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红线要系好》 第1页 [穿越重生] 《快穿之红线要系好》作者:程十七【完结】 文案: 什么?不就是牵错了红线吗?有必要拆开重系吗?还要被赶到人间去?还要去各个小时空?不要啊啊 …… 简单地说,就是一个低智商低情商的神仙妹子因为点错姻缘被迫穿越到各个时空去纠错的故事。 内容标签:快穿 穿越时空 阴差阳错 天作之和 搜索关键字:主角:十一 ┃ 配角:夙止,顾清风,苏慎言 ┃ 其它:快穿,姻缘错,神仙,牵红线 ☆、万般不喜皆有因 十一探头探脑地走进风华殿,站在角落里,不敢发出一丁点声音,似乎这样就不会被司命瞧见。 殿中仙雾缭绕,祥光充盈。 十数个美貌仙侍围绕在司命神君周围,或递酒盅,或喂果蔬,竟也能各司其职,丝毫不乱。 十一撇嘴,把身子缩得更低了,暗自祈祷这些仙侍婀娜的身姿,可以挡得住司命的视线。 然而事与愿违。 “你来了?” 这声音低沉悦耳,不轻不重的,似乎还带着慵懒的叹息声。 十一身子一僵,她手里鲛丝织就的帕子被揉成了麻绳。 这些仙侍个个心细如发,又极为知趣,迅速侍立在一旁,生生将十一暴露在司命的面前。 十一不敢贸然答话,忙规规矩矩站好。她眼角微斜,余光瞟到斜躺在鎏金软榻上一袭红衣的司命神君。他领口极低,露出光洁如玉的锁骨,墨色长发凌乱地散在肩头,眼睛微眯,修长的手指在榻上轻点,不知在想些什么。 风华殿一时之间寂静无声。 天界中认得十一的神仙都知道,她不为司命神君所喜,不过,她却很稀罕司命就是了。这其中自然是有缘由的。 想当初司命神君本是人间一话本先生,倚马可待,字字珠玑,阴差阳错得了仙缘,白日飞升。适逢前任司命转职,天帝见他话本写得好,金口玉言,便封他做了司命,住进了风华殿。 司命神君在凡间时,唤作夙止,原是一等一的美男子,气质卓然,风华无匹。谁料成仙之后,竟往妖娆的方向发展去了,居然还被某些仙侍誉为天界第一美男。 十一真的怀疑自己的审美了。她心中的美男要么是像天帝那样自带贵气,气度雍容;要么像月老爷爷那样慈眉善目仙风道骨;像司命这样男生女相的,悲喜自有妍态,只见媚气,又有何美可言? 司命极爱花草,初到天界时,许是为了排遣寂寞之情,亲自动手在风华殿前种满了花草。久闻牡丹富贵,是以在殿前这仙气缭绕之地,他种下的皆是洛阳花。每日间,除了写命谱,他便对着这些花花草草讲法论道。 他虽是无心之举,但奈何花草树木皆有灵性,那些花草便渐渐有了意识。况且天界本就仙气充盈,适宜修行。因此,不多时,风华殿外就有牡丹修炼成精。 见此情景,司命得了趣,越发流连花丛,甚至还不惜从太上老君那里寻了不少药渣过来,干脆用这药渣来浇灌牡丹。这些药渣虽然比不得成型的灵药,但也算是精华所在。对这些花儿修行大有裨益。 其中,有株绿牡丹,清幽华贵,艳而不媚,连百花园里的轻罗都不能与之相比。司命对其惜之爱之,视若珍宝,将满腔心血都倾注在这株牡丹上,一心盼它早日修成正果。 可惜司命写得了凡间芸芸众生的命谱,却不能事先知道这牡丹的未来。 那日,他正在殿中休憩,听闻仙侍来报说是绿牡丹修成了。司命当即起身连鞋子都来不及穿,赤脚踏祥云,须臾而至。 然而,世上总有些事情是出乎人的意料的。 刚刚化成人形的少女身着浅绿衣裙,巧笑倩兮,盈盈而立。她甫一见到司命便惊喜地唤他爹爹。 司命的脸瞬间变得比少女身上的衣衫更绿,这就是他心心念念的绿牡丹? 这成人后的姿色委实与他想象中相距甚远,虽说她肤白貌美清秀雅致,堪称尤物。但比起艳冠天下的绿牡丹,她显得太过清淡。天界美女众多,她实在是不足为道。 司命的失望之情不言而喻,他叹了口气,垂下了袖子,枉费他一番心血。 “怎么像大白菜?” 旁边的仙侍捂着嘴笑。 偏偏她神智初开,不通世故,脆生生地唤他爹爹,满是孺慕。 司命一口老血哽在心头,吐也不是,咽也不是。他甩了袖子,提脚便走。 身后的仙侍那时远不如现下这般通透,犹自道:“神君,那这牡丹如何安排?恳请神君赐名。记得神君前日说道,她是叫什么来着。是绿漪、碧玉还是无双、倾城?神君选的哪一个啊?” 司命头也不回,冷冷地道:“无双?倾城?呵,凭她也配?”他的脚步微微一顿,问道:“今天初几?” 仙侍有些不解,但很快想到这位神君是从凡间来的,估计是想知道凡间的时辰,便恭恭敬敬地回答:“是十一。” 司命甩了甩袖子:“那便叫她十一好了,省得辱没了那些好名!” 仙侍不敢多言,回头充满同情地瞧了那刚刚修成的牡丹一眼,摇了摇头。真是白搭了那么好看的原身,怎么出落成了这个样子?放在人间自然是世间少有的美人,可在天上,还真是普通至极啊…… -- 第2页 十一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远去,她看见司命的红袖卷成云状,飘飘荡荡,煞是好看。 往日热闹的风华殿外只剩下她一个,她站在花丛里,听到初有灵识的姐妹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饶是她再迟钝,也知道助她修行的神君不喜爱自己。被自己心目中的“父亲”嫌弃,她心中的哀伤难以言说。她喃喃地道:“我是豆绿,我的原身本来就像白菜啊……” 还不如没有修炼,那么他就不会这么讨厌自己…… …… “傻站着做什么?犯了错站着就没事儿了?” 司命的声音猛地响起,十一打了个激灵,双手负后,眼睛平视前方,不敢与他目光相对。她盯着他的红衣,他的衣服还真好看。 只是,她又犯了什么错误?她最近一直都有很乖啊。 “不知道我犯了什么错,还望神君明示。” 司命冷哼一声:“你去月老那里替他牵红线了是不是?” “是。”十一额上有冷汗冒出,但凡司命用鼻孔发声,她就感到不妙。月老爷爷果真没说错。司命神君,他就是气量狭小。 “你知不知道你牵错了多少?”司命淡淡地问,他微眯着眼睛,似乎没瞧到十一的表情变化。 十一答不上来,牵红线这种事,错了多少谁知道?若是错了,人间多上一对怨偶。月老爷爷说,这也不算什么了不得的大错。自古以来,姻缘便分三等。人世间夫妻和美的又有几个? “月老爷爷说,牵错了其实不打紧。他说常在河边走……”十一知道弄错了是自己不对,可是她就是没勇气在司命面前承认。 “我只问你错了多少?”司命猛然拔高了声音。 “不,不,不清楚……” 她牵了那么多,总会有失误的啊。 “改过来。” “啊?”十一抬起了头,黑白分明的眼眸里写满惊讶,“怎么改?我试着把那红线剪断,可是剪不断的。月老爷爷说错就错吧……” “改过来!” “神君,爷爷说,红线牵了改不过来的……”十一早就不再叫他爹爹了,可下意识地还像个女儿那样跟他撒娇,希望他能够包容。 司命垂下双眸,喜怒不明:“那是你的事,谁说牵错了不要紧?你知道你的错会造成什么么?人间的命谱是早就写好的,自有定数。你的失误,会改变很多人的一生,会产生很多的小时空。三千世界,混乱不堪。你以为真的没什么?” 十一脸色煞白,她问过月老爷爷,爷爷说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牵错了也是命中注定。红线系上之后是扯不开的,只能继续错着。 “神君,我……” “自己好好看!” 说话间一个闪着金光的册子便飞到了十一面前,她忙不迭伸手接住。“神君,这是……” “自己看!” 十一不过翻开了几页,头上便冷汗涔涔。她原不知道她居然犯下这么多错误! “我这就去改……” 司命缓步走到她身边:“怎么改?你不是说改不了么?” “我,我,我去凡间把他们拆开重系。我一定把错误纠正回来!”十一握紧了拳头,“我一定可以的。” 司命只是摆了摆手:“去吧,做不好的话,就不要回来了。” 十一揣着那册子,巴巴地看着司命。 他斜躺在榻上,慢慢合上了眼,竟是不再理会十一的意思。 十一无奈,只得一步一步退了出去。 风华殿外的花开得正艳,活泼泼,甚是喜人。偶尔有云朵飘过,映着鲜艳的颜色,娇妍明媚。 十一长长地叹了口气,她蹲在花丛中,轻声道:“其实,还是做花儿好,做花儿不会犯错,做花儿不会误人姻缘,做花儿不会惹他生气……” 她将头埋在膝上,眼睛涩得厉害。月老爷爷常说她没心没肺,可是她也会难过啊。 牡丹花在风中摇摆着身子安慰着她。 她本来就称不上玲珑剔透,又做错了事,他生气也是正常的。 十一直起身来,又深深地看了一眼风华殿,云雾缭绕中,风华殿蔚为壮观。 匆匆忙忙和月老爷爷讲明情况,她便只身下凡,开始她的拆红线系红线的人间之旅了。 故事,便由此开始。 作者有话要说:  我最喜欢神仙妹子了 ☆、才子佳人相见欢【一】 一门满床笏,父子三尚书。京都的人都知道这话是当今圣上亲口嘉奖李尚书一家的。 十一站在李尚书家门口,仰头看着那个人间的帝王钦赐的牌匾,思索着自己该怎么做。 这便是她牵错的第一根红线的女子的家了。这个女子是李尚书的幼女,闺名唤作琳娘,温婉贤淑,貌美如花,工诗词,善弹阮,女工针黹样样精通。她上有父母疼惜,下有兄长友爱,几乎称得上是个完美的女子了。 在琳娘原本的命谱中,她的一生都是完美的。不久的将来会有一个叫席况的男子借住在李家,两人在后花园邂逅,一见钟情,再见倾心,最终私定终身。这是李琳娘这一辈子做的最出格的事情,也会是她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事。席况高中状元,两人奉旨成婚,夫荣妻贵,伉俪情深。琳娘会有五个孩子,她会有儿孙绕膝,会于耄耋之年在后辈的不舍中走到生命的尽头。 -- 第3页 琳娘的一生会像才子佳人的话本上所说的那样:才子佳人相见欢,私定终身后花园。公子赶考中状元,奉旨成婚大团圆。虽然落了俗套,可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然而,因为十一的错牵红线,琳娘的命运出现了转折。 上元节,琳娘偕同丫鬟外出,巧遇安平侯次子苏慎言。苏慎言自此情根深种,打听得她的身份,禀明父母,亲自上门求亲。苏慎言少年才俊,品貌俱佳。李尚书深觉天作之合,便应允了婚事。 当席况借住李家时,使君未有妇,罗敷已有夫。命定的两人擦肩而过,并无半点涟漪。后来,席况依旧拔得头筹,打马游街,琼林宴上君王下旨,席况尚了公主。虽说仕途无望,只能做一词臣,但一生荣宠,尊贵无比。 而琳娘嫁于苏慎言,郎才女貌,琴瑟和谐。可惜苏慎言是个短命的。婚后不过一年,他就得了痨症,咯血了半年,一命归西。琳娘年纪轻轻便守了寡,豪门大院,深闺寂寞,捱了十几年便奔赴了黄泉。 这是因为十一的过错而衍生出来的世界,不同于主时空,这里天空的颜色似乎都带着淡淡的哀伤。她深深地吸了口气,现在还是正月,李家小姐还未许人,席况还未进京。一切或许还来得及。 跟门神打过招呼,她施了一个遁地术,直奔琳娘的闺房。 李家的小姐居住在后院,绕过半月门,看到一丛翠竹,青翠欲滴,生机勃勃,翠竹后面便是琳娘的闺房了。 帘幕低垂,檀香萦绕,窗下是娇嫩的迎春花。小丫头在檐下逗弄着雀儿,稍大点的丫头在描花样,琳娘则端坐在窗前看书,一副大家做派。 十一捏个隐身诀,露出半个脑袋来,打量着房中诸人。她见过代表琳娘的木偶,跟真人并不十分相似。木偶满头珠翠,艳丽纷繁。而眼前的真人许是在房中的缘故,素衣乌发,我见犹怜。难怪会一见钟情,在凡间也的确称得上是绝色了。 琳娘幽幽地叹了口气,放下书,手托腮发呆。 大丫鬟笑问:“小姐是怎么了?可是看见迎春花开,想到花园走走了?” 琳娘嗔道:“鬼丫头,你又皮了!花园里此刻哪有花儿啊。我是想着一年大似一年了,也不知道你们这些人将来都到哪里去呢。” 大丫鬟咯咯直笑:“凭她们去哪儿,我总归是跟着小姐的。” 十一溜到琳娘脚边,轻轻掀起琳娘的裙子,看到脚上那条别人看不见的红线。她定定神,看出这红线蜿蜒而出,通向安平侯府,知道是已经连在了苏慎言脚上,伸手便去解。 琳娘恍然未觉,仍旧和丫鬟笑闹:“我可不要你跟着,你爱跟谁跟谁去。” 大丫鬟翠歌放下手里的花样子,来替琳娘捶肩捏背。 十一反复拆解,就是解不开。她暗恼,她在天界可是很会玩儿花绳的,怎么一根红线都解不开呢?那红线是死结,仿佛上长在人身上,除非把琳娘的小腿给砍下来,否则是离不了她的身的。 只能另想办法了,十一眼睛一转,猛然记起,苏慎言原本命中无妻,应该足上空空才对,实在不行就砍了苏慎言的脚不就是了? “小姐,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你还记得那天的苏公子不?他对小姐可是……”翠歌凑到琳娘身边悄声问。 琳娘顿时脸涨得通红,柳眉倒竖,啐道:“贱蹄子,休得胡言乱语!这话若教柳妈妈听见,仔细发卖了你!” 翠歌惶恐,慌忙跪下:“奴婢知错,奴婢只是……” 十一快速逃开,好在躲得及,不然这丫鬟就该跪在她头上了。她很奇怪,从桌上未盖镜袱的菱花铜镜里,她明明看到那李家小姐面带怒色,但眼中只有羞意啊。怎么那丫鬟就跪了下去呢? 解不开红线,十一也不多做逗留,身子向下一缩,径直出了尚书府。 顺着琳娘脚上的红线,十一飘飘荡荡往安平侯府去。行至途中,却见线那头拴在一辆马车内。 十一了然,这马车内坐的定是那二公子苏慎言了。她轻笑:“这可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倒省了不少力气。”尾随着他的马车,她愈行愈惊,这苏慎言似是要到尚书府去啊。 掐指一算,这不正是苏慎言前去求亲的日子么?接下来,就该是李尚书对他极为满意,三次考察后,许下婚事了。 绝对不可以! 十一暗下决心,一定要搅黄了这亲事,让那红线自动脱落下来。 正逢休沐日,李尚书在家。听明来意后,他捻须微笑,原来琳娘也到谈婚论嫁的年纪了。李尚书打量着眼前的后生。 诚如京城第一媒婆所言,苏慎言在京中颇具盛名,姿容既好,言谈亦佳。难得的是他虽出身名门,却没有沾染一丝当下世家子弟的恶习。他自幼得安平侯悉心教导,习文通武,圣上曾亲口称赞他“雏凤清于老凤声”。 虽说自家的孩子是最好的,但李尚书对苏慎言也算满意。除了苏慎言本身够优秀之外,他的家庭也让李尚书放心。安平侯老成持重,远离朝堂纷争,深得圣上信任。苏慎言是次子,琳娘嫁过去也无需主持家务。李尚书对苏慎言越看越顺眼,打算再矜持几天,跟夫人商量后便定下来。 十一在旁边看得着急,她已经隐了身,也不怕别人瞧见她。眼看着李尚书的话里暗示愈发明显,苏慎言嘴角的弧度越来越大,她忍不下去了。 -- 第4页 眼睛微转,她随手掏出一方丝帕,小施法术,将其变作一只粉色绣鞋,塞到苏慎言袖中。她塞绣鞋时,却听苏慎言忽然说了一句:“伯父家的牡丹花开得好早,都能闻到花香了呢。” 十一大惊,不敢动弹,一跃而出,飞出好远。 李尚书笑笑:“许是下人熏了牡丹香,牡丹花怎么会现在开?” 不多时,苏慎言起身告辞。 十一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他们,不想错过这好戏。 起身之际,苏慎言袖中之物掉落在地上,在十一的帮助下,竟掉到了李尚书身边。 李尚书瞬间变了脸色,他气得胡子都翘了起来,颤抖着手指着地上的绣鞋,骂道:“竖子无礼!原来是个轻薄浪荡子,亏老夫还……我呸!” 变故太过突然,苏慎言完全摸不着头脑,他慌忙道:“伯父,你听我解释,这不是我……” “谁是你伯父?老夫高攀不起。来人呐,送苏公子出去!”李尚书狠狠灌下一杯凉茶,将杯子掼在桌上,大口大口喘粗气。 “伯父,我,这跟我真的没关系,你听我解释,肯定是个误会。我……”苏慎言也不明白,他袖中本来空无一物,怎么会凭空多出一只绣鞋呢?但他清楚地知道,如果解释不清的话,他跟李家小姐是此生无缘了。 两个健仆推推搡搡,将苏慎言往外赶。苏慎言无奈,李尚书在气头上,根本不听他的解释:“比起你的解释,老夫只相信自己的眼睛!” 苏慎言被推出正厅,口中犹道:“伯父,这真的跟我无关。我什么都不知道!”他也纳闷,怎么袖中会平白多出一只绣鞋? 李尚书只当他轻浮,还敢肖想自己女儿,不由得怒上心头,捡起地上的绣鞋,扔到苏慎言头上:“你若敢作敢当也就罢了,偏偏是个……嘿嘿。这样的人也敢来尚书府撒野!”李尚书不愿多看他,唯恐污了眼睛,盛怒之下,甩袖而去。 苏慎言站在台阶下,不防被女子的绣鞋打到头上。他随手抓住,却又像烫了手般摔在地上。那绣鞋掉在地上,却不见一点灰尘。 苏慎言呆立在原地。称不上疼痛,更多的只是难堪。他少年成名,还不曾有这样尴尬的时刻。他俊秀的脸颊红得几乎要滴出血来。 那绣鞋是粉色的,小巧精致,鞋面上绣着戏水鸳鸯,良家女子断不会穿这样的鞋。 “伯父息怒,定是有人故意为之,想毁我姻缘。小侄从未进过风月场所,怎么会有那等肮脏女子的鞋子?伯父莫中了歹人的奸计啊……” “歹人”摸了摸鼻子,暗道:“本来就不是你的姻缘……怎么脚上红线还在啊?”难道他们的婚事还有可能?这可不好! 仆从将绣鞋塞到苏慎言怀中,将他赶出了尚书府。 作者有话要说:  希望早日通过审核 ☆、才子佳人相见欢【二】 苏慎言站在尚书府外,他不知道是哪里出了差错。明明一切都很顺利的,李尚书最开始也是欣赏他的。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十一立在他身后,觉得有些对不住他。错牵红线的是她,害他身陷情海的也是她,现在令他难堪受辱的还是她。 到底是小时空,主要人物难过,便有雨丝飘落,不大不小,很快打湿了苏慎言的头发衣衫。 街上的行人不多,仅有的几个也是匆匆忙忙赶路。苏慎言便显得格外引人瞩目。 十一这才注意到他穿的是宝蓝色冰绡长衫,墨般长发用玉簪绾住,固定在头顶,此刻被雨水打湿,有几绺散落在脸颊旁,竟显得他有几分柔弱的样子。 对了,他在两年后是得痨症死的,他身体不好! 十一大惊,可不能让他现在就得了病。真不晓得他的那些下人是做什么的,见自家主子淋雨,竟傻站着一动不动。 她自然不知道苏慎言性格倔强,人又高傲。下人看到他难堪,恨不得自戳双目,怎么还敢凑上前? 尚书府的家丁也视若无睹。 十一小施法术,停住了雨。 苏慎言在尚书府外站了很久。没有人来搭理他,他像是个傻子似的站在那里。 十一眼尖,看到琳娘的小丫鬟扒在门边偷看苏慎言,巴掌大的小脸上写满了鄙夷。 苏慎言没有看到,他只是死死地盯着尚书府的大门,默默无语。 有这么一瞬间,十一觉得自己错得实在离谱。从头到尾,苏慎言都是无辜的。他本来与琳娘没有交集。在他短暂的一生中,他是快乐而无忧的。他不该带着对爱妻的牵挂与不舍离去,更不该被人误会羞辱至此。 苏慎言足上的赤绳若隐若现,似乎有些黯淡无光了。 十一应该高兴的,可是她却高兴不起来。 苏慎言惊讶地发现,那只粉色的绣鞋竟在他眼皮底下飘向远处,不知所踪。 他揉揉自己的眼睛,并没有看错啊。鼻间隐约有花香浮动,熟悉而陌生。他突然福至心灵,伸手在虚空中猛地一抓。 “放手!”十一骇得脸色发白,她无论如何也不曾想到,这个普通的凡人居然会想到她的存在,还抓住了她的手! 苏慎言诧异地看着自己的手,空空如也,可是他分明是抓住了什么的,温润的感觉还在手中。他的心被迷茫所包裹,他仿佛听到了女子的声音,清脆悦耳,如梦似幻。 -- 第5页 十一长长舒了口气,遁地逃走。这个凡人还真是烦人。 下人看着自家公子,相顾骇然,他不是魔怔了吧? 苏慎言摇摇头,走上了马车。 十一看着他走远,才想起去看看李琳娘。 李琳娘依旧娴雅,她捧着本书,静静地看着,宛若画中人。 小丫鬟绘声绘色地讲述着苏慎言的事情:“小姐不知道,那个苏公子看着是个好的,谁知道也是个浪荡子弟。他起身告辞的时候,愣是从怀里滚出来一只绣鞋来。我听人说,那绣鞋可精致了,上面绣的鸳鸯跟活的一模一样。老爷当时就生了气,派人把他赶了出去。他倒好,还愣着不走。好在下雨了,把他浇成个落汤鸡,看他走是不走!” 李琳娘低头看书,头上簪的绢花轻轻晃动,她睫羽低垂,遮住了眼里的情绪。 十一撇嘴,这丫鬟说的跟亲眼看到似的。那绣鞋明明是放在袖子里的,苏慎言也不是因为下雨才离开的。 翠歌推了那小丫鬟一把,低斥道:“乱嚼什么舌根子!再说这种话,仔细你的皮!” 小丫鬟吐吐舌头,笑道:“再不敢了,我去看看厨房里小姐的粥怎么样了,怎么还不上来!”一溜烟儿出了小姐的闺房。 琳娘脚上的红线色泽变淡了,她头上的红鸾星也看不出动的痕迹。看来她的姻缘成了未知数。 十一暗忖,这样也好,是在走向正轨呢。 “小姐,其实……”翠歌绞着帕子,低声道,“那苏公子未必……” 琳娘面无表情,淡淡地道:“翠歌,你逾越了……” “是。”翠歌噤声,执起桌上的桃木梳,轻轻梳着琳娘的秀发。 琳娘看着菱花镜里不饰簪环的自己,容颜娇嫩眉宇间却隐含愁意。她啪地一声盖住镜子,冷声说道:“我的事情从来由不得我做主。” 十一莫名其妙,不理解这个衣食无忧的大家小姐为何烦恼。但她记得,李琳娘这辈子是要幸福完美的。她必须把李琳娘的红线牵对。快到二月了,春闱快要开始了,席况也该进京了。 不过,席况的事情暂且搁置一边,在十一看来,不管是原本的命运,还是后来错误的命谱,席况一直都是被动接受命运变化的。就像在所有的才子佳人话本中,真正勇敢的,从来都是佳人。席况对琳娘,远不及琳娘对席况。 然而,她认为这件事情首先要解决的还是这个苏慎言。没有了苏慎言的搀和,席况和李琳娘不就水到渠成命中注定了么?只是,她想不明白,苏慎言都给李尚书留下轻薄无德并非良配的印象了,他们的姻缘线怎么还不断? 十一大摇大摆进了安平侯府,她好歹是从上界来的,门神自不会为难她。她下界以来,将隐身术用的炉火纯青,毫无破绽。 苏慎言可能是因为淋了雨,满脸病态。他仅着白色,头发散乱,双目紧闭,侧卧在床上。身边守着几个相貌普通的丫鬟。 十一深感愧疚,苏慎言的病可能跟心病也有关系吧。 在离苏慎言二尺多的距离时,苏慎言忽然睁开了眼,直直地看向十一的方向。他的眼睛非常漂亮,黝黑深邃,宛若一泓清泉,纯粹得让人心生怜惜。 十一下意识便要跑走,后退两步后,猛然记起,自己是施了隐身术的。苏慎言一介凡夫俗子,怎么会看见她? 想到这里,她心头涌上几分得意,向苏慎言又走了几步。她心道:“我就这么在你身边走来走去,你们都瞧不见我。” 苏慎言的眼睛里并没有她。他温声道:“你们先退下吧,我想一个人待会儿。” 丫鬟们应声退下,房间里顿时宽敞了许多。 十一坐在苏慎言床脚,轻轻地掀开他的被角,想去解开红线。现在红线黯淡了很多,应该能解开了吧? 苏慎言豁地坐起身来,向前一探,抓住了十一掀被角的手。“我就知道是你,你居然又出现了。” 十一来不及多想,随手捏个法诀,抽出自己的手。她惊吓之余,极为迟钝:“你怎么看见我的?” 她的声音不大,可苏慎言听得明明白白。他嘴角上扬:“原来是真的。” 十一懊恼,她的隐身术明明是学的最好的,怎么还瞒不过一个凡人? 既然已经被发现了,她也不做掩饰,索性解了隐身术,大大方方出现在苏慎言面前。 苏慎言眼中闪过一丝惊艳,很快又恢复了正常。 “喂,苏慎言,你是怎么发现我的?难道你有天眼,你能看见我?” 苏慎言摇摇头:“我没看到你,你身上的香味出卖了你。你很喜欢牡丹?” 十一也摇头,坐在苏慎言床尾:“没有啊,我不喜欢牡丹。”她其实更喜欢木樨,香气浓烈,远飘千里。 苏慎言不信:“我不信。” 十一也不理他,她晃着脚,嫩绿色的鞋子一荡一荡的。 苏慎言的目光顺着她的鞋子移动,脸色渐渐转红。他咳了一声,别过眼去,忽然开口道:“你为什么要捉弄于我?” 十一撑着头凑近他:“这我先不告诉你。你看到我难道不害怕么?你不怕我吃了你?”她很好奇,凡人看到这样的灵异事件,应该很恐慌才是啊。 苏慎言一怔,继而微微一笑,很是笃定:“我能感觉到,你对我并无恶意。” -- 第6页 “哼,你能感觉到?那你怎么感觉不到你跟李琳娘今生无缘呢?”十一脱口而出,在看到苏慎言苍白的脸后,她心头很快闪过悔意。她低下了头,轻声道:“我,我不是有意……” 本来就是她的错,她居然还戳人伤疤。 苏慎言苦笑:“你这妖精,为何坏我姻缘?” 十一小声嘟囔:“这姻缘本来就不是属于你的。” 苏慎言面无表情:“你不怕我叫道士来捉你?” 十一嘻嘻笑:“道士不敢捉我,我可不是妖怪。” 苏慎言不解:“不是妖怪?那么是鬼?怪不得别人看不到你。小鬼,你别缠着我了,是鬼就好好去投胎,逗留人间可不好……” 十一站起来,顿足:“我,我……” “你什么?你也不怕阳光,你到底是什么鬼啊?” “我不是鬼,也不是妖精。我是神仙,我来这儿是有原因的,可不是缠着你。你以为我愿意啊?”十一愤懑,她干脆利落,以手为刃,砍向那条别人看不见的红线,用力过猛,反被弹了一下。她一个踉跄,几乎站立不稳。 苏慎言伸手欲扶,她却早就站好了。他的手在空中停了片刻,继而收了回去。他探着身子,问:“你没事吧?” 十一没有回答,她盯着盖在苏慎言腿上的被子,喃声道:“我若是把你的腿砍下来,换上一条新腿,你脚上的红线是不是就没有了?” 作者有话要说:  希望多多支持 ☆、才子佳人相见欢【三】 “哎呦,这可真是个好主意啊。”十一摩拳擦掌,得意洋洋,她似乎已经看到了红线被拆开的场景,美丽的杏眼弯成一条线,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她那孩子气的纯真表情却让苏慎言不寒而栗。他脸色发白,颤声道:“你是在与我做耍子?”他不敢把眼前这个少女当做普通的小姑娘,他有些后悔将下人都清退出去了。 十一半蹲下.身,跟他视线平齐,她笑道:“你莫害怕,我跟医仙学过的,砍下来再接上,保证一点儿都不疼。或者,我把你的腿跟别人的腿换一下,你也不吃亏的……” “你!妖怪!你是吃人的妖怪!”苏慎言背上黏了一层汗,他本以为这是一次奇遇,没想到居然是个噩梦。他素来胆大,可此刻小腿却在发抖。那个女孩子一点都不像开玩笑。 外面传来轰隆隆的巨响,十一身子一僵,花样的容颜很快苍白如雪。打雷了!是雷公怪她做错事了么?她很迷茫,看着苏慎言。 正月惊雷,苏慎言先是一惊,待看到女孩儿的神色时,他呼了口气,原来她怕打雷啊。恐惧减少了许多,他伸手拍拍她的头,这样的女孩儿,恐怕只是说着玩玩儿,又怎么会做出那么血腥的事呢?他选择性地忘记了,十一并不是人。 十一渐渐平静下来,她拿手指戳着他的脸,小声问:“是不是我不应该砍下你的腿?” 苏慎言拂开她的手,哭笑不得:“是不该。人体发肤受之父母,不该拿来伤害。”他还坐在床上,她半蹲在他床边。这样的情景,让他尴尬,却不讨厌。 十一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哦,这样啊。我没父母,我的发肤,也不是父母给的。那我不砍你的腿了,可是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苏慎言暗自警惕,他想他大概快知道她缠着他的原因了。他隐隐有些期待,却镇定地问:“什么事?” “你,不许娶李琳娘。”十一严肃无比,“只要你不娶她,我就不砍你的腿。”她忐忑不安,生怕外面会再打雷。她不知道她这算不算是泄露天机。 “为什么?”苏慎言极为疑惑,转而又苦笑,“你认为我还有机会吗?不是你做的好事么?让李大人彻底厌弃了我……” 十一螓首低垂,不敢去看他,低声道:“你也别问为什么,问了也不告诉你。” “我总得知道我被羞辱的原因吧。”苏慎言闭上了眼,那只绣鞋仿佛又在他面前晃动,李尚书那愤怒的眼神,李府下人的指指点点……竟然都是她做的。 “你放心,两年后我就告诉你。说啊,你答应我,不再想着李琳娘。” 苏慎言忽的一笑:“不会是因为……”他幼时听乳母讲过,有些妖精喜爱凡间男子,总缠着他们,洗衣煮饭,悉心照顾。他暗忖,他是不是遇上了这样的妖精。不然,她为何不要他娶别人,为何偷偷到他房间掀他被子?他本是要取笑她的,可话未出口,自己倒先红了脸。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他……苏慎言摇摇头,他心中自有佳人,别人再好,与他无关。 十一看他脸色红红白白,甚是有趣,又戳戳他的脸:“因为什么?嘿,我才发现你长的还挺好看的。” 苏慎言长到十八岁,也只对李琳娘一见钟情。第一次心动的人,总归是特别的。要他不去想琳娘,他还真的做不到。可他跟琳娘已经注定今生无缘,便道:“我尽量。” 感情这种事,最是勉强不得。他口中说着尽量,可脑海里浮现的是上元节时,李家小姐那清浅的笑意。想到要把李家小姐的倩影完全从心里抹去,他的心隐隐作痛。他明明是该恨眼前这个妖精毁他姻缘的,可不知何故,他竟恨她不起来。 十一乐不可支,定睛看去,那红线更淡了,像是一碰就断的样子。看来距离成功之日不远了。她大喜之下,伸臂抱了抱苏慎言,笑道:“苏慎言,你真好。” -- 第7页 苏慎言的脸腾地热了,像是一片松软的羽毛划过心间。他这十八年来从未有过与女子如此亲近的经历。方才她的呼吸就在他颈边,热热的,他心头酥麻一片。琳娘的眉眼在心头一晃而过,他心中一凛,暗道不该。 他僵了片刻,才想起伸手推开她。还未来得及有动作,绿光一闪,那女子却消失不见了。 空气中还浮动她身上的气息,可她却没了踪迹。苏慎言有些失落,轻声唤道:“妖精,妖精……” 他还不知道她的名字呢,也不晓得她还会不会再出现。 “二公子,夫人来看你了。” 心思微转间,便听到丫鬟在门外的声音,由远及近。 苏慎言精神一震,原来不是她要躲他,是有外人来了啊。自己不是外人,这个认知让他莫名生出一些喜悦。 安平侯的夫人陈氏进来后见儿子气色虽不算好,但精神极佳。她略略放了心,也不敢提儿子求亲被拒的事。两人闲话一阵,她叮嘱儿子好好养病,便起身离去。 苏慎言一直盯着床脚,那个穿着绿衣裳的妖精却再也不曾出现。 十一可不理会这些,她所关心的是,席况到京城郊外了!她本以为席况脚上此刻是空的,谁知那小子居然已经牵上了公主。拆! 新的命谱上写的清清楚楚,席况是在琼林宴上被皇帝赐婚的。在此之前,他并没有见过公主,更遑论跟她有情爱纠葛了。所以,如果在琼林宴之前,席况已有了私定终生的未婚妻,皇帝定然不会逼人背信弃义。那么,席况和公主的姻缘线便不拆自断了。 两天以后,十一终于见到了真正的席况。 那是一个非常出色的男子,身量颇高,风姿特秀,面如敷粉,唇若抹朱。他戴方巾,着长袍,书生气息十足,虽然风尘仆仆,脚上的鞋子也有些磨损了,但是一双眼睛湛然若神。 十一在尚书府的房顶上居高临下望着他,一直望向他眼睛深处,这是一个有梦想的人。他应该在仕途上有自己的建树,他应该成为一代强臣,而不是被招为驸马,只能寄情诗词。 席况上京赶考只带了一个书童,那书童年纪不大,看起来反倒是席况照顾他的时候多些。席况的父亲还在京城时与李尚书过往甚密,两家有通家之好。后来席况的祖母过世,席父携妻儿回了老家。中间几多变故,席家竟是十年不来京城。 如今,席况入京赶考,自然是要拜会李尚书的。李尚书作为世伯,坚决留席况居于李府,准备考试。席况推辞不得,住进了尚书府。 这样一来,席况和琳娘的距离是拉近了不少,但两人依然没有交集。 李尚书因为苏慎言的前车之鉴,深感人不可貌相,对席况也抱有警惕之心。他早时还曾动过让两家小儿女婚配的念头,然经过苏慎言这个插曲,他也不敢贸然行事了。尽管两家有通家之谊,他也不曾叫自己的小女儿出来会客。是以,席况住入李家多天,竟是不曾见过琳娘。 若按照原本命谱所写的那样,两人在花园偶遇,天雷勾动地火,缔结良缘也非难事。只是,偏偏这个小时空,是牵错了红线之后的世界,杜绝两人在一起的任何可能。今年的春天来得格外迟,后花园荒凉一片,他们自然不可能没事跑到花园吹冷风了。 十一坐在琳娘房内,百无聊赖地看着嫩黄的迎春花。这花还是细心的丫鬟放在暖房里照顾才开放的,为这沉闷的房间里添了一些生机。 琳娘放下手中的绣活,曼声说道:“翠歌,你把窗子打开,给屋子里的气味放放。这香太浓了,熏得我脑仁疼。” 不用翠歌行动,小丫鬟早已支开了窗。 翠歌替琳娘轻柔地揉着脑袋,悄声道:“小姐,你还记得席家公子么?” 琳娘闭着眼:“多年没见了,不记得了。你提他做什么?” 翠歌笑道:“小姐有所不知,我听前院的红袖说,那席公子一表人才,文章也做的好,连老爷都赞不绝口呢。小姐这般貌美,也只有那有状元之才的席公子才配得上呢。” 琳娘没有搭话,而是扬声问小丫鬟:“雀儿,你去看看我的药好了没有。” 雀儿应了一声,领命而去。 琳娘这才说道:“翠歌,如今你也大了,心思也多了,竟是连规矩都不守了,这话都敢说出来,也不嫌臊得慌。我乏了,要去榻上歪一会儿。”她说罢,横了翠歌一眼,款款起身,斜倚在榻上,闭目养神。 “小姐,”翠歌面色尴尬,“奴婢不也是为了小姐着想吗?别人像小姐这样的年纪,只怕早就……夫人疼小姐,不想小姐早嫁,可也不能耽搁小姐的终身大事啊……” 琳娘豁地坐起,沉声喝道:“翠歌!” 翠歌脸色发白,垂手而立,口中犹道:“小姐,奴婢只是……” “这话别让我再听到。”琳娘翻身背对着翠歌,“我的事情自有太太做主,还轮不到你操心。” 翠歌叹了口气,将琳娘绣到一半的绣活收拾起来。她自己搬了小凳子坐在琳娘脚边,小心翼翼地给小姐捶腿。看样子小姐是真的动怒了呢。 十一盯着琳娘的绣活,突然计上心头,有了! 作者有话要说: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看过来看过来 ☆、才子佳人相见欢【四】 绣帕上绣的绽放的花朵,色泽鲜亮,栩栩如生。 -- 第8页 十一心道,没有花,变作花不就行了?天这么冷,牡丹开放,肯定是异象,恐怕整个尚书府都会轰动,那么席况和琳娘应该也会去吧? 十一站在花园暗自祈祷:“百花主,各位神仙大哥,就当没看到我。我知道按时令,花不该开。不过,这不是主时空,就容我小小放肆一次。我只开一会儿,只用我自己,不影响别的花……” 忐忑不安地等了一会儿,并没有见哪位神仙出来阻止,她也渐渐胆大起来,小施法术,变作本体。她看看四周,园中只开这么一株绿牡丹也不好,索性再施个幻术,使满园牡丹怒放。 月光下,花园里花团锦簇,美不胜收。 看着满园春光,她不觉喜笑颜开,一时间仿佛又回到了风华殿外。那时候,姊妹们站在一起,还不懂修行为何物,只管仰着脸笑,汲取雨露光辉,吸收仙界精华。当时的她们真快乐。 这天早晨天还没亮,尚书府的园丁安伯像平常一样去修剪草木。他揉着惺忪的睡眼,拖着步子走进花园,眼前的场景让他愣住了。 “这,这,这……”他一激灵,睡意全无,“这……” 安伯退后几步,没看错啊:“这开,开花了?” 看园子的婆子从角门边的房子走出来,碰头乱发,还没有系裙,嚷道:“大清早的,嚷嚷个什么啊……这,这……”她也惊讶地张大了嘴。 还是安伯先反应过来,道:“还不去告诉大奶奶?这是大吉之兆啊。” 那婆子也不管自己还未梳妆,能在主子面前露脸的机会不多,可得好好把握,她匆匆忙忙就去禀明大奶奶。 李家大奶奶,即琳娘的大嫂听闻之后不敢怠慢,遣身边的大丫鬟墨竹去园中看了看,得知属实后,连忙禀明婆婆。 须知花开皆有时,牡丹在一夜之间提前开放,在李家人看来定是上天降了什么征兆。李夫人王氏也不将它看做内宅之事,特意讲于李尚书听。 不多时,李家上上下下全都知道牡丹开满了后花园,花开艳丽,芬芳馥郁,全都涌来看这奇景。 李尚书不知吉凶,甚至还专门写了奏折,奏明圣上,希望引起重视。 十一本来还偷偷笑个不停,谁知事情越传越远,似乎闹得有些大了。她听到风婆婆说,此间的皇帝闻言深感兴趣,想要摆驾李府,特来观赏呢。好在安全起见,陛下不曾亲临。 风婆婆说着好笑,十一却暗叫不好,人间能人不少,若是把她当做妖精作祟可十分地不妙了。 不过唯一能让十一觉得这计谋并非一无是处的是,席况和琳娘还真的都来了后花园。然而,当时园中人极多,他两人并无交集,更不曾攀谈,急得十一差点按捺不住化成人身去给他们引荐。 好在热情的风婆婆帮了她一个忙,风婆婆鼓足劲儿,吹掉了琳娘遮面的蒙衣,又锲而不舍吹到席况手上。 琳娘惊慌地去寻蒙衣,恰好对上席况疑惑的眼神。四目相对,琳娘低下了头,连耳根子都泛着红意。 十一在旁边也看不出两人是否一见钟情,她对风婆婆的战斗力既爱又恨。风婆婆在吹掉蒙衣的同时,将琳娘吹得头发散乱,她簪在鬓角的迎春花也掉了几个花瓣。这样婉约而颓然的美,也不知道席况能否欣赏的动。 席况态度自然,并无一丝尴尬之色,仿佛再正常不过。他上前两步,对琳娘施了一礼,规规矩矩交还蒙衣。 琳娘并未伸手去接,她还了一礼,嘱咐翠歌去接了过来。 众目睽睽之下,他们只是笑笑,并未进一步交谈。 十一好生遗憾,如果只有他们两个知道花开就好了。 李夫人忽然开口说道:“琳儿,你说你学画也学了那么多年了,这样的美景怎么不画下来?” 琳娘一怔,继而施礼道:“是,女儿知道了。” 李夫人笑道:“这般吉兆,也不知道要落在谁身上。” 李家二奶奶是席况远房的表姐,兼之两家有通家之谊,是以也不大忌讳,便凑趣道:“我听说先帝爷还在世时,曾夸牡丹花是状元花,想来住在咱家的席表弟这次大比要中状元了。” 李夫人拍拍她的手臂,笑道:“有理,有理。”她又指着席况道:“席家侄儿,你每日攻读,看来状元是跑不了了。” 席况忙道:“伯母说笑了,久闻牡丹主富贵,定是李家富贵长久之意。” 李夫人笑得合不拢嘴,直夸席况会说话。 琳娘借着掠发的机会挑了挑眉,似笑非笑。适逢席况目光转到,尽收眼底。琳娘心内尴尬,背后取笑他人非名门闺秀所为,而且还被人抓个正着,她别过脸去,佯作无事。 从席况的角度,看到她完美的侧颜,睫羽低垂,鼻梁高耸。在阳光的映衬下,她白玉般的脸颊透出珊瑚之色,美得不可方物。席况一阵恍惚,心道:“人都说书中自有颜如玉,可真是假话,书里面怎么会有这等绝色?” 清风拂过面颊,席况一凛,忙将文章在心头滚过一遍。他斥责自己,怎么这般糊涂?大比在即,偏偏生出这旖旎绮思,不该不该。 阳光正好,微风阵阵,李夫人便命下人在园中的八角玲珑亭里摆了席,与众人共同赏花。 内眷颇多,春闱将近,席况不好久留,便匆忙告辞回去温书了。 亭子里莺声燕语不断,似乎春天真的来了。 -- 第9页 琳娘身子娇弱,吹不得风,才捱了一会儿,就两颊殷红,美目微饧,说声得罪,被翠歌扶着回了闺房。 男女主人公都不在,十一在这儿也甚感无趣,捏个诀,随着琳娘悄然离去。 翠歌扶琳娘回房,放下窗子,给她沏了杯安神茶,捏着她的肩,小声道:“小姐,有些话或许你不爱听。可我还是想说,那席公子你也见过了,可知我所言不虚。小姐可有什么想法?” 琳娘啪地一声放下杯子,冷声道:“翠歌,你再胡言乱语,休怪我不顾情分。你也不愿意我回了太太,撵了你去吧?” 翠歌脸色苍白,跪在地上,抬起头,直视着琳娘:“小姐,奴婢并无恶意,只是小姐今年已经一十八岁,别的姑娘家……小姐……”她拽着琳娘的裙角,语气哀切:“奴婢自小跟着小姐,何曾有过歹念?小姐真的要撵了奴婢吗?” 琳娘垂眸:“翠歌,你从四岁起就跟着我,我待你自是不错的。可如今你人大了,心也大了,我是万万留你不得了。” “小姐,我……” “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你想让我将来有个好良人。”琳娘也蹲在地上,跟翠歌平视,“我一向拿你当妹妹的,翠歌,有些话你刚来的时候我就跟你说过,咱们这样的人家,最是守规矩。那些话,我不晓得你是从哪里听来的。可从今往后,你要想留下来,就得给把这起子话烂在肚子里去。若是传出去了一句,你和你家小姐,都不用再做人了。” “小姐,我……”翠歌眼中含泪,楚楚可怜。 琳娘抹掉翠歌的眼泪,柔声道:“你的心思我也知道。你且放心,我自会给你寻个好人家,让你风风光光的做人家正头娘子去。岂不比跟着我在深宅大院里舒坦?” “小姐……”翠歌摇摇头,她想辩解,可对上小姐的眼睛,却觉得小姐洞若观火。她嗫嚅着,最终什么都没说。 十一托着腮,看她们主仆互动,她也看明白了。这个小姐若是要跟人私定终身,可离不了这个丫鬟啊。翠歌容貌俏丽,爽朗大方,年纪渐长之后,怎么可能霉一点儿小心思?十一翻翻原本的命谱,的确是翠歌在其中穿针引线。人间有许多大户人家小姐出嫁带着媵妾的,难道这翠歌是想做媵妾?这可不好。 琳娘临窗绘画,翠歌在旁边铺纸研磨,主仆和睦,似乎方才的一切都不曾发生。 李家的花园极大,琳娘并不曾常到园中去,一时竟不知从何处画起。她搁了画笔,曼声道:“乏了,我去歪一会儿。” 十一看着无趣,悄悄出去,去西厢房看席况。 席况在桌边看书,口中念念有词。十一凑近一听,差点没惊叫出声。他居然一直在重复:“书中自有颜如玉”。 十一乐得直打跌,看来她的一夜花开还不错。看得出来,席况神思不宁心念佳人。她摩挲着下巴,最好再出一招,让两人赶紧定情才是,时间不多了啊。 夜间,十一有了新发现,琳娘足上的赤绳不翼而飞了。琳娘脚上本来与苏慎言相连,此刻红线不见,定是两人今生无缘了。 十一喜不自胜,仔细打听之下才知道,是安平侯的夫人陈氏怕儿子走不出阴影,特意向周翰林求娶他的长女。周翰林对苏慎言极为欣赏,又不曾听说苏慎言的绣鞋事件,两家合了八字,倒也妥帖,正在议亲呢。 然而,命谱上记得明明白白,苏慎言年少丧命,没有娶妻啊。这,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暮凛姑娘指出错误,抱抱 ☆、才子佳人相见欢【五】 十一百思不得其解,她在月下做法,潜入安平侯府,却见苏慎言足上空空,并无姻缘线。她翻遍命谱,恍然大悟,苏慎言和周家小姐虽然议亲,但亲事并不能成。这苏慎言的命运已经渐渐走上了正轨。他命中的确有一次不成功的议亲。现在看来,红线已断,苏慎言和琳娘今生是再无可能了。 想到任务完成了一多半,十一颇为兴奋。接下来,只消看席况和琳娘就是了。 此时已至深夜,苏慎言好梦正酣。可能是感觉到了她的注视,他猛地从梦中惊醒,坐起身来:“你又来了!” 耳房的丫鬟听见,扬声问:“公子有何吩咐?” 苏慎言闻得身边熟悉的气息,心内欢喜,忙道:“没事,没事。” 过得片刻,他压低声音:“你怎么不出来?” 反正夜间无事,跟他聊天解闷也好。十一显出人身来,坐在他床边的小凳上,轻笑道:“你的鼻子倒灵。” 苏慎言也笑了:“我可不止鼻子灵,我的耳朵眼睛都很灵。”想到这个妖精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他的笑意就止不住。 十一瞥见桌上的水果新鲜可爱,随手拿了一个抓在手中,抛着玩儿。 苏慎言披上衣衫,笑道:“你若想吃,明天我给你找新鲜的。可惜现下鲜果不多,你爱吃什么干果,我找给你。” 十一摇头:“不要,我吃风饮露就可以了,我就是觉着好玩儿。” 苏慎言难免有些失望:“这些日子你到哪里去了?也不怕被道士给捉住。万一,万一……” 十一不以为意:“怕什么,我可不怕道士。诶,苏慎言,听说你娘给你议亲呢。你可别抱太大希望啊,我估摸着这事成不了。” -- 第10页 “什么?”苏慎言吃惊之下,拔高了声音。母亲,母亲怎么…… 十一慌忙将水果塞到他口中,堵住他的嘴。 “公子?”丫鬟还没睡稳,又被惊醒了。 苏慎言拿开水果,忙高声道:“无事,你自己休息吧。” 十一站立起来,指间轻点,房中有光芒闪过。 苏慎言一把拉住她:“你又要走了么?”失落在一瞬间涌上心头,才这么一会儿…… 十一道:“不是,我做个法术,你尽可以大声叫了,他们听不见了。” 她初修成人形后,司命不愿意搭理她,扔给她许多的天书,让她自己修炼。她悟性很好,法术学的也快。然而,天界向来是以道论高低,而非以术论胜负。是以,她虽然法术高明,却仍然地位不高。当然,这些都是他话了。 苏慎言长舒了口气,却不大相信她,仍然低声说话:“你听谁胡说的?我母亲在替我大哥议亲事呢。自古长幼有序,怎么会越过大哥先来谈我的事情?更何况,何况我……”他心说,“何况我被你坏了名声,又有哪家的姑娘愿意嫁我?而且,我心中自然是有人的,又怎么容得下别人?” 可惜,他不愿当面指责十一,干脆转过脸去。 十一也猜得出他的言外之意。她用手肘捅捅苏慎言,凑近他,悄声道:“是真的。你娘怕你难过,想给你寻个媳妇儿。那个绣鞋的事情,没什么人知道的,也不算坏了你名声。”她耷拉着脑袋,柔声道:“你也别怪我,我那也是没法子的事,我跟你道歉好不好?” 苏慎言冷哼一声,并不理她。 十一看他大概是恼了,拿了桌上的水果递给他,说道:“苏慎言,苏公子,苏好人……我都给你道了歉了,你还要怎样?呶,这个给你吃。” 苏慎言身子一动不动,瞧都不瞧她一眼。 十一历来费心讨好的只有司命一个,见苏慎言不言语,她也感到没意思,便懒懒地放下水果:“那算了,我走了。事先说好啊,你也别抱太大希望了,这次婚事也成不了。” 她起身欲走,衣服却被苏慎言拉住。 苏慎言神色不动:“你又要做什么?” “我回去啊,哦,那个啊。我这次什么都不做,我也没工夫做。我是怕你现在希望太大,将来会失望。” “只要你不使坏,我就不会失望。”苏慎言本是拽着她衣服,触手之后,见料子柔软,不觉多摸了一下,暗自称奇。他家里有御赐的布料,恐怕也不及她身上所着。妖精的世界果真与人间不同。 “我才不使坏呢,也用不着我使坏。”十一这次底气很足,周小姐的脚上连的另有他人,跟苏慎言可没有一丁点的关系。 苏慎言对这婚事并不在意。他既已无法与李家琳娘结为连理,那么天底下其余的女子于他而言,也无甚分别。成与不成,又有什么打紧呢? “妖精,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苏慎言还没有松手,他生怕一松手,这个妖精就又不见了。虽然她坏他姻缘,但他竟是恨不起她。 十一微怒,她一把拍掉苏慎言的手:“谁是妖精?谁是妖精?我是神仙!” 苏慎言摸摸红肿的手,微微一笑:“好啊,那小神仙,你叫什么名字?” “神仙的名字岂是你等凡人能知道的?”十一歪着脑袋,“算了,我还是告诉你吧,不过,你不准记住。” 苏慎言故意说道:“那可不行,我这人记性一向很好。” “那我不说了。” 苏慎言“呀”了一声,露出失望的神色来,叹道:“那我只有自己猜了,是叫老鼠?还是蜘蛛?或是□□?哦,对了,我听说小狗也是会成精的……” 十一顿足:“才不是哩,我可不叫小猫小狗。十一,我叫十一。”她的名字教她感伤,她一直记得自己得名的那个场景,他到底是不大欢喜她。 尽管是在黑暗里,她娇嗔的模样苏慎言还是看的清清楚楚。他虚掩着嘴清咳,笑道:“湜者,清澈也。泾以渭浊,湜湜其沚。依者,轻柔也。昔我往矣,杨柳依依。湜依,倒是个好名字呢。” 十一知道他方才说的是诗经里的句子,她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解释她的名字。她有些喜意,又有些羞窘,低声道:“不是你说的湜依,就是十一的十一。他给我取名字的时候,可没像你这样想这么多。” 其实苏慎言方才也带了些卖弄的意味在其中。少年儿郎,在异性面前,不自觉得都想展示自己更好的一面。看着十一微红的脸,他隐隐有些得意,又道:“那你何不索性就改了名字?反正你说你是妖精没有父母。” 十一摇摇头:“不改,我就爱这么叫。”名字好与不好,都是他赐予的。 察觉到她情绪低落了下去,苏慎言忙道:“你不改也算了,名字总是陪人最长久的。” 十一道:“我真的要走啦,有时间再来看你,跟你说话真有趣。” “你……”苏慎言心下暗惊,不知不觉竟已过了这么久了。 十一看他落寞的样子,心下不忍,拍拍他肩膀道:“诶,苏慎言,你莫难过啦。好好陪陪你父母,过得快活些。下辈子,下辈子,你肯定会有一个好媳妇儿的。” 苏慎言看着她搭在自己肩上的手,奇道:“什么叫下辈子?难道我这辈子就……是了,我名声已毁,这辈子又有谁肯嫁给我。” -- 第11页 他幽幽地叹了口气,看向十一的眼神中满含哀怨。按照乳母讲的故事,眼前这个妖精该故作害羞地说:“公子若不嫌妾身鄙陋,妾身愿意长伴君侧。” 然而,现实总不若想象美好,实际上,十一狠狠地拍在他脑袋上,斥道:“我说了,你名声没毁,绣鞋的事情只有李家人知道。李尚书又不是爱说人闲话的。你唠叨个什么?再说了,我当时不也是没办法吗?我总不能看着你娶琳娘吧?再叨叨,下辈子也不让你娶媳妇儿。” 这话她说得心虚,她可不敢再牵错红线了,一切还得看他的命。 苏慎言苦笑。 十一又道:“好啦好啦,我真的要走了。”说真的,跟苏慎言说话还是很开心的,可是,她还有她的事情要做。 房间里又只剩下苏慎言一个人。他眼睁睁地看着她的身影消失不见,心底浮起淡淡的惆怅。他是家中次子,父母看重大哥,宠爱小弟,他在家中地位尴尬。他人聪敏,在京都也有才名,可惜偏偏那都不是他想要的。如果可以,他真想如同那个妖精一般,随心所欲,无忧无虑。 月光透过窗棂照进来,给房间披上了一层银纱。沙漏里的沙子缓缓泻下,带着时光静静流淌。偶尔可以听到风吹虫鸣,苏慎言枕着自己的手臂,看着床顶暗金色的床幔,默默地,看了一夜。 次日,席况和李琳娘的关系有了一次飞跃,当然这其中翠歌功不可没。 翠歌如同所有才子佳人话本中的丫鬟那般一直致力于加深小姐与书生之间的感情。她先是失手打翻碎了砚台,污了小姐的妍罗裙,又在替小姐清理污渍时,一反常态地手忙脚乱,弄脏了上好的宣纸。 琳娘微怒,也不要翠歌陪伴,自行去换衣裙。 翠歌愧疚,向寄居在西厢房的席况借了成套的笔墨纸砚。席况得知原委,将自己的湖笔徽墨端砚宣纸大大方方地赠予小姐。 席况倒是光明磊落,也是报答李家借住的情谊,至于他心底是否还有别的心思,外人就不得而知了。 关于翠歌的动机究竟为何,十一并不关注。她高兴的是,不管翠歌是有意还是无意,这私相授受的第一步算是迈出来了。有谁规定,必须得送手帕香囊之类的? 琳娘见到这笔墨纸砚,秀眉微蹙,十分不解。翠歌主动向席况讨借的事情是瞒着琳娘的。蓦然收到并不相熟的人赠送的文房四宝,而且还都是个中上品,琳娘自然受宠若惊。然而,来而不往非礼也。既然人家送了礼,总归是要还礼的。听说席况读书辛苦,她便命丫鬟将她喂养了多时的鹦哥连同笼子一起送给席况解闷儿。 作者有话要说: ☆、才子佳人相见欢【六】 席况和琳娘的互赠礼物,瞒不过内宅之主李夫人。李夫人感慨一番,说道:“他们兄妹感情倒好。都十年不见了,也还记得小时候的情意。”算是给他们的行为明确了性质。李夫人的默许,客观上为他们接下来的往来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李夫人有自己的想法,她的女儿是京城一等一的美人,必然是要配给一等一的男子的。这席况如今看着是个好的,却不知是不是绣花枕头。不妨就先这么相看着,也不必定下。等到他金榜题名,一切再说也还来得及。 却说琳娘那只鹦哥是被揉过舌头的,聪明伶俐,学人说话似模似样。翠歌在内室劝琳娘时常说:“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那鹦哥听得多了,竟对着席况煞有介事地地:“唉,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 席况暗叹琳妹妹养的雀儿都灵气逼人。不知怎的,他竟生出一个奇怪的念头来:这鹦哥重复这一句,是不是琳妹妹刻意为之?是故意念给他听的? 这想法一旦生成,就压不下去。夜间,席况闭上眼睛,眼前便是琳娘似笑非笑,她娇笑道:“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她脸上未覆蒙衣,秀发微微散乱,肤若凝脂,目似点漆。他心神激荡,一面告诉自己不该这样亵渎了人家清白姑娘;另一方面,他却笃定,她心里也是有他的。得佳人青眼,他难免有些飘飘然。 席况低低地喟叹,也不惊动书童小厮,起身下床,掌灯,铺纸研磨,笔走龙蛇。不多时,琳娘已跃然纸上。画中人拈花微笑,宛若仙子临凡尘。席况看着自己的手,上面似乎还残留着她蒙衣的清香。席况有些醉了。 待十一后知后觉地察觉到他们之间质的变化,他们的脚上已经有一根似断非断的红线了。形势一片大好啊。 席况读书颇杂,收藏极丰,知道琳娘要绘画,特将他好不容易寻得的前朝一位写意名家的绘画心得赠与琳娘。 琳娘收到之后,自是满怀感激。她德言容功俱佳,为答谢席况的赠书之情,亲自下厨做了精致的糕点,遣人送给席况。 送糕点的是翠歌,翠歌心下欢喜,偷偷将琳娘常用的一方丝帕拿在手中,连同糕点一起放在了席况桌边。 席况一眼便看到了丝帕,他抑制住激动,从容地将帕子笼到袖中。他似是漫不经心地道:“近几天在屋里闷得慌,明天想到园中走走,不会冲撞了小姐吧?” 翠歌笑道:“那可不会,小姐忙着画园子,忙得很。”她放下食盒,缓步离去。 十一目睹了这一切,真想抱着翠歌转上几圈。这种丫鬟,虽然要不得,可是在这个时候,实在是太有用了。 -- 第12页 不出十一所料,翠歌绝口不提帕子和席况去逛园子的事情。只说席况收下糕点,十分客气。 琳娘闻言,若有所思,看来是自己想多了。放下悬在心头的一件大事,她继续作画。微风和煦,她却有种说不出的烦闷。 次日清晨,琳娘给父母请过早安,陪母亲用过早膳。席间,李夫人笑道:“你这么惫懒,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把园子画好了给我?” 琳娘忙起身告罪,连吃饭也没了心情。 用罢早饭,琳娘懒懒的,任由翠歌扶着。她悄声道:“我明明不擅工笔,还偏偏要我画园子。若是写意画,我可以画上许多呢。” 翠歌笑道:“小姐不妨去园中看看,好生把园子记下来。我听人说,那画竹子的人在画竹子之前,心里头都是有个竹样子的。小姐要不也学学?” 琳娘掩口而笑:“你这蹄子,好生说话。什么画竹子的人,那分明是胸有成竹。也罢,你都这么说了,我们就去园子里瞧瞧。那牡丹提前开放,也不知花期几何。” 十一在暗地里看得直点头,这个翠歌,恐怕专职的冰人也不过如此吧。接下来的莫非就是传说中的才子佳人私会后花园?好期待啊。 琳娘似是没看到翠歌的紧张,缓步走进花园。 院中牡丹花开得正艳,琳娘叹道:“天降异象,也不知应在哪里。” 翠歌笑道:“管他应在哪里,总归是好兆头。” 琳娘才转了一会儿,便去了八角玲珑亭。这亭子地势颇高,可俯瞰全园,记下园中各处风景,十分便捷。 翠歌陪着小姐说话,可眼睛却四下瞟动,暗自祈祷席公子早些过来。她嘱咐了看园子的婆子,园子的角门是开着的,方便席况从厢房过来。 不多时,席况走了过来。他特意换上了云锦坊时兴的衣衫,头上方巾整整齐齐,风流俊彦。他手里还持着一卷书,远远望去,果真是翩翩浊世公子。 翠歌看在眼里,对小姐道:“小姐,这园中似是起风了,小姐稍待,我去帮小姐拿件披风过来。” 琳娘居高临下,一眼便看到了那边的席况。她心下不安:“翠歌,我与你一同回去好了。留在这里,不大……” “小姐等会儿,一会儿就好。”翠歌也不给小姐机会,快步走出了亭子。 小姐自幼秉承闺训,行动皆有仪态,自不能如同丫鬟那般疾走。琳娘唤了翠歌几声,不见回应,她叹了口气,只得作罢。 然而席况此时却踌躇不定,不敢上前。琳娘亦不会出言相邀,两人遥遥相望,竟是不曾说上一句话。 十一在暗地里看得焦急,再这么你看我,我看你地看上一会儿,那取披风的翠歌也要回来了。人家丫鬟给他们制造个机会也不容易啊。你们不主动,我就再给你们机会。她默念咒语,呼风唤雨。 顷刻间,原本一碧如洗的空中乌云滚滚,电闪雷鸣,豆大的雨点劈头盖脸打了下来。十一撑着伞站在雨中,笑得仿若狡猾的狐狸。 琳娘心惊,这样的雷雨天气,不该是盛夏才有的吗?不过现实不容许她多想,透过雨雾,她看到席况的衣衫很快被打湿。她忙开口唤道:“席家表哥还是来躲躲雨吧。淋了雨对身子可不好。” 席况浑身湿透,眼角的笑意却遮都遮不住。他也不急,还在雨中向琳娘施了一礼:“多谢琳妹妹了。” 雨水顺着他俊逸的脸庞滚下,划过脖颈,流入胸膛。 琳娘忽然面红耳赤:“这亭子又不是我一个人的,感谢的话还是等会儿再说吧。要是让父亲知道,我让你淋雨生了病,误了你的大事,可不得了。” 席况笑道:“是是是,琳妹妹说的是。”说话间,他也进了亭子。 李家的八角玲珑亭,重点便在玲珑二字上,小巧而精致。年轻男女在下雨天同处于亭中,这亭子就愈发显得狭小而逼仄,连气氛都变得旖旎而暧昧起来。 十一初时见李家花园并非只有这个亭子是避雨场所,还曾担忧这计策不能成功。看来是她想多了,这两人十分地上道啊。 席况不顾身上兀自往下滴的雨水,对着琳娘深深一揖:“叨扰妹妹了。” 琳娘局促不安,身子微微扭动:“我自赏我的景,你且避你的雨,又有什么叨扰不叨扰?席家表哥太见外了。” 四下无人,席况又笃定琳娘思慕自己,少年才子便显了本性,他宽了外衫,出言调笑道:“现在自然见外,待成了内人,说是贱内也不迟啊。” 琳娘闻言身子直颤,她又羞又气,眼泪在眼眶中打转,豁地站起身来,怒道:“你居然如此羞辱于我,我,我,我告诉太太去。”说着也不管外面的滂沱大雨,竟是要往雨中冲。 席况大惊失色,自悔失言,忙伸手抓住琳娘玉臂,说道:“是我的错,妹妹千万别拿自己身子过不去,是我说错了话,妹妹要打要骂都没关系。可是下了这么大雨,妹妹这么娇弱的身子,往雨中走这么一遭,定会生病的。那我就,我就……” 一向口齿伶俐的席况也手足无措,又道:“是我说了混话,不然妹妹割了我的舌头去。” 十一在旁边急得只想踹他两脚,这个席况也忒不争气,白瞎了这么好的机会。她撑着伞飘到亭子里,思索着对策。 琳娘嗤笑:“说了混话就割舌头,你抓了我的手臂,是不是要我削下臂膀啊?”她脸带红晕,别过脸不去看席况。 -- 第13页 席况一怔,继而明白过来,却故作失落地道:“也不用,又不是妹妹的错,削了我的便是了。反正没了舌头,不能说话,或者也没什么意思。这手臂要不要都没什么区别了。” 琳娘忙道:“不许!”意识到自己过于激动,她又低了声音:“这事我不告诉别人就是了。你也不用割舌头削臂膀的。你们家老爷太太还指着你光耀门楣呢。” 席况忙做了个揖,深深凝视着琳娘:“那就多谢妹妹了,妹妹放心。” 琳娘脸色发红:“这可奇了?我有什么放心不放心的?要放心的是你,我把你的无礼烂在肚子里,你只管忘掉就是了。父亲说,你是状元之才,我可不能逼死一个状元。” 这两人之间堪比大戏,跌宕起伏,这看着竟是又和好了。十一略略放心,看来没了阻碍,他们之间要走到一起,还是很容易的。 琳娘忽然开口道:“奇怪,我们俩在这边,那里怎么会有水?” 十一一惊,被发现了? 作者有话要说:  黑咕隆咚跑到平房上蹭邻居家的网,希望存稿箱可以给力些。谢谢收藏。鞠躬 ☆、才子佳人相见欢【七】 席况不以为意:“妹妹这句我们俩说的极妙,可不就是我们俩吗?许是我进来时,衣服上的水不小心滴的。” 琳娘满面羞窘,嗔道:“胡说八道!什么我们俩?” 席况击掌道:“妙极妙极,这个胡说八道说的极妙。妹妹学识渊博,可知为何是胡说八道,而不是七道或是九道呢?” 见他们转了话题,十一悬着的心才放回肚子里去,她的确是太不小心了。 琳娘明明讨厌别人胡扯,却还是回道:“这里面自然是有典故的,连这个都不知道,还状元之才呢。” “我可不愿要什么状元之才。” 琳娘脱口而出:“那你要什么?” 席况深情款款:“我想要的,妹妹知道。” “知道什么?我什么都不知道!”琳娘听得,连忙后退,慌乱之下,不小心踩到了长长的裙裾,身子踉跄,站立不稳。 席况忙伸臂揽住她,郑重地道:“还不知道么?我想要的,只有妹妹一人而已。” 琳娘如遭雷击,脸色煞白,喃声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席况正想再说,远远地却听到有人呼唤:“小姐,小姐……” 琳娘见自己还在席况怀中,又惊又羞,几乎晕倒过去。 席况忙道:“妹妹莫怕,我定不会污了妹妹名声。”言毕,扶正琳娘,匆匆冲入雨雾,向声音的相反方向跑去。 琳娘一阵恍惚,方才的一切如在梦中。席况的湿衣服还放在亭子旁,琳娘大惊,也不晓得如何是好。若是被人发现,都该认为他们之间有苟且之事了。还不如两人大大方方地呆在亭中呢。 席况从角门出去,回到房内后才发现外衣落下,暗叫不好。若是被人看到琳娘独坐亭中,旁边有男子衣衫,必然对她名声有损。他本来打算中榜之后再恳请父母提亲的,如今看来还是提前吧。 然而,出乎他们意料的是,寻找琳娘的下人并未看到席况的衣服。他们带着蓑衣斗笠,手持雨伞,请小姐移步。 琳娘忐忑许久,方知虚惊一场,心内百感交集,难以言说。 这当然是十一动了个小小的手脚了。她当时看到琳娘对着那件衣服发愁,就帮她解决了这个难题。 十一不知道的是,如果没有她这多此一举的行动,她的任务就要完成了。可惜她当时并不知晓,还为自己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情而沾沾自喜。 衣衫的事情无人知晓,大比在即,席况分得清轻重缓急,他在做着最后的冲刺,儿女情长的事,便暂时搁置在一旁了。席况自认为与琳娘心意相通,等到他日金榜题名,便直接挑明。届时,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大登科并小登科,岂不快哉? 未几,圣上下旨,礼部主持会试,于二月初九,十二十五这三日举行。天下才子汇聚京师,一展多年所学。 李老夫人还带着女眷去寺庙里烧香,希望席况高中。琳娘几经犹豫,还是将求来的灵符遣人送给了席况。 席况自信满满,沉着应答。到得放榜之日,果真高中头名会元。 李家上下都来祝福,二奶奶还言说:“表弟这是连中两元了,只等到殿试的时候,连中三元那才是好呢。” 席况笑道:“承表姐吉言,那还要上天眷顾,天子垂怜才行。”他的目光逡巡,没有看到琳娘,美中不足啊。 接下来的时间,席况拜恩师,会同年,忙得不可开交,只有在夜深人静时,才能在梦中与琳娘一会。 殿试在一个月后,公主还不知道在哪里,所以十一并不担心。她早想好了计策,因为怕席况忙于交际,忘了琳娘,她夜夜做法,让琳娘入席况的梦。她就不信了,佳人夜夜在梦中,席况会不心动? 席况确实坚信,自己对琳娘情根深种,非卿不娶。况且他对她说过那种轻薄的话,他又不是那等寡廉鲜耻的人,他是真心实意将琳娘当做自己未来妻子的。 成竹在胸,十一已经在畅想任务完成之后的美好生活了,想起多日不见的苏慎言,就去跟他道个别。 她再一次踏月而来,却发现苏慎言卧房边的耳房没了守夜的丫鬟,不由地奇怪:“你怎地不要丫鬟了?” -- 第14页 苏慎言这些日子一直和衣而卧,此刻直接坐起,笑道:“你这些日子到哪里去了?这么冷的天,你过来冷不冷?要不要到床上焐一会儿?你瞧,这桌上放的是什么……” 十一可没兴趣听他喋喋不休,她早看到了桌上的干果,她也不吃,只管拿在手中把玩。她玩性大发,兴高采烈:“我啊,我去当媒人去了。我还见了新任的会元,年轻英俊,可一点都不比你差呢。诶,你为什么不去参加考试啊?” 苏慎言脸色微变,眼底的笑消失不见。新的会元他知道,叫席况,目前就住在李尚书家里。那个男人风流俊彦,壮志满怀,是他一生都难以企及的。苏家是世家大族,家中自有规矩,每一代只能有一人入仕,这一代是大哥苏谨知,苏慎言此生是不能参加科考的。 十一将一颗桂圆丢到他怀里,奇道:“苏慎言,你怎么了?不开心啊。是不是我说错了什么?”她眨巴眨巴眼睛,又道:“我这个人最不会说话的……” 苏慎言的寿命只剩下两年,而且因为她的缘故,他最后两年可能都处于情伤中。对他,她不由自主地便带了一些怜惜。何况在这个时空,她真正认识的只有苏慎言一人。 苏慎言默了一会儿,方道:“没什么,周家小姐退婚了。” “哦。”十一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站在他身边给他捏肩,小声道:“啊,你别难过啦,那周小姐你也没见过,她也不喜欢你,不嫁给你也好啦。” 苏慎言看着她:“你都知道?” “那当然,任何事都瞒不过我的。”十一松开他的肩,撕扯着他的脸,道,“苏慎言,你别难过啦,你要开开心心的,我才能放心离开啊。” 苏慎言一把拂开她的手:“你,要离开?你要回妖精的世界?”声音中带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 十一挺秀的鼻子一皱一皱:“这个事情没法给你解释。你放心,就算我走了。就凭咱们俩的关系,你死的时候,我一定会来看你的。” 苏慎言哭笑不得,他握了握拳,似乎做了一个重要的决定。他从怀中拿出一个精致的手镯,递给十一。 十一看着他,摇摇头:“给我吗?我不要。夙止说,这个叫手镯,是表明手足情深的。我跟你又不是姐弟,我不要。” 苏慎言脸色一僵:“谁跟你说这是手足情深的?再说了,什么姐弟?就算是手足,我也比你年长。不是,我只是看这个……”他不由分说将手镯套在十一如玉的皓腕上。 十一摆摆手:“夙止说的啊,他说人间送礼有讲究的。同心结代表永结同心,手镯表示手足情深。你给我也没用的,我又带不走……诶,你怎么了?”她褪下镯子,放在苏慎言头顶,仔细端详。 苏慎言面无表情,只拿眼睛对着她。他的眼睛很漂亮,一望无底,那纯粹的黑色让她想起了风华殿的黑曜石。 十一的心蓦地一软,她拿下玉镯,放在他手里,将他的手合上。她在他身边坐下,说:“好啦,好啦,不是姐弟就不是姐弟啦。我都好几千岁啦,还比我年长……” 她小声嘀咕,苏慎言无奈,两人的思维根本不在同一点上。他犹豫着,试探着,用手背碰碰她乌黑的发。一碰之下,像是碰到了火焰般飞速将手移开。 十一察觉:“你做什么?哦,你看上我这发簪了对不对?”她随手拔下头上的乌木簪子,放到苏慎言手中。她有些得意:“你喜欢,送给你好了。嘿嘿,你瞧这到底是什么。” 苏慎言定睛细看,见是一截树枝。 十一嘻嘻而笑:“呶,吓着你了吧?诶,你知道那天那只鞋子是什么吗?” 不提还好,她刚说起绣鞋,苏慎言便变了脸色。他强压怒火,尽量冷淡地问:“是什么?” 十一却不愿回答这个问题了,她站起身来,在房中东瞧西看。 苏慎言没好气地问:“你找什么?” 十一道:“我想找笔墨纸砚啊,我都要走了,总得给你留点什么,也不枉我,不枉我认识你一场。” 苏慎言道:“这大可不必,你走了我烧香拜佛谢天谢地还来不及,用不着纪念。” 十一心道:“我可没想过让人纪念,我是想着我好歹来人间一次,还是隐身来的,从来都不会有人知道我曾经来过。” 她神情落寞,觉得自己还挺可怜的。 苏慎言看在眼里,说道:“看你这么可怜,我勉为其难同意就是了。你会做什么?写字?画画?妖精也会写字绘画吗?” 十一习惯了他的妖精称呼,也不以为意:“你活个几千岁试试,还有什么学不会?我会的可多了,夙止说我就算不能成为画师,也能成为好画匠。” 苏慎言失笑,不防手中握紧的树枝被她抽去。 十一口中念念有词,只见暗芒闪过,她将一物放入苏慎言手里,笑道:“好啦,这次也不欠你啦。夙止说,人人都应该有爱与被爱的权利。现在我把你爱人的权利还给你了,你别客气。我走啦。” 苏慎言目瞪口呆中,她已消失不见。看着她留下的东西,他摇了摇头,轻轻笑着攥在了手里。 作者有话要说:  一直觉得古代才子佳人话本中女孩子牺牲比较大 ☆、才子佳人相见欢【完】 尽管房中光线不足,苏慎言仍然看得清楚,那是一个精致的木雕。雕刻的是李家小姐琳娘,她嘴角微扬,栩栩如生,一如初见。 -- 第15页 苏慎言闭着眼睛坐在床边,等到天快亮时,才将木雕和玉镯一起放入怀中。 这两个物事一直陪伴他,直到生命的尽头。 很快到了三月,天子亲自主持殿试。席况胸有丘壑,仪表堂堂,深得圣上赏识,被钦点为头名状元,应了李家二奶奶的话,连中三元。席况披红挂绿,打马游街,一时之间风光无限。 三日后,皇上设琼林宴,请百官并前三甲。 十一不大放心,捏个诀一直尾随着席况。胜败全在此一举,实在不行的话,她不介意附身席况,替他作答。 席况脚上现在是有两条红线,必须把公主那一根给拆了。 酒过三巡,席况已有些醺醺然。宴上有美人起舞,舞姿翩翩。席况和身边的探花郎低语,那探花郎精神倒好,正说到自己被榜下捉婿,好生意气风发。 上座天子却问到:“不知道状元郎家里都有何人?” 席况心里咯噔一声,酒意全无。他突然想起他最近做的一个梦来。这几天来,他总是做两个梦,梦境交缠,似真似幻。其中有个梦里场景跟现在一模一样。他是怎么回答来着? 哦,是了。梦里,他起身回道:“回禀陛下,臣家中除了父母再无他人。” 梦里陛下抚掌大笑,竟将皇后所出的晋阳公主赐婚于他!皇帝金口玉言,席况拒绝不得,只得尚了公主,做了驸马。他无法施展自己的政治抱负,只能做一词臣。公主貌美却骄傲,两人相敬如宾,貌合神离。公主无子,他既不能休妻,也不能纳妾,他席家这一脉,竟是从他这里绝了…… 席况冷汗涔涔,如果那真的是个梦,那这梦也太真实了些。 皇帝又重复了一遍:“席爱卿?” 席况咬了咬牙,离席而跪,恭敬地道:“臣家中有父母高堂。” 天子的旒冕遮住了皇帝的表情。在场诸人只听到皇帝从鼻孔里“嗯?”了一声。 十一在旁边着急,忍不住施了法术。虽然是小时空,但皇宫龙气甚重,她在这里施法,风险颇大。但为了能够成功,她也顾不得许多了。 时光在一瞬间静止不动,席况眼前忽然出现了许多画面。是了,那是他最近反复出现的另一个梦。梦里他跟琳娘私定终身,子孙满堂幸福美满。他以普通臣子的身份,一步一步,逐级上升,封妻荫子,光耀门楣。 在那个梦里,也有这样的场景。皇帝问及家中何人时,他懵懵懂懂向皇帝请求赐婚。皇帝见他坦白可爱,不但不加责怪,反而遂了他的心愿。 席况心中有了决断。 时光无声无息地流过,席况大大方方地道:“回禀皇上,虽然现在只有父母和臣三人,不过,在臣心里,臣心中还有另外一个家人。” “哦?”皇帝来了兴趣,身子微微前倾。 席况道:“臣心中有一名女子,想恳求皇上赐婚。”席况说的轻松,可是手心已隐隐有了汗意。 皇后唤了一声:“陛下……” 皇帝摆了摆手,笑问席况:“哦?是哪家千金?莫非席爱卿也是被榜下捉婿给捉走了?” 有轻微的笑声。 席况脸上带了点笑意:“回皇上,是李家表妹。臣幼年时,随祖母到李家做客,当时少不更事,曾戏言长大后要求娶李家表妹为妻。后来丁祖母忧,臣随父亲回了青州老家。十多年不曾相见,今岁进京,借住李家时,恰逢园中牡丹花开,臣对表妹……” 他默了片刻,似乎有些羞窘:“也不知何故,风吹落了表妹的蒙衣,不偏不倚吹在了臣手中。臣想,或许这便是天意吧。”他目光逐渐坚定:“所以,臣恳求皇上赐婚,臣在此发誓,定然一生一世敬重她,呵护她,不让她受半点委屈。” 李尚书的脸色非常难看,从皇上开口问出第一句,他便知道皇帝约莫是要指婚。这席家小子,也忒没眼色了,而且还把琳娘给牵扯了进来。他倒不知道,这小子竟对琳娘动了心思。 皇帝神色莫名:“你是说,你们私定了终身?” 李尚书的脸色更难看了,当今圣上最重规矩。这下,恐怕李家也逃脱不了干系。这个治家不严的罪,他是摆脱不了了。 席况却似乎毫无所觉,他脸上带着憧憬之色,小声道:“那倒没有,臣自幼读圣贤书,这些事情还是明白的。其实,用不着私定终身的。我不能没有她,她也不能没有我,我们心里都知道的。” 十一在暗地里瞠目结舌,怪不得这席况能位极人臣,演戏的功底不是一般的深厚啊。她暗暗观察了他近两个月,都没看出他的真面目。 皇后忽然开口道:“罢了罢了,倒是怪可怜见的。” 探花郎年仅十六岁,是三甲中年纪最小的,也是皇帝恩师的小孙子,颇得圣宠。他此刻酒意上头,也大着胆子离席朝皇帝敬拜,口中说道:“皇上,臣也想请皇上赐婚。” 皇帝嘴角抽搐:“你来瞎凑什么热闹?韩太傅不是把他们家玲珑许配给你了吗?你要悔婚不成?” 探花郎道:“那倒不是,臣主要是想沾皇上的光。陛下钦赐的婚事,多荣耀啊。” 皇帝哈哈大笑:“臭小子,就不怕朕不许?” 探花郎道:“怎么会呢?皇上最是仁慈不过了,成人之美的事怎么会拒绝呢?” 皇上的笑声愈发舒朗,席况捏在手心里的汗渐渐消去,对探花郎深深感激。 -- 第16页 三甲之中,榜眼年纪最长,已然娶妻生子。但他居然也上前同席况与探花郎跪在一处。 皇帝笑问:“怎么?你也要赐婚?” 榜眼道:“臣只恨早成婚了几年,如今孩子都满月了,赐婚也来不及了。臣是来求皇上赐名的。臣刚做父亲,实在不知道给取什么样的名字才好。” 皇帝哈哈大笑:“好,好,准了,都准了。还有谁要赐婚的,赐名的,今晚都说了吧,过期不候啊。” 众人跪拜:“圣上英明,万岁,万岁……” 席况掩在人群里,偷偷抹了把汗。虽然与梦中不大相同,但到底是顺遂了他的心意。 皇帝在上座将一切尽收眼底。他扫视全场,最终将视线集中在席况身上,露出了一抹意味深长的笑:这个席况,若是运用得当,不失为一把利刃啊,太子聪慧,应该拿得起这把剑。 席况脚上只剩下了一根红线,鲜艳夺目,红线的方向正是尚书府。 十一长长舒了口气,刚才别人看不到,她可是瞧得一清二楚,笼罩在皇宫上头的淡蓝色消散了。这个小时空和主时空正在慢慢融合,一切都朝着原本方向进行。而她,也到了该离开的时候。 因为有御赐姻缘的名头在其中,席况和琳娘的婚事顺利无比,甚至有好事的人编成话本流传坊间,一时传为佳话。 这样的结局李尚书自然开心,他催促席况迎来父母,早日举行婚礼。 九月,十里红妆,热闹无比。皇帝亲至,更是荣宠无限。 十一隐在人群中观礼,在礼成的那一刻,小时空和主时空完全融合在一起,她在一瞬间就到了另一个小时空。她叹了口气,忘了跟苏慎言说再见。 那天苏慎言也在人群中观看了婚礼的全过程。席况和琳娘的天赐良缘传得沸沸扬扬人尽皆知,他自然也听说了。他很庆幸,还好李小姐嫁的是这么一个人,比他好,他很放心。可是,他又有些伤感,席况对她那么好,她恐怕会无暇想起他吧,即便想起了,也不会是什么好印象。 苏慎言总觉得自己出现了幻觉,他竟在礼成时隐约闻到了牡丹香。他笑着摇了摇头,肯定是错觉,她早就回她的妖精世界了,怎么会在这里?不过,这香味还真的挺像她身上的。 听说席况和夫人极其恩爱,席况甚至当众发誓,不宿馆,不纳妾,终身不负;听说席况很得皇帝信任,青云直上;听说席况和东宫走得很近…… 苏慎言并不曾刻意打探他们的情况,可是他们的消息他但凡听过一次,就记住不忘。他拒绝了母亲再给他议亲的好意,觉得就这样挺好。 在席况和琳娘的第一个孩子出世时,苏慎言开始咯血,大夫说是痨症,药石罔效。母亲哭得像个孩子,完全没有了平时端庄大方的模样。苏慎言安慰母亲:“生死有命,还好,还有大哥和三弟。” 母亲哭得越发厉害。 苏慎言方知,原来自己在母亲心中并非没有地位。他想起那个妖精,说他这辈子娶不了媳妇儿,看来是真的了。只是,她说他死的时候会来看他,不晓得究竟是不是在说谎。他还真的有点想她呢。 春天到了,苏慎言已经下不了床了。他想支开下人,等待她出现。然而,母亲不肯,非要人昼夜守着他。苏慎言无奈,他常常要人开窗,他怕房内药味太重,会掩盖住牡丹香。他怕他察觉不到她的到来。 她终于是来了,坐在他床头,戳着他的脸颊,小声说:“我还以为我来迟了,没想到还来得及见你最后一面。我说话算话吧?” 他很艰难地问:“我要死了,你不难过?” 他的病情十分严重了,守在他身边的家人凑到他口边,也听不清他说的是什么。 十一默了片刻,才道:“人都是要死的,你别怕,你想琳娘吗?我变成她给你看好不好?” 苏慎言吃力地抓住她的手:“不必了 ,你说话算话,我,我真的很欢喜 。”他的手垂了下去。 他的家人哭成一团,悲不能抑。 十一伸臂抱了抱他,轻声说:“苏慎言,苏慎言……”她说她不难过,可终究是流下了泪,生平头一次,她为了一个凡人流泪。 明明在别的小时空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可她还是守着苏慎言的尸身,静静地坐了一夜。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故事这么快就完了 ☆、青梅竹马情难牵【一】 永州之野产异蛇,黑质而白章;触草木,尽死;以啮人,无御之者。 金蛇村地处永州,依山傍水,风景秀丽。 傍晚时分,一个绿衣少女手里拿着跟碧绿竹杖,独自行走在金蛇村后的小山上。山间长满了野草,她小心地拨动着草丛,一步步走得异常缓慢。 这少女便是十一了。她要赶在天黑之前找到一条受伤的蛇,那条蛇在这个小时空里至关重要。 不多时,还真的给她找到了。这蛇的身上系着一条别人瞧不见的红线,定是她要找的无疑了。十一此刻才有些庆幸在上个小时空没有把苏慎言的腿给砍断。眼前这蛇虽然没有腿,可身上绑的也有红线啊。可见有没有红线跟有没有腿是两回事。 这种蛇据说是有毒的,十一自幼被太上老君的药渣泡大,百毒不侵。然而面对着毒蛇,还是难免心里发毛。 那条蛇奄奄一息,约莫尺长。十一犯了难,犹豫了许久,直到听到远处有人走来,才狠了狠心,将蛇抓了起来,塞到袖子里。 -- 第17页 远处走过来的是一名少女,身材高挑,体格健壮。她大约有十六七岁年纪,头上包着蓝色粗布做的头巾,浓眉大眼,脸色红润。她的美与琳娘不同,她的美是自然的,是粗糙的。 这个女子唤作孙绣衣,是山下金蛇村的村民,也是十一系错红线的人。 十一这次并不打算一直隐身,故此大大方方地站在原地,还冲孙绣衣友好地笑了笑。 孙绣衣背着竹篓,竹篓里装满了草药,她见到孤身一人站在山间的美貌少女,不觉一怔,理了理微乱的秀发,才对着十一道:“姐姐怎么独自一人在这里?山中蛇多,姐姐这样危险得很。” 十一久不与人打交道,不防她这般热情,只得笑笑:“哪里哪里,好说好说。”她的笑容忽的一僵,竟是她原本塞在袖中的蛇醒转过来咬了她一口。 孙绣衣也不过是随口一说,见十一拒绝,便道:“我现在要下山了,姐姐若是无事,不妨结伴同行。” 十一依旧在笑:“好说好说,呃,不对,我还有点事,恐怕一会儿才能下去。你路上小心些。” 孙绣衣点点头,绕过十一向山下走去。 十一待她走远,便将袖中的蛇拽了出去,扔到了地上。她卷起袖子,雪白的手臂上是尖尖的牙印。她摇了摇头:“我只听说中山狼,却不知这蛇也是会恩将仇报的。” 她手臂上的伤口以肉眼不可见的速度愈合。那条蛇吐着长长的蛇信子,离她远远的。 十一直接捏七寸,说道:“亏得是遇着我了,要是给夙止遇到,看他不杀了你做蛇羹喝。你放心,我不吃蛇肉。” 那蛇在挣扎,却逃不出去。 十一道:“你死心吧,在我离开这儿之前,我是不会放了你的。你老老实实呆着便罢,若不老实,小心我剥了你的蛇皮卖钱去。” 好生恐吓了一番,始终不见那蛇回应。十一顿感没趣,问道:“诶,你怎么不回话?你别装作你听不懂。我知道,你都修行了好几百年了,要不是受伤可不会这个样子。快点应一声,我还急着下山呢。” 那蛇被她掐着七寸掐得死紧,无奈之下,只得道:“你问我什么了?” 它的声音低沉,略微带些沙哑,并不难听。 十一呆了片刻,方道:“是哦,我的确是没问你什么。那下山吧。”她重新将蛇塞到袖子里,转着手里的竹杖,晃晃悠悠地下山。 她使孙绣衣与这蛇错过了相遇的最佳时期,心情颇好,咿咿呀呀唱着不成调的小曲儿,偶尔还与山间的植物打个招呼,好不快活。 袖中的蛇沉默了许久,忽然问道:“你为什么要抓我?” 十一手里竹杖一顿:“神仙抓妖怪,天经地义,有什么稀奇的?” “山中多蛇妖,为何单单只抓我一个?我自认为不曾作恶,难道神仙只抓好妖怪?” 十一语塞,恶狠狠地道:“不许再废话,不然我就炖蛇羹了。” 那蛇不再说话,张口咬在她臂上,蛇信子舔着她的手臂,发出嗬嗬的声响。 十一大怒,这蛇还咬上瘾了!她揪出作乱的蛇,再次掐它七寸,她不能杀了它,还不能好好整治它一番?她将蛇扔到地上,手中竹杖紧随其后,敲在蛇身上。 那蛇在地上爬动,完全看不出受伤的痕迹,它爬得飞快,迅疾如风,身子慢慢变长,竟成了一个黑衣少年。 十一有一瞬间的呆滞:这蛇不是受了重伤命在旦夕么?怎么一眨眼间就生龙活虎了? 眼前的少年大约十六七岁,细眉细眼,唇红齿白,并无十分的绝世容貌,却有七分的风流态度。他身穿黑色的广袖长袍,腰束寸余宽的白玉腰带,静静地站立在山路中,随风而长,渐至人高。 “你,你……”十一手里的竹杖不好再继续敲打,拿在手里,胡乱转着圈。 少年指轻扣,成子午诀,这是标准的道家礼节。他面带微笑,如同温柔的清风:“多谢仙子救命之恩,大恩大德,没齿难忘。” 十一有些反应不过来,下意识也捏了个子午诀:“好说好说,呃,不是,你这蛇蛇,你……”她瞬间恍悟,她毕竟是药渣子泡大的,那蛇几次咬她,原是为了疗伤。想到她成了药丸子,她就觉得憋闷。 少年轻笑:“如此就不打扰仙子了,在下告辞。”说话间,他脚步移动,往山下疾奔而去。 十一暗叫不好,长袖飞出,拽住了那少年的身形。好不容易让他跟孙绣衣错过,怎么能放他下山跟她相识? 少年皱眉:“仙子何意?” 十一瞬间到他跟前,收袖道:“我说了,在我离开之前,你需得老老实实呆在我身边。不然,我可是要炖蛇羹的。” 少年笑道:“我可不好吃。”他虽面带笑容,眼中却泛着冷意。趁十一低头时,他右手成掌,猛地向她击去。 十一一把攥住他的手腕,叹道:“真不知道这样的坏蛇,她喜欢你哪里。”她不顾少年的挣扎,随手解下束发的丝带,将少年的两只手捆绑在一起。 “你放开我,我又没有做过坏事,凭什么抓我!我一心向道!” 十一拽着丝带的一头,慢慢地往山下走,那少年脚步踉跄,除了跟着她的步子,没有别的办法。这丝带是天上织女所做,寻常之物砍不断它。 “仙子,你可能误会了,我在这一带是有名的好妖怪。我从来不曾伤害任何生灵……” -- 第18页 十一晃晃两根手指:“你咬了我两次。哦,对了,你别想着喷毒液,那对我没用。如果你不想被我掰掉牙齿的话,你大可以试试。”她摸摸手臂,想起方才他舌头舔着她手臂的感觉,不觉抖了一抖,又加了一句:“也别用你那舌头卷我,不然,我割了你的舌头!” 她说的凶狠,那少年却渐渐放了心。他愈发笃定,这个笨神仙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不能杀他。既然性命无虞,那还有什么可担心的。 “喂,你不会是要带着我到村里去吧?让人看到我们这样可不好。我们修行之人,当远离红尘才是。你这样老往红尘跑可不利于修行。喂,你是在哪里修行的,你的修为倒是不错。我如果不是受伤了,肯定也能跟你好好比试一场。还有,你道号是什么,老这么仙子仙子叫着也不好,是吧……” 少年兀自喋喋不休,十一听得厌烦,才明白琳娘说的脑仁疼是什么感觉。她停下脚步:“我不想做蛇羹,你别逼我。” 十一的眼睛清清亮亮,面无表情地盯着他。 少年无辜地看着她:“好吧,我闭嘴。” 世界终于安静了。十一拉着少年慢悠悠地往山下走。 十一不喜欢这个少年,却又不能真的对他如何。他曾受过一个散仙的点化,一心成仙,修行的是道家正统,也攒了不少功德,他会在几百年后飞升。他今天受伤出现在这里,是十一错牵红线所造成的。这个小时空原本与他无关。 金蛇村的捕食者郭大柱和孙绣衣从小青梅竹马,互相爱慕却未点破。一次意外,孙绣衣被蛇咬伤,郭大柱不顾自身安危为她吮毒医治,两人方知对方的情意。伤好之后,大柱娘请同村的王大娘做媒,促成了小儿女的姻缘。两人婚后虽有小吵闹,但小日子过得和和美.美。本来很简单的两个人,很简单的一辈子却因为十一的错误,变成了另外一个样子。 十一误把孙绣衣和眼前这条蛇牵在了一起。是以,郭大柱思恋绣衣却从来不敢言明,绣衣对大柱只是兄妹之情。绣衣上山采药,救了一条受伤的蛇,心地纯善的她毫不犹豫地救了它,并带它回家,将它养在针线筐里,伤好之后蛇不知去向。后来,她遇到难处时,总会有一个神秘少年前来相助。少女情怀总是诗,一来二去,她对那少年萌发了爱意,不顾父母反对,她嫁给了这来历不明的少年。 孙绣衣不知道的是,她的丈夫便是那条她救过的蛇。永州的蛇多有毒,她嫁于他不过半年,便毒发身亡,那条蛇亦不知所踪。蛇因为误伤人命,飞升之际没有躲过天雷,被打回原形,千年修行一朝散尽。 而大柱的难过无人知晓,他在母亲的要求下娶了同村的小惠,后来小惠知道了他的心事,屡屡和他争吵。两人的婚姻名存实亡,大柱郁郁而终。 在这个小时空,他们谁都没错,错的是十一,她必须阻止这一切悲剧的发生。 作者有话要说:  大雨将至,蹭网不易,有木有对豆绿好奇的?见过的亲感觉像不像白菜?告诉我我不是一个人!为什么图片粘贴不上?好桑心 ☆、青梅竹马情难牵【二】 伴着点点星光,他们终于来到金蛇村。村中人夜间无甚活动,天黑不多久,便家家户户熄灯安寝。因此,村里安安静静,偶尔会有犬吠之声,村子里更显寂静。 十一施了障眼法,若是寻常有人看到他们,看不见那条丝带,只会以为他们是手牵手走过来。 蛇忍不住说:“这个村里杀气很重,不知道捕杀了我蛇族多少子孙。” 十一瞧他一眼,没有说话,心说:“你还不是做了这个村的女婿?”当然,这次有她在,绝对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小蛇还是乖乖修仙去吧,大柱哥和绣衣才是天生一对啊。 “喂,你怎么又不说话?”蛇鼓着腮帮子,像个受了委屈的小孩儿。 十一揉揉脑袋:“我懒得理你啊。你废话这么多,怎么可能会修成仙嘛!就算是修成了你这么烦,也不会让你上天的!” “那怎么修?你教我啊!”蛇很会随棍上。 十一顿足:“怎么教啊!夙止也没有教我的。”想起这个就气闷。她斜了蛇一眼,觉得蛇也挺可怜的:“放心啦,也没有人教我的。你要是乖乖的,等我回去了找夙止教你啊。其实,你,你也不必找人教的,你只要按照我说的来,你会成仙的。” 只要按照原本的命谱走下去,这条蛇肯定会成仙。 十一想了想,又道:“要我放你离开也不是不可以,不过,你必须答应我一件事……” “不必了,我想可我以打败你之后自己离开。”蛇快步向前走去,带着她也不得不跟着蛇的脚步。 十一琢磨不透蛇的性子又对他深感歉疚,连被他掌握了主动权也不在意。反正,只要这条蛇不去介入孙绣衣和郭大柱之间,别的她都能容忍。 天亮以后,村长孙大在村口发现两个陌生人。他们看上去不过十六七岁,手牵着手,男的穿黑衣束玉带,女子着绿裳执竹杖。孙大活了五十多岁都没有见过长得这么好看的人,比村里最水灵的姑娘还要好看许多。 孙大是一村之长,见有生人进村,不免开口询问:“你们是……” “姐弟!” “兄妹!” …… 孙大愕然,好半天才回过神来:“我是想问两位到我金蛇村有何贵干?” -- 第19页 十一与蛇对视一眼:“买蛇,活的,要活蛇,救命用。还有,我们还想找个地方住下来……” 孙大点点头,捋捋胡子:“那可真是来对地方了。金蛇村里到处都是捕蛇人,不过这活蛇嘛,倒是有几分难度。咱们这儿的蛇难捉,又有毒,一不小心那是要人命的……” 蛇小声嘀咕:“怕死还伤蛇的命……” 十一在他手上掐了一把,示意他安静。 此时,村里早起外出捕蛇的人越来越多,走到孙大身边时,跟他热情地打着招呼。也有人问起这两人是谁,孙大笑眯眯地只说是自家远方亲戚。 待人流过去,孙大才小声道:“两位不妨到我家里去,咱们慢慢商量。” 十一拉着蛇尾随而去,不顾他的挣扎。 孙大家在金蛇村算是富裕人家,青瓦白墙,屋子也多。他的妻子刘氏见有客人来,慌忙端出大碗茶出来招待。 十一笑着称谢。 蛇却看着那碗边的油渍皱起了眉。 刘氏将孙大拉到旁边悄声说话。他们的声音虽小,十一和蛇却听得清清楚楚。 刘氏压低了嗓子问:“他爹,这是哪家的小娃子,长得倒俊俏,跟那画里的人儿似的。要是能让咱们家小惠跟了那个俊俏的小公子,那也值了。” 孙大呵斥妻子:“傻婆娘!没看出来他俩是私奔出来的小两口!这么长时间了,那手都没有松开过!人家怎么会看得上小惠。我看啊,定是永州城里大户人家的小姐少爷,还说是什么买蛇,不过就是个说法罢了。给他们打扫个屋子,好处少不了咱们的……” …… 他们夫妻在那边说私房话,这厢十一听得有趣,小声问:“诶,把小惠许给你好不好?哈哈哈……”刚说完,她就撑不住笑了。若是孙大知道他是条毒蛇,就不知是否还舍得自家女儿了。 蛇细长的眉毛皱的死紧,沉声道:“再胡说我就咬你。” 十一笑得更厉害了:“你咬啊,你要敢咬我,我就拔光你的牙。顾清风,没有牙齿看你还能厉害到哪里去?” “你怎么知道我叫顾清风?”他很诧异,“我从来没说过的。” “你管我怎么知道,再废话,拔光你的牙。”十一站起身来,动作过急,顾清风下意识扶住她。 十一忽然说了一句:“对不起啊,把你牵扯进来。” 这话没头没脑,顾清风万分不解。他摇摇头,这个小神仙还真是不聪明。 孙大的儿子孙富贵也是村里的捕蛇人,孙大将十一和顾清风留了下来,安排好房间,好吃好喝地招待。 这样的结果是十一想看到的,孙绣衣家就在孙大家隔壁,隔着低矮的院墙,她能望到绣衣家晒在院子里的草药。绣衣的父亲是个游方郎中,常年在外。母亲有眼疾,全靠绣衣做绣活支撑着家里。当然,村里的大柱哥经常来帮她就是了。 十一站在孙大家里,远远地见过郭大柱两次。郭大柱和村里的其他后生并无太大分别,憨厚老实,身子健壮。他也是捕蛇的一把好手,除了自己家用,余下的很多都给了绣衣。 天快黑了,大柱又一次来到绣衣家里,给绣衣娘带了些糕点。 绣衣热情地招待他,端茶递水:“大柱哥又到城里去了?” 大柱搓着手,嘿嘿直笑:“卖点蛇,顺便给俺娘扯了匹布,俺娘做衣裳用不完,我就给你也捎了点,你,你,你给婶子做衣裳穿。”说着扯开背包,露出一块枫红色的布料。 这布料是他在城里特意买的,听说城里的太太小姐都穿这种料子做的衣服,摸着软和,颜色也鲜亮。他当时就觉得绣衣穿了一定好看。 绣衣愣住了:“大柱哥,你是不是拿错布了?这么花的布伯娘是怎么穿的?给二妮儿穿还差不多吧。” 大柱急红了眼,忙道:“没有拿错,就是这个,红的,好看,俺娘也喜欢。”他急着解释,脸憋得黑红。 绣衣“啊”了一声,似乎不大相信:“这样啊,伯娘还挺,挺……”她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又陷入了尴尬。 十一站在孙大家院子里看得直叹气,这个郭大柱,这么笨,怎么讨老婆嘛! 顾清风被迫跟着她一起看,他对绣衣和大柱的事情没半分兴趣,确切地说,他对整个金蛇村的人都没有好感,自然也不会有兴趣。 十一想东西时,喜欢转来转去,这可难为了顾清风。他开始后悔自己逞英雄了,应该让她放了自己才是的。这个笨神仙,住在凡间不走,也不见修行,真不晓得她是怎么成仙的。 顾清风最近很郁闷,他先是不明不白受了伤,好不容易遇到个笨神仙治好了伤,却失了自由。她还非要往金蛇村来,金蛇村杀气极重,虽然山明水秀,却不利于修行。更让他生气的是,她还一定要借住在孙大家里。孙大的妻子昨夜居然还要请他们喝蛇羹!太过分了! 十一也觉得对不住顾清风,她不眠不休不吃不喝没关系,他还做不到这一点。昨天晚上看到刘氏端过来的蛇羹时,顾清风脸都绿了,一闻到那个味道,便吐了她一身。好了,十一对他的愧疚在瞬间消失殆尽。 孙大一家未尝不憋屈,刘氏做的蛇羹在金蛇村是出了名的美味,他们竟然那般反应。若不是看在银子的份上,孙大真想把他们都赶出去。不过,也真奇怪了,无论刘氏和小惠做的何种饭食,从来没见他们动过一筷子。顶多会吃几个果子。孙大活了五十多岁,小时候听村里的老人说过奇闻异事,他不是没怀疑过这两人,但是他们对家里贴的符纸毫无反应,可能是他想多了吧。 -- 第20页 对于郭大柱和孙绣衣的尴尬沉默,十一思来想去也没个好办法。她捅捅顾清风:“你说,怎么让一个男的跟一个女的在一起?” 顾清风白了她一眼,没好气地说:“让他们直接成亲不就行了。笨蛋!”他没心情看隔壁那两个人,转身便走。 十一猛地发现顾清风脚上空空,已无红线,看来是不可能介入到大柱和绣衣之间了。她不觉喜上眉梢,呆立在原地。原来顾清风和孙绣衣之间的缘分就那一次救命啊,错过了这个重要环节,他们居然会毫无干系。 顾清风走得急,十一不防被带出好远,撞上他的后背。顾清风大怒:“你做什么?” 十一捂着脑袋:“来来来,你等等,我先把这丝带解开。顾清风,你自由啦。”她说着就去解那丝带,这不同于红线,虽然绑的繁复,她却很快解开。理了理丝带,她随意将其扎在发上。 顾清风不解:“你,你又搞什么鬼?” 十一笑靥如花:“我才不搞鬼。呶,你自由啦,我跟你说啊,你要好好修行。最好在哪个深山野林里,不要到人多的地方去。对了,千万别跟凡人有什么纠葛。你要始终记得,你是要成仙的。” 这个任务也太简单了。 顾清风抓住她的手:“到底怎么回事?什么叫跟凡人有纠葛?你以为我是你么?” 十一笑嘻嘻的:“我才不会跟凡人有纠葛,你看我连凡间的五谷杂粮都不吃。” 作者有话要说:  我一直以为那是蛇精病,小懒告诉我,那是蛇精,不是病 ☆、青梅竹马情难牵【三】 顾清风冷哼一声,却没有像十一想的那样离开,反倒赖在她身边不走了。用他的话说,这中间有古怪,他不信任她。 十一已经笃定顾清风的命运轨迹在走上正轨,他或走或留,区别不大,遂任由他去。她还忙着撮合大柱和孙绣衣的,没功夫陪他玩儿。 这天,孙绣衣在院子里晒药草,忽然听得有人唤她。她抬起头,看到隔壁院墙上趴着一个姑娘。这姑娘美得不似凡尘女子,令人观之忘俗。孙绣衣仅仅见过一面,却印象极为深刻。是那天傍晚在后山见到的绿衣美貌女子。 对美好的人或物,人们总是容易心生好感。金蛇村的人虽然以捕蛇为生,但是热情好客。孙绣衣放下手头的药,整理了一下衣衫,走上前去:“姐姐怎么在这里?” 十一笑笑:“我下去找你玩儿好不好?” 绣衣略微怔忪:“好,好。”她背过身去搬小竹梯,偷偷顺了顺头发。 十一不等她将竹梯搬过来便跃下了墙头,对着墙那头的顾清风道:“你别老窝着睡觉,冬天还没来呢。” 顾清风不理她,自行回房去。不是他要睡觉,实在是只要他站在院子里,孙大的女儿小惠就往他身边凑。见惯了妖界的美人,小惠的容貌在他看来委实磕碜了些。蛇冷血冷情,小惠对他几次三番献殷勤,他也看不懂她暗含的秋波,只觉得烦得慌。况且小惠身上有蛇血的味道,令他十分不喜。是以他见了小惠便掩鼻而走,不躲怎行? 十一对此倒是喜闻乐见,小惠的兴趣全在顾清风上,对郭大柱并无好感,两人足上红线已断。对十一而言,这是好事。 绣衣搬了梯子过来,却见那美貌女子俏生生地站在院中,打量着地上的药草。 见到绣衣,十一笑道:“你这儿药草还挺多的,你要蛇蜕吗?你要的话,我给你讨要一些。” 绣衣怔怔的,将梯子搬到一边,她低下头去翻捡草药,低声道:“不用了,大柱哥送过来很多蛇皮。” 十一凑到她身边,嘻嘻笑:“你大柱哥待你真好。” 绣衣红了脸:“胡说什么?大柱哥对谁都好。”怕眼前这姑娘再说些什么,绣衣忙道:“你是村长家的亲戚?我隔着院墙,好像见过你几次。” 十一点头:“嗯,他说我是他远房亲戚。有这么远,不,还要远,有这么远吧。”她用手比划着:“反正很远就是了。” 绣衣掩了口笑:“村里都传开了,说村长家住了两个外乡人,长得好看,却很古怪。我倒不觉得你古怪。” 十一呆了呆:“我?挺好看?嘿嘿,你也好看。真的,绣衣,我听孙富贵说,金蛇村就属你最好看。” 绣衣也认为自己好看,她笑了笑,帮十一鬓角的头发顺到耳后去,悄声道:“你们真的是来买蛇的?还是像她们说的那样?” “她们说的哪样?”十一不解,“说什么了?” 绣衣摇摇头,金蛇村盛传村长家里住进来一对儿私奔的小情侣。看来她还不知道,那就不告诉她好了。 十一也不追问。月老爷爷说过,别人不愿意回答的话就不要问,问了人家也未必告诉你。 绣衣娘在房中唤道:“绣衣,绣衣……” 绣衣应了一声,转身回房。过了好一会儿才出来。 十一瞧着她,问:“绣衣,你想嫁个什么样的人?” 绣衣红了脸不说话,暗想这小女子果真是古怪。这样的事情就是对自己的娘亲也羞于开口的,她们刚认识没多久甚至连姓名籍贯都不知道怎么就说起这种话了,羞也不羞。 十一不再追问,她懒洋洋的,随口道:“绣衣,让你嫁给你大柱哥好不好?我看他待你也挺好的,他看你的眼神里都泛着绿光。” -- 第21页 绣衣羞红了脸,嗔道:“你胡说!大柱哥才没有。大柱哥拿我当亲妹妹看的。不说我了,你呢?我还不知道你的小名叫什么呢。” “小名?我没有小名,我叫十一啊。” 绣衣点点头:“十一娘,你家中肯定兄弟姊妹很多。所以,你明白我跟大柱哥的。” 十一拉着绣衣的手:“我不明白啊,又没有人假借阿娘的名义给我送布料的。你那个大柱哥分明是喜欢你,想娶你嘛!你好好想想,愿不愿意。” 绣衣缩回手,不安地绞着衣带:“我去给娘倒些水。”也不待十一说话,她径直向房间走去,步履匆匆,颇有些逃跑的意味。 十一盯着她的背影,暗自琢磨,这个小时空里,绣衣一开始是不知道大柱的心思的。可是,如果她知道了,青梅竹马的情分在那里,他们未必走不到一起去。要不,按照原本时空的故事,再让绣衣被蛇咬促进一下感情? 绣衣躲进房里,心中起伏不定,久久难平。她按着跳得飞快的胸口,给母亲换上温茶。 母亲虽然眼神不好,可是夜听得出她的慌乱,便问道:“绣衣,怎么了?慌慌张张的,外面是谁啊?大柱又来了?” “大柱”的名字让绣衣更加慌张,她支支吾吾:“不是的,不是的,是小惠家的亲戚,一个小姑娘,在咱们家院子里耍呢,不是大柱哥。” 老人点点头,又絮絮叨叨:“那你去陪着人家嘛!跟她说,老婆子眼神不好,不去招待客人了,别让人笑话。你大柱哥上次不是带了点茶叶吗?给人家喝吧。” “哎,哎。”绣衣才发现,似乎她生活中处处离不开大柱。难道真像十一娘说的那样?不可能的,如果真是那样,大柱哥不会瞒她的。 十一蹲在院子里看地上的药草,有些是她也没见过的。她偏爱植物多过动物,哪怕这些药草已经是死物,她也觉得亲切。她知道绣衣的母亲就在房内,可是并不通晓人情世故的她根本想不到要去拜会。在她的眼中,她要做的事情只是撮合绣衣和大柱,跟旁人毫不相干。 绣衣在房中思来想去,还是母亲要她别怠慢了客人,她才起身出来。她的脸依旧酡红,热辣辣的,自己摸着都羞得慌。 十一瞧她一眼,笑容满面:“你出来啦,你要你大柱哥怎么样才肯嫁给他?” 绣衣脸色微变:“十一娘,你再这般讲,我可是要生气的。你不知道女孩儿家名声最要紧吗?你这样乱说,让我将来可怎么做人!” 十一不明所以:“你本来不就是人吗?男欢女爱,原本就是人的大事嘛!怎么就……我,我又说错话了?” 她想起夙止,想起苏慎言,懊恼地低下了头,干巴巴地说:“那我错了,你就跟我说嘛!你别生气,我错了,你教了我,我就不会错了。” 绣衣原就没有多大的火气,见十一娘这个样子,扑哧一声笑出声来。 十一也笑了:“我就知道你是个好人。” 绣衣对十一仔细讲述了何为女孩子的闺誉,何为三从四德,什么话说得,什么话说不得。末了,她好奇地问:“你娘亲不教你这些吗?” “我没有娘亲,没人教我。”十一羡慕不已,“绣衣,你懂得真多。怪不得大……呃,嘿嘿,我好像又说错话了。” 绣衣笑笑,人的缘分奇怪的很。绣衣也没想到,她跟十一娘不过见了两面,便这么投缘。她自幼生的美貌,村中同龄的女孩子大多不乐意与她共处。她又没有兄弟姐妹,她的玩伴也只有大柱哥,还没有同龄的女性拉着她的手,问长问短。这种感觉很新奇,她并不排斥。 两个姑娘在院子里静静地翻晒着草药。柔柔的风在她们中间穿行而过,连空气都变得温柔起来。 绣衣时而看看十一因为兴奋而微红的脸颊,时而低头发笑。她们这样算不算是娘亲说的好姐妹? 十一问东问西,愈发肯定绣衣是个好姑娘。好姑娘应该是幸福的,她一定要绣衣幸福。 欢乐的时光总是很快,快中午时,十一告辞离去。绣衣整理下衣衫,想送她出门,却见十一蹭蹭越过墙头,干净利落地从墙头一跃而下。 绣衣瞠目结舌,转念一想,十一娘又不是第一次这样了。看她伸手矫健,怪不得当日敢一个人夜里下山。绣衣的爹爹是个游方郎中,见多识广,跟她说起过世间有高人,飞檐走壁,厉害非常,然而这类高人大多性子古怪。或许十一娘就是这样的高人吧。 十一在墙那头挥挥手,提着裙子瞬间就跑到了顾清风的房间:“诶,顾清风,我有法子了!” 金蛇村世代以捕蛇为业,孙大家也不例外。孙大家很多地方都能看出蛇的痕迹,包括顾清风借住的房间的褥子上都有黑色的蛇皮装饰。顾清风再疲惫,也不可能躺在这样的床上。所以当十一匆匆推门而入时,顾清风正端坐在布垫子上打坐,眼皮子也不曾动一下。 十一被他这个样子唬了一跳。顾清风的姿势是标准的道家修炼姿势,他身上气息也纯净。看来他虽然性子不好,但走的是正经的修仙路。 人家这般上进,十一不好意思再大呼小叫,她讪讪的,蹲在他身边,坐在床上,陪他一起打坐。 孙家的人知道他们的怪习惯,自然不敢再来打扰他们。期间小惠惦念着漂亮的顾公子,亲自下厨做了好吃的要送过来,被哥哥孙富贵给拦住了。小惠不敌哥哥,生了半天的闷气。 -- 第22页 顾清风到晚间才问十一:“什么事?什么有法子了?” 十一得意洋洋:“是绣衣的事啊,你咬她一口好不好?” 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一句话,叫“寡人与众爱卿皆瞠目结舌”。瞬间感觉高大上了有木有? ☆、青梅竹马情难牵【四】 “不行!”顾清风一愣,即刻反对,“你在说什么胡话?我有毒,咬了她,会伤她性命的,于修行有碍。”他顿了一顿,狐疑地道:“你到底是不是神仙,不是从哪里偷了仙药用仙气做掩饰的妖怪吧?” “我不是妖怪。”十一连声道,“我是神仙,是仙,我是从上面来的。不是,顾清风,我是说真的,你就咬她一口,我保证她死不了。你这算是做好事,不会阻碍你修行的。帮帮忙,帮帮忙……” 顾清风无动于衷,任她百般恳求,他始终神色淡淡。这么多年来他一直记着师父的教诲,潜心修炼,不问世事。伤人性命这种事,他更是绝对不会去做。 十一拉着他的袖子上下晃动,撒娇讨好,见他不予理会,也没了耐心,冲口说道:“要不,你咬了她,我就让你咬我。反正我是药渣子泡大的,咬了对你有好处。” 顾清风也不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她。 十一心里发毛,强自镇定。 顾清风起身便走。 十一跟在他身后,等他回答。实在不行她就找别的蛇,只要当着大柱的面,咬了绣衣一口,大柱肯定会拼死救她,或者压根儿不用咬,大柱就会跟蛇拼命。这样一来,就给他们创造了良好的机会。啊,她真的好聪明啊。 月亮挂在天上,洒下满地的清辉,两人的身影被拉的长长的。 顾清风听到她的笑声,有些莫名其妙。他停下步子,忽然说道:“好,我可以去吓唬她。不过你总得告诉我是为什么。你不是很喜欢她吗?” 十一不晓得怎么跟他解释,她犹豫了很久,挑挑拣拣说了大柱心仪绣衣却不敢言明,绣衣心有情意却不自知,需要有人制造机会推上一把。 顾清风是听明白了,可他觉得自己并没有明白:“所以说,你就是为了撮合他们?”在看到她点头后,他更不解了:“你,你是月老?不是,月老不是男的吗?老头子?管人间姻缘?” 十一点头又摇头:“月老爷爷是老头子,可我不是。就是撮合他们啦。这件事非常重要,说不定能在你的功德簿上添一笔呢。” 这倒是很诱人,不过顾清风还有怀疑:“其实,你完全可以去抢劫让大,大,呃,对大柱,让大柱去英雄救美。或者把他们困在山洞啊或是哪里,方法多的是,为什么一定要咬她呢?” 十一嘻嘻笑,并不打算告诉他本来就是绣衣被蛇咬后,他们才更进一步的。她在努力使他们的人生轨迹接近正轨。反正顾清风答应她了。她只用设计好别的就够了。 夜色好,气氛也好,十一心情不错,还向顾清风坦诚了自己的身份。末了,她对月而拜,掬一捧月光,化为丝线,缠绕在顾清风的手腕上,笑道:“呶,送你一个月光镯,象征我们手足情深。” 顾清风有些吃惊:“原来你的本体是花啊,草木无心,难怪总觉得你缺心眼儿。” 他倒没有取笑她的意思。本体对成形后影响极大,这也怨不得别人。像他是蛇,就冷血冷情。狐狸,就狡诈狐媚。这些都是与生俱来的,不会因为修成妖或仙而改变。哪怕是受过点化,这些特征会隐藏起来,但也只是深埋在骨子里,磨灭不去。 十一也不以为意,这话若是夙止说了,她兴许会难过很久。顾清风对她影响不大,她犯不着生闲气,何况他说的是事实。 借着地理位置的优越,十一常常越过墙头去找孙绣衣。若非她不食人间烟火,她恐怕真的要与孙绣衣同食同寝了。 有孙绣衣的地方,往往会出现郭大柱。 郭大柱带着抓到的蛇来孙绣衣家,见到陌生的十一后,憨憨一笑:“绣衣,你亲戚?” 十一笑着摇头:“我是村长的亲戚。”她瞧瞧去端茶的绣衣,见她耳根子微微泛红,觉着有趣。十一问大柱:“你又来给绣衣送什么呀?” 可见八卦是天性,纵使她是缺心少肺的,这八卦本能还是拦都拦不住。 大柱摸着自己后脑勺,局促不安。他本来就不善言辞,看到一个漂亮的姑娘笑容满面的跟他说话,他紧张得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 绣衣在不远处看到大柱哥微黑的脸庞通红一片,心里有些不舒服。她忙端了茶过来:“十一娘,别老欺负大柱哥!” 十一委屈:“老欺负?哪有啊?我就问了他一句。”她眼珠子骨碌碌直转:“你倒是不舍得欺负他。你可以嫁给他,护着他一辈子啊。” 大柱只听得自己脑子里轰的一声,其余的什么都听不到了。他眼前已经出现了自己迎娶绣衣过门的情景。他慌忙摆手:“不不不,不要乱说。我,我,没有……我配不上绣衣,我,我,绣衣,你你……” 他语无伦次,手足无措,完全没注意到绣衣的脸,由红变白。 绣衣的心情很复杂。她以为最先出声解释的会是她。自从十一娘说了大柱哥对她有意之后,她通过观察是有些相信的。毕竟,没有人待她像大柱哥待她那样好。然而,女孩子天生的骄矜使得她不会直接出言相询:“大柱哥,你是不是心里有我,想娶我?”那样羞死人的话她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的。她在等着大柱哥有一天鼓足勇气来说个明白。那时候,或许她就会害羞着同意呢。 -- 第23页 在等待中,她是甜蜜而期待的。可是,大柱哥的解释推脱让她气血上涌,难堪,失落。她眼前一黑,站立不稳,几乎要摔了手里的茶碗。她身子摇晃了一下才站好。 十一很失望,原以为是个好机会呢,若是直接成了也是好事一桩啊。 绣衣很快恢复了镇定,轻声道:“大柱哥拿我当亲妹妹,你乱讲什么呢。再这么说,大柱哥会生气的。” “我,我,我没有。我……”大柱从来没像此刻这样恨自己笨嘴拙腮。他毫无章法地解释,天不热,他的额头却渗出了密密的汗。 绣衣温柔地笑着安抚他:“我知道,我知道,大柱哥没有生气,大柱哥最大方了。” 十一猛然发觉自己有些多余,最少长达一刻钟内,绣衣连看都没看她一眼。十一少有的敏感,好像,绣衣生气了。她缩作一团,低垂着脑袋,怎么办?又做错事了。 绣衣心里倒不是气十一,也不是气大柱哥。她也不知道自己在别扭什么,但就是不开心。这种感觉很怪异,明明不该是这样的,不该的。 大柱还在摸着脑袋憨憨地笑,听到绣衣的夸赞,他的脸上甚至爬上了两朵小小的红云。可怜的他看不出绣衣不开心。 迟钝的郭大柱甚至感觉不到绣衣最近在与他相处时,多了些害羞和忸怩。 他们心思各异,气氛一时有些奇怪。 绣衣经常上山采药,由大柱拿到城中药店换钱补贴家用。如今又到了采药的时候,十一在一旁撺掇着要大柱也去。山上林密蛇多,易出事,有单独相处的机会才好发生点什么啊。 大柱也有这个心思,嗫嚅:“我明天没事,我这几天捉的蛇够多了。绣衣,我……” 绣衣捏着衣角:“你跟我说这个做什么,想去就去呗,后山又不是我家的。”她也不管大柱的反应,掀开帘子就走了出去。 大柱摸不着头脑:“十一娘,绣衣她这是同意了?” 十一跳起来在他脑袋上敲了一下:“笨蛋,你说呢?真够傻的。” 大柱摸摸脑袋:“嘿嘿,我不是傻,我只是,我只是……”只是不敢相信,绣衣她会同意。以前,他也曾提议过陪她上山采药的。她总是拒绝:“大柱哥,不用了。山上我走了多少次了,我每次都还带着硫磺粉,蛇见了我躲还来不及,我有什么好怕的。”她怎么就同意了呢?会不会是十一娘理解错了她的意思? 十一笑骂:“怎么比我还笨!你就不会以为绣衣她是知道了你的心思。” 大柱唬得差点跳将起来,黝黑的脸庞通红一片:“十一娘不要乱说话!传出去对绣衣名声不好。我,我……” 十一摊手,很是无辜:“我说你什么心思了吗?是你心虚吧?” “我,我有什么心思?我,我……”大柱慌了神,他本来就寡言少语,此刻一紧张,更是语无伦次。 十一吃吃地笑,那笑容仿佛在说:“我什么都知道。” 大柱懊恼,他真恨自己嘴笨。 绣衣倚在外面的墙上,房内的对话听得清清楚楚,她有些恍惚,也不大清楚自己对大柱哥究竟是什么感情。 他们从小就在一起长大,笑也一起,哭也一起。她记不清他们是从什么时候认识的,好像一生下来,他们就开始分享对方的痛哭与欢乐,没有争执,没有矛盾,只有两颗纯真的心的越走越近。大柱哥一直包容她,帮助她,在别人孤立她时,是他陪在她身边。 绣衣慢慢蹲下.身,将头埋在膝上。不知什么时候,泪水沾湿了她秀美的脸。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不再像幼时那般亲密的?是长大了知道男女有别了?还是村里妇人闪烁的目光和似笑非笑的表情吓着了他们?两小无猜耳鬓厮磨的情分终究是被残忍的时光给带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支持,这种不是一个人在战斗的感觉真是好啊 ☆、青梅竹马情难牵【五】 天还蒙蒙亮,大柱便在绣衣家门口等着了。洗漱完毕的绣衣替母亲将中午的饭食做好,将母亲常用之物都放在她身边,还特意拜托邻居吴大娘帮忙照顾她母亲。一切准备妥当,她才背着药筐出了家门。 绣衣看着耐心等待的大柱,犹豫了一下,轻声说:“走吧。” “哎。”大柱搓着手笑得合不拢嘴。 绣衣瞪了他一眼,他才赶紧跟上,敛了笑意,但是眼中的喜气却是遮挡不住。 大柱并不明白自己乐个什么,可是离得绣衣这样近,又没有旁人在侧,他心里就是乐得直冒泡。 十一捏了隐身诀跟在他们身后,见他们速度挺慢,她还很有闲情逸致地跟顾清风搭话。顾清风以本体缠在她腕上,凉凉的,痒痒的,偶尔蛇信子在她胳膊上舔一下,舔得她头皮发麻,出言恫吓:“你要是敢再用你那脏舌头舔我,我就摔死你!” 其实,她更怕的是顾清风用尖尖的蛇牙咬她。虽然伤口很快能愈合,但这过程的疼痛,她也消受不起。 顾清风颇感无趣,收回脑袋,打算小憩一会儿。 十一笼笼袖子:“你要是牛的话,就是牛嚼牡丹了,可惜你是个蛇精。蛇咬牡丹也没有典故。你现在睡会儿,等到山上时机成熟时,你可要出来咬她啊。这次都靠你了……” 虽然他们种类不同,但也能完美对话。可见,动植物的修行在客观上促进了不同物种之间的交流和融合。 -- 第24页 曦光点点,清风徐徐,一男一女,一仙一妖正朝着后山前进。 可能对大柱而言,照顾绣衣保护绣衣已成了义务,成了本能,深入骨髓。在途中,他的眼睛一直跟随着绣衣,带着他自己都意识不到的关切与爱护。 十一看着,捏捏顾清风的脑袋:“你说,他们明明彼此都有意,为什么不说出来呢?这种事情,他不说,她怎么懂嘛!要说出来啊。我说,如果你……” “啊……”在十一正要好心的说出:“你要是喜欢谁,一定要跟她说”时,她的手臂又被咬了一口。她微怒:“你干吗?不是说了不咬了吗?” 顾清风懒懒地:“没听说过男人的头,女人的腰,碰不得吗?扰我好梦……”他竟顺着十一的胳膊往上爬了爬。 凉意扩散,十一隔着衣衫捉住作乱的蛇,气急败坏:“你个蛇精!如果不是,如果不是等会儿你还有用,我肯定把你丢下去!” 蛇吐吐蛇信子,不以为意。要是把她的话也当真,那也太傻了。从认识到现在,她出言吓唬过他很多次,却没有一次真正去做的。蛇很纳闷,山上不止他这一条蛇,她为什么非要对他百般妥协,而不是自己再抓一条呢?不明白。 后山就在金蛇村不远处,绣衣常常来这边采药,对山路毫不陌生。她略微挽起袖子露出白嫩的手臂,仔细挖有用的药材。 大柱站在她身边,他不通药理,认得的药材也不多。可是绣衣劳动自己却袖手旁观他又做不到。他就提着精神,往往绣衣发现了药材,他率先出力去挖。 绣衣也不和他争,指点着他采药。反正他照顾她那么多年,她也早就习惯了。不过这时她却萌生了别的想法。若是有一天他娶了妻,新嫂子不愿他跟她走得太近。他们是不是就像一般的村民那样?好可怕,她不敢再想象下去。 大柱在采药时,时不时地回头看看绣衣,冲她笑笑。能这样跟她单独相处,替她干活,照顾她,真好。 气氛温馨而美好,十一看了很久,有点小小的犹豫。她悄悄问顾清风:“你说,他们这样看着挺好,用咬着去促进感情吗?” 顾清风蛇信子伸缩,发出“滋滋滋”的声音,却没有回答她的问题。 十一看看他们的脚,都没有红线,狠了狠心,伸手将顾清风拽了出来:“咬吧,别用毒液伤她。” 蛇哧溜哧溜滑出袖子,游走在草丛里,以肉眼几乎不可见的速度向坐在石头上歇息的绣衣爬去。 “诶……”十一看着蛇凶狠的样子,有些踌躇,张了张口,却最终没有出演言阻止。她告诉自己,这是为他们好,这是他们必须经历的,绣衣不会有事。反反复复好几次,她的心才渐渐平静下来。 绣衣在微风中轻掠秀发,脸上是恬静的笑容。她不曾注意到危险的靠近。 “啊……”绣衣忽然惊呼一声,小腿不知被什么咬了一口。她低头去看,那黑色的蛇已经消失不见。 蛇爬进十一袖中,重新缠上她的手臂,懒洋洋的:“好了,咬过了。” 大柱听到绣衣的低呼,回头看时,绣衣已卷起了一截裤腿,露出一小截凝白如玉的小腿,弧度美好。大柱忙偏过脸,他的脑袋轰的一声热了,连脖子都带着红晕。 绣衣低低地呻.吟,这里蛇多且有毒,她也知道的。金蛇村的人出门,谁身上不带些驱蛇的雄黄粉?她的药篓里甚至还有一小包常备的硫磺粉。按道理,蛇应该远远避开才是啊。怎么会咬人呢?到底是大意了。 大柱不敢看她的小腿:“你,你没事吧?怎么了?要不,先把衣服收拾好。这样不好,叫人看见不好……” 疼痛很快过去,接下来是麻木。绣衣有些怕了,她低声喊着:“大柱哥,我,我好像被蛇咬了……” 大柱一惊,忙凑过来看,绣衣白皙的小腿上有尖尖的伤口,黑色的血正汩汩流出,顺着小腿流下。大柱是优秀的捕食者,自然晓得厉害。他来不及多想,对绣衣道:“绣衣,这是毒蛇咬的,你莫怕,大柱哥帮你把毒血给吸出来,吸出来就没事了。” 绣衣轻轻按着伤口,头也不抬:“不用,刚才的药里有解毒的,先敷一点应该没什么大事。” 大柱不待她回答,便半跪在地上,低下头凑近她的伤口,为她吮毒。这种蛇这里很常见,剧毒,草木触之即死。有不少捕食者就是栽在这种蛇上的,也算报应不爽。可是绣衣是无辜的,她心地纯善,连只蚂蚁都不舍得踩死。她还这么年轻,不应该丧身于蛇口。 女孩儿身上带着草药的清新气息,若在往日,大柱可能会生出旖旎心思。可现在他满脑子都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让绣衣活着,她一定要活着。”至于他会不会因此中毒,因此丧命,不在他的考虑范围。 绣衣呆呆地看着大柱,眼前渐渐模糊。不止是眼泪模糊了视线,还有蛇毒的原因。被蛇咬,刚开始她还清醒,还没过多久,她就看不清三步以外的东西了。她感觉不到伤口的疼痛,也感觉不到被吮吸的酥麻。她觉得自己像是僵硬了,她也知道这毒厉害。她好歹也是金蛇村长大的这种蛇的毒性她不是不知道。那大柱哥呢?他拼死救她,这是不要命了吗? 眼泪一滴一滴地掉落在大柱的头发上,大柱毫无所觉。吮出毒血,吐掉,继续吮吸。那吸出的毒血吐在草上,绿草很快便黄,干枯,草里的虫子也软塌塌地死了。 -- 第25页 这一切,大柱似乎都看不到。 吐出的血慢慢转红,大柱却开始眩晕,他脸色苍白,嘴唇乌黑,终于倒了下去。 绣衣也处在中毒失血过多的虚弱中,昏迷不醒。 还好,他们虽然中毒不醒,但还都活得好好的。 十一看着眼窝一热,她忙抬起头看天,眼睛睁得大大的,眨也不眨,才止住突如其来的泪意。 顾清风从她袖中滑出:“怎么了?呦,没有心也会哭啊。” 十一不理他,平复了会儿心情才说:“我们是不是做错了?”她愈发觉得自己不是好神仙。 顾清风重新回她袖子里:“不是我们,是你。我只是受你威胁才咬的。” 十一呆了一会儿,猛然发现绣衣身上有姻缘波动,短短的红线从她脚下生出。十一也没心情伤感了,击掌笑道:“嘿,你快看,有用啊,红线出来了。啊,你看不到。”她有些遗憾:“你看不到。” 顾清风在试图咬破她的袖子,天衣无缝,这袖子也太结实了些。 十一得了鼓励,颇有几分兴高采烈:“我们要不要再添一把火?给他们再创个机会!” 顾清风不大感兴趣:“你可以再添盆水,浇死他们算了。修仙者怎么可以如此残忍,设计普通人类被咬,啧啧……” 十一隔着袖子拍了蛇的脑袋:“少废话,你说的其实也有道理,我最会降雨术了。我学的最好的是隐身,其次就是降雨。”她在心底默默谢过夙止,然后小施法术,顿时风起云涌,大雨将至。 他们却还不醒过来。十一自然不能让他们身体虚弱还淋雨,只好让风拼命地刮。还好风婆子极为仗义,大风刮得呼呼响,吹在绣衣脸上,力图唤醒她。 顾清风咬的很有分寸,他是一心成仙的。虽然答应了十一的请求,却也保证绝对不伤人命,这是他的底线。 所以绣衣中的毒看着严重却不致命。 绣衣慢慢醒转过来,看到乌云就在头顶,大柱哥昏倒在不远处。她立刻眼泪上涌,擦干眼泪,慌忙从药篓里找出能够暂缓毒性的药草,也不管有用没用,嚼碎了塞进大柱口中。她自己腿上的伤口她看也不看一眼。 大柱昏迷不醒,她没办法让他咽下草药,急得她坐在地上哭。但是很快,她就明白她不能哭,不能掉泪,她必须坚强。 绣衣身上余毒未清,她没有雨心思管这些。她只知道,再不找大夫,大柱哥会没命的。 作者有话要说:  我觉得三更压力好大啊,( ̄ε(# ̄)☆╰╮o( ̄皿 ̄///) ☆、青梅竹马情难牵【六】 乌云遮住了天空,狂风大作,天气的恶劣让绣衣隐隐感到绝望。大柱哥苍白的脸,乌黑的唇教她心忧。山路崎岖,距离甚远,村中医者不多。仔细想起来,似乎一点希望都没有。 果断地放下药篓,绣衣蹲下.身,艰难地将大柱背在背上。绣衣的身材在女子中不算矮,她常年劳作,力气也不是那种拈不得针的大家小姐可比的。可是她背的是一个健壮的成年男子,差距便显现出来了。 大柱个子高,体格壮,是干活的好把式,压在绣衣背上时宛若一座大山,几乎没把她压垮。若是他清醒着,势必不会让她这般受累。但他此刻昏迷不醒,不知道也无法替代她的艰辛。 乌云滚滚雷声隆隆,雨将下未下。 绣衣无比感谢老天她在大雨之前醒了过来。如果大柱哥淋了雨,天,她不敢想象下去。 咬咬牙,一步一趔趄,山路难行,且上山容易下山难。绣衣什么都顾不得了,她只知道,大柱哥不能出事,否则,她会恨自己一辈子。 蛇从袖中滑出,看着眼泪汪汪的十一,嗤笑:“她得罪你了?这么恨她。” 十一摇头:“没有,我,我只是,他们必须要在一起。”忽而意识到什么,她顿足:“我干吗要跟你解释?” 蛇吐着长长的信子,轻声说:“要是能有人为我这样,我还修什么仙啊。”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十一大惊:“你不是说着玩的吧?”牵错红线后,顾清风不就是因为绣衣的救助和照顾对其倾心的吗?这次绣衣跟他没有交集,他不会被绣衣对别人的深情感动而动心吧?这可要不得! 十一觉得她的计划已经快成功了,她不允许顾清风捣乱!不打招呼,她直接卷起袖子,将蛇扫到袖中。 实力决定一切,顾清风自认为道行很深,但对手实力过于强大,他连与之一战的力量都没有。何况方才只是感慨,他对这人间的繁琐之事还真没多大兴趣。 十一秀气的眉毛皱得紧紧的,这俩人患难真情也差不多了,得出来帮帮他们把感情摊开了才是。 不必犹豫,十一就将蛇拽了出来:“你去使个幻术,变个样子去帮帮他们。” 蛇被甩得头昏脑涨,张口咬住她的小指,狠狠吮吸。 十一将手指头抽出来:“功德,功德,你帮了他们也是功德一件。” 蛇在草丛里打了个滚儿,师父说过,为功德而行善,是永远也成不了仙的。就算成了,也不过是仙中下品。 绣衣背着大柱,艰难地走着,雷声像是催促她的号角,风声是催命的乐章。绣衣努力抑制着喷薄而出的绝望,一步一步,极为拼命。 跌倒了,爬起来,尽力护住背上的人,哪怕自己的小腿满是伤口,她都不曾停下来休息片刻。在行走过程中,她的一只鞋子掉落了,莹白如玉的脚踩在山路上,很快便磨破了皮。 -- 第26页 这段山路她走了无数次,这一次是走得最艰难的。她在心里祈求她所知道的所有神仙,保住大柱哥的命。 说也奇怪,平常短暂的山路此刻变得格外漫长。 之前她也有背着许多重物在山间行走,可这次就像是脚被小鬼拴住似的,走几步必然跌一跤。她摔了不要紧,她不能教大柱哥出事。 人的潜能是无限的。在平时,以绣衣的力量,她根本背不起大柱。但是在危急关头,被蛇咬伤余毒未清身体虚弱的绣衣却背起了对她而言堪比泰山的大柱。只是希望,他可以活下去,他们一起活下去。 “大柱哥,你必须要活着,你要是死了,我也不活了。听见没有……” 大柱听不到她的话,如果能听到,肯定开心得不得了。 又一次摔倒之后,绣衣不顾自己脸上的擦伤,赶忙去看大柱有没有事。待看到他的胳膊流血时,她的眼泪止不住流。 一天之内,发生这么多事,这个才十六岁的小姑娘终于撑不住,失声痛哭。她不该到山上采药,不该要大柱哥跟着过来…… 绣衣看着依旧双目紧闭,毫无生气的大柱,将心一横,就要往山路旁的石头上撞。石头尖锋利无比,头撞上去定会命丧当场。 金蛇村有古老的传言,说是村民杀蛇太多,惹怒了神灵。若是被毒蛇咬了,就是被蛇神给唤走了,再也救不回了。是以金蛇村的人万般小心,每年却总有人中蛇毒而亡。但村中历年来以捕蛇为业,谁也不肯自断生计。村民能做到的不过是平日行善,多多积德。 如今绣衣被蛇咬,大柱却中了蛇毒,在她看来,这或者就是蛇神前来讨命了。那么,拿走她的命就好了,饶过大柱哥吧。是不是她死了,蛇神息了怒,大柱哥就会没事了? 看了一眼大柱哥,绣衣嘴边浮起一抹笑意,她理了理散乱的鬓发,用袖子抹了抹脸颊,柔声说:“大柱哥,你别怕,我不会要你死的,我不会……” 十一眼看着不对,待要出手,却见一个须发皆白的白袍老者伸手拉住了绣衣的袖子。 绣衣绝望之际,正要以头撞石,不防被人拦住。她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绣衣想借之赴死的石头在同一瞬间,奇迹地消失不见。 这个老人童颜鹤发,仙风道骨,一副世外高人模样,十一却瞧得清楚,这不是顾清风吗? 绣衣肉眼凡胎,自然识不破他的幻术,她怔怔地看着这个老者,哀哀低泣。 顾清风脸上挂着慈爱的笑容,目光悲悯:“孩子,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寻死?呦,这个小伙子是中毒了啊。” 有老神仙从天而降,绣衣突然又有了希望。她急切地拉着他的衣角,颤声道:“老神仙,你救救他,救救他……” 顾清风装模作样去给大柱把脉,暗地里却给十一传音:“快,下雨!” 十一愣怔,不明所以,但行为比思想快,雨倏然而至。 绣衣忙用身体去替老神仙和大柱哥挡雨。 顾清风俯身将大柱抱起来,吩咐绣衣:“那边有个山洞,先到那边躲躲雨……” “可是,大柱哥他耽搁……” “我学过秘术,他不是中了蛇毒吗?我有法子救他。快点,少废话!”顾清风抱着大柱一马当前,健步如飞。 绣衣脑中混沌一片,但好歹是有了主心骨。她跟随着老神仙的步子,这个时刻她居然也忘了她在后山行走多次,何曾见过山洞? 下雨过后,山路更加难行。 绣衣独自一人尚且步履维艰,可是那个一身白衣的老神仙抱着一个壮汉在山间却快得几乎要飞起来,白衣纤尘不染。绣衣怔怔的,她是真的遇到神仙了。喜意弥漫上心头,她双手合十,感谢上天。 十一随手摘片叶子变作油纸伞,撑着伞看着顾清风,他这个样子还挺像老神仙的。 她有些想月老爷爷了。 月老爷爷要是看见她把事情做成这样,不知道是骂她还是安慰她。 依着顾清风的传音,十一施个法术,在一个隐蔽的地方变出一个山洞。为了营造孤男寡女共处的暧昧氛围。这山洞极狭小,仅仅能容纳几个人。 顾清风暗自点头,赞许地看了她一眼,将大柱抱进山洞。 绣衣满身泥渍,紧随其后。 山洞里采光好,干燥度也正合适。 顾清风小心地放下大柱:“有火折子吗?” 绣衣此刻衣衫浸湿,火折子也不知落在哪里去了。她苍白着一张脸,摇摇头:“没有,我去找火石。” “不必了……”顾清风在自己怀里摸了摸,掏出火折子,扔给绣衣,“去生个火,这里交给我。女人身体娇弱,受凉不好。” 绣衣身上的冷意自不必说,但是让她的眼睛离开大柱,她做不到。她也不顾自己的湿衣,爱怜地盯着大柱煞白的脸,身子一动不动。 顾清风拈着长长的白胡子,叹道:“这么冷,你不去生火,冻坏老人家不要紧,冻坏这个小伙子可就惨了。” 绣衣闻言,脸色一变,忙起身道:“我这就去生火。老神仙,你快救救他。” 可是,只有火折子,又没干柴的,要她怎么生火?她看了看密密的雨帘,一咬牙,拔腿就往山洞外冲。她也糊涂了,雨这么大,山上怎么可能还有干柴? 绣衣被人拦住了。 -- 第27页 顾清风叹了口气:“小姑娘是糊涂了,你瞧,山洞里头不就有柴禾吗?” 绣衣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在狭小的山洞的隐蔽处,果然看见堆得整整齐齐的柴。她大喜过望,跌跌撞撞跑过去,麻利地生火。 若是在平时,以绣衣的伶俐,未尝看不出今天的事情透着怪异。但此刻她记挂的只有大柱的性命,也想当然地认为是遇到了神仙。顾清风但凡吩咐一句,她就即刻去做,半分怀疑都没有。 顾清风盯着她的背影发了会儿呆,又冲站在洞外的十一点了点头。他俯下身,给大柱喂了一个东西,隐身走出山洞。 绣衣将火生好,却不见了那个老人家的身影。她大惊:“老神仙,老神仙……” 怎么办?他怎么又不见了?大柱哥!大柱哥呢?她慌忙去看向大柱,大柱眼皮微动,口中发出细细的□□,竟是要醒过来的样子。 绣衣来不及想太多,大柱的脸色正在渐渐变得红润,呼吸也逐渐均匀。她喜极而泣,跪在山洞里磕了好几个响头,额头渗出了血迹也毫不在意。 “感谢老天,感谢老神仙!” “绣……衣……” 是大柱哥的声音!他醒了!绣衣忙凑过去,拉住他的手:“大柱哥,大柱哥,你怎么样?” 郭大柱觉得自己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要死了,醒过来之后,却看到绣衣狼狈地出现在他面前,泪流满面。他艰难地说:“别哭……别哭……阎王爷……看你哭得可怜……可怜,就不收我……” 绣衣只是不停地哭泣,大柱哥醒过来了,会开玩笑了。真是太好了!太好了! 顾清风站在十一的伞下,默默地看着这一切,忽然开口道:“要是有人这样对我,我……” “不好!”十一满脸焦灼之色,“我明明看到绣衣身上姻缘线动的,他们吃的苦患的难也够了,为什么绣衣身上的红线那一牵端的是别人?” 作者有话要说:  发前检查了一遍,好多错字啊。%gt_lt% ☆、青梅竹马情难牵【七】 顾清风看着洞里相拥而泣的两人,心不在焉:“神仙也太多管闲事了。人家的红线跟谁牵在一起,跟你们有什么关系?” 十一脑中一个念头闪过:“不会是你救了她,你们缠在一起吧?呃,不,不对。你脚上空空的,她红线的方向是通往金蛇村的。难道是金蛇村的人?会是谁呢?哪里错了……” 顾清风化作蛇形,滑进她的袖子里:“别吵,我睡会儿。”他还真是把她的袖子当成家了。 凉意黏着肌肤,十一打个哆嗦,闭口不言。她盯着山洞里的两个人瞧,心里却在猜测到底出了什么事。 毕竟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大柱也通透了些,他小心地擦拭着绣衣脸上的伤口,柔声问:“疼吗?” 绣衣只是摇头,满脸温柔。大柱哥没事,这点疼痛又算什么呢? 不知道是由于火光映着,还是身体虚弱,大柱只觉得绣衣比平时还要美上十分。尽管她浑身脏兮兮湿漉漉,全没平日的干净利落。 他怔怔地盯着她,连手上的动作也停了下来。 山洞的温度似乎一下子变高了,两人的脸都烫得厉害,像是要燃烧起来了。 “哔哔剥剥”的烧火声在山洞里显得格外的响。 绣衣猛然回过神来,咳了一声,后退了几步,试着讲起今天的遭遇。她更加肯定今天是遇着神仙了。 “大柱哥,你不知道,那个老人家头发胡子都是白的,穿的白衣服上一丝灰尘都没有,也不见雨滴打在身上,真真是神仙中人……” 她说了许久,也不见大柱哥搭话,疑惑地抬起头,正好撞在他的眸子里。 郭大柱和金蛇村所有人一样,眸子是再普通不过的褐色。但是在这山洞的火堆旁,他的眼睛里除了燃烧的火苗外,还有两个绣衣的身影。 绣衣的脸腾地热了,她下意识地便想往后退。 郭大柱却不给她机会,他上前,拉住了她的胳膊:“绣衣,我想娶你。” 大柱的脸红得不亚于她,脸上却是少有的坚定。 绣衣哇的一声哭了:“你坏,你欺负人!你坏……” 大柱手足无措,他也不知道他刚才怎么就把那句话说出口了。那句话在他心里藏了很多年,连梦里都怕人听了去,刚才怎么就鬼迷了心窍脱口而出了呢? “我错了,绣衣莫哭,莫哭……”大柱狠狠地抽着自己的脸颊,“我错了,是我教猪油蒙了心,是我满嘴喷粪……” 不多时他的两颊已高高肿起。他还在不停地扇着自己。 绣衣心疼,忙拽住他的胳膊:“别打了,脸都肿了。” “嘿嘿,绣衣,你不生气了?绣衣,我,我是说真的,我没有要欺负你,我……” 绣衣低着头,悄悄抚着发辫,轻声道:“这种事情,你跟我说有什么用?你应该跟我娘说才行啊。”她的脸越来越低,几乎要埋在胸膛里。 大柱高兴得要手舞足蹈了,他站起身来,猛地一把抱住绣衣:“太好了,太好了!绣衣,你不知道,我……” “放开我……”绣衣挣扎出他的怀抱,羞不能抑,“我娘还没同意呢。你别乱来。” 大柱搓着手乐呵:“哎,我回去就叫俺娘去提亲。” 雨渐渐停了,太阳缓缓从云朵后踱了出来,慷慨地照在山上。 -- 第28页 绣衣腹中饥饿,在大柱的催促下慢慢地走出山洞。她对这个山洞还有一丝不舍,走出不远,她回头看向山洞,却惊奇地发现,山洞不见了。 “怎么会?山洞没有了?刚才……” 大柱闻言,仔细察看,的确没有。这个地方他们来过无数次,从来就没见过山洞的。 两人相顾骇然。 不顾泥泞,绣衣再次跪倒在地上,真心感谢老天相助。 后来,她一心向善,在家里设了佛龛,终身茹素。在她的劝说下,大柱也放弃了捕蛇,在城里做小生意,一生幸福美满,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两人互相吐露心意以后,感情更进一步,山间小路上留下两人的欢声笑语。 年轻时候的爱恋大多如此纯粹,那时候恨不得把心掏给另一个人,只为了对方能更快乐。 十一跟在他们身后,有些不解,也有些羡慕。她想,她永远都不可能像他们那样去爱一个人,去隐忍地等待一个人。 她低头看看自己心脏的位置,心头茫然一片。 大柱先把绣衣送回家,尽管今天没采到草药还丢了药篓,但这次的收获却是这么多年最大的一次。 两人在绣衣门口依依不舍。 绣衣最终轻声说:“我等你。”便扭身进了家门,将门紧紧拴住。她背靠着门,手按在胸口,似乎想要压制住那颗躁动的心。 大柱在门口呆了很久,才笑着回家。他要告诉爹娘,请邻村的媒婆做媒,他一定要把绣衣娶进家门。 但事情总不会这么顺遂。老天喜欢在你最开心的时候给你开个玩笑。 绣衣直到大柱的脚步声渐渐远去,才向房中走去。 她满心欢喜,想跟母亲分享自己的喜悦。她太过开心,也没注意到院子里的草药被收了起来。 掀开帘子,绣衣愣住了。 “爹,你回来啦?” 原来是她那外出了有大半年的父亲回来了。 父亲点点头:“女儿啊,你快去收拾一下,爹有话要跟你说。” 绣衣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她也说不清为什么,但不安笼罩着她。她手忙脚乱去烧水,净身,换了干净的衣衫,绾着半干的头发,匆匆来拜见父亲。 “是这样的,刚才金刚娘来过了,说是来提亲的。金刚这孩子爹也见过,你娘也知道。这孩子人挺好,干得一手好活,长得也过得去。爹就做主啊,同意了……” 绣衣眼前一黑,气血上涌,她急了:“爹,你怎么能这样?怎么随随便便就……反正我不嫁。我正想跟你说,女儿心里有人了,我要嫁给大柱哥!” 孙父一愣:“谁?你要嫁给谁?” “就是大柱哥啊,他方才还救了女儿的命。我这辈子非他不嫁!”绣衣也是倔脾气,况且刚跟大柱海誓山盟,怎么会同意另嫁? “女儿,救命不等于一定要嫁给他。爹救的人多了,难道还都要娶回来不成?你听爹说,金刚家有兄弟六个,招赘过来一个也不要紧。那大柱家就他一根独苗苗,肯定不会招赘。咱家就你一个女娃子,不能就这么绝了后啊……” “爹,你……你怎么就不跟我商量呢?谁跟你说大柱哥不可能招赘?就算不招赘,我们也可以让小孩子跟我姓啊……” 绣衣毕竟是未出阁的姑娘,跟自己的父亲说成亲,孩子这一类的话,难免尴尬。可是,她不敢有丝毫退让,这关系到她一生的幸福。何况经过山洞的事情,她更认为她跟郭大柱之间是天意,连老天都同意他们在一起。 孙父常年在外,对绣衣照顾不周,在女儿面前难免有些底气不足。他不好强迫女儿,却也不能背信弃义,只得说:“你好好想想,好好想想……” 绣衣梗着脖子,反复只有一句话:“反正我只认大柱哥。” 十一看着这一切,暗暗叹气,本来都快成了,怎么半道上又出来一个金刚呢?这个金刚是个什么来头? 她仔细翻着原本的命谱,不漏掉任何一个细节。她总算是弄明白了,原本还真有过这个金刚,不过金刚娘还没来得及求亲,绣衣娘就做主将女儿许给大柱了。金刚只是安静地暗恋,从头到尾没有出场机会。 十一想开了,既然原本绣衣能和大柱结成连理,那么说明这都不是事儿。他们还会在一起的,她对他们有信心。这么想着,她就放心多了。 做娘的总是最心疼女儿的,绣衣娘虽然眼神不好,可是女儿的难过她也感觉得到。她颤颤巍巍地问女儿:“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你就是认准他了?” 绣衣抽泣着,把在山上发生的事情原原本本告诉了母亲。最后,她扑在母亲怀里,泣不成声。 绣衣娘长长地叹了口气:“这都是命啊,孩子,别哭了,娘去跟你爹说。这个死老头子,闺女没看顾过一天,倒管起闺女的婚事来了……” 绣衣擦了眼泪:“娘有所不知,大柱哥肯为女儿丢了性命,这世上还有谁待我比他更好?这样的人错过了,女儿还能遇到更好的吗?” 绣衣娘抱着女儿,轻拍女儿背。她没有告诉女儿,听金刚娘的意思,金刚也能为绣衣豁出命去。她的女儿,也值了。 不知道母亲对父亲说了什么,绣衣只知道爹爹当夜便背着他那轻易不给人喝的酒去了金刚家,很晚才回来。 父亲抽着旱烟,吧嗒吧嗒,很久才道:“我丢了这老脸,去金刚家退了亲。好歹咱也没合八字,也没文定,咱也不算悔婚。你高兴才是最要紧的。” -- 第29页 绣衣低泣:“爹,女儿……” 父亲摆手:“罢了,爹老了,以后不出去了。爹就你一个宝贝,你高兴,爹就高兴。爹就等着啊,等着大柱那小子来敬我岳父茶呢……” 绣衣倚在父亲腿边,给父亲添了一把烟叶。 十一静静地看着,眼窝有些湿了。 作者有话要说:  啦啦啦。好热啊啊啊啊啊啊啊 ☆、青梅竹马情难牵【完】 大柱回家便大着胆子请求母亲前去提亲。他母亲也是人精似的人物,儿子多年的心思又怎会不知道? 这天下做父母的,最大的期盼都是为了子女好。 看到儿子如愿以偿,大柱娘乐得满脸的褶子都舒展开了。她亲自去了隔着一条小河的岳家村,请近十里八乡有名的媒婆出面去求亲。为了表示出对女方的敬重,大柱娘还让儿子到城里撕了一匹的缎子。 乡下人,于礼数并不大讲究,心意到了就行。大柱家这两年捕蛇挣了不少钱,砖瓦房也是年前才刚盖成的,高大漂亮。郭家有良田,大柱又能干,这在无形之中都是加分的。 大柱娘请来的媒婆口灿莲花:“哎呦,那郭家有地三十亩,三十亩啊,人家那房子,别说金蛇村就是搁到城里也找不出这么好的房子来。小伙子长得也排场,个子高,有手艺……” 都是一个村的,谁什么样,大家都清楚。对于媒婆言过其实的地方,绣衣的父亲只是听听笑笑。他在外行医看病多年,识人的本事还是有的。郭家的孩子是个好后生,听绣衣娘说他是个会疼人的。这样,他这做爹的也就放心了。只要人好,俩人处的好,还怕将来过不了好日子? 等到媒婆的口都干了,绣衣爹才开了口:“我也知道大柱是个好后生,郭家嫂子不是恶婆婆,这天底下做爹娘的,心都一样,谁不是盼着孩子好?” 媒婆拿手绢擦眼窝:“可不是,我说,孙大夫……” 绣衣爹伸手止住了媒婆的话,慢吞吞地道:“我就一个条件,若是依我,这事就成;若不依我,那咱谁也不耽搁谁。” “爹……”躲在帘子后的绣衣忍不住出声,却被父亲的咳嗽声给压了下去。 媒婆艰难地开口:“你说!” “你也晓得,我们家就我闺女一根独苗……” 媒婆走街串户多年,他刚开个头,她就明白了:“孙大夫是想招赘?那可不成,郭家也就这么个独苗啊。” 说完她就后悔了,轻轻抽了自己一个嘴巴。来的时候,郭家嫂子明明嘱咐过,不管孙家提什么条件,都一口答应的。即便是自己难以做主,也该让郭家拒绝啊。媒婆说到底不过是个传话的,搬弄是非是大忌。 绣衣爹摇摇头:“不招赘,人家养个儿也不容易,我怎么能做这种损阴德的勾当?” 媒婆也疑惑了:“那是……” “我只要求郭家那小子立个誓,将来次子姓孙,也算不断了我孙家的香火。”绣衣爹嘿嘿一笑,“若是他们只有一个孩子,那就次孙。我也不求别的,只求老了以后,不至于坟头长草无人理会。” 媒婆有些犹豫:“孙大夫,你说的合情合理。不过,这事儿,我做不得主。我得……” 绣衣爹笑笑:“我也知道强人所难,可我就这么一个要求。其实,以我闺女的条件,也不至于招赘不来。” 又闲话了几句,媒婆起身告辞,直奔郭家,将她与孙大夫的对话一五一十地说与大柱娘听。 彼时在乡下,孩子总是不嫌多的,所谓多子多福便是如此。 大柱的父母听后沉默了许久。大柱不停地搓着手,害怕父母会一口回绝。 “他婶儿,你去给孙大夫说,我们应了,也不是什么大要求。”还是大柱娘先开了口,“谁叫我们家儿子非要人家闺女呢。到时候教他们多生几个就是了,又不是随了母姓就不是咱老郭家的骨肉了。” 大柱爹蹲在地上,没有反驳妻子的话。 大柱扑通一声跪在父母面前,两眼闪着泪花。 母亲扶起他:“跪什么跪!你老子娘还活着呢。” 十一不解,她没有姓,也不明白姓氏的意义。看着他们因为一个还没出世的孩子的姓氏而烦恼,她理解不了这其中的深意。 她捏捏袖子里睡的正香的蛇:“你为什么姓顾?” 起床气不小的蛇张口就咬,也不回答,继续呼呼大睡。 十一咬牙,将他扔了出去。 媒婆在旁边看得泪花直闪,不停地拿手绢擦眼:“郭家嫂子,你可真是难得的通透人,为了孩子,可真不容易。你们这媒啊,包在我身上。” 说到做到,她连口水都没喝,径直去了孙家,将郭家二老夸得天上少有地下无双。 孙大夫含笑听着,不住地点头。郭家人丁不旺,能同意让孙子随母姓,的确不容易。 这婚事算是定下来了。 大柱和绣衣脚上的红线缠的紧紧的,这个小时空正在渐渐与主时空融合。 十一等着当他们的人生走上正轨时,小时空就会完全消失,并入到主时空里。而她,也是时候告辞了。 孙大家对十一和顾清风的行踪不定虽然好奇却不多问,反正有银子挣就是了。他们当然不会去计较这两人究竟做了什么。 顾清风将孙富贵捉来的活蛇给放了,毕竟是同类,他做不到眼睁睁地看着它们走上餐桌。 -- 第30页 孙富贵对这样的有钱的傻子喜欢得不得了,真盼着可以多遇上几个才好。 农村里婚事不像世家大族那般繁琐,但也麻烦得很。 孙家忙着整理嫁妆,绣衣娘眼神不好,无法帮女儿收拾新铺盖。所以绣衣在为自己绣嫁衣的同时,还要给自己缝制崭新的被褥。 金蛇村的规矩,新嫁娘带的新被褥越多越好,绣衣忙得不可开交。 十一见了半是好奇半是好心,主动提出帮绣衣做被褥。这被褥需是娘家人做,绣衣将十一视为手帕交,也不含糊,推辞了几句,便同意了。 虽然不曾拿过针,但到底也是牵过线的,十一在裁缝方面的天赋出人意料的高。绣衣惊叹不已,十一却是笑嘻嘻的:“好说好说。” 冬天还没来,顾清风却愈发懒了,常常缩在她袖中。她扔了几次,无果之后,也就不做理会了。反正她快要走了,以后要再见面,恐怕就是他飞升之际了。她也懒怠跟他计较。 婚期越来越近,绣衣开始紧张了,她没多少好姐妹,相熟的唯有十一而已。她紧张的时候,就会跟十一讲那天在山上的事,她认为是老天允许他们在一起的,她相信他们会过的很好。 说这些的时候,绣衣的眼里闪烁着耀眼的光芒,似乎能把人吸到她眼睛里去。 十一呆呆的:“绣衣,你很美啊。” 绣衣抿嘴一笑。 绣衣出嫁的前一天,十一向她告辞。 “我要走啦,你成了亲就走。一直没跟你说,我其实是要到很多地方去的,我在哪里都待不长久。你们要好好的……” 绣衣闻言,眼泪汩汩而出,伸臂抱住了十一。绣衣是个聪明人,她知道十一跟他们不一样,她从来没想过十一会永远陪在她身边,只是没想到,她离开的这么早。 十一有几分尴尬,犹豫了一会儿,才伸臂回抱住了绣衣。她叹了口气:“你别哭啊,早知道你哭成这样,我就不告诉了。” 绣衣哭得更厉害了,打着嗝:“你,你,要是不辞而别,我……我不原谅你。” 十一忙道:“我这不是跟你说了嘛!还好你没说什么不许我走之类的教我为难。” 绣衣止了眼泪:“我说了你就会留下来吗?” 十一语塞:“不会,我不会为任何人停步。” 绣衣沉默了,两人之间的气氛尴尬起来。绣衣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似的往下掉。 十一真怕绣衣会像她母亲那样伤了眼睛。她握了握拳头,想说些安慰的话,话到嘴边,却都咽了下去。那些话说了又能怎样呢?她又不会留下来。 绣衣默默垂泪,许久之后,从她装首饰的匣子里拿出一个银白色的簪子。她站起来踮着脚尖,小心翼翼地插在十一的发上。她端详了一会儿:“这个簪子留着做个纪念吧。” 十一即刻就伸手去拔那簪子,戴上又怎样呢?她又带不走。她的手还没碰到簪子就被绣衣按住了。 绣衣的大眼睛里噙着泪,直直地望着她。 十一终是收回了手,算了,就当是安慰她吧。 分别的时间总过得极快,十一陪在绣衣身边,陪她梳妆,看她出嫁。 吉时快到了,十一才想起自己袖子里还住着一条蛇。顾清风道行不低,她随时扔出来都可以,这倒不担心。 十一看着新郎新娘拜堂,将袖子里的家伙扯了出来。 农村人成亲,大多选在年关,喜庆,村里闲人多,帮忙的也多,吃不完的酒席还可以剩下来过年吃,一举数得。 但是年关天寒地冻,顾清风正睡的香,不防暴露在寒风中。他也怒了,哧溜再次滑进她袖子里,紧紧地缠在她手腕上,死活不松。 礼成了,小时空正在逐渐融入到主时空里。十一忙着通过裂缝去下一个小时空,没工夫跟一条蛇纠缠。她再次扔出蛇:“我要走了,你自己找个山洞睡去。你都成精了,还冬眠什么啊?” 时空的门正在打开,顾清风脑子一抽,许是被扔地没面子,倏地跳将起来,精准地找到她的手腕,张口咬下。 与此同时,暗芒闪动,十一大惊:“糟了!出事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为什么我不会添加封面?桑心 ☆、名妓书生也相恋【一】 “到底怎么回事?”顾清风也顾不得冬眠了,他会瞬间转移之术,但还没遇见过连季节都变了的。方才明明是深冬,此刻却身处一片桃花林。莫非是进了幻境? 十一也傻了眼,她是到了小时空没错,不过这条蛇怎么也过来了?难不成这个小时空里也有顾清风? “那个,顾清风你认识我吗?” 顾清风白了她一眼:“你说呢?用我再咬你一口吗?你做了什么?咱们是进了幻境?”他打量着四周,看上去很正常,却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儿。 十一绞着一方鲛帕,咬唇思索了许久,才低声道:“不是幻境,不过也差不多了,夙止说这是小时空。” “小时空?不对,你一点都不惊讶,是你做的?”顾清风微微眯眼,提高了声音。他本就生的细眉细目,眼睛一眯,更是只剩下一道线了。 十一低着头自然错过了这个取笑他的好机会。 她咬了咬牙,老老实实地将自己如何犯错,为何下界的缘由讲了,最后才说道:“等到他们的人生轨迹走上正轨时,小时空就会消失,也就是和主时空融合了,我就可以到下一个小时空去。大柱和绣衣成亲的时候就是时空融合的时候。本来我就要到这里来了,偏偏你咬了我。我看你道行挺低的,没想到也能穿破时空壁垒,来到这里。我……” -- 第31页 顾清风在原地走来走去,他宽大的袖子甩动,带起微风。他气得不行,指着十一,指尖都快戳到她脑袋了,他却说不出话来。 十一也很委屈:“我这么丢人的事情都跟你说了,你还怪我!再说了,要不是那个时候你在咬我,也不至于跟到这里来啊。又不是我死乞白赖非要你过来的……” 顾清风气急反笑:“哈,这么说来都是怨我了,是我自作自受,是吧?” 十一点点头:“也不能全怪你,我要是早些跟你说了,也不会到这个地步。一大部分在你,一小部分在我。” “哈,原来我占了一大部分,还是荣幸是吧?”顾清风冷笑,“怎么让我回去?” 十一的头低得更低了,声音细若蚊蝇:“等我事情办好了,或许你就回去了呗,现在急也没用。” 这答案使得顾清风更加意难平,他随手将桃花打落在地。落英缤纷,他犹不解气,长啸一声,惊起无数鸟雀。 十一反倒镇定下来,她仔细看着命谱,从原本的到错误的,她看得认认真真,生怕有一点差错。 等到顾清风平静时,她还踮着脚尖摸摸他头顶:“别恼了,又不是什么大事。你看我不就去了两个小时空了吗?我刚见你的时候,你也不是主时空的。” 顾清风斜眼看着她,抓住她胳膊,张口就要咬。 十一不是避不开,然而因为自觉对不住他,她只闭上眼,叫了一声:“变成蛇再咬!” “脏死了,我才不咬。”顾清风甩开她的手,远走了几步。他有些慌乱,她的眼睛真丑,不是长的,也不是三角形的,居然还有那么长的睫毛。 十一嘿嘿笑,放下了袖子:“呶,你不咬我当然更好,现在我们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了,对,一根绳。你呢,帮我也等于帮你自己。你帮我吧,好不好?” 顾清风居高临下望着她,焦点却渐渐模糊。直到她伸手在他眼前晃动,他才回过神来:“噢,好。” 十一跳了起来,伸臂抱抱他:“好了,这下多好。来,我跟你说,这个小时空的是这样形成的。在原本的命谱里,有个书生叫宋玉成。他奉他父亲之命,到南京去做收账。收了账之后呢,他在南京城最大的青楼隔云楼里邂逅了名妓周令。不对,这不能叫邂逅,反正俩人就是认识了。一来二去……” 顾清风出言打断还在推敲措辞的十一:“丑八怪,刚才你说了什么?” 十一愣了一愣,才意识到他口中的丑八怪可能是她。她身子一晃,轻声道:“我也不想的,就是变成这个样子了嘛!我也想不辱没那些好名的……” 顾清风听得云里雾里:“什么辱没什么好名?” “没事,”十一擦擦眼睛,“没事啊,我继续跟你说。你不是答应帮我了吗?是这样的。那俩人眉来眼去来往了很久,硬是在这风月场中发现了真心,动了真情。宋玉成天天流连在这,这个销金窟。久而久之,身上的银钱也就花完了,被老鸨给赶了出去,流落街头。惨啊,真惨。周令对这宋公子却是真心真意,让贴身的丫鬟小英拿着她的私房钱接济宋公子。周令在坊中姐妹的帮助下赎身,跟随宋公子回家了……” 顾清风眉毛一直皱的死紧:“青楼女子和嫖客?” 十一正色:“你定是很少关注人间,没听说过,‘仗义每多屠狗辈,自古侠女出风尘’吗?” “我还真没听过。”顾清风丝毫不给面子。 十一忙道:“没听过不要紧。来,我继续给你说。那个是原本的,然后,我一不小心弄错了。然后,就出事了。弄错以后,有个屠夫叫王四的,不知怎么就非周令不娶,在宋公子被赶出隔云楼的时候,用自己攒了多年的杀猪钱给周令赎了身。他拿着周令的卖身契,周令没办法,只得跟了一个屠夫。那个宋公子拿了周令的体己回了老家,被父亲大骂,终生没有再到南京来……” 顾清风伸手:“拿来,我看看。” 十一摇头:“你看不到的。其实,只要你不捣乱,我肯定能把错误纠过来。” 顾清风自然无所谓。 一仙一妖合计了一番,化作两个翩翩公子去了传说中的隔云楼。顾清风细长的眉毛高挑,满脸嫌弃之色:“丑八怪,你男装也这么丑。” 十一充耳不闻:“我听说南周北蔡。这南京城的周令姑娘,和京城的蔡凌霜姑娘。一个能歌,一个善舞,并称双绝,不可不见啊。” 顾清风屏息:“这里气息污浊,不利修行,还是少来为妙。” 十一摇着扇子:“顾兄有所不知,仙界不是按道行排名的。” 他们低语着,转眼已到了目的地。 可惜不巧,此刻周令正和宋玉成打得火热,已经收牌不见客了。 他们刚走进去,便有不少浓妆艳抹衣着暴露的女子一涌而上,将他们团团围住。莺声燕语,竟也成了灾难。 对视一眼,他们迅速溜走,青楼女子太可怕了! 十一恢复了女装,对掩着口鼻的顾清风道:“你也不用这样。我就是带你,呃,咱们就当是见个世面。不然,活了这么大,连青楼都没见过,多丢人。” 顾清风以袖掩鼻,总觉得自己满身劣质脂粉味儿。被风吹了很久,那香味居然还有残余。他颇为恼火:“这样的世面,不见也罢。” -- 第32页 十一嘿嘿笑笑:“我得想办法去撮合宋玉成和周令。” “那你还不如去阻拦王四,要是他不出现,不就一切照旧了吗?” 十一笑而不语,她能说她一直走的都是这个路线吗?可不能教顾清风知道他也是那个被阻拦的多余的人。 正想着,顾清风忽然问道:“我在的那个小时空,你要撮合的就是那个大柱和那个孙绣衣?他们是中间出了什么事?你牵错什么了?” 十一顾左右而言他:“我们去找王四吧,越早越好,趁早教他打消念头。或者干脆看着他,要他没办法给周令赎身……” 顾清风皱眉:“丑八怪,我问你话呢!你颠三倒四说什么呢?” “我没有颠三倒四!不对,我怎么丑八怪了,我比你长得好看。哪像你,身上凉冰冰的,连片叶子都没有,也不会发散香味……” 十一东拉西扯,甚至还攀着顾清风的手臂,摸了摸他的手:“呦,你的手也这么冰啊,是不是你成仙了也会这样?好奇怪哦。” 顾清风抽回手,快步向前。他觉得别扭得很,他不止一次地缠在她胳膊上,咬过她的手腕,不知道从她的手上滑过多少次。可是从来没有一次像这一次一样,让他尴尬的。 十一摊手,好吧,他终于不再问那个问题了。她愉快地哼着小曲儿,慢慢地在月下走着。啊,月色真美好。 王四是个好屠夫,从外形到性格,他都符合人们对屠夫的认知。他三十多岁,小眼睛,满脸横肉,看起来很凶恶。附近的小孩儿都怕他,是治疗小孩夜啼的良方。 他也曾试过面带笑容的,他听说微笑能使人看上去温和,就努力对每个人微笑。可惜,他一笑,肉堆在眼角,一颤一颤的,更可怖了。 自从他吓跑了几个胆小的客人之后,他再也不笑了,板着一张脸。 王四家有祖传的杀猪绝技,他手艺好,一刀切,人称“王一刀”。他杀猪卖肉从不缺斤短两,分量给的特别足。因此,他虽然面目可憎,但生意却很红火。 但是,王四孤身一人,没有妻子。十几岁的时候,他也曾请了媒婆去做媒,可惜通常女方的人见了他一眼,就果断拒绝。他这个长相,周围人都说他是会杀人的。 当然,他还没杀过就是了。不过,这不妨碍人们畏惧他。 有时候人品还真不等于人缘。 王四是有心上人的,那个人便是周令。 很多时候,王四都喜欢煮一块肉,温一盅酒,静静地想念那个下午。 那是他第一次见周令,彼时他还不知道她就是大名鼎鼎的南周北蔡的周令。 周令带着丫鬟小英外出,不慎被风吹落了手绢。 事情便有这么巧,不偏不倚,吹在王四脚边。 王四是个好人,自然会帮她捡起来,递还给她。 本来是很偶然的一件事情。然而,偏偏这个时候,周令对王四笑了一下。 那是一个极其清浅的笑,也是一个普通至极的笑,完全不带一丝媚意的。周令在青楼多年,虽然妩媚已经深入骨髓,但她不会对着一个凶恶的路人媚笑。 可是,王四却怦然心动。三十多岁的王四第一次萌发了一个想法,他要娶这位姑娘为妻。他像个痴汉那样尾随着周令,一直跟到隔云楼。即便是知道了她是青楼名妓,这个念头也从来不曾动摇。 作者有话要说:  我承认,其实我是想试一试名妓能不能显示出来。 ☆、名妓书生也相恋【二】 王四和平常一样,在酒肆打了一小壶酒,煮了猪肉,在家里慢慢享受着晚餐。这是他最大的奢侈。 王四这几年赚的钱不少,他却不舍得乱花,都攒了起来,为了一个美好的愿望。背后有人叫他“憋一”,他也只是摇摇头,从不曾动摇半分。 夜已经深了,屋子里黑灯瞎火的。 为着省些灯油,王四没有点灯,而是打开了窗子,借月光照明。 月色入户,照在老旧的桌子上。 王四吃的很慢,时不时抬头看看月亮,长长地叹口气。他觉得他在做梦,不然为什么动不了了? 眼前蓦然出现了两个人,是两个他从来没见过的人。一男一女,在月光下都很漂亮。男的穿黑衣系玉带,女的一袭绿衣,笑容可掬。 王四在心里比较了一下,再好看的女人也不如周姑娘好看。何况还是个小娃娃。 “王四,王四,你不要再记着周令了。忘了周令,忘了周令,忘了周令……”那女孩子悄然走近,盯着他的眼睛。 王四很茫然,她怎么知道周令?为什么要忘了她? 十一拍了一下手:“好了,这下他应该忘了周令。周令和宋玉成之间就没障碍了。” 顾清风哼了一声:“这么容易?那我怎么还没回去?” 王四惊讶地发现,他又可以动了!这两个男女不知道在他房里说些什么。他暗自警惕,悄悄地将圆凳子拎在手里。真遗憾,杀猪刀不在这里。 十一大惊,一把拽住顾清风:“他,他怎么?” 顾清风手指疾点。 王四刚走几步,便站在了原地,一动不动,凳子还在手中。 十一恍然:“原来这个没用啊,幸好我以前对别人没用过。要是用了可就糟了。”她伸手解了对王四的禁锢。 王四的行动又恢复了自由,他拿着凳子犹豫着不知是否该上前去。 -- 第33页 十一笑得极为灿烂:“王四哥,我们想在这儿借宿一晚,可以不?”她也不晓得自己在说什么,话说王四这张脸还真够吓人的。 王四难以置信:“你们是……”他其实内在里是一个非常慈爱热心的人,看到一个女娃子对他笑脸相向,他慢慢地就放下了手里的凳子。 十一眼珠子转得飞快:“他是顾清风,我们是江湖中人,对,江湖中人。刚才我们使得是隔空点穴?厉害吧?现在天也晚了,我们没地方去,他,就是他,他非要去什么隔云楼找什么南周北蔡的周姑娘……” 她东拉西扯,叽叽呱呱说个不停。 王四听得云里雾里:“所以呢?” “所以我们没地方住了,所以,王四哥收留我们一晚呗。看王四哥长得这般威武,一看就是性情中人,久仰大名,如雷贯耳……” 十一说得很快,说了后一句时,已忘了自己说过什么。若在平时根本不至于此,这次实在是被王四那张屠夫脸给吓到了。王四拎起凳子的时候,她有一种她是待宰的猪的错觉。 顾清风听不下去了,伸手拉了她的胳膊:“走吧!” 王四头脑稍微清醒了一点,正想开口同意他们留下来。他刚张开嘴,便见到他们的身子直直地往下矮,一眨眼的时间便不见了。 王四的眼睛瞬间睁大,他颤抖着手去拿圆凳,可这圆凳偏偏跟他作对,他碰都碰不到。经常被人当鬼的屠夫王四竟然在自己家见鬼了! “那个,王四哥啊,你别害怕,我真的是江湖中人,我刚才那个好多江湖人都会。那个叫遁地,你别怕啊。” 十一去而复返,站在窗子边,生怕吓着无辜的人。但她还没来得及再好好解释一番,便被顾清风给拽走了。 王四坐在地上,好半天才回过神来。江湖中人,好生了得。他想起之前摆摊卖肉时,有所谓的江湖中人在街上打架,掀翻了肉摊,他还傻傻的去要人家赔。现在想想,还真是后怕。 想了好久,王四才逐渐平静下来,桌上的酒早就冷了。 王四是个很固执的人。他喜欢周令,不是为了狎弄,是真心实意想娶她为妻。所以几年来,尽管他攒的钱够他跟周令近距离接触好多次,他也没有去过一次隔云楼。 那是他放在心底的女人,无关□□,不为亵玩。他对周令,是敬重的,是深爱的。哪怕仅仅是一个笑容,也足够他一生沉沦,至死无悔。 夜深人静,十一和顾清风坐在南京城一户人家的房顶。她将命谱从头翻到尾,愈看愈惊心。她合上命谱,说道:“顾清风,要不我们在这个时空不走了吧?” 顾清风抬抬下巴,示意她说。 十一叹气:“夙止只跟我说要我纠错,没讲有时候错误的是更好的。我觉得吧……” 顾清风抬手制止她说下去:“你的意思是让那个屠夫和那个女的在一起?咱们就一直困在这个所谓的小时空?” “那个,从事实上来说是这样。但是,也不全是这样。这个……” 顾清风闭眼,强忍住想咬她的冲动。他忍耐着,咬牙切齿:“到底怎么回事?你又在发什么疯?” 十一也急了:“就是原本的是悲剧,王四一生孤苦伶仃。周令也在凄惶中死去,牵错了之后,王四和周令好歹老来有伴儿。就这样!” 顾清风不是第一次发现十一的表达能力有问题,说话有时抓不住重点。他揉了揉额头,跟她说话,真是头疼啊。 “你不是说原本那个女的和那个书生回老家了吗?那王四有什么好孤苦无依的?有那么多猪陪着他呢。” 十一气得顿足:“怎么跟你说不明白呢?周令和宋玉成回老家之后,宋玉成并没有娶周令为妻,而是将她转卖给了一个富商。周令没多久就死了。王四脚上没有红线,他就是个光棍命,自然老年无依嘛!这么简单你都不明白。” 顾清风恍悟:“你是说牵错后屠夫对那女的是真情,书生从始至终对那女的是假意?” 高度概括了真相的顾清风被十一拍拍肩膀以示赞许。 顾清风苦笑:“这跟我们又有什么关系?你不是说了原本的命谱是他们的命,好坏都怨不得别人。青楼女子罢了,那屠夫娶了她也未必好到哪里去。” 十一不知道该如何跟他解释,那个是名妓和书生。他们是有真感情的。这样一想也不对。若是真的情比金坚,那书生又为何会背弃她呢?人间的感情还真是玄乎。 顾清风终究还是没同意十一的建议。他说的也有道理:“按你的说法,你牵错的红线很多,可纠正的还少,就这么困在一个小时空里,对你是没关系。可对那些错乱的小时空来说,关系可就大了……” 十一心说:“关系不大,这数万年来,产生的小时空多了去了,甚至有的都隐隐能和主时空抗衡了。六界不还是好好的?我一个又一个去纠正,几时纠正地过来?” 但她最终还是点了点头:“我知道了,我会努力纠错。” 话虽如此,她兴致缺缺。想到自己要使别人走上苦难的人生,她就充满了罪恶感。 顾清风却安慰她:“你这样想是不对的。也许对屠夫来说,一辈子保留着最美好的回忆比感情在柴米油盐中日渐消磨要好的多。你又不是他们,你怎么知道他们想走的究竟是怎样的路?” -- 第34页 他不劝还好,一劝十一内心更忐忑不安了。顾清风被带到这里来是意外,可是他的人生轨迹已经脱离了原本的命运。他本来应该在深山老林里潜心修炼的,而不是到另外一个小时空去。 顾清风似是察觉到了她的想法,洒脱地笑了笑:“其实,对我来说也是一样。我想我跟着你到这里也不是我本来的命吧?无所谓啊,反正我是要修仙的,到哪里都一样。就当是不同的历练吧。” 他表现的豁达大方,十一在安心的同时,越发觉得对不住他,以至于对他几乎言听计从。 这个结果是顾清风也没想到的,不过丑八怪这么听话,倒是意外之喜了。 顾清风非常讨厌隔云楼以及跟隔云楼有关的一切。他要求把目标集中在王四身上。从十一对王四催眠施法失败,他就认定王四是个意志力极为坚定的人,一定要认真对付,不能懈怠。 王四很纳闷,那两个自称是江湖中人的男女居然大白天的来家里拜访了。 在王四的认知里,所谓的江湖中人就是那种会飞檐走壁,说话不经大脑打打杀杀,老在菜市场打架,且一动手就掀街上摊位的人。他们应该是五大三粗,腰里绑着兵器的人。 而眼前这两个人长的好看,穿的衣服也漂亮,一点也不像那些江湖草莽,倒像是大户人家的少爷小姐。 王四信奉关二爷,暗自思忖,若是关二爷身前有一对童男童女,恐怕就是长他们这个模样。 那个女娃子嘻嘻哈哈又来请求借宿,王四毫不犹豫地就同意了。王四胆子大,他将杀猪刀仔细打磨,直到它锃亮无比,光可鉴人,才吹了吹刀锋。 王四对自己杀猪的手艺很有信心。杀猪一刀切,若有恶人来犯,管他多厉害,也用不着第二刀。 作者有话要说:  哪位好心的妹子告诉我为什么我的封面看不到。就算我选的是像白菜的牡丹花,但也不愿意看见文文裸奔啊。好桑心,啊啊啊啊,居然会被锁! ☆、名妓书生也相恋【三】 几天的相处下来,十一看出王四是个好人,他粗犷的外表下有颗细腻的心。可是好人不一定有好命。他半生孤苦,脚上好不容易有条红线,还要被拆开。 在顾清风看来,拆解红线这样的事,做起来非常容易。人生就像九连环环环相扣,任哪一环节发生了变化,整个人生都会颠覆。他完全赞同人生是由无数偶然构成的这一观点。 所以,阻止王四只消让他无法为周令赎身就是了。只要拖到周令在姐妹帮助下自赎其身以后就可以了。阻止王四赎身法子也有很多,比如支开王四,或是偷走王四的私房钱,或是要王四脱不开身……他还是那句话,只要有一点差错,就会脱离原本的轨道。 话是这样说,但是做起来还是有难度的。用十一的话来讲,是要有偏差,但是要无限地接近原本的命谱,那样两个时空才能更好融合。她的任务才算完成。 顾清风开始跟王四交好。他容颜俊秀,气度雍容,进退有度,而且对王四笑脸相向。对这样的后生小伙,王四自然肯诚心待他。 王四没别的本事,唯一的绝活便是杀猪一刀切。他年过三十尚未娶妻,这家传的手艺也不私藏,收了几个学徒,倾囊相授。面对顾清风的友好,他想他能做的便是将他最拿得出手的杀猪绝技传授给他。 王四这个人绝不含糊,他认准了一个人一件事,就会坚持到底。比如对周令,再比如,对顾清风。他固执地认为杀猪比走江湖有保证的多,做杀猪的行当总比随时被人杀要强得多。他苦口婆心地劝顾清风放弃江湖生涯,找个踏实的工作,譬如杀猪。至于杀猪的本事,没事,他可以教啊。 别说顾清风不是江湖人,放弃江湖生涯无从谈起。即便他真是江湖中人,他也做不到去杀猪。所以,对王四的好意他只能婉言拒绝。 王四惋惜之余,又给他介绍了另外一个靠谱的行业——打铁。学打铁可以跟对角巷的李大脑袋学习。 李大脑袋原名是什么已不可考,他出名的除了他的打铁技术便是他的大脑袋了。关于李大脑袋的逸闻,坊间流传许多版本,连刚到这里没多久的十一都能说出好几个来。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古人诚不我欺。王四唯一能称得上朋友的便是李大脑袋。两人虽然都很丑,但各有各的丑法,也算是互有所长。 顾清风觉得自己有些头疼了。一个长相凶狠五大三粗的汉子在他面前絮絮叨叨,有些超出他的认知范围。 十一在一旁偷着乐,她是女孩子,跟着孙绣衣也会些女红。王四劝她的次数少些。不过王四对她叨叨的话语也够她头疼了; “女娃娃,女人家就不要闯什么江湖了。好好的做些针线活,找个好人嫁了就是了。你虽然长得不是顶俊,但也不算丑了。跟个好后生,生几个胖娃娃,比整天跑东跑西惹人嫌的好……” 老实说,王四并不适合劝人。他的职业跟他的相貌是最相配的,若换了个职业肯定做不好。或许这就是传说中的职业相。 明明是出自好意地劝人,偏偏被他凶神恶煞地一说,就给人了一种威逼的感觉。这还是胆子大的。若是胆子小的,恐怕还没听完,便吓得哭着走了。 十一只是嘿嘿笑,嫁人这种事还是不考虑了。 -- 第35页 她原以为王四会记着他们那一夜的怪异举止,为此想了好多解释。却没想到王四对江湖人有偏见,将他们的奇怪之处都看作是江湖人的特立独行,根本就没放在心上。而且王四忙得不可开交,提都没提这件事,她这才松了口气。 王四对他们两个非常热情,非常客气。久而久之,十一都忽略了他的那张恐怖的脸了。 可能是对王四恶感减少,对宋玉成又没好感。十一对这次任务兴趣不大,半分积极都没有。宋玉成都被赶出隔云楼了,她还没开始行动。 顾清风都有些怀疑她话语的真实性了。她这个样子每天不是坐在房顶上俯瞰,就是观察李大脑袋打铁,真的可以纠错使时空融合吗? 顾清风忍不住亲自出手了。 按十一的说法,宋玉成在将银钱花光之后,隔云楼的老鸨宋妈妈不念同宗之情,将他赶了出去。 百无一用是书生,宋玉成在街头流落了十来天,靠替人写信赚钱,已经到了赊粥的地步。 而与此同时,周令却违拗宋妈妈的意思,拒不接客,扫榻待宋郎。老鸨久经风月,自然不信这欢场还有真心,她信的只有银子。宋妈妈有的是手段逼迫女儿顺从,周令无奈以死抗争。 按照牵错红线后的剧本来说,这个时候该是王四登场了。 王四是个正经人,极少踏足风月场所。第一次去还是初识周令时,跟随着梦中的仙子一路走到隔云楼。 其实仙子住在隔云楼这个事件王四一时是不能接受的。但他想了几天后,却为自己的动摇而惭愧。周姑娘沦落到这个地步,必然是有苦衷的。他该帮她脱离苦海才是,而不是嫌弃她。 他明白了自己的心意之后就去找了隔云楼的宋妈妈,要给周令赎身。 宋妈妈看到王四吓得连连倒退,以为是砸场子的。待听清来意之后,宋妈妈甩了甩手绢:“你?赎身?我女儿是这儿的花魁。南周北蔡你听过没?多少达官贵人想见她一面都要排队,一个杀猪的,你要给她赎身?” 王四老老实实回答:“我没听过南周北蔡,可我就是要给她赎身,我要用八抬大轿娶她过门。” 风月场所,钱色交易,付出的真心又有多少?见惯了虚情假意的宋妈妈半是不屑,半是艳羡:“我这女儿可是我的摇钱树,你就是杀一辈子猪也未必能近得她的身!” 王四很倔:“我不怕,我可以挣很多钱。你说出个数来!” 宋妈妈忙得很,没工夫跟一个穷杀猪的扯皮。她随口说了一句:“纹银五百两。你只要能凑够五百两,老身亲自送女儿出门嫁给你。”宋妈妈以为这个杀猪的不过是一时兴起,平头百姓五百两可不是小数目。 但王四从来没有一时兴起过,他做的所有事情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王四二十岁之前的奋斗目标是能成为最好的屠夫,可以专门为官老爷提供猪肉,挣更多的钱。因为相貌问题这个梦想破灭以后,他沉寂了好久。自从认识了周令,他又有了新的目标,他要攒够五百两银子为周令赎身。 王四本来出手阔绰,存款不丰。有了目标后,勤俭节约,杀猪赚钱,终于攒够了五百两。他兴冲冲地第一时间冲向隔云楼,奉上五百两白银。 宋妈妈正为周令死活不肯接客而发愁,见到有人赎身,就同意了。反正周令死倔,卖了出去死活不干她的事。 王四拿到了周令的卖身契。 周令心中牵念的唯有宋玉成一人,见到赎身的不是宋郎,自然不肯就范。但对她而言,拥有自由身是最重要的,只有出了隔云楼才能去找宋郎。是以她跟随王四去了官府,交接手续,脱离了青楼。 刚恢复自由,周令便对王四跪下了,将她与宋公子之间的情由一五一十道来,希望王四可以放她去找宋公子。周令一再强调,赎身的钱,她定会归还。 王四愣住了。他想过很多种可能,却没想过佳人心中早有他人。 周令还在哀哀哭着,美人垂泪,梨花带雨。 王四蹲下身来,与周令平齐:“好,我帮你去找他。” 周令喜不胜收,磕头连连。 王四心头茫然一片,这种失落比第一个梦想破灭更让他难熬。似乎这么多年的努力都化为了一场梦。 但是阴差阳错,周令也没找到宋玉成。一年半载过去,得到消息,宋玉成回了老家,早已娶妻生子。 周令难过之余,大病了一场,多亏王四悉心照料,才恢复如初。周令感念王四深情,便嫁于王四为妻。虽然两人一生无子,但到底有个伴儿,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好。 —— 当然,这些都是牵错红线以后的事情。 顾清风无论如何也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于公于私都不会。 在顾清风看来,周令是配不上王四的,与十一的观点全然相反。——自然,男女感情的事,是否相配不是外人说了算的。 刚刚得知宋玉成被赶出隔云楼,顾清风就有所行动了。按照命谱所显示的,这个时候王四的五百两攒的差不多了。 顾清风大病一场,生命垂危。 王四得知此事,顾不得杀猪卖肉,将积攒的钱全拿了出来给顾清风看病。 然而,顾清风的病来的怪异,南京城久负盛名的大夫也治不好。王四救人心切,带着他四处寻访名医。 -- 第36页 王四是一心盼着攒够钱为周令赎身,但他也分得清轻重缓急。他杀猪不手软,但做不到眼睁睁地看着一条人命在他眼前失去。至于赎身用的银子,以后可以再挣。何况顾小哥都这样了,还抓着他的手信誓旦旦,钱一定会还他。王四怎么忍心见死不救? 十一终于确信王四是个难得一见的好人了。就算外貌不好,王四也配得上周令。不过顾清风装病骗同情这一招还真够阴的,幸好王四是相信了,而且肯为了他们将自己的梦暂时搁在一边。 王四忙着拯救顾清风,自然无法分.身来帮助周令。 于是周令此刻正陷入煎熬之中。 作者有话要说:  我小时候觉得屠夫好凶 呃,手机提醒才晓得今天是情人节(好吧,暴露单身本质),特地爬上来住各位节日快乐,心想事成。单身的早日追到男神,非单身的也要幸福快乐啊 ☆、名妓书生也相恋【四】 自古以来青楼女子动情不易,但一旦动情,便如飞蛾扑火一般奋不顾身。或者,她们是在赌,赌自己是否有这样的命,脱离这苦海。 周令扑向的那团火,叫宋玉成。他们诗词酬唱,互相引为知音。 如十一所言,自古侠女出风尘。周令让贴身丫鬟小英将自己的私房钱带给宋玉成,当知道情郎哪怕衣衫褴褛食不果腹还依然对自己念念不忘时,周令更加坚信宋玉成绝对是自己可以托付终身的好男人。 周令能与京城第一名妓蔡凌霜并称为南周北蔡,凭的不仅仅是她那美丽的歌喉,重要的是她为人仗义,对坊间姐妹颇多照顾。隔云楼里姐妹不少,真正敢拍着胸脯说没受过周姐姐帮助的有几个? 所以,周令有难,姐妹们大多愿意帮助一把。而且她们也多多少少希望自己在日后遇到良人之后,也可以有别的姐妹出手相助。沦落风尘的女子,谁也不容易,能帮就帮呗。 在一众姐妹的帮助下,周令传话给宋公子,表示只要他肯接纳,便自赎其身,随君远去,天涯海角,誓与君同。 宋玉成热泪盈眶,指天发誓,说定以正妻之礼娶周令过门,才不负佳人如斯情深。 ——当然,宋玉成的真实想法是怎样的,除了他没人知道。不过一个男人在最落魄的时候,还有佳人不顾一切愿意追随的,一般人都不会拒绝。——除了傻子和圣人。 宋玉成不是傻子,但也绝不是圣人。 周令入行多年,已过了双十年华。初时不懂事,后来自己也攒了不少私房。但她平时仗义,她的钱很多用来接济姐妹,是以存下来的并不多,远远不够给她赎身。她好歹是隔云楼的顶梁柱,即便是年纪渐长,但声名犹在,宋妈妈不会随意放她离开的。 然而,周令毕竟是周令。听闻她要典当首饰,自赎其身,受她恩惠的小姐妹都站了出来,对宋妈妈苦苦哀求。 青楼女子哪个没有一段辛酸往事?没有人一生下来便自甘堕落。宋妈妈年轻时候也是良家子,父亲犯事被没入教坊,充为官妓。她也曾抗争过,但最终还是认命了。迎来送往,将笑和泪都藏在肚子里。年老色衰无人问津时,她拿了自己的私房重操旧业,开了这隔云楼。 宋妈妈的确同情这些跟她身世差不多的女子,可是同情不能当饭吃,隔云楼还要开下去,生意还要做下去。在整个隔云楼的请求下,宋妈妈终于松了口:“只要你能筹到二百两银子,我就把你的卖身契还给你。二百两,不能再少了。” 周令手头只有一百多两,变卖首饰字画以后,也堪堪只够赎身。她不在乎这些,只要能脱了这苦海,跟着宋郎哪怕是每天吃糠咽菜她都愿意。 她的一群好姐妹纷纷出手,将自己的私房钱赠给她,甚至还替小英赎了身,怕周令离了熟悉的小英生活不便。 周令哽咽:“周令何德何能,能得众姐妹如此相待?” 同样小有名气的谢婉答道:“周姐姐对我们的恩惠,自不必提。单说周姐姐如今能离了这苦海去,我们这些姐妹都欢喜得很。这火坑,能走一个是一个。以后姐姐跟姐夫过得好,我们这些姐妹心里也高兴。” 谢婉说出了众多女子的心声,这种鬼地方,能走一个是一个。青楼女子能被人真心相待不容易。而且宋公子愿意以正妻之礼相迎,更是她们连做梦都不敢奢求的。现在好人缘的周令可以离开,谁都不会袖手旁观。 周令拜谢过宋妈妈和坊间姐妹,又到南京其他行院去跟相熟的姐妹告辞。带着所有姐妹的祝福和赠银,她在小英的帮助下,在城外的破庙里找到了宋玉成。 宋玉成来南京是为了收账,然而得来的钱尽数花在了周令身上。书生不通俗务,花钱大手大脚,被赶出去赊粥度日时方知金钱的珍贵。 周令一心来投奔她的宋郎,学习着做一个贤妻。她本也是个出手散漫的,便将姐妹赠银的事情毫不隐瞒地说与宋玉成听,并把那近二百两银子给了宋玉成保管。她敬重爱慕她的宋郎,把他放在了心尖尖上,处处以他为天。她以为世间女子都是这样,夫婿的意思半点违拗不得。 宋玉成手上有了钱,立即带着周令回老家。在南京经历了人情冷暖,他才知晓,离了宋家,谁认得他这个宋公子?以前是没有盘缠,不得不逗留;现下有了银钱,自然要赶紧回还才是。 -- 第37页 周令自幼在南京长大,虽然艳名远播,却是从未离开过南京城。然而她既然决定跟随着宋公子,也只有跟着他回去。 常言道,丑媳妇也要见公婆。周令不是丑媳妇,可是她比世间所有相貌丑陋的妇人更怕见到公婆。女人最重贞洁,宋郎不嫌弃她的出身,不代表公公婆婆也能接纳。 宋玉成的心思跟她是一样的。老实说,宋玉成在被老鸨赶出隔云楼的时候,没想到周令会这么做。事已至此,收账回去,带着一个青楼女子,宋玉成也怕父母责怪。宋家家世清白,周令想进门可不容易。 ——何况,宋玉成家中已有娇妻。他妻子是名门闺秀,端庄贤淑,不解风情。他这次出来收账还是父亲见他娶了妻,要他管理家中经济俗务。 ——这些,周令并不知情,她又忐忑,又期待。 周令和王四脚上的红线已经断了,王四腿上又空无一物了。等着他们各自的命运重新走上正轨,小时空和主时空快要融合了。 顾清风的病离奇地好了。 王四自然开心,尽管他的钱花掉了一大半,但好歹救了一条命回来也不亏。他摸摸钱罐,咬了咬牙,看来以后每天要杀更多的猪了,离五百两还差得远啊。 十一将给顾清风看病的钱还给了王四,反正周令已经赎身,王四凑够五百两也于事无补了,总不能让王四继续那么辛苦。 王四先是惊讶,接着大怒,拎着杀猪刀追着十一满院子跑:“女娃娃,你给我站住!” 十一心虚:莫非顾清风装病的的事情被他给知道了?那也应该是砍顾清风才对啊,砍她干吗啊? 面对着气势汹汹的王四,十一吓得忘了法术,拎着裙裾,脚下生风,跑得飞快。她抱着院子里的大树,蹭蹭蹭就爬到了树上,委屈地喊:“王四哥,你要砍就砍顾清风,你不要砍我啊。” ——砍她也就算了,别拿杀猪刀啊。 顾清风倚着门框笑看这一闹剧,他想他已经猜到王四愤怒的原因了。 王四是个胖子,不会上树,他跑了几步便气喘吁吁,肉堆在脸上,映着汗珠,看上去更吓人了。他擦汗:“女娃娃,你下来,我不打你。”说着他把刀扔在了地上。 十一闭着眼睛大叫:“我不下去,你先跟我说,你为什么追我,为什么生气。” 王四平静了一会儿,才道:“你下来,把钱还给人家,跟人家认个错,咱还是好人。” 十一莫名其妙:“什么?还给谁?不是,王四哥,你不会以为我的钱来路不正吧?我……” 王四的记忆力是很好的,从他看见周令一面就记住了她的容貌就能看出。——呃,自然这是个特例不能作数。——然不能否认,王四记忆力极佳。他清楚地记着他第一次见这两个人的情景。 江湖中人会飞檐走壁,会隔空点穴,会遁地。他们很了不起,却不一定会遵守法律。王四是个粗人,没听过“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但他见过很多所谓的江湖中人违法乱纪。是的,他对江湖人有成见。 顾清风装病时,十一拿不出一文钱,求助王四。为了逼真些,她还硬是努力去回想夙止的冷淡,挤出了几滴泪来。 王四认为他们是没钱的,尽管他们穿的光鲜。——恐怕这光鲜也是表面的,不然,他们不会住不起客栈,要来他家里借宿;而且他们吃不起饭,需要打些果子充饥。王四知道,他们自尊心强,好面子,不肯接受他的接济。但他没想到女娃娃为了不欠他的情,竟然去偷盗! 绝对不可以! 王四站在树下将他的想法全说了出来,末了还劝说十一:“女娃子,不管怎么样,偷都是不好的。也许是你们没爹娘管教,从小跑江湖,没人跟你们说过,这偷是世上最要不得的。听话,把钱还回去……” 他努力想表现地慈爱些,可惜适得其反。他脸上横肉抖动,更可怖了。 不过,还好十一的审美跟大众不大一样。她有自己独特的品味。——从她认为公认的天庭第一美男不如月老爷爷便可以看出一二。——对于陌生人,只要她看得久了,她都会慢慢觉得好看。她目前还害怕王四,也是因为看得次数还不够多。 十一坐在树杈上,笑得直打跌。王四哥太有趣了。 王四粗黑的眉毛皱的紧紧的,眼角再次堆满了肉,他小小的眼睛里充满了担忧:“你快下来,仔细摔着。” 十一从树上跳了下来,轻盈地落在王四面前。 王四愣了一会儿,准备慢慢说教。 十一却将手伸出来给他看,十指纤纤,娇嫩的指尖有明显可见的针孔。十一带着哭腔:“王四哥,我很难过,你冤枉了我。我为了挣这些钱,手都破了,你还以为我是偷的。我真的很难过……” 她生怕再过一会儿,会忍不住笑出声来,便捂着嘴一溜烟儿跑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貌似上午9点多看文的妹子多些 ☆、名妓书生也相恋【五】 重新凑够了五百两银子,而且确定了这些银子来路清白。王四带着这些现银,和一颗忐忑不安的心去了隔云楼。 十一问他:“王四哥,要不要我陪你一起去?” 说这话时,她很心虚:钱攒够了,佳人却已远去。她有些怕王四会受不了。 -- 第38页 王四拒绝了:“我要去做一件大事,女娃娃要是闲着没事,可以帮我把家里打扫一下。我一个人去就行。” 他很兴奋,马上就要见到思慕已久的周姑娘了。 十一很快打扫好了王四不大的家,叫上正睡觉的懒蛇顾清风,将他塞在袖子里,捏个隐身诀,跟了过去。 王四背着银子,很快到了隔云楼。虽然他很少来这里,但这里有他心爱的人。所以平时觉得肮脏的地方竟然看起来也顺眼了许多。 青楼这种地方是夜生活高度发达的产物,白天闭门谢客。王四来的时候,隔云楼的大门半关着,只有几个洒扫婆子在下面收拾。 宋妈妈本来在休息,听说有个凶神像是来闹事,瞬间困意全无。她忙招呼了几个护院赶了过来。她看见王四,愣了一瞬。宋妈妈迎来送往,记性自是不错。何况王四长得这么有特色,让人想忘记也难。 “呦,这不是那个屠夫王四吗?怎么有空到这儿来了?我们隔云楼可没教你送猪肉过来。” 宋妈妈最近心气不顺,想起二百两就让周令赎了身,她就隐隐肉疼。当时她倒是大方了一回,可这里头的难处呦,那起子的小蹄子们又怎么知道? 王四很激动,说话也有些结巴,但还是把自己的来意说明白了。 宋妈妈毕竟年华不再,脸上敷了很厚的粉。听王四说完来意,她两颊的粉簌簌直落。她颤抖着手指指向王四:“你再说一遍,你带了多少银子来赎身?” “五百两啊,”王四往后退了一步,有些受不了宋妈妈身上的脂粉味儿,“我们说好了的,只要我能筹到五百两,你就亲自将她嫁给我的。五百两我带来了。” 宋妈妈手里的团扇掉在了地上,她哭叫着:“挨千刀的啊,你怎么偏偏就来迟了呢?你要是早来三天,我也不至于赔三百两啊……” 诚然宋妈妈年轻的时候也是个美人,然而岁月不饶人,此刻的她毫无美感,眼泪冲花了她的浓妆,狼狈异常。 王四却无意欣赏眼前的场景,他还没听明白宋妈妈话里的意思:“什么叫来迟了?周姑娘她怎么了?” 人有时候专门往最坏的方面想,王四就是这样。他想到的第一个可能就是周姑娘已然不在了。他觉得自己脑子里似乎有根弦断掉了,有无数的蜜蜂在他耳边嗡嗡嗡响个不停。他好不容易才找到自己的声音:“周姑娘是什么时候的事儿?是什么病?” 宋妈妈仍在哭叫:“怎么你就不早来两天?我的银子啊。什么什么病?傻子病?自赎其身去跟一个穷书生走了!” 听闻此言,王四倒放心了:原来是从良了,不是死了。没死就好,从良更好。不是他也好呢,周姑娘既然肯自赎其身也要跟随,那个书生定然是待她极好的,真好。周姑娘后半生有依托,真好。书生有前途,真好。 王四喃喃自语:“真好,真好……” 十一在旁边看得暗自着急,生怕他想不开。王四的固执她也很清楚,那可真是头倔驴。她捏捏袖子里的顾清风:“怎么办?怎么办?他会不会有事啊?” 顾清风闷闷的:“你也说了,本来命谱就是这样,他不也没事嘛!” 十一顿足:“可是这次要不是因为你装病,他前几天就攒够钱给周令赎身了。你就不怕他记恨你!” 顾清风好梦数次被搅,烦的不行,咬了她一口,才道:“如果他为这个记恨我,当初就不会拿钱帮我。再说了,我装病还不是因为你牵错了红线?你倒怪起我来了!” 十一被咬只是甩了甩手,没有理会,她盯着王四,没心情跟顾清风计较。 咬了人还没被甩出去,顾清风真有点不习惯,他缠的更紧了些。 王四长长地舒了口气,只要她活着就好,她有人疼,总比跟着他一个屠夫强得多。他慢慢地往回走,心中茫然一片,以后,他要做什么呢? 失去了奋斗目标的王四突然觉得自己一下子老了很多。可他分明才三十四岁啊。 直到王四走出很远,宋妈妈才回过神来,高叫着:“屠户老爷,屠户老爷,这儿有新来的姑娘,还没□□呢。五百两就行……” 王四却早就走远了。 宋妈妈身后的护院暗地里直咂嘴,这老鸨也太爱钱了,一个屠夫还能称为老爷。现在这世道,一个清白人家的姑娘卖入青楼,哪怕是天仙容貌,也卖不了五十两。宋妈妈张口就要五百两,还真是狮子大开口啊。 王四沉浸在周姑娘自赎其身跟随了一个书生的事实里。失落自不必说,他反复告诉自己这样最好,这样最好。周姑娘那样的美貌女子,值得更好的。他只见了周姑娘一面,说不定周姑娘都不认识他。周姑娘找到了自己的归宿,他应该为她开心才是…… 不过短短两个时辰的时间,他从满怀激动到悲痛欲绝再到庆幸感激再到后来的郁闷失落……心情跌宕起伏,变化不定。最终都变成了茫然,是的,茫然。脑海里的空白比上次专门卖肉给官老爷的愿望破灭后更甚。 他背着银子走得跌跌撞撞,路过李家铁铺的时候,李大脑袋跟他打招呼说了什么,他什么都没听到。 十一远远地跟在他身后,看着王四的背影,她猛然发现王四看着还是很顺眼的。尽管此刻她看不清他的脸。 王四一路行走,当然现今世道太平,不会有诸如有人半路跳出打劫之类的情景。他走过林家酒肆的时候,打了一斤酒。 -- 第39页 他平时只要一两的,还是在傍晚时分来。这次突然要一斤,小伙计林小乙没反应过来,照旧颤抖着手给他打了一两。还是掌柜的在小乙头上敲了一下,小乙才回过神来,添满一斤。 小乙颤颤巍巍地问:“王师傅,您有钱吗?”他背后也叫过王四憋一,但当着王四的面,打死他,他也不敢说出口。 王四身上有钱,他全部的家当。但他这时注意到的是他怀里没有铜板。他也忘了他背着的东西时银子,恍惚了一会儿,才说:“赊着,记账上。” 掌柜去拿账簿,小乙将酒壶放在柜台上。 王四没有拿酒壶就走了。他现在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他要回家大醉一场。急于求醉的他将赊来的酒落在柜台上,就快步走了出去。 小乙盯着他的背影,待他走远才呸了一声,小声嘟囔:“什么玩意儿,拿小爷取乐呢!” ——误会就是这么产生的。 十一笼笼袖子,一路尾随。这一次拆红线,虽然不是她亲自出手,可是负罪感比前两次更甚。毕竟前两次纠正以后可以说大体上是比较不错的结果;而这次是大家都不幸。 她可以明显地感觉到王四身上浓重的悲伤。有这么一瞬间,她想起了第一个小时空里的苏慎言。当苏慎言被李尚书误会站在尚书府门口的时候,她也曾感到抱歉,却没有像现在这样强烈的自责。 她想她无法再拿无心之失这样的借口来为自己开脱了,她是真的做错了。 捏了捏袖子,她轻声说:“顾清风,相较而言,我对你还是最好的。” ——在他动情之前就纠正了错误,他没有深爱,也没有后来的悲哀。 人的感情还真是奇怪啊。 顾清风换了一个姿势,完全不明白她说的是什么,随口应道:“那是,我对你最好。” 王四回到家,推开了木门,看到十一站在树上摘果子往下面扔着玩儿,顾清风坐在院子里接果子。不管她扔到哪里,顾清风都能很随意地接到。 两人见了他,笑着打招呼,绝口不提王四要办的事情。 王四回了家才想起背上背的是银子,他做了一个决定。放下银子,招呼他们过来:“来来来,给你们一些好东西。” 十一和顾清风对视一眼,隐隐猜到了王四要给的东西是什么。她从树上滑下来,有些不知所措。 王四将大门拴上,提着钱,将他们两个拉进屋里。他拴上屋门,并用凳子顶在门后,关好窗户。 等一切工作做好,他哗啦一声将钱倒在桌上。 黑暗的房间里,银子闪着银白色的光,不算明亮,却吸人眼球。 王四坐下,叹了口气:“这些钱我也用不着了。你们拿去吧,好好做个生意也行,学个手艺也行,就不要再东跑西跑了。年轻轻的,现在不学手艺,以后再学就迟了。我知道你们不愿跟着我杀猪。你们长得好看,杀猪的确也埋汰了……” 十一鼻子酸酸的,有泪水流了出来。 ——到凡间以后,她哭的次数好像多了。 十一伸臂抱了抱还在劝说他们的王四:“王四哥,你是个好人,你以后会……”她不知道该怎么来安慰这个受了情伤的可怜的汉子。 原本的命谱上,王四一生未娶,把自己所有的钱尽数捐给了育婴堂。他说他希望那些身世堪怜的孩子可以活得好些。 顾清风倒认为现在这情况,王四基本上正在走向他原本的命运,这是好事。 作者有话要说:  很抱歉,这个小故事貌似有些悲催 ☆、名妓书生也相恋【六】 十一和顾清风自然不会收下王四的钱。 顾清风少有的爽快了一次,请王四去喝酒。 王四喝得酩酊大醉,一直喊着“周姑娘……”他边喝边哭,拉着顾清风絮絮叨叨说了很久。 酒保添酒时,过来看了一眼,暗自摇头;真不知道这个周姑娘怎么得罪这个屠夫了,但愿王屠夫只杀猪才好。 王四不清楚后来发生了什么事,他只隐隐记得他好像喝醉了,被人背了回去。他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到他母亲还活着,他还是个孩子。小伙伴儿们都不肯跟他玩儿,嫌他长得凶,只有母亲温柔地抚慰他…… 那梦太过真实,一时分不清现实还是梦境。 王四直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他头痛欲裂。跟他学杀猪的学徒在他家门口,眼巴巴地等着他开工,也不敢敲门催促。 阳光正好。 王四一拍脑袋,怎么睡得这么迟!他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快速洗漱完毕,收拾好出了家门。 微风吹在人身上,他的头痛也减轻了很多。王四主动给李大脑袋打了招呼。不知是不是错觉,他总觉得他把什么事情给忘了。到底是什么呢?难道是哪家订了猪肉他还没给人家?还是谁忘了付账? 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拎着一小块猪肉回家。路过林家酒肆时,王四终于想起他要做的事情是什么了。 ——他在梦里答应了母亲,要把钱捐给育婴堂,让那些无父无母的孩子可以过得好些。 王四抽空去母亲坟上上了柱香。他想他每天杀猪,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的确造了不少杀业。王四不信神佛,可他突然觉得他得为自己做些什么。 这种感觉很强烈,而且来得汹涌。 -- 第40页 在王四之后的一生中,他的确是这样做的。他既无娶妻,又无儿女,他将他的所有血汗尽数给了育婴堂。 王四没有像他少年时期期盼的那样成为最出色的,专门效力于官家的屠夫;而是成了最有名气的屠夫。在他去世的时候,有很多人慕名前来为他送葬。人们一直在怀念他。 解决了王四的事情,十一和顾清风追着周令乘坐的马车一路北上。 顾清风有着小小的得意:“我的方法好吧?让王四将这一切彻底忘了,他以后不会太难过。你也不必自责了。” 十一心里认同,嘴里却不肯承认:“也没有好到哪里去啊。你这么笨,要是我,恐怕早就把这件事儿做好了。还用等到现在吗?” 顾清风懒得跟她计较。打又打不过,又没她脸皮厚。跟她计较,不值得。 十一打量着周令,暗暗称奇。这周令确实是个大美人,南周北蔡果然名不虚传。 不过,周令的相貌还是很出乎十一的意料的。她听月老爷爷讲过,青楼是个坏地方,那里面的女孩子都是妖妖娆娆的。虽然周令一心从良,不能算是坏姑娘,但是既然在青楼里是头牌,那应该是极尽妖娆才是。可事实并非如此。 周令已经以顾清风的妻子自居,作了妇人打扮,铅华洗尽,不施脂粉。她此刻不比在隔云楼,如今的她是良家妇女了,当然不像以前那样衣着暴露。她举止端庄,衣衫庄重,眉目平静,蕴含着淡淡的喜意。——如同任何一个普通的新妇。 顾清风很诧异:“她看着不像风尘女子嘛!一点都没有狐狸精那种妖媚。”顾清风对青楼的认识有两点。其一是青楼充斥着令人作呕的味道——这一点来自于他的亲身经历。其二,是青楼里许多像狐狸精一样的女子——这一点来自于师父的叮嘱。 十一起初也不大敢相信,但是周令真的很漂亮。第一眼看上去就漂亮,不是王四那种看久了之后的顺眼。 当周令开口讲话时,十一和顾清风确信她就是周令了。 周令的声音非常的温暖,这种暖是天然的,不带一点修饰的,听得人浑身酥麻。她柔柔地唤着:“宋郎……”她亲自给宋玉成端水净面。 周令的“宋郎”刚出口,十一就呆住了。这暖暖的柔柔的感觉使她仿佛一下子回到了风华殿外。 在她灵识未开的时候,那时候夙止常常手持一卷书站在殿外诵读。夙止的声音并不悦耳,低沉还略带沙哑,不是她后来所偏爱的清越的嗓音。可偏偏那个时候着了魔,他的诵读对当时的“它”而言,犹如甘露。只是,后来她修成正果,无论在天界做好事也好,闯祸也罢;夙止对她说的话都让她再也找不到当初的感觉了。 十一的眼眶突然湿了,她伸手拽住了顾清风的袖子。 顾清风正在感叹:“她说话真好听,怪不得你说她善歌。她这样的嗓音就是不会唱歌,跟人吵架也是好听的。莫非她前世是黄鹂鸟?” 十一拽着他的袖子拭泪,闻言摇头:“不是,她前世是个男子,是个大夫。有一次误诊,给一个孕妇开错了药。那孕妇怀的是双生子,一尸三命。所以这辈子就要以身渡人,不得善终。” “你怎么知道?” “我自然知道啊,命谱上把一切都写的清楚啊,她这一生就是来赎罪的。所以就算是牵错了命谱,她老来有了个伴儿。她还是终身无子,老年疾病缠身不得善终啊。只不过牵错了以后,好歹还有个真心待她的人。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好啊。”十一又拿出命谱翻了翻,确定了一下。 顾清风点点头:“这样啊,那我前世是什么?难不成我前世也欠你的了债,所以这辈子跟你还债来了!” 十一别过了脸:“没有没有,咱们没关系。”她低着头心道:“不管是哪一种命谱,咱俩都没有一点关系。你跟着到小时空绝对是意外。” 周令最近经常莫名地心慌意乱,她总觉得宋郎似乎有事情瞒着她。宋郎之前不是这样的。难道是近乡情怯?还是太过思念家中父母尊亲?周令试着去安慰他,往往她一开口,他就声称自己困了,要休息。 以前他明明最喜欢她的声音的,为什么现在一听到她说话就慌忙躲避呢? 或者是她做的还不够好。 这个结论让周令很惭愧,她自幼便在青楼讨生活,从小受的教育是如何去讨好一个男人,而非去做一个好妻子。她知道她做的不好,可是,她可以改。她可以学着去做个贤妻。 这么一来,周令对宋玉成更加体贴入微了。青楼女子多才艺,她变换着十八般武艺,极尽讨好之能,只为了他能展颜一笑。 然而宋玉成似乎真的有心事,闷闷不乐。连周令唱曲儿来逗他开心,都起不到一点作用。 小英看不过去,私底下替周令打抱不平:“姑娘以前何等的尊贵,多少王孙公子见您还要看您的脸色。怎么这宋郎君还给姑娘脸色看呢!他可别忘了,这一路吃的喝的住的,哪一样花的不是姑娘的钱!” 周令听后反倒训了小英几句:“这种话以后不要再说,是我自愿跟着宋郎。那些王孙公子哪个瞧得起我,心里都是轻贱于我的,只有宋郎待我是真心实意的。他为了我违抗父命逗留南京;为了我千金散尽流落街头……我如今不过是花几个小钱,若能换来宋郎开心,多花一些我也甘愿。” -- 第41页 小英低头不再抱怨了。她十二岁时被继母卖入青楼为妓,是周令看她哭得凄惨,问宋妈妈讨要了她做贴身丫鬟,她才免为娼妓。在隔云楼,有些客人对她动手动脚,一也是周令护着她。她渐渐长开,容颜俏丽,宋妈妈又打过她的注意。要不是周令态度强硬,恐怕她早已清白不保。对小英而言,周令是主子,是姐姐,是母亲。没有周令,就没有小英。她不会违拗周令的意思。 因为赶路匆忙,这天错过了客栈,夜间只能在野外露宿。车夫和小英去拾柴,马车附近只留下周令和宋玉成。 宋玉成出身名门,前来南京收账时,本来带的有老仆人。然他流连青楼时,老仆人极力劝阻,被他赶回了老家。如今他身边再无得力之人,一路上住行全靠经验丰富的老车夫张罗。 这马车是周令从南京最大的车行雇的,宽敞舒适,适宜长途跋涉。宋玉成无事可做,便躺在马车里,不知在想些什么。 周令柔声跟他说话,问他家人性格爱好,想早作准备。她的出身已经有了污点,其余的方面,应该做到最好才是。 十一和顾清风一路隐身尾随,将他们的相处尽数看在眼里。纵然他们都不懂情爱,也都看出了点端倪。 顾清风忍不住道:“这个周令是傻子么?那个宋郎明显很烦她嘛!她还对他那样好做什么!” 十一摇头:“周令不傻,她很聪明。要真是傻子就不会非要从良。可能是她很在乎宋玉成吧,太在乎了,就看不到他对她的不好了。” “他们脚上有红线?” 十一继续摇头:“没有,他们又没姻缘,从来都没有过。那个宋玉成的妻子另有其人。宋玉成前后会娶三个妻子,但没有一个是周令。” 顾清风伸了个懒腰,这些凡人太无趣了。听周令说话,他都要睡着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  对王四来说还是忘了吧 ☆、名妓书生也相恋【七】 顾清风感到困意袭来,当即化为原身,爬到十一袖子里:“我睡会儿,你慢慢看。” 十一飞身跃到一棵大树上,找了个不错的位置,俯视着周令和宋玉成。 宋玉成忽然说道:“铃铛,我有件事情瞒着你,你听后不要怪我……” 周令心里咯噔一声,她强忍着慌乱,微笑着问:“是什么?” 宋玉成跪在马车里,低泣道:“你必须先答应我,不生我的气,我才说。” “我答应你,我不生你的气。你说。”周令几乎是从嗓子里挤出的话。她的心跳得厉害,脸也苍白的吓人。 宋玉成不敢看她,低着头道:“铃铛,你知道,我们家在开封是大族,家世清白,名声显赫。我爹他性子固执,对门第极为看重。他如果知道你,他如果知道你出身青楼,定然,定然会大怒,会苛待于你……” “我当是什么呢?原来是这件事。这我早就想到了。宋郎不必太忧心,我既然已经决意要做宋家的媳妇儿,自然以宋家家风为重。若是公爹心中有气,我会好生孝顺公爹,任他打骂。想来日子久了,公爹也就接纳我了。” 宋玉成看着周令美丽的脸庞,听着她温柔的话语,心下微微不忍。他眼神闪烁,低声道:“恐怕我爹不会同意我们的亲事。我爹他脾气不好,性子执拗。说不定他会阻止我们的婚事……” 周令脸色苍白,强笑道:“若是公爹不同意,我们多求几天就是了。天下的父母总是最爱子女的。宋郎既已坚持,想来公爹看我们深情,也就会同意了。” 见她如此固执,宋玉成感动之余有些恼火,他闭上眼睛,提高了声音:“爹一辈子都不会同意的,我爹已经给我娶了妻了。我来南京收账就是我爹看我成了亲,想着我科考不行,也该学着管家了,才叫我来收账的。我本来想告诉你的,可是一直没有机会。我也不想瞒你的……” 周令脑海一片混乱,只有那一句“我已经娶了妻了……”在她耳朵旁边响个不停。她心里像是打翻了调料瓶,五味俱全。 宋玉成耷拉着脑袋:“我也不想瞒你的。我本来以为咱们就是逢场作戏,我也没想到我会真的爱上你。铃铛,我虽然娶了妻,但我对你的心意是真的。我知道你也是爱我的对不对?不然你不会自赎其身,跟随着我回开封去……”说到激动处,他一把拽住了周令的手,连声道:“铃铛,铃铛……” 周令好半天才回过神来,她指尖冰凉,抽出手,颤抖着想给宋玉成一个耳光,却最终没有动手。她无力地垂下手,惨然一笑,抹掉了眼泪,柔声道:“我早该想到的,以宋郎的年纪,不可能还没有议过亲。果然是你瞒着我……” “铃铛,我并非有意欺瞒,我当时也是出于无奈啊。一开始,我想是否成亲无关紧要。后来我是怕你离开我啊。铃铛,我发誓,就算你无法成为我的正室,你也是我心里唯一的妻子……”宋玉成见她表情松动,喜出望外,忙抓了她的手立誓,“我宋玉成对天发誓,一定好好善待铃铛。如违此誓,天理难容!” 周令冷眼看着,内心苦涩不已。听众姐妹说,当时在破庙里,宋郎也曾立誓以正妻之礼相迎。曾几何时,她居然得到的是这样的真相。 事已至此,再多的抱怨也无用。周令还要庆幸宋玉成现在告诉了她,而不是到南京宋家之后再坦诚。若是那样,她只能求一条白绫了。 -- 第42页 罢罢罢,周令闭了闭眼,擦掉了眼泪,重新提起精神,柔声道:“既然都这样了,我还能怎样?想来姐姐是个贤惠人,只要我尊敬姐姐,孝敬公爹,安守本分,姐姐大度自然是会接受我的。” 她还安慰宋玉成:“宋郎不要再发愁了。这样也好,姐姐已经进了门,内宅之事,或许公爹就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焉知这不是好事一桩呢?我爱慕宋郎,是爱慕宋郎的人……,我爱慕的是宋郎的才学,而不是宋家的正妻之位……” 宋玉成心中一颗石头落了地,也有了些精神:“我就知道你不是嫌贫爱富的人!” 周令苦笑,不然还能怎样的?已经快到开封城了,她总不能再带着小英回南京去。而且她把姐妹们的赠银都给了宋玉成,她已身无分文,两个弱女子,如何回去?何况,即便是回去了,又能去哪里呢?好在宋公子待她还是真心实意的。她也不能强求太多。 轻松搞定周令,宋玉成有了兴致,拉着周令说着家中成员的性格爱好,非常详尽。 周令从头到尾只是含笑听着,直到小英和车夫拾柴回来,她才下车。下车之际,她幽幽地叹了一句:“我就知道,我这出身,又怎能当正妻呢?不过宋郎给我编织的梦罢了。” 宋玉成的笑容僵在了脸上。 小英得知自家姑娘由妻为妾后,怒气冲冲,当即要找宋玉成评理,被周令拦住了。晚上周令抱着小英说了好久,小英最终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当她听到周令说娼门出身能做妾也不错时,她痛哭失声。在她眼里,她家姑娘是天底下最好的姑娘。别说是一个富家公子的妻子,就是官老爷的正妻,姑娘也能做。 但是拥有小英这种想法的人很少,至少宋家一家就不是。 进了开封城,宋玉成将周令安排在客栈里,对忐忑的周令说道:“我这次离家多时,恐怕父亲多有责怪。待我先安抚好父亲之后,再来接你。” 周令一惊,还未来得及说出自己的想法,宋玉成便撇下她,径直回了家。周令唤着:“宋郎,宋郎……”却无人回应。 宋玉成归家之后,先是他的祖母搂着他心啊肝啊的哭了好久,才去见他的父亲。 宋老爷早听老仆人说过儿子在外胡混,正想着着人去找他回来,谁知他自己回来了,而且还带了白银一百八十两,虽然比起收来的账目相距甚远,但儿子到底还是知晓分寸的。 宋老太太抹着眼泪将先前回来告状的仆人狠狠骂了一顿,替自己宝贝孙子出气。 宋玉成动动嘴唇,想开口解释,但对上父亲欣慰的目光后,终究只是低下了头。 宋家为他接风洗尘,他那面容模糊的妻子含羞带怯地望着他,倒比记忆里多了一丝风情。这种大家闺秀的娇羞,教他心里一时痒痒的,盯着妻子瞧了好久。还是祖母打趣,他才回过神来。 夜间,宋玉成在父亲书房聆听父亲教诲。宋老爷对他先是严厉的批评指责,后来又满怀欣慰,对他此次南京之行给予可肯定。 宋玉成很想告诉父亲周令的事情,然而难得一见父亲高兴,每每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 宋老爷看他几次欲言又止,骂道:“大丈夫有话说话!” “没什么,孩儿只是想问一下父亲如何处置宋安。他在我宋家多年,父亲宽宏大量,以仁治家,还是不要怪罪他吧?”宋玉成暗恨自己,多好的机会,怎么就不敢说出来呢? 宋老爷哈哈大笑,拍拍儿子的肩膀:“我儿长大了,不但行事有度,还知晓以德报怨啦。为父甚是欣喜。” 宋玉成告辞离去,拳头在袖子里握得死紧。 顾清风看到这里,摇了摇头:“他不会迎那个周令进门了。周令还在客栈等他呢。” 十一若有所思:“或许周令也明白,但是宁愿选择相信他一次。” 宋玉成最终还是没有将周令的存在禀明父母。他的祖母看他大了,屋里人少,还特意将自己身边得脸的丫头赐给他做通房。宋玉成更难以开口了。甚至有时候他还挺满意现在的生活的,上有父亲看重,母亲信赖,祖母疼爱,回到房间还有娇妻美妾。他想,如果他没有遇到周令说不定会更好。 周令成了扎在他心头的一根刺,拔不得,忘不掉。 在客栈观察着周令的十一终于看到了那个传说中的富商。——就是原本命谱里宋玉成给周令找的买家。——富商姓潘,家中排行第九,人称潘九郎。潘九郎年纪甚轻,看着不过三十上下,容貌也颇过得去。 若单看这些,周令跟了他也不亏。可惜这个潘九郎私底下是个十足的坏胚子,家中妻妾成群,荤素不忌,且性格暴虐无常。 周令跟了他无异于羊入虎口。 ——这都是后事。 自从宋玉成回了宋家,就再也没出现过。周令安慰自己:宋郎定是正在做着父母的工作,说不定他为了我正在与家里抗争。我必须要信任他,不给他增加负担。 抱着这个想法,周令在无钱支付食宿费的情况下给客栈洗碗打零工来抵债。她生的美,声音好听,在客栈跑堂时,吸引了更多的客人。客栈的生意因此更红火了些。 客栈老板骂骂咧咧,却也同意了她的做法。 尽管很累,周令还是甜蜜地期待着,等待着她的宋郎有一天可以接她回家。 -- 第43页 中间曾有无赖子弟调戏她,说只要她唱个小曲儿就多给钱。周令一律拒绝,面对小英的疑惑,她解释道:“我如今已是良家子,卖唱的勾当再不能做!” 就在某次周令被人调戏时,潘九郎登场了。 作者有话要说:  在很多名妓和书生的故事里,但凡书生再勇敢一些,都不会以悲剧收场。这里宋是个渣男,对妻子是,对周令也是。周令是个勇敢的姑娘,可惜遇人不淑。 ☆、名妓书生也相恋【完】 潘九郎出面帮周令解了围,并如同护花使者一般陪在周令身边,极为殷勤。潘九郎非常坦诚,他毫不隐瞒自己对周令的爱慕之情。 周令无奈,委婉说明自己已有未来夫婿。 潘九郎自然不信:“若真有未婚夫郎,又怎会冷落佳人住在这等地方!可知是骗人的。” 小英口快,说出了宋玉成的姓名身世。她对宋公子也有怨言,把姑娘扔在客栈这么多天不闻不问,连一点银钱也没有留下。 潘九郎当时口中只说不信,后来私下却去拜会了宋玉成。潘九郎经商多年,见多识广,三言两语便套出了周令的身份和眼下的情景。他长袖善舞,一来二去,宋玉成竟拿他作为推心置腹的好友。三两杯酒下肚,宋玉成就开始唤他九哥了。 宋玉成此刻正犹豫不决。一方面,他不愿意放弃眼前的安逸生活,惹父母生气,家宅不和;另一方面,他也不想做背信弃义的小人。 老实说,他对周令的感情是很复杂的。一开始,他爱她的年轻貌美,爱她的靓丽歌喉,后来因她之故流落街头时,他对周令是带了些恨意的,怪周令勾引他。可是在他落魄之际,周令表示愿意追随他,甚至自赎其身也要跟他在一起时,他心里不是没有感动的。——当然这中间也有身为男人的自得。——然而,如今他家中和美,他不想因为周令的缘故使得家中大乱。他也不愿意背上不孝子的名声。 宋玉成醉酒之后,将自己心中的愁绪一股脑全说给潘九郎听。这些话在他心里憋了很久,也没人能够理解他。 潘九郎耐心地安慰着他,对周令却势在必得。这样一个痴情女子若是痴情的对象是他,未尝不是一件美事。 不久,宋玉成的妻子怀了身孕,他更加感到为难。即将为人父的他更不愿意家宅不宁了。 潘九郎见时机成熟,便对宋玉成表明了自己对周令的爱慕之意。他话也说得漂亮:“宋兄弟,你将周姑娘转让给我,可以说是百利而无一害。一来,令尊大人也会对你失望。二来,尊夫人心情愉悦,兄弟你不必担心后院失火。再者,兄弟你也说了,若周姑娘进宋家,势必要受到羞辱。依你所言,周姑娘又是心气高的人,不必受辱,对她也是好事,也不枉你们相识一场……” 宋玉成对他极为信服,竟然同意了他的提议,将周令转让给了他。按照潘九郎的要求,他甚至还亲自修书一封,声明出自宋玉成本意,旁人不得干涉。 从始至终,他都不曾记起对周令的承诺。 潘九郎为了表示感谢,赠给他白银千两。宋玉成拒不接受,但是潘九郎笑道:“如若没有白银千两,配不上美人的无双颜色。倒显得轻薄了佳人。”宋玉成觉着有理,依言收下。 周令在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她心心念念的宋郎以一千两的高价卖给了潘九郎。 但十一却固执地认为周令是感觉到了什么的,否则她不会匆匆忙忙就把小英给嫁了出去。 小英的命谱同之前一样,嫁给了一个行商身边的小厮。说也奇怪,世事就这般凑巧,不管是牵错前还是牵错后,阴差阳错,他们都是一对儿,从来没有变过。这一次居然还一样。 潘九郎带着宋玉成的亲笔书信来找周令,向她说明宋玉成已经将她卖掉的事实。 周令不信,但是宋郎的字迹她绝不会认错。她脸色煞白,要去找宋玉成,却被潘九郎的人拦下。 客栈里不少人看着这出闹剧,却无人动手阻止。丈夫卖掉妻子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何况只是一个小妾。而且从他们的争执中,围观的人也听出来了,周令原是青楼女子。在人们看来,一个富商愿纳她为妾,她该高兴才是,瞎闹腾什么! 周令拔下簪子对准自己喉咙,叫道:“若真是宋郎的意思,我认命。可是,我必须听到他亲口说。你们若是逼我,大不了就是一死!” 眼看着她白嫩的脖子划出血痕来,潘九郎急了,这美人是来真的!他要的是会唱会动的活美人,死了的可不要。他忙道:“快去请宋郎君过来,无论如何让他来一趟!说要出人命了!” 人群中有人匆忙离去,潘九郎又来劝周令:“周姑娘你一定要这样吗?潘某自认为待周姑娘还是不错的。难道就真比不上宋郎君吗?” 周令手里的簪子离她脖子更近了几分。 宋玉成终于还是来了,他刚陪妻子喝完安胎药,就匆匆忙忙来到这里。一进来,他的脸便白了。他不敢去看周令的眼睛,只是对周令做了个揖。 周令柔声道:“宋郎,你过来,离我近些。” 这次她没有掩饰自己的声音,这柔柔的音色令在场所有人都有些痴意,甚至有的小伙子红了脸,不由自主地往前走了几步。几个定力深些的心下遗憾,多想美人唤的是自己。 -- 第44页 宋玉成不敢抬头:“铃铛,你,你要好好的。我们缘分已尽,就散了吧!” 周令脸上泪珠滚滚而落。她穿的是客栈小二的衣服,灰扑扑的,为了避人,她还在脸上抹了些煤灰。泪水流过,脸上黑一道白一道,本该狼狈,却有种奇异的美感。 “宋郎,你还记得,我们刚见面时,你说过的话么?哦,是了,那个离得久了;你忘了也就算了。我不怪你。那你还记得你在破庙里发的誓么?哦,也是,宋郎已经娶妻了,这条誓言忘了也罢。那么两个月前,在开封城外,你说过什么,你还记得么?……宋郎,或者你都忘了,没关系。我只问你最近的。这位姓潘的官人说,你把我卖给了他,可是真的?” 周令说到卖时,声音极低,似乎带着无尽的伤痛,可是她说的很轻柔,像是情人间的低语。 宋玉成落泪了,还在南京时,他和周令好得蜜里调油那一段时日,周令曾对他讲道,她八岁那年,家中遭遇火灾,为了换米给弟弟吃,父亲将她以八两银子的价格卖给了隔云楼。他当时抱着周令一通发誓,说是绝不负她。 “宋郎,我是自赎其身,你有什么资格把我卖掉?一千两,嘿,我真不知道我居然还这般值钱。”周令转向潘九郎道:“潘老爷有所不知,我赎身只用了三百两呢。哦,这还是贵的,我最便宜的时候,只值八两啊。您可是亏了呢。” 周围的人议论纷纷。 宋玉成泣道:“铃铛,不是我要负你,实在是我有不得已的苦衷,我父亲是真的,真的不能……铃铛,潘九哥是个好人,你好好跟着他,总比跟着我强。” 周令笑了,向宋玉成招手道:“宋郎,你过来。我有一句话要说,说了我就跟随潘老爷去,过来。” 她语言轻柔,仿佛带着蛊惑人心的力量。宋玉成呆呆的就走了过去,在她身前停下。 “宋郎,你可知道我有多爱你。不过,现在我不爱你了。”周令脸上突然显出一抹微笑,她的速度极快,猛地将簪子刺进宋玉成的心窝。 围观的人都呆住了。宋玉成的血溅在她脸上她嘴边,她毫无所觉,拿起沾着宋玉成的血向自己心口戳去。 ——等的就是这一刻!在周令刺向自己的一刹那,十一以极快的速度出手,将周令笼入袖中。与此同时,将一根竹筷幻化成周令的模样,扔在地上。 ——于是,众人看到的场景是这样的: 周令伤情之余,杀死了宋玉成,自杀了。 现场乱成一团。 十一却嘿嘿笑了:“我们把周令送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她以后跟别人没有来往,是不是命运就不会再有偏差了?” 顾清风呆呆地道:“完了,你闯祸了!宋玉成不该死的。这下,回不去了。” “啊?”十一也傻了眼,她飞速地翻着命谱,“不对啊,原本也有这么一出啊,周令刺伤了他,但没死啊。” 难道又出错了? 人群中有胆大的上前去探宋玉成和周令的鼻息,惊喜地道:“这个还活着,宋郎君还活着!” 十一舒了口气,还好,他还活着。虽然不喜欢宋玉成,但是若是因为她的缘故,一个不该死的人死了,她的罪过就大了。 小时空正在慢慢消失,主时空和小时空正在融合。十一突然叫道:“怎么会这样?”她拉着兀自纳闷不解的顾清风飞身出去。 来到无人之处,十一从袖子里放出周令,惊奇地发现她的生命迹象正在消失。她着急地道:“怎么会这样?我明明,她没有伤到她自己的胸口啊。她脖子里的伤也不致命啊。” 顾清风探探周令的脉搏,摇了摇头:“她不行了,就算你舍不得我离开你,非要留下她的命来阻止时空融合,也办不到了。” 十一怔怔的,第一次觉得自己好无用:“我明明不想要你死的,我,我,我以为,我以为你不再跟任何人有牵扯也可以的……” 顾清风轻拍她的胳膊,以示安慰:“这不是你的错。” 周令脸上带着笑意:“你们是神仙么?真好,我居然还能看到神仙……” 十一很难过:“对不起,我真的以为我能救你的……” 周令嘴边有血流出来,和宋玉成的血混在一起,她艰难地问:“宋,宋郎呢?” “那个混蛋没死!你不用难过,虽然他能活下去,他以后也不快活,生不如死!” 周令笑笑:“没死就好,我,我想过杀了他的。我,我真的想过的,可是我下不了手,就刺偏了。我也不想的,我也不想,可就是控制不住自己。我,我……”她终于合上了眼。 与此同时,两个时空完全融合了。 —— 小时空消亡的时候,顾清风紧紧拉着十一的手,不肯放开。 十一问他:“你为什么要跟我一起?” “别多想,我只是想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 “哦,这样啊。宋玉成没死,但有点精神恍惚。他妻子快临盆的时候,他非说他看到了周令的鬼魂附在他妻子身上,把他妻子给推倒了。一天之内,他儿子和媳妇儿都死了。他岳家看不过,打官司打了很多年。他又娶过两个妻子,但总是怀疑妻子鬼上身,对妻子非打即骂。他一直活得不人不鬼,就这样了。” “就这样?” “就这样。” -- 第45页 作者有话要说:  周令是个可怜的姑娘 ☆、姊妹易嫁结良缘【一】 顾清风跟着到下一个小时空,这让十一有些意外。不过他说他有他的理由,十一表示对她而言影响不大——多个伴儿罢了。顾清风又打不过她,对她构不成威胁。 只是,她有些好奇,按照原本命谱,顾清风应该是潜心修仙的。现下跟着她脱离了原来的世界,为什么没有形成新的小时空呢?还是说现在出现了两个顾清风,一个走着原本的路,一个在她眼前? 太复杂了,她想不明白。若是还在天界,她可能会秉着勤学好问的精神死乞白赖去请教天界各尊大神,找出真相。然而,她身处人间,还有任务在身,就无暇去思考这些了。 这个小时空让她感到很麻烦。是的,就是麻烦。 在原本的命谱里,沙河镇有个陈员外,年过半百,膝下只有二女。长女陈惜惜,原配姬氏所出;次女陈娇娇,妾室高氏所出。两女年纪相仿,都生的如花似玉,聪明伶俐。 陈员外最大的遗憾便是没有儿子,偌大家业无人继承。无奈之下,只得将长女招赘。他千挑万选,选的赘婿是他妹妹家的庶子张寅。张寅模样好,老实肯干,虽然配不上自家女儿,但是作为赘婿,也算不错了。小女儿是他心头肉,但毕竟是庶出,他做主将娇娇许配给了城东展家的小儿子展云。 在大女儿婚期的三个月前,高氏偷偷告诉他:“大姑娘偷人,而且已经怀了身孕,都显怀啦。” 陈员外当即给了高氏一巴掌:“胡说!惜惜怎么会做出这种事?” 高氏很委屈,要他自己看。 陈员外将信将疑,叫来女儿一看究竟。惜惜虽然衣着宽松,但看得出来她腹部微隆。她身形纤瘦,腹部凸出这一块看上去极为显眼。 没过几天,陈员外带长女惜惜外出给原配妻子上香,路过小河滩时,不顾女儿的哀求,把她推了下去。陈员外回家之后痛哭,称女儿失足落水,尸骨无存。 陈家家业不能没人继承,于是退了展家的婚事,就由次女顶替长姊出嫁,招赘张寅为婿。 另一边被生父推入水中的惜惜福大命大,被人救起。救她的人正是她未来的妹夫展云。 展云在山上寺庙里长大,跟着师父学医习武,练的一身好本事。初次下山本是为成亲来着,谁料遇上了陈惜惜。他医术高明,治好了她的大肚子病。 当陈惜惜身体康健时,却得到消息妹妹已与未婚夫成婚。此时她和展云在日复一日的相处中,渐渐产生了感情。 后来,阴差阳错之下,展云得知陈惜惜的大肚子病是高氏和娇娇所为。原来娇娇和张寅私下勾搭,为了得到陈家家产,便想出了这样歹毒的主意,借陈员外的手杀死陈惜惜。 中间经历种种之后,真相大白,展云和陈惜惜快乐地生活在一起,而张寅和娇娇却被赶出了陈家自立门户。 —— 十一叹道:“这好像一出大戏啊。” 顾清风道:“为什么我觉得这像牵错以后的?有点复杂啊。” 十一点头称是,继而又苦了脸:“你不知道,牵错之后更复杂。我本来以为我是牵的各归各位,姐姐跟姐夫,妹妹跟妹夫。可是我牵的不是这样的。妹妹跟姐夫了,姐姐我牵给妹夫的哥哥了。妹夫的牵给妹夫的嫂子了,有够复杂的……” 顾清风听得云里雾里:“说名字!” “就是说,陈娇娇和张寅那边不动,和之前一样;但陈惜惜那里变动很大。陈惜惜落水之后,本来该是被展云救的,可偏偏展云慢了一步,他哥哥展络去接他,抢先一步救了陈惜惜。救完之后,才接到弟弟。我说了,陈惜惜是个美人。展络看见她衣衫狼狈,又听弟弟说她没有怀孕,便觉得要对人家负责。一来二去,照顾得殷勤些,就成了呗。展络本来在跟郑小姐郑绫议亲,没办法,大儿子不愿,小儿子顶呗。但这么一来,展云就不知道陈惜惜得病的原因了。张寅和娇娇也没被赶出陈家。大家都过得很好,害人的,被害的,救人的,被救的,各有各的幸福……” 顾清风沉吟道:“还是原本的好,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们修仙讲究的就是天道轮回,原本的好点。” 十一摊手:“跟我自己不知道似的。”这个小时空的主要人物或好或坏都非常明显,她是第一次一点都不感到为难的。 经过推算,他们在陈惜惜落水那日埋伏在小河滩。 风和日丽。 一身酱色长袍的陈员外和陈惜惜远远地走了过来。可能是陈员外为了计划的顺利实行,所以他们身边并没有带下人。 难得和父亲共处,陈惜惜很开心。自从母亲过世之后,她与父亲似乎生疏了不少呢。不过,没关系,父亲既然决定留下她了,她一定会好好陪伴父亲,孝敬父亲的。 她最近得了一种怪病,自觉见不得人,就自己照着医书抓些药来吃。然而似乎不大管用。她偷偷问过高姨娘,高姨娘说这是女儿家都会得的小毛病,吃些药便好了。但她总觉得怪怪的,她有些想告诉父亲,但几次话到嘴边都又收了回去,女儿家的小毛病,还告诉父亲,也太羞人了。 ——她不知道她的没有说出口是她后来所有痛苦和幸福的开端。 路过小河滩时,陈员外提议去洗一下手,待会儿到坟上要给姬氏上供,净手之后才显诚意。。 -- 第46页 提起亡母,陈惜惜便红了眼眶,焉有不从?见四下除了他们父女再无他人,便提起裙子,半蹲在河边,小心翼翼地捧起一捧河水,打湿手帕,揭下蒙衣,洗手净面。 陈惜惜洗得很细致,很投入,以至于她没有察觉到父亲的手正在向她靠近。 毕竟是亲生女儿,陈员外早打定了主意,可又如何下得了手?然而,一眼瞥见女儿那宽松的裙子也遮掩不住的小腹,陈员外怒火丛生,一咬牙,将女儿推下河去。 陈惜惜自然不会想到父亲会向自己伸出毒手。直到落入河中,她还傻傻地以为是意外。她不通水性,在河里扑腾:“父亲,救我!救救女儿!” 陈员外背过身,哭骂道:“我没有你这样不守妇道的女儿!” “父亲,我没有,我没有……”陈惜惜不是傻子,这时她才意识到父亲是有意为之,“我没有。女儿,女儿是清,清白的……” 陈惜惜很快沉入了水底。 陈员外看着自己的手,忍不住老泪纵横:“惜惜,你不要怪父亲。要怪就怪你自己不知廉耻。下辈子你若是行得正,就还做我女儿吧……” 他望着河面出神了很久,才默默离去。 在陈惜惜落水的那一刻,顾清风便下了水,就陪在她身边。后来她沉入水底,也是他所为。在他们的计划里,可能要麻烦陈惜惜在水里多待一会儿,必须得保证她的生命安全。 陈员外走后不过半个时辰,展络便出现了。弟弟展云下山回家,他特地去接。按照牵错后的剧本,展络路经小河滩下游时,看到岸边一个昏迷不醒女子,当即救起。——而在牵错前,这本该是展云做的事情。 偏偏在这个小时空,展络行得快了些,而展云则因为不舍师父,下山的迟了会儿。 不过,这次有了顾清风和十一在这儿,等展络来到发现陈惜惜的地方时,陈惜惜被顾清风护着,他并没有看见要救的人。他急着去接自己多年没有回家的弟弟,赶着马车走的很快。 十一暗自感叹,顾清风做事还是蛮靠谱的,展络和陈惜惜这不就错开了么?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将落水的陈惜惜送到展云面前了。 展云辞别师父,回家心切,一刻也不曾逗留。刚刚走到小河滩处,便听闻有人喊救命。他连忙看去,却见河面上漂浮着一个人!他当机立断,下水救人。 将人救到岸上之后,展云才发现那是一个妙龄女子,头发散乱,腹部微鼓。他下意识地便认为那是在河里喝了水导致的。他赶忙采取一系列急救措施,确保她生命无虞之后,才放下心来。 ——后来每每想起此事,展云都觉得奇怪。他自幼在山上长大,虽然也会水,但水性不佳。然而,救人那次却在水里畅通无阻,如在平川。更让他感到不可思议的是,他明明是听到有人呼救的声音才发现水面有人的,可是那个时候陈惜惜已经昏迷多时了啊。 ——陈惜惜曾认为这是亡母在天之灵的保佑,因为小河滩离姬氏坟墓不远。而她又是冤枉的,母亲当然看不下去会保护她。 事情的真相他们当然不会知道。 十一向顾清风投去一个赞许的眼神,她想的简单,只要让展云救了陈惜惜就好了。她拍着顾清风的肩膀道:“我发现我们的主意很完美。” 顾清风哼了一声:“分明是漏洞百出。” 十一嘿嘿笑:“无所谓啦,又不是第一次了。大柱和绣衣那一次不也破绽很多吗?他们都认为是天意呢!” 顾清风挑眉,不置可否。他突然又想起那个疑惑:“到底大柱那次,你牵错到谁身上了?金刚么?我看金刚应该影响不了什么啊。” 十一嘿嘿直笑,顾左右而言他:“我认识罗汉,不知道金刚。诶,瞧,展络也来了。” 顾清风摇摇头,他想了好久也想不明白,看起来那个金刚真的没有威胁啊,难道是她前期工作做得太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夏天天热,大家注意防暑 ☆、姊妹易嫁结良缘【二】 展云救下陈惜惜后,正不知如何安置,恰好看到一辆马车驶过,他拦下马车求救。搭话以后,方知是家中兄长接他归家。 展家是耕读传家,展络自小饱读四书五经,心地善良,为人有些迂腐。他瞥了一眼,见那女子衣衫狼狈,身上盖着男子的外衫,猜到是弟弟的衣服,心下略微不喜。虽说救人是好意,但毕竟男女授受不亲。云弟到底是在山上长大,于礼数一道竟有些疏忽了。 展云急着救人,催促着车夫快行,满脸焦急之色。 展络垂眉,他无意间扫了一眼,却惊讶地发现那落水女子虽然做姑娘打扮,但衣服湿透的她腹部鼓起,像是有了三四个月的身孕的样子。他心中更是鄙夷了,定是那女子不守妇道被人沉塘了。 “云弟,我看这女子救不得。”展络一把拉住弟弟,“我怕你会惹麻烦上身。” 展云不解:“大哥何出此言?见人有难,理应出手相助才是啊。” 展络看弟弟还不明白,恨铁不成钢:“云弟你常年在山上,于俗务一窍不通。你看她做未出阁的妇人打扮,腹中却有了身孕,定是与人通奸所致。如果我没猜错,肯定是被宗族里给沉塘了。你救了她,说不定会……” 展云还没听完,脸上便露出了古怪的笑容。他起初还强忍笑意,再后来终于忍不住捧腹大笑。 -- 第47页 展络莫名其妙:“就算我猜得不对,她姑娘打扮而怀孕,那也一定是哪个人家的外室了。嗯,肯定是的。外室被正妻发现,人家内宅之争,你……唉!” 展云忙止了笑意,正色道:“大哥误会了,如果我没看错,这个姑娘尚是在室之女,清白得很。她腹部微鼓,可能是疾病所致。” 展络犹不相信:“天下哪有这种怪病?云弟常年在山上,没有见过妇人,不知道女子怀孕的情况。女子有孕时……” 展云摇头:“我从小跟着师父学医,没少接待过病人,妇人怀孕的症状我还是知道的。大哥不要怀疑了。我知道大哥是良善人,佛家有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就算这姑娘像大哥那样说的不堪,也不该见死不救。” 展络心神巨震,满头冷汗,突然醒悟到自己想左了。那毕竟是一条人命,真相未明之前,自己这样以小人之心去揣测,真是罪过。他知错能改,立即道:“云弟说的是,是大哥想错了,枉顾圣人教导。” 展云微愣,笑道:“大哥怎么跟个老夫子似的!咱们还是快点,救人要紧。” 马车迅速往镇上行去。 顾清风摇头:“这个展络也太迂腐了。” “未必,他只是误会了,知道真相以后,他也没有轻视过陈惜惜。可能是因为这次不是他救的吧。” 顾清风不置可否。 这个态度让十一微恼:“我说的是真的,难道你没听说过,‘救命之恩,无以为报以身相许’的吗?我可是凡间万事通!你一条懒蛇知道什么?” “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只有以身相许?”顾清风的脸色有些微妙,他想起了一些不好的东西。 很巧的是,十一也想到了:她跟顾清风的第一次见面,不就是救了他么?联系到自己刚刚说出的话,她的脸腾地就红了。她摆摆手:“不是,不是,那不都是凡间女子做出来的事情吗?神仙就不会!你看陈惜惜就是,牵错以后的周令勉强也算吧,还有绣衣不也是……反,反正,跟你没关系啦!” “本来就跟我没关系!我又没救过你。” 十一默默低下头:好吧,我救过你。还好你只是条一心成仙的蛇。 倒是她提到绣衣使得顾清风的注意力又转移了:“对了,你一直没说过,孙绣衣那个到底是怎么牵错的?”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总觉得这件事跟他有关系。这个丑八怪在山上的出现真的只是巧合吗? “那个,其实也没什么啦,很简单的……” 顾清风对于绣衣的红线是如何牵错的这个问题问了无数遍,可惜她从来没有给过他一个答案。 因为无法确认陈惜惜的身份,而她又昏迷不醒,在展云的坚持下,她被带进了展家。 展老爷和展夫人也都是热心肠的人,听儿子道明真相后,一面派人去请大夫,一面让下人好好照顾陈惜惜。 展云跟随师父学医多年,见识过不少疑难杂症。陈惜惜的病成功地勾起了他的好奇心。他不顾一路奔波之苦,替陈惜惜治病。 其实,陈惜惜落水之后,并没有喝水,毕竟当时有顾清风保驾护航。她之所以昏迷不醒,是顾清风动的手脚,这样才能让展云更有理由带她回家。 陈惜惜还没到该醒的时候。 别说是缺少实际临床经验的展云,就连沙河镇有名的老大夫也诊不出个所以然来。老大夫摸着自己花白的胡须,连连摇头,表示无能为力。 展云开始花大量的时间守在陈惜惜的病床前,开始只是反复切脉,再后来,也许是看顺眼了,偶尔也会帮陈惜惜擦脸洗手。他恨自己医术低微,无法帮她减少病痛的折磨。他每天除了去陪陈惜惜,剩下的时间都在翻看医术。 当陈员外亲自拜访,要求退婚时,展家二老异常愤怒;而展云内心却平静得很。他劝住了他的父母。他师父是出家人,他耳濡目染,也信缘分。既然无缘,又何须强求呢? 儿子的反应教展家二老更加心疼了。孩子从小就不在身边,好不容易说了桩亲事,庶女也就罢了,居然还退婚! 展夫人拉着小儿子的手泣道:“云儿啊,你莫难过,娘一定托最好的媒婆,给你找最好的姑娘。这次娘一定好好把关,最好的姑娘才配得上我的云儿。” 展云安慰母亲,说是不急,大哥还未成家,他一点都不急。 儿子懂事,展夫人更觉得对不住儿子:“退了也好,陈娇娇不过是个小妾生的。都说她当嫡女教养,那也是庶女。我们家云儿这么出色,自然不会去娶一个庶女。他陈家不退,我们展家也会退的!” 展夫人虽然当着儿子的面对陈家多有抱怨,但终究还是还了女方的庚帖。毕竟,陈家也有不得已的理由啊。展夫人想到这里,就掏出手绢抹眼泪,听说陈家的大小姐去给亡母上香时,落水死了。唉,红颜薄命啊,倒是个教人疼的孩子。陈员外又不愿在宗族中过继孩子,只能留下庶女。他们展家也不是小门小户,自然不会同意招赘。这亲事不退也得退。 此刻陈家已经发丧,说是长女过世了。陈惜惜是未出阁的闺女,舅家又已败落,身后事匆忙而凄凉。连展夫人看了都直摇头:“青苗叶,黄蕨蕨,有后娘就有后爹。要是那姬氏还活着,会教她闺女走得这么寒酸?可惜了,咱家跟陈家现在也不算亲戚了,连去送她一程都没个理由。” -- 第48页 ——展夫人不会知道,如果姬氏还在世,陈惜惜不会有此一难。但世上没有如果,姬氏已亡故多年了。 陈员外是个较为古板的人,坚持不插手内宅事物;而且高氏跟随他多年,他对高氏也极为信任。而陈惜惜性子柔顺,不似陈娇娇那样会撒娇卖乖,她每天除了请安很少见到父亲。是以虽为骨肉至亲,但终究是感情不深。——这也不能全怨旁人。 但归根到底,陈惜惜都是陈员外的嫡亲女儿,亲手将女儿置于死地,他焉有不心痛之理?如果不是他认为女儿有辱门楣,他也下不了这个手。 陈员外自小河滩一事后,短短数日内老了许多。午夜梦回,不是陈惜惜的哀哀哭泣,求他救命;就是原配姬氏的含怨指责,骂他教女无方。若非高氏和娇娇在一旁劝慰,他恐怕早就支撑不住了。 世间最悲哀的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陈员外还是亲手将女儿送上绝路,心中伤痛可想而知。 陈惜惜的未婚夫张寅前来吊孝,哭得不能自抑,几次晕厥。 陈员外看在眼里,暗自垂泪,他心中充满了悔意。若是他平日里好好教导女儿,惜惜也不会做出这等败坏门风的事来。张寅是个好女婿了,可惜了。不过,还好,他还有娇娇,陈家还有娇娇。他想起小女儿眼睛红红的样子,再看看张寅,这俩孩子也不错,算是给他的人生的一点安慰吧。 陈惜惜终于醒了过来,她醒后的第一句话便是:“父亲,不要!” 守在她身边的展云闻言,瞬间苍白了脸,他难以置信,低声呢喃:“难道,难道是父亲对女儿欲行不轨之事,所以女儿无奈投河?” ——十一和顾清风在暗地里傻了眼,拼命忍笑,这个展云的想象力太丰富了。 其实,这也不怪展云。他本来也想不到那么多,主要是那天大哥说了许多猜测,都是与男女之事有关的,导致他下意识地就想偏了。 看着陈惜惜娇弱的容颜,热血少年展云一时冲动,就握住她的手,柔声安慰:“别怕,别怕……” 陈惜惜渐渐意识清明,看见眼前的陌生男子,惊慌失措:“你,你是谁?”继而又道:“我,我是死了么?” 展云心头蓦然涌上怜惜之情:“姑娘,你别怕,你没死,你没事了。不会有人伤害的。哪怕是你的父亲也不能够。” 一提到父亲,陈惜惜眼中满是恐惧:“父亲,父亲……” 展云更加笃定自己的猜测了。 作者有话要说:  听说井坏了,这是要开启节水模式的节奏吗? ☆、姊妹易嫁结良缘【三】 陈惜惜掩面哀泣,她想到她记忆里的最后一个场景就心痛难当。她最尊敬的父亲居然要杀死她! 展云在旁边也不知如何劝解,只能反复地说着:“姑娘,别怕,别哭,你这样哭得人心里难受。你放心,你不会有事的。” 好在有懂事的下人在陈惜惜醒来的第一时间,便去告知了展夫人。展夫人亲自过来探望了,她看见小儿子手足无措的对着人家姑娘说个不停,摇了摇头,将展云给赶了出去。 “好姑娘,莫哭了,人能活着就好。人哪,有什么坎儿是过不去的……”展夫人温言安慰着陈惜惜,又命下人去熬些白粥过来。她慈爱地抱着陈惜惜,轻柔地拍着女孩的背,叹道:“这老天爷不长眼睛,好好的一个姑娘得了这种怪病。” 陈惜惜好不容易才收了眼泪,在从展夫人怀里退了出来。她身体虚弱,在床上跪下,拜谢展家救命之恩。 展夫人连忙将她扶起:“你身子还弱,不要行此大礼!有什么话以后再说。” 待陈惜惜清理过后,展夫人让人给她喂粥,生怕她烫着,还自己试了试温度。 陈惜惜满怀感激,眼含热泪。自从母亲去世,嬷嬷也回了老家之后,再也没有人待她这般慈爱了。 十一暗道:“有这么一个未来婆婆,陈惜惜在婆家的生活不会太差。” “她不是招赘吗?招赘还用在婆家生活?”顾清风不大明白,“她跟展云现在脚上有线吗?” 十一摇头:“还没线呢。你不懂,她要是跟展家的孩子在一起,她就不招赘了。展云又不是张寅。顶多,顶多,也跟,呃,顶多也是次子随母姓之类的。” 顾清风虽然既懒又怕冷,但他记性还是不错的。一听到次子随母姓,他就记起孙绣衣和郭大柱了。都说猫好奇心强,顾清风不是猫,但好奇心一点不比猫少。他再度甩出那个问题。 十一被问得烦了,脱口而出:“我牵错了,我把你拴给郭大柱了,行了吧?” 顾清风的脸刹那间就绿了,一把拽住十一的胳膊:“你再说一次。” 十一很少见他这个样子,吓得眼睛眨个不停,一时也忘了他打不过她的事实:“我又不是故意的,你,你,你别咬我!” “哼,你以为我信你!”顾清风却突然平静下来。他微微一笑,将十一的袖子往下拉拉,盖住她手腕上的红线,“想骗我,没那么容易。” “你,你怎么知道我骗你!”十一抽出手,一脸疑惑。 顾清风颇为自得:“红线是男女姻缘,我们都是男的,自然不可能。就算你牵错了,我想也没用。还想骗我,真当我是傻子吗?” 十一愤愤:“你哪里是男的,你分明是一条蛇!”她愤而转身,心下却道:“好险,好险!” -- 第49页 顾清风从她身后凑过来,低声道:“这你就错了,我真的是男的。” 十一呆了一会儿,回过神来使劲儿将他的脸往后推:“你就是一条蛇!” 顾清风捉住她的手,黑了脸:“我困了,我要去休息了。”也不给十一反应时间,就化作本体钻进她袖子里。他心头有气,用牙磨着她的肌肤,也不咬,就那么摩.挲着,见她时不时地抖上一抖,他才觉得解气了些。 十一咬牙切齿:“你再捣乱,我就把你扔出去!” 顾清风懒洋洋地舒展了一下.身体,换了一个更舒服的姿势。他表示,十一是个放羊的小孩儿,她的威胁不用害怕。 见陈惜惜状态好些了,展夫人屏退众人,好奇地问:“姑娘,你别怪我多问,你是哪里人士?家中还有何人?因何落水?你说出来,我们也好帮你去找你的家人。” 展夫人问这话纯属好意,陈惜惜也明白,但仍是忍不住落泪,不知从何讲起。 “孩子,你别哭啊,是不是因为病了,你别怕,我们家云儿就是大夫,他说你这病虽然麻烦,但他能治的。别哭,别哭,你看你这哭的,哭得我都心疼……”展夫人帮陈惜惜拭泪,自己也红了眼眶。 陈惜惜在展夫人的安慰下收起悲伤的情绪,一五一十地讲道:“夫人,民女是沙河镇人士,父亲姓陈……” “呦,这可巧了,你道这儿是哪里?这儿就是沙河镇啊。姓陈,哪家姓陈的,沙河镇姓陈的人家也不少啊,我就知道好几户……”展夫人神情忽变,“等等,你是在小河滩被我家云儿救上来的。城北的陈家的大闺女,可不也是……” 陈惜惜失声痛哭:“民女便是陈家长女啊。” “这,这……”展夫人有点尴尬,陈家和展家婚事作废,两家也从亲戚变得几乎敌对;说起来这还都是由陈家长女落水引起的。她本来还为陈家长女的遭际难过,现在得知她没死,这心情就微妙了。 不过,她做了一辈子善人,也不会跟一个晚辈过不去。展夫人叹了口气,这事儿也怨不得陈家大姑娘,掉水也不是她乐意的。展夫人很快摆正了心态,随即又想起陈家匆匆发丧,连女儿活着都不知道,真够傻的。 想到陈家大姑娘被展家救了陈家还不知道,展夫人就喜上眉梢,眉目间隐隐有骄矜之色。她笑得更和蔼了:“我说呢,可见是缘分了。你是女孩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许多亲戚长辈恐怕也不大记得了。你猜我们家是哪一户?” 陈惜惜侧头想了一会儿,摇摇头:“民女不知。”她所知道的亲戚也只有姑母张家,其余的都是高姨娘那边的不是亲戚的亲戚。 展夫人笑道:“我们家老爷姓展,我们住在城东。这下,你可想起来了?” “原来,原来是展叔叔家。”陈惜惜恍然大悟,连忙再次行礼,“多谢婶婶救命之恩。” 展夫人扶起她,笑容微顿:“既然不是外人,就放心好好养着。我去找人通知你的家人,你父亲知道你还活着,指不定多开心呢。”她暗自叹气,可怜的孩子,你可不知道,你爹连你是否还活着都不确定,就宣称你没了呢。 陈惜惜猛地变了脸色,伸手拽住起身要走的展夫人的衣角,满面泪痕:“婶婶,不要告诉我家里,不要……” “你这孩子,你,你还活着让家里人知道不好吗?”展夫人就不明白了,“这闹什么别扭!好好好,你先别哭,咱慢慢说。” 陈惜惜擦干眼泪:“婶婶,方才你是不是说他们都以为我死了?” “这……”展夫人叹了口气,任谁活得好好的,被当做个死人都不会开心,“这也不能怪你父亲,你落水失踪大半个月,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陈惜惜冷笑:“婶婶可知我是如何落水的?” “这……”展夫人一怔,“外面都传陈家大小姐是个孝顺孩子,给母亲上香时,失足落水。难道不是这样?” 陈惜惜闭上了眼,眼泪顺着脸庞往下流:“婶婶,我是被我父亲亲手推下河的……” “哐当”一声,亲自送药过来的展云正走到房间外,恰巧听到。他大惊之下身子一晃,手里端着的药碗掉在地上。虎毒不食子,他没想到,她居然是被父亲推进河里的。天下怎么会有这样的父亲? 展夫人听到动静,才从震惊中清醒过来,她快步走出房间,将儿子赶了回去。 展云听话地退下,眼睛却一直往房间里瞄。他对陈惜惜的怜惜之情更重了。 展夫人关上房门,重新坐在陈惜惜身边,严肃地道:“姑娘,话可不能乱说,这诽谤父母可是重罪,这世间有哪家的父母会害死自己的亲生骨肉!别是你当时心神恍惚,记差了吧?我也是为人父母的。这天底下那个父母不是盼着自己孩子好的……” 陈惜惜只是摇头流泪,一言不发。 展夫人又道:“你好好养着,也别想东想西了。先把身子养好了再说。”她起身离去,陈惜惜却拽着她的衣角,满眼祈求之色。展夫人叹了口气:“罢了,我先不通知你家里就是了。安心养着吧。唉,可怜的孩子。” 看着展夫人离开的背影,陈惜惜将脸埋在枕间,泪如雨下:父亲待她,远不如外人。 ——其实,这是陈惜惜想左了。陈员外虽然平日冷落她,但父心拳拳,并非作假;只是他古板自持,又重家风,加上有心人的挑拨,才会有这样的误会。而展夫人是对任何人都和善,她有一颗悲天悯人的心。在她眼里,所有人都是好人。 -- 第50页 展云被母亲推出去之后,就在外面不远处等着。好容易看到母亲出来,忙迎上去询问。 事关别人的私事,展夫人无意多讲。她只含糊说了一句:“你不是说你是大夫吗?那个陈姑娘没什么大碍。” “她也姓陈?”陈惜惜说出自己身世时,展云尚未赶到。他并不知晓她的身份。他笑了一笑:“这沙河镇姓陈的人还真多。” 展夫人的手指在儿子脑袋上点了一点:“我的傻云儿诶,你都想不到吗?同样是姓陈的姑娘,同样是落水,都在小河滩,还在同一天……” “娘,你是说?她是……”展云吃惊地说不出话来,“她是……陈……” 展夫人点了点头:“她就是陈家大小姐。作孽呦,父女失和,竟到这种田地。说不定是中间有什么误会,你找人去陈家探探口风。陈家的闺女还是陈家接走的好。”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翻到前面看了看,对苏慎言好感大增,对男主人选有没有好建议的?作者君的企鹅1291414577,欢迎,欢迎提意见。 ☆、姊妹易嫁结良缘【四】 展云虽然不大赞同让陈家接走陈惜惜,但是母亲说的也在理。他决意去陈家打探一下。 打探的结果让他更为惊异:陈家上下一口咬定陈大小姐已然过世,绝无生还的可能。甚至还有人私下议论说是陈大小姐不贞,与人私奔了,落水而亡只是借口。但是陈员外的悲伤却不似作伪,看来私奔一说并不可靠。 展云回到家里,将打听的情况告诉父母。 展老爷听后沉默了一会儿,道:“不管陈大小姐是否还活着,在世人眼里她都是个死人。陈员外是不打算再要这个女儿了。就算她完好无损地回去,她也不是陈大小姐了。” 展夫人拭泪:“肯定是这孩子得了怪病,陈家无人能识,还以为这孩子作风不正。不然,好好的孩子谁家会不认!” 父母在场,展络不好反驳,他不大赞同母亲的观点,却也不辩驳,只是低了头看自己的鞋子。母亲总说云弟医术好,可云弟还年轻啊,医术能好到哪里去?沙河镇有名的老大夫都说可能是有孕,他非说是什么大肚子病。他别不是见那女子貌美,被迷了心智才好!作为兄长,可不能看着弟弟走入歧途! 展云听了母亲的话,当即说道:“娘,你放心,陈姑娘的病,我肯定能治好。说不定等她身体好了,陈家老爷就知道她是清白的,会把她接回去呢。” 展夫人止了泪:“但愿如此。” 她看着儿子意气风发的脸,不忍心泼儿子冷水。云儿单纯,心里没那么多弯弯绕绕,诚如展老爷所说,陈员外既已公布女儿死讯,那么场面上是不会承认陈大小姐还活着的。 展络私底下几次劝说弟弟:“那女子身份不明,未必就是陈大小姐。而且,就算是陈大小姐,你们身份有别,要注意分寸,圣人说,男女授受不亲。” 展云不以为意:“大哥,你想多了。她就是陈大小姐。而且,就算她不是陈大小姐也无不打紧啊,我们学医是为了救人。圣人也说了叔援嫂溺,没关系的。大哥,你放心,弟弟有分寸。” 展络皱眉:“如果她是陈大小姐,陈家不接她,你可以去找张家嘛!她是张家的未过门的媳妇儿,张家总不会置之不理吧?” “好了好了,大哥,我知道了,我还有事,先走了。”展云忙着去熬药,随口应着便走了。 展云对陈惜惜的病极为看重,这可是他单独治疗的第一个病人。他不要任何人插手相助,他要事事亲力亲为。 展络叹了口气,他这弟弟到底是年轻不经事儿。 十一很忧愁,从目前看,看起来一切进展都很顺利,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展云对陈惜惜只是同情怜惜,并无男女感情;展络把注意力都放在陈惜惜可能是骗子或是坏女人这个猜想上,跟郑绫之间也没进展。唯一让她欣慰的是,张寅和陈娇娇这一根线倒拴得紧紧的,不劳她费心。 展络和郑绫可以不急,他们本来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才成亲的。只要展云和陈惜惜的事情顺利,展络的线应该不会再出问题。可是如何才能教展云和陈惜惜的关系再进一步呢? “这有什么难的?你让他们不得不在一起不就行了?”顾清风迷上了展家长满爬山虎的院墙,非要她也跟他一样攀附在墙上。 十一随手拨着爬山虎的叶子:“你说的容易,哪有那么多不得不啊!”她托着腮想了一会儿,猛地一掌拍在顾清风肩上:“不过,也不是没有,很多的。我跟你说,我可是凡间万事通哦。” “那你说。”顾清风对这个“凡间万事通”倒不反对。反正她比他懂得多就是了。 十一嘿嘿笑,认真思索了一会儿,才道:“方法可多了,你记一下啊。比如,凡间女子多重贞洁,不得和外男相见。呃,这个他们见过面了,不算。再来,凡间女子不得和男子有肌肤接触,所谓男女授受不亲就是这样。那个,谁谁谁,被一个男的不小心碰了手臂,就不得不嫁他为妻,还有那谁谁谁……” 她说得欢快,始终不见顾清风表态,疑惑地看去,却见他直直地盯着她的手腕。她的袖子微微卷起,白嫩的手腕上系着一根红线,她也觉得好看。不对啊,“你看什么?”她放下袖子,继而想起自己刚才说的话,她的手腕不知被他咬过多少次了。 -- 第51页 顾清风别过脸去,耳根微红,有些尴尬。 十一小声嘟囔:“你又不是人,你就是一条蛇,又笨又懒的大蠢蛇。” 顾清风少见的没有反驳,他瞬间化作原身,爬到爬山虎下。 僵持了很久,还是十一说道:“好啦,好啦,你真跟个小姑娘似的,一脸红就跑。快过来,快过来!我有主意了。” 顾清风这才慢慢地爬了过来。 “你想啊,他们什么条件都具备了,英雄救美也救过了,借着看病的机会小手也拉过了,孤男寡女共处也不是第一次了,对他们都没什么用。所以,必须来个有刺激性的,给促进一下……” 十一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看向顾清风,却见他并无反应,只得自己硬着头皮续道:“比如说,比如说托梦。” 顾清风心下长舒了口气:还好她说的是托梦,他还以为她是想让展云看到陈惜惜换衣或是沐浴之类的场景呢。他暗自凝神聚气,最近跟这个丑八怪处的久了,感觉修为略微下降,心性也没以前坚定了。 “诶,我这主意怎么样?我听说凡间人最重孝道,要是陈惜惜梦到自己母亲要她嫁给展云,她会不听从?就像上次王四哥那样,要是不行的话,咱们再换方法。”十一以为顾清风不赞同,慢慢解释,“我本来想的也有别的办法的,可是感觉太过缺德,若是万一我们纠错失败,展云最终没和陈惜惜在一起,那陈惜惜的名声可就毁了……” 顾清风偏着脑袋看她一眼,心里莫名有些喜意。看来他们想法还是很接近的,恐怕她的别的办法,跟他想的差不多。 “怎么样?顾清风,你倒是说话呀。你要不同意,我们再换呗。” 顾清风慢吞吞地道:“展云的父母师父都可都活着呢,托梦对他没用。” “那怎么办?要他梦到他爷爷?太爷爷?”十一又犯愁了,“可他也不认识他太爷爷啊。总不能因为这个把他父母或是师父打死再救活吧。我跟你说,这个方法要不得。咱们不能左右别人生死,你忘了周令了……” 顾清风又头疼了:“你完全可以把你的别的法子用在展云身上,反正他梦到的场景没人知道,就算不成,对陈惜惜名声也没影响。” “嘿嘿,言之有理。”十一拍拍蛇脑袋,“顾清风,你有没有觉得,认识我以后,你变聪明了?” 蛇张口就咬,她收手得快,蛇也只是吓唬她:“没跟你说过,男人头,女人腰,摸不得吗?” “为什么?” 顾清风没回答,他也不知道,反正师父都这么说了,那肯定是有道理的。 他们接下来就如何分工合计了一番,最后达成一致意见。 十一真心觉得有个伴儿还是蛮轻松的。 陈惜惜在展家过得还是不错的,她知道了她的怪病并不是什么女儿家的小毛病,而是她从来没听说过的大肚子病。她决意养好病,向父亲证明自己的清白。 展家上下都待她极好,尤其是展夫人和展云。 展夫人没有女儿,对听话懂事的姑娘就难免疼爱了些。展夫人心里还存了心思。当时展云和陈娇娇议亲的时候,她对陈娇娇的庶女身份有所不满,但想着只要姑娘人品好,出身倒可以不大计较;而且展云在山上长大,又不像展络那样有功名在身,她也不好要求女方太多。如今,云儿救回来陈家的嫡长女,她就开始动脑筋了。这个陈惜惜看着也是个不错的,容貌举止都过得去,难得的是儿子也上心,若是他俩能成,也是好事一桩。 ——其实,关于展云的“上心”,展夫人有小小的误会,她儿子更多的是对人家姑娘的病感兴趣,而不是人。 只要一想到,陈员外不肯将庶女嫁过来,反倒赔上了嫡女,展夫人就笑得合不拢嘴。她跟丈夫透露了自己的想法,想得到他的支持。 展老爷对内帷之事不关心,妻子将后院打理得很好,他对妻子很放心。儿媳妇若是进了门,只怕相处的最久的就是婆婆。所以,若是儿子娶个妻子满意的媳妇儿,后院也能安静些。 “只要那姑娘品行端正就好。”展老爷没反对,“你看着办吧,反正咱也不求别的。还得要云儿同意,那孩子小时候受苦了,娶妻是一辈子的大事,马虎不得。娶了个悍妇,可是一家不宁啊。” 展夫人嗔道:“什么叫娶了悍妇,一家不宁?你说我是悍妇?” “不敢不敢……” 周围仆妇笑作一团。 十一把注意力放在展云和陈惜惜身上,还不曾注意到跟她站在同一战线的展夫人。若是知道了展夫人的心思,并顺着展夫人的路子走,可不知要省多少事呢。 作者有话要说:  展家人都是好人 啊啊,感谢毒奶三娘娘制作的封面,太感谢了,终于不用裸奔了! ☆、姊妹易嫁结良缘【五】 展夫人是个实干派,在丈夫的默许下开始撮合展云和陈惜惜。在她看来,这就是儿子所说的缘分了,错过了是对佛祖的不敬。 可惜,由于缺少宅斗经验,她没有成熟的战术和长期的作战计划,全凭一股热情,战斗力较为低下。她的方法也就那么几个:如,在儿子给陈惜惜诊脉时,悄悄把门锁上,以期让孤男寡女发生点什么;以展云的名义给陈惜惜做好吃的,增加女方好感度…… -- 第52页 展夫人的法子直接的作用一时半会儿看不到,但间接作用却很快显露了出来。 这次展络对陈惜惜有偏见,母亲和弟弟全都围绕着一个来历不明的女人转,他真的怀疑是不是那个女人给家里人灌了迷魂汤!他劝说弟弟无果,便委婉地提醒母亲,救人可以,但怕就怕是救回来的是条美女蛇,偏偏母亲和弟弟执迷不悟。 展络也听母亲说过,那女子是陈家大小姐。他对这件事一直持怀疑态度,他可不信有哪家父亲会狠心杀自己亲生女儿。 ——或许这是小时空的偏差,明明在原本的命谱里,他跟陈惜惜无甚交集,大家见面也客客气气的。而且牵错后,他和陈惜惜还结为夫妇。这里,命运微转之后,连态度都变了,还真是奇妙。 在展络的认知里,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常言道:“君教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让子亡,子不得不亡。”若真如那女子所言,她是陈大小姐,被生父推入水中,那也肯定是她做了不得不死的事情,才让她父亲大义灭亲的。展络慨叹,母亲是糊涂了吗?这样的女子也想往后院迎! 自己关心小儿子的事情,一向懂事的长子却在一旁说些奇怪的话语;展夫人思路极为清晰,当即有了一个结论:“哦,是云儿回来后,我把注意力放在了云儿身上,络儿吃醋了呢。别急,你的亲事,娘早就有了主意,跟郑家二姑娘的庚帖都换过了,你害怕媳妇儿跑了不成!” 展络哭笑不得,娘啊,你把儿子当成什么了! 展夫人是个想到什么就会立即去做的人。她这样安慰展络,便真的去跟郑家搭话,两家儿女的亲事又摆上议程。 展家和郑家早些年便订了亲,但是展络非说男子汉先立业后成家。郑家姑娘虚岁都十九了,不过,女方历来矜持,不好催婚。郑家太太遣人试探着提过几次,因为儿子不愿过早成家,展夫人也只好装作不懂郑家的意思,含糊不定。 这次展家主动抛出橄榄枝,郑家焉有不欢喜之理?双方你来我往,商量了一番,很快敲定了成亲的日子。 ——可能是冥冥之中自有天定,或是命运某些巧合的不可变更性,婚期居然和原本命中的一致。这倒让十一省下不少麻烦。 三根红线确定了两根,只剩一根还在进行中。估计也是十拿九稳了,十一心情大好,爬到高高的树上,给顾清风摘了许多果子。 展家的老仆人感到奇怪:“今年的果子结的不多,老爷夫人也只能吃到小的了。” 十一捂着嘴笑,暗说:“得罪得罪,这可对不住啦。” 顾清风懒懒地窝在爬山虎丛中,伸出脑袋看她一眼,又缩了回去。 十一好奇地问:“你是病了么?” 顾清风摇摇头不说话,他也不明白怎么了,就像是修为困在了瓶颈期的感觉。 “哎呀,你别这样啊,等我回天庭了,我到琅嬛去看看,哪种方法最适宜蛇修炼。可惜我学的是花草树木修炼法,对你也没什么帮助。我看你练的像是正宗的道家心法,跟我的好像也差不多,应该不错才是啊。” “我没事,我就是休息会儿,晚上去给展云造梦去。”顾清风化作人形,伸个懒腰,从她手里接过些果子来,“道家心法,适合心思纯净的人练。你这种没心没肺的,肯定练着更好些。” “你!”十一愤愤,“我修成正果以后是有心的。”她低下头小声嘟囔:“本来还想着不然给你偷药渣呢。” 顾清风笑笑:“谢谢,我没病,不吃药。” 十一心里有气,不再理他。她琢磨着如何感谢展夫人,好像也不能有实质性的感谢啊。她想了好久,才有了主意,可以送给展夫人夜夜好梦啊,这个总该于命运无碍吧? 她为自己的好点子沾沾自喜,聪明人,就是没办法。那么,既然送好梦,不妨多送几个。梦醒了就忘了,在梦里多开心一会儿也好。 于是,整个展家宅院的人开始夜夜好梦。 展老爷梦到儿子出息,展家发财;展夫人梦到两个儿子都娶妻生子,她一个臂弯抱一个孙子,衣角还被另一个给牵着;展络梦到母亲和弟弟终于识破了那女子的真面目,一家人皆大欢喜…… 展云做的梦最为奇怪,他梦到他独自一人去了一个非常美丽的地方,云雾缭绕,水气弥漫,隐隐约约仿佛有一个仙子在水中沐浴。月亮高挂在空中,银白色的月光洒在她身上,她的肌肤似乎会发光,朦朦胧胧看不真切…… 他告诉自己非礼勿视,但脚下却生了根,动弹不得。他下意识地想闭上眼睛,却怎么也控制不住自己,这时,却见女子忽然回过身来,对他嫣然一笑。 展云呆住了:那不是陈姑娘吗?他呆呆地道:“我,我,我什么都没有看到……” 这语言显得苍白无力,但他方才真的只看到了她身上的柔光,穿透了水雾。 “我,我……”他想说点什么,动动嘴巴,却说不出话。 鼻腔有热热的液体流出来,他动手一抹,鼻血! …… 展云是感到鼻子不适才醒转过来的。他抹了一下鼻子,嘿,还真是流鼻血了!他慌忙起床掌灯打理好自己。 有小厮听到动静,过来帮忙时,他已经收拾好了。 “二少爷,你没事吧?” 展云摆摆手:“你去睡吧,我没事。天气干燥,上火了,喝一帖药就好了。” -- 第53页 小厮年纪小,正是贪睡的年岁;展家仁善,对奴仆也宽厚。展云都这么说了,小厮也就打着呵欠出去了。 夜色正浓,展云重新回到床上,他平时都是沾床就睡的,这次却翻来覆去睡不着了。他眼前老出现那团白白的月光。他一遍一遍默念着金刚经,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师父说男女有别,难道指的就是女人身上会发光?会发光的女人…… 鸡叫三遍的时候,展云才模模糊糊小眯了一会儿。听到小厮的催促声,他一个鲤鱼打挺,直起身来,快速打理好自己。 往常他给父母请安之后的第一件事,便是去看看陈惜惜的情况。他甚至把陈惜惜的身体变化情况一一记录下来,今天也不例外。 陈惜惜这些日子在他的调理下,气色有了好转,原先泛青的脸色如今稍微有了些血色。展云对她有救命之恩收留之德,她对展云极为感激。后来,展夫人无意间透露了展云已不是她未来妹夫的事实,她更加觉得愧疚。陈家与展家已无亲戚关系,她不好再留在这里。她几次要走,却都被展夫人和展云拦下。 展云曾对她说:“只把这里当做医馆就是了。难道你不愿意早些治好病,洗去污名?若真要感谢,也得等你身体康复啊。” 陈惜惜本就耳根子软,性子柔顺,自然觉得有理,便暂且住了下来。但她心里不安,身体略一好转,便要给展家各人做些绣活,以表感激。 展云来的次数多了,丫鬟也就不再通报了。她们也是惯会看人眼色行事的,夫人的意图那样明显,只怕除了两个当事人,别人都瞧得出来吧。 丫鬟识趣,替他打着帘子,待他走进去之后,才扬声道:“二少爷来啦。” 陈惜惜正坐在床边做荷包,她前两天和展夫人闲谈时,见展夫人腰间的荷包的边际有些磨损了,想着给她做个新的。 展云走进来的时候,见到的是这样的场景:陈惜惜穿着半旧的秋香色衣服,系着白绫裙儿,脚上穿着小小的绯红色的鞋子。她低着头,看上去娴静美好。 陈惜惜抬起头来,轻声道:“二少爷,等我把这一点做完,就一会儿。” 她本来不知道展陈两家退婚的事情时,曾经叫过展云弟弟,使得展云不快;他比她还要大上一岁呢。他强烈反对,后来她又知道了婚事作废,妹妹跟表哥成亲了,她沉默了许久,开始和别人一样唤展云二少爷了。 展云只是点了点头,在桌旁坐下,细细地打量着她。他猛地记起昨夜的梦来,他很好奇,她身上真的会发光吗?他眼睛盯着她的脖颈处和她瘦弱的肩,或者是因为她穿的衣服厚,她看不到那柔和的光。他干脆看着她□□在外的手,她手指修长白皙,灵活地异常。 他看着看着,突然口干舌燥,面红耳赤,随手抓起桌上的凉茶,就往口里灌。他喝得太急,不小心呛住了。 陈惜惜听到声响,抬起头看他一眼,眼神温和,柔声道:“你别急,慢慢喝。”她放下手头的活,快步走到他身边,想帮他一下,却没有动作。 展云看见她走过来,更加慌乱,连连后退。 丫鬟小桃在帘子外面一直注意着房里的动静,闻言笑道:“二少爷也是的,这么大人了喝水还能呛着。又没人跟你抢!” 展云心中没有等级观念,爱跟下人说说笑笑,丫鬟小厮们当面开他玩笑,他也笑眯眯的,并不生气,有时还会跟他们斗嘴。 但这次,他却红了脸,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一把推开陈惜惜,夺门而去。 陈惜惜不解:“二少爷,你怎么了?” 十一也看不明白:“他怎么了?病了吗?” “鼻子流血算病吗?”顾清风也很纳闷,“那个陈惜惜是怎么回事?她怎么一点变化都没有?” 十一嘿嘿笑笑,不好意思地摸摸脸:“我昨晚给展老爷,展夫人,展络,还有好多人都送了好梦……” “然后呢?” “然后,然后,好像把陈惜惜给忘了。” 作者有话要说:  展夫人神助攻 ☆、姊妹易嫁结良缘【六】 由于十一和顾清风行动的不同步,他们的第一个方案,目前还没有成功。十一颇有些自责,虽然嘴上依然强硬,可到底是恹恹的,提不起精神。 顾清风看不过去:“谁跟你说没一点用的?只要有一个有变化就行了!那个陈惜惜又不是不睡觉了。” 十一想想,的确如此。他们原先单纯的病人与大夫的关系不是不复存在了吗?不急。她今夜一定要做好。 展云将自己关在房里,任凭小厮在外面敲门呼唤他都不肯开门。 小儿子一言不发躲在房里,连中饭都不吃。 做父母的自然忧心,展老爷表现得还镇定:“他爱吃不吃!”,展夫人却不放心,她放下碗筷,让下人收拾了一些云儿爱吃的菜,装了两大碗,放入食盒,亲自提着来到展云房外。 小厮看到夫人,就像来了救星,慌忙吆喝:“夫人来了,夫人来了……” 展云虽然有心事,但是看到母亲亲自过来,也不好再继续下去。他忙打开房门,将母亲迎了进去。 展夫人见儿子开门,略略放心,令众人退下。她把食物放在儿子面前,也不提劝儿子吃饭的事情,慢慢拭泪。 展云慌了:“娘,你……” -- 第54页 “云儿,你听娘说,你刚出生的时候,只有小猫儿那么大,又瘦又小,大夫都说你活不成了,娘就哭啊哭啊,带你四处求医……” “不是,娘,你听我说。”这开头有着莫名的熟悉感,展云刚听第一句便知道下一句是什么了,他试图去打断。 展夫人在儿子手上拍了一把:“听娘说!娘就哭啊哭啊,还好遇上了你师父慧能大师,可你师父说要将化了去,娘怎么舍得呢……” 母亲说的投入,其中又没什么要紧的话,展云就悄悄打开食盒,将饭食拿出来,放在自己面前,大口大口吃着。他找了一上午的书,也饿了。 展夫人好容易把儿子被慧能大师带到山上后自己的伤心情绪发泄完,正想回归主题,却见儿子已经吃完了一半儿了。 “你!”展夫人手指颤抖,“云儿,你!” 展云忙给母亲捶肩捏背:“娘,您说,儿听着呢。您说……要不,您吃?” 展夫人尽量使自己平静下来:“你不是不吃饭吗?那娘这一通哭,是哭给谁听的?” “我没说我不吃饭啊,我就是在找东西,找到了就吃呗。娘,菜还有吗?” 儿子眼巴巴地望着自己,那模样还是很招人疼的。展夫人在儿子脑袋上点了一下:“有。吃完了,就给娘好好解释,你到底在干什么。” 十一看得直笑,展夫人还真是有意思。她转而问顾清风:“你有娘亲吗?她是不是对你特别好?” “我不知道,应该有吧,我不记得了。”顾清风没什么表情,“我只记得我师父对我好,可是我师父不知道去哪里了。他是个散仙,居无定所。他说,如果我飞升的话,可能就会再看见他。我想,我也许不会有飞升的那一天了。” “这样啊,原来你也没有娘亲。” “我有,只是我不记得了。” “那还是没有。” …… 在母亲的一再追问下,展云只好支支吾吾地问:“我就是想知道是不是女人身上会发光,可我翻了很多书,都找不到。” 展夫人笑得前仰后合,她儿子实在是太有趣了。她指着儿子笑得几乎喘不过起来:“哎呦,我的傻儿子诶,是跟你说的?” “没人跟我说,我自己瞎猜的。”展云慌乱之下,忙道,“娘啊,你说过不笑的,也不告诉别人的。” “好好好,娘不笑,娘的傻儿子也会想女人了,哎呦,我还以为我儿子没这个心思呢。娘很好奇,是谁让你知道这些的?是自己长大了,这不大可能,那定是你见到谁了,你这几天也没见外人啊,难道是……” 展云忙道:“不是陈姑娘!” 展夫人一愣,继而大笑:“陈姑娘,陈姑娘……娘这段日子忙着你大哥的事情,倒是……” 展云自悔失言,抱住母亲手臂撒娇:“娘——”他虽然与母亲相处的时日短,但感情倒是不错,撒娇的本事也比他大哥强很多。 展夫人见儿子羞窘,止了笑,柔声道:“云儿时长大了,只是娘很好奇,这跟陈姑娘又什么关系……” “不是陈姑娘!” “好好好,不是陈姑娘,那你告诉娘,你是怎么想到这点的。”展夫人忍着笑意,“别撒谎,娘可不喜欢撒谎的孩子。” 展云犹豫良久,才低声道:“是我梦到陈姑娘会发光,所以……”在他的梦里,对陈惜惜多有亵渎,他只好遮掩了一下,将梦境做了个小小的改编,希望母亲不要追问才是。 十一看向顾清风:“难道是你变成陈惜惜的样子去他梦里了?陈惜惜怎么会发光?她又不是神仙,也不是妖怪……” 顾清风捂住了脑袋,头疼。他本以为十一就够笨了,没想到这个展云看上去似乎更胜一筹啊。 “说嘛!他到底梦见什么了?为什么陈惜惜会发光?难道她有仙气护体?”十一说着又摇头,“她上辈子也是凡人啊,不可能的。” 顾清风只作没听见,他又没真正见过女人的身体,能在展云梦境里制造一个朦胧而暧昧的场景就已经不错了。就算不完美,也不该是这个效果啊。 他们真的应该感谢展夫人。 展夫人思索了一会儿,对儿子说道:“你梦到的是什么场景?” 展云最怕母亲问这个问题,红着脸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 展夫人微微一笑,随即便明白恐怕是儿子的梦境羞于开口,她笑道:“你不用说了,娘知道了。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你梦到的肯定是你内心深处最想看到的场景。至于到底是什么,你又不跟娘说,娘自然就不知道了。” 展云愣在原地:最想看到的场景?难道他想偷看陈姑娘沐浴? 展夫人将桌子上的食盒收拾了一下,轻轻拍着儿子的手臂:“云儿,你好好想想,你想要什么。我可是听说你今天去陈姑娘那儿,才一小会儿就出来了。陈姑娘可是哭了好久呢,以为是她做错事,得罪了你。听小桃说,她连中饭都没有吃,唉,可怜啊……” ——她这话水分不小,陈姑娘的确想抹眼泪,但是到底是在别人家里,她就忍着,生怕别人说她拿乔。她中饭吃的少,这是老毛病了,自她得病以来,她就没胃口。陈惜惜耳根子软,本来为展云不告而别难过,在小桃的劝慰下,她早想开了。 ——但是展夫人可不会如实告诉自己儿子,她还等着抱孙子呢。话说,昨夜的梦真心好,要是成真的就好了。 -- 第55页 展夫人说完就走了,她得给儿子留点空间,教儿子好好想想。 ——自她开始撮合以来,这次是效果最佳的一次。 母亲的话让展云很是忧虑:“她哭了?她本来身体就不好,哭着更是有损身体。她还没吃饭,不是跟她说过了,不想吃也要吃点吗?她不吃东西,什么时候身体能好?” 展云在房间自言自语了一会儿,实在是放心不下,抬腿便往陈惜惜那里去。他对自己说,我是大夫,我得对我的病人负责。反复说了好几次,他才底气充足了些。 十一看看顾清风,凑到他耳边道:“你能教陈惜惜房间只有她一个人么?” “你要做什么?” 十一顿足:“孤男寡女懂不懂?我有种预感,这次肯定会有进展!” 顾清风不大相信,但点点头,快步离去。 其实,陈惜惜房间本来也没多少人。小丫鬟在外面玩儿,小桃伺候陈惜惜喝药。 虽然二少爷今天没叮嘱,但小桃还是坚持督促陈姑娘喝药。二少爷今天没给姑娘熬药,小桃就自己熬,反正以前二少爷熬药的时候,也是她小桃打下手的。 听二少爷说,陈姑娘肚子里生了虫子,好多好多虫子,所以才会腹部高鼓,食欲不振,脸色苍白,眼窝泛青。她是贴身伺候陈姑娘的,她可以作证那些说陈姑娘可能是怀孕的老头子都是庸医。哪有怀孕以后还来月事的!还是二少爷医术高明。 不过二少爷开的药太苦了,闻着就难受,更别提喝下去了。她端着药给陈姑娘喝,同时用另一只手捂住袖子。姑娘性子好,也不说什么。 这还真是无巧不成书,可能是小桃松手的早,也有可能是陈惜惜接的迟,那药堪堪洒在陈惜惜的袖子上,秋香色的衣衫濡湿了一片。药不算烫,但湿衣服黏在身上不好受。 小桃忙开口道歉认错。 陈惜惜和颜悦色,倒没怪罪:“没事没事,若是厨房还有,再盛过来就行了。若是厨房没了,只怕还要劳烦你再熬一次药。再说了,这是我没拿稳,不能怪你。你去把门拴上,帮我换件衣服。” 小桃听话地去将门关好,拴上,拿出要换的衣服,带陈惜惜到屏风后面更衣。 展云匆匆忙忙赶过来时,见房门紧闭,他焦急不安;她不会是关着门在屋里哭吧?他二话不说,用力一推,一把推开了屋门。 ——小桃确实是拴门了,可惜开门的是展云。他在山上跟师父学武多年,膂力惊人。 “啊!” “啊……” 展云僵立在当场,屏风倒在地上,陈惜惜掩着衣服,遮不住白皙的脖颈和一痕雪脯。小桃也摔倒在屏风旁边,狼狈异常。 ——展云将门推开时,本来还是不会有事的,毕竟有屏风挡着。可惜小桃护主心切,挡在陈惜惜身前,不小心撞到了屏风,自己也摔倒在地。 展云直到看见陈惜惜的眼泪才回过神来,他忙给了自己一个耳光,转过身去。可是方才的场景却再也忘不掉。湿哒哒的液体从鼻腔里涌出来,他好像又流鼻血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故事会有9章,感觉展云萌萌哒 ☆、姊妹易嫁结良缘【七】 顾清风缩在十一袖中,闭着眼睛,但外面发生的事却听得一清二楚,他有点难以置信:“我什么都没做。” 他本来想支开陈惜惜房中的人,可惜他还没想好采取什么样的措施,药就洒了。人家要换衣服,他自然不能留在那里。就算是一条蛇,他也是男的。 十一也是呆呆的:“我知道啊,那这算什么?天意吗?”她忽然意识到离任务完成又近了一步,掰着手指头数,“这得感谢好多人,小桃,展夫人,还有你。要不是展云昨夜做了陈惜惜会发光的梦,他今天就不会这么古怪,就不会有后面的事情。顾清风,你是大功臣。” 顾清风颇为自得,骄矜地吐吐信子,成功地使得十一又抖了一抖。 陈惜惜低低地哭泣着,父亲本就说她不守妇道,她现在又被外男看了身体,羞愧难当。 ——坦白讲,陈惜惜对身体的概念理解有偏差,展云看到的只有脖颈和她纤细的锁骨,还没他梦到的发光体面积大,如何就称得上是不洁了? 她的哭声传进耳朵,展云心里难受,大为心疼,几乎是在这一瞬间,他做了一个决定。他坚定地道:“我会娶你的,你别哭,我真的会娶你的……” 在他背过身去期间,小桃早就爬了起来,不顾身体的疼痛,帮陈惜惜将衣服整理好了,低声安慰着姑娘。此刻听到二少爷这句话,她溜了出去。她害怕接下来的场面她应付不了,最好请夫人过来。 陈惜惜闻言一怔:“你不必这样。我本来就是父亲口中的不洁之人,你不必委屈自己。” “我不委屈,我一点都不委屈!”展云脱口而出,“我怎么会委屈呢?我乐意得很呢。我本来也不知道我对你的心意,我只觉得你善良温柔,人又好看,说话也好听,我乐意跟你待在一块儿。我看见你哭了,我会难受;你笑了,我就会开心。我当时以为那是因为你是我的病人,我想你幸福快乐。不是,我是说,那是以前,我现在知道了,我那是喜欢。对,就是喜欢。比我爹喜欢我娘还要再多一点,我不想要你不开心,我想和你一直在一起……” -- 第56页 一口气说了许多,展云忐忑不安,又有小小的后悔,万一吓着她了呢?她本来身子就弱。 陈惜惜被这突发情况吓了一跳,好半天回不过神来:“二少爷,你……” 展云打断她的话:“你只说你同不同意!你要是不同意,我就,我就不给你治病。不对,你要是不同意,我就天天来烦你,让你嫁不出去,只能嫁给我!” 他仍然背对着她,无法看到她的表情。他继续说道:“我师父说,万事随缘,我们肯定是有缘分的,我虽然不像我大哥那样读过很多书,身上有功名,可我会看病啊,我会让你过好的。再说了,你们陈家欠我一个媳妇儿,把你赔给我啊……” 陈惜惜承认刚开始听到展云的告白,她惊慌失措,但心里未尝没有窃喜。展云容貌俊朗,开朗大方,对她又有救命之恩。而且,在给她医治时,他体贴入微,耐心细致。她长这么大,第一次有人对她说出这样热情如火的话,心湖又怎会泛不起一丝涟漪?她心跳如雷,不过一念之间,她就想到自己对他的心思是一样的。她正不知如何作答,却听到展云那句“你们陈家欠我一个媳妇儿。”她刚刚沸腾的心瞬间滑落谷底。 怎么可以忘了呢?展云是跟娇娇议过亲的,虽然退了婚,但是当时可是只差亲迎了。她应该是展云的姨姐才是,怎么能妄图去做他的妻?尽管娇娇和表哥在父亲的坚持下成亲了,可是她怎么能和展云在一起呢?这和易嫁何异?更何况,在众人眼里,她陈惜惜已经是个死人了,她怎么配得上他? 陈惜惜无助地坐在地上,双手抱膝,哀哀哭泣。若是今天的事情没有发生,若是他方才没有说出来,他们还可以像以前一样,既不亲近,也不疏远。可是,现在这种情况,她只有两条路可走了,要么如她父亲所愿,跳河自尽;要么一个人走的远远的,再也不回来。 ——其实,还有第三条路,只是她不敢想象,不敢去走。 展夫人就是要他们走第三条路。她原本正在休息,小桃匆匆忙忙过去,只说了一句:“陈姑娘和二少爷闹起来了,二少爷流血了……” 听到小儿子流血了,展夫人眼前立即就出现了一副儿子头破血流的场景。她二话不说,迅速起身换衣,匆忙往陈惜惜住处赶。 小桃想仔细解释一下,但是小腿疼痛的她几乎跟不上夫人的步子,哪里还有解释的机会? 展夫人满头大汗地赶到,看到地上有一点血迹和沾血的帕子,儿子站在门外,心急如焚,想进却不敢进,也看不出哪里受了伤,倒是隐隐可以听到陈惜惜在房间内低泣。 展云一把拉住母亲:“娘,你帮我看看,她怎么了?我也不能进去。你跟她说,我是真心想娶她的。” 展夫人扶住额头:“儿子,你让娘缓缓。你先说,你哪里流血了,严重不严重。娘听你说话中气十足的,也不像受了重伤的样子。” “我,我,我……”展云低下头,“我没受伤,流鼻血了。” 展夫人松了一口气,转念又道:“流鼻血?小桃呢?小桃!” 小桃早就躲开了,夫人,这不怪我,是你没听我说完啊。 展云吞吞吐吐给母亲说了事情的经过,并请求母亲帮忙,他实在是没法子了,陈惜惜不停地哭,就是不说话,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展夫人继续扶额,遗憾不已,早知道她就不去休息了。她只不过是小小地睡个午觉,谁曾想居然出现这样大的转折,真是遗憾啊。 展云软语央求母亲去安慰陈惜惜,再三说明自己是真心的。 展夫人拍拍儿子的胳膊:“放心吧,交给娘了。你先过去,离得越远越好。” 母亲答应帮忙,却催促他离开,而且态度甚坚,展云无奈,只得暂且离去。 展夫人推开门进去,看到缩在角落里的陈惜惜,说不心疼是假的。她没有女儿,拿陈惜惜当女儿看待的。她像陈惜惜那样坐在地上,将陈惜惜揽在怀里,也不说话,有一下没一下地拍着陈惜惜瘦弱的脊背,幽幽地叹了口气。 陈惜惜在展夫人怀里哭了好久,哭得打嗝,苦到脱力才停下来。 展夫人道:“惜惜,你告诉婶婶,你为什么哭得这么厉害?是因为展云那小子欺负了你?” 陈惜惜只是摇头。 展夫人无奈,良久才道:“惜惜,你很讨厌展云吗?” 陈惜惜继续摇头,她怎么会讨厌他呢? “惜惜,一个女人呢,如果被一个男人看了身体,那么她只能嫁给这个男的,你懂吗?展云很喜欢你,他在这之前还跟我说,他昨夜梦到了你。你知道今早他为什么不给你诊脉,匆匆忙忙从你房间出来吗?就是因为他知道了他喜欢你。既然你也不讨厌他,而且你们都这样了,何不就干脆成亲了呢?” 陈惜惜摇头摇得更厉害了:“婶婶,我,我配不上他……” “嗐,我当是什么呢?原来是这个。”展夫人呼了口气,“是他配不上你还差不多,他在山上长大,在外人眼里就是半个和尚。他又不像他大哥有功名在身,你也知道,他不是长子,继承不了多少家业,他议亲的时候,别人给他做的媒不是庶女,就是小门小户的女儿。你妹妹在里面还是个好的呢。你好歹还是陈家的嫡长女,有什么配不上的?” 陈惜惜拼命摇头,泪如雨下:“婶婶,他差点是我妹夫。” -- 第57页 “屁!”展夫人忍不住说了句粗话,待看见陈惜惜震惊的表情后,她忙掩住嘴,尴尬地笑笑。她咳了一声,接着道:“你这孩子怎么钻牛角尖儿呢?都说了是差点。你妹妹都嫁给你表哥了,她也没说什么啊。诶,不对,你不会是还忘不了你表哥吧?他哪里比得上我们云儿了?” 陈惜惜忙道:“没有没有,我没有记着表哥,我们顶多只有兄妹之情;何况,何况,他现在已经是我妹夫了,我怎么能惦记着他?” “这就是了,你表哥是你妹夫,展云也是你妹夫,你就一个妹妹,哪来这么多妹夫?是不是这个理儿?”展夫人循循善诱,“你妹妹都能和你表哥成亲,你为什么不能嫁给展云呢?” “这不一样。”陈惜惜下意识就反驳,她也说不出区别在哪里,但还是重复着,“这不一样的。” 展夫人却道:“有什么不一样?我也知道,你瞧不起我们家展云。他没读过多少书,人又笨,还被人退过婚。我怎么说,我请最好的媒婆去给他相媳妇儿都不成呢,原来是这样……”她说着用袖子去擦拭不存在的眼泪。 “婶婶,不是这样的,他很好,他真的很好。” 展夫人停止擦泪:“那你同意嫁给他了?” “不是,我……” 展夫人忙道:“好,就这么定了,得让展云赶紧把你的病治好,我去找人看个黄道吉日。”不等陈惜惜反对,她扬声道:“外面有人吗?进来一个伺候你二少奶奶。” 陈惜惜呆愣在原地,怎么会这样? 展夫人站起身来叹道:“果真是天生一对。” 作者有话要说: ☆、姊妹易嫁结良缘【八】 目睹了这整个过程的十一笑得直打跌,这个展夫人真是她的好帮手。若不是她这次不好暴露身份,她真想冲上去抱住展夫人亲两口。 顾清风也暗自感叹:“要都是遇到这样的娘,你也不必费力了。” 展家上下似乎在一瞬间就改了口,唤陈姑娘为二少奶奶。陈惜惜一直说她不是,却被人们给有意无意忽略了。 二少爷每天喜气洋洋,只差没在脸上写个喜字了。听说陈姑娘的病有了起色,夫人正着人给他们看日子呢。 关于二少爷和陈姑娘,府里近几天流传着一个说法,说是他们早就情投意合,治病什么的都是用来掩人耳目的,言之凿凿,似模似样,得到了下人们的支持。 下人们嚼舌根,不免会传到主子耳中。展云听到这流言,非但不恼怒,反而暗自欣喜,他巴不得如流言所说,那他可就开心了。 展夫人知晓儿子的小心思,她听后只是笑笑,并不放在心上;展络却微怒,下人怎可妄议主上?圣人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家都不齐何以平天下?诚然他不喜欢陈惜惜,但做奴才的乱嚼舌根,他更难以接受。 展络的小厮在他面前提了几句,他当即冷了脸,好生敲打了一番。但凡他撞见下人议论此事,必然开口痛斥。至此再无人敢在他面前多舌。流言也渐渐消失了。 陈惜惜几次想离开这是非之地,但小桃几乎对她寸步不离,她连个逃跑的机会都没有。而且,不告而别,她自认还做不到。 万幸的是,展云似乎找对了药,她能明显感觉到小腹日趋平坦,她也渐渐食欲正常,瘦削的两颊也有了肉。展家对她恩重如山,她不好离开。最重要的是,她不愿离开那个人。她想,哪怕是一场梦,她也要它是个美梦。反正她也是死过一次的人了,还怕什么呢。 自从有个决定,陈惜惜的心情慢慢好转了,心情舒适,更利于养病。她虽然看上去还很瘦弱,但已不是当初那副走两步就要喘三喘的模样了。 她的变化展家人看在眼里,展云对她用情更深。而展络见弟弟钟情于她,非她不娶,她在展家住了数月,也看不出真正有品行不端的地方。既然弟弟执意如此,那就罢了,他何必做这个恶人呢?展络婚期将近,他还忙着做他的新郎官呢。 三根主要的红线都已牢牢系好,但小时空依然存在。十一翻翻命谱,才明白过来,按照原本的命运,展云该知道陈惜惜得病的原因了。 不过,这个时候,展云忙着给陈惜惜调理身体,怎么才能让他注意到陈惜惜的得病原因呢?难道还要他像原来一样,夜探陈家,无意间听到高氏和陈娇娇的对话?高氏母女的对话倒是就在这两天,可是目前展云并没有夜探陈家的动机和意向啊。 顾清风道:“这好办,到时候掐着时辰,把他引去不就是了?” 十一想想,也没别的办法:“若是能教陈员外一同知道,就更好了,多省事。” 他们计议一番,制定好详细计划。 两天后,展云正在自己房间看着陈惜惜给他做的腰带而傻笑,忽然听到头顶有瓦片掀动的声音。他一抬头,见正头顶少了几片瓦,他都能看到外面的星光。展云大惊,连忙走出房间,跃上房顶。 十一一身凡间的夜行衣装扮,连连叹气,真是高估展云了,还以为他功夫多好呢,这都快把他房子拆了,他才感觉到房上有人。她重新估量了一下展云的身手,向前跑去,她不敢跑的太快,怕太快了展云跟不上她。 展云暗自吃惊,原来沙河镇也有高人,他不敢轻敌,将自己的拿手本事施展出来。他愈追愈觉得不对,这人似乎在故意引他去某个地方!到底是少年心性,尽管前方未知,他仍然冒失地跟去。 -- 第58页 十一在陈家高氏的房间门口停下,刹那间隐身。她看向展云,他正为跟丢了人而纳闷,他环顾四周,看到檐下挂的陈家灯笼,加之宅院的地理位置,方知自己是到了陈家。 后来,展云每每想到此事,都认为是佛祖保佑,天道轮回,报应不爽。他本是去抓神秘人,却无意间听到了高氏母女的对话。 高氏和陈娇娇在争吵,好像是关于身孕的。 展云心中一凛,生生止住了欲离开的脚步。之后,他无比庆幸这个决定。 高氏劝道:“听话,你先把这个孩子打掉,你以后还会有孩子的。” “我不,我偏要生下来!”陈娇娇带着哭腔,“娘啊,它在我肚子里都四个多月了,我每天用布帛勒着它,我心疼。我跟表哥现在已经成亲了,我们的孩子已经名正言顺了,为什么不生下来?” 展云好奇,陈娇娇成亲才满打满算才一个月,怎么就怀孕四个多月了?一个念头在他脑海划过,展云心神巨震!难道在惜惜出事以前,陈娇娇和张寅就已经勾搭在一起了吗? 高氏继续劝道:“娇娇,你别犯傻,这孩子若是生出来,你爹肯定能猜到什么,他不会饶了你的,陈惜惜就是例子。” 听到惜惜的名字,展云不禁一阵心疼,他继续听了下去,那个黑衣人被他抛到了九霄云外。 陈娇娇泣道:“不会的,大姐已经死了,爹只剩我一个女儿了,他不会杀我的。” “若是你爹他知道我们杀了陈惜惜呢?” 展云震惊之下几乎要发出声响,他死死咬住嘴唇,才没出声。 “娘,您别再提她了好吗?表哥说了,咱们把血吸虫的虫卵放到她茶里,她喝了以后就会腹部肿起,形如怀孕。就算爹不肯杀她,她这病熬个两年也就自己死了。爹怎么会怀疑到我们头上呢?” …… 展云恍然大悟,怪不得一个闺阁小姐会得血吸虫病,原来是有人故意为之! 房间里的声音渐渐低了,展云欲凑近再听些什么,却听到不远处有人高喝一声:“你们两个毒妇!还我女儿命来!” 展云偷眼望去,见那人五十上下,两鬓斑白,满脸泪痕。展云恍悟,是陈员外。这下有好戏看了。 陈员外自陈惜惜一事后,身子差了好多。他正躺在床上小憩,影影绰绰,见他的亡妻姬氏婷婷袅袅走了过来,二话不说就往外走。他疑心是自己大限将至,就跟着她走了出去。不知不觉走到这高氏的院子里时,却仿佛被定住一般走不了了。 原本以他的耳力和他离房间的距离,他是听不到高氏母女的对话的。然而今天好像是见了鬼一样,她们母女的话他听得一清二楚。她们那些话,他听了潸然泪下。在心底祈求着:不要再说了,我也不要再听了……但偏偏那些话像长了翅膀似的一个劲儿往他耳朵里钻。而他自己却犹如得了失语症,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直到她们母女把她们做的事情说完,他才能够行动自如。 高氏大惊:“老爷,你听我说!” 陈员外摇头泪如雨下:“你还说什么,说你如何骗我杀了自己的女儿?说我如何丧尽天良?”他捶胸顿足:“女儿啊,是爹害死了你啊……是爹听信奸人的话,害死了你啊,爹对不起你啊,爹枉为人父啊……阿瑶,我对不起咱们的女儿啊,我没脸见你啊……”他哭得声嘶力竭,跪倒在地,呜呜咽咽,仿似悲鸣的困兽。 陈娇娇慌忙跑到父亲身边:“爹,刚才那不是真的,那是我亲姐姐啊,我怎么会……” 陈员外抡圆了巴掌打在陈娇娇脸上:“我没你这样的女儿!” 陈娇娇委顿在地,下意识地护住小腹。 她这个动作刺激到了陈员外,他又想到陈惜惜鼓起的腹部,想到自己的荒唐糊涂,竟把受病痛折磨的惜惜当做□□给推入了河中!他呆呆地看着自己的手,干干净净,却沾满了女儿的血……他捂住了脸。 这边动静太大,有下人陆陆续续赶了过来。忠心耿耿的老管家问:“老爷,怎么了?您没事吧?” 陈员外似是有了主心骨,他扶着老管家的手:“去,去把这两个毒妇给我打死,不,不,打死了就太便宜她们了,给关进祠堂,先关祠堂……” 老管家向来只听从陈员外的吩咐,自然领命。 小院一片哭叫声,陈娇娇喊着:“爹!爹……” 往日听到小女儿的声音,陈员外便眉开眼笑,此刻,他却只想一头撞死。她每喊一声,他对长女的愧疚便多上一分。他看着自己的手,心道:“惜惜,莫怕,等爹替你报了仇,爹就去陪你。” “去把张寅也关到柴房,多叫些人看着,……” 老管家不明真相,忍不住好奇地问:“老爷,到底怎么了?” “去!”陈员外大喊道,接着又落泪了,“我可怜的惜惜啊……” “哎。”老管家不敢违抗,慌忙带着人去抓张寅。 陈员外对身边留下的几个人道:“你们都去吧,我想静静。” 下人觉得不对,站在原地不动。 “走啊!”陈员外吼完便哭了,“惜惜,惜惜……” 陈员外直直地倒了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姊妹易嫁结良缘【完】 展云在暗处观察着,本来是想看好戏的,如今眼见着陈员外昏倒在地,他忙一步跃出,大步跑到陈员外身前。 -- 第59页 惊慌失措的下人尖叫着要将主子抬回房间,被展云拦住。他大声道:“我是大夫,让我来。” 陈员外是心情激荡导致昏厥,在展云的救治下悠悠醒转过来。他口中喃喃自语:“惜惜,惜惜……” 展云心中感叹: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然而,看到一个老人这样悲伤,而且,他还是惜惜的生父;他不禁脱口而出:“惜惜还活着!”话一出口,他又自悔失言,他怎能替惜惜做主呢? 陈员外昏花的眼中乍然露出亮光,他抓住展云的手,也不管展云怎么会在这里:“你说什么?惜惜,我的惜惜还活着……还活着?” 展云见他这个样子,实在不忍心欺瞒,便点了点头:“是啊,惜……陈大小姐还活着。伯父,我是展云啊,你那天退婚的时候,我们见过一面的。我从山上回来的时候,无意间救了一个落水的姑娘。她也是沙河镇人,她叫陈惜惜。” 陈员外颤抖着手,抓着展云:“当真?我的惜惜果真是被你救下了?” “她是在小河滩落水,自称,自称是被自己父亲亲手推下河的……” “惜惜……”陈员外捂着眼睛,眼泪顺着手指流下,“是我,是我,是我这个老糊涂,是我听信奸人谗言……” 展云轻轻拍着他的背:“伯父,你也别太难过,她没有死,这也是天意。您好好养病,父女团聚的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父女团聚?好日子?我的惜惜还愿意见我这个爹吗?”陈员外心头是无尽的悔意,却又隐隐带着期盼。 展云也不晓得,不过依陈惜惜的性格,应该会原谅吧。他想了想,慢吞吞地道:“其实,要她见你也不是什么难事,实不相瞒,伯父,呃不,我还是叫您岳父大人吧。我母亲做主,要我和惜惜成婚,您做父亲的,若是能出席,她自然不会不见您。” “啊?”陈员外愕然,再次晕了过去。 十一坐在陈员外家的房顶上,问离她不远的顾清风:“我很好奇,你是怎么把陈员外引过来的?” 顾清风沉默不语,看着自己的手臂发呆。 十一小心翼翼挪到他身边,戳戳他胳膊:“问你话呢!哑巴了?你,你怎么了?” 顾清风这才看向她,他的神情很迷茫,又有些失落:“我也不知道,我只是觉着我可能不会飞升了。” “对,对不起啊,”十一的情绪低落下来,她抱住顾清风的手臂,“是我不好。要是我……你……” 顾清风抽出手臂:“不关你的事,是我自己要跟来的,我也不是特别想成仙。只是师父要我修仙,我就修仙了。其实,成仙不成仙的,也没什么区别。” 十一低着头:“那等这个小时空和主时空融合了,我就帮你回你原本的主时空好不好?如果,如果,我找不到,那么我就去找夙止。我去求求他,他被我求的烦了,肯定会同意的,好不好?” “不必了……”顾清风摇头,“又不是什么大事。” 他这不放在心上的态度让十一越发难受,她急切地抓住他的胳膊:“怎么不是大事啊?你本来是会飞升的,当妖怪有什么好?当妖怪会死的!” 顾清风诧异地看了她一眼:“死就死呗,也不是所有的神仙都能寿与天齐的。” “可我不想要你死啊!”十一说着声音低了下去,“你要是死了,就是我害死的。因为你本来是可以成仙的啊……” 她低低地啜泣起来,从她不能救下周令开始,她就知道,有很多事情不是她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的,以前在天界是她太任性了。周令的死还可以说她无能为力,但若是有一天,顾清风也死了,那就完全是她的缘故了。 顾清风将从她袖子里顺出的帕子递给她,待她平静了一会儿,才道:“其实,你不必自责的,我说了,这是我的原因。你也不用难过,再说了,就算我死了,还有六道轮回,下辈子又不是见不到了,何况我还没死呢!不过是说一声我不成仙了,你就哭哭啼啼的,还神仙呢!” 十一抽抽搭搭止了眼泪:“你偷我帕子!” “偷了不是给你了?” 十一的眼泪流的更汹涌了,“我用它变过鞋子!顾清风,你个混蛋!” 这方帕子是她拆苏慎言的红线时所用的鲛帕,想到苏慎言,她心口又堵得难受。那是她在凡间认识的第一个人。 十一闷闷地道:“你不懂,下辈子你就不是顾清风了,你会变成另外一个人,不相干的一个人。你别怕,我想办法送你回去。你看,这小时空正在和主时空融合,这个时候,应该是很好回去的……” 她说了好多,也不见顾清风回答,偏头看去,却见他盯着自己的手臂,神游天际。十一觉得不对,抓过他的手臂,却见他手臂上隐隐有鳞片出现,黑气涌动,一闪即逝。 十一大惊:“怎么会这样?你是耗用法术过度,要现出原形了吗?”她毫不迟疑就给他运输仙气。她只有一个念头:顾清风不能出事! 顾清风抽出手臂,笑道:“你瞎想什么呢?难道你不知道蛇是要蜕皮的吗?” “哦?哦哦。”十一拍拍胸脯,“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怎么了呢,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她在跳起来在顾清风头上拍了一下:“叫你吓唬我!” 顾清风摇摇头,也不以为意:“你就当我是换个皮肤,换种心情吧。” -- 第60页 十一重新在他身边坐下,手托腮斜眼打量他:“你不会蜕皮之后,再换副相貌吧?你这个样子不好看,眼睛太小了,细长细长的,眉毛也是长长的。不对,眉毛应该再长些。就像你那次变成老神仙的样子,头发胡子都要长长的,白白的。或者你变成那个样子,个子高高的,眼睛大大的,衣服是蓝色的,说话轻轻的,那样也好……” 她在这边说的起劲儿,顾清风只是静静地坐着,他将衣袖往下拉拉,将手臂完全遮住。 陈员外得知真相之后,几次三番前往展家迎接陈惜惜,却总不得见。 陈惜惜从展云那里知道自己生病的原因,悲愤异常。她对庶母高氏极为尊敬,几乎是当继母看待,她从没想过高氏会害她。妹妹娇娇更是让她心痛,她怎会想到娇娇和表哥勾搭成奸,为了能长相厮守,也为了家中财产,竟使出如此歹毒的计谋!对父亲,她避而不见,她不清楚自己该用什么样的心情与父亲见面,不如不见。 陈员外心痛难当,又很是自责,他托人带话给惜惜,要打杀高氏、陈娇娇和张寅,为陈惜惜出气。 陈惜惜这才出面阻止,她如今感情美满,对一切都抱有极大的善意,尽管恨那三人歹毒,但毕竟是骨肉至亲,她思前想后,决定原谅他们。更何况,娇娇已有四个多月的身孕,稚子无辜,命不该绝。她想,娇娇当日害她,也是出于无奈吧,谁都不能让孩子没有父亲。 陈员外过后平静下来想想,也不愿意打杀娇娇母女。一个是枕边人,一个是自己疼爱的小女儿,哪怕有再大的错,他都不想再过多追究。毕竟惜惜也活着,而且是他自己推惜惜下河的,若要给惜惜报仇,头一个该去死的不是他这个老糊涂吗?亲手将惜惜推入河中以后,他一直在内心的煎熬中度过,那样的情绪,他不愿再经历一次。 有了陈惜惜递的这个台阶,陈员外自然就顺着台阶下了。但陈惜惜声明,若要她回家也可以,但她不愿再见那三人。 这样的结果已经很让陈员外高兴了,他将那三人赶出了陈家,让他们自立门户,并广告亲友,不得相助,任他们自生自灭。 展家上下对此颇多异议,尤其是展络。他自从知道真相后,对陈惜惜极为歉疚。陈员外对这件事的处理,他非常不满,他觉得陈惜惜在这件事上也太过软弱了,他说道:“圣人说,以德报怨,何以报德?那种小人,就该让他们见官府才对。” 展夫人却不赞同:“毕竟是一家人,打断骨头还连着筋,惜惜做的是对的。再说了,是陈员外把惜惜推下去的,难道要惜惜状告生父,这可是大罪!你看,这不都过去了吗?” 展云支持惜惜的做法,佛教有言,一念放下,万般自在。惜惜是有大智慧的,放过那三个人,也是放过自己。 一切都在按着原本的命谱进行着,三根红线也系的牢牢的。 张寅和高氏母女被赶出陈家后,从头开始。张寅是个有主意的,虽然身无分文,却能投机倒把,他变卖了一些娇娇的首饰,做起了小生意。高氏也在一旁帮着女儿女婿,他们虽无大富贵,小日子却也过得滋润。 而另一厢,陈惜惜终于恢复了她陈家小姐的身份,风风光光地从家中出嫁。她和展云和和□□,一生顺遂。 至于展络和郑绫这根不大显眼的红线,和世间所有夫妻一样,成婚之后才相识相知,一辈子相互扶持,共同走到最后。 十一不满:“这也叫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啊!我看好人坏人,大家都过得差不多嘛!他们就算被赶出了家门,也没吃苦受累啊。” “总得给人改过的机会,他们后来也没做恶事啊。” 十一沉默了一会儿:“你要回去了吗?” 顾清风摇摇头:“目前还不能够,你也知道,我有可能是在蜕皮,法术受限。还是先跟着你吧。” “哦。”十一笑笑,“那等你蜕皮期过去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  顾小蛇暂且不走了,下一个故事是个经典的江湖故事 ☆、江湖儿女多恩怨【一】 有人的地方就有恩怨,有恩怨就有江湖。 江湖从来不会一直平静。 新的魔教组织天魔教悄然兴起,消灭了不少小门派,使江湖再次掀起血雨腥风。武林盟主谢冲带人攻打天魔教,中了暗算,不幸殒命,正义之师群龙无首,大败而归。 副盟主广发英雄帖,遍邀天下豪杰,于三月初三相聚于闲云庄召开武林大会,以期选出新一届盟主,带领众人剿灭天魔教,为老盟主报仇。 八大门派,三大世家为了盟主之位大打出手时,一个神秘少年出现,以绝高的武功打败众人,获得盟主之位。 就在所有人都对这位自称是叫曲不凡的少年心悦诚服时,擂台上忽然从天而降一个黑衣人。那人看上去不过十六七岁,比曲不凡还要年轻两岁,他细眉细目,风流蕴藉。他穿黑衣束玉带,站在台上,似乎有些茫然。 台下议论纷纷,真想不到江湖代有才人出,果真是英雄出少年吗?那曲不凡如此了得,居然还敢有人挑战? 然而那少年却呆呆地站着,嘴唇紧抿,似乎别人的议论与他无关。 他的身后,突然冒出一个脑袋来,仿佛是个少女,一双眼睛滴溜溜转,好奇地看着四周。 -- 第61页 曲不凡揉了揉眼睛,刚才是眼花了吗?不是只有一个人吗?这个是从哪里钻出来的? 一个身穿绿衣的美貌女子从黑衣少年身后转了出来,碧玉年华,清丽无双。她拉着黑衣少年的胳膊,气鼓鼓地道:“你怎么这么不听话?不是要你隐身的吗?到台上做什么?被笑话了吧?” 曲不凡听着好笑,这姑娘说话好生随意,倒有些像个故人。 黑衣少年只是笑笑:“别闹。”他朝曲不凡拱了拱手,朗声道:“在下顾清风,并非前来挑战,而是恭祝阁下获得盟主之位,希望阁下可以早些消灭天魔教,为那些死去的无辜人士报仇。” ——这从天而降的两个自然是顾清风和十一了。他们刚到这个小时空,便不偏不巧落在武林大会的现场。 十一拽着顾清风的胳膊,跳下擂台,冲曲不凡招招手,很快钻入了人群中。 曲不凡谢过他们的祝贺心中暗暗称奇;他自己天赋异禀,又有奇遇,是以年纪轻轻便无敌手,但这比他还小的少年男女,他却看不出他们的武功深浅。 十一气呼呼的,顾清风也真是的,说好了每次到小时空,刚开始都是要隐身的,因为不知道自己会落到哪个角落。 顾清风只得道:“这次是我不对,是我忘了。我想,在这个小时空,我们还是不隐身吧。这里以江湖为主,我们可以假装是江湖中人。” 十一点点头:“也好啊。”她又将命谱温习过一遍后,仔细对顾清风讲了一遍。之后的时间,她便一直盯着擂台上曲不凡发呆。 曲不凡今年十九岁,身材高挑,剑眉星目,生的一派正气,称得上是俊朗男儿。 因为攻打天魔教之事迫在眉睫,事出从简,曲不凡匆匆忙忙便登上了武林盟主之位。十九岁的武林盟主,这百十年来也是武林中的独一份了。 十一叹道:“曲不凡真可怜,太可怜了。不过,也只有这么可怜的遭际,才会有后面那么传奇的经历。” 顾清风也不答话,任她在哪里感叹。 曲不凡的一生的确很不凡,他是这次要拆开红线再系的那个人。他的命运用十一的话概括来说,是这样的:“三岁死爹,四岁死娘,五岁全家死光光,从小在江湖中流浪。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得到一份江湖失传的武功秘籍。他悟性惊人,参照秘籍自学成才,又在机缘巧合下当上了武林盟主,拯救了整个江湖。他有三个以上红颜知己,都跟他有情爱纠缠。” 其实,这些在牵错之后的小时空同样适用。 曲不凡父亲是江湖中有名的无影剑曲梁,曲梁以三十六路无影剑威震江湖。然而,在曲不凡三岁那年,一场灭门惨案使得曲家上下被屠戮殆尽,血流成河。万幸的是,曲不凡那天随母亲外出,并不在家,才躲过了这场灾难。 母亲带着他四处躲藏,在他四岁那年,为了保护他,他母亲也去世了。曲不凡被人收留,结果身份暴露,养父一家为了保护他,也都牺牲了。他躲在水缸里逃过了一劫。那一年,他才五岁。 从此他一路流浪,沦为乞儿,小小的他一直记得血海深仇。直到他神功学成,他才正式恢复自己的身份。 ——这一段,主时空和小时空都一样。 分歧在他的三个红颜知己上,一个是前武林盟主的女儿谢玉书,她艳若桃李,武艺高强。一个是温柔善良的医女薛吟风,她医术超群,柔情似水。另一个则是曲不凡的杀父仇人天魔教教主北冥宗义之女北冥烟,她天真无邪,古灵精怪。 当然,曲不凡的红颜知己不止这三个,但和他确确实实有情爱纠葛,甚至上升到姻缘纠葛的只有这三个。 在原本的命谱里,曲不凡在当上武林盟主前戏剧性地认识了北冥烟。她虽是魔教教主之女,但容貌美丽,性子单纯,和曲不凡一起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直到她被父亲的下属强行带回。他们在不知晓对方身份的情况下相遇,并互相有了好感,甚至还戏言互许终生。后来曲不凡率人攻打魔教时,身受重伤,被北冥烟所救。她为了帮他躲过追捕,将藏在他浴桶中,两人的感情迅速升温。 后来,当曲不凡知道她是杀父仇人之女时,对她已经情根深种,无法自拔。他们分分合合多次,最终还是走到了一起。北冥宗义暴病而亡,曲不凡偕妻子北冥烟退隐江湖,从此不问俗事。 而在牵错后的命运中,曲不凡和北冥烟初遇时的共同时光非常短暂,两人仅仅是朋友,并没有进一步交心,更别说立下约定了。而在曲不凡带人攻打魔教之前,他就在偶然间知道了北冥烟的真实身份,将心底的那一点小苗苗给掐断了。陪在他身边的是谢玉书,两人都以消灭魔教为己任。在攻打魔教的过程中,曲不凡身受重伤,但并没遇上北冥烟,而是被薛吟风所救。后来北冥宗义暴卒,曲不凡带人剿灭了魔教,北冥烟自尽。曲不凡在谢薛二女中难以抉择,二女决定共事一夫,不分大小。武林盟主曲不凡和两个妻子的故事在后世被传为佳话。 顾清风觉得有点头疼,姊妹易嫁已经够复杂的,如今还出来一个共事一夫的。 十一嘿嘿笑:“是我的错,是我的错,我把一个男的和两个女的牵在一起了,是我的错。那现在怎么办?曲不凡和北冥烟已经见过面又分开了,那个开玩笑的约定也没有。曲不凡都和谢玉书认识了!” -- 第62页 顾清风看向那边,谢玉书正在曲不凡身边和他说着什么,两人离得很近,俊男美女,宛若璧人。 “怎么办?怎么办?”十一拽着顾清风胳膊,“要不,你去给曲不凡托梦,要他早点喜欢上北冥烟,离别的女的远点?” 顾清风抽回胳膊,沉吟道:“你说这个北姑娘是魔教中人?” “北冥啊!”十一在顾清风脑袋上敲了一下,“我就知道,你以前是躲在深山老林里修炼的。人家姓北冥啊。” 他们此时挤在人群中,和普通的江湖人没什么分别。她刚才动作大了些,声音也高了些,北冥这个姓又极为敏感,当即有不少人看了过来。 猛然被这么多人注视,十一有点尴尬,忙躲到顾清风身后,只探出个脑袋,小声道:“我是说北冥宗义他姓北冥,不是姓北。” 尽管人们谈起北冥宗义的名字都心惊胆战,但是听到十一这句话,还是有不少人笑了起来。 十一狠狠地剜了顾清风一眼,在他胳膊上掐了一下,硬硬的。 顾清风飞速抽回胳膊,离她远远的。 曲不凡看到这边的场景走了过来,他身后跟随着美艳无双的谢玉书。谢玉书父亲刚过世没多久,她一身缟素,更衬得她肌肤莹白如玉。 十一几乎是在一瞬间想好了大体方略,一字诀:缠。若是有人整天跟在谢玉书身后,缠着谢玉书,阻止一切她跟曲不凡相见的机会,他们之间会不会感情淡很多? 按照原本命谱来说,曲不凡是个深情的,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在众多红颜知己中对北冥烟情有独钟。纵然在知道她是杀父仇人之女,两人决裂,他也不曾接受别的女子。 在牵错后的小时空,他在感情上却一直处于被动状态,谢薛二女都是不嫁他毋宁死的。夙止说,人最爱的人只能有一个,曲不凡自认为的两个都爱实际上是两个都不爱。 曲不凡冲十一抱拳:“还未曾请教姑娘是哪个门派的,如何称呼?” 十一呆愣:“好说好说……”她哪里知道她是哪个门派的? 顾清风走过来,站在她身后,微笑道:“我们是天虾帮的,这是名剌。”他说着从袖中掏出一张烫金名剌,递到曲不凡手中。 十一以传音术问:“什么天虾帮,我怎么没听说过?” 顾清风以同样的方式答道:“我们创的,你是帮主,我是副帮主。” 曲不凡有一瞬间的怔忪,他打开名剌看了看,疑惑地道:“我怎么从没听过?” 在场众人也都摇头,江湖中不入流的小门派多的是,随便几个打铁匠做斧子的都敢自称斧头帮了,这天虾帮估计是几个渔夫建立的吧? 曲不凡内功精湛,将众人的议论听在耳中,他摇摇头:“这里是商议共同对付天魔教的,贵派人数少,还是……” 顾清风正色道:“盟主这话就不对了,江湖中的帮派不计其数,我们天虾帮虽然只有我们两个,但也是响当当的帮派。如今天魔教是整个武林的公敌,剿灭天魔教,人人都该出力。我们为什么不能参与?难道小门派就没有与魔教为敌的资格吗?” 十一给他投去个赞赏的目光,站在他身前:“我们人少,可是功夫好啊。不服来战。” 他们刚出场时可是震惊了在场所有人的,此言一出,即刻安静。 曲不凡终于点了点头:“既然如此,那不凡就替武林同道谢过二位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有木有觉得曲不凡的经历很熟悉 ☆、江湖儿女多恩怨【二】 十一喜笑颜开,以传音术对顾清风道:“到时候我们一定要把受伤的曲不凡带到北冥烟身边。” 顾清风只是看着她,并没有回答。 十一斜了他一眼,小嘴微扁,两颊鼓鼓的。 曲不凡看着想笑,这个姑娘还真像那个故人,小烟儿不告而别,也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 这些正派人士经过休息调整,逐渐恢复了精神。众人又对如何攻打魔教计议了一番。人多力量大,人多意见也杂。而这新盟主恰好又比较民主,喜欢集思广益,是以讨论了许久才有了决定。 在这调整并讨论的一个多月间,十一对谢玉书几乎是寸步不离,谢玉书则常常跟在曲非凡身后,以至于十一和曲不凡也渐渐熟悉起来。 曲不凡见到十一,常常会想起那个单纯善良古灵精怪的同样爱穿绿衣的小烟儿。——这是十一自己都没想到的,她在无意之间帮了自己的忙。 谢玉书是前盟主的女儿,功夫好,人又美,难免有些骄纵。她自从见识到曲不凡的绝世武功后,就深深地迷恋上了他。她纡尊降贵,亲自给曲不凡端茶递水,照顾起居。曲不凡多次拒绝无果,也就默默接受了。 在谢玉书看来,她这是为心上人做事,再累心里也是甜的。 但是在曲不凡看来,这是谢玉书在父亲死后缺少安全感,害怕新盟主会薄待她的表现。在别的方面早熟的他在男女感情一事上却偏偏迟钝得可以。他想,或许他接受了,谢姑娘就可以安心些 因为有十一有意无意地捣乱,谢玉书错过了一次又一次的表白。为此,十一得意洋洋,向顾清风炫耀。 顾清风却淡淡的不表态。 这让十一感到没意思,就像好不容易得到一个成果,别人却丝毫不放在心上。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总觉得顾清风最近怪怪的。蛇蜕皮的时候都这样吗? -- 第63页 顾清风其实也有行动的,他最近和曲不凡走得很近。 曲不凡在闲云庄一战成名,少不了有许多阿谀奉承之徒围在他身边,他不厌其烦。如此一来,年纪相仿,容貌俊逸的顾清风便入了他的眼。 顾清风自然乐意同他交好。——顾清风不是傻子,这种机会不把握才怪。 曲不凡嗜酒如命,酒量却不好,于酒一道也是一知半解。他每逢在各大武林势力争论不休时,就爱抱着酒坛子来找顾清风喝酒。 ——顾清风从不饮酒。他对酒的认识全是来自他的师父。他师父爱喝酒,大部分时间都是醉醺醺的。 所以,不管曲不凡喝什么酒,顾清风都能说出其中意趣来。 曲不凡愈发觉得顾清风是个妙人,只可惜这妙人不肯同他一起喝酒。 在一次喝酒时,顾清风故作好奇地问:“曲兄,小弟很好奇,小烟儿是谁?” 曲不凡闻言一怔,放下酒坛子:“顾贤弟知道小烟儿?你认识她?” 顾清风摇头:“我不认识她,但是我知道她。” “哦?此话怎讲?她,很有名?” 顾清风笑着摇头:“还不是拜曲兄所赐?你只要一醉酒,就会喊着这个名字。小烟儿,小烟儿,叫人记不住也难!” 曲不凡呆呆的,难以置信:“我醉酒以后,总是叫她的名字?” 顾清风点头:“也不是总叫她的名字,有时候也会问,为什么不辞而别,知不知道我很担心?” 曲不凡初时还有些怀疑,顾清风这话一出口,他便相信了。他的确曾担心过小烟儿会出事,但是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吗?都说酒后吐真言,难道他对小烟儿的担心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多吗? 顾清风继续说道:“曲兄,我本来还以为那个小烟儿是欠了你很多的钱,所以你才会连喝醉酒都忘不掉她。可是你还担心她,这我就不明白了。总不会是你喜欢人家小姑娘吧?” ——他的师父曾经对他说过,感情这种事,最是玄乎。假装爱着,假着假着就成真了。最好永远不要沾染感情。 曲不凡茫然了,他真的喜欢小烟儿吗?诚然他跟小烟儿在一块儿那段时间,是他十九年来过得最开心的,分别以后,他也会常常想起她。那么,这就是喜欢吗? 顾清风接着说道:“你若是喜欢人家呢,就跟别的姑娘离得远些。若是不喜欢呢,最好不要再见她了。” “再也不见?”曲不凡摇头,“我还想再见她。”他虽然感情迟钝,但却也是个心眼儿多的。他忽然笑道:“你要我离别的姑娘远些,说的是那个十一姑娘吧?你放心,朋友妻不可欺的道理,我还是知道的。我只是看那个十一姑娘和小烟儿有些相似罢了……” 曲不凡呆了一呆,难道他真的喜欢小烟儿,所以才会接近跟她相似的人? 顾清风却道:“我有什么不放心的?她又不会喜欢你。我说的是……”他本来想说:“我说的别的姑娘是谢玉书。”但话到嘴边,却生生止住了。曲不凡根本就没提谢玉书,也就说明,此刻他不知道谢玉书喜欢他。那么,顾清风又何必跟他说明呢? 曲不凡笑了:“顾贤弟很有自信嘛!”顾贤弟和十一姑娘是一起的,举止亲密,谁都知道他们是一对。 顾清风笑笑,低声道:“这不是自信。是因为我知道,她不会喜欢上任何人。” “她不会,那就教嘛!不是说情窦初开吗?开的迟些,也会开的啊。” 顾清风笑道:“说的是,开的迟些也会开。不过,你真误会了。我们是战友,是伙伴,不是爱人。” 曲不凡显然不相信。他被顾清风的说法给逗乐了:“战友?伙伴?” 眼看着今天说的差不多了,曲不凡也以为自己喜欢小烟儿了。顾清风起身道:“你好好想你的小烟儿,我去看看我们帮主怎么样了。” 留下曲非凡一人对月兴叹。他从怀里摸出一个丑陋的荷包,摩.挲了许久。不由自主地,他想起了跟小烟儿刚相识的场景。 那时,他神功初成,帮了一家被打劫的镖局,得到了镖局的一些赠银。他换上了干净的长衫,将剩下的银子放在一个崭新的荷包里,挂在腰间。在一个瘦瘦的乞丐撞了他一下以后,他才发现荷包不见了。 他轻功极佳,很快追上了那个乞丐,三下两下,就把乞丐打倒在地。然而,那乞丐却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曲不凡慌忙去探那乞丐心跳,一触之下,着手柔软,方知她是女子。 ——这个女乞丐就是离家出走的北冥烟了。 偷钱罪不至死,曲不凡幼年□□时,也偷过人家的馒头。他当即决定救这个女乞丐,等她清醒之后,他才知道她已经好几天没吃饭了。 ——北冥烟自小被父亲娇养,全然不知俗务,离家出走,也没带银两。她当掉了钗环首饰,一路向东,换来的钱都用来在路上接济穷人了。等她饿极了,却没人接济她了。她没法子,只好去偷。谁曾想第一次偷东西就被发现了。 曲不凡问她:“你为什么会偷我的钱?难道你看不出我会武功吗?” 北冥烟白了他一眼:“我怎么知道你会武功?难道你看不出我不会武功吗?满大街就你的荷包新,又鼓鼓的,一看就有很多钱。我偷你一点,再还回去,对你又损失不大。难不成还要我去偷穷人啊?” -- 第64页 曲不凡一噎,说不出话来,饿肚子的感觉他深有体会,也不好跟一个小姑娘计较。他甚至送了些钱给她。 北冥烟收拾干净,打扮一新时,曲不凡愣住了。他自小在江湖流浪,见惯的都是些乞丐或是流民,他还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姑娘。 然而,他刚把钱给北冥烟,转眼就没了。原来她在街上走了一趟,把钱都分给街头的小乞丐了。 曲不凡终于明白她为何会没钱了,这再多的钱也不够她散啊。但他说不出指责她的话,因为她的心纯净的仿似一泓清泉,不沾染任何杂质。她极为单纯,在他开玩笑说自己没吃饭时,她会笨手笨脚地给他做饭,烫伤了手也说没关系。对经历坎坷的曲不凡来讲,他喜欢这种暖暖的感觉,像家的感觉。 北冥烟在弄破了他的荷包后给他做了个新的荷包,看得出来她不擅女红,针脚歪歪扭扭,更别提绣工了。 曲不凡当时很想问她知道给男子送荷包的意义吗?但他没问出口,对着那样一双眼睛,他觉得问这个问题是一种亵渎。 ——当然,在原本的命谱里,这个问题他问出口了,为此他们还有一个约定。 他们一起在路上吃各种小吃,她看什么都新奇,高兴得像个孩子。 那一段时间,他的确很快乐。 但是欢乐的时光总是很短,在一天早上,久久不见她出来时,曲不凡忍不住去了她的房间,空无一人,任何线索都没留下。 如果不是怀里的荷包,曲不凡甚至都不敢相信他真的认识过这么一个人。 和她在一起时很开心,分别以后很想念。这就是喜欢吗? 这一夜,曲不凡失眠了。 而另一厢,顾清风走得很急,他怕再迟一会儿,曲不凡就会看见他已蔓延到手腕的鳞片。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若是按照传统武侠,曲不凡还有个红颜是他同父异母的亲妹妹。这里,就算了吧 ☆、江湖儿女多恩怨【三】 顾清风在无人处给自己身上施了个障眼法,才松了口气。他脚下不停,飞速向房间走去。直到走到房间,他才掀开袖子:原本白皙的胳膊上爬满了黑色的鳞片。他忙默念法诀,渐渐地,胳膊上的鳞片消失了。 这一夜,顾清风自然也不会休息。整整一夜,他都在打坐。他想,或许,他是该找个深山老林修炼了。然而,他很不解,他有八百年修行,不应该这样啊。 在后来的几天,顾清风一直忙着修炼,也没心情管红线的事情。 而十一却忙得正欢,也无暇顾忌顾清风。 有消息灵通的江湖中人不知从哪里搜罗来了魔教的布局图还有魔教教主极其亲信的画像。在原本的命谱里,这画像当中是没有北冥烟的。但是在这牵错后的小时空,却有她的画像。 这可不能递到曲不凡手中!曲不凡刚刚在顾清风的忽悠下以为自己喜欢小烟儿,若是在这个关头知道了小烟儿是魔教教主的女儿,他肯定会斩断情丝。如今感情还不算深,情丝不牢,这一斩,必然会断的。 十一当机立断,截了北冥烟那一张。其余的原封不动被递到了新盟主手中。 接着又出事了。 在原本的命运里,谢玉书没有去攻打魔教,众人都认为她是前盟主遗孤,不应前去。但是在牵错后的小时空,谢玉书想去攻打魔教,却无人反对,甚至连曲不凡也赞成她跟去。理由还是她是前盟主的遗孤。 十一不愿意谢玉书跟去,别说这原本命中没有。单说这一路到天山,行程至少要月余,谁知道在路途中会不会发生些什么。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可是,怎么才能阻止谢玉书跟去呢?杀人不可以,打伤也不行,偏偏这个时候一直扮演狗头军师角色的顾清风正潜心修炼,她也不好打扰。只能自己想办法了。 时间紧迫,她想不到好主意,只得摇身一变,化作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手里持着“神算子”的幡守在大街上等谢玉书的出现。 谢玉书好不容易才说服母亲同意她前去,喜不自胜。谢夫人不舍得女儿,但又没办法,便带着女儿上街再添些出门必备品。 江湖儿女不拘小节,谢玉书随母亲上街,大喇喇抛头露面,引得众人围观。 十一看见她们母女走近,忙高声吆喝:“神算子测吉凶,不准不要钱!”——她吆喝的话是从旁边卖蔬菜的大妈的吆喝中演化而来的。原版是“新鲜的蔬菜,不鲜不要钱!” 武林中人刀口舔血,随时可能丧命,对吉凶一事异常敏感。谢玉书听见这话,拉着母亲就走,她怕听到不好的话,动摇她的决心。 谢夫人却执意要女儿去测吉凶,她的丈夫已经不在了,她不想她唯一的女儿也出事。尽管她手里握着给女儿求来的平安符,她还是感到不安。 谢玉书无奈,只得上前。 十一此时的外形还是很能唬人的,她幻化的形象是参考了月老爷爷和顾清风版老神仙的模样才变成的,颇有几分仙风道骨范儿。 见谢家母女过来,她极力按捺下欣喜之情,尽量显得若无其事。——她本来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没想到她们真的会过来。 十一的神算子看上去很专业,签桶,笔墨纸砚应有尽有。 谢玉书提起笔,随手写下一个“谢”字。她写的一手好字,大气磅礴,不像是出自女孩儿之手。 -- 第65页 十一拎起来,捻着胡须装模作样看了半天,摇了摇头,连连叹气。 谢夫人连忙问道:“老神仙,您可是看出了点什么?” 十一哪里看的出来?不过是信口胡诌罢了。她又叹了口气,才道:“这位姑娘,如果老朽没看错的话,姑娘从小是假充男儿教养的。” 谢夫人点头:“的确,我和先夫只有这一个女儿,自然当成男孩儿养。” 十一又道:“这字刚中带柔,又有哀伤之气,敢问可是家中有尊长过世?唉,这位尊长还是死于非命,极其惨烈啊。” 她心里暗暗惊慌,她哪里懂得看字?若是看相,她还能借着先知说出一二来。 谢夫人闻言红了眼眶:“先夫的确是死于非命。” 谢玉书撇嘴,并不相信。她身穿白衣,头簪百花,一眼便知是在孝中。能看出来有什么稀奇? 十一硬着头皮,继续说道:“如果我没猜错,姑娘将要远行。” 谢玉书依然不屑:“这有什么?我穿着孝服是在孝中,我买这些东西,一看便知道是要远行。这我都看得出来,你算是什么神算子?” 谢夫人拦住谢玉书,低声道:“玉儿,不要胡说!” 十一忙道:“好说好说,无碍无碍……这位夫人,既然这位姑娘不信老朽,那么老朽给夫人算上一卦可好?也算是作为补偿。” 谢夫人摇头:“我不用,是我女儿要远行,我想为她测吉凶。” 十一一笑:“夫人,令千金不宜出行。” “为什么?”谢玉书喝问,“你这老骗子,为什么这么说?” “玉儿,不得无礼!”谢夫人呵斥女儿,又转向十一笑道:“老神仙有话不妨说个明白,为何不宜出行。” 十一道:“其实,为什么不宜出行,想必夫人您也明白,难道您真想在承受丧夫之痛以后,还要白发人送黑发人吗?” 此言一出,谢夫人眼前一黑,几乎要晕厥过去。 谢玉书忙扶住母亲,扬手对着十一就是一巴掌。 十一连忙躲避,险险躲过,低声道:“好险,好险。若是躲不过去,可真成了老骗子了。” 谢玉书一掌不中,再次扬起了巴掌。这次却是被母亲给拦住了。谢玉书急得顿足:“娘,你别听他胡说!他是个老骗子!” 谢夫人沉痛地道:“玉儿,你真的就不顾娘了吗?这老神仙又不曾说错,你为何蛮横打人!你如此刁蛮,要娘如何面对你死去的父亲?” 谢玉书低泣道:“娘,您别这样,我不打就是了。可是,你别信这老骗子的话,他肯定是骗钱咒女儿呢!” 十一忙插嘴道:“不要钱,不要钱。神算子测吉凶,不准不要钱。这位夫人,您不妨让您女儿远行,等到您女儿的坏消息传回来的时候,再来付钱也不迟。” 谢夫人怔怔的,她想起丈夫临行前,也有人告诫他不要去的。他不听劝阻,执意要去,却没命回来了。 谢玉书气得直跳脚,这个老骗子居然红口白牙咒她死。若不是母亲不许,她定然将这老骗子打的满地找牙。 十一继续说道:“我们这些修行之人,看透些天机,冒着被雷劈的风险告诉你们,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能让人们避开灾难?” 谢夫人忙道:“那敢问老神仙可有破解之法?可有法子救我女儿性命?” 等的就是这一句! 十一正色道:“这法子说来也容易地很,不用烧香拜佛求平安,也不用破财消灾。只消令千金老老实实在家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待上半年,为父守孝,她自然能平平安安。” “当真?”谢夫人犹不相信,“就这么容易?” 谢玉书跺脚:“娘,你信他这个老骗子!” 谢夫人忙呵斥女儿:“玉儿,不得无礼!” 十一眯着眼笑:“没关系,随她骂。夫人怎么说这容易呢?令千金一看便是活泼好动的性子,她真能老老实实在家中待上半年吗?” 谢夫人语塞,的确,玉儿喜爱东奔西跑,要她在家里,她怎么呆得住?谢夫人狠了很心,呆不住,拴也要拴在家里!只是半年而已。算命这种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只是半年的自由,玉儿应该懂得轻重缓急。 十一又道:“当然夫人尽可以试上一试,反正女儿没了没关系,就是去陪父亲了吗?人总是要死的,早死晚死都一样……” 谢夫人听这老神仙一口一个死字,心下惴惴,只觉得膈应得慌。她本来就不同意女儿跟着去攻打魔教的,现下被十一恐吓一番,更是不愿意放女儿走了。 谢过老神仙,谢夫人带着犹自生气的女儿往回行。 谢夫人跟女儿谈了许久,女儿始终不肯听话留在家中。她无奈之下,只得将簪子拔下抵在喉头:“你若是执意要去,娘也不拦你,娘这就陪你爹去。” 谢玉书慌了手脚:“娘,您别这样……”她父亲刚过世,母亲又来以死相逼,她再蛮横也只是个十几岁的孩子。 谢夫人含泪摇头:“是你逼娘的,娘也没法子,娘不能在失去你爹之后,再失去你。那样的话,娘还不如即刻就随了你爹去。” 谢玉书哭道:“娘啊,女儿也是为了给爹报仇啊!” “谁杀了那魔头,都算是给你爹报仇,不差你一个。但娘的女儿只有你一个。玉儿,你是真的要逼死娘吗?”谢夫人看着女儿,泪如雨下。 -- 第66页 谢玉书哭道:“是你在逼女儿啊!我不去还不行吗?你把簪子放下吧,我不去了!” 谢夫人放下簪子,抱住女儿:“我可怜的玉儿!” 谢玉书出手如电,点住母亲穴道,低声道:“娘,女儿必须要去,请您原谅。”她对着母亲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响头,接着又道:“就算女儿回不来了,娘也要好好的。” 谢夫人泪流满面,咬牙说道:“玉儿,你认为你能点我的穴道一辈子吗?你若敢走出大门,我只要穴道一解,便立时自尽,娘说到做到。”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我就是传说中的更新小能手。 ☆、江湖儿女多恩怨【四】 谢玉书无奈,只得止住脚步,抱住母亲失声痛哭。她想去报仇,可她不敢拿母亲的命来赌。和母亲的这一场博弈,母亲胜了。 次日,征讨魔教的正义之师出发时,谢玉书没有出现,谢夫人带着温婉的笑容,解释女儿突发疾病,无法随众前往,只有等身体康复才能前去了。 新盟主曲不凡点头表示知晓,并婉转送上祝福。谢玉书不能去,他还是有些遗憾的。毕竟,前盟主遗孤多多少少是能鼓舞士气的。但人家姑娘既然身体有恙,也只能作罢。 十一和顾清风混在人群里,她以传音术叽叽呱呱给他讲述自己变作神算子算卦的事情,颇为自得。 但顾清风从始至终都不曾回应,只是眼含笑意看望着着她。 十一觉得没趣,也不想理他了。她本来还想告诉他,她叮嘱了风婆婆,若是谢玉书出了谢家的闲云庄,便第一时间通知她呢。 顾清风愈发惫懒了,连话都懒得说了。 这次去天山攻打魔教,人数众多,声势浩大。 出发时是四月中旬,等到五月初五端阳节时,路程还没走上一半儿。 五月初五,正好行至一个小镇上,众豪杰在此做了短暂停留。 十一明显感到顾清风不对劲儿,或者那些凡人看不出来,但她却一眼便看到他那障眼法下手上的鳞片。她大惊失色,连忙把顾清风扯到一边。 曲不凡冲他们挤眉弄眼,她也没心情理会。 “你到底怎么了?”十一将仙气源源不断地输给顾清风,待他身上鳞片消失才停止。 顾清风看上去很虚弱:“丑八怪,你不知道今天是端阳节吗?端阳节阳气旺盛,妖怪法力受限,所有妖怪都要躲进洞里,更何况这个镇上到处都是雄黄酒,我自然会不好受。” 十一低着头:“我知道了,是我不好,你要是还在你的洞府,也不会……可是,你好歹有八百多年的道行,不至于怕一个小小的端午节啊。哦,我知道了,是因为蜕皮是不是?真是的,都修成人形了,还兽性不改!” 顾清风微微一笑,并不答话。 十一想了一想,将袖子撸起来,把胳膊送到顾清风口边:“嗯,你咬吧,咬了就不会太难受了。你不要咬太狠啊。” 顾清风盯着她白玉般的手臂,忽然笑了笑,把她胳膊推开,笑道:“不用了,我撑过今天没问题。” 十一急了:“可你看着很不好,就跟随时要被打成原形似的。你上次受了伤,不是咬了我两口就恢复了吗?这次怎么害羞了?我又不会怪你!” 顾清风只是看着她,却不肯动口。他很奇怪,一开始,对着她的手臂,他是如何狠得下心咬下口的?莫非真是因为他的血是冷的? 十一右手虚晃,变出一把匕首来,随手就往自己左臂划去。 顾清风一惊,待要阻拦时已来不及。他看到她的血液混着碧澄澄的仙气,在手臂上半凝固着。不知她施了什么法术,他动弹不得。 十一将带着仙气的血液尽数倒入顾清风口中,自己觉得差不多了才停止,并解开了对他的束缚。 在这期间,顾清风一直看着她的眼睛,从那里,他能看到自己。 十一手臂的伤口很快愈合,她看着顾清风,问:“你怎么不说话了?有没有好受一点?” “你不用这样,”顾清风叹了口,拉过她的左臂,轻轻抚摸着方才匕首划过的地方,像是摸着一件珍宝,“我本来就是妖怪,害怕端阳节。这又不是你的错,你是个神仙,不必作践自己。” “我,我不是……”十一抽出手臂,她想解释一下,“我不是作践自己,你也知道,我除了是神仙法术好点,没别的本事。我们是好朋友,我不能看你这样啊。易地而处,若是我是妖怪,你是神仙,你会对我不管不顾吗?” 顾清风摇头。 十一半蹲在地上,轻声道:“就是这样啊,我知道你是怕我自责,可我又有什么法子?你本来就是被我牵扯进来的嘛!我不能看着你出事啊。等你蜕皮过去了,我就去找夙止,把你送回去好不好?你回归你本来的命运,我继续我的任务好不好?” 顾清风看着她的眼睛,点了点头:“好,等我蜕皮结束。” 他没有告诉她的是,蛇在修成正果之后,是不会蜕皮的。 十一笑了,长舒了口气:“这才好呢。我怎么说你越来越懒了,原来是端午节啊。”她一修成正果便是天界一员,虽说地位不高,但也是正儿八经的在职人员。她知道天界有不少神仙是妖怪出身,她也知道端午节妖怪法术受限,但她从来没想过顾清风也怕端午节。她下意识地就把顾清风当做未来的神仙,却忽略了他现下还是妖怪。 -- 第67页 等他们回到人群中时,跟他们相熟的人不少都在打趣。十一听不懂,也没往心里去。 有人吆喝着问顾清风:“顾兄弟,送荷包没?” 顾清风笑道:“我哪有福气收荷包啊?你们想看荷包找盟主啊。盟主恐怕收荷包收到手软吧?” 众人哈哈大笑。尽管此行生死未卜,但一路的欢声笑语却从没停止过。 确实有很多姑娘给曲不凡送荷包。他年少英俊,武艺出众,本人又是武林盟主;心仪他的女侠自然不在少数。不过,他始终记得那一夜顾清风说的话。他还没搞懂自己对小烟儿的感情,他不能跟别的姑娘走得太近。于是,他婉拒了这些女侠的好意。他摸了摸怀里丑兮兮的荷包,开始发愁,小烟儿到底在哪里呢。 当天夜里,十一悄然离开大部队,两个时辰后才回来。 顾清风有些发怒,她不打招呼一声不吭就不见了。他怒气冲冲地道:“你到哪里去了?你居然……” 十一也知道自己做的过分了,拉着顾清风的衣角,怯怯地道:“我,我以为你今天不会有事,所以我才出去的。” 顾清风扶额,两人的重点不在一条线上。他是担心她出事,而她是以为他害怕自己出事。 十一神秘兮兮地道:“来来来,给你看这个。” 顾清风不感兴趣,但还是应道:“什么?” 十一从背后拿出一物来。在顾清风面前使劲儿晃荡:“你看,这个果子是我在昆仑山摘的,我在天书上看到过,凡人吃了可延年益寿,修行者吃了有利于提高修行。你不是怕端午节吗?那是你修行不够,吃了这个最少能增加二百年修为。” 顾清风心神巨震,颤声道:“你半夜出去两个时辰,就是为了摘这个?” “我本来也想跟你说的,可是我怕这个小时空没有,怕给你说了空欢喜一场。我就自己先去了,呶,谁知道是有的。不过,这是小时空,可能没那么大作用,你将就着先吃。有机会我再给你找别的。”十一踮着脚尖就往顾清风口中塞。 顾清风躲开:“我不吃,你千辛万苦得来的……” “哪有千辛万苦?很容易的,你要是不吃我就生气了。我跟你说,你不要担心会影响谁的命运,我跟你说没事的。在周令那个世界,我们不也摘过果子吗?不是什么事都没有吗?道理是一样的。” 十一絮絮叨叨,直接将果子弹入顾清风口中。她修为远高于他,真要动手,他不是她的对手。她真想做的事情,他无力阻止。 果子入腹,顾清风很快感应到周身气流涌动,热气腾腾,舒适无比。十一在一旁帮忙,很快将这果子的功力完全吸收。 十一怕顾清风跟她别扭,已经做好了准备;一旦他动手,就制住他。她想,就算他平白多了二百年功力,他也不是她的对手。 然而,顾清风并没有跟她闹,他知道自己现在的情况,他无法拒绝她的好意。 十一心情极佳,独自坐在高处看月亮,暗暗祈祷她能早日完成所有任务,回到天界去,夙止不再对她冷眼看着;希望顾清风可以早些成仙;希望周令下辈子遇上个好人;希望苏慎言来世可以快乐些,希望她还能再见到他…… 她看着月亮,顾清风看着她。 这声势浩大的征讨大军在快到天山附近时由于叛徒出卖,再次中了暗算。众豪杰一身武艺无力施展,尽被掳走。为了保护别人,曲不凡身受重伤,下落不明。 ——曲不凡当然不会真的下落不明,他此刻正在十一的袖子里好生待着呢。 从曲不凡受伤开始,十一便将她缩小扔到了袖子里。她这袖子可是个宝,顾清风、周令、曲不凡都在里头待过。 顾清风盯着她袖子看了好久,低声道:“你可以把他放我袖子里的。”他停顿了一下,才道:“我袖子宽大,你还是……” 十一满不在乎地道:“没关系,都一样的,我不会让他掉出来的。你前面带路,我们得把他送到北冥烟那里了。不,是我们要让他自己到北冥烟那里。” 顾清风动动嘴唇,想说什么,最终却只是点了点头。 作者有话要说:  又到周五了,可以看爸爸去哪儿了~\(≧▽≦)/~ ☆、江湖儿女多恩怨【五】 北冥宗义心狠手辣,一生杀人无数;为了一份秘籍或是宝藏,他动辄杀人全家。但这样一个魔头,却偏偏有个软肋——他的独生爱女北冥烟。 北冥烟年仅一十六岁,美丽可爱,天真善良;北冥宗义对她极为宠爱,视若珍宝。天魔教的总坛在天山,他不想女儿接触血腥杀戮,特地在天山脚下为女儿建了别院,派大量人手保护。天魔教四大护法长老,他甚至指派了其中最信任的两个在天山别院保护女儿。 整个天山别院看起来固若金汤,事实上并非如此。两个长老之间素有小嫌隙,北冥烟唯一的一次离家出走就是在两个长老争斗的空隙溜出去的。 ——北冥宗义派这两个人来保护女儿可以说是一大败笔。当然,他自有御下手段,天魔教上下对他忠心耿耿绝无二心。凭天魔教的势力,统一江湖指日可待。可惜的是,作为一头雄狮的北冥宗义却生养了一个绵羊般的女儿。却不知是幸也不幸。 这次天正派人士攻打天魔教,却遭叛徒出卖,众豪杰皆中了化功散,浑身内力施展不出来,内功深厚又百毒不侵的曲不凡下落不明。 -- 第68页 正派人士都大骂天魔教卑鄙无耻下流,北冥宗义也觉得委屈:你们都集结所有江湖中人来灭我了,还不许我主动出击?唉,自古英雄皆寂寞啊。 北冥宗义派自己的大弟子傅靖戡带人搜寻曲不凡的下落,特地声明: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傅靖勘领命而去,下令天山附近三十里掘地三尺也要找到曲不凡。 这个时候,十一正考虑着怎样将曲不凡送到北冥烟身边,这也需要技术。首先,要让曲不凡以为他是自己逃到天山别院的;其次,要避开傅靖勘的人,要避开天山别院的人,还要避开薛吟风。 在原本的命运中,曲不凡福大命大,吉人自有天相。他尽管身受重伤,还能一路逃跑,避开傅靖勘的人,奔到天山别院。而且他进入天山别院时,恰好是那两个护法长老内讧争斗无暇注意他时。 但是在这个小时空,他没那么幸运了。——当然,这中间也有十一他们插手的缘故。 确定傅靖勘率人在相反方向后,十一将处于昏迷中的曲不凡扔了出来,她则隐身守在旁边,等他醒过来。 等了约有一刻钟,还不见曲不凡清醒,她犹豫了一下,想施个降雨术浇醒他。 ——她可不怕曲不凡会因此伤得更重。从曲不凡的经历中,可以看出他生命力非常顽强,两次被灭门,多次被追杀,都能逃过一劫。他还跳过河,染上过瘟疫,掉落过悬崖……然而,每次别人以为他会死掉时,他都会奇迹般地活过来,而且还会提高本事,多些奇遇。 比如,跳河之后,他被冲到岸边,阴差阳错学会了家传的无影剑;染上瘟疫之后,又稀里糊涂的吃下了基本上可以百毒不侵的避毒丹;哪怕是被人打落悬崖,他都会半路挂在树上,从而到一个山洞,发现刻在山洞里的失传已久的武功秘籍…… 十一不认为受伤的他淋场雨就会丧命。 然而,她正欲施法降雨,顾清风传来消息,一个神秘的紫衣女子向这边走来,很有可能是薛吟风。 十一无奈,什么叫很有可能是薛吟风?是她本来就是好吧?薛吟风居住在天山脚下,是天山医仙的徒弟,跟北冥烟勉强可以算得上邻居吧。 眼看着薛吟风快要走过来了,十一当机立断,再次将曲不凡塞进袖子里。薛吟风是医女,医者仁心,定然不会见死不救。谁知道她救下曲不凡以后,两人会不会发生点什么?谁都别抢曲不凡,他是北冥烟的! 有了十一的阻隔,薛吟风没有看到曲不凡。 十一直到薛吟风的背影消失不见,才重新将曲不凡给扔了出来。 这一番折腾,曲不凡总算是醒过来了。他环顾四周,头痛欲裂,身上的伤痛提醒着他方才打斗的惨烈。——他不知道的是,那场混战是两天前的事情了。 曲不凡心中异常懊悔,他不该大意的。无数武林同道被捕,他必须要营救他们。不过,当前最重要的是要找些吃的,养好伤。他伤的很重,即使是被打落悬崖那次也比现在好些。——他又下意识地忘了,那次他是掉在树上来着。 他想运功疗伤,却发现自己根本提不起内力来。——避毒丹的确能百毒不侵,但是化功散只是压制内力,并非毒药。他当时还能使出内力,并不是由于吃过避毒丹,而是他内功深厚,化功散作用的慢些。 但该来的终究会来到,他也施展不出内功了。曲不凡虽然拳脚功夫也好,但是他身受重伤,连走路都困难,更别提想用灵活的身手抓捕些猎物果腹了。 曲不凡最大的优点便是他有一颗坚韧不拔的心,无论遇到什么样的灾难,他都能坚持走下去。或者,这也是他最终能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吧,他靠的不仅仅是运气。 十一看不下去,想个法子把一些果子送到他不远处。 曲不凡可能是真的运气太好,他习惯了老天偶尔对他的厚待,面对着果子毫不犹豫就吃了下去。——当然,他百毒不侵,不怕有毒。 曲不凡艰难前进,还好他的方向是天山别院的所在地。否则,十一还得再想办法让他调换方向呢。饶是如此,她也不敢大意,一步不差地跟在曲不凡身后,生怕出现一丁点意外。 至于顾清风,他有一个更重要的任务,他需要掐着时间点制造天山别院里两大护法长老的矛盾,务必要让他们在曲不凡到来之际大打出手。那样的话,两个长老不但自己没工夫注意曲不凡,而且还能吸引天山别院的护卫们的注意力,为曲不凡成功进入北冥烟的闺房创造良好的条件。 或许北冥宗义派这两个武功高强却私下不和的护法长老保护女儿,是为了防止他们合谋伤害北冥烟。但是却忽略了他们之间的纷争可以使得别人浑水摸鱼。 顾清风在这个小时空很少使用隐身术,但现下要制造矛盾引发争端,也就顾不了许多了。 因为北冥宗义爱女如命,所以纵使是护法长老,保护北冥烟也不敢马虎,他们几乎是昼夜不停地轮流值班。上次两人闹矛盾,不是让小姐逃出去了吗?他们被教主责罚过后,再也不敢大意。 这在无形之中就给顾清风增添了难度。两大护法长老只有在交接的时候,才会碰面。那么最好在这个时候制造矛盾,可是如何能保证曲不凡一定在他们交接之际来到别院呢? 另一厢,十一也在犯难,曲不凡根本就不愿意贸然进入别院! -- 第69页 说来也是,整个天山都是天魔教的势力范围,曲不凡又是天魔教的头号敌人。他不是傻子,怎么会随随便便地就进去一个天山别院呢? 在原本的命运中,那时他精疲力尽,被傅靖勘的人追捕,无路可逃,拼着一死进去碰运气。但是现在他吃了些果子,虽不说精力充沛,但好歹是有了些力气;后面又没有追兵,他没道理闯进一个不知深浅的天山别院啊! 眼看着曲不凡要绕过天山别院,十一有种把他打晕扔进天山别院的冲.动。早知道还给他什么果子啊。 怎么办呢?顾清风那边又没消息,也不知别院里面两大护法长老怎么样了。 十一狠了很心,也顾不得许多了,以前又不是没做过灵异事件。她也不显露身份,仍旧隐身,打晕了曲不凡,一把拎起他就跳入天山别院。 ——此时,她万分感谢,她有个好战友顾清风。诚然这厮又笨又懒,法术低微,但在关键时刻还是能发挥巨大作用的。 也不知顾清风使了什么手段,天山别院的两大长老正在大打出手,引得不少护卫围观。 甚至连北冥烟都都站在房间门口观望。 十一冲顾清风悄悄伸了个大拇指,小蛇,你太有本事了! 顾清风摸摸鼻子,有些小惭愧,其实他真没动脑筋。他只不过是扮成其中一个的样子偷袭另一个,还故意被发现了。 那两个长老本就有嫌隙,一个非说对方暗算自己;另一个死活不认。学武之人脾气难免火爆些,一来二去,争执不下,便打了起来。 这次他们留了个心眼儿,看到大小姐就在看热闹,也不怕小姐会偷溜出去,打的更起劲儿了。 周围围观的护卫也不是尽是观摩长老打架。一方面可以学些招式,找点漏洞,另一方面小姐就在这里,也可以防止小姐逃跑。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于是乎,十一大摇大摆地就将曲不凡扔到了北冥烟的房间。 顾清风点了点头,即刻离开。他还要把傅靖勘给吸引过来,如果没有傅靖勘的追捕,甚至是搜寻,又怎会有直接增进感情的躲在浴桶中一事呢? 十一还得守在这里,曲不凡必须得在特定的时间醒过来,或迟或早都不行 作者有话要说:  有木有发现曲不凡、北冥烟这种名字特别具有武侠范儿?有木有觉得曲不凡的经历是聚集所有狗血剧情于一身?有木有? ☆、江湖儿女多恩怨【六】 在两大护法长老结束了争斗,北冥烟转身回房的那一刹那,十一突然改变了主意;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曲不凡重新卷入了袖子里。 十一是在这一瞬间想到的,北冥烟若是看到受伤的曲不凡,肯定会帮他疗伤。以她一人之力,自然会很艰难,而北冥烟又不知道他是自己父亲要抓的人,她很有可能会唤人来帮忙。如此一来,恐怕会将曲不凡送上死路。 在原本的命谱中,曲不凡躲进来是清醒的,他刚闯进来还未道清原委,傅靖勘就在房外询问。北冥烟毫不犹豫地就选择了掩护他。 然而,这毕竟是牵错后的时空,怎么会如原版顺遂? 十一假想了好几种可能,都是不利的。她不能冒险,她要等顾清风将傅靖勘引过来。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可怜的曲不凡堂堂武林盟主,少年侠客,却几次三番被塞到袖子里头,偏偏他自己还不知晓。 约莫等了有一个多时辰,十一听到顾清风托风婆婆传来的消息,说是已经把傅靖勘引到附近了,不出一刻钟就会过来。 十一急得直顿足,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个时候来,人家北冥烟早就沐浴上床休息了。但是事已至此,还有什么办法?十一只得先施个法术,将北冥烟的房间与外界隔绝,然后再将曲不凡给扔出来。 但是曲不凡昏昏沉沉的,从袖子里出来以后也没清醒过来,而北冥烟还在沉睡中。这样下去,可不行。 十一狠了狠心,低声道:“曲不凡,你可别怪我!” 她闭上眼睛,对着曲不凡那张英俊的脸就是一巴掌又快又响。这一掌,她用了三成力气。曲不凡当即嘴角流出血来,好在人终究是醒过来了。 北冥烟从梦中惊醒,扬声呼唤侍女,却无人回应,她只得下床掌灯。这姑娘不会武功,胆子却不小。她听到了房间里的呻.吟声,却还能镇定自若地持灯查看。 一看不要紧,这个身受重伤浑身血迹的不是那天遇到的那个曲大哥吗?乍然见到分别多时的好朋友,北冥烟既惊又喜:“曲大哥,你怎么在这里?你怎么啦?是有人要杀你吗?我去找人帮你!” 北冥烟在跟曲不凡相处那一段时间,隐隐了解到他的仇家很厉害。如今一看到他这副形容,她第一反应便是他遇上仇家了。她想,没关系,在天山别院,是她的地方,没有人敢伤她的朋友。 曲不凡已经不知道自己昏倒再醒过来是第几次了,他也不晓得自己身在何处。他迷迷糊糊的,看见自己心心念念的人儿,还以为仍在梦中。他抓住北冥烟的裤脚:“小烟儿,你能到我梦里来,我好欢喜。” 北冥烟见他浑身是血狼狈不堪,忙道:“曲大哥,你别急,她们可能睡了,我去找点金疮药。” 灯光摇曳,北冥烟仅着白色中衣,长发如墨,披在背上,头上不饰簪环,看上去温柔美好。 -- 第70页 曲不凡从没见过她这样打扮,低声道:“好奇怪,我居然会梦到你这个样子……就像真的一样。” 北冥烟忙着找药,也没听清他说些什么。 那边,顾清风扮作曲不凡,去引傅靖勘前来。他还是第一次装受伤的人,难免把握不好分寸,有好几次差点把傅靖勘给甩开。他只好发现自己跑快了时慢上一段,等等傅靖勘。 这样一来,就使傅靖勘有了一个错觉:曲不凡受伤并不严重,大家要小心行事。听说他是新的武林盟主,武功已臻化境,刀枪不入,百毒不侵,不管受再重的伤,都能以很快的速度恢复。 ——当然,这其中不少正派人士对曲不凡的崇拜与吹嘘也起了很大的作用。 傅靖勘在天山别院附近追丢了人。 有下属信誓旦旦地说亲眼看到曲不凡逃进了天山别院。 傅靖勘毫不犹豫地就带人跟了进去,他很害怕,甚至想到了一种可能:是不是那曲不凡知道小姐就在别院,故意去别院抓了小姐来要挟教主?若是这样还好一些,可若是那人想对小姐下手,可该怎么办? 两个护法长老之间不和,但是他们跟傅靖勘更不和。 傅靖勘不过二十来岁,一个乳臭未干的臭小子,仗着教主信任,竟比他们还得力!他们这么高的武功被派来保护一个小丫头,而傅靖勘却能得重用,立大功,受大赏! 护法长老见傅靖勘领着人气势汹汹地过来,暂时放下旧怨,共同对付傅靖勘。 傅靖勘无意理会他们,沉声道:“你们有没有见到什么人进来?” 三长老阴阳怪气:“这也太瞧不起我们哥俩了,在我们的地盘上,我还没见过那条狗能来撒野呢!” 傅靖勘心念北冥烟,一把推开拦在他身前的三长老,大步向北冥烟房间走去。 两个长老恼怒异常,要跟傅靖勘比划比划,傅靖勘理都不理,走得极快。两个长老要跟上去,却被傅靖勘带来的人缠住了。 十一早就听到动静,解了在北冥烟房间施的法术。 曲不凡渐渐意识到这不是梦境,他是真的看见小烟儿了。他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到这里来的,但是如果他确实是要死了,能在死前看见小烟儿,他还是很开心的 北冥烟自己不会武功,又不通针黹,房中自然没有金疮药。她生了一会儿闷气,叫了侍女几声,却无人答应,只得一个人艰难地扶起曲不凡,用娇小的身子架着他,将他小心翼翼地放到自己干净舒适的床上。 曲不凡一直摇头,低声道:“小烟儿,你不能这样。” 北冥烟不明白:“为什么?你受了伤,再躺在地上是要生病的。等会儿,等我的丫鬟醒了,我让她帮你去找大夫。你放心,你很快就会好的。” 曲不凡环顾四周,看房间布局,分明是个女子闺房,心下明白这是小烟儿的闺阁了。他不禁俊脸微红,带着烫意,也忘了去想他为何出现在这里,而她又是什么身份。 他沉默了一会儿,不知说些什么。一回眸,却见小烟儿坐在床边手托腮望着他。都说灯下看美人,越看越美。北冥烟本来就是人间绝色,如今在昏黄的灯光下,更显得美人如玉。 曲不凡有些痴了。 房间里两个人,一个不会武功,一个内力被封,竟然都没注意到傅靖勘正在向这里走过来。 十一在一瞬间转过千百个念头,最终还是出手弄晕了曲不凡。 不是她一定要跟曲不凡作对,她实在是不能确定曲不凡是否能通过北冥烟和傅靖勘的对话中听出北冥烟的身份;她更不能保证这个阶段,曲不凡在知晓北冥烟是杀父仇人之女的情况下还能不能继续喜欢她。 她不敢去冒这个险。 傅靖勘目光如炬,一眼便看到了北冥烟房间外的斑斑血迹。——这是黄昏时分三长老和四长老打架时留下的,还未清理干净。 他脸色忽变,快步走上前。他抑制住情绪,尽量放柔声音,问道:“小姐,有没有外人进来过?” 曲不凡突然晕了过去,北冥烟手足无措。如果这个时候,外面出现的是别人,哪怕是她不认识的人她都会求助。可偏偏外面的人是傅靖勘。 北冥烟不喜欢傅靖勘,非常不喜欢,甚至是讨厌。 傅靖勘比北冥烟大了八岁,从小就是一副小大人模样,还爱板着脸训斥她,连爹都不曾这样对待过她。然而,这不是她讨厌傅靖勘的最主要原因,这只能让她不喜欢他。真正让她讨厌他的,是傅靖勘看她的眼神,非常灼热,似乎要将她融化。 是以尽管傅靖勘经常给北冥烟送各种小玩意儿,在她偷跑出去被抓回来时还帮她说话,却也改变不了她讨厌他的事实。只要想到他冰冷的脸和火热的眼,她就浑身战栗。 北冥烟迟疑了一会儿,才问道:“什么外人啊?出什么事儿了吗?” 傅靖勘心跳如雷,生怕她是别人的威胁下才说出这样的话来。他强压下心头的恐惧:“没什么,小姐,就是一个小毛贼,不知天高地厚闯了进来,偷了点东西。他大概有十八.九岁,高高的个子,浓眉大眼,倒也长得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如果,小姐这里没有,我就到别处看看。他受了重伤,浑身是血,想来应该不会逃太远。” “十八.九岁,浓眉大眼,高个子,受重伤,浑身是血?”北冥烟看看昏迷的曲不凡,完全对应。她跟曲不凡是好朋友,她相信他的为人,她要保护他。 -- 第71页 北冥烟打了个呵欠,很不耐烦:“行了行了,我这里没有。你到别处看看吧。爹也真是的,那么有钱,还怕别人偷,还不如把钱都给穷人。” 傅靖勘应道:“小姐你不要妄议师父。” “那是我爹,我说我爹怎么了?要不,你去我爹面前告我状啊?你不是最爱告我状的吗?” 曲不凡昏迷不醒,北冥烟正在担忧,而傅靖勘还赖在门口不走,她心中有气。 傅靖勘却渐渐放下心来,她还惦记着告状的事,应该没受敌人威胁。继而,他又苦笑,她为什么总以为他会去告状呢? 北冥烟继续说道:“你赶紧走啊,大半夜的还让不让人睡了!” 傅靖勘的心猛地提了起来,她有些不对劲儿,她平时说话不是这样的,她从不会对他多说一句话,总是他问了她才会回答,而且惜字如金。今夜她说的话每句都超过十个字,她现在很不正常。 “我知道了,我这就走。”傅靖勘口中应着,却忽然手上用力,一把推开了房门。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女主角把男主角藏浴桶的桥段更熟悉啊! ☆、江湖儿女多恩怨【七】 傅靖勘推门而入,整个人呆立在原地。 昏暗的灯光下,北冥烟侧卧在床上,透过稀薄的床帏,隐隐可见女孩儿曼妙的曲线。 傅靖勘的脸腾地红了。 北冥烟见到他突然进来,怔了一怔,突然掩面哭泣:“混蛋,你出去啊!” 傅靖勘这才回过神来,忙道:“对不起,对不起,你别哭,你别哭,我是怕有坏人来伤害你。我,我,我这就出去……你别哭……” 北冥烟哭道:“你就是坏人!你给我出去!你还不出去!” 傅靖勘狼狈万分,慌忙退出,还帮北冥烟掩上门。他闭上眼睛,但方才的场景还在眼前浮现。她,她已经是大姑娘了。 房间里北冥烟还在嘤嘤哭泣,傅靖勘心痛如绞,他握紧了拳头,低声道:“你别怕我,你也不要讨厌我。我会立更大的功劳,我会让师父同意把你嫁给我。”他又深深地看了一眼房间,大步离开。 十一打晕曲不凡的力道使得刚刚好,曲不凡醒来的正是时候。 他刚睁开眼,便看见小烟儿眼睛红红的正在哭泣,他忙伸手去帮她拭泪:“小烟儿,你怎么哭啦?我又不会死。” 北冥烟哇的一声哭得更厉害了,抽抽搭搭说不出话来。 曲不凡这才注意到他们在同一张床上,而且小烟儿衣衫单薄。他忽然想到一种可能,如遭雷击:“是,是我轻薄了你?你放心,我会对你负责。” “不是,”北冥烟哽咽着,“刚才有个坏人非要进来,我不想让他看见你,才会在床上的。你晕过去了,没有轻薄我。” 曲不凡先是感动,接着心底涌起淡淡的失落,安慰道:“小烟儿,别哭了,眼睛哭红了就不漂亮了。” 北冥烟想到方才被傅靖勘那个讨厌鬼看到身体,心里就难受,趴在曲不凡身上哀哀哭泣:“那个人是个坏蛋!就是他上次把我带走的,我说了我有朋友要告辞,他都不允许!” 泪水打湿了曲不凡的衣裳,他为人聪敏,很快明白过来,在他晕过去期间,进来的是个男人。小烟儿为了掩护他,那人一定看到了她衣衫单薄的样子,她才会这般难过,感动弥漫在他心间。他想,他已经明白他对小烟儿的感情了。 北冥烟怕被人发现,很快收了眼泪。她看着曲不凡身上的伤口,犹不死心,下床继续寻找金疮药。她记得她房间里明明有金疮药的。 十一看小姑娘哭得可怜,想出手帮帮她。反正曲不凡和北冥烟目前感情不错,帮曲不凡治外伤,应该没什么问题。 然而,北冥烟这时却有了主意。她虽然不擅女红,但是女孩子做针线用的绣筐她房间也有,里面针线剪刀。她随手拿起剪刀,对着自己的胳膊便划了一道。 曲不凡大惊,想要阻止,但他如今内力尽失,无力阻拦。他眼睁睁地看着鲜血顺着小烟儿的手臂流了出来。 北冥烟回过头来对他笑笑:“这样,我问他们要金疮药,他们也不会怀疑什么了。” 看着她纯真的笑脸,曲不凡在心中发誓,他一定会一生一世善待她,呵护她,不让她受半点伤害。 曲不凡幼年经历太多磨难,他一直渴望家的温暖。而北冥烟的善良和单纯更是让他内心觉得暖意融融。 ——或许,这也是傅靖勘钟情于北冥烟的原因。经历坎坷的人总喜欢从那些纯真善良的人身上寻找温暖。而且,这种人,一旦动情,就是一生一世。 十一看着两人脚上慢慢生出红线来,虽然似断非断,但到底是有姻缘纠葛了。十一长舒了口气,至于今后怎么样,全看他们怎么走了。 北冥烟将曲不凡藏在自己房内,悉心照料。自从她上次离家出走,被傅靖勘抓回来以后,北冥宗义不许她离开房间。她一日三餐,都由丫鬟来送。而且,北冥宗义想让女儿意识到错误,不许丫鬟陪她。北冥烟也是个倔强的,坚决不肯认错。父女二人就这样僵持着。 如此一来,倒方便了北冥烟藏曲不凡。朝夕相对,两人感情迅速升温。尽管他们不曾告白,但心底都认定了对方。 天魔教的金疮药非常管用,曲不凡很快治好了外伤。曲家家传的无影剑是以招式取胜,所以,虽然他内力无法使用,但依然剑术超群。他要赶紧离开,去想办法救被天魔教抓住的武林同道。 -- 第72页 告别的时候,北冥烟依依不舍,眼泪汪汪。曲不凡见她被囚禁在这里虽说衣食无忧,却不得自由,便费劲千辛万苦,绕过两个护法长老和一众护卫,把北冥烟也带了出去。 北冥烟一来跟父亲怄气,二来心念曲不凡,离开天山别院异常兴奋。 ——他们不知道的是,他们之所以能离开,除了曲不凡的好运气,和十一的暗中相助分不开。当然,这也是命中注定曲不凡要把北冥烟带出天山别院。 按照接下来的命运,曲不凡该去医仙那里获得化功散的解药了。但这次,曲不凡不知道医仙这个人的存在,怎么才能去呢? 又轮到十一和顾清风出场了。他们摇身一变,变成两个江湖中最常见的虬髯大汉,一个抱剑,一个扛刀,从曲不凡和北冥烟身边经过。 本来这样的大汉非常普通,就算是同时看到十个,曲不凡都不会注意。然而,那两个大汉的对话传入了他的耳中。 其中一个问道:“兄弟,你不是中了化功散吗?怎么功夫又恢复了?” 另一个叹道:“嗐,兄弟,你有所不知,离此向北二十里,有个医仙谷,谷里的医仙可真是个老神仙,医术好的很,就是他给我治的。我跟你说,里面还有个貌美如花的小姑娘,那长得叫漂亮!不可不见啊……” …… 他们很快走远了。 曲不凡却精神一震,能解化功散,太好了!他拉着北冥烟,兴奋地道:“小烟儿,我的功力可以恢复了!” 北冥烟也替他高兴,两人一起向北行去,寻找那个所谓的医仙谷。 两个护法长老发现北冥烟不见以后,也不敢上报教主,只得领了人一路向东,去追寻小姐的下落。 待看不见曲不凡和北冥烟的身影,顾清风才问出了自己的疑问:“你说医仙就行了,何必还要再提什么貌美如花的小姑娘?你说的是薛吟风?” “是薛吟风啊,这你就不懂了吧?我提前说明有薛吟风的存在,北冥烟也好早作准备,有个提防。”十一看也不看顾清风,“我就知道你不懂,你对人间的事情知道的太少了。” 顾清风也不反驳,似乎是默认了她的说法。 十一更得意了:“我说了我是凡间万事通嘛!” 曲不凡和北冥烟向北走了二十来里,果真发现了医仙谷。还好这个医仙没有稀奇古怪的规矩,待他们说明来意,给他们配置了化功散的解药,慷慨相赠。 十一暗自点头,这个医仙本事倒好。她本来还担心曲不凡和薛吟风之间会发生些什么,事实证明她想多了。可能由于有北冥烟在身边,曲不凡和薛吟风几乎没有交集,连朋友都谈不上。而薛吟风和北冥烟反倒是成了好朋友。 十一这才真的放心了,还好曲不凡虽然能招惹桃花,但人还不算花心。 曲不凡解了身上的化功散后,谢过医仙,他将北冥烟留在医仙谷,自己只身一人去天魔教救那些被困的武林同道。或许他真是运气太好吧,阴差阳错间,他在天魔教认识了一个被困的老人。他帮老人逃出,老人帮他救人。 若按常理来说,曲不凡虽然武功极高,但到底双拳难敌四手,而且还是在天魔教的地盘上,他要救人委实不易。然而,他的运气好的实在令人发指。当然,这也是因果使然。 北冥烟随曲不凡出走,尽管两个护法长老隐瞒,但是北冥宗义到底还是知道了,他以为自己女儿被人掳走,放心不下,亲自带人去寻找女儿。以至于天魔教防卫空虚,给曲不凡捡了一个大便宜。——这种好运气自带光环,别人羡慕不来的。 经历种种苦难,几次死里逃生,曲不凡最终救出来被困的武林同道,受到更多人的爱戴。 这次正派人士元气打伤,大家一致认为应先回中原好好养精蓄锐,做好准备卷土重来。曲不凡怕天魔教追兵赶到,便让功力逐渐恢复的众豪杰先走,而他则去医仙谷接北冥烟同行。十一和顾清风依然混在众人当中,毫不起眼。 北冥烟全然不知父亲和曲不凡之间的恩怨,兴高采烈地跟随着曲不凡,两人很快追上大部队。 见曲不凡与一个美貌女子同行,且两人举止亲密,众豪杰心下了然。当时便有些爱玩闹的打趣他们。 然而,有不少倾慕曲不凡的女侠却心有不甘,纷纷前来试探,想知道获得曲不凡青睐的女子究竟是怎样的貌若天仙。 北冥烟不明所以,她感到好奇怪,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女侠来找她切磋武艺。她看起来很像高手吗? 本来一切都很正常,但该来的终究会来的。先前消息灵通的见过北冥烟画像的那人也跟着众人看热闹,一眼便认出北冥烟是大魔头北冥宗义的女儿。他直接就叫了出来:“她是北冥宗义的女儿!她是小妖女。”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这个桥段也很狗血啦 ☆、江湖儿女多恩怨【八】 众人的目光一下子集中在北冥烟身上。有人愣了一愣,笑道:“她怎么可能是北冥宗义的女儿?” 北冥烟看起来的确不像大魔头的女儿;确切的说,她一点都不像江湖儿女。 当即很多人都哈哈大笑,小烟儿肯定不会是小妖女。 北冥烟却开口说道:“我是北冥烟,可我不是小妖女;我爹是北冥宗义,可我爹也不是大魔头啊。你们弄错了……”她很茫然,她爹爹虽然有时候凶了点,可是他不是大魔头啊。 -- 第73页 四周一下子静了下来。 十一在旁边看着这一切,真想去捂住北冥烟的嘴,姑娘,你怎么就这么实在呢? 顾清风倒很淡定:“你说过,早晚有这么一遭的。这是随着命谱走,是好事。” 好事,的确是好事。 在场的豪杰大多数都与北冥宗义有血海深仇,即便是没有的,这次被天魔教抓去,也吃了不少苦头。乍然间见到北冥宗义的女儿,都恨得牙痒痒。果然有性子冲动的对北冥烟拔刀相向,即便是他在一刻钟前还嬉皮笑脸地打趣她。 偏偏这个时候,曲不凡不在此处,也不知是福是祸。但从目前来看,是祸比较多一点。 眼看着一把大刀向北冥烟砍去,在场众人却无人阻止。——父债子还在江湖中已是公理,没人认为这有错。北冥烟虽然没害过人,但谁让她是大魔头北冥宗义的女儿呢? 连顾清风都看不下去了,快步上前,抓住了那人的刀:“还没弄清真相,你就敢动刀杀人!不怕错杀了好人吗?” 那人挥出的刀被止住,他知道自己不是顾清风的对手,再看看在一旁观望的别人,情知自己是冒失了,便悻悻地收了刀。 北冥烟看着顾清风:“我爹真的是个大魔头吗?” 她美丽的眼睛蕴含着轻轻的愁绪,还带着隐隐的期待。 顾清风迟疑了一下,还是点点头:“北冥宗义算是大魔头吧,别人都这么说。” 北冥烟脸色苍白得可怕:“原来爹爹是大魔头,我是小魔头……我是小妖女,我爹是大魔头……” 顾清风皱眉:“你爹对别人虽然不好,对你还是不错的。”想想之前见过的八两银子卖掉女儿的周令的父亲和亲手推女儿下河的陈惜惜的父亲,诚然北冥宗义不是好人,却是一个难得的好父亲。 十一点头,心道:“而且,她还有爹爹,我们连爹爹都没有。” 曲不凡被人请过来时,已经从别人口中得知了北冥烟的身份。 其实在此之前,他不是没怀疑过小烟儿的身世的。但是她不说,他不问;毕竟他也没有说过自己的过去。他们虽然没有互许终身,但是彼此的心意他们都知晓。他以为他们会一直走下去,却没想到她是他杀父仇人的女儿。 事实上,北冥宗义何止是他的杀父仇人?那个大魔头杀了他满门,间接害死了他的母亲,还杀了他养父全家。曲不凡不止一次地想过有一天他会手刃北冥宗义,也杀光他的全家,要大魔头也尝尝他吃过的苦。 可是,北冥宗义的女儿怎么可以是小烟儿?小烟儿怎么会是那个大魔头的女儿呢?哪怕她是个乞丐是个骗子是个丑八怪甚至是个坏女人都可以,可为什么她是北冥宗义的女儿呢? 北冥烟也没想到,她一直以来都以为她的爹爹是一个有些严肃的大侠。整个天山别院的人不都说爹爹是天山的神吗?说是爹爹带领天山强大起来?他怎么可能是他们所说的大魔头,还动辄灭人全家,甚至包括曲大哥家? 但是所有人都说她爹爹是大魔头,她要问问曲大哥,是不是他们都在骗她? 曲不凡看她的目光很冷,像是从来都不认识她,不,比不认识她还要冷。 北冥烟只作看不到他眼中的冷意,怯怯地问:“曲大哥,他们说,我爹爹,杀了,你爹爹?”她的每一个字说得都格外艰难。 曲不凡不去看她,冷冷地道:“是,北冥宗义杀了我全家。” 他的这句话一出口,她仅剩的一丝侥幸也没有了。她闭上眼,眼泪顺腮流下:“所以呢?你会杀了我吗?曲大哥,你会杀了我吗?你会杀了我给你爹爹报仇吗?对,不止你爹爹,他们说我爹爹杀了很多人,我本以为,我本以为是假的……” “是真的!他们说的是真的!你就是大魔头的女儿!”曲不凡打断她的话,他心里一片空白,真的要杀了小烟儿吗?他还记得她将他藏在床上,割伤自己换金疮药给他…… “那你要杀了我么?” 曲不凡举起了剑:“我不知道,你不要再问我!” 十一急了,拉着顾清风:“看好时机出手。” 顾清风摇头:“他不会杀她的。” 果真,哐当一声,曲不凡手里的剑掉在地上:“我不会杀你,可我再也不会见你。”他转过身,对众人躬身道:“她虽然是北冥宗义的女儿,但于我有救命之恩,希望大家看在我的面子上,可以放她离开这里,不凡在此谢过大家了……” 北冥烟看着他的背影,泪水潸然而下。他说,他再也不要见到她…… 曲不凡不敢回头,他怕他一回头,就会流泪;一看到她的眼睛,就会后悔。他无法下手杀她,可他也做不到和她在一起。 十一几步跑到北冥烟身边,对众人道:“我送她回天山!不管怎么说,小烟儿又不是坏人。她害过你们谁啊?”她也不管别人反应,拉着哭泣不止的北冥烟就走。 曲不凡一路狂奔,他不明白老天为何这样待他!他生平第一次喜欢一个姑娘,居然还是自己杀父仇人之女,这让他如何能接受!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他明知北冥烟是大魔头的女儿,可还是忍不住担心她。 他跑出数里之后,猛然想到将小烟儿一个人留在那里,若是有别的正派人士非要杀她报仇怎么办?她又不会武功,她身份敏感,肯定不会有人帮她。曲不凡慌忙往回赶,至于杀父之仇也只能暂放一边了。 -- 第74页 等他回到原地的时候,却发现小烟儿已经不见了。别人告诉他,她走了,回天山找她爹爹了。 他说:“也好,至少在她爹爹身边,她可以安全些。” 曲不凡看起来仍和往常一样,但是细心的人们发现,他的脸上很少出现笑容了。他常常在众人休息的时候,一个人静静地看着西边发呆。 偶尔会有女侠问他:“盟主,看什么呢?” 他笑笑,只说是看落日。他摸摸怀里的荷包,他想,他再也不会像喜欢她那样喜欢上一个人了。好像认识她就把他所有的感情给耗光了。 十一和顾清风护送北冥烟回天山,一路上北冥烟安静地可怕。十一不由地安慰她:“其实,你也不用难过。我听说人间有一句话,叫儿不嫌母丑,这天底下应该没有女儿嫌爹爹坏的道理吧?” 北冥烟不说话。她倒宁愿她爹爹丑些,功夫差些,也不要爹爹是个杀人狂魔。 顾清风却在旁边咳个不停:“说的跟你不在人间一样。” 十一语塞,过了一会儿,她开始转换话题:“其实呢,长辈们做的事,跟晚辈没关系的。你看我,夙止做对了事,从来不会算到我头上;我做错了事,也不会算到他头上……反正就是,你爹爹做错了事,跟你是没关系的,你也别难过……” 她劝了好半天,除了把北冥烟劝哭了以外毫无收获。 北冥烟回到天山之后,直接去了天魔教总部。北冥宗义见女儿归来大喜过望,心情一好,放过了那些他本来想杀死的人。 得知父亲的真实面目的北冥烟心如死灰,伤痛之余,大病了一场。 北冥宗义见爱女得病,忙召集名医为女儿诊治。别人找大夫是用请,而他则是派人去抓。学医之人人心惶惶。 而曲不凡听到天魔教大小姐生命垂危的消息,完全不顾向他大献殷勤的谢玉书,他一个人悄悄地赶到天山,想偷偷看她一眼。他以为小烟儿还在天山别院,却不料被埋伏在此的护法长老和傅靖勘抓住,关入水牢,废掉了武功,曲不凡几乎死去活来。 听傅靖勘和护法长老的对话里,他知道天魔教大小姐也参与了这场谋划。曲不凡心痛难当,爱有多深,恨就有多深。他放不下她,千里奔波只为见她一面,而她却设计擒他。曲不凡发誓,他一定要忘掉那个女人,下次见她,他一定会杀了她。 顾清风看得直叹气,这么简单的计谋曲不凡都看不出来。难道真是被感情蒙蔽了眼睛?曲不凡这么轻易地怀疑北冥烟,真枉费北冥烟的一片真心,北冥烟在病床上还对曲不凡念念不忘呢。 曲不凡的确是有好运气伴随的人,尽管都武功被废,关入水牢了,他还偏偏练成了他神功的最高一层。 十一看得一口老血哽在心头:“我要是有他这么好的运气,我也不会犯那么多错误了。他太幸运了。” 顾清风虽然不说话,但是和十一的观点完全一致。他想了一想,问十一:“他是前世是做什么的?是几世修行的好人?” 十一摇摇头:“他把他前八辈子的运气都集中在了这一世。不过,他少年时期的确够苦的。” 曲不凡在神功大成之时,正欲找机会逃出去,却无意间听到天魔教成员的对话,说是小姐要和大公子成亲了! 作者有话要说:  武功被废之后,阴差阳错练成神功的不要太多呀,燕南天,无名,其实,令狐冲也差不多了,。狄云被穿了琵琶骨关进牢房以后,也练成了神功。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不破不立? ☆、江湖儿女多恩怨【完】 曲不凡闻言,当即吐出一大口血来。她要和别人成亲了?!曲不凡,你真是个傻瓜,她都要嫁给别人了,你还傻傻地惦记着她,还在担心她的病。难道你真的不知道那都是骗你的吗?她是骗子,是骗子啊…… 可能是天魔教要办喜事,连水牢里的守卫都少了很多,看守他的守卫也喝了不少酒。 曲不凡瞅准机会,赚他过来,拿到了钥匙,打开了绑在他身上的精钢所制的手铐脚镣,成功越狱。 这种运气,普通人即使天天烧香拜佛也未必会有。 无巧不成书,曲不凡成功逃出这一天正好是北冥烟嫁给傅靖勘的时候。他本可以直接逃出天山,但终究还是没这样做。他告诉自己,我是为了找时机杀北冥宗义;我不是为了见她。 整个天山张灯结彩热闹非凡。北冥烟是北冥宗义唯一的女儿,傅靖勘又是北冥宗义最得力的徒弟。他们成婚,天魔教上下无论是否真心高兴,但面上都是喜气洋洋的。 曲不凡偷了一套衣服换上,还在脸上抹了层煤灰,偷偷潜入喜堂。人人忙碌,也无人注意到他。看到别人的笑脸,他更加多了一分自怜自弃的心思:她居然要跟别人成亲,才不过几个月的时间,她居然要嫁给别人!那么,我就是死在她面前,她也不会看我一眼吧、 吉时已到,当新娘子出来的时候,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新娘子。她瘦了好多,身形看着更纤细了,她真的是病了吗?那么现在好些了没有? 曲不凡刚要上前询问,却一眼瞥见了一身新郎官服饰笑容满面的傅靖勘。犹如一盆冷水浇在头上,他瞬间清醒过来:她要嫁给别人了!他还记挂着她做什么!他是来杀北冥宗义的,他不是来找她的。他说过他不再见她的,此生不复相见…… -- 第75页 当礼仪官吆喝着行礼时,曲不凡终于忍耐不住,一掌打向坐在上座的北冥宗义。婚礼现场一片混乱。 曲不凡有些小兴奋,看,她嫁给别人连婚礼都不成功! 北冥宗义不躲不闪,淡定自若地跟他对了一掌。 曲不凡只觉得自己五脏六腑都快碎了,大口大口的血呕出,洒在衣襟上。他却面带笑容,看向已经自己除下盖头的北冥烟。 破坏小姐和大公子的婚礼,还行刺教主,在天魔教一众看来,曲不凡绝对是不想活了,来这里找死的。 没有人对他动手,看教主的样子,似乎是想拿他练手。 北冥烟一眼便认出了满脸煤灰和血污的曲不凡,眼看着他要死在爹爹手上,她毫不犹豫地挡在曲不凡身前。 “烟儿,你让开。”北冥宗义神色淡淡的,“今天是你大喜的日子,爹不想见血。可他胆敢在你的婚礼上捣乱,爹必须要杀了他。你放心,很快,不会误了吉时、” “爹!你不能杀他。”北冥烟身子微微颤抖,却不肯让开,“你不能杀他。那我今天不成亲了,他就不算捣乱了,你是不是可以放了他?” 曲不凡按捺不住心里的狂喜:她说她不成亲了,她因为他的缘故说自己不成亲了。但随即他又骂自己:曲不凡,你真没出息,到现在你还相信她的话吗?或许她只是为了自己婚礼能够顺利举行……可是,如果,她有一点点为了他呢? 北冥宗义微怒,他是宠爱女儿,但是烟儿在这么多人面前给他难堪了。他沉下脸:“烟儿,爹再说一次,盖上盖头,继续拜堂,这个人你不用管!” 北冥烟叫道:“我偏要管!”她无限怜爱地看了曲不凡一眼,低声道:“我怎么能不管他呢?爹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嫁给傅靖勘吗?” 北冥宗义哼了一声:“不是你自己说,你从小就恋慕他,希望能成他的妻子吗?” 曲不凡闻言,痛苦地闭上了眼。尽管,从小烟儿的行为举止中,他能看出这中间定有隐情;然而,哪怕是听到这样的话,他就难受。 傅靖勘则面露尴尬之色,北冥烟来找他,请他帮忙救出曲不凡。他同意了,第一次背叛了师父,他的要求只有一个,就是要她嫁给他。 她当时很诧异,但还是同意了。 北冥烟脸上露出甜甜的笑容,她轻声道:“爹爹,我骗你呢。我要若是不这么说,你怎么会舍得你最信任的大公子给我腹中的孩儿当爹呢?” 喜堂中的人都愣住了,看向北冥烟和傅靖勘的眼神都奇怪。甚至有的明显便可看出其中的嘲笑。 曲不凡一怔,继而明白过来她的用意。他不愿她这么轻贱自己,正要开口说话,她却掩了他的口。 北冥烟柔声说道:“爹爹,我已经怀了他的孩子了。你要让你的外孙一出生便没有爹爹吗?没有爹爹,就跟我差不多;他一出生没爹爹,我一出生就没娘……若是我娘还活着……” 北冥宗义的妻子是他一生中最大的痛,他妻子和他少年夫妻,共同患难,却因他而死,只留下一个女儿。他纵使武功高绝,威震江湖,却再也换不回妻子的命来。他对女儿宠爱,未尝不是因为她是妻子血脉的延续。 北冥烟容貌酷似亡母,她这般含泪带笑的神情更是像极了她母亲去世时的模样。她低声道:“爹爹要是一定要杀他也没关系,大不了我去陪他就是了。我们一家人在地下做伴儿,说不定我还能见到我娘亲呢,我娘亲一定会很疼我……” 她说的轻快,温温柔柔的像是三月的风;但话里的内容却像刀子一样,一刀一刀刻在北冥宗义心里。女儿尚是闺中少女他如何看不出来?他知道这个曲不凡将来一定会来杀他,但他现在却不能杀了曲不凡。 罢罢罢,子女都是前世欠下的债,随她去吧。 北冥宗义道:“你愿意嫁谁就嫁谁,你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吧。只是,你不要随随便便提你母亲,别教她难过……”他看也不看曲不凡一眼。 “师父……”傅靖勘开口,他很少叫北冥宗义师父,但这次他是真的希望北冥宗义可以是一个慈爱的师父。明明,他们都要拜堂了;他们很快就会是夫妻了。 北冥宗义道:“勘儿,天下女子多的是,何必把心里没有你的放心上?” 傅靖勘不说话,天下女子再多,她也只有一个。 北冥烟扶起曲不凡,帮他擦去他嘴角的血迹,柔声说道:“你放心,我爹爹说他不杀你了。他说话一向算话,你这就离去吧,在天山,不会有人伤你的。” 曲不凡抓住她的手臂:“我们一起走!”他知晓了她的心意,他们一定会在一起的。 北冥烟抽出手,脸上带着笑意:“你上次也说过了,我们再也不要见面了……” “小烟儿,我上次是说气话……”曲不凡心头涌上强烈的恐惧,他总觉得他好像要失去他了。 北冥烟笑笑:“可我是当真的。你走吧,我要陪着我爹爹。你们总有一天是要敌对的,你替你爹爹报仇,而我只能帮我爹爹……” 曲不凡大惊:“小烟儿!” 北冥宗义冷冷地道:“我女儿已经说了不再见你,你还缠着她作甚?要走就走,别给我反悔的机会!” 曲不凡尽管不甘不舍,但还是一步三回头走了出去。 -- 第76页 他刚离开,北冥烟便心力交瘁昏倒在地。 魔教大小姐的婚礼在当天取消,惹得正派人士闲暇之余议论纷纷,都说魔教毕竟是魔教,缺少礼义廉耻,都是一群背信弃义之徒。 正义人士商议着再次攻打天山,但是前两次的失利至今许多人都心有余悸;大家讨论得热火朝天,却没有真正拿出方案。 让正义人士摸不着头脑的是,魔教突然转变了风格,不再像前几年那样烧杀掳掠、尽管还兼并小门派,但手段明显柔和了许多。 江湖中名望极高的智空大师说:“若是魔教弃恶从善,这一战不打也罢。正所谓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不少前辈都支持智空大师的观点,但许多跟魔教有血海深仇的人却不肯放下。尽管智空大师说道:“冤冤相报何时了?不如放下宿怨。”,但是宿怨又怎会是容易放下的? 可是众所周知,天魔教易守难攻,教众多,武功高强,正派人士取胜的可能性极小。 曲不凡在这个时候站出来也是众望所归,他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他孤身一人潜入天山行刺,却再也不曾回来。 后来正派人士又组织两次大规模的进攻,均无功而返。奇怪的是,天魔教也不乘胜追击,而且天魔教似乎一夜之间变成了名门正派,他们仍然积极进取,扩充势力,但是跟以往明显不同了,再也没出现过滥杀无辜或是制造灭门惨案的现象。 动荡的江湖逐渐又恢复了平静,这是大家所希望看到的。仍有人去天山寻仇,大多都被完好无损送了回来。 人们不禁感叹,天魔教是真的变好了。可惜那些死去的人再也不会回来了,比如当年名震江湖的曲不凡,可惜了一个武学天才啊。 而事实上,这个传说中的武学天才正和他的妻子北冥烟在江南一个小镇上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那是他们初遇的地方。 天魔教之所以改变行事风格,是因为换了领导人。北冥宗义暴病而卒,弟子傅靖勘继承了教主之位。他胸有丘壑,自有主张,领导天魔教人走上了另一条道路。 曲不凡潜入天山时,北冥宗义已然过世。逝者已矣,所有恩怨也该随着他的死一了百了。曲不凡一直陪在北冥烟身边,两人终究还是走到了一起。 小时空和主时空完全融合了。 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十一有点不舍,也有些不解:“我听人说,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他们为什么可以和杀父仇人的后代在一起,不恨吗?” 顾清风也一知半解,含糊答道:“可能爱和恨比起来,爱多一点吧。”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在审核中,哭死。%gt_lt% 女主和别人结婚,男主肯定会去砸场子,我会说? ☆、糟糠之妻半含酸【一】 青州城里一枝花,千娇百媚在叶家。 说起叶家姑娘叶明珠,青州城里几乎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褒扬者有之,诋毁者亦有之。叶明珠是商户叶万斗的独生女儿。叶万斗妻妾成群,却子息绵薄,四十岁上才得了叶明珠这一个女儿,自然将其视作掌上明珠。 据说叶明珠是天生的商人,精于算术,很小的时候就显示出了不凡的经商天赋。 别人家养女儿都是教女工针黹,讲究的是德言容功。叶万斗养女儿却是教她经商之道,叶明珠十四岁上就开始抛头露面独自经营铺子。 人们夸赞叶明珠貌美,未尝不是一种鄙夷。不然,别人家的女儿谁会把相貌拿出来夸耀?亏得叶万斗还以为别人都羡慕他有个好女儿呢! 叶明珠长到十八岁上,也不见有人上门议亲,叶万斗不免忧心。女儿却告诉他看上了城西的穷小子高耀祖。 叶万斗对高耀祖极为不满,无他,太穷了。高耀祖父亲早逝,家中只有两亩薄田,全靠母亲卖豆腐维持生计。这样的穷苦人家怎么配得上他的明珠! 叶明珠却对父亲讲道,宁欺白头翁,莫欺少年穷。高耀祖虽然现在家徒四壁,但他有真才实学,而且已经中了秀才,早晚有一天他会金榜题名。即便是他一生籍籍无名,以女儿的本事,也不会让他这么穷下去。 叶万斗非常信任女儿的眼光,而且他对读书人有着莫明的敬畏。他不顾妻子的反对,做主将女儿许配给了高耀祖。 此时的高耀祖已经二十二岁了,家徒四壁,天上掉下来一个如花似玉并且带着大量嫁妆的妻子,他又怎会拒绝? 于是,婚事便定了下来。 十一和顾清风来到这个小时空的时候,正是叶明珠出嫁那一天。虽然称不上是十里红妆,但是也轰动了整个青州城。他们站在半空中,俯视着这一切。 这样的热闹,她毫无预兆地就想起席况和李琳娘的婚礼来。随即,自然而然地,她又想起苏慎言来。其实,琳娘出嫁那天,她在人群里明明有看到他的。 顾清风疑惑地问:“他们红线不是牵好了吗?难道成了亲之后再解开?” 十一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不是,是要保住他们的红线。牵错以后,高耀祖会跟别人有纠缠,把他跟别人的掐断。” “你刚才在想什么?这么出神?” “湜者,清澈也。泾以渭浊,湜湜其沚。依者,轻柔也。昔我往矣,杨柳依依。”十一喃喃地道,“我是想起了一句话。” -- 第77页 “你的名字?”顾清风有些意外,“我还以为你就是十一那个十一……” 十一叹了口气,不再说话,只怕这个世上只有他一个人会这样解释她的名字吧?她揉了揉额头,不去想那些事,翻出命谱,仔细研究。 在原本的命运中,叶明珠无疑是人生赢家。出身商户,物质富足;她是家中独女,不仅是父亲,父亲的姨娘们也都喜爱与她交好。叶万斗拿女儿当继承人养,不用三从四德女戒女则去束缚她,她得以自由地经商:成年之后,她又嫁给了自己亲自挑中的夫郎。而且她的目光一如既往的好,高耀祖带着岳家给的盘缠进京赶考,高中进士做了官,她甚至当上了诰命夫人。从一个低贱的商户女到诰命夫人,她的一生绝对是完满的。 但牵错以后,她却没这么幸运了。她依然如愿嫁给了当时一文不名的穷小子高耀祖,高耀祖也中了进士。然而,高耀祖在京中却认识了别人——他恩师梅翰林的女儿梅若雪。梅若雪非他不嫁,高耀祖严词拒绝:“糟糠之妻不下堂,耀祖不愿休妻另娶。” 那梅小姐却对他情根深种,自甘为妾。 高耀祖被小姐的深情的感动,愿以平妻之礼迎娶小姐。 高耀祖在京城定居,派人到青州老家接母亲和妻子。叶明珠关掉店铺,辞别父母,带着细软欢欢喜喜来到京城,等待她的却是丈夫要娶平妻的消息。 梅若雪比她年轻,比她漂亮,比她出身好,比她教养好……叶明珠引以为豪的一切在梅小姐面前都变得不值一提。 所有人都羡慕她有个好丈夫,说糟糠之妻不下堂,她做梦都可以笑醒了。可她偏偏却开心不起来。她说:“如果他的出人头地换来的是这样的结局的话,我宁可他一辈子都呆在青州老家。”那样的话,只有她肯陪在他身边。 梅若雪终究是做了高耀祖的平妻,她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又有一个桃李满天下的翰林父亲,无形之中给了高耀祖许多帮助。高耀祖曾叹道:“得妻如此,夫复何求?”两人琴瑟和谐,一时成为佳话。 而叶明珠逐渐被冷落,到了京城以后,高耀祖不许她再经商,认为有失身份,她只得在家里侍奉婆婆。于管家一道她不如梅若雪,渐渐地大权旁落,她只剩正妻之名。可是她要这个正妻的身份又有什么用呢?她的丈夫心里想的怀里抱的始终是另一个女人。在漫漫长夜里,她一次又一次地回想起丈夫在青州时向她许诺要为她挣得一个诰命身份。她不稀罕诰命身份,但那时丈夫眼里满满的都是她。然而,她还未等到,就郁郁而终了。她临终讲道:“可不可以把我送回青州去?我想回到爹娘身边……” 高耀祖果真是个情深意重的好男儿,对于妻子这样无礼的要求竟也同意了,并且因为叶明珠膝下无子,他还特意命梅若雪所出的长子为叶明珠扶棺还乡。百十年内,高耀祖都是好男儿的代称,他少时贫贱,心存大志,后来功成名就,对糟糠之妻不离不弃。 十一掩卷叹息:“唉,我又造孽了。” 顾清风听她讲完命谱,沉默了一会儿,才道:“这次看起来很容易啊,现在叶明珠和高耀祖刚成亲,梅若雪还没出现。只要他不认识梅若雪,一切不就不会发生了吗?” “也不能这么说,那个梅若雪是梅翰林的女儿,梅翰林又是春试的主考官,算起来高耀祖还是他门生。要是说不让他们认识,大概有点难吧。”十一皱着眉,“如果没牵错的话,梅若雪会嫁给她表哥,也算门当户对。不如我们重点来牵梅若雪和她表哥宁韫这条红线,你看怎么样?” 顾清风倒无所谓:“随你,你不是说你是凡间万事通吗?这点小事你自己做主就好。” “又要去京城啊……”十一仰头,看着天际飘过的一朵朵白云,突然有些恍惚起来。 顾清风随口问道:“你去过京城?” 十一点了点头:“你也知道的,三千世界,我去的不是这个京城。不过,都是京城,应该差不到哪里去吧。或者,只是人不一样吧?” 顾清风没去过京城,他也没去过不同时空的同一个地方,无法解答她的疑惑。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她提起京城似乎有些伤感。不过很快,他想他是想多了,草木无心,她懂什么是伤感吗? 这个时候,一切才刚刚开始。 高耀祖虽然不满妻子的商户出身,对这门亲事不甚情愿。但是洞房花烛夜,掀开新娘红盖头的那一刻,他分明听到了自己心跳的声音。他也听说过,青州城里一枝花,千娇百媚在叶家。此刻看来,果真名不虚传。 叶明珠是家中独女,她自己经商又赚了不少钱,嫁妆异常丰厚。娶妻之后,高家逐渐宽裕起来。高耀祖的母亲也不用再每天早起磨豆腐卖豆腐了,而是变成了有人伺候的阔太太。 大体上来讲,高耀祖对妻子还是满意的。她孝敬婆婆,待他体贴,事事以他为重,确实是一个贤惠的妻子。他自己都没想到,他居然可以过上这样的生活。唯一不满的是,妻子仍然亲自管理铺子,虽说可以补贴家用,但妇道人家着实不雅。高耀祖几次想规劝妻子关掉铺子,但都忍住了。他这一切都是她给的,她爱做生意就由她去吧。他暗暗发誓,他一定要高中,不再依靠岳家接济。 日子就这样流水般流过,高耀祖在秋试中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 -- 第78页 叶明珠更加欣喜,她知道父亲是商人,所以告诉父亲要嫁给郎君时,她是从利益出发,说高郎定会高中。然而,她当日内心深处却不是这样想的,她从第一眼看到高耀祖抱着书本在豆腐摊前卖豆腐时,她心里就有了他。 新婚之夜,高耀祖问叶明珠:“你难道不觉得我配不上你吗?” 她当时笑着摇摇头,没有回答。她本来想说的是:“我不在乎配得上配不上,你是公子王孙也好,是个乞丐贫儿也罢,这辈子我就认准你了。” 以叶明珠的精明,她未尝不知道高耀祖目前对她并非真心实意,但她想,我以真心待他,他必然会以真心回我。只是时间的问题,我等得起。 作者有话要说:  叶明珠和叶万斗的名字取的很有商人范儿,我会说? ☆、糟糠之妻半含酸【二】 十一和顾清风并没有直接去京城,那里的故事还未展开,眼下还是顾及着青州城比较好。 那天,顾清风无意间说了一句:“其实,红线断不断还是看高耀祖。如果他坚持不肯娶,谁又强迫得了他?” 十一深以为然。的确,在这个小时空,高耀祖是关键。若是他坚持不肯要梅若雪,梅若雪是个千金小姐,总不会真的去给他做妾吧?而且,如果她做妾他都不肯要,那她还会坚持吗? 高耀祖和叶明珠夫妇表面看起来还是很恩爱的,毕竟是年少夫妻,新婚燕尔。目前对叶明珠而言,最大的烦恼不是难以适应高家的贫苦生活,而是如何讨好她的婆婆魏氏。 其实,在原本的命谱里,魏氏对儿媳妇是非常喜爱的,在成亲前就托人带钱帮婆婆看病,性子好,模样俊,孝顺,能挣钱,也不敢总缠歪着儿子,对她这个婆婆也毕恭毕敬。可以说,婆媳的关系很融洽。 可惜,这是牵错了以后的小时空,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新婚第二天早晨,叶明珠起得略迟了些,惹得魏氏不快。——实际上,叶明珠起得并不算迟,是魏氏天天早起磨豆腐起得早了。况且,即便是儿媳妇起得迟些,也该追究一下儿子的责任。——但魏氏自然不会这么想。 都说婆媳天生是仇家。魏氏青年守寡,独自一人拉扯着儿子长大,吃尽了苦头,对儿媳妇难免就带点敌意。她对叶明珠的第一印象又不太好,之后看叶明珠时就存了偏见。性子好变成了心机重;模样俊变成了狐狸脸;能挣钱变成了不守妇道;不影响儿子读书变成了不照顾儿子,甚至连之前的出钱帮助婆婆看病都变成了挟恩图报……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不管她做什么都是好的;不喜欢的时候,无论她做什么都是错的。明明在原本的命运里,这些都是魏氏喜欢她的地方。 叶明珠人聪敏,知道婆婆不喜欢她,但她仍是那一句:“我以真心待她,假以时日,她必然能明白我的为人,回我以真心。” ——可怜的姑娘做生意做傻了,以为感情也可以等价交换。 连十一都明白,许多事情不是你想怎么样便能怎么样的。可叶明珠不懂,她固执地认为付出就会有收获,我爱你一定能换来你爱我。 叶明珠在家里也是被娇宠着长大的,面对婆婆的刻意刁难,她却一直笑脸相向,不埋怨,不哭诉,拿出经商时遇到最难缠的客人的耐心。 天长日久,她没取得婆婆的好感,却意外得到了高耀祖的敬重,却也只是敬重。高耀祖知道妻子受了委屈,可他是孝子,不可能为了女人顶撞自己的母亲。然而,对于妻子的忍让,他也看在眼里,不是不感激。 夜深人静的时候,高耀祖收拾起书本,将叶明珠揽在怀里,柔声道:“娘子,你且放心,总有一天我会考取功名,我会为你挣个诰命身份,我会让穿凤冠霞帔,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你是我高耀祖的妻子……” 叶明珠依偎在丈夫怀里,心中满满的都是幸福。她就知道,她的丈夫是天底下最好的。 高耀祖对妻子的感情很复杂,很微妙,对这样的如花美眷,说一点都不动心是假的。但是他每次看到妻子,都会感到憋屈。 他的几个同窗好友都常常阴阳怪气地说他娶了个好妻子,即使是考不中也无所谓,还有妻子做生意补贴家用呢。即便是妻子不做生意,还有岳家可以指靠呢。他也知道同窗们说的是事实,至少现在他可以吃穿不愁,还能与他们应酬都是因为他娶了叶明珠。 但是他高耀祖又不是靠女人吃软饭的!他也是有凌云之志的!他总有一天会让妻子依靠他,而不是他依靠她。 明珠虽好,却不是她理想中的妻子。高耀祖心中的妻子应该是一个温柔的浑身充满书卷气息的女子,容貌差些家世差些都没关系,但必须要通诗书,能够跟他红袖添香夜读书,能跟他诗词酬唱。 叶明珠美艳动人,见识不凡,然而到底是商户女,她每天关注的更多的是铺子生意如何。在高耀祖看来,这是满身的铜臭,俗不可耐。而且,更让他感到难堪的是,妻子的算术尤其的好,连自认为通晓君子六艺的他,都远远不及。哼,说到底还是商户女。 十一和顾清风打算帮助高耀祖夫妻,如果他们一直这么貌合神离下去,恐怕即便没有梅若雪也会有梅若雨之类的。只要他们夫妻感情好,外人是插不进来的。 顾清风通过高耀祖的梦境知道了高耀祖理想的妻子类型,建议十一帮忙把叶明珠塑造成她丈夫心仪的样子。 -- 第79页 十一摇头:“这是不行的,改变一个人太难了,而且,说不定会影响她以后的行事运道。还不如让高耀祖认识到叶明珠的好。” 顾清风不置可否,心里却道:“改变一个人对别人的看法未必比改变一个人容易多少。”尽管内心不赞成,但近来他已习惯了不去反驳她。随她去吧,她乐意就好。 于是,一致意见就这样达成了。 叶明珠的陪嫁里除了良田以外还有两个铺子,一个是熟食铺,一个是胭脂铺子。她每日除了在家陪伴丈夫婆婆,还要定时到铺子里去看看。 青州城治安好,民风淳朴,从未出现过有人撒泼捣乱的现象,但今天却有了例外。 叶明珠刚到胭脂铺子,掌柜便告诉她有人来捣乱。叶明珠有些诧异,顺着掌柜的指的方向看去,不觉一怔。 那是一个绿衣少女,明眸皓齿,清丽无双,与她相伴的是个细眉细目的黑衣少年。 掌柜小声对叶明珠道:“东家,这两个看着像是大户人家出来的,没带钱,非说咱们货不好。您看要不要……” 叶明珠摆了摆手,微眯着眼打量了一番,低声道:“你去忙吧,我自有主张。”她虽然年轻,但是独具慧眼,一眼便看出这两个少年男女并非青州城的富家子弟,尽管他们衣饰华贵无匹。 十一也在观察着叶明珠,怪不得叫明珠,果然长得如珠似玉。 叶明珠最出彩的地方是她的眼睛,顾盼生辉,神采飞扬,原本七分的姿色在这眼睛的点缀下变成了十分。 十一来来往往走过不少小时空,见过不少大美人,但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有生气的眼睛。眼睛漂亮明眸善睐的不在少数,但这样一眼便能看出勃勃生机的还是头一遭。她无端地就想起在风华殿外的众多牡丹花,都是努力地向上长。她想,叶明珠一定活得很努力。一想到在这个小时空,叶明珠会一个人油尽灯枯郁郁而终,她就深深自责。她想,她一定要让叶明珠真的成为光彩耀人的明珠。 叶明珠在丫鬟的搀扶下走到椅子边坐下,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丫鬟的搀扶只是做做样子,起不到一点作用。 十一揉了揉额头,有点头痛。很明显,高耀祖喜欢的女子是那种走起路来弱柳扶风般的姑娘。就像她在第一个小时空见到的李琳娘。像叶明珠这种另具美感的,十一倒是觉得不错,然而高耀祖欣赏不动 。 叶明珠曼声问道:“两位要看胭脂?” 十一也不答话,盯着叶明珠,突然叹了口气。 “姑娘为何叹气?”叶明珠不解,“可是忘了带钱?还是看不上这里的胭脂?” 十一继续叹气:“叶姑娘,你跟我来一下,可好?” 叶明珠微微变色:“抱歉,我现下是高夫人。” “没关系,呃,不好意思,我忘了。可是,你还是跟我去一趟吧,有件事想要告诉你。” 叶明珠喝了口茶:“姑娘,你若是看上了胭脂呢,就买走;要是没带钱,赊账也可以。就算是你没带钱,也不愿赊账,白送也不是不行。只要你别妨碍我们做生意,我们小本买卖,耽搁不起。” 她的神色突然变得冷厉起来,倒教十一愣了一愣:“我没有想要你的胭脂,我就是有事来找你。你在家中时,不方便,才跟到铺子里来的。” 叶明珠这才有了些好奇:“哦?什么事?” 十一看看四周:“我不能在这里说,你最好跟我走一趟,关于你丈夫的。”她最后一句声音压得很低,试图引起叶明珠的注意。 叶明珠看着她,并不起身:“姑娘,我很忙,你到别处去看看吧,送客。” 十一还想说点什么,却被伙计给推搡了出来。当神仙当到这个份上,委实丢人了些。她还不曾有过这样的经历。她觉得她明明跟叶明珠谈得很愉快啊。这就是传说中的女人心海底针吗? 她在店门口站了很久,顾清风才从里面出来。她极为不忿:“为什么只赶我不赶你?” 顾清风细长的眉毛高高挑起:“我又没有打探人家隐私。” “那你在里面跟她说了什么?” 顾清风笑笑:“我就说了你想说的,不加前缀,直接就说的。” 十一不信:“那她肯定会赶你的,比赶我还要凶狠些。” 顾清风只是笑。 叶明珠直到回家,都在回想着那个黑衣少年的话:“你的丈夫喜欢红袖添香夜读书,喜欢妻子能写一手好字,不喜欢娘子老往铺子里跑。刚才穿绿衣服的姑娘就是想说这些。” ——其实,十一想说的并不是这些,她想告诉叶明珠,高耀祖在惠宾楼和同窗喝酒,一会儿会喝醉,会说出对叶明珠的所有意见,作为娘子,你其实可以听听的。 顾清风更直接些,把高耀祖想说的话直接说了过来。至于信与不信,要看叶明珠自己了。 实际上,高耀祖不知晓的是,他的妻子虽然没读过女戒女则列女传,但是却自小写的一手好字。 叶明珠不大相信顾清风的话。——一般人都不会相信。——何况,高耀祖对她说过,她已经很好了,不需要再为他改变什么。她做的所有事情,他都理解,都支持。 但是,鬼使神差,叶明珠这天晚上,侍奉婆婆安寝之后,尽管疲惫不堪,仍然陪着夜读的丈夫,剪烛花,磨墨。在他专心攻读的时候,她还特意写了一页的簪花小楷。 -- 第80页 作者有话要说:  再不通过审核,我肯定哭晕在厕所 ☆、糟糠之妻半含酸【三】 高耀祖一眼瞥见妻子在写字,下意识地以为又是在算账,便有些不喜。他侧头仔细一瞧,却发现她正在端端正正的写字。 他愣住了,在他的认知里,明珠这样的商户女应该是不大识字的,即便是认识几个字,也只是不算睁眼的瞎子吧了。 然而,叶明珠却意外地写的一手好字,娟秀柔媚风骨清奇。而且她是照着他下午所做的文章来写,一笔一划,极其认真。 高耀祖的心被触动了,昏黄的灯光下,她的新婚妻子正专心致志地抄写着他的文章,他的心奇异地得到一种满足。他凝视着妻子的侧颜,娇媚可人,他有些口干舌燥了。 叶明珠注意到他灼热的视线,疑惑地问:“相公,你想要什么?我这就去给你拿。” 高耀祖慢慢走向她,站立在她身后,弯下腰,环住她的身子,握住了她的手,低声说道:“我想看你写字。” 叶明珠的心狂跳不止,美艳的脸上也沾染上一层红霞,更增丽色。她几不可见地点了点头:“嗯。” 高耀祖觉得他白天喝的酒现在又窜到脑子里去了,他不是没有离她更近过。然而,这一次,他能清楚地嗅到她身上淡淡的花香,萦绕在他鼻翼,淡淡的,柔柔的。 他突然意识到,他抱着的是他的妻子,不过是个十八岁的姑娘,她需要他的怀抱。妻子的形象在他脑海里一下子变得柔弱了,似乎她是离不开他的保护的,她这一生都是要依附他生活的。无论她在别人眼中如何,她终归是他的妻子,是要以他为天的。 次日清晨,高耀祖醒过来时,妻子已经不在床榻了。叶明珠陪嫁过来的丫鬟伺候他洗漱,他问了一句:“你们家姑娘呢?” 丫鬟脆生生地答道:“回大爷话,奶奶正伺候太太用膳。” 高耀祖呆了一瞬,他这才注意到妻子带过来的丫鬟也是以高家人自居的,想来是明珠叮嘱的吧,他笑了笑,想起妻子昨夜的娇媚,不觉口干舌燥,看来这个叶明珠还是有不少可取之处的。 高耀祖的母亲魏氏常常早起磨豆腐卖豆腐,尽管现在新妇进门,家境改善,用不着再卖豆腐,但是她每天早上一碗豆腐花的习惯却没变。 叶明珠作为儿媳,只能天天清晨下厨做豆腐花了。她不擅厨艺,做出来的总是不合魏氏的口味。魏氏少不了拿捏她。——这也是一般人家的规矩,新妇进门都是要经历一番刁难的。即便是在原本的命运里,魏氏喜爱叶明珠,面上也没给过她多少好脸色。 高耀祖来到正厅时,见到母亲正在拿着汤匙搅动着豆腐花,发出叮叮的声响,口里还在说着妻子做的难吃。 叶明珠垂着头站着,也不反驳,一直点头称是,说自己下次一定注意。她腰肢纤纤,身形袅娜,看起来倒真有几分闲花照水之态。 这样的场景高耀祖以前也见过几次,但一般都是尴尬和愧疚多些,他也知道母亲有时爱无理取闹,但这次他竟无端对妻子多了些怜惜。他想出言劝阻一下,却见妻子悄悄在身后给他摆了摆手。他心中想笑,不料妻子还有这样的一面。比起平时的冷静精明,倒意外多了些可爱和娇弱,他心头一时痒痒的。 魏氏见儿子过来,喜笑颜开,拉着儿子坐下,总算是对儿媳妇多了一些好脸色。 过后,高耀祖对叶明珠道:“母亲的性子就是这样,你若是觉得委屈呢,可以来找我。” 叶明珠低声道:“我不觉得委屈。” 高耀祖沉默了一下,不知回些什么好,感觉妻子又变回以前那个样子了。看来她的娇弱惹人怜都是他的错觉。 叶明珠却绞着衣带,斜了他一眼,嘴角微带笑意,小声说道:“为了相公,什么都不委屈。” 高耀祖从来没见过妻子展露这种小女儿的风情,心知是只在自己面前出现,不由地就多了些自得。别人都以为她冷硬精明不解风情,可她这娇羞的模样只有他一个人知道。 高耀祖渐渐发现妻子似乎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样在乎铺子里的生意,她的生活重心在家人身上,她也不像外人说的那样喜爱抛头露面,而是闲暇之余爱躲在房间里绘画写字。接触久了,他慢慢觉得,尽管叶明珠不是他心目中的理想伴侣,但是也已经算是不错了。他想,妻子之所以要独自经营铺子,恐怕是因为家中独女要遵从孝道吧。 叶明珠也发觉,似乎只要她柔一些,丈夫对她就会多些怜惜。原来相公喜欢的是那样娇柔的女子呢。她感到些冷意,但转念又想,那又能怎样呢?她叶明珠也可以娇柔啊。 高耀祖夫妇慢慢地融洽下来,到底是小夫妻,新婚燕尔,一方稍微刻意迎合一些,就收到了不错的成果。 十一悄然站在一旁观看,心里为叶明珠委屈:“为什么一定要变成他喜欢的样子呢?就这样改变自己吗?” 顾清风想了一会儿,才道:“可能她觉得那是值得的吧。” 十一摇摇头,为了别人变成另一个自己肯定很难过吧。 十一开始想办法帮叶明珠和婆婆搞好关系。其实也不用她如何帮忙,叶明珠在婆婆面前一直低眉顺目,隐忍听话,婆婆对她的恶感也在慢慢减少。不过,在高耀祖几次替叶明珠说好话以后,魏氏对她生出的好感又减了回去。 -- 第81页 其实,若要魏氏喜欢叶明珠容易的很,只要高耀祖当着母亲的面对妻子差点就好了。渐渐的,魏氏也明白儿媳妇儿为人不坏了,但是看到儿子近来常帮叶明珠说话,她就难受,感觉儿子娶了媳妇忘了娘。魏氏对叶明珠就喜欢不上来了。 叶万斗派人接女儿回娘家,高耀祖忙于读书,加上从心眼里瞧不起岳丈一家,就找借口推辞了。 魏氏见儿子不给儿媳妇儿面子,虽然口中劝着儿子同行,但眼里却有些得意。即便你真是夜明珠又怎么样?我儿子就是不稀罕。同为女人,她看叶明珠也有点同情了。回家省亲丈夫都不陪着,说出去多没面子。 叶明珠却丝毫不生气,反而向丈夫道歉,晚上不能陪他剪烛花,为他磨墨,也很遗憾不能跟他习字。 高耀祖有些不自在了,看妻子眼眶红红的,却强忍着泪意,面带笑容与他道别,他也知道自己做的有些过了。但话既已出口,断无收回的可能,那就过几天亲自去接她,给她挣个面子吧。 叶明珠有些失望,她以为他们现在夫妻感情不错,没想到他还是对她娘家有意见。但是,她不急,慢慢来。 在原本的命谱里,魏氏有次生病,是叶明珠悉心照顾,侍奉汤药,衣不解带;但是牵错以后,魏氏生病时,叶明珠正在娘家。 十一想,若是多了这一次照顾,魏氏会不会对叶明珠印象改观? 答案是未知的,但不妨一试。 叶明珠在娘家,不管父母如何询问,一律回答:“他很好,待我也好,婆婆也是易相处的。”好教父母宽心。——依她的性子,她也做不出向父母哭诉委屈的事情。 夜间在自己的房间里,叶明珠酣然入梦。睡到正香处,却被人摇醒,睁眼一看是那天店里的绿衣少女。 十一对她说道:“你赶快回你婆家去吧,你婆婆今夜生了病。你的相公会难过的不得了,你最好陪在他身边,照顾你婆婆。” 一晃眼,绿衣少女就不见了。叶明珠一怔,笑道:“原来是梦。” 可是,她睡不着了。她想起前次那个绿衣少女出现,说了许多莫名其妙的话,但是她照着做了,却真的得到了相公更多的爱。那么,这次应该也可以。 半夜时分,她匆匆忙忙收拾停当,派人叫醒车夫,连夜赶回高家。 高家的房子也是叶万斗出钱翻新的,高大漂亮。叶明珠嫁过来之后也带了几房陪嫁,总算是像户人家了。 门房半夜听见敲门声,骂骂咧咧地去开门,看清来人后,吓得馒头冷汗,口称该死。 叶明珠没空搭理他们,匆匆忙忙就往婆婆的房间赶。 高耀祖听到动静披衣起身来看,见妻子半夜归家,行色匆匆,有些不喜。 叶明珠唤醒伺候婆婆的丫鬟,着她去探视婆婆的情况,得知魏氏果真浑身滚烫时,她脸色发白,脚步踉跄,果然是真的。 高耀祖大惊,忙命人去找大夫。 而叶明珠就守在婆婆榻前,贴身照顾。 魏氏是突然发烧,连耳房的丫鬟都不知晓,叶明珠是如何得知呢? 等大夫被请来开了药确定魏氏只是普通发热并无大碍后,高耀祖松了一口气,避开人问妻子:“为何半夜回来,有未卜先知之术?” 叶明珠答道:“我半夜做梦,梦到有仙人告知,婆婆可能会身体有恙,我不敢大意,才连夜赶回。” 高耀祖很感动,妻子倒是很孝顺婆婆。继而他又想到,明珠对娘孝顺,还不是因为我吗? 大夫走后,突然下起了大雨。 魏氏喝下一碗药,悠悠醒转过来时,外面正下着大雨。她也知晓自己病了,见到回家省亲的媳妇儿还在自己床边伺候,不觉一愣:“你不是回娘家了吗?” 叶明珠恭敬地将方才告诉丈夫的话又对婆婆说了一遍。 魏氏听着外面的大雨声,抹了把眼泪:“定是儿媳妇儿对我这老婆子太过孝顺,才会感动了上天,有神人托梦,要不,我这把老骨头这次不就烧死了?下着这么大的雨,难为你冒雨连夜往家里赶,是个好媳妇儿啊。” 叶明珠忙道:“婆婆,我……” 魏氏却拉着她的手,絮絮叨叨:“老婆子之前是瞎了眼,这么好的儿媳妇儿还百般刁难……” 病中的人总是脆弱的,魏氏看着叶明珠突然觉得顺眼了许多。别的不说,若是别人,即便是梦到了婆婆会生病,也不会半夜冒雨赶回来吧?何况,老婆子对她平日还诸多苛责。可见是个心善的孩子。 作者有话要说:  啦啦啦啦,小伙伴们,我又来了 ☆、糟糠之妻半含酸【四】 叶明珠忙道:“婆婆,你别这么说,是儿媳做的不对。儿媳照顾婆婆本来就是天经地义,而且婆婆心善,并不曾刁难过儿媳。” 魏氏拉着她的手,说起冒雨赶回:“不顾这么大的雨,连夜赶回来就是为了看我老婆子是否生病,可见是记挂着我这老婆子的。” “婆婆,您误会了,媳妇儿回来的时候,并没有下雨。”叶明珠柔声说道。 魏氏先是一愣,接着才道:“真是个实心眼儿的傻孩子。”她叹了口气,也看不出喜怒,过了一会儿,才道:“你们都回去休息吧,怪晚的,我没什么事。” 叶明珠摇头:“让相公回去吧,儿媳在这里守着婆婆。” -- 第82页 魏氏拍拍她的手,没再说话。 …… 经此一事,魏氏对叶明珠和蔼了许多,虽然还不及原本命运那般亲如母女,但是想来以叶明珠的本事,慢慢经营,婆媳关系会越来越融洽的。 高耀祖要到京城去参加春闱的时候,正是初冬。 叶万斗特地给姑爷准备了足够的盘缠,还拨给他一个老仆和一个书童。他不懂科考的事宜,只说希望姑爷高中,家中母亲妻子他会帮忙照顾。 高耀祖虽然不大瞧得上岳家,但是对叶万斗的好意他也是领情的。 叶明珠连夜将高耀祖的行李整理好,还特意绣了回文诗,红着脸交给丈夫。 高耀祖知道妻子不擅女红,但是看到她递过来的绣的歪歪扭扭的帕子时,有嫌弃,也有感动。他拉过妻子的手,看着妻子手指上的微不可见的针孔,笑了笑。她不会没关系,可她知道学,这一点是好的。 他目前对妻子最满意的就是她可以为了他去学习,去改变。他承认,当他看见妻子面带笑容跟母亲学习裁制冬衣时,他察觉到了他的心动。他想,就这么一辈子也不错了。她做的不好的地方,他可以教的。 随着高耀祖的进京,十一和顾清风也要离开青州城了。 在离开之际,十一忍不住去找了叶明珠,有个疑问在她心底很久了,她必须要问出来。 叶明珠那是正在房中绣花,看上去很不成样子。她嘴角带着笑意,绣的很认真。当她发现突然出现的十一时,显得很镇定。她只是抬了抬眼:“坐吧,有什么事?” 十一有些意外,她看了看叶明珠的绣活,低声道:“他不会喜欢原本的你。” 叶明珠身体一僵,继而笑笑,“我知道啊。所以,他喜欢什么样,我就变成什么样啊。” “可是,那他看到的就不是真正的你啊。”十一不解,“为了别人,把自己变成另外一个样子吗?” 叶明珠放下手里的绣活:“不管什么样的我,是我就够了。”她压低了声音:“只要他开心,没有什么是不可以的。” “就不委屈吗?”十一更纳闷了,“掩盖真实的自己,不委屈吗?” “不委屈。”叶明珠再次拿起绣棚,“都在他身边了,还有什么好委屈的?” 十一绕着手指,喃喃地道:“原来是这样啊……”她捂着脑袋想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摇了摇头。为了一个人,变成别人,她终究是做不到。 …… 在去京城的途中,十一始终沉默着,一言不发。 她平时叽叽呱呱话不少,突然安静下来,而且一安静就是好几天。顾清风看不下去了:“你到底怎么了?难道你这次任务完不成了?” 十一摇头,一脸惆怅:“我没事,我只是觉得叶明珠好像挺在乎高耀祖的。” 顾清风扶额,就知道,她的烦恼永远都很奇怪。 十一来了精神:“诶,顾清风,你为什么要变成人的样子?做蛇不好吗?你修行是不是因为你喜欢上了一个人,所以,要变成人的样子,要跟她在一起?” 顾清风哧溜一声钻进她袖子里,睡觉!实在是不想理她了。 十一继续手托腮做沉思状了。她知道,如果别人不想回答,那就不要问。 那么,她是为了什么修仙呢? 这是一个很高深的问题,她直到京城都没想明白。 天寒地冻,进京赶考的高耀祖行得很慢,他不着急,只要赶上春试就行。他自忖有真才实学,肯定能一展多年所学,入朝为官,将来封妻荫子,名扬后世。 十一也好,顾清风也罢,都是极其畏寒的,尽管都有法术在身,寒气对他们无损。可是这种从心底里对寒冷的恐惧,无论如何都磨灭不掉。 顾清风一到冬天,就犯困,有时跟十一说着话就变作原身睡着了。 十一抓起蛇就往雪地丢:“你已经不是蛇了!你再过不到二百年,你就要成仙了!” 顾清风从地上飞速地滑进她袖子里,在她手腕上缠的紧紧的。冷腻的蛇身贴在她的温暖的肌肤上,感觉到她打了个哆嗦,他又悄然溜了出来。算了,她也怕冷呢。 十一穿着黛青色的连帽斗篷,浑身暖洋洋的,可还是觉得快要浑身打颤了。她瞥了一眼蛇形的顾清风,有些替他发愁,他是一步步修炼成仙的,按道理不应该这样啊。他是有多怕冷啊。 顾清风也很奇怪,明明去年冬天不是这样的。难道是因为到了小时空法术变低了? 十一将蛇捞起来,叹道:“唉,将来你飞升的时候要是蛇的样子该怎么办?总不至于跟哮天犬似的还有个主人吧?” 顾清风闻言,张口便向她的手咬去,但最终也没有划破她的肌肤。 十一皱着鼻子,想把他扔下去,扬起了手却没扔。罢了罢了,神仙不和妖怪一般见识。 高耀祖到京城时,正是年关。他带的盘缠多,就在京城最好的客栈住下,潜心攻读,做最后的努力。 又到京城了,十一不免有些恍惚。不同的时空,京城也不尽相同,尽管大体布局一致,却不是她所熟悉的那个。 顾清风也察觉到了,她到京城之后,似乎带着故地重游的感慨,她分明在怀念着什么。好奇之下,他就问了:“你来过这个小时空?” 十一摇摇头:“没有,我跟你一样,第一次来。” -- 第83页 “那你以前去过这个小时空所依附的主时空的京城?” 话很拗口,所幸十一听得明白:“没有啊,我去拆解的第一根红线是在京城。我跟你说啊,那个才是真正的才子佳人。席况是状元之才,李琳娘也是绝色的佳人,大家闺秀。你知道我是怎么把红线拆开的吗?我特聪明,苏慎言去求亲的时候,我给他身边塞了只绣鞋,嘿嘿……” 她突然止住了笑意,轻声道:“其实,苏慎言本来可以很快乐的,不止是他,还有很多人本来都应该很快乐的……夙止说的对,我的确做错了很多事,怪不得他讨厌我。” 顾清风很少见她这样,一时不知说些什么好。他想了好久,才道:“你现在不是在尽量纠错吗?谁都有做错事的时候,改正了就好……” 他绞尽脑汁说了好久,却见十一眼睛直直地盯着他。他停了下来:“怎么了?” “我突然发现,你长得不算太难看。”十一踮起脚尖,摸了摸顾清风的眉毛,“虽然眉毛太细了,眼睛也太细了,但是看久了还是蛮顺眼的。” 顾清风扶额,敢情他说的话一句没听进去是吧? 十一又道:“顾清风,等你成仙了,你也帮月老爷爷牵红线吧?要是再出错了,我们就一起去纠错,反正跟你在一起,还是很开心的。虽然你丑了一点笨了一点,法术也不好,还爱睡懒觉……” 顾清风再次揉脑袋,他敢说,他的修行绝对要超过正常同龄的妖怪许多。 “好不好?好不好?”十一拽着他袖子,另一只手把他胳膊拉了下来,“你头疼吗?老揉脑袋做什么?” 顾清风艰难地点头:“好。” 他想说,如果我能成仙的话。 凡间的新年热闹无比,即便是身在异乡的高耀祖也暂时放下书本,在客栈一楼的大厅里喝酒闲谈。 外面的雪撕棉扯絮一般下的洋洋洒洒,很快地上就白茫茫一片。 客栈的老板搓着手命伙计从地窖里搬出酒坛子,放在炉子上热过以后,免费请客居在此的人们饮酒。 大过年还住客栈的不是要参加科考的考生,便是无法回家的行商。大家素不相识,聚在一处,图的就是个热闹。 酒也不是什么好酒,但是没人会说一个“不”字,离家在外嘛,对付着过就是了。 十一和顾清风也混在人群里,他们不喝酒,但跟那些客人一样,喜欢这里的热闹。 酒酣耳热,有行商唱起家乡的小调,缓解思乡情绪;也有意气风发的书生吟诗作对,抒发抱负情怀。 十一看着,思绪万千,这只是由于她的错误而衍生出来的小时空。可是这个时空的每一个人都认为自己是真实且独立存在的。他们努力地生活,却不知道是在别人写好的命盘上走动。 她翻开命谱看看,突然迷惑不解,如果主时空能承受的住的话,为什么一定要让小时空消失呢? 十一想不明白,去问顾清风。 顾清风也不懂,事实上,他的师父只跟他说过三千世界,没告诉过他这世界还会再生小世界。不过,既然神仙说小时空不对,那就不对呗,想那么多做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我本来不大待见顾清风,时间久了,还是挺顺眼的。 ☆、糟糠之妻半含酸【五】 一直到春试开始前,高耀祖都在房间读书。哪怕是上元节,他也不曾离开房间。 这样一来,十一和顾清风便无所事事了,每日闲逛,大有走遍整个京城之势。 对于人间的上元节,顾清风兴致缺缺,但无奈十一兴趣很高,他只得陪着她去逛灯市。 对于顾清风的不情愿,十一非常不理解,她看过不少命谱,知道上元节是不少才子佳人结识的日子。可以说,灯市是仅此于后花园的约会场所。不去看的话,多可惜啊。 顾清风从始至终都是懒懒的,哪怕十一变出一盏蛇灯来,他也提不起兴趣。然而,为了不扰她的兴致,他还要勉强自己做出一副很开心的样子。天知道他从没见过这么丑的蛇灯。 十一见他很喜欢自己变出来的灯,很是高兴:“那你一定要好好收着,我就说嘛,跟你特别相配,特别像你。” 顾清风咬牙,所以说,这盏丑陋的蛇灯还要好好保存下去?这分明就是一片树叶嘛,哪里像他了。 十一笑嘻嘻的,在人群里穿梭,她想看看,上元节能成就多少情侣。 不过,上元节还是有收获的。 在原本的命运里,梅若雪和表哥宁韫在上元节不期而遇。——虽然说两家父母早有结亲之意,与他们上元节的相逢无关。但是在这个时候相遇并行,心里总会多出几分旖旎情丝来。 当然,在牵错以后的小时空就没有了,这里他们只是普通的表兄妹,怎么可能在上元节这么浪漫的时候相会? 但是,十一可以帮他们一把的。她掐指一算,很快找到了宁韫。 宁韫今年十八岁,气质儒雅,风度翩翩。他是带着小侄子出来玩儿的,他给小侄子买了荷花灯,牵着小侄子的手,慢慢地在街上走着。他时不时地给侄儿指点讲解一下花灯的来历,叔侄二人其乐融融。 突然,宁韫感觉有人拉扯他的衣角,他低头看去,是一个四五岁的女娃娃,绿衣乌发,玉雪可爱。他半蹲下.身子,温柔地问道:“小妹妹,你怎么了?跟家人走散了么?” -- 第84页 ——这女娃娃便是十一幻化而成的。她仰着脸看着宁韫,怯怯地道:“你能跟我去那边吗?” 宁韫顺着她的手指望去,人影憧憧。他点了点头,牵起她的手:“是家人在那边吗?” 十一乖巧地点头,也不说话。 宁韫低声对侄儿道;“和叔叔一起去帮妹妹去找家人,好不好?” 小侄儿点头:“好。” 宁韫左手牵着十一右手牵着小侄儿,沿着十一指的方向走去。 向东走了数百步以后,十一松开了他的手,迈着小短腿儿向站在不远处的顾清风跑去。 宁韫笑了笑,一侧头,却看到了梅家表妹。 相请不如偶遇,既然遇到了又是亲戚,自然一同赏玩花灯。青年男女在元宵节共行,多少有些局促,还好有宁韫的小侄儿在中间,两人相处自在了许多。 顾清风乍一看到幼年版的十一,忍俊不禁,弯下腰才能摸到她的脑袋。这种机会岂能放过?他用手掌盖住十一的脑袋,轻轻揉搓,带着诱哄的意味:“小妹妹,叔叔抱?” 十一白了他一眼,搬下他的手,恨恨地道:“才不!” 不过她这个样子实在没有说服力,这边人又多,她不好隐身或变化,只能瞪着顾清风以眼神表达自己的反对。 顾清风一把将她抱在怀里,也不要那盏丑陋的蛇灯了,口中说道:“走喽,跟叔叔回家。” 十一低声道:“我明明比你大很多!难道是你想当夙止的弟弟?” “我很奇怪,你一直拿那个夙止当爹吗?我还以为……”顾清风笑笑,以前真是想多了,她能知道什么? “对啊,可是他不让我喊他爹爹,我第一次叫他爹爹的时候,他的脸比我的衣服还绿。”十一凑近顾清风,疑惑地问,“我这样的女儿很丢人吗?” 顾清风没有回答,想象了一下她说的场景,摇了摇头,还是不要再想象下去了。 …… 春风拂过大地的时候,春闱要开始了,主考官是学识渊博刚正不阿的梅翰林。 高耀祖踌躇满志参加了春试,结束后,不等放榜,便带着小厮外出踏青。他有足够的信心可以高中;若有意外,也是名次问题。 他的这次踏青,十一全程跟踪,生怕出一点差错。因为在牵错以后的小时空,高耀祖和梅若雪就是在今天踏青时认识的。 据说是梅若雪随母亲外出上香,因迷恋后山的春景,便偕同丫鬟在后山赏花扑蝶。她在扑蝴蝶的时候,不知不觉跑的远了些,在小溪边,不小心掉了扇子。好巧不巧,被从此经过的高耀祖捡起还给了她。 关键在这把团扇上,诚然这是遮面的好东西,但有才情的梅若雪在她的团扇上题了一首清丽的小诗。高耀祖无意间瞧见,知道是位才女,便笑了一笑。 从始至终两人不曾搭话,但是高耀祖的笑容却被梅若雪牢牢记住。高耀祖的容貌是不错的,不然叶明珠不会对他一见钟情,甘愿下嫁。何况梅若雪是闺阁少女,没见过几个异性,猛然遇到一个高耀祖这么一个模样清俊仪态大方的郎君,自然而然的便存了个心思。 可以说,这次邂逅为后来梅若雪非他不嫁创造了一个重要的开端。如果没有这个场景,说不定梅若雪不会看上高耀祖呢。 果真这一天,梅若雪也来到了后山,而且还真的去扑蝴蝶了。 十一隐身站在她身后,收袖将蝴蝶纳入袖中,心道:没了蝴蝶,看你还扑什么? 梅若雪很迷茫,蝴蝶怎么不见了?她走了几步,听到了潺潺的流水声,美丽的脸上露出一抹笑容:“有水!”她侧耳细听,向流水的方向走去。 十一顿足,没了蝴蝶她怎么还去小溪边?她只好跟了过去,再做打算。 草丛掩映下,清澈的小溪水欢快地流动,偶尔碰到岩石,发出悦耳的声音。 梅若雪常年在后宅生活,见到这样的美景焉有不喜之理?难得的是她的教养嬷嬷和母亲都不在身边,玩儿会水应该无碍吧?她半蹲在小溪边,将纤细修长的手放在水中,划着水玩儿。她神情陶醉,心情颇好。 让十一意外的是高耀祖还是走了过来,他看到这边有女眷,下意识地便要回避。谁知,这时,却听到那女子发出一声惊呼! 十一头疼了,该来的还是来了,原来这次顾清风也失败了吗? 梅若雪没有扑蝶,但是扇子还是掉进了水里。见此情景,高耀祖慌忙上前去捡团扇。 十一有了主意,把扇子冲走,看你们还怎么牵扯!她暗施法术,扇子顺着流水,飞快地往下漂,很快不见踪影了。 高耀祖没有捡到扇子,有些尴尬,忙向梅若雪道歉。 梅若雪福身道谢,口称不敢。 十一盯着他们的脚,红线还在啊!她有些着急了,看向顾清风,示意他想办法。 顾清风冲她挥了挥手:“你先离开这儿,这里交给我。” 十一不解:“为什么要我离开?” 顾清风道:“别问那么多,离开就是了,我做事你还不放心?” 十一这才听话离开。 高耀祖还在局促不安地道歉,梅若雪掩了口笑,倒是个有趣的书生呢! 梅若雪本就是个大美人,一笑之下,更显得娇美。 俊男美女,山明水净,画面美好得连顾清风都看不下去了,必须出手。 -- 第85页 高耀祖穿的是常见的长袍,干净整洁,腰中束一条淡蓝色的腰带,也不知怎地,他的腰带突然断掉了。他伸手去抓腰带,内穿的常裤却掉了下来,虽然有长袍挡着,但是光着腿穿长衫是极其失礼的。 梅若雪一眼就看到了他的窘态,以为他是有意轻薄,抬手就给他了一巴掌,骂道:“登徒子!”她捂着脸哭着跑走了。 高耀祖急着解释,奈何常裤要掉下来了。他只好将抓着裤子,也没空去跟人家解释。真是晦气!他将腰带打了个结,重新系在腰间,叹了口气,太晦气了! 顾清风笑笑,看看自己的手,很早以前见师父这么做过一次。现在亲自动手来做,感觉还不错。 十一在远处等了好一会儿,才见顾清风过来,连忙问道:“怎么样?怎么样?断了吗?呃,是了,你看不到断没断,我自己算一下。” 顾清风很得意:“这次肯定断啦,我出的是绝技。” 十一却苦了脸:“你骗人,没断。”她得到的结果是高耀祖和梅若雪脚上的红线虽然若隐若现不大显眼,但仍然存在。 “不可能啊。”顾清风很是意外,“都那样了,还不断?” 十一愁眉苦脸的:“顾清风,你辜负了我的信任。” 顾清风自知理亏,也不好反驳,只说道:“你放心,我肯定把他们给拆了。”他沉默了一会儿,忽然说道:“这个梅小姐,似乎有些奇怪啊。”高耀祖都在她面前这样失礼了,他们之间居然还有姻缘线? 十一点头:“是很奇怪,放着她表哥宁韫那么好的人不嫁,非要嫁给高耀祖,跟叶明珠抢男人。”她仰头看着顾清风,征询他的意见:“我们还是撮合梅若雪和宁韫吧?宁韫比高耀祖强多了。” “等等,你到底是太喜欢那个宁韫,还是太讨厌那个高耀祖?” 作者有话要说:  上元节啊,有多少男女是在这一天 ☆、糟糠之妻半含酸【六】 “谁谁谁?比起高耀祖,我当然更待见宁韫了,多好啊,说话轻轻柔柔的。你听我说,下次高耀祖和梅若雪见面是他放榜之后,和几个同年去拜访恩师的时候。”十一再次翻出命谱,“那时,梅若雪隔着屏风偷看新科进士们,然后就瞧见高耀祖了。” “大家小姐,隔着屏风偷看男人?”顾清风细长的眉毛皱的死紧,他去过几个小时空后,对人间的规矩了解了不少,乍一听到名门闺秀做出这样的事情来,一时有些接受不了。 十一以为自己说错了,又翻了一下命谱,确认无误,才说:“是啊,她爹爹比较宠爱她,她偶尔做点出格的事情,也没人怪罪。再说了,也不是什么大事。我见过的一个名门闺秀,还和一个寄居在她家里的书生私定终身呢。” 顾清风觉得他的认知受到了冲击。他以前以为那些小门小户的姑娘,或是青楼女子或是江湖女子才会与人私奔,没想到大家闺秀也会做出这种事情来。他叹道:“原来但凡是个女人,都是会私奔的。” 十一听着这话怪怪的:“别说女人,要是没男的,女人跟谁私奔去?再说了,说的跟你们妖怪没有私奔过似的。” “我就没见过。”顾清风张口便反驳。 “我见过。”十一急了,“我在命谱里见过。妖怪为了报恩,跟人私定终身的。” “我没见过。” …… 话题再次被扯远。 到了放榜那一天,高耀祖成竹在胸,不慌不忙,等着人来报喜。客栈里有同住的书生有中了的,兴奋异常。高耀祖的书童和老仆人都有点慌了,焦灼不安。高耀祖却道:“怕什么?越到最后越好。” 果然,高耀祖中了二甲第二十一名。认识的,不认识的,都来道贺,老仆人忙着招待客人和报喜人。高耀祖却叹了口气:“我以为至少要是一甲呢。” 老仆人笑道:“很好啦,在青州城已经很好啦。大爷,要不要写信给家里报喜?” 高耀祖点头称是,当即修书一封,遣人送往青州家中。 考中了进士,少不得要拜见恩师。高耀祖偕同众位同年,择日去梅翰林家中拜访。 这是很关键的一天,十一和顾清风自然跟着前去。 在人群里,她居然发现了宁韫。她很快明白过来,宁韫也是新科进士,比高耀祖还要靠前几名。 顾清风撇了撇嘴,语带不屑:“也就是和梅小姐相配。” 十一一噎,她可还记得顾清风对梅若雪的轻视呢。要怎样才能让顾清风明白,这件事不能全怪梅若雪呢? 科考的主考官便有这么一点好处,不过是出份考题顺便监考,这新科的举子们可都是他的门生了。多么容易便桃李满天下了。——当然,皇帝陛下更容易,不过是殿试监考,一甲前三名都是他的门生了。不,天下的书生都是皇帝陛下的门生。 梅翰林望着这新一届的门生,心里涌起淡淡的自豪。他勉励了他们一番,说一些要立志报效皇恩之类的话,然后,他就开始观察这些青年才俊了。 梅翰林家的大厅非常宽敞,连通内宅的地方放着巨大的屏风。梅若雪便站在屏风后面,想偷偷地观察众人。 时下流行榜下捉婿,尚未娶妻的进士极为抢手。梅翰林本来相中的女婿是自家外甥,模样人品才学都过得去。但是现在想想,多看看多比较一番也好。 -- 第86页 梅若雪在屏风后站定,正要侧头观看,却忽然发现脚下多了一条蛇,黑质白章,正冲她吐着蛇信子,发出滋滋的声响。 天底下胆子大的女孩儿不少。——梅若雪就是其中之一,——但是不怕蛇的很少,况且这蛇还就在脚边随时可能咬上一口。 梅若雪当即两眼一翻,晕厥过去。 梅翰林听到屏风后的动静,心知是女儿在那边,面有愠色,这孩子,真是越大越没规矩。随即,他又有些自得,他的女儿可不是那等忸怩的,他咳了一声,掩盖住身后的动静。 宁韫情知是表妹在屏风后,微微感到好笑,她是在偷看他吗?他这个表妹的确与众不同。他想起母亲曾暗示他与表妹议亲的事情,看来表妹也是知道的呢。他笑了笑,然而还有些不解,表妹与他早相见过多次,何必再隔着屏风窥视呢?可见,女孩子的心思总是难以琢磨的。 无需怀疑,令梅若雪晕过去那条蛇,是顾清风随手扯了一根麻绳变成的。他本来是想转移一下梅若雪的注意力的,可没想到她居然晕过去了。她不是胆大么?怎么这会儿胆子又小了? 十一瞪着顾清风:“你做的好事!你不会把她给吓死吧?”说着就去探梅若雪的鼻息,确定她只是晕倒,才松了口气。 顾清风道:“我又不知道她胆子这样小。她明明胆子很大的……”胆子大到连男子当面无礼都不怕,怎么会怕蛇呢?而且,这蛇是依照他原身的模样化成的?难道他很可怕? 十一理解不了顾清风的委屈,拍了一下他,笑道:“算了,就这样吧,让她晕的时间长点。让她没空看这些新科进士们。” 顾清风同情地看了梅若雪一眼,梅小姐,你还是多晕会儿吧。 直到新科进士们离开正厅,梅若雪都处于昏迷不醒的状态。丫鬟好奇,前来查看,一看之下,大惊失色,忙找人帮忙,请大夫,乱作一团。 这次梅若雪和高耀祖的见面,总算是错过了。 十一来不及松一口气,就和顾清风匆匆忙忙往王翰林家的花园走去。果不其然,自古以来后花园都是感情萌发的重要场所。哪怕再牵错后的小时空,梅若雪都和高耀祖见过面了,还会在后花园牵扯不清。 顾清风不解:“那个梅小姐还昏迷不醒呢,你去后花园做什么?” 十一摇摇头,叹道:“你真是个傻孩子,你以为昏迷了就不能纠缠了吗?我上次把曲不凡打晕了,他不是还和北冥烟同床共枕了?” 顾清风脸色微红:“你也说了,他们那个是事出有因,不算同床共枕。” 十一没工夫跟他解释,一把拉起他,就往花园去。 事情是这样的,梅翰林家有个大花园,奇花异草繁多,花园布局新奇。梅翰林文人意气,有些爱炫耀。自然这也不是坏事,可偏偏他这次要带着他的一干门生们游后花园,这就是坏事了。 当然,并不会有小姐游园时和书生相会这样的事情发生。梅翰林虽然宠爱女儿,但该有的规矩一样不会少。梅若雪早就得到了嘱咐,今日不可去逛园子。 现在的梅若雪躺在床上小脸煞白,昏迷不醒,自然也不可能去逛园子。但是她昨天在园中游玩,不小心掉落了一方手帕,而且偏偏这手帕还题了诗。 ——由此可见,梅小姐是很得其父真传的,都有才华,而且才都外露。 这帕子不偏不巧被高耀祖捡了去,诚然他没想过要私藏人家闺阁女子的帕子,他老老实实地还了回去。但是,梅小姐就因此认准了他,认为他是个好人,加上前两次印象不错,一来二去,春心萌动,就非君不嫁了。 所以,这次一定不能再让高耀祖捡到梅若雪的帕子,最好能让宁韫捡到。 梅若雪的手帕落在园中小亭的石桌上,孤零零地躺在那里。 十一请风婆婆帮忙,将那帕子不偏不倚吹到了宁韫袖中。彼时,他正和高耀祖闲谈,浑没注意到袖中多了一方丝帕。 顾清风睁大了眼睛:“你,你这是撮合……” 十一点头:“是啦是啦,一举两得,反正宁韫和梅若雪本来是一对儿。要是这帕子能变成红线将他们牢牢拴在一起,那就更美好了。” 顾清风犹觉得不妥:“可是,那个梅小姐……” “放心,放心,我有预感,我们快要离开了。”十一踮起脚尖摸摸他头发,“你要相信我们的本事。” 顾清风一把拂开他的手:“我说过多少次了?男人头,女人腰……” 十一低下头:“我知道了,只能看,不能摸,真是的,不就是一条蛇吗?小心我抓你炖蛇羹。” 顾清风揉了揉额头,不再搭理她。这么不懂规矩,怪不得那个夙止不待见她。他可不知道,十一是绝对不敢去摸夙止的头的。 眼看着高耀祖和梅若雪之间的红线越来越淡,几乎有要断掉的趋势,十一大为兴奋,再努力一些,拆掉这一根,将梅若雪和宁韫连在一起。 按牵错后的命谱来说,高耀祖和梅若雪之间应该无甚交集了,然而,这红线还是未断。这让十一有些不解。 很快,她就明白了,梅翰林非常看重高耀祖,大有招他为婿的的意思。十一就纳闷了,放着你外甥那么好的人选,为何去选个别人呢?选之前你就不知道人家家里有原配夫人了啊。 -- 第87页 顾清风笑笑:“这事儿容易,交给我就是了。” 十一经历踏青扯红线失败一事,对顾清风的能力有了几分怀疑,上次他可也是信誓旦旦说交给他的,但最终还是失败了。 对上十一不信任的目光,顾清风微怒:“你给我看好了,这次一定能拆断。” 十一连忙点头:“好说好说,我最相信你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小姐躲在屏风后偷看男人的戏码不要太多 ☆、糟糠之妻半含酸【七】 高耀祖这几天拜恩师会同年,意气风发,一点都看不出曾经为如何果腹而发愁过。这天,他刚走出房门,便遇上了一个黑衣少年。 那少年不过十六七岁,宽袍博带,风流蕴藉,他冲高耀祖拱手:“高兄,可否移步醉仙楼?小弟有些文章上的事情,想请教高兄。” 新科进士们太多,大家都是同年。高耀祖一时有些认不准眼前这是哪一个,但还是还礼:“年兄,请。”随他去了醉仙楼。 黑衣少年身后立着一个青衣小厮,脸色蜡黄,一双眼睛却滴溜溜的,甚是灵动。他露出一个脑袋来,小声说道:“我家少爷不是你年兄,他落榜了,是吧?” ——这黑衣少年和青衣小厮自然就是顾清风和十一了。十一本来答应了顾清风听他的命令行事,此刻却忍不住开口说了一句。 顾清风狠狠瞪了她一眼,你给我等着。 高耀祖看在眼里,偷偷发笑:“看来这位兄台也是好脾气的宽厚人。” 顾清风瞥了十一一眼:“可不是吗?总不能跟刁奴一般见识。” 十一气得脸颊鼓鼓的,知道要以大局为重,只得自己生闷气。 醉仙楼客人很多,他们好不容易才找了个靠窗的位置。等了好久,酒菜才端上桌来。高耀祖这些天常常吃席,大鱼大肉见得多了,也不稀罕,还觉得油腻腻的反胃。所以,当他看到对面的落榜少年对着满桌酒菜毫无食欲时,也能理解。 顾清风瞪着那一碗蛇羹,他强忍着胃里的翻滚,才没有吐出来。高耀祖怎么连蛇都吃,他点的什么菜? 十一看着不对,慌忙给顾清风手里塞了几个鲜果。 高耀祖还在说道:“兄台有所不知,最近鱼肉吃的厌了,这蛇羹是新鲜的。小弟在青州老家的时候,幼年嘴馋,就偷偷抓蛇来烤着吃,这可真是人间美味啊……” 顾清风拼命忍,终究是没忍住,他掩了口道:“高兄少待,小弟去去就回。”他飞速下楼,一路狂奔,很快不见人影。 十一看得直乐,终究还是不放心追了出去。 高耀祖看看蛇羹,突然明白过来,原来那个落榜少年是怕蛇啊。他叹了口气,暗想,那少年到底是富家子弟,连虫蛇都怕。不过富家子弟又怎样?科考凭的是真本事,他不还是落榜了? 想到这里,高耀祖对顾清风就多了些同情。他端起蛇羹,咕嘟嘟喝了一大口,真是人间美味。 等十一找到顾清风的时候,他正在一个空无一人的角落里干呕。 十一给他递了水过去:“你为何非要请他喝酒呢?你又不喝酒,就算非要喝酒,你为什么不自己点菜呢?这下好了吧?吐啊吐的,不是,我说,你就那么怕蛇肉?” 顾清风刚刚平静一点,听到“蛇肉”二字,想起桌上的蛇羹,又吐了起来。 十一看着好笑:“终于知道你怕什么了,来来来,别吐了。” 顾清风好不容易才恢复正常,他脸色发黑,一直不说话。 十一怕他生气,忙推推他,小声道:“你本来想跟他说什么的,告诉我,我去说。要不,我们晚上去给他托梦也行,不用你委屈自己,当面告诉他。” 顾清风瞥她一眼:“你?不用了,我说了,这件事交给我,我肯定能办好。”他就不信了,一个高耀祖他还对付不了。 十一失笑:“行行行,交给你。”反正,她总归是相信他的。 顾清风再次回到醉仙楼的时候,自动屏蔽了嗅觉。他对高耀祖拱手微笑,似乎什么都没发生过。 高耀祖早让人撤下了蛇羹,面带关切:“兄台无事吧?方才是小弟之过了。唉,若是兄台早些告知小弟,也不会……” 顾清风摆手:“无事,来,喝酒喝酒……” 十一早把顾清风面前的酒换成了甘冽的泉水,延年益寿,利于修行。 顾清风向高耀祖问了一些比较简单易懂的题目后,便装作醉酒了。 高耀祖面上含笑,心里却颇为不屑,这么简单的都不会,可见是个草包。但他还是耐心作答。 顾清风一直口中称谢,过了一会儿,却八卦兮兮地道:“高兄,你知道吗?听说梅翰林要把女儿嫁给他外甥宁韫了。” 高耀祖含笑听着,心里却道:“人家儿女亲事,跟你有何关系?怪不得不学无术,原来心思都用到别的地方去了。” 顾清风又道:“高兄,你可不知道,那梅小姐不但是个美人,可还是个才女呢,写的一首好诗呢。” 高耀祖心道:“你如何知道写的一首好诗?”他很快明白过来,想必这梅小姐并非闺阁严谨的人,既然美貌与才情都流传到外边了,可知不是什么好姑娘。他又想到一表人才风度翩翩的宁韫,为他不值,可惜了一个好儿郎,被这样的表妹缠上。 -- 第88页 顾清风继续说道:“真的是美人,我跟你说……” 他越夸赞梅若雪,高耀祖对梅若雪的印象就越坏。高耀祖可不认为闺阁女子应该把美貌与有才的名声传到男人耳中。可叹梅翰林也是个顶天立地的丈夫,家门不幸,竟有这样的女儿。 十一惊讶地发现梅若雪和高耀祖脚上的红线断了。她想不明白,为何顾清风夸赞梅若雪,反而会起到这样的作用。但她还是冲顾清风致谢,以眼神示意:“小蛇,你太有本事了。” 顾清风细长的眉毛高高挑起,以眼神回道:“断了?” 十一点头:“断了。” 付了账,离开醉仙楼的时候,顾清风的得意之情几乎要溢出来:“怎么样?我说了,我可以的吧。” 十一点头不止:“是是是,您老最有本事。太有本事了,我觉得你天生就是为拆红线而生的。你最好了,比夙止还要好。” 听到把自己跟司命神君相比,顾清风微微一愣,继而哼了一声:“我可不敢跟人家相比。” 十一摇着顾清风的胳膊,笑道:“为了感谢你,我一定会给你找好多果子吃的。” ——顾清风早已会辟谷术,但他极爱鲜果,种类不论。 顾清风笑笑:“好,我等着。” 梅翰林认为他的这些门生中,高耀祖堪称女婿的最佳人选,才二十三岁就中了进士,可以算是凤毛麟角了。他站在那一群三四十岁甚至是五十多岁的进士当中,尤其显得鹤立鸡群。梅翰林其实也考虑过外甥宁韫,但是亲上加亲这样的事情,他不大赞成,亲上加亲虽然感情更好,但终究是少了一门亲戚。 梅翰林试探着问高耀祖,高耀祖一直没能领会恩师的意思。——当然,这怨不得高耀祖,他以为梅小姐要嫁给宁韫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高耀祖老老实实地回答,说是家中已有妻子。虽然鄙陋,他心中感激,恩师可真是慈爱,连学生的私事都关心。他突然想到一个可能:听说京城达官贵人之间流行送妾送婢,恩师不是看他在外孤单,要送他小妾美婢吧? 梅翰林叹了口气,有些失望,原来他已有妻室啊。罢了,他的女儿还不至于嫁不出去,不用上赶着给人做小。此事,就此作罢。 梅翰林在他的门生当中好好观察了一番,不是年纪太大,就是容貌差些,或者就是跟高耀祖一样已有了妻子。即便是有几个还未娶妻的,也都被人榜下捉婿给预定走了。他的女儿若雪要是想找个才貌双全的新科进士也不容易啊。 这个时候,宁韫又来拜访了,请教了几个问题以后,宁韫支支吾吾,言辞闪烁,提到若雪表妹。 梅翰林顿悟,哦,原来这小子还藏着这个心思啊。他仔细打量着宁韫,看模样气度,还是足以和若雪相配的;年纪也相当,又是新科进士。宁韫的母亲是他堂姐,都是梅家人,若雪嫁过去,也不会受委屈。 这么一想,外甥宁韫还是很合适的。梅翰林叹了口气,这不是在打着灯笼找灯笼吗?还好宁韫没被人定了去。 梅翰林回内宅跟夫人相商。 夫人笑道:“我跟堂姐早就商量过了,只是看韫儿大比在即,不想就此议亲,分了他的心神,才耽搁下来了。” 梅翰林道:“我说呢,我看那宁韫似乎对若雪有意,小儿女嘛,这样更好。” 夫人笑道:“你还不知道呢,上元节若雪出去看花灯,可是被韫儿给送回来的呢,想必两人都有意。我看他们也相配,我和堂姐悄悄合过八字了,甚是相配……” 梅翰林瞪了妻子一眼:“还没一撇呢,就合八字,传出去不怕人笑话。” “那有什么?堂姐又不是外人。再说,谁知道?” …… 过几日,梅翰林使人唤宁韫过来,闲谈之际,流露出许配女儿的意思。 宁韫自然应下,并承诺好好对待表妹。他想起莫名其妙出现在袖子里的帕子,暗想:莫非这就是天意? 眼看着宁韫和梅若雪脚上已有红线丝丝缠绕,十一甚是开心。只要不出意外,这任务就要完成了,到时候,小时空和主时空一融合,他们就要离开这儿了。 顾清风却凉凉地道:“哪有这么容易?” 作者有话要说:  表兄妹 ☆、糟糠之妻半含酸【完】 十一真想大骂一声,顾清风你个乌鸦嘴,好的不灵坏的灵。 高耀祖仍然同原本命定的那样,留在了京城。他派人回老家接自己的妻子母亲,欢喜雀跃。他很想告诉母亲,儿子已经是进士啦,是可以做官的人了。 叶明珠匆匆忙忙将铺子转给父亲,拜别父母,带着满满的期盼与憧憬,陪着婆婆去京城。 此时的魏氏与叶明珠的关系已经很融洽了。可是时来运转,魏氏却想给儿子纳小妾了。她虽然也待见儿媳,但和儿子比起来,媳妇儿总是要倒退一射之地的。 说来也怪,世间女子都不愿自己丈夫纳妾,却热衷于给儿子讨小老婆,美名曰传宗接代。 魏氏原本在儿媳妇儿面前时有些直不起腰板的,如今儿子中了进士,她的底气瞬间就足了,开始拿捏起儿媳的错处来了。她挑的第一个错误,便是善妒。 叶明珠为了表示孝道,也为了不让丈夫分心,所以让稍微有几分姿色的丫鬟都去伺候魏氏了。因此,魏氏便说她不愿给丈夫房间添人。 -- 第89页 按说,这也怨不得叶明珠,她嫁给高耀祖不足三个月,高耀祖便进京赶考了。算起来,他们还算是新婚夫妇,婆婆便想往房间塞人,这手也委实伸的长了些。 叶明珠对婆婆要求纳妾的暗示置之不理,装作没有听懂。 魏氏认为自己权威收到了挑战,在来京途中,不顾叶明珠的反对,买了个丫鬟。 叶明珠见那丫鬟不过十三四岁,模样标致,还能不明白婆婆的意图?她很委屈,她连聘礼都不要,带着嫁妆嫁给丈夫,一心一意待他们,换来的就是这样的结果? 叶明珠病了,远离家乡,一路奔波,心力交瘁的她病倒在马车上。 魏氏见到儿媳妇病倒,也慌了手脚。她本就没什么见识,也不曾出过远门,叶明珠昏迷不醒,魏氏没了主心骨,惊慌失措。 最终还是叶明珠陪嫁的老仆人做主,将叶明珠带到附近的镇上,先找大夫看病。 魏氏急得直掉泪,说到底她也不过是个普通的妇人。 这小镇上的大夫医术不佳,叶明珠喝了药后,浑身发热,病情更严重了。 魏氏陷入了巨大的恐慌中。她和儿媳妇儿一同上京,若是儿媳妇儿没了,她该如何跟儿子交代?还有亲家呢!叶家在青州也算是有钱人家,若是叶家让他们退还嫁妆,他们可如何是好? 魏氏愁绪如麻,最终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她做了一个梦,梦到一个老神仙说,她本来应该年前就死去的,是她儿媳叶明珠孝顺,感动了上天,她才活了下来。但是现在上天要把叶明珠给收走啦。 魏氏不解,慌忙问老神仙:“老神仙不是说我儿媳妇儿孝顺吗?怎么还要收走?” 严肃正经的老神仙一捋胡子,答道:“那是因为这个叶氏,前世是修行的好,这辈子应该是个全人。少时父母疼爱,是家中独女;婚后丈夫独宠,一生无媵妾之忧;晚年有子孙绕膝,还能得个诰命身份。既然,你们家要纳妾,那么你儿媳妇儿只能再去户更好的人家了。” “原来如此,老婆子知道了。”魏氏想了想,颤巍巍地问:“那若是没了叶氏,我家耀祖再娶一房好的呢?” 那老神仙的神情非常奇怪,胡须一抖一抖的:“你的儿子这辈子最大的运气就是娶了叶氏。如果离开了叶氏,他会事事不顺,最好的后果就是你们还会青州老家卖豆腐!” “还回去卖豆腐?”魏氏过了半年的舒坦日子,不想再回到原地。她现在吃喝都好,有人伺候,听到老神仙这样说,吓得脸都白了,“最好的后果,那最坏的呢?” “最坏的?最坏的就是抄家灭门,诛灭九族啊。”老神仙掐着手指算了一算,“但凡叶氏受一点委屈,你们老高家可就惨喽。” “是是是,老婆子不敢让叶氏受委屈。”魏氏,忙道,“老婆子拿她当亲闺女待。” “去吧。”老神仙在魏氏头顶点了一下,便消失不见了。 魏氏醒过来时,叶明珠身上的烧已经退了。魏氏又惊又喜,忙让人摆好香案,跪拜上天。她对梦中的一切深信不疑,自此再不提给儿子纳妾之事。她说着要把叶明珠当亲生女儿看待,但实际上,与当菩萨供着也差不多了。 叶明珠不明所以,这样的变化令她受宠若惊。她对待魏氏更加恭敬了,见婆婆不再提纳妾之事,她心中偷乐自然也不会上赶着给自己找不愉快。 十一很得意地问顾清风:“我这一招算不算很厉害?” 顾清风笑了笑:“勉强算吧,纳妾这种事情又不是魏氏做得了主的,还要看高耀祖。” 十一摇摇头,自信满满:“你不知道,高耀祖这人不会主动纳妾或是另娶的。他很爱惜他的羽毛。不信,你看命谱,你就知道。不管他是否喜欢他的妻子,他都不会休妻另娶。” 顾清风不置可否,他对高耀祖一点都不了解。 虽然途中出了些小波折,但是魏氏婆媳还是顺利地到达了京城。一家团聚,有说不尽的贴心话,道不完的家常。 高耀祖看出来他不在家这许多日子,妻子和母亲更加和睦了。他对妻子笑笑,觉得妻子做的不错。 魏氏也不知出于什么心理,晚间用饭时,让新买的丫鬟前来伺候。 然而,高耀祖连看都不看那丫鬟一眼,一个劲儿地给母亲布菜,问母亲身体如何,在家可好之类的。 魏氏有些得意,又有些悻悻,罢罢罢,儿孙自有儿孙福,他们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小别胜新婚,何况本就在新婚内,夫妻夜间私话。叶明珠主动提出,自己将老家的铺子全给盘掉了,还带着歉意道:“相公若是不喜欢,那就在京城盘个铺子,请人帮忙打理,我还是在家学习一下女红针黹才是。” 见妻子不再抛头露面经商,高耀祖欢喜还来不及,又怎会怪罪?他矜持地点点头:“嗯,这种事,交给叶叔打理就好。倒是你的字,练的如何?” 叶明珠嗤嗤地笑:“明日给相公看了,不就知道了?” …… 高家在京城定居下来,还要帮高耀祖疏通请客,到处都要用钱。叶明珠用起自己的嫁妆毫不吝啬,全力支持。 魏氏看在眼里,觉得果真如老神仙所说,这儿媳妇儿是家里的福星。还在和叶明珠议亲的时候,魏氏得病,就是叶家出的钱;后来高耀祖读书访友进京赶考所有支出,都是叶家所出。仔细想想,好像一直都是叶明珠在贴钱。虽然说,叶明珠嫁到高家,就该为高家打算,但魏氏还是有些心虚。她想,她要待叶明珠更好一些。 -- 第90页 高耀祖的补缺下来了,是在京城,多亏了他的恩师梅翰林。高耀祖算是在京城扎了根。 梅翰林听说高耀祖的妻子是个商户女,有些替他不值。但当他听说叶氏是在高耀祖一贫如洗的情况下嫁给他时,点了点头,说道:“那倒不错。”少许,他又叮嘱高耀祖:“古人云,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你可要好好善待叶氏。” 高耀祖点头称是。 如今叶明珠的字渐渐有了风骨,绣花也似模似样了。她人聪慧,又肯下功夫学,一心想变得更好。 以高耀祖挑剔的眼光看来,妻子虽不能完全令他满意,但大致上也不错了,比那些虽为闺秀,却将才情与容貌传得人尽皆知的女子强多了。 ——其实,梅若雪的闺名,外人并不知晓,除了亲戚,也无人知道她能吟诗作赋。高耀祖对她的误会极深。 梅若雪终是嫁给了宁韫。两人少时相识,即便是没有男女之情,也有兄妹之爱,共同生活下去也非难事。 洞房花烛夜,宁韫掏出那块手帕,笑道:“可知是天定的缘分了。” 梅若雪笑而不语,表哥也是人中龙凤,极善诗词。婚后,夫妻恩爱,诗词相和,琴瑟和鸣。他们之间有不少闺房逸事被多嘴的下人传到外边,一时成为佳话。 宁韫说,他小时候怎么也没想过,有一天,表妹会变成妻子。 高耀祖终究是被妻子的深情打动,而且因为叶明珠的努力迎合,他越发觉得她像自己理想中妻子的样子。他想,就这么一辈子,挺好。 所有人的命运都走上了正轨,小时空和主时空也在慢慢相融。 十一和顾清风也快要离开了。她在临走前,又见了叶明珠一面。 叶明珠看到她也不吃惊,淡淡地问:“你来啦?” 十一点点头,仔细打量着叶明珠。在她看来,人还是那个人,却和第一次见面时,有了很大不同。 叶明珠原本生机勃勃顾盼神飞的眼睛如今平静温婉,柔情似水。也不是不美,只是再也没有了当时的那种摄人心魄的生气。 十一叹了口气,她知道,叶明珠到底是为了一个男人,变成了另外一个自己。 现在的叶明珠会做简单的小诗,会写清丽的字,还能绣出美丽的图案。叶明珠还是叶明珠,却不再是当初的那个她。她举止娴雅,走路婷婷袅袅;她放下了账簿,拿起了诗书。她曾经说过:“他喜欢什么样,我就变成什么样。” 看来,她真的做到了。 明明她后半生会夫妻和睦,琴瑟和鸣,本该替她开心的,但是十一还是为她难过。 作者有话要说:  一直很纳闷,为什么古代那么多女的热衷于给儿子纳妾。 叶明珠,终究是为了一个男人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雌雄不辨缘成怨【一】 在去下一个小时空前,十一对顾清风建议:“你能换上女装吗?” 面对这样无礼的要求,顾清风想也不想便拒绝了:“我是男的。” 十一点头,不再说话,心里却说道:“到时候你可别后悔。” 十一和顾清风是在巳时左右出现在小时空的大街上的。大街上空无一人,安静中透着诡异。 他们索性便不再隐身,慢悠悠地在街上走着。 顾清风想问一下十一情况,还未开口,便见到迎面跑过来十几个家丁,个个手持木棒,跑的飞快。 “这是怎么了?”顾清风不解,“要打架吗?” 十一用同情的目光看着顾清风,低声道:“你惨了。” 话音未落,那群家丁一涌而上,将顾清风围在中间,推推搡搡。有几个甚至不知从何处拿来绳索,要来绑他。 顾清风摸不着头脑,也不敢出手伤人,连声问道:“你们干吗捉我?” 无人理会。 十一早从人群里挤了出来,看到顾清风被五花大绑,不厚道地笑了起来。 顾清风狠狠地瞪了她一眼,奈何细长的眼睛风情有余,恐吓不足。十一冲他做了个鬼脸,叫你不隐身,叫你不女装! 为首的家丁叫道:“兄弟们,把这个小白脸儿带回去领赏。这次咱们家少爷一定能赢。” 顾清风脸色发黑,小白脸儿吗? 十一这才出来阻拦:“几位家丁大哥,你们认错人了。他是女的,他是女扮男装的。”她又对顾清风使眼色:“快,变女装。” 顾清风感到莫名其妙,以眼神示意:“为什么?” 不愿跟他多解释,十一直接往他身上丢了一个障眼法。她很诚恳地对家丁说道:“真的,这是我妹妹,他真的是女扮男装的,你们也知道,两个姑娘家外出不容易。我们也是无奈,才……” “女的?”为首的家丁满脸怒色,“你骗大爷呢?是男是女你大爷我分不清?小丫头闪一边去,我们少爷只抓兔爷,不抓小妞儿。”他一把推开十一,顺手在顾清风脸上摸了一把,他有些迟疑了:“真是女的?女的长这么高?” 十一点头,异常诚恳:“是女的,你看他弯弯的柳叶眉,弯弯的柳叶眼,你看他光滑的皮肤,你看他还扎耳孔了呢……是女的,我亲妹妹,你看我们长得多像。大哥,不,大爷,你们要找什么兔爷,我们又不是属兔的,还是不要抓我们吧?” 她叽叽咕咕说个不停,若不是声音清脆悦耳,为首的家丁早把她扔到一边了。他盯着顾清风的耳垂瞧了瞧,元宝状的耳朵倒是挺好看,仔细一看,还真有耳洞。他的目光在顾清风身体各处逡巡,他也有些拿不准了:“真是女的?” -- 第91页 十一点头不迭:“是的是的。” 后面的家丁有的叫道:“是男是女扒了裤子看看不就行了?” 话音未落,便是一阵大笑。 顾清风轻轻松松解了束缚,在十一身后站定,悄声道:“你给我等着。” 十一不理会他,仍然对家丁说道:“真的,他是我妹妹……”她自己也撑不住,笑了起来。 顾清风挣脱束缚,家丁们大惊失色,有好几个都纷纷后退。 他们之前曾经捉过一个清俊少年,可惜那个少年是个练家子,把他们一个个打的鼻青脸肿面目全非。现在又看到一个轻松解开束缚的,都惴惴不安。 十一拉着顾清风袖子,低声讨好:“你就让他们再捉一会儿嘛!好不好,就一会儿。” 顾清风捉住她手腕,在他常咬的地方摩.挲,他凑到她耳边:“你是不是真的闲得发慌了?” 十一身子一激灵,连忙摇头:“不是。” 若按顾清风的行事作风,这样当街捉他,且还称他为小白脸儿的,他必然要狠狠教训这群人一番了。然而十一紧紧地拉着他的袖子,以传音术说道:“这群人很重要,你得拖着他们,不能让他们去下一道街,只要一刻钟就好。” 顾清风心下明白,是为了红线的事情了。他虽然心里有气,但还是如她所愿。 那为首的家丁拿着棍棒的手微微发抖,带着脸上的肥肉也在颤抖着。他边后退边道:“少侠,呃,不,女侠,女侠你大人大量,饶过我们这群有眼无珠的畜生!” “对对对,我们有眼无珠,女侠你饶了我们,女大王,饶了我们……”别的家丁也纷纷附和,一时之间,哀求声响彻整条街。 顾清风的脸色却异常难看:“女侠?女大王?” 十一掩了口笑,想象了一下,顾清风穿女装应该要比男装好看吧。 家丁很快意识到对方对自己所给的称呼不满意。他绞尽脑汁地想出几个比较不错的来:“这位小姐,我不知道您是大家小姐,我以为您是……” 十一在一旁强忍着笑意,若不是顾忌到顾清风愈来愈黑的脸,她肯定会笑出声的。 然而顾清风还是察觉到了她的好心情,扔给她一记眼刀子,以及一个“你死定了”的表情。 十一瞬间转换出严肃端庄的模样,规规矩矩地站立着,面无表情。 顾清风也不想再跟这些凡人计较,他双手负后,随口问道:“你们是哪家的下人,你们家少爷是哪位?” ——十一还没给他讲命谱,不过,他猜测,这位少爷应该很重要。 家丁脑袋摇得似拨浪鼓,口中直道:“不是哪位,不是哪位……” 顾清风问了几次,都问不出个所以然来,估摸着一刻钟的时候也差不多了,便冲十一点了点头,想要离开。 十一却拽着他袖子,满脸祈求之色:“再等一会儿,就一会儿。” 顾清风从来没有说过的是,他受不了十一凝视他的眼神。她明明是很没心没肺的,但是看人的时候,却偏偏会让人无端觉得,你就在她心里。 尽管不大情愿,但顾清风几乎从不拒绝她的要求。这次也不例外,他点了点头:“只等一会儿。” 十一喜笑颜开:“我就知道你最听话啦。” 没过多久,街角走过来一个风尘仆仆的少年。他看到十来个奇奇怪怪的人站在一起,有些诧异,但还是向前走去。 家丁们看了路过的少年一眼,相互递了个眼色,却一动不动。 十一见他们并无行动,急了,忙道:“你们赶紧去抓那个人啊,那不是你们要找的小白脸儿吗?” 家丁们统统摆手:“不不不,我们不抓……” “不是,我没有不让你们抓他。快去抓呀,再不抓一会儿就走了。” 为首的家丁嘿嘿笑:“我们改好了,不抓了。” 不用十一给顾清风使眼色,他便明白过来,他们之所以站在这里陪着这群家丁耗时间,就是为了这个经过的姑娘。——是的,这才是真正的女扮男装的姑娘。尽管她的扮相妩媚与英气并存,但顾清风从她身上的气息,就能感觉出来,那是一个姑娘。 顾清风一手拎起为首的家丁,指着那个姑娘道:“你还不听你家少爷的命令,去把那个姑,那个白脸儿给抓过来?” 这家丁少说也有一百五十多斤,被顾清风一只手给提了起来,他不禁庆幸,还好方才没真的扒了这女侠的裤子来验身。“我们不抓了!我们……” 顾清风没了耐心,将他扔下来:“要你抓你就抓,废话那么多做什么!” 家丁们这才知道眼前这女侠是真心要他们抓人的,一哄而上,向路过的姑娘追了过去。 顾清风看看自己的手,怪不得十一喜欢将他扔出来。手这么一提,一松的感觉,别说还真不错。 那个路过的姑娘被家丁们捉住,惊魂未定,满面泪痕,却一言不发。 家丁带着讨好的笑意,来顾清风身边邀功:“女侠,我们把这个小白脸儿给捉来了,您慢慢享用。” 顾清风眼前一黑,好容易才恢复正常:“你们带他回去交差吧。”他不再理会家丁们,抓起十一的手臂就走。 走出这道街的时候,他们直接隐了身。顾清风周身直冒黑气,他一把将十一提溜起来:“说,怎么回事?” -- 第92页 ——顾清风现下心情已平复了许多,否则,他想,他会二话不说咬上去。事实上,他已经很久没咬过她了。 十一仔细瞧着,发现顾清风并没有真的动怒。她才胆子大了起来:“我有给你说,要你女装或隐身的啊,是你不听的。其实,你要是长得丑些的话,也不会被抓的。还是你长得太漂亮了。” 顾清风的脸更黑了:“我好像好久没咬过你了。” “好好,我说我说……”十一慌忙收起了笑意,认真回答他的问题,“我那样是想让你拖延时间。在这个小时空里,我牵错的那个男的,就是那个少爷,他,他好男风。” “好男风?什么意思?”顾清风不解,“就是喜欢在街头抓男的?” 十一嘿嘿笑,也不晓得如何跟顾清风解释,她想了一下措辞,才道,“他叫袁矩,是长公主的小儿子,十足的纨绔,好男风,所以年过二十,仍未娶妻……” 顾清风打断:“我只问你什么是好男风。”他心里隐隐有了些猜测,却不大肯定。 十一无奈,只得硬着头皮答道:“就是喜欢男的喽。”她不敢看顾清风此刻的神情,继续说道:“他们抓你就是因为他们家少爷喜欢男的。这里是长公主的封地,袁矩和此间首富冯闲打赌,看谁能在天黑之前得到更漂亮的小郎君……”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故事,我怕你们骂我,遁走。 ☆、雌雄不辨缘成怨【二】 十一看着顾清风脸色不对,干脆将命谱原原本本告诉了他。 在原来的命谱里,长公主的幼子袁矩喜爱男风,整天花天酒地,是个十足的纨绔。虽然长公主已逝,但他的皇帝舅舅对他很是纵容,使他养成了无法无天的性子。 袁矩最大的爱好便是强抢民男,为此他特意养了一群人,专门为他抢人。——就是十一和顾清风遇到的那一群了。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袁矩的朋友们德行也好不到哪里去。他最好的朋友是首富冯闲,冯闲跟他还不一样,冯闲男女通吃,家中蓄养大量小妾娈童。两人只要聚在一起,就会比较一番谁的新娈童更加美貌招人疼。 这次,袁矩的人在这里抓貌美男子便是为此了。 不要以为袁矩这样的人脚上就没红线,事实上,他脚上拴过好几根。当然,前几根都断了。他酷爱男风是出了名的,很少有人愿意把自己姑娘往火坑推。但是他的母亲毕竟是长公主,他父亲在世时,也是封了侯的,余威犹烈。他议过几次亲,但由于种种原因,都没有成功。 最后牢牢拴在他脚上的那根红线另一头牵的便是今天路过的女扮男装的姑娘白长安。白长安是江南人士,父母双亡,来此地投奔亲戚。可惜亲戚举家外迁,投亲不成被袁矩的人给抓了去。 白长安独自一人在外奔波,便留了个心眼儿,男装出行。她怎会想到男装给会为她以后埋下祸患? 袁矩的下人们不问青红皂白将她抓了回去,她在袁矩与冯闲的娈童比美大赛中取得了胜利。 她不明所以,懵懵懂懂,跟袁矩解释她是女子。袁矩极度厌恶女子,但是冯闲却来讨要白长安。袁矩和冯闲一向爱攀比,死活不让,纵然是女子,也不出让。 白长安被困在袁家,久而久之,袁矩竟渐渐对白长安动了心,几番纠缠曲折,最终走到了一起。袁矩最终遣散男宠,娶白长安为妻,再不招惹男子。 ——这是原本的命谱。 牵错之后就不是这样了,牵错以后,白长安和袁矩无甚纠葛。白长安从这里经过时,袁矩的人已经离开,她没有被袁矩抓到。投亲不成身无分文的她阴差阳错被冯闲的人带了回去,不久被凌虐至死。而袁矩依然讨厌女子,至死不变。 顾清风听得有点头疼,他的师父虽然给他讲过很多凡间事物,他自己如今也多次在凡间行走,偏爱男风还是第一次听说。他觉得他有些理解不了,需要好好缓缓。 十一无限同情地望着他:“这下你知道我为什么非要你隐身或是换女装了吧?你的容貌不算太差,都是会被抓走的。” 顾清风有种看到蛇羹的感觉,胃里翻涌得厉害。他往嘴里塞了个果子,过了好一会儿才渐渐平静下来,可他的脸色依然苍白。 “你没事吧?”十一有些害怕,“对不起啊,我该早跟你说的,我玩笑开大了。”她直接抓起顾清风的手腕,输送仙力。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一旦看到顾清风脸色发白,她就隐隐感到不安,总觉得需要为他做点什么。 顾清风摆了摆手:“无碍。”他皱着眉想了一会儿,才道:“所以说,你要让白长安被袁矩抓走?” “是啊,这样一来,虽然她暂时受点苦,但最后还能好好的。牵错以后,其实是漏牵啦,那样的话,白长安会死得很惨。冯闲这个人,死后是会下地狱的。不能让白长安跟他有一丝牵扯。”十一又斜眼看看顾清风,笑道,“其实,我也没想到,袁矩的人会捉走你。毕竟,你长得,长得……” 她想说:“你长得细眉细眼的,不大好看”时,精准地捕捉到了他眼中的威胁,忙改口道:“你长得这么好看,我怕袁矩会被你比下去。” 顾清风的脸黑了,这样的评价,他委实开心不起来。 十一拉着顾清风来到袁矩家中。曾经的长公主府现在看起来依然华丽,但是看着给人一种很怪异的感觉。 -- 第93页 顾清风指着白墙上的的涂鸦,问:“袁矩做的?” 十一极其沉痛地点了点头:“是的,他们家的每一面墙上都留下了他的墨宝。” 顾清风更加嫌弃了:“这样的人脚上竟也有红线?” 十一认为顾清风的理解能力有偏差,便好意解释:“这个无论是好人还是坏人,只要他有姻缘,脚上都会有红线。而且,这个袁矩本质上并不坏。你不能因为人家断袖就瞧不起他,说他是坏人。况且,袁矩还不是生来就断袖的。据命谱上讲,他幼时无意间见过他母亲与人苟合,还有,还有,也有不少丫鬟看他父母感情不好,趁机爬上他父亲的床……反正,就是这样了。他就认为天下的女子都不是好人,他就厌恶女子了。但是他为什么喜爱男宠我就不明白了,莫不是为了与冯闲比较?” 顾清风对袁矩的心路经历毫无兴趣:“这家子可真够乱的。” 十一点头:“是是是,你说的是,的确够乱的。”她舒了口气,顾清风是越来越好脾气了,被她赚到这种地方来了,也不过是只生了一会儿闷气。 她侧眼看看顾清风,唉,真不知道随她这样东奔西跑,他还能不能像原本的命运那样修成正果?或许是她的错觉吧,她总觉得顾清风的修为不若她想象中的好。莫非真的是妖界整体水平较低? 十一掐指一算,拉着顾清风穿过袁府的房屋,径直奔向花园。——话说这花园真是感情萌发频率最高的地方。她想,她若是哪一天凡心动了,就待在人间大户人家的花园,肯定能逮着个如意郎君。 袁矩正在呼喝着命令下人将花园腾出一大片空地来。如果忽略他酒色过重导致的眼窝深陷目光浑浊,他的皮相还是很不错的。他的眉斜飞入鬓,凤目高挑,鼻梁高耸,唇红齿白。他穿了一身绣着大红色牡丹花的绸衫,穿在他身上,虽然艳俗,但不可否认很好看。 十一看直了眼,一个劲儿地扯顾清风的袖子:“你看,牡丹花,牡丹花……” 顾清风实在看不得她这个样子,凉凉地说了一句:“真丑。” 十一的好心情瞬间就没有了。再看看在袁矩的指挥下花园里许多被连根拔起的姐妹,她更是心疼的眼泪汪汪。虽然这些花灵识未开,但终究是她的同类。她悄悄施个障眼法,将那些还活着的花草偷偷移走,打算移植到别的地方。 顾清风有心帮她,可是见她完全没有要他帮忙的意思,他也就不出手了。这点小事,她自己做得来。 不远处的凉亭里,大腹便便油光满面的冯闲正悠闲地喝着茶,他身边跪着两个貌美的小厮,给他捶腿捏脚。他神情惬意,时不时地看上袁矩一眼,问道:“小侯爷,这什么时候开始啊?” 两个人说好了要比赛的,评委都来了,场地还没清理好。袁矩心中有气,却兀自倔强:“急什么?莫不是找不来好货,怕了?” 冯闲脸色微变,他派出的人今天的确无收获,只好从自己家里挑了一个袁矩不曾见过的来凑数。 终于清理好了花园,无人去理会那些被连根拔起的花草。大家都伸长了脖子等着看着两人的小倌儿。 白长安和一个美貌少年一道被迫跪在地上,嘴也被堵上。她犹摸不着头脑,不明白自己为何会被带到这里来。 围在一旁品评的也是城里的颇好此道的名流,几个人对着白长安和那个少年品头论足指点了好一番。大多数认为那少年美则美矣,却不够媚;不若白长安妩媚与英气并存,眼波如水,顾盼生辉,狼狈得招人怜惜。 所以这次是袁矩胜出,袁矩甚是得意,哈哈大笑,对那些抓人回来的家丁道:“自己去账房领赏。”他又对冯闲说道:“冯兄弟,我早说了你不如我,本事不如我,运气也不如我。” 冯闲情知自己带来的这个少年是来凑数的,不是按照事先说好临时抓的,也有些心虚,少见的没反驳袁矩。 一直跟自己争锋相对的人这次甘拜下风,袁矩更得意了,在白长安脑袋了拍了一下:“不错,挺给爷挣面子,今晚就是你了!” 有人问袁矩可否割爱,袁矩直接给了那人一脚,骂道:“爷的人你也敢抢!摸摸脖子上长了几颗脑袋!” 那人哈哈笑:“就这一颗,小侯爷大方些呗,等您玩儿剩下了,再转送呗。”他说着话在白长安脸上摸了一把,叹道:“这滑不溜丢的,果真是个妙人。小侯爷好福气,小侯爷好运气。” 都知道袁矩这个人好男色,脾气怪,但是很少真正动怒,为人也大方。 众人都哈哈大笑。 当即不少人说道:“小侯爷哪天玩厌倦了,借我们玩玩儿,妙人要大家伙一起享用才好啊。” 白长安嘴巴被堵着,但旁边发生的一切,她还是听出了个大概。这群人拿她当做小倌,还用这般淫邪的目光看她,她羞愤欲死。 作者有话要说:  我会说我很不舍得你们吗? ☆、雌雄不辨缘成怨【三】 如果不是身子被束缚着不得自由,白长安定然会撞墙自尽。她一个清清白白的女儿家,竟被一群男子这般羞辱。可惜她现在除了发出呜呜呜的声音,什么事情都做不了。 在一旁看着的十一咬牙切齿,低声道:“我一定要给他们个教训。你等着,我要让他们天天都做噩梦!” -- 第94页 其实,她也想真的给这些人教训,但她知道必须按规矩来,人间有法,天界有道。她不可能越过人间律法去制裁这些人。所以,她能做的只是小小惩治一番。 刚听到她说要给这些人教训时,顾清风还吓了一跳。因为她曾说过,这些小时空的人的命运不能随意干涉,待听完她的话,他笑了起来,原来所谓的教训不过是让他们做噩梦。 围观的众人终于四散开去,偌大的袁府花园一时显得冷清起来。袁矩逆光而站,竟给人一种寂寥的错觉。 想到袁矩从小被父母忽略,母亲面首众多,父亲小妾也不少,这样的环境下长大的他长成这个样子,也怪可怜的。 十一叹道:“说到底,这个袁矩也是一个可怜人。要不是他有那样的爹爹娘亲,如何能养成现在这个德行?是不是?” 顾清风可不认为一个人的好坏跟他父母有多大的关系,但他近来已经习惯了不去反驳她,所以沉默了。 袁矩亲自替白长安解开绳索,拿掉堵口的帕子,拍着她的肩膀,笑道:“你也看到了,是你帮我赢了他们,说吧,你想要什么?” 白长安战战兢兢,一边抹泪一边说道:“我要回家。”她想起方才的一切就小腿发软。她告诉自己:长安,你不要怕,你不要怕…… 袁矩笑得很和善:“这可不行,你也听到了,你是我的。这儿就是你的家,你要往哪里去?” “你,你……”她打算绕过袁矩离开,却被他一把抓住了手臂。 袁矩眉峰挑起,面带薄怒:“怎么?爷说过让你走了吗?就算你要离开,也得经过爷的同意!” 白长安一把打落他的手,义正辞严:“你们还有没有王法?青天白日,强抢民女!你们就不怕我去告状吗?” 此时的她尽管内心被恐惧包裹,但仍然努力做出一副镇定的模样来。 袁矩哈哈大笑:“什么强抢民女?爷这是强抢民男!爷也不算强抢,说吧,你要多少银子?你开个价,爷出得起!” 这话一点不假,袁矩此人,身份显赫,性子古怪。他有两大爱好,其一是爱当街强抢民男;其二则是爱敲诈勒索有钱人。即便是他的皇帝舅舅也拿他没办法。——当然,他如此行径与皇帝的刻意纵容不无关系。 冯闲虽然号称是首富,但是跟袁矩一比,确实相差甚远。 人有时候很奇怪,与别人交谈时,总会注意对方的最后一句话,而忽略了前面。 白长安当即说道:“你无耻下流!” 她再次企图越过袁矩,这次却直接被袁矩拽着衣领给扯了回来。 下人们在一旁嘻嘻哈哈地看热闹,有的还出言劝道:“嗐,别那么不识抬举,跟着咱们爷吃香的喝辣的……” 袁矩凌厉的目光扫过众人,面上却是玩世不恭的笑容:“一边儿去,都退下,让爷自己来。爷就不信了,还降不了她!” 众人哈哈大笑,却都依言退下。 白长安星目含泪,狠狠一巴掌打在袁矩的脸上,拔腿就跑。 这里太可怕了,如果不是手掌还有微微的疼意,她会以为她还在梦中。她本来好端端的在街上行走,却被一群凶神恶煞的家丁抓到这里。她甚至连他们是谁都不知道! 袁矩呆住了,他长这么大,还真没人打过他。他当即跳了起来,狠狠一巴掌就往白长安脸上掴去,口里还委屈地说道:“你居然敢打我!连我舅舅都没打过我!” 白长安被他一记耳光打的唇角出血,半边脸都是木木的疼。她也豁出去了,冷笑道:“你强抢民女,为何打不得?” “强抢民女?”袁矩有点呆愣,“爷强抢谁了呀!你不是男的吗?还在这儿跟爷装女的!” 白长安为了行走方便,特地化了妆,她加粗了眉,抹黑了脸。然而,这样一来,却更显得英姿飒爽,雌雄莫辩。 自己女扮男装是一回事,被人直接说成是男人是另外一回事。白长安也算是听出来了,眼前这个人要抓的是男人,不是女人。她松了口气,说道:“我是女的,我是女扮男装的。” 袁矩已经从家丁那里知道了他们遇上了一个女扮男装功夫高明的女侠。——这个女侠就是顾清风了。——当白长安也说自己女扮男装时,袁矩就不大相信了,天下哪有这么多女扮男装的,还都被他袁矩给碰上了。 他上下打量着白长安,看得她心下不安,稍稍后退。 袁矩一把扯掉了她束发的玉簪,长发如瀑,倾洒在背上,平添了几分柔弱。袁矩哼了一声:“你也别这样,就跟爷欺负你似的。既然你说你是女的,那爷就找人给你验个身。要真是女的,就给爷滚蛋!爷府里不收女人。” 白长安乍一听到不收女的,心里暗喜,但很快又意识到不对:“验身?没有女的?你可以找大夫给我把脉,是男是女一看便知。” 她表情变化得很快,袁矩偏不如她意:“爷府里的大夫忙得很,你直接衣服一脱,是男是女还看不出来?” 十一在一旁看着,目瞪口呆,尽管原本命谱上也有这么一出,但她还是讶异非常。她看向顾清风:“如果,你是白长安,你们这样的相遇,你会嫁给他吗?” ——她问这话时并无恶意,她只是单纯地想知道顾清风的看法,因为她是绝对不会像原本的白长安那样最后还同意和袁矩在一起。她随口这么一问,却忽略了顾清风是男的这个事实。 -- 第95页 顾清风的脸当即就绿了,拿他当做女人?短时间内,他不打算再理她了。 十一没得到答案,继续问道:“问你话呢?你会怎样?” 顾清风闭目养神,自动屏蔽她的话。 十一问了好几次,他都不理会,她也有些生气了,不理就不理。 白长安直接跳将起来,一个耳光打在袁矩另一边脸上,骂道:“你真够无耻的,当街抢人,还私设牢狱,我要去告你!” 袁矩觉得自己很委屈:“当街抢人也就罢了,那也不是爷亲自动手的。私设牢狱怎么说?爷还不知道爷居然还私设牢狱了!你还想告爷,哼,去哪里告?” 白长安已经打过他两巴掌,早把生死置之度外了。她父亲是个小吏,替贪官顶罪而死。她看尽亲戚白眼,一路颠簸来到这里,投亲不成,还被莫名其妙抓到此处。袁矩还委屈,她何尝不委屈?可眼下她没有去委屈掉泪的权利,只能把眼泪往肚子里藏。 “去哪里告?只要是衙门都可以告,若是衙门不理,我也可以去敲登闻鼓告御状。我就不信这天下没有人治得了你!” 袁矩嘿嘿一笑:“这话倒是说错了,这天下还真没人治得了爷。你以为告到舅舅那里,他就会如你所愿杀了爷?上次,爷烧了当今丞相家的房子,舅舅可曾说过爷半个不字?” 白长安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惊叫道:“你是恶棍袁矩!” 袁矩大名鼎鼎,响彻千里。哪怕是白长安家在偏远小县,也久闻他的大名。天下谁不知道皇帝陛下对他的宠爱远远超过众位皇子?小地方的百姓偶尔议论朝事,甚至有许多人认为袁矩是皇帝的私生子,不然,他为何对这恶棍如此纵容? 对于恶棍这个称呼,袁矩不大接受,他自认为不曾做过几件恶事。他所做的不过是偶尔烧几家大臣的房子,调戏几个模样不错的世家公子,心情好的时候,亲自带人在路边拦路抢人,但他抢来的这些美男,后来也都是自愿愿意跟随他啊,那些拼死不肯顺从的,他也都送回去了。——他的这些事情,连皇帝舅舅都不责怪,外人凭什么说他恶棍?他哪里恶了?没杀过人,只放过火,哪里称得上是恶棍了? 白长安知道他是袁矩之后,反倒不像初时那般恐惧了。她也听说过,这个袁矩是个断袖。她是女子,应该无碍。 袁矩连声问:“爷哪里恶棍了?谁说爷恶棍了?” 白长安连忙说道:“没有,小侯爷,您误会了,奴真的是女儿身。奴父母双亡,来投奔亲戚,不料亲戚全家搬迁……” 袁矩不耐烦听她讲身世,他一听到那个“奴”字,便觉得恶心,直接高喊一声:“人都死哪儿去了!给爷出来一个!” ——他选择性地忘记了是自己叫仆人们退下的事实。 白长安站立在那里,也不知道是否还要再说下去。 不多时,有几个下人一路小跑过来,谄笑着:“爷,您吩咐。” 袁矩挥挥手:“把她给我带下去,找个人验验是男是女。要是男的就留下,要是女的就直接轰出去,顺便找人把花园给爷洗了。爷这么好的花园,被女人给弄脏了,多不好!” 作者有话要说:  你们看到的是萌萌的存稿君,作者君要去衬托新娘子的美丽了。 ☆、雌雄不辨缘成怨【四】 家丁扫了白长安一眼,笑问:“是从外面找个老嬷嬷过来验验还是……” 袁矩自父母过世以后,府上再无女子。他打了个呵欠,懒洋洋地道:“哪有那么麻烦,女人都脏得很,老女人也不例外。自己看着办吧,这点小事儿都办不好,还要爷操心!” 家丁又看看白长安,拽着她就走。这种事也不是第一次做了,以前也有过帮爷验货的经验。他盯着白长安的胸口,摇了摇头:“爷,这不必验都是男的。” 白长安当即脸色爆红,低声道:“我不用验身,你们给我拿套女装,我穿上一看便知。对了,我的包袱呢,包袱里面有路引,那可以证明我是女的。” 十一在旁边看得直乐,他们就男女问题都能探讨这么久。不过说实在的,白长安乍一看去,的确分不出性别,而袁矩又见过太多妩媚的男人,一时分辨不出,也是有缘由的。 到底还是没去验身,白长安的包袱里面有太多物件可以证明她是女子。她洗净了脸,露出那张如出水芙蓉的脸,褪掉装饰的她旁人一看便知定是女子无疑了。 家丁有些遗憾,袁矩却一个劲儿嚷嚷着:“把她赶出去,赶出去……”太背了,本以为这次真的是个妙人,性子烈些也无所谓,谁知道竟然是个女人! 白长安长舒了口气,尽管被人扫地出门,心里有些不舒服,但是终究是没事了。她重新背起自己的包袱,跟着家丁往外走。 十一提起了精神,悄声对顾清风说道:“等着,冯闲快要来讨人了。” 按照原本的命谱,的确是这样。可是这毕竟是牵错后的小时空,白长安走出好远,都不见冯闲过来。 十一有些着急了,如果冯闲不来讨要白长安,袁矩怎么会留下她呢?当初袁矩非要留下她,可是为了不让冯闲得到啊。 顾清风看她焦急,低声说道:“要不,我去化作冯闲诳他一下?” 十一略一迟疑,点头:“也只能这样了,你可要扮的像一些啊。” -- 第96页 还好这是牵错以后的小时空,白长安跟冯闲纠缠颇多。顾清风正要出现,却见真正的冯闲摇摇摆摆走了过来。 十一暗暗心喜,有真的就用不到假的了。 冯闲迎面走来,白长安连忙避开。微风吹起她的散下来的秀发,露出她美丽的侧脸。冯闲呆了一呆,啧啧两声。他阅人无数,一眼 便看出眼前的是个女子,而且还是个美女。 袁矩看见他,没好气地问:“你去而复返,所为何事?” 冯闲笑笑:“本来没事,现在有事了。怎么,你如今也对女的感兴趣了?” 袁矩脸色发黑,冲白长安吆喝一声:“还不给爷早点滚蛋!真是晦气。”他又对着冯闲叹道:“本以为是个妙人,谁知道居然是女人!” 冯闲虽然私生活荒唐,但为人极其精明,他眼睛一转,很快猜出了个大概。当即躬身说道:“小侯爷,您若是没兴趣,将她让给我可好?我愿意用两个娈童来交换。这娘们儿可真是绝色了……” 白长安闻言脸色发白,一个劲儿地摇头,不由的加快了出去的脚步。 但家丁却拦住了她:“你急什么?没听见冯爷正跟我们爷说话呢。”他是袁矩身边得力的下人,自认为身份高贵些,说话也没个顾忌。他冲冯闲讨好地笑了笑。 方才袁矩已经明明白白要白长安离开,家丁这样分明是打他的脸。袁矩冷笑道:“我倒不知道你竟然还认识冯爷了!冯兄弟,这女的你不能带走!别人你随便挑。”他又指指说话的家丁:“哪怕是你把他带走,爷都没二话。” 家丁冷汗涔涔,方知自己说错了话,当即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哀求道:“爷,小的不敢了!” 袁矩虽是恶棍,但是勉强比冯闲强上一些。 这家丁长得胖乎乎黑黝黝,着实不是冯闲喜欢的类型。尽管袁矩大方相送,冯闲也没半分欢喜,冯闲还是对白长安比较感兴趣。他继续刚才的话题:“小侯爷,反正你也不好女色,何不就让给我呢?也算物尽其用。” 如果没有家丁那句话,或许袁矩会抹不开面子,同意相让。但是家丁一打岔,袁矩委实没了心情。他哼了一声:“爷刚才的话没听见吗?说不让就是不让!”他看了一眼还呆立在原地的白长安,更觉得她蠢笨,吼道:“怎么还不走?听不懂爷的话啊!” 白长安这才回过神来,快步跑走。 冯闲冲袁矩拱拱手:“小侯爷,那我就先走了。”他想的挺好,既然袁矩不要,那他再弄来就是他的了。他就知道袁矩这人大方,脾气古怪,明明都同意了,还要嘴上拒绝一下。 白长安前脚刚走,冯闲便追了上去。袁矩如何看不出冯闲的意图?本来他都打算不管这事儿了,可是一低头看见跪在地上偷眼看他的家丁。他心里一口气咽不下去,踹了家丁一脚,大步向他们追了过去。 袁矩不是爱多管闲事的人,他想起冯闲临走时得意的表情就来气,凭什么爷挨了两巴掌捉来的人要给你带走?爷又不欠你什么! 十一暗自欣喜,她以为还要再出点波折的,谁料这袁矩还挺上道。 袁矩到大门口时正看到冯闲的人推推搡搡要捉白长安。 白长安面如寒霜,目光凛冽,一副凛然不可侵犯之势。她可不愿才出龙潭,又入虎穴。 冯闲就喜欢烈性女子,他摸着下巴,指挥下人:“好好地,别吓着了我的美人!” 白长安看到袁矩出来,大声说道:“袁矩,你救救我!你答应我让我走的!”可能是袁矩并没有真正伤害过她。比起袁矩,她更害怕那个肥头大耳的冯闲。 冯闲看到袁矩笑了笑:“小侯爷,你不会连剩下的都不让兄弟捡吧?别那么小气,你不是一向大方吗?” 若他没说这句话,袁矩可能会不再干涉此事,因为他非常不喜欢白长安看到他时的表情。她认为女的应该是阴险的,是虚荣的,是淫荡的,而不是她方才那样凛然不屈的。听到白长安的求救时,他甚至下意识地就想离开这里。 直觉告诉他 ,他不能帮白长安。可是待他将目光转移到冯闲脸上,看到他势在必得的眼光时,袁矩动摇了。 冯闲还在说着:“小侯爷,你都把她给赶出来了,总能轮到我了吧?” 袁矩忽然莫名感到厌烦,只有他自己不要,也不能让别人追到门上来讨要。他长臂一圈,将白长安拉了过来:“谁给你说爷不要了!爷府里的事儿何时轮到你做主了?” 冯闲微怒:“小侯爷,您这可就不对了。您自己不近女色,这样的尤物也不允许兄弟要,是吧?” 袁矩冷笑:“爷乐意,怎么着?爷想做的事,天王老子也管不着,难不成你有意见?” 冯闲和袁矩平时也爱玩闹,但是被袁矩当面削面子的经历还是头一遭。他整了整衣衫,故作潇洒地道:“那行,您最好永远守着她。您总有腻的时候。” 袁矩也有怒意了,他同样整理一下仪表,回道:“这就不劳你操心了。” 冯闲努力做出气定神闲的样子来,带着下人们离开了。 白长安惊魂未定,还没想好怎么感谢袁矩,便被他一把推开,狼狈地摔倒在地上。她坐起身来,也不管他的神情多么嫌恶,认真地施了一礼。还好没被那个冯闲带走,不然的话,她想想都害怕。 -- 第97页 袁矩飞速往府里走去,边走边喊:“人都死哪儿去了?快给爷烧水!爷要沐浴!”太恶心了,他刚才居然搂了那个女的;更恶心的是,他过后才想起来她是个女人。他一定要好好清洗一番。 白长安捡起包袱,想快些离开这里,这里太可怕了。 这时,一个年老的仆人拦住了她:“姑娘,你要往哪里去?” 白长安一惊,连忙回答:“自然是要往家里去,我是再也不敢来这里了。” 老仆人摇了摇头:“姑娘,你只能待在袁府,除了袁府,你哪里都不能去。” “为什么?”白长安不解,“那个袁矩,不是要放我走了吗?” 老仆人叹道:“方才你也看到了,小侯爷为了你和冯少爷起了争执。冯少爷也不是好相与的,恐怕你只要离开袁府,就会被他抓回去。他出了名的暴虐无常,唉……” 白长安想象了一下,浑身发颤,她惊慌地问:“老伯,那我,那我……” “还能怎么样?依我看,你不如现在袁府住下。想必你也听说过,我们家小侯爷不近女色,只要你离他远远的,在袁府还是安全的。”老仆人略一沉吟,又道,“小侯爷小时候也是很好的,大了被人给带坏了。” 白长安突然对这个老仆生出许多好奇来。她听父亲说过,有许多的父母认为自家子女学坏的话都是别人教的。难道这个老伯是恶棍袁矩的长辈? 作者有话要说:  一定不会告诉你们,乃们看到的是萌萌的存稿君 终于明白我为什么会觉得顾清风和白长安名字很般配了,乃们一定想不到原因 ☆、雌雄不辨缘成怨【五】 尽管过程曲折了一些,但白长安还是如十一所愿住进了袁府。 顾清风看得直摇头:“袁矩不过是碰白长安一下,就恨不得把自己手给剁下来,他们之间能牵成红线吗?” 十一安慰他:“你不要想这么多啦,肯定会成功的。我们以前又不是没试过。那个北冥烟还是曲不凡杀父仇人之女呢,他们最后不也是好好的?” 话虽如此,她心里也不无担忧。从那次以后,白长安和袁矩根本就没再见过面,如何增进感情? 白长安的性子较为随意,随遇而安。她有个小吏出身的父亲,言传身教,她处世圆滑,很快赢得袁府下人的好感。 整个袁府只有袁矩一个主子,她要避开的也只有袁矩一个人。之前她投亲不成,食不果腹,如今倒是可以吃饱了。袁府的老管家给她分了间屋子,离袁矩的住所远远的。 白长安在府里住了一段时日以后才知道,袁矩在外是恶棍,但是对府里的人还是很好的。至少她就没听过府里有人说过他的坏话。 府里的下人提起袁矩,评价大都是说他是小孩儿脾气,长大就好了。白长安腹诽:都二十多岁了,还小孩子。 有时候,白长安觉得住在这里也挺好,真的是个养老的好场所,风景好,食宿好,周围的人也好相处。为了遵守袁府没有女人的规矩,她还特意要了男装,当然这也方便她在府中行走。 之前说过,白长安的男装扮相是极为成功的。她涂了面,加粗眉,换上男子衣衫,乍一看还真是翩翩美少年。化过妆后,有了底气,她才敢在府里走动。有一次,她甚至差点撞上袁矩,她连忙低头躲避。 袁矩当时行色匆匆,根本无暇顾及她。他已经忘掉府里还有这么一个人了。 一个刻意躲避,一个早已忘记,这要怎么才能把他们扯到一块去?尤其是袁矩最近迷上了一个小公子,几乎天天不在家,这可真令人发愁。 十一把命谱仔细翻了翻,眼看着耽搁不得,只好说道:“他们不相见,咱们就给他们创造机会见面。” 顾清风点头,早该这么做了。 袁矩最近很烦恼,他和他的好朋友冯闲因为一个女人闹了矛盾,大家已经好久没去喝酒了。他前几天在街上抢了一个长得不错的男人,那个男的宁死不从,他也不能真的杀那个男的,只好放了他。 就连平时很会说话的家丁近两天也不敢老在他面前出现了。袁矩感到很寂寞,这寂寞之情来得异常汹涌,他觉得他得抒发一番。 袁矩是个很合格的纨绔,除了诗书武功不行,各种玩乐他都精通,吹拉弹唱更是好友公认的个中高手。 月亮挂在枝头,把他的身影拉得长长的。袁矩忽然来了兴致,命下人将他的琴拿过来,爷想在月下抚琴。 试想一下,月色溶溶,星光点点,一个华服少年在月下抚琴长叹,这样的画面应该是很唯美的。然而,当下人听命把琴抱来的时候,场景却大不相同。 别人抚琴之前大多都会焚香沐浴,以正身心。袁矩自然不耐烦这些,直接上手。 或许是因为他久不弹琴生疏了,或许是因为他心情不好影响发挥……原因是多种的,结果却是一样的。当他弹出第一个音符时,站在他身边的下人腿就抖了一抖,颤声说道:“小侯爷,要不,您吹箫吧?小的可喜欢听您吹箫了。” 琴是君子乐器,谦和稳重志存高远,与袁矩的形象不大相符。但他偏偏最爱的就是琴,尽管他更擅长洞箫。但这个时候撤琴换箫不是承认自己不擅弹琴吗?天下间哪有他袁矩不擅长的事情? 袁矩瞥了下人一眼,弹得更欢快了。爷的琴艺不是尔等凡夫俗子欣赏得动的!他看了一眼呵欠连天的下人,大方地挥了挥手:“你退下吧,别打扰了爷的雅兴。” -- 第98页 下人喜不自胜,连忙离开。 白长安睡得正香时,被魔音入耳吵醒。她翻了个身,蒙着头继续睡。可这声音仿佛是故意要在她耳边响来响去。她翻来覆去好久都无法入睡。她也知道自己在这里不比在家,连寄人篱下都不如。可这大半夜的也太吵了! 猛地一掀被子,白长安直起身来,真的快要抓狂了。她随便披了件衣服,提拉着鞋子就走了出去。这还让不让人睡了! 白长安循着声音走了很久,那声音似乎就在前面,可是每次她觉得快到声源处了,却发现那声音还在前边。有几次,她都想回去接着睡,可是那声音却更响了。她握了握拳头,一定要找到这个大半夜制造噪音的那个混蛋。 在袁府住了多日,白长安已经基本上熟悉了这里的布局,独自一人在夜间行走,她也感觉不到恐惧。她走了好一会儿,穿过长长的走廊,走过深深的庭院,终于找到了那个人。 明月皎皎,她清楚地看到一个人在月下抚琴,身形优美,长发如墨,如果忽略这不堪入耳的音符的话,的确是一幅很美好的画面。白长安张口就道:“是谁半夜三更不睡觉,弹这么……” 她的话生生地卡在了嘴边,抚琴的那个人抬起了头,露出一张俊朗的面孔。这个人是白长安无论如何也不会忘记,连做梦都要刻意避开的。她吞回了原本的话,临时转换成了:“弹这么悦耳的曲子,闻者落泪,听者伤心,我都要睡不着觉了……” 正弹得入迷的袁矩被人打扰,心情不大好;待看到打断他雅兴的是头发散乱的白长安时,他的坏心情达到了顶端。 白长安瑟瑟发抖,明显感觉到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怒气,她勉强笑笑:“您弹得真好听,能再弹一曲吗?我本来是要休息的,是被您这美妙的乐曲给吸引来了……” 袁矩瞧了她一眼,还算有眼光。看她那发抖的样子,跟个小灰老鼠似的。他摆了摆手,示意她滚蛋。月色这么美好,爷还想再弹一会儿呢。 白长安低着头,还在那儿说着:“真的,您弹得比我爹爹弹得好听多了……” 这句话教袁矩听见了,也许是月色太惑人,也许是袁矩抚琴抚到寂寞,需要知音,他竟对白长安说道:“你,给爷过来!” 白长安疑惑地指指自己:“您说我吗?”她可一直牢记管家老伯的话,一定要远离小侯爷至少五十步以外。小侯爷可是极其厌恶女子的。 “不是说你还是说鬼啊?就是你,小灰老鼠,给爷过来!”袁矩叹了口气,还真是蠢笨。女人不都应该很精明很有心计的吗? 白长安哆哆嗦嗦挪了过来,在袁矩五步以外站定:“小侯爷,您……” 袁矩更加嫌弃了,看她那个畏畏缩缩的样子,还真以为谁欺负她了似的!袁矩变换了一下坐姿:“你,给爷弹一曲!” 白长安双手直摆:“我,我不会。”她是女孩子,爹爹说琴是君子乐器,女子碰不得,只要她学了筝。虽然说乐理相近,但是她真的不曾碰过琴。 袁矩认为她在撒谎,看,女人就是这么爱撒谎。她都说她爹爹弹琴不好听了,还说自己不会弹! 白长安看他不说话,心底惴惴,也不知自己说错了什么,又接着说道:“我爹说,弹琴乃是圣人所为,我是女子,他不愿我学琴。所以自然不能像小侯爷这样精通琴艺。若我是男子……” 袁矩骂道:“臭不可闻!谁说圣人才能弹!爷就不是圣人!圣人说的话全是放大屁……”他骂骂咧咧说了好久,才又换了个坐姿,问道:“你知道景阳长公主吗?” 白长安愣了一愣,她还真不知道,不过她听说过袁矩是长公主之子,那么应该就是景阳长公主了。她点点头:“嗯,知道。” 袁矩翘着腿,懒洋洋地说道:“景阳长公主是出了名的琴画双绝,可有哪个不长眼的敢当着她的面说琴是圣人乐器,女子碰不得的?” 白长安低头称是,心道:“长公主是皇帝的亲姐姐,谁敢驳她面子?” “过来,让爷看看你弹的有多差劲儿!”袁矩固执地认为能欣赏得动他的琴技的人,琴艺应该不会太差。 白长安将心一横,大步走了过来。 袁矩站起身来,立在旁边,将琴让给她。 白长安也看出来了,袁矩是来真的。称不上盛情难却,但终究是推脱不得。她颤巍巍地走了过去,将手放在琴上,抬头看着袁矩。 袁矩微闭着眼,手指在空中虚点,看着像是琴技高超的琴师在欣赏别人的琴艺。等了一会儿,没听到动静,抬头一看,却见白长安目光莹莹凝视着他。 月光总会在渲染氛围上起很大作用。有那么一瞬间,袁矩竟然觉得这个女人不是那么讨厌。他自己都被这个想法给吓到了,吼了一句:“怎么还不弹?” “哦哦。”白长安回过神来,她脸色微红,好容易才平心静气,依着感觉,手指在琴弦上划动。她自己都觉得太难听了。 袁矩面色凝重,很中肯地说道:“的确不好听,跟爷差一大截。” 作者有话要说:  乃们看不到我,(⊙_⊙) ☆、雌雄不辨缘成怨【六】 白长安勉力咽下到喉头的血,慢吞吞地说道:“我的确不能跟您相比,不过,若是我也有名师传授,要超过您也是易如反掌。”她偷偷看着袁矩,也算是琢磨出来了。他跟正常人不大一样,说话要真真假假的说。 -- 第99页 果然这话很对袁矩的口味:“没想到你还挺有志气啊!但是你想超过爷可没那么容易。” 白长安摸着了门道,也不那么惧怕了,声音也提高了些,脸上也多了些光彩:“这有什么难的?只要肯下劲儿,我还不信有什么是学不会的!” 她没想到的是,这话却教袁矩不高兴了:“有的东西爷就是学不会,爷就是纨绔了,怎么着?” 白长安愣愣的:“不怎么着啊,还能怎么着?” 袁矩忽生怒气,一掌拍在琴弦上,发出刺耳的声响。 他的手似乎被琴弦割裂,白长安听到了水滴的声音。 白长安慌忙站了起来,还好这琴弦够结实,都这样了还没断,否则断了的琴弦弹在她脸上,可有她受的。 疼痛沿着伤口蔓延开来,袁矩甩了甩手,也不放在心上。 白长安却回过神来,叫道:“你流血了!你需要包扎,需要看大夫!”她看到他沾满鲜血的手,一时之间竟忘了他是恶棍袁矩。她一把抓过他的手,想从自己衣角上撕下一些布条为他包扎,但是却撕扯不动。 看了很久的十一终于出手帮了她一次,让她轻轻松松撕了下来。 看着白长安给呆愣的袁矩包扎伤口,十一懊恼地道:“早知道还不如让白长安带手帕来呢!手帕可以定情啊,这个又不可以!” 顾清风很想安慰她,想太多了。即便是手帕,袁矩也想不到定情这方面去。 事实上,袁矩仍然陷在巨大的迷茫中。他不是由于伤口而麻木,而是迷惑于对面这只小灰老鼠的举动。她为什么要帮他呢?她不是很害怕他吗? 白长安为他止血,完全是下意识的反应。她当时只看到他流血的惨样,竟忘记了他是袁矩。待她将伤口包好并打个漂亮的蝴蝶结后,才后知后觉地响起来,这个人是袁矩! 袁矩盯着那个蝴蝶结出神。 白长安暗道:“这下可不得了了。”她清楚地记得她上次在花园站过一会儿,他就要下人清洗花园的;她也记得他那天在门口将手搭在她肩上,就回去在浴池里泡了两个时辰!她脸色苍白,惶恐不安:“我,我不是有意冒犯,我忘了我是女的……” 她本来想说她忘记袁矩讨厌女子了。 袁矩却误解了她的意思,哦,原来她也讨厌自己是女子。看来她还是有颗上进的心的。袁矩摇了摇头,如果她是男子,那么也不算讨厌,是吧? 白长安犹在说道:“我,我也忘了,我不知道……” 袁矩看她那几乎是在发抖的可怜模样,大方地道:“算了算了,难为你这么上进,明儿个来找爷,爷教你做个男人。跟着爷,让你做真爷们儿!” 他也不管琴了,白长安包扎的伤口好像并没有起到止血的作用。他甩了甩袖子,大步离开了这里。爷得找大夫再上些药,那只小灰老鼠哆哆嗦嗦好像不会包扎的样子。 白长安呆愣在原地,什么叫做个真爷们儿,她是姑娘啊。凉风吹到她身上,带着冷意,她打了个喷嚏,匆匆忙忙赶回去。这个袁矩好奇怪啊。 顾清风目瞪口呆:“这就不用你出手了,他们自己就越来越近了。” 十一摇摇头:“我也没想到会这样。明明是他无意间认识到白长安的善良本质,才会一改多年的看法,对她动心的啊。难道这次他真要把她当成男人吗?” “你不是说袁矩好男风吗?他把白长安当做男人,不是更好一些吗?” 话这么说也不错,但是人家白长安分明是个女孩子啊。 第二天一大早,白长安还在睡梦中时,门就被人砸的砰砰直响。她睡眼朦胧,连忙起身穿衣。 外人敲门的人吆喝着:“白姑娘,小侯爷要你赶快到他那里去呢!快点快点!”敲门的管家异常兴奋,小侯爷是第一次叫女人,莫非是长大了知晓男女之事了?真是太好了,得赶紧回去上柱香。 白长安一下子从朦胧中清醒过来,昨晚袁矩说了要她去找他的。怎么办呢?他是来真的啊。她在房间急得团团转,偏偏越急越想不出法子。 管家还在敲门:“白姑娘,你快点,要是再慢一些,小侯爷恐怕就着恼了。到时候对大家都不好……” 白长安把心一横,怕他做什么?不过是个脾气古怪的傻子!她白长安在老家还没怕过谁呢? ——在白长安眼里,袁矩就是个不大正常的傻子。 尽管一直给自己打气,可还是忍不住腿软啊。她艰难地梳洗完毕,换上男装,再次把自己打扮得像个男人。希望袁矩可以看在她外表像男人的份上,忽略她是个女人的事实。 等到白长安哆哆嗦嗦出来时,管家的脸立时就黑了:“白姑娘,你这是什么意思?小侯爷唤你呢,你还有意欺瞒?换上女装去!” 白长安抖着腿,颤声说道:“伯伯,是你家小侯爷说要帮我成为男人的,我要是换着女装,他还不打杀了我!我不要!” 管家目瞪口呆,失望之情难以言表,还以为是小侯爷开窍了,这要把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变成个男人是怎么回事? 但小侯爷的命令终究违抗不得,管家虽然非常希望白长安换上女装以美色告诉小侯爷,女人不都是可恨的,但是他只是个下人,有些事他也无能为力。 十一将这一切尽收眼底,想起另外一个侯爷之子,叹道:“同样都是小侯爷,差距怎么这么大呢?” -- 第100页 顾清风不知道她在说什么,也就不去理会。如果天下的小侯爷都是一个样子,那就更不可能了。 白长安被带到袁矩身边时,袁矩正在池边垂钓。对于白长安蹑手蹑脚过来,他还是很满意的,还算是个晓事儿的。 袁矩也不知道自己昨夜是怎么了,一时冲.动,竟想将她教导成合格的男子。不过,看她这个样子一身男装,倒也真有些妩媚郎君的意味。若不是她说自己是女人,谁又看得出来呢? 等了好久,直到袁矩伸了个懒腰,白长安才开口问道:“小侯爷,您……” 在此期间,袁矩瞄过她好几次,见到她偷偷地揉腿时,心下叹气,果真女子就是女子,连站立一会儿都不行。继而却又想到她能不顾仪态的揉腿,说明还有改造的可能,还不是那等虚伪到无可救药的女人。 ——小侯爷的逻辑就是这么独特。 袁矩看了看双腿打颤的白长安,冲她说道:“你去把教习师傅给爷请过来!”看来这个小灰老鼠若是想成为一个男的,必须要变得更强才行。 白长安不明所以,却还是一路小跑,去请王教头。 袁矩脸上忽然露出些许满意的神色来,还行,不是那种故意慢吞吞走路,一摇三晃的。 十一呆呆的,拽着顾清风的袖子道:“你看,你看,他很满意诶,他居然很满意白长安。他不是厌恶女人吗?” 顾清风抽出胳膊:“他这样你不高兴?你不是希望他们脚上早些系好红线吗?只是,他要是一直拿白长安当男的,他们中间会有红线吗?” 这也是十一所发愁的。 白长安这几天累惨了,她不知道袁矩发了什么疯,每天都要她去习武。她手无缚鸡之力,哪能习武啊?可惜她还不敢得罪袁矩,努力做出很认真习武的姿态来。 这样一来,袁矩倒是更高兴了,果然没看错,这个女人她长了一颗男人的心。她也是一心想变成男人的。为了奖励一直努力学习的白长安,他甚至送了一把刀给她。这还是他小时候舅舅送给他的礼物呢。 老管家拦着劝道:“小侯爷,这是圣上御赐,转送不得。” 袁矩才不管这些呢,舅舅送给他了,就是他的了,他送给别人有何不可? 白长安受宠若惊,竟然还莫名其妙地生出一点感动来。虽然说这相当于私相授受,但是考虑到袁矩的目标是将她变成男人,她就大大方方收下了。看着也是把不错的刀,将来离开袁府没钱使的时候,还能用来当掉换钱。 袁矩这些天几乎是放下了一切事务来教导白长安,连他之前垂涎人家美貌求之不得的小公子也抛到了脑后。因为跟冯闲的争执,他也好久不曾出去喝酒了或是当街调戏并强抢美男了。他把一腔热情都集中在教育事业上,立志要将白长安教成一个出色的男子。 白长安懵懵懂懂,抱着技多不压身的态度,他让她学什么,她就学什么,打拳,耍剑,虽然不得其法,但至少还能强身健体。 袁矩对白长安的好学上进非常满意,尤其是当他亲自教她弹琴时,她那崇拜的眼神,那种发自内心的赞同和尊敬,让他的心格外熨帖。他第一次发现教导别人还是很不错的。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君回来了。 还记得另外一个侯爷之子吗? ☆、雌雄不辨缘成怨【七】 反正袁矩无事可做,每日拿着皮鞭指点白长安走路该如何走才能潇洒俊逸,吃饭该怎样吃才能凸显男儿气概…… 只要白长安有一点不合他意,他就开始甩鞭子,也不往白长安身上打。他就喜欢鞭子破空时发出的声音和白长安惊恐的小眼神儿。 白长安在内心深处把他骂了无数遍,这个人肯定是不大正常。后来知道了鞭子不会落到身上,她也随意了许多。 白长安少时丧母,后来丧父,家境不大好的她从小就有一颗开朗乐观的心。她喜欢得过且过,胸无大志。吃喝不愁,又不触及原则问题,跟他学就跟他学呗。难道她这样的人还要保持高贵仪态将来嫁入大户人家? 心态良好的白长安生活得很是惬意,她现在的日子过得比刚到这里投亲不成身无分文时不知要强上多少倍。遇上恶棍袁矩,她也不知道是福还是祸。 人有时很奇怪,比起道听途说,他们更愿意相信自己所亲眼看到的。 白长安之前听说过很多关于袁矩的传言,有真实的,有夸张的。当她真正接触到时,因为种种原因,却没有真正见过。 比如,袁矩为人暴虐,白长安来这里数月,除了初见时他还她那一巴掌,还不曾见他对谁动过手。比如说他爱强抢民男,但白长安所知道的只有两次,一次是她自己,一次是一个有妇之夫,袁矩见那人死活不从,只好悻悻地将他给送了回去…… 白长安看到的是袁矩为了一个漂亮的小公子长吁短叹,月下抚琴,是百般讨好却始终得不到人家青眼。她只知道袁矩好为人师,每天都把时间花费在如何让她成为男人上面。她有些纳闷,他真的是传说中的恶棍袁矩吗? ——这里不得不说明的是,白长安忽略了很多东西。 其一,袁矩和冯闲有了矛盾,间接导致袁矩对强抢民男兴致缺缺。——这种事情,总是有比较才有动力的。 其二,白长安分散了袁矩的注意力。如果不是要教导她,袁矩不知道又抢了几个人回来了! -- 第101页 其三,便是传言总有夸大事实的作用。袁矩作为皇帝的外甥皇亲国戚,还是一个出了名的恶棍,百姓总会以更大的恶意来揣测他。当然,他本来也不是好人。 白长安陷入了迷茫中,尤其是当她听管家老伯隐晦的说明袁矩幼年有多么可怜,爹不疼娘不爱,唯一对他好的皇帝舅舅也是捧杀他时,她对袁矩的同情达到了极致。 袁矩太可怜了!怪不得他一直不大正常,原来是小时候生活得太不顺心啊。 白长安决定好好对待袁矩。她一向认为自己过得够惨了,现在碰上袁矩竟然生出一种优越感来。袁矩那么傻,他一定不知道他最尊敬的皇帝舅舅其实不爱他吧? 这时候的袁矩专注于教导白长安,还不曾意识到她已经把他当做可怜人了。 两人都以为对方是可怜的,都在相处之中不自觉地带着怜惜之情。慢慢地愈来愈熟悉对方,越来越习惯对方的存在。 很多时候,袁矩都会下意识地忘记白长安的女子身份。一来是因为她的男装扮相太过成功;二来是她的行为举止不像他所认为的女人。白长安既没有试图爬上他的床,也不曾扭扭捏捏装模作样。他想,可能这只小灰老鼠是错投了女胎。 如果白长安是男的,那么是不是可以成为他的人呢?袁矩有了一个新的想法。 白长安的男装潇洒若竹,即便是加粗了眉毛,涂黑了面容,也自有一种气韵。袁矩对她另眼相看也很正常。而且,越相处,袁矩越觉得白长安对他的口味。为什么她要是个女人呢?她要是个男的该多好! 袁矩有些苦恼了,他觉得白长安是特别的,可是又难过于她的女子身份。这么几天下来,他连教导白长安琴艺都没了兴趣,甚至明言指出,他不想看到白长安。 管家不知道出了什么事,连连叹气,看来这白姑娘也不行啊。本来看她跟小侯爷处的挺好的。小侯爷厌恶女人的毛病什么时候才能好啊? 白长安不是傻子,她也察觉到了袁矩看她的眼神不大对劲儿。她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袁矩还在讨厌她的女子身份。这个认知让她内心有些酸涩。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如今竟然开始在意袁矩的看法了。 ——事实上袁矩的确还在介怀。 白长安近来常常做梦,梦到袁矩在月下抚琴,梦里没有声音,只看到他修长的手指在琴弦上拨动。 明月,繁星,流水潺潺,忧伤的少年一遍又一遍弹着曲子。 白长安翻来覆去,睡不着了。她想,或者她该离开袁府了。过了这么久,那个冯闲应该已经忘记她了吧。 白长安简单收拾了一下行囊。她的行李本来就不多,在袁府住的这几个月,也不过是加了几件衣服。当她看到袁矩送给她的那把刀时,她眼眶有些湿润。 在袁府的这一段时光,无疑是她自父亲死后过得最舒坦的一段日子。尽管她常常是处于在对袁矩的恐惧之下,哪怕她是在他的淫威之下学习如何做一个男人。她不用东奔西跑,不用挨饿受冻,不用到处遭人白眼…… 白长安想了好久,还是把那把刀给放下了。她之前曾经对着它流口水流了无数次,梦想着用这把皇帝御赐的刀换钱回家买地。但是现在真到要走的时候,她又犹豫了。这毕竟是皇帝赐给他的,听管家老伯说,皇帝对他似乎并不像传言的那般宠信,极有可能是捧杀。她怎么能再让他授人以柄呢? 白长安临离开的时候,只向管家辞行了。 管家很不舍,连声说:“白姑娘,你不能这样……” 白长安去意甚坚,不顾管家的挽留,坚持要走。她怕她不走的话,会控制不住自己。 这次她把自己化得极丑,哪怕是遇到好男风的人都不会对她有半分兴趣,白长安很放心。 十一很着急,白长安和袁矩现在正处在这么一个不尴不尬的时候,她怎么能一走了之呢? 顾清风倒是很镇定:“你没见到那管家去找袁矩了吗?袁矩会挽留她的吧?” 或许袁矩有心挽留白长安,但是当他知道她要走时,她已经走出很远了。 袁矩也不知在想什么,只是点了点头,很忧伤地看着窗外。她走了也好,她走了他就可以过回原来的日子了。这一段日子,因为要教导他,他都好久没有找过男宠了。 心里生出一股憋闷来,他拿下桌上的砚台,狠狠地掼在地上,发出巨大的响声,墨汁飞溅,污了他的衣衫。 袁矩也不管身上的墨污,快步走出房间。 管家一步不错地跟着他,小声问:“小侯爷,您要抚琴吗?” 袁矩的目光冷冷地拂过管家的身上,他俊美苍白的脸上却浮现出一丝柔和来:“不必了。去把琴给爷收起来吧。”他快走了几步,忽然停下来,道:“你可以备份礼物,爷明个儿去找冯爷。” 管家刚想出言询问,他却已经走远了。管家叹了口气,唉,本来以为小侯爷不再跟冯闲来往了呢! 若按照原本的命谱,是没有白长安出走这一遭的。她和袁矩在日复一日的相处中,两人都渐渐动了心,后来走到一起。 可是这里既然白长安都已经离开袁府了,肯定不会主动回来,那这还没牵成的红线可怎么办? 顾清风倒不为这个发愁:“想办法把她逼回来不就行了?你可以让冯闲的人抓她,在她生命危急的关头,再让袁矩去英雄救美。不是你说吗?自古以来英雄救美之后都是以身相许的。” -- 第102页 十一对“以身相许”这四个字异常敏感,她生怕顾清风会联想到他们的初遇上面去。还好,似乎在顾清风的认知了,英雄救美必须是男子救女子,能以身相许的也只有女人。 顾清风的主意是不错,简单快捷。但是这样一来就影响了袁矩和冯闲的关系。在原本的命谱里,两人后来尽管道路不大相同,但私交还是不错的。 如果因为多出来的抓走白长安一事,使二人交恶;恐怕对后来会有很大影响。毕竟,他们要最大程度的遵照原来的命谱,务必要让他们的命运回归正轨。这样才便于小时空和主时空的融合。 十一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才说道:“要不,我们绑架白长安吧?” 她说的非常认真,却还带着隐隐约约的雀跃。她还从来没试过绑架凡人,肯定会很有意思。 顾清风沉吟,他已经咬过人装过病,阻挡别人救人,干涉过不少凡人的事情,也不差这么一件。既然她乐意,那就随她吧。 十一紧张兮兮,生怕顾清风会不同意。她也不明白为什么非要征求他的意见。明明她自己也可以,明明他不是她的对手。 顾清风点了点头:“好,不过一定要有分寸。” 十一脸上露出笑容来,她伸臂抱了抱顾清风,笑道:“我就知道,你不会拒绝我的。” 顾清风的脸瞬间变得滚烫,局促地推开她,她真是越来越没规矩了。她不是凡间万事通吗?她就不知道不要随便对男子搂搂抱抱吗?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竟然生不出询问的勇气来。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君已然归来,~\(≧▽≦)/~ 乃们不要误会,我只是表达一下对苏慎言的思念之情,他暂无回归打算。 ☆、雌雄不辨缘成怨【八】 白长安背着包袱走出袁府以后,站在门口站立了好久,确定附近没有可疑人物,才离开。她走出几步,却又忍不住回过头。 明明还是清晨,阳光却如刀光一般,刺得她眼睛生疼,很快就流下泪来。她在心里默默地说上一声再见,抹掉了眼泪,大步向前走去。 父亲生前给她规划过未来的日子。尽管他已然不在人世,可是她还要照着他说的路走下去。那些太不现实的事情,就当成是一场梦吧。 或许等到她老年的时候,她可以对她的孙辈们说:“你们祖母当年跟给皇亲国戚打过交道呢。” 只是打过交道,仅此而已。 白长安辨清方向,她想,也许她可以雇辆马车,快点回到老家。她的包袱里有临别前管家送的一些银钱,足够她一生衣食无忧了。 等她走到拐角处时,斜刺里窜出一个人来,不知用何物捂住了她的口鼻。她只觉得眼前一黑,便失去了知觉。 十一和顾清风化成两个恶霸模样,迷晕了白长安,将她丢到一辆马车上,带走了。 估摸着时间,他们决定给袁矩送信,告诉他白长安已被绑架。 袁矩去见了冯闲,似乎之前的不快不曾发生过。冯闲很大方地表示,不就是个女人吗?兄弟如手足,美人如衣服,他早忘记那个女人长什么模样了。 其实,白长安的原本面貌,袁矩也不大清楚。他见到的她更多时候是那个一身男装,潇洒若竹的她。她女装是什么样子,他倒有些好奇了。 冯闲请袁矩喝酒,无论如何,他是不愿意与袁矩交恶的。他不过是个商人,士农工商居于末位,如何能与袁矩皇亲国戚的身份相比?多个朋友多条路,他正想着怎么去跟袁矩握手言和,却见袁矩主动上门。冯闲自然顺势忘掉前事,两人把酒言欢,不亦乐乎。 酒过三巡,冯闲拍了拍巴掌,登时便有几个衣着暴露的妖娆男子踏着舞步上前。乐师敲着鼓,他们踏着鼓点而动,风情万种,妖媚异常。 美色当前,若在以往,袁矩肯定会好好欣赏。然而现下不知道为什么,他却没了这份心情。他想起白长安弹琴不成曲调,想起她总是瑟瑟发抖……他有些头疼,那只小灰老鼠已经离开了。 对白长安的离开,不得不说,他是极其失望的。对他而言,那无异于一种背叛。但是另一方面,他却告诉自己,爷早猜到了不是吗?女人就是这样容易背叛。 冯闲在他旁边说道:“小侯爷,上次的事是兄弟不对,怎么着,这些你看上哪个,尽管开口,随你挑!” 袁矩忽然莫名感到恶心,他没有开口说话。他盯着正在舞动的妖娆男子,想证明是自己的错觉,他们明明还是很漂亮的。 但是他就是觉得不舒服。他站起身来,闷声道:“爷出去走会儿!这里太闷了。”他也不看冯闲的反应,大步走了出去。 袁矩平时性子就古怪,在宴会上说离开就离开。冯闲早就习惯了,也不作他想,继续乐呵他的。 袁矩走了出去,也不要下人跟着,他一个人慢慢地走着。在路上,偶尔会看到冯家的侍女。那些侍女全都被打过招呼,离他远远的,无敢近前者。 他心里忽然觉得很不是滋味,不是你们不耐烦见爷,是爷不乐意见你们!他最近想法很怪,以前遇到这种情况,他是在洋洋得意,看,她们见到我都躲开! 一样的场景,却有不一样的心情。袁矩很闷,他很遗憾没有带一件顺手的乐器来抒发一下内心的感伤,好遗憾。 -- 第103页 利箭破空的声音传来,袁矩一怔,却见一支箭羽射在他面前。他暗自心惊,面上却镇定自若:“呵,是谁想取爷的性命?有本事正面来战,躲躲闪闪算什么本事!” 无人应答。 袁矩这才注意到箭的尖端有纸条,他恍悟,原来是有人送信来给他的。嗯,这样的送信方式,爷喜欢。 拔起箭,拿到纸条,展开来看,上面只有一句话:“白长安在吾手中,若要其性命,今夜三更时分,独自一人到北郊小破庙。” 那字迹歪歪扭扭,袁矩一眼便判断出写字之人用的不是顺手。他呆了一瞬,才反应过来,白长安是谁。他一直叫她小灰老鼠,忘了原来她也是有名字的。他曾经扫过一眼她的路引,当时没大在意。长安,长安,名字取得挺好,可怎么人就不安全呢? 袁矩是不大相信会有人捉白长安的。这里他是老大,连当地最高长官都要卖他的面子,谁敢明摆着动他的人? ——是的,他的人,他在潜意识里已经把白长安划分到他的势力范围之内了。 袁矩脑海里很快浮现出一个人来:冯闲!他记得清楚,冯闲可是垂涎过白长安的美色的。除了冯闲,白长安应该没得罪过谁的。 他急匆匆地回到大厅,将纸条啪的一声拍在冯闲面前:“怎么回事?” 冯闲正喝酒喝得晕晕沉沉,被他这么一吓,立时酒醒。他摇摇脑袋:“什么怎么回事?”他凑近看了看,念了一遍,疑惑地问:“白长安,白长安是谁?” 袁矩脑海里闪过无数的念头,他马上断定,不是冯闲。冯闲只是贪图白长安美色,没必要再特地射箭告诉他知道。那么是谁呢? 一个明黄色的身影仿佛在眼前晃动,袁矩摇头否决掉:“不会是他,肯定不会是他……”那么到底是谁呢?会不会只是一个恶作剧? 袁矩决定不去管这件事,反正白长安已经离开袁府了。他也从来不欠她什么,为什么只看到这么一张纸条,他就要大半夜的不睡觉去北郊小破庙那么远的地方呢?他才不去,她又不是他的谁! 努力说服自己之后,袁矩告辞回家。他要赶紧入睡,他才不要老想着这件事呢,不就是一只小灰老鼠吗?有什么稀罕的? 十一万万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她以为袁矩会很担心,会直奔小破庙。她甚至都想好了怎么样才能让白长安看起来虚弱不堪实际上却没事呢,为什么会是这样? 顾清风道:“或许白长安对于他而言,没有你认为的那么重要吧。” 十一不服气,她看得出来袁矩是很在乎白长安的,肯定是袁矩自己没注意到白长安的重要性。得想办法让他知道白长安是很重要的。 顾清风看她着急,连忙说道:“要不,我入他梦里,让他梦到白长安?” 这个方法他们用过很多次了,倒也熟练的很。可是袁矩却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如何如梦? 顾清风看看异常焦灼却偏偏难以入眠的袁矩,笑了一笑:“你说的没错,他的确在担心白长安而不自知。我们需要加一把火。” 十一皱着眉想了一会儿,试探着道:“我看别的歹徒绑架别人时,对方要是不来,他们就撕票,再不济也会砍掉那个票的一条手臂或是一截手指。要不,我们也砍一个来吓唬他?” 话音未落,电闪雷鸣,一道雷砸在她身前。她大惊失色,一把抱住顾清风,将头埋进他怀里,死死地抱住他,就是不松手,哇哇乱叫。 说错话了,说错话了!没动歪念,只是说错话了! 紧接着,大雨倾盆而下。 顾清风现下只是妖,相比起十一,他是更惧怕天雷的。但是她这样八爪鱼似的紧紧缠着他。他再多的恐惧也都没有了,他内心有种浓浓的无力感。她已经修成正果,她还怕打雷做什么?他只好随手化出一把伞来挡在他们头顶。 过了好久,十一才停止了哇哇乱叫。她明明记得她后来动一些不好的念头时,并没有打雷警告啊。她悄悄地从顾清风怀里探出脑袋来,环顾四周。 大雨下的哗啦啦的,她这才明白原来是普通的打雷下雨。不过雷公你好歹看清楚再打雷嘛! 她惊魂未定,悄声说道:“不知道这雷打到我身上,会不会把我的本体给烧焦了。” 顾清风不想再打雷的话题上继续下去,便提醒她道:“那个袁矩已经离开了!看方向,应该是去小破庙了。咱们得快点去,白长安现在不还在你袖子里呆着的吗?” “袁矩要去小破庙?”十一不大相信,“方才他还在床上烙饼似的翻来翻去呢,怎么一眨眼的功夫人就不见了?” 顾清风叹了口气,心说:“这绝对不是一眨眼的功夫,你在我身上都趴了多久呢。” 当然这话他不可能说出来,他若说了,他也不用做蛇了。 十一定睛看去,袁矩果然不在床上了。 原来,在方才打雷的一刹那,袁矩忽然定下了决心。他从床上一跃而起,换上蓑衣,戴着斗笠,还取下了挂在墙头从来没用过的宝剑,他牵着自己最爱的白马,急匆匆地往北郊小破庙赶去。 他说,他不是害怕白长安出事,他只是讨厌有人威胁他。 至于究竟是为什么,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他终究还是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本以为8章能完结的,%gt_lt%乃们请无视我。 -- 第104页 ☆、雌雄不辨缘成怨【完】 十一兴冲冲的,把打雷的事抛之脑后,拉着顾清风就往小破庙跑。他们得赶到袁矩到达之前,把现场布置好。 虽然袁矩骑的是千里良驹,但是凡间再好的脚力与神仙相比,也是有很大差距的。 北郊小破庙?城北哪有什么小破庙?当时在纸条上只是随手一写,现在还得再变个破庙出来。只是,这倒不难,难的是还得要袁矩找到。 十一有些不解,袁矩都不晓得破庙在哪里,他是怎么酒劲儿上头就急吼吼地连夜出城一路向北呢? 事实上,袁矩自己也不大明白。夜里城门关闭,他拿出小侯爷的名号来,打开城门,出城向北。 有官兵讨好他,问他有何事可以效劳。 袁矩想了一想,让他们跟上。人多好办事,可是同时他又有些不安,那张纸条上说只要他一人前往。他带这么多人过去,他们不会伤她性命吧?想到那只小灰老鼠很有可能会变成死老鼠,他心里就憋闷的很。 一行人急急忙忙赶向北郊,有人疑惑地问:“北郊有小破庙吗?” 找了很久,终于是找到了所谓的小破庙。 袁矩挥手令众人止步,他独自一人手拿宝剑走了进去。 后面有人吆喝着:“小侯爷,当心有埋伏。” 袁矩才不惧怕这些,他大步走了进去。 小破庙的确够破,随处可见蜘蛛网,还有蜘蛛在网上爬动。一向爱干净的袁矩不由地皱起了眉。 不大的破庙中央,是一口巨大的锅,架在火上,看样子像是在烧水。 烧水做什么?袁矩有点迷茫,他环顾四周,在角落里发现了奄奄一息的白长安。这个时候的她真像是小灰老鼠,身上脏兮兮的,可是小脸儿却白得吓人。 袁矩有些惊慌,他清楚地看到有一把刀架在他的脖子上,似乎有血迹在她柔美的颈中。两个满脸络腮胡子形貌猥琐的大汉坐在她身旁,小小的绿豆眼里一闪而过算计的光芒。 有所图就好,袁矩舒了口气,这一路的疲惫烟消云散。有所图就意味着她还有利用价值,她的性命暂时是无碍的。 “爷人已经到了,放了那只小灰老鼠!”哪怕是受人威胁,内心还在担忧,袁矩的语气却一如既往的嚣张。 十一摸摸脸上的胡子,感到有轻微的不适。她粗声粗气地说道:“既然人来了,咱也就不废话了。你来迟了,爷要吃人肉了!你看水都烧好了。就等着待会儿下锅了。” 她话刚说完,外面又是轰隆隆的巨响。她吓得一哆嗦,就往旁边的顾清风怀里缩。她依然死死地抱着他,就是不撒手。 袁矩看到两个形貌极其猥琐的大男人搂搂抱抱,心里跟吃了苍蝇似的,极为恶心。他也爱那种或清俊或妩媚的小郎君,但是看到这样的,他立时就转过了脸。他到老年以后也会这样吗?想想都觉得难以忍受。 以前是厌恶女人,现在他连男人都觉得恶心了。 ——十一在无意之间让他对男人不再迷恋,连她自己都不知晓。当然这也说明,袁矩对那些男人并非真爱,他看中的只是小郎君们的脸。 顾清风颇为无奈,只得低声安慰她说:“别怕别怕,只是打雷。” 他知道在他怀里的是十一,所以甚是怜惜,眼神中也带着明显的爱怜之意。 可是袁矩不知道啊,袁矩看到这个场景,只觉得胃中翻滚一片,几欲作呕。他强忍住汹涌的呕吐感,打算趁他们卿卿我我之际,绕到他们身边,把白长安给救出来。 可惜,他刚靠近,顾清风便察觉到了,伸手抓住了袁矩的小腿。 袁矩当时就有种把自己小腿给砍断的冲.动,太恶心了!长得那么丑的老男人居然碰了他的腿! 顾清风冷冷地道:“你是想让她现在就下锅?” 他容貌正常的时候,横眉冷对,面目冷清看起来还是不错的;换了一副形容之后,完全不能看! 袁矩不认为自己是个以貌取人的人,可是这样的脸做出他常见的表情时,他真的忍不住了,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他想,他不要再碰男人了,太恶心了! ——袁矩忘记了,世上容貌清俊的好男儿还是不少的。或许是他自己潜意识里想告别自己的好男风的生涯。 顾清风的脸当即就黑了,他这个容貌是十一特地要求的,说是人间歹徒都长这副模样。他也没在意。 当时刚把白长安放出来时,她醒来后瞧了他们一眼就晕了过去。他那时还以为是她身体虚弱,现在明白了,都是这张脸惹的祸。 顾清风怒了,对着正呕吐的袁矩冷笑三声,一把抄起白长安作势就往锅里扔。 袁矩回过神来,强压下心头的呕吐感,拦住顾清风:“你放下她!” 顾清风道:“我干吗放下她?你又不是我们的人,我凭什么听你的?” 袁矩是个想象力很丰富的人。——从他一直以为白长安想做男人便能看出一二。——他听了顾清风的话,脸都绿了,这个丑八怪居然还垂涎他!想让他成为他们的人! 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袁矩很不争气地又吐了,真没想到爷也有被人惦记的一天。 他这么吐啊吐的,顾清风火冒三丈,回头给十一扔了一记眼刀子:都是你做的好事。他越过袁矩,向那口锅走得更近了些。 -- 第105页 袁矩急了,拔剑就向顾清风刺去,口里喝道:“放下她!她是女子,不是你们想要的男子!” 顾清风摸不着头脑,什么叫想要的男子,他要男子做什么! 十一倒是灵机一动,隐隐猜到了袁矩的心思。她快步上前,抢过白长安道:“我就是厌恶女子,怎么了?” 袁矩是个纨绔,剑术极差。他挥剑就往十一身上砍去,均被她躲开。 十一连蹦带跳,虽然抱着白长安,可还是把袁矩耍的团团转。 袁矩拿着剑连劈带削,生生地把剑用出了刀的功能。他咬牙问道:“你们到底要怎样?她又不曾得罪过你们!” 他整日纵情声色,体能自然不能跟神仙相比,不大一会儿就气喘吁吁,快要抓狂了。 十一白了他一眼:“她又不是你妻子,你这么护着她干吗?” 袁矩几乎是脱口而出:“她就爷的妻子,怎么着?” 话一出口,他自己都呆住了,他是拿她当妻子的吗?所以才会不嫌弃她的女子身份,才会悉心教导她,才会为了她疏远男宠,才会为了她在这里被两个丑男人挑衅…… 袁矩惊呆了,他这么一想,突然被自己的深情感动了,原来爷这么在乎她啊。既然爷这么在乎她,那她就得留在爷身边!谁都别想带走。 ——没办法,小侯爷的逻辑依然这么独特。 十一也有些呆愣,她不是听错了吧?她看向顾清风,却见顾清风一脸沉痛地点了点头。原来这么容易啊。 白长安在被抱着上蹿下跳之际,醒了过来,袁矩的这句话自然而然地她也听到了。她的泪瞬间滑落,即便是他是为了救她才这么说,她也觉得她值了。 十一喃喃地道:“你把她当成妻子啊,可她不是女的吗?你不是最讨厌女的吗?” 袁矩愣愣的,没有回答,对啊,他喜欢的是男人,他最厌恶女人的。他想了一想,才道:“她不是女人,她也不是男人,她就是她!” 白长安心里难受,不是女人,也不是男人,是不男不女的怪物吗?她一侧头,看到抱着她的丑八怪脸色迷茫,暗忖这是个好机会,她用力挣脱丑八怪的束缚,跳到地上。 十一正在暗喜看到了他们脚底蜿蜒的红线相互缠绕,不防白长安要逃开。她也不去理会,任她逃掉。 人家的红线都缠好了,他们也该离开了。 袁矩看丑八怪精神恍惚,一剑刺了过去,丑八怪直直地倒了下去。 顾清风接收到十一递过来的消息,本着做戏要做全的态度,凄厉地吼了一声,猛地以头撞墙,也倒了下去。 这场戏令袁矩和白长安莫名其妙,但恶人死了,好人得救,这是皆大欢喜的事情。 也不顾地上的尸体,袁矩哼了一声,道:“小灰老鼠,你给爷过来!” 白长安正为他刚才那句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而难过,无心理会他。 袁矩以为她没听见,再次唤她,还是无人回应。他怒了:“爷是为了谁大半夜的不睡觉跑到这里来!爷现在累成这样,你就不会搀爷一把吗?爷还没问你为什么要背叛爷,偷偷出去呢!” 白长安觉得她有必要解释一下:“我有跟管家老伯告辞,我不是偷偷出去的。再说了,我也没让你救我。” 袁矩气得直跳脚,敢情爷救了只白眼狼是吧?他直接吼道:“别仗着爷喜欢你就蹬鼻子上脸!” 白长安愣住了。 袁矩也愣住了。 …… 白长安再次回到了袁府,被袁矩以必须报恩的名义强行带回去的。 袁矩仍然热衷于教导白长安,但是似乎和之前有很大的不同。白长安敢拒绝,敢反抗,敢公然穿着女装……袁矩除了跳脚,没别的法子。 他们终究还是走到了一起。 话说十一对此是挺吃惊的,他们这种相遇,这种相处方式,居然还能获得幸福,只能说是上天太优待他们了。他们过得好,也不枉她扮丑装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没办法这就是一个看脸的世界%gt_lt% ☆、阴差阳错得奇缘【一】 太平山附近可一点都不太平,太平山上有个黑风寨,寨里住着一窝匪徒,经常抢劫来往客商。官府知道他们不伤人命,只夺钱财,在派人剿匪失败后,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十一和顾清风这次要去的地方便是位于太平山西边二十里外的太平镇,他们要去拦截一位白衣侠客。 这个白衣侠客,名叫缑越,一身白衣,丰神如玉。他身背一柄长剑,骑着一匹瘦马行走江湖。他生平最爱管不平事,江湖人称义侠缑越。 ——别误会,他的红线没被牵错,但是在这个小时空里,他的偶然出现至关重要。 在原本的命谱中,唐进在外做生意发了家。他派人去老家接原配妻子万临春来共享富贵。万临春经过太平山时,因为车夫贪图方便,抄了近路,在太平山脚下被匪徒强行带回寨中,要当压寨夫人。 万临春二十七八岁的年纪,婚后与丈夫常年分居两地,并无子嗣。她虽不大识字,却也知道一女不事二夫的道理。面对黑风寨首领范奎的威逼利诱,她宁死不从,甚至不惜自杀以表清白。 范奎三十出头,是个粗糙的大老爷们儿。他们是劫匪身份敏感,不想有家室之累。然而寨子里没个女人也不方便,兄弟们极力怂恿他抢个压寨夫人,他也有些心动。万临春是正好赶上了。 -- 第106页 但是万临春不肯就范,范奎也没有法子,只得拖着。他心里觉得愧对万临春,便对她异常疼惜,事事以她为重。——当然,除了不肯随她的意,放她离开。 久而久之,万临春被范奎的执着打动,又自觉清白名声已毁,便委身范奎。她虽然没什么见识,却也知晓打家劫舍的勾当不好,便日夜规劝范奎弃恶从善。 枕头风自古以来便是天下最厉害的风,范奎征集兄弟们意见之后,得知大家对这种日子并无留恋之意,便决意金盆洗手,做正经良民。好在黑风寨的兄弟手上不曾沾染鲜血,去官府疏通了一番后,很快获得良民身份。他们带着之前的钱财买房置地,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日子。 ——原本的命谱是一部劫匪蜕变史,是讲述一群劫匪变成地主的故事,爱情和姻缘只是点缀。 然而,牵错以后却不是这样了。 在小时空的命谱上,万临春脚上只有一根红线,那一头牵的自然是唐进了。她在太平山遇到劫匪,车夫驾车逃走。危急关头,白衣侠客缑越从天而降,拔剑相助,救下万临春。 缑越将黑风寨众劫匪扭送至官府,并亲自雇车送万临春去与丈夫团聚。 ——如果这是一出戏,在这里戛然而止,也算是善恶终有报了。可惜,现实并非如此。唐进听闻妻子被劫,断定她已失清白。他便对外宣称妻子病死,也算是保了她的清白名声。 唐进在外多年,除了家中原配,在此地也有客妻,俗称“两头大”。他原本还发愁着跟万氏不好解释,如今倒也省些口舌了。他跟万临春相处时日短,感情并不深厚。他不过是掉了几滴泪,便将此事抛之脑后了。 等万临春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丈夫时,却得知自己“已死”。不被丈夫承认的她悲愤交加,一条白绫吊死在了门口。 其实,在原本的命谱里,唐进在得知妻子被掳之后,也是这么处理的。——不止是唐进,一般人家有女眷被掳或是失踪,为保清白名声,对外都会宣称已故。若是真有幸日后找回来,再以其他方式相认也不迟。 十一托着脑袋,在等缑越的出现。 她知道,这次她的错误不小。唐进脚上的两根她牵对了,可是万临春脚上的两根她漏牵了一根。真没想到这还能改变这么多人命运。 只要缑越在那个时候不出现,应该就不会有太大的变动吧。 顾清风对十一的这个错误表示非常理解:“二女共事一夫倒也罢了,我也见过不少了。一女事二夫?啧啧……我还真没见过。”他一直摇头:“还好不是同时。” 十一不想搭理他,她翻过许多命谱,知道在有些世界,以女子为尊,女的可以三夫四男,而男人却要遵守夫德。她不敢告诉顾清风,她怕他接受不了。 哒哒的马蹄声在青石板铺就的路上响起,由远及近。 十一精神一震,抓着顾清风道:“来了,来了,缑越来了!” 果然,那匹老瘦的马上,躺着一个姿势诡异的白衣人。尽管因为角度原因看不见脸,但隐隐可以判断出那是一个外形很出色的人。他身上那种落拓的气质,让人一看便知是个剑客。 十一有过自称是江湖中人的经验,她直接便跳了出来,拦在缑越的马前。 顾清风略一迟疑,跟在了她身后。 原本命谱中,缑越经过太平山脚下时,并没有亲眼看到范奎强抢万临春。所以,他只是路过。而小时空,他却提前出现了一个时辰,正好看到黑风寨行恶。他出手教训黑风寨,并在万临春的建议下将他们送到了官府。 这仅仅是一个时辰的差距,却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阻拦缑越一个时辰,让所有人的命运回归正轨,让万临春脚上的红线牵对。 老马可能是被突然跳出的人下到了,大声嘶鸣着。它身体看着瘦弱,声音倒是不小。 顾清风伸手掩了十一的耳朵。 缑越从马背上滑了下来,他成名数年,经常遇到这样的场景,无非就是一些少年想借他成名。只要打败他,就可以扬名立万,他早就习惯了。 扫视了一眼对面的少年男女,缑越心底涌起一阵惆怅。莫非他真的老了? 十一开始用她在曲不凡所在的那个小时空里学到的知识与缑越对话,什么久仰大名如雷贯耳之类的张嘴就来,客套话说了一大堆。 缑越听得云里雾里,矜持地点点头,也回些客套话。天知道他从来没听过所谓的天虾帮帮主! 十一掐算着时间和缑越闲聊,从风起云涌的江湖谈论到变化莫测的天气。谈着谈着又渐渐转到缑越那身永不变色的白衣和背上那把削铁如泥的宝剑。眼瞅着一个时辰还远远不到,她又开始表达对那匹老马的同情和关爱。 “提到马,不得不说,马最喜欢吃草了。春末的草长得最好。初春太嫩,灵识未开……”十一对草木的兴趣远远大于动物。话题越转越喜欢。 顾清风在一旁听得直打呵欠,实在不行施个定身术,定他一个时辰也就是了。何必在这边跟他缠歪? 值得一提的是,缑越是个很好脾气的人,他又不急着赶路,是以当街被人拦下,他也不恼。尽管他从始至终都没听明白对面的小姑娘在说些什么,但他还是笑眯眯的听着。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缑越也是老江湖了,对敌经验丰富的他面上含笑,却暗暗关注着一直沉默的顾清风。他已经做好了待那黑衣少年暴起偷袭他时反击的准备。他不去害人,但是别人也休想从他这里讨到好处。 -- 第107页 顾清风是蛇,动物的本能使他早就察觉到了缑越的敌视。他只是笑了笑,任谁遇到缑越这样的情况,都会暗自警惕吧。 终于熬到了一个时辰,十一长舒了口气,就告辞了。 缑越继续云里雾里,这个姑娘是来干吗的?他本来想穿过太平镇一路向东的,可是被这个莫名其妙的姑娘给害的没了兴致,今晚就在镇上住下,明天再走好了。 自以为已经搞定了缑越这边的十一兴奋异常,拉着顾清风就走。想必这个时候万临春已经被范奎给抢走了吧?成功的第一步应该已经迈出去了。 掐指一算,十一傻了眼儿,万临春的马车不知怎地坏了,她只好先在太平镇休息,也是打算明天早晨再上路。 如果早些知道万临春的马车坏了,那就不阻挡缑越了,让他一路东行就是了。可惜事已至此,多说无益,只得另想他法了。 最终她还是采取了顾清风的办法。 次日清晨,缑越收拾妥当准备动身时,十一出手定住了他。缑越以为自己是被高人隔空点穴动弹不得。他将心一横,已做好赴死的打算,却迟迟不见那高人动手。 十一怕有人借此机会对缑越动手,还特意往他身上贴了张符纸,等闲之人靠近他不得。 缑越陷入了沉睡当中,等他醒过来时,可能会以为这只是一场梦。 十一拍了拍手,果然用神仙的法子来对付凡人是最直接最有效的。 此时的太平山下,范奎带着人守在路中央,等待着过往的商客。 万临春坐在马车里期待又忐忑,她已经好久没见过丈夫了。听说他做了生意赚了大钱,这是要接她去享福呢。 享福不享福的倒也罢了,对万临春而言,能和丈夫在一起最重要。自从婆婆过世以后,家中只剩下她一人,夜深人静的时候,那种难捱的寂寞她再也不想体会了。 万临春暗自祈祷,希望到丈夫身边后,可以尽快给唐家添个孩子。 作者有话要说:  第63章的内容被作者君给弄没了,已哭晕在厕所。 作者君的评论回复还一直被屏蔽,伤心ing。 本来要码字一天的,表弟来家中做客,被拉去逛街。别拦我,我要去通宵码字。 ☆、阴差阳错得奇缘【二】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打此过,留下买路财!” 雄浑的吼声在路中间响起,范奎当先跳了出来。他握着一把锃亮的大刀,配上他的刀疤脸和络腮胡,看上去颇为恐怖。 紧接着,又从树上或是石头后面跳出几个大汉,一个个虎背熊腰,凶神恶煞,将马车围住。 “吁……”赶车的老王赶紧勒紧缰绳,掉头往回。刚回转车身,便看到马车的另一面也是几个大汉。老王一惊,赶忙止住马车。 万临春在车厢内被这一颠簸,几乎撞在马车壁上。她在车厢里出声问道:“王师傅,怎么了?”她很少出门,不知道旅途险恶。 清晨的阳光照耀在刀刃上,反射着刺目的光芒。 老王拽着缰绳的手不觉抖了一抖。他颤声说道:“是,是遇上抢劫的了。” 他是个看上去很老实的车夫,憨厚朴实,不善言辞。唐进就是看他质朴,才雇他千里迢迢回老家接万氏。 老王有些后悔自己接了这趟生意,即便是接了,也该顺原路返回,而不是为了节省时间走这小道。 万临春闻言吃了一惊,低声说道:“王师傅,你告诉他们,我们身上并无多少银钱,还要一路东去,不能给他们。” 老王暗骂:到底是妇道人家,没有一点见识。这种时候,当然是保命最重要,还要什么钱财。你是没看到那些人手里的刀! 那几个劫匪听到马车内的女子声音,却都暧昧地笑了,对着范奎挤眉弄眼。 范奎老脸一红,站在前面,大喝一声,说道:“没钱也可以,人留下就是了。留女不留男,留活不留死!兀那赶车的,把你车上的女人留下,人可以过去!” 万临春在车厢内听得明白,气得浑身发颤,怒道:“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就这样拦路抢劫,还有没有王法了?王师傅,不要怕他们!” 这时,老王却一眼瞥见有几只苍蝇在范奎的刀旁飞来飞去。他当即心惊肉跳,听说苍蝇好血腥,也不知这雪亮的刀上沾过多少人的鲜血! 范奎注意到老王的视线,有些窘迫,他挥舞刀锋,砍死了苍蝇。 老王的脸色更加苍白了,这刀法真好,刀刀都能劈死苍蝇。他颤声说道:“要不,唐家太太,您就……”这话他说不出口,他怎么能劝一个良家妇女委身强盗呢?这是损阴德的事情。 万临春没听明白,继续问道:“王师傅,怎么了?他们人很多吗?”她说着话,掀开了车帘的一角,露出一张白白嫩嫩的脸来。 范奎看呆了。 老实说,万临春顶多算是中人之姿,而且二十七岁的她已然不再年轻。但她的肌肤异常白皙,而且毕竟不曾生育,看着会年轻上几岁。而范奎又是莽夫粗汉,没见过几个女人,见到万临春这样的,便觉得是国色天香了。 黑风寨的大汉当即便有好几个嗷嗷直叫:“大嫂,大嫂!”举着刀似要扑过来。 老王看着那刀向自己逼近,连忙挥着马鞭,想要离开这里。 范奎走近马车,掀开车帘,将万临春从马车里揪了出来,一手刀劈晕了她,扛在肩上,哈哈大笑。 -- 第108页 老王知晓万氏被抢,但他一人势单力薄,又有什么法子? 黑风寨里的弟兄都喜笑颜开,也无人理会老王。 范奎甚至还给老王扔了几锭银子,笑道:“拿回去再讨个媳妇儿吧,这个就归老子啦!” 黑风寨里的人很快撤离此地,回到他们易守难攻的太平山黑风寨。 老王不敢久留,慌忙赶着马车离开此地。他一路向东,见到唐进后,言说万氏被贼人掳去,下落不明。他犹豫了很久,都没说出太平山黑风寨来,只说是蒙面的马贼打晕了他,抢走了万氏。至于那几锭银子,他更是提都没提。如果将真相说出来,他老王也别再想做人了。 唐进伤感了一会儿,但事已至此,只得宣称万氏已故,立了衣冠冢。好在他在这边也有客妻,远不至于悲痛欲绝。 眼看着万临春被带进黑风寨,十一才放了心,回到太平镇解了缑越的定身术,任他东去。 可惜,缑越固执地认为太平镇上有高手,他有心要会会这位高人,便续了客房,打算长住一段时间,见识一下潜伏在此处的高人。 江湖中人总会有些倔强和自己的骄傲。缑越自从踏入江湖以来,鲜有败绩。乍然知道有高人在此,他那颗求败的心又开始蠢蠢欲动了。他可记得清楚,他连对方是怎么到来的都不清楚,便被点住了穴道,动弹不得。这样的功力,他还是第一次见,说什么也要见见高人。 十一对缑越的动向不大关心,反正万临春已经被范奎带走了,缑越也阻止不了啦。她可没想到她现在的忽视给后来带来了不少麻烦。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十一现在注意的是黑风寨里的动向,她原以为既然万临春都进黑风寨了,她和范奎之间也该像原本的命谱那样了吧,可这两人脚上压根没有红线! 万临春醒过来后寻死觅活多次被拦下,现在开始绝食了。 范奎愁眉苦脸的,面对这样的情况一点办法也没有。牛不吃草强按头,人家不吃饭,他把刀架在人家脖子上也没用啊。 顾清风建议:“要不,我去劝万氏接受范奎吧?那个范奎也太笨了些!” 十一很狐疑:“你去劝?你行吗?” 在她看来,顾清风捣乱使坏破坏原有的红线还行,这牵红线可不像是他擅长的。他对人间的事情虽然知道的不少了,这琢磨人心这方面,他委实不如她。 顾清风只是笑笑:“你忘了我的本事?我琢磨人心不如你?我是怎么拆开高耀祖和梅若雪的?” 十一摇头,那个是拆的,不算。 顾清风凉凉地道:“再不了解人心,也比你这原本没有心的家伙强!” 草木无心,这话可戳着十一的心窝子了。 以前顾清风也说过类似的话,但那时他们不算相熟,她也没必要把一个外人的话放在心上。此刻相处日久,听到他这么说,她觉得很是委屈,心里钝钝的疼。她低下头,小声道:“我生来就是没有心的,对不起。” 她以为她是关心他的,她以为他们至少可以是朋友的,她以为他不像夙止那样不待见他。或许,她以为的只是他以为。 顾清风感觉到了她瞬间低落下去的情绪,他动了动嘴唇,想出言安慰她,却没有说出口。他沉默了一会儿:“这件事我去做吧,你不要插手了。” 十一闷闷地点头:“哦。” 顾清风知道她不高兴,却不想再这件事上多做纠缠。他记得师父醉酒时说过,劝女人改嫁是要下地狱的。 哪怕这是传言,他也不想她去尝试。他知晓自己的身体状况,或许哪一天就无法醒过来了。她能过得快乐点,多好。他倒真的希望她可以一直没心没肺。 在他们去黑风寨的路上,顾清风一直沉默着,也不大搭理十一。 十一偷偷瞧了他好几眼,终于忍不住晃着他手臂,软语说道:“我都没生气,你做什么不理我!” “我没有不理你。”顾清风看着她,这样真好,什么事都不会在她心上放很久。 十一挺秀的鼻子一皱一皱的:“还说没有!你这一路上一句话都没跟我说。好了好了,我承认你比我更了解人心,好吧?你是凡间万事通!你是!好不好?” 顾清风哭笑不得:“原来你……”共同到过这么多小时空,他们的思维还是不在一个点上。他怎么会为这个生气? 十一看他总算是露出了笑脸,不觉松了口气,大大的笑容爬满了脸颊。她这才松开他的手臂,踮起脚尖摸摸他的脑袋,像是哄小孩儿似的:“乖呢。”她狡黠一笑,瞬间溜走。 她可是记得很清楚的,只要她一摸他的头,他就会炸毛。她可不想他突然咬她一口。 顾清风扶额,永远无法同步的思维。 太平山地势险要,易守难攻,而且三面环水。在夜色的笼罩下,黑风寨显得格外阴森。 尽管顾清风多次强调,这件事他要自己来,不要十一插手。可是她还是非要跟过来,她振振有词:“这是我做错的事,我自然有责任改正。” 是的,这些都是她犯下的错误,实在不好推到别人身上去。这么一想,顾清风的确对她很好。虽说刚开始他是无奈之举,但是后来他完全没必要帮她的。 十一的心里溢满了感动,她忽然伸回身臂抱住站在她身后的顾清风,喃喃地道:“顾清风,你真好。” -- 第109页 顾清风习惯了一直站在她身后,她的猛回头让他有一瞬间的呆愣。她接下来的举动更是让他脑海里空白一片。他支着两只手,不知往何处安放。浓浓的夜色下,没有人看到他红透的脸。 也许过了很久,也许只有一刹那,顾清风转过千百个念头,最终却只化成一声叹息。 作者有话要说:  评论要再被屏蔽,我就打它 ☆、阴差阳错得奇缘【三】 太平山黑风寨地势险要,很难进去,这是对凡人而言,神仙和妖怪不在此列。 十一和顾清风轻轻松松地便到了黑风寨。 在顾清风的坚持之下,十一答应这件事由顾清风负责,她只在必要的关头出手。虽然她不大明白顾清风为什么要抢她的工作,但她能肯定他是为了她好,他是在帮她。 这个世上哪有那么多的为什么,有些好意,心里明白就可以了。 范奎将万临春扛回寨子,黑风寨上下兴奋异常,都要来看压寨夫人。黑压压的一群人挤满了房间。 万临春悠悠醒转过来时,映入眼帘的便是一张长满了络腮胡子也遮挡不住的刀疤脸。她心中惶恐,登时又晕了过去。 范奎紧张兮兮,连忙让寨里唯一能书会写略通医术的先生张禄来把脉。 张禄的医术也不甚高明,他掐着万临春的人中掐了一会儿,万临春醒了过来。 范奎穿了一件崭新却不大合身的酱色绸衫,头发也梳的整整齐齐。他此刻赶紧走到万氏身边,按照张禄事先教导的那样施了一礼,大声说道:“娘子,相公这厢有礼了。” 黑风寨上下除了张禄见多识广,大都没见过几个女人。他们见过的也多是村野妇人,粗鲁不堪。见到万临春这样白白嫩嫩的女子,大多直了眼。不过,他们都知道这是大哥的女人,也没有异心,此刻哄堂大笑,一个个挤眉弄眼。 万临春这才想起先前发生了什么,她眼睛一翻,眼看着又要晕过去。 张禄眼疾手快,掐她人中,才避免她再度晕倒。 有兄弟啧啧叹道:“女人就是虚弱。” 张禄瞪了他一眼,低声说道:“我们先出去,留大哥一个人在这儿就好。” 虽然有人不舍,但是张禄在寨子里威信极高,无人敢反驳他的话,便都听话地离去。 张禄冲万临春点点头,也退了出去,还细心地带上了门。 屋子里的人一下子少了很多,万临春的恐惧之情略减,她低声问道:“王师傅呢?你们把他们怎么样了?” 她张口便问别人,范奎有些不喜,冲口便道:“你那丈夫已经被我一刀给劈了,你就安心地跟着我,包你吃香的喝辣的。” “我丈夫?”万临春一愣,继而反应过来他指的是谁。她眼中噙满了泪水,哭道:“他不过是个车夫,你们居然连他都不放过!” 范奎这才意识到自己是弄错了,他也不好开口解释,只得继续说道:“你也别哭了,你只要跟着我,我抢来的钱都归你花,一准儿把你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我肯定对你好……” 他是真的觉得这个小娘子不错,长得好看,说话也轻柔好听,能做他的压寨夫人是他几世修来的福气。为了招待她,他特意找了两个弟兄将他的房间好好清理了一番;怕她嫌弃房中的异味,他还问张禄讨要了檀香熏的满屋子都是香味…… 这都是一些小细节,但他希望她可以感受得到他的诚意。张禄说女人都容易感动,他这样待她,她会不会感动呢? 万临春对范奎的讨好不屑一顾,她一个良家妇女,怎会委身给一个强盗头子! 范奎是个莽汉,大大咧咧,不拘小节,他的刀便明晃晃的挂在床头。 万临春一眼瞥见了他的刀,拿了过来,也忘了拔刀出鞘,直直地劈向范奎。 还未出鞘的刀劈在人身上只有钝痛,万临春又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妇人,砍在范奎身上,倒没有多疼痛。可是范奎却有些失落,她看不到他的讨好,只是一心想杀死他。 ——其实换了别人恐怕也是想杀死范奎的。 范奎夺过万临春手里的刀,一把扔在了地上。他愤愤地吼道:“我没杀那个赶车的,我们不杀人!” 万临春掩面而泣,她呜呜地哭着,叹自己命苦。 范奎在一旁手足无措,只得说道:“你莫要哭了,以后跟着我做压寨夫人,又不会有人欺负你。我会好好待你的……” 万临春哭得更厉害了。 房间外面响起张禄的咳嗽声,范奎连忙走出去,他走出几步后,生怕万氏自戕,便将扔在地上的刀捡了起来,拴在腰间带了出去。 他一出房门果然见到众弟兄都守在门口,他第一句话便是:“叫两个弟兄帮忙看着她,可别让她伤着自己。” 大家哈哈大笑,却还是有两个兄弟走了进去。 张禄将范奎拉到一边,耐心告诉他该如何对待万氏。他最后说道:“世上女子多重贞洁,大哥抢了一个已婚妇人过来,可要麻烦得多!” 在范奎看来,张禄别的方面或许懂得多些,但在女人方面未必比他强,也就没把张禄的话放在心上。虽然张禄在此之前建议他最好花钱买个穷人家的闺女,可他还是抢了万临春。 事已至此,张禄也没别的法子,只能尽力地去帮助范奎。 -- 第110页 而范奎则想着,反正她都被困在寨子里了,只要他待她好,生米煮成熟饭,她还能跑了不成? 万临春自知逃跑无望,她几次自杀不成之后,干脆绝食。 劝说她留下来反复给她做思想工作的是书生张禄。张禄曾给万临春诊过脉,他的与众不同很能博得别人的好感。在黑风寨一众强盗中,只有他一个人穿长衫守礼节,文质彬彬谈吐不俗。 万临春毕竟是个普通女人,对这样的男人易生好感。他就像是黑暗中唯一的一盏明灯,尽管不算明亮,却能让人感到温暖。 尤其是当万临春得知张禄也是被掳上山时,她更是有同病相怜之感,她将自己的身世对张禄全盘托出,希望他们能一起逃出去。 ——张禄的情形和万临春的并不相同,他虽然是第一批被掳上山的人,但是作为黑风寨里唯一的文化人,他是受到极大的优待的。他在寨子里的地位仅次于大当家范奎,即便是范奎也要礼让他三分。黑风寨只夺钱财不伤人命的规矩还是他立下的。 而在此之前,张禄仅仅是个落魄的书生,郁郁不得志。反而是到了太平山之后才能一展所长。比起尘世间,他更喜欢简单直接的黑风寨。他可从没动过要逃跑的念头。 知道张禄与自己志向不同时,万临春无疑是失望的。希望过后的失望,更让人难以接受。她不肯吃饭,别人没法子,可难不倒张禄。 张禄所学颇杂,会的旁门左道很多。他让范奎在房中点了迷香,迷晕了万氏之后,让范奎喂她喝粥。哪怕是她昏迷不醒,张禄也有法子让她喝入腹中。 万临春求死不能,更加绝望,原本就不够丰润的她更是形销骨立。 张禄最厌烦的便是女人为了所谓的贞洁而寻死觅活。他凉凉地说道:“即便是你回到你丈夫身边,他也不会再要你。” 万临春自然不信,相公若是不要她,便不会特地使人来接她去享福。他们是结发夫妻,他怎么会不要她? 张禄冷笑,他是男人,他比万临春要了解男人。这世界上,对女人远比对男人苛刻的多。 他清楚地记得,他小时候家里遭灾,母亲带着他与父亲走散。当他们历尽千辛万苦与父亲团聚时,迎来的却是父亲对母亲贞洁的怀疑。父亲的理由是如果没有奸夫,一个弱女子还带着一个孩子怎么能在这样的环境下存活下来?多么可笑的理由,更可笑的是,这样的理由居然还有很多人支持。 他那可悲而怯懦的母亲没在逃难中死去,却被闲言碎语给击垮了。她为了证明所谓的清白,一条白绫吊死在了房中。 张禄同情这些贞洁烈女,却也憎恶她们。相比起来,他倒觉得黑风寨里单纯的多。他劝万临春留下来,他清楚大哥范奎的为人。他敢担保,范奎定然会将万氏捧在手心,极力呵护。 万临春却始终不肯,她说道:“好马不备双份鞍,好女不嫁二夫男。我也是知晓大义的,怎可嫁给旁人?”当着张禄的面,她不好说她即便是再嫁,也不会嫁给一个强盗头子。 张禄近来常常梦到母亲,极少做梦的她如今一旦睡着便会看到当日母亲自杀的场景,他头痛欲裂,他想,或许是母亲来告诉他,要帮助万临春,不要她走上母亲的老路。 知道了张禄母亲的事情,万临春久久不语,她的相公应该不会这样待她!他们是结发夫妻,她是清白的。 张禄却道:“你是清白的,又有谁知道?谁相信你在土匪窝里待了几天之后还是清白之身?你觉得你相公会相信你吗?他要是知道你在土匪窝里,他会来救你吗?” 万临春有些愣怔,她很想说她相公会相信她,但事实上却是她自己也不知道。她和相公相处的时间不足一年,他真的会相信她吗? 张禄又道:“我可以派人去你丈夫身边打探消息,若是我没猜错,他肯定对外称作你已经过世,你可相信?” 万临春说不出话来,她不想承认,可是她清楚事实上就是这样。她知晓自己清白名声已毁,哭得更加厉害了。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觉得张禄存在感太强,那么一定是乃们的错觉,人家只想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 不准嫌弃这一章不好,这是作者君重新码的!~~~~(gt_lt)~~~~ 作者君已经蠢哭…… ☆、阴差阳错得奇缘【四】 说来也怪,万临春哭过几次之后,似乎慢慢死了心,她不再绝食了。 黑风寨上下都松了口气,对张禄更加钦佩了。 张禄却有些无奈,好好地拆散人家夫妻,只盼能成全大哥才好,不然的话,就太得不偿失了。 范奎喜出望外,对万临春百般讨好,极尽关切。一个莽夫讨好女人,总有些铁汉柔情的意味。黑风寨上下都被大哥的深情感动,万临春却一直淡淡的。 尽管知道自己难以离开这里,万临春也做不到接受范奎。范奎长相丑陋,气质粗鲁,说话也干巴巴的。万临春怎么可能对他动心?更何况是范奎害的她到如此境地,她恨他都来不及,又何谈嫁给他? 范奎却一直颠颠儿地对万临春好,恨不得将宝贝全堆到她身边,换她展颜一笑。可惜,万临春对他始终甚是冷淡,甚至是连范奎都能感受到她眼里的厌恶。 好在范奎的抗打击能力很强,明知道她讨厌自己,还能一如既往地待她好。虽然没有感动万临春,却让万氏习惯了他的存在。 -- 第111页 习惯是一种很可怕的东西。 顾清风因为不清楚红线的动向,只能问十一。他想,有了张禄的出手,事情应该容易的多,范奎和万临春的脚上想必已有红线了吧? 十一却很遗憾地告诉他:“没有,范奎脚上干干净净,半根红线也没有。倒是原本脚上空空的张禄现在多了一条红线。” 顾清风额头突突直跳:“你是说张禄和万临春?”这也太不可思议了,他们怎么可能?! 十一仔细看看,是真的,万临春的确是和张禄牵在一起了,还好那线似断非断,容易拆开。 顾清风有些后悔,早知道会这样,都应该他自己在梦里劝万临春,何必要让张禄来劝呢?张禄的年纪比万临春还要小上两岁,他仪表堂堂,器宇不凡,怎么会看上万临春呢? 不过感情这种事,谁都无法说得准。常言道“骏马常驮痴汉走,巧妇常伴拙夫眠”,般配不般配的委实不重要。 还好他们的红线不甚牢固,拆开也不会太难。 十一委婉地问是否需要她的帮助,顾清风一口拒绝,这件事,他都不想插手,他怎么会愿意让她沾身?他自己可以做好的。 往常一躺在床上就呼呼大睡的范奎做了一个梦,梦到万临春竟然嫁给了张禄,男才女貌,看上去异常和谐! 醒过来以后,范奎有些后怕,还好是梦。但是很快,他就想到,万临春的确是和张禄走得近,见到张禄的时候,她的眉眼都会柔和三分。比起他自己,万氏显然更待见张禄一些。 这样的结论让范奎很难过,无疑他是喜欢万临春的。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女人,这是一种男人对女人本能的喜欢,简单却也强烈。 可是同时,他也很在乎跟张禄的兄弟情义。大家当初发过誓的,说好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他独自一人先讨老婆已是不讲义气,如果这女人心里中意的是好兄弟,他这不是更不讲义气吗? 一边是喜欢的女人,一边是自己的过命兄弟,范奎犹豫了良久,还是决定跟张禄讲明白。反正他跟万氏还没有夫妻之实,可以让万氏自己选择。 但是这样一来,他又觉得自己有些自我轻贱,不但如此还轻贱了好兄弟。两个大男人要被一个女人挑来捡去,想想都感到丢脸。 范奎将自己的打算说给了张禄听,其实他刚开了头,张禄便听明白了。 张禄心中暗叫惭愧,他可没想到自己和万氏走得过于近了。诚然他对万氏是有怜惜之情的,但是还绝然不至于上升到男女之爱。他无意于婚姻家室,这个想法并不会因万氏而改变。 生怕大哥误会,张禄发誓,声称自己对大嫂绝无任何非分之想。从此以后,他还渐渐疏远了与万临春的关系。万氏本来就是大哥的,跟他又有什么关系? 范奎心里感动,感谢张禄相让。因为这份兄弟情义,他对万氏更好了。 万临春敏感地察觉到了张禄的疏远,若说一点失落都没有那是假的。或许内心深处,她对张禄存了那么一点心思。 ——即便是委身土匪,也想找一个相貌堂堂有文化的不是? 可惜张禄无心男女之事,兼之看重兄弟情分,在未曾动情之前,便挥剑斩情丝,与她保持了距离。 在万临春失落之际,范奎始终在旁边柔情相对,百般顺从。他的面目似乎不那么可憎了。但是若要她接受他,还是做不到。 从十一那里,顾清风得知万临春和张禄的红线已断,但是万氏和范奎的却还没牵起来。 牵红线对顾清风而言难度不大,而且这件事似乎不用他直接出手,有张禄就够了。 张禄知道大哥的心思,作为智囊的他自然要想方设法帮范奎达成愿望。他多少了解一点万临春的心里想法,故意让万氏听到唐进已经另娶他人并且万氏的存在痕迹被抹灭掉了的消息。 虽然万临春在心里早就隐隐能感觉得到相公在外面另有其人,她也知道自己难以回到丈夫身边,但是自己亲耳听到则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唐进在她记忆里是模糊的,可是那毕竟是她丈夫,是她的男人,是她想了十年盼了十年的男人。 万临春渐渐死了心,还能怎么样呢?认命吧,和张先生一样留在黑风寨吧。经历过濒临死亡的人往往会更加热爱生命。她几次求死不成之后,早就息了自尽的心。 范奎则一直守在她身边,万临春也明白过来了,如果她想在黑风寨活下去,她只有跟随着范奎。让她有点感动的是,尽管寨里所有人都说她是压寨夫人,但是范奎却从来不曾强迫过她,事事以她为重,这是和唐进在一起时从来没有过的。 万临春终究只是个普通女人,如同张禄所说的那样容易被感动,只消待她好上一些,任是铁打的心肠也会软和下来。 范奎近来很开心,万临春开始对他有好脸色了。 寨里的弟兄们都吆喝着要喝酒,要看拜天地;范奎笑呵呵的,却不说话。他本来想着直接生米煮成熟饭,可是张禄却不同意。范奎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听了张禄的话。他感谢张禄,不然,她会给他好脸色看? 范奎等待着终有一天,万临春会心甘情愿做他的压寨夫人。他相信会有这么一天的。 十一和顾清风都以为这样两人脚上就该有红线了,事实上,他们还真被连在了一起。这次太过简单,他们都觉得不可思议。 -- 第112页 唯一让他们感到遗憾的是,范奎和万临春脚上的红线似断非断,随时都有断掉的可能。还是不大牢靠啊。 十一斜眼看着顾清风:“真不用我出手?” 顾清风很是郁闷,一口拒绝:“真不用。”他就不信了,小小的一根红线还能难得到他。帮别人巩固感情有什么难的,不就是给他们制造几个机会加深一下感情吗?这种事情他做的多了。 或许上天对顾清风极为优待,不用他出手,自然有人给他们制造机会。那个人不是别人,是张禄。 黑风寨的弟兄盼着喝喜酒盼了好久了,可惜大哥那里还没有动静。范奎是不急,别人早急了,纷纷请张禄出招。 张禄无奈,只得出了一个很老套的主意。他让一些弟兄唱白脸,当着万临春的面要求范奎强娶万氏或是杀掉万氏。 黑风寨的人大都是粗鲁汉子,演戏这么有水平的活儿做得不算成功。但是因为事先瞒着范奎,范奎的表现就完全是发自肺腑的真情实感了。 当时是在黑风寨的忠义堂里,当着全寨兄弟的面,毛脸老五大声叫嚣着:“大哥,这娘们儿在咱们寨里也没什么用处。她要是大嫂,兄弟们也就认了。可是她就是个吃白饭的,不但是吃白饭而且还是吃的最好的。大哥把什么都给她?还要我们这帮弟兄干什么?大哥,杀了她吧!杀了她吧!” 老实说,毛脸老五的演技并不精湛,虚张声势,表情夸张且做作。十一自认为单凭演技,可以甩他一大截。 先前打过招呼知道内幕的兄弟都低着头不说话,有鄙夷他演技的,也有多他肯定的。反正大家平时说话都是咋咋呼呼的。大嫂是外人,应该看不出来。 毛脸老五开了个头之后,众人都吵吵嚷嚷着要大哥给个说法。弟兄们拼死拼活就是为了一个外路女人吗?而且谁知道这女人知道了寨子的布局之后,会不会出卖弟兄们?大哥这么在乎一个女人,指不定哪天就为了她把兄弟们给卖了呢! 万临春被吓到了,她下意识地便看向张禄。虽说张禄后来一直疏远她,但张禄在她心里就是和别的强盗不一样。说的文艺一些,他是干涸的沙漠里的一泓清泉;是炎炎夏日的一缕清风……总之他是一个特别的存在。 可惜,张禄让万临春失望了。他低着头,根本不与万氏眼神相对。 万临春这才将目光转向范奎。 范奎满脸痛苦之色,当他对万临春感情还不算太深时,以为兄弟喜欢,可以忍痛割爱。可是现在他已经离不开她了,他都看到胜利的曙光了,弟兄们这是要做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感觉这一章好渣啊,捂脸 ☆、阴差阳错得奇缘【五】 十一在旁边暗自欣喜,看样子用不了多久,他们就可以离开这个小时空了。她对顾清风笑笑,感觉他真是一个吉祥物,别的不说,她完成任务可省事多了。 顾清风深有同感,他也觉得有他在,十一要轻松的多。如果能一直帮她,那就好了。 那边,范奎蹲在地上抱着头犹豫了很久之后,猛地站了起来。他端起桌上的酒大口喝下,沉声说道:“弟兄们,静一下,听哥哥说句话。” 大厅一下子安静下来,毛脸老五眼中闪过一丝得意,事儿要成了! 万临春惴惴不安,眼睛跟随着范奎,也不知他会怎么选择。她还没意识到这中间的不对劲儿;惊吓之余,她忘记了黑风寨不杀人的规矩。 现在的她不愿意嫁给范奎,可也不愿意就此命丧这帮匪徒之手。万临春忍不住又瞧了张禄一眼。然而张禄面无表情,双目紧闭,似是在闭目养神,周围的一切都与他无关。 万临春心下暗叹,她终究还是看错了他。她原以为他会跟别人不一样的。 范奎沉声道:“弟兄们,哥哥知道这次是哥哥不对。其一,哥哥没听张先生的话,抢了这位万娘子回来……” 说到这里,有好几个汉子都低下了头,当时他们也都同意范奎抢人的。整个黑风寨只有张禄希望买一个穷人家的闺女。在这群汉子看来,反正是强盗,抢个压寨夫人不是更合适些?把这责任都推到大哥身上,委实不大合适。但是一想到他们这次的目的,便都不开口说话。 “其二,哥哥没本事,不能让这位万娘子成为咱们寨子里的人。”范奎叹了口气,心里也有些悲凉,他端起酒灌了一大口,继续又道,“若是弟兄们信得过哥哥,就让她在咱们寨子里多留两天,她肯定能成为你们大嫂。要是兄弟们信不过,这位万娘子也确实不愿意跟着哥哥,哥哥就带她下山,离开黑风寨,离开太平山……” 范奎是黑风寨里创建者之一。他本是太平镇人士,当年遇到灾荒,无法谋生,才带着几个好兄弟上到太平山上占山为王。可以说,黑风寨是他的家,寨里的弟兄都是他的家人。他不愿意舍弃他们,可是他也不能看着万娘子死去。 这是范奎思考了很久,才忍痛做的决定。他也不明白为什么弟兄们对万氏一事这般上心。他们怎么就不明白呢?万氏对他而言很重要,但是弟兄们对他而言也同样重要啊。 有很多人看向张禄,希望他能给个意见;张禄这次睁眼了,可惜眼观鼻鼻观心,一言不发。 毛脸老五忽然明白过来,继续在人群里说道:“大哥这话说的倒好听,我们自然信大哥不会出卖我们,可是这万娘子我们可就不知道了。弟兄们可都记着呢,她刚来咱们寨里时,可是说了很多次要去官府告我们呢……” -- 第113页 万临春瞬间脸色苍白,在刚听到范奎的话时,她在窃喜之余是极为感激的。如果可以离开太平山黑风寨,谁愿意留在一个贼窝里呢?她心情激荡,强按住跳动的心脏,眼里迸发出前所未有的光芒。 但是毛脸老五的话让她的心瞬间跌入谷底。她承认她刚来黑风寨时,的确想过要官府将这些人统统抓进大牢里去。 可是,若是让她在可以离开这里和将这些人绳之以法中做一个选择的话;无疑她会选择前者。哪怕是清白名声不再,她也可以找一个无人认识的地方,一个人静静地生活;而不是和强盗们生活在一起,随时都提醒着自己她是被抢来的。 万临春嗫嚅:“我,我不会报官的,只要我能离开这里,我绝对不会报官。要不,你们放我离开,你们大哥还和你们一起,你们也不用兄弟分离……” 毛脸老五轻蔑一笑,笑得异常夸张,他指着万临春对范奎道:“大哥,你看,这个女人,你都为了她,想要抛下兄弟们了,她都想着自己离开,一点都不为你考虑……” 范奎的脸色非常难看,他原本以为万氏这是对他的体贴之举,还有些小小的感动;可是毛脸老五这么一说,他才觉得并非自己所想的那样。但他还是说道:“小五,你放心,万娘子她是好人,她不会害我们……” 毛脸老五像是听到了什么很好笑的话一般,哈哈大笑:“大哥,你糊涂啦?她是好人,可我们是强盗,是土匪!好人会跟我们一路吗?哪个好人不是想把我们弟兄送到大牢里去吃牢饭?” 万临春低声辩解:“我没有……”可是她的声音很快被别人的附和声给压了下去。 在黑风寨这些天,寨子里诸人对她还是不错的;尤其是她刚来那几天,包括那个毛脸老五在内,都是对她一口一个大嫂的叫着,异常恭敬。虽然她不想当他们的大嫂,可是她承认那个时候她比现在安全得多。 毛脸老五瞥了一眼还在闭目养神的张禄,继续说道:“大哥,您看着办吧?当初兄弟上山的时候,为了证明兄弟是真心留下,可也是下山劫了一票的。这万娘子……嘿嘿,兄弟就不能保证了……” 范奎脸色发黑,喝道:“小五!万娘子是个妇道人家,如何能下山劫上一票?放她走,你们又不肯;留下来又百般刁难。你们究竟要怎样?” 他也有了怒意,平日里毛脸老五性子随和爱开玩笑,从来不曾这样咄咄相逼。 毛脸老五挠挠头,有些局促,他看了张禄一眼。 范奎也注意到了他的视线,也看向张禄:“张先生,都乱成这样了,您给拿个主意呗。” 张禄这才缓缓说道:“小五说的有道理,兄弟们的担心不是多余的。进了黑风寨就不能出去,这是规矩;但是留在黑风寨的必须是寨子里的人,这也是规矩。万娘子是个妇人,无法下山劫货,但是也不是没法子证明她甘愿留下,永不背叛。这个就要看大哥和万娘子是否同意了?” 万临春联系到毛脸老五先前说的话,明白过来,张先生是想让她嫁给范奎。她的心不可抑制地有着丝丝冷意。他也希望她嫁给范奎呢。她闭上了眼睛,眼泪顺着腮边流下。她也不知道自己难过什么,可是就是觉得心寒,她真的以为他待她也是与别人不一样的。 黑风寨里大多都是粗人,而且一向待她和善。今天这么反常,她初时还不明白原委,现在却一下子恍然大悟:原来是张先生的主意。她苦笑,也是,除了他,谁会想出这么一个有用的法子呢?只是,他真的希望她嫁给范奎吗? 范奎虽然性子直些,但他不是傻子,他愣了一愣,很快便懂了张禄的意思。他自然是愿意娶万临春的;不愿意的话,干吗要抢回来费心讨好?可是万娘子同意吗? 万临春低头默默垂泪,看上去并不大情愿呢。 范奎心里一紧,对万临春附耳说了一句话。 万临春见他靠近,本欲一把推开他,但是当她听清范奎的话时,呆愣住了。她眉目圆睁,一脸的不敢置信:怎么会?他说他愿意与她做假夫妻?只要她不同意,绝对不会强迫她。 眼泪汩汩流下,万临春心里酸酸的涩涩的,她一时之间脑海里转过许多念头。 她想到她和唐进的洞房花烛,想到唐进婚后不到半月便外出做生意,想到自己独自一人在家操持家务,侍奉婆婆,想到这漫长的十年和丈夫的寥寥几次会面……不知为何,她又想到和张禄的首次见面,想到她曾经对他的推心置腹,想到他的疏离和冷淡……最后却都化成了范奎在她耳边低声说的那句话。 万临春承认,范奎是她所认识的对她最好的男人。她想,那就嫁吧,她都想活下去了,那么嫁给谁又有什么区别呢?女人嘛,图的不就是对自己好些吗? 张禄此时面上虽然镇定,可心里也在焦灼不安。若这万氏深受三从四德贞洁名誉的荼毒,宁可死都不愿嫁给大哥,那就麻烦了。 还好,万临春终是点了点头:“好,我愿意。我愿意嫁给你们大哥,做压寨夫人。生是黑风寨的人,死是黑风寨的鬼。” 范奎大喜过望,哪怕她有可能只是敷衍,只是无奈之举,可这话也够他开心老半天了。她说她愿意嫁给他呢。他就说嘛,只要他对她好,她肯定会感动的。 大厅里有一刹那的安静,紧接着是一片欢腾。 -- 第114页 毛脸老五得意洋洋,脸色通红。他很想说几句他是大功臣之类的话,然而人声鼎沸,他的声音很快被淹没了。 大家伙纷纷涌上去给范奎道喜,也有人想去夸赞一下张先生。 而这个时候的张禄却早已离开喧嚣的人群,独自一人站在大厅外面,看着天际悠悠飘过的白云,默默沉思。 风吹动他的长衫,猎猎作响。他的身子在风中微微前倾,像是随时要乘风归去。他叹了口气,微微闭上了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  遁走。 ☆、阴差阳错得奇缘【六】 不管过程如何,范奎和万临春脚上的红线这次可是拴结实了。 十一对张禄极为感激,对着顾清风夸耀了张禄很多次:“你瞧人家张禄,这次要不是他,你也没这么容易就牵好是吧?他虽然是土匪出身,可是到底是读过书的,气度不凡,说话也好听,和那些粗鲁的汉子一点都不一样,轻轻柔柔的……” 顾清风有些郁闷,他不是第一次听到她夸奖读书人气度不凡说话轻轻柔柔;在他的印象里,她夸过苏慎言,夸过宁韫,如今又夸起了张禄。他念头微转,她很喜欢读书人? 这个结论让他有点不自在,他也是读过很多书的蛇。他好歹活了八百多岁,他看过的书绝对比那几个凡人加起来还要多。她怎么不夸他气度不凡呢?难道他还不如凡人? 十一没注意到顾清风,继续说道:“可惜了,可惜这个张禄脚上注定是没有红线的……” 顾清风听她一口一个张禄,忍不住开口说道:“怎么?难不成他还为了万临春终身不娶了?” “没有啊,他不成亲不是因为万临春。在原本的命谱里面,黑风寨的人不做土匪改做地主之后,只有他一个人离开大家四处游历去了。他好像一直都没有成亲的打算。”十一翻了翻命谱,接着说道,“你有没有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他们的红线都系好了,小时空还没有要消失的迹象?” 顾清风也不大明白,只好自己猜测:“总不会是因为他们不是真正的成亲吧?” 十一摇摇头,也不大清楚。在原本的命谱里,万临春答应留下来时,和范奎也没有夫妻之实。他们本来就是先假后真的,这一点阴差阳错歪打正着了,倒是更符合原本的命谱了。 他们两个都没想明白原因,只能继续待在黑风寨静观其变。 黑风寨张灯结彩要大办喜事,张禄亲自指挥弟兄们把黑风寨布置一新。还有几个汉子偷偷摸摸的下山到太平镇上置办成亲用的物品。大家卯足了劲儿,要办个体面的婚礼。 黑风寨上上下下热热闹闹,都在期待着几天以后的婚礼,唯独万临春怅然若失。她看到众人忙碌,有时心里会有隐隐的期待,有时又恨自己当日不该贸然答应。 ——她是一个很优柔寡断的人,心事重,哪怕是做了决定,也一直忧心忡忡。 十一终于明白为什么小时空还没消失了,因为那个被她遗忘的缑越。 缑越在太平镇上想找到那个隔空点穴制住他的高人,可是走遍整个小镇,他都没见到那所谓的高人。 闲来无事,他就在太平镇上住下了,每天在街上溜达,见证人生百态,体会平凡人的幸福。但是,他等的那个高人从始至终都没出现。 时间长了,缑越开始怀疑那天是自己的错觉了。他自认为在江湖已属一流高手,能轻而易举将他打败的委实不多。会不会是自己记错了? 他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儿,既然没有所谓的高人,他何必还在这个小镇上逗留呢? 缑越骑着那匹老马继续往东。他并无明确目的,只是一心东去。他想,就这么一路向东,总会到达世界的尽头的。 等他从太平山脚下经过时,遇到了拦路抢劫的人。 缑越在太平镇听说过太平山黑风寨,据说寨子里的强盗盗亦有道,一不抢僧侣,二不抢妇孺,夺财不伤命,也算是知道点规矩。 的确有人劝缑越绕过太平山走,因为黑风寨里的人专抢外来客商。缑越谢过他们的好意,却还是从太平山脚下走。他对这群有规矩的强盗有些好奇,想去见识一二。 ——当然,在原本的命谱里,他从太平山脚下经过时,没有遇到黑风寨的人。他从太平镇路过时,也无人告诉他这附近有强盗。 缑越喜欢蜷缩着身子侧躺在马背上,靠自己的力量支撑着身体。他不会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那匹马上,这匹瘦马对他而言,与其说是坐骑,不如说是同伴。他自踏入江湖以来,便是这匹老马陪伴着他,一路同行。 事情便是出在这匹马上。 黑风寨的人突然跳出来时,是在缑越的意料之中的。他早早地便察觉到了周围埋伏的有人,而且从他们的呼吸声中,他能判断出来,这些人功夫粗浅,不足为惧。 可是缑越没想到的是,其中有个汉子跳下来时,手里的刀落在马头上,不偏不倚,砍下了老马的半边头颅。老马哀鸣一声,前腿跪在地上,缑越被颠了下来。 温热的鲜血溅在缑越身上,缑越呆愣愣的,一时之间似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也曾想过,有一天他这个同伴会老去,但没想过会是以这样的方式死在他眼前。他恨自己方才的大意,他也恨落刀的汉子。他目光森冷,扫过弯腰捡刀的汉子,眼中不带一丝生气。 -- 第115页 落刀的汉子腿很短,人称短腿李子,他站着仅仅只到缑越的胸口处。他一抬头,便对上缑越吃人的目光。他心下惴惴,小腿发抖,颤声说道:“你,你要做什么?” 他本来是要说场面话来吓唬人的,然而他觉得他好像被这个白衣人给吓到了。 缑越盯着他手里的刀,冷冷地道:“一命换一命!” 短腿李子打了个哈哈:“哼,不就是一匹病马,还一命换一命?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 他的场面话没有说完,因为有一只沾满马血的手正扼着他的咽喉。他被缑越给锁喉提了起来,脚不离地。他翻着白眼,双脚乱踢。他想,他是要死了。 短腿李子自然不会就这样死去,他是跟他几个好兄弟一起来剪径的。别人见他有难,挥刀就朝缑越砍去。 也不见缑越身形晃动,但那刀却像是长了眼睛一般,都从他身边绕了过去。 众人眼见刀刀落空,不免心生恐惧,知道是遇到了高人。 这次出来的人当中有毛脸老五,他也算是机灵的,看着不对,立马跪在地上求饶:“大侠,是小的们有眼不识泰山,冒犯了您,伤了您的爱马,可这也是无心之失不是吗?小的向您道歉,您饶了小的兄弟一命。” 他一面说话,一面磕头,脑袋在地上磕得砰砰直响。其他几个看这架势,也跟着跪在他身后求饶。狭窄的小路上很快充满了哀求声。 十一和顾清风是在这个时候赶到的。十一看到这样的场景,正要出手却被顾清风拦住了。 短腿李子命不该绝,不管是牵错前还是牵错后,他都是个很长寿的人。十一对于顾清风的阻拦分外不解,顿足道:“再不出手他会没命的!” 顾清风却摇头:“缑越不会杀他的,至少现在不会。” 果然,一阵凉风吹过,缑越猛然清醒过来,松开了扼着短腿李子脖颈的手。 短腿李子摔在地上,两眼发白,气喘吁吁。 毛脸老五连忙冲了上去,帮掐人中,揉胸口,握腿,采取一系列急救措施。待确定短腿李子性命无碍后,又忙对着缑越磕头,嘴里称谢连连。 缑越不去理会他,他蹲下.身来,帮老马合上眼睛。他无视马头的血污,温柔地抚着马头,眼中满是怜意。 十一这才看到这边的血腥场面。 顾清风几乎是在一瞬间就捂住了她的眼睛,低声说道:“别看。”他固执地认为女人是柔弱的,是不能见到血腥的。 十一却拿开了他的手:“无碍。”她看着顾清风,忧心忡忡:“我终于明白为什么这里的事情还没结束了。” 顾清风也知道,刚才看缑越的眼睛,那是想要杀人的眼神,这件事情不会善了。 短腿李子醒了过来,偷偷看了缑越一眼。前一刻,他以为他已经到了地狱;好不容易回来了,他只看了缑越一眼,就像是再一次听到了地狱的呼唤。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短腿李子肯定不会带刀下山。可这世上没有如果,他恨不能把自己缩得小一些,让缑越看不到他。 但是事与愿违,缑越目光如炬,瞥见了瑟瑟发抖的他,大步走了过来。 毛脸老五将身子挡在短腿李子身前,他告诉自己要帮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能让兄弟一人独自面对。可是他也害怕啊,当缑越走近时,他抱着脑袋哀嚎了一声,滚到了一旁。 十一不合时宜地笑了起来。她解了隐身术,牵着顾清风从树上跳了下来。 缑越大惊,他可没想到树上还藏的有人。更让他意外的是树上藏着的人竟然是他刚到太平镇时遇到的少年男女。他记得清楚,那个女孩子身穿绿衣,讲起话来滔滔不绝。他倒是不知道他们功夫也不错呢。 十一笑嘻嘻的,对着缑越拱拱手,笑道:“我们又见面了呢。” 缑越看看短腿李子,再看看对面的少年男女,皱着眉头:“你们也是黑风寨的?” 十一连连摆手:“不是不是,我们就是仰慕您的威名,特意在这儿等您的。” 缑越看看死去的爱马,再瞄了一眼十一方才藏身的树,眉头皱得更紧了:“原来是你!” 十一莫名其妙:“对啊,是我,不是,你说什么是我?”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个小故事里,红线男女的存在感好弱啊,而且性格也都不讨喜。还是别人出彩些。 ☆、阴差阳错得奇缘【七】 十一不明白,顾清风却猜了个大概,无非就是缑越以为老马之死是他们动的手脚。 他可不愿意背这个黑锅,索性挑明:“我们是刚来的,就是你掐那个小短腿脖子的时候。” 十一斜眼看了一眼短腿李子的腿,再回忆了一下蛇是没有腿的这个常识,悄声说道:“你连腿都没有,还好意思说人家小短腿?” 别人听不到,只看到她嘴动;但顾清风却听得清清楚楚,他脸色一黑,伸手抓住十一的手腕,在以前常咬的地方摩.挲,跟她咬耳朵道:“你给我等着。” 十一撇嘴,她才不怕呢,他都不知道说过几次这样的话了,她不还是好好的?等他什么时候能打过她再说吧。 他们在这边窃窃私语,缑越却一句也听不清楚,他咳了一声:“既然此事与你们无关,也请你们不要插手。” 十一眼睛睁得大大的:“你要杀了他给你的马报仇吗?” -- 第116页 短腿李子眼中写满了恐惧,他有心想逃离这里,回到寨子里去,又怕被缑越阻拦,更没好果子吃。进也不是,退也不是,他真后悔今天出任务。 缑越不去看短腿李子,很和善地对十一说道:“江湖中人快意恩仇,我的马儿不能白白地就死了。” 十一点点头:“你说的对,马的确不能白白丧命。”她皱皱鼻子,很是为难的样子:“那怎么办?把这匹马再救回来吗?” 她掐着手指算了一下,暗暗摇头:“这马就算是救回来也活不了几天啦。” 缑越冷笑:“脑袋都被砍下来了,怎么还救的活?” 十一的关注点不在马脑袋上:“那你打算要他们怎么赔你,也赔给你一匹瘦瘦的老马吗?” 如果不是她那过于严肃正经的表情,缑越会以为她是在讽刺他大惊小怪斤斤计较,可是她看上去非常诚恳,完全发自肺腑。他也不好跟一个小姑娘计较,但意气难平,便将袖子一甩,转过身去。 十一上前一步,继续问道:“说嘛,说嘛,你打算让他们怎么赔你?” 缑越被她问的烦了,冲口说道:“我说了,一命换一命。” 短腿李子啊的叫了一声,他不过是错手杀了一匹马,就要他的命吗? 毛脸老五也愤愤不平:“这位大侠好没道理,我们弟兄也道过歉了,非要这么咄咄逼人吗?” “就是。”黑风寨的人纷纷嚷道,虽说对方实力强大,但己方人多还是在自家地盘上,也不能太没士气了。 ——他们已然忘记了方才大家一起动手还不能沾到对方半片衣角的事实。或许他们的额头上还在隐隐作痛,但是输人不输阵,毛脸老五都想叫人回去搬救兵了。 十一偏着脑袋,搬着手指头:“这可不划算,你的马没几天好活了,可这个短腿李子还要活上好久呢。虽然人早死晚死都一样,可这也不大公平不是?” 顾清风将她拉到了一边,阻止她继续说下去。 缑越错愕,他以为她说的不公平是人命比马命贵重,原来却是生命长短不同。这姑娘的想法还真是奇怪。不对,他竟然被她给绕进去了。 顾清风站在十一前面,对缑越抱拳:“一命换一命给自然是不合常理的,不然,让他们黑风寨赔你一匹千里良驹?” 短腿李子小声嘀咕:“咱们寨子里哪有什么千里良驹?兀那小子,说什么胡话?” 毛脸老五却用手肘捅了他一下,低声道:“悄声些。不会说话就不要开口。”怕短腿李子多想,他又小声解释道:“这两个娃娃,像是来帮咱们的。不知道是何时结下的善缘?” 缑越对千里良驹不感兴趣,他也知道要人为马偿命太过霸道,但是即便是那个短腿鬼真的死了,他的马儿也活转不过来了。那个小姑娘说的对,他也清楚自己的马是老了,活不了多久了。——不然,它不会躲不开那把掉下来的刀。 但人就是这样,你知道是一回事,要你去承认它,去面对它,就是另外一回事了。缑越不愿意承认他的马是真的快要死了。 ——事实上,他的马的生命快要走到尽头了,只是很不幸,短腿李子撞上了。 缑越扬眉:“我不要千里良驹,我可以送他们去见官,或者平了黑风寨。想来官府也乐意的很。” 短腿李子闻言,抓起刀就想跟他拼命,被毛脸老五给拦腰抱住了。 “你放开我,一人做事一人当,我不就杀了他一匹马吗?他想怎样?有本事杀了老子啊?”短腿李子也怒了,“刚才不是要掐死老子吗?你来啊!” 毛脸老五抱住他的腰,喝道:“李子,你说什么胡话!就算是他告了官府,弟兄们也不至于送命,可要是一命换一命,你就死定了!” 他又对缑越赔笑:“大侠,我知道您说笑呢。咱们都算是江湖人,出门在外也不方便,若不是为了一口饭吃,谁去做着拦路抢劫的勾当?我们黑风寨的弟兄立过誓,不滥杀人命,这次杀了您的马,你也知道这是失手。弟兄们道个歉,将这马葬了,再给您买个脚力也就是了……您大人大量,何必跟我们这些小虾米计较?” 缑越平日里并不是得理不饶人的人,可是,人在某些特殊时候,会做出一些自己也无法理解的事情来。他当即冷笑道:“葬了?哪有这般容易?总得黑风寨上下为我这马披麻戴孝,做上七七四十九天的水陆道场才是,怎么可以随便就葬了?” 让人为畜生披麻戴孝,这的确是太过分了。黑风寨的人都变了脸色,义愤填膺,宁可一死,也不愿受此侮辱。 事实上,等缑越心情平复以后,他也会觉得这个要求太过分太不合理。但他现在正在气头上,也想不到别的许多。 毛脸老五愤愤不平,却还记得这边两个娃娃是站在他们这一边的,便看向十一和顾清风,希望能得到他们的支持。 可惜,他们注定要失望了,饶是凡间万事通,也不明白这中间的玄机。十一和顾清风都不是人类,也意识不到人类的高贵之处。 十一知道人死以后,是要做水陆道场的,原来马也一样啊。缑越的马是被短腿李子给误杀的,缑越又穷的很,黑风寨请人做道场,也算合情合理。她看不出这中间有何不对。 顾清风修炼的是正宗的道家心法,十一很早就晓得。她甚至还举起顾清风的手,兴冲冲地说道:“他会做水陆道场!他就会!”她好意跟短腿李子说道:“这下,你们可以省很多钱了,他不收你们钱的。快应下吧!” -- 第117页 ——这里可是十一想错了,她以为水陆道场里有个道字,而顾清风学的又是道家心法,便下意识地以为他是会做水陆道场。可惜水陆道场是佛家所学,尽管顾清风在妖怪中是出类拔萃的,他也不会佛家的水陆道场。 顾清风一把将十一拉到身后,低声道:“你别多话。我又不是和尚,如何会这水陆道场?” 十一呆了一呆:“哦,原来你不会啊。” 顾清风哭笑不得。 经十一这么一打岔,现场的尴尬气氛竟莫名其妙的缓和了一些。 毛脸老五上前说道:“这位大侠,不如我们各退一步如何?水陆道场,我们请高僧来做,我们也可以赔你良驹送你前去,但这披麻戴孝,可否免去?弟兄们也是在道上混的,也讲究个面子。为了一个畜生披麻戴孝,也真的说不过去。如果大侠真的要难为我们兄弟,不妨一试。拼了我整个黑风寨,也要与你一战到底!” 黑风寨的弟兄们大都是混不下去了才去的太平山,逼急了还有一死,怕什么? 失手砍死老马的是短腿李子,可是这个毛脸老五却总是站在他身前,或许这就是兄弟情义吧? 缑越看看明明小腿在抖个不停却还强装镇定的毛脸老五,心里有些触动,有这样的兄弟,真好。 毛脸老五一动不动,保持着原有的姿势,看着缑越,他握刀的手里满是汗水,黏黏的,湿湿的。 缑越叹了口气:“我这马不是一般的畜生,它陪了我很多年。罢了,看在你的面子上,我不与你们计较了。” 毛脸老五疑心自己听错了,满脸的不敢置信;直到别的弟兄嗷地一声叫了出来,他才明白过来,惊喜交加。毛脸老五使劲儿拉着短腿李子,大声说道:“李子,听到没有,他说不与咱们计较了。咱们没事了!” 短腿李子也兴奋得直点头。 十一看看顾清风,低声道:“好像就是这么个变故,应该结束以后,我们就要离开了吧?” 顾清风察觉不到小时空的消失,也无法回答她的话。他有点遗憾,他们到底是不一样的。 缑越抽出自己的长剑,直接在地上挖坑想在此处就将老马安葬。 毛脸老五连忙上前帮忙,黑风寨的人纷纷动手,很快将老马葬好了。 缑越在老马墓前站了很久,转身离开的时候,看了短腿李子一眼,低声说道:“你有一群好兄弟。”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故事很快完结,如果实在不喜欢,就直接跳过看下一个吧 ☆、阴差阳错得奇缘【完】 短腿李子愣住了,他正要说句什么,缑越却一晃眼间走远了。 黑风寨的人这才相信这件事是就此完结了,欢呼起来。今天遇到这样的事情,他们也无心剪径了,收拾了家伙就要回去。 毛脸老五看了看正在那边低声谈话的少年男女,邀请道:“我们寨上要办喜事了,要不要喝杯喜酒去?” 短腿李子忙拉了他胳膊,低声道:“你忘了咱们的规矩了?” 毛脸老五没理会他,仍然笑着看向他们。 短腿李子的声音虽小,十一和顾清风却听得清楚,黑风寨的规矩他们隐隐约约知道一些。 十一笑笑:“好说好说,我们就不过去了。”她想了一想,又道:“祝你们的那对新婚夫妇白头偕老,早生贵子。” 也不等黑风寨的人再说什么,她就拉着顾清风跑远了,身后隐隐传来毛脸老五的笑声:“也祝你们白头偕老,早生贵子!” 毛脸老五笑哈哈,和兄弟们一起上山去了。十一和顾清风却在风中凌乱了。 十一猛地松开了拉着顾清风的手,谁跟他白头偕老早生贵子?她才不会老呢!不对,重点不在这儿。她侧头看着顾清风,见他满脸通红,甚是局促,她偷偷笑了,原来他也很紧张啊。 顾清风别过脸去,他能清楚地听到他如鼓的心跳。在刚听到毛脸老五的话时,他倒真的希望他们可以和人间的那些凡人一样,可以白头到老。 十一瞥见顾清风正在出身,便碰了碰他胳膊,低声道:“你在想什么呢?” 顾清风一惊,看见眼前她放大的脸,小声咕哝了一句:“不知道我们脚上有没有红线。” 他的本意是想知道他和十一有没有被红线连在一起,但是她却想到了别处。十一低头看看自己,脚上空空如也,哪里有什么红线?至于顾清风,很不幸,他也只有在被她牵错以后脚上生过红线。 十一很遗憾地告诉顾清风:“我们脚上没有红线,你要是真想要,等我回去以后,偷偷给你拴一根。你喜欢哪个我就给你拴哪个。反正我纠错的也不少了,再牵错一根应该没什么大碍。” 顾清风看着她,她说得非常诚恳,不似作伪。他突然就觉得没意思了,说了一句:“我才不稀罕,走吧。” 他大步向前走去,心里有点委屈,她竟然说这样话! 他委屈,十一却是摸不着头脑,她是从来不曾想过也可以给自己牵红线的。她也觉得蛮委屈,都说了他想要什么给他牵什么了还不开心。总不能再让时光倒回去把孙绣衣还给他啊。再说了,孙绣衣也是牵错的。 虽然十一闷闷不乐,但是之前每次有分歧,她都习惯了主动求和,尽管她不大明白他生气什么,还是晃着顾清风的胳膊,软语说道:“好啦好啦,你不稀罕,我稀罕行不?” -- 第118页 顾清风看她这个样子实在不知道说什么好,敢情她还不知道她自己错在哪里。他又不好跟她挑明,只得说道:“我没事。” 十一盯着他左看右看,确定他是真的没事才露出了笑容。她拍拍他的胳膊,笑道:“好了好了,没事最好,我还真怕你生气了然后不理我。” 顾清风将袖子往下拉拉,完全盖住了手臂。 如十一所想象的那样,小时空和主时空正在慢慢融合。 范奎和万临春还是先做了假夫妻,因为短腿李子这件事,张禄也动了要兄弟们洗手不干的念头只是苦于难以开口。 而万临春做了盗首夫人以后,渐渐被范奎所打动,在范奎生日酒醉之后,他们甚至成了真正的夫妻。范奎自然乐开怀了,而万临春却开始想着如何劝范奎走回正途。她不愿意做一辈子压寨夫人。 枕头风天天地吹,范奎忍不住和张禄商量了这件事,两人一拍即合,在忠义厅里问众兄弟意见时,以毛脸老五为首的众人大多同意金盆洗手。 若不是为了一口吃的,当初谁愿意上山落草为寇?现在黑风寨也算小有资产,弟兄们已经吃喝不愁了,何苦还做着卖命的勾当? 得到众兄弟一致同意后,范奎决定派张禄下山,去向官府疏通,获得一个正经良民的身份。 自古以来,有钱能使鬼推磨,张禄带着黑风寨的不少钱财去见官府。 当地的官府也知道黑风寨的存在,但是一来不伤人命,二来不扰当地百姓,剿匪失败以后,就再也没管过他们。 如今黑风寨的人前来投诚,说是要弃恶从善,看这态度倒是挺认真,官老爷思考了一下子,推拒了一番,收下了钱财,许诺给他们良民身份,但是这中间太过麻烦,这些钱财恐怕不够。 张禄笑笑,他本来就没把钱都拿出来,但还是表示了一番自己的为难,后来递上更多的钱后,终是如愿疏通了关系。 等到他们好不容易恢复良民身份时,官老爷还像模像样地勉励他们一通,大意是要他们从此之后洗心革面好好做人。 官老爷想到自己兵不血刃解散了一窝土匪,政绩上可以添一笔了;黑风寨想到从此可以光明正大做人,告别过去了。 双方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心满意足了。 万临春这才真正放了心,总算不用日夜担忧被官府剿灭了,这回又成良民了。 黑风寨的弟兄们商议了很久,一致认为他们要去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买房买地,从头再来,好好过日子。 想到以后可以像那些地主和有钱的老爷一样,有田有地,他们就热血沸腾。黑风寨的最后一夜,灯火通明,大家都在畅想着未来的美好生活。 只有张禄一个人孤单地站在厅外。 万临春远远地看见他,喧嚣的大厅似乎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她再也听不见别人的议论,只能看见他落寞的身影。 张禄跟别的土匪是真的不一样。有那么一瞬间,她很想跑到他身边,让他不再孤单。但这个念头只是在脑海里一闪而过。她最终还是对丈夫笑了笑,站到了丈夫身后。 万临春明白,她已经嫁给了范奎,她这辈子都是范奎的人;至于张禄,他只是丈夫的好兄弟。他和毛脸老五、短腿李子这些人一样,都只是丈夫的兄弟。 这些她都懂,可是有时候她会想起那个在一开始会耐心开导她的张先生,那是她放在心里的一个梦。她会把它放在心底最深处。 张禄陪着大家一起找新的地方,买地买房,收拾新家,甚至买来奴婢,忙得不亦乐乎。 大家都感叹有个全能的张先生可真是好事,万事不愁。 等到大家都安顿好了,毛脸老五都在议亲了,张禄却提出要告辞了。 弟兄们全都慌了,一起受苦的日子都过完了,这是要享福了,张先生为何要走呢? 张禄笑道:“我本来最羡慕闲云野鹤,因为有你们这帮兄弟才留了下来。如今,大家都回归正途,我也该继续去浪迹天涯了。” 众人纷纷挽留,奈何人各有志,他一心要走,别人勉强不得。 其实,张禄何尝舍得离开众兄弟?在黑风寨数年,大家情同手足。这种温暖是他很少感受到的。 但他毕竟不是别人,他始终都有自己的想法,他永远都不会为了别人改变自己的初衷。现在兄弟们都过上好日子了,有他没他也没什么不同了。 张禄要去追寻自己想要的生活了。兄弟们虽然不舍,但也只能祝福他。 一切都在像原本的命运靠近,小时空也在渐渐与主时空融合。 都到了要离开的时候,十一却发现顾清风有些不大对劲儿。他似乎有意无意地在离她远一些,潜心修炼,诸事不理。 习惯了旁边有个人说话,猛然剩下自己独自一人,十一难免觉得有点孤单。她左思右想,却不大明白顾清风是怎么了。 本着不懂就问的原则,十一向顾清风询问。 顾清风却表现得很正常:“我没事啊,修炼呢,要成仙呢。” 修行是大事,十一表示理解,自然不会阻拦。她坐在顾清风旁边,掐掐算算很久,也算不出他何时可以飞升。她有点发愁了,如果顾清风的命运不曾改变的话,他应该快要成仙了。可是现在他跟着她去一个又一个的小时空,她也不能断定他什么时候才能飞升了。 -- 第119页 这么多次都是同进同出,坐卧一处,她不知道如果有一天,她任务完成了,把所有的错误都纠正过来了会怎么样。到那时候,她肯定是要回到天界的,那么顾清风呢?他若是成仙了还好,大家还能再有相见的机会。可若是他无法飞升呢,那他们岂不是再无相见的可能了? 想到以后有可能再也见不到他,十一心里忽然空空的。她托着腮看着正在闭目修行的顾清风,思考着自己返回天界偷盗仙丹而不被太上老君发现的可能性。 唉,算了,要是她真的偷了,恐怕连夙止都保不了她。她得相信顾清风,他早晚都能成仙的。 作者有话要说:  真正的顾清风最后是能成仙的。 这个故事总算是完结了。 ☆、覆水难收恩义断【一】 广平县有个穷书生叫周义,潜心读书,不事生产,到了三十岁上还仅仅只是个秀才。他的妻子杨双喜每天给别人浆洗衣服来养家糊口,供他读书,日子过得很是清苦。 日复一日,杨双喜便有很多怨言。她不懂丈夫科举不中为何还要攻读,哪怕是去做个教书先生也够家里生活了啊。 周义一心想考取功名,自然不肯因为别的俗务而分心。他不理会妻子的指责埋怨,仍旧读书。 杨双喜抱怨归抱怨,但也尽着妻子的职责,打理家务。然而当他们的女儿小莲因为得病无钱医治而夭折时,杨双喜的忍耐达到了极限。她大骂周义不事生产害死女儿,自请休书离去。 周义对女儿的死也极为愧疚,杨双喜更是骂得他抬不起头来。他虽然鄙夷妻子不耐贫穷,但毕竟是结发夫妻,他对妻子百般挽留,希望她可以留下。他已经没了女儿,不想连妻子都一并失去。 杨双喜此时对周义已经绝望,去意甚决。她不顾周义的哀求和街坊四邻的劝阻,毅然决然地自请下堂,甚至为了逼周义同意,说出了一番甚是绝情的话来。 周义又愧又怒,亲笔写下休书,从此男婚女嫁各不相干。 十一和顾清风来到这个小时空的时候,便是周义休妻之际。他们站在半空中俯视着这一切。 顾清风见此情景,颇为不解:“这都要休妻了,我们是不是来得迟了?现在补救还来得及吗?” 十一却摇了摇头:“不迟,不迟,一点都不迟。”她把命谱翻得哗哗响,对顾清风道:“这才刚刚开始呢。” “是他们红线断后再续起来?” “不是的。”十一指着围观人群中的一个年约四十岁的瘦削汉子,“你看,他就是我牵错的人。按原本命谱来说,杨双喜被休以后是要嫁给他的。牵错以后,杨双喜跟他就没关系了。我们得让杨双喜跟他在一起。” 听到又是劝女人再嫁,顾清风便觉得有些头疼。他揉揉脑袋,低声道:“你把杨双喜牵给谁了?” 十一低下头去:“也没牵给谁,就是把她断了的红线又拴到周义身上了。” 顾清风点点头,原来她是想不拆婚姻啊,这想法倒没什么错误。他又问:“那周义呢?他的没牵错吧?” 一说到周义,十一来了精神:“没牵错,没牵错,你瞧,周义的真爱在那里呢!” 周义家里临街,周围有不少店铺,其中便有一家绣坊。 十一所指的方向便是那家绣坊门口。 此时一个脸覆纱巾的妙龄女子正从绣坊出来。这名少女叫鲁清音,父亲生前是个教书先生,可惜现在家道中落,父母过世,只有她一个人做绣活度日。 鲁清音这次来绣坊交绣品换钱,不料正好撞见杨双喜在家门口强逼着丈夫休妻。她叹了口气,这女子不耐清贫,连自家相公都不要了,这个书生还真是可怜。 周义被逼无奈,当街写下休书。 鲁清音无意之间看见了他不甘的眼神,心神大动。这一刹那,她仿佛透过他的眼睛窥视到了他不屈的灵魂。 可能因为自己父亲是读书人,可能是觉得杨双喜欺人太甚,鲁清音突然很想帮助书生周义。尽管她自己日夜操劳,才勉强能够糊口。 周义自妻子离去之后,孑然一身,狼狈异常。这时美丽善良的鲁清音踏月而来,表明对他的同情和支持。她帮他打理家务,供他吃穿应酬,事无巨细,甚是妥帖。周义得以全身心地投入到读书中去。 街坊邻居隐隐知道会有女子半夜来帮周义打理俗务,暗自议论说是他招惹了哪里的狐狸精。 周义对这些流言浑然不放在心上,还是见到鲁清音默默垂泪,才知道她忌讳闲言碎语。他虽然曾向鲁清音求欢,但她严词拒绝,颇为庄重自持。周义更加心动,觉得是老天眷顾,才会派来佳人相助。 鲁清音起初害怕,但后来渐渐认定周义是一个胸怀大志的好男子。她愿意与他共患难,期待着有一天他能出人头地。 周义不止一次发誓,他日功成名就,定要娶鲁清音为妻,此生不负。 这边周义和鲁清音的郎情妾意,十一并不上心,毕竟他们无论是牵错前还是牵错后都是在一起,恩爱非常的。现在一点变化也无,她管他们做什么? 她关注的是杨双喜和许松柏。 原本的命谱里,杨双喜自请下堂以后,强硬地带走了女儿小莲的尸体。她无力给女儿下葬,在街头痛哭,熟食铺的老板许松柏看她哭得可怜,帮她买了一副棺材,给小莲下葬。一来二去,两人熟悉了起来。 -- 第120页 许松柏是个丧妻的鳏夫,四十来岁,只有一个女儿,也已经出嫁,日子过得极为孤单。 而杨双喜因自请休书,已是被休弃的人,不愿再回娘家受兄嫂白眼,便想再去给人浆洗衣物。但是她自请下堂的名声已经传出,被众人瞧不起,便是浆洗衣物的活儿,也少有人肯让她做。 这时,是许松柏提出要她到熟食铺帮忙。处的久了,两人看对了眼儿,就走到了一处。 可是,牵错以后,杨双喜和许松柏一点都不熟悉啊。杨双喜抱着女儿的尸体在街上哭的时候,恰逢许松柏腹中疼痛难忍,上茅房去了。他根本就看不到杨双喜的凄惨情景,更不会因为想起了自己的女儿,一时同情而出钱帮她下葬。 这该如何是好?总不能去茅房把许松柏给揪出来啊。 十一眼巴巴地看着顾清风,脏活累活还是你来干吧。 顾清风扶额:“你就不会想办法耽搁一会儿杨双喜的时间吗?只要耽搁一会儿,等许松柏出来不就是了?” 十一深以为然,点头称是。 因为这次又是涉及女子再嫁,顾清风仍然不想要十一出手。十一也乐得清闲,但她坚持全程观看,陪在顾清风身边。 杨双喜用一领草席裹着女儿的尸身,哭行在街上。为了下堂,她什么都没要,只要女儿的尸体。——当然,她那个破烂的家,也委实没有值钱的东西。 周围的人对她指指点点,甚是鄙夷。这个女人自己不耐清贫倒也罢了,居然还把夫家的骨血带走,死后肯定会下地狱。 杨双喜听不见旁人的议论,眼里只有她的女儿。她多想她的小莲可以活转过来,牵着她的衣角,笑嘻嘻地唤她娘亲。 可惜她的小莲再也活不过来了。 杨双喜哭着说:“小莲,是娘没本事,不能救你,下辈子,你投胎个好人家,别再到娘身边来了……” 她的小莲懂事可爱,平日里连一口吃的都不舍得吃,还会在她辛苦洗衣时帮她擦汗端茶。她的小莲不争不闹,从来没问她要过什么。甚至是在病榻上时,小莲也只是小脸苍白,哭着说:“娘亲不哭,小莲不痛了,不痛了……”明明自己痛的汗如雨下还要哭着来安慰她。这样的小莲,让她怎么舍得? 想到女儿,她就心痛难忍,恨不得将周义千刀万剐。她怨周义,何尝不怨她自己?但凡她稍微有些钱财,能把女儿送到医馆去,小莲何至于就丧命呢? 如今小莲没有了,那个男人居然还说了一句,夭折的孩子不能进入祖坟,就用破席一卷草草葬了就是了。 那是她的女儿,别人不心疼她心疼。 可是她现在连给女儿买副棺材的钱都没有。 杨双喜坐在街上哭得声嘶力竭,似是要把她的悲痛全都哭出来。然而,不管她再怎么哭,她的小莲都不会像以前那样乖巧地递给她一块手帕了。 泪水顺着下巴流下来,杨双喜丝毫感觉不到。她找不到给她女儿下葬的法子,她已经身无分文! 顾清风便是在这个时候登场的。为了烘托一下气氛,营造一个更合适的环境,突然下起了大雨。 雨水浇在杨双喜脸上,分不清是雨是泪。她不顾自己,慌忙将女儿的尸体抱在怀里,生怕被雨水打湿。手刚触到女儿早已冰凉的肌肤,她意识到女儿已经不在人世了,下再大的雨,也不会把她给浇醒了。 来来往往的人行色匆匆,间或有人瞥她们一眼,或许也有怜惜,但大都匆匆离去。——雨实在是太大了。 顾清风撑着一把油纸伞缓缓踱步过来,黑袍玉带,宛若谪仙。他的衣衫硬是在这瓢泼大雨中纤尘不染,超凡脱俗。 杨双喜有一瞬间的怔忪,这是神仙来接她们母女的吗?她痴痴地望着那个黑衣少年,忘记了打在她头顶的大雨。 顾清风叹了口气,幽幽地说了一句:“众生皆苦。”他本来不大喜欢杨双喜,认为她不够忠贞。但是当他看到她这样在乎自己的女儿之后,他对她的轻视全都烟消云散了。 杨双喜伸手捉住他的脚腕,哀求道:“行行好,帮我葬了我的女儿。” 像是溺水的人抓住最后一块浮木,她抓的很紧很紧。 顾清风将伞举在她头顶,叹道:“何苦呢?人都已经死了。身后事办得再好,又有什么意思?” 作者有话要说:  越发觉得我对书生有偏见。 话说作者君小时候看过戏剧《马前泼水》,印象相当深刻啊 ☆、覆水难收恩义断【二】 杨双喜闻言怔怔的,是她没用,是她没能救的女儿的性命。如果连给女儿下葬也做不到的话,她还活着做什么?她充满爱怜的目光望着小莲,嘴里哼唱着不知名的歌谣。 顾清风不记得自己的父母,也不曾有人用这样的眼神望着他。这一刻,他甚至在想,若是有人肯这么看着我,我即便是死去,也没有遗憾了。 在牵错后的命谱里,没有这一场雨,杨双喜会哭了一会儿后,一直往前走。现在有了雨,暂时阻挡了她的步子。 她抬头看着为她挡雨的少年,哀求道:“您能帮她下葬吗?我会给你做牛做马,为奴为婢,只要您能让她……” 顾清风对上她那祈求的眼神,竟莫名有些心软,差点答应她的请求。他忽然醒悟过来,他是来拖延时间的,要让许松柏出来帮忙才行。他不但不能出手相助,还需要去落井下石。 -- 第121页 “我什么都能做,我会洗衣煮饭……” 顾清风微微弯腰:“我要你会做饭又有什么用呢?你连你女儿都保不住,你还能做什么?不过是个小娃娃,破席一卷乱葬岗上一扔也就是了,何苦在这里丢人现眼呢?” 必须得承认,戳心窝子的话,顾清风并不是特别擅长。但是他那句“连女儿都保不住”却让杨双喜心痛如绞,保不住女儿,保不住女儿…… 雨下得很大,一柄薄薄的油纸伞又能遮挡多少雨水呢?杨双喜满脸都是水渍,她阻挡不住雨水对女儿身体的袭击。她抱着女儿,艰难地站起来,想去避雨,不让女儿的尸身受损。她无法救回女儿的生命,总要想办法保住女儿的尸身,让她死后可以安宁。 …… 顾清风一步一步跟随着她,直至许松柏的熟食铺前面。 天色顷刻间便暗了下来,街上不见行人。 杨双喜还要往前走,却被顾清风给拦住了。 “你女儿活着的时候你护不了她,她死了,你还要她不得安宁吗?”顾清风也算是看出来了,杨双喜最在乎的是她女儿。他虽然嘴上说着伤人的话,但还是不着痕迹地给小莲的尸体遮雨。 杨双喜站立不稳,几乎要摔倒下去。 顾清风原本可以伸手扶住她的,但是听到十一传来消息说是许松柏正在赶过来,他收回了欲伸出的手。 杨双喜狠狠地摔倒在满是泥泞的地上,她失声痛哭,她宁愿上天带走的是她,而不是她的小莲。 暗芒闪过,顾清风消失不见。雨幕里只剩下那把油纸伞被大雨打破了,孤零零地在地上转着圈儿。 许松柏肚子才舒服一些,净了手,却听见外面隐隐约约有女人痛哭的声音。按捺不住好奇,他撑着伞走了出去。 透过密密的雨雾,他看见了杨双喜那瘦削的身影。她的周身仿佛被悲伤所笼罩,让人看着心里闷闷的,很是难受。 许松柏和杨双喜多年邻居,但并不相熟。杨双喜毕竟是内宅妇人,虽然常常给人浆洗衣服,但是男女有别,他一个鳏夫,自然不会与她深交。然而,街坊四邻的也都知道周杨氏不安于室,总是抱怨自家相公。许松柏多多少少也听到了一些传言,不过终究是别人家的事情,谁会放在心上呢? 这次杨双喜因为女儿之故自请离去,虽说轻视她的人很多,但同情理解她的人也不少。尽管有人说什么孩子的命是父母给的,养不活爹娘也难过;但是周义堂堂七尺男儿连妻女都养不活,也着实太不算男人。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跟着周义都活不下去了,干吗不离开? 许松柏对杨双喜的行为是表示理解的。他也是一个父亲,若是他女儿过得不好,他也会跟人拼命。 杨双喜的哭泣声并不算大,她自女儿死后,水米未进。先是与丈夫争吵,接着自请下堂,心神俱疲,晕倒在路旁。 许松柏犹豫了一下,一个鳏夫去关心一个弃妇,肯定会惹人议论。他不想沾惹是非,他狠了很心,掉头就走。 十一小声惊呼:“他怎么走了?” 顾清风摇摇头:“不应该啊,按道理,他会……” 话没说完,便见许松柏跺了跺脚,叹了口气,转过身来向地上的人影走去。他终究是看不下去,再说死者为大,不管怎样,都得让那个小娃娃入土为安,来世她才能投胎到一户好人家。 许松柏高高瘦瘦的,又撑着伞,面对着这样的场景束手无策。他没办法,只得先把伞撑在她们头上,自己则脱下外衫顶在头顶回铺子里叫伙计帮忙。 十一看他身形狼狈,不由得哆嗦了一下:“要不,我们把雨给收了吧?这样好像过分了些。” 顾清风点头:“嗯,反正他们已经见面了。” 雨势渐渐变小,天空的颜色也逐渐明媚起来。 许松柏跑回店里,将原本在柜台上打盹的伙计给摇醒,让他出来帮忙。 没生意的时候,伙计好不容易小憩一会儿,却被东家兼掌柜的唤醒,想生气又不敢。他只能听话地跟着许松柏去帮忙。 雨停了,事情好办多了。 许松柏让伙计去邻街的棺材铺订一口小孩儿用的棺材,有现成的更好。总得让小孩子体体面面地走。 伙计还没完全清醒过来,随口问了一句:“怎么了?你女儿难产了?” 许松柏一巴掌拍在他脑袋上,骂道:“滚!兔崽子!”他的女儿刚出门没多久,还没有见喜,这兔崽子说的什么混话! 伙计这次清醒过来了,摸着疼痛的脑袋,咕哝着什么,从柜台上抄起伞就往外冲。 许松柏跟在他身后,吆喝着:“雨停了,伞放下!” 小伙计一溜烟儿跑的飞快,也不理会他。 许松柏一个人面对晕倒的杨双喜和死去的小莲,不知如何才好。他有心去唤周义出来,但是还是忍住了。他可是亲眼看见了周义休妻,今后大路朝天各走一边,男婚女嫁各不相干。这不讨好的事情还是不做为好。 好在,小伙计很快领着棺材铺的人过来,后面抬着一口小棺材。 棺材铺的人训练有素,脸色肃穆,没有半句废话。 小伙计却惊讶地喊道:“呦,掌柜的,那不是周相公家的那个老婆吗?她怎么不把她女儿给埋了呀,抱着尸体怪吓人的!她不会也死了吧!好害怕啊……” -- 第122页 如果不是他才十三岁,许松柏肯定会揍他一顿。考虑到他年纪还小,许松柏瞪了他一眼,说了一句:“少说两句吧。” 许松柏让棺材铺的人把小莲放进棺材里,他能做的也就这些了,至于什么擦身寿衣之类的,他也爱莫能助。 小伙计悻悻地闭嘴,但是看到昏迷的杨双喜抱着女儿尸体不松,棺材铺的人夺都夺不出来时,他又惊讶地叫出了声。 杨双喜慢慢地睁开眼,低声道:“我的女儿,别抢我的女儿……” 许松柏叹了口气,最终还是让人将小莲放进了棺材。他让小伙计把毡布搭在棺材上,省的不小心进水。对于仍出于昏迷状态面色潮红的杨双喜,许松柏几经犹豫,还是过不去自己心里那道坎儿,让小伙计帮忙把她抬回客房,又让人去请大夫。 小伙计张了张口,想问一下掌柜的什么打算,见许松柏面色凝重,也不敢开口,只是连忙去找大夫。 许松柏再次叹气,算了,这周杨氏是个弃妇,救了她对她名声应该无损。即便是有损,她的名声都那么差了,再添上一笔也不要紧。 杨双喜缠绵病榻。 许松柏无奈,想着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他去找周义,想让周义出面料理女儿后世。虽然说杨双喜强行带走了女儿,可小莲终究也是周家的孩子。 可惜,他几次登门拜访,周义总是闭门不见客。许松柏颇为恼火,只得自己着人相看了一块儿地,将小莲给下葬了。 许松柏在这中间劳心劳力,却还要面对小伙计暧昧的眼神。他大为恼怒,暗自说道:“以后再也不多管闲事了!” 杨双喜终是清醒过来了,她无视自己仍在病中,跪谢许松柏。她无论如何都没想到在她走投无路的时候,是一个并不相熟的人出手援助。她连连磕头,除了叩首,她想不出别的感激方法。 因为不熟,杨双喜不敢久留,拖着病体就要告辞。 同样因为不熟,而且身份有别,许松柏明知她身体虚弱,也没有极力挽留,任她离去。 十一在旁边不免有些着急:“怎么不想办法把她留下来?” 顾清风翻着十一亲自抄下来的命谱,低声道:“不用,她自己会回来。说不定经历一次分别以后,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十一撇嘴:“可她病成这个样子……” “你半夜帮她治病就是了。”顾清风不以为意,“你也说了,要尽可能的靠近原本的命运。既然杨双喜本来是要回娘家被嫌弃才再次出来的,就让她再经历一次好了。” 十一这才不再说什么了。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君最近迷恋上了古装美人,深陷古装电视剧吧的泥潭,哪个萌妹子来救救我。 ☆、覆水难收恩义断【三】 许松柏对杨双喜的离开并不多加劝阻,但还是好心赠了些银两,让她回娘家。 杨双喜的娘家离此地不远,她独自一人步行也能到达。 自古以来,被夫家休弃的女子总是被人所瞧不起的,杨双喜主动被休,更是惹人指点。她自己是不后悔,但她的兄嫂可不愿意受人白眼。 杨双喜只有一个哥哥,对妹妹的回来虽然不大欢喜,但也尊重妹妹决定。可是内心深处,他觉得妹妹离开一个秀才老爷,是非常不明智的。更何况,男人是女人的天,妹妹这般公然挑衅做丈夫的威严,着实丢人。然终究是骨肉至亲,再不高兴也不会把她给拦在门外。 可是嫂嫂就不一定了。杨双喜未出阁的时候,嫂嫂已经进门。新妇进门总是要立规矩的,而杨双喜作为姑娘,则受到不少优待。嫂嫂不喜欢她也是情有可原。 ——姑嫂之间关系疏远的多了去了,杨双喜只是不幸摊开了说罢了。 起初,杨双喜拖着病体回娘家,嫂嫂就不大开心。被休弃了一点嫁妆都没有带,还好意思回来? 杨双喜的嫁妆都补贴家用了,她为了能离开周义更是选择净身出户,哪还有嫁妆? 好在许松柏赠了一些银两,嫂嫂的脸色还不至于太难看。 看病是要花钱的,杨双喜带回来的那点银两很快就变成药渣子了。她的病还不见好,嫂嫂受不了了。 姑奶奶被休弃回来了,整天躺在炕上,需要人伺候,还净花家里的钱!嫂嫂作为一个普通的女人,自然就忍不住抱怨了。 庄户女子嗓门亮堂,几句抱怨传得众人皆知,议论纷纷。 哥哥自觉抬不起头来,骂了婆娘几句。 嫂嫂更觉得委屈,哭叫撒泼,闹着要上吊;要是不让死,干脆咱也自请休妻啊,有本事你休啊。 哥哥叹气,都有三个小娃娃了,还胡闹个什么? 嫂嫂不依,非要哥哥给个说法,凭啥妹子都出门了还回来祸害娘家?实在不行,村头的罗锅五十多岁没讨老婆,姑奶奶嫁给他也怪合适。 哥哥当然不肯,支支吾吾地就是不说话。嫂嫂逼急了,他就蹲在门口抽旱烟。一面是自己嫡亲的妹妹,一面是自己一个被子里睡觉的婆娘,哥哥也为难啊。 杨双喜知道哥哥的苦楚,身体稍微好一点时,便提出告辞。 哥哥也想挽留,最终却嗫嚅着说不出话来。是他没本事,他若是有本事些,也不会连妹子都养活不了了。 嫂嫂倒有些尴尬了,抹着眼泪:“姑奶奶,你别乱想,嫂子没有要赶你的意思。女人嘛,还得依靠男人不是?你就给姑爷好好说句软话,夫妻哪有隔夜的仇啊?可怜我的外甥女儿,小小年纪就没了……” -- 第123页 杨双喜起初还勉力忍耐,待听她提及小莲,便泪如雨下。 嫂嫂自悔失言,轻轻抽了自己一个耳刮子:“该打,该打!姑奶奶,不是嫂子说你,你也太倔了些。要是真的不愿意再跟着姑爷,嫂子也认识不少人,你要再找一家也容易的很……” 杨双喜勉强笑笑,告别兄嫂再次进城。她想重回老本行,替人浆洗衣物,虽然苦点累点,但是勉强还能吃喝不愁。 然而,广平县又不大,杨双喜自请下堂的事情早就传开了。很多人对她不屑一顾,谁肯让她进内宅浆洗衣物?万一带坏了小姐太太呢?谁知道她品行如何?整个广平县会浆洗衣物的人多了去了,没必要非要冒险用她。 杨双喜找不到工作,又无处可去,心灰意冷之下,竟然想上吊自杀。 她独自一人走进一间破庙,解下腰带,悬在梁上,搬了块石头。一切准备妥当,当将脖子塞进缳内时,她隐约听见了小莲的声音。 她的女儿小莲笑着说:“娘亲,你要好好的……” 杨双喜顿时泪流满面,她的女儿哪怕是到了阴间,也都记挂着她呢。她怎么能让她的女儿死后都不安心? 可是脖子已经挂在腰带上了,她不小心也踢了石块,身体凌空挂着。她心内呼喊着救命,却发不出一点声音。 杨双喜哀叹:“女儿,对不起,娘亲听不了你的话了……” 天无绝人之路,那腰带在此时却突然断掉了。 杨双喜摔在地上,身上并无一丝伤痕。她望着断痕整整齐齐的腰带,恍然大悟,这是我女儿在天之灵在保佑我。我女儿要我好好的活着…… 泪水模糊了双眼,杨双喜泣不成声,她的小莲…… 哭了许久,杨双喜终于站起身来。这次她目光坚定,浑身散发着一种拼搏的力量。她决定了,她要好好活着,带着女儿的祝福,连同女儿那一份一起,好好地活着。 杨双喜将破庙收拾了一番,打算先在破庙里住下。她会活得很好呢,她会要女儿放心的。 十一长长地舒了口气,还好还好,抢救及时。 顾清风翻遍命谱,百思不得其解,明明不管是牵错前还是牵错后,都没有杨双喜上吊着一出啊。总不会是因为那天他的话伤了他的心吧?那也过去这么久了啊。 ——杨双喜选择自杀,是一时冲动的结果。很多时候,人的某些行为都是因为一个念头。不过是一念之间的事情。当然,这跟顾清风还是有一点关系的。 杨双喜没死是好事,可是她决定在破庙住下,这怎么跟许松柏勾搭呢? 让许松柏去破庙,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重点还是在杨双喜身上。 顾清风思索着如何让杨双喜的惨状被许松柏知道;而十一这两天则闲来无事,去看周义和鲁清音的互动去了。 如果没有小莲的死,或许十一会非常欣赏周义和鲁清音的相处。要知道,她最喜欢才子佳人的搭配了。 鲁清音柳眉杏眼粉面桃腮,容貌非常娟秀,而且她身形婀娜,腰肢纤细,是个十足的美人胚子;更难得的是她有一双巧手,绣活做的栩栩如生。这样娇俏柔美的佳人,会有谁不喜? 或许一开始,因为她主动前来,周义还有些许轻视;但相处日久,她的自尊自爱让周义刮目相看。 ——许多男子都做过同样的梦,在自己年少势微的时候,有那么一个佳人倾慕自己的人品学识,甘愿默默地陪伴在身边,全力支持,毫无怨言。 周义也不例外,鲁清音的到来,让他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所谓红袖添香夜读书大概就是这样吧。鲁姑娘真的要比那个白虎星黄脸婆强上太多。 古人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果然如此。他周义被迫休妻,焉知不是美事一桩呢?周义抬头看看正帮他缝补衣衫的鲁清音,暗暗发誓,一定要功成名就,才不负佳人期盼。 单看周义和鲁清音,果然是非常般配和谐的。落难公子得佳人青眼,倾力相助,互许终身;到得公子高中之日,再正式成亲。多恩爱,多圆满。 可惜啊,十一记得清楚,那原本的命谱上写道,周义高中之后,要有怨抱怨有仇报仇。 他衣锦还乡之际,做的第一件事是迎娶鲁清音。——这倒是件好事,他不忘本,不忘旧爱,没有说一富贵,就忘记旧红颜。 然而,第二件事,便是奚落前妻杨双喜了。那个时候,杨双喜已经和许松柏走到了一起,虽然未必相爱,但到底是相依相伴。 ——历来有许多人在富贵之后衣锦还乡,对当年奚落过自己的人百般羞辱。——这也罢了,不是人人都是圣贤,在心里憋了多年的闷气抒发一下也不算什么。 然而这个周义若单单只是羞辱前妻倒也罢了。——诚然,杨双喜在众人眼中没有眼光错把珍珠当鱼目,被人奚落是活该。——可周义不仅仅是羞辱她。 许松柏经营的熟食店向来生意不错。后街的罗大娘在这儿买了半斤熟牛肉,回家吃后没多久,就突发心疾过世了。罗大娘无儿无女,她远房的侄子一口咬定是许松柏家的熟牛肉害死了老太太,要将许松柏绳之以法。 周义为了可以荣归故里,特意与一个同年调换了一下,出任广平县的县令。这可是他上任后的第一个大案子。 经仵作验尸以后,他很快断定,罗大娘这是疾病所致,与许松柏无关。但是,他怎会轻易放弃这个折辱前妻的机会?他当然不会徇私枉法,然而在此之前,他要一报当年的羞辱之仇。 -- 第124页 周义放出话来,许松柏被抓进大牢,择日处斩。 许松柏的女儿许怜笙知道继母和县令的关系,哀求继母去从中周旋。——其实,不用许怜笙开口,杨双喜也会去斡旋。 杨双喜一早就说过与周义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但眼下别无他法,只好去求周义。 周义如今官运亨通,又有娇妻在旁,面对“故人”,自然流露出十二万分不屑来。他先是正色说要秉公执法,但言语之间却又隐隐流露出只要杨双喜肯回到他身边,他肯定会放过许松柏之意。 杨双喜懵了,她可不相信周义这么做只是为了逼她回去。可是夫妻多年,他话里的意思她怎会听不明白? 作者有话要说:  杨双喜这样的女人在古代绝对是要被骂的,可参见姜子牙的老婆,朱买臣的媳妇儿。在丈夫势微的时候离开丈夫的女人在戏曲里都不会有好下场。 虽然这个故事里主角都不算什么好人,但是我必须说一句,人品渣的人也有恋爱的权利,是不?不能因为人家坏,就不让人家恋爱。人无完人,价值观不同吧。可能他们都觉得自己做的是对的。 另,作者君真是蠢毙了,时间定错了,先把72章发出去了,没办法,第71章也发出来好了。表打我。 ☆、覆水难收恩义断【四】 周义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对杨双喜的不舍,各种暗示,只差没亲口说出要她回到他身边。 杨双喜无奈,只得顺着他的话哀求破镜重圆。 周义等的便是这一句。他才不要这种嫌贫爱富的女人!他这么说就是为了羞辱她。周义冷笑一声,说道:“覆水难收,你既然已经求我休弃了你,居然还想回到我身边?可惜我已有娇妻,绝非你这等水性杨花的轻浮女子所能比的!” 杨双喜茫然无措,她已经按照他的话说了啊。 周义又道:“念在夫妻一场的份上,我再给你个机会。”他说着命人端来一盆水,说道:“我将这水泼在地上,若你能收起来,我便重新八抬大轿娶你进门,许松柏一案也可以重新再审。若是收不起来,嘿嘿……” 杨双喜倒没想着再嫁给他,许松柏对她情深意重,她不可能离开他,另嫁他人。但是案子重审却是她期盼已久的,明知道泼下去的水再难收回,她还是艰难地用手去舀泼在地上的水。 结果是必然的,杨双喜痛哭流涕也达不到周义的要求。 围观的众人有许多不知道事情原委,只当是杨双喜新欢刚下狱,她就死乞白赖去找被她抛弃后飞黄腾达的旧爱。别人对她各种鄙夷,她统统听不见,只是失声痛哭。 周义觉得解气了,才宣布他不会再娶杨双喜,但是为了彰显他的大度与秉公执法,他会重审许松柏一案。 众人纷纷拍手叫好,夸赞周大人果然是个情深意重以德报怨的好官。 当然,最后的结果是许松柏吃了多天的牢饭之后无罪释放。虽然生命无碍,但是他的生意也做不下去了,就和杨双喜一道过着清贫的生活。 十一不大喜欢周义,尽管他最终还是重审案情没有徇私,但在十一看来,他就是一个小肚鸡肠心胸狭窄的人。难怪他做了一辈子的官,也只是个小地方的县令,不曾升迁。 不过,眼下的周义和鲁清音还真是恩爱啊。虽然还没成亲,可是各种体贴尊重,几乎要闪瞎人眼儿。再想想此时在破庙里头的杨双喜,对比也忒鲜明了。 凭什么同样是死了女儿,娘亲难过得快要死掉,爹爹却依旧风流快活?十一想小小的教训周义一番,让他夜夜梦到自己女儿。 看着周义清晨的黑眼圈,十一还觉得不解气。但她始终记得自己不能干涉别人命运,也不敢多加惩治,只好让周义在梦里一解思女之苦了。 她实在是厌烦了周义一面与鲁清音卿卿我我,一面还哀叹着:“魂魄不曾来入梦”,现下好了,你女儿去你梦里找你了,你可开心了? 这边十一在跟周义开些小玩笑,那边顾清风正琢磨着让许松柏跟杨双喜来个合适的邂逅。 方法多得是,机会也总是人创造的。这种小事可难不倒顾清风。 杨双喜□□,只好拖着病体前去找活儿做。她这个样子,根本就没人愿意给她活儿干。 她正难过无助的时候,一个管家模样的人说可以让她去做工。她喜不自胜,立即同意。她跟随着顾清风所扮的管家,越走越觉得不对劲儿。 果然到一条小巷时,顾清风开始凶神恶煞逼杨双喜将身上的钱财都交出来。 杨双喜觉得自己脑袋有点发懵,她自己都身无分文只能在破庙藏身了,还居然有人打劫她?她要是有钱也不会沦落到这个境地啊。她看着顾清风,像是在看一个傻子。 顾清风也急了,杨双喜没有什么值得他图谋的,他要扮恶人,除了抢劫还能怎么着?总不能像范奎那样抢她去做压寨夫人吧? 别说,杨双喜初时还真是这么想的,她甚至都想为了清白咬舌自尽了。可偏偏眼前这个眼神不好的劫匪只要金银,不要美色。她呆呆的,也不知怎么办才好了。 顾清风无奈,只得掏出一把匕首,在杨双喜脸边比比划划。杨双喜不过中人之姿,单论容貌还不如万临春,加上生了病,更显憔悴。顾清风匕首挨着她的脸,都觉得磕碜。 -- 第125页 可是那冰凉的匕首贴着自己的肌肤,杨双喜却甚是恐惧。她脑海一片空白,只能喃喃开口:“我没钱,我没钱……” 如同顾清风算计的那样,去探视女儿的许松柏从这边经过了。顾清风瞥见他的衣角,才松了口气,可算是来了。再不来,他的戏都唱不下去了。 许松柏听女婿家传来消息,说是女儿可能有喜了。他挂念女儿,便亲自提着鸡蛋点心去看望女儿。原来是空欢喜一场,他难免有几分失落。他都过了不惑之年了,想抱孙子;没有孙子,抱外孙也行。唉,偏偏是误会了。 天色渐晚,为了早点回到店里,许松柏抄了小道,恰好看见有人拿着匕首在威胁别人。 碰到歹徒拿着刀,许松柏是不大想去帮忙的,万一再搭上自己可如何是好?然而,他又不能昧着良心装作不曾看到,那样他会一辈子难安的。 壮了壮胆子,许松柏悄悄地走过去,拎起手里提的食盒,猛地一下子敲到了顾清风脑袋上。 顾清风甚是激动,等了好久,许松柏终于出手了。他还以为许松柏要不管不顾呢!看来这个许松柏真的是个热心人。 许松柏那一食盒砸下去,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哪怕顾清风是妖怪,也感到了微微的疼意。他很配合地啊了一声,倒在了地上,紧接着匕首咣当一声掉在地上。 杨双喜劫后余生,大口大口地喘气,感激地看向恩公。 许松柏却害怕顾清风会突然醒过来,他一把捡起地上的匕首,也不管食盒了,拉着脚步虚软的杨双喜就跑。 等到离了那条巷子,两个人都气喘吁吁,许松柏才松开手。这个时候,他才注意到他救下的人是杨双喜。 杨双喜跪在地上,感激涕零。她的每一次狼狈,都会遇到他。 许松柏听杨双喜道清原委,沉吟了许久,最后说道:“大妹子,你要是不嫌弃,就先到我那个熟食店里帮忙吧。我不能保证给你多少工钱,但是给吃给住,肯定管饱;总比你一个妇道人家住在破庙里强得多。人心险恶,谁知道今天这样的事情还会不会再出现呢?” 他说出这样的话时,心里也有几分忐忑,生怕杨双喜误以为他存了歹念。毕竟他是一个鳏夫,邀请一个女子回自己家住,在旁人看来总是不正常的。 然而杨双喜此刻几乎连命都保不住了,她怎么想到许多?更何况,她如今早已是弃妇,还在乎什么名声之累?她想起许松柏对她的两次相助之恩赠银之德,哪怕是给他白白做工也是愿意的。他肯管吃管住,她自然是十分乐意了。 如此一来,杨双喜正式进了许松柏的熟食店,为后来两人的关系发展奠定了基础。 至于顾清风在那条无人的小巷躺了一会儿,待他们跑远便站起来恢复了原本面貌。 可能是最近法术用的多了,他竟然觉得有些疲惫。手臂上隐隐有鳞片蔓延,他默默打坐了一会儿,才渐渐消退下去。 顾清风不敢大意,除了看许松柏和杨双喜进展如何,轻易不使用法术;余下的时间潜心修炼。他知道,这不是他原本的时空,所以,这就是他不适合在此修炼的原因吗?他在这个小时空里,可是一个别的妖怪也没见过,真是奇怪啊。 杨双喜去许松柏店里做工,街坊四邻有看到的,便议论纷纷。更有那起子长舌妇人说长道短,编排了许多诸如许杨二人原本就有勾搭,故此才害死女儿逼夫休妻之类的谣言出来。甚至连熟食店的小伙计都来问杨双喜:“杨姑姑,他们说的是真的吗?” 历来谣言最伤人,三人成虎,原本小伙计信誓旦旦十分坚定的认为他们说的都是谎言,后来也有几分相信了。毕竟,他亲眼所见,掌柜的对杨双喜极为优待。杨双喜初来乍到,有时会帮倒忙,掌柜的也没打过她脑袋。 杨双喜对流言也有耳闻,说她自己倒也罢了,她忍受不了的是他们对许松柏的猜疑。在她看来,许松柏是她见过的最好的人,没有之一。她不止一次地想象,假如小莲生病的时候,她来向许松柏借钱,是不是小莲就不会死。 这世上没有如果。 杨双喜几次想出面澄清谣言,但是看许松柏浑然不放在心上,也就随他们去了。——其实,许松柏在等她澄清。流言这种事总是对女人伤害大些。 面对小伙计的疑问,杨双喜反问道:“那你认为他们说的是真的吗?” 小伙计挠了挠头:“怎么说呢?你的女儿肯定不是你害死的。”他能明确肯定的就是这一点,他记得很清楚,那天杨双喜在昏迷之后还死死抱着女儿的尸体不肯松开。这样的娘亲,怎么会害死自己的女儿?但是杨双喜和掌柜的之间是不是有猫腻儿他就不得而知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为什么看见掌柜的总会想起佟湘玉?要不得,要不得。 ☆、覆水难收恩义断【五】 在小伙计看来,掌柜的待杨双喜要比待他好太多,没打过,也没骂过。掌柜的没了老婆,杨姑姑也不要她丈夫了。他俩人要是走到一起,也挺不错的。 许松柏和杨双喜之间很客气,谁都没红过脸。小伙计私下想着或许这就是人家戏里头说的相敬如宾了。可这也太客气了,一点儿都不像他的爹娘那般亲热随意。 到底是不是,小伙计也顶不准。可能现在还不是吧,将来怎么样,就不一定了。 -- 第126页 许家的熟食店仍旧和以前一样经营着,不为流言所动。 流言这种东西来的快,去的也快,前几天还在流传着周义被狐狸精缠上了,这几天不就无人谈论了? 从杨双喜决定离开周义那一刻起,她就做好了被流言缠身的准备。只是她自觉有些对不住许松柏,然而许松柏一直坦坦荡荡,一派君子作风,丝毫不惧流言。她满怀感激,却无力回报,只有暗自祈求上天希望他能够长命百岁。 在原本的命谱里,杨双喜和许松柏是日久生情,在许松柏的女儿许怜笙的撮合下走到一起的。 然而在这个小时空,许怜笙还不知道杨双喜的存在,撮合谈何说起? 顾清风觉得他有必要给许怜笙透露一下消息,十一点头表示赞成,反正顾清风说了,这件事由他负责,她只需在旁边看着便好。 许怜笙自幼丧母,虽有父亲疼爱,但在议亲的时候,终究是一个黑点。 许松柏怕女儿在婆家受欺负,便将她许配给了好友卢员外之子。两家人相识多年,想来许怜笙多多少少会受点照顾。 许怜笙的夫家离娘家不算太远,方便走动。还没等顾清风想方设法让她听到流言,她自己就回了娘家,见到了杨双喜。 杨双喜年纪不到三十,但是因为过于操劳,看起来略显老态。——周义说她黄脸婆并不算夸张。 许怜笙未出阁时养在深闺,与杨双喜着实不熟。她乍一看,竟没认出那是闹得沸沸扬扬的周家娘子。待知道眼前这个女子就是杨双喜时,许怜笙有些不解:“嫂子怎么在这里?” ——辈分永远是个难懂的东西,许松柏管杨双喜叫大妹子,他女儿却管她叫嫂子。 杨双喜一时之间,竟不知如何作答,她疑心许怜笙是知道了街上的流言,特来兴师问罪。——可能是她太在乎,所以总误以为别人也在乎。 许怜笙不明白,她不过随口一问,这周家嫂子怎么就不说话了。难不成还有什么难言之隐? 而许松柏则把女儿叫到了一边,将杨双喜的惨状简要的说与女儿听。他私心以为杨双喜是想起悲痛往事,难以开口。 ——可见,误会是时时刻刻都存在的。有很多时候,你以为你很明白,其实,你什么都不懂。 许怜笙听后沉吟不语,倒是对杨双喜多了些同情。她喝了口茶,低声道:“留下她也好,这熟食店多个人打理,爹也可以轻松一些。” 许松柏这才松了口气,他唯恐女儿为此事生他的气。虽说助人是好事,但是杨双喜毕竟是外人;若是为了外人,与自己嫡亲女儿生分了,那就得不偿失了。还好怜笙是个通透善良的人。 许怜笙成亲之后,胆子大了许多,看父亲这个样子,笑道:“爹,你怎么这么紧张?总不会是想给我找个后娘吧?” “胡说什么?”许松柏连忙低喝,他环顾四周,发现无旁人在侧,才又低声道,“那杨氏本来就为名声所累,你还要再这儿添上几句?” 许怜笙掩了口笑:“我不过是说一句,爹还真紧张。” 许松柏叹了口气:“你娘走得早,爹要是想续弦,早就续了,何必等到现在?” 许怜笙也不过是随口一说,见父亲提起亡母,不免红了眼眶。 父女俩说了会闲话,不再提起此事。 次日,卢家的人来接许怜笙回去,许松柏亲自将女儿送出门去。 许怜笙在门口对父亲说道:“爹,如果真有合适的,我不介意你老来多个伴儿。我想,娘也不会介意。” 她说的是真心话,以前她还未出嫁时,好歹还有她陪着父亲;如今她已出阁,父亲孤身一人,看着怪孤单的。她如今夫妻和睦婆媳融洽,她不想老父晚景凄凉。 许松柏只是摆了摆手,他都四十多了,是快要抱外孙的人,再去续弦,会被人骂老不修的。骂他倒也罢了,就怕女儿在婆家被人笑话。女儿的好意,他心领了。他现在盼望的是女儿可以早点生个孩子,在婆家站稳跟脚。别的,他不做考虑。 虽然一口拒绝了女儿的提议,可是在与杨双喜相处中,许松柏不经意间会想起女儿的话,难免有些尴尬。渐渐地,他便有意躲着杨双喜了。 杨双喜不明所以,以为自己做的不好,越发小心翼翼地讨好许松柏。 她本来对许松柏就已经很好了,如今加上刻意的讨好,别说许松柏,就连小伙计都察觉到了。小伙计常撇着嘴说:“杨姑姑对掌柜的最好了。” 许松柏耳朵动动,只作不曾听见。他承认,杨双喜不是一个坏女人,对他也不错,但他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两人走到一起的场景。那样不是坐实了流言吗? 杨双喜心里难受,她想,肯定是许掌柜也相信了那些闲言碎语,认为她是一个轻浮不守妇道不安于室的女人。她在犹豫着是否离开这里。 许松柏有自己的心事,也不曾注意到杨双喜的异常。 就在顾清风在想着怎么阻止杨双喜的离开时,许怜笙帮了他的大忙。许怜笙有喜了! 这次是真的。 许松柏乐不可支,认为是上天的垂怜。他没有妻子,就向杨双喜请教孕妇禁忌,他要去看望他的女儿和未出世的外孙。 杨双喜也为许怜笙感到高兴,她仔细罗列了许多禁忌,亲自写下来,交给许松柏。她还准备了许多孕妇的用品,让许松柏带给许怜笙。 -- 第127页 ——他们都忘了,许怜笙有婆婆,自会教她这些。 杨双喜忙着帮未出世的小孩儿做衣物鞋袜,她几乎是把她对小莲的感情都倾注到了许怜笙未出世的孩子身上。她比所有人都盼望着这孩子早日出世。 许怜笙见到父亲以及他带来的杨双喜所书的孕妇禁忌,极为感动。孕中多思,她看杨双喜字迹工整秀丽,知道是用了心的。 转念一想,她却有了别的想法。传言说杨氏是个无知泼妇,所以才会逼秀才老爷休掉自己。但是字如其人,从字迹上看,杨双喜并不像传言那样。许怜笙想起上次在娘家见到杨双喜时,她虽然略显老态,但是端庄雅致,很有贤妻良母之风。 许松柏还在按照杨双喜叮嘱的逐条说给女儿听。说实话,他比女儿还要上心些。 这些条条框框,许怜笙近几天听了无数遍,都能背诵下来了。她还只能托着腮听父亲絮絮叨叨的说着。 终于等父亲说完了,她才开口道:“爹,你刚才有好多次都提到,提到那个杨姑姑。”她原本想说周家嫂子,但话到嘴边觉得不对,临时改了口。 许松柏一愣,明显感觉到女儿换了称呼,不知她是何用意。 房间里也没外人,许怜笙自己轻轻捶着小腿,低声说道:“我说什么,你记不住;这杨姑姑说的话,你记得倒挺清楚的。” 女儿说的漫不经心,可许松柏却听得心惊胆战,什么叫记得清楚?女儿这话什么意思?他连忙解释道:“不是,那是因为……” “那是因为女儿出嫁了,爹在乎的是别人了。”许怜笙幽幽说道。其实,她何尝不知父亲之所以记得清楚,还是因为这些话对她这个女儿有用? “不是,笙,这是因为你……” “我就知道,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许怜笙叹气,满脸哀怨之色。 许松柏闻言慌了手脚。如果问这世上他最在乎谁时,毫无疑问是他的女儿许怜笙。听到女儿这么说,他连忙说道:“笙,怎么会是泼出去的水呢?你要是真的不想看到她,爹赶她出去就是了。你别跟爹生分了,她再怎么着,都只是个外人……” 许怜笙无奈:“爹,你说什么呢?你真不懂我的意思啊?我是看你一个人怪孤单的,女儿出嫁了也不能陪在你身边,你总得有个伴儿吧?你要是不待见杨姑姑,也可以找别人啊。” 许松柏一愣,擦了擦眼睛,小声说道:“爹不怕孤单。” 许怜笙眼里有了泪意,拿着手帕拭泪:“我当初不想出嫁,就是不想留你一个人。娘不在了,我又没个兄弟姐妹,你身边连个知冷知热的人都没有,叫我怎么放心得下?” 许松柏沉默了一会儿,才想起来,说道:“你别哭了,我听人说怀了孩子,哭着不好。别哭,别哭……” 妻子刚过世的时候,他想过续弦,可是女儿年幼;牵着牙牙学语的女儿,他生怕后母会待女儿不好。他总说再等等,再等等,等女儿大些了就再续娶。可后来女儿渐渐长大了,出嫁了,他却觉得这样也挺好了,再也没有了续娶的心思。 作者有话要说:  蹭网是个技术活儿。 ☆、覆水难收恩义断【六】 许怜笙一直认为是自己阻挡了父亲的幸福,对此深感愧疚。——事实上,确实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所以,一有机会,她都想让父亲续娶。 许松柏明白女儿的心思。他从来没有为此埋怨过她,这都是他的选择,关孩子什么事? 许怜笙道:“爹,你好好想想,如果真的不愿意,也没关系。你开心就好。” 许松柏点了点头。他现在唯一害怕的是他这么大年纪再成婚,女儿会在婆家被笑话,但是女儿都这么说了。他想,或许他可以考虑一下。 许松柏开始不再疏远杨双喜。老实说,如果他要再成亲的话,无疑杨双喜是最合适的人选。他们年岁相差不算太远,容貌也相当,彼此的品性习惯都了解,平时相处的也不错。虽然她名声不大好,但是他知道她的为人。 好像杨双喜对他也有几分意思,她对他的讨好,都完全写在了脸上。连小伙计都看出来了,酸溜溜地说:“杨姑姑,你是不是快要当老板娘了?” 杨双喜急忙否认,她怎敢存这个心思?但凡一个女人听到这样的话题,总会害羞的。她也不例外,羞不能抑,脸色晕红。 在熟食店住了一段时日以后,杨双喜的气色明显好了很多,脸颊也有了点肉,眼角细细的鱼尾纹似乎也慢慢舒展了。 许松柏远远看着,愣了愣,她到底也只是个女人啊。他突然觉得她还是很好看的。 杨双喜和许松柏看起来终于正常了,你来我往,异常和谐。毕竟不是热血少年,他们的相处平淡如水却又带着淡淡的温馨。 这样也好,谁都不能一辈子激情,最终还是要归于平淡的。 十一和顾清风放了心,这根本就不用他们出手,就按照原本的命谱走着。 秋试的时候,周义榜上有名,考中举人。他志得意满,甚是开心。 杨双喜连连叹气,她倒不是后悔离开了周义;而是在想若是周义早些中举,小莲是不是就有可能活着。她陷入了一个怪圈,无论有点什么事,她都会想到小莲身上。她也曾想过要好好过日子,让小莲在九泉之下安心的。可是,她总会想起她的女儿,只要一想起,便泪流满面。 -- 第128页 许松柏看在眼里,却以为她是后悔自请下堂。他心里居然生出一丝烦闷来。她就这么后悔离开周义吗? 小伙计口沫横飞地讲述着他从街上听来的周举人有多风光,说着还为杨姑姑感到可惜。若是再等些时日,也可以做举人夫人了。 许松柏怒意陡生,气呼呼地一甩袖子就走了出去,留下小伙计摸不着头脑。 杨双喜也算是个心思活络的,她隐隐猜到了什么,却不敢承认。她尝试着离许松柏远些,发现他为此更加郁闷时,她确定了自己的猜测。 许松柏很费解,她不是一向很在乎他吗?平时各种体贴讨好,难不成都是假的? 杨双喜暗自心惊,许掌柜对她居然有那个意思?他是她所认识的最好的人,她敬重他,感激他,所以才会百般讨好。她原以为许松柏心如止水,是不会对人动情的,没想到…… 她有些忐忑,又有些期待。女人到了她这个年纪,想要的不就是一个知冷知热的人吗?尽管许松柏容貌学识都远远不及周义,可她就是觉得他比周义高大英伟的多。 两人每天试探着接触,焦灼而甜蜜,感情渐浓。连小伙计都看出来了:“掌柜的,我要讨杯喜酒喝!” 他们都不在乎外界的传言和议论。许松柏甚至还笑言:“既然外面都有过那种流言了,咱们也不能枉担了虚名。” 杨双喜笑而不语。就跟个梦似的,在此之前,她可没想过有一天许松柏会住进她心里。 她还记得她第一次见许松柏时,是她新婚没多久去熟食店买点心给周义打牙祭。那么久远的印象明明是很迷糊的,现在却偏偏一下子都变得清晰起来。她仿佛很轻而易举地便穿过时间的迷雾,找到最开始的记忆。 缘分还真是奇怪,谁能想到,他们会在多年以后走到一起呢。 许怜笙得知此事,竟流下了眼泪,她强烈建议父亲大办婚事,却遭到了反对。 许松柏和杨双喜一致认为摆两桌酒就是了,又不是结发夫妻,何必惊动众人?两个人的事,两个人知道就好。 许怜笙不同意,她总觉得父亲前半辈子太苦,该享福了必须要庆祝一番,完全告别过去。 许松柏拗不过女儿,只得同意大办一场。 两人的婚事在广平县很是轰动,倒不是婚礼本身有多热闹,主要是新郎新娘都是焦点人物。尤其是他们之前还有过传言,而且杨双喜的前夫周义刚刚考中举人没多久。 一时之间,整个广平县几乎都在议论这件事情。许怜笙的婆家都有些羞于出门。 周义认为杨双喜这是公然打他的脸,他心里暗暗着恼,发誓一定要雪前耻。他这几天都不敢上街与同窗共饮,还好他有解语花鲁清音陪在身边,才稍感慰藉。 鲁清音温柔体贴,自觉眼光不错,慧眼识英雄,在与周义的相处中越发柔顺。她想,她的经历真的跟那些她偷偷看过的话本上的小姐一模一样。周郎已经应允了她,只要他考中进士,一定用八抬大轿娶她过门,她这辈子也值了。 许松柏自然听得到那些流言,但一来他自觉无愧于心,二来,他是男子,流言蜚语承受得起。是以他虽然心里有些不自在,但面上仍然淡定自若。 杨双喜看他这样淡然,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他都不怕,她怕什么? 十一和顾清风站在半空里俯视着这场婚礼,感慨颇多。而周义则偕鲁清音在许家对面的酒馆二楼也全程观看了婚礼。 周义看这奸夫□□这般大胆,实在是恬不知耻。他狠狠地灌下好多酒水,口里一直骂着:“奸夫□□,奸夫□□!” 鲁清音有些尴尬:“周郎还是忘不掉她么?” 她声音落寞,眼中莹莹含泪,却勉强带着笑容,这样的故作坚强,让周义的心一下子就软了,万千情丝全都缠绕在她一人身上。 “怎么会呢?”周义握住她的手,柔声说道,“我心中有谁,你还不清楚吗?”他顿了顿,又愤愤地道:“我对那贪慕虚荣的□□绝无半分惦念。如此淫奔无耻之人,肯定不会有好下场。” 不知道为什么,他这话让鲁清音有些脸热。她想起自己也是半夜去寻找周郎,定下白首之盟,虽然不曾自荐枕席,但也算是大胆主动示爱了。这是不是也是淫奔无耻呢? 鲁清音瞧了周义一眼,见他一脸正气,并无影射她的意思,便放心了。她告诉自己,他们不一样,他们是在精神在灵魂方面的爱恋。他们始终不曾有苟且之事,他们是真心实意的爱恋。可不是那起子乡野村妇可以比的? 这么一想,她心里自在多了。她颇为自豪地想着,说不定多年以后,她和周郎的故事也会成为话本,流芳百世。她依偎在周义怀里,心里甜丝丝的。 十一和顾清风无意之间也听到了他们的话。 顾清风很疑惑地问:“一个女人半夜去找一个男子,表示愿意嫁给他,可以替他做任何事,算淫奔无耻吗?” 这个问题有点深奥。他也没指望她能回答出来。 十一思索了很久,终于有了答案:“那要看这个男子是什么人。如果这个男子以后会很有出息,那别人会夸这个女人慧眼识珠。如果这个男人普普通通,人们或许就会骂她了。” 她的回答并不高明,顾清风却点了点头:“这样啊。” -- 第129页 十一踮起脚尖,摸了摸他脑袋,语重心长地道:“所以,你一定要有出息,一定要成才。”她说完一溜烟儿就跑了。 顾清风一愣,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摇了摇头,一定要有出息吗?他最近有很努力的修炼,不知道何时才可以成仙? 许怜笙有孕在身,不便出席,为了表明她支持的态度,她特意让丈夫带了礼物过来拜见继母。 围观的人群中也有议论她的,说是许家的姑奶奶也不知在想些什么,竟然同意让杨双喜进入许家。虽说出了门的姑娘,不好去管爹爹房里的事情,但这许家姑奶奶也忒好性子了。 他们不知道的是许松柏和杨双喜的婚事,是许怜笙一力促成的。她比任何人都希望父亲不再孤单。 外人虽然议论,但热情度有限,很快就有别的话题取代这件事情了。 周义要进京参加春试了,却苦于盘缠不足。 鲁清音为了支持他,将自家祖宅给卖掉了。她如今已周义没过门的妻子自居,常住周家。鲁家的老宅闲着也是闲着,不如供周义赶考用。 周义更加感动了,再次发誓将来定不相负。 鲁清音去庙里帮周义求平安符。好巧不巧,她遇到了给许怜笙求平安符的杨双喜。杨双喜不认识她,她可记得杨双喜。 当日杨双喜逼迫周义休妻时,鲁清音记得她那泼妇形容。鲁清音笑了笑,理了理鬓发。她很轻蔑地看了杨双喜一眼,暗自唾弃。她想,这样的女人,死后肯定会下地狱。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君找到了从古装电视剧吧里出来的好方法,那就是看古装剧。O(∩_∩)O哈哈~~\(≧▽≦)/~ ☆、覆水难收恩义断【七】 杨双喜也察觉到了这个美貌姑娘对自己的轻视。她自知名声不好,被人鄙夷也在意料之内,遂不放在心上。她侧身越过鲁清音,向前走去。 鲁清音心头微怒,更加瞧她不起。她气得直顿足:这个杨氏,好厚的面皮!怪不得有眼无珠,单看长相都不是有福气的人。这样一想,鲁清音有些自得,还是自己眼光好,在周郎未发迹之前,便对他不离不弃。 她们的这次相遇,在原本的命谱中是原本没有的。虽然她们都有求平安符,但是原本不是同一天。 而这毕竟是牵错以后的时空,虽说红线已定,不会再拆断红线,但是对后来的命运发展会有一定影响。 鲁清音在这次见面以后,对杨双喜的印象更为不好了。她希望周郎在功成名就之后,一雪前耻。 杨双喜和许松柏之间的红线已经牵好了,他们也如同命定的那样成亲了。可是,这个小时空还是没有要消失的迹象。 十一也不着急,最迟覆水难收一事之后,一切就会回到正轨吧。 大体方向朝着原来的不变,小细节上偶尔会有偏差。顾清风以命谱为准,一点一点地纠正过来。 周义果然考中了进士,被派到别的地方做县令。正好广平县的县令要调任,他便与一个朝廷指派下来的同年调换了一下,衣锦还乡。 鲁清音心花怒发,娇羞无限,一心在周家待嫁。她的绣活做的非常好,亲手绣的嫁衣更是华美异常。她在灯光下试嫁衣,无比庆幸当日的那个举动。否则,以她的身份如何能成为县令夫人?而且周义待她情深意重,这样的福气是别人几辈子也修不来的。 周义住进了县衙,交接事务,忙得不可开交。他翻阅以前的陈年卷宗,发誓一定要秉公执法,做一个为国为民的好官。 在一个黄道吉日,周义迎娶鲁清音进门,轰动了整个广平县。他终于兑现了自己的诺言,而她也实现了自己的心愿。 许多人夸赞鲁清音慧眼识珠,有情有义,也有人赞许周义守信重义,二人可谓天作之合。一时之间,周县令和他夫人的故事传得沸沸扬扬。 而那边,杨双喜婚后没多久,竟怀了身孕。许松柏老来得子,喜不自胜。他对杨双喜愈发呵护备至了。常言道,老夫怕少妻。许松柏比杨双喜大了十岁,原本就很容让她。如今她怀了身孕,他更是言听计从,没有一丝违拗。 ——这一节也是原本命谱里就有的,许松柏为人和善,不该绝后,他注定会有一个孩子。 可能是由于牵错后的时空,杨双喜和许松柏之间的牵绊淡一些。她怀孕以后,大夫把脉说是一定要注意,唯恐动了胎气;并且暗示许松柏不要抱太大的期望。 许松柏内心惶恐,却不敢说与杨双喜知道,只得尽量小心翼翼,寻找名医,希望能保下这个孩子。 ——以前,他只有许怜笙一个女儿,已然心满意足了。现下得知妻子怀孕,他发现他还是想再要一个孩子的,男孩女孩都好,他就是想再要一个孩子。他想在他老去之前,教那个孩子长大。 他日夜难安,又唯恐杨双喜知道,短短几天,憔悴了许多。 杨双喜得知自己怀孕后,第一个念头便是她的小莲又回来了。随即,她又摇头,她的小莲只怕早就投胎到一户好人家去了。几分惆怅,几分希冀,她在盼望着这个孩子的到来。 十一看得出来,在这个小时空,如果他们不出手的话,这孩子未必能保住。于情于理,他们都要帮助杨双喜留下这个孩子。 方法多得是,且看他们要用哪一个了。 -- 第130页 顾清风曾费心得到一枚仙果,本来想以备不时之需。现在看机会合适,便拿了出来。 十一却极力反对:“你收回去,你留着自己用。” “我用不到。” 十一不大相信:“骗谁呢?你不是还在蜕皮吗?怎么用不到?”她有点纳闷,蜕皮的时候好像很虚弱来着,顾清风的蜕皮期也太久了。 顾清风暗惊,却不肯收回仙果:“你胡说什么?” 十一道:“没有胡说啊,我上次碰到你胳膊的时候,硬硬的,不是在蜕皮吗?好啦好啦,我自己想办法。你的仙果你留着,万一遇上端午节或是天师啊什么,总会用得到。不然,你现在吃下去也好,我给你护法。” “我……”顾清风想说,他怕他以后没有用到的机会,话到嘴边,却又咽下了。将来的事,谁都说不准,他没必要这么悲观。 十一并不晓得他的心事,继续说道:“放心啦,有我呢,交给我就好。再说了,万一她吃了你这仙果,长命百岁怎么办?她寿数一定,不能左右的。” “我说过我不想让你出手的……” “没事,没事。”十一笑嘻嘻的,“这本来就是我的事嘛!是我犯的错误,我总得自己弥补,不是吗?” 顾清风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十一的方法,要说也容易的很。她割破手指,滴了一滴血在杨双喜的药里。 顾清风一惊,一把抓过她的手:“你怎么用这种方法?你不是……” 十一怕他念叨太多,直接把手指头塞进了他口中。 顾清风呆了一呆,心里闷闷的,他没想到她所谓的好方法居然是这样的。 这件事情算是解决了,顾清风好久都没跟十一说一句话。十一跟他说了许多的软话才好些。她哀叹,顾清风真是越来越别扭了。 杨双喜肚子里的孩子是非常安全了,大夫啧啧称奇,说是老天保佑。杨双喜初时不解,后来听丈夫说清原委之后,认定是有小莲的在天之灵保佑。 ——人的想法很奇怪,前几天她还认为小莲已投胎转世;这几天又变成女儿灵魂保佑了。 不过,不管过程怎么样,孩子是不会有事了。 许松柏这些天忙得不可开交,一边要去看望自己还在坐月子的女儿,一边要照顾自己怀孕的妻子,幸福而忙碌,他好几天都没进店了。 虽然东家不在,但店里的生意不错。后街的罗大娘向来节俭,恨不得一文钱掰成两半花。这天却不知怎么心血来潮到许家的熟食店里买了半斤熟牛肉。 按说罗大娘家斜对面便是胡屠夫家,猪肉也比牛肉便宜,罗大娘犯不着舍近求远。但偏偏命中注定,罗大娘要从后街过来,买上半斤熟牛肉,吃了好多后过世。这谁也勉强不得。 罗大娘买肉的时候,不住地对小伙计说着:“你分量要给足,要多给点,一定要足。” 小伙计不耐烦了:“再多点就一斤了,还要多!” 罗大娘唠唠叨叨:“你这孩子怎么说话呢?你们不是说童叟无欺吗?你看那秤低得都能当拐杖了。还跟我说是半斤……” 小伙计看着高高扬起的秤杆,实在是忍无可忍:“我都多给了二两了!一会儿掌柜的要骂我呢!” 老人家嗓子好,中气十足;小伙计正在变声期,穿透力强。两人一上劲儿,声音难免大了些。小伙计又容易激动,脸红脖子粗的,看上去倒有些像是起争执了。 ——当然,事实上也差不多了。 这时天也快黑了,来来往往的人不少,也有些好事的人来看热闹。 许松柏正好来店里看店,见此情景,二话不说,给罗大娘又多添了一小块,这才平息此事。 罗大娘不太满意,小声抱怨着走了,围观的人群也散了。许松柏告诉犹自愤愤不平的小伙计:“做生意嘛,让一点没什么。咱要的是回头客。” 小伙计很委屈的嘟囔:“她是第一回来咱店,还还回头客呢。我看,也就最后一回了。” ——他不知道有个词叫一语成谶。 对罗大娘来说,确实是最后一回了。 第二天清晨,住在罗大娘家斜对面的胡家娘子去借火,敲门敲了好久都没人开门。明明门从里面拴着,却不见一点动静。 胡家娘子好生疑惑,叫自家男人来敲门。 胡屠夫打着呵欠,睡眼朦胧的,使劲儿一推,竟然把门给推开了。 胡家娘子拉着胡屠夫进去,她是哭着出来的。 ——罗大娘就躺在自己房门口的地上,身上已经凉透了。 罗大娘无儿无女,胡屠夫只好去找她的一个远房侄儿罗富。 罗富看过现场之后,一口咬定罗大娘是中毒而死的。因为她尸体旁边是瓷碗的碎片和一点熟牛肉。 周围的邻居们都知道,罗大娘昨天黄昏在许家熟食店买了半斤熟牛肉,为此还和那家的小伙计起了争执。 周义自和鲁清音成亲以来,恩爱异常,清早起床都比以前迟了许多。 这天,他刚清醒,师爷便焦急地告诉他:“有人告状。” 周义不慌不忙,这几天告状的人不少,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他都懒怠理会。 师爷却道:“哎呦,大人,这次可不得了了,是杀人案啊。” 周义这才有了精神。他连忙穿衣打扮完毕,去升堂办案。 -- 第131页 作者有话要说:  快开学了,得早点完结 ☆、覆水难收恩义断【八】 在得知罗富状告的人是许松柏以后,周义更加振奋了。看吧,他早就说过奸夫淫.妇不是好人。果真,是个杀人犯吧? 可是在听罗富讲清缘由之后,他又有些失望了。许松柏是卖熟食的,做了这么多年生意,肯定不会在食物里下毒。唉,竟是空欢喜一场。 那罗富却一口咬定,罗大娘是吃了熟牛肉才死的。他痛哭流涕,请县令大人做主。 周义心念微转,是与不是,总要那许松柏上堂走上一遭。只要他上堂,不还是任他周义拿捏吗?总要出口恶气再说。 广平县是个小地方,公差去许家拿人时,一路浩浩荡荡。很快就有很多人知道熟食店的许松柏下毒杀害了后街的罗大娘。公差还没到许家,就有跟许松柏关系密切的人来许家叫嚷着要他逃走了。 ——可见,哪怕是通讯技术再发达,也终究比不过老百姓的嘴快。 杨双喜听了以后惊恐万分,平头百姓最怕的就是见官。常言道,“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好端端的人进了衙门,哪个不要掉上三层皮? 虽然说大家都夸奖新的县令为人正直,官司清明。可杨双喜还是感到莫名的害怕。 许松柏毕竟是男子,要镇定的多。他自认为问心无愧,无所畏惧,反而安慰杨双喜:“没事,就是去一趟公堂,询问一下。我们店里的东西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很快就回来。不会有事的。” 杨双喜仍然心神不定。 很快公差来拿人,他们事先得了嘱咐,一定要将疑犯带到。故此,他们一见到许松柏就直接用镣铐将他锁了起来。 杨双喜惊慌失措:“差大哥,你们不是只带他去问话吗?” 广平县哪个人不知道现在的这位许夫人跟县令大人的那点子事儿?也没人理会她。 许松柏仍温言说道:“别怕,没事,我一会儿就回来。你要是害怕,就去姑娘家,让姑娘陪着你。别多想,别多想……” 他的叮嘱还没说完,就被公差强行带走了。 杨双喜犹豫了一下,要跟着去县衙。看公差凶神恶煞的模样,根本不像是问话,那分明就是缉拿凶犯嘛! 熟食店的东西毒死人的消息迅速传开。罗富的家人以及街坊四邻都堵在店门口,小伙计只好从后门跑出来,半道上遇见了泪眼婆娑的杨双喜。 杨双喜忙让他去许怜笙的婆家去寻找姑爷来帮忙打听,她自己则要跟着去县衙。 小伙计也正六神无主,听了吩咐,一溜烟儿就往卢家去。 他们都没见过什么大阵仗,两个人的脑海中皆是一片空白。 周义在公堂上,看着许松柏被狼狈地带过来,看着他对自己下跪,心里莫名觉得舒畅了许多。 面对罗富的指责,许松柏自然否认。他又不曾做过,怎会承认? 周义将惊堂木一拍:“来人呐,给我打!打到他招为止。” 他明知道事有蹊跷,却还是下了这样的命令。 可怜许松柏年过四十,身子骨不甚健壮;而公差衙役们又知晓他和县太爷之间颇有私怨,憋足了劲儿地打。不一会儿,他就皮开肉绽了。 杨双喜挤在人群里,泪流满面。她不相信许松柏会下毒害人,不是说好了只是问话吗? 匆匆忙忙赶过来的卢家公子悄悄给周义塞些好处,希望能稍微照顾一二。 周义目光凛然,一身正气:“本官岂是那等徇私枉法之人?尔等放心,本官定会秉公办理!” 卢公子见县太爷一身官威,诺诺称是。他有心想让行刑的官差下手轻些,但是谁敢跟县老爷作对? 一通棍棒打过,许松柏已经奄奄一息了。 杨双喜失声痛哭,摔倒在地。周围有热心的人想扶起她,但是晓得她名声不佳,也不敢上前。 十一连忙将杨双喜拉了起来,她可不想她用血保住的孩子就这么没了。 流言真是个可怕的东西,哪怕都已经不常被人提起了,却还是被人牢牢记在心里。 师爷看不下去,低声说道:“大人,不如让仵作验尸。依学生之间,这许松柏不像是会去下毒害一个老人的。他们无冤无仇的,他实在是没必要这么做啊。” 在原本的命谱里,许松柏刚被带进来,师爷就这样开口建议。而且,那时仵作也在公堂外等候。是以,许松柏不曾吃这一通棍棒。 而这一次,有了些许的偏差。师爷不知何故,等到这棍棒打完,才开口建议。 师爷说的有道理,可这时许松柏已经昏迷不醒了。 顾清风只得隐身站在许松柏身后,替他疗伤。有了他的帮助,许松柏很快清醒过来。现在的许松柏表面上看起来伤的严重,实际上并无大碍。 卢公子看到岳丈醒来,对周义极为感激,他认为这是周义面上冷峻,实则手下留情了。 ——其实,不止是卢公子,围观的百姓也是这么想的。不怪他们把周义想的太好,主要是因为新任的县太爷官声很好。除了得到他暗示的行刑的衙差,无人相信他会公报私仇。 周义狠狠地瞪了行刑的衙差一眼,连人眼色都不会看!活该一辈子当衙役! 仵作有多年的验尸经验,只消一看便断定罗大娘并非死于中毒。他仔细察看,推断她是死于疾病突发。 -- 第132页 按说,仵作验尸结果要随时都说出来;但由于前任县令留下来的规矩,都是将写好的验尸结果直接呈给县令大人。 周义当上县令后废掉了这个规矩,说是要让在场的百姓们也知道真相。可这次,他却要仵作直接呈上来。 师爷递这结果时,扫了一眼,果然如他所料。他看周义的眼神便有些微妙了。这新任的县太爷可不像是传言的那样啊。 周义接过验尸结果,沉声仵作:“你确定无误?” 仵作点头:“小人家世代都是仵作,从没出过差错。” “你确定?” 仵作很坚定:“小人敢以脑袋担保这个死者是死于……” “好了,你退下吧!本官自有论断。”周义打断了仵作的话。 仵作莫名其妙,但还是下去了。他要回家好好清洗一番,再给死者上柱香。 周义冷眼看着许松柏,再瞧一眼站在公堂外面人群里的杨双喜。 此刻,卢公子正在安慰她,说是只要仵作一验尸,岳父就没事了。 杨双喜心里欢喜,脸上带着笑容。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她怀孕数月,已经显怀了。又因为她身体瘦小,肚子更加显眼。 周义目光森冷,盯着她的腹部。这个淫.妇,竟然还跟别人生孩子,她忘了小莲了吗?他想起那一段时间里,他夜夜梦到女儿小莲。他多爱他的女儿啊,而眼前的贱女人却一眨眼就要跟别人生孩子了。他要为小莲,为他自己出这口恶气。 有人来到杨双喜身边以后,十一就撤了,她和顾清风隐在暗处房顶上,观察着这一切。 十一悄悄用手肘捅捅顾清风,低声道:“他的眼神好像一条阴魂不散的蛇啊。” 顾清风刚刚消耗大量的灵气,正在闭目养神,猛地听到她的说法,差点真气紊乱。他伸手捉住十一的手,低声道:“阴魂不散的蛇?” 他的气息不大稳,就萦绕在她身侧。不像他的蛇身,温温热热的。若在平时她肯定能注意到他此时的不对劲儿,可现在她心跳如鼓,有些无力,根本不曾注意到他的不正常。 顾清风忽然将头埋到她颈窝,低声道:“我有些困……” 十一慌忙扶住他:“那你睡,那你睡。端午节都过去了吧?” 顾清风睡着了。 十一让顾清风枕在她膝上。她能看见他细长的眉毛紧蹙,长长的睫羽遮挡住了细长的眼睛。他睡着以后不大开心呢。 他脖子后面似乎有鳞片一闪即逝。她揉揉眼,再看时,却没有了。 她以前没跟蛇打过交道,不知道原来蛇的蜕皮期这么久。顾清风还是早些成仙吧,成仙了应该就不会蜕皮了吧?平时想帮他,他不许。现下都睡着了,拒绝不得了吧? 十一将仙力源源不断地输送给他。她很欢喜,能为他做点什么,终归是好事。 顾清风做了个梦,梦到大片大片的桃花林。十一身着绿衣,站在桃花林里翻命谱。他打落了满树的桃花,纷纷落在她身上。阳光照在身上,暖暖的,好想就这么睡下去。 这好像已经过去很久了。 周义一拍惊堂木,高声喊道:“许松柏,你可知罪?” 许松柏一怔:“小民不知啊。” 其实,不仅仅是许松柏吃了一惊,围观的众人何尝不是吃了一惊?恐怕在场的预料到这种结果的除了隐隐猜出周义心思的师爷,恐怕就是十一了。 “人证物证俱在,你还不认罪?”周义面如寒霜,声音冰冷。 师爷忍不住小声道:“大人,可否明日再审?学生有话要说。” 周义点了点头:“带下去,押入大牢,择日再审。” “小民是冤枉的,小民没有杀人……”许松柏不停地为自己辩白,却被差役给带了下去。 杨双喜身子一软,晕了过去。还好有后来赶至的许怜笙扶住,才不至于跌倒。 许怜笙将孩子托付给婆婆,也不怕抛头露面,匆匆忙忙赶过来,看到的却是这样的场景。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以为8章可以的,略长了些。 ☆、覆水难收恩义断【完】 周义一拍惊堂木,喝道:“退堂!”,便率先向后衙走去。 师爷连忙跟上,他自跟随周义办案以来,见周义断案无一不是小心谨慎,断案如神。像今天这样的还是头一遭。 两人走到走廊处,周义忽然开口说道:“本官知道你要说什么。你放心,本官自有分寸。” 师爷一愣,上前躬身道:“学生明白。”他说着明白,却又悄声问道:“那大人的意思是?” 周义道:“本官过去的私事,你想必也知道一些。本官是个不计私仇的人,定会秉公执法。但在此之前,本官要解决些私事,师爷不要多管便是。” 师爷低头想想,在他的印象里,县太爷做事的确很有分寸,不像是会被私怨蒙蔽双眼的人。他略一思索,万一出事,还有县太爷顶着,他何苦得罪顶头上司呢? 周义大笑,拍着师爷肩膀道:“果然识趣儿。今晚本官在家中设宴,夫人亲自下厨,师爷要不要过来小聚一次?” 师爷连忙摆手:“不了不了,学生怎敢打扰大人与夫人?学生还有一些案卷要整理,这就先告退了。” 他边走边拭汗,这些事情,还是当做不知道的好。 -- 第133页 那边许家亲眷心急如焚,见到师爷从衙门出来后,卢公子当即就快步上前询问。 师爷看看他额头上的汗渍,再看一眼挺着肚子的杨双喜,叹了口气,含糊地说道:“这事儿,还要看大人如何判断。”他不敢多说,连忙告辞。 卢公子想了一想,将师爷的话告诉了妻子许怜笙。 许家亲眷在衙门口待了很久,想见上县老爷一面,却被衙役拦下。 因为杨双喜怀有身孕,许怜笙只好陪她先回到家里。 卢公子则想方设法去跟罗家、衙门周旋。 许怜笙想让杨双喜吃些东西,可杨双喜心神不宁,如何吃得下去?许怜笙虽然嘴上安慰着杨双喜,但她的担心不必继母少。 大家都说县老爷断案如神,可为何这次如此匆忙?许怜笙不是傻子,她很快就想到此事与继母有关。杨双喜曾得罪过县太爷,现在看来,这周县令也是个记仇的。不知道许家跟他赔礼道歉的话,他会不会放过父亲? 杨双喜也想到了这一层。她和周义毕竟夫妻多年,周义的性子她怎会不了解?当许怜笙提出希望她可以去向周义求情时,她犹豫着但还是答应了。 然而,她也是个性子高傲的,周义说择日再审,她就还抱着一丝侥幸心理。等到次日,周义判定许松柏下毒杀人,择日处斩时,她当即便晕了过去。 周义在内室帮鲁清音画眉,这样的闺房情趣,周围的丫鬟婆子已经见怪不怪了。谁不知道大人和夫人恩爱和谐? 忽然外面有人来报说是杨双喜求见。 周义放下画眉笔,笑道:“可算是来了。夫人少待,为夫去见她一见。” 鲁清音的秀眉只画好了一边,她蹙眉道:“这下,你可欢喜了?” 周义搂住她道:“夫人莫怪。为夫只是跟她做个了断。” 鲁清音拉着他袖子,撒娇道:“相公,我也要去,我要去看着。我怕你被她勾走。” 周义向来宠她,自然依她了。 杨双喜正在焦灼不安地等着,她低着头盯着自己的鞋子,动也不敢动。不知等了多久,才见到周义出来。 周义偕妻子出来,两人谈笑而出,眉目之间情意无限。他瞥了一眼杨双喜,看她并无一丝异色,心头微怒,松开了妻子的手。 杨双喜的态度完全是平民见官的态度,并无一丝逾矩,口中只说自家相公冤枉,恳请大老爷做主,彻查此案。 周义郁闷非常,酸酸地道:“你的相公?哼,这就你的相公了?” 杨双喜道:“许松柏的确是民妇的相公,也曾三媒六聘,备报官府的。” 周义沉默了一会儿,忽然温言说道:“我为什么要帮你呢?若是之前,我们还可以说是夫妻。夫妻一体,做丈夫的帮助妻子,也在情理之中。可现在,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我为什么要推翻自己先前判定的结果,来帮你那个什么相公呢?” 杨双喜懵了,他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他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来?她茫然无措时,无意间看见了在一旁喝茶的鲁清音。她的大脑飞速运转,很快想到这个女子应该就是周义新娶的妻子了。周义当着她的面对另一个女人这样说话,他的妻子怎么会这样镇定自若? “怎么样?你考虑一下。”周义离她很近,甚至还好心地帮她正了正鬓上的发钗。 他的举动,让杨双喜有一刻的恍惚,仿佛他们还在一起,她没有自请休书,小莲也还活着……不对,小莲,小莲已经不在了! 杨双喜回过神来,退后一步,脸色苍白。 周义继续说道:“如果我们的小莲还活着,她也不希望看到我们这样。她肯定会希望爹娘还在一起。那样的话,这许掌柜的事情也好办的多啊……” 杨双喜喃喃地道:“我的小莲已经不在了,已经不在了……”她心痛如绞,再想想许松柏身陷囹圄命在旦夕,泪水止不住地掉落。她忽觉肚子疼痛,不过很快便感到有温热的气息在腹内萦绕。刚才的疼痛仿佛是她的错觉。 十一在旁边长舒了口气,低声道:“好险,好险。”还好她出手及时,再迟些,万一影响杨双喜腹内胎儿可如何是好。 顾清风翻着命谱,低声道:“快了,我们快走了。” 周义继续温声说道:“是啊,小莲不在了,可是她在天上也不想看见我们这般生分啊。她定是希望爹娘还能像以前一样。” “我相公……” 周义打断她的话:“诶,不要提这些不开心的。我们……” 杨双喜扬声道:“大人,你究竟想怎么样?” 周义看了鲁清音一眼,低声道:“我想怎么样,你还不清楚吗……许松柏的案子好说,我们还是先说我们的事情。” 杨双喜低下头,喃喃地道:“原来是这样,那我如你所愿。”她扬起脸,双眼亮得吓人,一字一字地道:“大人,是不是我回到你身边,你就回重审许松柏一案?” 周义见她摊开了,干脆也不再遮掩:“你愿意回到我身边?” 杨双喜闭上了眼睛,低声道:“我愿意,只要能重审许松柏一案。” 周义后退了一步,用眼神安抚着鲁清音,看她并无怒容,才继续对杨双喜道:“可是,当日你可是说过大路朝天各走一边的。” 杨双喜道:“是我的错,我愿意回到你身边,为奴为婢,绝不后悔。” -- 第134页 周义唇畔勾出一抹笑意,凑近她,低声说道:“你与我来。”他大步向前走去,朗声大笑。 杨双喜将心一横,跟在他身后。 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周义冷声道:“杨氏,你可敢将你方才说过的话再说一遍?” 杨双喜明白他是想羞辱她一番,但还是说道:“请大人允许我回到大人身边。” 周义冷笑一声:“覆水难收,说过的话怎可再收回?来人呐!去端盆水来!” 周围聚集了不少看客,都对杨双喜指指点点,污言秽语,谩骂不停。 许怜笙是陪杨双喜一起过来的,她站在人群中,不明所以。但她告诉自己,要相信继母。继母的为人她又不是不知道。看来,她是为了父亲在受辱。 很快有人将水端了出来。 周义对在场的看客说道:“众位父老乡亲做个见证。当日本官一无所有时,女儿也因病去世,杨氏嫌弃本官清贫,自请休书离去,还非要带走本官唯一的骨血。今日,本官已有娇妻,自然不能再接纳她。如果要本官再次接纳她,除非泼出去的水再收回来。” 话刚说完,他从随从手里接过水盆,当街泼下。 杨双喜行动比思想更快,连忙去接那水。接不到,她干脆用水舀。 水倒在地上,很快渗透下去,如何收得起来?杨双喜跌坐在地上,泪流满面,喃喃地道:“收不起来,收不起来……” 许怜笙挤开人群,要扶她起来,却被杨双喜挣脱开来。 杨双喜用手抠着青石板,试图去抠出水来,始终只是徒劳。 旁边的人议论纷纷,全是对杨双喜的指责和奚落。 杨双喜似乎什么都听不到,手在地上抓着,怎么能抓的住?她的肚子痛的厉害,大滴大滴的汗从额头滴落。 许怜笙用力将她扶起来,大声道:“母亲,你别傻了,他只是为了羞辱你!” 杨双喜充耳不闻。 十一看着不对,也上前搀扶起杨双喜,将仙力输进她体内,确保她和腹中胎儿都无碍之后才松手。 杨双喜跪在低声,高声道:“大人,许松柏一案另有隐情,请大人重审此案。” 周义略一沉吟,正色道:“此案的确疑点甚多,本官本就有意重审。好,此案本官择日再审。” 众人拍手叫好,纷纷感叹周大人不计前嫌宅心仁厚,对于这样无德的前妻,还能这般大度。 小时空在悄悄地消失,十一松了口气,这是要回归正途了吧? 周义重审此案,推翻之前的判断,宣称许松柏无罪释放。杨双喜和许怜笙夫妇去接许松柏回家。 面对周遭人对妻子的指责和轻视,许松柏坚定地站在妻子身前,相信杨双喜的所作所为。他们关掉了熟食店,安安心心清清静静地过日子。 杨双喜后来生下一个男孩儿,健康漂亮。许松柏更是有子万事足,两人每天教养儿子,小日子虽然清贫,却也自有乐趣。 而周义那边,官期年满三年以后,他一心想调任,多方周旋。不知为何,却屡屡失败。后来偶然间得知,上峰认为他的才能堪做县令,但也只能做县令。既然他喜欢广平县,那就留在广平县好了。广平县的百姓不是很爱戴他么? 他怒气丛生,却无可奈何。另一方面,他发愁的是,他和鲁清音成亲多年,却无子嗣。为了子嗣后裔,他纳了几房小妾。姬妾不少,却还是膝下空虚。而因为纳妾,他和鲁清音也疏远了,每日后院里妻妾之间争来斗去,热闹非常。 鲁清音性子清高,瞧不起那群小妾,不愿与她们争斗,却几次三番被陷害。她在周义心中的形象越来越差,终至夫妻陌路。 有时候,鲁清音对月长叹,总是说道:“相爱容易相守难”或是“红颜未老恩先断”。她会梦到还未发迹的周义,那时的他们郎情妾意,眉梢眼角都是缱绻的情意。醒来的时候,她才发现泪湿枕巾。明明他们当年那么相爱,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而周义何尝不难过,仕途不顺,夫妻不睦,他年纪大了,却还没有孩子。他想,哪怕也是女儿也好。他会把她呵护在手心,会当成宝来对待。可是,他却一直没有孩子。他求石问药,终无所获。他曾经是有过一个女儿的,乖巧懂事,却已经不在了…… 那是,他的女儿。 作者有话要说:  好吧,这个故事完了。挑一下错字。 ☆、生死相隔人鬼恋【一】 七月初一,地狱之门大开,冤魂厉鬼得以走出地狱,获得短期的游荡,享人间血食。 从六月三十日夜晚开始,直到七月结束,夜似乎来的早了很多。 大街上看不见人影。如果这个时候在街上走,偶尔会感到阵阵冷意,那一定是遇上鬼了。 十一和顾清风来到这个小时空时,正是传说中的鬼节。十一落地时从一个红衣女鬼的身体里穿过。她身上仙气充盈,经她穿过,那女鬼魂魄好一会儿才聚拢,瘫在地上,一动不动。 这是一个吊死鬼,舌头伸出老长,眼珠外凸,甚是可怖。 顾清风几乎是在第一时间便伸手掩了十一的眼睛,低声说道:“别看,别看。” 十一却打开他的手,急切地道:“快看她是不是死了!” 顾清风咬牙:“她是鬼,已经死了。”他想,接下来她该哭叫着扑进他怀里吧?女人都是胆子小的,女妖也不例外,想来仙女也胆大不到哪里去。 -- 第135页 然而十一却让他失望了,她巴巴地要往女鬼身边凑:“这你就不懂了,人死为鬼,鬼死为魙,她本来是貌美的女鬼,若变成女魙可就不好了。” 事实证明,那还是个女鬼。可能是惧怕了十一身上的仙气,那女鬼哆哆嗦嗦向后退,口中直叫:“上仙饶命,上仙饶命……” 顾清风一把扯过十一,低声道:“你莫再上前了,你要是再从她身体里,她恐怕就魂飞魄散了。” 十一有些委屈:“我只是想看看她是不是蓝幽然嘛!” 顾清风随口就道:“肯定不是,她是红衣女鬼啊。” “可是,蓝幽然就是红衣女鬼啊。你不要因为人家姓蓝,就不许人家穿红衣服嘛!”十一只顾和顾清风说话,再回头时,那个红衣女鬼已经不见了。她气得直顿足:“你怎么不拦着她啊!” 顾清风道:“我拦她干吗?她跟我们这次又没有关系。” 十一叹了口气,怎么会没关系?她就是这个小时空形成的关键因素啊。为什么这个时空到处可见鬼魂?因为这里最重要的是人鬼相恋啊。 翻出命谱,她逐字逐句念给他听,他才明白事情原委。 在原本的命谱里,书生黄损风流倜傥,潇洒不羁。他与友人打赌,在中元节住进素有鬼宅之城的姜家老宅。半夜,他听到女子细细的哭泣声,胆子极大的他毫不畏惧,披衣去看,他果然见到了传说中的红衣厉鬼。 红衣女鬼蓝幽然并不像传言那般凶恶可怖,而是一个美貌女鬼。一来二去的,他们动了真心,不顾阴阳阻隔,誓要结为夫妻。 蓝幽然为了黄损,不惜违背地府的规矩,逗留人间。好在她本是孤魂野鬼,地府总会疏漏的时候,也没有鬼差前来捉拿她。她陪伴了黄损多年,直到他过世。他们在地府共同受刑,刑满之后,一起投胎,相约来生。 在十一看来,这才是鲁清音所说的灵魂的爱恋。不过,一人一鬼,着实骇人听闻了些。 当然,牵错以后倒是挺正常的。 黄损依然与友人打赌,住进了鬼宅,但是那一夜,蓝幽然不在姜宅。他一觉睡到大天亮,跟蓝幽然半点关系也没有。 鬼月结束,蓝幽然又回到地府了。 而黄损和从小就倾慕他的乔枝结为夫妻。乔枝在生产的时候难产而亡,一尸两命。黄损在此之前,已经死过一个未婚妻了。如今妻子又过世,他便认为自己命中克妻,没有再娶。黄损终日流连花丛,纵情欢场,年纪也不算甚大,便掏空了身体,早早地就去世了。 虽然人鬼相恋是不该,但是十一比较了一下,还是黄损和蓝幽然在一起好些。最后,她总结道:“无论是姓名还是脾性,都是绝配。” 顾清风加了一句:“嗯,还有你说的,黄损克妻,如果是个鬼妻的话,就无所谓克不克了。” 十一心道:“那要真是克妻,鬼也能被克死变成魙。”但她面上只是笑笑。她是凡间万事通,她明白,顾清风未必懂。她要慢慢教,不急不急。 顾清风掐掐算算,低声道:“如果没算错,今天是鬼节啊,不应该百鬼夜行的吗?为什么街上看不见鬼啊。”他瞧了一眼十一,瞬间明白过来,有这么一个神仙在这儿,哪个鬼不是绕着跑的? 十一也想到了。既然是鬼节,那么应该是黄损和蓝幽然的初遇。她刚才把蓝幽然吓跑了,不知道还能不能找回来? 上天眷顾,十一吓坏了女鬼幽然。蓝幽然在人间暂居的地方是姜家老宅。她死在姜家,那里阴气重,又与她的气息相吻合。是以,她只要在人间,大多数时候都是在姜家。她离开十一之后,慌忙逃回姜家。 而黄损此时正在姜家地上铺了席子,大大咧咧地躺在席上,等待着所谓的鬼。他听到动静,起身去看,果然见到了一袭红衣。他天生八字轻,可以看见不少鬼魂,也不甚害怕。他素来轻浮,胆子也大,直接开口调笑道:“兀那艳鬼,转过身来,让哥哥瞧上一瞧!” 蓝幽然浑然没想到宅子有生人。她猛地回过头,看到一个俊朗的郎君。 黄损嗷地一声惨叫,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十一和顾清风赶过来的时候,见到的便是这样的场景了:黄损晕倒在地,蓝幽然一副厉鬼形容。 蓝幽然看到十一后,连声道:“上仙饶命,小鬼无意伤人……” 十一点点头:“嗯,我知道,是他胆子小。”她暗自腹诽,那黄损不是自称胆子很大么?怎么连蓝幽然的本来面目都见不得?可见他后来看上的多半是蓝幽然的皮相。 顾清风早就掩了十一的眼睛,不理会她的反对。他对蓝幽然说道:“你去换个人样来!”他怕蓝幽然变得太丑,又补充了一句:“就换你生前的容貌,别弄这些吓人的!” 蓝幽然怯怯地道:“方才小鬼被这位上仙的仙气所伤,恐怕短时间内无法变成人样。两位见谅则个。” 顾清风笑笑:“今夜是鬼节,阴气最重,你还恢复不了?若是不听话,管保打得你魂飞魄散!” 十一连忙小声说道:“不行不行,不能把她打得魂飞魄散,也不能杀了她。” 顾清风凑近她耳边,道:“我知道,只是吓唬吓唬她罢了。” 比起魂飞魄散,自然还是做鬼好些。蓝幽然不敢多话,她在原地转了一个圈儿,立刻换了一副形容。 -- 第136页 十一掰开顾清风的手,悄悄打量着蓝幽然。只见她眉如青山,目若秋水,琼鼻樱口,婷婷秀美,若不是她的脸色太过苍白,十一真的要夸她一声美人儿了。 蓝幽然倏忽飘远,离得十一远远的,敛衽行礼:“小鬼蓝幽然见过上仙。”她又瞧了顾清风一眼,不知如何称呼了。这个明显不像是神仙啊,但是跟神仙在一起的,总不会是妖怪吧? 十一叹道:“你的声音可真好听,可惜我不是上仙。我在仙界地位可不高。” 蓝幽然一怔,难以回答。 顾清风开口问蓝幽然的身世。 蓝幽然不敢隐瞒,一五一十地回答。 她本是大户人家的庶女,貌美娇柔,嫡母将其嫁给姜家痴呆的小儿子。洞房花烛夜,她得知真相,羞愤难当,身穿一身鲜红嫁衣,上吊自尽。而当时她那痴傻的相公还在笑呵呵地说着:“荡秋千,荡秋千……” 由于她死的时候身穿红衣,怨气太重,而死的时间又是子时;偏偏她的墓地和陪葬品都极为独特,以至于她死后为厉鬼,而且功力大增。 如今她才当鬼三十年,但是寻常一百年的厉鬼都未必是她对手。今夜遇到这种情况,在她的做鬼生涯中还是第一次。 这些命谱上都有,顾清风也不过是问问。见她老实回答,他也就不再说什么。 十一记挂着红线的事情,她想了想,对蓝幽然说道:“你吓坏了这个人,我,嗯,本仙要你把他唤醒,不可再吓他。” 蓝幽然连连称是,焉敢不从? 十一拽着顾清风离开,想给空间留给他们。 蓝幽然惧怕十一,只得依言上前,轻轻唤黄损:“公子,公子……”唤了几声,不见他苏醒,她就轻轻拍着他的脸颊,继续呼唤。 冰凉的小手在脸上拂过,黄损悠悠醒转过来,一睁眼,朦朦胧胧中便看见一张芙蓉秀脸。他慢慢坐起身子,见这女子一袭红衣,莫名地竟有些熟悉。 黄损理了理思绪,想起自己晕倒前的场景。他有点尴尬,低声问道:“姑娘,你是鬼吗?” 蓝幽然点头:“嗯,对不起,方才吓着你了。” 知道她是鬼,黄损一惊,暗自遗憾,跌足叹道:“唉,这么貌美的姑娘,怎么可以是鬼呢!” 蓝幽然掩口笑道:“这位公子好生古怪,方才还不知是谁被我吓死过去。现下竟敢夸我好看了。” “吓死过去?我也死了?哎呦,不好!”黄损站起来,摸摸自己,看到在朦胧的月色下自己仍然有影子,便放心了。他板着脸道:“这位姑娘可真爱骗人。唉,我刚见你时,你要是现在这个样子,我何至于就晕过去呢?” 作者有话要说:  人死为鬼,鬼死为魙(zhan)这个设定我只在聊斋里见过一次。用到这里啊,别骂啊。不过我很纳闷,魙死以后是什么? ☆、生死相隔人鬼恋【二】 蓝幽然生前养在深闺,未曾见过几个异性。她死后,又终日游荡,没有与人交谈过。她从来没见过黄损这样的人,感觉甚是新奇。 黄损本就是油嘴滑舌的人,不然也不会因为一句戏言让乔枝非他不嫁了。他初时只是因为女鬼太过恐怖的视觉冲击,现在眼前的女鬼容颜甚好。他明知是鬼,却还敢跟她谈笑。他继续说道:“美丽的姑娘,你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要不,你先别说,让我猜上一猜。” 蓝幽然抿唇微笑:“好啊,你猜。”自古以来,女孩子的名字一般不为外人所知。可她如今是鬼,也没有太多的计较。 黄损盯着月亮瞧了一会儿,煞有介事地道:“我看你娴静美好,气质温婉,你又是红衣女鬼,定然是叫姽婳了。” “我可不叫姽婳,你再猜。” “婉婉?” “不对,再猜。” “婵娟?” “不对。” …… 月色正好,一人一鬼站在草木茂盛的庭院里面。月光下只有一道人影,孤单寂寥。而地面上的一男一女,谈得正欢。 十一看得无聊,不就是个名字嘛!直接说了就是了,世上有那么多字,黄损猜到何年何月才是个头啊。还有那黄损也够无聊的了,你不会问啊,猜猜猜,有本事你倒猜出来啊。 顾清风道:“你不懂,这叫情趣。他们这么猜来猜去的,离牵好红线就不远了。” 十一不大相信,原本他们是在月下谈诗诵词的心心相印的。这次猜名字都猜这么久,还怎么心心相印啊。 黄损猜了很久,始终没有猜对。但他仍然兴致勃勃。 蓝幽然低声说道:“我姓蓝,我在家时,父母唤我幽然。” 黄损击掌叹道:“好名,好姓。在下黄损,字谦意。我们这名字还真真是绝配。” “哪里绝配?”蓝幽然掩口笑道,“以损字为名,还真是怪异。” 黄损笑道:“姑娘有所不知,损者,逊也,乃是谦虚之意,姑娘从我字中便可看出。再者,我八字轻,以损为名,来压煞气。” 蓝幽然没读过几本书,所知的唯有《女戒》、《女则》之类。——当然,这些也随着她三十年的当鬼生涯而忘的差不多了。——她微微一笑:“就欺负我没读过书。我就是鬼啊,你取了这个名字,不还是没压住煞气吗?” 说这话的时候,她粉面含嗔,眼角带笑。哪怕是黄损先前见过她的可怕模样,也还是忍不住砰然心动。他素来轻浮,直接伸手拉过蓝幽然的手,笑道:“这样的美人儿……” -- 第137页 蓝幽然忽起恶作剧之心,她猛然间舌头长长伸出,眼珠外翻,低低地道:“黄公子,奴死的好惨啊……” 黄损一惊,慌忙松开手。他拍拍胸膛,又道:“蓝姑娘,这样的玩笑不要乱开。”他想起方才的触感,冰凉柔软,宛若软玉。他叹了口气,说道:“都说温香软玉,没想到也可以冷香软玉。” 蓝幽然先是一怔,随即反应过来。她嗤嗤地笑道:“你这人可真是油嘴滑舌。我可没有冷香,哦,对了,我死了这么多年,想来身上是有尸臭的。”说着她又想吓他。 黄损连忙说道:“别别,咱们好好说说话,你又要来吓人了。唉,你是不知道,看过你现在这个样子以后,你的鬼样再吓人,也没什么恐怖的了。” 蓝幽然被逗得咯咯笑,她哪里见过这样的男子?而黄损流连花丛,在青楼楚馆有好几个红颜知己,嘴巴甜,又知道女人的小心思。不一会儿时间,便让蓝幽然觉得跟他相识了很久似的。 在黄损看来,只要是女的,都逃不过甜言蜜语去。女人是这样,女妖、女鬼、女仙也不外如是。他以前交好的都是青楼女子,欢场之间,不见多少真心;而标致的女鬼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唉,可惜了,你若是哪家的姑娘,我定然去上门求亲。”黄损不住地叹息,又道,“这样的佳人,怎么偏偏早就香消玉殒了呢!唉,天妒红颜啊……” 蓝幽然早已经死了三十多年了,当初的蓝家早就搬走,而姜家也已经败落。她的怨愤之气早已消散的差不多了。她一个鬼魂孤零零地这么多年,头一次遇见一个能让自己不停地笑的男人,而且他还表示愿意娶她。哪怕明知是玩笑,她也生不起气来,她的心情有些微妙。 黄损说到兴头上,见她神情怔忪,忙问:“怎么了?可是我说错了什么?”他心里一咯噔,这个女鬼一直看着不像是厉鬼,可若是发起疯来,可就不知道了。他脖子里凉飕飕的,尽管他自诩胆大,可还是心跳得厉害。 蓝幽然不知道他的想法。她怔怔地道:“如果你早生三十年,或是我晚生三十年,就好了。” 黄损不解,却也明白这中间定是有缘故。他思索了一会儿,小心翼翼地询问道:“怎么了?” 蓝幽然很迷茫地看着他,黑白分明的眼睛似是蒙上了一层水雾。她摇摇头,不说话。 黄损道:“你看啊,有缘千里来相会。我们能相识也是一种缘分,现在我们也算是朋友呢。你有什么未了的心愿,说出来我也可以帮你实现嘛!我刚见你的时候,见你那个,那个鬼样子,好像不是寿终正寝的。你……” 他说不下去了,猛地往后退了一步。他心中惶恐不安,面上却强自镇定。他可是听人说过一些惨死的鬼魂是要找替死鬼才能投胎的。她跟他言笑晏晏,不会存了要他做替死鬼的心思吧?那可大大的不划算了!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说的好听,他可不愿年纪轻轻就做鬼。 蓝幽然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没注意到他的心理变化。她叹了口气,幽幽地道:“我还哪有什么未完的心事?我的冤仇不用自己报,上天都替我出气了。我只是想到当年的自己,心里难受罢了。” 她没有露出凶态,黄损略略放心,却还不敢大意。他顺顺心情,继续说道:“你一直都留在姜家?这姜家老宅可是空了二十多年了。” 蓝幽然瞥了他一眼:“这有什么奇怪的?我都死了三十年了。姜家有人能看见我,姜家老爷太太夜夜做噩梦,都以为是厉鬼作祟,还去请了道士来捉我。那道士也是个没本事的,自己吓得逃走了,姜家哪里还有人敢住?说来也怪,你怎地半夜跑到这里来?” 黄损心道:“原来都死了三十年了。连道士都打不过她,我可不敢得罪她!”他转念一想,惊道:“你是姜家那个新娘!” “是啊,我就是那个姜家新娘。你不是早就知道了么?” 黄损叹道:“是了,是了,红衣鬼就是姜家新娘,你是红衣鬼,可不是姜家新娘吗?唉,红颜薄命啊。若是我早生三十年,哪还有这桩故事?” 蓝幽然死后,也曾听过别人议论她,可能是因为她留在姜家的缘故。她听到的对她的评价无非都是恐怖,或是心思歹毒,在新婚之夜子时一身红衣上吊,这不是要做鬼报复姜家吗?男婚女嫁,本就是你情我愿,答应嫁过来了,还闹这么一出,死后还不忘让姜家名声受损上下不安。果真是个下作胚子! ——其实,有很多人也同情她的。但是一来,她的魂魄大多数时候是在姜家。姜家的下人哪里敢明目张胆地对她表示同情?二来,传言她死后化作厉鬼,哪怕是不相干的人过世,都会有人推到她身上,说是女鬼作祟。三者,那个名声不小的道士对外说她怨气极重,需要七七四十九人的性命才能平息怨气。如此以来,原本同情她的人也渐渐地变成惧怕和憎恶了。 黄损的话里句句都是对她的同情和怜惜,不见一丝惧意。——当然,他也害怕,只是不想在漂亮女鬼面前显露出来罢了。他更怕得罪了女鬼,不得好死。所以,他事事顺着她,言语里带着不易察觉的讨好。 蓝幽然生前不过是个闺中少女,单纯无邪,论心计,哪里比得过阅女无数的黄损?何况黄损皮相很好,容易使人顿生好感。蓝幽然原本只是想听从十一的吩咐唤醒黄损的,不知不觉中却跟他谈了很久。 -- 第138页 黄损表面上不显,但很快就把蓝幽然的事情摸了个一清二楚。她眼神清澈,不似作伪。他才敢大胆地与她说笑。 一人一鬼相谈甚欢,直至清晨鸡叫,才发现已经过去一夜了,天都亮了。 黄损跌足叹道:“啊呀,不好,天都亮了,你是不是要走了?” 蓝幽然道:“天亮了又如何?这个月阴气这么重,白天也能上街的啊。对鬼来说,白天就像人的夜晚一样不宜出行罢了。再说了,凭我的道行,还真不怕白天。” 黄损干笑,心里却哀叹道:“完了,这下恐怕白天也能看见她了。”他以前在白天可是很少见鬼的。 蓝幽然不明白他怎么了,还关切地问:“你不舒服?是因为一夜没睡么?” 黄损只能继续干笑。 作者有话要说:  小时候看古装剧,经常看到一个场景,就是女主说出自己的名字后,男主非要赞一句好名字,还引经据典说半天。那时候不懂,长大了明白啊,这都是情趣啊。 ☆、生死相隔人鬼恋【三】 天亮了,黄损走出了姜家老宅。临别前,他见蓝幽然似乎有依依不舍之意,最难拒绝美人的他便一时冲动,说道:“你如果今晚还在的话,我晚上再来找你。” 蓝幽然孤独了多年,好不容易有个能说上话的人。她喜不自胜,自然连连点头。 黄损过后才生出悔意来,他刚才怎么一时糊涂说是晚上还来了?他晚上不是要跟朋友去醉春楼喝酒的吗?他在姜家老宅待了一夜,他打赌赢了! 十一看看顾清风:“没想到,他们居然能聊一夜,还要晚上再来。不谈诗词也能说上话啊。” 顾清风点头:“又不是除了诗词就没话可说了。不过,他们还真是挺般配的。红线呢?他们脚上有红线没?” 要是真有红线也就好了。 天亮时分,守在姜家老宅外的人果然看见黄损从姜家走了出来,大家迎了上去。他们一道离开这里,找了家酒馆,把酒谈笑。 黄损神采奕奕精神极佳,他笑道:“怎么样?今夜醉春楼了!” “你还真是胆大,你见到那厉鬼没有,听说那女鬼眼珠子掉在地上,只要一看人就闪闪发光。她的舌头有这么长,一直到人肚子那里……” 黄损笑道:“错了,她的舌头到人脚底板处……” 在场的大多是平时不大正经的轻浮浪荡子弟,就笑道:“那定是舔过你的脚掌心了!不知道这女鬼的舌头是否销魂呢?不知道比起醉春楼的青姑娘,又如何呢?” 他们都认为黄损还有精神开玩笑,想必是运气好,没有见到女鬼。 这群人素来说话百无禁忌,不然也不会打赌去鬼宅。可是当他们用轻浮的话说起蓝幽然时,不知为何,黄损眼前却似乎出现了那张秀脸。他忽然就觉得不自在了,低声喝止朋友:“不要乱说话!” 朋友笑呵呵的,不明所以:“怎么?真不知道你对鬼神还有敬畏之心。” 黄损不想将蓝幽然的事情说出来,只是说了一句:“反正不要乱说话就是了。来来来,喝酒喝酒……” 众人很快又将话题转移到了醉春楼的青姑娘身上。 黄损心中有事,也不敢多喝,假作醉酒,回到家里,他翻出许久以前一个道士送给他的符纸,塞进怀里。但是犹豫了一番,他又拿了出来,放在了箱底。那个红衣女鬼还没有害他之意,他如果害她,就太不君子了。何况她还一直拿他做朋友的。 他父母早丧,留下一些资产。他自认为自己命硬克亲,便遣散了仆人,是以家宅不小,却只有他一人。 黄损一夜未睡,又喝了酒,难免困倦。困意袭来,他诸事不理,躺在床上呼呼大睡。到的醒过来时,已经日落西山了。他腹中饥饿,寻思着先去哪个好友家里蹭上一顿。一拍脑袋,却又想起他还要去醉春楼呢。好不容易不用花钱就能有头牌作陪,这样的机会错过就不是男人。 一群人谈笑着就往醉春楼去,众人兑钱花重金,请得头牌青姑娘一舞。那青姑娘身穿大红舞衣,舞姿翩翩,甚是妖娆可人。 众人的目光都黏在她身上,片刻不离。 而黄损却在看见她的一身红衣之后,就想起了蓝幽然。蓝幽然的容貌不在青姑娘之下,而且她的清新也不是妖娆的青姑娘能够相比的。 一杯又一杯的酒下肚,黄损有些恍惚了。旁边有人拿手肘捅了捅他,他才反应过来。他心中一凛,想起自己答应了蓝幽然还要去找她,不觉酒醒了大半。 黄损连忙提出告辞,说是家中有急事。 谁不知道他家就他一个人啊!有人却突然想到:“哦,是不是因为怕惹乔家姑娘不快啊!”乔枝倾慕他,在他的朋友圈里已不是秘密了。那个小丫头从小就嚷着要嫁给黄损,这几年倒是不怎么说了。但是黄损的朋友们都爱拿这个打趣他。 黄损无心解释,他喝了酒,没吃多少菜,便随手将桌上的点心用帕子包了,塞在怀里。他又拿了个水果边走边吃。他是真的有点害怕,万一那女鬼等他不来要他性命该如何是好啊。 入夜以后,街上行人就少了,偶尔有能看见,还是成群结队的。他时不时地可以看见在空中飘来荡去的鬼魂,影影绰绰,看不真切。他一路狂奔向姜家老宅。 十一和顾清风跟在他身后。十一问道:“这个黄损是不是已经对蓝幽然有意了?” -- 第139页 顾清风摇头:“我看未必。”黄损决定去见蓝幽然时,脸上分明是从容赴死的大无畏,哪里是去见情人的模样? 他们的路还长着呢。 黄损气喘吁吁地赶到姜家老宅时,却见姜家老宅里面焕然一新,雕梁画栋,庭院深深,像是大户人家的内宅,而不是荒芜已久的废院。 他明知这是蓝幽然做的手脚,却还是欣赏眼前的美景。他信奉的从来都是今朝有酒今朝醉,将来怎么样跟他又有什么关系? 琴声叮咚。 蓝幽然在小亭里抚琴,温柔美好。 黄损有些许的痴意,刚才喝的酒似乎被冷风一吹,上到头上了。 蓝幽然起身,缓缓地向他走过来:“我以为你不会来的,但你还是来了。” 她的脸上带着笑意,明明脸色苍白,他却仿佛看到了一丝红晕。黄损有点惭愧,她是真的为了他的到来而高兴。 蓝幽然地指着月亮:“你看今夜有风有月,若是再有一些美酒佳肴,就可以对月畅饮了。”她有些遗憾。 黄损却脱口而出:“我们可以以风为酒,以月为菜的。我,我,我带的有糕点。”他慌忙从怀里掏出糕点来,递给蓝幽然。 蓝幽然妙目莹莹含泪,低声道:“糕点?” 黄损不知她是何意思,却还是答道:“是啊,是我在醉春楼拿的。”话一出口,他懊悔万分,她听到醉春楼会不会误以为他是有意轻薄? 而蓝幽然却落泪了,她打开帕子,低声道:“你来的这么迟,就是为了去醉春楼给我带吃的?”她心中满是感动,泪盈于睫。 ——她活着的时候,还没有醉春楼,她死后也不大关心这些事。她竟以为那醉春楼是个酒楼。昨夜她曾无意间感叹过一句三十年没吃过人间食物了。今晚黄损拿出糕点,她下意识地就以为他是专门为她带的。不得不说,她是自作多情了。 黄损呐呐无言,他没想到她会这样以为。他有心想解释,可是看她一脸感动,他的那些解释都说不出口了。她不是恶鬼,她是个好姑娘,生前是,死后也是。 蓝幽然拿出糕点,掰了一小口放进口中慢慢嚼着。她死后为鬼,原不用这样吸取人间食物,但她就是想要这样。 黄损一路奔波,糕点已经冷了,硬了,在他怀里也变得不成样子了。他看不下去了:“别吃了,都冷了,也不好吃了。” 蓝幽然却道:“我爱吃。” 黄损心神俱震,大为感动,心道:“我对她尚且存了几分戏耍之意,她却这般感动。我,我真是对她不住。” 蓝幽然做鬼多年,如何吃得下人间的食物,她不过吃了几口,便觉得不舒服。 黄损见她脸上黑气闪现,连忙说道:“如果不能吃,就不要吃了!醉春楼人来人往,生气重,万一……” 蓝幽然摆了摆手:“我留着以后吃。”她将糕点重新用帕子包起来,小心翼翼地放进袖子里,珍而重之,像是一件无价之宝。 黄损愈发歉疚,他一直认为人间真情少,可是从这个女鬼身上,他却看到了感动。 这一夜,两人相对而坐。黄损人品风流,精通琴艺,与蓝幽然谈琴论诗,极为投契。 天亮之际,黄损离开的时候,主动说道:“我今夜还过来。你想要什么,我一定设法给你带来。” 蓝幽然只是摇头,温柔地笑道:“我只要你来,别的什么都不要。” 黄损点头:“我一定会来。”他下了决心,要多陪陪这个姑娘。哪怕她是个鬼。 蓝幽然望着黄损离去的背影,唇畔尽是轻柔的笑意。 黄损刚走出姜家老宅,老宅即刻就恢复了原貌。他回头看看,心道:“她若是人,该多好。” 十一击掌赞道:“可太好了,我觉得他们快要在一起了呢。我们才过来一天两夜就要成功了,是不是快了点?” “我想说,你想的太好了。你认为会这么容易吗?他们脚上有红线吗?” 十一耷拉着脑袋,没了精神:“还没有。”随即,她又信心满满,“不过是早晚的事情。我认为他么肯定会在一起。因为他们是真心相爱的。” 顾清风不置可否,她知道什么是真心相爱吗? 十一拉着他胳膊继续说道:“是吧?是吧?你也看出来吧?一点都不像那个周义和鲁清音。” 顾清风挣脱她的手,就说了一句:“人家真心相爱,你还好意思把人家给拆开?” “我,我,我那又不是故意的!”十一顿足,“我现在不是来纠正错误了吗?” 顾清风点点头:“对对对,你说的极是。” 十一小声嘀咕:“这么勉强……” 作者有话要说:  看聊斋的时候,发现好多书生胆子好大,艳遇好多。为毛有艳遇的都是书生啊? ☆、生死相隔人鬼恋【四】 黄损近来天天白日休息,晚间去姜家。每每一到月华初上,他就心生期待。他觉得他们好像已经认识很多年了。 其实,他们不一定非要到晚上才见面,也不是必须要在姜家见面,但是他们似乎心照不宣地选择了夜晚在姜家。他甚至都有些喜欢这种类似于私会的感觉了。 黄损几天不见踪影,他的那群朋友就到他家里来堵他。黄损睡得正香,被那帮损友扯了被子,从床上拽了起来。 -- 第140页 众人叫着:“走走走,喝酒去,大白天的睡什么觉?是不是晚上到哪里快活去了?” 黄损无奈,起床洗漱完毕,跟众人出去。 七月天热,外面也没什么好玩儿的。他们一人手持一把折扇,在酒楼二楼临窗处俯视着街道,偶尔有女子经过,他们便大声地品头论足一番。 以前黄损最爱这么做,而且语言轻浮,无所畏惧。可今天一者困倦没精神,二者因为蓝幽然的缘故,竟破天荒的觉得这样欺侮女子不好。 ——之前乔枝说过他好几次,他都不放在心上;现下他的思想有了变化,却不是为了乔枝。只能说人与人不同,相识十多年的青梅竹马却终究敌不过相识几夜的女鬼。 看平时最兴奋的黄损今天恹恹的,便有人问道:“怎么了?是跟乔家姑娘吵架了?哦,是了,乔家的姑娘最厌烦你轻薄无德了。” 黄损愈发感到无趣,只是喝酒吃菜。他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竟觉得人不如鬼了。 傍晚时分,他们打算去醉春楼,黄损又自称有事,匆匆告辞。他记得蓝幽然说过生前喜欢翻花绳,闺中无聊,她能翻出十几种花样来。他特意寻了一股崭新的红绳过来,想见识一番。 蓝幽然自是早早便在等候他,一看见他,她娇美的脸上便露出了笑容,温柔地看着他。 黄损心里蓦然生出满足的情绪来,若能被她这么一直看着,也不枉此生了。 蓝幽然看见红绳兴奋异常,很快在手上变换出各种花样来。 她玩的开心,黄损也高兴。他暗自说道:“还好,她不怕红绳。” 蓝幽然白皙的手指上红绳翻飞,一红一白,霎时好看。 黄损看得心里痒痒的,提出要学习玩花绳,然而不过一会儿功夫,他就手忙脚乱了。 蓝幽然娇笑连连,笑靥如花,眼睛比天上的星光还要璀璨。 黄损真的有几分醉意了。 如果一直这样的话,也就和原本的命谱差不多了。可惜,这是牵错红线以后的小时空,怎么可能这般容易? 次日黄损被朋友叫去喝酒,酒酣耳热之际,有人问起,他最近在忙些什么。初时,他还东拉西扯不正面回答,后来喝的多了脑子一片空白,说了一句:“我去姜家老宅陪女鬼去了,很美,很美。” 朋友们哈哈大笑,都不大相信。 然而,到傍晚酒醒以后,却有一人吆喝着要跟着黄损。他夜夜单独行动,定是有艳遇;若不是美人,他怎舍得抛下兄弟,抛下醉春楼的美人? 黄损急着离开,却被大家阻止。眼看着已经到了约定的时间,他也急了,只说确实是鬼,胆子小,是他的朋友。 他的心思有些奇怪,一方面他很想让朋友们知道他有这么一个红颜,天姿国色;另一方面,他又想把她藏起来,不给外人看到。 这帮损友却嘻嘻哈哈都说要去看一看胆小的女鬼长什么模样。黄损无奈,只得带他们同去。他一路叮嘱大家:“千万不要出来,偷偷地看就是了。不然,就不要去了。” 大家都笑着应下。 十一小声问顾清风:“这不会有什么事吧?” 顾清风摇头:“我不知道,可是我总有种不祥的预感。” 他们都猜不出原委,只能跟上看看,再作打算。 黄损一路心里极为忐忑。他虽然不认识顾清风,却能有幸和顾清风心情同步。他心里也隐隐感到不安。他暗自祈求但愿是自己多想才好。 还没到姜家老宅,黄损就叮嘱众人,千万要小声,不要惊动了她,也不要吓着她。 ——事实上,蓝幽然做鬼多年,胆子不算太小。相比起来,黄损的朋友们被吓到的可能性更大一些。然而,在他眼里,蓝幽然可比他们娇弱多了。 悄悄地推门进去,一眼便看到了站在院中的蓝幽然。她今夜似乎与往常不大一样,笑容格外明媚动人。 黄损的不安更加浓重,他慢慢走近她,强笑道:“更深露重,你怎地站在草丛里?还是先到亭子里去吧?”他连忙执了她的手,试图用自己的身子挡住朋友们的目光。 蓝幽然毕竟是鬼,乍然出现那么多生人,她岂会感觉不到?她挣开黄损的手,满面警惕之色:“你先到亭子里去,好像来了很多人。” 黄损想解释这是自己的朋友。话还没出口,他就有个性急的朋友跳出来,叫道:“啊呀,好你个黄损,还真是不讲义气啊。这样的尤物,居然自己藏起来,不给人看。” 接着,又有一人叹道:“哎,别这样说,他不是带我们来瞧了吗?真是女鬼吗?我看就是跟醉春楼的头牌青姑娘比起来,也不遑多让啊。哎呦,瞧这白皙的脸蛋儿,瞧这苗条的身材……” 这些话都是他们平时常说的。他们说起来顺畅无比,没有半分不妥。 而蓝幽然却是生平第一次听到这样的混账话。她气得浑身发颤,看着黄损,冷声道:“他们是你带来的?你就是这么看我的?” 话未说完,就有泪水顺着腮边滚落,仿若晓荷凝露,惹人怜惜。 黄损只觉得心头难受,连忙解释道:“不是的,不是的,我从来都没这么看过你。” 偏偏他的损友爱说笑,笑道:“怎么不是?不就是你带我们来看美人儿的吗?说是比醉春楼的青姑娘要好看一百倍。唉,就是青姑娘善舞,这位姑娘是否善舞就不知道了……” -- 第141页 他们都没有将蓝幽然看做鬼物,只当是黄损金屋藏娇养在此地,大约就是外室了。连妾都是可以随手转让的,更别提无名无分的外室,不过调笑两句又怎样?又不是明媒正娶的妻子。谁会将这样的美人看做鬼物呢? 他一口一个醉春楼的青姑娘,蓝幽然若再不明白,那就真是傻子了。 黄损心中满是悔恨,连声说道:“我不是,我……” 蓝幽然却一把推开他,对着他的朋友们妖娆一笑:“难道你们不想看看我的本来面目吗?” 众人一时被她美貌所惑,无人作答。 黄损也怔住了,他还从没见过她这般妩媚。这种青涩的媚态,竟丝毫不逊于青姑娘。他的心跳似乎乱了,呆呆地看着她。 等他明白她的意思,回过神来,想要阻止她时,她却忽的飞起,瞬间变成另外一副形容,舌头垂地,眼珠外翻,披头散发,比初见时脸上还多了一道血痕。 月光明朗,她一身红衣,模样恐怖。众人啊呀啊呀地乱叫一通。一个绝色美人顷刻间变作厉鬼,再胆大的也要吓跑了。她红袖飞出,卷住其中一人的脖颈,冷声说道:“怎么?不是要看我本来面目么?你不是夸我是美人吗?现下怎么不敢看我了?” 那人哭爹喊娘地乱叫,只差没吓得尿裤子,他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中间有胆大的,拼命往外跑。 说白了,他们也只是一群浪荡子弟,平日斗鸡走狗倒行,真到遇见事儿了,也都蔫儿了。 黄损悔恨万分,扯着蓝幽然的袖子,泣道:“幽然,你莫怪他们,他们只是我的朋友,跟你开个玩笑。他们没有恶意的。” 蓝幽然冷冷地瞧了他一眼。 虽然眼前是那张恐怖的脸,可奇怪的是黄损居然感觉不到惧意,他温柔地道:“幽然,幽然你是个好姑娘,不跟他们计较好不好?” 蓝幽然跟他对视了一会儿,收回袖子,却再也不看黄损一眼,飘飘荡荡飞走了。 黄损的那帮朋友们相互搀扶着站起身来,都很后怕。他们好长时间才恢复正常。 而黄损则孤独地望着蓝幽然飞走的方向。他心头茫然一片,她走了,她连看都没看她一眼,就飞走了。是他的错,他不该带那帮损友过来的。这本来是他们之间心照不宣的秘密,他却带人来欺侮她。她肯定很害怕,她肯定是在强装镇定……一定是这样,一定是这样…… 有人强打起精神:“这里不会还有别的鬼吧?还好那鬼不杀人。唉,原来真是鬼啊……”哪怕是蓝幽然已经离开了一刻钟,他们还是心神不定,语无伦次。 黄损只有呆呆的一句话:“她走了,她恐怕再也不会回来了……” 十一叹道:“这个黄损不好,蓝幽然气性也大。蓝幽然肯定很难过,她可是真心实意的待黄损的。黄损这个样子就像是把她看做玩物。她怎么会开心吗?” 顾清风没说话,黄损的做法的确不对,即便是他无奈之下要带朋友过来,也该事先说与蓝幽然知道。 七月快结束了,原本七月末他们就要定情的。这下闹了这么一出,万一蓝幽然心灰意冷之下回了地府,再撮合可就难了。 作者有话要说:  啧啧,女鬼与书生,不知道男鬼与美女的多不多。 ☆、生死相隔人鬼恋【五】 十一和顾清风追上蓝幽然的时候,她一袭红衣披头散发,面目极为恐怖。十一唯恐顾清风遮挡她的眼睛,连忙躲得远远的。 顾清风既无奈又好笑,既然她不怕,那就随她去吧。 蓝幽然看见十一他们,满脸惶恐,连连后退:“上仙饶命,小鬼……” 十一不大明白为什么每次见到蓝幽然,她都会说饶命。十一自我打量一番,难道她看上去很像专门捉鬼的吗?她是神仙,可不是天师。不懂就问,她随即问道:“我要你的命做什么?难道有很多人想要你的命么?” 蓝幽然不知该如何回答了。 十一又道:“也是,比起女鬼,终究是女魙少见一些。那我也不必要你性命啊,我没见过的东西多了去了。” 顾清风忽然在她耳边道:“说正事,莫再吓唬她了。” “哦?哦。”十一点头称是,她极其诚恳地对蓝幽然说道,“其实,你不必难过的。那个黄损把你介绍给他的朋友,是极为重视你的表现。我在人间游走,听说人们只会让自己肝胆相照的好兄弟拜见内眷,那也是重视那些好兄弟的意思。唉,许是你做鬼做的久了,不大了解人间的礼节也是有的……” 蓝幽然不知眼前这个莫名其妙的女仙是何用意。她轻声说道:“谢上仙指点,小鬼受教了。” 十一笑道:“这才对嘛!你看凡间多好,没事要多往凡间走动。我看那黄损在人间也算是个不错的了。好朋友嘛,要互相包容。他不嫌弃你的鬼身份,你也不能嫌弃他的人身份,对不对……” 她絮絮叨叨地说着,蓝幽然听得云里雾里。然而,奇迹般的,因为有这个奇怪的仙女拼命打岔说奇怪的话,她似乎没那么生气了,心情平静了许多。蓝幽然换了一副形容。 十一继续说道:“这样多好,看着好看,也不给鬼丢脸……” 蓝幽然无心听她说话,却畏惧她的神仙身份,不敢不听。她一直忍到天亮鸡叫才脱身。蓝幽然暗道:“这个神仙莫不是多年没有与人说过话,也寂寞的很?”她转念一想,不对啊,这个女仙身边不是还有旁人吗?不至于无人交谈啊。 -- 第142页 …… 黄损的朋友惧怕女鬼再次回来,结伴离去;唯独黄损一人固执地在那里等蓝幽然回来,结果直到天亮,她都没再出现。黄损心里又悔又痛,只当她再也不肯原谅他了。他失望地离开了姜家老宅。 等到蓝幽然回到姜家老宅时,已经没有黄损的踪影了。 ——十一在无意之间给他们使了绊子,是她自己都没想到的。 黄损回到家中,每日借酒浇愁,萎靡不振。他晚上曾想着去姜家,然而却只是在门口徘徊,不敢入内,他生怕蓝幽然还在生他的气,怕她厌烦。 乔枝听说黄损心情不好,特意偷偷从家里溜出来看他,见他烂醉如泥,又气又急,将他大骂一顿,试图骂醒他。 黄损心神俱震,他决意忘掉这一切,重新开始。 乔枝这才放下心来,她的母亲要给她议亲,她不肯同意。母亲好说歹说,她本来都同意了,可是听到黄损的消息后,她又动摇了。她也唾弃自己没出息,这么多年了,她只要一听到他的名字就会方寸大乱。 黄损一心想忘记蓝幽然,过回原本的生活。可是,他不过是与蓝幽然夜间相会了几次,晚上竟睡不着了。 夜间躺在床上,眼前都是蓝幽然的形容。与她相识来的一切场景走马灯般在脑海里一一浮现。哪怕是她恐怖的样子,他竟也莫名的觉得可爱起来。 黄损抱着自己的脑袋,只觉得头痛无比。他想,他真的是疯了,她再好,也只是个女鬼啊。他早先在欢场招惹过多少女子,怎会想到有一天可能栽在一个女鬼手里?可惜他翻来覆去,难以入眠。 夜渐渐深了,他才迷迷糊糊睡着。天亮以后,他做了个决定。他想,他总是梦见女鬼,疑是对女鬼动情,皆因他身边没有女子。若是他现在娶了妻,也就不会花心思在蓝幽然身上了。 黄损自以为这个主意非常高明。不过,他若是成亲的话,娶谁好呢?想都不用想,整天一门心思要嫁给他的除了乔枝再无别人。这不是现成的人选吗? 说做就做,黄损整理好自己,穿戴整齐,自己向乔家走去。——或许他自己打心眼儿里就不注重这桩婚事。他一不请长辈做主,二不请媒婆做媒,两手空空,就去提亲。他所凭借的除了乔枝心仪于他,再无别的。 黄损在乔家被拦下,连主人的面都见不到。他素来名声不佳,无父无母,未婚妻还没过门就去世。他虽说是读书人,身上却无半分功名,每日与几个浪荡子弟鬼混,谁家愿意把女儿嫁给他? 乔枝倒是愿意,可是她偷偷去看他,正在家中禁足,哪有机会出来见他? 没有见到乔家主人,黄损并不失望,反而还有一丝庆幸。他走出乔家,思索着如何求亲才靠谱一些,想下次再来。他想,他必须做点什么,否则,他总会念着蓝幽然。 黄损的求亲虽然没有成功,可十一却察觉到了红线波动。这毕竟是牵错以后的小时空,黄损和乔枝脚上本就是有红线的,若是一不小心成了,可就糟了。 必须要阻止。可是怎么去阻止呢? 十一愁眉苦脸:“乔枝原本年轻丧命,她脚上是没有红线的,也不能给她再拴出一条出来啊。不然,先随便拴一条,以后再拆开?” 这个主意一点都不高明。纵然是平时不大反驳他的顾清风也忍不住说道:“你还不如想办法让黄损正视他对蓝幽然的感情。你没感觉到吗?他是在乎蓝幽然的,就是自己不敢承认。如果他不能正视自己的话,没了乔枝,还可以有张枝,有李枝……” 十一很奇怪地问:“为什么不敢承认呢?喜欢人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 顾清风道:“这个不是丢人不丢人,他们人鬼殊途,哪能像你想的那般容易。又不是同类,有些事情还是放在心里好些。” 十一不大明白:“不是同类怎么了?我就是很喜欢你啊,有什么说不得的?” 顾清风脑海一片空白,只余下那句“我就是很喜欢你。”他的嘴张张合合,却不知说什么好了。 十一继续说道:“我在还是花的时候,我还特喜欢夙止来着。我也顶喜欢那个说话轻轻柔柔的苏慎言。虽然你跟他们不大一样吧,但是喜欢就是喜欢嘛!” 顾清风的心凉了半截,刚刚还仿佛飘在云端,此刻却陡然降到了地面。他也不想再去追问,和他们的不一样是哪里不一样。他闭了闭眼,重拾原来的话题:“其实,阻止的方法很多的。比如,逼他做决定……” 十一小声嘟囔着:“当然还是最喜欢你啦……” 顾清风却没有听到。 黄损独自一人走在街上,因为蓝幽然的事情,他不大想见他的那帮损友,只愿一个人清清静静地待一会儿。 街上偶尔有女子经过,他也提不起上前调笑的心情。见过蓝幽然以后,很多女子在他眼中都宛若无物。 忽然,迎面走来两个道士,鹤发童颜,步履矫健。他们一人手里持着拂尘,一人手里举着幡,幡上写着“捉鬼拿妖”四个大字。 黄损心中一凛,“捉鬼”这两个字变得刺眼起来。 两个道士从他身边走过时,其中一个说道:“听说姜家老宅有厉鬼作祟,这次一定将她打得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 黄损大惊,姜家老宅?厉鬼?这说的不是幽然吗?他们是要捉幽然? -- 第143页 另一个道士捻须微笑:“我上次与她交手,本要收了她,谁知她向我祈求饶命,我这才放过了她。谁知她现在又在姜家老宅出现了,这次可不能饶了她。” 黄损更加确信是蓝幽然无疑了,在姜家老宅的鬼,只有她一个。他来不及多想,拦住那道士,道:“你们说的可是一个红衣女鬼?她是个好鬼,没有伤过人命的。能不能不要收她?七月一结束,她就要回地府了……” 那道士却一把推开他,双眉倒竖,喝道:“小子,好不晓事!她是个鬼!鬼如何能存于世间?你不要多事,妨碍了我们,我连你一块收!” 黄损被推得一个踉跄,他惶惶不安,想要阻拦这两个道士,但他们却很快见不到踪迹了。毫不犹豫地,他往姜家老宅奔去。他不知道自己能做些什么,但他知道他不能看着蓝幽然被收,更不能看她被杀。 人有时内心焦急,行动却偏偏迟缓的要命。身体跟不上大脑的指挥,他一路跌跌撞撞往前跑。 他也是傻了,他想不到乘个脚力或是叫人帮忙,满心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一定要告诉幽然,她不能有事。 至于那两个道士,自然是十一和顾清风所扮了。扮演自己的死对头,还手持着“捉鬼拿妖”的幡的顾清风十分郁闷,他本来说好了要拿拂尘的,却被十一抢了过去。他又不能真的跟她争,只好拿幡了。 作者有话要说:  申请签约,居然通过了,有点意外。 ☆、生死相隔人鬼恋【六】 按常理来说,捉鬼这种事白天做着最好。白天阳气重,于鬼不利。但是十一为了渲染气氛,非要拖到晚上开始。 顾清风不愿与她争执,就随她去。 所以,当黄损一路奔波跑到姜家老宅时,姜家异常安静。他的第一个念头便是蓝幽然已经被捉走了,他喊了几声:“幽然,幽然……”无人回应。 黄损跌坐在地上:“来迟了吗?还是来迟了……幽然,幽然……” 蓝幽然闻言转了出来,鬼走路没有声音,她飘飘荡荡立在他身后,一言不发。 黄损自然毫无所觉,泣道:“我如果不认识你该多好。不认识你,就不会难过……我原以为……” “你原以为什么?”蓝幽然冷冷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 黄损惊喜交加,猛地爬起来,转过身,用力将蓝幽然抱在怀里:“我还以为你已经死了……” “我本来就死了啊……” 黄损忙道:“不是的,不是的。我是说我以为你……”他心中一凛,忙松开怀抱,拉着蓝幽然的手就走:“快离开这儿,快些……” “你又要做什么?”蓝幽然一把甩开他的手,面如寒霜,“怎么?难不成是又带了一群朋友来欺侮我?” “不是,幽然,你快离开这里,有两个道士说要捉你,他们看上去很厉害,说一定要把你打得魂飞魄散,你快些离开这里……”他再次捉住她的手,急急忙忙就要往外跑。 蓝幽然再度甩开他的手,双眸冷若寒星:“我是死是活,与你有什么关系?” 黄损没时间跟她多做解释,只是反复说着:“这些话我们以后再说好不好?你快些离开这里,若迟了就糟糕了那道士看上去很厉害,哪怕你只是避一避呢……” 蓝幽然没有说话,静静地看着他,轻声说道:“我若真的魂飞魄散了,你会很难过吗?” 黄损避而不答,继续说道:“我们先离开这儿……” 蓝幽然固执地看着他:“你会不会难过?” 黄损只盯着地面,还是那句:“先离开好不好?” 十一在暗处看得焦急,小声道:“说一声会能死啊?要是不难过不在乎,会这么着急地跑过来吗?” 顾清风道:“或许是总要他亲口承认她才安心。你也不必着急,蓝幽然这么逼他是好事。说不定就能让他勇敢面对了呢。” 还好十一和顾清风不是真正的道士,也没想过真的要把蓝幽然打得魂飞魄散。否则,按照蓝幽然和黄损这种磨磨唧唧的劲儿头,早就被打得不见踪迹了。你说逃就逃吧,那么多废话做什么? 可惜,他们不懂这个道理,蓝幽然似乎铁了心要弄个明白,她少有的固执。 黄损无奈,只得说道:“我自然会难过,如果你真的有事,我不会原谅我自己。” 蓝幽然的脸上忽然露出了笑容,她扑进黄损怀里,笑道:“我就知道,你还是在乎我的。” 黄损再也无法欺骗自己,他紧紧抱住蓝幽然,低声道:“何止是在乎,你在我心里很重要,很重要。若我早生了三十年,一定会娶你为妻。” ——这不是他第一次说这样的话,但确实第一次发自肺腑。可惜,他们人鬼殊途,注定是不能在一起的。 蓝幽然心里只觉得无限甜蜜,哪怕是不久就要魂飞魄散了,她也没有一点遗憾了。死后为鬼这么多年,在或不在,对她的区别不大。 十一在暗处都替他们着急,你们倒是赶紧走啊,还在这里搂搂抱抱的,现在不怕道士了是吧? 过了一会儿,黄损回过神来,扯了蓝幽然的胳膊便走。走出几步,生怕阳光直射她,他脱下外衫,撑在她的头顶。 蓝幽然嗤嗤笑笑:“我不怕光的。我也不怕那道士,寻常的道士伤我不得。你不必担心我的。” -- 第144页 之前黄损听她说过,她不怕道士与阳光。但是他还是认为但凡鬼物都是怕光的,道士是鬼的天敌。不是不信任她,是担心她,怕她出事,不肯去冒险。他固执地仍把衣服撑在她头顶,向前跑去。 蓝幽然笑笑,牵着他的衣角,跟随着他。她不怕道士,可她不愿他难过。 大街上,不是人人都能看得到蓝幽然的。行人对撑着衣服跑的飞快的黄损指指点点,议论纷纷。黄损充耳不闻,只转过头对蓝幽然微笑。 他带蓝幽然去了自己家里,将门窗堵死,不透半点阳光进来。——人有时候很奇怪,总认为自己家是最安全的。 蓝幽然一直安安静静地听从他的吩咐。 黄家只有黄损一个人,乱糟糟的。他很是尴尬,生怕蓝幽然取笑他,自己手忙脚乱地收拾一通。 蓝幽然上前帮忙,比他一个人快了许多。偶尔他们目光相接,相视一笑,面临大敌的恐惧感消失殆尽。 黄损看着手脚麻利的蓝幽然,忽然有种错觉,仿佛他们是一对平凡的小夫妻,在共同收拾着他们的家。这种想法让他吓了一跳,他们人鬼殊途,他怎可有这种想法?但是这个念头却再也压制不住。他知道她也是有这样的念头的。虽然他们都未曾说明,但是大家都明白。 猛然间,他心中一凛,暗道不该。明明很有可能大敌会来,他却满脑子都是旖旎情思,着实不该。 一直到月华初上,都不曾见那所谓的道士过来,黄损渐渐放了心。 蓝幽然托着腮看着他:“是不是根本就没有道士,是你故意赚了我过来?” 黄损急了连忙说道:“不是不是,我若是骗你,管教我死后不得超生!” 他拿什么赌咒都好,偏偏拿了死字,以前蓝幽然还不在意自己是生是死,但是当她明了自己的心思以后,对人鬼的界限便分外在意了。他仿佛是在提醒她,他们是阴阳相隔的,他们是人鬼殊途的。 黄损也意识到了这一点,连忙说道:“幽然,我……” 蓝幽然摇摇头:“你不必说了,我不过是说笑的。你也说了你没骗我的。” 黄损呐呐不言,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他一向自命风流,如今却在她面前束手无措。 顾清风看他们两个眼下的情景,说道:“其实,我们也不必去捉鬼吓人了。他们两个现下挺好的。” 十一瞥了他一眼:“今天都七月二十七了,你觉得在地狱之门关上之前,蓝幽然会为了黄损决意留在人间吗?” 顾清风琢磨了一下,这个难说。难保她打的主意不是明年再来的。牛郎织女都能接受一年相守一天,他们未必不能接受一年相守一个月的。 十一又道:“他们两个现在脚上是没有红线的。啊,当然,黄损跟乔枝脚上也没有了,还是有点进步的。” 顾清风这次真正同意十一的做法,那就去捉鬼吓人好了。 夜深人静,黄损有些困意了,却仍强撑着不去休息。他缠着蓝幽然,非要她翻花绳。蓝幽然自然应允。她手上红绳翻飞,不多时黄损便看得眼花缭乱。 蓝幽然用精致的下巴指点着他下一步该怎么做,他却还是手忙脚乱。蓝幽然咯咯笑个不停,口里不住说着:“笨,笨……” 黄损一时冲动,一把抱住她,说道:“如果不是笨,怎么会看上你?” 十一就是在这个时候穿墙而入的。她一身道士装扮,手持拂尘,一脸正气。 顾清风跟在她身后,很想扶额,你就不能挑个时间吗?非要现在进来。说不定晚进来一会儿的话,人家关系更进一步,他们就不用进来了。可惜,他想阻止,却已经迟了。 黄损见到他们大吃一惊,闪身挡在蓝幽然身前,大声说道:“你们不要捉她,她是个好鬼。” 蓝幽然也有了些许惧意,她本以为黄损所说的道士没什么本事,不足为惧。可真正当他们穿墙而入时,她才知道自己错的离谱。汹涌的仙气扑面而来,尽管离得挺远,可也能感觉得到他们道行极高。她推断眼前这两个倒是定是不久就要飞升的,或许他们的道行都是靠降妖捉鬼来提升的。 ——她倒是没有想到十一他们身上去。她对十一的印象仅仅是一个莫名其妙的女仙。 十一生怕离得太近直接就伤到了蓝幽然,索性离得远远的。她大喝一声:“小鬼,看本道如何将你打个魂飞魄散!”手上却没有动作。 她早年仿佛是在琅嬛的书堆里头翻看过如何捉鬼的天书,但是时间过去太久,她也忘的差不多了。她隐隐约约记得符纸是怎样画的,因为记不准,所以不愿意去尝试。 蓝幽然轻轻推开黄损,对着十一行了一礼:“道长饶命,小鬼并无伤过人性命,不知道长为何要教训小鬼?” 十一微愣,不知如何作答,看向顾清风。 顾清风道:“私自逗留人间,无故恐吓凡人,而且还与凡人有私。” 十一点头附和:“是极是极。” 蓝幽然辩道:“逗留凡间是因为眼下正是鬼月,游魂本来就能在人间行走。恐吓凡人,乃是无意。至于与凡人有私……”她看了黄损一眼,微笑道:“即便是有私了,那又有什么错呢?” 黄损也是一笑,说道:“是啊,我们有什么错?” 顾清风道:“那够你魂飞魄散了。” -- 第145页 他给十一使个眼色,十一点头,一掌打向蓝幽然。这一掌力度掌握得非常好,留的时间也好,足够黄损冲上来挡在蓝幽然身前。 作者有话要说:  感觉进展略快,莫拍我 我会说码这章字的时候正好是七月二十七?我才不会说呢。 ☆、生死相隔人鬼恋【七】 黄损果然如同十一所想的那样一把推开了蓝幽然,挡在她身前。他见道士出手后,脑海中闪过许多个念头,他想的是极好的。他不是鬼,道士的手段对他无用。但若是对付幽然,那可就不妙了。 顾清风暗自叹气,黄损到底还是衡量过后才有所行动的,并不是本能反应。当然,也有可能是一开始吓傻了没反应过来。他生怕蓝幽然破坏计划,晃到她身后,有意地阻拦着她。 十一的手段毕竟不是特意针对鬼的。——若她真是一意捉鬼,至少也要拿把桃木剑。——所以冲上来的黄损遭了秧。 黄损如同一片枯叶一般被打得飞了起来。 蓝幽然惊叫一声,飞身去接住他。她眼中噙泪:“你怎么这么傻?” 黄损强笑道:“你也说了我笨的。”他伸手帮她抹掉泪,低声道:“我本以为,我,我不会有事的。我也没,没想到……” ——他在意蓝幽然,而且,她在他心中的地位是最重的。或许他可以为她拼命,但是还没到明知是必死无疑却还要去保护她的地步。 但蓝幽然不这样想啊,她看到的是他为了她连命都可以不要。她长袖如同长枪一般,直直地打向十一。 十一灵活地闪过,她口中不住地道歉:“哎呀哎呀,失手了,失手了,我本以为是收鬼的。兀那小鬼,还不住手?再敢蛮横,本道就真收你了!” 蓝幽然又痛又怒,如何能收手?她晃动着脑袋,满头青丝似利剑一般刺向十一。 十一真的不想跟她动手,可她又不能傻站着让蓝幽然打。十一上蹿下跳,躲来躲去,口里不住地说着:“再不住手,我可真要动手了!” “你要了他的命,你还想活着吗?”蓝幽然声音如同腊月寒冰,满含怨气。 顾清风却凉凉地说了一句:“他又没死,你急什么?” 蓝幽然回头看了黄损一眼,见他面如金纸,气息奄奄,她心痛难忍,泪湿眼眶。 十一连忙躲到顾清风身后,叫道:“就是就是,他又没死。你没看到因为是他冲了上来,本道特意收掌了吗?他这个样子,本道甚是歉疚。且待本道赐予他一些符水,他休养个七七四十九天,也就好了。你这小鬼,若不是……” 蓝幽然一怔:“当真?” 十一挺了挺胸膛:“本道说话,何曾有假?你若是不信,试上一试便知。本道在崂山学艺多年,是有道之人,岂会欺骗你一个小小的女鬼?” 她说的煞有介事,连顾清风都觉得有些相像了,何况是涉世不深的蓝幽然。 蓝幽然怔怔的,已经有点相信了:“那你符水拿来!” 十一暗暗叹气,这个蓝幽然当真是单纯好骗,活着的时候被嫡母嫁给傻子;死后又被黄损几句话给弄得对他一往情深;现在十一说的假话,她居然也当真了。这样的女鬼,骗着都有愧疚感。 “罢罢罢,这个后生倒是个好后生。”十一叹道,她掏了掏袖子,一无所有,便转向顾清风,“拿来。” 顾清风只得从袖子里摸出一个精致的瓶子,远远地抛向蓝幽然。 蓝幽然不疑有他,飞身用袖子卷住药瓶,拿在手中。她打开盖子嗅了嗅,一股淡淡的香甜之气扑面而来,并不像是什么符水。她这才有些怀疑:“这不像是符水啊。” 十一正色道:“自然不是符水,这是本道向太上老君求得的仙水,难道你没闻到那仙水的香味吗?” 想来仙界的东西,终究是与俗物不同的。蓝幽然略一思索,便飘到黄损身边,小心翼翼地喂他喝下。 ——这所谓的仙水不过是收集的百花露。十一自身是花草,极好此道,无事便搜寻许多,用瓶子装了。她初时还觉得好玩儿,后来便厌烦带在身上,一股脑儿全丢给顾清风了。还好顾清风没有随便乱丢东西的习惯,否则临时找点看着靠谱的药水也要费点时间。 或许是心理作用,黄损刚刚喝下百花露,便觉得自己浑身上下清爽了不少。他握住蓝幽然的手,安慰她道:“我没事了,我好多了。” 蓝幽然不懂医道,只是明显感觉到他看起来精神多了。她心里欢喜,抱住黄损道:“以后,你不要那么傻了。” 黄损苦笑,他原本真的以为这对他造不成任何伤害的,而且事实上这一掌对他的伤害确实不算很大。方才他明明快要死掉了,现在却几乎感觉不到疼痛了。那些秘密,还是不要说出来,有时候,美丽的误会也不错。 经此一事,蓝幽然对黄损愈加情根深种了。 黄损回抱住蓝幽然,她眼里的深情,教他心醉,也教他心疼。她肯为了他与道士拼命,她在乎他终究要比他在乎她多一些。 正当他们深情凝视的时候,十一再次开口:“现在这后生可没完全康复,他还得卧床休养七七四十九天……” 她着重强调了卧床休养四字,她就不信了,蓝幽然会在他卧床休养之际离他而去。 顾清风补充道:“这四十九日之内,忌荤,忌酒,忌色。切记,不可与外人接触,否则,嘿嘿……” -- 第146页 十一被他那声嘿嘿给惊得抖了一抖,她斜眼看了顾清风一眼,孺子可教也。黄损都不能与外人接触了,蓝幽然还能放心得下他? 蓝幽然急道:“四十九天,不能见外人,那……” 顾清风正色道:“不能见外人,家眷自然不在此列,让他屋里人照顾他,也就是了,你一个女鬼瞎嚷嚷个什么?你又不是人,又不在此列。” “我,我……”蓝幽然愣了愣,“道长,我……”她有些奇怪,误伤了黄公子以后,这两个道士似乎不大着急捉她了。 黄损觉得这两个道士不似那等胡搅蛮缠的人,有心替蓝幽然求情:“道长,幽然她真的不是恶鬼,她生前可怜,死后寂寞,从来都只是别人害她,她没有害过别人,你们可不可以……” 蓝幽然内心感动,看着他,唤道:“黄公子……”她胸中有千言万语,却像是被巨石压在了心口,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黄损爱怜地看了她一眼,又道:“如果,如果你们真的要让她魂飞魄散,那就连同我一起吧。这样的话,她也不会太寂寞……” “不要,不要……”蓝幽然不住地摇头,泪如雨下,“你真的不必这样,我本来就是鬼,魂魄在与不在根本就没什么区别的,我不在乎魂飞魄散的……” “可我在乎。”黄损道,“你若魂飞魄散了,我就再也见不到你了。” …… 他们又开始相互对视,你侬我侬了。 十一斜眼看看顾清风,这时候他怎么不遮她眼睛了?她咳了一声,说道:“不要再唧唧歪歪了,本道做事光明磊落,不耐烦跟你们……” 顾清风抢着说道:“他捉鬼降妖向来只用一招,一招不中,绝不会再自损身份,出第二招。今天,算你们走运。下次你们就没这么好命了。” 十一忙道:“是极。本道今日暂且放过你们,七月结束之前,小鬼必须回到地府去,不得逗留人间。如若不然,嘿嘿……” 蓝幽然忙道:“小鬼知晓了。”她还没回过神来,怎么会这样的道士,捉鬼只用一招,不会是一招之后法术就不管用了吧?她不敢去试试,毕竟其中一个从始至终都没出过手,她也不知道他的深浅,不敢贸然行事。 黄损喜不自胜,连连说道:“是是是,一定谨记。” 十一捻须微笑,再次穿墙而出,顾清风紧随其后,墙壁和之前仍然一模一样。 十一在自己和顾清风身上随手扔下一个结界,她哈哈大笑,不是第一次扮道士了,可是就属这一次过瘾了。她冲顾清风道:“嘿,蛇妖,本道要收了你!你……” 话还没说完,她就撑不住笑了。 顾清风只是静静地看着她。 十一被她看得心里发虚,她低了头,恢复原本面貌,,小声道:“我是说着玩儿的,我从来都不在乎你是蛇妖还是神仙的,而且,而且我知道你是会成仙的。而且,而且在我眼里,神仙不必妖怪高贵多少的,你都不知道天庭的好多神仙每天碌碌无为,清闲得很,还老爱惹是生非……” 她的话没说完,天空便响起雷鸣声。她哎呀一声,就抱住顾清风,叫道:“我没有要说神仙的坏话!” 顾清风轻轻拍着她的背:“我知道,神仙也知道,七月本来就会打雷的。” 十一又道:“我没有那什么你的意思。” 顾清风道:“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 是的,一开始他就知道的。 黄家,蓝幽然小心翼翼地将黄损扶到床上,还帮他盖上被子。她坐在他床脚,温柔而又担忧地看着他。 黄损安慰她说:“我真的没事,你不必太担心。”他故意说道:“可惜了,一个多月都不能喝酒了,唉,本来还想与你一起对月畅饮呢。哈哈……” 他笑得灿烂,蓝幽然却笑不出口。她轻声说道:“黄公子,我嫁给你好不好?” “什么?” 房外雷声隆隆,大雨哗啦啦倾泻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啦啦啦,这里对女鬼的设定参考的是聊斋。莫拍我。 ☆、生死相隔人鬼恋【完】 蓝幽然认真地道:“我要嫁给你啊。” 黄损似是受了惊吓:“这怎么可以?我是人,你是鬼,人鬼殊途,怎么可以成亲?” “为什么不可以,你是男,我是女,两情相悦,为什么不能在一起?”蓝幽然道,“你是嫌弃我的鬼身份,还是嫌弃我以前嫁过人,或是,或是两者皆有?” 她声音落寞,仿佛带着无尽的哀愁。闪电划过天空,映着她苍白的脸颊,黄损心中忽然升起无限的怜惜之意。他竟不想去反驳她的提议了。但这念头只是一闪即过。 蓝幽然低泣道:“我本以为,我本以为你是不在乎这些的,原来你也瞧不起我……” 黄损慌忙将她揽在怀中:“我没有,我怎么会瞧不起你?只是终究人鬼殊途,上天定然不会同意。” “上天哪有那么多时间管理凡尘俗事?”蓝幽然从他怀里挣脱出来,“你也听那道士说了,你必须卧床休养七七四十九天,不能见外人。那这四十九日你该如何度过,我可以照顾你啊。我嫁了你,留在人间,也不必赶在七月末回地府。难道你很希望我就这样离开,我们在不相见吗?” ——她情绪有些激动,说的话颇有些语无伦次,但黄损却听得明白,他始终记得人鬼殊途,哪怕他们彼此都有情意,也不能在一起。 -- 第147页 蓝幽然又道:“其实娶鬼妻也没什么的,不妨碍你在人间娶妻子啊。当然,你若是在人间娶妻的话,我会很难过就是了。我就是想照顾你,我不想离开你……” 黄损的声音有些冷:“若是为了照顾我的话就算了,你没必要为此特意留在人间,我自己也能照顾好自己的……” “怎么会只是为了照顾你呢?”蓝幽然急急地道,“我就是想要嫁给你啊。你为了我可以连命都不要,我很欢喜,我想要永远陪在你身边,我想做你的妻子。我不怕地府的刑罚,我就是想陪在你身边,每天都可以看见你,能够一直陪你直到你死去,我们可以一起投胎,可以下辈子还在一起,反正我就是想生生世世都跟你在一起……” 黄损抱住她,低声道:“幽然,幽然……”他不知道他该说些什么,该做些什么,似乎就这样抱着她,喊着她的名字,就能够心安。 蓝幽然回抱住他,她轻轻地说:“真的,我本来只是一抹孤魂,游游荡荡的,什么都不懂。可是我认识你以后,觉得我也是可以很快乐的。黄损,我想要跟你在一起,你要我么?” 她退出他的怀抱,看着他,忐忑不安。 黄损开口道:“幽然,我……” 蓝幽然伸手掩了他的口,小声道:“我不会逼你,也不会强迫你,若是你哪天想要娶人为妻了,我会很快离开你的,我不会阻碍你的正常生活的……” 黄损猛地抱住她,点头道:“只要你不觉得委屈。” “不委屈,一点都不委屈……”蓝幽然喜出望外,“怎么会委屈呢?能嫁给你是这个世上最幸福的事情了,我才不会委屈呢!” 她兴奋得直跳舞,红衣翻飞,煞是好看,边舞边笑道:“我若是还委屈,连老天都不容我!” 黄损静静地看着她,她是一个女鬼,竟然为了他可以不顾地府规矩。诚然地府规矩不算太严苛,除了鬼月,别的时候也是有鬼魂在街上飘荡的。但是她为了他,留在人间,这个理由如何不让他砰然心动? 她根本就不是女鬼,是老天赐给他的仙女。他想,或许这是上天注定的吧。上天注定了要他们在一起,所以他才会与友人打赌,才会在姜家遇见她,才会有这一连串的误会与纠葛,仅仅只是为了让他们相互走进对方心里。 黄损想了很多,从他们的初见,到他那从没见过面的未婚妻,是不是一切的一切都只是为了想要他们在一起?他八字轻,煞气重,是不是本来就是命里有鬼妻的?他越想越觉得就是这样,越想越觉得他们是天作之合。 ——自我催眠非常厉害,若说黄损原本对蓝幽然只有八分的情意,在几天的相处与自我催眠之后,黄损对她的情意便升到了十分。他想,他这辈子是不会娶人间女子为妻了,哪怕幽然不会反对,他也不会再将别的女子放进心里。 人的心很小很小,容得下的人就那么几个,他的整颗心都被这个叫蓝幽然的女鬼给占据了,如何还能容得下别人?而且,他命中带煞,何苦还要去祸害别人呢? 蓝幽然伺候黄损,细心周到。 很多时候,黄损都会忘记她是女鬼。她不怕光,不怕红色,能与他肢体接触,基本上和人并没有区别。 黄损爱枕着胳膊看着她为他忙碌,真的很有家的感觉。虽然别人都说他为人随性不羁,没有家族观念,但他对家也是有期盼的。永远不会失去的家,永远不会离开的爱人,真好。 七月三十夜,地狱之门就要关闭了,蓝幽然却提都未提此事,而是陪在黄损身边,听他讲诗词歌赋。 黄损既想提醒她,又怕她就此离去,甜蜜的矛盾,让他格外不安。他直到很晚才睡着,临睡前还拉着她的手不松。 等他次日清晨醒过来的时候,手里空空如也,他大声呼唤着她的名字,却无人回应。她终究还是回地府了,原来所谓的嫁给他,只是她的谎言……她怎么可以这样?他都说服自己愿意娶她了,而她却逃走了…… 黄损告诉自己,这样最好,他们本来就不应该在一起的。她回她的地府,他在他的人间;她做她的红衣女鬼,他做他的放荡书生,就像从来不曾相遇过,过回原来的生活不是他一直所期盼的吗?他不过认识她半个月而已,这二十年没有见过她时,不也好好的吗? 明明不停地说着很好很好,黄损还是忍不住眼眶微湿,他本就是任情纵性之人,哭和笑都要大声表现出来。可这一次,他笑也不随意,哭也不尽兴。他们到底是分开了呢…… “幽然,幽然……” “我回来了!”蓝幽然毕竟不是人类,不开门窗直接走了进来,她双手抱着好多东西,满脸喜色,“我回来了……” 黄损不顾那道士要他卧床休养的叮嘱,飞速赤脚下床,一把抱住她,喜不自胜:“我还以为,我还以为……” 蓝幽然呆呆的,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她急忙说道:“怎么了?你赶快回到床上去。那道士说你不能下床的。” 黄损死死地抱着她,将头埋在她颈窝:“我以为你回了地府,再也不回来了……” “不会的,我不会离开你的。我说了,我要嫁给你的。”蓝幽然笑笑,“你看,这是我带回来的东西,我们可以成亲了……” 她小心翼翼地推开黄损,献宝似的展示着自己的成果。 -- 第148页 黄损瞧了一眼,是崭新的红布和龙凤喜烛。他怔怔地问:“这是……” 蓝幽然有些小得意:“要成亲至少得要有喜服啊。我在闺中的时候,女红可是很好呦,能穿上新娘子亲自做的喜服,你开心吧?” 黄损神色莫名:“你离开就是为了这些?” “我……”蓝幽然有点害怕,“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总不会是你不愿意娶我了吧?你不能说话不算话的,我们说好了……” 黄损轻声说道:“我没有要反悔,我们会成亲的。等你做好喜服,我们就成亲好不好?” 蓝幽然眼睛里满是笑意,她一个劲儿地点头:“好啊,好啊,当然好啊……” 黄损伸臂将她揽进怀里,叹了口气,挺好的,就这样挺好。 …… 十一很快发现,黄损和蓝幽然之间有了一条红线,牢牢地将他们拴在一起。小时空正在渐渐地消失,一切都在向着原本的命谱靠近。 满四十九天以后,黄损和蓝幽然以天为媒,以地为证,对月而拜,正式结为夫妇。他们的婚礼没有任何客人在场,完完全全只是他们两个的婚礼。 在黄损卧床休养的期间,蓝幽然为了防止生人进入,干脆将黄家大门锁了。为了给人一种这家已经很久无人进入的错觉,她甚至在门锁处放了一个蜘蛛网。 关心黄损的人无非就那么几个,乔枝被禁足,他的损友们因为那次的事也不大敢来找他。以至于他需要卧病静养的事情竟无人知晓。 这种无人打扰的生活,黄损并不反感,相反他乐在其中。他生怕蓝幽然不适应阳世的生活,但蓝幽然却希望能融入到他的生活中去。正如她不希望他做鬼陪她一样,她也不希望他为了她放弃原本的生活。 黄损慨叹:得妻如此,夫复何求?尽管娶一个鬼妻有诸多不便,但因为那鬼妻是她,他甘之如饴。 同原本的命运一样,他们相守一直到他生命的尽头。他们一起到地府报到,面对蓝幽然需要接受的惩罚,他选择陪她一起受刑。他们一起投胎,定下了来世,定下了未来的生生世世。 作者有话要说:  好吧,这个故事完了。话说我一直为聊斋中小倩的结局忧伤了很久,你说都嫁给宁采臣生了好几个孩子了,宁采臣居然还纳妾,我呸 ☆、似曾相识故人叹【一】 顾清风脚跟还没站稳,就眼前一黑,被一个黑色的罩子罩住了。那罩子逐渐变小,渐渐变成个葫芦模样,只有拳头大小,被一个看上去仙风道骨的老者收到了手中。 十一先是一愣,继而问道:“捉妖的天师?”她去过多个小时空,还是第一次见到在人间的天师。她看了看装着顾清风的葫芦,有些诧异,“天师,你收他做什么?他是好妖怪,很快就要成仙了。” 那老者哈哈大笑:“他身上妖气极重,是个快千年的蛇妖,不捉他,留着他为祸世间么?”他晃了晃葫芦,笑道:“我这葫芦可不一般,寻常的妖怪只要在里面待上三天,便会化成一股水儿,可谓是降妖伏魔的宝物。” “我知道他是妖怪啊,可他很快就不是了啊。他是个好妖怪,没杀过人,没做过恶,受过高人点化,修行的是正宗的道……”十一想,这个天师可能是误会了。 天师却道:“这位仙子,我看你周身仙气缭绕,怎么跟妖怪混在一起?” “他是一心修行的好妖怪,你还要抓他吗?”十一不住地瞄着那个葫芦,打算问这最后一次,老头儿要再不放人,她就动手夺了。 “呔,我说了,他是妖怪!妖怪就是妖怪,是妖怪就该抓。” 十一反驳道:“妖怪也分好坏的啊,而且,他会成仙的啊……” 天师摇头晃脑,还晃了晃葫芦,叹道:“是妖就该抓,是妖就该杀!” “冥顽不灵,不可理喻!”十一不愿再跟他说下去,劈手就夺。 那天师匆匆忙忙躲避,边躲边从怀里掏出一个银色项圈,扔向十一,口中说道:“哦,你定是那妖怪偷了仙家的宝物扮作神仙来为恶的,看我收了你……” 十一侧身躲过,正在犹豫要不要跟他好好打一架,却听砰地一声响,天师手里的葫芦烂了一个口子,一条黑色的蛇游了出来,落地即为人形,细眉细目,风流蕴藉。 天师一惊,慌忙收回自己的项圈,抱着葫芦左看右看:“破了,怎么破了?” 顾清风到这个时空之后,感觉自在了许多,修为似乎也上涨了不少,不像以前那样好像一直被什么压制着。他在那个葫芦里面拳打脚踢了一会儿,没想到那坚固的葫芦壁竟从中裂开了。 十一飞至他身边,笑道:“你怎么出来的,我怎么感觉你一下子变厉害了?” 顾清风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是一笑:“走吧。” 那天师气得哇哇直叫:“我的葫芦,我的葫芦,你们,你们打坏了我的葫芦……” 十一走出两步,又站住了,她侧头问顾清风:“我们用帮他修葫芦吗?” 顾清风皱眉:“让他再来收我?” 十一摇头:“自然不是,可是他的葫芦以后有很大的作用……” 顾清风对那葫芦仍有怨气,便含糊地说了一句:“再说吧,我们还是先找那红线的主人吧。” 十一点点头,的确红线最重要。 -- 第149页 他们很快离开了这里,留下那个天师在原地捧着葫芦哇哇乱叫。 这个小时空,他们要找的那个人叫钟钰。江左才子钟钰是名符其实的少年才俊,通文史,善谋略。可惜慧极则伤,情深不寿。他不到二十岁便病死了。 他是个早丧的人,所以他的脚上原本是空无一物的,但是十一错手给他牵了一根,而且牵的还是一个女妖。 钟钰虽然多病,但是不妨碍他有一颗纯善的心。他从小就怜孤惜寡,热爱一切生命。一次大雨将至,他怕花儿被雨打伤,特意除下蓑衣,盖在花上。他不过是随手做的一件小事,却结下了善缘。 那棵桂树已经存在了数百年,颇有慧根,因为他的帮助,多了执念。机缘巧合,那桂树修成女体,前来报恩。她化名为穆曦,找到了钟钰。 穆曦温柔善良,自称无家可归,钟钰自然收留了她。 几经波折,穆曦不惜耗尽修行保住了钟钰的性命。他们最终结为夫妻,相伴终生。这中间出现过许多事情,可他们都坚持了下来,走到了最后。 ——牵错之前是少年才子钟钰的悲剧,牵错以后是多情女妖穆曦的爱情。老实说,就圆满性而言,十一不愿意拆来这条系错的红线,她觉得她系的挺好的。尤其是见证了黄损和蓝幽然之间跨越生死的婚姻后,她很看好钟钰和穆曦,毕竟钟钰活着,穆曦也活着。 ——要知道,在原本的命谱中,穆曦的一生也是个悲剧,刚刚修成人形,还来不及好好当妖,便被一个天师给收到了葫芦里,身体化成水,消失了。 十一满面愁容:“顾清风,我真的不想拆这一根啊,就算拆了,也得想办法让他们都活着啊。” 顾清风听她讲完命谱,也有几分赞同她的观点:“那我们就不拆好了,我们离开这里,去别的小时空,你也说了,你牵错的很多,少纠正一条,应该不要紧。” 话虽如此,十一还是犹豫不决,毕竟她的任务就是为了纠错。哪怕她原本牵的是合理的,从大局考虑也是要恢复原状的。她听夙止说过牵错带来的后果,拖得越久,变数越多,会给以后的纠正者带来更多的麻烦。 所以很多时候,虽然不喜欢原本的命谱,却还是要严格按照原本的命谱来,任性不得。她知道,有许多事情,不是她想怎么样便能怎么样的。 十一最后只是说道:“我们先看看吧,反正那个葫芦已经被打坏了,或许我们什么都不用做,一切上天自有安排呢。” 顾清风也不发表任何意见,这个小时空,好像很适合他修行。他要抓住机会,好好修炼,归根到底,早日成仙才是正途。 十一终于见到了钟钰,她最先看到的是他的背影,高挑瘦削,竟有种莫名的熟悉感。钟钰身着蓝衣,发髻梳的一丝不苟。她看了一会儿,忽然眼角湿润,她低声说道:“苏慎言……” 她所认识的人里,身穿蓝衣,衣履整洁的除了苏慎言再无旁人。 钟钰是和好友一起行走的,他侧头对好友说了句什么,唇角微扬,是满满的笑意。 这侧脸分明是记忆里的苏慎言。十一眼睛一涩,眼泪流了下来,她来不及多想,直接现身,快步跑到他面前,拉了他的袖子,喊道:“苏慎言!” 钟钰微微一愣:“姑娘是在跟钰说话吗?” 他的声音轻轻柔柔的,像是温暖的春风,一直吹到人心窝里。 十一的心却感觉到了阵阵凉意。他不是苏慎言,尽管他们身材容貌气质声音都极为相似,但他不是他。他们身上的气息并不相同。 眼前的这个人是江左才子钟钰,不是她在人间认识的第一个人苏慎言。她慢慢松开了他的袖子,低下了头。 钟钰只当她认错了人,也不以为意,含笑与友人离开。 十一蹲在地上一遍一遍地翻着命谱,她需要命谱来告诉自己,这个人不是苏慎言。那么他会不会是苏慎言的转世呢?可是,他不会这么倒霉吧,上一世就年少而卒无妻无子,这一世又要英年早逝吗? 钟钰真的是苏慎言的转世,命谱上写的清清楚楚。十一闭了闭眼,这也太可怜了吧。不行,怎么着都得让他这一世幸福,这根红线绝对不拆,谁拆跟谁急! 十一仔细回想着和苏慎言相处的点滴,有些细节她都记不清楚了,但她记得他待她极好。不含任何杂质,明知道她不是人,明知道她做了对他不利的事,还能把她放在心上。 看来他们还真是有缘分啊,她两次都给原本没有红线的他牵上了红线。只是为什么他的命运这般不济,两世都是早丧。 十一隐隐想起,当他还是苏慎言的时候,她跟他许诺过,说他下辈子肯定会幸福。原来这么快,她就遇到下辈子的他了啊。 时间还真是过得快呢。十一有点难过,灵魂还是那个灵魂,即便皮相还是那副皮相,他都不再是苏慎言了。 转世了,就是另外一个人了,前世的种种纠葛,尽归尘土。想到他们之间的种种她还记得,他却早已淡忘,她有点哀伤。她再也不会见到苏慎言了。 顾清风找到十一时,很敏感地察觉到她情绪低落,便问道:“你怎么了?是哪里不舒服?还是心情不好?” 十一伸臂抱住他,将头埋进他怀里,久久不语。 顾清风一时怔住,他支着双手,不知往何处安放:“你到底怎么了?” -- 第150页 十一仰头看着他:“顾清风,你不要忘记我好不好?” “呵,你说什么傻话呢?你觉得我可能忘了你吗?”顾清风道,“我倒是怕你什么时候回了天庭,把我给忘了。” 十一很认真地道:“那我们约定,永远不要忘记彼此好不好?哪怕是死了,魂儿变成灰了,也不准忘记。” 很可惜顾清风理解不了她的悲伤:“瞎想什么呢?” 十一退出他的怀抱,低声道:“我见到苏慎言的转世了。” 作者有话要说:  收藏掉的真销魂。%gt_lt% 你们看,没有苏慎言了。 ☆、似曾相识故人叹【二】 “苏慎言到底是谁?”顾清风听她提起过这个名字,频率之高,仅次于夙止。但这个人是谁,他却不大清楚。 “苏慎言啊,他就是我第一次到人间的时候认识的第一个人。那次,他脚上原本没有红线,我多给他牵了一根。好巧的是,这一次居然也是诶。”十一说道,“我跟你说过他的,他说话轻轻柔柔的,噢,就是他说的‘湜者,清澈也。泾以渭浊,湜湜其沚。依者,轻柔也。昔我往矣,杨柳依依。’我以前哪会想到这些?” 顾清风的心微微一沉:“你们以前很要好?” 十一瞥了他一眼:“也算是要好的,他曾经想送我镯子来表达手足情深来着,可我没要。不过我跟他说下辈子他肯定会幸福。现在他这辈子是这个样子,我想,我总得做点什么。” “手足情深?”顾清风长眉微皱,“这样啊。你不是说要静观其变看他们自由发展吗?” “可是他是苏慎言啊,他要是别人,我说不定就不愿意管了。可他是苏慎言的转世,我不能不管。” 顾清风只说了一句:“随你。”就不再跟她说话了。 他心里有些许的不舒服,他看得出来,这个所谓的苏慎言在她心里有一定的分量。只是手足情深怎么说?难不成她把苏慎言当弟弟?好可惜,他认识她的时候,苏慎言的事情已经成为过去,她和苏慎言之间究竟有过什么,他不得而知。 之前在不少小时空,她不满意原本的命运,也都是虽然心有不甘,却还是会纠错的。这一次,为了苏慎言的转世,她真的会放弃她的任务么? 顾清风倒是不介意留在这个小时空,毕竟这里很适合妖怪修行,留下对他也没什么坏处。只是一旦想到她决定放弃这次的任务留在这里是为了别人,他心里就莫名的不快。但是这火又不能对她发出来,他只有独自生闷气了。 这个时候,应该是钟钰和穆曦快要见面的时候了。十一不但没有阻拦的心思,甚至还想推波助澜,帮上一把。 ——当然,在顾清风在无意之间也促进了他们的相遇。 毕竟在原本的命谱里,穆曦刚化形没多久就被天师给收进葫芦了。在牵错后的命谱里,穆曦也险些被诳进葫芦里去。 而顾清风一开始就打坏了葫芦,替穆曦消除了一个潜在威胁。这样一来,穆曦要去见钟钰,就容易得多了。 穆曦穿黄衣,系白裙,娇娇怯怯地站在钟钰必经的路口,可怜兮兮地看着他。 江左钟钰,遇到这样的情形可不少。他只当她是乞丐,从怀里摸出点碎银子,小心地递给她:“姑娘,我身上就这么多银子了。” 穆曦摇摇头,一声不吭。 钟钰以为她嫌少,便解下自己腰悬的玉坠递给她:“姑娘,我身上没带多少钱,若是不够,你把这个玉坠也一并拿去吧,兴许还值些钱。” 穆曦接过玉坠攥在手心,却仍然不说话,她抬起头,双目莹莹含泪,楚楚可怜的望着他。 钟钰愣了愣:“姑娘,你是不是有什么困难,我……” 穆曦始终不肯说上一句话。 天快黑了,钟钰自幼身体不好,怕父母担忧,每次外出都说好回家的具体时间。他有些急了:“姑娘,你若是有什么困难,拿着这个玉坠到钟家去,钟家人自会帮你解决。天快黑了,一个姑娘家最好还是不要在街上逗留。” 他转身欲走,她却牵着他的衣袖。钟钰回头,正好撞进她清澈的眼眸里,他心头蓦地一软,鬼使神差的,将她带回了家。 十一掩了自己身上的气息,看着这一切。她叹了口气:“他投胎转世了,还是这么容易相信人。” 顾清风撇了撇嘴,低声道:“傻子。”这个钟钰还真的是十一常常夸奖的那一类人,干净、善良、文雅,连说话都是她所喜欢的轻轻柔柔。 十一又道:“这么远我都能感觉的到他身体不好。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怎么连着两世身体都不好。穆曦,穆曦,她居然是桂花妖……” 顾清风有些烦闷,没有接她话。 穆曦一路上只是低头走路,但是到了钟家看到钟钰的父母之后,她却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她轻移莲步,款蹙湘裙,大大方方地上前冲钟家夫妇行了一礼,落落大方。 钟钰愣了一愣,这个姑娘…… 钟家老爷见她手里拿着儿子的玉坠,又是儿子带回来的,不免就想的多了一些。钰儿自幼身体不好,做父母的也都愿意顺着他,既然他有看上的姑娘,那就随他去吧。 钟夫人更是喜出望外。儿子刚过十五岁以后,她就想着给儿子议亲,但是都被儿子以身体不好,不愿耽搁人家姑娘为理由给拒绝了。做娘的虽然心里难受,却也不便强求。如今见儿子主动领回来一个姑娘,焉有不喜之理? -- 第151页 钟老爷觉得这姑娘在名分未定的时候跟一个男子回家,想必出身不会太高,估计也会少些教养。出身低没关系,钟家不指望着攀亲联姻。教养不好也没关系,还年轻,教的过来。儿子遇上一个可心的姑娘不容易。 钟夫人却直接拉过穆曦的手,仔细询问,从姓名八字到家人亲眷及至宗族籍贯,她的心思毫不遮掩全都问了出来。 穆曦刚化形没多久,对人间的一切还不大熟悉。问起姓名,她回答是穆曦;其余的一概不知。 钟夫人只道她是父母早亡,是以诸事不知,难免对她就多了些疼惜。钟夫人拉着穆曦的手,抹泪说道:“好孩子,你就在钟家住下吧。我肯定会好好待你的。” 父母表现的异常热情,钟钰又是个心思活络的,还能不明白父母的意思?他连忙向母亲解释,说这姑娘是路边捡来的,跟他素不相识。 钟夫人却笑得暧昧,路边捡来的又怎么样?带到家里来就好了。你放心,娘都懂得。 钟钰哭笑不得,娘都懂什么啊。他跟这位穆姑娘也是刚相识啊。他只是看着姑娘似是无家可归的,他才好意收留,怎么变成贪图美色两人之间另有隐情了? 钟夫人满面都是“我都懂”的神情,眼角细细的皱纹都笑得舒展开了。她笑得爽朗,走起路来脚下生风。 钟钰再看一眼尽量绷着脸却还是笑意掩盖不住的父亲,微微叹了口气。他们正在兴头上,以后再解释吧。 十一在一旁叹道:“他这辈子比上辈子强些。他有待他这么好的爹爹妈妈。” 顾清风瞧了钟钰一眼,有再好的爹娘又怎样,可惜是个短命的。他竟有些同情钟钰了,有福气,也要有命享受啊。 十一看着顾清风,小声说道:“我们在这里多留一会儿好不好?我们就按照牵错的来好不好?就让他幸福一次吧。” 顾清风凉凉地道:“你不纠错真的没关系?你不是说你的任务就是把你犯的错误纠正过来吗?你真的要为了他放弃你的任务?” 十一呐呐不言,怎么说呢,任务很重要,她一直都知道。可是苏慎言也很重要啊,她已经看着他死了一次,她答应过他,这辈子要他幸福的。或许她没有遇见钟钰,她会把那当做戏言,渐渐忘记。 可是她偏偏见到了钟钰。她明知道钟钰不是苏慎言,可是他的言谈举止行事作风无一不和她当年在安平侯府见过的苏慎言一模一样。她怎么能再眼睁睁地看着他难过?他不是别人,他是苏慎言。 顾清风不想左右她的行为。这件事要让她自己决定。 就这样,穆曦在钟家住了下来。钟家上下都待她极好,她却独爱缠着钟钰。 钟钰身子不大好,又爱看书,钟夫人便将他房间布置的与书房差不了多少。有时,他夜间在房间看书,穆曦就不知怎么出现在他的房间里。 穆曦常常熬汤给他喝,她爱往汤里放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汤的味道怪怪的,并不大好喝。钟钰不好拒绝她的好意,只要她端过来,他就喝下。 钟钰看得出来,这位穆姑娘是个极为天真烂漫的人,好像于俗务一道,完全不通,又不懂男女大防。他有心说上几句,却又不愿污了她纯净的心。 他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好像他曾经也认识过一个天真烂漫的姑娘,但到底是谁,他却记不清了。他自幼聪慧,记事也早,他很确定他从来没有认识过这样的姑娘,可是这奇特的感觉确实从哪里来的呢? 他伸手摸了摸自己的颈窝,那里是一颗痣。 他小时候听乳母说过,人死的时候,千万不要把泪洒在那人身上,否则那泪会变成一颗痣,下辈子还跟着他,等待着流泪的人来寻他。 钟钰忽然有些恍惚,他从小就知道他的颈窝有一颗痣,是不是他前世死去的时候,有那么一个姑娘趴在他颈窝处,把泪留在了他颈窝吗? 他不知道,管他呢,或许只是他的错觉呢。哪有那么多的前世今生的。 作者有话要说:  穆曦,木樨,十一说她最爱的花是木樨。 ☆、似曾相识故人叹【三】 说来也怪,自从穆曦来到钟家以后,钟钰的心疾就没犯过。钟夫人认为穆曦是个福星,对她更加慈爱,说是拿亲女儿对待也不过分。 钟钰曾开玩笑建议道:“不如就认作女儿好了。” 钟夫人却狠狠地瞪了儿子一眼,将话题转开了。这可是她预定的儿媳妇儿,可不能认作女儿。 钟钰对穆曦印象不错,虽然这个穆姑娘怪怪的,但对他着实不错。——当然,忽略她一直要他喝的味道怪怪的汤的话。那汤的味道着实古怪,哪怕是喝过各种苦药的钟钰都难以忍受。 钟钰常常对穆曦说:“穆姑娘,以后你不用给我煲汤喝了。” 穆曦也不生气,她都会笑眯眯地点点头,然而不久会再次端着汤过来。 钟钰拿她没办法。他又不能将她端过来的汤倒掉,只有皱着眉头喝下去。可怜他原本就要喝苦苦的药,现在还要喝味道怪怪的汤。 穆曦笑容可掬:“钟钰,你真好。”她会给他递上甜甜的蜜饯散苦味。 钟钰一愣,无奈地道:“我若是不喝,你就不会说我好了。” “不是不是,你一直很好的,你最好了,我明天还给你煲汤好不好?”穆曦笑得可爱,完全不似刚见她时那般楚楚可怜。 -- 第152页 钟钰摇摇头,他知道即便是他拒绝了,这个穆姑娘明天依然会端着汤过来。他想了想,温声说道:“穆姑娘,你这汤是怎么做的?教教我好不好?”他想,他可以掌握了方法,然后再教她,总不能一直这么难喝啊。 穆曦闻言,后退了两步,警惕地看着他,像是发现敌人入侵的小兽。 钟钰哑然失笑,突然生出一种想摸摸她脑袋的冲动,但还是生生忍住了。他强忍着笑意,以拳掩口,低低地咳嗽了一声。 穆曦满脸关切地看着他,拿开他的手,连声问:“你怎么了?” 钟钰摸摸她的脑袋:“我没事。” 穆曦幽幽地叹了口气,无限怅惘。 钟钰看着好笑,她一向都是懵懂无知的模样,现在这么忧郁的叹息,让他觉得怪怪的。 顾清风瞥了十一一眼:“你不是说他通文史,善谋略吗?” 十一呆了一呆,继而反应过来她说的是钟钰。她点点头:“是啊,不不,这不是我说的,是命谱上说的。” 顾清风道:“为什么我觉得他有点傻呢?” 十一不大明白。 顾清风又道:“看见一个莫名其妙的女人,他二话不说就能带回家。那个女人给他做的古怪食物,他也能毫不设防地吃下。你说他是聪明还是傻?” 十一低着头不说话,心说:“你不知道,在他还是苏慎言的时候,哪怕我毁了他和李家小姐的姻缘,他也没怪过我半分,还真心诚意的待我。他不是傻,他只是太好了。他是我所遇上的人当中唯一一个我即便隐身了还能察觉到我的存在的人。他怎么会傻呢?” 这些话他不会告诉顾清风,她隐约感觉到顾清风似乎并不大喜欢钟钰。——或者说,顾清风不大喜欢读书人。以前她夸读书人气质文雅的时候,他虽然不说话,可她知道他不大高兴。 难道是因为他是妖怪读书少,所以自卑?十一想不明白,顾清风应该不会自卑的啊。 顾清风见十一粉颈低垂一言不发,只当她生了气,便道:“我也不是说他笨,只是觉得他可以更聪明一点的。我……” 十一抬头:“我知道,我知道顾清风是很好很好的。” 她一直都知道,能遇上顾清风,是她的幸事。只是不知道,这对他而言,是不是也是幸事。她像个鸵鸟一样不敢去想象顾清风跟着她不停地到小时空去纠错,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一次又一次地拖着,无非是她也不想跟他分开罢了。 她只是希望天界能看在顾清风也算是间接为天界办事的份上,稍微可以高抬贵手。如果他能像原本的命运那样成仙,就再好不过了。 顾清风倒没意思起来,脸色微红,只说了一句:“你知道就好。” 毕竟是牵错以后的小时空,又没有十一他们的刻意干涉,钟钰和穆曦关系渐笃。只是钟钰聪慧,很早就察觉到穆曦与别人不一样。 她像是从天而降一般,没有人知道她来自哪里,哪怕是她自己都说不明白。钟钰的父亲以为不久就要议亲,总想着人打探一番,即便是这姑娘无父无母,有长辈亲眷也是好的。可惜一无所获,她像是突然出现在这人世间,遇见了他,便跟他回了家。 自古文士多有浪漫情怀,钟钰也不例外,他想,或许这就是老天赐给他的缘分了。他不去想她来自哪里,为何而来,他只知道她没有恶意,这就够了。自她来后,父母脸上多了些欢颜,他心情也舒畅了很多。不管怎么说,她都是个好姑娘不是吗? 可是这个穆姑娘也着实是笨了一些,她竟然不晓得遮掩一下自己与别人的不同之处。 钟钰想去看她如何煲汤的时候,却见厨师们都坐在厨房的外院闲谈。他隐隐能听见厨房里哐当哐当的声音,问起厨师。 他们却告诉他:“是穆姑娘啊,穆姑娘说自己要煲汤,家传绝技,我们帮不上忙。” 钟钰想笑,她无父无母,连家在哪里都不晓得,居然还有家传绝技了。他走近厨房,抬手叩门。 不多时,门开了一条缝,探出半个脑袋来。穆曦笑嘻嘻地问:“钟钰,你找我?” 此时,厨房里依然有乒乒乓乓的声音,似乎是谁在将砧板剁得砰砰响。厨房们都被请了出来,她人又在门口跟他说话,那么厨房里的人是谁呢? 钟钰更加笃定他的猜测,这位穆姑娘并非常人。他轻声说道:“如果以后说房里没人的时候,就不要弄出那么大的声响来。” 穆曦呆了一呆,好半晌才反应过来,但这个时候钟钰已经转身离去了。 在一旁的十一说道:“你看,他还是很聪明的。” 顾清风没说什么,不过,这也算聪明吗? 穆曦忐忑不安,她也知道钟钰是怀疑她的身份了,但她又不能离开这里。她想了很久,又在夜里敲响了钟钰的房门。 对于她的这种行为,钟钰已经见怪不怪了。他打开门,任她进来。果然,她仍然端着一碗汤过来。钟钰温声道:“穆姑娘,你能告诉我,为什么一定要让我喝汤吗?” 穆曦放下碗,眼珠子转来转去,就是不说话。 钟钰扶额,只得又道:“那么穆姑娘,我们说点别的。这汤我们不再喝了好不好?这汤的味道着实古怪,看在我知道了你一个小秘密的份上,可不可以饶了我,别再让我喝了?” -- 第153页 穆曦摇摇头,端起碗递到他手上,固执地看着他。 钟钰叹了口气,喝汤漱口。他转而问道:“莫非这不是汤,是药?对我身体有益?”他越发觉得有可能:“所以,你只煲给我一个人喝,还不许外人在场,莫非就是你们仙家的手段?” 穆曦还是摇头:“你不要问了好不好?你只要知道我不会害你就行了。” “你总得告诉我你的真是你身份吧。难不成你是天上的仙女,找不到回天上的路了,才借住在我家的?”钟钰猜测着,“或者就是小妖精,在妖精界被赶了出来?” 穆曦不回答他的问题,只管手托腮凝视着他。 她炽热的目光使得他耳朵发红。他有些局促,伸手盖住她的眼睛:“你别这么看着我。” 穆曦眼睛眨呀眨的,长长的睫毛扫过他的手掌心,痒痒的。他一时慌乱,连忙收回手。 穆曦笑嘻嘻的:“我才不被你骗,我才不跟你说我是谁。” 钟钰看着她,灯下美人如玉,这场景竟有些莫名的熟悉。他轻声道:“我总觉得我们好像已经认识很多年了。” 话一出口,他又有些后悔,唯恐他以为他有意轻薄,但很快他就知道自己想多了,她应该还没那么多心思。 “是啊,我们的确认识很多年了。只是你人坏,把我给忘了,所以我就来找你了。”穆曦拉过他的手左晃右晃,“这次你可不能再把我给忘了。” 钟钰低头看着两人的手,一时恍惚:“唔,这人记性一向最好,不死不忘。” 穆曦很认真地看着他:“所以,我不会要你死。” 钟钰笑了:“生死有命,这种事我们哪里做得了主?我只希望活着的时候可以多陪陪父母,不让二老太过难过就是了。我也想努力的活着……” 穆曦很认真地重复着那一句:“我一定不会要你死。” 钟钰愣了愣,笑道:“好,那我谢谢你。” 直到夜色深了,穆曦才蹦蹦跳跳地回了自己的房间。 钟钰躺在床上,久久难以入眠。他很奇怪,穆姑娘不是人类的事情,他好像一点都不诧异,难道真的是前世有缘,所以今生才会觉得莫名的熟悉?他不得而知。 月光透过窗棂撒了进来,他终究还是睡着了。朦朦胧胧中他似乎闻到一股极淡的花香,如梦似幻。 作者有话要说:  穆曦是个好妹子。 ☆、似曾相识故人叹【四】 钟钰和穆曦愈来愈亲近。钟夫人看在眼里,喜在心里,近来儿子的宿疾好久不曾发作,身体康健了许多,脸上也多了笑容。她知道这和穆曦的到来是分不开的。 钟氏夫妇年过三十才有了钟钰这么一个孩子,聪慧倒也聪慧,可惜生来便有心疾。他们求医问道多年,也只能是续着他的命。钟钰很懂事,可是越是这么懂事的孩子,老天越是不让他好过。 如今家里来了一个穆姑娘,虽说有时候神神叨叨的,但到底是给钟钰带来了好运气。钟夫人很明显的感觉到儿子气色好了许多呢。不但是她这么觉得,连常常为钟钰看病的大夫也说他病情轻了不少。 钟夫人曾私底下问穆曦:“曦儿啊,你告诉婶婶,你给钰儿的汤里究竟放了什么?”她看得出来穆曦为人单纯,套话的时候,连遮掩都不遮掩了。 穆曦歪着脑袋思索了一阵:“我把我能放的都放了。” 这叫什么回答?这话等于没说。 钟夫人作为内宅之主,穆曦煲汤时屏退众人的事情,她自然是知晓的。这汤里面肯定有古怪。她暗暗琢磨,莫非这个穆曦是老天派下来拯救她儿子的? 钟老爷听完妻子的推测后,说道:“你怎么不说她是狐狸精来报恩的?还老天派来的呢。” 钟夫人一想,觉得很有道理。钰儿心地纯善,救过不少小动物,没准儿还真救过一只狐狸精呢。 狐狸精喜欢什么呢?狐狸喜欢吃鸡,钟夫人决定了,一定要给穆曦加餐。怪不得这个小姑娘平时不大爱吃饭,原来是不对口味啊。 钟钰因为身体原因一直吃的是药膳,而钟氏夫妇常年茹素。穆曦常常陪着钟夫人一起用餐。钟夫人暗骂自己糊涂,狐狸怎么会爱吃素呢? 钟老爷觉得自己妻子有点不大正常,他不过是随口反驳妻子一句,她不会当真了吧? 钟夫人是真的当真了,穆曦容颜美丽,肌肤娇嫩得如同三月的春花,一双大眼睛水汪汪的,瞧得人心里软和和的。人间的闺女哪有这么好看的?穆曦不通庶务,不知男女大防,行事古怪,这不都证明了她不是人吗? 老实讲,钟夫人同自己儿子一样,也是听鬼狐故事长大的。有时候和穆曦相处,她都想掀开穆曦的裙子看看,身后是不是有一条尾巴。 钟老爷可不像自己的妻儿那样有一腔浪漫情怀,儿子病好了是好事,但若真是鬼狐作祟,那就未必是好事了。 刚开始,他只以为那为穆姑娘不过是出身差些,但是听夫人的意思,似乎她行为里透着古怪。她若是存了好心还好,若是心存歹念,莫说钟钰,恐怕整个钟家都要遭殃。 钟老爷交际颇广,认识许多奇人异士,他想让某些高人来看看,这位穆姑娘究竟是何方神圣。妻儿都对那穆姑娘心有好感,他也不敢与他们商量,打算自己请了高人回家,只说是朋友,暗地里打量一番。 -- 第154页 这事儿需得隐秘地进行,被别人知道就不好了。 钟老爷做的很隐秘,但钟家的事情瞒得了别人,瞒不了十一。她潜伏在钟家,可不是为了拆红线的。她已经认定了钟钰和穆曦在一起,她想帮助他们。 穆曦化形的时日短,修行也不大高,她尚不懂得如何掩饰自己身上的妖气。呃,当然,她修行浅,又没有恶性。妖气也就不重。能不能看出她的妖怪身份,这要看请回来的天师道行几许。 在这之前,十一要教会穆曦掩盖气息的方法。她没指望让同为妖怪的顾清风教穆曦。顾清风向来是不屑掩盖身上的妖气的。如果不是知道他的目标是成仙的话,她都会以为他的理想是成为妖界至尊呢。 穆曦每天晚上从钟钰那里离开后,都会回自己房间呼呼大睡。为了煲汤,她花掉了太多的力气,她几乎是把所有对钟钰身体有利的东西都放进了汤里,然后用自己的内丹来调和这些东西,使之不至于对钟钰造成伤害。 ——钟钰的身体渐渐好转,只能说他福泽深厚,运气太好。 穆曦睡得正香,被一个绿衣少女给唤醒了。她能感受到这绿衣少女身上清新的花草气息,定然是同类无疑了。她满面喜色:“你也是花妖么?”她化形这么久,还没见过除了自己以外的花妖呢。 绿衣少女也就是十一呆了一呆,她看看自己身上明显环绕的仙气,这是什么眼神儿才能把她当成妖怪? 穆曦使劲儿嗅了嗅:“你是牡丹花妖。原来牡丹也能修成妖啊。我以为牡丹不会太长寿呢。” “我不是花妖,我是从上边来的。”十一觉得她有必要亮出自己的身份,“呶,上边,天庭,你知道不?” 穆曦点了点头:“妖怪也能上天庭吗?我还没去过诶,好不好玩儿?” 十一咬牙:“说了我不是花妖,我是神仙,你看不出来吗?我是神仙。” “是不是我努力修行也能当神仙啊?”穆曦道,“天上什么样我不知道,不过我觉得人间挺好玩儿的。” 十一终于明白穆曦为什么会被那个天师赚进葫芦里了,她默了一会儿,才道:“虽说人间自有真情好,可春花秋月容易催人老。天上也有天上的好处,天上好人很多的。”怕话题被扯远,她连忙说道:“我今天晚上来,是来教你本事的。” “本事?”妖怪对于有本事的人都有一种敬畏之心。穆曦很快打理好自己,正色道,“什么本事?” 十一极为严肃地道:“大家同为花草,我看你颇有几分灵气,可惜修行很不得法,便大着胆子来教你几招。你也不用拜师,只当是大家交流技艺便是。” 穆曦点头称是,好学上进是所有妖怪的共同点。她也有一颗上进的心。 十一教了她掩盖气息的法子之后,又关于如何修行指点了她一些。十一和顾清风混得久了,知道顾清风的修行之道在妖怪之中是最正宗的。但是动物和植物不同,十一修炼的法子倒是可以教她一些。 在十一看来,穆曦是要和钟钰在一起的,穆曦本事大些,对他们将来都好。 穆曦人极聪慧,一点就通。十一只要说过一遍,她就记住不忘,从来不用教第二遍。 这样的学生谁不喜欢?十一教的满意,穆曦学的开心,一夜很快就过去了。 虽然一夜劳累,穆曦也不觉得困,她神采奕奕,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她兴冲冲地问十一:“你要学习煲汤吗?我煲的汤可好喝了。” 十一想起钟钰每次喝完汤后的表情,果断摇头,很是矜持地说:“我家中有姊妹叮嘱过我,不要尝试人间的五谷杂粮,不然会留恋人间不肯回去的。” 穆曦甚是遗憾:“这样啊。不过我最近喝的鸡汤的确不错。” 十一很同情地看着她:“嗯。”她心说:“可不是么?都把你当做是狐狸精了。不然怎么会让你喝鸡汤?” 穆曦觉得自己欠了十一,又道:“那你要学什么,我教你!” 十一摇摇头,她想起穆曦熬汤的事,又叮嘱道:“你以后可以不用自己的内丹去调和了。老把内丹逼出来不好,万一被抢了就糟了。你那汤的比例蛮好的,钟钰喝的久了,病自然而然就会好了。” 穆曦不大相信她:“总不会你是灶神吧?厨房的事情你都知道?我可是把厨师都赶了出去的。” 十一摇头:“我自然不是灶君。”她摸了摸袖子里的仙果,那是顾清风放进来的。 顾清风说如果钟钰用的上的话,给他就是了。 可是十一不大舍得,目前钟钰用不上,即便钟钰真的用得上,她也会想别的法子,这枚仙果要给顾清风留着。她犹豫了一下,终究还是没拿出来。 有人敲穆曦的房门时,十一便隐身离开了,她临走前不忘叮嘱穆曦要注意掩盖气息。 说真的,穆曦还有点舍不得她。 学会了一样本事,自然要学以致用。穆曦可是一直勤学苦练的。 这天,钟老爷有一个多年未见面的好友来钟家拜访。钟老爷要儿子来拜见世叔的同时,也把穆曦叫了过来。 穆曦不懂男女大防,也不晓得女子不应见外客的道理,听到叫她,就直接过来了,让叫世叔就叫世叔,很是规矩。 钟老爷给客人递了个眼色,客人很快明白这就是那个来历不明的女子了。 -- 第155页 钟钰不知父亲此举所为何事,他下意识地不愿意外人看到穆曦,便有意无意挡在她身前。他低声对父亲道:“孩儿身体不适,可否允许她先扶孩儿下去?” 再大的事情都没儿子的身体要紧,钟老爷一听儿子有事,甚是忧心。 穆曦极其听话地搀扶着钟钰离开了正厅。 走到小院的时候,钟钰笑道:“你不用扶了,我没什么大事。” “哦,你骗你爹爹。”穆曦道,“原来你也是个爱撒谎的人,羞羞羞。”说着她伸手就去刮他脸颊羞他。 钟钰一把捉住她的手,低声道:“我不是爱撒谎,我只是不想外人那样看你。”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倒计时。 ☆、似曾相识故人叹【五】 穆曦晕红了脸颊,白玉般的肌肤隐隐泛出珊瑚之色,娇美动人。 钟钰有些怔忪,低声道:“我不想让他们看见你。” 穆曦抽出手,小声道:“那你总不能把我放在袋子里拴在腰上啊。你现在是这么说,等你看得厌了,自己都不想看到我了。”她转过身去。她的心砰砰砰跳得很快,她需要捂住胸口才能压下乱跳的心。 钟钰在她身后看着她纤细的背影,竟有种想抱抱她的冲动。但他很快把这种想法压在心底。他温声说道:“怎么会看得厌了,你这样的容貌,看一辈子都看不够,怎么会看厌?” “你真的觉得一辈子都看不厌么?”穆曦闻言,猛地回头,目光莹莹看着他,眼中满是期待,“那我就让你看一辈子好不好?” 钟钰心跳如鼓,满心欢喜,他强忍住要欢呼出来的欲望,尽量平静地道:“穆姑娘,这个不是好不好的问题,一辈子是很长的。” 他以前一直不肯听母亲的话娶妻,他以为是自己怕连累妻儿。现在才明白,恐怕是没遇到对的人。等到遇见她以后,他是真的想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他很想能与别人一样,有拥抱幸福的机会。 穆曦牵起他的手,一脸认真:“人的一辈子也就是几十年,我怕它短还来不及,又怎会嫌长?你只说好不好就行,别的你不用管。” 钟钰没有回答,他自然是愿意的,只是他的身体允许他愿意么? 穆曦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情绪低落了下去,是因为她说错了什么吗?她怯怯地道:“我说错话了?” 钟钰摇头:“没有。” 他脸上分明是温润的笑意,可她却突然觉得他离她好遥远。 钟老爷焦急地问客人:“李天师,那个姑娘是妖怪吗?小儿的病是妖怪缠身所致吗?你看小儿如何能康复?他近来身体好些是真的有神仙庇佑吗……” 他所问的问题了,除了第一个是关于穆曦的身世的,其余都是关于自己儿子身体的。所谓父心拳拳,不外如是也。 那客人自然就是他花重金请过来的李天师了。传言有人亲眼见过李天师抓妖,道行极高。 李天师捻须微笑,思索了一番才道:“那个姑娘眼神纯净,天真烂漫。至于贵公子的病只能说是上天庇佑,贵公子结下了善缘,并非妖邪所致。” 钟老爷初听还放心,但是一琢磨才明白这个天师实际上什么都没有说。他微有怒意,想来这天师也是浪得虚名。 送走了李天师,钟老爷想了许久,儿子的心疾是生来就有的,许多名医都断言他活不过二十岁。如今儿子至少表面上看起来康复了不少。不管那位穆姑娘所图何事,只要钟钰没事,他都能接受。 钟老爷也不再计较穆曦的身世了,毕竟有名的天师也看不出个所以然。要么,她是个正常姑娘,要么,她道行太深。若是正常姑娘,他自然不必忧心;若是道行太深,有名的李天师都看不出来,想必无人能收服她,那他还操什么心啊。 钟家人共有的特点是豁达,钟老爷想开了也就不费脑筋了。儿子身体日渐康复是有目共睹的,不管是不是那位穆姑娘造成的,终归是她带来了好运气。 李天师有一句话是说对了,钟钰自幼行善,必定会被上天庇佑的。钟氏夫妇多年茹素,接济孤寡,修桥铺路,上天自然不会太过亏待他们。想必钰儿的身体会越来越好的。 钟钰最近很是烦闷,他知道他心里住了一个人,却害怕去面对她。倘若他身体如正常人一般康健,他肯定会告诉那个姑娘,肯定会请求她做他的新娘。可惜,他每晚睡觉的时候,他都不知道他第二天是否还能醒过来。很小他就无意间听父母谈起他极有可能活不过二十岁,他怎么会舍得耽搁他心里的姑娘? 诚然,他近来心疾不曾过复发过,但他仍然不敢大意。对命运的畏惧深深地印在他的骨子里。他只敢奢求多健康的活一天,却不敢奢求一直健康地活下去。 穆曦不晓得哪里出了差错,她明明感觉到他们的心离得很近的,怎么一下子又疏远了呢? 十一看不过去,悄悄来告诉她:“或许他是怕他有一天会离你而去,所以不敢……” 穆曦白了她一眼:“他肯定会先离我而去的啊,他是人,本来寿命就短。虽然我能尽量治好他的病,可是你也不能指望他可以活得跟我一样长啊。” 十一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这位桂花姑娘还真是年轻啊。她想了一想,才道:“他是怕他早丧,你也知道,有大夫说他恐怕活不过二十岁。” -- 第156页 穆曦却一把拉住十一的手,动作之快,让十一抖了一抖。穆曦兴奋地道:“你帮我个忙好不好?” 十一警惕:“什么忙?” “你扮成个大夫告诉他,他能活很久,叫他不要太担心。”穆曦抓着十一的手撒娇般地晃动,“你也知道啊,我说了他肯定不会信的。你告诉他,他很健康。” 十一想了想,钟钰的身体看着的确是健康了不少,但比起正常人还是虚弱的。即便是他可以活很长久,但又能有多久呢?钟钰毕竟是人类,再长寿也比不过妖怪,他终究是要先一步离开的。 “好不好?好不好?”穆曦还在软语央求。 十一抽出手,低声说道:“你要清楚,他是人,他不比妖怪长寿,总有一天,他会死在你前面的。到时候你怎么办?” 穆曦愣了愣:“什么我怎么办?我等着下辈子再找他呗。” 十一点头:“这样啊。”她想说,下辈子他就不是钟钰了,正如他这辈子不再是苏慎言了。这样,真的好吗? 十一终究是听从了穆曦的话,告诉钟钰他很健康。她是在钟钰外出时告诉他的,她也不知自己出于什么心理,并未变幻掩饰,就以自己本来面目见了钟钰。 钟钰记性极好,过目不忘,只一眼就看出了她是那一天认错人的姑娘。十一叫住他时,他还微笑着问:“姑娘找到那位苏慎言了吗?” 瞧,他居然连名字都还记得。从他口里说出苏慎言三个字,十一莫名地就有了泪意。她微笑道:“找到了。” 钟钰点头:“找到就好。” 他转身欲走,十一却唤住了他:“钟钰!” 钟钰回身:“姑娘有事?” 十一尽量平静地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的身体是不是……” 钟钰眼眸微泛冷意:“姑娘想说什么?” 十一的心微微一凉,她怎会注意不到他眼中方才闪过的寒光?她笑了笑。温和地道:“没什么,我只是看你像是大病初愈的样子,我颇通医道,可否让我为你把脉?” 钟钰向来是不大会拒绝人的。虽然是在巷子里,男女有别,但是十一的好意,他难以拒绝。然而,他略一沉吟,道:“还是算了吧。” 十一却很坚持:“要的,必须要把脉。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样的病例,我必须要看看。” 钟钰不再拒绝,这姑娘原来还是个医女呢。 十一不大明白诊脉,却说得头头是道。 钟钰久病成医,也略通医理,听她说的靠谱,只是笑笑。 十一严肃地告诉他,他基本已经康复,只要平时注意,活个五六十年不成问题。 钟钰只觉得好笑,并没有真的把她的话放在心上。 然而十一又说起他的种种症状,都十分贴切,她又猜测他服食的汤药,其中药名,有许多都是连他都不曾听过的。这么专业,他倒有几分相信了。 十一唯恐他不信,说的格外仔细。末了她又说道:“我看你红鸾星动,想来是好事将近啊。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该珍惜的时候一定要珍惜啊。” 钟钰更觉得好笑:“怎么?姑娘你不但是神医,还是个神棍吗?” 十一愣了愣,才想起神棍是什么。时间不早了,钟钰要回家了,她也该走了。她很认真地说:“钟钰,我叫十一。” 钟钰颔首致意:“十一姑娘好,今日多谢十一姑娘了。” 他的神情并无一丝异样,十一有些失望,明明知道他不是苏慎言,却还是失望,还是难过。她所认识的苏慎言再也不会回来了。 钟钰不明白她为何突然变得落寞,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看不得这样的她,似乎她永远都应该是快乐的。他有一瞬间的恍惚,想抚平她紧蹙的眉,但是手刚伸出来,却又收了回去。他在想些什么?他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想法? 十一低着头转身离去,看不见他眼中隐隐的关切。 钟钰很快释然,他平日里见不得人有愁容,又不是对这位十一姑娘特别。只是有点奇怪,他居然能从眼前这个姑娘身上看到穆曦姑娘的影子。他突然有了大胆的想法,这个姑娘不会也不是人吧? 这么一想,倒有几分可能了,他还记得她当时是突然出现的,容貌美丽,气质脱俗。她年纪轻轻便精通医术…… 然而这念头在他脑海里转瞬即逝,天下年轻貌美的人多了,难不成都是异类?钟钰啊钟钰,你果真是魔怔了。 作者有话要说:  苏慎言是苏慎言,钟钰是钟钰。 ☆、似曾相识故人叹【完】 钟钰回家之后,又请了名医来把脉,确定自己身体无大碍。他知道他身体健康要归功于穆曦,怜爱感激之情难以言说。 穆曦却提都不提这件事,她最近又迷上了烧菜,可惜她无甚天赋,烧出的菜从卖相到味道没有一样拿得出手的,偏偏她还乐此不疲。 钟钰怜她爱她,自然不忍出言责怪。他不但要昧着良心夸那菜色香味俱全,甚至还另僻出一个小厨房,让她自由发挥。 穆曦更是高兴,常常抱着钟钰的胳膊不松手,眉梢眼角都是浓浓的眷恋与深情。 钟夫人见小儿女处的好,私底下也曾探过穆曦的口风,三言两语便推断出来这个穆姑娘对自己儿子有意,愿意做自己的儿媳。她又问自己儿子,钟钰只说了一句“任由父母做主”。钟夫人松了口气,钰儿这性子,没有反对自然就是同意了。 -- 第157页 钟老爷对穆曦虽然少了些成见,但是要儿子娶一个身份不明的女人,他心里着实有些别扭。但是既然儿子乐意,而且钰儿的身体也是因她之故好转的,那就娶吧。只是他实在懒怠张罗这件事,便一切交由夫人做主。 钟家难得办次喜事,钟夫人自然要广告亲友,务必要热热闹闹的。她更希望天底下所有的人都知道她的钰儿身体健康而且就要娶妻生子了。 钟钰从内心深处讲,不愿意铺张大办,但是一来不想拂了母亲的意,二来不愿委屈了穆曦,便听从母亲的安排。 能嫁给钟钰,穆曦自然是非常开心的,她很早很早以前就想永远陪在他身边了,如今得偿所愿,怎么能不欢喜?她乐得眼睛都眯成一条线。她按照钟夫人的吩咐,学着绣喜帕,学着缝嫁衣,开开心心地做她的待嫁娘。 穆曦无父无母八字不知,钟夫人为了看着体面些,还特意央了一个好姐妹收穆曦做了干女儿。她事事都想的周到,只盼望儿子可以永远平安喜乐。 钟钰成亲那一天,顾清风问十一:“你真的就这么看着他成亲?” “不然呢?难道我还要再毁他这辈子的幸福吗?你觉得我下得了手去拆吗?”十一在这里待的越久,越生不出拆红线的心思。在这个小时空就让他幸福吧。 顾清风修为大涨,近日却似乎陷入了瓶颈期,心情有些烦闷。明知道十一跟钟钰没有什么,他也有微微的不快。若是按照十一的说法,只要让一切回归原位,小时空才能消失。而现在离原本的命运越来越远,难道就让这小时空一直存在下去吗? 这本来是十一要做的事情,但眼下他比她还要担忧些。 顾清风道:“若你下不去手,我可以代你出手。” 话一说完,他又有些悔意,之前明明说了这事由她负责的,他甚至为了帮她,还把自己的仙果都拿出来,现在又说这些算什么?出尔反尔,非大丈夫所为。 果然,十一看他的眼神有点奇怪了,她少有的冷笑,讥诮地道:“你要怎么代我出手?你是要杀了他么?那你还不如刚来这个小时空的时候,直接就让那个天师收了桂花姑娘呢!这样多好,你不必出手,也不用担心手染鲜血,损了你的修行。” 顾清风与她相识已久,共同去过不少小时空,虽不说共经风雨,但也称得上并肩作战许久了。他们做事向来都是有商有量的,他也很少违背她的意思。而且,说到底拆红线系红线这都是十一自己的任务。他充其量只是帮她而已。 他万万没想到她会用这种语气跟他讲话,居然还是为了别人。他又痛又怒:“你就这样看我!我若真的是为了修行……”若真的只是为了修行,他应该建议她留在这个小时空才是,这里灵气充足,适宜修炼。任务完不成受责难的她,跟他可没有多大关系。 顾清风终是没有说下去,只不咸不淡地说了一句:“随你怎么看。” 十一自悔失言,忙伸手拉了顾清风的衣袖,柔声说道:“我错了,你别这样。” 顾清风抽出袖子:“你怎么会有错?你为了那个苏慎言,自己任务也不顾了,你们感情好,怎么会错?” 十一再次捉他袖子,软语说道:“顾清风,你别这样说话。哪怕你骂我一顿都好。”见他没抽出袖子,她连忙续道:“我知道你是为我好,怕我完不成夙止分给我的任务。我都知道,可我就想任性一次。我不只是因为他是苏慎言。哪怕他是个不相干的外人,我也不愿意看着他两世痛苦。我知道,其实,这么多凡人,一世又一世痛苦挣扎的多了去了,我都选择了视而不见。我不是好心,我就是不愿意他们是因为我的缘故而受苦……” 顾清风沉默了一会儿,说道:“钟钰早死是命中注定,不是你的原因。苏慎言我不知道,可钟钰原本就注定了早丧,是命中劫难,与你无关。” 十一低着头,把玩着他的袖子:“我知道啊,他上辈子才可怜,这辈子就当是补偿好了。我若出手干涉桂花姑娘救他,难道不是造成他悲剧的原因吗?顾清风,顾清风,我知道你最好了。我就这一次了,我不会教天庭发现的。” 顾清风低头看看她拽着袖子的手,葱白如玉。他叹了口气:“不会被天庭发现?但愿如此吧。” 十一这才露出了笑脸,若是她和顾清风因为这件事不和,哪怕是钟钰一生幸福她也开心不起来啊。她伸臂抱住顾清风,喃喃地道:“我就知道你待我好。” 顾清风苦笑,只是知道么?她虽然笑得灿烂,可他却总隐隐感到不安。如果不是因为内心不安,他近来也不会在这件事上态度一再改变。他不清楚怎么做才是对她最好的。 或许,他也知道最完美的办法是他出手让钟钰和穆曦的命运回归正轨。但是这样一来,她恐怕永远都不会原谅他。他又何必惹她不快呢? 罢罢罢,若是有什么恶果,还是以后再去面对吧,希望天庭看在他们纠正了许多错误的份上,可以不计较这一次的故意失败。 十一并不十分清楚顾清风在想些什么,她只以为他是修行到了瓶颈期,不知何时飞升,所以焦灼不安,难免脾气大了些。她不着痕迹地安慰他,陪他谈心,安抚他的情绪。 她生在天庭,有司命教导,化形之后便是仙体,这是她的幸运。然而不是人人都能像她这般。哪个仙家在成仙之前不经历些磨难,尤其是由妖成仙的。他紧张,也是情有可原。她自认为很贴心地陪在他身边,给他讲一些仙家的逸闻,却根本不知道他在为什么而发愁。 -- 第158页 说来也怪,顾清风身上的气息时强时弱,不知何时才能成仙。十一也想不明白是何缘故,只是感叹妖怪修仙果真不一样,好生奇怪啊。 眼看着钟钰和穆曦脚上的红线越缠越牢,十一却生不出一丝纠正的心思。她喜欢看见钟钰脸上幸福的笑容,哪怕明知道他不是苏慎言,她也可以告诉自己,他的这一世是幸福的。 顾清风看着钟钰和穆曦成亲,终究是不曾出手阻止,他不知道他这样做究竟是对是错。他反复告诉自己:“就当从没来过这个小时空,或许上界不知道。上界忙得很,哪有功夫理会这么一个小时空的事情?牵错的多了去了,小时空多了去了……” 饶是如此自我安慰,他还是不安。他从来都那等磨磨唧唧畏首畏尾的人,蛇冷血冷情,无所顾忌,做事自然果断。然而这次他却难以使自己安下心来。 十一后来似乎猜出了一点他的心思,安慰他:“没事的,你不要多想,天上神仙再闲也不会整天盯着一个小时空看。只要主时空大体上无事,他们都乐得每天睡觉打盹儿。” 顾清风点点头,她毕竟是从天庭来的,知道的比他要多得多,希望是他想多了。 牵错后的命谱里,钟钰和穆曦成婚后是极为快乐的,钟钰温和宽厚,很会包容人;而穆曦又满心满眼都是他,夫妻二人恩爱和美。也不枉十一为了他们放弃任务了。 穆曦为人不够精细,她是异类的身份渐渐地暴露出来,钟钰都难以帮她遮掩。好在钟夫人知晓了穆曦的身世以及作为之后,对她怜惜之情更重。毕竟是她救了儿子的命,与钟钰的性命相比,什么都不重要了。 婚后也有好管闲事的天师来这里道明穆曦的身份,要捉拿妖怪。但是因为他说的已不是新鲜的秘密,也就无人在意他了。 钟钰的这一世父母疼爱,有妻有子,比起上辈子,不知要强上多少。他一直都很感激上天,感激妻子,让他可以这样幸福。 钟钰的孩子们一天天长大,而他也渐渐老去,他的妻子却容颜依旧,脾性一如当年。穆曦的身份钟家人尽皆知,大家对她只有敬意,并无畏惧。钟钰夫妇多年来一直行善救人,改变了不少人的命运。这个小时空终于和主时空相距愈来愈远。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小故事结束的仓促了些。 ☆、如梦似幻清风念【一】 十一和顾清风试着从别的方面减少错误,想使之与原本的命运相似,但是谈何容易?牵错一根红线造成的后果就够他们纠正许久,更何况如今错误越来越多。 他们不会杀死钟钰,收了穆曦,也不能把钟钰那些不该出现的孩子们掐死,更不能将那些原本应该死去却被钟家救了的人杀掉。他们没有犯什么错误,他们不应该为了所谓的纠错这样的理由而死掉。 更给增加难度的是,钟钰身体康复,家庭美满,他感念上天好生之德,研习医术,他本就聪明有些根基,如今潜心钻研,很快小有所成。他为穷苦百姓义诊,帮他们摆脱病痛的折磨,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他名声愈响,影响就愈大,脱离原本命运的人越来越多,如同滚雪球一般,再难收拾。 原本只是一根红线的错,到后来这个小时空竟有慢慢脱离主时空独自运行的趋势。 事已至此,十一也不愿再白费力气去纠错。已经改变那么多了,那就不介意再改变一些吧。她和顾清风也加入到助人的行列中去。管它会带来什么后果呢,不过是多出一个小时空罢了。 她和顾清风知道这是小时空,可这里的人们却不知晓。他们努力地活着,按照别人事先写好的命谱,走上一条已知的不归路,他们一步一步地走下去,拼搏挣扎,努力生存,却终究逃不过命运。如果他们的人生之路是一条康庄大道也就罢了,但如果满是荆棘,充满血泪,他们也一样要走下去。她作为看客,可以为他们的悲惨命运叹息一声,流几滴眼泪。但是对他们自己而言,那不是一本命谱,那是一生,是全部。 十一开始怀疑命谱存在的意义,是像夙止说的那样为了秩序,为了平衡,还是仅仅为了告诉世人,哪怕你再努力地活着,也终究敌不过宿命? 顾清风也不知道答案。不过,人的命运从一出生就已经注定,这样的事实他虽然早已知晓,却也愤懑不平。苦苦修行的妖怪多得是,但是否能修成正果,看的却不是你是否努力,看的竟然是一本小小的命谱。那么司命神君,写命谱又是为了什么?难道只是为了让下界诸人给漫天的诸神上演一出大戏吗?下界诸人难道只是漫天诸神手中的提线木偶吗? 十一还是相信夙止的,那是她最初的信仰,是比她自己都重要的存在。她对夙止不会有不敬的心思。她相信是为了秩序,为了所有的主时空能够正常而平稳的运行,为了六界稳定。从大局着想,神爱世人,她都知道,可是她忍不住同情那些苦苦挣扎的人们,他们究竟又有什么错呢?难道给他们在小时空留一片乐土都不行么? 答案是不行,十一很早就知道,夙止说过,三千世界,皆有定数。小时空过多,会影响主时空运转,秩序不定,六界不宁。十一叹气,可见,神仙也不是无所不能的,神仙也无奈。 钟钰这一生很完美,花甲之年,寿终正寝,料理完他的丧事之后,穆曦也潇洒离去。她把钟钰的死当做是一次分别,她在期待着跟他下一世的相逢,再续前缘。他们说好了要生生世世的。 -- 第159页 ——好在他们的子女都已长大成人,不需要照顾了。但是父亲刚刚下葬,母亲就突然失踪,这群孩子们也着实够难过的了。 他们四处寻找穆曦无果,也知道母亲是把他们给抛下了。即便是他们早已成年功成名就,然而突然之间,父死母遁,也难以承受。他们终究只是失去父母的孩子。兄弟姊妹几个抱头痛哭,他们都是无父无母的孤儿了。 穆曦和钟钰的事情已了,小时空和主时空再难融合。十一和顾清风也没必要留在这个小时空了。已经过了几十载,虽然这里利于修行,但顾清风却看不出要飞升的迹象,十一不免担忧。 顾清风起初殷切期盼了一段时日,后来就渐渐淡然了。若能成仙,早晚都会成的;若是不能,再着急都没用。既然他的命运已经偏离了原本的轨道,还想那么多做什么。再说了,真成仙了也未必是幸事。 他不着急,十一着急,弹指一挥间,已经快到顾清风原本要飞升的日子,可他如今还是妖怪,遇劫飞升的迹象却一点也没有,她焉能不急?他要是不能成仙,可都是她造成的。 十一想了很久,会不会是因为顾清风不属于这个小时空,他要成仙,还要回到他原本的时空去。这么一想,似乎有那么点道理。她去跟顾清风商量。 顾清风略一沉吟,点了点头。他原本的时空么?他原本的时空是什么样子,他仿佛都有些记不清了。他忽然想起他们的初遇时分,脸上露出了笑容:“那时候你可真傻。” 十一愣了一愣,好一会儿才明白过来他指的是何事。他们共同去过许多小时空,他从不愿意帮她,到主动出手相助,原来已经过去这么久了。可是那些事情却还是像昨天发生的一样,记忆犹新。她有些恍惚:“那个时候啊……” 那个时候的顾清风更傻吧,傻乎乎地还去咬她,也不想想是否打得过她。十一侧头看着顾清风,见他正目不转睛的瞧着自己,眼中满是温暖怜惜。她心中一动,冲他笑笑,他却像是受惊一般,慌忙过脸去。 十一撇了撇嘴,她能看到他通红的耳垂。若说她之前不通情爱还说得过去,然而经历了一个又一个的小时空,见过太多的痴男怨女,她早已不是当时的无心十一。顾清风的心思虽然不说,但她也懂得。 之前在天界小姐妹谈天的时候,大家曾经说过,一定不要吃人间的食物。因为吃了五谷杂粮以后,会像凡人那样,会沉迷情爱,会忘记返回天庭。她一直谨记着这一点,面对人间的无数美味,她始终不曾尝上一口。可是许多事情,不是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的。 她拉过顾清风的手,将他的衣袖撸了上去,他肌肤白皙,宛若上好的细瓷。她倒不是来欣赏他的肌肤的。她注意的是他身上并无鳞片,她舒了口气:“你的蜕皮期总算是过去了,回主时空应该没问题了吧?好奇怪,我也没见你的新长出来的皮啊。” 顾清风收回手,将袖子拉了下来,皱眉道:“你胡说什么呢?什么新长出来的皮?”他化形之后,哪里还会蜕皮?所谓的蜕皮其实不过是自己难以遮掩原身怕她担心随口一说罢了。过了这么久,她居然还记得。 只是,他到现在也没弄懂,他的修为为何时高时低,难道真的是因为不同的小时空灵气不同吗?他不得而知。他也想过去问十一,但是又觉得她实在是不大靠谱,问她还不如自己琢磨。 按道理说,当小时空完全并入主时空的时候,时空壁垒最为薄弱,方便进入到下一个小时空。而眼下,如果想让这个小时空完全消失,看来除了毁掉一切,没别的办法了。 毁灭一切这么凶残的做法,十一和顾清风自然做不出来。反正他们又不是去别的小时空,而是去主时空,这些可以不必计较。 十一的心里很矛盾,一方面她希望顾清风可以早日回到自己的时空,早些成仙,回归原本的命运。另一方面,是她私心不想让他离开,她害怕他回到了他的主时空还不能成仙,她更害怕他成仙之后,他们再无相见的机会。 天界素来以道论高低,顾清风法术是不错,但真到了天庭,未必有太高的地位,想来也就是哪个殿的洒扫仆从。顾清风这样的性子做洒扫仆从,还不如在妖界横行呢。做了地位低下的下仙,行动皆有规矩,束缚极多,哪能私自外出访亲会友?而她恐怕还要不停地去纠错,直到把所有的错误都纠正过来。天上人间相隔,哪里还能像现在这般随意? 顾清风隐隐察觉到了她的不快,连忙宽慰她道:“其实,我也不是一定要成仙。如果不是我师父教我道术,要我成仙,我也不会想着到天庭去,天上神仙有什么好的,规矩忒多,还不如做妖自在……” 他越说着不欲成仙,十一越难过。她忍不住掩了他的口,道:“别这么说,当了神仙之后,地位再低,至少比妖怪要尊贵许多,妖怪总归是不大安全的,谁都能打杀了他们。能成仙还是要成仙的。地位低也没关系,可以慢慢升。我只是怕,我只是怕你成仙之后,我们再见面就愈发的难了。” 顾清风的注意力全在她的手上,她说些什么,却是一句都未听进去。已经过了这么多年,对于现在的他来说,成仙的意义只是与她的地位平等些。 十一终究还是决定陪顾清风去他的主时空,即便是以后难以相见了,至少也要见证他飞升。 -- 第160页 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完结的曙光了,bug略多,请忽略。 另,作者君一向走轻松路线,不会有虐身又虐心,缠绵又悱恻的情节出现。如有意外,纯熟巧合。 ☆、如梦似幻清风念【二】 十一找了许久,才找到顾清风所在的主时空,他们最先到的地点竟然是金蛇村的后山上。这让十一有些意外,毕竟在主时空,顾清风应该不曾去过金蛇村才是。 故地重游,思绪万千。当年的场景还历历在目,却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她所认识的孙绣衣郭大柱等人早已尽归尘土。 后山上草木茂盛,鸟兽繁多,偶尔会有蛇哧溜溜钻进草丛,并不像她印象中的那样怕人。难不成金蛇村的人不再以捕蛇为业了?要不,就是蛇类的繁殖也忒快了些。 十一偏着头看向顾清风:“你瞧,看见这里熟悉不?” 顾清风却捉了她的手,在他以前常咬的地方摩挲,调笑道:“这里我更熟悉。” 十一瞬间脸色爆红,猛地抽出手:“你,你!你混蛋啊你。”她抬腿踢了顾清风一脚,却见顾清风脸色大变。她吓了一跳,连忙问道:“怎么了?可是踢痛你了?给我看看。”她也是急了,竟想去掀他的袍角。 顾清风连连倒退,慌忙说道:“无事无事,你别看了。” 他愈不让她看,她愈担心有事,温声说道:“到底有没有事?” 顾清风笑笑:“逗你呢,就你那力气,怎么会有事呢?” 十一薄怒,觉得受了戏弄,再次抬腿踢向他的小腿,硬邦邦的,她倒是接连后退了几步。 这次换顾清风问她有没有事了。 十一将脸一偏,就是不回答他。 顾清风却忽然哎呦叫了一声,捂着脑袋喊痛了。他做戏做的极真,看起来真像是头疼似的。 十一看得笑嘻嘻的,去了那么多小时空,别的本事没见长,演戏的本事倒是越来越进步了。她笑得:“装,你给我继续装。” 顾清风松开捂着脑袋的手,笑道:“我还以为我演的很像呢。” 十一笑道:“就你,想瞒过我,还早着呢!我可是万事通啊。” 顾清风笑笑,眉目平和,完全不似当日初见时的少年蛇妖。 十一看着看着就有些恍惚,她踮起脚尖,将他的眉峰挑起:“我刚见到你的时候,你是这个样子的,眉毛是挑起来的。” 顾清风拿开她的手,反驳道:“才不是,我刚见你的时候,我刚见你的时候……”他的脸色忽然变得苍白,身体骤然缩小,变成了蛇身。 十一用手将他拎了起来,摸着他脑袋:“哦,你记性还不错,当时你的确是一条蛇,受了重伤,奄奄一息。挺像的,变回来吧。” 蛇软趴趴的,并没有如她所愿变回少年模样。她心里有些不安,低声道:“顾清风,顾清风,你变回来,你快变回来……” 哀求了几声,蛇却一点反应都没有。 十一更加害怕了,刚才他骗了她两次,会不会这次是真的?不过这次也忒真了些吧?十一浑身战栗,小声说道:“我相信你了,我相信你了,你演的很像很像,快变回来吧。你这样,我害怕,你别吓我啊。” 蛇一动不动,身体凉凉的,鳞片贴着她的肌肤,甚至连抬头看她一眼,吐吐蛇信子都不肯。 十一双目含泪,恐惧笼罩了她的全身。她将仙气源源不断地梳向蛇身,蛇没有一点反应。她想起她袖子里还有一枚顾清风放进去的仙果,连忙拿出来喂给蛇吃,蛇明明还有气息,却反应甚微。 仙气没用,仙果没用,那她的鲜血总有用吧?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咬了她一口,不是很快就痊愈了吗?来不及多想,十一撸起袖子,将白嫩的胳膊放在蛇口边。蛇闭着眼睛,毫无反应。 十一划破手指,将血滴进蛇的口中。血却从蛇口中溢了出来,越来越多,甚至远远多过她滴进蛇口中的。怎么会这样?顾清风是要死了么?他刚刚不是还好好的,怎么会这样? 十一六神无主,她从来还不曾面对过这种现象,她亦不曾想象过会有这么一天。顾清风不是要成仙了吗?为什么回到了他所在的主时空,他会变成这个样子?早知道就不要他回来啊。 泪珠顺腮流下,十一来不及想太多,仙气不断地输送给蛇,哪怕有一点作用都是好的。 乌云滚滚,雷声隆隆,大雨倾盆而下。 十一在小时空多次为渲染气氛私自下雨,她可没想到在她难过的时候,老天爷会下雨来渲染气氛,果真是报应不爽。 有砍柴的樵夫见天气忽变匆匆忙忙下山,间或有人看见雨中奇怪的姑娘身上流血,旁边是一条蛇的。有好心的樵夫问道:“是被蛇咬了吗?这蛇咬人可毒了,要被咬了,可得赶紧去看大夫!” 不过是提点一句,这么大的雨,再迟些下山,这干柴可都要湿了。 泪水混着雨水流进嘴里,十一生怕蛇再出事,连忙施法停雨。然而,大雨继续哗啦啦下着,电闪雷鸣,天空还有一朵彤云正缓缓向上飘着。 十一心神一动,看来是一位道友修成正果白日飞升了,可真是好运气啊。她低头看看她捧在手心里气息奄奄的蛇,不觉黯然神伤。如果不是她影响了顾清风的命运,顾清风这个时候也该成仙了。是她害了顾清风,是她害了顾清风…… -- 第161页 她先是影响了他的命运,带着他到不同的小时空去;又自私地不肯送他回他该去的地方。如今他修行快满之际,她又力劝他回到这里……说不定他留在小时空的话,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了。 是她的错,都是她的错。夙止说的没错,她的确是专门来犯错的。她做了那么多错事不说,她还毁了顾清风…… 夙止,对啊,可以让夙止救救顾清风啊。夙止不是要求所有人的命运都要回归正轨吗?顾清风现下若是出了事,不就是不符合原本命运吗?夙止不会坐视不理的,于情于理,他都不会的。 十一精神一震,是啊,她怎么能忘记夙止呢?司命神君掌管下界众生的命运,他不会不管顾清风的,可以找夙止帮忙的。 当日夙止曾经说过,她若无法纠错,完不成任务,就不要回来见他了。在凡间的这许多年,她对夙止甚是思念,但是一直记得他的话,任务没完成不敢回返天庭。而且,她私自干涉了钟钰穆曦等许多人的命运,使得那个小时空难以消失,她更是连想起夙止都害怕。但是眼下,顾清风生死不明,她也顾不得许多了。别说是去夙止,求天帝她都肯。 打定主意,十一急急忙忙向天界飞去,途中还不停地给奄奄一息的小蛇输送仙气。到天界时,她几乎力竭。 十一刚到天庭,便遇到了医仙,她喜出望外,连忙截住医仙:“医仙,医仙,救命救命!” 医仙一愣,舒袖笑道:“是你啊,小十一,这大半年你不是去凡间玩儿了吗?怎么?被司命神君给揪回来了?诶,回来也好,别整天闯祸!” 大半年?十一微怔,是了,天上一日,地上一年,她知晓她走得久了些,原来哪怕是在度日如年的天庭,也过去大半年了啊。 医仙的容貌与月老颇有些相似之处,都是须发又长又白,几乎看不见五官的。不过,医仙因为常年与药草打交道,身上便氤氲着草木气息,十一喜欢他这一点。他看见十一也欢喜,继续说道:“别整天老往外面跑,不着家的,神君怎么会不生气?你看看人家的徒弟,一个个都听话,哪像你整天东奔西跑,就是不在风华殿,司命神君怎么会待见你?要搁我,我也不待见,我看你也挺精神的啊,不会是跟谁打架了吧?女娃娃,干吗要学人打架?我看你跟我学医术还是很合适的……” 若在以往,十一看见他,定是要与他扯上一通的,这老头儿看着慈爱,虽然爱唠叨了点,但眼神儿好,心地善良,在天界地位不高,可是人缘却是顶呱呱的好。 可是现在的十一看见他之后,满脑子的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他是医仙,能救顾清风!她小心翼翼地将蛇捧到医仙眼前:“医仙爷爷,你救救他。” 医仙只瞥了一眼,便转过头去,满脸嫌弃之色:“拿走,拿走!你拿它来做什么?我还以为是你跟人打架了,谁知你捧条蛇过来!一条蛇罢了,有这么矜贵吗?” 十一急了:“医仙爷爷,他不是一般的蛇,你快救救他。我以后肯定乖乖听你的话,不扯你胡子了。” 医仙冷哼了一声:“你不说我倒忘了,你还扯过我胡子呢!老头子不跟你计较,听话什么的也就算了。你说的没错,它的确不是一般的蛇。” 十一心中大喜,连忙将蛇捧到医仙眼前:“医仙爷爷,您看。” 医仙瞅了两眼,看着十一:“你逗我呢!” 十一不解:“什么?什么我逗你?” 医仙手指头点着她脑袋,气呼呼地道:“你拿一个幻物来要我医治,还说不是逗我!我一定要跟司命神君好好谈谈。” “什么?幻物?什么幻物?”十一懵了,“医仙爷爷,你说什么幻物啊?” 医仙恨铁不成钢:“这不就是个幻物吗?”他对着蛇施了一个法术,蛇竟然消失不见了。她的手掌上残留着血迹,但却再也没有那条蛇的踪影。 隐隐约约间,有星星点点的金粉快速向东飘去。 作者有话要说:  注意:我们一直走的是轻松欢快路线 ☆、如梦似幻清风念【三】 怎么会这样?…… 医仙捻须微笑:“你看,我说了吧,就是个幻物,幻物你知道不?就是假的。这孩子莫不是去了一趟人间变傻了?连真假都分不清了……” 十一抬头看着他,眼睛如同白茫茫的大雾,没有一丝焦点,她面无表情,木木地问:“假的?什么假的?我眼睁睁的看着他变成那个样子的,怎么会是幻物呢?医仙爷爷,你把他变到哪里了?还给我好不好?你把他还给我好不好?我可以去找夙止救他的,你不愿意救他没关系的,我不怪你,你把他还给我好不好?……” 她反反复复就是这么几句话,说的医仙莫名其妙:“你这孩子怎么傻儿巴叽的?我都跟你说了,那是幻物,不是真的,连三魂七魄都不曾集齐的,恐怕是下界哪个小时空的小蛇,做不得真。你这孩子,人家小姑娘都是喜欢花花草草的,你喜欢条蛇是什么意思……” “小时空?幻物?幻物?”十一心中大恸,“假的?我再也见不到他了?可是,他不是小时空的幻物啊,他是真的,是真实存在的,我不久前还踢过他一脚,怎么就变成假的了呢?我不相信,我不相信,我要去找夙止,我要去找夙止……” 她语无伦次神神叨叨的,直接就往风华殿跑,医仙爷爷一定是骗她的,他还记着她拽他胡子的旧仇呢。肯定是他把顾清风给藏起来了,她去找夙止,要夙止帮她把顾清风给要回来。对,夙止,还有夙止…… -- 第162页 风华殿一如往常那般热闹,跟她上次去时无甚分别。如果真有不同,那么肯定是风华殿的仙侍或许有了小小的变动。 十一无意去寻思着细小的诧异,她要找的只是夙止。 夙止依旧一袭标志性的红衣,长发如墨,他的领口还是那么低,他依然要露出一点锁骨。他还躺在琉璃榻上,仍然有美貌的仙侍喂他果蔬,有仙侍拿着玉杵给他捶腿。 十一有些恍惚,似乎一切都没变,凡间百年不过是她的一个梦。她好像是在风华殿里打了一个盹儿,哪里有过什么拆红线系红线? “咦,你竟然回来了。我还以为你不敢回来见我了呢!”司命的声音低沉悦耳,带着轻微的沙哑,不像是在她耳畔聒噪了多年的那个。 十一皱眉,什么时候夙止的声音居然变得陌生了呢?她规规矩矩的行礼:“神君。” 是了,眼前的这个是司命神君呢,她刚才都在想些什么? 夙止挥手令仙侍退下,他白皙的右手手指在左手上轻轻地点着。他曼声说道:“近前来。” 十一怔怔地走上前去。 夙止瞄了她一眼,长眉微轩:“怎么?又闯祸了?” 十一眼珠转得极快:“是,又闯祸了,我把一个原本要成仙的人给弄死了,你救救他好不好?” 夙止皱眉道:“先净了手再过来,怎么满手血腥?” 十一低头看看自己两手的鲜血,泪如泉涌:“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为什么他喝不下我的血还要吐出来?神君,我不知道把他弄到哪里去了。你帮我找找他好不好?他本来就要成仙了,因为我,我把他带到了别的时空,然后他就出事了,医仙爷爷说他是幻物,然后,然后,我就找不到他了,我找不到他了……” 她语无伦次,已经不知道自己说的是什么了,她只知道她希望夙止可以帮她。 “别急,别急,慢慢说,慢慢说……什么他啊他的,说的我脑仁疼,不就是一个幻物吗?值得这样着急?”夙止敲了敲自己的脑袋,“你都去人间历练过了,怎么还这么不懂事。” 十一努力去整理自己的思绪,奈何脑中一团乱麻,她只说:“你知道的,你知道的……”她一路奔波,耗费仙气,心绪起伏极大,如今到了夙止身边,以为有了依靠,精神一下子放松下来,软软地倒了下去。 夙止叹了口气,伸手揽住她,叹道:“不过是个幻物,也值得你如此相待。” 十一醒过来的时候,竟是在红线阁的小榻上。 鹤发童颜,一身红衣的月老爷爷在对着姻缘簿牵红线,格外认真。看见她醒过来,笑眯眯地说道:“可算是醒了,快来帮忙。” 冉冉檀香在紫色的香炉里燃着,凝神静气。 月老的身前放了许多的木偶,形神兼备。这一个个木偶对应的都是人间的一众男女,那红线自然是姻缘线了,马虎不得。 十一怔怔的,还没回过神来。 月老又道:“愣着做什么,快过来啊。” 十一微怔,继而想起之前发生了什么。她立刻跳下小榻,叫道:“月老爷爷,我要去找神君。” 她不敢当着月老的面直呼夙止的名字,那样的话,月老定然会骂她没规矩。 月老一面牵线,一面说道:“你找他做什么?他每天要写命谱,修命谱,忙得很,哪有闲工夫陪你?” ——事实上,在十一看来夙止是很清闲的。当然,眼下不是争论这个问题的时候。 十一忙道:“我是有事找他,我有个朋友出了点事情……”说到这里,她红了眼眶,“我想求神君救救他。” 月老放下手里的红线,抬头看着她:“你说的朋友就是那个幻物?” 十一愣住了,下意识地反驳:“他不是幻物,他是真的,他陪我去过很多小时空,他怎么会是幻物呢?” 月老微微一笑:“怎么不是?你在人间的那点子事儿,你以为司命神君不知道?为了一个钟钰,你倒是安心了,你捅的篓子却要司命神君去给你善后,你以为他容易?” “我……” 月老又道:“司命神君虽然傲气了些,不大好相处,待你还是真心不错的。为了一个幻物,作践自己,你是诚心气我这把老骨头还是气司命神君的?” 十一目瞪口呆:“为什么你们口口声声都说幻物呢?我知道我总是闯祸,神君不大喜欢我,可是幻物一说到底是从何而来?” 月老招手道:“十一,你过来。” 十一依言上前。 月老说道:“你在小时空与主时空融合的时候,带走了他,你以为你带走的是他,那留在那个主时空的顾清风又是谁呢?” 十一大惊:“这……” 是的,她以前也想过这些,顾清风随她离开,势必改变了他本身的命运,那么他所在的主时空应该会衍生一个小时空出来的,事实上并没有。所以说,她根本就没带走顾清风!那随着她去的是什么? 月老又道:“所以,你带走的只是两个时空融合时候的幻物。他以为他是真实存在的,偏你也以为他是确确实实存在的。若你真的从主时空里带走了一个人,你觉得天庭会不理不问吗?” 十一倒退好几步,不知不觉间她已泪流满面:“所以,那个陪着我一路走过来的,只是一个幻物?是不存在的?” -- 第163页 月老何曾见过她这般模样,不免也有些心疼,但还是点头说道:“不错,从始至终陪着你的,都不是真正的顾清风。你只道你所经历的都是真的,可真真假假,谁又分的清呢?” 十一连连摇头,不敢置信:“不可能的,他修行很高,他知道的也很多,他怎么可能是个幻物呢?月老爷爷,你弄错了,肯定是你和医仙爷爷是好朋友,你帮他一起骗我的,对不对?” 月老叹道:“我骗你做什么?你自己其实也是相信的是不是?他的修行时好时坏,他前后变化太大,皆因他是幻物啊,他并不是真正的顾清风啊。” “怎么会呢?他就是顾清风啊,你们不会说小时空的所有人都是幻物吧?他不会是幻物的,不会的……” 月老看她的眼神带着疼惜:“唉,你这孩子向来没心没肺的,怎么为了一个幻物,反倒多愁善感起来了?” “不对,月老爷爷,不对的,他肯定是去了哪里的,就算他是幻物,他之前不也是好好的吗?难道说幻物不容于主时空?呵呵,这也太好笑了……” 月老叹了一口气,摸了摸她的脑袋:“傻孩子,你也知道小时空的东西带不走,不是么?我本以为他不过是一个幻物,一点执念,很快就会消散,真没想到居然还能陪你这么久。他也算不容易啦。” “月老爷爷……” 月老又道:“你从小时空带走过东西吗?” 十一摇头:“很久以前绣衣给我簪子,我知道我带不走,那簪子很快就消失了。还有我以前收集的百花露,都很快就没了……” “是了,这些都很快消失了,你所带走的那条虚幻的蛇能存在这么久,已经很不容易了。”月老略一沉吟,“这样的事情,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恐怕司命神君也难以解释的清楚。” 十一眼里噙着泪:“那么,是不是如果我一直陪着他留在哪个小时空,他就会永不消散?” 月老摇了摇头:“傻孩子,你怎么就不明白呢,他原本就是不该存在的啊。就像是你随手一指,变出一个小猫小狗,短期内能陪着你玩儿一会儿。时间长了,法术消失了,那小猫小狗,终归是要不见的啊……你怎么就想不明白呢?他跟那小猫小狗不一样的是,他是两个时空融合时一点残念所致。能陪你解闷这么久,已经不易,你……” 十一呆立在原地,怔怔地道:“他不是小猫小狗,他是陪伴我好久的伙伴啊。我们一起去纠错,去拆红线,去系红线,你怎么让我相信他只是虚幻呢?他是顾清风啊……” 作者有话要说:  注意啦,注意啦,不会有虐啊。作者君心肝脆弱,虐不起来啊。 ☆、如梦似幻清风念【四】 十一自化形以来,一直给人的感觉都是没心没肺。即便是司命神君冷落或是责骂了她,她也顶多当时难过,过后就好了。 月老对她颇多照拂,哪曾见过她这般失魂落魄的模样?他心下怜惜,安慰她道:“你也不必难过了,都是假的,你就当他成仙或是回去,也就是了。何必总想着他是没有了呢?” 他宽慰人的水平着实不怎么高明,十一闻言更是泪如雨下:“你要我怎么当他成仙了?他当着我的面消失,什么都没有留下,哪怕是跟我说一句也好,他在我手心里,到处都是血。你要我怎么当他成仙了?他消失的时候是不是很痛?不然怎么会流那么多血?热热的,黏黏的,我手上都是,到处都是……” 月老叹道:“你还不明白吗?那哪里是他的血?那分明是你的血啊!” 十一怔住了:“我的血?我的?” “是你的,他中间有数次快要消失,你恐他出事,想将他留下,将自己的血给他喝。如今他尽归尘土,自然是要将欠你的血还给你的……”月老慈爱地看着她,“所以,他吐出来的都是你自己的血。” “将欠我的血还给我?”十一呆呆的,“那他欠我一个顾清风,什么时候还给我?是不是我当时多给他些血,他就可以活得久些?是不是因为我给的太少了?” “你这孩子,怎么一直说胡话呢?你给他再多的血也不能让他回来了,就像人参能吊命,可是吃再多,也不能拖着一直让那人不死,是吧?”月老揽过十一的肩膀,说道:“啊呀,你不要这么说嘛。消失了,就消失了,你若是真想见他,也不是不可以。你可以去找掌管时间沙漏的时仙,借她的沙漏使使,回到你们刚见面的时候,就能见到他了。” 十一喜出望外:“那我就能看见他了?” 月老点头:“嗯,你也知道那沙漏不但能使往事重现,还能让时光倒流。” “那他就不会消失吗?” 月老顿了一顿:“这个,自然还是会消失的,你还不明白吗?顾清风是真实存在的,但你认识那个,随着你一起拆红线系红线的那个,不是真正的顾清风。哪怕时光倒流,你见他一千次,一万次,他终究都是会消失的。你别指望一个幻物能永远存在!” 他就不明白了,这姑娘平时不是挺聪明的吗?怎么现在一遇上事儿,就这么傻呢? 十一哪里是傻?她只是不愿意接受她所认识的顾清风再也不会回来了这个事实。明明不久前,他们还在金蛇村的后山上回忆初遇,才过了多久,就只剩下她一个了。不对,不对,他后来修为大涨,按道理应该不会这么快消失啊。十一猛地抬头,看向月老:“那他为什么会突然消失?难道是因为我带他到了主时空?” -- 第164页 “实话告诉你吧,你也别生气。因为真正的顾清风飞升了,现在就在天庭。你认识那个顶多算是他的一点残念。他们中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你说他修为大涨,想来就是真正的顾清风在历劫吧。” 十一眼中忽然寒芒闪现:“那么,我杀了真的顾清风,我认识的那个会不会回来?” 月老急了,在她脑袋上狠狠地敲了一下:“你犯什么傻?你觉得真人都不在了,残念还会在吗?” 十一掩面哭泣:“爷爷,他陪了我这么多年,他就那么在我面前消失,我连跟他说上一句话都不曾,早知道这样,我还不如不认识他呢。” 月老轻轻拍着她的后背,说道:“就当是个梦,过去就算啦。你若是听爷爷的话,就不要哭了。爷爷看你哭着,也心疼。” 十一拭泪:“我不哭,我不哭……” 月老叹道:“说来这也怪我,你的行踪司命神君一直都知道,他跟我说了这件事。我却想着你在凡间未免孤单,多个伴儿也好。若是早些告诉你,那是个幻物。你不投入感情,也就不会有今日的难过了。” 十一小声抽泣:“迟了,爷爷,太迟了。” 月老安慰她道:“哪有什么迟不迟的?不哭了,不哭了……” 十一心痛如绞,哪怕他只是一个幻物,她也想要他活着啊。 月老不停地宽慰她,帮她转移注意力:“呶,你可知道司命神君到哪里去了?” 十一摇头:“我不知道,我醒过来就没看见他。” “还不是你犯的错,你为了自己安心,私自改了多人命运,使那个小时空难以消失,司命神君没法子,只能亲自下界,一点一点修正他们的命运。你当他就很容易吗?” “他下界了?” 月老点头:“你以为呢?你犯的错,除了他,谁肯为你承担?你以后别惹他生气啦。他虽然老骂你,但的确是拿你当弟子看待的。可怜他在人间还得继续写命谱,也够他忙的了。” 十一低下头:“我知道他好,我也很尊敬他的。”她想说,肯为她承担错误的,不只夙止一个。 月老又道:“知道好就行,既然知道了,就别自己在这边只顾自己伤心掉泪,该干嘛就干嘛。你这样死气沉沉的,司命神君见了,恐怕又该骂你了。” 该干什么?她现在又该做什么呢? 月老瞪了她一眼:“没看我老人家在忙吗?还不帮我来牵红线?” “哦?哦。”十一诺诺应下。她对照着姻缘簿,小心翼翼的,再三确认无误,才敢牵上。她生怕再出一丁点的差错。 月老捻须微笑,心道,有事儿分她的心就好。这孩子本来长的就丑,一哭就更丑了,还是笑起来好些。 十一认认真真地系红线,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怠慢,似乎忙碌起来之后,将一切的烦恼都抛之脑后了。 可是,很多时候,她会放下手里的活儿,出神地盯着自己袖子挽起的胳膊。曾经有一条蛇,不止一次的贴着她的胳膊,咬过她的手腕。 如今,她的胳膊光洁如玉,看不出一丝被咬的痕迹,就像那个黑衣少年,似乎从来从来都不曾出现过。 月老明显感觉到以前爱叽叽喳喳的十一话少了许多。他也想让她出去走走,散散心。她却没有外出的心思。月老倒是想让她继续下界纠错,可是司命神君临走前,嘱咐过了,在他回来之前,一定要她留在天庭,哪里都不许去。 论亲疏,月老与十一自然不及司命神君亲近,也不好干涉他的安排。好在十一也没有去纠错的心情。司命神君另外安排的有妥帖的人手去纠正错误。 十一每日就逗留在红线阁,帮月老整理姻缘簿牵红线。她再也不敢大意,极为认真。 有时候,月老看着她会忍不住叹气,这孩子去了一趟人间跟变了一个人似的。虽说现在做事细致,很是懂事,但他还是更怀念那个活泼好动的十一。 月老对她说道:“孩子,你若是真想他,说出来,真正的顾清风就在天庭……” “爷爷,我不想见。”十一打断他的话,“我只见我认识的那一个,幻物。不是他,我见着又有什么意思?等神君回来的时候,我去跟他道歉。一直以来,是我不懂事,给他添麻烦了。他怎么责罚,我都认了。” 月老道:“其实……” “爷爷,咱不说这个行吗?”十一再次打断他的话,“我认真牵,不分心,不出错。” 月老咂咂嘴:“其实,我想跟你说……” 十一放下手中的红线看着他:“爷爷……” 月老叹气道“罢罢罢,不说就是了。你若累了,就出去走走,风华殿外,好像你有新姐妹了,司命神君对她还没对你重视。” 十一笑笑,或许吧,夙止虽然不大待见她,但至少也不曾薄待了她。哪怕是她闯下大祸,他也没有真的把她怎么样。 她在人间久了,见多了人生百态。她想,可能夙止对她就像是对自家孩子的恨铁不成钢吧。因为寄托了太多的希望,才会那般失望。凡人说“多子多女多冤家,无儿无女坐莲花”,若没有她整日闯祸,夙止想必会轻松许多吧。 可惜她外貌上不让夙止满意,又委实称不上聪明伶俐。以夙止的性子能容忍她至今,不得不说,着实不易。夙止是真的想倾尽全力培养出一个他心目中的花仙。她让他失望了。 -- 第165页 月老安慰她:“这也不能怪你,是司命神君要求太高了。前不久风华殿外刚化形的那个,不知要比你美上多少倍,艳光四射。可那司命神君看都不看一眼。你嫌弃你的名字难听,你可不知道刚化形那个要他赐名,他直接说了一个坷垃。这么一比,你的名字实在是太好听了。” 十一愣了一愣:“珂菈?”可能是受了苏慎言的影响,她下意识地就把人的名字往好处猜想。她可是记得,夙止命名,偏爱无双碧玉倾城这一类的香艳字眼。她无法想象处夙止给一个花仙取名叫“坷垃”的场景。 月老也是为了转移她的注意力罢了:“是啊,就是土坷垃那个坷垃嘛!所以说,你别老想着司命神君不待见你……” 十一心道,我知道,我现在想的不是这件事。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不觉都一个月了,再不完结作者君就开学了。 另,作者君的企鹅很好加,验证什么的都是浮云,很随意,空白都行。可惜,一直木有人来,嘤嘤,%gt_lt% ☆、如梦似幻清风念【五】 从表面上看,十一又过回了以前的日子,牵牵红线,看看人间,偶尔到风华殿外,陪那些初有灵识的姐妹说说话,和之前无甚分别。 似乎,她不曾去过人间;似乎,她不曾认识一个叫顾清风的少年。 月老看她这个样子,莫名觉得心酸,她若是为了哪位神君,甚至是为了哪个凡人伤神都好;偏偏是为了一个幻物。他叹了口气,吩咐十一道:“你若是闷得慌,就去琅嬛看书吧,你以前不是挺喜欢那儿的吗?” 十一笑了笑,她哪里是喜欢琅嬛?她刚化形的时候,夙止懒怠教导她,常常命仙侍从琅嬛抬来一捆又一捆的天书,让她自己钻研。后来,夙止嫌麻烦,干脆将她赶到琅嬛去,让她自己找书看。 天帝为了提高整个天庭的文化素质,公开琅嬛的藏书,也没说因为她地位不高,便不许她看书的。她为了讨好夙止,学好本事,一头扎进书海里,难以自拔。而且,她整日无所事事,几乎是以看书为业。 所以,当时天庭传言,她是天界第一书痴。因为这个传言,她还有幸受过天帝私下接见。那时的她傻乎乎的,并不认得天帝,只觉得他气度雍容,实非寻常仙家能比。天帝对于爱书的神仙极有好感,还随口夸了她几句。 当时她只为受了夸奖而开心,知道那是天帝后,受宠若惊,心潮澎湃,为了不辜负天帝的夸奖,更是时常逗留琅嬛;也是因为天帝的夸奖,她私心里更是认定天帝是天界第一美男。 ——当然,她这个评价,别的仙家即便是不赞同,也不敢反驳。 不过,后来的她认识了月老爷爷,迷上了帮他牵红线。月老慈爱,给她的关心是她在夙止身上,不曾感受到的温暖。从那以后,她去琅嬛的次数就少了。 直到她牵错红线,犯的错误渐多,夙止命她下界纠错,中间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情,她竟是再没有踏入过琅嬛半步。 十一有些恍惚,她还记得顾清风修为时高时低,她还想过回天庭之后帮他查查如何提高修为呢。如今,她已经回到天庭了,顾清风却不在了。 琅嬛藏书极丰,那么会不会有教他活过来的法子呢?医仙不会,夙止不会,月老爷爷也不会。可是并不代表琅嬛的藏书也不会啊。 月老的话提醒了十一,她放下手里的活儿,拔腿就往位于天庭东面的天帝藏书之地——琅嬛跑去。 “诶,你急什么?慢些,慢些,冲撞了哪路神仙就不好了!”月老急吼吼地叮嘱他,她却早就不见人影了。 朵朵白云从她身边飘过,很快她就到了琅嬛。或许有天帝重视,所以琅嬛外观极为美丽,墨色的“琅嬛”二字,更是天帝所书。 琅嬛的大门敞开,对各路神仙开放。奈何天界众仙对琅嬛的天书不大感兴趣,即便是感兴趣的,也是命自家仙侍带回自己仙府去看。为了看书,巴巴地跑到琅嬛的神仙还真不多。 十一来到琅嬛的时候,这里静悄悄的,守在琅嬛外的是一个身穿白衣皎若明月的少年。他见了十一,甚是欢喜:“我听说你到人间去了,可算是回来了,就等着你来看书呢。” “明月?”十一愣了愣,眼前的这个少年她倒是也熟悉,之前常来看书的时候,跟她打过不少次招呼,到现在她才突然注意到他的名字,“明月……” 明月笑得灿烂:“可不就是我?你可算是回来了,我都以为要好久见不到你呢。”他抱怨道:“唉,你是不知道现在的仙家,都把琅嬛当摆设,也没见过几个神仙来这里看书的,都是派了仙侍过来说自己要什么要什么,还得要我们给送过去……” 十一道:“还好,天界爱看书的神仙不算太多,也都知道你辛苦,一般都会让自家仙侍来取。” 明月很是得意:“那是,不过现在我不用这么辛苦了,我有了帮手了。现在帮忙送书什么都让他做,我可清闲了。” 十一笑笑:“清闲了自然好。” 她想快些进去,明月却又说道:“你都不知道,我本来想着你要是回来了,叫你来帮我的,要是能把你从司命神君那里讨要过来就更好了,反正你又爱往琅嬛跑……” 十一委实没心情听他说个不停,只得说道:“明月,我这次来有事,要找书。等我找到了再陪你说话,好不好?” -- 第166页 ——这也是她在凡间待的久了的结果,若在以前,明月跟她说第一句话时,她恐怕就直接开口告辞了。 明月也好脾气:“那用我帮你找不?” 琅嬛的天书非常好找,只要念出名字,书自会向你飞来。 可惜,十一也不知道自己要找的是什么。她只能谢绝明月的好意:“谢谢,我也大清楚我要找什么书,我自己找就好。难得你有不忙的时候,还是好生歇着吧。” 明月更高兴了:“我就知道,你最怕累着我。” 十一微微愕然,含糊说道:“自然。” 好不容易才进了琅嬛,作为天帝的藏书,这里的书籍极为丰富。十一当日在这里许久,所看的书远不到万分之一。想想她当时甚是无知的对天帝说要看遍琅嬛藏书的场景,恍如昨世。 这么多书,根本就不晓得哪本记载过这种事例,要找出书来,无异于大海捞针。十一决定一本一本慢慢找。如果这里有记载,一定会找到的。 她如今已经接受了她认识的顾清风是幻物这个事实,她内心深处也明白,他可能再也不会回来。可她不甘心,她总要为他做些什么。 琅嬛极大,自然也有供神仙休息的地方。明月最中意的就是凉亭了,内设有仙桌仙凳,还有各色仙果。天帝原本考虑的很好,让神仙看完书之后在此休息,轻松舒适。可惜天界神仙理解不了天帝的苦心,天上闲来无事坐在一起论道的仙家不少,然而,埋头在琅嬛读书的仙家却寥寥无几。 这凉亭几乎成了专门为明月准备的。他最爱在凉亭四处张望,运气好的时候还能看到成群结队打此经过的美貌仙侍。 明月正吃着仙果欣赏着周围风景,远远地看到他的新同伴回来了。他连忙站起身来,冲同伴招手:“清风,清风!” 他的这个新同伴是刚飞升没多久的,可能是明月清风名字太过合拍,上面就直接把他分配到了这里。明月挺欢喜,多了个同伴,预示着他的工作量减半;而且,他作为前辈,可以指示新同伴去跑腿,他怎么会不欢喜? 清风很快飘到进凉亭,在明月三步外站定:“文昌帝君说,他借去的那些书,三日后让我去取。他说我们他还需要一本关于论道的书,我们少给了他。” 明月满不在乎:“你不用这么傻,他说是三日后取,你忘了取也没关系。时间长了,你就知道,这里的天书,大多时候都是摆设。就算他借去三百年,也不会有别的仙家来借。至于少的那一本书,他只说关于论道的,又没说具体名字,也没说是哪个仙家所着。这琅嬛关于论道的天书多了去了,难不成还要我们一本一本给他找吗?他问起,只消回答没找到就是了。” 清风点头:“原来如此。” 明月看看他的新同伴,个子比他高又怎样,修为比他高又怎样?只要比他来的迟了一日,在他面前就永远是晚辈! 明月是琅嬛古籍所化,看着年纪小,但是仙龄极长。他一直守着琅嬛,甚是寂寞,每逢有仙家来看书,他必要扯着对方说上许久的话。 如今来了一个同伴,他虽然不大瞧得上从下界飞升来的神仙,但还是很好脾气地教清风在天庭的生存之道以及偷懒之道。最让他满意的是,这个清风倒也听话,让他省心又省力。 明月又给清风讲了不少天界众仙逸事,要他小心行事。明月慨叹道:“可惜你是生在了下界,你若是生来仙胎,就不会是在琅嬛了。” 清风只是笑笑,心说:“你生来可是仙胎,自幼长在天庭,你不依然是在琅嬛看书?” 明月又道:“唉,那也怪你,若是你像夙止那般读书多,才华横溢,也不是没有出头的机会。天帝座前的文书,当年可是人间的大才子呢!可惜,你为了成仙,只管修行法术,本末倒置……” 他唠唠叨叨说个不停,清风耳中却只听到“夙止”二字,他疑惑地道:“夙止这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过,为什么想不起来了呢?” “夙止的名字,你可不要说,我敢直呼他姓名,是因为我比他仙龄长。你一个后辈,这样背后叫他的名字,他可不会轻饶了你!” 清风一惊,连忙称是。 明月这才略微缓和了脸色,“夙止,就是司命神君啊。他本来是人间的话本先生,话本写的甚好,天帝看了心生欢喜,机缘巧合成了仙,正好前任司命专职,他便做了司命神君。这琅嬛的藏书里头就有他先时写的话本呢。” 作者有话要说:  顾清风之所以叫清风,就是为了明月啊。如果喜欢勤劳的作者君,可以试着收藏一下专栏的,我不介意。 完结之后不知道还能不能看见各位 ☆、如梦似幻清风念【六】 清风暗暗记下,他刚到天界,对天界诸神不大了解;旁边有热心的明月关照,他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甚是感激。 明月说的乏了,又道:“你若好好表现,总有上升的机会。不像我,我本来就是古籍,怕是永远都要留在琅嬛了。有朝一日,你要是走了,可得记得回来看我啊。” 清风笑笑:“哪里,我能成仙就不错了,哪里还想的许多?” 他毕竟是初来乍到,不敢如明月那般公然玩忽职守,虽然明月说文昌帝君需要的那本书不用找,但他还是不大放心,不过是一本书的事,找出来送去就是了。没必要为了一本书得罪文昌帝君。 -- 第167页 清风对明月笑笑:“你在这里休息,我进里面看看。”言毕,飘然远去。 明月看着他的背影化作一个小黑点,摇头晃脑地叹气:“还真是傻,都说了不用找了,还要去找。真的以为找两本书就可以变成上仙么?唉,也就是洒扫童子的命,能来琅嬛都不错了。” 清风缓步踏入琅嬛,这里满目的天书让他肃然起敬。他忽然生出一个念头:若是可以看遍这里藏书,不知该有多好。 他在天庭管理书籍这些日子,见过几个神仙,在他看来,读书最多的文昌帝君,其余的都不值一提;然而,即便是文昌帝君,也未必将这里的书都看够一遍。 文昌帝君只说他要一本关于论道方面的书,但是道家着作繁多,每次诸神论道,都会有许多这方面的天书产生;若要找出来文昌帝君要的那一本可着实不易。 清风只叫了一声:“论道。”便有许多本册子向他飞了过来,他忙不迭的去接,抱了满怀。也不知哪本是正确的,不如都送到文昌帝君府上,让他亲自挑选。 匆匆整理了一下,随便变出一根绳子将这些天书捆了,清风扛着它们就离开了琅嬛。 不远处,十一忽然从书中抬起头来,满脸迷茫:“顾清风么?”很快,她又摇了摇头:“就算是顾清风,也不是他啊。”低下头,重新将自己埋进书里。 她好歹是神仙,倦了,就趴在书上趴一会儿;休息够了,继续找。 期间,明月来过两次;一次给她端来仙茗,一次给她捧来琼浆。 他也说要帮她忙的,可是找了一会儿,就觉得没意思了。他有心跟十一说上几句话,但十一忙着寻书,好久才能反映过来应他一两声。 唱独角戏多无趣,明月对十一有些恼意了,好不容易从人间回来了,还不搭理他!还当不当他是朋友了! ——这是明月误会了,他在琅嬛见的最多的是十一,便以为他们是朋友了;但是十一在天界见的最多的却不是他。在十一看来,明月只是看守琅嬛的古籍,仅此而已。 明月心中恼怒,气呼呼地出去了。 十一莫名其妙,不晓得他是怎么了,她也无心多想,一心以找书为首要任务。 清风从文昌帝君仙府归来,远远地便看到明月在凉亭里喝闷酒。在清风的印象中,明月心思单纯,喜怒都在脸上,借酒浇愁这样的事情不应该发生在他身上。 明月见了他很是委屈:“清风,你们是不是都不拿我当朋友!” 清风愣了愣,走上前去:“谁不把你当朋友了,你喝成这样。” 明月絮絮叨叨地说着:“以前她老在这里看书,我哪次没陪着她。现在竟然嫌我烦了,分明是去了人间一趟,不拿我当朋友了!” 他反反复复说了好几遍,哪怕是傻子也能猜出个大概了,何况清风还不是傻子。清风安慰他道:“哪里就是不拿你当朋友了,或者是忙呢。” 清风待要再劝几句,却见明月将酒壶一扔,趴着睡着了。 无事可做,清风决定去琅嬛找些书看,他有幸见过文昌帝君,极为羡慕帝君浑身的书卷气息,也想能够像帝君那样。 再次走进琅嬛,清风也不知看什么书好。他正自思索,忽然感到不远处有仙气波动,完全是出于好奇,他悄悄走了过去。 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绿衣仙子,正踮着脚尖去拿高处的一本天书。 历来在琅嬛取书,知晓名字的叫声书名,书会自动飞过来;不知晓书名的,看上了书的封面,合了眼缘,随便挥挥手,那书也就飞过来了。 清风还是第一次见到有神仙踮起脚尖去拿书的。——诚然,这些日子,在琅嬛拿书的只有他和明月;再确切些,是以他为主,明月为辅。 那仙子的背影莫名地就给他一种熟悉感,他一时恍惚,本来打算挥挥手帮她取下来的,却不知怎地,竟然像她那样直接伸手去拿。 十一只当是明月去而复返,回头说道:“多谢,你怎么又……” 熟悉的眉眼,熟悉的装扮,连微笑的模样,都同记忆里一般无二。 十一不去接他手里的书,而是伸臂抱住了他:“顾清风,顾清风……”她也不知道自己要说些什么,似乎只要念着他的名字,心里便会宁静许多。 温热的泪浸湿了他的衣衫,清风支着两只手:“我在。”他不晓得眼前这个仙子是谁,可是她抱着他的时候,他觉得格外安心。他犹豫了一下,回抱住了她。他刚才甚至都没看的清她的容颜, 十一猛然记起来了,她所认识的顾清风已经当着她的面消失了,眼前这个是谁?她退出他的怀抱,后退几步,差点撞上书架,低声问:“你是顾清风?” 清风低头看着自己的空空的怀抱,心里涌上失落,却还是答道:“我是。”他也不明白为什么,明明是第一次见这个仙子,却像是认识了好久似的。 十一强忍着泪意,凝视着她熟悉的少年:“真好,真好。”原来他成仙后,是来了这里,这里也好,总比供人驱使的仆从强些。 清风很想问问她,他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却没有问出口。他最终只是将他手里的书递给她:“你要的书。” 十一不去接书,怔怔地看着他,她告诉自己,这不是她认识的顾清风,却还是忍不住盯着他瞧。她站在他对面,能明显感受到他身上充盈的仙气,不是她所熟悉的时重时轻的妖气。 -- 第168页 清风又道:“你的书。” 十一脸上带着泪,露出了笑容:“我是凡间万事通啊。” 清风有些诧异,好古怪的名字,然而他却报以微笑:“我知道啊。” 十一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内心,再次伸臂抱住了他:“顾清风,顾清风,我以为你死了,我以为我再也见不到你了,他们都说你没有了……” 看她哭泣,他心痛难当,回抱住她,低声道:“别哭,别哭……”他并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哭泣,却知道一点也见不得她难过。他本来说着宽慰的话,不知怎地,却说出了一句:“本来就是丑八怪,这样一哭,更丑了……” 话一出口,他极为后悔,怎么能说出这样没口德的话?何况她清丽绝伦,一点都不丑。他怎会脱口而出说这样的话?他连忙补救:“我是说……” 十一呜呜咽咽,抱得更紧了。只有顾清风说过她丑八怪,他是顾清风!原来他躲在这里啊,为什么不去见她?害她白白难过那么久。 怀中温香软玉,清风只觉得心跳如雷,又是欢喜,又是不安,只盼她能多抱一会儿。他小声道:“你不要哭了……” 十一抽抽搭搭:“你怎么不说你在这里?你怎么不来找我?” 清风忖度着答道:“我刚到天庭,什么都不熟,我也不知道你在何处,没办法找你。” 十一抽噎着,努力止住眼泪:“他们都说你没有了,他们都骗我,你还活着,我真欢喜。” 清风犹豫着,忍不住问了一句:“你真的是叫凡间万事通吗?”他总觉得这不像一个仙子的名字。 十一如遭雷击,他不是她认识的顾清风!她迅速挣开他的怀抱,呆呆地后退好几部,几乎要撞到书架上时,被清风扶住了。十一却拿开他的手:“你不是顾清风,你不是顾清风……” 清风急了:“我是啊,我是顾清风,我是顾清风的。” 十一哭着摇头,他根本就不明白,他是顾清风,但不是她想要的那一个。她想看见的顾清风,是那个会变成小蛇钻她袖子里头,会咬她,会生气的顾清风,不是眼前这个眉目平和却问她是谁的神仙。 清风看见她流泪,自己也难过,他连忙说道:“你别哭,你别哭,好好好,你说我不是我就不是,你说我是谁,我就是谁……” 他这般好说话,十一却愈发难过,她连连摇头,泪如雨下:“我要离开这里,我不要见到你,你不是我的顾清风,你不是……” 清风很不明白,什么叫她的顾清风?他跟这个仙子到底是什么关系?他是不是忘记了很重要的东西?眼前这个绿衣仙子哭得厉害,他只得说道:“你别哭啊,有什么话,你好好说,你不要哭,仙子,是不是我……” 十一不欲再看见他,也不顾自己还要找书了,越过清风,瞬间离开了琅嬛。 作者有话要说:  感觉结局略渣,勿骂。不过,我可以挺起胸膛告诉你们,不虐哦。 ☆、如梦似幻清风念【七】 清风站在原地,手里还握着一卷天书。他伸手捂着自己的胸口,不明白为什么那里会隐隐作痛。难道他以前真的认识这个仙子吗? 十一离开琅嬛一路狂奔,一直跑向红线阁。途中有相熟的仙侍跟她打招呼,她也不去理会。她只觉得心里空空的,她早知道真正的顾清风成仙了,可能就在天庭的某个角落。可是,当她真正见到的时候,又分外难受。 她一遍又一遍地告诉自己,那个不是她熟悉的顾清风,然而他的一颦一笑,却与记忆中一般无二。那个才是真正的顾清风,而她所认识的已经不在了。 月老正在红线阁翻检姻缘簿,见到十一失魂落魄地回来,叹了口气,迎上前来:“你见到他了?” 十一愣了愣,才反应过来:“你早知道他在琅嬛?” 月老递给她一块红色的帕子:“嗯,我知道,司命神君也知晓。我以为,你看见他,会高兴点。其实,他……” 十一不接帕子,只说了一句:“爷爷,你别说了,我想静一下。”她止不住流泪,是不是他们都以为她见了真正的顾清风会开心一些?那又不是他,对她而言,只是徒增伤感罢了。 月老在她身后道:“其实……”他叹了口气,其实,他们之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何必这么固执呢? 十一坐在红线阁的秋千架上,手托腮默默发呆。 月老在她旁边说道:“嗐,你也莫想太多了。等到司命神君回来了,你就该有的忙了。他现在替你去收拾烂摊子了,等他回来了,定然会责罚你的,你还是多想想怎么躲过责罚吧。” 十一很随意地道:“他不会责罚我,我想,他可能会让我继续下界纠错吧。”说到这里,她又有莫名的伤感,上次有他陪着她,这次,却只剩下她一个了。 月老连连叹息,他倒是有些怀念那个活泼好动的十一了。 明月大醉了一场,醒过来时感到丝丝凉意。他要找十一问个明白,是不是真的不拿他做朋友了。 然而他并没有看到十一,而是看到他的新同伴一脸怅惘的站在那里。明月寻了一圈儿,也没找到十一,就问:“你见到十一没有?她是不是走了?十一,你知道不?就是那个穿着绿衣衫,眼睛大大的,长得挺普通的一个仙女……” 清风愣了愣:“她,叫十一?”他心道,她不是叫凡间万事通吗? -- 第169页 “对啊,你见到她了?她是不是走了?真不拿我当朋友了,连走都不跟我说一声!”明月气呼呼的,“下次她再来,我再也不给她端茶递水了!” 见明月言语之间与她颇为亲密,不知为何,清风心里有微微的不快。清风说道:“她的确是走了,或许是她看你睡着了,不想打扰你吧。怎么会不拿你当朋友呢?” 明月生了一会儿闷气,心气才顺些:“还是你够朋友。” 清风只是笑笑,或许是因为明月的原身只是一本上古天书,他总觉得明月似乎心智未开,偏偏还总以为自己很聪明,其实不过是个孩子。 明月盯着清风瞧了一会儿,忽然说道:“你是不是有心事?”他做出一副义愤填膺的模样来:“说,是不是谁欺负你?是哪个不长眼的,连我们琅嬛的也敢欺负!” 清风失笑,有些感动,他连忙说明并无人欺负他,明月本来不大相信,待他再三保证之后,才暂时相信他的话。清风忖度了一番,试探着问:“明月,天庭有几个顾清风?” “就你一个啊,要是还有另外一个,恐怕你就不会来琅嬛了。” 清风点点头,却又迷茫了:“这样啊,难道她说的真的是我?”为什么他不记得了呢? 明月不晓得他的新同伴在想些什么,刚才提到了十一,他难得心情好,对清风说道:“她以前老往咱琅嬛跑,是天庭有名的嗜书如命的仙家,连天帝都夸过她。后来她犯了错……” “她受了惩罚么?”清风心一紧,莫名地担忧。他不敢想象,她会接受怎样的惩罚。 明月很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你那么着急做什么?她能受什么惩罚?我倒没听说她受惩罚,好像是夙止让她下界了一趟,她到你成仙那会儿才回来。所以,她好久没来琅嬛了。” 清风略略松了一口气,没受惩罚就好。她和那个夙止很熟?他犹豫了一会儿,小心地问:“那她还会来琅嬛吗?” 他话里不易察觉的期待,明月自然听不出来。明月也不晓得她会不会来,但是不想在新同伴面前损了面子,很是笃定地回答:“肯定会来的,她最爱看书了。” 清风这才放下心来,他的手里仍然握着那一卷天书。等她明天来,他就交给她,他一定要问个明白。 天上一天,地上一年。天上的一天本来就漫长,当心中有了期盼,时间是用来等待的时候,就越发觉得时光消逝的慢。 明月不知道他的新同伴怎么了,为什么一直焦灼不安。他很好心地安慰清风:“琅嬛就是这样,如果没有十一来看书,恐怕十天半个月的都不会有仙家过来的。而且就算过来了,也是把书搬回府邸,哪有在这里看书的?你还不知道吧,这几天来借书的仙家多些,还是因为上面往琅嬛加派了一个你的缘故。要不是有上面重视,这里只怕连个影子都没有!我们做神仙的,首先就要耐得住寂寞……” 清风点头表示赞同,让他不安的不是这边看书的神仙少,而是,她还没有出现。明月不是说她常常来这里吗?为什么一天都过去了,她还不来呢? 等了许久,清风终于忍不住问明月:“你知道那个十一,她在哪里吗?”怕明月多想,他连忙解释道:“她那天要看这本书,不知道为什么很匆忙地就离开了这里,没有把书带走……” 明月漫不经心地道:“那等她再来就是了,她肯定还会来的。”他并不晓得他的新同伴在想些什么。 清风有心再问,却生怕明月猜出他的小心思,只得暂且放下此事。他陪着明月在凉亭里,明月说些什么,他都听不进去,他一直在等着她再次来到这里。 十一并不知道清风在琅嬛等她,她甚至不愿再往琅嬛去。不见到真正的顾清风,她会自我安慰,她认识的顾清风成了仙,就在琅嬛;她可以稍微不那么难过。 月老倒是想宽慰她,可他每每一开口,十一就会用眼神阻止他说下去。得,老头子不说话了。 在月老看来,那不过是个幻物,是依附于真正的顾清风存在的,如果确实忘不掉,去找真正的顾清风不就可以了?难道一个神仙还比不上一个幻物? 十一偏偏不这么想,她眼中的顾清风,她承认的顾清风,从始至终只有一个。她放不下的是那个陪她到过多个时空,与她并肩作战,最后却在她眼前消失的幻物顾清风;而不是那个与她只有一面之缘,目前在琅嬛的真正的顾清风。他们是两个不同的个体,完全不能混为一谈。 月老见十一愈发沉闷,有些看不下去:“你若是不开心,就出去走走。” “去哪里?”十一从红线中抬起头来,“神君不在天庭,你要我去哪里?” 月老略一沉吟:“琅嬛啊,医仙那里啊,兜率宫啊……” 十一笑笑,琅嬛她是不想去了;至于医仙,她想她短时间内是不想见到他的,想起医仙,她就会想起顾清风在她眼前消失的场景;或许如果不是医仙告诉她真相,她的顾清风还可以再多存活一会儿呢。 ——当然,她这想法不对。真正的顾清风成仙之际,即便没有医仙的出手,她所认识的那个也会消失不见。她暗暗恼医仙,委实是在迁怒。 十一想想,太上老君么,他们着实不熟,夙止从他那里淘了那么多药渣,她还这般没出息,仔细一想,还是真有些无颜面对老君呢。 -- 第170页 思前想后,她决定去拜访传说中天界最渊博的神仙——文昌帝君。其实,十一私心认为文昌帝君并非最有学识的仙家,不过大家都这么说,想来他很有学识就是了。十一怀有一丝侥幸心理,或许渊博的文昌帝君能够为她解惑呢。 文昌帝君在天界出名的除了他的学识,便是他的耐心;对于那些向他求教的仙侍仙童,他不厌其烦,甚是耐心。所以,就有许多倾慕他的仙侍争先恐后地向他请教问题。如此一来,文昌帝君学识渊博的名头就更响亮了。 文昌帝君掌管人间士子文运,香火极往,而且他常常在人间转世投胎,他在凡间地位极高。他的府邸常年云雾缭绕,甚是壮丽。 十一赶到文昌帝君府邸的时候,果不其然看到了门口长长的队伍。她不禁感叹,文昌帝君还真够忙的,不是在经历生老病死,就是在天界为仙侍仙童们解疑释惑。 她站在队伍末尾,打量着这些漂亮的女仙,大多都是不认识的。十一心道:“天帝以为天上神仙不爱学习,这可是大错特错了。他定然是没看到整天堵在文昌帝君家门口的神仙们。” 传言文昌帝君不但学识渊博,而且风度极佳,十一只远远瞧过一眼,并不曾细细打量。不过,看看这队伍中的仙女们,恐怕传言是真的了。 十一百无聊赖地在队伍里东张西望,一瞥眼,却看见东面过来一个少年。他一身黑色的广袖长衫,宽袍博带,翩然而至。十一还未瞧清他的眉眼,便湿了眼眶。 作者有话要说:  为什么感觉节奏慢下来了?这可不好,我可是一心盼完结的啊。厚着脸皮打广告,另一篇文请多关照啊,谢谢。 ☆、如梦似幻清风念【八】 三天期限已满,清风是来这里取书的。面对长长的队伍,他不着痕迹地皱了皱眉,无意间侧头,一眼就看见了站在队尾的十一。 清风心中欢喜,只觉得自己这一趟来对了。他整理了一下心情,快步向她走去。 十一则偏过了头。 清风站在她旁边,略微有些局促:“你也来找帝君啊。” 十一不欲搭理他,转身就走。 清风不明白,为什么她一见他就走?她就那么讨厌他?明明上次见面她还抱着他哭呢。他胸有怒气,一把拽住她手腕,拦住她的去路。 隔着袖子,捏着她手腕,清风心跳如雷,觉得自己孟浪了,但若是要他松开,他又不舍。鬼使神差地,他竟然轻轻在她手腕处摩挲,此情此景,感觉异常熟悉,好像在梦里做过无数次似的。 十一一时恍惚,竟没有挣脱开。她仰头看着他的眉眼,喃喃地道:“顾清风,是你回来了吗?” 清风心中一凛,猛然回过神来,拉着她的手腕,匆匆离开此处。 十一跟着他,一言不发。她真的有种错觉,眼前这个少年就是她所熟悉的顾清风,她眼眶湿漉漉的。 清风对天庭并不大熟悉,他只是把她带到一个他认为僻静的场所,才松开了她的手腕。 十一揉着自己的手,不去看他,她怕他一开口,她的顾清风会消失,会变成一个毫不相干的神仙。真不知道要是他消失了,她的顾清风会不会回来。 转念一想,她又觉得自己不对。人家明明是真真正正的顾清风,是通过自己的努力一步步修炼成仙的顾清风,怎么能因为她在乎的是陪她的幻物,而试图抹灭他呢?他从始至终都不曾做错过什么啊。 她就站在自己面前,螓首低垂,娇娇切切。清风竟不知道自己原本想说些什么了,就这样看着她也挺好的。 听说天界有个掌管时间沙漏的时仙,可以让时光倒流,可是让时间静止。他想,若是就停留在这一刻,也着实不错。 十一想了好久,笑了一笑,说道:“你在天庭过得还好吧?明月很好相处的。” 她开口关心他,以老友的口吻。清风心情大好,正要回答,但转眼间她却又夸起了别人。清风还记得明月对她的看重,他甚是郁闷,凭什么我认识她这么久,她要夸别人? 等等……认识这么久……不是只见过一次面吗……这么久…… 清风霎时间脑海一片空白,头隐隐作痛,他是不是忘了什么很重要的事情?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会想不起来呢? 十一敏感地察觉到他的不对劲儿,她脱口而出:“顾清风,你怎么了?”下意识的,她伸手去捉他手臂,掀开他的袖子,见他的胳膊白皙,并无鳞片,才略略放心些。 帮他放下袖子,十一才想起来,这个是神仙,不是那个随时有可能身上长鳞片却谎称是要蜕皮的顾清风。 清风不知怎地,说了一句:“别怕,就当我是要蜕皮好了。”说完,连他自己都纳闷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来?他忙开口解释道:“不是,我是说……” 十一却一把抱住了他,满脸喜色:“你是顾清风,你是顾清风!”她高兴地跳了起来:“你肯定是顾清风!” 如果说他之前叫她丑八怪只是巧合的话,那么这次又是什么呢?掐她手腕,谎称蜕皮,这都是只有他们两个才知道的。他分明就是顾清风啊,她怎么会认错呢? 清风的头还在痛着,不明白她为何这么欢欣雀跃。他本来就是顾清风啊,他想问问她,为什么一直说他是顾清风,这中间到底发生过什么。但他不敢问,他有种预感,他一旦问了,她脸上的笑容会瞬间消失不见。 -- 第171页 十一拉着他的手,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她从她回天庭开始,一直说到他们见面。她叹道:“他们都说你没有了,可是我觉得你就是我认识的顾清风吧?是吧?” 她黑白分明的眼中写满了期待,目光莹莹,凝视着他。 清风大为震惊,原来她说的一直都不是他!这与错认有和分别?偏偏他还傻乎乎的以为她是为了他开心,为了他落泪,原来是幻物,他居然还比不上他自己的一点残念吗?更让他瞧不起自己的是,他听了她说的那个幻物所做的事情,居然会有代入感,以为是自己也曾做过的。 ——其实,这里清风有些误会,他认为的幻物根本就是另一个他自己。为了另一个自己争风吃醋,他委实蠢了一些。而且,他历劫飞升之际,发生过什么,他自己也不大清楚。若他知道了,或许就不会这样想了。 十一拉着他的袖子:“顾清风,你说话啊。” 清风看着他,他几乎都要说出他不是她认识的顾清风时,却生生止住了。他只说了一句:“我要去文昌帝君那里,你还去那儿吗?” 十一忙不迭地点头:“嗯,嗯。” 清风想了想,说道:“我历劫的时候,可能发生了一些事情,我不大记得了。你跟我说了,我才有了那么点印象。我们以前是不是很要好?” 十一不疑有他,将他们之间的点滴,统统告诉了他。她记性本就不错,这段时间,更是将他们共同经历的种种在脑海中过了好几遍,历历在目,她讲起来极为熟稔。 清风眼前似乎出现了那一幕幕场景,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那一切是他做的,不是她所说的那个幻物。可是,他的记忆明明告诉他,那个时候,他还在深山老林潜心修炼啊,而且,他怎么会做出这种事来?难道真的如她所言,是另外一个他! 大量的场景几乎是在瞬间涌入脑海,他想,他定然是厌恶了这种感觉,不然不会头痛的厉害,他抱住了脑袋。 “顾清风,你怎么了?”十一慌了手脚。他不会又出事了吧? ——这个时候,她已经下意识地把他看做了她所熟悉所在乎的顾清风。 清风摆手:“我无事。”脑海中突然多了许多东西,怎么会无事?他努力使自己看起来正常些:“我真的没事,我要到文昌帝君那里去,你还要一起吗?” 十一点头:“嗯,我想我不用问他问题了,我已经知道答案了。但我可以陪你一起去啊。我们可是并肩作战的好伙伴呢。”她很欢喜,她的顾清风还在呢。 清风已经平静了许多,他只是笑笑,并没有说什么。他现在倒是想去请教文昌帝君了,听了别人的故事,会代入到自己身上,是怎么一回事? 十一拒绝去想自己错认的可能,她愿意相信眼前这个就是她认识的顾清风,哪怕是他们之间有不同之处,她也会在心里为他找借口,他成了神仙,自然是和以前不一样的。 ——她同情别人自欺欺人,却从没想过她也有这么一天。 清风的心思很微妙,既盼望她错认,又厌烦她错认。确切地说,他是希望她能拿对待幻物的感情来对待真正的他。 文昌帝君府邸门口的队伍依然很长,好在帝君的仆从知道清风是来取书的,直接领他进府,带了书出来,倒也省去了排队的工夫。 书虽然不少,但对于神仙来说,拿着很容易;十一却偏要去帮忙,她振振有词:“你帮我了那么多次,就让我也帮你一回呗。” 她笑靥如花,言辞恳切,清风却只觉得胸中烦闷,她说的“你”未必是他。但他面上还要笑笑:“不用了,我自己来就是了。” 十一要求了几次,都被清风给拒绝了。她有些不安:“是不是我一开始没认出来,你生我气了?我只是……” 清风忙道:“不是,是我自己都没认出我自己……” 十一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她咬咬嘴唇,跟在清风身后,她也顶不准他是谁了。 他们相随到琅嬛,一路无话。 明月见到十一,说个不停,言谈之间,颇为亲密。 清风只是淡淡地看着十一,始终无话。 十一没来由觉得尴尬,匆匆告辞离去,她真的要去问问为什么他会给她顾清风的感觉,他到底是不是顾清风?她需要有个权威来告诉她,他是!他是! 她走得匆忙,看不到清风的表情。 十一在琅嬛待了不到一刻钟便走,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明月猜想肯定是清风得罪了她。他愤愤地道:“都怪你,要不,她还能多待一会儿。琅嬛来个仙女不容易,你还气走了她。” 明月的话毫无道理可言,清风并不辩白。明月抱怨了一会儿,意识到自己态度过分了些,试着补救:“我也不是怪你,我是说你下次对她态度好点。她算得上是琅嬛的常客了,把她赶跑了,咱们这儿就真清静了……” 清风犹豫着,问了他一个问题:“明月,你听故事的时候,会以为那主角是你吗?会增添不属于你的记忆吗?” “不会!”明月脑袋摇得像拨浪鼓,“这怎么可能嘛!”他突然惊恐万分:“清风,你不会这样吧?啊呀,这可不好!我在书里看的,这叫妄想,是一种病!是病啊!” 清风迷惘了,真的是病吗? 作者有话要说:  感觉越写越渣,我还是最喜欢第一个故事。所有人物当中,男的我爱苏慎言,女的我喜欢白长安,不知道有没有跟我一样的。 -- 第172页 爱我就抱抱我,爱我就收藏我,么么。 ☆、如梦似幻清风念【完】 明月极为笃定,是病啊,如果这都不是病,那么什么才是病呢?有病就得治啊。明月兴奋极了,热心肠的他极力劝说清风到医仙的府邸去看病,他都被自己的善良给感动了。 清风犹豫了一番,同意到医仙处去了解真相,他是不是真的得了一种叫妄想的病。 明月一直认为,医仙在天界就是个摆设,那是比他还无用的存在。医仙空有一身医术又如何?没有仙家去看病,他不是照样寂寞?如今给他找些事做,他可不要太感激啊。 明月非要陪同清风去看病,死乞白赖,大有不同意就绝交的架势。清风怎么拒绝得了?好在琅嬛平日里很少有仙家出没,那就让他一同前往吧。 果然如明月所讲,医仙的仙府极为冷清,特别是与文昌帝君的仙府一对比,更为明显。 看门的童子正在打盹,听到动静,兴冲冲地就把他们迎了进去,仿佛有仙家身体不适是件了不得的喜事。 医仙的府邸种满了各种仙草灵药,须发皆白的医仙在仙草之间穿行。他注意到仙气波动,望了过来。他一眼便看透了明月清风的原身。 “唔,一本会走的书;这个是蛇?”医仙皱眉,“怎么又看见蛇了,呦,这蛇居然还见过,终于见到真的了……” 明月对医仙说自己是会走的书这一点极为不满,六界还能找出第二本像他这样的有灵性的古籍吗?他分明是生来仙胎来着! 清风心下暗惊,拱手道:“见过医仙。” 明月到一旁去喝茶,清风将自己的疑惑说了,末了,他又道:“难道我真的如明月所言,得了一种叫妄想的病?” 医仙哈哈大笑,长长的胡须不停地抖动。 清风不解:“是我说错了什么吗?” 医仙好不容易才止住笑:“我笑你这条蛇太傻,恢复自己缺失的记忆,还以为是得了妄想症。” “自己缺失的记忆?我的记忆很完整啊……”清风更加迷茫了,“我那近两百年内的确是在深山修炼,并没有……” 医仙捻须微笑:“你会分.身术吗?” 清风一愣:“会一点。这和分.身术有何关系?” “你自己的残念就不是你了吗?难道那幻物不是以你化出来的?不是你的分.身?”医仙道,“怎么没关系?分.身术是你自己分成两个你,你的情况不过是时空融合时多出来一个你而已,又有什么区别?” “我……”清风怔住了,“自然有区别,那个我不是我啊……我并没有……”那些事,他并不曾做过啊。 医仙笑道:“那你的记忆是从哪里来的?另一个你不是你,你说得过去吗?怎么这些孩子,一个个都傻乎乎的,那个幻物消失的时候,十一那孩子哭得跟个泪人儿似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正主没了呢。我就奇怪了,不过是一个幻物,也值得那般伤心,我还当是真的不在了呢,你这不是活的好好的吗?” 清风完全懵了,怎么会一样?她心心念念地是那个陪她一起游走在各个小时空的顾清风,又不是他。 医仙给他解释了好久,他都不敢相信。医仙无奈,只得道:“你等着,我给你一帖药,喝了你就明白了!”医仙很郁闷,他自认为讲的很清楚,为什么这条蛇就是不相信呢。 “我说,你不是历劫成仙了吗?肯定是历劫的时候,属于另一个你的那一部分记忆被封。你若不是历劫,你那些记忆定然会好好融合的,也就没这么多幺蛾子了。你现在就相当于记忆缺失,你等着我的药啊。” 清风拒绝了他的药,如果那真的是他的记忆,他要一点点自己找回来。隐隐约约,他觉得医仙说的可能是事实。不然,他无法解释他为什么会对她一见如故,会在乎她的喜怒哀乐,明明她并不是他欣赏的类型。 或许,医仙说的是真的,他们终究是一体的啊,所以他们会有一样的感情,一样的记忆。他想告诉十一,让她莫再难过,他一直都在,从来不曾离开。 然而,等清风打听到她在红线阁,要去红线阁找她时,却被月老拦在了红线阁外,确切的说是被月老的阵法拦住了。 许多下界历劫的神仙,都爱提前跟司命神君打声招呼,希望可以掌握自己在凡间的命运。在风华殿被司命神君无视后,他们会转到红线阁找月老,哪怕是无法掌控命运,掌控一下姻缘也是好的啊。谁也不想在下界混的凄惨被别的仙家笑话是吧? 月老脾气好,不想得罪仙家,便在红线阁外布下阵法。这阵法是在古籍中找出来的,极难破解,这样一来,减少了许多麻烦,换得了红线阁的清静。 天界神仙不少,但真正能进入红线阁的却一把手就数的过来。——清风不在这一把手内。 顾清风法术不错,但破阵非他所长。他尝试了几次,均不得其法。恰逢此时,听闻司命神君回天界了。他久仰夙止大名,便先去了风华殿拜访司命。 十一在人间留下了烂摊子,不过到了司命神君手上,料理地倒快。他并非心慈手软之辈,做事雷厉风行。——不然也不会书写众生命运了。 司命神君从人间归来,不少仙家前来拜访,当然也有看笑话的,被夙止派仙侍一一拦下。他倦得很,懒怠见他们。 -- 第173页 ——事实上,夙止很少有不倦的时候,在十一的印象中,他除了写命谱,就没离开过他的琉璃榻。 不过,当他听到顾清风的名字时,却颔首同意了。他在天上看人间的时候,倒是看见过那条蛇几次,如今都成仙了,他还没见过。 别的仙家都被拦下,顾清风以为自己也会被拒绝的,他都做好回去的准备了,却被美貌的仙侍给迎了进去。 风华殿很华丽,仙侍很美貌,司命神君更是华丽和美貌的统一。——这是顾清风仅剩的印象。原来,她所说的夙止,是这个样子的啊,难怪会嫌弃她。 顾清风打量着夙止的时候,夙止何尝没有在打量他?细眉细眼的,这长相可真古怪,十一居然不觉得磕碜得慌。 夙止向来喜爱美貌的事物,顾清风不是他欣赏的类型。他闲闲地表示了几句关心,开始回归正题:“听说你在琅嬛?” “是。” 夙止修长的手指在榻上轻点,似是漫不经心地道:“那个地方什么时候才有出头之日?你在那里算是屈才了。” 顾清风不知他此话何意,不便回答。 夙止又道:“我去向天帝讨了你过来好了,琅嬛那地方,一个明月就够了,哪用的了再搭上一个你?”夙止略一沉吟,继续说道:“我这边有个更适合你的事情去做。” 顾清风一怔,但还是说道:“请神君明示。” 夙止说道:“你不是刚从人间来吗?派你去人间多合适。你且退下吧,等事情有了眉目,我自会让人通知你。” 顾清风应声退下。其实,对他而言,去哪里都一样。唯一不一样的是,是否有她陪在身边。 十一很快就知晓了司命神君回到天庭的消息,她整整心情,前往风华殿请罪。 夙止难得的和颜悦色,曼声说道:“知道错了就好,知道错了就要改正错误。你愿意改正错误吗?” 十一忙不迭地点头:“我自然愿意。” 她的态度恭敬,夙止微微一怔:“去了人间一趟,倒是长大了不少呢。” 面对夙止的夸奖,十一面带微笑:“神君谬赞,以前是十一不懂事,让神君费心了。” 夙止抬眼打量着她,颔首:“知道就好。”他掐指算了算,又道:“你在人间纠正过来的错误也只有十个,剩下的那许多,你打算怎么办?” “自然是纠正过来。”十一想起顾清风,又道,“可是,神君,我能不能……” “嗯,很好,纠正过来。”夙止看似赞许地点点头,却忽然拔高了声音,打断了她的话,“那就去吧。” 十一记挂着顾清风,连忙说道:“神君,我,我还有点私事未了,我想……” “嗯?”夙止目光凛然,冷冷地望着她,“你闯下多少祸患,还敢跟我提私事?” “我……” 夙止略微和缓了脸色:“你行事鲁莽,我唯恐你再次闯祸,给你找了个帮手,现在只怕已到了风华殿外,你们即刻下界去吧!要纠错就尽快,耽搁不得!” 十一低头称是,心情却一下子低落下来,再找帮手,可惜不是他。她连跟他告别的机会都没有吗?她犹不死心,又开口道:“神君,我可不可以先去跟个朋友告个别?” 夙止抬眼看着她,眼中尽是冷意:“你下界之后,我自会派仙侍告诉月老。若不是他一向惯着你,你也不会犯下这么多错。” 十一讷讷不语,慢慢地退出了风华殿。她要见的不是月老爷爷,月老爷爷已经知道夙止一回来她就要下界了。她还没弄清楚事情的真相,她还没有再见他一面…… 风华殿外,花草摇曳,十一无意欣赏。不远处有仙气波动,定是她的帮手无疑了。她回头看去,呆立在原地。 一袭广袖黑衣的少年,细眉细眼,风流蕴藉。他眉眼之间皆是平和的笑意,慢慢地向她走来。 这样的场景太过熟悉,她一时分不清是真是假:“顾清风……” 须臾之间,顾清风来到她身边,不甚温柔地捉住她的手腕,轻轻摩.挲:“走吧。” 十一尚摸不着头脑:“我……你……夙止……” 顾清风道:“很多事情以后再跟你解释,这次咱们可得好好谢谢司命神君。不管怎么样,我们现在总归是在一起的。” 十一怔怔地看着他:“你真的是顾清风吗?” 顾清风笑笑:“用不用我再咬你一口,证明一下?” 十一傻笑,一把抱住了他:“我就知道,你不会离开我的。” 朵朵白云身后飘去,他们相视一笑,不管怎么样,至少他们现在还在一处,至少未来的路他们可以一起走下去。 而此时,风华殿内的琉璃榻上,司命神君舒展了一下身体,突然说了一句:“总是偷偷抱怨我,这次就给你们一个背后夸我的机会。” 作者有话要说: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谢谢大家一个月来的支持和陪伴。鞠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