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轻若尘埃》 第1页 [现代情感] 《假如我轻若尘埃》作者:陈之遥【完结】 假如我轻若尘埃,不如燃烧成灰烬。 I would rather be ashes than dust. 我宁愿是燃烧过后的灰烬,也不愿作地上的尘土。 I would rather that my spark should burn out in a brilliant blaze than it should be stifled by dry-rot. 我宁愿我的星火在耀目的火光中的燃尽,也不愿任其干腐窒息。 I would rather be a superb meteor, every atom of me in magnificent glow, than a sleepy and permanent planet. 我宁愿做一闪而过的流星,每一个原子壮丽的发光,也不愿做永恒沉睡的行星。 The function of man is to live, not to exist. 为人的使命是去活,而不是存在。 I shall not waste my days trying to prolong them. 我不会把时间浪费在延长生命。 I shall use my time. 我会用尽我的每一秒。 ― Jack London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薇 ┃ 配角:陈效,何齐 ┃ 其它: ================== ☆、1.第一章 楔子 林薇一直都弄不懂,为什么每一次相遇,她都不能第一时间看到何齐。 从前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 那是一个夏末的午后,她正在百货公司等着售货员打包一只花瓶,身边货架上的银器突然叮叮咣咣的响起来,然后就听到有人喊“地震啦,地震啦”。 起初,她还很笃定的站在那里,直到整层楼的人都跑光了,一个大惊小怪的保安中途折回来,把她也塞进了安全出口。 踩着高跟鞋下了几百格楼梯之后,总算在街上了,她走了很长一段路,一直都没拦到出租车,只能站在马路中间跟别人一道仰着头看大屏幕上的电视转播。女主播瞪着硕大的眼睛告诉大家,这是1884年之后,本地第一次发生5级以上的地震。 周围人很多,林薇许久才察觉到到有人看着自己,她下意识的回头,看见何齐就站在几步之外。 对望的那一秒似乎很长,直到他迈开步子朝她走过来,她愣了一愣,仅这一瞬,措手不及。所幸这些年的职业素质还在,她立马挂上一个笑容,脱口而出的却又是一句浑话:“你看,美东也会地震,所以我总是说人生需尽欢,没错吧?” 人生需尽欢——那是十多年前的事情了,当时她刚上大学,出去打工,在酒吧推销啤酒,那种绿色牌子,宣传标语就是这一句。那个时候,她总是挂在嘴上,一晚上要说几百遍。后来,她不做了,就很久不说了,也不知为什么这个时候又提起来,平白勾起那些往事。可能还就让陈效说着的,她这个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嘴欠。 何齐没有笑,只是站在那里定定地对着她。林薇终于也静下来看他。他瘦了一些,头发剪得很短,身上就是牛津布衬衣和卡其布裤,仿佛一切从简。除此之外,他眉目依旧,整个人看上去却有些颓。 许久,何齐指了指街边的咖啡馆,道:“去坐一坐吧。” 林薇点头,跟着他穿过马路,手里那只装着水晶花瓶的纸袋很沉,他默默接过来。 “结婚礼物,送人的。”她解释。 何齐看看她,没说话。 走进咖啡馆,柜台上的电视机里也在播新闻,地质专家提醒民众小心余震。其余路人都还惊魂未定,整间店堂里只有他们两个。他们坐下来,要了两杯咖啡。 “他叫你来的?”何齐问。 林薇点头,陈效对她说,有个朋友要结婚,他没有空去,叫她代表。 何齐笑了一下,别过头去看着窗外,道:“你知不知道?那个要结婚的人就是我。” 林薇不知道说什么好。其实,她并不觉得意外。 那只购物袋就放在桌边的地上,何齐用脚踢了踢,问:“里面是什么?” “花瓶。”林薇回答。 “靠,”他骂了一句,“我结婚,你就送我这个?” “法国货,好几千块,不委屈你。”她顶回去。 他笑起来,好像又回到从前,那一个又一个的凌晨,他们坐在街边吃宵夜,有一句没一句的斗嘴。那个时候,城市回复宁静,空气不再溽热,月光慢慢的淡下去;那个时候,何齐的中国话讲得荒腔走板,无论说什么都好像是在说笑话,整个人却如热带海水般湛蓝纯净。 林薇想得有些出神,直到何齐开口,一边摇着头笑一边道:“他那个人,做得出。” 她知道这是在说谁,却定在那里,始终不置可否,只在心里玩味般的想,此时此地,就好像无数次在她梦里出现过的场景,她终于又见到何齐,与他面对面坐着,却是相对无言的了。 上部·尘埃 ☆、2.第一章 林薇的人生分成泾渭分明的两部分,十九岁之前是一半,十九岁之后又是截然不同的另一半。 虽然,那个时间的节点已经过了许多年,但在感觉上却是如此的紧凑和致密,就像是刚刚过掉的一天。只要她愿意,便可以像倒带一样把几年时光飞快的倒回去,就好像根本不是自己的人生。甚至包括那些刻骨铭心的疼痛,也都只是一场转瞬即逝的梦罢了。就连入梦之前的日子也是模糊的,似一片灰色的海域,能从那又混又冷的水里捞出来的,只是一些沉船的碎片。而且,越往深处去,碎片就越零落。 -- 第2页 多年之后,她时常莫名在凌晨醒转,在一间又一间熟悉抑或是陌生的房间里,望着天花板问自己:真的有个叫Ash的地方?她真的在那里卖过啤酒?真的有过那个仲夏夜,何齐穿过疯狂舞动的人群,朝她走过来?有,或者没有,答案是什么似乎已经不重要了,在那之后,她的人生便走上歧途,永远,且不可逆。 那是大一暑假,五十年来最酷热的夏天,林薇刚刚找到一份新工作,替一户美国人看孩子,一个礼拜去五天,每天八个钟头,朝九晚五,报酬很好。 美国人住在西郊一个别墅区里,林薇住的地方也在城市西面,距离却不近。第一次上班,她是骑车去的,路上半个钟头,大太阳晒下来,衣服汗湿了贴在身上,到底是年轻,一点都不觉得累,也不怕晒,两条麦色的长腿蹬着踏板,全身心沉浸在赚大钱的喜悦里。 车骑出外环,沿途越来越荒僻,有几辆货车停在路边,光着膀子的司机站在非机动车道旁的绿化带里撒尿,看到她,就朝她吹口哨,她便对他们笑一笑,不以为意。那个时候,她总是觉得自己特成熟,阅尽世态炎凉,简直已是饱经风霜了,后来回想起来,才知道这想法有多幼稚。 她要带的孩子名叫莎莉·韦伯,时年九岁。洋人早熟,这般年纪已是长手长脚,生活自理。孩子的父母也不指望她教什么,国际学校的作业原本就少,每天半个钟头的阅读,陪着完成即可。所以她的工作很轻松,当真只要“看着”就可以了。 事情虽然不多,报酬却是优厚的。林薇算了一下,这样一个暑假做下来,她自己大二一年的学费就有了。林凛还在读初中,不用交学费,只有一些杂费要付。至于吃饭过日子的钱总是好办的,开学之后,她课余还可以去打工,若是运气好挣得多,她和林凛就可以过得好一点,若是挣的少,省一省也不是不能过。 三年,还有三年,她就毕业了。那一年,她总是这样对自己说:还有三年,等毕业了,一切就都好了。 莎莉的家的房子像一个齐整的白盒子,坐落在绵绵的绿色草地上,屋前有秋千架,屋后是个方方正正的花园。一切的一切,对于林薇来说就好像是另一个世界。 她刚到,莎莉的母亲便要出门。韦伯太太是个三十几岁的美国女人,怀着身孕,与林薇讲话时,样子倒很亲切,给她的感觉却有些假,她是个凡事往坏处想的人,这一点她自己也承认的。 “莎莉正在关禁闭,不要让她出去乱跑,”临走之前,韦伯太太这样交待,“你们可以在院子里玩一会儿。” 林薇点头,觉得这要求并不难做到。 家长走掉,房子里便只剩下她和莎莉两个人。 “你有没有英文名字?”莎莉先开口了,倒省了她费心想开场白。小姑娘在中国已经有五年多,讲得一口流利的汉语,丝毫听不出口音。 “没有。”林薇回答。 “怪了,你前面那几个都有英文名字,第一个叫优卡,后面来的叫阿曼达,然后是艾米莉……”莎莉一个一个数下去。 林薇心想,挤兑走了不少啊,这算是下马威? “你叫我林姐得了。”她打断莎莉。 “林姐?”莎莉觉得新鲜。 “嗯。”林薇点头,泰然受之。 “算了,我还是叫你林薇吧。”莎莉虎起脸来喃喃自语。 后来,林薇年纪长起来,很多人都称呼她一声“林姐”,仔细回想起来,这就是一个开端了,尽管莎莉那丫头一直固执的直呼她的全名。 窗外传来引擎声,是韦伯太太的白色轿车驶出车库,沿着车道旖旎而去。果真就是两个世界,连那引擎发出的声音也是妥贴悦耳的。 莎莉面孔稚气,却神色冷冷,趴在窗边看了一会儿,开口道:“林薇,你相不相信,她刚刚到上海时,一连几个礼拜躲在酒店里不出去,怕外面空气不好,让她过敏,怕得传染病,还怕被抢劫。现在好了,她居然要在这里生小孩……” 林薇看了莎莉一眼,淡淡笑了笑,自顾自放下包,坐在沙发上看韦伯太太给她的书单,是莎莉学校发的,上面有马克·吐温,简·奥斯丁,还有杰克·伦敦。 有些孩子,是得冷一冷的。莎莉见她不语,又主动开口了。 “你笑什么?”她问林薇。 “没什么,”林薇回答,“你让我想起一个人。” “谁?“ “我弟弟。” “咦,你还有弟弟?我还以为你们都是独生子女。” “对,我有个弟弟,他叫林凛。” “你喜欢你弟弟吗?” “嗯,很难说,有时候我觉得他很讨厌,有时候又觉得世上这么多人就是他最好了。” 莎莉不出声,过了一会儿才道:“我很快也要有一个弟弟了。” “哦,是个弟弟啊。”林薇还是不动声色。 “嗯,”莎莉点点头,“医生说是个男孩子。” 林薇与莎莉的对话就是这样开始的,林薇对她说起林凛,说他十三岁,在读初中,不像其他男孩子那样喜欢打球,一页书看一遍就可以背出来,成绩却不大好。说他们两个人住在一个老房子里面,只有一个房间。她住在后来搭建的小阁楼上,有一扇天窗对着床,可惜城市空气不好,很少看到星星。林凛跟外婆睡在下面,很羡慕她的阁楼,老是想要跟她换。但外婆总是说:“姐姐是女孩子,应该有自己的地方。” -- 第3页 林薇避开某些关于外婆的细节,讲的随意而平静。 “只有你们两个人?”莎莉觉得奇怪。 “对,”林薇点头,顿了顿才说,“从前还有外婆。” “现在呢?” “外婆去世了,就是去年秋天的事情。” “我很难过。”莎莉愣了一愣,讲了一句英文。 林薇又对她笑了笑,还是淡然的样子,心想,莎莉中文讲得再好,终究还是一个外国人。 有那么一会儿,莎莉不曾讲话,林薇也不想再说那些事情,言归正传道:“有个弟弟还是很好的,你以后就知道了。” “有什么好?”莎莉不以为然。 “一开始他很小,你可以疼爱他,等有一天,他长大了,也会对你好。” 莎莉切了一声,问林薇:“你们是不是很穷啊?” 林薇心想,你知道什么是穷?只能说:“我和林凛都还在上学,没有工作,大概算是很穷吧。” 到了中午,有女佣过来做饭和打扫,饭摆上来,林薇和莎莉就坐在餐厅里吃。餐厅正对着花园,草地上有云飘过投下的影子。 “林薇,下午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吧?”莎莉突然开口。 “你妈妈说了你在关禁闭,不能出去。”林薇回答。 “不算出去啊,”莎莉狡辩,“就在这个住宅区里面,不远的,只要走十分钟……” “不行。”林薇摇头,不容商量的口气。 下午,林薇陪莎莉看书。书单上列出的书有几本在书房里找到了,剩下的林薇准备回学校图书馆去借。 莎莉还在一旁聒噪:“林薇,你想不想游泳,我知道一个地方有游泳池……” 林薇不理,在莎莉家的第一天,就这样过去了。后来,她也曾回想起那一天,如果她同莎莉去了那个地方,一切会不会就不同了呢?也许。 傍晚,韦伯太太回家,林薇便下班了。她骑车回市区,路上,天转阴了,空气闷热,雷雨在即。 林薇抬头看看天,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决定先不回家,去劳务介绍所。 找到韦伯家这份工作之前,她还有另一份工在做。当时的女大学生打工无非就是两种——家教,或者促销员,那一份就是促销员。现在莎莉那边要做全天,促销员就要辞掉了。明知没有办法,她还是觉得有些可惜,只怪时间不够,不能两面兼顾。 劳务介绍所的有几个老阿姨已经认得她了,还知道一点她家里的事情,听说她要辞工,都在那里问:“咦,林薇,怎么不做了?” 在那帮出来勤工俭学的女孩子当中,她大概可以算是最积极的了,差不多到了钻进钱眼里程度,什么活儿都做,来者不拒,从来不挑早晚远近。过去一年,她卖过的东西有酸奶、火腿肠、卫生巾、洗衣粉,不一而足。最近的是一种啤酒,绿色瓶子的,宣传标语只是一句:人生需尽欢。 ☆、3.第一章 (2) 林薇领了最后一期的工资条,便去出纳那里拿钱。出纳却掌着腰站在门口看热闹,有个女孩子在那里等着退押金,好像是有些纠纷,正跟一个老阿姨一来一去的磨。 老阿姨道:“老早都说好的,今天就要上班了,你突然说不做了,这个时候叫我上哪儿去找人?” 女孩子答:“你别难为我了,我真不能穿这个,我爸妈也不让我到那种地方去,而且还是做晚班。”说完就把一个塑料袋扔到桌上,里面是绿色制服。 “这衣服有什么不对啊?“阿姨拎起袋子来抖,“小姑娘,你这个年纪怎么这么保守?” 那件绿色制服林薇看着眼熟,她卖啤酒穿的好像就是这一种,她问出纳:“怎么回事啊?” “嫌衣服太暴露了呗。”出纳回头看看她。 “也是在超市做?”林薇又问,心里纳罕,那种简陋的尼龙布制服还能暴露到什么程度。 “不是超市,好象是酒吧。”出纳回答。 “也是十五块一个钟头?” “不是,酒吧得上晚班,二十五块一个钟头,超出基本指标还有提成……” 林薇动了心,晚班?这活儿简直就是为她量身定制。她径直过去问那个管事的:“阿姨,你看我能干吗?” 阿姨抬眼看看她,问:“你多大了?” “十九。”她回答。 “今晚就上班,没问题?”阿姨又问。 林薇点头。 阿姨笑了,瞟了一眼那个撂挑子的姑娘,对林薇说:“得,那就是你了!” 林薇大喜,心想今天真是走了运,赶着来这一趟还真是值了。她重新办好手续,领了制服,又借了办公室的电话打回去。家里没有装电话,有事总要打到隔壁人家,麻烦他们叫林凛过来听。 “身上钱够吃晚饭吗?”她问林凛,电话里的背景音是邻居在骂孩子。 “够的吧……”林凛回答,疲沓沓的样子。 林薇无语,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从林凛嘴里就听不到一句爽爽快快的答案了,这大概就是所谓的青春期吧。 正这么想着,林凛又问她:“姐你出去一天,晚上也不回来啊?” 隐约还是从前那个圆圆脸小男孩的口气,林薇笑起来,声音却还是冷的,关照他:“我晚上还有事,你自己去吃碗面,吃完就回家,不许在外面乱跑,知不知道?” -- 第4页 “我一个男的怕什么,倒是你……”那边又回到疲沓沓的状态。 “你算什么男的,给我在家好好待着,听到没有?!”她这里喉咙也响起来。 “我怎么不是男的,如假包换的……“ “别贫嘴了你,”林薇打断他,“期终考试成绩下来没有?” “啊?嗯……那个……等你回来再说吧。”林凛开始打马虎眼,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林薇还想打回去继续骂,无奈时间已经不早,只得作罢。放下电话下楼,大雨已经落下来了,有不少人在门口等着雨停,方才那个撂挑子的姑娘也在那里。 那姑娘也看到林薇了,嘴里嗤了一声,道:“你知道那是个什么地方吗?” 林薇没接茬,她的确不知道她要去推销啤酒的是什么样的地方,手上只有管事阿姨给的一张名片,说是那里吧台的负责人,酒吧名字叫Ash,译名是“爱墟”,地址在市中心一个很好的地段,单看路名,就知道是望着江的。 在这一天以前,林薇总共只去过一次酒吧,还是班级搞活动,跟大学同学一起去的。那间酒吧在大学边上,装饰得有些异国情调,老少咸宜的一个地方,顾客中很多外国人,服务员都会讲一点英文。他们是下午去的,店堂里有人聊天有人打牌,还有人组织了个当时很流行的英语角,总之让人觉得并无不妥。只是贵,酒水单上一份果汁的价钱,是她一个礼拜的饭钱。如果是自己付钱,她肯定不会去,所幸由几个阔气的男同学买单,而她又不是那种很有骨气的人,乐得去吃白食,玩的也开心。事后,人人都说她酒量不俗,酒品也好,她却又开始自责——可能这就是遗传吧,毕竟她有那样一个妈妈。 等了一会儿,天就已经完全黑了。林薇耽搁不起,庆幸自己带了雨衣,她天生就没有安全感,各式各样的东西,用得上的用不上的,每天行军一样背在身上,以防不时之需。就好像雨衣,这时候就用上了。 她套上雨衣,骑车赶过去,照着名片上地址,在市中心迷宫一样的旧城里打转,找那个似乎是臭名昭著的地方。她在一个街角停下来问路,人家只是随手一指,她顺着手指的方向抬头望去,这才发现已是身在此山中,那是一座摩天大楼楼顶的霓虹招牌——三个银色字母,ASH,闪着钻石一样的光,穿透溽热的夜雾和细密的雨幕,离的很远就能看到了。 林薇从没进过这样的地方,到了楼底下又问了几个保安才算是摸对了路。她坐专用电梯上到高区,电梯门一开,便是一个石英矿洞般的所在。 对这个城市的大多数人来说,已经是夜里了,但此地的营业时间却还没到,里头许多地方还是黑黢黢的一片,。她努力适应这样的光线,走了几步,隐约看到清洁工在打扫,吧台有人进进出出。她过去找了个人递上名片,又等了好一会儿才见到吧台当班的主管。那是一个穿黑衬衣的男人,估摸着三十来岁。林薇看他名片上印着的英文名字是埃米特李,便傻呼呼的管人家叫李老师,人家看看她,冷笑,叫了个姑娘过来带她去后面员工更衣室换衣服。 更衣室里有镜子,不照则以,一照窘得她脸都红了,她上身就一件白色的薄T,雨衣里闷气,一路上她出了一身大汗,就算没有淋雨,衣服也都湿了,汗湿了的部分贴在身上,只有前胸后背两块还是干的,勾勒出一个胸罩的轮廓。她赶紧找了个角落把衣服脱了,换上制服。那身制服果然是很暴露,颜色跟她从前在超市穿的一样,也是绿白相间,款式却完全不同,上身是很短的露脐背心,下面一条迷你裙,将将遮掉内裤,但比起她自己那件“透视装”还是好多了,有那样的败絮在前,她的尺度也大了,自觉可以接受,镜子里映出自己的样子,似乎也不怎么难看。 “你腿真漂亮,又长又直,我要有这么两条腿就好了。”带她来的姑娘也看着镜子里的她感叹。 林薇有些尴尬,常有人说她漂亮,但只是很宽泛的说“漂亮”,她的身体还从没被陌生人这么直接的夸过。 “我叫江丹丹,你叫我丹丹就行了。”那姑娘自我介绍,一边说一边也开始换衣服。丹丹个子不高,长发,大眼睛,面孔精致,穿着衣服看不出来,一脱才知是□,完全像是变了一个人。 林薇也说了自己的名字,不知道接着该干什么,只能在一边等着。丹丹很快换好衣服,带她去外面转了一圈。 “这是吧台,你刚才已经看见了,要是没事你就在这儿站着,楼下有舞池和卡座,DJ坐在那边,包厢都在楼上……”丹丹边走边说,她是做领舞的,穿的比林薇还要暴露——上身一件黑色束衣,下面就是三角裤,材质像是薄薄的皮革,屁股一多半露在外面,脚上一双细根的高跟鞋也是黑色的麂皮。皮肤又是细白的,黑白配在一起,就连林薇这样没什么经历的女孩子,都觉得有种慑人心魄之感。 待两人走到东面,隔着一面玻璃幕墙,林薇又看到那副曾为她指路的霓虹招牌,只是从这里看,字是反的。而且,远看精巧三个字母,到了跟前才知道究竟有多少大——整间ASH占了三个楼面,每个字母便有三层楼那么高,招牌正面闪烁的钻石光溢散在夜空里,倒是背后黢黑繁复的钢结构历历在目。远眺就是城市的夜景,人站在那里便觉得渺小,就好像是某个超级英雄漫画里的场景。 -- 第5页 林薇从来不曾站的这样高,一时愣神,直到丹丹开口打断她的思绪:“这几桌常要送酒的,动不动就摆满台子,不过不大会是啤酒。” 丹丹说的是紧挨着那面幕墙的几个卡座,比别的都要高一些,位子也更大。 “为什么?”林薇问。 “嫌太便宜呗,”丹丹答道,“人家讲究的是高端大气,都是点轩尼诗,或者库克香槟什么的。” “坐这几桌的都是有钱人?” “那也不一定,这个地方什么样的人没有啊,”丹丹道,“看到桌上的牌子没有?反正最后埋单的那个肯定不差钱。” 林薇循着她指的地方看过去,那些波斯软塌般的沙发总是围着一张宽大的矮几,大理石台面的一角无一例外钉着一块小小的铬色铭牌,上面纂着字。光线晦暗,她看不真切,但想来应该是人名吧。 “……楼上包房还要夸张,里面有按摩浴缸,有一次,有人倒了满缸的香槟进去……”丹丹继续讲ASH的传奇逸事。 桌上那些名字,林薇后来大都看清楚了,陆陆续续的也见到了几位的本尊。卡座上总是呼朋引伴的一群人,男男女女,看似群龙无首,怪的是旁观者总能分辨出哪一位是那个最后埋单的人。 独独两楼VIP区的一间包房一直是空着的,哪怕是生意最好的时候,各种名目的主题之夜,盛装打扮的男女焦躁的在楼下排起长龙,一直蜿蜒到电梯厅门口。即使是那种夜晚也是一样的,那两扇对开的紫檀木大门总是关着的,只余门上那个意义不明的缩写——K Y Chan,无声的说:这里不是无主之地。 后来,林薇也问过丹丹:“那一间怎么总不见人来?” “你不看新闻?”丹丹反问。 林薇迷茫的摇头,她很久都没看过电视了,报纸就更不用说了。 “哦,那个人好像死了。”丹丹若无所谓。 “啊?”林薇大吃一惊,“那房间就一直空下去?” “大概是会籍还没到期,至于以后到底怎么样,我就不知道了。” 这个话题似乎就这么过去了,林薇没去查证究竟谁是K Y Chan,又为什么死了,她既没时间,也无必要。只是有时候,当她走过ASH的东翼,一抬头便能看见那间有着一半玻璃地板,好似悬空在舞池上方的包厢。那里面从来就没有亮过灯,只有一线银色的霓虹灯光透过玻璃幕墙照进来,在无数水晶和大理石的光滑表面之间折射辉映,仿佛人影绰绰。也只有在这样的时刻,同样的疑问才又会浮出来——那个人是谁?他又为何而死? ☆、4.第一章 (3) 那段日子的所见所闻,是林薇从来没有过的。 她总算见识过那些浮华了,各式各样的浮华。 白天是美满宁静的大宅,层层叠叠的草地,丰茂的树林,沿路栽满茉莉和姜兰的小径,一切的一切都是高尚的,有益身心的,妥妥贴贴的。 夜里又变成闪烁着银光的ASH,冷气冰冷,场面炙热,音乐震耳欲聋。一场场欢宴之后,清洁工收走成百上千的空玻璃瓶,擦掉各种匪夷所思的痕迹,酒水,蛋清,以及说不清的j□j。待到黎明降临,只剩下暧昧的气味,依稀分辨的出的只有香水涩涩的尾调和变了味的酒精。 待到凌晨回家,看到却又是个五十年前造的旧式里弄,经过多年的增建修补,拥挤的看不出原先的结构,推窗出去就能摸到对面人家晾着的衣服,隔着薄薄的板壁,又传来邻居往痰盂里小便的声音。 林凛半夜起来打蚊子,顺便问她:晚饭剩下几只馄饨,姐你要不要吃? 林薇暗暗自嘲,就是这样,她也丝毫没有精神分裂的迹象,更没有怨自己投胎技术差,是不是可以算是坚强了呢? 或许她的神经是足够强大了,但缺觉却是不可回避的事实。 那几年,上海的夜场只能开到凌晨两点,林薇也是那个时候下班,再加上回家路上的一小时,躺倒在床上几乎已是黎明。上午九点钟,又要到韦伯家点卯,真正能够睡觉的也就是四个多钟头。开头那几天,她仗着年轻,不觉得什么,该干什么干什么,一夜接一夜的熬下去,日子一久到底是扛不住了。 每天午饭后是她陪莎丽读书的时间,那几天读的是狄更斯,简略版的双城记,书一摊开来,她就觉得头痛,起先还当是狄更斯讨厌,渐渐的发觉需得皱着眉、咬着嘴唇才能打起精神睁大眼睛,这才知道自己是真困了。 书翻过两页,莎丽吵着要上厕所,林薇如蒙大赦,放她去了。午后宁静,林薇一个人坐在沙发上,越窝越深,才阖了阖眼就盹着了。 一直等到女佣来喊,才猛得醒过来。 “莎丽哪儿去了?”女佣问她。 她一脸茫然说不知道,同女佣一起楼上楼下角角落落得找,却遍寻不着。林薇顿时紧张起来,让女佣在房子里等,自己苍白着一张脸又出去找人。韦伯家住的别墅区就像是一个迷宫,每座房子都是差不多的,植物又多,转来转去几乎就是迷路了。 越是着急的时候,时间就过的越快,好像一眨眼功夫,太阳就已经西斜了。她想起来要报警,好不容易摸到路,又一路跑回去。跑到韦伯家门口,正好看到韦伯太太把车倒进车库,开门从车上下来。 林薇知道事大,正要上前坦白。女佣许是从屋里看见了,也张张惶惶的跑出来,指着林薇就要告状,无奈英文不好,半天只蹦出几个单词:她,她,莎丽,莎丽。 -- 第6页 韦伯太太问林薇怎么回事,林薇正要说,却看到莎丽迈着两条瘦伶伶的腿悠悠闲闲的从房子后面绕过来了。 一时间,林薇和女佣,面面相觑,韦伯太太更闹不清这唱的是哪出。 莎丽眼看着这三头两面的架势却很淡定,说:“我和林薇下午去俱乐部打保龄球了,我走的时候忘记还鞋子,她帮我去还。” 女佣还想解释,被莎丽瞥了一眼,就不响了。林薇也被这小丫头震住了,有点明白她的意思——我跟林薇是一起的,你自己看着办吧。不禁心生佩服,这谎扯的有故事有细节,还面不改色心不跳的,这丫头他日必成大器。 事情总算给圆回来了。五点钟,林薇收拾了东西准备回家。莎丽吧嗒吧嗒的跟出来,林薇不知道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自顾自把自行车推到大路上。 “林薇。”莎丽终于还是开口把她叫住了。 “啊?” “明天下午别看书了,出去玩,好不好?“ 林薇闻言抬头看看莎丽,莎丽也看看她,一副“你知道我什么意思,咱俩心照不宣”的样子,这言下之意就是要她投桃报李了。 “哦,别太远。”她这样回答,跨上车走了。说谎是不好,被要挟更加要命,但她少不了这份工作,也只能折腰了。 夜幕降临,林薇又赶去Ash。 丹丹见到她,就对她说:“知道吗?两楼东面那间包厢在打扫了。” “什么包厢?” “你上次问我那一间啊,K Y Chan。” “不是说人死了嘛?” “谁知道,大概借尸还魂。”丹丹说到这里就笑,存心笑的阴恻恻的,好像人就是死在那间屋里的。 林薇还在想下午的事情,惊魂甫定,又不知道莎丽明天会拿她怎么样。十点钟一过,ASH开始忙起来,她大多围着吧台打转,很快就把那包厢的事情给忘了。 一直忙到凌晨两点打烊,林薇在更衣室又遇到丹丹。 “我今天去那间包厢跳舞了。”丹丹对她讲。 “怎么样?闹鬼没有?”林薇也说笑。 丹丹却没接这个茬,板着脸讲:“一帮年纪很轻的人,吃相难看的很,里面还有一个人,你绝对想不到。” “谁?” “胡凯啊。” 林薇有些意外,她做了不过两个多礼拜,统共不认识几个人,这个胡凯就是其中之一。此人也就是二十五六的年纪,做销售的,具体卖什么不得而知,常常陪着客户和老板过来玩,点单付账这些跑腿的活儿自然是他做,往吧台跑得多了,他又是个跟谁都能自来熟的人,一来二去的就认识了。 胡凯话多,又喜欢打扮,行头一身一身的翻,爱显摆,还爱讨人家的表扬,没事就过来闲聊,说:现在物价真是贵,前天买双鞋花了多少多少,几件XX牌的衬衣送去干洗又是多少多少。又怕听他吹牛的姑娘们真的当他没钱,转过头又开始讲上个月拿到多大一笔单子,晚上吃饭点了一条多么高贵稀有的鱼,他见多识广,觉得也不过如此。 丹丹中意的是不声不响的硬汉,对胡凯这样的自然不感冒,有空就嘲他:“胡凯,今天这身真是耀眼,我站在台上远远一看,还当进来一只荧光笔。” 林薇倒觉得这人还不坏,他吹的那些牛,她就当故事听,他若问她:“你看哥这根皮带配的好不好?”她就说:“好,要再亮一点,全身有个highlight就更好。” 几次下来,胡凯也觉得她这姑娘不错,听说她是大学生勤工俭学,更是对她另眼相看,好像有点红尘知己,惺惺相惜的味道,有几次闲扯被丹丹抢白了,背地里对林薇说:他也是读过大学的,他们这种人的品味,那些高中都没读过的人是不会懂的。 林薇听过了也就笑笑,不附和也不反驳。她一直怀疑自己三观不正,毕竟她有那样一个母亲,什么吹牛说谎,在她看来都是小事情了。 所以,此刻听丹丹说胡凯也在那里,她不是不惊讶的。一时间,那间包厢,包括那个K Y Chan,统统失去了原本的神秘色彩,变的……怎么说呢?也就是那么回事了。 “胡凯说他们每天换地方的,明天不来ASH了。”临走,丹丹这样对她说。 “哦。”林薇随口应了一声,没放心上,来不来跟她有什么关系呢?看不看也就这样了。 林薇回去睡觉,脸刚沾上枕头就开始做梦了,先是梦到莎丽不见了,女佣告状,韦伯太太报警,她被警察带走,锒铛入狱。后来,又梦到ASH,她好像变成了丹丹,穿着那身妖孽的黑色皮衣服候场,音乐一响才发现自己是不会跳的,一个男人的声音吩咐道:轰走轰走。她就被人从窗口推出去了,她伸手去抓那幅霓虹招牌,却抓了一个空,那银色的字母像是雾气在她指间散了,她四仰八叉的掉下去,掉下去…… 落地的那一瞬,她就醒了,天光大亮,又是一个与莎丽斗智斗勇的好天气。 到了韦伯家,莎丽很亲热的跟她说:“林薇你好。” 她笑的都僵了,不知道今天又会出什么妖蛾子。结果那丫头倒也没难为她,说话算话,下午吃完饭,书是肯定不看了,林薇放她自由活动,她反过来给林薇打掩护,让她躲在书房里补觉。 一连几天都差不多是这样,韦伯家的工作搞的就象是度假一样,就是玩,聊天,夜里缺了觉还能补回来。 -- 第7页 林薇渐渐的也不大拿莎丽当小孩子了,莎丽对她也随便起来,韦伯太太已经到了孕晚期,总是一幅懒洋洋的样子,更加懒得管莎丽,看她们俩处的不错,便觉得万事太平。 倒是林薇自己觉得内疚,她上一份家教是在一户姓许的人家做的,给一个念高三的男孩子补数学和英语。她还记得那个男孩子叫许捷,学画画的,文化课很差。可能是因为两人年纪相近,她前后教了差不多一年,许捷从没叫过她老师,也不叫名字,跟她讲话连头都不大抬的水平。 但许家的家长对她印象倒是很好的,一直说,她来了之后,许捷功课进步了,也收了心。就连韦伯家这份工作,也是他们介绍的,莎丽的爸爸仿佛是许捷爸爸的老板。要是许家人知道她现在这样带莎丽,一定后悔牵了这个线,搞不好要得罪老板的。 和许捷相比,莎莉更不好管。许捷只是闷,一问三不知的闷,莎丽却象是个抓不住的小动物。总是连名带姓的叫她,还叫得特起劲,小小年纪就是个挺八卦的人,朝好的方面说,无论记性还是观察力都是非凡的,路过的车是谁家的,看一眼就知道,哪幢房子里住的是小明星,又跟哪位老板有亲密关系,门儿清,要是提出什么要求没被满足,就跟复读机回放似的反反复复的说。 林薇有把柄抓在人家手里,只要是不过分的也就答应了,但责任心作祟,读书的事情也不能全丢在脑后,每次带莎丽出去耍,她总是随身带着本书,抽空把落下的进度补上。 至于ASH,倒是出奇的顺利,那几天她卖掉许多啤酒,奖金眼看就能到手了。她又自动切换到了钻进钱眼里的状态,劲头十足的干活儿。 一天夜里,胡凯来吧台叫她去一个包厢送酒,她应了一声就跟着去了,麻利的完成任务,直到端着空盘子从那件屋子里出来,她关上门,方才看到门上的铬色铭牌,上面写着:K Y Chan。 ☆、5.第二章 (1) 林薇又回到吧台,想起方才在房间的所见,总算有些明白,为什么丹丹会说那帮人吃相难看。 里面坐的的确都是年纪很轻的人,正在玩一个规则不明的脱衣游戏,有坐着的,有站着的,还有人干脆上桌了,裸着上身,皮带解了,裤腰的扣子也松开了,松松挂在胯上。 “你这算哪门子人鱼线,这叫腹股沟。”旁边有人品评。 “怎么不算?你说要什么样的才算?”桌上的人抗议。 “还有谁没脱的?”又有人要捉漏网之鱼。 “都脱了吧?” “不对,还有那个谁……” “还有何齐。” “麻溜的,脱!” 仔细算起来,这是林薇第一次听何齐的名字。那个时候,她还不知道何齐是谁,只看了一眼最后说话的那个人,很豪气的一个女孩,短发,北方人的眉眼,那样骄傲的神色,一看便知是一生顺遂的。 于是,她盖棺定论,以为这屋子人都差不多是这样的类型,眼睛都没抬就退出去了。 后来,何齐曾对她说,那一夜,距他第一次见到她已经差不多一周了,他觉得自己可悲到了极点,对自己说:tonight or never,如果不是今夜,那就永远不要开口了。 她退出去之后,他就走在她后面,随着她下楼,看着她回到吧台,心里想:我走过去,碰到她的手臂,如果她不躲开,那说明她不讨厌我,就说出来。如果躲了,那就算了。 于是,他走过去,与她擦身而过。她不曾躲闪,反倒是抬头对他笑了笑。 至于这笑容是在说“先生,要啤酒吗?”,还是“何齐,你好吗?”,他分辨不出,只觉得离她很近,近到看得到她颈侧的静脉跳动。 他身上出了一层汗,差一点忘记要对她说什么,但终于还是开口了。 “什么?”她问,周遭嘈杂,音乐声震耳欲聋,香水、酒精夹杂着各种体味,愈加混淆视听。 他低下头靠近她又说了一遍。 她转身从冰柜里拿出两瓶啤酒递过来,又对他笑,说:“人生须尽欢!” 直到最后,他都没搞明白,她到底听见他说什么没有。 后来,何齐还曾对林薇说,他第一次看到她,就是在去Ash的第一夜。 但他从来不曾告诉过她,第一眼,他觉得她很讨厌。 那时,何齐到上海不过几个礼拜,身边聚了一群形形j□j的人,既有跟他一样的世家子弟,比如罗晓光和蒋瑶,也有各种来路不明的跑江湖的混子,比如胡凯。 他出身不凡,但成长的环境却一直很单纯,一点不会看人。所以,连他自己都说不清,那些人到底能不能算是他的朋友。他们在一起夜游,每夜都换地方,每夜玩的花样都不相同。 奇怪的是,何齐从来没有觉得新鲜过,每个地方对他来说都差不多,从来没有什么触动过他,但周围的人却都那么投入,看起来那么快乐。 他自觉错失了许多,却又豁不出去, 便草草得出结论——这是他自己的问题,来上海之前,他只醉过一次,还是在大学新生年的派对上;前后有过两个女朋友,都是同学——他的人生,太过单纯了。他决定要变一变。 一开始他还有些生嫩,根本不去搭讪陌生的女孩子,端起酒杯之前还要想一想,大家都喝酒了,等会儿由谁把车开回去。那群人见他这样总要笑他,女孩们则干脆扑过来,把他揉进胸口,叫他“妈妈的小宝贝”。他腼腆的笑,很快也开始嘲笑自己,是啊?他几岁?年轻,自由,金钱,他什么都有了,他到底在怕什么? -- 第8页 黎明,他一个人把车开到远郊去。引擎轰鸣,周遭的景物飞速的变换,什么都看不清,便什么都不必想。直到在机场附近,被一部警车截停,他把车泊到路边,降下车窗,海风一吹,人总算是醒了。 “身份证,驾驶执照。”警察对他说。 他习惯性的去开仪表板下的抽屉,里面只有一盒抽了一半的烟,和几封广告信。他记起这本来不是他的车子,信封上收件人的名字是陈康峪。 他反复看着那几封信,警察对他说:“别找了,没有就是没有,不要浪费时间。” 他听得懂,却几乎不会讲中文,警察只能一路电台叫过去。他下了车,在原地等候发落,手里还是捏着那几个信封。不久,远处霞光初生,他突然记起一句话:身体燃尽,而地狱依然遥不可及。 这句话,他是在一本书里读到的,书的内容已经不记得了,但这句话清清楚楚的出现在脑子里,印在那里,久久不去。 直到那天夜里,他在Ash,看到林薇。 她站在吧台旁,身边是个绿色啤酒瓶摞起来的小金字塔,短裙、长腿、浓妆、笑容,这所有的一切全都让她泯然于众,唯独那眼神特别,好像世间万事万物就是这样了,只有她很超脱。 她有什么资格这样想?何齐在心里想。他什么都有了,也不得解脱,一个卖酒女又有什么资格这样想? 那一夜,他们全场瞩目,最贵的酒,最好的包厢,最艳丽的女孩,而他是为这一切付账的人。整个Ash,大概只有她,没有看到他。 第二天,他们本来是要去别处的,但何齐说:“还是去Ash吧。” 朋友们不情不愿,可他是付账的那个人。所以,他们就又来了。 还是那个包厢,门上那个名字,他总是避而不视。 他们还是全场瞩目的一群人,而她却依然故我。第三天,第四天,一直到第五天,他们中的一个与人争风吃醋,大打出手,又搞到警察光顾。警察在包厢里做笔录,她从下面经过,停下来站在人群里看了会儿热闹,但就是这样,还是没有多看他一眼。 于是,第六天,还是在Ash,一众坐定,他对胡凯说:“点啤酒吧。” “你不是说,在美国,啤酒是红脖子喝的嘛。”身边有个女孩问罗晓光。 罗是他的大学同学,他在此地唯一的旧识。所有人都知道,罗比他会玩,表面上也比较好说话。 “啤酒喝了什么感觉,肚子胀,”罗晓光开始胡扯,“胀圆了还不刚好做美国红脖子……” 果然,是她上来送酒。 那个时候,他们已经开始玩一个脱衣的游戏。 有人把他钳出来,蒋瑶听到他的名字,又来劲儿了,盯住他不放,说:“何其,麻溜儿的,给姐脱!” 而她正俯身在桌上摆酒,听到那句话,终于抬头看了一眼蒋瑶,还是那种平静的眼神,不褒不贬,亦看不出喜怒。 他就坐在离她不远的地方,但她没有回头。 他觉得她是刻意忽视他,从来没有人这样做过。 接下来的事情,他后来对她说过许多次了,只是那第一句话究竟是什么,他从来都没说清楚过。以他当时的中文水平,造出来的句子,无非就是“你好”,“你好吗?”,发音也不好,以至于她没有听懂,后来回想起来,自然是不好意思再说。 他记得自己铩羽而归,拿着两瓶啤酒从吧台回来,坐在角落里喝,脑子里还是她颈侧跳动的脉搏,以及自己突然生出的莫名其妙的冲动——他很想把手放在上面,这个念头让他从来没有过的慌乱,而她却还是那副样子,好像很超脱。她也笑的,笑的很专业,也很热情,只是那眼神总是不同的。 罗晓光看看何齐,打了一记响指,招呼胡凯:“那谁。” 胡凯麻利的应了一声。 “吧台那个啤酒妹叫什么?” “哦,她啊,她叫林薇,熟人都叫她大长腿。” “腿倒是真长,”罗晓光开始笑,“你跟她是熟人?” “我跟谁不熟啊?”胡凯倒也不客气。 “去,叫她再上来送一趟酒,送完了别走,陪何齐坐一会儿。” 胡凯愣了一愣,还是会意了,解释道:“她是名校的大学生,出来勤工俭学的,只是卖酒。” “名校大学生怎么了?何齐念的也是名校,她英文好不好?要是过得去,正好陪何齐聊天,这几天他嘴都快捂臭了……” “你不要乱说……”何齐回过神,打断罗晓光。 罗晓光不理,反过来又抢白他:“何齐,你现在是Gap year懂不懂?Gap year就得什么都体验体验,知不知道?” 胡凯还是在原地坐着没动地方,一副很为难的样子,罗晓光转头又催他:“那谁,你倒是快去啊。” “何齐都说不要了,”蒋瑶也跳出来,“罗晓光,你这个人就是拉皮条的事情最起劲。” 罗晓光很蔑视的看看她,又开始讲Gap year应该怎么过,男人的生理黄金期又是多么短暂,不抓紧玩儿就虚度了,存心逗蒋瑶跟争得面红耳赤。 何齐在一旁听的愈加心烦意乱,站起来径直走出去。 门在他身后合上,罗还在里面喊:“怎么走了?你小子可别忘记签单啊。” ☆、6.第二章 (2) 那一夜,何齐很早就离开Ash了。 -- 第9页 他搭电梯下楼,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才去地库拿了车,漫无目的开出去。 这座城市是奇怪的地方,在那样华美的楼宇下面,或许一个转角,就是陋巷。沿路的老房子已是黑沉沉的一片,只有几间便利店和发廊还亮着灯,路上鲜有行人,偶尔看见一个也是形迹可疑的。他眼见着一个形容猥琐的醉汉闯进一间按摩店,又被轰出来,继续在街上晃荡。 说不清为什么,他突然又想起那个名字——林薇,大长腿,大长腿林薇。 她会走哪条路?回到哪一座房子里去?在这夜路上又会遇到谁呢? 许久,他才意识到自己在绕着那几个街区转圈,转了一圈回到老地方,最后在一条两车道的小马路边上停下来,从那里刚好能看见Ash的一个出口。 他知道除了这个门,还有另外两个地方可以出入这座大楼,她不一定会从这里走,却还是静静坐在车里等。 像是过了很久,月亮升起来又落下去,许多人来了又走,他放松下来,几乎忘记了等待的初衷,直到看见她从楼里出来了,还懵懵懂懂觉得不是真的。 她走到路边,弯腰去开一辆自行车的车锁,身上的衣服已经换了,就是T和短裤,脸上的妆也已经卸干净,路灯照下来,脸颊有柔柔的光晕,看起来年纪又小了几岁。 他伸手去开车门,正要下车,却又看见一个丰满的矮个儿女孩也从那个门里走出来,跑到路边跟候客的出租车司机谈价钱,许是没有谈拢,司机大声道:“坐不起就别坐!”她跟那个女孩像是认识的,扔下车,也上去帮腔。 怎么会是她呢?他停在那里,自己也觉得纳闷。不是没有大家闺秀等着他去认识,怎么偏偏是这么一个人? 只犹豫了那么一下,那边就已经在道别了,也不知她使了什么招儿,司机认输了,矮个儿女孩上了车,她也跨上自行车骑走了。 何齐觉得跑过去追太难看了,只能发动车子跟在后面,自觉象个半夜尾随女孩的变态,却还是一直跟着。 那时已是凌晨,路上车子很少,他跟了一路,也不知道她发现没有,只是蛮不讲理的想,既然她在Ash看不到他,那么在这里也应该看不到。 她骑的很快,一路往西面去,几次在路口加速,迎着红灯冲过去,吓得他一身冷汗。 骑了半个多小时,她拐进一条窄巷,他当她到家了,在路边停了车,也跟了进去。巷子里不算暗,巷口有路灯,前面还有几扇窗亮着灯。她大概是累了,从车上下来了,推着车慢慢往前走,走到那扇亮着灯的窗边,突然一侧歪蹲下来。 他以为她踩到什么东西,歪了脚,赶紧跑过去扶她,问:“你怎么了?” 却没想到她一下反手抓住他得衣服,力气还挺大,一边踹旁边的门,一边大叫:“抓流氓!抓流氓!” 这一喊果然管用,门里蹿出来两个穿制服的男人,一把就把他扭住了。 “大叔,我不认识他,他是流氓,从江边一直跟我到这里。”她站起来,手指着他道。 何齐不认识联防队员的袖箍,只当来的那两个人是警察,没想到她竟会使这一招,气到内伤吐血,急了更说不清楚话,由着人家把他揪进屋里。 “来,坐下,定定心心的说。”一个男人道。 可他刚要坐吧,又被喝住。 “不是叫你坐,边上蹲着去,等问你了再说话!小姑娘,你坐。” 接下来的事情就是摆明了欺负何齐中文差了,是非黑白全凭林薇一张嘴说。而那两个男人总算弄明白了,何齐不是装蒜,是真的不会说中文,也觉得很头大,商量了半天是现在拨电话找人来呢,还是等天亮了再说。 林薇在一旁正襟危坐,看都不看他一眼。 何齐也火了,心里想:跟我玩儿真的是不是?那就玩儿啊,看谁玩儿的过谁! “我能打个电话吗?”他傻乎乎的跟联防队员说英文。 自然是没人听得懂他什么意思。 林薇撇着嘴嗤了一声,眼睛还是没朝他看。 “电话,电话。”他拿出手机来,连比带指。 联防队员没不让他打,他拨了一个号码,原以为这个时候不会有人接,不曾想倒是很快就通了。 “是我,我在警察局。”他对电话那头的人说。 那边叹了口气,问他地址。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已是熟门熟路。 “地址?”他又傻眼了。 “XX路300弄10号。”林薇在一旁说,看着桌面上翘起的一块漆,伸手用指甲拨了拨。 何齐瞪了她一眼,本不想领情,但这屋里也没别人理他,只能依葫芦画瓢的重复了一遍。 等他这边电话挂掉,林薇已经被带到隔壁屋里去填表,过了一会儿出来了,临走还破天荒的看了他一眼。 这回轮到何齐不搭理她了,扭着头站在那里,只听到她谢了那两个联防队员,出门骑上车走了。 何齐被带到小屋里等候发落,也不知道人家要拿他怎么样,直觉得自己傻到极点,怎么就沾上这么一个女人,正想着却又听到窗外自行车的声音,门外有人说话。 不多时,门开了,一个联防队员探身进来对他说:“得,那你就走吧。” 转身又教训外面的人:“小姑娘,玩笑不好这么开的,知不知道!?” -- 第10页 何齐搞不清楚状况,走出去才看见是林薇站在那里。 两人出了联防站,何齐又心软了,跟上去开口与林薇搭讪。 却没想到林薇一下跳的老远,正色道:“你再跟着,我还喊抓流氓,你信不信?” “流氓”两个字听得何齐冒火,也提高了声音,中文英文一齐上:“林薇,既然你认定我就是流氓,干嘛不把我扔在警察局?” “那是联防站,不是警察局, 对付你这样的流氓,用不上警察。”林薇回答。 何齐噎住,半天才又道:“那你回来干嘛?你以为没你我就出不来?” “知道你是国际友人,再怎么都吃不了亏,”林薇跨上自行车,一边骑一边说,“没把你扔那儿,是怕给人家大叔惹麻烦,再有也就是看你身材还不错。” “啊?因为啥?”这一大段对他来说实在是难了。 “我说你不吃亏,人家大叔吃亏。”她又说了一遍,继续蹬车。 “不是这句。”他追在后面。 她已经骑出老远,回头看着他,微微笑了笑,这一次声音不高,他却听的一清二楚:“你身材不错,大方点,麻溜儿脱了,说不准真有那什么线。” 他突然明白,或许一直以来她都是看到他的。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段比较短,剧情需要,停在这里。。。 ☆、7.第二章 (3) 也就是从这一天开始,何齐脱离了那个小团体,开始独自行动。 那段日子,他一个人住在江对岸的酒店里。睡到下午,照样有人打电话过来找他出去。 先是罗晓光,说要教他打麻将。 他想也没想就给推了,随口找了个理由,说自己闯了祸,总要收敛两天。其实也不全是假话,前一天夜里,他的确被联防队员当流氓抓了,林薇发慈悲把他捞出去之前,他还傻乎乎的打了那个电话。 罗晓光自然不肯就这样罢休,纠缠一番又问他:“现在还有谁管你?” 听到这句话,何齐静了一静,罗晓光也意识到不合适,又胡扯了几句,就把电话挂了。 然后是胡凯,拐弯抹角的问,晚上有没有什么事要做?胡凯跟着他们活动是由谁授意,何齐心里早就有数,回复便也更含糊。 最后来找他的是蒋瑶,发了条短信过来问:何齐,你死了吗? 他本来想回“暂时没有”,可就连这几个字都懒得打,只是仰面躺在床上反复想着前一天夜里发生的事情。他检讨自己的行为,仔细分析林薇的反应,最后得出结论——一定是他姿态放得太低,导致对方太不拿他当回事儿,所以才被耍了这么一场。 下一次,可不能再犯同样的错误了。 重新制定了战略战术之后,何齐离开酒店,开车去Ash。他没有上楼,直接在楼下等着。 凌晨两点钟之后,林薇还是从那个门出来,去街边拿她的自行车。她今天换了身连衣裙,简简单单一条布裙子,穿在她身上还挺好看的。 何齐很满意的看着她,甚至有点得意,觉得这裙子肯定是为他换的。她肯定以为自己今晚还会来Ash,结果,他没出现,这时候看到他,一定挺高兴。 他没下车,按了按喇叭。 林薇听到声音,果然就抬头朝他这边看。 他举手跟她打招呼,特地绷着脸没笑。 她也举起手,停了一停,对他竖起中指,然后转身跨上车骑走了。 何齐傻在那里,不得不承认自己这回真是遇上个软硬不吃的主儿。他本来很有信心,一是因为她耍了他,心里总会有点歉疚吧,至于第二,他猜她多少还是有点喜欢他的,却没想到仍旧出师不利。 他发动车子赶上去,她又像上次一样在路口加速,想趁绿灯变红灯的时候甩掉他。这次他知道她是存心要甩掉他,眼见着一辆小货车与她擦身而过,刹车片发出尖锐的声音在夜里传的老远,司机破口大骂:不想活了!找死啊!她却只是车身侧歪了一下,继续往前蹬。何齐惊的一身冷汗,断不敢再继续跟着了。 到了第三天,何齐对自己赌咒发誓:不要再去Ash!再去你就不配姓何! 林薇也在想:那个笨蛋今天肯定不会再来了。 夜里两点钟,她卸了妆,换了衣服,跟江丹丹一起下楼。走出Ash所在的那栋大厦,外面还是熟悉的街景,月亮淡如水印,霓虹还闪着,却早已失了华灯初上时热闹的劲头,街角除了几辆候客的出租车,什么都没有。 “你的追求者没有来。”丹丹说笑道。 “谢天谢地。”她附和,脸上没什么特别的表情,心里却是五味杂陈的,失望亦或是解脱,她自己也说不清。 两人道了别,林薇跨上车往西面去,一路都在想正经事,比如:韦伯家的工资什么时候发?酒吧这边又能拿到多少奖金?她的“正经事”无一例外都跟钱有关,所谓“钻到钱眼里”大概也只能是这样了。 许久,她才意识到身后有人,是另一辆自行车的声音。 本来早应该听到了,只是那条路上有几个大排档,虽说凌晨生意淡了,但也不算很安静,再加上她的车很旧,除了铃不响,哪里都响,把那辆车的声音盖住了。 她回头看了看,不看则已一看吓了一跳,不就是何齐骑着辆自行车正跟上来。 -- 第11页 “林薇。”何齐对她笑,叫她的名字。 林薇却觉得烦的很,索性跳下来,一手扶车,一手叉腰,站路边瞧着他问:“怎么又是你啊?!” 何齐没料到她突然这么大反应,一下不知道怎么回答,本来想好的开场也忘了。 林薇看他张口结舌,转身推车朝前走,在一个烧烤摊前面停下,对老板说:“两听啤酒,十串肉。” 何齐拿不准她要干嘛,跟上去才要掏钱,她已经抢先把钱付了,找了张桌子坐下,抬抬下巴,示意他坐她对面。何齐不敢造次,乖乖坐下了,心想别的女孩子一举一动都传达着这么一个信息:我是女的,你得对我好点,她的一颦一笑却像是在说:放马过来吧,姐什么阵仗没见过。他本以为自己绝不会喜欢这一型的,事到如今才知道是想错了。 “何齐,我叫何齐。”他结结巴巴的自我介绍。 “我知道你叫什么。”林薇抬眼看看他,“我问过胡凯,他告诉我的。” 听她这么说,何齐挺意外的,又觉得很高兴,她居然也着意去打听过他。 正说着酒和肉串儿就都送上来了,林薇分了一半给他,道:“何齐,这顿宵夜我请你,就算跟你说声对不起。” “为什么呀?”何齐明知故问,心想八成是为了拿他当流氓抓的那件事情。 “我那天不该胡说八道招惹你,”林薇启开啤酒,喝了一口又解释,“比如说你身材好什么的……” 何齐听了有点糊涂,心里说其实他一点儿不介意这个,非但不介意,还挺乐意的。 “吃完了这一顿,我们就青山白水,后会无期。”林薇继续说下去。 “啊?!”何齐傻眼了,不确定她是不是真就那个意思。 林薇却没再说什么,闷头吃她的那一半肉串儿。何齐不知道这是什么肉,只喝啤酒,巴巴的看着她吃,等她给个解释。这一晚,她身上穿的还是裙子,昨天是蓝条子的,今天换了一件白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腿长,她的裙子穿在身上都显得有点短,他总觉得这裙子是为他穿的,否则,这大晚上的,她还要骑车,穿什么裙子啊。后来,他也曾把这个念头告诉林薇,林薇笑骂:“你看你们这种人吧,总觉得世上万事都跟你们有关,所有人都围着你们转是不是?” 何齐最听不得她说什么“你们”“我们”,好像非把彼此划到两个阵营里不可。林薇跟他保证过不说,但有时候还是会漏出来。 回到此时此地,林薇见他打量自己,倒也没生气,索性伸出一条腿来给他看。她的腿确实是长,骨肉纤匀,担得起“大长腿”的诨名,但她要他看的却不是这个。 “这里,看见没有?”她指着膝盖上一道白色的疤,“小学两年级的时候摔的,那次我抱着我弟走了 两个多钟头的路,脚没力气了,从一个台阶摔下来,他没什么事,我磕到地上一个铁片,腿上拉了个口子,没去医院缝针,也没打过破伤风,后来化脓了,还发高烧,还好没死,过了很久才好的。” “还有这个,”她又伸另一条腿,指着胫骨上一块小小的凹进去的地方,“大一晚上去给人补习,骑车回宿舍的时候被一辆助动车撞了,人家赔了钱,我觉得还能走就没去医院,现在老觉得里面有一块碎骨头,用手推一推还会动。这两处伤算是大的,剩下的那些印子都是蚊子包,我从小就没住过夏天没蚊子的地方。” 何齐无语,不懂她为什么突然说起这些,还没等他整明白,她又开始扯别的:“我去Ash上班不久,就听胡凯在吧台上吹牛,说他光看一个女孩子的腿,就能猜到她是从哪儿来的。一样都是二八年华,脸蛋没有不漂亮的,身材没有不好的,但腿就不一样了,腿上没疤没蚊子块的,家境肯定错不了,”说到这里,她又伸出两条腿来展览,看着何齐道,“至于我这样的,你自己想吧。” 何齐愣在那里,他不是傻子,总算会意了。林薇却宁可当他傻子,非要把那言下之意说出来:“何齐,我跟你不一样,你在我身上费这工夫没意义。” 说完这句话,林薇继续吃肉串儿,吃完了自己的,又去拿何齐面前那一半。何齐什么都没吃,只把啤酒都喝了。周围好像突然变的安静,一阵风吹过来,隐约能听见极远处传来的钟声。 东西吃完,林薇抹了抹嘴,问何齐:“我刚才说的你都听明白没有?” 何齐点点头。 “那明天别来了,好不好?” 这一次,何齐却不出声。他静了一静,在心里仔细造好句子,才开口道:“林薇,要是我说我们没你想象的那么不同,你相不相信?” “我不信,请举例说明。”林薇答得很干脆。 “比如……你几岁?” “十九。” “很好,我刚满二十一,我们俩差不多。” “这算什么?十九、二十的人多了去了,我说的又不是这个……”林薇反驳。 何齐无视她,继续问:“胡凯说你在读大学,念的什么专业?” “化学,”林薇冷笑,“你可别告诉我,你也念化学,太假了,知道嘛?” “还真是巧,”何齐也跟着笑,“我去年选过一门课叫化学与物理生物学,瞧,里面也有化学两个字……” 林薇见他狡辩,越听越恼,敢情方才这一番口舌全白费了,这人还是没明白。 -- 第12页 “共同点你都找了,那好,我现在来告诉你我们哪里不一样,”她一拍桌子,抢在他前面,继续做他 的思想工作,“你要是到我从前住的那一片去,在路边随便找几位阿姨打听林薇和她弟弟,没有不认识我们的,阿姨们会跟你好好说说我们这俩孩子是怎么来的,会告诉你从前这里曾经有这么个女人,她怀孕不是为了逃避劳教,就是为了从戒毒所出来,前脚还在喝美沙酮,后脚就生了,运气倒实在好,两个小孩,一男一女,都好手好脚,脑子也没问题,可生了又不管,当生小孩像拉屎一样!” 说着说着,林薇就激动起来,恨不得抽自己一个巴掌,叫自己住嘴。何齐听她这么说,也很震动,心里想,林薇你还真别不信,我和你,没你想象的那么不同。 他等她平静,轻声道:“我母亲正在戒酒,强制的那种,已经是我记事以来的第四次。医生说,如果她继续这样喝下去,很快就会死。” 林薇一时语塞,却还是冷笑,口不择言起来:“至少你还有个好爸爸,还是个有钱的好爸爸,我爸十年前就不知道跑哪儿去了,一样是惨,坐在豪宅里哭,总好过在贫民窟里哭……” “他死了。”何齐打断她道。 “谁死了?”林薇一时不知道他在说谁。 “我爸死了。”他回答,话刚出口还在笑,好像总算找到了一个杀手锏,林薇没办法再跟他比,但很快就笑不下去了。 他突然想起他们最后一次见面的情形,那差不多是一年前的事情了,他记得自己表现的无所谓,其实心里特别高兴,最后却又闹得不欢而散,这几乎已经成了他们之间的套路了。 离葬礼结束已有一个月,这是他第一次这样难过。 林薇看到他脸上的表情,唯一能想的合适的回答好像就是“我很难过”,她记得莎丽也对她这么说过,听起来那么疏远无力。她不愿意这样,便伸手揽过他的肩拍了一拍。何齐是那么高大的一个人,她勉强才能够到。 “好了,何齐,你这么大个子,千万别哭出来啊,要不然人家还以为我怎么你了。”许久,她才开口安慰他。 “我哪有要哭?!”何齐喊冤。 “好了好了,我知道你没哭,”她又伸手拍他的肩膀,好像尽量顺着他说话,可说着说着又变味儿了,“喝多了的都说我没醉,神经病都说我没病,牢里人人都说我是无辜的。” 何齐又气又笑,像是破了功,方才的氛围就这么没了。 ☆、8.第二章 (4) 这一夜,何齐总算如愿送林薇回家,而且一直送到她家楼下。 可问她要电话号码,她却说没有。 他不知真假,只得退一步,说:“那我明天到这里找你。” “我白天还有另外一个活儿,”她回答,“九点到六点,八点钟再去Ash开工。” 他没想到她竟过的这样辛苦,正失望,她如小叮当从包里翻出纸笔,说:“把你的号码写给我,我明天到Ash打给你。” 他又高兴起来,把手机和酒店的电话都写了。 两人别过,林薇蹑手蹑脚的上楼,摸黑进屋拿了睡衣,又去公共浴室洗漱,再进屋爬上阁楼,没开灯也没弄出什么声音就躺下了。 可林凛还是醒了,问她:“姐,你今天怎么这么晚回来?” “店里生意好,加班。”她回答。 林凛却不是这么好骗的,又道:“我刚听到你在楼下跟一个男的说话,那人是谁?” 林薇好像被抓了现行,拍楼板发威:“什么谁,你半夜三更的不睡,听起壁脚来了。” “你当我愿意听啊?”林凛声音也响起来,“还不是怕你在外面乱交朋友吃亏,那个人是不是很高啊?” “你倒管起我来了,高不高跟你有什么关系?” “要是矮一点,出了什么事,我还能帮你摆平,现在怎么办?” “你小子脑子到底在想什么啊?”林薇终于笑出来,笑完了突然又想到一件事,板起面孔来问,“我说你刚才是不是一直扒着窗口偷看啊?” 林凛嗫嚅,半天才说:“你平常都没这么晚,我总要担心的吧。” 十三岁的男孩子,似懂未懂,话说出来倒像个大人一样,林薇觉得好笑,心里又有些感动,庆幸刚才没什么出格的举动,转念又想,她跟何齐会有什么出格的举动吗?她也不知道。 随后的一整天,何齐与林薇过得都十分痛苦。林薇是因为前一夜睡的比平时更少,实在困得不行。何齐却是等电话等的,他把号码给了林薇,林薇究竟会不会打过来?什么时候打?全都不在他的掌握,他一向众星拱月,自然不会喜欢这种感觉。 好不容易挨到天黑,他趴在床上看着江对岸,突然发现从这里就能看到Ash的招牌,银色的霓虹亮起来,隔着一条江,似乎也蒙上了些许水汽。他不愿意再等,干脆查了号码打过去。 电话转到吧台,林薇哈气连天的来听。 “很累吗?”何齐问。 “怎么不累,我每天统共四个钟头睡觉时间,被你浪费了一半。”她回答。 提起昨夜的事情,何齐倒有些得意:“我自己也想不到能用中文讲这么多话。” “你说什么了?还不都是我在讲。”林薇泼他冷水。 “这么辛苦,不如别做夜班了。”他劝她。 -- 第13页 “不做哪里来钱?你给我啊?”她反问。 何齐想说,行啊,我给你。 话还没说出来,林薇已经在那里自问自答:“得了吧,下次见面,我是不是要把你当恩客了?” 恩客二字脱口而出,她就觉得不大好,何齐却还在那里孜孜不倦的问:“你说什么?什么意思啊?”害她拿着听筒,闹了个大红脸。 凌晨,他们又约了去吃宵夜。两个人,两碗馄饨。再过一天,还是这样,只是点心又换了一种。几天功夫,他们已经变成那条街上的熟客,跟好几个排档的老板都认识了。 两人对坐着,除了吃东西就是说话。何齐中文还是不好,能说的也就那么几句,还不肯老老实实的说。有些事情他嫌说起来太复杂,那怎么办呢?他就胡说。 就比如他的自行车,那几天,他还是骑车过来,但已经不是头一天的那一辆了。 林薇看见,问他:“怎么换车了?” 他回答:“街上拿的。” 非要她板起面孔来问,他才费劲解释:前一辆是酒店借的,现在这辆是特地去买的。 又比如他来上海的理由,林薇也曾问过他:“你小子没事跑来上海干吗?” “打官司。”他这样回答。 她不信,嘴里嗤的一声,他也没再多解释,因为这倒真是实话,而且事情之复杂,他肯定是说不清楚的。 林薇与何齐相反,是很能聊的人,常常跟他说起她在Ash遇到的事情,白天在韦伯家做过些什么也会琐琐碎碎的说出来。何齐却不嫌她罗嗦,大半夜的坐在街边听她说那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似乎是许多年以来他遇到过的最有意思的事情了。 林薇时常提起莎莉,说那丫头还是不肯读书,成天拖着她去外面玩,把附近能去的、不能去的地方都转了一遍。暑假眼看过掉一半,书单上的书一本都没看完。 最后还是何齐教了她一个办法,照着书单上的名目,替她找来改编电影的影碟,而且还是VCD,分上下两半,只带上半部分去给莎莉看,至于剩下的——就没有了。林薇将信将疑,如法炮制,没想到这个办法在莎莉身上还真管用了,好好的故事看到一半没有了,莎莉好奇的万箭穿心,一时半会儿又找不到后一半,只能翻开书来找后话,半天工夫就把后半本《海蒂》磕磕巴巴的读完了。而后,又是《海底两万里》和《格列佛游记》。阅读这件事本来就是开头最难,一旦读过两三本书,辨出其中乐趣,想停也难。可就在林薇以为大功告成的时候,莎莉已经开始专拣爱情小说看了。 林薇把这事当笑话讲,何齐却又想起从前的事情。 这一招并不是他的原创,是他父亲想出来的,让他读完了人生第一本书——《男孩彭德罗的烦恼》。那时的何齐未满十岁,只要父亲在家,就使尽浑身解数缠着他,像树熊那样赖在他身上,表演新学的本领给他看,无时无刻不在叫“爸爸爸爸”。 十岁以后,一切就都变了。外祖父重病,他们搬去英国住,表面上的理由是因为那里有最好医生和最好的中学教育,实际却是家里百多年的医药生意,恨不得每一个长辈都是人瑞,生了病就要避出去,装作无疾而终,而且,他的父母也已经形同分居。 每年,父亲来英国两次,一次新年,一次是他生日。他总是像盼着过节一样盼那些日子,可每一次都惨淡收场。 他一直不懂父亲为什么不喜欢他,对他如此苛责严厉,就好像他是彭德罗,是“全城最坏的男孩”,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罪过。 直到有一天,他听到母亲在跟父亲说他的言行,但他并没有做过那些事,讲过那些话。他花了很久才弄清楚其中的逻辑,那是一种病态的逻辑——母亲不得不这样做,除了这些,他们之间已经没有其他联系了,他是他们唯一的“共同的敌人”。 又过了几年,他升学去了美国,母亲终于去心理医生那里就医,经过几次昂贵漫长的治疗,效果了了,闲时仍旧在他们父子之间挑事情。何齐也恨过她,觉得是她把自己与父亲的关系弄到如此地步。但每当母亲酒醉,总是紧抱着他,说:小齐,我只有你。他又心软了。 在婚前,母亲也是风头正劲的人物,最出色的美人。后来,他出生,所有人都说他酷似母亲,其实他们最相似的并非容貌,而是脾气。他们都爱一个人,母亲的爱之深甚至到了病态的地步,而他虽然不表现出来,却也是爱着的。可世事总是这样讽刺,直到他这一次来到上海,才算真正知道,他与母亲两个人都被辜负了。 不过,人已经去世,身后的事情法院也已经判了,他决定不再去想这些,毕竟眼下有更加重要的事情要考虑,比如,林薇。 一连几天,何齐都在分手之前这样想:今天,一定要吻她。结果却都无功而返,倒不是被她拒绝,而是他怕她会拒绝,没有动作。那个年纪的何齐也是急性子的,这种粘不啦叽的做法完全不是他的作风,但面对林薇,他就是这么无可救药的变得粘不啦叽的了,原因似乎很简单——他完全摸不清她的脾气,也拿不准她会是什么反应。 为这件事,何齐纠结了几天,结果那个吻却是毫无准备的来了。 那一夜,他还是送林薇回家,直到她家巷口,两人还在说笑话。 -- 第14页 林薇又在问他:“何齐,你官司打完没有?” “完了。”他回答。 “赢了?” “输了。” “打完了还不走?” “可能明天就走了。”他突然严肃起来。 “去哪儿?”她明显僵了一下。 “离开上海,回家。” 她沉默,足足一秒钟,然后才说了一句:“那是不是就不回来了?” “有可能。”他回答,细细看她的反应。她低着头骑车,还是满不在乎的语气,可是脸上的表情让他很满意。 于是,他憋住笑,绷着脸一本正经的把话说完:“也可能不走,一直留在这里。” 她转过头看看他,慢慢辨出味道,脸色就变了,伸手狠狠推了他一把。他没想到她会来这一招,差一点摔到地上去。她却一点罢手的意思也没有,也不说话。 “林薇,就许你耍我,我开个玩笑,你就没完没了了啊。”他叫屈。 她见他不服,干脆就从车上下来了,站大街上就指着他骂:“何齐,我警告你,你要走就走,我林薇不稀罕你!你他妈说什么都行,别给我拿这种事情开玩笑!” 他看她暴怒,也好像生气了,把车往旁边一摔,就过去抱住她吻在嘴上。她一开始吓了一跳,又用手推他,但后来就好了,以至于他细细的吻了她很久,直到离开她的嘴唇,她的两只手还抓着他胸前的衣服不放。他完全没想到她会这样顺从,就好像在他吻她的时候,她完全变了一个人,让他很怕自己的一点点举动都会伤害到她。 “对不起。”他这样说。 “别跟我说对不起,我不会原谅你。”她回答。 “那你揪着我衣服干嘛?”他存心逗她。 “你占我便宜还能让你随便跑了啊?”她嘴上还是不让。 “你觉得是我占你便宜干嘛还让我亲你?”他也继续。 “还不就是看你年轻,长的还不错嘛。”她哈哈大笑。 他让她赢了,开始有点懂她,她这个人,就是狠一张嘴巴。 ☆、9.第二章 (5) 周末,林薇不必去韦伯家上班,Ash的工作也可以停一夜。何齐早几天就开始做计划,盘算着两个人可以做些什么。 可惜世事常与人违,星期五下午,林薇还没下班,韦伯太太肚子痛进了医院,不多时就打电话回来,说大概就是今夜分娩。那一天,韦伯家的男主人正在广州出差,南方天气不好,堵在机场尚未登机,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返来。所谓职业经理人大概就是这样,今天在上海,明日飞迪拜,后天晚上兴许又在里约了,钱都不好赚。女佣是做完晚饭就要走的,此刻也不出声,只等着主人家说加她多少钱,还一脸的不情不愿。 这么一来,偌大一座房子,就只剩莎莉一个人了。林薇看不过眼,主动提出来,她可以加班。 莎莉正中下怀,拥抱她道:“林薇,还是你好。” 见这丫头突然示好,林薇倒不习惯了,冷着脸回答:“省省吧,你爸妈会付我加班费。” 这时,天还不曾黑下来,林薇趁着女佣还在,赶回家一趟,拿了几件换洗的衣服,给林凛留了点钱吃饭,交待他好自为之,回到韦伯家,又打电话去Ash请了假。 最后,她给何齐打电话,把莎莉、林凛连同Ash的安排都说了。 何齐听她说完,没有出声,许久才问了一句:“你有没有想到过我?” 林薇却笑起来,揶揄他道:“你听到自己说什么没有?怎么像个怨妇一样。” 说到这里,电话就断了。林薇愣了一愣,听着嘟嘟嘟的声音,好一阵才把听筒放下来。 何齐从来不曾这样对她,一直到吃过晚饭,林薇还是觉得心里不上不下,想再打电话过去说个明白,却又偏偏负气,不愿意做先开口的那个人。她心里想,何齐也看得到这里的号码,如果对她有什么意见,大可以打过来讲清楚,就这样摔电话算什么? 女佣洗过碗就走了,只剩她和莎莉,两个人坐在家庭室看电视。八点多,莎莉说要去游泳,林薇便陪着她去,一路心不在焉,跟着莎莉七转八转,走了很远的路也不觉得。 莎莉是穿好泳衣来的,到了泳池,一个猛子就扎下去,林薇没有泳衣,坐在岸边的躺椅上看。那泳池是个巨大的椭圆,一半室内,一半露天,周围一圈夜灯,照得一池的碧蓝。边上就是花园,那时已是七月末,攀墙而上的蔷薇眼看就要开尽了,玫红色的花朵有种迟暮的艳丽,紫藤和史君子却正是最盛的时候,夜风吹过来,带着不易察觉的香气。 林薇在躺椅上睡下来,望着天上稀疏的星星发了半天的呆,许久才回过神来觉得奇怪,社区俱乐部的泳池怎么会只有她们两个人,非但没有其他人来游泳,而且连个救生员都没有。 “莎莉,莎莉。”她叫那丫头过来问。 莎莉玩得正欢,根本不搭理她,倒被别人听见了。 一束白光照过来,有人提高声音问: “谁在那里?” 林薇被照得睁不开眼,待来人走近,才看清是个穿制服的保安,一上来就像训犯人一样的训她:“你们哪儿来的?知不知道这里是私人住宅?” 听他这样讲,林薇心里猜到一半,暗自道:得,又被那丫头害了。 正要开口道歉,却见莎莉悠悠闲闲的游过来,开口对保安说:“我认识住在这里的人,姓陈的,他说我可以来玩。” -- 第15页 大约主人真的姓陈,保安拿不准她们的来头,举起对讲机喊回去。林薇以为莎莉只是胡扯,八成是要被戳穿的,却不曾想那保安还真买账了,对她们说了声:“此地十二点关灯,注意安全。”就走了。 待保安走掉,林薇抓过莎莉来问:“你老实说,到底搞什么鬼?” “什么搞鬼,”莎莉喊冤,“我真的认识那个人,他说过的,我要是想游泳,随时可以来。” “你什么时候来过这里?”林薇追问。 “我老早就知道这个地方,叫你陪我来,你又不肯,”莎莉老实交待,看样子还挺得意,“那次你们找不到我,我就是在这里玩。” “那你爸妈知不知道你认识这么个人?”林薇还是很警惕。莎莉再淘,毕竟也是个小女孩,遇到陌生男人这种事可大可小的。 莎莉见她这么严肃,很是莫名,摇摇头反问:“告诉他们干吗?他们又没时间来。” “那你就敢到陌生人家里来?不怕被卖掉?!”林薇开始教训她, “他看起来……不会卖小孩,而且我们住的这样近,应该可以算邻居吧。”莎莉狡辩。 “哈,”林薇冷笑,“他是不是还对你说,小妹妹别怕,叔叔是好人。” 莎莉不懂这是反话,一本正经得摇头,纠正道:“不对,他说他是坏人,而且这里他不常来,要我自己小心,游泳可以,别淹死就好。” 林薇词穷了,世上还真有这样的人,舔着脸说自己是坏人,又对着一个九岁小女孩说什么死啊活啊的,难得莎莉也是个奇葩孩子,居然还觉得这人不错。 那一夜,林薇就在韦伯家过了。她睡在客房,方方正正一间卧室,附带一个卫生间。从暑假开始到现在,她还不曾这么早睡过,往床上一躺,舒服的像在云里。高床软枕,别墅泳池,三顿饭有人做好了端上来,吃完了还不用洗碗——对她来说,这班加的就好像是度假一样,只是惦记着林凛,此刻大概又在打蚊子,热得一身腻汗。 除了这个,她不是没有别的心事,本以为能睡个好觉,结果却翻来覆去很久才睡者,半夜又莫名醒过来。 何齐,她对着天花板,说:何齐。 而何齐那一边,却是另一番不夜的景象。他有段日子没跟罗晓光他们混了,这天夜里又换了花样,几个人租了一块场地踢球,镁光灯全部大开,球场上照得雪亮,反衬的观众席鬼影重重。 比赛开始,他与罗晓光分属两队,本来只是随便玩玩的,却不知为什么踢得剑拔弩张。盛夏的草地长得正好,才撒过水,天气又热,一圈跑下来便是浑身透湿。 中场休息,蒋瑶左右开弓拿了两打咖啡过来。 “这么热还喝咖啡?!”罗骂她蠢。 何齐也说不要,她却还是递到他面前,自己也拿了一杯来喝。何齐只好接过来,尝了一口才知道是蛋酒。 “告诉我你拿到的是哪种?”她问他,不等他回答就凑上来,手抚着他的脸颊,闻他嘴里的味道。 “Eggnog.”她在他耳边轻声道,说完转身又去分剩下的“咖啡”。 旁边的人看到就开始起哄,问何齐知不知道蒋瑶拿到的是哪种酒。 罗晓光却说:“何齐,怎么不见你那个啤酒妹?这么多天还没得手?” 何齐想也没想就将手里的纸杯掷过去,杯子砸在罗晓光身上,茶色的蛋酒泼了他一身。罗晓光跳起来,朝何齐冲过来就要动手,边上的人都赶过来劝。胡凯算是机灵的,拉了何齐就走。 何齐也不知自己哪来的火气,好好的一场球闹成这样,蒋瑶追上他们去拉他的手,他也没停下,边走边把球衣脱了,擦掉脸上的汗。 林薇,他背着光,在心里说:林薇。 第二天,何齐是被电话铃声吵醒的。本来他睡觉前总会按请勿打扰,这一天却没有,只因为他觉得林薇大概会打过来。 他不记得梦到什么,直觉惊魂甫定,拿起听筒喂了一声,对面说话的却是个上了年纪的男声。他年满二十一岁,早已成年,不用再有监护人,但这个人却好像他的监护人一样。别的不说,至少把他从警察局里赎出来过一次,差一点就是两次,他总是给他几分面子,学着别人一样叫他阿Sir。 几句寒暄之后,阿Sir问他:“昨晚我打过来,你不在,又是一夜未归?” 何齐没有否认,又胡凯跟着,他的行踪其实从来就不是秘密的。 “我跟着你外公做事多年,又与你父亲共事,”阿Sir又道,“有些话,你且当我是长辈,不妨听一听。” “您说吧。”何齐当是尊老,听他啰嗦。 “有些东西你要是想争,哪怕官司打到国务院,我们这些人总是站在你这边的。”声音还是沙沙糯糯的,说的话却是掷地有声。 “我们这些人”?这些人都觉得他想不开。以为他自暴自弃。离二审上诉期止还有半个月,他们都在等他的一句话,却没人知道他究竟要什么。 “不必了,”何齐断然回绝,“我什么都不想争,这是他的安排,我尊重他的意思。” “你不要这么想,协议原件从头到尾都没有看到过,怎么就知道是你父亲的意思?”阿Sir开始劝他,“退一万步说,他所得也不多……” 何齐没等阿Sir说完就把电话挂上了,也不知自己是不是负气。 -- 第16页 是,他所得不多,只是一座房子,一间国药号的股份若干,连同江浙一带几间药厂。陈康峪做着许多生意,地产,黄金,什么赚钱做什么,这一些算起来不过是九牛一毛,至多是个象征意义,但在媒体煽情的嘴里便成了何氏的根本。 是,他所得得不多,但我又得到什么?何齐也这样问过自己,带着些自嘲的——车、船、夜总会会籍,不胜糜举,他大方的让出来,那言下之意是很清楚的:含着银匙出生的孩子,这些东西与你最般配,但也是我不要,才轮到你。 清穆宗同治三年,西元1864,杭州人陈义樵与广东顺德籍的何仁礼在上海开了第一间药房——华善堂。何仁礼是行商出身,陈义樵只是药师,经营几十年,开出数间分号,无论钱财权力,何氏始终占在上风,陈家的人仰仗的不过就是手中几张秘方,1949年,何氏举家迁往香港,在那里重开华善堂,阿Sir是最早那一班伙计之一,十八岁中学毕业,便出来在药方做事,那时的华善堂还用着带铜盘子的老秤,叫做药戥。后来又转到会计部,电脑尚未发明,所有账目靠人手簿记。 而陈氏子弟除去少数在外读书,悉数留在上海,后来的事情即便不说,也猜得到。 陈氏世代都是读书人,不是行医,便是制药,直到出了个陈康峪,羊群里的第一只狼。 而后又是他,是第二只。 而何氏过的太过优渥,已经从狼变成了羊群。 没人知道何齐并不想相争,就连他自己也不确定自己要什么。 他看着那只电话良久,仿佛在等,但铃声却一直没有再响起来,他默默躺了一会儿,终于还是找了那个那个号码出来打过去。 接电话的人,正好就是她。 “林薇。”何齐叫她的名字。 “嗯?”她也知道是他。 “那个……” “有事快说,我这是在别人家里。” “我要是跟你讲了,不知道你会怎么说……” 他停下来,她也不说话。 “我想……我是爱上你了。”他终于说出来。 她沉默,他静静等着,觉得自己等了很久。 “我知道。”她终于回答,声音有点哑哑的。 随后,电话就挂上了。 他仰面躺在床上,拿着手机,听着嘟嘟嘟的声音。她这样回答,他一点都没有失望,就好像他早就料到了她会这样讲。 ☆、10. 第三章 (1) 与何齐通过电话,医院的电话也来了,是莎莉的弟弟出生了。林薇带她赶过去,找到病房,两人围着婴儿床看了许久。 才出生的婴儿只那么一点大,皮肤红红皱皱,像个小老头,不管对他笑还是说话都没什么反应。 莎莉多少有些失望,从病房出来就对林薇说:“他什么时候可以变的像个真正的小孩子?” “他本来就是真的小孩。”林薇听的好笑。 “你的弟弟从前也是这样?”莎莉又问。 “嗯,”她想一想,说,“差不多。” 其实,怎么会是差不多呢,毕竟她有那样一个妈,奇葩的林燕青女士,孩子生下来,连生父是谁都不知道。那时她的父亲也已经走掉,包括亲亲眷眷举家搬走,集体不知所踪。那时的她也是很迷茫的,不知道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后来人大起来,就看开了,他们还能怎么办?对着一个瘾君子,除了避出去,还能怎么办?大概是有什么不得已的原因,他们并没有带走她。 林燕青大怒,连她的姓也改掉,信誓旦旦的说,自己一个人也可以把孩子带大。 多有志气的豪言壮语,林薇每每想起来就想笑。幼时的她常常长头虱,用洗衣粉洗澡,下雨天没有雨鞋也没有伞。林凛年纪小,更惨。 林燕青与娘家那一边的亲戚也已经断了来往,直到有一天,她又进去了,林薇和林凛被送到派出所,然后又被送去街道。那时,林薇仿佛是八岁,林凛两岁半,今后往哪里去,全由一群陌生人决定。 这时候,她想起外婆来。所幸外婆曾在一间中学教书,得过嘉奖的高级教师,再怎么躲总是有迹可寻的,户籍警辗转找到联系方式,电话打过去,对方沉吟良久。是,不管是对谁,这都不是个容易做的决定。 大概是因为害怕,林凛突然哭起来,声音传到电话那边去。 “好,”那边终于开口说,“我过来接他们。” 后来,他们就跟着外婆过了。 那时,外婆已经转到一间民办学校工作,收入不好,住一间很小的旧房子,却还是干干净净的一个人,哪怕手上只有一点点资源,也可以把生活经营的很好。林薇始终想不通,这样一个女人怎么会有林燕青这么个女儿。但她暂时可以不用想了,总算有一片屋顶,无条件的替她遮蔽风雨,供她休憩。 回到韦伯家,两人吃过午饭,莎莉又开始动脑筋。 “要不要去游泳?”她问林薇。 “又是昨天那个地方?”林薇一口回绝掉,“不可以,而且我也没有泳衣。” “林薇,你胆子小,”莎莉奸笑,“那里好像死过人,像鬼屋一样,你是不是害怕?” 林薇被她捉到软肋,心里道:害怕?信不信姐就是鬼屋里出来的? 况且,对那个地方,她不是不好奇的。昨夜看不真切,但也足够看到墙头染了些灰黄的花岗岩,让她想起电影里蝙蝠侠的城堡。冷肃,庄重,巍巍泱泱的,与韦伯家的簇新的方盒子般的房子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格调,尽管那时的她见识甚少,却也明白这又是另一个阶层了。 -- 第17页 于是,那天下午,两人又旧地重游了一遍。 这一次,林薇总算记住来的路,那座大宅与莎莉家的小区隔着一条河,河上有座陈旧的拱桥,从桥上过去,又是一片树林,几乎全是香樟,枝繁叶茂遮天蔽日,像是有许多年了,那里离公路很远,周围一个人都看不到。林薇存心吓莎莉,说曾经听老人家讲,解放前这一带曾经有过一个公墓,也不知是不是离这里很近。莎莉又兴奋又紧张,倒还真有种探险的味道。从林子里钻出来就是一人多高的棕石围墙,有扇小铁门,莎莉跳一跳摸了一把钥匙下来,就把门打开了。林薇不禁觉得自己昨晚是在梦游,这样蹉跎坎坷的一条路竟然可以一点印象都没有。 到了泳池,莎莉朝那一斛碧水冲过去,抱膝一跳,水花激得老高,又一下子憋气游出很远。林薇跟在后面,嘴上喊当心,其实看的心痒,也脱了鞋,在池边坐下来,两只脚浸在水里。池水倒真的是干净,映出池底深深浅浅的马赛克拼花,主人并不来,也维护的这样好,林薇想,这大概就是金钱的力量。 坐了不多时,她听到不远处有人讲话,循着声音抬头看,是有人站在露台上打电话,林薇抬头看过去,只见那是个头不高,身材微胖的男人,测三十来岁,穿一件墨绿色T恤,胸前一片花里胡哨的印花,林薇本来不懂这些,多亏这些日子在Ash的熏陶,才勉强认得是一个意大利牌子,腕上的手表,脚上的皮鞋也都新的扎眼。胖子爱出汗,这才几句话的功夫衣服都有些湿了,前心后背各自洇出一个心形图案来。 她看着胖子,胖子也看到了她,皱了皱眉,并没说什么,继续打他的电话。 林薇突然有些失望,这座大宅的神秘主人原来是这个样子的,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失望,又凭什么失望,这样一座房子,配上一个市侩的商人模样的主人似乎也没什么不对。 既然主人默许,林薇胆子也大起来,挑了个吹得到风的好位子,撑开遮阳伞,又拖了把躺椅过来睡下。她带了书来看,看得困了,还能盖着脸睡觉,多么惬意。 闭了会儿眼睛,她突然觉得天好像阴了,睁眼拿掉书,才发现有人站在她面前。 那人歪着头看她,背光,她看不清他的脸。 “Sailor on Horseback(马背上的水手),”他轻声念封面上的书名,“讲什么的?” “杰克·伦敦传记。”林薇回答。 “I would rather be ashes than dust.(我宁愿作灰烬而不愿作尘土。)”他轻诵。 “I would rather that my spark should burn out in a brilliant blaze than it should be stifled by dry-rot.(我宁愿我的柴火化作熊熊火焰,而不要干瘪腐朽。)”林薇接下去。 “嗨,陈,你好!”莎莉从水里窜上来,撑着池边朝这里挥手。 他听到声音回头,也朝莎莉挥挥手。 “这是你的房子?”林薇总算反应过来。 “对,我的房子。”他回答。 林薇坐起来,面前的人看上去年纪不大,至多三十岁,瘦,但是有宽肩和结实的手臂。 “这里有多少大?”她问他。 他手插在裤子口袋里,环顾四周,说:“算上花园,大约十六亩。” 她存心反应夸张,倒抽一口冷气:“来来来,教教我,你怎么赚到这么多钱?” 那人却也很绷得住,一本正经的反问:“从哪里说起呢?” “比如,你靠做什么挖到的第一桶金?” 他笑,回答:“靠卖假药。” 林薇将信将疑,以为他在开玩笑,却没想到他继续讲下去,时间地点人物详详细细。 “你多大?”他先问她。 “问年龄做什么?”林薇怕他是在诓自己。 “那是差不多十年前的事情了,你要是太小可能不知道。” “我足够大,你说吧。” “记不记得那时流行过一种东西叫‘脑健康’?” “好像有,”她回忆,“有人到学校里来推销,一套要好几百块钱,但还是有很多人买,特别是毕业班的学生,好像不买就必定考试失败。” 她家贫,自然不会去动脑筋买这些东西,而且,外婆也看过那种药的传单,对她说:肯定是骗人的,念书哪里会有灵药? 外婆就是这么端正的一个人,处处与林燕青截然相反,林薇也努力想让自己端正起来,有时候却觉得自己从骨子里就是歪的。 男人笑,像背书一样重复:“本品是世界脑神经健康协会依据现代生物科学、神经学和中华传统的醒脑健康法,运用顶尖的生物技术研制而成的新型高科技产品,成份天然,性质温和,经长期试验试用,从未发现任何不良作用,被中国知识产权局审批授权为国际发明专利,专利号ZL021036,同时填补了全球健脑的历史空白,被美国认定为有益健康的高品质产品,认证号AO3578……” “那东西是你卖的?!”这一次是真的惊讶。 “对,”他点头,“吃了也无碍,你放心。” 原来,还真让外婆说着了,就是假药。 她实在意外,倒不是因为“脑健康”是假药,而是此人实在坦率,旁人若是发迹,一定不肯再提这些鸡鸣狗盗的事情,他却完全无所谓,一副管你怎么想的架势。 “后来呢?你越来越有钱,从一个老贵族手里买了这座房子?”她觉得神奇,就好像是又一个盖茨比的故事。 -- 第18页 “不是,”他笑,回头看了看身后的大宅,“这里我爸爸留给我的。” 她又有些失望,嘴里切了一声:“这么老的笑话,你还在讲。” 小男孩问富翁怎么发财,富翁说小时候省下苹果不吃,拿出去卖,赚到钱买两个苹果,然后又卖,再买四个苹果回来,小男孩若有所思的说:我好像懂了。富翁又道:你懂个屁啊,后来我爸死了,我继承了他的财产。 这个故事,任凭是谁都听过许多遍。 “我说的全是真话。”男人竖起两根手指发誓。 林薇笑着摇头。 “陈效。”他对她伸出手,仿佛她信与不信与他全无关系。 “林薇。”她回答。她不信他,至少不全信,要么他不是卖假药出身,要么就没有留下巨额遗产的爸爸,这不科学,没有人可以占尽这两样,既然有机会过得像王子一样,又有谁会去菜市场当流氓? ☆、11.第三章 (2) 两人正说着话,就有人过来叫他:“陈效。” 林薇回头,见来人就是方才在露台上讲话的胖子。 胖子好像有话要讲,看见有旁人在,略一迟疑。 “没事,你说吧。”陈效对他道。 “那边八成要上诉。”胖子这样讲。 “怎么了?”陈效走到泳池边,伸了个懒腰。 “疗养院那边一直有人在走动。” “医学院那里呢?” “暂时没什么事。” 他又蹲下来伸手划拉两下水,道:“那不就得了,让他们去忙吧。” 胖子点点头,接着又补充:“还有,阿Sir打电话过来,说他想见见你。” 陈效停下手,回头笑了笑,问胖子:“哎你猜他什么意思?虎落平阳来拜山门?还是来给咱一个下马威?” 胖子明显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只说:“你自己说自己是狗,也别拖上我啊。” 林薇听的无聊,从躺椅上起来,那俩人好像这才想起她还在。 “这是王俊,这是林薇。”陈效随手指了指,替他们俩介绍,又对林薇笑道,“十年前卖假药,就是他和我两个人。” 胖子倒好像急了,赶紧打断他:“这种话怎么好乱讲,我不承认的哦。” “是,是,”陈效嘴上这么说,实际还是那副无所谓的样子,“王俊是律师,他说的作准。” 胖子无奈,对林薇点点头,算是打招呼,眉头却还是皱着的。林薇总算看出来,此人皱眉头不是因为她,而是天生这么一副忧国忧民的表情,她本以为天下的胖子都应该是喜庆的,现在看起来也不尽然。 那天的雨是突然而至的,地面原本被太阳晒得滚烫,雨落下来,很快又蒸腾而起,带着一股青草和泥土的气味。他们跑到泳池的穹隆下面去躲雨,莎莉没有衣服换,身上就披着块浴巾。 等了片刻,雨丝毫没有停歇的意思,陈效说送她们回去,结果却是前前后后三部车子一道开出去。他和莎莉、林薇坐一部,王俊坐另一部,还有一部派什么用场,林薇也不知道。 “这么大排场?”林薇诧异。 他笑一笑,回答:“有人等着看穷人乍富,那么总要做到位的。” 林薇不懂,却也没有多问。 其实是很近的,不过五分钟就到了韦伯家门口。车子停下来,林薇伸手去开门。 陈效说:“等一等。” 林薇不明就里,直到司机绕到她这一边,把门打开。 “听说过那句话没有?女孩子最忌就是自己开车门。”陈效对她说。 林薇不屑,抱一抱拳,玩笑道:“赐教了。” 他捧场笑了一笑,没来得及再说什么,莎莉已经抢先从车上跳下来,挥手跟他说再见。 “再见。”林薇也这么说。 “哪天再来?”他问。 “啊?”她不懂。 “是你说再见,”他解释,“我不见得每天等在这里。” 林薇知道是玩笑话,便也捧场笑了笑,还是自己动手把车门关上了。 怪人,她在心里说,拉着莎莉,转身朝韦伯家的房子走过去。 没人知道那场雨便是台风的前奏了,随后的一个礼拜,太阳都没有出来过。风雨来势汹汹,新闻里全是救灾的消息,主城区也有许多地方淹了水。 那个时候,韦伯太太已经出院回家,林薇也回到原先的状态,白天带着莎莉,夜里去Ash上班。 何齐只在印度见识过比这更大更久的雨,那还是念大学的时候,他去南亚旅行。他一直喜欢盛夏的大雨,不必撑伞就在雨里走,淋到浑身透湿也不要紧,十分过瘾。直到这一年,他看到林薇,才知道对大多数现实世界的人来说还是风和日丽更好一些,任何坏天气都只能让他们原本就辛苦的生活更不容易,除此之外,一点多余浪漫也不会有的。 何齐跟林薇提出,开车接送她上班。林薇嫌他麻烦,但他十分坚持,对他来说,除去花些时间,并没有什么妨碍,更何况他并没有其他非做不可的事情,他的时间是最不值钱的。他愿意花在她身上,与她一起消磨。几经争论,林薇输给他,让他接送。 第一次去韦伯家,何齐就在想,这么巧,此地离雨林道的房子那么近。 放下林薇,他忍不住又绕过去看了看。 -- 第19页 这座房子他听人提起过无数次,一战前建成的,正是何氏最盛的时期,除去药房,进出口生意也做的如火如荼,丝绸与茶叶换来毛料、洋火、汽车、机器,各种各样最新式的东西。房子里的瓷器、油画、钢琴自不必说,就连白色花岗岩的罗马柱、线条反复的穹顶也都从欧洲运过来。从设计蓝图画出来开始算,前后修了七年之久,足够打完一场世界大战。 但他却只来过一次,是在父亲死后。 沿着那条路开过去,从外面根本看不到里面的房子,门口修的低调隐蔽,再加上大雨,一不留神就可能错过了。 他就开过了头,发现不对再倒回来。那条路本身就很清静,又是台风天,过路的车子更少。他靠在路边停下来,静静看了一会儿。围墙里面花草葱郁,门口的竹林淋了雨,再被风一吹,低低垂下来,发出沙沙的声音。 那里面究竟是什么样子?他突然发觉自己已经不大记得了,虽然,只是不久之前的事情。 父亲是猝死,待香港那边的人过来,此地已经开始清点、封存遗物。他们纵有再大的本事,也是过江龙,更何况其中的利益牵扯这样复杂。母亲几乎是一得到消息,就进了疗养院,等他从美国飞过来,就更迟了。房子里已经有人,俨然是主人的作派,打开书房的门,指给他看,说:陈康峪就死在这里,心脏病发,突然面朝下倒在地上,佣人把他翻过来,人已经不在,面孔青紫。 解说得非常生动,让他觉得仿佛亲眼见到一样。 时至今日,唯独那个房间的陈设,他记得一清二楚,还有说话的人的面孔。初遇,他就觉得在哪里看到过,后来才知道是与父亲很像。他们都有利落的轮廓,不像他,更似母亲。 雨又下了一夜。 早上,何齐在新闻里听到一个熟悉的路名,说是淹了水。画面拍出来,水已经灌进屋子,没过小腿,有人正把电冰箱搬到凳子上架起来,用脸盆往外面舀水。林薇就住在那里,他立刻拨电话过去,邻居叫她来接。 他问她情况,她回答说,并没有怎么样。 直到听见林凛在后面喊:“姐,又有个地方在漏水。” “你再拿个盆接着,我马上就来。”林薇喊回去,这就准备挂电话。 “林薇林薇,”何齐赶紧叫住她,“你老实说,你家到底怎么样了?” “没怎么样啊,挺好的。”林薇嫌他罗嗦。 “可新闻里都说你们那条街都淹了。” “我们住二楼,要是二楼都进水了,一楼的人不都淹死啦?”她反过来问他,“新闻说淹死人了吗?” “那楼下淹了吗?” “嗯,就积了点儿水吧。”她总算承认了。 “那你们怎么下去啊?” “穿个拖鞋呗,又不是冬天,没什么麻烦的。” 林凛又在隔壁喊起来:“是从窗台上渗进来的,怎么接啊?” 林薇无奈,对何齐道:“我得去看看,今天你别再打过来了,这是人家家里,我不好意思一趟一趟的过来。” 随后还是一切如常,白天在韦伯家上班,夜里再去Ash。台风警报,Ash提早打烊,不到半夜就下班了,何齐开车过来接她。上了车,她照样哈气连天。 “坐后面,累了就睡一会儿,到了我叫你。”何齐对她说。 她对他笑,然后坐到后面去,头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很快就睡着了。他从后视镜里看她,她曾经很少有这样柔顺的时候,渐渐的越来越多,他说怎么样,她就怎么做。就好像此刻,他说,林薇你睡一会儿吧,她就闭上眼睛。很小的一件事情,他便觉得很幸福,尽管他从来就说不清幸福究竟是什么。 车子停下来,他叫醒她。 她睁开眼,发觉是陌生的地方,一个地下车库。 “这是哪儿?”她问。 “我住的酒店楼下。”他回答。 “你怎么回事?林凛还在家里等我!”她急起来。 “林凛也在这里。” “开什么玩笑?!” “我下午去接他过来的,你的东西也带过来了,台风走之前,你们就住在这里。” “可……”她还想抗议。 “现在十二点半,我走的时候林凛已经睡了,就算要走也不是今晚。”他说的简明扼要,心里多少有些得意。 那天下午,是他第一次看到林凛,林凛对他却好像一点都不陌生。 他到林家去,是淌着水进去,那副楼梯爬得他几乎手脚并用,本来还在想她到底住哪一间,上去一看才知道是多虑了,天气热,没有一家是关着门的,至多就是一道布门帘,挡住一半视线。 其中一间屋子里有个十多岁的男孩子,正趴在饭桌上写毛笔字,听到脚步声就抬起头。 “我……那个……”何齐想着怎么自我介绍。 那小孩倒先开口了:“哦,我知道,你就是那个人。” 剩何齐在那里暗自纳闷:我是哪个? ☆、12.第三章 (3) 何齐爬上阁楼去看漏水的地方,他不大明白老虎窗是怎么回事,不一会儿就浑身湿透,捂着脑袋下来了。 “你有没有事?”林凛看着他问,样子也不是很关切。 何齐坐在木扶梯上缓了缓,对林凛说:“你看现在要么这样,你跟你姐住到我那里去,等天气好了,我再找人来修房子,好不好?” -- 第20页 事情倒比他想象的容易,林凛还是看着他,撇着嘴想了想,就同意了,随即开始动手收拾自己东西,还替林薇拿了几件衣服,自始至终镇定周到,一点都不像一个十三岁的男孩子。 何齐不大记得自己十三岁的时候是怎么一副样子,按照年份推算,那时的他应该是在英国乡下的某间寄宿学校里,成天穿着校服和披着黑袍上课,除了老师和同学,不大能看到其它人。但他运动出色,玩伴很多,所以大约也不是很寂寞。 但下了楼走到弄堂外面,看到何齐的车子,林凛又仿佛变了一个人,先是大惊小怪的叫:“哇,这个牌子的车是不是很贵?”又问何齐:“我鞋子是湿的,可不可以踩进去?” 到了酒店,何齐另外订了个套间。他是铺张惯了的,只一个小包,也叫了行李员送上去,一帮人跟在他们后面亦步亦趋。林凛哪里见过这阵仗,乖乖看着不做声。何齐看到小孩这副样子,才觉得自己做的一点都不绅士,赶紧给了小费把人都打发走了。 新开的房间跟他住的那一间在同一层,门打开便是一个小客厅,连着两个卧室。 客厅的落地窗正对江景,林凛走进去就大叫:“哇,我可不可以一直住在这里?何齐,你有没有管家,就像小丸子里那个英叔?” 叫过之后,又把两个房间都看了一看,把林薇的衣服放在其中一间的床上,回头看看何齐,道:“我姐就睡这里。” 何齐大概猜到他的意思,也说不清这孩子到底有戒心还是没戒心,是假傻还是真精明。 半夜,他又送林薇上去,客厅里留了灯,卧室的门也没关,林凛在其中一间睡觉。林薇轻手轻脚的进去看,小孩儿睡得正死,果然如何齐所说,就算要走,也不是今晚了。见这架势,何齐也不方便久留,说了晚安,就回自己房间去了。 何齐一走,林薇就打算去洗漱,正要合上林凛那屋的房门,那小子却又从床上爬起来了,对她说:“姐你回来啦。” 林薇吓了一跳,见他精精神神的,一点瞌睡都没有,便知他刚刚是装睡,就骂他:“你怎么可以自说自话跟人家走?” “我还不是为了你,”林凛却理由充分,语重心长道,“看你们俩腻在一起的那副样子,就算我不来,你难保也会跟他到这里来,我还不是怕你吃亏,有我在,他总不好意思对你怎么样。” 林薇一听,又气又笑,反过来问林凛:“你说我吃什么亏?他会对我怎样?” 林凛不语,表情复杂。 林薇走过去点他的脑袋:“你一个小孩子从哪里学来这些东西?成天脑子里都在想什么啊?” “啊?我在想什么?”林凛自知说漏了嘴,开始装糊涂,“我什么都不懂的,电视剧里都这么演,我就是跟着学了瞎说呗。” 林薇不放过他,继续念叨:“你这点心思要是放在念书上面多好……” 林凛打断她,继续打马虎眼:“何齐有没有跟你说他撞到头?” “他撞到头?”林薇反问。 “是啊,他爬到阁楼上去看漏雨的地方,好像还撞破了,”林凛回答,“他好一点没有?……” “你快睡。”这招果然奏效,林薇没耐心再听他白话,伸手关了他屋里的灯。 见她这样,林凛倒又急了,赶紧说:“也没什么要紧的,你还是明天再去看吧,” “你别废话,赶紧睡觉。”林薇把门也带上了 林凛不放心,隔着门道:“哦,那我睡了,姐你千万别走啊。” 关上门,林薇站在客厅里犹豫,照她的性子是立时三刻就想去看看何齐撞的怎么样,可时间这么晚了,仿佛也不大好。还是等明天吧,她对自己说,然后就去洗漱,躺到床上去。酒店的床又高又软,与莎莉家的不相伯仲,整个人妥妥的嵌在里面,很快就迷糊过去了,但不知是不是因为认床,总也睡不沉。 半梦半醒之间,许多过去的事情涌上来,几乎瞬间就没过了她。林薇突然想,不管怎么样,又无论到什么时候,林凛总是惦着她的。 她其实可以说是父母双全的,林凛的生父大约也还健在,可实际上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她只有林凛,林凛也只有她。 外婆是在她念高三的那一年病倒的,是肝病。外婆是吃硬的人,平时有小病痛根本不放在心上,更加不会兴师动众的去医院检查,结果一查出来就是肝部多发性囊肿,照医生的说法已经到了很严重的地步,一定要手术了。手术算是成功,一个多礼拜,外婆就出院了,那一天,林薇和林凛都乐天的想,养一养就好了,不再会有什么事。 事情的发展却跟他们想的完全不一样。 出院的时候,外婆身上还带着体外引流管,管子从腹侧一个开放的伤口伸出来,那个伤口需要每天清洁消毒,再换上干净的纱布。林薇的高中是住宿的,离家不近,每天消毒换纱布的事情大多都是林凛在做,对他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来说,真的是很难得的。林薇每每想起来,总觉得很过意不去。刚开始,外婆也是不肯的,但拗不过林凛坚持,他总是说:“我以后反正是要做医生的,现在只当是练一练。” 出院之前,医生对他们说,最多一周,就能引流干净拔管子了。一周之后复诊,那个期限变成了两周,后来又变成三周,再后来,一个月。 -- 第21页 那段时间,林薇每天从宿舍打电话回去,林凛总是会讲:“姐,我觉得明天就会好了。” “嗯,明天应该就好了。”林薇也这样想。 外婆也总是说,今天感觉好一点了,比昨天好,胃口也开了,于是他们便真心觉得是在好转了。 就这样一直到她上了大学,有天早上,外婆突然吐血昏迷。人送进医院,医生却不收治,说:“肝硬化晚期,我们这里不收的。” “怎么就肝硬化了?!我外婆是因为良性囊肿动的手术,这是病历,还有手术小结……”林薇把一干资料递上去。 “食道出血就是肝硬化晚期。”医生回答,还是冷静的口气。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林薇压下火气问。 “带病人回家,要么找个有临终关怀的小医院,我们这里病房紧张,你们这种情况已经不能手术,肯定是住不进来的,你们家大人呢?”医生看看她和林凛,一迭声地讲下去,从头到尾口罩都不曾摘,连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就要逐客了。 从诊室出来,林凛又说:“姐,我以后想做医生。” 林薇没有接口,同样的话,听起来却是另一种意思了。 等到下午,舅舅总算是来了,联系了一个地段医院住进去,除了止痛药和葡萄糖也没有其他的药可以用。 止痛药用多了,人就不是很清醒,偶尔醒过来,外婆就会轻声唤:“林薇,林薇。” 林薇过去凑在床边上听,总是那几句话:现金、身份证和存单放在哪里,密码又是多少,要她去取出来转存掉。病人身边需要人看护,舅舅是要上班的,舅妈与他们关系不好,肯定不会来。林薇走不开,也不想走开,心里总还抱着一丝侥幸,好像只要不动那些钱,有些事就不会发生。 三天之后,外婆陷入弥留,一直叫外公的名字,仿佛又回到年青的时候,她在上海教书,外公在青海工作,两个人一周通一次长途电话。唯一不同的是,那个电话是总也打不完的,你好不好?工作可忙?春节什么时候回来?反反复复,没有挂断的时候。 半夜,一个人都没有,林薇独自坐在病床边的小凳子上听着,她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这样哭过。小时候总是林凛在哭,她得哄他,替他擦掉鼻涕眼泪,以至于她自己已经许久不曾落泪了,那是唯一的一次,她突然发现,哭,其实是这么畅快的一件事,只是对她这样的人来说,也是奢侈的,难得这一回也就足够了。 那天凌晨,外婆就去世了。 办完丧事,林薇回到家里,总算想起来外婆说过的那几张存单。她找出来,算了一算,加起来有六万多不到七万块钱。她还有三年大学毕业,当时学费还不算很贵,一个学年的学费加上住宿费就几千块,林凛还在念初中,只要几百块,这几万块钱足够用到她毕业找到工作。 这笔钱对他们来说不是小数目,舅舅是知道的,也没有出声,那意思就是不跟他们计较了。林薇拿着存单、身份证、户口本、死亡证明去银行拿钱,柜台里的女人告诉她这几张存单几天前有人挂失取走了。她傻在那里,一开始以为是舅舅那边变卦了,后来到保卫科看录像,是一个中年妇女领着一个老太太来办的,那个老太太林薇不认识,但中年妇女是认得的,虽说录像不大清楚,而且很久没看见过了,但她还是一眼就认出来是林燕青。她觉得自己傻透了,外婆是高级教师,从前任教的学校退管会在晚报上登了一则简短的卜告,她那时没有多想,就算想到也觉得不会这么巧,偏偏就让她妈妈看见了。 ☆、13.第三章 (4) 林薇去找林燕青,旧号码打过去,还真有人接了。 “从前我找你们,现在你们找我,哈哈哈哈……”林燕青在电话那头大笑。 林薇听出来她不清醒,知道不会有什么结果,钱到她手里只会有一个去处,求也是白求。 挂断电话,林薇又带着林凛去找舅舅。但这一回,却是舅妈出来跟他们讲话。 舅妈对她说:“你已经满十八岁了吧?你们学校有助学贷款吧?现在勤工俭学的机会应该也很多的,房子已经无偿给你们住了,存款也是你们拿着了,我们也是平头百姓,还要我们怎么样?” “可是林凛年纪还小……”林薇试图解释他们的困境,林凛在旁边拉她,她甩开他的手。 那时的林凛刚过了十三岁的生日,个子在同龄人里算是高的,有一米七十几,人却是精瘦的一个,像根黄豆芽,清秀的一张面孔,此时涨的通红。林薇骨子里也是很硬气的人,平日里打碎了牙齿也会不动声色的咽下去,这个时候却是不得不低头了。 舅妈很淡定的打断她,至于要说什么,一定是老早都想好了的:“林薇,妈在世的时候,你叫我们一声舅舅舅妈,现在妈去世了,我们之间说到底也就没有关系了……” 林薇不懂这番话里的意思,傻在那里。舅舅过来作势打圆场,其实是把这姐弟俩拉走了。 出了家门又下了楼,舅舅才开口解释给她听:“你妈妈到我们家来的时候已经十几岁了,她是你外婆的学生,家庭比较复杂……,我们也劝过你外婆,可是……,你也看到了,这么多年,我们林家对你们也算是仁至义尽……” 林薇突然觉得好笑,居然是在这种境况之下,让她弄明白这个千古之谜:外婆这样端正的人怎么会有林燕青那样的女儿?外婆膝下一子一女,舅舅大她妈妈好多岁,虽然是没什么成就的人,但也中规中矩,没有任何出格的地方,她妈妈就完全不同了。她隐约有过猜想,却不敢想下去,更加不敢开口问。外婆这里是她和林凛唯一可以容身的地方,她舍不得。 -- 第22页 而事实,原来是这样的。 林薇谢过舅舅,带着林凛回家,一路上都没讲话。到家之后,两人动手收掉灵堂,打扫房间,整理外婆的遗物,最后把遗像挂到墙上。 林薇站在凳子上挂,林凛在下面替她扶着凳子。 他突然叫她:“姐姐。” “嗯?”林薇回头看他。 “没事。”林凛摇摇头,这么说着,眼睛就红了。 他忍着不哭,林薇倒先落了泪,从凳子上下来,一把抱住他,靠在他身上哭。十三岁的男孩子身体还是单薄的,却努力做出一个男人的样子来,紧紧搂着她,伸手在她背上安抚。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们俩都清楚地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她没有别的肩膀可以倚靠,而他也只有她了。 哭过之后,林薇开始算手上剩下的钱,几块、几十块的凑起来,总数仅够一个多月的开销。他们住的房子并没有产权,承租人也改成了舅舅的名字。办手续的时候,她不曾多想,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直到此时,林薇才真正明白钱的意义。仔细回想起来,她并没怎么尝过贫穷的滋味,更没有挨过饿,至少,八岁以后没有。幼时跟着林燕青,大概也有过三餐不济的时候,但当事年纪实在小,有很多事都不记得了,又或者是存心忘掉的。后来,有外婆照顾他们,手头从来就不宽裕,但拮据归拮据,却也没为吃饭穿衣念书的事情发过愁。他们有东西吃,有地方住,房子小却干净,穿的简朴却也不难看,外婆是典型的上海女人,又做了一辈子的老师,是很会过日子的一个人,经她手的一切都是井井有条的。外婆待他们这样好,尤其是她。林凛有时嫉妒,说外婆偏心。外婆总是笑答:“因为姐姐是女孩子,你是男子汉,也要待她好一点。” 就这样一夜梦醒,林薇突然发现,原来自己是那么无助的活在世上,就像那篇英文课文里说的故事,一个小孩突然意识到自己就是传说中的“穷人”。 不过,她和那个孩子不同,她总有个模糊的信念,觉得自己迟早会有钱的,只是不知道从一文不名到腰缠万贯,这之间又会有怎样的曲折呢? 第二天一早,何齐又被电话铃声吵醒。 “你醒了没有?”电话那一头,是林薇的声音。 “醒了醒了。”他立时来了精神。 “那我过来了。”她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何齐从床上翻下来,拖鞋只找到一只,光着另一只脚就去开门。门打开来,林薇刚好走到门口。 “林凛说你撞到头了。”她对他说。 “嗯,这里。”何齐低头指给她看。 走廊里光线暗,她没看出名堂来。 “……你都没看到……”何齐突然觉得挺委屈。 林薇无奈,进屋把他摁在窗边的沙发上,再拉开窗帘细看,果然有一块青在额角,破了一点皮,已经结痂。 “昨天怎么不说?”她伸手摸了一摸。 大概是手重,他嘴里发出“嘶”了一声,伸手抱住了她的腰。她真是瘦,好像只消张开手臂,就可以把她整个人包裹起来。 “松手!”她打他的手。 “哎疼!”他撒娇。 “就破那么一点儿皮,疼什么疼啊。”她一点同情心都没有,伸手推他,想挣脱出来。他也不相让,就是不松手,抱得只有更紧。 终于,他求她,声音沉在喉咙深处:“你别动了,林薇。” “你干吗?”她问,觉得他不对劲,呼出的气落在他脸上。 何齐看着她,心想大约傻瓜都看得出他想做什么,只有她不懂。他慢慢站起来吻她,手伸到她的T恤里去。 她总算明白了,脸腾的红起来,轻声说:“不行,你别这样。” “为什么啊?”他问,然后干脆开始装蒜,“你说什么不行,我听不懂。” “装什么装?你个流氓……”她骂,却又启开嘴唇接纳他,眼睛里似有沉迷的神色。 嘭嘭嘭,一阵敲门声传进来,而后就有人一迭声的喊:“姐姐,林薇,……,何齐,我姐在不在里面,……,林薇,你弟弟找你,林薇,你弟弟快要饿死了,你还管不管?……” 屋里的两个人像是被抓了现行,立时停下来。何齐一脸懊丧,林薇看他那样儿,捂着嘴暗笑。 “你们到底开不开门?我都听到你们声音了。”外面那个继续叫。 最后还是林薇先缓过来,低头在何齐脸上亲了一下,掰开他的手就去开门。 门外面自然就是林凛,大大咧咧的走进来,四下看了看,问:“你们在干吗?” 林薇看了何齐一眼,拉了林凛就走。 林凛还不罢休,一路问过去:“姐,你怎么一大早就不见了,你们到底在干吗?” 门又关上了,何齐仍旧站在原地,突然觉得周围空荡荡的,这房间,还有他心里面也是一样。自父亲去世,或者更久,这种空荡荡的感觉就在那里了,好像只有抱紧她的时候,这空虚才能稍微得到丝毫弥补。 九点钟之前,何齐送林薇去上白天的班。车子一直开到韦伯家门口。林薇要下车,何齐拉住她,又腻了一会儿才放手。 “再见,”林薇对他说,“替我看着点林凛。” “那当然,”何齐笑答,“那小子我是得好好开导开导。” -- 第23页 “你说什么?”林薇问。 “没什么没什么,”何齐又笑,“我一定好好看着他。” 车总算一步三回头的开走了,林薇把书包顶在头上跑进去,天还在下雨,她以为没人会看见,结果一进韦伯家的门口,莎莉就奸笑着跳过来问:院子外面那个开黑色跑车的人是谁? 林薇自然不肯老实回答,待到静下来,却又忍不住回味那些拥抱和吻。她想到脸红心跳,又突然意识到,早上如果不是林凛突然闯来,她跟何齐肯定就不只是做这些了。 外婆在世时,家教是很严的,尤其是对她,十岁以后就连短一点的裙子都没穿过,那些道理也一直都在讲——女孩子要自重,不能随便要别人的东西,欠别人的人情。 但现在呢?她穿着短得不能再短的裙子,化着浓妆在酒吧卖酒,在夜总会认识一个人,没有多久就住到人家那里去了。她的道德观仿佛也就是这么松散了,她又想到林燕青,自己身上大约总有那么一点了来自于母亲遗传,至于是哪一点,又什么时候显现出来,就尚未可知了。 ☆、14.第三章 (5) 林薇在韦伯家看孩子,何齐则依约看着林凛。 林薇脾气犟,平日里又忙得神龙见首不见尾,两人认识差不多一个月,何齐从没给她买过什么东西,也没什么机会带她去有意思的地方玩。但林凛就不一样了,何齐存了心要讨好这小子,先是带他去酒店附近的商店买衣服,男人买东西总是目的明确,牛津衬衣、卡其西裤、T恤、牛仔、运动鞋,不一而足,全都是整套配好买下来,何齐看过觉得不错就点头,然后刷卡,签字,金额看都不看。 名店的衣服就是这样,虽说样子简单,却有型有款,穿到身上通体熨贴,林凛人虽然瘦,但骨架已经长的很好,再加上面孔漂亮,个子也不矮,换下一身旧衣,立时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乍一看倒像是有十七八了。人都是爱漂亮的,就算是老和尚也多少有些虚荣心,更何况是林凛这样年纪的小孩子,打扮好了往巨大的穿衣镜前面一站,被几个年轻鲜亮能说会道的柜姐轮番夸奖,便飘飘然起来,自我感觉好得不得了。 从商店出来,何齐又带着林凛去吃饭,江边的西餐厅,工作日的午市没有什么人,他们两个人坐一张正对江景的桌子,几个西服革履的侍应生站在边上待命。林凛生平第一次出入这种地方,什么都不懂,少顷,侍应生送了餐包和奶酪上来,他指着摊开的菜单就要点菜。侍应生愣了愣,知道他不懂规矩,脸上露出一丝不屑。林凛是敏感的人,何齐看出他不自在,觉得是自己做的不妥,不该来这种地方,也摊开餐单点菜,点完了,又着意看了那个侍应一眼。那侍应自知做得不妥,立马变得殷勤起来,何齐不吃这套,等菜都送上来,就把那帮人都遣走了。没有旁人在,那顿饭吃的也就轻松了些,林凛是聪明人,不多时就将刀叉用的很好,再没有什么露怯的地方。 雨天没有多少地方可去,饭后,两个人去看了场电影,再去打壁球。林凛不会打,何齐就手把手的教他。何齐是独子,突然冒出个弟弟一样的角色,感觉似乎也不错,林凛也是一样,这一天下来,早就对他没了戒备,除了喜欢,还佩服的五体投地,觉得他什么都懂,什么都见识过,渐渐的话也就多了起来了,说了不少学校里的事情。何齐笑着听他说,突然发觉这姐弟俩的性格其实是很像的,林凛甚至比林薇还要酷一些,家境虽然不好,也没什么朋友,却没有人敢惹他。 傍晚,何齐带着林凛去接林薇,到韦伯家门口,五点还差几分,两人便坐在车里等。 “我将来想做医生,但是医学院最短也要读七年,我不想我姐养我这么久。”林凛对何齐说起他的梦想来。 “不做医生,你还想干什么?”何齐问。 “初中毕业考个职校吧,早一点出来工作。”林凛回答。 何齐听得一楞,他从来不知道一个十多岁的男孩子还需考虑挣钱养家的事情,他有些愧疚,觉得自己就是历史书上的玛丽安东奈特再世,让吃不起面包的人去吃蛋糕。 “你姐知道吗?”他又问林凛。 林凛摇摇头,道:“她要是知道了,肯定不同意。” 何齐看着他,想了想终于把话说出来:“你不要改志愿,你姐知道了会难过。” “可她是女的,以后要交男朋友,要结婚,她给我钱,人家会嫌弃她。” “小子,你当我死的?”何齐伸手按他的头,“有我在,你姐还交什么男朋友?” 林凛笑起来。 何齐又揉揉他的脑袋,道:“只管好好读书,记住没有?学费的事情不用你操心。” 林凛点点头,看样子也没太当真,静了半晌才又开口:“何齐,我可不可以问你一个问题?” “说。” “你到底是干什么的?” “你问这个干嘛?” “我就是想知道做什么才可以挣很多钱,可以开这样的车,住这样的房子,买东西连价钱都不看?” 何齐一时语塞,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他是谁?到底是做什么的?又凭什么坐拥这一切?他二十一岁,大学毕业,身体健康,智力正常,但他什么都不曾做过,也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如果非要说一个出来,那么眼下他最想做的事情无非就是和林薇上床。他没有梦想,甚至还比不上眼前这个十三岁的孩子。 -- 第24页 正说着,林薇从韦伯家出来了,她上了车,看到林凛,就对何其说:“人到你手里才一天,就变样了。” 何齐不确定这是在夸他呢,还是批评他,林薇也没再多说。想来应该还不错吧,毕竟他并没有亏待林凛,林凛也玩得很尽兴。 林薇和林凛总共在何齐那里住了三天,三天之后,台风走了,林薇便急着要回去收拾房子。那天正好是周末,何齐找了人来,把林薇家的房顶彻底翻修了一遍,外墙漏水的地方也一一修补好,连邻居家也沾了光。等工人走掉,林薇和林凛在家打扫,何齐也来凑热闹。天气早已经转晴,太阳一晒,气温又噌噌的升上去,老房子通风又差,不一会儿三个人就都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扫完屋子,林凛去公共浴室冲了个冷水澡,出来就吵着叫饿,林薇累得不想动,给了他点零钱,让他自己去附近小吃店解决,顺便买外卖带回来。 何齐自然是跟着林薇的,林凛走掉,屋子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他又凑过来腻在林薇身上,林薇打掉他的手,说:“去去去,一身臭汗。” “那我也去洗一洗,马上就好。”何齐道。 “算了吧,”林薇泼他冷水,“那种地方你肯定用不惯。” 何齐却不以为然,他在英国念的中学是一间有几百年历史的老学校,校舍、宿舍无一不老旧,有集中营那样的公共浴室和蹲着上的厕所,他以为自己什么没见过,真的走进去才知道是怎么回事,可后悔也晚了,只能硬着头皮,草草冲了一把了事。 等他从浴室出来,回到那个小屋,却发现林薇已经躺在阁楼的床上睡着了,那张床原本就小,她整个人蜷在那里,就好像一只敏感的小动物。他蹲在床边,凑近了看她,她睡得很熟,一点反应也没有。他又贴上去吻她,她睫毛掀动,还是没有醒。他不忍心再吵她,拉了毯子来给她盖上,自己也躺下来,下巴抵着她的额头,轻轻抱着她。 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再醒过来,林凛已经回来了,正在下面抹桌子,背着身对他们说:“我买了冷面回来,你们吃不吃?” 林薇也醒了,抬头看着他,大约是睡糊涂了,一时忘了自己是谁,又身在何处,眼神里有中难得的迷茫。于是,他又低头吻她,做口型说:我爱你。 许多年之后,林薇每次回忆起这段往事,眼前便会闪过无声的画面,好像又看到那间老屋,那个阁楼,和里面的那张小床,她躺在床上,伸手就能摸到房顶上那扇斜开的老虎窗,夏日午后的艳阳透过薄薄一层棉布窗亮照进来,在周遭渲染出胶片电影里那种略带陈旧的暖色,细小的灰尘在光线里飞舞,何齐就在她身边,俯身吻她,然后做口型对她说“我爱你”,林凛刚刚买了冷面回来,一碗碗摆在桌上,问她:“姐姐,你要不要吃?” 一切都是那么完满而宁静,一切又都是那样稍纵即逝。 ☆、15.第四章 (1) 洋人没有做月子的习惯,莎莉的小弟弟出生不过几周,韦伯家便开了个派对庆祝,林林总总请了许多人。 派对从下午就开始了,来的人大多是莎莉父亲的同事或者下属。韦伯似乎就要调任他地,新任命还未公布,但也就是几个礼拜的事情,所以这个派对多少有点预先辞行的意思。 那时,暑假也已近尾声,林薇准备着要开学,又经不住何齐软磨硬泡的劝,总算把Ash的活儿给辞了,如今莎莉这里也眼看就要散伙。两边的薪水都已到手,她算了一算,学费和之后几个月的生活费都有着落,整个人总算放松下来,心里却又有些惆怅,这个暑假对她来说忙碌而美好,而以她的经验,所有美好的东西都是长不了的。 来宾中有不少人带了孩子一起来,现场有厨师烧烤,有小丑扎气球,还有人画漫画肖像。一帮孩子热热闹闹,先是排着队拿烤鸡翅膀,等吃的到手,又去排队拿气球。莎莉自恃是大人,不大愿意跟小屁孩儿一起混,闲闲靠在一边看人画画儿,林薇也跟过去看了一眼,却发现那个画画的人竟是她认识的。 “咦,许捷。”她主动打招呼。自从转到莎莉家做事,她已经几个月没有看到这个学生了。虽然人家未必拿她当老师,她总还得摆出几分为人师表的样子来。 许捷却还是老样子,抬头看看她,唔了一声就没再说话。林薇前前后后教了他一年,早就已经习惯了这副样子,连他画什么都没来得及细看,就讪讪的走了。 她凑到餐台边吃东西,正吃着就听到莎莉在门口叫:“哇你来了!……这是我的客人!” 她一抬头,便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从院子外面走进来。跟上次见面时不一样,陈效穿了身深灰色的西服,通体熨帖,白衬衫解了领口一颗扣子,没有打领带。虽然已近九月,又是傍晚,但天气还是挺热的,他倒好像是从另一个时空来的,一点汗意都没有,看得林薇也觉得莫名的一阵冷。 林薇看他,他也看到林薇,远远朝她点了点头,脸上没什么特别的表情,点完了又低头跟莎莉讲话。林薇自觉无趣,又往餐盘里夹了几块肉,正要吃,却看到许捷又晃过来了。 “我拿到录取通知书了。”他对她说, “哦是嘛,”林薇听了挺高兴,又有点意外,因为许捷从来没主动跟她讲过话,“哪间学校?” -- 第25页 “X大美院。” 林薇无语,她在X大理学院,也就是说他们要做同学了。可接下去许捷又说,他不会去报到,因为他父亲要跟着老板外派工作两年,准备带他一起出去,在国外升大学。 “去哪里啊?”林薇问。 “美国。”许捷回答。 “哦,那很好啊。”她感叹。 两个人说到这里就没话讲了,许捷靠着桌子站着,好像不讲话也不觉得尴尬,林薇没那么好的心理素质,只能闷头吃东西,一直吃到许捷觉得没劲,啪哒啪哒的走了。 林薇继续吃,一边吃一边想,她真挺羡慕许捷的,自从第一次去许捷家做家教,她就有过那样的念头:如果她和林凛生在那样的家庭里,他们俩的生活又会是怎样?何齐的出身更好,但离她太远,想象不了,许捷的家庭却真实地触手可及。 她去许捷家做家教,是外婆去世之后的事情。那时,她周末在超市做促销员,周一到周五,放了学就赶去做家教。 家教的收入好一点,但促销员的活多,只要有买赠试吃之类的活动,活儿就不会断,她也不愿意放弃。这种工作其实是很简单的,无非就是身穿各式各样的制服,站在货架或者临时牌面前,搬货、上货、抹货、卖货,简单培训之后,领一身制服就能上岗了。规矩只有那几样:不能串岗、不能跟别的厂家促销员闲聊、不可以把手机带在身上、还有工作时间不可以坐下来,唯一能坐的地方大概就是厕所间的马桶,却又脏的叫人坐不下去。旁边卖火腿肠的大姐提点她,领导说不可以,也不是一定不可以,别让领导逮着就万事大吉。但她这人比较实诚,人家给钱,她就干活,说什么是什么,而且又处在挣钱的热情中,一点都不觉得累,总是很起劲的招呼过路人过来,左脚累了换右脚,受不了了就跺跺脚。工作一天下来,像中了化骨绵掌似的,全身酥酥的,根本不想也不能动弹。 除了周末做促销,就是做家教,她同时做着三家人家,其中有一个就是许捷,一三五,一周去三次,每次两个小时。许捷准备报考美院,专业考试已经过了,文化课要求也不是很高。林薇是重点中学毕业,又考进重点大学,论能力是完全可以胜任的,但她这样一个年纪轻轻容貌姣好的女孩子,第一次上门,人家家长就不大信任。学校负责勤工俭学的老师在一旁敲边鼓,说:这种补习呢,未必要请名师,反倒是林薇这种刚刚参加完高考,有很多实战经验,教起来效果最好。 “倒不是说小林教不好,”许家的女主人连忙解释,“是因为我们家许捷,他也不是小孩子了,又不听话,小林年纪轻,怕是镇不住。” 林薇这个老师跟学生差不多一样大,这是硬伤,老师也没话讲。场面冷了片刻,许阿姨欠了欠身,那意思就是要送客了。 林薇想到自己兜里剩下的钱,实在舍不得这个机会,忍不住开口道:“我有个弟弟,也是十几岁,从小就是我带的,对付男孩子算是有经验,阿姨您就让我试一下吧。” 不知是因为她说的话,还是讲话的态度,许阿姨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同意先上几节课试一下。事实证明,林薇没有夸口,她知识点讲得很细,也不像别的补习老师那样用题海战术,而是很用心的找各种类型的最典型的题目给许捷做,做过之后再讲透了,几次下来,也没觉得许捷不听话,反倒是很服气她,成绩也进步明显。这个结果是许家家长没有想到的,一个多学期下来,林薇跟那家人处的不错,许阿姨从一开始叫她小林,到后来叫她小林老师。许捷只比她小一岁多一点,大约是脸皮薄,从来没叫过她,就连补习的时候都不怎么看她,总是低着头。 许捷家条件不错,住一个很不错小区,绿意盈盈的花园,干净的门厅楼道,维护的很好的电梯,每天晚上,林薇骑车过去,感觉就像是进了另一番天地。房子也大,许捷一个人一间房,电脑什么的应有尽有,这一次要是再落榜,就打算送出国了,每次听到,林薇总是想,这大概就是同人不同命吧,出国留学这种事,是她想都不敢想的。 许捷的爸爸在外企做到管理层位子,工作比较忙,每次过去都是许阿姨招待她,寒暄之间也问起过她的家人。林薇不愿意多谈自己家里的情况,但单看她的穿着,也知道一个大概了。她是本地人,不是什么贫困山区过来的,过得这么窘迫,许多人都不知道为什么,各种各样的猜测都有。许家的两个大人也算是知识分子,把她当作出身贫寒自强不息的榜样来教育自己的儿子。林薇有些反感,却也没说过什么。从小到大,人们异样的眼光,她早已经习惯了。 那时已经是冬天,天气特别冷,林薇只有两件绒线衫,全都穿在身上了,袖子下面磨得起了球,外面罩的羽绒服还是她外婆的,前后穿了总有十几年,倒是没有破,洗得也很干净,只是那样子实在古老,跟她十八、九岁的年纪格格不入。过年的时候,许阿姨给她红包,还送了一件大衣给她,收据放在口袋里,说是尺寸不合适可以去换。那件大衣她后来果然拿去换了,只是换的是另外一款男孩子也能穿的式样,拿回家去给了林凛。林凛正是窜个子的时候,那一年长了六公分,比她还要缺衣服。 春节之后,她还是穿着那件旧羽绒服去给许捷补课,进了许家门,她还有些不好意思,像是拂了人家的好意,幸好许捷家空调开得很足,进门就脱了外套,似乎也没有人注意她穿什么。过了几天再去,她早早换了春天的单罩衫。偏那个月份还是冷,她又是骑车去的,一路上被冻得不行。 -- 第26页 就这样一直到六月份,高考结束,许捷的妈妈打电话向她道谢,说许捷考完了,自我感觉不错。林薇自然为他高兴,觉得自己也算是功德圆满了,可心里又有些矛盾,暑假就要开始,少了这份收入,她又得另外找活儿了。 “小林老师,”许阿姨又开口道,“你放假有没有时间?” “有啊,什么事?”林薇预感有好事。 “我先生的老板也要找家教,是个女孩子,九岁还是十岁这个样子,美国人,会讲中文,蛮皮的,也不拘教些什么,就是看一下,盯着她看看课外书,你看行不行?” …… 韦伯家的活儿就是这么来的。 林薇站在那儿想心事,直到察觉身后有人,她以为自己挡了人家的道,往边上让了让,那人的手却扶在她胳膊上。她回头,才发现是陈效。他的手倒还还是暖的,不像他这身打扮那样冷。自从上次泳池那一面之后,莎莉又拖她去过几次,但都没碰到他,大约是忙,几日不见,他好像变了一个样子,不光是打扮,她也说不清是哪里不一样。就好像此时,她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却是没来由的一阵紧张。 结果,他只是低头凑在她耳朵边上说了这么一句:“那孩子喜欢你。” “谁?哪个孩子?”林薇一时没反应过来。 “刚才在这儿跟你说话的那个。”陈效解释。 “他是我学生,”林薇不屑,“我在他家做过一学年家教。” “也是,他跟你不合适。” 听他这么说,林薇倒不服气了,反问: “为什么啊?” “他是好环境里长大的,你说什么,做什么,他都不会懂。” 林薇一楞,随即就笑:“你怎么知道我成长的环境很坏,说不定我给人带孩子只是赚零花钱,说不定我跟莎莉是亲姐妹。” 他大笑出声,待静下来才道:“我出社会早,混了这么多年,总看得懂一些事情。” “比如什么?”林薇追问,一多半是挑衅。 “有段时间,我总喜欢穿暖和的衣服,大概是因为从前冷怕了,总是吃得太快太饱,生怕不知道什么时候又突然饿起来,”他缓缓道,“我认得出和我一样的人。” 林薇一楞,低头就看见陈效脚上鞋,精致的黑色薄底皮鞋,踩一脚就全毁了的那种精致,她不懂穿这样一双鞋子的人怎么会说出那样的话,最后却还是说笑话混过去,问他:“喂,你是不是嫌我吃得太多啊?” ☆、16.第四章 (2) 陈效却答: “有胃口总是好的,旁人看了都羡慕,比如我。” “可你刚刚说自己从前很能吃,” 林薇挑他的刺,“现在怎么没胃口了?” “坏人做多了总有代价的,”他又笑,“不如明天晚饭你到我那里去吃,看见你吃,譬如我自己吃了。” 林薇以为他只是说笑,没有当真。她想起第一次去那座大宅,莎莉就说他是坏人,现在他又亲口对她说了一次。 “为什么总说自己是坏人?”她问他,“像光辉事迹一样挂在嘴上。” “所有人都觉得做好人难,做坏人容易。其实,做坏人才难。”他答。 “哪里难了?”她不以为然。 他从餐台上拿了一杯柠檬水来喝,泰然自若的解释给她听:“要做坏人,就要当着人面骗人,有时候还是那种特别信任你的人,你得看着他的眼睛说谎,一直到没有人信你,全都看着你,等你摔下来,就算摔死了,也不会有人哭,你说难不难?” 这番话他说的并不认真,不知为什么,林薇却一时怔忪,静了半晌才说:“你对莎莉倒是很好。” 陈效不置可否,只说:“我有个女儿,差不多也是这么大。” “怎么没看见过?” 林薇有些意外,不管是年纪或是别的什么,他都不像是做了父亲的人,而且还是一个将近十岁孩子的父亲。 “她跟她妈妈住。”陈效回答,没有继续说下去的意思。 只是这句话,林薇便猜出个大概,也不方便再多问了。反正这事也跟她没什么关系,她这样想,这里的工作没有几天就要结束,韦伯家不日也要搬走了,此地高尚优雅门禁森严,她不会再有机会过来,更不会再遇到他。他们不过是有过两次的偶遇的陌生人,仅此而已,不会再有其他了。 “明天什么时候来?”陈效又开口,打断她的思绪。 “什么?”林薇不懂他的意思。 “晚饭。”他提醒。 林薇愣了愣,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他请她去大宅,上一次是大雨,他送她和莎莉回来。 “……我另外有事。”她下意识的拒绝,简单的几个字,说的却很急。 他抿了抿嘴,做出一个遗憾的表情,但在她看起来却又是另一层意思——她若去,他未必欣喜,不去,他也无所谓。 她心里莫名的不悦,回头张望门厅墙上的大钟,五点差三分,便对他说:“我要下班了,到时间回到我成长的底层环境里去了。” 他笑了笑,从口袋里拿出一支签字笔,又低头看了看。林薇以为他要找张纸或者餐巾来写什么,结果他却捉起她的左手,在上面写了一串数字,十一位的手机号码,从手背一直写到手腕。 “走吧,你知道怎么找我。”他对她说。 林薇诧异,她不知道这人哪里来的自信,自以为看穿了她,又这样对她。她撇下他走掉,跟韦伯太太打了声招呼,又对莎莉说了再见,一路都没回头看他,右手始终握着左腕,不想让别人看见上面写了字。就这样一直走出韦伯家所在的住宅区,远远看到何齐的车子泊在马路对面,她突然想起那个午夜,在她家楼下,她也曾把何齐的电话号码写在手上,这么巧,也是同样的位置。她用力在手腕上搓了搓,天热,手上有汗,硬是把那串数字擦掉了。 -- 第27页 何齐在车里朝她挥手,扬起脸露出笑容,她也对他笑,心里却在想,陈效对许捷的评价尚且如此,要是看到何齐又会怎么说呢? 几天之后,大学开学,林薇又回到学校里。 当时大学的住宿条件还很差,七个女生一间寝室,难免拉帮结派呼朋唤友。林薇要顾着林凛,只能走读,一直是同学中的边缘人,那种几个女生手拉手上厕所的事情,她很早就不做了,总是独来独往,不太怕孤单,也习惯了别人的目光,偏偏这样,追她的男生不少。一是因为她长得好,也是因为他们都觉得她有气质。林薇听到此类表白总是觉得很荒谬,她有气质?她不食人间烟火?如果能在地上捡到一百块钱,她一定马上据为己有,然后偷偷乐上几天。 而现在,她有了何齐。 何齐是真正的闲人,酒店的房间已经退掉,在她家附近找了房子,一副安营扎寨的样子,一天往她这里跑几次,要是她上学,就往学校里跑。他又是这么显眼的一个人,每次来都难免引起一些不相干的注目。她无所谓人家说她穷,却不大愿意听他们说她和何齐,说她走了运,飞上枝头。 她不是不感谢他,自外婆去世,无论发生什么事,都得她一个人扛着,大约是这负担对她来说实在太重,不到一年时间,她便觉得过了很久很久,现在,一切似乎都不一样了。何齐替她修房子,付学费,往她口袋里塞零用钱,买各种礼物,手机、电脑、衣服、鞋子,如果不是她拒绝,还会更多。有时候,何齐、林凛、还有她,三个人坐在一起吃饭,她总会有种荒唐的错觉,觉得他们就好像是一个奇怪的家庭,而何齐就是这个家里的男人。林凛好像已经习惯有这么个人在他们身边,她也忍不住这样想,却又不敢这么想,只能固执的继续做自己的事,念书,打工,一点一点的攒钱。 每次他来,她总是问他:“你什么时候走?” “那你什么时候跟我走?”他总是反问。 林薇无奈,只能对他说:“你帮我看着点林凛好不好?我有时候放学晚,他一个人在家,我不放心。” 何齐自然不会拒绝,一口答应。于是,林薇上学或者打工的时候,何齐总是带着林凛,送他去学校,放学接他回来。 那一阵,何齐还是开着那部黑色跑车。车是几个月前他从雨林道的房子开回来的,在他的印象中,父亲是极其低调的人,除了钱,没有其他物欲,直至来到上海才完全改观,陈康峪在此地竟有如此之多的身外之物,房子、车、船、名画、陈酒、瓷器、女人,既不常用,也不拿出来炫耀,只是藏着,像是强盗的宝藏。单单雨林道车库里的车便有成打之多,有一些从店里出来之后公里数就没再变过。何齐也都不曾动,只除了这一辆,之所以选中,大约只是巧合,他在英国考驾照的时候,开的便是一辆黑色的车子,运动型,四门,两排座位。 天下的男孩子大概都差不多,小时候喜欢玩具车,大起来就喜欢真车,林凛也不例外,何齐每次开跑车去学校接他,他都很得意,对同学说:看,这是我哥,那是他的车。上了车,就坐在副驾驶位子上,一路看着何齐换档加速打方向,等车子停下来,还拖拖拉拉的不肯下去,非要在驾驶员位子上坐一坐,就算只是摸摸方向盘也是好的。 每次看到林凛这样,何齐就会想起几年前的自己。那时,他应该是十七岁,申请了实习驾照,开始学车。陈康峪到英国来,难得有兴致陪着他在庄园里转圈,那里地处丘陵,到处都是坡路,但他开的很好,坡停坡起,游刃有余,一圈兜下来又回到车房,陈康峪对他说:“开得不错。” 他难得见到父亲的笑脸,心里十分高兴。不久之后,他就一次通过路考,英国的路考要求十分严格,近乎苛刻,一次通过在他的同学中是很少有的,有人甚至前后考了四次不过。他总喜欢回想那件事,但每次想起来又觉得自己很可悲,这把年纪了,没有别的成功可以追忆。 X大所在的那一带已经接近郊区,有几条新筑的路更是人迹罕至。有时候,何齐带着林凛去接他姐姐,到的早了,便会在那几条断头路上教林凛开车。刚开始,何齐还比较当心,总是坐在副驾驶位子上,一只手扶着方向盘。林凛是很聪明的人,连过几次就已经很熟练了,好像天生就会似的,渐渐的何齐也放松了,常常下了车,站在路边看着他转圈。 有时候,林薇周末去做家教,林凛就还是跟着何齐。何齐问他要做什么,林凛就说要开车,别的都不要,就要开车。何齐拗不过他,又带他去X大那里转圈子,只是每次都不忘对他说:你当心点,千万别告诉你姐。林凛自然是满口应承下来。 那段时间,过去跟着何齐一起去Ash的那帮人已经很少再来找他了,他有一阵不出去玩,他们便都当他已经离开上海,反正除了他,总还找的到其他的冤大头愿意买单,只有胡凯偶尔打电话过来打声招呼,多半也是阿Sir的授意。 那一天也差不多就是这样,他们在路上转圈,何齐的手机响了,显示的是胡凯的号码,他接起来,对面的人却是罗晓光,上手就说:我们在哪里哪里,何齐你怎么不过来? 球场上那场冲突之后,何齐跟罗晓光已经很久没有联系了,此时却又搞得好像昨天才见过面那样亲热。何齐自叹做不到这样,搞不懂罗晓光是什么意思,他本想拒绝,又觉得不大好,那一次虽然是罗晓光不对在先,但他也有过分的地方,既然人家放低姿态请他去,总应该到一到。 -- 第28页 ☆、17.第四章 (3) 罗晓光说的地方是一间会所的茶室,早市已经结束,难得的清静,只有他跟胡凯两个人。何齐到的时候,两个人正在聊天。 还没进门,何齐就听到胡凯的声音在说:“……那个人连自己死掉的老娘都能甩出来卖,还有什么做不出来?” “那怎么办?何家人就这么算了?”罗晓光在一旁幽幽的问,“不能吧?” “应该是要上诉的,”胡凯答,“不过那边跟法院的关系貌似不一般。” “不过就是一个商人,再不一般又能怎么样?”罗晓光不以为然,他是有背景的人,自然不把那些走江湖搏出身的放在眼里。 “是,是,”胡凯连声应承,“所以,关键还就是那个证人……” 何齐不会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推开门就进去了。胡凯回头看见是他,立时收了声。 罗晓光却没有半分不自然,看到跟在他身后的林凛,就问:“哟,这是谁?” “我一个朋友的弟弟。”何齐答的含糊。 罗晓光却很热情,起身走过来朝林凛伸出右手,自我介绍:“罗晓光。” 那一阵,林凛总是跟着何齐到处混,见得也多了,倒也大方,跟罗晓光握了手,报了自己的名字。听到他姓林,罗晓光对何齐笑了笑,似有深意。 何齐却没理会,只说:“中午一起吃饭,叫上蒋瑶。” “你倒还记得她,”罗晓光浅笑,“不用叫了,她那个人几时吃过午饭?” 何齐也无所谓,他隐约知道罗晓光为什么跟他不对。如果真是那样,蒋瑶不来似乎更好,照她的脾气,要是来了,又不知道会生出什么是非来。 时间已经过午,几个人挪到会所餐厅吃饭。席间,罗晓光兴致不错,本来就是能说会道的人,说到兴起更是谈笑风生,对林凛也很是照顾,处处捧着。何齐不知道他这算是什么意思,但看见林凛挺高兴,也觉得没有什么不好,只当罗晓光是给自己面子。饭吃完,何齐买了单,两个人就算是重归于好了。 从会所出来,罗晓光开车走了,何齐叫住胡凯,对他道:“记着你自己是谁,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 胡凯也知道自己刚才多嘴了,点点头就要走,迈出去几步却又退回来。何齐看出来他有话要讲,却又是一阵吞吞吐吐,以为他是顾忌着林凛在边上,便道:“没事,你说吧。” “刚才其实是罗晓光先提的那个案子。”胡凯这么对他说。 何齐的第一反应以为胡凯是找理由给自己开脱,再一细想又不像,这才问:“罗晓光说了些什么?” “他说沈继刚……”胡凯开了个头。 “谁?”那一阵,何齐的心思全然不在那场官司上,对这么个陌生的中文名字自然是没多少印象的。 “就是那个证人,”胡凯解释,“罗晓光说他有亲戚在医学院,听说沈继刚出庭作证之后不久,就办了病退,再没去过学校,但熟人都知道他根本没病,是准备移民。” 何齐嗯了一声,没再说什么。 还是胡凯沉不住气,又道:“你说这背后要是没什么猫腻,他跑什么?一个没什么花头的副教授,又拿什么去移民?……” 何齐也说不出是为什么,静了半晌才道:“你走吧,这件事暂时别告诉阿Sir。” 胡凯不解,又面露难色。他在华善堂药厂卖药,从金牌销售做到最年轻的区域经理,再往上全都是香港人,他要更上一层楼,就得靠阿Sir破格提拔,但是何齐?他在心里掂量一番,何齐的一句话可能比阿Sir还要管用,哪怕现在做不到,将来未必不行。想到这一层,他还是点了点头,宛如心腹。 同胡凯分手之后,何齐带着林凛回去,车开出去很长一段路,林凛还在说:“那个罗晓光可真有意思,是不是北京人讲话都这么逗?……” 何齐心里有事,没留心听他说了些什么,只嗯嗯啊啊了几声就混过去了。他又想起方才胡凯说的话来——连自己死掉的老娘都能甩出来卖,还有什么做不出来?话说得虽然难听,但人家未必在乎,他大约只能自愧不如了。 陈康峪死后,他从美国赶过来,在雨林道别墅第一次见到陈效。直到那个时候,他还懵懵懂懂不知道此人是什么身份。阿Sir倒是老早就知道有这么个人,却还是轻敌了,总以为所有的法律文书都很周全,连遗嘱都有,绝对不会有什么问题。结果,却是这样。 等何氏众人得到死讯,赶到上海,陈效早已经抢先一步,该拿的都拿了。华善堂上海公司是合资企业,中方国有股权代表从一开始就与陈效站在同一战线上,阿Sir的人过去,提出暂停经营,先把股权移交干净都做不到,公司就在这样的状态下稀里糊涂的继续运转。 等上了法庭,何齐这边的人总觉得事情是很简单的:陈康峪四十五岁生日过掉,就在伦敦立有遗嘱,全程有律师在场,签字,公证,一样不少。在那份遗嘱上,根本没有陈效的名字。 但在陈效这一边,却又是另一个完全不同的故事了,根据其律师王俊的陈述,陈康峪在香港再婚时,尚未与其母盛珏蓉离婚,所以两人曾有过协议,陈康峪将每年在上海所有收入的一半给予盛珏蓉,作为补偿。 这样的协议要是放在一个年入百八十万的小商人身上似乎合情合理,婚内出轨,又是重婚,拿出一笔不菲的补偿金来给原配封口,虽然难看一点,却也说得通。但放在陈康峪身上,就显得有些匪夷所思了,如果,只是说如果,确有那么一份协议,那么陈康峪一定没料到自己后来会赚多少钱,而且经过多年的积累,这笔补偿金又会增长到如何惊人的数字。 -- 第29页 盛珏蓉已经在数年前去世,现在陈康峪也死了。两个当事人都不在世,协议原件已灭失,剩下的只有一份物证和一个人证。物证是华善堂上海公司几年的内部管理报表,上面记载了应当支付,实际却始终未曾支付给盛珏蓉的补偿金。至于人证,则是盛身前的同事,中医药大学的副教授沈继刚,据称是陈康峪与盛珏蓉订立那份协议时的唯一一个见证人。 两份证据,其中随便哪一个都不是毫无瑕疵的,但连在一起却多少有些说服力。而且华善堂的情况十分特殊,其中有国有股份,还牵涉到几种被列为保护级的中药古方,所以这场官司的判决,对地方政府来说也有利害关系。何齐这方面有一支律师团代理,先是试图质疑证据的真实性,华善堂上海公司十几年的陈年财务报表都被翻出来,没找到反驳证据,倒冒出来几笔不清不楚的招待费和应缴未缴的税款,弄到后来,香港方面只得罢手,生怕拔出萝卜带出泥。 何氏的律师团暂且放下物证不说,又开始主张无效合同,理由是——该协议的订立是为了掩盖陈康峪的重婚事实,属于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对此,王俊又请来证人,提出相反证词,证明盛珏蓉当时重病缠身,又是沪港两地相隔,只知道陈康峪出轨,不知道其重婚。就这样,法庭辩论的焦点变成了陈康峪那些年的私生活状态,每年在上海住几个月,香港几个月,具体住所在哪里,又与谁同床,有没有性关系,活生生把一场经济案子变成了豪门恩怨大戏。 虽然媒体虎视眈眈,但案子一直没有公开审理,何齐的母亲从一开始就进了疗养院,他自己也不曾出面,陈效可能到庭,也可能没去过,毕竟故去的母亲被一群陌生人这样编排议论,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那段时间,何齐什么都想了,就是没怎么想过那场官司,输或者赢,似乎都是跟他无关的,反倒是阿Sir比他更急一点。 他想要的从来就不是那些,想弄清楚的事情也跟他们不一样。 把林凛送到家,何齐下了车,打电话给胡凯,说:“你替我找找那个沈继刚现在住哪里?” “这个……,这个算不算骚扰证人啊?”胡凯犹豫道。 “案子都已经判了,而且我不跟他谈那些,就是有些事情想问问他,你替我找找看,我直接出面找他,似乎不大好。” 胡凯想了想说:“那我去问问张律师?” “别……”何齐打断他,律师知道,阿Sir也就知道了,他不想牵扯那么多。 胡凯在那边不言语,如果不是何家的律师,那么就是罗晓光。何齐也懂,却没再说什么,就算是默认了。 ☆、18.第四章 (4) 沈继刚很快就找到了。此人刚刚搬了家,住在城市西南一个很普通的住宅区里。 罗晓光到底神通广大,连人家电话多少号,身边有些什么人,每天干些什么都摸得门儿清。沈继刚的儿子在国外念书,家里就一个老婆,已经退休了。出庭作证之后,他的日子过得倒也还低调,成天呆在家里,难得出趟门,也就是附近转一转,买点吃的和日用品,一两个月回一次医学院,报销点医药费什么的。 何齐先让胡凯打电话过去,但沈继刚十分警觉,一听说是何氏的人找他,什么都没说,就把电话挂断了。胡凯再打过去,总是忙音。何齐没有办法,只能登门拜访,胡凯去敲门,是沈继刚的老婆来的开的门,大约沈继刚曾跟她提过电话的事情,她也有戒心,见是陌生人便推说“老沈不在,出远门了,什么时候回来不一定”,说完就把门关上了。说也是凑巧,何齐他们从楼上下来,出了电梯门,就看见一个五十多的男人穿着功夫衫提着宝剑从外面进来。胡凯曾在法院听审,一眼就认出来人就是沈继刚。 胡凯上去搭讪,却不曾想老沈反应会那么大,连推带搡,差点连宝剑都拔出鞘了,对着他们喊:“你们这帮人怎么回事?!我有什么话都在法院说了,几次三番的过来,到底什么意思?!” 那个住宅区往来的人还不少,一会儿功夫就围了一群人看热闹,连保安都过来了。何齐还想解释,胡凯看这场面,赶紧拉着他走了。 离开那里已经是傍晚了,何齐去接林凛,然后再去X大。一路上,他都在想方才的事情,沈继刚说“几次三番”,似乎不单单是打一个电话、再登门一次这么简单,那么是谁找过沈继刚?又为什么找?他这方面的律师隶属于一间英资背景的律师行,全都是最知道自保的专业人士,应该不会做这种私底下来找对方证人麻烦的事情,那么又会是谁?他百思不得其解。 到了X大,他们还是在那条路上等林薇,林凛又是那幅跃跃欲试的样子,何齐刚从车上下来,他也赶紧下了车绕到另一边,开了门坐到驾驶座上,开始他每天最爱的活动。 那天下午,林薇还是有三节课,也是巧,最后一节早放了一会儿,她从学校出来,拐到那条断头路上的时候,何齐正站在路边想心事,根本没注意看时间,而林凛正开着何齐的车拐过一个弯,方向刚刚回正,就一眼看见他姐正朝这里走过来,小孩儿倒也不慌,只是愣了愣神,就把车子靠过去了。 等林薇看清驾驶座上坐的是谁,车已经在路边停稳了,林凛熄了火从车上下来,脸上有些尴尬,但也有些得意,并没觉着自己做了什么大不了的错事。林薇站在原地,半天没说话,何齐跑过来,看她脸色不对,赶紧解释,说的无非就是此地根本没有过路的车子,人也很少,而且林凛也就是刚刚坐上去。林薇还是没讲话,林凛大概也知道事大,站在一边不出声了。 -- 第30页 何齐只好转移话题,问他们:“晚上想吃什么?” “晚上不出去,”林薇回答,“送我们回去就行了。” 何齐开车送他们回家,到了地方,林薇从包里拿了一点钱给林凛,说:“你自己去吃饭,吃完了就在家呆着。我跟何齐有点事情,大概会晚点回来。” 林凛愣了愣,对他姐到底还是服气的,磨磨叽叽的下了车,一步三回头的走了。何齐心中惴惴,不知道林薇要干嘛,正打算开口说些什么,林薇先说话了:“去你那儿吧。” 他嗯了一声,发动车子倒出去。他住的地方离林薇家不远,开车过去五六分钟就到了,挺僻静的一个小区,挨着城西的CBD,租客大多是在此地工作的外国人。一进门,林薇就放下背包,扔在客厅的沙发上,脱了鞋,又动手开始解衬衣的扣子,一边解一边朝卧室里走,解完了就脱下来扔在地上,接着再解牛仔裤的扣子。何齐租的房子不小,从厅到卧室门口总有十几米,等走到床边,她身上就只剩胸罩和内裤了。 “你干什么?”何齐捡了衣服,一路跟在她身后。 “你说我干吗?”她回身看着他,见他不说话,又开口反问,“你不是就要这个吗?今天,这里,你要做什么都行,做完了我们两不相欠。” 她身材很好,细腰,长腿,浑身上下都是紧紧的,那样子不是不诱惑的。只是这番话,听得何齐光起火来。他把手里的衣服扔在她身上,对她喊:“林薇,你他妈当我是什么?” 林薇不曾见过他这样,身上抖了一下,勉强控制住情绪,一字一句地说下去:“何齐,我早就跟你说过,我跟你不一样。你可以拿自己不当回事,我们不行。你可以天天混,什么都无所谓,但我们经不起这样。我就林凛这么一个弟弟,我自己也就算了,就是他……,你别拿他开玩笑……” 她说到哽咽,就再也说不下去了。 天黑下来,房间里没开灯,窗上的纱帘也拉着,光线越来越晦暗,何齐垂手站在那里,很久才说:“林薇,对不起。” 他也是倔脾气的人,要他低头是很难的,但在她这里,他什么都可以做。她抬头看他,脸上有眼泪的痕迹,他看得心痛,再顾不得其他,伸手就把她抱住了。屋里开了冷气,她只穿着内衣,露在外面的皮肤冰冷的一片,他的手落在她身上,仿佛特别的热。 她没拒绝,由他抱着,待他平静下来才轻声说:“何齐,你别跟我说对不起。别人可以对不起我,你要是真对不起我,就直接走吧,头也不用回,因为我不会原谅你的。” “那这次呢?”他贴着她的耳朵问,偏不信她真会这样。 她没回答,却也伸手抱住他的腰,只是紧紧的抱着,一言不发。 何齐心里多少有些高兴,因为她说他和别人是不同的,但细一想又有些瑟缩,因为这样的话她已经不是第一次说了,上一次是半夜,在她家楼下,他刚刚吻过她。她说不会原谅他,但还是原谅了他两次。他有些怕,没有下一次。 那天夜里,林薇回到家已经很晚了。林凛知道自己犯错,总算收敛了一些,吃过饭做完功课,早早洗漱完就躺下了。林薇进屋,看见他床上的被褥动了动,知道他还没睡着,还像暑假里一样,半夜醒着等她回来。 她爬上阁楼,关了灯,借着一点从天窗外面透进来的月光脱了衣服,裹着毯子睡下。 静了片刻,林凛终于还是沉不住气,问她: “姐,你跟何齐……你们怎么啦?” 林薇不答,反而问他:“你是不是挺喜欢他的?” “嗯,”林凛在黑暗里点头,“他对我很好。” 林薇却道:“有些事你别太当真了,他总是要走的……” 她还没说完,林凛便喊起来:“是他说要走,还是你赶他走?!就为了让我开车这么小一件事情?是我求他让我开的,你怪他做什么?!” 林薇也动了气,骂道:“这些天你跟着他,是不是连名字都要改啦?!” 林凛不语,猛的在床上翻了个身,拉起毯子来蒙住头,心里却在想,改了又怎么样?难道就该一辈子顶着林燕青起的这个名字? 林薇没再出声,静静躺在床上,心里却乱的很,脑子里一遍一遍过着纷乱的画面。 她与何齐,在床上。 这是她的第一次,她无从比较,却也知道他很好很好,有温柔的唇和手。那种感觉,她一直都记着,可能一辈子都忘不掉。 那一阵,何齐为了跟她走到这一步,可说是使尽了浑身解数。而她也不是不喜欢他,却始终只是消极的等着,从不主动,要是他非要不可,也不是万万不能给。他大约也察觉到她的态度,他是个好人,不会强人所难。但她始终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想,十几二十岁的热恋似乎不应该是这样的,须的有太多的亲吻,太多的“我爱你”,多到好似念经的地步,却又是此生难得的真挚。 直到今天,她总算想明白了——有些事大约真的是做过了才会懂的——她并不觉得他们真的会在一起,从始自终都是这样想的,即使是在那样的时刻,他在她身上难以自制,而她嘤咛出声。 但她并不后悔跟他上床,因为她知道,有一天,他们会分手,她会遇到别的人,那个人肯定不会像他这样好,她也会跟那个人做爱。到时候,如果她还是处女,便会后悔没有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何齐。 -- 第31页 ☆、19.第四章 (5) 那一夜,林薇走后,何齐辗转难眠。她原谅他,与他上床,他本来应该很高兴的,但实际上却又不是纯粹的快乐。他反复想起林薇说过的话,她说他在混,说他拿自己不当回事,越想就越觉得她说的没错,今后要做什么,他从来没有想过,漫漫前路仿佛隐没在一片薄暮中,他既看不透,也不想看透。但要改变这个状态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有些人死了,却留下这么一团乱麻,让活着的人不得解脱,有些事他不弄明白,怕是永远都放不下的。 三十多年前,陈康峪是中医药大学校办工厂的学徒工,满师之后做了业务员,他追求医学院女生盛珏蓉,待盛毕业后留校做了老师,两人便结了婚,很快有了一个儿子。几年之后,陈康峪通过一个远房亲戚,离开上海去了香港,经人介绍在华善堂工作,从一个小小的销售代表开始,一路升上去,继而认识了当时何氏唯一的女继承人何思睿,也就是他的母亲。 对那段前尘往事,何齐所知的不过就是这一些,而且大多是因为这场官司才知道的,其中难免夹杂着各种法律文书里特有的措辞,却又不带多少感j□j彩。那些文字所描述出来的陈康峪,与记忆里那个教他读《少年彭罗德的烦恼》,坐在副驾驶位子上,陪他在庄园里转圈的父亲如此不同,使他始终无法盖棺定论。 他希望有人能跟他说三十年前的陈康峪,拨开所有的野心以及欲望之后,那个最初的陈康峪,究竟是个怎么样的人?尔后便可以给这段记忆打上一个封印,收藏在角落,永不开启了。 等一切都弄清楚了,他这样想,就去找林薇,对她说:你看,我不混了,也不再拿自己不当回事了。那样,他们就还能在一起。他可以找间学校继续念书,拿了学位出来,找个教书的职位,他是个没什么野心的懒人,教书大约还可以。他还会在景色好又清静的地方建一座房子,他们一起住,假期到处去旅行…… 他又想起白天见到的沈继刚,沈是陈康峪和盛珏蓉的旧友,多年以前,他们在学校宿舍楼里毗邻而居,沈一定可以告诉他一些想知道的事情。想到这里,他下了决心,不管怎么样总还要去一次。 第二天下午放学,林凛从学校出来,没在校门口看到何齐,倒是林薇翘了课过来接他。他又像从前一样,坐在她的自行车书包架上回家,晚饭就在弄堂口的小吃店里吃面。 面吃到一半,林凛终于忍不住了,开口问林薇:“何齐怎么没来?” “我让他别来的。”林薇回答。 “你们分手了?”林凛又问。 林薇摇摇头,也不多说什么,只是低头喝面碗里的汤。 “那你们还会不会结婚?”林凛继续。 林薇一听就骂:“你从哪里听来的,谁说过要结婚?” 林凛却回嘴:“何齐说过将来要跟你结婚的。” 林薇呛了一下,大约是面太烫,眼泪差点咳出来。 之后的几天都是这么过的,林凛开始嫌林薇麻烦,出校门看见她就说:“你当我小孩子啊,有必要每天接送吗?” 林薇有些生气,点着他的脑袋反问:“从前何齐接你送你,怎么没见你不乐意?” 林凛憋着不说话,撇下她低着头一路往前走。 林薇拿他没办法,其实她每天这时候赶过来也挺勉强的,学校里管得挺紧,下午的那几节课已经逃得不能再逃,又盯了他几天,见没什么事,就放手让他自己上下学了。毕竟是快十四岁的人了,个子比她还高一点,从学校到家的路也不是很远,她这样想,总不会有什么问题。 紧接着的那一日,林凛放学,几个男孩子跟在他后面走出校门,其中一个问他:“哎,林凛。这些天都是你姐来接你,你哥怎么不来啦?” “他这几天有点事……”林凛回答,他在学校一直是独来独往的,真的要抛头露面却也不露怯,因为面孔长得漂亮,挺受女孩子欢迎,偏就遭男孩子恨。 那几个男生大笑,指着他说:“你还好意思说那是你哥?人家都在说那是你姐在酒吧陪酒搭上的富二代,现在大概是玩腻了,把你姐甩了吧,还说是你哥,哈哈哈。” 林凛大窘,甩掉书包冲上去就要打,拳头还没落下去,却听见一记汽车喇叭的声音。他抬头一看,马路对过停着一辆银灰色的跑车,底盘低,车身修长,样子足够嚣张,比从前那辆黑的还要漂亮。挡风玻璃反光,他看不清里面坐的人是谁,却一下子高兴起来,除了何齐还会是谁?姐姐说他不来,但他还是来了。 林凛又得意起来,背上书包一路跑着穿过马路,一边跑一边对那帮男孩子喊:“不跟你们废话,我哥来了,他前几天没来接我,是因为要换车,瞧,那就是他的新车!” 也是在那几天,何齐又找到胡凯,让他务必约沈继刚出来谈一谈。 胡凯无奈,心里说,你是少东,我听你的,得空就又去了趟沈家,结果却扑了个空。他跟邻居打听老沈,邻居也不大清楚,只说前些天看见沈继刚跟他老婆拖着拉杆箱走了,后来就一直没回来,大概是出去旅游了吧。胡凯还得上班,只能花钱雇了个民工蹲点,蹲了几天都没见老沈回来。到最后,他自己也烦了,想不到别的办法,只能又去找罗晓光帮忙。 -- 第32页 罗晓光这次也说没辙了,只含含糊糊的答应帮他去医学院问问看,隔天回话过来,说学校每个月二十号发工资,那些请了长病假的教职工一般都会赶在那一天之前把医药费单子交了,免得耽误了报销。 胡凯依葫芦画瓢的跟何齐说了一遍,何齐想,那就去医学院吧,沈继刚请的是病假,说不定也会去。 那天已经是十八号了,何齐去医学院碰运气。胡凯为表衷心,也跟着一起去了。 到了地方一看,倒也算是天时地利,学校财务室在老校区,方便进出的只有一扇西门,里面也地方停车。何齐把车泊在马路对过,正好看到校门,沈继刚要是来了,是绝对不会错过的。 两人空等了一天,老沈没来。第二天又去,从早晨财务上班一直等到傍晚,何齐坐不住了,生怕还有哪个出入口他们没注意,就说要去学校里转转。 胡凯也坐得屁股疼,正要开门下车,何齐叫住他,说:“你别去了,就在车里等着吧,人多了反而不好。沈继刚见过你几次,这次要是再碰上,肯定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 胡凯只好点点头,继续坐在车里,开了个调频台听歌。 何齐一个人进了学校,大门虽不起眼,校园里倒是绿意荫荣,全都是遮天蔽日的香樟树,掩映着清水红墙的老房子。医学院有两个校区,新校区在远郊,本科生一般都在那里上课,市区的这个老校区里都是研究生和留学生,放了学,来往的人也不少,像他这样的,倒也不算特别格格不入。他沿着窄窄的林荫路走了一圈,并没找到什么能证明陈康峪曾在生活过的蛛丝马迹,只有一面墙上隐约露出一条旧时代的标语:求质量分毫不差,谋发展分秒必争,表明那里从前有过一间工厂。 一圈走完,何齐又回到财务科所在的那栋楼,隔老远就看见沈继刚从校门口进来,这回没穿功夫衫,也没拿宝剑。何齐没想太多,走过去叫了声“沈老师”。 大概是因为离得远,沈继刚没认出何齐,只当是哪个听过他课学生跟他打招呼,但再走近就不对了,才刚露出来的笑凝在脸上,转身就往校门外面走。何齐生怕他这一走,连医学院也不再来了,赶紧追上去。 沈继刚到底是上了点年纪的人,才几步路就被何齐赶上了。何齐伸手去拉他,正想说:沈继刚,我不跟你谈官司,就是有些事想问你。话还没出口,旁边横着窜出一个人来,一下就把沈继刚撞倒了。 沈继刚叫了一声,整个人朝左边歪下去。何齐一惊,赶紧伸手去扶,才搭上他的手就觉得不对,沈继刚整个人都在抽搐。何齐想拉他起来,却摸到一手的腻滑,低头去看,身上手上一片暗红,许久才意识到那是血,很多很多的血,不知从哪里源源不断的冒出来。 何齐茫然的抬头,去找刚才撞过来的那个人。那人并没跑多远,就在十几米开外,一个单薄的背影,好像知道有人在看他似的,也回过头来,朝他们看了一眼。其实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很短,却又长得永远都不会结束,何齐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觉得自己好像在梦游,既说不出话,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旁边不停的有人进进出出,一开始并没有人注意到他们,直到一个过路的女学生歇斯底里的叫起来,一声连着一声,很快又有人看到了,越来越多,声音也越来越嘈杂,“杀人了!杀人了!”“快打110!”“叫救护车!快!”“抓住他,别让他跑了!”各种各样的喊声此起彼伏。 那个人像是回过了神,撞出人群,穿过车流,朝马路对面跑过去。 ☆、20.第五章 (1) 那一天发生的每一件事,林薇都记得很清楚。 傍晚五点五十分,她从学校回到家,邻居家的女主人掀开门帘,探出半个身子来对她说:“刚刚林凛的班主任打电话过来,问他病好了没有,明天会不会去学校,好像有个什么测验。” “他哪有什么病?”林薇脱口而出。 大学一早要晨跑,去一次敲一个章,一学期坚持下来就有加分。所以,她总是很早出门赶过去,就为了能多拿几百块奖学金。这几天也是一样的,她早上出门的时候,林凛还刚刚起来,像平常一样刷牙洗脸吃早饭,然后换衣服理书包,一切正常,并没有什么不对。 “那我就不知道了,”邻居家的女人看了她一眼,讪讪道,“反正他们老师这么说的,我白天上班也不在家,没看见林凛。” 林薇有点尴尬,赶紧道了谢,进屋去看,林凛果然还没回来。家里就这么巴掌大一块地方,走的时候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她楞在那里,心里还在想,这小子跑哪里去了,等他回来了,一定要他好看。她去楼下厨房淘米,插上电饭锅烧饭,又炒了个菜,一边做一边等,但却没有等到林凛,一直都没有。 那时已经是初秋,天黑的早了些。钟敲过七点,林薇坐不住了,推了自行车出门去找,先在弄堂里转了一圈,然后又到平时常去的饮食店看了看,都没有。她有些急了,在路边找了个电话亭打给何齐。听筒里的嘟嘟嘟响起来,她的心倒放下一些,想林凛大多是跟何齐在一起。这些天何齐突然不去接他了,他表面上没有什么,心里还是难过的,她不可能看不出。 但那嘟嘟声一直就这么响下去,没有人接听。林薇挂掉电话,硬币退出来,再打一遍,还是这样。她又急又气,骑车回去,咚咚咚跑到楼上,邻居又探头出来看,房门仍旧关着,林凛还是没回来。天完全黑下来,窗外的路灯亮了,她慌起来,想到报警,转身从屋里出来,才刚下楼,就看到一楼的公共厨房里站着两个警察。 -- 第33页 后来,她在王俊从法院复印出来的案卷上看到过这一连串的时间—— 200X年,9月20日,下午5点15分,凶案发生。 5点20分,嫌疑人何齐、胡凯被抓捕,嫌疑人林凛(未成年)驾驶嫌疑人何齐提供的车辆逃逸。 5点35分,嫌疑人林凛逃逸途中遇车祸,在警方控制下入院抢救。 7点50分,嫌疑人林凛的亲属林薇被带回分局协助调查。 当夜,林薇在公安局接受问询,因为她的身份到底是嫌疑人还是嫌疑人家属尚未有定论,几个办案的警察对她的态度也不大好拿捏。没人告诉她发生了什么事,她被带到一个小房间,里面摆着一张桌子几把折椅,墙上没有挂什么“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标语,也没写“禁止刑讯逼供”,看样子应该不是审讯室。从晚上到半夜,前前后后来了几拨人,反复问她相同的问题: “林凛是你什么人?” “你认不认识何齐?” “什么时候,在哪里认识的?” “他跟你什么关系?” “胡凯呢?跟你什么关系?” “听没听他们提过沈继刚这个名字?” ………… 林薇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坏了的发条玩具,机械的重复着那些答案。至于她为什么会在这里?警察为什么要问她这些?所有问题背后又有着什么样的联系?她不容许自己去想,但即使不想,却也有着极坏的预感。 每隔一阵,她就问一遍:“我弟弟林凛在哪儿?他现在怎么样?” 警察们表情淡漠,并不回答。 就这样,直至凌晨,最后一拨问话的人走了。又过了一会儿,一个女警走进来,在她面前的桌子上放了一碗温吞吞的方便面。从午饭到现在十几个钟头,她什么都没吃,水也不曾喝过一口,奇怪的是一点都不觉得饿。她坐在那里没动,女警也不强要她吃,放下面就准备走,不知是真的同情她,还是审讯策略,离开之前又转回来,对她说:“你弟弟在区中心医院,手术做完了,还没醒。” 林薇迷茫的抬起头,医院?手术?她不懂。 “你知道什么都说清楚了,就能出去看他了。”女警继续说下去。 “我知道的都说了。”林薇回答,喉咙发出的声音有点陌生,好像根本就不是自己的。 女警看看她,打开门走了,很久再没有人进来。问询室里没窗,也没挂钟,她只能约莫估计着过去多少时间。二十四小时,她心里想,他们可以留她二十四小时,如果超过了,那么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赖志成是在半夜里被一通电话叫起来的。过去的大半年里,这种事情已经发生了多次,好在他年纪大了,睡的也不沉,并没有觉得多痛苦。次数多了,再在静夜里听到那一阵阵催魂的铃声,竟然连心慌的感觉都没有了。 但这一次却是两样的,电话那一头不是何齐,也不像华善堂那帮小的管他叫“阿Sir”,反倒例行公事的喊了声“赖先生”——是上海那边的张律师,到底是职业素质,几句话就把事情说清楚了。 赖志成听得坐起来,后来干脆就下了床,开口道:“先把人保出来吧。” 那边答说:“被害人送医之后宣告死亡,重大刑事案,四十八小时都没到,要取保候审恐怕有难度。” “有难度?去找领事馆,找侨办,务必给我把人先弄出来!” “只是何先生,对不对?”那边又问。 “是,只是何齐。”赖Sir回答,待电话挂断又拨了另一个号码,叫车过来,直奔机场。 民航包机在上海降落已是次日天明,太阳从近海的滩涂上升起来,机场跑道上晨风凛冽。赖志成从舷梯上下来,上海这边的律师及一干人等已经在下面候着了。 “怎么样?”赖Sir问。 张律师答:“领馆方面还在交涉,警察局死抠着规定不放人,估计不满四十八小时出不来。” “人见到没有?” “在审讯室见过一眼,没单独见,也没说上话。” “怎么样?” “情绪不太稳定,看见我就叫,要我去医院看那个孩子。警察就借这个机会把我带出去了,否则倒还能多知道一点情况。” “就是那个行凶的孩子?”赖志成问。 “是,” 张律师点头,“车祸的时候,人撞在方向盘上,脾脏破裂。” “现在怎么样?” “手术已经做完了,但情况好像不大好,我在医院留了人,一有什么就打电话过来。” “雨林道的人撤了没有?” “没有,还是老样子。”张律师答。 赖志成点点头,道:“尽快把何齐保出来吧。” 言下之意已经很清楚了,就怕何齐这种状态下面乱说话,特别是万一那个孩子再有什么事的话。警察局那边搞刑事审讯的都是多年的老江湖,是绝对不会错过这个机会的。 赖志成坐上车往市区去,一路都闭着眼睛靠在座椅靠背上,看着像在睡觉,其实却不是。他莫名忆起多年前的一个场景,那是在英国,当年的何齐大约只有十四五,在学校里打一场曲棍球比赛。他离的很远,但脚底下是一个山坡,有点居高临下的意思,也能清楚的看见赛场上那场冲突。何齐被对方球员围堵,人家用球棍使绊,那一跤摔的不轻。队友们围上去就要开打,何齐也是气急,却还是把球棍扔了才冲上去。何齐,就是这么一个人。他可以说是看着何齐长大的,何齐会做什么,不会做什么,他不可能不知道。 -- 第34页 他禁不住又想到另一个人。多年前的那一天,他并不是独自站在那个山坡上,陈康峪也在,还有陈效。 陈效,他在齿间轻念。 一审判决下来,香港那边临时召集了所有董事开会。有人在会上叫嚣,一个上海公司算什么?明年就把子公司变分公司,看他还能怎么折腾!还有人在说,他陈效不是不要现钱要股份嘛,不出三年,让他身无分文的滚蛋! 赖志成一向是极安静的人,那个时候,也没出出声,但心里未必不是这么想的。 可是如果,只是说如果,这件事里面也有陈效的份,那么就个人倒真的是不容小觑了。 差不多也是这个时候,前后三部车子驶出雨林道别墅,一辆往东,两辆往西,开出一段路,那两辆往西的也在一个路口分道扬镳。 王俊坐在其中一辆上,正打电话给陈效:“事情到了这份儿上,你现在出面,既没必要,也不合适。” 陈效在另一辆车上轻笑,王俊听他不说话,知道再多说也没用,他决定要做的事情,又有谁能拦得了呢? ☆、21.第五章 (2) 跟进来的时候一样,林薇出警察局也出得十分突然。 给她送过饭之后,又过了几小时,问询室的门开了,外面是一条走廊。有一面全是窗,午后的阳光照进来,让她睁不开眼睛,也看不清门外站的人是谁。 后来回想起那个时刻,林薇自己也觉得奇怪,竟然没有一丝的侥幸,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第一反应便是林凛。林凛出事了。 “有车送你去医院,……你要是想自己过去也行……”说话的还是那个女警,语气似乎比半夜里要好一些,那意思就是她可以走了。 林薇知道自己没猜错,一下子站起来朝外走,脚却好像踩上棉花上,还没迈出几步,就差一点摔下去。女警去拉她,她一点力气都没有,碰到人家的手,才知道自己不停的在发抖。 刑警队的车子一路鸣笛开到医院,下了车一群人直接拥去外科病房,因是警方控制的嫌疑人,专门留了一个房间出来,门口站着两个值班警察。 跟林薇同车来的警察走上去问:“说什么没有?” 其中一个值班的摇摇头,回答:“手术做到半夜,完了之后就一直没醒过来,刚才突然就不行了,没抢救过来。“ 林薇就是这么听到林凛的死讯的,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其中就算有惋惜,也不是为了死去的那个人的。 她觉得意识一点点在抽离,任由别人叫她去做这个那个,而后又有一个医生出来跟她讲话,车祸?脾脏破裂?修补术后再次出血?每一个字她都听见了,却好像不能理解似的。 直到一个警察开了病房的门,让她进去,在她身后说:“十分钟,然后法医会过来。” 她看到病房里的推床,上面躺着一个人,身上盖着医院略显陈旧的白布。突然蛮横的推开那个人的手,没有一点感谢的意思,她自己也觉得奇怪,仅在那一瞬,她突然想起一个不相干的人,以及他曾经对她说过的话, “做坏人才难。”他这样对她说。 而她觉得愤怒,她并没有做过什么坏事,结果却是这样的。 十分钟,只有十分钟。她关上门,把布掀起来,伸手轻拂他的额发,一点一点看他的身体,脸上、腿上的瘀青,和腹部已经缝合的伤口。然后重新盖上布,站在床尾的角落,死一样的静。 不知道过了多久,一老一少两个护士进来收拾抢救车。 年轻的问:“怎么回事啊?” 老的答:“车祸,小孩儿才十几岁。” “真作孽。”年轻的感叹。 老的鼻子出气:“楼下太平间躺着的那个呢?估计本来也没想要人家的命,捅得屁股,谁知道那么寸,一刀扎在股动脉上,人送到医院心跳血压都没了。” 年轻的骇笑:“这手势,倒是做外科医生的材料。” “你是见得少,”老的也叹气,“在医院呆久了就知道了,越是年纪小的,越是狠。” 林薇在旁边听着,那两个人从进来到出去都没看见她,好像她也只剩一副魂灵。直到这个时候,她还是不敢相信,林凛杀了人,然后自己也死了,成了一具苍白冰冷的尸体,躺在她面前的推床上。 这许多年,她一直有这样的怀疑,自己身上多少会一些地方像林燕青,每次做错事,总是反躬自省。最早能推溯到小学一年级,当时的同桌最喜欢在她面前炫耀各种好看的文具,因为她除了老师给的绿色中华铅笔,什么都没有。一天放学,她留下来做值日生,发现同桌的卡通铅笔掉在地上,她没有出声,捡起来藏在袖子里,带出校门走了很远的路扔掉了。那件事,她记了很久,倒不是因为内疚,而是她暗自害怕,有一天那一半来自于母亲基因会突然爆发出来,让她做出叫自己都骇然的坏事。 她一直以为是自己,却从没想过会是林凛。 她从没有想到过会是林凛。 林凛比她小五岁,在记忆的最远处,他只是一个软软的婴儿,经常哭得惊天动地满脸通红,老房子隔音差,邻居会敲着墙壁骂,林燕青自然不会去管,难得清醒的时候便会出去找男人,否则不是眼神呆滞的躺在床上,就是发疯一样到处找,至于找什么,那时尚且年幼的她还不怎么明白。她只好去哄他,有时候哄的好,有时候不行。傍晚,总是在傍晚,天渐渐黑下来,他莫名其妙的大哭,好像世界末日将临。她给他唱歌,抱着他轻轻地拍,恨起来也会打他,惹他哭得更凶。等他大一点,她会抱他出去玩,那时她自己也不过就是六七岁,邻居看到他们,就会说她像个小妈妈。 -- 第35页 的确,林凛更像是她的孩子,而不是林燕青的。 但现在,他死了,躺在白布下面,单薄瘦弱,如一张青白色的纸。 十分钟,法医就来了。林薇走出病房,警察在外面等她,应该又有新的问题要问,但她一步踏出去,就整个人倒下去了。她觉得自己像是掉进了一个深洞,时间似乎失去了意义,往下再往下,很久很久,直到一双手托住她。 她隐约知道自己被抱到一张床上,就沉沉睡去了,很快开始做梦。好像又回到夏天,刮台风,家里的屋顶漏了,雨后初霁,何齐找了人来帮他们修房子。午后,他吻在她唇上,她闻到他身上的温暖清爽的味道。 我爱你,他对她说。 我不会原谅你,她却这样回答。 她清清楚楚的知道自己在做梦,却流连在里面,不舍得醒过来。直到有一只手放在她肩上,像是被强拉回现实,她睁开眼睛,看到面前站着一个人,很久,她才认出来他是谁。 陈效坐在床边的椅子上,看着她说:“节哀。” 他声音沉静,就像他这个人,猜不透背后是什么意思。她又闭上眼睛,手机械的拧着床边护栏上的插销,一圈又一圈。他什么会在这里出现?又和这里发生一切有什么关系?她全不关心,只想着一个人,林凛。一件事情,林凛死了。 “你知道何齐为什么来上海?”隔了一会,他又问,手依旧在她肩上,不轻不重,只有些微的暖意隔着衣服透进来。 她摇头,然后才想起来,轻声道:“为了打官司。” “是,”他点头,“遗产官司,对家就是我,你弟弟杀掉的是我这方面的证人。” 真是讽刺,直到这个时候,才知道何齐这么说是认真的。她睁开眼睛,突然把护栏上的插销j□j,朝陈效扔过去。 他躲开了,抓住她的手,她背过身试图挣脱,歇斯底里的喊起来:“随便你们争什么,跟林凛有什么关系,为什么是他?干吗拖上他?!” 他从身后抱住她,她动弹不得,低下头就去咬他的手,牙齿深陷进皮肉,几乎立刻就尝到血的味道。他却没有叫,只是一下把手抽回来。她以为他会放开自己,却没想到他整个人压下来,把她面朝下按倒在床上。她再没有力气挣扎。 病房的门是反锁着的,大约是动静太大,外头有人砰砰砰的敲门,他回头比了一个手势,敲门声总算没了,但还是有人扒着门上的小窗口往里张望。 她挣扎着要起来,他还是没放开她,空出一只手拉上隔帘,俯身在她耳边说:“今天一早,警方到你弟弟的学校去,有人说,每天放学都有一个开黑色跑车的人来接他。“ “是何齐。”她回答,心里却在想,怎么会是何齐?为什么是何齐?世上这么多人,为什么偏偏是他? 陈效却没理会,继续说下去:“……三天前,换了另一部车子,不是何齐的。” 她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却还是说:“警察会查。” “没人记得牌照,其他人证物证那么简单,一切早有定论,这条线索会被抹掉,不会再查下去。” 他的胳膊横在她背上,她几乎窒息,拼命挣扎才喘过气,问:“为什么告诉我?” 他的手终于松下来,呼出的气吹动她耳边的发丝,没有回答,反而问她:“林薇,我们做笔交易好不好?” “什么交易?”她问。 “你帮我,我帮你。”他一个字一个字的回答。 她是为了林凛,他呢? “为什么要帮我?”她问他。 “我?”他轻笑,“当然是为了钱。” 她抓紧了床单,看着自己发白的指尖,心里想:自己又有什么可以拿来交换的? ☆、22.第五章 (3) 陈效慢慢放了手,等她坐起来,才又开口道:“还有一件事,你要想清楚。” “什么?”林薇问, “我跟何齐,”他缓缓道,“我们之间积怨已久,你踏进来,就不能回头了。” 林薇不答,陈效看着她,许久才道:“想好了再说,你知道去哪里找我。” 林薇不置可否,站起来走出去。陈效没拦她,低头看看自己的手背,一排齿印,真是狠。 待他也出了外科病房,迎面就遇上王俊。 “赶上了吗?”王俊问他,一身西服革履,还是那副忧国忧民的架势,只可惜那一头的汗破坏了整体严肃性。 陈效摇头,没说话。王俊会意,做出一个沉痛惋惜的表情。 陈效看看他,却道:“别装了,比哭还难看。” 王俊继续叹苦经:“你是不知道,我花了多少功夫把她弄出来,她又不是嫌疑人,再怎么样二十四小时也就出来了,你这一回栽进去可不浅,何家人都看着呢,还有老沈那里,不就为了让他们最后见上一面……” “坏人做惯了,不怕多一回两回,”陈效伸手把他扒拉到一边,径直朝外面走,边走边说,“而且,你那些关系,留着不用就生疏了,人情欠的越多,都等着你还呢,越没人舍得动你。混这么多年了,这个道理都不懂?” 王俊擦了擦脑门儿上的汗,赶上几步继续问:“要不要找个人看着她,还是索性把她送你那儿去?我刚才看着她出去的,那样儿……,要有个好歹,枉费我一番功夫。” -- 第36页 陈效停下脚步,顿了顿才说:“放心,你死了她都死不了。” 待两人一前一后上了车,陈效又道:“老沈那里,你务必安排好。” “这个不用你说。”王俊回答。 “还有,何齐呢?” “也快了,人到底是大英子民,总领事一早被叫起来,”王俊感叹,“就是那个胡凯,何家不管,警察局也就扣着不放,估计是准备拿他当突破口了。” 动手的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孩子,且与被害人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现在孩子已死,何齐与胡凯的处境便就如同那个经典故事——博弈论第一课,囚徒困境。 离开医院,林薇下意识地走上回家的路。 林凛出事是在另一个区,送医也是在那里,离他们住的地方很远。那一程,她走了很久,到家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 房门锁着,她拿出钥匙开门,房间里一片寂静,要是在从前,她根本不会注意这种无色无形的静,因为她有那么多事情要做,要上学,要打工,要做家务,还得把每天花的钱记下来,以确保每一份都用到了刀刃上,发挥出最大的作用,而现在,这所有的一切似乎都没有意义了。寂静席卷而来,如同猛兽,无从救赎的空洞感在体内急速的扩散,她第一次如此清晰的感觉到自己是一个人,不只是在这间屋子里,而且还是在这个世界上。林凛走了,她便是孤身一人,从此以往,都是这样了。 她反锁了门,在林凛的床上躺下来,仿佛是累极,合上眼却毫无睡意。天慢慢黑了,大人下班,孩子放学,外面渐渐热闹起来。她翻了个身,依旧侧躺在那里,伸手拧亮床头的小灯。旁边墙上有块搁板,上面放的都是林凛的东西,课本、录音带、小说、漫画、文具、明星海报,林林总总。她一样一样拿下来,细细看过,越看就越觉得自己并不了解他,十几岁的孩子变得太快了,而她又太忙,以至于他看什么书,听什么音乐,喜欢什么,崇拜谁,她都不知道。 她甚至还翻到一本书,里面夹着一张叠成豆腐干大小的卷子,看标题才知道是最近一次数学测验。卷子正面到还好,反面的几道大题目都空着没做,空白的地方还有圆珠笔画的画。老师批了分数,五十八分,不及格,旁边还用红笔写了评语:卷面乱涂乱画,带回去让家长签名! 她想象老师写这句话的时候脸上愤怒的表情,心里想,那小子一定是存心叠得这么小,藏在这里,只为了不让她发现。如果是在三天前,她看到这张卷子一定大发雷霆,此时却忍不住笑起来,直笑到呜咽出声。这是这一天,她第一次为林凛哭,蜷起身体,手握成拳头,堵着嘴巴,不让自己发出声音,很久很久才慢慢平静。 哭完了抹掉眼泪,她又把卷子叠好,这才发现上面画的都是车子,有好几辆,但细看只是两种款式,只是角度不同,画得很精细,其中一辆连车牌那样的细节都有,惟妙惟肖。林薇平常不大注意这些,却还是认得出是何齐常开的那一辆。另一辆,却是她不认得的,前后应该挂车牌的地方也是空着的。 她想起陈效说的话,没人记得车牌,也是难怪,车子根本就没挂牌,有人是有备而来的。 何齐从警察局出来,已经是当天晚上的事情了。 离开警察局的一路,他靠在后排座位的角落,赖至成问他里面怎么样,他也不出声,很久才冒出一句话:“我想去看一个人。” 张律师就坐在前排副驾位子上,回头插话:“何先生现在是监视居住,要是有什么事,可以交给我去办。” 取保候审行不通,就改了监视居住,按照本案的情节,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我要去看一个人。“何齐重复,好像根本没听见他说什么。 “是那个孩子的姐姐,对不对?”赖至成开口问,其实也算不上是个问句,除了林薇,还会是谁? 何齐不答。那个孩子,他在心里默念,那个孩子。审讯室里的总有两个警察,一个扮红脸,一个扮白脸,玩好警察怀警察的游戏,他就是从好的那个那里听到林凛的死讯的。那个孩子死了,你知不知道?好警察这样对他讲,沉痛的口气。他应该内疚,不是吗? “关于她,张律师有些问题要问你。”赖至成的声音把他拉回现实。有些话,由局外人来说仿佛更合适。 “何先生是在哪里认识那位林小姐?”张律师适时接口,“知不知道她跟陈效的关系?” 何齐猝然抬头,律师继续解释:“直到今天早上,警方还在斟酌是否要把她也列为嫌疑人,是陈效那边的人出面把她弄出去的,陈效本人也到医院去看过她……” 律师絮絮的说下去,赖至成一直留神看着何齐,何齐似乎也平静了,转头看向窗外,好像在听,又好像不是,脑子里莫名出现那一日的场景:沈继刚临死前的抽搐,渐渐变冷的手,很多很多的血,还有林凛,在人群里回头对他投来的最后一瞥,一切周而复始,将他绕在其中,不得脱身。 登记在册的监视居住地是赖至成在上海的住所,那是市区西南的一座小房子,围着房子有个小院儿,紧挨着一条两车道的马路,闹中取静。为了防止串供,何齐是不能外出的,除了同住人赖Sir和张律师也不能会见其他人,一部警车日夜停在路对面守着。 -- 第37页 三层楼的房子,何齐被安顿在二楼的一个套间里,隔壁就是赖至成的卧室。他仿佛累极,也不愿意讲话,洗过澡换了衣服就睡下了,张律师要细问案情也不成,只好在楼下客厅坐等,把手上有的资料与赖至成过了一遍,最后在笔记本上写下几个问题: 何齐与胡凯,囚徒困境。他们也这样想。 陈效在其中又扮演了什么角色?他与林薇是什么关系? …… 夜深,律师离开,赖至成上楼准备就寝,走到门口却发现旁边那间屋子的房门虚掩着,他推门去看,何齐不在里面。 确认整栋房子里都没有之后,赖Sir拨电话出去,对律师道:“赶紧找人吧。” 挂掉电话,赖志成独自坐在房间里自省。自十八岁进入华善堂,他为何氏服务超过四十年,二十年便可得一个金药杵,他至今已拿了两枚。何氏是什么情况,他最清楚。表面上,撇开半路杀出的陈效不说,陈康峪一死,身后就只有何思睿与何齐这两个继承人,但事实上,何氏旁支众多,董事会里山头林立,上海公司还有中方股权代表。赖Sir是最精刮的生意人,讲究利润,讲究付出与汇报,从来不做亏本生意,自这场官司伊始,他便自觉自愿的站在何齐身后,并不是因为他觉得何齐是正牌的何氏传人,更加不是因为他喜欢何齐这个人。他的每一个决定,没一次动作都是不止一次衡量的结果——这个二十一岁的大孩子是否值得他这么做?又有什么人可以取代何齐的位置?而时至今日,他越来越觉得,何齐怕是真的不成了,而自己在其中的投入甚多,如何及时止损就变成当务之急的问题了。 ☆、23.第五章 (4) 深夜,路灯稀疏,投下一团团暗黄的光晕,林薇骑着车一路往西郊去。这条路,她熟的不能再熟了,刚刚过去的整个夏天,几乎每天都要来回一趟,只是那时阳光慷慨的倾泻,现在却陷入永夜,于黑暗处仿佛潜伏着不知名的怪兽,伺机而动。 韦伯家早已经搬走了,她没办法走莎莉发现的那条小径,只能沿着马路找到大宅的正门,再去按铃。门离主建筑很远,从外面根本看不到房子,但她却好像听到一阵又一阵的铃声在空旷古旧的屋子里回荡。 铃响了很久,终于有人来接听,开口第一句话就问:“想好了?” 一时间,林薇几乎忘记了此行的初衷,下意识的反问:“什么?” “踏进来,就没办法回头了。”那个人重复。 是陈效的声音,从对讲机里传出来,带着些许电流的杂音,听起来有些怪。 林薇站在那里,有那么一会儿没说话,答案其实就在她嘴边,还没来得及说出来,身后却有人开口道:“是或者否,很简单的问题。” 她一惊,回过头去看,角落有一扇她未曾注意过的花架,何齐正靠在旁边的石墙上。 “林薇。”他叫她的名字,朝她走过去,映在脑子里的却不是眼前的情景,他看到自己在Ash,而她穿着绿色超短裙,站在一座啤酒瓶堆起来的金字塔前面,周围还是热烈的人群,却没有半点声音,一切都是缓缓地,就像是电影里的慢镜头,她转过头,目光落在他身上,慢慢的绽开笑脸,睫毛扇动,对他说了句什么,他却听不见,只一瞬,便又回到现实里。 “回答他。”何齐去拉她的手,但她甩脱了,退到铁门边。 “回答他!”他又说了一遍,语气却是不同的。 “林薇,进来。”对讲机里传出陈效的声音,而后“滴”的一声,门就开了。 后来,再回想起那一夜的情景,林薇总是觉得奇怪,只是那一句话,很平常的口气,自己竟没有再犹豫,闪身进去,关上门,一路朝前面走。她走得很快,听到何齐在身后喊她的名字,却始终没有回头。直到前路一分为二,她转进一片竹林后面,停下来,没在黑暗里。夜风吹过,竹影婆娑,她看不到大门,却还记得他最后望向她的目光,也听得到外面传进来的声音。 何齐好像拼了命,用尽全力去杂那只对讲机,弄伤了手,又用脚去踢,直到塑料的部分终于脆裂,连同里面的金属零件一起散落在地上。两个保安赶到,从边门冲出去,箍住他的脖子和臂膀,将他反剪着双手扑倒在地上,嘶吼声伴着猛烈撞击的混乱,他浑身灰泥。 林薇却好像什么都没听见,继续朝前走,紧握着拳头,指甲嵌紧掌心。十六亩的花园,中西合璧的园林,走到主楼前面似乎花了很久,她拾级而上,门开了,陈效站在那里。 “你会不会后悔?”他开口问她。的确是个坏人,将人逼到角落,不留一点余地。 林薇却表情木然,仿佛什么感觉都没有,反问他:“你以为我跟他还能再有什么吗?” 他点点头,带她进去。那是她第一次走进这座大宅的主建筑,眼前是一个门厅,大理石地面,通向一个客厅,而后又另一个厅,又是一个,每个厅中间以一扇又一扇高耸的门分隔,她不懂这种格局里的逻辑,只能跟着他走下去,上了螺旋形的楼梯,又是走廊,继续往西走。 就这样一直走到一个小房间,像是一个书房,陈设却简单到极致,只摆了一张书桌,一把椅子,桌上的黄铜台灯亮着,透过绿玻璃灯罩发出幽暗的光,将将照亮半间屋子。 陈效走到桌前,转过身看着林薇问:“说吧,你为什么来?” -- 第38页 林薇拿出那张卷子,翻到背面递过去。陈效接过来看了看,又抬起头问她:“为什么不去找警察?” “我要的警察恐怕做不到。”林薇回答。 “你那么肯定我就做得到?”他笑问。 她略一沉吟,终于还是说出来:“你说过你是个坏人。” 他又侧过脸去笑,继续问下去:“你要什么?” “我要那个人死,那个指使林凛动手的人。”她郑重回答。 他收起笑,似乎也答得很认真:“你要有心理准备,这不是一天两天的问题。” “我愿意等。” “好。” 说完那个“好”字,陈效就没再说什么。林薇等着,继续等着,最后还是忍不住开口问:“那你要我做什么?” 他低头,似乎想了一想才说:“跟我住在一起,直到事成。” 她并不觉得意外。他是男人,她是女人,他曾表示过对她的兴趣,不止一次。如果换一种情景,他们认识了,相处了一段时间,他这样说,似乎是很正常的,但在此时此刻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她试图在其中找到一点暧昧的意味,却遍寻不得,于是便问:“为什么?”只因为觉得自己有权利这么问,当然,他也有权利不回答。 但他终于还是给了一个答案,虽然是模棱两可的:“因为我是个赌徒,看到一个机会,就决定赌一把。” 是或者否,很简单的问题,她在心里对自己说,却无论如何发不出声音,只是点了点头。 他对她笑了笑,说:“那么走吧。” “到哪里去?”她有些意外。 “我住的地方。”他这样告诉她。 “你不住在这里?”方才有那么一会儿,她以为自己要住进这座鬼屋。 “从不在这里过夜。”他摇头,伸手关了台灯。 书房里暗下来,只有走廊里照过来的一点微光,彼此的面孔都隐没在阴影里。不知为什么,林薇突然想到何齐,心中猝然痛起来,几乎叫她落泪。 她深呼吸,悄悄抿掉泪水,但终于还是问了:“你会怎么对何齐?” 陈效没有难为她,回答的很坦率,却还是避重就轻:“送他回去,交到他家大人手里。” 林薇听得出这话里的意思,陈效对何齐始终是不屑的,全当他是个愤怒的孩子罢了。 车子开出大门,林薇看着车窗外面,何齐已经不在那里了,只有对讲机的残骸散落在地上。她又想起他最后看向她的目光,就好像亲眼看着什么东西在碎裂。陈效没有跟她说话,一路上打了几个电话,仿佛是在吩咐一些事情。她试图听他说什么,却集中不了精神,对她来说,这是从来没有过的状况,就好像周围的一切都失去了意义,只余深深的厌倦与失望,她强迫自己不要这样,却没有力气做到。 车子驶进市区,最后转进一个不太起眼的住宅区,停在一座方方正正的公寓楼前面。他带她上到十一层,拿出钥匙来开了门,又伸手去开灯,房间很大,却极少陈设,显得有些空落落的。 “这是你的房间,”他穿过客厅打开一扇房门,这样对她说,“一些必须的东西都已经送来了,还有什么需要的尽可以告诉我,你现在住的地方暂时不要回去。” 她服从,他留她在房间里,带上门,就走了。卧室大小合适,该有的都有,却显得有些冷。床尾放着一排购物袋,如他所说,必须的东西都有了。她却一样都没动,只是淋浴,而后裸着身体上床,关了灯,沉沉睡去。 她做了一古怪的梦,好像又回到大宅,在迷宫般的走廊里奔走。直到突然想起房门没有上锁,她醒过来,望着天花板自问:他会进来吗?而后又回答自己,他不会,她是知道的,他志不在此。 何齐是被陈效的人送回赖志成那里的,行动十分低调,丝毫没有惊动警方。赖Sir暂时松了一口气,但何齐的状况却是更坏了。他似乎放弃了一切,闭门不出,也不与任何人讲话。律师只能通过其他途径,试图弄明白伤害案之前的那段日子里,到底发生了些什么事,却始终没有多少头绪。 次日下午,赖志成敲门进了何齐的房间。窗帘还拉着,寂静一片,何齐躺在床上没有动。 “找到你要找的人没有?”赖志成问。 床上的人嘶吼起来,一把将床头柜上的摆设撸到地上。虽然早有心理准备,赖志成还是吓了一跳,赶紧退了出去。他坐在书房静思,仔细想了想接下去要做的事,而后便给律师打了个电话,第一句话就问:“现在你们打算怎么辩护?” “否认指控,一不知情,二没有指使,三未曾提供资金。” “有把握吗?” “老实说,没有,”律师摊出底牌,“何先生现在这样的状态……逃逸使用的车辆是登记在他名下的,而且,也不知道胡凯那里会怎么说。” 赖志成略一沉吟,又问:“要是认罪会怎么样?” “现在还不知道案子最终怎么定性,”张律师回答,“乐观一点三到七年。” “胡凯那里,我会找人去了解,他到底还是华善堂的人。” 赖Sir这样说下去。 ☆、24.第五章 (5) 那天,林薇醒过来已经是下午了。外面天气很好,但窗帘很厚,透不进阳光,她足足睡了十四个钟头,睁开眼睛还是觉得倦。那恐怕是她长大之后睡的最深最久的一次,大约是因为累,又或者是再没有什么人需要她,也没有什么事必定要去做了。 -- 第39页 房子里只有她一个人,陈效已经走了。她觉得饿,便去厨房找东西吃,可橱柜几乎都是全新,里面空空如也,冰箱里除了冰和冰水没有其他东西。她无所谓,喝了点水,又回到床上去睡,不知是不是因为肚子空着,怎么都睡不着。之后很久,她睡意全无,头再痛,眼睛再涩,都不能放松下来入睡,只是集中了全副精神听着门口的动静。天黑下来,夜渐渐深了,陈效一直都没回来。他在别处一定还有许多这样的房子,她这样想,就如狡兔三窟。 半夜,她开了所有的灯,到处搜寻。她房里的有一个抽屉放着钱,一叠一叠的钱,不知有多少,每一张都是半旧,摸起来有种特别的熟软的触感。另一间卧室好像是他的,床头柜宛若酒柜,里面十几个格子,放满的各色酒瓶,有白酒,也有威士忌。其中一瓶已经开过,还剩四分之三。她倒了一点出来喝,喝完了又倒一点,眼看着瓶子里剩下的酒浅下去,人也终于盹着了。 又是一夜天明,她在他床上醒过来,胃里火烧火燎的痛。她想自己大概是要饿死了,转念一想却又不是,陈效并没有不让她出去。她换了衣服,拿了几张钞票出门,刚走出那栋楼,就看到门口停着一部车,司机正站在一边抽烟,看到她就赶紧把烟掐了,过来拉开后排的门。 “去哪儿?”司机问她。 “哪里都可以?”她坐进去。 司机没想到她会这么问,愣了愣才答:“陈先生说XX路那里不要去,还有就是,夜里要回来。” 林薇记起来,陈效说过的,暂时不要回家。“家”?她靠在座椅靠背上想,对她来说,那间小屋子已经不再是家了。 “去X大吧。”她对司机道。司机点头,发动车子,一切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 也是在那一天,陈效把王俊叫来,把那张画交给他,要他按图索骥,把车主找出来。 王俊人虽然胖,样子也不讨喜,人脉却颇广。林凛画上的那辆车细节什么的都很清楚,进口车,又是这样的牌子,一年下来全国不过几十辆,本来应该是很好找的,可这一辆却如同泥牛入海,怎么都找不到对的上号的,要么就是型号不对,要么就是车主根本不在上海,八杆子都打不着的那种。一一排除下来也就剩下一种可能——车是非正规渠道来的,十有j□j是走私的。 王俊忙活了几天,两手空空的来向陈效复命。 “既然是走私,就到走私的圈子里去问,”陈效自然要他继续查下去,“你王俊还有不认识的人?” 王俊却答:“那些人哪个不是黑白两道通吃的,我们招惹不起,最好还是别去打交道。” “我们?是你还是我?”陈效笑问。 “得,是我,行了吧?我招惹不起。”王俊装怂,心里知道这事儿准完不了,人都说光脚不怕穿鞋的,陈效从来就拿自己当赤脚的,哪怕他的身价已是今非昔比,谁要是被他盯上,就没那么容易脱身了。 那几天,林薇又开始去上学,放了学就回到陈效的公寓去。仅仅几天功夫,感觉上却好像过了五年十年那样久,外面的艳阳,以及路人的欢笑都是与她无关的。 进出了几趟,她总算注意到住宅区门口的铜牌,知道那里叫和平花园,也算是很体面的一个物业,但也不是平民百姓高攀不上的那种好,跟雨林道的别墅不能同日而语。 缺了两天的课,自然有老师来过问。那是一个年纪蛮轻的副教授,算是他们的班主任,学生们都管他叫毛老师。 “家里出了点事。”她答得很含糊。 “什么事?”毛老师继续问下去。 “我弟弟死了。”她干脆就说出来了,听起来却有些不真实。 老师也是一怔,没再说什么。 复学没几天,就有人找到学校里来了,先是警察,而后又是何齐那方面的律师。林薇突然明白,为什么陈效让她暂时别回去。警察局总是要去的,大约是王俊打过招呼,没人再为难她,只是了解情况,几个钟头就出来了。但学校里人多眼杂,什么事都瞒不住,渐渐的就传的很难听,各种各样的说法都有。 陈效很少到和平花园去,就算去也很晚,一早就又走了。林薇夜里还是失眠,关了房门,听着外面一丁一点的动静,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什么时候离去,却几乎没跟他打过照面儿。 只有一天夜里,他来敲她的门,不等她答应就走进来。 “人找到了?”她在黑暗里问,仿佛全世界就剩下这么一个问题。 “还没有,”他回答,背着光,只剩一个剪影,“但有人出来自首了。” “谁?”她一惊,心里却也觉得不可能。 “胡凯,”他回答,“他说是他主使,何齐从头到尾都不知情。” “不可能。”林薇道。 陈效点头:“他家里人申请给他换律师,昨天新律师刚刚进去过,今天就改口了。” “不可能是他。”林薇又说了一遍。 “是不可能,”陈效解释,“胡凯在华善堂有累计七八十万的业务欠款,要么刑事案,要么经济案,有人许过他好处了,他只是两相权衡。” “你会再继续找下去吗?”林薇并不关心其他。 陈效点头,没再说什么,却也不朝外面走,反而过来坐在床边。林薇不知道他要做什么,撑起身体坐起来。他没看她,弯腰从床底下摸出一个酒瓶,而后又摸出一个,再一个,全都摆在地上,一字排开。 -- 第40页 总共有七八支,只有一支不是空的,他拿起来,迎着走廊上照进来的灯光晃了晃,说:“酒量不错啊。” 林薇心里跳了一跳,就好像做坏事被活捉了的小孩。这些天,她一直在半夜喝酒,偷偷的喝,喝完了就把瓶子藏在床底下。女佣每天过来打扫,她不让人家进她的房间,就因为这些空瓶子。 除了喝酒,她还去校医那里开过安眠药。先后去了几次,使尽浑身解数,校医拿她没办法,又怕担责任,就把她转诊出去了。她拿了转诊单,去了好几家医院,每一家都照上限配足九天的药量。那些药,竟让她有种富足的感觉,夜里混着酒吞下去,便可得几个小时的安眠。 她本来是个好学生,毛老师很看重她,上课总是喜欢点她的名字,她也总是回答的很好,成绩没有出过前三。现在,却变的像白痴一样,她觉得自己的脑子突然坏掉了,可能再也不会好使了。 “林薇你怎么回事?”毛老师在课上点她的名,同班的学生便都朝她看过来,他们大多看到过她从陈效派给她用的那辆车上下来,知道她开始抽烟,有时满身酒气。 课后,毛老师叫住她,又问了一遍: “林薇你到底怎么回事?!你要是经济上有困难完全可以跟系里面提出来!” 她不是不知道别人是怎么看她的,她在给有钱人当情妇,就这么简单。她甚至都懒得解释,因为他们不会懂的。 唯一的担心就是酒瘾。 她怀疑自己大概已经上瘾了,有一次,她打不开瓶口的软木塞,就硬生生的把塞子推进瓶子里。她想起林燕青的戒断反应,终于有些明白那种疯狂的急切的欲望。她有些害怕,自己终究是林燕青的孩子,迟早也会步这样的后尘,但她做不到不喝酒,不服药。她一定得喝一点,否则就会失眠。 她以为陈效发现了,便会叫她戒,有些怕,又有点盼着他这样做,因为只凭她自己怕是戒不掉了。 但他却一个字都没提,反而说:“明晚跟我去一个地方。” “去哪儿?”她问。 他不曾回答,只是转过头看着她,伸手摸了摸她散落在枕上的长发。她没有躲闪,却忍不住打了一个寒战,整个人就好像站在一片冰冷的水边,稍不留神就会掉下去。 第二天,他便带她去买衣服,名店的首饰一件一件配起来。站在穿衣镜前面,她发现自己瘦极了,面色也不好,像个非洲难民。店员却恭维她道:小姐身材真是好,是不是做模特的?她忍不住又那样想:这大概就是金钱的力量。 夜里,她换了衣服,化了妆,又好像是换了一个人。陈效开车带她出去,她想到过一千种可能,却也没想到他会带她去Ash。 ☆、25.第六章 (1) 林薇许久不来,Ash倒还是老样子,到处都是外国人,还有各色带着目的而来的年轻女子,这一晚大约有什么活动,公关公司的人也很多。除此之外,舞池里面,吧台边上,那些豪饮疯舞的都好像不曾换过人,音乐震耳欲聋,贝斯强劲,连带着人心也颤抖起来。 林薇经过吧台,又看到埃米特李,她记起自己第一次到这里来,管人家叫李老师,还曾被没来由的白了一眼。若要真算起来,这不过就是几个月之前发生的事情,却让她觉得恍若隔世。她又朝领舞台上看,江丹丹倒不在那里,大约又被哪个包房叫去跳舞了。 陈效走在前面,径直上了二楼,冲最大的那间包房走过去。林薇不可能不认得那个地方,门上还是那块铭牌,刻着KY Chan的名字。她下意识的停下脚步,像是长在那里。 陈效拉了她一把,在她耳边道:“等会儿别乱讲话,凡事想一想再开口。” 她不懂他的意思,更加猜不到门后面究竟是什么在等着她,毫无准备的就跟着他进去了。 两个服务生各推开一边的门,里面已经坐了不少人,一样摆满一台子的昂贵酒水,一样的推杯换盏,房间里的陈设也还是记忆里的样子了,只是人不同了。何齐不在里面。 林薇想,这恐怕就是所谓“物是人非”吧,突然意识到自己这一路上都在怕什么,怕的就是跟他再见,但真的见不到,心里又像被抽空了一样的难受。 眼前这一屋子人也是有男有女,男人的年纪明显比何齐那一伙儿大了许多,每个人都带了女伴过来,有的嫩有的冷,争奇斗艳的坐在那里。林薇有自知之明,她不过也就是她们中的一个,没有什么特别之处。这种感觉倒让她觉得舒服,不像在学校里,周围人的目光投过来,看她都像是看着一个异类。 陈效就不同了,一走进去,便有人站起迎他,就算是坐着的也大声招呼,存心把话说的随便些,好显得跟他很熟。在座的除了王俊,林薇一个都不认识,陈效也没有替她介绍的意思,但单看那些人的反应,又听他们讲话,多少也能猜到他们的大概身份。 最倨傲的那几个自然是做官的,其次似乎是一间合资公司的中方经理,旁人都称呼他“姚总”,陈效叫他姚城建,王俊更干脆,管他叫“老贱”,其余似乎都是公司高管,一半是操南粤口音的香港人,一半是上海人。 这一群人一看就知道是玩惯了的,唯独靠窗的沙发上坐着的那个不同,身边也没坐着女人。那人最是年长,身材瘦小,中规中矩的衬衣西裤皮鞋,外面套一件老式夹克衫,见陈效和林薇进来,也站起来欠了欠身,却不似旁人那样殷勤,但也不是冷,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个好脾气的老爷爷,与周围时髦香艳的环境格格不入。 -- 第41页 这一屋子的人,陈效唯独就跟这老爷爷握了手,挨着他落座。林薇着意看了他几眼,听他讲话也是香港口音,别人又都管他叫阿Sir,仿佛是警匪电影里的角色。 不多时,陈效起身找姚城建说话,老爷爷转过头看着林薇笑,开口问:“这位是?” 从进来到现在,林薇一直没出声,此时看了一眼陈效,他却好像与己无关,看都没朝她看一眼。她便只报了名字,没有多说其他。 “哪个薇?”赖至成又问,替她倒酒,又做了个手势请她喝,那样子倒比陈效还周到几分。 “草字头,微尘的微。”她答,接过杯子一饮而尽。 “哦,蔷薇的薇。”赖sir却喜欢这样讲。 待陈效回转来,赖志成指指外面的江景,对他道:“这里的view是不是很好,所以KY过去常常带客户过来。” 林薇听的心中一动,KY Chan,像一个传奇似的名字,Ash,死亡,遗产官司,凶杀,车祸,归根结底,一切的一切都因他而起。他于九泉之下,是骇然还是冷笑,没有人知道。 陈效没有那么多感怀,从容笑答,顺便还嘲了赖Sir一把: “我知道你们是常客,可你跟他来了都不玩儿,也不知道来了干吗。” 旁人听了都笑,其中数姚城建笑的最起劲,一副其乐融融的景象。 赖Sir丝毫不以为忤,笑答:“我们自然是等着付账单咯。” 等酒水又送一轮,果然也就是这样,老爷爷不知道要玩些什么,就问可不可以唱卡拉ok,服务生大约没听过这样的要求,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最后还是陈效开口道:“赖Sir都说了,没有道理不唱的。” 办法总归是有的,包房隔音够好,该有的设备也一一送进来。赖Sir一连点了几首歌,全都是老的不能再老的歌,先是83版射雕的主题歌《铁血丹心》,然后又唱《血染的风采》,最后一首的前奏响起来,也是耳熟能详的调子,歌名就在嘴边,就是想不起来。直到歌词部分,赖Sir走到林薇跟前,拉着他的手唱:有一个美丽的小女孩,她的名字叫作小薇…… 众人起哄,林薇一直再喝酒,已经半醉,根本不知道尴尬,心里倒还记得陈效说的话,笑了笑,也拿了一支话筒,跟赖Sir一起把那首歌唱完了。 等老爷爷唱尽兴了,又有人做主叫了几个姑娘上来跳舞,这么巧,里面就有江丹丹。丹丹一眼就看到林薇,睁大了眼睛,对她招了招手。 还是赖至成眼尖,随即就问林薇:“小薇你也是熟面孔?常来这里?” 林薇答:“我怎么消费得起,暑假在此地打工而已。” “也是跳舞?” “舞是不会跳的,我卖酒。” “哇,那你的酒量一定很好。” “我有酒瘾。” ………… 林薇一通乱答,听起来倒像是老吃老做,怕言多有失,说了几句就借口要去洗手间,避出去了。 江丹丹跳完舞,也跑到洗手间去找她,神秘兮兮的问她:“你知道吗?胡凯犯了事,抓进去了。” 林薇点头,前一天夜里,她刚刚才从陈效那里听到这个消息。 “咦,你知道多少?”江丹丹倒觉得奇怪了。 “也是才听说。”林薇答得含糊。 丹丹听她这么讲,就滔滔不绝的说下去了:“我刚听说的时候,还以为是经济问题,他那个人,贪点钱倒还有可能,没想到是买凶杀人,说是只想吓吓人家,谁知道那么不巧,人死了……” 林薇不做声,像听一个天方夜谭里的故事。 丹丹曾经是最看不上胡凯的,说到后来竟也唏嘘起来:“我老早就劝过他,别跟那些有钱人家的孩子走的太近,他偏不信,就是眼热人家年纪轻轻的就什么都有了,处处凑上去,打肿了脸充胖子也要跟着一起混,就是为了搏一个出身,结果呢,人家出了事,有家里罩着,他呢,只能自己扛下来了。” 林薇一直觉得丹丹这个人说话总有朴素的哲理,此时这种感觉更家深切了。如果,只是说如果,她没有遇到何齐,或者遇到了,但没有招惹他,那么一切不幸都不会发生了。现在的她还会是勤工俭学的大学生,掉进钱眼里一样的攒钱,与林凛一起住在雷雨天会漏水的小房子里。 说完胡凯,丹丹又想起来关心一下她,问:“你现在好不好?” “还不是就那样。”林薇回答。 “那你自己小心些啊。” 丹丹关照。 林薇点头,心想大概是因为看见她跟着陈效,怕她步了胡凯的后尘吧。 时间已经不早,林薇回到包厢,赖志成就说要走了。不管别人怎么留他,他还是那幅笑呵呵的样子,说自己年纪大熬不了夜,要早睡。林薇在一旁冷眼旁观,总觉得这个人没有表面上看起来这么简单,陈效也是一样,一个装怂,另一个就装鲁莽冒进,其实两人都有所保留。她突然有点明白这整件事的因果,无奈喝的太多,只有一种感觉,语言总结不出。 ☆、26. 第六章 (2) 临别,陈效叫上林薇,把赖至成送到电梯厅。 不知是存心还是无意,他并不避讳着林薇,开口就问:“何齐怎么样?案子可有进展?” 赖至成这样回答:“总算要结案了,等警局允许离境,就送他回英国去就医。” “为什么要看医生?他生病了吗?”林薇脱口而出,就连陈效看了她一眼,都浑然不知。 -- 第42页 赖至成却没觉得有什么奇怪,转向林薇,叹了口气回答:“是看心理医生,这一阵出了这么多事情,他承受不来。别的都无所谓,只要人没事就好,小薇,你说对不对?” 林薇听得一时失神,许久才点头说是。赖至成看着林薇,目光炯炯,林薇突然意识到,老头其实是什么都知道的。 赖至成和陈效还在一边讲话,说得是什么,她再无心去听,只是想着何齐,如今的他好不好?究竟怎么样了,要闹到看心理医生的地步……她如惯性一样的喝着酒想下去,这大概也就是陈效要她住过去的原因,给何齐最后一击。如果是这样,她的任务也就完成了,陈效没必要再留着她,答应过她的事,可以做也可以不做,全凭他的心情。她与何齐是真的完了,林凛也已经不在了,那种清晰有形的孤独感又笼罩下来,哪怕是在这样的深夜里,也让她觉得遮天蔽日。 送走赖至成,陈效带林薇上了天台,打电话把王俊也叫来了。 王俊一上来就问陈效:“怎么样?” 陈效不答,只伸手跟他击掌,王俊毫无准备,那样子好似挨打,脸上却骤然活泛起来,贼兮兮的问:“官司就这么结了?” “是,”陈效点头,“何家人决定不再上诉,就按一审的判决,该怎样就怎样,你下礼拜就准备去华善堂上班吧。” 王俊喜不自胜,那张脸却又回复到平时忧心忡忡地表情:“陈效,你说我这大半年容易嘛,华善堂有哪个是好对付的,接下去又不知有多少硬仗要打。” 陈效却不听他诉苦,换了频道问他:“还有,我让你办的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什么事?”王俊装傻。 陈效作势将手里的酒朝他泼过去,这一招果然管用,王俊立刻就想起来了:“噢,那辆车对吧?” 看他一脸为难的表情,陈效就知道没戏,却还是存心问他:“找着了?” “还没。”王俊回答。 “怎么回事?” “本来就是犯法的事情,你一个无关的人突然跑去问,人家怎么会告诉你啊?”王俊大叹苦经。 陈效嘲他:“你可是王俊,也算是无关人等?” 王俊一听也有些得意了,道:“也就是我,人家送我一句忠告,叫我明哲保身,千万别往下追查了。” 陈效立刻就接口问:“是谁这么说?” 王俊自知失言,含含糊糊的回答:“就是一个海关的人,具体是谁我不方便说,我答应过人家的……” “滚!”陈效笑骂,“你小子认识的海关的人,还不就是老李,跟我还来这套。” 王俊尴尬的一笑,算是默认了:“人家老李都这么说了,我估摸着他大概是知道那车主的,但那人来头不小,他不好说。” “来头大刚好啊,更好找。”陈效还揪着那茬不放。 王俊便继续劝他:“你自己手上一摊子的事情,何苦呢?就为了那姑娘的弟弟?” “我为了我弟弟,行不行?”陈效反问,语气也是半真半假。 “你?为了何齐?”王俊不信,呵呵呵的乐起来。 等他们说完要走,林薇又喝了许多,走路脚下打晃,进电梯的时候鞋跟绊了一下,差一点整个人摔下去。陈效搀了她一把,看她这样子,倒也没说什么。 出了Ash所在的那栋楼,司机早已经把车停在门口候着了,接了他们又往和平花园去。林薇酒醉,在车上左右一晃更难受,开出去没多久就猛敲驾驶座后面的隔板,陈效看她那样子像是要吐,就让司机停车。车子靠到路边,还没停稳,林薇已经夺门而出,踉踉跄跄的跑到一棵行道树下,手扶着树干狂吐。陈效也跟着下了车,站她身后,替她拢起头发。这一晚上,她几乎没吃过什么东西,喝掉的酒却比她从前几年的学费都要贵,此时吐出来的当然也就是酒和胃液。 一阵翻江倒海之后,她总算清醒了一些,抬头看着陈效问:“你答应我的事情,会不会再查下去?” “当然。”他回答,两手插在裤袋里看着她。 “可是王俊刚才说……,你是不是骗人?”她到底还是醉了,说话颠三倒四,像个小孩子。 陈效从没见过她这样,反倒觉得有趣,笑了一声,回答:“不是,我说到做到。” 她稍稍放心,脚一软,又差一点一头倒下去。他动作快,架住她塞进车里。后排座椅宽大,她趴在上面就迷糊过去了,车子发动,一颠簸又醒过来,含含糊糊的说了声:“我怕。” 他就坐她旁边,看着车窗外面,随口搭话,问她:“你怕什么?” “我怕等。”她回答。 “为什么啊?”他也就带着笑问下去。 “再这样下去,我大概真的要费掉了。”她似乎想了很久,终于抽泣出声。 “放心,”他拍拍她的脸,安抚道,“你这样的,废不了。” “你算老几啊?你怎么知道?”她偏不信。 “我从前也这样,后来就好了。”他摆出事实。 “怎么好的?”她问。 “干坏事儿呗,”他笑答,“踹寡妇门,刨绝户坟,骂哑巴,欺负傻子,坏事儿干多了,心就平了。像我这种人,总不能去看心理医生吧。” 尽管还湖涂着,她也知道他这是在拿何齐说事儿,心里更加难受,带着哭腔喊起来:“那我做些什么啊?你说,我还能做什么啊?!” -- 第43页 “你啊……”他却还是悠悠的语气,“等明天酒醒了,先把自己的屋子收拾一下,都跟狗窝似的了,你一个小姑娘不能这样。” 他的手还在她脸上,她喝酒上脸,双颊滚烫,反衬得他的手指有点凉。她觉得舒服,总算平静了一点,许久才又开口道:“我算什么小姑娘……” “你几岁?”他问。 “就快二十了。”她回答,年龄似乎与此无关,她五岁就当妈了,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孩子。 “那就是小姑娘。”他盖棺定论。 她还想再争,突然觉得倦极,一合眼就又睡过去了。 第二天,林薇醒的很迟,陈效照例已经走了。她睁开眼睛就觉得头痛欲裂,回想前一天晚上发生的事,宛若混乱的梦境,连哪些是真哪些是假都分不清楚。唯一记着的却是陈效说的那句话,酒醒了,把屋子收拾一下。 她强打精神起来,洗漱完了,就动手打扫房间,先把床底下的酒瓶子都清出去,床单被套都洗了,又在趴在地上擦地,一直做到十个手指头指腹的皮全都皱起来。 额头上的汗流下来,迷了眼睛,她一时失神,听到外面传来开门的声音,就叫:“林凛,过来帮我换盆干净的水。” 话一出口,她便清醒过来,回过头就看见陈效站在房门口。 “屋子我扫了,可还是不行,”她对他道,“哪有寡妇?要不你带我去踹门吧?” 她自以为好笑,他却一点笑意全无,走过来抱住她,她几乎立刻痛哭失声。自林凛出事,她还不曾在别人面前这样哭过,这是第一次。这个看到她眼泪的人应该是何齐,或者江丹丹,甚至是她舅舅,或者其他任何一个人,她也不搞不懂,为什么会是陈效。 又过了几天,警察局通知林薇去领遗体,尸检报告已经出了,林凛终于可以火化。她是一个人去的,到了门口却发现陈效也来了,她有些意外,却也放松了一些,有他陪着,至少能哭得畅快。后来,她也曾分析自己当时的心境,觉得这事儿就好像跟人上床,只要有过一次,就不在乎两次三次了,反正他已经看见过她哭,再多一次也就无所谓了。 这种事,林薇已经经过一次。一年前,外婆在医院去世,舅妈觉得存款都在她手上,后事便也都要她操办,幸好并不难,只消打一个电话,殡仪馆就会派车来接。林凛更简单,没有什么仪式,到了地方就直接排期火葬。人送进去,出来的就只是一钵青灰。而后,便是选地方落葬,小小一个格子,骨灰坛子放进去,盖上大理石,一切便都结束了。 林薇久久站在那面墙壁前,对着无数蜂房一样的小格子,每一格里都曾是一个人,每个人到头来只得几个字——名字,生卒年月,放眼看出去,大多是寿终正寝的老人,十四岁,任谁看到都要问一句,这孩子怎么了?而后感叹,真是可惜。 “走吧。”陈效对她说。 “去哪儿?”她回头问,是真的迷茫。 ☆、27.第六章 (3) 那天是星期二,林薇下午还有课,陈效便送她去X大。 课上到一半,毛老师正在台上讲红外光谱,她站起来,在全班诧异的目光中走出去。那一瞬,教室里鸦雀无声,毛老师也没叫她,大约是失望,觉得她就这样了。 离开教室,她在学校的小树林里坐了大半天,没哭,一滴眼泪都没流,只是觉得身上很痛,又找不到究竟是哪里在痛。 就这样直到傍晚,她打电话给陈效,对他说:“我不想读书了。” “你想好了?”他问。 “想好了。”她回答。 他静了静,又问:“以后打算干吗?” “不知道,”她笑道,“给你当情人怎么样?反正已经名声在外了。” 他也笑,却没回答。 电话挂断,她就开始恨自己,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更丢脸的是,人家并不要她。 傍晚,陈效还是过来接她了,带她去吃饭。她胃口全无,这才知道吃饭也是费精神的,而她的脑子坏了,根本没办法集中注意力,一筷子菜送进嘴里,嚼着嚼着就忘了自己在干什么。她安慰自己,像这个样子去念书,也是白念。 吃过饭,他们回到和平花园。林薇进了自己的房间,过了一会儿,陈效来敲门,对她说:“你准备一下,明天去淮安。” 淮安?那个时候,淮安对她来说只是个陌生的地名,她地理不好,也没钱出去旅游,听名字大约是在江苏,其余一概不知。 “去干吗?”她问。 “帮你找些事情做。”他回答, “做什么?” 他却答非所问:“只带必须的东西,其他的,那里也用不到。” 从上海出发去淮安,不过四个多小时车程。车子驶进淮安市区,又往市郊开了许久,周围的环境越来越偏,从车窗望出去,不是稻田就是菜地,偶尔有只狗在民居门前吠。林薇还是不知道要去哪儿,却也不问,有种听天由命的意思。就算是被拐卖,她这样想,或者出车祸死了,也就死了吧。 再往前景色却又豁然开朗起来,周围都是簇新的建筑,仿佛是一个开发区。最后,车子开进一个大院儿,终于停下来。林薇看到门口的牌子,才知道是一间制药厂。同去的只有一个司机,把她送到一间办公室,就原车返回了。她在那儿等了半天,才来了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自称郑经理,听口音也不是淮安本地人。 -- 第44页 郑经理问了她的名字,又给她一张表格叫她填。直到看见那张表,林薇才知道自己这回真是被卖了,陈效把她送到这里来做女工了。她还是听之任之,一声没吭就把表填完了,也就是姓名和年龄,学历、家庭住址什么的一概都空着。 她隐约猜到陈效的意图,你不是不想念书了吗?那好,就让你尝尝不念书的味道,乖乖当打工妹吧。前一天,她说不想再念书的时候,他一句规劝的话也没有,她就已经觉得有些奇怪了。 填完表,郑经理又跟她要身份证去复印,林薇没有准备,根本就没带来。郑经理为难了一阵,最后说:“下次你叔叔过来的时候让他给你送来吧。” 林薇听得一头雾水,不知道到底谁是她叔。 郑经理以为她是不好意思,开导道:“不过,你别看在流水线上做辛苦又不起眼,只要你好好做,机会还是很多的,你看我,也是从流水线上做起,六年升到这个位子。” 林薇还是不语,并没有一点受到鼓舞的意思,只是坐在那里,低头转着笔。郑经理也有些讪讪的,拨内线叫人过来带她去宿舍。 来人是个瘦小的女孩子,看起来最多十六七,人黑黑的,鼻子上有细碎的雀斑,留着齐耳短发,在门口战战兢兢的叫了声:“郑经理”。 “咦,沈芳,我打电话给你们线长,怎么是你来?”郑经理问。 “线长没空,就叫我过来了。”女孩子回答,还想说什么就被打断了。 郑经理点点头,又对林薇道:“你看,我是做人事工作的,这厂里几百个工人,每一个都叫得出名字。” 看得出是颇为得意的,可惜林薇全无反应,提着行李就出了办公室。 走了几步,那女孩子也赶上来,吞吞吐吐的对她说:“那个……其实,我叫沈兰。” 林薇一听倒笑了,问她:“刚才郑经理叫你沈芳,你怎么不纠正?” “她刚说每个人的名字都叫得出,我就……,好像不大好。”沈兰回答,又问,“姐,你叫什么?” 这声“姐”听得林薇心里一颤,那一处不知道在哪里的伤口又痛起来,很久才对沈兰说:“我叫林薇。” 从那天开始,沈兰就管林薇叫林姐,就好像是最自然而然的事情。她一路把林薇送到宿舍,制药厂规模不大,宿舍也是跟开发区的其他工厂合用的。整个开发区几千名工人,又是在远郊,生活区也建的巍巍泱泱,抵得上一个小镇的规模,林薇住八栋311室,沈兰也住那一层,在301。 每间屋子都是差不多的,十来个平米,形状狭长,摆了四张高低床,一头是窗,装着铁栅栏,一头是门,通向走廊,就好像新闻里说过的那种集体宿舍,一旦发生火灾,没人能逃出去。因为是女工宿舍,走廊、厕所、水房,到处拉着晾衣绳,挂满了各色各样的裙子、汗衫和内衣裤,洗发水、香皂以及各种说不清的体味弥散其中。 林薇并没什么不习惯的,X大的宿舍也差不多是这个条件,只是多了课本和电脑,到了这儿就变成了各色廉价杂志和言情小说,食堂有几台电视机,一到晚上播电视剧的时候就围满了人。她觉得陈效未免看低了她,这点艰苦,对她来说实在不算什么,而且她的心病也没那么好治。 第二天,林薇就上岗了。她被分在外包区,也就是给已经下了生产线的药品装盒装箱,车间里也有自动设备,内包装全都是自动完成的,装瓶,密封,标码,打孔,一气呵成。外包装应该也可以这么做,大约是人工更便宜,一直都没有自动化。 入职前的培训只是线长叫了一个女工来做了一遍演示给她看,其实也不难,就是把合格的药板装进已经喷印了批号和有效期的纸盒里,用塑料膜热封,再放进纸箱,最后不干胶带封箱,所有成品按批次分别放好,并挂上待验标牌,等检验合格之后,就能办理入库手续了。 那天,林薇上的是早班,从早上八点到下午四点,中间一次半小时的午休,还有两次各一刻钟的工间休息,听起来好像并没有什么,她却宛如煎熬。一开始是跟不上流水线的节奏,后来又因为没把药板和纸盒次品挑出来,搞得整条线停下来返工。下了班,她被线长叫去谈话,却什么都没听进去,眼睛看出去,面前的人变成了陈效,带着笑对她说:你不是觉得不难吗?现在怎么样? 夜里,她又失眠,伸手到床底下去探,没有酒。 整整一夜,她在床上辗转反侧,前前后后爬起来好几次。睡她上铺的是一个四川来的女工,名叫范蓉,也在外包区工作,被她吵得睡不着,气急起来就猛锤床板。她也耍狠,一脚踢回去。 范蓉跳下来就骂:“白天也是你,闹得大家返工,晚上还不安生,仗着你叔给老板开车,就能为所欲为了你啊?!” 要不是几个刚下了夜班的室友来劝,两人真得打起来。 折腾完这一场,屋里又熄了灯,林薇静静躺在那里,仍旧醒着。她回想这一天的事情,突然明白,别人嘴里口口声声说的“叔”就是送她来的司机王师傅。想到这里,她就笑了,要是有人看到,一定以为她是个疯子。她却无所谓,只在心说:陈效,你看着,我林薇不会输给你。 然而,现实总是事与愿违的。第二天,第三天,差不多还是这样,林薇白天跟不上流水线的节奏,晚上又睡不着,缺觉的结果就是接下来一天工作表现更坏,就这样渐渐的变成恶性循环。 -- 第45页 她甚至还出现了一些疑似酒精戒断反应的症状,半夜里整个人抖得如筛糠一样,直到天际微黄,她渐渐停止颤抖,心跳慢下来,再慢下来,浑身冷汗,嘴里又苦又粘。她以为自己要死了, 结果却没有,照样看见东边的天空一点一点亮起来,然后,新的一天就又开始了。 ☆、28.第六章 (4) 八点钟,林薇拖着身体起来,又去上班。这一夜下来,她整个人像虚脱了一样,脑子却异常清醒。上午四个小时,她坐在流水线边上没动过地方,一句话没说,就连头也没抬过,只是干活儿。 到那天为止,她已经在外包区做了整整三天,却是第一次跟上同组其他人的节奏,也是第一次注意经手包装的是些什么药,一共就是三种,一个抗生素,一个治哮喘和支气管痉挛的中成药,还有一个是治疗狂躁症的中枢神经类药物。 午休铃响,她饿极,那种真切急迫的饥饿感,她不知多久没有感受过了。食堂是大锅菜,又是本着节约成本的精神做的,但凡是个人都会嫌菜不好,嘴巴刁一点的女工更是觉得无法下咽,林薇却吃完一碗,又去添饭,引来一片侧目,只当她是从哪个贫困山区来的,几年没吃过饱饭了。 从食堂回车间的路上,林薇遇到沈兰。 “林姐。”沈兰看到她就叫。 一开始,林薇并不想理会,沈兰却跑过来,非要跟她一起走不可。沈兰个子矮,只到林薇耳朵那里,两条腿捣腾的很快才跟的上,林薇莫名心软,步子慢下来。沈兰便跟她说了一路的话,告诉她自己也在外包区,只不过是另一个组,这个礼拜做中班的,所以这几天才没碰上。 随后几天都是这样,上班下班,工间休息遇到沈兰就聊聊天,其实也不算是聊天,几乎都是沈兰一个人在讲,林薇只是听着,休息结束的铃一响,就又回到流水线上去干活儿,一门心思的干活儿,仿佛又回到从前拼命打工挣生活费的时候,唯一的区别是,曾经的她总是目标明确的,而现在却很少去想这些付出究竟是为什么,就连薪水多少也不曾问过。 第二周,她转做中班,还是一样的工作,大约是觉得她做的不错,线长找她谈了一次,讲的无非就是肯定和鼓励的话,说只要继续努力,做的好了就能评先进,评上先进就有机会转到其他岗位上去工作。一样都是流水线,林薇不懂这一条和那一条有什么区别,又懒得跟线长废话,最后还是沈兰解释给她听了。 在整个制药车间里,外包区是卫生要求最低的,也不需要什么特殊技能,所以在那里工作的也都是最初级的女工。此类岗位的人员流动总是很快,做得不好会被开除,做的好,就有机会调去清洁区的制剂车间,做要求更高的工作,收入也会水涨船高。如此经年累月下来,出挑一些的女工,进来不久就被挑走,留下来的始终是些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角色,有的是年纪很小,刚刚出来打工什么都不懂的,也有年纪大一些,但除了简单重复劳动什么都不会干的。沈兰倒是个例外,已经在外包区干了一年多,组里每半个月评一次先进,总有一多半都是她得的,其他评上过先进的都走了,就是她,不知道为什么还在外包区的流水线上做。但她不说,林薇也没兴致问。 两周之后,林薇评上了一次先进,也就是一张大头照挂在布告栏里,还有五十块奖金。她很漠然的对待这件事,搞得线长也有点扫兴。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直到那天夜里,她躺在宿舍的床上,那样清晰的感觉到自己的失落,原因就在摆在那里——陈效没有来。 她以为他会来,但他没有。 在淮安的第二个月,林薇进了清洁区,负责操作一台内包装机器,并对出来的产品做光检和目检,把空胶囊和有破损的次品挑出来,还是最基础的工作,但总算窥到制剂车间的全貌,身边的同事大多是有经验的女工,还有几个来实习的大四学生。 那一阵,厂里正在赶一批货,几条生产线全开,所有岗位都是三班倒,周围的人没有不叫累的,林薇不是不累,只是懒得喊,此外她心里还憋着一股劲儿,倒要看看陈效究竟指望她做到什么程度?什么时候才会出现? 不知是倒霉还是走运,她在内包车间呆了几个礼拜,就出了一件事。那天,她做中班,处理一批次品的时候,发现胶囊里填充的颗粒有些不对劲,看起来好像跟平常的不大一样。她向线长汇报,当时已是傍晚,线长正要回家,草草看了看,没发现什么异常,就去赶回城的班车了。林薇本想作罢,但总觉得这事可小可大,熬到晚上,又去找质检员。幸好那个质检员还算负责,细察之下才发现了问题所在,而且还不是什么小问题。 出事的药是抗生素,在前一道工序已经检出微生物超标,照理就是要销毁了。但当时时间紧,生产任务重,制剂车间几个领导凑一块儿一商量,一是怕影响生产进度,二是由此产生的十几万损失谁来承担?最后便决定把质检记录改了,再将这批次的药粉送去辐射灭菌,然后正常包装出库。却没想到辐射导致了颗粒物性状改变,又凑巧让林薇给看出来了。 抗生素的有效成分很容易受光照、温度、湿度的影响,经过这一场折腾,基本就是废品了,虽然最后没有出厂,但也足够算得上一次重大质量事故。事情经由质检科上报到厂办,再报到总公司,那个批次的胶囊被销毁,相关的几个领导也立即解职。 -- 第46页 这件事让林薇得到一次破格提升。进入了制剂车间的核心区域,在那里工作的人,没经验的都有高学历,没学历的都是五年以上的老员工,只有她是新员工,两个多月前还在外包车间折纸盒子。这种情况免不了就有人说闲话,尤其是那些曾经跟她在外包车间共事过的人,她们当中又数范蓉传得最起劲,说的倒还是那番老生常谈——她叔给总公司一个领导开车,凭关系把她介绍进来的,多不要脸的一个人。 一时间,林薇就在厂里出了名,所有人都认识她了。但陈效,却还是没出现。她在淮安呆了三个月,已经是冬天了,第一场雪落下来,她固执的不去买冬衣冬被,总以为自己明天就可以走了,但那个明天却好像永远不会到来。夜里,她冷的发抖,开始觉得自己很傻,竟然会把在药厂打工当作是一场较量,而陈效会一直看着她。事实却恰恰相反,她早已经被忘记了,他那样的人总有许多事要做,倘若一个人不在眼前,便会被抛到脑后去了。 这个念头让林薇愤怒不已,直接导致了她一连几天气都不顺,最后还在宿舍里跟人打了一架。 那是一个星期天,难得有一天休息,洗头洗澡洗衣服大采购,所有的事情都集中起来做,宿舍里也分外的热闹。冲突起因只是很小的一件事情,范蓉拿了一大堆衣服去水房洗,涂了肥皂搓完了,懒得漂洗,就把龙头开到最大,任由水冲着,自己上走廊里跟老乡聊天去了。沈兰正好也去洗衣服,见龙头开着,盆里的水早已经满了,哗哗的漫出来,旁边又没人,以为是谁忘了关,就顺手关上了。不多时,范蓉回来,见这样子就问是哪个关的?沈兰老实承认,范蓉见是个好欺负的,就不依不饶起来,非让沈兰替自己把衣服漂干净了不可。 林薇就在一旁看着,沈兰怕事,动手要洗,被她拦住了。 范蓉本来就跟林薇不对,看见她就骂:“怎么着你?连这也要管?凭着件黄马褂连升三级,还真把自己当个人物了?” 林薇上去就给她一个耳光,范蓉完全没有料到她会一句话都没有抬手就打,莫名其妙就吃了亏,又急又气,扯着嗓子喊起来,边喊边抡着两条胳膊乱打。林薇哪会怕她,一脚踢过去,正中大腿,范蓉一屁股摔到地上,哭喊声变本加厉,引得走廊上的人都来看热闹,范蓉的同乡赶来帮忙,其中一个试图从背后抓林薇的手,结果也挨了一个耳光。 闹到最后,保卫科的人也来了,总算把人拉开了,好一番批评教育。几个女人打架远够不上报警,但处分却是免不了的。沈兰吓得不敢出声,范蓉一脸委屈,哭得梨花带雨。 林薇也挂了彩,胳膊上全是指甲拉的血印子,头发也被抓掉一把,面色却很镇定,对保卫科的大叔说:“是我先动的手,跟别人没关系。” 大叔没见过像她这么不知悔改的,有些生气,答道:“那好,明天就上报人事科,你收拾收拾准备走人吧。” 保卫科的人走掉,范蓉也不敢在311呆了,卷了铺盖被褥上老乡那儿睡去了。 沈兰却迟迟不走,林薇看看她道:“今晚你睡我上铺吧,我们好好说说话,明天我就不在这里了。” ☆、29.第六章 (5) 夜里熄了灯,宿舍里的人都已睡熟,林薇和沈兰却还醒着。 沈兰问林薇:“林姐,你觉得制剂车间怎么样?” “很多机器,一间间玻璃房子,没什么特别。”林薇回答。 “你知道我为什么不想调进去吗?” “为什么?” “爸妈在外地打工,我小时候是奶奶带着的,要是奶奶去干农活儿,就只剩我和我姐在家,我们总是玩捉迷藏。”沈兰说到这里就停了。林薇预感到这不是个轻松的故事,也不催她。 但沈兰静了一会儿,又絮絮的说下去:“有一天,我怎么都找不到她,一直哭到奶奶回来,我们到处去找,最后在一只樟木箱里找到了,姐姐躲在里面,锁落下来,她出不来,就闷了死。” 沈兰这番话说的很平静,林薇却能分辨出其中暗藏的悲伤,如果她说起林凛的死,一定也是这样的语气。一开始她不懂这件事和制剂车间有什么关系,但很快就明白了, 进制剂车间要换特别的工作服,全身都被严密的包裹起来,戴上口罩和帽子,□在外的双手也经过清洗消毒,而且洁净区的表面都是平整光滑的,没有裂痕,接口严密,为了避免灰尘积累,墙面与地面的交界处也是弧形,长长的走廊看起来就好像一个巨大的金属密封罐。即便是她,刚进去的时候,第一感觉也是窒息。不仅因为口罩增加了呼吸的阻力,还包括空间布局以及由此带来的心理压力, 沈兰不肯进洁净区,大约就是因为这个。 许久,林薇问沈兰:“你那时几岁?” “四岁,姐姐六岁。”沈兰回答,胳膊从商铺垂下来,林薇伸出手,握住了。 林薇久久保持着这个姿势,直到沈兰的手放松下来,知道她是睡了,才轻手轻脚的爬起去,把她的手塞进被子里。 一缕清冷的月光从窗口照进来,悄无声息的落在地上,还有风在野外呼啸的声音,远远近近,林薇回到床上去,平躺在那里。沈兰的这番话是出乎她意料之外的,她突然意识到,或许所有人都经历过不幸,并因此留下或多或少的心病,哪怕年纪幼小,哪怕与世无争。而此地不是X大,也不是Ash,这里的人没有那么幸运与富有,带着伤的人就会格外多一些吧。 -- 第47页 这个念头让她第一次有了一种归属感一样的感觉,只可惜明天就要走了,也让她有勇气检阅自己的伤口,时隔几个月,似乎已经结了痂,曾经痛彻心扉的一幕幕被别的一些东西覆盖了,记忆里只剩下何齐最后望向她的目光,好像有些东西正自内而外的崩塌。 次日天明,林薇没有去车间上班,收拾了一下自己的行李,就直接去人事科了。 郑经理看她进来,笑道:“正找你呢,你就来了。” 那表情倒不像是要炒掉她的样子,但她还是没有心存侥幸,由着人家把她带到一间会议室门口,敲了敲门,让她自己进去。 林薇多少有些莫名其妙,直到推开门,看到陈效坐在里面。 他看看她,对她说:“不错,胖了。” 林薇不知道怎么回答,等得太久,他真来了,倒有种不真实的感觉,她甚至都忘了自己还在生气。 他走过来关了门,又托起她的手,撸起袖子来看了看。隔了一夜,她胳膊上的血印子已经黯淡,但还是横七竖八的,夹着几块乌青,惨不忍睹。 陈效却看得笑起来,对她道:“听说是以一敌三?打架倒是一把好手。” 林薇被他说的有些尴尬,心里又气。她评上先进的时候,他不来,升职进洁净区,他不来,发现质量事故,他还是没来,刚在宿舍跟人打了一架,他倒来了! 莫名的,她不知怎么发作,只觉得他的手指触在她的手腕上,有一点淡淡的暖意。她颤了一颤,大约是因为冷,屋子里没开空调,还开了一扇窗。桌上的烟灰缸里有一段掐灭了的香烟,他应该已经到了一会儿,在等她。此时还没到中午,从上海过来至少四个半小时,他一定是很早就出发了。 会议室靠走廊的那一面是玻璃墙,磨砂做到一个人的高度。有人经过,踮起脚往里面张了张,只是无意,也没看到什么,就继续往前走了。 陈效大约也看到那个人,对林薇道:“走吧。” “回上海?”林薇问,心想,那倒是正好,她东西都收拾好了。 他却答:“换个地方,这里人太多。” 嫌人多?林薇觉得这话说得挺暧昧的,但还是放下袖子跟着他走了,自己莫名其妙的在这里做了三个多月,倒要听听他会怎么说。 出了厂办大楼,林薇才知道陈效没带司机,这一趟是自己开车过来的,此时也不说去哪儿,一路开到开发区旁边的一个公园,直到湖边才停下来。一月份的天气,又阴又冷,路上几乎没有行人,两个人就坐在车里。 林薇想,这总是没人的地儿了吧,终于问:“干吗把我扔在淮安?” 陈效却答:“这里又不是黑煤窑,你要不愿意,随时可以走啊。” 林薇语塞,他说的句句属实,她无从反驳,心里却不平,开了车门就要走。 他抢在她前面,探过身来又把门拉上了,道:“别装不乐意,你在这儿不是过的挺充实的嘛,三个月,名也出了,架也打了。” 她不说话,以为他会说些跟制药厂有关系的事,还有接下来她该干些啥,结果却没有,他降下一斑车窗,也没问她介不介意,就点了支烟,一边抽一边说起自己小时候的事情来。 “念高中的时候,我常在外面打架,十六还是十七岁吧。”他边说边吐出一口烟。 很奇怪,她并没觉得那味道很讨厌,只是问:“在哪儿打的?跟谁啊?” “学校,菜市场,台球房,大排档……,”他一边想一边回答,“隔太久了,想得起来的也就是那几个地方,那个时候住的区不大好。” 林薇有些意外,在她眼里,陈效是个成功的商人,父亲在身后留下客观的遗产,多到要对簿公堂,可他却又有这样的过去,几乎就跟她成长环境差不多,只听他叙述,脑子里便会出现那样的市井小巷,沿街开着烟纸店、饮食店和小发廊,路上走的都是神色疲惫不修边幅的人,甚至还能自动补上那些他未曾提到的细节,比如小贩的声声叫卖,又比如过路少年脸上桀骜的表情。 “你跟人打群架?”她又问。 “打什么群架啊,”他笑着摇头,“统共就王俊一个人跟着我,胆子还特别小,一看情况不对,就往桌子底下钻,” 她静静的听,觉得有趣,就问:“都为了些什么事儿啊?” “不记得了,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么愤怒。”他自嘲,继续抽烟。 她凑过去,仔细端详他的脸,嘲他:“嗯,倒也没留下什么伤,一定挺能打的。” “也不是什么都没留下,”他却这样说,“就因为打架,高中没念完。” “后悔吗?”她保持着那个动作,看着他问,心里想,终于来了,他到底还是要劝她回去念书的。 “一开始觉得没什么,没念过书一样可以挣到许多钱,”陈效回答,“直到二十几岁去英国,看到私立学校的学生,有的披着黑袍,胳膊下面夹着书,在广场上走,有的穿带号码的运动衣打曲棍球,那个时候才觉得遗憾,我是不可能再回到学校里去了。” “为什么不能?”她又问,他有钱,什么都能做,念书更不在话下。只要愿意,买一座学校下来玩也可以。 “我一直记得那个地方,”他伸手到窗外弹掉烟灰,“天很蓝,阳光很好,每个人都很绅士,是我走不进去的世界。” -- 第48页 林薇怔了一怔,突然意识到,他根本不是在跟她说念书,而是在说何齐。 果然,他对她说:“这几个月我去过一次英国。” “跟我有什么关系?”她明知故问。 “想不想知道他怎么样?”陈效却不兜圈子。 这是个“他”指的是谁,她不会不懂,心骤然抽紧,嘴上却还在玩笑:“怎么,你有口信带给我?” 陈效冷笑了一声,回答:“他住的地方连鞋带都要收走,你说他会不会有话带给你?” 她大恸,却一声不吭,两只手抓着座椅,指甲深陷进去。后来回想起来,那是她最痛恨陈效的时刻,倘若他继续说下去,她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事。 但陈效停下来了,许久才说:“林薇,你跟他不一样,你知道的。” 林薇觉得被刺了一下,她并不想证明什么,却不又忍不住暗自辩白,试图找到一个合乎逻辑的理由,她是如何遇到何齐,又如何爱上他。但与此同时,心里似乎又有另一个声音在说,陈效是对的。 她是从小摔打着长大的,不适合心理医生那套虚词,这种事,她挺得过来,心里却是残了一块,但残就残了吧,就好像旧时代的水手,少了条腿,自个儿安个木棍,还是能走的比正常人快,只是那破布木茬后面的伤口惨绝人寰,就连自己也不敢看,她相信同样的事情,陈效也可以做到,但何齐就不行,他是一斛清水,一丝丝血腥都容不得,所以他才会抑郁,会觉得人生无趣,会只求一死,必须要看医生。 自始自终,她一直都相信何齐并无恶意,如果他来向她解释,一定会说:我根本不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 是啊,他不知道,他看不到,他不是故意为之。他不坏,甚至不纨绔。但他和她这样的人不一样,这个规则从一出生就已经存在了。 她又情不自禁的忆起那一夜,雨林道别墅门口,他站在那里,他的眼神,让她觉得是她伤害了他,就像伤害一个无辜的孩子。但从她的立场出发又完全是另一个故事了,林凛死了,她因此而怨恨他。他们各执一词,多像一个可笑的死局? “以后有关他的事情,你不用再告诉我,”她一字一句的说,像是恳求,“我说过的,我跟他之间再没有什么了。” “我知道,”陈效点头,却不放过她,继续问,“我就是想知道,你还想不想他。” “跟你有关系吗?”她苦笑。 “林薇,”陈效叹了口气,轻念她的名字,又一次的问,“你还想不想他?” 林薇摇头,那两个字“不想”已经在嘴边上了,却无论如何都说不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补齐了 ☆、30.第七章 (1) 林薇回X大上课,已经是寒假之后了。 去淮安之前,她根本没向学校请过假,本以为无故缺了这么多课。老早就被除名了,结果却没有。开学第一节课,毛老师看到她坐在教室里,什么都没说,任由她听课,下了课就叫她去教务处办手续。林薇糊里糊涂的去了,院办老师翻出一个档案袋来,又给她一张白纸,让她写申请。 “什么申请?”林薇问。 “复学申请啊,格式就跟休学申请差不多,写清楚原因,然后写上申请复学就行了。”老师见怪不怪,又递给她几张钉在一起的纸作参考。 林薇接过来看,最上面是一张表格,写了她因病休学,后面病例卡、身份证复印件一应俱全,还有一份证明代办人跟她之间亲属关系的公证书,最后是一张“家长”代写的申请书,统共就三行字,下面的签名是陈效。 林薇的站在那里看着那张申请,忍不住就笑了一下,心想,某人演她叔还真是演上瘾了。 就这样,除了有四门专业课要补考,选修课学分落下许多之外,林薇大半个学期没来校,也没造成什么严重后果,她又坐在X大的阶梯教室里上课,一切似乎又回到从前,Ash,警察局,制药厂,就像是一个又一个凌乱的梦境,或悲恸,或疯狂,或沉郁,但归根结底都已经过去了。 表面上,她又变成从前那个林薇,素面朝天,精神正常,上课专心听讲,课后完成作业,课堂上回答问题也从未让教授失望过。有些方面甚至比从前更好,比如她开始住校了,不迟到早退,作业也不偷工减料,因为她现在除了上学,再没有什么牵绊了。 两个月后参加补考,她一次通过,毛老师在她的成绩单上写了“欢迎回来”四个字,上课的时候又开始与她开玩笑。他也算是风华正茂前途无量的青年学者,长得也不错,总是被人捧着,尤其是女学生和女老师,有些话换了别人便是猥琐,他说就是有感而发真情流露。 某一日的实验,指示剂变作酒红色,毛老师说:“这颜色是很漂亮,但不是什么女孩子都适合,有的人却能不化妆随便穿在身上。”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不曾看着林巍,但整个教室里只有她一个人穿红色。一个冬天下来,她褪去了夏天日晒的颜色,变得很白,红色一衬,有种触目惊心的美。同班的学生大约也猜到是在说她,坐在她旁边的位子上两个女生更是听得咯咯笑,几乎就要红了脸。林薇却还是老样子,抬头看了看他,两人眼神对上,她那样平静,倒是他先移开了。 在别人眼里,她似乎是突然之间就脱去了那一身女学生气,只有她自己知道这绝不是睡一觉醒过来就自然而然发生了的事情。她不再会傻笑,变得更加沉静,对许多事都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就好像她身上穿的衣服,只要衣柜里有,只要冷暖合宜,她便会穿,也不管好不好看,是谁选的,又是谁付的钱。 -- 第49页 那段时间,她还是会回和平花园,周末总是住在那里,尽管陈效几乎没有出现过,但她恪守自己的诺言,似乎只要这样做,他便也会恪守着他的。 我要那个人死,她一直记得自己曾这样对他说,而他答应了。 这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他这样回答,于是她便等待着。 但自淮安那一面之后,她很久都没见过他了,也没人告诉她,他答应过的事情究竟做到哪一步了。有时候,她上完课回到那里去,只有那么一两次,发现一些细小的痕迹,表明他曾来过。她隐约觉得,他之所以不见她,是因为那天最后的谈话,他反复问她还想不想何齐,而她答不出来。 那一天,陈效静默良久,最后问她:“今天是早班?” 她点头,尽管她没去上。 “不用上了,收拾东西,回上海。”他还是一贯的言简意赅。 她又点头,没问为什么,也没问接下来该干什么,仿佛这是一道命令,而她是被催眠了的,除去服从,别无选择。 回上海的路上,两个人都没再说什么,有一瞬,她觉得就这么完了,连带他们之间的约定,因为自己没能给他一个满意的答案,而他是没有耐心的人。她不是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介意这个答案,她不对自己装傻,但也不想骗他。忘记何齐?对她来说太难也太快了,不管两人之间还有没有可能,何齐总会存在于她记忆力某个边缘地带,她可以不去过问,但何齐也注定不会离去。 就这样,日历翻到四月份,天变暖了,清明那一天,林薇去墓园祭扫。都说扫墓要上午,否则不吉利,对先人也不尊重,她却一直拖到下午才去,不想碰到舅舅舅妈,也不怕什么阴气重,相信死去的人也不会介意。 外公、外婆,还有林凛,一座双坟,一个壁葬,她买了两大束白菊,捧在手里走出校门。 路上遇到毛老师,看见她就说:“哇,怎么这么多花?” “去扫墓,”林薇笑答,“我的所有亲人,” 毛老师愣住,大约是觉得她可怜,坚持送她去,从X大到近郊的墓园一个多钟头的路,林薇很笃定的坐在副驾驶位子上,望着车窗外面,或者仪表台上那个Q版樱木花道人偶,倒是毛老师有点局促,没话找话。到了地方,她下车说再见,他可能也觉得异样,后悔来了这一趟,没说要等她,就掉头开走了。 林薇一个人进了墓园,先去看外婆和外公,然后去林凛那里。午后,人渐稀少,天气很好,阳光和煦,微风吹在脸上,她不记得号码,却很清楚那个位置,没费什么功夫就找到了,格子下面已经放了一束白菊,她以为是别人错放在那里,舅舅是不会来的,就算来也不会买花。她在那里站了很久,脑子里空荡荡的一片,什么都不想,只是站着,宁静中,突然能看到未来,自己也孤独的死了,葬在林凛边上的一个小格子里,有没有人会来看她?给她带花过来?她并无所谓。 周五上完课,林薇照例回到和平花园,傍晚,天已经暗下,房间里没有开灯,但不知道为什么,她一开门就知道里面有人。她放下包走进去,看见陈效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抽烟,西服上衣和领带扔在一边,应该是从公司过来的。 他听到声音,转过头看着她,一直没说话。 “找到了?”她莫名有种预感,开口便这样问。 难得陈效也知道她在说什么,慢慢回答:“车主大概也没想到事情会闹这么大,那辆车应该已经被销毁了,拆解切割压缩,毁尸灭迹。” “就这样?”她失望。走私的车子,什么记录都没有,一经销毁还怎么找? 他掐灭了烟,静了静才说下去:“我知道它是怎么来的,装进集装箱,再填充颗粒状的化工原料……” “车主呢?”她打断他,并不关心其它。 “耐心点。”他这样回答,起身拿了茶几上一个文件袋,扔给她。 “这是什么?”她问。 “有空约一下王俊,把这里的产权过户到你名下。”他道。 “干什么?”她莫名其妙。 “没什么,你上次说自己名声在外,不想让你白担了这个名声罢了。”他轻描淡写,转身去房间里拿了几样东西,看样子就要走了。 林薇跟过去,站在门边看着,半晌才玩笑道:“过户了又怎么样?反正这个名声肯定是白担了。” 陈效回头看看她,似笑非笑:“你什么意思?” “你说我什么意思?”林薇反问,也瞧着他笑。 陈效站直了,细细看她,然后朝她走过来,伸手抚摸她的脸颊。他的手触感依旧,却让她骤然紧张,脸上笑容隐去,不自觉地往后退了一点。她以为他会吻她,结果却没有,他只是拍了拍了她的脸,笑道:“你这个人就是嘴欠。” 说完,他就从她身边走过去。她还站在那里,轻吁了一口气,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去招惹他,又为什么临阵脱逃,大概就像他说的,她这个人,就是嘴欠。 很久她才回过神,他已经穿了外套开门出去了。她追到门口,把文件袋还给他,对他说:“你知道我要的不是这个。” 他没接,只说:“我知道,你要那个人死,等着看戏吧。” 林薇看着他走进电梯,金属质地的门合起来,映出她自己,那个文件袋还在她手里捏着。 -- 第50页 他给她一间公寓。这个举动,让她莫名的觉得有种交待后事的味道。她立刻甩掉这个念头,觉得不吉利。 ☆、31.第七章 (2) 陈效说的那场戏迟迟未曾开罗,一直等到林薇快要忘记的时候,方才以一种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方式拉开序幕。 那时,X大的期末考试已经结束,学校里人心涣散,夜夜笙歌,全都等着放暑假。临放假之前,毛老师给林薇介绍了一份兼职,在一间美资化学公司的项目企划部做实习生。那间公司声名赫赫,办公室在市中心最好的大厦里,实习一个月的报酬是两千六百块,两个月就是五千二,X大当年的学费是三千八,住宿七百,去掉这些,余下的钱还够她在学校食堂吃两个月饭。 通过面试之后,毛老师对她说:“好好干,他们每年在X大招十几个管理培训生,做过暑期实习,到时候肯定是占便宜的,就算你最后决定考研,多一个选择总不会错。” 林薇点头,她十分清楚毛老师的意思,他希望她靠自己,希望她明白靠自己也是可以的。她知道他没错,但这样的理念对她来说未免太过积极正派了,以至于让她觉得有点可笑。 暑假开始,林薇去上了几天班。说是实习生,其实也就是部门助理,专门负责打杂,每天做的事无非就是那一些——打印复印、买咖啡、定外卖、贴发票、填报销单,她得心应手。 部门经理安是个四十几岁的女人,短发,雷厉风行,典型女强人的样子,倒是不像坊间流传的那样会排挤女同事,反而很喜欢林薇,不光是她做事麻利,还因为她不像其他小女生,闲下来就叽叽喳喳的讲电话,被男同事一逗就咯咯的笑,难得要加个班,又会苦着一张脸来讲:我爸爸妈妈说了,晚回家不好。 既然被老板看重,很快便有新任务交到林薇手上,她开始学着用MS Project做项目进度表,时常跟着项目组的人留下来加班,有时候回到和平花园都已经是深夜了。 七月的一天夜里,她还是晚归,睡下去不久,电话铃响起来,她从梦中惊醒,接起来“喂”了一声,听着倒是出乎意料的镇静。 “陈效在不在?”是王俊的声音。 “不在……”她回答。 王俊还是慌慌张张,好像就要挂电话,挂断之前又对她说:“要是他去你那儿,跟他说立刻给我回电。” 光听那声音,林薇就能想象他一头是汗的样子,刚想问出了什么事,那边已经挂了。 在林薇的印象中,王俊是习惯性小题大做的人,她以为这一次也是一样的,放下听筒就又倒头睡了。然而,再回来的却是不安稳的梦境,她仿佛又回到大宅,在走廊间奔走,她要找的人却始终不见踪影。 第二天,她还是照常上班,却总还惦记着陈效那一档子事,得空就打了个电话给王俊。 电话很快接通,她劈头盖脸的问:“找到陈效了吗?” “你哪位?”王俊似乎很警惕。 “林薇。”她报了名字。 电话那头吁了一口气,态度同时变差,就说了三个字:“找着了。” “他在哪儿?”林薇又问。 “警察局。”又是三个字。 “怎么回事啊?”她才放下的心又吊起来。 “被拘了,要是警察找你,你一概说不知道,明白了吗?我这一摊子事情,先不说了。”王俊答,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放下电话,林薇就去请假。部门里负责带她的是一个才工作不久的小组长,英文名字叫罗杰,很会在下属面前拿大,平时一干杂务都扔给林薇去做,此时听见她说要请假,自是不情不愿的,偏偏林薇那样坚持,不由分说地就走了。 林薇去华善堂上海公司找王俊,也是市中心CBD,离她实习的地方不远,前台的小姑娘替她通传进去,她坐立不安的等着,本以为那胖子会像电话里一样冷淡,说不定根本就不让她进去,却没想到等了不多时王俊亲自出来了,直接把她领进一间会议室,关起来门来问她:“你去年是不是在淮安的制药厂呆过几个月?” 听到这个熟悉的地名,林薇心里一颤,点点头说:“对,三个多月吧。” “那你知不知道……”王俊突然吞吞吐吐起来,“你知不知道陈效知不知道……” “知道什么事啊?”林薇差点被他绕晕。 王俊抹了一把汗,坐下来与她细说,原来,从昨天晚上开始,华善堂上海公司的一干高管先后被警方约谈,其中包括陈效和姚成建,就连他自己也已经去警局走了一遭,有的不过十分钟就能走了,有的到现在还没放出来。除了几个半夜在外面玩的,其他人都是警察直接上家里去找的,动作很快,事先一点风声都没有,直到现在也闹不清究竟是为了什么事情。今天早晨,几个进去过又出来了的人互相通了通气,才大概摸清楚是与淮安的制药厂有关的,打电话去淮安问,那边也有几个人被警察带走了。 林薇静静听着,突然想起陈效对她说过的那场戏,但眼下这样的情况绝对不是她意象之中的,第一反应就是陈效去找那个车主不成,反被人陷害了。 可千万别是为了我,她在心中喃喃,千万别是为了我。 王俊是最现实的人,见从她这里问不出什么来,立刻打发她走人。林薇无奈,把自己办公室的电话也留给王俊,让他一有消息务必通知她。王俊随口答应,找了个秘书把她带出去。从会议室道前台,一路经过两个开放式的办公区,总共一两百个位子,一众男女职员对着电脑该干嘛干嘛,表面上公司内外并无异样,林薇却有了更坏的预感,因为越是大案,警方的动作也就越审慎,眼下这件事怕是没有那么容易收场。 -- 第51页 随后的那一天,事情的全貌慢慢浮出水面——不久之前,墨西哥警方接到匿名举报,在一批从上海发往拉巴斯港的药品里发现大量麻黄碱。麻黄碱是制毒原料,此案立刻经由公安部禁毒局转到上海警方,很快查出过去几年里一直有人使用同一途径往墨西哥发送掺杂了麻黄碱的药品,最近一个月就有两批,提纯后的麻黄碱约有两吨之多。这些药品的发货人自然是经过伪装的,但几经辗转之后始终指向一个地方,就是华善堂在淮安的制药厂。 这些情况,林薇都是从王俊那里听来的。倒不是他说话算话,而是他不说,林薇就盯着他打听,每次电话过去,最后一个问题都是:陈效出来了没有? 次数多了,王俊也烦,对她道:“他出来自然会去找你,要是不找,你也知道是什么意思,一个两个的都来问,当我这里是什么?” 林薇只好把电话挂了,王俊话里的意思,她领会的很清楚:一,向他打听陈效近况的女人不止她一个,二,这些女人的事儿他管不着,别再来问了,三,他还没出来。 夜里,林薇辗转难眠,脑子里全都是王俊告诉她的那些案情,赶都赶不走,才刚有些睡意,又好像听到电话铃响起来,一下子惊醒。一连两个晚上都是这样,她不敢再呆在和平花园,独自等着,又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从前她也差不多是一个人住在那里,但感觉却是不一样的。 陈效进去之后的第三天,林薇下了班,就回X大宿舍去过夜,因为是暑假,学校里几乎没人,她还是一个人睡一间屋子,但换了一个环境,总算睡了一个整觉,早晨醒过来,整个人像废了一样。那天已经是周末了,她不用上班,本可以多睡一会儿,最后却还是忍不住爬起来打电话给王俊。 “你是?”两天没打电话,王俊又记不得她是谁。 “林薇。”她耐下性子,自报家门。 “又怎么啦?”胖子问。 “现在什么情况?陈效到底什么时候能出来?”她还是那个老问题,说着说着却觉得鼻子发酸。 却没想到王俊咦了一声,答道:“他昨天已经出来了,没跟你联系吗?” 林薇愣了一愣,啪的一声就把电话摔了,衣服也没换,拿了随身带来的东西一路跑出去,出了校门,几乎冲到马路中间,拦下一辆过路的出租车。上了车,她试图告诉司机地址,却半天都喘不过气。 周末一早,路上不堵,车子很快就开到和平花园门口。她付了钱,又一路跑进去,直到站在门口才想起来,就算陈效出来了,也有可能根本不在此地。想到这里,她拿钥匙的手停了一停,许久才开了门。 客厅里没人,卧室里倒有动静,她没敲门,直接推门进去。 他果真是出来了,身上穿着睡衣,像是刚刚起来,才淋过浴,正拿了块毛巾在擦头发。她像不认识他一样,傻站在那儿看着他。 “回来了?”他先打招呼。 她好像没听见,木着一张脸问他:“怎么出来的?” “保外就医。”他回答。 她上下打量他,面前这个人看起来好手好脚,什么病都没有,大约真的是坏人命硬,遇什么事都能活下来。 ☆、32.第七章 (3) 林薇一直看着陈效,半天才开口道:“说这件事不是因为我。” 陈效依了她,重复:“这事儿不是因为你。” “真的?”她偏又不信。 “千真万确,你别自作多情。”他笑起来,话说得并不认真。 于是,她继续问:“那是为什么?” 他还是笑,当了她的面把睡衣脱了,换上T恤,一边换一边回答:“王俊一会儿过来,你在一边听着,猜出来了有奖。” 她完全猜不到是什么,刚开始还傻站在那里,直到他开始脱裤子才悻悻的退出去。 王俊倒是很快就过来了,三个人坐在客厅里分析眼下的情况。 陈效甫一开口,林薇就知道这些话决对不是可以随便传出去的,她不自觉地瞥了一眼王俊,表达了自己对胖子的不信任,但一转念又觉得这么想是毫无道理的,王俊与陈效几十年的交情,又是他的代理律师,他的事情见得了人的、见不得人的,没什么不知道的。倒是她自己,跟陈效认识不过几个月,如果在座的人需要回避,也应该是她,而不是王俊。 她还在胡思乱想,王俊已经开口问陈效:“你说会是谁给墨西哥海关报的信?” 陈效还没来得及说话,林薇抢先把她的猜想说出来:“你在查那辆车,会不会是那个车主?” “啊?你还在查那车,”王俊一听就急了,“陈效,你有毛病吗?你说我劝过你几次了?!” 陈效打断他们俩,道:“都别猜了,报信的人就是我。” “为什么?”林薇难得跟王俊异口同声。 陈效却还在笑,就好像刚刚抖开了一个包袱,说:“这话可就长了。林薇,这件事我还得谢谢你。” “谢我干吗?”林薇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要不是为了找那辆车,”陈效回答,“有些事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搞明白。” “你是说陈康峪的‘金矿’……”王俊眼光一闪,难得这么精神。 陈效点头。仅仅十几年时间,陈康峪从一个外姓的小职员做到集团主席,又将华善堂从区区一个中成药制药企业变成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这些钱究竟是怎么来的,其中又有多少黑多少白,知道内情的人怕是不多。但站在局外人位置上,大约就会觉得他挖到金矿了。 -- 第52页 “那批走私车是跟着装满聚丙烯颗粒的集装箱进来了,按照化工原料报税,”陈效继续说下去,“你猜那些原料是谁家进口的? 王俊静静听着,一直没出声,似乎在想什么事情,还是林薇开口问:“是谁?” 陈效指指他自己,回答:“是我们。” 林薇震惊,她从未想过这件事转了一个圈又会回到原点。她定定看着陈效,等他给一个解释。 陈效没有避开她的目光,缓缓道:“原料入关之后,全部被运到华善堂在台州的化工原料厂,在那里简单清洗组装之后就能卖了。” “你是说陈康峪参与走私。”王俊终于开口,不是个问句。 “但这跟麻黄碱有什么关系?”林薇问。 陈效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叼在嘴里,却不曾点着,他问林薇:“黑帮电影看过没有?小弟入伙都要先杀一个人,往墨西哥运麻黄碱也是一样的意思,一旦做了,便无退路。” “你是说这是个把柄?”王俊从法律角度提问,“可出口麻黄碱算不上贩毒,违反处方药管理规定,往轻了判也就是个非法经营。” “那个圈子里的人怕的不是吃官司,而是墨西哥的收货人,”陈效回答,“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不去举报汽车走私,反而先把这事儿捅出去的原因。” 王俊会意:“这样就不会有人怀疑是华善堂自己去检举的……,这桩交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陈效说:“我查过记录,最早的一批麻黄碱是十一年前发出的,那时,陈康峪调任到上海已有几年,但经营一直不好,直到那一年,华善堂的老总裁因病退休,董事会里争权夺势,谁都不买谁的帐,上海公司突然开始盈利,巨额的利润,陈康峪正好以此上位。” 王俊喃喃:“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对,”陈效点头,“他急需用钱,许许多多的钱,为了钱做什么都可以,不计任何后果。” 林薇抬头看着陈效,分辨不出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是带着怎么样的一种感情,遗憾?鄙夷?或者,赞叹?她不知道。 “现在警察只是在查制药厂,怎么才能找到走私汽车的人?”她问陈效。 “运出去的麻黄碱和运进来的汽车一样,经过的是同一个口岸,用的是同一家航运公司,警方只要查下去,迟早会把那些人都挖出来。”他回答。 “那你怎么办?”林薇又问。 “什么都不做,”他笑起来,“等着警察把人一个一个找出来,最多就是烧烧香,求老天保佑他们动作快一点,别让那些人跑了。” “你确定自己会没事?”林薇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笃定。 陈效却转向王俊,对他说:“那就要看胖子的了。” 林薇也盯着王俊看,王俊却不出声,沉吟了片刻才道:“这案子也就是现在还有得打,再拖几个月,管理权交接全部完成,随便你怎么说,都洗不清了。” 被牵涉入案的是华善堂集团旗下位于淮安的制药厂,以及台州的一间化工原料厂,案子一旦开庭,华善堂将免领巨额罚款,甚至要被迫关掉那两间工厂,但陈效本身的麻烦其实并不大,真正的始作俑者陈康峪已经死了,法院把上海公司的股份判给陈效不过几个月,因为数额巨大,经营状况复杂,至今交接都还没全部完成,要证明他对走私制毒物品并不知情其实并不难。警方之所以把他扣了几天,估计只是因为他是陈康峪的至亲,可能知道一些内幕。 “再迟几个月,就不是现在这个玩法了,”陈效笑了一声,“所以我说要谢谢林薇。” 林薇没看他,暗自汗颜。得知陈效被请进警局,她唯一想到的就是他被人报复了,却从未想过他有可能真的在走私可以炼制病毒的麻黄碱。她记得淮安制药厂生产的药品里有一种治哮喘的药,主要成分就是麻黄碱,这桩非法的买卖是确实存在的。回想小时候,林燕青吸毒上瘾,对她和林凛不闻不问,她其实是最有理由痛恨毒贩的人,可却压根儿没往那方面想过,甚至还天真地以为他是为了她,才惹了一身的麻烦。 她再一次觉得自己的是非观很成问题,而事情的结果却又是这样的,继何齐那件事之后,陈效又一次玩起借刀杀人,更加得心应手了。 不是为了你,千万别自作多情,她又想起他说过的话来,低着头,久久坐在那里,无意识的看着自己的手,弄不懂自己是怎么了。 另两个人还在旁边说话,事情总算理清楚,王俊也放松下来,问陈效:“你小子倒是说说看,再迟几个月又是怎么个玩法?” 陈效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叼在嘴里,笑答:“被别人玩呗。” 王俊自己不吸烟,也讨厌那味儿,对陈效说:“医生不是叫你戒烟嘛。” “你是我老婆吗?”陈效反问。 王俊瘪掉不响,突然又想到其他方面:“陈康峪已经死了,制药厂和化工厂,这一出一进还是能正常运转,华善堂内部一定还有其他人知情。” “你猜会是谁?”陈效想听他的看法。 “姚成建?”王俊答,走私不是小事,牵涉到方方面面,不到一定级别肯定是搞不定的。 “等着吧,”陈效吐出一口烟,打断他的思路,“等着吧,都会出来的。” “你也别太想着看戏了,”王俊提醒,“华善堂的麻烦也小不了,好好琢磨琢磨该怎么办吧。” -- 第53页 “怎么办?”陈效却很笃定,“腐肉都挖干净了,就好办了。” 林薇在一边听着,总算领会了他的全部意图,他要趁自己陷得不深,把华善堂所有非法生意剥离,要是再迟,就很难全身而退了。 不是为了我,她对自己说,不是为了我,却又莫名的想起那一天,陈效要她去找王俊把房子过户了,他早就打算好了要这样做,但事情究竟会发展到哪一步,他也没有十分把握,所以才会想要给她留条后路,如若他真的出事,她至少还有有地方住。 想到这些,她不禁有些感动,可又怀疑这仅只是自己一厢情愿的想象,毕竟他们之间并没有什么,连嘴都没亲过,更不要说上床了。 ☆、33. 第七章 (4) 跟普通警察相比,缉毒警更独立,与地方上的关系也相对不那么复杂,自是行动迅速,一击即中。随后的几天,果然就如陈效所料,案情如风暴般的展开,而风暴的中心很快就从淮安制药厂转移到了台州的化工原料厂,而后又是海关和市政府。几乎就在一夜之间,与汽车走私相关的人员也被挖了出来,因为案件数额巨大,牵涉范围又广,甚至惊动了首都,火速之间就成立了一支特别调查组一路派下来。 林薇一直紧跟着这个案子的进展,但有很多情况,却是隔了一段时间才在新闻里看到的。整个暑假,她还是在那家化学公司实习,午休的时候经常买个面包在位子上吃,一边吃一边浏览网上的相关报道。 师傅罗杰看到了总是会嘲她:“林薇你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子怎么对这种案子这么感兴趣,政治觉悟这么强。” 的确,随着时间的推进,这个案子逐渐带上了越来越多的政治色彩,矛头虽然转到走私名车上面,但华善堂还是免不了弥足深陷的境地,上海总公司一连串高管被捕,甚至还包括了国有股权代表姚城建,涉案的两间工厂直接就被关闭了,其余还有几家也在严苛的审查中查出这样那样的问题,被勒令停产整顿,一条条流水线停下来,巨大反应炉逐渐冷却,何时重开?能不能重开?没人知道。 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在分崩离析,林薇不禁想起一年前的另一场纷争,那时,何齐与陈效正在争夺陈康峪身故后可观的遗产,她庆幸陈效赢了那场官司,不为别的,只因为她没办法想象,如果换了是何齐,又会以怎么一种姿态来面对这突然的变故。 而陈效似乎对保外就医的生活的适应良好,还当真请了一个医生,隔三差五的到和平花园来看看他,量量血压、心律,除此之外也没有什么。其余时间,他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反倒是王俊表现的比他还着急,每次出现在林薇面前都是衣服满头大汗的样子,衬衣领子是软塌的,领带解下来,团成一团,在手里抓着。 至于案情,陈效几乎不讲,王俊又是讳莫如深,她日复一日深看见这两个案件的核心人物,究竟发生了什么却还是要到新闻里去找寻。无论如何,她问过王俊,走私会不会判死刑,王俊答的很烦躁,说下至三年,上至吃花生米都有可能,关键看案值。她不曾忘记那个人,那个开着一辆棱角分明的跑车,将林凛带走的人。警察会找到那个人,或许已经找到了,就在那一连串等待开庭审判的名字当中。当然,他或许还是能逃得一死,但免不了牢狱之灾。足够了吗?她问自己,如果足够,到那个时候,她与陈效之间也就践约了,两不相欠。 就这样过了几个月,暑假结束,林薇又回到X大去上课,案子还在侦查中,陈效的取保候审却已经撤销了。 整个立案侦查的过程差不多历时大半年,一部分案件材料移送到检察院审查,因为陈效在案发时还未正式担任华善堂上海公司的管理职务,各方面的证据都不够充分,最终决定不予起诉,取保候审也就撤销了。 去警局办撤销手续的那一天,林薇也去了,签字画押完毕,陈效从警局出来,在门口伸了个懒腰,不知道的人还当他在里面顿了很久,刚刚重获自由,其实他在里面总共就呆了三天。 外面已是仲秋,阳光和煦,他似乎心情很好,对王俊说:“时间刚好。” 王俊擦了把汗,长吁出一口气。 林薇摸不着头脑,问:“什么刚好?” “今天取保候审撤销,明天才能去香港。”陈效回答。 虽然不知道他要去香港干什么,但林薇还是有种顿悟般的感觉,在他的世界里,每一个动作都有特定的目的,一个环必定套着另一个,没有任何一件事是偶然发生的。 出了警察局的大院,林薇和王俊上了车,陈效却停下来,绕到车尾,朝马路对面走过去。林薇不知道他要干什么,透过车窗朝那里看。 路对过,一个女人正从一部白色轿车上下来,不多时,车上又下来女孩子。大约是因为那女人打扮的实在娇俏,唇膏和指甲油都是粉色,皮肤嫩的掐的出水来,不象是现实世界里经常能看到的那种人,就连林薇也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那孩子却是完全相反的,看着有十岁上下的样子,个头已经挺高,长发梳了个马尾,穿了件黑毛衣,一条黑色短裙,长袜,皮鞋,像是哪个私立学校的校服,浑身上下除了左胸前一个红白蓝相间的校徽,没有其他鲜艳的颜色。 王俊注意到林薇的目光,凑过来对她说:“那是李夏,陈效的前妻,后面那孩子是他女儿。” -- 第54页 林薇听出他言语见的一些些讥诮,毕竟她是陈效的情妇,不管实际上是不是,名声已经在外了, 她不解释,反而顺着王俊那意思,拿出几分新欢的架势,问:“那孩子叫什么?” 王俊见她这样倒有些意外,愣了愣才回答:“千羽,陈千羽。” “千羽?哪两个字啊?”她又问。 “千万的千,羽毛的羽。”王俊解释,一边说一边着意看了她几眼。王俊是知道他们之间到底怎么回事的,此时却好像错过了什么情节。 林薇和王俊在这边研究女孩的名字,陈效已经走到李夏跟前。林薇远远瞧着那女人,直觉得意外,陈效的前妻竟会是这样一个人。虽然保养的好,但看陈千羽的年纪,李夏也应该有三十多了,却还是一幅很天真的样子,一看就是到是从小就被保护的很好的那种,生性开朗,长得又漂亮,也没读过多少书,不是因为笨,而是因为没必要,每天逛逛街,吃吃下午茶,打打麻将就好。 她听到陈效对李夏讲话,问:“你怎么把孩子带这儿来了?” 就是很平常的语气,话说的也不重,李夏一听,竟然就是一脸泫然欲泣的表情,可憋了一肚子气开口,却又是一幅要吵架的架势:“我不带她上这儿来,能看得到你吗?” 陈效却是见怪不怪了,伸手揽过那孩子的肩膀,就道:“走吧,走吧。” 李夏跟在后面,看样子还想说什么,只是无人理会,有点下不来台,反倒是那孩子还淡定些,甩掉陈效的手,撇撇嘴道:“不就是警察局嘛,当谁没见过似的。” 林薇瞧着陈千羽,那眉眼与陈效倒是有几分相像,看得出也不是个好对付的,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想,人家的孩子跟她又有什么关系,后来回想起来,才觉得这就是所谓的先见之明。 大约是不自觉地,陈效把千羽送上车,关了车门,回头看了一眼马路对过的林薇。那就是条两车道的小马路,李夏的目光也跟过来,此时倒是很有几分大家闺秀的样子,明明看到陈效车里坐着个女人,只当没看到。 离开警局,陈效就跟王俊去公司了,林薇独自回到和平花园,一个人吃饭,做了功课,就靠在床上看书,看着看着又想起白天的情景,李夏对陈效态度很不好,但从女人角度出发一看便知那与其说是脾气,还不如说是在撒娇,这两人怎么凑到一块儿,又怎么分开的,她突然很感兴趣。 半夜,陈效回来了,林薇已经躺在床上睡着了,他在她身边坐下,床垫往下陷了一点,她就醒了。 “总有一天要被你吓死。”她这样说。 “别装了,”他回答,“你已经习惯。” 林薇默认,他说的是事实。他来,她不意外,他不来,她也不会巴巴的等着,她不知道这究竟算是什么。 “明天我去香港,”他又开口,“王俊会去调案卷,所有的口供,调查记录,他有办法,会找到那个人。” 林薇怔了一怔,终于要结束了,她在心里说,这整件事情,包括他们之间的约定。陈效大约也在想同样的事,又弯腰伸手到她床下去摸。那里还有一瓶半满的酒,她的私藏,以防万一,自以为没人知道,可他却是熟门熟路。 “我很久没喝了,”她解释,“要喝也只喝一点点。” 他笑起来,不是信任也不是不信,去厨房拿了两只酒杯,斟了一杯给她,一杯给自己。 她接过来,啜饮一口,问:“香港,你会去很久?” “也不一定。”他回答。 “去做什么?”她又问,总有种预感,他对她什么都不瞒着。 他笑:“去说服一群对我恨之入骨的人。” “你打算怎么做?” “变个魔术,连哄带吓。”他答得并不认真,大概只有林薇会觉得他说的是实话。 她也笑,拍拍他的肩膀,对他说:“祝你好运。” 他伸手轻抚她的头发,喃喃道:“这是最好的机会,也是最后的机会。” ☆、34.第七章 (5) 林薇很快喝到微醺,对陈效说:“我还不知道多少你的事。” “想知道什么?”他问。 “我今天看到你老婆。”她听到自己说的话,控制不住地笑起来,像个典型的酒鬼。 “两年前离的婚,”他对她举举杯子,“如果你问的是这个。” “为什么离婚?”她收敛了一点,假装严肃。 “我们不对路,她是轻喜剧,我是黑帮电影。”他打比方,似乎一点都不意外她会提起这件事。 “结婚时你几岁?”她又问。 “二十四。”他回答。 她想了想,说:“很早,但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年纪了。” “我母亲病了,我想让她高兴。”陈效解释。 “碰巧李夏又有个有钱的爸爸。”林薇戏谑。 “是,”他点头,“她有个有钱的爸爸。” 总有许许多多的不得已,林薇觉得讽刺,继续问:“你母亲得了什么病?” “累风湿关节炎,”他答的很平静,“很痛苦,整个人都变了形。” “你结婚,她就会觉得好一点?”她还是嘲他,知道他受得了。 “至少那个时候,我这样以为,”他回答,“而且,找个人结婚是最便当的。” -- 第55页 “怎么个便当法?” “每天送花即可。” “送了多久?” “一个月。” “你们怎么认识的?她跟你不像一个世界的人。” “我在路上帮她换车胎。” 林薇听着他说,几乎可以想象当时的情景,一条车胎,一个月,三十一束花,便有一个女人愿意把心交给他,直到现在,他们离婚两年,她因为他的一句话委屈的要哭,世界上有多少自大的混蛋都是这样养成的。林薇又记起陈效说自己不是好人,他的确不是,唯一一个优点就是够坦白。 但陈效却继续说下去:“其实代价是很大的,只是那个时候,我不知道罢了。” “什么样的代价?”她以为他会说离婚时被分走多少钱。 但他却笑起来,笑很无奈,顿了顿才说:“我女儿恨我,看到她,就像看到我自己,又一个轮回。” 只因为这句话,林薇跪坐起来,看着陈效。她想起莎莉,韦伯家离开上海之后,莎莉给她写过几封电邮,每次都提到陈效,他其实是个很会哄孩子的人,又或者他哄随便什么人都在行,只是要看他愿不愿意费这个功夫。但他自己的女儿却恨他。 “是因为你们离婚?”她问他。 “不全是,”陈效摇头,“小孩子长大是很突然的事情,从前她总是原谅我,她说讨厌死爸爸了,五分钟又会紧紧抱住我不放手,但是突然有一天,她决定不再原谅我,无论我怎么弥补。” “你做了什么可怕的事?”林薇问。 “不需要很可怕,”陈效回答,“只是让她失望,许许多多次。” 有一阵,林薇不再讲话,他们喝完那半瓶酒,她知道自己已经太醉了,这一夜,她有无以计数的时刻是想靠近他的,或者头枕着他的肩,或者环抱着他,埋头在他胸前,随后哪怕发生更多,也不代表什么,事情就快了结,只当是个纪念吧。只可惜他们都是背了太多包袱的人,很多事就不那么容易了。而且,酒精带来幻觉,自始至终,有另一个人坐在房间黑暗的角落里,她看不清他的面孔,却清楚地知道,他是何齐。 第二天,陈效就走了。王俊如约去调案卷,他是个有办法的人,但按照规定,辩护律师要等到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才有权查阅复印所有口供和证据,现在案子还未开审,操作起来总归是有些麻烦的。 而且,王俊所关心的跟她并不是一件事,他之所以一条一条线索看下来,完全是为了搞清楚陈康峪身故后,还有谁在运作那个走私网络。查到最后,似乎还是回到姚成建身上,虽然姚成建不过四十几岁,提升到中方代表这个位子上也就三五年时间,走私已经进行了十余年,但姚在审讯中主动交待,供认不讳,检察院也打算拿他当主犯起诉,就算看在他认罪态度好的份儿上轻判,毕竟那巨额的案值摆在那里,无期到死缓也是跑不了的,姚成建那样精怪的人,应该不会在这种时候替人顶下罪名。 一耗几日,林薇失掉了耐性,她对王俊说:“究竟什么时候能有个结果?!” 王俊哪里吃她这一套,回道:“有脾气朝陈效去,不要来找我!” 林薇怔住,突然意识到自己并不完全是为了案卷的事情着急,而是因为时间分分秒秒的过去,陈效却杳无音信。 这是最好的机会,也是最后的机会,临走之前的那一夜,他这样说。或者是反过来的?最后的机会,最好的机会?她不记得了。同样两句话,同样几个字,调一调顺序,其中的意味就不同了。 终于,王俊打电话找她去,给她看卷宗上那一串名字,指出其中的一个,对她说:“就在里面。” “那个人?”她难以置信,接过去细看,那个名字后面跟着四个字——潜逃出境。 仅仅四个字,她看了很久,然后问:“逃去哪儿了?” “洪都拉斯?”王俊也是瞎猜,“总之是南美的什么地方,再转道去欧美,但应该不会是墨西哥。” “那现在怎么办?”林薇又问。 “这是你跟陈效之间的事,”王俊把那份复印件收回去,“我的建议是,算了,到了这个地步,任谁都没有翻身的余地。” 林薇却光起火来,对王俊道:“你去跟陈效说,他答应过我,他欠我的。” “这种话,”王俊冷笑,“还是你自己跟他去说吧。我很早就这样劝过他别插手,尽管现在证明他是对的,要是没你这一出,我们现在不知道会怎么样。可他做事的方式……,就跟有今天没明天似的,至于吗?到目前为止,他还算走运,但没人能一直走运下去。你没事儿的时候也劝劝他,别跟一边儿煽风点火,你说的话,他大概还能听两句。” 王俊的话说得半真半假,像是在揶揄她。但林薇还是有些意外,他居然会对她说这些,好像她反倒是陈效的心腹,可她甚至不知道怎么跟陈效联系,更不知道他去香港是要干嘛。王俊也没细说,只说是跟华善堂上海公司有关的,最后的详情竟是从不相干的人那里听来的。 那时,又是一个月过去了,已经到了圣诞节。这种节,林薇本来是不过的,但暑假出去实习了两个月,也算是混进一个外企的圈子,到了这种时候便有人来约她聚会。 打电话给她的是她的师傅罗杰,说:“周末部门有活动,安想你了,让叫上你一起去。” -- 第56页 林薇不在状态,但还是去了。那一个月,她过得离群索居,必须要沾沾人气。聚会办在新天地一间酒吧,她到的不早不晚,只想占一个角落的位子一个人喝酒,结果却是不巧,刚到门口就看到两张熟面孔,不是别人,正是毛老师和安。 那个学期,毛老师已经不给他们上课了,似乎是出国做了几个月的访问学者,有段时间没见,又是在这样的场合,看起来倒有些陌生了。 “安,毛老师。”林薇先跟他们打招呼。 “林薇,”毛老师也叫了她一声,好像才看见她。 “什么老师不老师的,”安在旁边插嘴,“这里不是学校,叫名字就行了。” “我不知道他叫什么?”林薇实话实说。 “他?”安笑起来,直接回答,“他叫毛云晨,我从前留校做老师的时候也给他上过课,你看他几时叫过我老师?” 毛老师似乎哑然失笑,站在一边挠头,林薇看着面前这两个人,忽然就悟出其中奥妙,为什么这帮人这么想的到她,专门请她一个实习生出来参加部门聚会。她不想驳了安的面子,打算坐下来喝一杯酒就走。 毛老师就坐在她边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跟她讲话,她却无心聊天,听到隔着几个位子的一个人在说华善堂,就竖起耳朵来听。 “合资变独资这种事情哪是这么简单的,”一个人说,“华善堂跟申光医药合资十几年了,外方要买,中方不一定肯卖啊。” “可现在时机不一样,”另一个人回答,“华善堂这副半死不活的样子,申光说不定会想,趁有人要,赶紧把股份卖了,毕竟现金为王。” …… 最后的机会,也是最好的机会。 林薇又想起陈效的话,突然明白他此行香港的目的,他是去说服董事会拨款把中方股份买下来,而且风声已经放出去,业内都已经知道了。 她跟着他差不多一年,其中的事情也了解一些,他与何齐争遗产,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有中方代表姚成建的支持才赢了官司,而时至今日,姚成建被捕失势,他便要请中方出局,真是一出连着一出啊。 她在心中慨叹,不知该褒还是贬。以外婆多年的家教,这种事情断断不是君子所为,她应该蹙眉,摇头,然后果断离他远一点。但她毕竟还是林燕青的女儿,身体里那总有一部分在赞叹——陈效这个人,想得出,也做得到。 “林薇,”毛老师又在旁边叫她,问她,“你说是不是?” “啊?”她没在听,根本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35.第八章 (1) 如同走的时候一样,陈效回来的也很突然。 他到上海的那一天,林薇还在X大上课,下了课,教室门外有人叫她,说:“林薇,林薇,你叔叔在楼下等你。” 她几乎立刻就反应过来是他,一路跑下去。陈效就站在教学楼外面,初春,天气还很冷,他只穿衬衫和薄毛衣,嘴里呵出白汽,似乎心情很好。林薇远远看到她,突然觉得自己等他都等老了,他却一点都没有变,像道林格雷的画像。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她问,他们上课没有固定的教室,每节课都在换地方。 “要找总能找到的。”他回答。 他开车带她出去吃午饭,学校里很冷,到了饭店,空调打得很暖,就像一下子换了一个季节,林薇觉得浑身都舒展开来,很普通的一顿饭,几乎吃出幸福的感觉,陈效却不大动筷子,只看着她狼吞虎咽。 “怎么跟三天没吃饭似的?”他笑她。 林薇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并没有在挨饿,很久没有过了。 吃到一半,她停下来问:“那些人答应了?” 纯属明知故问,华善堂回购中资股份的消息新闻里都已经放过了,市面上很多争论,有人说是高招,也有人说是一步臭棋,但她,只是想听他亲口说一遍。 陈效点头。 “可你说他们恨你入骨,使了什么花招,快说来听听,我也好学一学。”她在桌子下面踢他的脚。 “三年计划、五年计划拿出来,我会替他们挣更多的钱。”他回答。 “就这样?”空头支票?她不信,他一定还有什么杀手锏。 “还有就是,我自己也压了重注。”他还是笑,掐灭烟蒂。 “多少?”林薇问。 “全部。”他答,靠在椅背上仿佛怡然自得。 林薇怔住,很久才问:“也就是说,要是失败,就一无所有?” “可以这么说。”他举重若轻。 他总是这样,有今天没明天似的,她又想起王俊说的话, “你不觉得自己太极端了?”她又问。 “赢就是赢,输就是输,我不承认有中间状态。”他回答。 她看着他摇头,二十年的人生,她接受的所有教育都告诉她,这人是个赌徒,可心里却全然是另一种状态,难以形容的,就好像是一种浑身一激灵的兴奋,没有什么其他的事情可以与之比拟。 陈效也在看她,她避开他的目光,生怕他会当场揭穿,说:得了吧,林薇,你也是这样的人。 但现实里,他只是问:“你明年是不是就毕业了?打算做什么?” “我在一家美资公司实习过,要是有机会留下来,就在那里做几年。”她这样回答,很实在的计划,听起来几乎不像她自己在讲话。 -- 第57页 他点点头,又点了一支烟,没再说什么。 吃过饭,他们还是回和平花园,他拿了一只旅行袋出来收拾衣服。 她一抬眼就看见了,却憋了很久才问:“又要走?” “今天约了一个手术,下午就得去医院。”他随口答,就好像在说要跟朋友去喝茶。 “什么手术?你哪里不舒服?”她几乎噎住。 “小手术,就跟割阑尾差不多。”他回答,说了等于没说。 她努力平静,不想大惊小怪,只说:“那我陪你去吧。” 他拉上旅行袋的拉链,问她:“你下午没课?” “没有。”她撒谎。 他一定看得出她在胡说,却没有揭穿她,笑了笑说:“那就去吧。” 到了医院,林薇还是没闹明白陈效要做的是什么手术,他把一切都安排得很好,住院手续都已经办了,住院部大厅有护士接他,就连护工也请好了。等进了病房,护士给他量身高、体重、血压、体温,替他戴上手环,主刀医生也来了,术前的谈话、签字都是他一个人。林薇只有在门外等着的份,不禁觉得自己并没有必要来这一趟。 傍晚,陈效进了手术室。他的一干资料交到林薇手上,直到那个时候,她才知道他要做的是室上速射频消融术。她看不懂术语,只能去病房护士站找了个值班的小医生细问。那医生大约是新人,很热心的向她解释。果然,跟陈效说的一样,室上速射频消融术是很小的手术,只要局部麻醉,一般两个小时就做完了。从事导管消融的医生几乎人人能做,相当于普外科的阑尾手术。 答疑完毕,小医生问她:“你是病人家属?” “我是他公司的职员。”林薇回答。 “咦?他说你是亲属啊。”旁边一个护士凑过来插嘴。 林薇愣了愣,面不改色的解释:“哦,我们是表亲,我在他公司工作。” 小医生将信将疑的看着她,她只能岔开话题,问:“这个病要不要紧?” “不算什么大病,就是发作起来挺难受的,心跳到一百八、九十,”小医生回答,“做过这个手术,一般都能根治,以后只要保养得当,就没有妨碍。” “手术后有什么要注意的?”林薇又问。 “嗯……不要太累,戒烟,限酒。”很普通的建议。 既然医生都这么说,林薇就放下心来等,只是有些奇怪,那段日子,陈效大多数时间在香港,那里的医疗条件怎么说也比上海好,为什么要千里迢迢回来这里做手术,大约人都是这样的,随便什么事情,还是在熟悉地方做最安心,哪怕是陈效这样的。 两个小时过去,陈效没有被送回病房,林薇又去手术室看,“手术中”的灯还亮着。她想问里面的情况,却怎么都找不到医生,只能在手术室外面等着,她等了很久很久,不曾吃饭,厕所也不敢去上,生怕他出来的时候,外面没人。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她几乎要哭出来,只是硬撑在那里,他们非亲非故,她搞不懂自己怎么回事,只能这样解释——他做手术没人陪着,好像是太可怜了, 四个小时之后,手术室的门终于开了,主刀医生像英雄一样走出来,说手术比较复杂,但他英明神武不畏艰难,终于成功地将病灶彻底消除了。 照理应该附和两句的,林薇却没给人家面子,直接问:“病人呢?什么时候能送回病房?” 医生倒没觉得扫兴,还是跟英雄似的回答:“病人对麻醉反应比较大,大概要在苏醒室观察一会儿,马上就推出来了。” 林薇突然有种虚脱般轻松,饿得要死,却一动都不想动,在病房里坐等。 陈效很快就被送回来了,他神志清醒,看到她就说:“林薇……” 她却打断他,说:“手术完了少说话,好好休息,我回去拿点东西。” 此时已是夜里十点多,她急匆匆从医院出来,拦了辆出租车回和平花园,大约是因为饿,说话声音发颤,手脚都是软的。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着急的避出去。 直到半夜,林薇提了大包小包的东西回到医院,病房里只开了一盏小灯,四下寂静,只有监视器发出的嘟嘟声。陈效躺在床上,闭着眼睛,神色安宁,似乎一切都好。 林薇以为他睡了,放下心来看着他,却没想到他突然睁开眼,对她说:“把那玩意儿关了,我受不了那声音。” “什么?”林薇吓了一跳。 “就是那个。”他指指自己左边,看起来像是个电子血压计,每隔半小时自动测一次血压。 “我去问问护士……”她走过去看了看,不敢擅动。 “问什么问,关掉关掉。”他抓住她的手。 她觉得他的手有点热,又摸了摸他的额头。他在发烧。她急起来,伸手按铃,走廊上传来软底鞋的声音,护士来了,问了什么情况,又返回去拿耳温枪。 她站在病床边等。 “林薇,”陈效叫她。 “怎么了?觉得哪里不好?”她问,又伸手摸他的额头。 “没有什么不好,”他拿掉她的手,“你得跟着我。” “什么?”她不懂。 “别去那里上班,跟着我。”他重复。 她想起中午的对话,他问她毕业后打算干什么,她说要去那间美资公司上班。 -- 第58页 “凭什么啊?”她存心跟他抬杠。 “我欠你的,”他笑答,“你不是让王俊跟我说,我欠你的吗?” 她一阵尴尬,没想到这句话真传到他那边去了,表面上却还是嘴硬,道:“怎么事情反过来了?你欠我的,反倒要我跟着你?” 他却不跟她讲道理,反而问:“这个实习是谁叫你去做的?” “就一个老师。”她回答。 “你们学校的老师?” “嗯。” “真TM猥琐。” “什么?” “我说这事儿真猥琐,为人师表,却喜欢上自己的学生。”他摇头。 “你怎么知道?”她看着他。 “想知道总能知道的。”他又笑。 “跟你有关系吗?!”她有些光火,又不敢动他。 ☆、36.第八章 (2) 很快,护士拿了耳温枪回来,替陈效量了体温——三十九度多。 林薇刚才就觉得他说的那些话不像是他平常的做派,现在总算找到答案了,他大约是烧糊涂了,在说胡话。 护士看到体温,就找了值班医生过来,其余指标均属正常,但手术后高烧总不是好事。值班医生又打电话给主治医生,得到的指示是密切观察,等早上查房再说。 护士按医嘱用了药,临走又提醒林薇:“有什么事就按铃,还有,别老让他说话,这都几点了,休息不好,身体怎么恢复?” 林薇连忙答应了,医生护士走掉,病房里又只剩她跟陈效两个人, 陈效闭着眼睛,却开口道:“你还没说好不好。” “什么好不好?”林薇问。 “以后跟着我。”他答。 林薇一时语塞,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能说:“听见护士说什么没有?叫你别说话。” 他真的就静下来。她完全没想到他这么听话,隔了一会儿反倒问他:“你很早就知道自己有这个病?” “也不是很早,”他回答,“第一次发作就是几个月之前。” 几个月之前?几个月前,他曾经被捕,关了三天,而后被保外就医。 她灵光一现,好似想通的事情的因果,问:“是在警察局吗?” 他终于睁开眼睛,转过头看着她笑:“就你跟我两个人知道,你别说出去。” 那个笑容,让她莫名其妙的觉得自己被刺中了心脏。 在人前,他翻手为风覆手为雨,即使身陷囹圄,照样能全身而退,她曾以为他无所不能,而这风光的一切背后,终究还是要付出代价的。就好像这场手术,还有他曾经对她说过的他与李夏那场婚姻的代价,他女儿恨他,就像他恨陈康峪一样,一个轮回,跳不出去的轮回。而这些都只是她看到、听到的,除此之外,应该还有许多,他藏着掖着,只让人看到最光鲜的那一面。 她第一次觉得他其实没有那么厉害,更加没有什么神奇的地方。他只是一个男人,会苦恼,也会有病痛,会从香港飞回上海做一个手术,会在她面前收拾住院要用的东西,等着她问,再仿佛不经意的提起来……,她惯性般的想下去,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又在自作多情,忍不住就笑了。 陈效看见,就问:“在笑什么?” “你不会想知道。”她回答。 他果然就没再问下去,又闭上眼睛,像是睡了。林薇也是累极,可神经吊在那里,靠在沙发上翻来覆去,无论如何都睡不着,隔一会儿就起来试一试他的体温。午夜之前,陈效的高烧似乎退了,但很快又升上来,就这样反复,直到凌晨。他出了汗,睡得也不安稳,但热度总算是降下去了。林薇放下心来,只是觉得头痛,趴在床沿上,才闭了闭眼睛,就睡过去了。 再醒过来已经是清早,主刀大夫来查房,替陈效检查,结论是他恢复得很好,仅仅几个小时之前的那场高烧似乎就这么了无踪影的过去了。 大夫身后跟着几个小医生,其中一个林薇觉得有点眼熟,仔细看了看,才认出来是昨天给她解释啥叫“室上速”,什么又是“射频消融术”的值班医生。那人本来是戴眼镜的,此时却把眼睛摘了,显得眉目清朗,她不自觉地盯着他看,凛凛,她又想起凛凛,如果凛凛还活着,有一天大概也会是这个样子的。 直到医生们陆陆续续走掉,林薇还对着那群着白袍的身影发呆, 陈效一直看着她,突然开口说:“知道吗,何齐从疗养院出来了。” 前一夜睡得不好,她整个人都有些木了,以至于听到这句话都不知该如何反应。她没回头,缓了许久才问:“哦,他好吗?” “应该很好,”陈效回答,“听说正在申请进医学院,换了别人恐怕是不可能成功的,不过谁知道呢,他是何齐。” 林薇在其中辨出一丝讥诮,国外的医学院不是很容易就能考上的,而何齐念书又绝对算不上用功,更何况还经过了这样一场变故,差不多两年了,他漫长的Gap year终于结束,他好吗?看起来怎么样?他是最散漫的人,为什么要去学医?他也不曾忘记林凛吗?她忍不住去想,一颗心像是被人捏在手里,不知轻重的揉着,透不过气来的痛。 她记得自己对陈效说过,不要再跟她提起何齐,为什么不放过她?为什么还要告诉她?几句话就让她整个人几乎垮下去,她恨到切齿,默默站在那里很久,待到平静才回过头。陈效还是躺在病床上,似乎精神很好,与昨夜烧糊涂了时候相比,就像是换了一个人。 -- 第59页 林薇看着他,他也不避讳她的目光。他大概真的是好了,又变成那个打不死战不胜的坏人,她这样想,突然就有种顿悟,不光是她放不下那件事,陈效也有难以释怀的地方——她曾是何齐的女人,这一点,他可能永远不能接受,就好像那时,何齐看到她走进雨林道别墅的铁门,脸上是那种表情,她形容不好,就像是眼瞧着什么东西破碎了。陈效也是一样的,他或许会对她说:林薇,你得跟着我,但他们之间,大概也仅限于此了,而且,还得趁他神志不清的时候。 又一个死局,她苦笑,对自己说:林薇,你怎么回事?莫名其妙又撞进另一个死局。 手术之后照理是要住院三天的,但陈效只呆了不到两天,就办手续出院了,他还是来去匆匆的,离开上海,飞到香港去。 随后的几个月,林薇不时地在新闻看到他的名字, 华善堂成功回购了中资股份,上海公司从合资企业变成了外商独资。由于这笔交易牵涉到一块百多年历史的老字号牌匾,还有几张中药古方,有不少愤青开骂,说是贱卖了祖产,又有专家大声疾呼,中医药业知识产权流失严重,面临重重危机! 一时间,陈效好似站在风口浪尖,被人指名道姓的批驳责骂。但自始至终,他都没有出来说过什么,香港总公司倒是开过一次记者招待会,但也只是例行公事的走过场,现场很是冷清,不多的几个媒体提问也是一片祥和,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公关公司老早安排好了的。 林薇觉得这事情不该这样处理,但她又算老几呢?远在上海的一个大三学生而已,眼看就要升大四了,不如好好打算一下自己,还比较实际。陈效总不至于轮到她去操心,他不是总说自己是坏人嘛,被人骂,说不定正是他的毕生心愿,或许就在此时此刻,他正站在某个极高处的角落,避过所有人的耳目,笑看着风云呢。 直到几个月过去,众人骂他都骂烦了,媒体也找到新焦点,报道别的天灾人祸去了,陈效和华善堂在公众视野中渐渐淡去。暑假也来了,林薇还是去化学公司打杂,虽说职位还是实习生,却也是第二年的老员工了,有些才进公司的职员年纪大过她,做起事情来反倒比她还生嫩。她跟着罗杰做一个项目,所有的事情几乎都是她在做,一干报告的页脚却都没有她的名字。她无所谓被人抢去功劳,渐渐发现自己对很多事情都是无所谓的,只要薪水照发,加班工资照领就行。安对她还是不错的,实习生的报酬按小时算,她的时薪比别的实习生都要高。 后来回想起来,那是她过的最悠然,最自由的日子,一个人住,手里有足够的钱,想吃什么就去买来吃,有新电影上映就去看,总是站在柜台前面,对售票员说:“一张票子,最后一排中间的位子。” “就一张?”有时候,售票员会跟她再确认一遍。 “一张。”她点头重复,一点都不觉得孤独,唯一的不方便,大概就是不能选双号的位子。 总的来说,她过得不错,怡然自得,只除了那一次,夜里,她突然接到陈效的电话。 “林薇。”他叫她的名字,声音通过电话线传进来,带着一点沙沙的电流声,但没有影响,他不必说,她就知道是谁。 他会对她说什么?她愣在那里,仅一瞬间,脑子里闪过无数种可能。结果是猜不到的,却又好似宿命。 “何齐九月份入学,在巴尔的摩。”他如是说道,没有起伏,辨不出情绪。 她突然失控,对他喊:“你去死吧!” “你要是想去,我可以安排……”他继续说下去。 她已经把电话挂了。 次日同事聚会,一帮人在KTV包了一个房间唱歌,在那里,她又遇到毛老师。他主动接近过她几次,每次她都没什么反应,他大约也清楚她的态度,慢慢的也就没什么想法了。 “X大现在的女生是不是都像林薇这样,很独立,没有多少学生气。”安在毛老师面前夸她,大约又想撮合他们俩。 “怎么可能?”罗杰插嘴,“上个月面试那几个应届生完全不行,林薇,纯属异象。” 有时加班,同路的人会拼一部出租车回家,他们都知道她住在和平花园,有时候会有司机接送,而罗杰又是最碎嘴的人。林薇不止一次听到过别人在议论她,说她的家庭环境仿佛很好,有的甚至连她老爸做什么行当都编得有模有样。 什么样的人才会把她当成一个好出身的姑娘?她起先觉得好笑,但洗澡的时候站在全身镜前面,她侧着头看自己光裸的腿,轮廓还是跟从前一样,却匀净了许多,整整两年过去,她已经脱胎换骨。 她看着这一屋子的人,灯光变幻,混音器传出阵阵回声,似乎是很热闹的所在,但他们都不了解她,都不知道她是谁,真正与她有关的一切,全都远在天涯。仅在那一刻,她是有些寂寞的。 她抬头,对上另一个人的目光,大概也只有他,多少还清楚她的身世了。 “毛云晨。”她第一次叫他的名字。 “毛云晨,林薇叫你跟她男女声对唱。”罗杰在旁边起哄。 “唱什么啊?”毛老师有些犯懵,却还是欠身站起来了。 大屏幕上出现下一首歌的名字,莫文蔚和张洪亮的《广岛之恋》,林薇不信有这么巧,应该是有人存心插的。 -- 第60页 ☆、37.第八章 (3) 林薇从前不喜欢那首歌,感觉就是两个咬字不准的人,用颤颤巍巍的声音,唱着尴尬的歌词。那天晚上却不知怎的唱到动情,到“不够时间好好来爱你”那一句,就无论如何都唱不下去了。 也弄不清是触到了什么痛处,脑子里都是纷乱的画面,她想到Ash,何齐穿过人群朝她走过来,想到他们在他的车里亲吻,还有在他公寓的那一次。有些事是真的发生过的,另一些大约只存在于她的想象里,但细节却是那样的真实,她看到他朝她靠近,身体贴过来,身上是洗到半旧的柔软的T恤,他的凝视与触碰,似乎不带任何杂念…… 然而,下一个镜头,就是林凛,她立即停止,就像剪辑师切掉一组多余的画面, 两年了,她不曾遗落分毫。她以为自己好了,其实并没有,也许永远不能痊愈。这种感觉几乎让她联想到林燕青,有时候戒了,像一个正常人,瘾头上来,又六亲不认。 何齐从疗养院出来了,正在申请进医学院。 何齐九月份入学,在巴尔的摩。 如果你想去,我可以安排。 如果你想去…… 她第一次仔仔细细的回想这几句话,那个自大的混蛋,以为是在给她一个机会, 她不是个喜欢把情绪露在脸上的人,旁边的人都只当是她忘了词,幸好有毛云晨救场,他看看她,不动声色地把整首歌唱完了,一曲完毕,又有人开始起哄,她没听清说得是什么,一直熬到散场。 “我送你吧。”毛老师对她说。她没说不好,他就开车把她送回学校了。 一路上,林薇都没怎么说话,毛老师便也沉默。她不禁觉得自己过去看低了他,陈效说他猥琐,她偏不觉得,毛云晨是很好的一个人。 临下车,她终于开口:“下个礼拜上一部新电影,你想不想看?” “什么片子?哪一天?”毛老师问,看得出是高兴的。 “动画片,”她回答,“星期五晚上,你去公司找我吧,我买好票子等你。” 那场电影还是公司楼下的影院看的,林薇去买票,对售票员说:“最后一排中间的位子,两张。” “买两张?”售票员大概有点认识她了,又跟她确认。 “对,两张。”她回答。 进场之后,她存心挑了一个双号的位子坐,毛老师就坐她旁边,周围也都是双双对对的人,手上拿着可乐和爆米花,热热闹闹嘻嘻哈哈,那种感觉是很好的。 那次之后,这节奏就这么保持下去了,林薇和毛老师经常一起看电影,吃饭,打电话聊聊天。过不了多久,学校开学了,毛云晨终归是老师,免不了的要避人耳目,他们转入地下。换了别人大概会觉得不方便,林薇却觉得这样更好,心情愉快,又一点负担也没有。 秋末冬初,她很少再回到和平花园去,几乎总是住在宿舍里。那段时间,X大的招聘宣讲会很多,她实习过的那间公司也开了专场,她准备了简历,毛老师又郑重其事的拿了去替她润色,投出去不久就接到通知去参加笔试。笔试顺利通过,又经过一次测评中心,两轮面试,终于在寒假之后拿到了offer,林薇变成众人羡慕的对象,她感觉自己正走在一条通往正常生活的康庄大道上,找到一份高薪的外企工作,租一间通勤便利的小公寓,然后再把个人问题解决了,结婚,生子,她便可以满足外婆对她的所有期望。除去林凛的那一部分,这也就是她十九岁之前的所有梦想了。只要这样下去,她将会过着一个普通女白领的生活,平静,安稳,偶尔为了点工作或者家里的小事情抓狂,虽则平淡,但她想不到什么理由,不去过这种生活, 她时常听毛老师提起过自己的家庭——他的父母退休前也都在大学教书,父亲还是某位著名院士的开门大弟子。家里的长辈大多身体好,而且长寿,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一个不少,除此之外,他还有一个哥哥,已经结婚,儿子两岁不到,那个小孩儿是他最常提起的人, 听起来便是一个热热闹闹的大家庭,过着正常的不能再正常的生活。有时候,她不禁想象,如果她与毛老师结婚,如果他们结婚,她的孤独,她的声名狼藉,她过往的经历,以及所有的疯狂和怪异,就都会被一笔带过,不再提起,她也会有了这样一个热热闹闹的家庭,过着正常的不能再正常的生活。 心理学那一套,她不懂,随便想想也觉得自己这想法有些病态,但又有什么关系呢?毛云晨境况不错,有自己的房子,年纪也不小了,一定希望很快结婚,婚后,生小孩应该也会立刻提上议事日程。她忍不住这样想下去,突然就有些理解陈效了,他为什么会找李夏那样的女人结婚,李夏身上也有他缺少的东西,而且家里还很有钱,正可谓是一举两得。 毛老师大约也感觉得到她想要什么,渐渐的,两人之间就有了一种默契——等她毕业,他们就是要结婚的。 有了这种默契,他就带她到父母家里去,房子很大,用着一个保姆,打扫得干干净净,到处都是书架,号称十万藏书,他父母是典型的高级知识分子做派,为人和气,且非常开明,大约毛老师已经预先打过招呼,自始至终都没有太多过问她的出身。那时正是春节假期,他哥嫂也在,还有他侄子,结结实实的一个小男孩,很皮,不大愿意讲话,满屋子跑着一刻不停。房间里弥散着水仙花的清香,正午阳光洒了一地,一切的一切都与她想象中的很接近。 -- 第61页 除去家人,还得有朋友。她不知怎的,突然念旧起来,就好像要搜罗更多的人在她身边。她跑去Ash找江丹丹,酒吧的人告诉她,丹丹早已经不在那里跳舞了,在浦东开了一个舞蹈工作室。林薇又辗转找到那里,工作室开在一个住宅区的会所里,只有小小的一间屋子,拉丁舞、街舞、肚皮舞,一百样都教,她去的时候,丹丹正带着一群小朋友压腿。 下了课,丹丹很兴奋的拉着她聊天。 聊到一半,林薇问她:“你还记不记得胡凯?” “当然,”丹丹回答,“他判了十五年,关在周浦监狱。” “你去看过他吗?” 丹丹摇头,那种地方,大多数人都是有点避讳的。 可林薇却还是去了,第一次去,她吃了闭门羹,因为时间不对,那个监狱附带一间生产浮法玻璃的工厂,那一天胡凯上班,不能探视。隔了一个礼拜,她又跑了一趟,但这第二次还是没见到人,原因更加直接,是胡凯不愿意见她。 林薇想,那样一个精明的人应该不至于把她的名字忘了,大约是真的不愿意看到过去的旧识,而且,她又是林凛的姐姐。 “他需要些什么东西吗?我可以给他寄。”她问狱警。 “胡凯啊,”狱警回答,“他好像在考口译证书,你要么给他寄些书啊磁带什么的吧。” 林薇觉得这事容易做到,当天就去书店买了高口考试的题库和磁带,跑了趟邮局,封了个包裹,寄到周浦监狱。隔了段日子,她又买了些别的书,小说和学习类的都有,自己看过觉得觉得有意思的都给他寄过去。所有寄出邮包倒是没有退回来,慢慢的就变成一种习惯,虽然一直都没通过信,更没打过电话,但感觉还是很不错的,就好像又拾回了一个熟识的人,与这个世界也多了一点联系,至于监狱不监狱的,她根本就不在乎。 大四下半学期,开学不久就是情人节,校园里洋溢着一种末日之前的快乐,有人宣称,他们这一届节后就没有处女了。 那一天,林薇是跟毛老师一起过的,毛老师把一切都计划的很好,两人分头从学校出发,在大剧院门口汇合,听完音乐会,再去外滩吃西餐,那间餐厅有一座建在天台上玻璃房,仰起头虽然看不到什么星星,却也能看到月亮和染上霓虹颜色的云,黄浦江两岸的夜景很美,那顿六道菜的晚饭很风雅的一直吃到半夜。 吃完饭,坐上毛老师的车子,两个人终于亲吻。吻之前,林薇有些紧张,不知道会怎么样,真的吻了反倒无所谓了,她忍不住拿他与何齐相比,那种感觉是完全不同的,与何齐在一起,吻是自然而然的,完全不必紧张,直到两个人嘴唇碰在一起,才像是失了控。但做成这件大事,毛老师很高兴,那是一种溢于言表的快乐,连带着林薇也高兴起来, 眼见着气氛很好,毛老师乘胜追击,说时间太晚,宿舍门肯定锁了,不如到他住的地方去。那意思,不言自明。 林薇愣在那里,静了半晌才义正词严的说:“你不能因为我有那些过去就不尊重我!” 他们大吵特吵,她完全不讲道理,也搞不清到底在争论什么,吵到最后,她就哭。毛老师诚惶诚恐,她夺门而去,坐上一辆过路的出租车就走了。 那司机也是个见多识广的,往前开了一段才问她要去哪儿,她说了X大生活区的地址,一路回想方才那一场琼瑶剧,她竟然哭了!自己都没想到能演得这么地道。 林薇,你不是个好人,她自言自语,突然就想起什么来,伸手敲了敲司机背后的塑料栏板,说:“师傅,我不去X大了,前面那个路口左转。” “小姑娘,你到底要去哪里?”司机叹气。 “你只管前面左转,我会指路。”林薇回答,只有她知道,自己要去和平花园。 ☆、38. 第八章 (4) 到了和平花园,林薇拿出钥匙开门,房子里空无一人。她望着黑洞洞的走廊自嘲:你总不该巴望着什么吧。 她去自己的房间,开了灯,脱掉衣服去洗澡,洗完从浴室出来,看到手机上一串短信和未接来电,全都是毛老师的。她回了条短信,说累了,先睡了,有事明天再说,然后就关了机。 但信息发出去,她却了无睡意,又去翻看床头座机上的来电显示。她并没指望有什么收获,结果却发现每隔几天就有一个电话打进来,号码有好几个,但时间总是深夜。那段日子,她不睡在这里,全都没接到。 翻到最近一条记录,是个本地号码,来电时间就是一个多小时之前。她回拨过去,听筒里传出不急不缓的嘟嘟声,她正犹豫着要不要挂掉,那边却已经有人接起来了。 “林薇。”熟悉的声音,念着她的名字。 是陈效,她没猜错。他既没问她几个月都去哪儿了,也不问她为什么突然又回来,只是念她的名字。 她便也不解释,只是问:“你回上海了?” “这里呆一阵,香港呆一阵。”他回答。 “在干什么?” “在想如何点石成金。” “想到办法了?” “有些眉目。” 她看了一眼墙上的钟,时针已经指向凌晨一点。她还记得医生说过的话,想提醒他注意休息,别太累,可说出来的却是另一种意思了。 -- 第62页 “那你忙你的吧,我不耽误你。”她这样说,那架势就是要挂电话了。 “别挂,”他叫住她,“我刚好停一停。” 她难得听话,顿了一顿,便开始向他汇报这几个月的近况。他似乎找了个地方躺下来,偶尔插一句,声音里带着沙哑的倦意。 直到说起她的工作合同,他突然打断她,道:“你答应过跟着我的。” “我几时答应过?”林薇吓了一跳,她曾以为那一夜在医院里他说的都是胡话,烧退了就全不作数了,直到此时才发现他并非完全不记得。 “你答应过的。”他坚持己见,完全不跟她讲道理。 “可我这三方协议都签了,毁约要赔钱的。”她只能拿合同条款出来说事。 但他却说:“我可以给你签约奖金,你尽管拿去付违约金。” “那边薪水很好。”她继续跟他算钱。 他不纠缠这些细枝末节,直截了当的说:“明天我让人拟offer给你,具体数字你自己看。” 她只好再找别的理由:“人家有很好的培训计划,入职就是见习经理,轮岗两年就能转正,你能给我什么?” “你是知道的,”他叹气, “我可以给的机会,你在其他任何地方都不可能得到。” 她哑口无言。是的,她知道。他做事的方式,尽管王俊不赞同,别人都不赞同,却让她莫名振奋。 于内心深处,她或许是当够了好人,等不及将面具撕去,也成为他这么一个不计代价不顾后果的坏人,扫清前路上的一切障碍,直指目的。 她知道自己已经被说服,只能甩出最后一张底牌:“我跟你去过Ash,华善堂有不少人看到过我,他们会怎么说?” “你怕什么?就怕别人说?”他反问。 她急起来,解释:“以后无论我怎么努力,只要你给我点好处,别人就会说是因为我跟老板睡一张床,我何苦去受这种罪?” 他懂她的意思,却存心挑刺,问:“我们几时在一张床上睡过?我怎么不记得?” 她听出他在笑,尴尬得要死,恨自己又犯了嘴欠的毛病,让他抓住话柄。 他还在笑,她急着把这一页揭过,总算静下来,认认真真的问:“为什么是我?” “虎穴凶险,我难得有个能相信的人。” 他也不笑了,答的还算认真。 “你凭什么觉得我可以相信?”她又问。 “我欠着你的,你不会对不住我,”他继续,“我要是出了什么事,你找谁讨债去?” 这不是她要的答案,莫名就火起来,提高声音喊:“你不欠我,真的,你不欠我的!” 说完那句话,她就把电话摔了。他没有再打过来。 随后的那大半夜,林薇都没睡好。在浅浅的梦境里,她总是看到警察局的审讯室,但坐在里面的却不是她自己,而是陈效。梦里的因果不用交代就是那样的明晰——他为了她被捕,在那里第一次室上速发作——她受不了这种联想,反复告诉自己事实并不是这样的。陈效那个人,每一步都是算计好了的,都是为了达到他的目的,至于其他,都是附带的伤害或者利益,多一眼都不会看的。而她,大概就是那个附带的得利者,她要那个教唆林凛的人去死,他答应帮她,做到现在这样也已经足够了。真的,你不欠我的!她听到自己在梦里又这样对他喊叫,但若真是两不相欠,却也不是一点都不失落的。 一场乱梦之后,天还没亮,她就醒了,完全不知道眼下这事要怎么收场——她的工作,甚至于未来的生活,原本都已经计划好了,却被他的几句话打得稀乱。当然,也不能把责任全斗推在他头上,要是她不想,他也奈何不了她。所以,问题关键还是在她自己,她内心深处那只小小的野兽。 第二天,林薇还是去上学,陈效的动作也是很快的,一早便有一只大信封寄到学校里。她打开来看,是华善堂上海公司给她的工作要约,职位是中国区CEO助理,薪水确实比她已经签了的那家高一点,签约奖金也刚好够付违约金。一看就知是做过功课的,什么都瞒不了他。但实话实说,这些条件并有没有好到值得她毁约的地步。华善堂的名气不及那家美资公司响,陈效给的职位也尴尬,却不知为什么让她陷入两难,让她觉得这不光是在两份工作的做选择,而且还是两条路、两种生活的选择。这个或者那个,左还是右,都有她舍不得放弃的部分。 中午,毛老师约了她吃饭。她还在生自己的气,一整天情绪低落。毛老师大约也察觉到了,以为她是因为昨天晚上的事,很是内疚自己性子急了,一直都在哄她。林薇看着毛老师,突然觉得自己想明白了,世间凡事不一定就是非黑即白的,她完全可以跟着陈效混,继续跟毛老师交往,说到底只不过是一份工作而已,对他们之间的关系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影响。 她趁机就把换工作的事跟毛老师说了,很认真地跟他谈,说她得到一个机会,想要试一试。 毛老师见她突然开口了,倒是挺高兴的,以为她消了气,冷战结束,却没想到她说的是找工作的事情,听她说完愣了愣,又劝了她几句,但见她似乎心意已定,最后还是说:“只要你高兴。” 林薇顿时觉得自己卑鄙无比,但还是这么做了,愈加觉得毛云晨是个好人,她得跟他好好处下去,但于内心深处,却又有一个声音在对她说:林薇,你就别自欺欺人了,如果不是在这当口,毛云晨会这么容易被说服?你真的能做到?陈效又会怎么说? -- 第63页 她问自己,而后又自问自答,他会说卑鄙又怎么样?内疚值几个钱?她从未如此浓烈的感受到另一个人存在,那种存在并非是身体上的,尽管他不在身边,她也知道他就在那里,他会怎么想怎么说。 午后,她打电话给陈效,完全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要打这个电话,他已经赢了。 电话接通,她又听到他的声音,定了定神才道:“Offer我拿到了。” “还满意吗?”他问。 “有个附加条件。”她补充。 “是什么?”他问,似乎已经猜到她会说什么,“要白纸黑字写下来?还是口头约定?” “口头约定,你答应了就行,”她回答。 “看起来在你这里,我算是信用不错的,”他笑了笑,又道,“你说吧。” 她清清嗓子,继续说下去:“我会从和平花园搬出去,在公司,我们就是上下级关系,工作之外,你是你,我是我。” “好。”他答应得很干脆,倒让她觉得一句话没说完,下文悬在半空似的难受。 大约只是为了填空,昨夜说的话,她又问了一遍:“为什么是我?” 但这一次,他的答案却是不同的了:“没有几个小姑娘会看杰克伦敦。” 她想起他们的第一面,她躺在泳池边的躺椅上,读《马背上的水手》。那时,一切都跟现在不一样,她恍若隔世,不敢去细想, “小姑娘该看什么?”她问。 “傲慢与偏见,”他答,“总之是简·奥斯丁那些书。” 她喜欢听他叫自己小姑娘。 下部·灰烬 ☆、39.第九章 (1) 临近毕业,课很少,论文提纲也交了,大四的学生们几乎都不在学校里混,找到工作的大多都已经开始上班,没找到的也正忙着到处面试。 林薇去华善堂上班之前,如约搬出了和平花园,因为还没正式毕业离校,她连房子都不必找,两只旅行袋装了衣服杂物,拿到X大宿舍即可。 第一天上班是在三月初,地方她是认识的,可谓熟门熟路,但这一次去,身份却是截然不同了。 她在楼下大堂打电话上去,很快就有一个人事部的女孩子下来接她,那女孩叫汤晓英,也才二十出头,刚从学校出来做事的样子,待人很亲切,但又不是对她另眼相看的那种亲切,这态度让林薇觉得挺舒服的,自以为开了个好头,从今往后在此地的日子,可能也没她原本想像的那么复杂。 汤晓英一路陪她上楼,替她办了入职手续,又做了个简短的新人导入培训,再领她到她的位子上去。 她的位子在三十八层,那一层大都是高管办公室和会议室,软硬装饰都是中式新古典风格,环境很好,四下鸦雀无声,仿佛没有人,其实却也有不少员工在那里工作,可能绕过一根柱子,就会看见一个人坐在那里对着电脑打字,一株巨大的植物的后面,又站着两个人正在讲话。之所以安静,大约只是因为地上铺着绵密厚实的地毯,踩下去一点脚步声都没有,而且所有的人讲话都轻声轻气的,好像在说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这一层就是这样,我每次上来,大气都不敢出。”汤晓英不自觉地压低了声音。 林薇也有这感觉,此地空气温暖清新,不知从何处飘来些许茉莉的香气,照理说应该很惬意的,却莫名的让她有种窒息感。 陈效的办公室在走廊尽头,是那一层的最东面,两扇对开的木门大敞着,里面没有人,也没亮着灯。门前摆着张弧形的桌子,桌上摆着一台电脑、一部电话和一只沉烟含翠的花瓶,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东西。不用问,林薇也知道,这就是她的位子了。 把她送到,汤晓英就要走,林薇叫住她问:“等一下有没有人来跟我交接?” “前面那个秘书做不满两周就走了,再前面一个……”汤晓英面露难色,“陈先生交待过,新入职的秘书先看他留下的资料和指引,其余等他来了直接跟你说。” 新入职的秘书。很好,他说到做到,在公司,他们只是上下级关系。他真正上任不过一年时间,秘书这个位子已经换了两个人,她突然有点明白,他为什么这么死乞白赖的要她来,他是真的需要人。 “那他什么时候来?”林薇又问。 “不知道哎,”汤晓英摇头,看看表,都已经快十一点了。 林薇无语了,总不见得这第一天就要她自己一个人傻在这里吧。 见她这样,汤晓英倒有些不好意思了,想了想道:“今天是星期一,下午两点半有部门经理例会,他肯定会进公司的。” 林薇很是感激,也只能等着了,不多时便有IT同事上来帮她装了电脑,权限都已经设置好,陈效说的那些资料和指引都放在一个文件夹里,其中又分成十几个子文件夹,每个里面都是密密麻麻的各种文档,PPT、PDF、DOC、Excel都有,从公司章程、财务报表,到各个部门的组织结构不一而足。 等来帮忙的IT同事走掉,她就坐在电脑前面看那些文档,因为数量实在惊人,而且还有许多缩写和专有名词,看了许久还是一头雾水,她随手又开了一个小窗口做笔记,把不明白的地方都一一摘录下来,做了索引,相互对照。随着看过的文档越来越多,有些问题她自己就找到答案了,打了勾删掉,有些却还没有。她倒也没觉得气馁,反而越战越勇,真心觉得实习的那段经历对她大有裨益,否则她可能什么都看不懂。 -- 第64页 不多时,她就看到华善堂的财务报表。经过针对麻黄碱和汽车走私两轮调查之后,那一年中国区的状况十分惨烈,净利润干脆就是负的,完全是靠着集团总公司的再注资勉强度日。随后的一年,法庭裁决下来了,华善堂被处以巨额罚款,但各地的生产已经相继恢复,有不少业务又开始赚钱,尤其是刚刚开始的一些保健品业务,始终保持着增长态势和极好的盈利水平,虽然赚来钱与罚款两相抵消,整个公司总体上仍在亏损的边缘徘徊,但来自于集团的补贴对他们来说已经是可有可无的了。 这些都是陈效上任一年以来的事情,她一点一点看下去,像是在读一部编年史。她很早就听他说过,为什么要自己检举淮安药厂走私麻黄碱,要把汽车走私案兜底翻出来,但却从来没有过如此直接而清晰的感觉,他这是确确实实的断腕之举。当时她还不觉得,直到此刻看到背后的一切,才觉得有种悲壮之感。他真是个下得去手的人,她不禁感叹,而且砍完了,蒙受如此重创,竟还有这样的野心和意志力支撑着再站起来。 她像上了瘾,几个钟头对着电脑,都没动过地方。因为坐的位子在角落,离电梯厅又远,没人经过那里扰了她的清静,等她缓过神来,看了下时间,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午饭时间早已经过了,难得的是她一向胃口极好,这大半天却一直都没觉得饿。汤晓英说的例会也早已经开始了,可她却还是没看到陈效,心想他大概是直接去开会了,于是就拿起电话打给前台,打听那个部门经理例会在哪个会议室开?又是几点钟结束?得到的答复是,一般情况下,那个会至少是要开到四点半的。 挂上电话,林薇站起来活动手脚,到陈效的办公室里去,把遮阳帘拉开,茶杯洗过倒上水。他房间里很冷,和外面开放区域相比,简直就像两个季节,她去看装在门口墙上的温控器,室温显示十五度,空调设备只开了换气,没有送暖风,而且角落里还有一扇小窗也开着。陈效是抽烟的,林薇以为他是忘了关,踮着脚伸手去拉,却怎么都拉不动。 “我宁愿冷一点。”身后有人说话。 林薇听见声音回头,就看见陈效从外面走进来。认真算起来,他们差不多有一年没见过面了,除了偶尔打过几个电话,一点音信都没有。此时的他穿着成套西装,精神很好,很少有人在午后这个时刻还能保持这种状态,她禁不住看着他。可他身后还跟着几个人,有男有女,有的拿着笔记本,也有抱着笔记本电脑的,看那样子这会还要小范围的开下去。她很知趣的退出去,经过他们身边的时候,她稍稍侧身,陈效伸手扶了一下她的腰,极小的一个动作,做的也很自然,边上却也有人看在眼里。林薇不知道他什么意思,却也未动声色,只问要不要送茶水进来,记下各人的要求,就带上门走了。 小范围的会不到一小时就散了,那几个人陆陆续续的走掉,林薇坐等陈效叫她进去,可等了半天却还不见传召。她回头张了一眼,隔着玻璃墙看到他在打电话,只能再耐下性子来等着,趁这功夫继续看那些资料。 天慢慢黑下去,她浑然不觉,有个男人过来送要签字的合同,看着她笑问:“第一天就加班啊?他怎么对你这样啊?” 林薇听得出这话里的揶揄和暧昧,抬头看看那个人,就是之前来开会的那帮人中的一个。她想起陈效方才在人前的举动,也难怪人家会这样调侃,他好像非得做出一点出人意表的事情来不可,用她做秘书大概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他就是要别人往歪了想,却又横竖猜不着他究竟打的什么算盘。 那个男人走掉,陈效的电话还没打完,她不敢走远,但实在是饿了,跑到那一层的自动贩卖机买了条饼干,就着白开水吃了几块。正吃着,陈效却出来了,站在办公室门口示意她进来。 她跟着他进屋,关上门,两人隔着一张巨大的L型办公桌站着,他没说什么叙旧的话,直接就开始交待工作,把所有该给她的东西都交给她,三个可以联系到他的号码,司机的电话,办公室和保险箱的备用钥匙,还有一把他家的钥匙。 林薇接过来,一眼就认出那就是和平花园的钥匙,甚至就是她搬出去的时候留在玄关柜子上那一把。她不禁觉得讽刺,自以为可以公私分明,结果却还是回到老样子,陈效却仍是一本正经的表情,对着她口述接下去那一个礼拜的日程安排。 ☆、40.第九章 (2) 陈效把东西都交到林薇手上,然后问:“你还有什么问题吗?” “你没什么别的要告诉我?”林薇张口结舌,心想,就这样要她开工了?她还什么都不懂! “这活儿不难,只要记住一句话就行了。”他轻声笑了笑。 “什么话?”她又问。 “在这里,出了这扇门,就没有朋友了。”他回答。 话说得很直白,林薇不是傻子,不可能听不懂,陈效这是把她当成心腹了,要她为他守着秘密。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其中的意思也是很隐晦的,他并非没有其他心腹,别的林薇不知道,但至少还有一个王俊,同样的话,他大概对不少人都说过,他们中的每一个守着他的一部分秘密,所有人同时叛变的可能性总比一个人倒戈要低得多,这样他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那是一种挺奇怪的感觉,她居然很愿意这样做,也不知是不是条贼船,只是凭着一点冲动和第六感,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的跳上去了。 -- 第65页 从那一天开始,林薇就算是正式跟着陈效混了。 除了陈效给她的那些背景资料和简短的介绍之外,自始至终都没人来跟她交接工作。人事聘用合同上写的办公时间是上午九点到下午六点,但她从来就没这么爽爽气气的上班下班过。陈效的工作时间是不一定的,有时候,她一早来公司,他已经坐在办公室里了。有时候,又一整天都不会出现,等下了班别人都走了,他倒来上班了,一直工作到深夜。 林薇尽量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他到得早,她就更早,两个人就跟比赛似的,但一天两天的也就分出了胜负,她会早一步进公司,把他一天需要的一切都准备好,等他来了在确认一天的日程安排。午休也是没有准点的,她常常要等到食堂快结束了才得空去吃饭,餐线上只剩一些温吞吞的剩菜,别人都是来买咖啡或者水果的,只有她还饥肠辘辘,跟个恶鬼似的让打饭的阿姨把盆子底下的那些菜都倒给她。等到了晚上,陈效要是留下来加班,她也一向奉陪到底。倒不是陈效提出要她这样做,而是因为她作为他的秘书要负责他的全部日程安排,哪怕正常时间下班,也会有这样那样的事情找到她头上来,公司配了手机给她,二十四小时待机,跑都跑不了的。 这样做不到两周,她就出了名,公司上下几乎没有人不知道她的了。原因是复杂的,其一还是因为她的职位,老板的秘书总是惹眼的。其二是因为陈效曾对她有过暧昧的举动,从前在Ash见过她的那些人就算不记得她的,也想起她来了。最后一条则是因为她的工作表现,旁人大约都觉得难以置信,她这样一个花瓶,竟然就熬下来了。 不久之后的一天,她去食堂吃饭,遇到汤晓英。那时已经快一点半了,食堂就快收摊, 汤晓英是下来买咖啡的,看见她就说:“林薇,你出名了知不知道?” 林薇听得一愣,她早知道自已出的什么名,但也只有汤晓英这样心无城府的小姑娘才会当面对她说出来。 两个人站在一起排队,汤晓英告诉林薇,CEO秘书这样一个职衔并不高的位子,人事部花了极大的功夫去找人,但她前面几任的秘书都是因为工作时间太长,吃饭有上顿没下顿,长的做几个月,最短的不到两个礼拜就辞职辞职不干了,难得有一个愿意吃苦,可劲儿使不对方向,陈效不满意,也只能无奈走人。难得碰上她,对这样的工作强度和时间跨度都没什么意见,老板也没发什么声音。 林薇不知道怎么回答,她也不是不觉得辛苦,短短一个月不到,她常常觉得睡得不够,胃也开始变坏,但感觉上却没有丝毫的勉强。 她手上做的事情很杂,不像从前实习的时候那样有系统性,一个项目就是一个项目,包括那些背景资料前世今生原原本本的都有人告诉她,要做什么,也都会给她交待清楚。现如今真正经她手的都是一些很简单的事情,诸如行程,会议安排,费用报销,她完全可以只做这些,其他都不放在心上,但她却做不到,总觉得陈效要她做的不止是这一点,但到底是什么,他不曾说,只能由她自己去找。 而她竟对这一切乐此不疲,这样的感觉,几年前,她在淮安药厂流水线上打工的时候也曾有过。她自嘲的想,大概是她这个人命贱,只有这种非人道的剥削能够激发出她脑子里自我保护的本能,让她不再回忆往事,进而遗忘一些东西,像是酷跑,不顾一切的前进前进,似乎什么都触手可及。 她给自己找了个理由,她之所以不介意是因为她跟其他二十几岁出来工作的女孩子不一样,她是个光棍儿,一个人吃饱就全家不饿了,回去也就闲着,所以才会乐意在公司呆着。她也是这么跟汤晓英说的,可直到话都说出来了,她才觉得不对,终于想起来自己还有一个男朋友,也就是毛云晨,毛老师,不能算是真正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光棍儿。 说起毛老师,又是另一个故事了。一开始,毛老师对她的工作还算支持,不管这种支持是流于表面,还是发自内心的,至少在她临时说要加班,推掉一次两次约会的时候,他除了表示失望,并没多说什么。可随着时间推移,这样的情况越来越多,毛老师的反应也就不一样了。 那段时间,陈效开很多的会,见尽量多的人。尽管他没说,林薇也有种预感,他又要有什么大动作了。 具体要做什么,林薇并不知道,只有些粗略的猜想。华善堂在中国大陆的员工号称超过三千人,撇去研发中心研究人员和一线工厂的工人不说,管理和销售网络的人事结构十分冗余,单单东部地区的管理团队就有差不多二十个经理头衔以上的人,其中还有不少是香港派遣过来的,除了薪水比别人高之外,还拿着房屋补贴,用着公司的车子,就连子女的念国际学校不菲的学费也可以报销。 林薇曾在财务报表里看到过这些数字,对于一家大型跨国企业来说,这点钱大约不算什么,每年都有,所有人都已经习以为常。但华善堂仍旧处在非常时期,这钱就不能这么花了。作为一家以制药和化工为主业的企业,研发费用是不可能克扣的,生产成本即使要减也有限,至于广告和市场推广,陈效正在推一个新的保健品系列,肯定不会动,剩下能动的也只有人了。 那一阵,陈效开始带着林薇去开会,她名义上是旁听,其实跟打杂差不多,端茶倒水,放PPT,操作视频会议系统,都是她的事情,会上时常有各地工厂或者销售网络的人接进来,信息量很大,会议记录也要她来记,一连几个钟头,绷紧了神经。可偏偏有时候会到一半,她的电话震起来,拿出来看却只是一句话,毛老师发来的短信,问她在干吗?面对这样的问题,她除了无语没有其他感觉,回信也不方便,只能把手机往兜里一揣,继续速记。有时候,会结束的晚,过了下班时间,电话又震,她不看都知道是问她下班没有?要不要他来接? -- 第66页 但凡这种场合,林薇总是坐在陈效边上的,他肯定也听得到手机震动的声音,她莫名就觉得他露出一点笑来,不易察觉,可确实是有的,但抬头看他,又好像是自己的错觉,他从头到尾都没转过头看过她,脸上也没什么特别的表情。 终于等到散会下班,林薇回电给毛老师,还没接通,就预见到会是一场别别扭扭的对话。 两声嘟嘟声响过,电话很快接起来,毛老师这样对她道:“你最近好像很忙。” 林薇又是哑口无言,只是觉得累,眼前的情势甚至让她觉得自己是个没良心的男人,而毛云晨才是女人。但两个人终究还是讲和了,她让毛老师过来接她,怕他停车不方便,早早下了楼,坐在大楼外面的石阶上等着。 那时已是五月,天气渐渐热起来,即使是早晚也有种初夏的感觉,湿暖的夜风自脸上拂过,愈发让她觉得困倦。她忍不住闭上眼睛,才一闪神的功夫就觉得有人走近,睁眼一看就是陈效,脱了西装,在她身边坐下来,随手把领带也解了。她还是不想讲话,他也不语,奇怪的是并不觉得尴尬,她又闭上眼睛,那样清晰的感觉到月光洒下来,淡薄的云在高楼间穿行。 过了一会儿,他碰了碰她的胳膊,对她说:“你男朋友来了。” 她睁开眼睛,果然就看到毛老师的车子沿着车道拐进来。 ☆、41. 第九章 (3) 车子在大楼前面停稳,毛老师没从上面下来,只是透过车窗对林薇招了招手。林薇起身走过去,却没想到陈效也跟着过来了,赶在她前面替她拉开车门,对她道了声“再见”。 “再见。”林薇下意识的回答,刚坐进去,陈效就关上车门,转身走了,剩下她在那里,回想起许久之前的一幕——他们同坐一辆车离开雨林道别墅。他对她说,女孩子坐车,最忌就是自己开关车门。 毛老师又顺着车道开出去,驶上马路,仿佛随口问:“刚才那人谁啊?” “就一个同事。”林薇回答,没说是老板,省得还得解释为什么跟老板走的这样近。她毕竟是有过前科的人,要格外小心。 六月份,林薇正式从X大毕业了,她在公司附近找了间小公寓,收拾东西从学生宿舍搬出来。 搬家的那天,毛老师自然是要来帮忙的。眼看就不再是师生,一年多的地下恋情也就不瞒着别人了,林薇的那些同学早先就多少有些察觉,所以此时靴子落地也不觉得太意外。毛老师请所有来帮忙的人吃了顿饭,席间嘻嘻哈哈一团和气,有人开玩笑,问他们什么时候结婚?他们还未认真地谈过这个问题,毛老师看看林薇,说快了快了,林薇也只是笑,没有否认。 整个六月,公司一片腥风血雨,就在那一长串的会议之后,陈效果然开始动刀,前前后后被裁掉的人加起来超过五百,其中有一些静悄悄的就走了,另一些多少在公司里弄出了些动静,但弄到最后,结果还是一样的,前一天还在正常办公,第二天就不再出现。陈效在这件事情上表现出了不可动摇的决心,是没有人可以左右的。 但最热闹的还是一批一线销售,那些人被裁是因为业绩不佳,搞事情的本事倒是不容小觑,还有几个特别能闹的,等不及公司安排的面谈,直接纠集了一批人,在楼下大堂喊口号,往大幅广告上喷涂标语。那栋楼是华善堂集团投资的,物业管理也是自己人,临时关闭了大堂里那个区域,调了保安过来守着,楼里其他的公司和其他不相干的人都从别的通道出入,总算还没造成什么太坏的影响。 出事的那天上午,陈效正好离开上海出差去了,几个领头闹事的没能在地下车库找到他的车,便从货运电梯混进公司,围堵在三十八楼CEO办公室门口。林薇正好就在位子上,被捉了个正着。一帮人群情激愤,知道她是秘书,就要她找老板出来讲话。 林薇从没经过这样的场面,却是难得的镇定。陈效搭乘的航班上午九点半起飞,此时正在天上飞着,无论如何是找不到的,她佯装不知道事情的原委,问了那几个人的名字,拿起电话拨到人事部汤晓英那里,说:“某某某在我这里,要找老板,你那边能不能帮忙安排一下。” 裁员的工作从头到尾都由人事部直接经手,那几个人名早已经如雷贯耳,汤晓英不可能不知道,当下会意,放下电话就上报了经理。 林薇那一边到暂时太平下来,那几个闹事的人大概觉得她是个新来的小角色,什么都不懂,对他们态度又好又配合,也不与她为难,各自找了地方很笃定地坐下来等,以为可以见到CEO,等不多时,却看见人事经理带了一队保安匆匆赶来,这才知道上当,指着林薇破口大骂,其中有个女人激动过了头,拿起桌上的花瓶朝林薇砸过去。那只花瓶很大很重,单凭一个女人的力气也扔不远,不巧的是在桌子角上磕了一下,一下撞得粉碎,林薇就贴着桌子站着,有几块碎片飞溅到她身上,六月份的天气,穿得少,手臂都露着,立时就见了血。 此时人事部经理也已经到了跟前,见事态失控,拿起电话就要报警。旁边的保安也没闲着,把那几个人控制住了。林薇也不知哪里来的底气,顾不得处理手上的伤口,一下就把电话按掉了。 “你干吗?”人事经理不知道她什么路数,瞪着她问。 -- 第67页 林薇把他拉到一边,轻声道:“开会的时候不是反复强调过,这件事尽量低调处理吗?” “可这闹的也太过头了吧,”人事经理道,“你在楼上不知道,下面形象旗舰店的橱窗玻璃也给砸了,再这样下去不定闹到什么地步,真出了什么事情,谁来负责?” 林薇听他这么问,一时冲动就想回答,我来负责,可转念一想,自己算哪根葱啊,这话说出来,人家也不会买账的。她来不及多想,只是说:“陈先生今天早上临上飞机跟我交待过,上海到广州就两个多小时,如果情况不对,也务必等到他飞机落地,请示过他再说。” “他这么说的?”人事经理反问了一句,大约是在慨叹陈效的先见之明。 林薇点点头,十分肯定。人事经理见她这样,也只能作罢,改变了策略,叫保安把人带到会议室去交涉。 等那帮人都走了,林薇才定下心来看自己胳膊上的伤口,不算很严重,有几道细细的血迹挂下来,但都已经凝住了,就是看着挺惨的。她叫了清洁工上来把地上的碎瓷片和水迹清理干净,自己去洗手间冲掉胳膊上的血。有两处比较深的伤后被水一冲,又开始流血,她也没太在意,找了创可贴来贴上,又继续回去工作。 她从洗手间走回自己位子,路上经过会议室,看到人事部的人还在跟那几个领头的销售交涉,法务部的人也来了,就连王俊也已经坐在里面,一脸忧心忡忡,语重心长,使的招式估计还是那一套——连哄带吓。那几个销售倒好像也买了账,怒气平息,老老实实地在位子上坐着。特别是方才扔花瓶的那个女人,隔着玻璃看到林薇,立刻就垂下眼睛,完全没了气焰。 见这情势,林薇稍稍放心,心想此时大概只有她自己知道,陈效临走前压根儿就没说过那句话,全是她瞎掰的。她并没有处理此类纠纷的经验,也不十分确定这样做就是对的,只是觉得在连续两个财政年度亏损之后,倘若再以这样的全武行的形式传出大幅裁员的消息对公司声誉一定是大大的不利。事实证明,她做的不说有多对吧,至少没错。面谈之后不过半小时,楼下聚着的那帮销售就散了,大约还是那几个领头的被许了什么好处,领头的都走了,其余散兵游勇自然也没心思再闹了。如果方才真的报了警,两方面恐怕就不可能再这样心平气和的坐下来谈条件,此刻还不知是怎样的情况,要是记者动作快,说不定赶得及上今晚七点档的新闻。 因为陈效不在,那天晚上,林薇难得早下班,毛老师来接她出去吃饭。林薇爱吃红烧肉,两人就去了她公司附近一家专做上海菜出名的小餐馆。餐馆生意极好,好不容易等到位子坐下来,毛老师看见林薇胳膊上的创可贴,就问:“这是怎么了?” 林薇忙了一下午,老早忘了这回事,此时听他提起,也没多想,就照实回答,说是公司有人闹事,扔了个花瓶,被碎片砸的。 毛老师一听就皱眉,又酝酿了半天,才开口对林薇说:“你这份工作再做下去也没什么意思,不如还是回安那里去,今年的管理培训生计划是赶不上了,先在她那里做一年,明年她还是可以推荐你的。” 林薇听得一愣,心想这都哪儿跟哪儿啊,她干得好好的,怎么就没意思了?居然连明年的事情都给她计划好了。 “我才做了三个多月,”她实话实说,“都挺好了,根本没想过要换工作。” “你还觉得好?”毛老师反问,“你自己说,这几个月有几天是六点钟下班的?好好的去上班,挂了彩回来,你一个小姑娘至于混成这样吗?” 他也叫她小姑娘,听起来却是不一样的。林薇突然就觉得烦,提高了声音道:“我都说了,今天就是一次意外,对方也是个女的,真要的打,我还能输给她?” 隔壁桌子已经有人朝他们看过来,毛老师大约也不想在大庭广众之下吵架,摊开菜单来随便点了几样,等饭菜送上来,两人都低着头只顾吃饭,不再说话。本来吃过饭是要去看电影的,此时也不提了,一直到结了帐,从餐馆出来,两个人上了车,毛老师才又开口说:“林薇,你老实告诉我,你这么执着这份工作,是不是还有别的原因?” 林薇像是行窃被捉当场,心跳几乎漏了一拍,表面上却还是平心静气,看着毛云晨道:“我就是不想半途而废,没什么别的原因。” 毛老师也看着她,脸上表情复杂,许久才哑着嗓子说:“你真的得好好的,我不想再看到你遇到什么事……” 相比挨骂挨打,林薇更经不起别人对她好,见他这样,也动了感情。有那么一瞬,她觉得自己想明白了,工作不过就是工作,真犯不着这么放在心上,身边的人才是最重要的。 这句话,她如同至理名言一样总结出来,恨不得当成座右铭刻在台面上,可惜仅仅隔了一夜,就忘了个精光。不为别的,只因为陈效回来了。 陈效原定要在广州呆一周,上海出了这样的事,才临时决定返回。那条航线繁忙,经常有航空管制,他改签了机票,外加航班晚点,前后折腾了一天,次日傍晚才回来。 林薇跟着公司的车到机场去接他,两人一见面还是谈工作。 陈效此去广州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考察那里的一间药厂。华善堂作为一家以制药为主业的企业,产品线并不齐全,旗下处方类药物众多,但非处方药只有两种卖了一百多年的中成药。林薇知道,陈效一直有意收购一家生产OTC药物的工厂,以补全自己的产品线。这想法是很好的,但现实也是冰冷的。没有钱做不成买卖,能不能实现收购,还要看他们这一年能挣多少钱。这次大刀阔斧的裁人,一大部分原因也是为了最大化的盈利。 -- 第68页 等到该交待的都交待完毕,陈效问林薇:“你有什么要跟我说的?” 林薇来的路上就打好了腹稿,按照轻重缓急一项项说下来。 等她说完,陈效又问:“没了?” 她想了想,摇摇头,说“没了”,说完才想起还有事情要向他汇报,吞吞吐吐的说出来:“那个……那天人事部的人说要报警,我没让他们报,说你走前交待过,一切都得等你批准。” “你做的没错。”陈效回答,仍旧看着她,似乎还在等下文。 “还有,”林薇又道,“你办公室外面那个绿色的花瓶让那帮来闹事的销售砸了,应该挺贵的吧?我本来打算让行政部再买一个,不知道你有什么要求,预算又是多少,所以暂时还没下单。” 陈效没有回答,反问她:“就这些?” “就是这些了。”她点头。 他笑了一下,侧过头看着车窗外面,他们这是从机场往市区开,此时还在郊外,车速很快,光影变幻。林薇见他不讲话,也就低头对着blackberry更新随后几天的日程安排。 陈效还是看着窗外,静了静才说:“帮我定明早去广州机票吧。” 林薇一听,不禁觉得意外,问:“明天一早就走?” “对。”陈效回答,没有解释。 ☆、42.第九章 (4) 第二天,陈效果然就离开了上海,又去广州呆了差不多一周时间,期间还去了趟香港,堂皇的说法是向董事会述职,实际上多半是为了搞关系,以得到更多的支持。 然而,这一切林薇并不知道。那段时间,陈效本人不在,走的时候没留下有什么吩咐,过后也没有打电话回来。林薇每天的工作只剩下一点晨昏定省似的常规事务,还有就是替他写作业。陈效正在念一个商学院的在职学位,他是多少年没过书的人,只负责交学费,以及难得去学校露个面,听一堂课,林薇负责做所有的作业。这种混吃等死的日子让她觉得自己仿佛被遗弃,甚至开始怀疑是不是哪件事情做得不对,惹得陈效不悦,但仔细想却又不像,人家毕竟是老板,闲得时候或许还有心思劈劈情操,忙起来哪里还有工夫管别的。她不是不记得自己说过的话:工作上,他们只是上下级关系,出了公司,就两不相干了。 陈效走后几天,林薇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个女孩子的声音,没有问候,也没说自己是谁,开口就是一句:“东西我选好了,发邮箱了,下个礼拜就要,千万别搞错。” 林薇被这一通劈头盖脸的指示弄得摸不着头脑,打断她道:“请问你是哪位?” “我?我是陈千羽,你新来的吧?”那边叹了口口气,好像觉得这人怎么这么麻烦啊。 陈千羽这个名字,林薇并不陌生,时隔一年多,她还是清楚的记得那个一身黑衣黑裙的身影,以及那一句:不就是警察局嘛,当谁没见过似的。 林薇在这头回忆,陈千羽那边却压根没有要跟她认识认识的意思,说完那些话,就“啪”的一声把电话挂了,林薇一惊,也只能放下听筒,去查陈效的邮箱。里面果然就有一封新邮件,发件人的名字是一串奇奇怪怪的字符,有汉字,有字母,还有日语片假名,在一连串商务信件中显得那样的卓尔不群。林薇点开来看,信里没有正文,只有几张图片,全都是玩偶,样子挺怪的。她不懂是什么意思,在信上做了标记,又发了条短信去问陈效。陈效大约在忙别的,一直没回。 陈效回到上海已经是一个星期之后的事情了,事实证明,他此去拉帮结派大获成功,顺利地拿到了上峰的批复,收购那家OTC药厂的计划已经基本敲定,相关的项目组即刻就成立了,很快就开始更加深入的调研,为谈判做准备。 林薇作为一个秘书,多少也了解一些那个项目的进展。她曾在安手下混过两个暑假,有一点做项目的经验,但真正见识如此规模、真金白银的买卖却还是头一遭。从一开始,她就很感兴趣。但说到底,自己也就是一个秘书,没可能进入项目组,至多在人家开会的时候送送咖啡,夜里加班帮着叫个外卖什么的。那种感觉,不是不失落的。 过了几天,又有事发生。陈千羽第二次打电话过来,用干巴巴的声音责问林薇:为什么东西还没买好给她送过去? 林薇想起那些图片里的怪娃娃,买还是不买,陈效一直没给她答复。她手上确实有一张公司信用卡,平常一切因公开销都从上面刷,但这买娃娃的事情总得陈效发了话才能去做吧,思前想后想都不明白,这事儿怎么就成了她的职责之一,任凭一个孩子如此理直气壮的来兴师问罪,也就是说她这个秘书既要替老板写作业,还得给老板的女儿买娃娃,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她心里虽然这么想,但也没跟陈千羽硬上,可陈千羽哪容得她推卸责任,这孩子似乎有一种天赋,就是能把随便哪一句话都说得好像在损人,说着说着就开始做她的思想工作,问她:“今年年头坐在你这个位子上人叫Cherry,去年那个叫时雨,再之前叫什么我忘了,知道她们都是怎么走的吗?” “不知道。”林薇实话实说。 “自以为讨人喜欢。”千羽回答,顿了顿继续说下去,“我爸爸那个人做惯了这样的事情,别的都好说,唯一容不得的就是没有自知之明。” -- 第69页 千羽开口之前,林薇就预感不会听到什么好话,但也没想到小姑娘这么会总结,只能感叹如今的孩子实在不得了,似懂非懂得却又好像什么都知道。还来不及说什么,千羽已经把电话挂了,她默默对着电话,不知为什么就有种感觉,陈千羽并不是真的因为那几个娃娃找她麻烦,而是为了要告诉她这番话,提醒她不要“自以为讨人喜欢”。 按理说这件事对她应该没多大影响,毕竟她跟陈效并没有什么,无论公司内外,两人之间分得也很清楚。但千羽的那句话却莫名让她心情坏了一天,以至于晚上吃饭的时候,毛老师又提起换工作的事情,她也不再有异议。 “你要是觉得可以,我就跟安去说了。”毛老师最后道。 她还是有点心不在焉,嘴里“唔”了一声,其实根本没听见他在说什么,扭头就把这茬给忘了。 第二天一早,按照日程安排,陈效要跟市场部总监和广告公司的人去市郊的一个摄影棚,林薇也陪着一起去了。 华善堂新推的保健品系列主打功效是美容养肤,初期市场推广就花了血本下去,那段时间正在拍摄一组广告,计划要在电视台和时尚杂志上一同投放,总投资十分可观,男女主演请的都是明星,那天是开拍的第一天。 其中一个场景是在沙滩上,女主角趴着晒背。那个主角是个演电视剧出身的女演员,名叫刘霄,年纪不过二十上下,水嫩如一枚将熟未熟的桃子,却已经小有名气了。少年得志,难免就有些疯疯癫癫,比基尼背后的带子解开了,一翻身就走光,她倒也不在乎,只是捂着胸口咯咯的笑个不停。以至于几个很简单的镜头前后拍了无数遍,分分秒秒都是大把大把的钱在往外流。 旁边有助手提议,要不就系上吧,刘霄却不愿意,说在海滩晒背哪有系着比基尼背带的?陈效听见,在一旁笑了笑,刘霄看见了愈加疯得起劲,对他乱抛媚眼。 林薇看不过去,开口问剧务:“有双面胶吗?” “好像有,”剧务回答,“要来干吗?” 林薇冲刘霄努努嘴,说:“还能干吗,给她粘上。” 剧务有些意外,吐了吐舌头,还是去了。等双面胶拿来,刘霄不肯贴,可在场的人都有些不耐烦,没人替她讲话,她也只好就范。 仔细算起来,这是林薇第一次与娱乐圈里的人打交道,感觉整一个上午好似一场乱战,唯独硬照摄影师是个安静的人,最后拿出来的作品倒很看得出功底。林薇对他的感想很好,虽然事后连他长什么样都回想不起来。 中午,一行人离开片场回城,她跟陈效坐一部车子。 开出一段路,陈效突然问她:“你对刘霄有意见?” “谁?”林薇佯装不知。 陈效也没戳穿她,解释:“就是那个女主角。” “没意见,”林薇答得很干脆,“片场的开销按钟点算,我那是心疼钱。” 陈效却道:“我们是跟广告公司签的合同,价钱都定死了,要急也轮不到我们。” 林薇吃瘪,心里却道:你不就是想看嘛,想看你直说啊!想得如此投入,差一点脱口而出。她不想应了陈千羽的那句话,很识相的闭着嘴巴。 陈效见她不说话,竟也换了话题,对她说:“千羽那件事,我要向你道歉。” 突然听他这么说,林薇十分意外,抬头看了他一眼,问:“你知道她跟我说什么了?” “大概猜得到,她不是第一次了。”陈效回答。 “那倒是,”林薇冷笑,“她也说你老干这样的事。” “什么事啊?”轮到陈效装傻。 林薇心里颤了颤,觉得这对话又在朝不正常的方向歪过去,赶紧就拨回来,问:“她要的东西,我要不要替她买?是公费还是你自费?” 陈效看看她,半天才回答:“那孩子也就买东西的时候还想得起来我是她爸爸,你就算帮我一个忙,小姑娘喜欢的东西,你知道的总比我多。” 林薇不禁想起自己小时候,就算是过生日,能有碗面就不错了。千羽那种小姑娘喜欢的东西,她其实也不懂。 ☆、43.第九章 (5) 得到了陈效的指示,林薇就带着陈千羽列的单子去买东西了,等第一批娃娃快递过去,很快又有新的单子通过电邮发过来,也不知是不是因为李夏那边限制着,陈千羽但凡有什么想要的就来找陈效,而陈效就再推给林薇。 这样几次下来,林薇算是看出来了,陈效这闺女花起她爹的钱来就跟有仇似的,各种衣服、裙子、小饰物,只要稍稍入眼,就要买,而且还是一款几色那种的买法,档次还都不低,一条围巾、一双鞋就得好几千。林薇不禁有些好奇,上次看到陈千羽,那孩子还是一身黑色的校服,现在算起来也就是十二岁左右,大概才上初中,怎么能穿戴得了这么些东西。但青春期大概是女孩子一生当中变化最大的阶段,陈千羽很可能已经不是从前一身黑的样子了。作为一个跑腿儿的,林薇也只能在心里想想,自己什么时候有了钱,也得尝试一下这种消费方式——傲慢的抬着下巴走进一家名店,指着一排衣服说:这件,这件,还有这件不要,其余的都给我包起来。 但这种事,她也就是随便想一想笑一笑,现实里自然有更要紧的事情等着她去做。 -- 第70页 一部分是公事。那几天,她终于如愿被拉了那个收购计划的项目组,每次开会都跟着陈效去,陈效要是没空,就由她作为代表参加,转述的他的意见,并做好会议记录向他汇报。当然,所有落到纸上的文件里都没有她的名字,她最主要的任务还是打杂,真正做的事情却不见得比别人少,再加上手头上原本的那些任务,几乎忙到两脚腾空,工作时间自然也延长了,周一到周五加班是常态化的,有时候就算是周末也要去公司。 另一部分,却是陈效的私事。那时已是七月了,学校开始放暑假。一天下午,李夏突然带着陈千羽来到公司,径直闯进陈效的办公室,对他说:“她当我是仇人一样,我是没办法了,她是你女儿,你带着她。” 陈效抬头,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千羽倒先开口了,说:“你们也不用推来推去,我自己走就行了。” 说这话的时候,小姑娘手里正提着一只装小提琴的盒子,说完就往陈效的办公桌上一摔,琴盒连同桌上的台灯、电话应声落地。 幸好位置隐蔽,这戏剧化的一幕只有林薇一个看到。李夏很快就走了,陈效紧接着就要去开会,那里就只剩下林薇和千羽两个人。 千羽坐在那个巨大的办公桌后面玩电脑,玩了一会儿觉得没劲又跑出来,斜靠在隔断玻璃上,上下打量着林薇,看了一会儿才问:“你看着挺小的,满二十了吗?” 林薇很久没算过自己的年纪了,想了想才答:“二十二。” 她是穷人孩子早当家,从小到大就没人说过她显小,心里跟明镜似的,千羽这么说还是为了暗示她跟陈效的“不正当”关系。 果然,小姑娘听她说完,笑了一声道:“呵,真是越来越小了。” “是吗?”林薇一边对着电脑打字,一边心平气和的笑,“从前坐在这个位子上Cherry是不是二十三?时雨二十四?再之前那个你不记得叫什么的二十五?” “我哪记得住那么多……”陈千羽没想到她竟这么无所谓,鼻子里“哼”了一声,转身又进去了。 从那天开始,林薇除了本职工作之外,又身兼了看孩子的重任。 与千羽接触的多了,林薇慢慢觉得这孩子也挺有意思的,那些日子买了那么多衣服,却并不见她穿,还是像从前一样一身黑色的校服,头发剪得比从前短,没梳辫子,直直的垂下来,像是简笔漫画里的人物。她折腾出那么些事情来,或许不为别的,就是为了让陈效看见自己。虽然心里这样想,两人在一起,还是两不相干各忙各的,林薇并不打算讨好陈千羽,陈千羽也不是会主动跟人套近乎的那种孩子。 也就是在那段时间,OTC药厂的收购计划进展的很不顺利。接洽之初,交易双方可以说是郎有情妹有意,待到所有准备工作结束,谈判真正开始时,进展的却极其不顺利。华善堂的报价开出去,对方对这桩买卖又好像突然没兴趣了,最主要的原因大约还是钱,两方面的心理价位差的太远,或者就是有别家也有意向入手,卖方待价而沽。华善堂方面一直十分主动,但药厂母公司却总是一副不卖也无妨的样子,仿佛这个交易完全是他们一厢情愿。谈判陷入胶着,整个项目几乎就停下来了。 如此一来项目组的工作也变的很吃力,林薇的私人时间几乎等于没有,犹如中了魔障一般一头扑进去,难得有一天下了班去约会也在打电话。当时已经是仲夏的天气,人似乎也更急躁了,她被折磨到要扯头发,可讲电话的声音仍是带着笑的。 等她挂断,毛云晨对她说:“你倒是好,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什么和尚?”她不懂,低头翻着电话本,又要打另一个电话。 毛老师对她笑,把她的手机抢下来,告诉她一个好消息:“安那里我已经替你说好了,她说有个位子很适合你,下个月初就安排你过去面试。” 林薇却愣了愣,问:“我什么时候说过要换工作?” 毛老师十分意外,也变了脸色,反过来问她:“是不是我说什么你都不记得?……” 还没等他说完,手机又震起来,屏幕上闪着的是陈效的名字,林薇一把抢回来,起身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去接,只给毛老师留下几个字:“等一等再说。” 等她打完电话回来,毛老师已经走了。林薇一路追出去,只看到一个背影,打电话过去,始终无人接听。林薇也动了气,两个人开始冷战,冷到仿佛没有毛云晨那么一个人的冷。 可仅仅过了两天,毛老师又来了,每天早晚接送她上下班,鲜花、饭盒、水果、巧克力不时送到公司。林薇不是不懂背后的意思,他不舍得放弃她,但这也是他最后的努力了。 夜里睡在床上,她诚实的面对自己,知道自己也是不舍得的,倒不是因为毛云晨,而是因为他代表的那种生活——一个大家庭,每个人都在笑;一份工作,朝九晚五;还有孩子,精力过剩,满地跑的孩子。 毛老师送来的东西凡是女人都是喜欢的,偏偏一天到晚来CEO办公室办事的女人又特别多。 CFO的秘书是个说话嗲声嗲气地小姑娘,总是说:“林薇,你男朋友对你可真好啊!” 财务部的大姐来送要签字的合同,看见桌子上新鲜的花束,也会说:“哟,林薇,今天是不是你生日啊?” -- 第71页 林薇很客气的分甜点和巧克力给她们吃,总要到陈效打她的分机,叫她进去,那些女人才会散了。 七月底,项目组终于赢回了主动。 策略其实是很简单的,他们向媒体发了一封新闻通稿,主题是十四种新药展开上市注册申请,除此之外又透了些风声出去,说华善堂正准备在自己旗下的制药厂内建立新的生产线,以期进入中国巨大的OTC市场。新闻一发,效果立竿见影。广东那家药厂终于给出明确回复,同意早前给出的收购报价,但要快,不能再拖,他们也怕华善堂骑驴找马。 得到消息的时候正好是礼拜天晚上,林薇与毛云晨有约,临时被招回公司,为下周一签约做准备。 项目组的人看到她,都与她玩笑:“林薇你今天好像换了口红颜色,是不是要去约会啊?” 陈效却没有功夫说笑话,只是吩咐她做这个那个。林薇一件一件的做下来,回去复命,却又有别的任务交到她手上。她知道毛云晨还在楼下大堂等着她,时间渐晚,他越是不催,她越是急躁。 终于,陈效问她:“你是不是另外有事?” 她没想到他会这么说,愣了一愣才回答:“我男朋友在下面等……” “那好,你走吧。”陈效好像也无所谓,只顾看合同条款。 一半也是赌气,林薇然后转身出了会议室,朝电梯厅走过去。她按了下行的按钮,电梯很快就来了,仿佛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快。门在她面前打开,她没踏进去,眼睁睁看着它又合起来。 “我这儿一时半会儿还完不了,”她打电话给毛老师,“要不你先回去吧。”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最后才说:“林薇,我不想再等你了。” 仅一瞬,她就明白了这话里的意思,突然哽咽,说不出一句话。 “再这样下去,你会看不起我。”毛老师继续说。 “我没有……”她试图申辩。 “你别说了,我们好聚好散。”他打断她,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林薇站在那里,又一次觉得自己看低的毛云晨,就像那次他一个人唱完那首《广岛之恋》。处了那么久,来不及发现他全部的好,是她的损失,她在心里这样想,这大概是自己过上正常生活的最后机会了,听得出毛云晨还是心软的,只不过几句话,声音都是颤的。如果此时她追下去,事情的结果大概会不一样,但她终于还是任由他走掉了。 她又回到陈效的办公室门口,敲了敲门走进去。 陈效正在跟财务部的人讲话,看见她就停下来问:“你没事了?” “没事了。”她回答,关上门,找了个角落的位子坐下来。 ☆、44.第十章 (1) 星期一,收购按计划顺利进行,随后的那个礼拜,整个项目组都在为一些后续工作忙活,直到周末才算正式告一段落。星期六晚上,由公司市场部起头,搞了个规模不小的活动,算是庆功。 地方是在一个酒吧里,来宾除了公司员工之外,还有一些客户和供应商。撇开那些抓紧一切机会来联络感情的商界精英不说,真正年轻会玩的人也不少,一帮人疯到忘形。林薇其实也是被拉来充场面的,一来就坐在吧台边上喝酒,既不跟人搭讪,也不去跳舞。自从跟毛老师分手的那一天开始,她始终就是这个状态,工作之外,与其他人再没有交集。 “今天怎么不急着走?”有人在她身边坐下。 她转头去看,是陈效,正举起手招呼酒保,要了两杯波本,一杯推到她面前。 “干嘛走啊?”林薇反问,拿起酒杯啜饮一口。 “跟男朋友吵架啦?”陈效又问。 林薇听了就来气,却还是心平气和的回答:“分手了。” “怎么回事啊?”他继续。 “需要原因吗?” 她也不示弱,“瞧这满场都是二十几岁的帅哥,看着就高兴。 ” 她回头看看舞池,还想加上一句“你这种年纪的人不会懂”,但考虑到过犹不及,到底还是没说出来。陈效自然听得出她话里话外的意思,无奈笑起来。林薇看见那笑,就觉得烦,好像自己又被他看穿了。她起身就走,也是巧,才迈出几步就与一个陌生人撞了个满怀,抬头一看是一张英俊的笑脸。 “你好。”陌生人对她说。 “你好。”她回答。 “请你喝酒?”那人更进一步。 “好。”她点头微笑,转身的同时扫了一眼吧台,陈效还坐在那里,正拿着酒杯喝的不疾不徐。她不敢细看,不知道他是不是在看自己。 陌生人报出几种饮品的名字,问她:“要哪一种?” 她突然一阵失望,他不是陈效,不知道她不喝鸡尾酒,但此时再回头,陈效已经不在那里了。 就这样直至深夜,同事中规矩些的都走了,剩下的全是玩惯了的人。汤晓英临走来跟她打招呼,神秘兮兮的说看见市场部的某个美女带了客户进了包厢,而后关门落锁。林薇只是笑,不予置评,她这一个晚上玩的也过分了,身边的男伴也已经换了几轮,还不知别人怎么在说她呢。 汤晓英走了之后,又有一个人在她身边坐下,与她搭讪。 “林薇,你还记不记得我?”他问。 她抬头看他,却是一句话都说不出。他个子很高,她穿了高跟鞋还是只到他的下巴,身上是一件半旧的黑色T恤和破破的灰色牛仔裤,也许是因为相似的环境,也许是因为喝过酒,她感觉到他身上喷薄的体热,一瞬间,竟以为他是何齐。 -- 第72页 “我们上次在片厂见过的。”他提醒。 她总算想起来,是那个硬照摄影师。但下一秒,他又变成了何齐。她不知道他们有多久未曾见过,似乎已经许多年过去了,但与其说是重逢还不如说是回忆再现。三年,一千多个日夜,她从没有这么想他,也从来没有这样纵容着自己去想他。 午夜,他们一同离开酒吧,她差一点就要跟他回家,直到被风一吹,骤然酒醒。他又变回那个陌生的男人,不是何齐。 她剧痛,好像胸口被人重击,可还是不想做得太夸张,只是跟他道别,然后独自走到街边去拦出租车。 “喂,你怎么了?”摄影师追上来拉她。 “今天就这样了吧,明天我打电话给你。”她敷衍道,挣脱出那只手。 摄影师却还是不甘心,这样问她:“你这算什么?刚才跟每一个男人眉来眼去,现在给我装淑女?要是早说,我还可以去找别人!” 此刻,他绝不是何齐,甚至不像是那个给过她很好印象的陌生人。 她大怒,举起手里的包朝他打过去,开始他还只是招架,但她下手那么狠,像是要把一切不悦发泄在他身上,渐渐的也当了真,两人连推带搡起来。但她到底是女人,脚上的鞋子跟又高,一下没站稳,摔下去重重撞在地上。她尝到一点腥咸的味道,耳朵嗡嗡作响,一时间也不确定是那里受了伤,是嘴里破了,还是牙断了。她没跟男人打过架,也没挨过这么重的手脚,脑子里一阵晕眩,等缓过来第一反却还是站起来回击。她冲上去朝那个人猛踢,可才踢了几脚,就有人拦在她前面,一把抱住了她。 “行了你,到此为止!”来人对她呵斥,是陈效的声音。 “陈效你放开我,我跟他没完!” 她破口大骂,却没想到他力气这么大,连拖带抱的把她拉走了。 “行了!不用你动手。”他把她摁在墙角。 她试图挣脱,却动不了地方,越过他的肩,看到几个保安模样的人把摄影师架走了,离很远还能听到那个人渣在大声叫骂。 一直到上了陈效的车子,她还怒气未消,左脸火辣辣的疼起来。 “还敢这么玩儿吗?”他给她湿纸巾,这么问她。 “许你玩儿,不许我玩儿啊?”她反问,接过来轻按在脸上。 他看着她,终于还是笑了。她不知道这算是什么意思——是随便你?还是别玩儿了? 两天之后,又是一周开始,林薇带着脸上一块乌青,跟陈效去广州。同行的还有几个项目组的人、王俊、外加陈千羽。其他人都是因公,陈千羽却是纯粹因为没人看着她,雇过几个保姆,都是来了又走。她不是小孩子,几乎养不熟。 飞机上,林薇跟陈千羽坐在一起。 “你脸怎么了?”千羽问她。 “跟人打架。”林薇回答,简单扼要。 “男的女的?”千羽又问。 “男的。”林薇答。 “行啊你,赢了吗?” “不分胜负,你爸把我拉走了。”林薇略去细节,实话实说。 “他那个人,” 千羽撇撇嘴, “就是这么没劲。” 林薇没接茬,却还是忍不住笑了。算起来,那是千羽第一次夸她,也是她们俩第一次凑在一起说陈效的坏话。 到了广州,一行人下榻在市区一家酒店里。新收购的药厂在市郊,往返一次路途不近,用的几辆车都是租的,也没带司机。之所以这样安排,完全是因为一周之后有场记者招待会要在酒店举行。 那几天,陈效到东到西总是带着千羽,也没什么有意思的活动,全都是生意上的事情。林薇本以为千羽肯定会觉得没劲,却一直没听到那孩子抱怨。她突然意识到千羽其实是很想跟着陈效的,哪怕什么都不干,无聊到只能坐在车里打手机游戏,只要能跟着他就行了。 直到第三天,当地的一家供应商招待他们去看马戏。千羽到底是小孩子,虽然面子上没表现出什么,心里还是挺期待的,一整天脾气都特别的顺。傍晚下班,其他人都已经去了,偏偏厂里临时出了点状况,陈效耽搁了很久都不能走。林薇跟千羽坐在车里,等了很久不见他下来,最后来了一个电话,叫她们先走。 挂掉电话,林薇还没来得及开口,千羽就问:“是不是说他去不了了?” “不是,”林薇粉饰太平,“他手上还有点事情,说一会儿直接过去。” 千羽却不吃这一套,哼了一声道:“我说他肯定去不了,你信不信?他这样又不是一次两次了,一点都不新鲜。” 林薇闭了嘴,不知道再怎么解释,陈效也曾对她说过,他总是让千羽失望,直到千羽不再原谅他。 林薇才考的驾照,没信心在陌生的城市开车,陈效用的那辆SUV车身又特别宽大,所以最后还是找了厂里的司机送她们去马戏城。一路上,林薇跟司机聊天,从交通法规说到当地治安,千羽却一直都没说话。 下了高架,车子拐进一条小路,林薇看见前面有辆黑色本田轿车横在路中间,引擎盖开着,一个男人正俯身在那里修车。那条路是单行道,被这么一拦只能停车了,后面又有一辆旧面包车跟上来,连调头都不行。 司机开了车门,打算下去与挡路的人交涉。电光火石之间,林薇似乎察觉到有什么不对,但那时正是傍晚,天还亮着,那个路段也不是特别偏僻的地方,她以为是自己想多了。 -- 第73页 可随后发生的事,让她知道自己的第一感觉才是正确的——从后面那辆面包车上下来三个男人,全都带着防尘口罩,手里提着撬棒,朝他们坐的这辆车冲过来。林薇一看情况不对,大叫司机关门上锁,可终究还是慢了一步,那三个人中的一个已经把司机拖出了驾驶室,而后又是她和千羽。她挣扎不及,想要叫,刚刚发出一点声音就被人用毛巾捂住了口鼻,一阵甜腻的怪味铺天盖地的灌进来,她恶心欲吐,人却整个软下来,再没有半点力气。恍惚间,她知道自己被推进了一辆车里,两只手被反剪着绑到身后。失去知觉前的一瞬,她用尽全力抬头,看见千羽就在她身后,蜷成一团缩在角落里,似乎已经陷入昏迷,那个司机却不知去向。 仅仅两分钟,三辆车子先后驶离那条小路,朝不同方向扬长而去。一切恢复正常,似乎什么都没发生过。 ☆、45.第十章 (2) 温热的麻木,是此时唯一的感觉,像是沉在越来越深的粘稠的液体里,既不能动,也发不出声音,脑子里只剩下无数碎片般的回忆,且都如丝一般的拉长,扭转,弯结,再幻化做怪异的影像,一一飞闪而过。 从某一个时间的节点开始,她看到何齐,看到Ash银色的霓虹,看到林凛。 倒带,林燕青和外婆,她们年轻时的样子,还有婴儿期的林凛,她自己仿佛也还年幼。 再快进,带着口罩的绑匪,混浊的眼睛里一瞬间的犹疑,一切都没有秩序,也毫无逻辑。 而后,便是陈效。他背对着她,离得很远,她就认出是他,甚至闻到他身上的味道,淡到极致的,不是香水味,却叫她有种感觉,仿佛置身在一片小小的沙洲上,四周是灰蓝色的湖水,水面无波,一望无边,天也是灰的,又静又冷。那种冷仿佛自他身体发源,如光一样扩散,冻结了那个想象中的天地。 不知过了多久,已完全消失的潜意识恢复了一些,她有了感觉——是冷。 颠簸。她又感觉到颠簸,脸颊磨蹭在粗糙的垫子上——她们还在车上。 声音。一个男人说话的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时续时断——她头脑滞涩,只捉到一些片断,听不懂其中的含义。 而后,是黑暗。她稍稍移动身体,发觉手脚还被绑缚,嘴上贴着胶纸,眼睛被蒙着,透过那层黑布稍稍有些光感,亮起来,又暗下去,再亮,再暗,保持着某种规律——是路灯。 她们并没被带到荒郊野外,还在城市里,至多是郊区。她并没因此觉得安心一点,反倒更加忧虑。绑架她们的人不是新手,知道人多的地方更安全。而与此同时,记忆中的某个细节正试图突围而出,有些事似乎不对头,只是她的思维还未全部恢复,想不出个所以然。 规律的明暗变化停止了,颠簸也随之停止,车子拐进某个地方,他们到了。有人自驾驶室下车,从脚步声分辨出是两个人。后排的车门被拉开,一双手抓住捆缚她的绳子,将她拖出去,整个抱起来。她拼命控制住自己不做任何反抗,装作还没恢复知觉。经过一道门,她感觉到自己被抱进室内,倒不是因为温度或者气流的变化,而是脚步声变的有回音,这地方应该很大,也很空旷,空气里有淡淡的灰尘的味道,大约是废弃的办公楼或者厂房。片刻后,又是一道门,一间小一点的房间,她被扔到地上。又是一声闷响,应该是千羽,被放在离她不远的地方。 有人俯身看她,伸手探她的鼻息,她只能闭上眼睛,控制着呼吸。她嘴上的胶带被撕开,而后是眼睛上蒙着的黑布。她微微睁眼,室内没有开灯,窗被木板封死,只有些微光线从虚掩着的门口照进来,但她一直在黑暗里,很快便习惯了这样的亮度,清楚地看到千羽就侧躺在几步之外,眼睛上蒙的布和嘴上胶带也已经没有了。除了她们之外,房里只有一个人,还是戴着口罩,运动衫的风帽翻起来罩在头上,完全分辨不出长相和轮廓,正拿着一只矿泉水瓶子往千羽脸上泼水。千羽动了动,大约是呛到水,咳嗽了几声,但还是没有醒,于是,又轮到她。八月份的天气,入夜还是溽热异常,这水却是冰的,她不必假装就是一激灵,却还是忍着没有其他的反应。 男人最后看了她们一眼,朝外面走去,门关上之前,她听到他在跟门外的人说话,不是普通话,是方言,但也不是粤语,她只勉强听得懂一点,好像是在问现在怎么办。直到另一个人喝止住了他,然后便是关门落锁的声音。她又等了一会儿,确认室内没人之后,就开始尝试各种方式挣脱束缚,结果只是徒劳,捆绑的方式很专业,材料也不是一般的绳索,而是扎电线用的塑料锁扣,除了用刀割或者用剪刀剪开,几乎牢不可破,更加证实了她早先的想法,劫走她和千羽的人不是新手。 也正是出于这种推测,她以为他们会很快回来让她们跟陈效通电话。绑架的目的毕竟是为了钱,总是越快完结越好的。可是,事情的发展却与她想的不一样。她们被扔在那里,许久都没人再进来。难道是生怕她们没醒透?又或者是因为时间太晚了?绑匪也讲礼貌,这似乎是世上最荒谬的事情了。 时间分秒过去,一重又一重的感觉逐渐恢复,她开始觉得饿,浑身酸痛,但饥饿和身体上的痛楚非但没有影响她的思绪,反而滤去了她意识中的纷繁和嘈杂,记忆中的某一些细节在冷寂的黑暗中反复研磨,终于凸现出来,以前模糊不清的预感突然异常清晰起来,就好像她在想象中看到的陈效,以及他身后冷仄的湖水和天空。 -- 第74页 她勉强坐起来,朝着千羽躺的地方挪过去,察看她的情况。小姑娘没有受伤,正渐渐恢复意识。早先覆在她们脸上毛巾应该是浸了氯仿之类的东西,剂量一定是足够大的,千羽人小,所以反应更大。 林薇却没给她更多时间,凑在她耳边道:“千羽,醒过来!” “唔?”小姑娘发出含糊的声音,终于睁了睁眼睛,大约是因为头痛,立刻又闭起来,紧皱着眉头,脑袋拼命往她身上蹭着。 “千羽,醒过来!”她又说了一遍,不敢发出很大的声音,生怕被门外的人听到。在他们进来之前,她有话要跟千羽讲,很重要的话。 “……这是哪儿啊?”千羽终于开口,大约是因为刚刚醒来,眼睛里满是迷茫,与林薇平常见惯了的那个冷冰冰的孩子判若两人。 “我不知道。”她不想说假话,只能这样回答。 “是绑架?” “现在还不知道。” 绝望的对话,但陈千羽却没有哭,始终很好的控制着自己的表情,靠着林薇的支撑也坐了起来,又变身成原来那个毒舌的小孩子,坦然道:“那你就说说你都知道什么吧。” 林薇看着她,她也静静看着林薇,只有眼睛里的惊惧却是藏不住的。许久,林薇才开口说:“千羽,要是一会儿他们让你跟你爸通电话,你让我跟他说句话。” 千羽没想到她憋了这么半天,就说出这么一句废话来,愣了愣又白了她一眼,说:“随便你。” 门终于又开了,天已经渐渐自东方亮起来,来人有两个,还是口罩、风帽全副打扮。这是个好兆头,至少现在他们还没有杀人灭口的打算。林薇注意到他们的鞋,不是带她们进来的那两个。 一部手机送到陈千羽面前,拿电话的人对她道:“跟你爸爸说句话。” 千羽却只是圆睁着眼睛,拼了命朝林薇身后的墙角躲过去,埋头在那里再不肯出来。林薇没想到她突然这么大反应,也是正好,她抬头对男人说:“孩子害怕,你让我跟他说吧。” 男人回头与另一个人交换了一下眼色,然后便把手机送到她耳边。 “陈效……”她竭力使自己镇定,声音却还是颤的。 “林薇。”他的声音自那边传来。 她突然觉得安慰,继续说下去,似乎只是最普通的一句话:“他们是冲你来了,你……” 她没机会把那句话说完,电话已经挂断,男人的手落下来,她头上遭到重击,倒在地上昏了过去。 她知道自己没有猜错,他们是冲着陈效来的,不是为了她们,甚至不是为了钱。混沌之间,她又看到那片广袤的湖水,以及其中小小的沙洲,陈效站在那里,她尝试淌过湖水,朝他跑过去,一路呼救。他好像听到了她的叫声,回过头,向她张开双臂,随后便消失了,像是融化在灰色的背景中,紧接着她自己也不复存在,整个世界皱缩成一条极细的银丝,在无边的黑暗中,这细丝就是她残存意识的全部。 但在这细丝之间,她并没有停止思考,又开始反反复复的回想每一个细节,到广州之后做过的每一件事,见过的每个人,以及他们的每个动作和眼神,犹如走火入魔了一样。 出事之前的两天,她们都是下午六点左右离开工厂回城,第三天稍稍晚了一点,车子一出厂门,那部面包车大约就已经跟上来了,车上有三个人,打电话通知另一个同伙,估算他们通过那条单行道的时间,开着黑色轿车停在那里佯装车子坏了需要修理。她跟千羽坐的SUV被拦下来,劫匪把司机拖下车,再看到她们。车上如他们所料有三个人,两女一男,但陈效不在其中,所以她才会在那个人眼睛里看到犹疑的神情,继续还是放弃?经过这件事,陈效一定会更加小心,甚至立刻离开广州,他们只能继续。 ☆、46.第十章 (3) 林薇继续想下去,她和千羽昏迷之后,有两个人开着面包车把她们带走,另两个分别开着轿车和SUV离开事发地,而后再到此地汇合。所以,他们一共是四个人。至于司机,她曾经怀疑过司机也参与其中,但那个人是她去厂区门口的值班室临时找来帮忙的,她完全可以自己开车,或者不找他而找别人来开,预先做手脚的可能性很小。而且,跟踪她们的那辆面包车上的匪徒恐怕正是因为看到SUV上有三个人,一男两女,才决定开始行动的。此刻,司机并没有跟她们关在一起,怕是已经凶多吉少了。 然而,这些都不是林薇最终认定他们的目标是陈效而非她和千羽的关键,除了掩盖自己的容貌之外,这伙人还有一个特征,在她们被劫持的这十多个小时当中,他们尽量避免在她们面前进行过对话,多半也是为了掩盖此次行动的真实目的。但在彻底苏醒之前,林薇曾在车上听到劫匪讲话,一开始她以为是因为她们还昏迷着,他们放松了警惕,反复回忆之后才发现并不完全如此,那是一段时断时续的语音,那个人不是在跟同伴对话,而是在打电话。她完全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却多少能从发音规则中猜到些什么,葡语?西语?——墨西哥! 犹如找回了失落的一环,一切都讲的通了。一瞬间,往事回闪,她又想起和平花园,餐厅里的那张圆桌,深夜,陈效坐在桌边将自己举报麻黄碱走私案的事情和盘托出,知道内情的人并不多,是谁?是他吗?但是为什么?她本来应该给陈效更多提示的,但来不及了,他能猜到吗?他会怎么做?她反反复复的想着,各种臆想与揣测,或疯狂、或惨烈,如一个个粗糙沉重的石砧在脑子里来回研磨,几乎叫她头痛欲裂。 -- 第75页 再醒过来天已经大亮,房间里还是暗的,光线从封住窗口的木板缝隙间漏进来,勾出一道耀目的边框,林薇睁开眼睛,看到千羽的脸,小姑娘正用一块纸巾沾了水擦她额角的伤口。她吃痛,嘴里发出“咝”的一声,挣扎了一下,发现自己也已经被松开了,身边还有瓶装水和几袋饼干。 她一时疑惑,千羽看出来,解释说:“他答应来了,要他们对我们好一点,付赎金的之前要亲眼看到我们俩。” “就他自己来?”林薇问。 “是,”千羽点头,“他们这样要求,只能是他一个人,送三百万美金旧钞过来,不能报警,就跟电影里演的一样。” 他终于还是要来,林薇心里骤然抽紧。 千羽大约也看出了她表情里的含义,轻声问:“他们真的是冲他来的?” 林薇无力说出那个“是”,闭了闭眼睛,就算是默认了。 “可是,三百万美金哎,不是小数目,”千羽抱着一点侥幸,“他们也可能拿了钱就走。” 这也是林薇的希望,虽然渺茫,却不想把话说透。赎金的数目也是很有讲究的,三百万美钞,数目没有少到令人对他们的真实目的起疑,也没多到一时难以筹集。若是一百块的面值,一叠一百张也就是一公分左右,旧钞看起来或许会厚一点,就算一点五公分吧,三百叠,装进一只旅行袋,一个男人拿着刚好。他们全都想好了。 千羽也是沉默,不知在想什么,许久才又开口对林薇道:“你说让你跟他说句话是时候,我根本没想到你要说那个。” “那你以为我要说什么?”林薇问。 “大概是什么恶心的话吧,我怎么会知道?”千羽撇撇嘴回答,面色虽然不好,但那表情倒还是跟从前一样的犀利。 林薇也笑了笑,吃力地从地上爬起来,千羽一个小孩子尚且能保持镇定,她决不能垮下去。事情还没到不能挽回的地步,她对自己说,不能放弃! “其实,”千羽继续说下去,“他不可嫩不来,你说了也是白说,那一下苦头算是白吃了。” “是,有你在这儿,他不可嫩不来。”林薇不是没想过,只是她舍不得,有些事若能做,她不得不做。 可千羽听她这么说,嘴里却是“嗤”了一声,反问:“他会是为了我?算了吧。” “你怎么会这么想?他只有你这么一个女儿。”林薇有些意外,还有句话尚未说出来——也是他最亲的人。看起来陈效终究要比她幸运一点,不像她真的是孤家寡人。 “我为什么这么想?”千羽却激动起来,“你应该去问他,是他不要我的!他们离婚的时候问都没问过我,就让我跟着我妈,他根本就不要我!” 话一说出口,千羽就哭了,被遗弃的悲伤,连同这一夜的惊惧,一道变成泪水涌出来。林薇过去抱她,她推了一下,终于还是投降,趴在林薇身上,手拽着她的衣襟大哭。 林薇束手无策,她又一次发现自己将像个男人,不怕孩子淘气脾气犟,反倒怕看见他们哭,那种没有道理可讲的、任性的悲伤是一个她完全不能理解的领域。她最后一次见到父亲大约是六岁,时至今日已经不太记得他的身形和长相,也不知道父爱究竟是什么玩意儿。但千羽始终离陈效不远,而且还过着锦衣玉食的日子,她总以为这孩子再怎么不幸福也不至于跟她一样。 陈效,她又想到陈效。他大概也跟她一样,在那样一个家庭长大,心里大概是缺了一块的。千羽要什么,他也不懂,乱了阵脚,完全没有办法,所以才会这样——他以为千羽不原谅他,千羽又觉得是他不要自己。 她如同想通了一个世纪之谜,可现在,还来得及吗?还有什么意义吗? 像是为了回答她的疑问,小黑牢的门又开了,两个戴口罩的男人走进来,一言不发的将她们分开,又像昨天一样用塑料锁扣绑住她们的手脚。她们被带出去,推进一辆车里。这一次是一辆四门轿车,样子很不起眼,玻璃上的贴膜颜色很深,看天色像是正午,阳光正艳,很不容易看到里面的情况。林薇和千羽被两个绑匪左右夹着,头按下去,匐在膝上。 车子开出去,在路上转了很久,林薇虽然是第一次来这座城市,却也看得出绑匪在故意绕圈子,途中又几次跟陈效通电话,交赎金的地址一改再改,先是在市郊一条高速公路的服务区,而后变成一座旱桥下面,再后来又是一家建材市场。林薇隐约听到陈效说话的声音,觉得他从未像今天这样急躁和慌乱,同样一件事情原本几句话可以说清楚的,却要费上更多的口舌,中途车子似乎也出了些问题。当然,在这种情况下,不急不乱反倒怪了,但林薇却还是有种判若两人般的陌生感。陈效在她眼里就应该是沉着、从容、平静无波的样子,永远都是那样,从来不会改变。 然而,现实并非想象,不管你急还是不急,绑匪始终不为所动,待到第四次更改交易地点,陈效路不熟,多问了几句,绑匪直接把电话挂断,将新地址通过短信发过去。这样一来,林薇也不知道下一站是哪儿,只能俯身在那里听天由命。 又是半个多小时走走停停,车子似乎开到了一个繁华地段,那天不是周末,此时大约下午三点多的样子,林薇觉得奇怪,什么地方会有这么多人,趁中途刹车的时候,假装惯性影响,稍稍侧身,看到车窗外面的街景,才知是进了一所大学。但就是这一抬头,又让她挨了边上男人一记重手,打完了又对她道:“别急,就快完了。”很普通的一句话,语气也不凶狠,却带着些阴测测的笑意,听得她心里一颤。大约是快完了吧,她心里想,陈效,她,还有千羽,怕是都快完了。 -- 第76页 车子终于停下来,是在学校停车场,那里比校园中其他地方僻静许多,又能很快转移混进人群,不失为一个杀人越货的好地方。车子熄火,前排座位上的两个男人即刻离开了车子,是准备伏击,还是单纯观察周围的情况,林薇不得而知。千羽身边的绑匪又将电话拨出去,对陈效说了具体的交易位置。 电话挂断,时间分秒流逝,电话又响起来,还是陈效。 “我到了。”他在那头讲。 “好,”匪徒回答,“从车上下来,拿着钱,走过来。” 他照做,大约走到中途,千羽身边的匪徒也下了车。极度的紧张,让林薇觉得浑身只剩下心跳,她伸手去抓千羽的手,发觉小姑娘的手心也是湿冷的一片。 “我要看到她们。”电话里又传来陈效的声音。 她们俩先后被拖起来,透过前挡风玻璃刚好能看见他朝这里走过来,手里如林薇想象的那样拿着一只黑色旅行袋,眼睛并没看着绑匪,反而一直望着她,那眼神看着倒不像电话里听起来那样接近崩溃,如以往一样镇定。他一步步地走过来,脚步的节奏比她此刻的心跳要稳。二十米,十米,五米,他已近在咫尺。 似乎就是在等着这个时刻,已经下车的那个男人毫无预兆的举手,林薇看到他手中黑色的枪管,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枪声就已经响了,距离很近,几乎没有打偏的可能,子弹正中陈效左胸,他仰面倒下去。千羽大叫,林薇却发不出任何声音,似乎这个世界已经被静音了,一切都处于绝对的死寂之中。 ☆、47.第十章 (4) 林薇几乎立刻就预感到接下来将会发生的事情,解决了陈效,就该轮到她和千羽了,但脑子里仍旧充斥着无关的画面——陈效注视着她朝这里走过来,枪响,他应声倒下去——一遍又一遍反复,似乎永无尽头。此刻,从她的位置已经看不到他了,却还是做着毫无意义的想象,几乎能感受到他中弹之后最初的麻痹,以及随之凶猛袭来的剧痛,看到鲜血从穿透他身体的伤口涌出,浸透了衣服和身下的水泥地。 仅仅是这一瞬,朝陈效开枪的男人走出几步,弯下腰。是去捡装钱的袋子,还是确认陈效的死活,林薇不知道,眼睛的余光看到身边的那个人也抽出了匕首,她强迫自己做出反应,手脚都还被绑着,唯一能做的只有扑出去护住千羽。她看到千羽惊恐的眼神,清楚地知道那把匕首就在她身后,近在咫尺。真的到了这样的时刻,她反倒平静了,闭上眼睛,埋头在汽车座椅的角落,等待那最后一击,只希望一切进行得快而干净。与匕首相比,她更希望他们用枪,那支射杀陈效的手枪,却不曾来得及想这背后有怎样的寓意。 像是回应她的愿望,枪声再次响起,一声,她左肩刺痛,又是一声,匕首踉跄落地。时间似乎停滞,一秒、两秒,突然,警笛鸣响,救护车也来了,有如画面快进,原本空旷的停车场突然出来了许多人,警察和医生,以及更多听到枪声过来看热闹的学生和路人,一切都闪电般的迅速,林薇感到自己被抬起,像是被放到了担架上,然后担架被抬起。她几乎虚脱,只能仰面躺在那里,任由别人将她带走。天空耀目,而后又消失,代之以亮着灯的救护车顶板,有人撕开她的衣服,替她处理伤口,又把氧气面罩扣在她的脸上,带着淡淡塑胶味道的气体立刻充溢了她的鼻腔,刚开始好像呛了水,有种深切的不适,呼吸顺畅后总算感觉舒服了一些,知觉也一一恢复。 “陈效……”她嘴里轻念,而后又提高了声音喊,“陈效……” 周围是混乱的人群,无人回应, 千羽很快也被送上车,林薇没看到她,只听到她说话的声音,说得是什么却无从知晓,好像只是一阵嗡嗡嗡的杂音,失落在纷乱的背景里。千羽没事,林薇告诉自己,好像也是在对陈效说,而后注意力再一次失去焦点,她几乎昏厥。直到又一个担架被抬上来,有人在呕吐,她以为是千羽,艰难的转过头去看,眼前所见却如同这一天一夜的疯狂经历一样不真实——是陈效,正半躺在担架上,手拿着一个半透明的塑料袋,一边咳嗽一边吐,吐出来的东西似乎是血。旁边的急救医生好像就在等着他吐完,接过塑料袋,把他往担架床上一摁,押给他扣了一个氧气面罩,紧接着就把他胸前的衣服撕开了, 她脑子里还是方才所见中枪倒地的画面,连同想象中血如泉涌的惨状,结果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陈效身上的穿的T恤撕开,里面是件黑色马甲,刚脱下来就被边上的警察拿走了,身上没有什么血流不止的窟窿,甚至连包扎都不用,医生徒手检查了一下,替他盖上条被单就算完事了。 等医生弄完,回头看见林薇,张嘴就训她:“看什么看,你肩膀上还得缝针呢,快躺好!躺好!” “他怎么回事啊?”林薇颤颤巍巍的想把脸上的面罩拉下来。 “穿防弹背心中枪了,”旁边等着做笔录的警察插嘴,“距离这么近,肋骨没断算是不错了。” “那他怎么在吐血啊?”林薇又问。 “大概有点内出血吧,不严重,休息休息就行了。”医生轻描淡写。 正说着,陈效翻身起来又要吐,医生很专业的又给了他一个塑料袋,可他却对着袋子酝酿了半天,什么都没吐出来。林薇木然的看着他,一时不知如何反应,就好像对着一个幻象,直到他不觉得恶心了,抬起头对她笑了一下,她才意识到自己大概又被他耍了一次,而且,这一次竟是在她面前诈死!她怒从心头起,不知从哪儿来的力气,手撑着担架边上的金属框架就要起来,只可惜动作太大牵扯到伤口,痛得她又倒下去。 -- 第77页 这一下是真不行了,眩晕和疼痛变做一粒粒黑色的光斑,越来越密集,很快挡住了她全部的视野。她突然觉得累极,但这疲累来得正是时候,陈效还活着,千羽也没事,至于其他,都跟她没有关系了。黑暗中,有人握住她的手,她放弃了一切抵抗,任自己睡过去。 车门关起来,一路鸣笛往医院驶去。 林薇再醒过来,已经是在病房了,房间里拉着窗帘,光线柔暗,一切都安静下来,她静静躺着,一时间竟不知道这是何时何地。很快就有个医生来替她检查,告诉她:她肩胛上有一处刀伤,已经缝了针,还有头部的钝器伤引起了轻微脑震荡,需要留院观察二十四小时。 刀伤?她这样想,如果她肩上的是刀伤,那后来听到的那两声枪响又是怎么回事呢?脑筋转得很慢,她百思不得其解。 医生出去,警察就进来了,开始替她做笔录,她如实回答,直到最后大学停车场上那一段,她留了个心眼儿,只是说:“他们一直按着我们,不让抬头,而且太紧张了,什么都不记得。” 替她做笔录的是个挺和气的中年女警,很理解的点头,让她在纸上签字画押完了,就准备要走。 “那几个人都抓住了?”林薇叫住她问。 “两死两伤,都抓住了,你放心。”女警回答。 林薇点头,却不知为什么,她并不放心。 不多时,千羽也做完笔录,被警察送她这儿来了。陈效最晚完事儿,大约是因为他的身体状况,也可能是因为他要说的比较多,一直到夜里才见到。 那时,林薇正闭着眼睛躺在病床上挂水,千羽前一夜也没睡好,困得不行,早早的就在旁边的加床上裹了条毯子睡着了。陈效推门进来,病房里的灯已经关了,只有走廊里漏进来的那一点光线,但不必看,林薇也知道是他。午后,他看着她,一步步朝她走过来,那种节奏似乎已经蚀刻在她的意识深处了。 他走到病床边,手放在枕边。林薇睁开眼,装作奄奄一息,用一种快咽气了一样的声音,对他哭诉:“医生跟我说我脑子里有个血块,开颅手术也不一定能拿得掉,怎么办啊?” 她演技不好,装的并不像。她以为他会笑,但他却没有,只是俯身下来。有一瞬,她竟以为他要吻她,结果却还是没有,他只是在她耳边轻声道:“好像没这么严重吧。” “就许你装?”她放弃了,坐起来。 “我装什么了我?”他好像很冤枉,替她调高病床靠背。 她语塞。的确,这是一场毫无把握的豪赌,如果匪徒直接爆头,他一点机会也没有。她突然就觉得后怕,喉咙干哑,发不出一点声音,过了很久才又问他:“医生说你能起来走路了?” “没什么问题。”他回答,拖了把椅子在她床边坐下。 “那你怎么还不走?我要睡了。”她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这医院你开的?你撵我我就得走?”他不知哪里来的兴致,跟她抬杠。 “你这人怎么不讲理啊?”她急起来,“这是我的病房,就算是你花的钱吧,我之所以躺在这儿也是工伤,你花钱是应该的……” 他看着她,任由她说下去,一直都没打断她。大约是怕吵醒千羽,又或者是觉得没劲,她自己停下来了,也那样看着他,终于问:“陈效,你说我们这样到底算什么?” 他沉默,许久才回答:“林薇,等这件事结束,等这件事结束。” “这事情到底怎么了?”她想起自己的预感。 “你不知道更好。”他回答。 “告诉我。”她坚持。 他摇头,而后继续说下去:“离记者招待会还有两天,要是我不能去,香港那边应该会派一个董事出席,所有程序你都清楚,由你来主持,可以吗?” “你为什么不能去?”林薇更急了。 “不是大事。”他只说了这一句。 她知道再问也没有结果,他仍旧伸出手握住她的,就像救护车上一样。她突然就想开了,他说的大概是真的,只要他们都好好活着,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更大的事情呢。 ☆、48.第十章 (5) 林薇的身体很快复原,但整个人的人状态却差到极点,从没有经历过的巨大压力是一方面,陈效头上悬而未决的罪名又是另一方面,在中国,单单是非法持枪已经不是小事情了,更何况他还开了枪,有可能致人死亡。 这一次,神通广大的王俊是不可能再出现了,陈效的代表律师换成了本地一间大律师行的合伙人庄伯宁。跟王俊正好相反,庄律师是个和和气气的瘦子,打扮不甚讲究,口才似乎也不好。见过第一面,林薇几乎对他不抱希望,直到去了警察局,庄伯宁旁征博引、插科打诨、套近乎拉关系的功夫轮番上场,才让林薇对他全然改观。他援引了《枪支管理法》第十三条的但书规定,认为陈效持枪事出有因,而且还是在绑架这种极端情况下,情节显著轻微,且社会危害不大的,不应认为是犯罪,而是依照其他有关规定处理,最多也就是没收涉案枪支,警告,外加罚款就完了,看办案警官的态度似乎也买账,可点头点了半天,最后不知为什么还是没有同意他们的保释申请。离开警局,庄伯宁仍旧很乐观,但他的想法终究只是一种最理想的结果,警方会怎么认定,还是得等弹道分析的结果出来才能知道。 -- 第78页 由于事情比较敏感,即使是在华善堂内部,陈效的去向也是讳莫如深的,大多数员工只知道他是受轻伤住院了。那段时间,公司仍旧正常运营,所有日常事务照旧进行,他的直接下属还是像往常一样把信件、合同以及各种提案、请示发送到他的邮箱,等待批复,林薇作为他的秘书,须得把一切都挡下来,分门别类,能等的就拖着,不能等的就得另外找到人解决,一件事刚刚摆平,另一件又冒出来,与此同时,又有媒体风闻那场绑架案,打电话过来探风声。 白天,林薇自觉三头六臂,在所有人面前保持着一张积极地笑脸,夜里,一个人回到酒店房间,去洗手间,锁上门,洗掉脸上的妆,看到粉彩顺着水流走,镜子里的人变得苍白倦怠。好了,这才是我,她对着镜子说,这才是她真实的面孔,也是她最想念陈效的时刻。 不管林薇想还是不想,记者招待会日子终究还是到了,唯一的安慰是香港总公司的董事一早就顺利到达,而且那个人还是她认识的,不是别人,正是赖Sir,赖至成。几年不见,赖Sir还是老样子,他也记得林薇,一看到她就一口一个小薇的叫着。就连她忙中出错,给到当地政府部门的一封邀请函写错了日子,也是赖Sir替她圆过去了。承蒙人家这样厚爱,林薇不禁感激涕零。 中午,李夏总算飞来广州,把千羽接走了,本来千羽走掉,林薇身上的责任也轻了一分,可她却并没有多少轻松的感觉,反倒有些不舍得, 因为那桩绑架案,李夏赌咒发誓,不会再让千羽跟着她爸,千羽却是一幅无所谓的样子,对林薇说:“等你们回到上海,告诉我一声。” 人家亲妈就在边上,林薇总不能公然唱反调,一句多余的话都没说,自以为掩饰的很好。 千羽却还是看出了那么点端倪,临走还在开导她:“会没事的,他那个人,不管出什么状况都死不了。” 这句话,李夏大概也听到了,回头看了林薇一眼,搞得她莫名的心虚起来,只好朝着千羽苦笑。对陈效来说,她只不过是一个秘书而已,却不知为什么要千羽来开导她,但心里却巴不得应了千羽说的那句话。俗话说,好人不长命,坏人活万年,但愿是真的。 送走了千羽,记者招待会进入倒计时,赖至成坐在宴会厅旁的休息室里,闭着眼睛喝茶,林薇不懂人家凭什么这么笃定,而她自己却紧张成这样,把自己关进洗手间,一边化妆,一边背一会儿要说的话,可越背就越觉得心跳加速,呼吸急促,她知道自己的手在出汗,不停的出,用纸巾擦干很快又湿了,想到一会儿要跟许多人握手,就愈加紧张,休息室附带的洗手间很大,此时却感觉像一间密室。林薇觉得要是再呼吸不到新鲜空气,她就要摔东西了,她从前总是觉得自己心理强悍,嘲笑别人毛病多,现在竟也落了这个俗套。 就在这个时候,手机响了,是庄伯宁的号码。林薇忘了其他,立刻接起来,不知道会听到好消息还是坏消息。她根本没想到说话的人竟然就是陈效本人。 “林薇,”他对她说,“我出来了。” 事情已经结束,他出来了,还是那个死不了的坏蛋。一时间,她竟不知真假,拿着电话站在那里,半天没说出一句话,眼泪涌上来,却又不敢哭,怕花了脸上的妆。 她拼命让自己平静下来,看了看表,对他说: “还有十五分钟开始,你得赶过来。” “晚高峰没过,路上很堵,肯定来不及。”他却这样回答。 她不知道再怎么说下去,终于示弱:“我怕我不行。” “不可能。”他只是笑。 似乎听到他的声音,她就已经安心了一点,不管不顾的把难题扔给他:“我从来没在这么多人面前说过话,要是上台忘了词怎么办?” “就当我站在大厅最后,”他不笑了,难得用这样认真的语气说话,“你看这那里,无论回答什么问题,就当是对我在说,” “包括说谎?”她又问。 “是,”他缓缓回答,“那就对我说谎。” 电话挂断,时间也已经到了,林薇走出来洗手间,自己也知道动作有些瑟缩,但却没有办法。 她是主持,第一个上场。宴会厅的最前面已经搭了台,台下坐满了人,她忐忑不安,走上台,拿过话筒,宣布记者招待会开始,而后一一邀请各位高管落座。本年度半年报,OTC药厂收购计划、次年增加一线销售人员的计划……,一桩一件的进行下来,一切顺利。她谨记着他的话,看着大厅最后,只当是看着他,即使是别人讲话的时候,也不得放松,一字一句都过了心,从来没有如此深切的体会——他真的是做了许多事情,才走到今天这一步。如今,残局已收,新的棋局也已经布好,就看接下来怎么下了。 自由提问环节,时间还没到,已经有人跃跃欲试的要站起来发问,不必说肯定是跟今天的主题无关的,不是问绑架案,就是问CEO为什么没来?是不是要吃官司了?她又有些慌乱,怕这几个人把整个问答环节的方向带歪了,可越怕就越乱,好像根本没听懂人家在说什么,嘴里像吃了锯末一样干,坐她身边的赖至成已经清了清嗓子,准备出手救场。她拼命让自己镇定,又往大厅最后看,试图在人群里找一个人,想象他是陈效。 -- 第79页 结果,她就真的看到他了,站在最后,一扇黑色牛皮软包的门边,整整两天了,她没有见过他,又是隔了这么远看过去,他似乎瘦了一点,脸色有些苍白,却扬起眉毛看着她,表情既戏谑又有些冷傲,她懂他的意思,也抬起头挺起胸,有那么短短一瞬,她觉得他与平时不同,有种动人心魄的魅力。 她镇定下来,幽默应对,硬生生把问答的方向掰回来,察言观色,把发言权交到主流大报的记者手上。两个小时的媒体发布之后,冷餐会又开始,她站起来,与每一个人握手,对他们笑,再往宴会厅后面看过去,陈效却已经不在那里了。 待一切结束,公司有人提议去酒吧,她回答说累了,就直接上楼回客房了。累是真的累,却又有种不正常的亢奋,冥冥中就知道,他在上面等着她。 到了他们住的那一层,她出了电梯,直接就去敲他的门。他果然在,已经换了衣服,看起来一切如新,开了门,一句话都没有,只做了个手势,很自然的请她进去。她突然失落,觉得自己像是自投罗网。 关了门,他去吧台上倒了两杯酒,递了一只杯子给她,说:“来,庆祝一下。” 她接过来,往落地窗边的沙发上一坐,仰起头一饮而尽,喝得太急,呛了一口。 “慢点慢点,”他在她身边坐下,轻拍她的背,“你一个小姑娘,弄成这样。” “你现在想起来我是女的了?”她横了他一眼,话说出口却又觉得有些暧昧不清的意思,怕是又要被他捉去话柄。 结果却没有,他只是说:“在我眼里,你总是小姑娘。” 她细品他的言下之意,笑问:“是不是接下去你又该叫我走了?” 他没有立刻回答,她在冷餐会上已经喝过不少,此时纯属借酒撒疯,只是盯着他。 “不是,”终于,他摇头,看着她道,“我是想问,你会不会陪我?” 她又笑,问:“你要我陪你干吗?” “陪我做坏人。”他回答。 她没想到他会这样说,觉得失落,却又有种别样的悸动,隐约觉得这是比男女之情更深刻的托付,她抬手跟他捧杯,笑道:“当然陪,刀尖上舔血也陪着你。”说完又是一口喝下去。 ☆、49.第十一章 (1) 后来,再回想起那一夜,林薇总是觉得自己仿佛成了另一个人,一个她完全陌生的女人。她记得自己站起来,拿走陈效手中的酒杯,连同自己的那一只放到茶几上,而后跨骑在他身上,沙发很软,双膝在他腿侧陷下去,直到两个人密实贴合。陈效有些意外她会这么做,却也不是毫无反应。酒精早已温热了身体,她感觉到他身体的变化,以及每一次细微的动作。她有些怕,但就是想要,也不可能停下来了。 她侧过头吻他,轻浅的吻,而后又吻落到唇侧,他颌骨的棱线,皮肤的触感略带粗糙;脖颈,他喉结滑动;解开他衬衣的扣子,手跟着下探,锁骨,胸腹;再向下,松开他皮带的扣针。那是种奇异的感觉,如此熟悉的一个人,同时又是这样陌生的身体。她看到那一枪在他左胸留下的瘀伤,手指轻触,磨挲,而后俯身吻上去,他身体拱起,几乎难以自制。 她抬头,对他挑衅笑,贴着他的耳朵问:“你行不行啊?” “完事了再来说我行不行。”他回答,对上她的眼睛,她从未见识过他这样狂乱的眼神。 他开始迫切的吻她,剧烈而长久,找到她的手,与她十指交缠,继而又将她的双手扣到身后,用一只手抓住,另一只手伸进她连衣裙的领口,撕开,扯落到到腰际。她被他的动作震慑住,双臂又被扯下来的衣服和胸罩带子束缚着,几乎失去自由,自觉像是掉进了他设的局,兴师动众的开场,却被他用这样一种j□j而又野蛮的方式抢去了主动,而他继续,抱她上床,覆上她的身体,双膝分开她的腿,探下一只手抓住她的足踝,依着光裸的大腿内侧描摹而上,纠缠在裙底,她完全无力招架,呼吸滞涩于喉咙深处,仿佛进退不得,唯有颤抖着身体回应他的唇和手。混乱间,她似乎又看到那片湖水,水面兴起波澜,她紧抓着最后一线神志,不敢放手随波而去,仿佛一不小心就会遇溺。 他不可能察觉不到她的生涩,想到方才自己在他身上胡作非为,装得好似情场老手,她恨不能找个地洞钻下去,他却慢下来,把她拥进怀里,而后又低头吻她,这一次是不一样的吻,似乎不带半点欲念,他一点一点吻下去,嘴唇触到她的脖颈,一阵热从他触及的一点散开,传遍她的全身,那感觉很好,太好了,她不自觉地抱紧他,像是世上唯一的依靠,却依稀觉得他也在颤抖。她有些意外,而吻却继续落下,越来越沉长绵密,欲望又回来了,慢慢渗入,蚕食着她,弥散到身心各处。时间似乎失去意义,一切都不再重要,她要他,指尖陷入他背上的肌肉,把他拉向自己,他终于托起她,解开最后的束缚,进入她,完全没入,温柔却又果决。快感开始层叠,不断累积上升。片刻的停顿,他退出来,却让她渴望更多,他再给,双手扶着她的腰,仿佛捧着她,奉若珍宝,她开始向深渊下坠,那片一直试图吞没她的冰冷的湖水似乎已化作熔岩,穿透,充满她的身体,是冷还是热,她已无法判定,直到坠落的幸福在瞬间达到了痛苦的极限,她全身绷紧,抵着他的身体久久搐动。 -- 第80页 夜深,两人泡在浴缸里,她一点力气也无,靠在他身上,任他摆布。窗外城市的轮廓已逐渐朦胧,失去实感,像是一连串闪烁的光斑。 他手里拿着海绵替她擦洗,对她说:“林薇,我杀了人。” 她并不意外,似乎早已经料到了。对他来说,一切的一切非赢即输,他喜欢大获全胜,达阵得分,不光要赢,还要绝对的压倒性的胜利。他不可能不知道那两颗子弹是否命中。 “那么,事情还没完?”她轻声问,唯一的担心是他不能全身而退。 “结束了,”他摇头,“庄伯宁找人改了弹道分析报告,警方不会起诉,这两天就算是拘留,不会再追究了。” “那不是很好吗,当时你只能那样做,”她又放松下来,半睡半醒。 “是啊,”他在她身后苦笑,“杀过人,我这个坏人的成色又纯了几分。” 她沉默,想要告诉他自己并不在乎他做过些什么。 “还有,”他继续说下去,“王俊也死了,你知道吗?” “怎么回事?”她终于愕然。 “他在去江门的高速公路上出了车祸,”陈效解释,“车是用别人的名字租的,随身什么证件也没有,直到今天才确认了身份。” 绑架案发生的当天,王俊也失踪了,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是同行来广州的一个项目经理,说是看到胖子拿了行李离开酒店,而后就再也没回来过。当时是夜里七点左右,他应该刚刚收到消息,目标不在车上,那次行动没有成功。 林薇听着他说,突然明白的他的凄然,这一次他赢了,也输了,被几十年交情的朋友背叛,现在,朋友已死,连一个为什么都不能问。他觉得寂寞。而她正好来了,于是他们上床,就是这样。这实在是一个最好的时机,也是最差的时机,他们肌肤相亲,她反而觉得离他远了。这个念头也让她有一丝凄然,对自己说这就是纯粹的身体上的接触,并无其他。而且,从一开始就是她主动,她也想要的,怪不得别人。 次日天明,林薇醒的很早,穿了衣服就要走。 陈效还在床上,伸手拉住她的手腕,说:“留下来吃早饭。” 她回头对他笑,问:“这是老板的指示还是床伴的命令?” 他看着她,没有回答。她退了一步,他的手就松开了。她一路走出去,头也没回,觉得自己那句话已经足够给这一夜定性。 作者有话要说:此节未完,先看着,我被人拉出去下午茶了。。。 ☆、50.第十一章 (2) 四周光线暗下来,林薇立刻就觉得氛围不对,她问陈效:“你要干吗?” “你说我要干吗……”他凑上来,动手解她的衣服,“不是说床伴嘛,你有需要的时候尽管来找我,我有需要就找你,我帮你,你帮我。” “现在?这可是在公司啊!” 林薇听的五雷轰顶,这算什么?现世报吗? “就现在,完了刚好去吃饭,晚上我还有事。”他回答,手和嘴都没闲着。 林薇一听更气,这摆明是拿她当开胃头盘了,可自己话都已经撂那儿了,他说得也有理有据,不做似乎圆不过去。而且,随着他的动作,那一夜两人的所作所为又如情景再现般出现在她脑子里,紧紧锁定,赶都赶不走,弄得她也有点想要了。 要是换个时间地点,她倒也不是不能配合。三十八楼人少,可毕竟也是上班的地方,不时有人上来办事。时间虽然已近傍晚,但因为是夏末,还是阳光灿烂的,室内的灯一关,外面显得更亮,十足应了“光天化日”四个字。 陈效却不容她多想,转过她的身体,将她面朝下按在办公桌上,摆到合适的体位,裙子推高到腰际,再扯下她的丝袜和内裤,动作近乎粗暴,满带侵略性的狠劲。依着林薇的脾气,哪里能适应他这样为所欲为,不自觉的就反抗起来。 “别乱动,再动我找绳子了啊。” 他俯身压着她,说完两只手抓着她的腰,连同她的胳膊一起扣在体侧,□顶着她就要进入。 “有必要搞的跟QJ似的吗?!”她气急,回头瞪着他,不管不顾的叫起来。 他腾不出手,也没打算松开她,直接就吻下来,把她的嘴堵上了。那个吻又是铺天盖地的,她无力招架,脑子里只是一瞬的空白,他已经进来了。两个人都感觉到她的润滑,这一回跟上次不一样,几乎没什么前戏,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能这么快进入状态。 “这也能叫QJ?”他一边动,一边在她耳边喃喃。她脸腾的就红了,简直无地自容。 事毕,他放开她就走了。办公室里就有个带淋浴的洗手间,干洗店送来的衬衣西装一应俱全,他进去冲洗,她却只能凑和着自己清理干净。 从洗手间出来,他边换衣服边问:“一起吃饭?” “不吃。”她回答,气还是不顺。 他也不勉强,任由她一个人走出去。 下班时间已经过了,她收拾了东西就走。等上了电梯,门还没合上,又被按开了,是他从外面进来。 门关上,他开口对她道:“还有件事得说清楚。” “什么事?”她问。 “你在吃药吗?” “什么药?” 他笑了笑解释:“避孕的事情你自己搞定。” 这话纯属火上浇油,要是手边有家伙,她直接就能朝他脸上招呼过去。 -- 第81页 可她忍着没有发作,也对他笑,说:“还是你戴套吧,就算你不嫌弃我,我也得对你负责不是?我这个人,也说不定什么时候遇到别的什么人……所以还是戴套吧,对大家负责,你说是不是?” 话说完,她又别过脸去,眼睛的余光似乎瞥到他神色一动,却又没敢细看。 “林薇……”他叫她。 还没说到正题,电梯停下来,门开了,有人走进来,往他们中间一站。 门再次合上,电梯一路快速下行,没有人再说话。 刚开始,林薇还有些得意,觉得这一架她吵赢了,可心里某个地方却又有点不舒服,觉得自己还是输了。她也不知道这到底算是怎么回事。 无论输赢,两人之间的基调是定下了——你帮我,我帮你,friends with benefits。更复杂一层,他还是她的上司。 两天之后,林薇去公关部面试。华善堂的公关部机构很简单,统共就三个人,部门经理黛安马是香港人,总公司外派过来的,带着两个助理做事。 面试进行的十分顺利,林薇却有些心虚,总觉得戴安马知道她跟陈效的关系,对她的客气也是假客气。职业女性最恨大概就是她这种人,上了老板的床,换取不正当利益。虽然话是这么讲,可她还真没想出来自己从陈效那里得过什么好处。林凛刚出事的时候,他的确照顾过她,可现在,反倒是离他远点,还能过的好点吧。 等待戴安马的决定大约也就是走个过场,她调去公关部是陈效的意思,那她十有j□j总是要去的。正式任命下来之前,她还是在CEO办公室门前坐镇。那几天,把她按在桌上这种事,倒是没再发生过,可新花样又出来了。陈效问她要她家的钥匙,理由是和平花园的钥匙她是有的,她随时都可以去,所以她家的钥匙他也得有一把。 这个要求,她只当没听过,打着哈哈就糊弄过去了,可最后还是被他得逞。他把她叫去和平花园过夜,第二天发现自己包里的钥匙没了,后来又在他那儿找着了,但已经被他拿去配了副本。房子是借的,她也没心思再去兴师动众的换锁,就这样吧, friends with benefits,一把钥匙总要有的。 十月份,她正式去公关部上班,这才发现戴安已经怀孕,之前面试的时候还不明显,此时肚子隆起来,总有三四个月的样子了。她猜到陈效的意图,他是在替她铺路。看戴安的状态,很快要去休长假,产假之后有可能不会再出来做事了。而她的职级仅次于戴安,到时候只要她有能力接手,这个部门经理的位子就名正言顺是她的了。虽然公关部只是个不起眼的小部门,可也是一条捷径,至少她可以以秘书以外的身份,出席公司的管理会议了。 然而,CEO秘书的位子却一直空缺着,人事部始终没找到合适的人,林薇手上的工作也就一直没能交接出去。在公关部做事的同时,她还兼着替陈效打杂卖命的活儿,费力却又不讨好。两人接触的多了,公司上下难免有些人看出他们之间的端倪,说些闲话,而且她本来就是个名声不大好的人,那些传闻也就越加离奇,有人说她私生活混乱,几天换一个男人,有人看到她被陈效的前妻追打,又有人说她半夜站在他住的地方楼下哭。 对这些流言,林薇一概采取熟视无睹的态度,她漠然处之,听任它们出现,甚嚣尘上,再被人忘记。她只是偶尔觉得奇怪,在所有关乎男女的丑闻里,人们似乎总是对男人要仁慈一些,却对女人更加残酷,也正是因为这个,女人们总是更加看重自己的名誉,为人处事也更谨慎。而她,偏偏不信这个邪,所谓名声,她是最无所谓的,反正她是光棍,没有人会为她高兴,也没有人会为她担心难过。她天时地利,她要做一个像男人那样的女人。 她希望能将这个准则充分体现在她和陈效的关系当中,一直觉得自己并不介意陈效跟别人在一起,而她也不是非他不可。之所以暂时只有他一个男人,完全是因为两人在床上还算默契。她对自己说,我只是喜欢他的身体。可这话一说出口,却又觉得不对。她也喜欢他这个人,或者说她是崇拜他的。但如果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身与心,是不是就是爱了呢?似乎又不是,她并不觉得自己爱陈效,这不是爱的感觉。她是爱过一次的,短暂而惨烈,以后再也不能了。 那一年,似乎就是这样过去了,表面平静,而又暗流涌动。 次年三月,公司年报出来,业绩喜人。那时,戴安已经休产假去了,公关部变成林薇一个人做主,对外公布财报,发媒体通稿的事情都是她在负责。于是,外面又有了新的传言,说她是一个如何如何吹毛求疵的上司,刚刚上位,就对下属和供应商多么多么的苛刻。 她是那个小小部门里的暴君,再小的宣传计划也以最高标准要求,要好,要快,要出人意表,而且不允许有一丁点的瑕疵。每一句话,每一个标点,每一次语气转折,都反复推敲,力求做到无可挑剔。她又成了公司里的名人,不仅仅因为她坏到极致的名声,还因为她奇迹般的工作效率,以及无可指摘的成绩。 面对这些,陈效好像从来就没夸过她,把她做的所有事情都当作是理所当然的。林薇对此没有丝毫的意见,她知道自己只是在跟随、模仿、重复着他做事的方式。而且,他也没亏待过她,至少是在金钱上没让她吃过亏,她拿着那个职级最高的薪水,年终有丰厚的花红。 -- 第82页 这些钱,每一分都是她挣的。她完全可以开始存一笔首期,而后买房子,或者投资,为未来打算。但她挥霍,她得过且过,仿佛要把二十几年未曾有过的奢侈和任性都补回来。于是,便有了这么一个矛盾的集合体——穿着最时髦的衣服,带着两圈钻的萧邦手表,加班到深夜,累的像条狗。见过她的人都不觉得她像一个刚从大学毕业,二十出头的女孩子,倒不是因为她见老,而是她有种沧桑感,他们看得到,却又不知出处。 四月份,陈效终于决定休假了。 那是他进入华善堂之后的第一个假期,为的是送陈千羽去英国上学。林薇依稀还记得,几年前在淮安,他曾对她说起过自己的英国情节,一点不意外他会让自己的女儿到那里去接受中学教育。 对她来说,真正意外的是,他要她一起去。 ☆、51.第十一章 (3) 千羽去英国上学的事情,林薇从一开头就在经手了。 无论在哪儿,好的中学都不容易进,英国更是这样,学校建的有如古堡,动辄两三百年的历史,每个学期的学费和住宿费都是个不菲的数字,申请入学起码得提前一年半,还有面试、笔试,参加者如云,搞得像皇帝选秀一样。而千羽从小就对念书不太上心,学习成绩也只是平平,最后还是要靠何家人的关系。 世家到底是世家,翻腾翻腾总能找出个把校友来,林薇通过赖Sir引荐过去,甚至还发现有人在布莱顿的一所女校做家委会理事。那位太太夫家姓杨,态度很倨傲,并不买林薇的账。林薇大约也猜得到,在杨太太的眼睛里,陈效只是穷人乍富,商场上或许还能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念书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她面子上没表现出什么,心里却替陈效鸣不平,何家人之所以有钱有闲,还不是靠他在挣钱,反过来却又嫌他市侩,多么讽刺。 那场遗产官司之后,陈效始终跟何家的人保持距离,这回为了千羽,才算是第一次破例。趁着一次去香港出差,他亲自拜访那位杨太太,那一次会面,林薇恰好也在场,亲眼目睹陈效的表演,她佩服他的口才,同时又觉得他表现得就像是一个舌灿莲花的流氓,就连杨太太这样见惯了大场面的淑女,也被惊得目瞪口呆。 离开杨府之前,林薇根本不敢抱任何希望,一直在想说不定什么时候他们就会被人家当场赶出去,谁知杨太太竟对他们很客气,满口答应帮忙,陈效一战告捷。不久,学校的复信就来了,开给千羽的条件十分优厚——先进低一年级插班,半年之后参加考试,再正式入学。 过后,林薇这样曾问陈效:“你许了人家什么好处了吧?” “你指哪方面?”他只是笑。 “不正当的那种。”她补充。 “你介意?”他笑意更浓。 当时觉得神奇,过后细一想又觉得没什么了,原因只是一个字——钱,归根结底还是因为钱,那时,年报已经出来,陈效做了些什么,挣了多少钱,有目共睹。他在董事会呼声很高,很有机会继续升迁,如若事成,不仅是中国,东南亚的生意都会交到他手上。 回到上海之后,仅仅是出于好奇,林薇滥用职权,用陈效的密码登陆财务系统,查了一下何氏那些股东每年分走多少钱,她看到那些惊人的数字,也看到那个熟悉的名字——何齐。从数字上看,他还是那个含着银匙的男孩,旁人都在为生计奔波,而他什么都不必做,已是锦衣玉食。而他却选了一条最辛苦寂寞的路,自他进入医学院,四年过去了,如果他真的坚持下来了,两年理论,两年轮岗结束,现在应该已经离开学校,正式开始在医院实习了。他的同学们大多背着几十万美金的助学贷款,当着廉价劳动力,与此同时又做着扬名立万、高薪厚禄的梦。而这一切,于他都毫无意义,他还在坚持着吗?会是怎样一种状态?林薇猜不到。 又过了不久,陈效就提出一同去英国。林薇本来是不想去的,人家孩子去上学,她一个外人跟着,算什么事儿啊?而且,那段日子,她总觉得两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似乎有些太近了,超出了她原本的心理预期。 她检讨了一下自己,最后得出结论,主要责任还是在陈效身上。自从她调去公关部之后,两人工作时离得比从前远了,特别是戴安马还在的时候,她并不直接向陈效报告,华善堂不是个小公司,要不是存心要见,非得等到开会的时候才能看到真人。可是下了班,陈效却有种不管上哪儿干什么都得带上她的趋势,吃饭,买东西,当然,还包括夜里睡觉,每隔几天总要联络一下感情。 刚开始时,林薇有点后知后觉,等她反应过来已经到了这样的地步——她知道他内衣裤的精确尺码,他也知道她每个月几号好朋友报到,就他们那种关系而言,这也太近了。而且,他还是个做事很有计划,又喜欢大包大揽的人,跟着他出去,林薇就不必,也不能带着脑子了,否则一定得吵架。所以,这次他放长假出去旅行,她觉得还是不参与为好。 去英国的事情,陈效跟她提过一次,她没正面回答,他也就没再提,林薇以为就这么过去了,可没过几天就接到千羽的电话,求她务必一起去。 千羽对她说:“先去伦敦,再到布赖顿,这一去路上至少得两天吧,就我跟他两个人,大眼瞪小眼的,你叫我怎么熬过去?” -- 第83页 “多买点零食路上吃,吃着吃着就到了。”明知道没用,林薇还是给她出主意。 千羽却答:“我已经开始焦虑了,一天一板巧克力,再吃会胖到两百斤。” 后来,林薇总是对自己说,改变她最终决定的就是千羽的这通电话,其实却不是,她自己也知道的。 那天夜里,陈效在她那里过夜,他们在一条薄被下面j□j,默契的像是多年的情侣。被子和床单都是她熟悉的触感,其间的味道只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床头的台灯开着,灯光朦胧的照下来,让她觉得舒适,又有种相依为命似的感觉。 待到激情退去,他从身后抱住她,在她耳畔低语:“有时候真想把你变小,小到可以装在口袋里,去哪儿都带着。” 每一个字,她都听到了,却装作已经睡去,一声都没吭,只怕他听出来她的声音不对。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被这么一句话弄得快要落泪,整整一夜都睡得不安稳,半夜里醒过来却有种不知来由的快乐。 第二天一早,她起床的时候,他正在淋浴。 她知道自己已经决定了,走进浴室,仿佛不经意的随口提起,说:“千羽一定要我跟着一起去英国,我只好答应了。” 他隔着一片水雾对她笑了笑,事情似乎就这么定下了。 他们的第一站是伦敦,而后再开车去布莱顿。沿途是大片的绿色,时时见到牧场和森林。目的地只是一个很小的城市,按照中国人的眼光来看,就如同一个小镇。 他们先陪千羽去学校注册,那所女校外在古典,内里却很现代化,该有的都有,宿舍两个人一间,室友十分友善,女舍监也不像小说里写的那样恐怖。千羽本来就是个很独立的孩子,没有表现出丝毫的不适应。 而后三个人又在镇上游览,从小小的集市到小小的游乐场。那天天气不错,阳光柔淡,他们一路走到海边,看各种各样的海鸟停在栈桥上,在游乐场坐一种叫火箭推进器的游艺机,对着海面放声大叫,天和海都是一片沉静的灰蓝,海滩上没有细沙,只有大大小小的砾石,到处都是被潮水冲上来的海藻,带着浓烈的腥咸。 傍晚回到学校,临别在即,千羽很随便的跟他们说再见。林薇看出她的胆怯,也看出陈效的不舍得,要这两个人开口怕是不可能,只能朝他们伸出手,跳着脚说:“来,千羽,给我一个拥抱,给我一个拥抱!” 于是,他们抱在一起。她感觉到陈效埋头在她肩上,忽然也有些动容,却只是紧咬着上唇,在他背上拍了拍。 离开布莱顿,就只剩他们两个人了。 “你打算带我去哪儿?”她在车上这样问陈效。 他笑而不答,她很满意,不知道要去往何处的感觉更好。 天黑下来,他们才到了目的地,一座老房子,像是一个改作酒店的庄园,四下寂静,除了天上的星星什么都看不到。夜里,他睡得很沉,她却认床了,怎么都睡不着。 来英国之前,他发了一封特别牛逼的信,大意是有事启奏,无事退朝,凡是在他休假期间,没有发信来麻烦他的人都可以得到一瓶好酒作为礼物,所有的酒钱由写信最多的那个人买单。 窗帘只拉了一层纱,月光模模糊糊的照进来,她侧身看着他,想着那封信就想笑,心里又觉得,他是太累了,一直以来都累。她很心疼他。 第二天,她才看清楚那个庄园的全貌,大片的树林和草地,到处都是静静的,那么静,像是时光倒流。 吃过早饭,他对她说:“出去走走吧。” 于是他们就出去散步,她走在前面,他在后面跟着,周围的景色让她想起某些小说里场景。她记起他说过,小姑娘应该读简奥斯丁,而非杰克伦敦传,她不禁想起他们的第一面,在那个湛蓝的游泳池边上,“I would rather be ashes than dust.”他曾这样对她说。 ☆、52.第十一章 (4) 室外是法国式花园和连绵的绿色草场,湖泊点缀其间。这样的地方,春天正是最美的时候,人却是出奇的少。他们徒步出去,根本就没遇到过别的游客,就连开车也很少看到其他过路的车子。庄园里面也是一样的,一间又一间的屋子空无一人,陈设豪华,却又砖石冰冷,画里的人反要比画外的还多一点, 林薇本以为是淡季,所以游客少,后来才知道是陈效把这地方包圆儿了,除去庄园的工作人员,方圆几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仆人也看不到,但只要摇铃,就会有人立刻出现,问她:可有什么需要?腰身笔直,态度不卑不亢。她自嘲的想,在如此环境中一经熏陶,即使是她这样急躁市侩的城里人,似乎也变得高尚起来。她几乎忘记自己的过去,以及过去的自己,仿佛世界从来就是这样的,天很蓝,阳光和煦,每个人都很绅士。 她不禁去想,如果她没有那样一个低到尘埃里的出身,如果她生在一个正常的家庭,有一个负责任的父亲,一个慈爱的母亲,她的人生又会是怎样的?如此这般的演化有如电影,她很快得出结论,她不会是现在的她,也不会和陈效混在一起。他们就好像两个造化的怪物,彼此欣赏,谁也不嫌谁,既可以自相残杀,也能互添伤口。他们应该生活在一起,每一天都过得像没有明天,若有一天末日真的将临,世界就当从来没有过这两个人。 -- 第84页 又过了几天,他们离开庄园,去斯特拉特福镇转了转。那个小镇上所有景点都是跟莎士比亚有关的——莎士比亚故居,莎士比亚母亲故居,莎士比亚女儿女婿故居……,在林薇那嘲讽的眼睛里,那种地方也就跟鲁镇差不了多少,等到了莎士比亚老婆故居——安海瑟薇小屋时,两人都已经没有什么新鲜感了,林薇一个人进去去看了看,上到二楼,正对院子的凸窗开着,她走到窗边,看见陈效在下面抽烟,将手里的门票揉成纸团扔他。 陈效抬头,朝她皱眉,要笑不笑的样子。 林薇调皮起来,道:“奴家一时被风失手,误中官人,休怪!” 陈效嘴里嗤一声,歪着头对她笑。 “笑什么笑?”林薇嗔怪,“严肃点,你应该唱一喏,说不妨事,娘子请方便。” 他果然就不笑了,掐灭香烟,对她做了个手势,说:“下来。” “干吗?”她问。 “回去了。”他回答,声音不高,却像是一道命令。 她很买账的跟着他走。 夜里回到庄园,他们在卧室外面的露台上亲热。四月的乡下尚有些清寒,他用一条毯子裹着她,露在外面的皮肤是凉的,两人贴合的部分又是那么热,她早已经动情,整个人吊在他身上,吻得天昏地暗。 他却停下来,抓着她的胳膊要挟:“白天你念错台词,重念。” “什么台词?”她已神魂颠倒,什么都不记得。 “在斯特拉特福念什么j□j!”他教训她。 “那要念啥?你说念啥我就念啥,老爷。”她只是随口说说笑话,没想到他还记得。 “你自己想!”他把难题抛还给她。 “罗密欧,罗密欧,为什么你非得是罗密欧?”她把脑子里想到的第一句台词拿腔拿调的念出来,念完了就笑作一团。 “这还像话。”他满意的笑,又开始吻她。 林间的水边传来夜鹭的叫声,抬头就能看到星星,她想不出更加浪漫的场景,却不再能回到方才的状态。 “你开心吗?林薇,”他问她,而后自问自答,“我这辈子没这么开心过。” 她未曾开口,只点了点头,心里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在骗人。就在刚才,就在她说“罗密欧,罗密欧,为什么你非得是罗密欧?”的那一刻,她又想起何齐,想起那个午后——他们在老房子里,何齐拥着她睡在小床上,林凛买了冷面从外面回来——那是她此生最快乐的时刻,永远都不能改变了。 她埋头在他胸前,避开他的目光。他坐在原地,再没说什么话,只是抱着她,直到两个人的身体都冷下去,她不自觉地发抖,这才拍拍她的背催她起来,回到房子里面去。 第二天,他们又去布莱顿看望千羽。小姑娘对新学校适应良好,李夏也已经来到英国,等于是陪读。她在伦敦有一层公寓,坐火车到布莱顿不过一个多小时,每逢周末和短假期都可以接千羽过去住。母女两人的关系一度搞得很僵,但终究还是和好了。 “对她好一点,”临走,陈效这样关照千羽,“你妈妈那个人,很多时候是有口无心。” “是是是,我会哄着她。”千羽满口应承。 林薇在旁边看着,插不上什么话。她禁不住想,她跟陈效都是有着太多包袱的人,面对对方的过去,始终是一个局外人,她以为自己很看得开,可开车回庄园的一路上,脑子里一直都在想这些事情。她觉得烦,宁愿此刻是在公司卖命,一时间就已归心似箭。 夜里回到庄园,她在晚餐桌上跟陈效谈工作。 “能不能不说那些了?”陈效用餐刀敲杯子。 “那说什么?”她反问。 他看着她,一时无语。 她被他盯得发毛,只能低头吃东西,嘴里道:“你这人怎么这么奇怪?” 旅行结束,两个人又从伦敦出发回上海。上飞机之前,陈效果然买了许多酒带回公司送人,钱却是林薇出的。在英国的这些日子,他的Blackberry和工作手机都没开过机,她是唯一一个在他休假期间找他谈过公事的人。他信里的确这么写过,可她没想到他竟然跟她来真的,腆着脸要她为那些贵的令人发指的红酒和威士忌买单,意外归意外,她林薇也不是服软的人,拿出卡来刷卡签字,二话也没有。 仅仅十多个小时之后,飞机在上海降落,两个人好像重返现实世界。 上了几天班,一切似乎又回到正轨。有一天,陈效突然问她:“你是不是用过我的密码?” 她点点头,脑子飞快地转着,想找个说得过去的理由,可他却没再问下去。 那一阵,两人之间的关系似乎迅速的冷下来,原因可能很复杂,也可能很简单,最直接的一条就是忙。陈效从来没有清闲过,林薇也有她自己的事情。 那年六月,华善堂有一个治疗心血管疾病的中成药在欧洲通过认证。在此之前,还没有任何中药在欧洲国家获得认证,通过注册,最终上市销售。这样的消息传来,免不了就引起媒体的注意,可谁知最初的一轮报道之后,这件不折不扣的好事差一点演化成了一场品牌危机。 起因只是一家新兴报社的一篇报道,该报社的记者采访了某业内人士。业内人士指出,华善堂的那个药虽然获准在欧洲上市,但其获得认证的功效只是缓解头痛和肌肉筋挛,跟该药在国内宣传的治疗心血管病的功效天差地别,象征意义大于市场意义。 -- 第85页 报道的字面意思还算单纯,但公众却有更深的理解,很快就有各种各样质疑的声音传来——这个中成药是不是真的有治疗心血管病的功效?如果有,为什么没能在欧洲获得认证?如果没有,是否涉嫌夸大宣传? 而且,此事的负面意义还不仅在于此。事发之前,陈效正在向董事会游说,打算重新启动申请美国认证的计划。要获得美国方面的认证,时间跨度堪比一场抗战,费用以千万美元计,陈康峪在世的时候就已经做过一次,后来又因为各种原因不了了之了, 林薇知道他想要做成一件事的决心,替他摆平这些麻烦,扫清前路上的一切障碍,就是她职责所在。最开始当然是出律师信,包下一整个版面发表声明:该药符合国家规范,其功效通过了所有药理、毒理试验,以及前后三期,总计超过一千例的临床试验,在国内上市以来几十年的临床应用也验证了其功效。 但事情并不是到此就了结了,公众并不会因为你罗列出一些数字就买了账,更何况还是在这样一种崇洋的风气下,人们更愿意相信欧洲的认证结果,而非国家标准。她不仅要找权威媒体公布药理,病理,以及临床试验的结果,还得找人上电视做节目,她把国内最权威的心血管方面的专家全都找出来,列了一张表,一个一个的找。为了一个科学院院士,她甚至拉下脸来,去找毛老师,通过他父亲的关系,联系上那个八十几岁的心血管外科专家,几次跑到北京,请他出来录了一段访谈,把那些术语化作浅显易懂的语言灌输给大多数人。而与此同时,市场部的广告宣传也及时跟进,终于抢在旁人将他们越描越黑之前控制住了事态的发展,彻底扭转了局面。 那些日子,林薇几乎一直在外面跑,晚上回到公司再加班到深夜,打交道最多的也是各路媒体的记者们。事情最终告一段落已经是差不多半年之后了,天冷下来,上海也落了雪,到处都摆出圣诞装饰,看起来简单快乐。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她又一次听到了何齐的消息。 ☆、53.第十一章 (5) 消息是一个名叫宋缤的女记者告诉林薇的。为了化解华善堂的品牌危机,林薇一度与那个圈子里的走得很近,宋缤在电视台做一档纪实节目,林薇找她帮忙,两个人就这么认识了。 宋缤是主持人出身,年纪很轻,人也漂亮,却一直想做严肃的新闻,不久之前,她去香港采访了无国界医生组织中的几位华裔成员,写了一则报道,发表在杂志上。那是她入行以来最得意的作品,逢人就提,也送了一本那一期的刊物给林薇。 刚拿到那本书的时候,林薇根本就没放在心上,如果不是为了工作,她是从来不开电视机的,即使听电台,也只听深夜那些几乎没有人讲话的节目,杂志自然也不看。人间所有的喜怒哀乐都让她觉得与己无关,她是个没良心的男人。过了一阵,她坐飞机,出发去机场前想找本解闷的书带着路上看,无意间又看到那本杂志,随手拿出来翻了翻,恰好就看到宋缤写的那篇文章。 文章篇幅很长,分作几段,每一段介绍一个无国界医生组织的志愿者。前面两个都有名有姓,一个是公关经理,另一个是机械工程师,两个都是无国界医生组织的后勤志愿人员,只有最后一段写的是前线医生,花的笔墨也最多,但却是一个未曾透露姓名的人。大约是受访者的要求,文章的配图连一张侧面的照片都没有,只有一个背影,林薇却一眼就认出来,他是何齐。 她几乎立刻就合上书,倒不是为了藏什么东西,只是因为时间来不及了,她还得赶飞机。上了去机场的车子,她又翻开杂志,对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照片里的何齐正站在路边准备过马路,看街景就是在香港,他瘦了很多,皮肤晒得黝黑,头发剪得很短,几乎像是剃了光头,再长出了那么一层头发茬来,身上也没有她想象中簇新的白袍,而是一件颜色发白的牛仔衬衫,一条卡其布裤,脚上的一双网球鞋也是半旧了,所有这一切都让他看起来那么的普通,周围有许多人,若不是因为镜头虚化了那些面孔,没有人会觉得他是这张照片里的主角。 宋缤是在纽约大学念的新闻系,大约是受英语写作的影响,她的文字没有那种惯常的套路,读起来反倒有些翻译小说般稚拙感。 何齐那一部分的开头引用了一段童话: “以前在我有颗人心而活着的时候,”雕像开口说道,“我并不知道眼泪是什么东西,因为那时我住在逍遥自在的王宫里,那是个哀愁无法进去的地方。白天人们伴着我在花园里玩,晚上我在大厅里领头跳舞。沿着花园有一堵高高的围墙,可我从没想到去围墙那边有什么东西,我身边的一切太美好了。我的臣仆们都叫我快乐王子,的确,如果欢愉就是快乐的话,那我真是快乐无比。我就这么活着,也这么死去。而眼下我死了,他们把我这么高高地立在这儿,使我能看见自己城市中所有的丑恶和贫苦,尽管我的心是铅做的,可我还是忍不住哭泣。” ——《快乐王子》奥斯卡王尔德 他浑身贴满金箔,有红宝石做的剑柄,和蓝宝石的眼睛。他像风标一样漂亮,只是不如风标那么实用。他总是那么快乐,即使在做梦的时候,都不曾哭着要过什么东西。林薇知道,宋缤是在暗示何齐出身不凡,她不确定宋缤对他的身世知道多少,只能惊叹于女记者的敏锐,哪怕曾经的何齐并不是真的那么快乐。 -- 第86页 整篇文章里他说的话只有短短的一段,而且十分简白: 200X年,我还在医学院念书,那时的志愿就是毕业之后去第三世界做医疗工作,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看到无国界医生一些前辈的故事,深受影响,后来做实习医生时,就递交了申请信。当时很没有把握他们是否会接受我,因为我刚毕业,临床经验很少,是鼓起勇气才寄出信的,没想到他们还是接受了我。还没等到实习结束,我辞职离开医院,开始接受专门培训和准备课程,200X年,我在中非工作了半年,然后又去了安哥拉,就是这样。 宋缤问他:在非洲,你的工作是什么? 何齐回答:外科医生,但做的事情不能跟我的同窗相比,我只能做最简单的手术。 宋缤:能说一下医院的条件吗? 何齐:泥做的房子,经常停电,关键设备只能靠煤油和太阳能,旱季的时候可能没有水, ………… 林薇一字一句的将文章读完,翻回到开头,再读了一遍,然后合上杂志,不再翻开,感觉却好像何齐就坐在她对面,亲口告诉她这几年的经历。 半个小时之后,她登机,自上海飞往香港。宋缤在那里采访何齐,已经是差不多两个月之前的事情了,她不知道何齐是否还在香港,不过也无所谓,见与不见,于她并没有多少意义。两个多小时的飞行,她始终感觉心里有个微小的人蹲在地上哭泣,但外在的那个自己却是一滴眼泪都没有的。 她在香港呆了一周,很快发现不单是她一个人注意到宋缤的那则报道,有人猜到何齐的身份,开始有一些这样那样的八卦新闻,好的坏的都有。 坏的是质疑他加入无国界医生组织是否够格,MSF要求志愿者有两年或以上的专业经验,而他还没完成实习就被录用,完全是因为他为该组织贡献了巨额的捐款。 好的则是继续深挖下去,发现这种捐赠从几年前就已经开始了,至今每年都在继续,金额相当于他做为华善堂最大股东的全部所得,而且MSF的公关经理出来讲话,说一个救援任务大多为期三个月到一年左右,要求志愿者的参与时间在三个月以上,一般人的参与时间在半年到三年之间,而何齐已将MSF视作终生事业,这才是他之所以被破格录用的根本原因,离开安哥拉之后,他的下一站是中亚的乌兹别克。 林薇又一次想起宋缤的隐喻,奥斯卡王尔德的快乐王子,更加清楚的体会到字里行间透露的强烈而悲壮的涵义——他舍弃他红宝石作的剑柄,他蓝宝石的双眼,浑身的金箔,铅做的心在隆冬里碎裂,最后难看的像个乞丐,而他宁愿牺牲自己,即便于事无补,也在所不惜——从前的语文课本里好像就有这么个故事,她小时候就曾读过。 离开香港之前,林薇在那里参加了一场两地连线的会议。她坐在桌边开会,陈效在上海传来的画面里,就坐在长桌的那一头。 会议的议题还是纠结在那个问题上面,是否启动美国FDA认证计划,赞成者认为这是拓展国际市场的必经之路,一旦成功,还能大幅提升公司在中国乃至东南亚的整体形象,而且因为此举过程历时漫长,晚做不如早做,以免让别人抢得先机。反对者则认为,之前欧洲认证已是出师不利,留下的烂摊子还没彻底收拾干净,就要开始远征美国,根本说不过去。 很快矛头就转到了林薇身上,华善堂自从那场走私案之后形象一直就没能彻底改观,公关部下一步打算怎么做?预期花多少钱,多少时间,达到怎样的效果?一时间,她的一举一动似乎对FDA认证计划是否通过至关重要。 “我有个想法,现在还只是个初步的想法,”有人开口,字斟句酌。 “是不是何齐?”终于有人说出那个名字。 “他是最大股东,对MSF的捐款全部来自于公司分红,他有这个责任。”又有人附和。 各种各样的声音,越来越多。 自始至终,林薇低着头在笔记本上涂鸦,却莫名感觉到陈效的目光自视频镜头里传过来。该怎么做?有选择吗?她问自己,这个坏人大约只有她来做了。 出完差又飞上海,飞机降落,林薇回到公司,立刻就联系了“无国界医生”,然后又打电话给宋缤,直截了当的说出自己的要求,要她跟踪采访何齐,尤其是他在一线工作的情况,所有差旅和后期制作的费用都由公司方面承担。 “我当然想把这个题材做下去,”宋缤沉默了片刻,这样回答,“可是他大概不会同意接受采访,上一次已经是很勉强了,要不是他的同事帮忙,他根本不不会答应见我……” “他会见你的。”林薇打断她。 “这么肯定?”宋缤质疑,好像在说,凭什么啊? “他会见你的。”林薇重复,也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的自信。 做完了这件事,她心里难过得要命,反复告诉自己这是最好的选择,与其让别人议论,不如由主动宣传,这对何齐和无国界医生组织都有好处,而且,这一系列的报道还能将集团形象提升到一个从未有过的高度,结果皆大欢喜。但她的所有努力却都是徒劳的,她还是难过,觉得是自己把他给卖了。 入夜,她离开公司去和平花园,钥匙j□j去,陈效刚好就来开门。 “回来了。”他对她说。 -- 第87页 “嗯。”她点头,拖着脚步进去。 他下了面,煎了鱼,两个人坐在厨房的吧台两边一起吃完,而后又是重复了许多遍的老套路,一起淋浴,再上床,但那老套路却让她觉得很安慰。 事后,陈效靠在床头,点了一支烟,轻声笑道:“他是Mother Teresa,我是j□j。” 林薇不可能不知道他在说谁,却没有力气也不想开口讲话,她静躺在黑暗里不出声的笑了笑,心里说:与其说你,不如说是我们,他是Mother Teresa,我们是j□j,是的,就是这样的云泥之别。 ☆、54.第十二章 (1) 这里很冷,特别是黎明时分,早上十点前,大雾总会笼罩着整个城镇。 宋缤这样写道。 几天之前,她坐在一辆小货车后面,颠簸了将近一千公里,风尘仆仆的来到此地。与她同行的还有一个摄影记者,那是一个四十几岁的男人,自从离开首都塔什干起就已叫苦不迭,她哀求,利诱,威胁,使尽浑身解数,才没让他中途折返,一直走到终点。到了目的地,她带着MSF公关经理的信和林薇的名片,去找何齐,心想如果事情不成,就回上海,全部撕碎了扔到林薇脸上去。她已经有几天没洗澡,甚至找不到水漱口,头发一绺绺粘在一起,胃里没有任何烹煮过的食物,要是这一切都不能值回票价,她一定会痛恨那个女人。 他们辗转摸到MSF的营地,何齐却不在那里。项目统筹告诉宋缤,MSF的外科医生本就是一周七天、一天二十四小时待命的,而且现在又是特殊时期,另一个负责急诊的外科医生刚刚因病离开,接替他的人还未到达,何齐现在是双重待命,所以,他一直在医院,不会回营地。 医院离营地不到两公里,宋缤觉得这段路不远,想要徒步前往,可走出去不到五分钟,一辆替医院送货的卡车追上来,司机坚持要送她,大声地嘲笑她,说她莫非是疯了,竟然要徒步走过去。她投降了,爬上车,缩在驾驶室的角落里瑟瑟发抖,真的是冷,冻到骨头里的那种冷。她不是没到过气温更低的地方,但至少不会饥肠辘辘,车里也总是开足了暖气的。 无论在何处,早晨总是繁忙的,道路崎岖不平,路上走着的车子也是状况频出,时不时还有人赶着山羊经过,两公里的路开了差不多三十分钟。可到了医院,宋缤还是没有见到何齐。有人告诉她,今天有一个志愿组织在当地发放救济物资,以他们的经验,这种场合一般都不会很太平,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骚乱,医院腾空了急诊室和外科病房,何齐正在赶最后一台紧急疝气手术。 等到他从手术室出来,急诊病人也如预料的那样涌入——冲突真的发生了。医院一共收治了十三名伤者,械斗和踩踏伤都有,他一一过目,轻伤的指派护士着手处理,需要手术的有七个,再按照危重程度先后排序。医院供给紧张,只能保证最低限度的麻醉药物。手术过程中,即使是在走廊里也能不时听到病人尖叫挣扎的声音,麻醉师和手术护士都是当地人,用俄语或是乌兹别克语大声喝令他们不要乱动。一个受刀伤的男人在手术之后被送进病房,但很快又停止了呼吸,宋缤第一次见识这种场面,惊得一句话都说不出。 整整八个小时之后,何齐完成了所有手术。他在水池边洗手,有人把宋缤带过去。 他看见她,并没有很意外,反而问她:“这里跟你想象的一样吗?” 宋缤摇头。 “与其说是医生,是不是更像屠夫?”他自嘲的笑。 她还是摇头,傻瓜一样。 “你来的比我想的要快。”他又说。 “你知道我要来?”她终于缓过神来问。 “有人跟我说过。”他回答。 “是林薇吗?”她又问。 “不是她,”他笑了笑,摇头,“是MSF的公关经理,不是她。” 只是一瞬,宋缤看到他眼睛里有些东西一闪即逝,她以为是自己看错。 说完那句话,何齐就撇下她去值班室睡觉了。宋缤等在那里,不知道该走,还是该留。最后,她还是决定留下来,至少熬过这一天再说。 两个小时之后,妇产科转来一个大出血需要切除子宫的女人,护士叫醒何齐,他又进了手术室。 手术一直做到凌晨一点,何齐回到值班室。 宋缤问他:“病人怎么样?” “死了。”他回答,又很快入睡。 她看的出他很累,而且情绪恶劣,但似乎已经练就了这样的本领,能在任何情况下快速的入睡,再快速的清醒过来。 以上这些,有的出现在宋缤发回的报道当中,有的却没有,是宋缤回到上海之后,亲口对林薇说的。 宋缤将何齐写的很好,她细致的描述了当地条件的艰苦,以及他作为一名外科医生在极端环境下工作身心所承受的巨大挑战,却摈除了那些容易被公众误解的部分——他太过冷静了,几乎看不出任何感情投入。 他身上并没有人们惯常以为的那些好人的特质,宋缤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好,反而觉得很有意思,但别人恐怕不会这么想。宋缤知道,自己作为一个记者,应该实事求是,她一直奉行这个原则,但对何齐,却做不到。至少有一点他是很占便宜的,她这样想,他长得很好,即使是在那样的环境下面,他的疲惫,他的满身血污,并不让人反感,相反只能衬托出他本身的好。人都是视觉动物,总是很吃这一套的。她的文章一经发表,必定会受到关注,他将被舆论推造成一个圣人。看起来似乎是一件无可厚非的事情,但她却不能确定,这对他本人究竟是件好,还是坏。 -- 第88页 听到这些幕后细节的时候,林薇正在准备又一次的媒体发布会。又是一年过去了,公司将公布年报和未来一年的发展计划,其中企业社会责任部分由她负责宣讲,她会在其中提到华善堂对无国界医生组织的捐赠,包括资金和实物,也会提到何齐,集团的最大股东,刚刚完成为期六个月的医疗援助项目,离开中亚,去巴黎参加MSF的简报会,计划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 她默诵着那些句子,不禁又想起宋缤对她说的话:乌兹别克斯坦是很好的,没有枪击事件,有房子住,足够的食物,营地用净化过深井水,很安全,但何齐总是会被派往更危险的地方,战争,骚乱,自然灾害,那些地方更需要外科医生。 她不是不懂这话里的意思,却还是十分平静的。悲伤尚未袭来,就像被利刃划开的伤口,一时还不觉得痛。 那时,距离媒体发布会还有一周, 按照原先制定的计划,宋缤的文章将在那之前发表,然后还会参加一个电视台的访谈节目,介绍自己这一次的跨国采访行动。一旦开始,一切将宛若流沙,不受控制的向前推进。 林薇尽量不让自己去深究,却还是清晰的意识到这件事背后真正的含义——一个人一旦被推上这样的位置,那么他或者她就再也没有退路了,包括何齐,也难逃这样的结果。慢慢的,他所作的一切不再纯粹,他的所有付出都会被当作是理所应当的,他将背上本不属于他的沉重责任。而何齐早已经放弃抵抗,他会接受,让命运带他到他应该去的地方。他可能受伤,失踪,被俘,甚至死去,又或者他幸运的活着,但穷其一生,都只能过着这样的孤独奔波日子,只是因为她把他给卖了。 那是林薇状态最差的几天,她几乎什么事都不能做,不止一次的想闯进陈效的办公室,对他说:我做不到,我们不能这样对何齐。但她却一直没能说出来,她对陈效的反应毫无信心,他早已将何齐比作特丽莎嬷嬷,带着些嘲谑。一旦开口,如果不能获得陈效的支持, 便再无退路。毕竟她只是一个小小的公关经理,这件事她不做,大把的人可以做。到时候,她还是什么都改变不了,而且情况还可能变的更加不利。她试图先找到一个两全的办法,再去找陈效,却始终一无所获。 就这样,直到文章即将发表之前,她再无退路,只好去陈效。 “宋缤那篇文章,你看过了没有?”她这样开头。 他点头,从抽屉里找出一份钉起来的打印稿,说:“写的不错。” 她抬头看着他,不知道怎么把话说下去。他也不做声,并不避讳她的目光,手拨弄着那几张纸边。 “陈效……”她终于开口。 “去找一家医院,”他却打断她,把纸翻过来,在背面写下一个数字,推到她面前,“设立一支基金,资助向MSF组织求医的疑难病人接受手术,条件是必须由他管理,同时参与治疗和研究。” 她怔住,许久才反应过来陈效真正的意图。那张纸上写的不是一个小数字,获得资助的病人人数可能很多,如何甄选,安排他们离境入境,都需要大量的工作,更何况还要参与治疗和研究,如果实现,何齐不会再有很多时间在前线工作。 “他会接受吗?”她怀疑。 “他会,”陈效回答,“如果他真的想救人,这是他最好的选择。” 作者有话要说:已补齐 ☆、55.第十二章 (2) “那董事会那边怎么办?”林薇又问,设立基金的支出十分可观,仅第一笔投入就比原先经过批准的捐款高出了一个数量级,而且还有后续每一年管理费用和追加资金,这不是一锤子的买卖,是起码数十年的承诺。 “方案就这样交上去,后面的事情就不用你操心了,”陈效却这样回答,“何齐是何家的人,由他们自己去博弈吧。” 说完那句话,他转过脸去继续做自己的事情。林薇没动地方,隔着一张桌子与他对坐着,她觉得自己应该说些什么,好像也的确有话要说,可到了嘴边却又意外的失落了。那只是几秒钟的停顿,于她却好像是一个世纪那样长久。陈效一直没看她,她终于站起来,转身走了。 离开陈效的办公室,林薇便开始着手改媒体发布会的稿子,她去找CFO确认数字,很快发现,在她去找陈效之前,陈效已经跟财务部沟通过设立基金的想法了。她想不通其中的逻辑——他其实早就想好,只是等着她去?是偶然?还是故意?她问自己。 她始终没能想出一个答案,只是莫名忆起多年以前的某个夜晚,那是在Ash楼顶的天台上,她,陈效,还有王俊。她第一次喝了那么多酒,听到王俊问陈效:“你为什么要趟这潭子浑水,难道就是为了她弟弟?”陈效反问:“我为了我弟弟,行不行?”王俊笑他:“你?为了何齐?”好像那是世界上最荒诞的笑话。 的确,当时的陈效与何齐站在完全不同的两个阵营当中,他们是原告和被告,他们一黑一白,他们水火不容,以致于陈效说的那句话听起来就像是一句单纯的调侃。直到现在,林薇突然意识到,他说的很可能是实话,他豁出去一定要管那件事,并不仅仅是为了她,而且还是为了何齐。比董事会那帮人,他才是真的把何齐当成家人看待的,他可以跟他打官司,从他手里抢东西,但别人不行。他是他弟弟,他得护着他,就像她曾经护着林凛一样。 -- 第89页 具体方案做出来之后,很快就呈交到集团董事会审批,那是一个臃冗的组织,许许多多的老人,各种历史遗留问题,以及牵丝攀藤的关系,可其中也有赖至成,还有何齐的两个堂叔伯。恰如陈效所说,事情到了这一步,就不是他们应该操心的了,留给何家人自己去博弈吧。 话虽这么说,等待结果的那几天还是煎熬的,林薇不想空等,又去找宋缤,约她出来喝茶。两人在市中心一间小饭店的阁楼茶室碰头,地方是宋缤选的,很文艺。已经开春,天气又渐渐热起来,老房子的黑色钢窗上爬满了藤蔓植物,两个女人对着一壶茶,几碟点心,不明底细的人都当是闺蜜闲聚,根本猜不到她们在说一个千里之外的人。 林薇开门见山,提前跟宋缤打了招呼,说公司另有安排,那篇文章可能不能发表了。她本以为会面对宋缤的怒火,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毕竟投入那么多时间和精力,不是一点钱就可以报偿的。 但宋缤的反应却出乎于她的意料之外,宋缤很安静听她说完,并没有生气,反而开口对她说:“谢谢你。” “为什么谢我?”林薇问。 “你替我做了这个决定,所以我得谢谢你。”宋缤回答。 林薇还是不懂,宋缤低头笑了笑,解释:“我知道这篇文章发出去一定能红,这是我入行以来遇到过的最好的机会,我自己是绝对不舍得放弃的,甚至还想过要追踪报道,把它做成一个系列,但是何齐……,这段时间我总是想到他,他不应该承受那么多……,现在好了,我终于可以不用失眠。” 林薇看着宋缤,一时茫然,她完全没想到宋缤也曾面临着同样两难的境地,宋缤谢她,那她又该去谢谁? 陈效,她只能想到这个名字。几年前,林凛出事的时候,他已救过她一次,给她一个盼头,让她不至于去死。现在,又是一次。如果事情按照原来的计划进行,何齐在参加援助项目的时候中出了什么事,或者他足够幸运,一直好手好脚的活着,枕戈待旦,风餐露宿,就这样把自己的大半生奉献出去,无论是哪一种情形,对她来说,都将是比死更可怕的泥泽。 从这种意义上来说,陈效又救了她一次,但她却不能像宋缤那样,向他道谢。他不会要她这一声“谢谢”,她是知道的,这恐怕就是她、他、还有何齐,他们三个人之间的死局。 媒体发布会之前,董事会的批复终于下来了,新方案获准通过。结果真的出来了,林薇倒不觉得意外了,除了这样还会有其他的可能吗?没人愿意做这个坏人。做坏人是很难的,比做好人难多了。 钱的问题敲定之后,林薇又重新与MSF接洽,通过那个公关经理去联络何齐, 捐赠总是受欢迎的,法务部草拟的协议条款一条一条过下来,到了基金管理那一部分,公关经理这样对她说:“具体的运作最好还是跟何齐谈,我给你他的号码,你可以直接联系他,” “他回来了?”林薇问。 “是,他刚刚做完一个援助项目,重返文明世界。”公关经理跟她已是熟识,开起玩笑来。 林薇却没笑,也没有要那个号码,很快就让一个助理接手,连同法务部的顾问,去找何齐。之后所有的进展,她都是听别人转述的,她也不知道这算是什么,她活到那么大,从来不曾这样胆怯过。 接手慈善基金计划的助理是个刚毕业的男孩子,名叫丁丁,做事还算牢靠,很快就照她的吩咐办好了,回来复命。他告诉林薇,何齐同意了所有协议条款,几乎没有经过多少考虑,只有一个附加条件。 “什么条件?”林薇问。 “他说一年至少还要参加三个月前线服务。”丁丁回答。 “可以。”林薇点头。这个条件不算过分,只是三个月,比起一天二十四小时、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的待命来说已经很好了。完全可以多用一个人作为他的助手,他不在的时候,代替他完成所有行政统筹工作。 “还有,他说宋缤,”丁丁继续说下去,“就是那个记者,最近也加入了MSF做后勤,可以在他出项目的时候顶他的位子。” 林薇愣了愣,还是点了头。原来,他也已经想好了。 有了金主的慈善总是喜闻乐见的,现在人和钱都已就位,医院也很快就确定了,总共两家,一家在北京,另一家在纽约,都是业内的权威,纽约的那一家,何齐曾在那里做过实习,有声名赫赫的心外和脑外科,将来有了援助对象,会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转诊到这两家医院。 至此,一切尘埃落定,媒体发布会如期举行。年报数字足够漂亮,林薇站在舞台边的阴影里,看着别人一一上台演说,台上追光灯打着,台下闪光灯不时亮起,每个人都像是真正的大人物。而后,就轮到她了,企业社会责任这一块也比往年亮眼了许多,她已是老手,不再会紧张,不需要在人群里寻找陈效的身影,不用提醒也知道抬头挺胸,保持最好的体态和风度。她的背后是一面巨大的LED屏幕,在她说到慈善医疗基金的时候,屏幕上会出现何齐的照片,那是宋缤去乌兹别克斯坦采访时拍的,台下的人几乎都屏息凝神的看着,只有她一直没回头,自始至终带着三分笑容说她该说的话,而后致谢,迈步从台上下来。 她的鞋跟很高,在台阶上绊了一下。陈效就坐在第一排,站起来上前扶她。她对他说了声谢谢,随着他走到位子上坐下,他没有回答。 -- 第90页 经过这件事,她不能不感觉到陈效对她态度的变化,也知道他曾一度对她洞开的心门又关上了。有些话,她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说,又应不应该说。她与何齐不过就是几个月的热恋,如果平静收场,他们很可能早已经相忘于江湖,但现实却不是这样的。时至今日,摆在她面前的从来就不是一个二选一的选择,她与何齐早已经不可能了,又或者她与任何人都是不可能的,多年前那场凶案之后,她心里的一部分已经死去,能给与的只有这么一些,如果他觉得不够,她也束手无策。 ☆、56.第十二章 (3) 陈效终于另外用了一个秘书和一个助理,顶替林薇在他身边工作。 堂皇的理由有两个,一是林薇作为公关部经理,身上的工作已经是满负荷了,不能再兼顾他这里的事情。第二个原因是他有望升职,本身的职责范伟将扩大到整个东南亚地区。虽说正式的人事调令还未公布,但他的工作日程已经与以往明显不同,一日接着一日连续的出差,周一还在上海,周二就到了新加坡,待不了两天再飞香港。他的确需要有一个人跟着他到处跑,还要有人常驻上海,负责所有行政琐事。 但背后真实的原因却是各人有各人的猜测,最受欢迎的版本是林薇跟老板闹翻了。是个人都知道,这种办公室JQ总是长久不了的,不是女的拿捏不好分寸,就是男的厌倦了,这两个人一定也脱不了这样的套路。 一时间,林薇周围有不少等着看她惨淡退场的眼睛。有人猜陈效会另外给她一个职位,常驻在别的城市,这样就不用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省得尴尬。也有人觉得,眼下这样的情况,林薇还是自动辞职才是上上策。她进入华善堂这几年,就如坐了直升飞机一路高升,年纪轻轻就升到部门经理,原本一个三个人的小部门,到了她手里也渐渐扩大成了十个人,好处也得了不少,混到现在这个地步已经没有再呆下去的意义了。 可是出乎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公关部却始终十分平静,一干人等该干什么就干什么。林薇有许多事情要忙,更加没功夫管那些闲话。 那个时候,慈善基金已经有了第一批援助对象,是六个从乌兹别克来的孤儿,最大的四岁,最小的只有九个月,都有相当复杂的先天脏器畸形,在当地根本没有条件手术,计划送往纽约作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 慈善手术看起来没有任何惹人非议的可能,真正操作起来却是非常麻烦的。因为孩子太小,还得有当地的社工陪同,这样一来就是浩浩荡荡的一群人。乌兹别克又曾是苏联加盟共和国,办理美国入境手续并不简单。而且,她还看过不少相关的资料,其中就包括无国界医生的一些纪录。曾有一位MSF的外科医生在自己的博客中写了一篇博文,记述自己为一个男孩切除肾脏的经历,竟然被人误解为从事器官买卖。而事实上,那个男孩从三米多高的树上跌落,已经连续几天排出大量血尿,常规治疗根本无法治愈,手术切除的肾脏也已经严重破损。这本来不是她的事情,但宋缤却为此找过她几次,这个复杂的世界和各种恶意的揣测,何齐又是那样简单直接的一个人,就算她不管,也总会有人禁不住要为他担心。 林薇埋头在工作里,对流言毫无反应,却并不妨碍别人继续猜下去。有多事的人去打听消息,发现公关部内部的人也搞不清状况,有些对办公室政治比较敏锐的已经开始为将来谋划,四处打听上面是不是有什么计划中动作?林薇走后,部门经理又会是谁? 面对这一切,林薇一句话都没说,也没做过什么,只是冷眼旁观着。 她不是没有见识过世态炎凉,这种跟红顶白的事情,对她来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倒有了些别样的收获。有些曾经跟她走得很近的人很快换了面孔,甚至于她的直接下属也在暗地理互相较劲,就等着她走人,好取而代之。也只有像丁丁那种,刚刚入职,又不太精明的,还像没事儿人一样,一心一意跟着她混。 说回陈效那一边,却也不是那么顺利的。决定另外聘用秘书之后,人事部搜罗了不少人供他挑选,搞得跟选妃一样。最开始用的是一个很伶俐的姑娘,原本是市场部的部门助理,工作经验也算丰富,可才呆了一个多月就被辞退了,公开的原因是挪用公司信用卡给自己买东西,实际原因可能更加不堪。人事部对此讳莫如深,林薇也觉得与己无关,懒得去问。然后又换成一个刚毕业的女生,但也做不了多久就嫌辛苦辞职了。 这样一折腾,陈效倒没觉得什么,反而苦了林薇。因为前一个秘书是非正常离职,后面那个又一点工作经验都无,短短几个月,她光是交接就做了两回,新人有什么不懂不会的,还是要她这个旧人去教。她隔三差五的被叫到CEO办公室去,陈效有时候在,有时候不在。要是正好遇见了,两个人还是会互相打招呼,甚至说上几句话。回想起来,都是再正常不过的对话,放在他们身上,却总有点怪。尤其是那张L型的办公桌,她每次看见都会想起些什么,觉得物是人非,异常的讽刺。 那一阵,在CEO办公室,林薇还遇到过一个人。那是个四十几岁的中年男人,在工作日穿着牛仔裤,明显不是公司里的人。中年人来找陈效,跟他在办公室里关起门来聊了几句就走了,之后再没有出现过。林薇觉得那人有些眼熟,仔细回想,才记起来是庄伯宁事务所的调查员。当年在广州,陈效因为非法持枪被拘留,她去律所找庄律师,曾经见过那个人几次的。她不知道为什么一个调查员会突然出现在这里,只是猜想陈效大概又要有什么动作了。回想那场绑架案,虽然她和千羽最终都安然无恙,但王俊死了,而且还死得很是蹊跷。她本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事实上陈效可能始终未曾放手,一直在查下去。 -- 第91页 她突然觉得自己最恨的就是这个,既是因为他总是走在一线钢丝上,也是因为她自己,心总是悬在那里,无论他到何处都紧紧跟随着,近也不是,远也不是。 她想不到还能做什么,先找丁丁谈了一次,又去找人事部,推荐丁丁去顶CEO秘书的位子。 陈效身边需要一个牢靠的人——她自以为这想法很单纯,她只是要他好好的,可别人却未必这样想,外面各种不堪的揣测就不说了,就连陈效也不知道会如何反应。 林薇向人事部推荐丁丁的时候,陈效还在香港出差,几天之后飞回上海,就召她去觐见。林薇接到电话就上了三十八楼,走进CEO办公室,就往陈效桌前的椅子上一坐,只是一种习惯,也没多想什么合适不合适。陈效也够直接,把几张纸往桌上一扔。她看了一眼,正是丁丁的简历和人事部初次面试的评价表。 “你推荐了一个人给我?”他明知故问。 “是啊,”她点头,“你不是都看到了嘛。” “男的?”他又问,脸上似乎带着点笑。 她觉得那笑别有用心,就不紧不慢的解释了几句:“他跟着我一年多,各方面都挺不错的,你别多想。” “我多想什么了?”他反问,笑意更浓。 她看见他笑就觉得心烦,说话却前言不搭后语起来:“当然,这只是我觉得,到底用不用,还是得你自己考虑。” 他点点头,对她说:“那行,我知道了,你走吧。” 她起身就走,情绪恶劣的离开三十八楼,心想自己真叫是好心被当成了驴肝肺,外面闲话都传成什么样了,还一心想着要给他找一个可靠的人,现在倒好,人家并不领情,就这么把她打发走了。 晚上,她又加班,回到住的地方已经九点多了。 她用着一个钟点工,每天傍晚来一下,替她打扫房间,再做一顿饭。她下班晚,等她到家,饭菜总是已经冷了,她倒也无所谓,搁微波炉里热一热再吃。这一天也是一样的,横竖只有她一个人,碗碟也懒得拿出来,就那么站着,端着碗在厨房里吃。 厨房朝北,从水槽上的窗口看出去,正好是对面那幢楼的客厅和卧室。那就是一般的住宅区,大都是普通住家,这个钟点,人都回来了,每个窗口都亮着灯,电视屏幕一闪一闪的,与她这里黑灯瞎火的一个人反差鲜明。 等差不多吃完了,她听到外面有开门的声音,一开始以为是钟点工,可又想不出来这么老晚的,那个苏州阿姨再回来做什么。她端着碗出去看,才出了厨房的门,就看见陈效正从外面进来。他还是全副正装打扮,大约是刚下班,直接从公司过来的。 她下意识的说了一句:“怎么是你啊?” 他笑了笑答:“你这儿的钥匙给了不少人啊?” 她噎住,正想怎么反击,他却已经换频道了,随手带上门,脱了西装往沙发上一扔,问她:“还有饭吗?” ☆、57.第十二章 (4) 林薇也没跟他计较,转身进厨房去盛饭。饭在电饭锅里,还是温的,菜和汤却已经凉了,她重新热过,端出去摆在餐桌上。陈效已经松了领带,坐在那里就等着吃。 餐厅里的灯也开了,圆圆的一块光照下来。并没有多少改变,看起来却好像大不一样了,就是饭菜实在寒碜了一点,一荤一素两个剩菜拼了一碟,外加一小碗汤,先后热了两遍,色面不好。陈效却无所谓,大概也是真饿了,拿起筷子,吃的风卷残云。 林薇坐在一边,两只手撑着下巴看着他。 他察觉到她的目光,突然停下来,对她说:“从下个月开始,我就很少在上海了。” “任命正式下来了?”她问。 “是啊,”他点头,“下个礼拜,你们都会收到信。” “常驻在哪里?香港还是新加坡?” 这件事早已风声在外,她并不觉得意外。 “香港,”他回答,“我会带几个人过去,” 她没问那些人都有谁,心里很清楚,坐上了那个位子,他离他的目标仅就只剩一步之遥,这是好事,照他的脾气,也是迟早会发生的事情,却不知道为什么又有些瑟缩,那是人家的地头,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但那些事都跟她无关了,她只能想起从前,问他:“以后回上海,还会住在和平花园吗?” “大概很少有机会了吧。”他摇头。 “那给我好不好?”她对他笑。 “给你什么?”他看着她,多半是明知故问。 “和平花园的房子啊,”她不跟他客气,“你说过要给我。” 他不答,又低头扒了几口饭,一边嚼一边说:“可你那个时候说不要。” “那时候小,不懂事,现在我想要了,行不行?”她两手交叠在桌上,凑近了看着他。 他对她笑了笑,递了只空碗给她,说:“先添饭吧。” 她接过来,又去厨房里盛,只剩锅底的一点,刮下来有小半碗。她拿出来给他,虽说这客人是自说自话来的,自己总归是主人,有点不好意思,就多解释了一句:“就剩这一点,水放多了,大概有点烂。” 他倒是不挑,说:“够了,软点挺好。” 听他这样讲,她又忍不住损他:“下次你要是回上海,早点来,我这里总有一碗软饭给你吃。” 他一下呛到,咳了半天,她拿纸巾给他,他接过去擦了擦嘴,道:“你一个小姑娘,嘴这么欠,将来怎么嫁人?” -- 第92页 她愣了愣,站起来就进了厨房,拧开水龙头低着头洗手,心里骂着:我TM嫁不嫁人跟你有一毛钱关系吗?!鼻子却莫名其妙的酸起来,她拼命搓着手,对自己说,不要哭!不准哭出来!也不知为什么竟会因为这么一句玩笑话难过成这样。 他跟进来,从身后抱住她,头搁在她肩膀上,她忍了半天的眼泪就簌簌的落下来了。他想要她转过对着自己,她犟在那里不肯,用胳膊肘撞他,说:“捣什么乱,我洗手呢!” 他伸手关了龙头,抓住她的手,抽了张纸巾,慢慢把她的手擦干,一根手指接着一根手指的擦。她静下来,不再挣扎。 大约是因为刚刚哭过,她突然觉得心里酸痛,回身,他的吻就落下来,她回应,脑子里好像有个声音在说:就是这一次了,最后一次了。 就是这样想着,她还是与他上了床,本以为会不在状态,因为她那么难过,心里塞满了各种各样的事情,结果却完全相反,他们还是一如以往的契合,她的双腿缠着他的身体,他推她上一个又一个的巅峰。全世界仿佛已经静音,她只能听到自己的低吟和他粗重急促的呼吸声。 中途,他停了一停,在她耳边说:“这些天,我挺想你的。” 她点点头,却不能确定自己是什么意思,是“好的,我知道了”,还是“我也挺想你的”?也不知道他说的“这些天”究竟从哪一天开始算起,他们已经有几个月没有鬼混在一起了。 他却又狠狠抓着她,对她说:“林薇,你得跟着我,你得跟着我。” 她又落泪。这句话他从前也对她说过,那时他在病中,她只当他是说胡话,原来他还记得。这几个月,她从来没替今后打算过,潜意识里只等着他一句话,他说:林薇你走吧。她也就走了,这么多年的暧昧纠葛也就到此为止了,。她一直以为自己可以毫无留恋的走掉,直到此刻,她知道自己走不了,知道自己对他的感情比她曾经以为的要多得多。而他也是一样的,他也不肯放开她,所以才会来这一趟。他们都逃不掉。 又过了几天,陈效调任的公告果然出来了,一并来的还有几封其他的调令,其中包括丁丁,还有林薇。丁丁会作为陈效的新任秘书,跟着他去香港,而林薇,将负责华善堂在整个亚太区的公共关系事务。调令里未曾指明她的办公室将会设在哪里,但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来说,总是也在香港的。 于是,一张张笑脸又贴上来,没事过来找她吃饭,与她聊天的人又多起来了。与此同时,流言也开始了,大多还是关于她的,说她步伐跟的这样紧,到底手段了得。甚至绘声绘色的传她怎么向陈效要求升职,追问他:你究竟爱不爱我?或者威胁:你要是做不到怎样怎样,我们就永远不要见面了。 她并不气愤,甚至觉得好笑,总觉得他们说的那个人不是自己,她根本没那样的胆识,说出那样话。而那些人,不管是对她示好的,还是背后说闲话,都不知道她将会面临怎样的境况——一方面,她会跟着陈效去香港,他们还会混到一起。而另一方面,她坐在公关部的这个位子上,还是得替何齐张罗慈善基金的事情。 她觉得这不正常,却又不知如何去面对,只能硬扛。至少在那个时候,她自以为承受得了。 初到香港,还是盛夏。 她高升,更多的薪水,更大的办公室,职责范围扩大,工作压力也比在上海时更大了。上海公司举办健康长跑,有同事突发心脏病身亡要找到她;新加坡有中药查出违禁成分,电视报道的画面莫名其妙出现华善堂的店铺招牌,要她出面去交涉;还是,就是慈善基金,何齐出发去苏丹参加MSF的援助项目,只剩下一个宋缤,初上手有许多事情不懂,也要来问她。 那段日子,她总是觉得累,仗着年纪轻,一点都不在意。早上醒不过来就喝许多咖啡,夜里失眠就饮酒,勉强也能对付过去。 陈效也是忙,并不常在香港,可只要他回来,两个人总是混在一起。他们会在他办公室里亲热,他把她的裙子拉上去。夏天的衣料薄软,里面是T裤,连脱都不必脱。有人来了,立刻分开,是那样一种由衷的默契。 夜里,又会开车上山,或者去浅水湾某条幽静小路,他们在车里做,倒是很走运,从来没被人看到过。 更多的时候,他不在香港,两人只能在视频会议时见面。不同的地点,不同的时区,有时是大清早,他还在酒店房间里,穿着一件橄榄球T恤参加会议。 那些日子,她偶尔会跟同事出去玩,打扮的很漂亮,去酒吧,或者西餐厅。她长的不错,年纪正好,香港的男人也更放得开一些,如果不是要结婚,她很容易就能找到另一个人,彼此印象不错,身体健康,底子干净,你情我愿的就可以床上见了。但她却始终一无所获,外面那些人在她眼睛里都是苍白而没有内容的,她觉得自己不可能接受其中的任何一个。赴完约会回家,她总是一个人,洗完澡光着身体上床,睡在自己惯常睡的那一边,手搁在另一边的枕头上,假装他就在那里。 而后他又回来了,他们还是在一起。 她也想停下来,却又像吸毒一样,停不下来,他们之间偏偏还有些特别的瞬间,让她没办法洒脱的走开。比如她洗澡的时候,他也脱掉衣服进来,按了一点浴液在手上,揉开了泡沫,涂在她身上,热水缓缓流过两个人的身体,水蒸气在四周弥漫着。每当那种时刻,她总是对他有一种久违的依赖感,感觉自己就像是个孩子。她不能想象他从她的生命中消失,甚至会觉得幸福降临了,就是那样简简单单的,哪怕那只是一种没有过往,也没有未来的幸福。 -- 第93页 但这种时刻总是要过去的,就好像他不得不把水关掉,不得不用浴巾裹着她,带她上床。 ☆、58.第十二章 (5) 就这样,又是一年过去了。农历新年,上海那边传来了林燕青的死讯。 死因是吸毒过量,一点新意都没有。 发现尸体的人是林燕青的房东,那是个五十几岁的本地男人,在市郊有一座宅基地自建的房子,隔成十来间分租出去。林燕青租的那一间在底楼的角落里,已有两个月没收到租。房东叫了锁匠来开门,锁撬开了,一进去就看到林燕青面朝下倒在血泊里。老头儿受惊不小,立刻就报了警。警察先找到她舅舅,再辗转到林薇这里,又是两个月过去了。 接到电话的时候,她还在上班。 电话那头的人问她:“你是不是林燕青的亲属?” 她说是,反过来问人家:“林燕青是不是又进去了?” 那人清了清嗓子,对她说:“不是,林燕青死了。” 她愣了一愣,以为是个恶意的玩笑,直接就挂断了。人家又打过来,告诉她所有细节,她总算信了。 “你得回来一趟,或者你家还有什么人可以联系?”警察这样道。 “没了,只有我,”她这样说,“我回去。” 放下电话,她心情麻木的去找陈效告假。 他停下手上的事情,对她说:“我陪你去。” “不用,”她回答,“只去两天,我一个人可以。” 他没有理会,她知道讨论已经结束,他决定的事情是不可能改变的。 于是,他们飞回上海,下了飞机直接去殡仪馆。她已经做好了一切心理准备,以为会看到林燕青冻得僵紫的面孔,结果却只得到一盒子骨灰,以及两张黄颜色皱巴巴的账单,分别是租用冰柜的费用和火化的钱。殡仪馆的人向她解释,因为尸体严重腐败,所以没等到她来就烧了。 陈效去付钱,林薇却是无名火起,跟他们大吵:“那为什么还有冰柜的钱?人都烂了,直接烧了不就行了?还冰什么冰?!如果冰了,又怎么会严重腐败?!” 她歇斯底里的吵闹,一直吵到陈效回来。他对她说:“算了,走吧。” 她不肯,扒着桌子非要问个清楚,林燕青到底在冰柜里冰了多久?又是什么时候火化的?陈效拉着她走,一直拉到外面,连拖带抱的把她塞进车里。大约是错觉,她觉得殡仪馆的院子里也飘着淡淡的烟火气,隐约有焦糊的臭味。 车子发动,她终于平静了一点,问他:“现在去哪儿?” “墓园。”他回答。 “去墓园做什么?”她又激动起来,“找条河,一把撒了得了!” “别这样,林薇,”他安抚她,“别这样。” 他们一路向西开过去。冬天的上海有些肃杀,道路两边梧桐和银杏的叶子都掉光了,就算是四季长青的树木,叶子上也落满了灰尘,整个城市都黯淡下去。墓园在郊外,大约是因为空气好一点,本应该冷寂的地方,看起来反而是阳光灿烂的。落葬的墓穴,陈效都已经安排好了,也是壁葬,小小的一个格子,并没有挨着林凛的,但也不算太远。倘若真有往生之后的世界,他们大概还能遇到。林凛还会是十四岁,林燕青却已经老了。 自始至终,林薇袖手旁观,由着陈效去做所有的事情,就好像死者是跟她完全无关的一个人。方才在殡仪馆,她喊得撕心裂肺,此刻平静下来之后还是觉得透不过气,身上冷汗出了一层,整个人在发抖,几乎站不住。终于她支撑不住自己,跌坐下去,有人跑过来抱住她,她不用看也知道是陈效。 “我坐一会儿就好。”她求他,闭着眼睛,头靠在他腿上,许久才觉得好了一点。 冬日的暖阳穿过树叶的间隙,在他们身上投下光斑,一点点无声的移动着。他的手放在她肩上,就这样默默地站着,任时间流过去。寂静中,她不禁又想起从前,在她的记忆里,他已经不是第一次陪她来墓园埋葬一个死者了。先是林凛,林凛死后,她以为已经结束了,其实却没有,还有林燕青。下一次,不知会轮到谁?她觉得自己并没有伤心,也不再觉得气愤,她只是累了。她的失态,并非为了谁,而是一种放弃,她终于看清了,自己就像是一粒沙尘四处飘飞,讽刺的是最后一个离开她的人,竟然还是林燕青。 “我死了不要落葬,”她开口对他说,“烧成灰,找个地方一把撒了就好。” “跟我说没用,”他回答,“我比你大,会比你早死。” “这又不是排队,”她冷笑,“说不定我死在你前面。” 他不再跟她争,伸手拉她起来。可她却坐着没动,只是紧紧抓着他的手,抬头看着他说:“真的,陈效,我经不起再这么来一遍。” “好,”他也看着她,答得很郑重,“我不会让你再经历这种事情。” 她看得出,他是真心的。 当夜,他们住在酒店里。和平花园的房子许久没有人去打扫,已经满是灰尘。林薇很早就寝,睡到半夜,她就病了,翻江倒海的吐,一夜十几次,胃里连一点水都留不住。陈效送她去医院,检查之后说是急性胃炎。她在急诊病房挂水,一直到天亮。回程的航班上午十点钟起飞,陈效要改机票,好让她留在上海休息几天。她却不肯,一心急着回去,结果到了香港,病情愈重,再去检查,却还是胃炎。 -- 第94页 她继续挂水,吃了许多药,终于好了一点。换了别的医生,结论仍旧是一样的,胃炎。陈效家里帮佣的广州阿姨说,她大概只是水土不服。但这场病是在上海开始的,那是她的出生地,她住了二十几年的城市,水土不服?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 等身体好起来,她又回去工作,心里却还是觉得不对,断定自己得了重病。于是,她瞒着所有人去做全身检查。理由也是很简单的,就算是坏结果,也只有她一个人听到,免得坏了别人的心情。其实她所谓的“所有人”也不过就是一个陈效罢了,并没有其他人管她下班之后去做什么。要瞒着他是很简单的,他太忙,空中飞人一般,只在她病重的时候,停了几日,很快又恢复到原来的节奏。 她去体检的那天,他正在出差,她听见他说是去星加坡,那里有华善堂的一个分公司,他是常来常往的,一去就是五天,总要周末才会回来。 她很放心地去做检查,重点还是集中在胃部的。先是做胃镜,她被麻醉,失去知觉,半个小时过得恍若一瞬,倒是真的没有痛苦。而后又是核磁共振,她被送进狭窄的甬道里,医生声音沉静,通过麦克风告诉她:要静卧,不能动。刚开始,她照做,但很快就觉得自己好像被关进了一口半圆型的棺材里。她再次惊恐发作,窒息,冷汗,无力感,就像那天在墓园时一样。她大叫,拼命拍打仪器的内壁。护士把她救出来,几秒钟长的像一个世纪,她几乎已经死了一次。 从检查室出来,医生来找她谈话,说胃镜结果很好,她根本没有癔想中的重疾,而且她有幽闭恐惧症,再做核磁共振这种检查,对她来说既痛苦又毫无意义。可她却不相信,坚持还要再作一次。 “林小姐,”医生看着她,似乎字斟句酌,“你是否考虑过去看心理医生?” “我?”她笑起来,“心理医生?” 不管怎么说,医生还是给了她一张心理咨询师的名片,她放进包里,离开医院。 回程的一路上,她想起陈效说过的话,他们这样的人不需要看心理医生。曾几何时,她也这样认为,觉得自己强悍无比,直到此刻,她将信将疑,自己大概是错了。 星期六晚上,陈效出差回来了。回到公寓已是深夜,他没开灯,在黑暗中脱掉衣服,摸索着上床。 林薇半梦半醒,问:“回来了?” “嗯,回来了。”他答。 “怎么这么晚?”她又问。 “飞机晚点。”他解释。 他出差机票都是丁丁定的,她关照过丁丁,尽量选最好的时间,不影响休息。她还想问为什么,但他没给她机会继续追问下去。 他脱掉她的睡衣,紧紧抱着她,直到两个人贴在一起。她并没完全清醒,却也不抗拒,反而感到莫大的安慰。他们无言的j□j,没有一句话,只有喘息的声音,那种默契,就像是一个人。 最后,她就那样枕着他的胸膛,在他身睡过去了。 ☆、59.第十三章 (1) 第二天早上,两个人一道起床。阴天,天光黯淡,透过窗帘照进来,林薇站在床边穿丝袜,陈效在打领带。 他突然问她:“戒酒好不好?” “为什么?”她反问,“我现在喝的又不多,每天就一两杯的量。” 这绝对不是她喝得最厉害的阶段,他也从来没有对她说过这样的话,就算是她真的酗酒的时候,他也只是把她扔到淮安去,由着她自己去解决。 “再喝的话,下次去做胃镜,结果就不是这样了。”他站在她身后恐吓,两只手轻放在她腰侧。 她有些意外,回身看着他问:“你知道我去做胃镜?” 他点点头,没有解释。 她不禁有些感动,又怕被他看出来,连忙背过身去穿衣服,嘴却还是不饶人的,对他说:“要戒一起戒,还有烟,也给我戒了!几年前做那个手术的时候,医生就让你戒了,你别自己痛快着,还不让人家痛快。” “我什么时候自己痛快不让你痛快了?”他瞧着她笑,存心把她往歪路子上引。 “你别转移话题,”她戳穿他的伎俩,撂下一句话,“要么一起,要么就别管我的闲事,你自己看怎么办吧。” “行啊,那就一起戒。”他很爽快地答应了。 林薇完全没想到他会这么干脆的答应一件事情,他不是一个容易说服的人。在她的印象中,早在他到达岔路之前,总是已经想好了往左还是往右,如果这个时候,他与人争论,最后又放弃了自己的观点,跟着那个人走下去,那么,最有可能的情况是他其实老早就想好要那样做了。想到这些,她几乎脸红起来。 那天之后,酒是真的不喝了,一开始真是万箭穿心,夜里失眠也毫无办法。可陈效也如约开始戒烟,他是说到做到的人,林薇不想输给他,被他看扁,硬生生地撑下来。大约还是因为忍着无处发泄,两人时常因为一些过后记都记不起来的小事情闹得不开心,公司里不方便吵架,只能小小的冷战一场,唯一的旁观者也只有丁丁。 丁丁一直跟林薇关系不错,就算是跟了陈效之后,还是与她走得很近,他私下对林薇说:“林姐啊,你知道我什么感觉吗?” “什么感觉?”林薇问,以为他只是抱怨工作上的事情。 -- 第95页 丁丁却这样回答:“你们闹矛盾,我夹在中间,感觉就好像小时候爸妈吵架。” 林薇完全没想到他竟会这么说,差一点吐血当场。 林燕青离世的那个冬天似乎就是在这样的煎熬和反复中过去了,酒是真的戒了,胃炎也没再发作。随着身体上病症消失,林薇又开足了全副马力,她还是像从前一样,把自己每一天的绝大部分时间,以及人生的重心全都放在这份工作上面。 那是一段好时候,也是最忙碌的日子。 集团开始获得更加丰厚的盈利,陈效有足够的钱去做一些一直以来就想做的事情——开发新药,买下黄金广告时段,推行更加野心勃勃的市场策略,资助医学院进行遗传疾病基因研究,还有,就是FDA认证计划。 从他宣布计划重启到现在,又是两年过去了,一期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刚刚结束。FDA的批复下来,二期临床试验可以开始了。这是个好消息,但最终的结果却也不是那么乐观的,从以往的数据来看,从二期临床到三期临床,通过率不足四分之一,即便完成三期临床,真正获准进入市场的新药也只占一成左右。 询证医学研究一向是中医药的软肋,中成药说明书上的惯例就是在“副作用”或者“不良反应”下面印上四个字——“尚不明确”。与整个征程相比,他们只走完了一小步,花费已然过亿,但预期中的收益也十分可观。 第一批申请认证的药品是经过反复挑选的,其中有一种治疗慢性肝病和肝硬化的中药丸剂。美国有大约两千万慢性肝病患者,每年有超过五十万人住院治疗肝硬化并发症,肝癌新发病例也过两万,而FDA从未批准过任何治疗肝硬化的药物,这意味着一旦有药品获批,就能创造出百亿美元的利润。 以大搏大,完全就是陈效一贯的作风。而且,这件事也已经不是单纯的市场行为了,国内官方也很重视,就好像这是承载着中医药名誉与未来的特殊使命。 林薇也知道,对于陈效来说,这是陈康峪想做,却未能成功的,也就是他一定要做成的事情,她深知其中的意义,前一次欧洲认证引发的危机更加让她明白“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道理,所以,这一次,她从一开始就紧跟着研究部和市场部的每一点进展,盯着各路媒体的每一个动作。 除此之外,她已经不大去管慈善基金的事情,一方面是因为忙,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基金的运作已经上了正轨。何齐和宋缤似乎是一对好搭档,一切都进行的很好。每隔一段时间,她会问宋缤要一些图文资料,用来撰写媒体通稿,至于其他,她统统放手不理。无心还是故意,她自己也不能确定。 何齐还是做着每年三个月的“无国界医生”,南美,非洲,中亚,他去的总是那些地方。而那些闭塞贫瘠的土地,同时也是一个又一个罕见病例的宝库,现在既然有慈善基金出资将病人带出来,并且负责手术和一切后续治疗的费用,自然就会有顶尖专家志愿诊治。对于一个年轻医生来说,这是难能可贵的机会,人时间精力有限,何齐不可能每个病人都跟,他当初实习的时候偏向的专业是心外,所以参加的最多的也是心外科病例的治疗和研究。其中那些疑难病例的主治医生大多做了论文,他的名字无一例外的被列在作者之一,一开始是第二作者,后来变成通讯作者,甚至共同第一作者,虽然他未曾刻意追名逐利,名利却还是来了。而他医学院的同窗,这个年纪大多还在做住院医生,默默无闻。 闲话难免也有一些,说他毕竟是出钱的那个人,只是加个名字,似乎也不过分;说为人在世,再怎么样也敌不过一个出身,他含着银勺子出生,自然是做什么都容易,前两年还是自我牺牲的“快乐王子”,摇身一变又成了医学界的金童,若是换了一个普通人,哪里敢这样挥霍时间,又怎么会有这样好运。 工作之余,林薇拨冗去看心理医生,那是女医生,姓钟,保养的很好,几乎看不出年纪,诊所开在租金昂贵的大楼里,诊金按照小时计算,收费不菲,可效果却只是了了。钟医生总是提问,而且都是些开放性的问题,让她不得不说话,可她说了,遇到问题,却又不能回答。 有好几次,她说起陈效,问:“你说他这么做是什么意思?” “你觉得呢?”钟医生总是这样反问。 “我要知道就不问了。”她回答。 钟医生却对她笑,说:“这个答案,必须你自己去找才有用。” 她无语了,那种感觉就跟小时候看《读者》一个样,她只想说Bullshit。 她知道自己不大公平,钟医生或许是个好医生,之所以无法给她有帮助的建议,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她根本不愿意说起她与陈效前世今身。当然,她觉得自己这么做也是情有可原的,那是一个太过复杂的故事,她不知道多久才能说完,又会为此花掉多少钱。所以,在钟医生的就诊纪录里,她只是一个工作压力巨大,感情生活又不大顺利的普通女青年,站在全世界任何一个城市的CBD,扔出一块砖,都能砸到一打这样的女人。 去了几次之后,她就疲了,很快半途而废。她是好了伤疤忘了疼的人,又信了陈效的话,他们这样的人是不用看心理医生的。 但山不走向穆罕穆德 ,穆罕穆德却会走向高山。 -- 第96页 她在钟医生那里遇到一个故人。第一次看见,她只是觉得面熟,根本想不起他的名字。 那个人却朝她走过来,对她笑,说:“你好,林薇。” 她回给他一个笑脸,脑子里却飞快的搜索着曾经接触过的歌手、设计师、摄影师……他看起来像是那条道上的人,头发很长,留着胡子,牛仔裤破了两个洞,可她完全想不来他是谁。 “许捷。”他自报家门,又绽开笑脸。 她怔了足足有一秒钟,而后大笑出声。难怪她不知道他是谁,在她的记忆里,许捷是一个头发理得干干净净的高中生,三拳打不出一句话,连一声“林老师”都不曾叫过她,怎么可能是眼前这副样子? “跟我去喝咖啡。”许捷抢先提议。 “戒了。”她回答,也是跟陈效的约定,一切不利于健康的饮品统统不碰。 许捷却抓了她就走,边走边说:“茶,果汁,白水,总有一样不犯你的戒律。” 于是,他们去诊所附近的茶楼饮茶,周围吵得像菜市场一样。 “现在在做什么?”林薇问许捷。 “广告公司。”他回答。 “美术设计?”她还记得他是学画画的。 他摇头纠正:“心理学专员。” “咦,你改了专业?”她又吃了一惊。 “是啊,发现自己没有那方面的天赋。”他回答。 “所以,你去诊所不是看病,”她笑,“我还以为你跟我一样,也有哪里不正常。” “钟医生在帮我们做一份调研报告,”他解释,说完又舔着脸问,“你哪里不正常?” “你不是学这个的吗,应该你告诉我。”林薇把问题扔回给他。 “嗯,我建立了一种理论,”许捷换了一副面孔,“看一个人听什么歌,就知道他是怎样一个人。” “真的假的?”她不信。 “不信可以去查我的毕业论文。”他振振有词。 “来来来,分析一下我。”她提要求。 “给我你的手机。”他朝她摊开手掌。 她乖乖交出来,他打开音乐播放器,一首一首翻下去,边看边念叨:“Lady Gaga,郑钧,又是Lady Gaga,维也纳童声合唱团……,口味够杂的……” “有时候被人涮了,就想听Lady Gaga和郑钧。”她解释。 “那维也纳童声合唱团呢?”他问。 “当然是我涮了别人的时候听。”她笑答。 他把手机还给她,她接过来,问:“有结论了吗?” “嗯,”他点头,似乎忍俊不禁,“我已经有了你的电话号码。” ☆、60.第十三章 (2) 茶楼里正是热闹的时候,两个人几乎要扯着嗓子讲话,并没有聊许多就结账走了。那里离林薇上班的地方很近,步行也可以到,许捷便自告奋勇的陪她散步过去。走着走着天就已经黑了,沿途霓虹闪烁,大约是因为地上太亮,抬起头几乎看不到星星。 林薇对许捷说:“你变了许多,我几乎认不出你。” “别说什么几乎,你根本不记得我。”许捷揭穿她。 林薇试图辩解,他却转过头,看着她说:“你一点都没变,我一看就知道是你。” “怎么可能?我老了这么多,你看这里,”她笑,指给他看自己的眉心,“已经有纹路。” 换了旁人可能会说:乱讲,你一点都不老,比从前还要漂亮。许捷却嗤了一声,道:“我还是不会叫你老师,你想也不要想!” 林薇大笑,许捷却没跟着她笑,突然静下来,看起来有些腼腆,好像又变回了多年前那个沉默的高中生。 “林薇,你现在是一个人吗?”他这样问。 林薇一时怔忡,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现在是一个人吗?她也这样问自己,她想到陈效,但他们之间并无承诺,无数次,他和她的身体纠缠在一起,那么激动,那么放纵,那种时候,她大约跟他要什么,他都会给,但他从没对她说“我爱你”,或者“嫁给我”。男女间的事也像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而他们好像一直就是那个样子,许多年了,哪里都去不了。她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有这样的念头,就算他说过又怎么样呢?她会怎么回答?她自己都不能确定。 “这问题有这么难回答吗?”许捷打断她的思绪。 “对别人大概很容易,”她回答,说的半真半假,“可对我来说就很难,否则我也不会去找心理医生聊天了。” “了解。”他对她笑了笑,好像也不怎么认真。 他们一直走到她公司楼下,这才发觉两个人上班的地方原来离的那么近,两栋楼只隔着一条马路,站在办公室的落地窗边上大约都能互相看到。 第二天,许捷又来约林薇吃午饭,饭后送她回办公室,正好被陈效看到。那是在底楼大堂,周围有许多熟面孔,陈效只是朝他们看了一眼,什么反应也没有。林薇早已经习惯了这种待遇,也只当没看到他。 一直到晚上下了班,回到他们住的地方,陈效才问林薇:“中午那个人是谁?” “许捷,从前我做家教的那个学生,你记不记得,莎莉搬家前那次聚会,他也来的。”林薇很兴奋的告诉他。 “他在香港工作吗?”陈效又问。 “不是,他念完书留在美国了,这次是来出差的,只呆几个礼拜。”她回答。 -- 第97页 她自以为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陈效的问题却还没完。他继续问:“你今天吃饭碰到他的?” “不是,是昨天,在钟医生那里。”她如实招供。 可话一说出口,她就觉得有些不对了,陈效从来不过问她的每天做过什么,和谁一起吃饭,今天算是破了例。而且,昨天他们也在一起过夜,她没把遇到许捷的事情告诉他,直到今天被他撞见又问起了,才说出来,仿佛是有些不同寻常。他会多心吗?还是多少有些妒忌呢?她突然这样想,但这些念头只是一闪而过,就被她自己否定了。这种无聊的事情连她也不会做,更何况是陈效呢。 那天夜里,陈效不曾碰她,第二天一早又要赶飞机,收拾了一只出短差用的行李箱就走了。这已是家常便饭,她并未多想。 到了公司,许捷又打电话来约她,他们的办公室果然是可以互相看到的,她在二十二层,他在十九层,隔着一条街两两相望。许捷就站在落地窗后面,一边讲话一边朝她挥手。她很开心,答应同他一道吃晚饭。 晚上吃饭的时候,他们聊了很多,许捷去过很多地方旅行,这次的项目做完还要顺道去越南。她十分羡慕,已经有好几年了,除了出差,她几乎没出去玩过,既是因为没时间,也是因为没那个闲心。 “你今年还有假期吗?”许捷问她。 “一天都没请过,怎么啦?”她反问。 “全部用掉,我们可以一起去。”他提议。 她骇笑,像是听到最不可思议的事情。 许捷却看着她道:“为什么不行?反正你不是不是一个人。” 她反应了好一会儿,才搞明白这句拐弯抹角的双重否定句。 夜里,她在床上与陈效通电话,他们还是像往常一样,先谈了谈工作,而后打情骂俏。电话讲到一半,她突然很想跟他说:“喂,今天有个男人叫我跟他走。”可终于还是没有说出来,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未完,今天来不及啦 ☆、61.第十三章 (3) 第二天,林薇趁午休时间去找钟医生。直到坐在诊室的沙发上,她才觉得奇怪,上次离开的时候就决定不再来了,竟然认了输,又莫名其妙的回到这里。 大约还是看在钱的面子上,钟医生临时加了一次诊疗时间给她。她把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和盘托出,感觉十分畅快,自己总算有了一些可以跟心理医生倾谈的琐事。与她的整个人生相比,这只是一个相对简单的故事,局限在一块小小的时间空间当中,就好像一件密室谋杀案,看似复杂无解,其实只有有限的几个可能,一一排除即可。 她提起与许捷的重逢,以及陈效对此的反应,她说:“他只是问了问,没有其它反应,我却在想他是不是有点不高兴,你说怪不怪?” 钟医生却还是老花头,反过来问她:“你觉得奇怪吗?” “有点,”林薇点头,“他不是会妒忌的人。” 得到了仍旧是个问句:“你想让他妒忌吗?” 林薇笑着摇头,心里却颤了一颤,很快换了话题,又说起许捷邀她去越南的事情。 “你想去吗?”钟医生问。 “想去,只差一点我就要告诉他,有个男人邀我一起去旅行。”她回答,心里很清楚这并不是答案的全部,她的确需要一次旅行,但和谁去,并没有一定。 “那为什么最后没说呢?”钟医生又问。 她想了想,说:“我怕他会给一个我不想要的回答。” “你觉得他会怎么说?” 她望着窗愣在那里,许久都说不出个所以然。 钟医生继续问下去:“你想要的又是怎样的回答呢?” 这些问题都太难了,她答不出,一无所获的离开诊所。 晚上,林薇跟许捷去看电影。她下班晚了,没来得及赶在电影开始之前去吃晚饭,那个片子很长,差不多三个小时,许捷几乎要被饿死,散场之后,慌慌张张的拉着她跑出电影院,在门口买了三明治站在街边吃。林薇吃不下一整个,分了一半给许捷。街上那么热闹,感觉像是淹没在人流里,他们聊得更多,难免说起一些过去的事情。 许捷说:“那个时候,你是那么清高的一个人,那一次我妈妈送衣服给你,我跟她生了很久的气,你后来果然一次都没穿过。” 他并不了解她。对于当时的她来说,清高和自尊又算什么?那件大衣解了她的燃眉之急,她记得自己拿去商场换了一件男款,好让林凛不至于在那个冬天穿者一件不合身的旧棉袄挨冻。而且,那是林凛人生中的最后一个冬天。 她淡淡笑了笑,对许捷说:“我已经不是从前的那个人了。” “看得出来。”许捷回答。 他继续吃她的那一半三明治,一直到吃完了才又说:“但我的邀请还是作数的。” “什么邀请?”林薇问。 “越南啊,”他看着她道,“还有十二天出发,你有足够的时间考虑。” 夜里,她做了一个梦。在梦中,她似乎又回到了前一天的那个时刻——她跟陈效在通电话,他们先谈工作,再打情骂俏,一切的一切都跟当时一模一样,宛若案情重现。唯一的不同是,这一次,她真的开口对他说:“喂,今天有个男人要我跟他走。” -- 第98页 “你想去吗?”他像钟医生一样问。 “你想我去吗?”她把问题抛回给他。 他笑了笑回答:“只要你幸福。” 他给了她一个答复,偏偏就是她不想听到的。她对他那么熟悉,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梦境,是因为潜意识里的他就是这样的。他们飘荡在海上,始终不远不近,隔着永远没办法修补的裂痕,他并不想靠过来,他只是要她幸福。 她在他说出那句话的时候惊醒,背过身,对着那半边空床。月色穿透云层,再被窗帘滤过,已经暗淡朦胧。仅在那一刻,她那么清楚地知道她已经输了,她先爱上了陈效,或许很早之前就已纪爱上了,从那个时刻起,她便已经失去了自由。 第二天上班,许捷又在对面楼里朝她挥手,然后像做操一样笔画出数字——十,二——他还有十二天就要走了。 她打电话给他,说:“我想好了。” “答案呢?”他问。 “我不能跟你去。”她回答。 “了解,”他这样说,却还站在那扇落地窗后面,又做了一遍那两个数字,十,二。 林薇站起来,看着他。于是,他又朝她挥手,在电话里笑,说:“我只是坐久了活动活动,你别怕。” 她嗤了一声,答:“我怕什么?” 许捷不曾回答,就把电话挂了。 随后的几天,他还是会站在老地方比划数字,十二,十一,十,九,八,七……,每当他出现,林薇便会停下手上的工作,一边喝茶一边看,有时候还会朝他挥挥手,以表示自己真的是不怕的。 陈效还是周末才回来的,时间仅仅过去一个礼拜,除了可能被赤道的艳阳晒黑了一点之外,他并没有什么改变,可林薇看到他却已是完全不同的感觉了。 她什么都没对他说,只是更加投入的与他j□j,含弄他的耳垂,吻他的脖颈,一路吻下去。她挑逗着他,直到他冲动的抱着她,深入她的身体,却让她有种撕心裂肺般的感觉。 周一回去上班,陈效也看见了许捷的人体倒计时。那时他正在林薇的办公室里,他什么都没说,只是笑了笑,走到窗前,放下遮阳帘。至少在那个时刻,林薇觉得他对她多少有些独占的欲望,否则是不会有这样的举动的,但她也有那个自知之明,明确地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一个毫无赢面的赌局,而且,她还是输不起的那一方。 几天之后,倒计时归零,许捷离开了香港。林薇并没有去送机,一切似乎又回到了原来的样子,上班,加班,出差。也只有在两次出差的短暂间隙,才有机会把旅行箱打开,该洗的洗,该换的换。 周末休息,她想替陈效把衬衫整理出来送洗,他看到了却说:“放着吧,先出去吃饭。” 她听话的放手,去换衣服,却看到他从箱子里拿了护照出来,收到别处。 她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打电话给丁丁,打听陈效的行程。她在丁丁那里看到陈效的护照,他并没有去过新加坡,两次都没有,出入境印戳上日期显示,他离开的两个礼拜都在美国。 她完全没有料到她的报应会来的这样快。就他们现在的关系而言,陈效的所做所为无可厚非,她有她的生活,他也有他要做的事情,并没有义务向她交待。但如果她爱着他,事情就不一样了。她已爱上他,如果他对她并没有怀着同样的感情,又或者他少爱她那么一点怎么办?她不敢去问,明知自己在犯傻,却又别无他法。 几天之后,情况愈演愈烈。 早晨,她去开会,经过陈效的办公室,看见丁丁正和一个女秘书说笑,女人问丁丁:“酥不酥啊?” 丁丁嘴里不知塞了什么吃的,含含糊糊道:“酥,还真挺酥的……” “什么酥不酥?”林薇随口问。 丁丁看到她,赶紧喝了口水,把嘴里的东西咽干净了,女秘书却欠身递了一只盒子过来,说:“林薇,你吃不吃?” 林薇一看是一排米色的小圆饼,拿了一块问:“什么呀?” “少女的酥胸。”女秘书的在一旁笑得恶行恶状,“老板的女朋友亲手做了送来的。” “老板的女朋友?”林薇听得要笑出来,心想怎么突然又冒出来个女人给陈效洗手做汤羹? 公司上下等着看笑话的人一向不少,她原以为只是胡乱传的,结果却不是。会议还没开始,她就看到真人了。那是个二十几岁的女人,穿一件无袖连衣裙,围巾,露趾鞋,手提包,全部都是浅浅的蓝色,干干净净的。陈效领她进了办公室,拉开一张椅子请她坐下,隔着玻璃就能看见两个人正笑着说话。 林薇不敢刻意去看,也没停下脚步,继续往前走着,却听到身边有人在议论: “到底是大小姐,哪里像我们成天穿一身黑。” “是啊,脚后跟都是溜光水滑的。” ………… 她知道这些话多多少少有点说给她听的意思,就等着看她什么反应,那间屋子里的情况也就更加明朗了。 她偏偏装傻,回头问那几个说话的人:“那女的是谁啊?” 那几个人大约也没想到她会这么无所顾忌的敞开来问,顿了顿才有人说了个名字出来:“那是杨佑佳。” “哦,是她啊。”听到那个姓,林薇就笑了。 几年前为了千羽入学的事情,她曾经跟着陈效去杨府拜访,她还记得杨太太的倨傲,杨太太有两个女儿,看杨佑佳的年纪应该是长女。其中的逻辑,她心领神会——陈效什么都有了,只欠一个好出身,而他若要更进一步,出身又是必不可少的,重新投胎是不可能了,但凭他现在的实力,娶个好出身的女人却一点都不难。 -- 第99页 会议开始,陈效也来了,各个部门按照议程一条条过下来,并没有什么意外的事情。 轮到公关部发言,林薇开口讲话,该说的都说了,又提起几天后的华东三院的慈善舞会。她问陈效会不会带Plus one?如果有,而且又是媒体的熟面孔的话,最好早点告知公关部,让她好有所准备。 从头到尾,她说的不快不慢,情绪控制的那么好,任谁也猜不到她到底怎么想的。她只是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做的太过了一点。 ☆、62.第十三章 (4) 到那天下班的时候,消息已经尽人皆知——杨佑佳将是陈效参加慈善舞会的plus one。公司里向来喜欢的传话的那帮人自然功不可没,林薇也不知道自己在管理会议上的那番话在其中起了多大的作用,但却能肯定这是董事会那帮何家的人都乐于看到的结果。 杨氏也是世家,杨佑佳的母亲又是何思睿的堂姐,现任董事长的亲妹妹,早年在英国学习艺术史,后来因为推动文化交流之类模棱两可的理由受过勋,这出身真可谓是无可挑剔的。华善堂是家族企业,如非逼不得已,不大可能让一个外人染指足以实际控制整个集团的位子。赖志成就是最好例子,多少年的资历和威望,比现任董事长高出不止一点,却也只能止步于一个董事。但陈效就不一样了,一旦与杨佑佳成婚,他也就名正言顺的成了何家的一员,再加上他现在的成绩,继任董事长的位子就是指日可待的了。 林薇自以为想的很清楚,陈效说他是坏人,而坏人做事从来不会顾及好或者坏,道义或者卑鄙,只会考虑投入与回报。这笔买卖一点都不亏,他没有理由不做。而何家的人也需要他替他们赚钱,一定乐于促成这桩婚姻。 她不禁又想起从前,他们为了千羽念女校的事情去杨家拜访,杨太太先是那样冷淡的拒绝了她,而后又莫名其妙的答应帮忙。她记得自己曾经半开玩笑的问过陈效:“你许了人家什么好处?不正当的那种。”当时,他没有正面回答,却原来竟是这样的。很可能从那个时候开始,两方面就已经达成默契了。 六点钟,林薇准时离开办公室,一个人在闹市逛街,买了许多东西,然后又独自去吃饭。有电话打过来,她一概不接,晚上也没去陈效那里过夜。她庆幸荷包丰满,不用亏待自己,找了间酒店,要了看海的房间住下来。工作是一回事,私底下又是另一回事了,她不想那样毫无自尊的把自己送给他。 从早上到现在,她的表现一直十分漠然,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她以为自己受的了,最多不过就是交辞职信罢了,她做公关这一行已经有好几年,经验人脉都积累了不少,东家不做做西家,就算是离了这里,也不愁没有地方要她。 可到了夜里,一时的义气散去,她失了眠,躺在六尺宽的大床上没有一丝睡意。奇怪的是她并没有多少悲伤或者气愤的感觉,只是觉得困惑。她又想起那个梦境,在梦里,陈效曾对她说:我只要你幸福。那才是她印象中的他,而不是现在这个样子的。 第二天,林薇又在公司看到陈效,他还是老样子,没有特别神情气爽,也不比平常脾气更差。她穿了昨天晚上新买的鞋,衬衣前襟的扣子也多解了一粒,下面搭一条紧身铅笔裙,进进出出引来不少人注目,奔放一些的,直接吹起口哨,对她道:“薇,今天怎么穿得这样美。”唯独陈效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与她说话,只望着她的眼睛,根本没注意她身上穿的什么。林薇自以为一点都不失落。 中午,她一个人去公司食堂吃饭,吃到一半,丁丁端着餐盘走过来,她对他点点头。往常她气不顺的时候,他是有些怕她的,更不敢跟她一起吃饭,总是和一班年轻女孩子坐在一起,这一天却在她对面坐下了。 “陈先生跟杨幼佳是董事长介绍认识的,昨天第一次一起吃晚饭,一桌子总共八个人,赖sir也在场,完了之后就散了。他先回去,又到公司加了会儿班,凌晨两点多才走的。” 林薇听他说完,放下筷子道:“丁丁,我跟你说过几次了,你是陈效的秘书,只用对他一个负责,他去过哪里,做过什么事,你不必也不应该告诉别人,包括我。” 丁丁大约是为了要他们合好,才特为来告诉她这些。而且,她也是刚刚破过例,再说这种冠冕堂皇的话似乎不合适,但她还是说了,算是跟陈效划清界线。 “那个……”丁丁却吞吞吐吐,“其实,是陈先生要我跟你说一下……” 林薇愣了一愣,完全没想到是这样,许久才问:“这句话也是他要你跟我说的?” “那倒不是,他叫我随便跟你提一下。”丁丁回答。 她依旧冷着脸,又道:“那现在我知道是他要你告诉我的,这就是你不对了,是不是?” “是,下次肯定不让你听出来。”丁丁很实诚的回答。 林薇没做声,却得忍着,才不至于笑出来。吃过饭回到办公室,陈效已经在那里等她了。 林薇知道他会来,却还是装出一副意外的样子,站在门口对他说:“咦,陈先生有事找我?” 陈效朝她走过来,一把把她拉进屋,顺手就关了门。 他看着她笑,说:“本来就挺好的,不用费那些事。” “啊?什么挺好的?”她装傻,别过脸去不看他。 -- 第100页 他脸上笑意愈浓,扯开她的衣襟就吻下来。 “你这是干嘛?”林薇推了他一把。 他偏偏欺身过来,双手扣着她的腰,反问:“你说我干嘛?昨晚上哪儿去了?” “那您呢?昨天晚饭吃的好不好?”林薇试图掰开他的手,“一圈长辈坐着,就跟相亲似的,看这架势,您是又要高升了吧?” 陈效却不松手,愈加靠过来,把她顶在门上,办公室都是玻璃墙,也就是门后面还不至于让人看到。他嘴里嗤了一声冷笑,道:“我要坐上那个位子,用得着卖身?你就这么看低我?” 林薇眼看就装不下去了,可还是不让步,揶揄道:“也是,您就算要卖,年纪也太大了点,人家才几岁,您又是几岁?” 陈效倒也不生气,凑在她耳边轻声答:“ 你不嫌我就好。” 林薇被他的鼻息吹的很痒,一下没绷住就笑出来了。陈效捂着她的嘴,探头朝外面看了看。此时午休时间已过,开放区域的职员陆陆续续的回来上班了。 “快走吧你。”林薇扣好衬衣,轰他。 他点点头,启开手,又在她唇上吻了一下,这才松开她,开了门走出去。林薇自觉面孔潮红,低着头就要关门,陈效却又转回来,对她说:“晚上回家,知不知道?” 他说话的声音并不高,可架不住有人竖着耳朵听着,各种含义不明的目光朝他们这里投过来,林薇反倒不怕了,整了整衣服,回答:“知道了。” 公司里的人大都知道他们关系暧昧,可在这节骨眼上做出这样姿态,似乎就更不同一般了。林薇知道,陈效想传达的意思就跟他刚才说的那句话差不多:我要坐上那个位子,还用得着卖身?他这又是在赌,赌何家人离不了他,不敢拿他怎么样。可现在毕竟还有一个杨佑佳掺合在其中,做到这个地步,许多人面子上都不好看。 要是弄的不好,也可能就把关系给搞僵了。林薇隐约觉得,陈效之所以做的这样绝,多少是为了她,因为她昨天闹了场不大不小的脾气。但这样的念头只是一闪而过,她不敢细想。 夜里,她如约去陈效那里,一到就把女佣打发走了。陈效回来的时候,她正在厨房下面条。他换了居家的衣服,站在她身边看。面熟了,她盛了一碗端到餐台上,又发了双筷子给他,自己就着锅,吃剩下的那一半。 “你就这么吃?”他问。 “可以少洗一只碗啊。”她老实回答。 他看看她,摇头道:“一个小姑娘懒成这样,人家看到了会怎么说。” 她笑起来,把那句话回给他:“只要你不嫌我就好。” 他也笑,低下头吃面。她自己几乎没动什么,只是咬着筷子看他吃,莫名想起他们刚认识的时候,她才十九,他已经三十多了,觉得他就好像大叔一样,后来他是上司,再后来变成床伴,时至今日,她有时候甚至觉得他像个小孩子,就好像现在,他坐在她面前,身上穿个白背心,埋着头狼吞虎咽的对付一碗面。她看的实在喜欢,几乎母性大发,放下筷子就走过去抱着他。 “哎,你干嘛?”他嘴上假装不愿意,却伸手把她拉得更近,坐到他腿上。 她搂着他脖子,抱得愈紧,贴着他耳朵问:“你怎么就不怕我一走了之呢?我辞职信都写好了。” “你跑不了。”他笑答。 她最恨他这幅胜券在握得样子,手伸进他的裤腰,抓着他质问:“你老实说,去美国干嘛了?” 不知是不是错觉,她觉得他身子僵了一僵,过了一会儿才说:“我在考飞机师执照。” “你胡说八道什么。”她根本不信。 他抱着她,探身去拿手机,打开来交给她,上面有张照片,那是他坐在一架小型飞机的驾驶座上,虽然带了墨镜,可千真万确就是他。 她楞了楞,终于大笑,说:“你这中年危机可真够严重的了。” “说个一次两次是玩笑,”他抓住她的胳膊威胁,“老是说就不好玩了啊。” 她讨饶,换了话题:“为什么不告诉我?” “本来应该是个惊喜的。”他答。 “怎么?你驾着飞机降落在我面前?”她问。这样狗血的桥段,却莫名其妙的让她脸红起来。 他看着她,这样回答:“新年的时候,我想带着你飞一次。” ☆、63.第十三章 (5) 夜里,陈效和林薇在床上。他跪坐在她的腿间,汗滴落在她身上,再滑至两人身体接合处,湿润而柔软。在那里,林薇能清楚感觉到他在她的身体里面,感觉到他体温的炽热,以及每一次冲击和悸动。但即使是在这样的时刻,陈效都不曾对她说一句“我爱你”。 她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却也没有资格责怪他,因为她自己也不曾说出来过。 而且,说与不说,也就是那么回事了,她始终这样安慰自己,像他们这种人,可能穷其一生都不会说出那个“爱”字,就好像尘埃里开不出花来。 当年,十九岁的她与何齐热恋,那个清澈简单的何齐,那样轻率而毫无保留的对她说:林薇,我爱上你了。她感动至深,却也是回答:我知道。 现在,大约也是一样的,哪怕她跟着陈效这么多年,哪怕她清楚的知道这些年的每一个日子都是无可取代的。不管怎么样,她至少知道他是可以依靠的,甚至可以确信他是爱着她的。 她与他在一起,不必掩饰,相依为命。她埋头在他的颈侧,紧扣着他的肩,那样放纵的把自己推向他,投身向那一片黑暗,无所顾忌。 -- 第101页 几天后的慈善舞会,陈效的plus one不是杨佑佳,而是一个年纪更小的女孩子。可旁人也没有话可讲,因为那姑娘是他的女儿陈千羽。 那一年,千羽已经念高中了,正好趁着圣诞假期回来。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就算个子已经窜起来了,身材较成年女人还是纤细的多,因为时间仓促,礼服来不及定做,只是临时买的。千羽又不喜欢那种太过小女孩的款式,最后选中的那一件,哪怕是最小的尺码,腰和臀都需要改小,胸围更是收掉许多,方才合适。虽说衣服并不出色,也没有什么首饰,可她到底是正当妙龄,身体发肤无一不发着光,脸上又是那样帅气的表情,紫貂或者钻石完全不能比拟,一到场就引来瞩目无数。也是借了千羽的荫头,陈效在那样的场合也名正言顺的没有饮酒,走的也很早。别人来问,就回答说是小孩子要回家睡觉了。 晚上十一点多,父女两个人就已经回转。林薇陪千羽去浴室,帮着卸妆梳头发。 千羽一直在对她说舞会上的见闻:“……我们走进去,老有人大惊小怪的靠过来问,呀!这是谁?陈先生的女伴是谁?他就答,这是小女。他们这才脸色变一变,开始恭维。每一个都假的要死,一帮伪君子!……” 林薇听得要笑,她看得出千羽不屑背后的兴奋,也瞧见陈效回来时脸上的表情——那样亭亭玉立的一个女儿,她知道他是得意的。 带千羽出席舞会,其实就是她的主意。陈效本来是要她去的,她却不愿意。 原因之一,是因为她不喜欢那种场合。舞会之后,报章上年复一年的一句开场白——“是夜,衣香鬓影,冠盖云集”——正如千羽说的:“假的要死”。 名曰慈善,其实不过就是那样,绝大多数人捐掉的钱还不及脖子上戴的一串钻链值钱,那一帮“伪君子”当中,再不可能有另一个何齐了。 其二,则是不想因为这么一件根本就没有实际利害关系的事情,让陈效跟何家的人闹僵了关系。事后,林薇曾反省过自己,这件事的起因其实还是在她身上。那天早上,她在陈效的办公室看到林佑佳,再听别人说几句闲话就恼了,甚至都没去问过他到底怎么回事,就卤莽的在管理会议上提起舞会plus one的人选问题。按照她跟与陈效之间的交情,再怎么样也不至于如此,她至少应该相信他,去找他当面问清楚,也给他一个机会做出解释。但她却没有,这是根本不是她一贯的作风,也是她的不对。 她知道,那个时候的自己是乱了方寸的。如果将错就错,就这样走到幕前,不过是逞了一时的义气,一点意义都没有。 现在这样的结果,大约是最好的。陈效带着千羽出去,这么大的一个女儿,在布莱顿女校读书,算起来还是杨佑佳的校友,比杨小姐低不了几届。杨家那方面也有了默契,杨佑佳跟着父母出席,大家站一起拍了照,大人站在后面,孩子们在前面,好似全家福。这样一来,所有人都知道陈效自认与杨佑佳是两辈人,没什么可能更进一步了。而这种姿态,对陈效来说或许只是自谦,杨家和何家的面子也都照顾到了。唯一的遗憾是大小姐的婚事又无着无落了,这种出身的女孩子能考虑的对象本来就不多,除了陈效,还有谁?倒又是个问题了。 舞会后不久,新年就来了,陈效没有失约,他带林薇去飞行,起飞的地方是在迈阿密。 一月的佛罗里达东南还是晚春初夏般的天气,两人去迈阿密市郊的私人机场,跑道上已经停着一架白色勾着红蓝线条的小型飞机,单引擎,四个座位。车,船,飞机,男人都喜欢那些,即使是陈效也不例外,林薇已经不觉得奇怪了。 “你就是在这里学开飞机?”她问陈效。 “不是,”他回答,“那个航校在新泽西。” 林薇想问为什么不去新泽西?陈效曾跟她提起过他的航校老师,那是一个乌克兰人,长相好似乔治克鲁尼。她挺好奇,想见一见。话眼看就要脱口而出,最后却没说出来。 为什么他们不去新泽西,而来到佛罗里达? 理由可以很简单——因为是冬天,美东动不动一场大雪,户外滴水成冰,冷的可以冻死人。这里天气更怡人,景色也美。 理由也可以很复杂——何齐就在纽约,去那里就太近了。 一直到坐上飞机,机舱门关上,林薇才又找到话跟陈效讲:“为什么要这么老远的跑到美国来学?” “香港航线繁忙,学固定机翼飞机很不容易的,而且这里考执照最容易。”他回答。 “那为什么不考直升机驾照?”她又问,“香港就可以学,方便多了,也只要几个月,以后还能开着上班,多牛逼啊。” “这个飞得更远。”他答的十分简略,仔细检查仪表数字,而后就向塔台请求起飞。 得到指令之后,飞机开始滑行。腾空的一瞬,林薇有种不真实的感觉。有一段时间,她出差很频繁,起飞,降落,起飞,降落,几乎已经成了一种惯例,但这一次却是不一样的,她说不清是为什么。 并不是因为害怕,陈效的动作老练得不像是一个新手,而且她总是信任他的,不管是什么时侯,又是做什么事。 他们继续爬升,脚下的树林、草地和农场很快缩小到玩具尺寸,天却变的极度广阔。那个机场离海湾并不是很近,他们住的地方就在海边,林薇记得他们开了挺长时间的车才来到这里,但飞行和驾车是不一样。起飞不久,她就看到地平线跃出一线湛蓝。真的就是“跃”出来的,海,一下子出现在视野的最远处。而且,愈飞,那一线蓝色便愈宽,逐渐有了细节,由大陆架至近海,无数种由绿到蓝演化的颜色,水波和海浪变的精致,冲浪的人只是一个点,游艇上的白帆小的宛如米粒。再远,连这些都消失了,就连太阳也在另一边,目力可之处再没有任何参照物。 -- 第102页 回旋的时侯,天和地在瞬间倾斜过来,从足够远的地方看,这架小小的飞机大约就像一粒微尘,急速坠落进那一片了无边际的蓝色里,不知是海,还是天。 陈效关掉无线电,对她说:“Now you take the controls.(现在交给你控制)” “你搞什么搞?!”林薇以为他是在开玩笑。 “真的,试试看,”他对她笑,“相信我,你会喜欢这种感觉。” 她被蛊惑,手已经伸向操纵杆,嘴上却还在问:“我没有执照,算不算犯法?” “大概算吧,”他笑答,“不过这里是海上,要死也就是我们两个人。” 不知为什么,她喜欢他说的这句话——要死也就是我们两个人,终于靠过去,接过了操纵杆。 “海上风比较大,你会觉得有些晃,”他对她说,慢慢将手松开,“别看下面,朝前看着地平线,就跟骑自行车一样。” 她感觉到他说的那种晃动,跟做为乘客的时候完全不同,既被某种力量带着走,又跟它较着劲,她能体会到那股力量的温柔和克制,同时却也那样清楚的知道它有多强大。她被震慑住,几乎忽略了飞机引擎发出的噪音,只觉得他们是在风里飘荡。 她不禁又想起起飞时的感觉,方才尚且混乱无形的念头,此刻似乎终于凝成了型——这个世界只有他们两个,再没有其他。 ☆、64.第十四章 (1) 不管那条地平线多么遥远,你都能抵达、超越。 那场宁静的蔚蓝之旅并没有持续很久,陈效和林薇乘坐的那架小飞机在距迈阿密海岸四十公里处差一点失事。仪表上的海拔高度急降,即使不看那串飞速变化的数字,林薇也知道飞机在下落。她惊慌失措,不知道还能做什么,陈效及时接回了控制杆,他们才不至于真的在海上坠机。 真正失控的时间大约只有不到十秒钟,但那短短的十秒确是永世难忘的,她记得自己因为恐惧紧抓着他的手臂,但却没有叫,一声都没有,就跟那一次她目睹他中枪一样。大约真正害怕的人就是这样的,叫喊已被遗忘的,全世界都静了音,发不出一点声响。 那一秒,漫长得像一生。直到陈效轻他拍她的手背,对她说:“没事了,有我在这里,我们没事了……” 她睁开眼睛,惊魂未定,既想揍他,因为他竟骗她,说开飞机就跟骑自行车一样容易,把她置身于这样的境地,又想抱紧他,因为无论如何,他们都还活着,结果却什么都没有做,他们还在天上,她不敢动他,只是怔怔看着他对自己笑。在他的身后,透过飞机舷窗望出去,仍旧是那个广袤的蓝色世界,一点变化都无,却又似乎更加明净如新了。 事后,他们回航,并没飞多久就已经到了起飞的那个机场。降落之后,林薇在机场的小黑板上看到当天的天气预报,晴,阳光很好,但风速有五级,海上的风可能更大,所以他们才能随处看见涌起的高浪,浪尖迸出白色的水花,宛若细致的花边朝沙滩翻滚而去,在种天气条件下,即使是老手,也难免把飞机开的晃晃悠悠,陈效让她接手操控,实在是最疯狂的举动,而她还真听他的这么做了,大约也不比他正常多少。 晚上,他们还是在海滨过夜,租来的那座房子根本没有锁,面对海滩的门一直敞开着,彻夜都能听到海浪扑打沙滩的声响,她听着那声音入睡,又听着同样的声音醒过来。林薇以为自己会做噩梦,重演坠机的那一幕。而且,在梦里,他们会从几千米的高空落下,撞击海面,摔断得粉身碎骨。飞机的油箱还是半满的,大约还会起火,他们都会死,不可能幸免。 但实际上,那一夜,她睡得格外的好。许多年了,她不曾有过那样深沉的睡眠,半夜也没有莫名其妙的醒过来,睁开眼睛,天已经大亮了。晨风吹起白色的纱帘,外面便是海滩,空气中弥漫着海水的腥咸和一种陌生的蜜糖般的花香。一切都让她感觉很好,那是一种妥妥贴贴的宁静的好,使她突然有了兴致,趁着陈效在厨房做早餐的功夫,换了泳衣,溜出去游泳。 海水很冷,浪也不小,她却还是不顾一切的往前游,游了一阵,感觉到手脚都是飘的,才想起来自己什么都没吃过,肚里空空,一点力气都使不上。愈是深入,海愈加显得波澜不惊,浪的力道反倒是大得多,每一次扑向她都可能是灭顶之灾。她突然就放手了,就像在天上的事后一样。她放任自己在那里,直到有人追上来,将她拉回去。 “你个疯子……”陈效喘着气骂她。 “彼此彼此。”她挑衅的笑着,骂回去。 回到海滩,她已经精疲力尽,只是任由他抱着她。他带她回去,扒掉她身上的比基尼,打开莲蓬头冲掉留在她皮肤上的海水和沙粒。大约是因为冷,她紧紧贴着他。没事了,他在这里,没事了,她对自己说。两个人的皮肤都是凉的,隐隐却又透出那么一点热来,而她就是寻着那一点热,不肯离去。 离开迈阿密之后很久,林薇还是清楚的记得飞机在自己手里失控时的感觉,有那么短短的一瞬,她放弃了生还的希望,也终于放开了一切,包括好的,坏的,实在的,虚无的,只是任由引力带着自己下落,下落,再下落。 还有,投身于高过头顶的海浪的感觉,也是相似的。曾几何时,她根本不能理解那些玩极限运动的人,觉得就是没事儿作死,直到这一天才算是有点明白了。但她到底还是个市侩的人,这种疯发过一次两次的,也就过去了。 -- 第103页 假期结束,两个人又回到香港,许多本来没有过的庶务落到了陈效的身上。虽然麻烦,却也是个好兆头。 多年前的那场遗产官司让陈效手握着一小部分的股份,进入华善堂之后,又在董事会有了一个席位。如今,他担任集团CEO也有几年,业绩是有目共睹的。现任董事会主席已年近六十,又不是急进功利的人,早就有风声传出来说是准备退休。够资格接任主席位子的人选有几个,但大多对这位子没有什么兴趣,比如何齐,何思睿,或者赖至成,不管是无奈还是自愿,一看便知是与世无争的人。于是,这些人当中最热门的人选还得数是陈效。正如林薇所说,看这架势,他是又要高升了,但真要到那一步,却也不光是会挣钱就可以的。 就好像新年之前的那场慈善舞会,若是在过去,陈效既无时间,也不喜欢去做那些表面功夫。他只用挣钱,现如今却不得不开始给自己挣些名声了。可不知为什么,陈效对这件事表现的还是不那么积极的。 香港本地的八卦新闻业十分发达,也总有那么些有钱人家愿意抛头露面,什么都可以娱乐化,豪门恩怨是最受欢迎的戏码。陈效与何齐的身世已经不是秘密,从陈康峪去世,两兄弟打遗产官司开始,一路故事讲下来。说起何齐,人们总是回想到无国界医生、慈善基金、治病救人,陈效的名字却是跟抢遗产、走私、贩毒连在一起的。何齐若是真善美,他便是假恶丑。 所谓i舆论大概就是这样,一个名声极坏的人即使做了许多好事也会被抹杀,甚至很普通的一个举动也可能被误解。 曾有男士生活杂志撰文,例举了几种时髦的运动,每种运动都采访了一两个热衷者,其中既有演员歌手,也有本城名流。那些运动之一就是固定机翼飞机飞行,专题编辑采访了陈效,事后写到了文章里。虽然所占的篇幅只有短短的一段,不久之后,却也被别家报社拿去另做文章,还是拿他跟何齐相比,说他不做慈善,宁愿去玩烧钱的极限运动,甚至追溯到一年多以前,说他那个时侯已经在飞了,时至今日飞行里程已经累计到了一个不小的数字。 看到那则报道,陈效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可林薇坐镇公关部的位子,却不能坐视不理。 她建议他抽出时间去参加一两个活动,环保或者慈善都可以。此类活动,香港本地就有很多,再远一点,广州附近也有不少,比如去城市自来水水源地监测一下水质,或者爬爬楼,骑骑自行车,承诺每周有一天不使用电梯和汽车之类的。过后她可以找媒体写篇报道,还能写进年报当中企业社会责任那一章,投入不多,收获却不少,既实惠又方便。 陈效没有立刻提出异议,她赶紧把所有近期的活动找出来,汇总在一起,发给他过目。活动林林总总的有不少,推荐的排在前面,不推荐的在后面。陈效对着电脑,将她推荐的那些项目草草看了一遍,最后反倒从她不推荐参加的那一堆里选出一个来。 他指指显示屏说:“这个不错,可以去一去。” “哪个?”她站起来,探身过去看。 “Water Aid(水援助组织)穿越撒哈拉。”他把显示屏转到她这一边。 她看了看,答道:“这个要徒步穿越沙漠的,就算一切顺利,按计划走完就得十五天。而且,我跟组织方谈过,所有参加的人出发前至少得花几个月时间做身体上的准备,否则根本没可能坚持下来。” 换句话说,这个活动一点也不方便,更谈不上不实惠。 至少在那个时侯,她以为他只是说着玩的,并不是当真要去撒哈拉沙漠走上一遭。他是个坏人,或者说他们都是坏人,坏人是不会浪费时间去做那些不实惠的事情的。 可陈效却看着她的眼睛,对她说:“真的,我想试一试。” 她也对着他,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如果说是为了名声,这绝对不是一个最好的选择。这个活动简单的说起来,就是徒步穿越撒哈拉,再帮助摩洛哥的一个村子修建蓄水井,既费时又费力,发生的地点又离此地太过遥远,对目标受众而言,缺少直接的冲击力。而且做起来又不是那么容易的,长征将从摩洛哥的阿特拉斯山脉以西出发,一直走到距离红海沿岸四千八百公里处,相比地图上那一大片广袤的黄色,这只是一指宽的小线段,可按照水援助组织的说法,往年参加的人里面,有不少连第一天都没走完就退出了,如果半途而废,弊甚至大于利。 但如果不是为了名声,又是为了什么呢? 何齐。她只能想到这个原因。他一直说自己是坏人,但于内心深处,可能还是介意的,他想做一些高尚的事情。 她没有把这一层猜想说出来。何齐的名字,对于他们来说,依旧是一个禁区,或许不管到了什么时侯都会是这样的。唯一能做的只是做好功课,确保这一程不出什么篓子,也让他这一回作死,作的容易那么一点。 ☆、65.第十四章 (2) 因为事先花了不少时间做准备,陈效的那次撒哈拉长征,真正成行,已经是那一年的秋天了。 但他并没把这个活动当作是公事,此类吃苦游的费用又很少,都是他自己出了,前前后后总共离开二十五天,请的也是年假。相较之下,林薇却是假公济私的跟着他去了。其实,她并不是非去不可。虽说是徒步穿越沙漠,但每队人都有全球定位系统和卫星电话。一旦有意外发生,保障车立刻就会跟过去,除了生活条件恶劣一些,几乎不可能遇到什么太大的危险。如果这一趟是她自己参加,她也会像陈效一样,觉得只是走一遭,没什么大不了的。可现在就因为是陈效要去,她才会有这种挺奇怪的感觉,觉得自己一定得跟着一起去不可。 -- 第104页 于是,他们两个人又一次一起离开香港,先是飞到伦敦,在那里与水援助组织以及其他参加活动的人汇合。参加活动的总共只有三十一个人,二十个男人,十一个女人,最小的二十岁出头,最年长的已过六十了,陈效是其中唯一的中国人。简单的自我介绍之后,林薇了解到那些人大多背景不错,最多的是企业高管,还有不少律师,一个作家和一个教物理的大学教授。要是换了别人可能会说:受教育程度高的人社会责任感也相对更强一点。林薇对此却有她自己的解释:若非饱暖,也不会有人想到要这样作死。她不是个好人,她自己也承认的,大约是因为跟着陈效久了,耳濡目染的结果。 简短的培训之后,一行人又从伦敦出发,去往摩洛哥的达尔贝儿,再从那里坐车去中南部的城市奥尔扎扎特。这个名字古怪的城市就在阿特拉斯山脉南缘的高原上,海拔有一千多米,出了城再往南便是撒哈拉沙漠了。所以,奥尔扎扎特有个很牛逼的诨名叫作“沙漠之门”。但相比这个通俗的名字,林薇更喜欢它的本名,因为当地租车行的司机告诉她,奥尔扎扎特在阿拉伯语里是“宁静无声”或者“远离混乱”的意思。她喜欢这个名字背后与世隔绝、远离尘嚣的含义,如果真有那么一个地方,应该是她中意的。 只可惜如今的奥尔扎扎特早已经今非昔比了,它的确很小,人口不过五六万,所有的建筑都沿着一条主大街铺展,与其说是城市,倒更像是一个小镇。当初建造它,并为它命名的伯伯尔人大约不会想到,千年之后,这里也会变成一个旅游胜地,到处都能看到外国面孔。到摩洛哥来度假的人大多会来这里转一转,特别是因为城市附近还有片厂,许多国际制片公司来这里拍电影,比如《木乃伊》、《冰与火之歌》之类都有不少在此地拍摄的镜头。 出发的那一天,三十一个人分成两队,陈效在二队,同队友一起乘车离开奥尔扎扎特去木汉密德,这一程又是五个多小时。林薇坐着租来的车子一同前往。 在路上,司机又告诉她,他们最初到达的城市达尔贝儿其实就是那个世人皆知的“卡萨布兰卡”,政府为了肃清殖民余孽,才将那个如雷贯耳的名字改回了原先阿拉伯语地名“达尔贝儿”,但意思都是一样的——“白色的宫殿”。 林薇有些意外,却已没有了太多的震撼,那些旅游胜地大多都有不少类似于这样的故事的。于是,她又问司机:“木汉密德”,这个地名又有什么含义? 司机回答:“The end of the road(路的尽头)。” “也是阿拉伯语里的意思?”林薇继续问下去。 “不是,不是,”司机笑答,“九号公路到那里就结束了。” “再下去就是撒哈拉?”她又问。 “是啊,”司机这样回答,“再往前,就只有沙子、放牧人和驼队了。” 木汉密德是深入沙漠之前可以看到的最后一片绿洲,古时候,行商的驼队总是在此地休整,贸易最繁忙的时侯甚至会有几千匹之多的骆驼在此聚集。水援助组织的撒哈拉长征,就从那个小村子开始。 他们在村子里过夜,次日一早,队伍正式出发之前也没有什么仪式,只是一群人站在吉普车边上合了个影而已。每一队人都有一名向导带队,还有两匹骆驼跟着,驮着最少限度的宿营用品、食物和水。 虽然时间还早,太阳尚未升到最高处,但热浪已经开始在沙漠的边缘肆虐侵袭。林薇坐在车里,看着他们渐行渐远,宛若现代人看着一群原始人。陈效穿着浅卡其色的长袖衬衣,领口袖口全都扎紧,土色长裤也束紧了,一双靴子一直穿小腿一半高的地方,头上戴着大沿的遮阳帽,脖子后面还包着防晒遮挡风沙的黄色塑胶步。这一身全都是向导推荐的专业装备,却也是他迄今为止最难看的一身行头,他一向是很注意仪表的人,如今这幅样子看的林薇只想笑。直到他回过头,朝她挥了挥手,阳光倾倒在灰白色的砾石上,反光强烈,车里比较暗,她侧过脸去几乎要落泪,只是不知道他看到没有。防风的墨镜遮着眼睛,她也看不到那后面的表情。 而后,他就背过身走了。她原车返回,路上不是很顺利,再回到奥尔扎扎特,天已经全黑了。 第二天,林薇就得到消息,出发后不过一日,便有四个人要求退出,情况果然就跟组办方所说的差不多。她并不知道具体都有谁,保障车从奥尔扎扎特开出去接他们回来,车门打开的时侯,她心情复杂,既希望又不希望看到陈效从上面走下来。接下来的两天又有一个人因疾病退出,一个人因为扭伤了脚踝。 每天夜里,她都会跟陈效通一次电话,他带了一支卫星电话,身上背着太阳能电池板,晚上睡前用白天储存的电给电池充电,因为负重有限,电池板不可能很大,能存的电也不多,所以他们每次通话的时间并不很长,只能简单说一下每天发生的重要的事情就挂断了。长征途中只使用绿色能源是主办方的建议,她只是没想到陈效这样一个人竟然也会那么认真的执行。 他们聊的很简略,他只是在走路,在沙漠深处走路,沿途经过那些古怪的地名——她甚至不知道沙漠里面也会有地名?代表着各种各样的沙漠,黑色的,或者白色的,细腻如丝的,或者满目砾石的。户外的温度总在四十度以上,摄入的水份又少,行进中有时需要把双手举高,来缓解水肿现象。夜里,他们在向导选定的地点宿营,两队人的营地总是离的不太远,虫蝇和热浪倒还是其次,最让他受不了的是厕所。每个队都有一个小帐篷充作卫生间,其实也就是一个坑,用完了撒一把沙子上去。十几个人合用,其中的情状一如预料之中那样恐怖,甚至还有人已污染对方队伍的厕所为乐,闹到后来,以至于那个特殊用途的小帐篷门口还需要派专人守着。他总是笑那些人迂腐,宁愿自己走得远一点去方便。林薇却又揶揄他,说:“其实就是你最讲究,还说人家?”她想像得出当时的情形,月黑风高之时,他穿着内衣裤跑出去找地方,仅仅是这么想着就会笑出来,心里却又有些担心,他会因为这么狗血的原因找不到回营地的路。 -- 第105页 相比之下,她的故事可能还要无聊一点,只是日复一日的在小城里逗留罢了,等到城里城外全部都转遍了,就再租车去附近的一些地方。在他离开的那几天当中,她听当地人讲了许多故事,为她讲故事的既有老人,也有孩子,有的一看便知是做惯了游客生意的,已经变的很世故,有的却又是纯然原生态的。但那些故事无一例外的都有着民间传说的朴素魅力,壮烈的英雄,哀愁的美人。而她在这里等着他回转,听起来竟有种深深的代入感。 但她从来不曾想到,自陈效的队伍从木汉密德出发,一直到他们到达位于马拉克什的终点,唯一一件出于她意料之外的事情,竟会是关于那个扭伤了脚的人的。 受伤的是一个名叫汉娜的美国女人,三十几岁,在一间律师事务所工作,出发之前,林薇并没觉得她跟其他人有什么不同。当然,她也同样没有看出哪几个人会很快打退堂鼓。受伤之后,汉娜并没有被保障车从沙漠载回来,而是继续走下去了。林薇不在现场,并不知道是为什么,只是胡乱猜测,这个汉娜大约是个脾气特别倔强的女强人,随便做什么都不愿意轻易服输罢了。 一直到他们完成长征,来到位于马拉克什的终点。林薇跟着保障车直接去那里,参加当夜举行的篝火派对。她到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月亮升起来,沙土和砾石之上燃起篝火,啤酒都是温的,气氛却很好。时隔半个月,她又看到陈效,他黑了许多,两腮和下巴的胡子全都冒出来,头发也长了,身上的衣服已经变了颜色。可她却一点都不觉得陌生,从车上下来,就跑过去与他拥吻。身边有人起哄,吹口哨的,鼓掌的都有。 但他们绝不是那一夜最浪漫的一对,陈效队伍中的一个德国男人走到汉娜面前,屈膝跪下来求婚。汉娜捂着嘴看着他,然后尖叫,然后再说好的。他们拥抱在一起。 林薇并不知道其中的前因后果,却也只用了一秒就明白了是什么使汉娜拖着一条伤腿坚持到最后。她一直以为自己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那一刻却也有一种要落泪般的感觉。 身边正有人弹着吉他唱一首她不知道名字的歌: If this is to end in fire 如果一切注定在火中燃尽 Then we shall all burn together 我们将一同燃烧 And if we should die tonight 如果我们注定在今夜死去 Then we should all die together 我们将一同赴死 她隔着火光,朝陈效看过去。是在期待着什么吗?她问自己,竟然会有一种从未有过的迷茫。 ☆、66.第十四章 (3) 从摩洛哥回来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林薇总是想着那里——尘土满天的古城,横贯荒原的公路,颠簸的牧马人越野车,以及陈效出发的那个瞬间,和他回来的那个时刻,她记得自己紧拥着他,他的手在她背上,像是要把她按进自己的心口。 那个拥抱,回想起来就像是永恒的。 但时间总是会流过去的,他们又回到原来的环境当中,回归线以南的热带岛屿,摩天大楼,豪华汽车,开到最大功率的冷气机,人们穿的时髦却又四季不明,一切的一切都与卡萨布兰卡和撒哈拉完全不同。仅仅几周,那段经历就已经渐渐淡下去了,被各种工作庶务覆盖,即使在梦里想起来,也会觉得有些不真实。 又过了几个月,林薇听水援助组织的人说,汉娜和那个德国人真的结了婚。婚礼在汉娜的家乡举行,参加那次长征的队友作为见证两人爱情的人,都收到了请柬,陈效估计也不例外,但他并没有去观礼,只是寄了一份贺礼过去。婚礼之后,又有致谢函寄回来,信封里面夹着一张婚礼当天的照片,汉娜和那个德国人站在白色花架下面,女人总是穿白色婚纱,男人身上也是正式的礼服,衬衣和领结白的耀眼,是最动人的时刻。 那封回函,陈效并没有给她看,是她自己无意间看见的,两个人也没有任何讨论。林薇不禁有种感觉,他似乎刻意回避着此类话题。她知道,像陈效这样的人总会想得更多一些,汉娜和那个德国人,两个人一个在芝加哥,一个在法兰克福,而且年纪都已经老大不小,事业财产也拥有的不少,婚后到底去哪里定居?又该是谁为谁放弃些什么?公主与王子是否真能“永远幸福快乐的在一起”?全都是悬而未决的问题。 曾几何时,她自以为跟他是完全合拍的,不谈爱情,不提婚姻,只因为纯粹的契合在一起,合则聚,不合则散,多么容易。现在却不得不承认,世界上总有些东西,值得人们抛下一切顾虑去试一试。她自嘲的想,自己大约是老了,才会有这样的念头。 也是在差不多的时候,公关部的一个女孩子也订了婚,男方家境不错,订婚戒指十分耀眼,主钻是一枚硕大的枕型蓝宝石,旁边两粒配钻。女孩子拿出来秀,部门里的女人全都打了鸡血似的一个个试过来。林薇一向没有什么架子,也凑过去戴了戴,她手指细长,皮肤的色调也很适合,自觉很好看。同事拿手机摄像头对着她,她便举起手搁在肩上,如珠宝模特般拍了张照。凡是试戴的人全都留了影,拼成一幅,众星拱月似的围着新娘子的照片,发在公关部的微博上面。 也是巧,照片发出去不久就被陈效看见了。出于林薇的意料之外,他打了电话过来,上手就是一句:“摘下来。” -- 第106页 “已经摘了。”她笑答,猜他是因为自己戴了别人的戒指不高兴了。 他命令,她撒娇,再反击制胜。他们在电话里聊得很好,就跟从前的无数次一样。 晚上下了班,两人回到住的地方,他给她一个灰色丝绒的盒子。但盒子是扁扁的,有一本书这么大,厚度也差不多——不是戒指,她一看就知道了。他在她面前打开来,果然,里面是一条项链,也是蓝宝石和钻石,蓝宝深邃,钻石冷冽,镶嵌得十分华丽,肯定值不少钱。她却如鲠在喉,又不知该说什么,只是拿出来戴了戴,对他道了声谢谢。 这不是她期待的礼物,更糟的是,她甚至不敢承认自己有这样的期待。她有些看不起自己,不知道到底是怎么了。 那段时间,她并不是没有别的事情要做,让此类无意义的念头缠着自己绝非上策。 华善堂的FDA认证计划进行的不是很顺利,有消息传出来,FDA还是打算把他们申请认证的那几种中成药归类到草药类膳食补充剂当中,虽然可以在美国上市出售,但不能作为药品销售,也不能在疗效中标示可以治疗某种疾病。以其它先例来看,甚至可能还有更加苛刻的要求,比如就像销售烟草那样,要求他们在包装盒上注明:可能有化学品影响,导致癌症、生育缺陷和其他危害。如果这风声属实,对在美国主流市场接受度尚且不高的中成药来说,其影响将是致命的,而且,就像上一次的欧洲认证事件一样,由此产生的负面效应不光表现在海外市场,还可能反噬到亚太区来。而对华善堂还不仅仅是这样,几种申报认证的药物都已经进行到了第三期临床实验,投入巨大,已经是骑虎难下,不能回头了。 在这种情况之下,林薇连续去了几次美国,随行的大多是市场部和研发部的同事。渐渐的,这样的差旅变得十分频繁,以至于董事会有人提出来,安排她短期内留在美国工作。她不知道最早提出这个建议的人是谁,是陈效想要她走,还是怎么的?只是觉得是个不错的机会,不用总是长途旅行,外加一段海外工作经历,同时也是一个契机,两个人分开一段,让她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想一想,他们会走向哪里?她又究竟该怎么做?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有事,短短的一段 ☆、67.第十四章 (4) 正式调令发出来之后,林薇便开始着手移交手上的一些工作。 从理论上讲,她去美国之后,还是整个集团公关部的头头,但毕竟路途遥远,鞭长莫及,所以只能在香港再设一个副职,替她看着亚太区的一摊事情,直接向她汇报。 而那个人,不是别人,就是已经跟着陈效混了几年的丁丁。但丁丁到底资历浅一点,而且势必一段时间内还要兼任陈效的秘书,就跟她从前一样,周围不是没有反对的声音,她是顶着压力把他推上这个位子的,至于他能不能不出漏子的做下去,就要看他自己了。让她欣慰的是丁丁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恐慌或者欣喜,还是一向那副软不啦叽的样子,倒叫别人搞不清到底怎么回事。林薇觉得自己没看错眼,丁丁这个人看似简单,其实却是有些无为而治的城府的。再加上他原本就是从公关部出去的,对这一块的事情比较熟悉,交接起来也很顺利。 林薇按照一开始的进度估计了一下,全部交接做完,大概要二十天左右。而后,她就该离开香港了,她十分务实的按照这个计划订好了机票和酒店。 夜里回到住的地方,她在床上跟陈效开玩笑:按照他们一贯的频率,剩下的那二十天大约也就是做十多次,去零化正,就算是十次,她得开始倒计时了。 “好。”他这样回答,探身去拿床头柜上的手表。 “那这就是第十次了。”她对他笑,心里却是有些难过的。 “计时开始。”他靠过来吻在她的唇上,一只手按开了秒表功能。 她立刻就听到手表滴答作响的跑起来,不知道他什么路数,一边作势推他,一边问:“你干什么?要破纪录啊?” “严肃点儿,是你自己说要计时的。”他撑起身体,要笑不笑的看着她,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倒计时!我说倒计时!……”她喊冤枉,直到他又压下来,深深吻着她,贪婪的吮噬着她的嘴唇和舌头,令她根本说不出话来。 第九次,第八次,第七次……,全都是差不多的情形,没有离别前的伤感,甚至很不严肃,更像是情人间说着玩儿的荤笑话。 大约是受了陈效的影响,很快就连林薇也这样对自己说:不过就是换个地方去工作嘛,与香港隔着十二个小时的时差,六千多公里的距离,如果要见面,最多就是贵一点麻烦一点,买张机票,再坐十几个小时的飞机罢了,并不代表着什么。 第六次,第五次,第四次……,搞到最后,她自己都弄不清倒数到几了,直到临行前的那一夜,才不可回避的想起来,这就是最后一次了。 她钻进被子里,手伸进他的内裤。他却抓住她的手,拉她出来抱在怀里。 “又想玩什么啊?”她看着他笑问。 他把她按向自己,下巴搁在她肩上,在她耳边道:“今天不做了,留着下次吧。” 她埋头在他胸口,紧攥着他的衣襟,突然想对他说:留下我吧,我受得了,无论最后是什么结果。最终却还是默默无声的。 -- 第107页 夜里,他们抱在一起睡觉。她断断续续的做梦,中间醒了好几次,看到他在,又睡过去。半梦半醒之间,她静卧在黑暗中回忆过去的一年。在这一年里,陈效似乎总是在尝试做一些从未做过的事情,危险的,困难的,有的甚至近乎于疯狂,现在,他又要她飞去几千公里之外,常驻在那里工作。其实,她一直有些莫名奇妙的预感,却又说不清究竟是什么,只是不断地告诉自己,他是一个成功的商人,站在一座山巅,指着下一个高峰,说:我要去那里,然后他就到了那里,他几乎什么都有了,想追求些别的也不奇怪,像他这样的人大多都是这样的。 航班就是第二天晚上起飞,陈效送林薇去机场,从住的地方出来,一直到过安检,一路都很平常,就跟从前出差一样。但对林薇来说,那一程多少还是有些不同的,十多个小时,先飞到旧金山,再转机去巴尔的摩。起飞的时候是个阴沉沉的雨夜,降落时却是晴空万里阳光灿烂的了,像是走了一条单行线,到了一个截然不同的地方,却是很难再返回去了。 从旧金山再到巴尔的摩,有公司的司机来机场接她。当地已经有华善堂市场部和研发部的办公室,占了小半层楼,不多的几个人,没有多少办公设备,陈设也很简单,就跟像拓荒一样。 最初的两周,林薇暂住在东港口区的一家酒店里,后来又在办公室附近找了间一室一厅的小公寓。公寓是带家具的,但俗话说,破家值万贯,她前前后后跑了好几趟商店,买了不少东西,才算是真正像个家的样子,可以安顿了下来了。她在电话里跟陈效说起这些点点滴滴的琐事,一边说一边看着眼前这间屋子,试图想像他来这里时的情形。 在新地方上班不过几天,又有人事令发出来,这一次不是人事部,而是由董事会主席直接发出来的,不用看正文就知道是大事情——集团CEO陈效将兼任董事会副主席。收到信的当天,她又与陈效通了电话。她对他说恭喜,他说谢谢,就像是一件最最平常的事情。只是不知道公司里那些好事的人又会怎么想——这样的消息,恰好又在这样的时机放出来。 虽说那些闲话很可能是关于她的,林薇自己却不大关心,她在美国东海岸,隔着一整片大陆和一个太平洋,管他们怎么讲,都是与她无关的了。换了一个国家,一片大陆,她的生活变得很简单。住在巴尔的摩,时不时去一趟华盛顿。与香港那边开会,都是远程视频。不见客的时候,穿的也很自由,即使是在工作日,T恤牛仔裤也可以。与同事的关系也更比从前紧密,第一是因为人少,第二则是因为中国人在国外都喜欢抱团,下了班也时常在一起玩。 中秋节聚餐,市场部经理带了一个人一起过来,那是一个年轻女人,林薇一看竟是熟面孔,不是别人正是宋缤。过去的几年,她和宋缤联系不过就是一年几个电话几封邮件而已,说是熟人,又好像很陌生。在她的眼睛里,宋缤变化不小,剪了齐耳短发,没化妆,穿的也很运动,跟曾经那个主持人出身的时髦女记者判若两人,乍一见倒差一点认不出了。 相比之下,宋缤看到林薇倒是一点都不意外,对她笑了笑,说:“林薇,你好啊。” 林薇也回了一个微笑,让出身边的位子请宋缤坐,两人寒暄起来。 吃过午饭,一班人又说去溜冰。林薇也去了,穿了冰鞋,却坐在冰场旁边的长凳上偷懒。她是个表面上挺外向的人,别人也都当她爱玩,其实她是最不喜欢凑热闹的,只想快点结束,回到家里躺在床上,一边吃糖炒栗子,一边看电影。 宋缤偏偏滑过来,靠在旁边的护栏上,对林薇说:“他过几天又要走了。” 话说的很突然,有点没头没尾的,但林薇不会不知道这个“他”指的是谁,问:“这次是去哪里?” “洪都拉斯。”宋缤回答。 那一年,加勒比海地区有飓风登陆,连日暴雨,又发了大水。洪都拉斯还有一个危地马拉难民营,情况似乎很糟。听到目的地没有战乱,总是让人觉得安慰的。但事情也是很矛盾的,自然灾害初听起来似乎要比战乱安全一点,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却又是更加危险的,因为老天爷是没有眼睛的,不会管你是谁,好人还是坏人,又是为什么而来,遇上了便是遇上了,死便是死,活便是活。 这是到达美国之后,林薇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离何齐这样近。 说那番话的时候,宋缤脸上一直笑着,态度也很自然。但不知道为什么,林薇却能察觉到隐约的敌意。自从那次去乌兹别克斯坦采访之后,许多年过去了,宋缤几乎一直跟着何齐工作,他们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林薇却不大清楚。大约是她情商低吧,一直不大相信男女之间有纯粹的友谊,但宋缤不提,她也不方便去问。 她匆匆去找同事告辞,装的大大咧咧的对他们道:“下次能不能约我参加些不健康但快活的活动哟,我得赶紧回床上躺一下,再联系啊。” ☆、68.第十四章 (5) 跟上海和香港比起来,巴尔的摩实在是一个小地方,城市面积不大,人也少,只有不多的几个可以去游览的地方,港口,集市,水族馆,爱伦坡故居,几天就可以转个遍。 那个秋天,天气总是很好。工作日的中午,林薇总是走到码头,在那里找个有露天位子的餐厅吃饭,下了班又去内港闲逛,看夕阳变成浓郁的粉色,再渐渐暗下去,这才提着一大堆东西回去,早早的上床睡觉。 -- 第108页 后来,她总是觉得自己那段日子大概是过的太平静了,而后又被许多纷杂的事情扰乱了视线,以至于那场媒体大战究竟是什么打起来的,她都后知后觉。 事情先是从香港一家报社的报道开始的,那间报社号称抽检了几种在售的粗加工中药材,得出的结果是硫磺严重超标,长期服食会导致肝肾损伤,甚至致死。这篇报道几乎涉及所有中药品牌,既有香港本地的老字号,也有大陆和东南亚的牌子。虽然华善堂从很早之前开始已经不再售卖粗加工的中药原料,只经营附加值更高的西药和中成药,但其门店和招牌却也被作为报道配图,频频出现在报纸杂志上。 公关部致电联系报社,编辑给出的理由有些牵强,却又很难反驳——既然硫磺在中药原料加工中被普遍的滥用,那么中成药也不可能独善其身,因其成分在生产过程中被数次提纯浓缩,如果原料有毒,那么中成药可能更毒。 华善堂只能对此作出反应,在几家大报上登了律师信,声明旗下并没有粗加工药材出售,全部中成药符合《中华药典》的规定。 但一般情况下,这种声明总是相对势弱的,更何况很快又被人捉到了把柄,香港药品检验规范中并没关于硫磺上限规定,但汞却是有的,而且还比大陆《中华药典》的规定更加严格。如果华善堂的药物真的都按照《中华药典》的规范执行,汞含量很可能真的是超标的。 于是,争议又转到汞含量上。汞与硫磺不同,不少中药配方都含有朱砂,或多或少而以,而朱砂的主要成分就是硫化汞,其中还有少量砷和铅之类的物质。从中医的角度说,朱砂有镇静催眠的作用,但从西医角度讲,这些功效都是未经论证的,其成分却都是毫无疑问对人体有害的,即使只是微量,经年累月服用也会导致慢性中毒。 就是这样,又一轮关于中药质量、安全、疗效,甚至于中医存废的争论开始了。从香港到内地,基本上所有经营中药的企业都受到了影响,华善堂也不例外,当年的半年报出来,显示主营业务收入下降,而FDA认证计划又正好处在最烧钱的临床试验阶段,钱挣得少的、难了,花出去却十分容易,两项加总,数字自然是十分难看。 这本来只是一段时间内的非正常状态,却有几个不大不小的股东跳出来,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理由是集团业绩下滑,又遭遇公关危机,是现任管理层工作不力造成的,建议重组董事局,撤换高管队伍。 这一炮一炮的攻击看似目标广泛,但具体到每一条罪状却都是针对陈效去的。弄到后来,甚至连陈康峪当年的旧账也被翻出来——参与走私,不事主营业务,沉湎于高风险的资金运作——撇开经营上的策略不提,陈效在为人处事方面与陈康峪多少有些相似的地方,他们都是决绝而孤勇的人,好的时候一群人如众星拱月般簇拥在身后,坏起来却也是最容易遭人冷箭的。而陈效大约更招人恨一点,因为他爬的更高,而且又有一个FDA认证计划吊在那里,巨额的投入,漫长的时间线,看不到预期希望的结果,最终的成败又是未知的。 现如今,大股东中除去几个态度特别激进的,其余大多保持中庸,看似和事佬,其实就是墙头草一根,更有些不想招惹麻烦的干脆就避出去休假了,赖至成就是其中之一。在这种情况下,正反两方面似乎都没有绝对赢面,关键是看哪方能争取到更多股东的支持, 林薇看清楚那帮人孩儿般的面孔,她打电话给陈效,对他说:“要不我暂时回香港一段时间吧?” “不用。”他回答,没有解释。 她并不意外他会这么说,反倒有点明白他为什么要她走。就像多年前的上海一样,这一次轮到香港变成战场,而在这场纷争中,被推到台前的还会是那个人——何齐。 她并不相信何齐自己有想法插手进来,他有他自己的事业,慈善基金,无国界医生,他一向是安静而出世的人。但他确实是许多人眼里正统的何氏传人,在谁都不买谁帐的情况下,他势必是两方面都要争取的关键。他会如何选择?实在是一个问题。现任的董事长是他母亲的堂兄,他大约还会顾及几分,但鉴于陈效和他之间由来已久的矛盾,他很有可能会为了把陈效弄下去,而选择站在发动政变的那群人一边。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情况进一步恶化。美国这边也有媒体跟进,做了一档谈话节目,讨论一些非主流的医药手段,节目中翻出一桩案子,加州一名亚裔女子服食中药保健品身亡,节目还请了一位有名的医学专家出来讲话,说是疑似汞中毒。 那桩案子其实说旧不旧,说新也不太新了,偏在这个时候翻出来,不能不让人觉得有些别有用心的味道。而且,跟香港那边的情形也十分相似——华善堂有中药保健品在几个州售卖,正试图打开市场,销售势必受到影响,但矛头却又不是直接指向华善堂的,似乎只是想拖着FDA认证计划的进展,并不想动其根本。 难道是华善堂内部的人,为了将陈效一军,才自导自演出这一幕又一幕? 林薇不禁这样猜想,她到美国不过半年,经常走动的还是FDA和华府当地的一些媒体,其他地方人头也不熟,只能自己动手搜索了事发前后的资料来看。刚开始,她并没有想到结果竟会这样明白的摆在她面前——那档谈话节目请来的专家是巴尔的摩一间医学院的教授亚瑟.贝林,何齐曾在那间学校学医,而且就在一年多前,两个人还因为一篇论文合作过。 -- 第109页 她第一次有了本不该有的猜想——何齐早就做出了选择,甚至于早在这场公关危机开始之前就已经选好了。她曾以为自己已经经历过了最艰难的时刻——和陈效在一起,同时还要为慈善基金工作,不断听到何齐的消息,时不时看到他的照片,那种状态曾使她一度陷入深深的抑郁。直到现在,她才知道,对她来说最艰难的事情甚至都还来得及拉开序幕:如果陈效和何齐再一次对峙而立,她应该怎么做? 无论如何,如果何齐就是这场公关危机的始作俑者,林薇坐在这个位子上是不能不管的。按照宋缤之前所说的,何齐这个时候应该还在洪都拉斯参加无国界医生的援助项目,而林薇最最不想做的就是与他直接对质,她去找宋缤,可惜打了几次电话却都转接到了语音信箱,每次的留言都是一样的:“我是宋缤,暂时离开美国,请留口信,我会尽快回复。” 于是,林薇只好又去找无国界医生的公关经理,得到的答案却更加出乎她的意料之外:何齐没有做完那个项目就离开洪都拉斯了,这是他加入MSF以来从未有过的事情。 “知道他去哪儿了吗?”林薇又问,只是最后的尝试。 公关经理已与她很熟,并没有什么隐瞒:“只知道他回纽约了,走的时候说是因为家里的事情,他在MSF这么多年,这是第一次,已经很不容易……” 电话那头还在继续说下去,林薇脑子里想的却是完全不同的事情——宋缤不在,何齐也不见了,他们究竟去哪儿了? 她只好又去纽约的那间医院找人,恰好还有一个慈善手术项目尚未完全结束,手术已经做完,病人还没出院回国。那是一个从来做心脏手术的年轻女人,林薇去找她攀谈,她并没有什么戒心,告诉林薇:何医生是去上海了。 上海?听到这个答案,林薇愣了一愣。她本以为何齐会去香港,回到那个权力的中心,去拿回属于自己的一份。可为什么是上海呢?她白思不得其解。 ☆、69.第十五章 (1) 得知何齐去了上海的那一天,林薇回到巴尔的摩,还是照常去上班了,手上做的还是那些事情,穿衣、化妆、开车、买咖啡,心却是虚漂着的,仿佛于宁静中预感到风暴的来临。 到了办公室,她对着电脑坐了半晌,终于还是拿起电话打给陈效,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把何齐的动向告诉他,只是想跟他讲讲话,哪怕只是极其简单的一两句也好。 长长一串号码拨过去,听筒里的嘟嘟声不紧不慢的响着,她仍旧在左右摇摆——是说,还是不说? 结果却是问题自己解决了,陈效的私人号码始终无人接听。她像是松了一口气,放下听筒却总不安心,又拿起来,换了工作电话再打。 这一次电话倒是接通了,可说话的人却是丁丁,告诉她:陈效正在开会。 那时,巴尔的摩正是上午,上海已经是深夜了。这样一个级别的会议劳动了副总裁,而且还开到这么晚,应该不是什么小事情,可林薇却一点都不知情,不能不说是有点奇怪的。她留了口信,让陈效会后回电给她。 等电话的同时,她检视自己的处境,突然觉得自己其实是很傻的,竟然动过那样的念头,要和陈效结婚,或者说并不具体到结婚,只是要一个结果吧,毕竟两个人在一起这么久了。陈效到底要比她看得远一点,总是回避着这个问题,她总是在想为什么,其实原因那么简单——不为别的,只因为他们之间是不会有结果的。他或许很早之前就料到了,他与何齐迟早会到公然翻脸的地步,即使他们不想,周围的人、以及各种各样的情势也会推着他们走到这一步,而她却又无从做出选择。这不是一个玩笑,也不是通常情况下女人在两个追求者之间的选择,她不怪自己,但也怪不得别人。 中午,林薇没有出去吃饭,一直等到午后,还是不见电话打过来。上海已经是凌晨,她知道陈效不会打过来了。 她接受了这个结果,渐渐的,原本那种坐立不安的焦急却也没了。那一天,巴尔的摩的天气很好,气温有些低,但晴朗无风,她转过椅子,对着落地窗坐着,看着碧蓝的天和城市的轮廓,不禁又想起过去,这些年,起或是落,安或者危,至苦与至乐,不管发生什么,她与陈效总是连在一起的。现在,大约也是时候分开了,有些事也只有靠她自己去解决。 几年前,林燕青在出租屋里意外身故,陈效陪她回去,从殡仪馆把骨灰“赎”出来落葬。那之后,她已经许久没有去过上海,偌大一个城市里,几千万人,她熟识的一只手就能数过来,大多也很少联系了,就好像江丹丹、胡凯,还有汤晓瑛。 江丹丹早已经离开Ash,与那个圈子里的人也没了关系,胡凯还在监狱里,更加不会知道什么。这些年以来,林薇还是保持着原来的习惯,每隔一段时间,订一些书和杂志托人替他寄过去,而那个替她收书寄书的人就是汤晓瑛。 汤晓瑛倒是还在华善堂上海公司工作,职位已经升到了人事部副经理。何齐和宋缤虽然管理着慈善基金,但与华善堂的联系一直很远,如果他们真的去了上海,公司里的人听到风声的希望其实是很渺茫的,只是立时三刻的也只有这么一条线索,林薇还是决定去问一问。 汤晓瑛才刚上班,对此果然是一无所知。两人寒暄了几句,最后,汤晓瑛这么对林薇说:“前几天有你一封信,” -- 第110页 “哪儿寄来的?”林薇以为是工作上的东西,只是觉得有些怪,为什么没送到公关部去,部门助力会定期转寄给她。 “没有寄件地址,”汤晓瑛回答,“就写了一个姓,胡。” 胡凯?林薇这样想,她一直托汤晓瑛给胡凯寄书和杂志,看到那个姓,汤晓瑛大约也猜到了,知道是她的私人信件,所以才没往公关部送。 汤晓瑛见她不作声,这样问:“要不我给你寄过去吧?” “好。”林薇回答。 从上海到美国,航空件也要四五天,不是没有别的办法,扫描或者传真,更简单的拍张照片传过来也可以,可她不知道信里都写了些什么。她曾经去过监狱两次,胡凯都没见她,这些年寄过去的东西都收下了,却始终没有只言片语回过来,现在突然有封信寄来,总不至于只是一声谢谢。 等着信的那几天,林薇跟陈效都没有联系,只在那些飞来飞去的工作信件当中看到他的名字,尽管那些信大多是丁丁代笔的,至少也代表着有这么一个人还在几千里之外存在着。令她没想到的是,汤晓瑛转来的信还未曾寄到,也没有何齐和宋缤的消息,丁丁的电话倒先来了,传达陈效的意思,说是有个朋友在纽约,就要结婚,让她抽空送贺礼过去。 林薇愣在那里,她曾要陈效给她回电,他一直没有理睬,而且又是在这样兵荒马乱的时候,他没有别的吩咐,却派她去做这么一件全无关系的事情,她不懂这是为什么。问丁丁,丁丁也说不大清楚。她一向知道丁丁是把软刀子,看起来糯糯傻傻的,其实却有着那么点无为而治的城府,而且这些年跟着陈效总也有些长进的。她换了话题,问丁丁这一阵忙不忙,丁丁很克制的抱怨了几句,听口气是很忙的,但说到实质问题,却又跟她绕起圈子。 林薇无语,丁丁可以算是她一手带出来的,从前她总是教训他,作为一个秘书,第一要务就是守好老板的秘密,哪怕是对她。那个时候,丁丁老是忘记,陈效的日程安排,跟什么人开会,在哪里吃饭,几点钟回家,甚至于吃了些什么,喝多少酒,不用她开口问,就一囫囵的告诉她。现在,丁丁总算达到了她的要求,她本应该表扬他的,却又不习惯了。 送礼的地址当天就发过来了,第二天,林薇就看着GPS画出的路线出发去纽约,地图上的那条线如此简单,好像连弯都没几个,GPS算出来的行车时间不过三个半小时,她握着方向盘,看着向前方不断延展的公路,却有种不知道驶向何处的感觉。快到连接新泽西和纽约的海底隧道的时候,路上开始堵车,她比预计晚了整整一个小时到达。 来美国已经差不多半年,她只去过一次纽约,就是前不久去找何齐的那一次,而且去了也不曾游览。别人问起来都觉得满奇怪的,因为离得这样近,又有许多有名的地方,大家都会趁假期去转转,只除了她。她总是解释,说自己不喜欢大城市,地方太大,人又多,而且道路复杂,停车也不方便,她又是这么一个糟糕的女司机,还是不去了吧。当然,真实理由只有她自己心里最清楚。 那场里氏五级地震发生之前,国家地震信息中心并没有发出预警,她根本没想到自己会遭遇地震,却在冥冥中料到自己会遇到何齐。 她坐在那间咖啡馆里,何齐就在她对面,大约是因为一直看到他的照片,她并不觉得他变了许多,只是眼神里染了风霜,眉间不再舒展。她在心中自语:看吧,这就是我为什么不来纽约,来了也不出去乱转的原因。他们总是会遇到,哪怕是最不相干的身份,哪怕是在一座更大、人更多、更加纷杂的城市里,简直就像是一种宿命。 当天晚上就是婚礼前夜的派对,办在纽约大学附近的一间酒吧里,林薇尽职尽责的把礼物送到,也是在那里,她看到了宋缤。 她和何齐到的时候,已经有不少客人来了,宋缤正跟别人讲话,身上没穿什么礼服,就是平时的衣服,格子衬衣,牛仔裤,很活泼的样子,笑的时候从侧面看起来眼梢细长,特别好看,像是一个土生土长的美国女孩儿,与何齐很相配。 她看着宋缤,宋缤也正好回过头,见到她跟何齐,似乎是愣了一愣的,但很快还是笑了,朝他们走过来。有那么一小会儿,何齐站在她们中间,一句话都没说,宋缤好象也有些尴尬。 不知是不是错觉,林薇觉得这沉默太长了,赶紧把礼物递过过去,看着他们两个笑道:“都认识,也不用介绍了。” “我们是临时决定的,前天刚刚说起,下了飞机就开始张罗,太匆忙,什么都没准备,你看这……”宋缤似乎也放松了一点,指指自己身上穿的,以及周围的环境。 林薇知道这是在解释为什么没把结婚的事情告诉她,的确,凭什么啊?又说什么好呢?她算是谁?她很配合的点头,表示万分理解。 ☆、70.第十五章 (2) 才说了几句话,便有人过来找何齐。那是一个头发半白的男人,因是洋人,林薇也估不好年纪,初一看像是有六十岁了,可再仔细看看,你说他四十左右也可以。男人向何齐和宋缤道贺,一番客套之后,又有别的客人拉了何齐去讲话,只留下宋缤和林薇两个人站在那里。 “刚才那个就是亚瑟贝林。”宋缤对林薇道。 -- 第111页 亚瑟贝林,林薇本就觉得那个人面熟,只是不记得在哪里见到过,直到此时才想起来,那档讲服用中药致死的谈话节目她曾录下来看过好几遍,后来还拜读过这位亚瑟贝林教授的不少大作。贝林自诩是个不信邪的科学家,对一切疗效和副作用未经严谨论证的药物嗤之以鼻,不幸被他炮轰过不光是中草药一种,除此之外还有顺势疗法、芳香疗法等等等等。 林薇一早就知道何齐和贝林是认识的,却没料到会在这者场合遇到。对于此行,她早有预感,陈效让她放下工作,从巴尔的摩赶到纽约,绝不会是吃喜酒这么简单,可乍一听到这个名字,心里还是颇为震动的。这一次,他有求于何齐,而她只是他送出去的一份求和的礼物,却又是在这样的时机,他究竟想她怎么做?!她不禁觉得讽刺,莫名记起何齐刚刚说过的那句话,在心里无声的念出来:“他那个人,做得出。”往日的种种一时间涌上来,像突然饮下一杯烈酒,辛辣的味道直冲到鼻腔里。 她自知脸上的表情好看不到哪里,又不想让宋缤察觉,只得低着头装作在包里找手机,可这大约也是多虑了,今夜宋缤才是焦点,第二天就是人家的好日子,美式酒吧里灯光昏暗,派对现场来的人又多,周围又笑又闹,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她。 一年当中,何齐总有大半时间呆在此地,宋缤曾在这里读书,如今又住了好几年,认识得人很多,来宾大多也是他们交往的人,不是医生,就是文艺圈子里的人,记者、作家、编辑。除去刚刚看到的亚瑟贝林,林薇一个都不认识。何齐被一群人围着不得脱身,宋缤想的比较周到,把她带到几个差不多年纪的人中间,又穿针引线了一番,才告辞去招呼别的朋友。林薇明白这是照顾自己不受冷落,身边的确很快便有人与她搭讪,可她却没有交际的兴致,径直去吧台拿酒。吧台上已经摆了一溜的酒杯,只可惜里面倒好的都是鸡尾酒,她喝不惯,就直接探身到吧台后面去找,正好摸到一只冰桶,里面有很好的香槟,就顺手拿了一瓶,找了一个角落的位子,起开瓶塞,倒了一杯,静静的抿一口,再抿一口。 宋缤已经被一帮女孩子拉去合影,何齐也不知所踪,林薇乐得一个人,躲在那里自斟自饮。二十岁不到,她就是酒鬼,酒量老早就练出来了,手上这一整瓶不过四分之三升,度数又低,就算全部喝下去也不会怎么样。一杯喝完,她又拿起酒瓶,还没倒下去,却莫名想起陈效。他们曾约好一起戒酒,他可以不仁,她不能不义。她对自己笑,手指顺着瓶身滑下来,抹了些水珠,一片湿冷,终于还是没有倒第二杯。 所幸也不是没有别的消遣,台上有支Jazz乐队在演奏,主唱是一个声音哑暗的黑人,两只手捧着话筒浅吟低唱。她静静坐在人群里听,那种妥妥的感觉,就好像只是为她一个人唱的。 许久她才感觉有人在看着她,抬起头,就看到何齐。他站在酒吧门口,正远远看着她,可能已经有一会儿了,而她还是后知后觉。两人目光相接,她脸上还是没有什么表情,手上的小动作却是控制不住的,下意识地又去摸那只酒瓶,用指甲抠着瓶身上的酒标,直到撕下一条来。 “医院有事,何齐得去一下。”宋缤过来解释,语气里似乎有些不好意思,毕竟是这样的场合,准新郎却早退。 “做外科医生,这是常有的事。”林薇点头回答,许多年了,她圆滑的做人,这一点总还是做得到的。 两个女人站在一起,远远看着何齐推门出去。林薇看了看就转过头去了,宋缤却是目光紧随的,微笑着感叹:“他很帅是不是?” 林薇也带着笑附和,心里却很想对宋缤说:现在这样算什么?那是你没有见过他从前的样子,可转念一想,又觉得未必,或许只有她这样经历的人才会喜欢那样的何齐,宋缤与何齐初遇的时候,他已经历了一切,也做了一段时间的无国界医生,在宋缤的眼睛里,他本来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沉默冷淡,并没有太多改变。 两人又聊了几句,气氛看似很好,但林薇却不能不注意到宋缤眼神闪烁,她也有自己的心事,无意去探究别人的,再说下去也只会觉得更累,坐了一会儿,便开口向宋缤道别。 出了酒吧,她步行去停车场拿车,走到半路,就拿出手机打给陈效。还是像上次一样,铃声响了很久,没有人接。她换了他的工作号码,接听的人又是丁丁。 夜风吹起她的头发,她一把胡乱拢住,嘱咐丁丁:“你去跟陈效说,礼已经送到,我明天回香港一趟。” “陈先生说,”那边却这样回答,“美国那边还有事要您做……” “什么事?”林薇问。 “……陈先生没交待,他晚一点自己会跟您说。”丁丁还是上一次的态度。 “好,你叫他打过来,多晚我都等着。”她声音并不高,说完就把电话挂断了。陈效似乎是打定主意不再跟她讲话了,但他越是这样,她越是不甘,其实他要做什么,她已经猜到大半,她只是不信,除非听见他亲口说出来。 到了停车场,她坐进车里,低头去拿手套箱里的GPS。有人从车尾走过来,敲了敲驾驶座这一边的车窗。那时已是深夜了,而且又是在停车场这种地方,她吓了一跳,朝外面看出去,才发现又是何齐,他手里拿着一只酒瓶,她几乎立刻就认出来是她在酒吧开的那一支香槟,酒标被她撕了一条。瓶盖开着,已经空了,他就是用瓶口轻敲着车窗。 -- 第112页 她隔着玻璃看着他,看得出他已微醉。从前酒量就差,这么些年了也不见长进,她在心里想,几乎是带着笑的。仅在那一瞬,眼前的他似乎蜕去了那一层厚茧,还是过去的那个人,那双眼睛,那种神情。 “你没有单身派对?”她降下车窗,同他开玩笑。 “有,脱衣舞娘已经来了,我在不在。没人会注意。”他便也不认真。 但她终于还是没有把车窗将下来,只是做出口型,对他说:“新婚快乐。”而后,便发动了引擎。 ☆、71.第十五章 (3) 那一刻,林薇不知道还能说什么,脑子里是空白的。 “林薇……”何齐也静了一静,许久才开口叫她的名字。 她紧握着方向盘,他的手伸过来,放在她的手背上,掌心很热,让她意识到自己的手有多冷。他的表情没有特别的变化,也没有立刻把话说下去,但她能感觉出背后隐含的重大的决定,突然觉得并非没有那个可能,事情会朝着陈效希望的那个方向发展下去。但这真的就是陈效想要的吗,她看不透。 短短的几秒钟过的粘滞而沉重,她没有想好要怎么做,只是下意识地发动了引擎,车子缓缓动起来。他抽出了手,站在那里看着她打方向,倒车,再前进。经过他身边的时候,她把车窗升上去,隔着玻璃做出口型,对他说:“新婚快乐。”而后便加速朝停车场的出口驶去。 一开始,她还能从后视镜里看到他,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地,目送她离开,转过一个弯,就看不到了。他没有阻拦,更没有追出来。他们都不是小孩子了,不会再做那样的事情——她骑着自行车冲过路口的红灯,他开车在后面追,轻率而疯狂,就像不要命一样。 深夜,城市已经冷清下来,从曼哈顿下城到新泽西,一路坦途。她车开的很快,后视镜里只有车灯发出的光照向虚空的夜色。她原本打算在纽约住一夜,婚礼之后再回巴尔的摩,酒店也已经定好了。但现在,计划变了,或者说根本就没有什么计划,她只是在逃走。 眼睛紧盯着前方,注视着前挡风玻璃外面的飞速闪过的街景,手机就放在仪表台上,她时不时地看一眼,这个动作多半是下意识的,她总觉得陈效会打过来,具体说什么倒也不确定,但她的预感一向不大准,手机屏幕始终固执的黑着。 于是,她只是往前开,再往前开,脑子里过着的都是这一天发生的事情。 从下午在闹市相遇一直到现在,已经七八个钟头过去了,先是在咖啡馆,后来又在酒吧,虽说周围人不少,还有宋缤也在,可她跟何齐并非没有独处的机会,两个人却始终没说几句话,就算说出口的也都是些轻轻浅浅的字句,全都是些常态化的琐事。其中有不少,林薇原本就听宋缤说过,或者在宋缤的文章里看到过,不知道的只是他这方面的主观感受罢了。 这些年过去,在她的眼睛里,何齐变得沉稳了,从表情、说话,到做事、走路的样子。虽然他说得轻描淡写,但她却知道很久以来他过得都是怎样一种生活——长时间的手术,日夜颠倒,经常熬到凌晨才回去睡觉,体力上接近极限,有时候连讲话的力气也没有,但最主要的还是精神上的疲惫,目睹生死离别,以及一幕又一幕的人间惨剧,而他又跟旁的医生不同,除了着一份职业之外,似乎没有其他的生活,已经习惯了不再把人看作是一个人,而是一件件的物品。她曾以为慈善基金会每年九个月的工作能改变这一状态,现在才发现帮助不大,他还是那个样子,就跟宋缤写的那篇乌兹别克斯坦的文章里一样。 有些话,何齐并没有直说,但她却听得出来,他有时候也会因此而害怕。当年离开上海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他陷入深深的抑郁,情况很糟,她记得陈效和赖志成都这么说过。想起那一段日子,她甚至有些庆幸他就要结婚了,今后有个人陪在他身边,多少会比他一个人好一点,否则总是这样下去,他说不定什么时候又会回到曾经的那种精神状态中去。 总之,他们说过的话都是跟华善堂无关的,更加无法解释他为什么会突然离开MFS的项目,跑去上海。林薇没问,何齐也就不提。她有种莫名的感觉,他是刻意回避着一些事不对她说,或者是还在考虑,该怎么开口告诉她。而她也有些怕,一旦问了,这种短暂的平和便会彻底崩溃,再也无法回复到现在的样子。 所以,她只是控制着自己不要去想那些事情, 而何齐做的也并不自然,有时候,他看着她的眼睛,她凝视,他又会移开目光。这一天下来,她不记得看到过他开心的笑过,往昔的情不自禁的笑容大约是再也不会有了。 那种心情就如钟摆一样摇晃着,既像是高兴,又像难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看出了她的想法,后来他就很少再说自己了。对话冷了场,她只好投桃报李,说起她每天过的日子,相较之下,完全不同,比如披着皮草去慈善舞会,一月份捐棵没地方存放的巨型圣诞树给老人院……她脸上总是带着些笑的,说自己是个没良心的坏人,心里却又想起陈效,她自嘲与何齐的境界有着云泥之别,但跟陈效却是一样的。 陈效…… 她又想起陈效,如果他只是想要试探?试探她是不是放下了过去,要她做出一个了断,她能做到吗?她这样问自己。 -- 第113页 但理智却又告诉她,陈效不是那样一个人,他根本不可能做这种毫无意义的事情,而且还是在这样的多事之秋。她只是忍不住那样想,哪怕是纯粹的自作多情,也要比另一种猜测来的容易接受一点。而且,她越来越觉得,虽然他们在一起许多年了,有过无以计数的回忆,或喜或悲,可自己对他的许多事情其实是一无所知的,就已经草草做了决定,要与他共命运,如果换了别人,她怕是要笑人家傻的,但放在自己身上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 车子进入巴尔的摩地界,手机终于震起来,屏幕上显示的是中国的号码。她接起来,电话那一头传来的果然就是陈效的声音。 “礼送到了?”他这样问她。 “送到了。”她回答,大约是因为太久没联系了,信号又不大好,她觉得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异样。 “见到他了?”陈效又问。 “见了。”她知道他说的是谁,也从没想过要假装。 “那就好,”他说得模棱两可。 然后呢?她在心里想,你要我怎么做? “林薇,”他叫她,在她说话之前开口。 “嗯?”她预感到不会是寻常的话。 “你跟丁丁说想回香港。”他并不是在问她。 “是,美国这里还有什么事要我做?”她如实回答,像是在等着宣判。 “没有什么,”他回答,“只想你换一个地方,过去的事情也就放下吧。” “放下什么?”她不懂。 “何齐并不一定会结婚,”他干脆就挑明了,“你既然已经见过他,一定也是知道的。” 她拿着电话,愣在那里。 陈效的语气仍旧极其平静,他继续说下去:“你离开香港的时候一直问什么时候是最后一次,好,我告诉你,上一次就是最后一次了。” “你这算是什么?拿我送人?”她终于开口,不知道他会不会听出来,她说话的声音很不自然,或者也会当作是越洋电话信号不好,她努力控制着不想让他听出来,于内心深处却又恰恰相反,她希望他会听出来。 他却答非所问,只是重复:“结束了,林薇。” “好,我知道了。”她回答,然后就把电话挂断了,一下把手机扔到副驾位子下面的角落里。 她听到碰撞和碎裂的声音,也知道自己只是一时的义气,东西扔出去了才觉得害怕——他是当真的,这大约就是他们之间最后一通电话了。 如果不是她坚持,他原本连这些话也不打算亲口对她说出来。而她也不是没有其他的话要讲,可以哭,可以破口大骂,或者拖着他质问,为什么是现在?!他不请自来,占领她的全部,然后又这样突然而潇洒的撤出去。可他一早就对她说过,自己是个坏人,至少在这一点上,他从来没有过丝毫的隐瞒。 她也有过预感,他迟早会离开她,悄无声息的离开。许许多多的回忆涌到了意识的表层,像是一层黑云,弥漫开来,遮蔽了一切。她自觉心砰砰砰的跳着,撞的胸口都痛,整个人似乎只剩下这一种知觉,车速越来越快,错过了一个路口,差一点又错过下一个,转弯的时候撞上了路边的塑料隔离墩,车子猛地刹停,她匐在方向盘上拼命的深呼吸,等待突然袭来的痛苦渐渐消去。 等她缓过来,天已经微亮,回到公寓,就真的是早上了。 开了门,地上有几封从门缝里塞进来的信,她踢到一边,脱掉连衣裙,去浴室淋浴,再换上睡衣,打开电视。她半躺在床上望着画面,却又似乎视而不见,从头至尾,没有吸引她注意力的消息。没有消息便是好消息,她这样对自己说,突然又想笑,时至今日,还在想着华善堂的事情。 ☆、72.第十五章 (4) 早新闻结束的时候,林薇已经歪在床上睡过去了,大约是因为太累,她睡得很沉,醒来后几乎已经忘记自己身在何处,只有那么一种感觉留在心里,像是被某一样重的推不开的东西压住,分分秒秒都不得喘息。也许就是因为心里有事,她睡得并不久,睁开眼的时候,床头的闹钟显示是十二点多,窗外阳光正好,应该只是中午。 其实,赖床也需要好心情的,而她正好没有,立刻起了床,草草扎起头发,第一件事便是开了笔记本电脑打辞职信,很简单的几句话,通过电邮发去香港,说是因为个人原因,希望即刻离职。 平常发给陈效的信大多是丁丁在看,回信也是由丁丁先拟好,比较普通的直接就回复了,重要一些的,陈效或许还会事先过目。林薇不知道自己这封辞职信究竟能算是哪一种,但那一边也没让她猜多久。她梳洗之后,回到写字台边上,回信也就来了,正文很短,不用打开,单看预览就可以了,只是两个词——Good Luck(祝好运)。 巴尔的摩的正午,在地球另一面就应该是深夜了,丁丁大约已经下班,而且,信里既无称呼,也没有署名,看这目空一切的派头,多半也是出自陈效的手笔。大概也就是因为这个,表面上极其普通的一声祝愿,却让林薇如鲠在喉,她明白其中暗含的意思,从今往后,华善堂的一切,何齐,或是陈效的事情都与她无关了,她终于可以把这些年的所有归结为过去式,打包,封扎,不再开启,但真的能做到吗?什么时候才能全部忘记?她自己也不确定。 -- 第114页 她穿好衣服,一个人出去吃午饭,找了间从来没去过的餐馆,跟别人一样坐露天座位,那家店的菜色只是普通,但在那样好的天气里,还是被蓝天艳阳衬托得十分诱人,上菜的侍者态度可亲,她便也对他致谢,心情似乎也好起来,真的动了刀叉,才发现胃口全无,好像有只手,在身体中心紧攥着她,让她再容不下半点别的东西。 接下来的半天,她过得宛若梦游,不再有什么地方一定得去,也没什么一定要完成的任务,旁人辞了职,还可以收拾东西回家,而她连一个家也没有。上海是她的出生地,但那里并没有谁等着她回去,从前租住的公寓老早退掉了,冷不丁的回去连住的地方也没有。香港也是一样的,虽然她是从那里过来的,可一旦跟陈效分手,与那座喧闹的热带城市的联系也就此断绝了。 搬家,再加上越洋旅行,仅仅是想一想就不是很容易的事情,此时的她整个人都不在状态,什么都做不了的,想得却又太多。面对这样的局面,她终于有点明白,过去的几年时间里,自己为什么那样拼命的工作——像她这样的人,在工作之外其实也不剩下什么了,倒是美国这里的工作签证还有半年才到期,就算待到那个时候再走也不是不行。 于是,她决定去旅行,因为太久没有休假过了,她不知道上哪儿去,也不太会计划,只能在脸书上找许捷讨教,本以为他又去出差了,或者正在什么地方耍,却没想到他很快回复,说就要去意大利,邀她同行。 “什么时候出发?”她只好这样问。 “你来得正巧,”许捷回答,“后天就走,我刚刚打过航空公司的电话,那个航班还有空位子剩下。” 人家真的提出来,林薇又觉得仓促了,刚刚犹豫了一下,没有立刻回复,那边干脆就打电话过来,开门见山的问她:“你怎么说?去,还是不去?” “去。”她回答,想也不曾想。她喜欢这样的非黑即白的问答,让她想起自己是个颇具赌性的人。如若回到最初,陈效身上最吸引她的也就是这种赌性,正像现在,他极其利落的与她分手,没有一丁点拖泥带水。也要做到这样,她这样对自己讲。 许捷很快就把行程安排发来了,大方向列的相当清楚,什么时候,去哪儿,却也不是没有自由发挥的空间,两个人兴致勃勃的就乘坐什么交通工具,住哪家旅馆,花多少钱等等,做了好一番讨论,好几次差一点就要吵起来,其热烈程度,甚至让林薇暂时忘记了其他,整个脑子像是被清水涤荡过一样。 就这样,到最后也没商量出个结果,只是握手言欢,说是到时候再走着瞧,也就是船到桥头自然直的意思了。机票由许捷去订,两个人越好了在机场碰面。出发之前,林薇跑了不少地方买旅行用品,她还是从前的老习惯,用得着用不着的,宁可都带着以防万一。 待到该准备的都准备好了,她却又觉得自己还是得回公司一趟,跟同事打声招呼,还有放在那里的东西也要拿回来。其实,她到美国的时间并不长,办公室里也没有多少私人物品,没必要特地开车去取,到了那里才觉得根本没有什么非带走不可的东西,那些杂七杂八的书和文具,就好像许捷说的,哪怕立马扔进河里也不可惜。而且,本地的办公室也没有人事部,离职手续尽可以等以后去香港再慢慢办理也未尝不可,潜意识里,她其实并不是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走这一趟, 她在电梯厅里遇到市场部经理,那人刚刚从西海岸出差回来,看见她就偷偷说:“听人家讲你前几天去了纽约吃喜酒,知道宋缤到底是怎么回事吗?她突然说要结婚,我礼还没来得及送出去,又说婚礼取消了,这叫我怎么办,我今年也要结婚,到底请她还是不请她?……” 林薇愣在那里,有些话似乎不方便说,比如她没能从头至尾的履行自己的使命,当天夜里就逃回来了。她不搭话,却不妨碍别人继续八卦,市场部经理本就与宋缤相熟,宋缤的朋友也认识几个,就算本人并不在场,也多少知道一些内情。 “……听说是她自己出来讲,婚不结了,但是喜酒照请,她这方面的朋友有很多到了那个时候才知道新郎是何齐,也不知道是谁临时变了主意……”碎嘴的男人叨叨叨的说下去。 林薇并不想听,但这番话本身还是让她颇为震动,换了别人或许会觉得宋缤这样突然的嫁入豪门是天大的幸运,只可惜欠缺了临门一脚的运气,男方在婚礼之前变了主意,可她是听到过宋缤在派对上说的那几句话的,大概从那个时候起,那场婚礼就已经是不可能的了。 进到办公室已是傍晚,本地工作时间比较自由,平常没有什么紧要任务的日子,这个钟点,大多数人提早走了,可这一天却是全部满员,除了她刚刚到之外,几乎所有的人都在。她去自己的房间收拾东西,一路走进去也不知道应不应该跟同事道别,所有人手上似乎都有事情在做,有人走过她身边,也只是点点头,并没有其他表示。离她发出辞职信不过四十八小时,同事们并不知道她要走,只当她前几天没来是因为休假去了纽约,但这时候公司里还有这么多人,而且还是一副人人自危的样子,不能不说有些奇怪。 过去的两天,她闲下来只看侦探小说,再没有关注过新闻,电视不开,报纸也不看,黑莓早已经没电关机,公司的邮箱更加不曾查收过,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状况。她的房间还是离开时的样子,一干资料,以及桌上的电脑尚未被收走,她拿了一些文件塞进碎纸机销毁,御寒的披肩、喝水用的保温杯和盘头发的簪子装进背包里带走。似乎也就是这些了,她站在桌子前面,看着这一方不大的空间,曾经的归属感算是没有了。 -- 第115页 林薇,你该走了,她对自己说,可犹豫了片刻,终于还是坐下来,伸手打开电脑。 这是要做什么?她并没有明确的目的,只是重复着一连串烂熟的动作。她的用户名和密码还能正常登录,并未被废止,一打开信箱,新邮件便如潮水般的涌进来。未及细看,她便有强烈的预感,真的发生了,彼时或许只能说是山雨欲来,现在才是动真格的了。 ☆、73.第十五章 (5) 集团内部时局动荡,老练些的人都知道要先看清楚风向,再动手做事,所以,大家看起来都很忙,但除去日常工作不说,几乎所有正在进行的计划都能拖则拖,进展缓慢。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林薇收到的那些信里面,真正与业务有关的其实很少,绝大多是关于临时股东大会的。 这次会议的议题倒是单刀直入的,就是要投票罢免数位董事,并撤换部分高管。数十个名字排了长长的几行,陈效当仁不让的位列其中,其余的名字也都属于他的拥趸者。会议的发起人当中不出意料就有何齐,林薇并不能确定这究竟是他自己的意思,还是别人起事,拉他来做个幌子。但不管怎么说,在这种混乱的时刻,很多人都希望看到他站出来,不管是何氏的亲眷,旧时华善堂的老臣,还是那些特别标榜社会责任感的“好人”,又或者可以说得更直接一些——陈效的反对派们。而且,就算是对这场争端的中立方来说,何齐也有着相当的号召力。虽然多年以来,他始终与集团的主营业务保持着疏离的关系,但他再怎么说也是嫡系的何氏传人,而且不光有名气,也有实力,不管是在医学专业领域,还是在媒体大众眼睛里,甚至都不用为自己说什么,就已经在这场较量中占尽了上风。 林薇找来本地办公室一个消息灵通的人打听香港那边的情况,发现陈效这方面似乎已经有点听任事态发展的意思,在旁人看来仿佛态度消极,除了到处争取中立派,根本没有做出什么足以扭转局面的举动。听那人说,他已经找过几个大股东,现在又飞去找度假中的赖sir帮忙,但赖志成跟着何家的人混了多年,多半还是会站在何齐这边,所以希望也不大。 这都是跟我没关系的事情了,林薇这样提醒自己,却还是放不下心来。总算公关部还在正常运作当中,她虽然已经离职,这几天抄送给她的信也没人再看,那些在七杂八的事情应该都是丁丁在主持。也不知陈效给了他多少指点,单就现在的状态来看,他做的算是相当不错了。香港和大陆的主流大报上几乎没有什么过分的报道,要存心去挖才能找到一些乱七八糟的说法,也都是出自于几家比较偏门的互联网媒体,口径倒也挺统一的,说是华善堂经营遇到困境,异母兄弟剑拔弩张,上演董事会夺权大戏,乍一听就如同武侠小说一般。 在那些不免有些夸张地故事里,何齐无一例外的被当成是正面角色,而陈效总是大反派。旁人读来大约不会反驳,这两个人的角色好像天生就是这么分好了的,但林薇是最知道内情的人,她不禁觉得讽刺,不为别的,只因为何齐这些年的声名和成就其实也是陈效给的,现在却又凭借这名声和成就与陈效对抗。 虽然时隔数年,她还清楚地记得,那个时候是陈效提出要成立慈善基金,并坚持由何齐亲自管理的。按照当时的情况来看,如果陈效撒手不管,只做壁上观,并不会有其他人站出来,为何齐着想。那一年,陈效尚在中国区任职,无端提出这样一个赔钱的计划,要得到集团董事会的同意,再硬生生地找出那一大笔钱来使之成真,其实并不是那么容易的。而且,之后的每一年,无论年景好坏,他也一直优先保证对基金会的拨款。由此而来的名声都是何齐的,但钱却是他挣来的,可外面的人只看到何齐,他所做的一切就算告诉别人,大多也会被当作是纯粹的商业行为,就好像他曾经说过的那句话,何齐若是圣母,他就只能做做□。 林薇有点意外,在这种时候,自己竟然还会这样想。她早已预料到会有这样一场争斗,也已经决定要做一个局外的人。但争斗真的开始,她却还是不自觉地站到了陈效这一边。哪怕两天之前,他刚刚干脆的与她分手,又把她朝何齐那里去推,大方的拿她去做人情,就好像她只是他拥有的一件物品,容易上手,简单便利,维护成本低,甚至比他泊在楼下车库里的跑车还要省事。 她出身甚微,一向不怎么看重自己,很小的时候就觉得自尊并不值几个钱,甚至觉得一个人身处于这个世界,跟灰尘或者草芥也差不了多少。别人可以看不起她,把她踩在脚底下践踏,她并不会因此受伤,所有人都可以,但只有陈效不行,她要他捧着她,奉她若珍宝,就像他们曾经的每一次一样。 毫无预兆的,这样的念头出现在她脑子里,让她整个人怔忪,泪水充盈。她又一次那么清楚的意识到自己有多看重这个人,他的一举一动,每一句话,甚至每一个想法。 有人过来敲门,对她说,“法律顾问找过你……” 她赶紧低下头,假装在抽屉里找东西,伸手抹掉泪水。那个人没有发觉异样,走进来把一张便笺放在她桌上:“昨天就打过电话找你,我给他你的手机号码,但他说已经试过,一直打不通。今天一早又打来一次,大概有什么急事,就是这个号码。” -- 第116页 从纽约回来的那天夜里,她的手机就摔坏了,昨天刚刚换了新的,之后一直在跟许捷通电话。人家大约就是那个时候找她,不是无人应答,就是正在通话。林薇接过便笺看了看,纸上写的是一个中国的手机号码,数字下面还有一个姓氏——庄。庄伯宁? 华善堂集团法务部的法律顾问简直可以说是多如牛毛,又分成许多级,初级的,高级的,资深的,还有特别顾问。庄伯宁便是特别顾问,如果是别的什么律师找她,还有可能是小事,但是庄伯宁寻上门来,十有八九就是跟陈效切身相关的事情。等传话的人走掉,她立刻拨过去,电话接通之前,听筒里传来嘟嘟嘟的声响,她静默的听着,心跳却越来越快,脑子里闪过各种可能,一种更比一种坏,陈效大约是出了什么事了。又或者正是因为身陷在什么麻烦里,那天夜里才会对她说那样的话,她灵光一现,这样告诉自己。 “结束了,林薇。”她记起他的声音,仿佛就在耳边,反反复复,此刻回想起来,却似有更深的意义。 不多时,电话接通了。 “庄律师?”林薇道。 “林小姐。”那边立时回答。 口音语调她都不陌生,听起来倒是一点都不着急。不过,当年陈效在广州面临非法持枪防卫过当的指控的时候,庄伯宁也是一幅不咸不淡的样子,由此判断事态,根本不能作数。 林薇的心还悬在半空,可庄律师接下去说的话却大大出乎她的意料:“我昨天找过你,就是关于财产赠与的事情……” “什么赠与?”林薇打断他问。 “陈先生没有跟你说过?”庄伯宁倒觉得奇怪了。 林薇也觉得他的口气有些怪,似乎跟以往不同,好像在掂量该怎么跟她解释这个问题。 “有一处房产,还有一些证券,赠与给你,作为……”他继续说下去。 “作为什么?”林薇冷静下来,却又有更加不好的预感。 庄伯宁是老江湖,算是很绷的住,一本正经的把话说完:“作为你们交往这些年的纪念。” “哪里的房子?”林薇问,声音紧在喉咙里。 庄伯宁报出一个大概的地址,既不是和平花园,也不是他们在香港住过的公寓,而是在纽约,听路名就知道是很好的位置。林薇楞住,庄伯宁见她不语,便继续说下去:房子如何过户,要办哪些手续。 “不用麻烦了,”林薇又打断他,“我拒绝。” 这下轮到庄伯宁楞在那里,许久才说:“我想你大概没听清楚,是纯粹的赠予,没有任何附加条件。” “听清楚了,我不要。”林薇重复。 “跟什么过不去,也别跟钱过不去,你说是不是?” 庄伯宁劝她,又说了一遍大致的金额,倘若接受,她不必工作,也可以衣食无忧。 林薇却破口大骂:“我没跟钱过不去,我TM就是跟他过不去!你去告诉陈效,问他能不能尊重我一次,哪怕就这一次,离我远点儿,什么都别再管了!” ☆、74.第十六章 (1) 林薇暴了粗口,庄伯宁却还是平心静气的。他对她说:“林小姐,我们也算是旧识,我比你大几岁,你听我一句话,这毕竟不是小事情,你先不必作决定,等想清楚了,随时可以联系我。” 林薇气还没消,正想说什么,却又被他打断:“我这里时间也很晚了,要不今天就这样吧,再见。” 说完那边就挂断了,庄伯宁好像料到她这时候情绪激动,一定说不出什么好话来。 林薇不得发泄,心情恶劣的离开公司,走之前既没有发道别的邮件,也没跟任何人打招呼。的确,说什么好呢?时机这样混乱,辞职的原因又摆不上台面。而且,她在华善堂并没有几个亲近的朋友,事后再一一联系也不迟。想到这些,她再一次后悔,自己其实根本不用走着一趟的。 去罗马的航班当天夜里从纽约肯尼迪机场起飞。她跟许捷约好在机场碰面。她租了车子,下午三点钟在公寓楼下接她,出发去纽约。 如果说在得知华善堂的近况之后,她还曾有过犹豫的话,那么与庄伯宁的那通电话也已经耗尽了她最后一点回头的可能。在她的心里,陈效应该是了解她的,这个世界上不会有第二人比他更知道她要什么。虽然分分合合别别扭扭,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也不算短了。这些年,她在物质上只跟他要过一样东西,就是和平花园的房子,也是开玩笑似的说出来的,前提还是他偶尔回上海的时候,可以去那里住住,吃她做的软饭。而他,事到如今,竟然连这一点尊重也不愿意给她。 她不禁觉得心冷,收拾最后一点行李,也极其心不在焉,有些东西明明拿在手里,还满屋子的找,脑子里乱哄哄的,好像想得很多。最后又什么结论都没有。 然而,就在那一片混乱背后,有一个细小却又清晰的念头蛰伏在意识深处,虽然她自己也知道,那只是一个不太可能的可能性,但却始终蠢蠢欲动,试图从一片迷雾中突围而出—— 如果她不回办公室,就不会知道庄伯宁找她,也不会打这通电话,后来发生的事情就都没有了。陈效是最了解她的,他应该能猜到她的反应,目睹公司现状,她不可能潇洒的走掉,而会选择回去,站在他身边,哪怕根本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做。或许,只是或许,她忍不住这样想,他之所以这么做,只是为了加一道双保险——他就是要将她推开,越推越远。 -- 第117页 屋子里的音响开着,播着一首她不知道名字的流行歌曲,一个女声浅吟低唱,几乎听不清歌词。只除了一句:YousaidI’mnothing,whyyoucareaboutmenow.林薇不自觉地跟着轻声重复,又在心里说:陈效,你究竟要做什么? 她跟许捷计划要在意大利呆上半个月,其中有不少背包的路段,要求轻装上阵,所以她随身的行李也压缩到了底线,哪怕效率再低,也终有收拾完的时候。租的车子也刚好到了,停在公寓楼下等她下去。她没有理由不走,匆匆环顾了一下房间,把东西搬出去,再关门落锁。 比起她平时出行的排场,这一次的行李真的不算太多——一只背包,加一个拉杆箱。走廊铺了厚地毯,箱子走得不大顺滑。隔壁房间也有人走出来,那是个三十几岁的男子,这栋楼里的人似乎都习惯了深居简出,她搬进来大半年,只在电梯里打过几次照面,连名字也没记住,只知道他总是戴着一顶棒球帽,但每次见到倒也挺客气。 棒球帽跟她打了声招呼,又道:“要帮忙吗?” “麻烦你。”林薇对他笑。 他便替她把箱子拎到电梯厅,一边走一边说:“前几天有几封信错投在我的信箱里,去敲你的门,没人应,我就从门缝塞进去了。信封上的地址写的不完全,没有房间号码,我看是从中国寄来,心想大多是你的,没搞错吧?” 她摇头,十分迷茫。中国寄来的信?她想起汤晓英,心莫名往下沉了一沉。她曾经拜托人家把胡凯的信转寄过来,大约就是那一封,原本她一直等着,但这些天发生了那么多事情,差一点就忘记了。 只是一封信,改变不了什么,她对自己说。 走吧,是时候放手了,她不停的在心里重复, 电梯的指示灯一格一格跳上来,很快到了这一层,“叮”的一声,金属门向一边移开。邻居提起她的箱子正要拎进轿箱,她一把夺下来,摆到一边,转身又返回去,只抛下一句:“对不起,有样东西忘记拿。” 跑到门口,她找出钥匙开了门,走的匆忙,房里比平时要乱一些,那封信放在哪里,她完全没有头绪,找了很久,才在门后面的角落里找到了。那是一只白色信封,上面印着华善堂的Logo,收件人和地址也是女人的笔迹,应该是汤晓瑛后来加的,拆开来,里面装着一只小一点信封,上面盖着青浦的邮戳,落款果然就是一个“胡”字。 林薇拆开来,信纸质量不好,薄到有些透明,上面用蓝色圆珠笔密密麻麻地写了整整三页。她有些意外,因为现在会写信的人大约真的是不多了,更何况还是这么长的一封信,但转念又觉得自己早就有了这样的预感——胡凯是真的有话要跟她说的,而且十分要紧。只是为什么是现在呢?几年前,她就去监狱探视,两次,他都没出来见她,现在又为什么突然开口?前不久,何齐刚刚去过上海, 她带着满腹疑问,站在原地一点点地看下去。胡凯的字如其人,算得端正,却又有些造作,几乎没有分段,遣词造句就像他从前讲话,一件事很自然地牵扯出另一件,十分健谈。读信如见其人,一时间,林薇觉得自己仿佛回到了往昔—— “林薇你好,”胡凯这样开场,“谢谢你给我寄书和磁带,应该早一点跟你说,我的高口已经通过了。这些年,我把市面上能参加的考试都考了一遍,有的过了,有的没过。过了的也就是那么回事,不过也没有关系,就是个消遣罢了,没指望将来能派上什么用场。算到今天为止,我已经在这里八年六个月零两天,还剩下不到六年半。去年就说我表现好,可以减两年刑期。换了是别人大概都想早点出去,我反倒希望不能减,在这里把四十岁生日过了。你大概会问为什么,我不想把理由说的太高尚,什么忏悔、赎罪之类,我只是觉得自己已经习惯了这里,没办法适应外面的生活,而且,我觉得关我十五年不冤枉。” 读到这里,林薇不禁觉得奇怪,吃官司的人大多会觉得自己是被冤枉了,就算真的做错了事,也会有许多的不得已,更何况是胡凯这样的情况。那个时候,胡凯入狱的消息是陈效告诉她的,她一直以为胡凯之所以认罪,是赖至成的安排,威逼或者利诱,只为了让何齐摆脱麻烦。所以,在她的想象当中,胡凯应该怨气冲天才对,也正因为怨,才两次拒绝见她,现在看起来,却是完全想错了。 “我记得那一年是二十七岁吧,”胡凯继续写下去,“已经升上了经理位子,十分得意,穿的戴的,什么都要最好,吃的玩的只求上档次,预支公司备用金七十万,三张信用卡欠二十五万,每月的薪水外加销售提成,也只够最低还款部分,一边还,一边消费,欠费的余额加起来总是在一百万上下,只会多出来,永远不会见少。但那个时候,真是一点都不着急,心里总是想,这点钱算什么,再过个一年半载,收入上一个台阶,随时都可以还清。活儿干的得心应手,也是真心喜欢,没什么枯燥的案头工作,只要成天到处social就行了。Social?很久没有这样夹着英文讲话,倒有点不习惯。那年三月五号,我记得很清楚,一是因为学雷锋,二是因为自以为交了好运,跟着老板去吃饭,认识了香港来的高层。你现在在华善堂任职,那个人相信你也认识,就是赖至成。” ☆、75.第十六章 (2) -- 第118页 林薇的手机响起来,是司机打上来的,问她怎么还没下去?她像是被人从回忆里拖出来,一时手足无措,缓了一缓才重新锁了门出去。她坐电梯下楼,租车公司的黑色轿车已经在路边等待,司机替她把箱子装进后备箱,她伸手去拉后排车门,这才又注意到手里捏着的信纸。 她上车坐定,引擎声响起来,车子很快驶出那个街区,午后的艳阳穿过行道树的树冠遍撒在路上,在她的眼睛里却是另一幅景象——多年以前,上海,盛夏。 她展开信纸,继续读下去: ………… 在座的人都管他叫赖Sir,我也跟着这么叫,到处陪着,帮忙跑腿。我自信给他留下了好印象,所以,几天之后,他点名找我过去,我也不觉得意外,只是没想到的他交待给我的任务居然还是那么一份美差——陪一个人在上海玩儿,其余什么都不用管。而那个人,就是何齐。我觉得事情很简单,但排场却不小,赖sir预支了一笔钱给我,还配了车。我兴奋异常,问:去哪儿呢?赖sir答:就去Ash吧。我说:行啊,那里我最熟了。 那个时候,我经常去Ash,大多是为了招待客户,有时也是为了跟上面的人套瓷。因为KY没死的时候,经常在那里,本地其他高管有事没事的也喜欢去一去。一般人大概不知道,其实Ash根本就是华善堂为了税务上的原因开的,公司里套着公司,股东后面还有股东,猫腻总是有的,只是藏的更深而已。 我陪着何齐过去,他不怎么说话,要求也不多,心里有事情,旁边人一看就知道。去了两次,都是在KY的包房,消费也挂在他的账上。签单的时候,我发觉不止是我们,还有其他人也这样做,说是KY的朋友。一个死了的人的名字仍旧频频出现,总感觉有些神奇,但何齐是不会在意那些的,巧的是那帮人里面有他一个旧同学,就这么“他乡遇故知”了。那个时候,真的只当是凑巧,后来才觉得并不是那么简单的。 于是,我们又跟着那帮人混,他们年纪都很轻,也就是二十岁上下,玩得却很疯。要是去夜店,一晚上也要换几个地方,到了后半夜,经常在浦东远郊的公路上飙车,车牌用卫生巾贴起来,要么就干脆不挂牌照,先是在沪南公路,后来那里装了很多电子眼,又改去高行镇那里。 一开始,我只是羡慕人家有钱,直到有一天晚上,一个叫蒋瑶的妞儿降下车窗对着街边的道路指示牌开枪。真枪假枪,我是看不出来,但路牌上确实留下了几个枪眼,而且那一带附近有不少农村的自建房,夜里声音传得远,肯定会有人听到枪声,我以为闹到这个地步,八成是要出事情的,但最后还是什么都没发生。从那个时候开始,我才知道他们中间有些人摆明了就不是一般人家的孩子,长辈是世交,家里或许还有生意上的往来。这样的人,钱倒还是其次的,只能说是会投胎,生在那样的家庭,有那样的背景。 我从来没有觉得自己那么渺小,跟他们比起来,我什么都不是,而且很有可能这一辈子也就这样了,什么都改变不了。而我不想这样,心里着急,又有些怕,不知道这究竟是个机会呢,还是个坑?应该退走,还是靠上去? 也是在那段日子,赖志成找过我好几次,每次都只是吃饭聊天,跟我说了不少他年轻时的事情。他说他十八岁出社会,根本想不通有些人怎么会有那么多钱,而他每个月发饷仅够吃饭和房租,最大的愿望只是买一间小房子,都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存够钱。总之都是些很小的事,但从他嘴里说出来却让人觉得真TM的茅塞顿开,好像只要跟着他就可以从什么都没有到什么都有。 这条路怎么走,我一无所知,但他已经牢牢拿捏住了我的心理。他问什么,我便说什么,要我做什么,我就去做。我告诉他何齐的所有行动,包括你,甚至林凛,还有那个小团体里的很多事,特别是两个人——罗晓光和蒋瑶。而后,就到了那一天,他让我去XX中学门口接走林凛。车是罗晓光的,车上坐的人却是我,还有蒋瑶。我犹豫过是不是应该把这件事告诉你,但最后还是没说,总觉得只是一件小事,而且,赖志成那样一个人,是不会有恶意的。 我背后还有其他人,但并不代表我自以为没有错。至少,我只是说至少,如果第一次我不在车上,林凛可能根本就不会跟他们走。所以,我觉得自己这十五年的牢坐的并不冤枉,只是另一些人,他们还逍遥在外面。我相信他们应该不止找过林凛一次,让他以为何齐之所以不来是因为有了麻烦,而自己那么做是在帮何齐的忙。 很早之前就有人来找过我,我连他们究竟是哪方面的人都不关心,一概不见,保持沉默,包括对你。原因其实很多,钱,还有我的父母。而且,有很长一段时间,甚至连我自己都没有想明白这件事的来龙去脉。一部分是我不愿意去想,另一部分也是因为我并不知道事情的全部。我爸爸七年前得急病死了,我妈今年也走了,至少我不再有这方面的顾虑。所以,我决定开口。不久之前,何齐来找我,我已经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了。对你,我想也应该是这样。 ………… 林薇读完那封信,轿车已经在高速公路上,路侧的景物飞速向后移去,风噪似乎一下子大起来,在她耳朵边上隆隆轰鸣。她紧抓着那几张信纸,直到皱成一团,既有的回忆,混同着读信之后产生的想象的画面,不期自来的呼啸而至,拥塞在脑子里,让她呼吸急促,几乎就要窒息。而在这一团混乱中,有一些记忆的片段却以目力所及的速度向她靠近,它们渐渐浮上表层,越来越澄明,其中最深刻清晰的似乎就是那个名字——赖志成! -- 第119页 她意外的发现,自己还清楚的记得每一个关于他的场景—— 雨林道别墅,她与陈效初次相遇的下午,在泳池边上,她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 那句话是王俊对陈效说的:“还有,阿Sir打电话过来,说他想见见你。” 陈效问王俊:“你猜他什么意思?虎落平阳来拜山门?还是来给咱一个下马威?” 王俊板着脸回答:“你自己说自己是狗,也别拖上我啊。” 她记得陈效回头笑,面孔的轮廓在阳光映衬下加深,看起来竟有些陌生。 她定格在那个画面,倒回,重复。 再快进。 在Ash的包房里,她第一次见到赖志成。他一个人坐在靠窗的沙发上,中规中矩的衬衣西裤皮鞋,外面套一件老式夹克衫,他跟她聊天,与她合唱《小薇》和《漫漫人生路》,看上去就像是个好脾气的老爷爷,与周围时髦香艳的环境格格不入。然而,她同样也记得,临别,他与陈效交谈。说的是什么,她并不知晓,只看到当时在他眼中一纵即逝的精光,绝不是慈祥的老爷爷该有的目光。 而后,又是快进。 陈效自导自演那一幕大戏,举报跨国贩卖麻黄碱,牵连出走私网络。他被抓进去,再放出来。取保候审撤销之后,他去香港,走之前的那天夜里,他对她说,要去说服一群恨他入骨的人。 “你打算怎么做?”林薇记得自己这样问。 “变个魔术,连哄带吓。”他回答。 待他走后,王俊去调阅案卷,在那一连串候审嫌疑人的名字里指出一个来给她看。那个名字是罗晓光,罗父是走私网络的保护伞之一,已经收押,后来判了死缓,而罗晓光得以脱逃,按照王俊的说法,是去了洪都拉斯。 所有这些,都是她多年的念想,她自信不会记错。正像胡凯所说,他并不知道事情的全部,而她其实也是一样的。现在,胡凯已经把他所知道的和盘托出,与她的那一些合在一起,就如同一幅拼图,草草开了一个头,显现出依稀的轮廓来。许多细节,仍旧缺失,就好像她知道赖志成是一切的始作俑者,却又想不通为什么。就好像她曾经毫无保留的信任着陈效,现在这种信任开始松动。 他们每一个人,都知道这件往事的一部分,她再一次对自己说。何齐和陈效大约也是这样的,尤其是陈效,他所知的那一部分是什么?他究竟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她不可遏制的想要一窥全貌。 车还在继续前行,天已经微微暗下来,远处开始看得到城市灯光璀璨的天际线,她久久注视着那里,突然有一种顿悟般的感觉——自己想要做一个局外人永远只是奢望罢了,她早已经深陷进来,再难自拔了。 ☆、76.第十六章 (3) 事情到了这样的地步,林薇反倒有一种超脱般的镇定,她审视着过往的年华和眼下的局面,仿佛那根本就不是自己的人生。 按照胡凯的说法,多年前发生的那些事,是赖至成在幕后导演了一切。赖Sir的确难脱干系,但陈效呢?他是否早已知情?又有多深的牵连?林薇并不知晓,可无非也只有两个可能,陈效知情,或者不知情。 她并非没有自己的猜测,原本想不通的一些事情,两人之间数年的若即若离,他永远都不能给出的承诺,在此时似乎终于可以找出一种合情合理的解释,但她却又不愿意去细想,她宁愿相信他不知道,因为就算错信,也只是最后的一次了。 轿车继续前行,车窗外面仍旧是高速公路两侧一成不变的景致,她无心去看路牌,根本不知道此刻是在哪里,心里只惦着一件事——中午离开巴尔的摩办公室的时候,同事告诉她,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之前,陈效试图争取中立大股东的支持,此时应该大约已经去找赖至成了。倘若赖至成 她一心想要找到陈效,拿出手机拨了他的电话,但结果还是同前几天一样,他的私人号码直接接进语音信箱,一个电子合成的女声提示她在“嘀”声之后留下口信,她没有留言,直接挂断了。印象中的陈效如果不接电话,那就是真的不想接,绝对不是那种事后还会去查收语音信箱的人。她又换了公司电话再打,这一次倒是很快就通了,接听还是丁丁,仍旧跟她绕着圈子,表示这事儿自己真的是无能为力。 “你们这样做真的有意义吗?!”林薇急起来,“股东大会他总要出席,到时候我也会去香港,他躲不过我!” 电话那一边静了片刻,仿佛是在想应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林薇并不催促,耐心等着答案,却没怎么都没想到丁丁会这样说:“他不会去的。” “怎么可能?!……”林薇冷笑,觉得这根本就是拿她当白痴来诓骗,这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来就是为了向陈效发难而召开的,他怎么可能不去?!可转念一想,却又有了更坏的猜测,“你老实跟我说,他到底有什么打算?是不是出什么事情了?……” 她一迭声地问下去。丁丁即刻打断她,道:“姐姐你饶了我,我真的不能再多说了。” 林薇无语,知道再说也没用。一部分可能是陈效的吩咐,另一部分大约也是性格使然,她越来越发觉丁丁甚至比她更适合这个位子。除此之外,丁丁的态度也让她多少放心了一点,毕竟他身为秘书只是照指示办事,陈效一定是交代过些什么的,他不是笨蛋,这样笃定的坚持,至少说明现在的局面并未失控。 -- 第120页 “你去跟他说,我找他不是因为我们两个人的事情,”林薇只能这样对丁丁说,“他现在在哪里,今后要做什么,我都无所谓。至于过去的事情,我的确跟他说过算了,可现在情况变了,不管怎么样他都欠我一个解释。” 这话一脱口而出,她就知道自己是在说谎,她的确想知道他在导致林凛身亡的那场事故中牵扯得有多深,但他现在在哪里,今后要做什么,她根本不可能做到无所谓。 “什么过去的事……?”丁丁自然不明白她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你就这样跟他说,他会懂的。”她回答。 “可……” 那边还在吞吞吐吐,林薇想不到还能多说什么,默默把电话挂断了。 暂且不去追究为什么,丁丁说的应该是真的——陈效不会出席股东大会,但即使是在这样毫无赢面的时刻,撒手不管也绝对不是他做事的风格,他一定做出了某些安排,会有人在现场代表他讲话。是丁丁吗?她很快否定,丁丁作为秘书或许够格,但仅凭他肯定是压不住场面的,除此之外,陈效似乎也没有其他关系既近,又在那群虎视眈眈的大佬面前足够有分量的人了。 会是谁呢?她沉吟许久,终于抬头问司机:“现在到哪儿了?” 司机仿佛是南欧移民,讲话带些口音:“已经在去机场的路上,大约还有半小时。” “找地方掉头吧,不去机场了。”林薇这样说,心里想着,与许捷的约定只能再推后了。 城市处处拥堵,一个半小时之后,车子才开到她重新指定的目的地。她结了车钱,另付了小费,下了车抬头就能看见那个咖啡馆,几天前,她与何齐在这附近重遇,两个人曾在那里坐了大半个下午。 来这里的一路,林薇打了两通的电话,先是许捷,告诉他,自己不能如约赶到机场。 “你现在在哪儿?”许捷问。 “我……”林薇不知该怎么回答,只要她愿意,就有足够时间折返,坐上那趟去意大利的航班,但她却不能。 许捷似乎并不意外,只说:“那我不能等你了。” “好。”林薇回答,心里突然有些瑟索,多年以前的她似乎也听到过类似的回答,只是当时说话的人换了是毛云晨,他跟她提出分手,说再这样下去,她会看不起他。 但许捷毕竟是全然不同的一个人,既随遇而安,又永远有plan B,他继续说下去:“……其实全部行程你都清楚,如果到时候赶得上,你就直接来找我,当然,我也不能保证完全按照行程走,……” “那我怎么办?”林薇觉得最后那句话实在是有些无厘头,要她去找他,又说不保证能找到。 “随机应变,都这么大人了,不用我教吧。”许捷这样回答,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林薇知道许捷最喜欢在她面前拿大,被他抢白的一阵胸闷,但在眼下这种境况里,这种吵架拌嘴的闷倒是比较好受的了。她打的第二通电话远比第一通简短,感觉却沉重得多,电话是打给何齐的,有些事,她只能问他。也只能是他了,与陈效的关系足够近,又有足够分量在股东大会上讲话,除了他之外,她再也想不到其他人。 两个人约在咖啡馆碰头,那里离何齐住的地方应该很近,林薇下车走进去,他早已经到了,占了一个角落的卡坐等她,还是上一次的老样子,穿的很随便,看起来有些疲倦。她走过去,在他对面的位子上坐下。 “陈效来找过你是不是?”她问他。开口之前,她想过许多种开场白,这样那样的问题,各种措辞,最后还是决定开门见山。 “我们一直有联系。”何齐这样回答,似乎也没打算隐瞒什么。 林薇完全没想到他这样坦率,反倒乱了章法,愣了一愣才又问下去:“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很多年了,”何齐举手替她叫了一杯咖啡,似乎是慢慢道来的意思,“那个时候,我刚刚回英国,住在疗养院里。” 林薇不可能忘记当时的情形,她在淮安的药厂里打工,从初秋一直等到隆冬,陈效终于来看她,对她说自己去了一趟英国,问她是不是还想着何齐,但关于疗养院里境况只是冷嘲热讽的只言片语。那个时候的她,心里所想只是狠狠的揍他一顿。可想而知,何齐对他的态度也不可能好到哪里去,只会更加糟糕。她曾以为那只是一次泛泛的探望,看看对手沦落到怎样的境地,或者态度更加不屑一点,就像面对一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哪怕是现在,她知道的更多,对这两个人的关系有了不一样的推测,却也没想到一切竟是从这么早就开始了的, 侍者将咖啡送上来,摆在桌子中间,何齐伸出手把杯子推到她面前,自嘲道:“你一定好奇我们两个能聊些什么吧。” “聊什么?”她的确想象不到。 “都是些小时候的事情,一开始只是他说,后来,我也说一点,算是补上彼此不知道的那一半。”何齐答得十分简略,对林薇而言却有种意想不到的画面感——阴沉欲雨的天气,大片大片暗绿的草甸,何齐和陈效,这两个人一前一后走着讲话。 “所以,你后来考医学院,加入无国界医生,他都知道,是吗?”林薇继续问下去,答案其实她都猜得到,陈效瞒着她的事情并不仅只是一点点。 -- 第121页 “一部分吧,不想太惹眼。”何齐回答,话里的意思很清楚,他们并非毫无防备,他是这样,陈效更是这样。 ☆、77.第十六章 (4) 外面天已经全黑,早些时候大约下过一阵小雨,地面湿润,反射着车灯和霓虹的光线。 “是因为赖至成?”林薇终于说出那个名字。 何齐侧过脸,看着桌上的杯盘,眉眼之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静了片刻才说:“那个时候,还不知道有什么人要特别防备,更别说是赖至成了,但华善堂那个地方你也不陌生,总是有许多人许多双眼睛。” “那个时候不知道,那现在知道了?”林薇问。 但何齐却不置可否,静默的片刻,林薇又想到前不久的事,各种各样的猜测,其中有许多仿佛都是说的过去的解释,事情全貌逐渐清晰,从迷乱的背景中慢慢升腾显现。 “前段日子,你去过上海,是不是见过胡凯?”她从这个问题开始。。 “是,”何齐点头,“过去的事情一直回避着不愿意想起来,真的要弄明白,也只有去找过去的人。” 他说起去监狱探视的那一天,比如,胡凯胖了一点,并不见老,人还是很周正的。林薇相信这话不假,就算是一样穿着囚服,胡凯应该也会比别的犯人讲究几分。她并不关心这些细枝末节,但至少有一件事已经有了解释——大约就是因为何齐的突然出现,才使得胡凯下定决心给她写了那一封信,把一切的来龙去脉都说出来。 “陈效是不是也在场?”她继续问下去,努力控制着自己的声音。 陈效也去了——她几乎以为这是一定的事情。当年,何齐离开上海,进了疗养院,之后就再也没有踏足过那座城市。这一次,何齐突然离开无国界医生的项目,特地飞了几千公里去上海,总不会是毫无理由的。而这理由又是什么呢?她所能想到的契机实在有限,似乎只可能是陈效对何齐说了些什么,让他又忆起过去,觉得有必要见一见胡凯。继而,胡凯又给她写了那封信。这连锁反应般一连串的事件,一瞬间竟让她自以为对一切都已顿悟。 但何齐的回答却跟她想象中的不尽相同,他对林薇说:“我是跟宋缤一起去上海的,但是去监狱探视只是我一个人。陈效没有去,我最后一次看到他是在洪都拉斯。” “洪都拉斯?”林薇重复这个地名,又是这个地方。 “我去洪都拉斯不是偶然,”何齐解释,“原本的计划是另一个国家,之所以临时换了项目是因为赖至成,他来纽约找我,告诉我他一直在调查当年的沈被杀的案子,最近终于有了结果,唆使林凛动手的人是罗晓光和蒋瑶,走私案发之后,罗晓光因为涉案逃到洪都拉斯,蒋瑶也跟着他一起去了那里。后来,他们又到了美国,甚至拿到公民身份,但并没有改行,混那个圈子,美墨边境、以及中美洲那些小国都是常来常往的。” 说到这里,他停了一停,而后继续:“赖至成告诉我,他们在洪都拉斯,所以,我就去了那里。” 应该就是赖Sir假装避世,离开香港去度假的那段日子,林薇这样猜推测。但陈效是在这之后才知道赖至成的真实面目?如果真的是这么迟,那么他几乎不太可能对现在发生的一切有所部署,这跟她原本料想的完全不同。 “陈效去那里也是因为赖至成?”她问。 “他是去找我的,而后又把宋缤也叫来了,”何齐回答,“如果不是他们,我大约已经杀了人,当然,更有可能是被杀。” “怎么会?!”林薇怔了一怔。说那句话的时候,何齐依旧语气平静,以至于她分辨不出他这是在玩笑,还是真的差一点杀了人,她记忆中的何齐不是这样,这种全然没有良心的话倒像是陈效会说的。 何齐却还是那副样子,他自嘲的笑了笑,说:“事后想起来,自己也不敢相信,根本没想好要怎么做,什么计划也没有,只随身带了急诊手术工具和六倍于正常剂量的麻醉药,就想闯到一屋子带着枪的毒贩当中去,杀掉两个在那里混了快十年的人。” 林薇直觉得心猛地坠下去,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何齐好好的坐在这里,如果他不曾动手,那么难道是陈效?! 像是为了叫她放心,何齐继续说下去:“罗晓光几年前死于一场械斗,但对他开枪的是缉毒警察,结案的时候确认是正常执法。这是后来陈效告诉我的。至于蒋瑶,现在大约已经进了中美哪个小国家的监狱。陈效不会像我这样,他要做什么一定是前前后后都想好了的。” 林薇眼睁睁看着何齐,听他把话说完,心跳却仍未平复。她突然有种感觉,何齐对她的态度,与上一次在停车场分手的时候相较,有了些许的不同。他似乎已经清楚她最关心的是谁,想知道些什么,又会问出一些什么样的问题来。他的回答很坦率,有点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意思,同时却让她有种感觉,她说不清具体是什么,但就是因为这种奇怪的预感让她更加确信,这些日子发生的一切,陈效并非是毫无准备的。但如果真的有什么计划,何齐或许知道一二,却绝非全部,他也跟她一样,有些事很想弄清楚。 “他现在在哪里?”她希望这个问题也能得到一个简单明白的答复。 但何齐却摇头,答:“他不可能什么都告诉我。” -- 第122页 林薇愣在那里,很久没有讲话。她记得自己对陈效说:我要那个人死。他回答说:好,我这个人说到做到。现在,他真的已经做到了,或者说几乎已经做到,只剩下最后一个人——赖至成。 赖至成为什么要这样做?从陈康峪的遗产官司开始,赖sir始终摆出一种家长式的姿态来,站在何齐那一边,结果却又一手导演了那样一场惨剧。现在,他把罗晓光和蒋瑶的行踪告诉何齐,应该已经料到了何齐的反应。可能的结果只有两个,何齐杀人,或者被杀,究竟是你死还是我亡其实并不重要,无论是哪一种,何齐都会被再毁掉一次。她并不能完全明白他的意图,却能体会到其中深深的恶意, 面对这样一个人,陈效接下去还要做什么?会成功,还是失败?她不禁忧虑。她相信陈效最终会赢,但却又发觉自己并不渴望这样的结果,同时也不要这中间那么多因果曲折,她只想要他安然的活着,好手好脚的出现在她面前,其余的一切都是不重要的。 “去上海见胡凯,其实也是陈效的意思,”何齐又道,“我记得那天从监狱出来,那种雪崩一样的孤独感,宋缤在路对面等我,好像就是那个时候想要结婚。”说到这里,他突然停下来,不再继续。 “你太看轻她了。”林薇实话实说。 “是。”何齐并不想替自己辩护。林薇再一次觉得,他跟陈效其实是那么相像的。 “你想过赖至成为什么要这么做吗?”她换了话题,“弹劾陈效的那帮人背后是不是也是他?” “可能是,也可能不是,我有过猜测,他只是想要混乱和制衡,这种局面对他来说可能更有好处。但陈效爬的太快太高了,而且他来纽约找过我几次,大约也是原因之一。”何齐给了她一个说得过去的解释。 “陈效来找过你?是什么时候的事?”林薇捉住细节深究。 “最早一次是几年前了,”何齐回答,“他突然来了,我以为是为了慈善基金会的事情,结果却不是,他说想找一个心血管方面的名医,托我引荐。” “他有什么不舒服?”林薇又觉得心一下子沉下去。虽然这是她最最不想接受的理由,但她想不出还会有什么其他的理由,让陈效这样一个人在这种要紧的时候放弃一切。而且,如果他真有健康上的问题,之前两人之间的多少年都没有一个结果的若即若离也就有了解释。 “他只是来做检查,心血管方面的。”何齐看着她回答。 陈康峪死于急性心肌梗塞,他发过室上速,当时的主治医生也说过这个病大多是因为遗传,做一个心血管方面的检查似乎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她反复这样对自己说,开口的时候却还是觉得喉咙发紧,说话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怪:“查出什么问题了?” 像是等了很久,她才听到何齐的回答:“动态心电图做出来有些小问题,但也不严重,真要追根究底,只能做介入,那个专科医生觉得暂时没有那个必要,他也没坚持。” 林薇稍稍放心,继续追问:“他会不会后来又做了别的检查?或者,又去找了别的医生?” “应该不会,那次已经是很彻底的检查了,”何齐这样道,“真要是再做,因为有医患保密协议,只要他不说,别人不可能知道。” “看到检查结果之后,他说过什么没有?”林薇沉吟片刻,又问。 “他说,”何齐却笑了笑,像是回想起当时的情景,“父亲到底还是什么都没有留给他。” 听到这句话,林薇又陷入沉默,心里却是颇为震动的,她想起了所有事情的开端,这大约是陈效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承认自己在当年那场遗产官司里做了手脚,尽管话说的极其隐晦。 隔了很久,没有人讲话,最后还是何齐打破沉默,他叫她的名字,问:“林薇,你很爱他是不是?” 林薇似被惊醒,下意识地摇摇头,反过来问他:“为什么这么说?” 何齐笑了笑,没再说什么。 ☆、78.第十六章 (5) 与何齐分手之后,林薇还是去了机场,但目的地却由意大利变成了香港。她并不能确定陈效身在何处,如果丁丁说的是实话,陈效不会出席那次临时股东大会,也很可能根本不在香港,但是她一点其他的线索也没有,只能到那里去找他,没有别的办法。 从纽约飞往香港,路上十几个小时,她大半程都是醒着的,脑子里却很混乱,充斥着各种各样的猜想,难得睡过去一会儿,梦里又满是回忆的片断。过去或者未来,她都不敢去细想,只得把自己的一部分隔绝起来,草草包裹,再捆扎。她知道那一部分是与陈效有关的,起初以为只是无关紧要的一点点,等真的那么做了,才慢慢发觉太高看了自己,除去惦着陈效的那一点,她已经等于是半残了。 她用剩的那一点理智思考,如果赖sir要的真的是要混乱,那么混乱已经有了,陈效那方面似乎至今都没有什么周详的计划,照这个样子下去,等这次会开完,反对派这方面很可能就是不战而胜,可实际上却又没人真能够真正赢得些什么。如果不出意外,陈效治下的许多做法都将被推翻,又有各种流派的人会提出各种新的规则来,但却不见得有人会买账,结果自然是大乱了。十年前陈康峪突然去世的时候是怎样的情形,她并不太清楚,想象起来应该也是差不多的, -- 第123页 新任人选仍旧会是个难题,还是那个老问题,集团内部山头林立,谁也不比谁更得势,所以谁都不买谁的帐。在这种情况下,何齐很自然会被人捧了出来,虽然他长久以来一直游离在外,但若是他上位,各方面都不会觉得太过不平,毕竟他是正牌的继承人,最大的股东,而且,这些年年纪长起来,又做了许多事,名声也有了,他的回归会为华善堂解决很多当务之急的窘境。 何齐得到的,就会是陈效失去的。她并不觉得陈效会输不起,只怕事情并不止于此。不单是陈效,还有何齐,等他真的坐上那个位子,又会变成新的众矢之的。她继续想下去,不禁觉得讽刺,这俨然又是十年前的戏码,这样一想,冷不丁的就把一直以来萦绕心头的疑问给解开了。 当年的赖志成想要的大约也就是这样的场面,所以才会一方面护着何齐,帮着他打官司,一方面却又主动联系陈效,说要见一见,至于后来两个人见了没有,又发生了什么,她尚且不知,却始终相信总会有真相大白的那一天。撇开陈效的立场不说,赖志成其实谁都不帮,也不想看到任何一方面做到独挡一面的地步。现在之所以愿意看到何齐上位,也是因为何齐跟陈效不同,依他的脾气,就算是真的出任,大多也就是挂个虚职,私底下还是会继续作他的医生,搞他的慈善,集团的事情应该很少会亲历亲为。 等到飞机落地,林薇去陈效住的地方,果然是没有人,连女佣也有一阵没有来过了,玄关摆的一盆兰花已经萎靡,冰箱里除了冰水什么都没有。她草草梳洗,又去公司。 在那里,她看到丁丁。他还是坐在她从前的老位子上,背后就是陈效的办公室,虽然房间是空的,却还开着灯,门也没锁,看上去就好像一切都还在正常运转中,房间的主人随时都会出现。 她刚刚坐下来,就有个财务部的女人上来办事。有别人在一旁,她也不方便说什么,只跟丁丁寒暄了几句,一直等到那人走了,才开口要说正题。 可丁丁却看着她道:“林姐,还是那句话,你不要叫我为难了。” “从前倒看不出你这样忠心,他人都不在这里!”林薇急起来。 “什么忠心?”丁丁不好意思地笑,“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罢了,你问别的都可以。” “也好,我不问他的事,你就当是朋友聊天。”林薇冷静了一点,“最近忙不忙?都在做什么?” 于是,两个人开始聊天,聊到饭点,又一起下去吃晚饭。她不经意的问丁丁以后打算做什么?丁丁不觉有异,但也没说的太详细,言语间漏出自己会离开香港。虽然他没直说,但猜得到是陈效替他安排了下家。这是要收摊走人的架势了,林薇这样想。 饭吃到一半,她又要了一瓶酒,很久不喝,酒量也不及从前,几杯就已微醉。她借着酒劲一遍遍地问丁丁:“那你说我以后怎么办?他到底要躲我到几时?……”她觉得自己是在假装,却也不得不承认其中多少有真实的成分。她以为只是因为忍了太久,所以才会有这样一发不可收拾的架势。 丁丁大概有些看不下去,试图安慰她道:“林姐,你别太难过,他只是不想连累你……” “是他这样说?”林薇擦掉眼泪,看着丁丁。 丁丁反应过来,赶紧说:“我只是瞎猜啊,我看到他跟庄律师……我什么都不知道……” 于是,她觉得自己应该去找庄伯宁。庄律师到底不比丁丁生嫩,她在香港盘亘几天,都没能见到一面。反倒是有一个人,她没想到会遇见,却意外碰上了。那个人便是赖志成,还是在公司,她正与旧同事讲话,赖Sir从外面进来,跟她打招呼说:“很久没看到你,小薇。” 他还是老样子,就好像从没年轻过,也一点都没变老,穿着规规矩矩的衬衣西裤,脸上带着笑,瞳仁深处却又是另一种表情了,林薇从前或许还视而不见,此时看得那样清楚,直觉得胆寒。她拼尽全力控制着自己,也对他笑,说:“赖Sir,好久不见。” “陈效呢?跟你一起回来了?”他站定,好像要跟她倾谈。 林薇变了脸色,拉他到一边,顿了顿才说:“我是回来辞职……” “吵架了?”赖志成又笑,仿佛认定了不是什么大事。 “不提了,”林薇叹气,“这么多年,你是看着我们的,这次是真的完了,过户了房子给我,别的什么都没有……” 她说不下去,也不知道再说什么,就干脆开始哭。有人从旁边经过,必定朝他们这里看过来。两个人都是这里的熟面孔,怎么能不惹眼。 林薇赶紧侧身过去擦掉眼泪,吸了吸鼻子,说:“今天实在不像样,下次吧,下次请赖Sir赏脸跟我吃饭。” “一定一定。”赖笑着点头。 她道了别,逃也似的走了。 离开公司的一路上,心跳得飞快,自己也知道鲁莽了,贸贸然跑回这里,没找到陈效,却意外碰上了赖志成。又或者根本不是什么意外,她在公司出入几次,周围这么多人,这么多双眼睛盯在那里。想到这里,她连忙仔细回忆所有讲过的话、做过的事,除了在丁丁面前,总算没有什么破绽。至于方才那番话,赖志成买不买账,就只有天知道了。 正想着,手机震起来。是一个陌生号码,她惊魂未定的接听,说话人是庄伯宁。 -- 第124页 “你去上海吧。”他对她说。 上海?一开始,她并不懂他的意思。他也不解释,只是在电话那一头静默着,好像料准了她猜得到。 “他在那里……”她说出来,并不是问句。 “到哪儿去找,你自己知道。”那边说完就挂了。 她拿着电话站在原地,心跳愈快。陈效到底还是肯见她了,怕她出事,抑或是怕她坏事。早知这样,她一开始就应该去见赖志成,哪怕真的要身历险境。 当天夜里,林薇就离开了香港。候机时,她一直在试图联络何齐,电话总算在起飞之前打通了。她告诉他这几天的事,说自己要回去上海。 何齐只是嗯了一声,好像并不意外。他也在找他,应该有些线索。 “你不跟我一起去?”她问。 “我还有另外的事情要做。”他回答。 “你要干吗?”她心里有不好的预感。 何齐却答非所问:“你看到他,不管他要做什么,都叫他等一等。” 作者有话要说:此节未完。。。 ☆、79.第十六章 (6) 应该也是陈效的意思,庄伯宁替林薇定了机票,当天晚上,她就坐上了去上海的飞机。 一连几日,她奔走不定,神经吊在那里倒不觉得累,只嫌时间过得太慢,两个多小时的飞行长久得像是一个世纪。终于,飞机开始下降,舷窗外的灿灿灯火勾勒出城市的天际线,回旋,倾斜,越来越近。她看着那里,无端的就生出一种接近与回家的感觉。其实,若要真的算起来,她已经几年没到过上海,既没有什么属于她的,也没有什么可以惦念的东西。 下了飞机,她坐上出租车,对司机说出目的地,完全是下意识的,甚至都不必经过脑子,一直等车开到闹市,又过了江,方才意识到这是在去和平花园的路上。想象中,陈效应该在那个熟悉的屋子里等着她回去,就像曾经的无数次一样,但现实却没有遂她的愿,车开到那栋楼下,抬头就看到那个窗口是暗着的,她上去开门,果然没有人。她站在黑暗里,茫然不知所措,直到脑子里灵光一现。庄伯宁说:你知道到哪里去找他。她想,也只能是那里了。 于是,她又上路,车子朝城市西面开过去,越开越偏僻。她感觉仿佛回到从前,那个鬼影憧憧的夜,她骑着自行车去那座大宅。 相遇,约定,她与他的一切都是从那里开始的。他选择在那里等着她,她忽然有点明白是为什么——这一次,他会把一切都告诉她,从头至尾的。她自以为不怕,却又忍不住颤抖起来。 车子在门前停下,她结了车费,从车上下来。司机调头走了,周遭寂静黑暗,什么人都没有,只有路灯每隔一段投下光斑,她去边门按铃,像从前一样,似乎听到铃声在空旷的房子里回荡,如此强烈的既视感席卷而来。 “林薇,” 很快便有人应,铃声断了,门禁对讲传出陈效的声音,“进来。” 门咔嗒一声开了,她一路走进去。这些年这里一直没有人住,不知是因为夜里看不清楚,还是真的维护的这么好,车道,树林,花园,一点都没变,她已经不是从前的自己,地方却还是从前的地方,乍看起来就好像是案情再现。 车道尽头,陈效站在前廊的台阶上等着她,整个人并没有太多变化。她远远看见,禁不住就想起自己的种种忧虑,怕他病,怕他出事,怕他死,真是傻!她骂自己,心里翻江倒海,不确定应该做何反应,若他过来抱她,她大概会暴躁到对他动手,与此同时又好像有截然相反的冲动,想要跑过去,撞进他的怀抱里。 真的到了面前,她才发觉终究是不同了,他看到她,只是点了点头,转身推门进去。她跟在后面,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看到过他这样的神色。 他带她到一扇对开的门前,推开,站在原地。 “陈康峪就死在这里,”他对她说,“大约半年之后,我在这里跟赖志成见了一面。” 她看着眼前这个房间,里面没有开灯,只有走廊里的一点灯光照进去,依稀辨得出家具厚重繁复的轮廓,书架上的书,墙上的画,幽暗处似乎还躲藏着什么,她看不真切,却无端的有些害怕。 他继续说下去:“……一开始只是泛泛的谈,我很久都不知道他是冲什么来的,直到他说陈康峪死得很突然,有些生意上的事情没有交代清楚,我或许可以帮上忙。我没有拒绝,以为他只是看中我在这里的人脉,甚至觉得是个很好的机会。毕竟我一个人闯进华善堂,没有人内应,什么都做不成。等到他走的时候,我们已经达成共识,我帮他,他也会帮我。” 她愣在那里,时间似乎停滞,渐渐弄懂他话里的意思,几乎就要崩溃。来这里之前,她一直想知道为什么,直到此刻,她宁愿没有来这一趟。 “你那个时候就知道他要做什么?!”她喊叫,整个人软下来。 他伸手抱住她,在她耳边说话,但说的是什么,她根本听不到,眼前的一幕一幕都是过去的场景,许久,才听到他反反复复的在说:“我宁愿那个时候就知道,如果我知道,决不会让后面的事情发生,我宁愿那个时候就知道……” 她挣开他的手臂,靠着墙跪坐到地上,强迫自己静下来,听下去。 “那个时候,我开始查林凛的事情,同时也试着理清楚陈康峪的生意,” 他也跪到她面前,紧抓着她的双臂,“但越查下去,就越发觉两件事情殊途同归,发觉赖志成想要的其实就是整个走私网络的全部信息。我有过猜测,他其实很早就知道陈康峪在干什么,甚至根本就是参与在里面,但陈康峪留了后手,没把上海这里所有的经办人都告诉他,所以他寄希望于我……” -- 第125页 的确,陈康峪已经在上海多年,陈效也一直在这里经商,两人看起来又是如此的相似。无心或者有意,陈康峪留下可观的遗产给他,会不会还有什么别的秘辛?这是最合乎常理的猜测,任凭是谁都会这样想,赖志成也不例外。 “我知道他这个人不像表面上这么简单,但还没想到林凛那件事也是他在幕后导演。”陈效继续,“后来,我检举麻黄碱案,再牵扯出走私的案子,我不确定他是不是看出破绽,或者只是暂时没有,因为他收买王俊不可能一天两天的事情。王俊跟我在很多问题上有分歧,他应该很早就知道了,王俊这个人第一是要命第二就是要钱,至于其他,都是不重要的。就这样,一直到我们去广州,他决定对我动手……” “所以才会有那次绑架……”她抬头看他,那一次,她自己也是九死一生。 “是,”他点头,但表情却没有丝毫的庆幸,“在这件事情上,赖志成一定后悔动手太晚,做的又不够干脆,但是他并不是没有机会做第二次或者第三次。” 他停在那里,她知道他就要说到关键,整个人反而冷静下来,问: “可他没做,为什么?” “我开始帮他做事,”陈效没有拐弯抹角,只避开她的眼睛,“我要保护的人太多,我没有别的办法。” “原来,他这么看重你。”她试图冷笑,结果发现很难做到。 “只能说赖sir还有用的到我的地方,”他纠正,“自从陈康峪死掉,再到走私案发,赖志成一直想要重建那个网络,到那个时候为止,已经成功了一部分——从南美运毒品经由美国再到香港。” “他已经是德高望重,为什么要这么做?”她又问。 “做的再好,华善堂也不可能是他的,”陈效解释,“陈康峪是这样,赖志成也是这样,赖sir一直都有他自己的生意,华善堂的董事身份不过就是个掩护。” 听到这里,她终于有点懂得赖志成对他的怀柔和容忍,这是要把他变成第二个陈康峪,黑或者白,两条道上的利益便可兼得。 陈效说出一个年份:“那一年,我雇了人去洪都拉斯,在那里找到找到了罗晓光和蒋瑶。” “就是这个时候,你知道了。”林薇喃喃,不是问句。 “是。”他却还是点头。 不久之后,罗晓光死于一场枪战,她记得何齐曾对她说过的。那应该已经是几年前的事情了,那个时候,陈效正步步高升,从上海转调到香港去上任,原以为只是因为出色的业绩,现在看起来恐怕并不仅于此。她还清楚的记得那时两人之间的关系,记得自己的绝望和抑郁,陈效始终不曾放开她,但当她敞开一点心扉,他却又不愿走得更近。她曾有过那么多的猜测,以为他对她并没有那么深的感情,以为他要娶别的女人,甚至想到过他的身体出了什么问题。结果,真正的原因却是最简单的——他终于知道是赖志成一手导演了当年的那场惨祸,而他自己也参与在其中。 或者,还有更多? 再晚一点,想要脱身就难了——她突然想起王俊曾经说过的话,那个时候尚且是这样,现在陈效在知情的情况下为赖志成提供帮助和掩护,更加不可能。 “你牵扯的到底有多深?” 她一个字一个字的说出来,不知道应该做好怎样的心理准备。 他也是字斟句酌:“深到足够弄清楚他究竟在干什么,也足够让自己去坐牢。” 她看着他,只是一瞬,就明白他打算做什么,怎么可以?!她紧抓着他的衣袖,直到指尖发白。 “现在,赖志成那边的人都是支持何齐的,我会在临时股东大会上宣布辞职,何齐会坐上集团主席的位子,我这边的人也都会转而支持他,而后他会把赖志成开除出董事局。可以安排的都已经安排好,不会有意外……”他继续解释。 她却发现自己并不关心其他,只是问: “那你呢?你会怎么样?” “向警方自首,”他轻笑,“庄伯宁已经做了足够的准备,对华善堂的影响可以降到最低,赖志成会是主犯,脱不了干系。” 他知道自己会身败名裂,会去坐牢,已不是一天两天,所以才会一点一点去做完自己想做的事情,所以才能这样坚决的把她从他的生活中摒除出去。 “值得吗?”她几乎在哀求,即使面对的是一个如假包换的坏人。 “做过什么都得付出代价,这个是谁都躲不了的。”他双手捧起她的脸,像曾经的无数次一样。 她抱住他大哭,不记得自己这样忘情的哭过,就像那些她最厌烦的任性柔弱的女人,但她是谁,他又做过什么,在此时都不重要了。 “等这事过去,就都好了,就都好了……”他的手摩挲着她的头发,好言安抚,完全不象是那个要付出代价的人。 “你别以为去坐牢就跑得了,”她又突然大怒,变回那个悍妇,没轻没重的打他,“给我好好的活着,别以为你跑得了!” 他却大笑,抱紧了她,束缚住她的手脚,在她耳边轻声道:“我好好活着,我保证。” ☆、第80章 结局 那一夜,他们没有离开大宅。两个人都是第一次在这里过夜,林薇并不是全然不怕,只是深夜醒过来,发觉他在身边抱着她,一颗心便又定下来。仔细想起来,又觉得骇然,自己大约就是这样得过且过、朝生暮死的人,只要眼前这一日、这一夜,便已满足了。次日早晨醒来,她甚至还有了玩笑的心情,对他说:“这就是你答应过的最后一次了?要是不满意,有没有的退?” -- 第126页 他也对她笑,伸手刮她的鼻子。钟响起来,她暗暗数着,敲了七下,心里知道该走了,又恨不能把房子里所有的钟都藏起来。 直到车子驶出大宅,她又想起一件事,问他:“何齐告诉我,你去纽约找医生做过心血管方面的检查,结果怎么样?” “一点小问题,没有什么。”他回答。 “那你为什么还要查的那么仔细?你不要瞒我,千万不要。”她不相信。 他目视前方,仿佛专心开车,顿了顿才说:“我去找那个专科医生,不光是为了看病。” “那是为什么?”她有些意外,会听到这样的答案。 “陈康峪生前也找那个医生看过病,那里有他所有的病史和药物禁忌资料。”他说的极其简略。 她猜到了下文,一时震惊,难道KY的死也有隐情?! 果然,他这样说下去:“出事之前几个月,他去做过检查,身体状况很不错。那个医生说听到他发病去世消息,当时就怀疑过他没有按照医嘱服药,否则不可能恶化的这样快。” “也是赖志成……”她说出那个名字。 他默默开车,双手紧握着方向盘,许久才说:“我只知道他们的确有过争执。” 你去找他,不管他要做什么,叫他等一等——莫名的,林薇想起何齐对她说的话。何齐! “这件事何齐知不知道?”她问陈效,说话的声音都变了。 “什么?”陈效却反应不及。 其实,这个问题的答案她自己也能猜到。她离开纽约之前,她跟何齐都曾经疑心过陈效的身体出了问题,她甚至还求何齐去查陈效的检查结果,何齐也很有可能真的去了,他在那个圈子里人面很熟,而且打听的病患又是自己的至亲,那个专科医生多半会告诉他实情。 “我说何齐,他知不知道是赖志成杀了陈康峪?”她解释,提高了声音。 陈效转过脸来看着她,车子在下一个路口急停。 几天之后,华善堂的临时股东大会在香港召开,陈效没有出席。 对林薇来说,这是早已预告过了的剧情,但对其他人却是未曾抖开的包袱。不管是反对派,中立党,还是媒体记者,尽管立场不同,却都做好了全副的准备,编排出各种版本的猜想,这一次,陈效会以怎样一种姿态出现?他会说些什么?做出什么样的反应?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是不是还会有回天的力道呢? 林薇也没有去现场,看到是实时传过来的视频画面。隔着几千公里的距离,她冷眼旁观着,知道与会的那帮人大多都等着看戏,看陈效从最高处摔下来,至于最后会落到什么样的地步,可能又有许多不同的版本。她不禁想起从前,她与陈效刚认识的时候,他就对她说过:别人都觉得做好人不容易,其实做坏人最难,所有人都等着你倒霉,巴不得你跌的粉身碎骨才好,而那个身为坏人的,就像是在钢丝上走着,脸上还得不露一丝惧色。他是一个要面子的坏人,问题,就在这里。 如果换作是她自己落到这样的境地,她或许还不会这样不淡定,而现在她自觉就像是一个沉不住气的孩子,急不可待的想看到那些人失望,看到陈效一招制胜的绝地反击,就如甩出一记耳光那么干脆利落。哪怕她早已经知道,事情不会朝她希望的那个方向发展,她仍旧顽固地抱着一线希望,觉得或许还有转机。 随着时间分秒过去,会议始终以一边倒的方式进行,陈效那方面只发了一纸声明,而且还是由他的法律代表庄伯宁宣读的,篇幅很短,说是由于个人原因,辞去集团一切职务。最终的决议也没有有多少出人意料的地方,董事会大换血,再投票通过提案,改选董事长和首席执行官。她在视频里看到何齐,算起来这是她第一次看到他穿西服,倒说不上有什么违和感,只是觉得他仿佛变了一个人。 他真的知道自己会面对些什么吗?那个时候,林薇还有过怀疑,后来再回想起来,方才意识到他杀伐决断、铲除异己的手段和决心并不比陈效差半分。 其实,股东大会还未结束,已经有人在问:赖志成怎么也没出现?赖sir为什么没来?会后,很快就有人找到原因,当天凌晨,赖志成突发疾病入院,看样子好像是中风。而后,又从医院传出来消息,医生得出的结论远没有中风那么简单:病患因注射可卡因过量,引起脑部损伤,状态近乎于植物人,而且年纪较长,恢复的可能性很小。 再后来,赖sir的家人出来喊冤,坚持要求警方介入,说赖志成其人一生正直克勤克俭,绝不可能沾染毒品,检查时在身上发现的几处针眼也都是注射糖尿病药物留下的。而且,这段时间正是华善堂的多事之秋,集团内部利益争夺激烈,赖志成偏偏在这个时候出事,其中一定有隐情。 家属的这番话并非没有引起警方的重视,调查即时展开,但结果却出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警察列出了出事前那几天与赖志成有过接触的人的名单,一一排查,甚至何齐也被请去警署问话,最后真正引起注意的却是一个名流圈子里出了名的毒贩,不管是赖府的监控录像还是手机通话记录,都显示赖志成和此人曾有过密切的接触。另外,一个负责照顾他起居的护士兼保姆也在做笔录时暗示,赖志成年纪渐长,病痛很多,工作压力又大,的确有依靠药物镇痛舒压的习惯。调查进行到了这个地步,家属自然已经没有更多的话要讲,警方也就草草结案了。 -- 第127页 赖志成在医院躺了将近两年,方才因为多器官衰竭死亡。在他临死之前,林薇甚至还去探视过一次,曾经矍铄的老头比从前更加瘦小,缩陷在病床上就如一颗风干的梅子,大多数时间,他只是昏睡着,偶尔眼睛睁开来,也只是浑浊的一片,直到那目光落在林薇身上,才又透露处一丝不甘和狡黠来。林薇知道,他尚且还有知觉和思维,她觉得这样更好,他这样的人的确不应该稀里糊涂毫无痛苦的就死了。 她不确定何齐与这件事有什么关系,也不想去弄清楚,只知道何齐彻底放弃了医生的工作,全副精力投入到华善堂的生意上来。直到很久之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她问何齐:“你不做医生了,后不后悔?”何齐回答:“没有什么后悔不后悔,医生都是宣过誓的,我没能遵守。” 她猜宋缤很早就已经知道了,就像从前,何齐去洪都拉斯找罗晓光和蒋瑶的时候,宋缤明知他会做出一些她不能同意的事情,却还是站在他这一边,从未离开过。 相比之下,陈效那边的事情就更复杂一点了。虽然赖志成已经成了一个废人,但他最终还是接受了离职审计,为自己做过的事情付了应该付出的代价。庄伯宁功不可没,成功的将他与赖志成贩毒走私的案子撇清了关系,主要罪名限定在行贿和内幕交易上,再加上自首、检举等等的从轻情节,最后被判了五年。自首之前,他和林薇已经结婚,半年之□审,林薇正怀着七个多月的身孕。他在狱中服刑三年,获得假释。 十年后,大宅 八月份的天气,阳光白炽,房子已经重新修整过,结构并没有太多改动,也不总是有人住在这里,看起来却是完全不同了。 最初那几年,他们每年都要到这里聚一聚。后来,孩子一个个出生,千羽上了大学,交了男朋友,所有人都忙到不可开交,总是凑不齐人,要聚也不得尽兴。等到孩子都大了一点,聚会自然而然改到了暑假,天南海北的飞过来,人其实就这么几个,只因为有这么几个小的,笑啊叫啊乱成一片,讲话都要靠喊,显得格外的热闹。 这一天,也是一样的。林薇和宋缤在开放式的西厨房做饭,几个孩子在相邻的餐厅里玩,三岁的小航胳膊拧了一下,坐在地上大哭大叫,说手不能动。陈效赶紧跑去拿车钥匙,准备带小航去医院,却正好碰上何齐从外面回来。 林薇叫住陈效,说:“要么先叫何齐看一看?” “他?”陈效不以为然,“多少年不看病了,而且又不是骨科大夫。” “别哭,叔叔看一看。”那边厢,何齐已经蹲下来,摸了摸,一推,好了。小航动了动胳膊,破涕为笑。 “从前出去做MSF的项目,哪会分科分得这么清楚,简单的关节复位总得会一点。”何齐嘴上自谦,看得出还是蛮得意。 陈效顿时觉得无趣,放下钥匙,叫了两个大一点的孩子,小宇和小佳,去院子里玩飞盘。 不多时,小宇又从外面跑回来,冲进厨房对着宋缤大叫:“大伯答应去我们学校做那个presentation啦!” “什么presentation?”何齐凑上去问。 “The amazing career,早跟你说过了,就知道你不记得!”小宇不大愿意搭理他。 “怎么不叫你爸爸去?他是成功人士,要多amazing有多amazing。”宋缤在一旁玩笑,一半也是在父子间打圆场。 小宇却实话实说:“他每天不过就是跟一帮老头子开会而已,有什么劲?大伯开飞行学校才帅。” 大家都笑,就连小航也牙牙学语:“老头子……开会!” 何齐倒无所谓,说:“有什么关系,我就是个乏味的生意人而已。” “你干吗这么谦虚……”倒是林薇替他不平,直到宋缤一眼看过来,她一句话说到一半,卡在那里,笑了笑,把小航抱出去找陈效。 盛夏,户外的一切都有饱满的颜色,耀眼眩目,却又看得人不由得高兴。小佳已经九岁,长手长脚,初初有一点少女的姿态,小宇六岁,正是男孩子最淘气的时候,衣服也不脱,就往泳池里跳,翻江倒海的溅起一大片水花,小航到底年纪小一点,惊得大笑大叫。千羽戴着墨镜,正靠在躺椅上看杂志,眼睛瞟瞟他们,不屑的嗤了一声,不一会却又把小佳叫过来,替她绑好散掉的辫子,俨然一副大家姐模样。 林薇看得感慨,孩子们大起来,他们每个人也都老了一点,天天见面的可能还不觉得,回过头去再看从前,才知道变了多少,但有些东西却还在那里,该别扭的还是别扭,该介怀的还是介怀,比如陈效跟何齐,还有她和宋缤。但那一点点并不妨碍他们聚在一起,开开心心的吃上一餐饭。 她在池边坐下,把小航放在膝上。陈效走过来,遮住她眼前的阳光。 她眯起眼睛看他,对他说:“知道吗,有时候我有点想念从前的你。” “想我什么?”他笑问。 “想你大摇大摆,目中无人的样子。”她描述。 “我从前有这么招人讨厌吗?”他存心质疑。 “你说呢?”她看着他笑,知道这一刻彼此都回想起同样的场景——多年以前,她坐在这里,看杰克伦敦的传记。 他俯身下来,轻声道:“I’d rather be…” 她抬起头,吻掉那最后一个字。 -- 第128页 (正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