前适应起来也不错。 符志日爬到高处是为了盛开的桃花,他伸手折下盛开的桃枝,一枝一枝地折着,将所有能触及的桃枝尽数折下,令我养了好多年的桃树秃了一半。 见符志日仍旧没有收手的打算,我有些慌了,主动跟他说话,给他讲故事,分散他的注意力。在听故事这点上,符志日也与主子不同,他不喜欢真人真事,偏就喜欢那些神鬼妖魔之类的志怪传说。 符志日被故事吸引了注意力,也就不再折花了。 季清霜对我的故事不敢兴趣,她默默地为我们倒好茶水之后,拿起了石桌上看到一半的书。 我给符志日讲的是章回故事,这一章正讲到道士打跑了山中精怪,村民们杀猪宰羊办盛宴款待小道士,故事讲到一半,符志日正挺得津津有味呢,我自己有些嘴馋了,我对符志日建议道: “哎,要不我们出去吃吧,西街新开了一家煎饼铺,据说他们家的肉馅煎饼做得好极了!” “好啊,好啊!” 符志日拍着手,很是赞同。 正在看书的季清霜听到了我的建议,不赞同地蹙紧了眉头:“不准去,外面的东西不干净。” “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欺负季清霜现在腿脚不利索,我全部不在意季清霜的建议,带着笑呵呵的符志日就向门口冲去。 季清霜抡起手中的书就往我后背砸来,准确地击中了我的脊椎。 一声哀嚎,我跑得更快了。 当然,我还是未能将符志日给带出府去,十四年前,我李府刚刚落成的时候,季清霜说一不二,十四年后,我李府——还是季清霜说了算。府中的下人们只知她季家清霜,不知我李念恩,连季清霜最宠爱的几个侍女都能骑在我的头上,我把一个好好的家主做到了食物链最底端去,可真是失败。 我被迫的坐在餐桌旁,看着桌上的山珍海味,念着西街的肉馅烧饼。最后,还是跟了我十几年的近身侍卫看不下了,大中午地跑出去给我买烧饼,不过他也只买了一张给我,根本不敢带符志日的份儿。 吃完午饭后,年幼的符志日被好看的侍女妹妹带去睡午觉了,独留我一个人面对季清霜这个又丑又残的黄脸婆,我冒着随时会被季清霜揍的危险,面对面地坐在她的对面,很严肃地同她讨论育儿问题: “季清霜,你这叫过度保护,孩子不能这么带。当年你照顾符克己的时候,你们两个可是一起翻墙去偷吃九王爷家的野味啊,好几次,连肉都没烤熟,你们俩就直接吃了!” 提到了符克己,季清霜沉默了,跟毫无节操的我不同,她对自己背离了符克己始终有几分歉意在,停顿了半晌,她才对自己的行为做出了解释: “符克己……是我弟弟,弟弟是跟着姐姐一起捣蛋,然后替姐姐背锅的存在。而符志日,他是我的孩子,我想要把所有最好的,都给他……” “嗯,我明白了。” 无边的权势,任性的机会,极致的溺爱。 季清霜想把自己拥有的和未能拥有的,都给予这个孩子。 而我,不会拦她。 莫名地,我想见见这个得到了季清霜全部溺爱的孩子,来到他午睡地屋子,撩开床前锦账。 -- 第167页 符志日有着一张极为讨喜的外貌,深深的眼皮下是乌溜溜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扑闪着,笑起来甜美可人,艳光四射。他身上有主子的影子,但由于他更多地继承了来自母亲的美貌,比主子儿时还要精致很多。 这个孩子身上承载了爱与承诺、恨与诅咒,皇帝嫡长子的身份让他的周身发出权利的光芒,他身边注定围绕着鬣狗,投机者和愚忠者。 被我充满考量意味的视线惊醒,睡得迷迷糊糊的符志日睁开了眼: “亚父,怎么了?” “没事,睡吧。” 我重新替他放下床前锦账,遮蔽了午后耀阳的阳光。他均匀的呼吸声响起,陷入黑甜的梦乡。 离开了符志日午休的房间以后,下人通报,徐玉阙又来找我下棋了,说是下棋,其实就是谈事情。以前谈事情是在御书房,主子病重以后,裁决大事的地方就转到了我的书房。 我下棋比不过徐玉阙,我跟他提过建议,能不能不要一边下棋一边谈事,徐玉阙毫不犹豫地拒绝了我,理由也给得很充分,他就是知道我下棋下不过他,所以才要找我来下棋。 我进入书房,徐玉阙已经摆好了棋盘,他坐在棋盘的一边,手握白子。我随手挑出一颗黑子丢在徐玉阙的面前,他摊开手,同样也只有一颗白子。这叫猜先,棋艺高超者握若干白子暂不示人。另一人出示一颗黑子,表示“奇数则己方执黑,反之执白”,出示两颗黑子则表示“偶数则己方执黑,反之执白”。 今日运气不错,我猜先猜对了。 我执黑,他执白。 黑子先行。 我不会什么高超的技术,也没有花式的打发,第一子落在左下角的“星”,俗套,但是稳。 徐玉阙不紧不慢地喝了一口茶,直接将白子落在黑子的小尖处。与徐玉阙斯文无害的外表不同,棋盘上的徐玉阙杀心极重,他不会给对手发育的机会,他像一条水蛭一样死死的咬住对手,不断干预对手思路,从对手冲动莽撞的落子中吸取养分,逐步壮大自己。 我几乎每天都跟徐玉阙下棋,对此见怪不怪,迎刃有余地应付着。 黑白对弈,棋子交锋,棋盘之上你来我往。徐玉阙走一步看十步,落子极快,我每走一步都要反复观察局势,重新推算,犹豫再三才落子,我和徐玉阙一局棋能够下一个时辰,我是罪魁祸首,我落子太慢。 下棋下了大半个时辰,战况仍旧焦灼,我和徐玉阙不约而同地停手,喝茶地喝茶,打哈欠地打哈欠,一边放松一边谈事情。 “下一步你打算怎么走?”徐玉阙放下茶杯,率先开口。 我们二人都知道,下一步指的不是棋局,而是政局。 “没什么打算不打算一说了,眼前只剩下一条路了,硬着头皮也得走下去。”我瘫倒在椅子上,打着哈欠说。 我已经与主子走上了对立面,我架空主子,谋害符克己,我阳奉阴违、处处与主子作对,为了就是能够让自己登上那个位置。发展到现在这种地步,我伙同敌国谋害继承人,将君王逼出自己的宫殿,敌国大军陈列边境,磨刀霍霍准备弑主上位。 最高的权柄距离我不过咫尺之遥。 成功便是万人之上,失败就是粉身碎骨。我现在好似身骑猛虎行于悬崖的独木桥上,稍有不慎便会被老虎撕得粉碎,骸骨跌入深渊,再无踪迹,所以,我只能望着对面的高峰,硬着头皮走下去。 我不能收手,也不会收手。 “你呢,你打算怎们办?” 我直起身,不思考局势,随意落棋,送了徐玉阙一子。徐玉阙打开棋盒,面对我送的这一子,他反倒犹豫了很久。 落子之时,正是他开口之时: “你知道的,我是站在你这一边的。” 坐在我对面的徐玉阙这样说着,棋局上的徐玉阙却对我下了死手。 这四年来,徐玉阙变了很多,他不常笑了,也不去青楼赌馆装他的风流才子,整日眉头紧锁,不是在官署看公文便是把自己关在书房写奏章,最放松的时间竟然是跟我下棋之时。 我趁机劝他。 “老友啊,我会在棋局上让你,也会在政局上让你,我若功成,你仍旧是权倾朝野的左丞相,但凡是你想做的,我都不会拦你。”又让了徐玉阙一子,徐玉阙仍旧没有因为我频繁让子而留手,白子如匕首,直逼我的大龙,我不以为意,说出了我与他都知道的事实,“若是符克己上台,他容不下你的。” 我与符克己不同,我没有什么政见一说,只要徐玉阙不威胁我的位置,我可以把这个国家丢给徐玉阙去折腾,但符克己不同,他身边跟了一堆曾被季老丞相打压的读书人。那群家伙的老师跟徐玉阙和季老丞相根本就不是一路人,门户和思想完全就是对立的,一旦符克己掌权,他们的门户之别和信念之差就是隐藏的忧患,最终一定会导致他们在治国方针和政策抉择的根本问题上爆发日趋激烈且难以调和的冲突。 徐玉阙没有当皇帝的野心,他固守权位是为了他从未改变的追求“修身治国平天下”。为了这个理想,他舍弃了自己富可敌国的商业帝国,背离了安适自在的幸福生活,踏入了恶浊微妙的官场,在官场中,他在风云诡谲的政局中急流勇进,十几年就爬上了季老丞相四十几年才爬上的位置,还遇上了一个因为身体原因监管不了政事的皇帝,成为了实际意义上的当政人。 -- 第168页 一个只想“杖策谒天子”的读书人,做到他这个地步已经达到顶点了,他余生所能做的,不过是保住自己现在的地位,握紧手中的权利。 这样的徐玉阙,但凡是遇见了一个稍微有点想法的君王,他的下场就是下一个季老丞相。而很明显,符克己那个小崽子,不止是有点想法这么简单。 也只有我这种没有政治理想,需要拉拢勾结各方势力的小人物,才能容得下他这尊大佛。 从一个落草为寇的江湖游侠走到如今位置,徐玉阙依靠着正是对时局敏锐的嗅觉和一次次的站队成功,现在,我们又一次站在命运的转折点,我相信,徐玉阙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我心思不在棋盘上,后半场对弈我输的彻底,大龙被屠,眼没做活,死棋。我将两枚棋子掷在棋盘右下角,主动认了输。 满盘皆输。 棋局上,我永远不是徐玉阙的对手。 169、 主子出征一个月,没有任何消息传来。 这十几年来,我几乎天天盯着主子,他每日吃了什么,去了哪个妃子的寝宫,又因为什么事情大发雷霆了,主子的消息我全都了如指掌。这种过分的关切并不奇怪,当一个的生死富贵尽数系与另一人身上之时,你会让自己的人生都围着那人转。 这是十几年的习惯,我早已习惯每日看一份关于主子的报告,而现在,我已经将近一个月没有主子的任何消息了,万分不适应的我,在梦中看见了他。 梦中的主子正在经历着巨大的挣扎,我所看见的,正是他从我的小主子变成怪物的那一天。 在主子的喝酒误事,九王爷的告密,太子的推波助澜与老皇帝的雷厉风行之下,三王党之乱刚刚开始就走向了结束,参与谋反的士兵尽数被诛杀,三王爷连同三王府中的所有人被投入天牢。 三王爷虽然没有什么太大的能力,但到底是个有担当的男人,被捕以后将所有罪行揽在自己的身上,妄图摘清自己的母族与主子。但奈何三王府中不是所有人都像三王爷一般刚直,毫无软肋,三王妃想要为了腹中胎儿求一条生路,主动交出了三王爷母族与三王爷勾结的证据。 三王爷与主子的母族入狱,秋后问斩。 随着问斩之日的逐渐临近,主子越来越焦躁,他想要做些什么去挽救他的亲人,可容妃什么都不让他做,勒令下人看住他并务必把他锁在裕王府之中,甚至不让他在亲人被斩首时前往刑场。 主子一向很听容妃的话,不过那一次,想要见自己亲人最后一面的渴望压倒了要听母亲话的习惯。 主子便装成下人模样,在我的的带领之下来到行刑之地。 长风猎猎,卷起的枯枝,卷起的落叶,落木枯叶尽数被阻隔在人群之外,刑场之中,唯有王旗浮空,张扬在百姓的头顶,投下了浓重的黑影。 刽子手以烈酒擦拭长刀,罪人们被困在枷锁之中,跪在刑台之前。他们是容妃和端妃的族人,曾帮助老皇帝扳倒了皇后一族,时隔多年,皇后一族的命运降临在他们的身上。 与死前抛弃贵族尊严,向老皇帝求情的皇后一族不同,书香世家仍有几分风骨残存。 “伟哉横海麟,壮哉垂天翼。一旦失风水,翻为蝼蚁食。” 败者们面对死亡,泰然大笑。 听着家主豪迈的言语,家族中的其他人静静地笑着,默默地垂下头颅,等待着属于自己的死亡降临。 刽子手目露慈悲,但他能做的不多,只能让他们走得快一点,少一些被死亡折磨的痛苦,他手中大刀对准犯人脖颈,一刀断颈,干脆利落。 此次行刑,百姓被慨然赴死的觉悟打动,没有欢呼,没有尖叫,有的只是静默,死一样的静默。这这片静默之中,有一位不速之客造访—— 容妃提着长剑,披着白色孝服只身来到刑场,她站在自己父兄的头颅之旁,朗声对台上的官员说道: “告诉我儿,我若今日不死,余生也只是活在仇恨之中,他若不想接受一个整日机关算尽的恶毒妇人做他的母亲,在我今日死后,他就应该欢饮达旦,庆贺一番。” 言罢,容妃举剑自刎,自绝于父兄身旁。 至死,她都没有看到自己的孩子就在台下。 凭借老皇帝对容妃的私心,容妃是不用死的,但她还是逼着老皇帝放她出宫,义无反顾地踏上了赴死之途。在我的眼中,容妃是一个偶尔有些古灵精怪的貌美女子,是一个柔弱的象征,我从没有想过,她会选择如此决绝的死法。 我能理解她,主子也能理解她,但我们无法不恨他。 只要容妃还活着,老皇帝看在容妃的面子上,不会对主子下狠的手,父子二人说不定还有机会破镜重圆。但容妃一死,本就紧张的父子之情,只剩下彻底决裂一途。 至于她死前留给主子的话,她主子不要恨,但她死的如此凄惨悲凉,主子怎么不恨昔日慈祥的父皇,怎能不想杀了逼死自己母妃的父皇。 三王爷也对主子说过,这件事跟八王爷无关,八王爷什么都不知道。临死之前的遗言也是给主子和妻儿的,他想要他们好好活下去。 他们两人是一样的,他们以自以为对亲人好的方式,将亲人逼上了以爱之名的绝路。在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所爱之人在极度痛苦之中惨死后,主子这个极其重视亲人的孩子还怎么能好好地活下去,还怎么能不去仇恨。 -- 第169页 相互陪伴相互理解能够带来救赎,但在救赎背后,相互毁灭在无辜地狞笑着,窥视着沉溺在爱之中的幸福孩子。 爱使得主子充满了生的希望, 爱使得符锦沦入了死的绝望。 母族被诛杀在眼前,母亲自尽于目前,流淌着至亲至爱之血的刑场烙印在主子的视线深处,他如行尸一般回到了裕王府。 在裕王府中,另一场考验正在等待着他。 容妃娘娘的贴身影卫堂而皇之地立在阳光下,等候着主子的归来,府门被推开,漏壶水滴滴落,宝刀低鸣。 “娘娘让我背着你暗自处决了小少爷,但我不想。” 暗卫反握住刀尖,将刀柄递到主子手中。刀刃划破暗卫的手掌,鲜血流淌在刀身的花纹之上,主子低头看着手中淋漓着鲜血的长刀,轻轻地点头: “我知道了。” 刀子很沉,十四岁的主子很勉强才能拎起,但主子死死地握紧了它,直至冷硬金属将手硌地通红也不松开分毫。 他们口中的小少爷是主子的表弟,容妃的侄子,也是主子唯一的伴读,自幼跟主子一起长大。他的存在就是我在裕王府最大的威胁,哪怕我成为了裕王府地位最高的下人了,依旧比不过这位伴读与主子的血脉亲情。 我有意识的逃避着与他相关的记忆,唯一无法逃避的就是他死亡,他的死亡是他最浓墨重彩的出场,也是他最无可转圜的退场。 “主子,我来吧。”我十分担心主子那时候的心理状态,主动提出想要帮他承担这份罪孽。反正我已经杀了我最爱的老妈妈了,不介意手中再多一个人的鲜血。 “不必了。” 主子走向自己的表弟,黝黑的眸子中平静无波。表弟抬头,他有一双小狗一般湿漉漉的眼睛,万分纯良。昔日的玩伴以无比信任的目光看着他,面对他母族最后的血脉,主子高举起了手中的尖刀,对着一心一意将他当成亲哥哥的表弟的前胸——狠狠砍下。 谁还记得主子最初的模样,谁还记得他最初的愿望,我只看见了一个混杂着三王爷的理想,容妃的仇恨,老皇帝的私心的怪物。从那一天起,他不再是我熟悉的小主子,不再是那个不拘绳墨、挥霍谈笑的小王爷。 因为对家人的爱,主子不得不承担起他人的理想,他人的仇恨与他人的野心,如白纸一样纯洁的少年,为了爱,主动将自己浸入墨池之中,白纸吸收了过量的墨水,变成了墨色的纸浆,变成了自己都不认识的怪物。 从那一天起,主子成为他人意志的傀儡。 从那一天起,主子不得不染指自己最厌恶的权利。 我以前从不相信人会在一天内改变,但那一天,我改变了想法。 我眼睁睁地看着我无忧无虑的小主子,变成了一个野心勃勃的怪物。 170、 从过往的噩梦中醒来,我落入现实的噩梦。 隆兴十四年,主子御驾亲征,打退敌军之后,在得胜归来的途中,病发身亡。 魏柯辛暗中带着主子病死的消息。回京当夜,他直奔我的府邸,跪在我的床前,把他知道的所有消息尽数告知。 “主子他……死了……” 现在是丑时,天最暗的时刻,从睡梦中惊醒的我仅着里衣,头发凌乱地披散开了。我一时之间无法消化这个消息,当我真正回想起死亡的真正含义之时,我抱头倒在床上,发出一声短促的怪叫。 “……啊!” 现在的我,根本无法冷静下来分析局势,也不愿意去思考应对当今局势的手段,我只想摆脱这种复杂至极的情绪。我像个蠕虫一样在床上翻滚着,惶恐和迷茫充斥在内心,我像是一个逃避现实的孩子一般固执地捂住耳朵,想要将刚才听到的话语赶出大脑。 魏柯辛早就习惯我万事尽在掌握的模样,他将失了神智的我扶起,想要让我冷静下来。可我做不到,我根本做不到,我引以为豪的自制力和忍耐力在主子身亡的事实面前不堪一击。我瘫坐在床上,双手胡乱地拍击着床板,双腿乱蹬着,大张的口中发出尖锐的怪叫,直到很久之后,我才想明白,这怪叫就是我的哭声,就是我这个冷心冷情的怪物的哭声。 这哭声不像是人能够发出的哭声,倒像是痛失一切的孤魂口中的凄厉哀嚎。 我的皇上,我的主子,他是这世最伟大的王。 关于他的英勇事迹,我可以说上三天三夜,从年幼时的一鸣惊人到青年时的雄姿英发,他有着无限的精力和远大的目标,他有着将狂想之中的图景变成现实的神奇能力。跟在主子身边的这些年,我见证了这个野心勃勃的男人从必死无疑的绝境一步步登上恢弘壮丽的宫殿。 他是行走在我面前的伟人,在他的巨大阴影之下,任何竞争的意识都会瞬间崩溃,我不能理解他,只能追随他,作为他手中的工具被使用,为他的理想所迷醉。 这二十多年来,我对主子的感情早就不是亲情或者爱情能够解释的了。我与他一同长大,一同征战,一同得胜,这一路走来,我与他的呼吸心跳早就已经同步,一个眼神就能领悟他的命令。 我是他的半身,是这世界与他最亲近的存在。 我陷入歇斯底里的疯狂,口中发出怪异的叫声,但在心中,对事情的真相看得清楚。我的灵魂飘荡在我的肉体上空,冷眼看着自己感情的决堤,就像看着一场荒诞的戏剧。 -- 第170页 主子真正病死以后,没有人会比我更难过。然而,将他迫害至此的凶手,正是我。 我曾经是主子在三王党之乱后唯一的救赎,我们相互扶持着走过彼此最艰难的时刻,而现在,我以同样的一双手,趁着主子身体逐渐衰微的时刻趁虚而入,依仗着我对他的深刻理解将他推向毁灭的深渊。 在意识到这一点以后,哪怕厚颜如我,都无法继续维持哀伤,不过片刻,我止住可怪异的哭嚎,端正地坐好。 “老大,现在不是悲伤的时候,”魏柯辛趁此机会对我说,“这正是你篡夺天下的绝世良机,还望您能够在符克己殿下回京之前作出决断。” 魏柯辛的确是这世上最为了解我的人,有时候,他甚至能走到我的前面去,让我恐惧。他的智慧是我重用他的原因,也是我永远不肯放他离开我掌心的罪魁祸首。 从爆发式的感情之中恢复正常以后,我的大脑开始飞速地分析起当今的政局环境,与我同流合污的官僚,可以用利益收买的中间派,想要趁着乱局更上一层的野心家。我冷静计算着得失,分析着利弊,谋划着置人于死地的阴谋。 我与主子斗了半生,在我前三十余年的人生中,我一直主子的陪衬,是主子诸多丰功伟绩之中不值一哂的一笔。 但从今日起,一起都不一样了。 在这个乌云遮月的暗夜里,如果你拿起烛火凑到我的脸旁,你会发现,刚刚还痛不欲生的我,现在嘴角已经带上了凉凉的笑。 我的悲伤是真,我的绝望是真,我对主子的怀念也是真,但我心中暗藏的欢欣和激动,更是真。我现在最在乎的事情,是怎么依靠主子的死,给我获得最大的利益。 暗喜和兴奋会被封藏在心底,我对主子真正的死因守口如瓶,我会以悲伤为假象,以复仇为名,将主子选中的继承人彻底毁灭。 这是我登上最高处之前最后的戏剧,我会让它成为这个朝代最为恢弘的篇章。 我霍然起身,魏柯辛从地上爬起,亲手为我披上外袍。 双手推开雕花的木门,门外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暗夜,风从敞开的门口灌入,吹起我鬓角零碎的发。 “老魏,我们走!” “是,老大。” 171、 在主子病重以后,高度集中的皇权迅速分化,不过到底没有分化地太彻底。现在在大禹国要干什么大事,只需要三场密会,我这儿一场,季清霜那一场,徐玉阙那一场,这三场密会的与会对象涵盖了京城中的大部分利益集团——除了季清贺。 季清贺这几年仗着主子给予特务机关的权利,一直游离于政局之外,一个人不知道在搞些什么。这家伙两边站队,一边把我消息提供给主子,一面把主子的消息提供给我,要不是我和主子都想拉拢他,就凭他这种“两不沾”政治立场,根本活不到隆兴十四年。 现在,主子身亡,政局将乱,为了防止他捅出篓子,我必须要去探一下他的口风,再不济也要保证他的中立态度。 见到季清贺的时候,正是是寅时,天亮还早,他却已经穿戴整齐。灯光暧昧的屋子里,他披着深紫色的锦袍,斜卧在软榻上。我隔着翠绿色的珠帘,季清贺手中轻挑着长长的烟杆,在如蛇般交缠扭动的青烟中抬眼,水汪汪的桃花眼中,蕴着醉人的风情。 “李大人深夜到访,有何贵干?” 嗓音沙哑低沉,尽是勾人的意味。 装,你就接着装。 我几乎可以肯定,这家伙不仅比我先知道了主子身亡的消息,还收到了魏柯辛在今夜归来的消息,知道了我一定会在今夜拜访他。不然的话,这个工作摸鱼开会失踪的混账会起这么早? 鬼都不信。 他在我面前装模作样,礼尚往来,我给他来一出装神弄鬼。我学着幼时见过的神棍,语气肃穆地说: “今日我夜观天象,发现季右都御史被煞星冲撞,情况危矣。我与你情同手足,怎能眼睁睁看着你陷入危机,故而深夜来访,给你指引一条生路。” “哦?李大师,请给在下指点迷津。” 季清贺以嘴唇含住烟杆,眯着眼吸了一口。 “煞星在京城,生路在南方,你在天亮之前从南门出城,一月之内不要回京,方可化解此番劫难。” 闻言,季清贺的身体微微向前,前倾时劲瘦的腰线若隐若现。他缓缓吐出口中烟气,在如花似雾的烟气之中,比精怪更加惑人的姿容若隐若现。 “李大人,今夜是阴天,看不见星星。” 正常人到这个时候就应该道歉认错了,但脸皮比城墙还厚的我怎会是正常人,我面不改色地继续胡诌: “哎,那我就再告诉你个秘密吧,我幼时得到高人指点,开了天眼,能够在阴天里观星。” “李大人你可真有趣……” 季清贺丢下烟管,笑得花枝乱颤,桃花眼中蕴了几滴笑出的泪花,更显得波光潋滟、脉脉含情。 “我一向很有趣,”我厚颜无耻地认了,“现在,有趣的李大人请求美丽的四少爷,不要插手接下来的事情了。” 深紫色的锦衣曳地,莹白如玉的撩开珠帘,在金玉敲击的袅袅余音中,季清贺缓步行至我的身边。 “不,我偏要插手。”嫣红的嘴唇在我耳畔开阖着,“局势要乱了,这多有趣啊,我既然登台了,就绝不会在半途退场的,要演就演到终幕。你若执意不让我演,我就去对面的台子上演。” -- 第171页 季清贺就是在赤裸裸地威胁我,但我无可奈何,不得不遵从他。时值关键时刻,决不能在这种时候出岔子。 “你想要什么角色呢?” 我侧过脸,与季清贺那张惑人的面孔距离不过咫尺。他细嫩的皮肤,他微红的眼角,他最细微的表情,在这种距离之下纤毫毕现。 季清贺眯着眼,视线落在我的脖颈处,吐息之间宛若喷吐着毒液的蛇: “下官听凭李大人的处置。” 他用盯着猎物的眼神威胁着我,我信他就真的有鬼了。无奈之下,只能给他找了一个看似重要,实则无法接触到事务的核心的任务: “你去监察各个世家重臣的府邸,防止他们瞎掺和。” “这么简单?” “我担心你受伤,四公子。” 学着他恶心的腔调,我以满是假意的深情回应着他。 在一个乌云遮月的暗夜里,我踏着夜晚寒凉的风,离开了冷血动物的巢穴。 季清贺,他是这世上最对不起季家的人。 季家或许对不起季清贺的母亲,但绝对没有亏待季清贺,为了让他从私生子成为名正言顺的四公子,季老丞相冒着得罪长公主的风险压着季家二爷纳了他母亲为妾。在季府的时候,虽然季家人常年将他遗忘,但仍旧给他了季家公子该有的待遇,吃穿住行都没短了他,在他失手杀人后还主动帮他收拾残局。 就连他现在管理的间谍网络和刺客杀手,最开始都是在季老丞相的鼎力支持之下建立的。 没有季家,季清贺没有他前半生的荣华,也没有他后半生的富贵。 可这个不知道在想什么的家伙,直到老丞相死后,才做出了良心悔改的样子,一直游离在季家体系之外的他尝试着主动接触季清霜,给季清霜提供消息,还帮她铲除异己。 若不是他前科累累,他跟那些想要复兴昔日荣光的季家人没有任何差别。 魏柯辛知我心情不好,为我披上御寒的大氅以后便不再说话,一直默默地跟在我的身后。 我的余光瞥见这个家伙小动作不停,一会儿挠头,一会儿抓背,时不时还会自己把自己给绊住,一向毒辣的嘴巴也没声了,很明显是在心里压了事情。 “有屁快放。” 对于季清霜和徐玉阙我会委婉一点,对他我可不会嘴下留情,谁让他是我的手下,未来被我紧紧地攥在手中呢。 “老大,季清贺都有活干,我该干什么啊?” 魏柯辛显得很纠结,他知道这种话不应该由他主动说出来的。他跟了符克己太久,除了他自己以外,没有人知道他有没有跟符克己在私底下达成了什么交易。 “你什么都不用干,尚书的位置就是你的。” 魏柯辛在被我强制送到边塞之前,向我求了一个尚书的位置,那时我没有答应他,但现在,我有了许给他的资格。 “可……我不想呆在李府里等消息。” 我的脚步停滞,反问他: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一个刚刚从敌营跑回来的家伙,向自己的长官要求执行机密任务。一旦我对他的忠诚产生了怀疑,谁也无法保证我会不会在这种关键时刻杀人灭口。我不明白,魏柯辛这种聪明的家伙,为什么会做出这种蠢事。 在我的恐吓之下,闭眼的魏柯辛嘴唇颤抖,脸色发白,他顶着极大的压力说: “我冒死从符克己那跑出来,不是回来寻求庇护的。” 我眯上眼,自上而下地打量着魏柯辛。他现在这幅害怕的模样,让我想起了我们初次见面的场景。 魏柯辛身为禹国的谋圣之徒却叛逃师门,亲手弑师之后叛逃中山,给中山国那群蛮子做了军师。听闻有这么一号人存在,正缺谋士的我向九王爷借了五千兵,深入草原腹地,剿灭了他所在的部族。魏柯辛“效忠”的那个部族战败以后,他的这个军师自然成为了我李念恩的俘虏。 按照一般的逻辑,敌人该死,背叛自己族人投奔敌人的家伙更该死,当五花大绑的魏柯辛跪在我的面前时,他已经赴死的准备。 但我却留下了他,让他当了我的狗头军师。 从此以后,我们两个叛主的小人,两个毫无底线的人渣,开始了长达二十多年鸡飞狗跳的合作。 二十多年啊,我的人生也就刚过了一个半的二十多年。 不知不觉,我们这主仆之情,已经持续了这么久了。 我负手长叹,对“胆小怕事”的魏柯辛下令: “好!魏柯辛,那我令你拿着我的兵符,带领我的兵去控制武器库,务必不能让别的势力拿到一枪一戟!” 魏柯辛在诧异中抬头,他此刻的眼神,与二十多年之前的战俘魏柯辛,听见我问他愿不愿意为我效力之时的眼神,一模一样。 他这么惊讶一点都不奇怪,这是极其重要的任务,就像我之前说过的那样,中央政变比拼的则是人脉和威望。政变分为两步,一是夺权,二是稳定政局。夺权的第一步是控制武器库,只要我们控制了武器库,我们就能源源不断地武装起部队,最大限度杜绝了其他人想要瞎掺和的想法,就算手里有兵的人瞎掺和了,我们也能以充足的军备跟敌人对耗。控制了武器库,谋反就成功了一半,反之,一旦魏柯辛背叛了我,这局棋,我必输无疑。 -- 第172页 “老大,这么重要的任务,你怎么敢——” 两次,他都劝我,再考虑考虑清楚。 两次,我都感觉,这没有任何问题。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你若卖了我,那不是你的错,是我李念恩自己眼瞎。” 他有太多背叛我的机会,也有太多置我于死地的机会了。但此时此刻,他仍愿意呆在我的身边,这就是他忠心的最大证明。 在魏柯辛这只老狐狸快要哭了的表情中,我又在他面前吊了一直香喷喷的烤鸡。 “你若成功,右丞相的位置就是你的了。” “我不要丞相之位,尚书就够了。” 魏柯辛别过脸,不让我看他的脸,不过他哽咽的声音暴露了他的全部的情绪。 “好!六部尚书任君取之。” “那我就不客气了,我要最闲的礼部尚书!” “哈哈,好!” 172、 符克己带着主子棺椁回京,起码需要半月的工夫,趁此机会,我拜访各位重臣,与世家私下协商,秉承着处理主子后事的大义行着铲除真正继承人的恶行。为了半月后的政变能够成功,我割让了太多不该割让的权利,许诺了太多不该应承的承诺。 我和主子不同,主子是禹国皇室出身,生来背负着“此子命格贵不可言”的命数。从品性到能力,主子才是老皇帝最为看重的继承人,若不是儿时的主子对皇权毫无兴趣,根本就不会存在三王党和太子党。哪怕是在父子决裂之后,主子沦入最糟糕的境地,也有老王爷的手下誓死效忠于他。 对于主子而言,朝中大臣皆是仆从,他可以居高临下的俯瞰着他们,打骂随心,奖惩随性。但我不同,我与朝中大臣同为主子手下,我在这些家伙眼中,不过是区区同僚罢了,这几年他们之所以愿意在表面上服从于我,不过是拿我当靶子,抵在主子的怒火面前罢了。 在他们看来,我们是同盟,我不过是他们推举出来的代理人罢了,我想让我的同僚心甘情愿地封我为主,谈何容易。 若是给我更久的时间,我可以通过合纵连横,暗杀诱导等手段慢慢让他们臣服于我,但现在只剩半月了,没有时间给我继续循序渐进了。我只能先用尽一切手段先将这群吃不饱的贪狼收到笼子,以统一的野心为绳索,维持表面的统一。 这一点,我和季清霜达成了一至,先把这座楼阁建立起来,建立以符志日为中心的政权,等到政权建立以后,再着手整顿不迟。 季清霜腿脚不便,游说任务多由我来承担,我最近累到无以复加。为了把这群贪狼收入笼子,利诱、恐吓、旧情,怨憎,每个人的诉求都不同,我必须一个一个地拜访,反复确定他们的立场。一旦他们中有几人不愿意进入我的笼子,其它野狼就会观望,甚至会引起连锁的溃逃,饿狼冲出笼子,将我这个妄图驾驭他们的主人咬死,作为献给新主的礼物。 一整天的游说结束,新的一天的游说开始。 季清霜挥退了侍候我的小厮,伸出了满是老茧的手,亲自为我整理孝服。她是一个外粗内细之人,她细细地将我凌乱的内衫与外裳整理的半点褶皱都没有,又强迫我弯下腰,重新给我戴了官帽,没有留下一丝碎发。 她温热的手指划过我的额头,冷静地问道: “那混小子带了多少人回来?” “五百精兵。” 通过季清霜自己的情报网,她早就知道了符克己带了多少人回来,这次询问,不过是为了再次确认一下罢了。 “你手里有多少季家军?” 断了腿的季清霜也不是闲得住的家伙,这几年来她一直在尝试重新建立季家军,不过京城太安宁了,没有什么实战的机会,这次正给了她季家军实战演练的机会。 “两千。” “很好,符克己就交给你处理了。” 话音刚落,正在为我整理头发的季清霜的手顿住了,她的指尖颤抖着,嗫嚅着说: “我们……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啊……” 她的声音很轻,唯有离她最近的我能够勉强听见。 “他若不死,死的就是我,就是你们季家。” 铜镜之中,而立之年的男人穿着一身纯白色的孝服,少妇妆容精美,身着华服。男人抓住女人的手,直视她的茫然的眼。 “你还会不忍心吗?” 女人透露一个似哭非哭的扭曲表情,她的手抚上自己的胸口。 “季清霜会不忍心,但季家清霜没有心啊。” 没有心的季家清霜将自己活成了季家的傀儡,她以全家之力压在我的身上,只为了将我扶持为摄政王。 在季清霜没有成为季家清霜之前,这个女人对我说过。 【从此以后,我将和你站在同一条战线上。 你的欲望就是我的欲望,你的理想就是我的理想,我将对你不再欺瞒,不再保留。 这是我的誓言。 我是你的半身。 我不会输,所以你也不会输。】 她亲口跟我说过的。 173、 忙碌之中,半月转瞬而逝,今日,正是符克己带着主子的尸体回来的日子。 入宫之前,我站上了城墙,拢了拢袖子,自北向南而来的风鼓动起我的袍角。风呼啸不止,我头顶的明黄色旗帜随风舞动不休,旗帜上象征皇权的的龙形图纹随之昂首。 -- 第173页 我站在皇城的北门,向更远的北面望去,越过内城,越过外城,沿着中轴线一路向北,越过庄严威武的宫门,越过层层叠叠的屋顶,他遥望最北面的战场,那片他也曾为之流血牺牲,为之征战不休的草原戈壁。 现在黎明未至,启明星却还未升起,正是帝都最黑暗的时分。现在宵禁没有结束,宫城内部没有亮灯,巡逻的士兵也被他调走了,此刻的皇城死寂得像是鬼蜮。 可有人在这种时分,从北自南,一路骑马而来。 在白昼降临之前,一切都死寂无比,唯有风自北而来、不休不止,卷起我的白色丧服,露出其下黑色的官袍,官袍袍角用锦线绣成的四爪蟒纹狰狞盘飞,栩栩如生。 听着那急急的马蹄声,我知道,我终于等到了最后的一位角儿,这场连演了多年的大戏,终于可以迎来终幕。 “走吧。” 我转身对掌灯的小厮说。 小厮点头,弯腰,提好灯笼,像个幽灵一般紧跟在我的身后。 在暮色降临之前,皇城空寂无人,我走下城墙,向着宫门走去。 在禹国,不,在哪一国哪一朝都有这样的规定,外臣若无召见,不得擅自入宫,但我出入宫墙如入无人之境。 因为,无人敢拦。 进宫之前,我都已经安排好了,我负责矫诏和截断政令,季清霜和魏柯辛负责宫外的事务,一旦任务完成成功,以烟火为令。 待到两处烟火绽放于苍穹之际,便是符志日成为禹国名正言顺的继承人之时,也是我李念恩成为摄政王之日。 符志日从一个不知事的孩子,成长为一个足以驾驭这个帝国的王,足足需要二十多年,这期间,帝国真正的掌权者,将是我与季家。 至于二十年以后的事情,谁还在乎呢? 立朝之初,我最大的愿望不过是从主子手中活下来罢了,现在,我不但成功活了下来,还有了能够触及到最高处权柄的能力。 哪怕只有二十年的辉煌,也是辉煌。 我活着,就是为了这一刻。 我缓步走在青石地砖上,面容苍白消瘦,神色阴郁冰冷,周围气质黑暗得仿佛能将周围变成冰窖,抬眼时的目光阴冷如蛇,若有人看见此刻的我,就会明白,为什么我被称为燕朝最令人恐惧的佞臣。 宽大的袖子垂在身侧,腰间佩戴着金蛟剑,我看向不远处高过周围建筑一头的承天殿。 天,就快亮了。 173、 与魏公公伪造好奏章以后,我等了很久都没有等到魏柯辛和季清霜的信号,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我就知道,我已经失败了。没有什么愤怒也没有什么不甘,在踏上这条路之前我就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现在的结局仍在我的预料范围之内。 徐玉阙对我说过,活着就是希望,只要还活着,就能东山再起。但这次,我已走上绝路,必死无疑。 我不知道符克己是怎么逃出升天,又是怎么破坏我的计划的,我只知道,就像我不会放过符克己那样,符克己也绝不会放过我。 “魏公公,你带着小殿下逃吧,逃得远远地,再也不要回来。” “李大人呢,你不走吗?” “我走不了了。”我看着窗外漆黑的苍穹,释然的笑着,“从我选择了这样的人生的那一刻,我的命运就注定了。与其庸庸碌碌地生,不如轰轰烈烈地死。” 我的人生,要么在高高在上的位置上享受无限的荣光,要么就随着命运之轮从最高处轰然坠落。 从李三胖离开乌巢的那一天起,他早就做好了死在外面的准备。他没有死在从乌巢到凤城的路上,还收获了这样一段波澜壮阔的人生,已经没有什么值得惋惜的了。 我突然能够理解季老丞相临死前的心情。 我们向着可望不可即的彼方前行,哪怕最后粉身碎骨,哪怕死在这追逐的路上,但已经尽到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到最好,没有什么可后悔的了。 “你不走,我也不走了。”魏公公笑呵呵地说,“皇宫里的小殿下是皇上的儿子,是未来的皇帝,可若小殿下离了皇宫,他就什么都不是了。” 魏公公说得不错,符志日不像符克己,他没有远大的理想,没有崇高的志向,也没有被他的品性所折服而愿意追随他的幕僚。符志日所有的光芒来自他皇族嫡长子的身份,褪去了这层光环,他什么都不是,甚至连一个普通的孩童都不如。 魏公公不希望主子的孩子沦为一个可鄙的逃亡者,他宁愿符志日在荣耀中死去,成为一个殉道者般的存在,这是他的私心。 魏公公虽然有诸多的陋习,但他的确是对主子最好的忠仆了,曾经,为了能够让主子的亲儿子继位,他不惜与我这等小人同流合污,现在,为了不让主子的人生出现污点,他宁愿看着他带大的小殿下去送死。 面对这样的魏公公,我没有什么可劝的了,只能带着他们踏上最后的戏台。 前往承天殿的路上,路过御花园之时,我在重重的树影之中遇见了一个本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人,我无法对他视而不见,只能我转身对魏公公说: “请等我一会。” “不着急,不着急。”魏公公逗弄着怀中的符志日,对此并不在意。 到现在这个地步,的确没什么值得着急的了,我们早点赶到承天殿无限等同于早日投胎,磨磨蹭蹭地多吸两口人间的乌烟瘴气并不亏,毕竟马上就要没得吸了。 -- 第174页 我提着灯笼,踏过鹅卵石铺就的曲折小路,缓步行至他的身旁。 “在这个时间,你一个人出现在这里,我是不是可以认为你背叛我了。” 他现在应该在武器库,不应该在这里。灯火无法照亮的暗影处,传来说话的声响。 “猜得八九不离十了,还差一点。” “哦,那是所有人都背叛我了?” “也没有那么惨啦,老大。”随着我的走近,魏柯辛的脸庞从暗影出现在灯下,他的脸上是满不在意的笑,腹部却撕裂了一处极大的伤口。他捂住伤口,冲我嘿嘿地笑着,“除了我,其他人都背叛你了。” “连季清霜都把我给卖了?” “是啊,季清贺把季家人给绑了,季清霜为了家人的性命,不但放了符克己,还带着季家军陪符克己一起攻打军械库。我守了一会儿后发现根本打不过,所以毫不犹豫地把手下给卖了,独自逃命,谁成想还是被符克己那狗崽子给看见,百步之外,一剑命中,疼死老子了。” 魏柯辛龇牙咧嘴地说道,失血过多的身体从背靠着的树干上滑落,树干之上,是漫长的血线。 “你这是何苦呢,天天嚷嚷着要卖我,一到关键时刻就怂。我将你与符克己安排得这么近,这么好的机会你都不知道珍惜,就知道死皮赖脸地跟着我,你也不想想清楚,就算我今日成事,凭我的性格,未来也难保不会取你性命啊。” 我不知道我在想什么,魏柯辛因为我被伤成这样,我却在一旁说着风凉话。 “你以为我想的啊,要不是只有你信我啊,只有你这这个人渣愿意信我啊……” 魏柯辛无力地瘫坐在地上,懊悔地叹息道,“不过我现在后悔了,真他娘的痛啊。” “这么痛啊?”我俯身,盯着他逐渐涣散的眼。 “嗯呢~” 一个大男人做作掐着成女子的声调,这家伙临死前也不忘恶心我,我微笑着拔出剑。 “那我送你一程好不好啊。” “别了,我担心你下手不利落。” 我低头,果然,我的手在不停的颤抖。摇摇头,将剑收回剑鞘,将灯笼放在地上,坐在他身旁。 “我陪你走完最后一段路吧。” 我们两个常年拌嘴的冤家刚刚才安静地坐了一会儿,魏柯辛就憋不住了,依靠着树干维持着坐姿,手压住无法愈合的伤口,他侧过头来,以空茫茫的眼神注视着我,嬉皮笑脸地说: “算了,你还是给我个痛快吧,这可他娘的痛啊。” “出息。”我嗤笑一声。 “哦,对了,我不要砍头,尸体不完成,我也不要割喉,死的太难看……” 这家伙还是一副赖皮的样子,竟给我提一些很难完成的条件,我掏了掏耳朵,不耐烦地打断他: “哪来这么多条件,你直说你想怎么死!” “我心痛~捅我的心吧。” “懂了,早说嘛……” 我回身,一剑钉在他的心口窝。 半死不活的魏柯辛被我这一剑给捅活过来,他发出一声中气十足的哀嚎,骂骂咧咧地对我说: “喂,老大,说来你就来啊,这也太快了吧。” “废话,我想让你少受点苦。” “骗谁呢,我看你就是不想听我发牢骚……” 收剑归鞘,我故作冷酷的回应他。 “你知道得太多了。” 魏柯辛愣了一下,而后跟我一起哈哈大笑。我们笑得洒脱,笑得肆意,笑得无忧无虑,仿佛万事万物都无法蒙蔽我们的喜悦之情。在满是阴谋算计的生活之中,我们二人已经记不清有多久没有这样快活的笑过了。 我二人笑到眼中含泪。 但仍在笑着。 “啊,老大,”魏柯辛的眼中已寻不见任何光彩了,他轻轻地笑着,微微地喘着,声音逐渐衰微,“我看见了,你成为摄政王,我成了尚书,好风光啊。” “有点追求好不好啊,尚书怎么够啊,要当就当丞相。” 我笑意无法维持,只剩眼中泪水,我努力维持着情绪,不让他听出我言语中的哽咽。 “嘿嘿,我比不得老大,有个尚书就够啦,就够啦……” 声音越来越低,最后消失不见,他在他幻想中的图景里垂下头。 他死了。 红日在他渐冷的身躯后升起,勾勒出他身后红枫艳丽的廓影,我折了一枝红枫树的树枝,放入怀中。 我带着这根树枝,继续上路。 173、 我漫步于清晨的御花园,宛若一个悠闲自在的老者一般欣赏着院中春景。争芳斗艳的春花,曲折蜿蜒的流水与浑穆古朴的太湖石,千百匠人呕心沥血造就了这皇家园林,将大禹国的万里山河的瑰丽景色凝聚在这小小的一方园子中。 在这御花园之中,大到巨木的树冠,小到花叶的纹路,每一处都是风景,每一眼都是画卷。我来过这个园子很多次,从未发现这座园子的美,也从未静下来心来细细观赏过。以往我来去匆匆,根本没有心情去关注周围的风景。直到此时,我终于能够领悟九王爷口中的战场之美,也能理解主子追求的秩序之美。 初升的朝阳刺破云层,晨雾散去,叶上的晨露在霞光中闪烁着彩色的光晕。这晶莹的露珠残余不了多久,等旭日东升,这叶上的露珠便会蒸发,世界再无它存在过的痕迹。 -- 第175页 人生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 只有在走投无路之时,我才能领悟佛性的一角,也只有在行至末路之时,我才愿意短暂收敛我的野心,享受另一种人生。 我从魏公公的怀中接过符志日,踏上了进入承天殿的台阶。 青石台阶漫长,我不求速度,只求步稳。今日的承天殿前,没有列队的士兵,也没有上早朝的官员,有的只是一个山穷水尽的佞臣与凶多吉少的小皇子。 “亚父,我不想死。” 符志日抬起白胖的小手,揪住我的袖子。符志日是个早慧的孩子,他能够听懂我与魏公公的言语,他知道等待着他的前路是什么。 “那我们就不死。” 风从背后吹来,我白色的孝服被风吹起。我望着承天殿屋顶的金色琉璃瓦,恍惚间想起了主子登基的那一天,龙旗招摇,我的主子头戴十二旒帝冕,金丝织就的沉重龙袍覆压在身躯,年轻俊美的帝王立于高台之上,举手投足间尽是至尊的威严。 “真的能不用死吗?” 孩童稚嫩的声音响起,谈论着人生最为沉重的命题。我回过神来,在他的身上看见了他父亲的残影。 “嗯,不但可以不死,我也不会再逼你读讨厌的书,你大姨也不会逼迫你每日习武。你可以每日都快快乐乐地玩你最喜欢的游戏。” “我该怎么做?” “很简单,装疯而已,只要装得够像,你就能成为一个真正的疯子了。” 我抱着他踏过承天殿的门槛,大殿之内,金色的宫殿通火通明,承天殿旁,明黄的五爪龙旗,在霞光中飞舞。 在肃穆而立的将士和身披白衣的大臣之中,我一眼就看见了他,他手扶灵柩,在辉煌的灯火之中回眸。 南方的水气和塞北的长风同时揉进了他的气质,在经过了多年金戈铁马的军旅生活的洗礼之后,他的外貌在南方的俊秀之外更增添了几丝戈壁的雄浑。幼时的顽劣天真的稚气尽数褪去,唯余他眉宇间的那股端凝沉稳之气。 初见时的畏缩与怯懦早已不见,当年只能蜷缩在我怀中的瘦弱孩童长成了如今“人莫能测”的帝皇。 我看着这样的他,万千言语沉在腹中,注视良久,最后只剩一句简单的问候: “很好,活着回来了。” 周围士兵应声而动,将我和符志日团团围住。隔着士兵构成的人墙,符克己垂眸,微长的睫毛投下阴影,遮住他眸底的神色。 “嗯,我回来了。” “这几年过得不怎样吧,你看看你,瘦了这么多。” 一个输家没有资格对赢家说什么,我只能作为一个养他多年的长者身份,与他最后唠叨这么几句。 符克己愣了一下,而后放松了紧绷的面孔,以曾经的语气轻笑着: “我倒觉得我过得不错,这几年来一直没有输过。” 符克己的手离开宝剑,阻隔在我们之间的士兵散开,在众人紧张的注目之中,他向我这个败家之犬走来。盔甲摩擦的咯吱声,足踏地砖的脚步声,他在我身前站定,以毫无防备的姿态。 我放下符志日,伸出手,重重地拍击着他的肩膀,大笑着说: “好小子,干得不错。” 符克己的确干得不错,他不但在对外战争和我的背刺之中活了下来,还成功反攻京城,将我成为摄政王的美梦彻底击碎。 我不是输不起的人,这一局,我输得心服口服。 我看着已经长大的符克己,边塞七年,他整日上蹿下跳,时不时还要跳起来跟我打架,不过他的武艺欺负欺负小兵还行,根本不是我的对手,他跟我打架从来没有答应过。但这最后一架,他赢得漂漂亮亮,彻彻底底。 身为他曾经的引路人,我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教给他的了,接下来的路,他只能一个人走下去了。 我拉着不谙世事的符志日的手,与能够独自前行的符克己擦肩而过,我带着主子真正的孩子,去见主子最后一面。 灵幡,孝服,华美的棺椁,主子就躺在这尊金灿灿的棺材里,马上就要被埋在暗不见天日的地下了。抚摸着灵柩上繁复的花纹,主子临死前那仿若洞穿一切的阴冷目光仍旧历历在目,那冰冷消瘦的手也依旧按在肩膀的触感也仍旧存在。 在他登基之日,我与其它大臣跪在金碧辉煌的大殿里,他在皇帝的宝座之上伸手让我们平身,我卑微地跪在台阶之下,悄悄地看着高台之上的主子。那时候,我以为我与他能够继续在朝堂上对局,就像老皇帝与季老丞相那样,时而亲密无间时而同室操戈,相互厮杀直到彼此成为垂垂老矣的老人。 谁成想,我们还不到不惑之年,我那创造了无数奇迹主子就这样去了,留我一个狼心狗肺的佞臣在这苍黄翻覆的政坛。 想到这里,心中一股怨恨之气难以平复。 “拿酒来!” 我对着符克己的亲卫命令道。 士兵不为所动,手按在剑柄上,摆出防御的姿势,只待符克己一声令下,就将我这大逆不道的乱臣贼子诛杀。 “去给他拿酒,这是我义父。” 符克己对等待着建功立业的将士命令道,让这群战功赫赫的士兵去做太监宫女们才做的事情。极为高傲的士兵不敢怠慢,跪地听令,即刻去帮我拿酒。 酒以玉壶呈装,杯是琉璃酒器。澄净酒液倒入杯中,香气远飘十里。酒是好酒,是只有在宫中才能喝到的佳酿,除了主子赏我的几坛,我拢共也没有喝过几回。 -- 第176页 临死之前,有此等美酒作陪,值了。 一杯给自己,一杯给主子送行。 与嗜酒如命的我不同,主子不喜欢酒,更不喜欢喝酒,尤其不喜欢跟别人喝酒。 少年时,主子酒后失言,透露了他三哥的谋反计划,害得三王党被彻底铲除,三王府被灭门,他与三王爷共同的母族血洗刑场,他自己也被放逐边塞。从那以后,若非国宴,皇上滴酒不沾。 我与主子相伴二十余载,一起上过战场,一起跋涉过险地,经历过血与火的洗礼,我们同袍共飨马鞭执。毫不夸张地说,我就是这世上最了解主子的人。 但我偏就要与他饮酒。 没见着他也就罢了,见了他以后我心中总有一股郁郁之气,这个病秧子自己走得早还不够,还要带我一起走。 呸,有病。 酒喝到正酣,我借着醉意扫视着在场的大臣,现场没有看到几个我的人,多数是死忠老丞相的旧部与徐玉阙的手下。我在徐玉阙的门生里不断扫视,却没有看到徐玉阙的身影。 “徐……徐奸商呢?” 三分酒意一吐,我肆无忌惮地质问着我的对手。 “他不想见你。” 恶心粘腻的嗓音从令人忽视的角落传来,将自己掩藏在人群中的季清贺主动出现在我的面前。我知道这个家伙就是个疯子,但我还是没有想到,他会疯得这么厉害。 “我也不想见到你。” 季清贺轻挑眉梢,桃花眼中水光潋滟,他这一笑,是倾城名妓也比不得的绝色。周围士兵被秀美妍丽的容貌晃了眼,早就对他免疫的我却仍旧是一副嫌恶至极的模样。 “哎呀,跟你开个玩笑而已,何必摆出这幅面孔。徐玉阙那家伙不是不是想来见你,而是没脸来见你,他给你写了一封信,让我在你死后烧给你呢。” “拿过来,给我看看。” “你对他不在这儿的原因这么好奇,对我在这的理由就没有一丁点的好奇吗?” 季清贺的手苍白修长,隐约可以看见青色的经络,手指间夹着一张信纸。我懒得跟他废话,上前两步,直接从他手中抢过信纸。 我一直懒得搭理这个脑袋就没有正常过的家伙,季清贺不在意我的态度,自顾自地给自己不可理喻的行径找出另一个荒唐可笑的理由: “母亲教过我,好孩子做事要坚持不懈,我既然要灭了季家,只灭到一半怎么可以啊,这可不是好孩子该做的事情啊。” 季清贺看着自己空空如也的掌心,宛若蝶翼的睫毛扑闪着,低低地笑出了声,“李三胖,你知道吗,我从没有原谅过你,我想要你死,更想要你生不如死。” 季清贺眼中的光明明灭灭着,他热切看向我的所在的方向,想要从我的表情中获得他想要的结果。 此时,我正一心一意地阅读着徐玉阙留给我的信。 徐玉阙的这封信写了很长,好几处墨迹晕开,本该潇洒笔锋却是圆钝的,在末尾的赠诗之上,他写道: 吾友,你若掌权,季老丞相一生的努力都将付诸东流,世家将重新掌控大禹国,大禹国已经上演了近百年世家争权夺利的戏码了,你方唱罢我登场,下一个世家重复着上一个世家的老路,门阀厮杀不朽,血脉高于能力,底层上行的通道被封死。 大禹国已经在这种毫无意义的循环中沉沦了近百年,直到季老丞相的登场,我们才看到了一线天光。 为了护佑这一线天光成为大禹国东升的旭日,我不会准许任何人毁灭它。 你不行。 我也不行。 信件的末尾,徐玉阙送给了我两句诗句。 这两句诗句写得极好,我愿以这场戏剧最盛大的终局给它作配。 我拔出腰间的金蛟剑,环绕在我周围的士兵举起武器,符克己护在我的身前,横起长剑,禁止他的士兵继续向我靠近。 宝剑划过铁制的剑鞘,尖锐的摩擦声令人的耳朵极度不适。 “能将我逼到这一步,”我对护在我身前的男人说,“不愧是我教出来的。” 符克己没有回头,只留给了我一个宽厚的背影。承天殿中的长明烛火苗跳动,为他银色的铠甲上镀上金色的辉光。 故事终章,主角身份展现,他是栖息于枯木的凤鸟,他是潜藏于深渊的五爪金龙。如今风生水起、惊蛰雷鸣,他必然要翻腾于沧海、翱翔于云霄。 惊蛰之后,旭日升起。 年轻的王将给这个国家带来荣耀的未来。 身为反派的我,只能握住自己最后的宝剑。 金蛟剑上仍旧沾着魏柯辛的血,血迹不能磨灭锋利的剑光。我的手指抚过闪着寒光的剑身,感受着利刃冰冷的温度。 这柄剑,跟了我许多年。 十四岁那年,主子送了我这柄利剑,三十七岁之时,我仍旧只有这把剑。这柄凶剑曾吞噬过无数的亡魂,现在,它就要反噬它的主人了。 我以宝剑抵住脖颈,对着在场的众人吟诵出旧友送给我的绝命诗。 “吾等身与名具废,不废江河万古流。” 7 我在为我的人生终结而吟诵,这两句诗词动摇震撼着我的心灵,令我的血脉为之沸腾,斗志为之昂扬。 这既是挽诗,也是一首战歌。 利刃划破咽喉,鲜血飞溅在主子的棺椁之上,飞溅在我素白的孝服之上,飞溅在孩童惶恐的脸上。 -- 第177页 在我的身体倒下之前,我无声地给符志日比出口型。 符志日是个早慧的孩子,他明白了我的意思。 年幼的孩童尖叫起来。 他疯了。 0、黄金时代 “禹文帝杀死了李念恩,开启了大禹国的百年荣耀。” 老先生胡子一大把,眼睛都睁不开了,他讲课无趣,声调平稳,几乎无人愿意听他讲课。 身为学堂中的孩子王,坐在第一排的付烁带头睡觉。整个学堂中,只有两个人是在听课的,一个是坐在付烁旁的付家老三,另一个是坐在角落里的黑瘦孩子。 黑瘦孩子是朱姨娘送给付锦的玩伴,据说是付家外戚,没有人知他姓什么,只知他小名叫三胖。三胖刚来到付家时候很怕生,一直缩在比他还年幼的付烁后面,根本不愿意跟别人玩,付烁废了好大的劲儿才让三胖能够跟付家老三和付锦玩到一起去。 三胖这边吃力地握着笔,在书本上歪歪扭扭的记着批注,一个纸团丢在了三胖的书桌上。三胖从纸团丢来的方向看去,正好看见了坐在他身旁的付锦冲他伴着鬼脸。三胖心中很是不耐,从他来到付家的第一天起,他就不喜欢这个名叫付锦的小少爷,但这个少爷一点都不会察言观色,整天往三胖身边凑,美名其曰,‘你是朱姨娘给我找的玩伴,你要跟我玩。 但三胖心中就算再烦躁也不能表露在面上,他如果想继续留在付家,继续过这种能够吃饱穿暖还能读书的生活,就决不能得罪这位名叫付锦的小少爷。 付锦虽然性格乖戾,但却是付家家主最喜欢的儿子,付锦五岁那年,付锦家主把自己的九个儿子都召到祖宗的灵牌前,抱着一心想要跑路的付锦告诉其它儿子,付锦就是付家未来的继承人,什么粮店,什么酒楼,什么大宅,都是付锦的,别的儿子拿一份饿不死人的田产可以了。 面对偏心成这样的付家家主,付家老大表示没有问题,全听父亲的;付家老三大手一挥,老东西不管你们我管你们,以后你们谁缺钱就来找我;付家老五不甘示弱,掏出地契拍在桌上,给除了老三以外的每个兄弟都发了一张。 那日,付家老三的脸色颇黑,已经得了付家全部家产的付锦一声不吭地收下了五哥给他的地契,成为全场最大赢家。 面对付锦这样一位地位极高的少爷,三胖将所有反感压在心底,默默的打开了纸团,只见纸团上写着—— 【等会去蹋鞠吗?】 三胖不喜欢蹴鞠一类的游戏,他的爱好很老年化,他喜欢一张能够照到阳光的躺椅,也喜欢付家放了蜂蜜的糕点,有了阳光与糕点,三胖可以快快乐乐地消磨一整天的时间。 见三胖迟迟没有给出回应,焦急地等待答复的付锦又往三胖这边扔了一个纸团,这个纸团正好砸在了三胖的鼻子上,三胖吃痛,眼泪汪汪地捂住自己的鼻子,恨恨地看着顽劣的付锦。 付锦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他双手合十,歪着头,万分诚恳的态度对三胖致歉。付锦是何种身份,能够给他三胖道歉已经是天大的恩泽了,三胖没有不识抬举,主动捡起了地上里的纸团。 【陪我蹋鞠我就教你写字。】 三胖看了看纸团上铁画银钩的字迹,又看了看自己歪歪扭扭的墨宝,求知欲使他转头就把自己对付锦那点嫌恶抛之脑后,郑重地同他点了点头。 得偿所愿的付锦展颜微笑,少年的朝气和欢乐伴着阳光倾泻而至,一瞬间晃了三胖的眼。 付家隔壁,李家门口。 李家是刚刚搬来京城的,李家的家具还没置办齐全呢,李家大小姐李清霜又开始作妖了。她听闻邻居付家九子全是帅哥,兴冲冲地就要跑去串门,美名其曰: “你们等着,小爷我这就去抢一个上门女婿回来!” 对于大部分姑娘家来说,这就是闺阁里的玩笑话,但对于李家大小姐来说,她会说到做到的。如果不拦着她,她真会去冲进付家抢一个白净的小少爷回来。 李三青和李清贺根本不敢放李清霜出门,李清贺死死的抱住她的腰,李三青冒着被打的觉悟拦在大门口。 “老姐你冷静一下!”这句恳求来自被自家老姐拖着走的李清贺。 “妹妹你还小,男女之事不必着急。”这句劝告来自书呆子李三青。 “你们放开,不要拦我!!!” 年岁不大的小姑娘奋力挣扎着,“不小心”把自己哥哥李三青打得鼻青脸肿,李清贺仗着自己年纪小,这才勉强躲过了自己老姐的魔爪。 最后还是李老爷子带了二十几名大汉,才就从李清霜手中救下了自己的宝贝孙子李三青,还顺道把李大小姐给关进了闺房。 “怕什么怕,不就是被关起来了吗?” 李大小姐对着上了三层锁的木门狠狠地踢了好几脚,对身后的李清贺说道。不知为何被一起关进李清霜的屋子的李清贺缩在房间的一角,看着自家的暴力老姐,瑟瑟发抖。 【不是啊,我不是怕被关起来,而是怕跟你一起被关起来。】 以上的言语他只敢在心里想想,根本就不敢说出来。 “哼,爷爷真是个老蠢货,他以为在门上加三道锁就可以阻止我了吗?” 李清霜抡起椅子打破窗户,以手撑在窗框之上,翻身跳到屋外。 -- 第178页 被李清霜丢在屋内的李清贺见自家老姐走了,刚刚松了一口气,李清霜就又从窗外翻回来了。 “走,弟弟,我带你一起走!” 李清霜捉住李清贺的衣服领子,将他拖到窗边,他看着兴致致勃勃的李清霜,欲哭无泪地问: “老姐,我能不走吗?” 李清霜咧开嘴角,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 “当然不行。” 话音刚落,李清霜就把自己的弟弟扛在肩膀上,从窗口跳出了屋子。由于李清霜刚刚砸窗的动静太大了,守在门口的侍卫听到响动,来到后窗一探究竟,正好看见挟持着自己弟弟一同跑路的李清霜。 “大小姐又逃跑啦!” 在侍卫惊恐的呼喊声中,李清贺脚下如同御风前行,飞也似地跑路了。 听闻自己的妹妹又跑路了,刚刚躺下的李三青不得不从床上爬起来,顶着一张鼻青脸肿的丑脸满院子地搜寻李清霜的踪迹。李清霜虽然自幼习武,身手极佳,但到底不是十几名护院的对手,她没有轻举妄动,捂住了想要呼救的李清贺的嘴巴,老老实实地藏在老榆树的树冠中。 等着李三青从后院跑到了前院,李清霜才放松了身体,李清贺趁着自己老姐放松的时机就想跑路,悄悄地扶住树干,想要滑到树下,他的举动被眼见的李清霜发现了,狠狠地踢了他一脚,险些将他直接踢到树下去,吓得李清贺再也不敢轻举妄动了。 “走,趁着这个机会,我们翻墙去隔壁看看。” 李清霜想着传说中的帅哥,嘴角留着口水,嘿嘿地笑着,一张娇俏可爱的小脸硬生生地被她侧漏的猥琐之气给毁了。李清贺别过脸,不想承认眼前这上窜下跳的猥琐猴子是自己的老姐。 借着后院繁茂的树木,李清霜直接带着自己的弟弟跳到了付家后院的墙头。李清霜今日的运势不佳,从正门走出的时候被李三青拦住,从后院翻墙的时候正好人家后院有人。 在灼灼如火的洛阳红旁,穿着男装的付苓仰面躺在草地上,口中叼着杂草,哼着跑调的艳曲。 坐在墙头的清霜好奇地打量着院中的付苓,挺拔的鼻梁,俊秀的面颊,洒脱肆意的气质,正是李清霜最为欣赏的少年郎。她忍不住握住自己老弟的肩膀,兴奋地晃动着: “啊啊啊啊他好帅啊!” “身娇体弱”的李清贺在姐姐的折磨之下,恍惚间看到了天堂,头眼昏花的他抽空瞥了一眼那个让李清贺如此兴奋的人。一眼就认出了“他”就是付家那个奇奇怪怪的大小姐, 他想提醒李清霜,她口中好帅的人是个女儿身,可开心过头的李清霜没有稳住自己的身体,一不小心从墙头直挺挺地掉了下去,狠狠地摔了个屁股墩。 这也就罢了,由于李清霜掉下去前正捉着李清贺的肩膀,导致李清贺也被她一起带下去了,本就屁股疼的李清霜再被自己的老弟狠狠一砸,杀猪一般的惨叫响彻在付李两家上空。 一直在偷偷摸摸地跟着李清霜姐弟的李婉月听见了李清霜的惨叫,以为李清霜已经遭遇了不测,也不顾得继续跟踪了,哭哭啼啼地去找家长了。 被李清霜弄出的巨大响动所惊扰,躺在草地里的付苓支起身,往声音响起的地方看去,正好看看见了傲娇霸道的小丫头捂住自己的屁股,两眼泪汪汪的可爱模样。 本就爱笑的付苓被逗乐了,眉眼弯弯,嘴角有一个浅浅的梨涡。 面对这样的付苓,李清霜连屁股疼也顾不上了,生生把自己给看呆了。 从此,付苓身后就多了一个甩也甩不掉的小尾巴。 当然,这是后话了。 在李清霜惨叫的时候,付家学堂下课了。 正在第一排睡觉的付烁梦中惊坐起,从桌案下掏出蹴球就向学堂外跑去,只留下桌上还蘸着口水的空白课本。 坐在三胖旁边的付锦同样开始匆匆忙忙地整理起书本,心早已经飞到球场去了。三胖则一动不动,他仍在盯着今日所将的《禹史·康文本纪》,康文本纪记述了禹文帝符克己的一生,在开篇,作者以短短的两三句话交代了禹文帝亲手杀了自己谋反的义父,铲除了佞臣,登上了帝位,而后开启了自己波澜壮阔的一的过程。 康文本纪以极大的篇幅讲述了禹文帝符克己的文治武功,在文章末尾,本应客观中立的史官忍不住以极度克制的笔墨歌颂了禹文帝的丰功伟绩。 他一统六合,吞并天下,将大禹国推向了真正的辉煌。 他是禹朝煌煌百年盛世的开端。 千古一帝,莫过于此。 所有人的目光都被这位帝王光辉无限的剪影所吸引,但三胖却看到了那个义父,那个佞臣,那个隐藏在暗中不为人所知的小人物。 他心中涌现出难以言表的冲动,他想要去同老先生问问关于这里叫李念恩的人的故事。 但很可惜,早就等不及要去玩闹的付锦拖着三胖跑了。 “八少爷,等等我。” 付锦的书童玉阙气喘吁吁地追在他们后面。 坐在教室最前面的老先生望着远去的少年,有着贯穿伤痕的手缓缓合上了书本,书本的爱恨情仇,恩怨纠纷尽数封存。 就此,凝固在书中的历史就此开始流动,静止的时间宛若大河决堤一般奔流。 书页哗啦做响,仅一瞬,便从沧海变到了桑田。 -- 第17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