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牌书生》 正文 第 1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1 章 《冒牌书生》全集 作者:一面湖水 申明:本书由[site]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第一卷 天马行空 第一章 弄巧成拙 我站在那条长长的路上。路笔直笔直的,我却不知该往哪里去。 路的两旁是成片的花儿在妖异地怒放着。那花红得似血,没有一丝杂色,一直延伸到看不见的尽头。花海的两边是慢慢翻涌的云海,白得耀眼,和那花相印成趣。这条满是黄土的路上,没有任何行人,冷清得令人发慌,因而显得异常宽阔。看见黄土,我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不久前才擦过的皮鞋,却只看到一双光脚丫子,再看看身上,嘿,全裸! 正觉着羞赧时,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我急忙转头望去,三米开外赫然站着一个鹤发童颜的老头,身材高瘦,穿着一件黑色的西服,配了条白色的休闲裤,脚上蹬着双黑白相间的运动鞋。 我暗暗吃惊,如果人死后都是象我这样地裸露着大好身躯,那这老头显然并非同道中人。看他这身可疑的黑白装束,莫非是黑白无常兄弟中的某一位? “老先生,幸会幸会,请问您是……”我小心翼翼地试探着。 “呵呵,我是《黄泉晚报》的兼职专栏记者,听说有个死因很奇特的年轻人来了,特意来采访一下。”老头摸出了一台DV,作出一副马上要开始采访工作的架势。 我汗,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啊。只因摘那骆驼山山道旁的几颗野果子,我不慎失足摔下了山崖,就这样窝囊地结束了年青的生命,正应验了**关于某些人将死得轻如鸿毛的光辉论断。但这又有什么好采访的呢?难道要以此教育小朋友们“路边的野果不要采”吗? 我苦笑着说:“采访费就不要了,记者同志,先借条内裤给我穿行不行?” 老头意味深长地笑道:“活着时死要面子,死了后还是死要面子,你可真是放不开啊。” 我心头一惊,顿觉自己真是执迷得可笑,完全忘却了“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真理,只好赶紧转移话题:“老先生,有什么问题就赶快问吧,一会我还要赶路,去看看前面到底有什么状况。” 老头又意味深长地笑了:“赶路赶路,嘿嘿,你赶了一辈子路了,到了这里,还要赶路,不累吗?” 我顿有所悟,也又吃一惊,这老头的学问还真是高啊,字字句句都是禅机。 “既然你想赶路,那我们就边采访边逛逛这里。走吧,天色也不早了。”老头淡淡地说着,迈步走了起来。我光着屁股,老老实实地跟在他后面,虚心请教了几个问题。我还抽空看了看天,天上没有太阳也没有月亮,只有看不穿的云彩,不知天色从何说起。 从老头嘴里,我得知这条路叫做阴阳路,又名黄泉路,路边开的是彼岸花。这种花别名曼珠沙华、龙爪花,在中国的大理、丽江等地也有,被称为“世上最悲伤的花”,花与叶的生长期相错开,花叶永不能相见,因与人死后的“永别”有相同的寓意,于是成了黄泉路上的唯一指定用品,用以烘托气氛,深化主题。 我还想问点什么,老头却叹了口气:“到底是你采访我,还是我采访你?” 我见势不妙,赶紧抛出重磅炸弹:“最后两个问题,第一,黄泉路是不是也可以通向天堂?第二,我一向学雷锋做好事,比如扶盲人过马路,给地震灾区捐款、当义工,象我这样的好同志,没有理由去地狱吧?” 老头突然停下步子,令我差点撞到了他的后背。他缓缓转过身来,盯着我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你错了。上天堂和下地狱,不是以行善积德来论的,而是看死者生前对人生的感悟程度来决定的。行善积德只是提升自身感悟力的一种手段和方式,只是修得圆满的一门小功课而已。杀人如麻者只要能感悟人生真谛,照样能得道升天,所以才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说法;坚持行善者如不能感悟天地玄机,痴迷于人世间的种种幻象,照样会下地狱轮回。” 听了这话,我如醍醐灌顶,同时也出了身冷汗。我想起我这糊涂的一生,何曾认真去感悟过什么,与天堂是铁定无缘了。我不甘心地问道:“神仙大叔,你能不能开开恩,给我个机会再活一次?” 老头脸上露出了狡黠的笑容:“今天我喝多了,心情好,所以干脆再告诉你一个秘密:你知道为什么人世间有人知道这里的彼岸花吗?那是因为只有离魂者才能见到这里彼岸花的花开,这里是红色的世界。而真正死去的人,只能在另一条阴阳路上见到彼岸花的叶子,那里是绿色的世界。” 巨大的惊喜让我手足无措起来:“离魂者就是假死的人吧?这么说,我是来这里旅游的?还能活着回去?难怪这条路上的人这么少!”我忽然联想到,绿色代表希望,红色代表血腥,为什么股市上涨赚钱要用红色,下跌割肉要用绿色来代表,这极不合理;而彼岸花却给了我启示,红色活,绿色死,股市竟暗合了阴阳路的至理。 “没错,你的确还没死,刚才我是跟你开了个玩笑。”老头的形象在我心中异常高大起来,简直就是救苦救难的活菩萨啊。但他的后半句又将我打入了深渊:“不过你的阳寿虽然未尽,但你摔下山崖时,颅脑严重受损,所以现在已经是植物人了,而醒来时间是不确定的。” 这话如晴天霹雳般炸响在我心头,我心灰至极,半响才郁闷地说道:“那才真叫生不如死。现在的医院收费那么黑,当植物人的成本实在太高了。我又不是工伤,单位也不给报销,那我父母得借多少钱啊?就算他们还到八十岁,也最多是十屁股债还了九屁股——还剩一屁股债。神仙大叔,你能不能帮我尽快醒来,我就是做牛做马,也不愿做植物人。” 老头把手插在裤袋里,抬头望了半响云层,叹道:“唉,这都是命啊。我帮不了你。” 我愤怒地看着这个冷血的神仙,心里在飞快地盘算着如何说服他,但想了很久都没有良策。突然我眼睛一亮:“既然铁定要当植物人,那我的灵魂闲着也是闲着,神仙大叔,你能不能先送我穿越一番时空?” 老头展颜一笑:“好,孺子可教也,我一直在等你提出这个要求。来来来,赶快把这张穿越申请表给填了吧。” 终于有机会穿越了!我要穿到唐宋去做皇帝,然后带着几十亿的极品古董回到现实中来!我兴奋地看着那张表格。表格十分简单,只有四个空格需要填写。我在申请人栏填下了张远航的名字,在年龄栏上填上24岁,在“是否自愿穿越”一栏打了个勾,然后对着“穿越愿望”一栏开始发呆:穿越小说我看得太多了,别人的穿越都是没有理由,没有过程,BIU的一声就穿越了,为什么我却这么麻烦呢?又要谈话,又要考察,还要填表、报志愿。而这个志愿,是写想当皇帝发大财的真实心声,还是来一通拯救黎民苍生之类的谎言呢? 那老头似乎也有些紧张:“孩子,我看你还是有些慧根的,所以刚才提了那么多敏感性问题。但你最好忘记刚才你和我说的那些话,今天我喝多了,说了些不该说的话,可能会误导你。你要问问自己的内心,到底想要什么?然后如实填写。记住,这张表你只能填写一次,是绝对不能修改的。” 老头这话是在提醒我啊!我心神一凛,立即坚决地把刚才那可耻的穿越志愿给排除掉了。既然干部考察过程如此慎重,我要是填写这么庸俗的志愿,不是铁定通不过组织考察、会失去穿越资格吗?老头不是刚表扬我有些慧根吗?我作为组织上重点考察培养的穿越干部,觉悟怎么能这么低,还去沉迷于人世间的种种庸俗yu望?我坚定地提起笔,在穿越愿望栏填上了“悟透人生”四个大字。 看到这四个大字,老头脸色大变,摇着头叹起气来。 见了老头的反应,我大为失望,不觉有些忿忿不平起来:“你以为我做不到吗?别瞧不起人!我绝对不会辜负组织的期望,一定会好好穿越,认真领悟人生,争取早日脱离人生苦海,升华成逍遥神仙。你不是也说了我有慧根吗?只要我好好干,悟透人生对我来说,应该是件很简单的事情。” “哦?很简单吗?”老头喃喃地反问道,那不信任的语气弄得我心里也有些发虚。 “当然很简单,达摩不是做到了吗?”我满怀漏*点地给他打气。 老头无语地点头。 “释迦牟尼不是也做到了吗?”我继续给他打着气。 老头仍是无语地点头。 “牛顿不是也做到了吗?”我一时没想出适当的例子,就把外籍友人搬出来了。 老头冷冷地看着我:“那个苹果只是砸出了万有引力定律而已,并没有把他砸成神仙!拜托,现在已经是地球村时代了,请你不要把我们中国神仙当成闭关锁国的白痴!” “呃……好象……确实是这样。不过,释迦牟尼的那个叫什么的女弟子,不是也做到了吗?她不过是在听佛祖讲座时,抓着朵玫瑰花,向佛祖淫笑了一下,也马上就成仙了。”我怎么也想不起那个外国美女神仙的名字。 “你是在说那拈花微笑的摩诃迦叶?拜托!他是男神仙,而且他拈的是朵金婆罗花,不是玫瑰。”老头看来懂得的还是挺多,马上指出了我的谬误。 我却毫不在意地笑道:“什么花都一样!反正他是投机成功了,那朵花儿只是他的一个道具而已。总而言之,我举了这些例子,就是想告诉你,悟透人生其实是很简单的事。” 老头叹了口气,不再说什么,只默默地把我的表格收起来,和其他一大堆表格放在一起。 我好奇心起,凑过去翻看其他表格。嘿,这些人实在是太丧心病狂了,竟然把那些可耻的心愿全都**裸地填在这干部考察表上了:王大成想当皇帝,张小敏想当皇后,陈亚军想着富可敌国,申飞龙想着纵横天下,周德高想泡尽天下美女,叶慧清想找到一生的真爱…… “这都是些什么人啊,如此庸俗!他们怎么可能通过组织的考察?肯定被打回去了吧?”我不屑地问道。 “恰恰相反,他们和你一样,都是植物人穿越夏令营的正式成员。刚才我查看了一下《穿越工作进度表》,他们的愿望都快成功了,所以不久后就能传送回来了。”老头怜悯地看着我。 我脑中一黑,顿时四脚朝天地倒在地上。我终于领悟了这该死的天机——原来穿越愿望并不是一句政治口号,而是游戏通关的条件。我居然自己给自己挖了个深坑,设定了这么一个永远无法完成的任务。这就意味着,我大概永远无法回到现实生活中来了。 老头大约怕闹出人命官司,又赶紧蹲下身来,慈祥地作着解释:“你千万不能怪我,我在你填表前可是提醒过你了。是你自作聪明,把我的意思完全理解错了。” 第 1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2 章 天理何在啊?你个该死的糟老头,还好意思厚着脸皮来假仁假义?要不是你引着我谈论什么佛理禅机,我怎么会自掘坟墓?我恶狠狠地瞪着他,却说不出话来。 “你也不要太难过了。填写穿越愿望是我们夏令营活动中的一个规定,为的是鼓励营员们有所作为,所以填写后就自动生成了系统无法更改的任务。虽然你的任务难度大了一点,但也不是不可能完成的,你刚才不是说得很好吗?达摩不是做到了吗?释迦牟尼不是也做到了吗?摩诃迦叶不是同样做到了吗?那你也可以做到的嘛……”老头开始自认为有趣地唐僧起来,不依不饶地给我打着气。 我痛不欲生地咬着自己的舌头,希望这是一场恶梦。这时我的意识已经开始模糊起来。 我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是:“孩子,你好自为之吧。” 第一卷 天马行空 第二章 神秘晚餐 眼皮真沉,怎么也睁不开眼。我似乎是趴在一大片冰块上,冷得我瑟瑟地抖着。更要命的是,不知为什么,后背和臀部传来火辣辣的刺痛,象是被人用刀割了几十条纵横交错的口子,而且在伤口上洒上了盐。 尽管抱着冰块,但我仍觉着渴,嗓子快冒烟了,我忍不住呻吟一声:“水,我要喝水。”却发现自己的微弱呻吟声被一群更大的呻吟、哭叫声所淹没了,那声音听起来竟似成百上千人,且夹杂着绝望、怨恨和恐惧,象一群冤魂在哀号着,令人不寒而栗。 我顿时稍稍忘记了身上的痛楚,不安地琢磨起来:难道黄泉路上的那老头竟然欺骗我,口里说着让我来一次穿越之旅,实际上只是玩我,最后仍然一脚把我踹入了地狱? 鼻息滚热,我似乎在发着烧,脑子里昏昏沉沉地。朦胧中听见一片愤怒的叫声:“我们要吃饭,我们要吃饭!又饿死人啦!”其中还夹杂着一个苍老而撕心裂肺的哭声:“富贵,我的好孙子,你死得好惨啊。”紧接着,一声暴喝响起:“都给我闭嘴!你们这些大胆的造反刁民,全都饿死才干净!” 造反刁民?我心中一愣,这么说,我还在人间?地狱里谁敢造阎王爷的反? 这时眼皮上的重压慢慢消失了,我终于睁开了眼,发现自己侧着脸趴在一个土坑上。我忍着痛坐起来,仔细地打量着四周。眼中的景象让我吃了一惊。我竟然是在一所小小的监牢里,说它小,是因为这个小土坑就占了一半的面积,上面开了蓝球大小的气窗,厚实的木棂间透进来微弱的光线。牢门是用粗大铁条做成的,透过铁栅栏,可以看到对面有几个大一些的监牢,每个监牢都有数十人,象罐头鱼似地拥挤在监牢里。有一个面色青白的小孩被平放在监牢外面的地上,脸上聚着几只苍蝇,看情形已经死了。 几只手臂从铁栅栏中伸出来,象在乞求什么东西。而两个看守模样的人手中抡着皮鞭,啪啪地打在那些手上,打出一阵阵惨烈的叫声。 眼中的这些人都是绾着长发,穿着模样奇特的古装,那么,我确实是穿越到了古代,而不是来了地狱。而我是魂穿还是肉穿?我被单独关在这个囚笼里,是因为自己是重刑犯还是造反派头头? 带着这些疑问,我仔细地打量着自己。只见自己穿着一件模样古怪的蓝色长衫,斜大襟,大袖长得遮住了双手,衣长至脚,腰系丝绦,衣服上还有斑斑的血迹。我卷起长袖,一双秀气的手露了出来,我叹了口气,这显然不是我熟悉的那双宽大的手掌,看来我只是魂穿而已,今后得慢慢熟悉这个新的身体了。 且慢,我忽然想起了什么,赶紧用了摸了摸胸部,还好,一片扁平,没被穿成变性,不由长长松出一口气来。 可是一喜之后又是一忧。填了那张倒霉的穿越申请表后,看来一定要完成穿越愿望才能回到现实中。而悟透人生显然是极难做到的,那么我十有**是回不到现实中了,只能“既来之,则安之”,好好地在这里活下去,只是没想到,刚穿越就命在旦夕。 一个鹰鼻大嘴、满脸横肉的看守发现了我的动静,抡着皮鞭走到我的牢门前,冷酷的眼象看一条死鱼般地瞪着我:“李信,你小子的命还真他妈硬,民们每人吐口痰就能把那些贪官污吏淹死。可明末腐朽的官员们,只顾自己享乐,将民众推向了火山口,这样的政权不灭亡,就真是没有天理了。 “李公子,你要救救我们啊!”不知是谁带头喊了一声,顿时整个监牢中,都是这一句话在不断回荡着,还夹杂着一阵阵号啕声。 我心中顿时涌出一股英雄豪情,于是学着伟人的经典姿式,左手叉腰,右手向上斜举:“乡亲们,乡亲们,静一静,听我说。” 嘈杂声逐渐平息下来,只剩一个稚嫩的童音还在回响着:“娘,我饿,我饿啊!我要吃烧饼,我要……”声音蓦然中止了,想必是那孩子被她娘捂住了嘴。 被那小女孩一提醒,我的肚子发出了雷鸣般的声音,这才惊觉自己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了。此时哪还有什么英雄气概,我捧着自己的肚子,呻吟了一声:“靠,我也很饿啊。” 众人目不转睛地望着我。我想起红娘子将冒着生命危险来劫狱救我,心底突然有一抹温暖,患难见真情啊,烧饼会有的,而且会有很多。我高声叫道:“父老乡亲们,不要着急,马上就会有人来救我们了。我李信向大家保证,你们都会一个不少地活着出去的。” 人群中暴发出一阵欢呼:“李公子会想办法救我们的,太好了,太好了。” 这时我的胃已饿得开始抽搐了。怎么会这么饿?我疑惑地问他们:“这里什么时候开饭?还有,我睡了多久了?” 第 2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3 章 人群又嘈杂起来。一条大汉粗声叫道:“这里一天只给一小碗野菜粥喝。李公子,你被那帮狗娘养的打得半死,昏迷了三天三夜,我们都急坏了。” 我叹息一声,有气无力地说:“今天的饭开过了没有?我有点饿了。” 一个妇女很快地接话:“李公子,现在是晚上,午时已开过饭了。” 我严重郁闷了一下,这穿越可真穿得黑啊,连顿饭也没赶上。但我还是抱着最后一丝希望问道:“那么,谁还有吃的东西吗?” 众人神情古怪地看着我。半响,一个老者摇头叹息道:“但凡还有一点吃的,那孩子也不会饿死了。李公子,三天来你水米未进,又生着重病,这可怎么办啊,你这样的大好人,可千万不能出事啊!” 我脑中一黑,再也撑不住了,慢慢地抓着牢门坐到了地上。众人一阵哗然。 突然一个清脆的女子声音响了起来:“谁有刀?小刀、剪刀都行!我有办法帮李公子。” 我抬眼望去,一个面容微黑但五官秀美的紫衣女子挤到了对面的牢门前,一双深如湖水的大眼,正静静地凝视着我,目光中透出一种奇特的坚毅。嗯,虽然稍黑了点,但也是个秀色可餐的美女啊,我的饥饿感不觉从胃里跑到了心里。 人群静了下去,半响,有个男子沉着嗓子说:“我这藏了把防身的小刀。” 不一会,小刀传到了紫衣女子的手上。她咬了咬嘴唇,微笑道:“信哥,我给你弄点吃的,一会给你扔过来。但你千万别嫌恶心,这可是能活命的粮食。” 她的笑容很迷人,象雨后挂在天上的彩虹。声音也很好听,如夜莺婉唱。我迷迷糊糊地冲她笑了笑,点了点头。 紫衣女子将左袖卷至肩上,露出雪白的手臂,手腕一翻,小刀向手臂狠劲割去。 “住手!”我脑中嗡地一响,用尽全身气力大喝一声。这声音竟然中气十足,劲若奔雷,把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那刀硬生生地顿住了,却已在手臂上划出一道深痕,鲜红的血线渗出。她秀眉微蹙:“信哥,怎么了?你这样的大英雄,难道也要学女人般扭扭捏捏,宁愿饿死也不敢吃上一小块人肉?” 被她将了这一军,我深吸一口气,想了一想,才缓缓问道:“你三天没洗澡了吧?” 紫衣女子的脸似乎有些泛红:“信哥,你,问这干什么?这哪有……洗澡的地方?” 我慢慢站起身来,叹道:“三天没洗过的肉,也敢割给我吃?不怕我把胆汁都吐出来?” 第一卷 天马行空 第三章 美女劫狱 叮的一声,小刀坠地。紫衣女子狠狠跺了跺脚,脸上一副哭笑不得的神情。 被这一幕惊呆了的人群,开始哗然起来。半响,她的声音又悠悠地传过来了:“信哥,我知道你是在找借口,你根本就是不敢吃,真没想到,你的胆子就针尖那么点大。” “住口!”我霍然转身,咬紧牙关又想了一阵,终于想出几句有份量的话:“人肉性燥如火,吃了之后,三日内必定全身红肿而死,你不懂吗?” 人群又是一阵哗然。不久,那熟悉的声音就如我所料,变得怯生生的了:“信哥,你怎么不早说?我……也是担心你呀。” 我苦笑,你下刀那么快,给我早说的机会了吗?好在我胡乱抛出网上看来的一些言论,竟让她信以为真,总算过了第一关。但第二关该如何过呢?这紫衣美女不叫我公子,而是张口信哥,闭口信哥,应是我十分熟悉、亲近之人,我该如何面对她而不露出破绽? 想了半天也没有良策,我摇了摇头,决定用一个谎言结束这混乱局面。我转身,尽量平静地对紫衣少女说:“我的脑袋大概被官差打坏了,以前的事都想不起来了。这位姑娘,你是谁?” 紫衣少女的脸色大变,身子微微晃了晃,随即强笑道:“信哥,你又在开玩笑了。” 我苦笑:“你看我象是在开玩笑吗?” 她咬着嘴唇,蹙眉看了我很久,才幽幽问道:“信哥,难道你真的把香香给忘了?” “香香?”我紧锁眉头:“我真的什么都想不起来了,我们一定很熟吧?” 香香的脸上突然没有了任何表情,长长的睫毛盖了下来,使我看不到她的眼神。她紧紧地捂住左手的伤口,不肯再开口说上一个字。 我正尴尬间,一阵震耳的呐喊声传入耳内,其中夹杂着阵阵惨呼声。我心中一喜:红娘子总算来了,我该自由了。随后又是一忧,眼前这个美女还没摆平,就又有美女要出场了,这切换速度也太快了吧。老天,拜托你啦,有你这么做导演的吗? 片刻后,一个火红的身影奔到我的牢门前,剑光一闪,铁锁应声落地。 红娘子,我传说中的妻子?我怔怔地打量着她。鹅蛋脸,杏目柳眉,瑶鼻樱嘴,顾盼间风情万种却又不失端庄。一身红色劲装,红丝带束出纤细的腰身,英姿里透出别样的妩媚。真是美人啊,古人诚不欺我,我暗自庆幸起来。 被我这样害色痨似地馋看着,那鹅蛋脸上闪过一抹红晕,她使劲地咳了一声:“书呆子,傻乎乎地在想什么呢?哑巴了?” 我笑嘻嘻地摸了摸肚子:“我在想你带了什么吃的东西没有?” 红衣少女哧地一声笑,从背上扯下一只蓝包袱,在里面掏摸了一下,将一包东西扔到我怀里:“吃吧,别噎死了。” 我猴急地打开那手帕,里面赫然是四个包子,只是个头小了点。我一手抓了两个,几乎没嚼就吞了下去。 这时,红娘子已砍开其他监牢的锁,朗声叫道:“官逼民反,老百姓没活路了,咱们随李公子反了吧!抢官粮,吃大户,不做饿死鬼!” 人群轰然叫好声中,我艰难地挪步走出牢门,找寻着紫衣女子的身影。突觉一只纤细的手臂扶住了我,幽幽的声音响起在耳旁:“信哥,你真的要造反?” 我看着香香紧蹙的眉头,笑了一笑,将另两个包子塞在她手里:“不造反哪有活路?快吃,吃完了跟我去造反。别担心,我会照顾好你的。” 香香苦涩地摇了摇头,凄然道:“信哥,你自己要保重,香香不能陪着你了。” 我的心没来由地慌了一下,正想详问缘由,肩膀上却被狠狠拍了一下。 转头就看见那张似笑非笑的脸:“书呆子,美得你啊,走路都要找个大姑娘扶着,你到底还行不行啊?” 我只好笑了笑:“应该还行吧,可以抢救一下。” 红娘子显然没被我逗乐,她皱了皱眉:“得,我背你吧。” 还没来得及说不,我已趴在一个软玉温香的身躯上,飞也似地向监牢外奔去。我扭头大叫:“香香,快跟上来。”却只见一片黑压压的人群,身后哪里还有那紫色的身影。 “红娘子,快放我下来!”我吼道。这时已到了监牢的大门处。 “好!”红娘子说放就放,还塞了把长剑在我手里:“你只管护着我的要害,我来杀敌。” 我愣了一下,随即看见四周围上来的十来个提刀舞剑的官差,其中就有那刘护国。 我倒吸一口凉气,转念间却豪笑道:“本公子今天要大开杀戒了!”随即长剑一挥,斜指着刘护国的胸腹。我也只配摆个造型,希望他们就此被我吓着,不来对付我。 红娘子欣慰地瞟了我一眼,右手一挥,长鞭如蛇般卷出,倏地将两个官差的长剑击落在地,又顺势卷住其中一名官差的脖子,一抽一放间,那官差便软绵绵地倒在了地上。 第 3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4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4 章 “大伙儿并肩上,杀了这贼婆娘!”一阵怒吼声中,官差们欺身而上,红娘子展开小巧功夫,长鞭疾舞如雨,将六七柄刀剑一一挡开。却有一柄长剑趁虚而入,直指我的咽喉。 我手慌脚乱地挥剑挡去。当的一声,长剑相交的力量很大,我不但长剑脱手,还被那劲力带倒在地上。那剑一抖一吐,向我胸口急速刺来。我看见剑主人刘护国那狰狞的笑脸,心内大骇,却已来不及闪避。 蓬的一声,刘护国蓦地向后倒飞出去。却是红娘子百忙中拍出一掌,也不知劈中了刘护国的什么部位。 我狼狈地趴在地上,四处张望了一番,才发觉已转危为安。外面有几个持刀的黑衣人,已拦住其他官差。监牢里出来的灾民们,也已捡起地上的兵器,纷纷围攻那些官差,不一会就将他们砍翻在地。 红娘子一把将我提了起来,皱了皱眉:“怎么啦?真变成文弱书生了?你不是有武功的吗?” 我的脸有些发烧,只好搪塞道:“头被官差打坏了,什么都不记得了,武功也没了。” 红娘子的眉头皱得更紧了:“好好的一个人,怎么一下子就变成废人了?” 我的火气一下子涌上来,推开她的手:“我是不是废人,不关你的事,姑娘这就请自便吧。” 红娘子的眉头却一下子舒展开来,笑道:“好,有性格!” 听了这话,我心中隐隐一动,似乎在哪里听过这话,却又想不起来。 “袁胖子,袁胖子……”红娘子四处张望着,扯起了嗓门。 远处十余条黑影奔了过来,借着月光,我看见为首的一个白脸胖子,满脸笑容地应道:“得手了吧,红娘子?”这中年胖子一脸和气,看来更象个富商而非武人,却提着柄明晃晃的钢刀。 红娘子柳眉一竖:“袁时中,你耍我是吧?不是说好在外面接应我吗?人呢?” 袁时中打了个哈哈:“岂敢岂敢,我是听弟兄们说张守备带着官兵从东门逃跑了,所以就带兵追赶了一阵。官兵跑得比兔子还快,我没追着,就顺便在县衙和一些大户那放了几把火,因此来晚了些。不过有你红娘子在,几个狱卒算得了什么?” 我抬头一望,城内果然四处火起,叫喊声不绝于耳。 红娘子被袁时中的话噎了一下,她不好提我差点被杀的事,于是开颜笑道:“别鬼扯了,咱们这就撤吧。” 袁时中双手一摊:“别呀!红娘子,你可是把心上人给救出来了,我的兄弟们,却还没发够财啊。” 红娘子怔了一怔,淡淡地扫了我一眼:“别胡说,我的心上人可不是李公子,他也早有相好的了。” 袁时中的嘴笑得咧到了耳旁:“自古美人配英雄,红娘子,你看我这个人……” “红娘子,我要找香香去了。另外,请你帮我接出我的家人。我这一反,麻烦就大了。”听了红娘子的话,我心里突然有点不是滋味,急忙插话。 红娘子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你的家人早就接到山上去了。至于你的那个香香,我这就叫人去找。” “香香,香香……”十余个黑衣大汉在人群中边找边叫:“李公子在找你……” 一刻钟过去了,那个紫色的身影一直没有出现,我的心慢慢地往下沉着。 “牢房里没人了,香香怕是已经出城了。”红娘子奔到我的面前,随手拂去额角的汗水。她吹气如兰,姿态有些撩人,但不知为何,我的眼光却越过了她,看向那茫茫的黑暗。香香,你究竟去了哪里? 一个黑衣人跑来,在袁时中耳旁嘀咕了几句。袁时中耐不住了,眯缝着小眼盯了我一会,慢悠悠地说:“张守备可能去搬救兵去了,要防着他反过来咬咱们一口。要把灾民带走的话,就得抓紧了,不然顶不住。李公子,这里的老百姓都听你的,你赶快发号施令吧,不然大家都得死。至于那个香香,明天我会派人来找的。” 我皱了皱眉,向四周扛着米袋的饥民们扫了几眼,他们确实在眼巴巴地看着我。把心一横,我高声叫道:“想活命的,跟我李信走。” 欢声雷动中,我大步迈出,却被伤口一牵扯,脚步不由一歪。袁时中一把将我甩在了他的背上,快步向火光处奔去。 火光冲天,人喊马嘶,人们恐慌地四处奔逃,象是到了世界末日。 我昏昏沉沉的,脑海里却突然清晰地浮现出那次对话—— “远航,如果到了世界末日,只剩最后一个苹果,你怎么办?” “当然会全部留给你吃。姗姗,你也会这样做,对吧?” “不!我会把苹果全部吃掉。不过你挺不过去时,我会把身上的肉一块块地割给你吃。我要你活下去,送我走。” “我昏啊,少装点崇高会死啊?一句笑话也说得那么残忍,真恶心!” ………… 香香,为什么你肯为我割肉?难道你身上是她的灵魂,要用这辈子来兑现那句戏言吗? 我烦燥地胡思乱想着,突然间很想抽烟。可是明代时烟叶传入中国了吗?我没印象。以前刘姗逼我戒烟时,我总是嬉皮笑脸地说:“姗姗,戒烟就象戒你一样难。”而现在,在终于戒掉她之后,我生命中唯一的乐趣——抽烟,难道也要离我而去了吗?我的心有些难受,不禁仰头长叹一声。 第一卷 天马行空 第四章 猫归山林 “怎么了?书呆子。”一直跟在我身旁的红娘子察觉到了我的异常。 “烟瘾犯了,想抽烟,能弄到吗?”我决定冒一个险,管他时空不时空的。 看来我开始转运了。袁时中突然停下脚步,目光在人群里搜寻了片刻:“罗老六,点袋烟过来。” 一个瘦削老者将点好的一管旱烟递过来,我美美地吸上一口,却被呛得大咳起来。古代的旱烟很冲,烟丝劲大,又没加过滤嘴,乍一抽,确实不习惯。 “咳死活该!好的不学,怎么突然学起这鬼玩艺了?”红娘子冷着眼看了半响,忍不住搭了腔。 “唉,在牢房里关了几天,狱卒们使坏,只让抽烟,不让吃饭喝水,一不小心就上瘾了。”我美滋滋地又吸了一口,顿时神清气爽,随口编了句瞎话,也不管她信不信。我顺手拍了拍袁时中:“我说老袁啊,你的轻功水平还有待提高嘛,颠得我很痛啊,要稳中求快,快中求稳嘛。” 袁时中哈哈大笑:“奶奶的,把老子当马骑是吧?罗老六,接着,以后你就跟着李公子混了。” 袁时中也不将我放下地来,就把我直接抛到了罗老六的背上,这回真是痛得我呲牙咧嘴的,心中暗骂土匪的素质就是低。罗老六背着我一顿猛跑,不久就出了杞县的城门。我转头望去,守城的官兵早已不知去向,身后黑压压的人群不断从城门口涌出,其间夹杂着此起彼伏的喊声:“要活命的,快跟李公子走啊。” 罗老六嘿嘿一笑:“小哥,俺的烟瘾也上来了,咱们再抽一口?” 腾云驾雾加吞云吐雾中,我趴在罗老六背上,在山林中自由地穿行着,身后是数万名灾民。这是第一支信任我、跟随我的革命队伍,他们全由贫下中农组成,没有地主和坏份子,纯洁无比。同时他们刚从死亡线上挣扎出来,不怕死,只怕饿,只要稍加训练,就会是一支正义之师加虎狼之师。想到此,我不觉心神大畅,顿生龙归大海、虎归山林的豪情。 不知跑了多久,当罗老六累得要断气的时候,我终于来到了聚义堂——袁胖子的黑社会办公室。两个站门岗的小毛孩抽出刀来,交叉向天摆了个造型。罗老六歪了歪嘴,示意让我从刀下走进去。 面对这明晃晃的钢刀,我豪情顿逝,这才想起自己文不文,武不武,既无定国之策,又无过人身手。在这弱肉强食的乱世里,一旦缺少这两项关键才能,则李岩以往的善举只能暂时笼络人心,不能长久。袁时中必然会想方设法将这批灾民的控制权抢夺过去,这可如何是好? 当袁时中站在我面前时,我已盘算妥当,使劲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老袁,辛苦了,让灾民们吃点东西,我要先养几天伤,伤好后再扯别的。”要做大事业,这第一步可千万不能走错,所以在想出稳妥计划前,我必须先拖上一拖。 第 4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5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5 章 罗老六带我走向房间的时候,我听见袁时中在跟谁嘀咕:“这小子不象个书生,倒象个土匪,奶奶的,还挺对老子的胃口。” 头一挨枕头,我就沉睡了过去。迷糊中有人在脱我的衣服。衣服早和血肉粘连在一起,我痛得一声大叫,登时睡意全无。抬起头来,看见几张陌生的脸,神色甚是焦虑和痛惜。 “信儿,你怎么被打成这样?”一个老妇人哀哀地哭泣着。 我心下恍然,接着是不忍,见不得女人流泪一直是我的弱点之一。一声“娘,我没事”脱口而出。李岩啊李岩,从今往后,你娘便是我娘,谁叫咱俩有缘?虽然恍如演戏,但人生本就是戏,我会尽力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让你的家人平安快乐。 凉凉的药膏敷上伤口的同时,我又认识了这个时空里的父亲李春茂,还有大哥李伦,二哥李仲,三哥李俊。当然,由于记忆的空白,我还是引起了他们的一些诧异,对此,我只能无奈地一再重复那句谎言:“头被官差打坏了,很多事想不起来了。” “爹,既然被逼得造反了,李信的名字我不会再用了,今后,我就改名叫李岩了。”我看着要走出房门的那个有些消沉的背影,决心从此刻起就改变自己的命运。名字是父母所取,要改也是自己改,说什么也轮不上他李自成。 那个背影顿住了,半响才点头道:“这天下早已没信没义,也罢,你就改名吧,但愿你人如其名,稳若岩石,平安一生。” 见他们远走,我回过头来,看着那留着短须的青年:“二哥,我留你下来,是想问你两件事,第一,我有无成家?第二,你是否认识香香?” 李仲摇摇头,叹息了一声:“四弟,看来你的脑袋是真的出问题了。你不是说过,灾情不解,灾民不消,你就誓不娶亲吗?香香是谁?我从没听说过。还有,你真的把以前学过的练功法门都忘光了?怎么可能啊?那可是你十多年的功力啊,怎能说没就没了?” 我沉重地点头:“真的全忘光了。挨板子时没运功抵抗,没想到结局这么惨。”随口这么一编,突然心里觉得自己真的挺惨。原本一个文武双全的大好书生,现在要啥没啥,简直是从虎退化成猫,虎归山林是谈不上了,猫归山林还差不多。还有,史书上不是说偶有个叫汤氏的老婆,后来我还被红娘子抢去强行成亲吗?得,听李仲这么一说,再联想到红娘子关于心上人的表白,敢情史书中这两段重要情节都在现实中被省略了。靠,谁那么喜欢在史书中造谣啊,骗死人不要偿命的是吧? 李仲仍不死心,继续追问:“那太极呢?我们在千载寺学到的太极功夫呢?” 我笑了笑:“二哥,别问了,你就当我是从没练过武的白痴,重新教我好吗?” 李仲泄气地坐在了床头,琢磨了半响,忽然眉尖一挑:“你练就的内功总不可能全散掉的,我先帮你回忆运气法门吧,如果能运起气来,伤势也会恢复得快些。你对太极最有心得,就从这里入手吧。” 又是一声雄鸡的清啼声传来。看着趴在桌上熟睡中的李仲,我摇摇头,内疚地笑了笑。感觉自己象个吸血鬼般,只三两下就把他给吸干了。 这三天来,李仲确实达到了精忠报弟的高度。当我按他所说的运气法门调动内息时,发现李岩原来练就的内息虽未贮存在丹田里,但却散存在四肢百骸中。在李仲多次为我输气引导之下,那些散乱的内息如涓涓溪流一般,慢慢汇成河流,最后似大江般注入丹田内。内息理顺后,外伤也好得更加快了。之后,我又紧催慢逼,让李仲将太极的用功法门全部传授了一番,还顺手把他珍藏的《太极精要》给要了过来。现在的我,内功已颇有根基,对太极功夫有了较深的领悟,只是在实战方面还有个死结无法打开——千载寺的师傅们传授的竟然只有内功法决。我百思不得其解,是传功师傅藏了私,还是实战招式尚未开发,因此太极功夫只是半成品?不过尽管如此,我已对太极功夫有了全新的认识和信心,不就是开发北大荒吗?这个我喜欢。 我随手推开了房门,眼前一派秀丽风光,远山如黛,朝霞灿烂,红日默默地跃起在层峦叠嶂之上。听李仲说,这山叫做聚宝岗,位于杞县西方,是袁时中的大本营。放眼望去,果然是山清水秀,竟隐隐有龙脉之气。我住的房间就在山腰的一块平地上,门外绿竹滴翠,鸟儿们在竹林里自由穿梭。我的心情一片宁静,信步走去,突然想起了《太极精要》中的那句话:“拳不敌招,招不敌功。”是啊,拳术可以被手法所化解,但招法对太极内功是无法抗衡的。高手过招时,招法的作用毕竟有限,起决定作用的还是内功的深浅。虽然我只学过简化太极拳,但同样的一招白鹤亮翅,现在使出来,就与从前是水火两重天了。 想通此节,我满足地深吸一口气,古代的空气真是又纯又鲜啊,让我一时不能习惯。我不禁摸出烟袋,用火镰打出火来,吸上了一口浓烟,并随口吐出一个烟圈。看那烟圈迅速地扩大着,我心念一动,运上内劲,又连续吹出五个烟圈。 看着那五个烟圈在空中隐隐组合成奥运五环的形状,我心中有些黯然,奥运会的开幕式看得可真过瘾啊,可现在回不去了,那闭幕式我是怎么都看不着了。自己也真是有病啊,为了参加什么“奥运向前冲”的节目,大清早地跑到山上去强化体能,结果出了那档子事,莫名其妙地来到了这个乱世中。 那奥运五环图案在空中悠悠地扭曲变幻着,只一瞬间,就成了在空中缠绕着的丝丝烟雾,似乎不舍得就此散去,拼命地变幻着各种图案,但山风一吹,终归是什么都没有了。这就象变幻莫测的人生吧,悲欢离合就如过眼云烟,这也是我喜欢抽烟并喜欢吐烟圈的一个原因。 第一卷 天马行空 第五章 拐点诱惑 “嘿,好好的一个书生,成天提着个烟袋满山跑,还真成了农民了。把烟戒了会死啊?”银铃般的声音很是悦耳,不用转身就知道是红娘子来了。 我淡淡地答道:“不戒。既然造反了,就要和我们的农民老大哥们打成一片嘛,哦,不,是混成一样。”我背对她吐了吐舌头,现代的那些词汇可真不能再随口乱用了,否则要变成他们眼中的外星人,对开展革命工作很是不利滴。 果然,她愣了好一阵子,才作出反应:“你说话怎么跟那丫头一样,怪怪地,我都听不明白。还有,连身子都不转过来,架子也太大了吧,就这样对待你的救命恩人?” 我赶紧转过身去,嘻皮笑脸地说:“这不是怕烟薰着你吗?对了,你说的那丫头是谁啊?” 红娘子啐了一口:“偏不告诉你!碗里装着你的香香,还看着锅里的丫头。” 看着那张似笑非笑的俏脸,我的心跳不觉有些过速。但想到她对我没有那层意思,心里又不免遗憾了一番。 “香香没跟你在一起吗?”我还是嘻皮笑脸的。 红娘子俏脸一板:“她死了!” 我明明知道她在开玩笑,却仍止不住一阵黯然:“就知道你们不会用心去找香香。我其实就是你抢来的工具罢了,你只想利用我的名声,带着灾民造反,然后赶紧拉着我去投奔李自成,对吗?” 红娘子的眼里透出惊奇和欣赏。她虽然还想板着脸,但一丝笑意已从眼里逃出,并慢慢扩展开来,象一颗石子荡起了湖水里的波纹。她的嘴抿出一条好看的弧线,鼻子也可爱地皱了起来,脸颊上还现出两个浅浅的酒窝,把我看得有些呆了。 “信哥,我对你刮目相看。”她笑嘻嘻地竖起了大姆指。 我脸色一正:“我已经改名了,请你叫我李岩,当然,也可以叫我岩哥。” 红娘子的身躯微微一震,吃惊地看着我:“改名了?李岩?为什么?” “不为什么,就是不想让你叫我信哥,听起来象信鸽一样的。老是信鸽信鸽的,哪天被你们煮了吃了,就麻烦了。”我不想被她看穿心事,只好随口瞎扯。 红娘子满腹疑惑地看着我,半响才道:“改了就改了呗,李岩也挺好听的。不过,既然你说到了投闯王,这可是正事,咱们还是赶紧商量一下如何去投奔闯王吧。” 我淡淡一笑:“不错,李自成嘛,是个英雄豪杰。不过,他现在处境如何?有多少人马?还请女侠赐教。” 红娘子的脸上现出一丝尴尬,但还是说了实话:“闯王近几年来运气不太好,被官兵逼得走投无路。他被困在商洛山中一年多,前不久又被官兵困在巴西鱼腹诸山中,被逼得几乎上吊自杀。” 听到这里,我嘿嘿一笑。红娘子似乎被激怒了,仰着脸大声说道:“不过闯王有九条命,是打不死的英雄。他起兵已有十年,杀了无数官兵,还打破凤阳,烧了皇陵,名动天下。尽管他不久前确实陷入重围,但近日已轻骑突围,进入河南,目前……嗯,暂时只有不到一千人的兵马。” 我又笑了笑,继续追问:“进入河南?是逃入河南吧,嘿嘿!那我们的兵马有多少?” 红娘子脸上又闪过一丝恼怒:“袁胖子有三万人马。前几天我们从杞县拉来了一万多灾民,加上这几天闻风赶来投奔的,共有二万多人,其中能上阵的青壮年只有一万多人,其他都是老人、小孩和女人们。这几天我正在加紧训练他们。” 我盯着她的眼睛:“论名声,我不比闯王差。论人马,我比他多得多。论军事,我也有信心比他强,至少不会弄到要上吊自杀的地步。那我们为什么要投奔闯王,你给我一个理由?还有,袁胖子会肯放手吗?” 红娘子的眼神突然变得有些忧伤:“袁胖子那里好办,他实在不肯的话,我就杀了他。信哥,哦,不,岩哥,你是很好很好的,但你终究是比不过李自成的。” “理由?”我继续追问,同时很不乐意地想起了李自成杀害李岩的史实。 红娘子的眼神突然又有些慌乱:“我……找了个神算先生,他算过了,明朝必亡,但这天下只有闯王才能坐得。你是将相之才,当不了真龙天子。” 我哑然失笑:“神算子?你不会是在说宋献策吧?” 红娘子又一次吃惊了:“你是人还是鬼?怎么什么都知道?” 废话,难道我在起点那么些年的网络小说白看了吗?我忍住笑意:“宋矮子可是名人啊,想不知道都难。还有,你的心上人,大约不是李自成,便是那宋矮子吧?我还真想知道,你的心上人是什么样的人?” 红娘子的脸有些泛红:“说什么呢?”她瞅了我半响,又似笑非笑地说:“我的真命天子嘛,当然得是盖世英雄,反正不会是你这种臭书生。不过,我一直把你当成自己的亲哥哥,上次跟你说的义结金兰的事,你现在总该给我个答复了吧?” 我的心不由酸了一下。虽然抢亲什么的纯属史学家们的臆想,但穿越之初,我确实对红娘子挺感兴趣的,也幻想过和她结为伉俪,仗剑纵马走天涯的场景。虽然香香的出现让我心系别处,但听着红娘子义结金兰的坚决请求,我还是觉得一阵莫名的失落,仿佛自己珍藏多年的宝贝要被人夺走似的。 红娘子见我发愣,有些不乐意了:“哥,我可是第二次提这事了,一句话,行不行?” 第 5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6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6 章 嘿,还没结拜就叫上哥了。我苦笑,象哄小孩一样地打发她:“这大清早的,我脸也没洗,你就突然要和我结拜,我还没准备好呢。还是下回再说吧。” 原来红娘子做鬼脸的时候,鼻子也会皱起来:“呸,酸文假醋的!我知道,你就是嫌我是个卖艺的。哼,你就嫌我吧,自然有人不会嫌的。我说的投奔闯王的事,你再好好想想,午时给我个准信。”她甩了甩手,竟然就这么大步走开了。中途顿了顿,扔下一句:“哎,伤好了吗?” 我笑嘻嘻地丢过去一句:“好得差不多了,多谢救命大恩人。” 看着她走远,我的脸色慢慢凝重起来。从李仲那得知,现在是崇祯十三年秋,即公元1640年的十月,历史上的此时,正是李自成逃入河南、李岩投奔李自成的关键时刻。在这三天里,练功的闲瑕时我常在想:历史需要一个拐点,如果可以尽早让拐点诞生,也许改变历史的可能性就更大。比如我不去投奔李自成,不帮他收买人心,李自成也许就当不了皇帝,我自然也能免去一死。 当然,作为熟悉历史的穿越人物,也可以让历史自然发展到最关键处才出手,一举扭转格局。比如在李自成攻占北京后,我可以突然发动兵变,囚禁或杀死李自成,取而代之。只是那时李自成羽翼已丰,霸业已成,操作的风险性太大,不如前一种方案。此外,如果我参与进来的重大历史事件不能改变,但可以改变细节的话,那还有第三种方案,比如在李自成对我下毒手前,就提前退隐山林,或者找个替身送死。当无法阻挡历史的车轮时,改变自己的命运也是不错的选择。 我想起了玩过的网络游戏和RPG(角色扮演)单机游戏。当我玩《仙剑奇侠传》时,很希望凭借自己的努力留住灵儿,但最后,我发现一切都是徒劳的,那是程序设定好、不容改变的剧情,没有隐藏的剧情可以改变灵儿死去的结局,留给李逍遥的只能是悲伤。而网络游戏则是天马行空、一切皆有可能的,任务是多线程的,超级BOSS也是可能被消灭的,《传奇》里的沙巴克城,因此可以属于任何一个人,奇迹是无处不在的。 我感觉自己现在就是在玩一场游戏,只是不知是单机游戏还是网络游戏,有没有隐藏剧情?我希望是后一种。但即使是前一种,我也不会坐以待毙,即使是螳臂挡车,我也要让历史和命运的车轮抖上一抖。 第一卷 天马行空 第六章 佳人在怀 朝阳慢慢地升起来了,我摒去一切杂念,内息流转中,将简化太极拳打了一遍又一遍。由慢至快,又由快至慢,最后快慢随心。我慢慢地领会了劲断意不断,意尽气相连的用气法门,对“无极生太极,动静之机,阴阳之母”的总决也若有所悟。想起以往在公园里单练太极拳招式的时光,我不禁哑然失笑,没有内力的引导,怎能体会招式的真正用途和意境,这真是叫“练拳不练功,到老一场空。”但我心里还是有些遗憾,这简化太极拳仅有二十四式,变化很少,对敌实战中显然是不够用的。 练至第四十遍时,神志一片空明,脑中忽然浮现出“掤捋挤按采例肘靠进退顾盼定”这十三个字来。我收起拳式,默默地回想起来,这是我在网络上看到的太极十三式的总结,它有别于二十四式或四十八式太极拳中的固定招式,而是十三种用劲法门。然而,用劲法门不就是招式的总纲吗?每一种用劲法门不是可以随心地化为各种招式吗?我心念又是一动,想起历史上的李岩曾创太极十三式,莫非就是这十三种用劲法门? 我蓦地想起那句“重意不重形”的谚语,于是不再按套路出拳,而是任意挥洒,将原有招式一一变异,分解,组合。虽然“进退顾盼定”我尚无法理解,但将前八种功法随意掺入拳路中,却顿有行云流水、任意所之的感觉。在近乎疯狂的乱舞中,我豁然而悟,不禁狂喜而呼。 “老四,你抽哪门子疯?”身后传来李仲有些担忧的声音。 我轻轻一纵,迅如闪电般地向他挥出一掌:“二哥,快来陪我练拳。” 这一练就是一个上午,我的自信以及对李仲的好感都急速降低中。实战经验的缺乏,让我领悟的太极境界大打折扣,不知摔了几百个狗啃泥后,全身青一块紫一块的,最后赖在地上不敢起来了。 “不错了,以往你和我交手,你最多撑到二百招就输了,现在功力刚复,就能撑到二十招才输,你还想怎么样嘛?”李仲的心果然不是一般的黑,看我那么灰心,居然得意地笑着,不肯认真安慰我。 得,我爬起来又冲了上去。这么好的拳靶,可不能浪费了大好时光。 “停!”李仲一把抓住我的手:“伤势还没好完,这么疯狂练拳,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笑了笑:“二哥,你看我这身手,现在能去杞县县城吗?” “去不得!”李仲一把就打消了我的想法:“你是想找香香呢,还是想找死?现在官兵正到处悬赏抓你,你不知道吗?” “可是袁时中和红娘子都不肯去找香香,我有什么办法?”我郁闷地说。 李仲双手一摊:“四弟啊,谁告诉你他们没去找?他们把整个县城都打听遍了,就没有香香这个人!你到底是真不记得还是假不记得?尽搞些假消息,害得袁时中在县城里折损了好几个探子。刚才我听你带回来的灾民说,那个叫香香的女子,是你从城外带回来的,随行的还有一个老头,那老头口口声声叫你恩人。他们跟着你去要官粮,后来被抓了。再后来,劫狱的那天晚上,有人看到他们往城外跑了。” 我的心又慢慢地沉了下去:“这么说来,香香是找不到了?” 李仲重重地点头:“天下那么大,谁知道这一老一少跑哪去了?看来你们是没缘份哪,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要我说啊,你就别再想着那个香香了,红娘子昨天搞了个女兵营,漂亮姑娘有的是,你没事就去逛逛吧。再说了,我看红娘子对你好象也有点意思……” 我怔怔地听着李仲的唠叨,恍惚地沉思着。香香,原来我们确实是有过曾经的。可是,因为穿越,我错过了那开头,也看不透这结局,难道,我们就真的只有那一面之缘吗?早知如此,你就不该在手上划下那一刀。那一刀,划伤了你的手,同时也划开了我原以为已经坚硬如铁的心。在这次穿越中,我本来应该是一个情场浪子的,不会再真正地喜欢谁,也不会再被谁伤害。可是现在,这一切都乱了。难道,我还是没有能真正忘掉刘珊,以至于,把你当成了她? 我被自己最后一个念头吓坏了。情到底是什么东西,隔了这几百年的时光,还是追着我,不肯放过我。我竟还是念念不忘那曾有的伤痛。丢人啊,还练什么太极,悟什么人生?我霍然转身:“二哥,让我一个人走一走,静一静。” 我沿着湖边大踏步地走着,不断地告诉自己:“张远航,你是不是有神经病啊?你错了,理所当然地错了,你喜欢的当然是香香本人,因为她喜欢你,肯为你割肉,所以你感动,你一见钟情。不是因为什么刘珊,她也根本不是什么替身。”似乎是为了证明什么,我莫名其妙地唱起那首歌来—— 香香,看看花开的草原 蓝蓝的天飘着白云 香香,听听熟悉的牧歌 唱着风吹草低的思念 香香,我骑着马儿 挥着鞭儿,流浪去远方 香香,你唱着歌儿 披着夕阳,等待我回返 ………… 靠啊,我的声音居然越唱越小,同时心里一个声音越来越大:“你喜欢香香本人,可能吗?你动心,是因为她割下的那一刀,触动了你关于刘姗割肉戏言的回忆。张远航,你完了,你甩不开刘珊的身影,你永远只能活在回忆中,你再也无法喜欢别的人,你永远是一个行尸走肉,你再也没有了爱的能力……” “哈哈哈哈哈……”我突然仰头冲着天空大笑,笑得流出来了。来吧,你想霸占我的心吗?你想霸占我的前生、今生和来世吗?那你就来吧!刘珊,我知道你现在根本不想霸占,可是你已经霸占了,你不肯走!我是多么可笑,多么自作多情的人啊!天空那么宽广,而人的心不是比天空还宽广吗?为什么我的心却容不下一个别的女人? 我突然觉着很深很深的寂寞,难道我真的就是一根木头吗?一生只能燃烧一次,之后就成了木炭,虽然还能再次烧红和贡献余热,可是已经永远不能再真正地燃烧?我不甘心啊!我不能就这样毁了!在这个随时可能失去生命的乱世里,我还想再爱一次,好证明我还是心灵健全的人,一种莫名的冲动慢慢地在心底燃烧起来。 “你真的那么喜欢香香吗?”一个沉静的声音在身后突然响起,象是给了我当头一棒,我的笑容僵在了脸上。 除了红娘子还能有谁?我苦笑:“喜欢,喜欢得要命。”我的心仍有些刺痛,急着想说点什么。 一个温软柔腻的身躯突然从后面紧紧地抱住了我。我能感觉到那双峰的柔软和火热。原来二哥说的是对的,红娘子也是喜欢我的,我的心一软:“事实上,我喜欢所有的美人儿,包括你,红娘子。”喜欢胡说这个毛病,以往害苦了我很多次,但我戒不掉。 那个身躯突然变得僵硬了。 我疑惑地转过头去,红娘子还好端端地站在三米开外。那抱着我的这个人是谁? 我的身子也僵硬了,半响才苦涩地唤道:“香香?” 那个久违的声音有些沙哑:“当我抱着你的时候,你却说,你喜欢别的女人……” 我只好将求助的目光丢向红娘子。 红娘子的眼里却尽是得意:“香香可是走了整整一天才找到这里的。没想到啊没想到,她的如意情郎,口里唱着香香,心里却还想着他的义妹。唉,香香妹妹,这样狼心狗肺的男人,你不要也罢,给他来个鸡飞蛋打,一拍两散。” 我顿时满脑黑线,真话为什么这么难听啊? 第一卷 天马行空 第七章 空谷幽情 愣了半响后,我突然笑出声来,因为我想起了周星驰电影里的那句台词——我永远都是个泡不到妞的可—怜—虫。 第 6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7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7 章 这不正应了那个景么?美人在怀,却肯定是拂袖而去的结局。我就是个滑稽的人,滑稽的命。所以在这种尴尬无比的场合下,我居然还能厚颜无耻地笑出声来。 香香慢慢地松开了双手,疑惑地抬起头来。这个美女还是我所认识的香香吗?洁白如雪的容颜,与记忆里那微黑的脸是天壤之别。 “你怎么突然变得这么白了?”我忍不住问出声来。 “你刚才在笑什么?”香香也同时问出声来。 一阵沉默,谁也没有回答。 “唉,两个闷嘴葫芦,还是我来替你们回答吧。你的香香妹妹在跟你入狱的时候,怕官差起坏心,在地上抓了把黑灰抹在脸上。至于你的信哥哥,刚才是皮笑肉不笑,随口打哈哈,想分你的心呢。”红娘子一点也不把自己当外人,噼哩叭啦演起了双簧。也难怪,这年代爱迪生还没生出来,她还不知道什么是灯泡。 不过也多亏红娘子打破僵局。香香未曾开口,脸先红了:“信哥,你真是有些过份。可是当我听到你唱的歌,听到你说你喜欢我,我……真的很高兴。既然你也喜欢红娘子姐姐,不如……” 听到这里,我脑中灵光一闪,汗啊,这是什么年代?古代啊!男人三妻四妾正常得很。一个男的同时喜欢两个女的,这是风liu韵事嘛,有什么好羞愧的呢? “停停停!”红娘子娇笑连连,摆手不迭:“我对你的信哥哥可没兴趣,还是留给你自己享用吧。得,我走了,不做灯……花了。” 我顿时冒出些疑惑来:“灯花是什么意思?” “灯花会爆的嘛,以后你就明白了。”她边笑边大步地离开:“李岩,早上我跟你说的那事,想得如何了?” “宁为鸡头,不为凤尾。”我只简短地回答。 风中传来她轻轻的叹息,象一缕烟雾飘散在原野里。 阳光照在香香笑靥如花的脸上,我的脑中有短暂的眩晕。在我最寂寞的时候,有一个最爱我的女孩陪在身边,是多么令人温暖的事情。 “为什么红娘子姐姐叫你李岩?信哥哥,你改名字了?为什么要改?你的伤好了么?能记起以前的事了么?”香香抬起脸,一口气提了N个问题。 “因为你狠心地离开了我。我想今后我也要心狠一点,做到心如岩石,所以改成了李岩这名字。以后你就叫我岩哥吧。我的伤好了,以前的事能记起大部分了。”我的心其实不坏,我一直这么认为。只是瞎话张口就来,也不知为什么。 “嗯,岩哥,你一定很奇怪我为什么会离开你,又会来找你吧?”香香的头低下了。 “我知道,你离开我一定有你的苦衷,你来找我,是因为你想我。”我用力地搂住那个身躯,想把刚才的空虚寂寞从怀抱里挤走。 “你知道就好。我的苦衷……现在还是不能告诉你,也许总有一天,你会知道的。哥,离开你的时候,我的心好苦。”她幽幽地诉说着,眼里蒙上了一层雾水,落寞笼罩了那张美丽的脸庞。 情人之间的话总是无穷无尽,永远也说不完的。我却不想再有任何言语,只想吻去她的落寞。 我轻轻地吻干她的眼泪,吻着她柔软的双唇。她的唇冰凉凉的,象酷暑里的山泉,让我沉醉其中不能自拨。我闭上眼睛,贪婪地探索着,吮吸着。 “哥,我要你睁开眼睛亲我。”香香突然说道。 “嗯,为什么?”我有些好奇。 “我要你看着我的脸,记住我,我是香香,不是别的女人。”她的解释出乎我的意料。 我的心里,好象有根弦被轻轻地拨动了一下。这是久违了的感动吗? 我开始疯狂地吻她的耳朵,她的眼睛,她的鼻子,她的唇。我的舌尖攻破了她牙的防线,挺进到她的香唇中,那里是一个奇妙的世界,我们的舌尖缠绕着,她的唇慢慢地火热起来。 我的心里一阵火热,身体起了反应,手就自然地滑到了她那挺拨的双峰上。香香却象触电似地跳了开去,惊叫道:“哥,到此为止,不能再过份了。” 我苦笑,你个死丫头,这不是把我晾在了半空中么? “那我们什么时候能……稍微过份一点?”我不是要做情场浪子么,怎么这样一句话,说出来也是斯斯艾艾地,我对自己很不满意。 “反正现在不行。哥,这四周还有人呢,你现在怎么变得这么大胆?……再这样,我就不理你了。”香香的脸上有一大片红色的朝霞。 我心中一乐,原来她担心的是这个啊。以后还有戏就行了。 “哥,为香香做首诗吧,就象以前那样。”大约怕我生气,她主动地拉起了我的手,把话题转移开去。 我的心里一震,她喜欢的究竟是以前的李岩,还是穿越之后的我,这不是明摆着的吗?远航啊远航,你太卑鄙了,居然要利用她以前的爱意,去霸占她的身体。我在心里给了自己一个耳光。可是另一个声音又响起来:你这个笨蛋,为什么永远那么理智?你的灵魂虽然改变了,可**不还是李岩的吗?你又有什么错?人生苦短,难得糊涂啊,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香香并不知道我内心的天人交战,还是不依不饶地摇着我的手臂:“哥,没灵感吗?” 我心里一慌。天知地知我知,我只不过是个冒牌书生罢了。凭我那点古文水平,哪作得出古诗词啊。那些穿越到唐朝的人儿们多幸福啊,宋代、明朝那么多优秀的诗词可以放心大胆地使用,还有穿越到异世时空的人们就更爽啊,上下五千年的诗词都可以一股脑地剽窃。而现在是明末,清朝*那么历害,文坛冷冷清清,我根本就想不起来清朝的任何一首诗词,只有龚自珍的一句“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我还勉强有些印象。可是这句诗哪能送给香香啊,除非改造成“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美女”,汗,那不是没事找抽吗? “做不出诗的话,下次不准亲我。”香香见我半天没动静,恨恨地说。 我又是一慌,把心一横:“我已经想好了,不过这诗的格律会有些怪,是我刚自创的。” “好啊,好啊。先说好,要现做,不能背以前的哦。否则你就惨了,我会把你的耳朵给拧下来。”看不出来,香香调皮起来也挺令人头疼的。现在我对古代书生们作诗时的痛苦感同身受了,是哪个黑心人说脑力工作者生活得舒服惬意的? “听好了,我就以这里的景色为题,做一首接尾诗。考虑到你没读过什么书,我用词会尽量浅显易懂的。这题目就很直白,叫《阳光照在水面》。”我指着眼前的那面湖水笑道。 “真的是很直白。”香香不咸不淡地白了我一眼。 我咳嗽一声,慢慢地吟诵起来—— 阳光照在水面 水面闪着金光 金光印花我的眼 眼中有点想念。 想念你的大笑 笑出爽朗晴天 天高我独飞翔 翔出冷冷秋天 秋天总多秋雨 第 7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8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8 章 秋雨凋零秋叶 秋叶不愿别离 别离就无法重聚 ………… “停!”还没等我念完,香香就甩开了我的手,嗔道:“好伤感的句子,我不喜欢。” “够直白,够浅显易懂吧,嘿嘿。”我脸上轻松地笑着,冷汗却流了一背。这是我几年前在雨后池塘文学社里胡乱填写的一首接尾诗,内容空洞,说是现代诗歌都非常勉强,而放到古代来朗诵一番,更是能轻易吓死几头牛。但我仓促间只想起了这一首。因为每句的开头都是上一句的结尾词,所以很容易把诗记全。 “怪怪的,这是诗吗?还有,直觉告诉我,这也不是写给我的。”香香肯定地说:“因为你正和我在一起,怎么可能会这么伤感呢?肯定是以前写给别的女人的。”话没说完,她的手已经拧上了我的耳朵。 “啊,好痛啊。”我夸张地配合了她一下。难道野蛮女友的故事是不分时空的? 会哭的孩子有奶吃。温热的唇又落在了耳朵上,{奇}弄得我痒痒地,{书}却又十分受用。{网}一时间觉得人生的幸福莫过于此。以往心中细细的伤痕,正在被这甜甜的吻渐渐熨平。 此后的两天,我感觉自己象神仙般快活。我们牵着手,在树林里看漏下的阳光,在湖岸上数游过的鱼儿,在野花丛里热烈地长吻,在长长的草坡上快乐地奔跑。美中不足的是,香香和红娘子住在同一间房子,我每晚都要送她回那个女侠处,而她又不肯去我的住处。因此,我虽偶尔有坏心,但总不能得逞。 但我没怪香香,只归罪于这万恶的旧社会。封建社会中对妇女的重重束缚,严重阻碍了女孩们性意识的觉醒。我还是入乡随俗为好,不能把现代人那一套强加到一个古代美女的身上,还是等到成婚时吧,那样更自然、更完美,我总是这么想。虽然有时颇为自己接了个吻便想着结婚的念头而不齿,但我不知不觉中已不再向往情场浪子的潇洒人生了。 所以当红娘子告知大批官兵即将到来的消息时,我仍沉浸在喜悦里,并未如何震惊。但香香做出的那个决定,则让我格外地失落。 第一卷 天马行空 第八章 夜凉如水 “不能走,绝对不能走。”我咬牙切齿地说。 “岩哥,刚才贵伯告诉我,家父病重,我必须赶回去照顾他。”香香慢慢细细地说出了让我无法拒绝的理由。但我迅疾捕捉到她眼中的一丝慌乱,她并不是善于撒谎的女子。 “你不会是骗我吧?”我怀疑地打量着她的神情:“哪有这么巧的事?红娘子刚说官兵要来,还没过一刻钟,你就说你马上要回京城。难道你是害怕官兵?怕我们连累你?” 香香大约被我的话逼急了,脱口而出:“不,不是,官兵不会伤害我的。” “为什么?”我的心一沉:“难道我未来的岳父大人是朝中大员?”这一瞬间,我心里的那个疑问清晰起来:为什么她始终不肯随我造反,难道是因为她是官兵我是贼?可是她敢上山来找我这个反贼,又不象官宦之家的风格啊? 听我这时还在乱开玩笑,香香的脸一红,还没来得及说话。站在一旁的红娘子却拍手笑道:“好啊,原来你们这两天已经私订终身了!香香妹子,你瞒得姐姐好紧,看我怎么罚你!” 我囧!我和香香的几次见面,大多有红娘子在旁相伴,这个母灯泡,怕有三百多瓦吧。 香香却急得直摇手:“姐姐别听他胡说。也不知怎的,他最近特别喜欢胡说八道,象变了个人似的。” 红娘子促狭地笑道:“妹妹的话我可听不明白哟,他他他,哪个他啊?” 香香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脸上却闪过一片黯然:“姐姐,我这一走,今后岩哥就交给你了,你可别忘了,我刚才跟你说的那些话儿。” 我有些好奇地问:“刚才你们说了什么体己话儿?难道是商量要把我卖了?” 香香捂着嘴儿偷笑起来,把眼睛笑成了一弯新月,那模样十分可人。等她笑够了,就正式地白了我一眼:“这些女人之间的话,你听来做什么?你快备马去吧,我现在就要走了。” 我一迭声地叫道:“二哥,二哥,快去备马。红娘子,笔墨侍候。” 红娘子的脸上乐开了花:“怎么,岩兄弟这就急着要写聘书了?”她一边逗趣,手上也没闲着,转眼就找了毛笔和纸张出来。 看着香香疑惑的眼神,我叹了口气,把笔递了过去:“我都不知道你住在哪里,以后怎么找你?你就留个墨宝吧,把你和你家人的名字、住址都写下来。” 香香的脸上似乎又闪过一丝黯然,她推开了我的手:“不必了,红娘子姐姐知道我的那些事儿,以后你问她吧。何况过段时间,我会来找你的。你知道那么多也没用。” 我转头望向红娘子,却见她和香香飞快地交换了一个眼神。红娘子有些迟疑地笑了笑:“是的,我知道一点。”我仍有些疑惑,却也不好再说什么,否则就是对红娘子的不信任了。 月色如银,我和香香并肩而行。香香家的管家孙长贵和红娘子牵着两匹马,跟在五步开外,正在闲扯着什么。我心中满腹疑问,一个劲地追问香香的身世。香香终于含糊地承认了她出身在官宦人家,但对其他的事情,却总说现在还不是说的时候,以后我自然会明白的。这些其他的事,居然还包括她的真实姓名。 我不好逼她太紧,于是叹了口气,换了个话题:“我还是想不起下牢前的那些事,我们怎么认识的,你给我说说吧。”对于李岩和香香来说,我就是那半路上杀出来的程咬金,因此一直觉得愧对香香,这两天也就一直没敢追根究底,但现在不问显然不行了。 香香诧异地停住了脚步,眼光直直地望着我:“真的?你不是说能想起以前的事了吗?” 我苦笑一声,硬着头皮再次重复那句谎言:“真的,我可是说第八十次了,头被官差打坏后,虽然现在好些了,但有些事情确实记不起来了,包括和你的认识经过。”我一边说,一边深切地缅怀起祥林嫂来,祥林嫂啊祥林嫂,你虽然很惨,但我现在比你更惨,你是自个儿想唠叨就唠叨,我可是时时被别人逼着去唠叨,您老人家若在天有灵,也该含笑九泉了吧。 香香又看了我半响,才慢慢地开口:“那天我们路过这聚宝岗,被一帮土匪围攻,我的二十多名随从全被杀死,只剩下贵伯舍命护住我。不料他们杀了人,抢光了钱财,还不肯罢手,竟要……”说到这里,她突然恨恨地垂下头去,不肯再说下去。 “袁胖子那帮手下也真不成材,见香香姑娘长得漂亮,便围着香香动手动脚,说要请她上山去享福。”红娘子见香香说不下去,便接了口:“正在这紧要关头,你李大公子恰好赶到,一出手就伤了罗胖子十多个手下。他们围攻你时,有人认出你来,说是杞县义薄云天的大英雄李信来了,有些人敬重你的名头,就罢了手。可是也有些人不服气,说你凭什么来管这档子事。想不到你李大公子倒有些急智,眼见他们有三百多号人,硬拼不过,就一把搂住香香,说她是你未过门的妻子,所以不得不管这事。”红娘子说到这里,格格地娇笑起来。 我疑惑地望向香香:“这个英雄救美的桥段怎么这么耳熟?难道这样他们就相信了?” 香香羞涩地笑了笑:“当时我又惊又吓,你一抱我,我更是又羞又恼,差点没急昏过去。幸亏这时红娘子姐姐恰好从山上下来,出面解围。那些贼人们发够了财,又要给你们个面子,便就此借坡下驴,一哄而散了。后来我和贵伯跟你到了杞县县城,正值灾民闹事,我执意要跟你一起去见官府,你拗不过,就带了我们去,不想遭了暗算……” “小姐,这回可真是险啊,信物都被你扔到路旁的山沟里去了。在大牢里拿不出信物,证明不了身份,差点就冤死了。”孙长贵听到这里,不禁插了句话。 “贵伯,你的话太多了。”香香冷不防低喝了一声,孙管家缩了缩头,不敢再吱声。 我于是又有新的疑惑了:“什么信物啊,这么神秘?要证明什么身份?怎么象在打哑谜呢?还有,好端端地扔什么信物啊?”面对神神秘秘的她,我感觉自己就象面对《十万个为什么》的小学生,总是非常勤学好问。 香香无奈地说:“还不是因为那帮贼人,我刚才不是说了吗?我是官宦之女,要是被他们发现了身份,我们就会成为绑匪手中的肥羊,再也脱不了身。他们甚至还会以此来要挟……呃,那个当地官员。” 我听她说话吞吞吐吐,只好扭头问孙长贵:“贵伯,那信物后来找回来没有?” 孙长贵长叹一声,脑袋耷拉了下去。 我恨恨地说:“这些死土匪,竟敢打我香香的主意,我饶不了他们。” 香香眼睛一亮,热切地望着我:“要怪就怪那袁时中,占山为王,伤天害理。岩哥,你干脆除掉袁时中,也算是为民除害,之后归顺朝廷,这样,我们日后也好相见。”也许是有了希望,她的脸庞散发出一种神秘的光采,象月下盛开的百合花。 “呃……”我噎了一下:“这个,袁胖子好歹也是我们的救命恩人,是吧?再说了,我是下定决心造反到底,决不会归顺朝廷的。” 香香脸上的热切慢慢消逝了。我眼睁睁地看着那朵刚刚盛开的百合,就这么迅速地凋谢了下去。她有些绝望地看着我,一滴眼泪悄悄地逃出眼眶,无声无息地滑落在地下。 我心内黯然,很想抱住她,吻去她的泪水,但当着孙长贵的面,我不敢弄出什么亲热举动,让他有了打小报告的资本。沉默中,身后得得的马蹄声象一声声离别的钟声,重重地敲在心头。一阵夜风拂来,人竟象站在一潭湖水之中,身上颇觉凉意。 香香转过身去,拉起了红娘子的手:“姐姐,下次我想找你时,仍是叫贵伯来联系你,好么?还有,这对形状相同的玉佩,给你一块,如果我换了人来,你就凭玉佩相认。” 第 8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9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9 章 红娘子似笑非笑地掂了掂那玉佩,转手塞到了我手中:“找我作甚?你是想找他吧?这可是你贴身多年的东西,不给李岩给谁?我就见不得你们这些才子佳人,干什么事都喜欢绕个圈子。有什么话就快说吧,瞧,都到山脚了,该分手啦。” 我的心忽地一梗,很多话涌上心头,却不知道该挑哪一句说。 月光如水,香香大大的眼睛有些憔悴,却象那潭湖水般安静。她不再遮掩,定定地注视着我,象是要在心里给我画上一副像。过了良久,她什么也没说,就突然翻身上马,扬鞭而去。 孙长贵也赶紧上马追去,临走时他扭头望了我一眼,发出一声悠长的叹息。等到他的马跑出很远后,我才意识到,这个从没跟我说过一句话的老人,正用他那苍凉的叹息声,感慨着我们的未来。 我突然想起什么,急忙对红娘子说:“快给我弄匹马来,我要去送送她们。” 红娘子只说了两句话,就把我的念头打消了:“我早已暗中派人保护她们了,你就别想着香香了,快回吧。官兵马上就要进山了,大伙儿正等着你去主持大局呢。” 第一卷 天马行空 第九章 临危受命 “李兄弟,我们上回去救你时,把宋县令给杀了,把张守备也赶跑了。虽然我们没要那座空城,不过这篓子可也捅得不小,把省城的巡抚和布政使那帮子封疆大吏都惊动了。巡抚李仙风派兵打上门来了,嚷着要一举剿灭我们。你看怎么办?”袁胖子见了我,就一把把我按在太师椅中,急冲冲地咋乎起来。 “哦?有多少官兵?谁带兵啊?”我听了之后,心里也有些发虚。 “探子回报,开封派了五千人,加上张守备那两千人,还有商丘的两千人,大约有九千人吧。是一个叫陈永福的副将带兵。”袁胖子挠着脑袋说。 “嘿,派了这一点人来,还不得被咱们这五万人包饺子?”我立即放下心来。 袁胖子却急得团团转:“李兄弟啊,我们虽然号称五万人,但都是一盘散沙,老弱病残一大堆,要兵器没兵器,要马匹没马匹,加上又没打过大仗,可没有必胜把握啊……” 听到这里,我不由插了一句话:“上次打杞县不算大仗吗?” 袁胖子一摆手:“嗨,那不算,杞县官兵才二千来人,加上红娘子事先找了灾民作内应,把城门给打开了,我们直接就冲进城去了。张守备见我们人多,根本没敢交手,直接就带兵逃跑了。我们可从来没跟超过三千人的官兵打过仗。” 我深吸了一口气,掏出烟袋,吸了几口,下定了决心:“事到如今,还能怎么办?当然是跟他们拼了,难道还能弃了山寨逃跑不成?” “好,有胆色!我就听你的,拼了一身剐,把他陈总兵拉下马。”袁胖子拍着桌子叫好。 “哪里又来个陈总兵?不是说一个叫陈永福的副将带兵吗?”我不解地问。 袁胖子的眼睛瞪得贼大:“副将也可以叫副总兵的,怎么李兄弟你连这都不知道?” “哦,知道知道,只是一时没听清楚,呵呵。”我笑了一笑,懒得再重复头被打坏了之类的谎言。省一口唾沫下来,可以义正词严地吐到他陈总兵脸上去,又何必在这里浪费? “李兄弟,你文武双全,熟读兵书,你看这仗怎么打法?”袁胖子很虚心地向我请教着,眼中却透出一丝狡黠。 “以前怎么打,现在还怎么打。”我不动声色地回答,想先摸摸他的底牌。 “一切照旧?行,我就这下令,让弟兄们下山摆开阵型,跟官兵们拼个你死我活。”袁胖子豪爽地一摆手。 昏,就这样?太没技术含量了吧?我不禁摇了摇头:“摆阵对杀确实很痛快,不过伤亡会很大,有没有别的方案?” 袁胖子往太师椅上一靠:“这不就是了?就是请你李兄弟来拿主意的嘛。“ 我脑海里闪现出一些历史上有名战役的战术,不过都是平原战役居多,不适合这高山作战。于是我找出了一种最常见的战术:“要不然,派少量兵力在山寨门口迎敌,佯败诱敌上山,然后嘛……。”我把作战计划简单地说了一番。事实上,我也只能简单地来一点纸上谈兵,以往我并不热衷于军事知识,这时已是悔之不迭。早知要穿越的话,就该刻苦自学军事理论,特别是热兵器知识。明末已经有火器了,至少鸟铳之类的还是找得到的,如果现在我能改造一番鸟铳,自制几只沙漠之鹰或者AK47出来,还练什么太极? 袁胖子一拍大腿:“举人就是举人,我看这样行。红娘子,你觉得如何?” 红娘子一直在静静地听着,听袁胖子问主意,就摆了摆手:“决定怎么布阵是你们爷儿们的事,别找我们这些娘儿们。” 袁胖子对红娘子嘿嘿一笑:“红娘子,你可别这么说,你可是女中豪杰,不比咱们这些爷儿们差半点!训练新兵你可是出了大力的,带兵打仗你也挺在行。这样吧,明天你和李兄弟就带五千人马,到寨门口迎敌。我在山上带兵接应。” 我狠狠地囧了一下。这死胖子怎么这么象我以前的领导陈科长?每次我给陈科长出什么主意,他都会说:“小张啊,这计划很好,就交给你去执行了,你一定要干漂亮一点。”工作计划倒还好说,可是打仗是要命的事啊,我可是从没上过战场、更没杀过人的纯洁青年,想这么着就把我圈进去?没门! 我和红娘子一致反对起来,但再多的理由最终也顶不住袁胖子的一句话:“主意是你李兄弟出的,官兵也是你们招来的,你们不去做诱饵,让谁去?” 于是在一个风轻日丽、本该睡懒觉的大好早晨,我就这样稀里糊涂地上了战场。官兵们早已在对面的一块开阔地上摆开了阵势,而我们这些土匪们才刚稀稀拉拉地到齐。我瞧了瞧对面,看那密密麻麻的盔甲,估摸着探子情报有误,恐怕不止九千官兵。密集的长枪在朝阳下发出刺眼的寒光,弓箭手排成整齐的行列,蓄势待射,数百名骑兵在阵前来回驰骋着,扬起漫天的尘土,看样子随时准备冲上来厮杀。我再仔细打量了一下我手下的革命队伍,不禁倒吸一口凉气,这都是些什么人啊?大部分是老弱病残,而且都是走路来的,难怪大多迟到了。 看到对方的阵势后,我们这五千革命同志中,至少有八千多条腿正在没骨气地打着哆嗦,看样子随时准备作鸟兽散,看来这个诱敌之计完全要破产了。我气得嘴都有些歪了:死胖子你白痴啊,要诱敌也不能拿这些徒步的老人和小孩来白白送死啊。不是说好了配备马匹吗?可现在我们这方只有十来匹马,要是骑兵掩杀上来,这不整个一古装版的南京大屠杀吗? 李仲将马往红娘子身边带了一下,悄声说:“怎么搞的?弄了这么些人来!” 红娘子眼一瞪:“我怎么知道?不是说好由李岩去选人马的吗?” 我苦笑着解释:“袁胖子搞了鬼。我选的是他手下的兵,不是这些人,我也要齐了马匹,并让那几个小头目负责集合人马。但现在,全乱套了。你们看看,这都是我们拉过来的那些灾民,从没上过战场,又没马骑,这哪是敢死队啊,分明就是送死队。往轻了说,袁胖子是怕白白牺牲了他的手下和马匹,才阴了这一手。” 看着红娘子的柳眉越竖越高,我继续分析:“但他这一手也太不漂亮了,这些兵根本不敢向前冲,那还怎么演戏?就算不战而退,对方骑兵一上,跑不出半里路,就全完蛋,还怎么诱敌?还有,虽然我们十多人有马骑,但被这几百骑兵一围,也肯定凶多吉少。所以往重了说,我看袁胖子这是借刀杀人,想夺我们的兵权。” 李仲啪的一拍大腿:“完了,这可是五千条人命啊,这回怎么向杞县的父老乡亲们交待啊?” 红娘子鼓着腮帮子,独自生了一会闷气,恨恨地说:“我看这仗也别打了,先回去杀了袁胖子再说。” 我皱着眉头想了半响,忽然有了一个主意,便在他们耳边悄悄说了出来。说实话,我这个主意形同儿戏,成功率很低,所以我心里还是比较害怕的。但目前箭在弦上的形势已不容我再恐惧,在战场上,越怕死的人越死得快,所以就算是瞎胡闹,我也只能赌上一把了。 李仲首先反对:“不行,你功力没恢复,还是让我去吧。” 我摇了摇头:“这不是靠武功能干的事,你应付不来,还是我去吧。二哥你放心,我自有分寸。”我的底牌其实是:历史上,李岩是死在自己人手上的,而不是死在战场之上,因此我已下定决心,狠狠地赌他一把运气。 红娘子忧心忡忡地看着我,忽然柔声说:“没别的法子了。岩哥,你去吧,万一你死了,我赔你一条命。” 我哑然失笑:“为什么啊?因为你看错了袁胖子,所以要以死谢罪?” 红娘子眼神有些复杂地看了我一眼,也不答话,勒马就往回走。我也赶紧绕过人群,跟她进入附近的一片山林。这几天我抽空练习了一番骑术,凭着已有的武功,竟然轻易地掌握了骑马的决窍,很是暗自得意了一番。 我先换上了一件长衫。红娘子从包裹里取出一些药粉,在手心里调匀后,细细地敷在我脸上,拍手笑道:“这一下,就算大罗金仙也认不出你来啦。” 感受着她柔腻手指的抚mo,再看看她巧笑嫣然的脸,我心中忽然涌出一种对生命的留恋,不由又胡说起来:“最后还有什么话,赶快跟你的情哥哥说了吧。” 红娘子的眼珠滴溜溜地转了一圈,似笑非笑地说:“好,看在你即将为国捐躯的份上,有句话要告诉你——我很喜欢你。” 我心中一荡:“真心话?没骗我?” 红娘子格格地娇笑起来:“这句话嘛,当然是真的。不过,不是我说的,是你的香香妹妹让我转告你的。”话没说完,她就拍马远去了,只留下一路笑声。 我啼笑皆非,这死丫头,居然敢调戏我。想到香香,心中一暖,却又莫名地有些怅然。 第 9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0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10 章 第一卷 天马行空 第十章 单刀赴会 我策马奔出山林,从斜刺里冲向敌营时,官兵们已开始向前推进。见我单骑奔来,不由脚步缓了一缓。我运起一些真气,朗声叫道:“自己人,自己人,别放箭!” 李仲和红娘子已策马向我冲来。红娘子长鞭狂舞,李仲刀光霍霍,都作出一副要拼命截杀我的姿态,口中还大叫道:“别让奸细跑了。”眼看马头即将相交,我霍地一个蹬里藏身,刀和长鞭间不容发地从我头顶扫过,两边的将士看得一阵哗然。 我马不停蹄地冲向敌阵。见我安全了,官军的弓箭手们刷刷地放起箭来,我回头扫了一眼,李仲和红娘子正疾舞兵器,边挡箭边向后退却。 驰近长枪兵时,我猛地一勒马,坐骑人立起来,摆了个漂亮的造型。但听一阵厉喝:“站住!什么人?” 我一抱拳:“自己人,速带我面见总兵大人,有紧急军情禀报。”那些士兵面面相觑,半响有个参将模样的人喝道:“速带他去见总兵大人。” 穿过了重重刀光剑影,我终于来到了那白面长须的陈永福面前,我微微躬身:“见过总兵大人。” “大胆,见了总兵大人为何不跪?”两把冰凉的长剑贴上了我的脖子。 被人用剑顶着,这可是生平第一回。我自知这回很可能要挂掉,心里不知怎的,反而十分镇定,我微微一笑:“小人曹大勇,是曹化淳曹公公的手下。” “一派胡言,东厂的人怎么会来这里?”陈永福沉声喝道。 我掏出一块东厂的腰牌亮了一下:“小人奉曹公公之命,潜入袁贼军中做内探,调查一宗朝廷内外勾结谋逆的密案。因偶然探知重要军情,事在紧急,故不顾身份败露,前来禀报大人。还望总兵大人能听小人一言,否则,我军恐将遭重创。”我一边说,一边在心里打着小鼓,这番说词明显有些小白,漏洞不少,只能寄望于那块腰牌的转移他们的注意力了。听红娘子说,这块腰牌是她在香香随从的尸体上搜到的,香香为何竟与东厂有关联?但我已来不及多想,先用上再说。 陈永福看到腰牌,面色微微一变,挥手示意亲兵放开长剑。我心中一松,这第一关怕是能过去了。果然,陈永福语气变得客气了一些:“你有何军情通报?” 乖乖,曹化淳的面子就是大啊,禀报变成了通报,爽啊。我心里乐了一下,但脸上仍是十分严肃。我压低嗓子:“袁贼自知其乃乌合之众,难敌大人的精兵强将,故临时决意出奇制胜,派老弱之兵在山寨虚以迎战,却尽出精锐,准备从四周下山,妄图在此地包围我军。” “哦,竟有此事?”陈永福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我也正在奇怪,为何贼寇迎战之人竟如此疲弱,原来竟另有所图。”他提高嗓门喝道:“传令,二百骑兵向左,二百骑后向右,一百骑兵向后,立即搜索附近山林,发现敌踪不得交战,速速回来禀报。大军按兵不动,保持戒备。” 漫天飞尘,所有骑兵顿时纷纷散开。于是出现了奇怪的一幕:红娘子和李仲见骑兵四散,立即按事先的约定带兵后撤,一些人高叫:“官兵太多了,快逃命啊。”红娘子隐隐传来的怒骂声也十分逼真:“站住,回来!你们这些王章上传一天多以来,还有是不少朋友在看和收藏、推荐的,所以我为表谢意,今天还会上传三章,顺便补足出差欠下之数。) 第 10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1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11 章 第一卷 天马行空 第十二章 兵权在手 当我满身是血地出现在袁时中面前时,那模样一定十分骇人。因为他的十多名亲兵均脸上变色,同时拨剑将我围住,并厉声喝道:“什么人?” 我一腔怒火无处发泄,鼓足内劲,又是几招“旋风落雁”发出。叮叮当当一阵乱响,十余柄剑身又是一齐断去,其中两名功力较差的亲兵被我的内力掀翻在地,哼哼哈哈地爬不起身来。 众人脸色大变,齐齐向后跃出,大惊道:“这人有妖法!”远远地却传来红娘子的叫声:“好刀!” 我斜眼向红娘子望去,她正骑着匹白马,带着一帮女兵们疾驰而来。她远远地看见我侧过来的脸,惊叫道:“岩哥?是你?” 我心中疑惑,不知她为何还未将袁时中搞定。我借着血水和汗水,把脸上的化妆抹了个干净,冷冷地答道:“是我,我二哥呢?” “你二哥正在到处找你。你受伤重吗?我四处找不着你,你却来了这里。”红娘子一跃下马,脸上似乎十分焦虑。 “哎呀呀,原来是李公子啊,倒吓了我一跳,以为来了个厉害的刺客。”袁胖子终于看清了我的脸,于是脸上绽开了亲切的笑容,张开双臂走来,似乎要和我来一个热烈的拥抱。 我手腕一翻,刀尖斜指着袁胖子:“姓袁的,你竟敢私自动我的人和马,想置我们于死地,好夺兵权,是也不是?” 袁胖子堆出笑脸,一个劲地叫起屈来:“李兄弟,千万别误会,别误会。那些老弱无用之人只会白吃军粮,我确实有让他们送死的意思。但我拨给你们的十多匹马,都是山寨里最好最快的马,你们武艺高强,我料定官兵奈何不了你们。要说兵权,你也知道我是个空架子,真正用得着的就那么几百号人。刚才我还和红娘子说好了,我要推你坐头把交椅,今后山寨一切大小事务由你主持,我甘愿……做你手下的无名小卒,为你出生入死,绝不眨一下眉头。”说到这里,他的声音隐隐有些苦涩。 我把询问的目光丢向红娘子。红娘子点了点头:“袁胖子说的都是实话,他说只要你此次大难不死,他就要把所有兵权都交给你,让你当寨主,他当副寨主。” 原来是这样,看来袁胖子是料定我这次活不了了,所以才许下这空头支票,他万万没想到我扮演了小英雄王小二之后,还能好端端地站在他的面前。见袁时中的手下聚在他身边,脸上都露出愤愤不平之色,我冷笑一声,索性把话给挑明了:“袁胖子,你是想不到我李岩还能活着回来,所以才做这空头人情吧。” “不,不,李兄弟你武艺高强,胆大心细,而且生就大富大贵之相,打死我也不肯相信你会出事。你文武双全,懂兵法,重义气,我对你是佩服之至,请你当寨主是真心实意,袁某此心,天地可鉴。”袁胖子装出一副义薄云天的样子,看得我心中好笑,真是个骗死人不偿命的萧咪咪男装版! 我在心里暗自盘算起来:从红娘子那里得知,袁时中起事时只有数百名弟兄,本不敢轻易下山寻事,但正逢河南连年大旱,灾民投靠者甚多,于是兵力迅速增至数万人。但袁时中人数虽多,战斗力却很弱,因为大多数饥民都以家族为单位,家长、族长们各拉山头,跟着袁时中到处抢掠粮食和财物,实际上并不认真听从袁时中的号令。因此,袁时中的死党实际上还是原来那几百号人。我和红娘子到来后,号召力大增,他自然感到了威胁,因此借官兵除掉我的心思肯定是有的,可惜并未如愿,反而被红娘子用话挤兑得降了一级职称。好,我就借坡下驴,你袁胖子盼着我推辞一番,我却偏不如你所愿,偏要抢着当他一回黑老大! 我淡淡一笑:“要说武艺嘛,还算过得去。刚才我先把陈永福给杀了,然后追杀了半天,又杀死五百多人,溅了我这一身血,我却只受了点皮外伤。”我一定要震住他们,所以我厚着脸皮,在杀人数目上加上了两个零,反正也没人看见,死无对证。 李岩原来在他们心中是个厚道之人,呃,就跟佛爷们差不多吧,基本不打诳语。因此一听我说连杀了五百多人,袁胖子他们都信以为真,脸色全都变了,象看魔鬼一样地看着我。半响,袁胖子才开了口:“李兄弟真是武星下凡啊。这次干掉四千多官兵,还俘虏了二千多人,是我们从未打过的大胜仗。李兄弟,这可都是你的功劳啊,定下了通神妙计,又单枪匹马把官兵引上山来,还杀敌五百多,这寨主的位置可是非你莫属啊。” “你还忘了一点,他还救了五千老弱士兵。”红娘子冷冷地接口,这话打在了袁胖子的软肋上,他只好尴尬地笑着接口:“对对对,功德无量,功德无量。” 袁胖子这一番话,说得我还是十分受用的。虽然当初定下的诱敌之计十分简单,但之后我随机应变,填补了漏洞,总算取得了较大的战果,不管黑猫白猫,现在抓到了老鼠,我就是好猫。再说了,虽然我只杀了五人,还在战场上睡着了,但毕竟凭这身马血和吹牛奇术震住了袁胖子,夺到了第一支兵权,今后终于可以大展身手了。不过同时我心中也暗暗告诫自己,这类冒险事件可一而不可二,今后一定要牢牢地坚守在后方,做到安全第一。这些抛头颅洒热血的事儿,还是留给那些热血青年去干吧。 我一边在脑海里盘算着,一边假装无奈地摊了摊手:“好吧,既然你袁兄弟这么抬举我李岩,我就却之不恭了。我就试着来当当寨主,如果到时我实在不行,那还是袁兄弟你上。” 袁胖子露出了终于得偿所愿的高兴神情,但我知道他心里可能正在滴血。我心中暗是得意,却不敢显露出来。 这种得意心情一直保持到了庆功宴上。这既是庆功宴,也是我当上寨主后的政权交接宴。所以我虽然算是能喝酒的,但前前后后喝了好几十杯后,还是醉得差不多了。幸亏我只是用杯子喝,而不是象袁胖子那样用碗,不然早就不省人事了。 但大家的劝酒仍然没有停止,敬酒的理由也换了几十个。这不,袁胖子又借敬酒请教起我杀人的刀法来了。我摇晃着脑袋,得意洋洋地说:“当时那些官兵见总兵被我杀了,就发疯似地围着我,我左一招旋风落雁,右一招旋风落雁,每使一招,都有几个人倒下。老子才一共使了一百武奇才做我们的寨主,真是山寨之福啊。”袁胖子看来已对我有些敬畏起来,不但改了对我的称呼,还及时调整了自己的角色位置。 我斜着醉眼瞥了瞥他,淡淡一笑,心里不由减少了一些对他的憎恨,让老弱之兵送死一事毕竟没造成恶果,算是犯罪未遂吧。这个死胖子拿得起,放得下,倒也是个人才,以后就让他和李仲、红娘子一起,和我组成一个领导班子吧。嘿,三男一女,正好一个“四人帮”! 自从酒后失言后,我就多吃菜,少喝酒,少说话了。我突然对杞县的几样土特产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嗯,酱红萝卜,红薯泥,高阳大白菜,都别有风味啊,以前我在郑州曾专门买来吃,这下又过到瘾了。 红薯泥是我最喜欢的一道河南菜。叔叔曾给我介绍过,这红薯泥做法可不简单,要先把红薯煮熟后剥皮去内丝,用干净的白布包裹起来轧压成泥。然后将白糖倒入锅内化成糖浆,再兑入香油、红薯泥不断搅拌,呈柿红泥状出锅。装盘时,分层放山檀丁、玫瑰片、青红丝、桂花糖。这道菜味道甘甜,爽口开胃,色泽鲜艳。人称“三不沾”菜,即一不沾盘子、二不沾筷子、三不沾嘴。厨师的手艺不错,我吃得眉开眼笑,大畅胸怀。 袁胖子酒兴正浓,见我只顾对付红薯泥,不搭理他,便找上了红娘子:“红娘子,你今天可真是威风凛凛啊,诱完敌后,又马不停蹄地带着八百骑兵,一路穷追猛杀,把那些官兵直杀得鬼苦狼嚎,抱头鼠窜,真是女中豪杰啊。来,我袁某人敬你一杯。” 我放下筷中的酱红萝卜,斜眼瞥去,只见酒后的红娘子双颊红扑扑的,似乎也有几分醉意了。我想起自己作为黑社会的一把手,负有及时鼓励下属的重要义务,便趁着酒兴大声赞道:“对,真乃女中豪杰啊,有首古诗怎么说的来着……” 我迷迷糊糊地正想说出那句“不爱红装爱武装”,突然心中一凛,隐隐地想起这句诗好象是现代的,大家没有听过,绝对不能用,于是伸筷挟了块红烧肉,堵住了自己的嘴。这时李仲却将了我一军:“四弟,你诗作得好,就别引什么古诗了,现场作上几句吧。”众人纷纷起哄叫好。 我心中一慌,对李仲的多事颇为反感。当着这么多下属的面,我总不好再学祥林嫂,把自己因意外而变得半白痴的谎言再重复一遍吧。我扫了一眼李仲,他正热心地冲着我挤眉弄眼,暗示我不要错过这个讨好红娘子的机会。 于是我这个冒牌书生只好赶鸭子上架了。搜肠刮肚了一番,终于趁了酒兴,憋出来一句:“呃……那个……娶妻当娶红娘子。” 众人轰然狂笑,红娘子更是娇笑着趴在了桌上。袁胖子使劲地拍着我的肩膀:“好,好,有胆色,这整个山寨里,也只有你敢惹她。兄弟,你的诗做得好,把我的诗兴也引起来了,我给你接下一句。” 众人于是屏息静气,向袁胖子行注目礼。袁胖子一仰脖,灌下半碗黄汤后,才大声叫道:“嫁人要嫁李公子。” 众人又是一阵狂笑。有人高声叫道:“正好正好,一个要娶,一个要嫁,压寨夫人这就有了,咱们今日便闹了洞房。”于是笑声不断,热闹得象过年似的。 却听红娘子娇笑道:“袁胖子,你这一句诗,后两个字恐怕要改一改。” “哦?改两个字怎么成?”这袁胖子趁了酒兴,在口中大肆轻薄起来:“要改就改三个字,叫做——嫁人要嫁袁时中。”听得众人又是哄笑不断。我冷冷地瞥着这死胖子,心中忽然有些恼怒起来。 “砰”的一声,把众人吓了一跳,却见红娘子一掌拍在酒桌上,顿时酒水与菜肴齐飞。她俏脸一板,正想开口喝骂,忽然看到我们呆若木鸡的样子,绷不住脸了,就又露出些笑意:“我说改两个字,就是改两个字,袁胖子,你看改成这句——嫁人要嫁李自成,如何?” 众人一阵哗然和震惊。大伙儿的震惊有三个缘由:一是因为在那个时代,一个女子敢主动说出自己心上人名字的事情,极为罕见。二是因为大家都料定红娘子为了劫狱救我,不惜上山投靠袁胖子,扯旗造反,必定是对我有爱慕之情,不料事实相反。三是红娘子既然敢当众这么说,必有拉人马去投奔李自成之意,未经我们黑社会常委班子开会讨论,便作此惊人之语,可以说犯了山寨大忌。 听了这话,似一桶凉水泼下,我的酒也醒了一半,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心底一阵失落和恼怒。也许是从看史书时开始,红娘子是李岩之妻的观念已根深蒂固。因此,纵然有了香香,我仍对红娘子存在一些想法,我作的诗就泄露了我的心思。但现在,红娘子回复的诗句,明明白白地断绝了我的想法,也让我彻底地颜面扫地。 袁胖子脸上也是阴睛不定,半响,他把目光投给了我:“李大哥,难道你也想投闯王?” 我想都没想就说:“绝无此事。相反,我要收服李自成,让他做我的手下,替我打天下。” 这回轮到红娘子吃惊了,她怔怔地看着我,眼神十分复杂。袁胖子却大喜过望地揽着我的肩头:“这才是我的好兄弟。咱们辛辛苦苦闯下的一番事业,凭什么转手送给别人?红娘子若是要走,我们也留不住,但一兵一卒都不能带走,李大哥,你说是不是这理?” 我眯缝着醉眼笑道:“正合我意。不过我们也不能太过份,可以带走一匹马,再搬走一床铺盖。另外,她救我时给了我四个包子,这回我还她八个,还加上一盘红薯泥。”说到红娘子要走的事,我心中不由当了真,一时有气,便露出了玩世不恭、狂傲不羁的本来面目。 第 11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2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12 章 众人又大声哄笑。红娘子满面怒容,霍地站起身来,捏紧粉拳,似乎要往我脸上揍上一拳。但想了一想后,却又笑嘻嘻地坐了下去,谁也不知她打的什么主意。 我豪情满怀地站起身来:“既然刚才提到了正事,大伙儿这就散了吧。从明天起,我要开始做五件大事,只要你们下定决心跟着我李岩走,这天下迟早是我们大伙儿的。” 在一片轰然叫好声中,我大步走出大厅。红娘子似乎忘记了我刚才的冷言冷语,挥手赶走了罗老六,搀扶着我,深一脚浅一脚地向住处走去。 “还想跟香香在一起吗?”红娘子见四周无人,便开门见山地问道。 “想啊。”我笑嘻嘻地答道。见她提起香香,不知怎么,心中竟升起一丝盼望,希望她是因为吃香香的醋,才对李自成动了心。 “岩哥,我知道你有雄心壮志,不过,你造反造得越厉害,你就离香香越远,你们就越不可能在一起。所以,你还是不要当王当头,要么去投奔李自成,要么隐姓埋名,回去当你的书生。”红娘子的话说得很温柔,却又似一桶冷水泼了我一身。 “为什么?”我惊问道,心中隐隐觉得她说的话有些道理:“因为香香的爹是朝中大官?” “何止是大官?”红娘子冷笑道:“她有东厂的人护着,身上还有皇宫里的玉牌,我怀疑她是皇宫里的人。你敢造皇帝的反,今后还怎么可能再去找香香。” “什么皇宫里的玉牌?”我摇着脑袋,不解地问道。 红娘子缓缓地说道:“香香给你的那块玉佩,样式古拙,做工精细,大气非凡,你可是见多识广的举人,难道从没见过此等物事?看不出这是皇宫内才有的东西?你再想想,皇帝身边的人,会是些什么人?” “你是说,她可能是公主?”我的酒几乎被完全吓醒了:“不会吧?这公主难道满大街走,随便就能碰上一两个?这可是山高皇帝远的小县城啊,哪有那么夸张啊?” “不是公主难道是宫女?宫女会有这样的排场吗?”红娘子的声音十分冷静,看来这件事情,她比我考虑得更多更早。 “不可能,公主怎么可能出京城呢?绝不可能。对了,难道她是皇妃?也不可能啊,她不象已婚女子,皇妃也不可能跟我这个反贼在一起啊,再说了,皇妃也没有微服出行的可能啊。”我在脑海里搜索着古代宫中的种种制度,一时间觉着头有十个那么大。突然我心念一动,想起了网上看来的崇祯皇帝的家庭情况,崇祯吊死于1644年,当时他最大的女儿长平公平才16岁,被崇祯狠心砍断了手臂,这个情节在金庸的《碧血剑》里也有描述。那么据此推算,现在是1640年,长平公主(阿九)才12岁,不可能是香香。 于是我又完全否定了最初的推想:“香香绝不可能是公主,当今皇帝最大的女儿才12岁,香香至少有十八岁了。”想到香香发育良好的身材,我心中一荡:“香香也绝不可能是皇妃,如果是皇妃,敢上山来找一个反贼吗?那可是满门抄斩之罪。” —————————————————————— (因出差而提前更新的第二章) 第一卷 天马行空 第十四章 落花流水 经我这么一说,红娘子也跟着疑惑起来了:“说得也是啊。岩哥,香香没告诉我其他的,就说过她是官宦之家的小姐,原先我以为她是宫里的人,现在经你这么一说,我也猜不着了。” 我们想破脑袋也没想出个结果来,最后我下了结论:“香香要么是东厂的人,要么是六扇门的人,总之,她外表柔弱,却是一个有绝世武功的超级女捕快,办了无数大案要案,并因此受到了皇帝的嘉奖,送了她一对玉佩。” “是啊,所以她假装被袁胖子的手下袭击,然后神机妙算,等着你来救她。最后假装上山看你,其实是来查看地形,今儿个就带了官兵上来,想把你们一网打尽。”红娘子不无嘲讽地说道。 我顿时泄了气,摇了摇手:“不想了,真的不想了,香香是不是宫里的人都不重要,反正我不会去投靠别人。等哪天我打下了整个大明江山,香香还能跑到哪去?”我嘴里说得硬朗,心里却是一酸,隐隐觉得我与香香只怕是再无相见可能。就算我几年后真能打到北京去,香香十有**也已是名花有主,孩子都会玩呼啦圈了。她这一走,也许就真是永别了。 我的心本已是一段木头,香香的到来,让那截枯木绽放出一叶嫩芽,所以我从不敢细想她的离去意味着什么,我总在幻想,某一天,香香就会突然又出现在我面前,甜甜地叫我声哥。有幻想,人生才有希望吧,说到底,我还算是个乐观的人。但红娘子的这番话硬生生地把那层幻想剥开,露出坚硬的岩层。香香为什么不肯留下名字和住址?她来找我,何尝不是为了最后一聚?她说会再来找我,何尝不是一个美丽的谎言?临走时她那诀别的眼神意味着什么?孙长贵的叹息又意味着什么……够了,我不能再想了,心就象落入了冰凉的海水中,正向深渊里慢慢地坠去。 红娘子见我这么固执,有些气恼,于是开始转移话题:“今天杀人的感觉如何?” 我酒意正浓,本已烦闷欲呕了,经她这一提醒,想起亲手割下的头颅,又联想到刚吃下去的猪头肉,不禁一阵恶心,登时冲到路旁,吐了个天翻地覆。 等我直起身子时,红娘子大约觉得对我的刺激还不够力度,又似笑非笑地加了一句:“杀了五百多人?是该好好吐一吐了。” 我想起那漫山遍野的尸体,心中又是一阵烦闷,忍无可忍地吼了起来:“别说了!这只是场游戏,懂吗?是场游戏!我只当他们是NPC,杀了就杀了,有什么关系?”话刚说完,我就后悔了,酒劲未醒的我,居然用上了电脑游戏中的术语(注:NPC指电脑游戏中不由玩家控制的角色,如商店的商人,城门守卫等等)。 但我立即紧盯着红娘子的眼神,看她有什么异常反应。不知为什么,我对红娘子总有些莫名其妙的怀疑,她似乎很能看懂我的心思,这是别人做不到的。尤其是她那天说的灯花一词,我无聊时回想起来,总觉得本应是用灯泡一词,难道是我多心了?或者是象她说的那样,有一个神秘的丫头存在,教了她一些奇怪的词汇,难道那个丫头也是个穿越者?但红娘子从来不肯细说那个丫头的事情,那丫头到底是谁?一瞬间里,我脑子里转过了无数的念头。 红娘子的眼神却十分平静:“恩皮西?他是谁?” “恩皮西是我的一个大仇人,我一直想亲手杀了他,可惜,他逃到外地去了,我一想起他就火冒三丈。”我作出一副咬牙切齿的表情,以免引起她的怀疑。但同时,红娘子平静的眼神也让我的怀疑烟消云散了,又不是演戏,也不是来明朝搞派对,哪有那么多穿越者啊?就算这里有别的穿越者,见到组织了,还能不哭着喊着跟我取得联系吗?我真是太多疑了,是因为孤身一人穿越的寂寞感,才引发了多疑症和幻想症吧。 “哦?杀了五百个恩皮西,倒挺有趣的。不过我派人去看了陈永福死去的地方,好象那些官兵都死于流箭,只有五个人是死于刀伤。”红娘子不依不饶地揭发着我的吹牛罪行。 我脸都没红:“其余的那四百九十五个,都被我一刀一个,全砍下悬崖去了。” 红娘子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你就是爱胡说八道。”她的脸庞在月下如莲花般盛开着,小酒窝隐隐地显现出来,让我一时间目眩神迷,心里突然有了一种征服的yu望。香香走了,你红娘子也想走,我难道就命中注定斗不过他李自成吗?我还偏不信这个邪!我这个要做一番惊天伟业的穿越者,难道身边就真的留不住一个女孩? 我于是长叹一声:“大家都觉得我们是一对,你为什么就想跟着他李自成呢?” 她的笑容慢慢收敛了,踌躇了好一会,似乎拿定了什么主意。她凝视着我的眼睛:“岩哥,一个月前,我梦见我和你做了夫妻,又一起去投奔闯王.不久闯王就做了皇帝,可是他最后喜欢上了我,就把你给杀了。” 我的酒被第二次吓醒了。我疑惑地望着她,难道李自成杀李岩还有这一种版本吗?我怎么没听说过。我慢慢地思索着,好象领悟了什么:“所以你就一心想嫁给李自成,好阻止他杀我?” 红娘子的笑容又绽开了:“呸,美得你!我说的可是做梦,梦反梦反,你不懂吗?事实上,我对跟你做夫妻可真是没兴趣,我见过一回闯王,我可是真心仰慕他的。但我既然把你当哥对待,那么,如果我们真投了闯王,哥,你放心,我绝不会让闯王动你一根寒毛的。” 我的心又沉了下去:“绕着圈子说来说去,你还是劝我去投闯王。抱歉,我是死也不会这样做的。再说了,要靠一个女人来庇护,还算什么男人?” 红娘子仍在笑着,但笑容却有些黯淡了:“哥,如果我带人去投闯王,你会动我吗?” 我的心隐隐一痛,似乎看见她骑在高头大马上,快乐地奔向李自成。我长叹一声:“我会杀了你。”这算是酒后吐真言吗?可我分明知道自己是在说谎,在我的心中,她就象天上那轮明媚的月亮,呵护她还来不及,我又怎么可能去伤害她呢?难道我真的是想要征服她,因此才这样吓唬她? 红娘子眼神十分复杂地看着我,似乎在看着一个怪物。她内心显然在矛盾和挣扎着,因此过了半响,她才眼神一亮:“好,我暂时不走。我等着看你要做的五件大事是什么?” 听到红娘子答应不马上去投奔闯王,我的心情顿时好了一些。我一路盘算着那五件大事,满腹心事地回到房中。等我漱完口,洗完脸,摇摇晃晃地准备上g时,才发现红娘子还没走,不禁疑惑地望着她。 红娘子的脸一正:“岩哥,说个正事,我想问问你,今天伤得重吗?你可别瞒我。” 我借着酒劲,又张口胡吹起来:“要说本公子的武艺嘛,那可真是万里挑一。一点皮外伤,早包扎好了,没事了。不信你就检查一下。” 红娘子的脸上一红:“又在吹牛。我还真想看看,你到底伤得如何?不是鸭子死了嘴巴硬吧?” 想起自己的一处剑伤就在大腿上,我不由心神一荡,于是晃了晃脑袋,继续胡侃:“我可不是胡说,今天我单刀赴会你也看到了,那真是……玉树临风,英明神武。不过说实话,那五千名弟兄的命我倒是没怎么放在心上,我这样出生入死,浴血奋战,还不都是为了你……为了保护你逃走吗?” 红娘子一边听着我的瞎说,一边拉着我的手,察看我手臂上的伤势。听到最后一句,她哧地笑出声来,不禁抡起粉拳,顺手在我胸脯上狠狠地捶了一下:“也不知怎的,我明知道你在胡说八道,但我还就喜欢听你瞎吹呢。” 我忽然得了这么亲热的一个举动,心中大乐,却故意弯下身子,皱着眉头逗她:“哎哟,你把我胸口捶痛了,我可是刚受了内伤的。” 红娘子慌忙伸手在我胸口抚mo起来:“岩哥,真的被我打疼了吗?” 红娘子的酒劲也还没过去,一双水汪汪的杏眼忽闪忽闪,象要滴出水来。听着她娇媚的声音,再被她这么一摸,我突然再也控制不住那个念头——我要把她留下来,留在我身边!我猛地张开手臂将她搂入怀里,趁势吻住了她的嘴唇。我感觉她的身子僵硬了一下,随即柔软下来。我疯狂地吮吸着她滑腻的香唇,不给她喘气的机会。 红娘子费力地将嘴唇挣脱开来,她的眼神很复杂:“岩哥,你是真心喜欢我吗?你要说实话,一星半点都不许瞒我。” 第 12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3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13 章 不知怎的,我心中忽然有些发虚,口中却自然而然地说道:“当然是真心喜欢你。你总是和我若即若离,可我却一直想要你做我的女人。” 红娘子的眼里似乎在挣扎着什么,却忽然露出一丝嘲弄:“做你的女人?那香香怎么办?说不定,她明天就会来找你了。” 我心神一震,不由自主地松开了双手,退开身来,脑子里一时十分混乱。 红娘子眼神里的嘲讽意味更浓了:“你的心里,既然不是干干净净的,又有什么资格来亲我?” 我被她的口气激怒了,不由深吸一口气,开始强词夺理:“别说那么难听行不行?男人谁不是这样的?三妻四妾多了去了,你吃的哪门子干醋?再说了,香香都不反对这事,那天她不是说得很清楚吗?”那个念头忽地又冒了出来,这是什么年代?古代嘛。一个男人找几个女人并非丑事,而是合法合理的正常事情,我有什么好惭愧的? 听了我这话,红娘子忽然冷笑起来:“三妻四妾?既然一个男人可以同时喜欢几个女人,那我们女人为什么不可以同时喜欢几个男人?这公平吗?如果我说,我既喜欢你,又喜欢李自成,你会不会吃醋?你想三妻四妾,尽管去!没人拦着你!只是你别来招惹我!我喜欢的人,他的心里应该只有我,不能想着别的女人。你,做得到吗?哼!” 被她教训了这一通,我有些恼羞成怒起来:“嘿,他李自成是有家室的人,你刚才不照样想嫁给他?难道李自成心里就没有他的高夫人?你要嫁给李自成作小妾,你不觉得丢人,我还替你寒碜!你不喜欢和我在一起的话就明说,少扯这些虚的!” 红娘子静静地凝视着我,一字字地说道:“我嫁不嫁他李自成,是我的事。李自成心里有谁,是他的事。都轮不着你来说,你,没资格!” 一团怒火腾地在我心底燃烧起来:“好!算我自作多情。在你心里,李自成永远比我强是吧?行,你去找他吧,现在就去,我绝不拦你!你走吧,我不想再看见你!” “你……”红娘子捏紧双拳,霍地转身冲出了房门。 我长叹一声,摊开手脚倒在了床上,这是多么刺激的一天啊。这一天,我经历了生死,而我对红娘子的感情,也走到了尽头。我的人生中,又多了一个解不开的死结。我本想用一个吻留住红娘子的心,却反而白白伤了自己的自尊,被她打了个落花流水、丢盔弃甲。我的理想不是做情场浪子吗,可是为什么总这么容易动心和受伤呢?真是可悲可笑啊。我翻来覆去地在床上责备着自己。我又开始第四十九次地诅咒那个老头,一下子扔给我两个美女,可是都是先认识李岩再认识我的,让我夹在这中间,不清不白地做着程咬金,你玩我啊?如果我还有机会再见到你,非把你的白胡须给拨光不可。我胡思乱想着,蓦地酒意上涌,终于酣睡过去。 第一卷 天马行空 第十五章 北望京城 酒真不是什么好东西,漏*点过后只剩下痛苦。我捏着太阳穴,忍受着隐隐的头痛,有些郁闷地在山路上走着。抬头却看见那个熟悉的身影,站在悬崖边的巨石上,风吹拂着她的衣裳,象飘飘的仙子。听到我的脚步声,红娘子转过头来,表情复杂地望着我。 我停下脚步,迷迷糊糊地想起,昨晚我跟红娘子发生了什么事情,最后不欢而散,我还把她赶出了房门。我心头一阵内疚,正想说话,红娘子却抢先开了口:“岩哥,昨晚是你把我灌醉的吧?我记得我是和你一起走的,可是后面发生了什么事,我都想不起来了。我……没出糗吧?” 我苦笑:“哪能啊?你红娘子酒量大如牛,会出什么糗?我可是喝得烂醉如泥,回家倒在地上就睡着了,什么都不记得了。早上爬起来,两只老鼠倒在我身上,大约被我的酒气熏昏了吧,可把我吓了一跳。”有些尴尬的事情,忘记了更好,我又轻松起来,随口瞎扯着。 在她的轻笑声中,我们又恢复了纯洁的革命友谊,肩并肩地走在了革命的道路上。我决心把昨晚的事情彻底遗忘,从此以后,一心一意地开创事业,搞好造反工作。 但这毕竟只是我的一厢情愿。事实上,自从那晚后,红娘子经常是满腹心事地沉默着,让我很不习惯。我想,她终究是记起了什么吧。又或者,她根本就没有真醉过。可是现在,我不想再纠缠在那些情感里,我把李自成作为假想中的阶级敌人,要与他斗争到底。我急于强大起来,因为只有强大了,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我不愿一直做一个冒牌书生,我要玩就玩大点,干脆弄他个皇帝来当当。于是,我也象变了个人似的,更加玩世不恭、游戏人生了。 “从今天起,我发布的任何命令,你们都必须无条件服从,否则,杀无赦!”我坐上那张垫着白虎皮的头把交椅后,就大声宣布了这条纪律。当时大家并不以为然,但当我杀了两个不遵号令的小头目后,大伙都震惊了,同时颇有些不满。 所以当我当上黑社会老大的第四天,我再次重复了这条命令。这次有人帮腔,效果就大不一样了。 “李寨主是真龙天子,大伙跟着他,算是上对了桥,走对了路。今后你们都是将军、宰相的命,最不济也能当个知府、县令什么的。不过嘛,欲成王业,就必须严明军纪,否则霸业难成,大伙儿的愿望都会落空,还会招来杀身之祸。”宋献策拈着长须,一本正经地向大家解释着。 宋献策好歹也算个名人,经他这么一说,大家眼睛里自然冒出了金光,似乎看见了幸福的未来,怨气也就少了一大半。再看看我身边杀气腾腾的保镖团,自然没人再敢抗命。 我看着宋献策侃侃而谈,心中十分满意。前两天,听红娘子说宋献策和牛金星目前正住在杞县,我立即让红娘子连夜易容进城,各给了他们五百两银票,就轻而易举地把正在找米下锅的他们请上山来。作为穿越者,我就这么点熟知历史的小优势,自然要把优势发挥到极致,绝不能让他们入了李自成的阵营。 袁胖子这些年还确实搜刮到了不少财宝,光银子就有二十万两,银票也有一万多两。所以当我从他那敲诈这一千两银票时,他倒并不在意,很爽快地就扔给了我。可是牛金星和宋献策就在意得很了,一大早就来砸我的房门。 我睡眼惺松地打开房门,就看到他们怒气冲冲地高举着那两张银票:“大哥啊,昨晚红娘子送这银票时,我们都没仔细看。可是,今早我们才发现,这是白庄的银票啊。” “白庄的银票又怎么了?”我皱了皱眉,不解地问。看着他们红红的眼睛,我心内颇为不屑。什么今天早上才发现的?这两个穷鬼,昨晚必定点着灯研究了一整宿,郁闷了一整宿,所以才把眼睛熬红了。随后我想起自己现在也是穷鬼,连五百两银子都没有,又不禁有了种同病相怜的感觉。 “白庄上个月被袁时中带人烧光了啊,这银票兑不成银子了,这不是坑我们吗?”看到我不爽的样子,宋献策把语气放温和一些了,脸上还挤了些苦笑出来。 “哦,原来是这样啊,这老袁也太不成材了,居然敢骗我的两位军师,咱们找他算帐去。二哥,叫上保镖团,我们出发。”我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再叫上红娘子。” 这两天,李仲也没闲着,带人下了山,把我们李氏家族愿意跟随我的族人都接上了山来,并从中选拔了一批文武双全的高手,组成了我的保镖团。李仲是团长,组员有李俊、李栋、李开、李怀仁、李怀祯、李怀琛、李怀典、李怀理等人,个个都是以一当百的好汉子。更重要的是,他们都是我的亲人,身上流着同一个祖先的血,打断骨头还连着筋,所以会铁下心来支持我的工作。有了这亲友团的庇护,我想在山寨里横着走,也没人敢说上半个不字。当然,他们当保镖也只是临时的,我早宣布过了,保镖团的成员都是后备领导干部,随时可能转换成将军,这就给他们指明了正确的方向,保证他们不会想着跳槽。 不过看着保镖团的这些精英们,有时我心里也会发怵,他们好象个个都比我强,不说武艺了,单说那古文水平,啧啧,怎么也比我这冒牌书生强上十倍。不过我并没有太多的危机感,欲霸天下者,本不必样样全能,只需知人善用,管理好关键的几个中层领导就行了,这是我在21世纪得到的经验,用在古代,自然也是可行的,曹操不是这样干的吗?刘备不也是这样干的吗?那我当然也可以这样干。 袁胖子看着保镖团的队员们个个摩拳擦掌、准备揍人的样子,立即意识到了不妙,苦苦解释银票事件纯属一场误会,并愿意马上拿出现银。宋献策和牛金星对他的态度很满意,但我却很不满意。我叹了一口气说:“我的袁哥哥啊,我现在要做几件大事,可是没有钱,要我怎么办呢?我作为一寨之主,光有兵权没有财权怎么行呢?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没银子哪来粮草,你就把财权也交出来吧。做人要厚道,你袁老兄总不能把我这个寨主架空吧?” 这话象要了袁胖子的命,他几乎跳了起来,怒目瞪着我,象要把我吃掉。保镖团的成员于是又做了几个健美姿势,袁胖子马上耷拉着脑袋,可怜巴巴地说:“这可是我几十年的积蓄,是我的命根子啊。” 这个死**份子,国家财产是人民群众共同创造的,你居然想一个人独吞!我心中恨恨地骂着,语气上却还是很平和:“袁胖子,你这话我可不爱听了,这是你一个人的积蓄吗?山寨里这几万号人,整天出生入死,流血流汗,这才挣下这么点银子。这银子只是暂时放到你这里,让你统一保管着。但兄弟归兄弟,帐还是要算清楚的,这银子可不是你的,是大家伙儿的。你可一定要搞清楚这一点。要不然,我们还凭什么让兄弟们卖命?” 我的口才最近确实有些进步了,袁胖子被我绕糊涂了,但还是紧紧地捏着裤带上的银库钥匙,半天不肯交出来。我只好叹了口气:“好吧,我就卖你这个人情,算我李岩跟你袁胖子借的,以后打下江山,我双倍还给你,不,四倍还给你。不就是几十万两银子吗?小意思。” 暴利总是诱人的,袁胖子的眼中放出了光,飞快地盘算着可以赚上多少银子。但他显然还有几分顾虑:“李寨主,这江山真能打下来吗?咱们现在可还是在一个小山头上,虽说有几万号人马,但一座城池也没打下来。”嘿,听我把美好前景描述了一番,他对我的称呼又上了一个新的档次。 我叹了口气,把袁胖子拉到房门前,指着北方问他:“你看见了什么?” 袁胖子说:“山。” 我把手抬高了一点:“再看远一点,你看到了什么?” 袁胖子揉了揉眼睛:“云。” 我把手又放低了一点:“再仔细看看,云下面有什么?” 袁胖子眼睛一亮:“鸟!” 我恨不得揍他一拳:“你就是缺乏理想,目光短浅,这是你最大的毛病。” 袁胖子满腹疑惑地问:“那你看见了什么?” 我满怀豪情地说:“我看见了北京城,看见了皇帝老儿被赶下台来,那几千万绽金子、银子,都被我们踩在脚下,花十辈子也花不完。”这里我心里忽然涌起了一句话,我还看见了香香,她在北京披着夕阳、唱着歌儿,等着我去接她。 袁胖子目光迷离地远眺着,忽然展颜笑道:“李大哥,经你这么一说,我也看到北京城了。” 我笑呵呵地拍着他的肩膀:“这就对了,跟大哥说一说,你看到银子没有?” 袁胖子笑得色迷迷的:“银子我倒没瞧着,不过我看到了皇帝老儿的那三千个夫人,哎,都是美人儿啊。大哥,我能不能分上十几二十个?”他咧开大嘴嘻笑着,口水都快流出来了。靠,比我还有想象力,人才啊。 我们正陶醉在胜利的喜悦中,这时我听见红娘子使劲的咳嗽声。我转过头来一看,她眉梢全是笑意,一个劲地冲我使着眼色。她现在话少了,眼神却活泛了许多。我朝她眼神示意处望过去,发现宋献策正在那使劲地摇头叹气。我于是回过神来,发现自己仍是站在这小山包上,仍是一无所有的穷鬼,我现在最大的目标,仍是袁胖子那些棺材本儿。我于是也轻咳一声,言归正传,和袁胖子继续谈判。 望梅止渴这一招是曹操发明的,我活学活用,效果也不错。袁胖子终于把银库钥匙交给了我,苦着脸搬去了别的地方住。我终于实现了躺在钱堆上睡觉的儿时梦想,虽然这是银子而不是人民币,但我感觉银子更实在更有历史厚重感,只是睡在银堆上时,稍微有些硌人而已。 —————————-——————————————————————————————————— (刚才给老哥打电话时,他说要来看我的小说,为表欢迎,特地再提前加更一章。呃,周三我有资格睡一天懒觉了吧?21号下午发书,到现在已更新十五章了。大家喜欢的话,请收藏推荐,并在书评区多提点宝贵意见。) 第 13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4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14 章 第一卷 天马行空 第十六章 阎王诞生 一下子成了大富翁,我的心情实在很好,立马就搬出了货真价实的一千两白银,语重心长地叮嘱着宋献策和牛金星:“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山上住着的可有一大半是土匪,土匪是什么人?亡命之徒啊。所以你们把银子搬回家时,千万不能被人发现,搬回去后也不能放在柜子里,要深埋在地下,日夜提剑看守。否则,嘿嘿……” 牛金星还没听完就赶紧说:“那算了,我们还是要银票吧。不过,是要能兑换的银票。”【[site]﹕】 我继续语重心长地提醒他们:“你以为银票就不招人眼红吗?那不同样是银子吗?我可以给你们银票,但你们一定要日夜提防,小心那些不要命的飞贼。”我并不心疼这点银子,但我怕他们身怀巨款后,整天想着如何去花掉,革命意志就会迅速削弱。 宋献策还是有一些智慧的,他用眼睛瞟着我的保镖们,贼兮兮地说:“李寨主,既然山上这么不安全,你这么多亲兵,能不能借我们一两个?” “门都没有。”我一口就拒绝了。中南海保镖难道是随便什么人都有资格用的吗?但我总要找个合适的理由,所以我就一个个地指着那些保镖说:“你们看,这是我二哥李仲,这是我三哥李俊,这是我的堂哥,这是我的堂弟,这是……所以,他们都是我李岩的亲戚,大部分是我的长辈,他们都是冲着亲戚面子才暂时来给我帮忙的。他们给你们做亲兵,好象不是很妥当吧。再说他们每天都要协助我练兵,也没时间。对了,我大哥现在没事干,整天就是在家里陪陪家父家母,要不然,让他来给你们做亲兵?” 被我将了这一军,宋献策立马就泄了气,苦着脸说:“得,亲兵就不要了,先给十两纹银作零花钱吧,剩下的以后再找你要。”嘿,十两银子放到今天来兑换,也不过一万多块钱,还不够请个高级白领的月薪。现在十两银子买到一个军师,真便宜啊,我美滋滋地想。怕他们反悔,立马就掂出几块银子,现场交割完毕了。 拿人钱财,替人办事,所以我就把宋献策和牛金星充分利用起来了,让他们负责抓紧练兵,红娘子、袁胖子和保镖团从旁协助。有了他们的帮助,我就搞了个大动作,把原来的兵士编制全部打乱,不再以家族势力为单位,并把老兵和新来的灾民组合在一起,让老兵带动新兵。我要把这些兵士当成我的手臂,我指向哪里,他们就能团结一心地冲向哪里。这个举措使兵士们与家族长老之间的关系没有以前那么紧密了,也让新进灾民的战斗力有了急速提高,还有效地消除了寨主名存实亡、管不了人、当不了实权的积弊。虽然这些举措遭到了不同程度的反对,但我采取了铁腕政策,关了一批闹事的家族长老,又杀了一批想逃走的士卒,大伙儿看我是动真格的了,也就不敢再闹事了。 为了震慑他们,我经常吹嘘自己上一仗的“光辉事迹”。我的口头禅是:“老子一口气就杀了五百多人,是从死人堆里跳出来的。谁敢跟我比狠?”事实上,当然没人敢跟我比狠,但我也被妖魔化了,变成了杀人恶魔的代名词。加上整顿军务时的这些举动,我恶魔的形象更是深入人心了。再加上这时的领导们都喜欢称王,而我又叫李岩,岩与阎同音,所以到了后来,我就得了个“阎王”的外号,老营里的妇女们常用我的名字吓唬哭闹的小孩。 我常想,如果李岩的另一个灵魂知道他被当成了活阎王,会是什么样的感受。但人在江湖,身不由已,我本善良,只因事逼无奈,只好硬着心肠,一条路走到黑。凭良心说,我以往心肠并不硬,汶川地震的电视直播就曾让我数次落泪。也许是在电视上受的刺激太多,也许是史书上的描述太令人难忘,当穿越的第一天,我亲眼看到那被活活饿死的孩子时,我就下定决心要造反到底。出狱后,我又耳闻目睹了无数灾民饿死和被迫人吃人的惨状,正如李岩诗中所写:“骷髅满地积如山”,这一幕幕比汶川地震惨得多。汶川地震纯属天灾,而这里的人间地狱却大多是因为**,这更坚定了我干掉崇祯的决心。 以往看武侠小说时,我曾颇为“为国为民,侠之大者”的主题而厌倦,认为千篇一律得太过无聊。但当我真正行走在这人间地狱时,我却往往悲愤得难以自抑。那些人都和我一样,是活生生的生命,都有自己的父母、孩子、妻子或其他亲人,但当他们把草根、树皮都吃完后,当再次饿得没有办法时,只好去山上吃一种特殊的细石。那种石头性凉,吃一点就不觉得饿了。但是几天后,就会腹胀腹坠而死。但明知这样,他们还是要去吃,只为晚死几天。在官家的歌舞升平中,他们无声无息地倒在那黄土岗上;而他们的孩子,痛哭一场后,又继续挖出细石往口中塞去。几天后,官府的人会来收尸,这只是为了怕引起瘟疫,他们象狗一样,被扔进百人坑、千人坑、万人坑……就算是为了对得住自己的良心吧,我死也要把他崇祯干掉,弄他一个开平盛世出来。为此,不管付出什么代价都行。神挡,我杀神;魔挡,我屠魔。当这些长者和士兵成为我造反大业的绊脚石时,我就选择一脚踢飞。如果我连这点心肠都硬不起来,那就只能是“秀才造反,三年不成”,只能眼巴巴地看着更多的老百姓们成群饿死在那山岗之上。 铁腕统治之后便是怀柔政策。惩恶是必要的,奖励则是更有必要的。对于那些作战有功、训练新兵有功的,我都毫不吝啬地丢出大把的银子,公开奖赏,并建立了“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的竞争制度,一改袁胖子以往奖罚不明的做法,力争将一潭死水变成活水。有了这些制度,在二位军师、红娘子他们的齐心治理下,军队的战斗力迅速增强,山寨的内部秩序也有了明显好转,这不由让我喜上眉梢。 可是既然要起兵,就不能弄些头目之类的名称了,不然终究还是土匪的旗号。还有,毕竟有五万人的队伍,宋献策、袁胖子、红娘子他们也应该有个官职和名份了。但官职问题却让我头痛不已,我多次召集领导班子开会讨论,也没讨论出个名堂来。明朝的官职实在太多太乱了,我听着就头痛。太师、太傅、太保,丞相、尚书、郎中还比较熟悉,可是其他一些官职我就很陌生,怎么记也记不住。我只好第三次问宋献策:“呃,那个宋军师,你再把朝廷的官职说上一遍。” 宋献策翻了翻白眼,又有板有眼地重复起来:“这个文官嘛,从一品到九品,还有正品和从品之分,具体官职有都事、检校、照磨、管勾、参议、参军、断事官、都镇抚、考功郎、仓旧、左庶子、左谕德、左中允、左赞善、左司直郎……” “停!”我苦笑一声:“你再说一百遍,我也记不住,太麻烦了。你再说说武官。” 宋献策松了口气:“武官就简单多了,有总兵、副将、参将、游击等等。武官不象文官那样,没有明确规定品级。” “哦。”我点了点头,仍不满意,可能是穿越小说看多了,这些总兵、参将、游击之类,在我心中总似乎是反面角色,是属于应该被砍的那类人,用起来不爽、不适应。事实上,这个世界我不适应的地方太多了。我每天都在努力地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爱情观、足球观…… 牛金星忍不住插了句话:“寨主虽然还未出山,但已在考虑将来的官职分配了,果然是雄才大略。如果明朝的官职不好用,那么,寨主也可以参考其他朝代的官职名称。” 我心念一动,想起了李自成建立大顺王朝的事来。他建立的襄阳政权,文官分为左辅、右弼、侍郎、郎中、从事官、府尹、州牧、县令、提督、防御使、观察使、统制使等职位,武官则分为权将军、制将军、果毅将军、威武将军、都尉、掌旅、部总、哨总等职位。李岩在历史上为李自成立下了天大的功劳,但只是一个制将军,嘿,连个权将军也没捞着,李自成也够小气的了。 很显然,李自成这一套也够繁琐的,我也不喜欢。我更喜欢现代的官职,一个主任或科长、部长不就完了么?乡、镇、县可以设主任,市、省和国务院照样可设主任,又方便又好记。要是为了拉开档次,加个级别就搞定了,同样是主任,可以有干事级、股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处级……。不过这东东说出来太惊世骇俗了,一时间没人接受得了,还是从武官开始改革吧。 现代军队一般不是分为班、排、连、营、团、师(旅)、集团军吗?得,别的我不熟,这个还是记得的。不过班排连营的人数嘛,倒是不必拘泥,自己随意定就行了。既然改造自己的世界观那么痛苦,那么就试着改变别人的世界观,让他们痛苦去吧。 于是我慢慢地把我的观点说了出来:“既然要建立新王朝,就不要用原来那一套了,今后就按班、排、连、营、团、师、军来区分吧。简单点,一个班十个人,一个排一百人,一个连一千人,一个营一万人,一个团十万人,一个师一百万人,一个军……”我说得兴起,也没注意红娘子正在使劲的干咳着。 “李寨主,我们有一百万人吗?”宋献策一言提醒了梦中人。 我尴尬地笑了一笑:“现在没有,以后会有的,你先别打岔。嗯,这样吧,一个排分十个班,一个连分十个排,一个营分十个连,一个团分十个营,又简单又好记,谁也不用费脑筋去算。我看就这样了,以后不叫头目,也不叫长官,就叫班长,排长,连长,营长,团长,都设一个副职……呃,我当团长,袁时中当副团长。”说到这里,我扫了一眼袁胖子,他露出了欣喜的神情。袁时中这个副团长还是得给他的,毕竟当了这个多年寨主,号召力还是有的,出生入死还得靠他。但我心里却有些郁闷,由于没有认真计算军团编制,本以为自己能弄个司令或军长什么当当的,结果只弄到个团长。当然,我不可避免地又费了半天口舌,给他们解释班排连营团师军的基本概念。 “宋献策和牛金星就当政……呃,就当军师吧。”我硬生生地把政委二字吞进了肚子里,十分难受。但不吞不行,要不然,就得给他们解释政委的来历,说不定还要介绍某某党派的性质、任务、宗旨什么的,那我就真变成了人人喊打的外星人了。 然后就该轮到李仲和红娘子他们了。我看了一眼红娘子,她仍是那似笑非笑的表情,眼光却有些锐利。我心中一打鼓,红娘子这是怎么了?但我正在盘算官职问题,也没多想,就继续说下去:“现在五万人,正好分成五个营。先成立一个飞虎营,由红娘子当营长,李怀仁当副营长。所有女兵都进飞虎营,单独搞几个女兵连。再成立一个猛虎营,由李仲当营长,李怀祯当副营长。其余三个营,分别由李俊、李栋、李开当营长,李怀琛、李怀典、李怀理当副营长。营的名称你们自己去定,定好了告诉我。” 我也许是史上最牛的任人唯亲者了。这五个营的营级干部中,除了红娘子外,其余九个都是我的亲戚,而且全是保镖团的人。而红娘子本身,也跟我够亲密的了。虽然这几句话让宋献策直摇头,但我没办法,袁胖子手下那批头目我信不过,而我的这批亲戚本身都是文武双全的将才,在历史上也都是立过战功的,说不得,只好把这些武秘书全部给提拨起来了。 保镖们都兴高采烈,袁胖子却十分恼怒,所以我赶紧补了一句:“当然,这都是暂时的,以后还会进行人员调整,根据战功进行奖惩,还是那句老话,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袁副团长负责安排那些连长、排长、班长,还有副职,当然,要和营长、副营长们商量着安排。安排好了写个名单给我就行了。”这个顺水人情我是一定要做的,我只认识在坐的几个中层领导,其他人基本不认识,还怎么亲自选拨? 袁胖子一听说自己还有这么大的人事权,大约正在计算有多少个职位需要安排,从而琢磨着能收多少贿赂,也就忍气吞声了。 我眼看大家虽然很诧异,但总算没有坚决反对,于是松了一大口气。唉,累啊,又劳神又费力,谁说领导好当的? 这时一个新问题冒出来了,保镖团就这么散了,那谁来保护我呢?我干咳了一声:“还有,由于保镖团解散了,所以今后我的人身安全就由飞虎营负责了。为了不减少军队的战斗力,我就委屈一点,从女兵连里抽调二十个人保护我就可以了。” 红娘子长叹一口气:“你真是……”她没把话说完,就摇了摇头,不肯再开口了。 所有男性同胞都羡慕地看着我。谁都知道,女兵连里虽然大部分是大嫂甚至大娘,但也有许多漂亮MM。 第一卷 天马行空 第十七章 均田阳计 山寨的进步是一日千里,我看在眼里,喜在心头。我觉得时机成熟了,就把连级以上的中层领导干部都找来议事了。 开会前,我私下里对袁胖子他们说:“这次我准备考察两位军师,看谁的能力更强。所以为了防止你们插话提醒他们,我现在下一道命令——不经我允许,你们不能开口说话,否则每说一个字,就扣十两纹银的军饷。”红娘子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却没说什么。袁胖子孤掌难鸣,自然也就不敢作声了。现在袁胖子基本上被我架空了,既无兵权又无财权,虽然他当上了副团长,但营级干部全是我的亲人。他就象翻不出如来佛手心的孙悟空,被我牢牢抓在手上,我很满意目前这种状况。 “二位军师,前一阵整顿军务很见成效,这第一件大事嘛,算是成功了,你们也都辛苦了。现在我想继续做两件大事,想先听听你们的想法。”我不紧不慢地开了口。 宋献策一听说又有大事件,立即就兴奋起来了:“什么大事?” “杞县近年来旱灾蝗灾不断,老百姓没饭吃,成千上万的人饿死,附近的其他州县也都差不多,我看了实在于心不隐。官府不管,我却打算来管上一管。所以我要做的第二件事,就是开仓放粮、赈济灾民。”我边说边观察着他们的表情。 牛金星一听就皱了眉头:“目前我们养着五万人,军粮匮乏,粮仓里只有一个月的军粮了,还开什么仓?放什么粮?我们哪有这个能力?我们不下山去抢粮,就算不错了。” 一看这家伙就是个心胸狭窄、目光短浅之人,玩玩单纯的军事策略还可以,玩治国方略就不行了,难怪他会在历史中与李自成勾结,杀害了李岩。我皱了皱眉头,把目光转向宋献策。 宋献策只深思了一小会,脸上就露出了会意的笑容:‘好,高明!民者,兵之源也。这一放粮,既救了人,有了名,又有了死心踏地跟我们打江山的兵源。以小博大,值得。” 我顿时眼睛一亮,这么容易就猜到了我的思路,果然是高人。我不禁重新打量起他来。说实话,宋献策长得确实是有些对不起读者的,可以说影响书容。他年近四十,身高却只有一米二左右,只比侏儒好上一点点。而且他还是个跛子,右腿有些瘸,整天拄着根棍子走路。他的脸相也显得很老气,你叫他中年大伯就算是抬举他了。难怪史书上,客气一点的就说他是宋矮子或者宋孩儿,不客气的就说他人不象人,鬼不象鬼。如果在现代,他最好的结局也许就是在杂技团里客串个特殊明星,唱唱歌、逗逗趣什么的;可是他遇到的是我这个识货的穿越者,所以他的运气实在是比较好。 我心中明白,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人的本质不是看外表,而是看有没有真才实学,心胸够不够宽广。宋献策虽然长得妖了一点,但肚里的货色确实不少,对六壬神课、奇门遁甲、占星望气、麻衣相法都颇有造诣,平日时游荡江湖,很是闯出了一番名气。更难得的是,他对政治时局看得十分清楚,有洞察时局、预见未来的本领,言谈中不乏真知灼见。有了他,我也就多了一块主心骨。 我淡淡一笑:“老宋的想法十分对头,正合我意。老牛,你想通了没有?” 牛金星面无表情,看不出来想通了没有。但袁胖子显然是一副完全想不通的表情,他听说要把军粮转手送给灾民,急得团团直转,却又不敢开口说话,生怕我扣他的银子,只好眼巴巴地看着牛金星,期待他能说出有力的反驳话语来。 “宋军师说的我也想过,就是……赈灾需要花费的银两颇多,一旦我军积蓄的钱财用尽,就不但不能继续赈灾,而且……我军的生存也成了大问题。”牛金星吞吞吐吐地说出了他的观点,袁胖子顿时神色大变,他显然才意识到我不但要放军粮,而且打算花掉山寨里所有的钱财,不由心如刀割。 我呵呵一笑:“我说开仓放粮,又没说只开我们的仓,放我们的粮。如果我们的仓库空了,可以请官家开仓放粮,也可以请大户和土豪们开仓放粮。当然,如果他们不肯,宋军师,想必你知道该怎么做吧?” 宋献策眼睛一亮:“那我们自然就要跟他们较量较量,看是他们那几千人马厉害,还是我们聚宝岗这五万大军厉害。李公子,你这就要去争夺天下,以战养兵了?” 老宋的反应就是快,我满意地点了点头:“对,这就是我要说的第三件大事。老宋这以战养兵的提法不错嘛,不过,还可以加四个字,那就是以战养民。我们在这聚宝岗上坐吃山空是不行的,凭我们那点积蓄也救不了多少灾民。所以,我们的钱、粮花完了,咱们就去杀官兵,夺官粮,抢官银,再用这些财物来养我们的兵和老百姓。当然,除了官府,那些土豪劣绅也是我们动手的对象,他们横行乡里,鱼肉百姓,哄抬粮价,囤积居奇,现在到了治治他们的时候了。把他们的存粮夺过来,把他们的田地分给灾民们,减免赋税,鼓励耕种,这样老百姓才有长久的活路,不会吃了上顿没下顿。同时,后方一巩固,我们前方的军粮也就有保证了。这就叫均田免赋。” 第 14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5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15 章 宋献策沉吟着:“均田免赋,这个提法听上去不错。不过,要是老百姓都分到了田,恐怕愿意打仗的人就少了。” 我微微一笑:“咱们老百姓别的没有,儿女倒是不少,每家每户都有几个青壮年,拉一半去打仗,剩下的在家种田。打仗的自然要拼命,才能保护家里的田土不被夺走。种田的也得拼命,这样前线的亲人才不会挨饿。我看并不矛盾。” 宋献策又是眼睛一亮:“高明。我们就把这个均田免赋的主张好好宣传一下,肯定效果不错。” 我顿时想起这个均田免赋的口号本来就是李岩提出的,但后来好象没怎么推广开来,难道是因为这个口号不够煸动性,引不起老百姓的热情?我想了一想,就有了主意:“这个主张可以再修改一下,改得更直接一些,这样才能引起老百姓们参与的热情,我看就改成——打土豪,分田地。” “你……”红娘子的眼睛瞪得大大的,似乎忍无可忍了。今天算是把她憋坏了,我不让他们说话,所以她这大半天,也就只忍不住蹦了这一个字出来,不过袁胖子的涵养就比她高多了,硬是做到了一言不发。而包括宋献策在内的其他人,这时也都瞪大了双眼,象看魔鬼似地看着我。 我耸了耸肩,假装没看见他们的反应。我从21世纪搬来的那些革命理论,在他们看来,确实可能难以接受了点。历朝历代,地主土豪都是统治阶级的立身之本、成事之源,均田大计喊了千百年,但大多是温和的主张,最后往往不了了之,谁也不会真的去对那些地主土豪们敲上几棒子。打土豪这句话,听起来确实十分尖锐和吓人,不过李岩不也提出了“均田免赋”的口号吗?我只不过加上了一句“打土豪”嘛,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你李岩要均田,均谁的田?还不是得找大地主、大土豪要吗?他们自然不肯给,那就必须得打上一打嘛,难道还指望皇帝和官员们为老百姓主持公道,主动来给你均一均田不成?所以提法虽然不同,但本质一样。当然,斗地主就免了,要是给地主们戴上高帽子游街示众,在这个礼仪之风甚浓的年代,恐怕会吓死一大批革命群众滴。 想到这里,我就把这一思路从头至尾说了一遍,给他们好好上了一课。他们的态度有所缓和了,但宋献策还是有些担心:“要是这样,就会得罪一大批势力,有田有地者就会视我们为死敌。那些土豪们就会联系官府,组织家丁,拼死抵抗。那些家里有田地的官兵们,也会拼死作战。这对我们不利啊。” 我沉吟了一下,老宋说得也有道理,于是问他:“现在田地的分布情况是怎么样的?” 宋献策对这方面情况十分熟悉,立即回答:“现在全国土地大约有七百余万顷,十之**的土地都被极少数人所zhan有。其中皇室和藩王占得最多,其次是助威、宦官、大臣、乡宦所占居多。以咱们河南省来说,就有查过,只是小时候把历史书上的歌谣死记硬背了下来,唉,典型的不求甚解,又让我怎么向袁胖子解释。而此刻求教于宋献策他们就更荒唐了,这明明是自己作出来的诗,还去请教别人,这不是得了白痴综合症吗?第二,我根本不会用毛笔写字,这里又没钢笔,你要我写下来,这不是明摆着叫我出丑吗?总而言之,没有古代文化害死人,冒牌书生确实不好当。 第一卷 天马行空 第十九章 愤笔急书 第 15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6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16 章 我于是色厉内荏地对袁胖子喝道:“你就是没文化!连农民大哥都听得懂的歌谣,你却听不懂,还有脸皮叫我写么?还不快回家去好好反省一下?还有,未经允许乱插话,扣你的银子!” 宋献策却笑道:“李公子书琴画三绝,宋某一直没见识过,袁副团长的这个提议也不错,就请李公子现场泼墨一番,让宋某开开眼界如何?”看来宋矮子是觉得我对袁胖子太过份了,看他下不了台,才来打这个圆场。他这个圆场一打不要紧,可大家纷纷附和,一定要我留下墨宝,就搞得我骑虎难下了,这个冒牌书生眼看是要现原形了。 我发愁地望了一眼红娘子,盼着她能来解围,却见她笑嘻嘻地把一支毛笔递了过来:“团长大人,上次我亲自给你磨墨递笔,可最后你啥也没写。你不给我面子不要紧,不过今天你不会不给大伙儿面子吧?” 简直是胡说嘛,上次我要纸笔,是让香香写地址,又没有打算自己去写。不过被她这么一插科打诨,我再不写也不行了。我咬了咬牙,在众目睽睽之下,一把抓起那管毛笔,饱饱地蘸了蘸墨,凝笔待写。 宋献策立即连连称奇:“李公子握笔姿式独特,突破陈规,不拘一格,颇有魏晋之风,实乃文坛一绝,宋某今日大开眼界。” 我脸皮再厚,此刻也几乎要红了起来。宋献策是料定我是书法高手,才不计本钱,先抛出了这么多溢美之词,可他哪知道我的冒牌真相啊,这马屁是铁定拍到马脚上了。毛笔的正规握法我并不是没见过,但我以前试过,那样握笔,根本就写不好字。所以我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用上了捏钢笔的姿式,结果被宋献策发现了,自作聪明地大加赞叹。红娘子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催促道:“你倒是快写呀,磨磨蹭蹭的干什么?” 罢了,丑媳妇总要见公婆。我一挥而就,把笔一掷就走开了。宋献策双手捧起那纸细看了一番,不由倒吸一口凉气,半天做不得声。虽然我给了他一百两银子,又凭空许诺了一个黄花大闺女给他,但当着这么多识货人的面,他终究还是不能做得太假了。 见老宋半天不肯开口,我不由得有些愤愤不平,我李岩的毛笔字总比韦小宝写得好吧,难道就真的这么不堪入目?别人是奋笔疾书,我却被逼得愤笔急书,我容易吗?不过考虑到自己的高级书生身份,我还是要交待几句场面话的。 我于是给宋献策递了个眼色,逼他配合一下,然后清了清嗓子:“本公子不久前被万恶的官府陷害入狱,又被万恶的狱卒打坏了脑袋,因此患有轻微的失忆症,有些事情记不起来了,比如说,毛笔的用法等等,所以,你们以后别找我写字、画画、弹琴什么的,我还要恢复一段时间。唉,这正应了那句古话——自古英雄多磨难,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这段话实在说得我要吐了,可是总还是要一再重复,唉,祥林嫂啊,此刻我又深刻缅怀起你老人家来了。等到我做了皇帝,我一定要在全国多修几个祥林嫂庙,让你保佑我不再被迫唠叨。 宋献策长长地哦了一声,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公子虽然患有轻微的失忆症,损失了一些功力,但笔力遒劲,风骨犹存,呃……别有一番阳刚之气,从纸上扑面而来。” 大家于是也冲着我这个团长的面子,纷纷各怀鬼胎地附和起来。 李俊的版本是:“我四弟这字写得……啧啧……不太好用言语来形容。” 李怀琛的版本是:“我看了李团长的字后,才明白什么叫新类型书法,啧,够创意!” 李怀仁的版本是:“这字只能用一句诗来形容——若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 袁胖子的版本是:“老实说,这字确实比我老袁写得好。究竟好多少呢?这个……哎,怀仁,咱们来聊聊伙食的问题吧……” 只有红娘子不知中了什么邪,独自在那笑得花枝招展的。 李仲显然也是跟红娘子一伙的,他对我的书法大为失望,只好岔开话题,在那一个劲地跟袁胖子解释着我诗句的中心思想:“一升就是十合,所以老百姓们的要求其实是很低的,只要有一合米,就知足了。可是这个小小的要求都得不到满足,所以朝求升,暮求合也只是空想,最后还得要造反……” 听到牛金星还在那使劲地夸我的书法颇得阴阳之术的奥妙,我不由翻了翻白眼,就我那狗屁字还能得到大家的夸奖?绝对不是真心话。可见做一个领导还真不容易,这些奉承话可全是糖衣炮弹,是具有高度腐蚀性的,但偏偏说得你心中舒舒服服地,自己哭着喊着要往那套子里钻。李自成是这样垮掉的,洪秀全也是这样垮掉的,我可不能这样垮掉! 我一边在心里暗暗警惕着,一边把话题稍稍扯开了一些:“别看我这几个字不怎么样,以后坐了天下,这就是原稿,是非常珍贵的。再过几十年,那就是文物,可以进博物馆的,所以你们要好好保存起来。” “什么是博物馆?”袁胖子又来捣乱了。 “呃……这是……我的一个新想法。咱们明朝地大物博,今后等我们坐了天下,可以修一个大大的场馆,把奇珍异宝都放进去,以显示我们的地大物博,当然,可以叫物博馆,也可以叫博物馆。我的这幅书法,到时候也属于宝贝,自然也进物博馆。”我现在和他们混熟了,再说也当了一把手,于是也没以前那样小心谨慎了,经常一不小心,就溜出一些现代词汇来。一旦他们问起,就解释为自己的新想法、新创造,大伙儿佩服之余,也跟着我说起一些现代词汇来。 “博物博物,博览古今之物,我看,还是叫博物馆好一些。”宋献策作了一个中肯的评价。 我不由后悔了一下,这个解释十分贴切,我自己怎么就没想起这个说法,结果被宋矮子抢了风头。看来,就文化素质而言,他宋矮子终归是要比我高上一点点。 我掏出烟袋,美美地吸上了一口,心满意足地作起会议总结来:“今天这个会开得很成功,很圆满。大家出了很多好点子,所以嘛,除了宋军师以外,在坐的各位都是人才。搞造反最需要的是什么?是人才!有你们这些人才,何愁大事不成……” 袁胖子还没等我说完,就大声为宋献策抱起屈来:“大哥,宋军师一肚子鬼点子,怎么能不算人才呢?” 我瞥了一眼宋献策,他面色平静如水,一副宠辱不惊的得道高人形象,靠,果然是装神弄鬼的高手啊!我心内暗叹。 “宋军师当然不能算作人才。”我淡淡一笑,给宋献策直接来了个盖棺定论:“因为——他是天才。”宋献策一听之下,再也掩饰不住自己的心情,感动得眉毛直颤抖。 也难怪他感动。以往宋献策与牛金星是平起平坐,未分出高下的,而我这句话直接提高了宋献策的身份,给了他“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机会。所以嘛,这两位军师的PK结果就出来了,牛金星挑战宋献策失败,宋献策作为擂主,有希望进入决赛。 不过看着牛金星失落的样子,我决定还是给他一个进入复活赛的机会。所谓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牛金星曾跟随过李自成造反,虽然因举事未成又逃回杞县,但他身经百战,在作战策略方面还是很有一套的。在这一点上,他比宋献策强一些。宋献策最擅长的是玩弄权术和阴谋,而牛金星在行的则是施行阳计,比如诱敌之术、攻城之计等。而我要做的事也很简单,就是让他们二人结成互助对子,做到阴阳结合,刚柔相济,扬长避短,形成互助互爱、你追我赶的大好局面。想到这里,我忽然觉得自己的想法很不妥,让他们两个大男人阴阳结合,互助互爱,不是有玻璃之嫌吗?靠,我虽然身份是书生,骨子里还是个菜农嘛,连个成语都用不好。 “袁时中、宋献策、牛金星听令。”我正准备宣布散会,忽然想起还有个会议议程没进行,于是开始布置起下一步工作。由于没有令箭,我就把旱烟管在桌上使劲敲了敲,顺便把烟灰磕掉。 袁时中、宋献策、牛金星立即站起身来,抱了抱拳:“下官在。”本来他们应该对我行跪拜礼的,但我觉得跪拜礼节实在有损人格,违反了联合国关于保护基本人权的公约,属于这万恶旧社会中的垃圾产品,于是废除了跪拜礼节,改为抱拳行礼。这样更有江湖氛围,偶喜欢。 “宋军师负责开仓放粮和散布流言、传播歌谣,给你一个营的兵力。袁副团长、牛军师明天带兵出发,务必三日内把杞县给我拿下来。我给你们三个营的兵力。你们要相互配合、共同行动,知道该怎么做吧?” 牛金星听到我把带兵攻占杞县的重要任务交给他,不由得眉梢间全是笑意:“哪用得着三万人?杞县县城的老百姓都跑到我们聚宝岗来了,守城兵力现在也很空虚,只有一千多人。我带半个营,就能把县城拿下。” “嗯,有胆色。”我点了点头:“不过嘛,你还是要带三个营去。一是让新兵们熟悉一下打仗,提高实战能力,特别是攻城能力。二是你刚才可能没听清楚,我不是光让你打县城,而是要拿下整个杞县,附近的山寨要全都攻下来,把那些小股的势力全给我吞并了,扩充军力。三是你这一出寨门,今后也就不要回来了……”说到这里,我看牛金星的脸色变了一变,不由笑了一笑:“你一直给我打到洛阳去,今后找机会把开封也拿下来。” 牛金星倒吸了一口凉气。我紧盯着他的眼睛:“怎么,有问题吗?” “有点问题。”牛金星老老实实地承认了他心中的没底:“三个营拿下整个杞县是够了,可是要一直打到开封和洛阳去,伤亡一定很大,兵力明显不足。” 我叹了口气:“你别忘了,我们是义军,不是官军。老百姓见了官军要躲,可是听说我李公子来了,他们会送子从军的。我们和老百姓是站在一起的,有老百姓的地方,就有兵源。兵士不够的话,你可以招兵啊。只要宋军师干得漂亮,你的军队就会象滚雪团一样,越滚越大。所以我才叫你们和宋军师好好配合嘛。” 宋献策忽然笑道:“我明白了,我把年纪大的老兵全派出去散布流言和歌谣。袁副团长和牛军师要打哪里,我就提前去收买民心,策反暴动,让老百姓们里应外合,打开城门迎接我们的大军,做到兵不血刃,不战而胜。等城池打下来后,我就负责开仓放粮,赈济灾民,同时惩治那些土豪们,把他们的田地分给贫民们。然后趁热打铁,招募士兵,组成新的营团,随袁副团长和牛军师前去杀敌。” 第一卷 天马行空 第二十章 选美风波 听罢此言,我不由暗吃一惊。我是靠熟知历史才有了那么一点策略,但宋献策就象我肚子里的蛔虫,把我的意图一口气说得清清楚楚,看来他还真不是一般的天才。那110两的白银投资,确实是物超所值。有这样的下属,我这当领导的就省心多了。 牛金星总算听明白了,不由得底气也足了起来:“好,明天就出山,争取用半年时间,把整个河南拿下来。咱们先打开封附近的县城,兵力充足后,再打开封,然后去洛阳杀福王,抢银子花。” “好,有志气。不过,开封现在绝对不能动。咱们先打洛阳,拿钱分地。至于福王嘛,不急着杀他。”我赶紧纠正他的左倾思想。 “开封这么近,怎么不先打开封,还要绕远路去洛阳?”牛金星有些不明白了。 “李团长可能是考虑到开封是省城,城坚兵多,防守严密,开封城里的灾民较少,内应也不好找。先打开封,也不知道打不打得下来。就算打下来了,对朝廷的震动也太大了,我们就会变成众矢之的,官兵马上会集中起来对付我们。所以开封应该摆在后面来打。”宋献策又在抢我的台词了。靠,长得矮就了不起啊。 我表面上是笑容满面地点着头,心里却有些担忧。不知我这出山一搏,是否能改写历史,能不能抢在李自成前头拿下河南。要知道,历史上李自成可是从河南开始大展雄风的,他攻占洛阳后,就横扫了整个河南。 蓦地想起一事,我又特意强调了一番:“现在我们是义军了,不是土匪,所以不得再沾有匪气。否则,老百姓将把我们当成瘟神,避之不及,还怎么招兵买马?因此,一定要严明军纪,不得烧杀抢掠,偷摸拐骗,不得伤害老百姓,不得拿老百姓一针一线,违令者定斩不饶。宋军师,你制订一些军纪制度,广泛宣扬,务必要让每一个军士都明白。” 会议继续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进行。连长、营长们纷纷参与发言,讨论行动细节。这时,红娘子终于沉不住气了:“团长大人,我们飞虎营是跟着宋军师呢,还是跟着牛军师作战?” 我这才想起把关键问题给漏掉了,汗啊,要不怎么说是高级菜农呢。我又点燃了一袋烟,开始低头沉思起来。 红娘子把手在鼻子前扇了几下,有些恼怒地说:“又抽什么鬼烟?熏死人了。好好的空气,全让你糟蹋完了。” 我抬起头来,脸色一正:“烟能通神,能激发灵感。古往今来,多少次著名战役中,烟都是起了关键作用的。” 第 16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7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17 章 红娘子嘴角一撇,摆明了当我是胡说八道。我正想举出*四渡赤水的事例,转念一想,又赶紧把话吞进了肚子里,开始正式布署兵力:“黑虎营、白虎营、青龙营,由袁副团长和牛军师指挥,猛虎营由宋军师指挥。” 红娘子噌地从太师椅中跳了起来:“那我们飞虎营呢?又是跟着你,不上战场?” 我很严肃地说:“飞虎营有更重要的任务,由我直接指挥,见机行事。”我心内却暗暗发笑:红娘子对打仗确实有些上瘾,这可不太好。女孩子嘛,按曹雪芹同志的说法,属于水做的,应该属于白领阶层,在家缝缝军装、管管钱帐、发发军粮什么的,不挺好吗?何苦要去刀枪相见?而且,我的确还有些特殊的任务要她们去完成嘛,比如说,保护我的安全,陪我聊聊天、唱唱歌什么的…… 红娘子一听就泄了气,斜着眼瞅了我半响:“难道又是负责保护你的安全?大哥哎,有那二十个花枝招展的女兵,整日围着你打转转,你还想要多少人陪着你?” 我苦笑。红娘子派来的那二十个女兵,确实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但不是大娘就是大嫂,而且长相平庸,连个漂亮点的小秘都选不出来。不过我也不是任人摆布的主,我借着红娘子这句话,准备名正言顺地改变这种痛苦的现状:“说起这二十个女兵嘛,从明天开始,全部给我换掉,要换成年轻貌美、人品好的,有没有武功倒并不重要。” 大伙儿听了这话,都眼红得要滴出血来。看来派那些大娘大嫂来,这些牛鬼蛇神肯定也脱不了干系,一定是出过坏点子的。 红娘子冷笑了一声:“大王还没登基,就急着选妃子了?” 我严肃地摆了摆手:“错。我这么做,可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宋军师。你们看,宋军师已年近四十了,原配夫人去年病逝后,他一直未续弦。宋军师整日为军事操劳,累得人比黄花瘦,也该找个女人照顾他了。所以我决定,亲自给他物色一个既长得漂亮、品性又好的女子。所谓肥水不落外人田,宋军师这个准夫人的名额,自然就优先照顾给你们女兵连了。” 宋献策没料到我会突然说出这样一番高水准的话来。他既为早逝的妻子而唏嘘,又被我的关怀而感动,还为未来的老婆而激动,一时间百感交集,竟不由得浊泪纵横起来。 我叹了口气,指着宋献策对大家说:“你们看,你们看,特别是红娘子,更要用心地看。看我这话说到宋军师心坎里去了吧,看他哭得多可怜啊!唉,我们这些没夫人的男人过的是什么日子,你们能体会吗?这真是——有夫人的男人是个宝,没夫人的男人是根草啊。” 大伙儿看老宋哭得象个泪人儿似的,都不禁心生侧隐,纷纷叹息起来,一致说确实要给老宋成个家了。我本以为红娘子一定会冷笑着揭发我的险恶用心,却不料她全无动静。我疑惑地瞅了她一眼,却见她正若有所思地看着我发怔。我俩的目光一碰撞,她立即清醒过来,似笑非笑地说:“好,我就遂了你的愿,马上给你找些年青姑娘来。索性也别等明天了,今晚你就开始考察吧,记住,一定要好好考察!” 宋献策没听出红娘里话里的火yao味,却对“今晚好好考察”这句话产生了丰富的联想。他急忙用大袖揩干眼泪,苦着脸对我说:“团长,考察这个词是不是指查看啊?要查看也不能晚上看啊,男女授受不亲,你该不会是想偷吃吧?” “嘿,你混帐!”我恼羞成怒地用旱烟管使劲敲了敲桌子:“严肃点,有你这么跟领导说话的吗?我是那种假公济私的人吗?我好心要给你成个家,你倒好,先咬我一口。考察是什么意思,你不懂吗?是考试,考试!”见宋矮子被我唬了一跳,我叹口气,把语气放缓和了一点:“老宋啊,要注意身份,不要中了别人的离间之计!” 这两天,我教了他们几个新词汇。一个是领导,就是指比较高级的头目,一般不干活,比如我。一个是干部,我说是指干活的小头目,比如老宋。还有个词是考察,我解释为是考试。没料到老宋没能深刻领会我的讲话精神,硬是把考察这个词的意思记错了。 宋献策眼巴巴地想了半天,终于回过神来,意识到中了红娘子的诡计。于是他狠狠地瞪了红娘子一眼,然后真诚地向我微笑着:“李团长,是我记错你教的新词了,但我是绝对相信你的,你千万不要误会。不过你看,我明天就要出征了,你能不能让我明早就成亲,让夫人随军一起出发?”他看我的眼睛越瞪越大,心里有些发虚,又补了一句:“哦,你前几天说的干部考察过程也要必须要的,你看,能不能麻烦你连夜考察考察这批女干部?” 红娘子正在喝茶,听到最后一句话时,一口茶猛地喷到了袁胖子脸上。袁胖子噌地一下跳了起来,怒气冲冲地吼道:“干啥呢?红娘子,你干啥呢?” 红娘子也不答话,把头埋在肘弯里,笑得全身抖个不停。 听了老袁的话,我也是啼笑皆非。他们并不知道,在另一个时空里,考察干部这个词,已经有些变味了,经常和贿赂、跑官卖官联系在一起。而考察女干部这个词,更是被个别生活作风腐化的领导干部给玷污了,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性贿赂。老宋说的连夜考察,本义是指连夜考试,但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容易给人造成一种要将未来夫人送给我尝鲜的歧义,难怪早就话中有话的红娘子会特别敏感,反应这么大。 我又用旱烟管使劲敲了敲桌子,开始教训起宋献策来:“干啥呢?老宋你这么猴急干啥呢?女干部是那么好考察的吗?不但要看相貌,还要考察德、勤、廉、绩等等,一晚上能考察完吗?要是你以后做了臣相,她就是臣相夫人,能乱挑一个吗?你熬了一年多了,再熬一阵子会死吗?没出息!真是个老房子着了火——没得救了。“ 红娘子也不知中了什么邪,还是趴在桌上笑个不停。大伙儿听了我的话,都觉得有理,纷纷向老宋投去匕首和投枪般的鄙夷目光。 老宋见了大家冷冰冰的目光,立即意识到了自己思想问题的严重性,惶恐不安地说:“是,是,李团长教训得是。在下这就回去,闭门思过,好好反省。” 看着他一瘸一拐地走向厅门,我突然又不忍心了,于是叫住了他:“你也不要太惭愧了,改正错误后,还是我们的好军师嘛。再说了,光棍急着找夫人,这也是人之常情嘛。这个干部考察的事,我会尽快办完的。等我考察完,你就马上可以成亲了。” 宋献策顿时容光焕发。红娘子却突然抬起头来,目光逼人地说:“团长大人,你总得给老宋一个准信。到底什么时候能考察完?你说清楚了,他才能安心打仗。” 我愣了一下,这个问题倒真不好回答,听红娘子这口气,估计一考察完,她就会立马换人,我身边又该全是大娘大婶们了,还是拖一拖吧:“呃,很快的……我估摸着……等咱们打下北京,就考察完了。” 宋献策突然不小心摔了一跤,他四脚朝天地倒在地上,口里还吐着白沫。 袁胖子赶紧去掐老宋的人中穴,并扯着嗓子大叫起来:“来人啊,快叫军医,老宋犯癫痫了!” 大伙儿见到老宋的惨状,都用苦大仇深的目光盯着我,仿佛一瞬间全都明白过来了,认定我就是那个道貌岸然、假公济私的伪君子,是下了决心要揩老宋一把油的坏份子。可天地良心,我哪有啊?那个选给老宋的美女我是正眼也不会瞧的,只不过想和剩下的那十九位美女搞好关系而已嘛,他们至于那么妒嫉我吗? 老宋醒来后的第一句话就是:“团长,我要求亲自考察女干部。”[网罗电子书:] 靠!这不是拆我的台吗?你老宋亲自去考察,那我身边的大妈大婶们不就送不出去了吗?我一急,不知不觉又用上了一个新词汇:“岂有此理!这女干部是谁都可以考察的吗?老宋你眼里还有没有王法?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领导?还有没有组织纪律?” 我这一上纲上线,老宋顿时蔫了。红娘子却在此时不冷不热地开了金口:“宋军师,你放心,咱们李团长不是那种人,他是绝不会揩你的油的,他要考察得久一点,也是为了你好。”这话听得我心里一阵温暖,还是红娘子信任我啊。 不料红娘子接下来又对大家说:“再说了,也可以请大伙儿作个见证嘛。这二十个姑娘,在考察彻底结束之前,也就是老宋成亲之前,个个都可能是老宋的夫人。所以在打下北京之前,万一咱们的团长大人对任何一位宋夫人有不庄重、不检点的举动,我们在听到姑娘们的反映之后,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把这个团长给废掉。李团长在外面怎么胡来我们不管,但朋友妻,不可欺,咱们在江湖上闯的人,总不能对不起朋友,否则就别在江湖上混了。大伙儿说说,是不是这个理?” 这番话说得大义凛然,浩气长存,于是大伙儿都哄然叫好,宋献策也终于对我放心了。可我却突然觉得天旋地转,觉得这个世界异常黑暗,简直没有任何天理可言。 第一卷 天马行空 第二十一章 选美余波 之后的几天里,我过着十分郁闷的生活。红娘子果然选了二十个娇滴滴的小美女给我,但都是只能看不能碰的画中人。她们甚至连名字都不肯告诉我,我说那我怎么称呼你们呢?她们竟齐声娇笑道:“团长大人,请叫我们宋夫人。” 于是,二十个宋夫人成天象转马灯似的,在我身边转来晃去。我左一声宋夫人,又一声宋夫人,每叫一声,就是在提醒自己——朋友妻,不可欺。最后我只好给她们编了个号,这样就轻松多了:“十九号,我饿了,你去叫十八号给我炒份红烧肉。十五号、十二号、八号、四号,你们四个人过来,把这柜子给我搬到隔壁房间去。五号……”靠,我有病啊?当个冒牌书生就够头大了,这还当上冒牌足球教练了! 为了保持威信,为了对得起朋友,我不但不敢和美女们打情骂俏,而且还严守着“非礼勿视”的古训,连看都不敢多看她们几眼。我心里明镜似的,她们哪是保镖和小秘啊?分明就是红娘子派来的狗仔队,就是来抓拍我的桃色绯闻的。她们互相监督,组织非常严密,一点风吹草动都逃不过她们雪亮的眼睛。我做梦都没想过,考察女干部会是这么痛苦的一件事情。 所以对送上门来的这一大群艳福,我确实无缘消受了,第三天就赶紧告诉红娘子:干部考察工作已经顺利结束,那个编号为十九的宋夫人,在组织上苦口婆心的劝说下,终于觉悟了,同意承担终身照顾中央主要领导宋献策同志的光荣任务。作为唯一有觉悟的人选,她理所当然地被组织上正式录用了,并且马上就可以投入使用。 我最怕的是红娘子非要坚持打下北京后才能结束考察的意见,但也许是被那天宋献策的眼泪感动了吧,红娘子同意明天就把十九号送去前线完婚。我于是松了一大口气,开始处理善后问题:“红娘子,我看剩下的这十九个姑娘,武功都很好,办事能力也都很强,和我相处也不错……今后我的安全还是继续由她们负责吧。” 红娘子笑嘻嘻地回答:“那可不行,十九号成完亲后,她们自然得留在十九号身边。” 我几乎是吼了起来:“为什么?”这批漂亮姑娘一走,剩下的,可就都是次品了。 红娘子脸色一正:“十九号今后不是臣相夫人吗?你不给她配丫环,还不兴留几个女兵保护她,顺便照料一下她的生活起居?再说了,以后生孩子这些事情,男兵能插手吗?” 我恼怒地盯着她:“一个大姑娘,居然说起生孩子这种事,你也不怕羞?再说了,都是大姑娘,能懂生孩子这种事吗?把那些大妈们送几个过去,才是正经!” 红娘子却不生气,笑得十分灿烂:“咱们的李公子倒是想得周到,你提醒我了,是得送几个大妈过去。不过那十九个姑娘嘛,倒也不必回来了。臣相夫人身边有二三十个女兵,我还嫌少了呢。” 被红娘子连续阴了这么几手,我忽然冷静下来,很想报复她一下。于是我盯着她的眼睛,缓缓说道:“你花样百出,挑明了说,还不就是为了管着我么?你叫红娘子,却又不是我的娘子,凭什么管着我?难道你是想嫁给我,所以人未过门,先清君侧?” 如我所料,红娘子又羞又恼,脸上气得绯红一片。她狠狠地跺了跺脚,却不知该如何回答。我于是转身就走,并高声笑道:“玩笑,玩笑,纯属玩笑!”我心里的快慰感十分强烈,嘿,总算报了一箭之仇。 红娘子终于反应过来,她冲着我的背影叫道:“呸,不怕丑!你以为是我想管着你吗?你跟我有什么关系?告诉你,是香香临走时嘱托我的!” 我心神一震,赶紧回过身来:“香香跟你说了什么?” 红娘子再次打中了我的软肋,又胜利地掌握了主动权,脸色于是也恢复正常了。她慢悠悠地说:“香香妹妹说,你是个多情种子,所以让我代她管好你,别让你偷吃。我看啊,香香妹妹真是把你看透了,你果真不是个好东西,整天就知道胡思乱想,也不想着行军打仗,却尽往女人身上瞎盘算。” 我怀疑地盯着红娘子:“你是在骗我吧?会有这种事?我看,你是借着香香来糗我吧。” 红娘子叹了口气:“香香临走前说过什么,你还记得吗?她说以后就把你交给我了,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要我替她管着你。你不是追问过,我们说过什么体已话儿吗?得,就是这些了。” 第 17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8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18 章 我狠狠地郁闷了一下后,就默默地走开了。我的表皮、真皮都被红娘子揭开了,可谓体无全肤,还有什么好说的呢?香香啊香香,你个死丫头,看不出你还这么刁钻和精明,竟然在我身边安插了一个炸弹,把我都算计死了。可是凭良心说,我就那么让人不放心么?留几个美女在身边饱饱眼福,打打情,骂骂俏,难道也不行么?我又没打算要跟她们上g。 我还能算是个好东西吗?在回去的路上,我一路胡思乱想着。很多一直不愿回想的往事、不愿深究的问题一齐浮上心头。这种对灵魂的拷问是我十分不愿意面对的,只是我现在不得不要回答这问题——我这一生,到底想要什么? 白痴笨蛋宁有种乎?我就曾经是一个非常纯情的标准型白痴,纯情程度让自己现在回想起来无比汗颜,身为80后,居然一不小心就捡了70后的故事来玩。我从16岁时开始,暗恋邻家女孩刘姗整整三年,固执地把她想象成心中圣洁的女神,一直不敢开口表白,只是默默地关注着她,在心里跟踪、记录着她的一举一动。每当在上学路上,刘姗不经意地回头时,我总是心头狂跳,但最后,她也仅仅只是不经意地回头而已。 那时我父亲下岗了,家里很穷,同学们都穿着阿狄达斯或耐克鞋,我脚上却永远是站)。只是,在报废了三个视频头后,我终于明白:虽然网络美女有很多,但我自己出了问题,我上了战场,手中却没有了枪。我始终未能真正投入,仿佛遭受了百年不遇的雪灾,心象朽木般地提前枯死了。古有僵尸,今有僵心,我再也没有了年少时的漏*点与冲动。也许,一个不再相信爱情的人,又怎么可能再得到爱情? 说到底,我也只是在盲目地寻找一种亚爱情,嗯,如同亚健康一样,只要过得去、死不了人的话,我可以把自己交给随便哪个女孩,干净漂亮地干掉自己的一生。如果不是因为出了意外,也许此时我已经和静静,或者别的什么网友结婚了吧。从此王子和公主过着……呃,亚幸福的日子。 直到香香在手臂上划下那惊天地泣鬼神的一刀,我久旱逢甘雨的心,才忽然有些复苏了。那一刀的意义,我是明白的,因为我也做过类似的蠢事。可是现实又跟我开了个官兵与贼的玩笑。我心里清楚,香香就是那在水一方的伊人吧,和我大约是缘份已尽了的。等我打到北京,香香恐怕也和刘姗一样,早已为人妻为人母了吧。这一点,香香恐怕也是心知肚明的,所以什么线索都不肯留下。我又怎能指望这个古代的官宦小姐,会跨过这可怕的鸿沟,来和我这个反贼在一起呢?现在留在我心里的,也仅仅是对奇迹的一丝亚盼望罢了。有时我甚至会龌龊地想:香香那一刀,是为以前的李岩而割下去的,关你张远航什么事?她喜欢的是以前的李岩,你不过是代替李岩,给了她两天快活日子罢了,还能再奢求什么? 要是再哲学化一点,这实际就是一场美丽的误会,让我动心的割肉事件,其实根本不是为了我。而我,大约也真是因为那句割肉戏言和自己的经历,把香香当成了刘姗的替身。香香抱着我时,我明知不该,却还是被动地接受了这份错误的爱,可是这能怪我吗?要怪就怪那老头吧,在错误的时间让我穿越了。老头似乎特乐意虐我,先让我下大牢,又让我慢慢地受着感情煎熬,还好,不是爱情煎熬。我丝毫不怀疑,老头总有一天会把我虐死,所以我要及时行乐。 这种想法貌似残酷,却能让我心安理得,能让我的心再次坚硬起来。现在的我,还会为一个不可期的相见,为一个美丽的误会而等你一万年吗?我不知道,也不想去深想。呃,和身边的美女们打情骂俏、找点乐子,才是最现实的吧。见了美女没有表示,这不是我现在的风格。好不容易来了古代,我正好放得更开。所以我才会想着要征服红娘子,想着要留下那19个女兵吧。可是我对红娘子是什么心态?是见了美女必追的网泡风格的体现?抑或是史书情结下的征服欲作祟?还是真有一种亚爱情的感觉?呃,我不知道,同样也不想去深究。人生短短几十年,如梦如戏,何苦老要扮成哲学家和自己较真?人最难了解的是自己,还是让心麻木一点,让脑子轻松一点,这样我会比较习惯。 一个贾宝玉就让红楼学派研究了上百年,最终也没结出正果,所以我想不透多情种子这个高深的哲学命题,也是十分正常的。同时我也没有了思考的时间,因为这时换岗行动已正式开始,那二十个大妈大婶又重新包围了我。既然是小别胜新婚,我不由得又笑嘻嘻地重新打量了她们一番,其中有几个半老徐娘,长得还算过得去,特别是一个叫吴丽英的大嫂,颇有几分姿色,不过我照例叫她吴妈。吴妈好是好,就是腰粗了点,没有一丈也有八尺,和《阿Q正传》中那个脚大了点的吴妈,估计有得一拼。 我只好也学着阿Q幻想一番——等老子当了皇帝,要选一万个美女陪着我。把这些大妈大婶全提拨为宫女,负责洗马桶。然后把红娘子发配到内务府,专门负责倒马桶。 ——————————————————————————————————-—————————— (忽然觉得昨晚这章太长了,不协调,于是改一下,分为两章,同时更新上传第23章,所以也不算浪费大家的点击。这样,也好跟那些盗版网站开个玩笑呵呵) 第一卷 天马行空 第二十三章 攻城掠地 从此之后,我就暂时断绝了那些痴心妄想,认真扮演苦行僧角色,寄情于事业和武学,一心一意地狠抓造反工作,并勤练太极功夫。我把太极拳的八种用劲法门融入刀枪剑棍这四种兵器中,每日与李仲选派的武功好手对阵厮杀,很快就从一对一上升到以一敌五,武功进展可以用一日千里来形容。 袁胖子和两位军师的部队推进十分迅速。杞县县城的守兵们,只象征性地抵抗了一阵,就开城投降了。废话,一两千的守兵,面对着漫山遍野的四万人,敢不投降吗?官家和大户们的粮食、金银和土地,自然落入我们手中,大部分散发给老百姓了。强大的兵力,配合宋献策巧妙的宣传攻势,再加上开仓放粮的举措、均田免赋口号的强大号召力,一时间在杞县刮起了“跟随李公子打江山”的热潮,老百姓们纷纷加入义军。 牛金星还轻易地收拾了杞县的一百多股家族势力,象什么东黄庄、张家洼、常寨、孙寨、白塔寨、晋寨、李寨、孔寨……连我都没想到,杞县这么一个小地方,竟然象军阀割据一样,分布着一百多个大姓家族。这些家族说穿了就是大土豪,虽然他们中大多数劣迹并不多,但总归是占据了杞县三分之二的土地。我于是带着飞虎营,和宋献策的猛虎营一起,把他们的粮食、金银珠宝和土地毫不客气地全盘接收过来,然后把粮食和土地平均分配给全县的老百姓。 土地解决了,旱灾的问题仍未解决。我让飞虎营的将士全体上阵,在全县打了八百口深井,其中有五百九十一口井打出了水,灌溉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一时间,老百姓有田种,有饭吃,纷纷叫着“李公子活我”,把那些青壮子弟送来从军。短短几天,牛金星手中的兵力就从三万人增加到了六万人。 聚宝岗的老营里还有一些家眷,我从飞虎营和猛虎营各抽了二千人,留在山上保卫我们的老巢。然后带着其余的兵马四处抚民,并招兵买马,打造兵器。 随后,宋献策、牛金星和袁胖子开始分散行动,四面开花。由于采取了和杞县相同的策略,仅用了十多天,我们就打下了附近的九座县城。其中,阳武、原武、封丘、延津和兰阳、仪封、考县这七县都是老百姓们里应外合,打开城门迎接义军到来的,只有通许县和尉氏县的官兵进行了有效抵抗,但抵抗也只持续了一天左右,就分别被宋献策和牛金星拿了下来,其中自然也少不了老百姓们在城中闹事的功劳。 这样一来,在开封的北面,我们占据了阳武、原武、封丘和延津这四座县城;在开封的南面,我们占据了杞县、通许、尉氏这三座县城;在开封的东面,我们占领了兰阳、仪封、考县三城,已隐隐形成对开封东、南、北夹攻之势,一旦我们再在西边占领郑州和中牟县,就完成了对开封的合围之势,足以把开封围他个滴水不漏。 据我们派往开封的密探回报:由于我们行动迅速,且四处开花,开封省城的官员们一时间摸不透我们有多少兵力,有什么意图,且担忧我们即将围攻开封城,故开封官兵均龟缩在城内,一兵未出,正在加紧加固城池和加强巡守。由于一下子冒出这么多造反部队,且一下丢了十座城池,故巡抚李仙风害怕受到撤职处分,不敢如实向朝廷上报,只说灾民在开封城外的几座县城闹事,已派兵围剿,现事态已得到初步控制,云云。 听了探子的这一消息,我大喜过望。我最怕的就是在起事之初,遭到官兵的大举围剿,使军队严重受创。但宋献策一直力主不必担心此事,他认为:官兵不久前在聚宝岗遭受重创,必不敢轻易再出兵,势必会先观望一阵。而我军宜速战速决,迅速占领开封附近的几座重镇,进一步压制开封。崇祯皇帝对李自成、张献忠、罗汝才等人最是忌讳,对多年来剿灭不了他们已是大为光火,我们这股新势力一冒头,开封官员必不敢如实上报,只会欺上瞒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朝廷先来个敷衍拖延。 事实证明,老宋的分析十分精辟,若无丰富的人生阅历,怎能对那些官员们的心理把握得如此准确?开封官员的拖延,使得我们在革命初期抓住了难得的机遇,肆无忌惮地扩充起势力来,这正叫“遇着绿灯快步走”。由于开封府附近的州县均是河南受灾最重的地方,灾民满地,流民遍山,我们的军队继续象滚雪球似地快速扩张着,平均每攻下一个县城,就能招到三万新兵。仅仅半个月,我手里的人马就又从八万人扩充到了三十五万人,对外号称四十万大军。现在官府即使想来对付我,都很难鼓起勇气来了。 对此,牛金星的战报中倒也没有吹嘘他自己的功劳,而是很客观地用了九个字来形容:“民心所向,故所向披靡。” 、奇、兵力增加后,我和宋献策商量了一下,又增派了一万余人赶赴河南各地,在三十一个府属州、九十六个县城境内同时发动宣传攻势。这一万余人都是不适合打仗的中老年人,我把他们编入风筝营(取遥控之意),又把他们分成一百个排,每个排包保一个州县,均假扮成小商小贩和跑江湖的人士等,有组织地搞搞特务工作。在探情报的同时,重点形成密集的宣传攻势。当时河南分为开封、归德、河南、南阳、汝宁、彰德、卫辉、怀庆等八大府,在超级特工们的迅速渗透下,整个河南境内,一时间几乎无人不知李公子的大名和事迹,贫民们都盼望着李家军来开仓放粮,等待着“李岩来了不纳粮”这一天的早日到来。不少老百姓都暗中赶制小旗,准备在李家军进城时搞搞欢迎仪式。 、书、照这个趋势下去,整个河南迟早会被我收入囊中。但我并不满足于此,而是瞄准了更远的目标。明代的境内分为南、北二直隶(京师、南京)及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湖广、浙江、江西、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凡十三布政使司,习惯上合称为“十五省”。按我的命令,那一万多人在河南宣传成功后,又将继续奔赴附近的陕西、湖广、山东、山西等地,继续鼓吹我李岩的光荣事迹,把那些歌谣唱响神州大地。为此,我几乎把搜刮来的一半金银都交给了他们,但我一点也不后悔,正所谓,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网、但尽管革命形势一片大好,我却有了一种强烈的危机感。这种危机感主要源于两个方面: 一是队伍扩张太快,硬件和软件的建设都跟不上,战斗力不强。很多新兵都不会打仗,但又来不及系统训练,打打平原仗还凑合,打攻城攻坚战就十分勉强了,因为经验的欠缺,往往杀敌八百,自损三千。同时,兵器和盔甲也很不够,很多新兵都是背着锄头、粪叉、铁锹上阵的,盔甲基本上没有,弓箭和马匹也十分缺乏。同时,各营、连之间协同作战的意识不强,没有经过大型战役的磨合。虽然至今共打下了十座县城,但遇到的只能算是小股官兵,在兵力占绝对优势的情形下,看不出什么大问题。但一旦官府派大批正规军队来进行围剿,形势就会十分严峻了。此外,粮食和马匹不充裕的现象也越来越突出了。 二是军纪方面出了岔子,伤害百姓的事屡屡发生。尽管我让宋献策制订了严格的军令,严禁烧杀抢掠、祸害百姓,并把军令公之于众,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将士们(包括一些归降的官兵)身上匪气较重,仍做下了一些伤天害理的事。有的闯入民宅强抢财物,之后纵火烧毁房屋,有的打伤甚至杀死平民百姓,还有七个士兵**了两个村姑……作奸犯科、触犯军令的将士,在短短的半个月内,就达到了169人。这些人都被我下令抓了起来,等候处理。 现在我才知道军营之事真是千头万绪,这只是两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其它形形色色的问题还有很多,可谓千奇百怪。这些问题不解决,军队的战斗力就无法得到明显提高,甚至还会急速下降,称霸事业就终将成为泡影。 第一卷 天马行空 第二十四章 会师新郑 我在每个县城都留下了三千精兵镇守,以保持对开封的合围之势,这些士兵继续采取与杞县相同的策略,抚民安民,挖井取水,鼓励耕种,恢复生产。除去这留守的三万人和派出搞宣传的一万人外,我手中还有三十一万人,均按照事前的布置,向新郑县汇集了过来,准备采取大行动。一时间,我的部队就象蝗虫过境一样,密密麻麻地布满了整个新郑县郊;满眼的马、骡、驴、牛车、马车、手推的洪车和平头车,拉满了夺来的军粮;满地都是行军灶,饭香四溢,新郑县的灾民们闻香而动,纷纷赶来要分上一碗饭吃。 这是1640年11月的上旬,在进攻新郑县城之前,我在新郑县郊召开了一个特别军事会议,把连级以上的中层领导干部都召集了起来。在会上,我把军队现在存在的几个问题抛了出去,让他们讨论。 这是我的一贯做法,在做出重大决策之前,一定要让中层领导先讨论一番,多听听不同意见,尤其是反面意见。这对作出正确决策是很有帮助的,正所谓“兼听则明,偏听则暗”,我还记得网上看到的一句话“唯其不自是,所以常是”,说的也是这个道理。同时,这样也有助于下属们对决策的理解与执行。我还明确宣布:在会上发言也是考察干部的方式,谁说得有水平,就说明能力强,今后作为提拔依据之一。因此,在类似的会议上,大家都会争着抢着谈观点,发表意见。 对于第一个问题,我们用了一个小时才达成共识。 第一,由牛金星负责,开展大练兵活动,以老兵带新兵,每日让士兵进行对杀练习,练习爬城墙、上云梯,骑马射箭等等,尽快提高战斗力。 第二,由宋献策负责,对外招聘并从士兵中挑选工匠,购买原料,打造兵器,锻造弓箭、盔甲,制作攻城云梯、抓索等攻城器具,挑选女兵协助制作鞍帐和被服,还要组织一些有火yao制作经验的工匠制作火yao,收集火枪,准备成立一个火枪连。 第 18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9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19 章 第三,由宋献策负责,大量收购马匹和粮食,除在本地收购之外,还派出五千人,乔装打扮成商人,赴山西、山东、湖广、江西等地进行收购。为防止经办人员革命意志薄弱,携款潜逃,我把他们分为二十个组,每组二百五十人,每组一个组长,九个副组长,现银和银票分别由这十个正、副组长分开保管,并定时派人回来向我汇报情况。这又花掉了我们一大笔钱财,但军队没有马匹和粮食是不行的,所以再心疼也得花这笔钱。 第四,将现有马匹、盔甲、兵器集中,组建四个骑兵营;将现有弓箭集中,组建两个弓箭营;将攻城经验丰富者集中,组建二个攻城营。这种类似于集团军种的分工方式,初步实现了革命队伍的专业化模式,通过协同作仗的训练,可以让部队的作战能力有一定提高。 我点燃一袋烟,捏了捏太阳穴,这军营之事真是满地鸡毛啊,我肚子里那点有限的墨水,看样子是起来越难应付了。看来吃饭时得慰劳一下自己,再吃他一份猪脑,好好补补脑子。 这时袁胖子发言了:“李团长,现在我们有三十多个营了,还叫团吗?你不是说,一个团十个营吗?现在可是大大超编了。” 我哈哈大笑:“大伙儿立了这么多功劳,也确实该升升官了。好,从今天起,调整一下,把人马编成四个团,分别叫飞虎团、飞龙团、飞鹰团和亲兵团。前三个团,每团十万人,分别由袁时中、宋献策、牛金星当团长,其中,搞粮食采购和保卫山寨、外出宣传的那二万人,算从老宋团里抽出来的;亲兵团五万人,包括守城的三万士兵,由红娘子当团长,但归我直接指挥。我自己呢,也顺便升下官儿,今后我就是师长了,副师长位置暂时空缺。你们看,怎么样?” 大伙儿一听,脸上的表情那真是喜的喜来忧的忧。 袁胖子虽然从副团长升为了团长,但失去了二把手的位置。但对他有利的是,原来他这个副团长被基本架空,兵权和财权都没有,出征后虽然有了一些权力,但有宋献策和牛金星在旁钳制,也施展不开手脚。现在有了十万大军归他直接指挥,比一月前在聚宝岗当寨主时强多了。所以他犹豫再三,还是接受了我的安排。 牛金星就很有些想不通了。新招的兵士都是直接塞到他那里的,所以他原来统率着近三十万人马,现在一下子减少了三分之二,自然是不愿意。其实,我早就在考虑这个问题了,牛金星手中兵权太重,一旦有点三心二意,我就全白干了。而且我对历史上牛金星杀害李岩这一史实一直耿耿于怀,总担心哪天他在背后捅我一刀。让他掌兵权,是因为他是唯一有带兵打仗经验的人才,才放手让他干了这半个多月。但现在,其他中层领导都逐渐成长起来了,为防兵权过于集中,当然就要削弱他的兵权。当然,直接削减是不好的,所以我就趁着从团升师的机会,把他明升暗贬了一下。我的这一举动貌似公允,所以牛金星不好直接反对,只能在心中生着闷气。 宋献策则眼睛一亮,原来直接归老宋调遣的只有一个营,现在增加到了十个营,他自然是此次干部调整的最大受益者。 红娘子就显得有些不乐意了。她虽然当了团长,兵力名义上增加了四万人,但跟着她跑的主要还是原来那个飞虎营,而且对于归我直接指挥的要求,她也颇觉怪异。红娘子于是做了个鬼脸:“看来师长大人还是念念不忘我的那些女兵们啊。得,我来当师长,你去当女兵营营长,如何?” 我心内苦笑。在我这活阎王面前,敢如此以下犯上,明目张胆要篡位夺权的人,也只有她红娘子了。我只好假装忙于点烟,没有听到她的话。 见方案得到初步通过,我又把副团长人选拿出来讨论。我提的人选,当然是李俊、李仲、李栋和李开。副团长的位置也非常重要,我必须安排自己的亲人,才能够放心。在我的一再坚持下,这四个人选也通过了。于是,袁时中当飞龙团团长,李俊当副团长;宋献策当飞虎团团长,李栋当副团长;牛金星当飞鹰团团长,李开当副团长。红娘子当亲兵团团长,李仲当副团长。 这些人里,李仲大约是最郁闷的,他原来是营长,直接管一万人。现在是副团长,变成了副职,虽然名义上有五万人,但流动兵力只有二万人。而且红娘子还成了他的直接领导,在女将下面干活,他这个有些大男子主义的爷儿们自然不太愿意。见他用忧伤的眼光看着我,我心里也很为难:部队壮大到这个份上,我再过于任人唯亲显然不太好,而且红娘子救过我的命,拉来了最初的革命队伍,我总不能把红娘子和李仲调个个儿,让红娘子去当副团长吧。在我再三使眼色下,李仲终于勉强地接受了这个新的任命。 虽然我们封了一堆官号,但老百姓们估计听不懂,所以我又宣布,什么师长团长之类的,只是内部称呼,对外人,我们所有的营级以上干部一律称为将军。 “好了。”我松了一口气:“此次干部调整产生的干部空缺,以及兵力增加后的营级干部空缺,分别由团长和副团长负责安排,我就不管了。下面,我们来讨论第二件事,就是违反军令士兵的处理问题。” 一谈到这个问题,军营里顿时开了锅。在激烈的讨论中,慢慢地分成了两种意见。宋献策、牛金星和红娘子主张严惩,情节严重者全部杀掉,包括杀人、伤人、放火者和强*奸犯,其他情节轻的则予以适当惩戒。袁时中则主张按杀人偿命的原则,只将杀人者处死,其他的从轻发落,认为部队创建初始,军纪有点混乱是正常的,不能以杀制暴,寒了兄弟们的心。袁时中还特别指出:水至清则无鱼,这么大的军队才出这么点事,已是难能可贵了。将士们成天出生入死,破城后偶尔发泄一下,也是可以理解的;对他们的胡闹虽然不能纵容,但也不能过于苛责,适当惩戒一下就行了,如果杀掉会失去军心。 两方争执不下,吵得十分历害。我由于昨晚练功练得很晚,十分疲劳,加上大家的发言都在我预料之中,没什么新意,我听得十分无聊,不觉叼着烟斗就忽然睡着了。我第一次梦见了香香,她仍穿着那身紫衫,骑着马儿,在草原上驰骋着。天很高,风很急,草原很寂寞。我始终看不见她的脸,但我知道,她是香香。于是我拍着马儿追上前去,却始终只看见她的背影。我心中焦急,又使劲在马臀上抽了几鞭子。就在终于快追上时,“呯”的一声枪响,香香应声栽下马来。 第一卷 天马行空 第二十五章 玉帝托梦 我惊出一身冷汗,定睛望去,原来梦中那声巨响来自老袁。只见袁时中拍着桌子,怒目瞪着宋献策:“以前在山寨里,这算个屁事!现在虽然跟了李公子,但还要靠他们出生入死打天下!他们都是血气方干的小伙子,为了打仗,一个月没碰过女人了。你老宋是饱汉不知饿汉饥,你有诗诗,还有几十个女兵陪着,当然体会不到他们的苦处……” 我的恶梦原来都是老袁搞的鬼!我心中有些恼怒,再一听他在维护那几个强*奸犯,不由怒由心上起,恶向胆边生。我在身上摸了把飞刀出来,准备掷到袁胖子大腿上,让他瘸上半个月,然后大叫一声“有刺客”,把凶手身份趁乱掩饰过去。 但想了一想,这终非好汉行径,我于是收好飞刀,用烟斗使劲敲了敲桌子:“肃静,肃静,比谁嗓门大是吧?我说过多少次了,要以德服人,都记不住还是咋的?这里又不是菜市场……” “哟,大王你睡醒了呀,刚才做了什么好梦?”红娘子恨铁不成钢似地盯着我,当场揭发了我的罪行。红娘子对我的称呼就象那衡山的云雾,总是千变万化的,什么李岩、李大公子、岩哥、李师长、师长大人、大王等等。我也算摸到了红娘子的脾气,她叫我师长大人或大王时,一般就是不怀好意,要来揭发、讽刺我了。我在别人面前威风化素质很高,至少有博士后那么高:“玉帝这一番话,确实是高瞻远瞩、发人深省。所以嘛,我已按玉帝的要求,作出了最后的决定,你们就不需要再讨论这个问题了。” “什么决定?”袁时中见我的话头都向着宋献策他们,不由有些紧张起来。 “杀掉。”我做了个砍头的手势,同时心里不由想起了张子善和刘青山,这二人的死,成就了中国几十年内未出现贪污分子的奇迹,我自然也要学学伟人的杀伐决断,做到以小博大。 “要杀多少个?”袁时中阴沉着脸问。 “全部!这169个人,一个不留。”我斩钉截铁地说。 “全部?这怎么行?”这回连红娘子也吃惊地反对起来:“有的士卒只不过偷了一只鸡而已,也要杀掉?” 偷鸡贼我当然知道,而且还认识,因为这169人都在猛虎营中关押着,我都见过,还一一问过他们话。那偷鸡叫覃远,是红娘子的老乡,和红娘子关系不错,因此红娘子还经常给覃远送饭,但我仍然没有犹豫:“杀!今天的偷鸡贼不杀掉,明天他们就会偷牛偷马,然后就会发展到明抢,那样就还是土匪,和官兵有什么区别?光棍眼里可揉不进沙子,我要杀一儆百,今天下午就召开全军大会,再叫上全县的老百姓,把这169人的罪状全部公之于众,然后全部斩首示众。人头给我挂到城门上去,三日后才能收尸。” 大家顿时议论纷纷起来。红娘子的红了:“李岩,他们都是你的兄弟,为了只鸡,你就敢下这样的狠手!你的心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硬,这么狠?” 我淡淡一笑:“我不是阎王吗?我不狠谁狠?再说了,你要是对将士们太仁慈了,那对老百姓来说,就是最大的残忍了。好了,这个事就这么定下来了,谁也不准再议论了。” 看牛金星、袁胖子互相使着眼色,我知道他们还想继续劝说我,于是决定快刀斩乱麻。我冷哼一声:“我说得已经很清楚了吧?谁再说这事,明天就陪着那169个将士,一起回老家去。” 于是大家都收声了。红娘子转过头去,怔怔地看着窗外出神,表情十分落寞,让我不由有些心疼。但自古成大事者,必须当机立断,狠得起心肠,这件事,我是不会让步的。 但我还是决定让自己的形象能温和一点,就又补了一句:“再说了,这事也不是我的主意,是玉帝的命令。看在我是真龙天子的份上,玉帝才会托梦给我。他老人家给我的第一个命令,我总不能不给面子,不去执行吧?” 我这番鬼话,有的人信了,有的人半信半疑,有的人压根就不信,红娘子无疑属于最后一种人。 那天上午天色还不错,下午就乌云翻滚起来,我的心情也十分沉重。第一次在三十万大军面前讲话,就要杀一百多号人,我的阎王形象必将深入全军人心。但如果我不这么做,等到打下开封和洛阳时,要等候处理的就不会是这169人,而可能是成千上万人,会真正变得尾大不掉,又如何能打到北京去?历史上的李自成,就是因为纵容部下在北京城里胡来,才功败垂成的,我必须吸取这个刻骨铭心的教训,从一开始就把军纪牢牢抓好。 我先是宣布了部队编制改编的消息,之后,充分肯定了将士们的成绩,为我李岩打下了第一块江山,向他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最近我的内功进步较快,我全力运起内力说话,数十万将士和老百姓都听得比较清楚,不时爆发出阵阵欢呼声。 我于是开始收尾:“明天,就在明天,我们就要攻打新郑县城,然后分头行动,去打更大的城池。所以,在大军出发前,我要拿169颗人头来祭旗。这169人,以前都是自己人,是我李岩的兄弟。但是,他们违反了军令,伤害了老百姓,他们就不再是自己人,而是我李岩的敌人,是你们全体将士的敌人,也是老百姓的敌人。刚才宋军师宣布的罪状你们都听见了,有的是强*奸民女,杀人放火,罪大恶极;而有的只是偷了只鸡,为什么也要杀头?我只能告诉你们,军令如山,违者即死,没有商量的余地,这也是玉皇大帝给我的指示,必须毫不手软地执行。现在,我命令你们,把这八个字跟我一起念十遍,然后给我永永远远地牢记在心里——秋毫无犯,爱民护民!” 当数十万人齐声念出这八个字,一旁的数万名新郑县老百姓都感动得跪伏在地上,向我致敬。我闭上眼睛,轻声喝道:“行刑!”一排刀光闪过,169道血箭齐齐喷出,染红了大旗,染红了苍穹。 事后回想起这件事,我还是比较得意的。因为这件事被迅速传播了出去。李家军爱民护民的形象深入人心,特别是偷老百姓一只鸡也被砍头的事,被编成“偷只鸡,命归西”的歌谣,被广为传唱。我的名声迅速在整个神州大地上传播开来,连朝廷也听说了此事,一些朝中大员视我为大敌,开始商议对付我的计策。据传,曾有官员向崇祯皇帝禀报:河南省某个叫李岩的书生,看样子志向很大,宜早日定下征剿大计,防止李岩成了气候。崇祯却笑道:“秀才造反,三年不成。那李岩不过是一介书生罢了,即使他再善于收买人心,也只是靠一群灾民闹事,终究是乌合之众,一击即溃,不足为患。眼下还是集中兵力,先剿灭李闯、罗汝才和张献忠最为要紧。”后来的事实证明,崇祯的不以为然给了我进一步发展的机遇。 在分团之后,我决定让牛金星去攻打郑州和中牟县,形成对开封的彻底合围,绝不能让开封方面抽调兵力增援洛阳。袁胖子和宋献策去攻打长葛、禹州、登封,最后攻打洛阳。牛金星有十万人,袁、宋合起来有近二十万人,按道理是足够了。但我怕他们还不够自信,又把光明前景描绘给他们听:象滚雪球似地,边打边扩充军队,等打到洛阳和开封城下时,就又分别是数十万大军了。 我表面上显得很乐观,但内心里却颇为忧心。宋献策在军事方面略为弱了些,老袁就更小白了些,好在他二人搭配倒也还默契,可以相互取长补短。牛金星虽在军事方面较有才能,但有些野心,有时比较刚愎自用,有时却又犹犹疑疑。这三人都不是行军打仗的上上人选,对训练士兵也不是很在行。我的第四件大事就是收服李自成,把李自成、刘宗敏、郝摇旗、顾君恩、李双喜、李过那一帮子良将贤才都挖过来,搞一个强强联合。这件大事做成了,在军事上才算是真正高枕无忧了。 对李自成的军事能力,我是丝毫不怀疑的,因为这是已被历史证明了的。他被官兵围剿十年而活了下来,这本身就是奇迹了。而且历史上他不是只用了四年,就从河南打进了北京城吗?只要在人事管理上加把力量,让他臣服于我,历史也许就能真正改写。 但是,根据探子的回报,李自成凭借以往在河南的号召力,最近一个多月,他在河南西部又迅速拉起了一帮人马,目前有十万人左右,正在伏牛山一带活动。由于李自成只招兵买马,却未攻打城池,所以官兵对他的动向没引起重视,至今未派兵围剿,因此李自成并未象我想象的那样,会因为走投无路而来主动投靠我。 所以,要让李自成来自动投诚,我就必须把自己壮大到让李自成叹为观止、不敢超越、无法超越的地步,这也就是我急于打下洛阳和开封的原因之一。哪怕我会因此引起朝廷的重视,受到大批官兵围剿,我也不能让李自成占领这两座城市,否则,他在河南的名声就会更大,号召力也会更强,会夺尽我的风头。 除李自成外,还有罗汝才、张献中等枭雄,也都是我的强劲对手。等到收服李自成后,我下一步的目标就是收取罗汝才、张献忠他们,再进一步控制全国的革命力量。在这群雄逐鹿的乱世里,各大义军犹如万马奔腾。李自成、罗汝才、张献忠征战十余年,都是一流的千里马;而我要征服他们,就必须要做一匹行空踏月的天马。只有这样,才能在马群中做一匹被认可的头马,才能在这乱世中脱颖而出,实现自己设定的目标。 自古成大业者,必不拘小节、不徇常规,这样才能天马行空、无所拘碍。我这一个多月所做的一切,也正符合了天马行空的道理,所以才取得了这样的成就。今后,我仍需发挥这一优势,用脑子去打天下,而不是用手中的宝刀。 只是,每当我踌躇满志时,我总会不经意地想起一句话来,好象是什么电影里说过,正因为人们总是刻意地想去逃避或改变命运,因此命运才成为必然。这种时候,一个疑问总会在我脑海里盘旋着:命运,真的能改变吗?还是河流虽然拐了个弯,最终却仍将汇入大海? 第 19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0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20 章 第一卷 天马行空 第二十六章 上盘酸菜 镇守新郑县城的守备叫黄汉忠,他听探子回报了我用169名兵士人头祭旗的光辉事迹后,不等老百姓作内应献城门,就主动派人与我联系,要连夜带领三千名官兵出城投降。我思索了一阵后,没有同意,只让他带几个亲兵,趁夜色秘密在营中议事。 黄汉忠如约而至。他一见我,就跪倒在地,慷慨激昂地对我说:“李公子仁义之名播于天下,黄某甚为钦服。今日黄某请降,非为畏惧李公子的三十万大军,而是因为李公子视百姓为父母兄妹,黄某自愧不如。从此黄某死心塌地,愿为李公子鞍前马后效劳,攻取天下。” 我扶起黄汉忠,在他肩膀上狠狠拍了一掌:“好兄弟,啥也别说了,来,喝酒!小翠,上酸菜!” 小翠名叫周翠萍,是一名厨艺颇精的厨娘,属于大妈级人物。每当我叫她小翠时,她总是容光焕发,似乎一下子年轻了十八岁。这种时候她炒出的菜,往往是超水平发挥,能炒破世界纪录。特别是她炒的酸菜炒腊肉,更是军中一绝,鲜得能让人把舌头吞下去。看来不管哪个时空,装嫩都是大娘大嫂们的通病。 黄汉忠狂啃着小翠……上的那盘酸菜炒腊肉,几乎把盘子都舔光了,仍意犹未尽。我笑了一笑:“小翠,继续上酸菜。今天一定要把黄营长酸倒在地,才能算完。” 在这次饭局上,我封给黄汉忠一个营长的职位,把最近所有归降的近一万名官兵全调拨给他指挥,取名毒蛇营。黄汉忠一下子受到了重视,手中有了实权,不由心满意足,连饮数杯。 不过,黄汉忠最后不是醉倒的,也不是被小翠的酸菜给酸倒的,而是被我那句话给吓倒的。 我拍着黄汉忠的肩膀说:“老黄,好兄弟,打洛阳的事,就交给你们毒蛇营了。我等着你的好消息。”话刚说完,黄汉忠手中的筷子就掉到了地上。 我看着正在倒吸凉气的黄汉忠,心中暗笑:就你这么点胆量,我三十万大军兵临城下,你能不乖乖投降吗?亏你嘴上还说得那么冠冕堂皇,好象是一心为了百姓似的,谁不知道你以往专门祸害老百姓?你口口声声要为我出生入死,如今刚交给你第一个任务,你就打起哆嗦来了,你真不该叫黄汉忠,叫黄汉奸正合适,因为我就是要让你去做只有汉奸才能做到的事情。 我继续拍着黄汉忠的肩膀:“黄营长,我知道你很想立功,但你也不要这么激动嘛。” 黄汉忠抹着额头上的汗珠:“是,是,大人,我确实很……激动,很想立功。不过,我们一万人打洛阳,可能难了一点,洛阳城有五千守兵,城楼坚固,易守难攻,这个……” 我叹了一口气:“谁说要你去爬城墙了?城楼坚实,不是还有城门吗?你们身为官兵,自然要从城门进去嘛,那不就行了吗?还有,别叫我大人,叫我李师长就行了。” 黄汉忠恍然大悟:“李师长是让我们伪装成官兵,去赚开城门?” 我微笑道:“不是伪装,你们本来就是官兵,现在谁也不知道你们新郑守军准备投降的事,只有在座的几位高级将领知道。所以,我会一边派人进攻郑州,对开封形成包围之势,让他们抽不出手来援救洛阳。同时派人攻打禹州、长葛、登封,向洛阳推进,你就率军急进,驰援洛阳,这个驰援,你明白是什么意思吧?” 黄汉忠马上露出了会意的笑容:“下官明白。我就说开封吃紧,派不出兵力,所以李巡抚恐洛阳有失,就抽派新郑及附近县城的兵力,昼夜驰援洛阳,以保护福王周全。王胤昌道台和王绍禹总兵听说李公子大军即将到来,对我等弃城之事不易生疑,赚开城门并非难事。只要能进城,我就立即争取守住其中一两个城门,等李师长带大军来到,我就马上开城门迎接大军入城。” 嗯,倒是个做汉奸的好苗子,我暗暗点头。但这个临时想出的计策关系重大,我自然要听听其他人的意见。我转头问宋献策和牛金星:“二位军师,你们看我这个方案是否可行?” 牛金星频频点头:“李师长这招虽是兵行险着,但只要我们把其他县城的攻势做足了,不由他们不信。洛阳号称后天下之中,西有函谷关,东有虎牢关,都是易守难攻之险关。洛阳城北十里处有邙山,邙山之外就是黄河天险;南部则有绵延数百里的熊耳山和伏牛山,成为天然的屏障。如强行硬攻,我军伤亡将较重,也无必胜之把握。我们可派二万骑兵,尾随黄营长,夺了虎牢关,封锁消息。一旦城门得手,即快速入城,收服那五千官兵,接管防务。万一黄营长不能得手,我们再强行攻城也不迟。” 宋献策却沉吟道:“此计虽妙,但有些漏洞。如果声称是李巡抚抽调兵力,却无李巡抚的调兵手令,恐洛阳方面不敢相信。即使勉强让我们进城,也未必敢将独立守护城门的任务交给我们。我看,不如假称三十万李家军齐集新郑县城,而新郑县城城楼低矮,不利于防守,故黄营长为保存实力,率将士们逃出新郑县城。由于逃往开封的道路被李家军封死,故向洛阳方向奔逃,请求合兵一处,利用洛阳的天险和高大城墙,共同防守洛阳、伺机雪耻报仇。因此,兵不宜多,三千足矣,太多了,反而会引起怀疑。” 宋献策说到这里,向我递了个眼色,又继续说:“这三千人中,一千新来的官兵就够了,其余二千都用我们的人。毕竟此事有一定风险,万一出点岔子,总不能让这些新入伙的新郑将士全军覆没吧?” 我立即明白了老宋的用意。如全由官兵行此计策,他担心黄汉忠及手下将士今日是迫于大军兵临城下的压力来投诚的,并非真心归降。一旦远走高飞,脱离控制,黄汉忠搞不好会假戏真做,再次反水,与洛阳官兵合起来对付我们,那就非常危险了。即使黄汉忠届时不给我们下圈套,但洛阳守兵数量上的增加,也会进一步增加我们打洛阳的难度。所以老宋的意思是给他们来个酒中掺水,二千老弟兄去起个监督作用,让黄汉忠不敢轻易作怪。 还是宋献策老谋深算啊,我微微点头:“宋军师此言甚是,就先派三千人马去。黄营长选出最为亲信的一千人。我们现在手里有十个县城,你派的这一千人,一定要是在这十个县城里有家眷的。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你黄营长是真心跟我李岩走,可手下的一些弟兄就难说了,有家眷控制在我们手里,他们就不敢泄密了。黄营长马上送二千套军服来,给我们的弟兄们换上。明早你就带这三千人从西门出城,然后我们进城。我派二万骑兵,离你半日路程尾随着,等候你的入城消息,伺机进城。” 大策定下后,我们又反复讨论了行动细节,对一些细节进行了修正。 我们正陶醉在胜利的想象中,此时来了个意外的人,带来了一个意外的消息,几乎要让我们讨论的计划流产。 “李牟是谁?”我疑惑地问。 李仲狠狠一掌拍在我肩上:“老四,李牟是咱们的堂弟啊!你奶奶的,又忘记了不成?” 我把肩一缩一转,李仲的劲力基本落空了。在军营中,我也没闲下来,常与李仲练习搏击之术和太极推手,这也是我把他留在亲兵营的重要原因之一。我苦笑道:“二哥,你别骂你奶奶的这几个字行吗?我奶奶不就是你奶奶吗?你骂得也太没营养了。” 李仲眼一瞪:“少罗嗦!我问你,想起来没有?” 我把头一缩:“哦……想起来了,是不是那个浓眉大眼的堂弟?” 第一卷 天马行空 第二十七章 闯王使者 李仲还没答话,李俊就插话了:“李牟是咱们李家造反最早的人。小翠,你快带黄营长去隔壁营帐中回避一下,别让他碰见来客。” 小翠正好端菜进来,听罢急忙带着黄汉忠从后门出去了。我于是吩咐下去:“快请我堂弟进来。” 一阵爽朗大笑中,一个风尘仆仆的身影奔了进来。李牟果然是浓眉大眼,被我猜个正着。不过说实话,河南男子大部分都是浓眉大眼,如果猜错了那才叫奇怪。 李牟抓着我的手臂,仔仔细细地打量着我,突然笑道:“好!好!堂哥你终于走上这条路了。前几年你还使劲地骂我,说我不该造反呢,现在你也终于造反了。最近你风头很劲,声名远播,我由衷地为堂哥你高兴。” 我微微一笑,让亲兵去把李姓家族的人都叫来。见了李牟,大家也颇感意外,言笑甚欢,相互叙起旧来。 李俊不等大家扯完闲话,就忽匆匆地问道:“堂弟,听说你投了闯王,是真的么?” 我心中一凛,望向李牟。他满脸络腮胡子,脸上透着风霜和坚毅,坐姿端正,眉间隐隐透出英气,果然是军旅中人。 李牟一口就喝干了一大碗茶水:“堂哥,你的消息不假。我前几年去陕西开武馆传授拳术,官府征税太重,我开不下去了。正好闯王招兵买马,我就随了闯王,那还是崇祯七年的事了。第二年我在河南见过李岩堂哥一面,他还臭骂了我一顿。唉,时间过得真是快啊,眨眨眼皮,我随闯王已经六年啦。” 欢声笑语立即停顿了下来,大伙都敏感地看着我。 我微微一笑:“李牟,闯王让你带了什么话给我?” 李牟放下茶碗,正色说:“闯王听闻杞县义薄云天的李公子起事,心中十分仰慕,特令我前来,邀请李公子合兵一处,共聚大义,共取河南。” 来了,终于来了!原来历史的长河仅仅拐了个小弯,就又在这里等着我踏进同一条河里了。李自成啊李自成,我想改变历史,不肯投奔于你,而你就派出说客来了,竟想打着合兵一处的旗号,名正言顺地吞并我的军队。 我淡淡一笑:“合兵一处?把话挑明了说吧,闯王的意思是让我投奔他,是吗?” 李牟没有料到我会提出这么赤祼祼的问题,愣了一下,随即豪爽地笑道:“正是。” 李牟话音刚落,满屋都是倒吸凉气的声音。我扫了一眼大伙儿,见大多数人脸上都是不以为然的神情,曾从过闯王的牛金星脸上阴晴不定,红娘子则怔怔地望着我,脸上的表情十分复杂。 我还给红娘子一个坚定的眼神,然后淡淡地说:“投奔闯王的事嘛,等会再议。我想知道,闯王现在的势力发展得如何了,有多少兵马,打下了多少座城池?” 李牟的脸上顿时露出些骄傲来:“闯王厉兵秣马,带五十轻骑进入河南,仅一个多月,就在伏牛山一带连破一百余处山寨,投奔者如云,现在已有十二万人马。前一阵,闯王一直在忙于操练兵马,现在把兵练好了,就开始夺取城池了。不久前,闯王刚攻破永宁县城,杀了万安王,大快人心。我出来前,闯王又准备攻打宜阳城了,等我回去时,宜阳城必已入闯王囊中。以咱们闯王的能力,席卷河南指日可待。” 虽然对闯王的动向我早有耳闻,但听李牟这么详细地一说,我也暗暗吃了一惊。一个多月,从五十人发展到十多万人,这么快就死灰复燃了,干得不比我李岩差啊。红娘子曾说李自成有九条命,是打不死的乱世英雄,看来她说的颇有几分道理,这李自成还真是值得我尊敬和重视的对手。李自成现在终于开始攻城掠地了,以李自成的能力,这称霸河南的计划并不难实现。但一山不容二虎,河南是我的革命根据地,两军势必会起冲突,看来和李自成的交道,确实要小心谨慎地打一打。 我决定晚一些发言,把决策责任先给他推到一边去:“这件事,还是先请大家议议吧。” 我一放松管制,下面立即就开了锅。其中李怀仁的声音是最高的:“堂哥,你来晚了,唉,你来晚了!” 第 20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1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21 章 李牟一脸愕然:“怎么个晚法?” 李怀仁大笑道:“你要是一个月以前来,我们还有可能去投闯王,可是宋军师来了之后,凭谶语推算出来,咱们的李岩堂哥可是真龙天子,今后必得天下,称皇作帝。你说,他既然是真龙天子,此刻又怎肯去投闯王?” 李牟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哦,那句十人架子,领着灾民去要饭,这整个大明朝,恐怕也只有他李岩做得出来。那些大善人,不过是拿出一点余财积些阴德罢了,又有谁能象李岩这样做得干脆彻底,直逼释迦牟尼舍身饲虎的高度?伟人啊,这才是真正的乞丐之王。回想自己曾为一个患白血病的孩子捐出一个月的工资,当时心中还颇为自豪,自认为自己比雷锋还雷锋,我的脸上不禁火烧一般。如果我再提前穿越三年,会不会只顾着自己的那方小天地,和汤小姐恩恩爱爱地过着小日子?我能象李岩这样不顾温饱,毅然变卖家产开仓放粮,将自己的饭碗砸掉不算,还将自己嗣父的粮仓也搞垮,救活一人算一人?恐怕,貌似,应该,很难很难…… 再说才吧,能这么清醒地看清局势、预测未来的,这大明朝里又有几人?那些义军的首领们,天天喊着劫富济贫、为民作主,一心想推翻朝廷,又有谁看到了山海关外那如狼似虎的清兵?又有谁曾好好地想一想,推翻皇帝后该做什么?李自成就是这样垮掉的。李岩其实是具有大才智的高人,又哪是我这等凡夫俗子可比的?我不过是借了穿越者的优势,才勉强看清一些问题,抓住一些机会。而李岩却在历史的层层迷雾中,早就看穿了真相。至于李岩被迫起事后控制不了局面,那却是因为李自成和那帮文臣武将太过强悍,已非李岩的能力所能控制。 所以,象李岩这样德才兼备的好干部,到最后必然悟透了人生,被神界组织部选拨走了。这才有了这个烂摊子,留给我来收拾。可是我和李岩虽然处事风格迥然不同,但也应算是殊途同归吧。我虽然不去向富豪们要饭,但造反造得成功的话,不是更能彻底地解决问题吗? 想到这里,我微叹一口气:“男人嘛,就得对自己好一点,对别人狠一点……” 红娘子见我沉思了半天,却说出一句这样的话来,大为失望,甩甩头,大步进了军帐。 我的高论还没发表完,于是不甘心地追了进去,迎面却碰上宋献策意味深长的目光,看来,我先前扯红娘子衣袖的小动作,早已被他尽收眼底了。 我脸上微微一热,赶紧将了宋献策一军:“宋军师,我忽然想起一件事来,想问问你。你可得跟我说实话。” 宋献策的眼神立时严肃起来:“李师长尽管问,宋某必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大约是因为我的笑容有些贼吧,我还没开口,宋献策的眼神就开始有些慌乱起来。不出他所料,我问的就是他最怕的那句话:“诗诗对你怎么样?” 宋献策努力做出一副镇定的神情,我却知道他心里正翻江倒海。现在诗诗也变成了老宋的软肋。诗诗名叫张韵诗,就是那个第十九号宋夫人。她嫁过门去后,据传把老宋侍候得舒舒服服、眉开眼笑。不过,之后又有更新了的谣传,说她也把老宋管得服服帖帖。只要老宋胆敢多看那十九个年青女兵一眼,老宋最近收藏的那些古董花瓶,就会无端端地违反万有引力定律,忽然在老宋头上碎裂开来。乖乖,比我选美时更惨。 可恶的是,自从诗诗事件发生以后,军中的光棍们都对我考察女干部的眼光大为质疑,宁可终身打光棍,也决不肯请我作媒,一时弄得我门前冷落鞍马稀,再也没有了考察女干部的机会。其实这怎么能怪我呢?谁叫老宋长那么矮,诗诗偏又那么高,用花瓶敲起脑袋来不是格外顺手吗? 见老宋一时讷讷地答不出话,我呵呵一笑,把话题一笔荡开:“那永宁和宜阳在什么地方?”唉,我真怀念从前,怀揣一本地图册就敢天南地北地闯荡。要是现在手中有一卷中国地图,也不用问这么弱智的问题了。 宋献策沉吟了一下,正色答道:“永宁与宜阳均在洛阳附近,其中宜阳与洛阳仅咫尺之遥,朝发可夕至,比杞县至开封的路途还近。李师长,我有些担心,李闯王攻下永宁后,又发兵宜阳,看样子,也是要夺洛阳。” “糟了!”我一拍大腿:“李自成要和我抢生意。我们离洛阳尚远,恐怕黄汉忠今晚就得出发,而且路上不得停留,要一路向西,尽快到达洛阳。老宋,你们立即挑选二万骑兵,明早就动身,同样不得停留,直奔洛阳。要与黄汉忠保持五十里路左右的距离,以免沿途被官兵察觉。” “下官遵命。”宋献策眼中闪过一丝坚毅,却又笑道:“李师长,投闯王一事,看来我也不用再问你了。看你的这番布置,显然就是要和李闯王一争高下了。” 我笑着拍了拍宋献策的肩膀:“知我者,老宋也。你要是能抢先攻破洛阳,我给你记大功,再给你纳一房小妾,杀一杀诗诗的威风。” 我说到这里,宋献策当即抱拳讨饶,红娘子也不禁轻笑起来。我顿了一顿,又接着说道:“如果万一李自成先攻下了洛阳,你们就把洛阳东部附近的城池都给我攻下来,特别是登封,别让李自成向河南中部和东部发展。还有,如果你命好,能抢先攻下洛阳,你要做这么几件事……” 我刚布置妥当,李牟他们就回来了。看来黑夜给了李牟黑色的眼睛,却没让他看到光明。几十万的人马活生生地在那摆着,不由得他不信,李牟的骄傲终于被特快专递到西班牙去了。他摇着头叹道:“堂哥,你真够狠的,一下子弄出这么多兵马来。得,我这趟是白跑了,看来你是不会去投闯王了,对吧?” 我呵呵一笑,却有意避开他的问题:“过奖了。李牟,你是从哪条路线来的?” 李牟沉吟了一下,爽快地答道:“从永宁插小路至汝阳,再经禹州和长葛来到新郑,本来是准备去杞县的,结果在这就遇上堂哥了。” 第 21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2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22 章 我不动声色地问道:“那你们也是沿这条路线回去吗?” 李牟有些疑惑地问:“那是自然,堂哥问此何意?” 我欲擒故纵:“我们明日就要向禹州发兵,攻打县城了,你干脆跟我们一起走吧。” 李牟急忙拒绝:“军情如救火。闯王有吩咐,传话后立即赶回,不得有误。既然堂哥不愿投闯王,我这就连夜赶回去回话。再说了,你们一打禹州,我们过境就很不方便了。还是连夜走的好。” 我微微一笑:“你回去告诉闯王,我在郑州等他来合兵一处,共打开封。” 李牟吸了口凉气,没想到我胃口这么大,竟要闯王来投奔我。这事情一下子倒过来了,他脸上一时颇有些不自然:“好,李牟马上回去,一定把堂哥的这句话带给闯王。” 李怀琛他们却揽着他的肩头,不让他走:“堂哥,咱们兄弟多年不见,哪有就走的道理,来,先喝上几碗。” 李牟正色道:“闯王有吩咐,外出办事时不得饮酒,还请各位见谅。” “好,既然闯王军纪严明,大伙儿就别难为李牟了。来日方长,今后有的是喝酒的机会。”我巴不得李牟赶紧走,免得他发现我们调兵遣将,于是拦住了李怀琛的话头:“李牟,你只带了二十个人来,是否太少了?我派人送你回永宁,如何?” “堂哥的好意我心领了。”李牟一口就拒绝了:“李牟闯荡江湖多年,沿路自会小心,不会露出破绽。” 我微笑道:“哦,那你们快动身吧。明早我们就去打长葛了,你速速过境,不要停留,以免官兵不让你们进城。” 李牟站起身来,匆匆一抱拳,立即带着亲兵们,上马飞驰而去了。 ————————————————————————————————————— 声明:本书已和起点正式签约。请所有擅自转载本作品的网站停止转载,否则均成民事侵权,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第一卷 天马行空 第二十九章 亲吻之赌 看李牟去了,我立即叫牛金星用围棋子摆出河南中西部的地图。确认了我们经登封去洛阳的路,与李牟并不是同一条路线后,我这才松了一口气,开始部署起人马来。 我先把黄汉忠找来,向他谈了一番计划,并再三叮嘱他,不要露出破绽,小心行事,路过登封时不要停留。最后我微笑道:“黄营长此去,请将士们尽管放心,你们的家眷,我们会安置妥当,不会让他们受到任何伤害。” 黄汉忠心中自然明白,我这话中隐含了一些其他意思,若他们敢背叛我,这些家眷们的命就保不住了。他知道我阎王的称号,也刚见识过我一口气砍掉169颗人头的手段,所以一点都不怀疑我能否狠得下心来。他于是匆匆行了一礼,就去布置人马了。 宋献策又与我商量了一番行动细节,也匆匆地去布置了。之后,我又与牛金星谈妥了打郑州、中牟县的计划,把他也送走了。 唉,当高层领导就是好啊,我一会儿就忙完了,于是点燃了一袋烟,让大伙都散了。只有李仲与红娘子磨磨蹭蹭,不肯走开。 “岩哥,问你个事。”红娘子见人群一散,就急匆匆地说道。 一听红娘子久违了地叫我岩哥,我就知道,她又有事求我了,而且十有**是要求上前线打仗。 “是问我咱们亲兵团要去哪里吧?”我微微一笑。 红娘子带着些酒意的媚笑,简直比蜜还甜,让我心中隐隐一动:“岩哥,你真是越来越会算计了,总能看透别人的心思。既然你猜到了,就让我也去打洛阳吧?” “呃……我们要打长葛、登封和郑州、中牟,你干嘛要舍近求远,去那么远的地方?”我正色道:“再说了,你们亲兵团得陪着我,做一些更重要的事情。” “停!岩哥,算我求你了,好吗?你就别老是拽着我了,行不行?你就让我去洛阳吧,我……想去看看洛阳牡丹。洛阳是我从小就想去的地方,这次可不能错过。”不知是不是酒的因素在作怪,听了我的老一套,红娘子并没有象往常那样发怒,反而在语气中掺上了几丝娇媚。事实上,这几天来,红娘子忽然变得轻松活泼了起来,也许是军事上的节节胜利让她开心吧,她又恢复了那酒醉之夜以前的俏皮女孩形象。 “好!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liu。”我拍手笑道,然后话锋一转:“美人儿,你花痴啊?牡丹是春天开的,现在可是秋天。” 红娘子捏着粉拳在我眼前晃了一晃,轻笑道:“我就是个花痴,怎么着?你咬我啊?没真花看,就不兴看看那些牡丹画儿,还有刺绣什么的?我不管你那么多,反正我喜欢洛阳,我一定要去洛阳。” 我有些诧异,红娘子这么个巾帼英雄,此刻竟似在跟我撒娇似的,这可不是她的风格啊,难道要来个小魔女变身?我于是继续逗她:“不行,哪也不准去,跟我回聚宝岗。” “为什么?”红娘子的魔女变身卡彻底失效了,她咬牙切齿地瞪着我,看得我一阵暗笑。 “本公子要在一个安全的地方闭关修炼武功。最近我隐隐有了突破之势,将到达一个新的境界,所以需要你们为我护法。”我这话自然是半真半假,不过我也确实将太极功练到了一个突破边缘。随着阴阳之术在军事、政治上的策略运用,反过来又推动了我对阴阳之术的领悟,让我在武学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前几天在修炼内功时,模模糊糊有种天人合一的感觉,那一刻内视丹田时,见腹内气流竟隐隐呈阴阳鱼方式,形成一阴一阳两股气流,相互缠绕流动。这种现象,是我从未听说过的,哪怕在武侠小说中都没看到过。可惜的是,这种现象只持续了几分钟,就又恢复正常了,丹田内仍是鸿蒙一片、混沌未开,让我遗憾不已。 “自私鬼!”红娘子从牙关里蹦出这三个字,毅然说:“我绝不会陪你回聚宝岗的,你就找你二哥去吧。我一定要去打洛阳,我喜欢打大仗,喜欢热血沸腾的感觉,可是跟着你,呸,真没劲!” 李仲从头到尾就没说过一句话。见我们快掐起来了,便借口要去练气功,径自走了。 我笑嘻嘻地看着红娘子:“你上战场的话,你倒是热血沸腾,过足瘾了,但我可就惨了。” “你惨什么?”红娘子杏眼一瞪,粉面含威:“自己怕死,不敢上战场,还拉着别人不让去,不怕丑!” “我当然惨啊。你天天在战场上厮杀,我天天为你提心吊胆,吃也吃不香,睡也睡不好,你说我惨不惨?还有,我可不是怕死,而是怕你难受。你想啊,如果我上了战场,你也会整天提心吊胆,牵肠挂肚,对不对?所以啊,我俩就呆在后方,谈谈情,说说爱,这样不是挺好吗?”所谓酒壮色胆,我又开始厚着脸皮,对红娘子进行xing骚扰了。呃,见了美女不骚扰几句,不是我的风格。每次打这些擦边球时,我的心就不会是空荡荡的了,有了理想和追求就是不一样,总是会充实一些。 红娘子静静地听着我的胡说八道,也不插言,忽然眉尖一挑,似笑非笑地说:“你少油嘴滑舌。按你的说法,咱们的师长大人,心里还是有红娘子的罗?” 我连忙举起右手的三个指头,对天发誓:“李某人时刻不敢忘了咱们的红女侠,一片真心,苍天可鉴!” “好,既然你这么说,”红娘子笑容一敛,紧盯着我的眼睛:“那我问你,我姓什么?叫什么?你知道吗?” 我张口结舌,半天答不上来。史书和小说上好象都没提红娘子的真名真姓,我又哪里能找出正确答案? 红娘子等了半响,也没见我回答,不觉脸上有些黯然,眼神却锐利得象一把手术刀:“你问过香香的名字和住址,可你问过我的吗?别人叫我红娘子,可我难道生下来就叫红娘子吗?亏你还敢腆着面皮说心里有我!再说了,如果不是香香要走的话,你也不会想起来要问她的名字的,对吗?可见你心里不但没有我,也没有香香!你们这些衣来伸手的公子少爷,就是把我们女人当成战利品,从来也没真正搁在心上,亏你还好意思说真心假心!我看啊,你就是个空心稻草人。你的心里,其实只装着你自己!” 红娘子的这番话,比世界上最锐利的手术刀还要犀利,要强行把我的灵魂解剖开来。难道我真的从来没有真正喜欢过谁?我真的成了个自私、冷漠、只关心自己的冷血动物吗?我有些心烦意乱地思索着,不觉又掏出了烟袋,闷闷不乐地抽了起来。 “哼,你就抽吧,你不是说烟能通神吗?你这就去问问神仙老爷们,看他们能不能告诉你答案?”红娘子恨恨地扭过头去,端起小半碗酒,一饮而尽。 烟能通神?原来红娘子也是记得我的不少话的。我忽然轻松起来,思维也活跃起来。我忽然想起我和那个叫覃远的偷鸡士兵聊起过红娘子,当时我曾好奇地问过红娘子的一些情况,但此刻也许是酒喝多了,一时间都想不起来了。 唉,难道我确实是没有真正在意过红娘子吗?我暗骂着自己。心里却又为自己开脱起来:史书中都是叫她红娘子,我就把这当成了真名,事实上,真名又有什么重要呢?不过是一个代号罢了,眼前这俏生生的人儿,不是更真实吗? 我于是强词夺理起来:“名字不就是一个代号吗?叫着顺口就行了。什么真名不真名的,重要吗?” 红娘子冷笑一声:“不重要吗?” 我无奈地重复道:“重要吗?” 红娘子又追问:“不重要吗?” 第 22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3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23 章 “停!”我举手投降,再说下去,就成《大话西游》明末版了。 这时我脑中灵光一闪,终于想起一件事来,立即反败为胜:“美人儿,我在逗你呢,你以为我真的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吗?只不过,大家都叫你红娘子,我也叫顺嘴了,这才从没叫过你的真名。” “不可能,你少吹!”红娘子显然不信。 “那我们打个赌。”我微笑着说,同时胸有成竹地慢慢磕着烟灰,看都不看红娘子一眼。 “好,赌什么?我要是赢了,你就和我一起上阵,杀进洛阳。你要是赢了,我……就陪你呆在聚宝岗!”红娘子看来是下定了决心,一定要揭穿我的牛皮。 我的色心又起来了,眯缝着眼笑道:“不,我赢了的话,你就亲我一口。” “好!”她一口就应承了下来,大出我的意料。 我笑嘻嘻地伸出小指:“来,拉个勾。一百年啊一百年,不许变,不许耍赖。” 红娘子疑惑地瞅了我一眼,啪地打开我的手:“本姑娘今年都二十岁啦,才不跟你玩这些……小孩儿才玩的把戏。你想拖时间,等救兵是吧?哼,有话快说,有……那个快放。” 我用手在鼻子前扇了几下,然后慢悠悠地说:“你姓唐,叫唐玉婉,是也不是?” 第一卷 天马行空 第三十章 手抚香唇 这回红娘子是真的吃惊了,她张大了嘴,半天没合上来。 我心中满是得意,佛祖显灵啊,幸亏红娘子她爸给她取了个这么有意义的名字,我才回想起来。记得那个偷鸡的士兵说起这个名字时,我还在脑海中联想了一番,玉婉玉婉,不就是玉碗吗?她姓唐,又同汤音,玉碗盛汤,真该是个富贵名字,可结果却成了个卖艺的姑娘。玉也好,婉也好,都有温婉之意,是小家碧玉的象征,现在红娘子却成了女贼,她的真名跟我这张远航的名字真是有得一比。我的父亲希望我长大后成为一名船长,但我却只在电影上见过大海,扬帆远航只能在梦里出现。事实上,和伟志、鹏飞、建功等等名字一样,这类具有很强目的性、功利性的名字,却与人生轨迹往往形成讽刺性的鲜明反差。也多亏如此,刚才我看到红娘子拿在手中的酒碗时,才忽然从碗字上找到突破口,记起了这关键性的一笔。 见到红娘子吃惊的样子,我得意洋洋地胡侃起来:“玉婉这名字好是好,但还是没有红娘好。红娘红娘,小时候叫红姑娘,长大了叫红娘子,老了就叫红大娘,多省事。所以我还是喜欢叫你红娘子。” 红娘子的下巴猛地合上了:“那我问你,我老家在哪里?” 我微笑道:“你是不是还要问我,你家里有几口人、几亩地、几头牛?抱歉,我无可奉告,因为那不在赌注范围内。想要我说其他答案的话,还要另加赌注。”我借了酒劲,色迷迷地瞄了几眼她鼓鼓的胸部,不由得心神荡漾。 红娘子敏感地察觉到了我的不怀好意,脸上一红:“好,我认输了,明天就陪你回聚宝岗。” “不会吧?你耍赖!说好要让我亲一口的。”我跳起来,冲到她面前,准备抱住她啃上一口,这回看你往哪里跑? 红娘子吓了一跳,伸掌就劈过来。我微微一缩身,一采一带,就把她几乎带到怀里来了。 “停!”她用手挡住我的胸脯,不让我得逞,恨恨地说:“好!练了武功,就是用来欺负女人的。” 我哑然失笑:“拜托,我哪敢欺负你啊?是你自己答应过的,输了就让我亲一下的。” 红娘子脸上又是一红:“你自己刚说过的话,这么快就忘了?你说让我亲你一下,可不是让你亲我一下。” 我昏啊,我咋这么笨呢,真是喝高了吧。我心里后悔着,嘴里却说着:“你就少在这绕来绕去了,你亲和我亲,那不都一样吗?来,快亲一下吧,我可是等不及了。” 我涎着脸,把脸凑了过去,心想她肯定不肯亲我的嘴,但既然自己失策了,就吃点亏,让她亲下脸算了。 却不料……红娘子拉起我的右手,在我手背上轻轻吻了一下,得意地笑道:“好,亲完了,这下你该满意了吧?你又没说要亲你什么地方,这可不算我耍赖哦。” 我的热血全涌上了头顶。我是猪猪啊?智商怎么会这么低?竟三番五次地被她戏弄。看着她巧笑嫣然的脸,如芙蓉般绽开在眼前,我心中大热,哪肯就此罢休,便趁了酒劲,猛地将她搂入怀中。她身躯微微一震,正待反抗,我已堵住她的嘴唇,狠狠吮吸起来。 我心下正得意间,突然下嘴唇猛地一痛。我痛哼一声,急忙松开她,伸手在嘴唇上一抹,竟然一手鲜血。 红娘子得意洋洋地瞪了我一眼:“看你下次还敢欺负人?这就是你的下场。”她显然怕我借酒撒疯,继续纠缠不休,边说边急匆匆地走出了营房。 我不甘心地冲红娘子喊了一嗓子:“我不但知道你叫唐玉婉,还知道你是属虎的。” “哦?”红娘子回过头来:“你肯定自己没弄错?” “绝对肯定!”我恼羞成怒地说:“你就是只母老虎,不属虎难道还属蟑螂?” 红娘子噗哧一声笑了出来:“得,你就瞎说去吧。我大人不计小人过,宰相肚里能撑船。” 我郁闷地掏出一块大手帕,捂住了嘴巴。额滴神啊,能赏赐给我这可怜的穿越者一块小小的创口贴吗?明天我咋见人捏? 红娘子却又停住了脚步,把头探进营房,悄声说:“哎,我知道你没亲够,还想继续亲么?” 原来还有戏?心疼我了?我一阵兴奋,快步向她走去:“想,想得要命!” 眼看我离她只有三百厘米了,红娘子的一句话却钉住了我的脚步:“还想亲的话,回家找吴妈继续亲吧。”她脑袋一缩,留下一路格格的笑声,转眼营房里又只剩下我寂寞的身影,寂寞的心。 额滴神啊,我这是上辈子造了什么孽啊,竟被一个小丫头屡屡调戏,我极度郁闷中。 这种郁闷感,等我回到住处时,就更浓郁了。那些女兵们看见我的嘴唇时,都会意地发出了吃吃的笑声,然后鬼鬼祟祟地聚到屋外,开始相互审问 “吴妈,你刚才出去了好一会儿,你老实交待,到底是不是你咬的?” “哎哟,大姐哎,你可不敢乱说,这位爷,谁惹得起?还有那一位,谁又敢在她眼皮底下偷吃零嘴?” “不是吴妈,那一定是张妈干的。你看你看,我一说,她脸都红了……” ………… 她们象吃了兴奋剂似的,声音时而激越高昂,似黄河之水天上来,时而又窃窃私语,如大珠小珠落玉盘。偏偏我最近内力进步较快,二十米以内的任何声音都听得无比清晰,所以我虽然盘腿坐在床上练习内功,但那字字句句都传入我耳中,让我心潮澎湃,久久难以平静,几乎就到了走火入魔的高度。我长叹一声,也不练功了,翻身就睡。 睡梦中,很多蚊子在耳边嗡嗡地叫着。都秋天了,哪来的蚊子?我迷迷糊糊地想着,半天才反应过来,原来还是那群大妈们在作怪。 可恶的是,红娘子做了这么缺德的事后,居然也不知道回避,第二天早上又跑来与我们一起共进早餐。 李仲端起一碗红薯稀饭,刚喝了两口,忽然发现了新大陆:“老四,你嘴怎么了?” 我早有心理准备,异常平静地叹了口气:“还不是昨天杀人祭旗,我心里难受,不知不觉就把自己的嘴唇咬破了。” 李仲一副要把砂锅打破的神情:“胡说,昨晚喝酒,还没见你嘴上有伤。” 我继续叹气:“我有说是昨天下午的事吗?昨晚我午夜梦回时,想起那一百多个兄弟,自怨自艾,这才不小心咬破了嘴。” 李仲终于恍然大悟了。红娘子却抬起她那纤纤玉指,轻轻地抚mo着她的香唇,眉梢间全是笑意:“真——的——?”她把这两个字音拖得长长的。 第 23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4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24 章 我的心神一荡,似乎她正娇笑着,将那葱葱玉指抚在我的唇上。再想到这伤口是她留下的,心里莫名地一阵温暖。 李仲却被红娘子引起了疑心,他看看我,又看看红娘子,第二次恍然大悟起来。 红娘子察觉到了李仲怪怪的眼神,立即脸色一正,为自己澄清起来:“李师长,我听女兵们说,昨晚她们审问了一整晚吴妈,问你嘴上的伤是怎么来的。吴妈开始死活都不肯说,可是后来实在被审得受不了了……” 我昏啊,死丫头,又来越描越黑这一招了,但我无法说出自己的糗事,只好冷着脸打断她的话:“少胡扯了,稀饭塞不住你们的嘴是吧?你们记住,子曾经说过,吃不言,饭不语!上下几千年,历朝历代,被稀饭呛死的人还少吗?” 李仲第三次露出了恍然大悟的神情。我狠狠地在桌下踢了他一脚:“二哥,你的脑子就不能琢磨点正经的事吗?这么多国家大事,还不够你琢磨吗?” 李仲揉着脚,苦着脸说:“我有琢磨啊。你看,昨晚我都想好了,我这个副团长,天天陪着你练功喝酒,毕竟不是正经事儿。不如你把我调到老袁那去,今天我也不进新郑县城了,就直接和老袁一起去打长葛县城。我好歹也是个文武将才,总得和兄弟们一起上战场拼命,才是硬道理。四弟,你说是吧?” 我听他果然说出件正经事来,真的差点被稀饭呛着了。李仲是这些家人中,让我最感受到亲情的,也是帮我最多的。没有他教我武功,我现在仍是一个文弱的冒牌书生。我想了一想,找出了两个理由:“二哥,我可舍不得你走。太极功夫别人也不懂,我只能跟你切磋。再说了,你和我一起也是有仗打的。明天我们就一起去洛阳,如何?还有,你既然不想在咱们亲兵团当这个副团长,那就暂时别当了吧。” 红娘子一听我说还是要去洛阳,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似乎在埋怨我骗了她。转眼想了想,她又用那纤纤玉手抚着嘴唇,眼睛笑笑地瞟着我,轻轻地说:“活该。” 第一卷 天马行空 第三十一章 替身之约 李仲一听红娘子这话,却会错了意,不由多起心来,连忙说:“老四,你怎么随便就撤我的职呢?我虽然喜欢喝点酒,但也是你让我陪着喝的。我可从来没犯过错误,一直对你忠心耿耿、忠字当头、忠心不二、忠肝义胆……” “停!二哥,你如果想唱忠字歌的话,我就叫女兵们来弹琴伴奏,再让红娘子陪你跳一段舞助兴,呃……就叫忠字舞吧。”我见李仲误会了,忙瞎扯一通,把尴尬冲淡:“再说了,这次去洛阳攻城,可是以你为头的。” “以我为头?”李仲脸上顿时露出了幸福的笑容。他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心眼儿比较直,肚里没什么弯弯拐拐。听了我这一番话,一定在幻想着我要破格提拔他为副师长,带领宋献策去攻打洛阳。他又怎知我这个副师长位置是打算长期空缺下去的,一是为了让下面的将官们有个升官的想头,争相杀敌立功,这叫望梅止渴;二是我心中也早有了想法,这个副师长是准备给李自成他们留着的,因为象李自成那样的枭雄,必不甘心只担任一个团长之职,否则他手下那帮文武将官们也不会善罢干休。 我微微一笑,顺手拿过一面铜镜来,揽着李仲的肩头,把镜子放在二尺开外,照着我俩的头部:“二哥,你看我俩长得象不象?”镜里的两人,均是国字脸,浓眉高鼻,大眼薄唇,要不是李仲留了些短须,右脸上少了颗黑痣,乍一看,就跟一个人似的。 “那当然象罗,咱们可是兄弟啊,我也只比你大三岁嘛。”李仲憨憨地冲着铜镜傻笑着。这铜镜和现代的玻璃镜子没法比,虽然擦得贼亮,但还是照不出十分清晰的影像来,总有些雾里看花,看不真切。 于是我又转头看向红娘子:“玉儿,来,看看我和二哥象不象?” 红娘子乍听我叫她玉儿,不由一怔,然后白了我一眼,仔细地打量了我们一番,拍手笑道:“象,象得要命。都是眉如远黛,目比西施,妩媚动人,风情万种……” “停!”我被红娘子逗笑了,随即脸色一正:“到底有多象?你说实话。” “有多象?要我说啊,把李仲的胡子拨光了,再给他右脸上加颗痣,就算是我,乍一看,也分不清你们谁是谁了。”红娘子见我严肃起来,也不由得收敛起笑容来。 “好,那就拨光他的胡子。”我斩钉截铁地说,将手抬在半空,做了个虚劈的姿势,把李仲吓了一大跳,赶紧伸手捂住自己的胡须说:“老四,你疯了吗?你到底想干什么?” 红娘子顿时明白了我的龌龊念头,她定定地看着我,失声道:“李岩,你……也太无耻了吧?这种事你也做得出来?” 我双手一摊:“有什么办法呢?自从上次聚宝岗一战,我就对天发誓,此生只能再出九次手。大家知道,对天发誓是件十分严肃的事情,都被太上老君记录在案了,所以你们总不能逼我违反誓言吧?我不找个替身,能行吗?” “什么?你要我做你的替身?”李仲也不禁失声叫了起来:“老四你也太不厚道了吧?你要一直把我留在你身边,从此不见天日?那我这个副团长怎么办?大伙儿上哪去找我?我的妻儿上哪去找我?” 我微笑道:“二哥你别急嘛。我只是打大仗时让你临时做一会替身,等打完仗,让红娘子把胡须给你粘回去,把痣给你去掉,你爱上哪就上哪去。放心吧,你四弟是个厚道人,不会害你的,我只是临时抽调你一下,等打完仗,你还是副团长。咱们一家人,你不帮我谁帮我?” “你既然起兵造反,为什么不索性男子汉一点,痛痛快快地带兵杀敌,却要遮遮掩掩地躲在幕后?还发什么鬼誓,只出九次手,你……到底安的是什么心?”红娘子这时也有些气恼地质问起来:“还有,你天天练功比武,不也是出了手吗?早就破了誓了。” “我不喜欢杀人!”我大义凛然地回答:“我只是个书生,不是侠客,更不是杀手。虽然我练了武功,但只求自保,仍然不愿杀人。杀人的滋味不好受,我不想再让自己难受。所以,我说的只出九次手,是指出手杀九次人。”我本来是想说只出三次手的,但想到这乱世里变故甚多,又给自己加了六次,否则这誓言会破得有点快。 红娘子想起我那晚杀人后的呕吐,脸上露出了一丝鄙夷,但也许想到了之后我们之间发生的事情,脸上又变得有些不自然了。她别开头去,一时间沉默起来。 李仲张大了口,呆呆地望着我,不明白他铁血心肠的阎王弟弟,为何一夜之间竟变得如此慈悲心肠了。他挠了挠头,大声道:“少扯淡,那169个士兵,不也是你杀的吗?” “那不能算是我出手,我只是下了个命令而已。”我马上给他顶了回去:“二哥,你不是嫌官小了吗?现在让你尝尝当最高领导的风光滋味,你还犹豫什么呢?再说了,真正受委屈的是我,我得用易容术把自己雪藏起来,谁又了解我的痛苦呢?” 李仲的高声争辩持续了一刻钟,但最后他还是妥协了。他摸着光溜溜的下巴,苦恼地问我:“老四,你怎么就不肯留点胡子呢?要不然,我也不用受这份罪了。你每天用那把宝刀刮胡子,是不是有什么毛病啊?” 我哈哈大笑起来。剃须这习惯我一直没能改变,而且留一把胡子去抽旱烟,一不小心就会火烧赤壁了。我也不想用把那又长又大的“乌雪刀”刮胡子,但我也没办法啊。我的飞利浦电动剃须刀没能带到这个世界来,也就只好委屈那把从陈总兵手中夺来的战利品了。这把刀吹毛断发,只要手法到位,用来刮胡子是再合适不过。自古宝刀配英雄,要不是我武功到了一定的程度,手稳如山,那把宝刀早就割破我的咽喉了,再不济也会把脸割个七零八落。 所以每次我当着将士们的面刮胡子时,他们都格外地敬畏我。当然,第一次除外,那一次大伙以为我要自刎,都纷纷扑了上来,结果……唉,那都是些陈年旧事了,还是不要回想了吧。 红娘子给我化了一小会妆,我照照镜子,嘿,我又变成了一个脸色腊黄的中年汉子了。我看着刮完胡子后容光焕发的李仲,长叹一声,心中不无后悔。 李仲笑呵呵地望着我:“老四,你嫉妒了吧?我是不是面如冠玉、玉树临风、丰神朗玉啊?” 我表情严肃地帮李仲把接龙游戏玩下去:“对,二哥,你是玉不琢不成器、器度非凡、凡夫俗子、子孙满堂、堂堂七尺男儿、儿女情长、长命百岁、岁月无痕……” 红娘子笑嘻嘻地瞅着我,突然说:“这么大的人了,心性还跟小孩似的。看来啊,得给你成个家了,野骡子总得拿根绳子拴着才好。” 我立即色迷迷地看着红娘子:“自苦美人配英雄。红娘子,你今年贵庚多少?” 红娘子瞟了我一眼,似笑非笑地说:“你别看着我,我早给你找好人了,保证是个大美人儿。” “是谁?”我故意装出一副口水都要流出来的样子,继续和红娘子逗趣,心里却也有一丝好奇。 “吴妈!”红娘子神秘兮兮地轻启朱唇。看我泄气的样子,她笑了笑,又补充了一句:“吴妈去年守了寡,芳心寂寞,正等着有人去慰藉她。你又不喜欢打打杀杀,陪她在后方谈谈情,说说爱,不是挺好?” 我狠狠瞪了红娘子一眼,却忽然心生疑惑:“二十个女兵中,为何你每次不挑别人,偏拿吴妈说事?”一个荒唐的念头涌起,难道她也是鲁粉(鲁迅大神的FANS)? 红娘子笑嘻嘻地看着我:“因为吴妈最年轻、最漂亮啊!” “可惜腰太粗。”我没好气地回答,随即又色迷迷地盯着红娘子的小蛮腰:“要是和你一样……” 红娘子没等我说完,一掌就劈了过来。 ————————————————————————————————————-———————— (PS:在大家帮忙下,湖水这两天保持了首页新人榜前十,谢谢大家。本周第一卷35章将正好上传完毕,结尾几章将比较有趣,并为大家献上一首好歌,一段浪漫,然后开始第二卷,嘿嘿。希望大家继续关注,继续帮着收藏和砸票,谢谢。) 第一卷 天马行空 第三十二章 替身凶猛 我探出左手,半虚半实地划了个圆,轻轻接过红娘子劈来的那一掌。我正想再说点什么,红娘子已化掌为拳,和身扑上。红娘子的小巧功夫甚为了得,身影变幻中,勾劈挂踢,无所不用。一时间这小小的营房里,风声四起,到处都是她的红色身影。 我松腰落胯,虚腋屈膝,在心中回想着“静如山岳、动若江河”这八字要决,随手拆招,把“掤、捋、挤、按、采、例、肘、靠”这八种手法一一用上。太极拳可谓拳打卧牛之地,这小小营房已够我施展。红娘子闪展腾挪,连变了几种拳法,我犹如狂风怒涛里的一叶小舟,似乎随时要被那惊涛骇浪淹没,却又始终贴在水面上,随波起伏。 “好!”李仲点评道。我和红娘子都有些痴迷于武学,最近更是经常一言不发就动手过招,他早已见怪不怪:“不过四弟你得把内劲再收回去一些,用四成就足够了,不然会把营房震坏的。” 正打得兴起,红娘子腾地跳出圈子,身形却仍被我带得滴溜溜地转了几个圈,才化开我的太极转劲。打了半天,红娘子毕竟是女子,劲力已有些跟不上了。她知道我有意让着她,于是咬了咬嘴唇,有些气恼地说:“整日里油嘴滑舌、玩世不恭,哪象个师长?李仲你也不管管他,就由着他疯?” 第 24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5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25 章 李仲笑呵呵地看着我们,竟露出了与他年龄极不相称的慈爱眼神,象过来人看着一对小两口在嬉笑打骂似的:“哎,我说你们俩个,就别闹别扭了。” 李仲不开口倒还好,一说出这不伦不类的话来,红娘子脸都红了,一扭身就出了营房,口中嘀咕着:“哼,你们两兄弟都不是好人。” 李仲的脸上顿时露出了很受伤的表情。我心里说不出的滋味,看着李仲叹道:“二哥,说说正事吧……” 从这天起,李家军的动向就开始让开封城里的官兵们格外揪心起来:新郑守兵不战而逃,我们占了新郑县城。牛金星率五万人往中牟、郑州出发。袁胖子带四万人包围了长葛县,李俊带四万人朝禹州进发,而李岩带十万人昼夜向登封市进军。 据说那李岩凶悍异常,一改以往在幕后指挥的做法。每次在路途上遇上官兵,李岩总会率先拍马冲入敌阵,狂舞双刀,勇猛杀敌。士兵们见活阎王亲自上阵,均士气大振,个个奋勇当先杀敌,日夜兼程,将推进速度硬生生提高了很多,两日后便到达了登封城下。但奇怪的是,除在登封北门和西门留下约二万士兵外,其余8万人忽然神秘失踪。 “二哥,你别那么拼命行不行?”我劝着李仲:“我只要你摆个造型,偶尔杀个把冲到你身边来的官兵,不是让你去当开路先锋的。” 李仲笑容满面:“可是我喜欢杀人啊。” 我叹口气:“你就一点也不怕死吗?” 李仲眼一瞪:“怕什么?在战场上,你不杀敌人,敌人就会杀你,能手软吗?你杀第一个人时会有些不舒服,杀多了,就当杀鸡一样,有什么好顾虑的?再说了,我杀的都是该杀之人,有什么不舒服的?” 我默然,不由反思起自己是不是有些心理障碍。这时红娘子却轻蔑地看了我一眼:“要不是当时那条山道上只有你一个人,我真怀疑那些官兵到底是不是你杀的。” 我听了这话,差点从马上摔下来。这时我们正在官道上向着虎牢关疾驰。 我叹了口气:“我上次就说过了,那次是为了你,我才破例杀人的。”这话刚说完,我忽然又想起了那个酒醉之夜,不由扭头向红娘子望去。 见了我有些怪异的眼神,红娘子不知是纵马急奔的缘故,还是也想起了什么,她脸上泛起些红云,嗔道:“你呀,除了油嘴滑舌,还会些什么?” 我呵呵一笑,在马臀上轻轻甩了一鞭,将背影留给她:“我还会平定天下。” 红娘子不依不饶地追了上来:“得,你呀,就慈悲为怀去吧。我看你也甭去洛阳了,就留在登封少林寺,当个和尚最好。不过象你这般油腔滑调之人,早晚会被十音译得没有什么营养,我总不能说成是磨豆腐用的托吧?这也太不符合逻辑了。 “哎,你倒是说话呀!”红娘子催促道,眼里却闪过一丝笑意,看来能把我这张油嘴问倒,她是比较得意的。 我灵机一动:“呃,摩托就是一种高级马车,这是南方的一种方言,你们听不懂吧?博一博,单车变摩托,独轮车变成四轮高级马车,就是说要敢于以小博大,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我还可以告诉你们一些关于赌博的妙语: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有赌未为输……” 这一刻,我终于领悟了天机——有什么解释不了的新名词,尽可以往南方或北方的方言里推,实在不行,还有东方、西方、东北方,西南方…… “呸,你个死赌鬼,就赌命去吧,小心真把命给赌没了。”红娘子笑笑地啐了我一口,又姿态优雅地伸了个懒腰:“本姑娘在马背上颠了这两天,可闷坏了,你们慢慢商量吧,我可要瞅瞅洛阳城去。” 第 25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6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26 章 虎牢关上,已可清晰地看到那宏伟的洛阳城,我马上点头批准了她这小小的要求:“对对对,是该好好看一看。不过,你身边总得有个护花使者吧,我只好义不容辞了。” 红娘子马上愁眉苦脸起来:“别,大哥,我求求你了,你别老粘着我了,行吗?你就多陪陪你二哥,多想想国家大事,好好讨论一下行动方案吧。我想一个人静一静,可以吗?” 我碰了这么个钉子,脸上一热,讷讷地说道:“好吧,你就去散散心吧,顺便好好想想我前几天跟你说的那些知心话儿。” 红娘子笑笑地瞟了我一眼,也不答话,运起轻功,不久就纵到了虎牢关的最高处。她张开双臂,象在拥抱着那烈烈的山风,突然对着洛阳方向大叫了一声:“洛——阳——” “哈哈哈,真是个花痴!”我笑得乐不可支,然后和李仲一起去察看兵马准备情况了。 骑兵早已到齐了,步兵们也陆陆续续到得差不多了。我和李仲把人马整理了一下,交待了一些事项,还特意把带着火枪的二百名士兵单独叫出来,暗地里吩咐了一番。 半个时辰后,我终于忙完了,于是走回原地准备叫红娘子下来,这时我发现有些不对劲了。 虎牢关依山伴崖而建,最高处有一处悬崖。红娘子独自站在那悬崖的巨石上,象一具雕塑似的一动不动,仍保持着半个时辰前的姿势,听任烈烈山风吹起她的衣裳。她飘若仙子,却让我莫名地想起了望夫石的传说。 她怎么了?这离洛阳还远着呢,不是真的是花痴病提前发作了吧?我疑惑起来,赶紧提气向红娘子奔去。这时一个怪怪的念头在我脑中闪过:她为什么会一直站在悬崖边发呆,难道象她这样开朗的人,竟然会想寻短见?我不管这个念头如何荒唐和疯狂,仍小心翼翼起来,轻纵轻落,不让她听到我的脚步声。 忽然那个身影动了起来。红娘子似乎用手捂住了脸,肩膀轻轻地抖动着,然后风里传来微微的哭泣声。 我的心猛地一震。红娘子在我心中,是天塌下来都不愁的人,眼泪、脆弱这些词就从来没跟她挂过勾,她今天到底怎么了?我的脚步不由缓了下来。 红娘子似乎用衣袖擦了擦眼泪,又站在那风里发起呆了。我心中隐隐有些不祥的预感,急忙暗运内劲、加快脚步奔上前去。突然内息一岔,我猛地来了个紧急刹车,前腿差点爆胎。 耶和华、达摩、济公,还有雷锋、萧峰、珠穆朗玛峰,你们都来给我作证吧,我没有神经错乱吧?我分明听见了风中传来的那句歌声。歌声虽细虽轻,却如一声惊雷炸响在我心头—— . 有没有人曾告诉你,我很在意 在意这座城市的距离 . 我呆呆地站着,然后懊恼地揪着自己的头发,这不是陈楚生唱的那首《有没有人告诉你》吗?张远航,你真是比驴还笨啊,组织从来没有放弃过对你的挽救,组织一直就在你身边,可你眼中却只看见美女,却听不到组织温暖的召唤。往事一幕幕地闪过:她笑着说,好,有性格;她笑着说,不做灯花了;她愤怒地说,一个男人可以同时爱几个女人吗?我说班排连营团师军和打开城门迎李岩时,她那奇特而锐利的眼神;她三番五次地提到吴妈…… 够了!还要想什么,回忆什么?那些谜团都已豁然而解了,只剩下最后几个谜底无法揭开:红娘子是绝对知道我是穿越者的,但她为什么一直在逃避,一直在掩饰?她为什么不和我相逢一笑间?他乡遇故知,居然漠视、无视,这也太反常了。还有,她今天为什么会哭,会忽然唱起这首歌来,她在为什么事而难过? 我慢慢地走上前去,轻声笑道:“这歌真难听,是咱们明朝的歌吗?” 红娘子身躯猛地一震,半响才缓缓地回过身来,她嘴角轻轻一抿:“你说什么呢?不是明朝的歌,难道还是唐朝的?还有,你别这么鬼鬼祟祟地好不好,想吓死人是吧?” 鸭子死了嘴巴硬!我冷哼一声:“这还真是唐朝的歌,不巧的是,我也会唱两句。” 当火车开入这座陌生的城市, 那是从来就没有见过的霓虹。 我的声音富有磁性,自信不比李宇春差多少。红娘子眼中露出了惊喜的表情,她一下子蹦到我身边,一把抓住我的手臂:“这首歌是谁教你的?怎么你也会唱?” 这就对了嘛!我微笑道:“没谁教啊,我觉着好听,就在网上学的。难道你不是在网上学的?”(注:偶不懂法,不知道在网上下载一大堆歌和电影是不是违法犯罪?如果不幸是的,请大家当我什么都没说过,千万不要来查我的IP、ID、IQ,救命……) 我说得够明白、够露骨了吧,可红娘子却露出了疑惑的表情:“晚上学的?难道白天学就不行吗?” 嘿,装,你继续装!我冷笑一声:“你的戏演得很好很专业。” 红娘子继续疑惑地望着我,忽然眼睛一亮:“你找到那丫头了?是她教你唱的!” 靠,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还想把水搅浑。红娘子啊红娘子,组织上都准备对你进行公示了,你竟还假装不认识组织,你到底是打的什么主意?我冷冷地看着她哭红的眼睛,一言不发。 红娘子还在接着迷惑:“可是,为什么她教给你的歌词,和教给我的不一样?” “哦,那她是怎么教你的?”我倒要看看她如何接着表演这高难度的空中飞人。 “丫头教我的是——当马车驶入这座陌生的城市,天上挂着我从未见过的彩虹。你瞧,根本不是你唱的什么火车。岩哥,火车是什么?”红娘子的歌唱得很有韵味,十分难得。 更难得的是,她的眼神也一直很稳定,表情似乎很纯很天真,竟不象是在说谎。 第一卷 天马行空 第三十四章 穿越迷雾 我昏啊,眼睛一眨,母鸡变鸭,火车变马车,时代就这样眼睁睁地倒退了。好,你和我玩隐身是吧,那我就破了你的隐身术:“那丫头到底是谁,姓什么,叫什么,在哪个营哪个连哪个排哪个班?”我本来还想问问三围的,不过,呃,就算了吧,做人要厚道。 红娘子的眼神又迷惑起来:“你问我干嘛?丫头不就是教你歌的人么?你能不知道?” 我开始咬牙切齿起来:“别装了行吗?我真的没耐心了。那丫头不就是你瞎编出来的吗?快说!你到底是什么时候穿越过来的?” “穿越?”红娘子似乎被吓了一跳:“什么穿越?你到底在说什么?” 看来她是要把哑谜打到底了,我忽然冷静下来:“我瞎说着好玩的。对了,我那首歌儿没学全,你现在就把那丫头找来,我现在就要把歌学完整。这是命令,立刻执行!” 红娘子忽然有些神色黯然:“难道你不知道吗?打尉氏县的时候,丫头失踪了。” 我倒吸一口凉气,好,跟我玩失踪是吧?想来个死无对证?没门!我盯着红娘子的眼睛:“丫头到底叫什么名字?你倒是说出来啊!” 红娘子的眼神却没有丝毫慌乱,她也直视着我的眼睛:“你要找那疯丫头干什么?她没有名字,就叫疯丫头。你今天怎么了?到底要问什么?要怀疑我红娘子什么事?老兄,我真的不懂你什么意思,你病了吗?” 我又冷冷地哼了一声,好,很好!我问你一句,你问我十句,要反打一靶是吧?我运起中气,高叫一声:“红——梅——”。这声音震动山谷,激起悠长的回声。 红梅是红娘子最亲密的革命战友,是红娘子杂技团的元老之一,也是女兵营的营长。她听见师长的召唤,自然飞快地跑上山来。 我叹了一口气:“红娘子,你知道我要问红梅什么事,求你别装了,让我省点力气,行吗?” 红娘子却忽然笑了:“岩哥,我也很奇怪,你到底要问红梅什么事?我能听吗?” 我又叹了口气,不再说话,静静看着那个小小的红色身影,在岩石间跳跃着奔向我们。女兵营是李家军的例外,她们都穿着红衣服,是李家军一道亮丽的风景。 红梅把被风吹乱的一缕头发理了一下,向我报到:“李师长,你找我?” 我面无表情地问她:“女兵营有个疯丫头吗?” 第 26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7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27 章 红梅的回答出乎我的意料:“有啊,她是喂马的。李师长你要找她吗?她脑子有点毛病,在打尉氏县时,她突然骑着马跑掉了,之后谁也没见过她。” 我倒吸一口凉气,脑子里一时有些混乱:“呃……那你听过这首歌吗?有没有人曾告诉你我很爱你……” 我刚哼了一句,红梅就笑了起来:“疯丫头也教了李师长这首歌?” 我瞅了一眼红娘子,她脸色平静,似乎没在向红梅递什么眼色。我深吸一口气:“你确定真的是疯丫头教的,不是别人?你大胆说,不要怕,有师长在这撑着腰呢。” 红梅又笑了:“除了疯丫头,谁还能编出这样的奇怪歌词来?李师长,你刚才哼的这句,我就一直没弄懂。这是说男女之间情事的歌儿,却用了我爱你这个词。咱们要说爱字的话,要么是爱钱,要么是爱花,就没听说过用来爱人的。李师长,你说那丫头疯不疯?” 我心中一惊,难道那疯丫头才是真正的穿越者?我爱你这句话,虽然肉麻了一点,但由于不受版权法保护,所以在另一个世界里,我也是免费使用过很多回的,虽然最终都白说了。红梅这话似乎也把我归入了疯子系列,我于是本能地维护起疯丫头来:“也不能这么说,这好象是一种方言,是可以用在男女之事上的,用来表达一种很深很深的情感。” “哦?很深很深?到底有多深?这句话我也一直没弄懂。”红娘子这时插了句话。 “呃……这个,我研究也不深。反正,爱一个人,比喜欢一个人的程度要深得多。比如说吧,一个男人喜欢一个女人,可以为她做很多事;而如果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他可以为她去死,也不会皱一下眉头。”我想这么解释应该是对的吧,电影里都是这么演的,虽然现实中,一般都没有这种表现机会。当然,也幸好没有这种表现机会…… 红梅格格地笑了起来:“李师长,你在开玩笑吧?这世上有愿意为女人去死的男人吗?” 我皱了皱眉,起点小说里这样的故事实在太多了,很多男主在这方面都是义薄云天的,只是多少有些YY,不方便列举。事实上,起点不但是追爱者的梦想基地,同时也是爱国者的军事基地。如果说,咱们中国现在只能在一个地方打败日本人的话,那这个地方必定就是起点。当然,咱们顺便还可以打倒欧美、征服宇宙、喝最贵的洋酒、泡最美的外星妞…… 红娘子冷不丁地咳了一声,我如梦初醒,才发现自己面对这么严肃的哲学问题,居然走神了。 得,被红梅这一绕二绕的,把正事差点绕没了。我于是正色道:“想听免费故事吗?没门!现在我命令你,把这首歌完完整整地给我唱一遍!” 红梅有些害羞地笑起来:“师长……你……怎么想起来要听这首歌?这能叫歌吗?词和曲儿都怪怪的,难听得紧,也不知道在唱些什么,就不象咱们明朝的歌儿。你要想听曲儿的话,我给你唱一段《綄纱女》或《西厢记》吧?那可有趣得多。” 我眉头一皱,红娘子却插了话:“梅子,李师长叫你唱哪首,你就唱哪首,少贫嘴。” 红梅倒吸了一口气,没有再推辞,有板有眼地唱起来—— . 当马车驶入这座陌生的城市 天上挂着我从未见过的彩虹 找不到离别时你送我的信件 忽然感到无比的思念 . 看不见雪的冬天孤独的城市 我听见有人欢呼有人在哭泣 早习惯穿梭充满诱惑的黑夜 但却无法忘记你的脸 . 有没有人曾告诉你我很爱你 我站在这乱世里为你哭泣 有没有人曾告诉你我很在意 在意这座城市的距离 . 我狂傻中,原来已理清的思路又无比混乱起来。呃,红梅唱的歌词改了不少,而且凡是能体现咱们21世纪伟大风貌的关键词都被改光了,火车和霓虹灯没了倒不打紧,但日记也没了,这让思春少女怎么活呢?改得天衣无缝,人才啊。我要找的穿越组织,难道竟着落在那疯丫头身上?但现在,这条线索又象断了线的风筝,飘走了。 见我无比失落的样子,红梅惶恐不安地说:“师长,我唱得很难听么?” 我勉强一笑:“除了跑调之外,其他的,倒也没什么值得夸奖的。对了,疯丫头是什么时候来军中的?”明朝的古曲风格与现代歌差异很大,现代歌在他们耳里听来,很多歌恐怕都是难听至极。而且这些大胆露骨的歌词,也与古代歌曲的含蓄风格有着天壤之别,红梅能勉强学会,也算难为她了。 红梅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疯丫头是一年前,我们在尉氏县卖艺时遇上的。她有些疯疯傻傻的,却特别喜欢唱歌。红团长见她没了亲人,又老受人欺负,就收留了她,让她帮着打杂。造反后,红团长让疯丫头养马,她喂马倒喂得挺好,成天跟马儿说话。我们都嫌那丫头疯里疯气,红团长却很喜欢和疯丫头聊天,还老说她唱的歌儿好听。” 我听到这里,心里不禁感概起来:丫头啊丫头,我玩失忆你玩装疯,好,你比我狠! 红梅接着说道:“有一天晚上,红团长非让我们跟疯丫头学这首歌,我们就只好学了。我嫌难听,没用心学,所以刚才跑调了。不过红团长学得比我好,李师长不如叫红团长唱吧。” 听完红梅的话,我彻底傻眼了,原来穿越者果真另有其人。刚才我逼人太甚了,竟活生生打造出【奇】一个冤假错案来,而且还不慎暴露了【书】自己的穿越身份,大约是史上最失败【网】的穿越接头者了吧。我挠了挠头,低声道:“红营长,没事了,你去忙吧。记住,要马上派人去把疯丫头找回来,我有重要的军事机密要问她。” 红梅满脸为难与疑惑地看了看红娘子,随即脸色一正:“是,属下记住了。” 我饶有兴味地死盯着红梅远去的身影,现在就是把我活活打死,我也不敢转过身来。 红娘子却慢悠悠地转到了我的眼前,揉着拳头笑道:“李师长,属下有几个问题不明白,要请教师长大人。什么是火车?什么是穿越?还有,你从哪学的这首歌儿?你和疯丫头又是什么关系?” 我的头顿时有地球那么大。我很想奋不顾身地跳下山崖,不过,呃,太高了…… 我于是本能地转守为攻起来:“这一年里,疯丫头跟你说过很多事吧?你先告诉我,她是从哪来的?歌是从哪学的?这些问题很重要,我有些怀疑,她……可能是奸细。” 红娘子若有所思地看了我半响:“疯丫头是哪里人,我一直没能问清楚。不过她说小时候,她父亲带她去过北方的一个大草原,在那里,她见识了很多新鲜事物,还学了很多奇怪的歌。奸细倒不可能吧?哪有派个疯傻之人来当奸细的道理?你太多疑了!” 我大大松了口气,赶紧顺着她架好的梯子往上爬:“原来如此!那个大草原,我也去过。那是极北之地,比鞑子兵住的地方还远。我的歌也是从那里学来的,不过歌词和疯丫头唱的有些不一样,可能是被……一些部落改编了吧。穿越……是牧民们使用的词语,穿过草原,越过河流,形容走了很远的路。我听到你唱的歌儿,以为你也穿越过那片草原,所以才问你那些话儿。至于火车……是草原上的一种长型马车,有六个轮子,用八匹马拉,可以坐二十个人,车上还可以顺便放一些小羊、小狗之类。晚上这种马车在草原上行驶时,牧民们会在车顶上点上很多火把,既可以照明,又可以……吓走狼群,所以当地人叫这种车为火车。” 幸好以往经常上网,这类乱解词义的例子见了不少,自己也可以学着胡编一点。只是有些磕磕巴巴地,挺损大将风度,背上还冒出些虚汗来。我不想把话题再纠缠在这里,赶紧追问红娘子:“刚才你哭什么?” 红娘子的注意力果然马上转移了,她犹豫了半响,才黯然说道:“小时候,我爹娘曾说过很多次,等我长大了,就带我来洛阳看牡丹花儿。可是我五岁时,因为家里欠了很重的租税交不起,我爹被官府给活活打死了。家里倒了顶梁柱,我娘就带着我出去要饭。我七岁那年,在一个破庙里,我娘把最后一个馒头塞到我手里,半夜她就死了,是被活活饿死的。此后我就在江湖上瞎闯,跟着胡老汉学绳技卖艺为生。我跑遍了大半个河南,但一直不敢去洛阳,我怕想起我爹娘。可是这一次,我想去洛阳,给他们烧上一挂纸,告诉他们,我唐玉婉给他们报仇来了……”她说着说着,眼圈儿又红了起来。 我心中一酸,上前握住了她的手。她的小手儿冰凉:“玉儿,你怎么不早说……” 红娘子愣了一下,轻轻地把手挣脱开来。她转过身去,假装拂了下头发,却飞快地在眼角抹了一把,只是没能抹掉脸上飞起的淡淡红霞。 第一卷 天马行空 第三十五章 沉鱼落雁 第 27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8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28 章 我怔怔地陪她站了半响,然后叹了口气:“玉儿,别伤心了,好吗?你一哭,我心里也怪难受的。要不然,我把肩膀借给你靠靠,你放心,我不收费的。” 红娘子跺了跺脚:“你又来了!老是说这些没正经的话儿。” “想听正经的话?有,有很多!”我有意化解红娘子的伤感,于是我歌以言志—— 有没有人曾告诉你我很爱你, 我每晚做梦时都为你哭泣…… 呃,调子起高了点,不幸破音了,虽然没国足那么破,但还是严重损坏了这浪漫的气氛。 红娘子果然被我逗笑了:“呸,就凭你这张油嘴,也配说这个爱字!你会为我掉一滴眼泪吗?除非太阳从东边落下!你敢为我去死吗?那你现在就从这悬崖上为我跳下去。” 我正色道:“子曾经说过,死,有重于泰山,比如为你而哭死。死,还有轻于鸿毛,比如还没陪你进洛阳城逛逛,就这么不负责任地死去。所以,我祈求上天,就让我哭死在你面前吧。为了那神圣庄严的爱,我会死得义不容辞!” 红娘子又气又笑:“你呀,永远没有真心话。你这种人,哭死倒是绝对不会的。你只会有一种死法,就是脸皮过厚,被厚死的。” 我涎着脸看着她:“其实还有种死法,就是为你唱草原上的那些优美的情歌儿,直到唱得累死。子曾经说过,歌以言志,我既然说不清楚,就干脆唱出来……” “得,别把自己说得跟个结巴似的,你要唱就唱吧,别唠叨了。”红娘子似笑非笑地看着我,眼里却闪过一丝亮光。 我在脑海里快速搜索着那个时空的情歌,那些风格舒缓、和明朝歌儿风格相近的歌儿,当然是最好不过的了。唱一首《月亮代表我的心》?靠,太阳还挂在天上,唱什么月亮?一听就不是真心话。唱首《在那遥远的地方》?呃,确实太遥远了,这里不是草原,而是中原。算了,那些老歌太含蓄了,而且我也记不住全部歌词,还是来些熟悉的歌吧。对了,郑钧的歌够劲,来一句“我的爱,**裸,你不能让我再寂寞”?嗯,好是好,就是会被红娘子从悬崖上踢下去。有了,来首郑钧的《极乐世界》,里面有句愿为MM壮烈牺牲的豪言壮语,正好能深刻地切合我的表白。以往我常在网络视频上唱起其中一段,并凭此屡屡俘获MM们的芳心,成为了我的网泡必杀技之一..—— . 我总有一种想为你而死的冲动 因为我不知如何才能把你打动 我们活着也许只是相互温暖 想尽一切办法只为逃避孤单 来呀,来呀,让我看看你的内心世界 我想进入你的极乐世界 谁也不必再害怕,没人能够伤害他 随着我的狂喜融化,把痛苦忘掉吧 . Oh,一起欢乐吧。Baby,一起欢乐吧…… . 嗯,这回嗓子倒是没破音,只是也没能唱完,因为我要开始做翻译工作了:“呃,我暂时停止一下。这个baby,是草原汉子对心爱姑娘的一种亲热叫法,就是贝贝,指宝贝的意思。比如你,就是我李岩的宝贝。” 红娘子皱了皱鼻子:“呸,乌鸦嘴,油嘴鬼!你一天不占本姑娘两句便宜会死吗?还有,人也可以当成古董花瓶之类的宝贝吗?你是不是想钱想疯了?” 我苦笑,红娘子啥都好,就是不懂浪漫,老是破坏我苦心营造的泡妞气氛。不过,我和这古代美女隔着三百多年的代沟,倒不是一下子能填完的。 我还没来得及答话,红娘子又接着说道:“第一句就死呀活呀的,一听就假得很。不过,这首歌就这么点么?疯丫头说过,草原情歌一般都有好几段的,还有些吧,怎么不唱了?” 我不知怎么地,竟犹豫了一会才答道:“这为你而死的那句,其实并不是第一句。前面确实还有一段,不过,那段的歌词不符合我追求美人儿的风格,所以一般人,我不唱给她听。” “哦?那你的追求风格是什么样的?”红娘子脸上透出些笑意。 “一般都是深情款款型,可谓惊天地泣鬼神……对了,你还问我干嘛?你自己总结一下我的追求过程,不就行了?”一说起这类话儿,我立即轻松起来。 “你不是说肯为我唱歌唱死吗?怎么前半段都不敢唱给我听?”红娘子的目光有些贼。唉,女人啊,普遍从三岁时起就具有勇于探索的八卦精神。你越不告诉她事儿,她就越好奇,这真理可是千秋万载永放光芒的。其实我不想唱的原因也很简单,那几句歌词属于受方而非攻方,也不符合当前意境。不过,既然被红娘子用话挤兑上了,那就唱吧。我在心中微叹了一声,又清了清嗓子—— . 当你开始哭泣,你可听见我的叹息 我知道你失去的远比我曾给你的多 你想要的海誓山盟我没有资格说 我只想再陪伴着你给你些欢乐 来呀,来呀,给你看看我的内心世界 我要带你进入极乐世界 谁也不必再害怕,没人能够伤害她 随着你的欢喜融化,把痛苦忘掉吧 . 红娘子眼中的笑意有些深,竟莫名地让我有了些狼狈的感觉。我刚唱完,红娘子就微笑道:“这段歌是真心话吧?难怪你不敢唱!” 我呵呵一乐:“当然不是真心话,这又不是我的风格,只是段草原汉子瞎编的歌词罢了。”我说着说着,手却不自觉地去摸烟袋。 红娘子眼中的笑意更深了:“海誓山盟,你果然没有资格说。不过,你的心,真肯给我看看吗?” 我摸烟袋的手不觉停住了,认真想了一想后,才微笑道:“玉儿,你说什么呢?我天天都恨不得把心掏出来给你看,只是你不肯看罢了。你还不知道我吗?说起我的内心世界,那真是——手握三寸烟杆,胸怀百万雄兵。还有,我心中不但能容百万雄兵,还能容下四海宾客、八方美人……” “是么?我还以为,你的心只有针眼那么大,看来我是失敬失敬了。”红娘子打断了我的话,又似乎很不经意地说道:“你说的这个‘世界’,我听疯丫头说起过,是指天地万物。说到‘世界’,我倒想起疯丫头说过的一句话儿,很有意思。” “什么话儿?”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我追问啥呢?她摆明了是在给我下套咧。 红娘子果然笑了,她的目光亮得有些逼人,一字字地说道:“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海洋到天空的距离,而是,心与心之间的距离。” 我的脸不由得板了起来:“你嘲讽我是吧?得,那么多真心话,刚才都说给狗听了。你爱信不信,不信拉倒!” 第 28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9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29 章 红娘子似乎完全掌握了主动权,对我的怒意丝毫不以为忤,又笑道:“我又不是白痴,你随口说些虚情假意的话儿,我当然不会当真。说实话,你这种话儿,我卖艺时早听饱了。” 我不由叹了口气:“玉儿,你到底要怎么样,才肯相信我?”这红娘子还真不是一般的难泡,精得象狐狸,呃,跟静静差不多吧。静静也是我命里的克星,网上胡乱爱爱也就罢了,还非要见面。见面也就罢了,还非得把见面地点约在“奥运向前冲”的活动现场,说要当面考察我的体能。靠,搞得比皇帝选妃还慎重,结果把我整这来了。 “我的要求很简单,就是你现在从这山崖上为我跳下去!”红娘子的笑意,浓得收不住。 我第二次看了看山下,呃,还是有点高…… “看够了吗?还不快跳?”红娘子不紧不慢地说着,声音里的笑意能捏得出水来。 我只好实话实说了:“这个……有点高。” “那好,你不是要为我哭死吗?那你现在就给我哭一个,我也照样信你。”红娘子不依不饶地说。 我真的觉得自己很白痴。有些话,在网上怎么说都不要紧,但面对面地说,那不是属没事找抽型的吗?话柄被她抓得死死的,我只好投降:“这个……有点难。” 红娘子冷笑一声:“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来个最简单的吧!” 我顿时漏*点燃烧,奋力挺起胸脯:“玉儿,你尽管提要求,我一定做到!但是,不能要天上的星星和月亮……” “没那么复杂,我只要你把烟戒了。”红娘子眼睛一亮。 我顿时泄了气:“我宁愿先为你哭死,接着再为你跳崖而死,然后重新爬上山顶,再一次在你面前哭死……” 红娘子轻轻地笑了,眼中却闪过一丝失望和黯然,我只好装作没看见。开玩笑!刘姗跟我那么久,天天在我耳边唐僧,最后也失败了。你红娘子要我戒烟,不如先杀我十八遍吧。除了泡妞,我就这么点乐趣了。 呃,美好的气氛忽然变得有些尴尬,还是赶紧转移一下话题吧。我瞥了红娘子一眼,经过我这漫长的插科打诨,她的愁容总算烟消云散了。我笑嘻嘻地问:“听了我这么多真情告白,现在你心里还有没有不痛快?” 红娘子怔了怔,笑道:“这不痛快么,只剩最后一点了。要是你现在能让我狠狠踢上两脚,就全消了。” 我赶紧退了两步:“别!我倒有个好办法,如果心里不痛快,就对着天空大声地呐喊,喊到自己声嘶力竭为止。天大的愁事,吼上一嗓子,都能扛过去。” 红娘子有些诧异:“疯丫头也说过类似的话。看来你们还真是一路人,都挺能疯的。” 我赶紧配合疯丫头一下:“对,草原上的人都是这么喊的,所以心性特别高,嗓子特别好,那情歌唱得……啧啧,比狼嚎厉害多了。对了,你想喊点什么?” 红娘子微笑着转过身去,静静地看着那远方的洛阳城,那座城池在夕阳下披着金纱,静默如山。 我也默默地遥望着这座传说中被牡丹花儿熏得喷香的雄伟城市。李自成,我终于要与你开始PK了,那最后的微笑,究竟会属于谁? 几分钟后,八万将士已集合完毕,正等着师长大人宣布出发的命令,但师长不幸失踪了。此时他们听到山顶上有一男一女正在表演传说中的狮子吼。 “洛——阳——城——我——来——啦……” “李——自——成——我——来——啦……” 那两个足以闭月羞花的超级噪声,慷慨激昂,相互缠绕,在山谷中久久地回荡着。据传,当场吓死了一只过路的大雁,还让水塘里一大群鱼儿翻了白肚皮。从此,红娘子沉鱼落雁的美丽传说在洛阳一带广为流传。 这个传说里居然没我什么事,呃,值得郁闷一下。 (第一卷完) —————————————————————————————————————————————————————— PS:呼,第一卷总算OVER了,最初开始码字时,是计划每写完一卷休息半个月的,不过现在湖水努力打造世界观,觉悟已经很高很高了,不敢放书友们的鸽子,只好……继续了。不过,最近工作很忙,暂时仍然是一天一更,我必须保证质量。估计这一两周忙完后,国庆节湖水会有个暴发。喜欢看湖水胡说八道的书友们,请继续关注和收藏投票,多在书评区留下墨宝。长期码字其实是很寂寞的事情,有人在书评区说说话,无论是赞是骂还是建议,湖水心里就快活些。慎重提醒,长期潜水对肺功能有相当大的影响。周一对湖水来说很重要,能不能在下新人榜的最后几天,仍保持在榜上,周一很重要。请大家继续支持。有票的捧个票场,没票的捧个收藏场,没注册的捧个点击场,呵呵。 PS第六章的歌引自凤凰传奇演唱的《香香》,第34、35卷的两首歌已在章节中说明出处。为了剧情需要,不得已改动了《有没有人告诉你》的歌词,虽然有些不礼貌,但请作词者原谅一下吧……在此将正确的歌词贴上,以正视听—— 有没有人告诉你 . 陈楚生快乐男声 . 当火车开入这座陌生的城市, 那是从来就没有见过的霓虹。 我打开离别时你送我的信件, 忽然感到无比的思念。 看不见雪的冬天不夜的城市, 我听见有人欢呼有人在哭泣。 早习惯穿梭充满诱惑的黑夜, 但却无法忘记你的脸。 有没有人曾告诉你我很爱你, 有没有人曾在你日记里哭泣。 有没有人曾告诉你我很在意, 在意这座城市的距离。 PS3:弱弱地问一句,有没有歌星在看湖水的书?我的地盘我作主,湖水在此广告一下,偶可以为你在书中推荐和改编歌儿,呃,我收费很低的,只需要一点点场地费、保护费、瘦体费、美容费、工会费、党费、青春费……(湖水此时想起了自己那篇《好吧,我交代,我是粽子二代》,汗~~~~)……喂,刘欢大大,别跑啊!说的就是你!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看上你那首《我和你》了………………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三十六章 初见闯王 赤日炎炎似火烧, 野田禾稻半枯焦。 农夫心内如汤煮, 第 29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0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30 章 公子王孙把扇摇。 八万将士边行军,边齐声高唱着这四句歌。虽然有些类似于鬼哭狼嚎,但声势极为浩大,把附近山上的一百多只猴子吓出了严重的帕金森病,从此如何爬树摘果成为猴儿们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 那歌的调子相当的怪,但很漏*点,也颇有古风。特别是第一句和第三句,即使不听歌词,光听曲调,也似一种愤怒的呐喊,能勾起人心底最深的热血情怀。而第二句和第四句则低回深沉,象醉酒之人找不到铜板继续买醉时的长叹,是一种被压抑了的愤怒与悲情。这两种风格尽管迥然不同,但搭配在一起却分外地和谐。加上那煽情的歌词,就在军中迅速催生了一种对土豪劣绅和官府大户的憎恨,激发了打倒一切牛鬼蛇神的革命豪情。当憎恨和豪情交集起来,这些受尽饥苦的将士们,斗志就犹如滔滔溪水,从悬崖上纵身跃下,汇入江河,直指洛阳。 “从哪学的这首鬼歌?又是草原上的歌儿?”红娘子皱着眉头问我。 我的笑容和阳光一样灿烂,自豪地答道:“错,这首歌的词出自《水浒传》里的白胜白大侠,这曲儿嘛,却是区区在下自己创作的。”也许是喜欢听歌和弹吉它的缘故,有时我脑海里会涌起一些奇怪的旋律,自己随意加上歌词,就是一小段歌,所以这句话倒并非吹牛。 在将士们略有些参差不齐的歌声中,我的思绪一下子飞到了很远。 高中复读时我去了县三中,离家有十里路,我每天都骑单车上学。我喜欢将一只手搭在大卡车的后部,让卡车带着我,我就不用费力蹬车了。但司机们颇为厌烦我这种揩油和冒险行为,一次一个司机从驾驶室探出头来,吼了我一句:“想找死啊?”我白了他一眼,懒得理他。他突然弹了个烟头过来,正好弹在我衬衣上,又随即落在我大腿上,我赶紧刹车,手忙脚乱地把那烟头掸开,却发现烟头已把我的那条新裤子烧了个洞。 我玩命地蹬着车,要找那司机拼命,但那司机加大了油门,转眼间大卡车就只剩下个影子,只留下些尾气让我品尝。我无奈地停了下来,夏日里白花花的阳光暴烤着我,我的热汗把衣服浸得湿透了,心里无比悲哀和愤怒。在为我那条新裤子默哀到第十九遍时,我忽然就想起了《水浒传》里白胜唱的这四句歌,顺口就编了几句曲子唱出来。 不得不承认,这四句歌编得非常好,可谓心水歌。以后我每次在夏日里挥汗如雨时,不管是读书时骑那辆叮当乱响的破单车,还是工作后骑那辆单轮驱动的二手旧摩托,我都会旁若无人地高唱着这首曲子,来发泄我阴暗的仇富心理。 在虎牢关出发前,我突发奇想,便当场将这首歌教给这八万将士。于是这种阴暗的仇富心理,便骑着这首歌儿,**裸地转嫁到了八万将士的心里,我不觉自鸣得意起来。 “真的是你作的曲?你怎么会想起为古人的这些市井俚语作曲?”红娘子显然还有些怀疑。唉,做才子难,做冒牌货更难,这年头,伪劣产品也不容易啊。 我微笑道:“象我这样忧国忧民的君子,对那些公子哥们最为痛恨,对农民老大哥最为同情,自然得为他们尽些绵薄之力,作首曲子,只是举手之劳。” 红娘子嘴角一抿:“你真有这本事?那你现在就为我作上两句试试,我看看你是不是又在瞎吹?” 我倒吸一口凉气。这溜歌是要看心情的,要在特定的环境里,歌才能自然而然地从心中跑出来,我还达不到《超级女声》中现场命题、填词拟曲的高度。不过佳人有约,不有所表示也不是我的风格。我望着远方洛阳城的影子,心中一动,张口就来了一句—— 啊~~~~牡丹,百花丛中最鲜艳…… 然后我就收声了。这首歌,我在KTV里听过,但太老了,老得我只记住了第一句歌词。 “就一句?”红娘子眼中的失望,怎么也掩饰不住。 “呃,还有,啊~~~~红娘,美人圈里最漂亮。”我只好现编了一句,曲子既然是现成的,就懒得改了。 “呸!”红娘子脸上飞起些红晕,打马疾驰。我也拍马紧追上去。 由于这八万士兵以步兵为主,因此,尽管我恨不得立即飞到目的地,但还是花了小半天,才到达洛阳城外。 宋献策带走的二万骑兵,正密密麻麻地围在洛阳城东门外,“李”字大旗迎风飞舞,每个士兵均穿白甲,胸口上绣着大大的红色“李”字。见我们大军到来,二万骑兵欢声雷动。 李栋拍马迎上前来,大喜道:“李师长,你来得正是时候,宋军师正在南门和李自成作最后的谈判,也不知这会谈得怎么样了?” 我找了些中层领导,了解了一下情况,心中有了底,于是按路上商量好的方案,向他们布置了一番。随后我先带了三千骑兵向南门赶去,让一万步兵随后赶到。想到就要和传说中的超级BOSS李自成见面了,我心中又是兴奋又是紧张,手心里不由微微渗出些汗水来。 临行前,红娘子有些忧心忡忡地说:“李师长,你千万要小心点,别让李自成给火并了。”李栋豹眼一瞪:“他敢,我们有十万大军,李自成才五万人,不打得他满地找牙才怪。”我淡淡一笑,勒马便行:“红团长,记着我说的那些话,你这可千万别出漏子。”在大军面前,规矩当然是要的,所以我和红娘子还是按官职称呼。不过红娘子临行前的那句话,却让我心中莫名地一暖。 看到李自成时,我愣了一下,历史真的不会改变吗?李自成果然没戴头盔,而是戴着那顶天下闻名的白色尖顶旧毡帽,和史书中说的没有什么两样,不象个三军统帅,呃,倒象个高级菜农。李自成浓眉大眼、颧骨有些隆起,高鼻薄唇,身材魁梧,脸色沉稳而坚毅,看样貌大约有三十来岁。他穿着一身铁甲,背上挂着弓箭,腰上挂着长剑和一个箭囊,威风八面地骑在一匹深灰色的高大骏马上,十分引人注目,让我一眼就看到了他。 以前我很难想象,这样的一个农民子弟,居然在官军的重重围剿下,支撑了整整十年。屡屡被逼到要上吊自杀的地步,却又屡屡奇迹般地闯过难关,继续生存下来。而现在,看到李自成的第一眼,我就明白了,这个男人,身上有一种力量,这种力量,让他天生就能笼络人,让人死心塌地地为他卖命。那顶旧毡帽,就显示出他李自成绝不是贪图眼前利益和享受的人;他眼角的那些微微的皱纹,都是沙场岁月留下的痕迹,其中不乏智慧和勇气。有这样的人做朋友,大约是值得托付性命的,但可惜的是,他不是作为我的朋友出现,而是作为和我抢夺洛阳这块肥肉的劲敌。我不由在心里微微叹息了一声。 李自成左手边是一个矮个中年大叔,矮人骑高马,自然显得十分的鸡立鹤群,那当然就是我李家军英明神武的高级智囊宋献策同志。远远看见我骑着那匹枣骝马奔来,宋献策马上扭头向李自成说了几句话,李自成立即含笑向我遥遥挥手致意,而李自成右边一位彪形大汉却对我冷眼相看。我不由得多打量了他几眼,他长着一副宽而瘦骨棱棱的脸,有些三角眼,但双目炯炯有神,神情有些傲慢无礼,身穿铁甲、头戴铜盔、腰挂双刀。我的眼神不禁在他的双刀上凝视了片刻,都是用刀之人,谁的刀更快更狠? 李自成的身后是又一名彪形大汉,他的个头很高,满脸胡子,手中紧握着一杆红色大旗,旗枪尖儿也不知是用什么材料做的,闪着有些耀眼的白光,旗中心用黑缎子绣着一个斗大的“闯”字。好一员气势如山的虎将,我丝毫不怀疑,他即使用旗杆做武器,也可以横扫千军。 李自成的笑容显得十分憨厚和朴实,一看就象个庄稼汉子。他迎上来,亲切地说:“李公子仁义之名播于天下,自成一直是真心仰慕,只盼一见。今日得见,三生有幸。” 我一跃下马,抱了抱拳,微笑道:“岂敢岂敢,闯王英名盖世,威震八方,李岩神交已久,恨不能早日能来听听闯王的教诲。今日一见,实乃大慰平生。” 李自成指着那冷眼看我的大汉说道:“来来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刘宗敏,是我李自成最好的兄弟,人称托塔天王,多年来随我李自成出生入死,一双钢刀,杀得官兵胆战心惊,火烧凤阳皇陵就是他的功劳,把崇祯皇帝气得哭了三天三夜,哈哈。”他大笑声中,又指着那握旗的汉子说道:“这是郝大勇,也是一员猛将,一次我军败逃之际,他夺过大旗,摇旗狂呼,返身杀入敌阵,带领大伙反败为胜,一战成名,故人送外号郝摇旗,天长日久,本名儿倒很少有人提了。”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三十七章 勾心斗角 我心中微微一惊,刘宗敏和郝摇旗都是成名已久的英雄,想不到都在南门呆着。而我手下就没这些大将和威风事迹了,呃,就算我自己,也不过是指挥着打了几座小城,完全是一个后起之秀,没什么值得吹嘘的。我只好笑容满面地连连点头,并抱拳行礼。李自成又向我介绍了田见秀、刘芳亮等人,包括李双喜和张鼐这两名小将,李双喜是李自成的养子,张鼐虽与李自成不以父子相称,但也算李自成的半个养子。 李自成微笑道:“还有袁宗第、吴汝义等将领,现正在西门和北门,要迟些才能见着了。” 刘宗敏大笑道:“李公子长得如此秀气,读书人就是不一样,不象我这个打铁的粗手大脚。好!好!果然象个举人。”他伸出大手,大大咧咧地揽在我肩头上,似乎把我当成他几十年的老朋友。 我微微一笑,正想说几句场面话,却觉他的手掌突然变得象铁箍一样,狠狠地在我肩胛骨上捏了一把。我眉头一皱,自然而然地用上了化劲,似乎只是轻轻耸了耸肩,就用柔劲把那霸道的刚劲给化去了。然后我把内力集中到一点,猛然从肩井穴中奔涌而出,将刘宗敏的手掌狠狠震开。靠,想叫我在三军面前尖叫加求饶,也不打听打听我是谁? 刘宗敏忙不迭地松开手来,眉间顿时少了些轻蔑之色,他又是一阵大笑:“好,不错,有两下子,难怪李牟兄弟对你赞不绝口。”他瞬时又是笑容一收:“不过李公子只告诉李牟,你们要夺开封,可没说过你们对洛阳也感兴趣,今儿个,怎么大水冲起龙王庙来了?” 我不知道宋献策是怎么跟他们交待的,于是淡淡地瞥了一眼宋献策。这两日他似乎清瘦了不少,诗诗又该心疼了。 宋献策见我递上眼色,立即捋须笑道:“我早解释过了。李公子早就布置了攻取洛阳的方案,只是不知道闯王竟也要取洛阳,因此这次与闯王同时围攻洛阳的军事行动,纯属巧合。” “哦?”刘宗敏眯缝着三角眼,霸道地扫了一眼我的三千骑兵:“早有布置?就凭这些骑兵?我可没见着一架攻城云梯,莫非李公子的马都是天马,能飞进城去?” 宋献策尴尬地干咳了一阵,我于是至少知道了两件事:一是老宋并未透露我们将如何攻城;二是这两天,老宋这外交大臣的角色颇不轻松,完全被压在了下风。我又扫了一眼李自成,他正亲切地和我的小军官们打着招呼,似乎根本没听见刘宗敏这咄咄逼人的质问。 “哦,刘将军误会了。我们攻打开封目前有些困难,所以决意先抓福王,再利用福王去做几件大事。我们事先可不知道闯王也要打洛阳,要是知道的话,我们就不会来了。”我轻描淡写地为自己开脱着,见刘宗敏面色有所缓和,又补上一句:“不过既然已经千里迢迢地来了,倒也不能空手而归。” 刘宗敏面色一僵,三角眼又重新眯缝起来。李自成此时也不能再假装没听见了,回身说道:“宋军师这两日正与我们商量,要合力破城。财物分配上,你们三成我们七成;另外,福王归我们处置。今日谈得差不多了,正好李公子就来了。这样甚好,就由我和李公子达成这城下之盟如何?” 我不用看宋献策,也知道他正想对我使眼色。平日里尽管我和将士们有些嘻嘻哈哈的,但在军政大事上,没经过我的同意,他们是不敢擅自作主的,此刻他也必定想让我耍赖。我于是淡淡一笑:“既然宋军师只是在和你们商量,还未和你们达成最后协议。我看这协议嘛,恐怕得改一改,变成闯王三成,李家军七成。这福王嘛,我李岩也是志在必得。” 李自成不动声色,果然有大将之风。刘宗敏的手却摸到了刀柄上,眼睛里杀气一闪即逝,他寒声道:“怎么?你们想耍赖?” 我呵呵一笑:“今时不比往日。昨日你们有五万兵士,我军只二万,故你七我三并无不妥。不过,今天我李岩可不是打着光棍来的,而是带来了八万大军。你军五万,我军十万,你三我七,岂不正好合适?你们若已和宋军师订妥协议,我也无话可说,不过……” “不过什么?”刘宗敏怒喝一声:“想仗着人多是吗?也不瞧瞧货色!老子带三千人马,能杀败三万官兵,你们行吗?再说了,你们有攻城云梯吗?怎么个攻城法?嘿,都是些空架子,还想唬谁呢?让你们白分三成,已经是便宜你们了。” “哎,捷轩何必这么说?”李自成拦着刘宗敏的话头,似乎要做和事佬:“大家都是义军,都是一家人,有话好好说,千万别伤了和气。” 我于是故作糊涂地问宋献策:“攻城还要云梯吗?不是说好了,事先派几千人扮成平民进去暴动一场,趁乱夺取城门吗?” 宋献策是哑巴吃饺子,心中有数,哭丧着脸说:“李师长,闯王的兵马一破函谷关,这洛阳城就全城戒严了,只许出,不许入,哪能混得进去?这不,我前天和闯王商量着借几十架云梯,没借着。昨日兄弟们想自己伐木做些云梯,但当地百姓都躲起来了,找不着工具,我找闯王想借锯子、斧头和木匠来着,也没借着。后来我们只好准备跟着闯王进城,捞点油水,打点秋风了。” 第 30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1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31 章 我瞪了宋献策一眼:“糊涂,上面不行就攻下面嘛,挖地道进城不行吗?” 宋献策苦巴着脸说:“没铁锹。再说了,听说这洛阳城用巨石向下筑了一丈多地基,地道也不好挖。” 李自成哈哈大笑,眼里一丝轻蔑一闪即逝:“李公子,近几日我也听说你们攻下了好几座城池,不过大多是官兵投降,或灾民内应献城的。光是人多可不顶用,没有攻城经验和攻城利器,这洛阳可是打不下来的。” 刘宗敏也嘿嘿阴笑道:“你们这些读书人,做点诗词歌赋是没得挑,不过这打仗是要掉脑袋的活,可不能由着性子来……” 我借了这两句话头,对李自成和刘宗敏怒目而视:“怎么?你们瞧不起我们读书人?看不起我李岩?好,就冲你们这两句话,我们来打个赌如何?” “哦,怎么个赌法?”李自成顿时来了兴趣。 “你闯王不是要与我和兵一处吗?但咱哥俩谁也不服谁,扯一万年也扯不清。这样吧,谁先攻破洛阳城,另一方就从此臣服于他,跟他打天下,如何?”我怒气冲冲地说。 “此话当真?”李自成眼睛一亮。刘宗敏却赶紧扯扯他的衣袖,二人嘀咕了好一阵。毕竟,我有号称四十万的大军,对他们来说,是个颇为心动的赌注,但刘宗敏显然也怕我留有伏手。 刘宗敏果然有几分东方不败的风姿,将我的心思猜个正着。我故意扮猪头,就是准备吃下闯王这只华东虎。他的灾民官兵再厉害,应该也不会象我的内应一样,完全控制了整个东门,一个信号就会大开城门。当然,这也只是我的猜想罢了,也许,李自成也完全控制了南门,又也许,黄汉忠也可能背叛我。但是,喜欢冒险和赌博是我的天性,我是个性情中人,想到的事情,就很想去做,否则,我连觉都睡不安稳。赌吧,当骰子掷下去,谁知道会是大还是小?一切交给老天去吧。 我见李自成他们有些犹豫,便递了个眼色给宋献策。宋献策立即哭丧着脸冲了过来,几乎是声泪俱下地苦劝着我:“大王,大哥,大侠,你的赌兴怎么又发作了?这可不是在牌桌上啊,咱们四十万大军也不是那四十两银子。你这样任性胡来,怎么打天下呢?咱们凭什么去攻城啊?除非闯王分给我们一半攻城云梯……” 我怒气冲冲地吼道:“住嘴!你怎么这么没志气,还要借闯王的云梯。没有云梯,你们难道不会搭人梯吗?” 宋献策顿时张大了嘴,怔怔地看着我。一旁的李自成和刘宗敏却都是神情一松。 我继续教训宋献策:“你把嘴巴张这么大干什么?不服气是不是?你以为这洛阳城很高,不可能搭人梯是吧?老宋,我告诉你,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只要能想到,必定能做到。我今天还非搭个人梯给你看看……”我边说边挽着袖子,似乎要当场作个示范。 宋献策苦着脸说:“就算派武功绝顶的兵士去,这搭人梯,也太慢了。再说了,官兵们又是射箭又是丢擂石,恐怕还没爬到一半,人就死光了。” 我眼一瞪:“嘿,糊涂,你不会让士兵们带个盾牌顶在头上吗?” 宋献策无语中。李自成却笑呵呵地拍了拍我的肩膀:“李公子果然是有胆量,敢想象。我李自成打了一辈子仗,就从来没想到过,搭人梯也能攻城。唉,惭愧啊。” 嘿,你损我是吧?我只是想给你们一个李岩是性格冲动、胡想乱做之人的印象罢了,好让你们放松警惕,自己钻圈套里来,可不能扮猪头扮过了头,不然会适得其反。我立即换上了一副笑脸:“我刚才是和老宋说笑来着。其实我也知道,搭人梯不是什么好办法。事实上,为防万一,我这次也带了二十架攻城云梯过来。不过,还是太少了。闯王,你有多少架云梯?” 李自成呵呵一笑:“也没多带,就带了三百架。” 我眼睛一亮:“既然搭人梯不行,那我就不跟你打赌了。来,你借我一百五十架云梯,攻下洛阳城后,我还你五百架崭新的云梯。” 李自成和刘宗敏、郝摇旗等人对视了一眼。李自成神情十分凝重地说:“军中无戏言。这赌,怎么能说不打就不打呢?” 我哈哈大笑:“军中无戏言,指的是同在一军之中。现在你我并非一军,这句话可用不着。我只不过是见大家的气氛太紧张,随口开了个玩笑,调节一下气氛,闯王你可千万别当真。这云梯你肯借便借,不肯借,咱们也没法子。老宋,咱们走,回去开个会,讨论一下如何攻城。”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三十八章 城下之盟 我和宋献策双双跃上马背时,李自成和刘宗敏赶紧拦住了我们的马头。 李自成严肃地说:“军中无戏言这句话可以不用,不过有一句话,我觉得一定能用上。” “哦,什么话?”我漫不经心地挑了挑眉毛。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李自成一字字地说道:“在这几万大军面前说的话,能反悔吗?” 我悻悻地挠着头,作出一副张口结舌、愁眉苦脸的样子。 “要是怕了,不打赌也没什么,只不过,以后莫把说话当成放屁,随便往外蹦,以免被天下人耻笑。”刘宗敏在一旁激了一句。 我果然被这句话激怒了,噌地跳下马背,逼到刘宗敏面前,狠狠地瞪着他的眼睛:“奶奶的,我怕什么?打赌就打赌!” “好,爽快。云梯我借给你,五十架云梯,一架都不会少你的。咱们现在就正式订下这个盟约,谁先破城擒得福王,谁就当头当王,另一方从此臣服于他。”李自成立即敲钉转脚。 “好,一言为定。”我也答应下来。 宋献策立即用手捂住脸,作出一副痛不欲生的表情。嘿嘿,你这老小子,还真会配合我啊,你明知东门随时为我敞开着,这个赌大可打得,却表演得如此逼真、配合得那么默契,你不去21世纪拿奥斯卡最佳配角奖,真是极大的浪费啊。 李自成怕我再耍赖,当即高声在两军前宣布了这个盟约,并要与我歃血为盟。听到这个消息,{奇}闯王的将士均是喜动颜色,{书}而李家军却大多是忧心忡忡。{网}虽然不管打赌结果如何,两军势必合二为一,但看起来,我们人数虽多,攻城能力却很差,将士们不知底细,都觉得我这一着棋下得太过冒失了。 我看着李自成递过来的匕首,皱眉道:“本公子有些怕血,能不能换成割宋军师的手?” 李自成眼里闪过一丝轻蔑:“李公子说笑了,那怎么行?” 我愁眉苦脸地接过匕首,闭上眼睛,在左手中指上轻轻划了一下,往两个酒碗里挤出了几滴血,然后赶紧把手指放入口中吮吸着。 李自成眼中显然有些疑惑,却哈哈大笑起来:“传闻李公子人送外号阎王,杀敌无数,为何会怕血腥?倒是奇怪得很。” 我心中一凛,他李自成可不是省油的灯,看来我这猪头确是扮得太过份了。我正色道:“战场上杀个把人倒不打紧,你不杀他,他就要杀你。不过平白无故地给自己弄些伤口,我可不乐意。闯王,我干脆说个秘密给你听吧。” “哦,什么秘密?”李自成好奇起来。 我凑近他的耳朵:“把你当兄弟才告诉你,其实我只在生死关头打过一次仗,以后的那些战役,我都没参加过。你也知道,我只是个书生,不喜欢打打杀杀的。用智慧去平定天下,才是更重要的。” 我这句话可是大实话,却不知李自成是否相信。但李自成大约早已派人打听过我的英雄事迹和作战风格,于是微微一笑,端起酒碗:“李公子,请。” 我重重地与李自成碰了下酒碗,将那血酒一饮而尽,然后“砰”地将碗砸碎在地上,与李自成相视大笑。 “兄弟们,抓紧时间吃饭,准备攻城!”李自成大声宣布道。他那三万将士大约等了这几天,早已不耐烦了,立即欢声雷动、声震苍穹。我赶紧伸手捂住了耳朵。 等他们欢呼完了,我抓过“李”字大旗,站上马背,将旗来回连摇三下,然后运起内力,长啸一声:“鸣炮!”身后顿时响声大作,硝烟四起,把李自成的兵马也吓了一跳。废话,二百支火枪同时对天鸣放,能不吓人吗?事实上,整个洛阳城内城外,都听见了一声响雷。 李自成脸上阴晴不定:“李兄弟,你这是何意?” 我哈哈大笑:“放几声火枪,吓一吓洛阳城里那些作威作福的官老爷们,把他们吓个屁滚尿流,那才叫过瘾!” 我与李自成又是相视大笑。 此时我的一万名步兵已陆陆续续地赶来,李自成哈哈一笑:“李公子,你这些兵士可白跑这一趟了,快让他们回去吧,别耽误了攻城。” “回去?回哪去?”我的眼里尽是疑惑。 “回东门啊。你的骑兵不都在那里吗?”李自成的眉头微微地皱了一下。 第 31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2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32 章 我呵呵一笑:“东门要攻,南门自然也要攻,这叫双管齐下。” 李自成脸一沉:“自古以来,从未听说过两军同攻一个城门。你攻我也攻,这城算谁破的?” 我微笑道:“破城是小事,抓到福王才是大事。听说福王住处离南门很近,自然要先取南门。闯王,要不然这样吧,你攻城门左边的这段城墙,我攻右边的,如何?” 李自成皱着眉头正在沉吟,我又补了一句:“还有一种办法,我看咱们也别分左、右城墙了,就是一通乱来算了。反正我们的云梯也不太够,一会我的将士们难免会乱跑一气,争着抢着去爬你们的云梯,你可别生气,就当是借用一下吧。反正到最后,还是要看谁家的兵士运气好,能抢先碰上福王。不过你兵多将广,我想我的运气终究还是不如你的。” 李自成的眉毛越拧越紧:“李公子此言犹如儿戏,哪有这种道理?” “得。”我双手一摊:“这也不行,那也不妙,那你说怎么办?咱们的士兵才赶到,掉头回去是不可能的。再说了,等他们回到东城门,这南城门说不定早被你们攻破了。这么大个亏,我如何能吃得下去?” 宋献策赶紧插了一句话:“李公子,你刚才说得很对,五十架云梯真的不够啊,我看至少要一百架。上百架云梯一架,官兵就会分散开来防守,这样就会防不胜防了,才有可能成功登上城墙啊。” 我眼睛一亮:“有道理有道理。闯王,宋军师说得对,我刚才确实没考虑周全,你能不能再多借五十架云梯给我?” 刘宗敏半天没吭气,这时忍不住冷哼一声:“李公子,你们也太得寸进尺了吧?” 我皱了皱眉:“刘将军怎么能这么说呢?一笔写不出两个李字来,这城攻完后,不管我和闯王谁输谁赢,咱们可都是一家人了。借几架云梯,又算什么大事?” 刘宗敏正想反驳,李自成把右手一抬,止住了他。 李自成转头看了跃跃欲试着的将士们一眼,沉吟道:“李公子,你提的前两种方案都不甚妥当。这样吧,我可以借你一百架云梯,但你们不得攻南门,只能攻东门。” 我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那怎么行?你的军队占了南、北、西三个城门,同时攻城的话,只要一门告破,就立即得手。而我的军队只攻东门,岂不是太吃亏了?你的提法也不妥。要不然,你和刘将军他们再商量一下?我也和宋军师再商议商议,看有没有什么更公允的法子。” 李自成摇了摇头,与刘宗敏对视一眼后,又无奈地点了点头,召集了几个将领商议起来。 我和宋献策拍马便行,远远地避开李自成他们后,翻身下马,相视一笑。 十个小伙子骑马远远地跟着我们,见我们下马,也纷纷下马休息、戒备。他们是毒蛇连的成员,都是李仲选来跟我过招的武功好手,成天和我在一块摔打着,彼此感情比较深厚。我准备培养他们做斩首行动的种子选手,因此把他们编成一个毒蛇班,一直把他们带在身边。平日里让他们放开门户之见,相互交流武功,特别是交流暗器和短兵器的心得,我还把太极功夫教给了他们,让他们体会以静致动、后发致人的要领,这对于一个杀手和保镖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班长辛遥夙是个19岁的青年,曾跟一位武林高手学艺十年,手底下的功夫最硬,出手也最狠。自从刘宗敏的手摸上刀柄,辛遥夙的眼光就没离开过那把未出鞘的刀。如果有意外发生,他必定会最先拨剑,直击刘宗敏的咽喉。与他一起进攻的会有三人,四人分成四个方向,以雷霆之势围杀攻击目标,而另六个人则会将我挡个严严实实,不让任何人靠近我。 “老宋,你辛苦了,这两天挺不好过吧?”我看着宋献策有些清瘦的脸:“回去让诗诗给你炖几只老母鸡吃,好好补一补。” 宋献策笑眯眯地捋着他那几绺胡须,顾左右而言其他:“李公子现在行的可是缓兵之计?咱们的大军,此刻恐怕已经进城了吧?” 我狠狠地拍了一下宋献策的肩膀:“知我者,老宋也。我那点花花肠子,你老宋还能不一清二楚?火枪声就是订盟成功的信号。听到枪声,李栋和红娘子他们就立刻进城,这是早就商议好的方案。李栋和黄汉忠那里,我早派人骑快马来通知过了。所以黄汉忠那里应该也没什么问题,就算有个把监军的官老爷,杀了就行,碍不了事。” 宋献策脸色一正,拱手道:“李公子果然是智谋过人,故意装宝卖傻、扮猪吃虎,这个宋某倒是心知肚明,猜出了**分。不过订盟成功后,没想到李公子还留了后着,派了一万士兵来假意攻取南门、制约李自成,让他迟迟不敢放手攻城。只是宋某担心,李自成恐怕也有官兵和灾民作内应,如果他此时突然下令攻城,一旦城内接应、大开城门,鹿死谁手还尚未可知。毕竟,福王住处还有一内宫,要想攻破,也需要时间。”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三十九章 柳暗花明 我微微一笑:“李自成想收服我,必定要让我口服心服,没商议妥当前,他是不会攻城的。我让李栋和红娘子带八万人入城,其中有二万七千人是骑兵。进城后立即抽八千人往南门,五千人往西门,五千人往北门,剩余九千人去包围福王官邸。我还让黄汉忠带兵去报告福王,说李家军已破城,要保护他从北门突围逃走。如果福王中计固然好,如果他不中计,这上万人里应外合,把他活捉出来也是易事。我猜李自成很可能会接下我的赌约,但不知他愿赌先破城还是先抓到福王,因此让李栋他们双管齐下。” 宋献策听得频频点头,但神情仍有些紧张:“步兵如何安排?东门派人守了没有?” 我哑然失笑:“老宋你别担心,我是小事马虎,大事却不敢大意。我们共来了十万人,除了南门的一万三,进城的八万,剩下的七千人都在守东门。进城的五万多步兵中,各派一万人增援南、西、北门,剩余的二万多士兵负责收拾在城内的零散官兵,还负责维持洛阳城内的秩序,把守各大官员的府邸。还有,你放心,我绝不会屠城的,相反,我又重申了军纪,敢伤害老百姓的,人头就给我挂到洛阳城上去。” 宋献策长舒了一口气:“李公子平日里嘻嘻哈哈,遇到此等大变故,却能把计划安排得井井有条。宋某平日只佩服李公子八分,今日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了。” 我哈哈大笑:“你少扯淡,你老宋眼高于顶,平日你最多佩服我三分,今天到了四分,是也不是?” 宋献策脸上的表情十分严肃:“宋某确是肺腑之言,绝无奉承之意。” 我凝视着宋献策的眼睛:“你再说一遍?敢说谎的话,我再给你找个诗诗第二。” 宋献策苦笑道:“你又来这招了。好吧,我说实话。李公子赈灾义举名扬天下,宋某对李公子神交已久,心底早有三分佩服。平日里见你阴谋阳计层出不穷,宋某又多佩服了两分。今日之事,宋某又添一分佩服。故此刻我对李公子确有六分佩服之心,少一分,我宋某就不是人。” 我于是也苦笑:“要你老宋完全佩服,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过我也挺佩服你老宋,戏演得真不赖,能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随机应变,和我配合得天衣无缝,够难为你了。对了,老宋你再猜猜,为什么我说出那个赌注后,又主动提出放弃,要拉着你跑回东门?” 宋献策微微一笑:“此点倒是易猜,我给你打个比方吧。有客人来买花瓶,你说要卖三钱银子,他嫌贵,犹豫不决。此时店主若说价钱弄错了,这本是该卖三两银子的花瓶,要收走不卖了,那客人自然要缠着店主,死活非要用三钱银子买下来不可。所以,此乃欲擒故纵之计也。” “聪明。”我感叹了一声,又皱了皱眉头:“都说刘宗敏是个蛮夫,今日一见,此人却颇有些心机,倒不可小觑了他。” 宋献策点了点头,眉头也皱了起来:“我们派出去采购粮食的探子,昨日回来了几个,报说官府最近在陕西和河南一带开仓放粮,李公子是否知道此事?” “哦?有这等事?好啊,官府终于知道我们老百姓的厉害了,也学会收买人心了。”听到这个消息,我立即兴奋起来。 宋献策眉毛却皱得更紧了:“只是这样一来,跟我们造反的人就少了,这仗,也就更难打了。” 我不在意地挥了挥手:“官府只是做个样子,他们肯拿出多少粮食?最多救济两三天灾民罢了,杯水车薪,难以持久,你不必担心。” 宋献策刚想答话,就听见两个高亢的声音传来:李——公——子…… 两个青年骑着马向我们奔来,胸甲上一个大大的“闯”字颇为惹眼。 “又要开会了,真无聊。”我对着宋献策皱了皱眉,然后拍马迎了上去。 来的是李双喜和张鼐两员小将。我对着他们抱了抱拳:“闯王有何决议了?” 李双喜脸色似乎十分焦急:“李公子快回去吧,闯王马上要攻城了。你的要求闯王已经答应了,同意借一百架云梯给你们攻右城墙。闯王还说,你们愿意攻左城墙也不妨事……” 我心中一惊,不等李双喜那皮里阳秋的话说完,立即在枣骝马屁股上狠踢一脚,拍马奔向城门。 奔近城门时,我抬头向城楼一望,心中一紧,只见吊桥正缓缓放下,城门也已打开一小半,闯王的人马呐喊着冲向城门,黑压压的一片人潮,象汹涌的浪涛,快速涌向吊桥和城门。而我李家军的一万多人马,因未得到进攻命令,却仍站在原地发呆。 计划赶不上变化,会还没开,闯王的内应就提前动手了,我的如意算盘难道全落空了?我心中焦虑不已,回头看一眼宋献策,他也脸色铁青,正策马狂奔。 我运足内力,长啸一声:“李家军听令,全体进城,捉拿福王。” 早等得不耐烦的李家军将士们听见命令,扭头看了我一眼,齐声呐喊,向城门玩命地奔去。 李自成右手长剑斜举向半空,正在指挥兵士们冲锋,他背脊挺直,象巨浪中的礁石,沉着自若。我策马奔到他身边,猛地一收马缰,枣骝马人立起来,一声长嘶。 李自成转过头来,微微一笑:“李公子,你跑哪去了?我到处找你,结果你还是来晚了一点。” 我气急败坏地说:“方案还没商定好,怎么就提前攻城了?” 第 32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3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33 章 李自成又是微微一笑:“抱歉,李公子,只因城内士兵突然哗变,我见机不可失,只有当机立断,立即攻城了。当时我们刚商议好,准备借云梯给你们攻右城墙,你瞧,那一百架云梯都搁在地上,早给你们准备好了。” 我咬着牙关,不理会李自成的嘲讽,只死死地盯住城门。此时吊桥已放下一大半,城门也已打开一大半,眼见李自成的兵士已冲至离吊桥处二百米的地方了,我心内狂躁,在心里把李栋和红娘子骂了个狗血喷头。 此时宋献策突然大叫一声:“李公子,你快看!” 我不解地瞥了宋献策一眼,他正瞪大了眼睛瞅着城门方向,脸上写满了狂喜。我心中一动,定睛向城门望去,却见吊桥已停止放下,正快速收起来,城门也快速地关闭起来。 我心内狂喜,看样子红娘子她们已得手了。在我的方案中,正是由红娘子负责南门,李栋负责福王官邸。 人最幸福的是什么时刻?就是你要成功的时刻。这一刻,我心花怒放。 城楼上突然喊声震天,密密麻麻地涌出无数人马,每人身上都绣着碗大的“李”字,数十杆“李”字大旗被高高举起,迎风飘舞着。随后传来一阵齐呼:“闯王,李家军已夺了南门,抓了福王,你们不必再攻城啦。” 李自成的人马见此变故,纷纷停下步子,面面相觑,不知所措。随后跟着的李家军将士们却兴高采烈地欢呼起来,若是手中拿着的不是兵器而是帽子,天空就会上演一场飞帽秀了。 我心潮澎湃,转头看向李自成,他面如死灰,眉头紧锁。 刘宗敏已骑马从城门附近飞奔回来,一见我的面,就怒目瞪着我喝道:“好个奸狡小人!原来是在拖延我们的时间,却暗中派人从东门进了城!” 李自成一举手,拦住了刘宗敏的话头:“捷轩不得多言。李公子心智深沉,非你我粗俗之人能比,李自成心下十分佩服。” 好,拿得起放得下,果非常人可比,我心内暗赞。却见李自成目光闪动,凝视着我的眼睛,缓缓说道:“不过福王在哪里?李自成却是没见到。” 我微微一笑:“我现在就把福王给叫出来。” 我把手一举,策马往前奔了一阵。那三千骑兵得了我的手势,纷纷策马跟上,把我拥在中间。我这才放下心来,刘宗敏一副要吃人的样子,李自成内心也必恨极,万一矛盾一激化,他们要对我对手,可不是什么好事儿,虽然有毒蛇班在我身边,也难保万一。 奔至城下,我提气叫道:“红将军,让福王露个脸儿,让咱们闯王瞧瞧,是不是真货?” 一个红色身影在城楼上笑嘻嘻地答道:“李公子,不行啊,福王被押到东门去啦。再说了,他吓得腿直哆嗦,一路上尿了好几回裤子,这会儿多半正在更衣呢,可没空来见闯王啊。” 城上城下登时一片哄笑声。福王作威作福了几十年,劣迹累累,被河南老百姓们恨得咬牙切齿,此刻听说他如此狼狈,自然是大快人心。 我高声喝道:“红将军,快派人传话,押福王来东门。闯王可是说了,只要我们先破城抓了福王,他就带军队归顺于我李岩。咱们可不能让闯王失望。”我索性当着大伙儿的面,再把城下盟约重复一遍,也给李自成来个敲钉转脚,让他找不到台阶下,耍不了赖。 红娘子高声应道:“遵命。”她的声音隐隐带着一丝颤抖,大约是兴奋过度了。 李自成拍马上前,脸上阴晴不定:“还请李公子令人打开城门,让我们立刻进城。这福王既没见着,恐怕又是李公子的拖延之计吧?福王的内宫,可不是那么快能攻破的。” 我呵呵一笑:“闯王言重了,请稍安勿躁,福王马上就会带到。再说了,你的士兵此刻恐怕也在攻打西门和北门吧?他们一进城,真伪立辨,虚实立知。” 李自成皱眉看了我一眼,显然不甘心如此失败,他高叫一声:“进城!”那些士兵们立刻将攻城云梯抬上前去,搭上城墙。 这下我就非常为难了,总不能下令让红娘子她们放箭吧?但不阻拦的话,李自成的军队眼看马上就要进城。他这一进城,就全乱套了。何况,也不知李栋到底抓到福王没有?我让他一抓到福王就送来南门,但至今他们仍未出现,恐怕是遇到了一些变故。红娘子刚才那番话,想必也是为了拖延时间。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四十章 大局初定 我正犹豫不决,却听城楼上忽然欢声大动:“福王带到啦,福王带到啦。” 城下闯王的三万人俱是一惊,我的那一万三千人却是再度狂喜,不少人低声吹呼起来。 城门缓缓打开,吊桥也迅速放下了。李家军的骑兵们象潮水般涌出,迅疾地排好了阵型。瞬间便是刀枪如林、威风凛凛、杀气腾腾,闯王的兵马不由得连连退后。 骑兵们让开一条路来,李栋和红娘子一左一右,夹着一个穿着黄袍的大胖子,策马缓步上前。李栋在马上一抱拳,声若洪钟:“李公子,福王带到。” 我禁不住笑容满面,连连点头:“好,两位将军辛苦了。闯王,这便请你去验过福王的真假,如何?” 红娘子扬眉笑道:“这福王可是咱们亲手从福王宫里抓出来的,难道还有假的不成?闯王,我可有好几年没见过你了,高嫂子近来可好?” 李自成见红娘子开了口,立即把眼光从福王脸上移开,展颜笑道:“李自成怎敢不相信红将军?这福王不用验了。红娘子,你可真是女大十武奇才,李岩一直真心仰慕闯王。今日风云际会,咱们有幸成了一家人,这真是李岩起兵以来最快慰的一天。一笔写不出两个李字,咱们兄弟俩以后也别客气啦,共打天下,共享那齐天洪福,如何?” 我和李自成第三次相视大笑。李自成的笑容很灿烂很豪爽,似乎笑得很真心很愉悦,但我总觉得哪里不对头。这一切太顺利了,顺利得象在做梦一样,让我有一种很不真实的感觉。我要做的五件大事,目前已快速地完成了四件——铁腕整顿山寨军务、开仓放粮救济灾民、编造歌谣声名远播、想方设法收服李自成。然而,李自成建立的大顺国,开头不也是挺顺的吗?到了最后,却一败涂地,再也无法收拾。我既然收服了李自成,那他历史上的坏运气,会不会由我来继承呢?对此,我心中真的没底,谁又知道,命运会给你一条阳光大道还是一个深渊? 我于是边笑边在心里盘算和发愁。收服李自成是我长久以来的理想,当我盘算那五件大事时,我完全没想到会是在这样的情形下,暂时收服了李自成。但这个坑挖得实在太深了,李自成虽然暂时爬不上来了,但他和底下那帮子文臣武将定然心底不服,以后说不定会弄出什么事来。此外,我原来想让李自成坐副师长的位置,但那是在李自成真心、主动归顺的前提下才能考虑。现在若把李自成放到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上,哪天我出点意外,这军权可就名正言顺地归他李自成了。就算我不出意外,难道李自成、刘宗敏他们不能制造点意外吗?还有,士兵们管我叫李师长,但他们叫李自成这个副师长时,那个副字难免会被礼貌地省略掉,两个李师长,不是会弄混么?我宁愿再多招惹点怨恨,也不能冒这个风险…… 我心怀鬼胎地笑了好一阵,估计李自成也笑得大有文章。当我们的脸都笑僵了的时候,李自成终于撑不住了,笑容一敛,大声喝道:“大伙儿来参见李公子。” 刘宗敏见回天无力,只好带领那三万将士一齐躬身行礼:“属下参见李公子。” 我哈哈一笑:“大伙儿免礼,都是自家兄弟,不要客气。” 李自成脸色一正:“不知李公子是否亦已攻占西门和北门,请派人通知一声,以免自家兄弟起了冲突。” 红娘子格格笑道:“闯王放心,我们在城门处亮出了李家军旗号后,你那些手下就停止攻城了,正在等你的军令呢。” 李自成又向我抱拳道:“自成既已下决心跟随李公子,今后就不敢再以王号自居,这闯王的名号,从今日起就取消了罢。” 刘宗敏浓眉一轩:“闯王,你……” 李自成把右手一抬,淡淡地说:“自成自有主张,捷轩不得多言。” 听到闯王表忠心,尽管我心中还是保持着一些警惕,却不由得大喜过望,有了李自成的配合,至少是表面上的配合,真正收服闯王军队就有了意义和机会。 第 33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4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34 章 但我脸上仍很平淡:“我们李家军现在有一个师,我任师长。全师分为四个团,每个团十万人……” 李自成的眉毛微微皱了一下:“师和团?我没听说过,是什么意思?” 我尴尬一笑,其实我是个很异想天才又很自私的人,任意地把现代军队的编制给胡搬到明代来,不说将士们觉得怪怪的,单说对李家军以外的人解释,都要多费很多口舌,而这样做唯一的好处,貌似只让自己痛快和方便了一些。原先我认为,既然李自成和其他造反成功的皇帝们都能自创军队编制,以区别于旧编制,那我来这么一下也没什么关系,对外仍以将军之类的旧称号称呼便是。但是自从疯丫头的传说出现后,我渐渐地发现了一个危险,如果这明末还有其他穿越者,那么仅凭我独特的军事编制,他们就能发现我是个穿越者,万一他们想对付我,我在明处,他们在暗处,优劣立见。看来,得找机会重新改革一下了。 我摇了摇头,对李自成和其他将领解释了一下班排连营团师的基本概念,其实也没什么好解释的,无非是说这是某某北方草原的一种军队编制,简洁明了,很值得借鉴云云。 然后我舒了一口气,继续刚才的话题:“现在自成兄加入后,你挑十万人组成一个团,你刚入伙,就暂时任团长吧,以后这个副师长的位置,军功最大者居之,现在暂时空缺。自成兄剩下的二万人,由我另行安排到亲兵团。还有,闯王名号名满天下,威震群雄,这称号倒也不必取消……” 李自成不等我把话说完,就连连摇手:“那怎么能行?李公子既未称王,我李自成又哪敢称王?” 我望着眼前宏伟的洛阳城,踌躇满志地笑道:“这倒好说。以往我未称王,是因为尚未打下大的城池。今日既然洛阳告破,闯王又为名号苦恼,那我就称一称王,又有何妨?从今往后,我就叫天王了。自成兄叫闯王,飞龙团团长袁时中嘛,就叫……龙王,飞鹰团团长牛金星叫鹰王,飞虎团宋献策团长叫虎王,红娘子是亲兵团团长,就叫亲王,哦,不对不对,这名称不好……” 我在心底鄙视了自己一下,张远航,你的政治素质跑哪去了?叫什么亲王啊?不知不觉又和皇帝老儿攀上亲戚了,这不是违背了我打倒一切牛鬼蛇神的初衷吗?我定了定神,立即纠正了自己的右倾投降主义思想:“红娘子管女兵,就叫女王吧。”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四十一章 福王生死 听到这句话,一直期待着能有一个酷名称的红娘子大翻白眼。她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眉梢间却隐隐有一丝笑意,象是在嘲笑我肚里的墨水太少。我汗颜了一下,立马再次纠正错误:“这个,红娘子是打下洛阳的大功臣,就叫洛王吧,呃,只比洛神低一个档次……” 我边说边在心里作检讨:张远航啊张远航,伟人都说过,三天不学习,赶不上**。你这冒牌书生,什么时候能不再冒牌呢?从来就不注重加强自己的政治、业务学习,难道你就打算一辈子这么冒牌下去,没出息!鉴定完毕!好了,检讨作完了,我又轻松起来。有道是,圣人一日三省,察不足而改之。这一点,我也基本学会了,遇到对自己不满意的时候,就反省一下,骂几句自己。当然,反省完毕后,我自然会马上把那些缺点全都忘到脑后去。人无完人嘛,我又不是圣人,既然缺点太多,改也改不完,那么,索性留到下辈子慢慢改,不着急。 见我出丑完毕,军士们先是哄笑了一阵,然后在宋献策的示意下,齐声欢呼起来:“参见天王!参见闯王、虎王、龙王、鹰王、洛王。” 我哈哈大笑,一时间志得意满。五件大事已完成四件,幻觉中,美丽的胜利女神正在媚笑着向我招手,我一时间色心大起,浑没注意到李自成正在叫我。 “天王,天王!”李自成把音量调大了一些,这才把我从幻境中召唤了回来。 “呃……闯王,什么事?”我定了定神,微笑着问道。 “自成兵营中,有很多士兵受过福王的残害。这福王朱常洵作威作福多年,手上血债累累,天人共愤。自成请求天王将福王交给士兵们碎尸万段,让他们亲手报杀父杀母、夺妻夺田之仇。”李自成脸上满是正气浩然的表情,音量调得更大了,他手下的士兵们听到这句话,都齐声叫起好来。 我对福王早打起了小算盘,李自成把福王的生死问题这么公开一提,我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回答,这才仔细地打量起福王来。福王唯一的特点就是胖,而且是很胖的那种,脸上的肥肉比我大腿上的还多,虽然他那身黄袍已经很宽大了,但他滚圆的大肚子仍把衣服高高顶起,如同怀胎十月的孕妇。看到福王如此的英明肥大,我忽然想通了那句话:为什么咱们老百姓都这么瘦,是因为肉都长少数人身上去了。 福王早被刘宗敏吓得够呛,再听了李自成的这番话,不由得脸色发白,两条腿象筛糠似的抖个不停,颤抖着嘴唇哼哼道:“李公子饶命啊,小王愿将家财奉上,只求活命……” 我沉吟了片刻:“闯王,这福王是否该死,要审问之后方好决定。今天刚破城,不急着办这事。等过两天审问清楚了,查实罪状后,如罪大恶极、非杀不可,那时再杀不迟。” 李自成脸上露出了不以为然的神情:“这种人还用审吗?见一个杀一个,见两个杀一双,准错不了。这大明朝的亲王、藩王们,哪个不是专门欺压残害咱们老百姓的好手?哪个手中又不是血债累累、罪大恶极?” 李自成这番话说得大义凛然,道出了士兵们的心声,于是不少士兵情不自禁地喝起采来。唉,想他李自成倒也是个苦命人,童年时长期为地主当放羊娃,是个彻底的贫下中农,长大后好不容易混了个银川驿卒,偏偏又被裁军下岗,食不果腹,最后被迫造反,历经了不少磨难。再说这福王作威作福几十年,手上确实也沾满了人民群众的鲜血,不杀确实不足以平民愤。可是这问题的难处在于,来洛阳之前,我就想好了怎么利用福王作一篇大文章,怎能让他就这么白白死去? 福王听了李自成的话,再听了将士们的喝采,见我又沉吟不语,料定自己凶多吉少,不由得瘫软在地上,苦着脸叫道:“李公子,我是好王,是好王啊,别杀我,求你别杀我。只要你饶我性命,我什么事都肯干……” 红娘子在福王屁股上轻轻踢了一脚,鄙夷地说:“哎,福王,你还是不是个男人?这么没骨气。”不料这一脚踢得福王杀猪般地嚎叫起来,想必他已几十年没吃过苦头,这轻轻一下,就让他受不了了。 “红将军,不得无理。”我赶紧喝止住红娘子,随后对李自成呵呵一笑:“自成兄,来,我再告诉你一个秘密。“ 李自成听了这话,嘴角一抽,想必是想起了不久前我扮猪猪时告诉他的那个秘密,不过他还是将身子凑了过来。 我在李自成耳边轻声道:“我们不能露出杀福王之意。第一,据探子回报,福王财物不少,但大量财宝都藏在一些隐秘地方,杀了他,取不到财物就麻烦了,大军的开销从哪来?即使我们仅仅露出坚决要杀他的意图,也难以从他口中套出藏宝地点。再说了,洛阳的官员很多,要是把财物都藏在地窖这些隐秘地方,见我们取了福王财物,然后还杀了福王,难免会拼死将财物留下,舍命不舍财,那样总胜过鸡飞蛋打、人财两空。” 我说到这里,李自成皱了皱眉,默默地点了点头。我嘴角一勾,接着说道:“第二,我还要利用福王来一次军事行动,现在不方便说,详情一会再告诉你。你现在向大家宣布一下,你同意不杀福王,让福王感觉有活命的希望。” 李自成深吸了口气,沉吟了半响,终于大声说道:“福王是否该杀,天王说得有理,应公正审理后再作决断。咱们既然从了天王,一切事务自应唯天王马首是瞻。”他说到这里,见刘宗敏正想开口,又补上一句:“此事已决,大伙儿不得多言。” 刘宗敏满脸怒意,福王却露出了狂喜的神情。 我当即下令:“李栋,你派一千精兵,把福王送回王府,好生看管和对待,不得用刑。” 福王抹了把额上的冷汗,站起身来,在连连称谢声中被李栋带走了。 我转头问李自成:“闯王,你现在有多少骑兵?” 李自成沉吟了一下:“骑兵共二万,其中带来打洛阳的有一万八千,还有一千驻扎在宜阳,一千驻扎在永宁。其余的三万二千名士兵都是步兵。” “好!”我心中大喜,李自成训练的骑兵,那可是呱呱叫、别别跳的,战斗力很强:“这一万八骑兵,是谁在带兵?” “郝摇旗将军。”李自成颇有得色地说:“他可是攻城掠地的好手,打起仗来有勇有谋,是员虎将。” 我呵呵一笑:“把这些骑兵全驻扎在城外待命,三万二千名步兵由刘宗敏将军带领,立即去增援我们攻打登封的队伍。军粮军晌都尽管找宋军师要。自成兄,你和摇旗将军安排一下人马,然后来福王府找我,咱们要商议一件大事。”我习惯了安全第一,以多胜少,喜欢集中优势兵力歼灭敌军,从不打无把握之仗,尽管开封城只有几千官兵,但我仍准备以近十倍的兵力去对付。 李自成听后一愣,大约想到白围了这几天洛阳城,最后却一兵一卒都不让进去发财,不由大是郁闷。但他心机转得极快,随即抱拳行礼:“遵命。” 宋献策陪着李自成开始调遣人马、分配军粮。我又叫来李仲:“二哥,洛阳用不了这么多兵马了,你带二万骑兵,随闯王一同行动。行动计划我一会再告诉你。” 李仲听说又有仗打,兴奋得吡起牙花来:“好,老四,我不会给你丢脸,我这就去抽调人马,好好准备一下。” 看着他们人欢马嘶地忙乎着,我微微一笑,扬了扬马鞭,叫上红娘子,带着一队人马,大摇大摆地向着洛阳城门进发。 我侧过头来问道:“红娘子,今日你高兴吗?” 红娘子将嘴儿一抿,绽出了两个浅浅的酒窝,却不答话。 我又问道:“你最喜爱的花儿,为什么是牡丹花?” 红娘子忽然叹了口气:“因为我出身贫寒,这二十年来,吃尽了人间的苦头。牡丹花代表着雍容富贵,正是我做梦都想要的生活。你呢?岩哥,你喜欢什么花儿?” 我没想过这个问题,于是想了好一会才说:“蒲公英。” “为什么?那种野花儿,满山遍野都是,最贱了。”红娘子眼睛睁得贼大。 我微笑道:“你吹过蒲公英吧?那花瓣被风一吹,就到处乱飞,把自己的命交到风的手里,不知道自己要到哪里去落脚。人的这一生,不就象这花么?总是随风飘来荡去,四处流浪,永远无法把握自己的方向。” 红娘子诧异起来:“今天打下洛阳,可是大喜的日子,你怎地说出这么不吉利的的话来? 我促狭一笑:“大喜?你是说,今天是咱们大喜的日子?” 红娘子高高地扬起马鞭,满面晕红地啐了一口:“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刚才还多愁善感得象个书生了,这会又来调戏本姑娘,看我不用马鞭抽你。” 第 34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5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35 章 我一提缰绳,让马儿快跑起来,边跑边叫:“女侠饶命啊。” 我们就在笑闹中,快活地进入了洛阳城。 那一刻,我特别开心,不仅仅是因为得了洛阳,还因为在与李自成的争霸赛中,红娘子始终站在了我这一边。 ——————————————————————————————————-———————— (还以为要明天才会下榜,上午还在新人榜上的,刚才不小心看看,下榜了,呵呵,有点儿意外。一个月的新人时间就这么悄悄过去了,我终于离开了新人榜,隆重地成为旧人了,哈哈。谢谢书友们一个月来给我支持,点击收藏推荐书评,让我在新人榜上风光了两周,呵呵。一个月来,书评区二百多个主题,其中有不少有建设性的意见和真心实意的鼓励,还是挺热闹的,湖水喜欢热闹,感谢大家,并希望大家今后仍然多多在书评区留下宝贵意见,这是对湖水最大的鼓励,能使我觉得,我不是一个人在孤独地码字中。)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四十二章 夹道欢迎 进了城门,我先登上城楼,居高临下地看了看洛阳的地势和风光,再为那些密密麻麻的人马自豪了一番。 城楼上,红娘子兴高采烈地谈起了刚才的那番战斗——原来她们进入东门后,立即按原定计划前往南、西、北三门,西门和北门没遇到麻烦,以五比一的比例迅速结束了战斗,缴了官兵的械。但在南门时,遇上道台王胤昌带一千多士兵来增援,于是双方激战起来。此时一些给李自成作内应的官兵,联合了一些灾民内应,突然暴动起来,趁乱打开城门和吊桥,要迎接闯王入城。红娘子见势不妙,急忙高叫:“勿开城门,勿让闯王军队进城!” 黄汉忠的一千兵士参与守南门,其中有七百人是我们的老弟兄,见城外也有我们李家军的将士,他们没弄清状况,开始并未阻拦内应开城。但听见红娘子的呼喊后,他们立即与那些内应搏杀起来,在红娘子带人支援下,以绝对优势的兵力迅速奔回了城门控制权,关上了城门,拉上了吊桥。道台王胤昌在混乱中被杀死,总兵王绍禹则在东门附近巡视时被活捉了。 说到黄汉忠时,红娘子压低了嗓门,兵士们都在二十步以外,只有我听得清楚。不过,这情形可够惊险的,听得我一惊一咋的,我转头看了看四周,:“那李栋和我二哥抓福王顺利吗?” 红娘子格格一笑:“这我就不太清楚了,你得问李怀典。” 李怀典是我的堂弟,最早是我的保镖团成员之一,后来当了副营长,团升师后,又当了某骑兵营营长。这小伙子被我叫来后,喜气洋洋地悄声对我们说:“李师长,黄营长带了二千骑兵奔至福王府,告诉管家,城已破,他们要保护福王出城。那福王吓得面无人色,让人扛着几大包早就收拾好的金银细软,麻溜溜地跟着我们出了内宫。 等他发现我们在往南门走时,还骂我们蠢,问为什么不往西门逃走。黄营长啪地就给了他两个大耳光,再把剑往他脖子上一架,并当场划了条血印出来。那福王吓得直筛糠,就乖乖地跟着我们来了南门,一路上屁都不敢放上半个。他下马后我们才发现,他裤子都湿了,原来是个既不中看也不中用的草包。” 我和红娘子纵声大笑,然后重新骑上马,直奔福王府而去。此时李家军的将士们已把洛阳街道全都控制好了,每条街上都有人巡逻。洛阳市民听说是开仓放粮的李公子进了城,且不烧不杀、不抢不奸,于是胆大者纷纷走出家门、涌至路旁,争先恐后地举起自制的“李”字或“顺民”小旗,夹道欢迎着我们。有些老者还端来茶水、酒水和小吃,请我们下马品尝,我一一微笑着拒绝。 我见很多老百姓在交头接耳,便暗中运起内力、凝聚精神,想听听他们在说什么。我记得在《李自成》那本书中,洛阳百姓是十分看好李闯王的。这些受尽了压迫的劳苦大众,纷纷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其中绝大多数是讴歌革命英雄的溢美之词,还有对倒台官府如匕首和投枪般的愤怒控诉,只是不知道如今换成我李岩入城,他们会是什么反应?嗯,我承认自己有些好奇。 我首先听见一个老太太在得意地跟他老伴儿嘀咕。 老太甲:“……要不然大伙怎么会说我灵心慧质、善于持家呢?你这死老头子,非要在旗上绣个‘闯’字,幸亏我坚决不同意。瞧瞧,绣个‘李’字,李闯王来了可以欢迎,这李公子来了,照样可以欢迎。这就叫,一笔写不出两个李字,你懂吗?要不是我,咱们家怎么可能省下这一块上好的白绸布来?” 老头乙:“那是,那是……夫人真是冰雪般地聪明,不枉了当年洛阳王家村第一巧手的美称。” 老太甲:“我掐死你,说了多少次,洛阳二字后面不要加那个王家村……” 老头乙:“好功夫,这回又准确无误地掐在‘要命穴’了……夫人这掐功,确实是洛阳第一,天下第二。” 老太甲:“我再掐,除了我,还有谁敢称天下第一?” 老头乙:“螃蟹……” 我听得要吐血了,赶紧将耳朵向两个年轻MM竖过去。呃,这些老头老太也太磨叽了,我还是听听美女们的赞美吧。我玉树临风很多年了,所到之处,无不是鲜花、掌声和尖叫声,今天洛阳的美女们算是有眼福了。 美女甲:“咦,她脸上绝对是搽了‘赛西施’这种胭脂水粉,你看你看,如云若霞、流光四溢。哎呀,本来长得不怎么样,这下子可美得紧了,都……快赶上我了。不行,明儿我也得去买几盒,再贵都得买。” 我绝望地向美女们挑着眉毛、眨着眼睛,喂,帅哥在这呢,对面的女孩你看过来呀。 美女乙却浑没注意到我的存在:“姐,你眼光可不够准。我瞧呀,她那肤色,是被那身红衣服给衬的,可不是因为胭脂水粉的缘故。不过那身衣服可真不赖,我猜肯定是在王麻子成衣店做的,你瞧瞧那布料,啧啧,又柔又飘,真好看啊,可惜她骑着马背着弓箭,不然我真想上去摸摸那料子,看手感如何……” 靠,这些韬武略的天王,也胜过了身经百战的闯王,更别提什么龙王、虎王和鹰王。唉,女人哪,真好混啊,我要向组织上提要求,男扮女装打天下……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四十三章 福王宫殿 来到福王府,尽管我早有心理准备,但还是吃了一大惊。太大了,太豪华了,这就是我对福王府的整体印象。 这福王宫原来是伊王宫,福王入住后又大兴土木,斥巨资扩充改建,面积几乎占据了洛阳城的四分之一。我走在里面,感觉这就象传说中的皇宫,到处是亭台楼阁、雕梁画栋,整个宫殿金碧辉煌,光彩照人。红娘子仰着头,看得目眩神迷,不住口地惊叹。我却有些懊悔,看来我将行辕驻扎在福王府,是个错误决定,因为象我这样的路盲,随时可能在福王府迷路。 迎恩殿是福王府的主殿,十分大气壮观,顶上一排黄琉璃瓦配着加了彩绘的斗拱飞檐,看了甚是养眼,前檐外是汉白玉铺就的台阶。台阶下有一片平台,平台左右都摆着鎏金的铁铸香炉、大鼎和仙鹤,和我在故宫所见略同。我们沿着汉白玉铺成的陛阶走入迎恩殿,远远地就看见粗大的四根朱漆柱子,殿内各样摆设都富丽堂皇,甚至比我在电视上看到的皇宫摆设还豪华。 我不由得喃喃自语起来:“古董啊古董,极品啊极品,可惜啊可惜……”我说可惜,是想起了红卫兵破四旧,这些古董家私若能留到现代,哪样不能值个几十、几百甚至几千万? 红娘子兴冲冲地跑进殿去,仰面八叉地躺在一张铺着黄缎座褥的王座上,笑道:“书呆,别发感慨了,还不快过来参见女王殿下?” 第 35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6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36 章 我笑嘻嘻地走上前去,细细打量了一下那传说中的宝座。这椅子十分宽大,色泽有点暗,大约是用朱红檀木做成的,上面描金缕花,甚是精致,和我在北京故宫里看到的大同小异。 我叹了口气:“洛王大人,给个面子,让小可也来坐上一坐吧。” 红娘子皱了皱眉:“你一说这个洛王我就来气。你就这么轻率地封王了,也太不象话了吧?起码也得弄个庆典,接受一下将士们和老百姓的朝拜什么的……” 我呵呵一乐:“刚才是为了闯王那句话,才临时口头封王的。这庆典嘛,自然是要搞的,贺礼也是要收的,一会大家议议,看怎么样搞才隆重。这种事,我可没经验,得问老宋。别废话了,你快让位吧。” 我在王座上醉生梦死了一小会,又和红娘子继续逛起福王府来。在宽阔的青石路上走过几个朝房,又走过满是森森松柏的甬路,欣赏了一番迎恩门和端礼门。红娘子在端礼门的一个院子里见到一副画工极好的牡丹画,她驻足良久,痴痴地看了又看。 我凑过去,轻声笑道:“玉儿,你是想呆在洛阳看牡丹呢,还是想去开封城里玩儿?” 红娘子眼睛一亮:“你要打开封了?又有什么鬼点子?” 我面色一正:“在你心中,我只能凭鬼点子打仗么?这回我就要堂堂正正地打一场硬仗。哎,你先别激动,也别用这么崇拜的眼神看着我,我又不上阵……不过嘛,李自成不是善于攻城吗?我就派他去打开封。” 红娘子嘴角一勾:“岩哥,你就少瞎扯了,闯王的攻城步兵,都被你派往登封了,攻城云梯也都扛走了,你让李自成拿什么去攻城?” 我呵呵一笑:“没云梯,就让他搭人梯嘛。哎,我今天说要搭人梯攻洛阳城时,李自成笑得嘴都歪了,不过后来他知道上了我的当,又差点把嘴给气歪了。” 红娘子脸上的笑意止不住地漫延开来:“你这个死赌鬼,胆大包天,竟拿我们这四十万人马去豪赌了一场。没想到瞎猫碰上了死耗子,竟还让你逮着了。”说到这里,她面色一正:“你快说说,过程是怎么样的?” 我呵呵一笑,把过程简单说了一遍。红娘子听得很开心,眼里却闪过一丝忧色:“岩哥,你不是堂堂正正地打败闯王,兵心恐有不服,你以后得加倍小心才是。不知为什么,我总有种很不祥的预感。你听过养虎为患这词吧,小心闯王今后来夺你兵权,要你小命。” 在我与李自成的天平中,红娘子这是第二次向我倾斜了,我不由“芳心大慰”。事实上,这两天,我曾多次琢磨过红娘子以往的那些行为,以往我是不大想得通的,但知道疯丫头是穿越者后,我心里就有了些底。疯丫头如果假托预言,告诉过红娘子一些史实,比如李自成将如何夺天下、当皇帝、杀李岩,而红娘子信以为真的话,那一切都很好解释了。 得了疯丫头的警世明言,红娘子必不敢与我这个命中注定要被冤杀的倒霉鬼一起,而是想方设法去投李自成,幻想能当个女将军甚至皇妃、皇后什么的,然后再劝说李自成改变功败垂成的历史,随后功成名就、坐享其福。但当红娘子发现我胸怀大志,而且做的大事逐渐成功后,天平就自然向我倾斜了,现在的一切都与疯丫头说的大不相同,连李自成也被我收服了,红娘子恐怕再也不会相信疯丫头透露的那些天机了吧。 疯丫头啊疯丫头,难怪别人说你疯,这些绝秘的东西,能随便往外说吗?要是被别人当成妖言惑众、怪力乱神者,你可就惨了。疯丫头,你现在到底在哪里?还活着吗?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我什么时候才能见见你的真面目,与你聊一聊奥运、笑一笑这几百年的沧桑? 红娘子见我默不作声,讶道:“你怕了?” 我摇了摇头,把疯丫头暂时抛开,豪情满怀地笑道:“与天斗,与地斗,皆其乐无穷;与人斗,更是乐在其中。说实话,不搞些勾心斗角、你死我活的事儿,我这心里反而空落落的,不踏实。不就是玩火吗?我喜欢。” 红娘子哧地笑了:“你个没心没肝的,哪天天要塌了,你都只当拿根拐棍就能顶起来。” 我刚想答“这就叫擎天一棍”,但这句话刚涌到喉咙第三个软关节处,就被我活生生吞了下去。算了吧,这几个字容易产生丰富联想,我都当师长了,还是注意点素质为好。 我们走走停停,又逛到了一座白玉雕栏拱桥上,这桥名为万年桥,桥下是从洛阳城西的涧河引来的水,水中还养了些鱼儿和王八。我和红娘子看了一会鱼,又继续前行,来到了福安殿后边的一座寝宫,找到了福王朱常洵。 福王寝宫外有一百余名兵士把守着,福王再也不能象以往那样,在府里横行无忌。但福王享受惯了,这种时候,仍半躺在一把铺着猩红座垫的太师椅上,将双腿放在一张矮几上,听一个少女弹着琵琶。福王闭着眼睛,轻轻地随着琵琶声哼哼着,十分写意逍遥,和刚才瘫软在大军面前的狼狈相判若两人。 “哟,福王挺会享受的嘛,都这时候了,还在听小曲。抓紧听吧,也不知还能听几天?”红娘子忍不住出口讥嘲道。 ————————————————————————————————————————————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四十四章 为何而肥 福王吃了一惊,猛地睁开眼睛。见是我们到了,赶紧想从椅中站起身来,但他身子实在太肥胖了,半天也没能成功。那少女放下琵琶,抢过来扶福王。福王将手搭在那少女身上,使劲一扒,福王倒是站起来了,那少女却被福王扒拉到地上去了。 红娘子皱了皱眉,一把将福王又推dao在太师椅上,将那小姑娘扶了起来:“妹子,你叫啥名字?” “回将军,我叫小雅。”那姑娘怯生生地答道,她五官清秀,面容姣好,看样子大约只有十六岁左右。 “这宫里的人都快跑光了,你怎么还呆在这里,陪着这个死胖子?”红娘子轻轻叹了口气。 小雅颦了颦眉,欲语还休,一副楚楚可怜的神情,令我大起怜惜之心,不禁说道:“小姑娘,有什么话你尽管说,别怕,有我们给你撑腰。福王已是我们的俘虏,不敢再欺负你了。” 这时福王已挣扎着从椅中第二次爬了起来,气喘吁吁地说道:“李公子千万别误会,这丫头是我花银子买来的,要不是我,她早就饿死了。我说过了,我是好王,从不欺压百姓……” “住口!”红娘子脸一绷,忽然爆发了:“要不是你们这些王八蛋欺凌百姓,老百姓好端端地,怎么会卖田卖地、卖儿卖女?亏你还有脸皮在这扮善人。我问你,小雅家的田地,是不是你买下来的?你给我说实话,不得说半句谎言,否则我扒了你的皮。” 红娘子的话说得越来越快,也不等福王答话,又说:“我早打听过了,这洛阳的田地,十有七八被你朱常洵给占了,要不是你占地,百姓怎会象无家可归的狗一样,四处流浪?”红娘子大约是想起了自己的身世,越说越气,手不由按在了腰间的剑柄上。 “将军,你错怪福王了。我本名叫朱雅芸,是陕西米脂难民,我从小就没了爹,我娘靠缝洗为生。五年前遇上天灾,我就和我娘一路逃荒来到了河南。由于实在找不到吃的,我娘又病又饿,也死了,我就卖身葬母,进了福王府。福王对我很好,没短过我的吃穿,还让乐妓们教我学乐器。因为感念福王殿下的恩惠,我知道城破后,也没肯走,倒确实不是福王殿下欺负我。”小雅却出人意料地为福王辩护起来。 红娘子被小雅的话勾起了心思,不由得抱住小雅:“可怜的孩子,和我一样,命都苦得跟黄莲似的。今后你就跟着我吧,我会好好待你的,你可愿意?” 小雅楚楚可怜地瞅了福王一眼,红娘子恶狠狠地瞪了福王一眼,我微笑着瞥了福王一眼。 福王看来脑子并不太糊涂,马上说:“丫头,这位女将军要收你做亲随,你还不行礼?我这里也不敢留你了,以后你就跟着这位女将军,好好建功立业吧。你的卖身契约,我一会就找出来烧掉。” “谢谢殿下,见过将军。”小雅盈盈拜倒在地。 红娘子赶紧扶起小雅:“别叫我将军,咱们都是苦命人,今后就以姐妹相称吧。我叫红娘子,你就叫我红姐姐吧。” “红姐姐。”小雅甜甜地叫了一声,红娘子脸上绽出一朵灿烂的笑容,扭头对福王说:“姓朱的,你总算做过一件好事,等你被杀头的那一天,我一定会敬你一碗酒。” 福王听了前半句,心里美滋滋地,听到后半句,脸色又发白了:“李公子,这……这……你答应过对我不用刑的,怎么好端端地,又说什么砍头?” 我冷哼了一句:“我说过要审问过你后再行定夺,也说过暂时不要对你用刑,但我什么时候又答应过不杀你了。你的头不过暂时寄在你的脖子上,我想什么时候拿下来,挥挥手就行了。你问问你自己,做过多少伤天害理的事,会有多少老百姓会来控诉你,你这条命,还留得住吗?” 越有钱越会享福的人越怕死,这是千古不变的名言。福王听了这番话,脸色白得象纸一样,怔了半晌,长叹一声,又瘫坐在太师椅中,叹道:“我享了这么多年福,那些刁民嫉恨我,自然要成群结队地来告我的状。但我真的是好王……” 我冷笑着打断福王的话:“你是好王?你若是好人,这世人就没有坏人了。红将军说你该杀,半点都没错,你这种人,早就该去见阎王爷了。” 我想在说出计划前,先吓唬一下福王。如果福王被吓得再次瘫软在地上,并苦苦求饶,正是我意料之中的事。不料福王脸上又白了一白,却忽然镇定下来,摇头叹道:“唉,劫数难逃,我也不必装熊包了。你们这些该死的反贼,要杀便杀吧。我享了几十年福,早该死了。我再求饶,倒坠了我皇家的威风。” 这句话实在大出我意料之外,历史上的福王可不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熊包吗?怎么忽然硬朗起来了?他要是硬朗起来了,我的计划怎么办? 我于是继续冷笑:“砍头太便宜你了,将你凌迟才能解百姓心头之恨。看你这一身肥肉,哪一块肉不是民脂民膏?我要把你这身肥肉一刀刀割下来,让你尝尝生不如死的滋味。” 福王的英雄气概顿时消散了,他满身的肥肉都哆嗦起来,声音也变得有些颤抖:“我养这么肥,可不是为了我自己,而是为了天下太平。” 我和红娘子似乎听到了天底下最好笑的笑话,不由相视莞尔。 福王见我们根本不信,于是解释道:“将军,你们别不相信。年轻时,我也满怀抱负,要为天下苍生谋福。但后来,我先为皇弟、后为皇叔,我只能胡吃海喝,纵情声色,这才能让天下太平。” 我微微一怔,忽然明白了福王的意思。福王的话说得有些含蓄,但也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他是上一届皇帝朱常洛的弟弟,又是这一届皇帝朱由检的叔叔,虽然沾了皇帝的光,尽享荣华富贵,但他也是两朝皇上十分忌讳的人物。不为别的,就为防他日后政变夺权,崇祯的多疑是千古少有的,如果福王有何风吹草动,恐怕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皇家的骨肉亲情嘛,说浓就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说淡也淡,为权利而骨肉相残之事,几千年来数不胜数。所以,福王收拾抱负,纵情声色犬马间,让两朝皇帝没有提防心,这才能安稳度日。他这身肥肉,倒也不是长得毫无道理。想到这里,我反而微微同情起福王来了。 第 36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7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37 章 红娘子却不屑地说道:“一派胡言,全是托词。你若是觉得这身肥肉长得委屈了,那饿死的老百姓难道就不委屈吗?还不都是你们这些人害的?你别说那些漂亮话儿,从今天开始,就不给你吃饭,饿你三天,看你还有没有力气花言巧语?” 我心中一凛,刚才差点把阶级矛盾给忘掉了,竟然同情起阶级敌人来了,这还了得?幸亏得了红娘子的提醒。 我干咳一声,正准备开口,小雅却忽然说道:“红姐姐,你们别为难福王了,好吗?” 我皱了皱眉,这可不是个事,半路上跑出个红娘子的义妹来横加阻拦,何况下面我要对福王说的话,可不能让小雅听到。我于是轻唤道:“摇树……” 辛遥夙立即幽灵般地出现在我面前,他看了我一眼,又盯了福王一眼,然后将目光凝注在小雅身上。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四十五章 奔袭大计 我淡淡说道:“摇树,你对福王府还不太熟悉,这位小雅姑娘,是这府里的人,也是洛王刚认下的干妹妹,你让小雅姑娘带你去府里四处转转,熟悉一下地形。” 小雅听罢这话,脸上不由有些变色。我微笑道:“放心,我不会为难福王的。” 小雅于是转愁为喜,盈盈地对我福了一福,便跟着辛遥夙出了寝宫。 我凝视着福王:“其实我倒有一个办法,可以让你不死,就看你配不配合了。” 福王激动得一下子站了起来,这对他这么肥大的身躯来说,倒是难能可贵的。他的声音有一些颤抖:“什么办法?” 我直来直去地告诉他:“交出所有财物,包括藏在地窖里的财物。另外,还要答应我一个小小的要求。” 福王听说我只是要财,松了一大口气:“什么要求,李公子不妨直言。” 我微微一笑:“你先把前面这事做了,我再说那个要求。” 福王倒也爽快,一五一十地把藏宝的地点都说出来了。红娘子找了根毛笔,仔仔细细地记了下来。对于福王这样的人,性命比什么东西都珍贵,金银财宝嘛,他倒不愁没地方弄去,我倒不担心他说谎。 福王喝了口参汤,喘了口气:“李公子,你还有什么要求?快说吧,只要我能做到的,马上就办。” 我呵呵一笑:“很简单,只要你带几千兵马去开封求援,赚开城门,我就保证不伤你一根毫毛。怎么样?干不干?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干就活,不干就死。” 福王吃了一惊,想了好一会后,才傲然道:“你杀了我吧,我死也不干!周王是我的亲弟弟,我要是去害他,于心何忍?天下人会如何耻笑我,我死后又有何面目去见列祖列宗?” 我皱了皱眉头,在我的计划里,这个贪生怕死的福王本不应该成为任何阻碍的,但如今,他却出人意料地强硬了起来,而且他说的话,显然也有几分道理,让他去骨肉相残,害自己的亲弟弟,确实有些过份。 我正在思索中,忽听远处传来一声豪笑:“天王,我们来了。” 我回过神来,原来是李自成和宋献策、郝摇旗找过来了,我大喜,连忙拉着他们出了寝宫,把我奇袭开封的计划和福王如何不肯就范的经过详细讲了一遍,让他们帮着出出主意。 郝摇旗呵呵一笑:“这计划倒不错,开封可比洛阳要富庶十倍,油水很足。但开封城是省会,城楼高大、防守坚固,可不容易破城。若强行硬攻,不伤亡个几万人,这城绝计攻不下来,而这条计策倒是可以大大降低我们的伤亡。至于福王不肯就范之事,却是好办得很,用鞭子狠狠抽他一顿,看他还敢嘴硬?” 宋献策连连摇手:“不妥不妥,这福王即使吃不了苦头,口里答应下来,却在开封城外拼死吼上一嗓子示警,我们岂不自陷险境?至少,也会功败垂成。” 李自成沉吟道:“"福王的世子朱由崧,还有老王妃、小王妃,不是都抓着了么?我看,福王就这么个独苗,咱们大可在朱由崧身上做些文章。” 一语惊醒梦中人,我和红娘子都拍掌叫好,于是我赶紧找来李栋,让他把朱由崧押来。 有了这个法宝作武器,福王的态度终于转变过来,一咬牙,就答应了我们的计划。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天大地大,没有独苗苗大。当然,作为交换条件,我也答应福王,破城后,我会尽可能不伤害周王,以取财抚民为主。 为了让这场戏更为逼真,被我们活捉的总兵王绍禹也是要利用的。于是我们把王绍禹的家人押来,用类似的方法,逼王总兵就范。 在我和李自成他们的不断商量中,一个预计将有惊无险的计划又浮出水面了——明早即让黄汉忠带领那三千人,外加开封降兵一千人,共四千骑兵,带着福王和王绍禹火速前往开封,假装福王是被官兵从洛阳救出,逃往开封。而后面自然有三万八千名李家军骑兵追赶。所以当开封守军开城门迎接福王之时,这四千骑兵会放烟花为信号,通知李家军,然后夺下城门,等李家军骑兵一拥而入时,夺开封城即如探囊取物。在打下开封后,我们再隆重举行封王仪式。 计划就这么定好了,但我心中总隐隐觉得哪里好象还漏了一个重要的问题,这事总有些不对头,却怎么也想不出问题所在。是担心黄汉忠不够忠诚吗?不对,黄汉忠既然取了洛阳,这条贼船可是只能上不能下了。是担心福王和王绍禹会临阵反水吗?也不对,他们总不能不顾家小吧,再说了,就算如此,也最多牺牲那几千先锋,对大军影响还是不大啊。又或者,是我们这个计划太流氓了,必定会失败?可是兵不厌诈,能兵不血刃,难道不是上上之策吗? 既然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那也就不用再想了,还是吃饭喝酒去吧,因为,革命就是请客吃饭。 我们在福王府中摆了两桌庆功酒席,大家敞开了肚皮吃喝,席间眉飞色舞、谈笑晏晏。福王府的厨师做的是洛阳有名的“水席”,汤水多,而且吃一道换一道,24道菜流水般不断送上来,吃得人目不暇接。其中有一道“洛阳燕菜”,让我们吃得赞不绝口。那燕菜汤味酸辣可口,同时异常鲜美,味同燕窝,主料却只是寻常的萝卜。不过这菜做法倒有些复杂,要把白萝卜切丝合干面一起上笼蒸,然后下锅并掺入山珍海味,烹制成羹。据说此菜当年曾深受武则天赞赏,并因其味可以萝卜之假乱燕窝之真,故赐名“燕菜”。 我又有些醉意了。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经常喝醉,虽然我很少深醉,也不乱发酒疯,但我一旦有了五分醉意,就觉得飘飘然的,十分惬意。在这种飘飘然的状态下,平时不敢说的话,都敢大胆地说出来,那种感觉十分畅快。我记得我拍着李自成的肩膀,和他说了很多知心话儿,可是到底说了些什么,我就记不太清了。最后我被人送到了一间寝宫,在一张古色古香的大床上酣睡了起来。 一旦喝了酒,我就很少吃饭。我趴在床上睡了不知多久,醒来时已是夜幕四垂。我坐起身来,忽然觉得有些饿了。嗯,洛阳是个大城市,应该有不少小吃吧,不如去街上逛逛,我于是叫上辛遥夙他们,大步向外走去。 ————————————————————— (晚饭聚会喝多了点,睁着双迷糊醉眼码了这些字,今天不能两更了,惭愧一下,呵呵。好不容易赶在十二点以前码完这段,起码还没断更,呵呵)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四十六章 羊脂白玉 我经过前面的一个院子时,正巧遇上了红娘子。红娘子正弯着腰,就着一个小脸盆在洗头。红梅端着一木勺温水,慢慢地从她头上淋下,淋了几遍后,红娘子低声道:“好了,别浪费热水了,拿块布来。” 我不觉站在旁边,饶有兴味地看起来。明末女子一般都梳发髻,但并非唐朝那种高髻,而是较为低矮尖巧,一般很少有达到六七寸的,且样式变化也不多,无非是牡丹头、花盆头、钵盂头等等。但我总觉得这样委屈了那些乌黑油亮的黑发,成天被盘着绾着,在重重束缚中不见天日,而且也很浪费女主人的时间,睡上一觉后就要狠狠对付好一阵。 红娘子一般是随便梳一下,向后理理,在头顶上扎一下,再用一条红色的宽缎带从根到顶适当地缚一下,缎带四周也不配什么珠玉、金箔,简单干脆,算是我比较欣赏的一种发型了,军营里的女兵们也大多学她的样。不过我很怀念刘姗挑染了一丝黄发的披肩长发,自由洒脱,摸在手里,呃,手感很好。 我忽然叹了口气,这万恶的旧社会,留什么鬼长发啊,我不也是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么?别的事我都敢改革,但只有这头发,我不敢去动,怕将士们怀疑我有毛病,除非我哪天真去当了和尚,才能解脱吧。头发长也就罢了,整天还得细心打理。一般的劳动人民只需将头发在脑后挽成三股或两股发髻,而我们这些读书人就得和官家贵族一样,在头顶结上发髻,还要在头上缠绕网巾来固定头发,真的是麻烦得要死。 虽然我很想和劳动人民保持一致,但理智总是提醒我,这个书生身份,现在对我是大有好处的,于是我只有入乡随俗。尽管有女兵帮我梳头,但每天早晨都要忙这劳什子,我仍然十分郁闷,眼睛的余光总是盯在那把剪刀上,贼心不死地幻想着,哪天给自己喀嚓一下,来个了断……喂,别想歪啊,是给脸后喀嚓一下,我对那什么花花宝典可没兴趣…… 红娘子正垂着头擦头发,听到我的叹气声,抬头一瞅,把我好生吓了一跳,她那满头的长发垂在脸前,只露出两只眼睛,在月色下有些吓人。 红娘子伸手拂了拂头发,微笑道:“怎么了?瞧你脸都白了,想起什么大事了?是关于李自成的?” 我老老实实地承认:“不是,是想起贞子了。” 红娘子愣了一下:“贞子是谁?” 我于是也微微一愣。说实话,在这个世界里,我还是比较小心谨慎的,一般不敢把那个时空里的思想和词汇带出来。但唯独在红娘子面前,我总似乎是不设防的,特别是在虎牢关穿越迷雾事件发生之后,也许是因为红娘子和疯丫头交流过一年的缘故吧,我总觉得红娘子能读懂一些我的心思,算是半个知音了吧。这不,在她面前,《午夜凶铃》的女主也被我不小心给抖搂出来了。 红娘子的语气明显带着些愠怒:“又发什么呆,问你话呢?听贞子这名字,是个女子吧,莫非是咱们李师长从前的心上人?” 我吸了一口冷气,连忙回答:“别胡说,我就是吃了豹子胆,也不敢惹贞子姑娘。” 红梅噗哧一声笑了:“哟,这世上还有李师长不敢惹的姑娘?难道比咱们红团长还凶?” 红娘子正懒洋洋地擦着头,听了这话,啪地把毛巾扔到地上,寻着红梅身上肉多的地方就使劲地拧起来,红梅噌地跳了起来,举着那个空脸盆挡在身前,娇笑道:“李师长快来救我。” 第 37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8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38 章 我忽然象中了邪似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那个脸盆,一步步地向红梅走去。红梅开始还在大声向我求救,见了我邪恶的眼光,心中大惧,把脸盆紧紧地抱在胸前。我于是如痴如醉地把手伸向红梅的胸部…… 红梅的脸瞬间变得煞白,脚却挪不开步子。红娘子实在看不下去了:“哎,干啥呢?姓李的!” 我的手僵在半空,我听见自己干涩的声音:“快把脸盆给我,小心,千万别摔了。” 红梅呆了一下,松了一大口气,连忙把脸盆递到我手中。 原谅我吧,我真的想自杀。这真的是羊脂白玉,一整块羊脂白玉做的……脸盆!天哪,怎么会有这么奢侈的事情发生?就算在明代,羊脂白玉也是很珍贵的吧?怎么可以把这么一大块珍稀无比的羊脂玉拿来做成脸盆,暴殄天物啊。不过即使如此,拿到现代去,要是不能卖个几十亿的话,我就甘愿抱着这脸盆去大海里自杀。可是,额滴神啊,我只是魂穿而已,再多的珍稀宝物,我又能带回去一丝一毫吗? 我正在感概万千地欣赏这旷世奇珍,耳边传来红娘子诧异的声音:“李岩,你怎么了?” 我叹了口气,象抱命根子一样地抱着那个玉盆:“女侠们,算我求你们了,千万不要乱动王府里的任何东西。这是羊脂白玉做的脸盆,明白吗?绝世奇珍啊,至少能换大军三年的口粮,要是摔破了……” 红娘子也被我的话吓了一跳,凑过来小心翼翼地摸了摸那脸盆:“哟,我倒确实没注意,这还真是白玉做的脸盆,不过,肯定不是羊脂玉,但这么一整块,也是好宝贝了。” 我得意洋洋地说:“你敢怀疑本公子的眼光?敢不敢打赌?” 我的河南叔叔喜欢淘一些古董,一天到晚就想着捡漏(玩玉者的行话,指低价买到别人未留意的古玉),我受了他的影响,也时常去和田玉网转一转,羊脂白玉与普通河田白玉的区别,我还是知道一点的。羊脂玉色白没有偏色,油润密度高,玉质细腻不透,精光内贮,如同肥羊被剖开后露出的羊脂般,能发出亮丽的油脂光泽,大多数羊脂玉产于山流水山料中,因此象这么大的整块羊脂玉,我还从没听说过。我心中暗自庆幸,要不是作过一年捡漏发财梦,这个绝世珍物,也许就被我们白白错过了。 红娘子从我手中夺过那脸盆,又仔细地对着灯笼看了半响,笑道:“真是白玉的。这河田白玉嘛,我摸过的比你听过的还要多,不会错的。” 我不服气地说:“白玉有这么油润吗?你懂不懂玉啊?” 红娘子和红梅对视一眼,忽然一齐轻笑起来。红梅边笑边说:“李公子,这油润确实是事实,因为我们十多个女兵都才在这脸盆里洗过头。” 我不解地说:“那又怎地?难道……你们一年没洗过头了,这油,都是你们头发里的汗油凑成的?” 红娘子呸了一口:“又瞎说。告诉你吧,姑娘们都抹了些发油。这发油粘在脸盆表面,就显得油润了。” 我不信,于是捡起地上那块布,狠狠地在脸盆上擦拭起来,结果……我被狠狠地打击了一下。 唉,我想象力太丰富了,谁会舍得用这么大块的羊脂玉去做一个脸盆呢?我汗了一下:“不过,这总归是个很值钱的宝贝啊。” 红娘子点头同意:“红梅,你从哪找来的?” 红梅答道:“姐妹们要洗头,我就去宝库里挑了挑,正好找到这个劳什子,又哪是什么宝贝了?” 红娘子对红梅说:“你再让士兵们好好检查一下福王府,什么玉器、金器全收集了,让李师长和我过过目。这些东西在咱们眼里不算什么,但卖给那些识货的商人,就值钱得紧了。” 一刻钟后,在我的提议下,我和李仲、红梅、红娘子向福王府外走出,准备去洛阳城逛一圈。辛遥夙他们十个人牵着六匹马,远远地跟着我们,这洛阳城刚刚平定,显然还是不够太平的,虽然我们都有武功,但小心些总是好的。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四十七章 无边落木 红娘子头发还没干透,于是就这么披着头发出门了。我微笑道:“你这样披头散发,不怕吓死人吗?” 红娘子甩了甩头,嘿嘿一笑:“怕什么,黑灯瞎火的,哪有人看见?”我这才想起既然没有电,晚上的洛阳城肯定很黑。但出门后,才发现不少大户人家大门前挂着大红灯笼,路上也有些稀稀拉拉的行人,用棍儿挑着灯笼来游来荡去的。 离了福王府后门,逛了三里多路,我终于找着一个夜宵摊子,当然,不是我喜欢的卖小炸虾和田螺的那种夜宵摊,而是个面摊,热气腾腾中,飘来一股股酸辣的香味。闻到这面香,我的肚子立马咕咕地叫了起来,于是赶紧叫了几碗面。李仲和红梅本来不肯吃的,经不住我劝,再见吃面的几乎排起队来,也有些好奇,最终还是在那长凳上坐了下来。 李仲刚坐下就咋乎起来:“掌柜的,切盘熟牛肉,再上两壶酒。” 老板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天气很凉了,他却忙得一头的汗水:“客官,抱歉,我们这没酒没牛肉,只有浆面条。” “浆面条?那是什么东西?”李仲有些奇怪地问。老板却没时间陪他唠嗑,又忙匆匆地给客人端面去了。 “听你们的口音,是外地人吧?想必你们不知道,这浆面条嘛,天下只此一家,只有在咱们洛阳才吃得着。”邻座的一个老头自得地接起话来:“这店家王老二,原本是一穷户,听说有一回将捡来的绿豆磨成豆浆,隔了数日,发现豆浆发馊变酸,倒了舍不得,就胡乱丢了些菜叶和灰面,熬成糊状,结果瞎整出一锅鲜味。这以后,这王老二就索性卖起了浆面条,也不知他配了什么料,味道鲜美得令人啧舌,我们怎么也学不会,害得老夫天天要来这里排队过嘴瘾。” 我们听得食指大动,面一端上桌,我们就稀里呼噜地吃起来。这酸浆熬出的稠汤,配了绿白红三色的韭花辣子酱,加上特别筋道的面条,酸得够劲,辣得过瘾。我从没想过一碗面条会有这样的风味,不由吃得十分感慨,并且忽然想起了我一个小小的心愿——和刘珊手牵手去菜市场买一次菜,吃一顿她亲手为我煮的饭菜。可是,本来以为生命还很长很长,这个盼望能轻易实现,不想她连面条都未给我下过一次,就88了。方便面是垃圾食品,但我以往在学校倒卖得太多,这也许就是活该我吃不上那碗面的报应吧,我心底不觉暗暗地唏嘘了一番。 面条吃完后,红梅起身时忽然扭了下脚,她嚷着要李仲送她回去,李仲只好从命,把红梅扶上马。红娘子埋怨她太不小心,但也只好放她回去了。 临走前,李仲忽然暗地里对我使了个眼色,我心中顿时恍然,原来这是红梅这鬼丫头和李仲合谋起来,让我单做护花使者,看来古人虽没见过灯泡,但对不做第三者的基本精神还是了解的。为了不辜负他们的心愿和那个诡秘的眼神,我让辛遥夙抽四个人保护红梅回去,剩下的六人自己随便在街上逛逛。辛遥夙死活不肯走,我说这满街都是李家军,我和红娘子又是武功盖洛阳,谁又敢太岁爷上动土?他们才终于妥协了。 深秋的街上,冷风拂面,叶落如雨。红娘子的头发被风吹着,飞舞着。我和红娘子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闲话,感觉心里很轻松。 红娘子忽然叹了口气,幽幽说道:“我总是盼着能来洛阳,却没想到,洛阳这么寂寞。” 我微微吃了一惊:“玉儿,你怎么了?我不是正陪着你吗?” 红娘子静静地望着我:“繁花落尽,牡丹固然是没了,而这树叶儿也将要落尽了,天冷了,我的心,好象也挺冷的。” 我无语地望着那纷纷坠下的树叶,忽然心有所感,情绪一下子低落起来。我轻声吟道:“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 红娘子有些诧异地望了我一眼:“你不是说,诗啊词啊的,都不记得了吗?” 我微笑道:“大多数不记得了,只是偶尔,倒也能想起些句子来。” 也许是被这四句诗挑起了什么情绪,我和红娘子走了很远,都没有再说话。我的思绪,飘到了很久以前。象这样的深秋或者初冬,我总是喜欢把刘姗的手放在我的裤袋里,我的大手握着她的小手,我很快乐,她很温暖。我总是想学着某部电影,在某个深秋的街头对她说一句:“天冷了,咱们该有个家了。”但是…… 我轻轻地吹起了口哨,我吹的是一首《叶塞尼亚》,是刘姗最喜欢听的一首,那口哨声悠长而忧伤,象那飘飞的落叶一般,落向那无尽的黑暗中。 红娘子忽然间泪流满面。 我从自己的梦里清醒了过来,一时间手忙脚乱,忙从袖子里掏出一块手帕递过去:“玉儿,哎,玉儿,你……怎么了?” 红娘子抓过手帕,紧紧地捂着脸,声音有些沙哑:“都是你,吹的调儿太悲伤了,让我又想起我爹娘来了。我没事,你别拦我,我好想痛痛快快地哭一回,等我把眼泪都流干了,也许,这辈子我就再也不会哭了。” 我心中隐隐一动,想起那日在虎牢关,红娘子也是这么哭过一回,那时,她唱了两句歌:“有没有人曾告诉你我很在意,在意这座城市的距离。”这首歌,似乎跟父母没有什么关系吧?难道她是在隐藏什么?难道她也和我一样,是个伤过心的人?或者,是被这洛阳伤过? 也许……可能……很可能……很有可能哦…… 红娘子默默地哭了三四分钟,这次我没说任何俏皮话儿,连咳嗽都不敢。哭,也是一种解压的方式,何苦老要拦着阻着?我就当自己不存在好了。 红娘子哭够了,就用手帕仔仔细细地把脸擦了个干净,不好意思地冲我笑了笑:“岩哥,我失态了,吓着你了吧?” 我松了一大口气:“没事,若是哭都能吓着人的话,我早就被我娘给吓死了。小时候我读书不用心,功课不好,她每天都会跑到我的书房来,特意为我哭上大半个时辰。” “胡说!”红娘子的脸上有了一丝笑意,她看了看那块能拧出水来的手帕,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这手帕……明天我洗了还你。” 第 38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9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39 章 我千恩万谢地说:“好好好,上个月我就想洗来着,可打仗太忙了,一直没顾得上……” 我话还没说完,就听见响亮的倒吸凉气的声音。红娘子拎着那块手绢,小心翼翼地远远闻了一下,确认了我并不是在说谎后,我就先后尝到了金刚白骨爪和五阳指、大力**手的滋味。 我伤心欲绝地呻吟道:“下次出手前,可不可以先喊一声——排山倒海,让我有一点点准备的时间……” 红娘子哧地笑了:“你少来!你现在身法滑得象泥鳅,我可没伤着你。想讹诈我是吧?” 我捞起左手的袖子证明自己的清白:“瞧,这里都快骨折了。” “去你的……”红娘子看都不看,就大步向前走去。 “唉,只想逗个趣,却被暴打,雷锋难当啊。”我喃喃自语着,赶紧又跟了上去。被美女打两下就逃跑,倒确实不是我的风格。在那个野蛮女友横行的时空里,我在起点看了几年小说后,得出一个结论,要做一个真正的男人,首先要练的就是金钟罩,不但全身要硬如钢铁,能经得起女友摔打,而且还要把金钟罩练到脸皮上去,哪怕女友对你吐唾沫,你也要甘之如饴。这是第九层境界,一般人是练不来的。我在网上纵横多年,虽然情路坎坷,但奇遇不断,终于神功大成。现在用到这明末乱世里来,虽然还未建奇功,但胜利就在眼前。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四十八章 洛阳之夜 默默地陪着红娘子走了一段路,我在心里不停地猜测着她刚才哭泣的真实原因,心里隐隐有了几分把握。我忽然间很想了解她、试探她,于是我轻轻咳了一声:“红娘子,这么闷闷地走着不好玩,干脆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 红娘子微微侧过头来:“好呀,你说。” 我尽量使自己的声音变得很深沉,呃,和老赵在动物世界里描述一只兔子被老虎吃掉时一样深沉:“从前,我们李家寨有个叫叶儿的女子。三年前,她认识了一个秀才,私下里和他好了。虽然秀才说要考了功名后再来提亲,但叶儿从来就没怀疑过秀才的心思,拒绝了好几门亲事,一直痴痴地等着秀才。后来,秀才进京赶考,考取了功名,当了个开封城的小官,但他再也没来见叶儿。叶儿等啊等,等了一年后才听说,秀才找了个官家小姐成亲了。叶儿开始死活都不信,直到后来收到了秀才的一封信,她才终于接受了现实,整天以泪洗面。 唉,听说她天天都在家打点行装,想去开封找秀才说理,但家里人拦着她,不让她去,所以她最后还是没去,却几乎疯了。那时她已19岁了,村里的人都知道她的事,没人肯娶她。后来,她嫁到了很远的地方,生了三个孩子,全是女儿,她相公很不高兴,经常打她。有一次,叶儿去开封给亲戚做寿,终于去成了开封。她找了个借口溜出来,在秀才家门口徘徊了整整一个时辰,但始终没敢去敲门。她痛哭了一场,又回到了家里,从此死了这条心,只是,她的头发,一年间却白了几十根……” “读书人就没几个好东西。”这就是红娘子对这故事的结论,然后她又补充鉴定道:“这故事一点也不好听。” 有门路了,我心里幸灾乐祸着:“玉儿,这故事确实不好听,不过,难道你不觉得这故事,和你的故事有些象吗?”奇Qìsuu書còm网 红娘子扭过头来,静静地望了我很久:“好,既然你对我的以往那么感兴趣,转了这么大的弯子来刺探军情,那我就承认吧。我确实有过心上人,也有过一段故事,但根本不是你想象的那样。我倒有种感觉,岩哥,那故事里的秀才很有些象你呢。” 我梗了一下,这个故事是我随口编出来的。但经红娘子这么一说,我才惊觉,虽然我根本没把自己和这故事里的负心秀才混在一起,但这故事还真有些我和刘珊的影子,要不怎么说言为心声呢?这也许就是弗洛伊德说的某种情结吧。 见我默不作声,红娘子却也没挖苦我,默默地在洛阳的长街上走着。半晌,红娘子轻叹了一声:“岩哥,被你一顿东拉西扯的,我心里忽然好乱,你给我唱首草原上的歌吧。这一次,我要听首真心一点的歌,你可别糊弄我。” 我静静地望着她,心里没来由地一酸,郑钧的那首曾勾引过我眼泪的歌,忽然在我脑海里涌起。虽然我不了解红娘子那神秘的过往,但这首曾安慰过我的歌,或许也能安慰一下她吧。我正色道:“你放心,这回我唱首心水歌给你听,绝不是口水歌。这首歌,我从没唱给过任何人听。所以你一定要认真听,认真领会精神,特别是最后几句。” “嗯,我会认真听的。歌名是什么?”红娘子的语气忽然变得十分温柔。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我简短地回答,然后轻轻地唱起来—— 我曾经以为生命还很漫长 也曾经以为你还和从前一样 其实我错了,一切全都变了 就在你转眼的一瞬间、一瞬间 我听见你说…… . 总盼着和你能有个好结局 可惜我力不足,我的心有余 如果我哭了,也许是我老了 因为我变得很脆弱、很脆弱 害怕听你说—— .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 一切全都、全都会失去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 你的眼泪、欢笑全都会失去 所以我们不要哭泣,所以我们不要回忆过去 所以我们不要在意,所以我们不要埋怨自己 . 这首歌唱得有些困难,本来是想安慰红娘子的,但这首一直不敢回想的歌,却配合着刚说过的那个悲剧故事,让我不由得思绪万千:珊珊,你现在过得好吗?我的那些日记,你真的全烧光了,一页都没留下吗…… 红娘子默默地听完,温柔一笑:“岩哥,你唱到那句哭呀老呀的句子时,嗓子怎么有些哑了?你伤心了?你真的觉得自己老了?” 好敏感的女子!我的心一慌,强笑道:“瞎扯什么呢?我烟抽多了,喉咙里有些痰。” 月色下,红娘子的眼睛象星光般闪烁着:“岩哥,你就别嘴硬了。我能感觉,你虽然成天乐呵呵的,但你的心,其实很苦呢。” 她的话语十分的温柔,温柔得几乎要让我的心颤抖起来,似乎美妙的雨滴落在了干涸的沙漠里。我忽然有了种强烈的倾诉冲动,还有种对以往与红娘子瞎胡闹的深切悔意,我于是苦笑道:“好吧,既然你说了实话,那我也承认,我曾有过心爱的姑娘,可是她最后还是放弃了我。而我,真是个没用的人,居然还忘不了她。玉儿,我们都是苦人儿,同病相怜,以后我也不打你的主意了。你找个单纯一些、快活一些的男人,可千万别找我这样的白痴。” “才不是呢,象你这样的男人,这世上已经很少了。岩哥,以往我错怪你了,其实你不是坏男人,而是个痴情汉。”夜色里传来红娘子充满鼓励的声音,激得我把以往的故事改编成古代故事,颠三倒四、半真半假地诉说了一通,以证明自己就是传说中的那个绝代好男。 红娘子很少插言,只默默地听着,不时发出两声轻轻的惊叹或叹息。于是我说得更为兴起,甚至把以往内心里最深的感触都抖搂出来了:“我以前经常想,如果我死了,一定要埋在她住的那座城市的高山上,我要每天都能看着她……”说到这里,我不由心中一梗,回不去了,真的回不去了,这个最后的心愿,眼见着也永远落空了。 我默默地住了口,红娘子也没再问什么,她的眼神很深很复杂。 我们默默地相对着发了阵呆,红娘子忽然说:“好吧,我承认,我被你感动了。我不知道你以前的女人怎么样,但如果你能保证待我象待她那么好,你可以追求我。甚至,你现在还可以……亲我。”说到最后两个字时,她好象有些害羞,但眼神却很坚决,带着些鼓励。 这个难泡的美人儿莫名其妙地突然肯接纳我了,但我却兴奋不起来,我仍沉醉在刚才对刘姗的遐想中。我知道这个关键时刻,应该坚定地对红娘子表忠心,应该温柔地抱住红娘子,充满漏*点地吻她,但我的脚步却该死地退后了一步,并不自禁地摇了摇头,一时间心乱如麻。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四十九章 少林方丈 第 39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40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40 章 红娘子深深地望着我,嘴角一勾:“怎么了?” 我深深叹口气,忽然想清楚了。我抬头望着天上的满月,轻轻地说:“不,红娘子。第一,你现在心里很空虚,我不想趁虚而入。第二,我心里也很乱,这时做任何决定,都可能是不明智的。第三,我现在也没法保证以后能对你怎样。我的心,其实就象这轮月儿,虽然光华万丈,但你看,那里有一大片阴影,那是我的过去,我现在还没法忘记她。我还记得你那句话,我心里不是干干净净的,就没资格亲你。现在,我还是没有资格。”好吧,这该死的哲理思想又一次占了上风,我真是白痴啊?难道不知道一个女孩求爱被拒绝会是多么伤心吗? 红娘子却忽然间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岩哥,你躲过了一劫。” 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什么?红娘子,你的话我怎么听不懂呢?” 红娘子手腕一翻,一柄银光闪闪的飞刀摊开在她掌心:“我刚才跟你开玩笑呢!如果你刚想完你以前的女人,现在就敢来追我亲我,瞧我不扎你一刀!我会让你永远地记住,我红娘子是什么人!” 这太夸张了吧,我一时有些缓不过神来,半响才道:“你,刚才是骗我的?” 红娘子笑得乐不可支:“是呀,我就是骗你的。我才为别人哭过那么一大场,怎么会这么疯,真让你现在就来追我、亲我呢?岩哥,我在试你的心呢,瞧你是不是正经对我?” 我于是苦笑道:“原来你是考验我来着。这回你试出来没有?我对你可一直是真心一片,就象刚才那个脸盆一样,白玉无瑕,纯情无比。你总该给我一个机会,也给自己一个机会吧,那个某某人,你早该忘记了。生活是要继续的,好男人虽然不多了,但起码还有我。你可千万别吊死在一棵树上。” 红娘子鼻子皱了皱:“以前吧,你十句话倒有九句半是假的。刚才嘛,你倒漏出过几句真话。现在呢,又开始油嘴了,句句是假话。” 我作出一个要昏倒的样子,随后与红娘子相视大笑,我心里忽然变得十分单纯,只想陪她就这么走下去。那些情呀爱呀的,重要吗?有一个红颜知己陪在身边,我就该知足了,其实,我一向不是很贪心的。来到这个时空后,特别是和红娘子在一起时,我很少会想起和刘珊的过往。除非在特定的环境中,我才会偶尔想起刘珊,比如今晚的面摊和落叶。人总要强迫自己去忘记很多事情,才能活得简单和快乐,这是所有高等或低等动物的本能吧,否则,人生就会苦得象一杯没放糖的浓咖啡了。 “哎,岩哥,你以前的心上人,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你再详细说说。”红娘子忽然问道。 我微笑着回答:“无可奉告,这是我的小秘密。” “哼,小气鬼,那我问你,今后,你想找个什么样的心上人?”红娘子不甘心地问道。 我想了一想,认真地说:“我的心上人是个盖世女侠,有一天,她会驾着七色的云彩,赶着成群的牛羊,牛羊背上满载着几百箱稀世珠宝,哭着喊着要来嫁给我……” “……”红娘子被我打败了,无语中。 “玉儿,你梦想中的心上人,是什么样子的?” “很简单,他是个不抽烟的人。” “哦,收到……我十八岁以前,就曾经是这样的好男人,唉,相逢恨晚,造化弄人啊。” 我们嘻嘻哈哈地在洛阳的长街上逛着,月色皎好,街道空旷,落叶纷飞,象一幅油画般迷人。走着走着,红娘子忽然踮着脚尖,象跳舞似地旋转了两圈,口里还哼起歌来。那曲儿非常好听,而且有些耳熟,一听就是现代的歌。我不自禁地问道:“玉儿,你真的不是穿越来的吗?” “说什么呢?我从没去过那片草原!”红娘子边转圈边白了我一眼。 “收到。不过你哼什么呢?这很象……草原上的歌啊。你唱出来啊,我想听你唱歌。”我心里深深地失望了一下,如果她也是穿越者,那该多好。我有很多话、很多感受憋在心里,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我感觉自己就快成一个不知所谓的NPC了,和这些漫山遍野的玩家们,总觉得没有共同语言。如果有一个穿越者在我身边,哪怕是那个疯丫头,该是多么美好的事情。组织啊组织,你到底在哪里? “疯丫头常唱的一首歌,我没学全,只学了几句,有什么好唱的?”红娘子忽然有些扭捏起来。 在我的再三要求下,红娘子终于轻轻地唱了起来—— 想把我唱给你听 趁现在年少如花 花儿尽情地开吧 装点你的岁月我的枝桠 谁能够代替你呐 ………… 唱到这句,红娘子摇头嗔道:“说了记不住歌词,你偏不信,非要看我出丑。” 这首歌我确实似曾听过的,但歌词我全无印象了。我微笑道:“你是二八芳龄之后又虚长了四岁,也老大不小了,还年什么少,如什么花?趁早找个人嫁了才是正经。” “呸,老大不小的是你自己吧?都二十四了,还在这打光棍。本姑娘年纪是大了点,不过还有红梅和小雅,正是年少如花……”红娘子的眉梢有浓浓的笑意。 这战火烧大了,于是我不再接口,对红娘子哼着的歌儿继续洗耳恭听。在红娘子快乐的鼻音中,我吹着口哨,为她伴奏着,那曲调深深地印在了我脑海里。这个繁花和树叶都已落尽的洛阳之夜,忽然变得十分温暖。 只是回到福王府后,李仲那意味深长的淫笑,红梅那意味深长的坏笑,却让我和红娘子恶寒起来,双双冻出了一身鸡皮疙瘩。唉,孤男寡女门前,是非就是多啊。 幸好一声清若晨钟的佛号结束了这尴尬:“阿弥陀佛,李施主,老衲有礼了。” 和尚?不会吧?我刚动春心,难道就有佛家高僧要来度我脱离这无边苦海了?我眼睛定定地望去,果然是一位须发皓白的老僧,慈眉善目,身穿袈裟,沉静如水,颇有几分得道高僧的相貌,我一见到他就想到了黄泉路上的那老头,顿时有一种冲上去拨毛烧须的冲动。 但他旁边站着的一位中年和尚止住了我虐待老人的幻想,那和尚穿一身黑色直掇,腰挎一把戒刀,眼中精光内敛,太阳穴竟微微下陷,相貌粗豪,却凝重如山,给人一种莫名的压力。 “天王,这位是少林寺的圆通方丈,这位是少林寺金刚堂的了因长老,都是名满天下的高僧。”李自成、宋献策等人都在大殿上作陪,见了我,宋献策赶紧给我介绍了一番。 我吓了一大跳,传说中的少林寺方丈和高手居然这么容易见着吗?我赶紧深深施了一礼:“少林武功名扬天下,誉满四海,小生路过登封少林寺,因军事劳顿,未能上山拜见方丈,正引以为憾,不料却能在洛阳见着方丈和法师,实为三生有幸。不知方丈和法师是在洛阳做法事,还是讲经?” “李施主不必多礼,我二人刚从登封赶来洛阳,是想为天下的百姓,向李施主求个情。”圆通双手合什,神色肃穆地说。 “哦……”我长长地哦了一声,心下恍然,原来他们是为崇祯来作说客的,登封被围,近在咫尺的少林寺当然不能坐视不理,不过这事总透着些古怪,我皱了皱眉:“我们的确是在少林寺眼皮底下打登封城,不过出家人四大皆空,这兵家之事,方丈和法师来管,似乎不太符合佛家规矩吧?” 我的话十分无理,但圆通方丈似乎并不介意,倒是了因和尚扬了扬眉,一股莫名的气势突然从他身上涌出来,迫得人很不舒服。圆通方丈微微一笑,轻轻上前半步,那股压人的气势忽然消失不见:“李施主言之有理。李施主为天下百姓起兵,开仓放粮,赈济灾民,老衲早有所闻,心下甚是钦佩。不过,刀兵一起,天下生灵涂炭,终非善事,罪过啊罪过。” 我呵呵一笑:“方丈,如不起兵造反,这天下生灵都做了饿死鬼,又是谁的罪过?这天下尽是苦海,普渡众生脱离苦海,正是有志之士应当所为,我又何惧以一人之罪过,承担这天下的恶名与骂名?” 圆通又长长吟诵了一声佛号:“阿弥陀佛,李施主此言,颇有佛门‘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之禅理。然而事易时移,如今的天下,已非李施主起兵时之天下,如今皇上之行事,也已非李施主起兵时之行事。李施主请三思。” “哦,如今的天下怎么了?当今皇上又怎么了?是不是因为他偶尔发了发善心,放了三天粮,让灾民吃了上顿,还在做梦想着下顿?”我略带嘲讽地回答。 “放了三天粮?”圆通有些疑惑地重复道,他眼中忽然有一道精光闪过,在大家的脸上快速扫了一眼。我也不经意地瞥了大伙一眼,却见宋献策神情紧张,红娘子的脸白了一白。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五十章 进退维谷 “怎么了?我说得不对吗?”我皱了皱眉,对宋献策和红娘子的表情有些奇怪。 “李公子,难道你没有听说?皇上已下圣旨,今明两年要持续向陕西、河南等地放粮赈灾,而且免征灾荒省份三年钱粮。目前陕西已赈灾半月有余,河南的赈灾虽然刚刚开始,但看情形,绝不会是三两天之事。”圆通淡淡地看着我,眼里精光闪烁。 “此话当真?”我狠狠吃了一惊,随即豁然而悟,白天我定下奔袭开封计策时,总觉得哪里隐隐不对劲,现在回想起来,这一路从新郑奔往洛阳,沿途灾民大大减少,当时只道洛阳天灾较轻,却没想到是这么一回事。宋献策白天也曾提过这事,我却没放在心上,只当崇祯心血来潮,象征性地救济三两天灾民,没想到崇祯竟忽然来了这么彻底的一手,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蝴蝶效应?我擅自改变了历史,历史却不肯就范,增加了游戏难度?难怪我进洛阳城时,就没听到过洛阳居民真心拥护李家军的声音,敢情在他们眼里,崇祯还是爱民如子的好皇帝,而我李岩,仍然是一个居心不良并侥幸暂时成功的反贼罢了。想到此节,我不由有些气馁,崇祯这次收买人心的动作实在太大、太漂亮了,远远超出了我对他性格的了解和预测,我真能改变历史的结局吗?那个阴魂不散的问题又从心底冒了出来。 第 40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41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41 章 我正心思百转之间,圆通脸色一正,慨然答道:“出家人不打诳语,此事是否属实,李公子尽可问问李家军的各位将军们。” 我心中一凛,难道红娘子他们早已得知此事,却瞒着我?我转头望去,宋献策神情仍然紧张,似乎在猜测我将作出何种决定,而红娘子的脸色却已平静下来,看不出什么名堂;李自成脸色阴沉,郝摇旗脸上却是颇不以为然的表情。我心中叹息一声,看来圆通说的果然是真的,这中高层领导中,恐怕也只有我一人不知详情了,想不到,我这个师长,竟然被如此神不知鬼不觉地架空了。 我咬了咬牙,不想当着圆通的面发作,只得勉强将怒火忍耐下来,向圆通拱了拱手:“方丈提醒得极是,这事情他们已向我略为提及过,但我没放在心上,看来有些细节,我还需要了解清楚。不过,方丈是否认为,崇祯皇帝会就此转性,今后将爱民若子、救民于水火之中?” 圆通神情肃穆地回答:“人心难测,天威更是难测。但李公子起兵目的既然是救民于水火之中,目前百姓已安居乐业,李公子又何妨化干戈于玉帛?苦海无边,回头是岸。皇上既然已经回头,李公子何不回头?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我心中一震,圆通此话确实很有几分道理。我并不是一个把权利看得很重的人,事实上,当我在黄泉路上走了那么一回后,我对什么东西都不太在乎了。人生如梦如戏,所有的所有,终究会失去,又何必执着一念?成不成大事,当不当皇帝,又有什么关系?如果天性凉薄的崇祯真的转性了、看开了,把那库存的金银都用来救济灾民,天下百姓安居乐业,我的起兵不但难以成功,而且也失去了造反意义…… 我正浮想联翩,李自成忽然一声冷哼:“方丈此言,莫非是要我们归顺朝廷?难道方丈竟是崇祯皇帝请来做说客的么?” 我心中又是微微一震,我们杀了不少官兵,攻下了十多座城池,但未杀福王,如果归顺,还是有几分可能性。但他李自成曾火烧凤阳皇陵,与崇祯势不两立,即使他想归顺,崇祯和朝中那帮阁老们想必也不肯答应;李自成现归顺于我,我又怎能去归顺朝廷? 圆通仍然是神情肃穆地回答:“李公子既为天下而起兵,又何妨为天下而归顺。天下太平,这正是万民所盼,民间有言,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老衲是佛门中人,与朝廷向来没有来往,只是为天下苍生着想,特来向李公子讨个情。” 李自成仰天打了个哈哈:“那崇祯皇帝下过多少回罪已诏,天天忙着做检讨,又有哪回真兑现过,他又何尝把咱们老百姓真正放在过心上?眼下他看咱们兵多势大,心下怕了,暂且放几天粮,笼络一下人心,这不过是他玩的障眼法。等危机一解,崇祯不变着法儿把损失的这些钱粮捞回去,那才叫咄咄怪事。天王,你可得把眼睛擦亮了,别被崇祯玩的那些小花样给糊住了眼,看不清东南西北。” 李自成说得也很有道理,这人心隔肚皮,谁又知道他崇祯在玩什么鬼花样?有人说崇祯是个好皇帝,认为他勤政、有骨气,只是生不逢时,内忧外患齐来,才弄成个悲情人物。但我虽然同情崇祯,却认为原因在崇祯自己,疑心太重,常无端怀疑和斩杀良将大臣,同时又极度自私,刻薄,表面上慷慨大方,实际上视财如命。崇祯天天说“朕非亡国之君,臣乃亡国之臣”,不过是句不敢自负责任的托词罢了。记得郭沫若在他那篇著名的《甲申三百年祭》中提过,当李自成进入北京时,发现皇库有大量的多年未用的旧镇库金锭,我的印象中大约有三千多万锭,每锭五十或五百两,也就是说,崇祯有上亿两的黄金多年未曾动用。这样巨大的财富,如果他崇祯稍有一点慈悲之心,换点大米来放粮救灾,又怎么会饿死数十万灾民?而眼下义军四起,崇祯的政权危在旦夕,他这时候来这么一手,虽说是亡羊补牢,却明显十分做作,难显真心,更难保我们归顺后他会故态复萌,重新将百姓置于水火之中煎熬。 想到这里,我自然又玩起了最熟悉的太极:“方丈刚才所言,甚有道理,但闯王所说,也自有他的道理。此事关系重大,还请方丈能容在下四处打听一下详情,认真思付一番,再与属下将军们好好合计合计。方丈且放宽心,在洛阳休息几日,在下在决断之后,自会通告方丈。” 圆通大约对崇祯的性格和所做所为也无太大把握,因此听李自成说那番话时,古井似的眼神里也起了微澜,担心我会一口回绝。但听我这么一说,圆通当即神情一松,微笑道:“这是自然。登封兵荒马乱,老衲这就回少林寺,在少室山上恭候李公子的消息。” 两位高僧大袖飘飘地去了,我面带微笑地回过身来,心底却不由涌起一团怒气:“洛王,刚才少林方丈所说之事,我怎么没听你说过?虎王都知道了,你不可能不知道吧?” 红娘子脸上很是委屈:“你怀疑我知情不报?” 宋献策急忙插话:“天王,外出的探马也是才得到消息不久,这两日刚向我禀报。这些探马由我调遣,还未来得及直接向你报告,故此事洛王确实不知。” 我狠狠盯了宋献策一眼,又问道:“闯王,此事你们可有所耳闻?” 李自成呵呵一笑:“这事儿么,我们倒是早有耳闻,也亲眼见着了。在宜阳就有官兵放粮,不过那粮嘛,大多放到官兵自己口袋里去了,我们把粮抢了过来,发了些给百姓,剩下的就充作军粮了。” 我沉吟不语,如果这是事实,我就真的有些进退维谷了。不管崇祯是真心救民还是假意施仁,但他毕竟是万民之上的皇帝,他把手一挥,把皇库存银一调动,要这天下太平也并非难事。我们继续造反吧,似乎没有多大的出路和成功可能性,而且这必要性也值得怀疑。而归顺吧,恐怕也不是好办法,有我们的威胁,崇祯也许会变好一点,但我们交出兵权,后事如何就很难分说了;而且李家军也会面临决绝分裂的危险边缘,至少李自成就会首先带兵背叛,那帮指望着造反成功后封候作相的文臣武将们更会寒心,难免会跳槽到李自成军中去。 “天王,你不会真信崇祯那套鬼把戏吧?难道你想学宋江?”李自成忽然冒出来这么一句话,让我心神又是一凛。如果我真的归顺,那么崇祯势必要借助我的力量去收拾张献忠和罗汝才,最后来个狡兔死、走狗烹,我弄不好就真成宋江第二了,面对这变幻莫测的现实,我该何去何从? —————————————————————————————————————————— (昨日电脑坏了,今天折腾了一天,最后买了新电脑,拷文件装软件,直到晚上才完全摆平。好了,有了台高级电脑了,高兴一下,从明天起争取一日两更,好好享受一下假期和自由码字的快乐。)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五十一章 剑指开封 我们讨论了一个时辰,最后大伙儿的意见基本一致了,就是不管朝廷玩什么花样,我们都绝不归顺朝廷。这里面,大约只有我最举棋不定了,我左思右想,最终还是觉得,万一崇祯真变好了,那么归顺恐怕是最好的出路,可以减少那些无谓的屠戳和争斗,可以挽救很多不该失去的生命。但我的意见明显落了下风,最后不了了之,开封和登封,仍然是我们马上要攻取的城池。 那一晚我失眠了。我思绪翻飞,思前想后,脑中各种相互矛盾的想法在不断地战斗着,让我怎么也无法唤来睡意。我先是数了九千只绵羊,然后数了九千只山羊,最后数到九千只兔子的时候,天已大亮。我两眼通红地布置了一番,把攻取开封的计划调整了一下,在假扮官兵者中加了一千名武功较好的高手进去,由李仲和郝摇旗带队,并把奔袭开封的骑兵人数增加到四万人,由我和李自成、红娘子带队,宋献策和李栋则留在洛阳清点财物。在这种极为敏感的时刻,我既不敢再用李仲做替身,更不敢离李自成太远,必须随时了解李自成的想法和动态,哪怕为此冒一些风险。 餐桌上,我不禁连打了几个呵欠。于是匆匆吃过午饭后,我暗自运了一番内力调息了一阵,精神立刻好了起来。我骑上枣骝马,带兵出发。 我们一路不紧不慢地跟在黄汉忠后面,始终和他们保持一百多里路的距离,不敢多作停留,即使是路过登封时也是如此。登封城刚刚告破,刘宗敏立下了大功,但我们没进城,也没在登封再见着圆通和了因和尚。 福王体胖虚弱,不能长时间骑马,我昨晚暗中安排了一辆豪华马车供福王乘坐,并让辛遥夙、小雅等人跟着福王,在旁护卫和监视。 路上,我收到从开封方向传来的军报,军报既让人振奋,又让人忧心。这几天,袁时中带着四万人,没费什么周折就攻下了长葛县;李俊带四万人也顺利攻下了禹州。牛金星的五万人则费了番周折,才打下了中牟和郑州,但伤亡也比较惨重,在郑州折损了七千多人,后来用火箭射上箭楼,趁城楼上混乱之机,用了七八十架登城云梯,才爬上城楼,经过一番血战,终于拿下了郑州。目前我军已彻底完成对开封的合围之势,但也正因为如此,河南巡抚李仙风在郑州被围之后,见势不妙,立即向朝廷求援,朝廷立即命蓟辽总督洪承畴率领数万关宁铁骑,正向开封日夜兼程赶来。 看来朝廷这次是下了血本了,洛阳和开封的危机,竟让崇祯连关外的边防军这张王牌都打出来了。我很清楚关宁铁骑意味着什么,那是明朝驻扎在山海关和宁远一带的最精锐的边防军,素以骁勇善战著名,就是他们,阻挡了清兵一次次如潮水般的进攻,使明朝政权还能苛延残喘。我们的骑兵目前还难以与关宁铁骑在平原上抗衡,唯一的办法就是赶在他们到来之前夺取开封,凭借城池的防守打败关宁军。但这些边防军屡屡阻止清兵的赫赫战绩,却使我颇不愿与他们决斗,他们是反清的功臣,如果我们汉族自己人打起来,却导致清兵渔翁得利,趁机入关,我就成了千古罪人。但军事行动的大策目前已不可能改变,开封,我们势在必得。这一想法使我更为犹豫起来,在去开封的路上,我们晚上虽然有休息两个时辰的安排,我却连续三晚继续失眠,尽管经常运起内力调息,但精神状况却还是很差。 失眠时,我总在想如果奇袭开封不成,我们该如何硬攻。从我们收集的情报来看,开封有高达五丈的内城,防守严备,虽然只有七千正式守兵,但人口过百万,且周王不象福王那么昏庸,在开封很有号召力,只要周王登高一呼,临时的兵勇很容易招募。李自成在历史上就多次围攻开封未果,还被官兵掘开黄河堤坝,水淹七军。而此次如果我们奇袭不成,就要冒着炮火矢石去进攻坚城,无论是否能攻下城池,伤亡必然十分惨重。此外,朝廷又已调关宁铁骑前来围剿我们,如果我们攻城失败,士气必然低落,此时腹背受敌,必溃不成军、大势将去。因此,奇袭开封的计划能否成功,已关乎李家军生死存亡。 但我想得更多的还是那个问题,这四万铁骑要去解放开封,救民于水火中;但如果大环境已发生变化,开封的居民根本不需要我们去解救,那么,我们做的这一切,到底还有什么意义?想到这里,我更为焦虑,翻来覆去,怎么都无法入睡。 以前我玩传奇时,曾很在意那些装备的属性,经常为玩游戏而通宵不眠,直到因断网而一年不玩时,我才惊觉那些装备和等级离我多么遥远,是多么的没有意义。这导致我后来重玩传奇时,一直打不起精神去练级打装备。在现实生活中,我曾经对如何当官发财很有想法,但从黄泉路穿越到这个时空后,就象重玩传奇时对练级一样,我一直对功名利禄提不起真正的兴趣来。也许,这就是我在黄泉路上走过那么一遭后的唯一收获吧,我变得有些颓废,对什么都不太在乎,觉得什么都无所谓,爱生生,爱死死,爱谁谁。但看到灾民白骨如山的惨状后,我还是认为自己找到了一件很有意义的事,造反打天下,解救天下受苦的苍生。可是当崇祯来了这一手后,我就陷入了彷徨和苦恼之中,我所做的这一切,真的还有意义吗?我的这一次穿越,又真的有意义吗? 但革命斗争显然不是以我的意志为转移的,思想斗争归思想斗争,军事行动还是在有条不紊地推进着。三天后,我们到了离开封不远的中牟县,和飞鹰团会合了,牛金星此时驻扎在郑州,李开则驻扎在中牟县。见到我们,李开十分高兴,马上整酒弄饭,好好地招待了我们一顿。我让他派人给牛金星送信,迅速准备些攻城云梯,和李开一起来攻取开封。当然,这是第二手准备,凡事总得有个万全之策。对奇袭开封之事,我也只告诉了李开,还暂时不便告诉普通的将士们。 黄汉忠他们走的路线和我们不一样,是从郑州往开封的一条小路上横插过去的。按照计划,他们将在子夜时分到达开封城西门。 夜幕四垂,月亮升起来了,我们在马蹄上缠上软布,扬鞭催马,悄悄地向开封城西门逼近,对路上遇到的小股官兵和哨兵,全部杀掉,不让走漏半点风声。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五十二章 血战开封 离开封只有二三十里地时,我让将士们停下来休息,等候出发信号。 尽管我怕有内奸,一直没将计划详细说明,但将士们此时都已猜出是要去偷袭开封城,不由得群情激昂。我见时机成熟了,于是把中层领导都找来开了个短会,布置了一番任务。进城后,城楼和城门必须首先拿下,然后要分兵把其他城门拿下,并解决城内守兵。河南巡抚、布政使司和桌司各大衙门都在西半城,距离西门较近,也必须要第一时间拿下,彻底摧毁官兵的军事大脑。此外,还有周王的宫城,也是必须马上要强攻下来的,我让两个骑兵营各自负责这些任务。当然,我还让几个负责通讯的骑兵赶紧回去通知李开和牛金星,让他们赶紧抽派人手、带着攻城云梯来开封城支援。 月亮挂在中天,我躺在草地上,点了管烟,默默地等待着那个烟花信号在夜空中的绚丽绽放,等啊等,我心情由紧张到放松,忽然睡着了一小会。 所以我是全军最后一个知道进攻信号的人,因为我是被马啼声和喊杀声惊醒的。但枣骝马脚力很快,不久就赶上了李自成的那匹乌龙驹。我们意气风发地向新郑门(开封西城门的名称)奔去。 奔近西城门时,震耳的喊杀声不绝于耳,高高的城楼上,灯笼高挂,人头攒动;城门处则到处都是火把,明晃晃地照着两群人马正在惨烈地厮杀。我心头一紧,李仲和郝摇旗他们,居然还没搞定这西城门。我回头一望,骑兵们跨下的马不够快,绝大多数还在一里多路外,只有我和李自成等一百余人冲在了最前面。 在这李家军的生死关头,我和李自成也顾不上等其他骑兵了,相互对视一眼,抽出兵器,高喊一声,拍马冲过了低矮的外土城,向内城城门冲杀过去。 刀枪如林,两帮官兵打扮的人正在城门处相互对攻着,呈胶着状态,地上黑压压地躺着一片人马,却不见了那个肥胖的福王。我边冲近城门,边四处搜寻着李仲他们的身影,却始终没有看见。 此时城楼上忽然射出一批密集的箭来,我们大喝一声,迅疾舞动兵器,打落那如雨的箭矢。但这箭并非人力所射,而是由弩机放出的小弩,密集如雨,很不易招架。我虽然没受伤,但枣骝马身上被射中好几箭,虽然这箭杆只像筷子一样长短,发射力量也小,但还是把枣骝马伤得不轻,要不是我使劲夹着马腹,它早痛得把我颠下马来了。 城上乱弩齐发,有不少将士都栽下马来,也不知是伤了人还是伤了马。但我已无暇顾及他们,狂舞着乌雪刀,冲至了城门处。回头一望,此时后面的骑兵也陆续赶来了,正呐喊着向城门处冲来。此时城楼上响起巨雷般的声音,紧接着骑兵队伍中突然现出几团火花,数十名骑兵纷纷栽下马来。 红衣大炮?我心中一惊,再也顾不上看战况,深吸一口长气,从马上纵身而起,在城门边厚实的墙壁上连蹬七脚,人已飞身纵入战团。宝刀一晃,久违的“旋风落雁”再次使出,刷刷地放倒了几个左臂上没有绑红色布条的官兵。左臂上绑一根红色布条,是这批李家军的暗号。 随后我提刀奔入几个战团,运起太极内力,瞬间砍杀了二十余名官兵,并带着被我解困的十多人,逐渐加入各个各自为战的战团中,以优势兵力解决守城官兵。李家军们见我按计划赶到并加入战团,均士气大振,转眼间形势扭转了过来,把守军逼得步步退却。 “摇树,李仲和郝摇旗他们呢?”我在人群中发现了辛遥夙,忙对他大喝一声。 “天王,我们中计了,李仲被擒,郝摇旗受伤了,生死不明。”辛遥夙简短地回答道,他左臂处鲜血直淌,想必也受了伤。辛遥夙杀人的方式很独特,他左手长刀一格一挡,顺势奔进一名游击模样的将官怀中,右手短刀顺势捅入那游击的腹部,然后一绞一收,那游击便软软地倒在了地上,而辛遥夙这时又已转至另一名官兵面前,将刀在那官兵咽喉上狠劲一割,又报销了一条人命。 “杀了他,他是李岩!”耳边传来一声内力充沛的吼声,然后我看见了一柄长枪的红缨向我的咽喉点来,我挥刀一拦一带,将那枪头带偏,百忙中瞥了一眼,持枪者是一个参将模样打扮的将军,双目炯炯有神。那参将枪尖一颤,五道枪影如急雨般向我撒来,我挥刀一劈,交手处右臂隐隐发麻,不料仍未能将枪头砍断,看来那枪也并非寻常钢铁所制。 第 41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42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42 章 好,发现正点子了,想必这城门处就是以这参将为首了。我心内兴奋,斜飞一刀,将枪身引向外方,然后裹身黏格,藏刀翻进,转瞬间已逼近那参将面前。那参将见机极快,见长枪已在攻击范围之外,立即弃枪抽剑,向我面门刺来。此时几名将官打扮的官兵也纷纷转移目标,长枪短剑都向我刺来,我大喝一声,一招“风卷荷花”,将枪剑一一挡开,后心却是突然一凉,一柄铁器已入骨三分,想必是一把飞掷而来的匕首。幸好那匕首及体,我已察觉,及时一侧身,并用内力缓冲了一下,但饶是这样,那柄带着内劲的匕首也让我受伤不轻,眼前顿时冒出些许金星。 我闷哼一声,斜身一纵,一招“回身劈”砍向那参将,同时脚下一个披身斜挂,使了招“挂脚送书”,正踢在那参将裆下,那参将当即软软地倒在地上。此时刀枪剑棍又齐齐刺来,我忙使一招“退步七星”,把刺来的兵器再次挡开,高声叫道:“摇树,快来帮忙!” 辛遥夙闻声,甩开缠斗着的官兵,几个虎步纵到我身边,眼神一瞥之间,已看见我背上插着的东西,他脸上尽是不相信的神情,但已来不及多问,他咬牙挥刀,刹那间已帮我挡住如骤雨般的攻势。 别说辛遥夙不相信,我自己也不相信。我出手前已看好了方位和交手敌人的数量,这一点是不会估错的,但那匕首分明是从我身后射来的,难道我们这批人中有内鬼?我回头一望,却见众人正在厮杀之中,李自成满身是血,正和几个官兵杀得难分难解。大批骑兵已聚集在城门处,但被我们这些交战者隔在城门外,无法进城。耳边仍不时传来闷声的炮响,每一声炮响,都意味着我们骑兵的损失。 我心急如焚,不知为何忽然暴发了一股力量,我长啸一声:“快看,李家军进城了,正从后面掩杀过来。” 官兵一惊,李家军一喜,眼睛齐刷刷地往城内望去。我挥手夺过一杆李家军的大旗,高叫一声:“跟我进城,杀!”然后冲入敌阵,将内力运入旗杆,运起太极十三杆的功法,左一招“仙鹤摇头”,右一招“鹞子擒雀”,开、合、崩、点、劈、扎、拨、挑,象一团旋风掠过,转眼间已在敌阵内冲开一个缺口。将士们见我情急拼命,又得了李家军已进城的好消息,士气大振,齐齐发出一声暴喝,紧跟着我冲杀起来,不久就杀出一条血路,向城内冲去。 “进城!前面的将士快让出路来!”一个熟悉的女声响起,正是红娘子的声音,然后马蹄声如雷霆般响起,转眼间千军万马已冲入城内,长枪短剑探出,一会儿就解决了城门处残留的守兵。 我心中一喜,一声唿哨,不久枣骝马就奔到了我面前。枣骝马喷了个响鼻,用头在我怀里蹭了蹭。我微微一笑,翻身上马,正欲向城内奔去,辛遥夙却一把拦住了马头:“天王,你受伤了,别进城了,快处置一下吧。”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五十三章 凌迟之刑 “李仲在哪?”我从牙关里迸出四个字来。二哥,你可千万不能出事。 “和福王在一起,这会恐怕进了周王府了。”辛遥夙几乎是喊了出来,万马奔腾中,响声震天,我们说话很难听得真切。 “上马!”我也吼道。 但我的第一站自然还是城楼,这一关不解决,怎么有机会去周王府?城楼上,骑兵们已冲了上去,纷纷取下背上的弓箭,与守兵们对射起来,我们毕竟人数占优,不一会,就放倒了一大片守兵,剩下的官兵见大势已去,呼喊着要求投降。一尊黑黝黝的大炮蹲在城楼上,地上丢着一大块红布,想必这就是传说中的红衣大炮了,这大炮已被我们的兵士所接手。 我松了一口气,只觉背心渐渐发凉,想必是流血过多。但我顾不了那么多,忙问辛遥夙:“怎么回事,中了什么计?” 辛遥夙脸上满是愤恨的表情:“我们说明来意后,守兵放我们进城,巡抚李仙风还在城门处迎接。福王和王绍禹、李仲他们走在最前面,我们刚进城门,不知怎么露了风声,李仙风当即发出号令,我们就被官兵截断了。官兵边围杀我们,边要关城门;城楼上的官兵也放起箭来,射伤了我们好多兄弟。我们在郝摇旗将军的带领下,拼死拦住官兵关闭城门,混乱中就不见了福王、周王和李仲,估计李仲已被生擒了,这会,不是在周王府,就是被关在衙门里了。小雅……也不见了,估计是和李团长在一起。” 辛遥夙边说,边点了我背心几处穴位,低声道:“师长,每次让你穿盔甲,你都不信邪,这回知道厉害了吧?”他将我背上的铁器拨出,并迅速倒了一小瓶药粉上去。 我背心一凉又是一辣,不由得吡牙咧嘴起来,却笑道:“你知道的,我以往都是安全第一,不上前线的,所以用不着盔甲。这回是冲动了一下,于是收到了冲动的惩罚。” 我边说笑,边定睛看那铁器,却原来不是匕首,而是一个剑尖。我顿时放下心来,这想必是被宝刀削断的剑头,意外飞了过来,纯属乱战中的误伤。 伤口既然处理好了,我便问明方向,催马跟着骑兵们一阵狂奔,迅速地赶到了周王府外。李自成正带着人攻那宫城,这宫城有两重。外边的萧墙只有两丈高,已被攻破。内面的紫禁城则墙高五丈,上有垛口,下有拦马墙。由于没带云梯,李自成令军士们找来两根粗大的圆木,分别由二十人抬着,正在猛撞城门。随着隆隆的撞击声,城门已渐渐松动。 上面的垛口中,不时有冷箭放下,还有石块、火罐等不断投掷下来,砸伤、烫伤了不少士兵。幸好在李自成指挥下,将士们不停地向城楼射箭,使守城的卫士不敢轻易探出头来。 我来到李自成的面前,边给枣骝马处理伤口,边问:“闯王,你受伤重吗?” “没事,皮外伤。你也受伤了?”李自成敏感地发现了我身上的血迹。 “也是皮外伤,不打紧。闯王,进城后,一定要保住李仲他们的平安,还有,福王和周王要留下活口,我要审问一下。”我赶紧把关键事项交待了一番。 “还有小雅,也一定要找到。”辛遥夙忽然补了一句。我奇怪地看了辛遥夙一眼,忽然明白了些什么。 此时军士们一阵欢呼,内城城门已被撞开,军士们先是朝门洞里射了一番弓箭,放倒了一批在顶门的卫士,然后就呐喊着冲杀了进去,辛遥夙冲在了最前面,我冲在第六名。 周王府和福王府差不多夸张,大得出奇,我在那个叫紫禁城的宫殿前后东奔西窜了半天,也没找到李仲和福王他们的影子,奔跑时劲使大了,扯得背上又一阵剧痛,又暖暖地渗出血来,但我顾不了那么多,只不住口地高叫:“二哥,二哥。”但回答我的,只有士兵们的喧嚣声。 一个时辰后,捷报频传,我终于放下心来。开封的五个城门及巡抚、布政使司、桌司各大衙门都被我们控制住了,守兵从北门逃出一千余人,巡抚李仙风被逃兵护送着逃走了,其余的守兵则不是被杀就是被俘了;福王、周王和洛阳总兵王绍禹都被活捉了;李仲和小雅都在衙门找到了,李仲受了些刑,但性命无碍,小雅则毛发未损;郝摇旗受了腿伤,但未被俘虏,也从城门处找到了;李开正带着一万多步兵赶往开封…… 我在周王府见到被士兵带来的李仲后,仔细端详了他一番,见他无甚大碍,还能站得笔直地,于是拍了拍他的肩头,内疚地说:“二哥,这回对不住你了,都是我没安排好计策,才让你吃了这一番苦头。” 李仲把手一摆,豪笑道:“扯淡,我屁事没有。没你这计策,咱们哪能这般轻易夺了开封?” “到底是哪里出了漏洞?”我皱着眉头问。 李仲的眼神忽然变得冷酷起来,他大步走到王绍禹面前,抬手一拳,把王绍禹打得鼻青脸肿,吐出了几颗门牙。王绍禹痛苦地蹲在地上,却默不作声。 “那句‘有诈’是不是你对李仙风说的?你别以为你说得轻声,我就没听到。”李仲恶狠狠地瞪着王绍禹。 王绍禹浑身一震,抬头怒视着李仲,却仍不吭气。 我叹了口气:“王总兵,你这两个字,害死了我们几千兄弟,你和你儿子的命,怕是都保不住了。” 王绍禹缓缓地站起身来,脸上忽然露出一丝惨笑:“那也比被朝廷灭我九族强上百倍。李公子,我求你件事,你要杀便杀我,别连累我家人。” 我凝视着王绍禹的眼睛:“你又怎么知道,我不会灭你九族?” 王绍禹平静地看着我的眼睛:“我知道,你不是那种人。” 我冷冷地看了王绍禹半天,忽然叹了口气:“也罢,我成全你。来人,把他拖出去,凌迟处死。” 王绍禹脸上忽然露出喜色:“谢谢李公子。” 我静静地看着他,不吭声,李自成却霍然从椅中站起来:“天王,你不打算灭这王绍禹的九族了?” 我淡淡地说:“一人做事一人当,凌迟他一人就够了。此事不必再议。” “好,很好。”李自成淡淡地说道,慢慢地重新坐下去。他的语气很平静,我却听得有点毛骨悚然,仿佛有一种看不见的危机弥漫在这殿内。但我不想改变主意,株连九族这种事,本来就是违背人性和常理的事,作为穿越者的我,如果做了这种事,恐怕日后会睡不安稳。 福王忽然颤巍巍地说道:“这件事跟我无关,李公子,你可以问问王总兵。” 我看了看王绍禹,他抹了抹带血的嘴唇,点头道:“此事确实跟福王无关。”福王立即放松下来。 处决王绍禹是在第二天的中午,王绍禹倒确实是条硬汉子。这凌迟是先从手上和腿上割起,然后割胸脯和头部,残酷可想而知。王绍禹被割到第一百多刀时,他翻着白眼,紧握着只剩下些白骨的拳头,脸上青筋暴出,全身不停地颤抖着,口里哑哑地呻吟着,却始终没有求过一句饶。我很想走上前去,一刀结果了他的性命。可是凌迟是明末处死叛徒的惯例,虽然王绍禹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叛徒,但我如果不这样做,确实无法抚平军心,对不起白白死去的那几千兄弟,他们愤怒的火焰便会烧向王绍禹的家人。 看着王绍禹被凌迟处死,数万李家军将士发出雷鸣般的欢呼声,一浪高过一浪,现场的气氛达到了最高点。我却觉得很悲哀,很难受,忽然无比地怀念起那个没有战争、没有杀戮的时空。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五十四章 皇家玉佩 审讯周王的刑堂就设在周王府紫禁城的正殿宏恩殿,周王是个面容清瘦的小老头,下巴上留着三绺长须,一副儒家老学究的样子,看样子就是能言善辨之人,所以我把这个案子交给郝摇旗来审,给周王来个“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我让郝摇旗一定要把罪状审清楚,人证物证都要有,所以这桩案子足足审了三天,光郝摇旗查清的人命案,周王手里就犯下了一百多条,更别说强占民女、民田等种种罪状了,证人在周王府排起了长队,连老管家也成了污点证人。 我看着厚厚的案卷,摇了摇头,这就是在海内颇有人望的周王吗?披着大儒的鲜亮外衣,干着龌龌的罪恶勾当。我重重地合上案卷,狠狠在桌上拍了一掌:“先公布罪状,再凌迟处死,给老百姓解解恨。” 第 42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43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43 章 “好,痛快。不过,不如把福王也一块给杀了。”李自成立即接口道。 “福王?”我梗了一下:“我曾答应过,只要办成奇袭开封这事,就饶他不死。福王办这趟事可没玩鬼花样,开封也拿下来了,这时杀了福王,咱们不成了无信无义的小人了么?” “这福王罪恶滔天,比这周王差不了多少,周王是伪君子,福王是真小人,杀一个留一个,岂不叫天下耻笑?自古成大事者,何必拘泥于小信小义?咱们只是骗骗福王那老东西,杀他是大信大义,有什么好担心的?”李自成显然对我的食古不化很有些不屑。 我默然,李自成身上有一股英雄气概,是颇值得我学习的,他说得也很有几分道理,这福王若是留着,这“打土豪、分田地”就成了笑柄,最大的土豪仍然逍遥法外。 我正沉吟着,辛遥夙就带了一个人进来。我抬头见着那人,不禁吃惊地从太师椅中跳了起来:“贵伯,是你!” 孙长贵清瘦的脸上尽是憔悴和风尘,他见了我,高兴得脸上的皱纹都舒展开来:“李公子,我终于见着你了。我有要事,需单独向你禀报。” 我心急如焚地把孙长贵带到了一间秘室里,然后抓着他的肩膀连声追问:“贵伯,香香呢?她现在在哪里?” 孙长贵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看来李公子还没忘记我家小姐。我正是受小姐之托,前来求李公子一件事。” “什么事?”我疑惑地问。 “勿杀福王和周王,也不要对他们用刑。”孙长贵的眼里有一丝我看不懂的东西。 我慢慢地放开了抓着孙长贵肩膀的手,忽然冷静下来:“为什么?香香和他们有什么关系?这,真是香香的主意?” 孙长贵喝了一口水,从袖中掏出一个布包,慢慢地打开,里面赫然是香香戴过的那块玉佩,和我脖上挂着的那块玉佩一模一样。孙长贵微笑道:“这救福王和周王,确实是我家小姐的意思。这皇家御用玉佩就是小姐亲手交给我的。” 我的心慢慢地沉着,沉得没有了坐标:“香香到底是谁,你老老实实地说出来吧。” 孙长贵傲然道:“我家小姐姓朱,名由湘,是当今皇上的亲妹妹,是我大明的长公主。” 我尽管有心理准备,但还是吃了一惊:“香香真是长公主?” 孙长贵认真地点了点头,认真的模样让我觉得可笑,如同觉得自己和香香的过去一样可笑。 “那这么说来,福王和周王,就都是香香公主的亲叔叔了?想不到这公主真是满天飞,我李岩随随便便就能碰上一两个。”我苦笑道,在公主二字上特别加重了语气。崇祯皇帝名叫朱由检,是明光宗朱常洛第五子,也是明熹宗朱由校之弟。朱常洛传位于朱由校,而朱由校又是个短命皇帝,且膝下无子,故临终前把皇位交给时年仅十八岁的弟弟信王朱由检即位。明光宗朱常洛有二十多个子女,香香既然是朱常洛的女儿,与崇祯皇帝差十一岁也就不奇怪了,难怪我虽然持有皇家玉佩,却一直没猜出朱由湘的身份。英雄遇上公主,相亲相爱,历尽曲折终成眷属,这真是世上最最恶俗的老桥段,想不到,这种天方夜谭居然被我碰上了。 孙长贵听出了我的讥嘲之意,正色道:“这可不是我家公主有意瞒你,实乃这公主身份惊世骇俗,非同小可,聚宝岗耳目众多,故不敢轻易说出。” “哦?那这次为了救她的叔叔,就终于肯亮出身份了?”我的语气里还是含着讥嘲,我忽然觉得虽然皇家玉佩真真切切地摆在面前,但香香离我还是很远,这距离,远得我看不清楚。 “我家长公主上次是为了微服查访灾情,才未亮出身份。而此次,她不但亮出身份,而且正和洪承畴大人一起赶来开封。”孙长贵扬了扬眉,对我的语气有些不满。 我心下一惊,冷笑道:“好得很,妙得紧,官兵要来抓贼了,好戏要开锣了。不过,你别把洪承畴抬出来吓我,我又不是被吓大的,你以为我们李家军会怕他们关宁铁骑? 孙长贵皱了皱眉:“长公主说,这次不是来和你打仗的,而是有别的重大事儿,但什么事儿她不肯说,只说让你暂且手下留情,千万莫杀了伤了福王和周王。她来之后,自然会给你一个交待。” 我心里忽然舒坦起来,沉吟道:“香香什么时候可以赶到?我去接她。”香香能有什么大事?无非是两件事,一是来招安,二是来看我。这招安嘛,我心中对崇祯的守财奴性格有重重顾虑,军中也一片反对声音,恐怕是答应不了;而这谈情说爱嘛,还是可以考虑一下滴。穿越后,我只对两个女子感过兴趣,一是香香,二是红娘子,红娘子和我始终若即若离,如梦如幻,我也难以分辨自己心中对她到底有无真感情。而这香香曾为我割过肉,和我有过一段曾经,尽管她贵为长公主,今后和我这反贼恐怕是八杆子打不到一块去,但能再去见见她,也是好的。 孙长贵眼中露出了喜色:“接到你们围开封和准备攻登封、洛阳的密报后,长公主就着了急,知道洛阳很可能保不住,马上派我来找你,让你刀下留人。长公主还说,她已向皇上请命,要随洪大人的兵马来亲自劝说你。皇上居然也一反常态,一口答应了下来。我这小老儿也就顾不上性命了,带了几十个随从,一路换马昼夜急奔,总算在开封找到了李公子。天可怜见,这一切还为时未晚。”他说着说着,剧烈地咳嗽起来,想是身子骨经过这番劳顿,颇有些吃不消。 我认真地听着孙长贵的诉说,在脑海里快速地过滤着各种信息:“我打下开封才几天,北京离此有半月路程,你们怎么知道我擒住了周王?还有,洪承畴带了多少兵马来?他们现在到了哪里?” 孙长贵从容答道:“李公子莫忘了,大明军中均有飞鸽传书,小老儿与长公主每日都用飞鸽互通讯息。据我今日早上接到的消息,洪大人只带了二万兵马过来。他们现在已至苍岩山,离开封大约还有七日路程。”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五十五章 菊花宝典 得知香香要来的消息,联想到那个是否该放下刀枪的老问题,我又一次失眠了。最近我被失眠折磨得够呛,人瘦了好几斤。于是我按红娘子的说法,缓缓地自右向左打开那把折扇,首先印入眼帘是八个秀气的楷书:“欲练此功,举头撞钟。” 我深吸了一口气,摊开手脚,把自己摔在床上。红娘子黄昏时说要传我一种功法,专治失眠,说那叫ju花逍遥功,难道就是这玩艺?我怎么感觉和《笑傲江湖》中的葵花宝典那么象呢?我定睛看第二行字:“若不撞钟,也可成功。” 我“啪”地收好折扇,心内狂跳,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下面应该就是“即使撞钟,未必成功”了,难道又是从疯丫头那学来的网络笑话?邪了,这不整个一传说中的ju花宝典吗?我猛地打开折扇,仔细一看,下面并没有那句话,却写着:“地火水风,四大皆空。气沉丹田,全身放松。神游物外,无我无钟。微闭双眼,继续放松。世间万物,终必成空。烦事莫想,持续放松。” 我长吁一口气,定睛看那末尾的一行小字,却是写着:“每晚默念口决二十遍,修炼五到十刻钟,功到自然成,切记切记。” 我微笑着闭上眼睛,在脑海里默念这几句瞎胡闹的功法口决,说也奇怪,竟就此沉沉睡去,而且以后晚晚如此,从此与失眠说了“狗得拜”。 所以第二天,我处理周王一事时就忽然有了灵感,我说要调查一件十分隐秘的大案,然后把周王和福王都单独关押起来,日日独自审问,无非是问他们到底玩过多少女人,最爱吃什么菜,还有,拐弯抹脚地问些关于香香的事儿,总之就是把七天时间给拖过去。 这七天,我过得有些难熬,一切扩张军事战果的行动都暂时停止了,所有部队全部加固城池防守,随时准备迎接洪承畴的到来。当然,这只是以防万一罢了,我知道洪承畴只带了两万人过来后,就知道他们不是来打仗的,而是来招安的。只是,他们有办法让我彻底相信崇祯吗?我又真会为了一个香香而放弃唾手可得的江山吗?这一切,在我脑海里都是个问号。 当然,最难的还是说服红娘子和李自成他们。我告诉他们朝廷可能要来谈招安的事,并说不管怎么样,咱们应先礼后兵,听一听他们的条件再说,这样至少也能摸摸对方的底牌,同时为将士们争取一点休养生息的时间。我整整用了一天时间,才最终说服了他们。对这种关系全军命运的大事,我自然不会傻到用一个命令就解决问题,那样只会导致军心离散,人心惶惶。 利用这几天,我好好地清理了一下最近搜刮到的财产,看了清单之后,我不由吓了一跳。想不到洛阳这么富,我们大约得了九百万两白银的财产,其中有大部分来自福王府。不过这也难怪,这福王是明神宗的第三子,据说他的母亲郑贵妃得宠数十年,专断后宫,搜刮财物无数,所以福王来到洛阳的藩国时,带走了数不尽的内府珍宝,又拨给了数万顷庄田,还取得了食盐的专卖权,有富可敌国的称号。我们清出来的财产,仅仅是冰山一角,主要是现银和银票,还有大量的珍宝古玩尚未估价。 而开封的情况则和我想象的有些差别。之前我们摸到的情况是:洛阳人口上百万,其富庶程度超过洛阳十倍,按道理我们该发笔比洛阳强上十倍的横财。但事实上,洛阳富庶的大多是官府和豪中,财富集中在极少数人手里,而开封富裕的多是小财主和老百姓,垄断程度不高,财富比较分散,周王府还没有福王府有钱。不过饶是这样,我们也弄到了八百多万两白银,这还是没向那些富豪们开刀之前的结果,若是在开封城里来个“打土豪,分珠宝”,那花差花差的白银也许还能翻倍。只是当我清完这些战利品,香香也快到开封城外了,我于是收拾好心情,带兵出城。 虽然香香仅仅离开了一个多月,但这段时间里,发生了很多事,我也经历了很多波折,所以再次见到香香之前,我忽然有一种陌生的熟悉感,还有一丝茫然。 两军在开封城外静静相对,都保持着高度戒备,我却在红娘子、孙长贵、李仲、辛遥夙等人的陪伴下,十分放松地拍马迎上前去,因为我看到了香香等一行人也迎上前来。虽然香香女扮男装,穿着一身将军服,但我一眼就认出了她。香香是不会害我的,我坚信这点,而且福王和周王都捏在我们手里,谅官军也不敢造次。但辛遥夙等人显然有些顾虑,神情紧张地左顾右盼,观察官兵有无埋伏。 洪承畴是个四五十岁的儒雅书生,相貌不凡,谈吐也不凡。虽然我知道他是清兵入关后的降臣之一,但历史不发展到那一步,估计也不会出现这种尴尬的后果吧,我不禁将心里对洪承畴的嫌恶减去了两分,在中军帐中的酒宴上,也和他互敬了两杯酒。但对于招安的话题,洪承畴则避而不谈,只说香香是皇上密使,饭后会有要事与我商谈。 这顿饭是在我们的中军帐外吃的,双方大军各退后一里多路,我和洪承畴都只留下五十多名卫兵,这五十多人,当然都是绝顶高手。饭吃得比较融洽,大家都心领神会地扯些闲谈,说些军营笑话,避口不谈最近的战事,更不谈福王和周王。 香香穿着将军服,飒爽中透出些妩媚,有种别样的风姿,我时不时地瞟她一眼,心中十分的快活。香香则满脸正经地扮着将军,只偶尔瞥我一眼,然后微笑着转过头去。 这种融洽,被红娘子忽然的一个举动打破了。红娘子给我夹了一筷子猪脑,微笑道:“岩哥,你最近用脑过度,多吃点猪脑吧,好好补补。” 红娘子从没给我夹过菜,今儿个怎么这么亲热起来?我心里有些疑惑,随即心里有些明白,红娘子是在逗香香玩吧,想让她吃醋。这个死丫头,真是唯恐天下不乱。我抬眼望向香香,却见她正在低头欣赏手中的象牙筷子,根本没有注意红娘子的举动。 我正自放心下来,却见香香把筷子往桌上轻轻一扔,粗着嗓子说道:“给本将军换双筷子,怎么搞的?长短都不一样?” 我心下暗笑,看来红娘子的目的达到了,这香香好歹也是位长公主,怎么如此沉不住气,被轻易地激怒了?趁着厨娘周翠萍进来换筷子,我笑道:“小翠,给我炒盘酸辣鸡杂,记着,多放点我爱吃的鸡肠。” 周翠萍满脸为难地回答:“将军,待客席上,历来没有鸡杂这道菜,这不合规矩。” “哦,那算了。”我愉快地挥了挥手,周翠萍立即如释重负地转身准备出去。 “慢着。”香香一挑眉毛,忽然插了句话:“没鸡杂,那就炒份狗杂上来吧。” “回将军,狗杂也没有。”周翠萍看来吓了一大跳。也难怪,自古以来就有“打狗散场”的说法,所以狗肉不上席早是饮食界的铁规之一,何况是狗杂?我和香香也确实有些无聊了,尽出些难题,而且是存心的。 第 43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44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44 章 “哦,那就罢了。”香香淡淡地说,眼中却闪过一丝得意。 我一时有些郁闷,却也不得不佩服香香的机智,而且她这番话打中了我的软肋,我只好喝起了闷酒。红娘子眼睛眨巴了一阵,也忽然明白过来,不由微微地勾起了唇角。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五十六章 惊魂五关 那顿饭只吃了半个时辰就散场了,按照我和香香的吩咐,所有的人都退到了帐外,只留下我和香香。我看着香香的脸,她明显瘦了一圈,我心里不由有些怜惜。 香香静静地看着我,良久,才轻声道:“岩哥,我又见着你了。” “你好吗?”我想了半天,也只挑出了这句很弱智的话。 “好。”香香只简短地回答,又稍微压低了嗓子:“说正事吧,帐外有人在听墙根呢。” 我对“听墙根”这个词产生了丰富的联想,不由得坏笑了一下。香香的脸红了一下,随即正色道:“你想必知道我的身份了,贵伯都跟你说了吧?” 我叹了口气:“香香,你瞒得我好苦,现在才让我知道你的真名。这几天,我一直在考虑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什么问题?”香香见我说得严肃,不由得好奇起来。 “论炒菜,到底是菜油香还是猪油香?”我笑嘻嘻地说,说实话,这个朱由湘的名字,确实让我暗地里偷乐了好几回。 香香见我拿她的名字开玩笑,不由得呸了一口,随即正色道:“岩哥,我这个湘字,是因为我母后是湖广人,才取这个字的。你别取笑我,也别把话题给岔了。我皇兄让我来问你几个问题,但这些问题糊里糊涂的,我是理不出头绪来,只希望你能弄明白。” 我微笑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天上地下的事我全知道,就算我不知道,和宋军师合计合计,也没有什么问题能难倒我的。所以,有什么问题你尽管问吧。” 香香看了我半晌,才从袖中掏出一张纸来,缓缓地递给我。 我心内暗付,难道是圣旨驾到?我微笑着接过,打开一看,不禁“啊”了一声,跳起身来。那上面,竟然画着一副奥运五环的图案。 我瞪大了眼睛瞧着香香,嘴里能塞下一个鸭蛋。我保持这个夸张姿式有十秒钟吧,直到我用眼睛的余光瞥见帐帘忽然被微微掀开,两个人影晃动了一下后又消失了,我才恢复平静。 “香香,这是你画的?”我心内的震惊和狂喜同时涌出,心情颇不平静。 “你先回答我,这画上画的是什么?”香香微微蹙着眉头,对我的过度反应有些吃惊。 “五……环……”我结结巴巴地说,香香居然是穿越者?怎么我一丝都没有察觉? “五环?你确定?”香香的眉头皱得更紧了,声音却压低了。 “我确定,非常确定。”我把声音也压低了,这地下接头工作一定要谨慎再谨慎,但我的眼神十分坚定地看着香香,组织,原来你在这啊,我终于找到你了。 “呀,你真的和皇兄猜的一样,能看懂这图。我还以为是天桥杂耍弄的五连环呢。”香香轻轻吁出一口气,脸上却仍然有浓浓的疑惑。 “你别那么瞪着我,这些问题都是我皇兄提的,画也是他画的,跟我没啥关系,我只负责转达他的意思。岩哥,你听着,我皇兄一共有五个问题,刚才那副图是第一个,这第二个问题,是一个字。” 香香又掏出一张纸来,上面写着一个大大的“囧”字:“这个字是什么意思?” “郁闷,烦闷。”难道崇祯才是穿越者?我脑子不好使了,机械地思考着,却本能地答出了正确答案, 香香奇怪地看了我一眼,喃喃道:“这不是光明的意思么?怎么你答的和皇兄说的一样?怪怪的。” 我苦笑,心内恍然。如果明末有精神病院,我和崇祯一定会被怀疑是从青山精神医院逃出的漏网之鱼。难怪,难怪崇祯会有那么石破天惊的放粮赈灾举动,难怪会这么神秘地让香香来问这些惊天问题,原来他也是穿越者,只是不知道是何时穿越过来的。可是这不是坑我吗?有你崇祯一个穿越者不就够了吗?为何要把我空降到河南,举兵造反,白杀了那么多人,白做了这一大圈无用功?老头你到底在搞什么花样?我靠你十八遍…… “第三个问题是一句诗,这句诗倒和你做的一样,根本不象诗。”香香没有给我更多思考的时间,白了我一眼,轻启朱唇:“轻轻地我走了……下一句是什么?” “正如我轻轻地来。”我感概万千地回答。 香香已经吃惊得麻木了,于是直接提第四个问题:“第四个问题是一句歌,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下一句,你来唱。” 香香把歌声压得很低,但我还是听出来,她有些跑调了,不过这并不妨碍我漏*点四溢地接上那一句:“用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 香香倒吸了一口冷气,抛出了最后一个问题:“第五个问题是一个谜,假如你今年70岁了,有三个孙儿。此时京城出了个美女,叫芙蓉。她是你第二个孙子的夫人,那么你该怎么称呼芙蓉?” 香香说这番话时,不自觉地翻了翻白眼,想必她认为只要不是白痴,都会答“孙媳妇”这个答案的吧。我听了这问题,胃里却有些哗啦哗啦的,现代人可真会糟蹋东西,比如原本挺好的小姐、鸡、芙蓉这些词儿,从人到动物到植物,全都被恶心得不成样子了。 我叹了口气,无奈地回答:“我该叫她芙蓉姐姐。”我很想现在就抓住那个冒牌崇祯,在他裤裆下狠狠踢上几十脚,靠,找死啊,敢对我弄这些问题。 香香长吁了一口气:“天,这都是些什么鬼问题啊,可是你偏偏全部答对了。现在,你可以看这封信了……等等,你确定李家军中,没有第二个人能答出这些问题了吗?” “我确定,绝无他人。”见正题即将切入,我不由得也有些紧张起来。 然后我就拿到了那封用火漆紧紧封住的信。香香自觉地背过身去,想必崇祯已交待过她,绝不可偷看此信。 我慢慢地挑开信封,看到了那封神秘的信,书法很好,可能是瘦金体吧。 呃,很神秘的信,这天下,也只有我看得懂的信—— “李岩: 你的事我都听说了,所以我知道你是什么人。很奇怪吧?其实在你回答了那五个问题后,你应该也明白我是什么人了,你丫的就自己去囧一下吧,嘿嘿。 我刚来,现在很艰难,清兵屡屡进犯,我威信不保,江山不稳,加上你在我后方捣乱,我就更难成事了。我很想见你,但出不了京城,所以你来北京见我吧。 帮帮我,帮帮我们多灾多难的祖国,我们一起来拯救明朝,拯救百姓,抵挡清兵,中兴汉室,好吗? 还记得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吗?还记得八国联军吗?还记得南京大屠杀吗?也许,你我联手,这些悲情故事都将被一一改写。来帮我吧,我想你帮我用AwP,给多尔衮来个一枪爆头,再用沙漠之鹰,在吴三桂那王八蛋身上,慢慢地打上三十发子弹。” 我看到这里,热血一下子全涌到了头上。我深吸了一口气,继续往下看。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五十七章 崇祯密信 “至于那个陈圆圆,就归你了。我这美女太多,我受不了了,就快精尽人亡了。老弟快来救命啊…… 不过要得到陈圆圆,恐怕你得先解决了李自成。我听说你正准备攻打洛阳,很可能与李自成火并。你一定要杀了李自成,你可别忘了,在历史上,我们俩人都死在他手上。靠,此患不除,恐怕历史还会重演,我们的任务都无法成功。 那个红娘子,你就别和她在一起了,那是个克夫灾星,你和她一起不会有好结果的。你听老哥我的,准没错。 归顺我吧,为了天下的百姓,为了能回21世纪,这里的一切,你就当游戏好了,别太当真,当皇帝其实很苦闷,你来了就知道了。完成任务有很多种方式,你不要那么死心眼,一心想干掉我取而代之,少了我,你不是会更寂寞吗? 第 44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45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45 章 从你起兵的时间来看,你还没看过奥运吧?想知道我们得了多少块金牌吗?想知道我们超过了美国了吗?想知道刘翔和姚明的成绩吗?来吧,来北京吧,我有很多事要告诉你,我有很多话要和你说。 还有,如果你破了洛阳,千万别杀福王。凤阳皇陵被烧,已经让我够狼狈了,威信大损,如果你再杀了福王,我和你就必须要刀兵相见了。 最后,这封信事关绝密,事关我们二人的生死,看完立即烧掉,切记切记。” 后面这段内容,我看得有些好笑,把红娘子说得这么不堪,搞笑吧?把李自成说得那么危险,夸张吧?还有,太小看我张远航了,有你这老哥存在,我还需要当皇帝吗?我会不帮你吗?何苦用陈圆圆和那么多漂亮的词藻来拉我? 信没有署名,也没有盖印,这事儿太重大了,我不敢完全放心,于是把信密密地折起来,只留下信开头的“李岩”二字,然后轻唤道:“香香,你过来,看看这字是不是皇上写的?” 香香转过身来,忙不迭地摇手道:“不行,皇兄说了,我绝不可看这封信。你看完了吗?皇兄再三说,看完后立即烧掉。” 我点燃一袋烟,沉吟道:“这信,真是皇上写的?”崇祯似乎很担心我不会去见他,很担心我不会归顺于他,如果以一个爱国的穿越者的眼光来看,这其实是完全没有必要担心的。而万一这封信和这些问题,是崇祯的某位谋臣写的和设计的,而这位谋臣又恰好是拍皇帝马屁的穿越者,为铲除内患而设下这么个计策,我这么冒冒失失地去北京,不就中了圈套吗? 香香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一无所知。我于是又看了看那个信封,上面写着“李岩收”,这字体和信上的字体是完全一样的。 我微笑着把那个信封递过去:“这信封上的三个字,是你皇兄写的字吗?” 香香仔细地端详了半天,然后肯定地说:“是的,确实是我皇兄写的,他的字很有特点。再说了,谁又敢仿冒皇上的字迹?” 我长吁一口气:“好吧,我马上烧掉。” 我在袖中摸火镰时,顺便把那封信和我手抄的一份福王财产清单掉了个包。这封信对我来说,太有纪念意义了,它宣告了我孤独穿越时代的结束,我还想多看几遍,多过滤一些信息。于是我把信封和那份清单烧成了一堆灰烬。 “这信上,有没有提到我?”香香远远地看着那燃烧着的信件,有些迟疑地问。 我心情大好,微笑道:“有啊,你哥让我去北京娶你。” 我的好心情不仅来源于找到了组织,更来源于找到了穿越的意义,我过去所做的一切,起码收服了李自成,而且整出了一支几十万人的大队伍,他们经过了战火的洗礼,正好可以与清兵抗衡。 香香听了我的话,啐了一口,脸上却满是喜悦的红晕。 我见了香香这神态,不知为何,心神却是一凛,想起了刚才红娘子为我夹菜的举动。我和红娘子在整日嬉皮笑脸的相对中,却不知不觉地走得很近,彼此都敞开了心扉。虽然我感觉她更象我的红颜知已,但当相对已成习惯,我知道,红娘子已在我心里占据了一方角落。而当香香和红娘子同时出现,我却不知该选择谁。我其实是个愚笨的人,永远不知道自己心里最需要什么,所以我很苦恼。为何我不能象其他穿越者那样,拥有一段从头到尾由自己控制的完整感情?我夹杂在李岩的前生和我的后世之间,总是在迷失着,总是在作着艰难的选择,而这种选择,对她们来说,也许就意味着伤害。 “香香,这段时间,你想我吗?”我压低嗓子,嬉皮笑脸地轻声问道。 “谁想你呀?不害臊。”香香努力扮出一本正经的样子,旧的红晕未去,又添新的红晕。 “香香,我问你个事。你是喜欢坐牢前的我,还是喜欢出狱后的我?”我小心翼翼地问。 香香看了我一眼,想都没想就答道:“当然是坐牢前的你。你那时忧国忧民,一身正气,又才华横溢,出口成章,我很佩服你,在心里把你当大英雄一样供着。可是后来你就象变了一个人似的,成天油嘴滑舌、嬉皮笑脸的,不象个书生,倒象个混混。” 香香说得很随意,但也有些认真,这话很有些伤我的自尊,但也让我知道自己该如何选择了。香香毕竟还是喜欢以前的李岩,这仍然是一个美丽的错误。我苦笑了一下,心底里有些失落,却也觉得一种解脱的快乐。现在剩下的,大约只是如何编个借口,对香香开口罢了,只是这里,明显不是说这些话的地方。 除了这个选择,目前还有一个选择也是已经决定的了,那就是去北京考察真相,考察崇祯的真面目和他今后的真正打算。 但是,现在没有波音747,此去北京,来回往返需一个月左右,这一个月内,谁知道李自成他们会弄出什么乱子来?杀了李自成吧,这军队眼看就会分崩离析,而且李自成驯练骑兵是把好手,没有了他,我如何去草原上与清军争霸?所以,我盘算了一番,决定还是不要动李自成,要攻心为上,说服他为国家效力,因为这是由我们穿越组织控制下的国家,也是我的国家。此外,我还要说服李仲和红娘子他们,虽然现在还未到决择的最后时刻,但前期准备工作一定要做好,要摸清他们的真正底牌。 一想到这些军国大事,我就又兴奋起来,脑里不停地盘算着。鉴于外面监听动静的各位仁兄非常辛苦,我心不在焉地和香香扯了几句闲谈,并约好次日早上见面后,就匆匆地赶回开封城去了。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五十臣武将也无妨,弄他一个太平盛世出来;若崇祯旧态复萌,横征暴殓,欺压百姓,置天下苍生于水火之中,咱们再取崇祯的性命不迟。”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五十九章 五大条件 听了我这番话,大家面面相觑,都不肯轻易开口接言。我于是开始点将:“老宋,你来说说吧。” 第 45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46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46 章 过了半响,宋献策轻咳一声,终于开了金口:“我觉得吧,天王说得很有几分道理。只是我还有些顾虑,咱们要是和鞑子兵打仗,把军队都拼光了,还有能力去管崇祯今后如何行事吗?恐怕自保都有问题。天王你是否记得,宋江征方腊,最后只落得个鸟尽弓藏的下场。” 我呵呵一笑:“这个我也早想好了。第一,我琢磨着,崇祯这回是真变好了,绝不会再象从前一样,当然,我还要去北京考察一番,再作最后的定论。第二,现在的局势明显不利于继续造反,咱们要造反,就得趁天下大乱时造反,这世道若是仍然太平,强行造反终究没有好果子吃,所以咱们现在是不得不归顺。第三,这可不是光咱们李家军去打鞑子兵,不是还有洪承畴的关宁铁骑在吗?第四,别把鞑子兵想得那么强,他们不过是一群放牛放马的牧民罢了,别人怕他们,咱们李家军这些铁骨铮铮的好男儿,难道也怕他们?闯王的骑兵威震天下,我就不信,咱们闯王手里带出来的骑兵,会被鞑子兵打得满地找牙,保卫不了咱们的家园。” 刘宗敏霍然站起身来:“崇祯怕鞑子兵,被鞑子兵骑在脖子上拉屎拉尿,咱们闯王可不怕。闯王五年前就说过,迟早要让那群蛮子兵见识一下咱们中原铁骑的厉害。” “好!”我击掌叫好,心内暗暗高兴,虽说船大难调头,但这航向总算已慢慢开始拨正了。 李自成面无表情地瞥了刘宗敏一眼,沉吟道:“这归顺倒也不是什么一锤定音之事,我以前在陕西兴安县被官军围困时,也归顺过朝廷,那还是崇祯七年的事了,当时归顺只是权宜之计,后来又反了出来。现在既然崇祯来了这么一手,形式不利于路们,那么咱们暂时归顺的事,倒也是可以考虑一下。不过,以我的经验,崇祯必须答应我们五个条件。” “哦,什么条件?”我见李自成答应下来,大喜过望,想不到最先明确支持我的,竟是刚归顺我的李自成,我之前还一直担心他会成为最大的阻碍。 李自成用右掌轻轻拍着膝盖,徐徐道:“第一,崇祯收编我们的军队时,不能化整为零,分拆打乱,咱们李家军要保持完整的建制,独立成军。第二,崇祯要下诏书,对李家军以往造反之事不予追究,特别是对我们以前火烧凤阳皇陵一事,要一笔勾销。第三,等你从北京回来,定下此事后,咱们要对将士们公开说明和征求意见。人各有志,不能勉强,愿意被收编的,咱们就去草原征战;不愿去的,发些遣散费,让他们回家种田经商,或是另谋出路。第四,朝廷要管咱们今后的军饷军粮,同时不能收走咱们取来的那些财物,这些财物,一是要作遣散费用,二是要防朝廷官员挟私报复,克扣咱们的军饷,要防不时之需。第五,咱们要是把鞑子兵彻底打垮了,今后咱们就驻扎在关外,暂时不回中原,看看天下形势再说。” “好!”我再次击掌叫好,李自成的头脑非常清晰,这五条意见说到我心坎里去了。 红娘子一直没吭气,这时终于忍不住了:“闯王,你说的第五个条件,不是自己把自己流放到草原上去了吗?” 刘宗敏看了红娘子一眼,冷笑道:“闯王此言,自有道理。你想想宋江吧,若是咱们打败鞑子兵后,冒冒失失地回来请功领赏,难免会有种种意外。” 刘宗敏把“意外”两个字说得特别重,其中大有深意,我认真地点头赞同,心中却暗笑:李自成啊李自成,你千算万算,却无法算到崇祯和我都是穿越者,是不会那么小家子气的。我虽然还没见过崇祯,但仅凭那封信,我就宁愿相信他是个有思想、爱国的热血男儿,是不会出尔反尔来陷害我的。 李自成这一开言,我寡不敌众的形势就立即逆转过来,之后我乘胜追击,把大家的思想工作都基本做通了。只有红娘子虽然迫于形势,最后勉强同意了,但她看着我时那奇怪的眼神,却吓了我一跳,那是种极度失望、绝望的眼神,象一条鱼在被剖杀前的眼神。这种眼神,让我不寒而栗,却始终想不通原因。宋献策不能当宰相了,所以表态不痛快,我可以理解;但你红娘子,一个迟早要嫁人的女流之辈,绝什么望啊? 为了防止他们以后耍赖,以后再来反对我的这一决策,我把现代的开会技术搬了出来,把李自成的五个条件写在上面,弄成会议纪要的形式,让大家在上面签名。只是让我微微迷惑的是,宋献策他们签得有些别扭,似乎心中还有些顾虑;而李自成和刘宗敏却签得很痛快,而且那名字用草书写出来,显得飞扬跋扈、漂亮极了,似蛟龙归海般洒脱。如果拿到现代去,乖乖,必进故宫博物馆。 我们谈了大半夜,把能想到的变故都议论了一番,基本达成了共识。在我去北京的这段时间,李家军不再进行军事行动,而是把主要精力放在练兵上面,特别是练好骑兵,其实是长枪兵和弓箭兵,火器营也要尽快组建和训练。我不在时,袁时中、红娘子、李自成、牛金星组成一个“四人班”,共同负责军队管理,所有大政方针需四人共同商议后方能决定。 那晚曲终人散之后,我特意留下红娘子,问她的想法。 红娘子不肯作声,只是不断地苦笑,最后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我错了。” 我大惑不解,想了半天才若有所悟:“你是担心我会当皇帝的小舅子?” 红娘子身躯微微一震,仿佛从自己的沉思中清醒过来,冷笑道:“你当不当崇祯的小舅子,关我什么事?你要攀高枝,尽管去,我放鞭炮欢送你,再给你送一份厚礼。” “什么好礼物?”我涎着脸问,心里非常开心,红娘子终于为我吃醋了。 红娘子踌躇了半晌,忽然转过身,大步地走开了,并丢下一句:“李岩,我恨你。” 我在心里从一数到十,然后微笑着说:“玉儿,你放心。” 红娘子的脚步停住了,她转过头来,瞅了我半晌,忽然嫣然一笑。那一笑,仿佛满天的星辰都落到了她的脸上,盖过了月儿的光芒,只是,我总觉得那笑有些勉强,有些凄然。 第二天,我就启程去北京了。我只带了九个人去,这九个人中,除了辛遥夙和他毒蛇班的六个兄弟外,还有宋献策和李双喜。 带走李双喜,是因为我怕李自成心口不一,在我后院放火;李自成膝下无子,对李双喜这个义子看得比亲生儿子更重;我口里说要带年轻小将去京诚见识一番,心里却打着另一番鬼算盘。带走宋献策,是想让他受封,并亲眼目睹现在的崇祯的风采,让他死心塌地去做全军的政治思想工作,共御清兵;同时,我遇到新情况时,也好有个商量对策的人。 至于福王和周王,我却没带走。朝堂之上,痛恨我们的人一大把,虽然崇祯会为我撑腰,但难免没有点什么意外发生。留下被软禁中的福王和周王,朝廷自然投鼠忌器。 —————————————————————————————————————— (国庆除了睡懒觉和打蓝球,就是码字了。睡觉睡到自然醒,码字码到手抽筋,保持一天两更。只是昨天打蓝球时被人绊了一跤,飞出去半丈有余,由于太极内力没及时运上,所以和水泥地来了个亲密接触。早上醒来,感觉手腕比较痛,打字很有点吃力,呵呵。这几天也许只能保持一更了,请朋友们见谅。)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六十章 佛前心愿 青山隐隐,绿水西绕,古道迢迢,落木萧萧。 送别的时候,大多会有人在长亭短亭之间洒下几滴鳄鱼眼泪。就算没有泪,也大多会有些别的液体,比如说,一碗酒、一壶茶。如果惨到连酒和茶都没有,老天一般就会应景似地下一场雨,流下它同情的眼泪。但这里,没有长亭短亭,没有泪与酒,只有刀枪如林。我们十个人就象一条小溪,汇入了两万铁骑的海洋里。 我下令不许李家军的任何人来送行。我不喜欢送别,要走的人,终须要走,再多的话也留不住,珍重的话说个十遍八遍,比白开水更白,因此送来送去,只徒增无聊,还平白无故地把离愁别恨给放大成了两倍。 但红娘子还是来了,她说她是来送香香的,女人,总是能为一件事找到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 红娘子拉着香香,在路旁嘀嘀咕咕地说了好一阵。我望了望天色和整装待发的大军,皱了皱眉,不由得走上前去棒打鸳鸯:“尊敬的公主殿下和洛王小姐,你们到底还有完没完?” 红娘子横了我一眼,微笑道:“香香妹子,岩哥就交给你了,你可别让他少一根头发,不然,我就带兵打到北京去,烧了你们的皇宫。”她这番话说得十分温柔,却听得我一身瀑布汗,好大的胆子,居然敢**裸地威胁长公主殿下,以及肉麻我们…… 香香却一本正经地说:“红娘子姐姐,你放心吧,妹子记下了。” 我鸡皮掉了满地,轻声喊起冤来:“两位大侠,我李岩又不是什么货物,被你们这么交来交去的,惨了点吧?” 香香和红娘子对视一眼,轻笑起来。我蓦地想起一件陈年旧事来,为防香香事后抵赖,于是当面质问起来:“香香,上次你临走前,居然让红娘子代你管着我,你什么意思啊,真把我当成色鬼了?” 香香怔了怔,瞟了红娘子一眼,然后理直气壮地说:“什么呀?我哪有说过?我倒是跟红娘子姐姐说过,说你一个大男人,年纪也不小了,受不了寂寞,我让她多安排些女兵陪你解闷,别苦着你了。” “什么?竟有此事?”我一时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疑惑地向红娘子望去。 红娘子向香香眨了眨眼,然后严肃地望着我:“你看我做什么?我问你,你是相信我的话,还是相信香香的话?” 我哑口无言,本想让她们俩来个当面对质,红娘子这句话却把我顶到墙上去了。这两位大小姐,当面得罪哪一个,似乎都不太妙。 我眼巴巴地轮番瞧着香香和红娘子,想从她们的神情中找出谁是真正的说谎者,却见她们快速地交换了一下眼神,然后很有默契地相对大笑,于是我在那银铃般的笑声中,被笑成了丈二和尚,再也无法弄清历史真相。 我正想再追问,红娘子却一句话就扯开了我的注意力:“岩哥,闯王托我转告你一句话,咱们那五个条件,恐怕还得再加上一条。” 我皱了皱眉:“哦?又有什么条件?”。 “咱们李家军不能去打义军,尤其是不能打张献忠、罗汝才他们。”红娘子认真地说。 我心中一凛,默默地思考了一番,觉得颇有道理,于是点头答应下来。 香香进了马车,却还伸出一只手来,向红娘子频频挥动,红娘子也依依不舍地向香香招手话别。唉,女人啊。我苦笑一声,跃上马去,狠抽一鞭,绝尘而去。 渡黄河,过安阳,五日后,我们来到了邯郸县境内。邯郸是座千年历史古城,一路上看见不少古色古香的亭台楼阁。事实上,这整个赴京路上,都有不少名胜古迹,但大军皇命在身,不能游山玩水,故一路匆忙赶路,不敢多作停留,我对那些塔啊寺啊的,只能遥遥行个注目礼。 在人困马乏间,我们经过了一座高山。大军在山下驻扎下来,埋锅造饭。香香唤一名宫女来叫我,我于是去见了香香一面。这几日,我几乎没与香香说话,虽然香香是男扮女装,作将军模样打扮,但洪承畴等人都是知道香香的身份的,在众目睽睽之下,我还是不敢让别人看出我们神色间的暧mei,以免横生枝节。 香香有些幽怨地瞥了我一眼,缓缓道:“听洪将军说,这山名为鼓山,又名响堂山,山上有不少石窟,雕有不少精美佛像,几乎能与洛阳龙门石窟媲美,还有座很灵验的如来佛立像,我想上山向佛祖许个愿,你陪我一起去吧。” 第 46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47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47 章 我犹豫了半晌,最后还是答应了。我一直想找些理由,去拒绝香香的那片痴情,这一路上,却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如果在赴京路上不把话说开说透,断了香香的念头,等进了庭院深深的皇宫,就恐怕再也没有机会说了。 洪承畴派了一百名武功好手跟着我们上山,这还是在香香力拒的情况下特意少派了,要不然就得是五百名了。我则连辛遥夙都没带,就独自跟着他们上山了。 我和香香一路谈谈说说,在常东寺和宋代砖塔稍作游览,就来到了那座宏伟的如来佛立像前。山中有四季,此时晴朗的天空却乌云翻滚,似要下雨,但我们都没在意,随从们带了几把雨伞,即使下雨也不怕。 香香跪在佛像前焚香许愿,我于是也凑了个热闹,点燃了三根香,跪在了香香的身旁。亲随们都四处散开戒备,离我们较远,但我还是怕他们听到我许愿的声音,特意把声音压得很低。 香香听到我的许愿后,皱了皱眉:“早日参悟人生至理?岩哥,你该不会是看破红尘,竟想遁入空门吧?” 我故作严肃地说:“在洛阳,我和少林圆通方丈曾抵足而眠,长谈三日三夜,对佛学之道感悟至深,确有拜圆通方丈为师、一心礼佛的打算。”我口里开着玩笑,心中却长叹一声,悟透人生的穿越任务也太夸张了,我真是自掘坟墓,不管我回到现代的愿望多少真诚和迫切,都只是痴人说梦罢了,但我还是略尽人事,在佛前许下这个心愿吧。 也许是关心则乱的缘故吧,香香听了我的玩笑,竟怔怔地说不出话来,一时间眼圈都红了。 我最见不得女孩伤心,忙轻声笑道:“我开玩笑的,我要是想遁入空门的话,怎么还肯为你皇兄卖命,去打鞑子兵?香香,你快许愿吧,别听我瞎扯了。” 香香转忧为喜,转过头去,对着佛像轻轻祷告:“佛祖垂怜,保佑岩哥平平安安,保佑我和岩哥……终成眷属。如能应验,香香愿为佛祖塑金身,每日参拜。” 听了这惊人之语,我的腿顿时一软,幸好此时是跪在佛像前,不然就出洋相了。我扭头向香香望去,她红晕满脸,眼中却尽是坚决之色,无限虔诚地凝望着佛祖的眼睛。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六十一章 山雨如狂 我呐呐道:“香香,你……怎地在佛祖面前说出这等心愿来?” 香香垂头不语。我叹了口气,觉得有些话再不说清楚确实不行了,于是轻声道:“香香,是这样的。我自从出狱后,患了失忆症,早已不是你从前喜欢的李岩了。你不是也说,我现在象个油嘴滑舌的混混吗?你说得对,我如今确实就是个混混,不值得你喜欢,更不值得你托付终身……” 香香却轻轻地说:“岩哥,我那是开玩笑的。其实我喜欢坐牢前的你,却更喜欢眼下的你。” “什么?”我一时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玩笑开大了吧:“可是……你前几天……不对啊,你怎么会喜欢我如今这个样子呢?公主喜欢混混,听起来都匪夷所思。” 香香的头垂得更低了,象是正在虔诚祈祷,口中却轻轻地说:“我也说不清楚。只是,我听了你那些油嘴的话儿,心里却甜甜的,老也忘不了那些话儿。你虽然孟浪了一些,但这世上,却只有你这一人如此对我。我这颗心里,怎么都放不下你。后来我回京城,向皇兄求情,让他招安你,皇兄于是知道了我的心思,又派我来中原寻你。我开始不知道皇兄的真实心意,心中颇有些慌乱,想不到他竟在信中对你提起娶我的事,看来皇兄心性真的变了,竟肯成全我们。我……这心里好快活,只求佛祖垂怜,不要再生什么枝节。” 我听着香香的倾诉,心中方寸大乱,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听到她其实更喜欢穿越后的李岩,我颇有些意外,心中暖洋洋的,却又有些矛盾。但当听到最后两句,我心神一震,急忙说:“香香,你皇兄信中其实根本没提我们两人的事,我那是开玩笑的。” 香香霍然抬起头来,狠狠瞪了我一眼,随即却微笑道:“你就是这点不好,天大的事,也敢瞎说。不过,我倒希望,你能说中我皇兄的心思。” 我望着香香迷人的微笑,心思却飞到我对红娘子说的那句“你放心”的承诺上去了,我想了一想,认真地说:“香香,你是长公主,我是反贼,就算我受了招安,也还是配不上你,你皇兄不会同意的,满朝文武也会反对的。” 香香的眼睛却笑成了两弯新月,信心满满地说:“不妨,皇兄那,有我呢。至于那些臣子们,还不都听我皇兄的?” 我看着眼前被爱陶醉了的美丽姑娘,心中说不出的迷乱,挣扎着说道:“香香,你真的想跟我在一起?你可得想清楚了,我是个混混,不是你心目中的英雄。” 香香垂下头去,轻声怨道:“你一定要逼我说出来是吗?好,我说。我被你抱过亲过,早就是你的人了,能不跟着你吗?就算你是混混,或者是乞丐,那又有什么关系,我早已下定决心,今生……非你不嫁。” 我心中一震,猛然省起古代女子和现代女孩之间不可渝越的那条鸿沟,这搂也搂过了,亲也亲过了,在现代是说分手就能分手,在古代却是等于宣告了女方的死刑。如果我这时还敢拒绝香香,她不寻死才怪。只是,只是我若接纳了香香这位公主,按明末的制度,必然不可能再娶其他人。就算能娶,以红娘子那性格,也不可能容忍一夫多妻,我必然会辜负红娘子的心意。那份心意,红娘子虽然没明确说出来,却已在洛阳之夜透出端倪,更已在开封之夜的那句“我恨你”中显出真身,我不是白痴,当然能猜出,也愿意接受。而且,我酒醉后也曾两次对红娘子鲁莽过,对这份情,我又该如何处理?难道红娘子就不是古代女子么?难道红娘子就能任你张远航这般欺负吗?张远航啊张远航,你招蜂引蝶,真是该死之至! 我正在胡思乱想,香香又加了一句:“岩哥,以前我也不知道自己会这么喜欢一个人,可是在牢里看到你快被饿死时,我竟鬼使神差地为你在手上划了那一刀,这样的事,我以前想都不敢想。可是从那时起,我就明白了,我既然这么喜欢你,那么,不管你今后变成怎样一个人,怎么待我,这一辈子,我都认了。” 我心中一热,心弦处似乎被什么东西触了一下,不安地悸动了一下。张远航,你瞎想什么呢?放着眼前屈尊身价来全心全意爱你的长公主不要,放着能为你割肉的深情女子不要,却去想那心意莫测、始终若即若离的红娘子,你有毛病啊?除了刘姗,你还会真正爱上谁吗?不如找一个爱你的人了此一生吧,能找到一份亚爱情,你已经是走狗屎运了!至于那红娘子,反正也没有明确说过喜欢你,你就装蒜冷处理好了。万一红娘子以后肯委屈一下自己,你再想方设法争取一夫两妻吧。 虽然这不过是自我安慰,但此刻我已面临非此即彼的选择,明日事来明日忧,也许总会有办法的。我吸了口长气,心中已有了些计较,却仍作了最后的确认:“香香,你真的确定,你喜欢出狱后的我吗?尽管我是这么样一个混混。” 香香认真地望着我:“岩哥,你不要妄自菲薄。如今的你,有抱负,有作为,有担当,处处透着大气。你赈灾放粮,劫富济贫,为天下百姓作主出气,虽然有些胡来,不象以前做举人时那么斯文,但比你入狱前做得更漂亮,更脚踏实地,这才是真正的英雄好汉。还有,你有情有趣,能体贴人,这有什么不好?虽然你俏皮话一大堆,但却不是那浅薄之人,更不是混混。以前的你,象是画上的英雄,可现在,你却是活生生的好汉呢。在佛祖面前,我可不敢说谎,我真的喜欢你这样,不骗你。” 香香的话越说越轻,到最后几不可闻,听在我耳中,却有些惊心动魄。我做梦都没想过自己会有这么好,这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了,心中不由陶醉起来,口中却说:“香香,你说的不是我吧?我怎么觉得,你是在说关公……” 香香嘴角微微一勾,却不理我的调侃,又轻声说道:“岩哥,以前你在聚宝岗说过,你很喜欢我。到如今,你这份心意还没变吧?你该不会是……和红娘子姐姐好上了,变心了吧?要不然,你今天怎么老说这些奇怪的话儿?” 我心神一震,立即严肃地回答道:“香香你说什么呢?我李岩对你真心一片,从未更改。此情天地可鉴,若有半句虚言,愿遭天打雷劈。”赌咒发誓这种事,对我来说,实在是太小儿科了。古代人对此迷信得很,但我可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怎么会把发誓这种荒唐的事情放在心上呢?何况,我是以李岩的名义起誓的,这誓言跟我张远航有什么关系? 不料我话音刚落,天空一道闪电划过,隐隐一声闷雷炸响,大雨竟戏剧性地倾盆而下,转眼间便把我们淋了个透湿。香香一声惊呼,忽然张开双臂拦在我面前,仰头对着如来佛的雕像急切地念叨着:“佛祖,岩哥是说着好玩的,你别罚他,千万别罚他。你要罚,就罚我吧,是我惹得他说出这般不知轻重的话来,惹佛祖你生气了。” 香香的话虽轻,却如惊雷一般,让我羞惭得无地自容,感动得无以复加。望着香香被雨淋得透湿的背影,在风雨中显得那么单薄,却不顾性命地护着我,象一只母鸡为了保护小鸡,在勇敢地面对着一只雄鹰的利爪,尽管,这雄鹰并不存在,只是她假想中的天怒。我眼眶一热,眼泪几乎要夺眶而出。 亲随们这时已蜂拥而至,纷纷将雨伞撑开在我们头顶,但显然,这已经太迟了。山雨实在是太牛了,牛得不符合常规,早把我们浇成了落汤鸡。 我们狼狈地往山下走去,但这雨越下越大,我们只好在附近找了些民房,进去避雨。我和香香进了一个猎户家里,四处看了看环境,确认安全后,香香让亲随们去别处避雨,亲随们犹豫了一番,最后还是听从了香香的命令。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六十二章 鼓山云雨 那猎户上山打猎去了,家里只有一个老婆婆在家。我给了那老婆婆一小锭碎银子,那老婆婆便欢天喜地地找出些干净衣物给我们换,然后忙着给我们生火做饭去了。 我边哼着歌,边换着衣服。年青时总是气盛的,什么都不觉得苦,哪怕被淋成落汤鸡,也能一笑散去烦恼。 “岩哥,帮我拿块干布来……”香香在卧房内低低唤了一句,我已换好衣服,于是答应了一声,找了块棉布拿在手上,伸手推开房门。却见竹椅上搭着湿得滴水的一堆衣物,香香人已钻在被子里,只露出个头在外面,乌黑的头发已解开,正湿漉漉地搭在床边。 我心中一激灵,赶紧带上房门,坏笑着吟诵道:“满园*关不住,一头黑发出被来……香香,要不要我帮你擦擦头发?” 香香顿时红晕满脸,嗔道:“说什么呢?不过,我还真没自己擦过头发,今天又没带宫女来,你既然要侍候本公主,那就索性成全了你的心愿吧。” 我原本是打算开句玩笑,放下干布就出门的,听香香这么一说,倒是愣住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赶紧屁颠屁颠地跑过去,坐在床头给香香擦起头发来。 香香的头发又密又长,擦出了我一身微汗,才擦了个半干。我心中一动,运起些内力,顿时手心火热,象烘干机似的,没几下就把香香的头发差不多给全弄干了。 我乐呵呵地望向香香,正想吹嘘一下自己的盖世武功,却见香香在偷偷地抹着眼泪。 我奇道:“香香,你怎么哭了?是不是我把你的头发擦痛了?” 香香哽咽道:“岩哥,你骗我。你说你对我的心意没变过,可是你瞧,天都不答应,要罚你。” 我想起酒醉后亲过红娘子两次的事,顿时心虚起来,赶紧说:“你别瞎想,这纯属巧合,山雨说来就来,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香香不依不饶地说:“可是那雷电呢?都入冬了,这冬雷震震的,不是太反常了么?” 我愣了一下,这事好象是有些奇怪,但我口中仍然宽慰着香香:“山雨本来就这样,没头没脑,更没道理可讲,这有什么好奇怪的?香香,我真的没有对你变过心,我整天想打到北京去,还不是为了去娶你?你信也罢,不信我也没办法。” 香香顿时转悲为喜,侧过头来,甜甜地看着我,轻声道:“岩哥,刚才那雷声可把我吓坏了,以后你可再不敢在佛祖面前瞎说,要是你真有个三长两短,我……” 我呵呵一乐:“香香,这贼老天有什么好怕的?那佛祖神像又有什么灵验的?都是些泥巴捏的东西罢了,天下佛像千千万,佛祖却只有一个,你以为真会有佛祖真身附在上面吗……” 第 47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48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48 章 没等我说完,香香赶紧伸出手来握我的嘴,匆忙间,手将被子滑开,露出了半截白嫩的酥胸。我定定地望着那片春guang,头脑中“嗡”的一声,热血上涌,不禁躺下身去,隔着被子一把抱住香香,吻住了她的嘴唇。 香香低呼了一声,却没有推开我,反而热烈地回吻起我来,她的唇先是冰凉,然后逐渐变得火热起来。我心中大热,一把拉开被子,手抚上了她那挺拨而柔软的双峰。 香香身躯一震,却一反常态地没有拒绝,微闭双眼,任我胡作非为起来。我低下头,吻遍了她双峰的每一个角落,那两颗蓓蕾迅速地傲然挺立起来。在我的热吻之下,香香的身子微微扭动起来,她喘息着,口中发出些含糊不清的声音。 我的手自然地滑到了香香身体最隐秘的地方,香香的身子剧烈地颤抖起来,却仍然没有阻止我,反而喘息着说道:“岩哥,你……要了……我……吧……” 我听了这话,心头狂喜,再也忍耐不住,迅速地褪去了身上的衣物,钻进被窝,正待有所行动,忽然房门被“吱呀”一声缓缓推开了,同时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两位公子,你们吃不吃辣椒?” 香香反应很快,迅速往被里一钻,顿时全身都藏在被中,只留下一截头发铺在枕上。我也被吓了一大跳,一时间**全无。 所幸,老婆婆并没有把门全推开,只推开了一条缝,我赶紧说道:“大娘,我们都吃辣椒,你多放点。还有,我们困了,要睡一阵再吃东西,你别来叫我们,我们饿了,自然会出来吃。” 老婆婆的脚步声渐渐远去了,我赶紧跳下床,把门闩好,又重新钻进被窝,抱住香香**的身躯,轻轻抚mo着,企图再次把她的热情挑逗起来。我心中却很沮丧,贼老天,你又玩我啊?这可是偶的第一次,你到底想怎么样嘛? 香香的身子仍然在抑止不住地轻颤着,恐惧一时盖过了**,她轻声道:“岩哥,难道我们的结合真是天怒人怨吗?你瞧,什么事都不顺……” 我堵住了香香的嘴,一阵热吻,然后在她耳边轻声笑道:“这叫好事多磨,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我命由我不由天,你把这贼老天想得太玄乎了。” 香香的眼里露出了一丝惧意,伸手捂住了我的嘴:“岩哥,我不许你这么说。要敬天顺天,不能逆天而行,知道么?” 我脸色一正,嗯嗯地答应着,并说:“香香,你别怕,我一定会平平安安的,和你白头到老,咱们一口气生他七八十个孩子,再来他七八百个孙子孙女。” 听到这至关重要的人生大计,香香的注意力马上从老天那转移了,她娇笑道:“瞎说,我又不是兔子,哪能一次生一窝?” 我手又抚上了香香的双峰,轻声笑道:“没问题的,我武功好,多运些内力,咱们便能多生些三胞胎、四胞胎。”我的手贪婪地四处游走着,香香的**被重新调动起来,她紧紧地搂住我,不停地轻声呻吟着。 我再也按捺不住,翻上身去,缓缓地进入了香香的身体,香香一声惊呼,重重地我在肩上咬了一口,留下了两排浅浅的牙印。我一惊,于是尽量使自己的动作温柔再温柔,这样持续了几分钟,香香却说:“岩哥,你……别管我,你顾着……自己的……快活吧。” 我的心一热,不由得有些后悔,于是紧紧地搂着香香,喃喃道:“香香,你对我真好。可是我太鲁莽了,这种事,本来要等到成婚时,你是金枝玉叶的公主……” 香香抚着我的背,温柔地说:“哥,我迟早是你的人,早些给你有什么关系?” 我心中动情,动作便不由得粗犷起来,香香在我的身下,婉转承欢,娇喘连连。我的心快快活活地,象是飞到了九天之上,然后化作火山,尽情地喷发了出来。 香香满足地抱着我,在我怀里沉睡过去,她睡着的时候就象个孩子,天真得让我心疼。 然后我的肚子忽然不争气地连声响了起来,香香被惊醒了,手轻轻地抚向我的肚子,笑道:“岩哥,我梦见打雷了,却原来是你这里作怪。” 香香温柔的动作刺激了我,我于是把香香的手轻轻移动了一下,笑道:“其实这里也在作怪了。” 香香惊呼一声,象遇见了毒蛇一样,赶紧把手缩回。我嬉笑着抱住香香:“肚子饿了不要紧,但它可不能饿着。” 香香的脸上尽是红晕,却轻轻地搂住我:“那就让它再吃一顿?” 我呵呵一乐,香香跟着我,别的没学会,无厘头倒也学了个三分。我忘情地与香香又螯战了三百回合,这才恋恋不舍地起身准备去吃饭,然后我就看见了床单上的那块落红,顿时发起呆来。 “想什么呢?我饿了,还不快走?”香香推了我一把。 我内疚地抱住香香:“香香,对不起,我太过份了,你还是第一次,很疼吧?” 香香灿然一笑:“呆子,我满心欢喜,一点也不疼呢。”她穿着身敝破的男装,却反而俏生生地透出顽皮和妩媚,再配上那美丽的笑容,让我看痴了过去。 我知道香香是在说谎,心中轻轻地悸动了一下,忽然十分感动。 这种感动一直维持到饭桌上,看见那只清炖的老母鸡,我忽然想起那日在军中宴席上的哑谜来,于是微笑着夹起一段鸡肠,放到香香碗里:“吃吧,小肚鸡肠。” 香香愣了一下,马上夹了个鸡心放到我碗里:“哼,你也吃吧,狼心狗肺!” 我们在老婆婆诧异的眼光里,没心没肺地相视微笑着,笑得满天的乌云都散去了。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六十三章 如梦云雾 饭后,我坐在竹椅上看雨,香香却向老婆婆要了个水桶,不顾老婆婆的诧异目光,匆匆地把那床单给洗干净了,然后红着脸坐到我身旁来。这大约还是香香第一次亲自动手洗衣物吧,也够难为她了,好在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这洗衣么,看也该看会了。 我微笑着吟哦道:“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诗未背完,手臂上就被狠狠地拧了一下,我“啊”地叫了出来,赶紧配合道:“香香,你手法奇准,正掐在我的要命穴。” 香香噗哧笑出声来,却说:“岩哥,你刚才怎么不多喝点鸡汤?你得好好补补才是。” 我汗了一下,然后深情地拉着香香的手,正色道:“有佳人如此,李某愿为佳人精尽人亡。” 然后我的“要命穴”又暴痛了一下,我正待叫声“啊”以配合一下香香的掐功,却听背后“啊”的一声惊呼,却是那老妇人的声音,她见义勇为,替我叫了出来。 香香飞也似地挣开了我的手。我讪讪地回过头去,却见那老婆婆快步走到堂房的观音菩萨像前,双手合十,不停地念叨着:“菩萨,弟子眼睛和耳朵不好,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没听见……罪过罪过,我什么都没看见……” 我郁闷了一下,想必老太太把我们两人当玻璃了,我于是走上前去,在老妇人耳旁轻声说:“大娘,她是我娘子,你老人家误会了。” 老婆婆一惊,走过来瞧了香香半晌,展颜笑道:“我真是老眼昏花了,这么一个大美人,我竟没瞧出来。嗯,好,好,才子佳人,面相很配,天生一对。” 香香红晕满脸,口中却道:“老婆婆,你学过面相之术?我和他……真的很配么?” 老婆婆又回头打量了我一番,煞有介事地说:“老太婆这点面相之术,在这鼓山还是颇有些名声的。依我看来,你二人确实很相配,姻缘早已注定。不过,这公子面相很硬,恐有克妻的征兆,姑娘你要小心。” 香香顿时忧心忡忡地问道:“老婆婆,请问有什么办法化解吗?” “当然有。”老婆婆肯定地回答道:“给这位公子多娶几房便是。” 我乐得哈哈大笑,香香却狠狠瞪了我一眼,扭过身去继续看雨。 老婆婆对我煞了煞眼睛,我愣了一下,随即心领神会地从袖中掏出一大锭银子,塞在老婆婆手里。老婆婆大约本来只是想卖个好,不料得了这么大一笔收入,她笑得眼睛都眯缝起来,揣着银子,乐滋滋地走了,看她轻车熟路的眼神,恐怕不是第一次干这种勾当了。 我坐在香香面前,得意地说:“老婆……” 话没说完,就见到香香诧异的眼神,我顿时一愣,立即改口:“老婆婆说的话,可很有几分道理。看来我此生是命犯桃花,唉,命苦啊……” 香香咬着嘴唇说:“哼,美得你……不过……我倒也怕你克我,不如就遂了你的愿吧。我瞧红娘子姐姐对你也挺有意思,她年纪比我大,我就委屈一下,让她做正室吧。” 第 48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49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49 章 我心中一惊,世上有这么慷慨的女人吗?何况香香还是长公主,做什么偏房啊?这是在试探我的真心吧?我赶紧摇头道:“香香,我跟你开玩笑的。我和红娘子没那回事,而且,我这心里既然有了你,就再也放不下别人……”这话我虽是随口说出,但说着说着就当真了,并暗下了“忠贞不二”的决心。我忽然发现自己其实并不怎么花心,只要有人肯真心对我,我必真心回报,并不愿当那处处逢源的种马。 香香满意地一笑,却仍说:“岩哥,你真好,只是老婆婆的那话,却也不能不信。” 我摇头道:“这都是迷信思想,当不得真。” 香香却沉吟道:“岩哥,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呢。” 我默然。迷信这东西,却也说不准。现代科学虽然发达,却也不能解释万物,凡是解释不了的,就斥之为迷信。哥白尼的太阳中心说诞生之初,不是被排斥为异端学说吗?UFO频频在世界各地出现,不是也被科学家斥之为人类幻想吗?这鬼神之说更是迷信的首选论据,但经历了穿越事件,我真的还能无视鬼神的存在吗? 我摇了摇头,抛开这些无聊的思想,望着那雨中的青山出神,雨已渐停,雾却起来了。云动雾来,只一瞬间,便是满山的云雾在悠悠飘荡着,我们是在半山腰,可是山谷已不可见,可以见到的除了云雾还是云雾。鼓山的雾奇就奇在她好象是有生命力的,忽而象一阵雨,一丝丝一缕缕的向你直落而来,忽而又象斗大的雪块,慢悠悠地飘来,什么都象,就是不太象雾。一阵凉风拂过,雾就变了,瞬间积成一副副图画,她先是隐隐组合成一匹奔驰的骏马,待要细看,又是一阵风拂过,雾早就卷成了一棵劲松。然后风起四方,雾也就四方游走,东边的向东边飘去组成一副山水画,西边的在西方形成一座寺庙,人也如在梦幻中游走,惊叹着大自然的神奇。 然后一阵大风卷过,雾就莫名其妙地不见了,不管你看够没看够。天空象什么事都没有过的一样,又开始放晴。也许这就是变幻莫测的人生的写照吧。这鼓山的雾就象这世间婀娜多姿的女子,她们急速的变化,就象人生一幕幕的景色掠过,没有停留,却更显其蕴味。我忽然想起了《笑傲江湖》中莫大先生那套“百变千幻云雾十三式”了,也许正有了这样变幻无方、如梦如歌似的云雾,才有了金庸的奇妙想象。 香香满足地望着这美景,叹道:“世上再也没有第二座山,有这么美的云雾,这么迷人的景。” 我有意卖弄自己的学识:“山越高,雾才越浓越美。这鼓山还不够高,世上最高的山,是那珠穆朗玛峰,那里终年云雾缭绕,冰天雪地,美不胜收,有……二千多丈高,是这世上,最接近苍天的地方。那里的人死后,不埋在地下,却把遗体放在高山顶上,献给上天。” 我准备说点恐怖的事,让香香吓得扑到我怀里来。香香却听得一点都不害怕,脸上还露出向往的神情,追问道:“真的么?不埋在土里,难道真有神灵把人收走不成?那可真是太好了,不用费事就能升天了。咱们都说入土为安,想不到却落了下乘。” 我汗了一下,只好说出实情:“哪有那么神啊?你看,秃鹫是他们心中的神鸟,所以他们会将人的遗体留给秃鹫啄食,让神鸟们将人的**带上万里苍穹,认为这样就能脱离**凡胎,灵魂直升天境。” 香香的脸上露出复杂的神情,竟痴痴地说:“岩哥,若是我哪天死了,你把我带到那座最高的山峰,把我献给神鸟,好么?” 我吃了一大惊,几乎要从椅上跳了起来:“蠢婆,你说这些丧气的话干什么?毛病啊?” 香香仍是用痴痴的眼神望着我,轻声道:“岩哥,蠢婆是什么意思?” 我没好气地说:“就是傻瓜。你呀,真是个小傻瓜。”蠢婆是我家乡的话,虽然带着贬义,但一般只对亲密的人说,类似于小傻瓜的意思,我心中一急,就不知不觉地带出了一句家乡话。 香香却轻笑起来:“我呀,就是愿意做你的小傻瓜。岩哥,你倒是答应我啊。” “好好好,我答应你,等你一百岁老死时,我就拄着拐棍,拼了老命去爬那座二千多丈的高山,把你献给神鸟,然后把我自己献给……一个年轻貌美的藏族姑娘。”我耐不住她缠,只好胡口答应下来。 香香哧地一声笑:“那时你都一百多岁了,还献给什么年轻姑娘,只怕……有心无力了。”说到这里,她脸上微微一红,大约想起了刚才的旖ni风光。 我轻轻地握住她的手,微笑道:“我苦练武功,永保童颜,一百多岁时,还是壮年小伙呢,上山能打死虎,下山能踢死牛……” 我们正谈笑风生,亲随们见雨停了,便过来接我们了,我和香香只好依依不舍地离开了鼓山。路上,香香遗憾地说:“听说这响堂山里有很多凿在鼓山腰部的石窟,都是千年之前能工巧匠们开凿的,石洞幽深之极,在洞中谈笑拂袖便能发出铿锵之声,才有了响堂山石窟的名称。可惜天色已晚,竟不能一见这千古奇景。” 我不在意地笑道:“别发愁,下次我带你再来旧地重游便是。” 我总是喜欢许下诺言,不管以后能否实现。在那个时空里,我也曾对着祖国的大好河山许下过好几个诺言,但从未实现过一个,此时想起颇有些怅然,人生很多风景,错过了,就无法再回头。但是,我仍然喜欢许诺,因为,那意味着未来,意味着希望,而有希望和未来,总是好的。 —————————————————————————————————— (此书描写雾的部分内容,改编自我2002年发表在《榕树下》的一篇文章,当年我的笔名为“极品芝麻官”,特此声明,以免万一被误会,呵呵。)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六十四章 杀手之惑 离开鼓山之后,我们这几颗小水滴,便又迅速地汇入了大军的潮流中。面对着上万双眼睛,我再也找不到机会和香香亲热,但我心中并未有多少懊恼,甚至会经常无缘无故地傻笑,觉得自己的心总算找到了一个依托之所。 我相信,只要我见着崇祯后,还是有办法让他把妹妹嫁给我的。毕竟,崇祯也是穿越者,想必不会象那些大臣们一样,有那些公主必配王公大臣之类的世俗偏见,即使有,崇祯对我这个穿越者也会另眼相看,立排众议并玉成此事,虽然这事做起来颇有些难度。 但自我安慰并不能解决一切,一想到从此要对香香这个长公主的一生负责,而自己在朝廷官员的眼里偏偏是个大逆不道的反贼,我就莫名其妙地多了桩心事,加上对崇祯是否能完全接受六大条件的担忧,以及和香香相近却不能相亲的苦恼,使我觉得这条赴京之路变得格外漫长。 然后我忽然发现,满腹心事的人儿,除了我,还有辛遥夙。以往,他一闲下来,就会用一把小刀雕一块木头,随着他灵巧而有力的动作,那块木头会渐渐变成一只兔子,最后惟妙惟肖地躺在他手心。然后他把木像扔掉,开始雕第二块。可是这一路上,他虽然仍在雕木头,但我现在却惊奇地发现,他正坐在一根树桩上雕着一个少女,那少女的眉目颇象小雅。 我叹了口气,决定和辛遥夙好好谈谈心:“摇树,你知道作为一个杀手,最重要的是什么?” “狠。”辛遥夙只简短地回答道。他仍然在专心地雕刻着,头也没抬一下。 “说得好。当对手弱时,杀手一击,应如苍鹰扑兔,没有怜悯,没有迟疑。当对手强时,杀手一击,要敢于如苍鹰搏虎,没有畏惧,没有犹豫。所以,一个合格的杀手,要做到没有感情,至少在执行杀手任务时,能做到内心如无波古井,才能不失了方寸和判断能力。否则,如果不能心静,在出手时,杀手的短暂犹豫就会造成足以致命的失误。”我打蛇随棍上,把从《流星蝴蝶剑》等武侠小说中感受到的杀手境界说了出来,准备启发一下辛遥夙。 辛遥夙神情凝重,缓缓答道:“我一直能一击必杀。” 我认真地说:“摇树,以我的身手和反应能力,目前这世上,能在偷袭中一击而杀死我的人,不超过二十个,你辛遥夙就是其中的一人。遇到敌人或险情时,你的身上,总会有一股淡淡的杀气,这种杀气,我是能感应到的,这也是种压力,会让我时刻警惕着。但是,最近在两万官军铁骑的簇拥下,我却几乎感觉不到这种杀气和压力了,你就象一柄未出鞘的宝刀,却已经无声无息地开始生锈了。” 辛遥夙霍然转头直盯着我,他的眼里又开始放出冷冷的光芒,让我重新感受到了他的压力。 但我仍然坚持把话说了下去:“摇树,我刚才的话说得有点重,但是我感觉得到,你心里有一个女人,你因为她,而心乱了。你忘了我们是在千军万马中,随时有可能丢掉性命。” 辛遥夙冷冷地说:“有又如何?” 我苦笑一声,辛遥夙一向是惜墨如金、言简意赅的,每每我说上一大堆,他只回答几个字,使我觉得交流的困难以及不平等。辛遥夙说这是杀手的习惯,每节约一个字,就可以多节省一分力气,以用在真正需要的时刻。就象他每日雕刻着的兔子,也不过是为了练习如何用最少的刀数达到雕刻目的。可是就是这么一个酷哥,却陷入了爱情的烦恼中,我不得不多费口舌来拉他一把。 我缓缓地说:“那个人,是不是小雅?” 辛遥夙淡淡地说:“是又如何?” 我琢磨着辛遥夙那四个字的意思,徐徐道:“摇树,你太节省字眼了,我听不太明白,索性帮你分析一下吧。你的意思想必是,不错,你心里确实喜欢小雅,但是,第一,你不会因为她而影响自己的判断和攻击能力。第二,喜欢小雅,你并没有错,谁都要成家立业的,不能都学我打光棍。是这个意思吗?” 辛遥夙的嘴角露出了淡淡的微笑:“不错。而且还有个第三,只许天王放火,不许摇树点灯?” 难得听到辛遥夙一口气说超过二十个字的话,我很是对自己的启发成果骄傲了一番,然后慨然道:“摇树,你和我不同,我不过是个混混,谈情说爱并不影响我的思考能力。而你是一个刀客,是一个杀手。我训练你们的目的,一是可以保护我,二是可以混入大军之中,偷斩敌军将领首级,这就需要你们在执行任务时摒弃七情六欲,不要儿女情长,出手前的任何一丝犹豫,都可以让你们万劫不复,错失良机。” 辛遥夙的脸上忽然露出了一丝嘲讽:“我一直在保护着你。不过,你既然敢只带九人融入这两万关宁铁骑之中,还在乎自己的性命吗?即使在乎,又有用吗?你既然坚持独上鼓山,我们的保护,对你对我,又有何意义?” 我很少听到辛遥夙说这么多话,不由一时间被他问倒了,想了半天才决定把话题扯开一些:“我天生就是个赌徒,生死早就置之度外。但你作为一个杀手,不能乱赌,赌输的结果就是死……” “我也在赌。”辛遥夙不太礼貌地打断了我的话,他有这个不礼貌的资本。辛遥夙救过我的性命,我也一直把他当成自己的弟弟看待,我曾说过,在私下的场合,他不必叫我天王或师长,更不要跟我客套,所以我们说话总是直来直去。 “哦?你在赌什么?”我好奇地问。 辛遥夙淡淡地答道:“我在赌,当我刻完第七十个雕像后,我能不能忘记小雅?“ 我心神一惊:“怎么了?摇树,我只是让你执行任务时,少想些小雅,并不是让你放弃小雅,你误会了吧?“ 辛遥夙的脸上忽然露出了浓郁的悲伤,他毕竟仍是个十九岁的孩子,还不能掩饰所有心事。我顿时若有所悟,想起那日在福王府里的情形,忍不住问道:“难道小雅喜欢的竟是……福王?” 第 49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50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50 章 辛遥夙脸色一僵,紧紧地闭上了嘴唇,我看见他的手指甲狠狠地掐进肉里,然后沉默地挥刀,继续雕刻起小雅的雕像来。他挥刀的姿式奇特而优雅,似乎要把全部的力气和生命刻入那没有生命的雕像中去,我分明在他的沉默中,听见了游唱在风中的那一曲楚歌。 我黯然神伤,不着边际地宽慰了辛遥夙几句,但他显然不需要同情,而是宁愿默默地承受,我只好摇着头走开了。 我不知道小雅和辛遥夙之间发生了什么,但我从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倒也还能理解小雅,从她卖身入府的这么多年,始终面对着她的恩人兼福王府上最有权威的男人,对福王有些想法也是正常的,辛遥夙明显来晚了,名花心中早有了归属,只能怪造化弄人,相逢恨晚。 唉,只是这样一来,这世上又多了一个苦人儿。七十个雕像啊,这个“七”同“切”音,也许辛遥夙正是想用这种方式,来切断自己的那一缕错误发芽的情丝,虽然这样或许能培植出一棵参天大树,成就一个真正的杀手,但我还是替辛遥夙感到惋惜和难受。只是,各人头上有各人的一片天,谁也不能代替别人走出那片乌云,只有看各人的感悟能力了。 好在,离京城已经很近了,也许,在北京,我能有办法让遥夙在刻完雕像之前,彻底忘记那段情伤。我吁出口长气,忽然间很想马上见到崇祯那个冒牌货。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六十五章 初见崇祯 跨越万水千山,我们终于来到了北京。 这一路上,虽然不象唐三藏的西游之路那么惊险,但却是我穿越人生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在北赴京城的路上,我迷失多年的感情,终于找到了一个归宿,尽管,我仍然怀疑那只不过是一段我有些被动接受的亚爱情。 刚进城门,就有一个老者和一个壮汉上来迎接我们。那老者貌不惊人,光光的下巴,一双小眼里却透着狡诈和世故;那壮汉虎背熊腰,颇有几分豪迈之气。一番寒喧之后,我小小地吃了一惊,那老者竟是当朝的东厂大内太监总管曹化淳,那壮汉则是锦衣卫指挥使汪起先,都是崇祯皇帝十分亲信的耳目。 东厂和锦衣卫都是明朝最有名的特务机构,我是在《新龙门客栈》那部电影中初识这两个机构的厉害的,后来又专门了解过这两个特务机构的历史。锦衣卫由洪武帝朱元璋建立,作为皇帝私人卫队,却负有侦察京师官民的职责,由一个指挥使主持,明后期宦官专权比较厉害,而锦衣卫是明代特务机关中唯一不由宦官主持的,所以,这汪起先作为指挥使,已经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特务头子了。 但曹化淳的来头就比汪起先更胜一筹了。为了镇压政治上的反对力量,明成祖又于1420年增设东厂,职掌与锦衣卫相同,其属官、隶役都从锦衣卫官卒中选任,并收罗了一些地痞流氓作为爪牙。所不同者,是皇帝指派亲信宦官做东厂的提督,一般由司礼监秉笔太监第二人或第三人担任,称“督主”;锦衣卫向皇帝报告要具疏上奏,东厂可口头直达;皇帝还赋予东厂督主以监督锦衣卫人员的权力。这样,厂权高于卫权,宦官又直接控制厂权,使宦官拥有随意逮捕、刑讯、杀戮臣民的特权。这曹化淳,就是东厂的最高首脑人物。 总而言之,这两个特务机构都是令人谈之色变的虎狼机构,虽然那时还没有清朝时的血滴子,但手中“要你命三千”的东东还是不少。可以说,只要这两个特务头子愿意,就可以随便弄一些罪名和伪证,随时把一个权势中天的朝中大员彻底整趴,因此,这两个人都是我惹不起的。于是我打点起十二万分的精神,和他们互述了一番如滔滔江水般的仰慕之情。 不过想起我在杞县聚宝岗上,曾假冒过曹化淳的手下曹大勇,并借他的名头将几千官兵引入陷阱围杀,我不由有些心虚。从逃走的官兵口中,想必老曹早已探知此事,据说太监都是小气之人,何况还是太监和特务这两个变态职业融于一身的老曹。虽然今非昔比,但老曹如果想故意整我,天天在崇祯那灌些**汤,就算这个崇祯是穿越者,也难免会对我心存芥蒂,这就够我喝上好几壶了。 曹化淳却异常亲热地拍着我的肩膀,左一声李公子玉树临风,右一声李公子名不虚传,叫得我心里放松起来,靠,不就是两个特务吗,有什么好害怕的?他崇祯来一个“关门,放特务”,也不过是咱们穿越者秘密接头工作的特殊需要罢了。 那么,特务们,前面带路。 北京城里热闹非凡,虽然此时没有鸟巢,也没有雀巢,但宽阔的街道上仍然游人如织,热闹非凡,我还仍然惊奇地看见,几个明朝官员模样的人陪着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走过街头,一些官差抬着几顶轻飘飘的空轿子,在后面紧跟着。明代的北京城里居然能看见老外,这真是太稀奇的事情了,我一句“H”差点脱口而出。 “妖人,大家小心。”一声低喝响起在身后,我回头一瞅,辛遥夙手按刀柄,正神情凝重地盯着那洋人,保持着高度戒备,我不禁哑然失笑,急忙摇手阻止。 我们被安排下住宿后,天已近黄昏,曹化淳和汪起先带着我,匆匆地赶往皇宫复命。 皇宫对于我来说,本没有什么神秘感,故宫我还是去过的,龙椅也是瞻仰过的,那些大大小小的角落,我也基本上都逛遍了。但当配上真刀真枪的卫兵和说话阴阳怪气的太监后,旁边还有两个杀人无数的大特务头子,这紫禁城还是令人有几分敬畏之情;如果再配上刚愎自用、喜怒无常又十分多疑的崇祯,这皇宫就更令人生畏了。好在,我要去见的,只不过是一个冒牌皇帝,和我这冒牌书生异曲同工。 “汪统领,我还没吃饭呢。”我大声地抗议道,肚子也确实饿得紧了。 “李公子,皇上有口谕,让你进宫用膳。另外,皇宫内不可高声大气,请李公子注意分寸。”汪起先轻声地说。他这样的粗豪大汉,压低了嗓子细声细气地说话,虽然是因为在严肃紧张的皇宫内身不由已,但还是让我起了些鸡皮疙瘩,难道是和老曹那个死太监头子打交道太多了,近监者细?想到此,我不由得有些同情起崇祯来,天天围着他打转的,不是太监就是宫女,阴极盛,阳极衰,宫女也就罢了,这太监的变态声调听多了,还是很容易失眠的。 然后我就吃到了中,这难免会有些代沟。 崇祯愣了一下,呵呵一笑,然后继续他那蹩脚的英语:“May..I..help..you?” 可气的是,他居然边说着过时了的英语,边抽出一把长剑来,在我眼前徐徐晃动,靠,做皇帝了不起啊?捆了我还来戏弄我,问我需不需要帮助。我热血上涌,不自觉地就骂了一句:“*..you!” 崇祯面色一寒,迅速跟上了我的英语思维:“大胆奴才,我劈了YOU。” 话音未落,崇祯就真的挥剑就向我劈来。我心下微微一惊,但料定他是跟我开玩笑,于是一动不动。不料那剑竟刷的一声,将我身上的绳索齐齐斩断,却未划破我的衣服。 我抖掉了身上四分五裂的绳索,皱眉问道:“老大啊,我服了You,难道你还会武功?”这种绳索中掺了牛筋,韧性十足,而且捆得千奇百怪,就算我来劈这绳索,也难以保证能一剑劈开而不伤及衣服, “那是自然,你没看过史书吗?当年崇祯从卫士手中抢过把长剑,一剑就把长平公主的整条臂膀给卸了下来,没武功的人,做得到吗?”崇祯得意洋洋地舞了下长剑,挽了个剑花,又神秘兮兮地说:“当我接收了崇祯脑中留下的信息,居然发现他学的是正宗少林武功。天下武功出少林,靠,象我这样的少林高手,要收拾你这个冒牌货,还不是分分钟搞定,哪用得着将你五花大绑?” 我瀑布汗,在心里强烈BS这只井底的少林青蛙,于是我换了个话题,恭恭敬敬地请教起崇祯的穿越真相:“老大,你叫什么名字?什么时候穿过来的?带了什么穿越任务过来?” 崇祯的脸上忽然露出了复杂的神情,沉吟道:“我叫陈风,35岁,北京人。我刚在鸟巢里看完奥运闭幕式,兴奋过头,结果开车时不小心撞车,然后就穿到这来了,至今已有一个多月了。对了,你叫什么?什么时候穿的?” 想起往事,我不觉叹了口气:“我叫张远航,24岁,湖南长沙人。NND,我比你倒霉多了,连闭幕式都没来得及看,只摘了颗野果子,就掉下山崖成了植物人,还被黄泉路上那老头骗了,为自己设定了一个‘悟透人生’的伟大穿越目标……” 崇祯听了此言,先是一愣,然后哈哈大笑。 我怒道:“靠,有什么好笑的?” 崇祯笑呵呵地说:“我以为这天下的穿越者,只有我最笨,想不到还有更笨之人,哈哈。” 我疑惑地问:“你笨什么?皇帝也当了,美女也泡了,还不知足?” 第 50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51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51 章 崇祯叹了口气:“远航老弟,我填的穿越志愿是做一个好皇帝,当皇帝确实没错,错就错在多加了那个‘好’字,当皇帝容易,当一个好皇帝难,当一个乱世中要亡国的好皇帝,更是难上加难。如果只是选了当皇帝的穿越目标,我也许会从崇祯当信王时开始穿越,当皇帝是分分钟搞定的事情,但是要当个好皇帝,鬼知道我能不能完成这个任务,回到我们那个时空去?唉,别了,我的宝马,我的公司,我的老父老母,我的老婆孩子……” 原来如此,我心内暗自点头,于是安慰起崇祯来:“你愁什么?有我帮你,何愁汉室不兴、大事不成?我可就惨了,就算当再大的官,打再多的仗,恐怕也悟不透这人生,我爸我妈,怕是再也见不着我了。我日死那老头,给我搞了这么一裆子事。” 我说着说着,心内忽然伤感起来。来到这个时空后,我几乎不敢去想我的父母,我不知道,当我成了植物人后,当他们生命中最重要的支撑力量倒下去后,他们究竟操了多少心,流了多少泪,多了多少白发?我那爱哭的妈妈,大约整日以泪洗面吧,老爸又是个不会体贴女人的粗人,连安慰话都不会说,遇到难事,只会猛抽香烟来解闷。我们这一代独生子女,平时都觉得父母啰嗦烦人,但我真正远离他们之后,才回想起生命中的点点滴滴,豁然惊觉,这世上,不会再有人象他们那样不计代价地深爱着我。都说养儿方知父母恩,同样的,穿越方知父母恩,但这种知恩却无法图报的感觉,真的很难受。这种内疚和刻骨的思念,让我每每想到他们,心内就如疯如狂,只好赶紧转开念头,去胡闹一番,分散自己的注意力…… “你的穿越规则是什么?”崇祯的问话打断了我的伤感,让我不觉一愣。 “穿越规则?什么穿越规则?”我迷惑地问。 “无法没跟你说吗?”崇祯奇怪地问道。 “什么意思?”我更迷惑了,崇祯的这句话很有些古怪:“什么无法没跟你说?老大,这句话有语病啊,你到底在说些什么啊?” “‘无法’就是黄泉路上的那个老头啊,你不知道他的名字?或者,你说的老头,和我见过的那老头不是同一个人?”崇祯也跟着我疑惑起来。 “那老头的名字叫‘无法’?”我大吃一惊:“就是那个白发白须,穿着黑西装,扛着DV机的老头?” “对,正是他!植物人穿越夏令营的营长。”崇祯点了点头:“你填完那张穿越志愿表后,老头跟你说了哪些穿越规则?” “什么?还有穿越规则?我没有啊,老头什么都没跟我说啊。”我大吃了一惊:“陈哥,你有穿越规则吗?是什么规则?靠,难怪我完不成任务,老头居然没跟我说这关键的规则。” 崇祯皱起了眉头,沉吟不语,他的脸庞在灯下看起来颇有些柔弱,却又透着些坚毅和果敢。 “老大,你快说啊,别吊我的胃口了。”我催促道。 崇祯眼中精光一闪:“那个叫‘无法’的老头说过,每个任务,都会附加一条穿越规则。我看啊,不是老头忘记了,而是你这个任务太奇怪了,所以没有相应的规则来约束你。至于我的穿越规则,名叫‘无法作弊’,老头解释说,由于现代人的穿越人数多,古代的时空又有限,所以我穿越的时空,会有其他植物人穿越者存在,但是我不能作弊,不能寻求他们的帮助,否则,任务难度相应翻倍,也就是说,我找了你李岩帮忙,任务难度翻一倍,要是再找到其他任何一个穿越者帮忙,任务难度就翻为三倍。” “无法作弊?”我听得凛然心惊,却又哑然失笑:“这和‘无法’那老头的名字倒很配,如果这穿越规则都以‘无法’二字开头的话,那么也许我的穿越规则就是‘无法无天’,爱怎么玩就怎么玩,爱找谁帮忙就找谁帮忙。反正这种感悟人生的光荣任务,找多少穿越者帮忙也没用,说不定还越帮越忙,所以老头心虚得很,干脆不告诉我穿越规则。” ———————————————————————————————— (从明天起至下周,有个推荐,湖水兴奋起来,将保证一日两更,大家如果看得爽,请多在书评区留下墨宝,提提意见,我会尽量加精,如果精华不够,下下周也会全部补上。还有,有推荐票的记得多砸一下,满足一下湖水的虚荣心,呵呵。此外,希望书友们点击我的名字,去给我的个人专题投点人气票,好让我早日达到500票,有创建俱乐部的资格,谢谢。)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六十七章 三千佳丽 “无法作弊,无法无天……”崇祯沉吟了半晌,点了点头:“你说得很有道理,你的穿越规则很可能就是无法无天。这段日子,我多次想过这个问题,老头透露过,我们有三个等级的穿越任务,我这个任务属于第二等级的任务,你那个任务过于伟大,估计是属于第三等级的任务,祝贺你,你死定了。” 我翻了翻白眼:“老大,你有点人道主义精神行不行?看见兄弟落难,你总得帮上一把,给我出些点子吧。不然,你这皇帝老大就白当了。” 崇祯眼中露出了一丝同情:“既然你没有穿越规则约束,那我就帮你一把吧。过些日子,我把你送到相国寺里,让你好好参悟佛理,也许假以时日,你会变成另一个满腹经纶的唐三藏,到时得道升天,可不要忘了兄弟我。” “别,让我去相国寺参禅理佛,吃完豆腐青菜就去撞钟玩,过那种单调乏味的日子,这不是要我的命吗?拜托,我还不想那么快就挂掉。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也许在闹市中,才能真正领悟人生、完成任务。如果实在不行,到了八十岁,等我享尽了这人生的一切风光,再当和尚不迟。”这些话,倒确实是我的真心话,我心中隐隐觉得,这人生感悟不会从书本上得来,也不能从冥思苦想中得来,得有了人生阅历和沧桑,才有可能真正悟透。 崇祯咧了咧嘴角,一副爱莫能助的样子:“希望你能早日完成这一疯狂的人生目标,阿门,上帝与你同在……那么,来谈谈我的任务吧。我知道找你帮忙,任务难度会翻倍,但我还是忍不住把你找来了。我太苦闷了,想找个人说说心里话,谢天谢地,你居然自己暴露在我眼皮底下,让我找得毫不费力……” “你怎么知道我是穿越者的?”我好奇心起,打断了崇祯的话。 “你搞的那些班排连营,都是现代军队的建制,只要是穿越者,瞎子都看得出来。”崇祯无奈地解释道:“还有你的那些歌谣,象什么‘打开城门迎李岩’之类,如果我还不明白,就是白痴了。” “那也可能是我军中的哪个谋士是穿越者,给我出了这个主意啊。你怎么这么肯定,李家军中的那个穿越者就一定是我?”其实这一路上,我心中对这个问题已经早有答案了,但还是想听听崇祯的当面解释是否符合我的假想。 “我穿越之前,香香就主动向崇祯提出要求,去河南微服私访考察灾情。崇祯觉得臣子们都不可信,就同意了香香的要求。至于你们的事,我在穿越之后都听说了,香香也没瞒我,甚至把你做的那首现代诗都背给我听了,所以我断定你是穿越者。如果你不信,我现在就背给你听——阳光照在水面,水面闪着金光……” 崇祯徐徐地吟诵着,我的脸顿时有些发红,急忙拦住崇祯的话头:“别背了,我已经知道自己错了,不该把这么垃圾的现代诗,搬到古代来骗取香香公主的芳心。我该向你学习,至少得来首徐志摩的,那才够档次。” 崇祯淡淡一笑:“从这首诗,我就认定你十有**也是穿越者。香香说起你们的事,是想让我招安你,这正合我的心意,我于是就派她去见你。但你们军中的穿越者到底是不是你,我没有十分的把握,于是设下了那五个问题。那些问题,如果不是穿越者本人,而仅仅是听穿越者说了些现代知识,是无法全部答对的。而你全答对了,因此你就是我要找的人,有资格看我的信。” 我听得有些累,吁出一口长气:“你怎么这么多疑和谨慎?刚才你说脑中有崇祯原来的信息,看来老头没抹掉崇祯的记忆,让你省了很多事,不必象我一样扮失忆。只是,崇祯的个性也会影响你的思维吧?等一等……嘿,我明白了,为什么我脑中没有李岩原来的记忆?必定是因为李岩原来就已基本悟透这人生,所以老头怕我捡了便宜,所以干脆抹掉了李岩原来的记忆。” 崇祯忽然叹出一口气来:“你这样脑中空空,做一张白纸,倒是好了。而我的性格与原来的崇祯截然不同,每晚过了十二点,如果我还没睡着,那些隐藏着的记忆和思想就会涌出来折磨我,弄得我痛苦不堪。比如说,我白天决定放粮赈灾,心里痛快得很,但一到午夜,崇祯那个守财奴的思想就会占了上风,让我在床上自怨自艾。我靠,弄得我很难受,还经常失眠。” 我心中吃了一惊,不觉暗暗庆幸起自己思想上的纯洁性来,看来,这穿越的记忆融合,还真是个大学问,我倒宁肯扮失忆和冒牌货、过着险象环生的冒牌日子,也不愿有崇祯这样每晚天人交战的痛苦。 我安慰起崇祯来:“晚上你弄它一碗**汤,一觉睡到天亮,那些原来的记忆和思想就没用武之地了。” 崇祯的嘴角咧了一咧,微笑道:“这我也试过,也挺管用。不过,那东西对大脑有损害,不敢天天喝,我正在叫人配新方子,弄一些安神补脑的好药材。不过我有更好的方法,每晚在那些妃子中找个看得上眼的,大战三百回合后,睡得比什么都香。” “日,你倒会享福,也不怕精尽人亡。”我想起了崇祯信里的那句话,会心一笑。 “皇宫里的补品多得很,怕什么?后宫里这么多寂寞少女,要是不抓紧时间逐一满足一下,都变成活寡妇了。为了MM们的尊严和幸福,我只有豁出去了,这就叫——牺牲我一个,幸福千万人。”崇祯说得大义凛然,却笑得很淫荡,让我看了心中一酸。这真是人比人、气死人,我穿越后,只享受了一个时辰的xing福生活,其他时间里,都在做和尚。 崇祯看出了我脸上的嫉妒,脸色一正:“小子,你别以为皇帝好当,在那里动歪脑筋。告诉你,如果换你来当,保证累死你。先说这后宫三千佳丽,哪个不是如狼似虎?我肾亏倒先不说,每天早上醒来,都不知身在何方,那些躺在我身边的美女,我记不起她们的名字,也记不住她们的相貌。人如果醒来时,老是处在这种陌生的环境中,天长日久会发疯的。” 我在心里严重BS了崇祯一下,这真叫得了便宜还卖乖,不过本着尊老的原则,我还是点头同意:“那是那是,大哥说得极是。其实这些美女挺可怜的,我私下里帮大哥算过,后宫三千佳丽,就算你陈大哥龙精虎猛,每晚都宠幸一个,一年也才三百个。这些年少如花的美女,要等十年才轮到一回,只盼得人比黄花瘦、寂寞春无主。要不然,大哥就把那些用不上的佳丽们,选一两千个,赏给兄弟的手下,让他们成个家什么的。” “放屁!”崇祯似笑非笑地说:“这种有辱国格的事,我能做吗?她们一入皇宫,就是我崇祯的老婆或准老婆了,我若让她们改嫁,她们除了自杀,没有别的路子。大臣们也不会答应的,你丫的就别出馊出意了。不过你放心,我陈风是个有理想、有抱负、负责任的好人,不会让MM们失望的。我正在锐意改革,勇闯新路,找人研制类似于‘伟哥’的新药,研制成功后,我每晚多宠幸几个MM,加快点进度,也就是了。” “我日哦。”我倒吸了口凉气,感叹道:“我原来一直以为,贾宝玉和韦小宝是史上最优秀的种马,后来看了网络小说,才发现比他们厉害的种马到处都有,全都藏在起点的小说里。但我做梦都没想到过,这世上最伟大的种马,有一天会站在我的面前,用日御数女的话来寒碜我。”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六十八章 谈枪论炮 崇祯哈哈大笑,笑容中却带了几分惆怅:“皇帝难当啊,不是你想象中的那么风光。” 我嗤之以鼻:“老大,你又在寒碜我了。当了皇帝,天天锦衣玉食,小酒喝着,美女泡着,银票数着,大臣跪着,你竟然还不满足,难道你想当玉皇大帝?” 崇祯叹了口气:“你说的这些,在我穿越之前,正是我理想中的生活。只是,人的这一辈子,就象在电脑上安装程序时的进度条,越到后面,越没有盼头,越索然无味。” —奇—“什么意思?”我没听明白崇祯的这个新鲜比方。 —书—崇祯认真地说:“一个人,年轻的时候,总盼着能多体验一些新奇的东西,但随着年龄的增加,见识越来越广,这种新鲜感就越来越少。比如我十多岁时,没看过火车,就一直盼望着能看上一眼,后来高中时看过了,也就不新鲜了,再看见火车时,就再没剩下任何兴奋感。看火车如此,其他的事物也大多如此,经过了第一次,后面的就不再珍贵。人生正如同电脑上的程序进度条,对事物的新奇感会随着年龄的增加,变得越来越少,人也就越来越不容易心动和满足,越到后面越接近于苍白。” —网—我点了点头:“说得好,你继续。” 崇祯继续说:“人的这一辈子,就象在爬一座山,人生的目标和理想都搁在山顶上,所以我们总是盼着,钱能多一些,美女能多一些,日子顺心一些。目标越多,爬山的动力就越大,所以才有那么多人想当皇帝。可是当我当了皇帝后,天天锦衣玉食,也就吃厌了;钱多得数不完,也就不想数了;美女招之则来,挥之则去,也就没兴趣了。所以,我现在生命中唯一剩下的乐趣,除了振兴中华,就没别的什么了。也许这就叫,一山更望一山高。” “强!别人是饱暖思*,你是饱暖思复兴,不是一般的强。”我感慨道,心中无端地兴奋起来,眼前这个冒牌皇帝,倒确实是一个有思想的人,不是只沉迷于声色犬马的庸俗之徒,把我张远航这一百多斤交付给他,确实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大哥,你打算如何复兴中华?” “火器强国,军队强国,人才强国,开放强国。”崇祯坚定地说了四个强国方略,又充满豪情地说:“我以前当过兵,复员后做了些生意,但在军营里学会的兵器知识还没忘。我准备改革开放,加强和外国的交流,多引进些懂兵器制作的老外,利用他们改良火枪和大炮,提高射程和准确度,提高军队作战能力。此外,我要彻底改革吏治,将这种腐朽的明朝官僚作风一扫而空,挖掘、培养一些有远见的高级人才,让他们当大官,把宦官当权的风气给我彻底扭转过来。等国力和军队强大之后,我要四处远征,为咱们的大明王朝,打下一片大大的江山,把那些坏邻居杀个屁滚尿流。” 第 51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52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52 章 “对头,要是能弄出几支AwP来,杀多尔衮就易如反掌了。要是能弄几千挺机枪,横扫世界也没问题啊。老大,我对枪支弹药一点都不懂,多亏你当过兵,懂枪懂炮,看来咱们可以走一条捷径了。对了,你是什么兵种?”我想起崇祯信上所说的枪械,不由兴奋起来。 崇祯的脸上忽然露出了一丝赫然:“我是……伞兵。所以,单兵武器用得比较熟,但怎么做还需要摸索摸索。至于大炮,我只懂一点基本原理。不过这兵器嘛,用起来是一回事,做起来又是另一回事,所以要做AwP和机枪这种高级货,我怕是搞不定。” 我遗憾了一下:“伞兵?老大,你要是兵工厂的该多好。不过你跳伞的定位技术还是不错,直接跳皇帝宝座上来了。” 崇祯苦笑了一下,然后傲然道:“不过我对军事知识很着迷,这对我打天下非常有用。” “哦,那你说说看,咱们发展枪炮能派上急用吗?明朝的火炮和火枪不少,但为什么就打不过李自成和清兵,最后亡了国?我看,是因为这些枪炮准确度不高,射程不远,装填速度也太慢,要争霸天下,目前恐怕还得靠咱们骑兵奋勇拼杀。”对于明末灭亡的原因,我倒也看过些文章,于是拿出来和崇祯讨论一下。 崇祯的眼睛眯缝起来,沉吟道:“这个问题非常重要。咱们明朝和清兵的战争,从军事角度来看,就是大炮、火枪和草原铁骑之间的争霸。咱们在辽东的军队,装备了大量的荷兰炮,还配了不少火枪,枪炮装备率在30%以上。可以说,放眼当今世界,已经是配备了最尖端热兵器的超级军团了,可是为什么最后还是打不过扛着大刀长茅的李自成和清兵?关键原因就在你说的这句话,准确度、射程和装填速度,都存在致命的缺陷。” “老大,我对这些事也是半懂不懂。这些枪炮,真的就那么差劲吗?难怪清朝后来放弃了枪炮的发展,转为冷兵器。”我对清朝的这一怪现象,也一直在心中存了个老大疑问。 崇祯叹了口气:“这个问题,我已经去神机营考察过了。现在的枪炮,威力还是不错的,特别是红夷大炮,守城时很有用,当年曾炸死过努尔哈赤。但枪炮的射程只有一两百米,而且每开一枪、每放一炮都要重新装填半天,打得也不太准,在野外作战时就很麻烦。你想想看,当你在平原上作战时,满清的十万铁骑成散开队形高速冲击过来时,你得在骑兵冲到只有一两百米距离时才能开枪开炮,然后十秒钟左右,骑兵就能冲到你面前了,这十秒钟还不够你重新装填枪炮的,而马刀这时已经砍在枪炮手的脖子上了,片刻间,那些枪炮手就会成为被屠杀的羔羊。 这还是比较好的情况,是在面对面布好阵的情况下。事实上,清兵经常在野外偷袭我们。除了关宁铁骑,咱们在东北的兵力大多是行动缓慢的步兵,大军带着笨重的大炮,行军速度很慢,反应也很迟纯。当遇到偷袭时,等你调整好大炮,装填好炮弹,把火枪装填好,还没来得及点火,枪炮手就被清兵给杀了。所以在大军没有准备的情况下,很多时候,枪炮都成了废物,还顶不上弓箭手的作用。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咱们的军队在辽东野战时,几乎必败无疑。唯一的一次亮点是锦州大捷,那一次,袁崇焕第一次在平原野战中,挖壕沟、藏枪炮,最后用长枪大炮打了清兵一个措手不及,打了一个漂亮的大胜仗。但从那以后,枪炮的威力就再也没出过采。” 我叹了口气:“唉,如果不能大力改良枪炮,那么就暂时先发展骑兵吧。枪炮的事,慢慢再说,看看从老外那能不能弄些先进经验来。” 崇祯正色道:“错,清朝的皇帝正是有了这种思想,禁枪弃炮,最后才被外国人打得满地找牙,让中华的光辉历史整整倒退了三百年,重回到汉唐铁骑时代去了。清朝皇帝以胜败论英雄,对明朝的枪炮不屑一顾,认为没有骑兵厉害,那是因为他们目光短浅,看不到枪炮改良后的巨大威力。现在国外都在发展热兵器,但他们的技术也不高,光引进是没用的。咱们一定得有自己的知识产权,要自力更生。只要朝廷的方向明确,加上我的一些兵器知识和老外的帮助,咱们来一次大的军事革命,把枪炮作为军队的主要武器,不断改进,我就不信,这天下,还有我想干而干不成的事儿。到时候,清兵、蒙古人,小日本,欧美列强,全都给我靠边站!” 我听得热血沸腾:“好!大哥,你给我们李家军配枪配炮,我也学学袁崇焕,给清兵来个迎头痛击!” 崇祯微微一笑:“现在的枪炮还没改良好,数量也少,给你装备还不现实。不过我已经想好了,枪炮的改良固然重要,但需要时间。所以,现在我们还不能放弃骑兵战术,特别是在辽东这一带,目前还只有骑兵才能说得上话。我找你帮忙,就是希望你能在辽东,给咱们大明闯出一片新天地来,你可别让我失望,别让咱们大明的这一亿多老百姓失望。” 我顿时热血上涌:“你放心,我不会给你丢人的。老大,你这番话,说得我都想喝酒了。我靠,你赐给我的御膳,上面摆了一壶酒,曹化淳那死太监却不让我喝,说御赐的酒,只能摆在桌上做个样子。” 崇祯从理想中清醒过来,微微一笑,快步走到龙椅前,从桌下摸出一壶酒和两个酒杯来,笑吟吟地向我晃了一晃。 ——————————————————————————————————-———————— [终于上了三江推荐(汗一下先),偶四脚朝天地感谢各位书友大大,也顺便感谢一下上海TV、湖南MTV、四川KTV……为回报书友,偶从今天起一日两更,也希望大家多在书评区留下墨宝,然后,收藏加推荐,呵呵,谢谢。]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六十九章 把酒论剑 我大喜过望,走上前去,满满地倒上两杯,和崇祯轻轻一碰杯,就猴急地一饮而尽。 “酒是用来慢慢品的,不是用来饮牛饮驴的。”崇祯慢悠悠地品着酒,微笑着说。 我一摆手:“嗐,有什么好品的?明朝尽是这低度黄酒,一口气可以连喝十大碗,哪赶得上咱们那会的高度白酒?茅台、五粮液、二锅头,似火烧一般的痛快感觉,在这里我就没碰到过。不过你这酒,倒是很有些度数,是什么酒?” “这你就不懂了吧?你说咱们那社会,什么东西不假?白米要打腊,油是地沟油,猪有瘦肉精,菜上打农药,还有什么苏丹红苏丹白的,吃啥都不放心。古代嘛,就是这点儿好,吃嘛嘛放心,商人的良心还没全喂给狗吃。现代的酒是多次蒸馏提纯,所以度数高,入口刺激,但是不养人,而且假货多,就算是名牌酒,也大多是掺了食用酒精做出来的。 这古代的酒,虽然度数低,但全是五谷酿造,是地地道道的五粮液。今天我给你喝的是绍兴女儿红,这女儿红是老百姓生了女儿后埋在地下,嫁女时才取出来喝的高粱酒,酒色血红而甘醇,同时年份久远,入口比较烈,相当于高度白酒了。这酒是绍兴一家王姓大户家献上的,她们家女儿有点白痴,出嫁晚,所以这酒埋了二十四年,差不多有五十多度了。怎么样,好喝吧?来,别光喝酒,也夹点菜吃。在你来前,我特意让他们给我送了些小吃来,这是泡椒凤爪,味道不错,你啃一个吧。”崇祯滔滔不绝地说着,“吱”地一声,又美美抿上了一口,丝毫不在意我诧异的目光。 “大哥,你平时……话都这么多吗?”我夹起一只凤爪,迟疑了半晌,还是问出口来。 崇祯眼一瞪:“靠,还不是找不到穿越同伴,把我憋坏了,才跟你说上这么多。你再敢怀疑你大哥我是唐僧,我就立马和谐了你。” 我脖子一缩:“别,大哥,如果你和谐了我,那谁去和谐皇太极和多尔衮啊?” 崇祯听了这话,猛地一仰脖,灌下一杯酒,然后伸手在桌上重重一拍:“说起这事我就火大,这满清欺我明朝太甚,这些年来四次大举进犯京师,抢走了无数人口和财物。皇太极用反间计害死袁崇焕后,更是猖狂之极,三次打到咱们北京城下。要不是山海关这段长城和关宁铁骑在这强撑着,我大明江山恐怕就被打成四处漏风的筛子了;要不是这北京城还算城坚炮利,这北京城也早就丢了。现在虽然京师还在明朝手中,但这东三省,可都差不多让清兵占完了,就剩下个锦州,也是危在旦夕。可笑这满朝文武和王亲国戚,竟只顾着自己的私利,就没几个能真正给朝廷分忧解难的,北京城上炮声隆隆之时,他们竟还躲在府宅中歌舞升平、醉生梦死,真是可恼可恨又可笑啊。” 崇祯越说越气,仰脖又是一杯烈酒灌下。我被他说得热血沸腾,不由说道:“大哥,清兵近在咫尺,这北京城过于靠北和靠海,东北有满清的后金强兵,北面有蒙古强兵,东面靠近渤海和日本,无论哪股势力想夺下北京,都是转眼即至,十分危险。你记得吗?历史上的清兵进了山海关后,转眼就破了京城;八国联军的海军陆战队占了天津后,转眼也打进了北京。依我看来,你不如暂时迁都中原,武汉也可,长沙也罢,开封也行,总比顶在这风口浪尖的好。等咱们把北面都平定了,再把首都给搬回北京来。” “胡说!”崇祯又是狠狠地一拍桌子:“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我就是要站在这风口浪尖,看看谁能夺了我的北京,夺了我的大明天下!” 我被崇祯的气势所夺,一时惭愧得说不出话来。崇祯见我哑口无言,当即放平和了语气:“远航老弟,我也想过迁都,但现在绝对不是时候。大明军心焕散,灾民四处造反,这时候迁都,弄得不好就迁到贼窝里去了。再说了,这一迁都,明摆着就是怕了清兵和蒙古兵,这面子一丢,威信一失,也许迁都事件就会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大家都来伸一把手,明朝就会亡得更快。” 崇祯说的贼窝,自然也得算上我一份。我默然半晌,肃然道:“老大,还是你狠,事事比我想得周到。没得说,我全听你的,你要我向东,我绝不向西;你叫我杀猴,我绝不宰鸡。不就是个清兵吗?我带几十万军队去,杀他们个血流成河,尸骨如山。要是我张远航办不成这事,也就没脸回中原了,我就自己跳进松花江去喂王八。” “好兄弟!”崇祯重重一掌拍在我肩膀上,使劲地摇了两下,刹那间已是两行热泪满下:“现在我谁也靠不上了,只有靠你老弟了,来,干!” 我们重重地碰杯,一饮而尽。崇祯用袖子抹了抹脸,哽咽道:“老弟你别笑话我,每当听到老百姓们活活被饿死或者被清兵烧杀抢掠的消息,我常常泪流满面。我多灾多难的中华啊,我什么时候才能让你不再受苦,不再任人宰割?” 我用最沉痛的腔调配合了崇祯一下:“老大,你别说了,再说我都要哭了。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为什么我的眼中饱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崇祯当即转悲为喜:“为什么你的眼中饱含泪水,因为你丫的在装深沉。艾青的诗,哪是你这家伙能真正读懂的?” “靠,只许你玩深沉,就不许我玩。”我边啃着鸡爪,边愤愤不平地抗议着。 又是三杯酒下肚,崇祯忽然变得逸兴遄飞,高声吟道:“借我三千虎贲、复我浩荡中华,剑指天山西、马踏黑海北;贝加尔湖张弓、库页岛上赏雪;饮马恒河畔、碎叶城揽月。大旗指处、望尘逃遁,敢犯大明者,虽远吾必诛!” “好诗!大哥,这诗是你作的?”我抬头问道,脸上充满了崇拜之情,虽然这只是明知故问。这首诗,在网上流传太广了,想不知道都很难,但我想借此试探一下崇祯,看他是不是口是心非的虚伪之人。 崇祯眨了眨眼:“这是一个叫年轻帝国的网虫创作的,不过我把这诗当我网络ID的签名档很多年了,都有感情了。所以现在我把这诗改编了一下,准备作为我的原创发表在明朝,反正这里不会有人跟我来抢版权。” 听到后一句,我一口酒差点喷出来:“大哥,你强!顺便问一句,你有没有带点清朝的诗歌过来,也弄几首给我去唬人。” “有啊,都在我脑里装着呢。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世人都晓神仙好,唯有金银忘不了。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崇祯笑吟吟地随口来了三句诗词,让我眼睛一亮,《红楼梦》我还是看过几遍的,那可是个挖掘不够的宝库啊,怎么我把这档子事给忘了?看来我这冒牌书生要继续装下去,就指望着曹老那点积蓄了。 “对了,还有很多现代伟人的诗词,也是可以用的,这下我发达了。望长城内外,唯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我灵感大发,一时间心花怒放,以后香香再让我作诗,恐怕就不用犯愁了。 “这首诗你不能用,我早就在田贵妃那用过一次了。你要是敢乱用,小心我和谐了你丫的。”崇祯肃然道。 “老大,你拿什么和谐我?陈圆圆吗?”我乐呵呵地答道。 崇祯脸色一沉:“你还有脸说陈圆圆?我问你,你和香香都做了些什么事?” 我马上心虚起来,嘴上却很强硬:“靠,我和香香是纯洁的革命同志关系,纯洁得就象天上飘下的雪花。她是公主,又是你陈大哥的妹子,我哪敢对她干什么?老大,你太不相信人了,我的自尊受到了严重的伤害,你得赔我青春费、工会费、党费……” 崇祯微微一笑:“你少装点纯洁吧,再装,你恐怕就会遭到我的毒打了。我早就听说过你这根老油条的光辉事迹了,对红娘子死缠硬打,脸皮厚过了万里长城。不过,至于你跟香香,我也就是随口那么一说罢了,你别放在心上。” “好啊,你诈我!”我的心顿时放了下来,却又有些疑惑:“红娘子的事,你又是怎么知道的?难道你在我军中安排了眼线?老大,不要给我上演无间道、安排粽子啊,我很烦这套的。” 崇祯淡淡地说:“你放心,我的东厂和锦衣卫还没向你李家军伸过手呢。不过,你和红娘子那点破事,李家军全都知道了,我知道一点,又有什么奇怪的?” 我皱起眉头,想起了一桩事来:“老大,你为什么那么排斥红娘子,说她是克夫灾星?” 第 52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53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53 章 “她难道不是吗?历史上,她嫁给你李岩没几年,你就挂了。”崇祯认真地说:“咱不说克不克夫这套虚的,就说在这个时代吧,女子强势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事情,女子带兵打仗、当权当官,这更是朝中大忌,也是咱们男人的大忌。李岩历史上之死,恐怕就跟红娘子过于强势,树大招风,牛金星和李自成看不惯有关,你信不信?” 我默然,崇祯说得虽然有些匪夷所思,但也自有几分道理。历史上的李岩一向很低调,红娘子却个性张扬,爱恨分明,嫉恶如仇,又手握重兵,自然威胁到了男权社会的某些领域,由此引起对李岩的一些猜疑和陷害,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七十章 致命错误 崇祯叹了口气,又道:“红娘子嘛,最多当成个野蛮女友,泡泡也就罢了,可别放真心进去。上个月,田弘遇把陈圆圆送进宫来,这丫头片子和史书上说得一样,有倾国倾城之貌,又满腹才情,确是人间尤物。不过,我可没动她一根指头,就留着给你李岩兄弟呢。” 我霍然一惊,站起身来,肃然道:“大哥,除了香香,我谁也不娶,谁也不要。” “嘿嘿,刚才你还说,和香香之间没什么的,这下可好,提起亲来了。”崇祯的眼睛眯缝着,似笑非笑地说。 “大哥,拜托,现在是古代,是男女授受不亲的年代,你别老想得那么淫荡好不好?我和香香虽然没有什么亲密接触,但我确实是真心喜欢香香,别的女人再漂亮,都不入我的法眼。”我的语气十分坚定,为了香香的名誉,这和公主偷欢之事,打死我,也绝不能承认。 “靠,想做我的便宜妹夫,美死你。不过,这事得以后再说,现在可办不到。你才攻破了洛阳和开封,朝中大臣恨不得扒你的皮,吃你的肉。但只要你正式归顺朝廷,打败清兵,在朝廷自然就有了地位,那时再来考虑你和香香的事吧,你丫的就好好表现表现吧。”崇祯愉快地摆了摆手,含糊地说出了他的意思。 原来崇祯是想用陈圆圆考验我来着,虽然他未直接答应我的提亲之事,但已然默许了下来,这就让我心中的大石落了地。我心中甚为畅快,和崇祯连干三杯,一时间酒意有些上涌,不由开口提出新的要求:“老大,我有个武功不错的兄弟,叫辛遥夙,他人很讲义气,长得也帅,跟我出生入死很多回了,非常可靠,最近刚失恋。不如你把陈圆圆介绍给他认识一下,也好让他找到新的希望。” 崇祯皱了皱眉:“你那兄弟在军中当什么官?” 我张口结舌,半天才说:“当警卫处处长。”如果把辛遥夙的班长职位拿出来,不是铁定没戏吗?我只好临时美化了一下,毕竟,这警卫班班长和警卫处处长,也是换汤不换药,不算欺君之罪。 崇祯不置可否地说:“嘿,处长!你可真能整。这个事……也以后再说吧。现在咱们说说正事,李自成的事,你办得如何了” 我见崇祯委婉地回绝了辛遥夙的事,心中有些沮丧,但一提到李自成,我立即心神一凛,赶紧说:“大哥,你在信里让我杀李自成,我可办不到,因为李自成现在不能杀。你也知道,我刚收服了李自成,现在没理由杀他。如果强行杀了李自成,刘宗敏他们就会率军反叛,我这一下子就少了十二万精兵,损失太大。再说了,李自成训练骑兵是把好手,没有了他,这辽东争霸之事会麻烦很多。” 崇祯皱起了眉头:“你说得自然有道理。不过,我担心夜长梦多,如果李自成哪天临阵反水,把你杀了,再反过来打下北京,咱们岂不是又掉入了历史的圈套里?” “不怕不怕。”我豪情地摆摆手:“历史是由人来写的,我就不信了,咱们两个精英联手,还搞不定这段混乱不堪的历史?大哥,只要你答应我和李自成他们商量好的六大条件,我就立刻办好归顺手续,赶往东北,杀满清一个措手不及。” “六个条件,这么多?”崇祯微微地皱起了眉头:“你说说看,是哪六条?” 我于是先把不打张献忠、罗汝才等义军的条件说了出来,然后从袖中掏出那张记载着五大条件的会议纪要,递给崇祯。 崇祯听了我的第一个条件,微微一笑,不置可否,然后仔细地看起那张纸来。他越看眉头皱得越紧,最后长吸一口气,忽然将那张纸重重地拍在桌上,怒道:“你白痴啊,被那李自成玩弄了!” “老大,你什么意思?”我心中一惊,急忙问道。 崇祯指着纸上的第三个条件,脸色铁青地说:“不愿被收编的,就此遣散,不得勉强,并发给遣散费!我问你,如果李自成在军中煽动一下,你这五十万人,到时有四十多万人都不肯被收编,你怎么办?只好拱手相送,还得发银子给他们!你好不容易用计收服了李自成,他这下却可以名正言顺地脱离你,全身而退,你不但白干了,还可能被他带走李家军其他士兵,打落牙齿也只能往肚里吞,还得陪着笑脸发银子、送厚礼。我问你,你当时到底是怎么想的?这么明显的漏洞都没看出来?” 听了崇祯的分析,我如冷水浇头,心顿时拨凉拨凉的。原来如此!难怪李自成会那么痛快地答应归顺,原来是留了这一手绝活。我当时见李自成率先答应归顺,满心都是欢喜,竟未曾多想其中的蹊跷,看来自己还是太年青了,没经历过官场的勾心斗角,对于人心还是难以真正把握。不过李自成也太奸滑了,竟用“收复辽东后,李家军即按建制驻扎辽东”的第五个条件,让我产生了他已下定决心要去辽东打清兵的错觉,因此反而对第三个条件未曾多加留意,钻进了李自成的圈套。 崇祯站起身来,敲着额头,在殿内不停地转着圈,口中喃喃自语:“该死,这个致命的错误,该如何纠正?” 我思索片刻,眼睛一亮:“这个条件,你不答应,不就完了?” 崇祯顿时停住脚步,思索了好一阵才说:“不答应当然可以,但就要重新谈条件。你这些条件是一个整体,就象咱们签买卖合同,一方不同意任何一条,这合同就签不成了,又得要重新协商,最后很可能谈不拢。现在要重新谈判,我就要多费很多手脚,还不一定能谈成。眼下清兵正在攻打锦州,我可拖不起这时间。但如果不答应这个条件,李自成势必找借口不肯归顺,到时候你的军队分成两大派,局面就很难收拾了。这真是两难选择啊。要不然,你先下手为强,杀了李自成?” 我皱了皱眉:“如果你答应了第三个条件,杀了李自成,只会把李自成的那十二万军队逼走;而其他的兄弟们,如果已经被李自成煸动了的话,也会有很多人仍然不愿被收编。这五十万大军,到时若只剩下十万八万,恐怕也不太妙。你容我再想想,总会有好法子的。” 崇祯的眉头稍微舒展了一下,催促道:“快想快想,解铃还需系铃人,你了解李自成的性格和弱点,鬼点子又多,一定会有办法的。” 我掏出烟袋,深深地吸上一口,闭上眼睛,默默地沉思起来。 崇祯仍然在殿内转着圈子,但明显放轻了脚步,生怕打扰了我的思考。 思考总是很累人的,我一路舟马劳顿,又喝了些酒,想着想着,就在椅上熟睡了过去。 我梦见自己去了辽东,看见清兵正在屠杀辽东百姓,几十个小孩被他们挑在长枪顶上,肠子和血流了满地,我怒吼着,带领骑兵冲杀上去,李自成冲在我身边。我正在厮杀,忽然李自成举刀一砍,将我的左臂卸了下来,我大叫一声,痛醒过来。却原来是崇祯在狠狠地砸我的肩膀。 “你谁啊?干嘛打我?”我睡眼惺松地问道。 崇祯眼里似要喷出火来:“张远航同志,我在跟你讨论国家大事,你居然敢在我眼皮底下打呼噜,我高度怀疑你就是传说中的那根废柴。” 我被崇祯无端的指责给彻底弄醒了,不好意思地揉了揉鼻子:“这事嘛……要怪就怪门捷列夫。” “门捷列夫?你什么意思?”崇祯一副要吃人的样子。 “门捷列夫连续三天三夜没睡觉,然后作梦时发明了元素周期律。我刚才就是向他学习,在梦中找找灵感。”我大言不惭地说着,脑海里却忽然想到刚才做的那个梦,顿时有了些灵感。 “你做了什么梦?有主意了吗?”崇祯叹了口气,绝望地问道。 我呵呵一笑,把我的主意说了一遍,崇祯听得脸上阴晴不定,但最后还是同意了我的方案:“好象没有更好的办法了,那就先这么试一下吧。如果这个办法不行,就来硬的,我派洪承畴带兵支援你,只要风声不对,就剿杀李自成和他带来的那些士兵,不能养虎为患。” 我摇了摇头:“不妥不妥,老大,咱们都是汉人,都是自家兄弟,何必自相残杀,让外人白捡了便宜?你别老那么害怕李自成会成事,我俩联手,历史一定能改变,相信我。” 崇祯长叹了口气:“你是个好人,但太善良,太相信别人,也太心软,容易出岔子。宋献策是个有见识的人,你遇事要多和他商量。记住,杀伐一定要决断,心一定要狠,对敌人要象秋风扫落叶一样无情,绝不能有妇人之仁。” 我点头答应下来,然后又和崇祯商量了一些事。崇祯看了看沙漏,叹了口气:“好啦,你也累了,回去休息吧。我很久没这么说过话了,今儿个说了个痛快,却也说累了。” 我打开养心殿的大门时,曹化淳和汪起先盯着我,象见了鬼似的吃惊,然后赶紧冲进殿内查看崇祯的安全情况。曹化淳颤抖着声音问道:“皇上,你没事吧?这……地上的绳子是怎么回事?” 然后我听见崇祯威严的声音:“朕已和李岩谈好归顺之事,这绳索是朕亲手砍断的。怎么?有什么不对吗?” “砍得对,砍得对,皇上圣明,老奴多嘴了。”曹化淳的声音细微得渐不可闻,让我不由得感叹,当皇上真不赖啊。我想起了某网络小说中的那句话:联之一生行事,无须向你解释,靠,这才真叫徘徊在牛A与牛C之间。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七十一章 客栈密议 我回到客栈时,宋献策正焦急地在院子里踱步。见我回来,宋献策吁出口长气,问道:“天王,你怎么去了这么久?” 我皱了皱眉:“老宋,在路上我可跟你说过两次了,别叫我天王了。现在咱们既然打定了主意,这王号就用不上了,你还是叫我李公子吧。这里是天子脚下,耳目众多,咱们说话得小心点,莫让人搬了是非。” 宋献策微笑道:“李公子,你太谨慎了,这客栈附近虽然有官兵把守,但深更半夜的,却也没谁来偷听。你和皇上商谈得如何了?” 我沉吟道:“大局已定,但有一紧要问题,正要向你宋老请教一二。” 宋献策呵呵一笑:“老宋变成了宋老,看到李公子确实是遇到棘手的事儿了。” 我微笑道:“老宋,你这人真是多思善感,这么个小问题,都被你分析得头头是道。走,咱们进屋详谈。” 第 53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54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54 章 我们信步向客房走去,宋献策边走边说:“没办法,大伙儿对我的称呼太多太杂,所以我比较敏感。年轻时,别人叫我宋矮子,还有人叫我宋孩儿,我成名后,别人又叫我宋大师,后来我遇到你后,就从宋大师变成了宋军师,然后又变成了宋营长、宋团长,再加上你的老宋和宋老,我约摸一算,这些称呼嘛,两个巴掌都快数不过来了。” 我哈哈一笑:“老宋,你这么一说,我倒想起个小故事。一个乡人外号叫张二狗,他很不喜欢这个外号,但大伙儿早叫顺了口,他也没办法改变。好在他后来当了官,且官运亨通,别人就叫他张主簿、张县令、张刺史,他心里美滋滋的。再后来,他年老时因贪钱被降了职,别人就叫他张老。再后来,他辞了官,别人又叫他老张。最后他七十岁时回乡隐居,于是别人仍叫他张二狗。人的一辈子,蝇营狗苟,折腾来折腾去,最后终点又回到了起点,想起来确实有趣。”这是我很久以前看到的一个故事,我把主任、科长和调研退二线等情节随口改动了一下,就成了个颇富人生哲理的古代故事,或许可以点醒宋献策一下,让他不要老想着大明宰相的位置。故事讲完后,我不由在心底佩服了自己一下。 不料这番话根本是对牛弹琴,宋献策没有感悟这博大的人生哲理,却为今后的退休生活发起愁来:“那照这故事推论……如果我有了孙子,他们仍叫我宋孩儿,我岂不是要在孙儿辈前活活羞死?” 我不禁莞尔:“老宋,别人叫你孩儿是夸你,说明你返老还童了,别人盼都盼不着的美称,你还避之唯恐不及,当真是没悟性。” 这时我们已走入宋献策的客房,宋献策边笑边倒了杯茶递给我,然后正色道:“李公子,是不是皇上不同意我们留下钱粮的条件?” 我凝视着宋献策的眼睛,微笑道:“不是,是第三个条件出了问题。不愿被收编的,就此遣散,不得勉强,并发给遣散费。这个条件,你觉得是否妥当?”我脸上轻松,心中却有些紧张,我确实是经验不足出了岔子,但宋献策不应该看不出这个明显的问题,如果他确实觉得不妥,却故意向我隐瞒,这个内部分裂的危险,就不是一般的危险了。 宋献策的眼睛中有一丝疑惑,倒不象是假装的:“这个条件很正常啊,有什么不对头?” “哦?很正常?如果大家都不愿接受招安,一哄而散,我还得给他们发银子,人财两空的话,咱们拿什么归顺朝廷?”我决定还是先不提李自成,看看宋献策的反应再说。 宋献策神色一松:“原来李公子是担心这一点。这义军接受招安,自古到今,大多是去留两便,肯留的便留下,要走的就放行。人各有志,不能强求,不过当差吃皇粮毕竟比较稳定,在这个乱世中尤为可贵,所以我估计,很多将士还是会选择留下的,这点李公子不必过虑。何况,义军招兵良莠不齐,老弱病残甚多,还有不少女子,如咱们军中的女兵营,这都不符合官军的要求,即使他们不愿走,我们也得考虑裁军减员之事。” “你是说,去留两便是自古以来的招安惯例?”我听了宋献策的话,心情不觉轻松起来,但仍有些疑惑。以往我看小说,倒是忽略了这一情节,脑中无甚印象。 “确实如此。李公子,你看过《水浒传》吧?”宋献策神秘地问。 我汗了一下,四大名著谁没看过啊,当我是文盲?我正要接口,忽然想起象《水浒传》这类反朝廷的书,在明朝好象是**,但我也不能完全肯定这一点,于是含糊地回答:“那本书可不容易看到,它完全就是本造反指南书。” “不错,正所谓男不读水浒,女不读西厢。水浒虽然现在未被朝廷严禁,但市面上流传甚少,确不易见,不过我老宋家中倒有一本。”老宋的脸上浮出得意之色。 线装本的明代古书啊,不是绝本也是珍本,好东东,我使劲地咽了下口水:“这书我也看过,武松打虎,孙二娘卖人肉包……老宋,别扯远了,你是想说宋江招安的情形,对吗?” 宋献策叹道:“不错,李公子真是聪明,一猜便着。当年宋江接受招安后,便是如此,如愿意归顺的,便登名计数,不愿归顺的,就报名相辞,任从生理。我记得书中记载,除三五千人辞去之外,尚有数万名梁山好汉跟随宋江归顺朝廷。” 原来如此,我心中一喜,却又随之一忧,想起了会议纪要上的签名,李自成和刘宗敏可是签得飞扬跋扈、洒脱至极的,是否他们当时已打定了全身而退的主意?如果是那样,不但这十二万新入伙的军队将蛟龙归海,而且我原来的三十多万李家军,恐怕也会被拉走不少。 我沉吟了片刻,决定把李自成的事全盘托出:“我收李自成是用了诡计,李自成及其将士,心中定有不服。去留随意固然是好,但恐李自成借此由头全身而退,并顺便拉走我们的兄弟们,如果是那样,咱们李家军可就真是岌岌乎殆哉了。” 宋献策捋着长须沉吟不语,半晌才道:“闯王主动提出这个条件,还和刘宗敏一起签了名,画了押,恐怕他们不会当头来弄此事,也不会马上就走人。就怕他们暗中煸风点火,让军队重回伏牛山,归高桂英率领,这样就有了再造反的资本。今后李自成他们就可以伺机离队,重回伏牛山去,这也是有可能的,倒不得不防。” 我吸了口冷气:“老宋,你来京路上就想到此事了吧?” 宋献策脸上露出一丝赫然:“如果我早想到了,定与李公子及时商议此事。抱歉,我老宋也是刚被你提醒了,自古以来,去留随意是老规矩,我就没往深处想了。” 我在心底BS了宋献策一下,这什么破军师嘛,领导没想到的,他也没想到,这男秘白当了。不过如果真是这样,倒也说明宋献策对我还是没有二心的:“老宋,你就少想想诗诗,多想想军国大事吧。现在你快想想该怎么办?” 宋献策凑近我,悄声说:“把李双喜留在京城,让他在御林军或啥地方当个小官什么的,李自成就不敢公开撕破脸皮,小动作也会收敛很多。”[网罗电子书:] “好办法。”我眼睛一亮。找个光明正大的理由,把李双喜这个重要人质扣留在北京,确实是高招:“难怪有人说,十个矮子九个怪,还剩一个是祸害。老宋,你这招够毒够辣。” 宋献策苦笑道:“是十个麻子九个怪好不好?李公子,你又取笑我长得矮了。” 当着和尚骂秃驴,这实在是丧尽天良的做法,不过我喜欢。但我还是赶紧安慰了一下宋献策:“不敢不敢,我主要是歌颂你才思敏捷,虽然你个头不是很高,但你才思高,品味高,在我们李家军将士心目中,你就是那高不可攀的巍巍华山。” 宋献策淡淡一笑:“李公子这张嘴,呵呵……你和皇上商量了什么好办法?” 我沉吟了一下,还是实话实说了:“我准备搞一个诉苦大会。” “诉苦大会?什么意思?”宋献策饶是见多识广,也绝料想不到我会把打土豪分田地活动的绝活给倒腾到这个时空里来,有些奇怪是十分正常的。 “来来来,咱们就来好好说说这个诉苦大会。”我呵呵一笑,一口喝干了那杯毛尖,今天说话说得实在是嗓子有些痛了,但坚持就是胜利,我一定要和宋献策尽快达成共识。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七十二章 征北总督 等我把那壶茶全部喝干的时候,宋献策终于领悟了诉苦大会的精髓所在,展颜笑道:“这一招么,我没在史书上看到过,不过想来效果应当不错。李公子的花花肠子毕竟不少,这么快就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我呵呵一笑:“得了,老宋,咱们就别相互吹捧了。你多想想这个诉苦大会该怎么开,才能开会最好的效果来。至于人和画这些小事,我直接找崇祯要去,你就别操心了。” 宋献策连声答应,然后说:“李公子,我老宋有句话,不知当问不当问?” 我皱了皱眉:“老宋,你什么时候也变得这么客套了?这不象是你的风格啊。有什么问题,你尽管问,但不许问我能否借钱给你。” 宋献策呵呵一笑:“公子守财有方,老宋不肯开口相借。我是想问,李公子和长公主之事,皇上是否知情?” 我脸上一热:“老宋你怎么也八卦起来了?这是我的私事,我……恐怕不方便透露。” 我心内暗暗哀叹:完了,这一路上,我和香香眉来眼去的勾当也没少干,恐怕都落入这只老狐狸的法眼里了。还有,鼓山之事后,香香已非处子之身,而传说中的老狐狸,能从一个女子的走路姿势、眉毛等面相的微妙变化中,判断出此女子是否是处*女。这宋献策别的不咋的,歪门斜道可是一把好手,这门必备的泡妞技术,一定是早已修炼得炉火纯青了,所以才会忽然提出这个问题。 宋献策正色道:“非也非也。长公主与李公子两情相悦之事,并非私事,而是关系到我们李家军生死存亡之大事。” 我昏,我和香香之间的那点破事,居然能扯到李家军的生死存亡上去,你宋献策也太能瞎扯了吧。我疑惑地问道:“此话何解?” “李公子,你想啊,皇上令长公主去开封找你,这是大违常规之举,老宋妄加猜测,这是皇上知道你们之间的旧事,并有意让你们重逢和接触,恐是以长公主拉拢你归顺,此乃美人计是也。既然皇上使计,你不如将计就计,明日你大可向皇上提起与长公主的亲事,试探皇上的心意。若皇上能冒着被大臣们群起反对的风险,同意你们成亲之事,说明他真心对你,我们可放心伐清。 否则,如果皇上不同意,则我担忧皇上只是暂时利用你和长公主,日后可能会过河拆桥。毕竟,李公子莫忘了,我们只是反贼,你也不是什么王公贵族,身份地位和长公主相去甚远。如果皇上果真决定过河拆桥,咱们李家军,也就可能成为你的陪葬品。所以,你们的事是一块试金石,可以试出皇上的心意,我们也好早作打算。只是我估计,皇上此时必不肯明确答复,多半会含糊拖延,那样的话,我们就要小心为妙了。” 我皱了皱眉,宋献策说的话就象一根刺,刺入我的心底。我和香香之间的感情,怎么会成为政治斗争的工具,这也太龌龊了吧?但宋献策说的话好象也有几分道理,而且对崇祯的反应也猜得颇为准确,所以他的话,才会成为我心头的一根尖刺。不过,宋献策就算是做梦也想不到,崇祯和我一样,也是穿越者,所以才会有这些担心吧。 想到我和崇祯的特殊关系,我立即把这些无谓的担心抛开了,展颜笑道:“皇上确已知道此事,我今日还当面提了亲,皇上答应等我们平定完辽东后,就着手准备办我和香香的婚事。” 宋献策大喜过望,长吁出一口气:“李公子好福气,李家军好福气。皇上既肯允诺婚事,今后应当不会不利于我们,我老宋就彻底放心了。时候不早了,李公子困了吧,咱们明日再聊。” 着手准备婚事是我瞎编的,不过应该也会成为现实吧,所以我只为自己善意的谎言小小羞耻了一下,就哈欠连天地滚上g去,美美地做起梦来。 第二天,我们在客栈里等了一天,皇宫内却没传来任何消息,弄得我们无聊之极,本想上街走走,又怕到时崇祯找不到我们的人,误了事,唉,在古代,没有手机确实不太方便。 直到下午,曹化淳才来到我们住处,召我们进宫用膳,于是我带着宋献策又二进宫了。 依然是琼浆玉液、美食珍馐,但我吃得有些心不在焉,心里一直在琢磨着,崇祯是否将我们的六大条件与群臣商讨过了,那些条件能否全部通过?谜底即将揭晓,而我还坐在这里吃着干饭,郁闷。 然后我们见到了崇祯。这一次,有了宋献策和曹化淳在场,我和崇祯之间就不能再畅所欲言了。好在我和崇祯之间,该说的话,在昨夜已尽情地谈得差不多了,所以现在我只是来听一个结果而已。 崇祯先是向我们询问了一下河南灾情的具体情况,说了说他的赈灾和恢复生产的设想,然后引着宋献策谈论了一番军国大事,并认真倾听宋献策的见解,期间不时抛出自己的见解,与宋献策讨论。宋献策打点起十二万分的精神,与崇祯海阔天空地聊了半天,特别是对征清策略详谈良久。看得出来,宋献策对崇祯的政治、军事、经济眼光都比较佩服,听得频频点头。而崇祯显然也对宋献策的见识十分满意,算是干部考察圆满成功。 第 54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55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55 章 然后崇祯把话题一转:“朕今日与几位阁老议及李岩提出的六个条件,虽然阁老们有所反对,但朕心意已决,力排众议,最后议定全盘接受此六个条件,只是有一些小小改动。你们要将福王和周王立即送回府中,好生礼待,不得无礼;从福王府和周王府得来的金银器皿、古董等财物,你们须完璧归赵,及时返还;至于从王府中得来的现银,你们先用作遣散费,我会另拨一批价值相当的银子,给福王和周王作为补偿。 至于封爵之事,众臣皆言,汝等新降,未获功劳,不可立即加官进爵,要待平清立功后再行封赏。但尔等是因解救天下灾民而起义兵,现又因天下百姓而归顺,理应嘉奖,况且师出不能无名,朕于是再次力排众议,决定封李岩为征北总督,宋献策等人俱行封赏。不过目前李家军将领中,仅你们三人来到京城,且尚未确定归降人数,不宜立即封赏。朕先声明,如果届时归顺人数不足二十万,这封赏官位将相应变动。目前辽东军情吃紧,你们可速速返回河南,带军北进,路过京城时再行正式封赏之礼。我已拟下圣旨一道,着洪承畴护送你们回河南后宣读,速速带兵赴辽,以解国难。” 我和宋献策对视一眼,心中都吁出口长气,这事情办得很顺利,至于条件中的小小变通,也是合情合理的,毕竟福王和周王都是崇祯的亲叔叔,我们既然要归顺,总不能把福王和周王剥削得光溜溜地,不给皇室留下点尊严。至于他们作恶多端之事,相比起抗清大事,又算是小事了,事有轻重缓急,不能因小失大。我们把福王和周王的嚣张行为告知了崇祯,由他去协调处理,也就尽到了我们的能力了。 我们谢恩后,崇祯又与我们讨论了一番如何收编的细节,其中谈到了诉苦大会,崇祯告知我们,明天会将人与画等所有事宜全部准备妥当,交付给我们。再然后,我们又谈到了女兵的问题,我极力主张因当前灾情严重,男丁不足,应让女兵上阵杀敌,并以花木兰、穆桂英为例,力争应继续留用女兵,并给红娘子封官进爵。 崇祯微笑道:“花木兰是女扮男装,穆桂英是无奈之举,明朝没有用女兵的习惯和规矩,现在也没到非用女兵不可的地步,朕看这女兵就免了吧?” 我昏,都是21世纪穿过来的同志,拿男女平等不当回事是吧?我不死心地死缠烂打了半天,最后崇祯只好妥协了:“红娘子暂时不封官爵,等平定满清后再议。红娘子和留用女兵之事,李岩你自己内部处理一下,对外不必张扬,朕就当什么都不知道。至于你说的李双喜,朕同意让他在御林军中担任校尉一职,明日立即上任,不再返回河南。 由于担心着河南军心哗变,我们在迅速准备好诉苦大会的相关事宜后,即和洪承畴的两万铁骑一起,马不停蹄地赶回河南。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七十三章 谈明论清 由于军队中多了一百多名不善骑马的人儿,于是又套上了马车,随骑兵一同赶路。因此,尽管我们心中焦急,但行军速度还是比来时减慢了一些。我心中暗暗忧虑,一是因为我怀揣着那个不能说出的穿越秘密,是否能成功收拾河南的军心?二是因为已至阳历十二月,朔风渐冷,估计部队拉到东北时,已是寒冬腊月,遍地冰雪,如何行军打仗?光马料的供给就比较麻烦。以往满清劫掠中原,大多是春夏秋三季居多,冬天一般是不作战的,但这一回,战局设在了东北,而且因为清兵久困锦州不能攻下,战事持续了近两个月,拖到了冬天,使得我们想迅速打击清兵的希望越来越难实现。三是不知李自成他们现在还有无心思训练兵士,满清的战斗力很强,如果李自成他们未按我的计划及时训练,让这批没有多少战斗经验的士兵马上上阵对抗如狼似虎的辫子兵,恐怕会不堪一击,白白浪费了将士们的性命和我们的苦心经营。 “老宋,你看崇祯皇帝这个人性格和见识如何?”我们再次经过邯郸时,吃过晚饭后,我和宋献策在军营中开始瞎扯起来。我要在回到开封之前,摸出宋献策的心里话来。 “崇祯皇帝性格开朗开放,学识渊博,见识独到,确是一代明主。”宋献策对崇祯的评论很高,这是我没有预想到的。 “真心话?”我心中一喜,宋献策果真如此认为,对我收拾军心大有好处。 宋献策正色道:“那日在宫中长谈时,我察言观色,确定崇祯皇帝确有过人见识和胸襟。其一,放粮赈灾之事十分及时,阻止内乱,拯救灾民,力挽大厦于将倾,可谓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其二,尝闻天主教传教士毕方济上奏富国强兵四大策,即改历法、辨矿脉、通西商、购西铳,崇祯皇帝立即准奏并在全国推行,这都是沟通外番、富国强兵之重大举措;而养心殿一番长谈中,崇祯皇帝还露出准备改良西铳和火炮、与满清骑兵一较短长之决心,虽然改良效果最终如何还难以料定,但火器杀伤力大,当年曾用开花炮炸死努尔哈赤,火器一经改良,威力将大增,军力将大强,这是抓住了军事的根本发展方向,是立足长远之大策。其三,你是一代英雄,他却能兵不血刃,轻易让你归顺,可见其确有过人之处。” 我听到最后一句,苦笑道:“老宋,你是在夸我呢,还是损我?” 宋献策呵呵一笑:“李公子,你又是在问我呢,还是考我?” 我微笑道:“你个老狐狸,我确实是想考考你。那日在殿上,你对满清的马阵说得头头是道,还提到萨尔浒之战,却未详说,我对此战虽有耳闻,但具体情形不是很清楚,你今日再跟我说上一说,咱们分析一下满清的作战实力到底有多强。” 宋献策肃然道:“萨尔浒之战,是我大明与满清军队争夺辽东的关键性一战,也是我大明的耻辱一仗。万历四十七年,我明朝各路大军二十四万云集辽沈,由辽东经略杨镐指挥,分兵四路进攻后金的天眷兴京。当时后金的八旗兵力共六万余人。明军数量四倍于后金,可谓占尽先机。 但后金军的马阵实力强大,八旗兵以骑兵为主,行动迅速,警戒、会战、牵制、追击等各种战术运用起来得心应手。开头一仗,努尔哈赤即亲率骑兵千人,突破明军防御,5天内阵斩明朝文武官员三百余人,士兵四万余人,大败明军。此后,努尔哈赤又采用各个击破的方法,竟在五天之内,连破西、北、东三路明军,歼灭明军十多万人,缴获大量的驼马、甲杖和跑车等,剩余的南路明军侥幸获知讯息,仓惶逃回。此战轰动全国,举国皆知后金骑兵之厉害。 明军自遭此残败,被迫采取守势,辽东局势日趋危急。咱们明朝自上而下,闻清兵而色变,畏清兵如畏虎狼,自此士气一蹶不振。而后金兵经此一战,再未将我大明放在眼里,崇祯九年,皇太极在沈阳称帝,将国号从金改为大清。近年来,更是对我大明中原虎视眈眈,四次深入中原烧杀抢掠,三次攻打京师,朝廷处处被动挨打,无还手之手,满清完全占据了上风。” 我听后默然不语,这些天来,我一直在思考清军马队与我们骑兵的不同之处,清军马队的厉害之处在于作战异常勇猛,而且机动性很强,分工默契而不囿于常规。清军的马队不但能担负警戒之责,充当部队前锋,还常以两翼包围及背后迂回策略参与会战。同时,清军马匹的脚程也普遍优于中原的马匹,能够快速、长距离地追击敌军等。但是这些区别,并不是最最关键的,关键还是在于军心的振奋和战术的提高。首先不能闻清色变,要让军队有信心,不能象国足那样,听到韩国和日本的名字就两腿发软。其次是一定要搞好军队训练和战术配合,提高战斗力,不能再出现1619年萨尔浒战役那样的致命错误。只要把这些事项落实到位,破清并不是很难。想到这里,我信心大增。 “满清之兵,不过是马刀长一点,胆子大一点,马儿快一点,没什么好怕的,加上大明正规军队的配合,咱们一定能把他们打趴。”我信心满满地给宋献策打气。 “不然不然。”宋献策肃然道:“李公子千万不可轻敌。满清之兵,骁勇善战,多次西征蒙古,南征中原,西征朝鲜,名将良多,同时胆大如虎,以少击多乃是他们的家常便饭。而大明军队从上至下,都十分畏惧满清兵。我再举个例子,李公子就可知道满清兵如狼似虎的性格和作战能力了。 萨尔浒战役失败后,杨镐为避免全军覆灭,急忙传令总兵宫李如柏引南路兵退还。李如柏率领的二万多人,那时还尚未与后金交过手。当收到杨镐退兵檄后,李如柏就急忙撤退。这时,奉命巡逻的满清前锋武理堪,带领二十多名骑兵来到虎拦山侦察敌情,正遇到李如柏大军退经虎拦山麓。武理堪令骑兵们立马山顶,吹响螺号,将帽子挂在弓稍上挥舞,大声呐喊鼓噪,作出指挥伏兵的态势……” “好大的胆子,二十多人敢挑战二万人的军队,这真是胆大包天了。后来怎么样?难道就在山上喊几声,就把我们明朝的二万军队就此吓跑了?”我隐隐地猜到了这故事的结局。 宋献策苦笑道:“何止是吓跑?大明军队当时误以为有伏兵,都惊恐万状。武理堪趁我们明军慌乱之际,带着那二十余人飞骑下山,冲进明军后队,如虎狼冲入羊群之中,片刻间就杀了四十多人,抢走了五十多匹马。明朝的军士们惊恐逃奔,自相踩踏,死伤千余人。在此后的败退途中,虽然再未遇到清兵,但一路上风声鹤唳,心胆俱裂,真是丢人现眼之至。” 我默然良久:“二十人就敢冲进二万人的军队杀人抢马,这真是铁胆。咱们明朝的将士也真是太弱了,居然被满清兵耍个虚枪,二十个哨探就干掉了近千人的正规军,真是咱们明朝的奇耻大辱,看来确实不能轻敌。明朝的军队如果靠不住,就只好靠我们自己了。此次兵发辽东,咱们要做好最坏的打算。” 那一夜我睡得很不踏实,萨尔浒战役的片段总在我脑海中闪现,即使在梦中,我也不断地梦到一群辫子兵挥舞着长长的马长,疾如闪电地向我们奔来,蹄声如雷般响亮,我心惊胆战,却义无反顾地带兵冲杀上去,一场场撕裂山河的恶战在不断的暴发。 ———————————————————————————————————————— (点推比快创起点新低了,呵呵。请各位读者大大多收藏多投票,支持湖水一下,呵呵,谢谢)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七十四章 军前演讲 经过十多天的奔波后,我们终于回到了开封,但见开封北城门外,到处是密密麻麻的军营,旌旗满天、人山人海。洪承畴本想将骑兵紧靠着开封城墙驻扎下来,见此情形,只得远远驻扎在开封城郊外,然后亲自带领一千名亲兵,护送我和曹化淳、宋献策、辛遥夙等人进了周王府。 由于我事先作过布置,又现场作了些解释,所以关宁铁骑与李家军倒是相安无事,都翘首以待我们下一步的安排。 周王府现在仍是作为我们办公的大本营,我回到周王府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来李仲、袁时中、红娘子询问情况。李自成和牛金星正在开封的郊区练兵,我也派人传他们回来。 情况果然如我们所料,士兵中已广泛流传我们李家军要接受朝廷招安的消息,并谣传我们下一步就要分兵去打张献忠、罗汝才等兄弟义军;还有人传言我们接受招安后,要分兵远征辽东和蒙古、朝鲜。由于前途不明,加上一些士兵不愿远离家乡,去那极北之地,一时间军心颇有些不稳,甚至已先后有七百多名士兵开了小差,私自逃回了家乡。若非牛金星、红娘子等人出面一再澄清,斩杀了一些逃兵示众,并日夜组织将士们练兵备战,恐怕军心早已大乱。 谁也不知道这些谣言是从哪里传出来的,也许是从李自成那里,也许是从别的渠道,也许只是士兵们见我们停止军事行动后的猜测,但李自成的嫌疑无疑最大。但从正面得来的消息,则是李自成正日夜操练骑兵、弓箭兵和长枪兵,并演习攻城之仗,颇有些练兵成效,倒也没有偷懒。所以,李家军虽然有一点混乱,但还是比我预料的情形好了不少,并非失控。 不久后,李自成、牛金星、刘宗敏等人匆匆赶来,一番寒喧过后,我一一将洪承畴和曹化淳向他们引见。却见李自成含笑道:“洪总督倒无须引见了,咱们是老相识了。我曾被洪总督打得丢盔弃甲,狼狈而逃。不过面对面站这么近说话,倒还是头一次。” 洪承畴笑道:“自成兄何必过谦,你可是一代名将,咱们打来打去,这朝廷也没占到什么便宜,你还不是照样龙精虎猛地站在我面前?不过这一回,咱们就可成一家人了,以往的那些恩恩怨怨,从今日起,便一笔勾销了,可好?” 李自成含笑点头:“李公子的飞鸽传书我们早已收到,李公子已和皇上谈好条件,咱们自然就是一家人了,共为朝廷效力。对了,怎么没看见双喜?” 曹化淳答话道:“圣上听闻双喜将军年少果敢,有大将之风,起了爱才之意,将他留在御林军中,暂时担任校尉一职。双喜将军眼下没有回来,正在京师办理任职手续。闯王此去京师,即可见到。恭喜闯王,有个前程无量的好儿子。” 李自成脸色剧变,随即强笑道:“哪里哪里,曹公公过奖了。犬子年少不经事,还请曹公公日后多加提携,在皇上那里多多美言几句,莫让他无故丢了性命。” 曹化淳打了个哈哈:“闯王这是说哪里话来?双喜公子是国家栋梁,只要他一心报国,何来性命之忧?” 李自成听出了曹化淳话中的意思,勉强陪着打了几个哈哈,然后端起杯茶默然地品了起来,神情颇有些沮丧。 我心中忽然有些内疚,毕竟自己做了件小人之事,于是连忙把话题岔开:“自成兄,皇上这次完全接受了我们的条件,只是关于福王和周王的问题,有一点点小的变通,即咱们要立即释放软禁中的福王和周王,并把从福王府和周王府得来的金银器皿、古董等财物完璧归赵,现银则用作遣散费,皇上会另拨银子,给福王和周王作为补偿。” 一谈到招安的事,李自成立即振奋起来,笑道:“我当初也没想到,这个条件,皇上竟会答应。那些古董宝贝,我们也联系过卖掉,但一直没人肯出好价钱,比如李公子从洛阳带来的那个绝好的玉脸盆,居然最高出价才二千五百两银子,若是出手,就实在太亏了,咱们就暂时把这些货给压下来了。后来得了李公子的吩咐,就一直没敢出货,所以万幸没坏招安大事。现在既然皇上把别的条件都答应了,咱们这个条件就作些变通吧。李公子,皇上封了咱们什么官?” 曹化淳插话道:“皇上准备封李公子为征北总督,李自成、牛金星、袁时中、宋献策准备册封为总兵,其他诸人,也各有封赏,但此次李公子只带数人去京师,不知其他人心如何,故圣旨上只略略提了一笔,须待你们见京面圣,方有正式封赏。” 这官职没有红娘子的份,她会如何反应?我有些担心地看向红娘子,却见她脸色平静,似乎早已料到此事。而李自成则淡淡点头:“那是理所应当之事。” 李自成答应得颇有些不自然,且脸上郁郁寡欢,恐怕是还在想着李双喜,我于是又把话题再次岔开:“自成兄,练兵之事,干得如何了?” 李自成当即回过神来,傲然答道:“这一个月来,我和牛金星他们一起,对大军进行了轮训,骑兵列阵冲杀之术大见成效,弓箭兵和长枪兵也已练出些效果来,攻城之术,也已演练多次,已基本可以上阵了。但若论骁勇善战,则还欠火候,须经战火洗礼,方可成熟。” 我大喜过望,感激道:“自成兄辛苦了,你这可是立了大功了。” 洪承畴插话道:“素闻自成兄训兵有方,尤擅骑兵和长枪兵。洪某原来不信,但上次交手之后,才深知自成兄用兵之道,竟有如天神相助。有了李公子和自成兄这批骁勇战将,此去辽东,咱们定能在满清兵那里打一个大大的翻身仗。” 第 55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56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56 章 李自成连连摆手,谦虚道:“自成一介草寇,全无章法,让洪大人见笑了。以后还需洪大人多多提携。” 几番客套后,叙话完毕,我们经过商量,决定分头通知军队所有排级以上干部,于次日早上赶来开封北城门附近的郊外开会,同时开封附近驻扎的所有军队也在北门郊外列阵,等待我宣布命令。这排级以上的干部就有五千余人,士兵们更是有数十万,且分别分散在洛阳、登封、长葛等十多个州县,本是不可能在短短一天内聚集的,但我既已利用明军的飞鸽传书系统,在信中作了详细交代,牛金星等人当即执行,将驻扎在洛阳、登封一带的兵力全部抽回,拥至开封附近驻扎,所以我的命令能够得到马上执行。 下午,我带人亲自在开封北城门附近三里处,搭起了一座巨大的军营帐蓬,在军营内设了一个宽大的前门和后门,把从北京带来的画全部悬挂在帐蓬上,并派重兵保护帐蓬。 次日一早,五千余名中层领导已在开封城外集结完毕,我运起内力,用响亮的声音,作了一生中最重要的一次讲话:“兄弟们,我们是为什么而造反的?是为了天下的黎民百姓能有口饭吃,不再活活被饿死。所以咱们举起义旗,从杞县一直打到了洛阳,又打到了开封,这一路上放粮赈灾,救活了无数的老百姓。如果一直这样下去,我们可能会打下更多的城池,封王称候,也可能会被官兵剿灭,战死沙场不说,还会株连九族,并留下千古骂名。可是我们别无选择,因为我们没有饭吃,我们要活着! 但是现在,一切都变了,朝廷看到了以往的错误,痛改前非,放粮赈灾,免征钱粮。以往的那个昏庸的朝廷,现在已经彻底改变了。现在咱们不造反,也有饭吃了,也不会饿死了,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继续造反?” 听到这里,将官们都意识到我后面要说什么,纷纷交头接耳起来,附近的大军也早已拥至会场附近,竖耳倾听。 我提了口内力,高声说道:“大伙儿静一静,先听我说完。” 大军立刻鸦雀无声了,我满意地笑笑,继续高声说道:“咱们大伙儿把眼光放长远些,不要老盯着眼皮底下那些城池,那点战果。现在满清兵屡屡进犯,要亡我大明国,他们四入中原,烧杀抢掠,四处纵火烧毁民房,强*奸妇女,残害百姓,手段残忍至极。他们还将我数十万大明子民抢掠至辽东,当作奴隶和苦工,象对猪狗一样地对待他们,实在是令人发指,天人共愤。 咱们汉人自相残杀,耗费大量兵力物力相争,却让满清人占了便宜,最后只会落得个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结果,让大明亡国。国若亡了,咱们都要做亡国奴,过上比地狱还惨的日子,一辈子抬不起头来。若是这样,咱们死后有何面目去见列祖列宗?咱们怎么对得起这大明的亿万百姓?好男儿当志在四方,一心报国,咱们李家军,都是大明的子民,理当为国分忧,共赴国难。因此我和李自成、宋献策几位团长商量后决定,咱们不造反了,归顺朝廷。咱们李家军,兵不卸甲,马不卸鞍,立即北赴辽东,去打满清兵……” 听到这里,整个军队都炸开了锅,很难想象,几十万人交头接耳会是什么样的声音,嗯,也许就象伦敦空战一样,天上飞满了飞机,嗡嗡声不绝,令人产生了一种身在蜂窝里的错觉。也许,我正是捅了史上最大的一个马蜂窝,此情此景,就象几千名唐僧正在合唱一曲“ONLYYOU”,令人窒息得快要发疯。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七十五章 古诗励志 “咱们不当炮灰!”一个响亮的声音突然在人群中响起来,“既然有饭吃了,咱们就回家种田去,还当什么兵?拼什么命?” 这声音是从那五千名将官中发出来的,我讲话的地方是在一处搭起的高台上,我于是定睛往那声音的来处寻去,发现是一个脸色黝黑的汉子提出的质问,但我并不认识他。 随着这声呐喊,嗡嗡的议论声顿时更大了,许多将士跟着喊了起来:“我们要回家,我们要回家。” 我微笑着,耐心地等待了一分钟,等反对者把自己的内心话都说出来。这些场面都在我预计之内,并未达到失控的程度,何况我还有后招。 “我们去打鞑子兵,不当亡国奴!”一个同样响亮的声音暴发出来,我不用看都知道,那是李怀琛按照我的意思,在下面唱对台戏:“吃皇粮有什么不好?我们要继续当兵!“ 然后又有很多将士赞同李怀琛的意见:“我们要当兵,我们要当兵。” 人群里立时传出些反驳的声音来:“满清兵心狠手辣,如狼似虎,就凭你们能对付吗?也不掂掂自个的份量!你们活得不耐烦了,爷爷我可还想多活几年。”声音未落,人群里立即有人大声呼应,议论声更大了,一些人脸上露出了畏惧的表情,似乎眼中已看到了扑面杀来的清兵。看来对清兵的恐惧,已深入明朝百姓的心底。 “胆小鬼,窝囊废,回家抱老婆孩子去吧。你还算不算爷们?趁早入宫去做太监算了。”李怀琛他们立即回骂了过去,在将士中引起了一阵哄笑声。 有人大声喝采:“这才是爷们说的话,咱们河南的爷们,还能怕了那小小的鞑子兵?” “咱们在河南,满清兵离咱们远着呢,又没来祸害咱们,关咱们什么事?”人群里又传出一个反驳声音。 将士们分成了两大阵营,同意归顺的,和不同意归顺的,相互争吵起来。但很明显,不同意归顺的占了些优势,声浪一浪高过一浪,“我们要回家”的呐喊声不绝于耳。 眼见大家都发泄得差不多了,而且再继续发泄就会变成演武场了,我提起内力,一声长啸:“肃静,听我说。” 人群慢慢地安静下来了,大伙儿都瞪大了眼睛看着我。 我深吸了一口气,朗朗说道:“刚才有人说,咱们都是河南人,离辽东远得很,满清入侵中原不关咱们的事,这是屁话。覆巢之下,岂有完卵?满清人已经打到咱们大明的家里来了,如果他们攻下了锦州和山海关,马上就会攻占京师,再然后,不到三个月,咱们河南就得归满清人了,咱们都得做亡国奴,给满清人当牛做马做奴隶,能说不关咱们河南爷们的事吗? 还有人说,满清人如狼似虎,咱们打不过他们。不错,满清人打仗是很厉害,曾经打败过我们明朝的大军。可是,咱们明朝的军队,都过着神仙老虎狗的日子,能不打败仗吗?咱们河南的男人,都是顶天立地的爷儿们,不是那种软骨头,还能真怕了他们满清人?咱们加起来有五十万大军,还有七万关宁铁骑作援军,满清兵只有十万,咱们五十多万爷儿们,难道还怕了十万满清骑兵?” 下面有人喊道:“李公子,什么是神仙老虎狗?咱们听不明白。” “神仙老虎狗”的说法,是我从《李自成》那本书上看来的,描写得入木三分,因此我印象很深。我于是把那段话的大意搬了过来:“神仙老虎狗,这是我对那些软骨头官兵的看法。那些官兵不打仗的时候,不下操不训练,四处游逛,自由自在,没人敢管,过的是神仙一样的日子。看见百姓,烧杀抢掠,无所不为,比老虎还凶。一旦见了满清兵,就十有**要打败仗,丢盔弃甲地逃跑,被满清兵追得无处可逃,就像夹着尾巴的狗一样。这就叫神仙老虎狗,你们说,这种兵和满清人交手,能不打败仗吗?” 这话刚说完,底下就哄笑声一片。也有不少人吃过官兵的苦头,就扯着嗓子漫骂了起来:“我操他们的大爷。” 洪承畴忽然在我身边狠狠咳了几声,我扭头望去,他脸色有些铁青,表情十分尴尬。我省悟过来,洪承畴就是官兵头头,我这是当着和尚骂秃驴啊。我于是又高声补上一句:“当然,我说的官兵,是少数软骨头官兵。咱们大明军中,名将无数,英雄无数,关宁铁骑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当年曾用大炮炸死努尔哈赤;现在又是他们,用血肉之躯挡住了鞑子兵的入侵。我们就是要和关宁铁骑这些英雄们一起,去共同保家卫国。下面,由宋军师给大家说一说满清入侵的情形。” 洪承畴听了这番话,脸色顿时好看多了,冲我微微点头,表示谢意。 宋献策缓缓地走到了台前,他个子矮,要不是站在高台之上,在大军之中根本就别想看见他。但宋献策此时神情凝重,长袖飘飘,昂然站在初起的朔风中,象一位出世的得道高人。 事实上,宋献策在军中的确享有很高的威望,在大伙儿的心目中,他就是那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半个神仙。所以宋献策一站出来说话,底下都鸦雀无声了,大家一是想听听他说什么,二是知道宋献策不会武功,无法用内力说话,声音不够响亮,得竖耳倾听才行。 “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戌轮台。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出人意料的是,宋献策居然徐徐吟诵起诗歌来。我知道那是陆游的一首诗,却不知道,宋献策为何向农民兄弟们文绉绉地掉起了书袋,他们能听得懂吗? “有些兄弟听不懂吧?这首诗的意思是——我挺直地躺在孤寂荒凉的乡村里,自己并不感到悲哀,还想着替国家守卫边疆。夜深了,我躺在床上听到那风雨的声音,就迷迷糊糊地梦见自己骑着披甲的战马,跨过冰封的河流,出征北方疆场,与敌人厮杀。”宋献策不紧不慢地把这首诗解释了一遍。底下的将士们不知宋献策葫芦里卖什么药,都屏息倾听着。我心里暗暗叫苦,糟了,老宋今天吃错了药,忽然当起了语文老师,这不是有病吗? 却听宋献策的声音忽然变得十分高昂:“这首诗是一个叫陆游的诗人作的,他作这首诗时,已经七十多岁了,是一个穷困潦倒、病得快要死了的糟老头子。可是,就是这个糟老头子,在他快病死老死之时,他想到的不是阎王,而是打仗!他还想站起来,用他那把老骨头去打元兵,去保卫大宋,保卫他的国家。对一个七旬老翁来说,这是何等的气慨,何等的胸怀? 而你们,都是年轻力壮的爷们,可是有一些人,只想着老婆孩子热炕头,只想着自己的那一亩三分地,对比一下七旬老翁的眼光和胸怀,你们该感到羞愧。满清兵骑在我们明朝人头上拉屎拉尿,你们却说,现在还没骑在我头上,等骑到我头上时再说吧。你们这些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却不如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有骨气,有胆量,你们该感到耻辱!” 宋献策话音一落,大家都明白了他读诗的用意,很多人惭愧地低下了头去。我狠狠地惊喜了一下,才知道老宋卖了个大关子,用一首七旬老翁的壮志诗,去激将那些要回家的人。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七十六章 诉苦大会 如果说世界上只有一种力量可以战胜恐惧,那么,这种力量就一定是愤怒。 当愤怒的火焰暴发出来,一只公鸡可以为了保护小鸡,去啄一条凶狠的蛇。人,也是这样。我和宋献策,正是想调动起李家军的愤怒情绪,去战胜他们心底对满清的深深恐惧。 宋献策继续他慷慨激昂的演说:“我们的明朝,曾经是最强大的明朝,每一个大明子民,都为它感到骄傲。可是现在,我们的明朝衰弱了,天灾**不断,蒙古人和满清人又不断攻击我们,亡国灭种之危,就在眼前!近年来,满清人绕过长城四攻中原,三攻京师,饥来趋附,饱则远飏;他们占我土地,毁我家园,掠我子民,罪恶滔天。几十万中原儿女,被他们掠至辽东,过着猪狗不如的奴隶生活。他们在辽东屠杀汉人,十室九空,多少人失去了父母兄弟姐妹。兄弟们,你们是男人的话,就站出来,还这世间一个公道,还我明朝一个尊严!” 台下群情激昂,不少人情不自禁地喊了出来:“灭了狗日的满清!” 我的眼睛忽然有些湿润了,宋献策的话深深地感染了我,李家军将士们的这一呼声,更是触动了我藏在内心最深处的爱国情结。我们的中国,我们多灾多难的母亲,她伤痕累累,在近代一直被欺辱和轮轩,让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抬不起这头,忘不了那痛。中国为什么会在世界强国中混得这么惨?我始终认为,那是因为满清人无知愚味的统治所导致。明朝虽然官吏体制方面存在严重问题,但不失为一个开放、民主、经济和科学都高度发达的时代,按照大多数学者的推断,如果没有遇到李自成亡明和清兵入关夺政权的事件,中国就会和同期的欧美国家齐头并进,绝不会在近代如此落后挨打。中国曾经离一个最伟大的国家如此之近,却因一个意外,而失去了整整三百年的绝好发展机会,这不得不令人一次次地扼腕叹息。 我曾经也喜欢看康乾盛世,看电视上的辫子戏,看清朝的皇帝如何风liu和英明,可是当我在论坛上看到明朝和清朝的对比文章后,当我明白所谓的康乾盛世中隐藏着多少的民族血泪,当我从文字中看明白清朝如何残杀汉人,如何大兴*以禁锢国人思想,我的观点全都变了。我在黑夜里为那段被粉饰了的历史悲愤得难以自抑,我开始极度厌恶清朝,再也不愿看到电视上那条象征着汉人耻辱的辫子,被长长地拖在被压弯了的汉人脊背上。 也许我这是一种偏执狂的表现,也许我眼光不够开阔,不够和谐,但是当我手中握有一定实力,发现自己也许能够真正改变历史之后,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实现自己复兴汉室的愿望,改写所有的悲剧。为此,我甘愿给崇祯当小弟,甘愿为明朝赴汤蹈火,哪怕李家军全部死光,也一定要拉着满清陪葬。尽管作为一个穿越者,这些话我无法对别人说出,只能孤独地藏在心里,但我一直被自己的理想而感动和鼓舞着。此刻宋献策的话,又暖暖地抚慰了我,让我有一种找到了知音的感觉。 宋献策发表完演讲之后,诉苦大会就拉开了帷幕。一百多名男女老幼走上高台,纷纷哭诉着自己的不幸遭遇。他们是崇祯按我的要求,在京城附近找寻的苦人儿,大部份是满清人在辽东屠杀汉人行动的幸存者,也有一部份是山东、山西等地的逃难居民。这些受尽了苦难的人,房屋被满清人烧了,家人被满清人杀了,有些人瞎了眼睛,有些人只有一只手或一条腿,有的小孩,父母兄弟姐妹全被杀了,沦为乞丐…… 诉苦大会上,一个个催人泪下的故事,使气氛越来越压抑,很多人都不自禁地流下了热泪。将士们捏着拳头,红着眼眶,鸦雀无声地听着台上惊心动魄的人间惨剧。 这种悲愤的压抑气氛,很快被芸娘富有感染力的故事推到了**。芸娘是一个在清兵掳掠中受害的辽东妇女,她声音高亢而哀伤地诉说着她的遭遇:“鞑子兵抢走了我们的牛和羊,还要污辱我,我相公抓起菜刀要跟他们拼命,被他们用马刀削去了半个脑袋。我五岁的儿子和三岁的女儿哭着喊着扑到他爹的身上,我发了疯似地喊着,让他们快跑,可是孩子们都吓傻了,不知道跑,只会趴在他爹的尸体上嚎哭着。我拼命地叫喊着,向孩子们吐口水,他们才被吓跑了,可是跑了不远,就被鞑子兵抓住了。他们一边污辱我,一边把孩子挑在长矛尖上取乐,孩子的肠子流了出来,尖叫着姆妈救我,姆妈救我。可是我眼睛里瞪得流出血来,却救不了他们,我被绳子捆着,被鞑子兵压着。孩子的叫声越来越轻,终于慢慢地死去了,鞑子兵哈哈大笑,十分得意。 我以为我也会死,可是我没有死,鞑子兵疯够了,懒得杀我。我每天都想着自杀,去阴间陪我的相公和孩子,可是我始终不肯死。别人都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相公和孩子都死了,为什么我被鞑子兵这样污辱,我还没有疯、没有死,可是皇上知道。我走了半年,来到京城,来找咱们大明的皇上伸冤,我要当面问一声皇上,为什么,为什么我们明朝的子民会受这样的欺辱,却没有人给我们报仇,难道是我们明朝的男人都死光了吗? 第 56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57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57 章 我每天都在京师找皇上,找当大官的,可是官差把我乱棍打了出来,我找不到皇上。我天天在京城的大街上痛哭,眼睛都哭瞎了一只,可是还是没人理我,人人都当我是个疯子。半个月前,皇上忽然派人找到我,听了我的故事,皇上也哭了。皇上说,咱们明朝还有男人,他们能给你报仇雪恨,这群男人,就在河南开封!所以我就跟着李公子来到了开封。我的一只眼睛哭瞎了,另一只眼睛也看不清了,只能看到一群模糊的影子。我看不清你们,但我想问一句,你们是男人吗?是咱们大明朝的男人吗?” 我听到这里,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眼中的泪水,索性让泪水痛痛快快地流了下来。台下的将士们都禁不住痛哭失声,然后很多人乱纷纷地喊了出来:“大嫂,我们就是你在找的男人,我们会给你报仇,会给你的孩子报仇!” 芸娘静静地听着,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她放声尖笑:“我找到了,我真的找到了,哈哈哈。皇上,你没有骗我。咱们大明朝,果真还剩了河南这一帮子男人。我终于可以放心地去了,相公啊,孩子们,我来了……” 当听到最后一句,我意识到不妙,一个箭步冲上前去,扣住了芸娘的左手,防止她从高台上跳下去寻短见。却见芸娘心窝上插着一把明晃晃的匕首,口中出气多、进气少,眼见是不能活了。 在台下一片惊呼声中,芸娘嚅动着嘴唇在说些什么,我怒啸一声:“大伙住嘴!”台下立即鸦雀无声。 我把耳朵凑近芸娘的嘴,听见她微弱的声音:“李公子,求你把我……埋在……辽东,我要……看着你们……收复……辽东,为……我……们……” 话没说完,芸娘头一歪,就死在了我的怀里。我铁青着脸,一字一句地对全军说:“这个女人叫芸娘,她求我们李家军为辽东百姓报仇。她要我们把她埋在辽东,她的阴魂不散,要跟着咱们,看看咱们河南的爷们,是不是真的爷们?你们说,怎么办?” 最后六个字,我是声嘶力竭地吼出来的。然后我听见一片震耳欲聋的杂乱呼喊声:“李公子,我们跟你走,灭满清!为芸娘报仇,为辽东百姓报仇!” 我对着芸娘的尸身跪了下去,这是我第一次下跪,我口中轻轻地念道:“芸娘,你安息吧。你放心,我们一定替你报仇,替大明百姓报仇雪恨。” 全军有一大半的人,也跟着我跪了下去。其他的人,犹豫了一阵,也陆陆续续地跪了下来。有人带头哼唱起了一首河南古曲,然后有很多人应声哼唱起来。那曲调悠长而凄婉,大约是丧事上专用的送葬曲,听得人肝肠寸断。 芸娘用她的生命激励了我们李家军,坚定了我们的决心,她理应受到我们的尊重和礼拜。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七十七章 悲天画展 诉苦大会的第二项内容,是组织五千名将官们观看画展。 画展设在我搭建好的那个临时超大帐蓬中,里面有九十七幅满清人屠杀汉人的图画,还有十三幅明军抗击清兵的图画。这些图是在崇祯的命令下,京城一百多名画师用一天一夜时间描画出来的。京城画师果然不同凡响,那些图画笔力雄厚,形象逼真憾人,将那种历史的悲情刻画得栩栩如生。 其中有一幅大图,是三名画师共同创作的,上面画着一群满清兵用长矛挑着五十多个小孩的肚子,清兵一字排开,象是在等待着长官的检阅,他们咧开嘴狂笑着,而那些孩子在矛尖上挣扎哀号,鲜血奔流,染红了长矛,染红了他们曾经自由自在奔跑过的土地。附近是一群妇女,冲上前来想救回孩子,却被清兵挡在外面。几个妇女正被清兵当众强暴着,她们的表情痛苦而凄惨,其中一个妇女倒在地上,衣衫零乱,眼睛睁得大大的,眼神象死鱼般毫无光泽,似乎已经死去多时,却仍不肯瞑目。而妇女们旁边,则倒着一大群男人,他们的尸体被叠成小山状,几只野狗正在撕扯他们的衣服。这画面极其惨烈。很多将官联想起芸娘临死前的悲惨诉说,再看到这副图,禁不住再次流下了热泪。 还有一副大图,是两名画师一起画的,上面画着一群青壮男女被长绳束缚着手腕,排成长长的队伍向着草原深处走去,他们的左右都是骑在高头大马上的清兵,那些清兵扬起马鞭,狠狠地抽在他们身上,象是在催促他们快些行走。他们的后面是一排被纵火焚烧着的房屋,火光冲天中,一群老人冲向那些男女,伸长枯如干柴的手臂,象要阻止清兵将他们的儿女带走,而清兵的马鞭却抽在他们头上和身上,还有几个老人被清兵用马刀砍倒在地上,奄奄一息,却仍然顽强地向着天空伸出手来,似乎要夺回点什么。几个满身是血的小孩和老太太跪在地上,相互抱着,哀哀地哭泣。这是一幅描绘清兵掳掠中原青壮男女去辽东做奴隶的画,看了令人热血沸腾,恨不得立即冲进画中,给那些清兵来个红刀子进、白刀子出。 有一幅小图,画家别具匠心地来了个特写,画上只有一个背影和一个小孩,那是一个清兵的背影,手里提着一把锃亮而滴着血的长长马刀,一个小女孩站在清兵面前,不知所措地仰头望着那清兵。那双带着些迷惑的眼睛,天真得令人心痛,美丽得令人过目不忘,从而更容易令人为那小女孩感到悲伤。很久以后,我还经常在梦中梦到那双眼睛。 而明朝官兵与满清骑兵的画卷则大气恢宏,将那金戈铁马的气氛表现得淋漓尽致。画上,大明的旗帜高高飘扬,红衣大炮喷出怒火,排成整齐行列的大明骑兵挥着大刀,勇猛地冲向清兵。一些官兵倒下了,后面的官兵立即补上,与清兵激烈地短兵相接着。看了这些战争的画卷,更容易激起人们的热血情怀,令人恨不得立即骑上骏马,奔赴辽东,参与到那血与火的战争中去。 将官们排成长列,从帐蓬的南面大门鱼贯而入,再从帐蓬的北面大门陆续出来。进去前,他们迷惑不解,不知我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出来后,他们个个怒容满面、斗志昂扬。将官们参观完后,一些士兵也自觉地排成长队,快速参观了那些画像。一时间,将士们议论纷纷,现场气氛再次被推向了**。 我长吁一口气,听觉上的刺激之后,再给他们来点感观上的刺激,看来这个策略是完全正确的,胜利的天平正逐渐向我倾斜,李家军的士气被彻底激发起来,在走与留的问题上,愿意留下者渐渐占据了上风。 于是在诉苦大会结束时,我趁热打铁,又宣布了一条决定:士兵们去留随意,愿意回家的,每人发给白银一两作为遣散费;愿意去打满清兵的,每人发给五两白银的安家费,今后战死在沙场上的,我给每人发抚恤金白银十五两,朝廷的奖励和抚恤费另算。愿走愿留的,都以排为单位登记造册,发放银两。这名册一式两份,一份随军,一份递交朝廷。安家费不直接发到士兵手中,而是在造册登记后,转交当地官府,十日后发放到士兵家中。我们用三天时间登记造册、发放银两和整顿军务,然后大军立即开拨,赶赴辽东。 我作出这番决定是经过了慎重考虑的。这些士兵家中往往是赤贫一族,如果诉苦大会还不能真正打动他们,那么,我就要用白花花的银子吸引他们。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既然有人目光短浅,不能被爱国情怀所感染,我就要不择手段地来引诱他们,这叫不能动之以情,便诱之以利,这总比官兵抓壮丁的方法要文明很多。为了完成正确的目的,过程中用一些卑鄙手段,我是并不在乎的,条条大路通罗马,只要能到罗马,不管是跑着去、走着去,还是爬着去、滚着去,我都不在乎。 至于要把银两发到士兵的家中,是因为如果带着白花花的银子上战场,必然会怕死,所以一定要把银子留下。而将士们来自河南各处州县,如果要等他们回家一趟去送银子,不但会极大地耽误时间,而且我担心夜长梦多,一些士兵会变卦,拿到银子后就开溜。而大军开拨之后再发银子,显然可以杜绝这两个弊端。 听了我的话,将士们顿时议论纷纷,特别是那些家中一贫如洗的士兵,更是面红耳赤地讨论和争论着。这也难怪,遣散费与安家费、抚恤金的巨大差距是明摆在那里的。在明末,一两白银对于老百姓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了,一两银子相当于一千多文钱,可以购买普通大米二石,即380斤大米左右,够普通家庭吃上一年了。虽然灾区米价暴涨,但经过朝廷放粮赈灾和平抑物价的举措,米价正逐渐恢复正常,可以说,一两银子当时可以救活一个家庭。而五两、十五两的白银与一两白银的差距明显,足以长期维持一家人的温饱,很多本来犹豫不决的士兵立时动了心,脸上放出了光芒,呃,就是铜钱的那种淡黄色光芒。 另一方面,尽管朝廷已经开始放粮赈灾,但河南连续数年大旱,加上蝗灾,赤地千里,土似石硬,如果水利跟不上,恢复耕种也是十分困难的,目前大多数地方暂时只能依靠朝廷的救济粮度过难关。因此,尽管李家军里有不少种田的好手,但苦于无施展能力的田地可种,因此天天呆在家里吃救济也不是个滋味。 这么一讨论,很多士兵便觉得,与其坐在家里吃稀饭受穷,倒不如赌上一把,继续当兵吃皇粮,不仅省下了自己的一份救济粮给家人吃,还可以赚到不少银子。就算是不幸战死了,也可以拿到一笔丰厚的抚恤金,养活家人。 我让将士们自由议论了十分钟后,估计大多数人心中都已作出最后的选择了,于是进行了一个粗略统计:“将士们,愿意归顺朝廷,愿意去辽东打满清人的,把右手举起来。” 漫山遍野的右臂举起来了,象一片凭空生出的密林,蔚为壮观。然后我又下令:“大伙儿把手放下,现在,不愿去辽东,决定要另谋出路的,举起左手。” 出人意料的是,仍有近十万人举起了手臂,而且大多是闯王的那些军队。我心中一寒,扭头向李自成望去。 李自成脸色尴尬,厉声喝道:“你们这些兔崽子,别在这丢人现眼了。没听见李公子的话吗?没听见辽东父老们的哭声吗?想当爷们儿的,就跟着李公子去辽东,打鞑子兵。不想当爷们儿的,就回家搂老婆孩子去,我也不拦着,只当白认识了你们一场。” 听了李自成的话,那些手臂,大部分齐刷刷地放下来了,只留下近万只手臂,仍稀稀拉拉地举在空中。 我凝神往将官中望去,见几名闯王的将领也坚持举着手臂,其中就有李自成的半个义子张鼐。我长叹一声:“自成兄,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这都是没有办法的事。人各有志,不能勉强,算了吧。” 李自成摇摇头,赫然道:“李公子见笑了,我手下这帮不成材的弟兄,唉……”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七十化程度不高,文盲居多,于是又细细地解释了一番。大伙儿听明白之后,都山呼万岁,再拜谢恩。曹化淳笑容满脸地叫人抬上几挑御酒,倒满了几银壶酒,又取过酒杯,先满上了三大杯,我和曹化淳、洪承畴先对饮了一回。曹化淳又斟上一杯酒来,对全军致敬。 仪式是繁琐而有趣的,那晚的酒宴也是热闹非常的,只是以后的三天,却把我忙了个鸡飞狗跳。整日里查看报名去辽东者的名册和发放银两的事情,幸好联系官府发安家费、退还福王和周王财物等事情,都由曹化淳和洪承畴代办了,省了我不少心。开封和附近州县归降的官兵依然还了旧职,又开始在城内巡逻,只是再也不敢象原来那样耀武扬威了。 令我意外的有两件事,一是报名去辽东之人竟有四十五万之众,报名回家的只有五万人左右;二是李自成的兵马最后绝大部分都报名参加了赴辽行列。我没有想到,军前演讲和诉苦大会、悲情画展、区别散银这四件事的效果,竟然有这么好,留住了绝大多数人。而李自成的军队能够留下来,更是出乎我的意料,我是早已作好闯王军队弃我而去的心理准备的,却没想到结果这么圆满。 对于这件事,我和宋献策讨论过几回,宋献策却认为这是理所当然之事:“既然现在天下重新安定,闯王的十二万兵马已无处藏身,若是重新造反,一是树大招风,易遭官军全力清剿,风险增大;二是朝廷放粮赈灾之事已广为人知,同时又全力偿还旧年所拖欠之军晌,民心思定,军心思定,愿继续造反者大为减少;三是经你诉苦大会等事,军心已变,众人仇清之心,有目共睹。虽然那日举臂者甚众,但估计不过是出于事先安排罢了,闯王若真再次举事,肯继续跟随其卖命者必大不如前。” “说得好。”我赞道,“不过,若闯王拉走大军,然后解散,化整为零,归于乡野,以图今后再起事,那又如何?闯王为何不用此招?”这段时间,我也慢慢熟悉了古文的遣词造句之法,能跟宋献策之乎者也一番了,书生的高大形象正在逐渐恢复之中。 “此时非彼时,此时若不能举事,拖上几年,国泰民安,民心思定,今后闯王便再也号令不动。故闯王不如远赴辽东,以参战之躯,观天下时势,以图良机。将有兵在手,方为将,方能成事,故闯王见兵心已变,必随兵走,以徐图之,而非兵随闯王走。”宋献策冷静地分析道。 “分析得很有道理。”我继续称赞宋献策,同时觉得宋献策的话里大有文章:“不过,以图良机这四个字,藏了点什么意思吧?你说明白些,别藏头掖尾的。” 宋献策微微一笑:“李公子,我问你,若你在关外不幸战死,或出些什么意外,闯王能否强取豪夺兵权?这可是四十万大军,想夺天下,灭满清,有这四十万大军,都是无往不能。” 我默然良久,叹道:“也许,咱们这都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吧。闯王,未必有我们想象得那么阴险。” 宋献策也叹道:“但愿如此。我只担心,辽东一战中,闯王必保存实力。” 我皱了皱眉:“不妨,我派他打前锋。至于我的安全问题,多找点亲兵保护我便是。以后作个规定,我不独自上厕所,必须要十个亲兵以上陪着我,我才去,免遭暗算。” 第 57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58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58 章 宋献策眼睛瞪得贼大:“上厕所,能十个人一齐上吗?”古时的厕所大多是小包房,摆一个大瓦缸,上面搭两块木板子,就是其臭无比的厕所了,不象现代的厕所那样宽阔和干净卫生;而且那两块跷跷板,若是上厕所时踩得不好,还容易有掉进粪坑的危险。上个厕所都有生命危险,古代人混得也不容易啊。而象这样的小包房,如果十个人一齐上阵,那确实很难想象。 “开玩笑是吧,让他们在外面给朕候着。”我呵呵一笑。 四十五万人,我们最后剔掉了三万人。这三万人,都是些老弱病残,包括一些老妇女,还有一些年仅十二三岁的小孩。很多老汉不甘心,嚷着要继续留在李家军里,但我们都婉言拒绝了。辽东之地冬天极寒,要是把这些老同志都冻坏了,我实在是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党。 但老神仙显然是个例外,老神仙原名叫周山,今年已经六十多岁了,由于医术高明,经常给自己造些大补丸吃,所以滋养得鹤发童颜,跟个道士似的。老神仙在李自成军中跟了几年了,大小疑难病症通吃,所以他不肯回家养老,我们也是求之不得,万一今后得个花柳梅毒什么的,不找老神仙还真解决不了。 女兵基本还是被我保留了下来。男女搭配,打仗不累,我始终坚信这一点。再说了,我总得找几个女兵给我梳梳头、洗洗衣、做做饭什么的,咱好歹也是个爷们,总不能自己去干那些事滴。 三日之期很快到了,四十二万大军浩浩荡荡地向着北京和辽东进发。 由于李家军以步兵为主,而且天气转冷,衣服笨重起来,又带着不少的粮草,这一路上,直走了一个月,才走到了邯郸,这时已是腊月初武的注视下,我们走上高高的台阶,走过摆放着日规、嘉量、铜龟、铜鹤的月台,缓缓走进了太和殿。这太和殿俗称“金銮殿”,是明代北京宫城内最高大的木结构建筑,殿面宽阔深远,是皇帝举行登基大典,庆典及接受文武百官朝贺的地方,如遇有将帅受命出征,也要在太和殿受印。因此我们便来了太和殿。 崇祯坐在金漆雕龙的宝座上,由于阳光照不到大殿深处,他的面目显得有些昏暗和模糊。接受了我们的朝拜后,崇祯问了些问题,包括我们归顺的人员数量、路上的情形等等,然后满意地笑道:“李家军英雄豪杰无数,平日里救民赈灾,劫富济贫,救活百姓无数,今又归顺朝廷,实乃我大明幸事。众将官立志屠满灭清,颇有英雄气慨,其志可嘉。如今辽东战事吃紧,锦州、松山被围困数月,弹尽粮绝,城破在即,危在旦夕。着李家军立即开赴辽东,以解锦州、松山之围,望汝等奋勇上阵杀敌,勿失朕望。” 随后一个太监宣读了圣旨,崇祯封我为征北总督,封宋献策、牛金星、李自成、袁时中为总兵,刘宗敏、李仲、李俊、李栋为副总兵,顾君恩、袁宗第、吴汝义、郝摇旗、李开、李怀仁、李怀琛、李怀祯、李怀典、李怀理等人为参将,张鼎等人为游击。 “李爱卿,至于其他人员,本应一一封赏,但因大军出发在即,时间仓促,而要受封之人人数过多,且大多为兵部所不了解,故朕授权你可以自行任命,并特授你尚方宝剑一口,出关之后,凡事尽可便宜行事,先斩后奏。”崇祯此言一出,大出大伙儿的意料之外,我心中暗喜,满朝文武却面面相觑。 一个老者颤巍巍地上前阻挠:“臣温体仁启奏陛下,此事不符祖制和规矩,武将须由兵部一一查明功绩和能力,再行封赏,望皇上收回成命。” 温体仁?我斜眼望去,记得这位温大人是位权高位重的阁老,但精于内耗,口碑似乎不太好,果然,此刻大军未发,他就准备用那些老规矩来套我了。看来崇祯早知道他们会反对,索性不跟他们商量,直接就在朝会上定了盘子,来个先斩后商。 崇祯冷笑一声:“查明功绩?嘿,你们要查明什么功绩?难道去查李家军打败开封和洛阳守兵的功绩?要不然,查查谁放的粮最多?给个半年一年让你们查,能查清么?不必了。至于规矩,朕说的话,就是规矩。如果与旧规矩不符,那么,这就是新规矩,自然替代了旧规矩。” 崇祯的口气很硬很霸道,让我油然生出羡慕之心,当皇帝果然爽啊,我不由得为自己的归顺而略略感到些遗憾。如果崇祯不是穿越者,也许再过几个月,就轮到我坐在这宝座上吃香喝辣、喝斥群臣了,虽然当皇帝有当皇帝的苦处,但对我来说,也还是有些新奇感的。 我正在胡思乱想,又一条大汉上前打小报告:“臣陈新甲启奏陛下,李家军中,尚有两万女兵,臣窃以为不妥。如让女兵上阵,一是乱了军中规矩,二是天下笑我大明无人,竟让女子上阵,还请皇上三思。” 陈新甲?听说是明朝的兵部尚书。我再次斜眼望去,此人就象个儒生嘛,咋混上了个兵部尚书?见不得我带美女上阵是吧?嘿嘿,我可是和崇祯有言在先的,看你如何阻挠? 崇祯却似乎被将了一大军,半天未曾作声。我心中一急,就开口道:“臣李岩启奏陛下,自古女子从军,多为无奈之举,但是,花木兰、穆桂英等等,哪个比男子差劲?谁又能否定她们的能力和功绩?臣手下的女兵,征战勇猛,是一支虎狼之师。当今国难在即,清兵猛如虎狼,自当调集一切可用之兵,共赴国难,何必囿于陈规、拒用女兵?” 崇祯叹了一口气,徐徐道:“四年前,皇太极以多尔衮、岳托为大将军,率大军直逼关内,蓟辽总督吴阿衡不幸战死,监军邓希诏遁逃。东虏兵一路西进,势如破竹,接连打下我四十七座城池,夺下卢沟桥和高阳,直逼良乡,然后又攻破济南、掠走德王。布政使张秉文自刎,巡按御使宋学朱、周之训都被杀死。大总督卢象升驰援不敌,也被东虏兵杀死,东虏兵逼近京畿,京师危在旦夕,人人惊慌不已。” 众臣见崇祯不回答温体仁的启奏,却突然讲起了四年前的往事,不由得面面相觑,不知崇祯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崇祯忽然厉声说:“当时满朝文武,皆张皇失措,无人能给朕出主意。相反,一些文臣武将收拾金银细软,准备告假还乡避风头。还有咱们明朝的大军,屡战屡败,被东虏兵杀得胆战心寒,四处逃窜,又有几人能真正做到精忠报国?倒是良乡的一群女子,见男子们纷纷战死,便组织起了一支娘子军,配合守军,与东虏兵誓死周旋,让东虏兵急切间无法攻下东良,不得不绕道而行。谁说女子不如男?谁说女子不能上阵杀敌,保家卫国?良乡的女子们,比咱们的明朝军士又差在哪里?” 崇祯的最后一句话其实还隐含着一层意思,东良的女子,又何尝不比这满朝文武强上百倍。众臣显然听出了这层意思,许多人羞愧地低下了头。 崇祯叹了口气,把语气放平和下来:“幸亏当时朕急檄洪承畴总督蓟、辽,调孙传庭总督保定、山东、河北军务,并设防护卫京畿,众臣协力守城,将士同心拒敌,这才稳定了大局,让东虏兵不能最终得逞。可是东虏兵并未死心,这几年来,又多次打进中原,进攻京城,还几乎吞并了我大明的整个辽东。此祸不除,国永无宁日。我既然让李爱卿便宜从事,这女兵之事,也就由得他了,众爱卿不必再奏。” 崇祯的护短之意十分明显,众臣听了这番话,都唯唯诺诺,不敢再挑我们李家军的刺。 我长吁一口气,很想向崇祯眨眨眼皮,以示感谢。但崇祯身边的太监正狐假虎威地扫视着我们,我于是只好作罢。 —————————————————————————————————— (今天来了个大学同学,陪了他一天,七点多才开始赶稿,现上传刚写好的79章(还热乎着呢,呵呵),今晚还会再发一章,即第第二卷就算正式结束了。明天开始第三卷,将以热血战争为主,呵呵,请各位书友继续关注。)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八十章 国难当头 我正得意间,殿外慌慌张张地进来一个人,跪在地上:“臣汪起先启奏皇上。” 我斜眼偷望过去,正是一月没见的东厂指挥使汪起先,不知这个大特务头子这么慌张,是不是东厂着了火? 我这时渐渐适应了太和殿内的光线,于是看到崇祯的眉头明显皱了一下:“何事?” 汪起先跪在地上,头也不抬地说:“臣刚才接到松山快报。松山副将夏承德开城投敌,致使邱民抑自杀殉国,曹变蛟拒敌入城,英勇战死。” 崇祯长吸一口冷气,愤怒地问道:“这么说来,松辽一线,我军已全部失控?完了,松山一丢,锦州也要丢了。这个该死的夏承德!朕要活剥了他的皮。” 汪起先用沉痛的语气回答:“松山被围困数月,粮尽援绝,到了人吃人的地步,城中军民人心离散,故让夏承德卖城成功。另据战报,清兵近日增加了人马,共有二十万人马,现围松山之兵,正强攻宁远,故共有十万兵马围困锦州和宁远。锦州粮尽援绝,全凭祖大寿约束部下有方,才撑到今日,但松山一失,锦州必军心大乱,若再无援兵,锦州恐步松山后尘。 此外,满清另调十万精兵,由多尔衮率领,分兵绕路突袭山海关,山海关守兵正苦苦支撑,但一些守兵已向关内溃逃。守将杀了不少逃兵,但逃兵仍屡禁不止,照此下去,山海关恐怕已不能长久。一旦山海关失守,十万清兵转眼即将抵达京师城下。” 崇祯“噌”地从龙座上站起来,失声道:“怎么会这样?这都什么时候的事了,怎么现在才报?该死,该死。” 兵部尚书陈新甲赶紧跪在地上,连头都不敢抬:“禀皇上,臣也是刚刚才接到战报,因皇上正在办理招安之事,故还未及禀报。不过据臣看来,这满清人口刚过百万,历年来只有十万兵力,怎么会突然多冒出来十万?这战报上的消息恐怕有误。” 汪起先继续奏报:“据我从另一份密报中得来的消息,多尔衮裹挟蒙古兵六万、朝鲜兵四万,故有二十万之众。围攻锦州之兵,以蒙古兵和朝鲜兵为主。攻打山海关之兵,以满清兵为主。这消息千真万确,请皇上勿疑。” 朝鲜和蒙古?我心中一惊,朝鲜一直是中国的附属藩国,古称高丽,后来朱元璋把高丽改成了朝鲜,以前明朝在萨尔浒之仗中,还让朝鲜兵协同进攻满清。近年来,满清多次攻打朝鲜获胜,朝鲜又臣服于满清,所以满清这次让朝鲜兵帮着他来打明朝。还有蒙古,虽然已被努尔哈赤和皇太极打得七零八落了,但以往也很少有与满清合兵攻打明朝的纪录,这回蒙古又抽什么疯?难道,崇祯的那个“无法作弊”的穿越规则开始发挥作用了?真让穿越任务的难度增加了一倍,所以十万清兵变成了二十万? 我抬眼向崇祯望去,他一下子仿佛苍老了很多,以手支着额头,似乎十分难受。 汪起先见崇祯没有作声,又大着胆子说道:“山海关守兵不多,恐难抵挡十万清兵。目前我大明军队闻清兵而丧胆,不战而逃者比比皆是,若军心一散,山海关必失无疑,则京师危如积卵。目前我大明几无可用之兵,李家军虽人多势众,但绝大多数是步兵,缺少与骑兵的作战经验,若与十万清兵仓促决战,恐如羊入虎口,不能胜此大任,不能将宝全押在李家军上。皇上,此时是否依照旧议,迁都江南,是当务之急,望吾皇早作定夺。” 我听了这话,心头火起,步兵就铁定打不过骑兵吗,谁定的规矩? 我正想搭话,却见崇祯伸手在案桌上重重一拍:“胡说!我堂堂大明,还能真怕了他满清鞑子兵?别人欺负到我们头上来了,你们却要我迁都?不,我坚决不迁,宁可站着死,不愿跪着生!” 崇祯最后一句话,说得我热血沸腾,不禁开口接言:“好,有骨气,臣李岩佩服吾皇的胆量和骨气。臣请求立即率兵出征辽东,扫荡满清之兵。臣征战数月,又练兵一月,虽大仗经验不足,但目前我军同仇敌忾、士气高昂,正可一试锋芒。臣这就先带六万骑兵赶往山海关,然后出关和那十万清兵拼个你死我活。” 第 58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59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59 章 满朝文武闻言一怔,然后都用怪异的眼光看着我。我心念一动,忽然想到,敢象我这样公然倒过来,去夸奖皇帝的臣子,他们恐怕还没见过,因为他们不知道我和崇祯是共过患难的铁哥们。这铁哥们嘛,21世纪的主要衡量标准曾经是一起上过山,一起下过乡,一起扛过枪,一起嫖过娼。只不过,现在我看来,再多的共同点,也不如一起穿越到同一个时代来得更铁。 李自成忽然扭过头来,微微地向我眨了下眼,我转念一想,顿时又明白了臣子们真正对我感到奇怪的原因。我们李家军要去收拾满清兵,是准备以优势兵力,一小股一小股地吃掉各个地方的清兵,一个城池一个城池地扎稳脚跟。但现在,我们面对的是满清的整整十万铁骑,是一股象绞肉机一样强大的力量,这股力量,曾经将明朝的二十四万能征善战的大军在短短一个月内撕扯得粉身碎骨。 而现在,我们这群没怎么打过大仗的乌合之众,虽然有四十二万人,但骑兵原来只有四万,现在崇祯为我配了两万匹马,所以勉强凑出六万骑兵。如先期赶往山海关,贸然开关出战,恐怕是凶多吉少。而如果我们到达山海关时,关已破,则平原决战更是难敌那十万虎狼之师,可说是九死一生。所以大臣们听到我此时提出的出关决战的请战要求,都象听到一个小孩要去和拳师决斗一样,觉得匪夷所思,连李自成也在暗示我不要鲁莽行事。 想到这里,我也觉得自己有些冒失,但这又有什么了不起呢?当辽东成为一片满清的海洋,当锦州、宁远成为海外孤岛,当山海关危在旦夕,当大多数的明朝军队都全无斗志地四散溃逃,我还不顶上去,那还算什么男人,算什么中国人?清兵厉害又如何?大不了,把这条命赔在辽东便是了。 崇祯沉吟道:“李爱卿,你有把握?” 我索性放开了说:“没有金钢钻,不揽瓷器活。皇上放心,臣自有对付清兵的方法,若是打不赢满清,我李岩愿把脑袋挂在山海关城墙上,给他多尔衮当夜壶。” 崇祯的脸上顿时露出了喜色,微笑道:“李爱卿果然有胆色。好,就这么办了,你先带六万骑兵,和洪总督星夜驰援山海关,步兵随后赶去。如能打退清兵,再寻机解救宁远和锦州之围,和清兵决一死战。你记着,洪总督带兵征战满清兵多年,经验丰富,你要多向他请教,有什么事,大家商量着办,不要意气用事。你们不能失败,一失败,我大明就彻底完了。” 我高声答道:“臣遵命。手执钢刀九十九,杀尽满清方罢手。臣这就去了,打一个大大的胜仗回来。” 崇祯点了点头,笑道:“好,祝你旗开得胜。朕送一送你。” 我摇摇头:“不敢劳圣上大驾,请皇上安心坐在龙椅上,等我的捷报。” 我义无反顾地走出太和殿,然后回到驻军地点,带上六万骑兵,和洪承畴的二万关宁铁骑一起,向山海关方向赶去。临行前,我再三叮嘱牛金星他们,让他们带着剩下的步兵,随后赶来。 崇祯为我准备了二万匹马,所以我的骑兵又增加了两万,这两万人里,有一万弓箭手,一万长枪兵。这都是李自成轮训大军的功劳,不然弓箭手和长枪兵连马都不会骑,此时也就不可能及时赶往山海关救援了。 天空又飘飘洒洒地下起了小雪,风很冷,我的心却很热。 纵马疾驰中,红娘子忽然凑近我,淡淡说道:“当上总督了,心里美吧?” 我呵呵一笑:“惭愧惭愧,一不小心就当了个总督。” 红娘子撇了撇嘴:“瞧你美的。我只问你一句,你起兵以来,到底是胜了,还是败了?” 我顿时一愣,讪讪地答不上话来。起兵以来,我打了不少胜仗,按道理来说是大胜特胜了。但我原来的理想是收服天下,然后当个好皇帝的,现在却当了宋江第二,成了甘心为崇祯卖命的打工仔,无论以后是当总督还是宰相,无论今后如何位极人臣,本质上我仍是一个打工仔,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显然是败了。尽管,崇祯是我的大舅子,更是一个穿越者,我给他打工也不冤,但无论如何,崇祯才是那高高在上的胜利者。 红娘子见我答不上话来,冷笑一声,拍马便走。 我在马上默默地想了半晌,摇头一笑,我真是愚人啊,在这国家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还去想什么个人得失,那不是鼠目寸光、庸人自扰么? 一想通此节,我心情豁然开朗,看着眼前飘飞的雪花,我忽然很想唱歌。刹那间,那些埋在心底很久的歌一首首在我脑中闪过,最后我伸出魔爪,凭空抓住了几句歌词,放大音量吼了出来—— 数英雄, 论成败, 古今谁能说明白? 千秋功罪任凭说, 海雨天风独往来。 这几句歌词充满了伟大的哲学思想,正好能有力地抨击红娘子的小资情调。 李自成回过头来,大声为我喝采:“好!唱得不错,就是风太大,听不清歌词。” 我正准备重唱一遍以酬粉丝,红娘子却撇了撇嘴:“好什么好?总督大人,你少往自已脸上贴金了。想必你以为自己很看得开,很聪明吧,其实,你就是那古往今来第一大糊涂蛋。” 我微笑道:“糊涂些有什么不好?糊涂是福,人这一辈子,最难得的,就是糊涂。” 红娘子听了这话,微微一愣,低头沉思了一会,然后冲我微微一笑,露出了久违的两个小酒窝。 —————————————————————————————— (第二卷完。明日起写第三卷,将以铁血战争为主,敬请继续关注。) 第三卷 惊涛拍岸 第八十一章 山海雄关 两京锁钥无双地,万里长城第一关。 山聚仙乃奇,海藏龙而神,关踞险为雄。万里长城是奇迹,而山海关将高山、大海、雄关三者结合为一体,更是奇迹中的奇迹。它北依巍巍燕山,南襟滔滔渤海,紧扼东北、华北交通咽喉,自古以来为兵家必争之京畿要地。明朝大将军徐达曾受命建关设卫,于山海之间构筑此段长城军事要塞,故名山海关。 可是就是这么一个军事奇迹,却成了中国人永远的噩梦。三百多年前,正是在这里,吴三桂引清兵入关,从此汉室无可救药地倾覆了三百年之久,中国陷入了一场场的民族灾难。 当机会来临,我绝不能让这山海雄关再成为中国的噩梦。 山海关离北京有五百多里路,我们全力催马狂奔,但因天阴暮雪,一些路上有薄薄的积雪,因此一天也只能跑个一百多里。 一路上,我们见到一些零散的明军从山海关方向逃回来,三五成群,成批的则有几十人一群的。这些士兵虽在逃奔途中,但仍耀武扬威,只是不小心瞥见了洪承畴后,就个个吓得面无人色。洪承畴是蓟巡总督,这些士兵,都是他手下的兵。洪承畴见了逃兵,二话没说,就抓起来问一下前方战况,然后统统杀掉,接着继续赶路。 此时镇守山海关的总兵是高第,下辖兵员数目为一万人。吴三桂时任宁远总兵,时间未到1第汇合。见高第手下的兵不断溃逃,我忧心忡忡,想象中,山海关一定守不住了。 和洪承畴讨论时,洪承畴却面色如常,并劝我不必过于担忧:“山海夫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可说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莫说清兵来了十万,就是来了一百万,急切间也没那么容易攻下。除非……” “除非什么?”我急忙追问。 洪承畴望了望阴沉的天空,脸上终于露出一丝恐惧:“除非我军全无斗志,逃兵大量增加,或者有软骨头叛乱献城。” 我和洪承畴对视一眼,脸上都大增忧色,于是各自喝令手下不准睡觉,继续赶路,务必尽快赶到山海关。 在崇山峻岭中连赶了三天三夜路,我们终于在腊月二十七的午夜,赶到了山海关脚下。远远望去,首先映入我们眼帘的,是山海关雄伟的城楼,象鸟巢一样稳稳地扎在长城之上。洪承畴忙里偷闲地介绍道,山海关的城池,周长约8里,是一座小城,整个城池与长城相连,以城为关。城高14米,厚7米,全城有四座主要城门,其中东城门叫做“镇东楼”,取震住东虏满清兵之意,即是天下闻名的“天下第一关”。它是万里长城东部起点的第一座关隘,依山襟海,雄关锁隘,易守难攻。城楼威武雄壮,呈箭楼格式,城高台宽,与靖边楼、临闾楼、牧营楼、威远堂在长城之上一字摆开,形成五虎镇东之势。与满清兵的战斗,正在镇东楼附近展开。 所幸的是,令我们最担忧的事还没有发生,山海关还未落入敌手。见我们到来,高第笑逐颜开地把我们迎入府邸中,连连拱手:“洪大人,李大人,你们真是雪中送炭,这回山海关有救了,这真是天佑我大明。” 洪承畴询问了一下战况,高第未曾开口,眼圈就先红了:“满清军六日前开始攻打山海关,来势凶猛,但凭借着险关地势,我们尚能坚持。清兵人多势众,攻得十分凶狠,白日里不断用登城云梯往上送人,还用巨木撞击城门。将士们在城楼上拼死防守,但清兵箭如飞蝗,人如蝗虫,很难抵挡,我军先后有三千多名将士战死沙场,清兵却只有两千左右伤亡。一些士兵估计朝廷派不出援军,山海关迟早守不住,于是当了逃兵,我杀了两百名逃兵,但还是有五百余名士兵逃了回去。因此,山海关的一万将士,目前仅剩下六千人,属下治军无方,作战不力,请洪大人责罚。” 洪承畴将手一摆,肃然道:“与满清兵对阵,伤亡在所难免,高大人不必过于自责。至于逃兵一事,自古强弱交战,军心有所动摇,在所难免。这治军不严之罪嘛,且从长计议,还望大人努力守关,将功折罪,我一定在皇上面前为高大人尽力开脱。” 高第连连点头:“好。洪总督,李总督,你们准备如何破敌?” 洪承畴沉吟道:“李总督有出关决战的想法……” 第 59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60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60 章 我皱了皱眉,接口道:“那是以前的考虑,目前清军士气仍盛,且伤亡不多,平原野战能力又很强,我们如贸然出战,恐怕凶多吉少。既然山海关没丢,不如稳妥点,等时机到了再来决战。不过,我倒另想了一个法子,可以让清兵吃点苦头,你们看可否使得?” 洪承畴眉毛一挑:“什么办法?怎么路上没跟我说?” 我呵呵一笑:“这个计划,我在路上只是想了个雏形,刚才入关时,看到这些城楼,我才豁然开朗,把这个计策给定型了。我这个计策,就叫关门打狗。” 洪承畴疑惑地问道:“关门打狗?三十六计中只有关门捉贼一计,是否是同一计?” 我笑道:“对,就是一回事。不过,咱们只杀贼,不捉贼,捉贼太费事,也没有那么多绳索。我想啊,既然现在我们在平原上决战占不到优势,不如把清兵引进山海关,关在城里,狠狠地打他一下。” 高第失声道:“你想把清兵放进城里?不行,清兵人数优于我军,一旦进来,这城门就关不上了。咱们不但包围不了他们,还会被他们突破防守,反过来包了饺子,这山海关就彻底丢了。” 洪承畴的眉头却一下子舒展开来,若有所悟。 我微笑道:“洪大人看来已经明白了。” 洪承畴微微点头:“我们一次放少量满清兵进来,围杀干净,城门自然就被敌军尸身堵塞了,再加上咱们在城内的防守,其他清兵想进也进不来,这山海关就丢不了。所以这城门虽然关不上,但就等于是关门捉贼了。李大人这一招确是妙计,但也是大为行险之计,自古以来,恐很少有人用过。” 我连连点头:“别人用得少,清兵才意想不到,才能取得出奇不意的效果。我看,咱们集中起所有援军兵力,八万人一起做一个大口袋,设好埋伏。等清兵用巨木撞击城门时,高大人令人暗中打开城门,假装城门失守,等清兵冲进来,咱们就用弓箭手射一阵,长枪手投掷些长矛,就能挡住清兵了。然后大军再围杀上去,我就不信,剩下的清兵还能进得来。” 洪承畴沉吟道:“虽是妙计,但无必胜把握,还是有破城的风险。” 我叹道:“自古打仗,人数相当之时,哪有必胜把握?有个七八分,就值得冒险了。洪大人别忘了,锦州和宁远城援尽粮绝,都等着咱们出关救援。若不能迅速解决这里的战事,再拖上一阵,锦州和宁远一丢,这辽东就尽归满清兵所有,咱们的山海关,也就成了孤岛了。” 第三卷 惊涛拍岸 第八十二章 开门揖盗 洪承畴显然被我说动了,浓眉一轩,下了决心:“这倒也是,兵者诡道也,咱们设下埋伏,放手一搏,当有较大收获。” 高第此时也明白过来了,笑道:“李总督,真有你的,虽然风险大了些,但确实是好办法。我看,咱们还可以在城门处用绊马索放倒清兵的先锋马匹,让他们自相践踏一番,然后再趁乱用弓箭手和长枪手对付他们。” 我沉吟道:“这城门深七八米,若是在城门处设绊马索,虽然可以阻挡清军攻势,但放进来的人马就必然只有一两百人,后面的清兵见中了计,未必肯再往里面冲,咱们就没占到多少便宜,对不起这么大的阵仗。所以这绊马索,一定要设远一些。此外,可以在城楼上准备些弓箭手,码一些大石块,等清兵进得差不多了,箭石齐发,既可伤人,又可堵门。” 洪承畴点头同意:“有道理,绊马索可以设,但要远离城门。城楼上分派二千弓箭手上去,配合些箭石,加上李总督带来的其他弓箭手和长枪兵,我看够满清兵受的了。我们至少要等到五千清兵进城后,才能动手,不然,就挫不了清兵的锐气。” 我豪笑道:“放他两三万人进来又如何?咱们反正是人数占优,要玩就玩大些。眼看马上就要过年了,咱们不妨就用这几万清兵人头,给朝廷送上一份厚礼吧。” 洪承畴连连摇头:“风险太大,我看最多放一万人进来,就不得了了。如达到一万以上,就会寻机在咱们的包围圈中突围,打开口子,后果就很难预料了。依我看,不如稳中求胜,不可冒太大风险。” 我左想右想,最后还是妥协了:“好吧,我同意。清军还不知道我们的到来,我看,赶紧叫将士们抓紧时间吃饭和休息,明早在东城门布置埋伏圈,然后把东城门变成屠宰场。” 我们三人相视而笑,一时间心中都充满了必胜的信心。 回到高第为我安排好的住处后,我又把李自成等人找来,和他们好好商量了一下这个方案,他们都觉得可行,于是我安心地躺在床上酣睡起来。 这三天三夜,我们只是趁吃饭时,和衣打了个盹,实在是太累了,所以这一觉,我睡得很香甜。 第二天早上,我们刚把人马调集好,布置好作战任务,清兵就又来攻城了。一时间地动山摇,而我们这边,按计划埋伏好人马,仍用旧兵守城,只是多派了二千弓箭手在城楼上埋伏。 我和洪承畴登上城楼,看了一下敌情,清兵密密麻麻地分布在远处。数千清兵的先头部队正在试探性攻城,大约是畏惧城楼上的几门大炮,因此清兵不敢在城破之前,大规模地逼近城楼。 清兵除了用攻城云梯登城,用巨木撞门,还派出很多骑兵轮番向城楼射箭,以掩护攻城部队。城上的弓箭手也不停地向城楼下射击,但由于清兵都全身铁甲,因此效果不好,没射死多少清兵。但对于攻城云梯,高第的兵还是很有经验,先用箭射,然后用石头沿云梯滚下去,等清兵爬到高处时,还用烧好的油罐往下倾倒,一列列的清兵嚎叫着滚了下去。偶尔有些运气好的清兵爬上墙头,大多立足还未稳,便被短刀长枪给击下城头,惨叫着摔下十余米的高的城墙,一命呜乎。但也有些清兵在城头站稳脚根,马刀狂舞,砍翻了一些士兵后,最终被明兵围攻死。 至于撞门巨木,则由于城门至关重要,更是受到明兵的重点关照,弓箭、石块、油罐不停地倾泻而下,抬木的二三十人,不到十分钟就只剩了七八人,但马上又有人赶来替换上。抬圆木者头顶身披厚蓑衣,上面大约浇了水,因此可以防备油罐和部分箭矢,但对于石块就无能无力了。但投石需要准头,且投石者必须将上半身露出,才能投出石块,这样很容易被清兵的弓箭射中。因此攻来守去,双方都各有伤亡,战斗呈胶着状态。 我奔下城楼时,不由得有些忧心忡忡起来。明军都穿着锁子甲,防备较好,否则在密如蝗雨的箭矢中,伤亡会更大。但我的李家军,装甲方面比明军相去甚远,虽然铁器营不停地努力锻造锁子甲,而且也从河南各地官兵处缴获了几千副锁子甲,在北京时崇祯又送上了库存的一万多副铁甲,但目前配备在骑兵身上的铁甲只有二万七千副左右,大多数骑兵还是穿着简单的防护皮装,很容易受箭矢所伤,与关宁铁骑形成鲜明的对比。 我和洪承畴下到城楼下,骑上战马,此时城门处传来隆隆的撞击声,震耳欲聋,那是因为我们已让城楼上的士兵逐渐减少攻击,有意让敌门破门。 等我们回到队列中,吹号兵便拿出号角,吹响了一长一短的军事暗号。 在城门内防守的几十名士兵立即按事前的约定,打开了木闩,取下了销木。于是,随着又一声隆隆的撞击声,大门豁然洞开,刺眼的光线从幽暗的城门处射了进来。那几十名士兵假装努力地重新关上大门,但巨木已塞入城门,大门自然无法关闭。撞门的清兵喜出望外,立即抽出随身的马刀,冲进门来与士兵们搏杀起来。 不出所料,清兵见此良机,立即吹响了冲锋的号角,附近的清兵立即潮水般地象城门处蜂拥而入,远处的清兵也发出雷鸣般的呐喊,策马向城门处狂奔过来。然后我们听见轰然的爆炸声,那是城楼上沉寂多时的几门大炮开始暴发了。难得有这么密集的骑兵冲到射程之内,城楼上的炮手自然是玩了命似地点火放炮,争取多射杀些清兵。 李自成骑在一匹剪短了鬃毛和尾巴的乌龙驹上,在离城门处七百米的地方静静伫立,手中紧紧握着他的花马宝剑。他身后是三万他亲手带出来的铁骑,其中有三千弓箭手,四千长枪兵。 李自成的左边是二万关宁铁骑和李家军的二千弓箭手、三千长枪兵;右边是我带领的二万三千名骑兵,其中有三千弓箭手、三千长枪兵。 本来我们在开门揖盗的计划中,是准备远远的埋伏好的,等清兵到位后再现身。但实际察看地形后,我们放弃了这个打算。城门内地势并不十分开阔,因此我们做了一个密集的口袋,只留下可以容纳一两万人的开阔地带,等待清兵的到来。我们预料,清兵性格悍勇,即使见到密密麻麻的伏兵,也大多不会后退,而会冲杀上来。 蹄声如雷,第一批清兵已经冲了进来,一片刀光如雪,大约有一千人左右。等他们冲进城门,远远地见到李自成整齐的军队,大出意料之外,于是放缓了马速,回头去大声地用满语叫嚷着,大约是在提示大伙儿小心不要中伏。 但只耽误了一小会,后面的清兵已如潮般从城门处涌入。一时间人挤马踏,情形有些混乱。显然,前面的清兵已知道中计了,他们做梦也没想到,山海关内会突然有这么多骑兵出现。但由于是平地,他们一时看不清我们到底有多少人马,仍抱了破城的侥幸心理,于是策马前冲,开始向我们的方阵发起冲锋。 事实上,清兵是不得不如此。后面的清兵正不断地涌入城门,如果他们不向前冲,就会堵塞后来者的道路,使力量更加单薄。同时,他们事实上也已无法掉头回去,因为回去的路已被源源不断的后来者堵塞了,城门处人头攒动,没有了回身的余地。最后,面对城门大开这种良机却不冲杀进来,而是掉头回去,也无法向统帅交待,等待他们的必然是悲惨的军事处罚。因此,清兵虽然有所顾忌,但仍然是奋勇冲杀过来。 转瞬间,清兵已奔至离李自成军队仅有四百米左右的地方,此时地势开阔起来,他们又看到了在左右两侧的伏兵,不由得有些惊慌,但凶悍的清兵,仍未停下冲锋的脚步。 “射!拉!”我运起内力长啸一声,顿时箭矢如雨,从三个方向向清兵倾泻出去。清兵手忙脚乱地挥舞马刀抵挡,但清兵虽全副武装,奈何马却无防备,一群群的战马哀鸣着倒下,将数百名清兵掀翻下来。一些清兵躲过了箭雨,正准备冲进李自成军中厮杀,忽然地上一条条长绳跃起,顿时马失前蹄,哀鸣着倒下地来,清兵于是纷纷落下马来,在地上摔了个半死不活。 第三卷 惊涛拍岸 第八十三章 关门捉贼 满清人果然甚为骁勇,见我们使出绊马索的手段,立即兵分三路,向前方冲锋者提马纵跃过绊马长索,绕开前面扑倒的马匹,踏着摔倒清兵的身躯,迎面冲杀而来;另两路则斜斜向左右分散冲杀,手起刀落,正在拉紧绊马索的我军士兵纷纷人头落地,不一会便破了我们的绊马阵。 我们的箭矢再次密集射出,弓弦响处,箭雨再次从半空直泻而入,落入清兵冲锋阵列中,让不少清兵人仰马翻。但这一回,清兵也开始向我们的弓箭兵回射起来。清兵的弓箭强劲,大部分骑兵都带着一种大弓,这种大弓需要很大的拉力,也只有蒙古兵和清兵使用,射击跟离为三百码左右。与此相应的,清兵一般也随身携带两种箭,一种轻,箭头小而尖,用于远射,另一种较重,箭头大而宽,用于近战。清兵此刻用上了轻箭,射得既远又准,我们的弓箭手顿时出现了不少伤亡,引起了一阵骚乱。 此时城楼上的投石机发动了,一块块大石向清军阵营中砸去,强劲的弓弩也居高临下地密集射下,顿时又造成清军较大的伤亡。 蹄声如雷,清兵前仆后继,人越来越多,前面的已快冲至李自成布好的阵前。另两路清兵也已冲至我们的左右两路大军阵前。随着清兵兵分三路的冲击,密集的清兵开始分散,箭矢和石块对清兵的人身杀伤力也开始减退。 同时,此批冲上的清兵属于重骑兵,在战马上都配备了较厚的皮制护甲,使弓箭不易穿透皮甲。我们的弓箭不如明军正规军装备得好,弓箭射击力量较弱,所以不少箭虽然插在了皮甲上,但并未完全穿透。有的马身上插着数柄短箭,但仍然能继续奔驰。清军的马借了护甲的力量,令我军弓箭对马的杀伤力也明显减弱。 见此情况,我当机立断地让号角兵吹起了两短两长的号声。透过奔涌着的清军,我遥遥望见李自成镇定自若地一挥手,弓箭兵飞快地向两旁散开,一排排长枪兵手持长矛,从弓箭兵的间隙中蜂涌而出。长枪兵都没骑马,手中抓着几支长矛和短矛,只见他们分开脚步,扭腰用劲,“吓”的一声齐吼,手中短矛纷纷离手掷出。 在听到号角声的同时,我们左右两路人马也按照事前的布置,采取了和李自成相同的策略,弓箭手退居二线,继续向清兵射箭,数千长枪兵则挺身而出,一齐用短矛掷向已冲至眼前的清兵。 矛飞如雨,瞬间顿穿了清兵马匹的头颅,插入了马匹的脖颈和马胸,还有些短矛则顿穿了清兵的脖颈和胸甲,又是一片清兵人仰马翻。长枪兵手不停歇地掷出短矛,给清兵造成了较大的伤亡,但仍然阻挡不住清兵的攻势。如潮的清兵铁骑踏着同伴的身躯,继续猛冲上来,转眼即要冲入我们的阵仗中。 站在战阵最前面的长枪兵,此时又齐齐发出“吓”的一声,分成前后两排,抓起长矛,把长矛尾部斜插在身后的土地之上,将矛杆使劲夹在腋窝里,双手紧握矛杆,双腿分开并用力下蹲,矛头斜斜的指向冲来的清兵。在朝阳中,那一片片如林的矛尖,象一片死亡的妖树林,静静地等待着吞噬清兵的人马。 第 60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61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61 章 李自成原来的练兵方法中,强调长枪兵举枪刺马刺人,杀伤力很强,但我考虑这样容易使长枪兵被骑兵撞飞,乱了阵脚,所以将这种方法改进了一下。这是我从《勇敢的心》这场电影中学来的经验,我认为,长枪兵要成功对付冲来的骑兵,一是必须出其不意,等骑兵冲到眼前时才运用长矛;二是必须将长矛的一头撑在地上,才能与骑兵巨大的冲击力相抗衡,否则不但不能戳穿奔来的人马,自己也将被撞飞,乱了自己的阵脚。只有将最初一批骑兵如此阻挡下来,长枪兵才能用长矛击刺如飞地刺杀落马者与后来的骑兵。 转眼间,奔腾如潮的清军骑兵已与长枪兵轰然碰撞,在如林的插地长矛面前,清兵如同撞在厚实的铜墙铁壁之上,一匹匹战马被密密麻麻的长矛刺穿了头颈,成片地向前跪倒,发出临死前的哀鸣。马上的清兵被惯性作用牵引,作出一个高高的抛物线动作,大多数清兵落在后排林立的矛尖之上,长矛在巨大的冲力下,硬生生地贯穿了清兵的身躯,一些清兵被当场活活刺死,一些未立时气绝的清兵,身子悬在半空,发出了临时前凄厉的嚎吼,令人不寒而栗;还有的清兵没落在矛尖上,而是落入了我军阵中,随即被士兵们乱刀砍死。刺人先刺马的战术得到了成功运用,取得了初步战果。 清兵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但并未停止冲锋,后面的清兵仍毫不惧死地冲上来,在撞上长矛之前的那一瞬间,将手中的马刀奋力抛向举着长矛的长枪兵。长枪兵大多没穿锁子铁甲,被抛来的马刀砍在头上,插在胸口,鲜血似瀑布似地喷射在半空中,不断有长枪兵的身躯轰然倒下。而后面的长枪兵立即勇猛地冲上前来,补上长枪阵的缺口,继续用身躯与长矛形成大大的“入”字,借助土地的力量,用血肉之躯抵挡清军骑兵的巨大冲力和掷出的长刀。 眼前的一切,就象一个血腥的屠宰场,血肉模糊的清军和明军尸体,随着一次次地冲撞,一层层地摞了起来,血沫四处喷飞,形成了一层淡淡的血雾。 那些一批批倒下的长枪兵旁,我们剩下的长枪兵依旧凛然站立着,面无表情地紧握着矛杆,眼里带着冷酷和绝决,死死地瞪视着冲来的清兵,准备与清兵同归于尽。而那些清兵也丝毫没被同伴的鲜血所吓退,怒瞪双目,举着雪亮的马刀,在头顶上打着旋圈,大声吆喝着,继续向长枪兵冲来,准备收割明军的头颅。 这就是战争的惨烈么?我被深深地震撼了。在这里,不管是明军还是清军,都没有时间考虑自身的生死,脑中只有一个念头,多杀一个人,多宰一匹马,杀一个够本,杀二个就赚,杀三个就赚翻了。 随着清军骑兵战阵一次次如潮水般地冲击长矛战阵,我们的长枪兵阵形终于被冲垮了。放眼望去,清兵已密密地聚集在包围圈内,看样子有一万多人,已超出我们的计划了,该是关门捉贼的时刻了。我对身边的号角兵大吼了一声,号角兵立刻举起手中的号角,吹出了两短一长的信号。 城楼上的数千名弓箭手于是暂时停止了射箭,每人举起一块大石,轮流奋力向城楼下掷下,大部分的大石块,被集中丢在城洞附近,将城洞处的清兵砸了个人仰马翻。随着石块如雨般地落下,再加上清兵人和马的尸体,渐渐地在城门两头垒成了两个石墙,阻住了后续清兵的进入。 听到城门处不断传来的刺耳哀嚎和疯狂叫喊声,清军们纷纷回头望去,见城门处被堵塞,后续清军一时进不来,脸上瞬间都露出了一丝畏惧,但随后都回过头来,向我们的军队怒瞪双眼,口中发出挑衅的吆喝声。 与此同时,我们的长枪兵向两侧分散,骑兵出动了。六万骑兵催动马匹,勇猛地冲上前去,骑兵们拿着大刀和长枪,向清兵的铁骑包围过去。清兵们见我们合围了,后退的道路又被堵塞了,并未惊慌失措,而是立即四散迎战,他们手中的马刀是一种份量很重的铁制弯刀,动作以凶狠的砍劈为主,以削刺为辅,动作熟练而灵活,招招致命,刀刀夺魂,显然比我们李家军的战斗力强,此刻困兽犹斗,更是暴发出惊人的战斗力。片刻间,我们不少的战士落下马来,而清军的伤亡人数显然要远小于我们。 第三卷 惊涛拍岸 第八十四章 喋血雄关 如果换作其他明军,见到清兵这么凶狠的攻击,恐怕早已萌生退意,远远地逃散开来了。洪承畴就曾给我讲过一次山西崞县的战例,后金仅有数十人的小分队,抢了崞县妇女孩童上千人后,从代洲城下经过,代洲城上的守军由于不久前刚与清军交过手,十分畏惧清军强悍的战斗力,竟不闻不问,任由清军大摇大摆离去。官兵让满人如入无人之境之例比比皆是,如果此时山海关战场内换成一般的明军,恐怕就会被清军冲破包围圈,反过来形成致命一击,或者从西城门内冲出战场逃逸到中原。 但李自成对训练和使用骑兵颇有心得,他经常使用一种叫“三堵墙”的战术,如将三万人分为三批,象三堵铁墙一样,次第向前冲杀。如果前排人马面对敌军畏惧而退缩,后批骑兵就会毫不留情地将退回者杀掉,即使是在训练中也不例外。我听说,在开封训练的那一个月里,李自成往往挑选地势险要之处轮驯骑兵,当前方有深沟宽壕,前排骑兵勒马犹豫时,也会被后排的骑兵当场杀掉。因此,不管前方是刀火还是火海,经李自成训练出来的骑兵,都会义无反顾地冲上前去,绝不敢回头半步。 因此,虽然清兵冲杀凶猛,我们的骑兵依然咬着牙,和清兵展开了激烈的攻杀,随着双方人马的不断倒下,包围圈也在不断地缩小,清兵被困在了六万骑兵的汪洋大海中,但清兵缩成了一个较小的阵形,顽强地向外发起攻击,试图突破包围。 此刻,城楼上和城楼下的弓箭手也不失时机地向清军阵营中密集发射弩箭。城楼上的弓箭手仍然分为了两批,一批不停地向城门处投掷石块,另一批则居高临下地向清军发射箭矢。城楼上的投石手则操作着城楼上的几台投石机,不断地向清兵发射石块。由于清兵比较密集,每一片弓箭和石块的发射,都会使不少清军的人马轰然倒地。 李家军剩下的长矛兵也重整队形,骑上马,拿起一捆短矛,排列在前排交战的骑兵身后,寻机掷矛刺马刺人,由于距离近,自身安全又有保证,因此准确度比较高。清兵正在忙于和骑兵交战斗,冷不防地从斜刺里飞来短矛,往往正中面门,嚎叫着掉下马来。 此时我们的火枪手终于开始大显身手了。在我建立的火器营的推动下,李家军中有不少人学会了使用火枪,但由于火枪数量有限,只装备了三千名骑兵,此时他们大多在第二排,于是纷纷抽出火枪,寻找间隙向清兵开枪。他们的火枪大多是造反时从官兵手中缴获的一种火绳枪,枪管用熟铁制作,底部有火孔与火yao池(放引火yao)相连,池上覆盖有铜盖,可以遮挡风雨,搠杖(通条)插在枪管下的木托上,用于填送弹药,枪管底部用螺栓封固,便于取开擦洗枪管。 这种枪和现代枪有很大区别,是用绕燃烧的点火绳引发的,这种长长的点火绳绕在火枪手身上,因此一根火绳可以用于多次击发。火枪手使用时后手不弃把,点火则不动,使用熟练者十发有**中,打飞鸟是分分钟搞定,故俗称为“鸟铳”或鸟枪,又因其所安装的弯形枪托形似鸟喙而被称为“鸟嘴铳”。是明军战斗中的利器。此外,还有一千名士兵手中则拿着“鲁密铳”,这种枪用法和鸟铳一样,很容易上手,但比“鸟铳”射程远,威力也更大,是在北京受封时,崇祯送给我的额外装备。 见前排的骑兵正在奋勇搏杀,火枪手们手中的火枪尽情地喷射出愤怒的火焰,鸟铳的射程在一百二十米左右,“鲁密铳”达一百五十米左右,而如此近距离的射击,准确度自然很高,中枪的清兵脸上纷纷中弹,栽下马来;一些身上中弹的清兵,在如此近距离的火yao冲击下,薄薄的铁甲也被瞬间打穿,同样逃脱不了送命的下场。 火绳枪致命的缺陷就是装填时间慢,最熟练的枪手,使用鸟铳时,一分钟能开两三枪也就是极限速度了。如在骑兵冲锋时使用,不如弓箭方便,而且雨天和大风时也不能使用,因此骑兵配备的火枪,相对弓箭来说,冲锋时优势并不大,缺点也多。但此刻,有了前排骑兵的掩护,火枪手没了后顾之忧,放心地装填火yao和开枪,硝烟弥漫处,一排排的清兵哀嚎着落下马来。 至于关宁铁骑就更牛了,明军骑兵装备的鸟铳数量极少,主要装备的是连发多管型近战火枪。而作为明朝最精锐的“关宁铁骑”,当然都是装备着明朝最先进的五眼火绳枪,可连续击发五枪后再装填火yao,而且这种火枪装备率在百分之五十以上,其火力突击能力在当时可以说是天下无敌。此刻见敌军陷入了埋伏,后排的骑兵纷纷抽出马背上携带着的多管火铳,寻找间隙向密密麻麻的清兵开火射击,十有九中,前排的清兵纷纷落下马来。 但清兵显然也不是吃素的,见外层的清兵吃亏,内层的清兵纷纷换上重箭,用强弓向我们军队中发射,由于这种重箭的威力大,我们的军队比较密集且盔甲装备得比较少,李家军和关宁铁骑中也出现了不少伤亡,不少士兵被清兵的重箭射中要害,只发出一声短促的哀叫后,立即命赴黄泉。 但是,清兵的攻击方式毕竟比较单一,攻击角度也比较狭小,不象我们能在城楼上下同时进攻,而且用刀枪、弓箭、石块和火枪展开四重攻击,因此,清兵的伤亡开始明显大于我军的伤亡,近身战斗正在向有利于我们的方向发展。 又激战了一段时间,见时机到了,我又让号角兵吹起了三声长号。不久,从北面列队冲出五千名关宁铁骑,而且都是配备重盔甲和多管火铳的重骑兵,火枪纷纷开火,硝烟迷漫中,关宁铁骑所向披靡,清兵当者立倒。火枪轮番发射完一轮后,关宁铁骑立即换上大刀和长枪,挥舞着冲入敌阵。这五千名骑兵都是久经沙场的将士,马蹄如飞间,清兵纷纷落马,转眼间就在清兵阵营中冲出一个大缺口,向南面直奔而来。清兵的阵脚顿时大乱,首尾不能相顾,人仰马嘶间,阵形大乱,一些靠近城门的清兵开始后退,试图跳过乱石堆逃出城外。在屡屡失败后,一些清兵下马搬运石块。城楼上的弓箭手见状,石块又纷纷砸下,将那些清兵砸倒在地。 又是三声长号,从西面又列队冲出了五千名重骑兵,由郝摇旗带队,这是李自成最为亲近的老手下,战斗经验十分丰富,他们由西向东冲去,先发射完一轮火枪,在清兵阵营中打出一个大缺口,然后换刀冲杀。大刀挥舞间,清兵阵营被冲成一团乱麻,不久郝摇旗就冲至靠近城门处,完全堵塞了清兵退逃的唯一出路,并与城门附近的清兵激战起来。一些城外的清兵正弃马爬上石堆,准备进来增援,郝摇旗将手一挥,一些骑兵赶上前去,用大刀和长枪迅速解决了那些石堆上的清兵,清兵的尸体在石堆上层层摞了起来。 见此情形,楼上的弓箭手停止向内面城门处投掷石块,而集中力量向外面的城门处投石,以彻底堵绝后续清军入城的道路。同时,城外的清兵见不能从城门处进来,又改为用攻城云梯,弓箭手们立即协助城楼上的守兵放箭和投石,将清兵死死地拦在城楼之下。 我四面环顾了一阵,见城内的清兵乱了阵脚,城外的清兵也没登上城楼,于是又吹响了三声长号。早已按捺不住的李仲,立即带领五千骑兵,由南向北冲杀而去,同样是用火枪先开道,然后换刀枪一路砍杀过去,收割着清兵的头颅。 在重重围困和关宁铁骑的有力冲击之下,清兵本已心惊胆寒,加上阵形已乱,被这两列重骑兵再次冲击之下,阵形更是大乱。见郝摇旗和李仲带领的骑兵冲杀过来,纷纷退避,再也没有了开始时的悍勇。此时关宁铁骑又返身冲杀起来,关宁铁骑和李仲的骑兵就象两只快艇,在宽阔的江面上急速划过,两旁的清兵就象被划开的波浪一样,向两边不断退让。 李仲的五千骑兵和五千关宁铁骑来回冲杀了三遍,火枪的烟雾弥漫在整个战场之上,倒下的清兵不计其数,清兵的阵营已被冲成筛子般稀松。我们的数万骑兵不断发出震耳欲聋的吼声,努力地缩小包围圈,清兵的地盘越来越小,渐渐地,他们冲破包围圈已成为奢望,剩下的事,应该就是在尽可能减少我军伤亡的前提下,如何尽情地屠杀清兵了。 我正得意间,突见清兵营中奔出七八百余骑兵,向我所站的方位直奔而来。我此时穿了总督的服装,在明军中甚为打眼,想必清兵是作了擒贼先擒王的打算,欲冒险一击,以图反败为胜。李家军见清兵营欲来攻中军,拼死拦住,旁边剩下的火枪手也纷纷开枪。但清兵情急拼命,我又站得比较靠前,一番冲杀后,仍有十余匹马奔至我眼前。 我轻轻一拍刀鞘,内力到处,“镗”的一声,乌雪刀已出鞘。 ———————————————————————————————————— (本周工作比较忙,同时蓝球赛季也开始了,每天都要训练,准备比赛,此外战争场面也需要用心去写,查阅的资料比较多,因此更新暂时改为一天一更,请大家谅解,不要忽视湖水一直以来的努力,谢谢,呵呵) 第三卷 惊涛拍岸 第八十五章 霸王铁枪 刀长三尺二寸,精钢和玄铁所铸,寒光四射,锋利无匹。这把乌雪刀,自从开封一战之后,已久未饮人血,此刻它在我手中兴奋地轻颤着,仿佛久困陆地的旱龙见到了大海。 我运起内力,准备一刀一个,快速收拾这帮敢于绝地反击的胆大清兵,好好树一树我的威风。 还没等我动手,寒光一吐,辛遥夙等几名贴身护卫已一跃而起,刀光剑光如电,刺向奔来的清兵,片刻间,已连续斩杀数名清兵。但前面七名将领模样打扮的清兵,臂力十分惊人,各自手持一根长大的狼牙棒,那狼牙棒大约是精铁所铸,重量至少在七十斤以上,仍被这七人舞得虎虎生风,转眼间砸倒了不少李家军将士。这七名清兵不但臂力大,身手也甚为灵活,马上马下跳跃如飞,时而硬砸力挡,时而蹬里藏身躲过迎面而来的兵器和箭矢。 辛遥夙等人数招之内,竟未将那七人阻拦下来。辛遥夙长吸一口气,左手挽出个刀光,向其中一名清兵面门刺去,那清兵挥动狼牙棒来阻挡,辛遥夙右手长刀一挥,那清兵胯下战马的马头顿时被整齐地切割了下来。身首异处的战马连哀鸣都未及发出一声,就扑地跌倒,马血如泉般喷射在半空中。那清兵身形冷不防一坠,一个踉跄半跪坐在趴下的马背上,辛遥夙和另一名卫兵刀剑齐出,顿时给那清兵来了个透心凉。 此时另几名护卫也合力阻挡下另五名清兵,与他们搏杀起来。剩余的一名清兵将领却连挥狼牙棒,轻松地连过三人,霎时已冲到我面前,他“嘿”地一声大吼,狼牙棒闪电般砸下。 远远瞧见狼牙棒如此粗重,使棒者又如此强悍,我估计宝刀也无法削断那棒,而且用刀对敌,力量不及,难免会伤及我心爱的枣骝马,我已迅速改变了主意,收起了乌雪刀,在马背上取出了一杆铁枪。 枪名霸王枪,长一丈九尺三分,枪身枪头皆为精铁所铸,通体黝黑,未配红缨,重八十三斤,平常人很难拿得动,更别说挥舞了。但我离开开封赴北京之前,却特意吩咐铁匠打了这一柄铁枪。老铁匠听了我订做的尺寸和样式后,嘴上没说什么,脸上却露出了讥讽之色;但当我回到开封,轻轻拿起这柄铁枪,漫舞了一套自创的太极枪法后,铁匠脸上的神色就象见到了张飞再世,开始拜大神,并建议此枪取名为霸王枪,我欣然允诺。 电光火石之间,我的铁枪迅疾刺出,“当”地一声,枪棒相交火星四冒,狼牙棒被远远地荡了开去,双方的马被这股相交的巨力所震荡,都各自倒退了两步。趁这间隙,我盯了对手一脸,于是看见了一张吃惊的俊秀脸庞,我心中暗暗吃惊。看此将领年岁并不大,大约只有二十来岁,怎么臂力竟如此惊人,我运起了七成内力,竟未能将他手中的狼牙棒震脱。 一寸长,一寸强,枪乃十八般武器中的霸者,何况是这一杆凝重如山的铁枪。我大喝一声,催马上前,一招“怪蟒钻心”,长枪迅疾平刺那将领的心窝。枪去如飞,眼看那将领手中的狼牙棒回不了位,要被我一枪穿心,不料那将领左手迅速抽出柄马刀,巧妙一格一引,竟将我八十三斤的铁枪给格挡开来。 我又是暗暗一惊,我的太极枪法是参考了军中枪法高手的数种枪法,结合太极杆法,演化出十三式出来,用这杆重枪使将出来,放眼天下,能挡住者并不多。同时,左右手都能熟练使用兵器者固然很多,但象这样能使不同兵器,而且还能挡开我连续两击的高手,也并不是太多。 对手的强大激起了我的斗志,我大喝一声:“大伙儿不要插手,让我单打独斗。”李家军的将士们闻言一愣,但都不敢违抗我的命令,纷纷勒马后退,让出一块空地出来。 那清兵将领见状大喜,用生硬的汉语说道:“好汉子,有胆色!敢跟我苏拜单挑。” “苏拜?”我摇了摇头,“没听说过。” 苏拜脸色一变,似乎受到了极大的侮辱,也不回话,狼牙棒从下至上直挑过来。 我长枪一抖,枪头在那狼牙棒上一格一引,将狼牙棒挡在外面,然后趁势连发两招,先是一招“仙鹤摆头”,刺向苏拜的肩膀,见苏拜用马刀封住去路,又中途一抖长枪,变式为“鹞子扑雀”,闪电般刺向苏拜的小腿,又被他用狼牙棒格挡住。 枪扎一线,如潜龙出水般的扎法是枪法中最狠之招,这两扎是我枪中之精华,却均未奏效,我心中暗暗吃惊,抖擞起精神,崩、点、穿、劈、圈、挑、拨,铁枪圈起一阵阵疾风,将苏拜圈在其中,但苏拜身手敏捷,将我的铁枪一一挡住。当我再次刺向他的面门,苏拜马刀一格,双腿一夹马腹,迅疾上前,长长的狼牙棒闪电般向我面门砸将过来,我横过铁枪,用尾端硬挡了一下,双臂隐隐有些发麻。 第 61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62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62 章 我深吸一口气,枪法又是一变,将刀法融入枪法中,削、劈、挂、砍,苏拜神色一惊,登时有些手忙脚乱起来,但仍然一一挡住。 “好功夫!再接我这招。”我大喝一声,猛吸一口气,内力激荡,铁枪高举,一招“立劈华山”,将刀法中的名招化为枪法,挟带着一股劲风,狠狠地砸向苏拜的头部。 苏拜见我跟他拼起蛮力来,面色一喜,狼牙棒使劲向上格挡。“当”地一声响,我的枪被荡在半空,却又顺势凌空荡了个小圈,再次全力砸下。 苏拜再次格挡开铁枪,面色却是一变。我又长吸一口气,铁枪招式不变,再次狂砸下去。 我连续使出五招“立劈华山”,苏拜居然能一一挡住,但动作明显迟缓起来,他的臂力毕竟挡不住我倾尽内力的直劈。我第六次劈下铁枪时,他的脸上已露出苦恼之色,脸色涨得通红,手臂轻微地颤抖着,而他身下的战马,也已四肢微颤,似乎承受不住这屡屡的重压。 这一次,枪和棒将要相交时,我枪身如电般轻轻缩回三尺,苏拜的狼牙棒碰了个空,顿时向外划了个弧形,身体失去了平衡,向右微倾。苏拜在惯性格挡动作中,用尽全力向上抗拒,却扑了个空,任他定力再强,也会因为出其不意而动作变形,这正是我要的效果和等待多时的机会。 “着!”我一声大吼,一招“飞燕投巢”迅如闪电地刺向苏拜的面门。苏拜大骇之下,不及格挡,只来得及把脸侧了一侧,铁枪贴右耳而过。我枪身向左轻轻一抖,再向右一荡,“啪”地平击在苏拜的面门上。苏拜如遭电击,斜斜栽下马来。他人在半空,我枪身又是一记重砸,拍在他的背上,将苏拜砸落泥土中。随后我枪身一缩一挑,将苏拜的身子挑起在半空,拍马上前的同时,乌雪刀出鞘,临空一划,已将苏拜的头颅割了下来。 我身上溅了一身鲜血,却得意地纵声大笑,跃上马背,用枪尖挑起苏拜的头颅,高举在半空中,长啸道:“苏拜这厮已被我杀了,你们是降还是不降?” 我不知苏拜是谁,但想必是名不小的将领,于是运起内力,吼了这一句。听到我这声长啸,看到苏拜的头颅,清军阵营更是乱成一团,却并未投降,更多的骑兵冒死向我冲杀过来。 我冷哼一声,苏拜这鸟人,害我又开了一次杀戒,出手九次、杀九次人的誓言,眼看在开封和山海关已用过了两次,今后的征清途中恶战更多,李仲也不方便再作替身,我的誓言恐怕是不能兑现了,这面子看来是要丢大了。不过发誓就好比吃饭,每天都需要进行的,不必太放在心上,实在不行,就重新发个出手九百九十九次的誓言好了。 反正动手杀了人,这一次就杀个够吧,我长枪一抖,带领将士们迎面冲杀上去。在这种群杀的局面中,招数并不是十分重要,更重要的是力量和速度。天下武功,无功不破,唯快不破,唯力不破。我的长枪如怪蟒出洞,翻翻滚滚间,每一招都招大力沉、迅疾无比地刺向清兵心窝。清兵们举起马刀格挡,却往往格挡不开来,他们毕竟没有苏拜那样的敏捷和天生蛮力,我每每一枪穿心,将那铁甲和血肉之躯一枪刺破。 我很满意铁枪在战场上的这种巨大威力。我左一招“怪蟒钻心”,右一招“飞燕投巢”,转眼间已杀了三十余名清兵,所向披靡间,浑身溅满了拨枪时喷出的鲜血。将士们见我亲自上阵,军心更是振奋,五千关宁铁骑正杀到我面前,于是又跟着我一路翻翻滚滚地向清兵核心部位杀去。已杀至对面的李仲见状,也带着五千骑兵再一次自北向南扫荡过来。 第三卷 惊涛拍岸 第八十六章 雄关大捷 清兵们见了我,都红着眼睛扑上来,想为苏拜报仇。但关宁铁骑又怎会让他们再逞雄风,先是五眼火枪轮番伺候,把附近的清兵轰得血肉模糊,火枪用毕,就举刀挺枪,一路狂杀。 渐渐地,我们接近了清兵的最中央,在那里,一千多名清兵组成了一个小方阵,密集地保护着一个将领似的人物。 找到正点子了,我心中暗喜,长啸一声:“杀了阵中那将领。”关宁铁骑们齐声大吼,挥刀急冲。但这片区域的清兵甚是骁勇,并未象其他清兵一样退缩,而是拼死护住那将领,不让我们突破,战况甚为激烈。 斗到酣处,我迎风清啸,长枪狂舞,不断使出“横扫千军”的猛招,每一招都能干掉一名以上的清兵,将附近的清兵杀得心胆俱裂。我们毕竟人多势众,一番血战后,我们渐渐打开了缺口。 正在此时,李仲带着五千骑兵赶来支援,两股大军一冲,清兵首尾不能相顾,阵形顿时被我们冲烂。我趁势带兵杀入核心,直杀到那中年将领的面前。 那中年将领临危不惧,马刀一挥,向我砍来。我铁枪一格一荡,故伎重施,又是一招“立劈华山”。 那中年将领躲避不及,挥刀一格。他的力气远远不及苏拜,刀被铁枪压下,反而狠狠砸在他右肩上,顿时掉下地来。 我拍马上前,一个蹬里藏身,伸出右臂,将他提上马背,乌雪刀横上他的脖颈,放声长笑。 清兵见首领被擒,均脸上变色。忽然有一些清兵用汉语嚷道:“停手,停手,我们愿降!” 投降宣言就象瘟疫一样,很快在清兵中漫延开来,不久后,几乎所有的清兵都放下武器投降了。为数不多的清兵仍负隅顽抗,被我们迅速解决掉了。 我长吁出一口气,将铁枪拄在地上,感觉全身脱力、喘息如牛。 回头向城楼上望去,却见弓箭手们都不见了,城外传来如潮汐般的喊杀声。 城外还有数万清兵,他们正在拼死攻城,想救出陷入重围的清兵,想夺了这山海关。想到此节,我胜利的喜悦立时被冲淡了,出城去决一死战吧,爽是够爽的,但我军战斗力不太强,加上恶战后人疲马乏、士气用尽,现在平原野战恐怕要吃大亏。我皱眉沉思了一小会,又和洪承畴等人紧急商议了一下,决定还是安全第一,先守住城墙再说。 八千名将士被我们紧急调往城楼,城楼上密密麻麻冒出的人头,吓了清兵一跳。紧接着,如暴雨般的箭矢从空中倾泻而下,射得清兵鬼哭狼嚎。不久,攻城的骑兵就丢下一大片尸体,纷纷退回大本营去了。 我松了口气,带兵把那满清中年将领和他的一些亲兵带到城楼下,单独审讯了一会,便弄清了那中年将领的身份,不由得又惊又喜。 那中年将领叫阿济格,是努尔哈赤的第十二个儿子,是满清皇帝皇太极的弟弟,他是满清名将,也是亲王。被我杀死的苏拜也是满清一代名将,有万夫不敌之勇。阿济格和苏拜在进攻明朝的屡次战争中都立下了赫赫战功,是明朝的大敌。 不久后,多尔衮就派使者来城下讲和,和我们开始了漫长的谈判。 多尔衮的使者先是传话,让我们放了中伏的清兵,他们就退兵,不再攻打山海关。 靠,你们这群强盗,来咱们家里抢东西,失了手被捉,然后要我们放人,答应暂时不再打咱们家的主意了,天底下有这么便宜的事么?我和满承畴不疯也不傻,自然不会白痴到答应这个无理要求的地步。 我们于是把阿济格和几百名受降清兵推上城墙,并让他们喊话,让使者看了个清楚,听了个明白。然后我狮子大张口:放人可以,不过清兵得先把锦州和宁远的围兵撤了,然后把东北给咱们明朝腾出来,清兵统统回蒙古去。 多尔衮听了我们的要求,大约气得要发疯了,所以谈判使者再次来到城下时,脸色很难看,这次他们提出,可以不再攻打锦州和宁远,但后面的条件绝对做不到。 我和洪承畴商量了一下,回复说:不回蒙古倒也可以,但多尔衮得把皇太极找来,与我们达成城下之盟,十年内,不再进犯大明。虽然这事我们也得向皇上禀报之后才能定夺,但咱们两家总得先谈个草案出来。 我这么说的考虑是:十年可以做很多事了,可以给崇祯、给明朝争取一个足够的喘息时间了,等大明的火器真正发展起来,十年后,就不是清兵进不进犯我们的问题了,而是他们该逃往蒙古还是俄国的问题了。不过,估计多尔衮不会答应下来,但只要拖上几天,等我们的步兵一到,就可以出关决战,打他们个落花流水了。 使者听了我们的要求,愁容满面地再次回去请示多尔衮。 这时,高第满脸喜色地登上城楼,远远地就高声笑道:“禀报二位总督,咱们这回可算是扬眉吐气了,打了个大胜仗。” “哦?战果如何?”我回过头来,微笑道。 高第翻着一本册子,喜气洋洋地说:“刚才清点了一下战场,咱们在城内共杀死满清兵五千二百三十九人,俘虏满清兵七千一百四十五人,共计一万二千三百八十四人。这还仅仅是城内,未算上城外死亡的清兵人数,要是加起来,一万五、六恐怕都打不住。” 我一听,心里乐开了一朵喇叭花,嘴角不自禁地咧了开来。洪承畴却比我深沉得多,沉声问道:“我军伤亡如何?” 高第一愣,半晌才道:“大约有……数千人吧,先清点满清兵去了,自己人的伤亡,却还没清点完。” 洪承畴皱了皱眉:“我军伤亡尚未清点完,哪方伤亡更重还未可知,何来大胜仗一说?快去把人数算清了,再来禀报!” 高第顿时象被抽了一鞭子屁股的马儿一样,飞快地往城楼下跑去。 我失笑道:“洪老哥,高第好歹也是个总兵,你太不给他面子了吧?” 洪承畴又皱了皱眉头,凑近我轻声说:“李老弟,我给你说句掏心窝子的话吧,高第这人,我历来不喜,他不过是个阉党罢了,十分保守和怯懦,缺少豪气。天启五年,高第经略辽东后,认为关外不可守,要撤掉宁远、前屯、大凌河三城,将关外军民全迁入关内。袁崇焕宁死不撤,高第受阻,却仍然遂撤掉了锦州,右屯,大、小凌河及塔山、杏山等城堡,丢失粟米十十余万担,强迫军民入关,闹得死亡载道、哭声震野、军心动摇。 后来袁崇焕在关外带军镇守宁远孤城,苦守城池,然后出奇制胜,炮击清兵,炸伤努尔哈赤,取得宁远大捷,最终让努尔哈赤丢了性命,之后袁崇焕又恢复锦州等地防守,保住了辽东一大片土地。要是袁崇焕不来那一手,山海关恐怕早就破了,我大明也就危险至极了。说来说去,还是这高第中看不中用,若他有袁崇焕一半英雄,辽东早就不是这情形了。明人面前不说暗话,你可得看清了高第这人,不能把什么都托付给他。” 我对袁崇焕的事迹还是略有所知的,却不知高第这么龌龊,一听之下,不由得心头火起,骂道:“想不到这高第人模狗样的,却这般窝囊。他居然能安安稳稳地在这山海关总兵位置上坐这么多年,真是怪事,你怎么不早点把他给换了?却可惜了袁崇焕,竟被皇太极的反间计给害死了。” 洪承畴微叹道:“唉,老弟,袁崇焕之死并非反间计那么简单,这里面的机关挺复杂,一时半会也说不清楚。至于高第,也没你想象的那么简单,他树大根深,行事风格又挺得皇上中意,我又能拿他有什么办法?只好将就着用了。” “你是说,皇上以前也喜欢防守,不敢与清兵硬碰硬?”我若有所悟。 第 62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63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63 章 洪承畴正色道:“我可什么都没说。这些话,可不是咱们做臣子的能说的。” 一个时辰后,高第满头大汗地跑来,把统计结果送到我们手上:“我军共阵亡四千六百七十三人,伤者二千余人。” 洪承畴终于松了口大气:“万幸,我军伤亡小于满清兵,一次歼敌俘敌过万,自伤四千多,可算是大捷了,咱们可以发战报了。” 高第满脸喜色地问:“洪总督,你看这战报怎么发?这清兵的伤亡数上,要不要依照惯例,添上个万把两万?” 我顿时被高第的话吓了一大跳。 第三卷 惊涛拍岸 第化,春节就成为满族人与汉族人共有的节日了。满族人称春节为阿涅业能业,就是元旦的意思。据我所知,满族人过年前也要办年货,要贴红、黄、蓝、白四色挂旗,蒸年糕,除夕夜要接神、分发神纸、辞岁、吃饺子。在元旦,也就是大年初一,满人要拜年。男孩放烟花、鞭炮,玩耍木爬犁、溜冰;小姑娘们玩耍嘎拉哈,大人们唱歌、跳舞、踩高跷。总之,也过得很隆重。所以多尔衮说的,应该不是虚言。” 我于是放下心来:“天大地大,过节最大,咱们的士兵也不容易,该好好放松一下了。” 然后我对着窗外吼了一嗓子:“摇树,去把小翠叫来,咱们猪肉炖粉条的说。” 第 63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64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64 章 ———————————————————————— (上午加班忙公事,想晚上再赶稿。结果下午打了球,然后喝了酒,醒来时在床上,居然还能自己盖着被子。不过窗外漆黑,已是晚上十点,赶紧跳起来赶小说,汗,总算在十二点码出三千字来。上传晚了点,大家见谅,呵呵。) 第三卷 惊涛拍岸 第八十八章 除夕之夜 东城门的石块丢下去容易,收拾起来,却花了我们整整一天。然后东城门再次缓缓关上了,暗黑色的血迹被擦洗干净了,山海关象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静静地迎接着除夕的到来。 清理俘虏和清兵尸体时,我们意外地发现,其中有不少是汉人。经过审讯后得知,原来是汉军四旗的士兵。汉军一般被清兵作为攻城先锋使用,所以城内城外死亡的士兵中,汉兵占了近三分之一。一个意外的收获是,我们俘虏的将领中,就包括石廷柱,即汉军的左翼一旗固山额真(见都统)。 八旗制是满清兵民合一的社会组织制度,由努尔哈赤在女真人牛彔制基础上建立的。分正黄旗、正蓝旗、正白旗、正红旗、镶黄旗、镶蓝旗、镶红旗和镶白旗。定三百人为一牛彔,五牛彔为一甲喇,五甲喇为一固山(固山即旗)。满族人按八旗制分隶各旗,平时生产,战时从征。为扩大军事实力和笼络人心,满清又建立了汉军八旗和蒙古八旗,此时是1841年初,蒙古八旗军已建立,但汉军八旗还未建立完整,仅有四旗,石廷柱、马光远﹑王世选﹑巴颜为固山额真。我们抓获的石廷柱就是汉军四旗中的四大将领之一。 从石廷柱的口中我们得知,我们原先得知的情报有误,目前围困锦州和宁远的满清联军中,朝鲜兵只占二万五千人,蒙古八旗兵有五万人,另外汉军四旗兵有二万五千人。围困锦州的以蒙古八旗兵为主,围困宁远的则以朝鲜兵和汉军四旗兵为主。 兵部收到了我们的飞鸽传书,并让信鸽传回一张贺信。当然,虽然可以飞鸽传书,但朝廷还是要等到我们正式的战报,才会派人来正式嘉奖。不过这并不妨碍我们提前庆祝,并因为春节的到来,可以来个二合一,省些酒饭钱。 大年三十到来了,我的步兵们也终于在黄昏时分赶到了,正好赶上年夜饭。也多亏宋献策一路以吃炖熊掌为号召,引得三十多万人连赶了六天六夜,终于赶上了除夕的饺子。 和宋献策一起到来的,还有三位我意想不到的客人。 少林寺的了因、了善二位高僧来了,说是圆通方丈派他们来协助我保家卫国,因此在路上赶上了队伍。 还有位不速之客是陈奏廷,我的表哥。古代的亲戚可真是多啊,表哥堂哥能扯上一大堆,可恼的是,我偏偏都不认识,难道又装失忆?大过年的,还得装祥林嫂,来一句“我知道我有表哥,可是我不知道会有这么多表哥”么?很久没这么痛苦过了。 好在团圆饭吃得很痛快,李仲口若悬河地讲述着我和陈奏廷表哥的往事,于是我总算听明白了个大概。在我穿越之前,李岩与李仲、温县陈沟的表哥陈奏廷(字王廷)一起,曾在唐村外千载寺三圣门太极宫“拜师结义”,某年某月某日,我和李仲陪同陈奏廷到开封考武举,陈奏廷箭法如神,马上连射九箭,来了个“凤夺巢”,九箭均从一个箭洞中穿过。陈奏廷满心欢喜,以为可以夺个武状元,结果出了个大岔子。 考官事前曾向陈奏廷索贿,陈奏廷大义凛然地拒绝了,考官怀恨在心,指使报靶官弄手脚。正好陈奏廷射出个“凤夺巢”,报靶官于是认定只射中一箭。陈奏廷是个火暴脾气,顿时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张弓搭箭,一箭射死报靶官,考场当即大乱,李岩和李仲只好护着陈奏廷,杀出考场。随后,陈奏廷到登封李际遇的造反部队中避祸,而李仲就跑出去开拳馆,避了一阵风头才敢回家。李岩则跑到杞县姨母家躲避,并因此放粮赈灾,被陷害进了大狱,然后我这个倒霉鬼就BIU的一声穿越到了大狱中。陈奏廷听说了我造反并招安的事后,偷偷离开李际遇的军队,从登封一路追来,在离开北京后遇到了宋献策,于是和他们一起赶来了山海关。 陈奏廷可是武功高手,也是太极高手,他这一来,对我的武功修为大有好处。还有了因和了善,虽然是和尚,每天要麻烦一些,给他们准备素菜,不过有机会和少林高手切磋一下武功,有助于我武功的提升;再听听他们的佛理禅机,也是很有好处的,说不定哪天大彻大悟,立地成佛,顺利完成“悟透人生”的穿越任务。想到这里,我不由乐开了花。 说起这段往事,我不由得想起了红娘子在杞县劫狱的事,于是借敬酒的机会,在女兵席上找了一番红娘子,却没找到。但我意外地看到了小雅,她正坐在红梅身边,两个女子喝得脸红红地,正在那里互诉衷肠。 我在红梅身边的凳上坐下,和红梅打了个招呼,红梅随口应了一声,眼睛却不看我。 我有些迷惑,却想不通是为什么,于是问小雅:“小雅,你怎么来了?你不回福王府了吗?” 小雅笑靥如花地答道:“李总督,福王那里的债,我救过他一次,所以都还清了。我不想呆在王府里了,跟红姐姐来帮你打清兵呢。” 我心花怒放,小雅自愿离开福王,辛遥夙看来有戏了。也许,小雅根本就没喜欢过福王,一切只是辛遥夙的误解。我本来还想问问小雅,她和辛遥夙之间的事情的,但这里人多口杂,只好留到以后了。 我瞥了一眼红梅,她还是搭拉着眼皮,于是只好问小雅:“你红姐姐呢?” 红梅向门外努了努嘴:“在外面吹风醒酒呢。” 我走至殿外,四处找了找,在一棵大树下找到了红娘子,她正仰着头,看天上飘下的雪花。也许是这一路上受了些风寒,红娘子的脸清瘦了很多。 我看着红娘子,忽然觉得很内疚,半晌才轻声道:“红娘子,在这醒酒啊?喝醉了,越吹冷风,越醉得快,你不知道吗?” 红娘子转头看了看我,淡淡道:“醉了又有什么打紧?” 我讪讪地搭话道:“这段时间我太忙,也没时间陪你。” 红娘子冷笑一声:“谁要你陪了?你有时间,多去想想如何升官发财吧,多拍拍皇上的马屁,说不定日后能当个宰相什么的。” 这话有些伤自尊了,我正色道:“我招安,是一心为了百姓,可不是为了自己的升官发财,要不然,我就宁肯自己打天下做皇帝了。再说了,皇上和我的关系不一般,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把皇上当成自己的大哥,不存在拍他马屁的问题。” 红娘子又冷笑一声:“当成大哥?是当成大舅子吧?看来你和香香这次去北京,这门亲事算是定下来了吧?” 我心中一虚,喃喃道:“关于香香的事,我正想和你说。我和她……” 红娘子摆了摆手:“不必说了,一切都很清楚了。” 我疑惑地问:“你知道什么了?谁告诉你的?” 红娘子苦笑道:“以前你有事没事就缠着我,现在你不来缠我了,我自然就知道了,我又不是白痴。哎哟喂,谢天谢地,我这回总算耳根清净了。” 我脸上一红,赶紧把话题扯开:“红娘子,崇祯皇帝是个好皇帝,会爱护百姓、振兴大明的,你没有必要仇视他。公私分明我还是清楚的,我说他是好皇帝,并不是因为我和香香有那层关系。” 红娘子看了我一眼,淡淡地说:“知人知面不知心,你又怎么知道他会一直是个好皇帝?当初在开封,你不是也说过,如果崇祯不好好治理天下,对不起我们李家军,你就要取而代之吗?怎么去北京见了一面,就这么死心踏地地相信他?” 我梗了一下,崇祯是穿越者的秘密如梗在喉,可就是不能说出来。前几天做的那个怪梦又浮现在脑海里,难道穿越者就一定是好人吗?会不会只是崇祯表演给我看的一种假相?以后我真会与崇祯刀兵相见,拼个你死我活吗? 我叹了口气,说道:“我那句话仍然作数,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还会考虑造反,不会对崇祯客气的。” 红娘子忽然兴奋起来:“好,到那一天,我带兵杀进官去,亲手杀了崇祯。” 我哑然失笑:“红娘子,你杀气好重,一个女孩子,居然想着杀皇帝,你以为你是吕四娘啊?” 红娘子怔了一下:“吕四娘是谁?” 酒喝多了就是话多,我一不小心就把清朝的女侠给扯出来了,于是赶紧填漏补缺:“吕四娘嘛……是孙二娘的表妹,和孙二娘合伙卖人肉包子的,和孙二娘一起造过反,是梁山第一百零九条好汉。” 红娘子嘴角一勾:“又在这瞎扯了,《水浒传》我也看过,怎么就没听说过梁山一百零八将外,还有个尾巴?” 我微笑道:“你看的《水浒传》是野史,我看的是正史,确实有过吕四娘这么个人,属于梁山好汉的编外人士。” 正说得高兴,红梅过来了,叫红娘子去喝酒。我于是也返回殿内,和将士们痛饮了一回,在醺醺的酒意和热烈的鞭炮声中,把旧岁给送走了,迎来了穿越史上新的一年。 第三卷 惊涛拍岸 第八十九章 正反奸雄 正月初一早上,我借和中高层将领相互拜年的机会,和他们讨论了一下如何赴宁远救援的事情。 宁远在辽宁葫芦岛附近,离山海关两百里路左右,是重要的北方军事要塞,也是明朝在辽东的军事指挥中心,是遏制清军入关的重要屏障。袁崇焕驻守此城,多次重创清军,取得了“宁远大捷”和“宁锦大捷”,努尔哈赤在此城受创,恹恹成病逝去;皇太极为报父仇,攻打宁远,也在此城惨败。袁崇焕被冤杀后,如今的总兵是吴三桂,那个臭名昭著、葬送了汉人三百年大好时光的卖国贼。 在讨论之前,我和洪承畴先私下碰了个头。 “驰援宁远,事不宜迟,越快越好,迟则有变。”我首先亮明了自己的观点,我十分担心,吴三桂会投降清兵,并引着清兵来攻锦州和山海关。虽然历史上吴三桂引清兵入关是三年后的事,但谁知道蝴蝶效应下,吴三桂会不会提前动手? 洪承畴有些疑惑地问:“迟则有变?不至于吧。宁远防守坚固,也仅被包围三月,以城中的存粮来看,大约还没到弹尽粮绝的地步,还可以支撑一两个月,倒不象锦州那么危险。” 第 64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65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65 章 我索性把话挑明了说:“我对吴三桂信不过,我看他很可能会投降清兵。” 洪承畴微微一惊,沉吟了一会,说道:“断然不会。”他的语气斩钉截铁,十分坚决。 我淡淡问道:“哦?吴三桂的骨头有那么硬吗?你对他了解多少?”我心中冷笑,他吴三桂和你洪承畴一样,现在都是大大的忠臣,还没有投降清兵,那只是因为时候未到,时候一到,软骨立现。 洪承畴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淡淡道:“李总督好象对吴三桂颇有些成见?看来一定很了解他了,你倒说说看,他怎么个软骨头法?” 我张口结舌,有苦说不出来,这吴三桂为了陈圆圆,冲冠一怒引清兵入关的故事,现代人谁都知道,吴三桂的千古骂名是永远也洗不清的。可是此时引清兵入关之事尚未发生,我又如何拿来证明?而吴三桂在引清兵入关之前的事,我确实不太了解,也没有兴趣去了解。 我于是瞎扯几句:“这吴三桂,我听说他很害怕清兵,而且好酒好色,贪图享受,恐怕不是可以值得托付之人。” 洪承畴叹道:“李大人果然对吴三桂成见颇深,却不知成见从何而来?吴三桂作为我的部下,我对他很是了解,完全不是你说的那样。据我所知,他勇力过人,武艺超群,从年少起就一直抗击清兵,在战阵上披坚执锐、左冲右突、骁勇非常,以至有次皇太极远远见了,都不禁对麾下称赞吴三桂是条好汉子。 吴三桂年少时就十分骁勇,在一次战役中,他冲入敌阵用箭射倒一名红旗王子。在拍马上前挥刀准备割下该王子的首级时,不料那王子突然以刀砍中他的鼻梁。吴三桂血流满面,但毫无惧色,撕裂红旗包扎好伤口后,立即再战。天启末年,他曾带二十余名家丁救其父于四万满洲人之中,孝勇之举遍闻天下,有‘勇冠三军、孝闻九边’的美誉。当然,他今年刚28岁,年轻力壮,又兼儒雅风liu,拈花惹草的事倒是免不了的,也有些好酒贪杯,但还不至于象你说的那样不堪。” “带二十个家丁,敢跟四万满清人斗?不是吹出来的功绩吧?”我吃了一惊,这段事,我却是不知。萨尔浒战役中,清兵前锋武理堪以二十余人闯入二万人阵营中,曾让我惊为天人。而如果洪承畴说的是真的,那吴三桂岂不是比武理堪还生猛? 洪承畴微微一笑,娓娓道来:“此事千真万确。吴三桂出生于关外的汉镇中后所,其父吴襄本乃士绅,因努尔哈赤崛起后在辽境对汉民大加掳掠杀戮,遂愤而投笔从戎举办团练,保境安民。明庭嘉之,委以辽东团练总兵一职。他功绩卓著,有‘辽右巨臂’之称。吴襄与当时辽境的一些明庭武将结友,并把妹妹嫁给锦州总兵、挂‘讨虏先锋印’辽东名将祖大寿……” 我插话道:“祖大寿?我知道,就是守锦州的祖大寿,他是条好汉子,是袁崇焕以前的爱将之一。” 我对祖大寿的印象很好,他和袁崇焕一起,多次打得清兵狼狈而逃。袁崇焕死后,他被皇太极带清兵围困在大凌河城,粮尽援绝,被迫投降;祖大寿假装顺服,却使了条计策,声称自己可以带兵进入锦州,然后发动内乱,将城献出,皇太极大喜同意。结果祖大寿进了城后,马上据城坚守,狠狠地打击清兵。皇太极大怒,包围锦州,多次进攻却没能破城,只得怏怏而归。这次皇太极再次再兵围困锦州近一年,恐怕也是为了报当年的背约之仇,誓要将祖大寿再次擒拿。但祖大寿不愧是铁骨铮铮的汉子,在粮尽援绝的情况下,一直坚守着锦州。 洪承畴微笑道:“祖大寿确实是条好汉子,但吴三桂也不比他差。有一次,吴襄率五百名骑兵作哨探,不期与后金大军相遇被围。少年吴三桂得知他父亲危在旦夕后,立即赶到他舅舅祖大寿的阵帐,请他发兵援救父亲脱离险境。祖大寿见清兵人多势众,明军不是清军对手,认为救援根本没有可能,只会徒增伤亡,危及明军自身,遂当场拒绝。 吴三桂知不可强,大哭而去,并立即召集二十名家丁,如狂风般地冲入重围。清兵愕然,不知底细,竟任由吴三桂冲入。吴三桂在找到父亲的人马后,大呼:‘跟我来!’并带领五百骑一路奋勇冲杀,终于杀出重围、奔回宁远。这次战斗震惊全军。从此少年吴三桂‘勇冠三军、孝闻九边’的英名,辽境无人不知。” 辽境无人不知,就是讽刺我连这事都不知道罗?我默然不语,心底却思绪万千。看来一个人本有正恶两面,也有忠奸两面,并不是谁生下来就注定要作汉奸的。其实我也看过一些网络文章,称吴三桂本已决定投顺李自成,是因为其父吴襄被李自成手下拷打,既怒不可遏,又痛感李自成对投降者冷血无情,自已作为投降者必定没好下场,才引清兵入关的,细细想来,这种论点也颇有几分道理。 从洪承畴刚才所说的故事里,吴三桂还是十分孝顺的,为其父的事情而与李自成反目,也是十分可能的。无论他多么坏,这个“孝”字总是值得赞叹一声的。而陈圆圆只是吴三桂的小妾,又是个妓女,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的事情恐怕并不可靠,多是后人牵强附会出来的。若吴三桂果真只是为了陈圆圆这个妓女,而与李自成的数十万大军翻脸对抗,他手下的兵士又如何肯在明朝政权已完蛋之后,仍死心跟着吴三桂,继续为他卖命? 说到胆量和抗清决心,吴三桂其实也并不缺乏。吴三桂就是出生成长于充满战火的辽东,也是出生于拥有长期抗金战史的家族,这无疑从小就锻炼了他的勇力气魄和抗清意识。在战场上,少年的吴三桂就骁勇非常,敢于在与清兵的对抗中以少胜多,甚至只带二十个家丁就敢冲入四万人的清军大阵;中年时,在李自成声势如日中天、打进北京后,又敢于和李自成反目,在山海关外决战、一赌生死;年老时,他还敢反抗那时已树大根深的清朝政府,造反并称帝;看来只要利用得当,把吴三桂的胆量始终用到抗击清兵的正途上,还是大有可为的。至于那段被扭曲了的历史,我相信在我和崇祯的参与下,恐怕是不会重现了。想到这里,我对吴三桂的印象有所改观,不再那么厌恶了。 但无论如何,吴三桂是不得不防的,所以我还是力主初二早上便出发,前往宁远救援,以防吴三桂投降的结果发生。 洪承畴沉吟道:“不知多尔衮他们是真撤走了,还是假撤实留?如果清兵就埋伏在附近,恐怕我们会中了埋伏。我看,还是步步为营、稳步推进为好。再说了,明日就动身出发,也太仓促了,士兵们没准备好,骑兵刚打完大仗,步兵刚赶来山海关,总得让他们休息和庆贺一下,同时感受一下过年的气氛,以稳定军心。” 我叹道:“我们在这好吃好喝地过年,可是宁远城兵临城下,城里人心惶惶,无心过年;锦州城里更是粮尽援绝,恐怕都在人吃人了。一念及此,我们又怎能安心过年。至于埋伏一事,我们这几日已派出骑兵去侦探,并未在赴守远路上发现伏兵,我看不足为惧。清兵大约是回松山过年了,我们正可一鼓作气,把围困宁远的清兵赶跑,然后再去松山决战。” 洪承畴沉吟半晌,终于同意了我的方案。于是我们再和中高层将领讨论了一番,将领们有的赞成,有的反对,在我们反复权衡利弊后,最终把这事定了下来。 第三卷 惊涛拍岸 第九十章 驰援宁远 初一下午,我们在山海关附近的两个景点去游玩了一番,权当放松。 我们先去了老龙头景区,听说这里就是大海之滨了,我兴奋异常。我虽然名叫张远航,但在那个时空里,我从来没见过大海,更别提扬帆远航了,所以我对于大海,总有种莫名的思念,不想在山海关能夙愿得偿。 老龙头位于山海关城南5公里处的渤海之滨,由宁海城、入海石城、澄海楼、南海口关、龙武营、海神庙等组成。万里长城像一条趴在神州大地身上的巨龙,东端在山海关城南公里4处直插入海,犹如龙头高昂,成为明长城东部起点,因此这段长城就形象地被称为老龙头。老龙头长城是明代万里长城唯一的一段海中长城,由戚继光修筑,是一座海陆军要塞,能防止敌人从海滩上悄悄入关。 渤海虽然仅仅是内海,或者说是一个超大海湾,但仍然是海天一色,无边无际地辽阔,风光壮丽、景色迷人。在大海的面前,人显得那样的渺小,而海水并不以为骄傲,只是静静地涨起一轮轮的海潮,拍在岸边的礁石和城墙上。我看得目醉神迷,真想弄个相机照个相,可惜这只能是幻想。至于弄艘大船出海去远航一番,则现在也只能是幻想一番罢了。 随后我们骑马来到了山海关以东十多里处的凤凰山上,这里有同样名闻天下的孟姜女庙,由贞女祠和孟姜女苑组成。贞女祠庙前有108级台阶直通山门,庙上红色围墙内有前后两殿及钟楼、振衣亭、望夫石等景观。庙后建有江南水乡风格的孟姜女苑。 在孟姜女苑,我见到了一副奇怪的对联——海水朝朝朝朝朝朝朝落,浮云长长长长长长长消。 我读了半天也没读明白,觉得象是个结巴写出来的,可以与唐僧相媲美,于是叹道:“一句对联用了十四个叠官,这真是玩文字游戏啊。” 一旁的了因和尚却大声叫好。 我不解地问道:“这对联好在何处?” 了因说道:“李施主,你恐怕是没有用心去读。你瞧,这对联表面上象是在玩文字游戏,却饱含着人生至理,确实是副好对联。” 宋献策见我出丑,急忙笑道:“了因长老好眼力,这副对联,我曾听人说起过,据说被誉为天下第一奇联。李总督,这‘朝’字和‘长’字”都是通假字,‘朝’通‘潮’,同时音有两种,可读成今朝的朝,又可读成潮水的潮;‘长’通‘涨’,音也有两种,可读成经常的常,或长短的长。所以这副对联,有多种不同的读法,各有韵味。” 我顿时心虚起来,冒牌书生的老底眼看被人揭穿,顿感自己的不学无术。我干咳一声:“这点我自然知道。宋总兵,你先读读,我看你的读法和我的读法是否一样?” 宋献策微笑着吟哦起来:“海水潮,朝朝潮,朝潮朝落。浮云涨,常常涨,常涨常消。” 了因赞道:“这句断得好,和我心中所想一样。” 哦,原来是如此断句啊,既然了因也是这样断句,我再附和就显得勉强了。我沉吟了一番,心内也有了计较,笑道:“宋总兵,我和你断的不一样,我的是——海水朝潮,朝朝潮,朝朝落;浮云常涨,常常涨,常常消。” 洪承畴抚掌笑道:“李总督断得也好。我倒也有一种断法——海水朝朝潮,朝潮朝朝落;浮云常常涨,常涨常常消。” 红娘子想了半晌,轻笑道:“我看你们断得都不好,应该这样读——海水朝潮,潮!潮!潮!朝朝落;浮云常涨,涨!涨!涨!常常消。” 了善笑道:“红娘子断得很有音律感,也甚有气魄,令人叹服。我也有种断法——海水潮,朝潮朝潮朝朝落;浮云涨,常涨常涨常常消。一句对联能断出如此多的读法,千变万化,难以穷尽,果然是好联,好句。” 陈奏廷却道:“你们都断得太麻烦,我看这对联就是有问题,不如改成——海水落,浮云消,这样才叫痛快。” 我们相视大笑。我总结道:“咱们断句各有千秋,但断出的人生至理却是相同,大家都是才子才女,来,为天下有才干一杯。” 我们就着花生米,在亭内喝了些酒,东拉西扯了一番,便打马下山了。在下山途中,我想到那副对联,心中忽然有些感触,人的这一辈子,倒真象这海潮和浮云,起起落落,却不知为何起落。也许这对联中的禅意,对我的人生感悟任务甚有好处。但是知易行难,谁也不傻,这人生道理是很容易明白的,一说就懂,但是要坚持着把那人生道理用在人生的每件事中,却是比较困难。这名与利就是这样,大家都能明白名利如浮云,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可是遇到名利时,又有几个人能不去争抢?能做到无动于衷的,就是世外高人和名士了。记得有名士在种菜时挖到黄金,却不屑一顾,捡都不捡;若是我,恐怕早已送到嘴里去拼命狂咬,试试真假了,看来我始终还是一个俗人罢了,终究是当不了名士的。 天阴沉沉的,我们一大早就出发了,八万骑兵和三十二万步兵,浩浩荡荡地向宁远城奔去。剩下的三万多步兵,暂时留在山海关协助高第守城,顺便练练兵,以防清兵反扑。 这是正月初二,让将士们休息了一天后,我们决定,趁清兵过年防守薄弱,直扑宁远和锦州,解开这二城之围。当然,如果多尔衮的八万多清兵在松山过年,我们就要慎重对待解锦州之围的事情了,可以在解开宁远之围后,带着步兵步步为营,扎实推进。 想到锦州和宁远断粮很久了,我们特意多带了一些军粮。为防清兵抢我们的粮草,我们把运粮队放在军队中间,分出李家军的一万骑兵和八万步兵保护,一路东行。 安顿好了粮草,我们剩下的七万骑兵,就带了五日口粮,直奔宁远而去。这其中,有关宁铁骑二万人,李家军六万人。李家军的骑兵虽然伤亡三千多人,但由于李自成曾在开封轮训过大军,各兵种都能较熟练地掌握骑兵技术,因此我们又从步兵中挑选了三千多人,补充到骑兵中来。 宁远离山海关有二百里路左右,幸好除夕和初一初二这三天,天都放晴,路上薄薄的积雪早已融化,我们可以放马狂奔。据探马回报的消息,宁远城仍有五万左右的蒙古军队围城,但未见多尔衮率领的满清骑兵。因此我们决定,为达到迅雷不及掩耳的突袭奇效,甩开步兵,先用骑兵去进攻。如果进攻不顺利,再回头与步兵会合,进行反攻。 我们第一天昼夜兼程,连赶了一百四十里路,然后休息了一上午,初三下午,我们继续赶路,天近黄昏时,我们离宁远城只有十余里距离了。我和洪承畴让大军原地休息,准备在凌晨时,趁蒙古八旗军酣睡之时发起突袭。 为防宁远蒙古兵远远发现我们的炊烟,我们连火都没升。数万人在山林上啃完干粮,然后开始休息。天渐渐地黑了,刺骨的寒风吹在身上,很冷。士兵们纷纷打开酒囊,每人轮着喝一口暖暖身子,然后站起身来活动筋骨,生恐在野外睡着了,弄个风寒什么的,更怕就此长睡不起。 第 65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66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66 章 快至子夜了,新月如钩,晒出淡淡的光芒,正好勉强看得清道路。 见突袭时机已经成熟了,我们起身上马,朝着宁远疾奔而去。也许蒙古八旗军没想到我们会在初三就来袭击他们,这一路上,我们甚至没有碰到哨兵。凌晨二点钟左右,我们已接近宁远城。 一场大战近在眼前,我顿时亢奋起来。 第三卷 惊涛拍岸 第九十一章 凌晨突袭 辛遥夙带着两百名训练有素的杀手,已经先到了,并弃马步行,他们的身影在黑暗中潜行着,逐渐接近敌营。他们的任务是解决前方放哨的哨兵,让大军杀敌兵一个措手不及。 远远望去,宁远城东城门外星星点点的微弱篝火,映出密密麻麻的帐篷,在夜色中显得格外打眼。看起来,蒙古兵对我们没有什么防备,却不知道这是不是假象,蒙古八旗兵是否有埋伏,是否会进行殊死的抵抗?想到这里,我的心情既亢奋又紧张,手心微微地沁出汗水。 知彼知已,百战不殆。这几天,我一直在和洪承畴、宋献策、李自成讨论蒙古军队的作战能力和风格,以求对自己要面临的对手有一个客观的认识。 从大伙儿拼凑起来的信息看,蒙古人的军队一般以轻骑兵为主,以重骑兵为辅。重骑兵一般从事突击行动,他们头戴简易头盔,全身披着盔甲,盔甲通常是皮制的,也有些缴获来的锁子铠甲,马匹往往也披有少量皮制护甲。重骑兵的主要兵器是长枪,每个士兵的腰间还带一柄短弯刀或一根狼牙棒。而轻骑兵的任务主要是侦察掩护,为重骑兵提供火力支援,肃清残敌以及跟踪追击。轻骑兵除了戴一顶头盔外,身上一般不披盔甲。他们的主要兵器是弓。这种弓相当大,至少需要160磅以上的拉力,射击距离为200至300码。他们和满清兵一样,身带轻箭和重箭,分别用于远射和近战,而且也和重骑兵一样,有一柄很重的短弯刀或狼牙棒,或一根套索,有时也有一支头上带钩的标枪或长枪,在战争中能根据不同的需要,灵活运用各种武器。 蒙古人是擅长狩猎的游牧民族,一辈子都在草原上驰骋,为争夺草域和水源而相互搏杀,经历过无数战争的洗礼。打从孩童时代起,蒙古人便开始学习骑马和使用武器,尤其是弯弓。每一个体格健全的男子,在六十岁以前都会被要求参加狩猎与战争。而蒙古部落联军,就是由全体的成年男子所组成。因此,蒙古军队以骑兵为主,作战能力很强,大多数人都有百步穿杨的马上骑射功夫,单兵作战能力强,体格强壮,能够吃苦和忍耐严酷的气候条件,而组合起来的骑兵团队,也拥有强大的作战能力。他们的军队训练有素、纪律严明、战术灵活、智勇兼备,是一支令人生畏的旋风部队,在成吉思汗时代,蒙古兵就曾征服过广大的欧洲和俄国,证明过他们的能力。 蒙古人的整体作战能力和单兵作战能力都普遍优于明军,面对这样一支军队,在平原上决战显然是对我们不利的,因此我们选择偷袭,而且偷袭的重点是蒙古人的马厩。 蒙古马在世界各类马种中,可能是长得最丑最小的,大脑袋小身子,看起来象它的老祖宗三肢马,最大的缺点是腿短。但是它好养活、耐力强、奔跑速度也不慢。蒙古草原上的冬天很难熬,常常有暴风雪(草原上称为白毛风)的光临,马没有草吃,一般的马都不能存活,但蒙古马耐力强,往往能挺过来,成了物竞天择的成功试验品。 对于骑兵来说,马就是骑兵的一切了;对于步兵极少的蒙古人来说,马就是蒙古人的一切了。所以只要我们控制住了蒙古兵的马匹,他们就会处于处处挨打的地步,无法组织反扑,甚至无法逃跑。同时如果我们能缴获大量马匹,那么我们的骑兵就能大量增加,而有了这些蒙古马,我们今后去蒙古征战,也能适应极北之地冬天的恶劣天气。 漫长的等待之后,远处忽然有两根火把在划着一个圆形,那是我和辛遥夙他们约定好的暗号。 辛遥夙他们得手了!我心中暗喜,立即发出进攻的指令。士兵们一个接一个地传达下去,然后开始进攻。 我们本在马脚上缠了软布,遮住了一些声响,但这么多的马蹄声,毕竟有些地动山摇,到了离蒙古兵只有一里的距离时,蒙古兵已经从睡梦中惊醒了,他们从帐蓬中探出头来,看见我们黑压压的骑兵,顿时惊慌的喊声惊天动地。 见行踪暴露,我们抽马狂奔,在接近那些帐蓬时,纷纷射出手中早已准备好的弓箭,那弯残月顿时被天空中飞泻如雨的箭矢所遮盖了,蒙古兵的惨呼声此起彼伏,很多人在睡梦中就送了命。 片刻后,我们已冲进了敌阵,首先分兵包围、控制了几处大型的马厩,让蒙古兵不能上马作战。其余的人在帐蓬间穿梭,寻敌厮杀。蒙古兵刚从睡梦中醒来,慌慌张张地穿上衣服,往帐蓬外跑,正好遇上我们骑兵的长枪和短刀,一场惨烈的屠杀开始了,蒙古兵的鲜血染红了帐蓬,人头纷纷被收割下来。 蒙古兵大多往马厩跑去,幸好我们早有提防,已派重兵防守。于是马厩就成了一个沼泽地带,蒙古兵越想抢马反击,伤亡就越大,就陷得越深。但蒙古兵很快就看清了形势,集中力量冲击其中一个马厩,付出了很大的伤亡代价后,终于冲出一个缺口,抢出了一批马。而我们一时未顾及的小马厩,也纷纷被蒙古兵控制住。 蒙古兵抢回一批马匹后,顿时有了战斗能力;同时,有不少马匹是拴在帐蓬外的,并未放入马厩中,那些未丧命的蒙古兵,纷纷骑上马匹,开始反击。蒙古兵毕竟训练有素,不久,一支支零散的蒙古骑兵队伍在仓促中汇集起来了,开始向我们反扑。没有找到马的蒙古兵也纷纷汇成小团队,利用帐蓬的掩护开始向我们射箭;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这些冷箭也杀伤了我们不少人。 但东城门大约只有一万多人的蒙古兵,又全无防备,如何是我们这七万铁骑的对手?一柱香不到的功夫,他们的骑兵队伍就被我们纵横来往的骑兵杀得无还手之力,无奈下只得选择沿城墙向北逃走,看情形大约有五千人左右。 我们自然不能让这块到嘴的肥肉跑掉,立即有大约三万人左右的骑兵追了上去,其余骑兵继续包围和屠杀蒙古兵。按照事先的安排,洪承畴留下来指挥东城门外的扫尾工作,我则带兵追击逃走的蒙古兵。 刚才由于蒙古兵分散,我们的火枪基本没发挥作用,此刻追击逃跑的蒙古兵,火枪也不便击发,因此我们主要还是使用弓箭。蒙古马虽耐远,但暴发力不是特别强,因此被我们慢慢追上,箭矢纷纷射去,后面的蒙古兵顿时一排排倒下。再追一阵,忽听一声唿哨,前面的蒙古兵纷纷回头,向我们射来密集的箭矢,也射倒了我们一百多名骑兵,人仰马翻之间,队形顿时有些散乱。 又是一声唿哨,前面黑压压的蒙古兵忽然分成三股,一股前奔,一股向左,一股向右。三股蒙古兵纷纷向我们前排的骑兵发射重箭,顿时射住了阵脚。我们不敢过分逼近,也抽出弓箭回射起来。当我们的弓箭回射过去,蒙古骑兵却又抽身奔驰起来。 我们当即打马继续追赶,这时已快至北城门。蒙古骑兵又是一声唿哨,三股骑兵再度向我们发射弓箭。这一次的箭矢特别密集,我们来不及后退,前面一排骑兵顿时人仰马翻。 哪来这么多的箭?我心中一惊,定睛一看,却见对面人群黑压压一片,人数骤增。看来是北城门的蒙古兵得到了动静,赶来增援了。 回过神来的李家军顿时也是一片箭矢密集射出,双方的箭矢你来我往,顿时射住了阵脚。 第三卷 惊涛拍岸 第九十二章 浴血突围 弓在手,箭在弦。 淡月如钩,照在萧瑟的大地上,更增添了一股冷冷的杀意。 中箭的士兵在地上呻吟着,试图重新爬起来,却没有人去救助他们,谁也不想成为下一轮箭矢的活靶子。 算一算时间,洪承畴他们解决那些半梦半醒的蒙古兵,大约只要小半个时辰就够了,应该快赶来北城门了。此时对面的蒙古兵越聚越多,我们仍忍住不冲锋,准备等待后续骑兵赶来支援,争取以多胜少。同时,在两军对阵的阶段,谁先冲锋,谁就会遭受一批箭矢,就会先损失一批人马,我们可以等,但蒙古兵不能等,他们还想着去救援东城门被围的兄弟。 终于,随着一声唿哨,蒙古兵开始动起来了。他们四散开来,列成五个横向的一字阵,缓缓地向我方推进,同时密集的箭矢一排排地射了过来,这有些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想不到他们不急冲猛攻,而是用起了人墙战术,看来是想打一场持久之战了。 据我这几天的了解,标准的蒙古兵战斗队形通常由5个横队组成,前两个横队都是重骑兵,其余三个横队为轻骑兵。在这5个横队的前面。另外还有一些轻骑兵负责侦察、掩护。当敌对双方的部队越来越靠近时,位于后面的3列轻骑兵便穿过前两列重骑兵之间的空隙向前推进,经过仔细瞄准后,向敌人投射具有毁灭性力量的标枪和弓箭。接着,在仍然保持队形整齐的情况下,重骑兵又穿插出来冲锋,轻骑兵继续用弓箭掩护重骑兵冲锋。 蒙古兵这种战术的可怕性在于轻骑兵的攻击力,他们的弓箭射程远而且精准。即使我们的阵线再稳固,也容易在这种密集箭矢的袭击下乱了阵脚,从而被后续的蒙古重骑兵冲垮冲溃。而我们的火枪手由于射击距离比蒙古轻骑兵的射程短一百多米,因此在蒙古兵缓慢推进的过程中,无法发挥作用。而用在山海关的长矛兵战术此时也很不实用,长矛兵会白白地牺牲在密集的弓箭之下。 在我的预想之下,凌晨突袭,应该不会遇到很强的抵抗,我们是乘胜追击、收割人头,不用打硬仗,但现在,我才知道,我们还是大意了,蒙古兵的坚韧、顽强和快速反应,使我们李家军陷入了一个危险的境地,有可能付出很大的伤亡。对面的蒙古兵应该有二万人左右,而且都是骁勇善战、久经沙场的老兵,而我们的三万李家军则明显处于劣势,虽然不是新手,但绝对称不上老油条,虽说人数上占优,但拼起硬仗来,弄不好会一败涂地。 看着黑压压推进过来的蒙古兵,我脑海中电光火石般地设想了很多种方案,都觉得不太好,心中不由十分懊恼。此时退却是不可能的,如果退兵,立即就会被蒙古兵追着屁股猛打一通,损失会非常惨重。眼看洪承畴的骑兵还没有半点音讯,咬咬牙,也只能拼了。我让所有的士兵都拿出弓箭,左右散开,也排成横队,开始向蒙古兵射击。 我们的箭矢刚刚射出去,对面蒙古兵的箭矢也射了过来。蒙古兵的弓大箭长,射程比我们的远,刹那间,我们前排的士兵已倒下一片。李家军缺少盔甲,士兵们大多并没有什么防护,受伤的比率相当地高。 眼看情势不对,只有硬着头皮冲上去肉搏了。我长啸一声:“冲锋。” 李家军们边射箭边催马冲上前去,开始冲锋时,由于射程的原因,李家军的伤亡与蒙古兵不成比例,遍地都是倒下的李家军骑兵。过了一会,双方的弓箭射程接近了,于是互有伤亡,但蒙古兵的骑射功夫好,射头很准,伤亡仍小于我们李家军。 这是令人窒息的一刻,每一秒钟,都有我的弟兄们栽倒在地上。 最后,两军象两股波浪般,狠狠地撞击在一起了。 在肉搏战中,双方的兵器优劣体现出来了。我们的是长刀和长枪,蒙古兵的是短弯刀和狼牙棒,我们的武器占了一些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武技和力量的不足。然而,蒙古兵似乎见到鲜血就兴奋,他们大呼小叫,亢奋异常地厮杀着,让我们的军队停止在第一排横队面前,不能向前突破和推进。 “跟我来!”我怒喝一声,又举起了那柄霸王铁枪。 我一定要打开一个缺口,冲乱他们的阵形。我深吸一口气,长枪横扫,挑飞了两个蒙古兵,然后长枪一荡一刺,又穿透了一名蒙古兵的胸膛。李仲、李栋他们紧跟着我,可惜辛遥夙他们那批杀手不在身边,不然攻坚能力会强很多。 我左挑右刺,片刻间,已连杀十九人,接连冲破了蒙古兵的第一和第二道横队,喷在我身上的鲜血越来越多。我奋力挑起第十九人的时候,那蒙古兵竟从枪杆上滑落下来,口中鲜血狂喷,正喷在我脸上,迷糊了我的双眼。我铁枪一抖,把那蒙古兵的身子给抖落下来,伸出左手去抹眼上的鲜血,忽听一声“表哥小心”,我睁眼一看,一个身躯从斜刺里向我扑来,同时几把标枪从左方和前方向我激射而来。 我心中一凛,长枪一圈,将那几柄标枪一举扫落,此时那身影已扑至我身前,我来不及多想,手肘一挺,将那人撞飞出去。定睛一看,那人却是表弟李栋,他趴在地上,背上插着两把短标枪。 我脑中“嗡”地一声响,慌忙跳下马去,抓起李栋,挡开飞来的两把短矛,重新跃回马上,将李栋放在马背上。 “表弟,你……对不起,我没看清是你。”我心中象被刀割了一样的难受,李栋明显是为了替我挡那右边飞来的短矛,才奋不顾身地扑了过来,结果身受重伤,却还被我击了一肘,伤上加伤。 李栋一口鲜血喷出,强撑着说:“表哥,别……管我,杀敌……要紧。” 李仲此时也回头看清了状况,大声叫道:“老四,快退回去,给李栋包扎伤口。” 第 66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67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67 章 我咬着牙,勒马回头。却见蒙古兵四面八方地围了上来,瞬间把我们二百余人围在核心。蒙古兵兴奋地大声呼叫着,显然是认出了我是为首者。 惨了,被包围了,我心里暗暗叫一声苦,只得长啸一声,挥枪冲了上去。不一会,我和李仲他们就被分割包围了。 四面都是刀和棒,我铁枪狂扫,打翻了十多名蒙古兵,由于动作太大,李栋忽然往马上坠去,我急忙探出左手抓住他,此时眼前一花,刀棒齐至,还夹杂着几只飞来的长枪短矛。 我急舞铁枪,舞出一个大圆,将纷纷而至的兵器挡在圈外,此时胯下的枣骝马一声悲鸣,忽然跪倒在地上,我急忙从马背上跃起,落在了地上,回头一望,枣骝马脖子上和右腹上插着两把短矛,眼看是不能活了。 见我心爱的枣骝马倒下,我心中又是一痛,抬头望去,四面都是蒙古兵,和我一起的只有七八名李家军士兵。 我提起李栋,把他甩在背上,喝道:“表弟,抱紧我,别松手。” 李栋吃力地趴在我背上,我觉得他的手臂软绵绵地,本想用腰带绑住他,却已没有时间。四面的蒙古兵如潮水般地扑了上来,还勒马扬蹄,要用马蹄来踩我。 我怒喝一声,长枪挺出,刺倒了那匹扬蹄欲踏的蒙古马,然后扫枪横扫,将附近的马匹的马腿一一砸断,五六匹马哀鸣着,连着马背上的蒙古兵一起摔落下来。就在此时,我左臂上一痛,已被狼牙棒砸中一棒,顿时痛彻入骨,左手软软地,再也抬不起来。 李栋忽然松手,捡起地上一根长矛,踉跄着冲入敌阵,同时口中大呼:“表哥,你快逃。” 我惊呼一声,挡开刺来的两柄弯刀,正待上前,李栋的额头上已中了一刀,他长呼一声,长矛奋力刺出,捅死了那名砍他的蒙古兵,然后倒在了地上。 我咬牙扔出手中的铁枪,铁枪激射,刹那已贯穿一名蒙古将领的胸膛。 我反手抽出背后的乌雪刀,在地上一个滚翻,专找马腿狂砍,不一会,身边就倒下七八匹马,都是只剩两三条腿的残疾马。蒙古兵抽出长枪,向马腹下乱刺,却被我一一闪开。 我滚到李栋身旁,探手一摸,他已无鼻息。我心中悲痛,手中宝刀连挥,要为李栋报仇。但这时,我才知道,在千军万马之中,纵使你武功再好,也难敌四手。渐渐地,我的内力将要耗尽了,背上又被刺中一枪,眼前金星乱冒。此时,我的脑海中忽然闪过了香香的笑脸。香香,我要离你而去了吗?我在心中默念着。 也不知怎地,想到香香,我忽然平添了几分力气和神勇,心境也空明起来,我听风辩形,随手挥刀,连连挡开向我袭来的兵器,气息不再散乱。 又战片刻,我格开一把弯刀,忽然伸手,将马背上的一名蒙古兵扯下马来,然后翻身上马。 第三卷 惊涛拍岸 第九十三章 为她戒烟 翻身上马的动作大了些,我感觉背上枪眼里的血在狂喷出来,头猛地一阵眩晕。 四周传来如潮水般的喊杀声。我定了定神,睁开眼睛向四周一扫,心头一喜,此时李家军将士们齐声呐喊着,正向内推进,已快冲到我附近。我信心大增,挥刀格开两柄长枪,正待催马杀出重围,身形却再次猛地一坠,马失前蹄,将我跌下马来。斜眼望去,一名蒙古兵挺着长枪,刺入我抢来的马的脖颈,另外十几名落马的蒙古将士,正挺枪挥刀向我冲来。 我猛吸一口长气,一招“七星跨虎”,刀光如雪,纷纷扬扬地洒出,顿时结果了三名蒙古兵。 “七星跨虎交刀势,腾挪闪展意气扬。左顾右盼两分张,白鹤展翅五行掌。风卷荷花叶内藏,玉女穿梭八方势。三星开合自主张,二起脚来打虎势。披身斜挂鸳鸯脚,顺水推舟鞭作篙。下势三合自由招,左右分水龙门跳,卞和携石凤还巢。”我默念着陈奏廷教给我的太极刀刀决,乌雪刀随手劈削格挡,挡住了蒙古兵如狂风骤雨般的猛攻。 这两天,我一直和陈奏廷交流太极武功,他把千载寺里学到的刀法和太极武功相结合,创出了十三式太极刀法,令我顿有所悟,将自身对太极功夫的领悟与刀法结合起来,刀法精进不少。 按陈奏廷的领悟,太极刀之势法,其势应当沉雄,似猛虎,以迫扑纵横也;其轻灵徐疾,俯仰八表,辗转蜿蜒,不以花法眩目。刀法之紧密者,紧则不懈,密则不疏,以急夺迟。故其不懈则奋进,不疏则严谨,守之自固。此刻在平地上与蒙古兵交手多时,我又进一步领悟了太极刀的步法,即走步随意,趋步不迫,退步不急,与身法手法做到周身一家,意连气贯,这样近乎于道的使力方法,使我节省了不少力气,气息也变得悠长起来。 斗到酣处,我将一名蒙古兵刺来的弯刀一带一引,“噗”地一声,那柄弯刀刺入了另一名蒙古兵的胸膛。我心中一喜,这以刀引刀的成果,让我又有所悟,顿时想起了张无忌的“乾坤大挪移”功夫。 此时我失血过多,又激战良久,体力渐渐不支了,而蒙古兵越来越多,我一不小心,身上又连中两刀,血流如注。但我不肯就此毫无意义地死在无名之辈的手里,于是一边垂死挣扎,一边摸索借力打力的方法,最后成功率越来越高,节省了宝贵的最后几分力气。 蒙古兵见我摇摇晃晃,似乎随时都要倒下,都加快了进攻的速度,想一举把我杀了,但他们的刀枪老是莫名其妙地刺入同伴的身体。蒙古兵都面色大变,口里哇啦啦地叫着我听不懂的语言,大约是在说我会妖法。 我嘿嘿地冷笑着,满脸鲜血的我,脸上的神情十分狰狞,大约象个地狱魔鬼吧。但我的心中却在苦笑,这一回,我是阴沟里翻了船,大约挺不过这一关了。在这一刻,我忽然想起了黄泉路上的老头,看来我又要被他奚落一番了,穿越任务我是完不成了,现实也是回不去了,不知道老头会如何处置我? “李总督”、“李岩”、“老四”……近处忽然传来了一阵乱七八糟的喊声,我挥刀挡开一枝长枪,抬头望去,正看见李仲和红娘子闯入重围来救我。 见我满身鲜血,红娘子惊呼一声,从马上纵下,挥刀逼退了那几名蒙古兵。李仲他们也纷纷冲过来帮忙。 安全了。 我心中一松,却忽然再也没有了力气,沉沉地摔了下去。 我感觉自己倒在一个温软的身躯里,然后我就失去了知觉。 我很累,很想睡觉,睡一个很长很长的觉,但我感觉自己的嘴唇上方很痛,我不情愿地醒了过来,于是模模糊糊地看见了一张鹤发童颜的脸。 “老头。”我惊喜地叫了出来。我又回到了黄泉路,又见到了那老头,我终于有机会扯掉他的胡子了,以报这次倒霉穿越之仇。 我不知哪来的力气,伸出手去拽住老头的长须。老头痛得一声大叫,赶紧捏住我的手,挣脱开来,问道:“李总督,你干甚?” 总督?我吃了一惊,定了定神,睁大眼睛瞧去,却不是“无法”那老头,而是周山这个老头。 “老神仙,原来是你。”我想笑,嘴唇却只微微咧了一下,说出的话,和蚊子哼哼差不多:“我这是在哪啊?” 如海潮般的喊杀声已经隐隐退去,离我很遥远。我不等周山回话,又迷迷糊糊地闭上了眼,准备再睡上一睡。 “李总督,你不能睡。”周山摇晃着我的手臂,急切地叫道,“你失血太多,这一睡,就醒不来了。” 靠,既然都要死了,难道睡觉还能犯法?我想竖起中指,对老周同志作一个BS的动作,手却不再听使唤,软绵绵地。 一滴水珠忽然落在我的唇上,我这才觉得口中十分干渴,有水了,太好了,虽然只是一滴。 我伸出舌头舔了舔,却是咸的。 一张俏脸出现在我眼前,红娘子泪眼婆娑地望着我:“岩哥,你不能死,你死了,谁带我去看洛阳牡丹?” 是啊,我答应过红娘子,明年春天要带她去看洛阳牡丹的,可是现在,我恐怕要失约了。我心中一酸,忽然想起我没完没了地纠缠红娘子的往事,和红娘子一起相处过的那段岁月,在脑海里一一闪过,那真是一段温情而快乐的时光啊。可是,我给过红娘子希望,却又因香香而令她失望,而现在,我就要死去了,更让她绝望。而香香呢,我也把她孤苦伶仃地丢失在了这乱世里,从此人鬼殊途。我悔啊,我都做了些什么啊。 我勉强笑道:“我早说过,安全第一,可是自己终于没有坚持住,这是血的教训啊。玉儿,你一定要吸取我的教训,不要冲动。还有,你也老大不小了,早点嫁人吧。记住,千万别找我这样的混混。” 红娘子蓦地紧闭双眼,两行泪珠滚滚而下,哽咽道:“老神仙,真的没救了吗?” 我心中一动,向周山望去,却见他摇了摇头,叹道:“红娘子,有什么话,就快说吧。” 我心中一沉,红娘子蓦地睁大双眼,咬牙切齿地说:“老神仙,你的大补丸、还魂丹呢?” 周山叹道:“这世上哪有什么还魂丹?大补丸倒是有,可是治得了病,治不了命……” 说罢,周山摇着头走开了。我艰难地转动着头,看了看四周,我是躺在一片野地上,远处稀稀拉拉地站着三十多个骑兵,却不见李仲他们。 “我二哥呢?”我心中一紧。 第 67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68 章 冒牌书生 作者:一面湖水 第 68 章 “他们追杀蒙古兵去了。”红娘子答道,“你别担心了,吴三桂带兵出城冲杀,洪承畴的骑兵也赶到了,冲杀了一阵,蒙古兵抵不住了,就逃了,李仲他们追过去了。你就想着你二哥了,快想想自己吧。” 我心中一松,觉得身体渐渐地冷起来,不由得打起了哆嗦,口中却道:“想他……作甚?想你……还……差不……多。” 红娘子苦笑一下,把我抱在了怀里,温柔地说:“岩哥,我对不起你,我一直瞒着你,很多很多事,我都一直瞒着你,可是我不能说出来,真的不能说出来……” 我没注意红娘子在说什么,只感觉自己的肩膀贴在了一团柔软的肉上,不由笑道:“这可真应了……那句话,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liu。” 红娘子咬了咬嘴唇,问道:“岩哥,你爱过我吗?” 我心中一凛,我爱过红娘子吗?好象,似乎,我真的与红娘子之间有过一段模模糊糊的爱情,或者说,是亚爱情?不过,这个哲学问题,太高深了,不是我这个将死之人应该考虑的问题。 怎么回答呢?说爱过她吗?可我都要死了,何必让她记挂着我?说不定她真的对我动了痴心,今后会终身不嫁。说不爱吧,又怕伤了她的自尊心,让她从此自暴自弃。 难道学过哲学的,到死都要面对哲学问题吗?我一想到哲学问题就想抽烟,于是呻吟道:“烟……我要烟……” 我看不到红娘子的表情,却感觉得到她在我身上掏出烟袋,给我点上了火。 我深深吸上了一口,顿觉肺部一阵难受,猛烈地咳起来,这下似乎可以死得更快了,我总算明白了烟盒上为什么要写着“吸烟有害健康”。 红娘子幽幽叹了一声:“岩哥,你不肯回答我,我也不逼你。但我想告诉你,我爱你,是真的。” 这下我不能再回避了,只好说:“对白……请有点……深度,谢谢。” 唉,女人啊,感情这么重要吗?要从我这将死之人身上,问到些什么?难道你不知道,爱情就是把双刃剑,满足自己的同时,也会伤害自己?特别是在我这个要一命呜呼的混混身上,这不是饮鸠止渴吗? 红娘子失望地哭出声来,我心中一梗,忽然十分不安,自己都要死了,还不肯说出安慰她的话来,象什么话?红娘子今后的事,她自己自然会处理,她又不是小孩了。 我微笑着说:“别哭……我爱……过你,一直……爱……” 听了我的话,红娘子紧紧地抱住了我,似乎怕我从她面前忽然消失。 我脑海里渐渐地空白,四肢冰冷,但心内却热乎乎的,决定要用最后的生命,为红娘子做点事情,至少,要让她开心一笑。 我挣扎着说道:“还记得……我唱……的那首……歌吗?我一直……想为你……做两件……事,但总是……做不到,现在……我……终于……可以……为你……做到了……”我的话说不利索了,脑海里却电石火花似地想起了虎牢关,那一天,我为红娘子唱了那首郑钧的歌,那一天,我确实是动过真心的。我心中柔情顿起,软得跟棉花糖似的。 红娘子泪眼婆娑地抚着我的脸,温柔地说:“岩哥,你都这样了,还能为我做什么事?别吹了,你就安心地去吧。“ “错,我……还能……为你……而……死……”我艰难地说道,脑海里缓缓地回想起,在虎牢关上,我曾那么深情地唱道“我总有一种想为你而死的冲动”,那时,也许我不够真心,但现在,这一切成真了,虽然我并不是真为了红娘子而死,但却是死在她的怀里,也算打了个擦边球吧。 红娘子苦笑了一下,忽然在我嘴唇上轻轻吻了一下,然后抬起头来,轻声道:“那……你要为我做的第二件事呢?” 我的嘴唇张了几张,却始终吐不出一个字来。我心中着急,喉咙发出嘶嘶的声音,却仍是徒劳。我用尽最后一丝力气,转头看向我的右手,我的右手仍死死地捏着那管烟袋。 “为我戒烟?”红娘子终于明白过来了,不禁又气又笑。 红娘子真是冰雪般地聪明啊,不枉我追求一场。我心内暗赞道,最后看了红娘子一眼。戒烟是我一生的难题,在虎牢关,我曾因为不能承诺戒烟,而失去了一次泡到美女的机会。而现在,我终于可以大义凛然地戒烟了,真爽啊。 红娘子的脸上仍有泪水,嘴角却微微勾起,眼里露出了深深的笑意。我想我的眼睛也是在微笑的,尽管我的眼皮已不自觉地缓缓闭上。 那一刻,我们心意相通,世界是平静而温暖的,没有杀戮,没有哀愁。 我不喜欢送别,至死都不喜欢。 —————————————————————————————— (全书完。湖水在写此书过程中,从男主的穿越任务和穿越经历中,感悟了人生至理,因此羽化升仙了……所以,全书完…… 呵呵,玩笑玩笑,明天请大家接着看第94章,现在全书写了近一半了,虽然成绩不大好,但湖水从未懈怠,每晚都坚持码字、用心写书,也希望大家多在书评区提点建议,促使我写得更好。最近工作特忙,只有晚上有空,因此暂时只能一天一更,大家见谅。) 第三卷 惊涛拍岸 第九十四章 晴天霹雳 我的眼皮很重,怎么都睁不开眼睛,这好象不是黄泉路上的风格,而且回想起来,这与我初入杞县大牢时的情境惊人的相似。难道,我因为没完成穿越任务,又一次倒霉地穿越了?靠,老头不会这么超级变态吧? 我睁不开眼,却有人不停地给我灌一些液体。那液体,有的苦,有的甜,有的腥,很难下咽,我想抗拒,但似乎有人点了我的某处穴道,我的喉结无法拒绝,只能一口口地吞咽下去,我想吐。 不知睡过去又醒过来几回,也不知吞了多少这种难喝的液体,我忽然感觉到全身有了力气,能睁开双眼了。这一回,我看到的还是那张鹤发童颜的老脸。 “老神仙?难道我还没死?”我吓了一跳,“糟了。”看见端着药碗的周山,我自然知道自己还没死,心头一喜,但随后又是一沉,记得临死前承诺过要为红娘子戒烟的,这下没死成,麻烦就大了。 周山的脸上露出了不悦的神情:“我老神仙的称号,可不是浪得虚名的,活人能治死,死人能治活。你小子要死,哪有那么容易?” 我呻吟道:“难道我吃了传说中的九九还魂丹?” 周山摇了摇头:“我哪来什么还魂丹?我只给你喂了些千年人参汤和王八枸杞汤,只能吊住你一口气。红娘子用内力护住你的心脉,又弄血给你喝,这才把你从鬼门关拉了回来。唉,多亏你醒了,要不然,我的千年人参也快用完了,断药了。” 我苦笑道:“老神仙,你别心痛了。东北有的是千年人参,明儿咱们多挖些。对了,谁给我献的血?”这就对了,人参汤苦,枸杞汤甜,血腥,这就是我尝到的那三种液体了。只是,这血从哪来的,大伙儿给我排队献血了?可惜这没吊瓶和输液管,要不然,我也不用这么恶心地吞咽了。 “别说那么多话,你刚醒来,要保住些体力。”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然后我看到了红娘子苍白的脸。我们面对面地躺在两张相对的床上,都盖着厚厚的被子,红娘子只露出一张憔悴苍白的脸来,大约是一直守着我的缘故吧。红梅和小雅则分别坐在凳上,趴在红娘子的床尾睡觉。 “没事了。瞧你那点胆儿,我还没死透呢,你就吓得脸都白了。”我微笑道,想起了红娘子印在我嘴唇上的那个悲凉的吻。 红娘子微微一笑,却不答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我,脸上是一副心满意足的表情。 周山干咳了一声,然后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们一眼,淡淡地说:“你们都少说点话,多休息。” 然后我又喝到了千年人参汤和王八枸杞汤,一下苦一下甜的,让我口中顿时淡出鸟来,我皱眉道:“老神仙,你快扶我出帐篷吧,这里生着炭火,好闷,我想出去透口气。” 周山白眉一轩:“胡说,你现在不能下床,会扯动伤口的。” “不行,在这帐篷里,我都快憋死了。”我挣扎着想站起身来,手脚却一点力气也没有。 周山按住我,正色道:“说了不行就是不行,你不把我放在眼里是吧?你得弄清楚,你现在不是总督,而是我的病人。” 红梅和小雅这时也醒了,见我醒过来了,俱俱大喜,但听我说要出去,都异口同声地反对起来。这下我以一敌三,更是没了胜算。 虐待病人,没天理啊,这点小小的要求都得不到满足,我心中长叹着。 红娘子忽然冷冷地说:“得了,你想抽烟,就在这抽吧,别跑到雪地上去送死了。” 第 68 章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