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夫是万蛊之王》 第1章 《未婚夫是万蛊之王》作者:白霭星【完结】 文案 cp:倒霉多金总裁攻x美貌蛊术师受 龙京市富豪曲凌挑对象的要求很传统: 年轻、漂亮、聪明。 没想到,家里长辈临终前给他定了门亲,未来媳妇是个男的就算了,还是个“草包美人”,光长脸,不长脑子。 曲凌:这亲事老子还就不认了。 很快未婚夫出现在面前。 人长得极美,那双眼更是勾人。才认识不久,对方直白说道: 我,要你的心。 曲凌冷笑:果然只长了脸,脑子里都是草。 但是后来, 曲凌亲眼看着,美丽的未婚夫平静地张开五指,剖开了他的胸膛…… * * * * 一百年前,桑晓作为南疆蛊术王,为封印邪物而选择牺牲自己封山。 哪知,一百年后,地质变动,山体崩裂。 桑晓幽幽醒来,意外发现周围都是穿着暴露的人类,最重要的是—— 邪物不见了! 刚爬出山洞,迎面而走一个俊美男人,他开口就是: 罗桑晓,跟我走。 他才知道,原来他与走失的小明星长得一模一样。 小明星还有个未婚夫,张嘴闭嘴就是“我不喜欢你,不会跟你结婚”的霸道总裁,但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 他在未婚夫的胸腔处,嗅到了邪物的气息。 已全文存稿,放心入坑^0^ 内容标签: 惊悚 豪门世家 异能 现代架空 异闻传说 单元文 主角:桑晓,曲凌 ┃ 配角: ┃ 其它:蛊术 一句话简介:我的危险未婚夫 立意:人生就是需要不断奋斗 第1章 干尸成人记。 嘀嗒。 幽森深处,水滴落在地,声音在黑暗中扩散。没有风,可阴凉的感觉渗入进每一丝空气里。 在这里,飘荡着的,是属于死的气息。 忽然,一道强光穿破这片死寂。同时,还有人的脚步声。 空旷阴森的空间内,响起怯生生的说话声:“这、这还要走多久呀?难怪他们都说‘生不进南疆,死不入百岵’。这百岵山有够邪门的,要不咱们还是……” “别瞎想。这地方别人还不知道,这次可是咱们发财的好机会。” 光从手电筒射出,照亮逼仄的洞穴,也照出洞壁上一高一矮两道身影。 他们小心翼翼往前走,全身穿着长袖长裤,裤脚扎进长靴里,而长靴旁边还插着短刀。 这两个人并非探险家,而是专业的盗墓贼。 此刻他们脚下踏着的地方,古时称之为南疆。这儿地势复杂,自古山林密布,多有瘴气,外人罕至。而其中,又以百岵山最为神秘。 一百年前,一场百年不遇的大雨引发当地山泥倾泄,乱石掩埋了村庄。而七天前,这里又发生大地震,原本埋在地底的一切,又悄悄出现在世人面前。 盗墓贼,是最先嗅到商机的。 一高一矮两人寻着水声往前走,忽然间,矮个儿感到脚上有重物压住,顿时尖叫一声,随后起脚踢去—— 手电筒往洞壁照去,赫然是一只壁虎。 但,却是成年男子巴掌大的壁虎。 想到以前百岵山的传言,矮个儿霎时白了脸:“这、这畜牲这么大,会不会是蛊……” 南疆潮湿多雨,蛇虫横肆。据野史记载,几百年前,此处有人能练虫为蛊,谓之“蛊术师”。 而百岵山,传言一百年前生活在此地的百岵一族,族人个个极擅蛊。 不过,百岵族早已成为传说。 “不可能。”相比起矮个儿,高个儿冷静许多:“百岵族一百年前就死光了,现在哪来的蛊?” 他见同伙满面惧意,眼中流露嫌弃,但仍是耐住性子劝道:“别磨蹭了。这条秘道现在就咱们最先发现,前面就是百岵族的圣地,里头肯定藏着好东西。再坚持会,咱们又能吃香喝辣好几年了。” 依他多年盗墓的经验,这样古老又神秘的民族,必定有挖出不少值钱的东西。来之前,他们专门调查过,知道百岵族当年还有个圣地。 这圣地里,绝对藏着宝物! 高个儿信心满满,不禁加快步伐。而矮个儿见状,也只能亦步亦趋跟上去。 两人朝水声来源不断走,不知走了多久,终于,前方隐隐透着银白的光。 两人大喜,愈发走得快,视野所见之物也变得清晰。 那银白的光,原来是月光。 约莫是地震震碎了山体,顶部掉落的石块,让外头的月光直接照进洞内,一切都像披上银纱,变得朦胧又梦幻。 月光从洞顶缺口投射下来,恰好照亮大块区域。银光区域内的景象,又让两个盗墓贼心跳骤停。 地上暗红色的线画出复杂的图案,明显是摆了阵法,而暗红色……分明是干涸了的血。 这儿竟然用血摆了阵! 阵法中间石台上躺着个人。不,确切来说,应该是具尸体。 矮个儿顿时后退,脸吓得阵青阵白。 眼前的景象俨然诡异至极,可尸体上还有一件物品。月光照射在上头,折射出柔和的金光。 高个儿定睛一看,竟不顾这离奇恐怖的画面,当场就抓着同伙快步走进血阵中。 第2章 矮个儿被迫上前,看清“尸体”真面目时,立马尖叫一声,软倒在地。 “干、干、干……”他颤巍巍地喊道:“是干尸!” 躺在他们面前的,是具干尸。它的身体像被吸干了血水,只剩一层皮紧紧黏在骨架上,双眼、鼻、口都只剩空洞洞的窟窿朝着上方洞口,静默中透出诡异与恐怖。 南疆多雨,这洞穴内又有暗流,他们一路走来,周围湿滑。这样潮湿的环境内,尸体只会腐烂生虫,绝对不可能有干尸! 想到这,高个儿脸色瞬间惨白。但是,他盯着干尸手里的东西。 这具干尸双手交叠于胸前,手掌底下压着的,赫然是个金盒。 金子!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他们一路艰辛,排除万难才来到这儿,不就是为寻宝而来的吗?没道理,金子就在眼前,他们要被一个干尸吓住! 高个儿咬了咬牙,在同伙惧怕的目光中,缓缓从干尸手底抽出金盒。 金盒离开干尸手的一刻,两个盗墓贼都屏住呼吸。 嘀嗒。 远处又是水滴落的声音。 什么事都没发生。 高个儿舒了口气,掂了掂手里的玩意,立刻笑了:“好家伙,是纯的。” 他上手便知,这盒子是纯金打造的。而且,里面还有东西,绝对是更值钱的宝贝。 矮个儿见同伙没事,也垮下双肩,不经意又瞥到旁边的干尸。 干尸身上穿着绘有奇怪图腾的长衣长裤,头发干枯发黄,披于胸前两侧。 矮个儿看过资料,发现干尸这身衣服,非但是百岵族的传统服饰,而且对方生前很有可能还是族中极有地位的人。 他好奇走上前,再仔细瞧了瞧,约莫是错觉,他竟然觉得这具干尸看久了并不可怕,从整张脸的轮廓来看,反而可能生前长得……挺漂亮? 矮个儿正盯着干尸入神,殊不知,他身后,高个儿舔了舔唇,径自打开了金盒—— 阴森空旷的洞穴内,霎时发出一声惨叫! 矮个儿大惊,刚转过身,眼前黑影闪过,然后他只觉得腹部一阵剧痛。他低下头,发现自己的肚子不断胀大,里头还有许多东西在拼命蠕动。 他想起百岵的传说,一个“蛊”字刚要说出口。“砰”一声,他的肚子瞬间炸裂,鲜血在视线中飞溅。 身体倒下的刹那,他瞥见的画面,让他眼睛瞪得更大。最后倒映在他瞳孔上的,是干尸的手,像是被注入水般,一点点变得光滑圆润…… 浓重的血腥气萦绕在重新恢复安静的洞穴中。 萤白月光下,躺在阵法中间的“他”,先是干涸的躯干,由内慢慢充盈水份。 宛如春雨滋润干裂的土地,“他”血管里的血重新流动,胸腔也跳动起来,皮肤开始变得水润白皙。然后是枯黄的头发渐渐乌黑油亮,薄唇透出淡淡的红。 鸦羽般的睫毛颤了颤,缓缓的,“他”睁开了眼。 乌黑的瞳转了转,月光有些刺眼,“他”微眯起眼,过了好一会儿,才从地上爬起来。 空气中的血腥气令“他”眉头轻蹙,很快,“他”找到血腥气的来源。 前方躺着个死人。对方的死状相当恐怖,身体被破开,血溅得遍地都是,还有肝脏肠子都流了出来。上头密密麻麻覆盖着一层涌动的黑影。 是黑色虫子。这些虫子发现沙沙声响,是进食的声音。 它们正在啃噬死人的内脏。 见状,“他”脸上没有丝毫惧色,反而踱步上前。 诡异的是,随着“他”的靠近,沙沙声音顿住,紧接着,成片黑色虫子霎时如潮水般四散退去,消失得干干净净。 “他”蹲下身,仔细观察着这具死状凄惨的身体,只是轻皱眉头。随后便站起身,四处张望,很快就发现不远处的物件。 疾步上前,“他”捡起掉落地的金盒。嘴角正要勾起,下一秒,“他”望着被打开的盒子,里头空荡荡的。 这瞬间,“他”露出迷茫的神情。 “不见了……” 太久没说话,“他”按着喉咙,习惯自己的沙哑,同时,也在思考着下一步的行动。 片刻后,“他”深深看了眼身后的死尸,从容往黑暗处走去…… * * * * 滴答、滴答。 水声由近变远,渐渐的,已隔了很远很远。 “他”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可是,前面已隐隐透着亮光。 朝光源走去,不一会儿,出口就在“他”上方。无需思索,“他”的动作异常敏锐,几乎手脚并用,顷刻就踩着洞壁石块爬上去。 爬出洞口的瞬间,迎面而来的,便是明亮温暖的阳光。 “他”下意识用手挡住眼。数秒后,“他”才缓缓放下手,怔怔看着眼前的景像。 丛林里,绿树成荫。微风拂过层叠青翠,阳光便从树叶缝隙中穿过,照亮了这片绿意盎然的世界。 轻轻的,一只蝴蝶在“他”周围飞舞。“他”下意识伸出手,蝴蝶便乖乖停落在“他”的食指上。 “他”的眼中装着蝴蝶的身影,也隐隐透着泪意。 “他”从未想过,自己还有一天,能活在阳光下,听见风的声音,闻到花的香味,感受到……生的气息。 这一刻,世界仿佛静止下来。 第3章 可惜,不远处传来的脚步声,却惊走了蝴蝶,也打破了这片美好。 “他”望向声音来源,只见一行人匆匆朝他走来。他们身上穿着的衣服,“他”依稀记得,那叫……西装。 三个穿着西装的男人走到他面前。这时,左边一人拿着照片,对着中间灰西装男人说:“曲总,错不了,就是他了。” 灰西装自己拿过照片,对着“他”比了比,随即将照片还给下属,自己大步向前,沉声道:“罗桑晓,我是曲凌。虽然我不知道你怎么搞成这样,不过我是来带你回龙京的。” “他”歪着头,用着沙哑的声音答道:“我不认识你。还有,我叫桑晓,但我不姓罗。” 什么跟什么? 灰西装男人皱紧好看的眉:“是地震摔坏脑子了?算了,先带回去再说。” 他一个眼神,身后两名下属当即上前就要将人带走。 “他”,也就是桑晓往后退了一步,眼中满是戒备。 见状,灰西装男人微扬下颌,满面不屑:“放心。我不会伤害你的。毕竟,咱俩还有婚约。” 这回,桑晓终于露出讶异的表情。 他很清楚,自己是个男人,所以……他忍不住上下打量对方,不太确定地问: “你……是女扮男装?” 灰西装男人顿时黑了脸。 第2章 三张机票。 “所以,你真不是女人?” “……不是。” 身为龙京市杰出青年企业家,世纪集团董事长曲凌没想到自己有生之年,居然得跟人澄清自己的性别。 而且,还要解释—— 现在是2024年,男人与男人在华国法律上是可以结婚的。 可那双清亮的眸直勾勾打量自己,像是在确认他说的每一个字。 对方不是在恶作剧。 曲凌开始思考,自己的“未婚夫”真的在地震中受伤,可能伤到脑子,出现记忆或认知错乱了。 这时,刚好房间的门被推开,民宿的阿姨送来了饭菜。 半个小时前,曲凌带着两个下属离民宿不远的山野间找到罗桑晓,将人带了回来。 南川市位于华国西南部,人口稀少,经济也落后。他们入住的这间民宿,已经是当地最“豪华”的酒店了。 阿姨将白米饭和三菜一汤摆上已经斑驳的红木桌。 “特意为你点的,吃吧。” 曲凌说完,桑晓看了他一眼,没有拒绝,反而坦然地拿起筷子和碗,有条不紊吃起东西。 曲凌静静打量起自己从山野间带回来的人。 对方一身深蓝色长衣长裤,上头绣着像是鸟的图案。乌黑柔顺的长发捋在耳后,一手捧着碗,一手拿着筷子,咀嚼食物的样子恬静优雅。 平心而论,对方这张脸,即使以曲凌高审美标准,叫声“美人”也名副其实。 但是,现在美人摔坏脑子了。 不过也没关系。 曲凌坐在红木椅,双腿交叠,接过下属泡好的咖啡,润完喉后,才悠悠道:“罗桑晓,我把事情给你简单过一遍……” 筷子不断夹空盘子里的菜,等到第五碗饭终于全部落肚,桑晓放下碗筷,轻轻打了个嗝。 曲凌的话也说完了。 “所以,事情就是这样,你听明白了吗?” 桌上四个盘子干干净净的,曲凌不由得多看了“未婚夫”一眼。 啧,这也太能吃了! 这年头,他很少看到这么能吃的人,好像饿了几十年一样。 桑晓用袖子擦了擦嘴巴,腰杆挺得笔直,用着不徐不慢的声音答道:“我听明白了。你的意思是,你叫曲凌,在龙京做生意。你曾祖父死之前,为你定了门亲事。但是对方跑到这里遇到地震,所以你专门来这里找他。” 他特地顿了顿,明显有些别扭:“现在这世道,你们俩都是男的,但可以成亲。” 曲凌眉头皱紧,正要说话,对方又赶在他开口前说: “我叫桑晓,但不是你的婚约对象罗桑晓。” 果然摔坏脑子了。 曲凌心中下了定论。 来南川市之前,曲凌没见过“未婚夫”。但是,照片上的人长得跟坐在他面前的人一模一样,这绝对错不了。 四目相对,曲凌很快就了主意。 他站起身,只道:“你可能是受了点伤,记忆有些错乱,不过没关系,我会带你回龙京。其他的,等回龙京再说。” “等等——”桑晓还要说话,曲凌却径自出了房间,完全不给他说话的机会。 桑晓望着被男人毫不留情关上的门,不禁又从裤袋中摸出被自己藏在里头的金盒。 他打开金盒,放到鼻间嗅了嗅,清亮的眸露出疑惑。 刚见到曲凌时,他就想说了,这男人身上的味道很熟悉。 而且,对方也姓曲。 说不定…… 想到某种可能性,桑晓眼底掠过精光,随即“啪”一下,合上手里的金盒。 * * * * 另一边,曲凌关上门,回到自己的房间,两名下属刘明和孙伟豪立马沉不住气了。 “曲总,看样子,这个罗桑晓八成是遇上地震,震坏脑子了。” 罗桑晓的资料是刘明亲自搜集的,他百分百确定,里头奇装异服、说话也颠三倒四的青年,的确就是老板失踪的未婚夫。 第4章 曲凌打开笔记本,开始查阅秘书发过来的文件。鼠标划过全英文的合同,对于下属的担忧,他不以为意:“过几天回到龙京,替我约周院,给他好好检查一下,该怎么治就怎么治。” 他这话说得十分冷淡,不过也不怪曲凌,实在是这桩婚事来得太过蹊跷。 世纪集团是华国响当当的房企。只不过,曲家人丁并不旺盛,自曲凌的曾祖父在龙京起家,传到曲凌这里已经是第四代,每代都只生了一个男丁。并且,除了曾祖父,曲凌的祖父和父亲并不长寿。 五年前,曲凌从病重的爷爷手里接过董事长位置时才24岁。但年轻气盛的曲总对集团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投资业务扩展到多个领域,将这份祖业推上新的巅峰。 原本顺风顺水,活成人人羡慕的曲总,在半个月前接到消息:曾祖父病危。 曲家这位开山“伟人”一直是华国商业界传奇,不仅创办了世纪集团这艘商业巨轮,他本人也极为长寿,儿子孙子早亡,他却活到了120岁,整整活过一个世纪。 还在国外出差的曲凌匆匆赶回龙京,送了老人最后一程。120岁离开人世,这也算得上喜丧了。 曲凌早些年就继承了曲家的一切,所以曲老临终前,并没有像其他豪门世家那样闹出风波。可令曲凌意想不到的是,比争遗产更狗血的是,曾祖父替他找了个媳妇—— 非但是个男的,还是个演员。 为了让曲老走得安详,曲凌纵然心中百般不愿,也答应了曾祖父,会完成他的心愿,履行这桩婚约。 就这样,送走老人后,曲凌才找人查了所谓的“未婚夫”—— 罗桑晓,现年25岁。 职业说好听点是演员,其实就是个18线糊咖,签了公司一直在打杂,没机会出镜的那种。 长相不错,但听说性格懦弱,也没啥才华,就连打杂也经常出错。 简而言之,只长脸不长脑子。 曲凌讨厌蠢人。 所以曾祖父为什么会相中他?曲凌也不知道。 他能查到的,只是曲老向罗桑晓提出婚约后,对方欣然答应之余,又说要完成手头最后一份工作才回龙京结婚。 就这样,罗桑晓跟着拍摄纪录片的团队来到南川市。没过多久,南川发生大地震。新闻上说,这场地震罹难者不少,其中不少来自龙京的拍摄团队成员。 曲凌并不打算跟罗桑晓结婚。可到底是曲老生前订下的婚约,就算他不愿意,好歹也要跟对方面对面谈清楚。 恰好这里的政府向世纪集团发了招商邀请,曲大总裁发挥商人本色,赚钱的同时顺道来找人。 幸运的是,未婚夫并没有遇难,还被他找着了。 不幸的是,对方脑子出了点问题。 对于这点,另一个下属孙伟豪沉吟片刻,提出异议:“曲总,我看罗先生不像脑子出问题,他说话有条有理,只是举止怪异,倒像是……撞邪了。” 曲凌打字的手顿住,“撞邪?” 孙伟豪说起这两天在这儿听到的传闻,“您知道的,南川市,以前也叫南疆。听说古代这里的人会养蛊,特别是有个叫百岵的民族,他们个个都养着蛊虫害人。咱们刚到这儿,这些本地人不是说得当心,叫我们别乱走,免得中了蛊。罗先生那样子,说不定……” 话未说完,刘明打断他:“喂喂,阿豪,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搞封建迷信那套?曲总,别信他,他平时就老爱看那些神神鬼鬼的电影。” 孙伟豪无奈:“现在也有很多科学没办法解释的事。曲总,说不定这儿现在真还有人会养蛊——” “行了,”曲凌摆手,“阿豪,阿明说得对。现在是21世纪,什么蛊毒之类的传说,也就骗骗那些游客。” 近年来,国内各地发展旅游经济。每个地方都恨不得挖地三尺,好挖点古玩意出来造势,编故事那更是一个赛着比一个神。 这种门道见多了,曲凌完全不信这些所谓的“民俗野闻”。 “阿豪明天的调研你跟我去,后续如果真的要搞度假村,你也好跟这边的官员对接。至于阿明,你在留在这儿看着罗桑晓。后天一大早的飞机,咱们就回龙京。” “是,曲总。” 刘明看向被委以重任的孙伟豪,眼中透着浓浓的不甘。 * * * * 翌日 地震后,一连好几日的阳光,将树木湖泊都照得暖烘烘。 一只黑色蜘蛛匍匐在窗棂,正要伸展长脚往前爬,结果刚靠近站在窗前的身影,身子顿了顿,马上又折返逃开。 桑晓望着窗外灼灼艳丽的桃花,恰好一辆黑色汽车出现在视野中,很快又往外驶去。 没过多久,有人敲响了房门。 “罗先生,我是曲总的助理刘明。曲总已经出门了,今天你就先在这儿等他,明早再回龙京。” 刘明说话随意,并未表现出对这位老板的未婚夫该有的敬重。 罗桑晓的资料是经他手的,对方什么货色他一清二楚,更别提,老板不喜欢他,这人还摔坏脑子了。 好在,对方也不在意,只道:“我要出去走走。” “……行。” 今天他的任务,就看着这人。 桑晓漫步在春日的阳光中,今天他换上曲凌送来的新衣服,是普通的白色长t恤和黑色裤子,长发被他自己编成辫子,松垮垂落在胸前。 第5章 清亮的眸贪婪地逡巡美景,仿佛要弥补多年未见的春天。 桑晓身后,刘明无聊地踢着石子,抬头便撞见对方在阳光下乌黑发亮的辫子,忽地又生出聊天的心思:“喂,你这头发是接的?接得可真好,像真的一样。不过看不懂你们些混娱乐圈的,好好的大男人,还要接成长头发,跟个女人似的。” 照片里的罗桑晓,明明是短发。 桑晓听不懂他的话,没有吱声。 这里不是他熟悉的世界。他更加清楚,这些人都认错人了。 他们将他,错认为“罗桑晓”。 但他不打算再纠正这个错误。 刘明见对方没搭话,以为对方不屑跟自己聊天,“切”一声道:“小明星,别把自己当回事。告诉你,曲总可没打算跟你结婚。像他那样的大老板,要结婚也是跟那些千金少爷,不会看上你们这种唱歌演戏的。” 说完,四周只有春风拂过的声音。 仿佛在唱独角戏,刘明莫名窘迫,也愈发觉得这小明星不顺眼。 “曲总说了,回到龙京让我带你去看医生,治治脑子。”见桑晓理也不理他,刘明冷哼一声:“到时你可别缠着曲总。” 桑晓连看也没看,只是踱步往前,行走在草丛中。 他的冷淡彻底激怒了刘明。 原本被留在民宿看着罗桑晓的安排,就已经让他郁闷。他跟孙伟豪两人一起陪着老板来南川,结果后续开发的活给孙伟豪,要是谈得成,整个工程肯定是涉及上亿的资金。姓孙的捞得盆满钵满。 他呢?只能陪着这小明星看花看草。 现在,这小明星还拽得七八万似的。 刘明迈大步伐,挡在桑晓面前,“喂,跟你说话呢。你是摔到脑子,又不是说出不话来。还是说,阿豪说得对,你是撞了邪,被什么蛊毒给毒哑了?” 听到这里,桑晓终于抬眸看他:“你……说蛊?你见过?” 刘明刚才只是怒气攻心,口不择言,见他终于有反应,冷笑:“看来,是会说话的。” 桑晓又重复问他:“你见过蛊吗?” 刘明嗤笑:“当然没有。现在是科学社会,那种玩意,也就是这些穷地方造的噱头,想骗人来旅游花钱。” 桑晓垂下眸,不再说话了。他绕过刘明,继续往前走。 像是一拳打在棉花上,刘明觉得没劲,却也只能憋着一股怒气,跟在桑晓后面。 这股怒气在一个小时后达到顶点,因为桑晓在树林中穿梭,像在寻找些什么,可是任凭刘明怎么冷言冷语,对方并未理会。 忽然,脚边传来怪异的触感。 刘明低下头,瞬间就找到发泄胸口怒意的好办法—— 他抬腿,狠狠将脚边的东西踢开。 空中响起凄厉的猫叫声。 正低头在草丛中的桑晓反应过来,就见男人往旁边走去,又重重抬脚往下踩。 猫叫声愈发惨烈。 桑晓皱紧眉,快步走到刘明旁边,可惜已经晚了。 眼前躺在地上的黄花猫,不仅断了气,而且死状恐怖,连肚子都被踩遍,嘴巴张得极大,连舌头都吐了出来。 “看什么看,”刘明发现桑晓一直盯着他,冷笑道:“这畜生突然出来吓人,活该。” 踩死一只猫,在他看来,根本算不上什么事。 不过这个小明星,凭什么用这种眼神看他? “你可以讨厌它,但不用杀了它。”桑晓冷冷说道。 “我就是讨厌猫,想搞死它。不过是只猫,死了就死了,怎么,你想为它出头?”刘明瞅着他削瘦的身板,满面不屑:“我劝你别多事。” 桑晓直勾勾盯他数秒,随后也不说话,只是转身折返。刘明啐了声,只得跟上去。 他们身后,黄花猫的瞳孔,倒映出两道渐行渐远的身影…… 到了晚上,曲总和下属回来了。 确切来说,是孙伟豪扶着曲凌回来。 难得有大老板来调研投资,南川市官员当场卯足了劲招待,几轮下来,曲凌也喝了不少,走起路都有些飘。 人走过桑晓房间时,仿佛装了监控似的,那门就开了。 出现在视线中的青年白衣黑裤,幽幽的瞳直盯着自己,颇有几分古典美人意味,尤其垂落在胸前的辫子,还怪好看的。 曲凌酒气上头,语气也热络了些:“明天、明天10点的飞机,带你回龙京。到时,给你看看脑袋,能治好的,放心。” 喝醉后,曲总习惯话多,他又对孙伟豪说:“记得,4个人,4张机票。” “知道了曲总。”孙伟豪好声应和,哪知,这时一道清冷的嗓音横/插进来。 “不用,3张就行。” 两人看向突然说话的罗桑晓,就听到他说:“这儿,有一个人走不了了。” 曲凌愣愣看着对方,忽地窗口一阵冷风飕飕吹来,莫名的,体内渗出寒意。 这时,头也开始疼起来。曲凌按着头,孙伟豪见状赶忙扶着老板回房休息。 他们谁也没发现,站在原地的青年微微勾起唇,月光只照亮他下半身,而隐在黑暗的脸露出诡异魅丽的笑…… 曲凌醒来时,浑身都使不上劲,唯有太阳穴两侧嗡嗡疼着。昨夜酒桌上喝的都是本地酒,后劲太足,他躺在床上缓了好一会儿,脑子才开始重新运转。 第6章 就在他起床的同时,门口传来急促的敲门声。 阿豪? 曲凌皱眉,他这下属性格冷静,很少这么焦躁。他趿起拖鞋刚开门,就见素来沉稳的孙伟豪满面惊慌:“不好了,曲总,出事了!” 第3章 挑生蛊。 木制的楼梯发生咿呀声响,曲凌匆匆跟着孙伟豪下了楼,一声声惨叫就蹿进耳朵里。 这是刘明的声音。 刘明住一楼,刚好在罗桑晓隔壁。此刻门开着,连民宿的老板一家子都围过来。 拨开人群,曲凌就见到下属躺在床上,正抱着肚子不断发生惨叫。而他的肚子,竟然涨了起来,里头像塞了颗小号皮球。 “啊——” 民宿老板是个本地中年男人,他也一脸惊恐,喃喃道:“蛊……这是中了蛊啊……” 闻言,孙伟豪也惊了:“曲总,这、这大刘的肚子突然就变成这样,是不是真像他们说的中蛊——” “住嘴,”一行人中,曲凌显得尤为冷静,他仔细观察刘明,沉声说道:“别人家说什么你就信。他这样子,很有可能是食物中毒。” 说罢,他才发现,这房间内还有人跟他一样面不改色的,就是桑晓。 “罗桑晓,他昨天跟着你,有没有吃过什么奇怪的东西?” 充斥着惨叫的空间内,桑晓平静地答道:“没有。不过,他昨天踩死了一只猫。” 猫? 曲凌不解:“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桑晓瞥过床上人不断抱肚翻滚的惨状,眼中掠过冷意:“他说,他讨厌猫,所以就踩死了它。” 曲凌狐疑地看着他,像是在怀疑这句话的真实性。 旁边的孙伟豪跟刘明认识颇久,也知道搭档的一些“小癖好”:“是这样的,曲总,阿明小时候被猫抓伤过,所以就很讨厌猫。以前,我也见过他弄死流浪猫。他说,压力大或不高兴的时候,这样做会缓解压力。” 曲凌微微瞪大眼,显然没料到下属竟然会有这样残忍的习惯。 这时,民宿老板大叫一声:“他、他肯定是杀了蛊女的猫,所以中了蛊!他会死的,会死的!不行,你们不能住在这里!” 对方笃定刘明是中了蛊,任凭曲凌他们怎么说,甚至出10倍价钱,都硬要赶他们出民宿。 没办法,孙伟豪抱着不断哀嚎的刘明出来,而曲凌则打电话联系当地医院。 南川市医疗条件落后,尤其他们所在的这川东镇远离城区。当时为了找到罗桑晓,他们才在这小镇落脚。 现在,事情反而变得棘手。 “市医院那边说,先前的地震导致里面人手不足,现在派救护车也没那么快。” 曲凌挂上电话,这时刘明像是疼得更厉害,直接从孙伟豪怀里跌落出来,在草地上不断翻滚惨叫,直嚷着“肚子好痛”。 孙伟豪不断安抚他,可眼见的,他叫得越来越大声。曲凌当机立断:“算了,带他上车,我们自己送他去医院。” “不用了。”桑晓就站在一旁,平静看着眼前这幕。 曲凌正打开车门,他本来对“未婚夫”就谈不上喜欢或厌恶,只是听他这么冷漠的语气,心中顿时有些反感。 “你不用说风凉话——” 这时,在草地上翻滚的刘明发出凄厉的尖叫,硬生生打断曲凌的话。 接下来这一幕,曲凌与孙伟豪这辈子都难以忘记。 只见刘明死命抱着肚子,他的肚皮以一种恐怖的速度不断抖动,里头像是有活物在挣扎。紧接着,“砰”一声,他的肚子突然裂开—— 鲜血如破了的水龙头骤然喷洒在空中。 一只活物从里头跳了出来。 “喵~” 浑身都沾着血水的猫抖了抖身子,溅了满地的血,露出些许黄白相间的毛。 猫瞳直勾勾看向桑晓的方向。 然后,它诡异地长叫一声,随后头也不回地往前方森林跑去。顺着它前进的路线,在阴森森的榕树下,一道窈窕的身影半隐在树影中。 他们看得清清楚楚,是个女人,而且是个穿着长袍的女人。 那只猫跃进她怀里,然后那女人抱着猫转身,随即消失在树林中…… “蛊女……” 目睹这一切的孙伟豪当场软倒在地,视线落在搭档身上,咯噔一下,脸色被吓白了。 “他们说的没错,那是蛊女的猫。曲总,阿明、阿明他——。” 曲凌当然看见,他脸色也不好看。 刚才那个女人给人的感觉,只有“恐怖”两个字。而躺在地上的下属,肚子像被利爪撕开,伤口参差不齐,连肠子都跑出来了…… 刘明,就这么死了。 * * * * “他中的是挑生蛊。” “端午那天,取螟蛉、石炳、蜈蚣、蝉、蚯蚓、泥鳅还有宿主的皮肤毛发,藏在蛊坛子当中,100天之后,里头要是只剩螟蛉,那么成了挑生蛊,将他藏在宿主体内,若宿主死了,蛊虫就会进入最后碰到宿主的活物体内。” “所谓挑生蛊,就是蛊虫重新选择宿主,再生出原宿主。” 渐渐没入山体的夕阳,车窗外山路浸染着暗红色,前方蜿蜒没入黑暗的隧道,隐隐散发出不详的气息。 清冷平静的声音在车内诉说,但细品,却能品出话里的一丝幸灾乐祸。 第7章 此刻的桑晓,散发着与刚才那个古怪女人同样的气息,令人莫名感到……森寒。 “够了。”曲凌绷紧脸,低声呵斥身边的人:“别胡说八道。” 桑晓转过头看他:“我没有胡说八道。民宿那个男人说的没错,刘明,他踩死的不是普通野猫。” “那只猫,是有饲主的。它身上,被种了蛊。” 桑晓勾起唇:“冤有头债有主,不过是一命抵一命。在南疆,他死的不冤。” 瞥见曲凌的表情,他歪了下头,在这片诡异的气氛中露出不解:“你不信我的话?你不信蛊的存在?” 曲凌当然不信! 可是前天还活生生的下属,方才就在他面前被盖上白布。曲凌脑海中回想起血淋淋的猫从刘明肚子里跑出来,脸色更加黯淡。 然而,他有他自己的坚持。 “我不信。阿明具体怎么死的,我只相信法医的尸检结果。现在是21世纪,装神弄鬼那套已经过时了。” 尸体他已经另付费,让专业人士运回龙京。曲凌不相信这儿的医院,他要等龙京那边的尸检报告。 负责开车的孙伟豪看着后视镜里的他们,声音晦涩:“曲总,我觉得罗先生应该是有做过研究,南川这地方确实邪,阿明他……” “眼见不一定为实。”曲凌寒着声,说服孙伟豪的同时,也在说服自己:“南方有些地方产的菌菇,吃了也会让人产生幻觉。我们来南川这几天,说不定也吃过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他自小在国外读书,信仰的是无神主义,怪力乱神这些玩意,他一个标点符号都不会信。 倒是罗桑晓…… 曲凌想起来,刘明生前发给他的资料,这人跟着团队来南川,就是拍摄以“蛊”为主题的纪录片。 难怪说话神神叨叨的。 “罗桑晓,你听好了,从现在开始,我不想从你嘴里听到任何奇怪的话。” 桑晓双唇轻启,男人截住他的话,“要不然,你就自个儿留在南川。” “……” 桑晓不说话了。 因为刘明突然没了,原本早上的机票又重新改签,等飞机在无云的夜空缓缓降落,时间早已临近午夜。 桑晓活了这么久,第一次尝试在天上飞。 全程,他亦步亦趋跟着曲凌,心中暗暗惊讶,表面却不敢显露半分。 他要以“罗桑晓”的身份跟着曲凌。 因为曲凌身上,应该有他要寻找的东西。 这只会飞的机器鸟终于停在草地上,桑晓跟着他们下机,迎面而来涌动的人群令他微微瞪大眼。 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多人。 桑晓不知道,龙京是国际大都市,龙京机场更是全球各地中转站。光是每日往返的旅客,已经远远超过南川一个小镇的人口数。 出了机场,又有汽车来接他们。桑晓睁大眼,望着窗外璀璨的霓虹灯,满满都是惊讶。 这一幕落在曲凌眼中。 看样子,所谓的“未婚夫”也是个棘手的麻烦。 刚才在南川上机前,这人就掏不出身份证,就连身份证号码也一问三不知。还好他有罗桑晓的资料,在机器输入号码后,人站在摄像机前一刷,噔地一下,临时身份证就出来了。 这下,曲凌笃定自己猜想没错。 他的的确确是找到了罗桑晓本人,而罗桑晓的脑子也确实出毛病。 汽车很快在一家酒店门口停下,曲凌带着人进去,孙伟豪去办入住手续。 “听着,现在我也没空跟你说太多。简单点,第一,你的病我迟些会另外安排人带你去医院看医生。” 本来是安排刘明的,现在人也没了。 想到这,曲凌心情更差:“第二,你现在什么也没有,也想不起来,就先住在这儿。” “最后,我跟你说明白了。结婚的事,我不知道曾爷爷是怎么跟你说,但是就算你迟些想起来也好,反正我是不会跟你结婚的。” 对于这个莫名其妙的未婚夫,曲凌觉得自己已经仁至义尽了。 不过,看着对方孤零零,他忽地又心生不忍,招来孙伟豪。下属识相地从兜里摸出所有现金。 “曲总,我这儿只有三千块。” 曲凌拿过现金,抓起罗桑晓的手,将钱塞进他手里面。 “这钱,你先用吧。” 桑晓握着钱,却盯着他,问:“那你呢?你不住在这儿吗?我要怎么样才能找到你?” “……” 曲凌觉得他们没有再见面的必要。 “你不用来找我。刚才,我已经跟你说得很清楚了。” 桑晓眨了眨眼,他说话向来直白:“可是我想见你。” 这话一出,场面顿时添了几分暧昧不清。孙伟豪抹了抹鼻子,眼睛赶忙转到别处。 今天发生了这么多事,曲凌此刻没心思理会这些,只道:“见我也没用。” 桑晓直勾勾看他,目光澄明清亮:“有用。我……在找一样很重要的东西,只有你,才能帮我。” 闻言,曲凌生出一丝好奇:“怎么帮?” 桑晓眨了眨眼,似乎在斟酌,可他从来都不习惯撒谎。 有话直说,才是他的风格。 “我……”目光从那张成熟俊美的脸,慢慢下移到胸腔,那底下,有跳动的心脏,也散发出熟悉的味道。 第8章 可是,他不确定那里头有没有他想找的东西,唯一的办法就是…… “曲凌,我想要你的心。” 曲凌目光微震,而旁边的孙伟豪直接瞪大眼。 这、这也太直接了! 妈呀,这小明星撩汉能力简直牛逼! 第4章 他的脸不见了。 曲凌不是第一次被人告白。 生在豪门,爸妈又给了一副好皮相,曲总在小学三年级时,书包就被班里女生塞了写得歪歪斜斜的情书,更别提成年后,来自男男女女各种露骨的诱惑。 “我爱你”三个字他已经听腻了。 藏在被褥里赤/裸身子的男女更令他感到无趣。 罗桑晓的这句话反而显得清新…… 嗯,又土又甜。 青年的眸澄明干净,这副装扮,还有这样坦城的表情,看起来就像刚走出山沟沟的纯情男孩。 曲凌的心不自觉漏了一拍。 不过,曲大总裁也是个有原则的人。 他清咳一声,打散弥漫在周围无形的粉色泡泡。 “罗桑晓,这种话以后别再说了。我现在没有结婚的打算,也不喜欢你。安心住在这儿,有什么事,就跟阿豪联系吧。” 说完,他转身就要走。这时桑晓攀住他的手,一脸认真地道:“你不喜欢我没关系,但我必须跟你在一起。” 这话落在男人耳里,俨然变了味。曲凌不喜欢对方死缠烂打,刚才那句告白刷起来的丁点好感,瞬间又灭了。 他挣脱开青年的手,神情浮现淡淡不悦:“好好治病,迟些该有补偿我也会给你,婚约的事到此为止。” 对于他,曲凌自认够大方了。 桑晓要追上去,哪知孙伟豪拦着他,直接叫来服务生把人送回房间。 房门被关上,桑晓环顾四周陌生又富丽堂皇的装饰,缓缓坐在床上,从裤袋里摸出金盒。 “……” 无论如何,还是要想办法跟在曲凌身边。 毕竟……那个男人身上的味道跟盒子里丢了的东西一模一样! 明月照着桑晓房间的窗,也照亮曲凌回家的路。 曲凌坐在车后座揉捏眉心,露出疲态。 孙伟豪见状,劝道:“曲总,累了您先睡会,等到家我再叫您。” 现在将近凌晨1点,曲家大宅位于龙京东城半山,这辆迈巴赫跑得再快,也得1个多小时才到。 曲凌抹了下脸,勉强打起精神:“没事。” 掌管世纪集团这座庞大的商业机器,曲凌试过三天不睡整觉,连着飞了两三个国家。今天这点强度对他来说不算什么,真正让他觉得累的,是刘明的死。 摸出手机,曲凌才发现刚才下了飞机,自己还没有开机。这会儿屏幕亮起,无数道提示信息便涌了进来。 其中,“方小聪”来电3次。 曲凌想也不想就重新拨了过去。大半夜的,对方立刻就接了。 “喂小聪……嗯,遇到些事情……见面再说……漏水?好吧。” 曲凌挂上电话后,孙伟豪听出异样:“怎么了,曲总?” “小聪说家里漏水,主卧洗手间暂时堵住了。” 方小聪是曲凌的秘书,也是曲家管家林蓉的孩子。他跟曲凌从小一块儿长大,就像曲凌的影子似的。曲凌不在公司时,很多重要事务都是经由方小聪转达处理。就连曲家,他也像半个主人。 平时,连孙伟豪都对这位方秘敬重有加。 对方既然特地打电话说这事,就证明曲家现在应该一团乱。 “那曲总,今晚在宝丽先开间房?” “嗯。” 曲凌应完这句,只觉得眼皮越来越重,慢慢就合上去。 依稀间,他只记得有人替他除去鞋袜外套,然后身子陷进柔软的床塌里。 很舒服。 曲凌看见一片阴沉沉的旷野,前方站着个男人。空气重得像能压得人喘不过气来,曲凌忍不住走上前,拍住对方肩膀,那人转过头来,露出熟悉的脸庞。 是刘明。 曲凌松了口气,正要说话,忽然,刘明张开嘴,他的嘴巴越张越大,最后竟是往脸颊两侧裂开—— 跳出一只浑身是血的猫! 猛地,曲凌坐起身,用力喘气。回过神时,他才发现,自己连后背都湿透了。 原来是做梦。 五星级套房的冷气此刻冻得人骨头发凉,他一刻也坐不住,马上翻身下床,打开衣柜取出浴袍。做这些动作时,他隐隐觉得有些违和。 好像,自己的身体哪里变得不对劲了。 曲凌没想太多,外头的天已经亮了。今天要做的事还很多,除了出差这几日积攒的公务,还有刘明的尸检结果…… 脑子里想着事,他推开浴室的门,刚走到莲蓬下。片刻后,他又倒退几步—— 镜子里倒映出一张惊恐的脸。 * * * * 喷枪窜出火焰,“轰”一下,瞬间在盘中燃起来,空气中弥漫浓烈的酒香甜气。 青年坐得笔挺,八风不动,但双眸仍泄露讶色。 “先生,这是‘浓情火焰山’,请慢用。”五星级酒店的服务生半弯腰,用着最标准的姿势朝这位漂亮客人鞠躬。 客人十分礼貌,也向他点头示好。 服务生走后,桑晓悄悄瞄向邻桌,学着那位年轻美丽的女客人,拿起小勺子,挖出盘中香甜柔糯的红色膏体。 第9章 他们说,这叫冰淇淋。 浸满酒香的冰物入口,随即在舌尖化开,甜而不腻的草莓味充盈口腔。 桑晓发出舒服的喟叹。 这世间,竟然有这么好吃的东西! “麻烦,再来一份‘浓情火焰山’。” 轻轻打了个嗝,桑晓一脸满足地看着服务生将餐具撤下,又想起来,自己还没还钱。 从山洞出来至今,吃饭都是曲凌手下还的钱。 哪知,服务生却笑道:“罗先生,你在这儿的消费全记在世纪集团名下,您不用自己买单。” 桑晓眨了眨眼,心想,曲凌嘴上说的绝情,但……人还是挺不错的。 学着其他客人拿餐巾擦拭完嘴角,桑晓走出酒店。站在门口好一会儿,他左右观望,然后仿佛别的客人截停了一辆红色的士。 “先生,去哪?” “世纪集团。” 正所谓,山不见我,我自见山。 曲凌不想见他,他可以自己找曲凌。 桑晓坐在车后座,好奇地观察窗外穿得花花绿绿的年轻男女。 这个时代,完全打破他以往的认知。 等到车子终于在一座金碧辉煌的大楼前停下,司机捞过一张牌伸到他面前。 “135.5块,谢谢。” 桑晓眨了眨眼,不懂。 司机等了好一会儿没动静,转过头,皱眉:“先生,扫码。” 扫码? 桑晓盯着面前方型黑白图案,伸出手,不太确定地……扫了过去。 “……” 司机瞳孔震惊。 他重新打量这穿着简单,还绑着长辨的客人—— 该不会刚从精神病院出来的? 不应该啊! 住那种酒店的,不都是有钱人吗? 霎时,二人四目相对,空气中沉淀出无言的尴尬。 “……你有现金吗?用现金付款也行。” 桑晓想起,昨天曲凌塞到他手里的东西,顿时从兜里翻出来一沓纸币。他昨天研究过,上头有印着“100”字样,他抽了两张递过去。 应该不会错了。 果然,司机接过后,又换了些不同颜色的纸币给他。 桑晓下了车,默默计算着纸币上的数字。 很好,他知道这个时代是怎么交易了。 不过扫码又是个什么东西? 桑晓决定,待会问曲凌好了。反正他们都以为他摔坏脑子,脑子不好的人,问这样的问题很正常不是吗? 桑晓悠然自得地跟着别人走进世纪集团大楼,直接跟前台报了姓名,指名道姓就找“曲凌”。 前台按程序报到董事长办公室,很快对方就给了答复: 不见。 桑晓并不意外,也没有失望,反倒是在大厅寻了个位置坐下。 这个世界所有东西都对他来说,既陌生,又新奇。就连坐在大厅里,看着来往的上班族,他也觉得很有意思。 就在这时,旁边电梯“叮”一声,里头出来人,也传来熟悉的声音。 “阿豪,你听我说,我没骗你!” “别再说了,方秘,您不如先回去休息,或者,去医院看看。” 是孙伟豪。 桑晓眼前一亮,站起身走过去,跟孙伟豪说话的男人背对着他。两人正争执得起劲,忽然间,男人转过头来与他撞了个对面。 “是你?” 桑晓目光动了动,俄而又微眯起眼,惊讶过后,漂亮的眸透出了然……与微妙的幸灾乐祸。 “罗先生?您怎么来这里?”孙伟豪说完,又觉得自己问得多余,人家肯定来找曲凌,赶忙又赔笑:“不好意思,曲总现在在开会,麻烦您先回去,我会跟他说的。” 桑晓扫过旁边满面焦急的男人,一反常态,爽快地应了声:“好呀。” 同时,那男人猛地扣住他手腕,“喂,罗桑晓,你不认得我了?” 桑晓睁着澄明的眸,摇头:“你是哪位?” “哦,这位是曲总的秘书,方小聪先生。”孙伟豪介绍。 桑晓乖巧地朝对方笑了笑:“你好,方先生。” 对方一脸气急。 眼下正是上班时间,孙伟豪又是总裁助理,自然没时间跟他们闲聊,好声劝了几句后,又赶着坐电梯回32楼办公。 跟来时不同,此刻桑晓唇角勾起,悠悠然地往外走。人刚走出世纪集团的大门,一股猛烈的力道将他拽至旁边。 刚才在里面的“方秘书”愤愤地朝他道: “罗桑晓,你看清楚了,你真的不知道我是谁吗?” 眼前的男人,长着一张陌生,尚可称得上帅气,但却远远不及曲凌好看的脸。 桑晓微微沉下声,眼中掠过精光: “当然知道。” 他扬起玩味的笑: “你是曲凌。” 第5章 替身蛊。 “所以,事情就是这样。” 装饰华丽的房间内,男人坐在黑丝绒沙发里,低头盯着自己麦色偏向黝黑的手,心中无比违和。 这并不是他的手,但又真真切切长在他身上。不,应该说,现在这具身体令他感到陌生又恐惧。 “你是说,昨天晚上你在回家半路,你的秘书方小聪告诉你,家里漏水了,然后你就没回去。等到今天醒来,发现自己成了方小聪。” 第10章 “方小聪”,应该说是曲凌握紧双拳,寒着声道:“我去了公司,所有人都把我当成他。还说,曲总正在开会,交待了不见任何人。” “刚才你也看见了,阿豪拦着我,说什么‘曲总交待过他,昨夜半夜他回了趟家,结果两人吵架了,现在方小聪脑子有些不清醒,已经放假让他去休息’。” 曲凌猛地抬眸看向青年:“罗桑晓,你明明认得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整个公司都把他当成了方小聪。现在,只有罗桑晓相信他。 狂乱的情绪中,桑晓瞧出对方掩不住的无助,垂下眸,他幽幽地道:“曲凌,我问过你的,现在我再问你一遍。” “你,相信蛊的存在吗?” 蛊? 曲凌怔了怔,习惯性要反驳,但话到嘴边,这次他无法笃定说个“不”字。 “你中了蛊。” “是替身蛊。” 轻飘飘两句话,犹如鱼雷炸开水面,曲凌当场站起身:“你在胡说什么?” “我没有胡说。”桑晓坐在他对面,缓缓叙述:“在南疆,炼替身蛊并不难练。只是,下这种蛊的人很少。” “为什么?” “因为,没有人会心甘情愿舍弃自己的人生,完全成为另一个人。” 面前的青年穿着白衣黑裤,长发编成松垮辫子。他就坐在这儿,没有任何表情的面孔此时透出异常的肃穆,甚至……带了些诡异。 “未婚夫”诉说着曲凌从来未曾听说过的秘闻。 “以前,南疆会用替身蛊的,大多都是年轻男女。他们因为心上人爱上别人,所以炼成替身蛊,将母蛊放在情敌身上,子蛊放于己身,七日后,蛊就会生效。母蛊成了子蛊,子蛊成了母蛊。” “两个人,就完全交换了样子。头发、容貌、身高、皮肤……整个身体,都成了彼此,故名曰:替身蛊。” 曲凌愣愣坐回沙发,他并不蠢,相反,桑晓这番话他完全听懂了:“你的意思是……方小聪对我下了蛊?不,这怎么可能?我跟他从小一起长大,他没道理——” “可事实就是如此。”桑晓勾起唇,似笑非笑:“你知道替身蛊要怎么下吗?” “蛊虫是用双生虫炼的,七天,只要七天就能炼成。但种蛊的方式比较难,两个宿主要同时种下蛊虫。当然,蛊虫也就跟米粒一样大,都是从口中进入体内。” 七天前……口中…… 曲凌瞬间白了脸。 桑晓仿佛能看透他的心:“七天前,你跟这个方小聪一起吃过东西。” 没有疑问,而是肯定。 “……上周,去南川前的那天晚上,我们参加慈善晚会,小聪他……拿过酒给我,我们一起喝的……” 曲凌回忆着当时的画面,那不过是这些年来,再寻常不过的场景罢了。 方小聪从小在曲宅跟着他长大,虽说是佣人的儿子,但他心底也没低看他,甚至把他当成兄弟。 摇了摇头,曲凌看向一脸“果然如此”的青年,当场反问:“罗桑晓,你才在南川呆了几天,你说的那些并不一定就是真的,我凭什么要相信你?” 而且,这人还摔坏脑子了。 “因为,现在只有我认得你。” 桑晓往后倚进柔软宽大的沙发,“曲凌,相信我,在蛊这个东西上,这个世上没有人比我更懂。” “况且,”他扬起笑,“现在,你除了相信我,也没有别的选择了,不是吗?” 曲凌:…… * * * * 银制叉子歪斜叉住牛排,刀子以极其不标准的动作切割,终于缓慢切出一小块肉,切口参差不齐—— 简直是场灾难。 若今天之前,曲凌还有闲情指导“未婚夫”,但是现在,他只恨不得桑晓用手直接抓起牛排来啃。 但是,桑晓慢悠悠地享受这个过程,烤得恰到好处的牛排放进嘴里,牙齿一咬,嗞一下,里头的油脂冒出来,和着嫩滑的口感,微辣的黑椒酱侵占整个味蕾。 太太太好吃了! 他吃饭的速度向来不快,尤其面对这样的美食,更加放慢节奏。 一盘、两盘、三盘…… 在曲凌震惊的目光中,待到服务生第三次撤下盘子,他才满足地摸着肚子。 “等等,你是饿鬼投胎吗?”不是第一次,但这回,曲凌是真的难以置信。 上次还可以解释罗桑晓遇上地震,在山旮旯饿了几天,但现在…… 这人不是签了经纪公司,想着出道当明星吗? 有这么能吃的明星? “好吃的食物,当然会想要多吃点。况且,浪费食物会遭天谴的。” 南疆人靠山吃山,一直感恩上天的馈赠,从来都不会浪费食物。 这句话听着有些怪,可曲凌眼下没心思想那么多,他压低声音,“行了,吃你也吃饱了。怎么解我身上的蛊?快说。” 桑晓盯着他面前还没动过的盘子,里头黄澄澄的饭看起来十分诱人。刚才,他们说这叫焗饭。 应该,很好吃才对。 发现对方正在神游太虚,曲凌一股闷气憋在胸口,忍不住提高音量:“罗、桑、晓!” “哦,你先吃饭,咱们慢慢说。” 这会儿,曲凌哪有心思吃饭?可桑晓一副“你不吃我就不说”的表情,他唯有拿起勺子,挖起饭塞至口中。 第11章 嘴里嚼的是什么,他也不清楚。 “你说。” 桑晓见他终于没浪费食物,才慢腾腾说道:“替身蛊的解法不难。” 曲凌双眼一亮:“怎么解?” 眼前的男人顶着一张陌生的面孔,可眉眼间神色与他初见时相同。 桑晓咬着吸管,直勾勾盯着对方,心中不断盘算着:“我可以帮你解,但是,我有什么好处呢?” 闻言,曲凌表情僵住,随后瞪大眼,“你现在住我的吃我的,我还给你钱,你反过来跟我讨好处?” 明明是他从南川将罗桑晓带回来,这人不仅摔坏脑子,连身份证都丢了,全靠他养着,现在来跟他讨好处? 忒坏了! 偏偏,桑晓丝毫没有负罪感。“咕咚”吸了口鲜榨橙汁,他睁着无辜纯情的眼,“不是吧,是世纪集团曲总替我付的账,是吧?” “方秘书。” 简直岂有此理! 曲凌恨不得将盘里的饭扣在对方这张漂亮脸上。但是,从小到大接受的教育不允许他做出这样不得体的事。 他咬着后糟牙,“罗桑晓,行,你说,只要你帮我,事成后你要多少钱我都给你。” 事急从权,生意人能届能伸,曲凌不介意让这小人先得意。 哪知,桑晓凑上前,却道:“我不要钱,我只要你的心。” 他必须亲自验证自己的猜想。 七天前,曲凌被种了替身蛊。而他们三天前相遇,以他的能力,竟然未能察觉这小小的替身蛊,为什么? 桑晓盯着男人胸腔处。 直到现在,曲凌身上还散发着那股跟金盒相似的味道。 他丢了的东西,肯定与曲凌有关。 但是,桑晓要验证的办法,必须得曲凌亲口同意才行。 他不知道的是,这话落在对方耳中,无异平地一声雷。 这便宜未婚夫竟然还没死心!? 曲凌的眼神变得复杂起来。 桑晓比他想像中更加精明。比起钱,显然若是真能跟他结婚,那等于得到一半的世纪集团。 好一个罗桑晓。 算盘打得够响的。 曲凌不是个任人拿捏的蠢货,但现下不是与对方闹不愉快的时候,他目光转了转,很快有了主意。 “罗桑晓,现在说这事,也早了些。” “不早,我——” “不用解释,你想要的,起码也得让我解开这什么替身蛊,恢复原来的身份。”曲凌双手抱胸,一如往常在商场上的谈判,击溃对手的心理防线。 “我要真成了方小聪,你要我,又有什么意义?” 曲凌笃定,桑晓要的是“曲夫人”这个头衔。 而桑晓也犹豫了。 曲凌说的没错,如果他身上一直被种着替身蛊,极有可能会影响他的判断,所以得先解了这替身蛊才行…… “咕咚”一声,橙汁见了底,露出里头冰块。 “好,我帮你。可是曲凌,你答应我,解开替身蛊后,你必须给我你的心。” 对面漂亮青年一脸认真,曲凌心里呵呵,只道:“放心,我是个生意人,不会骗你的。” 骗是不会骗,可,他没说句“好”,不是吗? 曲大总裁套用商场上惯用的伎俩,忽悠这摔坏脑子的小糊咖,简直轻而易举。 刚走出大山的桑晓自然不识人心“险恶”,他只知道,要剖开曲凌的心,他必须对方亲口答应。 如今,万事俱备,只欠解开他身上的替身蛊了! 一时间,两人都信心十足,眉眼染着悦色。 曲凌囫囵吞完饭,哪知他们刚起身,那个眼熟的服务生就上前来。 “罗先生,不好意思。刚才我们经理通知,说上午世纪集团已经停了您的挂账。这一餐,您得付账了。” 停了? 曲凌绷紧脸:“我没发过这样的指示。” 肯定是方小聪。他顶着自己的样子在公司发号施令,为什么要针对桑晓? “肯定是阿豪刚才看见你,把你的事说告诉他。” 桑晓不以为意,“没关系,多少钱?” “2378块,谢谢。” “哦,你等等。”桑晓将兜里的钱全掏出来,慢慢数着给对方。 还完钱,酒店又催着他退房。桑晓也没有行李,索性跟着曲凌打了个车直接到世纪集团。 下车时,桑晓又付了一百多的打车费。 站在龙京市世纪有限公司招牌底下,曲凌噙着笑,一脸志在必得,扯过桑晓:“走,你现在就帮我把蛊解了。” 可是,桑晓站在原地,歪着头: “这蛊,没办法现在就解。” 曲凌愣住:“什么?” “替身蛊的解法不只一种,但是针对你现在的情况,就只能是双方同时吃下月华草,然后引出母蛊子蛊出体外。所谓替身不见真身,子蛊见了母蛊便会死去,然后这蛊就算解了。” 桑晓眨了眨眼。 曲凌不可置信地看着他:“这就是你说的简单办法?” 凭他现在的处境,哪找得来什么月华草?还有,倘若真的是方小聪下的蛊,对方会蠢到跟他一起啃草吗? 桑晓坦诚地点头。 事实上,在他看来,这样的蛊确实小儿科,解法也简单至极。 曲凌定定看着他,然后开始往回走。 第12章 “哎,你别灰心,月华草我们慢慢找……”桑晓追上曲凌,忽然间,对方又停住脚步。 曲凌想到一个更严重的问题。 “我的手机被停了,公司的人也认不得我,我……没钱了。” 曲大总裁从来没试过自己带现金或银行卡。 在他急切的注视下,桑晓开心地摸出口袋里的钱,数了数,“我有钱,你看,250块!” 曲大总裁眼里的光瞬间熄灭。 第6章 落难总裁&贫穷未婚夫。 “100……好了,给你。” 司机接过漂亮青年递过来的纸币,又特地望了眼这对奇怪的客人。 一个留着长辫,十足的森系男孩,另一个则穿着有些松垮的西装,怎么看都跟他们的目的地不搭—— 这儿可是龙水湾半山,全龙京市,不,甚至在全球都榜有名的富豪聚居地! 司机好奇又望了前面气派的独幢别墅,终究还是启动引擎,离开这片寸土寸金之地,留下这两个神态各异的客人。 桑晓环顾周围,半山空气完全没有城区浑浊,鼻间萦绕着树木清香,隐隐像又回到南疆。但南疆可没有这么高大漂亮的房子。 就算他初到这儿,一眼也能看出住在这里的人非富即贵。 不过…… 这座建筑物的主人此刻就在自己身边,沉着眸盯住那道雕花铁栏大门。 随即,他拉过桑晓的手,将人带至拐角处,完美隐去了身影。 大门开了又合,从里头走出些人,桑晓看得出,那些应该是曲家的佣人,手里还提着垃圾。 “你怕那个方小聪不让你进?” 刚才在世纪集团,曲凌知道现场解不了替身蛊,二话不说就把他带到曲家。 但现在,人到了家门口却不进。 “有可能。”曲凌自己也不肯定,但发生了这么多事,他不得不防。 “那,你在等什么?” 桑晓瞧着曲凌一脸平静,又成了初见时的曲总——睿智、冷静。 “等一个人。” 他不说,桑晓也没追问。 午后微风轻轻吹着,两人藏在边落好一会儿,也没见里头有其他人出来。 桑晓瞅着绷得紧紧的男人,问:“方小聪……是你什么人?” 树叶沙沙作响。 片刻后,他才到男人悠悠说道:“小聪跟我一起长大。他的妈妈,在我出生前就在我家工作。我们一起读幼儿园、小学、初中,连去国外留学,也是一起的。” “回国后,曾爷爷把公司交给我,他就成了我的秘书。” 哦,那算好兄弟。 不过,桑晓垂下眸,像是不经意般,问:“你说的曾爷爷……他叫什么名字?” 曲凌扫过他一眼,想着这人摔坏脑子了,不然不可能不知道他曾爷爷名字。 在龙京,世纪集团创始人的大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曲嘉宛。” 不过,说完他又敏锐地察觉到异样,反问:“你问这个做什么?” “哦,随口问的。”桑晓将目光移向路边盛开的野花,仿佛只是个插曲,他又将话题拉回正道:“我只是奇怪,这个方小聪为什么要对你下替身蛊?” “我说过,南疆下这种蛊的人很少。因为没有谁,能一辈子都用另一个人的脸活着。” 那些记忆仿佛才在昨天,桑晓遥望头上湛蓝的天空。这几日,他已经明白,自己以一种不可思议的方式,来到这个对他来说,算是未来的世界。 “每个人都有父母、兄弟姐妹、爱人朋友,要成为另一个人,就代表着,自己要舍弃那些最重要的人。” 桑晓幽幽说道:“真正狠得下心给自己种下这种蛊,基本上都是为了一个‘情’字。” “情?” 说到这,桑晓看向对方的神情变得古怪。 “你说的好兄弟方小聪,很有可能为了得到某个人,而选择变成你。不过……” 曲凌难掩惊色,下意识追问:“不过什么?” “真的有人那么喜欢你吗?” 桑晓从惯有的经历猜测,那个方小聪极大可能性是因为喜欢的人心里只有曲凌,求爱不成,索性狠心下了替身蛊。 只是按曲凌这自大的性子…… 青年的表情充斥着怀疑,曲凌由惊讶转为愤怒: “你觉得没人喜欢我?” 且不说桑晓这番推测有没有道理,但是——曲凌自认自己的魅力毋庸置疑! 他可是龙京富豪榜上最年轻的!还被杂志称之为“最帅气的青年企业家”! “喂,我不搞那些乱七八糟的,只是因为我没兴趣。要是我愿意——” “全龙京想嫁给他的男女不计其数,包括你罗桑晓!”这句话他未能说开口,因为桑晓忽然扯了住他,示意曲家有人出来了。 曲凌看清对方的身影,眼中掠过喜色。 他特意等着来人继续往前,就在经过拐角时,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对方拉了过来。 “啊——”那人刚想叫,就被曲凌捂住嘴。 只见他缓缓松开手,然后叫了一声“妈”。 桑晓心里咯噔一跳。 曲凌说过,他父母早就死了,是曾爷爷带大他。那么现在这个…… 是方小聪的妈妈! 这瞬间,桑晓立刻明白曲凌的心思。 第13章 他跟方小聪互相交换了容貌,倘若方小聪真的设了阻碍,不让曲凌回公司和家里,那么还有一个人肯定能帮到他。 那就是方小聪的妈妈。 既然方小聪可以成为曲凌,那么曲凌也可以成为方小聪。他们可以利用方小聪的妈妈,进到曲家,再想法子解蛊。 桑晓不由得多看一眼曲凌。 这人,比他想像中聪明多了! 哪知,曲凌这声“妈”刚叫出口,中年女人立马变了脸,当场啐道:“你这贱种,你还有脸来?” 这变故让曲凌和桑晓双双怔住。 中年女人直接推开他,已经爬上皱纹的脸满是愤恨不屑:“凌少对你够好了,你还不感恩?赌钱?还挪用公款?还打他?也不想想你什么身份,我给你口饭吃已经够好了!你居然还敢打他?” 曲凌很快反应过来,肯定是对方散播谣言! 林蓉说的这些,完全是子虚乌有的事! “不是,林——妈!”一个“姨”字刚要说出口,曲凌想起自己现在长成人家儿子的模样,解释道:“我没打阿凌,完全是误会,咱们先回去,我——” “阿凌也是你叫的?”方小聪的母亲,林蓉做了一件让他们猝不及防的事。 “啪”一声,她狠狠甩了“儿子”一巴掌。 “我从小怎么教你的,他是少爷,你是下人。你生来就该伺候他,要叫‘凌少’!” 林蓉狠狠道:“早上凌少说了,昨晚他半夜接到追债的电话,回家质问你,结果发现你挪用公司的钱去还债,居然还打他?” “少爷说得对,你这种赌鬼,就该让你出去醒醒脑子!现在我已经交待保安了,不会让你再进曲家的门!你要是硬闯,打死也活该!” 说罢,她冷哼一声:“这曲家,就不是你该住的地方。” 曲凌还要说话,林蓉径自往回走,发现他要跟上,又道:“现在立刻走,不然我让老四出来赶你。” 曲凌&桑晓:…… * * * * 烤得香脆的鹅腿皮油亮反光,摊在白饭上,淋上卤汁,用勺子挖起一口饭,连普通的白米饭都浸满咸香味道。 曲凌冷眼看对面的青年一口一口吃着烧鹅饭。 看桑晓吃饭,有时是种享受。这个人虽然说话神神叨叨,听起来似真非伪,但在吃这件事上,他很…… 曲凌想了许久,才想出一个词来:认真。 桑晓真的很认真地吃饭。甚至,他观察到,对方会用筷子夹起粘在碗沿的米饭,一粒米都不浪费。 在当今这样的社会,曲凌很少见到这种人。他的周围,大部分人都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甚至那些点了一桌上万块的饭菜,却没夹过几筷的宴会,他也见多了。 浮躁的心,在看着面前朴素美丽的青年时,也渐渐变得平缓。 桑晓吃完,才发现曲凌没怎么吃,不过,也不奇怪。两人满怀希望找到林蓉,结果却被她赶了回来。 “先吃饱,再想办法吧。” 勺子将烧鹅腿翻了个身,曲凌丝毫没有胃口。 刚才从林蓉的只言片语中,他已经确定了两件事: 第一,既然“曲凌”会对林姨说那些话,足以证明,方小聪确实是幕后黑手; 第二,无论是公司还是家里,对方显然已经将赌鬼的身份扣在他头上,没有人会再相信他了。 “先吃,我们再说话。”桑晓又催促道,“不然,饭就冷了。” 曲凌心中涌过一股暖流,幸好,还有这个人认得他。 吃完饭,付了50块饭钱后,只身无物的两人走在龙京街头。春夜的风夹带些许凉意,桑晓望向天空,有些失望。 这里的夜,没有漂亮星星。 “那个女人,为什么对她儿子这么凶?” 怎么看,那个叫林蓉的女人反应也太异常了。一般的母亲,遇到这种事,会先跟自己孩子求证吧?可她不但没有,张口就骂儿子“贱种”? “林姨向来对小聪很严厉,”曲凌习惯性伸进口袋,摸出烟跟打火机的同时,他自嘲地勾起嘴角。 身体跟脸变成了别人,还好这衣服还是自己的。 点了根烟,尼古丁进入呼吸道,熟悉的辛辣让人脑子清醒些。 “听我妈说,以前林姨跟她是同学。后面林姨家发了些事,我妈也嫁给我爸,就请了她来曲家帮忙。” “我知道她对小聪不是很好,但是,”他呼了口烟,烟雾缭绕中,曲凌的神情染上几分迷茫:“没想到差成这样。” 桑晓被二手烟呛得轻咳了声,仍说道:“反正,她不像个正常的母亲。” 下午林蓉那番话里,称自己儿子是“贱种”,主人家的儿子是“少爷”。很多年前,有人曾告诉过他,时代不同了,现在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 可在“未来”的世界里,而且还是在曲家,竟然还有人会说这种话? 曲凌瞥过他皱紧的脸,把烟扔在地上,用脚踩熄了,叹了声:“算了,再想其他办法。这么晚了,先找个地方过夜吧。” 比过山车还刺激的一天,折腾到现在,曲凌也认清事实。 办法总比问题多。 在他的人生里,没有什么事情是解决不了的。 眼下更重要的是找个落脚的地方。原本以方小聪的身份去找林蓉回曲家计划落了空,现在……又得靠桑晓了。 第14章 桑晓摸出兜里的钱,一张张数起来,曲凌脸色也愈发沉重。 “30……70……90……” 青年睁着澄明的眸,手里花花绿绿的印票加起来,合计—— 100块! 两人盯着仅有的丁点财产,再望了望前方街角露出来的半块招牌,上头加粗红字明晃晃写着: 情侣 特价钟点房 4小时60元! 第7章 桑晓的兼职。 “身份证呢?” “……没有。” 在前台小姐微妙的注视下,曲凌双手插兜、别过脸。 “我有。”桑晓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展开来,是前几日在南川登机前办的临时身份证。 前台小姐在电脑录入信息,交钥匙时,看向曲凌的目光带了几分不易察觉的鄙夷。 一个是穿着西装的上班族,一个是留着长发,朴素得像刚从大山出来的漂亮青年。 前台小姐凭着多年经验,立刻明白是怎么回事。 渣男,诱骗纯情小白兔来开房,还不敢用自己的证件! “60,谢谢。”她特地看向穿着西装的“渣男”,不敢登记身份证,房钱总该出了吧? “这里。”桑晓直接摸出兜里的纸币,点齐了递给她。 这下,前台小姐的眼神表达了赤/裸/裸的鄙视。 哪知“渣男”还上前,“等下,加钟怎么算?” “一小时10块。” “好,那加两小时。” “渣男”一个眼神,纯情小白兔又补了两张10块。 前台小姐忍不住了! 她压低声提醒看起来单纯好骗的青年:“喂,你这么正点,就算找,也别找这么抠的男人。” 正点抠? 桑晓眨了眨眼,听不明白。 见青年一脸蒙圈,前台小姐心中那股正义感如洪荒之力爆发。她拉开抽屉,自己从里头摸出一个小物件,直接塞进青年手里,低声道:“算我私人送你的,记得保护自己。” 桑晓微讶,正要问个明白,可曲凌却再也听不下去了,直接扯过他就上楼。 80块钱6小时的钟点房,是曲大总裁这辈子住过最便宜的酒店了。 打开门,逼仄的空间内,双人床尤为显眼。空气中充斥着春季的霉味,但眼下他们也没资格挑三拣四。 “先洗澡睡觉,明天我会想办法。” 曲凌边脱外套,边进了狭小的厕所。 早上还站在镀金的欧式卫生间内,晚上却对着陈旧生锈的莲蓬冲水,曲凌心中盘算的,是明日该怎么去搞点钱,先维持生活,然后再想法子解开这该死的蛊。 不过,现在他的脸成了方小聪,手机也被停机了。或许,以方小聪的名义找公司的人借点钱先顶阵子…… 曲凌胡乱冲了些水,穿好衣服出来,结果却发现桑晓坐在床边,手里拉扯着一个橡胶套子。 偏偏,青年还睁着澄明无辜的眸看他,那眼神说不清是故意还是无意,反正在曲凌看来,这就是暗示! 不能忍了。 曲凌一鼓作气夺过他手里的东西,连同旁边的包装袋一同扫进垃圾桶,指挥他进洗手间洗澡。 “别想些有的没的。我没那么饥渴,也没有那么随便,总之你给我好好洗干净,然后睡觉!” 话音刚落,曲凌生怕又有歧义,特地补了句:“纯盖被子睡觉。” 说完,桑晓还来不及吱声,洗手间的门就被对方硬生生合上了。 低头借着有些暗的灯光,他手指揉了揉,似懂非懂看着粘在上头的黏液。 等桑晓洗完,已经是深夜。 床头留了盏昏黄的灯,两个成年男人并排躺在一张床上,同盖一条被子,身侧传来陌生的温度,曲凌不由得瞥向枕边人。 青年侧脸被晕染成霞色。双眼轻轻闭上,睫毛如蝶翼般颤了颤,仍旧落于安定。 桑晓几乎沾枕就睡。 他为什么会知道那么多关于蛊的事? 替身蛊,会不会是他在骗自己? 他的这个便宜未婚夫身上是不是还有秘密? 曲凌脑中有无数关于桑晓的疑问,但他不想再想下去了。因为,看着这么恬静的睡颜,他只觉得眼皮越来越重,慢慢合上…… 片刻后,他的枕边人却睁开了眼。 桑晓坐起身,盯着男人熟睡的容颜。轻轻抬起手,咬破指尖,里头顿时冒出血来。 将被子拉下些,男人怕睡皱衬衫西裤,只穿着底裤,殊不知,这更加方便他的动作。 鲜红的血,在心脏的位置画出奇异图形。手虚覆于上,桑晓轻声念着古怪的语言。 狭长漂亮的眸淬着冰冷,灯光晕染出诡异绮丽色彩,而更加恐怖的是—— 他掌心下,薄薄的胸肌忽然浮现出圆形物状。 桑晓眸中寒意乍现,五指化为爪状,如同凭空要逼出里头的东西。 然而,圆形物状诡异地动了动,像是活了般,不甘被控制,竟然又沉了下去。 男人的胸肌平稳跳动着,又恢复如初。 失败了。 桑晓暗暗叹了口气,收回手,只得擦去曲凌胸前的血,重新躺进被褥中。 翌日清晨 退房时,曲凌免不了又被昨夜那个前台小姐用目光鄙视了一番。 现在,桑晓身上仅剩20块了。刚走出大山的青年不明白那意味着什么,曲凌却认真计划好这钱该怎么用。 第15章 填饱肚子是首位,所以,拿10块钱来吃早餐。 剩下10块钱来坐公交,还足够他们去世纪集团找孙伟豪。 曲凌的计划是,以方小聪的名义找到孙伟豪,先借点钱解决这燃眉之急。 “你有没想过,如果孙伟豪不在你们公司,那怎么办?” “……不要说这种不吉利的话。” 事实证明,桑晓的嘴是开过光的。 “抱歉,孙助理他最近出差。这位先生,若您找他,可以直接打电话给他。”自家公司前台露出甜美礼貌的笑。 曲凌:…… 曲总再怎么能屈能伸,自尊心还不允许他向女同事借钱!况且,这前台是这两天新换的吧?他以前从来没见过。 不过,不气馁的曲凌拉过桑晓,索性坐在公司外头的石椅。 “所以你还在等谁?” 桑晓清楚,曲凌不是个会做无用功的人。 “其他经理或者董事。‘曲总’肯定会在公司内散播‘方秘书’赌钱欠债还挪用公款的消息,说不定已经把‘方秘书’开除了。他连前台都换了新人,目的就是不想让我有机会进公司。现在我们能做的,只有跟那几个经理和董事接触,看谁愿意帮我们。” 这情形,完全是死马当活马医了。 桑晓应了句“哦”,与此同时,肚中传来“咕”的一声。 曲凌:“……你怎么又饿了?” 桑晓坦诚地道:“我没钱了。” 期盼的目光,让身为霸道总裁的曲凌很有压力。 曲凌咬牙:“再等等,我会弄到钱的。” 两人一等,又是干坐了半小时。世纪集团门口没出来几个人,临近12点,倒有一拨人从里头走了出来。 四五个人从他们面前经过,走在最后的那个年轻男人,眼尾扫过他们时,忽然愣了愣,随后跟同行打了声招呼后,快步走过来。 “嘿,罗桑晓?我没看错吧,真的是你?” 男人看起来20出头,套头卫衣搭配阔腿裤,染了一头时尚的暖棕色短发。他看见桑晓时,明显又惊又喜。 “前阵子听说‘星耀’的团队在南川出事了,我还特地打了好几个电话,你都没接,担心死我了!还好你没事,怎么,电话号码换了也不告诉我?” 是罗桑晓认识的人。 桑晓眨了眨眼,含糊地应了声:“我没事。就是……手机丢了。” “哈?” “在地震里,丢的。” 这番说辞合情合理,棕发男明显信了。不过,他瞅着旁边板着脸的曲凌,悄悄扯过桑晓的手臂,将人拉至一旁边“咬耳朵”: “那男的是世纪集团的方小聪?你跟他在一起是怎么回事?上回你跟我说有个超级有钱人看上你,该不会就是他吧?” 桑晓知道一问一答容易露馅,反问:“有问题吗?” 棕发男撇了撇嘴:“你不知道吗?方小聪之前名声挺好的,不过这两日我听世纪集团的人说,他欠了好多赌债!还挪用公司的钱去填,被世纪集团老总曲凌发现了,人也被赶出来。” 他又将人拉得远些,“你这人平时容易犯蠢,但这回你也不能再蠢了。你要真想傍大款,也该想想去傍那个曲凌。” 桑晓余光瞥向真正的大款,唇角想要勾起却还是压下来,他打断棕发男叨叨个不停的话,坦诚说道: “你有钱吗?我身上没钱了,肚子好饿。” 棕发男瞳孔震惊。 茶餐厅 桑晓“咕咚”吸起小熊冰柠茶,一副乖巧又单纯的模样。 棕发男瞥过旁边正坦然吃叉烧饭的“精英”,猛地站起身,“桑晓,你过来,我们谈谈。” 桑晓跟着对方,才出店门,对方就忍不住了。 “不是吧?这家伙连给你吃饱饭的钱都没,你跟着他,图啥?” 方才三言两语,桑晓已经套出来,棕发男叫田晓光,是“罗桑晓”的好友。两人以前同在一家公司工作,后来分道扬镳,去了不同公司。 田晓光以为好友傍上上市集团高层,结果,这人让桑晓饿肚子,自己连客叉烧饭的钱都付不起! “他……”桑晓望向玻璃门内的身影,意味深长地道:“身上有我想要的东西。” 这神情落在外人眼中,妥妥的情深意重。 田晓光扒拉头发,一脸受不了:“罗桑晓,恋爱脑可是连僵尸都不吃,你跟着他,吃啥穿啥?总不能重操旧业去养男人吧?” 重操旧业? 桑晓大概知道“罗桑晓”的工作,就是跟着人家拍电影。眼下他跟曲凌都山穷水尽了,还想得想办法先弄点钱。 先打个临时短工,也不错。 “要是可以,先前的工作,我还能做吗?你有没有办法帮我?” 田晓光一口气堵在心头,只差没喷出血来:“你、你、你他妈的去趟南川,该不会真的中了蛊,脑子坏掉了?” “没有,但我们现在真的没钱了。” 在这个城市,吃饭要钱、坐车要钱、睡觉也要钱,桑晓体验到何谓“无钱寸步难行”。而且要解开曲凌身上的蛊,也不知得耗多少时间。 清亮的眸就这么看着自己,田晓光从里头看出了专属于恋爱脑的无怨无悔,他想起网上流行的两个词: 尊重、祝福。 咬了咬牙,他愤愤地掏出手机,边道:“行,本来都上岸了,你还要下海,我也劝不了你。‘丽都’还在找人,我替你问问。” 第16章 “喂许哥,晚上好,最近忙不?我问个事……” 丽都? 桑晓记得,“罗桑晓”工作的单位好像叫……星耀? 田晓光很快挂上电话,没好气道:“你运气好,‘丽都’今晚有大客,走吧。” 桑晓叫上曲凌,两人跟着田晓光坐上计程车。很快,车子在闪烁粉色灯光的会所前停了下来。 田晓光前脚下车,桑晓后腿跟上,可身后的人却扯住他:“你确定,是这里?” 曲家家大业大,曲凌以前在国外读书,回国这几年一直埋头工作,很少出来娱乐,但是丽都会所的大名他还是听过的。 这里,招待的都是些富商。 罗桑晓在星耀公司上班,那这儿是他兼职的地方? 他做什么兼职,唱歌吗? “走啦,要开始了。”田晓光见他们磨蹭,催着人赶紧跟上。 桑晓跟曲凌没时间多说,只能跟他进了会所。左拐右拐,一路上年轻的男女匆忙至极,个个穿着短裤或低胸裙,露出年轻漂亮的身体。 经过曲绕的小道后,三人来到后台化妆间。 一个高挑、还化着妆的男人见到他们,勾起唇,凉凉笑道:“哟,罗桑晓啊。还以为你有金主就上岸了,结果还是要回来。” “嘿,许哥,什么金主,都是误会。”田晓光上前赔笑:“桑晓就是个普通打工仔,有活,自然就要得干了。” 高挑男见状,冷哼:“那就好好干。302,里头是‘新科电子’的何总,老顾客了。他还带了几个朋友过来,卖力些,都是出手大方的主。” “知道。” 高挑男很快就走了。田晓光到旁边一排的衣架里翻找着,那动作俨然很熟练。接着,他拿下一套衣服。 “何总的话,最喜欢这套‘蛇美人’吧?快,换了进去,302。” 他手里拿的衣服是件连身裤,胸前开了个大v领,浑身缀着亮片。光看,就能想像穿上这衣服的人,崭露窈窕曲致的身形,轻轻走动,银光四闪…… 确实成了条美人蛇。 桑晓好奇地摸了下衣裳。可曲凌却看懂了,顿时就板起脸:“你究竟想叫他做什么?” 哟,这软饭男还不乐意了? 田晓光看不起这赌鬼,内心又替好友不平,故意嗤笑道: “方秘书这不是明知故问吗?你吃着桑晓的,连他的钱都怎么赚的也不知道?他呀,除了在星耀上班,还在这儿兼职。” “兼职跳艳/舞。” 第8章 心动。 曲凌如鲠在喉。 他看过罗桑晓的资料,知道他出身不好,在龙京混得也不和咋样,可却不知道,对方竟然还要干这种出卖色相的活儿。 不行。 曲凌拉过身边的人就要走。但是桑晓反手扯住他,问的却是田晓光:“你的意思是,我得穿着它跳舞?” 以为好友是怕软饭男介意,田晓光“啧”了声:“别跟我说你现在要后悔了。刚才你也瞧见,今晚的机会还是我求许哥帮忙。这会儿要是放了他鸽子,回头咱俩都吃不了兜着走。” “反正就跟以前一样,进去跳两下,陪他们喝两杯。何总嘛,他人也好说话,今晚这场赚的,够你们用上好阵子了。” 田晓光说得轻巧,但曲凌冷笑一声正要回讽,旁边桑晓盯着那身亮闪闪的舞服,只道:“好。我进去跳舞。” “罗桑晓!你没毛病吧?”曲凌恨铁不成钢训道,桑晓松开手,一脸游刃有余:“放心,我能赚到钱的。” 说罢,他接过田晓光手里的衣服。 曲凌哪里肯?他脚刚跟上,结果田晓光一个箭步挡在他面前。 “喂,你没办法养他,也别挡着人家挣钱!” 虽然气不过好友又要下海挣钱养男人,但好歹,还有挣口饭吃,不至于流落街头身无分文。 在田晓光的世界里,饿肚子,比去跳艳舞更丢人。 更何况,这种事对罗桑晓来说,根本驾轻就熟! 桑晓换好衣服,寻着302的房号找过去。路上,他遇见不少年轻男女,个别还认得他,跟他打招呼。 其中,有个穿着低胸连衣短裙的女人手里正夹着根烟。 那女人身材苗条,脸上化着浓妆,桑晓第一眼就瞧见她右眼眼尾那颗痣,隐隐透出几分勾人的意味。 很性感的女人。 桑晓向她讨了根香烟,女人挑了挑眉:“这阵子不见,你倒学会抽了?” 桑晓礼貌地笑了笑,借着她的火,将烟点燃,随后朝目的地走去。 女人从前后瞧他将烟夹在食指与中指间,也不放进嘴里抽,联想到最近这人傍上大款的传闻,顿时嗤笑一声:“蠢货。” 桑晓敲响了302的门。开门的正是刚才那位许哥,对方见他手里还夹着烟,当场就黑下脸来:“罗桑晓,你懂不懂规矩,谁准你拿烟进来的——” “许哥,”桑晓抬眸,认真地道:“他们不是想看‘蛇美人’的表演吗?今天,我保证会让大家满意的,是从来都未有过的满意。” 许哥:…… …… 手甩掉燃了大半的烟,手工皮鞋毫不留情踩熄星点火苗。曲凌面色阴寒,如同一只忍耐许久的豹子,终于爆发—— 他奋力摔开房门,连带着吓到正在玩游戏的田晓光。 第17章 “喂,你要干嘛?” 曲凌脚步匆匆,任凭田晓光在后面怎么喊,甚至来到门前时,对方还企图用身体挡住他,却被他直接推开。 眼底掠过凶光,他抬腿踢门,第一脚时门板震了震,第二脚时,那门“轰”地下就被破开。 结果,迎面而来的烟味猝不及防呛得他猛咳了几下。缓过神来,屋内的画面令他愣在当地。 白茫茫的烟雾缭绕在周围,四个穿着西装的中年男人坐在饭桌前,目光呆滞,但个个嘴角上扬,露出餍足的笑意。 就连那位许哥也是呆若木鸡站在墙角,对着前方发呆。 而银光闪们的“蛇美人”,却是盘腿坐在地上,双手合十。他转过头,恰好与曲凌对上。 烟雾渐渐消散,属于302房间的魔法瞬间消失。 四位老板目光缓慢对焦,中间那位率先回过神,脸上顿时堆满笑:“有意思,小罗,今天你让我很满意。” 其余三人纷纷道: “是啊,没见过‘丽都’还有这样的人才。” “难怪何总喜欢,还是您眼光独到。” “对对,这表演比之前的有意思多了。” 见状,桑晓礼貌地朝他们笑了笑,许哥更是满意地看着他,示意他赶紧带曲凌走,别扫了客人的兴致。 桑晓果断拉着曲凌退场。没多久,许哥也出来,眉开眼笑地给了他一沓现金。 “没想到你这孩子,这次倒是放得开。行,你应得的。” 桑晓接过钱,眼底掠过讶色,这明显比上回曲凌给他的还要多。 拿完钱,三人一齐走出丽都。田晓光打了个呵欠,留了个手机号码给桑晓,叮嘱他回头买了手机得跟他联系就走了。 此时明月当空。龙京的春夜飘着淡淡米兰香气,桑晓一张张数着钱,眉眼间的悦色藏也藏不住。 曲凌抿紧嘴角。不一会儿,他站在原地。 发现身边人掉队,桑晓转过头,“怎么了?” 曲凌浑身绷得极紧,双目直勾勾注视这张单纯漂亮的面孔,沉默了将近一分多钟后,他快步走到他面前,无比认真说道:“罗桑晓,这次,算我欠你的。” 他从来没想过,有一天,自己要靠这么个柔弱的青年跳不入流的舞赚生活费。 这绝对是奇耻大辱! 桑晓眨了眨眼,很快明白他的心思,眼中瞬间闪着希冀:“那,你愿意给我你的心吗?” 怎么又说到这话题上? 况且,这种话是能随随便便说出来的吗? 曲总当然不会轻易回答这种土味情话,可夜风拂过,连带着也让他的神情变得温柔。 “别总说这些。以后,我不会让你再去干刚才那种活了。” 所以,还是没答应啊。 桑晓难掩失望。 两人在夜风中踱步,对话也逐渐飘散在微薰的风里…… “罗桑晓,你刚才在里面……没吃亏吧?” “吃亏?没吧。” “什么叫‘没吧’?” “那什么叫‘吃亏’?” “他们有没有对你动手动脚?” “没有。” “真的?” “真的。我只是让他们看见,他们最想看见的表演。” 丽都会所 许哥谄着笑将贵客送到门口,何总临走前,呵呵道:“小罗那孩子很上道,下次还叫他来。” “还是何总您疼他,下回,我还叫他来。那些刚来的是年轻,可到底没他上道,懂得伺候人。” “没错。以前我总跟他说,那总硬梆梆的,要学会撒点娇。这不,刚才又是唱歌又是笑的,比以往有趣多了。” 这时,旁边的老板突然“咦”了声:“唱歌?刚才里面有人唱歌吗?不是说‘蛇美人’表演?我看见的是特技吧?那男的两条腿突然变成蛇尾了。” “不对不对,是整个人就变成蛇了,太有意思了。” “咦?哪来的蛇?不是那男的在扭腰跳舞?” 一时间,四个大老板你看我、我看你,都懵了。 而许哥喉头滚了滚,为什么他在里面看见的,跟这些人说的完全不一样。 他明明看见,罗桑晓扭着水蛇腰,然后跳着舞,就慢慢把身上的衣服全脱了…… 究竟是怎么回事? 难不成,他们集体撞鬼了!? * * * * 翌日 曲凌和桑晓走出三星级酒店的大门,洒落在身上的朝阳令人精神抖擞,一扫这几日的阴霾。 从丽都赚来的钱,足够他俩睡个舒服觉。大清早,桑晓敲响了曲凌的房门—— 他想到办法让曲凌回曲家了。 “婚约的事应该有其他人知道吧?” 通过丽都会所的事,桑晓发现,“罗桑晓”周围的人都知道他跟个有钱人好上了。 那么,曲家那边,肯定不止曲凌知道婚约的事。 “当然,公司的几个董事是我表叔还有堂叔,爷爷去世前,他们都在医院,知道的。”曲凌说着,顿时就明白桑晓的意图。 “你想以‘未婚夫’的名义进曲家?” “没错。” 昨晚,桑晓认真想过了,“方小聪要完全成为你,那么他也不能对你爷爷的遗愿不管不顾。起码,‘罗桑晓’这个未婚夫,他得认。” “但是你不怕危险吗?” 第18章 他们都已经知道方小聪是幕后黑手,现在光明正大以“未婚夫”的名义回曲家,倘若对方要是疯起来,说不定连桑晓都不放过。 这个办法他不是没想过,但这是他的问题,没道理要拉桑晓下水涉险。 曲凌看他的目光顿时变得复杂:“你不必为我做到这种程度。” 当然有必要! 现在解开曲凌身上的替身蛊,对他来说就是最重要的事。 “我不怕危险。咱们不是说好了?我帮你恢复身份,你给我你的心。” 他是真心的。 曲凌心中百味杂陈,算计利益这种事,他向来驾轻就熟。一单生意落在他手里,投入支出成正还是负,他可以轻易计算出来。 罗桑晓完全能够自己去找方小聪。方小聪要取替他,在这个节骨眼上自然不会做出惹人注目的事,特别这桩婚事是曲老爷子临终定下的。 甚至,罗桑晓还能以替身蛊的秘密要协方小聪,拿到更多好处…… 曲凌晦涩着声,说道 :“现在在所有人眼里,方小聪就是我,你也可以直接找他——” “不,谁都不可以,我要找的,只有你。” 只有他的心脏,可能藏着他丢失的东西。 春日暖阳斜照亮明眸素净的脸,没有算计、只有真诚,曲凌觉得他像看见春花上晶莹剔透的露珠,一眼便望到底,澄明透澈。 他,忍不住扶住这个纯净青年的双肩。 “滴答”,这滴露珠仿佛顺着手沁入他的胸腔,里头泛起柔波,一圈荡开一圈,无穷无尽。 患难见真情。 此时此刻,他不再怀疑桑晓说的那些土味情话了。 曲凌的手收紧,努力克制心中那份异动,认真回应他这份纯真的爱意:“罗……不,桑晓,要是真的成功,我、我就考虑你的提议。” 在他之前,曲凌没考虑过情爱的事。他不愿浪费时间在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上,甚至他想过他的未来是独自前行。 握紧底下覆着纤薄肌肉的肩骨,这刹那,曲凌也由内心深处传来的声音: 他的未婚夫喜欢他。 那么……有什么理由,他要拒绝这样一个爱他的人? 第9章 曲凌vs曲凌。 龙京的春天白日温暖,晚上仍旧夹杂些许寒意。位于龙海湾半山的别墅内,觥筹交错间,男士穿着保暖的西装,女士们却换上时尚靓丽的晚礼服,不吝于展现自己窈窕曲致的身材。 “恭喜啊,江老。” “祝您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谢谢,谢谢大家。” 江老笑呵呵应着,转眼看见迎面走来一位高挑俊美的年轻人,眉眼笑意更开。 “阿凌,怎么这么晚才到?” “江叔,不好意思,临出门有点事耽搁了。”年轻男人从助理手中取过礼物,双手送到江老面前,态度极为恭敬:“庆贺您寿诞快乐。” 说罢,手打开精美的盒子,里头赫然摆放着一尊白玉观音。 “前些日子在拍卖会上看见,是明代的白玉,知道您肯定会喜欢。我让人送到光慧寺,是明云大师亲自诵经开的光。” 这样的大礼可是有钱都不买到! 江老马上让人将白玉观音供起,丝毫都不能怠慢。转过头来,看着这世侄越看越顺眼。 “阿凌啊,你现在可越来越有我们这些老头子的心。”江老牵过他的手,在对方手背上轻拍,又感叹道:“你爸妈走得早,曲老一个人将你带大,如今……唉,他也走了。不过他们在天有灵,看见你现在这么懂事上进,肯定也很高兴。” 老人说着说着,忽而就瞥见他身边的人,继而皱眉:“小聪呢?那孩子怎么没跟你一起来?” 他不单是世纪集团的大股东,跟曲家也是世交。曲凌跟方小聪,都是他看着长大的。 “我听说,最近你们之间吵架了?” 同个圈子里,有些事并不是秘密。 闻言,“曲凌”垂下眸,仿佛不愿意提及。江老见状,又叹了声:“叔知道你,表面上刀子嘴,实际却是豆腐心。小聪也是个好孩子,按我说,有什么事好好谈开。他父母伺候你家这么多年,他也从小伺候你,别闹生分了。” 低垂的眸掠过暗色,“江叔,我是把小聪当兄弟。但是他——” “江叔!” 熟悉的声音让他浑身微震。“曲凌”抬眼,就见刚才谈论的对象如今就出现在他们面前,并且笑意吟吟。 世纪集团的方秘书向来爱笑。 “江叔,阿凌,不好意思,我来晚了。” 衣冠楚楚的“方小聪”手里抱着礼盒,直接将东西交给江老身边的人。 “是小聪呀,正好说到你。”江老眼尖地发现,“方小聪”旁边还跟着个青年。 “这位是……” 这青年长着一副好皮相,穿着也简单,整个人干干净净,整个涉世未深的模样。 今天是江老六十寿诞。老人家向来念旧,不喜铺张,邀请的都是世交兄弟,来贺寿的大多心中有谱,不会带外人来。 这青年,江老可从来没见过。 “曲凌”意识到他们要做什么,马上想抢先道:“江叔,没什么,他就是小聪的——” “您好,我是罗桑晓。” 温润的声音让人第一印象颇佳,桑晓朝对方颔首,得体又礼貌。 第19章 江老听到他的名字,顿时望向世侄:“他,就是你曾爷爷替你找的未婚夫?” 曲家那位大家长临终前给孙子订的婚约,他们这些世交大股东当时在医院,可全都听到了。 “曲凌”表情僵硬,像是极力扯出笑:“江叔,您猜得没错。” “这位罗先生先前在南川市遇到地震,刚脱险回来,就被我遇到了。”“方小聪”十分热心地说道:“曲老的心愿,阿凌可一直记着,说无论如何都要找到他。” “现在,我可算帮你把人找着了。” 不理会对方晦暗的目光,他朝“曲凌”使了个邀功的眼色。 这一幕落在江老眼中,倒叫他放心了。 这两人,关系还是那么铁。 “好,我也正好奇,曲老眼光那么高,给孙子挑孙媳妇,得挑个多出色的?现在一看,唔,确实有眼光。” 桑晓站在水晶灯下,抿唇含笑,身姿玉立,犹如打磨得温润的白玉。 这样的人,站在曲凌身边也完全不逊色。 江老是个好事的,当即就将其他好友董事招来。这一轮招呼打完,世纪集团的董事层,甚至还有龙京不少有头有脸的人物,全都知道了一件事: 曲凌找回了未婚夫。 * * * * 曲家发迹于上世纪60年代,当年曲凌的曾祖父搬到龙京,就买了龙水湾的一幢洋房作为落脚点,还成立了世纪集团。 之后,世纪集团像滚雪球似的发展,曲家财富也不断暴涨。龙水湾俨然成了曲家的发财地,所以曲家后来再有钱,也只是将原先旧洋房重新装修。 桑晓站在曲家大宅的楼道,望着正中央挂的一副画。 这是幅油画,一片青色背景中,蓝色油墨勾勒出像是抽像线条,远看又仿佛是某种生物。 它既然有西方抽象画的意味,又隐隐透出几分神秘。 桑晓漂亮的眸浮现复杂情愫,仿佛是站在时光隧道的路口,在过去与现实交接点体验从未有过的奥妙。 “罗先生,这边请,您的房间在2楼。”女佣礼貌地比了个“请”的姿势。 “好的,谢谢。” 桑晓回过神,报以微笑。 三个小时前,他当着所有人的面,承认自己就是世纪集团董事长曲凌的未婚夫,而且因为地震受了惊吓,记忆有些凌乱。 所以,理所当然的,事亲至孝的曲总不能违背曾祖父的遗愿,自然要将未婚夫接回家里照顾。 一同回到曲家的,还有曲凌的好秘书方小聪。 方才,桑晓也当众说了,幸亏方秘书帮忙,否则还找不到曲凌。 一个是未婚夫,一个是好兄弟。 “曲凌”没理由不在众目睽睽之下,将这两人接回曲家。 就在桑晓熟悉自己的“新房”时,屋外花园,两个男人站在茉莉花旁,浓郁的花香也遮不住无形的火药味。 “现在这里没有其他人,开门见山吧。” “方小聪,给我一个解释?你想要曲家?还是只想要钱?” “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我是曲凌,不是方小聪。” 此刻这屋内若有其他人看见,肯定会被吓到。 “方小聪”正在质问曲家的主人“曲凌”,两人之间的对话实在太魔幻了。 “欠赌债的事是你生捏白造的?还是真的?小聪,有什么事你可以说出来,钱的话,我可以替你解决。” 曲凌看着自己的脸,试图穿透这张假面具,看见里头最真实的好友。 直到现在,他仍然不解,方小聪为什么要这么对他? 他认识的方小聪,聪明懂事、性情温和,在生活上也没什么恶习。 他找不方小聪要用替身蛊取代他的原因。 “够了,”对面的人叹了口气,只道:“你找回罗桑晓我很谢谢你,赌债我也可以替你还,可还要说这些莫名其妙的话,我只能跟林姨说,送你去精神病院看看。” 曲凌看着自己的脸露出惋惜,眼中夹杂着不耐烦—— 这确实是自己会有反应。 难怪,没人会相信他的话。 毕竟,用着他的脸、做出同样表情的,是自己朝夕相对的人。 这世上,没人比方小聪更加熟悉曲凌。 他离开了。等人走后,曲凌摸出口袋里的录音笔,五指收紧。 方小聪不单模仿他惟妙惟肖,甚至连自己的行动也预判到了。 就算要套他说出真相,也不是件简单的事。 …… 男人刚上楼梯,就被身后的人喊住。 “少爷。” “林姨?怎么,这么晚还没睡?” “我怎么睡得着?” 林蓉眉眼含着忧色,左右望了望,并没有其他人。“这阵子家里发生了这么多事。先是老爷生了病,又忽然给你找了个戏子当老婆。后面小聪又做了那么多错事,现在倒好了,他把那戏子找来,又一起进了咱们曲家的门。少爷,我想来想去,不如您还把他们赶出去吧?” 男人失笑:“林姨,他们今晚在江叔的寿宴上,多少双眼睛都看着。现在全龙京的都知道罗桑晓是我的未婚夫,我要是赶他出去,人家怎么看我?” “还有,小聪虽然犯了错,可我始终当他是好兄弟。小聪也是你的儿子,林姨,你当真能见得小聪他一个人流落在外吗?” 第20章 林蓉听了这话,嘴角抖了抖,表情带着恨意:“儿子?哼,那样的儿子不要也罢。” 她攀住男人手,瞬间又变得温柔:“少爷,在我心中,您才是最重要的,谁都不能跟您比,包括小聪。” “林姨。” 男人覆上她的手,浅浅笑着。 林蓉多叮嘱两句夜凉记得添衣之类的话,便转身下了楼。在她转身的刹那,男人顷刻冷下脸,眸光掠过寒光。 而他们谁也不知道,右后方未关紧的房门缝悄无声息合了上去。 桑晓靠在厚重的门板上,缓缓勾起唇。 这个林蓉居然把主人家的儿子看得比亲生儿子还要重要,为什么? 还有方小聪,他明显恨自己的母亲,也有可能连带恨着曲凌。 不过,单单因为嫉恨曲凌,就下了替身蛊吗? 况且他不是蛊术师,蛊是谁炼的? 又是谁教他种的? 这曲家……可太有意思了。 第10章 知己知彼。 清早,花洒喷出来的水折将阳光分解成七彩虹光,继而滋养着满园鲜花。 匆匆的身影穿过这片姹紫嫣红,却在雕花铁门前被挡下。 “不好意思,小聪哥,少爷交过了,您就先别出门。” “方小聪”眉头轻蹙:“为什么?” 守门的刘四面露尴尬:“这不是您在外头欠了钱,少爷怕您出去,被追债的遇上咋办?” 眼见对方脸色不佳,他忙替老板说好话:“小聪哥,凌少是真没话说了。您是不知道,他已经替您将公司欠的钱补上,还跟林姨说也不用您还了。您呀,现在就在家里先歇着,晒晒太阳,不好吗?” 曲凌板着脸,折回屋时,发现桑晓正站在花园里。 “方小聪的职务被解除了。他很聪明,捏造自己欠债挪用公款的罪名,然后顺理成章将他从公司除名。现在,‘曲凌’将‘方小聪’软禁在家,名正言顺,谁也不会说什么。” 眼前漂亮的青年闭上眼,任由阳光洒落在身上。 曲凌想到了午后睡懒觉的猫。 猫的睫毛扇了扇,睁开澄明的眸,半侧过脸看他:“这不奇怪。你的蛊是他种的,他自然也应该知道解蛊的办法。” 替身蛊的解法并不难,双方同时服下解药,然后引出体内的蛊虫相见。这里有个前提:两人得处于同个地方。 方小聪将曲凌软禁在家,处处监视,自己跑到公司。的确是个聪明又合乎情理的办法。 不过,曲凌也料到事情不会轻易成功。 他的对手熟悉他,同样的,他也熟悉他的对手。 “曾爷爷去世不久,公司股价多少受到些影响。他既然要取代我,现在也不敢做什么出格的事。” 龙京商界,也有世纪集团的对手,那些人正伺机而动。如果“曲凌”哪里出了错,自然成为对手攻讦的目标。 方小聪只会按部就班,先扮演好正常的“曲总”。 所以,按照以往的习惯,曲凌肯定白天去公司,晚上回曲家。 他在家的时间,就是解蛊最好时机。 说到这…… “对了,解药呢?” “嗯,”桑晓伸了个懒腰:“替身蛊的解药是月华草。” 在江老寿宴上亮相,逼得方小聪不得不带他们回来是曲凌的主意。但是在这之前,月华草,他们找了很多公园,甚至药店,都没有这种东西。 如果找不到月华草,那他们回曲家也没意义。 “要是真找不到,你把样子画出来,我来想办法——” “不用,我找到了。”桑晓目光落在墙角,那儿长着几株野草。“喏,就那儿。” 曲凌意外:“就在这儿?” 桑晓上前,拔出里面一株,“这就是月华草了。” 曲凌微讶,不敢相信前些天他们在外头四处转都找不到的东西,竟然会在他家后花园? 他接过桑晓手里的野草。 没什么特别…… 曲凌仔细瞅着,就是平平无奇的野草。这种玩意,就算不小心踩没了,也没当一回事。 不过外头遍寻不着,他自家却有。曲凌想了想,挺得意的:“看来,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 就连上天,都注定他不会输。 桑晓噙着笑,没再说话。只是望向墙角,目光陡然黯了黯。 他之所以连月华草都没找着就跟着曲凌回曲家,完全是在赌。 月华草至阴。它生长的地方,通常有极为阴毒的邪物出没。正是邪物的阴气,才能滋养出月华草。 曲凌身上散发着跟金盒相似的味道,所以说不定…… 曲家这座大宅,究竟藏着什么至阴至毒之物? …… 咔哒,洗手间的门由里打开,同时散发出一股奇异的芬芳。 “好香,这是什么味道?” 这香味,比他之前闻过的任何顶级香水都要高级。 “月华草烧了的味道。”桑晓手里的玻璃瓶藏着指甲大的草木灰。 “我已经将月华草烧了,这就是解药。” 曲凌好奇地拿过来端详:“就这么简单?” 解蛊当然不是那么简单,药材是重要,但最关键的,还得有药引。 桑晓下意识蜷缩食指,那儿有他咬破的痕迹。 “解药放在食物中,然后一分为二,你跟他同时吃下,体内蛊虫就会出来。两只蛊虫相遇,子蛊死了,母蛊也会消失。你和你也会恢复本来的相貌。” 第21章 他说完,发现曲凌正盯着自己。 “怎么了?” “桑晓,你怎么懂得这么多?” 桑晓迎上他带着猜疑的目光,眨了眨眼,坦然应道:“因为我是蛊术师,你信吗?” 当然……不信! 罗桑晓的资料他查过。这人在南方一个小镇长大,中专毕业后就跑到龙京。送快递、摇奶茶、跑龙套……干过不少短工,后面才进了娱乐公司,想当明星却因为没特长没资源,只能一直打杂。 经历了这么多,曲凌也不敢否认蛊这种东西的存在。不过,那是在南川。 罗桑晓……顶多就是因为进南川拍摄这种题材,所以见识比他多些。 “你是看书或者看电视学的吧?” “你说是,就是吧。” 模棱两可的答案在曲凌听来,却没有任何怀疑。一个更大的问题在他心中盘旋着。 在蛊毒这件事上,桑晓说得头头是道。可到底是半路出家,到底能不能成,还是个未知之数。 说不定所谓的月华草根本就行不通。但是,他现在也没有其他选择了。 更何况,他相信罗桑晓不会害他。 “曲凌,你放心吧。我说过的,在蛊这个东西上,你可以完全信任我。” 桑晓向他打包票。 殊不知这令曲凌更加暗暗生忧。考虑到这人还在地震中伤到脑子…… “桑晓,”曲凌握紧他的双肩,声音忽地变得沉重:“无论成不成功,我都不会怪你的。还有,我会带你去看医生,你的脑子肯定能治好。” 说不定,就是因为地震伤了脑袋,有时他才会说这些奇怪的话。 桑晓:…… * * * * 解药已经炼成,现在就是如何让方小聪将它吃下去。 夜,男人风尘仆仆回家。循例问了家中佣人几句后,他踩着疲惫的步伐上楼。 手在按上自己房门门锁时,身后忽然传来温柔的声音。 “曲先生。” 他转过头,看见青年穿着白色针织衫,配着白裤,乌黑长发用橡皮筋束起,却松垮地放在胸前。 “您累了吧?这是我煮的枣仁伏苓茶,静气宁神的,请您喝。” 墙上壁灯光线柔和,将眼前的画面晕染出些许温馨感。 坦白说,长着一副好相貌的未婚夫举止文雅,又会关心人,确实让人冷不下脸。 “曲凌”眸中浮现戒备,语气疏离客套:“不用了,谢谢。” 桑晓依旧捧着茶,“其实,曲先生,我也知道婚约的事可能太过突然。您不喜欢我是正常的,但是,我在南川受了点伤,很多事情都忘了,幸亏有您收留了我。” “我很想为您做点什么。” 灯光下,青年坦然的眸像屋外的星,璀璨生光。 “曲凌”顿了顿,视线落在他手里那碗茶,像在思索,尔后又摇头:“罗桑晓,坦白说,我带你回来,不过是因为你跟着小聪出现在江老的寿宴上。等过阵子,我给你笔钱,你离开龙京吧。” “多余的事,就不用做了。” 说罢,手按下门锁,当着面就把门给关了。 装得还真像。 桑晓仿佛看见在南疆遇见的那个曲凌。连说话的神态,几乎一模一样。 替身蛊,难就难在只改变了人的相貌。 可方小聪要成为曲凌,不仅在外表,他必须连走路、说话、吃饭,每个细节都跟曲凌相同,才不会被身边人撞破事实。 方小聪之所以选择下替身蛊,大概也是有信心能完全模仿曲凌。毕竟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对彼此再熟悉不过。 比起解蛊,桑晓现在更有兴趣的,是知道方小聪下替身蛊的原因。 “你在做什么?”身后忽然传来一声低喝。 桑晓转过头,才发现是管家林蓉。 “给曲先生送茶。” 林蓉走过来。她的颧骨高,下颌紧,面相凌利,现在更是板着脸,冷哼:“不用了。刚才的话你听见,我也听见。凌少根本就不想跟你结婚,我不知道你用什么法子迷惑老爷子,这门婚事完全就是个笑话。” 双手抱胸,她上下打量罗桑晓,毫不掩饰对他的鄙夷。 “曲家是什么地位,你又是什么出身,这个你自个儿清楚。凌少他看中的,只会是跟他一样的名门大小姐。你这样的戏子,还是拿了钱离开曲家,对你更好。” 这世道,男人跟男人是可以结婚,法律很超前,但科技的力量却没能超前到让男人能生孩子。 以曲凌现在的身家地位,娶个名门大小姐为曲家开枝散叶才是最完美的选择。 一个男人,还是个在娱乐圈这种鱼龙混杂场所混迹的小角色,有什么资格嫁进曲家? 桑晓回以微笑,并不在意这种赤/裸/裸的轻视:“林姨,我只想送曲先生送杯茶而已。况且,我跟曲先生的婚事,是曲老爷子定的,好像,你没资格说这些话吧?” 这话一出,林蓉脸色刹那变得难看。 “你说什么?” “难道不是吗?您只是曲家的佣人,说起来,我是曲先生的未婚夫。他就算不想跟我结婚,但现在我是客人。” “这佣人对客人说样说话,是不是有些没礼貌?” 林蓉没料到这青年看起柔弱,嘴巴却跟刀子似的毒。 第22章 她重重哼了声:“行,你就得意吧。” 讨不了好处,林蓉愤然转身下了楼。只是站在楼梯底部,她抬头往上望,眼中淬着冷意。 这姓罗的分明不怀好意,不行,她绝不能让这样的货色进曲家。 还是,要想个办法让人好好查一查…… 片刻后,她拨通电话:“喂,是我,你想办法帮我查一个人……这件事很重要,关系到凌少……” 完全不知她所作所为的桑晓捧着所谓的宁神茶回到自己房间,数几钟后,洗手间传来冲水声。 * * * * “孙助理晚上好。” “晚上好。” 孙伟豪跟往常一样,跟曲家的佣人打完招呼,直接上二楼找老板。 只是这回,他忽然被喊住。 “孙助理。” 孙伟豪发现许久未见的罗桑晓,正笑吟吟看他。 “是你啊。” 方小聪带着罗桑晓在江老寿宴出现的事他自然知道,眼下这人住在老板家里,孙伟豪猜想,罗桑晓果然爱惨了曲凌。 上回酒店告白,他可是在现场的。 “住得还习惯吗?”算起来,这人还是他从南川带回来的。 孙伟豪对罗桑晓颇有好感。 原先没见到真人时,光看照片就觉得这人长得漂亮。真正接触后,孙伟豪发现罗桑晓并未像报告中提及的那样,懦弱胆小、甚至是无能。 眼前这个青年落落大方,在南川见到那些恐怖画面时也面不改色,完全超乎他的意料。 倘若曲凌能接受他,孙伟豪倒是满高兴见到罗桑晓成为曲家的另一位主人。 可惜的是,自家老板对他不是很感冒。 “习惯。只不过……”漂亮青年犹豫数秒,才幽幽说道:“曲凌还是不喜欢我。” 呃,这就不是他能干涉的了。 孙伟豪摸了摸鼻子,只能含糊地应了声:“现在公司正值多事之秋,你知道的,曲老过世后,公司多少受到影响,曲总他可能还没心思考虑这些。” 不忍对方失望,他又道:“但是,现在你都住进曲家了,说不定,他会改变主意。” 闻言,青年握紧手里的杯子,叹了一声:“你不知道的,连我泡的茶他都不愿意喝。” “这个你倒不用灰心。”孙伟豪笑道:“曲总他向来喜欢喝咖啡。” “所以今天我煮了咖啡,结果他回来就进了房间,都没出来。” 孙伟豪这才发现,空气间弥漫着淡淡的焦香味。光闻这味,确实不错。 “要不,你替我把咖啡送给他吧?” “哈?” 孙伟豪还未反应过来,对方已经将杯子塞至他手中,满面期盼说道:“这个忙,你会帮吧?还有,千万别跟他说是我煮的。” “我只想他安心喝杯咖啡而已。” “……好吧。” 孙助理找不出拒绝的理由,他只能端着咖啡敲开了老板的门。他不知道的是,同一时间,桑晓回到房中,里头也有一杯相同的咖啡。 曲凌一口将咖啡闷下,温热醇香的液体顺着食道流入胃中,丝毫没品出里面加了东西。 月华草炼制的解药融解在咖啡里,现在,只等方小聪将那杯咖啡喝下。 “万一他不喝,怎么办?” “他会的。” 曲凌抹去嘴角的水渍,他从来不怀疑自己的判断:“阿豪是我的助理,平时冲咖啡都是他的活儿。” 桑晓回忆当初南疆初遇时,曲凌喝茶吃饭,确实都是孙伟豪在旁边忙活。 所以,要模仿“曲凌”的方小聪,没有理由会拒绝这样一个助理递过来的咖啡。 “曲凌”确实没拒绝助理送来的东西。 在孙伟豪的注视下,他接过咖啡送到嘴边—— 第11章 解蛊失败后…… 杯壁碰到唇时,男人拢了下眉,略烫的温度令他反射性将杯子放下。 这动作让助理孙伟豪意外:“曲总,太烫了吗?不好意思,我还为您喜欢。之前您说,晚上喝点热的更舒服。” 曲凌向来喜欢烫食,所以刚才桑晓递到他手里的咖啡,他半刻也没晾着。 闻言,男人表情有过瞬间的僵硬,笑道:“没,刚才只是手有点酸。” 他又端起杯子凑到嘴边,这时,孙伟豪将手里的文件呈到他面前。 “龙京市第一医院尸检病理报告书”的标题令他又将杯子放下,直接翻开这份文件。 “其实医院那边三天前就通知我过去拿,不过我又刚好在外面。今天一下机,我就去拿了。曲总,医院那边检验的结果,确实是利物从胃里剖开了身体。” 从南川回来的第二天,孙伟豪就被派去外地办事。等到今天回来,他才知道自己不在这几天,被赶出门的方小聪竟然带着老板的未婚夫又回来了。 他知道曲凌对刘明的死耿耿于怀,“我知道您不愿意信,可这份报告也证明了,他的死因确实不寻常。” 见曲凌盯着报告不说话,他又道:“罗先生说得没错,阿明他……应该就是死于那个什么‘挑生蛊’。” “蛊”这个字令对方目光凝住。 孙伟豪说得正起劲,没发现老板神情若有所思,反问他:“罗桑晓懂蛊?” “啊?曲总,上回他不是说得头头是道?我觉得,他多少懂些。” 第23章 “可他不就是个跑龙套的,哪里懂这些?” “曲总,您别忘了。之前他们那个团队就是去拍这种纪录片,他又在南川呆了一阵子,说不定耳濡目染的,真的懂。” 男人没再说话,只是将报告合上,“阿豪,阿明的后事,就劳烦你多费心了。” 孙伟豪还要再说,今天的老板却一反常态,让他先回去。 “好的,曲总我先回了。咖啡……”他还记着桑晓的嘱托,“您记得趁热。” “好。” 孙伟豪颔首离开。而他一走,原本坐在办公桌后气定神闲的男人瞬间变了脸,他马上打开手机拨出一串号码。 片刻后,电话接通了。 “怎么回事?你不是说,除了你们,根本不会有人懂得下蛊吗?” “呵,”电话那头传来一声怪异的低笑,说话人的声音明显经过处理,听不出是男是女。 “这个毋庸置疑。莫说这小小的龙京,这整个国家,所有蛊术师都在我们这里。” “可是,那个姓罗的懂得什么挑生蛊!而且他去南川,南川那里以前也有很多蛊术师不是吗?” “南川现在有多少蛊术师,龙京现在有多少蛊术师,我们都一清二楚。”对方嗤笑一声,直接叫他的名字: “方小聪 。” 男人握紧手机,就听到那把怪异的声音又道:“你没什么好担心的。曲凌解不了替身蛊,替身蛊的解药月华草,他就算翻遍整个龙京都不可能找到。” “你现在要做的,就是乖乖地做当好你的‘曲总’,别漏马脚。还有,应付的酬劳可别忘了。” “该付的我会付的。但是那个罗桑晓,我担心他——” “如果你真的担心你的未婚夫,那这样好了,我再送你一样好东西。” “什么?” “就是……” 方小聪的表情渐渐缓下来,“行,就听你的。” 挂断电话后,他将整个人倚进宽厚的真皮座椅,合上眼重重吁了口气。片刻后,他抬起眸,瞥见桌上那杯咖啡,顿时又勾起一抹冷笑。 咖啡是曲凌才会喜欢的东西。 他随手将已经冷了的褐色液体泼进垃圾桶。 * * * * 失败了。 曲凌从没想过,解蛊失败他要付出这么惨痛的代价。 “你……没事吧?”桑晓看着男人撑着扶手缓缓坐下,脸色白得跟纸似的。 屁股碰到软垫时,曲大总裁表情明显僵硬了数秒,五指攀得死紧,随后才慢慢松开。 “当然……没事。” 才怪! 桑晓没告诉他,如果方小聪没喝下解药,那么他体内的母蛊没有受到子蛊牵引,非但不会出来,而且会受到解药的影响,在他肠胃中翻腾,直到他把月华草全部排出体外—— 他足足上了五六次洗手间! 桑晓瞅着他白纸似的面孔,有些心虚说道:“你的判断错误了。现在,你打算怎么办?” 方小聪显然很谨慎,他一日三餐都不在家里吃,只有晚上才回来。而曲凌和桑晓又被软禁在曲家,完全接触不到他。 “阿豪也不行的话,只有一个人了。” 桑晓心中浮现一道身材瘦削的身影:“林蓉?” “嗯。” 林蓉在曲家工作多年,她不仅是曲家的管家,就连曲凌往常也对她极为敬重。曲凌父母早逝,曾爷爷教他做生意,可日常生活起居,却是林蓉在打理。 他原先就有晨起喝水的习惯。这杯温水,通常都是林蓉送进房里的。曲凌观察过,方小聪为了十足十地模仿他,现在呆在曲家这数小时内,吃进肚子里的,只有早晨这杯温水。 曲凌的目标就是这杯温水。 * * * * 翌日早上6点 一道颀长的身影悄悄靠近厨房。 自从曲老过世后,这座宅子就显得更加冷清。曲凌作为这个家的新主人,并不喜欢热闹,反而大部分时间把家当成了酒店,早餐经常直接到公司吃,晚上加班到接近凌晨才回来。 厨房倒主要给家里佣人们做饭吃。 曲凌顶着方小聪的样子走到厨房门口,就遇上一个清秀的女孩刚从里头走出来。 “小聪哥?” “阿丽。” 名叫阿丽的女孩有些讶异,同时眼神也带着几分防备。曲凌已经习惯了,自从“曲凌”放出那些假消息后,曲家佣人们看“方小聪”的目光都像在防贼似的。 “你来找林姨吗?她不在。” 林蓉不在?那更好。 曲凌故意清咳一声:“我早上起来喉咙有些难受,想来倒杯温水。” “这样啊,刚才林姨刚温着水,就放在里面。” 这简直是最好的时机。 曲凌就要进去,没想到阿丽忽然冒了句:“凌少。” 曲凌心里咯噔一跳,下意识就要回“你怎么认出我”,结果她又道:“凌少说你赌钱,还挪用公款,是真的吗小聪哥?” 原来,还是没认出他。 曲凌隐隐生出几分失望。不过转念间又想到桑晓,这世上,还好有他还认得自己。 将思绪拉回,曲凌进入方小聪的角色,模仿对方该有的微表情,用手摸了摸鼻子,反问她:“你信吗?” “当然不信。”阿丽斩钉截铁地道。说完,她想到曲凌,脸上又浮上一层迷茫:“可是,凌少又不会骗人。我感觉一切都变了,明明你不是那样的人……” 第24章 “阿丽。” 曲凌想到她和方小聪私下关系不错,“你不用想太多。我现在也解释不清楚,总之,问题会解决的。” 现在说再多,她也不会信。 曲凌不想再耽搁下去,这时,阿丽忽然又说:“是因为林姨吗?” 林蓉? 为了套她继续说下去,曲凌耸了耸肩:“我妈?她是我妈,对我也好,平时你也看见了不是吗?” 他故意正话反说,果然,阿丽忍不住反驳:“林姨对你不好吧!这屋里所有人都知道,她经常骂你,她对你一点都不好!上回林姨阑尾炎进院,我、我看见了的,你进了她的房间,用了她的电脑,然后整个人脸色就很不好。” “你欠了那么多钱,肯定有原因的,是不是因为林姨——” “你们在说什么?”身后突然传来林蓉的声音。 曲凌看见阿丽打了个激灵。紧接着林蓉从后面快步走近两人,板着脸,目光在两人脸上逡巡,简直要把他们俩由内到外称得清楚。 “妈。”曲凌乖乖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林蓉没应他,反而支使阿丽赶紧去干活。阿丽头低得几近贴胸,可以看出,她真的怕极了林蓉。 以前曲凌就知道林蓉这管家极为称职,整个曲家的佣人们被她治得服服贴贴。不过现在看来,未免也太过了…… “你在这儿干什么?”林蓉的语气冷冷的。 “口渴,来喝水。” “去外头。”林蓉用眼神示意他离开。 她的冷淡让曲凌很不舒服,索性故意反问:“里面不是有刚煮开的水吗?” 闻言,林蓉冷哼:“那是给凌少温的。你想喝,外面自己倒去。” 整个家都知道,曲凌习惯喝一款来自法国的“瑰丝姬”冰泉水,每天早上,她都会拿着这个水温着给他润嗓。这水温也有讲究,恰好在45度,不烫不冷。 方小聪自然没资格喝。 林蓉转身进厨房,反手就将门给关上了。 曲凌心中微叹,又失败了。不过,也不是什么都没收获。 “你是说,林蓉房里的电脑?” 晚上曲凌寻了机会,又偷偷潜进桑晓的房间,将早上的事告诉他。 “嗯。我觉得,可能她的电脑里藏有重要信息。” 林蓉阑尾炎是两个月前的事了。曲凌对这事还有印象,当时他料理完曲老的身后事,又急着把落下的工作补回来,林蓉突发急性阑尾炎进医院,他只放了方小聪几天假,让他好好回来照顾林蓉。 现在回想起来,阿丽说的没错,从那次之后,方小聪确实有些不一样。 “当时林姨出院,小聪回来公司上班那几天,也好几次出了差错。我以为他是照顾林姨太累,现在想想,那时他有几次看我的眼神都很奇怪。” “所以现在有办法看到林蓉电脑吗?”桑晓知道电脑,这个城市好多人都坐在那个方方正正的黑色物体前干活。 不过他也好奇,那黑色物体里藏了什么秘密? “办法肯定是有的,就是……” 曲凌话还未说完,忽然间,前方传来敲门声。 这个点了还有谁? 曲凌敏捷地躲到洗手间里,外头传来开门声,紧接着…… 是一道低沉温润的嗓音。 方小聪!? 第12章 桃花蛊。 “曲先生?” 桑晓眨了眨眼,毫不掩饰自己的意外。 晚上10点多,曲家这座大宅临近歇灯的时刻。身材挺拔,面容俊美的年轻总裁已经脱了西装外套,白衬衫颈部还解了两颗扣子。 昏黄的灯光下,他单手端着杯茶,整个人充满松驰感,嘴角勾起:“听林姨说,上回的宁神茶你还特地借了厨房。不过,那天我确实有点累了,没胃口。” “喏,这是回礼。” 曲凌有副好皮囊,就算……此刻不是他,桑晓仍旧发现,这副皮囊过分好看。 “这怎么好意思?”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曲凌”失笑,“咱们的关系,要说亲,也没比我跟你更亲的了。” 手猝不及防被拉起,紧接着被塞过杯子,浓郁的茶香混着花香弥漫在鼻间,桑晓盯着浅褐色的茶汤上飘着些许桃色花瓣。 “桑晓,”他突然叫他名字,“不介意我这么叫吧?” 桑晓摇了摇头。 “其实,我不是对你有意见。只是这桩婚事来得太过突然,曾爷爷什么没交待就走了,我们之前又不认识……不过,现在,”男人露出狡黠的笑,“我倒是认为,咱俩某些方面也挺合拍的。” 他指了指桑晓手里的茶。 “公司的小妹说,这季节桃花开,泡茶特别香,静气宁神。” 掌心传来的温度恰到好处,再加上灯光下,年轻多金的未婚夫话里似有若无的暧昧,好像……没有理由拒绝这杯暖心茶。 桑晓微微勾起唇,看起来完全是个涉世未深的大学生。 “谢谢你,曲先生。” “叫曲先生就生分了,以后,直接叫我名字吧。” “……好,曲凌。” 在男人注视下,他缓缓将茶杯送到嘴边,带着花香的茶汤瞬间滋润味蕾。直至茶杯见了底,对方笑意吟吟接过他的空杯。 “晚安。” “晚安。” 第25章 这是相遇来第一次,桑晓在这张脸上看见极致温柔的表情。 刚合上门,藏在洗手间里的曲凌立刻出来:“方小聪找你有什么事?” 桑晓摇了摇头,“没什么,就是感谢我前两天送他的那杯茶。” “真的?”曲凌非常了解方小聪,在这个节骨眼上,那个男人巴不得离他们越远越好,怎么还会主动来勾搭桑晓? “嗯。”桑晓点了点头。 曲凌心中存疑,却也只能叮嘱他:“反正你小心点,他现在接近你,应该是为了套你的话,看和我是不是一伙的。尽量别露出破绽,不过就算他知道了,对你也只会提防,大概率不会做出格的事。” 回到曲家之前,曲凌已经反复想过,依方小聪现在的处境,必然要息事宁人。他只需扮演好“曲凌”这个角色,等着这阵子风头过了,再找个理由将他们扫地出门即可。到时,随便给他和桑晓扣个烂赌精神错乱的原因,任凭他俩在外面说什么,都不会有人信他们。 所以,现在方小聪忽然转了性子主动来找桑晓,只有一种可能:他已经怀疑桑晓。 “放心吧,我会小心的。” 曲凌不敢待太久。曲家花园外部都装了监控,家里走廊反而没有。以前曲老当家时,家里的佣人都是年轻时就跟了他们,所以老人家对这些人很是信任,觉得没必要到处装摄像头监视,冷冰冰的,没有人情味。 事实上,这些年曲家从没闹过贼,也没丢过东西。曲凌接管后,也就按旧例,没想到现在反而方便了自己。 他偶尔趁着无人时就到桑晓房里谈事,现在又趁着夜深悄悄回自己房间。 然而当曲凌离开后,桑晓合上门,抵在厚重的门板上,他低头伸出手,眉头却轻轻拢紧,手心俨然隐隐浮现一朵花形印记…… 曲宅的主卧内,男人拢好刚披上的浴袍,悠然地倚进沙发,随后拿起放在桌上的手机,按下一串号码。 “喂,是我。对,他喝了……嗯,我亲眼看见他喝完了。” “既然如此,你就放心吧,我保证你明天早上起来,就有个对你百依百顺的大美人。”电话那头,被处理过的声音带着滋滋电子音,诡异又恐怖:“到时,你说往东,他绝对不敢往西。你问他家里有什么,他连祖宗十八代都跟你交代得清清楚楚。” “真有那么厉害?”他始终觉得,那个罗桑晓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单纯。“万一他真的会蛊——” “呵,”对方哂笑,“就算是南川现有的蛊术师,只要他本人喝下那杯茶,那就绝对解不开的。” “桃花蛊。那是南疆自古最厉害的蛊术,中了蛊的女人,第二天就会跟着下蛊的男人回家,这辈子都是他的人。” “明天天亮后,我保准他眼里只有你。到时,别说他有没有骗你,就算你把他玩够了就扔,他都对你死心塌地。” …… 翌日 曲凌特地挑着所有佣人都在一楼忙活的时间,再次悄悄敲桑晓的门。 两短一长,他俩之间特有的暗号。 门很快就开了。 曲凌正要侧身闪进去,忽然,开门的人抬腿往前走。他发现,桑晓的眼直勾勾盯着前方。 “桑晓?” 美丽的青年眼中完全没有他的存在,径自走向前方,然后敲响了原来属于他的房门。 然后,他亲眼看见桑晓对着开门的“曲凌”露出笑。 曲凌忽然觉得藏在自己身体内的那只蛊虫突然活过来,它猛地蛰了他的心,有点疼。 视线中,桑晓那双澄明的眸盛满爱意。 他从来没有用那样的眼神看过自己。 桑晓跟“曲凌”走了。 正确来说,是他曲凌的未婚夫,在他眼皮底下眉眼含笑挽着顶着他的脸,实则是他秘书的手,大摇大摆走出曲家大门。 今天周六,可想而知,“曲凌”不会带他去公司。 他们要去哪? 曲凌当场就想拦住他们,然而,桑晓仿佛当他是空气,那双眼里就装着那个冒牌货。 肯定哪里不对了! 曲凌追着他们到大厅,却被林蓉挡在。 “你干什么?”林蓉瞥见桑晓挽住自家主人的那只手,眉头皱了皱。不过现在,她更在意的是自己这个儿子。 “少爷不是说了,让你在家呆着。”看着儿子的脸,她丝毫不掩饰厌恶:“你闯了这么多祸,也就是少爷心地好,才容你留在曲家。要是我,早就赶你出去了。” 来不及了。 桑晓挽住曲凌,两人眉开眼笑地走出大门,消失在他的视野中。 罗桑晓为什么会突然跟方小聪这么亲密? 肯定是方小聪对他做了什么,难不成……又是蛊? 曲凌没再跟林蓉纠缠,他转身就走。这座宅子是他的家,他从小在这里长大,没人比他更熟悉这幢建筑。 避开那些佣人固定的活动时间,曲凌绕到花园后面,在花圃的一排矮灌木中,他找到喷淋主干,脚往上踩,凭着这波借力,整个人攀上了围墙—— 成功跳了下来。 双脚落地瞬间的冲击力,险些令他站不住。曲凌刚稳住身子,后面突然有人叫住他。 “小聪!” 曲宅就建在半山腰,围墙后面都是有环形小道,对面是修整过的林子。一道带着佝偻的身影从林中树杆中走出来,四目相对,对方饱经风霜的面孔带着激动。 第26章 “小聪,我终于等到你了。” 曲凌心中咯噔一跳,一声“方叔”卡在喉中又咽了下去。 现在,他在除了罗桑晓外的所有人眼中,是方小聪。 “……爸。” * * * * 风携带浪花从海上奔腾而来,昏暗的海平面上,只看得一片雪白。那片白奔至沙滩边,变成了极致温柔的抚摸。 两道身影手牵手,踱步在沙滩上。 “所以,你跟小聪之前不认识?” “嗯,是他突然找到我,说,能带我来见你。” “为什么想见我?” “当然是……” 沙滩边上矗立一排路灯,男人借着淡黄的光,仿佛不经意般把玩自己牵住的手。 这只手很漂亮,皮肉都像是新生般,白、滑、嫩。掌心更是盛开着一朵桃花印记,那花形四周发红,像已开到荼靡。 “中蛊者对你爱意越深,掌心那朵桃花就越红。” 男人勾起笑,果然,旁边漂亮青年看他的眼神,虔诚得像个信徒。 “因为从第一次见到你,我就很喜欢你了。”青年说。 “可你还懂得挑生蛊,你……是蛊术师?” “蛊术师?”青年茫然摇头,“我不知道。我就是去南川,听人家说的。” 闻言,男人心中松了口气,脸上笑意更深。 他停住脚步,伸手勾起旁边青年的下巴。 灯光下,这张脸简直无可挑剔。五官并非惊艳夺目,可却浑然找不出缺点。尤其在这海风吹拂下,他美得如同海神送上来的礼物。 男人想,或许,这是命运给予他厚礼之外的……一份小赠品。 他完全可以享受,不是吗? 手环住算得上瘦削的腰肢,他慢慢靠近这份属于自己的礼物,四唇即将相接的时刻,对方却抵住他。 “嗯?” 青年移开眼,露出羞涩的神态:“这儿……不好吧?” 还害羞了? 男人转念一想,确实也没必要在大庭广众之下。 “我知道附近有个酒店,今晚……我们别回去了。” 这个美人是曲凌的未婚夫,如今,也理应是他的了。 他搂上青年劲瘦的腰,直接推开酒店房门。 第13章 他这辈子就认定桑晓了。 清晨,黑色迈巴赫驶进曲家大宅车库。片刻后,车子又驶进大门。 而从车库出来的桑晓走进大厅,迎面而来就碰上管家林蓉。错身而过时,他被对方喊住: “昨晚,你跟凌少去哪了?” 林蓉沉下脸,就连旁边的女佣也露出几分怯意。 偏偏,桑晓像是没听到她的话,径自踏上楼梯。 林蓉狠狠啐了声:“这该死的狐狸精。” 那声音不大大小,恰好是对方能够听到的音贝。不过,并没有人理会她。 桑晓回到自己房中,刚锁上门,忽然一道强劲的力道将他整个人按住,抵在旁边墙上。 同时,对方啪一下拍开壁灯。 周围窗帘拉得密不透风,唯有“方小聪”那张方正的脸占据视线。 他皱紧眉,满面忧色,开口就是: “罗桑晓,你是不是中了蛊?” “昨晚,你跟他去了哪?你们做了什么?” “你还认不认得我?” 房中静悄悄的,就连空气都像凝固住。 完了。 曲凌盯住眼前这张呆若木鸡的面孔,整颗心顿时坠入谷底。 懊恼与悔意铺天盖地袭来,他忍住胸腔那里我泛起的酸涩,握住桑晓的双肩,痛苦说道: “对不起,我昨天就应该追上去的。可、可是方小聪他爸出现了,我就跟他说会话,结果就看不到你们的车子。” “桑晓,他是不是欺负你了?” “你放心,我会为你讨个公道的。” 曲凌咬了咬牙,心想,现在连桑晓都中了蛊,也没人能帮他们了。不如破罐子破摔,索性跟他拼了! 他转身就要往外冲,这时,手却被拉住。 回过头时,撞进曲凌眼帘的,是那张熟悉的脸,那副熟悉的表情。 桑晓嘴角弯起,眼中透着无辜。 刹那间,曲凌燥动的心一点点平静下来。 他没事! “不用讨公道。”桑晓示意他坐下,“放心,他没把我怎么样。” “那,你之前那样子……” “是骗他的。”桑晓想起来倒水,结果曲凌的动作更快,他夺过水壶,直接倒了杯水塞进他手里。 “你快说。” 温水润过喉,桑晓才娓娓道来:“其实那天晚上,他除了来跟我说话,还给了我一杯茶。那杯茶里,下了桃花蛊。” 桃花蛊,自古以来便是南疆最恶毒的蛊术。下蛊者提供自己的血,用春季盛开的桃花,配上十来种毒虫炼成的。 被种了桃花蛊的男女,会对下蛊者产生爱意,任由对方予取予求。 说它恶毒,那是因为桃花蛊可以完全改变人的心智,将人沦为另一个人的奴隶,奉献其一生。 曲凌听到“予取予求”四个字就坐不住,“那你昨晚——” “昨晚,他自己在酒店睡了一觉,我们什么事都没发生。” 桑晓说得坦然,曲凌反问道:“那,你没中蛊?” “当然没有,我没喝那杯茶。” 第27章 那还好。 曲凌松了口气,“幸好你懂得那些玩意儿。” 他第一次庆幸,桑晓认识那些神秘的蛊术。 不过,方小聪也不傻,曲凌又问:“那他就……在你面前睡觉?” 不,这不可能。 曲凌一颗心又坠了下去。倘若方小聪没有其他心思,干嘛要下这个桃花蛊?刚才他听桑晓的描述,这种蛊分明就是淫/蛊! 桑晓眨了眨眼,“我假装中了桃花蛊,趁他不备就把他打晕了。” 怕曲凌不信,他特地又补了句:“真的。” 瞧他那细胳膊细腿,曲凌确实不信他能打晕方小聪,而且他贸然打晕方小聪,对方还能顺顺当当载他回来? 桑晓明显在骗他! 曲凌的心骤然一阵抽疼。 覆上桑晓轻搭在桌面的手,他懊悔不已,脸上却撑住笑:“好,我相信你。” 桑晓为他付出的一切,这辈子他都还不清。 桑晓自然不知道,此时此刻,曲凌心中已经规划了两人的未来,甚至世纪集团50%的股份赠予书也已经有了草稿。 “方小聪现在已经完全信任我了。刚才他约我今晚去吃饭,到时我把解药倒进酒里,他肯定会喝的。今晚,我就能替你解了替身蛊。” 桑晓说得无比笃定。 曲凌盯着他,倍感心酸。但走到这一步,他不能辜负桑晓的好意。 “好,那就辛苦你了。” 这辈子,他曲凌认定了罗桑晓。 * * * * 黑色迈巴赫慢慢驶离视线,曲凌将身子隐入墙角,丝毫没有即将恢复身份的快乐。 罗桑晓…… 现在念这三个字,他的心,像浸在五月的酸梅汁里。在过去二十多年的人生中,他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觉。 曲凌不看重情欲。接近他的俊男美女,有的是为了钱,有的确实是喜欢他的人,但,那又如何? 开发新项目,远比征服千娇百媚的美人更能让他体验到多巴胺的存在。 不过,现在不是了。 曲凌设想过,恢复身份后他会做什么? 报复方小聪? 不,他现在最想做的,是重新找回自己的脸。然后……以曲凌的身份,光明正大和罗桑晓走在阳光下。 深吸了一口气,曲凌抛空其他心思,准备回屋。桑晓那边应该不会有问题,所以,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偷偷跟上去。 解蛊,需要他跟方小聪面对面。 曲凌驾轻就熟地绕到花园后面,依旧翻墙出去。昨天是撞见方小聪的父亲方忠,聊了几句被耽搁了。这次,他跟桑晓说好了,约方小聪去附近的香格丽榭大酒店。 这回,曲凌随身带好解药,正要追上去。余光一晃,却瞥见林蓉。 林蓉就站在大门内,车库刚好驶出来一辆白车,那车子在她面前停下,对方坐进后座,然后扬长而去。 她在曲家工作多年,又是管家,曲凌待她很大方,原先也交待过家里司机,若有急事,林蓉想用车子也让她用。 曲凌沉吟片刻,现在距离他跟桑晓约定的时间还长。折返回大屋,他进门就遇上在擦窗子的阿丽。 “林姨?她去医院复诊了。” 那更是好机会了。 曲凌假意打着呵欠,又往屋外走去。 林蓉的房间就在一楼角落,她人是出去,但房门绝对是上了锁的。唯一能进去的方法,就是从她的窗户翻进去。 他站在断桥铝窗前,左右张望,发现无人之后立刻推开合在一起的窗。 方小聪曾经私下告诉过他,他妈妈的窗户平时一般没有锁死。她是管家,佣人们无事也不会随意接近她的房间。 窗户果然轻松被拉开,曲凌单手撑住窗台,轻而易举就跃进去。 这间房他不是没进来过,里头的布置极为简单,中间摆着一张双人床。左边是衣柜和洗手间,右边就是书桌。 书桌上就摆着一台台式电脑。 曲凌按下开机键,不出所料,屏幕运转数十秒后就弹出密码框。 林蓉会设置开机密码他并不意外。这台电脑大约已有十来年历史了,曲凌还记得,最初林蓉是以要在网上找营养食谱为理由买了这台脑。 林蓉的姓名缩写、生日、电话……曲凌反复试着跟她相关的号码,无一都失败了。好在这种老式系统不会因多次错误而锁定。试到最后,曲凌灵机一动,直接录入一串号码。 屏幕界面卡顿了两秒,随后进入桌面。 曲凌大喜。他输入的是方小聪的生日,同时也是他的生日。 电脑还停留在早期系统界面,上头也只有系统自带的几个软件,甚至连□□都没有。 如果是方小聪打开这台电脑,他会干什么? 曲凌将自己替代进方小聪,以对方的思维去思考。当时林蓉因阑尾炎进院,方小聪会因为什么原因私自打开妈妈的电脑呢? 营养食谱! 曲凌猜,方小聪在医院时,说不定林蓉透露过她的电脑保存了一些食疗菜谱,所以他想进来查清楚,然后煮给自己生了病的母亲。 在他去南川之前,方小聪这些年都是个温和隐忍的性子,特别是对待父母。林蓉对他极度严苛,而方忠又早早就离开曲家,即便这样,方小聪跟林蓉说话依旧温声细气,很少顶撞林蓉,还有私下拿钱补贴方忠。 第28章 这部电脑里,肯定藏了很重要的秘密,重要到……令方小聪性情大变。 曲凌搜索电脑盘,发现里头并没保存什么文件,紧接着又点开浏览器收藏夹,果然,密密麻麻保存了一堆食谱链接。 这样的习惯,确实很符合那些不常用电脑的新手。 他点着鼠标往下滑,很快就在一堆食谱链接中发现异样。林蓉保存了一个名叫“宝贝窝窝”的网站。 这个网站他记得,刚好是高中时期,他周围非常多的同学都在玩。玩法其实很简单,就是用户在注册帐号后,可以发布相册和文字,记录每日心情动态。 不过风潮过后,这个网站用户流失量也越来越大。曲凌点进去,又弹出密码框。 他再次输入那串生日密码,果然登录成功。这时,浏览器里顿时出现大量照片。 曲凌握住鼠标的手僵住,瞳孔骤然微缩。 这是—— 第14章 真正的曲家儿子。 “滴”一声,卡片顺利打开房门。 五星级酒店的套房迎面就送来熏香风,因为有交待过,里头作了精心布置,茶几上摆放一束99朵红玫瑰。 “送给你,宝贝。” 高大俊美的男人将花送给旁边漂亮青年,后者抿唇轻笑,低头拨弄上头娇艳欲滴的花瓣,“谢谢。” 下一刻,男人将他怀里的花放至旁边,手环住腰,就将人带进怀里。 “怎么个谢法?” “那当然是……听你的了。” 男人脸上染上欲色,正要进一步凑上前,可青年抵住他,手指轻轻指向洗手间:“先洗个澡,好吗?” “听你的。”他凑上前,在青年脸颊偷了个香,随后脱下西装外套,匆匆进了洗手间。 门合上时,青年含笑的眉眼瞬间冷了下来。 他从容在男人的西装外套中翻了翻。方小聪确实做得滴水不漏,他记得曲凌有抽烟的习惯,果不其然,里头当真有包烟。 咬破指尖,血珠冒了出来,他将血涂在烟上,然后闭眼默念了数句。再之后,他用打火机点燃烟,尼古丁的味道渐渐弥漫在周围。 不同于往常香烟,这支烟燃得极快,房内像起了雾般,变得白茫茫一片,萦绕着奇异的香味。 洗手间里冲水声停住,片刻后,门锁转动,穿着浴袍的男人刚出来,先是怔住,尔后在这片烟雾中,双目变得空洞。 “方小聪。” “是。” 桑晓微眯起眼,对方的坦白完全在他掌握之中。 他用的是烟蛊。 以血为引,这种普通蛊术在上等蛊术师手里,非但能造成幻象,让中蛊者看见自己想要的场景,还可以控制对方的思想。 昨晚,方小聪已经中过一回,以为自己跟他翻云覆雨。 桑晓没告诉曲凌真相,他暂时还不想让曲凌知道自己会下蛊。这个时代,还有这个龙京市,生活在这里的人都不会下蛊。 他现在是“罗桑晓”,“罗桑晓”可以懂蛊,但却不能懂得下蛊。起码—— 在他查出曲凌心脏藏着的东西前,不能让他起疑! 桑晓定定看着眼前已陷入自己手里的男人。其实,比起解蛊,他更好奇,方小聪一个普通人,他怎么懂得炼蛊?还有,方小聪的动机…… “方小聪,曲凌对你那么好,你为什么要下替身蛊?” 男人呆滞望着前方,喃喃道:“因为,是他抢了我的。” 桑晓挑了挑眉:“他抢了你的什么?” “人生。” 忽然,男人身子震了震,像是控制不住情绪,说话也不复先前的呆板: “曲凌,我才是曲家的孩子,我是曲凌,他才是方小聪!” 桑晓怔了怔,脑海中又想到林蓉。所以,那个女人一系列不正常的行为,就是因为曲凌才是她的亲生儿子? “你怎么知道的?” “我偷偷看到了,林蓉那个贱女人自己在网上写的。当年,她跟白雅丽同时生的儿子。她嫉妒白雅丽,所以偷偷把自己的儿子跟白雅丽的儿子调换。” “我才是曲家的孩子!” 桑晓盯着方小聪空洞的眼,又问:“但是,或许她说谎呢?” “不会的。我验过dna,我偷拿了曲凌的头发和林蓉去验,他们的确是母子。那份报告还在我的手机里。” dna? 桑晓歪着头,还想不明白。忽然间,外头有人疯狂拍门。 陷于呆滞状态的男人目光微微动着,见状,桑晓双手合十,喃喃念了几句。 对方身子晃了晃,整个往后倒进床里,完全陷入昏睡。 开门的瞬间,烟雾也渐渐散去,“方小聪”,不,真正的曲凌站在他面前。 桑晓还来不及开口,眼前猛地一黑,整个人被紧紧抱住。 “曲凌?” “桑晓,我……”耳边传来曲凌闷闷的声音,腰被环得更紧,桑晓下意识抱住他。 他能感觉到肢体接触传来的不安。 “怎么了?” “这蛊……要不就算了。” …… 手机屏幕上,一份出自华国云和医院的亲子鉴定报告,白纸黑字写明,送检的两份样本亲子关系为99.999%。 屏幕很快暗了下来。 曲凌瘫坐在沙发,双手抱头。不远处的床上,那个拥有他相貌的男人正趴着,明显陷入昏迷。 第29章 “这份……报告,就能证明你跟林蓉是母子?” “嗯。” 曲凌闷哼一声。 刚才他在林蓉的电脑里看到了,她在“宝贝窝窝”的网站里放满了自己的照片,婴儿、童年、小学、中学……直到今年,满满当当都是他。 很多角度都是从侧面偷拍的,从以前的老式手机拷贝出来的低相素照片,到现在智能机的高清照。 但这不是最可怕的,真正可怕的是,她在每张图片下面配的字。 他三岁穿着爬行服在地毯上骑木马的照片,写的是: 我可爱的阿凌,妈妈见到你肉嘟嘟的脸时,真想亲你。但是不行,现在你是白雅丽的儿子。忍耐一下,将来有一天,妈妈会光明正大地亲你,我的乖宝贝。 他第一天上小学穿着校服走在花园里的照片,写的是: 我的阿凌要上小学了。这校服真衬你。要好好学习喔,妈妈会为你加油的!妈妈以前读书时就是班级第一,你也会继承妈妈的好基因,考第一名的! 他参加父母丧礼的照片,写的是: 阿凌不用哭。那不是你的爸爸妈妈,你真正的爸爸妈妈是方忠和我,我才是你真正的妈妈!当年,妈妈为了你的前程,故意将你和白雅丽的儿子换了。现在连上天都在帮我们,白雅丽他俩都死了,曲家一切都是你的。 再忍耐一下下,迟些,妈妈会把真相告诉你的。 …… “所以,方小聪也是看到那些照片和文字。你才是林蓉的儿子。” 这样一样,所有不合理的地方都变得合理了。林蓉这些年对待方小聪的苛刻,对曲凌过分的关心,还有方小聪决意下替身蛊…… 现在还有方小聪手机里这份dna报告。 什么都能是假的,但dna报告绝对不会骗人! “是我……我才是‘方小聪’。” 方小聪肯定是发现真相后,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就下了替身蛊。他想成为“曲凌”,因为他才是曲家真正的孩子。 “曲凌……” 从相遇到现在,这个男人一直很倒霉,但每次,他都越挫越强,没什么能打倒他。 可现在…… 曲凌双手抱住头,向来挺直的背佝偻着,宛若被抽干所有力气。 这时,床上传来呻/吟声。 糟糕,方小聪要醒了。 桑晓果断拉起颓然的男人离开。 烟蛊属于低等蛊术,曲凌敲门的那一刻,蛊术就开始失效。他迫不得已才停止了询问,方小聪醒来后,脑海里会自动填充他所幻想的记忆—— 跟罗桑晓共赴巫山。 桑晓与曲凌并没有走远,他俩坐在长堤边石椅。 曲凌的视线落在远处江面,仿佛穿透时空,回到了从前。 “我妈……就是白雅丽,她虽然平时也会打我、骂我,但我知道,她很疼我的。我记得,9岁那年,我和小聪在学校里被传染了流感,两个人都发高烧。” “她跟林姨,两人都守了我一夜。” 曲凌嗫嗫说着话,完全没有主题,像是想到哪儿就说到哪儿。 “后来12岁那年,我们本来说好,等我小学毕业的暑假就去罗马玩。可是5月,我记得那天是5月23日,我放学回来,曾爷爷告诉我,爸爸和妈妈坐的飞机掉下来。” “我没有爸爸妈妈了。” “可是现在,我忽然又有爸爸妈妈。” 桑晓看着曲凌双手掩面,好像随时都会吹散在这夜风里。 ……有点可怜。 “那你现在打算不解蛊,让方小聪取代你吗?” “不然呢?” 曲凌抬起脸,自嘲勾了勾嘴角:“我一直把他当成好兄弟,可结果现在告诉我,我才是抢了他人生的罪魁祸首?” “罪魁祸首不是你。” 那个叫林蓉的女人,才是一切悲剧的源头。 “可直接受益者却是我。” 板上钉钉的事实不容许任何人逃避。 桑晓:…… 两人继续在石椅坐着。情侣牵着哈巴狗路过,小孩欢快踢皮球,前方老人们正在打太极。 夜风送来千家万户的快乐,却吹不散曲凌的烦恼。 等到周围的欢笑声渐渐散去,曲凌覆上旁边人的手。 “刚才就这么跑出来,待会回去,你就说,是我去酒店找你们,你为了避免我骚扰他,所以就赶我出酒店,自己先回去。” “反正,把脏水都往我身上倒就对了。” 桑晓听出他话里的不寻常:“曲凌,你还想让我回曲家吗?” 如果曲凌决意不解蛊,那他也没有必要回去了。或许,他可以试着直接找出藏在曲凌心脏的东西…… 桑晓盯住他心窝处暗暗盘算。 “罗桑晓,”曲凌忽然叫住他,“我不能太自私。” 手上一空,对方松开了他的手。 “你是‘曲凌’的未婚夫,应该回去的。” 说出这句话时,曲凌喉头发涩。这几个小时,他甚至已经接受归还世纪集团,归还曲家,可唯独罗桑晓……他舍不得。 哪知,桑晓摇头。 “我不回去,我要跟着你。” 他的目标是眼前这个人,无论他叫曲凌,还是叫方小聪。 曲凌内心已翻起巨浪,震惊过后,喜悦狂潮般扑向他。 第30章 桑晓没有选曲家,而是选了他! 他把自己看得比任何一切还要重! 情不自禁将人又拥入怀里,曲凌将头贴着桑晓,声音止不住哽咽:“对不起,以前我一直以为你贪慕虚荣,爱的是我的钱。原来,你才是对我最好的。” 呃…… 桑晓任由他抱着,手却不知该往哪放。 曲凌好像……误会了什么,不过也没必要纠正他。 或者现在干脆就—— 短短数分钟内,桑晓脑中百转千回,最终“不能冒险”四个字压倒一切。 对,无论如何还是得替他解开替身蛊才对! 打定主意,桑晓退开曲凌的怀抱,坦然看向他:“曲凌,就算要还,你也要堂堂正正地还。” 堂堂正正? “如果林蓉说的都是真的,你是她的儿子,方小聪才是曲家的人。你难道要顶着方小聪的这张脸过一辈子,还被他扣上欠赌债这些骂名吗?” 曲凌握紧拳头。 这番话简直当头一棒,把他整个脑子敲明白了。 “桑晓,你说的对。” 就算他是林蓉和方忠的儿子,下半辈子,他也要用他原来的样貌堂堂正正生活,然后……跟罗桑晓在一起! 夜风吹得树叶沙沙作响,也扫尽曲凌眼中的迷茫。现在的他,一如初见时般高傲、坚韧。 “我们回曲家,然后解决所有问题。” “好!” 桑晓特地提前回去。方小聪刚才中了烟蛊,用曲凌那套说法,对方肯定不会怀疑自己。 如今方小聪以为他中了桃花蛊,又有了肌肤之亲,回去骗他服下解药简直轻而易举。他跟曲凌约好,后者晚些回来,到时两人一并服下解药,引出两只蛊虫,这替身蛊就解了。 胜券在握。 回去前,桑晓特地划破自己的袖子,证明他跟“方小聪”确实有过争执。只是他没想到,当他走进曲家大厅时,迎接他的,却是一声怒喝: “罗桑晓,你居然还有脸回来?” 林蓉双手抱胸,冷冷瞪住他。桑晓向来没把她看在眼里,他望向坐在大厅欧式沙发里的男人。 “曲凌……” “刚才你跟方小聪在一起,对吗?” “是,不过我是——”他正要把方才两人对好的词说出来,结果,“曲凌”阴沉着脸打断他:“你还想骗我到什么时候?” “罗桑晓,你跟他根本就是一伙的。” 说罢,他抄起面前茶几上的东西,直接甩到桑晓身上。 轻飘飘的数张照片随即落在地上,桑晓瞥到里头的画面,顿时皱紧眉头。 “没什么好解释了吧?给我绑住他。” 第15章 被擒 临近夏日,号称全球第一时尚街区的“龙京8区”人头攒动。年轻男女脱下繁复的春装,开始露出白花花的臂膀。 曲凌穿梭在这群“潮人”中,仿佛第一次认识自己生长的城市。 或者说,他第一次以“不是曲凌”的身份来看这个世界。 如果林蓉当年没有调换,那他的人生会是什么样子? 重复方小聪的轨迹? 盯着地上的石子,忽然间,他做了一个自己成年后未曾做过的动作,脚尖轻轻踢过去,石子咕噜咕噜滚下斜坡。 石子最终撞到一双发黄磨毛的帆布鞋,曲凌停住脚步,与那张苍老的面孔对上。 ……是方忠。 林蓉私自调换了她和白雅丽的儿子,那么作为肇事者的丈夫,方忠知道吗? “爸爸记得,你小时候最喜欢这个冰柠茶和菠萝包。” 茶餐厅内,曲凌盯着眼前的小熊冰柠茶,脑海中忽地闪现那日桑晓乖巧咬着吸管的模样。 冰柠茶,那是方小聪喜欢的食物。 曲凌重新打量坐在对面的男人。方忠已年过半百,脸上爬满皱纹,比起林蓉,他经历过更多辛酸。 这个男人曾经也是曲家雇的花匠。曲凌对他的记忆,停留在少年时期的某天,他突然就辞职走了,丢下林蓉和方小聪。 至于是什么原因,他也不清楚。 但现在……曲凌正在用另一个身份看他。 以儿子的身份看待眼前这个满面慈爱的男人。 “我知道,你妈以前就没怎么带你出门。这些年,你确实不容易,这些爸都知道。” 方忠搭在桌面的双手绞着,喃喃道:“但是,曲家……凌少对你挺不错的。上回我听人说,你赌钱欠债,还拿了公司的钱去补。这是不对的,小聪,曲家真的对你很好!” “从小到大,你跟凌少上同样的学校,吃的穿的都跟他一样。这辈子,你要知恩图报,不能想着做些害凌少的事。” 不行了。 曲凌猛地站起身,四目相对,他从那双浑浊的眼中看到恳求,方忠在恳求自己。 这……就是自己真正的亲生父亲? 见他反应这么大,方忠拉着他坐下,又从兜里摸出一张卡,放在他手心。 “这些年,你给爸的钱,爸都没敢花。还有加上我自己存着的,也不多,就十万块左右。小聪,你拿去还债吧。又或者,你跟爸一起走,离开曲家、离开龙京。” 离开龙京? 曲凌怔怔看着他,对方又道:“爸替你想过了,发生了这么多事,你继续留在曲家也没意思。你还年轻,又上过学,不如离开龙京,到别的地方去,重新开始。只要你不嫌爸爸没文化,上不了台面,爸愿意跟着你,照顾你。” 第31章 “天大地大,总有咱们父子容身之处的。” 老人浑浊的眼满怀期盼,曲凌看出,他说这番话是真心实意。知道自己的身世后,罕有的,他感到来自这人间的丝丝温情。 方忠他知道真相吗?他是因为愧疚在补偿“方小聪”,还是真的把“方小聪”当成亲儿子在疼爱? 曲凌定定看着他,忽然问道:“当年你为什么离开曲家?” 没料到他会这么问,方忠愣了会儿,才喃喃道:“因为我跟你妈妈吵架了。你妈妈的性子,你也知道的,她……总是嫌我这不好、那不好的。” 曲凌想起,当年他确实听方小聪讲过,方忠和林蓉经常吵架。正确来说,是林蓉单方面对方忠不满。林蓉性子好强,对上懦弱的丈夫,经常在他身上发泄情绪。 “小聪,你妈妈她是不会离开曲家的。所以你考虑下爸刚才的提议,好吗?” 曲凌无法对这样一个慈爱的父亲说个“不”字。他握紧拳头,猛地又站起身,直接将卡又放回方忠面前。 “……你的提议,我会好好考虑的。” 说罢,他一刻也不愿停留,转身就走。徒留方忠望着他的背影,脸上慢慢浮现愧疚神色。 “对不起,孩子。” 曲凌当然听不见,他快步走着。上回他还能以方小聪的样子,坦然地叫了声“爸”。 这次,他无论如何也叫不出口。 这个世界上,又会谁跟他一样,活了将近三十来年,结果父母另有其人? 特地与桑晓错开时间,曲凌踩着夜色回到曲家时,已经做好恢复身份的准备。 他相信桑晓,此刻他应该得手了。 照样翻墙入屋,曲凌脚刚落地,瞬间,几道强光从四面八方照来。 “抓住他。” 曲凌未曾反过来,双手已被人一左一右擒住。 黑影在强光中变得清晰。 竟是林蓉。 曲凌心里咯噔一下,刹那间,他想到了桑晓。 桑晓的境遇跟他相同。 林蓉让曲家两名帮工押着他,然后将他带到二楼的会客室。 桑晓坐在深紫色的丝绒沙发里,双手被粗麻绳缚在背后。 “我还不知道,家里竟然这种东西。” 曲凌这句嘲讽让坐在主位上的男人拢紧眉,他一个眼神,旁边帮工很快用同样的粗麻绳将曲凌的手绑住。 “林姨,不好意思,委屈小聪了。但是请你理解,现在是非常时期。” “曲凌”说得客气,林蓉非但没为“方小聪”说情,甚至还振声赞同:“少爷,我懂的。其实是您心好,要是我,早就报警了。” “小聪和我一块长大,我还是想跟他好好谈谈。” “少爷……” 林蓉欲言又止,明显不想让少爷饶过自己的儿子。 要是在之前,曲凌或许还会奇怪,为何林蓉对亲生儿子这么绝情,现在嘛…… 他看向方小聪的目光染上几分怜悯。 林蓉很快被请了出去,包括其他人。三十多平方的会客室,只余他们仨。 “要不是林姨找私家侦探去查,我还差点被你们骗了。” 方小聪抄起桌上的照片扔到曲凌面前,“原来,你们早就好上了。” 曲凌看着照片上的画面,这几张明显是从监控视频里截的,是他和桑晓,背景恰好就是上回那个情侣酒店。 那晚,他们花了80块钱住的钟点房。 “你们早就上过床了。到江老那里,也是你筹谋的对吧?” 曲凌冷眼盯着他,并没开口。 方小聪冷眼瞥过旁边一言不发的漂亮青年。 “至于你,罗桑晓,你演技可真好,还说你和他半点关系都没?” 他走到桑晓背后,使劲掰开他的手,目光又冷了几分。 “你没中蛊。” 桑晓的手心,已经没了那朵桃花印记。 意识到这几日都被他骗了,方小聪微眯起眼,当场就扬起手,巴掌即将落下时—— “住手,方小聪!” 曲凌猛地喊住他。 “你不许动他。我已经知道你在我身上下了替身蛊,也知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看着自己的脸露出错愕的表情,沉着声道:“我听到林姨在我妈墓前说的话,当年,是她在医院换了我和你。” “你才是曲家的孩子。” 方小聪缓缓放下手,转而走到他面前。居高临下,他看曲凌的目光仿佛腊月寒雪,冻得化不开。 “你知道了……呵,呵呵……” 忽然间,他低低笑出声。下一秒,他直接攥紧曲凌的衣领,俊美的面容刹那间变得扭曲。 “曲凌,你终于知道了。” “你知不知道,我很多次在猜,你要是知道真相,会是什么样的表情?” “愧疚?懊悔?” 他骤然发力将曲凌扔到地,又一脚踩在他背上,脸上写满恨意:“可我没想到,你居然会这么冷静地说出这些话?” “曲凌,你是个小偷。你和林蓉那个贱女人,偷了我的人生,你们这些贱人,应该跪在我面前,痛哭流涕地向我道歉,而不是用这种口气跟我说话!” 低吼着这些话的同时,手工定制的皮鞋又重重踩了曲凌的背。 曲凌闷哼一声,咬牙答道: 第32章 “这件事不是我的错。” 闻言,方小聪冷笑,脚下更是用力踩。 “不是你的错?曲凌,你当了多少年风光的大少爷,我就替你拎了多少年的包。这多年来,你吃的、穿的哪样不是抢了我的?啊?” “方小聪!这些年来,你吃的、穿的哪样不和我一样?”曲凌低吼回去。 屋内霎时静了下来。 自己的脸抖着嘴角,眼睛因激动而布满血丝,却像找不出话来反驳他。 脚上的力道消失,方小聪收回脚,重重往后退了几步,又跌坐进沙发。此刻他喉头滚了滚,看向曾经自己的脸,不止有恨,同时涌上更多复杂情绪。 “曲凌,你曾经对我很好。” 他抹了下自己的脸,勾起嘲讽的笑:“如果没有发生这件事,我不知道自己被人换了,其实我愿意当你一辈子的狗。” “方小聪,我从来没把你当成——” “事实就是这样!佣人的儿子永远都是佣人。”方小聪低低笑道:“林蓉那个贱女人,从小就不断跟我说,你是少爷,我是佣人,我生来就是伺候你的。” “所以一直以来,我都告诉自己,你是尊贵的少爷,你对我那么好,我理应报答你。当你的秘书,当你的影子,当你的狗都是应该的。” “但是突然有一天,上天突然告诉我,原来我不是佣人,我是少爷。” 他指着趴伏在地上的“自己”:“你才是林蓉的儿子,该伺候少爷的是你,是你才对!” 这时,一道清冷的嗓音横/插进来,竟是一直未曾出声的桑晓。 “方小聪,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还要下替身蛊?” 桑晓盯着他,之前的单纯不复存在,此刻他那张漂亮的脸只剩探究……与冷漠。 “你完全可以拿着那份报告,告诉所有人,你才是曲家的儿子。” “我没那么蠢。”方小聪嗤笑道:“曲凌是世纪集团的董事长,他在公司那么多年,就算我拿出报告证明,他会把世纪集团还给我吗?” “还有,那些股东个个都相信他,他们会承认那份报告?公司底下的那些人,会心甘情愿跟我吗?” “有了这替身蛊多好呀,方小聪成了曲凌,曲凌成了方小聪。” 他张开双手,宛若掌控世界的神:“假少爷变回真佣人,假佣人成了真少爷。” “你不觉得,这才是最完美的结局吗?” 桑晓眼中掠过精光:“那,谁给你的替身蛊?” 方小聪忽然不说话了。 他踱步来到桑晓前面,伸手捏起他的下颌,饶有兴致欣赏这张脸:“罗桑晓,你懂蛊是吗?我不知道,那个桃花蛊你是怎么解的。但是,你别想着从我这里套话。” “你想帮曲凌,呵,可惜了,你没那个能耐。” 摆弄起桑晓漂亮的脸蛋,方小聪啧啧道:“其实我挺喜欢你的。你若是乖乖的,看在你之前让我那么满意的份上,我也不是不能——” “方小聪。”被缚住双手的曲凌以一种极其艰难的方式爬起来,“你放了他,我与你之间的事,别牵扯到他。” “哟?心疼了?”方小聪见状,非但没放开身边的美人,反而将他搂进怀里,以炫耀的姿态说道:“你之前不是讨厌他吗?算起来,他都跟我上过两次床了,曲凌,这样的货色你还要?” 曲凌的视线紧紧粘在他怀里的桑晓,他露出笑,明显在安抚对方: “方小聪,放了他。我可以跟你做个交易。” 方小聪挑了挑眉:“什么交易?” “只要你放了他,我愿意签股份赠予书,将我名下世纪集团全部股份都给你。” 曲凌沉声说道:“你下替身蛊,无非是担心那份dna报告我不承认,或者是有人会质疑你。我可以签了股份转赠书,让‘方小聪’合法拥有整个世纪集团。” 方小聪静默数秒,随即哈哈大笑起来:“曲凌,你现在的脑子也不灵光了呀。” “让‘方小聪’合法拥有整个世纪集团?”他停住笑,阴恻恻说道:“你就是方小聪。你是不是想着签完合同,然后再解开这替身蛊,好恢复身份合理夺回世纪集团?” “作梦!” 曲凌握紧拳头:“我没这么想。你也学过法,应该知道只要我签了股份赠予书,就算你公告那份dna报告,我变成了方伯和林姨的儿子,世纪集团也跟我没半点关系。” 方小聪看着他,神色陡然变得复杂:“你真的愿意?” 曲凌对上桑晓的眸,刹那间,他感觉自己的心平稳又安定。 “只要你放了他,我愿意。” 第16章 交易 “曲凌……”桑晓喃喃念着他的名。 然而,环在他腰上的手一紧,方小聪转念间又道:“曲凌,我不相你,你在骗我。” 世纪集团现在市值超过了万亿。 1万亿! 他不信曲凌会为了一个罗桑晓,将1万亿拱手送给自己! 他冷冷笑了,“我懂了。你根本解不开替身蛊,你现在是骗我跟你签合同,然后用方小聪的身份来跟我抢?” “我没骗你。”曲凌低声吼道。 但方小聪摇头:“不可能,他说过,没人能解开替身蛊,你们不可能找到那什么月华草,你们解不了的。” 闻言,桑晓眉头轻蹙。 第33章 “他”? “他”是谁? 方小聪还在说,桑晓打断他,只道:“我可以。方小聪,你下的桃花蛊我都能解开,替身蛊我也可以。” “月华草我已经找到了,解药也调配出来。只要你愿意,我现在就能替你们俩解开替身蛊。” 桑晓说话时极为平静,可就是这份平静,让这番话更有说服力。 方小聪迟疑了。孙伟豪说过这个罗桑晓懂蛊术,而桃花蛊更是现成的例子…… 此时,曲凌抓住他这份犹豫,马上说道:“如果不是能解蛊,我不会回曲家。方小聪,你应该相信我。” “解了替身蛊,我以曲凌的身份把世纪集团股份全给你。然后,无论你要不要公开那份dna报告,要以曲家人,或者还是用方小聪的身份,公司都是你的。” 方小聪浑身一震,脸上浮现错愕:“那……你呢?” 他? 曲凌没想过,但是现在…… 他看向桑晓时,目光又柔和几分:“我会带他离开龙京。” 这句话,令在场其他二人都怔住。 桑晓只觉得他的目光太过灼热,不自觉垂下眸。而方小聪却渐渐松开手,任由桑晓重新跌坐在沙发。 他答应了。 曲凌心中暗暗松了口气,对着方小聪正色道:“小聪,我的性格你很清楚,答应的事我不会食言。不属于我的,我也不稀罕。” “我们认识这么多年,我在你这儿,我想……不至于连这半点的信任都没有。” 房中顿时陷入静默。方小聪直勾勾盯着他,似乎在斟酌他这番话的可信度。 将近一个世纪长的安静后,他突然出声:“曲凌,你不恨我吗?” 恨? 曲凌没想过他会问这个问题。眼前这张脸,是他自己的模样。可他的眼睛,此刻看不穿藏在这幅面孔下,那个最真实的方小聪。 耸了耸肩,他苦笑一声,无奈中又夹杂着心酸与愧疚。 “我不知道。” 这件事里,他是受害者。可早在他俩出生时,方小聪才是受害者,他……是利益所得者。 所以,谁该恨谁呢? 方小聪握紧双拳又松开,像是有千言万语要说,末了,却是径自与曲凌错身而过,手握上锁头的那一刻,他幽幽道: “股份赠予书,我会准备。” 所以……交易达成。 随着“咔哒”一声,门重新关上,曲凌这才真正松了口气。手被绑住,却一点也不阻碍他的行动。 他快步来到桑晓面前,眼睛里装着挡也挡不住的热切:“怎么样?刚才他没欺负你吧?” 桑晓摇了摇头:“我才进屋,就被人绑住了。” 他的视线落在桌上那些照片。其实他还不太懂,为什么方小聪指着那几张照片,就说他跟曲凌上/床了? “上/床是……□□的意思吗?” 澄明的眸明晃晃写满求知欲,曲凌的担心陡然化成尴尬。“……或许你可以用别的形容词。” “比如?” 做/爱两个字他实在说不出口,但是一个奇怪的念头从脑海中掠过,连带着,他看着桑晓的目光也带着几分探究。 “前两次你跟他出门不是——” “我说过的,他睡着了。” 桑晓眨了眨眼,生怕曲凌再继续问下去,赶忙又问:“那份股份赠予书,真的只要你签了,公司就给他了?” 曲凌注意力重新被拉回到这问题上,一心想回答他,没有细想桑晓的异常。 “嗯,方小聪跟我在国外留学时,我们修过法学课程,他知道我没有骗他。至于股份赠予书,我想,他会私下去找律师拟好。” “只要签完,‘曲凌’名下拥有的东西全部都会成为‘方小聪’的。” 这样划算的买卖,他相信方小聪绝对不会拒绝。 事实上,方小聪确实没理由拒绝。 “他说他有办法解开替身蛊。” “呵,他说你就信吗?”电话那边,诡异的电子音突然笑了:“方小聪,你还是太天真了。” “谁会放着上市公司的大老板不做,去当个女佣的儿子?” “曲凌……曲凌不会骗我。”方小聪咬紧牙根说道,“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他本性不坏,我相信他。” 结果,对方笑得更放肆:“你自己都不想当女佣的儿子,却相信别人要放弃1万亿的生意跟你交换?蠢不蠢呀你。” 方小聪瞬间不说话了。 “你现在已经成了‘曲凌’,整个曲家都是你的。难不成,你还要将这一切又拱手还给他吗?” 方小聪喉头滚了滚,不禁握紧手机低喊:“不,曲家是我的才对。” 电话那头的声音忽地低了下来,宛若诱惑夏娃走出伊甸园的毒蛇:“所以你更该明白,现在你只有一条路可以走。” 方小聪瞳孔微缩。 * * * * “阿丽,你听我说——” “小聪哥,你别说了,我也只是按凌少的吩咐办事。” 女佣捧着餐盘进来,将饭菜放到桌上,然后像遇见洪水猛盖般赶忙退出会客室,又将门关上。 曲凌重重摔回沙发,满是挫败,“这家里,就没人相信我。” 同样仍是被绑住手,桑晓安慰他:“她们不是不相信你,而是不相信‘方小聪’。” 第34章 先前“曲凌”故意散播“方小聪”赌钱欠债还亏空公款的消息,现在又给他扣上“与罗桑晓私通”的罪名,这曲家上上下下,哪还有人会相信“方小聪”? “不过,已经三天了,方小聪他真的同意你那个交易吗?”桑晓很怀疑。 这三天里,这个叫阿丽的女佣一日三餐定点给他们送吃的。至于方小聪,从来都没出现过。 “我想不出他不同意的理由。” 曲凌倚进紫色丝绒沙发,视线刚好对上前方墙上的画。那画里,一袭窈窕身影撑着白色蕾丝伞,她穿着紫色长裙,伞挡住左前方斜来的阳光,也挡住半张脸。 剩下的半张脸,目光锐利,嘴角微微勾起,透着一股无形的骄矜。 这个女人的美是带有攻击性的。 桑晓顺着他的目光望去,下意识又回望了一眼曲凌,他现在是顶着方小聪的样子。 “你妈妈,长得跟你一点儿也不像。哦,我是说你原来的样子。” 桑晓说完,又认真地来回瞧了下,“其实,方小聪也长得不像她。” 从知道真相到现在,他一直很好奇,别人就算了,白雅丽夫妇养着别人的儿子,真的完全没怀疑过吗?起码,长相这方面骗不了人吧。 曲凌听得懂他的意思,苦笑:“我确实长得不太像我爸和我妈,现在说起来,其实小聪反而有点像。” “这幅画你也看见,我妈其实不高,也就1米6,我爸身高才1米8,而我从初中开始就一直长身体,以前就有好多人说我不像是曲家的孩子。” 他现在将近1米9,方小聪简直才是综合了他俩的基因,恰恰1米8左右。 如果手没被绑住,桑晓很想拍拍他的肩膀,安慰下他。 他特地挪到曲凌身边,贴着他坐。此刻这房内静悄悄的,他们俩好像顶着画中人的目光,桑晓对上那张艳丽高傲的面孔。 “曲凌,不如给我聊聊你们以前的事吧。” 曲凌望着自己母亲……不,曾经被他称为“妈妈”的女人,开始讲述那些淹没在时光中的往事。 “我妈未嫁之前就是大小姐,那时曲家生意已经做得很大。听说,她嫁给我爸,是因为白家和曲家合作。他们完完全全,就是商业联姻。” “从小,我爸生意很忙,经常不在家,妈妈对我很严厉,我作业写得不好,她就会打我、骂我,家里佣人……也很怕她。林姨,林姨也是。” 曲凌想到哪儿就说到哪儿,只是提及“林姨”两个字时,他明显顿住。 桑晓瞧着他落寞的脸,也只能用肩膀碰了碰对方,聊表安慰。 听起来,曲凌的童年也不快乐。他和方小聪,一个现在有了钱却父母双亡,一个即将没有钱却换来一对活生生的父母。 究竟,谁更幸运? 还有,处心积虑把亲生儿子换进豪门的林蓉,她会认回这个一无所有的亲生儿子么? 桑晓眸色幽幽黯了下来。 * * * * 暮色降临,林蓉推开主人房的门时,浴室传来冲水声。 她端着刚冲好的咖啡走了进来,在将杯子放在书桌前,特地还用抹布将原本一尘不染的桌子又再擦了擦。 这是她维持多年的习惯。 对于曲凌,她只恨自己做得还不够好。最近这几天,年轻的主人一反常态经常在家,除了交待后厨要准备好三餐,饭后这杯咖啡更是她亲手冲泡的。 曲凌爱喝咖啡,所以她冲咖啡的手艺,完全可以媲美外界专业咖啡师。 那是她作为曲家管家的职责,也是……身为亲生母亲的天职。 冲水声忽地停下,林蓉正想等“儿子”出来,余光却瞥见书桌上牛皮纸袋露出来的一小截白纸。 “股份赠予”这四个字恰好进入视线,林蓉望了望还紧闭的门,动作极快就将里头的文件拆了出来。 这时,浴室的门骤然由内而外推开。 “你干什么?” 林蓉面色惨白,拿着文件的手轻轻颤抖着,“为、为什么?” 她扬起文件,低吼:“你为什么要准备这种东西?” “你应该知道的,林姨、不,妈。” 俊美的男人披着白色浴袍,水蒸汽从发尾滴落,眼睛通红,他走到林蓉面前,直勾勾盯着她:“当年的事,我已经知道了。” “妈,是时候,把所有的东西都还给曲凌。不,是还给真正曲家的儿子。” 连连退了好几步,林蓉脸上毫无血色,她止不住浑身发抖,喃喃道:“你、你怎么知道的?谁告诉你的?……是方忠?不,不可能是他……” 男人看着她不断打颤,眼中掠过寒光。 文件从她手里掉落,林蓉上前攀住他的手,目光凌利又疯狂:“阿凌,我的儿子,你既然知道了,就该明白妈妈的一片苦心!” “妈妈当了一辈子的佣人,被白雅丽看不起一辈子,妈妈没用,妈妈认了。可是、可是你不能也去当她儿子一辈子的佣人呀!” 她的儿子反手握住她,满怀愧疚地说:“但‘曲凌’所拥的一切,其实是‘方小聪’的。我还给他,有什么不对呢?” “不对!”林蓉怒吼:“你就是曲凌,曲凌就是你。曲家都是你的!” 如果最后要将所有的东西都还给白雅丽的儿子,那她这么多年的付出,又成了什么? 第35章 没有母子相认的感动,林蓉整个人被恐惧填满。苦心经营的计划已经成功了,结果现在又要打回原形,她死死攥紧儿子的肘,甚至五指因用力而发白。 可对方却慢慢掰开她的手指,摇头:“我不能那么自私,小聪……他从小对我那么好,我怎能抢了他的东西?曲家是他的,世纪集团也是他的。妈,我不在乎钱,就算当个穷光蛋,女佣的儿子又如何——” “不行!”林蓉放声尖叫,“不可以!我绝对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男人垂下眸,掩去眼中精光,低低叹道:“妈妈,曲凌他就活生生地站在我面前,我没办法欺骗自己。况且,他也知道了真相。” “什么?”林蓉如遭雷噬,“你说小聪……他知道了?” “嗯。所以,就算我不签这份股份赠予书,只要他从曲家走出去,也会向全世界公布,他才是曲家的儿子。” 林蓉接连后退数步,直至撞到身后沙发,她踉跄着扶稳身子,脸上已毫无血色,皱纹仿佛深深刻进肉里,绷得极紧。 男人就这么等,等到她缓缓垮下肩,卸下所有惊慌。再抬头时,她又是昔日雷厉风行的曲家大总管。 不同的是,眼中更添了凌厉的决意。 “阿凌。”林蓉深深看着他:“妈妈不会让那个女人的儿子毁了你的前程。” 她为自己儿子铺好的锦锈前程,谁也不能破坏! “妈……” “你放心,妈妈知道怎么做了。”林蓉忽地扬起笑:“咖啡快冷了,你趁热喝。妈妈特地冲热些,你不喜欢凉,妈妈一直都知道的。” 说罢,她转身就走。 房门开了又关。男人走到书桌旁,视线落在那杯还腾起轻烟的咖啡,下一秒,他直接抄起杯子,将里头醇香的液体缓缓倒进墙角的绿植盆里。 落地窗倒映出他挂着冷笑的面孔,还有……眼底明晃晃的恨。 这回,他倒要看看,林蓉这贱/女人是怎么亲手杀了自己的儿子! 第17章 弑子。 “叮咚”。 门铃响的那瞬间,雕花铁门恰好开了。男人眼见年轻女孩提着行李,不由得问道:“阿丽?你是阿丽吧?怎么了?” 阿丽借着灯光,才看清来人。 “方叔?你怎么来了?” 方忠没答她,视线落在&手里上的小型行李箱:“是出了什么事吗?” 阿丽喉头滚了滚,手握紧行李箱的把手,局促说道:“我、我不知道。但是林姨说,家里进虫子了,要请清洁公司过来喷杀虫药,所以让大伙先回家休息几天。” 路灯已经亮起,几只飞蚊围着灯光四处乱转。远处落霞渐渐陷入暗色,半明半灭中,曲家这座大宅莫名显得幽森。 阿丽抬头望了望,不经意对上窗口一道身影,马上提紧行李,匆匆跟方忠道别。 那道身影很快消失在窗口,不久后,竟然出现在方忠面前。 “阿蓉!” 林蓉半张脸露在灯光下,另外半张隐于黑暗中,目光淬着寒意:“东西呢?” 方忠收紧手里的塑料袋,缓缓递出去,心中疑惑也不断扩大:“阿蓉……你要这东西干嘛?” “当然是有用处。” 女人见他迟疑,当即伸手就要夺过来。她搭上塑料袋的刹那,方忠马上收回手,表情也浮现恐慌:“你、你骗我!我遇到阿丽了,她说,你把曲家所有佣人都赶走,你究竟要干什么?” 林蓉不耐烦地说道:“这是曲家的事。你人已经走了,就别管太多。” “不行,我不能把杂草枯给你!你不是拿去除草的!” 这东西无色无味,要是被人吃了…… 方忠摇着头,这时,林蓉忽然推了他一把,直接抢过他手里的东西。 身材瘦削的女人垂下眸,冷冷盯着他。 他们结婚多年,方忠对这个凌厉的女人向来畏惧多过爱意,此刻他竟跌坐在地,在她的注视下不敢再吱声。 “方忠,你别问、也别管,总之,这一切,都是为了我们的儿子。明天太阳升起来,咱们儿子就再有没有任何后顾之忧了。” 说罢,她当着自己这个懦弱丈夫的面,直接按下按钮,那道雕花大铁门缓缓关了上去…… 方忠颤巍巍爬起身,心里越来越害怕。 “小聪……” * * * * “咿呀”,锁头转动,然后厚重的木门被推开。 头靠着头小憩的两人骤然睁开眼,结果发现送饭的人不是阿丽,竟然是林蓉。 “醒了?”林蓉将盘子放在他们面前,今晚的饭菜明显比往常要好。 她看着两人紧紧贴着的身体,眼中掠过鄙夷,又看向曲凌:“你当真什么都要抢,连这个狐狸精你也觉得是个宝。” 曲凌的视线紧紧锁住她,犹豫片刻,他才沉声叫了声:“妈。” 在林蓉眼中,他此刻就是方小聪,听到这句“妈”,她目光微动,语气不复前面那么尖锐:“事到如今,你叫我妈也没用了。少爷的东西,你想都别想。” “如果说,我不是方小聪,我是曲凌呢?” 曲凌忽地冒出这句,桑晓眉头一挑。 他这是打算认回亲生母亲了? 可惜这话落在林蓉耳中,却成了另一种意思。她脸色变了脸,“你知道了?” 第36章 “我都知道。”曲凌挣扎着站起身,“我知道,当年是你把自己的儿子和曲家的儿子对换。” “‘曲凌’才是你的儿子。” 曲凌往前一步,冲着脸色发白的林蓉道:“可是,我才是曲凌!” 林蓉颤了颤:“你在胡说什么?” “我知道你可能不相信,但方小聪下了替身蛊。从南川回到龙京那夜,我就变成他的样子,他就变成我的样子。” 听完,林蓉怔怔看着他。下一秒,她冷冷勾起笑:“方小聪,我养了你这么多年,倒不知道你这脑子还挺厉害的,连这样荒谬的谎话也张口就来。” 果然不相信。 曲凌提了口气,继续说道:“我没骗你。你难道没觉得奇怪?我从南川回来那一夜,为什么突然间就会爆出‘方小聪欠赌债还亏空公款’的事?” “就算小聪不是你亲生的,可你养了他这么多年,总该清楚他的为人。你见过他赌钱吗?还有亏空公款?他欠了哪个赌场的债?吞了公司哪笔钱?” “这些,他有说清楚吗?” 林蓉被问得哑口无言,但是下蛊这种荒谬的事情,谁会相信? 她咬了咬牙,“我看你是疯了!小聪,你说的没错,虽然你不是我生的,但我养了你这么多年,好歹你也叫我这么多年的‘妈’。我告诉你,你现在再乱编乱造,我也不会信的。” 目光落在摆在曲凌他们前面的饭菜,林蓉缓了缓神,语气也轻了些:“今天厨房的人请假了,这些是妈妈做的,都是你爱吃的菜,还有我熬了你爱喝的茶树菇龙骨汤。” 林蓉别过脸,幽幽说了句:“总之,你不能跟他抢。” 说完,她转身就走。 桑晓望着林蓉离去的背影,对曲凌说道:“她不信你。而且,很明显,她也不希望方小聪认回自己的身份。” 曲凌垂下眸,“她不信,也很正常。只不过,我没想到她的心……竟然能这么狠。” 在林蓉眼中,现在的他就是方小聪。面对养了二十多年的孩子,真相被戳穿,她非但没有愧疚,甚至还堂而皇之地要方小聪别跟曲凌抢。 “难怪小聪要下替身蛊。”曲凌自嘲地笑了声。 他将自己摔进沙发,瞥见桌上的饭菜,白灼菜心、椒盐虾还有汤,都是方小聪喜欢吃的。 “算了,反正只要签了那份合同,她就算不愿意也无济于事。” 曲凌不想再纠结这些,招手示意桑晓坐下,将筷子递给对方。 “吃饭吧。” 他只想往前看,向前走。曲家……不是他的东西,他也不稀罕。 * * * * “妈。” 林蓉晃了晃神,微微瞪大眼,“你喊我什么?” “妈。”男人扶着她,让她坐进柔软的真皮沙发,自己半蹲在她面前,露出温柔的笑:“既然已经知道真相,我肯定要叫您妈的。” “……真的?”林蓉颤巍巍伸出手,摸上这张线条分明的年轻面孔,眼中不禁泛起泪光:“你……肯认我这个妈妈?” “妈,您这说的,你就是我妈妈。” 他执起她的手。这只手因长年劳作已经变得粗糙,但他紧紧握着,目光诚恳,“以前,我总不明白您为什么对我,比对小聪还要好。现在我终于明白,原来我才是您的亲生儿子。” “阿凌,”林蓉覆上他的手,略带哽咽道:“你知道就好。在妈妈心中,只有你才是我的儿子。” 她太过激动,泪珠止不住落下。尔后,她被轻轻拥入怀里,搭着天丝面料衬衫啜泣。林蓉并没有看到,自己儿子骤然阴沉下来的面容。 两人静静坐在主卧内。等到情绪平复下来,林蓉从儿子怀里退开时,眼中已没有来时的迷茫。 之前她或许还因养子的只言片语而心生怀疑,但现在她没有任何困惑了。 眼前这个才是她的亲生儿子! 多年精英教育教养出来的,她漂亮、聪明又孝顺的好儿子。 林蓉抹了下脸,笑道:“阿凌,小聪他之前还跟我说什么你下了蛊,你就是他、他就是你。我看他八成是疯了,开始胡言乱语。” “妈,可能是因为我们把他绑在这儿,他想让你赶紧放了他。放心吧,刚才我也是在气头上,毕竟他和桑晓……哎,算了。”他勉强撑出笑,“等明天我把股份赠予书给他,他拿回曲家后,一切就好了。” 他抿紧嘴角,愧疚的表情看得林蓉不再犹豫。 “对,阿凌,明天就好了。” 明天太阳升起之后,就没人会跟她的阿凌抢了。 “不说这些,妈,来。其实让您过来,是有件东西想送给您。”他站起身,活动了下微麻的双腿后,折回抽屉取出一个盒子。 林蓉看着对方送到面前的精美丝绒盒,怔了怔:“这是什么?” 男人打开盒子,里头放着一枚钻石发夹。这发夹底座用镀黑的铜,上面镶嵌黑水晶,中间是点缀数朵红玫瑰。 “我记得,以前白雅丽就很喜欢带发夹。所以,特地买了给您,希望您会喜欢。” 不等林蓉细看,他拿起发夹就替林蓉别在右耳发鬓边。 林蓉意外极了,她伸手摸到黑水晶,冰凉的触感又令她想到曾经那个女人也喜欢戴这种饰品。 迟来的满足与胜利充斥全身,以至于,她觉得耳朵微痒,像有什么爬进耳里,却什么也捉不到。 第37章 应该只是错觉。 “妈,你这样漂亮极了。” 得到亲生儿子的赞美,林蓉笑得合不拢嘴。 今晚,她在儿子这里得到的太多了。多得……她更加坚信,杀了方小聪是再正确不过的决定。 林蓉戴着儿子送给她的礼物,心满意足离开了。 厚重的门被合上。片刻后,被放置在书桌上的手机欢快唱起音乐。 电话很快被接通。 “进展顺利呀,方秘书。” 手机传来不真实的电子音,男人站在落地窗前,玻璃倒映出他微拢的眉眼。 “重申一次,我不是方小聪。” “呵,只要曲凌没死,你都是方小聪,不是吗?” 落地窗上的面孔勾起冷笑:“今晚过后,就算林蓉下不了手,我也不会让他活着走出曲宅。” “很好,就是这样,也不枉费我还特地送了你那份大礼。方小聪,啊不,曲总,我预祝你马到功成。” “放心,只要他一死,答应给你们的,我自然会兑现。” 对方满意地笑出声:“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合上电话,男人望向窗外夜空。此刻天空万里无星,他双手插进裤兜,闭上眼深深吸了一口气。再次睁开眼时,眼中迸发决绝的杀意。 明天太阳升起时,这一切就将结束了。 曲凌……也将会从这世界上消失。 第18章 集霉运于一体的曲总…… “哇——哇——” 无星也无月的夜,乌鸦凄厉的叫声穿过窗台,渗入这座豪宅的每个角落。 一双红皮鞋踏在磨砂地砖上,悄无声息地将钥匙插/入锁孔,然后扭动门锁—— 里头漆黑一片。 红皮鞋的主人并没有大意开灯,而是凭着记忆靠近房间中央那套沙发。一步、两步,隐没于黑暗中的身影伸出脚,鞋尖碰到像是□□的东西。 紧接着,鞋尖于黑暗中踩了踩,底下的□□亦如意料中般毫无反应。 很快,红色皮鞋收了回去,这次不再蹑手蹑脚,而是大方走向门口,手摸索着开关,然后“啪”一下—— 刹那间,灯火通明。 也就是在这瞬间,开灯人如撕裂般瞪大眼。 不可能! 同一时间,坐在沙发里的男人挑眼望向墙上的钟,时针正指向“12”。 其实他应该更有耐心些。等到太阳升起的那一刻,他就能享受到胜利的果实。 可他实在等不及了。 林蓉得手了吗? 与其等待,他宁可自己去见证这个最后的结局。 方小聪站起身,往前走了几步后,他又折回来拉开抽屉,从里面摸出一个物件,直接塞进后腰间。 被关在会客室的那两人双手被绑,坦白讲,林蓉失败的可能性应该为0。 但是对于曲凌,他完全不敢大意。 曲家所有佣人已经被林蓉放了假,他独自走在安静得过份的走廊。窗外鸦叫声阵阵,这样的夜晚,属于黑暗的生物极为应景。 手按上门锁时,方小聪心底咯噔一声。门被推开的瞬间,视野骤然陷入漆黑,几乎同一秒,他全身紧绷,反射性地往旁躲开。 “砰”一声,门发出巨响。他飞快地拍下开关面板,华丽的水晶灯照亮整间会客室。 方小聪瞳孔微缩,出现在他的面前的,是完好的曲凌和罗桑晓,还有……被反手绑住双手的林蓉。 林蓉嘴里还被塞着布,只能看着他不断发出呜呜声。 情况一目了然。方小聪冷眼瞥过刚才偷袭自己不成的曲凌,“你们还真命大。” “当然。”曲凌本想趁机解决他,可惜失败了。他走回桑晓身边,目光斜过茶几上没被动过的饭菜。 “我没想到,你们竟然还敢下毒。” 旁边的林蓉激动地动着身体,离她最近的桑晓知道她想说话,顺手就抽出她嘴里的布。 “你、你们怎么发现的!”林蓉失声大喊,又转向曲凌,“阿凌,妈妈特地用了杂草枯,无色无味,他们不可能发现的。” 桑晓只感觉贴着自己的身子瞬间紧绷,再抬眸,曲凌眼中掠过受伤的神色。 “你用的是杂草枯?你真的想要我死?” 即便自己现在是以方小聪的身份站在这里,可知道林蓉连这种剧毒都用上,他的心不可控制地疼着。 杂草枯,那可是普通人沾上一滴就救不回来的除草剂! “但是,你为什么没有死!?” 林蓉吼出这句话时接近崩溃。她也无法想像,这个偷换来的儿子为什么这么命大! 曲凌忍受着胸口传来的疼,轻轻勾起嘴角,那抹笑中透着哀伤:“那是因为,你偏偏送来的是茶树菇龙骨汤。” 林蓉怔住:“什么?” 曲凌看向身旁的人,还好,有他在。 回溯到三个小时前,曲凌示意桑晓过来吃饭。被绑住双手关在这间会客厅的数日内,他俩已经锻炼出绝佳的默契。 一个用被绑住的双手握住勺子,然后从身后喂另一个人吃饭。曲凌认为,这样比趴在茶几直接用嘴吃更体面些。 桑晓依言坐了下来,却盯着饭菜,突然说道:“你不觉得奇怪吗?今天为什么是那女人送饭?那个叫阿丽的女孩呢?” “还有,她说,做的都是方小聪喜欢的菜?” 第38章 曲凌听出他话里的意思,脸色瞬间变了。林蓉对方小聪的厌恶毫不掩饰,没道理这关头突然转了性子,会亲自下厨做菜给他吃。 “刚才我说知道当年的事,她的反应也很平淡,好像并不在意。” 林蓉的目的是亲生儿子能够当上曲家主人,如今“方小聪”知道了,她不应该是这种反应…… 除非,就算“方小聪”知道了也无所谓! “你可能也没想到,你送来的汤里面,那几根茶树菇因为你下的药变得又黑又小。” 杂草枯是毒药,也是除草剂,将它下在汤里面,虽然无色无味,可茶树菇遇上它却完全被腐蚀了。 林蓉瞪大眼,完全没想到自己精心准备的杀局竟然轻易被破解。 曲凌看向她的眼神只有悲伤。 为了骗“方小聪”喝下毒药,林蓉甚至亲自下厨做了“方小聪”最喜欢的菜。但凡她不煮这道汤,或许他们都不会发现。 也是因为这道汤露出端倪,他和桑晓才决定将计就计。他们关了灯,桑晓假装中毒躺在沙发里,曲凌则埋伏在门后。 不出所料,林蓉果然来了。 但他们更没料到,林蓉不仅来,而且身上还带着一把水果刀。 很明显,她怕毒不死他们,还自带利器。 在她开门的瞬间,曲凌从门后撞倒她。双手虽然被绑,但他是个男人,还是学过博击、跆拳道的练家子,对付一个女人完全不成问题。 林蓉被打晕后,他们用她带来的刀划断绳子。形式逆转,林蓉成了他们的“囚犯”。 曲凌是赢了,但他却没有觉得开心。 林蓉,当真太狠、太绝情了。 这样的女人,真的是他亲生母亲吗? 就在他失神片刻,忽然间“咔哒”一声,曲凌警惕转过头,却见黑幽幽的洞口对准自己。 方小聪正拿着枪。 “你疯了!”曲凌难以置信,华国禁止公民私藏枪械,他当真为了杀他无所不用其极。 “我说过,我会把曲家还给你的。” “呵,那又如何?” 曲凌看着自己的脸变得凶狠,“我不要你的施舍。曲家,本来就是我的!” 子弹已经上膛,方小聪食指一动,枪响的同时,比他更快的是曲凌。 他一把扑倒桑晓,身后的壁炉立马被开了个洞。 方小聪显然没料到这一枪打了空,等他反应过来,曲凌早已像猛兽般扑上来。 他抡起拳头直接打向方小聪,完全没有半秒停歇,拳头如狂风暴雨不断落下。 猝不及防被暴击,方小聪几次抵挡中,那把枪也被打落。可也被他寻住空挡,伸脚踢向上方男人的腹部。 曲凌接连后退好几步才稳住身子,却没带歇的又冲上去。 两个男人瞬间扭打成一团,身高体型略有差异,可两人出拳的章法动作出奇一致。从小到大,曲凌和方小聪上同样的学校,文化、语言、博击……都是同个老师教的,真正生死相博的关卡,两人拼尽全力,一时间尽不相上下。 视线被血液模糊,浑身被剧痛侵袭,曲凌咬尽牙关,死死抡紧拳头。 他一定要赢! 猛地起脚踹向方小聪的腹部。那里是人体最脆弱的部位,没有任何骨骼保护。果不其然,猝不及防挨了这一下,方小聪整张脸扭曲着直接向后飞。 但他没有被打倒,伸手抹去嘴角的血,他忿忿站起身想要反攻,人还没动,额头却被冰凉的硬物顶住。 “别动。”桑晓拿着他被打飞的那支枪,正指着他。 曲凌气喘吁吁,看向桑晓的目光充满赞赏。 “呵,”方小聪冷笑,“你会开枪吗?” 这姓罗的不过是个不入流的小明星,哪里会玩枪? 完全没把桑晓放在眼里,方小聪看准他不会看枪,脚刚动,结果“砰”一声—— 连曲凌也震住。 只见方小聪面色痛苦地抱住右腿,整个人跌在地上打滚。 枪口冒出丝丝白烟,桑晓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我是没学过,但是我看过别人开枪。而且,比你这种小玩具大得多了。” 桑晓手里拿的是□□,要是这种被称作小玩具,那比它大的……就是步枪,甚至是冲锋枪了。 曲凌很难想像,以桑晓的生活轨迹,在龙京这样的现代文明城市哪里会有那种东西? 但此刻不容他细想。方小聪已经中了枪,曲凌马上拿着先前绑住他们的粗绳,反手将他绑住。 右腿的伤口还不断冒着血,方小聪因失血脸色变得苍白。曲凌盯着自己的脸,没有半点心软。 倒在地上的这两个人,曾经都是他最信任的,可以称得上家人的存在。可真正动起手来,一个却比一个狠。 “桑晓,我跟他都在这儿,现在可以帮我们解蛊了吧?” “可以。你身上的解药呢?” 他用月华草制成的解药,先前就让曲凌带在身上。这会儿曲凌伸进衣兜,却没摸到那个小瓶子。 “呃……”他左右张望,在壁炉旁发现一堆玻璃碎片,里头黑色草末灰早已扬洒在地,捡都捡不起来。 “没了。”曲凌尴尬地看向桑晓,方才他跟方小聪生死相博,这玩意没经住考验,被压坏了。 桑晓微不可闻地轻叹,“那你等我,我再去弄给你。” 第39章 这男人可算是倒霉到家了。唯一幸运就是,曲宅院子里就长着月华草。 可一想到月华草成长环境,桑晓的心沉了沉。 曲凌,可谓是集所有霉运于一体。 现在两个谋杀未遂的“凶手”都落在他们手里,桑晓直接把枪塞给曲凌,哪知,对方又拉过他的手,将枪放在他手中。 “这儿没事,你拿着吧。” 见识过曲凌的身手,桑晓也不矫情,直接拿着枪走人。这座豪宅静悄悄的,没有半点人烟,甚至外头乌鸦还哇哇叫着,像极了恐怖电影现场。 桑晓完全不在意,他直接下了楼出门拐进花园。还好园中还点着几盏灯,借着昏黄的灯,他循到原先后花园处角落,那几株在曲凌口中“平平无奇”的青草依旧旺盛生长。 毫不废力拔出月华草,桑晓眼中掠过喜色,起身时余光却瞥见旁边水泥小道上有些不寻常的印迹。 他走近蹲下细看,分明是两三枚沾满泥迹的脚印。曲家的佣人一天打扫三次,不可能会留有这些东西。 依着脚印来源,桑晓望过去,正好是一排矮灌木,里面隐隐浮现白色影子。他想到曲凌说过,他偷偷翻墙回家就是踩着矮灌木里的喷淋主干进来的。 桑晓一颗心忽地坠下去。 现在,谁潜了进来!? 与此同时,曲凌静静坐在会客室内,眼前是不断咒骂他的林蓉,还有因疼痛短暂晕了过去的方小聪。 他任由林蓉用各种难听的话骂他,表情异常平静。 桑晓,他现在只要等桑晓重新配制解药,解了这替身蛊,剩下的事就迎刃而解了。 门就是在这时候被推开,曲凌以为是桑晓回来,刚站起身看清来人的脸,刹那间,他难掩讶色: “怎么是你?” 第19章 不死之身。 贝齿咬破指尖,鲜血缓缓滴落在燃烧的火焰里,那团火如得助势般砰一下烧得更旺。 火光映着男人漂亮冰冷的面孔。他双手掐指,合上眼,嘴里默默念着古老且诡异的语言。 火光慢慢黯淡,遂而熄灭腾起一团轻烟。烟雾散尽后,四周飘满幽香。 这令让曲凌惊艳无比的香味,实则就是月华草燃后的味道。 桑晓用备好的瓶子将东西装上,半刻也没停直奔会客室。走出门口时,走廊处摆着一株墨兰,盆里堆满装饰的小鹅卵石。 他脚步顿住,从里头捞了几颗,随即又伸出刚才咬破的食指,用手一挤,伤口又冒出血来。他将血涂在石子上,合眼默念数句后才将石子装进裤兜。 从方小聪抢来的那把枪就塞在腰间,不过对他来说,这把枪还不如这几颗石子来得令他安心。 会客室就在眼前。桑晓将手按上门锁,紧接着“咔哒”,推开门的瞬间,一道黑影从天而降—— “砰”! 硬物重重砸在地上,发出巨响。 从地上的原木晾衣杆顺着视线向上,是一张陌生却充满惶恐震惊的脸。 及时躲过一劫的桑晓皱紧眉:“你是谁?” 不等对方回答,房内另一道声音抢道:“爸!不能放过他!这个姓罗的知道我们的事!” 桑晓侧过头,发现原先被缚住的方小聪和林蓉竟已恢复自由。而曲凌—— 他非但又被绑住,还被林蓉死死捂住嘴。 这会偷袭不成,林蓉一个不留神,吃疼缩回手。嘴巴重新获得自由,曲凌大声喊道:“桑晓,小心,他是小聪的父亲。刚才就是他偷袭了我!” 曲凌千算万算,怎么也算不到,方忠竟然会偷袭他! 刚才他打开门见到是方忠,正想跟他说明事情原委,结果一个转身,却被他从身后拿东西敲了后脑勺。 他跟林蓉是一伙的! 桑晓瞬间明白,后花园那几枚脚印就是眼前这个老人。同一时间,方忠吃力挥舞晾衣杆,又朝他打来。 旋身闪过这一击,那晾衣杆又砸到地上,方忠气喘吁吁。抬起这东西对他来说太重,同样的,桑晓要是被砸中估计也就一命呜呼了。 他是真的想杀人。 方忠再次抬起晾衣杆往桑晓处重重砸,可惜,桑晓就像只蝴蝶般,轻飘飘躲过。 这次他却没能再抬起来,“呼呼”喘着大气,这个年过60的男人满头都是汗,甚至跌坐在地。 “爸!你再坚持一下!”方小聪低吼着,他的右腿用毛巾紧紧包扎着,整张脸也因为失血而显得苍白。 他已经失去行动力,林蓉又要看住曲凌,眼下他唯一能依靠的就只有方忠。 本来桑晓看着柔弱,方忠干了一辈子的粗活,要打晕这个漂亮青年并非难事。可桑晓难缠的程度,显然超乎所有人想像。 方忠咬紧牙根,又握住晾衣杆准备发起攻击。曲凌趁着这个空隙大喊:“方叔!我不是小聪,我才是曲凌!” “方小聪用了替身蛊,我才是曲凌,我才是你和林蓉的儿子!” 闻言,方忠浑身震了震,林蓉却忿忿说道:“方忠,你在犹豫什么?这种谎话你也能信?快点解决他!” “方叔!” “方忠,难不成你想看着咱们的儿子什么都没有,还要吃牢饭吗?” “牢饭”这两个字令方忠目光泛红,他看向曲凌,此刻在他眼中,正是他养了多年方小聪。 第40章 “小聪,爸爸对不起你。当初你妈这个计划,我就不赞同,但是等我发现时已经太晚了,你和阿凌都被她换了。” 他声音哽咽:“你真正的妈妈,曲夫人,也就是白雅丽管得很严。如果被她发现阿蓉换了你,她肯定会把我们都赶走的。” “其实今晚我偷偷回来曲家,是想来救你的,阿蓉她托我买了杂草枯,我就猜到她是要害你。但是,我没想到你把阿凌也绑了!” “阿凌、阿凌是我的儿子,我不能眼睁睁看着我的儿子受伤害,你懂吗?” 所以,在看见自己的妻子儿子被养子绑了的瞬间,方忠根本想也没想,直接就袭击了养子。 他的声音在发颤:“为什么?小聪,为什么你还是发现真相?你安安分分地当我的儿子不好吗?” 曲凌敏锐地捕捉到这句话里的怪异处,可现实却不容他细想。现在最重要的,是让方忠停下来。 “就算你不相信我是曲凌,但是,在你眼中,我是方小聪对吧?你养了方小聪这么多年,我知道,你对他的爱不是假的!” 跟林蓉不同,曲凌百分百肯定,方忠对方小聪是有感情的。 方忠目光泛红,嘴里却只能喃喃念着“对不起”。 见状,桑晓看向曲凌的眼掺着几分复杂。视线平移到他旁边的方小聪时,却是充满嘲讽: “可惜呀,在他心中,‘方小聪’远远比不上曲凌,啊不,是曲家家产。” 闻言,方小聪神色阴鸷,冷冷对方忠道:“爸,你别听他们胡说。现在要是不解决他们,让他们逃了出去,到时侯他们肯定会报警的。难不成,你想我们全家都坐牢吗?” 林蓉生怕他心软,又道:“阿凌说的对。方忠,难不成,你要为了白雅丽的儿子,让咱们的儿子进监狱吗?” 满经沧桑的老男人双目含泪,一脸愧疚的神色,双手又抬起那晾衣杆。 曲凌只能朝桑晓大喊快躲开。 这些人为了曲家的家产,都已经丧尽天良了。 方忠死死咬紧牙根,拼了全身力气,甚至带着要跟桑晓同归于尽的气势不断袭向这个漂亮青年。 一下、两下、三下……他的攻击比之前更加紧密且熟练,桑晓从最初的游刃有余,渐渐的,他躲避的动作也开始变慢。 他刚翻了个身躲过那可怕的凶器,后背却撞向沙发,黑色物件从腰间滑落,桑晓完全没察觉。因为下一击很快又追来。 方忠握住杆物的虎口已开裂出血,浑浊的眼也布满血丝,这个老男人俨然燃烧自己仅余的生命力,要作出最后一击。他咬紧银牙,甚至整个牙龈都发酸。 但是,为了他的亲生儿子,就算杀人他也在所不惜! 桑晓眼中精光一闪,刚才因为撞到沙发,他爬起来的动作稍微迟缓些,眼见那柄晾衣杆就朝他砸来,千钧一发之际—— 一股猛烈的力道直接将他撞开。 桑晓骤然间天旋地转,等视线对焦到面前黑色身影时,他顿了顿,才喊道:“曲凌!” 曲凌双手被缚,眼睛也紧紧闭着。方才为了救桑晓,他趁着林蓉不注意,整个人撞开桑晓的同时,身体也因前冲力撞到沙发底部,整个人晕了过去。 桑晓爬到他身边,叫了好几声叫都不醒。 “你、你别再挣扎了。”方忠满面老泪纵横,当了一辈子老实人,他从没想过自己会有杀人的一天。 “我们有三个人,你赢不了的。”方忠几乎是带着恳求,他希望桑晓能乖乖的,别再反抗。 桑晓环顾这一家三口,眼神瞬间冷下来。慢慢站起身,他跨到曲凌身前,直接将曲凌护在身后。 “我见过不少恶人,但是,像你们这种为了钱,接二连三杀害身边最亲的人实属罕见。” 长发在刚才打斗中早已散开,桑晓伸手将垂落胸前的发捋到背后,漂亮的脸没有任何表情,语气却透出显而易见的鄙夷与嘲讽。 “哼,你现在说什么也没用了。”打从桑晓第一天踏进曲宅,林蓉就对这青年深恶痛绝。如今,对她来说,杀人就是一句话的事,更别提对像是这个人。 “方忠,杀了他。” 就算再不情愿,但已骑虎难下,方忠吃力抡起那把晾衣杆。 这次,没人能救得了这个漂亮青年。 然而桑晓连半步都没后退,而是微微勾起嘴角,伸手从衣兜里摸出一把东西,直接抛在他面前。 方忠愣了愣,挡在他面前的竟是七颗拇指大的鹅卵石。 “也多亏你弄晕了他。”桑晓侧过头看了一眼曲凌,再转过头来时,那抹变得诡异又危险。 “来吧。” 尽管觉得奇怪,可方忠却没再犹豫,直接冲了上去。就在他的腿跨过那些石子时,刹那间,令人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 “砰”,晾衣杆跌落在地,原先杀意满满的老男人抱住左腿满地打滚。 “痛痛痛——”方忠嚷得撕心裂肺,左腿传来的痛感如同钝刀不断来回切割。 这一幕看得林蓉和方小聪白了脸。特别是方小聪,他看向桑晓的目光多了分惶恐。 对上他,桑晓幽幽笑道:“你应该不陌生的,是蛊。” 漂亮的眸淬着寒冰般注视地上不断哀嚎的男人,他慢悠悠解释:“是石头蛊。” “踩过下了蛊的石头,人的腿就像被刀子锯断一样疼。” 第41章 桑晓欣赏着这一家子震惊的眼神,又问林蓉和方忠:“你们认为替身蛊是无稽之谈,现在呢?” 方忠早已痛到无法思考,他甚至连桑晓薄唇一张一合,在说些什么都不清楚,倒是林蓉脸色像死一般苍白。 她转过头注视身旁的“儿子”,喉头滚了滚,像是要说些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倒是方小聪,他微颤着声,“不可能的。罗桑晓,你究竟是什么人?” “人?”这个问题瞬间让桑晓挑了挑眉,尔后,他轻笑道:“我的身份你应该不陌生才对。” “蛊术师。” 这三个字一出口,方小聪呼吸一窒。他喃喃道:“你、你怎么会……他说过,这世上所有蛊术师都在他边。” 敏锐捕捉到他话里的“他”,桑晓微眯起眼。方小聪背后肯定有蛊术师在帮他,至于对方的身份…… 待会他会办法让他乖乖开口的。 “林蓉,”桑晓忽然点到她的名字,还处于错愕中的女人回过神,对上这个漂亮青年时已不复刚才的冷酷,她不自觉后退半步,面上浮现恐惧。 她的丈夫还满地打滚,不断喊疼。 眼前发生的事情超于她的认知范围,活了大半辈子,蛊术永远是出现在电影里的东西。 “现在你亲眼看见了。先前,曲凌说的替身蛊并没有骗你。” 林蓉浑身打颤,下意识就望向旁边的“儿子”,又看向桑晓身后倒起不醒的男人。 “方小聪”说“曲凌”下了替身蛊,两人交换了身份,现在的方小聪是曲凌,她面前的曲凌才是方小聪? 不,这不可能! 耳边方忠的惨叫声还在继续,她亲眼看见的,姓罗的说用了蛊术,那么,很有可能这一切都是真的…… 这个坚强凌厉的女人第一次露出迷茫,反射性想要向身边的“儿子”问个明白。 结果,男人目露凶光,狞笑着拿枪对准桑晓。 桑晓摸向后腰的手一空,才发现插在那里的枪不见了。 刚才那把枪在混乱中竟被踢到方小聪附近,天注定,是他赢了。 “罗桑晓,再见了。” 蛊术师又如何?罗桑晓再厉害,他不信还能比子弹更厉害! 说到迟、那时快,方小聪几乎没带半点犹豫,直接扣下扳机—— “砰”! 枪口冒起丝丝白烟。方小聪跟着曲凌在国外学过打枪,几乎是百分百中。 只见桑晓胸前开了个洞,慢慢渗出血来。 方小聪嘴角裂得更开。 一切,终于都结束了。 枪响之后,方小聪的笑容逐渐变得僵硬。慢慢的,他和林蓉的脸都蒙上恐惧色彩。 因为……胸前中弹的桑晓非但没有倒下,反而,他用手指轻轻从伤口中将子弹取了出来。紧接着,伤口以一种诡异的速度飞快愈合。 仅是两三下眨眼功夫,他胸前肌肤又如新生般白滑细腻,除了周围染血的衣料证明,这儿确实冒过血。 “你、你你——”方小聪握枪的手不断发抖,抢夺来的属于曲凌的那张俊美面孔,此时完全发青,“你不是人……” 哪有人心脏中了枪不会死的? 桑晓低头注视自己的胸。坦白讲,他也没料到,自己的身体会变成这样。 但,好像也不赖。 将子弹随意扔在一旁,他勾起唇,“你说对了,我不是人。” 说话的同时,他又往前走着。漂亮的脸上噙着笑,胸前还染着血,现在的他在方小聪眼里,完全就是从地狱爬上来的魔鬼。 方小聪拼着受伤的腿不断往后挪,握住枪的手已满满是汗。桑晓慢悠悠地说:“你可以继续开枪,我无所谓。” “你别过来!”方小聪歇斯底里吼道。方忠微弱的哀嚎声还回荡在这屋内,一点点击溃他的最后防线。 桑晓正要上前,忽然间,身后传来动静。 所有人的注意力霎时都落在曲凌身上。只见他呻/吟一声,明显有苏醒的迹象。 “曲凌——”方小聪喑哑着声,眼底透着疯狂。 几乎预判他下一步动作的桑晓直接挡在曲凌身前,寒着脸对他说道:“你已经输了。” “我输了?哈、哈哈——” 方小聪仰天大笑,再次看向他们时,双目布满血丝。此时他整个人处于一种极其高涨的兴奋感中,桑晓皱紧眉。 “我不会输的。罗桑晓、曲凌,”方小聪露出狰狞的笑,紧接着,他做出让所有人意外的举动。 黑色的枪口忽然对准旁边完全怔住的林蓉。 林蓉打了个激灵,颤着声问:“阿凌,你、你要干什么?” 方小聪没有回答,他转过头盯着桑晓,“罗桑晓,你也会蛊术,知道连心蛊吗?” 桑晓正要说话,忽然间,他身后有人抢先道:“方、方小聪,你在做什么!?” 曲凌已经醒过来,正挣扎着要起身,桑晓见状快速上前替他将绳子解开。 “哈哈哈,你醒了更好!”方小聪扣动扳机,“告诉你,我在这贱/女人身上下了连心蛊。只要她死,你也得死。” 曲凌怔了怔,望向桑晓:“他说什么?” “连心连心,母子连心。连心蛊是以母亲或孩子的血为引,母子同命。只要母亲死,孩子就死。母亲活,孩子就活。以前的南疆,连心蛊是用来救人的。通常孩子为了救母,自愿取自己的血来制蛊,将自己的寿命分给生母。一个即死的老人,一个却是还年轻的壮年。这种蛊用的人很少,但舍得用的,都是孝顺的孩子。” 第42章 桑晓余光瞥向一脸疯狂的方小聪:“我没想到,你居然想用连心蛊来杀人。” “那又如何?这个贱女人一死,她的儿子就会死。” 方小聪对着满面错愕的女人笑道:“怎么?很意外?他们说的没错,那个才是你的亲生儿子。是我,是我用替身蛊调换了我和他的样子。” “曲凌从南川回龙京的那晚,替身蛊就生效了,我故意说家里漏水,让他别回来。然后第二天,我变成了他的样子,我告诉你们,‘方小聪’烂赌还亏空公款,哈哈哈你们全都信了……” 林蓉眼睛红通通的,嘴角不断颤抖:“你骗我?你不是阿凌!你还是方小聪!你是白雅丽的儿子!” “呵,是啊,你最讨厌白雅丽。可惜了,到头来,还是我拿回了曲家!”说罢,他斜了曲凌一眼,“再见了,你们母子俩在下面团聚吧。见了阎王爷,可要好好忏悔你们的罪过。” “不要——” “砰”一声枪响! 第20章 枪响的刹那,曲凌几乎同时想要冲上去,却被身边的桑晓拉住。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被无限放慢。 方小聪扣动扳机,子弹猛地射进林蓉胸前,“呲”一下,鲜血冒出来,将她深蓝色的衫衣染出几近黑色的印渍。 曲凌的心仿佛停下来般。但是,预想中的疼痛并没有到来。 意外的一幕出现了—— 方小聪拿枪的手忽然按住胸腔,他眦眼欲裂,直勾勾地瞪住曲凌,整个人缓缓全倒了去。 “不、不可能……” 他喃喃念道,可心脏处传来的痛感那么鲜明,就好像……手中这颗子弹是射进他体内一样。 林蓉也往后倒下,她的眼珠先是转到前面,仿佛透过“方小聪”的身躯看见藏在里面的曲凌,然后笑了。 然而,她的笑在看见倒地的“曲凌”时,却完全僵住。 “我、我才是曲、曲家的……”方小聪死死按住剧痛的心脏,拼着全身的劲说话。 “虽然不知道这中间有什么误会,不过,”越过同样怔住的曲凌,桑晓踱步往前,边走边说,最后他在这两个倒地的人面前停住脚步。 漂亮的眸居高临下,冰冷冷的,以一种审视的姿态说出结论: “你们确实是亲生母子。” “恐怕,教你种连心蛊的人没告诉你。只要连心蛊种下,母亲与孩子的右耳耳后都会有道红线。你们看不见,可我却看得到哦。” 刚才方小聪转过头朝林蓉开枪时,他瞧得清清楚楚。 可惜,两个已经倒地的人只能睁不甘的眼,慢慢没了气息…… 桑晓冷冷勾起嘴角,尔后蹲在方小聪身边,掰开他还残存温度的嘴,从兜里掏出不久前才制作好的解药。紧接着起身来到还处于失神状态的曲凌面前:“喏,张嘴。” 曲凌回过神,怔怔地按照他的指令作动作,熟悉的味道又顺着食道直达体内。只是这回,胃里突然就翻腾起来,像是有东西直接要冲出来。 他忍不住猛地咳了一下,只见地上突然出现一只米粒大的黑虫子。它挣扎了下,两条触角朝向方小聪那边。 同一时间,从死去的方小聪口里也爬出一只相同的虫子,这只虫子的两条触角仿佛感应般,也朝曲凌这边伸来。 奇异的现象发生了。 从方小聪口中出来的虫子剧烈地动了几下,随后就彻底不动—— 死了。 剩下那只活的,直直就往前冲,结果即将碰到桑晓鞋子时又急急刹住,赶忙往相反方向蹿逃,很快就钻进壁炉缝隙,不见踪影。 “这……就是蛊虫?”曲凌刚说完这句,忽然间全身变得又酸又麻,仿佛被溶解又重组。他紧紧抱住双臂,等到这阵异样感消退后,伸出手,手掌的皮肤又恢复原来的白皙。 这是解蛊成功? 曲凌抬头看向前方,躺在桑晓脚边的那个人已不再长着自己的脸,而是方小聪原本的样子! 替身蛊……解了! 桑晓朝他笑了笑,这时,角落处发出哽咽的呜声。 这间会客室仅存的第三个活人,方忠亲眼目睹眼前发生的所有事,痛苦让他脸上的皱纹更深,泪水更是止也止不住,右脚还在不断颤抖。 桑晓踱步走至他面前,半蹲下去,伸手摸上他右脚膝盖处。 这瞬间,这条腿停住了颤抖。 他替他解了蛊。眼下的方忠,已再无任何危险性可言。 果然,方忠得了自由,立刻连滚带爬来到方小聪身边,抱住他的头放声大哭。 “小聪——小聪——” “方叔……”曲凌刚开口,忽然间,屋外传来急促的脚步声,紧接着一群人蜂涌而至。 “别动,警察!”五六名穿着便衣的持枪男人将枪口对准房内。 站在中间穿着白色风衣的男子沉声道:“我们是龙京市警局刑侦科。” 说罢,他一眼扫过地上躺着的两具尸体,又看向曲凌和桑晓:“我们接到刘丽女士的报案,怀疑这儿有人要对方小聪行凶。” 他旁边,阿丽望着方小聪的尸体目眶通红,“白警官,他、他就是小聪哥。” 白色风衣警察冷冷看向曲凌和桑晓:“看样子,你们要跟我们回去了。” * * * * 龙京市警察局审讯室 第43章 还微微腾着轻烟的咖啡置于面前,曲凌没有犹豫,长时间没进食,喉咙在看见这杯热饮时才提醒他,身体原来已被苛待多时。 他端起杯子抿了一口,速溶咖啡过度的糖分与植脂末化学物充满科技感的余甘融合在一起,令他反射性皱起眉。 这细微表情落在对面审讯他的警官眼中,对方凉凉说道:“怎么,拼xx一块钱的鸟巢咖啡,曲总喝不惯吗?” 曲凌将杯子放回原位,正色答道:“没有。” “喝不惯也正常,像你这样的大老板,估计也就那种被猫从屁股拉出来的玩意,才配得上你。” 曲凌沉下眸,冷冷说道:“警官,请注意你的言辞,我会认为你这是在有意针对我。” “哈,不用认为,我就是在针对你。”白色风衣男人双手往后挎在椅背,双目灼灼盯着他,嘴角勾起笑。 他长相极为周正,方脸、丹凤眼、高颧骨、鼻挺唇薄,若非那走路带风的白色长风衣,还有这懒散的坐姿,光看这外表,绝对是铁铮铮的硬汉。 只是眼前这嘲讽戏谑的语调,使人觉得他不像警察,倒像是流氓。 “还没自我介绍。我是刑侦科科长白济,一穷二白的白,劫富济贫的济。”白济懒懒道:“听我这名字,你就知道我非常讨厌你们这种有钱人了。” “特别是,连累我们通宵加班的有钱人。” 墙上的钟,时针明晃晃指着“5”。 “白科,”他旁边的警察苦笑着扯了扯他的袖子。 对方可是曲凌诶! “怕什么,世纪集团的董事长,龙京市杰出青年企业家曲凌先生,作为案发现场目击者,你有义务配合我们警方调查方小聪和林蓉死亡一案。” 三个小时前,他和桑晓,还有方忠被带到警察局后,就被分开关住。曲凌学过法律,以现场的情况,警方现在也只是请他们协作调查。 他挺直腰杆:“我会配合你们的。” 白济掀起眼皮,轻哼一声,才道:“4月11日23点,曲家的佣人刘丽来到我们警局报案,她说怀疑曲家管家林蓉意图谋杀她的儿子,也就是你的秘书方小聪。4月12日1点12分,我们到达曲家,现场发现了林蓉和方小聪的尸体。他们怎么死的?现场又发生过什么?” 是阿丽报的案…… 曲凌反问他:“阿丽……她是怎么知道林姨要杀我、不是,小聪的?” 白济眼底掠过精光,显然没放过他话里这刹那的口误,“根据刘丽的说法,管家林蓉无故让曲家所有佣人休假。她在离开前听到林蓉和她老公方忠的对话,猜测林蓉是想用除草剂毒死方小聪,所以才来报案的。” 阿丽是想救他,不,是方小聪。可惜,他们来晚了…… 曲凌垂下眸,心中百感杂陈。 “好了,咱们说回正题,林蓉和方小聪究竟怎么死的?” 曲凌迎上对方审视的目光,幽幽说道:“我可以照实说,但是你信不信,由你们。” …… 秒针无声跳动,咖啡也慢慢失去了温度。等到曲凌把整个故事说完,白济身旁边负责记录的警官脱口就道:“蛊毒?这也太荒谬了!曲先生,现在是21世纪,你说这样的话——” 一只手横在他面前,打断了他接下来要说的。白济如鹰隼般的目光紧盯住眼前年轻俊美的企业家,在这一刻,原先带着几分痞气的男人完全收敛住儿戏态度,露出属于警察那份的谨慎与锐利。 “曲凌,你知不知道,你现在在这里所说的一切全部都会记录在档,永久地封存在我们警局。作假口供,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知道。”曲凌与他对视,平静答道:“我大学时修过法学课,按照华国的法律,作假口供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白济往后倚着椅背,视线却没有离开曲凌的脸,他似乎要捕捉对方所有最细微的表情变化,“按你的说法,你的秘书方小聪因为知道了林蓉当年换过她和白雅丽的儿子,认为自己才是曲家的继承人。所以不知从哪弄来替身蛊,然后对你下蛊,想要取代你得到曲家的家产。而林蓉作为帮凶,也意图谋杀你。但最终结果是方小聪对林蓉下了连心蛊,他朝林蓉开枪,目的本来是想连带着杀死你,没想到死的却是他自己。” “是的。” “假设你说的全都是真的,那为什么死的却是他自己?”白济曲起食指敲了敲桌面:“你是林蓉的亲生子,死的应该是你,不是吗?” 直击中心。 曲凌喉头滚了滚,声音陡然变低,“我不知道。” 他是真的不知道。桑晓说,他看见林蓉和方小聪耳后都有红线,证明他们是亲生母子。 “你说,你见过方小聪手机里的dna报告,那份报告证明你和林是亲生母子?” “是。” “可万一报告是假的呢?” “不可能。”曲凌斩钉截铁说道,“我很了解方小聪,如果报告不是真的,他不可能做出这些事来。” 白济双手抱胸,锐利的眸如同激光扫描般要将曲凌由里到外看个透。片刻后,他站起身,双手插进风衣兜中,又恢复那副痞痞的姿态。 “行了,曲先生,你可以回去了,后续如果有需要,我们会再联系你。” 他摆了下手,示意曲凌可以离开。 第44章 “等等,罗桑晓呢?” “罗桑晓?”白济挑了挑眉,“他不能走。” “为什么?” “因为杀死林蓉的那把枪上,不仅有方小聪的指纹,同时也有罗桑晓的指纹。而且根据我们同事现场勘测的结果,那把枪一共射出三颗子弹,一颗射中林蓉的心脏,一颗射中方小聪的右腿,还有一颗的弹痕行迹不明。” “罗桑晓,必须留下来协助调查。” 曲凌:“……林蓉是方小聪杀的,方小聪的死也跟他没关系。你们可以继续扣留他,但是,48小时内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他跟两个死者的死有任何关系,你们必须放了他。” “否则,我绝对会告你们。” 白济:…… 曲凌走了。 他前脚刚离开审讯室,后脚那名负责记录的警员就垮了下来,拍了拍胸脯定惊:“还好,我真怕这姓曲的跟电视上演的那样,动不动就要叫律师闹警局。” 说完,他被上司拿文件夹拍了下头。 “他不叫律师是因为他自己学过法律。”白济伸了个懒腰,“去洗把脸,接下来还要打持久战。你也见了,我们只能扣留罗桑晓48小时。” 青年警员哀嚎一声,随后又忍不住问:“白科,不是,您真相信这姓曲的刚才说的那些话?” 什么替身蛊连心蛊的,跟都市夜谈频道讲的鬼故事差不多。 “我只相信证据。” 法医初步判定,方小聪是死于心脏骤停。一个健康的成年男子,在枪杀自己母亲后又心脏骤停。 这是多大的巧合? 白济眼底掠过精光,“现在,就要看罗桑晓和方忠的证言了。” …… 曲凌走出警局时,恰好天边露出鱼肚白,一辆灰色宝马停在门口。 “曲总!”孙伟豪从驾驶座下来,快步走到他面前,紧张问道:“您没事吧?我早上去您家才知道发生这么多事,方秘和林姨都——” “阿豪。” 曲凌幽幽看着下属,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在孙伟豪看来,他们不过两天没见。 可是,重新以曲凌的身份来面对他,却是时隔数十日了。 曲凌脸上带着从未有过的疲惫。 “先送我回去吧。” “……好。” 曲家现在作为凶杀案现场,暂时被警察封了。孙伟豪载着曲凌来到宝丽大酒店。 孙伟豪忙前忙后办好入住手续,就见老板坐在套房沙发里,正望着落地窗外的龙京湾。 他脑海中莫名浮现那句传神的形容,曲凌此刻就像个没有写上地址的信封。 “曲总,咖啡。”孙伟豪将冲好的蓝山咖啡送到他面前。 曲凌回过神,接过咖啡后并没有喝,只是端在手里。 “罗先生呢?我听说守在曲家的警察说,罗先生还有方秘的爸爸跟被警察带走了。” 桑晓…… 曲凌盯着手里褐色的液体,忽然想起来,桑晓从来没进过警局,也不知道他会不会怕。 “他没事的,48小时过后,他们会放他出来。” 至于方忠…… 曲凌微眯起眼,轻抿了一口咖啡后,目光又恢复往日的锐利。 “阿豪,有些事情你得替我查清楚。” * * * * 两日后 天下起灰蒙蒙的小雨。临近初夏,这样的早晨反而染上几分暮春的凉意。 龙京是个四季分明的城市。此刻路上行人稀少,少数走在街道两旁的市民也纷纷穿上外套。 桑晓走到警局门口,迎面而来的凉风让他当场“阿秋”一声。 “喏 ,穿上。” 他身旁,身材堪比男模的警官脱下身上风衣挎在手上,伸到他面前。 “谢谢。”桑晓揉了揉鼻子,决定接受这份好意。 毕竟他的上衣自进了局子,就被要求脱下来拿去做鉴定,警方只给他一件薄衬衫。 衣服才刚披上,结果前面就有人喊他。 “桑晓!” 曲凌。 桑晓眼前一亮。已经换上剪裁合身的灰色西装,俊美的男人迈着大步伐踏上台阶,来到他面前时,瞥见他身上的白风衣,先是皱了下眉,尔后又解开自己的西装外套,拿下白风衣,给他披上灰色外套。 整个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谢谢你了,白科长。”这句话里道谢成分含量极低,曲总顺道还补了句:“不过,衣服还是得常洗才干净。” 白济接过明显脏了的白风衣,耸了耸肩:“没办法,我们打工仔比不了你们资本家,连着加班三天,连家都没回,更别提洗澡了。” 三天没洗澡? 这话一出,曲凌下意识搭上桑晓的肩,带他往旁移开。 白济视线落在他那只手,目光变得意味深长:“曲先生,看来你跟罗桑晓关系挺好的,不像外面传的那样。” 曲凌没回应他这句调侃,只道:“我相信你们已经调查清楚了,林蓉和方小聪的死跟桑晓没关系。” “是。” 否则,这个点曲凌也不可能在这里见到罗桑晓。 “方忠呢?” 如果警方愿意相信他们的供词,包括方忠如实招供的话,那方忠曾经想谋杀他和桑晓,完全能以涉嫌谋杀的罪名去起诉他。 虽然,他不一定真的起诉对方。 第45章 白济仿佛看穿了他的想法,“很遗憾告诉你,方忠没能提供有价值的口供。” “因为他疯了。” 曲凌&桑晓:“……” …… 穿着优雅的琴师拉着小提琴,被刻意调低亮灯的水晶灯下,欧式烛台燃着火苗。曲凌与桑晓坐在靠窗的雅座,面对着一望无垠的龙京湾吃饭。 从警局回到宝丽大酒店,桑晓先是舒舒服了地泡了个澡,然后换上曲凌事先已为他订好的新衣服。 v领宽松白色长t,搭配修身复古牛仔裤,脚上踩着马丁靴。长发用黑色橡皮筋束起,额前垂落几缕碎发。烛光下的青年,恬静得像中世纪油画里的阿多尼斯。 可惜,美青年切牛排的动作有碍观瞻。 一刀子下去,盘里的牛排切出大片来,然后又重新扬起刀子准备再切。 曲凌眼底泛起笑意,“不是这样的,我教你。” 他伸手拿过桑晓手里的刀叉,然后放慢动演示给他看,“先从左边开始,用叉子叉住,然后才是切,注意,关键是刀切下去的力度,切一小块就好,然后再收回来。” 桑晓全神贯彻看和听,学得很认真。因为卡座是u型长沙发,所以曲凌此刻几乎是贴着他坐,鼻间也嗅到对方身上散发出来的洗发水香味。 桑晓刚洗过头发。曲凌眼角余光很自然地落在那乌黑油亮的长发,发生了这么多事,甚至人还在局里呆了两天,这头发怎么还舍不得拆下来? 当初在南川初遇时,孙伟豪和刘明就跟他说过,桑晓这头发是特意接的,毕竟那张照片明明是短发。 “你这头发——” 他话还未说完,忽然放在桌上的手机响起悠扬的钢琴曲。 是孙伟豪打来的电话。 “曲总,您让我查的事有结果了。” 曲凌神色凛然,放下电话后,他看着桑晓,“抱歉,本来想让你安心地吃顿好的,才谈别的事。不过现在,这顿晚餐我先欠着,咱们先去个地方。” 从警局回来这一路,曲凌什么都没问,甚至桑晓想问他也给截住了。 曲凌只想让桑晓先洗个舒服澡,然后吃顿丰盛的晚餐。这是他欠桑晓的。 中了替身蛊“流落”外面的日子,他全靠桑晓救济。如今他又重新变回自己,当然要好好弥补自己的未婚夫。 只可惜,孙伟豪这通电话来得太快了。 桑晓心中已经明了,当即放下刀叉,“我们要去哪?” 曲凌招来服务员让他打包两份三明治,才回答他: “三味茶社。” 三味茶社是一家开了五年多的小茶社。单论茶社本身,并没有什么值得曲大总裁牺牲一顿有意义的烛光晚餐,特地带着桑晓来这里。 这家茶社最特殊的地方,就是它的斜对面,就是龙京市明贞私立医院,也是当年曲凌出生的地方。 明贞是龙京市有名的私人医院,专门服务有钱人。当年,白雅丽非但自己在这儿生,连同时临产的贴身女佣也一并带过来待产。 曲凌和桑晓坐在孙伟豪事先预定的包厢内,很快,孙伟豪引着一名外面套风衣,内里明显穿着护士服的中年女人走进来。 “曲总,这位是林芸孙护士长。林护士长,这位就是曲总。” 名为林芸的女人仔细瞧着曲凌,脱口就道:“曲总,曲先生和夫人还好吧?” “我父母在十三年前遭遇空难去世了。” “啊这……”林芸微微瞪大眼。 “林护士长,其实,我让阿豪找你,是有些事想向你问清楚。”曲凌坐直身体,开门见山道:“当年,你是我妈妈和林蓉的助产士。那你知不知道,林蓉把她俩的儿子调换了?” 孙伟豪正泡好茶,林芸刚接过茶,听到这话刹那间手抖了抖,杯里的茶水溅在茶几上,像开了朵花。 她果然知道。 曲凌沉声说:“如果你有关注本地新闻,应该知道,三日前,曲家死了两个人,一个是林蓉,另一个就是她的儿子方小聪。” “我知道。”林芸把空了一半的杯子放回原位,神情也变得凝重,“我看了新闻,然后孙助理来找我时,我就猜到,你找我的原因。” “那——” “林蓉确实将两个男孩调包了。” 曲凌瞳孔微缩,连旁边的桑晓也皱紧眉。 连心蛊不会错的,方小聪是林蓉的儿子,不可能…… “但是,你的母亲,曲夫人她发现了。” 什么? 曲凌怔怔地看林芸露出苦笑。 “这件事,我到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因为曲夫人,也就是白雅丽女士,是我服务过的这么多产妇里,最厉害的女性。” 林芸凝视着孙伟豪重新冲泡好的茶,仿佛陷入久远的回忆中,“女人生孩子本来就是在鬼门关前走一圈,我见过很多女人在产房里哭得呼天抢地,只有她,她生之前就叫我给她备了条毛巾,她说她白家的女儿绝对不能哭。” 说到这,林芸笑了笑:“结果,她真的没哭,就算当时难产,她也全程咬着毛巾,硬生生把你生下来了。” 这些事曲凌完全是第一次听,在别人眼中的母亲。 “所以,我对当年她的事记得都特别清楚,包括那个叫林蓉的女佣。”林芸缓缓说道:“她俩一前一后,曲夫人因为难产,所以生下儿子后就转入重症病房救治,而林蓉是顺产,当时她老公也在那里帮忙。” 第46章 “我听说,当时爷爷和爸爸因为生意上的问题,两人全都不在龙京。” “是的,曲家当时就也林蓉的老公在前后忙。我主要是服务曲夫人,所以两个孩子都是其他护士在照顾,当然还有那个男人。” “那晚,曲夫人从重症病房转到普通病房,我特地把孩子抱给她看。结果,她就说,那不是她的孩子。” 曲凌和桑晓双双一震。 林芸看到他们的反应,失笑:“当时我也跟你们一样,觉得不可思议。才出生两三天的娃娃,一天长一个样,她在产房时又晕了过去,根本没看过自己的儿子,哪就能分得清?” “但是,她说,她们白家人从来都是双眼皮,没有过单眼皮的孩子。” 桑晓下意识就看向曲凌,果真,他是典型的双眼皮。 旁边一直默默听着自家老板八卦的孙伟豪忍不住问了:“光这样就能判断吗?也太武断了。” “是,如果光这样就断定,我抱的不是她的孩子就太武断了。”林芸勾起唇,“我们有决定性的证据。” “是监控?”曲凌替她说下去。 “没错,明贞是龙京第一所私人医院,当年院长特地在全院都装了监控摄像头,这是当年其他医院都没有的。所以曲夫人让我们悄悄查了监控,发现在前一天,林蓉确实当着没人的时候,把两个孩子身上的衣服换了。” “本来刚出世的孩子长得就像,两个又是男孩。明贞当年采用的是轮班制护理,他们瞄准换班的缝隙,所以轮班的新护士没有发现,两个孩子被换了。” “当时我们看到监控后,我本来建议曲夫人报警的。可是曲夫人却没采纳我的意见。” 林芸的目光黯了下来:“她让我们支开那个男人,然后再把孩子换回来。甚至,为了不要让他们发现,我们骗他们说,两个孩子要做检查,然后禁止他们接触。” “几天后,孩子回到他们手里,他们也没发现我们已经换回来了。再后来,她和林蓉都顺利出院,我再也没见过她们。” 轻烟袅袅,茶香萦绕在这不足二十平的雅间内。 桑晓抬眸瞅了瞅曲凌,只见他神色平静,看不出是喜或怒。率先开口的也是他。 “林护士长,谢谢你。”他站起身,特地朝她颔首,随后又示意孙伟豪将备好的礼物送上。 林芸百般推辞,最后还是推托不过,被孙伟豪送了回去。 “曲凌……”桑晓刚开了个头,哪知曲凌站起身,淡淡道:“走吧。” 桑晓欲言又止,最后随他走出门。 一路上,谁也没再说话。或许这样的事实,需要足够长的时间去消化。 翌日大清早,孙伟豪又带来了一位新的客人。这次见面的地点是在曲凌的套房。 依旧是位将近五十来岁的女性。她头发扎起,身上穿着简单的红衣黑裤,衣角部分都被磨得起了球。 “这位是张丹丹女士。张女士,这位是曲总。”孙伟豪替他们介绍。 桑晓静静听着,很快知道这位张女士是什么人。她是当年白雅丽和林蓉的同班同学,正确来说,算是林蓉的好朋友。 比起林芸,张丹丹明显拘谨多了。她绞紧裤子,有些磕巴道:“是,我和阿蓉当年关系很好,我们是同桌,不过,也很多年没联系了。” “你是雅丽的儿子?你们想要知道以前她们的事,我都可以说。” 孙伟豪在找到张丹丹时已经跟她说明来意。张丹丹目前在家政公司工作,今天请她来,孙伟特地赔偿了三倍的误工费给她。 “当年,我们读的龙京实验高中是私立学校,一个学期收费就要一千多,读这所学校的都是有钱人。不过,也有些没钱的。” 张丹丹苦笑:“我和阿蓉就是。” 三十多年前,张丹丹的父母是学校职工,有优惠政策可以减免学费入读。而林蓉则是特优生,虽然家里穷,但她初中成绩是全市前十,所以免学费入读。 而白雅丽,则是她们那个班上最有钱的学生。 “雅丽是我们班公认的大小姐,平时,很多人围着她转的。她很少主动跟人说话,性子很冷,不过偶尔也会跟阿蓉说话。起初,我以为阿蓉和雅丽关系不错,后来才发现完全不是。” “阿蓉告诉过我,她家以前是做生意的,她爸爸和雅丽家有来往。不过应该是雅丽家比较有钱,我听阿蓉说,她很讨厌她爸爸总是要讨好雅丽她们家。加上雅丽成绩没她好,所以阿蓉实际上很讨厌雅丽。” “我认识阿蓉时,她家已经没钱,她爸爸做生意破产,没钱供她读书,还好她自己读书好,才能继续读高中。高三那年毕业,雅丽她们那些有钱的学生就去国外留学,我呢因为成绩不好,也就出来工作了。阿蓉我本来以为以她的成绩,可以上一所好大学。” “结果她没有。” “为什么?”曲凌问道。 张丹丹目光黯淡,“她爸爸死了。” 曲凌:“……” “她妈妈很早前就去世,是她爸爸带大她的。她说,破产后那几年,她爸爸生病了,一直在借钱治病。可后来还是死了,那些债主找到了阿蓉,她为了还债,也没办法继续上学,就出来打工。” “那几年我们一直有联系,她换了好多工作,幼儿园老师、工厂记账、摆过地摊,后面还去了歌舞厅当陪酒女。” 第47章 曲凌眉头轻拢,他认识林蓉这么多年,却第一次知道那个女人曾经还有过这样的经历。 “她在歌舞厅时交了个男朋友,后面那男的跟别的女人好上后就到外地去了。当时阿蓉肚子里还有他的小孩,就被歌舞厅赶了出来。” 说到这里,张丹丹双手攥紧裤子,孙伟豪倒了杯茶送她手里,缓解了这压抑的气氛。 她抿了口茶,才把旧事继续讲下去:“我为什么连这些都知道,是因为阿蓉当时为了打掉那孩子,特地找我借钱。” “但是那会儿我身上也没钱。也就是那会,雅丽从国外回来了。她还嫁进了曲家,成了豪门少奶奶。” “阿蓉说她在路上意外碰到了雅丽,雅丽发现她怀了孕,也知道她要打胎,就给了她钱。不过,条件是等她身体好了后,到曲家去工作。” “阿蓉刚进曲家那阵子,我们还有联系。她经常私下打电话给我,说她在曲家呆得不开心,雅丽对她很差。” “不对。” 忽然间,曲凌打断她,“我妈对林姨并不差。别的不说,她的工资从来不比别人低。” 孙伟豪也道:“是啊,老夫人可是连生孩子,都让林姨一起去的明贞。” 普通雇主,也不会对佣人这么上心。 张丹丹怔了怔,尔后又垂下眸,幽幽道:“具体我不太清楚。可是阿蓉确实告诉过我,雅丽不是真心对她好。” “阿蓉说,雅丽给她工作,不过是想留她在身边,好享受指使她的感觉。当然,这或许只是阿蓉自己的想法。可是那段时间,她不断跟我说雅丽是享受在她面前当大小姐的滋味,包括还安排她跟个花匠结婚。” “我记得那个花匠姓方,阿蓉不喜欢他,说他不过是曲家的花匠,人老实又没用。可雅丽给她的工资很高,如果不听雅丽的话,阿蓉会被赶出曲家。再加上,阿蓉又堕过胎,最后他们也结婚了。” “后面我也嫁了人,跟着我老公去外面做生意,自然就没再跟阿蓉联系。直到十几年前,有一次我回来遇见她,她变了很多。我才知道雅丽不在了,阿蓉也当上曲家的大管家。” “那次我们也聊了很多,印象最深的,就是她说过,她的儿子很优秀,比雅丽的儿子优秀百倍。” “我能告诉你们的,就是这些了。” 故事讲完,张丹丹也准备告辞。临走前,她深深看着曲凌,无比唏嘘说道:“我认识的阿蓉不会说假话。她说,她的儿子比您优秀百倍,您像雅丽一样高贵,所以如果……我是真的很想见一见她的儿子。” 可惜,她俩都已经死了。 曲凌呼吸窒了窒,才幽幽道:“她没说错。他的儿子……确实比我优秀。” “是吗?那就好。”张丹丹露出今天第一抹微笑,“我有些事,说出来请您不要生气。” “你说。” “我能感觉,阿蓉这辈子都在跟雅丽较劲。现在她俩都不在了,包括她的儿子。不过,她要是听到您刚才这句话,应该也会高兴的。” 起码,她的一生中,到最后还是有一样比白雅丽强。 曲凌暗暗握紧拳头,让孙伟豪送走张丹丹。 他们刚走,曲凌转过头看向桑晓,连日来沉着镇静的神情终于有了裂缝,慢慢的,眸色染上哀戚。 “是林蓉忌妒你母亲,她本来想换了你和方小聪,让她的儿子能成为曲家继承人。可是,你母亲却将你们又换了回来,还瞒着她,故意让林蓉以为她的儿子将来能继承曲家。” 真相如此曲折离奇。桑晓很少真正同情谁,但此刻,他真心觉得曲凌……有些可怜。 但是,被同情的对象很快收敛情绪。 世纪集团的曲总不会轻易被打倒。 “事情到现在,只差最后一个谜题了。”曲凌定定看着桑晓:“明天,陪我去趟龙京精神病院吧。” 既然他和方小聪当年没有被调换,那么整件事唯一没有解开的谜题,就是那份dna报告了。 若没有那份dna报告,方小聪决计不会贸然采用替身蛊。甚至连曲凌自己都相信了林蓉网上日记写的那些。 最关键的证据,就是那份dna报告! 如今涉事的人只剩下方忠还活着。根据警方的说法,当日他俩仨一起进警局,结果方忠才进去就不断大吼大叫,甚至还出现袭警的倾向,最后经医生鉴定,判定他精神有问题,先被送到龙京市精神病院作初步治疗,待情绪稳定后才能进一步审讯。 按龙京市精神病院的规定,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后,患者由医生评估是否达到见客的标准,方可安排会面。 幸运的是,方忠今日的精神状态稳定了许多。 会客室四堵墙刷得粉白,将近六十的老男人坐在那里,双手被特制的衣物缚住,防止他出现攻击行为。双目涣散,神情明显有些恍惚。 看到曲凌时,他双唇颤抖着,像有无数话要说。可目光瞥到桑晓,方忠陡然白了脸:“怪、怪物——” 曲凌皱眉,只道:“方叔,我们今天来,是想问你件事。” 方忠的注意力转向曲凌时,顿时又红了眼,那日方小聪和林蓉惨死的画面顷刻又在眼前出现。 “凌少,对不起……” 曲凌目光微动,却没问他这句“对不起”是在替他的儿子方小聪说的,还是他自己。 第48章 “方叔,小聪笃定我们的身份被调换,是因为那份dna报告。他说,他拿了我跟林姨的头发去做亲子鉴定,那份报告我在他手机看过,证明了我和她是母子。” “这件事你知道。”曲凌最后一句完全是肯定的语气。 刚才说的过程中,方忠嘴角抽搐,整个人完全陷入惶恐中。 他知道的! 果然,方忠浑浊的眼慢慢蓄满泪。 “原来,原来是那份报告……原来都是我造的孽……” 曲凌神色一凛,“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方忠张开口,泪水就流下来,“是我,是我悄悄拿小聪的头发换了你的。” 方忠哽咽着声,将所有实情娓娓道来。 当年,他在曲家当花匠时,就悄悄喜欢上新夫人带来的女佣林蓉。 林蓉年轻时颇为漂亮,尤其还念过书,跟曲家其他那些女佣不同。方忠喜欢她,这份喜欢没藏着掖着,很快,曲家的人都知道花匠对新夫人的女佣频频献殷勤。 这消息很快也传到新夫人耳里。 “那日,夫人问我,想不想娶阿蓉?我当然想,可是我知道我不配。” 一个连上学都没上完的穷小子,哪里敢肖想读过私立高中的女孩? “可是夫人说,只要我想,她就能帮我。后来,阿蓉真的答应嫁给我了。”方忠露出凄然的笑:“只是结婚后,阿蓉才告诉我,因为夫人威胁她,如果不跟我结婚,她就得离开曲家。” 那个年代,曲家对待佣人的条件极其优渥,外头经济条件也不景气。离开曲家意味着没有可观的收入,也没有大房子住,甚至连养活自己都成问题。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林蓉在曲家过上不愁吃不愁喝的日子,哪里还愿意到外头吃苦? “阿蓉不喜欢夫人,我知道的。可是我没想到,她居然丧心病狂到、到在医院就悄悄换了她和夫人的孩子!” 方忠的声音颤巍巍的,恍惚间回到了二十多年前那个夜—— “我可以被白雅丽羞辱,让她践踏我的自尊。可是我的儿子,我们的儿子,我不能也让他过这样的生活!我不允许他当白雅丽儿子的狗!” 至今,妻子的悲吼他仍记得清清楚楚。 “最先,是一个护士开玩笑,说刚出世的两个孩子长得真像,要是不小心抱错了,恐怕没人认得出来。我没想到阿蓉她真的换了两个孩子的衣服……” 忽然间,曲凌打断他:“你可以阻止的,但你没有。” 啜泣声顿住,方忠茫然望着他,渐渐浮上羞愧的色彩:“我试过的,但、但她一定要,我没办法。” 曲凌敛回目光,说不清的失望。 一个成年男人,哪里会拿一个女人没办法?更何况,林蓉当时才生完孩子。 “孩子被她换了后,我不敢告诉夫人,怕夫人把我们全家都赶出去。可是你和小聪一天天长大,我看着阿蓉天天骂小聪,我知道她这是在发泄。她要把对夫人的不满,全部发泄在小聪身上。” “小聪太可怜了。”方忠低下头,哭着道:“后面我之所以离开曲家,就是不想再看到阿蓉老是骂小聪。” 听到这,桑晓幽幽接下他的话:“所以,方小聪看见林蓉的日记,要去做dna报告时,被你知道了。” 方忠怔了怔,尔后泪流得更凶:“小聪是个乖孩子。我离开曲家后,小聪他私下一直跟我有联系,还经常拿钱给我。三个月前,我、我去找他,就发现他有些不对劲,他问我,他真的是我和阿蓉生的吗?” “我偷偷跟踪他,才知道他找了医生,想要做亲子鉴定。当时我想他肯定是发现真相,知道他不是我和阿蓉亲生的。” “那段时间我辞了工作,特地悄悄跟着他。终于,在他要去做鉴定那天,我找借口拖住他,要跟他吃饭。然后趁着他去厕所时,找开他的公文包,看见他要去送检的头发。” “阿蓉有染头发,很好认。另外的头发不是他的。当时我就猜到,他肯定是拿了你的头发。” 曲凌深深合上眼。他已经知道最后谜题的答案了。 “所以你干脆换了我的头发,把小聪的头发放进去,是吗?” 一场完美的阴差阳错,造就一个看似坚不可摧的亲子鉴定结果。 “……是。”方忠满面痛苦:“他是夫人的孩子,鉴定结果肯定不是母子。我、我想,要是能证明凌少和阿蓉不是母子,那他绝对不会再怀疑了。” 可想而知,方小聪不会把结果告诉方忠。方忠则以为,自己这偷梁换柱能够掩盖当年真相。 说完,他颤着声问曲凌:“可是凌少,为什么……为什么你不是我们的孩子,小聪、为什么小聪才是……” 那一天,方忠亲自尝过蛊毒的恐怖。对于那个漂亮青年所说的每句话,他都信。 包括,他说林蓉和方小聪才是亲生母子。 “方叔,如果我告诉你,当年我和小聪其实没有被调换呢?” 方忠怔怔看着他,尔后,瞳孔紧紧缩起来。 …… 龙京市精神病院建在城南郊区,依山傍水,风景特别优美。 曲凌和桑晓走出大门时,恰好连日的阴雨收停,云层间隙隐约透出金光。 雨后特有草木幽香沁人心鼻,一只蝴蝶围着他们飞舞,桑晓忍不住停住脚步,伸出手,那只彩蝶就落在他指尖。 第49章 “方忠,会不会永远都在这里?” 刚才曲凌把真相告诉他,那个可怜的男人先是又哭又笑,随后直接冲过去撞墙,幸好保卫将他拉开。但是他那个样子,跟真正疯了没两样。 “谁知道呢?” 曲凌凝视着他指尖的蝴蝶,忽然心思转动,也伸出手要碰它。结果,那蝴蝶比他更快,扇动翅膀翩然飞走。 桑晓收回手,正面看他:“现在所有事情都清楚了,曲凌,你还是曲家的人,曲嘉宛的后代。” “我要是告诉你,现在我不在意这些,你信吗?” 他的回答出乎桑晓意料。桑晓可是亲眼见过这男人颓唐迷茫的样子,“哦,1万亿的身家也不在意吗?” 1万亿有多少? 他不知道。但绝对是巨大的财富,要不然,怎么会惹得那么多人觊觎? 曲凌勾起唇,失笑:“当你拥有过,就会发现那不过就是那么回事。” 桑晓自然没拥有过1万亿,但……这句话怎么听都令人不爽。 下一秒,曲凌收敛笑意,声音忽地落寞下来:“但是,我还是很难过。” 曾经推心置腹的兄弟对他下了替身蛊,他视若亲人般的管家早在他出生时就意图用自己的儿子取替他,包括…… 眉眼蒙上淡淡的哀伤,曲凌遥望天际,金色光芒破云而出,缓缓照亮这片山色。 “你难过方小聪要害你,林蓉和方忠也要害你,”桑晓与他共同欣赏眼前的美景,说出来的话却像刀子般直击要害。 “还有你妈妈。” 他能感觉身边的男人瞬间绷紧身子。 “你妈妈,才真正令人感到可怕。” 围绕在曲凌周围这些恶意,方小聪以为自己是豪门少爷才不惜下蛊,林蓉嫉妒白雅丽、垂涎曲家财富才换孩子,方忠说穿了也贪图曲家的钱,这一家子都是为了个“利”字。 但白雅丽呢? “她特地收留林蓉,又让她嫁给方忠。就算把孩子换回来,也要想方设法瞒住林蓉和方忠。” “她是故意耍着他们玩的。” 桑晓回忆曲家会客室内挂的那副画,画里的女人矜贵高傲。他甚至能在脑海中勾勒出,那个女人那些年,亲眼看林蓉不断骂自己的亲生儿子,又对假想中的儿子百般呵护时,那嘴角冷冷勾起,满是嘲讽的笑意。 太讽刺了。 林蓉这一家子自以为的精心策划,不过是白雅丽看在眼里的笑话。 这个笑话却因为替身蛊变成了曲凌的一场灾难。恐怕那个高高在上的女人也没料到,最后她的儿子因此遭了劫。 “我妈妈……”曲凌沉默片刻,才幽幽说道:“这件事里,其他人都有评价她的权利,好的、坏的。只有我。” “我是她的儿子,就算严厉,但是她赋予了我生命。我没资格去评价她。” 尤其,那个护士长说过,当年白雅丽是咬着毛巾硬生生在难产状态下生下他。 白雅丽爱自己的孩子,林蓉也爱自己的孩子。 当爱被傲慢、嫉妒、贪婪扭曲,最终演变成一场长达将近三十年的骗局与噩梦。 不过,现在这场噩梦结束了。 “走吧。”曲凌看向桑晓的眼染上暖意,“我还欠你一顿大餐。” “那我要吃那个叫‘浓情火焰山’。” “那是什么东西?” “冰淇淋!就我来这里住的那家酒店,你停了钱的那家。” “不是我停的,是方小聪!” …… 两人踩着雨后初阳踏上回家的路。只是当他们离开时,恰好另外两道人影也走到龙京市精神病院门口,被保卫拦了下来。 为首那个俊朗男人从风衣中摸出工作证:“你好,我们是龙京市警局刑侦科。” 两个小时后,两人从里面走出来时,夕阳染红了青山。 “白科,看样子,这个方忠疯得更厉害了。”青年警官叹了口气:“原本还指望他能说些有价值的东西,结果来来回回就是蛊呀怪物的,看样子,这案子怕是得列为疑案了。” 过去数十年,他们市局也封存了不少疑案。这次的案件里,林蓉和方小聪这对母子,一个死于枪杀,一个死因是心脏骤停。 法医剖检的结果并没有问题。问题是在场目击证人的口供,一个赛着比一个离谱。 罗桑晓和曲凌两人的口供基本一致,指认方小聪、林蓉、方忠三人合伙想要谋害他们,口供里提及方小聪对曲凌下了替身蛊,又用连心蛊害曲凌。 而方忠疯疯颠颠的,承认他确实袭击过曲凌和罗桑晓,还中过蛊毒,调换过方小聪送检的样本。 白济伸了个懒腰,悠悠说道:“方忠是疯了。可他说的很多都对上了,比如调换头发这件事。” 这些天他们查得清楚,包括破解了林蓉的电脑,查到她在网上那些记录,甚至还去查过出那份亲子报告的鉴定中心。 曲凌口供里提及的事情全部查有实据,而方忠的口供恰好补上缺失的一环。 整个故事完整地呈现在他们面前。唯一令人匪夷所思的,就是他们当事人都提到的一样东西: 蛊。 想到这儿,青年警官忍不住问上司:“白科,您相信这世上有蛊的存在吗?” 白济晃着头,活动连日来因加班而紧绷的肩颈,失笑:“眼见为实,耳听为虚。咱们干这行,要看的是证据。” 第50章 他斜瞥下属,收敛起儿戏的表情:“如果他们说的是真的,那可怕的,不只是蛊那玩意。” 青年警官愣了愣,随即呼吸一窒:“你是说那个罗桑晓——” 刚才方忠磕磕巴巴的说,那叫个罗桑晓的男人,明明胸口中了子弹,结果非但没死,还把子弹挖了出来,伤口又自主痊愈了。 这哪是人? 分明……就是怪物! * * * * 银勺挖完最后一口冰淇淋,送进嘴里,香草味的冰凉清甜侵袭味蕾,顺着食道进入胃中,带来最顶级的甜味盛宴。 桑晓心满意足地结束这顿丰盛的晓餐。 曲凌兑现了承诺。不过比起坐在对面的未婚夫,令他感到愉悦的,更多是桑晓那副餍足的姿态。 特别是今晚,他要做一件重要的事。 用餐地点特地选在曲家。警方查了几日,该取的证据全部都取了,这幢宅子也解封。 曲凌带着桑晓重新回家,还请了酒店大厨过来,直接在家里摆宴。 此刻外面月色正好,而屋里只有他们二人。 “桑晓,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吗?” 曲凌一问,桑晓目光顿时亮起来,“我帮你解了替身蛊,你要把心给我!” 现在曲凌是要履约了!? 曲凌清咳一声,未婚夫的眼神……未免太过热烈了。 不过,这样的感觉也不赖。 “是,桑晓,我答应你。”曲凌眉眼含笑,坦然应道。 桑晓呼吸一窒,就见对面的男人站起身,绕过桌子来到跟前,扶着他站起来。 两人面对面。 曲凌的眼神罕见变得温柔,“桑晓,经历了这么多,我们重新开始吧。” 他俩的初次邂逅并不美妙,过程也坎坷曲折,但那些都过去了。 现在,他要他们重新开始一段美好的新征程。 两人站得极近,自然而然地,曲凌将人拥进怀里,像拥住了窗外的明月。 怀里人白皙骨感的手慢慢爬上他的胸腔,贴着皮肉比划意义不明的动作,一下又一下,有点痒。 却是痒到心里。 俊美的总裁沉浸在这美好宁静的一刻。他从未感受过爱情,也没想过拥有爱情这种虚无飘渺的东西。 但此刻,曲凌觉得自己是结束漂泊的船,怀里这个人就是他的港湾。 茫茫人海中,他找到了归处。 指尖穿过这丝丝的黑发,感受着如瀑般的光滑油亮,直至指尖慢慢落至那劲瘦的腰肢。 这个人仿佛长在他的心尖上,哪哪都好,连这长发也美得—— 这一秒,曲凌惬意的表情骤然顿住。 一个惊悚的念头像惊雷般在脑内闪现。 他在摸的……好像是真的头发。 不是接的,这些头发是真正从桑晓头皮里长出来。可是,刘明曾经给他罗桑晓三个月前的近照—— 照片里的他是短发。 三个月的时间,一个人不可能长出这么长的头发! 刹那间,他后脊一阵发凉。 他猛地低头,却见怀里的未婚夫面无表情,左手五指屈成爪状,直接刺入他的胸腔—— 第21章 人心是什么样子的? 曲凌想过方小聪的、林蓉的、方忠的,甚至……他母亲的,在那些人心中,衡量价值的那杆天平,是否永远都向利益那方倾斜? 不过,现在更加匪夷所思的是,他亲眼看见了自己的心。 他的未婚夫亲手剖开他的胸膛,取出他的心脏。 时间在这刹那被凝固,桑晓漂亮的面孔没有丝毫表情,他平静得像上过无数台手术的医生,剖胸取心,动作熟练得经过无数次演练般。 动呀! 快动呀! 全身神经都在不断咆哮,可是曲凌却动不了。他的身体脱离了意识,完全不受控制,成了桑晓手底下的傀儡。 究竟是哪个地方出了问题? 他为什么动不了? 白皙的五指伸进起伏的胸膛,然后—— 将里面温热、跳动的器官缓缓掏出来。 整个过程,曲凌宛若被抽出灵魂,像个旁观者般,他没有感觉到疼。只是,当桑晓的手开始往外移时,视线开始蒙了一层雾。 他看不清了。 雾越来越大,他隔着白茫茫的一片,依稀看见自己的心脏被桑晓握在手里,紧接着—— 他什么也不知道了。 曲凌的双目变得空洞。他自然没看见,桑晓单手捏着那颗不断跳动的心脏,漂亮的眸在看见心脏上的东西时,骤然间瞳孔紧缩。 桑晓呼吸窒了窒,向来镇静的面孔难得变得凝重,渐渐被惨白色彩覆盖。 “竟然是这样……”他喃喃低语,尾音飘散在空气中。片刻后,屋内多了声长长的叹息。 …… 龙京由春转夏,早晨的温度开始变得灼热。 曲凌猛地睁开眼,闯入视线中的,是晨光中,桑晓微微带笑的面孔。 下一秒,原本还躺在床里的男人坐起身,看向床边人的眼神充满戒备、怀疑……与不容察觉的恐惧。 “你到底是谁?” 桑晓微愕,随后才道:“我是桑晓。” “不是!”曲凌寒着声说:“ 我查过,罗桑晓出生在南湖市,初中毕业后才到南川市工作。他不可能会你这些邪术——” 第51章 “不是邪术,是蛊。” 桑晓平静地看他:“曲凌,我是蛊术师。” “什么蛊术能剖开人的身体拿出心脏的?” “曲凌,你不信我的话,不妨看看你的身体。”桑晓目光下移到他的胸膛,“现在,已经没事了。” 曲凌顺着他的视线扯开胸前衣裳,惊悚可怕的记忆还在眼前,但是经过一个晚上…… 没事了。 他的胸膛完好如初,丝毫没有人剖开的迹象。 曲凌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并无任何异样,好像昨晚的一切只是一场错觉。 错觉?不,不可能。 瞬间,曲凌目光变得锐利,“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你给我好好说清楚。” 桑晓双唇微张,眼皮缓缓朝下,掩去所有情绪。 空气安静了许久,这个空间内,只剩窗外偶尔几声鸟叫。 待到那只鸟扑棱翅膀飞走,终于,桑晓慢慢开口。 “我说过的,我叫桑晓,不是罗桑晓。你来南疆,不,你们叫南川的地方,要找的人不是我。” “那你的样子是怎么回事?” "我不知道。”桑晓坦然答道:“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另一个跟我长得那么像的人,而且连名字都差不多。” 他看着曲凌的眼神澄明透澈:“你应该还记得,在南川时,我就说了,我不是你要找的人。” 曲凌顿时语噎。 当初眼前这人确实口口声声否认过,是他一厢情愿,以为对方在地震中伤到脑袋了。 但想到后来桑晓的所作所为,他又皱紧眉: “但你后来也承认了。” 桑晓目光转了转,才幽幽道:“我没办法。因为……我丢了件很重要的东西。” 是了。 曲凌脑海中闪现当初回到龙京时,这人确实说过,他在找东西。 “是什么?” “……我们族的圣物。” “圣物?” 桑晓深深看他,“曲凌,我来自南疆百岵族,就像你们听说的,我的族人从小就学蛊。我们族有件圣物,一直都藏在山里。可是就在你们到南川之前,它被人偷了。” 曲凌怔了怔,随即追问:“你们的圣物长什么样?谁偷的?” 言语间他已经默认桑晓前面说的是真的。桑晓垂下眸:“我不知道是谁。我找到一半就遇到你,然后你身上有圣物的味道。” 他身上有圣物的味道? 曲凌不蠢,相反,几乎是一点就通。桑晓这句话是银线,刹那穿起所有散落在地的珍珠。所有怪异、令人不解、逻辑不通的细节,在此刻都变得合情合理。 “你……你为了找回圣物,所以冒名顶替罗桑晓跟我回了龙京,是想要剖开的我心,看那东西是不是在我身体里?” 桑晓正想欣然点头,结果只是喉头滚了滚,轻轻应了声“嗯”。 男人俊美的面孔……表情过于恐怖了。 曲凌几乎是咬着牙继续说:“你帮我解替身蛊,又说什么要我的心,其实不是喜欢我,而是为了达你的目的!” 这不是疑问问,而是肯定句。 桑晓难得生出几分窘迫,连带着声音也放柔,主动示弱般,说道:“曲凌,我是真心帮你的。而且,我用的这个蛊术有点特别,必须你亲口答应,我才能看到你的心。” 所以一次两次,这个男人不断跟他说,他要自己的心。害得他以为、以为—— 坏了。 桑晓看着曲凌脸色越来越难看,正拼凑些好话想缓和气氛,就听到对方饱含怒气的声音又问: “那个圣物是什么?怎么会在我身体里?” 呃…… 桑晓目光流转,只道:“我看过了,它……不在你身体里,只是一场误会。” “误会?”曲凌冷哼。 “有可能,你遇到过那个偷圣物的人,所以沾上它的味道。” 桑晓正说着,忽然间他的手腕被握住,整个身体顺势往前倾,曲凌俊美阴鸷的面孔占据整个视野。 “所、以,圣、物、究、竟、是、什、么?” 曲凌寒着声,一字一句抑扬顿挫,问得咬牙切齿。 四目相对。 桑晓没有躲避,却只轻轻回了句:“抱歉,我不能说。” “曲凌,请你理解,我有不能说的理由。甚至我可以向你保证,如果你知道了,也只会对你百害而无一利。” 男人甩开他,脸上嘲讽的神情表露无遗:“哼,所以我还要感谢你了?” 认识这些时日,曲凌的心思并不难猜。桑晓颇为无奈:“我没有骗你。” 这句话只换来曲凌一声哂笑。 下一刻,他掀起被子起身,径自越过桑晓进了衣帽间。再出来时,身上早已换上银灰色西装。 眼前的男人,又是那个凌利睿智的曲总。 “曲凌……”桑晓喊他,后者开门的动作顿了顿。 男人背对他,只留下一句“我要好好想想”,随后砰一下就门给关了。 轻风拂过,纱帘无声扬动。桑晓对着紧闭的房门,重重舒了口气。 还好,他信了。 曲凌很聪明,也很敏锐,他质疑自己剖开他的心不是用蛊。 确实,那不是蛊,而是…… 桑晓想到自己在那颗心脏上看见的,神情不由得变得凝重。 第52章 事情往最可怕的方向发展了。而现在,他最重要的就是守在曲凌身边! * * * * 初夏一扫前些天阴雨淫霏,阳光透过玻璃窗,连人心中那点阴郁都消灭得干干净净。 尤其是今天周五,一周最后一个工作日让打工人更加精神抖擞,连见面问好都特别热情。 曲凌一路收获着无数“曲总早上好”来到办公室,脸上的表情却跟“好”字半点也不搭边。 孙伟豪敲门进来,一瞧,就发现上司像极了天气预报里的“局部暴雨”。 不应该呀。 前些日子,曲凌确实行为有些怪怪的。孙伟豪说不出哪里不对劲,从南川回来后,他就被外派出省去谈公务。回来没两天,经年雷打不动不请假的曲总居然请了假。 孙伟豪只觉得奇怪,第二天去曲家,就发现曲家被警方拉警戒条围起来,方秘书和他妈妈都死了。 这件凶杀案扑朔迷离,曲凌进了警局说了什么,也没跟他透露。 唯一庆幸的,就是前两天,曲凌已经走出凶杀案的阴影,甚至还…… 想到自己想要汇报的工作,孙伟豪顿时又打起精神,笑道:“曲总,‘forever’的总经理来了。” 曲凌掀起眼皮,先是怔了一秒,随后意识到对方是来干什么的,瞬间阴沉着脸。 “让他回去。” 孙伟豪错愕。 这又怎么了? forever是全球顶尖的珠宝制造商,专门服务于各国皇室还有富豪名人们。这牌子最广为人知的一次,便是之前从华国走出去的世界顶级明星叶流星,专程订制了这个品牌的男戒,在演唱会上向性恋人求婚。 前两天,曲凌特地让他去联系forever,约他们上来商谈订对戒的事。 这是跟罗桑晓好事将近了呀! 孙伟豪乐见其成,这事办得特别上心,终于约了人家品牌总经理,连带着把设计师都带上。 现在这又闹得哪出? “曲总,是哪里出问题了吗?还是罗先生不喜欢这个牌子,要是这样,我——” “跟他没关系。”坐在真皮办公椅的年轻老板微抬下颌,眉眼间都写满不悦,“准备些礼物送给他们,然后请他们回去了,就说,我不需要了。” 这…… 难不成两人谈崩了? 孙伟豪不敢耽搁,赶忙应了声,然后出门又是跟人道歉,又是送上礼,把这些一脸懵圈的客人给送回去。 重新进门时,恰好市场部经理抱着资料出来,两人打了个照脸,对方使了个眼色,彼此心照不宣。 老板心情很不好。 曲凌年纪轻轻上位,靠的是才能、毅力,还有恩威并施。他并非一生气就责骂下属的人,相反,世纪集团的管理层最佩服的,反倒是曲凌难得沉得住气,极能克制自己的情绪。 通常曲凌情绪不好,只会反映在他会对下属提的方案要求变得更加严苛。 孙伟豪心里盘算着,约莫猜出根源—— 老板情场失意了! “曲总,这是forever那边送给您的新品宣传册,人我已经送走了。” 曲凌翻着刚才市场部经理送来的方案,头也不抬就道:“放着吧。” “好的。”孙伟豪见他埋头看资料,越看脸绷得越紧,忍不住又问:“曲总,之前新助理招聘您说暂时先缓缓,最近人事部那边有在提这事,您看……” 刘明死了也有一段时间。曲凌还缺个助理,先前他问过,老板直接就截住了。 截住这事的不是曲凌,是方小聪。 曲凌稍加思索,便明白方小聪的心思。当时他正伪装成自己,自然盘算着身边越少人越不会暴露身份。 想到这,曲凌头又隐隐疼起来。 方小聪死了,可他顶替自己当“曲总”这段时间,也留下不少麻烦等着他来擦屁股。 比如,收购了一些他原先并不看好的公司。 “让人事部去招吧。” “好的。” 孙伟豪离开后,曲凌暂停手里的工作,整个人深深倚进椅背,视线不经意就落在桌上那本新品宣传册。 鬼使神差,他伸手捞过那本印刷精美的画册,翻开来,迎面而来就是一对设计简约的男性对戒。 forever那边是做过功夫的,知道他不喜欢繁杂,这种简单的风格符合他的喜好,桑晓的话也—— 思想戛然而止,意识到自己竟然还考虑到那个满嘴谎话的蛊术师,曲凌黑着脸将手册合上,又扔回桌面。 桑晓、桑晓。 他跟自己回龙京,完全就是为了寻回那什么圣物,还口口声声“我要你的心”。 骗子! 曲凌想起自己前几日还满怀期待,让孙伟豪去约forever,甚至已经预想了求婚—— 不。 曲凌让自己冷静下来。 追究罪责,沉缅于失败的过去不是他的风格。直面挫折,寻求解决办法才是唯一之道。 桑晓是为了寻找圣物才顶着“罗桑晓”的名跟他来到龙京。他是蛊术师,而且那个圣物…… 他至今也不愿意说。 桑晓剖开他的心,说圣物可能藏在里头。曲凌的手按住心脏,底下那颗心扑通扑通,依旧规律地跳动着。 他没有感觉自己有什么问题。 但什么样的东西,有可能藏在人的心脏里? 第53章 桑晓身上有着太多匪夷所思的故事,曲凌甚至想,说不定那所谓的圣物是蛊虫? 不,圣物的真相可以慢慢找。现在重要的是桑晓。 该如何处置他? 抛开其他不说,这次替身蛊事件,桑晓的确是冒着生命危险来帮他。 青年微仰起那张恬静漂亮的脸,眸里像坠满星光,说:“不,谁都不可以。我要找的,只有你。” 曲凌反手捂住眼。 不能再想了。 阳光从落地窗下方悄然往内扩张领土,时间一秒一秒流逝,即便沉浸在谎话中,包裹在外头那屋糖衣依旧甜得醉人。 曲凌放下手,再次坐直身体时,心中已有了主意。 “阿豪,告诉人事部不用再找人了,助理我已经有人选,他明天就会来上班。” * * * * “这里就是你的办公室。” 孙伟豪引着新入职的员工,一路收获无数好奇惊艳的目光,最终将人带进32楼的小办公室,这办公室就在董事长办公室斜对面。 职场新人环顾四周,脸上掩不住的新奇。 眼见左右没人,孙伟豪忍不住心中熊熊的八卦之火,直接问道:“你跟曲总是怎么回事?怎么……就来这儿上班了?” 其实他更想问的是,怎么就从未婚夫变成助理了? 第一天上班的桑晓眨了眨眼,记忆回到昨晚—— “我替你考虑过了,你既然还要留在龙京找东西,起码也得有个地方住。先前的事,我说过欠你的。现在你就留在曲家,我刚好缺个助理,你来上班,我给你发工资。” 说着不容拒绝的话,男人好像又变回在南川初次见面的模样,高傲又矜持。 桑晓找不到理由拒绝。甚至,他还重重松了口气。 无论如何,总算能明正言顺留在曲凌身边了。 “因为我也不能总吃白食。”这是他最近学到的新词汇,桑晓一脸乖巧地道:“我要工作养活自己。” 不,不是这样。 你可以嫁进曲家,完全翘起双腿当豪门少主夫的。 孙伟豪压低声音:“你跟曲总两人不是……嗯?” 他双手比了个心心相印的动作。 桑晓这回看懂了,他摆了摆手,坦然道:“没有的事。是误会,我跟他说清楚了。” 自从说开后,他在曲凌脸上看到的表情,可丝豪没跟“喜欢” 两字搭边。 说起来,这也是喜事呀! 大概率,之前曲凌也是误会自己是他的未婚夫,才会胡思乱想。现在误会解开真是再好不过了。 误会??? 孙伟豪心里咯噔一跳,老板都准备订对戒了,这也能误会? 可桑晓明晃晃单纯的眼神,又仿佛先前说那些土味情话的不是他。 谁来告诉他,这又是怎么回事? 不仅孙伟豪不懂,世纪集团大票员工也不懂,为啥大boss突然间就招了个连英语也看不明白的花瓶进来。 说花瓶,那是对这位董事长新助理最高赞誉。因为他真的啥都不会。打字、制表、英语,一问都摇头。 除了那张脸,实打实的漂亮。 难不成这位是关系户? 而在外头打听到实情的那些高层看着这位罗助理的目光就更加意味深长了。 未婚夫进公司当助理?传言曲凌对这桩婚约很反感,所以这个漂亮小糊咖莫不是想借着助理的身份,企图贴身“进攻”,拿下他们曲凌? 啧,心机好深! 曲凌让桑晓进公司的隔天就到外地开会,过了三天再回来,踏进32楼时,特地停在助理的门口。 敞开的房门,穿着白衬衣的青年正认真对着电脑,身后孙伟豪单手撑在办公桌沿,俯身向下,两颗头颅几乎贴到一起。 “你们在干什么?” 全神贯注的两人猛地抬头,两张脸出现同一款错愕。 曲凌瞥下嘴角,却是点了孙伟豪:“你跟我来。” 孙伟豪讪讪摸摸着鼻子,跟着老板进办公室。 “桑晓他对电脑不熟,我在教他怎么用excel。”说来也奇怪怪,现在这社会,还真有年轻人连打字都不会。 但罗桑晓的学习速度又让他瞠目。第一天,他只会开电脑不会打字。第二天,他就能像模像样双手按在键盘上,小鸡啄米似地打出字来。 闻言,曲凌皱眉:“谁说他要学这些?” 孙伟豪愣住:“可是曲总,他不学的话,后面工作……” “他的工作就是负责我的日常起居。要教,你教他冲咖啡就好。” 孙伟豪震惊了。 不是吧? 每个月三万块的工资,只负责每日冲咖啡吗? …… “曲总,咖啡。” 身材高挑的助理身穿白衬衫、黑西裤,专业品牌店出产的衣服恰到好处地勾勒出这具线条优美的身躯,劲瘦腰肢下是圆润的弧度…… 曲大总裁自然地收回视线,转而看向新助理恬静漂亮的脸。 因为上班特地修剪的短发,平添了几分干练与现代化气息,完全不像之前刚走出大山的土包子。 知道真相后,桑晓在曲凌心中的定位就成了自幼在深山长大的“山顶洞人”。 蛊术之类的,在现代都市根本一点用都没有。 现代社会需要的是知识与科技,桑晓什么都不会,不过没关系,曲凌也没苛待他。 第54章 这个漂亮青年,嗯,每天给自己冲冲咖啡就行了。 滑进口腔的液体香醇温润,无论热度、甜度都恰到好处地在他的审美范围内。 阿豪说得没错,桑晓学东西真的很快。 这几天,他瞧着对方连手机都玩得溜了。就是每天下班后,不知道总在自己房里捣鼓些什么。 别看他俩住一个屋,曲凌工作忙,有时下班晚,反观桑晓,倒是对准上下班时间,不早到一分钟,也不迟到一秒。 有时侯,两人说话的次数低得连桑晓跟孙伟豪都不如。 曲凌忽然生出不满。 眼见桑晓转身就要走,他叫住他:“今晚下班别回,陪我去个酒会。” 酒会? 青年的眼明晃晃写着:我不加班。 曲凌扯了扯领带,摆出谈上千万大生意的面孔,“这也是助理工作的一部分。” 哦。 曲凌瞅着助理一脸遗憾的表情,“怎么,你下班后还有事吗?” 不应该呀。 这人在龙京人生地不熟的,除了自己,还认识谁? “没,”桑晓摇了摇头,“我知道了,待会下班我跟你去。” 只可惜了他房间里那些“小家伙”…… * * * * 黑色迈巴赫停在范希尔大酒店门口。 今晚是龙京商会周年庆,众多知名企业的老板都不敢缺席。主办方还邀请了一些社会名流,现场还有明星大腕上台表演助兴。 世纪集团年轻俊美的总裁带着助理踏入宴会厅,顿时就有不少人围了上来。 桑晓一个不留神,就被挤出人群外了。 还真是受欢迎呀…… 他望着在人群里谈笑风生、八面玲珑的男人,才生出“曲凌是站在食物链顶端”这种真实感。 西装笔挺的男人、靓丽窈窕的女人,红酒杯折射出水晶灯璀璨光芒,倒映出人产觥筹交错间的欢声笑语。 现代社会的灯红酒绿让桑晓感到陌生,也感到……有趣。 他如同观察家,一双眼好奇地窥探视野中的画面。直至男人走到他身边,没好气说道:“你倒聪明,躲在这儿吃东西。” 曲凌看自家助理手里食盘上堆着蛋糕、马卡龙、蛋挞还有各色糕点,从来不在宴会前进食的他,瞬间就感觉饿了。 几乎想也不想,曲凌握着桑晓的手腕,顺势用他的手叉起里头一小块蛋糕,然后送进自己嘴里。 整个动作一气呵成。等桑晓反应过来时,男人已经将食物咽了下去,顺道从旁抽出餐纸,轻拭嘴角。 “……” 这叉子不能用了。 发现桑晓重新换了根叉子,曲凌心里像长了根刺,那刺不断戳着他。 为什么要换叉子,他就真的这么嫌弃自己? 曲大总裁绷着脸,正要说话,这时前方忽然传来一道娇媚的声音。 “曲总,好久不见。” 来人一袭果绿色连衣裙,裙子设计相当前卫,齐胸、腰部拼接透明薄纱,下半身是鱼尾设计,完美烘托出女人火辣辣的身材。 尤其那腰,几乎瘦得像柳条般轻逸。 这样的裙子,只要稍长一分肉,都穿不上身。可偏偏她能,而且配上那张化着精致妆容的脸,堪称人间尤物。 “黄小姐。” 黄霜踩着七厘米的高跟鞋,款摆腰肢来到两人面前,目光轻飘飘扫过桑晓,尔后就凝固在曲凌那张俊美的面孔。 “前阵子听说曲总遇到了些小麻烦,没事吧?” “有劳关心,没事了。”曲凌应道,但语气平淡至极。 “方秘书的事实属遗憾,不过这位……”女人看了桑晓一眼,“是您的新秘书?” “算是吧。” 曲凌明显不想与她多谈。 这个女人是眼下当红的女歌手,以前他在不少商务场合遇见过。对于黄霜,曲凌的印象算不上好。 因为,这女人曾经直言不诲地邀请他去她家。 一个成年女人邀请另一个成年男人到家里,其意图自然不言而喻。当时,曲凌直接回绝了。但对他来说,这样的女人也是说多一句都烦。 两人又说了两三句没营养的话,刚好又有别的老总过来与曲凌攀谈,黄霜识相地告辞。 然而临走前,她像是无意,又像有意般与曲凌错身而过。 曲凌感觉到她碰了自己的衣服。 等那名老总也走开,曲凌伸进衣兜,却是摸着出一张房卡。 这女人! “是那个女人给你的?她想干什么?”桑晓盯着那张房卡,嘴角抿紧,完全不复往日的恬静轻松。 相处久了,曲凌也发现,桑晓遇到重要事情时就会露出这种表情。 他……是在紧张吗? 因为别的女人对自己发出邀请? 心脏好像不受控制地膨胀起来,慢慢填满胸腔,生出一种奇异的满足感。 曲凌甚至暗暗抑住将要扬起的嘴角,故作烦恼:“她这是邀请我今晚去她那里。” 桑晓猛地扣住他的手腕,“不行,你不能去。” 感受着手腕传来的温度,曲凌挑了下眉,压低声音说:“哦,没什么不能的,她长得挺漂亮的。” 眼见青年蹙眉,他像老师在引领学生探索问题的答案,慢慢诱导:“桑晓,我是个健康的男人,有女人喜欢我,想跟我在一起,这没什么不能。除非,你有让我非去不可的理由?” 第55章 说吧。 你是因为嫉妒才—— “你不能去是因为,她很快就要死了。” 第22章 悠扬的古典乐混杂着男女欢笑声依旧在耳边飘荡。 曲凌脑里空白一秒,如同正在观看的爱情电影陡然来了个恐怖片结局。 桑晓的回答令他猝不及防。 就算你不喜欢她也不应该说—— 不。 下意识的反问在对上桑晓凝重的表情,顿时就咽了回去。 他是认真的。 存在于周围那点无形的绮丽旖旎顷刻化为乌有,取而代之的,是一股寒意从后脊爬上背部。 “为什么……她为什么会死?” 视线越过人群,那抹果绿色背影像灵动的美人鱼,鲜艳且夺目,焕发着鲜活的生命力。 “她中了蛊。” 桑晓顺着曲凌的视线,目光晦暗不明,“也就这几日了。” 曲凌:“……” …… “根据nbs最新报道,4月28日下午,华国知名女歌星黄霜在布峡谷海湾拍摄个人专辑时因病死于当地酒店。据拍摄团队透露,当天2时17分,经纪人敲门发现无人回应,便联系酒店方启用备用钥匙,入门时发现黄霜已死在床上。当地法医初步鉴定死因为内脏器官衰竭……” 女主持人播报完短讯后,还特地播放了黄霜生前热度最高的单曲。女人高亢极具辨识度的声线,踩着音乐节奏,热情诉说出对爱情的渴望。 修长的手指按下锁屏键,偌大的办公室瞬间变得安静下来。 曲凌看着刚送到面前的咖啡,抬眸看向送咖啡的人:“内脏器官衰竭?” 任谁见过黄霜,都不会相信这个死因。 “她中的是胀蛊。胀蛊这种蛊,是用蜚蠊、蚁狮、蝈蝈还有草药埋在瓮里制成的,成蛊就是一只透明的虫。蛊虫有个特性,它会不断地吃东西。” 桑晓低头,手拿着银勺不断搅拌咖啡,用字遣句却严谨得像在作学术报告。 “胀蛊一旦进了人体,就会拼命吃东西。人中了胀蛊,就会感到饿。最开始时,蛊虫还是幼虫,所以宿主还没有感觉,只会觉得吃了东西还会饿。但是,渐渐的,幼虫会长大,所以宿主会越来越觉得饿,想要吃东西。越吃越饿、越饿越吃,最后等到幼虫成虫了,它会从嘴巴离开宿主身体。” “而宿主则会因为体内被蛊虫啃噬而亡。” 咖啡散发幽幽香气,曲凌却没有胃口。 黄霜对他来说不过是个见过几次面的陌生人,可这样的死法实属惊悚。 “桑晓,这蛊你能解吗?”曲凌定定看着他。 “如果是幼虫的阶段,我可以。”桑晓明白他的意思,“但是那天晚上我们遇见她时,她身体里的蛊虫已经成虫了。” 所以,他也救不了她。 仅仅这是这样吗?桑晓说话时,并不像平常那般带着几分天真勤勉。曲凌很早前就发现,涉及到蛊这个东西,桑晓非但专业,而且对于中蛊者总透出几分嘲讽。 就算他对这个领域不懂,可他隐隐能察觉,桑晓在这方面的天赋,以及……几乎于零的同情心。 不过,曲凌也不是圣父。 黄霜的死,在他看来可怕的不是死法,而是死因。 “这里是龙京,不是南川,不可能随随便便就有人中蛊。” 在遇见桑晓之前,曲凌从来不信蛊这玩意。 “我也不知道。但是你还记得吧,方小聪说过,有人教他种蛊。” 这件事曲凌当然记得。当初他从警局出来后,便派人着手查这事,可惜一无所获。 催使方小聪作恶的幕后黑手也沉入黑暗中。 “南川跟你一样的蛊术师很多吗?或者是跟你同族那些人也来到这边?”曲凌问道。当日他的下属就是踩死蛊女的猫,结果中蛊死了。 如果南川那些山野藏着许多像桑晓这样的蛊术师,那跑出一两个也有可能。 他这么问完全顺着思维,哪知桑晓脸上霎时僵住。但仅仅只有一秒,尔后,他摇了摇头。 “我不清楚。以前,那里蛊术师不会很多,而且……我的族人不会来这里。” 曲凌敏锐地捕捉到他话里的不自然。 为什么? 他这么笃定他的族人不会到龙京,是因为他的族人被某个条件限制住不能踏出南川,还是…… “我更加好奇的是,什么人对那个女人下了胀蛊?” “嗯?” 桑晓平静说道:“你自己经历过,应该知道为什么人会对另一个下蛊。” 曲凌脑海中浮现方小聪那张充满恨意的面孔。 “对那个女人下胀蛊的凶手,应该恨极了她。但是,如果仅仅只是恨,杀死她的方法有很多,凶手偏偏选择了胀蛊,这也是我想不明白的地方。” “你的意思是,用胀蛊杀人不够解恨?” 桑晓又摇了摇头,无比认真地看着他:“蛊,并不是拿来害人的。” “胀蛊我们是用来治病,一种叫‘痞满’的病。患病者腹胀如鼓,我们将胀蛊的幼虫放进病者身体里,幼虫会吞掉他们体内的病物,然后蛊术师再将还未成虫的蛊虫取出,这样患病者并不会死。” “所以在你们那里,蛊是用来治病的?”曲凌想起那天杀死林蓉和方小聪的连心蛊。 第56章 桑晓说过,以前用连心蛊的人都是孝子,愿意与母亲共享寿命。 “大部分是,也只少数心术不正的蛊术师会拿蛊来害人。但,会有报应的。” 桑晓垂下眸,又转话题转回黄霜的死:“所以我很好奇,究竟是谁会用胀蛊害死那个女人?” 端起那杯已经微微温热的咖啡,曲凌将它一饮而尽,才道:“是谁杀的,就要看警方的本事了。” …… 龙京市还潜伏着其他蛊术师。 桑晓满脑子都想着这事,结果走出电梯时,迎面就撞上一道急匆匆的身影。 “哎约——”对方嚷了一声,结果在看清肇事者时,顿时由惊转为喜:“咦,是你呀,桑晓!” 桑晓定睛一看,意外道:“你是……田晓光?” 自从上回在丽都一别,田晓光给桑晓留了电话号码,可曲凌给桑晓置办了新手机和新电话卡后,桑晓只把号码存进来,还没联系过他。 田晓光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身后还有两三个中年人,明显是来谈工作。 于是,两人也只打了个招呼,田晓光让桑晓先等他,自己赶忙跟着那些人进电梯。 桑晓特地站了会,电梯最终停在了32楼。 他们是来找曲凌的? 曲凌和他们有合作? “不是我要跟他们合作,是方小聪。” 午餐时间,桑晓替曲大总裁从食堂打包了午餐,然后……两人面对面,就坐在曲凌的办公桌用餐。 别看曲凌年纪轻轻当上大集团掌权者,在吃方面他却不是很讲究,没有应酬的时候,他喜欢吃公司食堂的饭菜,方便快捷,不浪费时间。 “现在文娱盘子不大,投入不多,但回收也低。收购飞凡娱乐的方案,我一直搁着,只是没想到他就给批了。” 当初方小聪看好华国文娱发展,曲凌却不赞同。世纪集团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像文娱这种小饼,他还真瞧不上。 他是没料到,方小聪成为“曲凌”这段时日,别的没干,倒把收购飞凡娱乐这事给办了。 桑晓咬着勺子,想起当初他和曲凌也是在公司门口遇到的田晓光,原来当时他们就是在谈收购的事。 “现在钱投进去,还没水花,却先闹出人命来了。”曲凌吃完最后一口,抽出纸巾擦拭嘴角,直接将文件夹推到桑晓面前。 飞凡娱乐那些人来,就是向他报告这个噩耗了。 桑晓吃完饭,将桌上的饭盒收拾好,才打开文件夹,映入眼帘的报告清晰写清楚整个事件。 飞凡娱乐连年经营不善,得到世纪集团注资后,重新开始主播造星计划。前阵子,他们招募了一批年轻的新主播,在各大平台烧钱推广,效果很不错。这里面,就数一个昵称为“大丽花”,真实姓名叫李剑丽的女主播粉丝最多。 但是昨夜凌晨三点多,“大丽花”在直播过程中,忽然就倒在镜头前,死了。 人已经送到医院,具体死因还未出来。 这事现在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连带着新的注资方世纪集团也上了趟热搜。 桑晓翻到第二页的手忽然顿住。 “怎么?”曲凌望过去,恰好看到死者照片。女人艳丽的面孔上,右眼眼尾那颗痣尤为显眼。 “这个人,我认识。” 桑晓抬眸,掩不住的讶意:“那次在丽都,我见过她,还跟她借过烟。” 空气忽然多了份重量,变得压抑。 这时,曲凌的电话响起,他接过电话,眸色渐渐黯下来。 挂上电话后,他幽幽说道:“飞凡娱乐的人说,医院鉴定结果出来了。这个女人,死因是内脏衰竭。” …… 照片里的女人嘴角微勾,媚眼如丝,尤其右眼眼尾那颗痣,更是性感勾人。 可惜的是,这张照片成了黑白照,挂在灵堂。 而前面冰棺里摆放着的完全是一个冰冷的尸体,双目紧闭,经过化妆师精心妆饰过的面容,让吊唁者仿佛看见她生前美丽鲜活的样子。 桑晓站在灵位前,学着先前其他人的动作,朝她鞠了个躬。旁边一个清秀的少年给他回礼。 后面零零落落两三人等着鞠躬,桑晓不能挡着人家,只好先走出灵堂,外面曲凌正站在窗边,欣赏盛开的桔梗花。 今天是周日,桑晓特地跟田晓光通了电话,知道李剑丽的亲属在医院设了灵堂,就动身来送她最后一程。 当日丽都借烟之恩,他还记着。 只是没想到,第二次相遇却是阴阳相隔。 曲凌见他平静的眸中沉淀着某些自己看不懂的情绪,这种猜不透的感觉并不舒服。 “如何,看到她的尸体了吗?” 桑晓点头,“嗯,看到了,跟那个叫黄霜的一样。” 刚才他走到棺木前一看,就知道李剑丽的死因。果然,跟黄霜一样,都是死于胀蛊。 曲凌好奇:“她都死了,你怎么看出她是中了蛊?” “中了胀蛊的人,整个人会瘦得厉害,特别是腹部会呈凹陷状。” 那具尸体虽然套上新衣服,但躯干、四肢明显没多少肉。桑晓三个月前才在丽都见过李剑丽,当时的她身材虽然苗条,但不至于瘦成这样。 初夏,窗外蝴蝶轻飘飘落在紫色桔梗上,花瓣颤了颤,大自然焕发出生机,而窗内,哭声正送走一个女人的生命。 第57章 匆匆的脚步声打断两人沉思,曲凌抬眸看向来人,眸色愈深。 “哟,我们又见面了,曲总。” 男人声音轻佻,穿着黑色休闲t、牛仔裤,脚踩一双马丁靴,搭配新潮又时尚。 “白警官。” 率先跟他打招呼的却是桑晓,白济注意到这短发青年。数十日不见,他倒是穿衬衫西裤,成了职场人。 “桑晓呀,你短发的样子更好看。” “谢谢。” 曲凌下意识站在桑晓面前,不冷不热地道:“白科长,今天周日,你们警察没放假吗?” “曲总真会挑人心窝子戳,干我们这行的,跟你们资本家不一样,没周六周日的,‘007’说的就是我们。”白济凉凉顶了回去,余光像是有意无意扫了他身后恬静漂亮的青年一眼。 这微小的细节被曲凌收在眼底,他冷冷说道:“既然你要加班,那就请吧。” “等等,”忽然,他身后的桑晓出声:“白警官,你来这里是要调查李剑丽的死吗?” 白济看他的表情忽然变得玩味:“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刚才进去看见,里头没有其他房间,也没有其他人在祭拜。” 这儿是医院,场地是公用的,但里头只摆了李剑丽的灵位,所以白济的目标显而易见。 “挺聪明的。我喜欢跟聪明人做朋友,不过呢,现在我还有公务,不如这样,咱们留个联系方式,迟些我约你,咱们可以慢慢聊。” 说着,他拿出手机打开微信,直接就点开名片。 连日来浸淫职场,桑晓对这套现在熟到不能再熟,他也打开自己的微信,结果修长宽厚的手直接挡在手机屏幕前。 “白科长,如果你们警方有需要我们市民配合的,麻烦通过正式渠道通知。或者,也可以来我们公司。桑晓他现在是我的助理,工作很忙,也没时间跟你慢慢聊。” 白济见他母鸡护崽似的,只能耸了耸肩,收回手机,朝桑晓作了个遗憾的表情。 曲凌索性拉过桑晓的手径自往外走。 “资本家果然喜欢榨干打工人的劳动力。桑晓,咱们回头再约哟~” 轻快的声音伴随着两道消失在拐角的身影慢慢散去。 白济旁边的下属,也是一直跟着他的青年警官小王苦笑道:“白科,您上回不是觉得那个姓罗的有问题吗?怎么还约人家?” “有问题就不能约?你没看他长得比咱们局的警花还要漂亮?”白济横了他一眼,颇有点“下属不识货”的遗憾。 小王当然瞧出罗桑晓那模样没得嫌。可这位上司也不是见了美人就软腿的。 唯一的可能…… “哦——你是想借机查清上次那案子!”小王瞬间顿悟。 曲家凶杀案虽然已经结案,凶手、死因都明了,但三名证人作的口供实在超乎常理,其中更是有一些至今也没查清的细节。 比如,那颗轨迹可疑的子弹、罗桑晓案发时穿的上衣上面有弹痕、还有……方小聪失踪的手机。 小王对上司燃起崇高的敬意。案子已经结了,没想到白济还没放弃对罗桑晓的追查。 “白科,您也太伟大了,罗桑晓神神秘秘的,您接近他说不定有危险——” “行了,收起你这恶心的眼神。”白济拍了下他的头,“先进去吧。” 另一边,桑晓被曲凌带上车。 “其实,白警官人挺好的,而且他又在查这案子,跟他做朋友说不定会有收获。” “收获?你别到时候被人卖了还替人数钱。”曲凌冷哼。 “我倒是觉得,你对他有偏见。” “你说对了,我就是对他有偏见。”曲大总裁直言不讳,瞥见他幽怨的目光,当场就道: “你不就是想查清楚那女人的死?不用警方,我们自己就能查。” 说罢,他打了通电话。挂上电话,曲凌微微勾起嘴角: “那女人是飞凡娱乐签的,关于她的资料,没人比飞凡的人更清楚。现在,我让他们全权配合你调查清楚这件事,你满意了吧!” “满意。” 桑晓笑得眉眼弯弯,曲大总裁挺直腰杆,隐隐像求偶战斗中赢得美人芳心的雄孔雀。 …… 翌日 桑晓打了个车来到飞凡娱乐。这回,他轻车熟路点击二维码付了款。 飞凡娱乐位于龙京市中心,不过只租了一层写字楼。 大老板“御前红人”亲自驾到,飞凡娱乐的负责人早早就率着人马等着。桑晓到了后,一群人又是点头哈腰问好,又是端茶递水的,差点就要把他供起来。 桑晓寒喧几句过后,最终还是点了个熟人来说话。 田晓光。 田晓光如今在飞凡娱乐也算个小主管,有自己的办公室。他领着桑晓进来,门一关,立刻重重拍下他肩膀,差点把桑晓口里含的水拍出来。 “可以呀你小子!上回还说你不识相,跟着姓方那软饭男,现在可真傍上大款了!” 上回遇见桑晓后,田晓光特地打听了下。结果,一打听可不得了! 他这位好哥儿们不仅是人家世纪集团老总钦定的未婚夫,还直接进了公司当总裁贴身助理,每天只负责冲咖啡、陪吃饭。 这简直是板上钉钉的豪门少主夫! 田晓光忍不住八卦:“喂,说说,你是怎么抱上曲凌这条大腿的?” 第58章 桑晓露出无奈的笑:“这个,一时半会也说不清楚。” 田晓光是个人精,瞅着他这表情心中也有了大概,大方地摆手:“行吧,你不说肯定有你的道理。讲真的,你跟着曲凌,我也放心了。” 何止放心,桑晓嫁进豪门,他也等于抱了条金大腿! 田晓光美滋滋想着,桑晓暗笑之余,却准备办正事了。 “其实这次我来,是想了解李剑丽的死。”生怕田晓光多想,他又补充道:“曲凌、曲总他想对新收购的公司多点了解,所以让我过来看看。” 临出门前,曲凌特地给他支了这招。拿曲凌当招牌,飞凡娱乐的人自然不敢怠慢,也不会怀疑桑晓的动机。 果然,田晓光没有任何隐瞒,把事情全盘托出—— 三个月前,有赖于世纪集团的注资,飞凡娱乐投入大量资金准备进军直播界,启动了“超星主播”计划。 田晓光就是在三个月前调到直播部,成为负责人。 新计划启动,自然要招募大量新主播。田晓光不仅在线上、业内都发英雄贴,自己也到处捞人,李剑丽就是在这个点上被他挖出来。 “上回跟你去了丽都后,后面我在外面吃饭就遇到她,然后我发现她挺有天赋的,就问她有没有意思要转行。” 田晓光遇到李剑丽的那天,李剑丽恰好在吃米粉,而且对着手机连线家人,笑得特别欢乐。 人长得漂亮,镜头感也好,还是旧识,田晓光觉得不能错过这根好苗子。他给的待遇不错,李剑丽急着赚钱,就答应了。 不过事情发展并不如田晓光想像中般顺利。 当前直播行业发展迅猛,不仅素人主播,各大娱乐公司都想来分一杯羹。李剑丽性感妖娆,最初直播跳舞,着实打了个漂亮的开门红。 但网民审美是有疲劳的。更别提,她刚有热度,后面一拨新人就模仿她。 那点流量还没捂热呢,转眼又没了。 唱歌跳舞不行后,田晓光想起那天她吃饭的样子特别有感染力,就让她试着转向吃播。 没想到,李剑丽真的在吃播界杀出一条血路来。 “她很能吃。我记得最初是两三份牛排,后面慢慢还加了面呀、米粉,她比其他吃播up主吃得都多,粉丝也就越来越多了。” 性感美女大胃王主播,这可是行业内之前没有过的人设。按粉丝安利语:比她漂亮的没她能吃,比她能吃的没她漂亮。 李剑丽红得很快,最红的时候晚上直播一场超过千万人次观看量。 “她真的出乎我意料,好拼。而且最厉害的一点是,怎么吃也吃不胖。” 桑晓幽幽低头饮了手里的水。 田晓光继续用夸张的语气道:“我从没看见有人像她这样吃,还越吃越瘦的。你知道的,很多吃播主被爆出催吐,我向你保证,她没有,真的就是怎么吃也吃不胖。” 听到这,桑晓忽然问道:“那你知道她为什么吃不胖吗?” “知道啊。” 桑晓微微坐直身体,就听他又道: “她跟我说过,她吃了一种药,那种药可以让她一直瘦下去。” 第23章 “如果真有这种药,那明年诺贝尔医学奖就一定是你的了。”曲凌转动门锁的动作顿住,转过头凉凉说道。 桑晓眨了眨眼。他听不懂这句话的意思,但是看曲凌的表情,也能猜出个大概。 “你是说,这里没有这种药?” “不仅是龙京,而是全世界。现在要是有哪个科学家能发明让人吃了一直瘦,又能保证人体健康安全的减肥药,我保证他单靠这个专利就能成为亿万富翁。” 这番话里夹杂着不少桑晓听不懂的词汇,不过他听明白曲凌的意思。 曲大总裁转过身面对他,正色道:“要么就是李剑丽骗了田晓光,要么就是李剑丽自己也被人骗了,这世上根本没有这种药。” “又或者说,她吃的不是药,而是你说的蛊。” 胀蛊? 这也不是不可能。 桑晓沉思片刻,才道:“明天我再请一天假,我想去问问她的家属。” “可以。” “谢谢,那我先回去睡了。” 得了应允,桑晓识趣地向老板表示谢意。他刚转过身想走,身后的男人却不满地喊住他。 “等等,”曲凌抬手看腕表,狐疑问道:“现在才9点,你要睡觉?” 替身蛊事件结束后,他才发现,桑晓每日下班后就躲到自己房里。同在一个屋檐下,自己有时晚上要见他,也不是件容易事。 今天他特地早些下班回家,一开始还逮不到人,后面是桑晓自己找他问话。 不然,他还真遇不上他了。 “对呀,”桑晓睁着澄澈的眼,仿佛三好学生般答道:“这个点,在我们那里大家都睡了。” 说罢,三好学生朝他摆了下手告别,要回自己房间了。 只是当他走到自己房门口时,才发现后面还跟着条尾巴。 曲凌单手插兜,就在身后站定,意思再明显不过了。 “请我进去喝杯咖啡吧。” 桑晓:“……曲总,现在下班了。” 冲咖啡,那可上班时间的活儿。 资本家不能这么剥削他的业余时间。 然而,资本家毫无自觉,勾起唇哂笑:“我记得,我好像没跟你收房租。” 第59章 桑晓:“……” 左脚尖磨着右脚尖,漂亮青年低垂头,如同茫然无措的小兽,没有攻击性,但那股心不甘情不愿却明明白白摆出来。 我是拒绝不了你,但你硬来我会不开心。 曲凌怎么看不出他这意思?心忽地软下来,然而目光触及那道厚重的木门时,顿时又硬起来。 不,不能心软。 这段时间他观察得清楚,这小子聪明得很。在公司里,遇见难以处理的场面,他就摆出这幅模样,其他人也不敢再麻烦他。 这小子,根本就是扮猪吃老虎。 今晚他无论如何也要进这间房。 下定决心的曲总正要进一步动作,衣兜里的手机忽然欢快地响起古典乐。 他摸出来瞧见来电人,有些意外:“喂,夏叔,好久不见……” 电话那头,寒喧过后开始切入正题,而且不是十几分钟能结束这通电话。 他握紧手机,无奈之中只能朝桑晓摆了摆手,回了自己房间。 桑晓目送他走进自己的房间,暗暗松了口气。随即拿出钥匙进房。 自从曲凌解开替身蛊,他名正言顺以客人的身份住进这幢宅子后,这间房他便吩咐佣人们别进来打扫。 进了房,他并未开关,唯有从阳光落地窗倾泄一地的月光照亮卧室一隅。 贴着落地窗那面墙嵌满书柜,月光下,半壁书柜上方是透明玻璃罐,下方是用红纸封住开口的瓷瓮。 若是曲凌在,此刻就算没被吓晕,起码也会脸色发白。 玻璃罐里,蛇、蜘蛛、蝎子……静止般伏着动也不动。 上面是炼蛊的原料,下面则是尚未成功的蛊。 他是蛊术师,天生就与蛊为伍。 桑晓踱步走至落地窗,将自己沐浴于月光中,缓缓合上眼,放松整具身躯。 他从很早前就发现了,相比起白天,这具重生的身体更喜爱夜晚。 月光仿佛能给予他无尽的力量。 这不正常!可是…… 想到某种可能性,他幽幽半抬眸,旁边玻璃罐内,蛇睁开了眼,“嘶——”地吐出信。 余光横过,他伸手搭在玻璃门上,颇为无奈:“得想个办法将你们藏起来,不能让他看见。” 屋里这些自然不能让曲凌发现。 曲凌……想到他那颗跳动的心脏,桑晓抿紧嘴角,整张脸蒙上一层阴翳。 时间不多了。 不过只要他跟着曲凌,那金盒里的东西迟早会出现! * * * * 翌日 桑晓吃过早餐,就坐上曲凌的黑色迈巴赫。 曲家建在半山腰,就算打车也打不到。曲凌载他到市区,然后他再另行搭车去找李剑丽的家属。 车子驶进龙京市最为繁华的“龙京8区”,窗外穿扮极为大胆的年轻男女鱼贯而过。桑晓正准备要下车,曲凌忽然接了个电话。 电话是孙伟豪通知他今天要来谈合作意向的国外资方飞机误点,行程改在下午了。 挂完电话,曲凌拉住一只脚已踩下地的青年,一股没由来的冲动促使他脱口说道: “上午我没事了,我陪你吧。” 桑晓有些意外,这工作狂居然也会在上班时间……翘班? 周围都是匆匆忙忙的早班人,桑晓按着田晓光给的地址,慢慢数,终于一家橙白相间的店面撞入眼帘。 “就是这里,比悠思汉堡。” 满屋短袖短裤的小年轻中,角落处那张桌子吸引足了其他客人的注意力。 不仅是那张桌子两张脸颜值度拉满,还有其中一人不合时宜的穿着。 将近30度的天,居然还穿西装来吃汉堡可乐? 而且这里是“龙京8区”,西装族在这里格格不入。 曲凌忍受着飘浮在空中的炸鸡味,见桑晓一手汉堡一手可乐,吃得正欢,顿时没好气道:“你不是刚吃过?” 早上孙姨才煮了燕窝粥。 “既然来了,就试试嘛。”桑晓咬了口汉堡,沙拉酱“嗞”一下爆出来,混合着烤鸡腿和酸黄瓜、生菜、面包,甜咸相间,那味道简直无敌。 这个时代在食物的烹调上堪称完美! 他一脸享受的表情让曲凌无语。 9块9的套餐能被他吃出9999的价值,这人……也太好养了吧? 不过,那日青年穿得破破烂烂的旧衣服在山野间相遇的情形又跃上脑海,曲凌双腿交叠,细细打量对方如今简约时尚的装扮。 桑晓的衣服鞋袜都是他叫品牌方上门给他搭的。 普通的白色低领t,配上深蓝色休闲裤和帆布鞋,完全融入外面那些潮流青年的世界。 这人以前在山里也是过苦日子的。这个认知一旦钉在脑海里,曲凌的眼神又软了几分。 罢了,垃圾食品又如何?只要他喜欢便成。 “您好,这是您的香芋派。刚新鲜出炉的,食用时请注意别被烫到哦!”穿着工作服的青年送上晚出炉的甜品,笑容亲切又阳光。 桑晓却喊住他:“你是李建明?” 青年微讶,定定看着桑晓,尔后恍然大悟:“啊,我记得您,您那天有来医院!” “你好,我叫桑晓。”桑晓将手里的食物放下,直接表明来意。 但是对方犹豫片刻,才道:“我还有一个小时就换班,您要是不介意等,待会我可以跟你说。” 第60章 桑晓当然不介意。 两人坐在快餐店的角落,目睹青年来回送餐。这店生意很好,这一小时内,青年几乎就没有停下来的半秒。 “他就是李剑丽的弟弟?”曲凌问。 “是,李剑丽父母双亡,只有这个弟弟。” 事实上,李剑丽并不叫李剑丽,她原名是叫李建丽,出来工作后嫌名字土,便改了中间的建字,叫李剑丽。 “我爸妈以前在农村是做废品回收的,后来出了意外没了。我跟我姐就靠那笔赔偿费过日子,不过,那笔钱也没能撑多久,后面我姐初中毕业后就来龙京打工,供我读书。” 下了班的李建明仿佛脱下打工人面具,脸色有些黯淡,也没了刚才那阳光标志般的笑容。 桑晓瞧着现在的他,才像那日在医院送灵时的青年。 大概是笑累了,他此刻露出疲态,年轻的面孔与李剑丽有几分相似。 在李建明的叙述中,李剑丽俨然很拼。她初中毕业后只身到龙京,从服务员做起,连续换了好几份工作,最后才在丽都站稳脚跟。 前阵子,她跟李建明说自己换了份工作,当网络主播。 “她说做直播比在丽都赚得多,就是更加累。天天都要熬夜,有时一天睡不到4小时。” 这时,曲凌忽然横/插一句:“她赚这么多钱要做什么?” 因为桑晓对这件事特别上心,他也看过李剑丽的资料。这女人直到死之前还住在出租屋,而且名下没房没车。 李剑明放在桌上的手不禁交握、绞紧,声音也低了几度:“因为我。” “她在供我上学。我是龙京音乐学院大四生,你们应该知道,我的学费很贵,所以她拼命挣钱就是想替我交学费。” 这样就得通了。龙京音乐学院名声在全国数一数二,当然学费也是数一数二的高。 普通职工家庭要供个音乐生都呛,更别提她一个只有初中毕业文凭的女人。 曲凌余光瞥见桑晓神情动容,有别于常态的怔然。不过也只有数秒,很快,他问及李建明关于那个药的事。 不知是否错觉,曲凌发现桑晓的声音好像变得……温柔了些? 李建明怔了怔,认真想了会儿,才道:“有,她有跟我说过这件事。” 吃播这行业,稍微上网了解下就知道。李建明最初也担心亲姐能不能做这份工,结果没过多久,李剑丽告诉他,有朋友推荐了她一种药。 这种药会消脂减油,定期服用的话,怎么吃都不会胖。 “那这药你见过吗?” “见过。”接下来,李建明说了一句令他们意想不到的话。 “这药我这儿也有。” 桑晓微微瞪大眼:“那你能把它给我看看吗?” “可以是可以,不过……”李建明的目光在这两张格外出色的面孔左右逡巡,透着深深的戒备:“你们不是警察,为什么要查这些?” 关键是,上回来的那两个警察都没有问到药的事,为什么他们会知道? 桑晓正要说话,曲凌暗中按住他的手,抢先开口:“我是世纪集团的负责人。” “你姐姐李剑丽是签了飞凡娱乐,不过签的不是雇佣合同,而是合作协议。那边应该没有给你赔偿,对吗?” 李建明愣了愣:“对。” “你要是有看新闻,应该知道飞凡娱乐已经被世纪集团收购了。现在你姐姐死了,我们想查清楚这件事,若你姐姐属于工伤,我们会给你赔偿金。” 提到钱,李建明态度明显软化下来:“真的?” “当然是真的。你自己想想,我骗你有什么好处。” 衣冠楚楚的曲凌说这番话,完全没有给人质疑的空间。李建明缓缓松下紧绷的身子,脸上也褪去那份戒备。 “好吧,我相信你们。” “那瓶药我放在家里,你们等会儿,我住的地方离这里不完。” 李建明赶着回家拿东西,他刚离桌,桑晓暗暗朝曲凌伸了个大拇指。 果然,有钱能使鬼推磨。 …… 白色塑料瓶上没有贴标签。 桑晓打开盖子,倒出里头一颗胶囊,放到鼻尖闻了闻。 “是不是你说的那玩意?” 他摇了摇头:“不对,这不是胀蛊。” 曲凌示意司机将车子驶进前方高大的建筑园区,上头挂着块牌子—— 博思生物。 跟着曲总办事有个好处:财大气粗的大老板摆在这,无论要办什么事,几乎连等都不用等。 从“龙京8区”到郊区生物公司,迈巴赫不过才开了两个小时,桑晓手里这瓶药从送进化验室,到出结果,也就半个多小时。 恰好又到午餐时间。 鉴于早上9块9的快餐让曲凌再次意识到,桑晓过往的日子有多苦。中午他特地订了高级日料店。 “你居然喜欢吃生肉?” 桑晓看着碗里肥厚的三文鱼,转眼看向买单人的目光有些同情。 曲凌顿时不乐意了:“这是刺身。” 他挑的这家进让消费人均三千起步,食材都是当日从国外空运而来的。 这副嫌弃的表情是怎么回事!? “你在山、南川,没吃过这种的。” 想到那个山旮旯满山的草,曲凌不自然就浮现他们一群山民围着烧火烤肉的画面。 第61章 那样的环境,吃半生不熟的肉才是常态吧! 哪知,桑晓用筷子轻戳里头肥嫩鲜美的生肉片,径自答道:“生肉是古人才吃的,在我们那里,只有少部分很穷的,家里没火种才吃半生熟的肉。” 言下之意,就是他连山旮旯里的穷山民都不如吗? 曲凌沉默了片刻,召来服务生:“麻烦,把这盘刺身全部做成炙烧,而且要全熟。” 他特地咬重了“全熟”二字。 服务生瞳孔震惊,随后尝试着向这位vip大客户解释:“曲总,这些都是早上刚空运到店的,绝对新鲜,也是本店的招牌。要是拿来炙烧——” 那未免也太浪费了!!! 可惜,vip大客户直接点着桌上其他道菜:“不止这些,还有这个、那个,全部都做成全熟。” 服务生风中凌乱地将菜品又送回后厨。 “对嘛,吃生的不健康,吃东西还是得煮熟了才好。”桑晓如是道。 * * * * 吃完饭,李建明提供的那瓶药化验结果也出来。 “只是普通的维c。” 桑晓眨了眨,随即打开手机浏览器,认真地查询这两个字。曲凌见状,直接解释给他听。 李剑丽为了弟弟拼命赚钱,她给李建明这瓶药,绝对不可能是假的。但减肥药变成了维生素? 只有一个可能,李剑丽也被人骗了。 “给她这种药的人,很可能在第一次就给她吃蛊虫,后面都给维c。” 曲凌认真给他分析:“这样,就算后面被人发现,像现在这样,拿去化验,也什么都查不到。” 若是这样的话,那绝对就是有预谋的作案了。 “可是,下蛊的人他图什么?”桑晓想不明白,倘若对方跟李剑丽结仇,想要报复她,又何必兜兜绕绕,把事情搞得如此复杂? 李剑丽中胀蛊后,只要没人给她解蛊,她必死无疑。 还有黄霜…… 那个女人也是死于胀蛊。 “现在想要知道真相,只有找到是谁给了李剑丽那瓶维c。” 汽车驶出“龙京8区”,恰好进入大学路。这条路上只有两所知名学府,其中一所就是龙京音乐学院。 此时午后阳光正盛,地面都烤得火热,也就二十刚出头的学生哥不怕晒,三三两两抱着篮球出入校门口。 这里头唯有一道身影离群独行,桑晓定睛望去,下意识喊道:“停车。” 司机立马将车停靠在路边。 车窗外,身形瘦削的青年提出饭盒,慢慢往门口走。现在已经过了饭点,这块区域内,所有人都神采奕奕谈笑,唯有他的背微驼,走得极慢,像被生活重担压弯了。 这是李建明。 曲凌顺着桑晓的视线望去,“他是又去打工了吧。” 见桑晓露出讶异的表情,他抬了抬下颌,“他身上穿的是饮料商订制的工作服。” 而且是最廉价的红色t恤,日常在商超经常能看见的推销人员。这些人,大多都是日结工。 “这里的学费一年就要十几万,还有生活费,单靠一个在丽都陪酒的姐姐,可是很难负担的。一天打两份工,也很正常。” 桑晓搭在车窗边沿的手扣紧,喃喃道:“如果他姐姐知道,会很难过。” 这细微的动作曲凌没错过,愈发感到奇怪:“你很关心他?” 桑晓回过神,轻轻说:“我只是觉得他们姐弟很辛苦。父母双亡,只有他们俩相依为命,现在他姐姐又死了。” 曲凌不是个感性的人。 商人逐利,这样的事情在他看来再寻常不过了。倒是桑晓,他的反应确实过头了。 “你……”曲凌思索着某种可能性,猜测道:“该不会也有个弟弟吧?” 触景生情? 桑晓罕见地怔住。数秒过后,他才幽幽道:“有。” 居然还被他猜中了?曲凌问:“那他现在南川?” “不。” 桑晓对上他的眼,神情弥漫着哀伤: “他死了。” …… 事情到这里就走进死胡同了。 现在谁给李剑丽那瓶药,田晓光不知道、李建明也不知道。 死者已经火化,骨灰盒送进佛堂享受香火。但幕后真凶却石沉大海。 应该说,只有桑晓和曲凌才知道李剑丽是被人害死的。在普罗大众眼中,这位曾经在网络红极一时的“大丽花”死讯成了手机推送的社会新闻之一。 吃瓜网民感慨打工人不容易之后,不到72小时就把精力投入另一个热点中。 桑晓却下了决心要找出真凶。 “你疯了。” 曲凌冷冷说出这句话。 此刻两人坐在曲家客厅里,98寸超豪华大屏正无目标播放时事新闻,恰好来到盘点月度大事件。黄霜的死被三两句带过后,又进入那首动感十足的电子乐。 桑晓坐得笔直。他无论是站,还是坐,腰杆都笔挺,头也抬得正,双目直视前方,仪态比曲凌很多精英都还要端方。 此刻,他平静地答道:“曲凌,要找到送药的人,这是唯一的办法。” “啪”下关掉电视,偌大的复式客厅立马陷入异样的安静中。这个家年轻的男主人板着脸,威严十足:“但你就不怕那凶手有可能连你也害了?” 半小时前,曲凌刚下班回家,桑晓已经在客厅等他,若无其事地向他投了颗“炸弹”—— 第62章 他决定亲自去当主播,引诱凶手出来。 “田晓光说过,‘大丽花’有很多主播群,她在这个圈里有很多好朋友,那瓶药也是别人介绍的。所以只要加入他们,绝对能找到那个人。” 曲凌当然不肯。可桑晓铁了心要干的事,任谁都阻止不了。几句重话过后,他依旧不依不挠,曲凌气极反笑: “你想当主播,你也得够红,有流量才能吸引那个凶手。你看过直播,知道要播什么吗?” 说到这点,桑晓马上打开手机,点出自己保存好的视频,神情有隐隐的小得意: “我早就想好了,就照这个来。” 曲凌只看一眼,当场窒住呼吸。 视频里,甜美娇悄的“女孩”戴着猫耳,全身穿着毛茸茸的女仆装,伸手摇了摇,说出口的却是少年声音:“大家晚上好,我是你们甜甜的‘起司猫’哟~” “罗、桑、晓,这个绝对——不!行!” 第24章 “为什么不行?” 桑晓不解:“我研究过了,这个人是‘快音’七天内新人榜打赏上升最快的主播。” 在世纪集团这种超级大公司呆久了,桑晓如今对网络事物上手极快,按公司里头电脑部那班程序员说的: 数据、数据、数据。 数据最能说明一切。 这个主播热度这么高,说明啥?群众爱看这些呗! 只要能引起凶手注意,他绝对完全没问题。 曲凌嘴角抖了抖,刚才那种画面简直是视觉污染,桑晓要戴着猫耳穿女仆装给那些男人看? “他行,不代表你行。而且直播内容也要有营养,像他那种,随时会被人举报封号的。” “我不信。” 曲凌掏出电话打给孙伟豪,“喂,联系快音的法务部,告诉他们平台七日榜单里第一名的主播内容不健康,让他们自己看清楚处理。” 三分钟过后,孙伟豪复电,然后—— 曲凌示意他找开手机,“你再看看。” 桑晓打开快音,结果“起司猫”果然被封号了! “你太过份了。” “不是过份,而是这种内容本来就是哗众取宠,只会影响青少年的价值观。”曲大总裁说得义正严辞:“一个好的主播,应该要向观众分享有价值的内容。” 预先想好的路子被曲凌横生生截断,桑晓颇为幽怨地看着他,意思再明显不过了。 好在,曲凌永远是想法与行动并驾齐驱。 “放心,你想当主播,我自然会帮你。你可以学李剑丽,在镜头前做吃播。” 这点桑晓不是没想过,但是实践起来有些困难。“我不能自己给自己种蛊。” 不是不能,而是不行。 既然对方能给李剑丽蛊虫,就证明他绝对是蛊术师。桑晓给自己种蛊,有可能会被他发现,反而打草惊蛇。 曲凌注意到他言语中的“可能”,不禁反问:“怎么,蛊术师不是都能看出别人有没有中蛊吗?” “不是。”他突如其来这一问,桑晓几乎不加思索便回答:“蛊术师的水平也有分高低,普通蛊术师很少能一眼就看出来。 ” 可是,他中了替身蛊的第二天,桑晓不禁一眼就看出来,连他中了什么蛊都清清楚楚。 曲凌暗暗沉思,看来桑晓应该算高阶蛊术师了。 “要做到李剑丽那样,我没办法。”桑晓很客观地承认不足。 他看过李剑丽生前那次人气破千万的直播录像,在短短一小时内,她吃了5杯饮料、10盘蒸面、20个馒头和30个鸡蛋。 完全不是正常人的食量,但这时候她体内的蛊虫从幼虫长为成虫,这阶段蛊虫需要大量食物,所以宿主会感到无比饥饿,疯狂地吃东西。 这阶段过去后,成虫会陷入短暂的休憩,再次疯狂进食时,会连宿主的内脏一并啃噬。 听完这些,曲凌往后倚向进口的意大利真皮沙发,唇角微微勾起,以一副游刃有余的姿态说道:“你尽管按我说的去做,我保证下一个快音新人榜榜主就是你。” 桑晓:…… * * * * 常言道,站在风口,猪都会飞。直播是当前最火的行业,不仅资本,连普通素人都梦想着当个主播一炮而红。 可田晓光怎么也没想到,罗桑晓这都傍上大款、啊不,是巨款了!怎么还想着要下海捞金? “难不成,你让他白/嫖了?”手机夹在肩膀和耳朵之间,田晓光赶忙打开电脑查录世纪集团的信息。 嗯,没有负面新闻,股价也正常,最近也涨了好几个点。 这身家过万亿的大老板,还要未婚夫下海当主播? “嫖?”电话那头,悦耳的嗓音透着浓浓不解。 “我的意思是,你这么尽心尽力地伺候他,又跟他订了婚,他就算暂时不想结婚。可是,该给的总该给吧?” “什么是‘该给的’?”电话那头活生生的好奇宝宝。 田晓光忍不住把手机放在办公桌上,直接点开扬声器,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输出”。 “房子、车子、银行卡呀我的哥!那么大的老板,总不可能抠到啥都没给你吧?” “没有。” 对方实诚到田晓光怀疑自己耳朵坏了,“什么?没有?” “真的没有。” 不行了,他感觉胸口那堵气上不来,要窒息了。 第63章 “无限额的附属卡任你刷,总该有吧?” “还真没有。” 田晓光的世界观受到毁灭性冲击。 “不是,他那么有钱,咋抠成这样?” “抠”字对方算是听明白了,好心解释道:“曲凌不抠,他给我住的地方,也没收我房租,还让我去上班,发工资。” 听听,这充满赞赏的语气。 我的老天爷!这男人是什么绝世大抠逼! 田晓光瞬间涌现无数句国骂。前有方小聪吃软饭,后有曲凌还要未婚夫下海直播。 妈的这是捅了抠男窝呀! 敢情世纪集团都是一堆表面光鲜,实则白/嫖的抠男! “这次主播的事,你得帮我。” 帮,这当然得帮。 田晓光万分同情桑晓,拍着胸脯保证“有我在你放心”,可看到桑晓自己注册好的账号后,彻底无语了。 昵称:大胖晓。 “你用啥能想到这个名字的,小天才?” “用脑子想的。”隔着手机,桑晓听不清对方话里的反讽,“而且,曲凌也觉得好。” 他们一致认为,要从名字上就让人感觉他对身材的焦虑。根据曲凌的分析,李剑丽怕胖才吃那个药,也许送药人就是瞄准这些人群下手。 田晓光差点一口血吐出来。 “哥,你可以走花美男style的,咱们别走搞笑风。现在平台上搞笑主播那么多,你这样没有亮点,你这形象有优势,就算搞吃播,咱们也可以走美男路线……” 噼里啪啦说了一通,田晓光直接让桑晓别插手,由他全权来负责运营账号。 等到正式直播开始那天,昵称为“人间仙男桑桑”的主播正式上线。 —— “一、二、三,开始!” 专业打光灯照亮新主播白皙秀美的面孔。田晓光安排造型师给桑晓做了个纯情男高造型:白色衬衫,扣子特地留到胸前,刚好露出锁骨。短发随意抓了几下定型水,脸也只打了层薄薄的粉。 “大家好,我是……桑桑。” “人间仙男”这四个字,桑晓无法昧着良心说出口。 “快音”平台会给新主播流量,陆陆续续也有些游客进来。 “新主播吗?小哥长得挺帅的。不过这名字……emm,一股说不出的油味啊……” 镜头外,桑晓附带来的“家属”横过田晓光一眼,后者脊背凉飕飕的。 弹幕区开始刷出新的评论: “主播看起来不像大胃王,一顿能吃多少?” “搞什么呀,快动筷子吃吧,等着送饭呢!” “好久没见过这么颜值这么高的up主搞吃播了,期待期待~” 今天首播,田晓光为配合桑晓的人设,特地定制了8寸的大蛋糕。白色奶油上装饰紫灰羽毛小灯,此时整个画面唯美又浪漫。 田晓光赶紧让人将这张图截了下来,到时这可以拿来当宣传物料。旁边桑晓附带来的“家属”横过来一眼,低沉、充满威严的声音说了句:“发给我。” 田晓光:“……好的。” 曲凌不禁跟着桑晓来,身后也跟着人高马大的助理。一坐一站,偌大的直播间瞬间逼仄得让人喘气都小心翼翼。 田晓光看不懂这操作了。 怎么,未婚夫下海直播万亿总裁还心疼了么? 可瞧那沉稳不见喜怒的表情,看不出来呀! 镜头前,在为数不多游客的催促下,桑晓拿起银勺挖起奶油,慢条斯理吃起来。从很久之前,曲凌就觉得桑晓吃饭东西很有感染力。 他很认真,眼睛会注视食物,嘴巴咀嚼动作不快不慢。不像现在很多年轻人,边吃还要边吃。吃饭对他来说仿佛是种仪式,需要放进十足的精力来完成。 镜头下青年吃蛋糕的画面博得不少好感。 “看小哥吃蛋糕好有食欲啊!” “人美蛋糕也美,呜呜我也想要同款!” “这是安利蛋糕吗?太漂亮了吧,在哪买的?” 弹幕区瞬间热了起来。但—— 只是暂时的。 桑晓吃得认真,也没说话的习惯,两三分钟热度后,游客觉得无聊,个个都打了句“散了散了”,热度霎时冷下来。 “这样下去不行啊……” 田晓光抱着双臂,由坐变成了住,让助理亮起题词板: 快和观众聊天。 桑晓从蛋糕中抬头,等他反应过来时,评论区早已没有评论了。 “咦,大家都走了吗?” 主播后知后觉原来直播间观众人数为0了。 田晓光痛苦捂脸。 这届新人太难带了。 这时,一直围观沉默的曲凌盯着旁边电脑屏幕上已躺平的流量线,摸出电话,对着那边交待了几句。 快音对主播直播时长有考勤和奖励机制。像桑晓第一次开播,起码要开播60分钟才有基础分。每日在线时间越长,观看人数越多,打赏的金额越多,这些都是累加分。最后总分数参与全网排名,前十名就会出现在app首页。 就算现在完全没观众,桑晓也不能停,他还要坚持40分钟。 首战折戬的场面田晓光不是没遇到过。短短数分钟内,他已经看清形势,这次就只能这样了,下了播再开会,桑晓这种直播风格—— 不行。 也就在这时,运营忽然朝他招手,神情颇为激动。 第64章 田晓光探过头一看,眼睛顿时都直了。只见监测软件流量栏里,那条线像直升机起飞的轨迹,一冲而上。 与此同时,评论区涌进来数不清的评论。 “新人主播,欢迎欢迎。” “桑桑!我支持桑桑。” “新人报到,我支持桑桑。” …… 不是,这些怎么越看越像…… 田晓光不禁望向旁边的“家属”,坐得笔挺,目光一直没离开过桑晓的那张脸。 瞧,这盯人还怪仔细得勒。 还好,他身后的助理恰好看过来。对方往旁边移了两步,凑到这边,看到不断上涨的图线。 “孙助理,这……是您的功劳吧?” 明晃晃的水军! 孙伟豪笑道:“哪里,曲总先前就有料到这种局面,所以我们早就给桑晓安排好100万粉丝。” 100……万? 这不是水军,这是海军! 眼见粉丝量呈爆炸性上涨,田晓光赶忙“请”孙伟豪先停下,按照这种上涨量,说不定很快就被平台监测到异常,把直播间封了。 果然,田晓光话刚说完,“啪”一下,镜头突然就黑了,浮现一串文字: 该直播间涉及违规操作,现停播15分钟。 众人:…… 田晓光:看吧。 这情形,完全就是打胜仗前的一秒被按下中止键。桑晓把嘴里的蛋糕咽下去,直勾勾看向曲凌。 后者面子有点挂不住了。他掀起眼皮,看向田晓光的眼神不言而喻。 作为全场最专业人员,田晓光顶着让人头皮发麻的目光,勇敢地站起来给这些搞骚操作的土豪擦屁股。 “待会开播后,孙助理,这些水军要清掉,不然桑晓这直播间肯定没办法继续播的。至于桑晓,你还是照常吃蛋糕,还剩最后10分钟,今天这场咱们肯定要先搞完。” 他又交待旁边运营和灯光一些细节。趁着空档,曲凌将手边未开封的水拿到桑晓旁边。 “慢慢吃,别撑着。今天这场先这样,等下一场,我会交待阿豪别太莽了。” 听他的意思,下一场还要买水军? 桑晓义正严辞:“曲凌,骗人是不对的。我可以靠我自己。” 靠自己? 曲凌挑了下眉:“没流量,你上不了榜,就没人发现你了。” 包括那个幕后真凶。 桑晓败了。 “……那你悠着点。” 这就对了。 曲凌双手插兜,踱步回自己的座位。 桑晓做吃播,他从一开始就觉得红的可能性……接近为0。没有市场调研,没有精心营业人设,完全凭着冲劲在做。沉浮商界多年,这种二楞子他见多了。 反正他的目标只是博幕后真凶关注,能用钱解决的办法是最好的。 粉丝量刷刷掉下去,但因为这一小截数据异动,桑晓的直播间也冲至单日流量榜,吸引了不少游客进来。 “人间仙男?哈哈哈,这是什么蠢名字?” “就吃蛋糕?这也太无聊了。” “第一天开播,感觉除了脸没啥看点。” “主播也不说话的吗?” “哥 ,你这样不会有粉丝的。” “9494,太无聊了。” 桑晓认真盯着弹幕区,难得开口,却是:“9494?什么意思 ?” 他一说话,立刻就引来嘲讽。 “不会吧,连94都不知道?” “山顶洞人?” “2g网啊噗哈哈~” 桑晓歪着头:“我不是山顶洞人。” 他记得曲凌说过,罗桑晓出生在平宁市。 “我是平宁市人,没住在山顶洞里的。” 弹幕区顿时炸了—— “我去,这哥们是认真的!” “老乡啊,咱们不能这么丢平宁人的脸。” “是真听不懂吗?九漏鱼?” “这智商能不能别上网啊?快音也不是装垃圾的地方。” 镜头外,运营已经示意他别再开口,连田晓光也绷紧脸。 这情形不妙。 直播越有梗越有趣。可桑晓这种答法,完全是自毁式暴露他没文化的短板。 桑晓知道自己肯定说错了。但他完全没有紧张,只盯着弹幕区,那些人说的话……很有趣。 直播只剩最后一分钟了。 他顺手拿起刚才曲凌放着的水。那瓶水在镜外头,被他拿进镜头里,然后打开盖子,轻轻抿了口,又拧好盖子放回原位,准备向大家道别。 忽然间,弹幕区蹦出一条评论: “等等,我好像看到了‘瑰丝姬’矿泉水???” 这条评论像鱼雷直接炸开水面,各式各样评论纷纷刷屏: “不是吧不是吧?就是那个贵死鸡水?” “真嘟假嘟!” “一瓶两千块的矿泉水?” “主播那个蛋糕撑死也就几百块,结果一瓶水要2k?” “不得了啊!这是隐形土豪???” “主播,赶紧说说,这水好喝吗?” 好喝吗? 桑晓挑了最后的问题回答,其实这水他也不是第一次喝。曲凌办公室、车上,甚至曲家也放了一堆。 至于味道…… “我觉得,白开水比它好喝点。” 时间到。 桑晓朝镜头前摇了摇手,结束了自己首场直播。灯光一收,他垮下双肩,整个人像泄了气的皮球。 第65章 太累了。 不过,他们最后说的这瓶水…… 桑晓不由得拿过旁边的矿泉水。水瓶是椎形体,上窄下宽,采用磨砂设计,只有一串他看不懂的英文字母。 这时,已经用度娘搜索完毕的田晓光从他手里拿过,赶紧长长见识,感慨道:“这玩意要两千,这是在喝黄金啊。” 一旁的孙伟豪顺口道:“我们车上还有,田经理要是想要的话,我送你一箱。” 不过是他们曲总的日常饮用水,车里经常备着,并不稀奇。 一箱? 田晓光眼睛都直了。 曲凌没理会这段小插曲,走过来示意桑晓可以回去了。 谁也没想到,12个小时后,桑晓一觉醒来,就接到田晓光的电话—— “亲亲,你火了!” * * * * “白开水比贵死鸡好喝”词条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挤进了微博前热搜前十。 这年头,网络上有千奇百怪的红法,就连田晓光也没想到,最后捧红桑晓的,竟是一支矿泉水。 点进这个词条,弹出来的页面就是网友截出来的视频动图。恬静漂亮的青年认真地想了会儿,说出那句经典: “我觉得白开水比它好喝点。” 底下一大票点赞过万的热评; “你的言论我喜欢,你的快音记得关。” “终于有人扯下有钱人智商税的遮羞布了。” “哥们实诚,你这样让那些连喝水都要花大两千的傻/逼们怎么活呀?” 后面还跟着一大波反向评论: “山猪吃不了细糠,穷人就别瞎逼逼了。” “4千米冰山下取出的冰泉,味道肯定跟白开水不一样,不懂真的别乱评。” “这主播喝的是真货吗?别是网上买了空瓶装白开水哈哈哈……” “你花了半个月工资装逼的样子还怪好笑得勒。” 桑晓刷了一圈评论后,对曲凌认真说:“我没骗人,你那个水,真的没有白开水好喝。” 曲凌:“……我知道。” 桑晓又道:“他们说你花两千块喝水是傻/逼——” 曲凌:“你闭嘴。” 桑晓:“……” 无论如何,“人间仙男桑桑”实打实地火了一把。 田晓光当然不会错过好机会。当天立马根据热点重新为桑晓量身订制新的直播内容风格—— 走高端吃播路线。 当天晚上,“人间仙男桑桑”第二次开播,涌进直播间的游客瞬间突破十万。 摆在桑晓镜头前的,是一只刚空运到龙京的20斤阿拉斯加帝王蟹,最昂贵的食材采用最原始的烹饪手段—— 清蒸。 “哇塞,这不是人间仙男,这是人间富贵花呀!” “妈呀这玩意要好几万吧?主播你这么播法,很快会破产的知道吗?” “桑桑是不是出来隐姓埋名出来体验生活的富二代?” 富个头,人家是未来富二代的“妈”! 田晓光在心里吐槽,顺道又望了眼今日帝王蟹的赞助商——曲大总裁。 曲总今天显然有点忙,特地要了张小桌子,一直在批阅文件。 不是,这么忙您可以别亲自来督工的。 田晓光真的看不懂,要是真心疼别让人下海。下了海又是出钱又是盯人,闹哪样呢? 有了昨天的经验,桑晓今天在镜头前更加松弛,也开始学会跟粉丝互动了。 “这螃蟹好不好吃?” “还不错吧。” “吃过更好吃的吗?” “吃过呀。以前,我和我弟弟在河边抓小螃蟹,然后用洗干净后,用树叶包起来埋在地上,然后在上面生火,再挖出来特别好吃。” 埋头在文件中的男人忍不住抬眸看向他。 桑晓对着镜头微微噙着笑。曲凌细细端详,品出这里头那淡淡的怀念。 这是他第一次听到桑晓谈论到弟弟,脑海中又浮现上次对方落寞的表情。 桑晓,应该很想念他弟弟吧。 话锋一转,桑晓又挑了新的问题回答。 “是不是富二代?怎么这么有钱?” “我没钱,这些东西不是我买的。有钱的是我的……嗯,老板。” 桑晓认真想过,他跟曲凌现在最贴切的关系就是老板与打工仔。 这话传到老板耳朵里,却怎么听都磕得耳朵生疼。 今日这场直播异常顺利,数据反馈也非常理想,粉丝增量超一万,评论区也十分友好。 只是桑晓回家的路上,他发现……曲凌的脸色不太好。 “怎么了?” 桑晓现在已经能够十分准确地感知这位老板的情绪。 曲凌心情不爽时,通常会抿紧嘴角,目光直勾勾盯着前方车后背,全身成了拉紧的弦。 不爽的目光移到他脸上,曲凌带着几分高深莫测,说: “现在在其他眼里,你是罗桑晓,不是桑晓。” 桑晓眨了眨眼:“所以?” “所以你跟我的关系,我希望你以后对外的说辞,要更加慎重及严谨些。” 桑晓脑子转了转,试图理解这句话背后深沉的含义。 “叫老板不行?” “当然。” “那……”他努力想,除了老板与打工仔,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只剩下—— 第66章 “可是,那样说你可能会不高兴。” 曲凌微抬下颌,用极为平静的声音答道:“事实就是事实,没有什么不高兴的。” 桑晓有些怀疑:“可跟大家说你是我房东,我却没付你租金……” “罗、桑、晓!” 曲凌咬紧牙念他的名字。 房东? 去他*的房东! 他们明明是未婚夫夫! 他就不能说一句:这是我未婚夫买的吗? 第25章 恭喜您:“人间仙男桑桑”直播间荣登新人榜第一名,请继续开播,为大家带来更精彩的内容哦! 成功了! 结束第七场直播,屏幕上弹出的对话框令桑晓暗暗舒了口气。 快音的奖励机制是新人首播七日累计分数达第一可以爬上新人榜榜首,并且会在app首页连着挂上一周。 7天,这时间应该够所有人看见他了,包括那个幕后真凶。 按照下一步计划,他要开始“引诱”对方出手。 第8天 直播间摆上新鲜运来的“大餐”。说是大餐,放在桌面的却是三菜一汤: 开水白菜、卤猪脚、桂花鸭和红豆汤。 田晓光瞅着,越发现这几道菜越看越不简单。 无论从色泽、香味上,都无可挑剔。关键是,四道菜品都用黑红相间的瓷碗装着,上头印着一个熟悉的logo。 孙伟豪附上一份事先准备好的说明,田晓光打开一看,连呼吸都不敢大喘。 这、这一桌竟然是出自福满楼郭江大师之手! 福满楼是啥?全华国的脸面,顶级华餐厨馆。而郭江大师,更是目前全球知名度最高的华餐大厨。上一次在新闻看到他的消息,还是某国皇室专门聘请他料理国宴。据不可靠传闻,他的出场费起码高达100万美元。 “曲总今晚要开会,还请田经理费心了,多照看罗先生。” “哪里哪里!” 田晓光诚惶诚恐,这一桌子菜比这满屋子人都值钱。啊不,还是有个更加值钱的。 桑晓认真地看说明,已经在为开播做准备。 田晓光心情顿时更为复杂。 他是越来越看不懂那位霸道总裁的操作了。难道,是真的嫌未婚夫没事业,特地烧钱帮他当网红? 有钱人的想法真难懂。 灯光一亮,开播。 “嗯,今天要试的是福满楼郭江大师的‘四喜宴’。先是这道开水白菜,别看它只有白菜,试下……啊,还真是只有白菜,不过汤很好喝……” 坦白说,比起专业吃播,桑晓显得很业余。像这道开水白菜,倘若是美食家来品评,连里头用的什么汤底都能如数家珍。 桑晓大部分不懂,只能凭最直观感觉来描述吃到的食物。大部分粉丝都是慕着直播间的高端食材来的,但是,恰好这样,桑晓这种堪称朴素……接近无知的讲述方式,跟这些粉丝重叠了。 现在他的粉丝风格都成这样: 卧糟,这不就是我这种屌/丝吃天价大餐的反应吗!? 桑桑是我的互联网吃替。 是我没错了,换我吃到这么贵的东西也只会“嗯嗯好吃”。 反正,莫名其妙就红了。 不过,今天桑晓边吃边聊,下意识地挑了个问题来答。 “桑桑这么吃,会胖吗?” “会呀,胖了,肚子都长了一圈肉。会羡慕不胖的,要是可以一直吃不胖就好了。” 对着镜头,他露出浅浅的笑。 “哇哇,桑桑笑起来真好看。” 不得不说,桑晓的粉丝里面,还是有一部分颜粉的。 这时,弹幕区刷刷出现打赏的信息。 第一次有人送鲜花时,系统“哗啦”的音效把桑晓吓到了。这次粉丝们又是轮着给他送鲜花、爱心气球、豪华礼花炮。 鲜花快音币10个币,折合是一块钱现金。爱心气球20币,豪华礼花炮50币。 “够了,大家真的不用刷礼物。这些钱没办法退,我都捐给了‘希望早餐’工程。但平台要扣手续费,大家真想刷,不如把钱直接打进‘希望早餐’的账户。” 这是实话。桑晓是真觉得麻烦。 “呜呜,桑桑人真心,果然是人间仙男。” “这是什么绝世大善男,你是专门贴钱来造福我们的吗?” “打打打,我现在立刻就去给‘希望早餐’打钱。” “桑桑连钱都不要,大老板会生气吗?” 常混直播间的粉丝都知道,桑晓背后有个赞助昂贵食材的大老板。 “他呀?”桑晓挠了挠头,殊不知这动作又让那些颜粉激动地打刷着“好可爱像猫咪想撸”。 “他应该不会生气。”说罢,他觉得要为曲凌说点好话:“他很大方的,一直给我工资,还给我住的地方。” 弹幕区顿时炸了—— “给工资给住还下血本给你直播?这不是大老板,这是金主爸爸啊!” 桑晓看不懂,“金主爸爸?他不是我爸,他年纪很小。几岁呀?还没到30呢!” 比起他,那是小多了。 结果,这下粉丝们是彻底炸了—— “天啦噜,还不到30岁的金主,这是什么原耽小说!” “妥妥的真爱哇。” “桑桑哪里捡的大老板,能分我一个吗?” 第67章 这些字他都认得,但他们拼成句子他是真的一句也看不懂。 这时,忽然“砰”一下,屏幕出现七彩礼花。五颜六色的炫彩花瓣霸道占据整个页面,然后中间出现一个大大的白色信封,信封中间是用红色爱心封口。 突如其来的动静连桑晓也怔住。 等反应过来时,弹幕区哇哇叫起来了。 “是告白信!” “天啊一封告白信要1000万个币!” “是哪个土豪???该不会是桑桑的金主爸爸吧?” “快快,桑桑拆信,是谁告诉我们!” 镜头外,运营拼命给他打手势。桑晓见状,发现时间也到了,他赶忙跟粉丝说了声“谢谢”,然后在一片群魔乱舞的叫嚷中下了播。 关掉镜头,手机上他的账号还没退出。运营小哥也惊了:“真的假的?告白信1000万个币,等于对方打赏了100万!” 快音这打赏机制成立到现在,收到“告白信”的主播,整个平台也不超过10个,每次都必上快音置顶通知。 他立马打开app,发现桑晓的直播间已经上了置顶。 这100万打赏是真的。 田晓光反射性看向孙伟豪。后者反应相当快,摇头:“没有,曲总没交待我。” 稍微认识曲凌的人用脚想都知道,他们曲总不会做这种无聊事。 “那究竟是谁?桑晓,快打开后台。” 快音的礼物榜上,“告白信”价格最高,打赏人可以在里面写上自己对主播的任何话,不设篇幅,也没有任何限制,甚至私自发出邀约都行。 曾经就有主播公开宣称,给他发“告白信”的粉丝,可以得到私人约会的福利。 桑晓点开那个看起来就很精致的信封图标,屏幕先是浮现满屏的粉红爱心,然后配上浪漫的钢琴曲,紧接着跳出一小段字。 “桑,我很喜欢你,无论是你的名字,还是你的样子。期待,我们见面的那一天。” 桑晓咬着字读出最后落款人:“l?” 他已经学会读26个字母。高考英语不及语的田晓光也懵了:“l?姓刘吗?” 孙伟豪在旁边帮忙看:“这种落款方式确实很像是华人。” “不过这位刘先生花100万就只发这段话吗?”田晓光摸着下巴。在桑晓打开信封前,他还以为会看到什么劲爆性的言论。 “我爱你呀”或者要个联系号码见面方式这样的,就这么短短两行字,一字不是值千金,是值好几万。 有钱人的思维他真的不懂! 不仅他不懂,桑晓也不懂。后台账户瞬间暴增的快音币让他觉得更累了。 这提现出来,要扣的手续费更多! “不过,看他这种说话方式应该挺有素质的。”运营小哥对桑晓说道:“他很喜欢你呀。” “是吗……” 桑晓盯着那段文字,不知为何,心中浮现淡淡的违和感。 期待见面的那一天。 这个人为什么那么肯定,他们会有见面的一天? 百万打赏对于桑晓没有造成任何实质性的困扰,相反,这份豪礼倒是帮了大忙。 “人间仙男桑桑的直播间”一直在app置顶通知挂着,流量那是哗哗地冲进来。 第9场直播 “天啊,还没开播就超过两百万人了。”运营小哥发出惊叹。 田晓光啧啧称奇。罗桑晓这小子以前在星耀当个打杂的,熬了好几年都没熬出头,以为他傍上巨款要当豪门少夫了。 结果,豪门生活没过上,还要下海当主播。没成想,这会儿倒成为网红了。 世事难料呐。 今天大老板赞助直播间的食材是鱼子酱。 桑晓从瓶中挖出鱼子酱抹在面包上,对着镜头向粉丝介绍,依旧用他朴实无华的语言描述:“emm……味道有点奇怪,腥,还有咸,不是特别好吃。” “贵吗?一瓶5万块,确实是贵,大家还是别买了。” 底下“哈哈哈”刷出一波: “不是我不想而是我买不起啊哥!” “不是我不想而是我买不起啊哥!+1” “不是我不想而是我买不起啊哥!+2” “不是我不想而是我买不起啊哥!+3” 突然间,屏幕中央浮现一辆黄金跑车,伴随着酷炫的特效,弹出一行字: 粉丝l向你赠送了礼物:劲酷飞车,祝你一路高歌! “哇,劲酷飞车要100万个币,10万块呀!” “桑桑要有土豪榜一哥了~” “等等,是同一个人耶!” 快音礼物机制有特殊设定,送出特典大奖“告白信”的粉丝占据粉丝打赏排行榜时,头像和id都会呈隐藏状态。除非后续再打赏,到时就会累加显示全部打赏金额。 现在桑晓的粉丝排行榜榜一就是:l 11000000币。 又是他? 桑晓盯着那个“l”的头像,对方连换头像都没,用了平台默认的图片,完全像是随机注册的僵尸号。 这个人是谁? 会是他要找的人吗? 要不……试试? 短短数秒间,桑晓心中已有了主意,他把一口价值好几百的鱼子酱咽进口里,对着镜头,微微笑道: “这位‘l’,你好,很感谢你送的礼物。如果有机会,希望我可以当面向你道谢。” 第68章 弹幕区又炸了—— “哇,桑桑要约榜一哥了耶!” “别呀,儿子,有坏人,妈妈不准你随便去约外面的脏男人。” “你是仙男,不能下凡跟人见面的,人间很危险!” “呜呜呜,原来当榜一跟能桑桑面基,人家也要,不过就是110万,你等我,我立马搬砖去赚钱来见你!” “这是什么卖油郎花钱见花魁的情节?大老板呢?大老板同意了吗?” 各种妖魔鬼怪的评论都冒出来了,可桑晓一目十行,却没有捕捉到“l”的任何回应。 为什么不回应? 如果单单是喜欢他的粉丝,会立刻联系他才对? 还是说,自己打草惊蛇了? 桑晓脑子飞快转着,忽然间,屏幕又“砰”下发出熟悉的七彩礼花,然后又是夸张的音效中绽开的炫彩花瓣,白色信封明晃晃蹦出来。 谁刷了“告白信”? 比他反应更激动的是那群粉丝,弹幕区简直像过年一样—— “不会吧不会吧,谁告诉这是真的?” “厉害了我的桑!连续收到两个百万大礼!” “谁?告诉我是谁?拔刀渣男!” “等等,还是同一个土豪吗?还是说听到桑桑要约榜一哥见面,然后就迫不及待要刷个榜一啦?” 桑晓用自己的手机点开后台,依旧点开那个待拆的爱心信封图标,页面上跳动的文字粉丝们看不见,只有他看到。 “不要轻举妄动。by 大老板” 大老板? 曲凌? 桑晓猛地抬头看向镜头外的孙伟豪,对方拿着手机朝他轻挥,意思再明显不过。 这时,直播页面又有动静,酷炫跑车和鲜花接连出现,然后,粉丝打赏榜有新的变动。 目前排行第一:大老板 1100010币 弹幕区不是在过年,而是全炸了—— “天啦噜,新的榜一哥是我们说的那个大老板吗?” “绝壁是啊!原来大老板一直在视/奸我们直播间!” “不行了,我被这种简单粗暴充满金钱臭味的爱情感动了!” 爱情? 桑晓可不觉得。 曲凌刷了一百多万,只是为了传递“不要轻举妄动”这六个字。 这种任性的事那个男人绝对干得出来。 桑晓正准备开口说话,直播间却没消停,伴随海浪音效,一辆游艇在礼花中出现。 “快看,旧榜一哥刷了游艇了!” “500万币,就是50万现金,绝了绝了!” “榜一哥又回来了~” 粉丝打赏榜第一位又成了“l”。 这个人一直在看直播,却没有回应他的邀请,为什么? 这时,屏幕又蹦出七彩礼花。第三次了,桑晓麻木地看着那熟悉的炫彩特效中,爱心信封又缓缓出现。 这次,人家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打了。 但是榜行榜上,“大老板”又稳居第一。 桑晓:…… “呦呦,打起来了。” “大老板和榜一哥吗?笑死,我支持大老板。” “我支持榜一哥,用英文名字的看起来比较有品味。” “上面的假洋鬼子赶紧滚回你外国爹的怀抱吧!” “l”又连着刷两个游艇和爱心气球,瞬间追上来。“大老板”这边也不甘示弱,直接再刷游艇,又反超过去。 最后十分钟,直播间完全变成这两人的battle主场。你刷跑车、我刷游艇,反复追着对方打。 桑晓看着镜头外埋头手机的孙伟豪,曲凌当然不可能自己刷。趁着对方抬头的空档,他朝对方使了个眼色,示意可以停止了。 不要再进行这种无意义的斗富行为! 孙伟豪下意识地停止操作,恰好在停播前的空档,对方又刷了封“告白信”。 榜一大哥最后仍是“l”。 下了播,桑晓打开对方第二封“告白信”,里面写着: “亲爱的桑,很荣幸得到你的邀约。如蒙不弃,5月20日晚上8点,万泰摩天轮见。by l” 5月20日? 那不就是后天? “不行。” 男人合上笔记本,话里没有一丝商量余地。 “这个人身份不明,单凭他给你刷了两三百万的礼物,你就要跟他见面?有可能他根本跟李剑丽的死没有丝毫关系。” 桑晓刚想开口,他又道:“上个月,国外刚发生一起网络主播跟粉丝见面,现场被连捅七刀毙命的惨案,你应该多看看社会新闻。” “但是我有预感,这个‘l’是有目的的。”那两句留言,看起来用辞礼貌妥当,可桑晓心中总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这个人,很危险。 “他能有什么目的,不就是——”男人俊美的面孔欲言又止,那些粗俗不堪的话他说不出来。 桑晓这副模样摆在这儿,对方给他花了那么多钱,图的不就是色吗?见了面,难不成还能聊星星聊月亮? 而且还定在520这天。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呀。 “总之,随随便便就给人刷几百万礼物的,不是大冤种就是危险人物,你不能去。” “哦,那‘大老板’你呢?” “嗯?” “你是大冤种还是危险人物?”桑晓等着他自打脸。 第69章 曲凌反应过来,顿时怒了,这是赤/裸/裸的讽刺! 这钱是给谁花的? 他还不是担心—— 算了,曲凌转念间呵呵笑道:“我?我什么也不是。” 忽然间,他站起身,上半身向前倾,越过桌子靠到桑晓面前。眸中像有无数星光坠落,这刹那桑晓宛若被这目光笼罩住。 “你听好,我曲凌就是罗桑晓的未婚夫。” 他不是罗桑晓,可依旧……感到脸上发热。 * * * * 5月20日正好是周六。仿佛连老天也觉得这是个好日子,数日阴雨就在清晨收住,消失已久的太阳再次展现它灼热威力,把所有湿气,连同人们心中的郁闷蒸发得干干净净。 年轻男女们欢天喜地安排约会行程,为龙京gdp发展再次贡献力量。 桑晓大清早就被曲凌叫来加班。说是加班,其实就是随时候着……冲咖啡。 他是故意拖着他。 桑晓不动声色为正埋头文件中的男人倒了杯咖啡。窗外,暮色染红整片天。 现在是6点,从世纪集团到万泰摩天轮要90分钟车程。 “你饿了吧?我去打饭。” “不用。”曲凌合上文件夹,双目灼灼盯着他:“我已经交待过,让阿豪打包送上来。” 桑晓:…… 他连这办公室都出不去了吗? 见桑晓一脸无可奈何,曲凌心情颇佳,重新埋头工作。 反正,今晚8点前,他俩谁也不能走出这间办公室。 孙伟豪准点就敲响了门。他负责人将晚餐从小食堂打包上来,应门的是桑晓,后者体贴地接过食盒,并表示不劳烦孙助理了。 孙伟豪也是个人精。这未婚夫夫关起门来加班,连饭都不舍得出来吃,嘿嘿,哪个男人不懂? 他主动替老板和未来“老板娘”把门合上。 桑晓收拾办公桌,依旧往常习惯腾出一块区域,然后将食盒里的三菜一汤取出来。 掌管着世纪集团这座庞大机器,曲凌每日真的很忙。通常桑晓张罗吃食时,他都在认真批阅文件。 这会儿也不例外。所以,曲凌没有看见桑晓倒出汤水时,手掌不自然地在碗口前抹了抹,比绿豆还小的黑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掉进碗里。 “歇歇,先喝口汤。” “谢谢。” 曲凌接过汤,眼睛还不离那份翻到一半的合同。这里面需要修改的地方不少,他正看到关键处,没法分神。 温热的汤饮了大半,他也没看见,桑晓脸上笑意更甚。 “吃饭吧,免得饭菜都凉了。” 他将盛好的饭推至曲凌面前。日理万机的曲总终于按下工作的暂停键,开始吃饭。 只是吃着吃着,曲凌越发感觉到累,他的头脑、躯干、四肢直接到指尖神经末梢,像灌了铅似的越来越重,视野内桑晓的面孔逐渐变得模糊,被切割成数块光斑的人影最终淹没在黑暗中…… 桑晓亲眼看着曲凌握不住筷子,然后整个人趴倒在桌上。 也不怪他。中了睡蛊的人,自然要睡个天昏地暗。等他明日醒来时,该办的事也办妥了。 桑晓不敢耽搁,立马要去赴约。只是临出门前,余光瞥见中央空间显示“26”这个温度数,他仍折回去替已经睡得香甜的男人披上西装外套。 昨日他已有预感,曲凌肯定不会松口让他走的。索性他把“睡蛊”带在身,这会儿就派上用场了。 万泰摩天轮位于龙京市北区,在20年前是当地座标。但随着时代发展,昔日人烟旺盛变成如今的老人区,很少有年轻人过来玩。 经过修缮的摩天轮只能吸引附近打工仔家庭。桑晓赶到这里时,时间刚好是7点59分。此时周围只有数名儿童在玩,旁边站着低头玩手机的家长。 “l”在哪里? 桑晓环顾四周,视线触及的每道身影都不像是那个神秘榜一哥。 他在哪? 他是男人?还是女人? 单纯喜欢他?还是别有企图? 究竟,这里哪个是他? “桑桑。”忽然间,身后传来一道低沉的男音。这把男声声线极低,又像被沙石磨过般喑哑。 听起来,像是死人才有的声音。 桑晓浑身一紧,立马转过头。映入眼帘面孔瘦削,窄额、长鼻、双颊凹陷,用个最直观的形容词,就是:尖嘴猴腮刻薄相。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 这是个死人! 桑晓瞳孔微缩,对方僵硬的肌肉扯出不自然笑容,那双眼睛直勾勾盯着自己。 “你的真人跟镜头里一样漂亮。我很喜欢你,桑桑。” 透过那双空洞的双眼,有人正在看他。 “傀儡蛊……”桑晓瞬间冷下声:“你用蛊虫控制死人,你究竟是谁?” 男人的面孔先是静止,随后桀桀笑出声。这片角落,只有路灯堪堪染黄这张诡异的脸。 “一眼就看穿我用了傀儡蛊啊……你竟然是蛊术师?”低沉的笑声透着嗜血般的疯狂:“那可真的太棒了!” 话音刚落,他忽然五指成爪,猛地朝桑晓腹部袭去。 第26章 袭击发生得极为突然,仅仅只是两三秒之内的动作,桑晓下意识往后退,但仍是觉得腹部一阵热痛。 对方锋利的指甲不仅划破衣服,还在皮肉留下五爪血痕。然而如同上次在曲家中枪那样,五爪血痕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愈合,又恢复一片光滑白皙。 第70章 其实曲凌的担心有点多余,他这具身子,没有什么比他亲自迎敌更安全了。 “不死之身?”男人空洞地盯着桑晓完好无损的腹部,笑得愈发疯狂:“你居然有不死之身?告诉我,你为什么会有不死之身?” 桑晓沉下脸,反问:“那你先告诉我,你是怎么种下傀儡蛊的?” 傀儡蛊,一种用18种毒虫炼制成的蛊。顾名思义,蛊术师对活人种下这种蛊,在宿主睡觉时,可以操纵蛊虫控制宿主行为。不过时间非常短暂,因为要操纵一个活生生的人,要抵抗宿主本身的意识,这对蛊术师的消耗非常大,莫说低阶蛊术师,就连高阶蛊术师也不一定能做到。 而对尸体种这种蛊则完全无效。傀儡蛊只有种在活人身体里才生效。 但是现在在他眼前的,却是一具被人操纵的尸体,唯一的可能就是…… “看来你什么都懂呀……桀桀,对,就是你想的那样。这个男人在种下傀儡蛊被我操纵时,就自杀了。” 说罢,对方的手僵硬地扯开胸前衬衫,心脏处狰扎的伤口令桑晓面色瞬间彻底冷下来。 伤口像用利器,大概是水果刀之类的直接插进去,血喷涌出来后又凝固成黑痂。 傀儡蛊无法种入尸体,而活人自己的意志容易让傀儡蛊失效,最简单也最残忍的办法,就是通过蛊虫让宿主自杀,从而让宿主彻底成为蛊术师手里的傀儡。 “他不是自杀,是你杀了他。”桑晓冷冷说道:”蛊术师一旦害人,便要遭天谴。” 男人听了他的话,又桀桀笑出声:“天谴?别太天真了。好了,我亲爱的桑桑,告诉我,你究竟是谁?怎么拥有不死之身的?” “我凭什么要告诉你。”桑晓不着痕迹环顾四周,那些出来玩耍的孩童已经回家。周围没有其他人,只有偶尔两声蟋蟀叫嚷。 “你问的,我已经答了。可我问的,你却不想说。桑桑,食言而肥是很不好的习惯。不过没关系,你跟我回家,我会好好教你的。” 男人僵硬地说完这些话,忽然微微弯下身,背拱得极紧,整个身体像拉满弦的箭瞬间猛冲上来。 不好。 桑晓飞快往侧边闪过。对方一击不成,手脚着地后,又极速调过头,再次发起袭击。 他手脚并用,完全成了野兽,目标只有桑晓这个猎物。 桑晓接连避开,还引诱他撞到旁边摩天轮外周围栏杆。“砰”地一下,男人趴在地上,当即又起身,左手以一种诡异的姿态吊在胸前,脸上仍对他露出阴恻恻的笑。 这只左手已经断了,但丝毫不影响他的动作。 “如何?我这个也是不死之身。来吧,我亲爱的桑桑。” 伴随着阴寒的笑意,男人猛地又扑上来。桑晓微眯起眼,下意识将手伸进兜里。曲凌的提醒他记在心里,今天来他也不是空手而来。这样一个傀儡对他而言,也不算什么—— “砰”! 接下来眼前发生的画面令他怔住。 男人正要冲到他面前,忽然间,整个身体却因撞击直接往左边飞了出去,直接撞到粗壮的树干上,发出巨响。 桑晓眨了眨眼,看向右边。只见曲凌收回右脚,双手撑在双膝,气喘吁吁的。身后孙伟豪大步跑过来,“没事吧?曲总。” 曲凌摆了摆手,示意他先上前去。再抬头时,双颊还微微潮红,气息却是平稳多了,“你,没受伤?” 反射性摇头,桑晓说出口却是:“你怎么来的?” 曲凌没好气道:“开车来的。” “我不是问这个……”桑晓喃喃道,“你、你是自己醒来的?” 曲凌中的睡蛊是他亲自下的,他有百分之百把握,曲凌在明天太阳升起之前绝对不会醒,就算有人叫他也一样。可是现在…… “你还好意思说!”曲凌上前一步,就这个动作,他也微微喘气,整个人明显极为疲惫,可就算这样,他仍是牢牢握住桑晓手腕,像是怕他跑了一样。 “你是不是在饭菜里做了手脚?是下蛊还是下药?刚才要不是阿豪上来发现你不在,叫我起来,你就——” 曲凌双目爬满血丝,其实握住桑晓的那只手力度也不大。 桑晓任凭他虚握着,人完全懵住。不过惊愕情绪过后,担心压过一切,他上下打量男人,“我没事,倒是你,你要不要先坐下歇着?” 他亲自下的蛊威力有多大,他再清楚不过。虽然现在不知道曲凌是凭什么力量抵挡蛊虫,能够在这么快的时间内醒来,但宿主要消耗的精神与体力却是显而易见的。 更别提,刚才那一脚…… 桑晓嘴角不自觉勾起,扶起还嘴硬的男人先坐到旁边长排木椅。那边孙伟豪却脸色发白折回来:“曲总,不好了,那、那个人死了。” “什么?死了?”曲凌当即站起身,又被桑晓按回去休息。 他走上前,就看见那个男人趴在地上,双目睁得圆圆的,脸上呈现灰败的颜色,浑身已经僵硬。 很明显,那个幕后操纵者已经切断他与这具傀儡的联系。 “他来这里之前,已经死了。” 对上曲凌与孙伟豪两张错愕的面孔,桑晓将刚才的事全盘托出,不过隐瞒了他被抓伤的事。 “傀儡蛊?这世界上居然还有这样的蛊?”南川一趟回来后,孙伟豪像打开世界大门,传闻中的蛊毒秘术,现在成了眼前活生生的画面。 第71章 不过,他很快从震惊中回过神:“但是,现在这尸体怎么办?” “报警。”曲凌冷静说道。 “可是曲总您刚才踢了他一脚,万一到时警方怀疑你是凶手……” “你不报警难道警方就查不出来吗?别蠢了,现在到处都是监控。咱们现在走,过后警方也会找上门来。”与其被扣个畏罪潜逃的帽子,倒不如大大方方把真相告诉警方。 “对,而且那个男人胸口处有伤口,这个可以证明凶手不是我们。” “我们”两个字,令曲凌眼神稍显暖意。 …… 警方来得很快。现场已经被封锁,至今在场三个当事人,也一并被“请”到警局。 在警方来之前,曲凌已经交待好他们,对外宣传桑晓只是来见粉丝,然后遭受不明袭击,其余的什么也不知道。 正如曲凌和桑晓料想,一则他们主动报警,二则死者的致命伤是心脏被利器刺中破裂,警方并没有拘留他们。录完口供后,三人刚走出警局大门,就有人从背后喊住他们。 凉凉夜风中,穿着黑色t恤和破洞牛仔裤的男人踱步朝他们走来。痞气的笑在对上桑晓时,嘴角咧得更开。 “白科长?”曲凌微眯起眼:“还有什么事吗?刚才该说的,我们都已经说了。” “这个我知道。这个人不是你杀的,这点我相信。”事实上,稍微有点办案经验的警察,一眼就能瞧出那具尸首死了不止一天。 “这不是好久没见,既然遇上了就是有缘。我刚好又肚子饿了,请你们吃个夜宵,赏脸吧?”白济一副自来熟的样子。 曲凌皮笑肉不笑应道:“谢谢。不过夜宵会影响人的神经系统,造成失眠焦虑症状,还会刺激胰岛素分泌,导致身材发胖走形。白科长,你也不年轻了,还是尽量控制。” 白济挑了挑眉,呵呵笑了:“我们这种打工的,哪有这些破讲究,不比曲总你们这些大老板。哦对了,上回那个死者李剑丽也很喜欢吃夜宵,她还经常打卡这边附近那家,叫什么来着,哦哦,‘常来饺子’店。” 说这话时,他的视线一直停留在桑晓身上。 果然,听到“李剑丽”三个字,桑晓目光微动,随即说道:“我刚好肚子也饿了,我们跟白警官一起去吧。” 曲凌本来不愿意,可桑晓那双眼明晃晃写满“去吧去吧去吧”,想要拒绝的话到了嘴边,莫名又变成了,“走吧。” 孙伟豪被曲凌先叫回家去,他俩仨步行到警局后街的一家小馆子,上头招牌已经有些年头,“常来饺子”的“饺”字半边都掉漆了。 白济熟门熟路地点菜,没一会儿,三盘热腾腾的饺子端上桌。 “来来来,试试这里最出名的韭菜捞饺。”白济特地给桑晓夹了个淋满蒜油的饺子,边道:“当然,这些苍蝇馆子比不上你平时吃的那些什么福满楼,就是咱们打工仔半夜填个饱。” 桑晓拿筷子的手顿住。白济这句话看似无心,但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 他看过自己的直播。 曲凌完全没有动筷的意思,轻哼:“你想说什么就说,不用这么拐弯抹角的。” 白济先是咽了几个饺子,看得出来他是真的饿。尔后,这位痞痞的警官才道:“我只是好奇,为什么桑晓在你们世纪集团打工打得好好的,突然之间就去当了直播?哦,还是在我们在李剑丽灵堂相遇后?” “华国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公民做直播得向警局备案吧。”曲凌凉凉说道。 “当然没有。”目光在两人之间逡巡,白济咽下口里的食物,放下筷子,忽地收起戏谑玩笑态度:“我们彼此之间可以少些套路,多些真诚吗?” “比如,你们可以当着我的面交流些我不知道的细节,我呢,也可以‘不小心’说漏嘴,李剑丽这件案子一些奇怪的地方。” 这是要做情报交换? 桑晓与曲凌对视一眼。曲凌没什么表示,意思全由桑晓作主。 “桑晓你忽然去做直播,跟李剑丽的死有关系吧?” 桑晓正要开口,白济又道:“不用找借口。你是曲总的未婚夫,又在世纪集团上班,工资高、待遇好,没必要学那些小年轻抛头露脸,别说是为了兴趣。我查过的,你原本就是在星耀上班,就是有兴趣,也是当偶像,不是搞直播。” 短短几句,堵住桑晓原本来说的话。他只能叹道: “白警官,你真厉害。” 这个男人并不如外表上看起来吊儿郎当,相反,他具有警察该有的特质:敏锐、锋利。 “所以,开诚布公吧。一具死尸不可能给你刷了两百多万,更加不可能袭击你们。” 按程序刑侦科还得等法医那边正式的验尸报告,可白济特地去看了尸体,以他多年的办案经验,那具尸体起码凉了超过24个小时。 死人是不可能犯案的。 “白警官,如果我说是蛊在作怪,你信吗?” 又是蛊? 白济皱眉,却没有表态。 桑晓将事情原原本本说了出来,包括承认他确实是为了帮助李剑丽查出真凶。 “傀儡蛊吗……”白济摸着下巴,反问:“上次你说,你为了拍摄蛊的题材,才去了南川,对蛊进行过研究。但这里是龙京,之前方小聪的死是因为蛊,这次也是蛊。这世界上,有这么巧的事吗?” 第72章 “又或者,我换个说法,既然你口口声声说有蛊的存在,那你能不能证明给我看?” 桌子底下,曲凌用脚碰了下桑晓。后者心领神会,对白济摇了摇头:“抱歉,我不会。” 是不会,不是不能。 白济盯着他数秒,随后才耸了耸肩:“ok。” “那你要交换的情报呢?”曲凌冷冷说。 “什么交换情报?我们公职人员才不会干这种事呢!”这位痞痞的科长懒洋洋又说:“我只是自言自语哈,刚才我看到那具尸体下腹那边有个花样的纹身,哦,刚好李剑丽后腰也有。” 原本要骂出口的话霎时刹住,曲凌微眯起眼:“纹身?” “嗯哼,完全一模一样。喏,给你们看。”白济摸出手机调出照片。 照片里,死者惨白的肌肤上确实有直径差不多5厘米的纹身。是一朵花,黑色勾勒出花瓣外形,花瓣部分染红,这朵花盛开在已失去温度的皮肤,如同吸食了活人的气息而绽放,诡异又美丽。 “这是什么花?” 曲凌刚问出口,结果回答的人却是桑晓。 “扶桑花。” 白济特地看了他一眼,“bingo,不过,正确来说,应该叫‘朱槿花’。扶桑,是这种花的别称。” “这种朱槿花有什么特别含义吗?”不止白济,曲凌也不着痕迹地观察桑晓,发现后者正若有所思,像沉浸在回忆中。 “这个我就不知道啦。”白济咕噜喝了口饺子汤,“不过按照我们以往的经验,两个受害者很有可能有交集,甚至加入同一个组织之类的。” 组织? “是邪教吗?”曲凌长年在国外读书,也不是没听过那些外国人参加乱七八糟的教会。“邪教的话,你们警方会有记录吧?” “没有。倘若有记录,我现在就不会坐在这儿跟你们吃夜宵了。这个纹身究竟代表着什么,目前警方掌握到的各种组织,并没有跟这个有联系的。” 白济轻叹,目光不经意瞥及桑晓,像是为了缓解气氛,戏谑道:“不过,桑晓可真博学呀,连这种花都认识。” 朱槿不像玫瑰百合,当初这个刺青他们警局那些女的没个说得清楚,最后还是他拿着照片上花店,人家卖花的给认出来的。 桑晓眨了眨眼,“这种花,在我的家乡很常见。” 哦,这倒是合情合理。白济没多想,曲凌却回忆起数月前的南川之旅。 他好像没在南川见过这种花。 现场一片安静。 曲凌理了理袖子,站起身,“白警官,夜宵时间结束。我们要回去了。” 他示意桑晓跟着走,留下白济在后头嚷道:“喂喂,好歹也是身家上亿的大老板,你不土豪点把单子买了吗?” * * * * 朱槿花纹身的神秘组织? “l”用傀儡蛊控制死尸约他见面,企图掳劫他,而且对方明显是个高阶蛊术师。 李剑丽身上也有纹身,为什么?她也是这个组织的人吗? 桑晓躺在床上想了一夜,怎么想也想不通。 天一亮,新的一天是周日。他刚下楼,孙伟豪已经在客厅跟曲凌说话。 打照面时,孙伟豪的表情明显有些奇怪。 “怎么了?” “呃,算是‘好消息’吧。”孙伟豪苦笑:“你又上热搜了。” 他在手机上调出微博界面,上头明晃晃带有“沸”字红标的词条:当红主播竟是世纪集团未来“老板娘”。 【据新热点新闻记者爆料,昨晚5月20日晚11点,当红主播‘人间仙男桑桑’与世纪集团董事长曲凌齐齐现身龙京市警局门口。‘人间仙男桑桑’真实姓名罗桑晓,经确认,与曲凌确实存在未婚夫夫关系。】 配图是曲凌和桑晓一起走出警局大门的照片,旁边孙伟豪的脸自动被ps掉了。 热评第一: 霸道总裁与我的美貌小娇妻现实版? 热评第二: 520约会警局?这是娱乐版还是社会版? 热评第三: 万亿身家娇妻下海做直播,这实在很难评。 页面下拉,后面还有各种奇奇怪怪的评论,包括对整个事件的盘点。 新热点两个娱乐记者当然不是未卜先知,在警局蹲点桑晓和曲凌。他们是接到风声,某新晋小生酒驾出事,特地在那里等第一手资料,没想拍到更加劲爆的消息。 曲凌耶! 龙京市首位不到30岁就跻身进前十的富豪,身家能打,颜值更能打。都市霸总电影照进现实的完美男人,先前无数狗仔都埋伏各种商宴等着挖他的八卦,结果因为长年挖不到,索性都放弃了。 可想而知,这消息一出来,简直像核爆,瞬间炸开了。 不过,对曲凌而言,这样的消息并没有影响他两点一线的生活,该上班还是上班。反正媒体说的,是事实。 他和罗桑晓确实是未婚夫夫关系,让全世界都知道,好像也不是坏事。 至于桑晓,那就更加没影响了。今天白济联系过他,死者的身份已经调查清楚。那个中了傀儡蛊在万泰摩天轮攻击他的男人叫鲁旺,职业是程序员,在距离龙京30个小时车程的北方城市工作。注册“l”这个账号,给桑晓刷礼物的人也是他。 鲁旺死了,所有线索也到此为止。 第73章 谁给鲁旺下了傀儡蛊?而且这个人为了完全掌控他的身体,不惜操控他自杀,手段极为残忍。 若是不找出来,很有可能还会有下一个“鲁旺”。 桑晓满脑子都塞满这些,开播后,今晚观看人数更是潮水一样猛涨。他照常吃着白松露和鹅肝酱,弹幕区疯狂刷着“曲凌”两个字。 主播仿佛一个字都不认识,闭口不提,三句不离吃的。唯有粉丝打赏榜排名第一的“l”头像变得黯淡。 下了播,桑晓收拾好东西准备回去。为止狗仔在楼下拦人,他特地下到负一层,刚出电梯间,就有人喊住他。 “罗桑晓。” 叫住他的是个年轻男生,染着暖棕色短发,白t恤外搭条纹衬衫,配上阔腿牛仔裤和短靴,这套装扮在36度的天,堪称装逼利器。 男生的脸偏于阴柔。桑晓总觉得眼熟。 “你是?” “哦,你没看私信是吧?我是‘饕餮王’。” 见桑晓眼睛里打着问号,男生有些无奈,只能打开手机,“喏,这是我。” 快音app首页主播总积分排行榜排名第5:饕餮王。 “啊,我进过你的直播间。”难怪总觉得眼熟,桑晓在开播前也是做过功课的,平台总积分前十的主播他都进去看过。 这个“饕餮王”也是做吃播的,桑晓记得,这个男生还挺能吃的。 而且…… 桑晓盯着他的腹部,目光微动。 “我的真名叫刘力波,我发了好几条私信给你。你应该没看吧?你最近这么红,估计信箱都爆了。” “我确实没看,有什么事吗?” 这名叫刘力波的男生左右望了望,前方一辆宝马已经打着双闪,明显在等人。这等的是谁不言而喻。 眼里透着羡艳,刘力波看向桑晓:“虽然有点突然,但是因为你没看私信,所以我也只好上门来找你。我看过热搜,其实依你的身份,来做直播也是玩玩对吗?” “所以?” 刘力波深吸一口气,道:“你可以代表飞凡娱乐吧?我想加入你们。” …… 灰色宝马缓缓驶进龙京1号街车队长龙,数十米外的红灯按下所有人的暂停键。孙伟豪没有开音乐,宽敞后座塞满陌生客人的声音。 桑晓将刘力波请上了车。按刘力波的说法,他原本是“虎猫娱乐”签约力捧的主播,但是今年年初,公司决定捧新人,许多流量红利都被分走,他也从快音前三的位置掉到第五,所以萌生跳槽的心思。 他看了热搜,知道罗桑晓的身份,猜想罗桑晓下海,大概是世纪集团要全力进军直播界,曲凌先派身边的人试水。 有世纪集团作背书,飞凡娱乐不消说,未来肯定前途无量。 刘力波说了一大堆,桑晓没吱声,目光却紧紧盯住他。 “所以,我就觉得与其找别人,不如直接来找你更加有诚意。” 前方盯着红灯的孙伟豪忍不住轻笑:“你倒挺聪明的。不过,飞凡娱乐现在有我们桑晓,你也做吃播,不就分掉流量了?” “不会的。”刘力波生怕桑晓拒绝,赶忙道:“我跟罗先生的人设不同,他走的是高端吃货路线,我是大胃王。我们粉丝群体不一样,我不会抢走他的流量。” 孙伟豪透过后视镜,瞅了对方劲瘦近乎苗条的身板,讶异道:“拼命吃那种吗?看不出来,你挺瘦的。” “我一场直播可以吃10个盒饭,30个饺子。”刘力波得意极了。说罢,他忽然抓住桑晓的手,压低声音:“桑晓,我不会抢你流量的。而且,咱们都是做吃播,特别是你,很担心身材问题吧?” 窗外霓虹灯光短暂照亮桑晓的脸,他的眸潜藏几分怜悯,忽地又隐入黑暗中。 “当然担心。” “我听你在直播中讲过,干吃播最怕就是身材问题,像我这种还好,你跟我就不同了。”刘力波自知对方日后要是进豪门过富贵生活的,他低头凑近桑晓,语气更加神秘: “我可以送你一款药,保证你怎么吃都不胖。” 车子驶过商业中心,高奢服装店门口白色射光掠过,数秒间,桑晓眼尖地瞄到刘力波因向前倾的动作,t恤领口处隐隐露出里面的肌肤,上头还有奇怪的迹记。 倘若他没看错,那是个纹身,花样形状的纹身。 第27章 本周“八卦我最强”投票榜: 新晋网红主播vs龙京霸道总裁,你觉得这对cp般配吗? 蓝方:美男配美男,绝配! 红方:不配!自古平民进不了豪门,这俩哪哪都不配。 修长的手指毫不犹豫点击蓝色按钮,为仅有的26%支持率添砖加瓦。这时,门猝不及防被推开。 “曲凌,我有事要跟你说。” 桑晓走进来,却发现坐在办公桌后的男人神色有些不自然。 “怎么了?” 男人飞快将手机锁屏,又恢复往日的镇静,“一些工作上的琐事。有什么事,你说。” 桑晓不疑有他,将遇见刘力波的事说出来。 “所以,这个姓刘的为了顺利跳槽,想拉拢你,所以向你示好,给了你所谓‘专供国外皇室的神药’?” 事实上,在刘力波口中,这款药极为珍贵,普通人就算有钱也买不到,是他通过独特渠道才拿到手。 第74章 “就是这个。”桑晓从衣兜里摸出一个白色瓶子。 这瓶子外头没有贴标签,样子与上回李剑丽弟弟交给他们那杯维生素一模一样。 曲凌到外地出差三天。这三天里,桑晓已经跟刘力波见过两次面。药拿到手,可是关于刘力波身上疑似朱槿花的刺青,桑晓有意刺探,对方却只字不肯回应。 在停车场那晚,他早就看出来,刘力波也中了胀蛊。只可惜,他体内的幼虫已进入蜕变期,很快就变为成虫。 他救不了他。 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牢牢抓住这条送上门的线索。 曲凌直接找开白色瓶子,倒出来的东西也跟上次一样,是颗白色胶囊。 这时,桑晓从他手里拿过胶囊,直接往两旁拉,囊体分开,掉出来的东西让曲凌反射性缩回手。 豆大的黑色虫子在黑色办公桌上四处乱窜,一只手猛地按住,然后又将它捏在拇指与食指中间。 “这……是胀蛊?” 曲凌细细端详这只毫不起眼的小玩意。第一次给的是蛊,后面就是维生素,这点倒跟他们先前猜测的一样。 “不过这虫子塞在胶囊里,不怕没空气窒息吗?而且,里面也没水没食物。” 闻言,桑晓轻笑,“它跟你平时看的那些虫子不同。蛊一旦炼成,它们可以不喝水、不吃普通食物,甚至连空气都不需要。” “不吃、不喝、连喘气都不用,那岂不是可以活上个千年万年?” “倒也不是。”提及蛊,桑晓的神情如同大学那些顶尖教授,在专业领域滔滔不绝,“我之前跟你提过,炼蛊需要材料,同时也看蛊术师的能力。高阶蛊术师跟低阶蛊术师炼成的蛊效果也有差别,但无论如何,每种蛊都有它的寿命,再厉害的蛊,如果炼制它的蛊术师死了,蛊虫也会死。” “就没有例外吗?” “基本没有,除了——”桑晓突然打住,表情变得有些微妙,尔后又道:“现在我有个想法,就是……” 除了什么? 曲凌暗忖,桑晓口风守得这么紧,什么样的蛊可以不生不死?他要寻找的圣物吗? 那圣物究竟是什么? 桑晓的想法不复杂,还是那四个字:将计就计。 他吃下胀蛊,然后取得刘力波的信任,进一步诱他说出刺青的秘密。 桑晓说过,胀蛊并不难解。只要在蛊虫未在宿主体内长成成虫前,将幼虫取出,并不会伤及人命。 理论上,这计划安全无风险。但,曲凌依旧不赞成。 “万一有意外呢?” “不会有意外。”桑晓说着,猝不及防将手里的虫子直接放进嘴里,喉头滚了滚,咽进肚子。 曲凌瞳孔微缩,一声“不准”来不及说出口。 “你放心吧,不会有问题的。” 桑晓如是说道。 …… 世事无常,往往出人意料。比如桑晓,他自己也没料到有生之年,自己在蛊这件事上,也会有翻车的一天。 第二天早上,曲凌走出自己的房间,就撞见面色微沉的桑晓。 “怎么?”曲凌语气稍微有些重,“你身体是不是有哪里不对劲?” 桑晓盯着他数秒。就在曲凌一颗心不断往下坠时,对方忽然说道:“胀蛊,死了。” “……什么?” 桑晓早上起床就感觉到,昨晚吞进去那只胀蛊死了。他想到上回方小聪对他下的桃花蛊。 那一次,他以为是自己控制住了桃花蛊。现在看来并不是,而是他的身体。 那些蛊虫没办法在他体内存活。 曲凌自然不知道那么多,听到那只虫子自己死了,他反而暗暗松了口气。“死了,就算了。” “不行,胀蛊的幼虫期是七天,之后七天是蜕变期。刘力波既然给我这蛊,我如果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变瘦,他肯定会怀疑我。” 桑晓上前一步,抓住曲凌的手肘:“曲凌,你帮帮我,你们这个世界连会飞的鸟都能制造出来,肯定有办法能让人很快变瘦,帮帮我。” 清亮的眸发出恳求,像春水荡出柔波,可以击破任何男人的盔甲。曲凌视线落在对方覆在自己手腕上的手,声音不自觉染上几分喑哑:“为什么?” “我不想有人再因为蛊而死了。”桑晓幽幽说道:“蛊,不应该是拿来害人的。” 感受到手腕处的力度加深,曲凌微微叹了口气:“好吧。确实有办法,不过很难,你能坚持吗?” “我能。” * * * * 这个时代超乎桑晓的想像。人类科技的发展,上天登月、潜海造艇,手机可以遥隔千山万水将人与人联结在一起。还有,对美的极致追求。 这是桑晓第一次踏足健身房,里头一排排器械在灯光下散发出寒意,莫名令人望而生畏。 “hello,我是tony,接下来尽管交给我,一周,我保证一周,让你立刻瘦下来。” 眼前穿着粉色健身衣,胸前激凸、屁股挺翘的男人翘着兰花指,像度量货物似的,双手从桑晓的头摸到肩,又从肩到腰,还摸了把屁股,又给了曲凌一个“ok放心交给我”的眼神。 “好,那就交给你了。” 看得出曲凌明显要走,桑晓忍不住拉住他,第一次露出不舍的目光。 曲凌轻拍他手,然后残忍地放开,像极头天送孩子上幼儿园的家长。 第75章 “他虽然看起来怪怪的,不过确实是这里的金牌私教。我已经跟他说了,你的目标是小基数减脂,是不太容易,不过,我相信你行的。” “等等……” “家长”无情走了,剩下头天上课的学生和老师。 “come on baby,咱们先做个热身,然后开始3组卷腹、3组反向卷腹、3组平推哑铃……” 桑晓:……其实回去研究怎么弄活那只胀蛊,也不是不可以。 晚上下班,曲凌特地去载桑晓。早上出门还神采奕奕的青年,这会儿已经像条死鱼般瘫在后座,双目放空。 自幼在深山里长大的他,从来不知道,原来人还可以这样“虐待”自己的□□。 “tony是我的私教,他的专业我信得过。这一周,你按照他的计划训练,还有饮食,保证绝对能达到目标。” 依桑晓的说法,中了胀蛊的人在蛊虫幼虫期,起码七天会瘦10斤左右。以桑晓目前的体型来计算,除了疯狂的训练,再来就是…… “这是你的晚餐。” 饿到前胸贴后背的青年颤巍巍伸出手,揭开饭盒盖子,里面放着婴儿拳头大小的鸡胸肉、半块番薯还有小份青菜沙拉。 大概,四五口就完事的份量。 桑晓:…… 这一周,为了保持减脂效果,桑晓减少直播次数,由天天播变成一周两播,还特地选了热量低的美食。两次直播,粉丝都惊呼桑桑变瘦了。 待到第三次与刘力波见面,桑晓成功地减重9斤,他是节食加运动,本来劲瘦的身材看起来更加苗条。 “怎么样,这药很棒吧?” 桑晓注意到刘力波的腹部开始呈现凹陷状态,已经成虫的胀蛊在疯狂进食了。最近“饕餮王”直播间上升趋势极快,刘力波在直播间一口气吃了50盘炸酱面,火上了热搜。 “是很厉害。”桑晓特地说:“我也有朋友想要,能不能……” “不行不行。”刘力波摆手拒绝。他表示这药是特殊大人物给他的,不能随随便便给别人。桑晓如果想要第二颗,就必须花钱买了。 “买?” “是的,第一颗是免费让你试试,后面的需要买。” “多少钱?” 他们约在一家茶点包厢,即便包厢里没有其他人,刘力波仍是压低声音,伸出五个手指头:“50万。” 桑晓暗暗吃惊。按曲凌的说法,那些维生素在这个时代一颗只卖几毛钱,现在直接变天价了。 “嫌贵?”刘力波掀起t恤,露出略呈凹陷的腹部,“我这吃了第四颗,前天热搜你也知道吧?炸酱面热量这么高,结果我越吃越瘦。” “你也可以不要,但小心后面会反弹。” 这点桑晓相信。胀蛊幼虫在蜕变为成虫之前,在宿主体内会有短暂的休眠期,这是取出它的最后机会。像刘力波这种大胃王,如果没有停止疯狂进食,体型就会突然变胖。 吃不吃那些维生素,都要经历这个过程。但桑晓开始明白,一旦体会过那种不断瘦下来的滋味,谁都不甘心回到过去了。 “……行,我买。” “对嘛,你赚了那么多,以后也是要进豪门过好日子的,50万对你来说小意思啦!”刘力波替他倒了杯茶,又问到跳槽的事。 桑晓替曲凌答应了。 刘力波高兴得与他碰杯。桑晓嘴角勾起,只是笑意却到不了眼中。 这个人……也活不到那个时候了。 * * * * “1颗维生素c卖50万,500万倍的利润,有机会得跟他们的ceo聊聊。” 眼前是新鲜出炉的药物鉴定报告。 按刘力波的说法,他那位大人物只收现金,不接受其他付款方式。而且,现金只能交给刘力波,由他转付。 这颗维生素,就是他提着50万现金到刘力波手里换来的。 “如果第二颗药是50万,那么下一颗应该就是100万了。” “为什么?” “因为生意就是这么做的。” 曲凌食指微曲,轻点那份鉴定报告。“首先是筛选目标客户,体验过产品的功效后,愿意付费的客户已经完全相信这个产品。” “吃就瘦,不吃就会胖。一旦产生这个心理,就会对产品有依赖性,况且,这些人都付得起这个钱。稍微有点水平的财务经理,肯定会翻倍定价。” 不,他就付不起。 桑晓在直播上赚来的钱全部无记名打进“希望早餐”工程,给那些山区孩子了。这50万,依旧刷的是曲凌的卡。 “你、刘力波、李剑丽,你们都有能力支付第一次的50万,甚至第二次100万。所以如果第四颗药叫价200万,就算你们付不起,也要想尽办法去挣、去偷、去抢。” “所以李剑丽的弟弟还在打工,他姐姐赚来的钱,很可能除了支付学费,其他都去买药了。”桑晓想到那天在快餐店见到的青年。 李建明本来不愿意透露太多,曲凌用赔偿金作饵,他全部都说出来了。 田晓光说过,依李剑丽死前的流量,那两三个月应该进账三百多万。 “但是,中了胀蛊的人活不过4个月。” “所以一笔时间周期不到120天,毛利润将近5千万倍的生意,听起来很厉害不是吗?” 曲凌从办公桌柜里拿出一张信用卡,推至桑晓面前。 第76章 …… 事实证明,在蛊方面,桑晓是专家。而在经商这块,曲凌是教授。 刘力波果然向他透露,第三颗药要价100万。 依旧要收现金。 他从曲凌那儿拿的信用卡,又刷了100万现金,拿着黑色箱子装起来。这次,箱子装得鼓鼓的。 刘力波比上次见面又瘦了许多,开始进入病态化状态。桑晓预计,这人也撑不到两周。 今晚他俩约的地点是福满楼。上回桑晓直播间那桌天价华餐,就是出自这家餐馆顶级大厨之手。这次的雅间还是曲凌让人替他们订的,这里人均消费5千起步,雅间更是只留给vip客人。 刘力波也是第一次踏进雅间,不由得四处张望,觉得哪哪都精致。再看桑晓,眼中羡意更甚。 “桑晓,曲总对你可真好。听说福满楼得消费满百万,才能拿到他们的vip订包厢。” 像他们这种网红,就算赚再多,也不舍得在一家餐馆砸个上百万吃饭。 桑晓笑笑不说话,主动替他倒上参茶,目光不经意扫过他胸前,“说起来,还得谢谢你介绍了这个药,曲、阿凌他也觉得我最近瘦了很多。” “你变瘦变好看,曲总肯定也满意。”刘力波拿起筷子,夹着炸鱼片直接塞进嘴里。他吃饭很着急,仿佛饿了许久。 桑晓眼神黯了黯,帮着夹菜到他碗里,缓缓道:“这个药这么神奇,究竟是谁给你的呀?你跟我说说呗。” 见刘力波突然停住筷子,他马上比了个拜托的动作:“我保证不会跟任何人说的!” 刘力波盯着他许久。长达一分钟的沉默后,他放下筷子,叹了口气:“桑晓,不是我不告诉你,而是——” 他眼光四处乱瞟,明显在犹豫。桑晓见状,说道:“我都已经拿了这么多钱给你,而且飞凡娱乐的合同你也签了,以后咱们不仅是朋友,还是同事。你难道还不信我吗?” 出发前,曲凌特地提点他,刘力波是有“弱点”的。他想跳槽翻红,还想靠桑晓这层关系搭上世纪集团这艘大船。拿捏住这点,对方肯定会松口。 果然,刘力波咬了咬下唇,忽然揽过桑晓,微扯下领口,如此近的距离,桑晓看得清清楚楚—— 他胸前确实的刺青确实是朱槿花。 “看见没?” 桑晓故意睁大眼,“是什么?” “这个纹身。”刘力波压低声音:“这朵花,就是组织的象征。药,就是组织给的。” “组织?这个组织是干什么的?他们在哪?” “这个,我现在不能说。”刘力波松开他,坐回原位,又拿起筷子夹菜,边吃边道:“桑晓,咱俩是朋友,我能说的也就只有这么多。上头有规矩,除非加入组织的人,否则不能透露组织任何信息,不然他们会惩罚我的。” “你身上的纹身,就是加入组织的记号吗?” “嗯,你可以理解它就是会员卡的意思。” 刘力波仍旧拼命吃,仿佛怎么吃也填不饱肚子。桑晓给他倒茶,又问:“那,我也想加入可以吗?” “这个没那么容易。要加入组织,起码也得等你下次买药,才有机会。” 按刘力波的说法,第四颗药价格跟曲凌预测的分文不差——200万。 可是等他交第四颗药的钱,刘力波应该已经…… 桑晓:“200万我可以提前交。” 钱对他来说,啊不,对曲凌来说并不是问题。 不过刘力波却摇了摇头:“组织不会提前给药的。而且,不是所有买到第四颗药的人,组织都会接纳他加入。他们有个考核的规则,我也不太清楚。” 看桑晓抿紧嘴角,刘力波笑道:“当然也有例外,我是不太懂,但听说组织也会吸收一些名人当成员。” “比如,那个黄霜你认识吗?” 那晚给曲凌递房卡的女人!而且,黄霜也是中了胀蛊死的。 桑晓没见过她的尸体,这么说,她身上也有朱槿花纹身? 刘力波见他不说话,以为他是惊住,继续说道:“黄霜是很可惜啦,突然人就没了。我私下听其他人说,组织就是看中她的名气,给她第一颗药后就邀请她加入了。” “别这样啦,你不要着急,等你下次交钱,我会跟组织推荐你的。” 怕他灰心,刘力波特地拍了拍他肩膀,开了个玩笑:“或者你现在立刻跟曲总结婚,嗯,有了‘世纪集团董事长夫人’这个头衔,说不定组织立刻会派人请你加入呢!哈哈哈……” …… “这听起来是个会员制的邪教?入会门槛是消费达350万,或者社会知名人士。” 曲凌开始对这件事感兴趣了。 每次桑晓跟刘力波见完面,回来都会事无矩细跟曲凌商量。曲凌虽然不懂蛊,但他的思维极为敏锐。 桑晓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真的很聪明。 “很精明的扩张手段。名人具有一定社会效应,光靠刘力波这样的低层,很容易会断了末端销售链。但如果像黄霜那样的,就不同了。” 刘力波、李剑丽,包括桑晓,这些不过都是直播圈里的小网红,就算能够给组织上供钱,但这样的群体有多大? 说难听点,他们就像血包,一个血包生命周期不到四个月。四个月后,要是没有发展新血包,等于断了生路。 第77章 但黄霜就不同了。她是国民级大明星,她的人脉圈不是这些小网红能相提并论的。她可以为组织发展无数新鲜血包。 黄霜死前,说不定已经拉了不少圈内人加入这个组织。 “他们这种手法跟传销类似,只不过,人家卖的是概念,他卖的是蛊。” 而且,别人只要钱,他们是既要钱,又要命。 曲凌不是桑晓,对蛊毒杀人并不感冒,在他看来,破案抓坏人是警察的事。但桑晓追查到现在,渐渐浮现水面的这个朱槿花组织,让他越发觉得有意思。 不过,也到此为止了。 曲凌看出桑晓的心思,不免给他泼了冷水:“就算你想进去演‘谍中谍’,对方也不会那么容易让你加入的。听那姓刘的说法,我更倾向于他们筛选成员的条件应该是影响力。” “影响力?” “对,目前我们知道的只有黄霜、李剑丽和这个刘力波。黄霜不用说,她是国民级歌手。那个李剑丽,我记得之前有说过她加了很多主播群,在圈内有很多好朋友。还有这个刘力波,他在这行也很多年了,应该也积累了不少人脉。” 在商言商,曲凌是商人,也懂得敌人的心思。 “你呢,刚出道,虽然有流量,但论在直播圈的基础,你就不如李剑丽和刘力波,一个没办法发展下线的‘血包’,他们拒绝你可能性应该超过80%。” “而且你不要忘了,上回袭击你,那个叫‘鲁旺’的男人身上也有这个纹身,在背后操纵他的人,已经知道你懂蛊。你现在送上门,要么就是他们忌惮你,不让你加入。要么就是他们索性请君入瓮,让你自投罗网。” 使用傀儡蛊的蛊术师么…… 诡异阴恻的笑声萦绕在耳边,桑晓隐隐觉得,在背后操纵鲁旺的人,“l”跟这些用胀蛊骗钱的人不是同一类。 “l”打从骨子里让他感到……疯狂。那是个真正的疯子,人命在他眼里,比蝼蚁还不如。 那种人,会为了钱铺这么大一盘棋吗?而且,如果真是他,在刘力波给他胀蛊时,那个人就应该行动了。 他对他的不死之身有兴趣。 对,如果是那个“l”,他肯定会找上自己的。 所以,极有可能,刘力波的上线不是那个疯子。 无论如何,桑晓都不能错过这个机会。刘力波只有不到10天的命,如果他不博一博,等到刘力波身上的胀蛊发作,这条线也会断掉。 假设刘力波的上线并不是操纵鲁旺的蛊术师,事情又回到原点,该怎么加入那个组织? 桑晓冥思苦想,忽然间,脑海中灵光一闪,刘力波那句玩笑话自动跳了出来。 事急从权,其实也……不是不可以。 定了定神,他冒出一句: “曲凌,你可以跟我结婚吗?” 第28章 书房陷入一阵诡异的安静。空气像被压缩进罐子里,安静数秒后,紧接着“砰”下炸开,炸得人心慌神乱。 曲凌瞳孔微微放大,眸直勾勾盯住他。 在这样逼仄的注视下,桑晓喉头滚了滚,主动解释:“我没有其他意思。我只是想,如果跟你结婚,说不定他们会看在你的份上,觉得我有价值,让我加入他们。” “然后呢?”男人的声音变得低沉。 桑晓听不出他这是愠怒还是…… “然后等找到幕后真凶后,你可以对外解除我们的关系。我保证不会影响你跟罗桑晓,你真正的未婚夫,两个人的关系。” “怎么不会影响?”曲凌往后倚进沙发,带着审视的意味道:“现在你就是他。” 他现在的确顶着罗桑晓的身份生活在龙京市。不过,有些事情他必须让曲凌清楚。 “不会的。我不会一直冒充他。曲凌,等我找到我想要找的东西,我会离开这里。” 曲凌眼底闪过错愕,但仅仅一瞬,他微眯起眼,宛若鹰隼瞄准猎物:“你要回南川?” “……嗯。” 桑晓移开目光,声音淡了些。 那股熟悉的安静再次袭来。桑晓暗暗斟酌,曲凌不一定会答应他。毕竟在南川初次见面,他就是特地去找罗桑晓解除婚约的。后面他也发现自己是另有目的才接近他,现在他提这种要求会不会太自私了。 桑晓忽然后悔,他不该开这个口,对曲凌不公平。 “如果只是为了这样,那结婚这种事没必要。” 果然。 桑晓暗暗叹了口气。 “不过,我有办法。” 桑晓眼前一亮。 双腿交叠,穿着真丝家居服的男人身子向前倾,刚洗完发,发尾还带着湿气,此刻的曲凌活生生像从时尚杂志抠出来的模特,随性、慵懒。 “结婚还要登记、办婚礼,太费时了,我会用更加快捷的方式帮你。” * * * * 进入夏季,龙京社交圈开始热闹起来,各种宴会沙龙在成了周末夜晚的固定节目。年轻人尤为热衷,美酒、美食、美人在曼妙的音乐中,交织成纸醉金迷的梦。 曲家的新任继承人甚少出席这种活动。在老一辈的豪门眼中,这样的做法十分聪明,远离那些靡靡之音,加入他们这些成功人士的商业聚会才是正道。而在那些富二代眼中,曲家这位跟他是不同的,仿佛原本是在同一起跑线上的选手,忽地人家就变换赛道,从短跑变成了马拉松。 第78章 曲凌是不一样的。同样含着金钥匙出生,其他人还在慢悠悠欣赏路边风景时,他已经拿起这把金钥匙开启另一个新的宝藏。 所以,当他携助理出现在“莱丽魅力夏夜”现场时,顷刻夺走所有媒体的特写镜头。 “今天是天下红雨了,曲总居然大驾光临!” 晚会举办者,《莱丽》杂志的老板,也是曲凌的高中同学张开双臂与他来了个拥抱。 “正好有空,过来看看,总不能每次都放你鸽子。” 《莱丽》是当前时尚界畅销杂志,每年夏天都会举办类似年中庆典这样的活动,邀请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参加,包括龙京上流社会那些公子小姐。 曲凌年年都收到邀请函,以往那些都进垃圾桶里了。今年他来,立刻吸引全场众多好奇的目光。 老同学寒喧完,视线移到曲凌的同伴身上。那是个非常漂亮的青年,比起曲凌正统的黑色西装,他穿的是休闲白色西服,里头还是中空的,交驳的领口露出一片白皙肌肤。 老同学是时尚界大腕,马上认出这是“flfa”这季新款,当然是得从国外送来的。这数十秒间,他便品出其中的奥妙。 他朝曲凌笑道:“本来这儿有好多美人等着跟你说话,不过现在看来,他们是没机会了。” 曲凌拿起旁边侍者盘中的香槟,与老同学碰了杯。 一切尽在不言中。 桑晓的目光一直围绕这群衣鲜靓丽的男女,不过最初新鲜劲过后,他开始感到无聊。 “怎么,不吃东西?”曲凌刚应付完一些旧识,发现桑晓坐在椅子上,像被撕掉邮票的信封,呆呆的。 “这块蛋糕起码有500卡,我要吃了,汤尼老师不会放过我的。” 桑晓盯着他递过来的奶油蛋糕,眼里写着满满的“想吃”,但这两个字刚上脑,立刻触动机关,他的金牌私教——tony老师发出尖叫“oh baby,你吃这么多,再来10组俯卧撑!” 救命…… 来到龙京,若真有哪个人教桑晓觉得害怕的,那必须是这位tony老师! 疯狂吃、疯狂动。 他宁愿不吃!不吃可以不动! 曲凌见状,挑了挑眉,在桑晓想吃又不敢吃的目光中,慢条斯理地将蛋糕送入口中。 好过分。 渴望的目光变成怨念。 曲凌叉起上头点缀的红樱桃,特地在桑晓面前扬了扬,“吃不吃?” 桑晓听起自己肚子咕噜一声。 今晚出门前,他才吃过的晚餐。不,正确来说,那不叫晚餐,那叫一堆青叶子。 他听到自己的胃在诉苦。又不是马,吃那么多草,哪里管饱? 吃吧,是曲凌让他吃的,又不是他自己要吃的。 不行,吃了今天白天跳的操就白跳了。 桑晓陷入天人交战之际,曲凌余光扫过旁边,那些如同不经意藏在角落的人影。 “你不要我就吃了。”他将鲜艳欲滴的红樱桃送入嘴,这时,桑晓用着浓浓不舍的声音轻喊:“等等——” 接下来发生的事,在过了很多年之后,桑晓至今能回忆起来。它如同是电影高潮时的一幕,人们总会反复慢放,再去品味、思考每个画面的意义。 一只手忽然按住他的后脑勺,用力往前按,然后男人用贝齿咬住那颗红得可爱的水果,直接贴上他的唇。甜甜的汁水通过唇缝渗进来,身体反射性作了回应—— 他张开唇,任由更多的甜蜜涌进来。 不可思议的行为。他们共享一颗水果,果肉变得糜烂,更多甜汁被榨出来。 很甜。 真的很甜。 感受到后脑勺的力度消失,他的头往后退,在周围此起彼伏的口哨声中,桑晓定定看着曲凌,却想起在那遥远的年代。 他曾经看过的,年轻的两道身影紧紧相拥,然后两颗头颅越贴越近。 他们说,那叫接吻。 …… cherry kiss。 6月29日,这个词席卷网络。 桑晓洗漱后走出房间,恰好遇见斜对面那间房也开了,与这间屋子的主人打了个照面。 明明刚用过茶香味牙膏的口腔,莫名又渗进昨晚那颗红樱桃的甜。桑晓下意识咽了咽喉咙,“早。” “早。” 曲凌依旧是那个曲凌。 两人谁也没提昨晚的事,但事情发生时,那些口哨声与咔擦咔擦的快门音,他大概懂了。 还有今天早上醒来,手机微信那些来自认识的、或只见过一次面的好友,铺天盖地的“恭喜”,让他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曲凌的的确确用了一个无比快速的方法,向世人昭告他和罗桑晓的关系。 其中,他还接了田晓光的电话。 “你们也太猴急了?还樱桃之吻?搞得这么劲爆,万一你俩以后散了你很吃亏的,这种照片以后会被拿出来鞭尸你懂伐?” 在田晓光的世界里,曲凌那种抠男,就是占着好友年轻漂亮的身子,日后肯定喜新厌旧,会甩了桑晓的。 而且,是分手费一毛钱都不肯给的那种! 简直太气了人! 桑晓尴尬地挂了电话。 他和曲凌依旧坐在同张桌上吃早餐,然后,再坐上同一辆车。等到达市区,桑晓再下车,他今天的任务是去见刘力波。 整个过程,两人除了一声“再见”,没有多余的一句交流。临下车时,桑晓不经意对上曲凌的眸,却是匆匆收回眼。 第79章 好像,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桑晓走进一家轻奢装潢的咖啡厅,这里装修看起来很贵,实际上他们卖的咖啡也很贵。 刘力波早在角落那桌等他。 今天是周五,工作日,整家店只有他们还有零星一两桌自由工作者正对着电脑码字。 “真是不得了啊!看到热搜我都惊呆了,牛逼,你们超牛逼的!”刘力波朝他竖起大拇指,“这回,全世界都知道你们俩的关系。” 上次警局那张抓拍,媒体爆了那么多料,结果曲凌那边也没回应。人家一个大老板没空理会这些花花新闻很正常。那张照片也就火了不到几小时,自动凉了。 但这次大大的不同!性质完全不一样! “你们这叫‘官宣’,他当众直接盖章了。” 现在,全世界都知道罗桑晓是曲凌的未婚夫,还是恩爱到控制不住要在公众场合激吻的那种! 桑晓干笑一声,低头抿着黑咖。像中药般的液体滑进食道,奇怪,他却没觉得苦。 今天是刘力波主动约的桑晓。这个人正如预见般又瘦了一圈,他的时日不多了。 说完昨晚那个劲爆的吻后,刘力波忽然压低声音,凑到桑晓旁边:“告诉你个好消息,你上次说的事,成了。” “上头要见你。” 桑晓心里咯噔一跳。 他成功了。 * * * * “这不叫成功,只能算是迈出成功的第一步。” 曲凌合上手里过亿的度假村签约合同,将文件夹推到旁边,端起咖啡细品。经过这些天的调教,桑晓现在冲咖啡的手艺与日俱增,完全不输外头的咖啡师。 “明天晚上你跟他们见面,然后呢?”曲凌抛出问题。 按刘力波的说法,明天晚上8点,桑晓到指定的地点等待对方来接他。至于去哪儿,刘力波说他也不知道。 组织所在地,他其实也不知道。每次都是蒙着眼上车,散场时同样蒙着眼被送回原地。 “刘力波说第一次见面,他们会为我举办入会仪式。不过如果他们里头有高阶蛊术师,应该会看出我没中蛊。” 刘力波不懂蛊,所以他看不出来桑晓至今瘦了这么多,并不是因为蛊,而是节食加健身。 “所以,这是你第一次,也是你最后一次机会。” 曲凌替他下了结论。 这个组织用蛊操纵成员,里头不可能没有蛊术师。或许,桑晓根本踏不上那辆车。但就算是这样,这个机会他也要试。 “术业有专攻,除暴安良应该由更适合的人来干。”曲凌划开手机,结果像想到什么,又伸手朝桑晓要手机。 桑晓乖乖将手机递过去。他的手机甚至连密码都没设。 曲凌很快从他为数不多的通讯录中拨出一个号码。 “喂,我不是桑晓。白科长,作为良好市民,我要向你们举报一条犯罪线索。” …… 6月30日晚 8:00 桑晓依约来到龙京市天福区11号街11号。天福区是龙京旧城区,所谓的11号街是当年曾经盛极一时的珠宝城,随着商业中心外移,现在这儿大多都成了废址。整条街不到6点,零散的商店已然关门。 11号座落在街尾,这家店门口的铁门覆着一层厚厚铁锈,约莫将近十来年没人碰过了。 路灯也因接触不良,光线不规律闪烁。桑晓和刘力波站在此处,仿佛躲在被世界遗忘的一隅。 街上静悄悄的,刘力波罕见的也保持沉默。等到一辆黑色面包车缓缓驶来,他暗暗用手肘捅了下桑晓:“来了。” 黑色面包车在他们面前停下,里头有人喊道:“上车。” 桑晓跟着刘力波上车,结果才坐下,视线当场一黑。后座有人用黑布蒙住他的眼。 “罗先生,请您不要介意,这是惯例。”说话的是个男人,语气不卑不亢。 蒙眼这环节桑晓事先被打过预防针,他摇了摇头,表示不介意。 蒙住眼后,又有一双手从他的头摸到脚,衣兜里的手机被掏出来。 “抱歉,我们要去的地方不能带手机,这个我们会暂时代为保管。” “好的。” 他听到,刘力波连颈部的项链都被收缴了。 幸好他今天并未佩戴任何饰品,只是穿着普通的白衬衫和悠闲裤。 车子开始启动。周遭只剩轮胎倾轧过路面的沙沙声响,偶尔,还有一两次刹车。视觉被剥夺,听觉瞬间异常灵敏,桑晓努力辨别,却发现徒劳无功。 这一路安静得可怕。 等到车子终于停下来时,他也不知道究竟在车上呆了多久。有人牵着他的手往前走,他听到脚步声。脚踩的这个地方,人开始变得多起来。 迎面而来的风也不同了。起先,是夹杂着树叶清香的自然风,然后风忽然停住,熟悉的冷气又环抱身躯。 他进入室内了。 “麻烦,双手举起来。”桑晓蒙着眼,依言抬起双臂,任由对方再次搜身检查。 看得出来,这些人谨慎到了极点。 “稍等片刻,会有专人带您进去。” “好的。” 旁边有人继续牵起他的手往前走,经过这些检查者身边时,他暗暗舒了口气。 前方是一道四周雕着玫瑰花型白木门。桑晓自然看不见,但,有人却看得清清楚楚。 第80章 “白科,这种门叫中欧花门,30年前在龙京珠宝城很流行。” 屏幕上方的门清晰可见,并且随着桑晓的动作图像不断放大。 “定位呢?” “龙京市天福区11号街11 号。” 白济挑了下眉,旁边的曲凌眸色黯下来:“绕了半小时,竟然又回到原点。” “这些人很狡猾呀。”白济摸着下巴,视线随着桑晓的动作穿过那扇具有时代特色的门。 曲凌沉下声,“现在位置已经锁定,你们警方还等什么?” “放心,人手我已经安排好了,现在桑晓还没见到他们的头目不是吗?现在贸然行动,万一让那头目溜了,这趟可就亏了。” “白济,你答应过的,要先保证桑晓的安全。”这回,曲凌连名带姓地叫他。 白济敛眉,周正俊朗的面孔再没有一丝戏谑,“我们给桑晓用的,是目前国际最先进的监视器,除了国家级的防御系统,普通监测仪很难发现它。” 监视器就是桑树衬衫上的黑色纽扣。那枚纽扣与其他纽扣看起来完全一样,只有针眼大的摄像头藏在其中,完全不会被人发现。 屏幕里,画面不断往前推进,又穿过一扇类似的门。 “桑晓想查出真相,我们更加想。李剑丽究竟怎么死的,还有,上回袭击桑晓那个叫鲁旺的男人,这个代号朱槿花的组织现在就在我们面前。曲凌,如果现在动手,很有可能幕后首领就跑了。” “桑晓他很勇敢,一路走到现在,连我都很佩服他。你是最了解他的人,难不成,你要让他先前所有的努力全部付诸流水吗?” 桑晓…… 曲凌默念这名字,拢紧的眉峰渐渐舒展开来。 关心则乱。 他轻轻吐出一口气,“继续吧,白科长。” 白济微微勾起嘴角:“放心,我们警方不会浪费这个大好机会的。” 昨天,他接到桑晓,不,正确来说是曲凌的电话。说不惊讶是骗人的,白济没告诉曲凌他们,两具尸体上朱槿花纹身这条线索像埋在地里的草绳,一拉就拉起无数起可怕的案件。 过去这一个月来,刑侦科派人专门到全市区警局调查,结果发现从去年到现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全市已经有将近500起自然死亡案例,其中起过60%有登记在案的尸检报告里头,都注明尸体上纹有花形纹身。 一、两具尸体是偶然,可高达300具尸体有同样的特征呢?甚至还有更多的死者,被判定为脑梗、心梗或营养不良猝死,尸体直接火化,连取证的机会都没有。 倘若这次不是因为李剑丽是在直播过程猝死,网上舆论过激导致上头派刑侦科例行公事检查;倘若不是因为桑晓报警,那个叫鲁旺的男人才进入他们的视线,像这样的死者每天在龙京多不胜数,根本不会有人关注。 但仅仅凭一个朱槿花纹身,他们刑侦科没办法证明这些是连续凶杀案。没想到他们一筹莫展之际,曲凌的电话来了。 白济立刻向上级报告,根据桑晓提供的线索,虽然胀蛊这些说辞并不能说服人,可先前这些带有朱槿花纹身的300具尸体却是铁板一样的事实。批示很快下来,龙京市警局以最高规格行动方案配合桑晓此次行动,目标就是抓住这个可疑的犯罪组织。 但是这一切,全部得靠桑晓! …… 桑晓知道自己走在整洁的室内,因为脚下地砖很滑,空气中也飘散着淡淡香味。他闻过的,那种舞会上女人穿的高级香。 香味越来越浓,他听到笑声。不止一个人,很多女人,还有男人。 牵住他手的人顿住,然后黑布被解下,白光突如其来照得他根本睁不开眼。数秒后,桑晓才渐渐适应失而复得的光明。 “罗先生,请您稍等,‘c’小姐待会会接见您。” 接见? 这个词用得可真有意思。 带路的黑西装男说完就离开,徒留下他和刘力波。桑晓环顾四周,这是一个约莫30多平方的休息室,里面贴着玫瑰色墙布,周围摆满欧式风情的家具。 至于那些说笑声…… 他循着声走到门边,悄悄推开一条缝隙,外头像是在举办舞会,男男女女穿着华丽的西装华服,俩俩翩翩起舞。 忽然间,门被合上,隔绝所有视线。 “别偷看,组织很严的,你现在还没刺上刺青,别惹他们不高兴。”刘力波收回关门的手。 看来刺青就是加入组织的证明。 “他们说的‘c’小姐是谁?” “‘c’小姐就是组织的会长,待会她接见你,会跟你介绍组织的规矩,然后再给你刺下第一针,其他会有人给你完成。” 这些在来这里之前,刘力波都不敢透露,这人还有许多事情瞒着他。 桑晓拉过他,压低声音问:“我有点紧张,你能不能跟我多讲些,这个组织神神秘秘的,又是蒙眼搜身,该不会要让人干坏事吧?” 他的手捉得特别紧,刘力波以为他害怕得紧,笑道:“不会。唉,反正你都来了,本来该待会‘c’小姐亲自跟你说的,我先告诉你也无妨。” “咱们这组织名字叫‘扶桑会’。” 桑晓瞳孔微缩:“扶桑会?” “对。”刘力波拉下领口,再次露出他身上鲜艳夺目的纹身:“这种花现在是叫朱槿,不过‘c’小姐说,在很久以前,它叫扶桑花,意思是远古东方神树上长出来的花朵。” 第81章 桑晓定定看着刘力波,一些遥远的记忆却像忽然涌起的海潮,不合时宜地浮现在脑海中。 那是一道很温柔的声音,他说:“这种花叫‘扶桑’,你看,它的花瓣红得像火一样,像不像太阳?扶桑,就是古代东方神树的名字。很好听的名字,就跟你的一样。” “扶桑、桑晓,你不觉得,这花跟你很有缘吗?” 第29章 “扶桑会?” 屏幕上方的视角穿过门,继续在走廊推进。仅离此处直线距离不到10公里的面包车里,小王摁掉电话,向紧盯着屏幕的上司报道:“查过了,咱们的资料库里并没有‘扶桑会’的信息。” “你们没有,仅仅代表华国还没发现。”旁边曲凌冷冷提醒他们。 白济侧过脸,“不好意思,我们要跟国际刑警联系,还得走程序呢。不过如果是大名鼎鼎的曲总——” “我以为警察捉坏人是全世界人民都知道的常识。” “警民合作也是全球通用的共识。” 曲凌正要嘲讽回去,前方屏幕里的画面陡然在一扇白色中欧花门前。 “两位,‘c’小姐就在里面。”一身黑色西装的男人推开门。 水晶灯绰绰闪现,却在下一秒消失在白济他们眼前,屏幕骤然陷入一片黑暗。几乎同时,曲凌猛地站起身,神色大变:“监视器没了。” 白济不带半秒犹豫,捉起对讲机大喊:“行动!” 此刻,他们埋伏在珠宝城周围的突击队已经开始围捕,白济拉下车门,猛地跃下面包车,余光却扫到紧跟其后的曲凌。 周正的面孔没了平时戏谑,紧皱眉头:“回去,这不是闹着玩的。” “白科长,我跆拳道黑带九段,大学时期间得过业余54公斤级自由博击比赛冠军。” 白济深深看了他一眼,招来小王让他取多套防弹衣,直接塞至曲凌怀里:“要是对方有枪,你是武林冠军都没用,小心点。” 曲凌套上防弹衣,与对方互视一眼。此时此刻,两个男人眼中迸发的急切完全相同。 桑晓,你一定要没事! * * * * “你是什么人?” 30年前在龙京珠宝城极为流行的鎏金白花大班台后,女人瞳孔微缩。绽放着红玫瑰花样的旗袍勾勒出她曼妙身姿,此刻,她涂着鲜红口红的唇轻轻颤抖,指向出现在她面前的漂亮青年。 “快,立刻把他抓起来!” 旁边两个穿着黑西装的男人脸上闪过茫然,下一秒依旧如接收到指令的程序快速动作,他们猛扑上前,将桑晓反手按住。 全程还不到一分钟。旁边刘边波完全懵了,眼见桑晓被他们紧紧制住,他咽了咽口水,看向前方满面凶狠的女人。 “c、c小姐,这怎么回事?罗桑晓他是我朋友,他——” “蠢货。”女人低喝他:“他根本没有吃你给的药。” 刘力波满面震惊:“不、不可能……” “你是蛊术师。”突然间,乖乖被反手按住的桑晓平静开口,他直视浓妆艳抹的旗袍女人。 女人眉头拢紧,隐隐透出些许慌,“你也是蛊术师?你怎么会懂蛊?快说。” 果然。 桑晓心中了然,暗暗庆幸自己在刚踏进这间房时就悄然关掉监视器。这情形与他预料的不差,“c”小姐果然也是蛊术师,一眼就能看穿他没有中胀蛊。 这女人在蛊术造诣上不低。 “你们用胀蛊诱骗外面那些人,他们花了大笔的钱不说,最后还会死。你既然也懂蛊,知道蛊术师的禁忌吗?” 闻言,女人怔了怔:”“什么禁忌?你别胡说八道。” “身为蛊术师,如果妄用蛊术害人性命,是会遭天谴的。” 约莫片刻安静后,女人忽地哈哈笑出声,旗袍上那朵朵绽放的玫瑰也随着颤动,婀娜多姿。如同听了个笑话,她眼中满满的嘲讽:“罗桑晓是吧?我是不知道你怎么也懂蛊,但是天谴?那是什么?” “妄用蛊术害人性命,轻则死于非命,重则永世不得轮回。” 空调均匀喷洒冷气,桑晓冷冷的一句话,瞬间让周围又降了几度。旗袍女人喉头滚了滚,面对这样一张镇静的面孔,她笑不出来了。 “外面那些人的胀蛊都是你种的吧?你可以算算,死在你手上的人有多少。你赚这么多钱,也不怕没命花吗?” 旗袍女人脸上晃过刹那的慌,然后她又握起拳头,冷笑:“哼,我不怕没命,只怕没钱。姓罗的,你还知道的挺多的。不过你就没想过,你一个人跑到这里对我说教,是来找死吗?” 话音刚落,她傲慢的表情僵住,像是意识到什么。桑晓不冷不热地回道:“那你怎么知道,我就是一个人呢?” 不好! 女人彻底白了脸,猛地喊道:“快,通知他们快走!” 底下的人还没反应过来,隔着那扇厚重的门,外头传来人群骚动声。“轰隆”一声,他们眼前这扇白色雕花中欧门瞬间被破开,一群穿着防弹衣的警察持枪冲起来,将他们团团围住。 枪口指上黑西装们的额头,那些人恐慌地缩回手。桑晓刚重获自由,两道身影匆匆跑进来,曲凌甚至抢在白济前头,握住他双肩,“有没有哪里伤到了?” 桑晓眼色稍霁,摇了摇头:“没有。” 第82章 握住他双肩的手力度才松下来,曲凌声音也轻了些:“那就好。” 这时,他们身后的旗袍女人尖声嚷道:“干什么?你们为什么要抓我?我没犯事。” 白济将视线从桑晓身上收回,走到女人面前时,又是平时那副戏谑的声音:“这位女士,你有没有犯事呢,不是你说了算,跟我们回警局好好聊吧。” “报告,在场人员均已控制,共37人。” “很好,全部带回去,收队!”白济一声令下,连同外面那些参加宴会的男男女女都一并被拘住,鱼贯上着警车。 “等等,”桑晓喊住白济,后者却道:“放心吧,这些人带回去我们第一时间会全部审问。你好好休息吧,辛苦了。” 桑晓还要说话,曲凌却按住他的手:“审问犯人是警察的事,咱们做到这份上,已经够了。” “没错,这案子要是破了,迟些我会向上头申请颁发优秀市民奖给你的。” 11号楼这幢建筑物里的人全部被白济带回了警局。回家的路上,曲凌没叫司机,自己开的车载桑晓。 副驾驶座上的人明显心事重重,曲凌双手握方向盘,眼角瞥见他正出神,主动寻了个话题。“姓白那家伙还说他们的监视器不会被人发现,幸好,我就不相信他。” 出发前,曲凌特地定了个规矩,无论现场情况如何,只要监视器被关,警方无论如何要攻进那幢建筑物。 桑晓回过神,却只是呵呵陪了声笑。白济没夸大其辞,那玩意儿真的没人发现。只是,他不能冒险,万一里面那个人是上回的“l”呢? 那个男人,可是连自己不死之身的秘密都知道了。 “你要替李剑丽查清真相,‘扶桑会’也被你一锅端了。现在,我们要等的,就是警方那边的真相了。” 红灯闪烁,绿灯亮起时,曲凌踩下油门,黑色迈巴赫顺利穿过路口,奔向回家的路。 …… 可事实证明,一切并不如他们想的那么简单。 “死了。” 隔着电话,白济的声音有种不真切的疲惫。 “方便的话,你们过来一趟吧。” 今日是周一,龙京的街道上班族步伐匆匆。曲凌特地陪桑晓来到龙京市警局。 “陈细妹,27岁,职业是龙京市清潭区996便利店员工。单身,父母在乡下务农,目前一个人租住在龙京市清潭区建设1厂宿舍单元。” 小王倒上两杯咖啡,不过曲凌连动也没动,反问:“你是说,这位‘c’小姐,所谓的‘扶桑会’,这个邪教组织的首领就是个便利店小妹?” “正确来说,你句话并不成立。”白济顶着黑眼圈夺过曲凌面前的咖啡,说道:“第一,现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个‘扶桑会’就是邪教组织;第二,陈细妹没有承认她是这个组织的首领,或者应该说,她来不及供出幕后主使就突然心梗死了。” “心梗?” “尸体已经经由法医验过,死因确实是心梗猝死。” 什么时候不死,偏偏在警方审讯时就死了?曲凌看向白济:“这不是巧合。” 小王苦笑:“曲总,我们也觉得不是巧合,但是,验尸报告写得清清楚楚。” “我可以看看尸体吗?” 忽然间,桑晓说道。 白济抿咖啡的动作顿住,定定看着他,才道:“可以。” 停尸体间的温度让人直接由夏进冬。昨天还活生生的旗袍女人,现在冰冷冷躺在他们面前。脸上妆容被擦掉,露出原本略显扁平的面孔。尸体已经脱掉全部衣物,只盖了层白布。 桑晓直接掀开白布,观察女人尸身的目光认真至极。 旁边白济眼中掠过微讶。普通人一辈子可能都没机会看见尸体,特别是这是女人的裸/尸。就算胆子再大、性格再沉稳的人,乍见这样的场景,一般都会有所抗拒。 比如,刚才眉头皱了下的曲凌。 可这个青年连眼也不眨就直接掀开白布…… 不仅如此,桑晓从头到脚细细端详,那神情与专业法医无异。突然,他指了指尸体的喉头,“这里。” 白济低头,女人胸骨上窝,也就两处锁骨间的凹陷处有豆大的红色斑点,像是被蚊虫叮咬。 “怎么了?” “是言蛊。” 在场的曲凌、白济还有小王缓缓望向他,桑晓替尸体重新盖上白布,不过只盖到胸部,露出锁骨部位。 “言蛊,就是以特定言语为约束的蛊,主要是用一种长鸣八脚蛛为引,然后再用蜈蚣、蟋蟀、壁虎,和十种草药炼制的。在种蛊时对宿主下约束,哪些词汇是禁忌,一旦宿主说到这些词,言蛊就发作,宿主必死无疑。” 这番话下来,其他人并不说话,小王下意识想要反驳,可对上桑晓,一时间竟不敢开口。桑晓的表情并不是在开玩笑。 “所以,能让我看看你们审问的笔录吗?” 笔录白济破例给桑晓看了。 审讯时,除了白济自己,他还请了龙京市警局两位专业的老刑警。昨晚,在三个老油条紧密的心理攻防战下,陈细妹最初在供出自己真实身份后,一直咬口说自己只是来参加派对,其他并不知情。但在警方指出扶桑花纹身,还有先前数百起无故死亡案后,陈细妹僵持了三个小时后,在凌晨5点多终于松了口。 第83章 “不是我,这些事我也不太清楚,是——” 口供来到这里就断了。陈细妹突然心梗倒下,当场毙命。 “如果她没撒谎,我们怀疑她可能并不是主使,背后另有其人。”白济让小王将笔录本收回,“而且根据我们同事调查的结果,陈细妹才中专文凭,毕业后一直在理发店、餐馆、酒店和便利店这些场所打工,这样的背景,要说她创办了一个教会组织,可能性很低。” “那其他人呢?”桑晓想起昨晚他见过的,那些穿得光鲜亮丽的男女。 白济深深看了他一眼,“反正陈细妹的给你看了,其他人的也无所谓了。” 【涉事者1:刘力波】 "我来这里只是参加聚会。‘扶桑会’?那是什么东西,我没听说过。卖药?对,卖药也犯法吗?" 【涉事者2:周慕礼】 “他们卖的药我吃了有效果,所以受邀来参加宴会。贵?还好吧,这价格对我来说不算负担,但我真的瘦了很多。危险吗?没觉得有危险。” 【涉事者3:金铃】 “参加派对警察也要抓人!哪条法律允许你们这样的?买药,买药又怎么样?我花钱买药,难不成还得经你们批准吗?信不信我告你们!没经过许可的药又怎样?它能让我一直瘦下去,我就愿意一直花钱买。” 【涉事者4:方锦和】 “是。他们是卖药减肥药,合卖合法。我不觉得有危险。在这之前,我是个250多斤的大胖子,现在你看到了吧,130斤。这里,根本没人愿意胖回去。” 【涉事者5:郑凤】 “我是个模特,根本不能胖。但是年纪上来,代谢变慢,就算不多吃我也胖起来了。只要能瘦下来,别说是钱,就算死我也愿意。” …… 后面的口供大同小异,被拘留这37名男女,均表示自己只是来参加舞会,买药卖药这事,他们也都承认了,但现场缴获的药物无一例外都是维生素c。 到时上了法庭,公诉方难不成要以高价买卖维生素c定罪吗?更加荒谬的是,陈细妹死了,那天两名被羁押的黑西装也审不出什么,他们只是受雇当陈细妹的保镖。 珠宝城的现场,并没有留存任何违法犯罪的证据。 桑晓盯着被小王收走的口供,转而向白济要求他想见刘力波。 目前警方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起诉这些人,只能以涉嫌高价卖买非法不明药物的名义将他们暂时拘留。但是这个罪名等到司法鉴定结果出来,证明那些药物是维生素c后,也不能再拘留他们。听说这里头有些还是当地知名企业家子女,或者演艺界新晋小生小花,现在警局承受的压力并不小。 刘力波只是个小小的主播,桑晓要见他不难。当两人面对面坐下,已然又瘦了一圈的刘力波情绪立马激动起来:“罗桑晓,你为什么要带警察来?如果你不愿意,那些药你不买就算了。我没强迫你吧!为什么你——” “你快死了。” 宛若乐曲在高潮处被按下暂停键,刘力波贲张的声音陡然僵住,“你、你胡说什么?” “我没骗你。我们好歹认识这几个星期,你当我是朋友,我也拿你当朋友。对不起,你中的蛊我没办法解。” 桑晓眼中含着不易察觉的怜悯。在刘力波的追问下,他将胀蛊的真相告诉对方,“很抱歉,我利用了你。但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你体内的蛊已经蜕变为成虫,再厉害的蛊术师都解不了这种蛊。力波,你有什么心愿可以告诉我,能做的,我会帮你做的。” 忽然被告知即将到来的死期,刘力波在短暂的惊愕过后,嘴角微微抽搐,像是被迫屈服在这即将可能成为真实的解释里。他在珠宝城亲眼见过,眼前这个青年和“c”小姐的对话。 他们在说蛊。 “c”小姐已经死了。 罗桑晓说她是死在蛊术之下。 那么下一个…… 短短数十秒间,刘力波五官像是被拉得紧紧的,尔后,又如同橡筋失去弹力松弛下来。他慢慢笑出声,并且说着令桑晓终生都无法理解的话。 “就算你说的都是真的,好吧,死就死,我也不后悔,这辈子我也值了。” “为什么?” “因为钱呀!我赚了好多好多的钱。”对上桑晓不解的目光,刘力波得意中又透出愤恨,“你不会懂的。你傍上曲凌那样的大人物,怎么会懂我们这些小主播的难处。当吃播有多难,你不暴吃不暴喝,根本没流量。你没见过吧,这行里面有多少催吐的。” “我见过太多了,那些人根本连下播都撑不到,中间就跑去抠喉,连喉咙都抠出血了,吃得越多吐得越多,但也赚得越多。大家都是拿命在挣钱,我也是拿命挣,但起码我比他们轻松多了。” “钱,真的比命重要?” “当然。” 刘力波双手握紧拳头,如同在表示他不怕死的决心,“人要是没有钱,比死更难受。” 桑晓张口欲言,最终却只是微微叹了声。 当晚,刘力波在拘留所暴病身亡,死因是:内脏衰竭。 真相这条船刚破冰,转眼又驶进迷雾中不见踪影。 现场缴获的药品鉴定结果已经出来,被证实对人体毫无危害的维生素c。那些被拘留的人里面,有不少有钱有势的亲属对警局施压,放话要是还敢拘着人,就直接捅给媒体。 第84章 警方自然承受不了这样的后果。当晚在珠宝城拘留的这些人里,死的死,剩下来的警方都陆续放了出去。 那些人的口供里,除了供认买卖药物之外,对于“扶桑会”,众人异口同声,那全都是“c”小姐说的。 陈细妹已经死了,一切又回到了原点。 半个月后,一则社会新闻里出现了桑晓曾经见过的人名。 “据悉,昨夜凌晨,快餐龙头企金氏食品创始人三女儿金铃被发现在卧室身亡。目前死因尚未公布,据知情人透露,金铃近日体型快速消瘦,有媒体猜测她有可能死于过度减肥……” “开始了。”桑晓喃喃道。 曲凌听懂他的意思:“你是说,那37人全都会死。” 那晚出现在珠宝城的那些人,无一例外都是中了胀蛊,加入了扶桑会。刘力波、金铃……接下来,死的人会越来越多。 这时,白济的电话也来了。 “热心市民有没有关注新闻?” 桑晓知道他想问什么,“那个叫金铃的女人死了。” “bingo!其实不止她,只不过其他死者因为各种原因没被媒体报道。37人中,已经有34人身亡,死因全部都是内脏衰竭。” “所以,你应该相信他们都是死在胀蛊之下,白警官。” 电话那头,白济轻笑一声,抛出模棱两可的回答:“现在,我信与不信不是重点。重点是,剩下那些人能不能活。” 桑晓明白他打这通电话的真正含义了。 “可以的话,把剩下3人的资料给我。” 那3人里面还能有幸存者吗? * * * * 对于拯救这种事,桑晓不抱有希望。这些人的口供他都看过,他们是刘力波的缩影。 在瘦与钱这件事上,生命反而变得渺小。 这3人分别是模特、演员和企业家。桑晓向曲凌请了一天假,逐一去找他们。 女模特和男演员乍一见,桑晓就礼貌地告辞了。 这两人没救了。他们的胀蛊已经成虫,死亡只是早晚的问题。 最后一个人是企业家周慕礼。 “礼遇娱乐”位于龙京市高新开发区,公司装潢走的是时下流行的极简风,黑白灰三色相间,极为高档。 “我就是周慕礼,请问,你找我有什么事呢?” 男人相貌俊雅,谈吐也彬彬有礼。不过,桑晓惊讶的不是他有一副好皮囊,而是…… 他体内的蛊虫竟然还处于幼虫阶段。 桑晓开门见山说明来意。出乎他意料,这个周慕礼并没有像普通人那样认为他在说疯话。 他单手推了下鼻梁上的金丝眼镜,正如他的名字般,礼貌地反问:“罗先生,我跟你完全不认识,你跑上来跟我说这些,姑且就当你不是在开玩笑或说疯话。但我为什么要相信你?” “换句话说,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你说的是真的,我体内有所谓的蛊……蛊虫?” 桑晓直勾勾盯着他,微微勾唇:“当然有。因为,我会替你解了这蛊。” 窗外阳光日渐西斜,穿过落地窗慢慢爬到沙发旁边的绿榕。周慕礼的眼镜倒映出金色东芒,令人看不清那里头蕴藏的情绪。 “解蛊?听起来像是玄幻小说的剧情。抱歉,罗先生,我从小在国外长大,对这种题材不感冒。我还有工作,恕不奉陪了。alice,送客。” 男人家教颇佳,连下逐客令用辞都极为克制有礼。桑晓并不意外他的反应,他站起身,随着身材火辣的女秘书离开。只是临出门前,他侧过身,平静地道:“周先生,你可以不相信我的话,不过建议你了解下当晚跟你一起出现在珠宝城的同伴,现在还能活生生跟你说话的,也只剩两人了。” 说罢,他转身就走,徒留下一脸错愕的男人。 “周慕礼,美籍华人,‘mulberry投资’太子爷,一年前回国投资,主要方向是娱乐行业,目前创办了‘礼遇娱乐’,拥有100%控股权。” 一天之内,孙伟豪就将周慕礼的底全起个精光。 曲凌扫了一眼文件夹里那张照片,照片上,男人戴着金丝眼镜,年轻的面孔噙着笑,看起来端方儒雅,完全不像在国外生长固有的那种轻狂。 “‘mulberry’吗?”他将文件合上,轻哼道:“这么大的家业不在国外守着,回国创业?说不定到头丢了西瓜捡芝麻,两头都捞不着好。” 桑晓听不懂,他看向孙伟豪,后者立刻向他解释。 “mulberry投资”是一家十来年前在美国横空出现的投行,当时,它收购一家破产的航空公司,并奇迹地将它重组上市,股价涨了十倍多后套现获利,一举震惊全球投资界。之后这家公司更是一路披荆斩棘,无往不利,短短十年间累积了世人难以想像的财富。 而更为人好奇的是,它背后的操控者从来不接受任何媒体采访,也不出现在公众面前,业内只打听到这家公司是一个华国人周氏所有。其他的,一应不知。 这回,如果不是曲凌出手,普通人甚至查不出周慕礼就是周家人。 不过这种出身巨富之家的太子爷,跑出来创业想要证明自己的事例比比皆是。曲凌将文件夹推到一边,不以为意说道:“越有钱越怕死,你放心吧。今天下班前,我保证这姓周的小子会主动找你的。” 桑晓正要说话,这时,办公室的门被敲响了,行政部的员工小心翼翼推开一半的门:“曲总,有位‘礼遇娱乐’的周总来了。不过,他说他要找的是罗助理。” 第85章 曲凌看向桑晓,一脸“看吧,我果然说的没错”的表情。 他确实没说错,人都怕死,越有钱越怕死。这位周家太子爷也一样。 隔了一日,已经从别处得知那日参加宴会的人都死得七七八八,今日份的周总非但礼貌,姿态也放得够低了。 “罗先生,还请你帮帮我。” 桑晓清咳一声,“你现在对玄幻小说感兴趣了吗?” 回旋镖打到自己身上,周慕礼苦笑道:“之前是我无知,还请您见谅。只要你能救我,什么报酬我都愿意付。” 桑晓不需要他的报酬,但人还是要救的。他也不磨叽,直接指着旁边的黑色单排长沙发:“你过去躺下。” 周慕礼:“?” “解蛊。” 桑晓言简意赅。 周慕礼再怎么怀疑,也乖乖过去躺下。然后按照指示,脱掉鞋袜。 “不需要其他东西吗?黑狗血或鸡血,符纸之类的?” 桑晓边从抽屉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东西,随口问:“谁说需要那些?” “电影。”躺在沙发的男人看着漂亮青年从抽屉里取出一支香。在来之前,周慕礼是做过功课的。 当然,功课也有做错的时候。 桑晓懒得跟他废话,直接点燃了手里的香。瞬间,一股奇异的芬芳弥漫在这间封闭的空间。 “胀蛊的幼虫会被曼陀罗花香吸引,不过,这种味道对人体也有影响。待会无论看到什么,你都别当真。” 这也是桑晓拒绝曲凌跟孙伟豪进来围观的原因。曼陀罗香对人体的影响因人而异,但唯一能确定的,就是它有强烈的致幻作用。 这种香味胀蛊幼虫最为喜爱,它会寻着香味从宿主体内出来。 桑晓先是将点燃的香在周慕礼足底大都、然谷、照海三个穴位先后熏了会,渐渐的,周慕礼的双眼像蒙上雾般变得迷离。 曼陀罗香生效了。 桑晓手里的香,顺着他的脚一路向上,然后在腹部位置停留,紧接着诡异的画面出现,男人一片平坦的白衬衫忽地冒出硬币大小的轮廓。 桑晓勾起唇,喃道:“好孩子,出来吧。” 那圆形轮廓抖了抖,仿佛受到桑晓手里那支香的指引,不断往上蹿,从腹到胸,穿过喉结继续向前。这时,桑晓伸手掰开紧闭的嘴,一只硬币大小的乳白色小虫从里头爬出来。 它似乎想爬上桑晓手里的香,可就在即将触碰到那只白皙的手时,整个身子猛地僵住,像遇见洪水猛兽般,马上往回走。 桑晓眼明手快又将周慕礼的嘴巴合上。小虫子顿时找不到方向,原地乱转打圈,很快就脱力掉到地上,一动也不动。 呼,桑晓轻吹一口,手里的曼陀香就灭了。顺手也拍了拍周慕礼的脸,“醒醒。” 摘下金丝眼镜的眼还陷于迷离懵懂状态,缓缓对准焦点,男人用一种如痴如醉的目光凝视眼前这张漂亮面孔。然后,他忽然捉住桑晓双手,如同喝醉般,“你……真美。” 与此同时,紧闭的门也从外面被推开,顺道灌入清新空气,冲散这一屋子奇异香气。 比桑晓更快反应过来的,是快步走来的曲凌,他甩掉周慕礼的手,居高临下冷声道:“周总,我想你跟我的助理没那么熟吧。” 周慕礼怔了怔,眼睛变得清明,意识到自己刚才干了什么,他露出一丝窘迫,“抱歉,我刚才像是脑了乱轰轰的,所以才——” “没事。”桑晓简单解释,顺道恭喜周慕礼:“你体内的胀蛊已经解了。” “真的?” “真的。从现在开始,你会像普通人一样,不会时时都觉得饿。” 周慕礼下意识按了腹部,迷迷糊糊一阵后,他确实没感觉到饿了。 “周先生,你要是还不信,时间会证明一切的。” “……不,我相信你。”周慕礼穿好鞋袜,朝桑晓鞠了个躬:“谢谢您,罗先生。我说过的,你想要什么报酬,我都可以给您。” 桑晓摇了摇头,“我不需要,不过,关于扶桑会,你可以把你知道的都告诉我吗?” 周慕礼有些意外,他顿了数秒后,才点头:“好吧。” 办公室内,三人相对而坐,桌上放着温热的咖啡,一个非常适宜听故事的氛围。 周慕礼对于扶桑会知道的并不比桑晓多。 一个多月后,他的好友在喝醉后私下漏了口风,说他加入了扶桑会,这个组织有一种药,可以让人越吃越瘦。而且,组织成员要是介绍新人加入,还可以赚取佣金。 周慕礼出于好奇,也向好友要了一颗药。大概知道他跟“mulberry”的关系,很快好友说组织邀请他加入。 几百万的入会费对他来说,简直是毛毛雨。周慕礼想也不想就答应了,那晚,就是他第一次参加宴会。 桑晓有些失望。这个男人,也没能提供更多有用的信息。 与之相比,是周慕礼看他的目光又热切了些,“罗先生,我都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蛊这种东西,你怎么懂的?你应该是本地人吧——” “周总,”曲凌忽地打断他,“这个世界上你不懂的事情还很多。今天他也累了,请回吧。” 周慕礼这才正视曲凌,他又恢复往日商业化的笑,“是我唐突了。罗先生今天也累了,咱们改日再聊。” 第86章 他跟桑晓交换了联系方式。临走前,他跟曲凌握了手,“曲总,很高兴再次与你见面,希望我们有合作的机会。” 曲凌顿时皱眉:“再次?”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这个姓周的。 “是啊,不过那次我们只打了个照面,你没印象也是应该的。说起来,你的助理这么厉害,那会你早就知道我朋友是用蛊在害人,对吗?” 曲凌神色凛然,顿时问道:“是哪一天?” “哈?” “你说的,我们见面是哪一天?” 周慕礼怔了怔,然后想了好一会儿才说出个日期。曲凌与桑晓对望,双双望见彼此的震惊。 周慕礼说的这一天,曲凌正中了替身蛊,成为“方小聪”呆在曲家。所以—— 那天跟他见面的,不是曲凌,而是方小聪! 曲凌眼神瞬间寒下来,“你去见的那个人,是谁?” 周慕礼的蛊是这个人给的,那么,方小聪的替身蛊绝对也是从他那里拿的! 他之前怎么也找不到的幕后帮凶,现在就在眼前。是这个人,怂勇了方小聪作恶 ,无论如何,他绝对不会放过他! 第30章 楼玉。 这是周慕礼给出的名字。 翌日,一份详细的报告放在了曲凌办公桌上。 “楼玉,‘楼氏地产’董事长楼兴业的独生子,24岁。目前的职业是歌手。” 看到老板脸上一闪而过的微讶,孙伟豪无奈道:“很不可思议吧?但这位楼少就是这么特立独行。据说他从小就喜欢音乐,对做生意不感兴趣,还跑去参加了什么‘明星学院’,惹得楼总经常发脾气。现在在娱乐圈倒是混得有声有色。” 曲凌不以为然,他对娱乐圈那个大染缸没兴趣,更对那些靡靡之音不感冒。 这时,办公室里响起一首悠扬的曲子,伴随男人幽幽吟唱,诉不尽绵绵情意,宛若夜半有情人低语,婉转动听。 孙伟豪顺便介绍:“这首就是楼玉的成名作《夜幕下的恋人》,词曲唱都是他,被称作是新世纪乐坛新希望。” “这么厉害啊……”桑晓抱住双手,盯着手机播放页面出现的歌手照片,“这个姓楼的,不仅厉害,人也长得好。” 他说这话时,眉眼舒展,隐隐含着欣赏之意。曲凌特地扫了一眼文件夹里附上的照片。 桑晓说得没错。姓楼的中庭饱满,鼻梁高挺,唇厚,典型的福气相。 光看脸,很难想像他会是扶桑会的人。 “知人知面不知心。” 想到方小聪手里的替身蛊是出自这姓楼之手,曲凌眼中莫名多了分冷意。 他绝对不会放过这个男人! “我想见见这个楼玉。”桑晓按断手机里缠绵动听的乐曲。 楼。 l。 说不定,那个控制鲁旺袭击他的幕后蛊术师就是他! 曲凌索性道:“一起走。” 一个便利店店员陈细妹要钱没钱,要人没人,要说她创立扶桑会,那绝对是难上加难,但要是楼氏地产的太子爷呢? 黑色迈巴赫行驶在拥堵的龙京城区中心,两个小时后,车子顺利驶进“金玉华府”。这是楼氏地产去年刚开盘的高端小区,作为未来接班人,楼玉给自己留了21楼的大平层。 孙伟豪查得清清楚楚,前两天这位大明星刚结束在非洲拍摄公益广告的行程,回龙京休息一周。 这个时间点,楼玉就在自己家。 电梯在21楼停下,踏出电梯门时,曲凌特地拉住桑晓的手肘,迈开大步站在他前方走了出去。 桑晓怔了怔。 旁边孙伟豪特地看向其他方向。啧,将人护得这么紧,咋临门一脚的婚约搞得好像又要无限延迟? 不过,这个姓楼的听起来确实很危险。 三人走出电梯,眼前的场景却完全出乎他们的意料。闯进视线中的,不是那位英俊帅气的大明星,而是一个熟人。 白济挑了挑眉,“哟,还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又见面了,各位亲。” 他身后穿着警服的工作人员来回进出,曲凌心中已经有了不好的预感,“楼玉,出事了?” 白济眼底掠过精光,还是那副痞痞的口吻:“如果你们是昨晚来,大概还能听他亲口唱首歌,现在这个点,你们只能见到他的尸体了。” 真死了? 三人俱是一惊。桑晓往前一步,直接说道:“白警官,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白济深深看着他,“我也很想知道你们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不介意的话,你们请我喝杯咖啡吧。” 这杯咖啡约在了两个小时后。 地点是曲凌定的,离龙京市警局不远的咖啡店。白济走进来坐下,拿起菜单毫不客气地点了一个蓝山咖啡加欧包,150多块钱的套餐。 “不好意思啊,这种店啊,我们打工的平时不敢进,难得有大老板请客。早上忙到现在,还没吃早饭呢。” 不一会儿,服务员将他点的东西送上桌,这位为人民服务的白警官也毫不客气将咖啡一口闷,抓起上面奶油还叠了朵花的欧包猛啃几口。 曲凌颇为嫌弃这人一副牛嚼鲜花的作派。 但他还是耐心地等白济吃完东西,桑晓甚至还贴心地送上纸巾。 “白警官,给。” 第87章 “谢谢。” 白济擦了擦嘴巴,肚子填饱,总算有心情说正事了。 “又到了情报交换时间。先说说,你们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桑晓与曲凌互视一眼,把周慕礼提供楼玉线索的事说了出来。白济听完,眉头不禁轻拢,“假设这个姓周的没骗人,这事就有点巧了。” 巧? 白济意味深长地说道:“我们是早上7点06分接到的报警,报警人是楼玉请的钟点工。这个钟点工说她按时进来打扫屋子,发现主卧的门没关,进去后看见楼玉浑身赤/裸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明显连喘气都不会,旁边还有个被吓坏的情人,所以才打电话报警。” “死因?”曲凌问道。 “急性心肌梗死。”白济特地顿了顿,又说道:“正确来说,是‘性/交猝死’。” 这个答案令现场陷入突然的安静中。 桑晓努力理解这个奇怪的死因,“白警官,你的意思是,楼玉是在和情人□□时意外死亡吗?” 他用上“□□”这两字,白济不由得多看了他一眼。就连他们那些法医口头上都很少用这个词,有些文绉绉,不像现在年轻人会说的词。 “对,根据现场采集的物证,还有那个情人的证词,楼玉昨晚曾经服用过‘安达他非’。目前初步断定楼玉应该是服用壮阳药后导致急性心肌梗死。” “但这也太巧了。”曲凌不信他们才查到楼玉这条线索,突然间人就没了,而且还是这种荒唐的死法。 “死人这档事,没什么巧不巧的,它发生了就是事实。” 当了这么多年刑警,离奇的死亡案件白济看得多了。 “可是,偏偏就在我们要去找他之前。”桑晓的声音轻轻插进来,“白警官,你难道不觉得像杀人灭口吗?” 这话一出,白济的表情变得有些古怪,“虽然我很想赞同你们这种阴谋论调,但是,你们知道目前被指控涉嫌杀害楼玉的人是谁吗?” 还真的有嫌疑犯!? 桑晓立马追问:“是谁?” “这个人你们也认识。”白济猝不及防吐出一个令曲凌和桑晓都万万想不到的名字。 李建明。 * * * * 李建明,李剑丽的弟弟。上回他们追查胀蛊的案件时,在汉堡店见到的那个表面开朗实则透出几分忧郁的青年。 他怎么会牵涉到楼玉这件事里? 按白济的说法,他们到达现场发现的三个人,其中一个死者,一个52岁的女清洁工,还有一个就是李建明。 李建明就是楼玉的情人。 在桑晓看来完全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居然会是情人? 调查这两人的关系并不难,但楼玉的影响力却出乎他们意料。孙伟豪的报告送上来时,网上狗仔们的爆料基本也跟这份报告相差无几了。 当红顶流忽然暴毙,这样劲爆的新闻当天席卷全网,各种报道爆料跟雪花片似的,将这件事挖了个底朝天。 楼玉作为楼氏地产的接班人,三年前因为玩票性质参加了龙京一个偶像训练营,之后因为俊美的外型和得天独厚的歌唱天赋成功出道。出道后顺风顺水,不到三年时间,楼玉已经跻身华国顶流行列。 而李建明与楼玉的交集,就是这个名为“明日之星”的偶像训练营。“明日之星”首期总共招收30个学员,实行全封闭式集训,他俩虽然不同班,却是同个宿舍,据说两人感情相当不错。 只不过“明日之星”采用分期淘汰制,楼玉顺利通过十次考核出道,以一首《夜幕下的恋人》席卷乐坛。而李建明却因为唱跳演各项分数综合不进前十,灰溜溜地被淘汰。 比起孙伟豪那份严谨的报告,网上舆论已经乱成一锅粥了—— “李建明?不是吧,一个在明日之星都出不了道的龙音大学生,楼神会看上他?简直离离原上谱!” “楼上,人家赤身肉博被警察叔叔现场发现,还要给你家楼神洗地,吃相未免太难看了。” “呵呵,楼神家世不说,平时圈里哪位说过他一句不好?咖位摆在那儿呢。上回金熊奖,崔岚影后都跟他一起走红毯。说句难听的,他就是要找男人,也看不上李这样的货色。” “呦呵,偶像约个pao还报经粉丝同意吗?别当精神股东了。事实就是你家楼神硬吃药也要提枪上,结果把自己折腾没了,现在还怪人家大学生,笑死。” …… 桑晓现在已经学会麻溜地刷微博、超话,他刚从将近5千万粉丝的“楼玉”超话中退出来,有些意外地道:“看来,这个楼玉风评不错。” “是的,”刚刚才整理完调查资料的孙伟豪说道:“无论在圈内圈外,楼玉的评价相当不错。据说他性格开朗,为人处事也厚道,没架子,特别是在男女关系上洁身自好。虽然先前有过一些绯闻,但最后证实都是狗仔乱写。” “外人的评价并不代表就是对的。”文件夹里的合照,曾经与他们见过面的李建明与楼玉站在一起,目光瞥向旁边,隐隐透出拒绝的姿态。而楼玉右手揽住他的肩,态度极为亲昵。 曲凌伸出食指轻点照片,“洁身自好,说不定只是因为他看中的就是李建明。” 桑晓盯着照片上两人,过分认真的眼神惹得曲凌好奇:“你瞧出什么了?” 第88章 “嗯……”桑晓发出长长的气音,然后感叹:“原来你们这里,两个男人真的可以在一起啊……” 呃。 孙伟豪悄悄瞄了老板一眼。果然,那张俊美的面孔表情有些不太好。 等等,上次秀场kiss纯属意外吗? “两个男人不单能在一起,还能结婚,这就是现行的法律。”曲凌意味深长地提醒着自己的“未婚夫”。 “未婚夫”收回眼神,却一本正经将话题又绕回正事上,“但是现在警方那边说凶手是李建明。” 看出老板那微妙的不悦,孙伟豪主动接话:“这就得看诱发楼玉心梗的那瓶‘安达他非’是出自谁的手了。” “意思就是,如果药是李建明给的,他就是凶手?” “不是。”曲凌接过话,从专业角度解答:“就算这瓶壮阳药是李建明给的,在法律层面上来说,也不一定能判定他是凶手。说得直白点,除非他能提前预知姓楼的吃了这种药跟人上/床后会死。否则,顶多也是判他民事赔偿。” 桑晓怔了怔,脑海中又浮现那张略显疲态的年轻面孔。 李建明,那孩子刚没了相依为命的姐姐,为什么又被牵涉到这宗命案里?他……真的会是杀人凶手吗? * * * * 李建明涉及到楼玉,楼玉又涉及到方小聪。曲凌在这件事上,明显比桑晓还要上心。 曲总特地腾了一个上午的时间带桑晓来龙京市警局。脚刚踏进刑侦科的大门,撞进眼帘的画面犹如进入菜市场般,完全乱成一团。 “我们楼家绝对不会放过他!杀人凶手,就应该偿命!”女人踩着细高跟,在两名女警拦阻下,伸手直指对面的略显瘦削的男青年。食指指甲上镶嵌的碎钻在日光灯下,一闪一闪的。 “楼女士,现在清清楚楚,李建明根本不是杀害你弟弟的凶手。你弟弟的死纯属意外。” “我不相信!我弟弟连恋爱都没谈过,怎么会跟这姓李的搞在一起?这里面肯定有问题!你们警方包庇他,我到时连你们一起告!” “楼女士,”白济走上前,义正严辞地对她说:“我们办案不偏袒任何人,现在证据确凿,李建明并没有谋害你弟弟的动机和行为,你如果不满意可以到监察部门进行反映。这里是警局,任何人都不能在这里喧华吵闹!” 女人化着精致的妆容,眼中却含着愤恨与泪,“我不管。总之,今天你们不准放他走!” 白济冷冷挑了下眉:“这里警局,不是你们楼家。” 说罢,两名警员示意瘦削的青年赶紧走。青年缩着肩膀,在女人责骂与警员的遮掩中快步离开。桑晓见状,直接拉过曲凌追上去。 对方腰微微佝偻,走得却极快。出了警局的门,桑晓猛喊:“李建明!” 前面的身影僵了僵,尔后竟然加快速度,曲凌反手牵紧桑晓,抢在前头截住他:“站住。” 平时处于上位者的呵斥让人下意识停住,李建明眼中流露出仓惶与惊吓,视线落在对面两只交握的手上。 “我们见过面的,李建明。”桑晓往前一步,不知不觉就松开曲凌的手,后者敛住眉,任由他跟李建明说话。 “我们谈谈吧。” 李建明绞紧大腿裤子,身后是警局,眼前又是这两人,他明显没得选了。 这是桑晓第二次踏进警局附近这家名为“爱·遇见”的咖啡馆。只不过两次都没“遇见”爱,一次“遇见”警察,这次是“遇见”嫌疑犯。 说是嫌疑犯也不对。 “我不是凶手。”李建明双手捧着咖啡杯,整个人处于一种脱力的状态,如同松鼠被猎枪追赶历经劫后余生,极力为自己不公的待遇抗辩:“警方已经查清楚了,他们有证据,能够证明我不是凶手!楼玉的姐姐根本是在乱说!” “是什么证据?”桑晓问道。哪知,李建明目光闪烁,却不再说话。 对此,曲凌抿了口咖啡,不带任何感情说道:“楼玲,楼玉的姐姐,现在楼家已经由她接手了。李建明,除非你的证据很充分,不然,以她的手段,你接下来很难有好日子过。” 刚才在警局的女人,一看就不是善茬。 李建明握紧杯壁的五指因过度用力泛白,片刻后,他喑哑着声,说:“是视频。” 桑晓微讶,“你是说……” “他录了我跟他上/床的视频。”李建明的声音慢慢上扬,有种破罐子破摔的快感:“里面有他自己吃药的画面。那个药,是他自己带来的。” “视频就在他的手机里,警察他们看到后,就把我放了。” 原来如此。 桑晓相信白济不会弄错,这件事很有可能真的就是楼玉自己服了壮阳药,然后情动猝死。 对于情人间那点闺房小情趣,桑晓不予评价。但是现在楼玉死了,李建明作为他的情人,很可能知道扶桑会的事。 “李建明,本来我们是想找楼玉问清楚一些事。但是,现在他死了,你跟他是恋人,我们只能问你。” 出乎意料,李建明撇下嘴角,回答道:“你们搞错了,我跟他不是恋爱关系。” 这下,连曲凌都皱眉,他开口就直接问了:“你不是他的地下情人?” “地下情人”这四个字让李建明怔了怔,尔后,他露出几近嘲讽的笑:“你要这么说的话,勉强也算是吧。” 第89章 他饮下已经变凉的咖啡,唇角沾上褐渍也不理会,双目只盯着窗外,明显不愿意再说话。 对付这种场面,曲凌比桑晓在行多了,“飞扬给你姐姐的死亡赔偿金你应该收到了吧,上回我答应过你,钱也不会少了你的。这次我们问你的,你把你知道的说出来,我保证楼家那边不会再找你麻烦。” 曲凌的保证俨然含金量十足。 李建明只是个小小的音乐院校生,但上回打进卡里的巨款,还有“世纪集团”响当当大招牌,令他不得不信眼前这个俊美且威严感十足的男人。 楼玲可怕,但如果有曲凌作靠山…… 李建明不蠢,他犹豫数秒后,咬了咬下唇,应道:“曲先生,我相信你。” “我可以告诉你们,我跟楼玉……”他绞着手指,仿佛撕下盖在身上最后一层遮羞布,“不是情人。” “我、我顶多算他的床/伴。” 这又是个新词汇,桑晓努力理解着,像学生一样发问:“你的意思是,你们之间没有感情,只是单纯□□的关系吗?” 李建明露出几分难堪,却不得不应道:“嗯。我们以前在明星训练班当过同学和室友,经常见面,大家都是男人,有……那种需求就互相解决一下。” 他的说法跟孙伟豪的调查报告相差无几。两人是在偶像训练营认识,虽是不同班,却在同个宿舍。 按李建明的说法,当时训练营管得严,楼玉那种富二代连周末都被关在学校。两人又日夜相对,自然而然就发展出超友谊关系。 后来楼玉顺利出道成了大明星,李建明继续当他的学生,两人这种隐秘的关系却没断。只要楼玉在龙京没活动时,就会约他。但没料到,这次却出事了。 桑晓旁敲侧击想套出楼玉是不是懂蛊,可李建明一问三不知,甚至连楼家的地点都不清楚,倒真像他讲的,两人除了偶尔的性关系,甚至可以说得上两个字: 不熟。 横竖也问不出什么,李建明得了曲凌的承诺后就走了。后者见桑晓眼神聚焦在对面已空落落的椅子,伸手揉了揉那头乌黑的发。 回过神的桑晓顶着一头微乱的发,有些可爱。曲凌微微勾起唇:“想什么呢?” 桑晓没注意到他的手还撑在自己椅背,远远望去,男人像是把他环在怀里。 他在意的是楼玉的死。 “如果扶桑会的背后是楼玉,那他在蛊的造诣上,不可能比c小姐低。” c小姐,也就是那个他在珠宝城遇见的旗袍女人。那女人在他看来,起码能列入中阶蛊术师的行列。假设楼玉真的跟扶桑会有关,甚至是背后主使者,一个中阶甚至有可能是高阶的蛊术师,会死于壮阳药吗? 单单为了这个目的,蛊术师完全有更好的办法。 听到这,曲凌微微瞪大眼,“蛊术,还有这种功效?” “当然有。只要——”桑晓说到一半却顿住,接着猛地站起来,连曲凌都意外。 “不行,我要看楼玉的尸体。” 是不是巧合,只要让他看到楼玉的尸体就明白了。但是,要见到楼玉的尸体却不是件容易事。 白济那边说,尸体经法医鉴定确认死因后,已经由家属认领回去,现在在楼家。 事情顿时又变得复杂起来。按理说,曲凌亮出身份,楼家自然不敢拦他去看具尸体。但是现在真相扑朔迷离,方小聪手里的替身蛊是不是楼玉给他,楼玉忽然就死了,楼家又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一切未定,曲凌不愿打草惊蛇。他送桑晓到楼家后,只在外面等着。而桑晓看着楼家门口高高悬挂着的白布与挽联,人却被保安挡在外面。 对方说,今天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 桑晓站在原地,一筹莫展时,忽然身后传来温润的嗓音:“桑晓?” 他转过头,发现眼前眉眼带笑的男人竟然是周慕礼。 第31章 楼家外围聚集不少年轻人,这些人手里举着楼玉的照片,却被楼家的保安严严实实挡住。 曲凌坐在后座,亲眼看着桑晓艰难地挤出人群,回到车上。被拉开的车门瞬间也带进大片哭嚎声,随即又被隔绝在外。 曲凌发现,桑晓的脸色有些难看。 “你看到了吧?” “嗯,楼玉的尸体。” 说起来,还得多亏了周慕礼。他跟楼家有交情,有他带着,桑晓大大方方地踏进楼家。这会儿里面楼家的亲朋世交,还有做法事的全挤在一起,偌大的厅堂满满都是人头。桑晓趁着周慕礼跟楼父说话的档口,悄悄去看停放在灵堂里的尸体。 “楼玉的尸体有问题?” 曲凌一语中的。桑晓凝着脸,却道:“白警官他们没错,楼玉应该是死于那些药。不过,他的死不是意外。” “李建明骗了我们!” 黑色迈巴赫在下个出口出了高速,又绕回旧城区。这半小时内,孙伟豪已经将李建明的行踪发过来。 他们是在上回那家比悠思汉堡店找到李建明的。不过,李建明的情况有形狼狈。 曲凌和桑晓到时,两名穿黑西装的男人正左右拉扯他手肘,旁边若干店员和顾客吓得不敢动。幸好曲凌示意司机出手,才赶走了那两人。 浑身衣服被扯得皱巴巴,李建明惨白着脸,坐在石椅里,纵然面对着美丽的龙京湾,他也紧紧抱住双臂,不由自主呈现出防御性的姿态。 第90章 桑晓接过司机从附近便利店买来的矿泉水,递了一瓶过去。 此刻正值傍晚,夕阳余晖染红了粼粼海面,周围充斥着孩童欢笑声。从比悠思将人救出来后,他们带着李建明来到附近的公园。 “刚才那些是楼家的人?”桑晓问道,但李建明目光放空,似乎还未从那场惊吓中缓过神。 曲凌冷冷看他:“别看楼玲是个女人,论起做生意,她比许多男人强多了。你惹到她,她不会放过你的。” 闻言,李建明身子颤了颤,清秀的面孔激起不甘:“为什么?楼玉的死明明跟我没关系——” “谁说没关系?” 桑晓横生生一句,李建明整个人像被按下暂停键,霎时一动也不动。 桑晓直勾勾盯着他,仿佛穿透皮肉直接看进他的心:“我看过楼玉的尸体,他的眉心发红,而且手掌心也有红点,这是中了欲蛊的症象。” “欲蛊,是你下的对吗?” 瞳孔微微缩起,李建明轻抖着唇,仿佛第一次认识眼前这个漂亮青年,“你……究竟是什么人?” 他猜对了。 桑晓平静地说道:“一个懂蛊的人。” “很久以前,在南疆有些夫妻结婚多年未生孩子,里头有的是男人不行,所以他们想出一个法子。就是用天牛为引,炼制出‘欲蛊’。天牛,这种虫子重欲,用它炼制成蛊后,女人再用血喂食蛊虫,放到男人体内。这时,再没用的男人看到女人,也能一展雄风。” 李建明脸白得像纸一样,海风轻轻吹着,仿佛下一秒就要将他吹散。 桑晓的声音仍在继续:“不过凡用蛊必有风险。被种了欲蛊的男人,只要女人催动蛊虫,他就完全丧失了自己的意志,任由对方控制,完全成了一只只会发情的虫子。” 听到这儿,曲凌也明白了。 “你用对楼玉下了蛊,然后控制他吃药录视频?”如果李建明会用蛊……曲凌猛地扯住他衣领,目光极度森寒:“你跟楼玉是一伙的,方小聪手里的东西也是你给的?” “我——”李建明瞪大眼,身子因极度恐惧而颤抖,“我不是,方小聪是谁,我不认识——” “曲凌。”桑晓上前攀住曲凌的手,“先放开他吧。” 他的声音有股魔力,能让人瞬间冷静下来。曲凌将人扔回石椅,居高临下俯视李建明:“你现在只有两个选择,要么,知道多少吐多少;要么,我能让楼家永永远远都找不到你。” 李建明瞪大眼睛,最后这句,他不会蠢到以为曲凌是想护着他。相反,落到这人手里,恐怕还不如落在楼玲那里…… 形势根本由不得他选。 “我……”李建明张了张嘴,犹如放弃挣扎的鸟,灰溜溜垮下身子,承认了自己犯下的罪:“是我。” “楼玉身上的蛊,是我下的。” 曲凌眼神霎时变得危险。但李建明下一秒又哑着声道:“可是,我真不认识你说的什么方小聪。” “你什么时候学会的蛊?”桑晓忽然问道。 李建明拧开手里的矿泉水瓶,猛地灌了一口,仓惶渐渐褪去,清秀的脸反而覆上郁色……还有怨恨。 “是楼玉教我的。” 果然还是楼玉。 “不过,那些东西我不感兴趣,也觉得恶心。我只悄悄学了欲蛊,就是为了杀他。” 桑晓:“为什么?” “为什么……”李建明嗤笑一声,“一个剽窃了我心血的小偷,还强迫我跟他上/床的混蛋,我为什么不能杀了他?” 这答案,连曲凌都意外。 “你们听过楼玉那首成名作《夜幕下的恋人》没?” 曲凌立刻懂了,“那首歌是你写的?” 李建明露出嘲讽的笑:“当初在训练营,我跟他同宿舍,那首歌的曲和词都是我写的,结果有一天,那份草稿忽然就不见了。楼玉说,他以为是废纸给扔了。他是有钱人家大少爷,我算什么?一个连学费都快交不起的穷学生。” “他说扔了就扔了。只是我没想到,没过几个月,忽然间他上台唱了这首歌,还说是他自创的。” 桑晓还记得那曲悠扬动听的旋律,原来背后还有这样的曲折。 “那你知道后,没去找他讨回公道?” “有啊。”李建明果然应道,但是,他的双拳瞬间握紧,“我立刻去找他。可他说,那首歌是因为由他来唱才能红的,如果在我手上,根本不会有制作公司给我机会出单曲。” “那晚,他喝了很多酒,身上酒气很重。我甚至求他,这首歌是我的心血,他不能这么夺走它。但是我没想到,他非但说了很多难听的话,甚至还……” 桑晓注意到,青年脸色涨得潮红,又羞又愧吐出一句:“□□了我。” 一只奥特曼气球从眼前飘过,才到人半腰高的男孩急忙忙在后面追,身后还跟着大声嚷着小心点的姐姐。 李建明的目光下意识追逐那扎着马尾辫的女孩,“我姐……她当时还在丽都,她拼了命挣钱给我缴学费,希望有一天我能上台唱歌给她听。” “楼玉说,只要我乖乖听话,这事就这么算了。甚至,他可以帮我交学费。” 桑晓细细审视他的表情,只说道:“可是你姐还为了你去做直播。” “我没拿楼玉的钱。” 第91章 远处女孩终于替弟弟追到气球,小手将线头交到另一只小手,两张稚嫩的脸蛋笑得无比灿烂。 李建明收回目光,勾起凄然的笑:“很不可思议对吧?但我不想让自己像个男/妓一样,拿卖身钱。我姐在丽都陪酒跳舞,但她跟我说过,她不会卖身的。” “楼玉说得没错,会写歌创作的人那么多,没钱没人脉,谁会看得上我写的东西?他可以给我个好价钱,只要我继续帮。” 曲凌冷冷说道:“所以你给他当枪手?” “是,他按市场价给我作曲写词的钱。”李建明低着头,缓缓道:“而且,他觉得圈里那些人脏,有需要的时候,就叫我过去他家里。” “曲先生,你们应该有查过楼玉吧?他的名声很好,又有创作才华,而且也不像其他明星一样乱搞男女关系。” 实际上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么? 但是对他们来说,楼玉是金玉还是败絮根本无所谓。曲凌沉着声问:“蛊的事,他知道多少,你又知道多少?” 李建明愣了愣,却摇了摇头:“其实,我也不太清楚。我跟了他这么久,大概一年前开始吧,我发现他家里藏着些奇奇怪怪的虫子。我们之间很少交流,也就是他有时候喝醉,会跟我说什么蛊术、扶桑会之类的话,但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扶桑会! 楼玉果然跟这个组织有关系! 桑晓马上追问:“他会蛊术对吗?” 李建明定定看着他,有些犹豫,应道:“应该是,有一次我悄悄听到他跟人打电话,说什么有一种蛊,能让两个人互相交换,他还教对方怎么下蛊……” 是替身蛊! 曲凌瞳孔微缩,楼玉打电话的对象—— 是方小聪! “然后呢继续说。” 李建明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他跟谁在打电话。但是他好像在教人下蛊,而且是不同的蛊。半个月前,我听到他在打电话时,说养了一种‘欲蛊’,但是虫子还没长大,等它的身体开始变得透明,就可以把主人的血喂进去。只要把这只虫子放进对方身体里,那人就会……” 他顿了顿,像是积攒足勇气,才继续坦白:“对喂蛊虫的人发情,而且还任由对方控制。” 所以,炼蛊的人一直是楼玉,不是李建明。 事情到这里,完全说得通了。不过,桑晓还有个疑问:“是你抢先将自己的血喂给欲蛊。但为什么,你突然就想杀了他?” “因为我姐姐死了。” 李建明平静地说出这句话。 桑晓却怔住。 “她死后,我一直在想,我还在忍些什么?”李建明忽然用一种释然的语气说道:“原先,我很怕楼玉找我麻烦,甚至找我姐麻烦。但是我姐已经死了,我还有什么好怕的?” “向媒体说他的词曲都是我写的?谁会信呢。报警说他□□我?警方会信吗?我都陪他上了那么多次床。”面容清秀的青年又喝了口水,仿佛在谈论天气般诉说自己的“罪行”。 “没有人会信我,也没有人会替我主持公道。干脆,就试下他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就好了。” “剧本我已经想好了,药是我买的。然后我趁他洗澡时,喂了那只虫子我的血,再悄悄把虫子放在酒里,喂给他吃。没想到,那什么‘欲蛊’是真的,后面我说什么他就做什么。” “我让他解锁自己的手机,录了自己拿药吃药的视频。我事先查过,喝了酒,那瓶药服用不能超过一颗,我让他吃了五颗,后来你们都知道了。” 楼玉就以一种这么荒唐的死法没了。 幕色笼罩万物,周围熙攘的人群开始归家。李建明的脸在昏暗光线中变得晦暗不明,“现在,我随你们处置。要报警也好,把我交给楼家也好。” 桑晓望向曲凌。后者低垂眼帘,让人看不清他的情绪。傍晚的风拂过,掠起乌黑发尾,带来清爽的凉意,也送来曲凌低沉的嗓音: “你怎么证明你说的是真的?” 李建明怔了怔,才道:“我有证据。” 他的证据很简单,也很直接。夜幕降下,李建明带他们又来到金玉华府21楼。 楼玉的房子。 这个小区保卫森严,李建明进来时,却有保安跟他打招呼,看得出来,他经常过来。 虽然屋主已经死了,但警方取完证后,楼家人也没来动过。李建明轻而易举输入密码,打开了这间屋子大门。 屋内装潢以黑白灰为主色调,完全的现代简约风。李建明直接带他们进主卧,然后打开衣帽间,在最里头的长条柜里摆放着五个瓷罐。 “这就是他藏的东西。” 桑晓上前分别揭开瓷罐上的封条,一股浓烈腥味扑面而来,连曲凌都反射性捂住鼻子。 借着灯光,瓷罐里还有蠕动的身影。 桑晓凝着脸,这些东西他再清楚不过了。“他在炼蛊。” 蛊,要炼制成功并不容易,需要蛊术师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现在蛊术师死了,这些未成形的蛊虫也会因为他中途让它们见光而失败。 果然,在灯光下,蠕动的身影动作越来越慢,像电影播放到终幕,完全陷入静止状态。 这些未成形的家伙死了。 李建明看得目瞪口呆,曲凌盯着那些僵硬的虫子,却是低低对桑晓说了句:“走了。” 第92章 桑晓并不意外,他只是深深看了李建明一眼,随后跟了上去。 事到如今,蛊是楼玉炼制的,人却是李建明杀的。但蛊术杀人,警方会信吗?就算白济信,但这东西它不上了法庭。 更何况,楼玉剽窃李建明的作品,又□□他,倘若扶桑会背后是他,这个姓楼的还通过胀蛊害死了那么多人。这样的人死了又有何辜? 他们不是警察,这件案子,就算警察也无法定李建明的罪。 曲凌只想找出给方小聪替身蛊的幕后黑手。现在他们却走进死胡同,楼玉死了,所有线索戛然而止。 这几日,桑晓继续干着日薪超过四位数的助理活儿,亲眼看见公司几名中层坐在董事长面前,战战兢兢地作报告。 曲凌年轻,并不气盛。对于管理这个庞大的商业机器,他不会动辄发怒,也不会将情绪带到工作中来。但对于细节,他会琢磨到更细。这一点,恰恰对下属来说是巨大压力。 因为这意味着,下属需要准备得更加详细,犯错的机会也会增多。 所以,曲凌真的很不爽。只是他派人暗中调查,却没什么消息。楼家已经办完丧事,楼玉的尸体也火化了。 前几日,曲凌暗中派的人悄悄替李建明挡了好几拨楼家的骚扰。 “据多方求证,《夜幕下的恋人》确实为楼玉室友李建明创作。一直被誉为创作天才的歌星楼玉,死后被指剽窃他人作品……” 桑晓从手机微博界面抬头,刚查完“塌房”这个词,他惊叹道:“现在网上都在骂他。” 当红歌手突然暴毙,狗仔们穷追不舍,很快就查到李建明身上,除了“欲蛊”这些事,其他剽窃□□的事全都爆了出来。 网上骂声一片,就连楼玉的粉丝也有不少脱粉回踩的。桑晓算是见识到人心有多善变,不久前还在对偶像歌功颂德的那些人,转过身就成了机关枪突突突不断扫射。 一代顶流瞬间成为乐坛的老鼠屎。 不过,这姓楼的也算罪有应得了。 “别再玩了,下车。”曲凌提醒身边还津津有味刷微博的“男伴”。 桑晓放下手机,望着车窗外金碧辉煌的大酒店,倍感无聊地道:“其实,这种地方你可以自己来。” 今天临下班前,曲凌特地叫住他,要他陪着出席今晚的慈善晚会。但这种场合,他宁愿回家照顾自己房里那群“小可爱”。 曲凌特地看了他一眼,“你是我的助理,当然要跟我来。” 这话说得理所当然。桑晓也没办法反驳,毕竟自己还靠这位发工资。只是他没想过,连孙伟豪这样级别的秘书都不用陪同,为何单单要他这个只会冲咖啡助理参加? 曲凌当然有自己的私心。 上次“cherry kiss”后,他还没携“未婚夫”出席任何正式场合。 踏进会场时,曲总比平时放缓步伐。在外人眼中,年轻俊美的总裁与漂亮未婚夫齐齐进场。 曲凌向来是龙京社交圈的焦点,今晚更是成功抢占所有人的注意力。 有人好奇,有人心碎,有人嘲讽…… 桑晓看不懂那些人的眼神,想跟曲凌说话的人一拨接一拨,很快,他瞅准时机闪到偏僻角落,乖乖地拿起盘子和叉子,从餐桌了叉了一块奶油蛋糕。 这种场合,曲凌身边永远不缺人,挤到他跟前的,也并非都是想要风花雪月的,更多的大腹便便的中年企业家。桑晓走出南疆也有不少时日,在世纪集团浸淫这些天,他开始懂得,眼前的世界是属于曲凌的。 这个时代所有人口中的“人生赢家”。 他像个过客般注视眼前这些觥筹交错,直到旁边突然跳出来一道男声:“你怎么在这儿?” 桑晓转过头,出现在面前的年轻男人穿着新潮西服,染成浅棕色的短发时尚前卫,他记得这个人。 是上次那场“莱丽魅力夏夜”派对的主办者,《莱丽》杂志老板,也是曲凌的高中同学,名字叫马少锋。 这位同是富二代的马少爷带着几分戏谑,笑道:“曲凌可是香饽饽,你不看紧点,转过头可被别人抢了。” 桑晓听得懂对方的调侃,他只是摇了摇头,不予置评。 这反应让这位马少爷有些意外。他瞅着漂亮青年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愈发好奇:“罗桑晓,是叫这个名儿吧?我不是在跟你开玩笑,曲凌真的很抢手。” 他走到桑晓身边,随手端起路过服务生盘里的红酒,抿了口才缓缓说道:“以前我们读高中时,别说送情书,还有人敢约他去开房的。” 桑晓忍不住看他,马少锋耸了耸肩:“倒追他的一大把,不过他谁也看不上。上回,他带你来,还搞出那么劲爆的新闻,你挺厉害的。” 说起来,马少锋还要感谢罗桑晓,曲凌在派对上跟他那个“cherry kiss”不仅火爆全网,连带着他的杂志都卖脱销了,公司股价也涨了不少。 “我不厉害。”桑晓如实回答。上回曲凌是为了帮他,才有了那个吻。 “反正,我是好心提醒你,要进曲家可不容易,你已经临门一脚了,可千万别把人给看丢了。”马少锋特地拍了下他肩膀,又示意对方往前看。 这一看,倒把桑晓看愣了。 前面在跟曲凌说的人已经换了,不是刚才那位挺着微胖肚子的男人,而是个女人。 第93章 一个极其漂亮的女人。 桑晓目光微动,这个女人他认识,是楼玲! 一袭黑色紧身连衣裙,裙摆上缀着星星点点亮片,在水晶灯光熠熠生辉。楼玲并不像前次在警局那样悲愤交加,今晚的她化着精致妆容,长发盘起,只垂落些许在两鬓,今晚的她冷中带着些娇艳,正对着曲凌有说有笑。 这态度并不像陌生人。桑晓忽然想起,上次从警局出来,曲凌对李建明说的那些话。他明显认识楼玲,甚至连对方的性格都一清二楚。 水晶灯下,男俊女美,尤其女人踩着细高跟,又朝前一步,拉近彼此间的距离。从外人的角度望去,这一幕极为养眼。 这时,马少锋在桑晓耳边道:“喏,前面那女的认识不?楼氏房企的未来接班人,她跟我们高中同个班。” 桑晓讶异反问:“他们是同学?” 马少锋见他终于有反应了,索性说道:“另外再跟你透露个消息,楼玲……以前可追过曲凌。” 桑晓瞳孔一惊。 “而且,他俩可还单独约会过哦。” 第32章 白昼般的灯光乍然齐灭,光束只聚集于台下,拍卖会开始了。 台上,主持人对着拍卖品来历侃侃而谈。台下,桑晓不着痕迹地侧过身,凑到隔壁男人耳边。他说话声音轻且浅,惹得听的人有点痒。 “你和楼玲是旧识?” “算是。” 曲凌斜过眸,仿佛在黑暗中与那双好奇的眼撞上,“马少锋还跟你说了什么?” 他不是没瞥见方才角落处窃窃私语的两人。 桑晓顿了顿,坦白道:“他说,你们以前相好过。” 约会,这个时代的新词汇。他还是习惯他那个时代的说法。 “你信吗?” 对于曲凌反抛回来的问题,桑晓想也不想就道:“我信你。” 他可以确定,曲凌和楼玲两人是旧识不错,至于马少锋说的其他话…… 正主就在眼前,他缘何要相信他人? 全场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台上,同桌其他人也不例外。桑晓放在桌下的手被轻轻捏了下,耳边是男人轻松的声音,“回家再跟你说。” 好吧。 桑晓端起前面的橙汁吸了一口,目光越过左侧,停这留在不远处那桌左起第三个座位。 灯光偶尔扫过,楼玲冷艳的面孔一闪而过。 假设他们猜想正确,楼玉是扶桑会的幕后创建者。他懂蛊术。而且方小聪在使用替身蛊取代曲凌时,明明谨慎至极,除了公司和曲家哪里都不去,偏偏又去见了楼玉。 结合李建明的证词,应该是他在背后给了方小聪替身蛊,况且“楼”的首字母正是“l”,他更加有可能就是上回操纵傀儡蛊的真凶。 现在,楼玉意外死在李建明手上。 那楼玲呢? 这个女人又在其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倘若她也懂蛊…… 那就是个相当危险的人物了! 目录里的竞品一件又一件又拍走。桑晓首次参加这种拍卖会,事前却是跟孙伟豪做过功课的。 这是龙京社交圈常年惯有的节目。富人们捐出家里艺术品,拍卖所得的钱财全数捐给基金会。穷人需要救济,富人需要一个“善人”的好名声。 皆大欢喜的买卖。 曲凌并不在意这些虚无缥缈的玩意,他来,不过是因为曾爷爷曲嘉宛生前一直不遗余力地做善事。 曲家家大业大,今晚曲凌也不负所望地花了三千万,以今晚最高价拍下一串钻石项链,这项链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叫“梦幻之星”。 高潮过后,余兴节目上场了,主持人用慷慨激昂的声音请出今晚演唱嘉宾。 桑晓余光扫过节目单上的歌手“李剑铭”三个字,结果,站在台上的人却让他意外。 那张脸并不陌生。不,应该还是有些变化的。 昔日总是带着几分郁气的清秀青年,如今穿着剪裁得体的礼服,手持话筒闭眼高歌,举止落落大方,俨然熟练得很。 “李建明啊……”桑晓轻叹,“还真是因祸得福了。” 先前公园一别,他事后曾听田晓光提过。这楼玉的死,连带着李建明的身份被狗仔挖出来,他索性向媒体曝出楼玉抄袭的事,结果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 李建明本人也被楼玉的粉丝网暴。 然而祸兮,福之所倚。 老祖宗的话实在高明。 李建明这人倒霉到极点,反而否极泰来。这事爆出来后,没想到居然有经纪公司看中他的才华,签了他,借着这风口将他包装成创作型歌手,还改了艺名推他出道。 网上骂他的不少,基本都是楼玉粉丝。其他的路人,倒是因为抄袭事件对他颇为关注,不少成为他的粉。 总之,毁誉参半,但话题度不断,名气也就是上来了。 李建明,不,现在的李剑铭倒成了小有名气的歌手。 一曲终了,赢得全场雷动掌声后,拍卖会也走近尾声。 曲凌起身去趟洗手间,桑晓转过眼,却发现左侧那张桌子也空了个位置。 楼玲也不在了。 桑晓没有半分犹豫就顺着洗手间的方向跟上。此刻临近散场,先行离场的宾客走的是相反方向,这边反倒没什么人。 他很快就听到拐角处传来女人的说话声,还有……曲凌的声音。 第94章 桑晓快步绕过拐角,眼前的场面有点出乎他意料。 李建明靠墙跌坐在地,神色彷徨,脸上还有鲜明的几道划痕。曲凌与楼玲相对而立,楼玲用看死人般的眼神扫过李建明后,对上曲凌时明显柔和了几分。 “这种人,不值得你为他出头。” “他姐姐以前算是我的员工,你要打要骂,别在我面前。” 楼玲像是极为熟悉曲凌的脾气,得了这句话,她也不再纠缠,只是冷冷对李建明笑道:“杀人偿命,你跑不掉的。” 说罢,她眼波横过旁边的男人,转眼又换上娇媚笑意,右手捋过额前碎发,镶满碎钻的红甲依旧美艳夺目。 “我刚回龙京,迟些约你。” 曲凌只是颔首。 这是个高傲冷艳的女人,连离开也是昂首挺胸,与桑晓擦身而过时,甚至连丁点眼神也不给。 桑晓与曲凌对视一眼。不用说,要是曲凌晚点遇到,说不定这李建明要遭殃了。 他蹲下扶住李建明,才发现掌心底下的身体直打冷颤。 不对劲。 桑晓忙喊道:“喂,李建明,你怎么了?” 青年身体颤得更加厉害,脸上被女人美甲划伤的伤口隐隐变黑:“我、我不知道,但是我全身、全身好冷……还有好痛……” 闻言,桑晓瞳孔微缩,反手扭过李建明下颌,扯下他衬衫高领,露出一截白皙的脖子。 薄薄的肌肤下,一截细长黑线如同活物般顺着血管不断往下。这场面,连曲凌都为之一窒。 “这是什么?” 桑晓忽然扯下李建明礼服上钻石胸针,掰出针脚,直接将其刺入他颈部血管中。他的动作快、狠却浅,并未直正刺入对方颈部,刚好卡在那条黑线即将下滑处。黑线像被截断去路,霎时停了下来。 他微微松了口气,才道:“是黑线蛊。” 蛊? “现在这样,不算解决吧?”那黑线活物如同凝固在李建明颈部血管中,激凸起成人手指长肌肤,形状诡异恐怖。 桑晓摇头:“黑线蛊阴寒,一旦进入人体,会进入血管,吸食鲜血,而且顺着血管直达心脏,直至将心脏啃噬干净。” “我只是暂时止住血流地方,这办法也撑不了多久,血会慢慢渗过去,蛊虫迟早会顶出这东西。现在只能带他走,我替他解蛊。” 这李建明现在好歹也算个名人,曲凌将他架起来,特地绕到后方走楼梯,三人一起离开酒店。 黑线蛊是用腊月寒冬的睡蝉、银蛛、冰蝎为主,再配以七七四十九种阴寒草药炼制而成,成虫只有成人一小截拇指长度,如针般尖细,易藏匿。 进入人体后,蛊虫见血疯长,会变得越来越粗长。宿主则要承受剧烈的寒冷和疼痛,若不解蛊,最后则是心脏被蛊虫啃食殆尽。 “以前南疆潮湿多瘴气,有些体热的人会患上一种叫‘血热症’,发病时口中生疮,易流鼻血,而且时常热到夜不能寐,于是先人就炼制出这黑线蛊,以阴寒中和火气。” 李建明还在不断发抖,曲凌听完这话,哂笑:“你说这症状,在现代社会叫‘上火’,吃几颗清凉降火的药片就解决了。” 桑晓自然是见识过现代文明,“或许吧,但是在我们那里,最不缺的就是蛊术师了。” 好吧,玄幻替代科学,反正能治病就好。 黑线蛊的解法并不难,只需几味烈性药材:草乌、雷公藤、马钱子、生姜、半夏一起熬制成汤,然后用银针浸淬,再刺入人体上关、璇玑、气海三个穴位,自然会逼得黑线蛊主动离体。 曲凌将人带到附近酒店。李建明面色惨白,浑身打着冷颤躺在酒店床上。桑晓拿着刚浸泡过药汤的银针,目光如矩,手疾如风,数根银针几乎不带半分犹豫,快、准、狠刺入穴位。 恐怖的画面出现了。李建明脖颈里凝固的黑线像是活了过来,它疯狂扭动着,连带着宿主也发出“啊啊啊”的哀嚎声。 黑线如同蚯蚓拼命钻土,仿佛不甘心就此离开,直至宿主发出凌厉一声惨叫,尔后这要人命的东西才往回游走,由脖颈游上脸颊,最后竟从他脸上伤口挤了出来,直接飞落在地。 黑色皮鞋踩了上去。 桑晓挑了挑眉:“没告诉过你,蛊虫无处不入,会进入你体内的。” 曲凌挪开脚,底下的东西已被踩扁。曲大总裁不以为意道:“若是这么简单,楼玲不用抓伤他的脸。” 既然这玩意喜吸血,那必然是以血为引才能入体。 聪明。 桑晓眼中含着赞赏,却道:“蛊术千奇百怪,我只是提醒你,下次别这样,小心着了道。我先去收拾里头那些东西,喏,给你。” 他递过来一片止血贴,示意曲凌处理李建明脖子上的伤口。刚才情急,他用胸针刺伤对方的脖子。 浴室里还有事先让药房熬好的药,那些药汤性烈,终究得冲进马桶才行。桑晓在里面忙,曲凌坐在床边,依言将止血贴贴在李建明的伤口。 这时,床上的青年幽幽睁开眼。他先是一怔,随后略带羞赧开口: “曲……曲总。” “别乱动,你刚才中了蛊,是桑晓替你解的蛊。”曲凌站起身,简要复述了经过。 “楼玲!”李建明白着一张脸,双手紧紧攥紧身下床褥,忿忿道:“是她!她是故意的,她跟楼玉一样,根本就不肯放过我……” 第95章 突然,他攀上曲凌的手,神色仓皇,不断央求道:“曲总,她不会放过我的,您救救我……” 浴室的门猝不及防打开,与此同时,李建明的手毫不留情被拂开。恰巧撞见这幕,桑晓并不在意,反倒是曲凌主动问道:“清理好了?” “嗯。”连银针也被他一并冲进马桶了。 两人一问一答,根本不容得旁人插进。李建明的手悄悄握成拳头,脸上却挤出笑:“罗先生,曲总说,是你解了我身上的蛊,谢谢你。” 桑晓盯着他,“你知道是谁下的蛊吗?” “还能有谁?肯定是楼玲!”李建明几乎咬着牙道:“上回在警局,还有在比悠思她派来的人,她不会放过我的。” 黑线蛊须以血为引方可入体。蛊虫是经由李建明脸上的伤进入身体,那几道伤是楼玲精制的长甲所划。她将蛊虫藏在甲中,倒是轻而易举的事。 这次,幸而被他们遇见,下次呢…… 曲凌不温不热地告诫他:“楼玲既然认定你是杀害他弟弟的人,她不会善罢甘休的。与其做些有的没的,不如早点离开龙京。” 蛊毒无论多厉害,但毕竟不是导弹,没法穿越空间。任凭楼玲炼了多少致命毒蛊,只要李建明不在眼前,那是无计可施。 他从兜里摸出一张名片,双指夹着送到李建明面前:“想通了,可以打电话给我,我帮你走。” 李建明目光动了动,终是接下了那张名片,眼中含着感激:“谢谢您,曲总。” “房费已经结了,你爱呆多久就多久。”曲凌带着桑晓离开,而房中人望着那重新紧闭的房门,神情渐渐蒙上一层复杂的情愫…… * * * * “或许,扶桑会的背后不是楼玉。”下车的瞬间,桑晓忽然冒出这句。 曲凌听懂了,“你怀疑是楼玲?” 从车库出来,他俩并未直接进屋,而迎着夜风在花园踱步。曲家这片花园打理得很是精致,现在是秋天,周围种上了应景的□□。 菊香阵阵,桑晓无心欣赏佳景,只道:“黑线蛊阴寒至毒,并不容易炼制,而且术师死蛊虫亡,这蛊不是楼玉炼的。” “现在的她我不清楚,但是以前,我觉得她应该不会蛊术。”曲凌用的是“觉得”和“应该”,桑晓倒好奇起来:“你以前当真跟她相好过?” 夜风吹过菊影摇曳,向来沉着镇静的曲总难得摸了摸鼻子,月光照出他几乎不为人知的窘迫。 “只不过是一场赌。”他顿了顿,声音又低了几分:“我跟她赌,赌输了。” “哈?” 故事很简单。马少锋那些话,一半是真一半是假。真的是,曲凌从年少时爱慕者不断,家世一流、相貌一流,连性子也是高傲。这样的少年本来就是学校的风云人物,惹得大批男孩女孩春心萌动。 楼玲便是那其中之一。只不过,楼家大小姐比起其他人,也多了几分傲气与执着。 在曲凌的爱慕者中,敢于当面跟他表白的人是不少,但是与他争锋相对的却是少之又少。楼玲高傲,却也有高傲的本钱。不仅家世外表,就连学业运动也是女生中的皎皎者。 有次,她表白失败后索性跟曲凌打起赌。彼时曲凌少年心性,自然也经不起激,两人赌的是打网球。 曲凌胜,楼玲再也不来烦他。楼玲胜,曲凌要陪她约会一次。 听到这,桑晓诧异:“你输了?” 曲凌目光移向旁边菊花,轻轻嗯了声,又道:“我后来才知道,她请了全国冠军在家秘密特训,专门来对付我的。” 他是败在了处心积虑之下,不过,败就败,他没啥好说的。 新鲜啊。打从遇见曲凌开始,除了在蛊这东西上,桑晓就没见过曲凌认过输。“那你们约会……” 他伸出两根大拇指,比了个亲嘴的动作。曲凌当即变了脸,“没有,只是逛街,请她吃了个冰淇淋。” 就这样? 曲凌看出桑晓露出遗憾的表情,顿时不悦道:“怎么,你希望我跟她——跟她怎么样吗?” 哟,还生气了。 桑晓眯眼露笑,一副乖巧的模样:“没。就是觉得你的猜测应该没错,要是她那时会蛊,要拿下你的方法有很多。” 一个蛊女,要让男人臣服她身下简直易如反掌。 “你的意思是,她是后来才学会的蛊术?” “有可能。蛊术师并非都是自幼入道,半路出家且修为不错的也不在少数。” 曲凌瞅着他一脸认真,问:“那你呢?是自幼入道还是半路出家?” “我当然是自幼入道……”意识到对方是在套话,桑晓心里暗笑,却满足对方的好奇心。 “我从小就没有父母,和弟弟相依为命,是族长捡了我们回去,不仅抚养我长大,还教我蛊术。” 族长? 曲凌脑海中浮现电视记录片上穿着少数民族服饰的老者。 “这么说来,子承父业,你也是族长了?” 桑晓没料到他脑子转得如此快,失笑道:“族长他有自己的儿子。” 哦,那勉强算是族长兄弟。 “或许,楼玲在你们分离之后就在别的地方习了蛊术。” 话题硬生生又转回来,曲凌心中却记下了。南川深山某个会蛊术的民族,桑晓不仅会蛊,而且还是族长兄弟,地位不低。 第96章 有了这两条线索,他可以查清楚不少事。 一心二用,他表面上虚应着,“现在起码印证了一点,楼玲会蛊术,那楼玉的事她不可能不知道,方小聪的事跟他们楼家脱不了干系。” 桑晓不知道他心里正准备起自己的老底,刚才曲凌的话倒让他生出新的想法。 “我看她刚才的意思,似乎……还对你余情未了。”桑晓目光转了转,缓缓道: “曲凌你有没有想过,请君入瓮?” …… 翌日清早 一个方形黑色丝绒盒被送到楼家。 “曲总说了,昨天晚上他打扰了楼总的事,这是赔礼。” 女人定定审视这盒子,尔后伸手打开,里面璀璨的光芒引得她眉开眼笑。 “梦幻之星,三千多万的赔礼,你们曲总倒是阔绰。” “曲总说,楼总喜欢就好。” 送礼的人走后,主人的电话就来了,正如其人风格,言简意骇地定下晚餐的地点。 挂断电话后,楼玲伸手拂过价值不菲的“梦幻之星”,喃喃道:“我就知道,你不会忘了我的……” 莱茵河法式餐厅 落地窗外龙京湾静谧流淌,窗内倒映出两道笔挺优雅身影。盘中牛排被精准切割,送入口中,每个动作行云流水,堪称教科书式演绎。 几乎同时放下刀叉,旁边服务生从善如流收走餐盘,送上冰淇淋。 银勺挖去一小口,送入齿颊间细细品尝,红唇勾起,女人轻拭嘴角,浅笑道:“我还记得,当年你请我吃的冰淇淋。那牌子的生产商后面倒闭了,后来在澳洲我还遇见那老板,他就是染上了赌才把公司赔了……” 曲凌应了声,想的却是初次见到桑晓吃火焰冰淇淋时,那双眼中掩不住的惊叹与好奇。 那家伙未出南川前,八成连冰淇淋是什么东西都不知道。听说城西新开了家高端冰淇淋店,下次带他过去见识见识。 “怎么,你也觉得好笑是吗?”对面男人嘴角笑意更深,楼玲同样眉眼带笑,“因为烂赌被骗光了全副身家。” 刚才她说什么来着? 曲凌清咳一声拉回思绪,继续办正事。 楼玲显然很热情,几乎有问必答。曲凌大致能描绘出她毕业后的生活轨迹,在澳洲学习,为公司开拓海外市场,一个半月前才回龙京。 按理说,蛊术既源于南川,她在国外学到蛊术的可能性不大,那就只有在国内,也就是这四五十天里。或许,教她的人是楼玉? 曲凌敛眼,不经意就提到楼玉。只见原本还融洽的气氛像瞬间凝住,楼玲撇了撇嘴角,“我还以为我弟弟的事,整个龙京都应该知道了。” 其实不止龙京,华国上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可是,连警方都查清楚了,那个姓李的是无辜的。” “他怎么可能无辜?他——”楼玲的声音戛然而止,眼神却越过曲凌,落在不远处那张小方桌。 曲凌顺着转过头,两双眼睛齐齐与那边的漂亮青年相遇。 桑晓? 他怎么来了? 从情感上,曲凌并不乐意用这种方式来接近楼玲查清真相。可从理性的角度来分析,借用楼玲的好感以旧友身份走进楼家,这是最省事又省心的办法。 曲凌最终还是接受了桑晓的提议。 可是这人现在怎么会在这里? 桑晓自然是跟踪他们来的。这顿晚餐的地点,他向孙伟豪稍加打听便知,提前窝在角落处盯着。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对方有杀人的蛊,他也有让对方吐出真相的办法。前提是,曲凌须平安无虞。 他不放心让曲凌私自约楼玲。 只是现在—— 眼前踩着细高跟的女人不断朝自己走来,桑晓暗道了声“糟糕”。 果然,楼玲拉开椅子坐下,双腿交叠,在她游刃有余的注视下,仿佛所有人都成了白纸般透明。 “罗桑晓,别奇怪我是怎么知道你的。我既然跟曲凌坐在这儿吃饭,自然不可能不知道他身边的事……跟人。” 女人双手抱胸,那架势宛如坐在商场谈判桌上:“请问,你来干什么?” 曲凌仅仅慢了半步,他正想替桑晓开口,哪知对面那人忽然站起身。 “哼!” 昔日温和的语气忽地变得尖锐,连曲凌也皱眉,这又是唱哪出? 桑晓先是双手叉腰,又指着曲凌道:“他是我的未婚夫,现在却跟你约会,你们这叫什么?旧情复燃!私通款曲!暗渡陈仓!” “我呢?现在就是捉奸在场!” 一连串的四字词听得曲凌头疼,下一秒,青年目眶忽地变得通红,几乎是含泪吼道:“行啊你曲凌,我今天算是看清楚你了。” “我跟你,从现在开始,一、拍、两、散!” 第33章 自古以来,上至天皇贵胄,下至凡夫走卒都有个通用的爱好:吃瓜。 莱茵河作为龙京高端食肆,进来的消费者人均三千起步,但再有钱的人也免不了对捉奸这种大戏翘起耳朵。 瞧,居然还是正牌未婚夫杀到现场。 哦哦,那架势是要动手了。 打起来!打起来! 啊,怎么回事?咋滴又走了? 没劲啊没劲。 身处于风暴中心,楼玲侧过眸,似笑非笑看向男人:“看来你这位……未婚夫脾气不太好。不过……” 第97章 女人站起身,不管不顾周围投来那些好奇探究目光,保养得当的手轻轻搭上俊美男人肩膀,往前倾,特地压低声音:“我不打算道歉,因为他没有误会。” 曲凌与她对视,后者露出志在必得的笑:“这样也好,我查过他,他配不上你。” 手被拉下,重新拉开彼此距离。此间曲凌神色未变,让人看不清喜怒,只道:“走吧,我送你回去。” 女人踩着细碎脚步跟上,脸上没有半点不悦。这确确实实是她认识的曲凌。 那种荒唐的婚约对象,哪有资格占据这个男人的心,哪怕是一点点也绝无可能。 但她不知的是,一个小时后,曲凌回家看见桑晓正坐在客厅看综艺时,脸上镇定彻底崩不住了。 大屏幕上,李建明正手持话筒,无比沉醉地唱着那首被人抄袭的《夜幕下的恋人》。很快,画面定格在他那张清秀的面孔上。 桑晓自觉地按下暂停键,笑容中不经意带着几分狗腿。这是他的老板兼房东,自然惹不得。 “回来啦?” “不是要与我‘一拍两散’么?怎么还在用我家的电视?”大老板凉凉道。 “事急从权,这也没办法的事。”说起来,桑晓还挺佩服自己的。前些时日在直播间泡了那么久,连带着演技也上了个台阶。 这不,连那楼玲都被他唬得一愣一愣的。 “不过这样也方便你继续接近她。” 他这招不是瞎想的,先前“cherry kiss”闹得沸沸扬扬,楼玲肯定也知道。现在先发制人,倒是断了曲凌的后患。 “那我还真得表扬你真是聪明又机智。”嘴上这么说,脸上尽是凉凉的嘲讽。曲凌走到桑晓身边坐下,皮笑肉不笑地问:“不过,未婚夫先生,你今晚为什么跟踪我?” 桑晓:…… 这个男人还真是一点都糊弄不过去。 刚经历完“被分手”风波的曲凌,再也不会自大地认为桑晓暗中跟到莱茵河,是在意他跟楼玲。唯一的可能只有—— “你担心她对我用蛊?” 桑晓坦然承认:“就算她喜欢你不会害你性命,可女人要得到男人也能下蛊。” “我没有碰她给的东西。”今晚全程,凡是楼玲递过来的食物,他半点都没入口。 “下蛊的方式多不胜数,你就算防,也防不胜防。” 在桑晓眼中,他倒成了扶风弱柳,好像随时会被人摘掉。曲凌习惯用上位者的思维分析,“楼玲的目标是我,只要我配合,她没必要用蛊。” 特别今晚闹了这出,想必她现在得意至极,又何须用那种东西? “总之,小心使得万年船。”桑晓不放心地叮嘱他。 曲凌将今晚得到的情报告诉他,基本可以确定,楼玲接触到蛊的机会,大概率就在她回国这四五十天。不过,曲凌还有疑惑。 “就算半路出家,四五十天就能修炼成为蛊术师吗?” 这问题倒把桑晓问住了。他思索片刻,才道:“很难。但不排除,真的有这种天才。” “你见过?” 桑晓顿了顿,“嗯。” 难得最近桑晓跟个开了口的蚌,时不时就吐点旧事,曲凌顺势问道:“那这个人是谁?” 桑晓幽幽看着他: “是我。” …… 第二天清早,田晓光一通电话来得又急又快。 “怎么回事?姓曲的他现在是见旧忘新,合着遇到旧情人就把你踹了是吧?桑晓,我可告诉你,分手不是问题,但分手费给多少才是重点!” 桑晓懵了好一会儿,才抓住重点:“你怎么知道的?” 电话那头停了数秒,声音变得更加激动了:“不是吧?今天都上热搜了,你还不知道吗?” 热搜? 桑晓不顾那边大叫大嚷,直接按断电话,打开微博,果然带着“沸”图标的词条—— 豪门灰公子捉奸未婚夫旧情人。 这标题堪称直击灵魂。词条里还放出昨日他叉腰指责未婚夫的视频,下面妙笔生花做了生动讲解,甚至连以前曲凌和楼玲的旧事也被翻了出来。 豪门狗血剧搬进现实,简直是吃瓜群众的盛宴。 甚至,网上还自动分成两派,一个“正婆”派,支持灰公子捍卫正妻权利,务必打得小三身败名裂;一个“小三”派,支持“双ling”复合,强强联合,不让穷家小子占便宜。总之,打得超极热闹。 身为“正婆”的桑晓今天上班收获了无数个“加油”。他平时看起来单纯乖巧,为人也好说话,在公司人缘极好。为此,全公司都恨不得替他出头。更有不少知心大姐对他面授机宜:如何赶走“小三”。 午休时间,他实在顶不住,悄悄溜出公司,在附近咖啡店喘了口气。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离曲凌近,桑晓也习惯喝起咖啡。午后的咖啡店只有稀疏两三桌客人,伴随悦耳舒缓的流行曲,倒是让人昏昏欲睡。 这歌,还是李建明唱的,最近他还真是红。 思绪放空,桑晓任由视线聚焦在窗外不断变幻的红绿灯,难得享受这片刻闲暇。殊不知,这场景落在其他眼中,反倒生出些黯然神伤的味道。 起码,在他对面坐下来的男人是这么认为的。 “桑晓,你没事吧?” 回过神,桑晓有些意外:“周慕礼?” 第98章 周慕礼失笑:“你可以直接叫我慕礼就行。” 称谓这东西,桑晓没有太多顾忌。“你怎么会在这儿?” “我来附近办点事,刚好看见你在这儿喝咖啡。” 所以是专程来找他的? 周慕礼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掩不住关心问道:“热搜我看了,你别难过了。人心一旦变了,你再难过也挽回不了。” 安慰、打气的话桑晓今天听了一箩筐,周慕礼倒是别开生面,一上来就是将曲凌钉在“变心人”的罪架上。 桑晓故意反问:“或许,这些只是误会。我太冲动了,说不定他们只是谈生意……” 周慕礼摇了摇头,对他的天真感到无奈:“我听人说,他俩以前在高中是一对,后来毕业才各奔东西。世纪集团和楼氏并无合作关系,曲凌和楼玲见面谈的肯定不是生意,退一万步讲,就算是谈生意,这里头也不是那么简单。” 桑晓心中微动,“什么意思?” “你们在国内自然不知道,前几年,楼家在海外扩展并不顺利,还赔了不少。楼家现在风风光光,但背后欠了多少烂债没人清楚。”周慕礼抿了口咖啡,缓缓道:“她跟曲凌是旧情人,肯定不会放过这座金山。以曲凌的性子,我想,肯定不会无缘无故帮她。” 周慕礼的这番推理逻辑缜密,完全在理。唯一可惜的是,他的听众注意力全放在另一件事上:楼家有巨额债务。 若是这样,很多事情倒有了合理解释。假设最初利用楼家资源建立扶桑会的是楼玉,他通过扶桑会贩卖胀蛊,甚至给方小聪替身蛊,这些都是他敛财的方式。 楼玲回国后,他教会亲姐姐蛊术。现在楼玉意外死在李建明手上,楼玲有可能继续利用蛊术作恶…… “桑晓?” 周慕礼轻唤他,后者才拉回思绪。这般反应落在周老板眼中,自动解读为黯然神伤。 “你……”周慕礼眉眼间掩不住的担忧,也含着某些桑晓看不懂的情绪。 “哦,我没事,你继续。” 周慕礼手轻晃下手里杯子,褐色液体顺势荡出一圈波纹,也仿佛撞出藏在内心的勇气。 “桑晓,其实我想说的是,你没有必要为这种男人伤心。我……” 下一秒,他伸手覆上桑晓随意搭在桌面的手,坦然又直白说道 : “自从第一次见到你,我就爱上你了。” 桑晓眨了眨眼,花上三秒才消化这突如其来的告白。他眼前这位斯文俊美的先生,那表情完全不像在开玩笑。 而且,他用的不是“喜欢”,而是“爱”。 爱,是比喜欢更为深沉的情感。 缩回手,桑晓回以同样认真的态度:“谢谢你,周慕礼。但是我没办法回应你的‘爱’。” 周慕礼垂下眸,掩去失望,仍旧抱着希冀道:“其实你不用这么快就拒绝我,现在你或许放不下曲凌,可现实终归是现实。桑晓,我承认我是在‘趁虚而入’,但你不妨好好考虑下。” “我向你保证,我不仅单身,而且没有任何乱七八糟的前任。”生怕桑晓看不上,他又道:“我想,曲凌有跟你提过我的家世。” 桑晓记起来了:“哦,你家很有钱。” mulberry在美显赫至极,到了他嘴里简化为一句“有钱”,倒让周慕礼无奈。不过,心上人有这个认知就足够了。 “曲凌能给你的,我也能给。” 桑晓轻笑摇了摇头,“他能给的,你给不了。” 周慕礼眼中掠过精光,明显不信,“婚姻?钱?还是世纪集团的股份?桑晓,这些我都可以——” “通通不是。”桑晓伸了个懒腰,径自站起身,“我要回去工作了。” 空气飘荡咖啡香味与靡靡情歌,周慕礼目送劲瘦的身影离开,眸色不经意间变得深沉…… 灰公子收获了无数同情,曲大总裁同样得到佳人的安慰。就在桑晓午休出去透风之际,楼大美人拎着食盒亲临世纪集团大厦。 处于风口浪尖之上,楼玲不遗余力,要让这波风浪彻底翻了天,自己完全坐实“横刀夺爱”这个罪名。 等到她从董事长办公室走出来时,恰好与回来冲咖啡的罗助理面对面相遇。 旁边数名世纪集团员工立刻屏住呼吸,连空气都像随时燃起来。 我的妈,正主与小三要当面pk了! 怎么办,要叫保安吗? 桑晓虽然是个男的,但姓楼的女人气势看起来跟他们曲总不相上下呀! 众人心里已经上演了全武行,可……出于他们意料,桑晓只是抬了抬手里的杯子,示意对方要不要来一杯。 楼玲嗤笑一声,与他擦身而过,连眼尾都不再扫他。 真有够高傲的。 这个女人。 桑晓顶着旁人怒其不睁的目光悠然推开董事长办公室。这间办公室的主人正推开窗,驱散这屋内淡淡的香水味。 桌上还摆着已经用过的餐具。 桑晓将咖啡放下,“抛开其他事不说,这位楼小姐倒是跟你挺配的。” 无论是家世、外貌、性格,堪称绝配。 这话惹得刚“陪餐”的曲大总裁呵呵冷笑:“所以呢?你还要当主婚人是吗?” 呃……还不高兴了。 桑晓从善如流道:“当然……不是了。不过,今天我收到个消息。” 第99章 楼家在海外欠债。 曲凌听完,立刻打电话让孙伟豪去核实。报告在晚上就传了过来,周慕礼没有说谎。楼家确实欠了外债,而且金额高达20个亿。 这样一来,楼氏姐弟作案的动机就清楚了。 “你想怎么处置她?”方小聪手里的替身蛊,很大概率就是出自楼氏姐弟了。桑晓向来直言直语,“楼玲以前是你同窗,现在又对你……” “这些不是重点。重点是,她们给了小聪替身蛊。”曲凌至今都记得,方小聪死不瞑目那一幕。 数月前那场悲剧源于人性的贪婪与嫉妒,可要是方小聪没拿到替身蛊呢? 或许,结局会有所改变也说不定。 曲凌不会原谅在背后推动这一切的蛊术师。 “我明白了。楼玲那边,我有办法让她亲口承认所有罪证。” * * * * 大清早,街上行人换上长衣长裤。一场秋雨后,虽然艳阳高照,但风中已夹带浓浓凉意。今日晴空万里,是个好天气,宜出行。 桑晓推开房门,恰好碰见主人也从房里出来。难得有一天,曲大总裁脱下西装,t恤外搭棕色风衣。他的骨架匀称,完全将衣服撑起来,不输杂志上男模。 “早。”曲凌走过来,顺手从衣兜里摸出物件放到桑晓手里。 桑晓将东西收进裤带。尔后两人又一起下楼吃早餐,曲凌刚放下碗,信息就进来了。 他飞快按着键回复。 “是楼玲?” “嗯。” “看来,还真是心急呀。” 昨天,曲凌约了楼玲今天坐游艇出海游玩。为了唱这出戏,曲大总裁还把自家闲置多年的游艇拉出来。 只要楼玲上了船,船一开动,她就逃不了了。届时,桑晓自然会让她将一切都吐出来。 “走吧。” 桑晓跟着曲凌出门。没想到的是,两人前后脚出的门,外头却站着道身影。 更加没想的是,这人竟然是李建明。 “曲总!”乍见曲凌瞬间,李建明眼前一亮,随后看到他背后桑晓时,他情绪又稳了下来。 “罗先生。” “李建明,你怎么在这里?”桑晓好奇问道。 “我……”李建明抿了抿嘴,神情有些不自然,却是对着曲凌说道:“曲总,您说过的,只要我有需要,您会帮我的对不对?” 今天的他跟上回见面不同,只穿着宽松卫衣牛仔裤,卫衣还有个大大的口袋。他就从里面摸出一张名片,“抱歉,我大早就去了你公司,但是他们说今天是周末,您没上班,应该是在家——” “你究竟想说什么?”曲凌淡淡打断他,轻而易举猜透他的来意:“是想离开龙京?” “我想请您救我。”李建明咬了咬下唇,“本来我不应该麻烦您的,可是楼玲她、她是真的想杀了我,她派人——” “行了,我现在有急事,你的事迟些再说。” 曲凌话音刚落,李建明没料到他会是这种反应,当场红了眼,甚至扑通一声跪下,上前攀住救命稻草的手,“曲总,不能再迟了,楼玲她派了人来杀我,昨晚是我运气好才躲了过去。您帮帮我……” 刚才楼玲在信息里说她已经出发,算算时间,她也快到码头。 不能再拖了。曲凌刚要甩掉李建明的手,桑晓却朝他轻轻摇了摇头。 “你先帮他吧。那边,我先过去。” “这怎么可以?”曲凌皱眉。桑晓却笑道:“有什么不可以?别忘了,你不在,说不定会更加方便些。” 有外人在,两人像打哑谜似的。曲凌听得懂,桑晓这是嫌他不会蛊术,万一楼玲要是突然用蛊,他反而会成为人质。 最初,桑晓也是让曲凌别露面。 “就这么决定了。”桑晓索性朝他挥了挥手,快步上了车。视线中,跪在地上的青年还目眶通红地央着曲凌。 桑晓暗暗松了口气。 说来也巧,这李建明出现的真是时候,也亏得有这个借口拖住曲凌。 想到待会的场面,桑晓幽幽沉下眸。 车子很快行驶到码头,下了车、登上船,桑晓示意工作人员开船。 曲家的游艇价格当然不寒酸,千万级别的玩意速度一流,而且又平又稳。 桑晓缓缓走上甲板。背对着他的窈窕身影转过来头,脸上扬起的笑容骤然僵住,下一秒,女人微眯起眼,如同踏上战场的斗士,冷冷道:“怎么是你?” “很意外吧?”桑晓双手负后,优哉游哉踱步至她面前,恰好在半米的距离停下。“楼小姐,今天这样没人外人打扰的机会很难得,我有些问题想请教你。” 楼玲微抬下颌,仿佛以为对方只是耍小聪明想要逞威风。在她眼中,“罗桑晓”这种货色根本没资格在她面前叫嚣什么。 “哼,你以为我——” 后面的话随着不断睁大的美瞳,尔后渐渐消失。女人笔挺的身姿忽地倒下,软绵绵落在青年的臂弯中。 此刻海风徐徐,空气中仍有浑散不去的奇异香味。 桑晓一手托着已经陷入沉睡的楼玲,另一手掌朝空中张开,数只米粒大的飞虫扑腾着又飞回来。 合掌,将这迷香蛊收回。 今天他当然是有备而来。只不过,过程倒是顺利到叫他意外。 游艇上其他人已经按他的吩咐准备好房音,桑晓抱起楼玲直接入房。将女人置于床上,玉体横陈,他却麻溜地从衣兜里摸出东西。 第100章 烟、蛊,还有……曲凌出门交给他的那支小型录音笔。 很快,密封的房内烟雾缭绕。以蛊融于烟雾中,此蛊使人陷入幻境,同时也是有问必答,名为“烟蛊”。 桑晓打开录音笔,开始记录接下来的对话。烟蛊是他提出来的,但录音是曲凌的意思。 扶桑会的事不了了之,警方那边现在还没结案。若是楼玲坦然承认这些都是他们姐弟干的,有了这份录音,白济他们就能顺藤摸瓜查清所有真相,定她的罪。 “楼玲,起来吧。” 原本躺在床上的女人听到这句话,眼皮抬了抬,颤巍巍坐起来,双目空洞洞地望向桑晓。 桑晓打算速战速决,开门见山直问道:“扶桑会你知道多少?是不是楼玉创立的?” 闻言,楼玲皱了下眉,脑袋左右晃了晃。 桑晓:…… 他决定问曲凌最在意的事:“方小聪手里的替身蛊,是不是你或者楼玉给的?” 楼玲回以他同样的动作。 桑晓怔了怔。蛊一旦用在人身上,效果便会因人而异。意志尤为强硬者,也会影响蛊的威力。比如,上回他用在曲凌身上的睡蛊。 如果这楼玲也是蛊术师…… 或者先从浅层切入,再慢慢击破她的心防。桑晓沉声又问:“金玉华府21楼,我们在楼玉的房间里看见蛊坛子,他是在炼蛊,对吗?” “金玉华府”四个字仿佛打开某个开关,忽然,楼玲变得激动起来,喃喃道:“杀人凶手……李建明……是他杀了弟弟……我一定要他偿命……” “可是,是你的弟弟,楼玉先抄袭他的作品,还□□他。蛊也是楼玉炼的,李建明不过是自卫。” 桑晓故意这么说,结果楼玲果然反应更加强烈:“抄袭……阿玉不会抄袭的……他没有□□李建明……他不会□□姓李的……” 死死攥紧床单的手因过度用力,连精心粘合的美甲片都裂开,甚至甲缝间渗出血珠。 桑晓心中生几分不好的预感,中了烟蛊的人不会说谎,尤其这个女人反应如此剧烈。 “为什么你这么确定,楼玉不会□□李建明?” 女人哑着声说了句话,桑晓猛地站起身。 糟了! 曲凌! 第34章 “曲凌,带我进去吧。” 有人在同他说话。是谁?他是…… “这是你家,我是你最爱的人,你不想和我呆在一起吗?” 他最爱的人?既然是他最爱的人,他当然想。 视野中景物被蒙上一层轻纱,像真又像假,他此刻宛如踩在云端上,软绵绵的,很舒服。脑海中有道声音在指引他不断向前走。 这是客厅,然后楼梯,然后……是他的房间。右手自然而然按上指纹锁,咔哒,门开了。 “你的房间平时有别人来过夜吗?”对方问。 曲凌脑子很重,依旧如实摇了摇头。 对方笑得很开心。旋即,一双手缠上他的颈,如同一条蛇依偎进来,潮湿又诱惑:“我好高兴。你还真是个好男人,罗桑晓你没碰过是吗?” 桑……晓…… 忽然眼前这层迷雾扭曲变形,化为电流直击头部。曲凌忍不住拢紧眉,想要甩掉这恼人的疼。 下一秒,唇上温热,有人直接吻了上来。 疼痛渐渐退却,酥麻从神经末梢漫漫渗出来,仿佛骨子里头生出渴望,他想要…… 想要他怀里这个人! 双双跌入柔软的床褥中,洗衣液香味淡淡萦绕在鼻间。这是他的床,他在自己的床上跟心爱的人—— 不对! 疼痛再次袭来,视线经过一轮扭曲过后,被撕裂开来露出本来面貌。 他不是桑晓! 这张脸是—— “啧,你还真是麻烦。” 伴随着这句话,曲凌眼前又是迷雾一片,紧接着,他完全陷入了黑暗。 漆黑世界里,他的脚在不断往前走,可什么也没看见。但是,他越来越热。 热浪来自四面八方,直接将他湮灭,根本无法思考。 热。 热。 热。 他一定要浇灭这股噬人的热! 有东西贴上来,冰凉凉的,那是什么?算了,都不重要了。 他只想要解脱。 耳边传来吃吃笑声,尔后阻挡着他的那些障碍被撕开,贴上那具冰凉物体时,四肢百骸都发出酥麻颤抖,如同灵魂都在喟叹。 太舒服了! 手胡乱摸到一张脸,倾上前,就在要吻住那双唇时,鼻间嗅到甜腻,乱轰轰的脑海中骤然响起警报。 这味道不是。 他不是自己想要的人。 “你……”拼命晃了晃脑袋,他极力想要压□□内要命的热浪。 不可以。 他一定要看清这人是谁! 哪知,对方伸出手扯住他肩膀,又是天旋地转,他整个身子都被人压住了。 “都到这份上了,你以为你还逃得了吗?”坐在他身上的人嗤笑,眼中欲念愈发浓稠,手下动作更快。 电光火石之际,这人突然“啊”大叫一声,整个人从床上跌坐下去。 他捂住后脑勺,掌心摸出温热的液体。 是血。 眼前,桑晓单手持着一尊铜制雕像,雕像头部还缓缓滴着身。 第101章 刚才这一下,他完全是下死手。 “罗桑晓!”这人低吼。 “李建明!”桑晓冷冷念着他的名字,却是扔下雕像,跨上床查看曲凌的情况。 只一眼,桑晓瞳孔微缩,难以置信回望已血流不止的凶手:“你给他下了欲蛊?还下了两次?” “哈哈,当然,谁叫他那么难搞?”李建明失笑,却是有些摇摇欲坠,“中了欲蛊还想守身,别笑死人了!喂,罗桑晓你不是懂蛊吗?欲蛊的解法你知道不?只有跟下蛊的人上——” 下一秒,李建明没了声音,整个人昏了过去。旁边,一只带着异香的小飞虫落在他发尾上。 现在桑晓自然没时间料理凶手,眼下最棘手的是床上这个。 男人的风衣早被扔在地上,里头t恤由中间被撕裂,这手劲生猛,应该是他自己所为。 中了欲蛊的男人会全然失去理智,受命于施蛊者,只想纡解体内欲望。可他没料到,李建明居然会下了两次欲蛊! 为什么? 桑晓看着深陷痛苦挣扎中的曲凌,不禁倾下身,拍着他的脸:“曲凌,我是桑晓!你听得清楚我的话吗?欲蛊并非不能解,但是得给我点时间,你忍住。给我十分钟,不,五分钟就行!” 说罢,他正要起身,热得滚烫的手却猛地拉住他。猝不及防间,桑晓跟着跌落。 男人翻身而上,将他双手紧紧制住,按在头顶。 汗水从额头滴落,打湿桑晓的脸。他被迫与那双通红的眼对视,这一秒,桑晓反射性咽了咽口水。 “曲凌,你冷静点!看清楚了,我是桑晓!” 说完,他又懊恼起来。欲蛊他再清楚不过了,中蛊者只对施蛊的人有反应。 蛊虫必然是李建明用自己的血喂养,曲凌只会对李建明…… “我……知道。”曲凌从牙缝中挤出断断续续的话:“桑晓……你是桑晓。” 中了两次欲蛊还能保持这么清晰的判断么? 桑晓正要说话,下一刻,他完全失去机会。因为,曲凌猛地俯下身封住他的唇。 烫。 对方身上传来几欲将人灼伤的热,不同于上回含着樱桃蛋糕甜味的吻,曲凌仿佛一团火,不仅要焚烧自己,连带着也要将他一并殆尽。 不行。 桑晓死死推开他,低声吼着,企图唤回对方理智:“曲凌!你听清楚了,你不能被蛊虫控制!难不成,你要任由蛊虫摆布吗?” 蛊这个字让男人身体一僵,随后,他抱住头脑,高声痛呼。随着他仰头嚎叫,自脖子而起全身经络暴起,根根筋充满血,几乎要冲动外面薄薄皮肤,喷涌出来。 “曲凌!” 桑晓着急喊他的名,曲凌全然听不见,俊美的五官扭曲,此刻他全身如同被烈火焚烧。 这样下去他会死。桑晓死死握住拳头,脑海中把深藏于记忆深处久远的记忆都翻出来。 肯定有办法的! 曲凌不能死! 此时,曲凌暴起的一根根血筋里头忽然活络起来,那些血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直接奔向心脏。从脖颈和四肢,筋络渐渐又收缩回去。 血液被凝聚在心脏处,那里,缓缓凸起显出形状。 桑晓瞳孔一惊。 这次的形状与他上次看见已有些许不同,上次是圆形,这次却向上下拉长,呈椭圆形。 这异象出现不过数十秒,尔后,又渐渐呈下去。与此同时,曲凌紧闭双眼,如同被抽干力气,软绵绵就要趴进床褥。 桑晓没有半分犹豫,上前接住他。曲凌的头靠在他肩膀,并未如意料中般陷入昏迷。 男人颤巍巍地抬头,似乎拼尽最后一丝力气确认身边人究竟是谁。 “桑……晓?” 桑晓莞尔,伸手摸了下他头顶,语气满是赞赏:“是我。没事了,你睡吧。” 得了这句话,曲凌嘴角微勾,即刻陷入昏睡中。 “好好睡吧。” 将人安置在床,桑晓的表情已不若刚才那般轻松。他双指按住男人几处穴位,心里愈发沉重。 曲凌体内的欲蛊全没了。不是解,而是完完全全被吞噬了。 欲蛊是极其霸道的蛊,而且是两只,居然能一次性全部吞噬…… 有些事情,比他预想的要更加糟糕了。 桑晓深深望着已经恢复平静的曲家人,眼中忧色不断加重。不过,片刻后,他合上眼,再睁开时已是一片清明。 现在他有更重要的事要办。 银针刺入孔最、隐白、承山、中都、交信六个大穴,这间房内,比曲凌更早陷入昏睡的第三人幽幽睁开眼。 “好好回答我的问题,不然,我会让你比死更难受。”桑晓坐在椅子里,目光森寒,“听得懂吗?李建明。” 李建明挣扎着想爬起身,后脑勺的血已经凝固,但先前失血过多,手脚仍旧无力。 “呵,罗桑晓,你以为你是什么——” 话音未落,他猛地跌落回地,浑身不断抽搐,口中更是痛叫连连。 这样的折磨足足有五分多钟,桑晓瞅了眼墙的钟,心中意念一动,眼前的惨叫声才慢慢消失。 李建明空洞望着桑晓的脚,全身蜷缩成团,如同一具死尸。 “你既然懂得用黑线蛊,那就应该听过金蚕蛊。” 闻言,死尸般的身体又颤了颤,李建明的视线缓缓聚焦在桑晓那张漂亮却冰冷的脸。 第102章 “金蚕蛊……你能炼金蚕蛊,不可能,你是什么人?” “金蚕蛊需将七七四十九种毒虫置于瓮中,再经七七四十九天炼制,成虫体小、色金黄,剧毒无比。你既然清楚,那也应该知道中了金蚕蛊的人会有怎样下场。” 桑晓轻笑,又道:“蛊虫会依附在你的骨血中。只要蛊术师催动,它会啃噬你的筋骨,痛入全身骨髓,却不会叫你死,只会叫你生不如死。而且,非下蛊者不可取出。” 与黑线蛊那种夺命蛊不同,金蚕蛊完全就是来折磨人的。看到见终点的痛苦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伴随终生、永无止境的折磨。 “不可能……你骗我,”李建明喃喃道:“金蚕蛊极难炼制,都说历史上没几个人能炼成,我也失败了,你怎么可能炼得成?” 他竟然也想炼制金蚕蛊。 “以前在南疆,有不少作恶之人,他们犯下罄竹难书的罪状,最后便是用金蚕蛊惩罚他们,让他们永永远远活在痛苦中去忏悔自己犯过的错。” “李建明,你炼制金蚕蛊,又是想干什么?” 李建明回以一声嗤笑,“罗桑晓,我倒是小看了你。” “既然你不愿意说,那就我来替你说。”桑晓冷冷注视他:“一开始,学会蛊术的不是楼玉,也不是楼玲,就只有你。” “楼玉的死,正如上次所说,你用欲蛊控制他,让他用自己手机录视频,吃下壮阳药。欲蛊本身霸道,还有药物相助,这个过程中,你又不断利用蛊催使他精关大泄,最后精尽人亡。” “事发后,你故意呆在原地不走,等着警察上门。因为你很清楚,只要警察解锁楼玉的手机,肯定会发现那段录制好的视频。有了证据,你可以轻而易举地脱罪。” “只是你没想到,我懂蛊,还发现了你背后做的这些。金玉华府那些蛊坛子,不是楼玉的,是你的。” 李建明静静听着,掀起眼皮,重重哼了声。 桑晓道:“事到如今,你还想否认吗?” “不。”他挣扎着撑起上半身,往后靠墙,清秀的面孔覆上讥讽:“有个事你猜错了。” “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你是蛊术师。” 李建明调整个舒服的坐姿,才缓缓开口:“我知道你懂蛊。杀了楼玉,我猜你也会掺和进来,所以我也不怕你知道。” “那日在龙京湾公园,你和曲凌都信了我的话。我也藏得够好的了,我只是没想到,今天你居然赶得及回来。” 桑晓皱眉:“你知道我去见楼玲?” “当然,你以为,我认识楼玉这么久,当真没去过楼家。”李建明得意道:“随便给楼家的下人种些蛊,有什么消息我会不知道么?” 这个人竟然做到这种程度…… “不过,我倒是意外,罗桑晓,你居然这么快就赶得及回来。” “因为楼玲说了一句话。” 桑晓回忆刚才游艇上,中了烟蛊的楼玲说: “阿玉喜欢女人,他不是同性恋,不可能□□李建明。” “既然他不喜欢男人,那怎么会苦苦纠缠你,甚至还强迫你。” 中了烟蛊的楼玲不可能说谎,那么说谎的必定是另一个人。 “李建明,我看人很少看走眼,你当真让我意外。”眼前这个满面血渍,眼中尽是嘲讽的凶手,与最初在殡仪馆泪眼涟涟的受害者亲属,完完全全是两个人。 这其中,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 “楼玉……我猜,□□的事是假的,抄袭的事应该也是假的。你布了这么大的局去杀他,是因为抄袭的人才是你,对吗?” 楼玉死后,李建明除了惹到楼玲,其他的不可谓受益匪浅。从不为人知的音乐学院大四生,摇身一变,成为创作型歌手出道。 “但是你想当明星,并非只有杀死楼玉这条路。” 闻言,李建明忽然笑出声,而且他笑得越来越狂。待到他笑够了,那语气却在嘲讽桑晓无知。 “想当明星当然有很多条路,但是这条路最有意思呀。” 昔日带着郁色的双眼如今被疯狂填充,他望向桑晓,笑道:“我讨厌他。” “我非但要他死,而且我还要他身败名裂!” “为什么?他有哪里对不起你?” “为什么……”李建明目光转了转,像是在思索答案,尔后才幽幽道:“罗桑晓,你知不知道,讨厌一个人有时候并不需要他对你做了什么,仅仅只在于,他做了什么。” 桑晓微眯起眼。 李建明呵呵道:“就像你,我很讨厌你,也想杀了你。” “因为你喜欢曲凌?” “你只猜中一半。”李建明遥遥望向床上那道身影,那丁点的爱慕稍纵即逝。“是因为曲凌喜欢你。” 这算是什么理由? 看透他的不懂,李建明转向他时的目光染上嫉恨:“罗桑晓,你算是什么东西?不过是跟我一样的穷小子,踩了狗屎运成了曲凌的未婚夫,还搞直播,又想进豪门还想出名。哼,更可笑的是,你居然还是蛊术师,还要替查清我姐的死因。” “曲凌那么完美的男人,凭什么看上你?” 桑晓听懂了,“因为你讨厌我,所以曲凌不能喜欢我。你给他下欲蛊,是想得到他,进而控制他来打击我。” 李建明移开眼,没有答话。 第103章 真是匪夷所思的理由。桑晓又问:“那楼玉呢?他又是喜欢上谁?让你不仅想杀了他,还要他身败名裂?” 屋内静悄悄,秋风拂过,窗外树叶婆娑,声音却传不进来。四面窗户早在李建明他们进房时就关了,倒是省不少麻烦。 起码前后这些惨叫声,外头曲家的下人应该没人察觉。 “你应该知道,现在你除了坦白,没有第二条路。”桑晓眼中冷意一闪,李建明脸色骤然惨白,抱紧身体不断抽搐。 金蚕蛊一旦发作,任是钢做的意志铁打的胆,都熬不过催心裂肺之痛。 这次,桑晓让他足足尝了三分钟的痛。 待到蛊虫归于平静,李建明早已大汗淋漓,只能从嘴巴吐出两个字:“我说。” 他蜷缩在地,目光放空,被彻骨的痛折磨到无法再爬起来,喃喃道:“楼玉他喜欢的人是……我姐姐。” 李剑丽? 这次,李建明屈服于金蚕蛊之下,不敢再有所隐瞒,将所有往事娓娓道来。 这是个并不复杂,却叫人心生颤栗的故事—— 李家姐弟出生于偏远农村,父母依靠收废品维生,日子清贫却也和乐融融。变故在李建明十岁那年,一场车祸夺走父母性命,肇事者也死在那场车祸里。对方家里不富裕,只是草草赔了几万块了事。 两个小孩依靠这笔钱勉强在亲戚帮衬下长大,等到姐姐初中毕业,钱也花光了,索性带着弟弟到大城市闯荡。 李建丽初到龙京便是进酒店当服务员,不仅包吃包住,甚至还跟主管讨了张床位,连带着把弟弟也接进来。 到龙京的第一个夏天,李建丽领到第一笔工资,就是带着弟弟去吃夜宵。那晚他们回来时,月亮已升至半空,两人仗着有伴壮胆,抄小路回酒店,结果就在暗巷里发现躺了个人。 对方虽然身材高大,但是身上还穿着校服,明显是个学生。但是校服上四处都是血渍,异常恐怖。 “走啦,姐。”李建明不断劝姐姐别多管闲事。但李建明执意要管。 “放他在这里会死吧?”她探了探对方鼻间,还有气息。 “那不关我们的事呀!说不定,他是得罪了什么人,快走吧,说不定那些打他的人还会回来!”李建明并不想惹麻烦,他们初来乍到,这个城市太让人陌生了。 “那更加不能不管了,万一那些人回来将他打死怎么办?”李建丽左右张望,见李建明不愿意帮忙,她双手穿过学生腋下,硬是将人一点点拖到巷子路灯之下。 “这儿会有路人,待会别人看到他,会将他送到医院的。” 李建丽并不傻,弟弟说的不无道理,更何况她们没钱也没车,想当英雄也当不了。 “走啦,李建明。” 做完这一切招呼弟弟快走的她,并未意识到自己随手救起的是什么人。 她救的便是楼氏企业的大少爷楼玉。 此后三年多里,李建丽换了好几份工作,最后进了丽都,还改了名字叫李剑丽。 她辛辛苦苦挣钱,全然是为了供弟弟上大学。难得李建明对音乐感兴趣,又通过龙京音乐学院的招生考试。唯一的关卡,就是高昂学费。 李建明上学第一年,就恰好遇上“明日之星”偶像训练营正在铺天盖地地发广告,说要培养唱跳俱佳新偶像。这样的好机会,音乐学院这帮学生当然不会错过。 选拔有好几种方式,李建明写了首歌,附上自己的照片简历投邮箱,不久后就收到录取通知书。无独有偶,这期训练营有不少是星探自己在外挖掘新星种子,楼玉便是其中之一。 彼时楼家大少刚回国,不过是在酒吧被好友起哄上台随手唱弹一曲,却被星探看中,极力邀他加入训练营。 楼玉年少气盛,权当是无聊打发时间便答应了。然而他没料到,进入训练营却有意外收获。 他找到三年前的救命恩人。 三年前,楼玉在校园附近撞见四名混混在欺负同班女同学,想也不想就出手救了对方。岂料,过后却遭到恶意报复。 那天晚上,四名混混瞅准他参加聚会晚归,特地埋伏群殴这位楼家大少。 幸而有好心人将他从暗巷里拖出来,随后被路人发现报了警。那四名混混过后全进了局子,只是救命恩人他只找到那位报警的大叔,却找不到是谁带他出暗巷。 事后他们查了监控,那片区摄像头安装不规范,根本拍不到那盏路灯,倒是在前方一带拍到一个瘦弱的男学生。还是那人走得极靠墙,才一晃而过,进入监控区域。 除此之外,楼玉只记得迷迷糊糊间听到“李建明”三个字。 楼玉性格爽朗,有事也不藏着掖着,直接向李建明问起三年前的事。 李建明整个人傻傻的,完全没料到,竟然还能遇到当年这位受害者。 犹豫片刻后,他点了点头。 “太好了!当年家里打听了很久,都找不到是谁救了我。如今倒好,这可真是巧,没想到在这里找到你。” 相貌俊美的青年一把搂过这位身材稍显瘦弱的“救命恩人”,拍了拍胸膛,爽快道:“放心,以后有我,你什么也不用担心!” 李建明望着对方如太阳般散发出灿烂光辉,微微勾起的唇角透出些许心虚,却是乖巧点头。 第104章 “嗯,我都听你的,楼玉。” 第35章 当年这个偶像训练营实打实要挖掘有实力的偶像新星,课程合安排紧凑,连导师都精挑细选,皆是业内实力派。 楼玉在这票学员中算是特例。最初,所有人只当是富家大少爷来过把瘾。甚至因为刚进训练营,就动用关系安排自己和李建明同宿舍这件事被人私下议论。 但很快,楼家大少的表现却让所有人跌破眼镜。他不仅按时上班,为人处事也开朗得体,而且在每周评比中,无论唱、跳都拿了a级评分。 连导师都评价,他是天生的偶像! 若这人只是个普通学员,恐怕早就被人暗搓搓使坏了。 但他是楼玉。 楼家这座大山压着,谁都不敢起坏心思。于是反过来,大部人都上赶着与他套近乎。 楼玉摆明是要风光出道的,谁都想沾得点光。可惜的是,楼家大少表面上跟谁都乐呵呵,实际上真正走得近的,却是那个沉默寡言的大学生李建明。 楼玉是太阳的话,李建明就是星星,还是天际角落处黯淡无关的那颗。 甫一进班,李建明穿着旧t恤和洗得发白的牛仔裤,立刻成了训练营中异类。这年头,学音乐搞艺术的大多家境中等偏上,别提还想走偶像这条路,家里不烧钱那是万万行不通。 刚开始几周,李建明处处受不了少白眼,直到与楼玉当舍友,对方扬言这人由他罩着后,日子才好过不少。 楼玉待人大方,尤其李建明。他在训练营的日子,天天跟救命恩人勾肩搭背,又时常带他去吃大餐shopping。 那段时间,其他学员眼红得很,不少流言蜚语也暗中四起。 有些难听的话,以一种极为尴尬的形式,传进了当事人耳中。 楼玉这天提前来上课,却在课室走廊外撞见李建明被两个女学员拦住。 “你说你一个男的,成天这么畏畏缩缩,还学会勾引男人,该不会来训练营是假,想钓凯子才是真的吧?” “就是。哼,楼玉他心地好,才会被你骗了。我可看不下去,本小姐认识他这么多年,他喜欢的是女人,你别巴巴缠着他,识相的赶紧滚回学校去,这里不是你能呆的地方。” “我打听过了,你家就个当舞女的姐姐,这种家境还想出道?别笑死人了——” “咳咳,”楼玉故意咳了两声,前面三人顿时愣住。他踱步行至李建明身前,像是将他护在身后,对着两个女生笑道:“我说,开营前导师说过的,最后出道凭的是实力,可不是谁家里有矿。再说了,阿明他好歹还拿过两次b,两位次次都是c,这回要还是c,恐怕先走的不是阿明罗。” 两个女生被他说得面红耳赤,不得不“战败”撤退。 楼玉暗暗舒了口气,旁边李建明低着头直接越过他,进了教室。 楼玉:…… 等到晚上回到两人宿舍,楼玉主动把话挑开:“不好意思,我不知道他们在背地里说得这么难听。” 他是有钱大少爷,但并非不食人间烟火。这些流言,其他学员自然不敢舞到他面前,那遭罪的就只有李建明。 李建明正埋头写曲,手里的笔顿了顿,只是闷闷回了声:“没关系。” 片刻后,他攥紧手里的笔,幽幽说道:“我不介意。” 不介意呀…… 楼玉无奈,上前搭住他肩膀,“说穿了,她们也是太无聊。这些话只要咱们别去理,说久了没趣,那些人也就消停了。不过,你没有喜欢的人吧?” 曲谱上的笔尖顿住,楼玉自然没察觉到这个异常,侃侃说道:“要是有的话,倒是麻烦了,好歹跟我说,我出面澄清,免得人家误会。” “……”沉默许久,李建明才吐出两个字:“没有。” 楼玉顿时放心了。只是,李建明又问:“那你呢?” “我?”楼玉失笑,“我当然也没。” 拉过椅子在李建明旁边坐下,楼玉纯纯起了谈天的心思,坦然道:“你别担心,她们说得没错,我不是同性恋,我喜欢的是女人。” 他盯着李建明清秀的侧脸,单手支起下颌:“嗯……要是你是女人,说不定救命之恩,我就以身相许了。” 李建明抬头,眼中闪着不明的光:“你的意思是,要是当初救你的是个女人,你就会喜欢她?” “哈?”楼玉当真作势思考片刻,“还真有可能。小说里不是常这么写吗?善良的女主救了落难男主,嗯,或许中间还掺杂个抢女主功劳的女二号,不过最后两人还是搞清楚所有误会,幸福地在一起。” 说着说着,他又想起刚才那两个女孩所说,顺嘴就问:“不过认识你这么久,怎么还没听说你有个姐姐?你姐应该也是个大美人吧?” 他无心一问,李建明神色却有些慌,又埋头在曲谱里。 楼玉见他反应奇怪,转念想着是自己又冒犯到他了。毕竟,她们说李建明姐姐从事的是…… 算了。有空再问吧。 与楼玉唱跳次次a级不同,李建明外形勉强算得上清秀,若是精心打扮是能上台面。可他唱功一般,跳舞项目更是次次得c。唯一拉分的,就是他会编曲填词。 训练营为期10个月,每个月都会展开评比,淘汰分数低的学员。 最初8个月评比中,李建明次次都靠编创拉高均分,勉强留下来。 第105章 到了第9 个月,倒数第二轮淘汰赛时,嘲讽李建明那两个女生果不期然因为总成绩垫底被刷出局了。 不过,令人意外的是,同时出局的还有李建明。 楼玉收到消息时,李建明已经在宿舍收拾行李。 “虽然很遗憾,不过没事的,你继续回去读书,以后机会还一大把——” “够了!”李建明低吼,怒气埋在心间隐藏许久,终于如火山喷发。“楼玉,你这个提前就预定出道位的人懂什么?” “你根本不明白,我辛辛苦苦这么久,除了学校里的功课,我还要不断熬夜练习,写曲!你们凭什么像个没事人一样跟我说‘没事的’,还有,说我写的东西‘像小学生写的’,你们这些人根本不懂!” 逼仄空间回荡他染着哭腔的声音,楼玉愣在当场。他当然听到,最后一场淘汰赛,李建明拿出他新创作的《天幕下的恋人》。原本信心满满的他,在台上却被批得体无完肤。 “这编曲太过普通,完全没有特色。” “还是音乐学院的学生,这种水平在学校恐怕也是不及格。” “简直像小学生写的,李建明,你之前的灵气去哪了?” 李建明可以忍受那些人嘲笑他的出身,嘲笑他的穿着,但唯独不容得人践踏的,是他创作的词曲。 “你别这样,一两次失败并不能代表什么,阿明你——” “我不能气馁对吗?”李建明冷笑:“楼玉,楼家大少爷,你样子好、家世好、也有才华,你不觉得你来跟我说这种话太过讽刺了?” 楼玉解释:“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真的把你当朋友,当兄弟。” “可在我看来就是这个意思。”李建明忿忿道,随后,他深深看着楼玉担忧的脸庞,忽而又沉下声说:“既然你说你把我当朋友当兄弟,那好,不如你去跟主办方说,让我继续留在训练营,顺利出道好了。” 闻言,楼玉脸色变了变,斩钉截铁道:“不行。” …… “他说,规矩就是规矩,他跟我再好,都不能坏了规矩。”满面血污的李建明眼中泛起寒光:“真是笑死人了。他那样的人,居然还说出这种话。” 桑晓:“就是因为这样,你要杀了他?” 李建明横了他一眼,冷笑:“当然不仅仅是这样。” 离开训练营后,李建明又恢复上学打工的生活,期间在丽都工作的李剑丽来找过他,他不敢跟姐姐说因为分数低才被淘汰,只说是不喜欢那里。 李剑丽向来疼他,也没再多问。 此后过了三个多月,楼玉忽然找上他。 那日两人在宿舍不欢而散时,楼玉本来想把他丢弃的稿子还他,还说他这曲子其实写得不错。李建明极度厌恶这份手稿,甚至楼玉提出要自己送给他。 “行。反正人人都说它难听,有本事你就把它改了,让全世界都看看你楼家大少爷有多天才。” 楼玉这回来找他,带来的,是面目全新的《天幕下的恋人》。 旋律大改,原本曲调中阴郁难解的情绪,在大提琴低沉演奏中,如暗流淌进小溪,变得澄明舒畅。 他们说的没错。 楼玉,是真正的天才! 楼玉这回是来找李建明和解的,同时也告知他,自己将推出这首歌。 正如所有人预料般,楼玉会红,而且是爆红。《天幕下的恋人》刚上线,便登上新歌排行榜榜首。连当日坐在评委席痛批的那帮人,都纷纷发博,赞美楼玉这首乃天才之作。 听到这里,桑晓算是明白了。 “你恨的,不是楼玉拿了你的作品改编,而是你失败的东西经过他改编,结果成为佳作。我实在想像不到,对你这么好的一个人,你竟然能杀了他。” “仅仅因为嫉妒。” 是,杀意并非因爱生恨,也并非屈辱报复,仅仅因为……他比自己优秀。 “哈哈哈……”李建明仰头长笑,“你说的对,我就是讨厌他样样都好!” 此刻,他满脸都写满嫉恨,这大概是桑晓此生见过为数不多丑陋的嘴脸。 “上天多不公平,他生来就有钱,长得又好。富二代去花天酒地就好了,他为什么还要跟我一样,每天还上课练习,周围人人都说他好相处,都要跟他做朋友。” “他说要是我是女人,他就会喜欢我。呵,所以我特意不告诉他,是姐姐救了他。他们俩都是那种烂好人,可惜呀,我偏不如他的愿。” 这倒是,听完到这里,桑晓又想那个在丽都借烟的女人。 “李剑丽和楼玉,如果没有你,他们倒是挺配的。” 李建明得意地笑了声:“对,但偏偏有我。” 后面的故事再简单不过,桑晓盯着他,冷冷道:“楼玉不会蛊,那么扶桑会的背后必定跟你有关。陈细妹一死,你立刻知道有人会继续查下去。于是,你用欲蛊杀了楼玉,搬了蛊坛子在金玉华府,为的就是让查的人相信,在背后利用蛊术杀人敛财的,全都是楼玉。” “其实,我很早之前就想杀了他,但是就这么把人杀了没意思。” 人性的恶在此刻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不是天才吗?我要把他钉在抄袭的耻辱柱上!”李建明一脸疯狂地道:“当年那些人个个不是跪舔他?其实他们内心都恨不得楼玉消失。” 第106章 “我说的那些话放在网上,立刻就有人出来作证了。” 《天幕下的恋人》当初确实是李建明的作品。 他俩特别要好,还是楼玉特地要求他们同宿舍。 大家都说他俩是一对儿,楼玉也没否认。 …… 昔日风光无限的天才一朝殒落,曾经被天才光芒掩盖的普通人,争先恐后出来“作证”。也正是这一句句“证词”,完美构造出一个靠抄袭上位还□□男性的劣质偶像。 “李建明,你真让人感到恶心。” “那又如何?”李建明满脸不在乎,不过,他忽然又勾起唇角,露出恶意的笑:“罗桑晓,你不过是运气好来早一步,要是你晚点来,曲凌早就是我的人。” 说罢,他意识到不对,“等等,欲蛊非下蛊者不能解,曲凌是怎么回事!?” 那个男人不可能安然无恙躺在床上。 “你种的两只欲蛊已经没了。” 没注意到他用的是“没”不是“解”字,李建明难以置信望向他:“怎么可能?你到底是谁?你怎么能够解得了欲蛊?” “你没资格向我提问。前情提要结束了,接下来,咱们说正事吧。”桑晓左右腿重新交叠,换了个舒服的姿势,目光紧紧盯住李建明。 “你跟扶桑会的关系,还有,方小聪手里的替身蛊是不是你给的?” 他注意到,对方神色掠过一丝慌乱,完全不同于刚才的肆意张狂。但很快,李建明冷哼:“我不知——” “道”字还未说出口,熟悉又剧烈的疼痛又从骨子里爬满全身。这波折磨,足足持续了10来分钟。 等到下蛊者大发慈悲暂停时,李建明早已浑身抽搐,俨然出气多进气少。 “我劝你想清楚了再说,流了这么多血,再发作几次,别以后死不成反倒成残废,日子就更加难过了。” 李建明吃力抬眸,视野内那张漂亮平静的面孔简直如恶魔:“罗桑晓,你够狠……我说……” 他像条死狗一样侧躺在地,“方小聪的东西是我给的。” “可周慕礼说他是在楼玉那里见到方小聪。” 李建明眼神灰败,喃喃道:“是我故意的。我故意把那些人约到楼玉的地方,他们实际要见的,是我。” 桑晓又问:“你做这些,为了什么?” “钱。” 李建明眼珠动了动,“我给方小聪替身蛊,桃花蛊还有连心蛊,他答应过事成之后,等他拿到世纪集团会给我一个亿的报酬。” 他没说谎。从见到李建明起,他们只提及替身蛊。可现在他说到桃花蛊和连心蛊! 桑晓站起身,单膝跪在他身边,扯住他衣领:“李建明,你从哪儿学到蛊术?” “凭你一个人建立不了扶桑会,你的背后究竟是谁?你们除了敛财,还有什么目的?” 李建明的出身跟那个陈细妹不相上下,绝对不可能是他创建的扶桑会。他的背后,肯定还有幕后策划者。这个人精通蛊术,心性还极为邪恶。 这样的人,难道只为敛财吗? 桑晓想起那个“l”。 “扶桑会……”李建明咀嚼这三个字,幽幽望向他,问了个令桑晓意外的问题。 “为什么,你要调查李剑丽……我姐姐的死?” 桑晓沉默片刻,记忆深处,那个在灵堂哭泣的少年与眼前这张面孔重叠。 “因为她是个疼爱弟弟的好姐姐。” 他不是没看见眼前这双瞳的颤动,但,这更加不可原谅! 桑晓攥紧衣领的手因过度用力而泛白,“你既然是蛊术师,那你不可能没看见李剑丽中了胀蛊!” 他不仅是看见,而且还眼睁睁地任由李剑丽走向死亡。 “丽都那地方你去过吗?那是个卖笑的地方。一个姐姐,为了自己心爱的弟弟,不惜牺牲尊严去挣钱。” “就算丽都你不知道,她做过的吃播你总归看了吧?坐在镜头前拼命吃东西,那感觉好受吗?” “李建明,你的心究竟是什么做的?” 最后一句,桑晓低吼着,换来的是李建明不屑一笑。 “你倒是激动的很。不过,又关你什么事呢?” 恶魔没有反省,反而在炫耀他的战绩,“我是亲眼看着她中蛊。她是我姐姐又如何?挣钱供我读书又如何?” “当年我劝了又劝,叫她别那么下贱去当舞小姐,可她就是不听。来钱快又怎样,她知不知道,学校和训练营那些戳着我脊梁骨骂我是舞小姐的弟弟,我有多难受?” 李建明红着眼,恨恨说道:“我受够了!她是牺牲一切供我读书,她善良!她伟大!楼玉要是见了她,肯定会爱上她的。” “那我呢?我算什么?跳梁小丑吗?” 伟大的姐姐当舞小姐供弟弟上学,结果不争气的弟弟不仅作品遭人嫌弃,更讽刺的,别人拿着它的底稿重新创作,竟然成了街头巷外传唱的佳作。 凭什么,凭什么他要背着这样的污名像只丑陋的老鼠度日? 而且他卑鄙地窃夺姐姐的功劳,倘若楼玉知道真相,他会爱上李剑丽。 那到时候,他便成了夹在两人中间的笑话。 彻彻底底的笑话! 既然这样,倒不如将他们全杀了。 “砰”,一记拳头猛地砸向李建明,直接将他揍到嘴角出血。 第107章 此刻的桑晓弥漫着难以言喻的愤怒,握紧拳头,看着李建明的眼神如同在看死人。 “最后,我再问你一次,你背后是谁?” 他声音冰冷彻骨:“今天我要定了你的命。但是,你可以选择是要痛苦地死,还是死得舒服些。” 金蚕蛊发作的剧痛仍残存在全身神经,李建明咬紧下唇,眼中满是不甘,但他很清楚,眼前这个不是人,是夺命的鬼。 这个鬼绝对不会放过他。 他要是不说,说不定桑晓真的会用金蚕蛊折磨他到死…… 李建明抖着唇,天人交战的最后,终于是认了命。 “我说,”他颤巍巍地道:“是有人教我用蛊,具体我不太清楚,但那个人他不仅是要想要钱,他好像还在四处培养蛊术师。他说,要我好好修炼,以后还要我替他做很重要的事。” 桑晓马上追问:“他是谁?” “他是——”李建明刚吐出一个音,结果忽然如梗在喉,随后整个人不断抽搐,双目直接翻白,直挺挺倒下去。 桑晓心中一惊,俯下身扯开对方衬衫,果然胸骨上窝,也就两处锁骨间的凹陷处有豆大的红色斑点。 同陈细妹一样,这是言蛊发作。 桑晓颓然跌坐在地,身前是死透了的李建明,而身后…… 曲凌睡得正酣。 * * * * 上弦月高挂天际,秋风扫过,树叶婆娑作响,伴着阵阵鸦声。 天地静谧之际,一道凄厉的惨叫声忽然横空而起,惊散憩于林中的群鸟。 隐藏在山顶的别墅内,男人双手被铐在墙壁铁环,自腰部以下浸泡在池中,池水鲜红,发出腥甜味道。 此时这个男人正在遭受极大痛苦,他拼命挣扎,手铐撞击墙壁,发出铛铛声响。 更为诡异的是,他的胸口处竟慢慢现出椭圆形物体。与此同时,男人躯干四肢以肉眼可见速度不断干瘪,像被吸干血肉,直至他渐渐变成干尸。 椭圆形物体慢慢蠕动,从他大张的口中爬出。甫一出来,旁边有人以雷电般速度将金盒将物体关在里面。 他双手持着金盒,对着房中另一人说:“先生,看来,是有人惊扰了圣物。” 那人半个身子隐于黑暗中,桀桀笑道:“好事呀。这家伙泡了这么久的血池都没什么动静,现在总算有线索了。” “恭喜先生。只要圣物苏醒,我们迟早能找到他。那这个……”他回头望了泡在血池里的干尸。 “给你养的那些宝贝当夜宵吧。”说罢,他又桀桀笑了:“不过说起来也有趣。百岵一族是蛊的祖宗,现在它们能吃上盗了百岵族圣地的盗墓贼。” “当真是有缘呐……” 第36章 如果醒来时看见一具尸体在面前该怎么办? 曲凌头突突疼着。眼前,昨日还红着眼的李建明仰躺在地,脸、手都沾上血,人已经死透了。 “……事情就是这样。”桑晓将昨晚发生的事情娓娓道来,顺道递上一杯温水。 曲凌晨起有喝温水的习惯。喉头咕咚滑过温热液体,他脑子有数秒的空白,紧接着消化这意想不到的反转。 给方小聪蛊毒的是李建明,楼家只是对方放出来误导他们的幌子,这一切的背后还另有真凶…… “他跟‘c’小姐,那个陈细妹一样,都死于言蛊。有人对他们设定了某些禁语,应该是透露真凶信息时,蛊就会发作。” 桑晓话说一半,发现曲凌正盯着他。 桑晓:“?” 曲凌:“你就让他,嗯,这么躺在这里?” 作为一个守法公民,大清早发现自己房里躺了个死人,曲凌的心情……多少有些起伏。 “其实也可以用噬尸虫处理掉,不会留手尾。但是现在到处都有监控,我担心要是被白警官发现,到时也麻烦。” 桑晓说这话时,眉头轻轻皱了下,看得出来,他昨晚是真的考虑过第一个方案。 曲凌心情起伏的曲线弧度更大了。 所以,刚才桑晓说他用金蚕蛊逼迫李建明说实话,甚至还想毁尸灭迹? “所以我等你起来决定,是要报警还是——” “报警吧!” 曲凌当机立断决定。桑晓主动将手机递给他,丝毫没察觉对方心里的震憾。 报完警,趁着警察来的间隙,曲凌暗中复盘桑晓刚刚说的话,其实还是有些不对劲。 “你说,欲蛊你帮我解了,怎么解的?” 他的记忆只停留在昨天在家门口,桑晓刚上车,李建明忽然上前碰到他的手,后面一切模模糊糊,像是做了场不真切的梦,醒来只觉得浑身疲惫,记忆紊乱。 桑晓眨了眨眼,嘴巴一张一合,顺口就道:“按住你的人中、气海、足下穴,然后就能将蛊虫引出来。” “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他依稀记得,昨夜他浑身都如同被火烧,仿佛比死更难受。威力如此强烈的蛊,真有这么简单就解了? 曲凌狐疑地盯着桑晓,后者拿过他手里的杯子,“我帮你再倒一杯吧。” 不。 他一定有事瞒着自己。 曲凌正要问清楚,结果外头传来警车鸣笛声。 白济进来时,生生顿了几秒,才问出一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108章 桑晓又把先前在曲凌面前说的,又复述一遍,只不过原先只掐掉曲凌解蛊那部分,现在把他下金蚕蛊那部分也给掐了。 “所以说,李建明对曲凌和楼玉都下了欲蛊?然后是他利用蛊术控制他们的身体。只不过你刚好回来制止他,你俩赤手空拳打了一架,他被你制伏,同时还招了自己做过的错事,结果疑似说是幕后主使时言蛊发作,结果死了?” 桑晓认真地点了点头。 现场一片寂静,还是白济身旁边的助手小王警官苦笑道:“罗先生,你这样的话到了法庭上,法官不会信的。” “这尸体你们可以验,死因保证和陈细妹一样。” 他这样斩铁截铁,白济叹了口气: “无论你们说的是真还是假,总之,先跟我们回去一趟吧。” …… 第二天,白济又将二进宫的俩人送出警局。 桑晓说的那些还是跟玄幻小说故事似的,可他们刑侦科的人现场查看过监控,的的确确是死者自己来到曲家,甚至还跟着曲凌进屋,整个过程有异样的反而是曲凌。 监控里,正如曲凌口供里讲的,桑晓离开后,李建明主动碰他的手,紧接着视频中曲凌整个身子忽然往回走,也任由李建明上前挽住他手肘,一反前期疏离的动作姿态。 还有李建明的死因。法医验尸报告出来,与先前珠宝城逮到的嫌疑犯陈细妹相同,同样为心梗猝死。而且尸体胸骨上窝,也就两处锁骨间的凹陷出现同样豆大的红色斑点。 若说是蛊,并没有科学依据。但若说不是,所有的一切都匪夷所思。 “这些案件的背后肯定还有幕后主使者,而且我怀疑他们可能不止一个人。” “支撑起‘扶桑会’那种规模的组织,而且还要拓展人脉圈,他们不仅人多,还有相当的财力。” 看着眼前两人你一句我一句,白济脸上不复往日的戏谑,甚至还摸了根烟出来。 三人站在警局大门口,刑侦科科长深深地吐了口白雾,瞥见桑晓皱眉,他又将烟踩在地上,“抱歉,干我们这行老毛病,有烦心的就忍不住来一根。” 桑晓摇头,却道:“吸烟有害健康,白警官,你要是真的喜欢这味道,其实可以点了不吸。” “……”白济被这番“好言相劝”震憾到了,他决定还是向对方科普下真相:“谢谢,不过二手烟比一手烟危害更大。” “既然这样,那就麻烦白警官以后别毒害我们这些良好公民了。”曲凌凉凉补了句。 白济决定不再继续这话题。“行吧,说回正事,你们说的那些欲蛊言蛊什么的,是没办法作为证据定李建明的罪。同样的,根据法医这份验尸报告,你们也无需为他的死负责。” 等于说,李建明的死在法律意义上就是一场意外。 “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不相信你们的话。桑晓,”白济忽然正色道:“你猜的没错,按照扶桑会的规模,他们前后必定有一个财力相当雄厚的组织,甚至很有可能,扶桑会也不过是他们其中一个敛财工具。” 曲凌:……这明明是他猜的。 “假设李建明和陈细妹都有上线,这个上线按你说的给他们下了言蛊,防止他们说出真凶。那么显而易见,陈细妹在珠宝城负责给人下胀蛊。李建明呢?” 桑晓被白济这么一问,顿时明白过来。 “你的意思是,李建明负责的是给方小聪这些人替身蛊?” “李剑丽是李建明的姐姐。他就算再丧心病狂,也没必要朝自己姐姐下手。”白济不愧是多年刑警,看人看事眼睛毒得很。 “没错。而且李建明说的,方小聪承诺他事成后会给他钱。” 提到方小聪,曲凌的面色霎时沉下来。 现在再清楚不过,无论是陈细妹,还是李建明,都是幕后主使者手中一颗棋子。真正藏在他们背后,是一个巨大且操控着不知多少蛊术师的集团。 他们仅仅只想利用蛊术作恶敛财吗? 回家的路上,曲凌发现桑晓一直盯着窗外,心事重重。 “怎么了?” 桑晓回过神,深深看着他,却摇了摇头。 “李建明那边让姓白的去查吧。虽然他人品不行,但让他查清李建明什么时候接触到蛊,应该不至于搞砸。” 刚才他们与白济达成一致,蛊术的事没有科学依据,珠宝城的案子已经草草结案,包括楼玉和李建明的死,都没有立案。涉及到蛊的事,只能由曲凌和桑晓暗中查下去。不过,白济他们也会尽一切可能提供线索。 比如,借由李建明的死调查他生前异样。一个普通人,忽然间接触到蛊,他的生活必定出现某些异常轨迹。 所有线索中断,现在能够寄望的,也只是这个切入点。 但桑晓凝着脸,摇了摇头:“我担心的,是背后那些人如果不只只是为了钱呢?” “不然呢?”曲凌反问道,“难不成像电影演的,他们还要统治地球不成?” 说罢,他轻蔑地笑了笑:“这些蛊这么厉害,要真想统治世界,给各国总统下蛊控制他们就相当于控制了整个世界,根本不用做其他的。” 这么说,也不是没有道理…… “况且,只要有了足够的钱,就有了可以左右政治的资本。所以钱跟权力,也是划上等号的。” 第109章 曲凌往后倚进真皮靠背,窗外霓虹灯飞闪而过,在他脸上印射出迷离光影。 “除非,这个世界上有超越金钱与权力之上的东西。” 桑晓:…… …… 大清早,田晓光急吼吼的声音透过屏幕迎面扑来。 “怎么回事?你上微博了没,昨晚简直让人睡不了啊!楼玉和李建明的双重大瓜,还有还有,这事曲凌怎么又掺和进去了???” 巴掌大的生肉丢进罐内,引来蛇信的探嗅,尔后利口张开,将整块肉吞进去,通体乌黑的蛇又静止不动。 桑晓继续喂养这些宠物,漫不经心地应着:“嗯,我没上微博。” 电话那头,又是噼里啪啦一顿输出。 原来,昨夜警方出了通报,原先在网上发贴扬言楼玉剽窃□□李建明的网友都以造谣被抓了。没过多久,就有媒体爆出,警方已经查清,楼玉并没有剽窃李建明的作品,包括□□他一事,当年“明日之星”的导师也作了口供,楼玉创作《天幕下的恋人》与最初李建明创作的全然不同。 网友们,特别是原来楼玉的粉丝纷纷到李建明微博底下破口大骂。结果没多久,李建明意外猝死的消息就爆出来了。 众人立刻傻了眼。 紧接着,李建明意外死在某富豪家中的消息也火速登上头条。这消息隐去了曲凌的信息,但底下留言有“业内人士”透露就是死在曲家。 还有人翻出前面曲凌跟楼玲在餐厅约会被未婚夫撞见的新闻…… 这连环瓜简直让所有娱乐圈媒体人跟所有吃瓜网友都过了个不眠夜,狗血剧都赶不上这么带感的发展! “所以,曲凌真的跟那姓李的搞上了?敢情还是个双插头——” “没有。”桑晓打断他,“他跟李建明没关系。” “没关系怎么凉在他家里?还有楼玲,他跟那女的是旧情人,都说有钱人乱搞男女关系,合着他还真是先跟男人,又是跟女人乱搞关系!” 桑晓被逗笑了:“你可别在外面乱说,他不只是我老板,还是你老板。” 田晓光所在飞扬娱乐,还是世纪集团注资的。 “他是我老板没错,但罗桑晓,你可别忘了,他不是你老板,是你的未、婚、夫!” 这个他倒还真忘了…… 忽然间,那天曲凌欲蛊发作时压着他亲吻的画面,如流星划过在脑海闪现,桑晓下意识摸上自己的唇。 欲蛊发作时宿主神智全无,只对下蛊的人产生欲望,可曲凌却对他—— 舔了舔唇,桑晓侧过脸,余光瞥见玻璃上自己倒影。 镜像中那张脸目含春光,双唇微张,他想到一个:鲜活。 他照过无数次镜子,自己是什么样子再清楚不过。 可,他从未料到自己会露出这样的表情。 “喂喂喂,你有没有听我说?”电话那头田晓光还在叽叽喳喳,桑晓回过神,随便跟他定了个吃饭的时间,就把电话挂断。 洗漱完出房间,恰好与曲凌打了个照面。两人继续每天的行程,先在一楼用早餐再去上班。 但是,曲凌刚放下筷子,佣人匆匆来报,外头来客人了。 这位客人不是别人,正是楼玲。 那天桑晓匆匆赶回曲家,只吩咐游艇上的人将这位楼总送回去。中了烟蛊的人醒来后,不会残留任何记忆。 楼玲只记得那天在游艇上见到桑晓。 “曲凌,你真够可以的!一个罗桑晓,我以为是你曾爷爷塞给你。没想到,你用他拖住我,结果跑去跟姓李那男的鬼混!” 客厅内,气势惊人的楼总对着这屋子劈头盖脸吼道。刹那间,曲家所有人呼吸都窒了窒。 包括桑晓也微微瞪大眼。 这女人……太强悍了! 曲凌脸色当然不好看,但有些事,他也没办法说清楚,只能沉声道:“楼玲,我跟李建明没有任何关系。” “呵,没关系你会让他进你家?李建明那人就不是个好人,他怀着什么心思踏你家门槛,你又是怀着什么心思让他进门?别以为我不知道。” 楼玲将手里的盒子直接塞进曲凌怀中,愤愤道:“曲凌,在这之前,我承认我是喜欢你。你是唯一配得上我的男人,但是,闹出这样的丑事,你实在太令我失望了。” 说罢,她踩着红色高跟鞋扭头就走,经过桑晓身边时,还不忘瞥了他一眼:“这样的男人,也就配你了。” 桑晓:…… 人走后,客厅内其他人立马一蜂窝散开。唯有桑晓尴尬地清咳两声,走到神色阴晴不定的男人面前:“那个……你也算做了好事,帮她弟弟洗了污名。喂喂,你等等我,一起上班呐!” 谁也不知道,三天后,曲凌手里的黑色盒子又被送到楼家。 “楼总,曲总说‘梦幻之星’他不会收回,这是他真心诚意,作为老同学想要送您的礼物。先前或许有些误会,但请您相信,他有他的原因。无论如何,他都没想过要伤害他与您之间的同学情谊。” 楼玲正要说话,来人又拿出另外一份东西。 “曲总还说,如果您愿意的话,这份是世纪集团的注资协议书。” 这下,楼玲满脸掩不住的讶意。 “曲总知道楼氏在海外遇到些麻烦,也知道,造成这一切的是您父亲。曲总相信依您的能力,只要有足够的筹码,那些烂尾的项目定可以绝处逢生。” 第110章 所有怨气在这刻烟消云散,女人怔怔接过文件,向来锐利的眸蒙上雾气。许久过后,她深深叹道:“替我转告你们曲总,有空一起吃个饭吧。” “作为老同学之间的聚餐。” **** “星光碎落夜空,是我与你抬头共见的珍珠。耳旁你的呢喃,我轻轻醉倒……” 秋日午后阳光正好,曲凌推开桑晓办公室的门,恰好对方正倚在窗前,桌上手机播着楼玉舒缓动听的声音。 桑晓单手端着咖啡,闻声转过头,微勾起唇:“回来了?” “嗯,回来了。” 曲凌中午没有喝酒,可楼玉那句歌词却唱到他心里。他确实醉倒了,就在醉在眼前这人,刚才这声“回来了”。 有时候,人奔波劳碌为了什么?也就是为了有个家,家里有人一直等自己。 现在是午休时刻,桑晓顺手帮曲凌倒了杯咖啡,那首《夜幕下的恋人》还在循环播放。 “其实这首歌真的好听。” 无论背后沾了多少血,但不可否认,这是一首能打动人心的歌。 “以前上大学时,有个教授说真正的艺术品背后总有个耐人寻味的故事。楼玲的弟弟恐怕也想不到,自己身边藏了条毒蛇。” 或许,真正让李建明动了杀机的,正是楼玉亲手修改这首歌。 天才与庸才,仅仅在一首歌上表现得淋漓尽致。 但是这世界上,又有多少人心甘情愿承认自己是庸才呢? “亏你之前还想着替李建明查清他姐姐的死。”曲凌没忘记,桑晓对李剑丽颇有几分惺惺相惜。 桑晓沉浸在音乐的目光微动,随即变得黯淡:“李建明……确实是我看漏眼了。” “你呀……”曲凌正要说话,忽然手机响起来,显示来电人是孙伟豪。 曲凌不经意抬眸看他,随即将手机按熄,只道:“你好好休息,我还有事。” 回到对面他自己办公室,孙伟豪早在里面等着。早上他俩一起出门,又一起回来。他是知道自己进了桑晓的房,很多事情,他并不避讳桑晓知道,所以对方现在要说的肯定是…… “曲总,您要查的有眉目了。” 孙伟豪将面前蓝色文件夹推到老板面前,边解释道:“刚刚那个私家侦探发过来的。他在南川那边查了半个月,基本查清楚,南川目前存在13个少数民族,但现在大部分都住在镇区,唯一一个还住在深山的就是百春族。” 曲凌翻着文件夹里附的照片,拣出其中某张抓拍。照片里,穿着深蓝色服饰的女人正抱着一个坛子。 坛子跟他上回在金玉华府楼玉屋子里看到差不多,桑晓叫这些“蛊坛子”。 “据说,目前南川还会蛊术的就是这个百春族。只是百春族常年住在山上,很少跟山下人来往,非常神秘,所以关于他们的资料非常少。上回我们在南川,阿明中的挑生蛊,下蛊的应该就是百春族蛊女。” 刘明死的那天,他们分明看见森林里那个抱着猫的女人。当地人称她为“蛊女”。 曲凌仔细瞧照片,很快发现端倪:“她的衣服,跟桑晓在那南川那件有点像,但又不一样。” 孙伟豪拿起其他照片认真看,确实发现不一样的地方:“曲总还是您眼尖,我记得,这个女人衣服上的纹路,像是云彩之类的。但罗先生当初那件,上面好像是动物。” 关于桑晓并非罗桑晓的秘密,孙伟豪并不知情,他仍以为现在日日与他见面的,是那个进南川拍摄记录片的失忆糊咖罗桑晓。 于是,他道:“不过罗先生当初穿的,我猜应该是他们剧组找的百岵一族服饰。” “百岵族?”曲凌皱眉。 “是。其实根据南川人的说法,以前最擅长蛊术的,是一个叫做百岵族的民族。传说这个百岵族上至老人,小至三岁孩童都会蛊术。不过常年居住在山里,很少下山。他们与百春族好像有联姻的习惯,所以百春族里也有些人会蛊术。” 曲凌扫了资料一眼,立刻问道:“但是这报告里,13个里头没有百岵族。” “因为百岵族在一百年前灭族了。” 秋风从窗外吹进来,曲凌莫名感到丝丝凉意,“灭族?” “嗯,是地震。”孙伟豪说道:“百岵族常年不跟外人联系,南川人只知道他们住在山里头。当地人说一百年前,那山发生地震,还有山火,这个族住的那座山一夜间倒塌。等到其他人上山,只发现了很多死尸。” 南川是近十年才发展起来的新城市,现在也只是市区一带建有飞机场,周围很多城镇甚至还没建高速公路。更别提一百年前,深山发生地质灾害,遇难者又常年与世隔绝,能留存下来的资料少之又少。 所以,桑晓应该是这个百春族的。 曲凌往后翻了翻,关于百春族的资料也就四五页,记录的都是他们生活饮食习惯。不过,细看之下,还是有些奇怪的地方。 “这个百春族住在山里的都是女人?” “啊对,百春族历来是女人当族长,好像从很久以前,她们会跟外面的男人结婚,然后男人负责在外面打工,给她们送吃穿用品。女人就负责在山里养孩子,传闻蛊术也是由母亲教给女儿,代代传承……怎么了?曲总?” 孙伟豪发现曲凌若有所思,好奇问道。后者摇了摇头,将文件夹合上放进抽屉,顺手锁上。 第111章 对上助理不解的目光,他看似随意解释:“桑晓整个剧组都在南川出了事,最近又遇到那么多奇怪的事,总得查清楚些。” 话是这个理,不过,该查的,怎么不是一年前那场地震?孙伟豪想起,那个私家侦探还说过,一年前遇难那批龙京过去的影视工作者,还有不少找不到尸体的。 不过……老板的事下属少问。 孙伟豪临走前,忽然又折回来,“曲总,刚才咱们找的那侦探还提了件事,虽然没什么关系,但还是跟您说声。就是我们离开南川后,当地发现百岵族的墓被人挖开,里面还死了个盗墓贼,据说,那盗墓贼死得很可怕,连内脏都没了。” “不是说,这个百岵族全被埋在山底下?” “说是前番地震,原本山体坍塌,反而让底下的东西见了光。那些土夫子求财,消息又灵通,听说原本好像是有两个进去,但不知怎么,只发现一具死尸。” 曲凌想起桑晓说过的话。 他跟他弟是族长捡回去养大的。当时,曲凌试探问他,桑晓是不是族长?桑晓说,族长有自己的儿子。 问题来了。百春族以女人为尊,如果桑晓是百春族,那么在他问谁继承族长之位时,桑晓该答的是族长女儿,而不是儿子。 难不成,当年百岵族还有人活下来,桑晓就是百岵族的?他说他们族里的“圣物”丢了,他离开南川就是来找“圣物”。 而这么巧,就在那几天,百岵族的墓被人盗了。说不定,桑晓找的东西,就是被那个消失的盗墓贼给拿了。如果是这样,那消失的盗墓贼又去了哪? 他们手里的东西应该进黑市倒卖才对…… “曲凌!” 桑晓骤然推门而入,“白警官那边打电话过来,说他们有重大发现!” 第37章 “我们连续调查了李建明来龙京后的生活。他最初跟李剑丽一起住在酒店,就读于春华民工子弟学校。后面李剑丽换工作,他就跟着她走,直到考上龙京音乐学院,才住进学校宿舍。” “他的同班同学、室友都说他性格内向,不太爱跟人交往,穿着朴素,平时花费也很省。大一那学期,他每天就是教室、食堂和图书馆三点一线,下学期因为参加‘明日之星’训练营长期不在学校,被淘汰后回校并无异样。唯一不同的,就是他经常利用业余时间出去打工。” 白济一口气说到这儿,特地停下来喝了口啤酒,又拿起刚烤好的羊肉串,上头正滋滋冒着油。 烤肉加啤酒,香到神仙都不会走。 但是坐在他对面的曲凌不经意皱了下眉。 周围滚滚白烟,肉类在炭火烧烤中不断散发出强烈香味,对曲总而言,这仿佛就像咖啡被洒了把孜然,怎么看都格格不入。 这种高油脂食物,也就白济这种糙汉会喜欢。 曲凌颇为嫌弃地扫过眼前的盘盘碟碟,结果转过头,旁边桑晓左手啤酒,右手烤串,吃得满嘴都是油。 “所以很有可能,李建明就是趁着外出打工的时间去学习蛊术?” “这个可能性很大。来桑晓,试试这个,整个烧烤摊什么都能没,绝对不能没的,就是这烤腰子。” “哦哦……宝藏美食!” 左右两人吃得满嘴流油。 曲凌压着不悦,冷冷道:“白科长,上回是饺子,夜宵是碳水给肠胃的负担够重了。这次是烤烤,还加啤酒,年纪轻轻,总不能一瘸一拐去抓坏人吧?” 对上桑晓疑惑的眼神,他一边解释,一边将对方手里的啤酒换成茶:“烧烤加啤酒,会附赠风湿大礼包。你少喝点。” 桑晓眨巴眨巴望着那瓶被夺走的啤酒,心想,他这身体倒是啥也不怕。 “哟,管得真严。”白济晃了晃手里啤酒,却对桑晓道:“你不是公开跟这家伙分手了吗?他现在没权管你吧?” 上回桑晓在莱茵河西餐厅当众跟未婚夫一刀两断的视频还在网上流传,网友记忆还新鲜着。 “白警官,其实他就是我老板——” “行了,你要是再废话,就自己慢慢吃吧。” 曲凌这句彻底让白济收了闲聊的心,他一口闷完剩下的啤酒,才正色道:“我的同事仔细问过李建明的室友,有个地方不太对劲,就是李建明打工通常去的是超市这些地方,工资不高,顶多就是赚点日常生活费。但有个室友发现,李建明用的一款耳机,却是现在一个英国牌子,差不多要一百万左右。” “沃森海特?”曲凌第一时间念出来品牌名字,白济挑了挑眉:“不愧是有钱人,曲总猜对了。” “说起来真是巧,原本根本没人认出这玩意有多贵,那些同学都以为他买的是杂牌。后来他一个室友抽中豪华游轮票,在船上看见国外富二代也用这个,才知道李建明深藏不露。” “所以,又到了无奖竞猜环节:李建明购买耳机的钱哪来的?” 桑晓毫不犹豫答道:“他用蛊术替人家办事收的钱。” 百万可不是小数目,李建明轻轻松松买了天价耳机,足以证明他手里绝对不止一百万。 “倒推一下就清楚了。他这么有钱,还继续去打工,也就是说,打工是假,去学习蛊术害人赚钱才是真的。你刚才说,他是参加完那个训练营才去打工的。”曲凌眼中掠过精光,轻哼道: 第112章 “问题就在那个训练营。” “明日之星……”桑晓喃喃道。 “恭喜啊曲大侦探,你的推断与我们警方不谋而合。但遗憾的是,我们能查的也就到这里了。” 李建明的死不是谋杀,是绝对意义上的意外死亡,警方没有任何依据可以对“明日之星”训练营进行调查。 接下来,只能靠曲凌和桑晓这对“编外侦探”了。 **** 『明日之星』招募计划 1、具有独特的才华与天赋(包括且不限于唱歌跳舞创作等); 2、具有令人瞩目的外貌条件; 3、具有刻苦勤勉、积极向上的学习态度。 有兴趣者有附上未经美化的生活照及展现才能的视频或音频投稿至邮箱…… 桑晓特地将招募广告打印出来,上头落款留的是“明日之星训练营综合部”。 “这个训练营已经连续办了三年,现在是第四期招生。我查过了,主办方是一家名为‘木鱼文化’的影视公司。木鱼文化没有参与任何影视制作,它旗下签的几个歌手影星都是这个训练营出来的,商务的话是签在其他公司名下。” 曲凌接过孙伟豪的报告,一针见血指出其中问题:“这家木鱼文化,怕只是个皮包公司。” 皮包公司就是没人也没地方,纯纯套了个壳在运作。像木鱼文化这种不参与任何影视制作,连选拔出来的艺人都是签在别家公司底下开展商业活动,根本没有利润空间。 真正做生意的人不会这么没脑子。这个木鱼文化,更像是专门为了举办这个训练营存在的。 这点,孙伟豪也看出来了,“曲总,还请给我多点时间,木鱼文化背后是谁,现在还查不到。” 曲凌翻过资料,指着其中的名单问道:“这些人,都去哪了?” 他说的,正是“明日之星”开办三年来出道的偶像们。按照训练营赛制,每年从这里出道的也就三人,三年满打满算九个人。 这九个人里面,楼玉已经死了,其他八个人里面,也仅有一人今年还在开演唱会。 剩下七人,突然就没了消息。 孙伟豪:“这个确实不清楚。” 曲凌让他继续查,转过头发现桑晓一直研究手里的广告单。 “怎么,你该不会是想报名进去卧底?” 桑晓抬起头,眼睛顿时亮起来。曲凌随即就道:“想也别想。你现在的身份随便一查就查得到,就算投了简历,对方也不会让你过的。” 先是当了直播一哥,后面又闹出豪门灰公子捉奸的闹剧,罗桑晓这个名字放到网上,知名度完全不亚于二三线明星。 “是啊,凭你现在的身份去参加这种活动,说出去谁会信呢?”孙伟豪在旁帮腔。 哪知,桑晓顺着他的话反问:“你的意思,只要我不是现在的我,就能参加了?” 哈? 孙伟豪愣住:“您是在开玩笑吧?” “我没有开玩笑。”桑晓正色道:“现在白警官那边不能出面,如果要继续查下去,只能报名这个训练营,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了。” “而且,你也很想知道幕后真凶,不是吗?” 他抢在曲凌前头开这个口,后者瞬间迟疑了。 曲凌的确很想查清楚究竟是谁在背后操纵李建明,方小聪的事不能就这么翻篇。 但他更担心眼前这个人。 “敌在暗,我们在明,这样对拼太吃亏了,卧底这个办法pass。” “曲凌你——” 桑晓还要再商量,旁边孙伟豪给了个他一个眼神,暗示他不必再说了。 等出了董事长办公室,桑晓跟着孙伟豪进房。门关上后,孙伟豪看着尾随而来的人,叹道:“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可刚才那情形,曲总怎么都不会答应的。” 除了桑晓的真实身份,其他事情孙伟豪也知道个七七八八,“虽然不清楚那些人背后是什么势力,可光是一个扶桑会就害死那么多人,足见他们都是些丧心病狂的凶徒,曲总不同意你当卧底,完全是怕你出事。” 孙伟豪语重心长地对他说道:“桑晓,我跟着曲总时间也不算短,这些年,在你之前,曲总也就对曲老爷子这么上心。所以,你千万别辜负他对你这份心。” 从孙伟豪的办公室出来,桑晓抬眸望向那扇紧闭的董事长办公室门,眼神不禁黯淡下来。 曲凌的心意么? 他注定是要辜负的…… …… 不对劲。 继手里咖啡味道再次出错,曲凌终于叫住自己聘请的“高薪助理”。 “我可以理解为这是你在对我表示抗议?” 这三天,午饭桑晓放了他鸽子,说与同事有约;咖啡不过煮过火就是火候未到;连下班有时都自己先打车回去。 桑晓眨了眨眼,一脸无辜看着他。 曲凌索性放下杯子:“来,你坐下。” 桑晓听话坐在他对面,视线聚焦在前方杯子。曲凌挑了挑眉,这种反应已经很说明问题了。 他很了解桑晓。这人不显山不露水,说话温吞,乍看之下没什么脾气,实则拗得很。 “我上回说的,你就算投了简历,那些人也不会让你进的。” 说到正事,桑晓立刻来精神:“不会。我想过了,上回媒体已经报道我跟你分手的事,你可以开除我,然后我为了讨生活去报名‘明日之星’出道当明星挣大钱,这很合情合理。” 第113章 没想到他竟然考虑到这么周详,曲凌还是斩钉断铁地道:“不行。扶桑会、李建明他们既然是一伙的,就保不准背后那些人或许知道你懂蛊术,你这样自己送上门就不怕危险吗?” “我不怕。” “可是我怕。” 龙京的冬刚结束,冬去春来,街头树枝正冒出嫩芽,一切都生机勃勃。32楼窗外的天格外湛蓝,曲凌说出“我怕”这两个字时,一朵云缓缓飘过。 桑晓瞟向蓝天白云,过了数秒,才悠悠站起身,伸手拿过曲凌面前的杯子:“我替你重新煮过。” 一只手果断握住他手腕,曲凌沉声道:“别转移话题,你应该懂我的意思。” “别跟我扯些有的没的,这段时间我表现得很明显了。而且,我也想起来,上回李建明给我下蛊后发生的事。” 桑晓心中暗暗说了句糟糕。 “桑晓,今天咱们说个清楚。” 清楚? 该怎么说清楚? 桑晓对上他深邃的目光,颇为无奈道:“曲凌,我不是罗桑晓。罗桑晓才是你的未婚夫。” “那又如何?他是死是活现在还是未知数。就算他还活着,我也不会跟他结婚。” 啧,还真是麻烦。 桑晓颇为无奈。 “我不是你们这里的人。” “你是哪里的人都无所谓。” 他如此不依不挠,桑晓也有些恼了,“曲凌,很多事情并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我跟你不同,我们不是同个世界的,我在这里也不是为了风花雪月,我有我的任务。” “你的任务就是替百岵族找回被盗墓贼盗走的陪葬品,对吗?” 桑晓瞳孔微缩。 窗外那朵云被风推着往前走,很快消失在逼仄的那片玻璃窗。 窗内,桑晓被握住的手缓缓握成拳头,面孔也如冰般凝结住,“你在胡说什么?” “是不是胡说你心底清楚。”曲凌一字一句道:“是,我派人去南川查了。现在那里懂蛊的只有百春族,但百春族以女人为尊,蛊术也传女不传男。我们在南川相遇那几天,百岵族的墓被盗墓贼挖了,你懂蛊,又说是出来寻找族中圣物。” “桑晓,我猜你就是当年百岵族遗孤,专门来找被盗墓贼偷走的东西!” 听到这儿,桑晓紧握的拳头慢慢松开,表情也变得有些古怪。他敛下眼,仿佛刺猬卸下身上的刺。 曲凌抓住他的手,轻轻揉捏,语气倏忽间软下来:“我并不在乎你的来历,我只要你留下来。” 时间流淌的速度仿佛也因这句话而慢下来,曲凌不是个嘴笨的人,相反管理这么大的企业,他极为擅长与人沟通,但那仅止于生意上。 涉及到情感,他就像是小学生,直白而简单。 回答他的,是桑晓抽回手,平静的一句:“我是不可能留下来的。” “为什么?”曲凌声音降了好几度,“你要找圣物,我陪你找,帮你把东西送回去。” “如果你记挂你的族人,我也可以把那些人接出来。在南川也好,在龙京也好,甚至我可以建房子给他们住,给他们找工作。” 他并非仅凭一张嘴就要留桑晓在龙京,实际上他考虑的远比他现在说的更多。 “曲凌……”桑晓喃喃念着他的名,目光微动。坦白讲,任何人听到这样的话都不会无动于衷。 更何况,他跟曲凌认识了这么久。这个男人向来不是个好事的性子,也鲜少管闲事,现在他对自己许下这样的承诺…… “谢谢你,真的。” 没等曲凌嘴角上扬,下一秒,桑晓直勾勾看着他,却道:“但是,我有不能留下来的理由。” 话题瞬间又转回原点。 成年人之间,有时很多话不必说得太清,正如,成熟如曲凌仅在思索数秒后,便不会选择在此刻执着于一个答案。 桑晓不愿意说,他再逼,到头来也不过逼出一个真实性有待考证的理由。甚至,会让对方心生反感。 他要的不是这样的结果。 又一朵云进入玻璃窗的范畴,它像过客般窥见对峙的二人,尔后满怀遗憾地奔向前方。 这场博弈以曲凌退一步告终。 “桑晓,无论如何,我不会答应你去报名参加这个‘明日之星’。” “曲凌,你阻止不了我。”桑晓幽幽说道。 两人之间首次发生如此大的分歧。曲凌很清楚桑晓这句话的意思,如果他答应,这个人会跟他商量下一步做法。如果他反对,对方就会瞒着他擅作主张。 好比上次私下去见那个“l”。他看得那么紧,结果桑晓对他下了蛊。 有些难题,注定宜疏不宜堵。而且在这个人面前,注定退步的是他。 徐徐图之。 他这么告诉自己。 曲凌重新坐回座位,双手交叠虚撑下颌,犹如坐在生意桌上,“既然如此,不如咱们各自退一步,我可以让你报名,但有个条件。” 桑晓见他松口,当即也坐下来,“什么条件?” “我跟你一起去。” 桑晓眨了眨眼,显然没料到曲凌竟然会提出这样的条件。 “可是,你去投简历,那些人肯定知道你的身份。” 世纪集团董事长去参加选秀?这简直是天方夜谭,怕是主办方见了都笑掉大牙。 第114章 曲凌往后倚进真皮座椅,懒洋洋地道:“那这就是你该思考的问题了。桑晓,我已经退了一步,诚意够足了。” “当然你也可以不答应,但我阻止不了你的话,我只能选择通过商业上的办法端掉这个皮包公司。” 他宁可打草惊蛇查不出幕后真凶,也不愿让桑晓独自涉险。 “所以,现在选择权在你手上。” 曲凌这招……很绝。 起码桑晓陷入了两难境地。 查,他当然要查,他有不得不查的理由。可现在曲凌也牵涉进来…… 靠在窗边,月光倾泄而下笼罩全身,桑晓闭上眼,感受体内源源不断涌出的力量。有悖于常理的舒适感非但没令他高兴,反而隐隐生出几分恐慌。 太不正常了。 他这具不死之躯,这座能长出至阴月见草的屋子,还有曲凌…… 他有种感觉,事情正朝着他最初预感的方向发展。那些人已经暗中在行动了,只是曲凌。 现在念到这两个字,桑晓眉头忍不住轻蹙。 迟早有一天,他会发现自己的真实身份,到时……不,或许到了那一天,也是该他们说永别的时刻了。 月光中的倒影轻轻叹了一口气。 尔后,曲大总裁的房门被敲开,站在他面前的青年平静地说道:“你的条件,我答应了。” **** 龙京的第一场春雨趁夜落得悄无声息,等到第二天,人们才发现枝头春花颤巍巍舒展开花瓣。与这片春意同时热闹的,还有微博热搜榜。 这几日霸榜的词条是#豪门灰公子出轨男助理双双离职#。 起因是三天前,传闻中世纪集团董事长曲凌未婚夫罗桑晓深夜与男子泡吧被拍,照片里两人在酒吧暗巷相拥热吻。男子的身份很快被证实是世纪集团董事长助理孙伟豪。 这新闻简直一石击起千层浪。 罗桑晓耶! 这位令人羡慕嫉妒恨的灰公子,先前被拍到在餐厅捉奸已经够drama了。 现在这位整了出更大的! 老板未婚夫出轨助理,这是什么豪门狗血剧进阶剧情?网友们直呼刺激刺激太刺激! 一时间,在网上像机关枪般喷射罗桑晓的讨论盖起千层楼,当然也有不少直言“凭啥总裁能出轨灰公子不能出轨”的平权人士。 但无论如何,这事最终以一种完全在意料之中的结局收场—— 罗桑晓被开除,孙伟豪因资历长被无限期停职。 总而言之,罗桑晓和孙伟豪都失业了。 失业的人第一时间该做什么? 找工作。 两人站在龙京市城郊创业园区一幢白色建筑前,上面只挂了块牌子,写着:明日之星。 周围还有零星几个年轻男女,他们手里拿着与他俩相同的白信封。 其中一个头发比街头樱花还要粉的女孩特地停下脚步,上下打量他们,然后比了个夸张捂嘴手势,对着旁边同伴道:“哇塞!这是那个罗桑晓吧?我听说他报名了,本来以为是假消息,没想到是真的!” 那同伙头发也是绿油油的,像看见外星生物一样嚷道:“怎么什么人都想出道?喂,你跟这位大叔真的知道这训练营是干什么的吗?” 眼前这一粉一绿让桑晓见识到物种多样性,他露出人畜无害的微笑:“我们知道,还请多多指教。” 说罢,他扬了扬手里的白信封。这是通过网上海选,进入现场终选的邀请函。 绿头发男生还要继续发起嘲讽,这时,桑晓旁边的男人冷冷噶开口:“别挡道。” “嘿,你——”男生啐了一声,正想上前好好“问候”对方,结果对上森然冷意的眸,顿时浑身勇气被冻成冰。 旁边粉头发女生见状,赶忙拉住他袖子,堪堪给自己找个台阶:“走啦,别迟到。” 两颗鲜艳的头颅渐行渐远,桑晓无奈捅了下身边人手肘:“你现在是孙伟豪,孙助理可是出了名的爱笑。” “孙伟豪”,不,应该是曲凌斜瞥过来,“我现在总算明白你当初说的那句话。” 桑晓:“?” “替身蛊,真不是谁都下了得决心用这玩意。” 此时,曲凌才感受到当初方小聪的决绝。或许在某个时刻选择成为另外一个人很简单,但真正要舍弃自己,完全扮演其他人却很难。 他提的条件很绝,桑晓想出来的办法更绝。 他亲自给曲凌和孙伟豪下了替身蛊。“曲凌”自然不会参加选秀训练营,可被无限期停职没了生计的孙伟豪却可以。 曲凌望着前方陆续有人走进的大门,嘴角挂起笑,“走吧。” 第38章 “请各位拿到号码后耐心等待,工作人员会叫号,各位按照指示进入相应的房间进行面试……” 通过“明日之星”网络海选的人并不多,桑晓暗暗数了数,在场也就三十来个人。不过,听周围其他人说,下午还有一场。 依照上午这场规模预计,通过网络海选的差不多60人,最终留下30人进入训练营,入选率在2:1左右。 桑晓和曲凌从工作人员手里拿到的,分别是红色和蓝色号码牌。曲凌拉过对方到柱子后面,压低声道:“他们应该是按才艺分类。 曲凌想不到桑晓录制的视频是舞蹈,桑晓更加想不到,曲凌录制的竟然是弹钢琴。 第115章 “所以,红色号码牌的是舞蹈类,蓝色的是特殊才艺类么?” 一眼望去,还有些人手里分到绿色号码牌,包括他们附近一个浓眉大眼的男生。 果不其然,工作人员喊到“绿色9号”,对方立刻应了声“到”,随后握拳给自己鼓劲:“未来的天才歌手林彬彬开始征战啦!” 周围投去奇怪的目光,唯有桑晓“噗嗤”一声,曲凌瞥过来,“蠢透了。” 那个叫林彬彬的男生昂首阔步进了面试室,桑晓轻声道:“你不觉得他很可爱吗?” 曲凌不以为然,这种连心里头想什么都要说出来的愣头青,若真要说可爱…… “嗯,蠢得可爱。” 这时,前方又有一道女声高喊道:“蓝色9号。” “咦,到你了。”曲凌,不,应该说“孙伟豪”抽到的正是蓝色9号。 曲凌叮嘱他小心点别乱跑,随后走进中间的面试室。 桑晓抽中的是红色13号,看样子,凭舞蹈类特长入选的人比其他两类更多。他站在柱子边,细细观察场内这些年轻人。 毫无疑问,站在这里的年轻男女都有一幅姣好的面孔。当偶像,起码颜值这方面要有优势。曲凌进去时,恰好从里头走出来的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生。 这人看上去约莫20出头,与在场不少潮流小年青相比,他只穿着普通的白色长t和黑裤,相貌是冷峻帅气那一挂。令桑晓好奇的是,他手里提着个箱子。 这箱子正正方方,不像是装着乐器。拿蓝色号码牌代表着特殊才艺,所以,这个人的特殊才艺是…… 忽然间,前方传来动静。原先在外面遇见的那对粉绿头发从最左边房间出来,粉头发女生红着眼,旁边绿头发那个高声嚷道:“都怪你,我早说别选这首,你高音就不行,白白浪费一个好机会!” 粉头发女生吧嗒一下,豆大的泪滑下来,双肩微微抽着,没敢吱声。绿头发还没消停,嘴里一直念叨着都是女生的错。 两人路过桑晓面前时,他特地开口:“得饶人处且饶人。谁的过错都好,没必要一直说个不停。” 这话让绿头发停住脚步,被当场淘汰的怒气正无处发泄,眼下倒有人主动送上门来了。他“呦吼”一声,“原来是你。怎么,你现在是幸灾乐祸?别以为我们进不了,你就进得了!” “我没有幸灾乐祸,只是看不惯你欺负女人。”桑晓平静答道。 绿头发当即变了脸,箭步上前就要动手。就在桑晓脚尖动了动时,一道身影挡在他面前。 来人单手按住绿头发袭向桑晓的手,冷声道:“别生事。” 这人手劲很大,绿头发手背青筋暴起,最后却被对方甩至旁边。 干得好! 周围不少人对这位“英雄”投来赞赏的眼神。 绿头发见状,也顾不上同伴,忿忿往外跑。粉头发女生马上追上去,只是经过桑晓身边时,脸上浮现窘迫与愧疚。 这段小插曲没影响其他人。桑晓看着出手帮自己的,正是刚才那个单手提着方形箱子的男生。 “谢谢你,我叫罗桑晓。” 男生上下打量他,声音亦如本人清冷气质,淡淡应道:“严如仲。” “你应该通过面试了?你这箱子很有趣,我还没见过乐器箱子长这样的。” 桑晓故意抛出话题,只见严如仲刚想说话,前方又一阵骚动。 “过啦!我过啦!”刚才那个给自己鼓劲的男生从里面出来,高兴得逢人就说他过啦。 看来,他真的很高兴。 被打了岔,桑晓回过神时,那个叫严如仲的男生早已离开。 “红色13号。” “到。” 终于轮到他了。桑晓进去时,曲凌还未出来,但是他想单论成为偶像的资质,曲凌大概率能通过。 用了替身蛊,曲凌现在顶着孙伟豪的样子。后者的皮相虽然比不上曲大总裁,但放在普通人里面也是妥妥的硬朗帅哥。 至于才艺,曲大总裁在大学期间就已经获得过洲际百校联合举办的业余钢琴比赛冠军,实力绝对吊打当今圈内不少一线大咖。 桑晓进入面试室,里面空荡荡的,前方摆一条长桌,后面坐着三位评委。若他对娱乐圈有研究,定会发现这三人都是时下当红的舞蹈家。 “罗桑晓,我看了你发过来的视频,你的舞非常有特色,是属于南川一带的民族舞,现在会的人已经很少了,你是怎么学的?”唯一一个女评委问道。 这个问题,桑晓早就准备好了答案:“我以前参加过一个节目组到南川,看见当地有人跳这个舞,所以就学习了。” “不过,我更加好奇的是,你为什么要来参加‘明日之星’?”三人当中,坐在左边的男评委推了推眼镜,丝毫没掩饰对于他的探究。 “你现在可算上是网红了。” 桑晓乖巧地答道:“其实我以前就是在星耀工作,梦想也是希望能够出道。之前是发生了一些事,诚如大家都知道的,现在的我自由了,所以还是想追逐自己的梦想。” 这些话,自然是田晓光帮他操刀的。桑晓跟“孙助理”酒吧贴身热吻的照片上了热搜,第一个打电话过来的就是田晓光。 很多事情桑晓没办法跟这位好友讲清楚,但好在田晓光相当给力,听到他要参加“明日之星”后,暗地给他支不少招。 第116章 也不知道是不是这通话打动了评委,三人两两对视,最后一直没吱声的男评委开口:“ok,恭喜你通过面试成为‘明日之星’训练营学员,稍后会有工作人员跟你联系。下一个。” 呃…… 这样就通过了? 桑晓走出来时特地看了下时间,自己进去也就一分钟左右。刚才在外面,他暗暗算了其他人的时间,最快也要3分钟,还有些要5分钟。 为什么他才1分钟就通过面试? “孙伟豪”早已在外头等着,见到桑晓马上走过来,“如何?” 桑晓拉着他出了大门,才交换彼此的遭遇。跟他不同,“孙伟豪”进去后,先是被要求弹了首李斯特的《钟》,然后评委们又问出相同的问题。 “孙伟豪”的回答是:“陪伴爱人一起追逐梦想。” 最后他也顺利通过面试。 “你觉得,他们评判的标准是什么?” “我现在也不清楚,不过……”“孙伟豪”这张向来带笑的脸罕见变得锐利:“所有比赛都有一个规则,那就是如何合理地让人接受举办方想要的结果。” …… 是夜,一辆出租车停在酒店后门。全身黑衣黑裤,连头上都戴着鸭舌帽口罩的身影从后座下车,这人抱着个袋子悄悄入内。很快,他来到16楼走廊最末的房间面前,没有按门铃,而是屈指敲了三长两短,共五下。 门一开,他闪身进入,仿佛从未来过。 “呼——”摘下帽子口罩,来人垮下双肩,唉声道:“曲总,太难了。” 第二次被种替身蛊,曲凌还是不习惯以旁人的角度来看自己这张脸,尤其是对方还做出龇牙咧嘴的表情。 “别哭丧着脸。你跟了我这么久,就顶这几天,没什么难的。”说话的同时,他接过对方递上来的文件。那个包包里装的,正是这两天世纪集团相关部门送上来的机密文件,都须经过董事长亲自批阅。 顶着孙伟豪的面孔,他握着钢笔签下龙飞凤舞的“曲凌”二字。 桑晓饶有兴致地看着这颠倒的画面。下属成了领导,领导成了下属,连表情也换了。尤其是孙伟豪,他用曲凌的面孔汇报工作,激动时还会附上手势比划两下。 孙伟豪是真觉得苦逼。曲凌给桑晓出了难题,想让心上人知难而退,但结果人家使了招更绝的。莫名其妙,他就被牵涉进来了。 更离谱的是,他还有背着“偷食老板未婚夫”的罪名,虽然老板保证事后会为他澄清,包括经济上的补偿也很可观,但…… 他真真真的觉得当老板好难! 别看每天曲凌的行程就是开会、看现场、参加各种活动,真正坐在这个位子上,基本上脑子就没停过。最重要的是,他必须端着一张脸。 因为真正的曲总并不爱笑。 孙伟豪才当了两三天的“替身”,整个人完全超负荷运作,更别提每天还要硬着头皮到曲家当“主人”。 幸好公司内部文件基本通过oa平台签批,除了少数机密的需要董事长亲笔签名,其他曲凌可以登陆自己的账号批阅。 孙伟豪还在暗自庆幸,结果曲凌下一句就是:“接下来要辛苦你几天,我们要进训练营了,全封闭式的。” 不是吧! 这卧底也太敬业了! “那曲总——” 他还未开口,曲凌提前一步道:“有事直接电话联系。” 孙伟豪:“……” 路过的桑晓忍不住拍了拍他的肩膀: “辛苦了,曲总。” 两个卧底各自拖了个行李箱,来到集合地。集训地并不是那天面试的地方,而是在龙京市附近城前郊一处温泉度假村。 来之前,他们按照指定的账号交了集训费,曲凌让孙伟豪查过,费用跟其他选秀活动差不多。乍看之下,这的的确确是正规的官方活动。 “欢迎大家参加‘明日之星’第四期偶像训练营。现在请念到名字的学员先到宿舍休整,两小时后我们在宴会厅集合举办开学仪式……” 工作人员拿着名单不断叫人,现场都是4人一室。桑晓心中暗暗点算,这里有30个学员。按照这个规则,会一间宿舍只有两个学员合住。 这规则跟李建明那期相同,当初楼玉是动用自己身份要求跟李建明同室。那这期,他们会考虑到他和“孙伟豪”的关系,让他们单独同室吗? “201号房,罗桑晓、孙伟豪、林彬彬、严如仲。” 站在201号房内,四人面面相觑。率先打破沉默的穿着红卫衣的男生,“大家别不说话嘛,都一起进训练营,又是同宿舍,说不定我们将来还能组团出道呢!” “我叫林彬彬,特长是唱歌,梦想就是要当全球最红的歌手——” 旁边行李推到墙角发出不大不小声响,给了慷慨激昂演讲一记闷雷。三人齐齐望去,只见一身黑衣的男生径自坐在自己的床位里,冷眼看他们。 林彬彬叉着腰,他是个藏不住事的人,当场就皱眉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觉得你很无聊。” “喂你——” 眼见“战火”即燃,桑晓这时出来打圆场:“我来介绍下,这位是孙伟豪,我是罗桑晓。” 大概是在陌生人面前懒得装,曲凌朝他们微微颔首,算是打了招呼。约莫看出是同类人,坐在床位上的男生也吐了个名字“严如仲”。 第117章 林彬彬索性跟桑晓聊起天。没到10分钟,林彬彬就把自己“交待”得清清楚楚。 他来自南方小城,从小就有明星梦,还是如今当红歌星于之洋的粉丝。于之洋是从“明日之星”出道的,现在他也要追寻偶像的脚步,从这里踏出迈进娱乐圈的第一步。 “你们不知道,吱吱有多厉害,他出道第二年就在巨蛋举行个人演唱会。巨蛋耶!知道多少观众吗?有20万人……” 得亏桑晓事前做过功课,知道林彬彬嘴里的“吱吱”是于之洋粉丝对他的爱称,其他两人,尤其是严如仲撇了撇嘴,吐出两个字:“无聊。” “嘿,你怎么说话的!你都站在这里了,就算不喜欢‘吱吱’,起码也得把他当前辈吧!” 林彬彬,活生生的偶像狂热粉丝。 对此,严如仲索性合上眼,整个人仰躺在床闭目养神。 “我说你——”林彬彬叉起腰就要理论,桑晓看不上去,又抢先一步道:“说起来,‘明日之星’的前辈真是不多,先前楼玉去世,好像,现在只剩于之洋了。” 话题硬生生转到这里,林彬彬倒也单纯,立马接腔:“你是楼玉粉丝吗?我算路人粉,他真的蛮可惜的。唉,其实从这里出道的人不少呢!不过娱乐圈嘛,也没有几个能像吱吱那样长红的。” 还真是三句不离偶像。 桑晓瞥见旁边的曲凌移开眼,仿佛见不得这蠢样。他无奈之余,问道:“那你知道那几位不红的前辈,都去了哪吗?” 一直口若悬河的林彬彬突然卡壳,“呃,好像没听说过耶。这么说起来,倒是蛮奇怪的,我之前有加过‘明日之星’团粉群,像余思情她们好像突然就没消息了。” “啊,上回我在群里看到她们那些粉丝还搞了个‘寻找余思情’活动,后面也没说找到人……” 桑晓与曲凌互视一眼。他俩没注意到,旁边严如仲轻轻抬起眼皮,目光深邃不明。 时间一到,工作人员便逐间敲门通知让学员前往宴会厅参加开学仪式。 这家温泉度假村已经被主办方包下,里头通道走廊都贴满明日之星宣传标语。 “你就是明天舞台上最亮的星”这句slogan,旁边再配上当代顶流于之洋在舞台高歌的照片,直接给所有人画了个最美好的梦。 在这里,你将会成为下一个舞台之星! 一群年轻男女无比兴奋,尤其是林彬彬,他得知今晚有神秘嘉宾登场,不断嚷着希望是于之洋。 30个人分成三桌,他们四人自然坐在一起。所谓的开班仪式,就是木鱼文化的代表先上台发言,再来就是生活老师温子玉为所有人讲解行程安排。 这期整个赛制并没有变化,依旧采用月末淘汰制,每个月最后一个工作日进行分组汇演,评委逐人打分,综合评分最低三人被淘汰。 再来就是每日9点上课,11点半下课,下午2点半上课,5点半下课,晚上时间可自由安排,但绝对不能离开温泉度假村。 桑晓用心听着台上讲话,这些安排并无任何特别之处,甚至一些细节之处安排得尤为妥贴,比如还配备了医务室,还有值班医生。 这些学员就算没办法出道,参加这个训练营也算是来度假了。优境优美,有温泉泡,还有美食。他们桌上摆的这些菜,芝士焗龙虾、清蒸螃蟹、鲍鱼炖参……道道都是精品。 比起他们交的那点学费,主办方完全是倒贴钱在办活动。 年轻人个个对着美食垂涎,温子玉一句“大家不要拘谨,动筷吧”,几十双筷子立刻按捺不住了。 享受美食的同时,台上的节目还未结束,温子玉刻意提高音量,“今晚,有位神秘嘉宾得知各位学员的到来,在百忙之中特地安排出时间想来为大家打气,大家猜猜他是谁?” 一群人高喊着自己偶像名字,其中林彬彬中气最足,扯大嗓子拼命喊道“于之洋于之洋”。 “大家猜对了,现在就让我们隆重请出‘明日之星’第一期荣誉学员,金声奖得主——于之洋先生!” 随之雌雄莫辨的身影忽然从外面进场,从容上台,全场气氛瞬间high到极点。 桑晓旁边的林彬彬直接站起身拼命鼓掌。 这位眼下娱乐圈顶流走的是中性风路线,及肩棕发挽在脑后扎起,精致的面孔扑上粉,丹凤眼画起浓浓眼线,是一种介于男性与女性之间的美。 “各位亲爱的学弟学妹,我是你们的师兄于之洋。很高兴能在这里见到大家,回到‘明日之星’训练营,我感触特别深,当年我就是在这里,跟你们一样……” 这于之洋跟他们事先在网上搜索的访谈差不多,相貌帅气,能说会道,很会带动气氛。 他是“明日之星”第一期出道的学员,那就是说,他不仅认识楼玉,也认识李建明。现今,过去三年那些出道的人里面,还活跃在大众面前的,也只剩这个于之洋了。 台上于之洋分享着曾经在训练营的趣事,说到楼玉时,他顿时双目通红,惹得在场部分喜欢楼玉的学员也哭起来。甚至,连林彬彬也听得泪眼汪汪。 桑晓瞥过身边,发现曲凌不屑地撇了下嘴角。 也对,当初媒体爆料楼玉抄袭时,这个于之洋若当真与楼玉关系那么好,怎么没站出来替他澄清? 李建明说过,当年在训练营对楼玉心生不满的学员多不胜数,或许这于之洋也是其中之一也说不定。 第118章 只是现在这于之洋在台上这番慷慨海底捞昂的发言博得满堂彩,还下台逐一跟学员碰杯。 旁边林彬彬“吱吱”叫个不停,这份狂热约莫隔空感染到正主,穿着蓝色西装,内底中空,露出大片性感锁骨胸肌的顶流端着酒杯朝这桌走来。 “吱吱,我叫林彬彬,自从三年前你出道我就是你的粉丝了。你那首《夜皇》唱得太好了,我就是那首入坑的……” 林彬彬完全是个小迷弟,一个劲地向偶像输出狂热爱意,同桌不少人捂嘴偷笑,像曲凌和严如仲这两人索性移开眼,简直没眼看。 好在于之洋很擅长应付这种场面,他三两句对林彬彬说了鼓励的话,又一一跟同桌其他学员碰杯。既显示出对狂热粉的多一份关心,又不落下对其他人的关照,当真是圆滑世故。 等他走后,曲凌轻轻哼了声,结果转过头,却发现身旁的桑晓脸色凝住。 他并未开口,而是摸出手机,在桌布遮挡下发微信给对方。 “有哪里不对吗?” 明明相邻而坐,他若无其事地跟着其他人动筷,仿佛身边人低头发信息跟自己无关。 手机很快震了震,桑晓回复了。 “于之洋中了蛊。” “什么蛊?” “说不清楚。” 曲凌怔了怔,忍不住望向那张凝重的脸。 这个姓于的中了蛊或许不奇怪,但奇怪的是,在蛊这个东西上,还有桑晓说不清楚的? 于之洋究竟中了什么蛊? 第39章 星光点点,远离城市喧嚣,郊外的天幕广袤无垠,仿佛伸手便可摘下悬挂在夜空的珍珠。 两道身影隐匿在角落处,高个男人将稍矮些的压在墙角,若有人望去,脑海中怕会生出无限旖旎绮丽画面。 然而,两人用着如此暧昧的姿势窃窃私语,彼此语调再正经不过。 “于之洋身上,中了不止一种蛊。”桑晓的声音在这片夜中变得沉重,“恐怕有三种、不,是四种。” 曲凌眼中掠过讶异,“一个人可以同时中不同的蛊吗?” “可以。只是……”桑晓幽幽道:“这对身体的伤害太大了。” 有时,这蛊就跟病一样,一个人可以生多种病,但是这些病同时发作时会要了人的命。 蛊也相同。 若是体内蛊毒同时发作,那么…… 曲凌想到方小聪死前的怖状,这个于之洋究竟得罪了多少人? “你看得清楚他中的是什么蛊吗?” “嗯。”刚才于之洋站在台上他还未察觉,等他来到面前敬酒时,西装交驳处露出锁骨胸部,光是这些部位,他就看到了不少中蛊者会有的特征。 “他的喉头有红色斑点,是言蛊。胸前有个蝶形的刺青,那个应该是雌雄蛊。还有,眼角泛红,虽然化了妆,但很有可能是淫蛊……” 他的声音越来越沉,连曲凌也察觉出异样,“桑晓?” “曲凌,”向来清亮的眸覆上从未有过的凝重,“我没办法想像,他被种下这么多蛊。” “以前,蛊对于我们来说,是治病的东西。就算那些作恶犯错的人,族里长老们也没有在他们身上一次性种下这么多蛊。这个于之洋他——” 言蛊、雌雄蛊、淫蛊……甚至那具身体在他看不到的地方,还被种了下其他蛊。 掌心中的肩膀轻颤,像蝶翼刹那扇动,仅仅一秒,曲凌却敏感地捕捉到了。 “桑晓,你很意外是吗?这里不是南川,那些人丧心病狂的程度,或许超乎你的想像。我是不喜欢蛊这些东西,但是……” 桑晓抬起眼,透过这张方正阳光的面孔,他看见的,是属于主人那份沉敛镇静,与并不逊色于天幕星光的瞳。 “蛊的存在本身并没有错,若有错,错的也只是用它的人。” 诚如替身蛊,在方小聪手里是用来争夺财产的工具,而桑晓却能用它来办正事。 道理这玩意谁都懂,可曲凌,曲凌是不同的。这个男人在蛊这个东西上吃过亏,差点还丧命,此刻却能跟他说出这样的话。 心中的沉重被轻轻拂去,桑晓目光放软,“谢谢你。” 夜风轻轻吹过,如此星光如此夜,理所应当发生一些浪漫故事。曲凌低下头,缓缓靠近眼前这张漂亮的脸。 此刻的桑晓,被朦胧夜色磨去棱角,成了他可以摘下的星。 曲凌不是君子,他只想拥星入怀。 两颗头颅不断接近,彼此呼吸交缠着,差一厘,也就一厘的距离。 “喂,你们!” 浪漫的魔法瞬间消失,他手心底下的身子微僵,尔后转过头,就见一个其貌不扬的青年朝他们小跑过来。 “罗桑晓,孙伟豪,你们怎么能在这里这样!”说话的是刚才在台上向他们介绍训练营生活规则的温子玉。 他是生活老师,这会紧张地训道:“这里是训练营,你们既然来了,就要好好学习,争取出道。” 桑晓轻轻推开曲凌,眉头轻拢,生涩地道歉:“不好意思,我们会注意的,温老师。” 他这反应让温子玉挠了挠头,反而有些无奈:“其实,你们俩的情况我也知道些。不过这里虽然是度假村,但你们要把它当成学校才对。既然是来学习的,其他的,等以后离开这里再说,可以吧?” 第119章 “放心,我们知道的。”桑晓乖巧地作了保证。见状,温子玉也没再说什么,只叮嘱他们早些休息,明早就要正式分班上课了。 目前他离开后,桑晓暗暗松了口气,幸亏他们先上了道保险。 “罗桑晓”和“孙伟豪”偷食的绯闻闹得沸沸扬扬,那进到训练营,“小情侣”私下说点悄悄话也合情合理。 桑晓往前走,结果手却被人拉住,身后“小情侣”的目光幽深又暧昧,意犹未尽。 只是,桑晓抽开手,眨了眨眼,仿佛云散月明,一切消散得干干净净。 “走吧。” 他转身,徒留身后男人微眯起眼,蕴着浓浓不甘…… * * * * 翌日早上7点,一阵悠扬的乐曲唤醒还在睡觉的年轻人们。 “啊啊啊,跟我高中学校的铃声一模一样!”林彬彬猛地坐起身,结果发现其他三个室友早都起了。 “你们居然这么早?年轻人怎么可以不睡懒觉?太浪费青春了吧!” 曲凌向来就是6点起床,桑晓也没有晚起的习惯,至于严如仲,他淡淡瞥过林彬彬,轻哼一声,意思再明显不过了。 这三人里头,唯有桑晓觉得林彬彬有意思,“我们都洗漱好了,你赶紧吧。” 对方趿起拖鞋赶忙冲向洗手间,临了,还特地探出头来:“不准先走,要等我哈!” 桑晓摆手让他放心,曲凌见状,颇不是滋味:“你对他倒是好。” “嗯……因为他很可爱呀。” 蠢得可爱吗?那可不是褒义。曲凌觉得自己厌蠢症犯了。 “你不觉得,年轻人就是要像他那样。” 年轻、健康、富有活力,对生命充满热爱与追求,仿佛有无穷无尽的热情,像一抹燃烧得极其旺盛的火,不畏任何风雨。 桑晓说这话时,像在说林彬彬,又像在说自己熟悉的人。语气中那股怀念,不禁让曲凌侧目。 他在怀念谁呢…… 严如仲依旧提着那个方形箱子先走,林彬彬洗漱完自然免不了嚷两声。三人来到食堂,其他学员早就围桌而食。这食堂摆了四五桌,宽敞得很。 严如仲自己坐了一桌,约莫他气场过冷,其他人不愿跟他同桌。 “看看,你一个人先来,最后还不是自己坐。” 林彬彬打完饭坐下来,还特地坐在严如仲隔壁。后者忍无可忍,终于忍不住回了他一句:“你是小学生吗?” 小学生才要手拉手上厕所,坐在一起吃饭。 “话不是这么说,我们是室友,难得有缘份做室友,你不懂什么叫集体行动吗?” 实在太吵了。 曲凌用孙伟豪那张阳光帅气的脸露出嫌弃,桑晓把手边的豆浆推到林彬彬面前,适时阻止可预见的小学鸡斗嘴大赛。 “啊,谢谢。”林彬彬反手夹起盘里的一个包子放到桑晓盘中,“最后一个豆沙包了,给你。其他那些都是咸的。” 桑晓微讶。 林彬彬又道:“昨天我就看见,桑晓你喜欢甜的对吧?” 他们仨来得晚,甜口的包子只剩一个,桑晓没夹那些咸味的。 这孩子观察倒是细致,还懂得体贴人,就是话多了点。一顿早餐,净是林彬彬说话声。 严如仲俨然只想速战速决,其他人还未吃完,他已经站起身,提起箱子就要走。这时,桑晓目光微动,特地“不小心”撞到旁边林彬彬,“牛顿”摆小球撞小球,林彬彬自然猝不及防撞到严如仲……的箱子。 “扑棱”一声,白色生物忽地展翅而飞,盘旋上空。食堂所有人都被突如其来的幕惊住,里头有女声喊道:“鸽子,怎么会有鸽子?” 白鸽扑棱翅膀最后落在严如仲肩上,他冷眼瞪了林彬彬,尔后收拾好箱子板着脸离开。 “是魔术。”曲凌低声对桑晓说道:“你不是好奇他的特殊才艺吗?就是魔术。” 严如仲形影不离的方型箱子,就是魔术道具箱。 哪知,桑晓眨了眨眼,“魔术……是什么?” 曲凌:…… 差点忘了,这还是个深山原著民。 不等他说话,隔壁桌有人抢先道:“这个严如仲是魔术师吗?不会吧,魔术师也能进来,到时真要出道,别人在台上唱歌,他干什么?表演将自己切成两断吗?” 周围一阵嘻笑声。甚至还有人附和:“也不一定是将自己切成两段,还可以搞大变活人。反正也不唱跳,上个台把自己变没了,多新鲜呀。” 笑声更大了。 这时,林彬彬忽然站起身,对着那桌道:“喂,变魔术怎么啦?魔术师就不能当偶像吗?我就特别喜欢看魔术表演!” 他这么大声嚷,方才取笑严如仲的那几个讪讪住了口,索性站起身离开,只是经过他身边时,特地剜了他一眼,林彬彬也不甘示弱瞪回去。 林彬彬解了气,他坐下时收获桑晓一个竖起的大拇指,“我还以为,你不喜欢严如仲呢。” “我是不喜欢他的臭脾气,不过嘛,都说了有缘当室友,也不能见他被别人欺负呀。” 正义感爆棚的林彬彬到了班级门口就垮下脸了。30个学员按照才艺分班,同宿舍4个人,孙伟豪和严如仲在特殊才艺班,桑晓舞蹈班,林彬彬在声乐班。 但,刚才在食堂跟他大眼瞪小眼的那些人也同样是声乐班的。 第120章 目送他哭丧着脸进去,桑晓与曲凌彼此对视,各自踏进班级。 舞蹈班请来的导师是龙京音乐学院教授,早上先上理论课,下午才开始上形体课。等一天课程下来,桑晓感觉全身骨头像被拆过重组。 “孙伟豪”那边呢,也是正儿八经地请了表演系老师,给这群搞特殊才艺的讲舞台表现力。 总而言之,这个“明日之星”训练营真的很认真地在培养学员! 封闭式训练日子说难不难,说易也不易,一群年轻气盛的男女被关在温泉度假村里,自然闲不住。30个人不到一周时间,基本都混了个脸熟。 只是熟归熟,彼此心底间明白,他们之间也是“你死我活”关系,反正到最后一轮,只有3个人能留到最后顺利出道。 相比其他宿舍之间闹出些不愉快,201倒异常和谐。桑晓曲凌自不必说,严如仲也是像打卡般去上课,下课基本自己独处,不知道在干些什么。只剩个林彬彬,跟打了鸡血似的每天充满干劲。 桑晓和曲凌每日跟着这帮人上课下课,并无发现任何异样。不知不觉,第一轮淘汰赛即将到来。 “你们应该有听说吧,上午的事。”各人已经换上睡衣躺床上,林彬彬扒在床头,精神得很,像极狗仔队:“那个田萌和‘登峰组合’!” 严如仲懒懒掀起眼皮,应也不应。桑晓探出头来,“刚才吃饭时,有人说他们被老师骂哭了?” 林彬彬口里的“登峰组合”是指石登和杜峰两个男生组的二人团,还有田萌这个女生,三人都是声乐班。 训练营就三个班,随便有点风吹草动自然人尽皆知。上午的课,这二人团和田萌都被声乐老师狠批,发音无力、吐字不清,还说这次过两天的考核肯定会被刷掉。 眼下正值首轮淘汰赛档口,被导师这么狠狠来上一句,谁顶得住?别说田萌这种娇俏小美女,就是二人团两个帅气硬朗的男生都默默抹着泪。 “其实,我觉得他们也没有那么差。”林彬彬抱着枕头,颇为他们抱不平:“真要论实力,班上还有比他们差点的。” “第一轮三人出局,也不一定都是声乐组的。”从常理来讲,三个不同类型的班级,公平点的话,也是各班淘汰一个人。 “啊,我也觉得。不过呢——” “有空担心别人,不如担心担心自己。”忽然间,甚少出声的严如仲打断他,不等林彬彬顶回来,又道:“把灯关了,睡觉。” 林彬彬忿忿朝他比了个中指,身体倒是乖乖下了床。 “叭”一下,201陷入黑暗中。 首轮淘汰赛定在周五。这天早上食堂的氛围完全不同,平时年轻男女的嬉笑声像被消了音,只余下窸窸窣窣筷子起落声。 压抑感延续到候考室。综合考核日,三间教室都被腾空,主办方特地安排一间大教室作为学员休息的地方。 百来平方大教室内,还有不少人抱着歌词本背诵。这30人里面,真正做到气定神闲的,也不超过5人,其中还包括了抱臂而坐的曲凌和严如仲。 桑晓特地看了斜对面的严如仲。他闭眼靠在椅背上,脚边依旧是那只方形道具箱,换个场景,倒成了坐在高铁候车站里的旅客,不起半点波澜。 他对这个人越发感兴趣了。“罗桑晓”和“孙伟豪”自然不惧被刷出场,但严如仲呢? 站在这个候考室的人都明星梦,这个严如仲,当真是心态过硬,还是…… “喂!你怎么搞的!?” 一道暴躁的男声顿时让全场静下来。 所有人望向声音来源。教室左后方,额前挑染几缕蓝发的帅气青年单手甩掉水,一脸气急败坏。 “啊,不好意思,石同学,我不是故意的。”温子玉手里还端着一次性纸杯,情急之下,忙借着旁边人递过来的纸巾想要帮忙。 石登,也就是“登峰组合”其中一人,他挡掉温子玉的手,忿忿道:“待会就要考核,你弄湿我衣服,是故意的吧?” 温子玉忙解释:“没有没有,刚才是田同学说她不舒服,要我帮忙倒杯热水,这才不小心绊到你。” 石登一听,冷笑:“哦,我明白了,你是想帮田萌这妞。” 这话说得坐在前排的俏丽女生也站起身,“石登,你是狗吗?逮谁咬谁!” “田萌,谁不知道你老使唤他,上回大半夜的,还要人家给你送药,”石登斜瞥温子玉,故意咬着音道:“对吗?温—老—师?” 田萌长得俏,名字软,性子却极其火爆,哪里受得了这种阴阳怪气?“大战”一触在即,石登旁边的人拉了他一把,又对田萌露出歉意的笑。 “田萌,对不起呀,阿登他今天心情不好,你就当他是在胡说八道。”说罢,他又对温子玉说道:“温老师,也请你多多包涵。” 石登明显不服气,那人一个眼神,他咬了咬唇,却也没再吱声。 见状,温子玉也说了几句场面话,又劝田萌先坐下。销烟顿时消弥,各人又继续手上的活。 桑晓不由得看向帮石登擦袖子的青年,跟石登冲动易炸的性子不同,这人倒是温温吞吞。 他记得,这人叫杜峰,“登峰组合”的另一个成员。 “这杜峰呀,人挺好的,上回我在食堂遇到,他还把最后一个虾都让给我了。” 第121章 林彬彬凑过来,他跟那几人都是同一个班,知道的要比桑晓多。 “我看这石登挺听他的话。”桑晓注意到,石登一脸桀骜不驯,却会侧身听杜峰说话。 “可不是吗,”林彬彬忽然压低声音,“听说,他俩是一对。” 说罢,他意识到自己也戳中某些事,下意识地望向旁边“孙伟豪”,清了清喉咙又道:“当然,情侣档嘛,自然更加有默契。” 灰公子后巷偷食贴身热吻的新闻就算不知道的,被“关”在温泉度假村几天也被人“科普”了。更何况林彬彬这种6g冲浪速度,早在进营第一天就暗暗惊奇过。 但是,他这两位室友在训练营的表现极为低调。罗桑晓得赖于豪门未婚夫之前一系列drama新闻,还有曾经当主播红极一时,多少还引人注意。至于他的“新男友”孙伟豪…… 除了一手钢琴拿得出手之外,其他的放在这群俊男靓女中,真的就泯然于众了。甚至林彬彬好几次都忍住不八卦—— 就那位曲总的天人之姿,罗桑晓究竟是怎么舍得山珍海味不要,去啃糟糠的? 桑晓当然听得懂他话里意思,却只是笑笑不说话。 “下一个,‘登峰组合’。” 两个帅哥起身进场。经过前排时,田萌剮了石登一眼,后者没发现,反倒是她旁边的温子玉有些着急。 林彬彬为他鸣不平:“温老师就是人太好了,田萌那大小姐脾气,班里好多人都受不了。” “嗯,人是挺好的。” 桑晓指的是温子玉。 刚才石登公然指责温子玉有意帮田萌,其实在场这些学员大抵不相信。这个把月的相处中,温子玉作为生活老师,完全尽心尽责,对谁都熨帖,私下还有学员“老温老温”叫着。 要说这个老好人垂涎田萌美色……能来到这儿的男女个个有张好皮相,况且听说温子玉并非头年在这里当生活老师,哪儿会轻易被一张脸给蒙了心? 桑晓看向温润老实的男人,心里想的却是,这个温子玉在“明日之星”里扮演的又是什么角色?假如他从首期就在这儿,那李建明与楼玉,他又知道多少? 还有那个浑身被种满了蛊的于之洋…… 乍看之下一切再正常不过的选秀活动,里头还藏着多少他们未曾发现的秘密? 首轮考核的结果当天下午就出来。桑晓与曲凌事先做过预案,如果双双出局则另说,要是谁先出局,剩下的那个继续卧底。 哪知考核结果既异于常理,又不出意料。说它异于常理,是因为被淘汰的三人同属一个班。 就像桑晓说的,三个不同才艺的班级,全部只淘汰声乐班的学员着实太过不合常理。 而说它不出意料,那是因为这三人就是之前被导师训哭的“登峰组合”和田萌。 消息出来后,这两男一女的明星路就此划上句号,周六清早他们就得收拾行李离开训练营。 大家天南地北聚在一起,石登和田萌纵然性子火爆,人情冷淡,可杜峰却结识了不少好友,自然有人特地来送他们。 临别场面,关系好的免不了抱一抱,即使不是朋友,起码也握手道别。 “孙伟豪”,也就是曲凌,他特意等人散了才从拐角处出来。走到桑晓身边,他回头望向已重新关上的大门。 “你在他们身上放了什么?” 今日清早,桑晓特地跟着那些要来送行的学员,刚才一一都跟石登、杜峰、田萌三人握了手。曲凌自然没兴趣,但他在暗处瞧得清楚。 桑晓握完手,还特地拍了下对方肩膀。两个男的不说,对女人做这样动作,着实有些失礼。 所以,桑晓有不得不这么做的理由。 “聪明。”桑晓眼中浮现赞赏,随即又左右张望,发现没人也没摄像头,才凑上前贴着他的耳,低声道:“是双生蛊。” 曲凌没料到,他竟然还随身带着蛊。 两人寻了个私密处贴身而坐,若外人看到,只当是小情侣说些甜言蜜语。 桑晓下的这双生蛊,是一种极为特殊的蛊。一雌一雄,雌蛊喜温,常藏在人的头发间而眠。雄蛊呢,则无论雌蛊离多远都能飞到它身边。 “前几届那些学员不是都不知去哪了吗,用这个,就知道了。” 桑晓这蛊用的极为讲究。若是寻常追踪蛊,必然要种入人体,可有李建明的例子在先,证明对方阵营也有蛊术师,所以绝对不能打草惊蛇。 “双生蛊好就好在雌蛊就藏在人发间,就算是再厉害的蛊术师,也不会发现。” 曲凌眼底掠过讶色。他的身边人心思之缜密……实在出乎他的意料。 说到底,在用蛊这件事上,或许真的没人比桑晓更强。 “等着吧,迟些那三只雄蛊就会告诉我们,这背后是不是真的有玄机。” 即使千山万水,雄蛊也一定会找到雌蛊。 但七日后,桑晓拉着曲凌来到无人的角落,脸色阴霾地伸出握紧的五指,掌心中间赫然是三只灰黑色飞虫。 “这是……死了?” “嗯,”桑晓将尸体挥落在草地,声音无比沉重:“双生蛊,意为同生共死。雄蛊死了,就证明雌蛊也一定死了。” 曲凌:“所以现在是找不到他们了?” 那三人离营后,他们特地交待在外面的孙伟豪盯着,结果第二天就传来消息,人不见了。桑晓立刻联系白济,请他暗中调查。 第122章 白济那边还没消息,人也离开龙京在外办差,原本他们打算等白济回来,就让他跟着雄蛊去找人。 “不,”桑晓垂下眼帘,“雌蛊一旦藏在人的头发间,依附在头皮上,只有当那人失了温度,它才会失温而亡。” 所以,现在只有一种解释: 石登、杜峰、田萌三个人都死了。 第40章 “根据白警官发来的报告,石登和杜峰坐的计程车,车牌号龙a3425t在周六当天上午开向城北方向,上了龙琴高速,最后司机在丽琴镇镇郊让他们下车,这也是最后一次他俩出现在监控视频中,之后就查不到踪影了。” “田萌乘坐的龙a342r3,当天是开往城东,然后在龙海湾轮渡口下的车,她买了14点08分的船票,在济灵市下船。监控里显示她出现离开出口,之后也没有踪影。” “至于他们的家人都有收到信息,这三人都跟家里人说被选秀淘汰后心情不好,想出去旅游,可能信号不好会暂时失联,所以至今无人报案。” 桑晓细读孙伟豪发来的信息,脸色也一点点沉下来。 “明日之星”训练营虽然搞封闭式管理,但没有限制学员使用手机。他俩人在里面,却跟孙伟豪保持联系。 石登、杜峰、田萌这三人已经让白济暗中去查,果然已经找不到。 “看来之前那些学员就是这么失踪的。”曲凌锁上手机,特地贴近桑晓,仿若两人就是趁着课余赶紧谈情说爱。 谨慎是对的。首轮被淘汰的三人刚出去就死了,怎么死的?现在连尸体都找不到。 “他们离开那天我看过,没人中蛊,为什么会突然都死了……” 这三人的死完全出乎桑晓意料。 七天,仅仅一个星期,三条人命就没了,而且这三人之前还活生生跟他们坐在同个食堂吃饭。 “最奇怪的是他们都给家人发了要去旅游的短信。”曲凌细细分析:“不开心要旅游这正常,但三个人同时都要去,这未免太巧了。” “而且,两人往北走,一个往东走,怎么看也不像约好的。” 桑晓顺着他的思维说下去:“嗯,石登和田萌关系也不好。况且他跟杜峰还是情侣,不可能约着田萌一起出门。” 一对男同性情侣中间夹杂一个女人,还是关系恶劣的女人,这样的组合哪哪都不合理。 曲凌沉吟片刻,才道:“所以他们约的不是彼此,而是有第四个人。” “第四个人?” “或许事情是这样。考核结果出来后,有人告诉他们可以去旅游散散心,甚至还跟他们约好了地点。”曲凌说着,又打开手机翻看孙伟豪发来的信息。 这三人的背景资料显示,“登峰组合”两人并非丽琴镇的人,田萌回老家也无须经过济灵市。 显然,他们都有明确的目的地。 “济灵是个旅游城市,从龙海湾过去那里的轮渡票很热门,通常要提前一天购买。”曲凌忽然说道。 听到这句,桑晓抬起头,眼中满是好奇:“你怎么知道?” 孙伟豪发来的短信里面,可没有这么关键的信息。 “济灵市那边的世纪城购物中心当年是在我手上建的,规划部要做市场调查,自然连同周边交通人流数据都要计算。” 进了世纪集团这些日子,桑晓周围满满都是员工对曲总的佩服,现在,他总算体会到这些人的心情。 数年前这种细微末节的信息都记在脑内,曲凌的脑子也太好使了。 他们让白济查田萌的购票时间。果然,她订票是在周五当晚11点53分。 也就是说,在淘汰赛的当晚,她已经定下了去济灵市的行程。 现在问题来了,是谁约了她去济灵市? “淘汰赛那天,田萌手里还带着歌词本。”桑晓回忆那日在候考室情形,临上场前,那女人还闭眼默诵歌词。 “所以,她不知道考核结果。”曲凌说道。很简单的逻辑,如果她事先知道会被淘汰,自然不会那么拼命。 “包括石登,当时被泼到水,反应也很大,说明他很紧张。” 桑晓微眯起眼,抓住关键:“那么,很有可能就是在他们被淘汰之后,有人跟他们提议离营后去散心,甚至跟他们约好,还订了行程路线。” “可能性在90%以上。”曲凌直接下了决断,“我们现在就得找出,这个人究竟是谁?” 其实这人也并不难找,训练营是封闭式管理,能够在考核结果出来后到晚上11点前这段时间跟田萌、“登峰”组合两人联系的,肯定就在这个温泉度假村里。 当日连同导师、工作人员还有学员在内全部43人,除去三个受害者,还有201室的四人,其他有嫌疑的总共36人。 当晚,桑晓这一室四人全在宿舍,严如仲和林彬彬自然没有嫌疑。 首轮淘汰赛过后,剩下的学员依旧按着课程表安排上课,桑晓与曲凌分头行动,借课间机会与那三人的室友接触,很快也收获了不少线索。 “田萌的室友说,当天晚上她的确离开过宿舍。不过去哪,她们也不知道。”田萌的室友当中,恰好有两人跟桑晓同班,都是学舞蹈的。 而“登峰组合”的一名室友,碰巧也是特殊才艺班。曲凌从他那获得的消息大致相同。 “石登和杜峰那晚也离开过宿舍,时间差不多是9点,回来时不是很晚,还没超过10点。” 第123章 这名男室友还记得这时间,完全得赖于他在10点过后洗澡的习惯。石登和杜峰回来后,是排在他前面洗澡的。 桑晓摸着下巴,喃喃道:“可她们说,田萌离开时已经过了10点。因为晚,所以有人提醒她晚上出去注意安全,所以这时间她们现在都还记得。” “也就是说,这个人在9点约了石登他们,又在10点约了田萌。”曲凌想了想,说道:“这个人明显不想让石登田萌他们碰面,而且,从宿舍区离开到回来,不超于一个小时的路程。” 说着,他打开手机调出温泉度假村的平面图。这次他们有备而来,关于度假村的资料基本都掌握在手中。 曲凌食指在平面图上划了个圆圈,“按照成年人步行的距离,一小时往返,不算逗留时长,差不多就在这区域。” 这时候,桑晓不得不佩服曲凌,这男人的脑子是真的好用。 温泉度假村占地三千多亩,外围是高尔夫球场,主体建筑是半环形设计,主楼是住宿,所有人的宿舍区。左翼是健身房和ktv这些,也就是他们平时上课的地方。右翼据说是棋牌室,为了不让学员分心,已经锁起来。 曲凌手指划出来的地方,恰好就是这幢主体建筑。 “这个人既然分别约了他们三人,就证明他想掩人耳目,要不被人知道,自然不会约在宿舍区。” 桑晓分析完,曲凌接下去道:“左翼这边也不可能。这里是教室,晚上会有人在练习。” 所以就只剩……右翼被锁起来的那几间棋牌室。 桑晓和曲凌决定趁夜去现场查看。 训练营的日子枯燥无味,被关在里头都是些青春期荷尔蒙爆棚的年轻人,下了课晚上少不了要找乐子。周三傍晚,林彬彬兴奋地告诉他们,温子玉特地开了间影音室,还备齐酒水零食,招呼他们去看世界杯。 桑晓腆着笑拒绝,林彬彬还要再劝,结果对上旁边“孙伟豪”不悦的神情,当场就明白了: 自己这是纯纯影响人家小情侣过二人世界哇! 他双手合十,说了句“行行行,你们安排你们的,对不住啦”,然后屁颠屁颠就跟着其他人去了。 这样的好机会得来不易。凌晨12点,一堆年轻男女还在教学楼区疯狂大喊,他们悄悄来到右翼棋牌室。 度假村的设计,楼道没有门。走楼梯上去,二楼的四间全上锁。他们继续走上三楼,一间、两间、三间……到最里面第四间时,桑晓手按动门锁,意外地推开门。 唯一没上锁的棋牌室。曲凌抢先走在前头,让桑晓跟在他身后。 房里没有灯,乌漆抹黑,地上铺着地毯,踩在上面没有声音。两人贴着墙走,忽然,曲凌捉住桑晓的手停下脚步。 左前方有光! 那点光微弱,但却让他们看得清清楚楚,是被玻璃挡住的光。那里应该是洗手间,现在洗手间里头有人! 桑晓的手被刻意捏了下,然后对方在掌心往右边一横。 曲凌是叫他在右边等。桑晓依他说的做,而曲凌自己则悄声潜到洗手间的左边。 洗手间的门锁很快由内而外转动,就在来人踏出门槛的瞬间,曲凌猛地发动攻势,直接扑上前将对方按倒在地。 那人甚至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与此同时,桑晓快步拾起被打落的手电筒,往那人脸上一照。 刹那间,他们与那人都愣住。 “是你?” “是你们?” * * * * 窗外明月高挂,凉风习习,初夏的夜最为惬意。窗户大开,外头的风轻拂进来,连烦恼都一并扫清。 但201室门窗关得紧紧。 曲凌沉着脸,盯住对面那张面孔:“说吧。” 他的对面,正是严如仲。此时,这位向来冷脸的帅哥目光微动。刚才在棋牌室被逮了个正着,这脸在手电筒的照射下别提有多精彩。 桑晓见他似乎不愿开口,温声说道:“我猜,你来这里也不是想出道。” 他用了“也”这个字,严如仲反问:“你们呢?” “现在是你得先回答我们的问题。严如仲,刚才要是我们在那里喊人,你现在可就麻烦了。” 曲凌向来擅长谈判,严如仲无形中理亏,仍强作反驳:“要真叫了其他人来,你们也难解释。” “我们?呵,我们有什么难解释的。”曲凌轻笑:“我俩找个地方谈恋爱,天经地义的事。只是你,三更半夜跑到棋牌室去,怎么都解释不通吧?” 一个问题来回抛,严如仲毕竟不如曲凌久经商场,顿时就哑口无言。原本他口风紧得像只蚌,如今这蚌也不得不得吐出真相。 “我……我是去查件事。” “什么事?”曲凌步步紧逼。 严如仲顿了顿,才道:“石登、杜峰、田萌有没有去过那里。” 果然。 从在棋牌室发现严如仲那刻起,桑晓就有预感,这人与他们说不定有着相同目的。 “这个又与你何关?我记得,你跟他们仨可连半句话都没说过。” 严如仲垂下眼,给出的答案令他们意外,“他们离营后,我每天都给他们打电话,到了第四天,电话关机了,之后再也打不通,我怀疑他们可能出事了。” 按他的说法,在训练营时,严如仲暗中记了这三人的手机号码。在他们离营后,每天他都打电话这三人,假装推销理财产品。但从第四天开始,他们仨的电话集体关机,再也没接听过。 第124章 不过,严如仲做这些必然有个前提:他能预知这三人会出事! 对此,严如仲深深看着他们,反问道:“那你们知不知道,‘明日之星’前三期的学员离营后都失踪了?” 曲凌与桑晓对视一眼,最后,由桑晓开口:“我们知道,所以我们就是为此而来的。” 这下轮到严如仲诧异,“你们……是警察?不对,你们俩都在那个大集团上班,为什么要来查这件事?” 个中缘由自然没办法说清楚,曲凌索性就道:“我们是警方的卧底。” 卧底?严如仲惊讶,却也不得不信。 他甚至激动起来:“警方也发现这儿有问题了,当年我报了那么多次警,他们一直不信,现在终于派你们来了。” 报警? 桑晓忽然问:“严如仲,你……是不是有兄弟姐妹在这里失踪了?” “你怎么知道?” 不仅严如仲,连曲凌也看向桑晓,只见他莞尔:“仲字,有排行第二的意思。你说你当年报过警,那就证明你身边肯定有人失踪。” 严如仲怔了怔,目光瞬间黯淡下来。 “你挺厉害的,现在很少有人知道这仲字的含义。没错,是我姐姐。” 窗外枝头摇曳,在不远处的影音室,那些年轻男女正疯狂呐喊,肆意挥散青春。唯独201室,闷热空气随着严如仲的自诉,一点点像气球般膨胀。 严家就两个孩子,姐姐叫严如初,弟弟就严如仲。严如初从小就喜爱唱歌,梦想站在舞台上当万绽光芒的巨星。所以当第一期“明日之星”训练营招募学员时,她火速投了简历。 不出意外,长相美丽的严如初被录取了。 四年前,严如初拉着行李来到龙京进营,期间一直和家人保持联系。她在短信里跟家人朋友吐槽课程安排紧,训练重,也分享一些趣事。 一切再正常不过。直到第七轮淘汰赛,她被淘汰了。 这次淘汰对严如初的打击特别大,前几轮考核她次次都是a,突然出局,她在给严如初的电话里说话都带哭声。 “其实输也输了,我们家也想过她真的能出道当明星。但是,第二天她发信息过来,说她在这里认识了个好朋友,两人一起被淘汰,所以约着要去散心,等散完心再回家。” “我家很开明,她想去玩,我爸还往她卡里打了钱。过后几天,她偶尔会发一条信息,都是说她在地方的信号不好,让我们不用跟她联系。直到半个月后,我们发现怎么联系都联系不上她。” 严如仲双手交握,四年前的事至今历历在目。 女儿失踪,严家自然坐不住了,他们第一时间就报警,但是因为事先有那些短信,所以警方认为极有可能是对方在信号差的地方旅游。后面陆续查了许久,也没有消息。 严如初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龙京市警局查过,我姐跟一个叫林侨的女生同行,但两人在下了龙琴高速后就没有踪影。” 宝贝女儿活生生没了,严家父母遭受不了打击,陆续病倒,之后严家失去往日欢声笑语。严如仲见父母成天郁郁寡欢,下决心要找到姐姐。 正所谓,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就算严如初遭遇不测,他也要一个结果。那时严如仲还是个大学生,却不断利用假期到龙京附近城镇寻找线索,但每次都是无功而返。 可机缘巧合,他在其他地方发现端倪。 “两年后,我们学校跟东北一所高校交流,当时社团组织联谊,我遇见一个女生,聊了之后才发现她哥哥刚参加‘明日之星’训练营,之后一直没回家。” 严如仲才意识到,他姐姐或许不是出了意外。 “这些年,我暗中在查,前三期那些学员,基本都是失踪,要么就是跟家里人说去旅游,要么就是说去别的地方打工,真正还在的,也就是出道的那几个。” “不,还有一个。”严如仲忽然说道。 桑晓眉头一挑,已经知道他想说的谁。 严如仲果然道:“那个叫李建明的龙京音乐学院学生,我去找过他,但他只跟我说,有本事就进训练营查清楚。” 于是,严如仲就报名参加“明日之星”。 桑晓敛下眼,心中想的却是李建明。他至今记得,那个青年死前眼底的疯狂。 他是故意的。 踏进“明日之星”训练营的这些人多半凶多吉少,李建明明明知道,还对严如仲说这种话,分明就是想让他来送死。 人心之恶,大抵莫过于此。 严如仲的故事结束了,前几日他做的事情跟曲凌桑晓殊途同归,都是发现刚离营三人当天晚上离开过宿舍。 他比他们更早找到那间棋牌室,也有所收获。 “你们看,就是这个。”严如仲对于这两人是警方卧底深信不疑,也没有半点隐瞒。 他掌心中有几缕头发。 桑晓仔细瞧,发现这几缕发丝不长,却是染过的棕色。 “你们应该发现,田萌她经常带梳子梳头发。” 严如仲观察入微,田萌留短发,经常会在课间或上台前用随身的小梳子梳头发。而且她染的棕色跟他手里这几根基本相同。 “我猜,她那天在棋牌室上过洗手间,洗手时那里有镜子,她顺道梳头发。” 第125章 这样的猜测合情合理。桑晓他们跟田萌不熟,但听林彬彬吐糟,那也是个爱漂亮的女生。 严如仲手里这几缕头发是个突破。起码证明了,田萌当天晚上来过这间棋牌室。一个被淘汰的选手,自然不会无缘无故来到原先不让进的“禁区”。 这背后,必然有人故意约她。 但是这个人是谁? 之后数日,曲凌他们暗中都在找。原先只有他俩,现在加了个严如仲,多了一份力量。 “哎,我说,你们最近关系挺好的。”林彬彬回到宿舍,发现他的三个室友明显在聊天,他颇为吃味,这他故意晚回,不打扰人家小情侣甜蜜恩爱,这电灯泡倒好,直接杵在这儿。 他特地坐到严如仲身边,“人家难得有二人空间,你这颗电灯泡别晃瞎他们眼。” “你是笨蛋吗?脑子里只有这些事。”严如仲嫌弃地站起身。 林彬彬索性揽过他:“你才笨蛋,做人要有眼色,走走走,我跟你说,打扰人家谈恋爱会天打雷劈的!” 严如仲还想跟曲凌他们商量接下来的做法,结果无奈地被拖走…… 外围有白济和孙伟豪他们在查,严如仲没有骗他们,白济翻查这些年的记录,确实有不少“明日之星”的学员家人来报过案,有些因为当事人一直有发信息,不立案处理。部分当成失踪案,没有结果。 龙京市人口三千多万,每年几宗失踪案很难让人联想在一起。 现在,曲凌他们暗中调查这么久,也没有线索,但第二轮淘汰赛即将到来。 “只剩一个办法了。”这天,趁着林彬彬到别的宿舍蹿门,201关起门,三人聚在一起。 桑晓刚开口,曲凌当场反对:“不行。” 严如仲听得云里雾里,只能问:“什么办法?” “就是……”桑晓幽幽道:“我去当被淘汰的人。” 既然藏在暗处的人目标就是被淘汰学员,那简单,只要他们当中有人被淘汰,自然能知道真相。 曲凌哪里肯答应:“绝对不行。现在你还不知道他们究竟用了哪些手段——” “试了就知道。” 在这件事上,桑晓出乎意料地执着。 这唯一的办法,严如仲试不得,曲凌更加试不得,能够试的也就只有他。 曲凌与桑晓争执了数日,最后还是拗不过桑晓。在这里,要晋级或许难,但要出局还不容易吗? 他要定了这淘汰者的一个名额! 考核当日,所有学员依旧要在评委面前做汇演。既是舞蹈班,桑晓准备的节目自然是支舞。 上一轮考核,他用的是往日擅长的南川一带民族舞。这回,他破天荒选了现代舞。在最后那一步,他“不小心”崴了下脚,三名评委原本皱着的眉拢得更紧。 这第二轮考核,所有学员铆足了劲施解浑身解数,盼的不是拿到100分,而是要拿到101分。 桑晓这一崴,连60及格分都不到。 候考室内,曲凌黑着脸等结果。桑晓要走,他却不能走,总得留一个在里头。只是不知道迟些等着他桑晓的,会是什么…… 临近中午,所有学员的综合分数才出来,这轮的评委代表走到候考室宣布结果。 “好,现在由我来宣布第二轮综合考核结果。首先,排名前三的是……” 按惯例,评委代表宣读前三名作为鼓励,然后才是倒数三名要被淘汰的人。 “此轮综合考核最后三名,分别是:孙小双,陈健,还有——” 曲凌瞥向旁边,只见桑晓低着头揉脚,一副落寞的样子。刚才他扶着墙出来,有不少人已经知道他在里面出洋相。林彬彬还在旁边不断安慰他。 “没事的桑晓,你平时跳得那么好,崴个脚嘛谁都会,顶多也就扣个一两分,没事儿!” 严如仲也暗自扣紧衣角,他知道桑晓的计划,但这样桑晓将遇上怎样的危险—— “最后一人,林彬彬。” 台上评委代表的声音回荡在候考室内。 第41章 初夏白日,空气已经热起来。空调呼呼吹着冷气,桑晓将盒饭放在桌上,看向床上那坨被子:“你先起来吃饭吧,不然很快就凉了。” 被子依旧没动静。 旁边严如仲冷着脸上前,一把掀开,里头青年蜷缩成团,两只眼红通通的,这模样倒让其他三人意外。 “男子汉大丈夫,哭什么哭!” 严如仲这句话,让林彬彬当场就掉金豆子,他忿忿抹眼,将眼周抹得红肿,“严如仲,是,我是没骨气,但我真的不服气!” 刚才候考室里评委宣读结果后,声乐班不少人看向他,眼中满是诧异与惊奇。 林彬彬阳光帅气,歌喉也好,是公认的“种子选手”,可谁也没料到,这才第二轮就爆冷出局,而且事先毫无征兆。 知道结果后,他猛地冲回宿舍,直接将自己塞进被子里当鸵鸟。 “彬彬,你先冷静点。”桑晓劝他坐下,将筷子递给他:“这考核我们也不知道这些评委的打分标准,但起码,这样的分数并不公平。” 不止林彬彬,同时被淘汰的其他两人:孙小双和陈健,他们平时的实力也不差。 这个训练营考核的标准完全不符合常理。 林彬彬手里的勺子将饭翻了又翻,尔后猛地站起身:“不行,肯定有哪里错了,我要跟老师们反映!” 第126章 人一古脑就往外冲,桑晓怎么劝也劝不住,严如仲索性追了上去。只是已经定下的分数哪有可以更改的?两个小时后,林彬彬灰溜溜地回来了。 “温老师说,评委们的打分都是公正的,不会有错。”严如仲陪着林彬彬去找温子玉,得到不出意料的答案。 201这间宿舍里的四人,有也仅有林彬彬是真的奔着出道来“明日之星”。他平时刻苦练习,一心希望能效仿于之洋,从这里踏出迈向歌坛的第一步。 可想而知,被淘汰的结果对他打击有多大。 整个下午,201笼罩在沉闷中,谁也没说话。 林彬彬自然是难受,但另外三人脸色也份外凝重。在林彬彬看来,被淘汰意味着“明日之星”这个梦碎了,可他还不知道,淘汰者真正要面临的危险。 趁着他洗澡的当口,其余三人商量出个计划,那就是盯紧今晚这个时机。 上回约田萌他们的人是在淘汰者离营前动的手,那么今晚对方必然会故技重施。曲凌和严如仲在学员中人缘一般,相反桑晓随和,跟谁都能说上几句,最后三人商量由严如仲留在宿舍盯着林彬彬,桑晓和曲凌则分别盯住孙小双和陈健。 进营第二个月,学员间的感情增进不少,当晚有人牵头搞起送别会,地点就定在左翼ktv房。一群年轻人在里面又唱又喝,最后都抱成团,哭得一塌糊涂。 这一晚,三个目标人物除了上洗手间,谁都没离开过桑晓他们的视线。 翌日清晨,林彬彬红着眼拉起行李箱站在门口,桑晓上前压低声音道:“记住,待会坐上你爸的车,哪里都不要去,直接回家,给我报平安,知道吗?” 昨夜他特地叮嘱林彬彬别叫计程车,务必要家人来接。其他两人不一定能听得进他的话,但是,林彬彬虽然不明所以,却依旧按他说的做。 林家离这儿足足三个小时车程,林彬彬央了很久,林父才答应亲自驱车来接。本来20多岁的大小伙,哪搞得像小学生放学似的? 很快车子来了,这回桑晓他们三人都在场,孙小双和陈健不说,想上前跟林彬彬握手或拥抱的都被他们用各种理由挡回去,唯有桑晓自己上前抱住林彬彬,再次低声叮嘱:“切记,回家给我报平安。” “嗯,我知道了。”林彬彬泪眼汪汪跟他们道别,“桑晓,你一定要坚持到最后,我会在外面给你加油,记住,你出道后我还要当你的第一批观众!” “还有,要是下次吱吱还有来这儿,你记得帮我要一张签名,上回太激动了,我都给忘记了……” 他还絮絮叨叨说个不停,最后是曲凌看不下去,上前拨开他抱住桑晓的两只爪子,“行了,有什么事电话里再说。” 桑晓莞尔朝他挥了挥手。 从林彬彬坐上林家的车起,他们仨那颗心一直悬着,直到三个半小时后,桑晓的手机震了震。 “我到家了,不用担心。” 他们悬着的心终于落地。 万幸,林彬彬顺利回家。 “不只是彬彬,还有孙小双、陈健目前都平安。” 淘汰赛过后第四日,桑晓收到白济传来的信息。 有了上次三人的前车之鉴,这回警方暗中派人跟踪当日离营三人。林彬彬昨天回的家,其他两人也在前一天都回到原本工作地点。 看来,他们那天紧迫盯人的办法确实有效。 “这次失败,对方如果还要出手,只能等第三轮淘汰赛。”相比严如仲挂在脸上的喜色,曲凌并不乐观:“上次我们打他个措手不及,第三轮,他肯定不会坐以待毙。” 而且说不定,他们仨已经暴露了。 “就算知道我们是故意的,他又能怎样?”严如仲冷哼:“淘汰名单出来到离营还不到24小时,只要我们看住那些人,那只背后老鼠想害人,也没办法。” 林彬彬他们就是最好的例子。 曲凌看了他一眼,仿佛在嘲笑他的天真。见状,桑晓反问他:“那如果,他事先知道谁会被淘汰呢?” 空调呼呼吹出冷气,严如仲浑身莫名打了个寒颤。 * * * 淘汰者的名单真的是考核当天才产生的? 桑晓明明崴了脚仍旧留下来,林彬彬却被淘汰了,这考核的标准究竟是什么? 当初在棋牌室约见田萌石登他们的人又是谁? 这一连串问题压在他们心头,无解。训练营的其他学员仍旧拼命练习,为着最终三个出道名额奋斗。 林彬彬离开的第二周,周四晚上,时钟已指向12点,忽然间,桑晓坐起身拨通手机,电话那头欢快唱起歌,将近40来秒后,歌声沉寂下去。 无人接听。 其他两人也被吵醒,曲凌见桑晓脸色大变,立马掀起被子来到他身边,“怎么了?” “雄蛊死了。” 双生蛊是他亲自炼制的,尤其雄蛊他贴身带着,雌蛊在林彬彬离营那天清晨,趁着拥抱的时机他放进他的头间。 雄蛊既死,雌蛊必然已经没了,所以林彬彬—— “不行,赶紧找白警官!” 警方亲自证实林彬彬回到林家,而且这些天,桑晓一直跟他发微信,怎么可能忽然就出事了,一定有哪里出了问题!? “等等,你们在说什么?”严如仲打开灯,见他俩如临大故,不解问道。 第127章 桑晓顾不得跟他解释,手指飞快调出通讯录点开白济的号码,正要按下去拨打瞬间,手机反而响起音乐。 来电人:林彬彬。 两人俱是一愣。 “喂,桑晓,这么晚啦你还没睡?怎么了?”电话是曲凌接的,他顺手点了扬声器,电话那头还隐隐透着其他人说话声,还有动感音乐。 “彬彬,你在哪儿?没发生什么事吧?” 相比桑晓那份莫名的凝重,林彬彬的声音依旧愣头愣脑:“啊?我没事呀。我今天过来剪头发,顺道还做了烫染,已经六个多小时啦,快好了,待会吹干就能回去……” 烫染? “哦哦,你问我有没有发什么事,刚才确实有件奇怪的事,tony老师给我上药水后,冲出来一只虫子!太吓人了,我头发里藏了只虫子,先前还冲过热水,这虫子也不知道哪来的,他们说可能是不小心掉进药水,然后被抹进我头发,不过tony老师又说他完没看见,真的是,这家店也不便宜,我这头要搞两千多呢……” 对上曲凌一言难尽的眼神,桑晓垮下肩,无奈之余又暗自庆幸。 还好。 还好。 手机那头又絮叨几句后,才依依不舍地按断电话。这时,严如仲坐直身子,双目灼灼盯着他: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既然我们是同伴,那么,有事别瞒着我。” 蛊这东西,说了也不一定有人会信。短短数秒间,曲凌已经准备好忽悠过去的借口,可桑晓却抢在他前头,道:“我可以跟你说,但是,信不信由你。” 曲凌:…… 幽幽夏夜,点一盏灯,若是再沏上杯茶,最最适合听故事。201没有茶,只有空调,还有桑晓低低诉说着匪夷所思的蛊。 严如仲眼中满满讶色,“蛊术师……那刚才,你是在林彬彬身上放了蛊?” 他没有质问桑晓说的是真是假,反而问起林彬彬身上的蛊。 这严如仲……完全相信他。 说不意外是假的,桑晓来龙京这么久,这人是他见过接受能力最强的。 “是。但双生蛊只是我用来感应他的行踪,不过,我没想到那些烫染药水能杀死雌蛊。” 严如仲喉头滚了滚,情感上他相信桑晓不会骗他,理智上这种玄学简直在打破他对科学的认知底线。 “那洗澡呢?你说的蛊,洗头时也会被发现吧?” 曲凌眼中也闪着好奇。 “不,”聊到蛊,桑晓总是耐心讲解:“双生蛊以前就是丈夫出远门前,妻子特地放在他身上,用来感应对方。蛊术师在炼制时,特地选了喜欢栖息在温暖处,一种叫‘湿蚤’的虫子。” “用它炼成的雄蛊能感应雌蛊,而雌蛊喜好藏在毛发多的地方。热水伤不了它,而且它非常聪明,就算洗头,它也会抓住发根,不会被洗出来。” 桑晓叹了口气:“只是我没想到你们这里现在那么厉害,居然能制出连雌蛊都能杀死的药水。” 严如仲下意识应道:“那当然。新闻不是有说吗,那些染发剂什么还会致癌,连人都能杀掉,更何况一只虫?” 这对桑晓来说,绝对是冷知识,他微微瞪大眼:“既然会死人,为什么还要用?” 好问题。 严如仲摸了摸头,向来寡言的他吐了句糟,“新时代三大赌博:烫染、结婚、开榴莲。人嘛,总归得找点乐子。” “不对,”严如仲后知后觉,桑晓这话问得忒怪,“你没见过人染发头么?” 他刚刚说“你们这里”,不对吧,现在这社会就算生活在18线乡镇,也该知道染发剂这些东西。 “行了,大半夜的,再说下去天都亮了,睡觉。”曲凌不由分说起来熄了灯。 严如仲还有一肚子的疑问,结果生生又咽回去。 * * * * 又是毫无所获的一周。 第三次考核在即,剩下的学员个个废寝忘餐,一个赛一个卷,简直恨不得连睡觉也卷没了。 谁都不知道淘汰的标准线在哪,只能竭尽全力做到最好。高压态势下,仍旧在划水的,只有201室剩下三人。 这天晚上,其他宿舍的人都霸着教学区在“开小灶”,201灯火通明,严如仲正在摆弄他的魔术道具,曲凌在手机上处理公务,打进桑晓手机的一通电话,打破了这份平静。 曲凌见隔壁床桑晓正挂上电话,脸上掠过怔然,尔后又沉下来。 曲凌隐隐生出不好的预感:“怎么了?” “警方说……”桑晓看向其他两人,五指攥紧手机:“彬彬失踪了。” 确切来说,林彬彬是在三天前就失踪了。 三周前的周六,林彬彬从离开训练营开始,白济一直暗中派人盯着。直到上周,也就是双生蛊雌蛊被烫染药水杀死那次乌龙的隔日,警方也撤回暗线。 毕竟没正式立案,白济既已确认了当事人安全到家,他们科也没办法长期浪费警力守着一个活泼健康的大男生。毕竟这事还是他私下偷偷进行,底下那些人出门吃喝都是他自掏腰包补贴。 直到三天前,白济忽然想起这事,让下属小王警官打听林彬彬近况。结果一查,才发现他出门了。 有了前几宗案例,小王警官丝毫不敢马虎,亲自到林家。林父告诉他,林彬彬不久前说有新朋友约他出去玩几天,紧接着就收拾行李出门。 第128章 林家父母向来管得宽,孩子已经成年,想出门就出门。警方找上门时,两人还没觉得有问题,直到现场打了电话,发现手机已经关机。 这时离林彬彬出门已经两天了。换句话说,林彬彬五天前就离开家,不知所踪。 “不可能!”严如仲拍桌起身,完全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林彬彬已经离开这里这么久了,怎么还会——” “如果目标是他,就算离开这里再久,也同样有机会。”相比起来,曲凌最为冷静,“而且,林彬彬说是新朋友约他,这个新朋友是谁?是不是他在训练营认识的人?” 这…… 严如仲白了脸,“那家伙在这里跟谁都称兄道弟……” 就算目标锁定在训练营,但谁才是那个约他的人? “为什么?”桑晓喃喃道:“为什么一定是他?” 这话没前没后,曲凌却听懂了。倘若先前的淘汰者出于某种原因在离营前被害,可林彬彬已经离营半个多月,究竟为什么还会成为那些人的目标? “孙小双和陈键呢?”曲凌问道。 这两人自然也不能幸免。翌日白济发来的信息,孙小双在半个月前就外出打工没了音讯,至于陈健,他跟家里人说有个赚钱的机会,要离家一段时间。 这三人分别在华国地图上的东、北、南三个方向,正值二十出头的年纪,外出游玩闯荡再正常不过,家里人谁也没当一回事。 可在不久的将来,这三个家庭终将等不到远行的孩子…… 这几日,食堂原本那些吵吵闹闹消停不少,亦如学校里的考试周,每人卯足了劲连吃饭时间都在学习,学员们打了饭直接回宿舍啃干货。 偌大的食堂,曲凌眼见桑晓那双筷子无意识往包子戳,最后他终于看不下去,直接夹起包子塞进他嘴里。 对面的严如仲移开眼。 单身狗见不得小情侣秀恩爱。 桑晓咬住包子,嚼了几口咽下去,忽地又道:“我记得,彬彬第一次给我的,也是豆沙包。” 提到林彬彬,饭桌上的空气忽地又重得令人喘不过气来。 那孩子成天唠个不停,大大咧咧的,却将同室的人都放在心上,记得他喜欢吃甜,会为严如仲出头,知道曲凌讨厌湿漉漉,洗完澡会特地扫地砖上的水…… 严如仲瞬间也饱了,他放下筷子,只道:“只是联系不上,并不代表他就真的出了事。” 那表情笃定着林彬彬还活着。 桑晓手里的筷子紧了又松,还是没反驳,或许,他该相信林彬彬不一定有性命危险。 直到现在,他们都不清楚,这些被淘汰的学员究竟去了哪儿,又遭遇到哪些事。仅凭上回那三只双生蛊,也不能断定那些人真死了。 说不定,他们跟林彬彬一样,附在发里的雌蛊遭遇意外…… 无论如何,只要没有坏消息,就是好消息。 警方已经暗中展开搜寻,现在他们除了等,更重要的是找出藏在背后的黑手。 这回,三人商量的结果决定与其守,不如攻。 千方百计守住淘汰者,最后却让他在外面得逞,还不如现场逮住他! 终于来到第三轮考核,201三人跟其他学员一样紧紧盯着台上的评委代表。 这一轮谁是淘汰者? “本轮考核最后三名分别是:林煌、薛明明……还有,”那人顿了顿,目光却朝桑晓他们这边望来, “严如仲。” …… 201宿舍,三人相对而坐,三张面孔都笼罩着同样的凝重。 严如仲脚边堆着刚收拾好的行李。 “现在这样更好,与其盯着其他人,不如坐着等他找上门来。” 另外两人丝毫没反应,严如仲舔了舔干涩的唇,双手不知往哪摆。 “别天真了。”曲凌冷冷道:“那天早上送林彬彬,那个人如果也在现场,早发现我们是故意挡着他。” 其他人看来的无心之举,但幕后黑手眼里,必然能嗅出不一定的味道。说不定,严如仲被淘汰正是他故意的。 不过,这一切根本没证据。 他们严防死守,本以为起码保住林彬彬,但现在林彬彬也失踪了。 他们完全陷入死局。如今,连严如仲也要踏入陷境。 “那又如何?我明天就要离营,这是我最后的机会了!”严如仲握紧双拳,“我总不能让我姐姐没得不明不白。” “桑晓,伟豪,你们听我说,我已经是他们的目标,这条命就算我豁出去不要了,但是还有你们,我——” “其实,还有一个办法。” 桑晓打断他,幽幽地看着他:“但是,这个办法需要你配合,你愿意吗?” * * * * 淘汰赛当晚,按惯例剩下的学员依旧买了堆零食在影音室唱k送别战友。越是到后面,大家感情越深,越舍不得送走同伴。 这晚,严如仲呆在k房里,他性子冷,平日沉默寡言,不少人上来朝他敬酒,他只是颔首抿了口权当意思,也没人敢灌酒。其他两个倒被灌得不省人事,最后被人扶着回去了。 翌日清晨,大伙早早在门口与这三人道别。201三人感情颇为不错,尤其是孙伟豪,他罕见地搭上严如仲的肩,眼中情绪万千:“……保重,记得随时联系。” “放心。” 第129章 严如仲覆上他的手,轻声道。 尔后,他转身出门,坐上事先在平台定的网约车,一如前几轮的淘汰者,离开这个梦想之地。 车子穿过川流不息的市区街道,尔后进入省道,这趟行程的目的地是高铁站。严如仲老家是北方的泉县,从龙京回去有多种方式,他挑了花费最省的路线,直接坐高铁到泉县附近的高铁站。 很快,他在高铁站前下车,离列车进站还有一个半小时,人只能坐在候车室里。龙京地铁站架接华国东西南北线路,堪称铁路心脏,日人流量通常达20万人次以上。 今天是周六,到处都是出游的旅客,严如仲甚至找不到座位,只能靠在大厅柱子边刷手机。 忽然,背后有人拍了下他的肩膀。 他转过头,眼中闪过讶色:“是你?你怎么会在这儿?” 那人笑道:“就是我,我呀,有个惊喜给你。” 说着,对方搭上他的肩。 这一瞬间,严如仲瞳孔微缩。 15分钟后,高铁站的监控视频里,严如仲独自走到窗口办理退票手续,尔后走出高铁站…… 第42章 身材颀长的青年走出高铁站,自己招来一辆的士,然后报了个地址。的士驶上高速,一小时后,车子下了高速左拐开往一片田野。 很快,的士开满紫色小花的田边停住。青年下车前,还朝司机微笑颔首。只是合上车门,司机嘀咕着:“跑到这荒郊野外的,真是个怪人。” 油门一踩,司机边埋怨自己这单回程接不到客,边折返高速口。 此处位于龙京市西面一百多公里,近几年城镇发展,村民早已搬进镇区,乡村杳无人烟,一片破落的田野望过去尽是荒芜。 青年站在原地,双手搭在裤子两侧,目光直勾勾凝视前方。若有旁人在,肯定会多看两眼,因为他看上去就像个木偶似站着。 过了十几分钟后,一辆黑色小轿车从远方驶来,在他面前停下,后座车门打开,青年也问也不问,弯腰上了车。 车子驶过田野,上了高架桥,又下了高架进入省道,半小时后,它驶上盘型山路,此时山间落日将叶绿染成红。 最后,黑色车子驶进山顶一座外观高大恢宏的灰色别墅。 青年双目怔然被人引着往前走,中间没人说一句话,带路者手里仿佛有条无形的线,身后青年丝毫没有半点反抗意味。 人被带进二楼的房间。 “老爷,人带到了。”带路人说完,朝主人颔首,然后半弯着腰退出门,将门合上。 地板铺上红地毯,左侧右侧挂着的,是当今国外名画。大腹便便的男人从沙发起身,踱步走到青年面前,目光完全是在打量件商品,从头到脚检验货物质量。 “嗯……严如仲?”肥胖的五指捏住青年下颌,把这张俊帅的脸蛋扳左扳右,离开时,指根硕大的宝石戒指戒托还带出浅浅血痕。 青年依旧像木偶似的站,感觉不到疼。 肥胖的手又往下摸,在鼓起的胸肌处拍了拍,这回,男人堆满肥肉的脸渐渐浮上笑容,“这身材倒是练得不错,够结实,玩起来不会那快废了。” 那只手没入敞开的衣领内,中年男人眸中欲色愈浓,吐出鼻息也越来越重:“知道么?我第一眼就相中你了,严如仲……严如初……先是来了姐姐,现在弟弟又送上门,就让我试试,是你比较有意思,还是你姐姐……” 中年男人抽回手,带着几分凌虐的快意:“自己脱了吧。” 青年如同机器收到指令,顷刻伸出手解开扣子。此时,中年男人手机忽然响起来。 他转过身接听电话,“嗯,满意……比上次那个有意思多了。人嘛,还没死,上回大师说了,今年我财星在西,不能见血。你赶紧叫人过来把那家伙处理掉,别让我这里晦气……” 电话挂断后,中年男人正准备享用这顿“大餐”。电光火石间,一只手猛地掐住他脖子。 原先木偶似的青年面如寒冰,眼中泛起杀意。 “除了严如初……还有谁?” **** 斜晖映红灰青大门,一道人影经由人脸识别系统确认后,穿过敞开的门,慢悠悠走入内,转过拐角时,冷不丁冒出一把声音。 “从高铁站赶回来,还得特地跑去采买,不累么?” 他停住脚步,侧过身,就见阴影处走出两个人,正是201室仅剩的学员。 “你们在说什么呀?”他歪着头,一脸不解地问道。 “收起这副蠢样子。你先是跟在严如仲后面,在他上高铁前截住他,给他下了神仙蛊,让他乖乖听你的指令退掉高铁票,自己打车去你指定的地点,甚至还发信息给他父母,说有事情还没解决,要晚些再回。” “接着你又赶往附近的超市,随便买了点速食方便面饮料,再赶回来,假装你是趁着节假日出去采购,对吗……” “温老师?” 温子玉怔了怔,素来老实的面孔满是疑惑,“伟豪同学,你在说什么?我怎么一句都听不懂?我确实是去采购,最近大家抱怨度假村里的东西贵,所以我特地去买了些大家喜欢的零食。” 他提了提手里满当的购物袋:“是不是如仲同学离开,你一时接受不了,所以说胡话?要不要我让医生过来给你看看——” 第130章 话音未落,旁边的桑晓箭步上前扯住他衣领,一反常态,他粗暴地吼道:“够了温子玉,事到如今你还想装?这些年,你害了这么多人,说,之前那些学员都去了哪?” “桑晓同学,我真的不知道,究竟发生什么事,我一句也听不懂你们的话。” 孙伟豪走到他身边,垂下眼,从半开的购物袋口抽出购物小票,“你买的这款薯片和可乐,价格比度假村卖的还贵3块,其他东西也没一件便宜的。” “温子玉,下次要找借口,也得严谨点。” 他将小票递到温子玉面前,对方迷茫的神色如同开了裂缝,瞬间掠过凶光。 “你们……还真是找死!” 几乎同一时间,孙伟豪扯住罗桑晓后领口往后带,恰好让温子玉的手落了空,一只绿豆大的黑虫子掉在地上,挣扎几下后翻过肚皮。 死了。 “神仙蛊,须在用人的体温养着,一旦离开人体即刻就死。将它种入人的体内,就可以暗中操控对方,让人陷入幻境,快乐似神仙。” “果然,田萌、石登杜峰还有林彬彬,甚至前几年那些学员都是你下的蛊!” 孙伟豪冷冷看着他。温子玉将手里的东西往旁甩去,饮料薯片霎时滚落满地。 撕下往日老实温润的面具,他阴恻恻笑道:“看不出来,你还挺懂的。是,他们的神仙蛊都是我下的,那又如何?” “孙伟豪、罗桑晓,我早就瞧出你们跟严如仲一样,来这里是别有用心。你们以为守着林彬彬他们,我就没机会下手吗?” “告诉你们,神仙蛊我不是在那些人临走前才下的,早在淘汰赛之前我就种进他们体内,只要我不催动蛊虫,他们就跟平常人一样。” “特意让林彬彬他们过了那么久才发作,就是想逗你们玩。怎么,当真以为你们救得了他们?哈哈……” 夕阳落半,温子玉上半身隐于阴影内,桀桀笑声莫名令人心颤。桑晓握紧拳头,低吼道:“你简直是丧心病狂!下了蛊后,那些人又被你弄到哪儿去了?” “去哪儿……这个自然就不用你们费心了。”温子玉缓缓上前,昏暗光线逐渐照亮他阴沉的面孔,“说到底,你俩迟早也会跟他们一样。只不过,放着剩下吃好喝好的日子不过,偏偏要要讨苦吃,那可就是你们自找的!” 说罢,他从衣兜里摸出手机,单手划开后,不知按了哪个键,瞬间周围鸣起一声尖锐警报,同时还有匆忙脚步声。 “走!”孙伟豪当机立断扯住桑晓往后跑。 温子玉双手插兜,哂笑一声。 这里可不只有蛊,还有堪比军队的安保力量。逃吧,像过街老鼠一样,在这里玩下躲猫猫游戏。 反正迟早,你们都跟其他人一样。 手机响起,温子玉接起电话,“对,孙伟豪和罗桑晓,打成残废都行,但绝对不能伤了脸,不然影响了价钱谁都赔不起。” 合上电话,他蹲下身,继续捡起原先甩在地上的购物袋,又将散落一地的东西装进去。再起来时,脸上又挂上往日温吞老实的表情。 这时,一名黑西装忽然从身后快步跑来:“温先生,不好了!” 温子玉皱眉:“不是告诉过你们,别随便出现,那些学员没人见过你们。” “不是,”黑西装满面焦急:“外面、外面好多警察!” 温子玉瞪大眼睛:“什么?” …… “砰”—— 孙伟豪,应该说是曲凌扯过身边人快速闪进墙角,随后又推开身后的门,躲进洗手间。 “他们、他们竟然还有枪!?”眼前这人被吓得脸色发白。 也不怪他,谁会料到这样一座温泉度假村里还藏有枪支和杀手。 刚才那些穿黑西装的杀手是真想杀了他们! “警方现在已经行动了,他们这些逃不了。”早在他们找上温子玉之前,曲凌已经联系了白济,更重要的是,刚才他们与温子玉的对话已经录了音。 外面忽然传来推门声,洗手间里的两人俱是一凛。 曲凌感觉身边这具身体不断发颤。 那些杀手追上来了,就算他们有两人,可是听脚步声,他们有两、不,应该三个人,而且都有枪…… 一步、两步、三步—— 洗手间的门猛地被拍开。 与此同时,两三个饭后出来散步的学员骤然被眼前一幕惊呆了。 数十名穿着防弹衣的特警正将十几个穿黑西装的男子按在地上,其中一个还是他们熟悉的温老师。 “白科,已经确认过了,这里的打手有20个,现在还有4个藏在度假村里。” 白济沉着脸,冷冷盯向温子玉:“孙伟豪和罗桑晓呢?” 温子玉仰起头,一脸茫然:“警官,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孙伟豪和罗桑晓?他们是这里的学员,这会儿应该在宿舍里休息。” “能不能先放了我,这、这是有谁犯法了吗?我一定配合调查,可是——” “可是你不用再装了。” 人群中走出来两道身影,几名学员看着这两人,目光透着疑惑:“这、严如仲怎么会在这儿?另一个人又是谁?” 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正是不久前刚离营的严如仲,还有一个长得极好看,但他们完全不认识的男人。 第131章 温子玉左右手被按,整个人跪在地上,看见这两张面孔时他顿时瞪大眼:“不可能!” 他刚想动又被紧紧制住,温吞的面孔忽然激动起来:“严如仲!你怎么会在这儿?不可能!” “行了,安静点。”小王警官喝住他。此时,又有几名特警察押着四个黑西装过来。 白济走到曲凌面前,伸手拍了拍他前肩,“没事?” “当然没事。”曲凌从兜里摸出一支录音笔交到他手上:“刚才温子玉已经亲口承认了他对那些淘汰的学员下神仙蛊。” “good job!”白济将录音笔收起,指挥其他人准备收队。 这时,温子玉脸上浮现惶恐,他撕声喊道:“怎么回事?孙伟豪和罗桑晓呢?你又是谁?你和严如仲怎么会在这里!?” “你也是蛊术师,还猜不出来吗?” 曲凌冷冷一句教温子玉彻底惨白了脸。眼前这两人身上穿着的衣服跟先前孙伟豪罗桑晓相同,只有一个解释—— “替身蛊……你们,你们竟然用了替身蛊……” “看来,在蛊术这方面你还要好好学习。”曲凌哂笑。 同为蛊术师,这温子玉并没察觉他和严如仲两人都用了替身蛊,相反当初桑晓一眼就看穿。 高低立见。 严如仲目送先前那四名追杀他的黑西装被押走,却是心有余悸。幸好,在危急时刻,曲凌解除了他俩的替身蛊。 杀手们撞开门后发现不认识他们,让他们逃过一劫。 这边温子玉边嚷着“不可能”,边让警察带了下去。白济走过来伸出手,“好了,成功收网,感谢热市民曲先生。” 曲凌握上那只手,凉凉回了句:“记得给我送锦旗。” “啧,过千亿身家的大老板还缺面锦旗么?行,我私人掏腰包送你了。” 白济转过头又朝严如仲伸手:“还有你,热心市民严先生。” 严如仲咽了咽口水,这一脸吊儿郎当的男人刚才可是一脚就将黑西装踢得跪下,他缓缓握住警官的手:“谢谢,不客气。” “桑晓呢?”曲凌问道。 白济挖了下耳朵,再次抬眸时目光变得意味深长:“早就回来了,而且,他的收获可比你们大得多。” 警局的食堂尚算丰盛,当然比起“明日之星”训练营仍有些距离。 “别以为你们在里面吃好的喝好的,还真是享福去了,人家这是把你们当猪仔,养肥好杀了上桌。” 白济抽出纸巾抹干净嘴角,顺手让底下的人将饭盒收走。早已吃完的曲凌和严如仲并没心情接他的梗,只是再次问:“桑晓呢?” “你说你急什么急——喏,这不来了?” 白济话刚说一半,办公室的门由外推入内,出现在他们面前的,俨然是桑晓。 曲凌第一个坐不住,他上前握住他双肩,上下打量:“没事吧?” 桑晓摇头,露出浅浅的笑。 “行啦,他没事。这次还多亏了他,要不是他,被何那老小子还没那么容易开口。” 桑晓的目光掠过众人,最后落在严如仲身上,他抿了抿唇,才开口:“如仲,你要有心理准备。” 严如仲的心咯噔一跳。 “你姐姐……严如初已经,死了。” 时间倒回两小时前,同时用了替身蛊的曲凌和严如仲,顶着孙伟豪和罗桑晓两张脸在训练营里等着套温子玉的话。 这时,桑晓早已坐上对方安排好的车,来到城西盘龙山半山别墅。 昨日严如仲被列入淘汰名单,桑晓提议使用替身蛊,让他代替严如仲离营。中间经历了曲凌多次反对仍无效后,今天大清早,桑晓顶着严如仲的脸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出度假村。 果不其然,在高铁站候车时,就有人来找他。 那个人正是温子玉。 作为训练营生活老师,温子玉几乎陪伴在每个学员身边,平日里嘘寒问暖,人又是温吞老实的性子,实在教人不设防。 桑晓转身瞬间,对方拍上他肩的那只手,就藏了神仙蛊。 桑晓自然“乖乖”地按他的指令行事。退掉高铁票,又给家里发了信息,尔后再搭车到郊外来到目的地。 城西盘龙山半山别墅的主人姓何,名叫何远山,“金荷集团”董事长,目前在华国富豪榜排名十九。 警方到场时,年愈五十的何董躺在厚重红地毯上,浑身抽搐,肚子上三层“游泳圈”挤在一起,连胸毛都浸满汗水。 “放心,他死不了,我只不过……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站在水晶灯下的青年缓缓说道,眼底一片冰冷。 这大概是警方审讯最为顺利的一回,几乎审都不用审,何远山把所有事情吐了个一干二净。 “这些年,‘明日之星’训练营所谓的招募学员培养明星,其实暗地里是在选长得好看的年轻人送给这些富豪。” 桑晓幽幽说出事实,“一开始所有人投的简历,训练营那边会筛选剩60个人,这60个人的资料会被他们制成目录送到这些有钱人手里。” “面试当天留下的30人,其实就是目录里被选中的。” 严如仲怔然喃喃道:“怎么会是这样……那被淘汰的人——” “就是有人买了。”曲凌冷冷说道。 刚才小王跟在桑晓后面,将审讯的口供记录拿给白济,看过何远山口供的他,摇头:“不只是这么简单。” 第132章 “根据何远山自己招供,他们的玩法是,30个学员每人都有一个编号,主办方给每人都定了价码,想要买人就得出钱,如果同样有别的买家出钱,就看谁出得多。” 说罢,他难得将手里的文件夹重重甩向桌子。蓝色文件夹撞向桌子发出砰然巨响,尔后又摔回原位。 “简直丧心病狂!” 打着选秀的名号吸引来大批漂亮的年轻男女,再把人当成商品拿来竞拍。至于那些被拍下,种了神仙蛊的“淘汰者”…… 严如仲脸色惨如白纸,“我姐……她……” “何远山选中你的原因,就是因为他发现,你是严如初的弟弟。” 三年前,严如初也是通过这种方式被何远山挑中,然后被种了神仙蛊送到盘龙山半山别墅。至于进去后遭遇的…… 桑晓想起别墅内男人被金蚕蛊折腾吐出的事实,双拳悄然握紧。 严如初死前受的凌辱远超普通人想像。 “那她人呢?”严如仲眼中泛起泪光,桑晓说她已经死了,“就算、就算……我不管,生要见人、死要见尸!那姓何的畜生呢?” 严如仲当场就要冲进去,白济赶忙喊人进来帮忙按住他。 “何远山承认是他害死你姐姐,至于尸体,他说都是联系温子玉去处理。” “畜生!那个畜生!我要杀了他!” 若非两名强壮的警察死死按住他,严如仲此刻真的会冲进拘留所将何远山杀了。 “你冷静点,”曲凌低声喝道:“别说你现在杀不了他,就算杀得了,然后呢,你要让你父母先是没了女儿,余生再守着个杀人犯儿子吗?” 寥寥几句彻底让严如仲停下来。桑晓不忍看他泪流满面,只能说道:“现在要找到你姐姐的尸体,只能着呢温子玉了。” 审问温子玉时,月已上中天。此次涉及到蛊,白济特地破例让桑晓参加审讯。 “严如初啊……”双手被拷住,温子玉阴阴笑道:“我想起来了,对,那女人长得挺不错的。不过呢,再漂亮的女人,断手又断脚,连肠子都拉出来——” “温子玉,她在哪里!?”桑晓冷冷打断他。 “你现在问这个问题有点好笑呀,三年了,就算尸体埋进土里都烂了,更何况,我可是用噬尸蛊。”温子玉凉凉道:“听说,会用蛊的是你,那你应该知道那玩意有多厉害。” 负责记录的小王警官看了一眼桑晓,发现对方眼底淬着杀意,赶忙轻捅下他的手。审讯过程中,最忌讳情绪被嫌疑犯牵着走。 白济示意桑晓先别问,他沉着声问温子玉:“你已经落网,又有录音笔作为证据,现在证据确凿,这么多条人命,你逃不了的。” 温子玉正要说话,他又抢在前头道:“别想着蛊这种没科学依据的东西上不了法庭。我们警方已经掌握了‘明日之星’训练营三年来失踪的学员名单,现在不仅有你的录音,还有何远山的供词,我们还有桑晓,完全可以印证蛊是真实存在的。” 白济微眯起眼,一字一句道:“温子玉,认清现实,你现在要是配合警方调查,还可以争取减刑,不然……你就是死路一条。” “死”这个字,让温子玉浑身一震。 这时,桑晓忽然道:“你是不是被下了言蛊?” 珠宝城的陈细妹、还有楼玉案里的李建明,他们都死在言蛊发作,温子玉应该也被言蛊控制住。 果然,温子玉反问:“你怎么知道?” “这不要紧,最重要的是,我可以替你解了言蛊。只要你把背后主使者说出来。” 这次,他绝对不会让那些人捷足先登把温子玉灭口! 第43章 “你……当真能解蛊?” “当然能。”桑晓直接说出言蛊的解法,温子玉由最初的愕然渐渐变得犹豫。 白济看得出他的动摇,立刻补上一句:“陈细妹、李建明都死在这个言蛊上,你应该清楚,你背后的人根本不信任你们!桑晓有把握替你解蛊,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被镣铐锁住的双手紧握成拳,温子玉目光闪烁,死死咬住下唇。 警方极其耐心等着,直到温子玉松开拳头,痛定思痛说道:“行,我说。” 小王警官暗暗松了口气,提笔正准备记录,就听到温子玉忽然要求要上洗手间。 按规定,被审讯的嫌疑犯有生理需求允许他解决。白济不敢大意,直接让两名警员押着他去厕所。 这里的厕所内厕格都是透明亚克力隔开,嫌疑犯没有任何机会做手脚,更何况温子玉两手两脚都铐住。 就是这么万无一失的前提下,五分钟后,警员忽然神色慌张来报:“嫌疑犯自杀了。” 温子玉死了。 而且人是在四双眼睛的注视下死的。 尸体现在摆在停尸台,法医刚验过,得出的结论是心肌突发梗死。 只是一个好端端的大活人,说猝死就猝死,还在即将招供的当口? “言蛊发作了。”桑晓指着尸身锁骨中间淤痕,沉着声道:“他跟陈细妹、李建明一样。” “可是,我们明明提醒过他。”审讯室里,白济特地提到陈细妹和李建明就是想让他知道前车之鉴。 “所以他是故意的。”曲凌盯着已凉透的温子玉,“厕所里没有其他人,而且在知道言蛊的前提下,他还死在言蛊发作,只有一种可能。” 第133章 “他故意说出禁语,触动言蛊。” 这个推断让桑晓和白济脸色更为沉重。曲凌看着已经白布掩上的尸体,只道:“要么,他对背后黑手极为忠诚,宁死也不愿泄露秘密。要么,就是他认为就算桑晓能解蛊也救不了他。” 视频里,温子玉五官紧绷,眼神游移不定,尔后又握紧拳头又松开,视线聚焦在前方。 白济请来专业的心理医生对这段视频进行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当时温子玉正在陷入紧张的思考中并且做出决断。也就是说,他确实考虑过解蛊的提议。 在这个前提下,宁死也忠于背后黑手这个推断有些站不住脚。更大的可能性,是温子玉认为解蛊也救不了他。 温子玉死了,现在线索就只剩何远山。无独有偶,白济刚带着曲凌和桑晓走出停尸间,立刻又收到消息—— 何远山在警局死了。 一日之内,警局连死了两个嫌疑犯,而且还是相同的死因:心肌梗死。 堂堂金荷集团董事长死在警局。白济才收到死讯,下一秒,总局的电话后脚就到。 这次行动,白济顶着压力没有上报,以手里的其他案子名义私自调了特警队拿住何远山和温子玉。 现在,两个人突发心梗猝死。 桑晓和曲凌留在刑侦科等白济的消息,两小时后,白济在两名陌生警员的陪同下走进来。 刑侦科的人纷纷站起身: “头儿!” “白科!” “各位,现在总局已经下了命令暂时解除白济刑侦科科长的职务。”白济身旁的警员示意他可以进办公室收东西。 曲凌索性拉过桑晓先行离开。他们站在警局门口,等着白济提东西出来,才抓到说话机会。 “怎么回事?”曲凌问道。 白济正想摸进口袋拿烟,忽地又想起一只手不方便点火,于是扒拉头发,闷声道:“何远山是什么地位你清楚的,我要是上报,等到层层批下来指不定要发生变故,本来想先把人审了,到时上头要是问起来,口供人证都在,也不会有麻烦。” 结果没想到何远山死在了警局。 堂堂金荷集团董事长,身家过千亿的大老板就这么莫名其妙猝死在龙京市警局,这事现在已经不是一个白济能担得起的了。 现在总局都召开紧急会议处理这次事件。 “不仅撤职,同时给我下了禁足令。接下来,我得在家休长假了。” “白警官……” “啊我没事,之前请了那么多次假都没批,这次正好,一口气歇个够。”白济打着哈哈,只是眼底那两个黑眼圈明晃晃看得桑晓难受。 “白科,差不多的话可以出发了。”车上的警员探出头来提醒他。 “好咧。”白济朝他挥了挥手,又笑道:“看吧,上头对我怪好的勒,还派人送我回家。好了,你们也快回去。” 车上那警员一直盯着这里。白济提起东西越过桑晓曲凌身侧时,用着彼此才能听到的声音说:“找小王。” 说罢,他头也不回地上了车。 剩下曲凌与桑晓面面相觑。 …… “曲总!您可算回来了!” 曲家客厅,孙伟豪正在向老板哭诉这些日子有不容易。 战战兢兢扮演“曲总”不说,还要每夜都向老板汇报工作进展。最惊心动魄就是昨天正在开会,中途他上了个洗手间,结果接到曲凌发来的紧急信息服下月华草,出来时就变回了原样。 在洗手间门口遇见他的alice当场将眼睛瞪脱窗: “孙助理,你怎么会在这儿!?” 孙伟豪当场就想把自己送走。 现在一切都恢复正常,孙伟豪简直感动得痛哭流涕,曲大总裁那种脑子高速运转的状态一般人可顶不住! 孙伟豪叭叭讲着公司近来的八卦,此时,门铃却响了。 来访者竟然是小王警官。 “曲先生,罗先生,我来……其实是白科的意思。” 闻言,曲凌和桑晓二人不自觉坐直身子。 小王警官说,白济回到家后给他打了长达30分钟的电话。 “白科认为,温子玉背后必然是个相当大规模的组织。他们通过操纵选秀活动选取‘猎物’,然后又跟卖给富商,整个环节,不仅得耗费大量的资金,还得有相当广的人脉。” 他还带来了几份资料。其中一份,就是对“明日之星”训练营发起方木鱼文化的调查。警方调查结果,这个公司的法人代表早在五年前就已经失踪。这五年来,这个公司如何运作仍是个谜。 曲凌翻着资料,还有一份是关于何远山。 何远山死在警局后,白济就被解除职务,桑晓没办法验尸,所以现在究竟他是怎么个死法也未知。但就他生前的口供,这些年他在温子玉送来的“目录”里总共挑过12个人,花了将近一个亿。 钱是通过现金交易,交接人是温子玉,其他的他并不知道。又或者说,还未来得及交待清楚就没了。 “白科说,现在他能够做的,也就是把我们所掌握的都给你们。至于接下来,要不要继续追查就由你们决定了。” 桑晓看了曲凌一眼,后者没有半秒犹豫,沉声道:“查,当然继续查。” 还没揪出背后黑手,方小聪的仇,曲凌如何能忘? 第134章 “告诉你们白科,让他在家乖乖绣热心市民锦旗。” 小王警官失笑,还好,他们白科没看错人。忽然,他又想起一件事。 “对了,这次来还有件事想跟你们说的。何远山在‘明日之星’训练营买的12个人里面,还有一个没死,他被关在地下室,今天早上我们的人收队时发现暗门,才把人给救出来。” 桑晓目光微动,就听到他说:“那个人,就是林彬彬。” * * * * “病人刚从重症室转到普通病房,虽然病情控制住了,不过还是得多休息,你们探望的时间不能太长。”护士细心叮嘱后便推着车子离开。 病房里飘浮着医院特有酒精的消杀味,林彬彬穿着白色病服几乎融于这一片茫茫的白中。他吃力地要摘下氧气罩,比他动作更快的却是严如仲。 “行了,这都什么时候,人还病着就别逞强,老实吸氧。” 嘴上埋汰,严如仲眼眶微红。来之前,他们已经从林父林母那里知道林彬彬的情况。 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左后头颅遭受过严重撞击、右腿骨折、肛口撕裂…… 失踪这些天,他遭受的一切简直难以想像。不幸中的万幸,就是因为何远山被抓,警方及时将他救了出来,保住了一条命。 严如仲红着眼替他戴好氧气罩,又伸手替他拢好被子,声音从未有过的温柔:“没事了,坏人都死了,你现在安全了,知道吗?” 说完,他自己都别过脸,不让林彬彬看见他控制不住的泪。 这一刻,严如仲哭的,是林彬彬,也是自己失踪多年的姐姐严如初。 林彬彬在氧气罩里的双唇张了张,最后什么也说不出来,只是泪水从眼角沁出,挤了个比哭还难看的笑。 这一幕,连曲凌也忍不住合上眼,掩住所有心酸。 忽然,桑晓猛地转过身走出病房。曲凌赶忙跟着他出去,就见他站在走廊,双手死死抓住铁栏杆,五指因过度用力而泛白。 “桑晓?” “为什么?”桑晓望着外面湛蓝如洗的天,声音微微颤抖:“那些人为什么能做出这么残忍的事?彬彬他明明中了神仙蛊,你知道吗?神仙蛊可以麻痹人的痛感,它可以让中蛊者陷入极乐状态,任由人摆布。这种蛊最初,就是我们用来给得了重病的族人,让他们可以不用那么痛苦。” “但是、但是,”桑晓咬着牙说:“他们明明下了神仙蛊,还要解了他的蛊。” 既然用神仙蛊控制了他,折磨他,却还要解蛊的原因就是只有—— 他们要林彬彬在清醒的状态下遭受那一切痛苦! 那些人根本就以折磨人为乐。 “桑晓!” 曲凌上前将人轻轻拥住,感受着这具身体不断传来的愤怒。 “为什么?曲凌,你告诉我,为什么他们能够做出这种事……” “桑晓,这个世界上有黑也有白,有好人也有坏人。我们无法揣测坏人有多坏,正如我们也没料到白济会冒着丢了饭碗的风险来破这个案子。” 提到白济,怀里身体一点点平复下来。如同何远山温子玉的恶让人发寒,相反,白济顶住压力私自调动特警队,甚至被卸了职仍不断让小王警官帮他们,这份维护正义的心也让他们感动。 桑晓转过身,看向曲凌,神情又恢复往日的平静。 “刚才是我失态了。曲凌,我是真的不理解,他们也是人,残害自己的同类就那么快乐吗?” 曲凌微微叹息,“人类发展历史中这样的故事多不胜数,改天我再慢慢讲给你听。现在,还是先进去吧。” 两人回到病房内,严如仲却朝他们比了个“嘘”的手势,林彬彬因为太累已经睡了。 此后桑晓和曲凌又来过医院几次,林彬彬因为年轻底子好,身体恢复得很快。他性子乐观,小王警官又安排心理医生定期过来辅导,情绪方面尚算稳定。 在得到心理医生评估后,他们才敢问他半山别墅里的事。 现在整个案件随着何远山猝死在警局,白济停职,已经被无限期搁置。 林彬彬这边,能够提供的线索也寥寥无几。他离开训练营后回家,第三周就接到温子玉的电话。电话里,温子玉说刚好有事来到他所在的城市,想跟他见一面。林彬彬没想太多就赴约,之后的事就跟桑晓遭遇的相同。 从医院走出来时,夕阳染红了整条长道,暮夏时节已经凉风,落叶徐徐在视野间飞过,打着圈归于地面。 “可恶,真的就没办法了吗?”严如仲不甘心,就算知道严如初已经死了,可没到尸体,他如何能死心? 只不过温子玉自杀,何远山也没了,就连那个木鱼文化都找不到人,所有线索到这里都断了。 “倒也不是没办法。”桑晓伸出手,接住在风中轻飘的落叶,上面有只黑色小虫子缓缓爬动,他眼含笑意,又张开手,任由夏风将它们带向更自由的远方。 “你们还记得,彬彬的偶像吗?” 严如仲愕然,曲凌第一时间就懂了,“你是想从那个于之洋下手?” * * * 于之洋,林彬彬当初天天挂在嘴里的“吱吱”,初进训练营的那场接风宴上,这位顶流还煽情地给他们鼓劲。 桑晓当场就发现,于之洋身上同时被种了多种蛊。 第135章 “如果这些年‘明日之星’那些学员都是被人买走才失踪的,何远山只承认他买了12个人,那其他人呢?” 桑晓将小王警官留下来的资料翻了又翻。当日他顶着严如仲的脸进了盘龙山半山别墅,何远山中了他的金蚕蛊,在受尽折磨后吐露他跟温子玉之间的交易,紧接着警方的人来,就将他关在警局。 警方审讯得到的口供里,何远山只说他向温子玉买了12个人。可这些年失踪的起码有上百人,唯一的解释就只有…… “温子玉的雇主不止何远山一个人。” 桑晓自己说出这个结论,目光也冷下来。 这个世界上像何远山那样的禽兽还不止一个! “这背后的策划者,自然不可能单为何远山耗费这么多精力物力。他服务的那些雇主,非但不止一个何远山,而且说不定有比何远山更加有权势的人。” 曲凌说完这话,发现桑晓盯着自己,眼神略显微妙。 “收起你那些奇怪的想法。”他端起杯子抿了口咖啡,满是不屑地说:“不是所有有钱人都有这种‘爱好’。” 哦。 桑晓想起,他看过的富豪排行榜里面,曲凌排位还在何远山之上。 曲凌放下杯子,将目前掌握的所有线索串起来。“或许,这件事应该是这样子的:温子玉背后的组织利用木鱼文化举办‘明日之星’训练营,将学员的资料给他们的雇主挑选,一旦被选上,温子玉就暗中对那些下神仙蛊。当初,楼玉或许因为是楼家的孩子逃过了一劫。” 桑晓歪了下头,无声打了个问号。曲凌忍了忍,终于还是忍不住伸手薅了下他头发,惹得对方皱眉。又继续道:“记得李建明说过吧,楼玉是训练营的星探自己挖到邀请进营的。或许当初第一期时,这活动名气不高,所以对方自己去挑人。结果楼家长子这身份摆在那,他们那些雇主就算心动,也没人敢下手。” “所以楼玉成功地熬到了出道。但是,于之洋呢?” “问题就在这儿了,以于之洋的长相来说,一直没被人选中并不合常理。” 能进训练营的个个都副好皮囊。于之洋那模样,没道理不会被人选中。 曲凌食指轻敲桌面,一个想法在他脑中渐渐成形:“你说他中了淫蛊、言蛊,还有什么来着?” “雌雄蛊。” “就这个,还有那个淫蛊什么东西?” 往常,说起蛊桑晓总是如数家珍,现在他沉吟许久,才道:“中了淫蛊的人,只要下蛊者催动蛊虫,宿主就会渴望与对方交合。雌雄蛊,则是可以让宿主短暂转换性别的蛊。” 虽然蛊这玩意时常令曲凌惊讶,但居然还能让人变男或变女?看到被救出来的林彬彬后,这淫蛊和雌雄蛊究竟用来做什么已经不言而喻了。 桑晓垂下眸,掩去杀意,“那些人,真该死。” 曲凌安抚般轻拍了下他的后背:“可是这么说来,于之洋或许是不同的。你想,他还被人下了言蛊,也就是说对方限制他说出真相,反过来说,那些人并不想要他的命。” 非但没想要他的命,还让他风风光光当大众偶像。所以现在要找出这个利用蛊术作恶的幕后组织,只能从于之洋作为突破口了。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接近于之洋? 两人一时间都沉默了。 关于这点,一直在旁默默帮老板处理公务的孙助理顿时有了发言权。 “那个……上回曲总说了这个名字后,我查过,这个于之洋他出道后自己成立了工作室当老板,业务能力不错,只不过业内一直有传闻,他喜欢赌钱,还欠了不少外债,凭他赚的那些根本还不了债。只不过有几个大老板陆续替他还了几次,所以这个于之洋在私生活上风评也不太好,据说为了钱经常陪那些大老板。” 作为助理,孙伟豪有义务为老板排忧解难。 “我有个想法,就不知曲总您觉得行不行。上回您不是开除了罗先生吗?现在您在外人眼里就是单身,如果您约这个于之洋,我想他应该不会拒绝。” 曲凌自己就要拒绝,结果桑晓眼神一亮,“这个办法好。” 他看向曲凌,“他需要钱,你有钱,这正好呀!” 一点都不好! 曲凌给了孙伟豪一记眼刀,转过来对桑晓说道:“我对他那样的根本没兴趣。传出去,我成什么人了?” 哪知,桑晓反过安慰他:“反正上回你也已‘始乱终弃’一次了,一回生、两回熟,没什么大不了了的。” 生怕他介意,他又补了一刀:“再者说了,你的‘未婚夫’也出轨助理了,你再包养个小明星,正所谓有来有往,这很正常不是吗?” 曲凌彻底黑了脸。 谁来告诉他,他跟桑晓明明好好的一对未婚夫夫,为什么变成了一个出轨、一个包养这样乱七八糟的关系!? 孙伟豪出了个馊主意,但又不得不承认,这真是个极有效率的馊主意。 他托人向于之洋那边发出邀请,没过多久,对方就回了信息:准时赴约。 曲凌第一次扮演金主这种角色,简单粗暴地在宝格丽酒店订了一间总统套房,直接给对方送了房卡。 当天晚上10点,这位当前娱乐圈顶流踩着点到场。跟数月前的接风宴相比,今晚于之洋可谓是精心打扮。 第136章 深v领的黑色礼服剪裁得体,勾勒出他劲瘦的腰,脸上还化着淡妆,周身喷上淡淡的古龙水。一进门,看见坐在沙发上不苟言笑的男人,他非但不怯场,反而笑意更甚。 “曲总。第一次见面,您比杂志上帅多了。” “嗯,坐吧。”曲凌示意他在对面落座。 哪知,于之洋走上前,一屁股坐到他身边,整个人贴上来:“曲总,这么晚了,您是有什么话想跟我说,还是想跟我做……” 他的手自然而然搭上金主的肩,声线也变得喑哑。 “于之洋。”忽然间,旁边又窜出另一把声音,顿时把他刻意营造出来的暧昧扫了个精光。 于之洋瞪大眼看着从房间走出来的漂亮青年,视线不断在金主与青年之间逡巡,末了,他一脸“我懂”地笑道:“曲总,原来您还好这口呀?” “好勒,三人行也另有滋味。” 第44章 三人行??? 桑晓歪了下头,不解地看向曲凌。后者整个脸都黑了,低喝道:“胡说八道什么呢你!” 于之洋被他吼懵了,“不是,曲总,这、他——” 今晚这场合,多了个漂亮男人,不是他想的那样还能怎样? 顶流懵圈的刹那,那漂亮男人快步走到他面前,直接往他半张的嘴巴塞了东西。于之洋反应不过来,那东西竟然滑进喉道,咕哝一下进了肚子。 “咳、咳、咳——喂!你干什么?你给我吃了什么东西!” 桑晓饶有兴致地看着他弯腰扣喉,说道:“你身上中了那么多蛊,这种感觉应该不陌生呀。” 闻言,于之洋当场脸色大变,指着他问:“你是什么人?” “我?”桑晓勾起唇,淡淡笑了,“我是蛊术师,一个可以救你的人。” “荒谬!”惊慌失措过后,于之洋看桑晓的眼神逐渐染上探究,说话也更加小心:“什么蛊术师,你说的话,我一点都没听懂。” 他转而看向曲凌:“曲总,您这是什么意思?今天可不是愚人节,开这种玩笑未免有失您的身份。” 相比他的激动,曲凌显然觉得很没意思,他直接对桑晓说:“给点猛的,别浪费时间。” 桑晓闭眼掐手默念口诀。忽然,于之洋控制不住笑出声,笑声越来越大,他整个背弓得像只虾,笑到眼泪哗哗流。 “你们……哈哈哈……快停下……好……哈哈哈……难受……” 曲凌第一次见到这种场面,这人原先一张雌雄莫辨的脸现在五官横飞,连眼泪都飙出来,实在……丑得一言难尽。 “这是笑蛊,不会要了你的命,不过你要是还想装作什么都不知道,那就继续这样。” 笑是不会要人命,但是这种整个肺都挤压在一起的感受,谁顶得住? “我……哈哈……我承认……停……快停下……” 桑晓掐指默念数句,满屋子疯狂的笑声总算停下。 于之洋好不容易喘着气跌坐进沙发,再看向桑晓的眼神透着恐惧:“你、你究竟想做什么?” 这次,曲凌抢先道:“于之洋,很简单,我们叫你来,就是想知道‘明日之星’背后的组织者是谁。别想着耍花样,既然能叫你来,如果不说实话,你今晚也很难走出这个房间。” 曲凌相貌俊,但板着个脸,语气也阴沉沉的,在于之洋眼中活像电影里的终极反派。特别挨了刚才那一轮,他不敢怀疑这两人的话。 “不是曲总,您、您……”于之洋支支吾吾半夜,最后憋了句:“您放过我吧!我就是个娱乐圈打工仔,您实在看不上,我现在立马回去,而且我保证守口如瓶,今晚的事我啥也不会说的。” 不得不说,这于之洋八面玲珑,就连滑跪的姿态也相当低微。但曲凌哪能把人放走? “于之洋,我话不说两次。”曲凌给了桑晓一个眼神,示意他继续。 见状,于之洋当场就怕了,“等一下等一下!” 曲凌往后倚进沙发,等着他。 “我……”于之洋左右为难,最后,他苦着脸道:“曲总,我不知道您和这位蛊术师为什么要查‘明日之星’的事,可他也看见,我身上下了不止一种蛊。其中有一种,说是言蛊。” “我可以替你解了言蛊。”桑晓也坐下来,还主动倒了茶,推到他面前,“于先生,不仅是言蛊,你身上中的淫蛊、雌雄蛊我都能够替你解了。” 于之洋瞪大眼睛,数秒后,他的眼神又黯淡下来。 “没用的。” “为什么?”桑晓眉头轻蹙。不仅于之洋,温子玉也是一样,后者甚至还选择了自杀。 于之洋深深叹了口气,尔后苦笑道:“就算解了蛊,背叛他们的人也不会有好下场。你不知道,他们……他们究竟有多厉害。” “再厉害,我曲家要保住你一条命还不是问题。” 曲凌这句话份量十足,非他自夸,以世纪集团在华国的地位,保住一个于之洋绰绰有余。 然而,于之洋仍摇了摇头:“曲总,我知道您厉害,但有些事情不是你们想的那么简单。” 他看向桑晓的表情透着无奈:“你可以帮我解蛊。可是,在蛊解开的那一刻,他们就已经认定我是背叛者了。” 蛊术师对自己种下的蛊是有感应的。桑晓听懂他的意思:“你是想说,只要我给你解了蛊,对方就会在暗中对付你。” 第137章 于之洋深深看着他,“我也有家人和朋友。就算我不顾自己,也要顾及他们。你们既然懂得这行,又想追查‘明日之星’的事,那么温子玉你们也该知道。” “听说他死了。我想,他之所以死,为的也是他的父母和妹妹。坦白说,我能理解他,就算你们真的用蛊折磨我,我宁愿一头撞死。我家就我一个儿子,我再怎么不孝,总归不能拖两个老人家下水。” 一时间,桑晓犹豫了。这个于之洋不是在开玩笑,逼急了,说不定他跟温子玉做出同样的事来。 这时,曲凌嗤笑一声,“我们不折磨你,但我们可以给你解蛊。” 于之洋怔住。 “你说你宁愿死也不说。你信不信,我们现在就给你解蛊,然后让你大摇大摆地走这个房间。”曲凌悠哉悠哉地抿了口咖啡,缓缓说道:“到时,你就算以死明志,你背后的那些人也会以为你跟我们做了交易,任你再解释他们也不会相信。到头来,你的老父老母照样被你拖下水。” “曲总!”于之洋目光一震,俨然没想到眼前这位是真的活阎罗。 “所以你现在只有一个选择,乖乖跟我们合作,把能够说的都说出来。事后,等我们把那些人一网打尽,给你解了蛊,你没事,你的老父老母也会没事。” 于之洋正想嘲笑他的天真,结果对上曲凌那双锐利的眸,一股脑吐糟又咽回去。 “路只有一条,于之洋。” 这位貌美心狠的活阎罗说得没错。他确实没得选,于之洋苦笑,颓然垮下双肩,“曲总,您厉害,您说怎么着就怎么着。” 在一旁默不作声的桑晓忍不住看了身旁男人一眼。果然,论谈判曲凌向来所向无敌。 “不过先说好,”于之洋灌了口茶水,自暴自弃地说:“你们不能帮我解蛊,我也不能说有关那些人身份的词语,否则我会没命的。” 关于这点,桑晓早有准备。他从旁边的包里取出笔记本电脑:“言蛊是一种说出禁语就会身亡的蛊。最早是用在部落战争中,怕族人被俘后经受不住威逼利诱供出消息的蛊。只是,当初发明这种蛊的时候还没有文字。” 他熟练地打开文档,将笔记本推到于之洋面前。 “喏,所以你写出来,其实也不会让蛊虫发作。” 于之洋瞪得眼睛都脱窗了,“这样也行?” 桑晓莞尔,“觉得很简单?可这前提是你知道、我也知道你身上的言蛊,大部分时间,中了言蛊的人并不知情,又或者说下蛊的人恐吓他只要吐露禁语就会死,像你这样,也会守口如瓶。” 这言蛊用得极其微妙。不知情的,像陈细妹、李建明这样的,一旦说出禁语便是蛊发身亡。而像于之洋这样的,一想到蛊发身亡,早就胆战心惊,哪里还敢生出其念头? 包括现在,于之洋往后缩着身子不敢试。这时,曲凌又冷冷喝他:“事到如今,你没有选择的余地了。” 活阎罗发话。于之洋惨白着脸,心中斟酌一番,最后还是颤巍巍地伸出双手,泪眼汪汪按在键盘打字。 桑晓见他终于肯配合,连忙说道:“从现在开始,我问、你答。记着,别开口说话。” “好了,第一个问题是:你身上的蛊是谁给你下的?” 于之洋五指颤抖,打下了三个人名。曲凌在旁边看着,眉头渐渐拢紧。 这三个名字桑晓一个也不认识,但曲凌的反应,很明显。 “你认识?” 曲凌点头,指着其中两个道:“方旭,启源投资的董事长。许汉达,百连集团的创始人。” 桑晓指着剩下的“张小朋”:“他呢?” 于之洋握紧双手,尔后下定决心豁出去,才伸展十指,噼里啪啦按起键盘。屏幕上方很快浮现一行又一行的字,将曾经发生在他身上的故事娓娓道来。 张小朋是于之洋的经纪人,说是经纪人,实质上倒不如说是组织派来控制他的监视者。 四年前第一届“明日之星”开办时,于之洋怀着成名的梦想报名参加。在训练营的日子,他就跟林彬彬这些年轻人一样,每日起早贪晚地训练,争取最后出道名额。 随着一轮又一轮的淘汰赛,熟悉的面孔一个个离营,于之洋并没有察觉任何不妥,他以为自己凭借着实力终于走到最后。 熬过最后一轮淘汰赛留到最后的他,正满心欣喜地等着签约出道。结果当天晚上,他被温子玉送到一座华丽的庄园。 那一夜,他遭受了从未有过的折磨。幸运的是,他活下来了,也知道“明日之星”不过是幌子,操纵这个选秀节目的人实际是想搜罗年轻男女供富商们玩乐。 学员们的相片资料被制成目录,上头明码标价送到被富商手里,谁先出价、谁出的价最多,“商品”就送上门。 于之洋这才知道,他在目录上的价格最高,而且连续有人不断出价,最后才由出价最高的启源投资老板方旭标下他。 送上门的“商品”自然任人玩弄,生死不论。方旭先前已经弄死好几个,于之洋长着一副好皮囊,又是他高价买来的,也不舍得下死手。 再加上于之洋懂得审时度势,顺着对方,后来竟然哄得方旭把人放出来。他又花高价跟温子玉那边做交易,让他们在于之洋身上种了淫蛊,让于之洋离不开他。 第138章 再后来,方旭与许汉达交好,两人也有生意合作,方旭索性将于之洋送给他们。雌雄蛊是许汉达花钱买了让人下到他身上,淫蛊则是方旭的杰作。 两位大老板自然不懂得下蛊,张小朋就是给他们取血制蛊,种在于之洋身上的人。同时,他还给于之洋下了言蛊。 “那是谁主使张小朋,策划了整个事件?” 桑晓问出这个关键问题,然而,于之洋摇了摇头,打出一行字: “我不知道。” 于之洋是真的不知道。像他这样侥幸活下来的“商品”,靠哄得方旭和许汉达这两座大山开心,才得以活跃在舞台上。明面上是叱咤乐坛的大明星,暗地里不过是富商的玩物。 而且,还因为烂赌偷偷出来接“外快”。 说到最后,于之洋能够提供的线索也有限。桑晓转而问道:“那李建明呢?他又是怎么回事?” 提起李建明,于之洋像突然咬了口橘子,酸溜溜地打下一串文字。 侥幸从金方手里苟活下来后,于之洋也打听过“明日之星”其他人情况。楼玉自然不必说,因为谁也不敢动,风风光光地成为大众情人。 其他人也都被人买下,九死一生。唯一的例外,就是李建明。 这李建明到了最后几轮才被人买走,温子玉照例临走前给他下蛊,不过,这次却失手了。 李建明中了神仙蛊后,竟然没有失去神智,反而当着他面掐指催动指令的温子玉被他逮住。 看到这,桑晓颇为意外:“他……是反蛊体?” 曲凌用眼神打了个问号。 “有些人天生会对某些蛊有抵抗作用,我们称之为‘反蛊体’。像神仙蛊,其实它属于幻蛊的一种,它对李建明无效,就证明李建明天生会对于幻术类的蛊产生抵抗作用。” 对上两双好奇的目光,桑晓继续解释:“‘反蛊体’有别人没有的天赋,就是修炼蛊术特别快。” 要成为蛊术师并不容易,除了要与蛇虫为伍,还讲究天赋,对蛊术的领悟力,更重要的是,在修炼过程中经受得住蛊术失败的反噬。 “反蛊体”由于天生对特定的蛊有抵抗力,修炼起来自然事半功倍。 桑晓幸好当初用的是金蚕蛊,要是在李建明身上下的是幻蛊类的,怕还被他逃了。 “天生‘反蛊体’并不容易找,我想,那些人也舍不得把李建议明给卖了。” 于之洋点了点头,继续在电脑上打字。 组织确实没把李建明卖给标中他的富商,反而把他培养成蛊术师,为组织效力。 于之洋只知道,温子玉是组织的人,他的助理张小朋也是。这个在背后靠蛊术作恶敛财的邪恶组织首脑是谁,他也没线索。 唯一能确定的,这个组织的势力极为庞大,“明日之星”只是他们其中一条敛财渠道。 总统套房冷气十分强劲,桑晓又沏了壶茶,给他和于之洋满上。给曲凌的,则是另冲了杯咖啡。 后者抿了口,侵占唇齿的香味令他微眯起眼,心情变得愉悦,思路也清晰起来。 “看样子,这个组织的分工还相当明确。李建明收的,是替人解决麻烦的生意。陈细妹则用胀蛊作了个局,骗的是那些人想买减肥药的钱。至于温子玉,他负责‘明日之星’这个盘口。” 桑晓听到这儿,神情凝重补充道,“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发现像‘反蛊体’这样的人,还会收为己用,将他们培养成蛊术师。” “若只是利用蛊术犯罪就算了,关键是,他们还能搭上何远山、方旭、许汉达这些人。” 曲凌觉得手里的杯子开始变得沉重,“他们手里,还有多少这样的‘雇主’……” 珠宝城的案子,陈细妹手里的那些人不乏天王巨星、名媛富少。但比起何远山这些,简直不值一提。 于之洋刚才打了那两个名字,无论是方旭还是许汉达,谁动一动,整个华国的经济都要震了震。 屋内陷入死般的沉寂中。于之洋灌了口茶,忽地站起身,开口说话:“我知道都告诉你们了,至于你们要干什么,别告诉我,我要回去了。” 说罢,他转身就要走,却被曲凌喝住。 “给我回来。” 于之洋转过头,苦着一张阴柔的俊脸:“曲总,您行行好,放过我吧。真的,我就是普通打工仔,得保住命我就很开心了。今晚的事,我不会告诉任何人的。至于您有什么计划,也千万千万别拖我下水。我祝您马到功成!好吗?” “不好。”曲凌凉凉道,“于之洋,实话告诉你,今晚你进了这个门,也就上了我们这条船。你体内还有我们下的笑蛊,你尽管出去,看你身边的那个张小朋会不会发现,又会不会怀疑你?” 于之洋差点要给这位活阎罗跪了。 “不是,曲总,我能说的都说了,您真的饶过我吧,我也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 说起来,他还是受害者! “你是没有,但我们现在要端掉这个组织,你必须帮忙。” 于之洋一颗心彻底凉了。他一个普通人,哪敢跟那些恶人作对? “林彬彬你应该还记得吧?” 忽然间,曲凌念出这个名字。于之洋怔住,随即摇了摇头。 桑晓打开手机调出他的照片,于之洋仔细瞧了瞧,顿时有了印象,“这不是在训练营的小子吗?” 第139章 说到这,他突然指着桑晓说:“哦,我记起来,当时你跟他在一起。” “对。你既然有印像,那你应该记得他见到你有多兴奋。他经常跟我们说,‘吱吱’是他的偶像,他报名‘明日之星’,也是因为你。” “他想效仿你走过的路,从‘明日之星’出道,成为站在舞台上发光发热的歌手。结果,他在第三轮被淘汰了。” 听到“淘汰”二字,于之洋面容浮现哀戚,“那他……” “幸运的是,他被救了。” 于之洋松了口气。 “但是,你曾经经历过的,他也遇到了。” 于之洋垂下眸,掩去所有情绪。桑晓继续道:“你也有过明星梦,那些人这么对你,你不想阻止他们吗?像林彬彬那样,无数喜欢你的人,他们很可能也会踏进那些人的圈套,成为下一个受害者,你忍心让喜欢你的人受到伤害吗?” 曲凌幽幽说道:“林彬彬那小子,经常说你多厉害,听到我们耳朵都起茧了。结果,你就是这么只缩头乌龟?” 手机屏幕上男孩眉开眼笑,肆无忌惮释放他的青春活力。于之洋暗暗握紧拳头,咬了咬下唇,数秒后,他吐出一口浊气,仿佛自暴自弃般说道:“死就死吧,我、我同意上你们这条船了。” 桑晓悄悄朝曲凌竖起大拇指。 这男人打起心理战来简直所向无敌! 表完决心,于之洋跌坐进沙发,苦着脸道:“曲总,有什么想让我做的,你们开口吧。” “我们想查出组织的真面目,你还有没有什么线索?好好想想。” 于之洋正要开口,桑晓将笔记本推到他面前,伸出指了指他的喉咙。 哦,差点忘了这玩意。 于之洋想了许久,还真让他想起一件事。五指飞舞,笔记本屏幕上很快出现一行字: “你们听过名龙山会所吗?” * * * * 一名黑西装男人提着笔记本走进房间,毕恭毕敬地朝主位上的人鞠躬。 “老先生。” 男人坐在三米长的办公桌后,白皙修长的手指滑过嘴角,抹去残存鲜红的液体。他的右手边,已经空了的酒杯壁还挂着散发血腥味的液体。 “说吧。” 男人的声音很年轻,不仅是声音,他的相貌也相当年轻,约莫在20岁左右。但是白皙的五官阴沉沉的,为这份美染上几分邪恶。 黑西装恭敬地说道:“李建明、陈细妹、温子玉的尸体都在警方那里。” 男人拂了拂手,身后的佣人上前将酒杯收走,又呈上漱口水,供他用完才一并收拾干净。 他哈了口气,扑鼻而来是海盐清香,才满意地道:“让你的人想办法把他们弄回来,那玩意在冰柜冻久了,味道都不新鲜了。” “是的,这个我会办。另外,这次温子玉办事不力,整个窝都被警方端了。剩下那些人也都散了,要重新挑选合适的人来填补目录,恐怕还需要些时间,也需要再找个由头。” 男人单手支着下颌,神态间颇感无趣,连目光也投向窗外的星空:“这些事你们看着办,警察那边,谅他们也查不出什么来。” “是,还有一件事,我觉得必须要报告老先生的。”黑西装打开笔记本,点开其中的文件夹,然后打开一个视频文件。 “请您看。” 男人百无聊赖地转过眼,笔记本屏幕上,恬静漂亮的青年舒展四肢,踩着圆步半旋过上半身,以极其柔韧的身体不断旋转,身姿像在拜祭,带着神秘与绮丽。 “砰”地一下,出乎黑西装意料,男人猛地站起身,瞳孔微缩,连声音也不觉出现一丝颤抖:“不可能……百岵族的祭神舞,他、他是谁?” 黑西装沉声回答: “这个人,他叫罗桑晓。” 第45章 “名龙山会所?那是什么?”桑晓问道。 于之洋肚子“咕”地一声长鸣,他巴巴望向曲凌:“能不能……先管饭?” 原本理应活色生香的夜晚硬生生变成色香味俱全。 顶流优雅地用纸巾擦拭嘴角,面前的圆盘干干净净,完全没剩半分。桑晓好奇极了:“你们当明星的,吃这么多没事吗?” 他刚才点的可是特大份咖喱饭。按照这个社会语言来描述,杠杠的碳水炸弹。别说他见的明星,就连训练营里那些小菜鸟个个也是拣着青菜,连多粒米都咋呼。 于之洋打了饱嗝,被美食抚慰完今晚不断受伤的心灵,整个人俨然像活过来似的,还摸了下肚皮。 “没事。张……呃,就那人手头有种叫胀蛊的玩意,我隔段时间就让他给我来上一次,你都不知道,那东西特好用,比减肥药都厉害。” 珠宝城害死那么多人的胀蛊,在于之洋嘴里反倒成了维生c,定期还能来上一两颗。桑晓真不知该佩服他的心大,还是该嘲讽他的无知。 下蛊的人稍微把握不准时机,幼虫蜕变成虫,这于之洋就彻底凉了。 又或者说,这人在那些人眼中的价值远远不止于此。 完全不知自己在鬼门关来回走的于之洋开始说正事,“名龙山会所,我也是跟在方旭和许汉达身边才知道的。这个会所具体是在哪,我不太清楚。因为我每次去都是要蒙上眼。不过,那里有很多像他们这样的大老板,而且他们还有个会徽,差不多是这样……” 第140章 于之洋找来纸和笔,认真勾勒。他有不错的绘画天赋,五六分钟后,两条粗糙的龙互相盘旋于白纸中间。 “这个,大概硬币大小,不过是纯金制的胸针。” 桑晓拿起纸端详,眼神不经意扫过曲凌,却发现对方神情有些微妙。 “怎么,你见过?” 曲凌有那么的瞬间控制不住表情,随后喉头滚了滚,只道:“我见过。” 这下,轮到桑晓和于之洋诧异。 正确来说,曲凌不仅见过,还摸过,甚至一度有机会拥有过这枚价值不菲的胸针。 时间回到三年前。 当时,刚接手世纪集团不久,就完成济灵市世纪购物城项目的曲凌一鸣惊人,原先外界对这位曲家继承的质疑瞬间消散,各大财经媒体还称曲凌为国内最佳豪门贵公子。 彼时,曲凌正是忙着开拓集团新业务,也就是这个当口,某夜他参加酒宴,宴后一位聊得颇开的富商邀他去酒庄品酒。 酒过三杯,忽然,有人捧着木盒进来献礼,那个男人将木盒打开,半弯下腰极为诚恳道:“曲总,我们主人想邀您加入名龙山会所。” 木盒里头,双龙盘旋的黄金胸针静静躺在黑绸布内。 “然后呢?”于之洋忙问。 曲凌掀起眼皮,扫过他一眼,视线最终落在桑晓脸上。 其实,答案可想而知。桑晓直接问:“你拒绝了?为什么?” 回忆起往事,曲凌脸上浮现厌恶神色:“因为,我讨厌他们搞的那些玩意。” 三年前的曲凌与现在相比,只能说更加心高气傲。来送胸针的男人神神秘秘,他本就嗤之以鼻,结果对方扬言他们的主人诚意十足,还附送了份“大礼”。 曲凌走进客房,看见长着漂亮面孔的女人未着片缕,双眼迷蒙,完全陷入痴傻状态。旁边电脑上还播放着女人盛装出席电影界某个颁奖典礼。 他当场转身就走。 “那之后呢,他们没再找过你?” “没有。” 曲凌当时以为,那个女人是磕了致幻药之类的东西,现在来看,应该是被下了蛊。 他看向于之洋,后者喉头滚了滚,顶着尴尬说道:“呃,名龙山会所我知道的也不多,不过,好像……他们现在也是这样。” 通过会员介绍,会所然后送上入会“大礼包”,好此道的自然就上钩了,不好的就如跟曲凌一样。 说是会所,完全是个淫窟。 “既然如此,那是不是现在只要同样有介绍人,曲凌还是能入会?” 桑晓这人问题,直接把于之洋问住了。 “这……我不太清楚。” “又或者说,我能不能也加入他们?” 于之洋正想说以你这样的咖位,怕是他都不好意思帮忙问,结果桑晓又补了句:“跟你一样。” 什么!? “不行!”曲凌低吼道,把于之洋吓了一大跳,就听这位活阎罗几乎咬牙切齿说:“上回训练营不知深浅也就算了,现在知道这些腌臜勾当,你当真什么都不怕吗?” “我不怕。” “我怕。” 刹那间,空气陷入沉默中。桑晓对上曲凌深邃的目光,唇张开又合,想要说的话凝结在唇边,始终没说出口。 他想说,他是真的不怕。所谓的淫蛊、神仙蛊、雌雄蛊在他这里算不上什么,而且他这具身体…… “于之洋,”曲凌快刀斩乱麻,不想给桑晓任何余地,直接对房内的第三者下命令:“你的任务只是将我介绍给名龙山会所那边,其他的你一律不用做。听懂了吗?” 于之洋向来识事务,眼前这位活阎罗森寒着脸,他完全不敢想像忤逆他的下场,只能如小鸡啄米般点头:“曲总,您放心,我会听话的。” 得了这句保证,曲凌当场从衣兜里摸出支票簿,填了一笔令于之洋眉开眼笑的金额,撕下,双指夹住支票,冷声道:“记住你的承诺。” “好的咧,您放心,放心。” 曲凌双腿交叠,眼尾微微挑起,无声向桑晓宣示自己的“胜利”。 桑晓:…… 太幼稚了。 …… 同一轮明月下,窗外树叶在夜风中婆娑摇曳,窗内,血腥气充斥整个房间。一个年轻女人仰躺在地,底下是用鲜血画成的圆阵。 阵外,中年男人闭眼掐指,口中念着神秘的语言。片刻后,血阵纹路诡异泛起红光。只是红光极为微弱,时而亮、时而暗,随时随地就要熄灭。 中年男人睁开眼,微微叹口气,转而对旁边一直围观的年轻男人颔首:“先生,目前来看,圣物对这个祭品应该还满意。先前我们试过那么多次,也就这个阴月阴时出生的女人尚算有些反应。” 男人眉头轻蹙,“但已经六天了。” “这个不急,”中年男人指着泛起微弱光芒的血阵道:“活人献祭本来就需要七天才见效。圣物又是稀世珍品,自然对祭品的要求更高。先生,请您耐心些,明天自会见分晓。” 男人盯着阵中女人姣好的面孔,轻哼了一声“嗯”。 **** 翌日,龙京艳阳高照。秋日的阳光并不灼热,相反,凉风中披上淡淡暖意,绝对是个不上班的好日子。 桑晓一觉醒来,阳光已经透过落地窗铺上地砖,折射出灿烂的光。 第141章 昨夜见完于之洋回来太晚,完全打乱生物钟,但是曲凌依旧六点半起床,早早就去公司。管家说,主人临走前,特地嘱咐让罗先生今天在家休息,他晚饭会赶回家里吃。 桑晓不可置否。他洗漱好吃完早餐,开始打理房间的“小可爱”,同时田晓光的电话也打进来了。 “我说,你究竟在搞什么呀?前阵子玩失踪,合着竟然是去参加‘明日之星’,要不是那些学员爆出来,我还不知道你拉着孙伟豪跑去那里。不是,咱们啥关系呀,你要当明星,兄弟我有的是资源,你这不是舍近求远吗?” “还有还有,这‘明日之星’背后的木鱼文化突然凉了,听说连法人也找不到,现在整个训练营莫名其妙因为资金链断了就凉了,你现在有什么打算?” 桑晓任由手机开着扬声器,闭眼掐指默念咒语,然后将蛊坛封好,才睁开眼,莞尔道:“暂时还没打算。” 电话那头,田晓光“啧”一声:“没事,你那个新欢虽然比不上旧爱,但好歹也是高管,底子应该蛮厚的。咦不对呀,他干嘛跟你去参加选秀?” 这事越解释只会越乱,桑晓假装没听到,只丢了个劲爆的答案:“谢谢你,晓光,不过我现在还是住在曲家。” 果然,田晓光炸了。 “什么!?你都这样了姓曲的还留你在家里?难不成,他良心发现肯当绿帽王?” 田晓光的信息停留在桑晓夜店“偷吃”负心汉的助理,不对呀,以曲大负心汉那副高高在上的姿态,不把桑晓扫地出门简直有违天理! “当初他把你和孙伟豪都赶出公司了吧?” 这瓜也就隔了个夏天,至今还算新鲜,起码各大狗仔偶尔还要拉出来遛遛。 “那个……其实是误会来着。”桑晓现在总算明白,何谓撒了一个谎就要用上百个谎言来圆最初的这个。 他冲泡咖啡的空当,张口就来一段,听得电话那头的人懵了又懵。 “你说,你跟孙伟豪只是意外,你因为喝醉把他当成了曲凌,结果被爆出来后曲凌生气炒了你们,你们俩意外被‘明日之星’发现,索性去参加选秀,最后曲凌发现真相又原谅你们,还让孙伟豪回去上班了?” “嗯,你总结得很好。” 田晓光觉得再狗血的编剧也写不出这么drama的桥段,无数吐糟积蓄在心中,最后吐出口的,却是一句:“那你……跟姓曲的现在算怎么回事?” 桑晓倚在窗边,外头风吹云动,片片白云潺潺飘过,他轻叹一声: “我不知道,是真的不知道。” 曲凌说话算话,晚上6点,他准时回到曲家。晚餐厨房已经备好,饭桌上的两人都没有说话的习惯。等到彼此放下碗筷,曲凌忽然叫住想要直接回房的桑晓。 “我们谈谈吧。” 某种程度上,桑晓觉得今夜并不宜谈心,尤其是当他走到花园,看到曲凌特地让佣人们搬来铁艺桌椅,还备上红酒点心,心里不禁咯噔一跳。 天空无云,明月高悬天际,花园里桂花暗香浮动。 他想起一句话:今夜月色很美。 然而今时今日,这句话万万不能说出口,而且他更担心,对方会对他说出口。 曲凌拂手让其他人先离开,示意桑晓坐下。凉风习习,周身被花香萦绕,月光柔和了曲凌向来硬朗的脸部轮廓,他端起酒杯,轻轻碰了桑晓的杯子,轻声道:“cheers,今晚月色很美。” 桑晓:“……” 这杯酒,当真是鸿门宴酒呀。 “怎么了?不喜欢红酒?”曲凌正想叫人给换了,桑晓拦住他,摸了摸鼻子,只道:“刚吃饱,还不渴。” “傻瓜,酒不是拿来解渴的。”曲凌失笑,随即又想到,这人生长在大山里,大抵也不懂酒。 “红酒是葡萄酒的一种,它用红葡萄酿制而成。以前,古希腊就是用它来祭拜酒神巴克斯。”曲凌示意桑晓跟着他将酒杯送到鼻前,轻嗅酒香。 “红酒,在基督徒心中,也是主的血液。” 桑晓感受轻盈鼻尖的芬芳,说道:“但,我不信你说的主。” “哦,那你信奉什么神?” 桑晓的目光停留在红如血的液体,思绪飘回曾经遥远的故乡,“我们一族,信奉的是鹙神。每年春祭,族里会举办庆典供奉它,献上秘制的百虫酿。” 闻其名索其义,曲凌想的是在楼玉屋里发现的蛊坛子。百虫酿……听起来有点毛骨悚然。 但难得听桑晓回忆过去,曲凌不想打断他,反而顺势问道:“春祭,听起来像是你们族里的节日?” “嗯,”曲凌已经发现他是百岵一族的人,桑晓也无所顾忌。太久了,久到……他需要有人陪他回忆那些曾经的故事。 “春祭是每年三月三,为了这一天,族人们会很早就准备,男人打猎酿酒,女人织布做糕点,孩子们穿上新衣服。这天清早,全族人会集中在一起,恭迎鹙神神像,族长要率领长□□同跳祭祀之舞,到了晚上就是生火,大家一起喝酒吃肉……” 还真是原始部落的生活。曲凌自动在脑中勾勒出众多穿着少数民族服饰的男女开篝火晚会现场。说不定,那大山里连水电都无。 瞬间,曲凌心中又生出无限同情,偏偏身边人轻晃酒杯,任由酒精撞上杯壁,思绪完全沉湎在过去,嘴里仍旧念叨着。 第142章 “在这天晚上,族里的年轻人会向喜欢的对象赠送自己制的药囊,若是接受,那就代表接受这份情意。到了夏天,男子就会向女子求婚……” “等等,”听到这,曲凌忍不住打断他,“以前,你送过别人那玩意儿吗?” 桑晓摇了摇头。 曲凌又问:“那别人有送过你?” 桑晓顿了顿,才点头。 霎时,曲凌微眯起眼,语气也沉下来:“你没接吧?” 桑晓莞尔,继续摇头。 那还好。 曲凌暗暗松了口气,可别到现在才发现人家在大山里还有个旧情人。 察言观色,桑晓看出曲凌心中所想,索性直言道:“我向来无心于情爱,从前是,以后也是。” 秋风吹起园内树叶沙沙作响,带来丝丝凉意。曲凌放下手中酒杯,神情严肃,亦如他今天坐在董事会里探讨难题般,“为什么?” 今夜,有些问题是逃也不逃掉的。 桑晓同样放下酒杯,却反问他:“那为什么,人一定要囿于情爱呢?” “曲凌,并不是这个世上的所有人都如你这般有选择的权利。有的人,生来就有他的使命。既不是谈情说爱,也不是成家立业。坦白说,我很羡慕你。” 桑晓眼中蕴含着太多曲凌看不懂的情绪,像是哀伤,又像是欣慰。 “你是明天清晨就会升起的朝阳,而我是你现在看见的头顶这轮月,很快就要沉下去了。” 他的时间已经凝固,他属于过去,并不属于未来。 曲凌心弦微动,身体更快一步握住桑晓的手,“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说这种话,桑晓,我只想要你。” 第一次,他如此直白热烈地陈诉心中最真实的欲望。 他想要桑晓,也要定了桑晓。 浓郁炽热的情意滚烫到几近灼眼,桑晓暗中抽回手,对方力度俨然比他更霸道。两三次挣扎无果后,他放任自己成了松了弦的弓,只剩无奈。 “我的任务是找回族中丢失的圣物,然后带它回去。你说的那些,我没办法办到。”桑晓直勾勾盯着曲凌,虽是不忍,但他必须浇灭那股灼人的情意。 “曲凌,我跟你是不同世界的人,我不可能永远留在龙京,留在你的世界。” 他迟早……会回到他该回去的地方,那座属于他的南疆坟墓。 “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桑晓,我说过,你要找回圣物,我会帮你,帮你将东西送回南川。再之后,我不会放你走。” 从小到大,曲凌没有在任何一件事上放弃,当年他留学归来进入世纪集团,多少人都等着看他笑话,他也是咬牙熬过来,向所有人证明,他是曲家的继承者! 这个人,他也绝对不会放弃。 桑晓看到他眼中的坚决,刹那间,体内油然生出想将所有真相告诉他的冲动。但,也仅仅在于一秒内,他垂下眸,掩住这份不合时宜的激动。 再次抬眸时,桑晓眼中已恢复往日清明,“曲凌,你想要我,但是,你知道我是什么人吗?” 这个问题曲凌想也不想就道:“南川百岵族蛊术师。” 闻言,桑晓哂笑一声:“或者,我该让你看看,什么是蛊术师。” 他站起身,同时也拉起曲凌。明明连接吻这样的事都做过,但曲凌依旧为手中这份牵挂而悸动。 任由桑晓牵着他往屋内走,曲凌随着他踏上楼梯。楼道中央,4米高的油画静卧在暖黄色灯光中,正如他过去二十多年所看到。 但这回,曲凌心中忽然闪现过不可思议的猜想。这幅画他看过无数次遍,也问过无数遍,但爷爷生前不愿透露半分。 如今,他看着这些抽象凌乱的线条……好像是动物,像是一种鸟。 这猜测一闪而过,随即他跟着桑晓上了二楼,来到对方的房门前。 这是……要邀请他进房? 桑晓松开他的手,取出钥匙打开房门。曲凌知道,他对于隐私极为看重,甚至连进屋打扫的佣人,都必须在桑晓在场时才能进来。 曾经好几次,曲凌也是临到门前又被拒绝。如今,他倒是主动邀请,曲大总裁嘴角微扬。 “啪”一下,灯光亮如白昼。桑晓住的这间房原本就是曲宅客房,里面布置亦如从前,曲凌极为熟悉。要说不同的,就是原先窗边这排落地柜前方,加装了一层布帘。 说是布帘,不过是裁了块厚重的蓝布,上头用钩子挂起。 “百岵族人人擅蛊,但极少与外族通婚,你知道为什么吗?”桑晓说着,又把灯给关了,不过今夜十五,穿过落地窗洒满地砖的月光,照亮半间屋子。 曲凌没有回答,他等着桑晓继续解释。 “因为,蛊术师终日与蛇虫鼠蚁为伍,这样的生活不是普通人能接受的。” 他走到布帘旁,身子隐于阴影中。说出来的话曲凌听懂了,“那不是我,我可以——” 剩下的话随着对方伸手扯下布帘,顷刻被主人哽在喉头。 很久之后,这一幕曲凌回想起来,仍觉得头皮发麻。现代文明人类对于动物的直观概念基于日常接触部分家禽宠物,曲凌也不例外。 所以,当眼前数十双萤萤发光的眼在黑暗中盯着自己,耳边伴随着“嘶——”爬行类冷血动物的嘶叫声时,饶是见惯风浪的曲大总裁胸口呼吸一窒,浑身肌肉僵紧松开时,才后知后觉背后竟是惊出冷汗。 第143章 玻璃柜被拉开,藏于阴影中的人伸手探进里面。曲凌听见动物爬行窸窣声,他喜欢的人从阴影中踱步走出,身上多了件东西。 全身黑白相间的蛇蜿蜒缠于左手,头部懒洋洋倚在主人肩膀上,那双爬行类特有的眼直盯住来客,随即吐出蛇信,斯斯作响。 桑晓的眼神与肩膀上那双眼相仿,冷冰冰的,“它叫银环,人要是被咬上一口,两个时辰后就没命了。” 说着,他走到墙边,这次没有打开全屋的灯,墙角那盏氛围灯让曲凌彻底看清楚藏在柜中的东西。透明玻璃后面,一个个玻璃罐中装着蝎子、蜈蚣、老鼠……尤其那只巴掌大的鼠,朝他张开嘴,两只撩牙俨然与平时他所看见的那些不同。 曲凌喉头滚了滚,这画面……着实太有冲击力。 “这是你炼蛊的材料?” “嗯,蛊术师终生与蛇虫鼠蚁为伍,被喂了药的这些蛊材性情凶猛,稍有不慎,别说普通人,就连蛊术师也经常会被它们所伤。以前族内,意外死于蛊虫的术师也不在少数。” 桑晓肩上那条银环滑动身体,蛇头绕过后颈,挂在右前胸,如同一条绮丽诡异的项链环在主人颈部。他踱步向前,在曲凌越来越紧的呼吸中,在他面前站定。 “曲凌,你说你想要我,那你接受得了我的全部吗?” 话音刚落,匍匐于桑晓肩头的银环蛇厮一声,猛地朝曲凌张开口,露出尖锐獠牙。 霎时,曲凌脸色大变。桑晓眼中掠过一丝了然,曲凌是普通人,一个普通人不能接受这样的场景,这很正常。 他也希望能让曲凌知难而退。 只是,下一秒,曲凌浑身僵住,随即脖颈处青筋暴起,眼眶泛红,尤其眼白处迅速渗出鲜红,瞬间将双眼侵蚀成红眼黑瞳。 不对,这不是被吓到,而是—— 桑晓刚反应过来,曲凌却猛然伸出手,竟是掐住那条银环蛇七寸,活生生把蛇头捏爆了。 第46章 蛇血在浅色衣服上溅出一道腥红,瞬间可夺命的毒物如同垃圾般被甩至旁边,紧接着,那只手转而攻向桑晓,不废吹灰之力掐住白皙脖颈。 “曲……曲凌……”呼吸变得困难,桑晓对上那双血瞳,数秒间心中已有对应之策。 他咬破右手食指,直接按上曲凌胸前。幸运的是,眼前这人已失去神智,全然没有阻止他。 画阵,念诀。 桑晓用血画成的圆阵隐隐泛起金光,随着那光芒愈加强盛,颈上力度也逐渐变弱。 “啊——”伴随一声嘶吼,曲凌忽然双手按住太阳穴,整个人发了狂般不断挣扎,俊美的五官扭曲成团,到处宣泄他的痛苦。 “曲凌!坚持住!别让它控制了你!” 桑晓在旁边低吼,他的声音仿佛让曲凌胸前那光芒越来越亮。这时,曲凌仰天大吼,随即眼中血色从瞳孔四周开始消散,等到最后一丝血光不见时,他如同被抽干灵魂,双眸合上的同时,人也轻飘飘往后倒下…… 桑晓上前接住他。 血阵的金光也一点点消失。桑晓眼神一凛,却是将人放在地上,然后伸出左手,用自己右手指甲在手腕处划出一道深深的痕迹。 鲜血不断从伤口处流出。人却是绕着地上的身体一圈,然后再用指尖快速地以曲凌心脏为中心画出交叉斜线。仅仅半分钟,用血画成的阵形诡异且复杂。 桑晓没理会还在流血的伤口,他合上眼飞快掐指念咒。以曲凌胸口为中心闪现红光,红光像活过来般,直接沿着西15度的血线延升。 片刻后,桑晓睁开眼,寒光毕现:“原来,是在这里。” 与此同时,“砰”一下,女人胸前直接炸出血肉,残躯硬挺挺倒下去。她的双目空洞直视天花板,一只男人的手从她胸前血洞中取出一物,又放回木盒中。 “失败了。”中年男人合上木盒,转而对旁边的年轻男人致歉:“先生,有人压制了圣物苏醒。” “什么?”年轻男人皱眉,“这种事,能办到吗?” “我也不清楚。但我用活人祭祀,按理说,圣物经过七天喂养,又用阴时出生的活体寄生,应该能苏醒。可刚刚,我感觉到有股强大的力量将它压制。” “蛊术师?”年轻男人问道。 “而且是很强的蛊术师。”中年男人缓了缓神,又道:“不过,既然对方可以反过来压制住我,起码证明了一点。” “他们离我们很近。起码,都在龙京市内。” 年轻男人先是一怔,随后勾起唇角,“这样啊,那岂不是比比看,谁的动作更快了。” 他瞥过地上残破的女尸,毫不留情转过身,留下桀桀笑声:“有意思,捉迷藏的游戏……开始了。” 曲凌幽幽醒来,入眼就是坐在床边的桑晓。床头那盏新中式壁灯提醒他,这不是自己的卧室。 这是睡在桑晓的床?嘴角刚要上扬,身体涌现的倦怠伴随着血红色记忆涌上来,曲凌怔了数秒,才问道:“刚才……怎么回事?” 桑晓拿出早就准备好的说辞:“没什么,你刚才被银环蛇吓一跳,所以——” “不对,”曲凌坐起身,脑海中那些破碎的片断并不陌生,像是覆上红色滤镜,他能看见自己的手掐住桑晓…… 他捉住桑晓的手,认真问:“我刚才想要杀了你对不对?” 第144章 四肢百骸隐隐残存酸痛,如同被巨物碾压过,这种熟悉的感觉……上次,上次也是这样! 曲凌攫住桑晓的双肩,说出口的话用的是肯定语气:“李建明那次,也是这样。桑晓,你告诉我,这究竟是为什么?” 桑晓喉头滚了滚,没想到,这个男人竟敏锐至此,该怎么解释—— “别骗我,桑晓!” 被这样一双眼睛注视,桑晓发现自己编造不出任何借口。只是真相…… 刹那间百转千回,桑晓深吸一口气,才道:“曲凌,还记得我说过的,你身上有圣物的味道。” 曲凌正要追问,对方主动说:“我不清楚你当初到南疆、不,南川遇到了什么,但你身上有圣物的味道,所以,这两次的异常是因为有人刺激圣物,连带着也让你失去理智。” 握住他双臂的手悄然松开力道,桑晓暗暗放下心,曲凌他信了。 这并不是他第一次听桑晓这么说。上回,桑晓亲自剖开他的心确认…… 不对,有些地方不对。 曲凌沉着眸盯他,“你们族的圣物究竟是什么?” 桑晓张了张口,只是移开视线,明显不想回答。 聪明如曲凌,心中已有答案:“是蛊!是蛊虫对不对?” 桑晓幽幽看过来,目光变得复杂难解:“曲凌,我没办法回答你。有些事情,知道了对你无益。而且,我有不能说的理由,请别逼我。” 还真的是! 曲凌嗤笑道:“对我无益?难道我什么都不知道,然后下次发疯杀了你?桑晓,在你心中,我竟是这么不可靠吗?” “不是!”桑晓急急反驳,“我从来没这样想你。曲凌,若不是有你,我根本没办法在这里生存。” 龙京市,这个对于他来说遥远且陌生的世界,倘若不是有曲凌,他如何能在此处立足? 他不知这样急切解释的态度让曲凌脸色稍霁,语气也软了几分:“桑晓,现在这个圣物已经随时能让我失去理智,我跟它也牵扯上关系,现在我跟你的目标是一样的。” “我不能让别的人或事掌控我的人生,你懂吗?” 桑晓心中激荡,片刻后,他妥协了,有些事情曲凌确实有知道权利。 “圣物的真相我不能告诉你。但是,我可以告诉你的是,现在应该有人想要它苏醒,这次的事,应该是那些人在背后使用血祭之法刺激它。不过,被我压制住了,而且我用逆反阵寻到圣物方向。” 血祭之法、逆反阵……这些曲凌闻所未闻,但他永远能抓住重点:“那还等什么,我们现在就出去找!” 说罢,他直接掀被下床,拉起桑晓的手,果断说道:“事不宜迟,走!” 桑晓可谓体验了一把曲大总裁的雷厉风行。这人才醒来,凌晨2点多自己载上桑晓寻着5个小时前的线索找。黑色迈巴赫在无人的盘山公路急驰而过,如流星划过山间。 一路上,桑晓闭眼感受曲凌身上残存的气息。似有若无的气息正在一点点变浓厚,直到,桑晓陡然睁开眼,“就是这里。” 车子猛地停住。两人下了车,此刻他们站在龙京新兴开发区,眼前是一排比邻而建的房屋,统一贴着灰色墙砖,约莫三层高。 “这里。”桑晓指着左起第二间。 夜凉如水,空中还隐隐传来蟋蟀叫声。周围荒无人烟,约莫还未完工。 他下意识走在桑晓前头,直接推开大门。那门咿呀一声被推开,曲凌直接打开手机手电筒,视野内出现刚刷好的白墙,大厅内还摆着透明条柜。 桑晓示意往上走,他们从左边楼梯走上二楼,长廊左右都是房间,墙上还挂着不少人体解剖图,看上去像是医疗诊所。 直至走到最后一间房门口,这回,曲凌刚要伸手却被桑晓拉住,后者箭步抢在前头,直接扭动门锁打开—— 血腥味迎面而来,但是,房内空空无一物。 桑晓垂下眸,盯向被打扫得干净的地面,微微叹道:“还是晚了一步。” * * * “曲总,查到了,您所说的这个地方是三年前新兴开发区动工的‘大智慧社区’项目,当时承建商是九山建筑,可去年一月份,整个项目资金链出现问题,本来已经快要竣工了,结果所有机器工人全部离场,现在整个项目都被搁置,开发区那边换了好几任主事的,都没人拍板要再招商动工。” 大清早,孙伟豪就将报告直接送上曲家。今天是周六,大老板破天荒决定给自己休一天,但身为打工人,孙助理还是踩着平日上班的点到访。 明日之星训练营事件告一段落,曲凌向公司宣布,由于工作需要,孙伟豪重新复职。暗地里天天都在公司卖命的孙助理,在其他人眼中却是过了好几个月才回来。 他费了好大地劲才向所有人解释清楚,当初狗错位偷拍,给他108颗胆子都不敢肖想大老板未婚夫。世纪集团的员工个个精英学霸,结合大老板又让人回业,仔细想想,还真相信了孙伟豪的话。 这不,还有传言那位豪门灰公子依旧住在曲家吗? 敢情真是一场误会。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孙伟豪算是能够挺起胸膛在世纪集团行走了。所以大老板交办的差事,他更是半分也不敢马虎。 前后也就睡了不到四小时,曲凌丝毫不见倦怠,只是他坐在沙发里,眉眼间压着忧色,手里那杯美式咖啡已然放凉。 第145章 “新兴开发区这个项目,我记得当年还列为龙京重点工程。”全龙京的基建工程,曲凌仿佛在脑中备份了一份,张口就能说中关键:“而且还做了很多宣传,九山建筑也是费了很多功夫才中标,怎么会突然资金链断裂?” 孙伟豪年薪百万,所做的工作自然对得起这份工资。大老板会问的,他早就准备好资料:“这件事我也查过了。九山建筑在前年8月份董事会进行过调整,外资从外围吸纳了超过40%的股份,入主董事会,加入里面本身反对开发新兴的几个董事,最终投票开发二期建设时都投了反对票,导致资金全部流入另外项目,这边就断了。” “外资?”曲凌敏锐地问:“是哪家?” “mulberry。” 熟悉的英文词让原本沉默的桑晓也坐不住了,“周慕礼?” mulberry这家投行位于美国,背后老板姓周,周慕礼就是周家的人。难道,这事与周慕礼有关? 桑晓沉思之际,曲凌见孙伟豪欲言又止,心中顿时明白对方的犹豫,索性开门见山道:“想说直接说吧,没什么他不能听的。” 这个“他”自然指的是桑晓。 孙伟豪跟了曲凌这么久,瞬间猜到这俩人之间应该是坦诚过了,也没藏着掖着,直接翻开压在底下的另一个文件,里面除了文字资料还附上一张照片。 桑晓被照片吸引住目光。原因无他,照片中的两个人,其中一个他认识。 “这两个人,左边矮个的叫冯强,右边高个叫赖浩祥。他们在西南一带是颇有名的盗墓贼,之前我雇的私家侦探在道上查到,去年南川地震后,赖浩祥曾经找人合伙想进山,但好多人怕遇上蛊女,所以没人跟他合作,最后只有这个冯强跟他进山了。” 冯强……桑晓回想起那夜坍塌的墓地中,被蛊虫吸食殆尽的男人。原来,他叫冯强。 “这两人从去年春天就失踪了,道上都传是倒了百岵族的斗被诅咒中蛊身亡。不过,有人曾经在南川市附近见过赖浩祥,据见到人的说,他的精神状态好像不太正常。后面私家侦探沿着这个方向去查,最新的消息是,今天春天那会,有个搬运工人曾经搬过一个木箱,箱子因为意外掉落,盖子被打开,里头躺着的人长得跟他有些像。” “而这个箱子送达的地点,”孙伟豪顿了顿,说道:“就是曲总您要查的这地方。” 另一张照片里出现的建筑物,赫然就是他们昨晚去的那个地方。 “智慧社区通常要配备社区诊所,您说的这个地方,应该原来就是要设置为诊所的。” 所以就算工程不能竣工,但是日常有人运送医疗器械甚至是废品,也不会过于引人关注。曲凌冷嘲:“利用这地方干些非法勾当,考虑得倒是周全。” “曲总您说得很错,这项目已经停工了,但又远离市区,平日里寻常人不明情况,要是看见有人员进出或者搬东西,顶多也就以为工人们又在开工。真想干点什么,绝对没人能发现。” 桑晓在旁边一直没说话,眼神就停留在那个赖浩祥身上。 照片上的另一个人已经死了,那么当初偷走圣物的就是这个赖浩祥。如果……情况依他所想,姓赖的究竟是怎么从南疆来到龙京? 又是谁想要让圣物苏醒? 孙伟豪该报告的已经说完,曲凌让他先行离开。大厅内,就剩他和桑晓。 零零星星的信息,此刻串起来,曲凌也猜出个大概。“看来,当初这两个盗墓贼盗了你们祖宗的墓,偷了你们的圣物。不过,中间究竟是出了岔子,还是本身他们背后就有雇主,最后这赖浩祥落在别人手里,而而对方也是懂蛊。” 桑晓忍不住看向曲凌。 这个人太聪明,聪明到……他忽然有点担心自己该瞒的,能瞒多久。 “不过现在知道这盗墓贼曾经出现在这,是好事,这就证明我们昨晚没找错地方。”曲凌勾起唇,信心十足,“现在找到你的圣物只是时间问题了。” 人过必定留痕,更何况以现代科技手段,他不信会找不到曾经藏在小诊所的人! 而且找到圣物后…… 曲凌心头涌起暖意,看向桑晓的眸愈发热烈,“桑晓,我说过,我一定会帮你找到圣物的。” 到时,无论桑晓有任何借口,都不能阻挡他将这人留下来的决意! 对上这双灼人的眼,桑晓只能移开视线,干巴巴说道:“我现在去找周慕礼。这事既然跟周家扯上关系,我想问清楚。” 忽然冒出另一个男人的名字,曲凌微微不悦,“万一在背后捣鬼的就是他呢?” “不,”桑晓摇了摇头,“你还记得,上回他中了胀蛊。假设圣物在他手里,就算他自己不懂蛊术,起码他的身边也得有蛊术师。” 再怎么不济,不至于连胀蛊都解不了。 但曲凌却不这么看,“说不定他这是玩了一出苦肉计,故意接近你。” “那图什么?” 桑晓这一问,就把曲凌问住了。 除非周慕礼事先知道曲凌身上的秘密才故意接近,可他若是知道,哪还用血祭之法?个中缘由,桑晓没办法跟曲凌细说,只得道:“你放心吧,周慕礼我见过几次,他应该不懂蛊术。而且我想,拥有圣物的人一直躲躲藏藏,是不是故意选的这地方误导我们也说不定。” 第146章 况且,就算真有危险,凭借他这副不死之身也没什么好怕的。 只是这句,桑晓只能默默在心中补充。 约周慕礼并不难,一个普普通通的周一午后,桌上花瓶插着还沾满露水的木槿,花瓣叠叠重重,仿佛被金色阳光染成般娇艳。 斯文儒雅的周总踏进咖啡厅时,入目便是坐在落地窗卡座的美人凝视鲜花失神。 “我还不知道,你喜欢这种花?”数月不见,周慕礼丝毫不见生疏,直接点单。他记忆力极好,这回点的正是上回两人最后一次见面那两杯咖啡。 桑晓回过神,视线依旧停留在那朵如火般耀眼的花,“很久之前,有个人跟我说过,这种花跟我有缘。” 人花相映,周慕礼承认眼前所见确是美景,不过他轻笑:“有缘在哪里?这种花太艳,我倒觉得,你更像昙花。” “于月夜中绽放,洁白无暇,却勾得人睡也睡不得,只能守着花开花谢,让人神魂颠倒。” 周慕礼斯斯文文,说这话时,眼神完全离不开对方。桑晓莫名想起,上次这人……对自己告白过。 清咳一声,桑晓岔开话题,“这次我约你,其实是想问你一件事。” 周慕礼嘴角扬起,仿佛只要看着桑晓,他随时随地都在笑:“嗯,你说,只要你问的,我知道的都会说。” 这眼神的热度丝毫不比曲凌差。数日内,桑晓连着被两个男人这样注视,内心倍感压力,表面仍是云淡风轻,开门见山将新兴开发区那间诊所的事问出来。 周慕礼先是愣,然后坦诚地承认了,“对,mulberry确实入主九山建筑,也投了反对票,导致新兴开发区这项目黄了。不过,具体为什么要反对这个项目,我其实不太清楚。” 恰好服务生送上咖啡,周慕礼低头用银勺搅动杯子,悠悠说道:“你既然知道我是周家的人,那么,我想问你,在你听到的故事里,周家少爷是什么样的人呢?” 桑晓很自然想起曲凌的话—— “任性妄为的二世祖,弄着家里些钱出来创业,吃了苦就灰溜溜回家哭。” 他抿了口咖啡,说道:“是个非常有主见、勇敢的创业者。” 这句取悦了周慕礼,俊美斯文的男人眉眼漾起笑,“谢谢你,不过我没你说的这么好。” 男人语气忽地染上几分落寞:“其实我来华国,说好点是创业,说难听点,是mulberry那边也没我位置了。” 桑晓微讶,“你不是独子吗?” “是独子。不过……”银勺继续搅动咖啡,此时周慕礼低着头,桑晓看不到他的表情,只听他幽幽道:“一直以来,周家作主的都是我爷爷。” 爷爷? “他……很多事情,我跟他的看法都不一样,我也不赞同他的做法。所以他不喜欢我,这次我来华国,也是想另立门户,不再靠他了。” 这种豪门恩怨桑晓并不感兴趣,他唯一关心的,就是谁进去过那家诊所。“你的意思是,你爷爷收购九山建筑然后让项目搁置?” 周慕礼停住手里动作,抬眸刹那情绪变化万千,“桑晓,你听我的,涉及mulberry,尤其是我爷爷的事,你别再问了。” 果然是他爷爷在背后操纵这一切么?桑晓目光凛然,只问:“为什么?” 相识这么久,向来彬彬有礼的周慕礼第一次皱紧眉,满脸的为难:“我爷爷……他做事向来有他的目的,我不清楚这中间发生了什么事,但这么多年来,我见过很多次了,跟他作对的人从来没有好下场。” 忽然,他覆上桑晓放在桌上的手,隐隐透着恳求:“桑晓,我喜欢你,所以你别掺和任何关于mulberry的事,好吗?” “我——” 桑晓正要说话,结果兜里手机非常不合时地响起来。 来电人是曲凌。这绝对是不接不行,桑晓唯有中断这场对话,划过接听键。 “喂?” “姓于的有消息了。” 桑晓握住手机的手一紧。 于之洋……这么多天没消息,难道,他终于找到法子让曲凌进名龙山会所? 第47章 桑晓回到家里时,这屋子主人正坐在客厅黑色真皮沙发内,腿上还摊着本厚厚的书。见他来,曲凌抬起头,顺手合上书本,封面印着烫金大字《昆虫百科全书》。 恰好到了饭点,佣人们已经在食厅摆上饭菜。这些天,桑晓在家,曲凌推掉所有晚餐应酬,基本赶在6点左右到家。 彼此都有急于分享的信息,这俩人罕见地边吃边聊。 于之洋那边传来的消息,他明里暗底跟他的大金主方旭暗示许久,对方终于动了要结交曲凌的意思,见面礼嘛,自然就是名龙山会所的推荐名额。不过,接下来还得曲凌跟方旭见一次面。 总而言之,这进门第一步算是有眉目了。 而桑晓这边从周慕礼得来的信息,曲凌听完却品出些许微妙:“周家独子放着mulberry那样的家业不要,出来另立门户。就算他的爷爷再怎么专横,按照周慕礼的年纪,恐怕也得七八十岁了。难不成,这家业还要留给外人么?” 这世上能够跟他曾祖那样活到120的人凤毛麟角,一个七旬老人放任孙子到国外,究竟真的是不愿意放手权力,还是继承这份家业的另有他人? 桑晓摇头,豪门恩怨他不懂。不过起码有一件事他能确定:“圣物的事,恐怕跟周慕礼的爷爷脱不了干系。” 第147章 刚才被那通电话打断,后续周慕礼什么都不肯再说了。但先前对方那种异常反应,几乎变相在告诉他这个事实。 周家…… 曲凌眉头轻蹙。mulberry是外资企业,且至今无人知晓周家是个怎样的家族,他们拥有的钱、权、势力……说不定比世纪集团还强。 “桑晓,如果确定是周家的话,也许……”曲凌放下碗筷,神情忽地变得凝重:“替身蛊、扶桑会还有明日之星那些事,背后也是他们。” 先前,包括白济在内,一直坚信在幕后操纵蛊术师敛财害人的,须是有足够钱力人力的势力在源源不断提供资源。按照现在的线索,这股势力是mulberry,是周家,完全说得通。 桑晓也没有了继续吃饭的欲望,曲凌的猜测是大胆了些,但绝非没有可能。 “其实我一直都觉得奇怪,为什么你们这里会有那么多蛊术师,而且还有知道圣物,懂血祭之法的人。要是你猜的没错,周慕礼的爷爷不仅懂蛊,还养了一帮蛊术师替他作恶敛财。” “当务之急,就是要查清周家。”曲凌抽出纸巾擦拭嘴角,索性让佣人撤掉饭菜,他拨通电话,开口就是:“热心市民要给警方提供线索了。” 电话那头叽里呱啦的,桑晓听不清楚,只听得出是白济的声音。 曲凌将mulberry的信息给出去,也不管对方答不答应,丢了句“好好绣锦旗吧”后直接把电话挂断。 桑晓眨了眨眼,“你让白警官查周家?” “当然,虽说我们有我们的办法,但警方那边的暗线,不用白不用。”别看白济现在还停职呆在家绣锦旗,好歹当了那么多年刑侦科科长,白道□□他手里的线人总归能派上用场。 “现在双管齐下,这周家,我还真不信查不出来。” 桑晓见状,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浅浅笑了下。目光转而投向放在茶几上的书,“你怎么在看这个?” 话题陡然转向《昆虫百科全书》,曲凌拿起书本,坦然说道:“你不是担心我不能接受你的虫子吗?以前我是对生物课无感,不过,看久了,这些小东西也蛮可爱的……” 那晚被圣物影响失智发疯是场意外,可他还记得,桑晓为什么要带他进房,让他看那些蛇虫。 他的手翻过其中一页,恰好停留在日落蛾的简介,纸上的蛾子色彩斑斓,着实美丽。 桑晓原本只是无心一问,此时眼前男人翻过一页又一页,絮絮叨叨着这些昆虫可爱之处,一字一句,听进耳中又一点点荡漾在心头。 他不蠢,曲凌做这些为的是谁,他清清楚楚。 只是…… 鸦色睫毛颤了颤,终是含着遗憾垂下,掩去所有目光。再抬眸时,桑晓忽然靠近,右手从背后轻搭上男人的肩。 忽如其来的亲密,曲凌微讶,只是身子顺势往前倾,更加拉近彼此之间距离。 四周空气不知不觉升温,曲凌紧紧盯着那双薄唇,手自然而然就要搭上那腰,这时,就看见那双唇上下张合,说道:“其实蛊术师平日里用的蛊材没有那么漂亮,也没有那么可爱。大部分,就像它这样……” 桑晓用眼神示意,曲凌下意识顺着他的目光转过头,只见搭在自己肩上的那只手,上头匍匐着一只虫子,这虫子不用看《昆虫百科全书》他也认得,是蟑螂! 两条长长的触须左右摆动,身上翅膀随即展开,朝他冲来—— 曲凌瞬间白了脸。 翌日 曲凌今晚没在家吃饭,于之洋替他和方旭牵线,两人定了个饭局。不过,他还专程回家换衣服。 桑晓送他出门,经过客厅时,两人的视线不约而同在落刚换上的地毯。 曲家客厅的地毯每天一换,佣人们都在晨起时更换,唯独昨天换了两次。 昨天晚饭后,佣人们原本正在收拾食厅,忽然听见客厅有声响,急忙忙丢掉手里的活赶过去,三四双眼睛亲眼看见她们沉着冷静的老板惨白一张俊脸,整个人站在沙发边,像踩着地雷似的。 哦,是踩死了一只蟑螂。 可怜蟑螂从三维变成二维,彻底镶在地毯上。 原来老板居然怕蟑螂! 佣人们掩嘴偷笑,重新换了一张地毯铺上去。 画面历历在目,此刻曲总梗着声,“昨天你突然搞这么一下,我没料到,就被吓了一跳。” 桑晓“哦”地一声,随即又伸出进兜里:“这么说,要是不突然,你就不会被吓到——” “桑晓!”曲凌见他来真的,自动退开两步,眼神紧紧盯住他伸进兜里的手,“别闹了!那玩意浑身都是病毒细菌,碰不得!” 说罢,他想起那玩意又是桑晓的蛊材,不由得僵着声,说道:“当然,它也可以入药。其实我不……讨厌。” 生怕桑晓不信,他还特地再补了句:“真的。” 桑晓失笑,抽出手,顺带摸出一包纸巾递到他面前,失笑道:“别怕,我只是见你出汗,擦擦吧。” 临近冬天,曲凌当然不是热到发汗。对方明晃晃的笑意令他连纸都没接,囫囵说了句“再见,等我”转身就走。 目送他的身影消失在门口,桑晓轻轻叹喟。那只蟑螂的出现只是意外,被他顺手拿来一试。 但是曲凌…… 他该拿他怎么办呢? 第148章 * * * * 与方旭这场饭局两人聊得颇开,应该说,曲凌有心结交,自然不成问题。以往曲凌在生意场上交友谨慎,他年轻,曲家的地位让他无需对他人阿谀奉承,反倒是来献殷勤的人一大把。所以,他在社交场上永远是与人相谈颇欢,私交却淡如水。 此前,方旭本有结交曲凌的意思,不过年轻的曲总两三次搪塞过去就不了了之。这回于之洋暗暗怂勇,方旭跟曲凌吃顿饭,当场敲定了一项合作项目。 当然,方董神神秘秘地透露,要送新朋友一份“大礼”。 这份礼,自然就是名龙山会所的邀请函。 与方旭的饭局过了七天后,曲凌再次接到对方的邀约。只不过,这次约在一所私人酒庄。 酒庄事先清了场,曲凌到时,里面只有方旭,还有一名身穿黑西装的中年男人。 “是你?” “曲总记忆力真好。”中年男人朝他颔首,笑道:“三年前,确实是我接待的曲总。不过当时您拒绝了我送上的东西,只是没想到,现今方总倒向我们极力推荐您入会。” 方旭示意曲凌坐下,笑呵呵地当起中间人:“蒙达思先生,三年前曲总还年轻,不知道咱们这会所的乐趣。现在可不同了,阿洋跟我说,前阵子曲总还特地邀他过去作伴,两人聊得挺好、挺好。” 被称为蒙达思的中年男人朝方旭颔首,态度极为恭敬:“方总,您是我们会所尊贵的客人,您既然推荐,那么我们自然是信得过您。” 他朝后方拍了下掌,立刻有人呈上一个黑盒。那盒子与曲凌记忆中的相差无几。 “曲总,想必也不用我多说,您应该知道里面是什么。” 说着,他主动上前将盒子打开,那枚双龙盘旋的纯金胸针静静躺在里头。 “这是会所给予会员的凭证。以后每次活动,请您务必佩戴它进场。当然,每个会员的信息我们系统都有录入,但是没有佩戴会徽的话,届时也无法进场。” 曲凌扫过一眼那东西,随即将盒子合上,直接放进兜里。 蒙达思见状,嘴角笑意更甚:“曲总,欢迎加入名龙山会所。今夜,请享用我们精心为您准备的入会仪式。” 他身后的人引着曲凌来到旁边客房,有了上次的经历,这扇门背后等着他的,他早已知晓。 幸好,这回他有备而来,出门前桑晓特地给了他专门炼制出来的睡蛊。无论里面的人身上被下了什么,只要他给对方种下睡蛊,那人只会昏昏欲睡。 引路人将门打开,里面出现的身影并不陌生。于之洋一袭黑色丝质西装,柔软体身的布料勾勒出身体曲线,这位天王巨星坐在床上,朝他举起酒杯。 原来是他。 曲凌暗自紧绷的神经顿时松懈下来。是于之洋就好办了,待会门一关,谁又知道这里面有没有发生些什么。 往前踏一步,曲凌勾起唇走进房间,谁知身后也有人跟上来。 “曲总,听说您跟于先生早就认识,方总也有提过,往常的入会礼太过单调,所以这次我们特地为您和方总准备了些不一样的。” 蒙达思用着恭敬的语气,话里却藏着亵意:“今晚,我们在于先生身上加了点特别的东西,想必,他会令您们二位满意。” 他退到门外面,在关上门之前,留下一句:“祝愿您们有个快乐的夜晚。” 咔哒,门关上了。 旁边的方旭边脱外套边走向床边,曲凌定睛一看,才发现于之洋的情况有些不对劲。他双眼直勾勾盯着方旭,眼神像拉出无限情丝,光被他看着,骨头都酥了。 曲凌伸手进衣兜,那里头是桑晓事先准备的睡蛊,可是现在还有个方旭…… 他抬头四处观望,一颗心陡然沉下去。 墙角,竟然还装着摄像头。 这时方旭已经解开领带,轻捏起于之洋的下巴,朝曲凌挑了挑眉:“曲总,他可是我的宝贝,平时我很少邀请其他朋友一起happy的,今晚你可别客气,来吧。” 曲凌:“……” 黑色领带被随意扔在旁边,男人正欲往探向于之洋衣领,眼尾扫到旁边停步不前的同伴,顿时停下动作,眉眼间染上几分狐疑。 “曲总,怎么了,该不会是不满意这份大礼吧?”他的手捏上于之洋下颌,已陷入迷乱状态的美人双眼朦胧看过来。 方旭低笑:“小洋跟我说过,你之前也专程‘约’过他。坦白说,我并不介意,他是非常合我心意,不过嘛,好东西我也愿意跟朋友分享。所以,名龙山这边邀请你卖的是我方某的面子,正所谓‘入乡随俗’,曲总,你这样是什么意思呢?” 墙角监控器红灯闪烁,这里面所有人的一举一动都在他们掌握当中。曲凌非常清楚,他不能再犹豫了,可…… “不要怕,有我。” 忽然,桑晓的声音凭空响起。 曲凌一个激灵,那声音又道:“你出门前,我在你身上种了傀儡蛊,你看到的、听到的,我都能看到和听到。现在你脑子不要想任何事情,交给我。” 傀儡蛊,曾经企图袭击桑晓那个叫鲁旺的男人便是被傀儡蛊操纵……不过,桑晓的话,曲凌没有一秒迟疑,他放空思绪。 这时,神奇的一幕出现了。 他看见自己慢慢走到床边,然后轻搭上于之洋的肩,对着方旭轻笑:“方总,您说笑了。这样的盛宴,我喜欢还来不及。” 第149章 曲凌仿佛凌空在观看电影,台上主角用着他的身体、他的声音。 “不过,”他俯身凑到方旭耳边,哂笑:“方总,您愿意跟我分享喜欢的人,这是我的荣幸。但,咱们总不能给别人看乐子吧?” 说罢,他侧过脸,目光对上墙角那不断闪烁红光的监控。 方旭瞬间冷下脸,“我倒不知道他们吃了雄心豹子胆了。” 他正要摸出手机,手腕却被握住,年轻俊美的男人低低说了几句,方旭饶有兴致地勾起唇角,手拍了拍于之洋的脸,“乖,宝贝,去。” 于之洋懵懵怔怔站起身,像喝醉般,扭着腰踩着舞步,修长的手指同时解开上衣扣子,一颗、两颗……到最后一颗时,长手一转,那衣服刹那飞上半空,堪堪盖住那摄像头。 曲凌微眯起眼,流眸轻移,对着旁边满眼欲色的中年男人笑道:“好了,狂欢开始。” * * * * 翌日 秋日透出窗户照进酒庄,正爬向黑色房门时,那门自己由内打开。守在外头的数人迎上前,为首的黑西装恭敬颔首:“方总。” 方旭轻轻哼了声:“蒙达思先生,我们是信任你们,但不代表还要上演活春宫给你们看。” “很抱歉,方总。这只是会所的规矩,毕竟曲总他——” “我怎么了?”从后面出来的曲凌单手插兜,下颌微扬,浑身散发出一种淡淡的不悦。 蒙达思见状,语气又软了几分:“曲总,请您见谅,这只是会所在新会员入会时做的一些小措施。” 在场都是聪明人,话说到这份上够清楚了。方旭抬手看了表,不想浪费时间在这些事情上面,“行了,经过昨晚,你们也该放心了,我可以给曲总作担保。昨晚我们玩得很开心,你们别再疑神疑鬼了。” 蒙达思的目光透过半敞开门缝,里头床上还有道熟睡不醒的身影。他顿了数秒,只能应道:“是。” “曲总,按惯例,三天后会所将会举办聚会,时间地点我会另外再发邀请函给您。” 走出酒店时,曲凌板着的脸终于绷不住了。他以最快的速度回家,结果到家后才发现,桑晓正蹲在花园墙角拨弄野草。 不,那株草他记得,是叫月华草。 “你在干什么?” 桑晓停下手里动作,在裤腿上拍了拍,站起身,“看它。它最近又长高了。” 长高了? 曲凌仔细一瞧,还真是。原本差不多长到腿中踝处不到的青草,如今竟是长到成人大腿齐高。 这玩意自从上次之后,他便吩咐花匠别碰它,原本是想着到底能解蛊,说不定日后留着还有用。没想到,居然能长到这么高? 不对,现在不是研究草的时候。 曲凌回过神,拉着桑晓问正事:“昨晚我没被怎么样吧?” 昨晚他原本像被抽离开来,看着桑晓操纵自己的身体,然后搭上方旭的肩膀,然后…… 他就不知道然后了。 大清早醒来时,饶是他再镇定,发现自己躺在于之洋隔壁,另外那边还躺着个方旭时,脑子瞬间空白了好几秒。 一颗心直到现在都还悬着。曲凌紧紧盯住桑晓,生怕对方回了句“是”。 桑晓故意顿了数秒,欣赏够对方难得一见的窘迫,才悠悠道:“嗯,很遗憾,昨晚……什么都没发生。” 那颗悬着的心终于安然落下。 桑晓失笑:“房间里的那两个,我用了烟蛊,让他们在幻象中看见自己想要的场景。只是傀儡蛊得在宿主昏迷状态下才能发挥最强效力,所以我只好让你睡着了。” 所以方旭大清早醒来一副餍足模样,想必昨晚在幻象中也尽兴了。曲凌回想起来,仍旧浑身恶寒。 不过,好在这关是过了。 “名龙山会所那边说三天后会有一次聚会,到时,所有会员都会参加。” “这倒是个好机会。” 既然所有会员都出席,说不定幕后主事者也会到场。 周家……到那一天,所有的真相也该浮出水面了。 桑晓目光一转,忽地压低声音对曲凌道:“我有个计划……” 三天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名龙山会所那边极为谨慎,只提前送来一张纯黑烫金请柬,里面只写了请曲先生10月28日下午六点静候佳音。 10月28日 18:00 一辆黑色加长林肯停在曲家门口。副驾驶座上下来一名黑西装男人,他恭敬地敲响曲家大门。 “劳烦转告曲总,我们来接他们了。” 这一幕落在二楼落地窗后的两双眼睛里。曲凌拉上窗帘,转过头对桑晓道:“我走了。” 桑晓上前替他理好衣领。今夜曲凌特地换上黑色燕尾服,剪裁得当的手工定制服饰勾勒出劲瘦腰肢,宽肩窄臀,年轻俊美的总裁平添了几分西方古典贵气。 “嗯,一切小心。” 该做的安排他们已经做了,现在就只等幕后黑手现身,将他们连根端起。 这时,桑晓的手忽然被轻轻捉住,抬眸便撞进如星辰般璀璨的眼。 “桑晓,这次顺利找回你的圣物后,我不准你再躲了。” 躲……话没挑明,但彼此心照不宣。 桑晓垂下眸,并不言语。曲凌没有逼他,他不在意对方此刻的踟蹰,他要的是天长地久。 第150章 只不过,他也要讨点甜头。 桑晓不欲回应这句话,他没法给予任何回应。可下一秒,男人的手扣上他的后脑勺。 唇与唇之间,仅仅蜻蜓点水般一碰。 “等我回来。” 他走了。桑晓撩开窗帘,居高临下眺望那道高挑身影坐上那辆黑色加长林肯,然后扬长而去,消失在视线中。 手轻轻抚上唇瓣,桑晓闭上眼,按捺下心中那阵不合时宜的悸动。 曲凌,对不起…… 我们在错误的时间相遇,终究,不会有任何结果。 遗憾亦像天边的晚霞,火红烧亮天空,然后一点点褪去。桑晓睁开眼时,神情已恢复清明。 这时,曲家的女佣忽然走进来,“罗先生,不好意思,门口有人找您。” 找他? 桑晓眼底划过意外,这个时间点谁找他? 他立刻望向窗外,此刻门口停着一辆白色的车,还确实站了个年轻男人。 是谁? 桑晓下了楼来到门口,站在外头的青年露出微笑:“罗先生,我们老板想请您吃顿晚饭。” 莫名其妙。眼前这人他并不认识,桑晓直接问道:“你们老板是谁?我认识他吗?” “这个嘛……”青年笑了笑,“不如请您先上车,待会您见到他就知道了。” 桑晓正欲拒绝,结果对方打了响指,“哦,差点忘记,他说您见到这份礼物一定会赴约的。” 说罢,青年转过身打开汽车后座车门,从里面捧出一束如火般绚烂的鲜花。 桑晓瞬间瞳孔微缩。 这是朱槿,又称……扶桑花。 第48章 “曲总,请您稍等片刻。” 黑色林肯停在距离龙京市城区20多公里的山顶别墅内门。方才,车子穿过大气恢宏的外门,途经矮灌木林立的花园,在内门前停下。 眼前这扇门左右还站着两名健壮的黑西装,对方胸肌撑得衬衫饱满,目光如矩,神情还隐隐透出凶狠,曲凌掠过一眼,心想这两人怕不是国外雇佣兵之类的。 前来引领他的人是个中年男人,神态动作仿佛经过无数次训练,完全模板式地请他先停住脚步,目光停在他胸前那枚双龙盘旋胸针数秒,确认过他已佩戴信物,才把手往门边一按。 原来,门内还设有安检关卡。 “请进。” 曲凌跨过门槛同时,十几道红光从左右两侧金属门框内扫射过身体。顿时,他面露不悦:“你们这是什么意思?” 中年男人朝他微微弯下身子,“抱歉,请您见谅,这是会所规定,每个会员进场前都需要经过检测。除了手机,其他电子产品一律不准携带进场。毕竟,诸位都是来放松的,想必也不希望这中间有人将任何画面声音传播出去。” 曲凌冷冷瞥过他一眼,径自入内。目光所及的一物一件,瞬间让他脚步顿住。 与外头现代化灰白相间贴砖风格不同,眼前长廊左右墙上错落挂上水墨美人画。虽是美人画,却与平日所见那些大相径庭。 画中人有男有女,每人身体都与蛇虫交缠,神态或迷离、或痴缠。曲凌盯着右手边的画,画上俨然是一名年轻男人,他跪在地上,一条婴儿臂粗的蟒蛇将他周身缠紧,薄衫垂落肩头,男人头往上仰,双唇微张,似是痛苦,又似是欢愉。 诡异,又令人遍体生寒。曲凌一眼掠过其他画,有些甚至比眼前这些更露骨绮丽。 “曲总,这边请。”刚才那名中年男人恭敬地比了个向前走的手势。 这条长廊顶上只留着射灯,灯圈对正画,人走在晦暗不明的通道,没入未知的黑暗前方。 左拐过后,对方引着他在一扇古朴典雅的木门前停住,“曲总,欢迎来到极乐厅,今晚的盛宴……开始了。” 说罢,那双手推开门,向曲凌展现一个全新的世界。 …… “这是贾先生。” 古色古香的雅间内,八仙桌对面,青年长着一张过于好看的脸,俊秀内敛,双眸若星,望向他时笑意盈盈。他身上穿的已是上世纪流行的丝绸长衫,布料上祥云图腾若隐若现,即便外行人来看,也能看出这身衣物价值不菲。 桑晓盯着这张笑脸,平静说道:“我不认识你。” 对方拂了下手,刚才载他过来的男人立刻欠身退出,顺手将门关上。然后,青年起身主动为他添茶,声音温润动听:“首次见面,鄙姓贾,单名一个周字,周末的周。” 桑晓目不转睛盯着他的动作,“不,应该是真假的假,周慕礼的周。” 青年笑意更深,从容坐下,比了个请品茗的手势,悠然答道:“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反正只要你说的,都对。” 桑晓眉头轻拢,这位贾周又说:“先尝尝,这可是‘九曲轻烟’,产自西南的青茶,现在市面上几乎找不到了,实话跟你说,找这茶我可是费了不少功夫。” 白瓷杯中茶汤浓郁醇香,青茶特有的香气比之寻常茶要更加清香,桑晓听到“九曲轻烟”这四个字时,目光骤然一紧。 “你究竟是什么人?” 贾周依旧挂着那副温润的笑:“别紧张,我可以保证,我对你完全没有恶意。嗯,我算是你许久未见的一位故人。” 他始终笑意盈盈,桑晓甚至从中看出几分……宠溺? 第151章 不,绝对是错觉。 桑晓目光瞬间锐利如箭,宛若要看穿这具虚假的躯体。 “你究竟是谁?” “以你的本领,早在踏进这房间的第一时间就发现,对,我用了傀儡蛊。为了见你,我特地挑了许久,这样的容貌我想你肯定会喜欢的。放心,你不喜杀生,这具身体我只让他昏睡过去,事后我不会为难他的。” 贾周自若饮下手里的茶,合眼回味茶香,缓声道:“先喝茶吧,今天这餐饭无论地点、茶、还是饭菜我都挑了许久,全是按照你的口味来,无论如何,别浪费了这一桌的美食。” 说罢,雅间的门由外从里推进,原来是服务生开始上菜了。开水白菜、龙井虾仁、金玉桂花糕、文思豆腐和百合清汤,摆在桌上的菜肴青白相间,素味清雅。 “我看过你先前的直播,福满楼郭江的手艺你喜欢,我特地让他过来做,不过他们给你准备的那几道太腻了,你的口味向来清淡,这些才适合你。” 贾周没让服务生替他们服务,挥手让人出去后,他自己起身替桑晓夹菜,“来,试试。” 朱槿花、九曲轻烟、还有这些菜……这个人,不是他来到龙京后认识的,是—— 南疆! 心中震惊不已,桑晓没有动筷,目光紧紧锁住这张确实长在他审美点上的面孔。 贾周见状,轻叹:“故人重逢,不过你好像不怎么开心。” “你这样藏头藏尾的,也算是故人么?” 贾周颇为无奈地摇头,“原谅我,我不以真正面目来见你,实在是有我的原因。当年南疆一役,全族尽殁。此刻,你肯定很惊讶,时隔百年,究竟是谁能活下来,用着这具躯体背后的又是谁?” 听到“全族尽殁”四个字时,桑晓猛地站起身,目光陡然森寒:“你既懂得使用傀儡蛊,清楚我的喜好,还知道当年南疆之事,要么你是当年百岵族的幸存者,要么你就是百岵族的后代,但无论你是哪种,你偏偏挑在这个时间找上门,你是……周家的人。” 语气没有丝毫疑问,而是斩钉截铁的笃定。 贾周迎上他利箭般的视线,非但没有怯弱,眉眼间反而漾起柔情,恰似窗外那轮明月,穿越百年光景,依旧温柔了时光。 “你还是这么聪明。” 那就是了。 桑晓心中那根弦瞬间拉紧。 糟了,曲凌! 贾周见他神色微变,勾起唇角:“你是在担心姓曲那小子吗?” 美丽如画般的青年为自己又倒了杯茶,放到鼻间轻嗅,似是享受般眯眼说道:“晚了。” * * * * 暖香甜腻如丝,轻飘飘游荡在四五百平的空间内,勾住参与者的心。顶上暖黄色灯光半明半灭,男男女女痴态如光影在视野中掠过。 一只手忽然从旁边伸过来揽过他肩,人也贴上来,“曲老弟,怎么这么晚才到?” 方旭呵呵笑着,脸上透出与平时不同的醉态。但诡异的是,咫尺距离间,曲凌没有闻出对方半分酒气。 他绝对不是喝了酒。 曲凌不动声色地环视周围这些人。甫一进场,出现在眼野中不少面孔就令他心中警铃大作。 黄于新、阿泰斯哈、费达鲁、捷洛阿特费洛思……这些可都是经常在国内外政治新闻上出现的面孔,更别提,还有那些各国财富榜上的常客。 这些人竟然都是名龙山会所的会员! “方哥,你这是喝了多少?”有了上次酒庄的“入会仪式”,方旭完全把曲凌当成好兄弟,闻言,他嗤嗤笑出声,仿佛在嘲笑曲凌的无知。 “曲老弟,我可没喝酒,不过经过上次,你总该知道,这里能给咱们的快乐,可不是酒呀药呀那些普通玩意能比的。” 他才说完,又有人走到曲凌身边,正是上回酒庄接待他的蒙达思。今晚的他依旧一身黑色西装,举止礼貌优雅,活脱脱从中古世纪壁画走出来的管家。 “曲总,欢迎您来到极乐厅。今晚是您第一次参加极乐宴,还请您随心交点活动费。” 说罢,他身后的人捧着个黑色木盘上前,盘里放着一个白瓷碗,旁边还有一把小刀。 方旭低声对曲凌说:“这是惯例,参加极乐宴第一天人人都要,就是流点血,没什么。” 血?曲凌冷笑:“怎么,你们不要钱,反而是要血?” 蒙达思仿佛见多了这次质疑的场面,他依旧神色不改,恭敬地道:“曲总,会所当然需要经费运营,等今晚极乐宴后,我们也需要您略表些心意。只是参加极乐宴,若是没有您的血,很多玩乐项目您也不尽兴。” 曲凌挑了挑眉,明显不信:“哦?” 蒙达思转过头,左前方男人被三个女人抵在墙侧,任由女人们在他身上肩嘶咬,甚至女人牙齿已沾血带肉,他仍露出像是痛苦、又像是享受的神态。 “像阿斯托先生,他喜欢在众人围观下享受被撕裂的快感,痛入血肉骨髓的滋味对他而言便是这天底下最大的乐事。我们用他的血为他炼制了‘千虫蛊’,身上有伤口时犹如千虫啃噬。” 曲凌听得遍体生寒,蒙达思却轻轻笑了:“对您来说可能是酷刑,但对阿斯托先生而言,却是极、乐、盛、宴。” 他轻轻咬重最后四个字。 曲凌不想再看那血腥诡异的场面,蒙达思的话他听懂了,也明白“极乐盛宴”这四个字的意思。 第152章 “你们是让这些人用蛊术取乐?” 蒙达思微笑:“人活在这世上不就是为了享乐吗?名龙山会所不过是让您能享受到最顶级的快乐。” “就是就是,”方旭明明浑身没有半点酒气,整个人十足醉态,他勾着曲凌的肩,少了往日的精明,像个醉鬼般喃喃道:“你看我就好喝两口,可这人上了年纪,血压呀肝呀,医生老是罗里吧嗦地说一点也不能喝,他们这个醉蛊就非常好,放进水里喝起来跟酒一起,而且一点也不伤身。” 说完,他嗝一下,打了个完全没酒气的酒嗝。 “曲总,来到这儿就是放松,美酒也好、美色也罢,您想要什么,我们全都能给您。” 曲凌不着痕迹拉开与方旭的距离,任由旁边缠上来的女人将人搀开。重新环顾周围,一张张印入眼中的面孔早已变了样。 被蛊毒浸染的躯体沉溺于官能快乐,这些人为了寻欢作乐,甚至不惜将生命交给一只虫子。 蛊,应该是来帮人的。 脑海中浮现桑晓这句话,曲凌毫不怀疑,这些人恐怕没有想到,背后操纵蛊虫的蛊术师只要动动手指,他们连怎么死都不知道。 不,这个名龙山会所弄死这些权贵并无好处,以欲望控制他们,让他们为幕后之人提供取之不尽的财富人脉资源…… 这样远远比掌控他们的生命更加便捷。 “如何,曲总您想要什么,不妨说出来,就算您要天上的月亮,我们也会为您摘下来。”蒙达思的声音混杂着甜腻香味,引诱着夏娃踏出伊甸园。 曲凌冷声嗤笑,“是用那些蛊虫让我在梦里摘下月亮吗?” 巧言被无情撕下外衣,蒙达思依旧从容不迫:“虽是黄粱一梦,但我们能让您夜夜美梦,这梦与现实又有何区别呢?” 正如他身后这些沉溺在甜香中醉生梦死的人。 曲凌故意环视一周,尔后双手插兜,似是不屑:“你们说的这些没意思,我要的,怕是你们给不起。” “哦?”蒙达思问道:“曲总,您要什么?” “我要见你们老板。” 蒙达思:“这……” “钱,我有的是。问题是我出钱又放血,你们拿我的血养蛊,回头要将把那些不入流的把戏用在我身上,那我岂不是自找麻烦。” “曲总,您放心我们绝对不会——” “靠你这么个角色跟我保证有用吗?”曲凌眼尾扫过他,上位者特有的骄矜完全不把对方放在眼中,“让你们老板跟我谈。” 蒙达思正欲开口,就听得对方又道:“如果他藏头露尾的,那你们这场所谓的极乐宴,我看也没什么意思。” 眼见这人转身就要走,蒙达思急忙挽留:“等等曲总。” 曲凌侧过头盯他,后者犹豫数秒,终于点头:“好吧,既然您执意要见,今晚我们老板也正好在这儿,请您随我来。” 曲凌跟着蒙达思离开极乐厅,又走回那条幽暗诡异长廊,直到长廊尽头的房间停住。 眼前这扇木门上方雕刻着画,画中一只体态修长的鸟站立于湖中,仰天长啸,神情肃穆且庄严,湖边还有不少人朝它跪拜。 这是……曲凌心中微讶,表面仍旧不显山露水,只是冷眼旁观蒙达思按响门铃。 下一秒,门由内打开。 蒙达思却没进去,反而侧过身,“曲总,这里不是我能进的,还请您进去。” 曲凌瞥过他一眼,径自踏入内。后脚刚进,身后的门就关上。门左右两边都站着高大健壮的保镖,其中一人欠身往左边:“请您往前,老先生在等您。” 老先生。 看来还真是周慕礼的爷爷…… 曲凌心中有了八分笃定,往左走,前方朱红长桌后确实坐了个人。 那人穿着一袭罕见水青色长衫,这种衣服曲凌不是没见人穿过,但上回见,是在他曾祖珍藏的相册里。 上个世纪,这种长衫曾一度非常流行。现在市面上很少有卖,像这样的衣服,基本都得专门定制。 这人原先一直低头,听到脚步声,他才幽幽抬起头。 面对面的刹那,曲凌掩不住脸上的讶色。 对方上下打量他,轻轻扯起嘴角,眉眼间隐隐透出不屑:“你还真是长着……一张令我讨厌的脸。” 曲凌压下所有反感,他没忘记今天最终目的,“你就是会所的老板?” 来之前,他们预料这里会有蛊术师,恐怕还不是平时那些水平一般的,所以桑晓极为谨慎,不敢用傀儡蛊。曲凌也没有带任何录音工具,他今夜来只有一个目的: 确认名龙山会所的幕后老板是谁。 可是在见到这张脸之前,他已经笃定是周慕礼的爷爷,可是现在…… 出现在他面前的这张脸,年轻得像二十岁的青年! “是,我就是名龙山会所的老板。”青年皮肤透出一股病态的白,他的五官精致,原本是极好看的,可神态间总压着郁色,像笼罩在冷雾中的雪。 看着他,曲凌心中总有种违和的熟悉感。 青年直勾勾看向他,如同要看穿他的心,轻笑:“此刻,你应该很惊讶,在你预想中,坐在这里跟你见面的应该是个七老八十的老人,对吗?” “呵,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让白道和□□上的人打听mulberry,打听周家。其实何必拐弯抹角呢,你想知道的,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 第153章 曲凌微扬下颌,既然对方开门见山,他也不含糊:“是么,既然如此,那却之不恭了。” 青年站起身,边走边开口:“周家,祖籍乃河西周家村,一百年前,周家出了个大帅,名叫周天霸。周天霸当年拥兵50万,是雄踞华国河西地方的一方势力,说白了就是河西的土皇帝。不过他也就风光了十来年,之后南北大战开启,他很快兵败,人也死在战场上。” “周天霸有两个儿子,一个死得早,另一个带着周天霸留下来的财产和女人小孩远渡到美国,置办了房产过上新生活。异国他乡,没人知道周家曾经在华国多么风光,不过,他们还是用着手上的钱东山再起,在美国创办了mulberry。” “这就是周家的故事。” 说到最后,青年也在离曲凌一米远的地方停下。 “周家的故事?”曲凌迎上他说不上善意的目光,坦然问道:“那你呢?你在这个故事里,是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周慕礼应该就是周天霸次子的重孙,你又是谁?他的堂表兄弟?” 青年仿佛被他这句话逗笑了,“来之前,你已经猜对了。” 曲凌目光震惊。 青年神情带着嘲弄,一字一句道:“我,就是周慕礼的爷爷,你查过周家,应该知道我的名字。” “不可能!”曲凌脱口就道,“你怎么可能是周元——” 这人看着甚至比周慕礼还要年轻,怎么可能——不,一个荒谬却合理的猜测浮上水面。 “你……是百岵族的人?” 此话一出,青年反倒有些意外:“哦,挺厉害的嘛,你是怎么猜到的?” 那便是了。 “门口那幅画。” 画上刻着众人跪拜水鸟的场面,令曲凌想起桑晓说过的话—— “我们一族信奉的是鹙神。” “传闻在远古时期,南疆遍地瘴气、毒蛇虫蚁,是以鹙神降临此处,驱除毒瘴蛇虫,令湖泊水源清澈,阳光照满山林,赐予百岵驾驭毒虫力量。百岵族世世代代,自当信奉鹙神,永不相忘。” 如果这个周元是百岵族的人,他懂蛊,说不定真有什么秘术能让人返老还童,青春永驻也说不定。 周元悠悠笑了,“是桑晓告诉你的吧。对,那幅画上画的确实是鹙神。不过,他对你还真是毫无保留。” 听到“桑晓”二字,曲凌脸色霎时冷下来,“你既然姓周,又说是百岵族人,你的母亲跟桑晓是同族?” 这人既是周家人,又同时是百岵族后代,也就只有一个可能:这人的生母必然是桑晓的族人。 “同族……”周元咀嚼着这两个字,阴沉的面孔片刻间扫清阴霾,露出几分温柔:“你要这么说也对,不过,桑晓跟我……” 他轻轻勾起嘴角,不欲再说,只是目光斜至曲凌时,他又恢复那副不屑的神态:“曲凌,别以为你对他来说有多特别。你只不过是运气好,刚好遇上他,他在龙京无依无靠,才会跟你走得近。现在有我在,他跟你再也没关系了。” 闻言,曲凌冷笑:“我跟他之间还轮不到无关人员来置喙。” “哼,谁才是无关人员你很快就知道了。”周元勾起嘴角,阴恻恻笑道:“曲凌,你确实有本事能查到这里来。不过,也到此为止了。” 他的话音刚落,一阵晕炫感立刻袭上曲凌。他控制不住后退两步,视野里周元的面孔开始变得扭曲,声音也完全变了调。 “他倒是挂念你的安危,不过越是这样,我就越不能放过你,他只能是我的,无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所以……你只能去死了。” 曲凌失去意识前,嘴里喃喃念道:“桑晓……” 10月29日凌晨1点06分,龙京市城北盘山公路s154路段,一辆黑色宾士失控撞向护栏,车子严重受损。经路过司机报警,救护车到达现场后确定驾驶者因失血过多当场死亡。 目前,死者已确为世纪集团董事长曲凌。 第49章 眼前过分好看的青年说完话,双目骤然怔然,尔后竟是缓缓合上眼皮。 “你!”桑晓猛地站起身,上前扶住他肩膀,低声喊道 :“醒醒,你想对曲凌做什么?” 自名叫做贾周的青年一直垂头,数秒后,他才幽幽醒来,乍见桑晓时,整个人懵懵懂懂,只道:“你……是谁?这又是哪?” 桑晓愕然,可人已经自己站起身,一脸糊涂:“怎么回事?刚才有人说给我一千块,要我帮忙送个东西,结果我就什么都不记得了。咦?这又是什么奇奇怪怪的打扮?” 对方解开了傀儡蛊。 桑晓不顾这人一连串的追问,猛地转身冲出雅间,结果外头尽是吃饭的宾客,刚才送他过来的人也全然消失不见了。 曲凌! 桑晓拨打他的电话,结果无人接听,他索性直接找上白济。今晚的行动他们早就跟白济通气,接到消息后,白济马上联系小王,让他定位曲凌的手机位置。 原本按计划,今晚曲凌只需要借机见到名龙山会所幕后老板,确认对方身份即可,风险并不大。 可警方调查了许久,一直没有消息,直到过了三个多小时,溪消息却是交警部门那边提供的。 曲凌死了。 “嗞”,一次性纸杯被死死横腰攥紧,温水顷刻泄满手,溅上地砖。 第154章 “纸,快点!”白济赶忙让小王拿出纸巾。 为了找到曲凌,白济也不避讳,仍是停职的身份依旧带着桑晓来到警局,没成想会是这样的结果。 桑晓完全没看见小王递来的纸巾,只是愣愣盯住对方,表情完全断了片。 “事故现场是城北分局那边的同事过去,尸——遇难者脸部只是左额有伤口,并不影响人脸识别……所以,罗先生请节哀。” 知道这两人的关系,小王尽量避免用尸体之类的词汇,以免刺激到对方。 桑晓怔怔的,任由白济从他手里抽出已变形的纸杯,然后替他将手上的水擦干净。只是下一秒,他反手抓住白济,白皙的手背暴起青筋。 “不,不是曲凌,他没死,他没死。” 白济与小王互视,他舔了舔唇,颇感为难:“桑晓,我知道这事很突然,一时间要你接受,不是那么容易——” “不是的,”桑晓紧紧扣住他的手腕,表情已褪去最初那份怔然,双目烔炯看着白济:“白警官,我跟曲凌之间有感应,他没死!” “哈?”白济听着悬乎,“感应?什么感应?” 藏在曲凌体内的东西。桑晓静默三秒,整个人也冷静下来,有些事就算说了也无意义。 “能不能让我看看那具尸体?” “当然可以,按程序也是得请家属到场认人的。只是城北那边不知怎么搞的,反倒是媒体先收到风声。”小王挠了挠头,表情窘迫。 白济推了他一把,“那赶紧走吧,还磨蹭。” 小王领着人来到停尸间,尸体早就盖上白布,旁边工作人员把尸体上的物品递过来。 只有一部黑色手机……但确实是曲凌的。尤其右下角那道细微磕痕,还是三天前曲凌自己随手拂掉放在桌上的手机,新鲜出炉磕到的。 工作人员将盖在尸体上的白布缓缓掀开,露出那张熟悉的面孔。正如小王所说,只有左额部有伤口,并不影响认人。 躺在他们面前的,的的确确是曲凌。 他的身上还穿着昨晚出门前的黑色燕尾服,平日鲜活的脸早已失去血色,变得苍白而僵硬。 白济脸色有些难看,可他注意到,桑晓倒真认定这人不是曲凌,神色丝毫未变。 “不见了。” 白济:“什么不见了?” 桑晓看向“曲凌”右胸前,“昨晚出门前,他明明戴了那枚胸针。他明明没有开车,为什么会驾驶着一辆不是他的车在城北撞车,而且那枚胸针也不见了。” “这……”白济看向尸体时多了几分怀疑,“确实蹊跷,可是,这尸体——” “不是他。” 桑晓朝小王问道:“能不能给我一把刀?” 刀? 旁边工作人员警觉问道:“你要刀做什么?先说好,就算你是家属,但没办理好手续,这尸体目前得我们这边管理……” 小王立刻揽过他的肩膀,“兄弟,别误会,人家是未婚夫,感情好得很,现在人突然没了,伤心得很,放心旁边那个可是白科,市局刑侦科白科你知道吧?” 他边说边半强迫性将人拖走,白济见状,马上从旁边翻了翻,还真翻出一把小号美工刀,才手掌长,约莫是这边平时用来裁纸用的。 “这个,行不行?不过,你要刀做什么?” 桑晓点头接过,然后话也没说,直接在白济震惊的目光中,将刀尖直接刺向“曲凌”左耳耳后。 “等——”等一下三个字还没来得及说出口,白济眼见桑晓左手握成拳,仅余食指中指并拢,然后从“曲凌”下颌尖开始,按住往伤口处游走。 与此同时,桑晓半垂眸,默念口诀。 很快,诡异的画面出现了。“曲凌”左耳耳后伤口处非但没挤出残血,还爬出一只绿豆大小的虫子。这虫子浑身沾满黑色的血,两条长长触须左右摆动,看着就令人恶心。 这虫子掉落在停尸台,扑腾几下便没了动静,死了。 白济喉头滚了滚。纵然知道桑晓懂得这些蛊术,可亲眼见到这种画面,还是令人毛骨悚然。 “这是蛊虫?” “嗯,这种叫‘尸蛊’。蛊术师用尸虫加以人血炼制,蛊虫出坛后,必须放在尸体中,它以吸食死尸中血液为生,见空气则死。以前南疆人炼制这蛊,主要是用来打猎。” 这番话最后拐了个意想不到的方向,白济错愕:“打猎?” “没错。以前南疆有种珍奇的鸟可入药,但极为难捕,它只吃黄兔,偏偏这黄兔也难寻。所以蛊术师以黄兔的血为引,将‘尸蛊’放进与寻常兔子尸体里,便可使外观如黄兔,从而引来那种鸟。” 桑晓话刚说完,躺在他们身前的“曲凌”脸部顿时变了样。 恰好那名工作人员又折回来,嘴里嚷嚷着:“白科,就算是您也该知道,现在上头管理严,我们也不能随便让人……” 后面的话在见到尸体时骤然收紧,那人瞪大眼,不由自主地倒退了一步,“这、这尸体怎么了?这又是谁?” * * * * “咔哒”开门声像隔着雾,迷蒙中又有人正朝他走近。他极力睁开眼,想看清对方是谁。 视线内,美丽却透阴沉的面孔逐渐清晰,他用着沙哑的声音,“你……想干什么?” 周元站在前面,居高临下俯视他:“醒了?不过也是,区区睡蛊哪敌得了你体内那玩意,确实不能小瞧你。” 第155章 他皱了皱眉。 “听不懂?看来,桑晓没告诉你。不过也是,依他的性子,告诉你也只会给你增加负担。” 周元自顾自说着,只要涉及到桑晓,话里行间总会多出些怜惜。 这令他非常不爽。 “你跟桑晓究竟是什么关系?” 周元瞥向他时,目光倏忽又冷漠下来,“这个你不必知道。刚才我本来想杀了你的,不过,你体内竟然有那玩意,事情就不一样了。” “把话说明白。” 周元凝视他许久,忽然嗤笑,“好,反正你也会是个死人,让你死得明白点也好,曲凌。” “刚才你在我的书房里中了昏倒,接理说我是要杀了你,好断了你跟桑晓的关系。不过呢,我改主意了,只是让人找了具新鲜的死尸假装成你丢了出去,现在呢,全世界的媒体都在报道世纪集团曲总撞车而死的新闻,在外人眼里,你已经是个死人了。” 曲凌暗自发动力量,却只是堪堪握紧拳头,身体依旧躺在床上。 “你玩的这些小把戏骗不了桑晓。” “当然,”周元笑了,“在蛊这方面,没人能骗得过他,不过我也没想过要骗他。” 曲凌见不得他这副怀念中含着宠溺的模样,冷哼:“别搞得你跟桑晓多熟似的,说到底,你不过就是只藏头不敢露尾的老鼠。” 这周元若真跟如他自己说的,跟桑晓关系匪浅,又岂会这么偷偷摸摸? 曲凌越想越笃定周元根本不敢见桑晓,“而且,你说你了解桑晓,那你应该知道,你背地里利用名龙山会所,还有扶桑会、明日之星训练营这些害了那么多人,你觉得,他又会怎么看你?” 周元刹那冷下脸,“你找死。” 曲凌身体软绵绵的无法发力,脑子却清晰得很,刚才周元已经承认了。 “包括让李建明给方小聪替身蛊,谋夺我曲家财产的也是你?” 周元微微抬起下颌,目光下移时透着鄙视:“是,这些都是我做的,但那又如何?” 说一千、道一万,现在曲凌就是砧板上的鱼,任他宰杀。周元看这条鱼的眼神,已经跟看死人无异。 害死方小聪、也差点害死自己的幕后真凶就在眼前,曲凌心中愤恨翻涌,可身体依旧不听使唤。 动呀! 快动呀! 他颤抖的手落在对方眼中,又引来一番讥笑:“不必白费心机,你身上这蛊是我亲自下的,根本不可能……” 后面的话在看见男人翻身起来时戛然而止,堪堪躲过对方挥来的拳头,周元眼底掠过愕然,随即双手并拢默念口诀。 一击失手,曲凌满目通红爬起身正欲再击,晕炫感铺天盖地袭来,一阵天旋地转后,身体又是软绵绵倒在地上。 他不知道的是,周元暗暗松了口气,尔后单膝跪地,扯开他的衣领。 饱满胸肌上,心脏处位置隐隐泛起红光。周元微眯起眼,原本阴沉的面孔染上几分凝重。 “是时候解决你了。” * * * * “所以我们现在是去哪?” 小王警官眼见自己越开越往龙京繁华地带,这会刚好遇上早八高峰,他按了几下喇叭,前面汽车以10迈速度龟速行驶,还特地在红灯最后一秒前滑过线,留给他们一个180秒的红灯。 不过这方向再前进,就是龙京高新开发区了。 昨天大半夜尸体突变,他们立刻被医院那边拦下,白济又处在停职当口,小王唯有顶着上,跟他们解释了好久,最后才同意先让他们回来。结果,桑晓立马就说有办法能找到真正的曲凌。 白济与桑晓齐齐坐在后排,他盯着外头挂满高新科技发展的宣传语,忽然就明白过来,“你要找周慕礼?” “嗯,现在只有他知道他爷爷在哪儿。”曲凌的手机在那具假尸体身上,现在根本没有任何方法能够定位他的行踪。 唯一的希望只有周慕礼了。 “可是你真的确定名龙山会所的幕后老板就是他?” 曲凌和桑晓的调查结果是跟白济通过气的,仅凭新兴开发区那座跟周家挂上关系的废弃医疗所,还有周慕礼几句含糊不清的暗示,就认定这事跟周慕礼的爷爷有关也过于草率了。 白济当了这么多年刑警,直觉很重要,但同时,证据也很重要。 “我不确定幕后老板是他,但是,我可以百分百确定,这事跟周家脱不了干系。” 桑晓说得这般笃定,白济福至心灵,想起前两日他曾经发给他们的一份资料。 那是关于周家的。 mulberry这家公司在国外一直是传奇,资本大鳄在商界驰骋从无敌手,可掌控这个商业怪物的家族却神秘至极。这回为了调查周家,白济甚至找上手里的暗线,通过各种不上了明面的渠道才有了这份报告。 说是报告,其实也只是周家发迹的过程。 白济自然是第一个看过报告的人,那里面写着,周家是在90多年前从华国逃难过去的。当时,带领周家二十多口人来到的,是周家长子,名叫周雨林。 周家祖籍河西,周雨林的父亲就是当年在华国赫赫有名的河西大帅周天霸。周天霸河西占地为王十来年,期间圈地囤兵,欺男霸女,成了河西一带土皇帝。后来华国爆发南北大战,周家军兵败,周天霸死在战场上,他膝下两个儿子,次子早年意外身亡,只剩长子周雨林携带妻儿财宝远渡重洋,来到星国隐姓埋名重新生活。 第156章 资料上写着,本想在国外享富贵生活的周雪林夫妇到星国后不久就患病逝世,留下两个儿子,一个叫周元,一个叫周承业。mulberry就是由他们兄弟俩创办,公司创办后四五年,周承业也逝世,周家完全由周元作主。 白济千辛万苦调查来的这资材料只到这里。后续周家的内幕,便无人知晓。 现在桑晓这么笃定此事与周家有关,只有一个可能。 白济问他:“你认识周家的人?我的意思是,除了周慕礼之外。” 问完他又觉得自己这话有些可笑,除了周慕礼,桑晓这样的年纪又能认识周家的谁? 桑晓深深看着他,只说了句:“白警官,你帮我们这么多,我不想骗你。可是有些事情,我现在很难解释。请相信我,我的判断不会错。” 从相识到现在,桑晓的判断不仅没错过,而且极为敏锐,他这么请求,白济也只能相信他。 “好吧,但从方小聪开始到这里,我们也是一路并肩作战,桑晓,你也要相信我,相信警方,别什么都自己扛了。” “放心,”桑晓想起曲凌挂在嘴边的那句话:“警民合作,我懂的。” 再次来到“礼遇娱乐”办公楼,周慕礼正在跟下属开晨会,桑晓不顾秘书的阻拦硬生生闯进会议室。一屋子的人抬头看他,率先反应过来是周慕礼。 “你怎么来了?” “我有事找你,急事。” 周慕礼顿了两秒,随即起身,对着其他人道:“今天就先这样吧,我有客人,剩下的问题今天下午再议。” 礼遇娱乐一拨高层纷纷收拾资料离开,小王忍不住凑到白济旁边暗语:“这姓周的倒挺识相。” 本来他们就打算如果对方不肯见面,他们就要硬来了。 白济瞅着斯文俊秀的男人见到他们那一刹那,双眼发亮的样子,当然不可能是对他和小王,撇了撇嘴角:“这家伙看着比曲凌还要讨厌。” 此时,周慕礼早已迎上来,“桑晓,什么事那么急让你这个时间点来找我?”说罢,他看了眼身后的两人,“这两位我记得我们见过,是警察吧?” 小王应道:“是的,上回我们在龙京警局见过面。” 珠宝城那个案件里,周慕礼在现场被他们逮了回去做口供。小王只是没料到,这人的记忆力竟然这么好。 桑晓还带着警察来,周慕礼似有所悟:“难道是因为曲总他昨夜……事情这么突然,我想你一时间也很难接受。” 白济皱眉:“你都知道了?” “现在谁不知道,昨天大半夜,别说华国,曲总遇害的消息连国外都收到风声。”周慕礼目光不离桑晓,语气透着惋惜:“确实是天妒英才。曲总还那么年轻,车祸这种确实很——” “他没死。”桑晓突然打断他。 周慕礼怔了怔,“我看新闻了,现场照片确实是他。” 凌晨那场车祸明明才发生没多久,可各大媒体早早收到风声,还有路人现场拍摄的视频,视频里清清楚楚记录曲凌那张脸。天一亮,曲凌撞车身亡的消息立刻传得人尽皆知,简直像是有幕后操手在推波助澜。 姑且不论这消息未经确认就满天飞已是怪异,单就凌里的城北山路竟然会有路人经过,还拍下视频这年事也足够离奇。 可现在桑晓管不了那么多,他要做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找回曲凌。 “那确实不是他。周慕礼,我现在没时间跟你解释,你只需告诉我一件事。” “什么事?” “你爷爷他在哪?” 这话一出,会议室瞬间静如止水。周慕礼的眼神顷刻变得复杂,“桑晓,我不是说了,我们家的事你别打听,更加不要掺和进来。” “曲凌现在在他手上。” 桑晓冷冷抛出这一句,周慕礼脸上浮现讶色,“怎么可能?” “这事与你无关,周慕礼,你只需告诉我他在哪!” 桑晓寒着声,与平时那副恬静宜人的神情大不相同,周慕礼仍是摇头,“这事中间肯定有什么误会,桑晓,咱们不如慢慢说——” 下一秒,不仅周慕礼,连白济跟小王也意料不到,桑晓忽然从裤兜里摸出一把美工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刀片抵住周慕礼的颈部。 “桑晓!” “我没时间和你慢慢说,我只要一个地址,你爷爷他在哪儿?” 周慕礼失神数秒,才意识到自己现在被挟持了,而且还是被桑晓这么个漂亮无害的青年拿刀架在脖子上。他脸上血色尽失,双唇张合正要说话,眼前倏忽变得冷漠的面孔提醒他:“你要再废话,我就切下去。” 利器抵在皮肉,他说这话时,周慕礼能感受到对方明显使了劲。 桑晓不是在开玩笑。 对方真的会杀了他。 周慕礼后脊凉飕飕的,犹豫了片刻,才吐出一串地址,“城南玉湖山庄。” 话音刚落,颈部那股压力瞬间消失,眼前的桑晓敛下冷漠,带着几分歉意道:“对不起,事急从权,得罪了。” 说罢,他仿佛一秒也不愿耽搁,转身就走。只是周慕礼忍不住提醒他道:“你现在过去很可能赶不上了。” 白济忙问:“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听说,他已经预定了直升飞机离开龙京。” 第157章 “去哪?” 周慕礼吐出两个字:“南川。” 桑晓瞳孔微缩,尔后他朝周慕礼露出笑:“谢谢你,原本我只有九成把握,现在我已经百分百确定他是谁了。” 顾不上周慕礼的追问,桑晓他们赶忙驱车前往城南玉湖山庄。玉湖山庄在地图上都找不到地址,还是小王联系警局,动用资料库才定位到玉湖山庄的确切位置。 这应该是周家的私人产业。这一路,白济忍了许久,最终终于憋不住,问道:“你刚才说确定‘他’的身份,谁?周慕礼的爷爷,那个叫周元的?” 白济搞来的那份资料虽然不齐全,但按常理推断,周天霸的长子周雨林带着妻儿逃到美国后,两个儿子中,周承业死了,那么剩下的只有那个周元。 周元就是周慕礼的爷爷。 桑晓这句话细思极恐。这周元的年纪估摸着没八十,也得上七十了,又长年在国外,桑晓如何认识他? “那个人不叫周元。”桑晓忽然说道。 白济觉得越来越玄乎了,“那他是谁?” “他是——” 忽然,前方小王喊道:“到了!” 第50章 玉湖山庄名字起得优雅,实际上却是贴着现代黑白马赛克砖的洋风建筑楼。无怪乎这地方这么偏僻,如果周慕礼没骗他们,要能让直升飞机降落起飞,确实需要这么个远离人烟又有大片空地的场所。 车子停在雕花铁栏门前时,刚好头上轰隆隆一阵响。 桑晓他们打开车门,仰头望去,一架直升飞机正从他们顶上划过。 “啧,晚了一步。”白济气得捶向车门。 桑晓神色凛然,直接说道:“去机场。” “什么?” “我们现在立刻去南川!” 从龙京到南川乘坐飞机需要四小时,正当桑晓他们直奔机场时,曲凌盯着对面那张阴沉俊秀的面孔,双手暗暗用力,却连握成拳头都做不到。 这不是他第一次坐直升飞机,却是生平最憋屈的一次。这人在他身上下了蛊,具体是什么他不清楚,但这蛊能让他意识清醒的同时,浑身松软无力。 从在极乐宴后醒来到现在,他吃喝拉撒全得靠人,出门也被按在轮椅上。现在,这姓周的坐在他对面,单手支颌望向窗外云层发呆。 “老先生。”这时,一位熟人走过来,正是蒙达思,他双手捧着木盘,盘中放着两个红酒杯,里面盛满红色液体,一个盛着透明液体。 咫尺距离,曲凌顿时眉头轻拢。他可不会认为对方现在有闲情逸致品酒,浓重的血腥味扑鼻而来,那杯里装着什么玩意再明显不过了。 就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动物的血…… 周元回过神,端起那杯红色的液体一饮而尽,尔后又饮尽那杯透明的,往自己手里哈了一口气,才满意地朝蒙达思摆手,示意对方可以退开。 做完这一切,他发现曲凌正目不转睛盯着自己,仿佛长途航行期间解解闷,顿时来了聊天兴致:“好奇吗?告诉你,是血。” “人血。” 周元欣赏曲凌瞬间有些难看的脸色,轻笑:“有死人的,不过,大部分时间还是活人。” “你简直是个妖怪。” 周元听完,嘴角咧得更深,“是嘛,你说得没错,我就是个妖怪。可惜了,你现在落在我这个妖怪手中,命不久矣。” 曲凌冷冷问道:“你要带我去哪?” 这回,周元倒没藏着掖着,坦然回答他:“南疆。” 说罢他“哦”了一声,“你们习惯叫南川。” 曲凌深深看着他,掩住心中那股讶异。一直以来他都觉得这周元说话的方式很像一个人,现在他知道了,他很像…… 桑晓。 “你要去南川做什么?” 周元又望向窗外,云层如静止的浪般堆叠成团,风不动、云也不动,他忽然又失去聊天的兴致,只是合上眼,再不也开口。 …… 飞机到达南川市机场时,已经日薄西山,白济跟桑晓还得打个车前往郊区。 “白科,我跟南川那边警局联系好了,就上回那个孙科长,他对您印象特别深,说了您在那边有什么需要的尽管找他,还有镇上的派出所……” 小王在电话里絮絮叨叨,最后白济一声“行了”,直把电话掐断。 工作时间,还在岗的小王自然没能陪他们来南川,白济还在停职阶段,索性就陪桑晓一起过来。 南川是个五十年前刚建制的地级市,因为地处西南,这里没啥工业基础,这几十年来地方政府一直在大力发展轻工业,但成效并不显著。这几年全国各地都在兴旅游业,南川也开始开发这方面的资源。 上回曲凌他们来,除了来找失踪的未婚夫,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南川当地政府向他们发出招商邀请。 当时曲凌看中的,就是南川市东面的小镇,名为川东镇。这个川东镇四面环山,风景优美,还有一条没被污染过的南河,若是开发得起来,绝对是个绝佳的大自然氧吧。 桑晓他们的目的地,就是川东镇西,那边毗邻一座山。 “这山就叫百岵山,前两年这边发生地震,有几处山泥倾泄,当时死了不少人呢!上山的路也好多乱石和巨树,好难走的,平时我们基本都没人敢上去。” 第158章 白济提前在网上预定了民宿,这季节是旅游淡季,基本没游客。他们晚上将近10来点到的民宿,这里除了房东一家子,客房全是空的。 房东是个五十左右的男人,他和老婆两人给唯二的客人端来茶水,顺道介绍起当地风土人情。 “这儿啊,在没建市前叫南疆,你们应该就挺熟的,外头对我们这儿的印象就是巫蛊。” 这些传说华国人都听过,白济顺口问道:“那你们这儿,真的人人都会下蛊吗?” 听完这句,房东老婆哈哈笑道:“怎么可能?你们这些外来人呀,个个都这么想。” 房东给他们倒上茶,“我们这儿住的都是普通人,跟你们一样,真正会下蛊的,也只有住在山脚那边的蛊女。” 白济:“哦?” 这两夫妻大概已经跟无数客人侃过,说起来不带停顿的,“蛊女,就是我们这一个叫百春族的,这个族里的女人都会蛊,她们就住在山脚那边,不过听说人很少。她们族里不留男人,只留女人,可能因为这样,现在也没剩几个人了。说不定,再过个十来年,等她们死了,这边也没人会蛊了。” 白济看了桑晓一眼,这话不对呀。远在三千多公里外的现代都市,他都遇过不少蛊毒的受害者,起码潜藏在龙京的蛊术师就有不少。 桑晓没有接话,只是静静喝起茶来。白济只好自己继续套话:“不对吧,我们可是听了不少南疆蛊术的故事。要真按你那么说,百春族全都是女人,要一直传承到现在也不容易啊!” “哟,这还被你说对了。其实以前呀,南疆最擅长玩蛊的,不是百春族,而是百岵族。” 白济接过对方递来的茶,反手就是给这夫妻俩也倒上两杯,邀他们一起坐下闲聊。 “百岵族?这我倒没听过。” 长夜漫漫,这会儿又没到睡觉的点,房东夫妇许久没遇上健谈的客人,瞬间也来了兴致,索性坐下,边喝茶边说道:“年轻人哟,你们肯定没听过,知道百岵族的也就我们当地人。” 房东饮了口茶,长叹:“很久之前,得一百年前了,南疆最会下蛊的,就是住在百岵山里的百岵族,传言他们上至九十九,下至刚会走,人人都会下蛊。” 这个白济的的确确是第一次听到,“哦,这么厉害?” 他瞥过桑晓,发现对方垂眸盯着手中茶水,隐隐中像是有些惆怅。 “那这个百岵族……他们现在在哪?” “死了。”回答他的,并不是房东夫妇,而是一直默不出声的桑晓,他幽幽说道:“一百年前,他们全族都灭亡了。” 灭族? 白济怔了怔,就听到房东说道:“没错,这百岵族原本就住在这百岵山里,百年前,据说是天火焚山,将他们全族人都烧死了。” “天火?”白济听着玄乎,作为从小学习科学长大的现代人,他很难说服自己相信有天火这玩意:“是不是山火之类的?不过全族那么多人,就算起火,也不可能全部都葬身火海。” 办案多年养成的思维让白济发现这故事里不少漏洞:“而且百岵族人人会蛊,都这么厉害了,怎么会没有人逃出来?” 房东夫妇愣了愣,显然没想到这些,“这……我们也不清楚,只是以前老一辈的都这么说,说是当时百岵族因为用蛊害人,所以上天降下天火惩罚他们。” 房东妻子突然补充道:“哦,我听以前隔壁老嬷嬷说,当时她们还隐隐听到砰砰砰的声音,说是天下还掉下巨石,百岵族的人不是被烧死就是被砸死的。” 白济听得津津有味,忽然,旁边桑晓径自起身,连半句话也没落往外走去。 见状,他唯有朝房东夫妇摆了摆手,赶忙追上去。倒是那两夫妇你看我、我看你,其中中年女人说了句:“老头,你看那个年轻的,是不是有点眼熟?” * * * * 夜空如洗,繁星倾洒在天际,仿佛仰头伸手就能摘下,化成掌中珍珠。 白济追着桑晓走出民宿,看见的,就是这抹身影立于星空下,遥望那座漆黑的百岵山。 他有种错觉,眼前这人好像随时要哭出来。 可是,为什么? 细想从龙京到南川,桑晓这人身上有许多不合常理的地方。原先,他以为是桑晓曾经到南川研究过蛊术的经历,可现在看来并不全然如是。 “你……是跟百岵族有什么关系吗?”白济走到桑晓身边,陪他一同仰望星空,“坦白说,我越来越糊涂了,周慕礼的爷爷,那个叫周元的,他为什么要挟持曲凌来这里?” “还有,蛊术师在这里都成珍稀物种了,为什么龙京那里反倒像批发市场出货,一个接一个。” 事实上,他就是糊里糊涂跟着桑晓跑来这儿。 桑晓转过头,看着这张痞痞的面孔,“白警官,既然你有这么多疑问,为什么还要跟我来南疆?”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白济失笑:“从方小聪和林蓉那两条人命开始,一桩接一桩,一件接一件,再怎么不想信,可事实摆在眼前,有人在用蛊术害人。” “我是警察,职责就是抓坏人。无论他们用什么手段,只要是坏人,我就得将他们抓起来,这是我的工作。” “可是你已经被停职了。” 白济挑了挑眉,“就是因为这样,我才更加要抓到幕后策划者。从哪里跌倒,就要从哪里爬起来。” 第159章 桑晓直勾勾盯着他,忽然,星光温柔了他的眼,连带着,原先覆在这张漂亮容颜上的哀伤也一扫而光。 “我明白了,白警官,你是个好人,也是个好警察。” “嘿,这不是公认的么!” 白济得意地眨了眨眼。桑晓噙着笑,“所以,你想不想听故事?” “嗯?” “一个关于百岵族的故事。” …… 很久很久以前,华国西南边陲山体连绵,长年被瘴气笼罩,山中毒虫出没,寻常人若进山,不是死于毒瘴,就是亡于蛇虫之口。 直到有一日,形如水鸟的鹙神自九天之外降临,它一挥双翅,山中瘴气烟消云散;它仰天长啸,山中毒蛇虫蚁无不匍匐俯首,尔后遁入地底,不敢轻易出来伤人。再之后,它还教会当地村民控虫之术。 后世,此山名为百岵山,而被鹙神传授控虫之术的一族,便是百岵族。所谓的控虫术,即为蛊术,能够操纵蛇虫者,也被称为蛊术师。 百岵族长年居于百岵山中,以打猎采果为生,甚少与外界交流。偶有外人进山撞见他们,因为见其能操纵蛊术,心生恐惧,便不敢逗留。山下外界对于蛊术渐渐有了传闻,百岵族在外人眼中愈发显得神秘而诡异。 但对于在山里生活的族人来讲,这个民族以族长为尊,三位长老辅助族长处理族中事务,全是靠山吃山,自给自足。数百年间,百岵族代代传承,无论山下世界如何更迭,可山里的日子始终平和又快乐。直到有一天,两名外族人意外进了百岵山。 起初,两个青年遇险逃进山里,然后被百岵族里一名少年所救。少年将外人带回族中,悉心照料,原是一片好心。岂料,这两个青年伤好之后并没有离开,而是好奇百岵族的生活方式,反而在山里住下来。 没过多久,其中一人意外知道了百岵族的秘密:原来,这百岵族的圣地里藏着宝藏! 据说,这宝藏价值连城,谁要是有了它,不仅能富甲天下,甚至还能当神仙皇帝。 青年暗起贪欲,竟想偷偷夺得那宝藏,于是他假意回家,离开百岵山。哪知,忽然有一天,大批的人深山闯进百岵山,不仅放火烧山,还一路屠杀百岵族的人,最后他们闯进百岵族的圣地里。这些贪婪的外族人跟着他到圣地后却看傻了眼,这宝藏并不如他们所想是金银财宝。 “那宝藏是什么?”桑晓讲到这儿就停住了,白济摸着下巴分析:“这百岵族的人一直住在山里,要真有金子或银子,估计早就下山了,哪还会住在山里采野果?” 别说什么民风淳朴,人的天性总是趋利避害,好逸恶劳。白济办案多年,就没见过能躺着还偏偏站着的人。 这百岵族要真藏有金银财宝,早就被这些族人瓜分,各自下山享受去了,谁愿意在大山里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 桑晓看他的目光暗含赞赏,“白警官,你说的没错。那宝藏的确不是金子银子,可惜,当年那些人没有你聪明。” “百岵族的宝藏其实就是……” “蛊虫。” 同样的夜空,星光笼罩着层叠树木,隐隐照出一角营布。 百岵山脚下,绿色帐篷与草地树林融为一体,若非走近细看,根本无从发现。 而帐篷内,小型发电机连接各类电器,顶上一串灯带亮如白昼,旁边泡茶壶变幻红蓝指示灯,里头水正翻滚着。 跪坐在地的蒙达思重新换上茶叶,又沏出两杯新茶。一杯给讲故事的人,一杯给听故事的人。 讲故事的端起杯子,轻轻吹了口气,才细细品尝。而听故事的,连端起杯子的力气都没有。 面容阴美的青年放下茶杯,勾起唇:“你很聪明。没错,你说对了。” “百岵族的圣地,那里藏着所谓的宝藏,其实就是蛊虫。” 这答案曲凌并不意外。他被这姓周的带上直升飞机,一路从龙京来到南疆,又躲在这山间。 恍恍惚惚已经过了三日。 今夜,周元不知道怎地起了兴致,忽然就煮起茶,说要讲故事。 这故事主角便是一百年前的百岵族。 “那些外族人听风便是雨,以为百岵族里藏着大批金子,是山□□不走。可是他们又怎知,百岵族人人擅蛊,倘若真藏了金子,早有千百种手段运走,哪还轮得到他们?” 曲凌注意到,周元手里把玩茶杯,目光刹那间森寒无比。 “百岵族的圣物就是一种蛊,而且这种蛊极为珍贵,可卖出天价。” 曲凌并不是凭空猜测。与桑晓相遇以来的种种,无论是桑晓对寻回圣物的执念,还有周元企图用血阵唤醒那东西…… 这蛊必然不是寻常蛊虫! 周元笑了笑:“你真的很聪明。” 他猜对了。 “所以你带我来这里,是想唤醒所谓的圣物?” 上回在新兴开发区利用血祭之阵企图唤醒那蛊虫的就是周元,如今他非要带上自己,这点就很奇怪了。 曲凌反问:“我不过是沾了那玩意的气息,对你又有何用?” 桑晓说过,他是因为去年到南疆,恐怕是无意间沾过那东西,才会受到影响。 哪知,周元目光顿了顿,尔后竟是嗤嗤笑出声:“原来如此,他没告诉你……” “你说什么?” 第160章 这人的意思,难不成……桑晓骗了他? 周元伸过手,旁边的蒙达思恭敬地替他添上茶,这人又品了杯茶,才慢条斯理地说起另一个话题:“你知道桑晓一直留在你身边的原因吗?” 曲凌脸色瞬间有些不好看了。 下一秒,周元一句话令他遍体通寒。 “是因为,百岵族所谓的‘宝藏’,桑晓想要寻的‘圣物’,就在你身体里。” “不可能。” “曲凌,你要是体内没这东西,早在龙京我就把你杀了。” 曲凌呼吸微窒。这时,蒙达思见他眼前的茶已经凉了,主动喂进他嘴里。说是喂,基本跟强灌也无差。 茶水又冷又涩,好像瞬间就流进心里,不断发酵。曾经两次陷入疯狂的回忆又涌上脑海,尤其最后那次,他差点杀了桑晓。 当真只是意外沾染了那圣物吗? 不,当时他也怀疑过桑晓的话,只是桑晓说的那般笃定,他相信桑晓。 现在…… “对于桑晓来说,没有什么比那玩意更重要。他之所以一直跟着你,无非也就是因为你体内藏了那玩意。” 曲凌脸色微白,却道:“那你呢?你想取出我体内的蛊,去换钱?” “钱?”周元重复这个字,尔后哈哈大笑:“你们这个时代的人还真是谈什么都离不开钱。我拥有的钱,已经够我花好几辈子,钱对我来说一点意义也没有。” “是么?那你怎么还利用胀蛊去骗钱?” “那不过是一种手段罢了。”周元站起身,拍了拍手,俨然不想再继续这场茶话会,他瞥及曲凌嘴角未曾擦干净的茶渍,对蒙达思说道:“给他擦擦,顺道有什么好吃的,让他多吃些。” 毕竟明天这个时候,这人估计也没机会再吃了。 翌日 桑晓和白济在民宿歇了四天,期间,桑晓不是窝在房间捣鼓行李,就是跑到外面没了踪影。这次他们匆匆来南川,出发前桑晓特地回了趟曲家,只带了个行李包出门。 白济直觉那里头藏着不少东西,至少跟生活用品无关。 直至傍晚,桑晓才从房间出来。他让房东替他们备上两荤两素一汤,饶是白济也觉得有些奢侈了。 “这么多,我们俩吃不完吧?” “不会的,多吃点,今晚可能得熬夜了。” 白济听出他话里的意思,“怎么,你知道他们的动向了?” 前几日他们追星赶月来到川东镇,结果桑晓却让他先好好休息。这几日白济不是没动作,他私下联系南川警局,小王先前已经跟对方打过招呼,南川警局也极为爽快,立刻帮他查了。 前些天确实有直升飞机直接降落在南川市郊区,之后直升飞机上的人坐车来到川东镇,就没了踪影。 “今晚子时,也就是你们说的晚上11点,周元肯定会带着曲凌出现在百岵山。” “为什么?”白济发现,他自从跟着桑晓来到南川后就摇身变成一本《十万个为什么》。 “明日便是三破日,年月日时干支相冲,尤其子时阴气最为重。周元想要取出曲凌体内的蛊,最佳的时辰就是在今晚11点。” 百岵灭族的故事白济听过了,但是所谓的“宝藏”,白济仍是不清楚:“你说百岵族的宝藏是一种蛊,那这种蛊究竟是什么蛊?” 桑晓幽幽看着他,说道:“我们称它为圣蛊,它还有个称号。” “万蛊之王。” 白济顿时觉得周围好像骤然起了阴风,怪渗人的,才问:“这名字听起这么厉害,你们又说它可以让人富可敌国,甚至可以当神仙皇帝,它是会变出金子吗?” “当然不会,圣蛊之所以被称为万蛊之王,不仅是它可以压制其他蛊,而且,”桑晓转过头,望出窗外那轮上弦月,吐出一句: “被它选中的宿主,可以长生不老。” 第51章 长……长生不老? 若不是桑晓的表情过于认真,白济当真以为对方在开玩笑。可长生不老? “喂喂,桑晓你应该学过生物学吧?虽然我中学那会经常不及格,但也知道人体细胞是会死亡的——” “我没学过生物学。不过白警官,当你踏上南疆这片土地时,你们这个时代那些所谓的科学知识就已经作废了。我所知道的,我都不会瞒你,至于信与不信,取决于你。” 白济:“……” 理智告诉他这件事纯属扯淡,可情感上,桑晓没有骗他的理由。 这年头,敢用长生不老来诓人的简直是傻逼。桑晓看上去,不像是个傻逼。 白济努力说服自己暂时当个傻逼。 “好吧,所以他们现在挟持曲凌来南疆,又是等什么三破日,是想取出曲凌体内的圣蛊,然后长生不老?” 桑晓先是点头,又是摇头,看得白济又懵圈了。 “他是想取出圣蛊,不过……”桑晓半垂眸,掩去所有情绪,只道:“先出发吧,等待会见着他,一切就会清楚。” 说是出发,白济望着门外茫茫夜色中的草地,“你知道他们在哪吗?” “圣蛊乃至阴至寒之物,他们要取出曲凌体内的蛊,除了在三破日子时阴气最盛时最有把握,还有一点,就是需借助月光之力。”桑晓率先走在前头,民宿周围人烟稀少,出了门更是没有任何路牌,但他却像自带了指南针,径自往南边走去。 第161章 “所以,他们一定会带着曲凌到一处可以沐浴月光的地方。” 白济跟着他,心中顿时明白:“所以你这几日提前踩过点了?” 难怪他老是跑出门不见踪影。 “嗯,你这么说也对。百岵山自古湿气过重,草木长势茂盛,从山上到山脚,真正毫无遮挡,能被子时月光照遍的地方也就两处。” “其中一处,是山顶。另一处则是百岵族曾经的圣地,就在后山。” 二选一啊? 白济见他行走间游刃有余,已经猜到这人估摸知道答案了。 “所以他们会去哪?” …… “你这是在做什么?”曲凌坐在轮椅上,冷眼看着前方五六个黑西装半蹲马步……砍树。他们没有用现代化电锯之类的,反倒是用普通铁斧。 五六个把铁斧同时对着并不算粗的树干下手,五分钟不到,上头树冠摇摇晃晃,很快就往旁边栽下。 被树枝遮挡的一轮弦月露出皎洁身影,清辉的柔光也顿时倾泄满地。 “要取出你体内那玩意,必须以月光作为指引。”周元站在旁边,对于曲凌的疑问,他倒是不吝解答。 或者,是看在这个人命不久矣份上。他耐心又多了几分,“其实本来不必那么麻烦,但是桑晓太熟悉百岵山了,如果是其他地方,肯定会被他发现的。” 桑晓! “你不用得意,他来,只不过是因为你体内那玩意。” 知道桑晓跟着来南川,曲凌心中先是淌过暖流,尔后又生出担忧。这儿是桑晓的老家,他又是用蛊高手,而且姓周的如此忌惮他…… 现在当务之急,是不能让周元的计划顺利进行。 他脸色镇静,普通人从外表上无法窥探他的想法,但周元眼尾瞥过他,哂笑一声,如同在嘲笑他百费工夫。 “死心吧,我在你身上种的是睡蛊,只不过你体内那玩意所以没能完全生效,你能保持清醒很难得了,别想着折腾其他花样。” 曲凌发现他提到体内的蛊时,用的都是“那玩意”,听起来对其极为厌恶。 这不对。 曲凌抬头盯着那张阴沉却依旧年轻漂亮的侧颜,“其实你都喝起人血,样子这么年轻,又何必还要千里迢迢跑到这里,大废周章取出我身体里的蛊?” 这事前后矛盾得很。周元说,他体内所谓的圣蛊,让当年那些外族人趋之若鹜,导致百岵灭族的“罪魁祸首”,其实有能让宿主长生不老的功效。 且不说这姓周的有没有骗他,但别人不说,这周元已用秘术让自己青春长驻,又何必特地取出他体内的蛊。 看这阵仗,取出这蛊并不容易。 “除非,你说的这圣蛊不仅仅能让人长生不老。” 周元的目光从前方那片裸露在月光中的草地,转向曲凌的脸,他忽然走近,居高临下凝视这张脸。这双眼中流露出来的,绝非善意,那里面混合着嫉妒、不甘,还有厌恶。 “你跟曲嘉宛一样,果真令人讨厌。”周元冷哼。 曲凌心中划过惊雷,他认识曾祖! 周元、曲嘉宛、百岵族……这些散落在地的珠子,瞬间被这句话串起来,隐隐中,有个渐渐成形的猜测浮出水面。 “周元,你跟我曾爷爷是什么关系?你们当年……来过这里?” 又一颗矮树在数人齐伐下缓缓倒地,此刻他们面前已被清理出不到三十多平方的空地,月光毫无遮挡地挥洒在上方。 周元没有开口,只是再看向他时,目光俨然如同在看死人。 他摆了摆手,六个黑西装马上退至旁边,身后一直默不出声的蒙达思推着曲凌来到空地中央。 周元冷眼看着这一切,“曲凌,这些问题,你留着到下面去问曲嘉宛吧。” 平日再寻常不过的月光照在曲凌身上,此刻体内却莫名生出一股燥热,好像有什么东西开始活过来。 是蛰伏在他体内所谓的“圣蛊”吗? 周元说的都是真的,难不成,他真的要死在这里? 忽然间,一道熟悉的嗓音随着风落入每个人耳中。 “若是曲嘉宛知道你杀了他曾孙,恐怕半夜都要从下面爬上来找你。” 曲凌与周元齐齐变了脸。 曲凌难掩惊喜,立刻喊道:“桑晓!” 右前方那丛树影中缓缓走出两道身影,为首的自然就是桑晓。两人视线在月光下交汇,彼此都看出对方眼中的悦色。 走在桑晓身后的白济环顾这张张面孔,哼道:“还真是大阵仗,喂,曲大总裁,我们可是千里迢迢来救你的,回去之后记得给龙京警局送锦旗。” 曲凌眼神一暖,只道:“到时,我让你们整个警局都挂满锦旗。” 目光一转,他发现正面着他,却背对桑晓的周元神色奇怪,他双眸隐隐含着泪光,甚至双手都紧握成拳。 而桑晓看着这道背影,声音出乎意料也变得温柔,只道:“你从小连听鬼故事都吓得不敢睡,当真不怕鬼吗?” 他眼前的背影颤了颤,却是回答:“我早就不怕了。” “是么,那为什么不敢转过头来,让我看看你。” 那背影僵了好几秒,终于,才缓缓转过身,两人四目相对,连白济都看出彼此间眼中泛起莹莹泪光。 等等,这场面跟他预想的不一样。 第162章 他忍不住捅了捅旁边的桑晓:“怎么回事?这人是谁?你们认识?” 桑晓凝视着对方,嘴角轻轻勾起的同时,眼尾的泪顺势滑下来。曲凌也看呆了,他认识桑晓这么久,从来没见他哭过。 “我们当然认识,而且很久很久没见了,对吗?”他虽是流泪,却是笑着问对方。 “是……”对面的人也是笑着,伸手抹去脸边同样残存的泪渍,用着无比怀念的语气说道:“100多年了。” 这话一出,在场所有人满目震惊。 “这100年来,你不知道,我每一天、每一夜都想着你。” 他痴痴看着桑晓,念出藏在心底最久远、最珍贵的那两个字。 “哥哥。” * * * * 哥哥? “不可能!”率先反应过来的是曲凌,他冲桑晓喊道:“他是周元,我见过他喝人血,桑晓,这人他说他是周慕礼的爷爷,起码活了七八十年了,他……” 后面的话渐渐消了音,因为桑晓看着自己的眼神,好像在说这些他都知道。是错觉吗?他从那里面看出了浓浓的愧疚。 桑晓有事瞒他。 “你说错了,姓曲的。”前方周元侧过脸,话里透出轻而易见的嘲讽:“不是七八十年,算起来,我已经在这世上活了一百一十六年。” 116岁? 白济觉得踏上这片土地,所听到、见到的事一件比一件匪夷所思,这看起来才20出头的年轻人说他已经活了100多年? “喂,他叫你哥,又说自己已经100多岁了,这怎么可能?” 白济是想从桑晓这里得到一个合理解释,哪知,身边人只说了句: “他说的没错。” 哈? 桑晓看向曲凌,满怀歉意:“对不起,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我有个弟弟吗?” 在曲凌震惊的目光中,他缓缓将目光转向周元:“我没想到他没死,还活到了现在。” “可是他看起来也就20多,怎么可能116岁?还有你们是兄弟?这也太离谱了!”白济难以接受这个事实,可曲凌却想到另一件事,他脸色顿时微微发白。 桑晓知道他聪明,很多事,一点即明。 “你们说,百岵族100年前已经灭族了,所以——” “所以我不是人。” 一阵风夹杂着山间寒气水意而来,冻得所有人寒毛竖起。桑晓说话时的表情如同在谈论天气般,语气没有任何起伏。 “早在100年前,周家军攻打百岵族那个晚上,我已经死了。” 曲凌脑海中浮现当年他来到南川初次邂逅桑晓时,这人当时身上穿着那件破破烂烂的衣服,当时,他的下属刘明曾经开玩笑,那简直是刚出土的文物。 可是,这人活生生的同他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了将近两年。两年,六百多个日日夜夜,甚至,他还抱过这具身体,吻过他的唇…… 这明明是个活生生的人。 “不可能……”曲凌喃喃念着这三个字。 桑晓平静的面孔染上哀戚,“我知道你很难接受,所以一直以来,我都、都想着,你还是不知道比较好。” 其实这一刻终有到来的一天。现在,悬在他头上的这把利剑终于落下。 桑晓合上眼,轻轻舒了口气,“现在,所有的事情我原原本本都告诉你。” “还是我来说吧。”周元苦笑,又抬手望了仍挂在天边的弦月,“反正时间还没到,你想告诉他,那这个故事,由我来说会更好。” “阿阮……” —— 100年前 “喂,阿阮,你跑慢点,等等我。”后方圆滚滚的身子跑起来,肚皮一颤一颤的,随时随地要将里面那层肉都颠出来。 前方身材劲瘦的少年声音散在风里,满是笑意:“小胖,你要是再慢点,迟些抓到长吻鸟就不分给你玩了。” “所以你等等我啦!” 小胖不是个灵活的胖子,等追到前面那少年时,他早已上气不接下气,直接摊坐在地上。 少年解下腰间系着的布包,打开来,里面竟藏着一只死兔。这兔子形状与平日在山间活动的白兔无异,唯有皮毛,是油光水滑的土黄色。 身为百岵族人,他们心里清楚,这所谓的黄兔不过是诱饵,用来捕获长吻鸟的陷阱。黄兔难寻,他们手里这只是用尸蛊伪造的。 “阿阮,你这尸蛊炼得不错呀,怎么,族长要是知道了,肯定很高兴。” “哎,要不是为了抓长吻鸟,我才不想学呢!” 少年三言两语间,早已将手里的“黄兔”放在大树下,又招手示意小胖跟他一起躲到树丛里。 长吻鸟全身皆可入药,对于族人来说是宝物,可却极为难抓。唯一的办法,就是用它最喜爱吃的黄兔来诱捕它。 大人们抓长吻鸟,要么就是取它周身入药,要么就是拿来以物易物。唯有桑阮,他抓长吻鸟仅仅是为了玩乐。 长吻鸟有个奇怪的习性。若是将两只长吻鸟关在一个笼子里,若是同性它们会互相打斗,若是异性则轻轻互啄,形似接吻。 数日前,桑阮和小胖已经抓到一只雄性,藏在山腰的山洞里。 “来了来了!”桑阮赶忙将小胖的头按下,两人听到头顶扑棱扑棱拍翅膀的声音。 果然,一只长吻鸟从树间飞落,停在“黄兔”旁边,它长开利嘴飞快啄食。 第163章 就是现在! 桑阮和小胖同时拉开绳网扑上去,整个过程快得让猎物反应不过来。等它扑腾翅膀时,已经完全落入两名少年手中。 “哈哈,走!” 桑阮得意洋洋提着猎物就往后山跑,小胖亦步亦趋跟着,忍不住提醒他:“喂,你真不用回去吗?族长上回不是说了,每日下午图云长老的课你得去上。” “饶了我吧,国云长老每次上课都是这样。”桑阮特地压下两侧嘴角,整个拉长脸,一副苦大仇深状,“我本来就不喜欢学那些蛊术,上他的课,我要是回答不上来,回头他又要告我的状。” 小胖:“阿阮,你说你跟族长之间咋地一个天、一个地,他可是学什么蛊术都是过目不忘,一学就会,你嘛上课就睡觉……” “要不他怎么能当上族长,反正这辈子有他,我什么都学不会也没关系。” “喂喂,你不会真想当个米虫,全靠他养吧?” “那又如何?” “啧,”小胖露出嫌弃的表情,“那以后遇见喜欢的姑娘,你全靠族长养,那你老婆孩子怎么办?” “呿,我才不成亲呢!”桑阮往后倒着走,对着小胖说话:“成亲有什么好,你看祖纳大哥,他以前还经常带着我们去打猎,成亲后说得多点时间陪兰姐姐,多无聊啊!” “那成亲不就这样么?我阿爹说,男人成亲后就得顾家,照顾好老婆孩子。” 小胖说得理所当然,桑阮翻了个白眼,“所以成亲有什么好呢?我也不喜欢那些女孩,单单为了生小孩,这未免太无聊了。” 说到这,小胖也犯了愁。他跟桑阮年纪相仿,差不多都到了要成家的岁数。可现在族里的女孩个个性情张扬泼辣,想到未来老婆就是她们其中一个,他也心有余悸。 可不然,就得娶百春族的女孩。但百春族那边习俗是传女不传男,凡是跟她们成亲的,等生下女娃后,男人就得回自己的地方。 桑阮瞧小胖苦着脸,自然知道好友在烦些啥,“小胖,这人生在世呀,最重要就是活得开心。一辈子这么长,除非遇上自己真正喜欢的人,否则勉强成亲还不如现在这样自由自在。” 小胖撇了撇嘴,这话看似有理,可他们百岵族世代住在这山里,能遇见的也就这族里的同龄人,这一个个的,彼此之间熟到不能再熟。 真正喜欢的人?阿爹说了,娶了女孩回家过日子,日子久了,大家自然相亲相爱。 不过这道理自然和桑阮说不通。这小子向来天马行空,想的、做的都跟族里其他人不一样。 两人吵吵闹闹,踩着午后山间清风暖阳,很快来到位于后山山腰的小山洞。族人甚少来到后山,去年他俩偷偷跑出来玩,无意间发现这个无人洞穴,直接把这洞当成秘密宝地了。 不久前,桑阮就把捉到的长吻鸟藏在洞里。正在兴头上的他提着鸟儿,步伐轻快就走进山洞。 结果,冰冷的硬物忽然顶住他额头。与此同时,伴随一句森冷的“别动”,陌生的男人面孔骤然撞见眼帘。 小胖当场惊叫:“你、你是谁?” 男人目光横过来,只一瞬间,小胖就被对方眼里那股阴狠镇住。 好半晌,他才反应过来,男人抵在桑阮头上的是什么。 “枪……是枪,你们是外面的人?” 百岵山虽与世隔绝,但消息也不是完全闭塞。他们与百春族联姻,百春族也有些女子会与外族人成婚。一来二去,他们偶有听闻那些人说到山下的世界。 比如,现在山下世界乱得很,好多军队都在打仗,而且现在那些士兵都用上了枪。 小胖见过枪,百春族那边的客人曾经带过一把枪给他们看,那模样跟这男人手里的差不多。 “闭嘴!”男人冷冷喝道,随即他却重重咳起来,甚至连枪都握不住,整个身子往后倒,双手在虚空中乱抓,结果却抓住桑阮。 桑阮下意识要扶住他,结果脚步踉跄,顺势倒在他身上,两人齐齐跌倒在地。 “啊!”桑阮反射性直起身,后知后觉自己双手、身上都沾满血迹。 这男人受了伤? “你、你没事吧?”他喉头滚了滚,问道。 脸色已然全白的男人双眸紧紧盯住他,用着虚弱的声音一字一句道:“不准泄露我的行踪,否则,我一定会杀了……你。” “你”字后半截没了声,因为这男人已经晕了过去。 这变故来得如此突然,山洞内一时寂静无声,直到桑阮反应过来,才赶忙把手里的飞吻鸟丢至旁边,仔细查看这男人。 “阿阮,这、这人好凶啊,而且他穿的衣服也很奇怪。” 男人头发凌乱,身上穿着他们从未见过的衣服。衣服是蓝色的短衫长裤,不仅上衣有铁扣,还有腰带,连脚上的鞋都是黑色长靴。 最为惹眼,就是他腰间那滩晕开的血渍。 “他受伤了。”桑阮仔细端详,才发现伤口一直在渗血,“得快点帮他止血,不然他会死的。” 小胖咽了咽口水,“你要救他?可是、可是他待会醒过来要杀我们怎么办?” 桑阮摇了摇头,“他这伤口像是被人用刀刺的,我想,他可能是山下遇到坏人受伤才跑进山里,刚才他应该以为我们是他的仇家。” “先帮他止血吧,待他醒过来,想必也不会恩将仇报。” 第164章 “可是……” “好啦,难不成你要亲眼看着这人死在这里吗?” 小胖犹豫片刻,最终仍是同意桑阮的决定。两人先是将人搬进洞内,然后桑阮替男人解开上衣,露出已经微微发脓的伤口。 “这、我们也不是大夫,要不带他回去?” “他这么重,我们俩要搬他回去,这得花多长时间,还有到时也不知道阿图大夫肯不肯治。”桑阮知道族里人对于山下的人总是报有敌意,他指着旁边两只长吻鸟:“喏,不是有它们嘛!” 哈?千辛万苦逮来的宝贝,现在要用在这不认识的男人身上? 长吻鸟浑身皆可入药,它的血和入草药中,可治愈一切伤口,它的骨肉熬汤,乃是补气益血的佳品。 两人折腾一通,原先捉来的那只尽数都耗在这男人身上了。 桑阮在伤口敷上药,顺带用布巾沾了清水擦干净男人满是尘污的脸。 慢慢的,一张如天工雕刻般,线条冷峻坚毅的男性面孔出现在他眼前。 忽然间,一只手紧紧握住他的手腕,男人猛地睁开眼,目光如鹰隼般锐利。 “你是谁?” 桑阮浑身一颤。 刹那间,他仿佛听见自己的心跳。 第52章 男人说,他叫雪林。 他来自距离百岵山有数千公里远的地方,是西边某支军队的小队长,军队从西部远征南方,结果军队来到附近这里遇上南方部队敌兵,双方交战时,他被敌兵暗算,腹部中了刀伤,所以深夜逃进山里,就在这山洞藏了起来。 这个叫雪林的男人有枪,上回百春族那边的客人也曾提过,山下有枪的大部分都是军队的士兵。 桑阮和小胖对于雪林说的话深信不疑。 一只长吻鸟治不完这男人身上所有的伤。所以,桑阮将雪林留下来,每日替他寻来干净的水和野果肉食。 火苗滋滋烤着兔肉,皮下油脂很快冒出来,空气中充斥着诱人香气。 “喏,给你,我烤肉的手艺在族里可是数一数二的。” 火光映出桑阮年轻美丽的面孔,火在烧,而眼前这张脸明艳更胜半分。 男人从小到大见过无数漂亮的脸,女的、男的,可甚少有像桑阮这样,清澈、纯真,只需一眼,他就能看透这个单纯的灵魂。 他背靠墙,原先身上的衣服已经换下,现在穿着的是桑阮悄悄从族里替他找来的新衣服。深蓝布衫长裤,衣领袖口还粗粗绣了些图样。 据说,这是他们百岵族的服饰。这样衣服的质地自然比不上男人以往所穿的,但他是个聪明人,懂得什么叫识时务为俊杰。人在屋檐下,总是得低头。 他接过少年递过来的兔腿,在对方如藏着星光般期盼的目光中,咬了口咀嚼后,点了点头,算是对桑阮的褒奖。 少年得了蜜似的笑开来,又撕下另一只后腿:“好吃,你就多吃点,这样伤口才好得快。” 一只兔子去了毛也没几两重,除了两只后腿肉厚实些,余下都是骨头上带着肉。 少年热情,男人也丝毫不矫情。 不过,受人美意,男人看着少年认真啃兔头,仿佛人间珍馐,不免失笑:“你救了我,日后你若是愿意跟我出去,我会带你吃比这个更好吃百倍的东西。” 桑阮抬头,眼中充满好奇:“外边真有比这个好吃百倍的东西?” 他烤兔子的手艺堪族中三甲,比这个还要好吃百倍的东西?实在难以想像。 雪林失笑:“望京庆元楼的八宝烤鸭、大庆酒家乞丐烤鸡、御圣楼烤八仙,哪样都比你这只抹了盐巴的烤兔腿好吃百倍。” 桑阮顿时来了兴致:“你说的都是真的?那些地方我都没听过,离这儿远吗?走路要走多久啊?” 他从来没出过百岵山,甚至只听得人说,山下有人用木头造车,然后用马来拉车。男人听了这话,只觉得对方如井底之蛙,可嘴上却道:“那些地方离这儿很远,走路是走不到的。” 桑阮眼中那簇火苗霎时熄了,只是低低“哦”了一声。 “不过,等我伤好了,你要是不想留在这大山里,也可以跟我下山。” 这些天少年又是给他上药,又是替他送吃的,依男人的性子,平日里谈不上涌泉报滴水恩,可带个野人下山,完全是举手之劳。 没想到,桑阮摇了摇头:“我不下山。” 雪林有些意外:“为什么?” “我们百岵族的人,生生世世都生活在这里。这里还有我哥,我不能离开他。” 百岵族…… 男人从来没听说过这个名字,在他看来,一个藏在山野间的小村落,别说汽车,连马车都没见过,说不定哪天山下那些军队随便一支打上来,整个村就没了。 他已经好意给了桑阮机会,对方不愿意,那就是他的事了。 雪林吃完东西,将骨头扔至一旁,拉过身上的被子径自睡去,火光映着另一道弯腰收拾残局的身影。 …… 桑阮发现雪林时正是百岵山最热的季节,正午阳光能将绿叶青草烤得遍体滚烫。转眼间,这座山早晚已起了凉风。 “喂,阿阮,你到底要把人留到什么时候?”小胖叉着腰,时不时还望向不远处的洞穴,“他都在这儿藏了半个多月,伤好了就赶紧让他下山吧。” 第165章 “伤筋动骨100天你没听过吗?哪有那么快好的,再说了,他住在这里,又不是用你管吃管穿,你着什么急?” 桑阮蹲在草丛里,眼睛瞄住那拨土,忽然土的顶层有些松动,有东西正要冒出来,他一个眼明手快,立刻抄竹筒将那玩意兜了进去。 小胖摇了摇头,“他当然不用管吃管穿,要我管,早赶他下山了。” 也就桑阮那么好心,不仅天天给这陌生男人送吃的,还偷偷给他换洗衣服。辛苦抓来的两只长吻鸟全费在他身上了不说,如今这人的伤势已好了大半,可瞧桑阮的意思,还舍不得放人下山咧。 小胖蹲到他身边,向来圆润的面孔难得凝住:“阿阮,你知道的,族长和长老他们不喜欢外面的人,要是被他们知道你收留了——” “小、胖!”桑阮重重叫他名字,“这件事我不说、你不说就没人知道,要是真被他们知道,那就肯定是你说的,到时我饶不了你!” “嘿你还真不讲理!” “不讲理又怎么样!” 两人吵吵闹闹,声音传至洞穴撞在四周墙壁上尤为响,正在闭目养神的男人半睁开眼,露出一丝不耐。很快,在脚步声靠近时,他便将这份情绪收敛得干干净净。 “你醒啦?今天我给你带了些蛇果,很好吃的。每天光吃肉也不行,阿图大夫以前讲过,病人除了吃肉,也得多吃果子。” 少年今日提了两个布包,其中一个打开,里头油光水滑的红色果子沿地滚开来,其中一个咕噜噜滚到男人手边。 他顺势拿起,桑阮又夺过来,“等等,我给你洗干净。” 洞穴里有个活水泉眼,他麻溜地洗了好四五个果子。小胖瞧得清楚,这人先把最大最红的那个给男人,才挑了一个给自己。 这季节蛇果汁多肉甜,这个叫雪林的男人不知是真饿了,还是喜欢这味道,一个接一个,转眼间桑阮带来的蛇果全部被他吃完。 “这个不错,下次你可以再摘些。” “嗯,好!” 一个吩咐得理所当然,一个答应得兴高采烈。旁观者小胖看不下去了,“喂,你说得轻松,你知道阿阮摘这些蛇果有多难吗?” 雪林抬头看向小胖,这胖乎乎的少年难得在他面前大声说话。 “蛇果蛇果,这些果子都是长在黑花蛇出没的地方,黑花蛇你知道吗?被它咬上一口,人就中毒抽筋,严重还会死的。阿阮从昨天到现在,也就摘了这几个。脚还被黑花蛇咬了,下次,你是想让他下次连命都没吗?” “小胖!” “干嘛吼我,我说的本来就是事实。”小胖气得胸膛不断起伏,他就是看不惯桑阮对这男人这么好,对方还一副颐指气使的姿态。 原先,他有点怕这个叫雪林的男人。这人总是沉着脸,很少说话,浑身散发出令人畏惧的气势。可现在小胖藏在心里那些话成了活火山的熔浆,不喷不快。 “还有,阿阮这几天满山跑,就是为了给你抓虫子,炖十虫汤给你补身子。你要是真有良心,喝完汤就赶紧下山吧!我们百岵族不欢迎外人!” “小胖你别再说了!”桑阮飞快推着小胖往外走,生怕他再多说一句。 洞口处小胖吵嚷声渐行渐远,桑阮折回来就见靠坐在墙的男人盯着自己,“你别理他,他就是嫌我这段时间没陪他去抓鸟。” 说罢,少年坐在柴火前捣鼓着煮东西。他打开另一个布包,里面不少竹筒,男人瞧见他挑出一支,拧开盖子,往铁窝里倒进一只…… 蜈蚣。 “你在干什么?” 桑阮没回头,继续往里头倒东西,这回是黑色虫子。 “这是十虫汤。呃,你别是用这些东西煮的,但配上草药,很补的。之前我们族里兰姐姐生了场大病,阿图大夫就是用这个治好她,后面她还怀上孩子,快生了。” 雪林眼见少年将奇奇怪怪的虫子都放进去,又洒了把草药进去,很快空气弥漫着一股奇异的芬芳。 紧接着,一碗黑色汤水送到男人面前。 桑阮眼中星光闪闪,献宝似的说道:“快,把它喝了,你身体会好得更快些。” 百岵族服饰以宽松为主,抬腕时袖口垂落,露出小半截白皙肌肤,右手腕两点对称红肿的伤口,上头灰黄药粉已粘结。 确实是被蛇类尖齿所咬的伤口。 雪林没有接过,他的目光一直停留在那碗所谓的“十虫汤”。 桑阮愣了愣,随后反应过来,自己饮了口,才道:“放心,没毒的。” 雪林从善如流接过碗,并没有立刻喝下,而是缓了一会儿,仿佛在确认试汤的人是否无恙。等他将汤饮下后,桑阮才收回碗,忙着善后工作。 少年忙碌的背影映在眼中,雪林盯住那瘦削线条,忽然问道:“你这么尽心尽力替我治伤,是想我快点下山?” “当然不是。” 桑阮放下手里的活,转过身来满眼都写着急切两个字,“你别听小胖胡说,我从来没有这么想。” 雪林轻哼,“他说的对,我也不是你们这里的人,你希望我快点走很正常。” “都说了我没有。”桑阮急了,“你是我的朋友,我希望你快点好起来,至于你想什么时候就什么时候走。” 朋友? 男人在心底暗暗哂笑。他的朋友,可没有这种山野村民。 第166章 “雪林,”桑阮走到他面前坐下,带着微微的期盼,说道:“你是我第一个朋友,来自山下的朋友。真的,你在这儿养伤,养多久就多久。” 少年就是一块直接看到底的水晶,清澈剔透。雪林勾起唇,“好呀。” 不过,他也不会无缘无故承这份情。 “桑阮,我不会让你白干的,说吧,想要什么报酬?” 桑阮从来没想过什么报酬,对方忽然提这个,他怔愣片刻,尔后反应过来立刻道:“我要……你给我讲讲山下的世界吧。” “就这样?” “嗯,就这样。” 雪林意外这小子真的太单纯了,本来他完全可以向自己提出要大笔银子或者其他的,不过既然对方的愿望如此简单,那满足他又何妨? “行,那今天,我就给你讲讲星国。那个地方很远,要坐船穿越大海,起码要五天五夜……” * * * * 秋风刮起第一树落叶时,月光正萧瑟,一道人影敏捷穿梭于树林间,窜进盘满长藤的洞口。 洞中只燃起一簇火苗,幽幽照亮四壁。桑阮把千辛万苦带来的东西送到男人面前,“起风啦,我偷偷拿了我哥的披风给你,省得你着凉。” 这披风送得倒是及时。雪林接过藏蓝色披风,眼尖地发现,这上头绣的图样与平日桑阮给他的并不一样。 不过,又有什么关系? 他丝毫没有推脱将披风披上身,一股淡淡的青草香扑鼻而来,清冷至极。 火光映出少年侧颜,雪林忽然脱口问道:“你哥……有没有跟你一样漂亮?” 火光中,桑阮的双颊被染得更红,有些磕巴答道:“他、他当然长得比我漂亮。啊不,漂亮是形容姑娘的,我才不漂亮。” 雪林轻笑:“谁说的,你确实比我见过的很多姑娘漂亮。” 这话不假。他留过洋,又从西部来到东南,这一路走来什么莺莺燕燕没见过,少年的姿色用漂亮二字形容并不为过。 而且,比起外面花花世界,长在深山的桑阮这份纯真显得尤为特别。 夜色深深,易生绮念。 身上这份淡淡草木香,像是少年在向他邀宠。在情事上,他并不愚昧,相反,他看得清清楚楚。 “过来,让我看看你的伤。” 雪林伸少年伸出手,数秒后,另一只手缓缓递了过来。 两手上下重叠的瞬间,桑阮轻叫一声,随即人已经陷入雪林的怀抱中。 他右手被握住,对方骨节分明的拇指在掌心轻轻揉捏,几近痊愈的伤口在被注视下竟隐隐发烫。 “还疼吗?” 湿热的气息轻轻喷洒在耳廓,桑阮只觉得自己的心都快跳出来,连自己摇头还是点头都不清楚了。 “其实,你我萍水相逢,你没必要为我做到这种程度。” “我、我们是朋友,这些应该的。” 这话逗得雪林轻笑,“哦?那如果不是我,你遇到别的男人,也会不要命地去救他?” “当然不是!”桑阮急急否认,然而对上那双戏谑的眸,他顿时低下头,只听到自己如擂鼓般的心跳。 “你……你是不一样的。” 下一秒,他整个人被对方按在地下。身底下是自己精心备好的干草堆,偷来的那件披风此时夹在两人中间,熟悉又特有的草木香犹如一记提醒。 双手攥紧雪林的袖子,他不知道自己在紧张些什么,又在害怕些什么。 “听好了,如果你不喜欢就推开我。不然,我不会停手。” 什么? 桑阮还反应不过来,眼帘中已是男人不断放大的面孔,然后—— 他被深深吻住了。 不喜欢就推开。 不喜欢吗? 该推开吗? 因紧张而泛白的五指渐渐松开,转而环上宽厚的背。绣着特殊图样的披风堆叠在脚边,混杂在其他衣物中…… 洞穴中传来轻微而又满足的喟叹。 “雪林……” * * * * 在前十六年的人生中,秋天对于桑阮来说,只是季节更替的一环,秋高气爽是很舒服,可满地落叶扫起来也麻烦。 仅此而已。 但现在,秋天是涂了蜜的季节。他在纷飞的落叶中奔跑,来到后山与情郎私会。秋阳照着百岵山时,他洞内烤肉,情郎会给他讲外面大千世界的故事。秋月高悬在半空时,他们会窝在干草堆上紧紧相拥,共诉绵绵情话。他的情郎会深深吻住他,他们是全天底下最亲密的关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享受着人类亘古以来最原始的欢愉。 中秋这夜,桑阮早早来到后山,还带来几个草饼。雪林说,在山下大家都在八月十五这天过中秋节,一家聚在一起吃月饼。 百岵族没有中秋节,他也不知道什么是月饼,唯有央着隔壁雅玛阿姨做了四块草饼,充当月饼了。 “雪林,我来啦,看我给你带了什么好东西。” 四块草饼他包得极为用心,一路颠簸,眼下却依旧完好如初。 “没试过你说的月饼,不过,雅玛阿姨做的草饼可是全族最好的。” 桑阮笑得眉眼弯弯,伸手就将饼递到情郎嘴边,对方没有张口,反倒是轻皱眉头,“你身上是什么味道?” “味道?”桑阮抬起袖子闻了闻,顿时变了脸色。 第167章 一道清冷的嗓音就此刻从桑阮背后响起。 “不错,夜兰花粉的味道这么淡,你都能闻得出来。也就我这个蠢弟弟,什么都不知道。” 高挑的身影踩着月光不断走近,不远处那簇火苗映照出一张脸。 桑阮说,他的哥哥长得比他漂亮。 这话没错。哥哥不仅比弟弟漂亮,而且两者间的距离…… 天堑。 精致如画笔描绘的眉眼透着冷意,正如曾经披在他身上那件披风的草木香,冷冷清清,是洞里的火永远触不到的月光。 此刻,他半垂眸,冷冷盯住这名外来人。 桑阮早在看到他的第一眼时就惨白了脸,“哥……” “我今天傍晚拍你肩膀时,就在你身上下了夜兰花粉,它的作用你知道的。” 桑阮咽了咽口水,“知道,可以指引蛊蝶方向。” 这时,雪林才瞧清楚,这漂亮清冷的青年左肩上,一只蝴蝶正停在上头,偶尔扇动翅膀。 “这一路走来,你竟然连这个也没察觉,阿阮,你太让我失望了。” “对不起,哥。” 青年训斥完弟弟,看向雪林的眼神极为平静,“你,可以走了。” 雪林勾起嘴角,“走?我可以没说要走。” “你不属于我们这里。留在这儿,没有意义。” “哥!”桑阮忍不住为情郎求情,“我跟他——” “你跟他之间的事就此作罢。” 青年对上桑阮惊愕的表情,冷冷说道:“你当真以为我不知道你在后山藏了个人?在你为了他去摘蛇果的第二天,我就发现你手腕的伤口。” 桑阮额头已惊出薄汗,知弟莫若兄,青年又道:“你不用怪小胖,不是他告诉我的,而是我亲眼看见你给他送吃的又送喝的。” 原来,他早就来过后山,不仅知道雪林的存在,还知道他俩…… “哥,既然你什么都知道,那我求你,别赶他走。” “然后呢?”青年反问他:“不赶他走,让他留在百岵,然后你又能如何?且不说他是外来人,你与他……两个男人要如何在一起?” 这些尖锐的问题桑阮从来没想过,又或者,他拒绝去想这些。十六岁的少年字典里没有“深思熟虑”四个字,爱了就是爱了,何时顾及地久天才? 青年非常了解自己的弟弟,他走上前,轻叹一声,然后将弟弟接至身后,目光转至弟弟的情郎时,陡然变得锐利。 “阿阮年纪小、不懂事,就当你俩荒唐了一回。明天一早你就下山,从此之后别再踏上百岵山。” 他俯视着男人,后者嗤笑一声,“你当你是谁,我为什么要听你的话,你又有什么资格对我发号施令?” 在外面的世界,多少人见着他都像狗一样摇尾乞怜。 青年的声音波澜不惊,却透着隐隐的居高临下:“就凭,我是百岵族的族长。” 族长? 雪林扶着墙站起身,他比这位清冷漂亮的族长还要高上半个头,舔了舔唇,他看美貌青年的目光犹如在盯着猎物。 “族长大人,我若是不走,你又能奈我何?” 说话的同时,手已悄悄摸上后腰,那里别着一把枪。 下一刻,嘴上噙着笑的男人表情僵住,尔后忽然一个激灵,整个人直接弯下腰,止不住发出呻/吟。 痛! 深入五脏六腑的痛! 他的体内好像有无数虫子在啃咬着内脏,密密麻麻,那痛感深入骨髓,连着骨头牵着筋,比在战场上中弹还要痛上百倍千倍。 “你……”疼痛让他那张狂狷的面孔变得扭曲,只能怒视眼前这人,“你究竟做了什么?” “雪林!”桑阮急忙扑上前扶住他。情郎有难,他急得眼中泛起水光,却又无能为力。 唯有青年旁观这一切,依旧那副冷淡的表情。 “你说的对。你要是不走,我确实不能奈你何。但是,我能让你彻底走不出这座百岵山。” 第53章 雪林再次睁开眼,出现在视野中不是那片坑坑洼洼的山壁,而是雪白帐子。 “你醒了?”桑阮凑过来,轻声道:“还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摇了摇头,雪林后知后觉,原先那股噬人的痛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一场错觉。但他很清楚,那并不是错觉。 “对不起,我哥他对你下了石子蛊。不过,我已经求他解了你身上的蛊,现在没事了。” 蛊? 雪林眼底划过讶异,若是遇见那个清冷族长之前,他权当桑阮是在开玩笑,可经历过那场痛彻心扉的剧痛,还有少年这认真的表情…… “你们……会下蛊?” 走南闯北,他不是没听过各种奇闻异事,巫蛊之说向来有之,但谁都没亲眼见过。 桑阮看着他许久,缓缓点了点头。这些,他原不想让情郎知道,然而事到如今,他也没办法再隐瞒了。 关于蛊,关于百岵族,他毫无遗漏都告诉对方。 “石子蛊,就是将蛊种在石子,只要你踩上那颗石子就中蛊了。在山洞里,我哥应该是在走到你身边时就悄悄扔下蛊。” 三言两语,雪林却是听得后脊凉飕飕的。 “你晕过去后,我求他别伤害你。我哥他……”提及兄长,桑阮露出淡淡的笑,“他还是疼我的,所以给你解了蛊。这儿是我的屋子,以后你也不必躲在山泂里了。” 第168章 雪林挑了挑眉,显然没料到会是这样的进展。 “总之,你先安心呆在这儿养好你身上的伤,其他万事有我。” 桑阮伏下身子,在他额心落下吻,然后起身说道:“我替你倒杯奶酒吧,很好喝的。” 男人深深看着他,只是点了点头。 木屋的门开了又关上。这是一座简陋的木屋,四周用竹篱笆合围,硬生生围出片小院子。此刻,桑阮刚转过身,就发现一道身影静静站在院子里。 他抿紧嘴,拖着步伐来到对方面前,低低叫了句“哥”。 “你有没有告诉他,是你拿着石子对准自己喉咙,用你自己的生命来威胁我给他解蛊,住进族里?” 桑阮满脸通红,“哥,你别告诉他。” 这反应完全在对方意料当中,他摇了摇头,叹道:“你没有告诉他,是因为你也清楚,就算他知道了,也不会为了你留下来。” 桑阮咬紧下唇,看也不敢看他。 “阿阮,我看在你的份上留他一命。但你要明白,你们之间不会有结果的。至于其他的,你好自为之吧。” 他们很年轻,在这山中生活的岁月算不上长,可也偶尔见过几次,那些外乡人是如何抛弃他们族中少女,再也没回过头。 …… 桑阮屋里藏了个外乡男人。 这消息不到三日就在族里传遍了。百岵族也就不到三百多号人,每日到桑阮屋前探头探脑的人不少,这里面有出于好意想劝桑阮将人送走的、也有话里夹枪带棒暗讽外乡人会带来噩运,还有纯粹出于好奇想来围观的…… 桑阮烦不胜烦。每天他把门关得紧紧的,隔绝所有目光。然而,他仍是大意了。 这天上午,秋风瑟瑟,他刚从外面倒了杯热水想给雪林,一进门就看见男人正倒在床上,五官痛苦地纠结成团,浑身颤抖不止。 “雪林!”桑阮跑过去,发现男人手腕内黑筋暴起,如同蛇般灵活游动。 他大惊:“是黑蛇蛊!怎么回事?” 雪林睁着通红的眼看向窗口,一条黑色小蛇飞快地从缝隙中蹿了出去。 “不行,黑蛇蛊我不会解,你等等,我去找我哥!” 桑阮用尽生平最快的速度飞奔出屋找到他的兄长——百岵族现任族长,桑晓。 黑蛇蛊以黑蛇为引入蛊,被黑蛇所咬,蛊毒就从伤口处进入,在人体内犹如蛇般不断往心脏游动。人的全身如同被千百条蛇啃咬,这种剧痛直至蛊毒行至心脏,人死方歇。 解蛊的办法,需得高阶蛊术师替中蛊者放血,配以口诀术法将“蛇蛊”引出体内。 若论蛊术,百岵一族中无人可及桑晓。 黑蛇蛊对他而言不过举手之劳。黑色的“蛇蛊”像是有生命般在他的指引下,从雪林手腕处“游”出,跌落铜盆清水中立刻化为一滩黑血。 “这就是你们百岵族的待客之道?”雪林苍白着一张脸,态度仍旧高傲。 桑晓接过弟弟递过来的布巾,擦着手,不冷也不热地看着床上刚熬过剧痛的男人。 “今日之事,我自会调查个清楚,给你们一个交待。但是你也应该看明白了,我们族不欢迎外乡人。” 雪林勾起嘴角,“这是在威胁我吗?我说过,要走还要是留,得由我自己决定。” 桑晓深深看着他,只扔下一句“随便你”,尔后头也不回地离开。 唯有桑阮抓着雪林的手,眼中满是担忧。 他明白兄长的用意,将雪林留在族内,是要让他看清楚,留一个外乡人他将要面对的会是什么…… 可是,他真的非常非常爱雪林。 即便所有人都不理解,他也想留住这个男人。事实证明,这事并非他想像中那么容易。 桑晓作为族长并未公开表态,族规也没明确限制族人不能收留外乡人。可族人们大多不支持桑阮留着这个男人,于是愿意与他走近的人越来越少了。 雪林的伤势尚未痊愈,桑阮每日都呆在屋里照顾他,饶是偶尔小胖来寻他,他也没空出去。久而久之,桑阮与雪林,连同这座木屋成了族里的孤岛。 山间气温不断下降,转眼间,满山遍野的枝头已光秃秃的,平日里飞虫走兽也开始失去踪影。 冬天要来了。 这天,桑阮正坐在窗前缝补袄子,入冬,他从兄长那里找来旧的袄子,打算改大了给情郎。 他原先十指不沾阳春水,身上的衣服全是族内大娘给他缝制的,如今雪林不受族里人待见,他也不好意思腆着脸去要。 针头不小心又扎进手指,他吃疼一声,惹得坐在床上的男人从书里抬起头。 “怎么这么不小心?过来。” 桑阮坐过去,有些委屈伸出手:“这是我第一次做。” 雪林轻捏住冒出血珠的手指,嘴里念着“娇气”,将冒血的指尖含住。 微不足道的疼痛瞬间化为酥麻,外面冷风有多大,这里头就有多热。 桑阮不仅心,连身也要融化了。 两道身影越贴越近,此时,忽然外面传来声响,像是很多人在高声议论。 再旖旎的氛围顷刻荡然无存,桑阮推开雪林,快步打开门来到屋外,才知道这吵吵嚷嚷究竟是何事。 有个外乡人进山了。 确切来说,对方是找了许久才进的百岵山,为的是找人。 第169章 没错,这个青年就是来找雪林的。 “我叫曲嘉宛。我有个朋友大概两个月前在附近失踪了,我找了他许久。”青年长得斯文俊雅 ,说话不急不躁,仿佛是下个春天第一场风,令人身心舒展。 曲嘉宛当着百岵族人的面,拿出一张照片,黑白照片中正是他与另一个男人的合照。 那个男人桑阮再熟不过,的确是他的情郎雪林。 既然他是雪林的朋友,桑阮自然不能将人赶走,他将人请进他屋子,让这对老友叙旧。 三杯茶过后,桑阮总算知道,原来这姓曲的青年随着雪林部队出征,结果就在那场混战里面与雪林走失了。他在山下找了许久,实在是找不到人了才沿着山路找到百岵族。 曲嘉宛来,自然是想要带雪林走的。 桑阮看出他话里的意思,但他拿不准雪林究竟是要走还是要留。 他的爱情来得太快,也太突然,他甚至不愿去细想他与雪林的以后。现在曲嘉宛找上门来,情郎若是要走,他该不该留下他?又该怎么留下他? 桑阮浑浑噩噩坐在屋子外面,任由里面两人交谈,他等着雪林告诉他是走还是留。 一朵雪花就是在他怔然的目光中飘落而下。 下雪了。 百岵山罕见地迎来一场鹅毛大雪。 这场雪比往年提早了半个月,也改变了很多事情,比如:桑阮屋里两个外乡人因为大雪没办法下山了。 * * * * “没想到,这里的雪景这么漂亮。”青年推开窗,一开口就呼出白烟,却是满目惊艳。 “穷乡僻壤,看久了都一个样。” 曲嘉宛转过头,轻笑摇头:“不一样,现在外面要看到这么原始的风光可不容易。别的不说,咱们以前在国外,到处都是洋楼商铺,要看山看水哪有这么容易?” 一阵寒风袭来,纵然雪景再美,曲嘉宛也只能悻悻关上窗。 幸好屋里有温着的奶酒,一杯下肚,整个身子都暖和起来。 他替好友也斟上一杯,“这百岵族虽然藏在深山里,但却有不少好东西。” 温得正好的奶酒滑进喉咙,立刻驱散周身寒意,他发出舒服的喟叹,不忘打趣好友:“当然,人更是好。” 这人,当然指的是好友的蓝颜知己。 雪林哂笑,与他对饮,又道:“喜欢?你也在这里找个。” “我?”曲嘉宛含笑摇头,“我可没你这般艳福,能找个像桑阮这样的美人,年轻漂亮又对你极好。” 他被大雪困在这里三天了。这三日,外头大雪纷飞,桑阮不仅替他寻来被褥袄子,更是将床都让给他,自己跑去跟他的兄长睡。 虽然只有三日,可他瞧得明明白白,少年对雪林可谓是无微不致。两人没明说,不过对视时桑阮垂眸间的羞涩,还有雪林偶尔抚过少年手腕…… 他不瞎。 “他是不错,不过说到美人,”雪林把玩手里杯子,眸色忽发变得深沉,“这山里倒是有个真正的美人。” “哦,是谁?” 雪林放下杯子,直接换了个话题:“我瞧这雪这么个下法,就算停了,我们也走不了。” “何止走不了,”曲嘉宛将他上山的过程说了一遍,这座百岵山山道险峻,两三段山道几乎稍有不慎,便会失足跌下山崖。若非真是找不到雪林,他也万万不想上山。 “这上山就要一天,下山也要一天,要是我们在下山时遇到这样的雪,你我绝对回不了河西。” 这话绝非危言耸听,雪天路滑,一场雨雪分分钟会让他们跌落山底,丧命于这西南边陲大山里。 雪林静默不语,深邃的眸盯住手中杯底,思绪纷杂。曲嘉宛自然知道他在担心些什么。 “这回咱们是败了,可出发前,我已经向大帅禀明,西南这地方山势复杂,易守难攻,要赢本来就不容易,就算是输也在情理之中……” “没有情理之中,”雪林幽幽抬眼,“我父帅的性格你很清楚,输了就是输了,没有理由。” 曲嘉宛欲言又止,最后,他深深叹了口气,“雪林,我知道你一心想要赢过你哥,但是古人也说了,胜败乃兵家常事。打仗,本来就没有绝对胜利的说法。” 他替好友满上酒,又宽慰道:“其实这次虽然凶险,但好歹遇上美人,逢凶化吉。” 两个杯子碰了碰,曲嘉宛眼见好友颇感无趣的面孔,哂笑:“都说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我瞧这桑阮对你可是一心一意,比河西望京里头那些好多了。” 话题兜兜转转又回到风花雪月上,雪林将酒闷下,才道:“总之,先等雪停吧,只要有机会,咱们就下山。” 原先他是跟那美人族长斗气,可如今曲嘉宛找到这儿,赶紧下山才是正事。 可惜天不从人愿。 情况如曲嘉宛所料,鹅毛大雪连着下了三日,整座百岵山银装素裹,宛若天神降下雪纱,连半点尘污也不见。山道积满五六寸的雪,足以让整个百岵族都守山过冬。 这对百岵族而言,不过是再寻常不过的一个冬天。然而,雪林与曲嘉宛无奈至极。 到了第五日,山间的雪时停时下,雪停的间隙,窗外隐隐传来孩童嬉闹声。雪林的伤还未完全好,又遇上寒冬,自然是呆在屋里养病更好。更何况,上回黑蛇蛊那件事还历历在目。 第170章 事后,下蛊的人被查出来,是族里一个叫可统的老人。这老人早年有过一个女儿,那个女孩偶然下山遇见外乡男人,便跟对方私奔,直到很多年后,女孩拖着病体回到百岵山。老人才知道这些年,女儿是被男人甜言蜜语哄骗卖进妓院,女儿忍辱负重,最后攒够钱将自己赎出来,纵然命在旦夕也千里迢迢回家向父亲认错。 然后,老人彻底失去了自己的女儿。 可统恨所有外乡来的人。这事族长并不徇私,该罚的仍是罚。百岵族虽然人人擅蛊,却也有族规,不得无故下蛊害人。 不过有此先例,莫说雪林,桑阮也不敢让雪林出门。至于曲嘉宛,他不顾桑阮的劝阻,大大方方推门走出去。 雪满山间,穿着百岵族独有的藏蓝袄子,一群孩童正围在篝火前玩捉鬼游戏,旁边两三个女人抱着针线正在缝补衣服,聊着天。 这时,一个跑得快的小男孩脚步踉跄,眼见就要往火堆扑去,曲嘉宛急忙上前抱住他,硬生生阻止了一场险情。 小男孩的哭声也惊动了正在聊天的女人们,其中一人面色骤变,丢下手里东西,快步走过来夺走孩子,“喂,你干什么?” 曲嘉宛不理解她这副如临大敌的样子,依旧温着声解释:“是你的孩子吗?他刚才差点扑到火里了。” 女人明显不信他,低头问自己的儿子,小男孩余惊未定哭得正起劲,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见状,女人恶狠狠地剜了青年一眼:“肯定是你突然出来,吓到他了。我们这里不欢迎外乡人,你最好回那间屋子里面,否则别怪我们不客气。” 曲嘉宛生性并不好斗,可自己明明救了人,对方却是好心当作驴肝肺,一时间敛住笑意,沉声道:“你这人也太不讲理了。孩子们在火堆旁玩,你自己不看着,结果险些出事,你倒是把责任全推到别人身上。” 这话仿佛点燃了这些人对外乡人的火气,其他女人纷纷开口:“还轮不到你说话,回去”“回去别出来”“我们留你们在这儿过冬已经很客气了”。 正所谓秀才遇到兵,有理也说不清。曲嘉宛不愿再跟她们纠缠,索性转身就要走,哪知,抱住孩子的女人忽然按上他手腕。 “这位夫人,男女授受不——” “亲”字尚未说出口,曲嘉宛正要往回缩的手顿时僵住,寒冷破开女人按住他的那片肌肤直接渗入血液,瞬间冷冻他全身神经。 瞳孔不断放大,女人冷笑的嘴脸开始定格,然后渐渐蒙上雾,开始变得模糊。曲嘉宛隐隐产生一种错觉,他是不是要死了? 然而这种念头仅仅只在瞬间,另一股热流从左肩流入,如同春水淌过冰冷的河流,春风化雨,润物无声,顷刻间流水淙淙,春满大地。 曲嘉宛感觉自己又活了过来。 眼前的女人也赶忙缩回手,态度变得恭敬。不仅是她,在场所有人都朝他点头颔首。 不,不是对他,而是对他身后的人。 “族长。”她们毕恭毕敬地开口。 曲嘉宛感觉到搭在自己左肩上的手收回,赶忙转过头。就转头这刹那,他的世界仿佛静止了。 漫天连地的白色中,眼前这容颜,成了最夺目的存在。他不是诗人,找不出浪漫优雅的词汇来形容,甚至在这一刻,他想起早年在国外曾经看过的歌剧。 舞台上,男主角对女主角说:见到你的第一秒,我的心就已经沦陷。 “你是……族长?”这话一出,曲嘉宛自己都埋汰自己。“啊不,你是桑阮的哥哥,桑晓?” 对方上下打量他,点了点头,目光转向对面的女人:“我希望这样的事,下次别再发生了。” 女人们诚惶诚恐,立刻点头然后带着孩子各自回家。 见曲嘉宛还愣愣地看着自己,桑晓主动开口:“她刚才对你下了冰蛊,我已经解了。这事是她不对,我代她向你道歉。” 刚才曲嘉宛救人一幕,他看见了。 “只是,我想你也应该知道,我们这里不欢迎你们。无事,还是呆在阿阮的木屋中吧。” 曲嘉宛回过神来,才发现人已经走远了。他缓了好一会儿,重新回到木屋内,雪林坐在床上看书。 书是桑阮替他找来的,是百岵族的书。这个民族有它自己的信仰和文字,但随着时代变迁,山上的人开始要下山采买,与外界交流,早在数十年前,他们就已经学习了山下的语言和文字,还用它来备注古籍。 雪林一眼就发现曲嘉宛不对劲,对方坐在桌前微微失神,完全不像他的军师。 “怎么了?”他忽然皱眉,“你该不会在外面被人下蛊了?” 曲嘉宛摇了摇头,没头没尾地来了一句:“雪林,你说的对。” “我看见了,百岵山真正的美人。” 雪林瞬间明白:“桑晓?” “嗯,他不但美,而且真的厉害。”曲嘉宛把刚才的事说了一遍,百岵族擅蛊的事,他早就听雪林讲过,但讲过跟亲身经历完全不同。 雪林见他讲得眉飞色舞,声调也比往日高了不少,顿时反问他:“你喜欢他?” 温润的眼眨了眨,尔后,曲嘉宛摸了摸鼻子,嘴角弯起。 雪林将目光转回书里,哂笑一声,却不再说话。只是鼻尖嗅了嗅,那股淡淡的草木香萦绕在侧。 第171章 那个如月神般冷淡的男子…… * * * * 自从那日之后,族里的人经常能在族长屋子面前看见那名叫曲嘉宛的外乡人。 先是登门道谢,然后又是偶然路过讨杯水喝,再就是好奇蛊术上门请教……总之,每次青年都是彬彬有礼地敲门,就算吃了闭门羹,第二日依旧准时上门。 他观察过,身为族长,桑晓很忙,每天早上来找他的人很多,他在处理族里大小事务。然后午饭过后,他就会出门,至于去哪,曲嘉宛悄悄跟过他,却总在后面那片树林里迷了路。 他甚至怀疑,桑晓并非不知道自己在后面,而是断定,自己根本跟不上去。 雪依旧停两日下三日,期间太阳偶尔也会从云层中露出脸来,带来久违的阳光。这日,曲嘉宛又站在族长大人的屋前。 他手中还提着一个小竹筐,里头装着新酿的奶酒。他拜托桑阮问来秘方,自己亲手酿制的。 上门,总得有个理由。 可这回,不等他敲响门,后方匆匆传来脚步声,有人比他更急。 “族长!族长!求您快点救救阿珠!” 一对年轻的夫妇抱着孩子拼命拍打木门,曲嘉宛在旁发现,女人怀里是个四五岁的女娃,一张小脸红通通的,像快被蒸熟了。 门很快被打开,桑晓见状立刻让他们将人带进去,连曲嘉宛尾随而至也不管。 百岵族大多建木屋,桑晓虽贵为族长,这屋子也仅比桑阮大个点,厅内摆着长椅。夫妻俩把孩子放在长椅上,当即噙着泪说明缘由。 他们的女儿阿珠在大雪还未降下前就生病了,一直发热咳嗽,原先族里阿图大夫给她服用草药,病情反反复复未见好转。第一场雪下了之后,天气骤降,阿珠忽地又发起高烧,连草药也无效。 “阿图大夫给她用了蛊,可是、可是那蛊只能用三天,昨天他就解了蛊,本来昨个儿已经好了,但早上又烧上来,阿图大夫说不能再用蛊了,她还小,会受不住的!” 女人说着便当场跪下,抓着桑晓的手,央求道:“族长、族长,我实在没办法了,你帮帮阿珠吧!” “你先起来。”桑晓将人扶起,他已经探过孩子的头,大冬天的,额头的温度几乎热得烫手,“阿蛮嫂子,你想我怎么做?” 族内以阿图大夫的医术最为厉害。既然他俩在此时还将阿珠从阿图那里带到这儿,就代表医术这块行不通了。 男人抹了抹泪,直接说道:“族长,阿图大夫说阿珠可能挺不过这个冬天了。但我们俩想,要是您的话,能不能用冰蛊冻住她,等开春了,或者我们带她下山,看看有没有别的办——” “不行。”桑晓听懂他俩的打算,却不赞同:“冰蛊入体,她全身就会冻住,连同血液心脏都会结冰。就算开春之后我给她解蛊,谁也不能保证她能活过来。你们这样子,太冒险了!” 男人也一并跪下:“族长,我们当然知道是在冒险,但、但没办法呀,阿图大夫说了,今年太冷,她这病最怕受寒,根本熬不过去。所以我们夫妻想了一夜,才想到这法子。我们也怕出事,所以这下冰蛊的法子只能来找您。” “您是族里最厉害的蛊术师,如果连您都不行的话,那我们还能找谁呢?” 向来镇静如桑晓,霎时也迟疑了:“可是,要让中了冰蛊的人过完冬天再解蛊,我也没有十足的把握到时侯人还能活着,若是失败了,阿珠她……” 长椅上的女娃已经烧得满面通红,百岵族纵然擅长蛊术,可毕竟都是人。 人吃五谷杂粮,哪能逃过生老病死? 这女娃要是继续医治,说不定还能活下来,可冒险用冰蛊,万一开春后解了蛊人却没了…… 年轻的夫妻俩双双跪下,一声又一声地乞求桑晓出手,后者犹豫不决之际,就听到旁边一道声音如春风般悦耳。 “或许,你们要不要让我试试?” 三人齐齐望去,就见曲嘉宛露出温柔的笑。 第54章 白色小圆片就着温水送进小小的嘴巴里,喉头动了动,然后就咽下去。 “就……这样?”女人不确定地看向青年。 俊雅的青年颔首,微笑:“这药起码得一个小时才见效,再等等,不过你们这样对发烧的病人也不太行。让我来吧。” 曲嘉宛抱起孩子直接放到床上,然后吩咐女人找些酒和布巾来。解开那一层又一层的厚袄子,他用布巾沾上酒,然后擦拭孩子的额头、腋窝还有手心脚心。 “你在干什么?待会冻着她——” 女人正要上前阻拦,却被一只手挡住。只见她们的族长沉眸看着曲嘉宛忙上忙下,轻轻对她道:“你没发现,阿珠的脸没那么红了吗?” 还真是! 曲嘉宛让孩子只穿一件厚衣,然后盖上薄被,忙完这些,他自己抹了抹额,才对孩子父母说道:“高热的病人本来就不能捂着,更何况还是孩子。小孩跟大人不一样,他们更容易被捂坏了。” 说这话时,床上的女娃额头开始冒汗。见状,他松了口气:“再等会,她的高热就会退了。” 阿珠父母半信半疑守在床边,按着曲嘉宛的吩咐,不断替女儿抹掉汗。过了小个时辰,女人忽然高兴地嚷道:“不热了,她不热了。” 第172章 桑晓目光微动,上前用手背贴上阿珠的额,向来冷清的面孔不禁露出笑。 旁边的曲嘉宛正被这抹笑吸住神,就听到对方问:“你给她吃的是什么?” “哦,是行军药片。”曲嘉宛向他们解释:“这种药是国外生产的,名字叫阿司匹林,用来治高烧特别有效。” 阿珠出了一身汗后,体温就降下去,小脸也恢复如初,不再红通通的。桑晓让他们再去找阿图大夫要些草药。 阿蛮夫妻俩对着曲嘉宛又是鞠躬又是握手,千恩万谢,最后才抱着孩子离开。 “刚才,真是谢谢你了。” 第一次,桑晓向这位外乡人由衷地道谢。 曲嘉宛心喜,只道:“没什么,能帮上忙我也很高兴。毕竟,我跟雪林在你们这儿,也是给你们添麻烦了。” 桑晓深深看着他,仿佛现在才是第一次认识这个人。 “不嫌弃的话,留下来喝杯茶吧。” 嫌弃?曲嘉宛高兴还来不及,这时,他想被自己搁在桌上的竹筐。 “对了,其实我来是想请你试下我酿的奶酒,配方还是我跟桑阮要的……” 带着奶香的液体倒入杯中,桑晓不用试,便知杯中之物定然酒味醇厚。 他有些意外:“你学过酿酒?” 酿酒可不是光凭一张配方就行的,他们族里真正会酿酒的人也不过尔尔。 曲嘉宛:“学过,我在国外留学时觉得有趣,刚好有个同学家里有酒庄,闲暇之余就跟着他一块学。来,试试。” 一杯入喉,酒香甘凛,奶味浓郁,桑晓微微点头,表示满意。 “你刚才说……国外?是指哪?” 曲嘉宛见他感兴趣,又替他满上酒:“国外就大了……” * * * * 那个外乡来的白面书生救了阿蛮女儿阿珠这件事很快在族里传开。 跟成天呆在桑阮房中养伤的冷酷男人不同,姓曲的青年面容俊雅,说话温声细气,脸上常挂着笑,光看着就觉得如沐春风。 而且,他跟族长走得极近,几乎每天都往族长的木屋去。 这山间一日又一日,渐渐的,每天与曲嘉宛打照面的百岵人,由最初的冷漠变成现在的微笑颔首。 大家都慢慢接受了这个外乡人。 最后一场雪停之后,阳光破开厚重云层,霎时冰雪消融,被冻了数月的枝头开始冒出绿芽。 春天来了。 百岵山的冬去得极快,春也来得极快。不过一场春雨,山间各色花卉陆续绽放,转眼间便是满山姹紫嫣红。 藏蓝色身影在树林中踱步行走,忽然,他停了下来,转过身,对着像是无人的身后,看似无奈地说道:“你这样跟着我,没意义。” 旁边粗壮的树干中走出的青年脸上没有丝毫窘迫,好像,被桑晓发现是意料中的事。 “我知道你有自己的事要忙,不过,今天能不能耽搁你一点点时间。” 这些时日,他白天上午都去找桑晓,可午饭后,桑晓便闭门谢客。曲嘉宛跟踪过,桑晓是来山上,可具体做些什么,他每次都被甩掉。 今日,他故意踩中树枝闹出声响。 果然桑晓叫住他:“要做什么?” “有个礼物想要送给你,晚了就没了。” “?” …… 曲嘉宛是个好人。他在百岵山这个冬天,先是救了阿珠,后面陆续两三个高烧的孩子,也幸得他手里那些药才安然无恙。 而且,他还改进了族内的酿酒术,毫无保留地分享给族人,甚至还把那些所谓国外的医术教给阿图大夫…… 这样的人,是百岵族的朋友,自然也是他桑晓的朋友。 桑晓不介意花费些许时间跟着他到后山,然而当眼前绚烂如火的花海撞入眼中时,他颇为意外地看向青年。 曲嘉宛站在盛开得如火如荼的花丛中,周身都是似阳光般艳丽的橙红之花,那双眸紧紧凝视桑晓,宛若攒满满天星光,熠熠生辉。 “这是我前几日才发现的,之所以得今天叫你来,就是怕再不来,这些花都要谢了。” 桑晓莞尔:“谢谢,很漂亮。不过,这样的美景你应该邀请女孩子来才对。” 他没告诉曲嘉宛,整座百岵山哪怕一只飞鸟、一朵花,哪有他没见过的? 曲嘉宛摇头,“不,这样的景色我只想跟你共享。” 他伸手摘了最近的一朵花,朝着桑晓走过来,伸手递到他面前,“我不知道你们这儿怎么称呼这种花,在我们那里,这种花叫朱槿。” 桑晓接过那朵如火的花,耳边青年的声音愈发温柔:“其实,它还有一个名字,叫扶桑。扶桑、桑晓,你不觉得这花跟你很有缘分吗?” “扶桑是日出之花,桑晓,你就是破晓的扶桑花。” 桑晓低头把玩手里的花,失笑:“这么漂亮的话,真的,你留着说给女孩听还差不多。” “不,桑晓,”曲嘉宛上前,半着垂眸,眼中仿佛能滴出水来:“我是第一次跟人说这种话,以后我也不会对别人说,无论女人还是男人。” “桑晓,我喜欢你。” * * * * “所以,你手上这朵花是怎么回事?”卢依长老盯着那朵开得绚烂的花。 在这幽森的圣地中,这抹红像是意外闯进来的颜色,显得突兀又格格不入。 第173章 他们的族长摇了摇头:“没什么。” 然后,这抹红就被放置在一边。 卢依长老饱经风霜的眼掠过那朵花,目光定定落在族长年轻的脸庞,试图从上面寻觅出与平时不同之处。 他也曾年轻过,也知道年轻人的炽热与痴狂。 “族长,大家都说你跟那名姓曲的外乡人走得很近。” 桑晓反问:“卢依长老,您想说什么就直说吧。” “好,那我也不拐弯抹角了。桑阮跟他屋里头的男人,有人曾瞧见他俩处得跟夫妻一样。这事,你应该知道。” 提及桑阮,桑晓眼神顿时黯淡,“这件事我确实知道。阿阮的性子我从小清楚,若是我横加阻拦,只会逼得他一心跟那男人在一起。那男人不会留在百岵山的,现在他们不过一时相好,过几日等山路畅通,那个男人肯定会下山的。” 桑晓瞧得清楚,那个叫雪林的男人眼中欲望过盛,这样的人不会甘心留在大山里。 “桑阮是你的弟弟,你有把握当然最好。只是那姓曲的呢?他可是日日都去你屋里,且不说两个男人本就是有违天理、伤风败俗,你可是我们百岵一族的族长——” “我知道的,卢依长老。”桑晓的声音依旧平稳有力,“我知道自己的使命。” 他缓步走上前,这森森圣地中唯有一座石台,石台中间画着复杂的阵型,画阵的血已经干涸,却依旧发挥着稳定的力量。 这是他们的先祖生前用自己的心头血画下的血阵。 血阵中心是一巴掌大的冰棺,棺身萤萤发光,稍微靠近便能瞧见里面的东西。 桑晓才走近,一双透着绿光的眼幽幽盯住他。可随着桑晓的手停留在半空,尔后他闭眼默念口诀,血阵又隐隐生出红光。 冰棺周身的白光瞬间黯淡,那两抹幽暗的绿光也渐渐消失。 它又陷入沉睡当中。 卢依长老浑浊的眸浮现忧色:“它最近醒的时间越来越久了。咱们百岵一族一代又一代守着它,三百多年了,我怕,它可能在你的手里苏醒。” 桑晓凝视冰棺里沉睡的身影,不喜也不怒,“它要醒,是天意。卢依长老,坦白说,我倒是希望所有的事情能在我这一代结束。” 卢依叹了口气,话里转间带着几分歉意:“族长,是卢依错了,我刚才不应该怀疑你。一直以来,你都为全族背负了太多。” 桑晓摇了摇头,收回目光,坦然说道:“您放心吧,再过几天,就算他们不提,我也会要那两个外乡人离开的。” 一老一少两道身影慢慢走出圣地,徒留那朵红艳似火的朱瑾,静静落在地上,尔后,一片花瓣缓缓掉落…… 桑晓没料到,隔了没多久,所谓的扶桑花又出现在眼前,这回是他的屋里。 他的木屋不大,入门中间摆了张木桌,以木桌为中轴线,左边是长椅,右边是床。现在,木桌上摆着一个竹筒,里面插着数支扶桑花。 烛光之下,花瓣还沾着露水,成为这屋内最鲜活的颜色。 “哥!”桑阮早已在里头等着他。 桑晓有些意外,“今晚怎么这么早过来?不用陪着你的雪林?” 自从曲嘉宛上山后,桑阮主动把屋子让给那两人,每晚都是来桑晓这边睡。其实,桑晓还未当族长之前,他们本来就是同吃同睡,亲密无间。 “你不是向来不喜欢他,我早点过来陪你有什么不好。”这个他自然指的是情郎,桑阮主动替桑晓倒了杯水,目光触及桌上这瓶花,瞬间掠过不悦。 “我听说曲嘉宛说,今日……你拒绝他了。” 曲嘉宛喜欢桑晓的事,莫说他的小木屋,就连族中不少人都看出来了。只是今天曲嘉宛回到木屋中一副黯然神伤的样子,经雪林一问,姓曲的才将下午的事说出来。 桑晓边将披风挂上架子,头也不回地道:“不然呢,要我同你们一样吗?” 这话叫桑阮不知如何回答。他知兄长并不喜欢雪林,可兄长拒绝曲嘉宛,既在意料之中,又让他心安。 兄弟俩换下外衣,吹熄蜡烛就寝。屋外茫茫月色,清辉透过窗台爬进屋里,桑阮丝毫没有睡意,他转过身,看着昏暗中兄长的侧颜,说道:“哥,我不喜欢那个曲嘉宛,他配不上你。” 何止配不上,他连向桑晓坦露心意的资格都没有。 百岵族里年轻漂亮的女孩很多,心仪他哥的也不少,可从来没有谁如此大胆向他哥表白。 在他眼中,那些女的尚且配不上桑晓,更何况这个姓曲的! 桑晓于黑暗中失笑:“你不喜欢他,是因为他想要带你的男人走。” “当然不是!”桑阮急急否认,随即又想起那张总是挂笑的脸,瞬间撇下嘴角:“我讨厌他,因为他总是一副什么都懂的样子。还有哥,那些花是他送的吧?” 他的哥哥以前并不喜欢花,更加不会把花放在屋里。 桑晓转过身,与他对视。他们兄弟从小到大都没瞒过彼此,如今也是。 “阿阮,曲嘉宛是个好人,也帮过族里的很多人,他是我们百岵族的朋友。”见桑阮正要反驳,他示意对方先听他说:“但对我来说,也就仅此而已。” 桑晓的视线越过弟弟,望向桌上那几朵绚烂的扶桑花:“我让这些花在这里,也不是因为它们是曲嘉宛送的。” 第174章 “这是长在我们百岵山的扶桑花,百岵山的一草一木,对我来说都像是亲人。” 他定定看着桑阮:“阿阮,百岵山是我的家,也是你的家。” 桑阮被这样的眼神注视着,不禁垂下眸,他懂,兄长这是在提醒他。 他是百岵族人,这儿有他的兄长,有他的族人。 雪林……他只能让雪林留下来。 可事与愿违。山路积雪融化,当族中第一个下山采买的人平安归来,雪林跟曲嘉宛准备下山了。 桑阮从情郎嘴里听到这消息时,人正躺在床上,潋滟的眉眼骤然变得茫然。 “我离开这么久,必须回家了。”雪林捞过旁边的衣服套上,腰间伤口经过满满一个冬天的休养,只余下狰狞的疤痕。 家? 桑阮怔然坐起身,雪林说过,他的家在很远的地方,那里叫陇西。若是走路,须得走上一个多月。 “那我——” “你要跟我走吗?” 桑阮愣愣看着他。这反应,已经让男人明白。 腰带啪嗒扣上,转眼间,雪林已经穿上他来时那身衣服。桑阮后来才知道,这叫军装。 “既然你不愿意,我也不勉强。” 桑阮后知后觉,颤着声问:“不是,你……一定要走吗?” “不然呢?”雪林侧过头问他,仿佛这问题问得极为突兀。 桑阮感觉呼吸有些困难,脑子像搅成一团的浆糊,急巴巴问道:“可是之前我哥让你走,你根本就不想走。雪林,难道你不能留下来吗?” 就当是为了我…… “不能。”雪林斩钉截铁说道,“我说过,我要走要留,得由我自己决定。” 桑阮望着这张俊毅接近冷酷的脸,眸中渐渐盈满水光,抹了抹眼,他默默穿着衣服。 或者,雪林见他通红着眼,向来铁石般的心也微微恻动。 到底是这个少年温暖了他的这冬天。 雪林坐到床边,轻轻捏起桑阮的脸,声音忽发变得温柔:“好阿阮,不是我想丢下你,而是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你要是愿意跟我下山,我保证自然不会亏待你。” “可你不愿意,我也不勉强。” 滚烫的泪珠从眼尾滑落,吧嗒晕湿男人手背。桑阮哽咽道:“可是雪林,我喜欢你。” 雪林顺势吻了下去。 比起那些浓烈炽热的吻,这回多了几分温存缱绻,雪林有过不少男女,却从来没遇过桑阮这般纯真质朴的。 真心难求。 他微微退开,难得发自真心地说:“好阿阮,我也喜欢你。” “但是,我得下山。” 桑阮觉得自己的心被揉得皱巴巴,难过极了,却也明白,这个男人向来我行我素,自己说服不了他。 “那,你还会回来找我吗?” 雪林脱口就要回答,触及那双脉脉含情的眸,心中一动,不禁点了点头。 桑阮抱住对方,声音仿佛落地就碎,“雪林,答应我,你不要爱上其他人,也不要碰其他人,还有要记得回来找我。” “……好。” 雪林和曲嘉宛走的那日,天气晴好,飞鸟掠过万里无云的碧空,枝头压着沉甸甸的团花。春风拂过,花团咿呀咿呀的,像是在挥手道别。 百岵族送行的人不少,绝大部分都是来送曲嘉宛的。但是他最想见的那位,却始终没露面。 迎着春风,他只能满怀遗憾下山。 百岵山的春温暖湿润,夏炎热多雨,秋风高气爽,冬大雪纷飞。一年四季轮换更迭,并不会因为谁与谁的分离而停下脚步,也不会因为谁的等待而加快速度。 桑阮等了一个春、一个夏、一个秋、一个冬,始终没等到情郎回来。 三月三,百岵族迎来最重要的节日——春祭。 清早,族长在全族见证下跳起祭祀之舞,恭迎鹙神降临,并献上百虫酿和米糕。 到了晚上,篝火熊熊燃烧,照亮每张鲜活热烈的笑颜。年轻男女们穿着新衣裳围绕火焰载歌载舞,年纪稍大些的,坐在旁边敲鼓奏乐。 一名少女悄悄走近,面容羞涩,双手紧紧绞住刚制好的粉色药囊,送到清冷漂亮的男子面前。 “族、族长,这个,是我的心意。” 族长勾起笑,只是道:“玛依,谢谢你,你是好姑娘。不过我没办法接受这份礼物,你的心意应该送给对你好的男人。” 说罢,他的目光转至旁边,不远处一名青年正盯着这里,神情紧张。 玛依愣了愣,随后失落地垂下眸,“我……知道了。” 她收回药囊,低着头离开。其实,她本来也没有把握会成功。 待人走远,桑阮才凑过来,望着那抹窈窕的背影 ,轻哼:“也不看看,哥你连克雅的药囊都不收,又怎么会收她的!” 克雅是族内公认的第一美女。春祭这晚女人向男人赠送亲手制的药囊,便是向他示好。男人若接下,夏天便要向女人父母提亲。 依玛是今晚第五个向桑晓送药囊的女孩,也是第五个被拒绝的女孩。 “别这么说话,依玛为人善良,又极喜欢小动物,在我心中,她跟克雅并无不同。” 桑晓见弟弟眉宇间总有化不开的郁色,索性拉着他的手,踱步离开人群,来到天高草远的河边。 第175章 两人静立于星空之下,脚边流水潺潺,无声将烦恼送至山野田间。 桑阮仰着夜空如泼洒开来的星,抿紧唇不说话。桑晓眼中闪过痛惜。 他的弟弟原本不是这样的。 以前的桑阮极其喜爱春祭,因为热闹好玩,他也会在晚上接到女孩送来的药囊,然后手脚无措地拒绝。 可现在…… 那个男人走了,可他和桑阮之间那点事却成为公开的秘密。女孩们遇见桑阮,总是下意识保持距离。 桑晓目黯了黯,“你还在等他?” “是。”桑阮斩钉截铁地回答,“他说他会回来找我的。” 太天真了。 雪林这件事,桑晓唯一失算的,就是桑阮这么久了仍旧走不出来。 “就算他回来,也是还会走,你这样等值得吗?” 桑阮暗自握紧拳头,满目坚定:“我知道他就是回来也还会走,可那又如何?” “我喜欢他,他喜欢我,我愿意在这里一直等着他。” 桑晓难得生出怒意,“桑阮,你这么为他,可他知不知道,又或者他早就在山下跟别人在一起了。” “不会的!哥,他说过他不会喜欢别人。” 桑阮无比笃定,忽然他软下声,央着桑晓:“哥,对不起,我知道是我任性了。可你向来什么都依我,这回,你就还是让我自己选,好吗?” 桑晓一时间无言以对。 他一直以为只要那个男人走,时间会抹平一切,包括那些浓烈炽热的情意。 可桑阮却陷在上个秋冬的情爱里不能自拔。 “阿阮,哥哥舍不得你这样。你应该找个喜欢的女孩,成亲生孩子,当一个好丈夫、好父亲。” “哥……”桑阮不禁上前握住桑晓的手,这双手从小到大都是他的依靠,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 “我不想成亲,你就让我这样好了。以前我不是说过,将来要靠你养吗?你答应过的,不能反悔。” “你……” 桑晓心酸至极,也只能反手握住对方,轻轻颔首,算是答应了。 其实桑阮还年轻,情情爱爱再难忘,又怎敌得过春去冬来的消磨呢?或许再给他些时间,他会释怀的。 桑晓看得清楚,那个叫雪林的男人不会再来了。 再等等吧,桑阮会看淡,一切都会过去的…… 桑晓放下心,顺势将弟弟拥进怀里,正如从小到大无数次相拥。 只是,忽然他感觉怀中身体僵住,尔后肩膀变得濡湿。 桑晓脸色一变,借着月光他看得清楚,那是血。 从桑阮口中吐出的血。 “怎么回事——”桑晓扶住忽然满面苍白,浑身无力的弟弟,手握住对方的手腕,整个人如遭雷噬。 这是……蛊毒发作的反应! 他目光一震,随即拉开桑阮的衣裳,只见白皙胸膛上一枚红花印记,那花有五瓣,却呈现出凋零的姿态。 “情蛊……”桑晓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的弟弟:“你竟然在自己和他身上下了情蛊……” 第55章 曾经,曲嘉宛以为百岵山会是他人生中最奇特绮丽的梦。那个似扶桑花般惊艳了时光的美人,会定格在记忆深处,化为最浓墨重彩的一笔。 可谁也没想到,当百岵山的扶桑花即将凋谢时,他又再次踏上这座山。 “桑晓,你救救雪林吧!” 曲嘉宛是夕阳将落未落之际敲响桑晓的门,与此同时,他身后还有两个男人抬着担架,上面躺着个人。 桑晓不用看也知道那是谁。 躺在担架上的,与躺在他身后屋内床里的,情况不相上下。 情蛊,是以下蛊者用心头血为引,配以相思虫等七种毒虫封在坛中,七日之后开坛取蛊。蛊虫不过米粒大,分母蛊与子蛊,须在交合过程中将子蛊放入情人体内。此后,无论是母蛊与子蛊的宿主,终生不得碰其他人。有违背者,情蛊将啃噬宿主,七日后暴毙而亡。 “你的意思,桑阮在雪林身上下了情蛊?现在,情蛊发作了。” “正确来说,是阿阮在他自己种了母蛊,在雪林身上种了子蛊。” 现在,两人都是吐血后昏迷不醒,离七日之期也只剩两日。 曲嘉宛怔然跌坐在椅上,他身后两名穿军装的青年欲扶住他:“参谋长!” 故人重逢,此刻彼此心情都极为沉重。桑晓的目光冷冷扫过面容惨白的雪林,“他碰了其他人。” 毫无疑问,这个男人必须是与别人发生关系,才会导致情蛊发作。 曲嘉宛怔然道:“雪林他……五日前,是他结婚的好日子。” 果然。 桑晓冷哼一声,“情蛊这种蛊,下蛊者要成功的一个条件,就是双方做出承诺。” “他肯定对阿阮许下承诺,绝对不会背叛阿阮,碰其他人。” 曲嘉宛合上眼,重重叹了口气。如今好友危在旦夕,他自知坦白一切说不定还有生机。 “桑晓,实话跟你说,雪林他姓周,是河西大帅周天霸的次子……” 前年夏天,河西周家军大战西南陈家,周大帅要派兵攻打西南,周雪林作为次子一直想着建功立业,主动请缨领兵。 就这样,周雪林带着一支先锋步兵,还有曲嘉宛这个军师奔赴西南战线,在离百岵山不远的南疆东镇遇上陈家军主力。 第176章 双方发生激烈战斗,这场仗从拂晓打到日落,连周围的河都被染红了。周家的先锋军虽然重挫了对方,但敌多我少,最终还是战败,周雪林在混战中被重伤,趁着夜色逃至百岵山内,意外被桑阮救了。 而曲嘉宛则在两名士兵的掩护下逃出战圈,其后也一直在附近寻找周雪林,直至最后在百岵山上相遇。 去年春天两人下山后没有耽搁,立刻回到河西。经此一败,周天霸对周雪林颇为失望,军事上依旧倚重长子周霜林。 周雪林本来就对父亲偏爱兄长不满,如今又遭遇冷落,于是暗中想尽办法要挽回劣势。 秋天时,河西迎来一位归国侨商。侨商姓林,在南洋办银行,堪称富甲一方。 周天霸是大帅,统治河西靠的是手里这支周家军。既然是军队,就需要粮饷。 他极为看重这位姓林的银行家。周雪林看出父亲的心思,便另僻蹊径,追求林家独生女。 他本就生得一副好皮相,冷着脸时尚有人主动贴上来,更别提如今愿意放低姿态。 没过多久,周林两家便开始商议婚事。 周天霸自然高兴,有了钱袋子当姻亲。女方那边也欣喜,毕竟周家势力摆在这儿。 就是这样门当户对、彼此高兴的婚礼在五日前举行,谁也没想到,新郎新娘开开心心进了洞房。结果大半夜,新房里却传来一声尖叫。 新郎赤/裸着身子,喜床上红色床褥被更鲜艳的血浸透。满床的红,成了当晚在场所有人的噩梦。 周雪林吐了满床血后便一直昏迷不醒,周家找了望京所有名医,都没人能诊断出病因,只说人快不行了。 周家即将给他准备后事之际,还是曲嘉宛求着周大帅,让他带着人回百岵山寻找一线生机。 没想到,果真被他猜中了。 周雪林不是生病,而是中了蛊。 “桑晓,我知道这事是雪林不对,可是桑阮如今也性命垂危,你能不能救救他们?” “救?”桑晓自嘲地勾起唇角:“情蛊发作只有两种结果,一个就是下蛊者自己愿意用血引出两人身上的母蛊与子蛊,另一个就是死。” 曲嘉宛顿时眼前一亮:“那这么说,只要桑阮愿意解蛊就行了?” 桑晓深深看着他,却道:“曲嘉宛,你很聪明,坦白说,如果你没有带周雪林回来,他只有一个结局。” “不过,我现在担心的是,阿阮他……愿不愿意解蛊。” 情蛊,这种蛊发作时伤人又伤己,若非一往情深,又岂会下这种蛊?蛊毒发作,那就是遭到背叛,又哪会甘心收手? 桑晓强用银针让桑阮和周雪林醒过来,不料最坏的局面出现了—— 桑阮不愿意解蛊。 “当初是你亲口答应我,这辈子不会喜欢别人,不会碰其他人,还会回来找我的!为什么,为什么要骗我?” 桑阮红着眼嘶吼出声,责问失约的情郎。 两人醒来后,所有事情都已说开。曲嘉宛识趣地拉着桑晓离开,将空间留给这对久别重逢的情侣。 山间木屋隔音并不算好,桑晓与曲嘉宛在外头,隐约听到桑阮的哭泣声。 桑晓盯着紧闭的房门,眼中阴霾不散,向来冷淡的他,难得动怒:“周雪林,若早知如此,我当初就杀了他。” 这是曲嘉宛第一次在这人身上看到杀气。他连忙宽慰道:“桑晓,你别生气,其实雪林对桑阮也有真心,我们离开百岵山后,他身边从来没有过别人。” 周大帅在河西何等风光,周家二公子又让多少美人趋之若鹜。曲嘉宛言语中未尽之意,就是在未遇到桑阮之前,周雪林身边可不乏各种红颜知己。 桑晓却是听得明白,他冷笑道:“是他引诱了阿阮,如今我还要感谢他为我弟弟守身如玉吗?阿阮一直在这儿等他,倘若按你说的他有真心,那为何不回来?” 一连串诘问,饶是才思敏捷的曲嘉宛霎时也语噎。 “说到底,他始终把阿阮当成一场游戏。” 桑晓眼尾扫过来的审视让曲嘉宛不敢直视。这血淋淋的事实其实大家都看得明白,唯有深陷其中的,只有一个桑阮。 曲嘉宛暗叹,这人实在太过犀利。不过他自然也不能看着好友死在这儿,“桑晓,这事是雪林错了。但国外有句话,叫做‘爱情诚可贵,生命价更高’。无论如何,爱情再重要,都没有他们的性命来得重要。” 桑晓目光微动,隐隐间眸中冷意消退不少。 知道他被自己说动了,曲嘉宛又道:“你帮帮他们吧。这次事情解决后,我保证带着雪林下山,永远不再踏上百岵山!” 桑晓冷冷瞥着他:“那阿阮呢?” “你刚刚也说了,雪林他……对桑阮之间,与桑阮对他并不相同。他是有真心,可他的真心比不上桑阮。”曲嘉宛说得委婉,“对桑阮来说,留着一颗不纯粹的真心,又有什么意义呢?” “桑晓,你这么厉害,有没有一种蛊能让他忘记雪林?” 桑晓目光一震。 曲嘉宛说道:“若是有,等事情过后,我们走了,你让桑阮忘记他。我想,这就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他看出来,对于桑晓来说,桑阮才是最重要的。 这提议果然让桑晓心动了。 “好,我答应你。” 第177章 曲嘉宛正欣喜,结果门那边忽然传来桑阮的尖叫声。桑晓面色一变,直接推开门,里面出现的一幕完全在他们意料之外。 周雪林拿着枪正指着桑阮的太阳穴。 “你放开他。” 察觉身边人杀意四起,曲嘉宛抢在他前面,急声吼道:“雪林,你放下枪,我们已经想到解决的办法了,你身上的情蛊可以解的!” “哼,你太天真了,”周雪林食指按在扳机上,随时随地要射出枪中那颗子弹,看向桑阮也不复以往温情,而是带着深深的恨意,“他不会解蛊的,他要我的命,那我宁可在死之前杀了他。” 桑阮勾起凄厉的笑,“没错,情蛊除非下蛊的人愿意解,不然大家就一起死了。周雪林,有本事你现在杀了我,我死,你也得死。” 所谓情蛊,那便是有情人共生同死。 “你真当我不敢杀了你吗?” 太阳穴上枪口又抵进几分,桑阮眼中闪烁着疯狂:“杀呀,你动手呀!” “周雪林,你别中计!”曲嘉宛没想到两人竟然会谈崩,事态发展到他无法预料的地步,如今在场中人只有他最冷静,“他是在激你!” “桑晓答应我会帮你解蛊的。桑阮现在只是想激你动手,你跟他现在性命相连,你千万别冲动!” 这番话让周雪林持枪的手松动几分,见状,桑阮恶狠狠剜了曲嘉宛一眼,然后做了让桑晓措手不及的动作—— 他拔下了插在他百会穴的银针。 针落地的瞬间,他只留给周雪林一抹残忍的笑,然后深深合上双眼。 * * * * “你们两人本来就是族长压制情蛊,然后以银针刺入百会穴,强行让你们苏醒。现在桑阮拔掉银针又让自己陷于昏迷之中,这回,是神仙也难救了。” 卢依长老摇了摇头,旁边周雪林面色铁青,曲嘉宛按住他手肘,主动开口: “桑晓、长老,事情发展到现在这个地步,一切过错我们都认了,但是现在最重要的是,真的没有办法了吗?” 不等卢依说话,曲嘉宛又道:“我们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包括弥补你们的损失,无论是金钱上还是其他的!” 卢依长老冷哼一声,对此嗤之以鼻:“你们想的太天真了。” 周雪林目光森森,勾起嗜血的笑:“我要是活不了,你们整个百岵族都得给我陪葬。” “你说什么!” “雪林!”曲嘉宛朝他摇头,示意别再说了。 卢依长老指着外面,沉声低吼:“你们给我滚。” 曲嘉宛拉着周雪林来到屋外,那两名随行的士兵一直跟在后头,等到四下无人,他才道:“你没必要跟他们斗狠,这儿的人个个擅蛊,要是惹怒了他们,我们恐怕连怎么死都不知道。” 偏偏,死这个字如今在周雪林看来简直不值分文。 “刚才我不是吓唬他们,嘉宛,我要是真的下不了山,回去告诉父帅,让他派兵踏平百岵山。” “周雪林!”曲嘉宛见他真的动了杀意,忙道:“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最重要的是你的命!” “话说回来,刚才你为什么不好好顺着桑阮?他要是愿意解蛊,一切都好说。” 提到桑阮,周雪林满面掩不住的恨意:“你以为我没跟他谈,那贱/人就是个疯子,根本油盐不进,一心要我的命。” 曲嘉宛欲言又止,最后长叹一口气。 这都是些什么事!料想在那屋子里,周雪林恐怕也没多少耐心哄那桑阮。偏生桑阮又是一条胡同走到底,宁愿困死也不回头。 这时,他们身后一名军官上前道:“二爷,不过是些山野村民,离这儿不远的川东镇还有我们的人,不如——” “不,”曲嘉宛抢先打断他:“这事不一定没有回转的余地。” 周雪林:“刚才那个长老已经说了,现在就算是桑晓,也没办法再让桑阮再醒过来。” “这话是卢依长老说的,”曲嘉宛微眯起眼,却道:“族长桑晓可没说。” 周雪林目光微震,“你的意思是,他有办法?” “刚才我见桑晓匆匆出去,现在桑阮正在生死关头,我想,他说不定另有法子。” 曲嘉宛料得没错。 春风拂得柳枝青,月色飘飘,桑晓推开门时,银白的光在背后如同给他渡上柔辉,美若谪仙。 “桑晓!” 桑晓面无表情,甚至没理会主动唤他的曲嘉宛,而是看向周雪林:“抱起阿阮,跟我来。” 周雪林正皱眉,却听他又道:“这是你唯一活命的机会,不想死,就跟我走。” 说罢,他转身就走,仿佛笃定周雪林一定会跟上来。 事实上,周雪林自然不会放弃这样活命的机会。谢绝了曲嘉宛与其他人的跟随,他抱起昏迷不醒的桑阮,亦步亦趋跟在桑晓身后。 他们踏着月色,走在无人的山间,风吹草动,树影婆娑,而林中深处隐隐传来某些虫叫。 这一路,无论周雪林如何问,桑晓一个字也没答。他径直走着,走进幽暗的林中。 周雪林心中即使憋着气,也只能紧紧跟着。月夜树林,稍有跟差,说不定就葬身在山间毒蛇虫蚁口中。 不知过了多久,前方豁然出现一处洞穴。周雪林抱着人,跟上桑晓踏进洞穴之内。 第178章 原本他以为里头会像是他原先在后山那样,周围满是崎岖不平的石壁。岂料,这穴中别有洞天。墙壁上萤萤生光,粗看像是镶嵌绿色夜明珠,细看才发现,竟是萤火虫。 借着这些光,周雪林将墙上的东西看得清楚。被特地凿平的两侧石壁绘画一幅幅图,最初是张开双翅的长脚大鸟从开而降,周围众人齐齐跪拜。然后是一个年长者伸手向上,大鸟长喙赐予光点给他。第三幅图,是这名身穿藏蓝色服饰的年长者食指向下,地上群蛇仰头朝他…… 周雪林登时明白,这应该是百岵族的圣地了。 之前欢好过后,桑阮与他闲聊时曾提过,他们族中有一处圣地,历来除了族长与长老,其他人一律不得进入。传闻那圣地中,藏着宝藏,但却无人知道那是何物。 这桑晓特地带他来这,说不定这里面果然藏有不为人知的解蛊办法。 周雪林心中欣悦,忍不住又问:“是要用你们族的秘法帮我们解蛊吗?” 背对着他,桑晓的声音一如平时般清冷:“周雪林,我并不想救你,但是情蛊同生共死,为了阿阮,我只能连你一起救了。” 周雪林轻笑:“我知道。从第一次见面,你就不喜欢我。不过可惜的是,你没得选。既然没得选,就快点开始吧。” 眼前这人缓缓侧过脸,那清亮的眸忽然蒙上一层绿光,荧荧如鬼火,绝非人类的眼,简直像虫类般,泛出说不清、道不明的诡异。 “桑晓你——” 周雪林心头咯噔一跳,紧接着,整个人完全陷入黑暗当中…… …… 百岵山四季分明,暮春时节,清晨的阳光急急爬进窗台。 周雪林幽幽醒来,映入眼帘是曲嘉宛的脸。 “你醒了?感觉如何?” 周雪林挣扎着坐起身,动了动手,发现原先身上那股沉滞感一扫而空,呼吸间轻盈爽利。 “早上天还未亮,是卢依长老带人将你送回来的,说蛊已经解了。” 此行上山四人里,没人懂蛊。但既然百岵族的人发话,周雪林自我感觉身体无异样,那这蛊理应解了。 “族长及卢依长老说了,情蛊已解,还请曲先生遵守之前的约定,即刻下山。” 传话的人冷冷地比了个“请”的手势。 与周雪林同来的军官瞬间喝道:“不过是一群山野村夫,你们说话注意点,我们二爷岂是由得你们呼来喝去的!” 那百岵青年依旧冷着脸,未见半分惧意。 曲嘉宛见后方并无其他人,问道:“那你们族长呢?我……能不能见见他?” “族长不方便见客,请你们立刻下山吧。” 这逐客令只差没叫人来赶他们了,周雪林冷冷盯着这青年,数秒后,他发出一声嗤笑,“百岵族,你们会后悔的。” 尔后,他带着人大步流星走了出去。 曲嘉宛心有不舍,这次走,应该是真正不会回来了,如若可以…… 他想跟桑晓作真正的道别。 遗憾的是,非但桑晓没有出现,就连桑阮也没露面。 不过或许,这便是最好的结局。 周雪林与曲嘉宛下了山后并没有立刻回河西。 前次在附近兵败,周雪林有意卷土重来,特地又留在镇上了解陈家兵况。期间,曲嘉宛接到转自周雪林的一封电报。 那电报曲母拍给他的。内容大致是,家中为他谈了一门亲事,希望他快点回家与女方见面。 曲家书香世代,到了曲嘉宛这一代,家中只有一名独子。 成家立业、传递香火成了无法推脱的职责。 如果说曾经有个让他为之抗争的理由,那么,那个理由也不复存在了。 曲嘉宛只身回河西,在路上走了两天后,路边一簇火红的花影闯进视野,他怔怔盯住许久,忽然便打道返程。 最后一次了,他想跟他心中的扶桑花作真正道别。 暮春时节,百岵山百花绽放,曲嘉宛独自上山。他原先在族内人缘不错,众人见是他,倒是有几分欣喜。 可这回拦住他的,却是桑阮。 “回去,我哥不会见你的。” 桑阮与他之前所见完全不同,从前是纯真少年郎,上回偏执而疯狂,如今…… 他满面阴郁,眼底隐隐现出戾色,浑身散发出生人勿近的气息。 虽然不知上回桑晓用什么法子救了他们,但这桑阮似乎连他也恨上了。曲嘉宛心思剔透,却也明白现在管不了那么多。 “桑阮,我要回河西了。这次应该永远也不会回来,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临走前,想跟桑晓说句再见。” 桑阮眼底闪现嘲弄:“那是你的事,我哥不想听你说废话。你走不走,不走,我便让你永远也走不了。” “桑晓他会想见我的,麻烦你跟他说一声,我——” “够了,姓曲的,从前我就很讨厌你,现在你不走,好,这就是你自找的。” 桑阮勾起危险的笑,伸手就要按上对方的肩,这时,一只爬满皱纹的手握住他手腕。 卢依长老朝他摇头:“他跟周雪林不同,曲先生是我们百岵的朋友。” “卢依长老,你是要护着他吗?” “桑阮,今天你先回去休息吧。” 桑阮目光微动,最终收回手,转身离去。 第179章 卢依长老微微叹息,对着还不知逃过一劫的曲嘉宛道:“你以后,别再轻易靠近桑阮,他刚才差点要下金蚕蛊。” 曲嘉宛脸色突变,之前在山里时他曾听这些人闲聊过,金蚕蛊恶毒霸至极,中蛊者五脏六腑如百虫啃噬。 “我没得罪过他。” 卢依长老摇头:“现在的桑阮跟以前不一样了。” 先前,曲嘉宛救的女孩阿珠便是卢依长老的外孙女,连带着卢依长老对这位客人总是和颜悦色。 “卢依长老,我这次来只是想见桑晓,我……”曲嘉宛带着落寞道:“我只想跟他道别。” “我这次回家,应该是要结婚了。无论如何,我想在最后跟他说声再见。” 卢依长老浑浊的眼仿佛能看透这颗黯然的心,片刻后,他才道:“如果只是这样,我可以帮你。不过,你要有心理准备。” 曲嘉宛愕然。 “族长……他现在情况不太好。” 第56章 “桑晓他究竟怎么了?” 曲嘉宛心急如焚,偏生卢依长老望了下已昏暗的天,却说已到晚饭时间,先吃了晚饭再去见桑晓。 他哪有心思吃饭? 但卢依长老只说早一个时辰、晚一个时辰并无差,曲嘉宛拗不过,唯有跟着他先回屋吃饭。 在村中行走,不少人认出他,还主动过来打招呼。曲嘉宛心不在焉应付,不经意瞥过两三道人影,顿时停住脚步。 一个百岵青年正带着两个外乡人,后者挑着一担东西。 曲嘉宛隐隐觉得奇怪,便问这是在干什么? “哦,他们呀,是山下的盐贩子。” “盐贩子?” 原来,百岵族长年在深山里,靠山吃山,山里有平地、有河流,不仅能简单耕作,还能捕渔打猎,完全自给自足。 唯有少数几样物品必须下山采买,盐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样。 这次负责下山采买的族人在镇上找到一伙盐贩,他们初来南疆做生意,价格比市面上的低,还能送货上门,不过就是要求采买量大。 采买的合计完觉得划算,便让这伙盐贩子上山。 曲嘉宛不由得多看了那两个盐贩子几眼,然而他的心思还是全然放在桑晓这边。 好不容易用过晚饭,卢依长老终于带着他出发。 曲嘉宛跟在卢依长老身后,他们所走的路,他并不陌生。以前他跟悄悄跟着桑晓,只是每次都跟丢的他,这次在卢依长老带领下,来到一处洞穴前。 这洞藏于林中,如此隐秘,应该就是他们一族的圣地了。曲嘉宛先前跟丢过数次,事后也曾打听过,才知百岵族有处圣地,据说里面藏着不为人知的珍宝。 不过,究竟是真是假就不为人知了。 曲家书香世代,曲嘉宛的父亲早年辅佐周天霸,如今在河西,他们曲家也算得上说话有份量的。他自小与周雪林交好,只因两人年纪相仿,又一起上学,关系自然要亲密。 这些年,他跟周雪林既留过洋,也带兵出征过不少地方。对于这种宗族间秘闻,也是见怪不怪了。有些所谓的“珍宝”,不过是几卷祖上留下来的族谱。 不过,按周雪林的说法,那天晚上桑晓是带他们到这里来解蛊的。卢依长老口中句句没救,可人进去里头一趟,这再难解的情蛊都解了。这倒让人浮想连翩,或许,真藏了什么绝世珍宝。 曲嘉宛站在外面吹着夜风,脑子乱糟糟的,一会儿又猜这圣地里藏着什么,一会儿又担心桑晓。 “曲先生,跟我来吧。” 卢依长老走在前面,曲嘉宛在后面跟着。他看见那些壁画,心中暗暗吃惊,百岵族的历史比他想像中的还要渊远流长。在经过最后一幅画时,他脚步下意识放缓。 从第一幅画开始,画中主角都是蓄着长须的中年男子。他身上穿着的,与桑晓平日所穿的相似,应该是族长的角色。唯有这最后一幅画,原先长须男人换上白衣,而穿着象征族长服饰的,却成一名年轻男子。 年轻男子双手向上,从长须男人手里接过一个方盒。 这像是一种传承,可究竟传承些什么? 百岵族圣地的宝藏吗? 眼前卢依长老忽然停住脚,曲嘉宛回过神,才发现眼前诡异的一幕。 桑晓盘腿坐在类似阵法的图形当中,面容惨白,双眼紧紧闭着,左右两手五指交错,虚拢起来。 “桑晓……” 他几欲上前,却被卢依长老伸手挡住:“族长现在没办法说话,不过,他可以听见你的话,有什么想说的,就说吧。”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桑晓的情形不妙,曲嘉宛急忙道:“究竟出了什么事?桑晓他……有什么是我能做的?” 卢依长老摇了摇头,“曲先生,这事与你无关,你也帮不了族长。至于族长,事关我们百岵族的秘密,我不能跟你说。” “只因你与族长相识一场,族长他一直把你当成朋友。如今这种情况,我不想你们留有遗憾,才让你进来。有什么想说的,赶紧说吧。” 再多的缱绻,再多的依依不舍,此刻都化为巨石压在心头。眼前心上人形如枯稿,曲嘉宛哪有心思谈及风花雪月。 “因为解情蛊吗?”曲嘉宛越想越心惊:“他用了什么办法救雪林和桑阮的?” 第180章 “曲先生!” “卢依长老,何必瞒着他呢?”一道声音阴恻恻从背后传来,桑阮踩着极轻的步伐来到他们面前。 他眼尾扫过曲嘉宛,露出不怀好意的笑:“曲嘉宛,你猜得没错,我哥确实是因为解情蛊才变成现在这样。不过,我更正你的说法。” “由始至终,我哥想要救的人都是我。周雪林,不过是因为情蛊才捡回条命。” “那桑晓他会有性命危险吗?” “不知道。” 曲嘉宛茫然地看向坐在阵中的心上人,这时,他才发现,桑晓虚拢的双手中泄出些许金光。定睛一看,那双手中藏了个金盒! 桑阮顺着他的视线,嗤笑:“你很好奇,那我告诉你,我哥手里拿的正是我们百岵族的圣物。” “我们都叫它圣蛊,其实它真正的名字是……长生不老蛊。” 曲嘉宛目光一震。 “桑阮!别再说了!” 不顾卢依长老反对,桑阮继续说道:“长生不老蛊是我们一族守护数百年的圣蛊,传说,被它选中的宿主不仅能够长生不老,还能控制天下所有蛊虫,所以它还有名字——” “万蛊之王。” 曲嘉宛脑中灵光闪过,惊道:“桑晓就是用它解了你们的情蛊!” “聪明。”桑阮走至阵法边缘,望向兄长的目光褪去冷意,变得温柔而哀伤:“传说数百年前,我们先祖中曾经过出现过一个天才蛊术师。他炼出长生不老蛊,可却发现它的力量太过可怕,便以自己的血为阵封印它,而且命所有后代传承者必须守着它,不得让它苏醒,为害人世。” “我哥为了救我,不惜让蛊虫苏醒,借用它的力量拔除我跟周雪林身上的子母情蛊。但也因此,他为了重新让蛊虫陷入沉睡,而耗费自己的血跟力量。” “桑阮,这些事你跟个外人说什么!”卢依长老重重喝道。 “有什么关系呢?卢依长老,我哥在进入血阵之前不是说了,万一他没办法再醒过来,下一任族长便是我。” 桑阮来到曲嘉宛面前,“百岵族历任族长穷尽一生,都只有一个使命,就是封印住长生不老蛊。” 这圣地不知何处有间隙,凉风阵阵,莫名让人打从心底冒出寒意。曲嘉宛下意识退后两步,警惕道:“你跟我说这些又有什么用?” 这动静落在桑阮眼中,他勾起危险的笑,“你确实聪明。我告诉你这些,是因为你站在了这里。你说你走就走,为什么还要回来纠缠我哥?要不是你们这些外乡人,我哥又怎会变成这样?” 他一步步逼近,曲嘉宛一步步退。此时的桑阮看起来危险极了。 “桑阮,你冷静点,无论是你我,还是雪林,谁都不愿意见到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桑晓他……还有什么是我能做的,要付出多少代价才能救他,我都愿意。” “代价?”桑阮冷笑:“你一个普通人能帮他什么?哦,有一点你倒可以帮他的。” 曲嘉宛忙问:“是什么?” “就是……”桑阮目光倏忽变得阴寒:“死。” 话音刚落,他一个箭步上前,五指为爪按住曲嘉宛左肩膀。同一秒钟,一股撕心裂肺的痛楚从左肩部位遍传至曲嘉宛全身。 霎时间,他直接单膝跪地惨叫。 卢依长老正要上前,却被桑阮伸手挡下,“卢依长老,刚才你不是说那些是百岵族秘密,外人听不得么?我杀了他,这样,这世上就无人会泄露我刚才说的那些。” “你……”卢依长老显然没料到桑阮竟然这么狠,“曲先生救过我的孙女,也救过族里其他人,他是我们的朋友。你不能杀他!” “你说的那些不过是他为了讨好我哥才做的,况且,要不是我们收留他,他也早冻死在山里了。” 曲嘉宛忍着浑身剧痛,颤声说道:“你、要不是你对雪林下、下了情蛊,事情也不会变成这样,真正害桑晓、桑晓的人是你……” “闭嘴!”桑阮一抬脚踩上曲嘉宛的胸膛,恶狠狠地道:“是周雪林他背信弃义!当初是他答应我不会碰其他人,还要回来的,结果呢?哼,他还想娶别的女人。他本来跟我一起死就好了,可你偏偏要带他回来南疆。” “都是你,曲嘉宛,当年你要是不上山,说不定他根本就不会走。还有,你有什么资格喜欢我哥?” 五脏六腑如同被无情撕裂,曲嘉宛此时眼中的人影已变得模糊,疼痛将他的意识切割成碎片,时而恍惚,时而异常清醒。 “那你……又有什么资格干涉我跟桑晓之间的事……桑阮,真要论起责任,这一切……都是源起于你……” 下一秒,他猛地又咳出血来。因为踩在他胸膛上那只脚愈发用力,桑阮眼底酝酿着疯狂,“你已经中了金蚕蛊,这种蛊会啃噬你的内脏,让你受尽折磨,到最后你会求着我杀了你。” “你……作梦!” 正如桑阮所言,现在有无数虫子在曲嘉宛体内疯狂肆咬,曲嘉宛死死咬住下唇,甚至唇齿间已被鲜血染红。 但他不能开口求饶,绝对不能! 卢依长老打定主意要帮曲嘉宛,结果桑阮反手拍上他胸,一时间,他整个人浑然定住,瞪大眼,他难以置信地看向桑阮:“你敢对我下蛊?” “卢依长老,我这是没办法。”桑阮笑意吟吟,“这姓曲的知道了我们百岵族的秘密,又那么喜欢我哥,咱们索性就成全他,让他死在这儿。” 第181章 “不行,桑阮!”任凭卢依长老如何劝,桑阮桑阮眼中寒光毕现,脚下这个人现在已经出气多、进气少了,却还是硬撑着口气没求饶。“你确实有骨气,但也到此为止了。” 蛊术师想要杀人,甚至不用动手,只需意念一动,对方体内的金蚕蛊就会啃噬完他的心脏。 这时,一道略带虚弱的嗓音横/插进来。 “住手。” 时间仿佛瞬间凝结,转眼间,桑阮放下脚,转身看去,果然见血阵光芒已然消失,原先坐在阵中的人踉跄着脚步朝他走来。 “哥!” 他大喊一声,又是惊又是喜,忙上前扶住面无血色的桑晓,“你……你没事啦?” 桑晓抬眸看了他一眼,勉强扬起唇角,摇头:“放心吧,我撑得住。” 桑阮喜不胜收,急急道:“哥,对不起,我以后一定好好听你话,专心修习蛊术,我会呆在这儿陪你的,哪儿都不去了!” 桑晓拍了拍他的手背,紧接着踩着沉重步伐半蹲下身,他伸手抚上正痛到面目扭曲的曲嘉宛左肩。 一股温暖舒爽的力量潺潺流进体内,驱走所有痛楚,曲嘉宛缓缓回过神,下意识覆上桑晓的手。 “你没事了?” 桑晓噙着笑,他的声音依旧有些飘,不似平日的沉稳:“谢谢你,曲嘉宛。刚才你们说的话我全都能听到,卢依长老说的对,你是我们百岵族的朋友,不应该受到伤害。” “桑晓……”曲嘉宛反手搀起他。一次又一次,危急之时都是桑晓替他解了蛊。 “看见你没事我就放心了,你放心,刚才桑阮说的那些,我向你保证,这辈子我都不会向任何人泄露。” “我信你。” 两人相互搀扶凝视,这一幕令旁边桑阮眼红,他上前从对方手里夺过桑晓,刚要开口却被自己的兄长抢先。 “阿阮,到此为止了,让曲先生走吧。” “哥!” 桑晓难得对他板起脸:“是你故意将圣蛊的秘密告诉他,现在却要拿这个作借口杀他。阿阮,从什么时候开始,你变得这样心狠?” “哥,我……”桑阮肚子里一箩筐要解释的话在对上桑晓冷峻的面容时,瞬间又自动咽回去,只得讪讪认错:“对不起,哥。” 桑晓转而解开卢依长老的定身蛊,后者重获自由,立刻关心他:“族长,你感觉如何?真的完全压制圣蛊了吗?” 他望向已黯淡无关的血阵,那巴掌大的金盒静静躺在中间。 “放心吧,卢依长老,圣蛊暂时沉睡了。只要不打开这金盒,一年,啊不,起码半年之内它不会再有异动。” 卢依长老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愈发佩服这位年轻的族长:“幸亏有您,若非您拼了命将它压制,万一真让他醒过来,后果不堪设想。” 提及这点,桑晓半垂下眸,难掩歉意:“此次是我任性了。” 是他一意孤行借用圣蛊力量为弟弟解情蛊,为此圣蛊苏醒,即便是他赔上这条命也无怨无悔。 卢依长老并没有责怪他,他走到这三个年轻人面前,说道:“我也年轻过,也冲动过,这次的事就到此为止吧。” 他看向曲嘉宛:“曲先生,我们把你当成百岵族最好的朋友,也请你遵守诺言,你在这里看到的、听到的都不要说给别人听。” 曲嘉宛指天发誓,眼睛只盯向桑晓:“放心吧,我曲嘉宛对天发誓,离开百岵山后,此生此世,我都不会向任何人泄露关于百岵族的事情,如果我违背了誓言,就罚我这一辈子穷困潦倒,短命而死。” “这样,你们该放心了吧?” 桑晓本想说他们无需这样重的誓言,可曲嘉宛如此郑重,他唯有颔首:“谢谢你。还有,珍重。” “……珍重。” 曲嘉宛深深凝视这张苍白却美丽的面孔,他知道,桑晓明白他特地上山的目的。 一句“珍重”,已经足够了。 “我送曲先生下山吧。”卢依长老浑浊的眼扫过旁边面色阴沉的桑阮,主动说道。 曲嘉宛点了点头,然后暗自握紧拳头,收回视线。 最后这一眼,他知道,自己这一生都不会忘记这个人。 然而,就当所有人都以为今晚之事尘埃落定时,变故就在这刹那间发生。 “砰”地一声,子弹从枪膛射出,进入躯体。所有人眼睁睁看着,卢依长老瞪大眼,紧接着直挺挺地往前倒下。 曲嘉宛反射性接住,发现他的胸口正冒出鲜红血液。 而对面收回枪的,正是他们都熟悉的人。 “周、雪、林!” 桑阮一字一句,咬着牙吐出这三个字。 周雪林一身浅蓝色军装,十几个士兵从他身后鱼贯而出,将他们团团围住,纷纷举起枪。 曲嘉宛大惊:“雪林,你要做什么?” “当然是来报答他们的‘恩情’了。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在这儿,不过嘉宛,你过来,这事跟你没关系。” 桑晓低头看着已然倒下的卢依长老,眼底掠过痛,尔后冷声问道:“其他人呢?” 周雪林嗤笑,给了他们一个不可思议的答案:“人?外面哪还有人?哦,你是说我的周家军么?” 闻言,三人齐齐变了脸色。 尤其是桑阮,他铁青着脸,颤声问道:“你、你杀了小胖他们?不、不可能——” 第182章 “那个小胖子冲在最前面,不过我底下这帮人动作很利落,尤其是我身后这支小分队。”周雪林手中的枪对准桑阮眉心:“砰,一枪他就死了,不会痛苦的。” “周!雪!林!”桑阮当场红了眼就要冲上前,却被桑晓伸手拦住。 曲嘉宛抱着卢依长老的尸体,一时间也难以相信,“可是这儿的人都会蛊,你们就算有枪也不可能……” 说着说着,他忽然白了脸,“今天上山的盐贩子……” “都说我的军师聪明,还真是什么都瞒不过。”周雪林勾起笑,“不过用低于市价30%的价格,那个村夫就上勾了。那两个所谓的盐贩,是我的人,我让他们在井里下了迷药,这一路,别说用蛊,他们连站都站不稳。” 说到这份上,他们都明白了。百岵山间虽山泉溪流,但族人饮水最为方便的还是众人围居的那口井。尤其是每日傍晚,各家各户要做晚饭,都会去打井水。 那两人借着送盐上山,趁他们不注意将那些药水倒入其中,紧接着家家户户都喝了这井里的水…… 忽然间,曲嘉宛神情恍惚,直接半软下身子。 他也在外头吃了晚饭! 与此同时,桑阮身子震了震,忽地地无力靠在桑晓身上,他神色震惊又茫然:“不可能的,百岵族的人怎么会中迷药?” 医毒不分家,蛊亦属于毒。他们从小到大与蛊虫为伍,身体对寻常毒药早已免疫。 “因为他们用的应该是舶来品。”曲嘉宛强撑着站起身,解释道:“是国外进口的药,通常给军队里的士兵做截肢手术用的,药力非常强。我们之所以现在才感到头晕,应该是药掺进井水里,稀释了不少。” “是了,所以你让开,到旁边睡上一觉,等你醒来一切就结束了。” 周雪林示意曲嘉宛闪开,可偏偏他仍旧挡在桑晓面前:“雪林,就因为情蛊的事你要杀这么多人?为什么?桑晓为了救你,差点连命都没了。” “情蛊的事,我说过迟早会找他们算账的。不过,这回我要的,不是这些。” 曲嘉宛目光一震,已经猜到七八分。 周雪林微眯起眼,目光直指桑晓:“我要的,是你们百岵族的宝藏。” “做梦。” 回答他的,是桑晓冷若寒冰的声音。 “这次我下山后,特地找了你们百岵族流落在外的人。还真有个女人,我给了她些钱,她告诉我,你们圣地里藏着宝藏,传说可令人长生不老,富可敌国。长生不老我是不信的,但富可敌国……我觉得,起码这里面是有些东西比较值钱。” 曲嘉宛没想到周雪林竟然会打起这主意,他急忙道:“你被骗了,这里面根本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有或没有,搜过便知。” 桑晓将桑阮扶到旁边坐下,然后起身,他面容苍白,眼神极度冷洌,“周雪林,今天你们这里谁都走不了。” “哦,你还真是自信。”周雪林勾起嗜血的笑,同时一摆手,一支小分队,十三个人,十三支枪同时对准桑晓。 “你的蛊术再厉害,我就不信我这十三支枪里头,没有一颗子弹会比你那些虫子更快!” 在百岵族那一百多天,他可看清楚了,这些蛊术师再厉害,顶多也只能操纵一只蛊虫对付一个敌人。 今天他带的可是他手底下的精英,足足十三支枪,任凭桑晓再厉害,也绝对赢不了! 第57章 “桑晓……”曲嘉宛看着被周家军包围的青年,不禁转过头求好友:“雪林,收手吧,这儿穷乡僻壤,倘若真的有宝藏,百岵族的人还会过着这种原始穷苦的生活吗?” 周雪林轻哼,“那你倒是说说,这个所谓的‘圣地’里,到底有什么?” “这儿——”曲嘉宛刚刚才发过誓绝对不向外人吐露圣地的秘密,犹豫之际,周雪林已经看明白了,他一个眼神示意,十个持枪的士兵不断往前缩小包围圈,而站在中心的男子满面冷漠,澄明的眸低低扫过他们脚下。 “等一下!”曲嘉宛话音未落,令他震惊的画面出现了—— 这十名士兵不约而同发出惨叫,齐齐蹲下抱住小腿。洞内回荡着这些年轻男人的哀嚎,周雪林脸色瞬间大变。 不可能……他离这些士兵还有数米远,怎么可能? “周雪林,你是不是以为只要离得够远,就可以安然无恙?” 桑晓往前一步,周雪林就往后退一步。 “没想到,还真是被你们小瞧了。” 桑晓踏过满地打滚惨叫的士兵,聚于石壁那些萤光照得这张漂亮的面孔半明半灭,隐隐透出傲慢与不屑。 “我们百岵一族可以将任何东西都制成蛊,包括你踩过的踩,摸过的墙,呼吸的空气。” 苍白的面孔勾起唇,桑晓此刻的笑容在周雪林看来如同魔鬼在微笑。 “接下来,轮到你了,周雪林。做好准备,死在这里了吗?” 只见他缓缓抬起手,周雪林瞳孔一震,当即举起手里的枪直接对准桑晓猛扣扳机。后者正皱眉,猝不及防旁边一道身影猛地将他扑倒。 比周雪林动作更快的,是曲嘉宛早已预判到他的行动。虽意识有些模糊,可曲嘉宛仍旧拼着最后一股劲救下桑晓。 砰砰砰,周雪林枪中几颗子弹直接击向桑晓身后,大部分都直接射入石壁,唯有一颗击中血阵中的金盒。 第183章 哐当一声,金盒在半空中翻腾,顷刻掉下地,盖子散落开来。 刹那间,桑晓浑身僵住,正喊了声“不好”。一抹红色影子快如疾风从金盒中飞出,直勾勾朝周雪林飞去。 周雪林瞳孔微微放大,那红光直接射入他眉心。瞬间,他高大的身躯直挺挺站着,目光完全涣散。 “桑晓,雪林他……”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曲嘉宛愣了愣,可怀里人脸色铁青,一股莫名的恐慌由心底窜出来。 好像,即将有什么可怕的事情要发生了。 他感觉自己的手肘被人按住,低头,就见桑晓神色凝重,“曲嘉宛,答应我,待会只要有机会,你带着阿阮逃出去!” 那你呢? 曲嘉宛双唇抖了抖,最终却是咬牙点头,“好,我答应你。” 这时,周雪林涣散的瞳开始定焦,然后这双曲嘉宛再熟悉不过的眼却泛起红光。 红色的瞳轻轻转动,下一秒,他右手张开,原本中了蛊的一个士兵顿时被他掐住脖子。 嗞,鲜血从颈部喷涌而出。 饶是曲嘉宛上过战场,见到这样的画面仍旧觉得胃里翻涌。周雪林正在生食他的部下,他张口咬开那名士名的脖子,然后生生咬碎他的喉头,鲜血混着骨和肉,源源不断地被他吃下去。 “长生不老蛊是以人血为祭,如今它以周雪林为宿主,不能再让它喝够血了,不然谁也对付不了它!” 桑晓推开曲嘉宛起身,没想到脚步踉跄间,他竟是浑身痉挛,尔后生生吐出一口血。 “桑晓!”曲嘉宛急忙扶住他,“你受伤了?” 桑晓怔了怔,一脸沉重。 先前为了让这蛊沉醒,他几乎耗尽所有力量,而刚才又是对那些士兵用了石蛊,如今…… 他看着不断生食人血的周雪林,忽然到曲嘉宛耳边低语。 等他说完,这短短数分钟内,洞内已成为人间炼狱。鲜血溅满四周,那些滚烫的温度蒸腾着腥气,几欲令人作呕。 当“周雪林”咬断最后一个部下的脖子,咽下血与肉时,眼内红光渐渐消褪,瞳孔已然变得不像人类,而是虫类特有的复眼,泛起萤萤绿光。 将手里的死人随手扔至一旁,绿色的复眼左右转动,最终定格在桑晓的脸上。 “我认得你,蛊术师。” 他说话时仍是周雪林的声音,但脸上笑容极其怪异。 “这么多年来,你是那些蛊术师里面味道最好闻的一个,我认得你。” 桑晓目光一震,难以相信现在所听到的。连曲嘉宛也瞧出来这里头的异常,“你是……长生不老蛊?你会说话?” 他一直以为这蛊虫寄生在周雪林身上后会变成嗜血杀人狂魔,然而现在它不仅会说话,而且明显有自己的思想! “周雪林”桀桀笑了,他低头看着自己满是鲜血的手,仿佛极为新奇,“很奇怪吗?人类,我在这个世界上活了很久很久,比你能想像的都要久。我听得懂你们说的话,那些蛊术师他们杀不了我,只能想办法让我沉睡。” “一个、两个、三个……我见过的蛊术师太多了,不过幸好,你——”滴着血的食指指向桑晓,那双绿色复眼隐隐透着兴奋,“是你让我彻底醒了过来,还让我有了躯体。这个男人,我能感受到,他在挣扎,他在求救,不过很快他就会消失了。” “周雪林”伸出舌头舔舐自己手上的血,“没人能杀死我,包括你,蛊术师。” 说罢,他忽然五指成爪,猛地向他们扑来,危险之际桑晓一把推开曲嘉宛,两人往左右躲闪,对方似乎控制不住力量,直接冲向石壁。 刺啦,锋利的指甲挖落大片石头,这俨然不是属于人类的力量。 桑晓与曲嘉宛看得心惊,此时两人伏在地上,谁也没出声。洞内静悄悄的,偶尔听到有风刮过石壁声,“周雪林”左右转着头,似乎在追寻这点微弱声。 曲嘉宛与桑晓两隔空对望,彼此连呼吸都不敢用力。 这蛊虫……它的视力果然如虫类般微弱。刚才它生食人血,洞中那些哀嚎的士兵个个惨遭毒手,唯独躺在地上已死去的卢依长老和昏迷不醒的桑阮并未受到他的注意。而且刚才它自己说,它认得桑晓的味道,由此可见,这蛊虫是靠气味辨别人类,所以即便占据周雪林的身体,可在这视线不佳的洞中,它只能捕捉到会动的活物。 这些都是刚才桑晓跟曲嘉宛说的。曲嘉宛心中对于这个苍白且漂亮的男子又多了几分佩服,但是现在,他视线中桑晓的脸又开始变得模糊。 糟糕,周雪林下的那些麻醉药威力实在太强。 看得出曲嘉宛神情恍惚,桑晓心知也不能再拖下去。可恰恰就在这时,原本昏迷不醒的桑阮动了动,发出呻/吟。 虫类的眼立刻捕捉到他,“周雪林”动作快到在视野中只残存余影,转眼已经掐住桑阮的脖子。 桑阮在疼痛中恢复意识,对上那双冒着绿光的复眼,他震惊不已,“周雪林,你……不,你不是他!” “没错,周雪林已经被我吞噬了。不过我能在他的记忆中见到你,你也是蛊术师,既然是蛊术师……”有着虫类眼睛的男人桀桀笑了,“就去死吧!” 他张开嘴,原先人类的牙齿已经变得像锯齿般锋利,上头还沾着鲜血。就在他即将啃咬上眼前白皙脖颈时,一道身影猛然撞过来,直接将他撞飞出去。 第184章 “周雪林”顿时被撞得头昏眼花,等他稳住身子爬起来,在微弱的视野中,前方表情僵硬的老人正以一种古怪的姿势朝他走来。 “卢依长老……”曲嘉宛大吃一惊。 原本已死去的卢依长老刚才奋力撞开了“周雪林”,他还活着? 不。 曲嘉宛定睛一看,才发现卢依长老的瞳孔早已涣散,而且他身后,桑晓张开十指,如同木偶师般正在隔空操纵他。 “傀儡蛊?哈哈哈……你真的很有意思。” “周雪林”勉强在微弱的光线中看到桑晓头上正沁出层层冷汗,他顿时明白,“蛊术师,你快不行了。” 仿佛为了印证他的话,卢依长老的步伐慢慢变得迟缓。 “傀儡蛊可是要消耗蛊术师不少力量,之前你为了不让我醒过来,已经耗费了大半力量,你撑不了多久的。” “就算撑到最后一口气,我也绝对不会让你走出这个山洞!” 桑晓眼神一凛,十指飞舞间,卢依长老瞬间朝“周雪林”飞奔而去。 下一秒,“周雪林”右手五指直接穿透他的胸膛,可他毫无感觉,直接双手掐指,抹上自己胸口渗出的血,然后点上“周雪林”眉心。 就在他默念口诀之时,“周雪林”忽然抽回自己的手,抱头痛叫出声。 形势陡然逆转,曲嘉宛没料到刚才的嗜血狂魔瞬间就被桑晓制伏了。 “长生不老蛊是先祖用血为引炼制的。传说,先祖炼制后发现它一旦醒着就要寻找活人寄宿,生食人血,而且根本没办法杀死它,所以只能用血封印它,让它沉睡。对它而言,百岵一族的血既是力量,也是毒药。” 桑阮刚捡回一条命,他与曲嘉宛同样中了麻醉药,此刻也是浑身无力,只能眼睁睁看着兄长以同样的姿势操控卢依长老对付蛊虫。 “他说的没错,傀儡蛊属于高阶蛊术,以我哥现在的状态,他撑不了多久。” 桑阮话音刚落,正在剧痛中挣扎的“周雪林”突然仰天狂叫一声,随后出其不意撕开卢依长老的身体。 那躯体应声骤然被分成两半,与此同时,遭到反噬的桑晓后退数步,口中吐出鲜血。 “周雪林”哈哈大笑:“你本来是除了凤兰堤之外,我见过的最强蛊术师,可惜你拦不住我了。” “凤兰堤是谁?” “就是炼制出长生不老蛊的先祖。”桑阮忧心忡忡看向桑晓,高声喊道:“哥,你快走吧,你赢不了的。” 桑晓朝这边勾起唇,已惨白无血色的脸仍旧充满信心,他对着曲嘉宛道:“曲先生,请记得您之前答应过我的事。” 说罢,他转头看向“周雪林”,嗤笑道:“昔日先祖凤兰堤既然能封印你,今天,我桑晓亦能。” “能”字刚落地,他整个人如离弦的箭冲出去,在桑阮拼了命的叫唤声中,直接扑向“周雪林”。后者的手在两具躯体靠近时,瞬间便刺入他的腹部。 桑晓眉头皱得死紧,却是双手抱住对方,直接将人拖进原先已失去光茫的血阵中。 从他腹部流出的血顺着大腿、小腿,然后渗进地面,紧接着,已然干涸的阵法忽然隐隐发光。 意识到他想干什么,“周雪林”那双绿色复眼透出恐慌,“你想要用自己的命封印我,不可能!” 抽出那只刺入桑晓身体的手,高高扬起,下一个目标便是削去他的头颅。 “死吧!蛊术师!” 硬物刺入身体的声音,“周雪林”动作僵住,低头看着自己胸口—— 刺刀的刀锋正滴着血。 他硬生生转过头,就见桑阮双手持着一柄刺刀,刺穿他的心脏。 那是那些被他生食的士兵的武器。 “该死的是你,周、雪、林!”桑阮眼中淬满深深的恨意。 “周雪林” 缓缓咧开嘴,桑晓忽有所感,急忙喊道:“快走,阿阮!” 可惜太迟了,桑晓眼前一阵血光掠过,竟是“周雪林”划破桑阮的身体,后者像只破败的木偶直接被打飞,轻飘飘落在地。 桑阮还睁着眼,只是全然没了反应,血正不断从腹部伤口流出。 “阿阮……”桑晓眼中泛起水光,就听到眼前的怪物桀桀笑道:“真是蠢货,要是这样就能杀得了我,那之前那些蛊术师可都白死了。” “我们百岵的族长们不会白死的。你应该知道,我还有最后一个办支能封印你。”桑晓轻轻笑了,他脚下血阵红光越来越亮。 “周雪林”脸上露出惊恐的表情,俨然他知道桑晓想要做什复戏,“不!蛊术师,这样做你也会死的!我答应你,只要你放开我,我不会杀你!” 桑晓摇了摇头,叹道:“我一直以为你只是虫子,可没想到,你现在还会跟我谈条件。长生不老蛊,历年来封印你的阵法都是用他们的血在加固,今天,再献上我的血与性命,一切都束了。” 红光阵阵,桑晓双手飞快结起印,那动作快到肉眼根本无法捕捉,口中同时念道: “山之森森,水之淼淼,月光似箭,遍照大地。神降南疆,护我族民……” “不!”“周雪林”疯狂挣扎着想要离开,可偏偏整个阵法的红光如同牢狱般将他困在里面。 桑晓腹部血流不断,甚至吐出鲜血,可却没有停止下来。 第185章 “今百岵族第五十一代族长桑晓愿献祭吾身,祈求您从天而降,驱除一切邪祟。” “降临吧,鹙神!” 本来该是寂静的洞穴忽然响起惊雷,瞬间破开上方石壁。一声长长的鸟鸣响彻天际,蓝光从天而降—— 在那阵耀眼的蓝光中,曲嘉宛隐隐看见浑身像是浴蓝色火焰的神鸟俯身冲来,直接贯穿“周雪林”的身体。 然后,红光消失了。 血阵骤然失去光芒,又恢复黯淡,而阵中两人往后倒去。 一双手接住了桑晓轻飘飘的身体,曲嘉宛急忙想要捂住他的伤口,却被他虚虚拦住。 “没用的。”桑晓虚弱地摇头,“召唤鹙神本来就要以生命为代价,谁都救不了我。” 曲嘉宛眼中酸涩,止不住落泪,也只能拼命说道:“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桑晓,我一直说我爱你,可是我没办法帮你,我——” “曲嘉宛,你是好人。”桑晓朝他笑了,“可惜,我们相遇得不是时候。如果有机会,或许,我会想试试你说的那种生活。” “桑晓……” 桑晓吃力地抬眼,对面周雪林躺在地上,俨然已经死透了。 “麻烦你,帮我最后一个忙吧。” 桑晓让曲嘉宛将自己抱至周雪林的尸体身边,然后撕开对方上衣,在失去心跳的胸膛上用血画下阵。随着他掐指念口诀,周雪林的胸口竟然浮现出一只蜷缩成团的虫子。 虫子通体雪白,约莫成年食指长,正缩成一团。 “这就是长生不老蛊?它死了?”曲嘉宛好奇地凑过去。 没想到能令周雪林变成怪物的原凶,竟是如同幼蚕般……有些可爱。 “它不会死的。先祖凤兰堤是历代最强的蛊术师,据他留下来的手扎记载,这蛊虫连鹙神也无法消灭,顶多让它恢复到幼虫形态。” 幼虫是蛊虫力量最薄弱的状态,只要加以封印,它会一直长眠不醒。 桑晓让曲嘉宛帮忙将金盒取来。后者从血泊中找到盒子递给桑晓,就在桑晓将幼虫放进金盒中的瞬间,那幼虫忽然睁开绿萤萤的眼,无翅而飞,直接落在曲嘉宛手背上。 这变故让他瞬间连呼吸都顿住。还好桑晓眼明手快,马上将幼虫驱赶进金盒中,然后用血在上面画上阵。 呼……虚惊一场。 “这东西还真顽强。”曲嘉宛心有余惊,桑晓只道:“血是它的力量,盒子沾上那些人的血,所以才让它短暂有了意识。不过没事了,我会封印它的。” 桑晓吃力躺在阵法中,将金盒护在胸前,此刻的他气若游丝,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对曲嘉宛说话。 “阿阮他……我请你将他带出去安葬吧。当初为了解他身上的情蛊,是我让长生不老蛊苏醒,如今这样是我咎由自取,怨不得任何人。我身下这个血阵本来就融合了历代百岵族长的血,如今我会用我的身体加固阵法,永远将长生不老蛊封印在这里。百岵一族自古信奉鹙神,那些人杀光了我的族人,鹙神很快就会降下天罚的,你快走吧。” 说完,他平静地直视上方,然后缓缓合上眼。 “桑晓……” 曲嘉宛眼睁睁看着心爱的人在自己面前结束生命,正是悲伤欲绝。可正如要印证桑晓临终前的话,忽然,他觉得脚底剧烈震动开来。 是……地震? 不对,这儿是山,是山要崩塌了! 曲嘉宛抹去泪水,又想起桑晓的遗愿,赶忙抱起桑阮的尸体,临走前,他深深看了一眼躺在阵法中的男人。 他的侧容极为安详,仿佛真的只是陷入一场不会醒来的美梦。 再见了,桑晓。 曲嘉宛忍痛转过身,踩过那一具具破碎的尸体往外走去。 他一路走,脚下的路已经开始地动山摇。他甚至因为跌了一跤,爬起来后曲嘉宛索性将桑阮背在身后,一路踟蹰前进。 震感从山前传来,他不敢往前,只得走后山的路。这个季节正是暮春,本来应该多雨少风,可今晚的天气尤为反常,非但狂风大作,吹得树叶烈烈作响,而且他听到远处传来哀嚎与惨叫。 那些声音……全部都是男人声。曲嘉宛想起周雪林的话,心中顿时百味杂陈,百岵族族人估计已经凶多吉少,现在遇难的都是周家军。 百岵族的人何其无辜,但那些士兵何尝不是听从周雪林的指挥。如今周雪林也自作自受,因长生不老蛊而死。曲嘉宛鼻腔酸涩,他知道祸起于好友,然而落到现在这个局面,他与周雪林从小一起长大,又岂能不伤心呢? 又是一阵地动山摇,糟了! 曲嘉宛不敢怠慢,赶忙将身后桑阮提了提,加快脚步下山。说来也奇,他这一路从后山下来,中途有好几次颠簸,最后仍平安到达山脚。 待他走得远些,忽然听到天空响起惊雷,他转过头,又是蓝光乍现,响彻天际的雷声陆续而至,雷直击向百岵山。瞬间,山中树木起了火。 火势在狂风助推下迅速蔓延开来,原本生机盎然的百岵山顷刻笼罩在熊熊大火当中…… 曲嘉宛跌坐在草地,惊愕地望着这场火。桑晓说了,鹙神会惩罚那些伤害百岵族的人,这下谁也逃不了。 这场火结束了所有的事情,桑晓、百岵族、周雪林、周家军……好的坏的,什么都没了。 第186章 曲嘉宛就这么望着,任由泪水从眼角流下。 火光印在眼帘中,曲嘉宛不知道坐了多久,直至疲乏到极致的身体稍微有了力气。他在一片烧焦的味道中爬起身,抹掉脸上水渍,又拍了拍身上的草灰,准备重新背起桑阮。 他答应过桑晓,要将桑阮顺利安葬。还有,他还得回陇西,给周家一个交代。 曲嘉宛心中盘算着,俯身要搭起桑阮的两条胳膊,在碰到他满是血污的身体时,对方传来的温热触感令他片刻愣了一秒。 他在战场上接触过死人,一晚上过去了,一个死人不可能还有温度! 目光一震,曲嘉宛伸出手探向桑阮鼻间—— 他还有呼吸! 第58章 “所以你就活了下来?” 清风徐徐拂动林间,树叶婆娑作响,曾经在这片故土上发生过的故事从桑阮口中娓娓道出,震惊了在场其他人。 桑晓唯一没料到的是,他的弟弟竟然在那场惨剧中活了下来。 “是啊,那玩意划破了我的肚子,不过我命大,曲嘉宛发现我还有一口气就带我到镇上找大夫,然后又辗转到了河西,送我进望京医院,总算让我活了下来。” 桑阮绝对不仅是活下来那么简单。桑晓问道:“然后呢?” “然后?”桑阮轻蔑地勾起唇,目光陡然变得凶狠:“我当然要让姓周的付出代价。” 周雪林带着他手下的周家军灭了整个百岵族。他又在河西望京,灭族的血仇他如何不报!? 桑阮在望京医院养病,期间曲嘉宛经常来探望他。因为桑晓临终前的嘱托,对方俨然对他非常上心,不仅为了垫了所有医疗费,还请了帮佣来照顾他。 在望京呆的时间久了,桑阮终于知道周家是个怎么样的存在。 在河西,周家是土皇帝,而在河西的中心望京,连家家户户养的狗嗅到周家军气息,都得夹着尾巴逃跑。 那根本不是任何一个人能撼动得了的庞然大树。 桑阮并不急,他每天坐在陌生的望京医院里,看着窗外树叶在蝉鸣中盎然,又在秋风中凋落。 秋天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曲嘉宛要离开望京了。 暮春时节,他带回了周雪林的死讯。周家人也不意外,当初整个望京的医生都诊断周二少活不了几天,就算南疆的事曲折离奇,可周大帅并没有责怪曲嘉宛。 反倒是曲嘉宛,经历了这一切,他再也没心思留在河西,留在周家军中任职了。原先他就是因为周雪林才在军中担任参谋,在南疆亲眼见证那场惨剧,曲嘉宛不想再看见血。 他婉拒了周大帅的挽留,踏上北上经商的路。临行前,曲嘉宛特地找桑阮。 如果桑阮愿意,他可以带他走。他曾经答应过桑晓要好好安葬他的弟弟,现在桑阮幸存于世,于情于理,他愿意负责他的下半生。 但桑阮拒绝了,他告诉曲嘉宛,他想回南疆。所以曲嘉宛给他留了一笔极为可观的路费,然后两人就此分道扬镳。 曲嘉宛的离开,反而更加方便桑阮行动。很快,他便有了计划。 那一年,刚刚凯旋归来的周家少帅深夜参加庆功宴回家路上,捡到一名逃难的少年。 据说,这位家中已有一妻两妾,三岁小儿的周家大少周雨林,对这个名为阿阮的少年一见钟情。 周霜林为阿阮置办了宅子,然后大半时间都在外宅过夜。没多久,周霜林的妻妾便找上门,结果这三个女人被周雨林现场叫部下甩了巴掌。 这事很快惊动了周天霸。 本来以周雨林的地位,养个男外室也没什么大不了,可闹到全城皆知就成笑话了。周天霸原本只是想敲打儿子,没料到,向来听话儒雅的长子忽然转了性子,竟然跟他叫板,强硬要求接那男外室进周家大门。 周天霸哪里能答应? 可周雨林这次出奇倔犟,死活要跟他爸硬干到底,索性连家也不回了。 周天霸在这一年的春天失去了次子,不想在冬天连长子也跟他离心,无奈之下只能答应。可偏偏那个叫阿阮的少年不愿意以男妾的身份入周家。 那个时代男妾是最为低微的存在,阿阮不愿意也情有可原。但令周天霸气结的是,周霜林为了将人接进周家,又不舍得对方委屈,竟然将人认作养子。 阿阮,改名为周元。 元为首。周雨林自己的亲生儿子叫周承业,这养子却叫周元,周霜林把他看得比亲生儿子还重要! 周家人再生气,但周雨林铁了心要养着这个周元,如今周雪林意外身亡,周家未来的接班人只能是周雨林,最后周天霸也无可奈何。 乱世之中,真说到底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况且天下局势风云变幻,周天霸称霸天下的野心,多出一个周元这件事就这么过了。 然而,翌年,那位嫁进周家不到一个月就守寡的周家二奶奶突然疯了。她不仅疯,还拿刀砍死了自己的亲生父亲。 林家父女死在周家,这口气林家咽不下去,却也拿周家没办法,只能撤资回了南洋。 周天霸活生生没了钱袋子。 但这只是一个开始。周元进门的第二个夏天,周家军与西南陈家在河西交战,周大帅亲自领兵。 周家军打得陈家节节败退,本来周雨林已经交待在望京酒楼摆下庆功宴,就在这时,败讯忽然传来。 第187章 据存活下来的士兵回忆,最后突袭陈家总部前夜,周天霸忽然把军中所有高层叫到房中开会。会议进行到一半,里头传来枪声。 闯进去的部下都看傻了,周天霸竟然枪杀了所有高层,而且像疯了一样,见到人就开枪。那些自卫的人开枪打进他体内,他就像个不会死的怪物般,一路走一路开枪。 很快收到消息的陈家军立刻包围了这里。 最后,周天霸死在陈家军投的炸弹里,连尸体都炸成碎片,真正的“死无全尸”。 这次大战周天霸带走了周家军将近百分之八十的人,基本上被屠了个干净。消息传至河西望京时,周雨林立刻知道周家完了。 这些年周家风光无限,可背地里又搜了多少民脂民膏,整个河西又有多少双眼睛等着看他们完蛋好找上门算账。周雨林连夜做了个决定,他要带着妻儿逃。 在守卫军挡不住找上门的仇家时,周家人早已卷了巨款珠宝坐在前往星国的游轮上。 “周雨林还在做着到国外享受荣华富贵的美梦,但他们周家恶事做尽,就算天不收,我也不会让他们如愿。” 说到周家,桑阮眼中快意连连,那是他最为得意的作品。 “是我用桃花蛊让周雨林对我难舍难分,后面也是我用五华蛊让周雪林的遗孀发疯杀了他爸,然后就是周天霸,还有周雨林的老婆、妾室、儿子……” 到了星国后,周雨林很快凭着手里的财富站稳脚跟,他们买了豪华别墅、汽车,跟星国的政客富人结交,成为了社交场上的东方贵客。 但这样的好日子过了没多久,周雨林跟他的一妻两妾逐个开始神智错乱。他们会说疯话,拿利器自残,这样的疯子自然要被送进疯人院。 偌大的周家,只剩下周元和一个周承业。彼时周承业还不到10岁,这个家自然由周元说了算。 他们远渡重洋,这里没人知道周元与周雨林的真正关系。时移势易,渐渐的,所有人都以为周元是周家长子。 真正的周家继承人。 再之后,周承业长大成人。周家成立了mulberry,开始消失在社交场上。周承业结婚生子后,夫妻也步上父辈的后尘,得了疯病没过几年就死在疯人院里。 周承业的儿子,自然也是同样结局。 “周雪林不是说过要整个百岵族给他陪葬么?那我便让他们周家世世代代都成疯子,哈哈哈……” 曲凌看着眼前仰头长笑的桑阮,冷冷道:“你才是疯子。” “是,我是疯子。”桑阮耸了耸肩,一脸的无所谓:“但我们百岵族全族的性命,我要周家生生世世都来偿还!” 一直安静不语的桑晓忽然却道:“可阿阮,你炼了血蛊。” 桑阮表情凝住,喉头滚了滚,这个在幕后策划了扶桑会、明日之星还名龙山会所的始作俑者,此刻抿紧嘴角,偏过头,如同做错事的小学生站在家长面前。 “血蛊……是让他能一直活下来的蛊吗?”故事听到这里,白济唯一还不清楚的,就是这个所谓的“周元”是怎么活了一百多年还像个青年。 “血蛊,是以血为引炼制的蛊,它可以短时间让宿主保持在年轻的状态。在很久之前,百岵就将它列为邪术禁止炼制。” “为什么?” 桑晓的目光一直落在那张与百年前几乎没有变化的面孔,“因为,宿主必须服用人血。” 白济瞳孔微震:“人血?” “最好是活人的血。人血中又有分上中下等,上等者为蛊术师的血,对蛊虫最有裨益;中等者为初生婴儿的血,纯洁无垢;下等为寻常人的血,因为沾染了七情六欲。”桑晓暗暗握紧拳头,答案他其实已经知晓。 “一般的血蛊没办法存活这么久,你体内这只蛊虫能让你活了一百年,是因为你用上等的血,蛊术师的血来喂它。” 曲凌瞬间便懂了,“所以李建明、陈细妹那些人的尸体不见了,是你偷走了。” mulberry这些年暗中培养蛊术师又利用扶桑会、明日之星训练营、名龙山会所,最初他们猜测幕后策划者只在于敛财,其实对于桑阮来说,更重要的是培养更多的蛊术师,更多的可以喂养他体内血蛊的“食物”。 他就是只在背后狩猎的蜘蛛,蛊毒、蛊术师、金钱、权利、色欲,他将这些全绑在一起,织成罪恶的网。踏进这张网的,都会成为他的猎物。 蛊是引诱普通人落网的工具,诸如那些漂亮的年轻练习生成为权贵们的猎物。而权贵们为了色欲成为这张网的保护伞,提供源源不断的金钱。钱又成为蛊术师们作恶的动力,像李建明这些人本以为自己是高高在上的操纵者,到头来却成为桑阮的“食物”。 一环扣一环,桑阮站在这条食物链顶端,享受着“血蛊”带来的青春。 “妄用蛊术害人,轻则死因非命,重则永世不入轮回。阿阮,你把祖训都忘了吗?” 桑晓的声音沉重无比,可桑阮凄然一笑:“我早就忘了。我只记得,当初是我好心救了周雪林一命,可他带兵屠尽了我们百岵一族,还得哥你为了封印长生不老蛊而死!这样的仇,我就是下地狱也不会放过他——” “可是周雪林已经死了!”桑晓重重打断他,“冤有头债有主,他打落金盒让蛊虫苏醒,最后也因此而死,善恶到头终有报,上天已经惩罚他了。还有当年那些周家军,也全死了。够了,阿阮,真的够了,你收手吧!” 第188章 “不够!”桑阮拂手,恶狠狠说道:“不够的哥,一个周雪林,那些周家军全死了又怎么样?他们能够弥补我失去族人,失去你的痛苦吗?” “是,所有事情都是我做的,我让蛊术师用蛊术引诱年轻人送给那些大老板,然后我再杀了他们,喝他们的血。我不惜成为一个怪物,就是为了继续活下来,继续折磨他们周家。” “周雨林、周承业,包括周承业的儿子、孙子,他们每个人我都会让他们生不如死!” 桑阮眼尾掠过腕表,上头时针已接近“11”。顷刻间,他的语气又平静下来,“哥,接下来的事你不必插手。虽然我不懂为什么你会复活,但我真的很高兴,所以那些困扰你的麻烦我不会再让它出现在你面前。” 桑晓脸色瞬间微变:“住手,你这样会害死曲凌。” “曲嘉宛的后人……”桑阮嗤笑一声,“死了便死了。” 话音刚落,他往后退一步,周围那六名黑西装齐齐上前,形成人墙挡在他们面前。 “哥,我知道论蛊术我比不上你。不过,这些人已经被种了傀儡蛊,不会知道疼痛,除非杀了他们,否则你别无他法。” 桑阮朝旁边的蒙达思道:“接下来,靠你了。” “放心吧,老先生,我会拦住他们的。”蒙达思向他行礼。 桑阮一刻也不愿耽搁,他伸手搭在曲凌肩上,原本因为睡蛊而浑无力的曲凌此刻却不由自主地站起身,竟跟在他身后往山里跑去。 “曲凌!”白济喊了声,偏生曲凌像没听见似的,跟着桑阮越跑越远。 “没用的。”桑晓说道,“阿阮给他下了傀儡蛊,曲凌现在全被他控制了,就跟他们一样。” 六名黑西装正一步步朝他们逼近,桑晓眉眼一沉,只能对白济说道:“白警官,阿阮他太了解我,我不会杀人,他们现在如同傀儡般不知疼痛,接下来可能要靠你了。” 这六人身后,那名劲瘦干练的中年人张开十指,如木偶师于无形中操控这六人动作。 “一次性能控制六个人,这个男人,算得上高阶蛊术师了。” 白济皱眉:“不会吧,你的意思是,这六个人怎么打都不会倒下吗?” 一打六没问题,但一个人打六个怪物就很有问题了。 “放心吧,不会很久的,你拖住他们一阵,我会解开他们的傀儡蛊。” 有了他这句,白济撸起袖子,说干就干,“ok,本大爷也很久没活动筋骨了,来吧!” 他猛地冲上去,瞬间撂到一个,可正如桑晓所说,那被撂到的黑西装重重摔在地上,甚至头磕到流血却像没知觉,他又站了起来朝白济发起攻击。 “真是怪物。”白济暗暗啐了声,丝毫不敢掉以轻心,又挥起拳头击其中一人。 七个人打得激烈,桑晓心中明白,白济就算再能打,对上六个不知疼痛的怪物也熬不了多久。 所以关键是那个蛊术师…… 一次性操控六具傀儡对于蛊术师来说消耗极大,所以这个男人必须聚精会神,不能有一丝分心。 桑晓闭上眼,双手在胸前抵成三角型,口中嚷嚷念着咒语。 激烈的战斗,无人在意的土地上,一条生物滑过泥土悄然接近。它缠着蒙达思的脚环形而上,待到蒙达思有所察觉时,他分神转过头,脸色骤然被吓白—— 一条黑蛇环在他肩上,张开大口露出利齿,猛地扎进他颈间。 “啊——”他惨叫一声倒地。 失去操控者,那六名黑西装被白济一个扫腿,全部跌倒在地,这次没再爬起来。 就是现在! 桑晓右手食指中指并拢,暗念了句:“起。” 下一秒,那六名黑西装齐齐抱住腿在地上打滚,不断哀嚎了。 接连的变故看得白济啧啧称奇,可桑晓一把拉过他,“快走。” 两人抛下倒地惨叫的敌人,往桑阮与曲凌离开的地方追去,白济边跑边好奇地问:“刚才你对他们下蛊了吧?” “嗯,我事先做了准备,所以蛇蛊是对付那个蛊术术的,至于其他人只用石蛊就行了。” 还真是神乎其技。 白济又问:“那你弟弟带着曲凌去哪?不是说三破日当晚照得到月光的地方就能取出他体内的圣蛊吗?” 刚才那里就可以了,又何必跑远? “不,是我失算了,他不单单是要取出长生不老蛊。”桑晓幽幽道:“阿阮他……是要封印它。” 封印长生不老蛊的话,只有一个地方。 * * * * 嘀嗒、嘀嗒。 水滴落在地,撞出层层音波。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打乱这片寂静。 “你想封印它?” 曲凌处于一种极其怪异的状态,他感觉自己如同被切割成两半,一半是他的灵魂,高高在上俯视自己的身体。 另一半就是他的身体,像是个木偶,被他人牵着拉着,不知疲倦地往前跑进这暗无天日的山洞里。 他们仅凭着桑阮手里的手电筒,这洞内坑坑洼洼,九曲十八弯,他甚至不明白桑阮是靠什么辨别方位。 不,或者说,这个人他自己也找不到方向。 他们在一面石壁前停了下来。 前面没路了。 桑阮颓然倚着石壁坐下来,手电筒的光照亮他沁出薄汗的漂亮面孔。微微喘着气,他似乎真的很累。 第189章 从刚才到这里,这点路程对于成年男性来说并不算长,也说不上累。 曲凌亲眼见桑阮靠墙喘气,一个猜想浮上心头。 “你体内的血蛊只能让你维持年轻的样貌,实际上并不能真正让你像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 这张年轻漂亮的皮相下,其实是具年过百岁的老年身躯。 桑阮轻哼一声,有时,他过于讨厌姓曲的聪明了。“当然,这世上真正能让人不老不死的,只有长生不老蛊。” 有个问题在听完刚才那个故事后,曲凌就一直想问。 “为什么,我体内会有你们的长生不老蛊?” 在刚才那个故事里,桑晓已然成功封印了那只邪恶的蛊虫。 桑阮目光凛然,紧紧盯住他:“我不知道。或许,当年长生不老蛊在曲嘉宛身上做了什么手脚。长生不老蛊的秘密,只有历任百岵族族长才会清楚。” 也就是说,这人完全是一知半解就要封印他体内的东西吗? 曲凌难以苟同,也猜到他下一步做法,“你想找到当年那个血阵封印它?” 如果单单是取出蛊虫,这人没必要带他进这洞里左弯右绕的。桑阮是想替桑晓封印他体内的长生不老蛊。 “当然,当年我哥为了封印他搭上了自己的命。这次,我无论如何也不会让它再伤害到我哥了。”桑阮扶墙站起身,眼中闪烁前所未有的决心。 曲凌拼命想要夺回自己身体的控制权,一瞬间,身体与灵魂仿佛融合一体,他踉跄退开两步,欣喜之余忽地又僵立在原地。 他的身体又被桑阮控制了。 “真不愧是万蛊之王。”桑阮忽地吐出一口血,他抹去嘴角血渍,狠狠盯着曲凌道:“可惜了,你体内的长生不老蛊未曾真正苏醒。” 若是那玩意真正醒过来,他在曲凌下的睡蛊与傀儡蛊根本不值一提。 桑阮咬了咬牙,往刚才分岔口折返。百岵山当年遭遇山火,数年前又经历了一场地震,如今整个山体包括里面的山道与当年记忆中早有不同。 他也只能凭着记忆中的路径去寻找圣地所在。曲凌像被无形的线拉扯着往前走,亦步亦趋跟在桑阮后面。 桑阮的步伐已不如最初那般矫健,曲凌暗暗猜测,一来血蛊的力量没有他想像中那么强,二来刚才在他身上下蛊,估计桑阮也已经是强弩之末。 他绝对有机会。 曲凌凝住神,将注意力集中在脚下,试图阻断对方的控制。果然,走在分岔口的桑阮停住脚步,原先阴冷漂亮的脸此刻变得狰狞,“我看你是真的想找死。信不信我现在就把你杀了,反正长生不老蛊也未醒,我把你的尸体拖到血阵里照样能取它出来。” 说罢,他对准曲凌扬起手,这时分岔口的另一边传来声音。 “等等,阿阮。” 是桑晓! 桑阮整个人愕住,显然没料到他的哥哥这么快就能追上来。蒙达思跟那些人自然拦不住桑晓,可绝对能拖住他一段时间,怎么可能这么快? 从岔口走出的熟悉身影令曲凌心喜,他拼命想要上前,身体仍被桑阮控制住。 手电筒昏黄的光缓缓照出桑晓的脸。 “哥,”桑阮挡在曲凌身前,声音变得急促:“我知道我做的那些事,你不会原谅我。但我只求你别拦着我,我一定要将它封印。” 就算牺牲曲凌也无所谓。 “阿阮,”桑晓轻轻叹了一声,光线晕染着他恬静的面容,嘴角微微勾起,他噙着笑,仿佛刚才在外头的剑拔弩张只是他们的错觉。 “你不必紧张,我何时说过不会原谅你?又怎么拦你?” 桑阮怔住,完全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你……你说什么?” 他的兄长慈爱地笑了,“我们是亲兄弟,在这个世界上,你就是我最亲的人。无论你做了什么,我都不会怪你的。” 桑阮愣愣盯着眼前这个温柔的人,眼中渐渐泛起水光。一步、两步……他不由自主地朝桑晓走过去,喃喃道:“哥,你真的不怪我?我害了那么多人,这些年我很多时候在想,如果你在的话,肯定会生气的。从小到大,你都说蛊是救人的东西,不能拿去害人,我……” 他走到桑晓面前,俩兄弟深深凝望。紧接着,桑晓主动向前将他轻轻揽入怀中。 “傻阿阮。那些人又怎么能跟你相提并论,在我心中,阿阮就是最重要的。” 不对! 在后面冷静看着相拥二人的曲凌心中警铃大作,这不是桑晓会说的话! 桑晓就算再怎么疼爱弟弟,但他绝对不会这么是非不分。 “桑阮,你小心点,他不是——” 后面的话戛然而止。 一只手高高扬起,然后从背后直接插/入桑阮心脏部位。 桑阮浑身僵住,手里握不住那支手电筒,东西滚落地撞到石壁,光线又照向还拥在一起的两人。 “不可能……”桑阮满目错愕盯着眼前的兄长,“你是哥哥,不可能会错的……” 只见那张他无比熟悉的脸又笑了笑,随手猛地抽出手,在半空中带着一串血花。 第59章 “这边绝对没错了。”桑晓用上肯定语气。 白济忍不住吐槽:“族长大人,就三选一,我们错了两次。” 他们追着桑阮进了山洞,在这个三岔口走错了两次,就剩下这条道,就算选错也得对了。 第190章 作为土生土长的百岵人,桑晓脸不红心不跳地回道:“毕竟一百多年没回来了,不熟也很正常。” 一百多年…… 好吧,真是够“久”了。 白济快步跟着桑晓在黑漆漆的山道里走,他们依靠的只有手电筒,借着昏黄的光,他舔了舔嘴角,终于问出憋在心里很久的问题。 “桑晓,你……现在算是什么?” “嗯?” “哦,我的意思是,你弟弟是靠那什么血蛊从上世纪活到现在,那你呢?” 前方脚步声未曾放缓,桑晓如同寻常聊天般,用着平静的语气反问他:“那在你心中,我是什么?” 呃,这个倒真问倒他了。 白济认真地想了想,在这个时代人们的认知里,能够百年不死的…… “首先排除外星人,其次僵尸嘛,你也不吸血,至于妖怪?你好像也不会变身。” 最后,白济耸了耸肩,表示他猜不出来。 桑晓噗嗤一笑,只说:“我也不知道。” “哈?” “我是真不知道。对于一百年前,我的记忆只停留在当初封印长生不老蛊的那天。再次醒来时,就是在圣地里,当时有个盗墓贼死在我面前,而长生不老蛊不知所踪,再之后我便遇到了曲凌。” 白济越听越觉得离奇:“那就是说,连你也不清楚自己为何会死而复生?” “嗯。”桑晓低低应了声。 他没有骗白济,时隔百年自己为何死而复生?这答案连他自己也不知道。 但他始终有种感觉,他是为重新封印长生不老蛊而复活的。等到长生不老蛊被封印后,他会…… 忽然,桑晓脚下顿住,下一秒拔腿往前跑。 前面有人。 白济也听到前方有声响,他跟着桑晓跑,结果拐了个弯,出现在他们面前的场景完全出乎意料。 “阿阮!” 认识这么久,白济从未听到桑晓会发出这样悲痛的呼唤。 桑晓也没料到,再次见到弟弟,对方竟会倒在血泊中。他双膝跪地,像对待易碎物般小心翼翼将桑阮抱在怀里,手心尽是温热湿濡的感觉。 从桑阮后背流出来的液体……桑晓一颗心如坠谷底,声音不自觉地颤抖:“阿阮,怎么回事?谁伤了你?” 逼仄空间中,仅靠白济拿着手电筒照亮四周,桑阮颤巍巍地掀起眼皮,断断续续问:“哥……不是你……不是你……对不对?” 桑晓瞳孔一震,随即明白过来,紧声说道:“阿阮,我刚刚才找到你,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是谁伤了你,告诉哥,哥会为你讨回公道的!” “果然……我就知道不会是你……”桑阮的手吃力攥紧桑晓的衣袖,仿佛要用尽生命最后一丝力气,“哥,我、我快不行了……我以为还会有很多时间,所以、所以我有很多话没有跟你说……” 他气若游丝,轻轻道:“对……对不起。” “阿阮,没事的!哥会救你的!”桑晓强撑着扬起笑,眼中的泪“滴答”,直接落在桑阮脸颊,划出一道绝望的痕迹。 “哥,我做了很多、很多的坏事,我知道……你不会原谅我的……我不再是你心里的好阿阮……但是,只有一件事从来没有变过,那就是……” 浸在血泊中的青年微微勾起唇,吐出三个字: “我爱你。” 桑晓紧紧抱住他,哽咽着声回应他:“阿阮,我也爱你,无论你做了什么,你始终是我的好阿阮。” “是吗?那就好。”桑阮虚虚抬起手,想要反抱住他最爱的人,可惜那只手在即将碰上肩膀的刹那,忽地又软软跌进地面。 “阿阮!” 寂静的洞壁中响起一声悲鸣,久久不散…… * * * * 曲凌似有所感转过头,目光所及之处只有那黑幽幽的出口。 “在等桑晓?就算他来了,也救不了你。” 年轻男人离他四五米远,正单手插兜轻笑。 曲凌浑身无力躺在石台上,石台四周正是古老的血阵。原本干涸的阵法因被重新注入鲜血,隐隐泛起红光。 “你们杀了桑阮,他不会放过你们的。” 曲凌这么说着,目光落在年轻男人旁边一脸木然的青年。 那个眼神空洞,如同木偶般的青年有着跟桑晓同样的脸。 刚刚正是他伪装成桑晓,在撞见桑阮的第一面就穿透对方身体,彻底要了桑阮的命。 桑阮倒下后,曲凌被他带离现场,左拐右绕,穿过蜿蜒曲折的山道来到这里。可见到幕后操纵者后,他又呆呆地站在年轻男人身旁,活脱脱成一具漂亮的人偶。 这个“人偶”却有着跟桑晓相同的脸,是用了蛊吗?不对! 一个惊人的猜想浮上心头,曲凌寒着声,问:“他是……罗桑晓?” 他真正的“未婚夫”!那个两年前在南川地震中失去音讯的娱乐圈小糊咖。 男人眉眼一挑,颇为意外,“曲总还真是聪明,我还以为,你会以为他是被用了蛊。” “如果是易容之类的蛊,桑阮一定会发现的。” 依桑阮在蛊术的造诣,这个假桑晓倘若真是用蛊改造的,那桑阮绝对不可能被偷袭之余,还露出那样震惊伤心的眼神。 唯一的可能,就是这个人真的跟桑晓长得一模一样。 第191章 “嗯,你倒是了解的。”年轻男人语中含着赞赏。 曲凌冷冷看着这张熟悉的面孔,“不,说到了解,没人比你更了解桑阮。不对,该说是周元,还是你的爷爷?周、慕、礼。” 如葱白的手指推了推鼻梁上金丝眼镜,周慕礼微微勾起唇,亦如在龙京写字楼会议室儒雅。可正是他,刚刚让人杀了自己的“爷爷”。 “其实曲总已经知道了整个故事,就应该明白,他这个便宜‘爷爷’早在百年前就该死在这儿,让他苟活了一个世纪也算活够本了,我不过是让他魂归故里,与他族人团聚。” “哼,罗桑晓这张牌你准备了多久?两年?” 周慕礼侧过头,像在欣赏旁边那张白皙漂亮的容颜。“跟你这种聪明人打交道真的挺方便的,我也不用说太多废话。是,两年前你进川前,罗桑晓就已经被我发现带走了。” 眼前那具漂亮的人偶有什么价值能被周慕礼看中?不难猜,也就是这张跟桑晓完全相同的脸。 是巧合吗? 偏偏他就在南川捡到与桑晓长相完全相同的罗桑晓? 不。 两年前。 地震。 一个惊人的猜想渐渐成型,曲凌看着闲庭若步的周慕礼,说:“两年前……你来南川是因为这里发生了地震,你要来找的是桑晓,不,是长生不老蛊!” 这么说来就通了,两年前南川发生地震,周慕礼来这儿的目的,应该是想找到百年前被封印的圣蛊。只不过阴差阳错,长生不老蛊被抢先的盗墓贼带走。 他扑了个空,可却意外发现罗桑晓。 但是这样也不对。曲凌又问:“两年前,你为什么要带走他?” “为什么?”周慕礼伸过手,指背轻轻描摹罗桑晓精致流畅的下颌线,如同在欣赏一件艺术品:“当然是因为我知道,我的‘爷爷’有多喜欢这张脸。” 这时,旁边一直默不作声的中年男子忽然说道:“先生,时间到,可以开始了。” 从最开始曲凌被罗桑晓抓来,这圣地里除了周慕礼,还有这个在血阵前忙活的人。 周慕礼收回手,对着曲凌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你们千算万算也算不到,这圣蛊最后会落在我这里。好了,闲话就不多说,曲总,你安心上路吧。” 周慕礼踱步走到阵法前。隔着越来越强的红光,他双手插兜,眼中腾起雀跃的光,“来吧,现在就让我见识下传说中的万蛊之王。” 此刻,石台上空顶部大开,月光直接笼罩住整个血阵,曲凌躺在石台中,从未有一刻觉得月光会让人有灼热感。 中年男人打开随身行李箱,从里面取出一个金盒。一见到那东西,曲凌的心不自自主跳得飞快。 那里面……像有什么在呼唤他! 金盒里是被盗墓贼偷走的长生不老蛊吗?为什么他体内也会有? 曲凌极力抵抗来自体内的撕裂感,眼睁睁看着中年男人左手持金盒走到他身边,居高临下俯视他,然后伸出右手停留在他心脏上方。 他合眼,开始念起口诀。 痛! 曲凌体内每条筋骨都像被人用力活剥抽开,尤其心脏。胸腔底下跳动的那颗心,有一只手张开五指攥紧它,想要血淋淋将它从体内撕出来。 “啊——” 月光中,曲凌仰头痛叫,周遭阵法红光愈显,甚至连月光也蒙上一层红雾。 阵法外,周慕礼不禁暗自握紧双拳头,眼底尽染疯狂喜色。 太久了,他等了太久了,终于……要成功了! 下一秒,伴随着曲凌尖锐的惨叫,红雾瞬间炸开,就连周慕礼也被撞出三米外。 可阵法中,有道身影直接飞出来,恰好落在他身边。 周慕礼甩了甩头定神,目光微震,“塔法师傅,成功了吗?” 中年男人浑身狼狈爬起身,窘迫地摇头:“不,先生,失败了,我取不出来。” “怎么可能!?” “这个男人身上有禁制。” 周慕礼愣了愣:“你说什么?” 被称作塔法的中年男人骤然吐出一口血,满带困惑说道:“刚才我正要召唤出他体内的圣蛊,但是,他的胸前忽然有股强大的力量直接反击过来。” “先生,我修习蛊术这么多年,从来遇见过这么奇怪的情况。” 周慕满面阴鸷,恶狠狠地瞪着石台上的曲凌。忽然,身后传来一道清冷嗓音。 “你们当然没见过。因为这是百岵一族历代族长亲传的反噬蛊。” 所有人皆是一惊,转过身就见洞口处走来两个人。为首的桑晓双手抱着桑阮,他怀中的人面容安详,却是一脸死色。 白济跟在他身后,见着眼前这阵仗,当即冲到石台旁,把曲凌给扒拉下来。 “喂,你没事吧?” 曲凌被他晃了晃,才颤巍巍抬眸,勉强摇了下头,示意他还好。 见状,桑晓目光一暖,“辛苦了,接下来交给我吧。” 他蹲下身,将桑阮的尸体倚靠在脚边石壁,再次看向一直呆若木鸡的罗桑晓时,目光森寒无比。 “你就是用他假扮我暗算阿阮?” 周慕礼站起身,拍去身上尘土,此刻他完全没有当日在龙京的优雅,脸上满是得意,“当然,这张牌我藏了两年,为的就是一击即中。” 第192章 目光从桑晓脸上移到已经死去的桑阮,周慕礼眼中快意连连,“唯一可惜的是,我没办法亲眼看到他死前那张既痛苦又震惊的脸。他一定很震惊,他最最最亲爱的哥哥,怎么会亲手贯穿他的心脏,要了他的命……哈哈哈……” 往日高高梳起,用发蜡打理得一丝不苟的流海如今散乱垂落在鬓边,周慕礼低沉的笑声中隐隐透着疯狂,活脱脱一个西装暴徒。 但这笑声让桑晓自动回忆起曾经某些画面。 “你……是‘l’?” 去年在直播间给他打赏上百万,还用傀儡蛊操纵死人鲁旺的蛊术师……是周慕礼!他永远忘不了这个充满疯狂的笑声。 显然,周慕礼也没料到他竟然还记得。 “我亲爱的桑桑,我真是越来越喜欢你了。还记得我说过的,很期待我们见面的那一天。”他敞开双臂,微微笑道:“现在,我终于不用再装出一副老好人的样子。重新介绍一下,我是周慕礼,周家唯一的幸存者,周雪林的曾孙。” 桑晓重新打量他,回忆这两年来与这个男人之间的点点滴滴。当初,周慕礼出现的时机极为巧妙,他是作为珠宝城“扶桑会”胀蛊杀人事件的受害者出现的。 而“扶桑会”的背后,是mulberry,是桑阮。不,或许对于枝大叶大的周家来说,一个小小的“扶桑会”究竟祸害了哪些人,连桑阮也不清楚。 “当年你是故意中了胀蛊出现在我面前。” 桑晓冷静地说道。现在回想起来,其实这个唯一的幸存者本身就充满蹊跷。那个案件里中了胀蛊的人无一幸免,偏偏只有他体内蛊虫仍在幼虫阶段。 这根本就是故意为他而设的局。一个让周慕礼成为无辜受害者接近他的局。 “of course。其实我从很久之前就认识你了,桑晓,所以当我发现你在龙京,还在调查胀蛊的事情时,你知道我有多兴奋吗?”周慕礼目光灼灼盯着桑晓,舔了舔唇,才道:“你是这世界上首屈一指的蛊术师,我要顺理成章地出现在你面前,不被你怀疑,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你亲自救我,相信我只是一个什么都不会的普通人。” 桑晓眉头轻蹙,察觉到这话里不寻常的地方,“你以前认识我?” “这个嘛……”周慕礼半垂下眸,眼尾掠过旁边的塔法,后者忽然发难,他口中喃喃念着,十指飞快舞动。 这时,一直宛若人偶般木然的罗桑晓像被注入灵魂,双眼定焦在曲凌身上,猛地冲过来。 电光火石之际,曲凌眼前一个晃影,再定睛看时,罗桑晓劲瘦的身躯却已被人一脚踢飞。 白济收回脚,呼了一口气,颇为无奈地吐槽:“你们要打,好歹也找个五大三粗的来,这么个细胳膊细腿的,怕是我这一脚就给踢散架了。” 不是他自夸,在场这几人全加起来,也打不过他这个全龙京警队散队三连冠选手! 果然这一脚让罗桑晓彻底倒在地上完全起不来。塔法大喊了几声,他都没有反应。桑晓见状,拔腿冲到塔法身边,伸手就要夺过他怀里的金盒。 在他手碰到金盒的瞬间,塔法瞳孔缩紧,却是将怀里的东西丢了出去。那金盒在空中飞出抛物线,除去虚弱无力的曲凌,白济与周慕礼两人一涌而上。 “白警官!你不要碰它!” 就是桑晓这么一吼令白济迟疑了半秒,恰恰就这半秒间,周慕礼抢先一步,将金盒拿在手里,整个人也因此扑倒在地。 他手中的金盒撞到地面,盖子弹了出来。 桑晓与塔法的脸色齐齐大变。 金盒中豆大的红色影子以快到肉眼几乎捕捉不到的速度爬进周慕礼微张的嘴中。后者只觉喉头一痒,他拼命地扣喉,试图要将那异物扣出来,但很快他浑身不断抽搐,发出阵阵嚎叫。 曲凌吃力地走到桑晓身边,眼前这一幕如同不久前他所听到的那故事,只不过被蛊虫寄生的从曾祖变成了曾孙,从周雪林变成了周慕礼。 “桑晓,那个是长生不老蛊吧?他会变成跟周雪林一样的怪物吗?” 桑晓神情凝重,却摇了摇头,“不,他体内的长生不老蛊并不完整。当初我封印了它,这百年来它一直长埋在地底未曾苏醒,而且应该是幼虫形态。” 但刚才他看得真切,从金盒里爬进周慕礼口中的,明明就是成虫的姿态。 他猛地转头看向那个一脸惊愕的帮凶,“是你,你用血在喂养长生不老蛊?” 此刻,塔法满面惊恐,这样的局面俨然不是他曾预料到的,“我、我们是一直用血想让长生不老蛊醒过来,但是这蛊只有一半的真身,我们失败了很多次,就算我们不断给它换宿主,包括用上阴年阴时阴日出生的活人,它也未能真正醒来……” “你们竟然用活人献祭?”桑晓眼底划过厌恨,“身为蛊术师,如果妄用蛊术害人性命,是会遭天谴的。” 此时此刻,桑阮的尸首就在不远处。塔法咽了咽口水,竟是惊出一身冷汗。 “不是我、这、这完全是周先生的意思!”他慌乱中看向正在地上痛苦挣扎的周慕礼,完全不知所措,“之前那些被它寄宿的人全部都疯了,周先生他会不会也——” 塔法看向桑晓,现在或许能救周慕礼的就是现前这个人。 “桑先生,我请你救救周先生吧!” 第193章 旁边白济啐了口,“你脸可真大,这话也说得出口。” 塔法眼巴巴望向桑晓,却见后者摇了摇头,“现在,谁都救不了他。” 上次周雪林被长生不老蛊上身后完全被它控制,这回,长生不老蛊只有一半的真身……周慕礼会怎样? 桑晓不自觉注意旁边曲凌,只见他捂住胸口,似是忍着痛,他忙问:“你感觉如何?” 曲凌五指按住心脏,目光却是盯向在地上打滚的人,“我、我不知道,里头好像有东西有出来。” 桑晓眼神凛然,随即咬破手指,以血在他胸口处画了几道,随即念起古老神秘的语言,曲凌脸上痛苦的表情渐渐缓下来。 与此同时,前方周慕礼也停止动作。霎时,桑晓将曲凌挡在身后,已全然做好戒备。 浑身满是尘土的男人慢慢从地上爬起来,俊美的脸脏兮兮的,原先那副金丝眼镜也不知被丢到哪,凌乱鬓发下,那双细长的眸先是出现绿光,人类瞳孔顷刻变成虫类的复眼。 果然! 桑晓浑身一震。 但是,复眼出现不过数秒,周慕礼忽然又抱住头,撕心裂肺大叫出声,继而像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撞,很快往洞口处冲出去。 “周先生!”见状,塔法急忙追上去。临行前,他不忘操纵罗桑晓跟上去。 “不能让他逃了!”桑晓正要追,偏偏旁边的曲凌忽然整个人倒下来,他眼明手快地扶住男人,“曲凌!” 曲凌双眼闭紧,全然失去了意识。桑晓就这么晃了晃神,转过头时,发现白济早已追上去了。 糟了。 望向幽森的洞口,桑晓一咬牙,直接将曲凌背起来。 现在一堆疑团未理清,周慕礼又被长生不老蛊附身,他会不会又变成百年前杀人吸血狂魔?要是的话,白济绝对不可能是他的对手! 桑晓背着个人吃力地走在洞道中,只希望自己能快些。 白济! 白济可千万不能出事! 走到原先的分岔口,他听到前方传来脚步声,心中顿时一紧,那脚步声越来越近,然后一道光忽然照过来。 “桑晓。” 是白济。 桑晓暗暗松了口气,他没事真的太好了。 白济拿着手机当照明,灯光照出他挫败的面孔。 “可恶,被他们逃了。” 第60章 刚才塔法追着周慕礼出去,白济也急急赶上。作为刑警,认路绝对是白济强项,所以甭管来时走错好几回,出去时他可是分毫未差,只是当他爬出洞口时,四处静悄悄的,只有明月悬在天际,夜风呼呼吹着,百岵山笼罩在寂静的月色中,洞内的险象如同一场幻觉。 白济只能无功折返。 桑晓半垂眸,灯光照出他凝重的脸。 “绝对不能让他逃了。长生不老蛊刚醒,它需要大量新鲜的人血,一定会去人多的地方。” 百年前那场惨剧历历在目,桑晓永远忘不了那晚溅满圣地,那些周家军被活生生撕裂出来的血液。 白济接过他背上的曲凌,只道:“走,先出去吧,这里信号不好。” 两人背着一个,很快就爬出洞口。手机信号爬到满格号,白济立马拨出电话,“喂,孙警官吗?我是白济……有个事想请您帮忙……” 另一边,桑晓轻拍曲凌的脸,“醒醒。” 后者皱紧眉,尔后掀起眼皮,表情颇为痛苦,右手按住心脏,嗫嗫道:“我、我能感觉到,它很饿,它想吃东西,是血,它想要血,不对,桑晓我想要血——” “曲凌,你听我说,你不要受它的影响。你现在努力想想,那些你觉得重要的事或者开心的事。比如你的家人、你的朋友,想想跟他们在一起时那些开心的事。” 曲凌盯着眼前这个人,月光给他覆上一层柔光,恍惚间,他脑海中浮现当年在百岵山第一次相遇的情景。 这人曾经有过一头乌黑的长发。那时他穿着古朴的百岵服饰沐浴在春日暖阳中,曲凌记起来,在两年前的那个春日,自己乍见那侧颜时其实也怦然心动过…… 体内那股灼热的饥渴感渐渐消退,胸腔起伏的频率也逐渐恢复平缓,曲凌调整呼吸,朝桑晓颔首,示意他不必担心。 桑晓松了口气。 待曲凌彻底平静下来,才握住桑晓手腕,“现在,你可以告诉我究竟是怎么回事?” 桑晓目光微动,任由手被他捉着,索性坐下来说话。 “曲凌,一直以来有件事我都在骗你。” 他抬眸看向曲凌,眼中盛满愧疚,“在你体内的,不是圣蛊的气息,而是——” “长生不老蛊的另一半真身。” “等等,”比起曲凌,白济更加听不懂了,他撸起袖子坐下,上下打量起曲凌,他皱着眉说:“我越听越糊涂了,先前说周元,啊不,是桑阮千里迢迢把曲凌从龙京带到南川是想取蛊,结果周慕礼被蛊虫附身,现在又说曲凌体内只有一半?” 曲凌无言地看过来,白济替他问出了心中所想。 桑晓知道自己没有再隐瞒的理由,目光落在曲凌心脏处,他道:“其实我也是遇见你之后才发现的。” 两年前,他第一次遇见曲凌,除了惊讶于他的相貌与曲嘉宛有几相似,更加奇怪的便是对方身上居然有长生不老蛊的气息。 第194章 他百分百确定,当初这只蛊已被他封印在金盒中。金盒被开,里面的蛊虫不见了,而曲凌却有着相同的气息。 于是,他将错就错,冒充曲凌的未婚夫,那个据说跟他长得一模一样,甚至连名字都相同的罗桑晓。 来到龙京,恰逢替身蛊事件中,在那家廉价的情趣酒店内,桑晓借着同床共枕的机会,终于确定了一件事:盘旋在曲凌心脏处的,的确是长生不老蛊。但,又不是完全的长生不老蛊。 “当初在你体内的不过是它的幼虫形态,不仅仍在沉睡当中,而且只有一半。” “一半?”曲凌眉头蹙紧,“这只虫子可以一分为二?” 桑晓看着他幽幽道:“别的蛊不行,但长生不老蛊可以。” 长生不老蛊是百岵族百年不出的天才蛊术师凤兰堤所炼制。根据凤兰堤留下来的手扎中记载,此蛊是以他的血为引,用九九八十一种虫子及草药,耗费十年才炼制而成。 长生不老蛊不死不灭,且有断身保命的秘技。 “我想,当年我封印它时,它曾经因金盒中人血短暂苏醒落在你曾祖父手背,那时它应该就已经暗中将自己一分为二,留一半在曲嘉宛身体中。” 曲凌瞳孔缩紧,“它在曾祖体内活了一百年?” “应该是。你的曾祖父活到一百二十岁才病逝,一般人,活不到这个岁数。” 所以,他的曾祖父是靠体内这只长生不老蛊才如此长寿? 曲凌曾经也以曾祖的长寿为傲,他的曾祖父无病无痛活出了寻常人难以企及的岁数,一直为人津津乐道。可现在却告诉他,是因为这只虫子? “不对,”曲凌发现这里头矛盾的地方,“这长生不老蛊不是能让宿主长生不老吗?可曾祖也逝世了。” “那是因为它遇见了更合适的宿主。” 桑晓对上曲凌微怔的面孔,缓缓说道:“蛊不是死物,它们是活的,尤其是长生不老蛊,它有自己的思维,它会判断谁才是最好的宿主。” “你的意思是……它选了我?” “没错。”桑晓说道:“你的曾祖父毕竟不是蛊术师,当年长生不老蛊选择他,是为了要自救。在你曾祖父体内养了百年后,它已经积攒了足够的力量。你比你的曾祖父年轻,而且身上还流着同样的血,对它而言,你绝对是更好的宿主。” 见曲凌仍处于错愕中,桑晓又说:“不信的话,你不妨回想一下,你的曾祖父是什么时候生病的?” “从我懂事以来,曾祖的身体一直很好。”曲凌的曾祖父不仅身体好,而且好到匪夷所思。 从小到大,他从未见到曾祖生过病。他的爷爷、他的父亲都走了,是曾祖抚养、教导他。高中毕业后,曲凌便到国外留学,除了假期很少回龙京。 曾祖的身体什么时候开始不行的? 曲凌脑中灵光乍现,“是他一百二十岁大寿那天!” 也就是两年前,在他遇见桑晓的三个月前。那次曲家在龙京大摆宴席,为曲老爷子祝寿。在这之前,曲凌一直在国外忙项目,已许久未回。 那天,他特地带着苦心搜寻而来的礼物回龙京见曾祖。 “那天晚上,是我扶着他回房休息的。当时他的手搭在我的手上,我记得,我的心脏疼了一下。” 尘封在记忆深处的画面开始变得晰,曲凌恍然大悟,这一切并非没有征兆,而是当时他什么都不知道。 那晚他扶着曾祖上床时,心脏有过瞬间的剧痛,当时曾祖还担心他是不是劳累过度,硬要他第二天去医院检查身体。 他第二天的确去医院了,检查结果一切正常。 原本这只是再小不过的插曲。但如今想来,那晚过后,曾祖的身体就像按下快进键,突然就不行了。 曲凌还记得他拿到报告的那天,曾祖因为心梗紧急就医,此后便再也没能从医院出来。 一百二十岁,这样的高龄对任何人来讲都像传说。当曾祖真的病倒那一刻,曲凌在惊愕伤心过后,只生出“这一天终于到来”的惆怅。 生老病死,乃世间再正常不过的事。是人,就会死。 纵然曲家再有钱,也没办法改变生与死。 曾祖的死,是喜丧。 “长生不老蛊选择了你,只是它的力量仍不够强,所以依旧在你体内沉睡。而它的另一半真身,则是被我封印在金盒中,后面被盗墓贼偷走,又落入周慕礼手中。” 所有散落的真相凑齐,此刻整个故事逻辑终于顺利串起,形成闭环。 百年前长生不老蛊为自救,一分而二,一半藏于曲嘉宛体内,后面又转移到曲凌身上。而另一半封印在金盒中,金盒被盗墓贼偷走,又辗转落入周慕礼手中。 周慕礼想让长生不老蛊苏醒,不惜以活人献祭,也是想找出蛊的另一半真身。与此同时,他故意出现在桑晓面前,不断引导他们去查mulberry,查到周元身上。 最后更是想坐收渔翁之利,可惜的是,周慕礼自己引火烧身,现在也不知如何。 月色茫茫,桑晓忽然起身折回洞中,待他出来时,背上又多了个人。 准确来说,是个死人。 曲凌看着他背上的桑阮,像睡着了似的。谁也想像不到,这样漂亮恬静的面孔下,这个人曾经做过无数丧心病狂的事。 第195章 “桑阮的尸体你打算怎么处理?” 桑晓半垂眸,托住弟弟的手紧了紧,声音发涩:“阿阮他害了很多人,或许这样的结局,对那些受害者来说太轻了。但是,作为哥哥,我不能看着他死无葬身之地。” 白济叹了声,拍拍膝盖起身,“先下山再说吧。这边派出所已经在排查了,周慕礼按理说应该逃不出去。” 说罢,他的肚子非常配合地叫了声。 曲凌扶了下额,从善如流替桑晓背过桑阮,双手将人托高,没好气道:“走吧,我也饿了。” “……” 桑晓看着对方一步一脚印,替自己背过弟弟,想问的那句话卡在喉中,却怎么也问不出来。 他想问,曲凌是当真不介意桑阮曾经想杀他吗? 不,依那个男人的脾气怎么可能不介意! 可是他依然将阿阮的尸体背在背后…… 或许是百岵山的风太过熟悉,甚至连夜风送来的清草香都让人回忆起这里曾经的点点滴滴,桑晓忽然想起那个想送他满片扶桑花的青年。 曲嘉宛,谢谢你,你养出一个很好很好的曾孙。 * * * * “阿秋——” 窗外秋风卷起一地落叶,阳光暖烘烘照进屋里,空气中仍旧被凉意覆盖。 孙伟豪吸了吸鼻子,昨夜一场秋雨把他冻伤了,今日他穿着厚外套,乍进董事长办公室时,不免惊讶:“曲总,您这么穿不冷吗?” 坐在黑色大班台办公桌后面的老板只穿着薄衬衫,窗户大开,稍显见长的发尾随风而动。 正卷起袖子打字的手顿住,曲凌的脸从液晶显示屏后方探出,“冷?今天不冷吧。” 孙伟豪苦笑:“曲总,今天您是我在公司见到唯一不用穿外套的。您是在南川那边进了补吗?气血真旺。” 不是他开玩笑,而是老板今天脸色红润,跟他们这些被风吹得干巴巴的下属完全不同。 曲凌目光微顿,这才注意到孙伟豪身上确实穿着厚外套,墙上的液晶日历温度一栏,明晃晃写着“15”。 这样的温度,他穿着薄衬衫是真的不觉得冷,是因为体内那玩意么…… 曲凌摇了摇头,示意孙伟豪坐下。 他在南川耽搁了不少时间,公司也堆积了大批文件未处理。刚回到龙京,曲凌配合警方录完口供,只在家歇了两天,大清早就赶到公司办公。 工作交待至一半,办公室的门又被推开。 这回进来的人是桑晓。 孙伟豪是个识相的助理,刚想起身让座,就听到对方说:“不用了,你坐。” 桑晓对曲凌说道:“白警官刚刚来电,让我们去城南中山路18号。” 龙京是一座现代国际化大都市,但城南中山路划分在老区范围,这一带都是上个世纪商人聚集的地方,过了百来年,只剩下这些墙体斑驳的老式院子。 爬山虎懒洋洋顺着阳光铺满灰白的墙,飞鸟停在已褪色的绿琉璃上,倏忽又振翅翱翔。 老院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热闹了。四周被拉上警戒线,曲凌和桑晓到时,警局的工作人员已经在四处采集指纹线索。 “死了两男一女。两个男的,一个是食品公司推销员、一个是培训公司的教师,女的是珠宝店导购。” 普通的凶杀案白济自然不会让桑晓他们过来现场。扬了扬下颌,他示意小王带人去看那三具尸首。 “好的,白科。曲先生、罗先生,请跟我来。”小王比了个请的手势。 一周前,他们仨在南川等了两天,最后那边警局的回复是找不到周慕礼的行踪,但是三破日那天,有架直升飞机离开南川境内,去向很有可能是龙京。 曲凌他们立刻赶回龙京。在龙京机场下机后,曲凌连家都没回,直接到警局录口供,包括他在名龙山会所看到的一切。 世纪集团董事长亲自上门提供的线索,警方高层谁也不敢怠慢,立刻成立了专案组彻查这个案件。 白济也复职,担任专案组组长。 至于周慕礼的行踪,目前仍是没有线索。但昨夜发生在这座老宅的凶杀案,却极为离奇。 “虽然法医还未验尸,但我们初步判断,他们是被咬死的。”小王顿了顿,仍是有些不信:“有可能,是被人咬死的。” 人被动物咬死并不离奇,但离奇的是,那伤口看起来很像是人的牙齿咬出来。 他掀开白布,底下的男人双目瞪得圆圆的,嘴巴大张,死前表情极为痛苦。最恐怖的,是他的喉咙—— 被人从中间咬开,周围血渍已凝固。整个脖子像是被人用暗红色颜料泼上去,只露出破碎的颈骨。 剩下的两具尸体基本相同。 桑晓戴上口罩和手套,半膝跪在尸体旁边,反复观察后,他叫过白济和曲凌。 摘下口罩后,他眉眼间压着浓浓忧色,“情况往我料想最糟糕的方向走了。” 这三人的死状,跟百年前他在圣地中看到的那些周家军一样,都是被长生不老蛊附身的宿主活活吸血而亡。 但这三人还跟周家军不同。 “他们体内有蛊,而且口袋里还带着蛊虫,应该是蛊术师。” 曲凌与白济俱是一怔。 “还记得我说过,阿阮用血蛊来维持身体长盛不衰吗?最为上乘的血,就是蛊术师的血。” 第196章 曲凌立刻明白过来,“你是说,周慕礼跟桑阮一样,拿手底下蛊术师当食物。”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是这样。” 三名死者,估计跟陈细妹、李建明一样,都是mulberry养的蛊术师。 桑晓正陷入沉思之际,忽然发现身旁人的呼吸变得急促进来。 曲凌直勾勾盯住尸体颈部伤口,喉头无意识滚了滚,在桑晓与白济眼中,他此刻的神态极为诡异—— 他对着地上的尸体露出渴望的表情。 与此同时,曲凌的眼从四周眼白部分开始渗出红色,脚也朝前迈。 说时迟、那时快,一只手横在他胸前。 已开始蒙上红雾的眼不满地朝阻挡者露出凶光,他的右手正扬起,几乎同一秒,白济火速上前将他右手反折于身后,而桑晓直接咬破手指按在他胸前。 随着桑晓低语念着口诀,曲凌眼中红雾一点点褪去,直至恢复如常。 “我——”曲凌怔了怔,尔后回过神,才道:“刚才,我只觉得很饿,然后什么就不知道了。” 桑晓收回手,声音像被巨石压着,无比沉重,“是这些血让你体内的蛊开始有反应了。” 长生不老蛊生性嗜血,就算他体内的一半仍在沉睡中,可依旧渴望着力量…… “快,将尸体抬走。”白济让警员赶快把这三具尸体送走,依旧维持押着曲凌的姿势问桑晓:“那我们的曲总?” 桑晓上前拉开他的手,让曲凌恢复自由,只道:“曲凌体内的蛊,目前我还能压制,这个白警官可以放心。” 目前?换句话说,以后就说不定了。 白济只觉得一个头两个大,这简直是颗定时炸弹,说不定哪天就爆了。更别提,外头还有颗找不到行踪的行走核弹。 “喂,那周慕礼现在会变成什么样?” 桑晓幽幽看了他一眼,摇头。 百年前生食普通士兵的周雪林已变成嗜血狂魔,现在的周慕礼……就连他也无法预计。 现在只希望原先桑阮养的那批蛊术师人数不要太多,否则的话…… 桑晓目送尸体逐一被警员抬走,忽地碰了碰曲凌的手肘,“走吧,我们也得做好准备了。” 曲凌:? 桑晓声音有些沉重:“迎战长生不老蛊的准备。” 长生不老蛊还有一半真身留在曲凌体内,无论如何,它肯定会来夺回自己的另外一半! 是咀嚼的声音。 塔法走进这间华丽的卧室时,恰好前方垂地厚重的纱布内滚出一个物件。地面铺着纯黑瓷砖,光滑平整,方便那物件滚到他脚边,撞到皮鞋后又停下。 他低头一看,顿时连退数步,整张脸都吓白了。地砖上的那头颅,狰狞扭曲的面孔上,充满怨恨与痛苦的双眼直勾勾瞪着他。 塔法认得这张脸,这是原先周元的秘书,叫蒙达思。 纱帐内的咀嚼声很快停了下来。 塔法喉头滚了滚,招手示意身后两人进去。没过一会儿,两个手下从纱帐中抬起出一具尸体。尸体颈被横生生咬碎,大动脉喷涌出来的血直接将黑西装底下的白衬衫染红。 满屋的血腥气熏得塔法胃里翻滚,可纱帐内依旧传来男人沙哑的叫嚷: “不够,还不够!我还要更多的血!” 塔法咽了下口水,毕恭毕敬地道:“我知道了,明天会为您送更多的食物。现在,请您先休息下,别着急。” 说完,他压下所有不适,扬了扬手。 他的身后,漂亮白皙的青年双目空洞,径自往前走入纱帐之内。 片刻后,夹杂着浓浓血腥味的气息混合粗重喘息声,塔法双手搭在大腿边,站得笔挺,眼睛只盯着黑色地砖。 地砖上还残存着些许未干的暗红色污渍,那是刚才蒙达思头身分离的尸体被清理后留下来的。 塔法半垂着眸,就这么看着这滩血渍,直到里头的喘息声渐渐停下。纱帐被撩开,青年木然走出来,他的上衣虚挂在身上,掩不住这具躯体上青红交错的於痕。 然而青年半分也感受不到疼痛,他就这么直挺挺站在塔法背后。 静候数分钟,纱帐内男人声音恢复以往的平静,与刚才判若两人。 “赝品再像,也没有真货来的好。塔法师傅,我能感觉得到源源不绝的力量,再给我找多些‘食物’吧。” 塔法转过头,眼尾扫过如同木偶般的青年。 那人有着与桑晓一模一样的脸。 他朝纱帐里的人颔首:“我知道了,周先生。” * * * * “所以,你打算怎么做准备?” 从城南老宅回来后,曲凌依旧到公司上班,桑晓一个人先回家。等曲凌回来,才发现桑晓站在家里客厅的楼梯中间。 家里佣人告诉他,桑晓已经站在这儿快半小时了。 曲家大宅原先是上世纪曲嘉宛来龙京后所购,整体建筑结构依旧保留当时的风格,客厅通往二楼的楼道呈“y”字形设计。 桑晓就站在左右交叉点,那里挂着一副2米长的油画。 这幅画自曲凌有记忆开始便挂在这里。画是油画,里面用大片浅浅的青色为背景,再用浓重的蓝勾勒出抽象线条。 坦白讲,不仅曲凌从小就看不懂,就连他的父母,包括来过家里的客人就没人看懂过。 第197章 据说,这幅画是他曾祖父年轻时所得,至于画的背后蕴含着什么重大意义,曾祖父从来未跟人讲过。 曲凌站在桑晓身侧,他知道,对方不可能无缘无故盯着这画半小时。 “你的准备,跟这幅画有关?” 桑晓侧过头,眼中含着赞赏,曲凌是个聪明人。 “你知道这幅画,画的是什么吗?” 曲凌摇头:“我们以前问过曾祖,他不肯说。” 桑晓拉过曲凌的手往后走,直至下了楼梯,两人在距离画像三米多的地方停下。 “你再看看,蓝色部分画的那些像什么?” 曲凌微眯起眼,细细端详起那蓝色线条。乍看之下,原先像是随意描画的蓝线从起笔,到最后闭合,确实不像是乱画的,其实有点像…… “动物?” 在桑晓含笑的目光中,曲凌瞳孔微缩,“是鸟!” 是了,蓝色线条上部分尖锐,像是一只鸟仰头长啸,而下部分左右两侧延升出来的,是它的翅膀。 他看过的,这种形态的鸟! 曲凌福至心灵看向桑晓,后者点了点头,“没错,这里头画的是鹙神。” 他家里挂着鹙神的画像!? 曲凌当即发现这里头的违和:“可是,曾祖父他不会画画。他说过,这幅画是他买来的……” 他瞬间明白桑晓为何站在这幅画前沉思,“这幅画是你们百岵族人的画的?” “应该是,而且……”桑晓眼中掠过精光,“画这幅画人极有可能真正见过鹙神。” 普通的百岵族人一般用墨来画鹙神。 蓝色线条,那是神降临人世时浑身燃烧的蓝色火焰。画这幅画的人,如果真的亲眼见过鹙神降世,说不定…… 他会知道对付长生不老蛊的办法! 第61章 曲嘉宛何时从何处购买了这幅画? 晚饭过后,曲凌一刻也没歇,马上让人去查这幅的来历。时隔多年,这幅画在曲家大宅挂了将近一个世纪那么长,如今突然要翻查来源,却也不是件简单的事。 等到第二日下午,曲凌才查到,这幅画是九十三年前他的曾祖父在国外经商时所购买的,购买地点是苏来国的大利亚拍卖行。 得知这个消息,曲凌立刻订了两张连夜飞往苏来国的机票。 苏来国是个小国,面积不到一千平方公里,全国人口约莫六百万人左右,但这个国家处于三个洲交界处,交通极为发达,自古以来众多民族在这里聚居,堪称世界文化大杂烩之地。因此,这个国家也诞生了历史最为悠久的拍卖行——大利亚拍卖行。 大利亚拍卖行售出的艺术品均有记录。曲凌带着桑晓来到这里,没耗费太大力气就查到九十三年前他曾祖父购买这幅画的记录。 画名:《god of blue fire》 作者:露扎西·里托克 售价:1284万苏来币 “蓝色火焰之神……这的确画的就是鹙神。” 落地窗外蓝天碧海,海鸥低低掠过海面,又冲向湛蓝的天。曲凌与桑晓坐在酒店餐厅的室外雅座,他手中翻着从大利亚拍卖行取出来的资料。 苏来国近三十年来大力发展旅游业,整座城市淘汰了工业,换来的是到处绿树成荫,空气清净如洗。坐在这儿,吸进身体的每一缕空气都夹杂着海水的咸香,跟龙京那座商贸大都市完全不一样。 曲凌看着对面桑晓正在享用服务员送上来的火焰冰淇淋。看桑晓吃甜点是一种享受,他会用银勺先挖起一些送入口中,凉凉的甜食在舌尖融化时,那双眼会升起惊艳的悦色。 连日来的疲乏好像随着海风被吹散,曲凌将手里的资料推至旁边,也跟着对方一起用甜品。 细算下来,自从他亲自去名龙山会所卧底开始,足足有一个月的时间,他每天都与危险同行。 龙京那边,白济所在的专案组正在搜集名龙山会所那帮人的犯罪证据,就等着将他们一往打尽。而失踪的周慕礼,现在龙京警局已经在内部发布通缉令,海陆空所有交通部门都在严控,全国各地警局也在找人。 而他体内还有一半的长生不老蛊随时会苏醒。 眼前这一刻的休闲像是偷来的。 曲凌非常珍惜这样的时光,他环顾四周,餐厅里面的客人有白人、黑人还有黄种人,这里的世界没有隔阂。 “露扎西·里托克,这个名字听起来像是外国人的名字。”忽然间,桑晓盯着某桌的一位黑人食客,问曲凌:“是那个国家的吗?” 曲凌摇了摇头,“不,里托克是苏来国本土姓氏。按照苏来的风俗,露扎西是女人名字,单从名字上来看,画那幅鹙神的应该是个女人,而且还是苏来本地人。” 苏来国的本地人? “我已经让人去查了,估计很快会有结果。” 曲凌见桑晓放下银勺,眺望着远方海平面,不禁问道:“怎么了?” 阳光照得远处的海白茫茫,桑晓忽地想起曲嘉宛,“我只是在想,当年曲嘉宛是怎么来到这么远的地方,又买下这幅画?” 他们坐飞机尚且要五个小时,将近一个世纪前,曲嘉宛穿洲过海来到异国他乡,却又能邂逅这幅画,何尝不是一种缘份? “曾祖当年是坐船来的,依当年的船,他从华国来这里差不多要三天的航程。” 第198章 曲凌让人查过,当年曲嘉宛离开望京后便北上经商,紧接着就出国,在国外赚够财后再回到龙京。 看到对面人眼中的怀念,曲凌沉吟许久,一个压在心底已多日的问题破土而出。 “桑晓,其实你跟曾祖之间……”后面的话,他等着桑晓回答。 但桑晓眨了眨眼,歪了下头:“之间怎么了?” 这分明故意在装傻。 曲凌不信他这么聪明,会听不懂自己话里的意思。但是,倘若是其他人就罢了,偏偏是自己无比尊重的曾祖父! 曲凌没好气地道:“苏来还有一道出名的甜点叫‘香芒塔酥’,我知道哪家最好吃。现在过去的话,那家店应该还没打烊,不过晚了就没了。” 赤/裸/裸的威胁。 桑晓不满地瞪了他一眼,对方又补了句:“比你刚才吃的火焰冰淇淋还要好吃十倍不止!” 看到桑晓眼中乍现的光,曲凌老神在在地倚进椅子,双手抱胸,一副稳操胜算的姿态。 真是狡猾的资本家! 在美食与回忆之间,桑晓毫不犹豫地做了选择:“我跟曲嘉宛之间……” 他特地拖长了“间”字,吊足曲凌胃口之后,才继续道:“是朋友。” 曲凌悬着的心暗暗落回原地。 有些话一旦起了头,后面的也不难开口了。桑晓很难形容此刻坐在曾孙面前,诉说他曾经和对方曾祖父往事的心情。 不过,并不是什么尴尬的事。 “你的曾祖父是个好人,当年他来到百岵山后,曾经救了族里好几个患了风寒的孩子……” 海水渐渐被夕阳染红,海鸥也没了身影,倦鸟归巢,远处几艘船只也开始停靠在岸。 桑晓沉浸在过去的故事里,不知疲倦地讲述当年那位斯文聪明的青年在百岵山做过的事,包括曾经那人送了他一整片扶桑花田。 等他讲完时,才发现对面的男人神情复杂地盯着自己。 “不好奇吗?关于你曾祖父的事。”他没记错的话,曲凌跟曲嘉宛的关系应该很亲密。 曲凌的手无意识摩挲杯子,视线却紧紧锁在他脸上,“桑晓,如果有机会的话,你会接受曾祖吗?” 桑晓挑了挑眉,显然没料到他会这么问。思索片刻后,他摇了摇头。 曲凌眼中刚浮上喜色,就听到他又讲:“我不知道。” 桑晓迎着他的目光,认真答道:“一百年前,我是百岵族族长,我的使命就是守护我的族人,还有封印长生不老蛊。你说的机会,那是不可能发生的事。” “谁说不可能,你现在——” “现在百岵一族已经没了,”桑晓落寞地勾起唇,“但是,封印长生不老蛊依旧是我的使命。” 他凝视着曲凌,一字一句道:“对我来说,现在与一百年前并无不同。” 上天赐予他重生,不过是要他亲手结束这一切。曲凌所说的“有机会”,对他而言实在太过奢侈了。 “不一样的!”曲凌覆上他的手,语气坚决又强硬:“一百年,我们隔了这么久的时间都能遇见,就证明上天给了你新的‘机会’!” “曲凌,你还是不懂,我现在这具身体,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算是什么。” 不老不死。既不是妖魔,也不是鬼怪,这样违背天理的存在是不会长远的。 “或许有一天,上天会收回这一切,我随时随地又会死。” 桑晓说这句话时,转过头望向远处红茫茫的海面。他对座的男人攥紧拳头,问他:“那你真的愿意就这么死吗?” 为什么桑晓可以用这么无所谓的语气说这种话? 难道他对这个世界一点都没有留恋吗? 难道他对自己—— “不然呢?”桑晓半垂下眸,掩去所有情绪,语气依旧波澜不惊,如同在谈论天气般,只道:“你希望我怎么说?不想离开这个世界?继续活下去,用这样的身体?” 缓缓抬起眼皮,他看向曲凌的眼中带着一丝怜悯:“曲凌,我不属于你们这个世界。” 他是一百年前的死人。他有预感,上天收回馈赠的这一天很快就会到来。 他改变不了这个结局。 曲凌也留不住他。 想到这点,桑晓心中的怜悯泛滥开来,他甚至第一次正面曲凌的感情。 “曲凌,等这些事都过去后,找个彼此喜欢的人,好好过日子吧。你这么优秀,总会遇到跟你一样优秀的好人。” “不。”曲凌斩铁截铁地拒绝,“桑晓,你别搞错了,我不是曾爷爷,当年他会听你的话乖乖离开百岵山。如果是我,我绝对不会走的。就算死缠烂打,我也会留在百岵山,一年不行,那就两年,两年就一辈子,反正绝对不会走。” 桑晓怔怔望着他:“曲凌你……” “我会找出对付周慕礼的办法,然后等这一切都解决了,你也会好好的。” 海风拂过男人鬓发,那双眼中燃烧的是熊熊意志。 “桑晓,我一定会留住你。” 一股微微的颤栗感从脊椎往全身扩散,桑晓能够感受胸腔底下那颗心正跳得厉害。 零碎的画面从记忆深处翻涌开来,曾经那个满手捧着扶桑花的青年问他: 如果有机会,你会想过另外一种生活吗? …… 第199章 但或许,上天已经给了他两年的馈赠。人并不是永远都活在幸运中,正如他们这次苏来国之行。 等到日落时,曲凌带桑晓到那家贩卖“香芒塔酥”的店铺,店员一脸歉意地告诉他们:“对不起,制作这款甜品的是我们老板娘,但是她昨天因病去世了。” 世事毕竟不能尽如人意。 曲凌站在店门口沉默许久,还是桑晓捅了捅他手肘,失笑:“行了,这里应该也不只他们一家在卖。” 可是这家却是最好。 曲凌只想给桑晓最好的。 忽地,他郑重对桑晓保证:“我跟你说过的事,绝对不会食言。” 包括刚刚在海边那些保证。 “你呀……”桑晓对他这份执拗感到无奈。 只是这个世界上很多事不会因为谁的意志而改变,比如这份“香芒塔酥”,又比如他的命运。 曲凌托人查露扎西·里托克的消息有结果了。 “死了?” “是的,曲总。”这位苏来国最为出名的私家侦探告诉他:“露扎西·里托克在九十一年前就死了,她是苏来本地人,父亲是星国的水手,母亲则是从华国偷渡来的裁缝。” “露扎西·里托克是苏来国立学院油画专业学生,她唯一留存于世的作品,也就只有那幅《god of blue fire》。而且,就在作品出售的第二年,她本人死于肺结核。当然,里托克家只有她一个孩子,她去世时年仅23岁,没有结婚,也没有子嗣。” 等于说,线索到这儿全断了。 厚重的玻璃倒映出曲凌侧颜,他凝望窗外云层,一团团白色像极被固定住的奶油。 桑晓忍不住说:“其实,就算那位露扎西·里托克还能活到现在,我想她大概也没能说些有价值的东西。” “画这幅画时,她才22岁,而且从来没离开过家。很可能,所谓的鹙神她也是听她的母亲讲的。” 曲凌转过头看他:“你怀疑她的母亲是你们百岵族人?” “有可能。百岵族历经数百年,虽说大部分人终生都没离开过百岵山,但也有一些人离开了就再也没回来过。当年,我就听义父说过,上上代族长的儿子爱上外族女子,最后下了山,再也没回去。” 说不定露扎西·里托克的母亲就是那位族长儿子的后代,鹙神降世的画面极为可能就是口口相传,最后被成为画家的女儿画成画。 “那现在,你还有其他办法对付周慕礼吗?”对于苏来国此行,曲凌本来寄予极大的希望。 可曾经希望有多大,现在失望就有多大。 桑晓的语调依旧轻快,“当然有,别忘了,我们百岵一族可是足足封印了它数百年。” “那胜算有多少?” 曲凌的追问令桑晓瞬间顿住,仅仅只有两秒,但曲凌已经明白,“你也没有十足的把握。” 桑晓坦然,“这世界上,本来就没有百分百能确定的事情。” “但是,”抢在曲凌开口前,这一次换桑晓斩钉截铁说道:“我一定不会让你出事的。” “赌上我百岵一族之名。” * * * 飞机刚在龙京机场落地,桑晓的手机立刻响起,白济在电话里的声音沉甸甸的。 “高新开发区1号街有发现。” 高新开发区就是上回桑晓利用逆反阵追查到血祭现场那家诊所的地方。现在回想起来,周慕礼刻意用mulberry集团下的地方,为的就是引他们查到桑阮身上。 如今,这地方依旧人烟稀少。他们从机场直奔现场,一路上只有零星的大货车。 所谓的1号街都是在建商铺,曲凌将车停在警方拉起的警戒线前,里头已有不少警员。 “这边。” 白济招手示意他们前去,曲凌刚抬腿,旁边一只手挡在他面前。 桑晓抢在他前头,说道:“要不你在这儿等我就好了。” 曲凌皱眉正要反对,就听他一脸认真地说:“我不是怀疑你的能力,而是以防万一,还记得城南老宅吗?” 不过是数天前,曲凌当时看见那三具尸体时,体内的蛊就开始发作。 对于血的渴望简直深入骨髓,现在回想起来,曲凌仍觉得可怕。 “……”他沉声答应:“好吧,我等你。” 桑晓径自走向白济的方向,等看到了眼前的东西,他总算知道对方电话中的声音为何凝重。 地上铺着白布,三名警员戴着白手套不断往白布上放尸块。 零碎的肉块、手指、脚趾……还有粘连些许头发的耳朵,只剩小半的鼻子。 白济见桑晓面不改色,心中暗暗赞叹。 刚才有个刚入警的新丁看见这场面直接就吐晕过去了。 他直接开门见山说:“清晨我们接到报警电话,是这边清洁工打的。他6点到这里清扫垃圾,结果在这工地的后面发现小半截的脚踝。” 普通人见到只剩十厘米长的脚踝哪有不被吓坏的? 警方接到电话后立刻派人到现场,本来以为是谋杀碎尸案,但他们往工地后方继续搜索,找到的尸块数量却震惊了所有人。 “根据我们初步判断,这儿起码有六具尸体,但全被野狗吃了,具体的情况还得等法医进一步再验。” 桑晓望过去,不远处一只野狗疯狂朝警察吠,旁边四人全副武装不断包围它。 第200章 “喂,你们小心点,上麻醉枪,别打死了。”白济朝他们喊道,转过头又对桑晓说:“特地叫你过来,是想让你看看,会跟周慕礼有关吗?” 上回城南老宅那三条咸鱼虽然头跟身体分了家,但好歹零部件都在。这回直接都散成零件了,白济一时间也很难判断,究竟是巧合或者又真的是周慕礼。 桑晓蹲下身,仔细瞧着零散的尸块,这上面都是野狗啃咬过的痕迹。 他摇了摇头,站起身。这时,旁边的警员已经清点完毕,开始将尸块一块块装进透明袋子中。 “白警官,光靠这些,我没办法判断。”死者的身体大部分都进了野狗肚子里,依靠零星的几根手指或者半只耳朵,桑晓根本看不出来死者生前是不是蛊术师。 “哎,真是麻烦。”白济手拍额头颇为无奈,“死了这么多个,还被抛尸荒野,这下可有得查了。” 桑晓露出苦笑,在蛊术上他可以帮忙,至于其他的他就爱莫能助了: “你们辛苦了。” 就在这时,身后忽然传来一声尖叫:“喂,你怎么了?” 所有人猛地转过头,还没等白济反应过来,眼前的人已如离弦的箭般冲了出去。 两名警察架着曲凌,后者一副要冲向拿尸块的工作人员。稍微靠得近的那些警察,个个都下意识后退,脸上露出惶恐的表情。 因为,他们眼前的男人双眼像被血染红,扬起的双手十指指甲又尖又长,整个人凶光毕现,完全不像是正常人类。 “曲凌!”桑晓几乎第一时间来到他面前,可是对方完全失去了理智,只对着那些尸块发出断断续续的声音。 “……想吃……是我的……还给我……” 架住他的两名警察明显要撑不住了,桑晓当机立断咬破手指,想要重复上次的步骤,哪知曲凌忽然大吼一声,挣脱开束缚的同时,旁边警察直接撞向桑晓,将后者撞倒在地。 “曲凌!快停下!”桑晓情急之下大叫,仍是阻挡不住曲凌想要扑向那些尸块。 拿着尸块的工作人员当场吓到双腿发软,想要逃却无从使力,就在曲凌即将扑上他时—— 说时迟、那时快,忽然间,曲凌整个人顿住,然后像电影慢帧播放似的直挺挺倒地。 他身后,白济手里还拿着块砖。 对着桑晓耸了耸肩,白济无奈地道:“放心吧,我练过的,这力度刚刚好。” 桑晓垮下身子,前方晕倒在地的男人一脸平静,仿佛只是沉沉睡了过去。 龙京市第一医院 “放心吧,虽然是后脑受到撞击,我们已经检查过,目前检查结果一切正常,不过还是得等曲总醒来后再看。” “谢谢你,医生。” 桑晓送走医生,躺在病床上的人像是有所感应,眼皮动了动。 “咦,他有反应了。”白济轻轻叫了声:“喂喂,曲大总裁,能听到我们在叫你吗?” 曲凌缓缓掀起眼皮,视线最先追寻的却是桑晓的身影。 “你感觉怎么样?”桑晓坐到床边。曲凌头上包了厚厚一圈纱布,却是摇了摇头,“后边有点疼,不过还好。” 闻言,白济摆手,颇为得意地说:“怎样,我这一板砖可是特地练过的,保证只砸晕不砸坏。” 那可是他专门拿来对付逃犯的。 桑晓又好气又好笑,却不得不庆幸,刚才还好有白济这一板砖,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曲凌,你还能记起刚才的事吗?” 曲凌看着他,“刚才,你跟白济在说话,那些警察拿着东西走过我面前,然后我看见袋子里的……是人的尸体?” “突然,我听到有人在说,这应该是他的食物。然后我就感觉到很饿,很想吃东西,再后面我就不记得了。” 病房内陷入一片沉默,床头柜沾着水珠的百合散发出淡淡清香。 曲凌的嗅觉却还记得刚才在现场那股混合着垃圾的血腥臭味。可怕的是,他并不讨厌那样有味道。 甚至,血的味道会让他兴奋起来。 曲凌低下头,刹那间,他瞳孔微震。 轻搭在白色被褥上的十指指甲又尖又长,完全不像是正常人类该有的。 这是他的手。 曲凌想起在南川时,从桑阮口中复述出来百年前的故事。 周雪林……当年他被长生不老蛊附身后,光凭双手就撕裂在场周家军的身体。 “桑晓,我……”曲凌凝视自己像兽类般的手,喃喃道:“会变成怪物吗?” 第62章 “说什么呢?我告诉你你别多想,什么怪物——” “有可能。” 桑晓忽如其来的一句让白济瞪大眼,白济正想说好歹躺在床上那个还是个病人,结果就听桑晓平静地说道,“你体内那一半长生不老蛊受到周慕礼的影响,已经开始苏醒了。你刚才说在现场听到的声音,就是你体内那只蛊的想法。” 他转过头看向白济:“白警官,现在我可以确定,杀死那些人的是周慕礼。不,正确来说,是长生不老蛊。” “就凭曲凌那才那些话?” “是。”桑晓无比笃定,“现在曲凌与周慕礼体内的蛊本是同体,两者之间自然有感应。” “那些尸块上有另一半长生不老蛊的气息,所以才会让你体内的蛊苏醒过来。不过,还好白警官打晕了你。我刚才检查了,没有那些尸块的影响,它又继续沉睡过去了。” 第201章 曲凌低头看着自己尖锐锋利的十指,低声问道:“那下一次呢?下一次会是什么时候?” 一时间病房内的空气仿佛变得密集又沉重,压得人有些闷。 “不知道。” 桑晓从善如流地答道。他打开床头柜抽屉,从里面取出指甲钳,主动拉过曲凌的手,半垂着眸替他剪指甲。 “关于长生不老蛊会自断身体另找宿主这件事,我也只是在书里看过。但是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只要你别接触到跟周慕礼有关的那些受害者,还有我在你身边,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其实这次是我失算了,我原以为你不靠近现场就没事,没想到他们拿着尸块从你面前经过,还是会引起它的共鸣。曲凌,我的说有可能,意思是如果放任不管,时间久了你体内的蛊肯定会醒过来影响你。” “但是,有我在的话,这样的事情绝对不会出现。” 随着过长的指甲不断被剪落,男人骨节分明的手指又恢复如常。桑晓仔细检查后才将曲凌的手又搭回被褥,他含着淡淡的笑意,只道:“在蛊的事情上,相信我。我不会你让变成怪物的。” 百合花的香气萦绕在鼻间,这花与桑晓极为相衬,闻着这气味,渐渐就能让人烦躁的心渐渐找到归途。那股混杂着垃圾的血腥臭味开始被驱散,曲凌眼中浮现暖色,微微颔首:“桑晓,我信你。” 病房的门被轻轻合上。vip楼层安静得连窗外树叶婆娑作响的声音都清清楚楚,白济习惯性从口袋里摸出烟,目光触及站在门前的桑晓时,又强制将烟盒塞回去。 他一心烦就想抽烟。 “你刚才说的是真的?”白济说罢,又立刻补了一句:“100%没骗人的那种。” 桑晓幽幽抬起眸,径自往前走,将人带至窗边。迎面而来的夜风吹得人一阵激灵,他长长叹了声,“白警官,你能不能别那么聪明。” 白济往后确认那扇门的确关着,才压声音追问:“曲凌他真的会变成像周慕礼那样?” “长生不老蛊虽一分为二,但本是同体。周慕礼体内的那只既然已经苏醒,曲凌这边是迟早的事。” 白济总算明白刚才病房内桑晓为何没有否认曲凌最初那个问题。“所以你怕他担心,又怕他会不信你,所以就骗他只要有你在,他就没事。” “也不算骗。”桑晓双手扣紧窗台,夜风吹乱他的鬓发,但那双眼里却透出无比坚定的决心。 “白警官,要阻止这一切的办法只有一个。” 白济:“找到周慕礼,消灭他体内的蛊?” “没错。” 兜兜转转又回到原点,白济自嘲笑道:“但直到现在,警方还是没找到他行踪。” “所以,与其大海捞针,倒不如主动出击,请君入瓮。” * * * * 翌日,龙京市迎来暮秋的第一场雨。雨势不大,可渗着雨的秋风迎面拍来,叫人从骨子里生出寒意。 桑晓推开曲凌病房的门,就见里头的人已经醒了,他坐在床里,脸色发青。 “怎么了?” 曲凌抬起头,同时缓缓伸出双手。 刹那间,桑晓瞳孔微缩。 骨节分明的十根手指又长出又长又尖的指甲。 为什么? 明明昨天他趁着曲凌睡觉时已经用血在他胸口加固了封印,难道……控制不住了吗? 桑晓思绪万千,脸上却是扬起笑,重新从抽屉中取出指甲钳,依旧像昨日那样为他剪起指甲。 “两只蛊一体同心,要完全消除它们之间的影响也不是一时半会的事。还好只是长指甲,不是什么麻烦事。” 甲片不断掉落,桑晓的动作不紧不慢,微长的发随着他低头而垂落。曲凌恰好盯着他的发旋,忽然他意识到,这一刻恬静又美好得不像是真实存在。 上回,为他这样剪指甲的还是曾爷爷。但那已经是他七岁时候的事了。 这样的桑晓真好。 可惜…… “要是我真变成怪物,桑晓,答应我,杀了我。” 桑晓猛地抬起眼。 曲凌反手握住他,俊美的脸勉强勾起笑:“你知道的,我那么讲究,要是变成周慕礼那样子可就太难看了。” “如果最后真的没办法,我希望由你动手。” 与其变成嗜血怪物,他宁愿死。至于死,他自然希望死在最爱的人手里。 “曲凌……”桑晓呼吸窒了窒,他的手被紧紧握着。不安、不舍、不甘,通过那层薄薄的肌肤不断传递过来。 其实可以再骗他的。 随意再编造几句,让他安心也好。 桑晓喉头滚了滚,翻腾的思绪在最后说出口时,却是毅然决然地说道:“好。” 何必再骗呢? 这个男人有着超乎他意料的意志力,或许是他该相信他才对。 “我答应你,倘若真的到了迫不得已的地步,我会亲手封印你!” 曲凌缓缓弯起嘴角,“好,我们说定了。” “但是,”桑晓双目灼灼盯着他:“你也要答应我,不要输给你体内的长生不老蛊。” “这是当然。”曲凌忽然伸出手,按着他的后脑勺,直接将人拥进怀里。 抵着桑晓的发,曲凌的声音无比坚定:“我不会轻易认输的,桑晓,我还要将你留在这里,永远留在我身边。” 第202章 想要推搡开的手顿住,终究还是暗暗握成拳。桑晓合上眼,将那声叹息埋在心底,却说道:“嗯,我会重新用血阵封印住长生不老蛊。” “放心吧,你会没事的,曲凌。” 出院的第二日早上,曲凌睁开眼睛的刹那,便是伸出自己的手—— 悬着的心瞬间松下来。 没事。 他的双手依旧如平常人一般。 外头阳光渐渐冒头,止住了连日阴雨的趋势。曲凌洗漱好下了楼,桑晓已经坐在客厅里。 四目相对时,他从对方眼中看到一丝担忧。伸出右手,曲凌勾起唇:“放心吧。” 桑晓眉眼带着暖意,起身:“那就好,赶紧吃早餐吧。” 餐桌上摆着白粥、油条和青菜,曲凌特意看了还在倒豆浆的三姐。 曲家至今仍沿袭曲老在世的传统,一日三餐都是按菜谱安排,他记得今天的早餐应该是…… 三姐说道:“凌少,本来今天要吃猪血粥的,但罗先生昨晚特地交待说,您的伤刚好,饮食要清淡些。” 她怕曲凌不满意,“还是您要猪血粥,厨房还有,您要我就去——” “不用了。”曲凌看着桑晓,却是对四姐说道:“在家里,他说的就是我说的。以后,你们听他的。” “好。”三姐笑得咧不开嘴,忙把活干完,退出这一方小小的二人空间。 食不言。桑晓吃饭时很安静,曲凌也不喜边吃边聊。但他的目光从未离开过那张白皙漂亮的面孔。 等到三姐过来将餐盘撤下,曲凌站起身,示意桑晓跟上来。 桑晓不明所以,仍是跟着起身送他到门口。 最近他有更重要的事,那份冲咖啡的工作他就光明正大地请了无限期长假。但曲凌不同,下头还有几千张口等着吃饭呢。 “还有什么事?” 两人站在门口,外头司机已经启动引擎在等着。今日一身黑色西装的曲总目光左右漂移,隐隐的,仿佛在掂量如何开口。 桑晓瞬间沉下声:“是不是你体内的蛊——” “不是!”曲总疾声否认。 索性,他猛地向前。 桑晓只觉得左脸轻轻的,像蝴蝶落下,蜻蜓点水般又离开了。 他怔怔看向曲凌,阳光已经破开乌云,一缕朝光照落在男人年轻俊美的脸庞,染上带金色的红晕。 “lucky kiss。” 什么跟什么呀? 不等桑晓问,眼前男人早已转身上了车。 桑晓眨了眨眼,回过神时,忽然旁边墙角探出个人来。 是花匠刘四。 刘四手里还提着浇花的水管,撞了个正着,他笑咧咧地道:“罗先生,我看过电视剧,这叫仪式感,我懂的!懂的!” 不,什么仪式感? 我都不懂,你又懂什么? 桑晓忽然觉得被吻过的那地方开始有些烫了。 * * * 连日阴雨过后,气温骤降,然而外头阳光高照,坐在高楼大厦里的上班族也为这难得的阳光而振奋。 孙伟豪今日早早就接到命令,大老板让他call律师到办公室。房门一关,直到两小时后律师才离开,紧接着他又接到新的命令—— 请forever的设计师带上钻戒画册过来一趟。 forever,就是两年前曲凌曾经约过的那家全球知名珠宝商。孙伟豪还记得当时曲凌兴致冲冲地约了对方总经理,结果临门一脚又把人叫回去。 如今,又要把他们请过来,这是不是代表着……他跟桑晓好事将近? 孙伟豪乐见其成,马上就跟对方约了时间。 “曲总,要不我顺道帮您约下宋天师吧?他选的好日子很准,听说那么多对从来没有离婚的。” 曲凌从文件中抬起头,闻言并没有如孙伟豪预料般的反应,只是淡淡摇了摇头,“不用了。” 呃。 孙伟豪想再劝,可发现大老板完全不像两年前那回,表面上嘴硬实则得瑟得很。 怎么看着……他品出几分伤感来? “那行,我去联系forever那边。” 孙伟豪走后,曲凌停住手里的笔,片刻后他将自己深深抛进真皮座椅中。合上眼,手背挡住所有的光,好像这样就能扫过所有烦恼。 这时,放在桌面上的手机忽然震起来。看到来电人名字时,曲凌有些意外。 是上回他在苏来国雇的那位私家侦探。 “曲总您好,抱歉您这么忙还打扰您。不过有个消息我必须告诉您,是关于您的曾祖父曲嘉宛先生的。我这两天在大利亚拍卖行看到当年一份记录,曲老先生除了购买那幅《god of blue fire》,还从露扎西·里托克那边买了件东西。” “你确定这东西真的有用吗?” “当然。” 桑晓从白济手里接过一份厚厚的资料,后者有些怀疑:“桑晓,上次南川我也跟你去了。封印长生不老蛊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你们圣地里的血阵对吗?” 桑晓深深看向这位敏锐的刑警,答非所问:“白警官,你要是活在一百年前,我肯定会请你留在百岵山修习蛊术。” “谢邀。不过我从小就对虫子过敏。” 这下证明他的猜想没错。白济不觉得光凭他手里这份名单就能改变得了什么,“你想再次召唤出你们那个鹙神,将长生不老蛊封印在血阵里。可是别说我泼你冷水,时隔这么多年,那个血阵还有效吗?” 第203章 一百年,足足一个世纪。 桑晓真的还能召唤出他们百岵族的那个神? 那个所谓的血阵还有足够的力量吗? 这人一副胜算十足的样子,但白济是真的担心—— “没有。” 忽如其来的两个字令他思绪断片,眼见桑晓一脸平静地回答。 “你说的没错,时隔多年,那个血阵早就没有力量了。” 不会吧? 白济微微瞪大眼,就听到他缓缓又道:“而且,现在的我也没办法再召唤出鹙神了。” 什么!!! “等等,你是在开玩笑吧!?”白济本以为桑晓是拿着五分成算挑大梁,合着现在连一成也没有? “白警官,我没开玩笑。上次南川的事你也在场,当时周慕礼和那个叫塔法的蛊术师挟持了曲凌,他们想取出他体内的蛊,结果失败了。” “当时我在他身上下的禁制阻止了塔法。可是,倘若那个血阵还有力量,曲凌绝不可能全身而退。” “那召唤鹙神……” “召唤鹙神是百岵族历任族长亲传的秘法,而这个秘法的代价就是:以鲜活的生命祈求鹙神降临。” 鲜活的生命…… 桑晓自嘲地勾起唇:“没有人可以第二次召唤鹙神。” “那你拿什么跟周慕礼拼?”白济忽然严肃起来,“不行,如果是这样,那我不赞成你的计划。” 一分胜算都没有的仗要怎么打? 他索性抽回桑晓手里的资料,“听着,你负责看好曲凌就行,剩下的交给我们警方。” “白警官……” “行了,你别一副我们不行的样子。对,我们是不懂蛊,但你也不要小看我们现代人的武器,姓周的真要变成吸血怪物,大不了我们把坦克开出来,他再厉害坦克车一碾也成肉饼了。” 桑晓噗嗤一声笑出来。 笑完,他只是将对方手里的资料又抢回来。 现代坦克是厉害,可谁能让长生不老蛊乖乖躺在地上被碾成肉饼呢? 甚至,他怕所谓的精钢铜皮都抵不过长生不老蛊的利爪。 这些话此刻自然不宜说出口。 “白警官,我信你们现代的武器。不过,你要不要听完我的计划再决定开不开你们的坦克车。” 他勾了勾手指,白济凑上前,他在对方耳边低语。片刻后,白济眼中亮光一闪,“还能这样?” 桑晓点了点头:“我说过,在蛊这件事上,相信我。” 白济朝他比了个大拇指。 这时,桑晓的手机忽然响起来。 “喂,孙助理怎么了?” 隔着屏幕,孙伟豪的声音又惊又急,“不好了,桑晓,曲总出事了!” 桑晓匆匆赶回曲家,入目的画面却令他呼吸紧了紧。 客厅石柱上绑了个人。半尺宽的特制牛筋带左右交叉,将他牢牢固定住,旁边还站着警卫和医生。 曲凌,此刻他与早上出门时沉稳俊美的精英判若两人。 修长有力的身体奋力想要冲破桎梏,整张脸扭曲着,最为诡异是他的双眼已经不是人类的眼睛,而是出现虫类的绿色复眼,十指更是长出双尖又长的指甲。 他不断发出嘶吼声,表情极为痛苦。 孙伟豪见到桑晓如同见到救星降临,急急求救:“桑晓,曲总他早上还好好的,结果下午忽然就变成这样!” 桑晓稳住他:“你先别急,慢慢说,为什么会这样?” “是这样的……” 早上孙伟豪按照曲凌的吩咐去约那家珠宝品牌商见面,可下午又取消了这次邀约。 曲凌改了行程去银行。 曲老生前在银行寄存了不少私人物品,两年前他逝世后,那些东西曲凌在两年前就接收了,但清单里很多都是些金子饰品之类,存放在银行反而更加方便,于是曲凌也继续寄存在银行。 这趟他在银行确实从曲老的遗物中找到一样物件。取了这件东西后,他们就准备回公司。 结果就在他们乘坐电梯走出银行大厅时,外头出事了。 一个建筑工人持刀对准保安,要求银行经理退回他的钱。这人在去年带着自己积攒多年的20多万,本来是想存定期,结果在银行外遇见理财产品销售员,被忽悠买成了基金。 今年这支基金行情不好暴跌,这个男人又因儿子结婚要钱,结果来银行才知道自己的20多万只剩了一半。多次找银行要说法不成后,索性从家里拿了菜刀就冲起来。 将近50多岁的男人老泪纵横,口口声声哭诉自己这些年天天白饭配青菜,连肉都不敢多吃,一毛一角攒下来的,无非就是要给儿子娶老婆。 现在钱没了大半,要是银行不肯如数还他,他也不想活了。 可银行方也无奈,当初买基金也是白纸黑字,对方自己同意签的名。 赚钱了,是他们的。没道理亏钱却要找银行来补。 双方互相僵持不下,眼见中年男人手中的菜刀抖得厉害,曲凌了解完事情始末后,直接对银行的人说,对方亏的钱他来给。 20多万对于曲凌来说只是小钱。今天在这里被他撞见,冥冥中也是缘分。 银行的经理马上跟中年男人交涉。果然,知道钱能回来,对方情绪开始稳下来。 见那只拿着菜刀的手垂下,旁边一名保安生怕他会反悔,想着以防万一就上前要将菜刀夺过。 第204章 变故就在这一刻发生—— 一切都发生得令人措手不及。 原先已经决定放弃用武器要钱的中年男人以为是银行的人要骗他,反射性又挥起手里菜刀。胡乱挥砍中,恰恰有一刀砍中了保安胸前。 鲜血骤然喷溅开来,在半空中划出抛物线,洋洋洒洒落在旁边几个人身上。 其中一个,就是曲凌。 温热的液体猝不及防溅到脸上,甚至一滴落在唇珠,然后慢慢渗进双唇间。 好甜。 还想要。 意识深处,品尝到绝世美食般的喟叹从黑暗中心慢慢扩散,然后……占据了他的全部。 这才是食物。 属于他的,全世界独一无二、最美味的食物。 后面的场景,孙伟豪至今回忆起来都心有余悸。 早在中年男人拿出菜刀时银行就已经清场了,普通客户早已溜之大吉,而保安也降下铁门,隔绝了外界视线。 也得益于此,看到后半段的人寥寥无几,但也足够让他们连做好几日的恶梦。 要说中年男人砍伤保安纯属意外,曲凌忽然伸出尖锐的利爪猛地噙住那名保安,直接往他颈间咬去,则是让所有人寒毛直立。 电光火石的数秒间,孙伟豪率先回过神,用最快的速度上前拖开曲凌,旁边呆若木鸡的保安也赶紧围上去。 四个男人要制住一个,原本轻轻松松的事,结果不仅一个个被轻易地掀开,还全无还手之力。 最幸运的就是这一刻警察赶到了。 在十来个民警的帮助下,曲凌总算被制住。 孙伟豪一脸担忧地看着即使被绑,还不断嘶吼,完全失去理智的老板。 那副模样,怎么看都不能称之为……人类吧? “谢谢你,孙助理,你做得很好,接下来交给我吧。” 桑晓走到曲凌面前。现在的男人,尤其那双象征着虫类的绿色复眼正紧紧盯着自己。 连他自己也没察觉到,自己的声音泛着心疼。 “没事的,曲凌,我在呢。” 说罢,他咬破自己大拇指,在对方沙哑的嘶吼声中,以血在胸口画上复杂的图案。 随着他闭眼念起口诀,奇异的画面出现了,曲凌那双绿色的眼像被洗掉颜色般,浓重的绿由深褪浅,一点点恢复原来的黑瞳。 这一次,桑晓念口诀的时间比起往常更长了些。而且肉眼可见的,他的脸色也开始变得苍白。 就连孙伟豪也看出,桑晓有些支撑不住了。所以当他停下来的那一刻,整个身子往后踉跄时,孙伟豪及时上前扶住他。 桑晓摆了摆手,白着脸上前查看曲凌。被医院最强力的牛筋缚住,男人垂下的头并无动静。 “曲凌?” 桑晓轻轻唤着,对方动了动。尔后缓缓抬起头,掀起眼皮时,里面是一双黑白分明的眼。 “……桑……晓” 太好了。 桑晓忍不住露出笑,旁边的孙伟豪赶紧让人将带子解开。顷刻间,曲凌身子顺着柱子滑落跌坐在地。桑晓紧张地半跪在他身侧,“怎么,没事吧?” 同样虚弱的俊美男人缓缓摇头,已长出利甲的右手吃力抬起,然后从西装口袋中取出一个方盒。 曲凌的声音不若平时沉稳,像是大病过后,透着些许无力感,“这是我从曾爷爷寄存在银行保险柜里找到的。” “其实我本来就想送你一样的东西,但是既然找到它,我想,不如就把它送给你。” “希望你会喜欢。” 阴差阳错让曲凌差点彻底被体内长生不老蛊吞噬的礼物吗……? 甚至劫后余生,这个男人半句不提身体上的痛,而是执意先要送出这个礼物。 桑晓伸出手打开那巴掌大的方盒,里面的物件让他心跳骤然顿住。 亮如白昼的灯光下,用白银锻造,金粉绘制花瓣的一枚戒指静静躺在里面。 第63章 “医院那边的报告来了,那个保安没事,颈部只是被咬伤,并未伤及动脉,主要的伤还是胸前腹部那道刀伤。” 白济看着正坐在床边替病人剪指甲的桑晓,松了口气。 还好,他接到报告说银行伤人事件里头竟然还涉及到曲凌,当即就赶到曲家。他到时,曲凌已经躺在床上。 第三次为男人修剪指甲,这回,桑晓的眉头拢得死紧。 旁边白济很快也瞧出端倪,被修得齐齐整整的十指,不过才数秒间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又重新长出利甲来。 “这……” 这样的画面令旁边的孙伟豪脸色发白,“罗先生,怎、怎么会这样?” 桑晓见状,索性将指甲钳置于一旁,神色沉重说道:“因为我的力量已经没办法压制他体内的蛊了。” 长生不老蛊不仅苏醒,而且力量也在逐日增强。 “但是你说过的,血是那只蛊的力量,曲凌他没喝人血吧?”白济刚问完,就听到孙伟豪颤巍巍地道:“刚才、刚才银行那个保安的血溅到曲总脸上了,不过,就一滴!” 一滴已经足够让那只蛊完全醒过来。 桑晓半垂眸,床上俊美的男人因为耗费太多力气已然沉沉睡去。刚才这人昏倒前,还不忘将那份礼物送出。 环形物件就被他放在裤袋中,桑晓下意识按住,尔后抬起眼,眼中掠过如寒冰般的决意。 第205章 “白警官,不好意思,我想我们的计划得提前了。” 曲凌,不能再拖下去。 …… 纱帐内,男人发出高亢近似女人嗓音般的尖叫,随即停了下来。尔后是窸窸窣窣的穿衣声,纱帐被撩开,白皙漂亮的青年木然从里面走出。他赤/裸的脚踩过地上血渍,在黑色地砖上留下一道道暗色脚印。 外头稀碎的尸体已经被清空,空气残存着淡淡的血腥味。 他就站在一身黑色西装的塔法身后,面无表情,仿佛刚才那些绮丽暧昧的声音与他无关。 塔法毕恭毕敬地守在纱帐外,“周先生,曲家那边有消息了。” “哦?”纱帐内传来一声轻哼。 “他们订了今天下午去南川的飞机,同时白济那边也调了一支特警过去。” 说罢,塔法又道:“这消息来得这么突然,我怀疑,这是故意设的陷阱,想引您去南川。” 纱帐内男人低低笑出声,“他们唯一能封印住我的机会只有在南疆。” “既然如此,那先生就不能中计了。” “不过以桑晓的聪明,他肯定知道没有鱼饵,鱼是不会上钩的。说说,他们的鱼饵是什么?” 塔法如实答道:“据说,是替周元,啊不,是给桑阮落葬。” 纱帐内陷入数秒的安静,随后爆发出桀桀笑声,那声音听得他毛骨悚然。 忽地,纱账由内被掀开,里头的男人只披着一件长袍,他踱步越过塔法,停在如木偶般眼神空洞的青年面前。 像是透过这张面孔在凝视另一个有着同样相貌的美人,他轻轻笑了:“还真是聪明,知道我肯定会上钩的。” 他伸出手,大拇指摩挲着青年的唇,直至将那薄唇揉至像抹了口红般艳丽,“反正这赝品我也玩腻了,是时候去找收藏真品。” “还有,我的半身……” 也不能放任它在外面流浪了。 * * * * 南川市 远离城市喧嚣,山间的夜空永远清澈无垢,星星像散满空的珍珠,仿佛只要一伸手,就摘下了漫天星光。 桑晓正在做最后的准备。千里迢迢重回故地,他没来得及欣赏故土风光,只是认真地用电话在确认某些细节。 他站在漫天星光下,身后便是他们百岵族的圣地。如今,他亲弟弟的遗体就安放在里面。 等桑晓挂上电话,转过头才发现曲凌不知何时来到他身后。 “怎么出来了?风大。”若非迫不得已,桑晓并不想带曲凌来南疆,可是任由他离开自己的视线,恐怕会更加危险。 曲凌摇头,“我没事。而且,我觉得很奇怪,自从来到这儿,我感觉更加舒服了。” 他骨感的双手仍是长着又长又尖的指甲,像野兽般。接受自己成为半个怪物的存在,曲凌没有花太多时间,也没有太多挣扎。 很多事情发生就是发生了,他只能去解决,而不是躲起来自怨自艾。 尤其是,他退一步,就代表着所有的风雨都要桑晓一个人去面对。这无论如何都不是一个男人该做的事。 桑晓诧异地看着他,此刻曲凌的眼仍是黑白分明。 其实不应该是这样的。 他们现在站的,是当年封印了长生不老蛊数百年的圣地。按理说,曲凌体内那只蛊应该是本能地排斥这个地方。 但曲凌又的的确确没骗他。 出发前,曲凌整张脸都是病色的苍白,现在由内而外透着红润,如同被滋养了身心。 这情况不正常。 桑晓目光流转间,选择将这事压下。眼下大战在即,这样琐碎的小事提了也只会徒增烦恼,尤其是曲凌。 “你听着,待会无论发生什么,你按照我们的计划行事就好。” 要引周慕礼现身,而且还是在血阵所在地,能够封印长生不老蛊的地方,本来就是难上加难的事。 为此,桑晓放出了握在手里许久的饵—— 桑阮的尸体。 桑阮那么恨周家,恐怕这二十多年周慕礼的日子并不好过。从他特地藏起罗桑晓用来对付桑阮可以看出来,周慕礼对桑阮绝对是恨之入骨。 但只有一个桑阮,也未必有足够的诱惑—— 如果再加上长生不老蛊的另一半真身呢? 今晚,周慕礼绝对会现身。 按照桑晓的计划,曲凌待会只需呆在安全区域,其他的他们早已做好准备。 曲凌也知道,论蛊,自己一窍不通。论打,就算他练过散打、跆拳道和空手道,也打不过已经变成铜墙铁壁的周慕礼。 唯一能做的,反倒是听从安排,不给桑晓造成负担。在这方面,曲凌没有所谓的男子汉自尊心,也没有逞强的胜负欲。 他明白自己在这场诱捕游戏中扮演的角色,他是饵,桑晓才是渔翁。 “放心,我不会乱跑的。”曲凌向桑晓作保证,然后他发现桑晓右手食指上的物件,便抓起对方右手。 花状的银戒在白皙食指上显得更为耀眼。他们查过,这枚戒指上花瓣的形态是金凤花。打造这枚银戒的工匠显然拥有绝世的手艺,花瓣用金粉描绘,尤为炫丽夺目。 打从第一眼见到这枚金凤花银戒,桑晓就认出来,这银戒周围图纹是属于他们百岵族的图腾。这枚戒指,应该是出自百岵山。 第206章 但据他生平所见,百岵一族的工匠从未有如此精巧的技艺。所以究竟这枚戒指是何来历,他也不清楚。唯一知道的,就是它来自于那位远在苏来国的露扎西·里托克。 或许,是露扎西·里托克作为曾经百岵族长儿子的后代,从母亲那里继承而来的东西。 一切皆已不可考究。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就是曲凌送出这枚戒指时的心情。 在他决定送戒指这样的物品给桑晓时,这枚金凤花银戒恰恰作为曾爷爷的遗物出现在他面前。比起那些所谓的高奢定制,眼前的银戒更像冥冥中曾爷爷特地为他准备的。 在听完百年前的故事后,曲凌已经明白为何当年曾爷爷要为自己订下那门荒唐的婚事。 曾经年少爱慕的人,渴望而不可得的人。辗转将近一个世纪后,当曲嘉宛见到那张与桑晓一模一样的面孔,他当时的心情会是怎样? 怀念? 感伤? 激动? 或许,已经风烛残年的曲嘉宛想到的,是弥补当年那段从未开始、却始终刻骨铭心的爱恋。 两年前的曲凌抱怨过曾爷爷乱点鸳鸯谱,如今他却无比庆幸。 神啊,感谢这一切,感谢让他遇见桑晓。 因为尖锐利甲反而显得迟钝的手颇为艰难地摘下食指上的戒指,转而将它套上无名指,曲凌在做这些时半垂着眸,语气十分认真:“我送你的戒指是要戴在这里才对。” 桑晓并不懂现代人这些“规矩”,诚实地反问:“有什么区别吗?” 是了。 他不懂。 曲凌后知后觉,才意识到自己可能没搞清楚,这位来自一个世纪前的“古人”根本不懂戒指的含义吧? 顷刻间的无力感让他哑然失笑,“有的。” 桑晓歪了下头,无声发出疑问。 曲凌思索三秒,决定将答案留到最后,拇指轻轻摩挲金凤花的表面,他说:“等这一切都结束了,我再告诉你。” 倘若他依旧可以作为曲凌活下来,那么他绝对不会让桑晓有机会摘下这枚戒指。反之,要是他不在了…… 那其中的意义,桑晓也不必知道了。 桑晓静静盯着自己右手无名指上的银戒,正要说话,忽然眼神寒光毕现。 他当即就拉过曲凌的手往洞内冲,等进了洞内他猛地刹住脚步,瞳孔微微缩起。 洞中离血阵不远的地方放着一副冰棺,棺中存放的是桑阮。经过现代先进冷冻技术处理,如今冰棺中的尸体并无任何异样,如同沉睡着一位年轻的美人。 然而一道高挑的身影就站在冰棺中,他的目光紧紧锁住那张漂亮面孔,嘴角噙着不明意义的笑。 “周慕礼。” 桑晓这一出声,男人立刻抬过眸。他的眼完完全全如同普通人般,黑瞳眼白透着玩味。 曲凌能感觉到身旁的桑晓有过刹那的绷紧。 “他没被长生不老蛊吞噬?” 这与他预料的不一样。上回在同样的地方,他可是亲眼看见周慕礼活脱脱像个疯子。 正如失去理智时的他。 “不……”桑晓缓缓摇头。 明明离得数米远,但周慕礼饶有兴致地投来视线,“吞噬?其实你用这个词也没错。” “真正的周慕礼已经不在了。” 男人耸了耸肩,神态轻松,宛若在跟旧友叙旧闲聊,“桑晓,你应该发现了吧?” “嗯。” 桑晓下意识往前一步,将曲凌挡在身后,“你是长生不老蛊。” “应该说,是融合了周慕礼意识的长生不老蛊。” 他们刚才就守在山洞口,普通人绝对不可能内无声息就进来。而且现在这个男人身上散发出来的……完完全全没有属于人类的气息。 是蛊。 映入视野中的男人浑身都是蛊虫的味道。 桑晓在百年前见过完全被长生不老蛊控制的周雪林,并不是现在这副冷静自持的姿态。 眼前的周慕礼能褪去动物野性,像个真正的“人”与他们交谈,只有一个可能—— 那就是蛊虫在吞噬人类的过程中融合了属于人类的意识。 它开始有人类的记忆,学会思考,学会人类的行为。 这是桑晓料想中……最坏的情况。 “小心点,曲凌。” 周慕礼投以赞赏的目光,“我就知道,这世界上没有人比你更了解蛊。” “是,我占据了这个叫周慕礼的身体,他的血跟当年那个男人有着同样的味道,我很喜欢。不过,他比那个男人要顽强得多。” 最初这具身体里的人类拼命反抗,甚至想要反过来吞噬它。 可惜呀…… “他赢不了我。但是,他的记忆留下来了。很有趣,我知道了你们人类世界的知识,包括这个男人从小到大遭受的一切。” 那些鲜活的记忆,刻在骨子里的恨,真真切切像是发生在他身上一般。 他觉得有趣极了。 目光落在眼前的冰棺,细长的眸凝视里头已经不会再醒过来的那张面孔,他嗤笑一声,说道:“我看见了哦。这个男人把周慕礼扔进蛇窟,让无数的蛇不断咬他,然后周慕礼一直哭,他就一直笑。” “还有,周慕礼曾经养了一条狗,他让周慕礼亲手杀了那条狗,还炖了狗血让他全部都吃了。” 第207章 “哦,他还给周慕礼下过金蚕蛊,蛊毒发作时,周慕礼就跪着求他……” 掩埋在岁月中那些残忍的画面,如今被他用戏谑的语调说出,就连桑晓也听不下去了。 “够了,你别再说了。” 周慕礼觉得奇怪,“因为这个人是你的弟弟,你接受不了吗?” “阿阮已经死了,他死在周慕礼精心策划的陷阱里。他们之间的恩怨,早在那天就结束了。” “嗯,你这么说也有道理。”占据周慕礼身体的蛊虫用着斯文俊秀的面孔恍然大悟,尔后他伸出手,悬在冰棺上方。 “不过,作为用了这具身体的回礼,我总不能让这个男人留 有全尸。”细长的眸瞬间掠过凶光,周慕礼的五指忽然暴涨利甲,直接撕裂掌下的美人。 冰棺应声而炸开,连同里面的尸体都瞬间被撕成无数块。 但是,周慕礼并未露出得意的表情,相反他皱眉看着落在脚边的“尸块”。 刚才出手的瞬间他就发现不对了。那东西不是人的身体,而是…… 橡胶。 冰棺里躺着的居然是个假人! 意识到这一点,周慕礼猛地瞪向对面两人,在这一秒,他的眼已经染成血色。 “美特尔公司最新生产的仿真人,一个造价是3万英磅,如何,现代科技有没有让你这只虫子大开眼界?” 曲凌凉凉说道。 啪叽,一只脚直接将橡胶踩得变形。 已经红着一双眼的周慕礼舔了舔嘴角,“你们人类成天只会干这种无聊事。不过无所谓,反正待会等我取回另一半的身体,你嘛,勉强还能当夜宵。” 话音刚落,曲凌只觉得眼前的周慕礼身形一闪,根本捕捉不到身影。与此同时,洞内响起阵阵砰砰砰的响声。 无数枪响在洞内激起尘土飞扬,如同夹带火花的沙尘暴,晃得人眼睛刺痛。 曲凌挥散掉这些尘灰,定睛一看,当即反射性抓住旁边桑晓的手。那是一种潜意识中想要保护最重要的人的冲动。 尘埃落实,预想中敌人倒地的画面并未出现。 “居然还有埋伏,啧。”周慕礼低头看着自己被子弹射得满满当当的身体,皱眉,极为嫌弃地从左肩部分抠出一颗子弹。 怪异的是,随着他的动作,伤口处并未出血。 他特地拿起子弹仔细端详,恍然道:“我记起来了,当年我吃掉的那些人也是用这个当武器。你们叫枪,呵。” 细长血红的眸掠过半空,刚才这些子弹已经暴露出洞壁内藏着的射击手,周慕礼低低笑出声:“既然你们人类这么喜欢这东西,那么就让这些为你们送葬吧。” 不好! 桑晓刚喊出声,只见周慕礼浑身一震,随着洞壁中发现不少闷哼,五六具躯体从半空落地。他们身上还穿着特警服装,上半身明显穿着防弹衣。 可是,原先射在周慕礼身上的子弹全数都打进这些人身体里,连防弹衣都打穿了。 曲凌目光一震。 这样的力道简直比枪还厉害! 跌落在地的六个人显然已经没气了。周慕礼饶有兴致地看向曲凌:“如何,觉不觉得你们人类其实很脆弱?随着一弄,就死了。” 彻底将刚才的嘲讽全数还回来。 曲凌当然不会幼稚到跟一只虫子辩论。桑晓反手覆上他的手背,用眼神示意他到旁边的“安全区域”。 那是桑晓事先为他划出来的“安全圈”。在敌人看不见的地方,还有很多把枪正对准安全圈。潜藏在暗处的特警杀不了周慕礼,但为保护曲凌争取一点时间还是足够了。 这场仗,曲凌是关键,倘若真让他落在周慕礼手中,那一切就完了。 周慕礼双手插兜,就这么看着曲凌躲到旁边,他将目光锁定在桑晓那张漂亮的脸,血红的眸隐隐透出兴奋:“桑晓,来吧,让我看看,现在的你还有什么办法对抗我!” “周慕礼,不,”桑晓往前一步,神色凛然道:“长生不老蛊。你跟普通蛊虫不同,既然能够融合人类的思想,就算这个人是周慕礼,你也应该明白,现在的世界人类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过的是和平日子。今天你就算杀了这里所有的人,到了外面,像你这样只能杀人饮血才能活的异类,根本不可能一直存活下来。” “没有什么东西会是永远无敌的。” 周慕礼咧开嘴,原本属于人类的牙变得像锯齿般锋利,“异类?哈哈哈……你说的没错,我融合了这个叫周慕礼的思想后,我跟普通的蛊不同。不,应该说,从我诞生的那一天起,我就跟这世上所有的蛊都不一样。” “但是,周慕礼的思想让我知道什么是异类。听着,少数才是异类。这个世界自古以来,都是少数服从多数。你觉得我是异类,那只不过是因为统治这个地球的是你们人类。” “如果从今天开始,统治者是我,是你们人类炼制出来的蛊呢?” 桑晓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形同怪物般的男人。百年前长生不老蛊附身在周雪林身上时,只会依靠动物本能疯狂杀戮,如今的它竟然计划要统治人类? 太危险了。 绝对、绝对不会让他出去! 如果上次让他离开这里已经造成许多蛊术师的死,现在他们要是输了,从这里出去的长生不老蛊绝对会做出更疯狂的事! 第208章 “实话告诉你桑晓,等我从曲凌身上取回我另一半力量。到时,我会给这个世界上所有人下蛊,到时他们都会变成蛊虫。” 它是万蛊之王。只要它想,它可以炼制天下任何蛊,同时也可以操纵天下所有的蛊! 就连人类也应该屈服在蛊的力量之下。 周慕礼张开双臂,露出利齿的嘴勾起,畅想着自己预想中的理想世界,他以世界之主的姿态站在圣地中间。对上桑晓时,他仍不忘道:“当然,对于你嘛,我不会那么残忍的。从一百年前见到你时,我就觉得你很漂亮,而且——” 已然变成利爪的手按上胸口,周慕礼以一种怪异的表情说道:“我能感觉到,这个男人很喜欢你。” “我看见的,在他的脑海中,他想占有你,想将你彻彻底底变成他的——” “作梦。”明明隔着一小段距离,偏偏曲凌完全听得清楚,他甚至能感受到对方说出这番话时体内翻腾着,属于雄性的兴奋。 是那一半的蛊虫真身在作怪吗? 周慕礼连看也不看他,依旧只关注桑晓漂亮的面孔,“所以,乖乖臣服于我吧。你知道的,现在的你已经封印不了我了。” 闻言,桑晓微微扬起唇,“是吗?你站在我百岵一族的圣地上说这种话,难道忘了是谁炼制出你的?” 周慕礼不以为然,“虽然你很强,但是现在就算是凤兰堤重新站在我面前,他也会输。你们所依赖的血阵经过这百年,早已失效。你应该清楚的很,我为什么能破除你的封印,除了那个盗墓贼的血,最重要的就是那个阵法困不住我了。” “事到如今,桑晓,单靠你一个人,你还想赢我?” 说这话时,周慕礼双眼血色愈发浓郁,他十指爪尖泛起荧荧绿光,全身肌肉紧绷,随时就要发起攻势。 桑晓非但没后退,反而往前一步,轻笑:“是么?我都说了,你站在我百岵一族的圣地上,我又岂会只有一人应战?” “你是想靠那些所谓的警察,区区人类根本不能跟我——” 下一秒,周慕礼收紧声音,只见桑晓从裤袋中摸出一截比成人中指略长的骨笛,当即变了脸色。 “你竟然……” “长生不老蛊,好好见识下我的‘援兵’吧。” 骨笛被送到嘴边,桑晓缓缓吹奏,带着诡异音色的曲调轻轻飘散开来,同一时间,他们脚下这片土地开始震动起来。 第64章 月光从洞顶破裂部分倾泻而下,恰好照亮这诡异恐怖的一幕。 带着幽暗气息的乐曲索绕在这片古老的土地,大地轻轻震动着,忽然,沐浴着月光,一只手破土而出。 不,应该说是一只只有白骨的手。 那只手按紧地面,紧接着带着整具身体。刺啦、刺啦、刺啦,一具又一具已化为白骨的骷髅从尘封的地底爬上来。他们身上还挂着破破烂烂的布条,即便经过一个世纪的掩埋与腐蚀,依稀残存着曾经的印记,那些陈旧破碎的军章令周慕礼眼中透着震惊。 这些人……他见过。 十三具骷髅颤巍巍从地底爬上地面,空洞的眼眶直勾勾落在周慕礼身上,穿越了百年的仇恨俨然在此刻复苏。 是当年周雪林带来的,被他亲手所杀的那支周家军精英队。 当第十四具骷髅抽出他的腿骨,沐浴在月光下时,白骨架上残留的蓝色布条令桑晓不由得目眶微红。 卢依长老…… 对方似有所感地歪过头来,曾经那双慈祥的眼所在处,只剩两个空幽幽的骨洞,可桑晓持笛的手仍是微微颤抖着。 他曾经视若父亲般的长辈呀! 现在,请再助我一臂之力吧! 咔哒、咔哒,白骨踩在地上,卢依长老挂着曾经的百岵服饰,如今已腐烂得七七八八的蓝衣,径自走在十三具骷髅前面。 活生生从恐怖电影院中走出的画面,饶是曲凌已有心理准备,喉头仍是滚了滚。 时间倒回昨日—— “百尸蛊?” 桑晓张开手,一枚十来厘米长的骨笛做工有些粗糙,明显是临时赶制的。 “百尸蛊,是通过笛声控制蛊虫,让它们附身在尸体身上,借此操纵尸体行走,就算是已化为白骨的骷髅也一样。” 曲凌一听就明白了,“所以我们的帮手除了白济带来的特警,还有……曾经死在你们圣地中的那些人?” “嗯。” 按照桑阮的说法,当年他死后百岵山天降山火,后面又发生地震,周围山路都被巨石砸毁或堵住,根本没人能再进山。 自从圣地醒来,桑晓也没看见当年那些人的尸骨。唯一的可能,就是他们在地震中被埋于沙石中,经过百年随月,早已化为白骨被掩埋于地底。 如今,米粒般大小的蛊虫径自穿透地面,附于这十四具骷髅内部。带着百年前的仇恨,这些亡灵在桑晓的笛声中重新回到这个世界。 哒哒哒—— 骷髅大军上下颌骨不断发出响声,像在发起冲锋号角。 随着笛声陡然尖锐,他们发出哒哒声响直接朝敌人冲去。 作为旁观者,曲凌只能用惊心动魄来形容这一幕。 卢依长老率先从直面冲去,身后那十三具骷髅并未尾随而上,而是自觉分开四队,分别从东西南北四个方位包抄。 第209章 这……简直不得了。 这些骷髅大军仍保存着百年前军人的思维,懂得采用包围战术。 刚才不可一世的周慕礼转眼就被这群骷髅大军包围,他们不约而同扑上去,分工却极为明确。头、肩、手、腰、腿,一眨眼的功夫,这些骷髅竟将周慕礼牢牢困住。 “厉害。”曲凌望了眼正全神贯注吹奏骨笛的桑晓。 堪称完美的战斗。 周慕礼引以自豪的利爪在虚空中挥舞,竟挣脱不开。 桑晓拢紧眉,额头沁出薄汗,手指灵活舞动,笛声随之起伏,像月光下汹涌的暗河,水流顺势而下,急急撞到石壁,猛地激起千层浪。 笛声的浪花腾升至半空最高处,骷髅大军开始牵制着周慕礼往后走,目标显然易见—— 血阵。 “可恶!”周慕礼嘶吼一声,满眼染上血色,恨恨说道:“死人也想拦住我,作梦。” 已与动物无异的利爪反手从后方插进两具骷髅胸骨,猛地往两旁撕开。他的力道之大,瞬间那两个骷髅被撕开来。 就是这一秒,周慕礼眼中红光毕现,双手朝虚空划去,两个骷髅砰然被炸开。 顷刻间,零零碎碎的骨头散落在地。 桑晓眼中掠过惊色,笛声也陡然变得急促。他想补住被撕开的口子,但已经来不及了。 周慕礼并未错过这个机会。转眼间,他便依法炮制,撕裂了另外三具骷髅。 两具、三具、四具、五具…… 当卢依长老的骨架化开零碎掉落在桑晓脚边时,笛声戛然而止,桑晓盯着那截腐烂的蓝色服饰。 下一秒,他吐出一口血。 “桑晓!”曲凌脸色微变。 “哈哈哈……可惜了,桑晓你确实聪明,只是百尸蛊再厉害,终究也不可能牵制得了我。” 周慕礼狰狞着面孔笑道:“你可别忘了,我可是万蛊之王!” 全天下的蛊,又有哪个能与它匹敌! 桑晓…… 曲凌暗暗握紧拳头,却是控制自己别冲出去。因一时担忧而无脑跑到桑晓身边,非但无法逆转形势,反而只会给对方添堵罢了。 在他忧心忡忡的注视中,桑晓抹去嘴边血渍,满头大汗的他盯着敌人,脸上勾起凌厉的笑。 “万蛊之王……那你也别忘了,我是百岵一族最后的蛊术师!” 穿越百年在这个时代活过来,他的使命只有一个—— 封印住眼前的这只蛊! 眼中闪过厉色,桑晓将骨笛送到唇边,悠扬诡异的曲调再次飘荡在四周。 黔驴技穷。 周慕礼正欲嘲讽,忽然—— 咔哒、咔哒。 熟悉的声响令他脸色骤变,只见原本散落在四周的骨头忽地飘浮出来,随即又重新组合在一起。 十四具骷髅再次完好站在桑晓面前。 “不可能。”周慕礼难以置信地看着骷髅大军再次朝他袭来。这回,他们上下颌骨不断张合,发出异常恐怖的咬合声,仿佛在吹响进攻号角。 曲凌隐隐觉得自己浑身血液都在翻腾。眼前的画面太壮观了,重整旗鼓的骷髅大军这回俨然改变了战略,他们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攀上周慕礼的身体。 十四具骷髅齐齐张开嘴,死死咬住周慕礼,然后如野兽般,将咬住的肉狠狠撕下—— 霎时,鲜血与肉块四溅,染红了曲凌的视线。 这是一场怪物与怪物之间的决战。 成为猎物的万蛊之王仰头发出哀嚎,他浑身上下被撕咬了不少肉块,体内的血像破开的水龙头一直喷涌出来。 若非它也是不死之身,怕也是早就死透了。 曲凌望向桑晓,控制着这支骷髅大军的蛊术师满头大汗,浑身止不住颤抖,但他的眼里却燃起熊熊烈火。 不能输! 这场仗,蛊术师不能输! 百岵族不能输! 他桑晓更是不能输! 四肢百骸都叫嚣着痛,但“不能输”三个字如利矢带着穿风破云的决心,支撑桑晓非但没后退,反而往前一步。 笛声再次变得尖锐,骷髅大军仿佛被注入全新的力量,他们不约而同拖住周慕礼的四肢,再次将他带入血阵范围内。 浑身被撕咬得破烂的周慕礼拼命挣扎,他引以为豪的利爪撕毁骷髅,但被打碎的骨架顷刻又恢复原状。 这支骷髅大军才是真正的不死战士! 三米、两米、一米—— 周慕礼,不,应该说长生不老蛊终于被拖至血阵当中。 成功了。 桑晓眼中精光毕现,下一秒,他以无缝衔接的速度掐指念诀。 好快的速度。 曲凌投去赞赏的目光。桑晓这时机掐得极准,骷髅大军失去控制的刹那,他们脚下的血阵开始泛起红光。 封印要开始了! 周慕礼血色的瞳缩紧,那股熟悉的压迫感再次袭来。曾经困住他无数次,用历代百岵族长之血不断加固的封印之阵…… 难道它要再次被这个阵法困住? 不! 融合了人类思维的大脑此刻异常冷静,它已经学会思考与判断。 桑晓无法即刻催动血阵,况且从四面八方传来的压迫感与当年相比,威力真的相同吗? 不同的。 来之前他的预想并没有错。这个血阵经历百年岁月,早就失去当初的威力。 第210章 脚底下这个阵法困不住自己的! 这念头一旦生根,周慕礼嘴角溢出轻笑,随即打碎缚住自己四肢的骷髅。 已经失去笛声支配的骷髅大军完全静止不动,任由周慕礼顷刻间将他们打成零散的骨头。 而周慕礼虚空抓住卢依长老的头骨,直接击向桑晓。 “桑晓小心!” 曲凌看得清楚,电光火石之间,桑晓反手抵挡,头骨与他手中骨笛相击,发出砰然响声,两者同时化为齑粉。 卢依长老…… 桑晓澄明的眸掠过伤感,但此刻并没有多余的时间哀悼对方。 骨笛既毁,百尸蛊也宣告失败了。 浑身上下都被骷髅咬得破烂,此刻周慕礼却摆出胜利者的姿态,“桑晓,你感觉到了吧?你依赖的血阵没用。” 脚底下的阵法隐隐着红光,但…… 也仅此而已。 “一百年,呵,你们百岵人的血早干了。当初凤兰堤炼制了我,以为用你们百岵人的血便可生生世世压制我?太天真了。他怎么也没想到,你们一族也会有灭亡的一天。” “到此为止了,桑晓。” 周慕礼伸出舌头舔了舔唇,鲜血的腥味令他无比亢奋,即便是他自己的血。 百尸蛊确实让他受了不少伤,不过没关系,外面满大街都是人,都是血,都是源源不绝的食物。 周慕礼抬起腿,正准备迈出血阵去接收自己的胜利品,就听对面桑晓轻轻笑了。 “谁跟你说,百岵族灭亡了?” 周慕礼嗤笑:“你是想说还有你吗?别忘了,你在一百年前已经死了,桑晓你甚至都算不上是个人——” 忽然间“砰砰砰”,如枪声般响起的声音,周慕礼反射性伸手挡住半空而来的攻击。 子弹? 不。 冰冷粘稠的液体瞬间溅满衣袖,这是……血? 周慕礼低头看着所谓的“子弹”,其实是被包裹住的冷藏血液。起码五六升的血爆开来,缓缓渗进地表。 他眼底划过不解,随即抬头,只见洞壁旁边原来还藏四个特警。 漏网之鱼啊…… 藏得够隐秘的。 “喂,怪物,你不是最喜欢血么?一次性请你喝个够。”从头武装到脚的白济冷冷说道。 察觉到他话中有话,周慕礼心中升不起好的预感。下一秒,被这些血液浸透的地面,原先那已经黯淡无关的血阵像被注入了新的力量,红光愈发耀眼。 与红色光芒同样变强的,还有空气中开始挤压周身的束缚感。它们如同锁链般,无形中将他整个身体牢牢锁住。 周慕礼脸色大变,“不、不可能,百岵一族已经死光了——” 这股熟悉的力量分明来自全盛期的血阵! 但是百岵族除了眼前这个非人非鬼的桑晓,哪还有人? 周慕礼困在血阵中,像是陷入捕兽夹的孤兽,铁青着脸拼命挣扎。他的对面,桑晓闭眼掐指念诀,血阵内部无端刮起旋风般,牢牢缚住猎物。 还能游刃有余回答他问题的,只有旁观者曲凌,“没错,百岵族在一百年前就灭亡了。可是,并不代表这个世界上没有百岵族的后代。” 周慕礼震惊,记忆深处的某些细节骤然变得清晰,他喃喃道:“是那些流落在外的百岵人……” “没错。百年之前,周雪林也是从山下其他百岵人那里听到宝藏的消息。还有,我曾爷爷在苏来国也遇到过百岵族的后人。” 这两件事让他和桑晓意识到,过去那几百年前从百岵山出来的人或许并不少。为此,桑晓特地请白济帮忙,先是请南川当地政府查找散落在周围的百岵族后人,好不容易得到一份一百多人的名单。 “就算是跟外人结婚,但是血液里的基因还会继续遗传下去。” 被死死困住的周慕礼低吼道:“别开玩笑了,你以为什么阿猫阿狗的血我都会怕吗!?” “阿猫阿狗的血当然对你没用。不过,再告诉你这只虫子,我们现代人有个技术叫做血液dna提取。” 桑晓他只说长生不老蛊生来畏惧百岵族人的血,曲凌在听到这话时就察觉到,以现代生物学来说,长生不老蛊真正畏惧的或许是百岵族人某种dna基因。 如今要找到百分百纯种百岵族人大概率渺茫,但如果能通过提取这些百岵族后人的dna,说不定也能震摄长生不老蛊。 当然,要在短短时间内找到一定数量的百岵后人,还要他们同意献血,完成后续这些工作,曲凌花了让普通人难以想像的天文数字。 现在看来,这钱花的真是…… 值到不能再值了。 血阵迸发出愈加耀眼的红光,与此同时,被无形力量束缚的周慕礼不断哀嚎,面容扭曲至极致。四周八方如巨石不断压迫周身的窒息感,令他意识陷入短暂的空洞。 断断续续的画面像剪辑错乱的电影在脑海中不断闪现—— “你要记住,你不是周家的少爷,而是我养的一条狗。”冷漠的眼丝毫不掩饰厌恶感,他所谓的“爷爷”死死踩住他的背,冷冷道:“你们周家身上流的血又臭又脏,你生在周家,就是来赎罪的。” 为什么? 他到底做错了什么? 就是因为他生在周家所以就要承受这一切屈辱与苦楚吗? 第211章 桑阮漂亮的面孔扭曲变形着,下一秒换成一张更为惊艳的脸。 那青年的眼中闪烁着奇异几近疯狂的目光,“成功了……长生不老蛊,我终于炼成了。” 可欣喜的眼神顷刻又转为愕然与厌恶。 “不,你不是我想要的,你只是我的……一个失败品。” 失败品? 它不是蛊术师怀着无比的期待,历经无数次炼制才诞生在这世上,最强的万蛊之王吗? 就因为它以血为生所以要被毁灭吗? 不! 他们都错了! 谁都不能毁灭他/它! 他/它是万蛊之王! 这个世界理应由他/它主宰! 眼睛睁开刹那,周慕礼被骷髅大军咬得破烂的身体忽然泛起血色的光芒。这光芒如同骤然炸开的焰火,顷刻掩盖住血阵的光。 伴随他仰天长啸,那股无形束缚住周身的锁链像是被挣开。即便是曲凌也看出来,周慕礼即将破阵而出了。 桑晓! 曲凌转过头,就见原先胜券在握的蛊术师额头已沁出汗珠。 虽然不清楚发生了何事,但显而易见的,周慕礼、不,长生不老蛊忽然有了足够抵抗血阵的力量。 不,血阵快不行了。 桑晓咬咬牙,在这瞬间他毅然决然转变手式结印,口中念起那曾经无比庄严的召唤咒语:“山之森森,水之淼淼,月光似箭,遍照大地。神降南疆,护我族民……” 在周慕礼嗜血凶狠的注视中,他朝天扬起手,大喊:“降临吧,鹙神!” 曲凌心中一紧。 桑晓……他在召唤神明! 清辉的月光静静泄落在这隅洞穴之内,时间被按下暂停键,然而什么也没有发生。 神明,并没有听见他的呼唤。 “哈哈哈你完了——” 伴随着这句狂妄的预言,桑晓根本来不及反应,眼中红光闪过,再回过神时,他只觉得后背被重重撞裂,连空气都被人挤干了。 短暂失神过后,他被掐住颈部按在凹凸不平的洞壁,映入眼帘的是一双血色的眸。 “桑晓,现在不是百年前,你召唤不出鹙神。” 曾经身为周慕礼时那张斯文隽秀的面孔,此刻勾勒出邪肆狂妄的笑。 “你彻底输了。” 蛊术师已经没有任何能封印住它的手段。这场仗,是它赢了! 作为胜利者,周慕礼咧开嘴,那已经进化成如同锯齿般的牙明晃晃,随时要对猎物发起进攻。 “好了,让我想想该怎么处理你。对你下蛊嘛,把你变成傀儡挺没意思的。” 长着同样一张脸的傀儡他已经尝过了,他真正想要的…… 是被他拿捏在手里的这个蛊术师。 血色的眸以目光描摹猎物的唇,又下滑至他的手,忽地他轻笑:“这样好了,我折断你的手,抽掉你的舌头,身为蛊术师的你,手就没办法结印,嘴巴也没办法再念出那些烦人的咒语。” “对,确实是个好办法。” 周慕礼自言自语着。下一秒,桑晓发出痛苦的叫声。 电光火石间,周慕礼将他的左手折断了。 咔哒。 右手也被折断了。 两条胳膊软绵绵垂落在身侧,桑晓甚至挣扎都没办法挣扎,只能眼睁睁看着周慕礼的手即将探向嘴巴。 “接下来,就是拔掉你的舌头。虽然会变成哑巴,是没劲了些,不过这样我也放心。” 手在按上柔软的唇时,一股强烈的撞击猛地从身侧袭来。猝不及防,周慕礼竟被撞开数步,同时也松开对猎物的桎梏。 桑晓摔落在地,等他看清攻击周慕礼的人是谁时,他急促叫住对方:“不要!曲凌!回来!” 已经太晚了。曲凌像一阵风般奇袭周慕礼,以身体撞开他的瞬间,立刻挥拳直攻面门。 知道体能上的差距,曲凌只能采取速攻的办法,而且攻击目标并非那刀枪不入的身体。 他选择头部。 当头成为攻击目标时,饶是再强大的敌人下意识都会护住先护住头部。视觉、听觉被干扰的情况下,就算是长生不老蛊,绝对也会转为防守状态。 曲凌争取的就是这短短的三分钟。 拳头如疾风劲雨不断砸向头部,周慕礼最初不慎挨了两三下,脑内嗡嗡作响。刚稳住身子,腹部又迎来一记飞踢,对方力度极大,他整个身体直接撞向洞壁,后脑砸上尖硬的石头,陷入短暂的失神当中。 这场突袭靠的完全是经验。 曲凌自幼年不断学习,累积多年的散打、跆拳道经验,跟只依靠天生力量的蛊虫完全不可相提并论。 争分夺秒赢来的时间曲凌一秒都不浪费,他火速来到桑晓身边,手穿过腿弯打横抱起桑晓,斩钉截铁地道:“走。” 那只怪物……简直太可怕了。 曲凌紧紧抱住桑晓朝洞口跑去,刚跑了十米远,一物件从身侧飞过直接撞上前方石壁。曲凌定睛一看,竟是白济。 白济因反座力向前扑在地面,抬头望着他们,正张口要说话,结果却吐了口血,直接双眼一翻。 曲凌心跳骤然漏了半拍,反射性抱紧怀里的人。下一秒,狂风似的力量从身后袭来,力道之大直接将他撞飞。 头部因撞上硬物而天旋地转,等他恍惚睁开眼时,周慕礼那双阴狠血色的眸对上他—— 第212章 “我倒是忘了,该先解决你才对。曲家的后人,这一百多年来你们保管我的半身,为了保答你们这份恩情,我会让你死得很痛快的。” 这话刚说完,周慕礼右手五指并拢,如利剑般,在桑晓震惊的目光中插/进曲凌的胸口。 第65章 手指插破温热皮肉的刹那,周慕礼嘴角扬起。然而下一秒,曲凌体内涌出熟悉的力量,触雷般的剧痛令他反射性抽回手,震惊地回望不远处的蛊术师。 桑晓……竟然再次下了禁制蛊? 不过,这样的小把戏也就到此为止了。 身为万蛊之王,专门为了保护宝物的蛊虫在它面前完全不值一提。 周慕礼眼神一凛,再次以掌为剑欲取出底下这颗跳动的心脏。 可万万没想到,中指指尖仅离胸腔不到一厘米之际,他的动作骤然被拦住了。 一只手忽地握上他的手腕,力度之大令周慕礼愕然抬头。 四目相对,他看见了一双血色的眸—— 那是与自己完全相同的眼睛。 下一秒,周慕礼如同离弦的箭直接被踢飞出去。 形势陡然逆转,桑晓松了口气之余,嘴角的笑意在看见曲凌时顿时僵住。 原本俊美的面孔覆着邪气,尤其那双与周慕礼相同的血眸,那里头散发出无尽的欲望。 血眸的视线落在自己身上,桑晓后脊微微发凉,一颗心更是直坠谷底。 那不是曲凌。 曲凌不会这样看着他,现在占据这具身体的是…… 他体内那另一半的长生不老蛊。 “血……”曲凌喃喃念着这个字,他寻到了食物的味道,一步步朝桑晓走来。 “曲凌!”桑晓双手被折断,什么都做不了,只能不断往后挪,沉着声试图劝醒他:“你不是蛊虫,别让它控制了你。” 拥有血色眼睛的男人并未停下脚步,他双手十指微微屈起,长甲又尖又利,已经做好随时撕裂猎物的准备。 “血……我需要血……我很饿……” 他的视线紧紧盯着桑晓。 糟了。 长生不老蛊一心同体,方才周慕礼激发出如此大的力量,必然影响到曲凌体内那另一半真身。更何况,周慕礼已经刺破曲凌的胸口。 现在那只蛊彻底醒了。 桑晓知道现在最好、也仅有的办法就是:唤醒曲凌的意识。 男人已走到他面前,居高临下的眼神透着对食物的渴望,“吃了你……” 桑晓情急之际瞥到自己的右手,马上对他说道:“曲凌,还记得我手上的戒指吗?你说过的,等这一切都结束了,你会告诉我,为什么要戴在这只手指上?” “还有你说过要将我留在这个世界!” “你都忘记了吗?” 戒指…… 血色的眼缓缓看向那枚金凤花戒指,忽然间,一些画面不受控制涌现出来—— “曲总,已经帮您预约了forever的设计师,是想预订婚戒吧?啊,真是羡慕!” “这金凤花戒指可真漂亮啊……我想,比起那些钻戒,桑晓肯定会更喜欢它的。” 没错……金凤花戒指……曾爷爷的遗物……南疆的东西…… 桑晓会喜欢的。 他本就想拿这枚戒指来—— “啊!”曲凌猛地抱住头,不断呻/吟,脑内各种各样的画面不断闪现,仿佛下一秒就要全部炸开。 见状,桑晓更是乘胜追击,继续说道:“曲凌,坚持住,长生不老蛊只是只虫子,你堂堂世纪集团的董事长,难道还要输给一只虫子吗?” 这句话如惊雷划过曲凌全身,瞬间击穿所有迷乱,强大的意识在心底生根发芽,以开天辟地的气势压下那些烦杂声音—— 他曲凌不会输给任何人! 顷刻间眼前白光乍现,心脏处传来撕裂般的疼痛,有什么东西像是要挣脱桎梏冲出来。 回去! 这是他的身体! 他绝对不允许任何人占据,更何况…… 区区一只虫子! 给我—— 回去! 白光瞬间炸开,等这阵光芒退却后,映入曲凌眼帘的是桑晓苍白美丽的脸。 周围一片安静。 曲凌蹲下身,在对方夹杂着戒备与希冀的目光中…… 他伸出右手,食指微微弯曲,以指背拂去桑晓脸颊上的灰尘。 “曲凌……” 桑晓弯起嘴角,眼角泛起隐隐的水光。 对方的手扶住他的左手,紧接着“咔哒”一下,桑晓因突然如其来的疼五官缩紧又松开,原本断开的左肩竟然传来痛感,手指也在他控制下颤抖着。 曲凌替他接好了被折断的左手。 没有任何拖延,对方如法炮制为他接回了右手。 重新拥有双手的控制权,桑晓浑身都疼着,可男人双唇张开又合,此刻曲凌只能发出单个音节,但他的目光坚定无比,无声地说着三个字:相信我。 下一秒,血色的眸收敛所有温柔,如利剑出鞘直指目标。两双相似的血瞳在空中碰撞,宛若黑夜中激起火光。 没有多余的动作,曲凌身影快得几乎连肉眼都捕捉不到。刚站稳身子的周慕礼摆出迎战姿势,瞬间两人扭打在一起。 利爪划过皮肉,溅出一道道鲜血。血光之中,曲凌出手极为狠厉,不断往周慕礼的头、喉咙、胸口猛攻。 第213章 一记击向胸前的攻击被挡住,他旋即扬腿直接将对方踢飞,后者撞得洞壁都出现裂痕。 这一回,连旁边看着的桑晓都暗暗吃惊。 曲凌这一脚的力量绝对不是人类该有的! 完全是两个怪物之间的对决。但长生不老蛊一分为二,两个宿主之间,明显曲凌更为擅战。 是谁从小一直学习散打、跆拳道、空手道这些课程? 是谁业余不断参加各类竞赛,从不懈怠锻炼自己? 长年在搏斗上的学习与经验如今已淬炼成肌肉记忆,曲凌体内长生不老蛊的苏醒,让他完全拥有不死之身。 同样成为怪物的前提下,周慕礼对上曲凌……并没有胜算。 正如桑晓所预料,已经杀红了眼的曲凌并没有放过猎物,他冲上前,左手将周慕礼按在墙上,右手五指并拢,正如刚才对方所做的—— 他一掌穿透了周慕礼的胸膛。 结束了……吗? 桑晓微微窒住,视线紧紧盯住周慕礼已经翻白的眼。 呼,一阵微风轻轻吹过。 月光柔和得不可思议,时间顷刻安静下来。 身为万蛊之王,长生不老蛊一旦进入人体便是依附在宿主的心脏处,汲取心头血为生。只要将它的真身取出,那一切就结束了。 穿透胸膛的手卡在猎物体内,作为胜利者的曲凌并未露出笑容,相反他皱了皱眉。 不对。 这念头刚生起,只见原本被他按住的猎物勾起嗜血的笑。几乎反射性地,曲凌反手挡住自己的胸口,仍是慢了一步—— 从桑晓角度望去,只看见曲凌身形定住,下一秒却接连退开好几步。垂落的右手满满都是血,那是周慕礼的血,甚至血顺着长甲流下。 嘀嗒、嘀嗒,血液渗入地面。 桑晓心跳顿时停住。因为他看见,同时滴落在地的,还有曲凌的血。 “哈哈哈……” 周慕礼颤巍巍走过来,他的右手握着半颗血红的心脏。 扑通、扑通—— 那半颗心脏离开人体,仍诡异地不停跳动。仔细看,那半边心脏上方盘旋卧着一只食指长的血色虫子。 长生不老蛊的真身。 周慕礼仰天狂笑。长生不老蛊一心同体,他能想到的,对方自然也能想到—— 直接取出藏在宿主心脏处的本体! 可惜呀,曲凌终归棋差一着。 他低头扫过自己被穿破的胸口,那里头并没有那颗名为心脏的器官。 “你绝对想不到,这具身体的心天生就在右边。” 谁也没料到,周慕礼竟然会是镜面人,天生性内脏反位。曲凌刚才那一击,实则没有伤到他要害。 被夺去半颗心脏的曲凌踉踉跄跄后退着,直至被飞快奔来的桑晓扶住。他左胸口被开了个洞,血不断从伤口处溢出。艰难地转过头,曲凌盯着桑晓,刚要说话,却直接吐出一口血。 “曲凌——”桑晓嘶吼出声,手颤巍巍地想捂住那伤口却发现根本无从下手。 “这回,是真正结束了,蛊术师。” 周慕礼张开满是锯齿的口,“咕咚”一下,瞬间将那半颗心脏咽进食道。 砰、砰、砰—— 安静无声的洞内,是谁的心脏不断跳动,如击鼓般越来越响。 紧接着,强烈的红光从周慕礼身上闪现,那光芒耀眼至极,连桑晓都忍不住用手挡住眼睛。 不行。 历经百年分体的长生不老蛊如今在周慕礼体内合二为一,与当初寄宿在周雪林身上不同,那时的蛊虫仍凭动物的习性行事。 但现在的长生不老蛊已经融合了周慕礼的思维,它完全能以人的思维来行动,要是还恢复了当初的力量…… 桑晓双手攥紧身边的男人,倘若不是这具身体内残留长生不老蛊的力量,单单是被挖去半颗心脏,曲凌……曲凌早就该没命了。 眼前震慑一切的红光缓缓散去,桑晓浑身都发出警报,下意识就挡在曲凌面前。 刺啦—— 视线瞬间被周慕礼那张邪肆的面孔占据,与此同时,腹部传来剧烈的痛感。 “啧,想同生共死?桑晓,你什么时候也变得这样蠢!” 周慕礼的手轻而易举地刺破桑晓腹部。 然后,他一脸索然无味,又将手抽出,带出一阵血花。 眼见自己中意的猎物不顾生死将曲凌护在身后,周慕礼嗤笑道:“他不过是仗着我那半个真身曾经留在他体内的力量,撑不了多久了。” 沾满血的手轻轻挑起桑晓下颌,他咧嘴笑开来:“桑晓,你如今也是怪物,乖乖地臣服我。我不介意跟你一起分享这个世界。” 啪—— 桑晓打掉他的手。 仅仅是这个动作,就已经花光大半力气,连带着他护住身后的曲凌跌落在地。 饶是这样,他仍是挡在曲凌身前,目光锐利无比,“你要蛊术师臣服于蛊?简直是笑话。” “是么?”血色的眸居高临下俯视他俩,透着浓浓的不屑,“你们百岵一族总是高高在上,操纵蛊虫为乐。现在被蛊虫打败,这滋味很不好受吧?” “我们没有操纵蛊虫为乐。”腹部的伤口不断溢出血,周慕礼几乎是穿透他的身体,桑晓此刻连说话都变得困难,但他仍说道:“我们一族炼制蛊,从来不是为了取乐。自古以来,大家炼蛊是为了治病救人,我们、我们只是想活下去。” 第214章 长年被瘴气笼罩的百岵山,野草横生,蛇虫出没,百岵一族所谓的人人擅蛊,不过也是生存的手段。 “活下去?”周慕礼冷笑一声,却道:“当初是凤兰堤炼制出我,结果发现我不合他的意,便千万百计想要杀死我。杀不了了,你们百岵族的族长生生世世都封印着我。” “桑晓,那些大道理你们自己留着欺骗自己吧。事实就是,这个世界即将由我来统治。” 他拥有不老不死之身,号令天下万蛊,外头那些软弱无能的人类只配沦为他的玩物。 “你既然不愿意臣服,那我就像刚才那样,把你的手和脚都折断,不过这次我会留着你的嘴。你会哭起来的声音,肯定很动听。” 周慕礼微微勾起嘴角,眼底划过凶光,五指成爪当即就朝桑晓袭去—— 血,在月光下高高溅起。 桑晓的瞳倒映出男人微微含笑的脸,双手无意识地扶住那具满是伤痕的身体。 曲凌用他的身体为自己挡住那一击。 他紧紧绞住曲凌双臂,他的血混着对方的血染红了自己的手,温热的红色液体慢慢渗进指缝中,甚至将那枚金凤花戒指都染红了。 谁也没发现,那戒指隐隐泛起微弱蓝光。 桑晓此刻的眼里只有曲凌。这个男人只剩半颗心了,结果还反身挡在自己面前—— “我说……我说过的……要把你留下来……” 吃力抬起手,再次抚摸着这张刻在心底的面孔。在感受生命即将走到尽头的时刻,曲凌却轻轻扬起笑:“有……三个字……我还没、还没跟你……” “桑晓,我爱你。” 如羽毛轻轻落下,曲凌合上双眼,像是经历了漫长的征程终于回到故乡,缓缓垂落在桑晓肩膀。 桑晓怔怔地望着前方,唯有靠在身体的重量提醒着他,这一切都是真真切切发生着。 曲凌死了。 那个口口声声说要留住他的男人死了。 心,忽然变得空荡荡的。桑晓在百年前就经历过死亡,甚至如父亲般敬爱的长辈、那些从小到大一起生活的族人、还有他视若生命另一半的弟弟…… 明明,他见过无数死亡,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他的心会这么痛? “曲!凌!” 他抱住为自己的男人,忽然仰天长啸。 亲手解决了曲凌的周慕礼正要笑出声,结果瞥见桑晓右手无名指上的戒指骤然爆发出巨大的蓝色光芒。 蓝色光芒将曲凌和桑晓包裹起来,周慕礼直接被逼得连连后退,那其中散发出来的力量更令他止不住颤抖。 这是—— 处于蓝色光芒之中,桑晓完全沉浸在失去曲凌的痛楚中,后知后觉感受到这股光…… 完全是冰冷的感觉。 “约定的时刻终于到来。”虚空中,清冷无起伏的声音说道:“来吧,南疆百岵族最后的蛊术师。” 什么? 桑晓猛地抬起头。 那声音破开一切,直达灵魂。 “最后一次,呼唤吾的名字!” 祂的名字? 那个名字刻在灵魂深处,对,是他的信仰,他们百岵一族永远的信仰。那就是—— “鹙——神!” 桑晓喊出这两个字时,一声鸟类长吟破空而至,瞬间涤清这尘世污浊。 美丽优雅的大鸟浑身燃烧着蓝色焰火,带着雷霆万钧之势从而降,刹那间贯穿了周慕礼的身体。 在周慕礼接连不断的哀嚎声中,蓝色焰火焚烧着他,很快他的声音越来越弱,直至那焰火烧剩最后的物件。 一条尾指长的透明虫类蜷缩成团,静静伏在地上,完全如初生般的形态。 一切发生得令人猝不及防。等到周围的蓝光渐渐消散,桑晓眼睁睁看着虚空中出现一双腿。 那双腿落地时,上半身也出现在他眼前。 泛着淡蓝光芒的长裤长衣包裹住劲瘦身躯,眼前的男人皮肤白得几近反光,蓝色长发无风而动,那张俊美的脸没有任何表情,只是弯腰捡起那蜷缩成团的幼虫。 不,那并不是人类。 桑晓感受着对方散发出来那股无端令人心生畏惧的气息,喉头不禁滚了滚。 蓝色的眸不带任何感情看向他,对方开口,声音也是清冷至极:“百岵族最后的蛊术师,你应该知道吾的身份。” 除去所有的可能性,剩下的即便再不可思议,也是真相。 桑晓压下震惊,声音仍止不住带上敬畏:“您是鹙神?” “鹙神,只是你们百岵一族对吾的称呼。吾的名字是……”神祗顿了下,才道:“炎华。” 名为炎华的神祗低头看了下在他手里安静沉睡的幼虫,缓缓道:“吾曾经与你们百岵族的先祖有过约定,当你们百岵族走到灭亡之际,吾会保证你们百岵族最后的蛊术师能顺利封印住长生不老蛊。” 桑晓心中一震,难掩讶色,“所以我在死了百年后再醒过来是您的……” “是。” 神祗冷漠地看着他,“当年你以性命为代价召唤了吾封印长生不老蛊,本来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若非百年之后,外人闯进此地,唤醒了长生不老蛊,吾不得已才将自己的力量借给你,让你有重新封印它的机会。” “不过说起来,你也算幸运。”那双蓝色的眸轻轻看向他右手,无名指上染血的金凤花戒指。 第215章 “若非这枚戒指,仅凭你这副死人的身体,根本不可能再成功召唤吾。” 桑晓听得满脸愕然,视线也落在自己手上,那巧夺天工,完美得完全不是百岵工匠能够制作出来的物件。一个念头忽地冒出来。 “这枚戒指……是您的?” 听到他这么问,一直以来冷漠的神祗眸中罕见地流露出怀念。 然而祂只是说道:“这戒指上有吾的力量。” 所以为什么封印着神祇力量的东西会流落在尘世间? 桑晓见俊美的神恢复了冷漠的表情,索性不再纠结这个问题,转而将注意力放在祂手里的蛊。 “长生不老蛊……就算是您,也无法消灭它吗?” 被神火以吞噬一切的姿态焚烧,但它依然只是变成当初幼虫的形态。 “这只蛊虫当初在炼制的过程中,被加了不该加的东西,所以即便是吾也无法彻底毁灭它,它只能依靠你们百岵一族的力量封印。” 祂朝桑晓伸出手,掌心里透明圆润的幼虫蜷成一团,正呼呼大睡,完全看不出之前嗜血凶性。 “动手吧。” 蓝色的眸越过桑晓,落在不远处的血阵。 这是要他再次借助血阵封印长生不老蛊。现在幼虫形态的蛊,就算血阵力量削弱也绝对能封印住它。 只是封印它后,他也会死吧? 他从来都没逃避过自己的使命,甚至他早就有预感,他的重生不过是为了眼前这一刻。 但是—— 桑晓看着怀里的男人,暗自咬了咬牙,对他从小到大信奉的神祇开口:“我可以封印它,也可以继续长眠于此,但是能不能……请您答应我一件事?” * * * * 底下轻飘飘的,身体被软绵绵托着,曲凌觉得自己成了一朵云,随时随地会被吹散。 这就是……死亡的感觉吗? 无论他再怎么想集中思绪,去思考、去挣脱,但一切皆是徒劳。他甚至可以察觉到意识逐渐变得涣散,好像这朵云即将散于天地之间,化为雨、化为空气。 忽地,一阵急骤而来的抓力从上方落下,紧紧把他吸附住,然后—— 他猛地睁开眼。 桑晓难掩欣喜的面容就这么撞入视线,显得那么不真实,以至于他缓缓抬起手…… 那只手很快被握住。 “曲凌。” 是桑晓的声音。曲凌下意识看向自己的胸口,那里依旧被破开大洞,半颗心脏仍在诡异地跳动着。 “你只有三分钟的时间。”旁边传来一道冷漠,却令人莫名生出敬畏的声音。 “在这三分钟内,你必须做出选择。” 曲凌望向俊美得不像人类的神祗,眼中透着不解,随着对方伸出食指,一点蓝光从对方指尖没入他额前。 方才在这里发生的事情如电影般快速在脑中闪现,曲凌瞬间明了神祗的意思。 片刻前,桑晓向他的神明提出请求—— “我以百岵族最后一任族长的身份请求您,让曲凌活过来吧!” 名为炎华的神淡淡看着他,只道:“吾并非掌控生死之神。蛊术师,你应该察觉到,吾借予你重生的力量,并不能让你像普通活人一般生存于这个世上。” 桑晓难掩失望神色,他懂神明的意思。过去这两年,所谓命运的馈赠,是让他像不死的怪物一样等待着封印长生不老蛊的机会。 但曲凌……他是个普通人类,原本他应该有拥有健康的身体和可观的财富,正如这世间所有人一样经历生老病死,过完他幸福的一生。 “但是,”桑晓忍不住又道:“这件事本来就跟他无关。要不是有他,我根本不可能成功封印长生不老蛊。” 他看向那枚自己无名指上的金凤花戒指。 神明蓝色的眸掠过一丝了然,“原来是这样。看在他寻回这枚戒指的份上,吾可以给他一次选择的机会。” 所谓的选择,那就是—— “人类,你只剩半颗心脏,根本无法存活于世。若是要活下来,只有一个办法。” 神明的声音不起一丝波澜,但那双眸却带着审视的意味。 “再次成为长生不老蛊的宿主。” 什么!? 桑晓与曲凌齐齐怔住。 “长生不老蛊如今已失去所有力量,但让它寄宿在你那半颗心脏上,它依旧能让你活下来。” “只是或许有一日,它会再次苏醒,到时你就会变成嗜血的怪物。” 再次沦为被蛊虫控制的傀儡吗? 神明冷冷地说道:“这世界万物皆有法则。蛊术师不得残害人类,否则不得善终。被吾之焰被焚烧的灵魂,将永世不入轮回。” “倘若将来你再次被长生不老蛊控制,吾会以烈焰将你焚烧殆尽,你的灵魂也永远徘徊于尘世边缘。” “所以,开始选择吧人类。” 桑晓下意识握紧曲凌的手,纠结的情绪完完全全传达过来,但后者反手握住他。 犹豫不决从来不是他曲凌。 “我选择当这家伙的宿主。” 他如此干脆倒让神明眼底划过讶异,但是这名果断的人类又道:“不过,你说过的,你让桑晓重生的目的就是封印长生不老蛊对吧?” “没错。”神明坦然地回答。 曲凌勾起唇,轻轻笑道:“那,我成为长生不老蛊的宿主,桑晓作为百岵族的蛊术师,理所应当也要守在我身边。万一有朝一日,那家伙真的醒过来,桑晓也可以再次封印它。” 第216章 “曲凌。”桑晓忍不住轻唤出声。 他没想到,这个男人在生死之际,居然还敢和神谈条件。 他是真的……想要留住自己。 这个念头一旦产生,桑晓心头泛起柔和的甜。 神明微微挑了下眉,视线落在眼前紧紧握住的两只手,“人类,你太贪心了。” 对于这点,曲凌非但没有否认,反而坦荡荡地承认:“我是人,是人就会贪心。而且,这笔买卖对你来说并不亏。” 在桑晓微微诧异的目光中,曲大总裁在面对神明时依旧稳定发挥商人本色。 “你既然是掌管南疆一带蛊虫的神明,像长生不老蛊这样的家伙要是跑出去,你也会头疼吧。” 从刚才的对话就能分析出来,这位俊美冷漠的神明好像没办法随心所欲解决长生不老蛊。祂还要给予桑晓重生的机会,让蛊术师去封印蛊虫。 “我愿意当它的宿主,它藏在我的身体里,总比放在外头安全。” 先前被盗墓贼偷走就是最好的例子。 “你继续让桑晓活下来,像现在这样就好,由他守着我。只要有他在我身边,我有信心不会让那家伙醒过来的。” “这样,你能得到一个活生生的封印体,还有随时随时看着长生不老蛊的守护者。” 这一通算下来,曲大总裁俨然买一送一,全让对方占足便宜。 可惜,神明并没有那么好糊弄。 祂转向看向桑晓:“蛊术师,你也愿意吗?要是选择现在封印长生不老蛊,你的灵魂可以永远长眠于此,你们百岵族的故乡。” “但若是选择继续以现在的姿态存活,你只能像怪物一样存活于这个世界。” 这名百岵族最后的蛊术师脸上划过怔然,神明难得生出几分耐心,继续道:“以长生不老蛊现在这样的状态,它只能维持这名人类像个普通人一样。若它没有苏醒,他会经历生老病死。” “你所能做的,不过是和他一起度过短短数十年,然后等他死后再将长生不老蛊封印。” 手突然被紧紧握住,男人无言透露出他的紧张。 曲凌……他在害怕自己说个“不”字。 桑晓喉头滚了滚,却不敢相信神明会如此大方。 果然,那道冷漠的声音又说道:“时间会改变一切,包括你们此刻认为永恒的情感。” 蓝色的眸落在桑晓身上,神明如同在规劝信奉自己的臣民:“蛊术师,在未来短短的数十年间,你会拥有不老的容颜,可这名人类会走向衰败。你们现在所相信、所依赖的情感,或许终将有一日会因为时光而变得不再坚固。” “你,想清楚了吗?” 没有任何事物能抵得过岁月的消磨,包括所谓至死不渝的爱。 年轻时,相爱的伴侣拥抱着彼此青春漂亮的容貌。可随着时间的流逝,其中一方慢慢衰老,变成枯木般丑陋,剩下的一方依旧年轻美丽,这份爱会否变质? 到了那一天,他们是否又会后悔? 究竟是留住爱最美的那一刻,又或者甘愿冒着变成怪物风险,也要追求那短暂的快乐? 神明用审视的目光看着桑晓,等着他的回答。 “我说,”忽然,曲凌抢先开口:“担心这个、担心那个,做人还有什么意思?” 桑晓怔怔看着他,后者握起他的手,一派从容说道:“况且你要对我有信心,就算将来我会老,我肯定会是个帅老头的。” 从来对自己容貌不以为意的曲总此刻感激自己爹妈给的好基因。 桑晓噗嗤一笑,心中那丁点的犹豫瞬间消散得干干净净。他对着自己信奉多年的神明,坦然说道:“炎华大人,我想清楚了,我愿意守在他身边。” 身旁的男人眉眼间止不住的笑意。 神明眼中闪现不明意义的情绪,然而祂并没有食言。目光转向自己手中蜷缩成团的幼虫,瞳孔微动间,那幼虫立刻化为蓝色光芒直接射入曲凌胸口。 被破开的胸膛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着,很快覆在上头的皮肤依旧光滑如初。 扑通、扑通—— 曲凌按住胸口,惊奇地发现那底下如过去数十年般,传来沉稳有力的震动。 “谢谢您,炎华大人。” 桑晓双膝跪地,虔诚亦如百年前他与族人曾无数次祭拜这位神祇。 如今,祂赐予了曲凌重生。 他无比感谢他的神。 “蛊术师,这名人类说的不无道理。他既然自愿以己身充当长生不老蛊的容器,确实可以省去吾不少麻烦。只是……” 神明对上人类满面掩不住的喜色,难得勾起带着戏谑意味的轻笑。 “与神做交易,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代价? 曲凌心中生起不好的预感,“什么意思?” 然而眼前蓝色神明周身光芒渐趋于黯淡,凌驾于人类之上的那张俊美脸庞慢慢变得透明,他并没有回答曲凌的问题,只是说了一句: “你们迟些会知道的。蛊术师,不要忘记……” “吾乃炎华,南疆之鹙神。” “等等!”与桑晓不同,曲凌对于这位神明没有过多的敬畏,他急促喊着,只是眼前蓝色光芒瞬间化为星点,飘散于月光之中。 如同是他们一场幻觉。 曲凌微拢着眉,纵然是神,这样藏着掖着的做法仍叫他不悦,就好像商业谈判桌上故意在合同上设陷阱的对手,手段不甚高明又叫人厌烦。 第217章 不过,比起不爽那位神明,现在俨然有更重要的事等着他。 他的手正紧紧握住另一只手。 月光淡淡覆上恬静漂亮的眉眼,曲凌转过头,用着连自己都没意识到过于温柔的声音,轻轻说道:“答应过你的事,我都做到了。” 他曾经说,要将桑晓留下来。 桑晓反手握住他,唇角弯起,却道:“不,还有一件事。” “什么?” 美丽的蛊术师拉起手,双眼亮晶晶的:“还没告诉我,为什么要将它戴在这里?” 那枚染着血的金凤花戒指正套住他的左手无名指,召唤出神明的宝物,此刻在月光中也变得柔和。这是在大战前夕,曲凌亲手为他戴上,并约定好了等一切结束后,他会亲口告诉自己,为何偏偏是左手的无名指。 “因为……”男人含着笑兑现自己的承诺,空着的另一只手轻轻按住桑晓后脑勺,然后往前稍加施力—— 唇与唇之间是淡淡的血腥气,但更多的,是数不尽的甜蜜。 月光中两道身影紧紧拥抱在一起,充满幸福的声音萦绕在这片南疆圣地之中。 “在很久以前,古罗马人传说左手无名指直通心脏,戴在这里的戒指能连接人与人的心。桑晓,这是我送给你的婚戒,代表着我与你这一生……” “心心相印,永结同心。” 正文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