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言种田:《叶剪秋》》 正文 第1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1节 书名: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文案: 这其实是一个披着很多外皮的种田文…… 内容标签:幻想空间 欢喜冤家 异世大陆 搜索关键字:主角:叶剪秋 ┃ 配角:司徒瑾朝歌赵淳 ┃ 其它: ☆、一 昏睡中的叶剪秋迷迷乎乎听到有女人边哭边骂:“叶大山你个窝囊费!你那老不死的爹都活到九十多了还恁结实,家里好不容易做口热乎饭你都先端给他个老糊涂吃!那个又聋又傻的老东西早早就熬死了你娘,眼看连俺娘儿几个也要被他熬死了!” “唉呀,又胡说哩……”一个男人慢吞吞的道。 女人不停的哭闹:“叶大山!你说咋办!莫不成你要卖自己的孩儿不成?咱家叶大妞三姐弟,你敢动哪个俺都跟你拼命!” 听起来好像这家人日子艰苦的连饭都吃不上了,但是那女人仍很护自己的孩子。 “那你说咋办?咳!咳……”粗声瓮气的声音又慢吞吞的传来,那个的叫叶大山的男人还心虚地咳嗽几下。 “咋办?大小成天病奄奄的,眼瞅着就要断气!躺在炕上像个活死人!” 牛氏心里不忿,这叶大小干活不多,成天生病,还不如早早卖掉换钱,若是咽了气倒什么也不捞不着了!但是这话她却不能明说,虽然她是继母,但毕竟这叶大小仍是家里的长子。而那叶大山表面看起来脾气很温吞,真逼急了也是会抡拳头的! 叶大山叹气,大儿子天生羸弱多病,眼瞅着儿子脸色铁青躺在炕上好些日子了,呼吸微弱的可怜。家里穷的叮当响,根本没银子请大夫来医治,村民们生了病几乎都是喝村头的坑水治病,那坑里的“神水”不知道灌了儿子多少,也不见起色。叶大山心里其实早有准备,他早就猜到这个虚弱的儿子也许活不到成年,看来这次真的就要熬不过去了…… “那也是俺的儿,也姓叶哩……” 叶大山无奈地道,这叶大小是他前妻所生,自从前妻过了世后,他很快又续了弦,结果现在的婆娘肚皮很争气,连生两女一男三个孩子。 “放屁!你叶家人多值钱哩?!家里早就揭不开锅了,成天吃些臭肉干子,咬都咬不动,好不容易二妞去地摘点野菜你都给你那傻爹吃!” “你要说理哩,那是咱爹……别动不动就死呀死的,多晦气……” 叶大山苦着一张脸无话可说,他的老爹的确长寿,这乡下的日子苦,老辈人活到七十的都不多见,但是他的老爹高寿都九十有三了!老爹虽然聋了些,但是还能跑能吃,一口好牙没掉一颗!成天杵着拐杖在外面跑一天,也不知道这老爹干些啥,一到饭点老爹就会准时上门吃饭,吃完倒炕就睡,根本不管世事艰难! 叶大山他老娘都死了三十多年了,坟头上的榆树长的比胳膊还粗。这期间他还死了两个姐姐,一个大哥!更别提那早就去世的姐夫,嫂子,还有他的前妻!这扳着手指算算,同辈份的已经死了六口! 叶大山也怪不得自己的婆娘总埋怨,好像家里所有小辈的年岁都折给他的老爹添了寿!眼瞅着大小又要不行了,莫不成阎王爷又要给他爹再加上几年不成?按说这家里有长寿的老人是好事,可是这同辈份的一个个早早就离世,让人心里有些膈应!但是叶大山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想法,他还暗暗指望着老爹过了百岁成仙哩!老爹若是成了仙,定会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子孙平安! 叶大山长长叹口气,却不敢顶牛氏的嘴,这傻婆娘就知道瞎闹,不知道家里出了个活神仙! 牛氏仍哭闹不休:“你叶大山是个孝子,那你和你那傻爹去过日子吧,俺带着大妞几个孩儿大不了也去逃荒去,村里的人往绵州府逃荒要饭的多了,好歹有口饭吃!” 叶剪秋脑子里混混沌沌的有些反应不过来,什么逃荒……绵州府…… 浑身无力的叶剪秋费劲的翻了一下身,身下又硬又咯,还沙沙作响。他努力的抬起了眼皮,眼前一片昏黑什么都看不清楚,伸手往身下摸了摸,好像是一些玉米秸杆……他这是在农村? 顾不得听身边的女人唠叨,他眯着眼睛适应了一下这里的昏暗的光线,才渐渐看清清,原来这竟然是一个山洞,远处的洞口传来一些光线,门口还晾晒着几张兽皮,堆放着一堆原始的农具…… 叶剪秋头晕的厉害,心里却暗暗道,难道他这是穿越了么? 叶剪秋是一个普通的农业技术员,骑着自行车几十里路下乡搞农田检疫。那本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他把自行车停在麦田地垄边,听着布谷鸟的叫声,踏进金黄的麦浪时,突然晴天起了炸雷,他眼前一黑就失去了知觉。没想到再次醒来,竟然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 叶剪秋迷乎乎的撑起自己软软的坐了起来。 看到炕上的瘦小身影挣扎着坐起了身,那个女人哭着又骂:“瞧瞧咱家的命!该死的一个没死!该活的却早早死了!” 牛氏毫不顾忌的叫骂,根本不在乎炕上的人听到多少。 蹲在地上的叶大山看到儿子醒了,欣慰地松口气,大小自己又好了,看来老天真的眷顾哩! 于是劝自己家婆娘:“娃他娘,别生气了,这老天爷保佑咱家哩,瞧大小都挺过来了不是?” 牛氏不满地哼了一声,将脸别在一边。 叶剪秋颤颤微微的下了炕,找到地上的一双草鞋,趿拉不合脚的大草鞋用手扶着墙慢慢的从哭闹的女人和张大嘴巴盯着他的男人身边走了出去。 他缓缓出了洞口,洞外是一片粗犷豪迈、雄浑壮阔的戈壁滩。戈壁滩静悄悄的,静得让人窒息,偶尔一股旋风卷起一柱黄沙悠悠升空,一股莫名的静寂气氛笼罩在这苍茫的戈壁滩。迎面一阵热风暖洋洋的拂在他的脸上,微风就像一双温柔的大手轻抚地面,刮起一层轻柔如雾的沙尘。 远处传来几声清脆的驼铃声,叶剪秋扭头看去,那群在砂砾上游走的家畜并不是骆驼,而是几头从未见过的家畜,它们身型巨大,毛色各异,浑身拖地的浓密长毛,如尖刀长般的长角在头顶上扭曲向上。 虽然这里原始苍凉,毫无生气,但是他却欣慰的叹了口气——真好,他还活着!真好,这个世界虽然贫瘠,但是安静详和。 他慢慢的又回到这个赤色的岩石洞穴中,此时,女人仍在哭闹不停:“……大小又活过来了,又要养活一张嘴!呜呜……税赋这么重,田地的庄稼收成又少,过几个月收了麦子,府衙就来人收税了!阎王不嫌鬼瘦,鸡腿杆上都能剐油!这日子怎么过!人牙子明儿就来西兔儿村来买人了,村里还有人家早早就准备好了金贵的女娃儿,定能卖个好价钱……” 这个地方男多女少,女孩子非常值钱,人牙子已经提前预定好了要卖女儿的人家,连订钱都付过了。而牛氏早就动了心思,这叶大小她早晚要卖掉! “我没意见,想卖就卖吧,只要你们能活下去!” 叶剪秋平静的对那牛氏说道。 刚才的对话他已经一字不落的全部听到了,而且他也发现这具身体已经不是自己的。如果这家人能活下去,也算是为原主做的最后一件事。 那个女人穿了一件破旧的皮袍子,头发乱蓬蓬的,她怀里还有个十来岁的男孩子同样瘦弱可怜,正好奇的看着流泪不停的母亲,不时的伸出脏兮兮的手想替她擦眼泪。这个男孩子看起来不小了,还流着鼻涕,但是母亲看起来非常疼爱,不舍得撒手,仍像婴儿似的将他抱在怀里。 男孩子看叶剪秋打量他,不耐烦地哼了一声,挣脱母亲的怀抱,跳到炕上追着一只小猫玩。 一听叶剪秋发了话,牛氏立刻停止了哭泣,大声道:“大小,你莫要恨娘,你明儿就被人牙子带走,将来无论富贵或是丢了性命,莫要回来找俺和你爹追债!” “绝对不会!” 叶剪秋打量了一下这个洞穴之家,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赤贫! 洞内一贫如洗,洞壁上挂着少的可怜的几束玉米和谷穗外,还挂着几件皮制的衣物,空荡荡肥大的衣袍飘荡在空中,诡异的像有人悬了梁…… 角落黑冷的灶膛边还有一个坐在小石凳上的十几岁的女孩子,同样穿着黄皮袍子,头发枯黄,低着头无声的坐在那里。 突然看到这个无声无息的女孩子,叶剪秋吓了一跳。 若不是他的眼神好,根本不知道角落里还有一个女孩子存在,她是那样的胆怯和害怕,左手一直紧紧缩在自己的怀里,像一只被猎人盯住可怜的小鹌鹑。她偷偷的抬眼睛看了一眼叶剪秋,吸了吸鼻子又将脑袋深深的垂了下去。 石块搭建的大炕上那个男孩子套着件皮背心,穿着皮短裤,光着两只脏乎乎的脚丫子在炕上对那只猫追来打去,随着脚步的踩踏,炕上铺的玉米秸杆不停的沙沙作响。等玩腻了猫后,这个男孩子又飞快地跳下炕,骂骂咧咧的撕打着低着头蹲在洞口的叶大山。 而蹲在洞口编织的叶大山,可能是家里唯一的顶梁柱,他光着黝黑的上半身,身上瘦的皮包骨,头上包着一个兽皮帕子,一张饱受生活折磨的脸上布满了皱纹。 叶大山不理会抓他头发的脏手,盘着腿坐在地上只顾低头干活,两只粗糙的大手正在编织用玉米皮做的蒲团,地上已经散落了一层碎草屑。 听到叶剪秋的话后,叶大山停下编织的手,抬着头惭愧的看着他,嘴巴颤抖着说不出话来。 “我不会后悔,你莫要伤心。” 听到儿子这么说后,叶大山双眼含泪,两只大手胡乱拨拉着头上的皮帕子,他喃喃道:“是爹没用,是爹连累了儿子……” “没事,我会生活的很好。” 叶剪秋对将来的生活还是很信心的,他上辈子的异能就是能在手掌心变化各种植物,因此才学了农业技术,可惜还没等他大有作为,就来到这个世界。 不管他被卖到哪里,也许很快就能利用自己的异能换成银子,然后将自己赎成自由身,到时候,可以做自己想做事。而且这个世界一看就是缺水的荒滩戈壁,也许他的到来,对这个世界的农业会更有帮助。想到这里,叶剪秋就很平静的接受了现实。 而一旁的牛氏,也不由得松了口气,这大小终于可以卖掉了,家里总算少了一个累赘。 天色渐沉,这个石洞之家更是黑暗,洞里没有点蜡烛油灯,只有灶火处发出一处亮光。牛氏终于不在哭闹,一家人沉默的围坐在灶膛边。 那个女孩子非常能干,不时的往笨重的石锅里煮着什么,只是那只左手却怕见人似的总是缩在自己怀里。叶剪秋偶然发现,她的左臂细瘦弯曲,细瘦的左手只有四根手指,缩在一起像只鸟爪子。但她右臂非常有力,用一只手将一些又黑又硬的肉干捣碎了放在锅里,然后用右手和左臂配合娴熟地将一个黑色的大陶罐夹抱了出来,小心翼翼地往锅里加了点水。 等水烧开后,那女孩子又开始用捣碎一些黑色的石头,她费力的将石头捣碎后,竟然抓起石头一把丢在锅里!在一边一直观看她做饭的叶剪秋不禁“哎”了一声。 所有的人都看向他,叶剪秋只好道:“那黑色的石头为什么丢锅里啊?” 叶大山不禁看了一眼儿子道:“大小,那石头是当盐使的,你莫不是病的忘了?” “嗯,有些事记不得了。” 牛氏心事重重的看着跳跃的火苗出神,她喃喃道:“忘了好,忘了好!忘了就是福!” 叶剪秋疑惑的看看叶大山,叶大山低头无语。 感到自己身上的破袖子被人拉了拉,叶剪秋回头,只见那个流着鼻涕的男孩子爬到他身边,抬起手臂用力擦了一把自己的鼻子,那鼻子下面有两条非常明显的红色印痕,是常年的流淌的鼻涕造成的,叶剪刀并没有嫌弃这孩子,而是怀疑这孩子有严重的鼻炎。 只听他道:“大小!你病傻了?” “的确病糊涂了,原来的事情都忘掉了。 ” “都忘啦?你不知道咱村前两天才死的人了么?他们上山打兔子被摔死了,中午太阳毒,村里人找到人他们时都晒成人干啦!” “然后呢?” “后来就埋在山里啦,用石头一堆就完事了!那里咱村里死的人很多,山里净是一堆堆的石头坟!” 那男孩子脑子看起来木楞楞的,说起这些生死的事情很自然,一点也没有害怕的感觉,仿佛是很平常的事。也不怪得他麻木,这西兔儿村病死饿死的人多了,小小年纪的他,已经见怪不怪了。 叶剪秋唏嘘不已,没想到这个村子如此贫苦,生命是如此脆弱。 叶剪秋没有父母,从小和姑姑两个人相依为命生活在偏远的农村,姑姑眼睛不好,看不清东西,所以叶剪秋打小什么活都会干,打麦扬场,喂猪养鸡,洗衣做饭……叶剪秋在山清水秀的小村里安静的长大,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可惜姑姑身体不好,早早去世了,叶剪秋坐在她的坟头垂泪一夜,第二天早上,那坟上长满了白菊和勿忘我…… 想到这里,叶剪秋深深的叹了口气,他至亲的家人没有享上他的福,自己的异能来的太晚了。 叶剪秋抬起手擦了一把湿湿的眼睛,结果发现他手腕上的那根细细的银手链,那是姑姑唯一留下的遗物,姑姑去世后他就戴上从不离身,没想到竟然一起穿了过来…… 趁没人注意时,叶剪秋悄悄地找到一个小石碗,闭上眼睛坐在角落里,开始用意念往里变化水果,可是用了半天力气,碗底只有一些浑浊的液体。 他现在的这个身体很虚弱,并没有原来使用异能时得心应手的感觉。他低头闻了闻,一股清香的水果味道,他张开嘴巴尝了尝,汁液浓稠甜蜜,是纯正的水蜜桃果汁。 看来要等等了,这个身体底子太差,浑身有些浮肿,紧绷肿涨的眼皮睁开都有些费劲。 叶剪秋悄悄地将碗放了回去,慢慢地又躺回炕上休息,刚刚用完异能后,他已经出了一身的虚汗。 洞穴里只点了一堆炭火,但是火焰下并没有烧柴,而是燃起一堆石头。那些石头不知道是什么矿石,颜色发黄,扔到火堆里就能烧,于是叶剪秋又从炕上艰难地爬下来,好奇地蹲在火边仔细观察。 叶大山上前一把将蹲在火边的叶剪秋拉开了:“小心炸伤!” 果然,这些石头快要燃烧尽的时候,会发出爆烈的声响,石头碎屑崩的到处都是,就像火里扔了一个钻天雷!就连在灶膛边烧火的那个女孩子,也紧紧盯着火苗,看到石头快要裂开,就迅速的躲在一边。屋里时不时的传出嘭嘭的声音,就像屋里被人恶作剧般不时的丢鞭炮。 叶大山唠叨道:“这些炭石很危险,一不小心就会炸伤!所以得捣碎才能烧火,大块的炭石烧尽后还能将房顶炸穿,还会要人命!” “家里从来不烧柴么?” 叶大山摇摇头道:“村里很多年都不烧柴了,青阳镇缺水,荒地里一棵大树比人都金贵,都留着打木器用。而且那些树不管高矮都是有主的,偷砍一棵都会被抓到县衙去!除了自己家祖坟上的树是自己的,其它的树都不准砍!现在村里人都是捡起火炭石来烧火做饭,这里到处是石头山,炭石倒是随便烧。” 叶剪秋看了看灶台边,果然连一块木柴都没有,除了黄色的炭石外就是一小堆麦秸和玉米杆。这里没有木柴可以烧,但是却有取之不尽的炭石,这对贫苦百姓来说,倒是件好事。 叶剪秋好奇地问道:“村里都住的这种石洞房子么?没有用木梁盖的砖瓦房么?” “城里那些有钱的老爷们才住砖瓦木梁房,西兔儿村这附近七里八乡都是石头屋子!早些年用木头盖的屋子早被大火烧没了!” 叶大山没有多说,只是咳嗽几声又蹲到墙角去了。 牛氏不由得疑惑地看了一眼正四处打量的叶剪秋,只觉得这孩子醒来后怪怪的,但是她并没有多想,反正明天这大小就要卖掉了,和她再也没有关系了。 ☆、二 到了晚上,气温昼降,冷风开始肆虐,破旧的木门被风刮的咣当咣当响,仿佛有人不停的疯狂摇晃着着木门。脆弱的木门让人提心吊胆,好像分分钟就会被风刮掉。 屋里所有人都面色平静,一幅见怪不怪的样子,那个流着鼻涕的男孩子看叶剪秋不时紧张的往屋门处看,他又拉着叶剪秋道:“大小,莫怕,外面的风很快就停啦!” 说完,又狠狠地用袖子擦了一下鼻子。叶剪秋长长的松一口气,对他点点头。 叶大山将编织了一摞蒲团的收起后,又开始蹲在地上敲炭石,那些大块的炭石敲碎后,被他小心地用手捧起来,归拢到一个破旧的大藤筐里。这些碎成小块的石头,虽然火力小了些,但是炸裂的威力也会小很多,烧起来很安全。 有炭石取暖,屋里倒并不是那么寒冷,叶大山在炕洞下也生起了一堆炭石。 石头炕顿时暖和起来,虽然炕洞下面不时传来一声声的闷响,但是炕上的男孩子仍自得其乐,他趴在炕头上将一只猫当做玩具,开始在炕上追来爬去的抓弄着玩,那只猫发出无力的喵喵声。 这里温差很大,晚上特别冷,叶剪秋缩在炕上,紧紧的抱着身上的破皮袍子。 这个时候,又听到门口又传来一阵剧烈的咣咣声,就像一头狂暴的野兽准备冲进屋里。牛氏气呼呼地道:“饥饿的狼总是知道哪里有食吃!别捣啦,老东西的拐杖快把门捣碎啦!” 牛氏一边骂一边不耐烦的开了门,只见一个裸着上半身,佝偻着身子的老爷子杵着拐杖慢慢地走了进来,老爷子花白稀疏的头发上包了一个破旧的皮帕子,满脸的皱纹就像风干黑瘦的核桃。他一进来,就抬起浑浊的眼睛直直盯着炕上的叶剪秋。 叶大山走上向,在他耳边大喊:“爹!你饿了吧!”说完就将一个黑色翻毛大皮袍子给老爷子披上。 “啥?” “爹,你去哪了?” “咋了?” 老爷子一脸呆滞,但仍盯着叶剪秋看。躺在炕上的叶剪秋不由得身上被他幽幽的眼神盯的发冷,但是他不动声色的和老爷子对视。 牛氏大声道:“叶大山,你省点力气吧,费那劲干啥,他又听不见!” 此时又听到腾腾的脚步声,一个穿着厚皮袄,头上蒙着帕子,脸上也蒙着面巾的女孩子从外面跑了进来,进门就喊:“爹!娘!俺回来了!” 女孩子进来后,非常利索的转身将门重重关上,又用一块大石头将木门牢牢抵住,风沙被隔在门外,屋里顿时安静了许多。 听到二女儿清脆的喊声,牛氏的脸立刻阴转晴,她开心地上前接二女儿手里装满野菜的蓝子,心疼地将那女孩子的脸巾取了下来,露出一张精致的小圆脸。 牛氏道:“二妞,又去挖野菜啦?小心被蛇咬到。” 这个女孩子虽然个头矮小,但是长相俊俏,皮肤水灵,一张圆圆的笑脸盈盈透着喜气。她健康阳光的面相完全不像这屋里一脸菜色的家人,自打她一进屋,这间沉闷的石屋里子立刻充满了色彩。 炕上的男孩子也跳了下来,紧紧拉着二妞的手,二姐,二姐的喊个不停。 二妞从兜里又给弟弟掏出几颗鸟蛋,男孩子兴高采烈地立刻将鸟蛋投到火堆里。叶大妞拿起烧火棍将炭火往鸟蛋上拨了拨,盖住了那几枚鸟蛋,小声地对弟弟道:“叶拴,你且等到一边,熟了大姐叫你。” “偏不!你定会偷吃!” 叶拴用袖子一抹鼻子,拉起个石墩子就坐在灶火边等着吃鸟蛋。 叶大妞无奈,只好任由他去。 “娘!俺下的套子还抓到一只兔子!” 说完,叶二妞从野菜下面拎出一只肥大的灰毛野兔,牛氏和叶大山立刻笑的合不拢嘴,连连夸奖二妞能干。叶大山美滋滋地将兔子收了起来,牛氏打了水,用湿布巾给女儿细细地擦脸擦手,将女儿的手脸清理干净后,牛氏还拿起一把梳子,满脸慈爱的将女儿一头黑亮的长发解开,又细细地将她的头发梳成一个漂亮的双平髻。 看着女儿面孔如清水芙蓉一样的鲜嫩,牛氏不禁亲了亲女儿的发角,而蹲在地上的叶大山看着母女二人嘿嘿傻乐。 在灶火边忙碌的叶大妞默默的看了他们一眼,低头将快要燃尽的炭石灰往鸟蛋上拨了拨。 叶二妞当叶剪秋是空气,径直从他身边走过时,一眼都不看他。她伸手从叶剪秋旁边的炕席下面掏出一个羽毛键子开始踢,边踢嘴里还数着数。 叶大山呵呵笑:“俺家叶二妞是个人尖尖,不光能干,还识数哩。” 叶二妞手脚灵活,她一边踢一边念叨:“一踢一拐,神仙过海!” 然后扭身一个后踢,键子从她身后用脚跟挑了到了身前,那只羽毛键子被她一踢一挑,稳稳的落在她的脚尖。 “可呗!咱二妞长的俊,人又机灵,这张脸可要保护好喽,出门别忘用面巾遮上。” 听到牛氏这么一说,正在踢键子的叶二妞不满地道:“这些话在俺面前说说就得了,可别在外人面前瞎说,净惹人笑话!” “是哩是哩,二妞说的在理。” 叶大山讪笑,牛氏也红了脸,不好意思地看了一眼叶剪秋。 叶剪秋将头别在一边,用心看叶大妞做饭。 只见叶大妞拿出一个大海碗,找出一把晒干的菜叶子切碎放了进去,又舀了一些锅里的肉汤将菜糊泡开,然后加了一些炒熟的杂粮粉拌了拌递给了老爷子。 老爷子看到粗瓷大碗后,咧着嘴开心的接了过来,也不嫌烫,仰起头端起碗就“呼噜呼噜”开喝,这头还没等叶大山将筷子递到手里,那头他就喝光了,最后还用手指伸进碗里刮了刮,放在嘴巴里将指头吸干净。 叶剪秋心里有些奇怪,为什么老爷子不喝肉汤而喝菜糊糊汤。 等一家人围在桌上开饭的时候,叶剪秋尝了一口肉汤不禁皱了皱眉头,原来这肉质又粗又老,而且用黑色石块的煮的汤又涩又苦,虽然也有些咸味,但是非常难下咽。 但是禁不住自己饥肠辘辘,仍是咬牙喝了半碗。 牛氏塞给他半块带着糠皮的窝头:“大小,吃吧!明儿你就吃不到咱叶家的饭了,你就是别人家的人了…… 世事艰难,你也别怪娘狠心,做了这卖儿卖女的事,俺实在是没脸见你死去的亲娘……” 叶大山也长长的叹口气,无奈地摇了摇头。 坐在对面的叶二妞这才抬起眼皮看了一眼叶剪秋,她噘了噘嘴没有说话,大大方方地端起桌上唯一一碗白面疙瘩汤,拿起小汤匙心安理得的开始享用。 牛氏看着叶剪秋静静的打量叶二妞,心里有点发虚,不由得开口解释道:“咱家二妞干活最多,全家都指望她吃白馍哩……” 叶剪秋没有说话,心里却暗道,怪不得这个叶二妞结实健康,原来家里当她是祖奶奶供着呢! 叶拴在一边羡慕地道:“姐,碗里头有荷包蛋,娘还滴了香油,好吃不?” “还成。” 叶二妞点点头,丝毫没有理会弟弟那热切的眼神。 随着叶二妞的嘴巴一开一合,叶拴的嘴巴也不由得开开合合,虽然他馋的要死,但是却不敢开口要一口汤。 叶大妞悄悄地碰碰叶剪秋,偷偷地塞给他一个温热的鸟蛋,看到叶剪秋接过后,叶大妞迅速低下了头,开始喝自己面前那碗黑乎乎的肉汤。 叶剪秋无语凝噎,这只鸟蛋他攥在手心很久,最终没舍得吃,放进了自己的口袋。 一家人凑着大大小小的脑袋围在石桌前静静的吃饭,只有外面呼啸的风声和木门不停发出的吱呀呀的声音。 提前吃饱喝足的老爷子远远地蹲在墙角,不时地往地上抓着什么,仔细地在拐杖上面缠绕,只见那拐杖上面已经缠绕了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碎皮子,烂藤条…… 牛氏撇了一下嘴:“地面上比脸还干净,不知道啥抓什么!这老糊涂的拐杖都有十几斤!” 叶拴跑了过去,大声在老爷子耳边道:“爷爷!你在地上抓什么?” “啊?啥?” “算了,算了,谁也别理他,老聋子!” 看着牛氏嘟嘟哝哝个不停,叶大山对叶剪秋道:“大小,你娘嘴巴不好,心眼其实挺好,她要说了啥不妥的话,你也莫要怪她。” “没关系,她骂两句也是减轻自己心里的压力,否则她会生病……” 牛氏一听这话当时就委屈的哭了起来:“呜呜,大的对呀……光是养活咱这一家子,就让俺的头发早早就白了呀……” 叶大山则呆呆地看着儿子,他听不懂什么叫压力,但是他明白,儿子非常懂事! 有人说小孩子病一次长一次出息,看来是真的么?以前的大小可是懦弱胆小也爱哭,身体还很羸弱,像个女娃儿似的,还没有他家大妞能干!现在病好了,精神气儿这么好,而且说话有条有理的,莫不是家里真有神仙在天上保佑? 叶二妞终于停下了汤匙,歪着脑袋狐疑的看了一眼叶剪秋。 夜深了,一家子整整七口都躺在一个炕上,只有两个女孩子睡在最里面,和其它人只隔着一层皮帘子。 叶剪秋听着从脸盆大小的石头圆窗子里传来的风声,怎么也睡不着。这小窗户只有一块木板隔着,不时有风沙从外面洒进来,他的脸上很快就有一层浮土。 他拨拉拨拉自己的脸,伸手将蒙在头上的皮帕子往下拉了拉,不让风沙进到嘴巴里。 寂静的夜晚,叶大山和他老婆的呼噜声很大,偶尔还有人从炕上摸黑爬起来,往地上的尿盆里哗啦啦的撒水…… 屋里有股怪怪的陈年酸腐的味道,还夹杂着呼噜声,猫叫声,也有人放屁说梦话。睡在炕头的叶大山睡的很沉,喉咙里不时地还发出咕咚咕咚的咽口水的声音。 特别是睡在炕角的老爷子,他睡姿很奇特,半倚着破被褥,翘着二郎腿,双手交叠扣在肚子上,不时地将腿用力一抖,突然大叫一声:“妈呀!” 然后又将腿一收,又沉沉入睡了。显然这家人已经习惯老爷子的一惊一乍,根本不为之所动,仍然睡的香甜。 叶剪秋睁着双眼无法入睡,他仍然在消化穿越这个世界的第一天。 这里的风土人情实在是太陌生了,这些莫明奇妙凑在一起的家人也太离奇了,这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他来到这里?而且这辈子他也姓叶,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缘份呢? ☆、三 到了半夜,牛氏晃醒了迷迷乎乎的叶剪秋,小声地对他道:“大小,该起床了。” “这么早么?” 叶剪秋坐起来揉揉眼睛。 “嗯哪,西兔儿村离青阳镇比较远,人牙子来的早,莫要迟了。” 叶剪秋起了床,想找水洗脸,却被牛氏拦下:“大小,家里的水少,咱全家都不洗脸……” 牛氏将炕上的二妞又掖了掖被角后,打着火把就悄悄的领着叶剪秋出了门。 跟在牛氏身后的叶剪秋一出门就被门外白茫茫的大雾惊呆了,人就像站在大海里一样摸不到东西南北。 看到叶剪秋在门前踌躇,牛氏非常担心他临时反悔。 她一只手举着火把,一只手用力拽着叶剪秋的胳膊熟门熟路的往前大步走,拉得瘦小的叶剪秋一路踉跄。 隐约听到前面有清脆的铃铛声后,牛氏道:“人牙子早就在村口等着了,看来咱们还不晚。” 她们寻声而去,果然在铃铛响起的地方,高高的亮起了一盏气死风灯,就像大海里的灯塔在为众人照明引路。 叶剪秋看到一只熟悉的体型巨大的动物拉着一个大板车,它头上的长角弯曲向上,长角上还系了两条红布,它拉的板车上面早就坐满了穿的厚厚的人。 一个穿着黄色皮袄,头上包着绿色三角棉巾的女人从车上跳了下来,只见她的三角巾系到鼻子下面,只露出两只精明的眼睛。 她上前埋怨道:“叶老大家的,你们也太晚了,再迟些俺就要走人了!” 牛氏不停的道歉,那妇女没有理会她,只是上前打量了叶剪秋,伸手又摸又捏他的胳膊和腿,最后还让他张口看了看,最后才点头。 那妇女道:“这孩子身体太弱,当个下人也不好使,不如这样……” 她凑到牛氏的耳朵边小声说了什么,只见牛氏摇头道:“不成!他太小还不能嫁人,还是当下人卖了吧!” 人牙子不屑:“他都十五了,还小什么!你也真是个死脑筋!这是条好路子,男孩子嫁人的多的是,对方虽是个年纪大些的瘸子,但是会打铁的手艺!等大小进了门,还不是他当家管着钱!” “莫要再提了,再提俺就不卖了!” 牛氏的头摇的像个拨浪鼓。 看牛氏坚决不同意,人牙子无奈地叹了口气,最后掏出一张文书,让牛氏在上面按了手印,然后递给她一袋钱道:“叶老大家的你可真是个死心眼!咱俩娘家是一个村的,俺还不是为你打算?算俺瞎操心!俺得赶紧走了,这皮狙兽脚程慢,走到镇里天都亮了!” 牛氏追上人牙子,巴结道:“红姐,俺哪能不知道你好心哩?俺家俩闺女的事儿还得让你操心不是?回头瞧哪户人家要娶妻了,给俺吱一声,就俺二妞那模样,到哪里都是太太夫人的命,回头少不了请你喝喜酒。” “知道啦!你家大妞就算了吧,回头找个老实本分的嫁人就成,二妞我得再好好留意才是,这个丫头不简单呢。” “是哩!让红姐多费心了!” 人牙子点点头,挥起了皮鞭,她要赶时间往集市上做买卖。 牛氏美滋滋地紧紧抱着怀里的钱袋,对坐上车的叶剪秋仍不放心地千交待万交待:“大小,你走后莫要恨俺!俺这后娘不好当,你也看到了,今儿卖你也是没法子……” “不恨。” 叶剪秋最后淡淡的说了一句,将自己的衣领向上揪了揪,紧紧缩在板车的角落里不再言语,旁边两个穿着整齐的女孩子厌烦的看了他一眼,轻声骂了几句。 人牙子跳上车,抽了几鞭子,那头巨大的皮狙兽慢悠悠的抬起蹄子出发了,它脖子上的铃铛又开始清脆的响了起来…… 牛氏紧紧抱着一袋钱,看着灯光渐渐消失在浓雾中就赶紧回家去了。 刚才那人牙子红姐倒是真为叶剪秋打算,这叶大小当了男妻不比做下人强?可是牛氏却非常不满意,关键问题是彩礼钱太少,只有三百个铜板,她怎么可能答应!虽然红姐说了过门让男媳管钱,可是谁不知道,这男女无论出门,都是和夫家一条心!到时候关起门过自己的小日子,那钱都攥在手心死死的,谁还会想起给娘家一文?! 牛氏暗自打算,虽说这世道男孩子多,女孩子少,卖十个男孩子还没有一个女孩子值钱!但是还是卖成死契的好,这钱袋子里足足有五百个铜板!这些钱要交税钱,还债,还要打发大妞出门子,得精打细算才是。 想起自家的闺女,牛氏不禁叹气,若不是叶大妞身有残疾,早就被她打发出门去大户人家做小去了! 她又想到自家的二妞,心情又欢快起来,回头给二妞扯上新布做身新衣裳,等有合适的人家相亲时,也不至于丢了脸面!对了,还得给二妞买个绢花戴戴! 牛氏欢天喜地的回去了,而这边叶剪秋已经坐上板车奔向他的新的旅程。 路上不时有擦肩而过的皮狙兽拉的大板车,能听到对方的铃铛声和隐约传来的灯光,车上的人也是一样穿戴很厚,遮头盖脸看不清面目。 两辆大板车相互经过时,红嫂子主动和对面的人打招呼:“是西姑强村的刘叔么?” “是啊,红嫂子早啊!” “嗯哪,早点到青阳镇好做买卖!” 这些皮狙兽脖子上的铃铛声音各不相同,有的清脆,有的闷响,有的像打鼓点声。这些常年赶早市的生意人炼出了好耳力,远远的听到对方独特的铃铛声就知道车主是谁。 板车上有共有十几个孩子,他们都见怪不怪的眯上眼睛开始打盹,车上几乎全是男孩子,只有两个女孩子,她们正兴奋的地小声说话。 “巧儿,你想到什么地方去?” “我想到大户人家过日月,瞧瞧那些太太小姐都穿什么,吃什么。” “俺也是,俺想见识见识那些县城里潇洒的公子哥儿……” “做梦吧你,瞧你那磕碜样儿!” “你好看?到了主子家,估计三天两头挨打,笨的像皮狙!” “俺不会学么?俺眼头活点,手脚麻利些,将来兴许能当个上等丫头,俺也不巴望着什么大公子,随便许配到府里家丁就成,不要再回这穷的要死的西兔儿村!” “俺也是,一辈子不要回来,死也要死在城里头!” “……” 这两个女孩子兴奋的双眼放光,也不顾头发眉毛被雾水漉成白色,不时抹一把湿湿的脸,高兴地幻想未来美好的生活。 道路并不好走,颠簸的车轮不时地陷入沙坑里,一路上红嫂子不停的跳下车,拎起车上的几把铁锹招呼几个年纪大点的男孩子下来,刨陷入车轮下面的沙坑,等沙坑刨开后又断续上路。 他们不知道在路上走了多久,天色渐渐亮了起来,雾气也稀薄了很多,可以看清路两边雾淞般的野蒿草和高大白杨。 那些杨树粗大结实,树皮上长满了类似人眼睛的黑色树疤,树上的那些大眼睛从不合拢,静静的看着这一车的孩子从它们身边经过。 等他们来一个熙熙攘攘的集市前,集市里到处都亮着点点灯光,黑色的人影在雾气中走来走去,隐隐绰绰的像鬼市。 红嫂子跳下车,将这些孩子带到一片树林下,对他们道:“你们排队站好,一会儿就有主家来挑人,你们表现的好,那些主子才会相中被挑走,表现不好的,莫怪我将你们这些剩下的卖到戏园子勾栏院!” 听到红嫂子这么一说,那些孩子们立刻站的笔直,眼睛瞪的溜圆,将瘦弱的小胸脯挺的高高的,两个女孩子还在手上吐了口唾沫,将自己的头发抿了又抿,好奇地东张西望。 ☆、四 这里是人市,到处都有人牙子领着自己的“货物”在这里“摆摊”。 紧挨着红嫂子摊位旁边的卖主是个中年汉子,他穿着黑皮袄,戴着厚皮帽,弓着背抄着手和红嫂子打招呼:“大妹子,你今儿收的人不少,还有两个年轻的女娃娃,定会卖个好价钱!” 他羡慕的看着红嫂子的货,一水的年轻孩子,这批货出手后少说也得赚上一两银子。 看看他自己的货,年纪都偏大,不仅没有一个女孩子,人堆里头还有一个老头子,蹲在地上直喘气,要不是他是个木匠,价格便宜且四肢齐全,他才不会收! “你当俺容易呢,顶着大太阳每天跑上百里路!俺赶着板车四里八乡的寻人找货,出的价钱又合适!光是功夫不知道搭进去多少,不赚些银子,都不够俺跑腿钱!” “那是!那是!” 汉子频频点头,暗自佩服。这红嫂子虽然是个女子,但是出了名的精明能干,也有人脉,在同行里就数她生意好。 这些孩子在薄雾缭绕的杨树林里等了没多久,很快就有骑着高头大马衣着光鲜的主子们开始来挑下人。看到有主子们来挑人,那些孩子们眼睛放光,期待着他们能被选中。 果然,有人在红嫂子的摊位前停了马,红嫂子上前打招呼:“刘管家,今儿是新来的货,听话乖巧!特别是这两个丫头,整日大门不出,二门不踩,连镇里都没来过,非常好调—教!” 胖胖的刘管家一身厚厚的暗织万福紫色团花绸棉袍,肥圆脸肉泡眼蒜头鼻,头上还戴着顶的翻毛狗皮帽子,他傲然的骑在马上,将这些人打量一翻,伸出胖胖的一根手指毫不犹豫地的指着两个女孩子:“这个,这个,还有这个,这三个带走!” 说完,刘管家就牵着缰绳抬着下巴高傲的离开了。 他身后的随从上前将刘管家用手指的两个女孩子和一个强壮的男孩子揪了出来,然后和笑的合不拢嘴的红嫂子算钱。 结算了银钱后,被领走的孩子们骄傲的回头看了眼一起来的同伴,得意洋洋的离开了。 剩下的几个孩子羡慕的看着他们离开的背影,期待还有更好的主家来挑选自己。 红嫂子上前对剩下的孩子道:“瞧见没?刚才可是留闾村大财主李老爷家,李府可是有上千亩的田地和庄子,铺子多的数都数不过来!那两个丫头说不定将来还会是穿金戴银的新主子呢!红嫂子带你们出来是好过日子的,顿顿都吃大白馍,喝皮狙肉汤人家主子都嫌丢人!都给俺表现的好一点,听见没?!” “嗯哪!” 剩下的男孩子们异口同声答道。 这个时候,一对老夫妻出现在市场里,不时的对着那群孩子打量。 穿青衣薄布棉袍,清瘦长须的老先生是荚县的教书先生叶静石,身边眉眼端庄的妇人是他的妻子李氏。 叶老先生年岁大了,稍坐一会儿就会闭眼睡着,见此情况大户人家不敢请叶老先生继续当西席,只好委婉的将他辞了。由于家里贫困,老先生又在附近玉谷县找了份教书的活计,但是薪酬太少,主家又不允许带家眷,所以老妻不能同行,他一直放心不下,迟迟没有动身。 为了留在荚县老妻有人照顾,他本来打算是想买一个下人,可是妻子李氏却不同意,她一个小户人家的女子,一辈子没有用过下人,家里突然来个外人侍候,她很不习惯。而且李氏才五十来岁,身体也不错,并不需要下人照顾。于是老两口商量了很久,决定收养一个孩子在身边,以至于晚年不那么寂寞。 他们也是第一次来到这“人市”,看到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他们一直没有找到满意的。 李氏本想收一个婴儿,从小养在膝下,喊她娘亲。可是他们转了一圈也没有看到年幼的婴儿,内心有些失望。 当他们打算放弃时,老先生不禁对身边的妻子道:“秀儿,你瞧那个孩子。” 李氏不禁看向杨树下的叶剪秋,他在一群孩子中间其实并不显眼,不仅身材瘦弱矮小,而且衣袍也是最破旧的,但是引人注目的是他那双清澈温和的眼神。 那双眼睛是如此淡定从容,一身破衣烂衫仍掩不住他恬淡温润的气质。即使在纷杂的市场内,这个稳稳站在树下的孩子仍是那么干净出尘。 “那个孩子很好。” 静石先生捋须对身边的妻子道。 李氏也点点头,相由心生,如果这孩子一身儒衫妆扮,定是一位人淡如菊的谦谦君子。 “我想收他做学生,但是做为儿子年纪大了些。”静石先生又悄悄道。 看到两夫妻窍窍私语,红嫂子上前搭话:“老哥嫂,你们相中哪个孩子了?” 李氏走到叶剪秋面前,不由的拉起他的手。 看着眼前和姑姑有几分相似的面孔,叶剪秋对她礼貌的点点头,温声道:“伯母,早上好。” 李氏立刻回头道:“静石,我喜欢这个孩子。” “喜欢就留下。” 静石先生也微笑着点了点头,这孩子不卑不亢,待人有礼有节,非常合他心意。 红嫂子立刻热情道:“这孩子自小在乡下长大,什么活都会干,当个书僮也是极好的。” 李氏摇摇头:“我想收他做养子。” 一听这话,其它的男孩子们立刻眼热了起来,羡慕的看着李氏慈爱着拉着叶剪秋的那双手。 叶剪秋却轻轻的将自己的手抽了出来,礼貌的道:“伯母,多谢你的好意,孝在于质实,不在于饰貌。剪秋日后定会赎身做自由人,只怕会辜负伯母一腔血肉亲情。” 叶剪秋从小无父无母,他穿越而来虽然有了原主叶大山这个父亲,但是他也一声爹也没有喊过。在叶剪秋心里,父母之位是最为神圣的位置。所以,他宁可做下人,也不愿轻易做陌生人的养子,对别人喊爸妈。 李氏不禁暗自点头,这孩子虽然看起来很温和,但是骨子里却很倔强,是个极有主意的孩子。 虽然叶剪秋穿着宽大不合体的衣袍,还露出一截脚脖子的旧裤子,但是李氏透过眼前这张普通的面孔,仿佛能看到另外一个人。 李氏道:“孩子,我们不强求,如果你有反悔之意,可到仁义胡同找静石先生家。” “多谢伯母。” 听到二人一问一答,一边的红嫂子不乐意了,她上前道:“这叶家的大小,俺可告诉你,你可是被你娘卖掉了!按说只要主家拿了银子,不管是卖到主家当下人或是做养子,都是主家一句话的事儿!怎么你这叶大小也是个死心眼,白白送上当少爷的日子不过,非要做下人不可!” 叶剪秋沉默。 李氏上前安抚红嫂子:“话不能这么说,我既然是想收养子,也得对方诚心诚意才是,他若不肯,我必定不强人所难。” 红嫂子无奈,只好道:“老嫂子,你看其它几位孩子可行?都是一个村出来的,他们定会应允。” 李氏看了其它孩子那渴望的眼神,轻轻的摇了摇头。 她来到静石先生身边道:“虽然我对那孩子及有眼缘,但好像并没有母子情份,这收养一事还是罢了吧。” “好吧,我们回去。”叶静石心里也有些许失望,他本想着将家里的几本启蒙的书找出来,让他回去学识字,没想到被拒绝了。 看着静石先生和李氏相挟离开,红嫂子气得伸出手指用力点了点叶剪秋的额头:“真没见过你这样的孩子!那静石先生可是荚县为数不多的秀才!正经的书香门第!虽然是个穷秀才,可人家是买了你当儿子养!好心教导你读书识字,将来说不定还会考个功名!” 第1节 恋耽美 正文 第2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2节 “我不会随便给别人当儿子的,还请红嫂子把我当下人卖了吧!” 叶剪秋淡淡的道。 “真是脑子被驴踢了!” 眼睁睁的看着一笔生意黄了,红嫂子骂骂咧咧的坐在一边的石墩子上,掏起水壶喝了几口。 旁边一直观望的汉子也不由得直乐,真没有见过这样的孩子,鲤鱼跳龙门的大好机会也会推出去! 很快,又有人来光顾红嫂子的摊位了,红嫂子连忙上前寒喧,这次又出手了几个孩子,红嫂子的钱袋开始鼓了起来。 一边的汉子也卖了好几个人,脸上终于有了笑模样,他摊上剩下的几个人,保本卖也不会赔钱了,今天还是赚了。 心情大好的他开始和红嫂子攀谈起来,互相交流着生意经,什么年纪大的适合去当马夫和门房,年纪小点的当丫头,有些漂亮的男孩子还被收了娈童…… ☆、五 叶剪秋在旁边听到两个人牙子的谈话后,感到天雷滚滚,他不知道自己长的什么模样,叶大山家里没有镜子,也没有水缸,除了摸到自己一身的排骨和瘦削的脸颊外,估计没有当娈童的潜质,这才稍稍放了心。 这时候远处传来一阵喧闹,很多人聚在一起纷纷议论着什么,不时听到人群里传来的叫骂声和哭泣声,红嫂子和那汉子骂道:“曹五又来收摊头费了,这次又少不得孝敬这些大爷了。” “是啊!这帮孙子养不熟!”汉子摸了摸怀里的银钱,心里暗骂,钱还没暖热,就要交给别人了。 很快,那伙人就到了红嫂子摊位面前,为首的曹五又高又壮,一脸横肉,吊梢眉上还贴了两片薄荷叶子,黑乎乎的像幅膏药,一头乱发胡乱的用根簪子子搅成一团,顶在头上像个大鸡窝,大冷天还敞开着怀,露出野猪一样的黑色浓密的胸毛。身后的狗腿子们大摇大摆,有些小弟手里还拎着菜篮子,提着呱呱叫的鸡鸭,看来是没有钱交费的百姓们被抢了货物。 红嫂子是个机灵人,她上前笑着打招呼:“曹兄弟,这大早上的辛苦啊!” 说完主动将一个钱袋子塞在曹五的裤腰里,还顺便掐了一把他腰的肥肉。曹五正用手费力的挖鼻孔,不满地咧咧:“老娘们儿,你少来这套!二十个铜板,一文也不能少!钱麻子,数数!” 他将裤腰里的钱袋掏出来,一把丢给后面一脸麻子小弟,那麻子脸打开后数了数后,高声叫道:“又是十个铜板,这娘们儿总耍咱爷爷们玩!” 红嫂子巴结着笑,上前紧紧贴着曹五,在他耳边轻声道:“大兄弟,西姑强村有个绝色的丫头,俺一早就定下了,回头亲自给兄弟你送到府里去还不成?” 曹五这才哈哈大笑:“咱俩也是老交情了,这次就罢了,下次给再俺曹五找个绝色的小爷儿来!” “成,俺回去就给你用心踅摸去!” 等曹五一伙走后,那汉子苦着脸看着他为数不多的“货”,按自盘算着如何卖个高价,刚才他老老实实的交了二十个铜板,没办法,他没有红嫂子会说话,只得掏钱了事。 红嫂子上前安慰:“别泄气,这早市还有几个时辰,到时候还有客人来挑。” “还不如给人当男妾,这日子过得窝囊!” 那汉子有些泄气。 “当男妾也得有脸,你这张老脸不行,天生就是个当老丈人的命!” 听到红嫂子打趣,那汉子也笑了。 叶剪秋站的腿都麻了,他无力的倚着身后的一棵大杨树,看着集市上的人来人往。 这里的人们装扮都差不多,几乎都穿着厚皮袄,头上包着帕子,由于早上冷,雾气大,很多人脸上还蒙着面巾,当做口罩用。有一个头上包着帕子,蹲在地上卖陶碗的老汉,脖子里露出的衣领密密麻麻有数层之多,他面前的两个大藤筐里装着一摞摞的用麻绳系着的粗瓷大碗,还有一些石头制成的蒜臼子,石盆石缸子。 姑姑曾说过,一层布一层风,十层布能过冬,贫苦人家都是这样穿。俗话说敬人先敬衣,人们一看对方衣着就知道是哪个阶层的人。 在集市里鲜见穿棉麻衣服的百姓,更别提穿绸缎衣服了,市场里偶尔有个骑着大马穿绸棉袍的一看就是有钱人,耀武扬威的在市场里挑三捡四。也许在这个地方,这皮子做成的衣服反而是最便宜的,也是贫苦百姓最常见的穿着。 叶剪秋和身边的一群孩子一样,全都是皮袄,但是这些孩子里也就属他的皮袄最为破旧,而且下面的裤子明显太短小,露出细丁丁的一截瘦脚脖子,晃晃当当的踩着大草鞋。 姑姑曾经给他讲过一个笑话,说六十年代的时候,村里的干部穿尿素袋子做的衣服,即使这样,平常的百姓也穿不起,村里还有个顺口溜:“大干部,小干部,全都穿尿素裤,有黑的,有蓝的,就是没有广大社员的……” 想到姑姑,他不由得又摸了摸手腕上的手链。 太阳快要出来了,杨树林子里的薄雾快要散了,集市上的灯光也灭了不少。杨树上很多早起的鸟儿们仿佛也开了集市,纷纷在枝头叽喳欢叫,如同一场热闹的晨间奏鸣曲。 这是一个非常贫穷的乡镇集市,里面大多数是穿着臃肿,面容凄苦的老农,抄着手抱着长长的大杆秤,蹲在自已一早就带来的蔬菜肉蛋之类的货摊前等着买主,有些来买菜的主妇们也是穿着大袄,头上裹着棉巾低声和菜贩们讲价。 这个市场很安静,不像上辈子的集市般那样热闹非凡,而且每个区域很自觉的划分开来。 卖肉菜蛋的聚在一起,卖针头线脑布头的聚在一起,木匠摊前也推满了小板凳农具之类,卖早点摊位上人比较多,灶火上空飘荡着热气腾腾的白烟,不知道在做什么吃食。有人大早上就开始喝酒,还不时的传来吆喝的猜拳声和酒肉味儿……闻到飘来的阵阵酒香,惹得一旁的大汉直吸鼻子。 紧挨着人口买卖的摊位是一个卖场畜牧的地方,很多皮狙兽和牛,羊等家畜都拴在树上,不时从那边传来牲畜特有的腥臭的味道。 这皮狙兽是叶剪秋第一次见,这些动物虽然长得高大健壮,但是性格很温顺,非常惹人喜爱。 红嫂子的皮狙兽是常见的黄色,而牲口市场里的皮狙却花花绿绿的,有黑的,有红的,有绿色,还有条纹状的,尤其是它头上长着环状突起,像长刀似的两只弯角,显得特别雄壮威武,如果不是摸清了它的脾气,第一次见到皮狙兽的人,肯定以为遇到了什么凶残的猛兽。 叶剪秋非常喜欢这种高大温顺的动物,上辈子的叶剪秋就经常骑在牛背上出去玩,在村头的河里游泳抓鱼,躺在山坡上晒太阳,吃甜草根…… 正当叶剪秋踮着脚看远处的皮狙的时候,一个装扮妖艳的中年女子出现在红嫂子的摊位前。 这个女子体姿丰腴,一身闪光翠绿色的绸薄棉袍,穿着大红缎子绣花夹袄,头上戴满珠花,脸上抹着粉粉白白,描眉画眼,涂着鲜艳的红唇,手里甩着丝帕,扭着腰肢一晃三摇走了过来。 她一身红配绿的装扮在这个灰扑扑的市场上显得格外惹眼,而且走路时那肥大的屁股扭的就像健壮的马臀,很多人都在纷纷打量她,就连卖菜的摊主也抄着手站起来,好奇地张大嘴巴看着这个华丽妖艳的女子。 她来红嫂子的摊前,一股浓郁而又劣质的香粉味扑面而来。 “哟,碧桃姐,您今儿怎么得了闲,大驾光临到这市场上来?” 红嫂子显然是经常和这位叫碧桃的女子经常打交道,估计这碧桃姐不少从红嫂子这里买人。 “瞧瞧有没有干净的男孩子,县里乡下都逛了好几天了,没有找到好的,累的老娘腿疼。” 碧桃姐微微皱眉,还轻轻敲打了几下酸疼的大腿。 “俺这可都是好货,全是干净没有开苞的。” 一听红嫂子热情的介绍,为数不多的几个男孩子脸色顿时变了,吓得缩了脖子往后躲。 碧桃姐轻蔑地一挑嘴角,鼻子里嗤了一声道:“你今儿的货不成,年纪都大,而且长相丑的都跟地里刨红薯的似的,天生就是个拉板车的命!” 红嫂子腆笑道:“没办法呀,这穷山恶水的哪有花尖尖掐呀,人家有好的还留着呢,哪会轻易卖掉。” 红嫂子不由得想到牛氏家的叶二妞,叶大山一家宠的像个宝似的,只怕还等着这叶二妞进宫当娘娘呢! 碧桃姐叹了口气:“现在这些有钱的大爷不好侍候,有人专门要年纪小不懂事儿的,带在身边养着,等火候差不多了,才会收房。” “哟,那可费功夫了,这得多大耐性啊!” 红嫂子惊讶,这有钱人越玩越新鲜了。 “可不是,老娘也急,偏偏这模样好的孩子不好找,这十里八乡的难挑一个!净是些烂窝瓜!” 说完,碧桃姐还嫌弃地用丝帕掩鼻,单单冲着叶剪秋白了一眼。 背靠着杨树的叶剪秋不禁好笑,他真的很丑么? 等碧桃姐走后,这些男孩子都松了口气。 看着那些孩子们的神情,红嫂子不屑地哼了一声道:“人家碧桃姐的听月楼可是个好地方,不用说那头牌的公子小姐了,光是里头的丫头小厮们整日都是锦衣玉食养着,连漱口水都是香茶,洗手都用的玫瑰汤!你们别不开眼,就连马夫一个月都有五吊钱!能进听月楼当差也是福气,成天侍候的都是你们一辈子也见不到的大人物!” 几个男孩子一听不由得吸了口凉气,乖乖哩,这听月楼这么厉害啊,连下人都过得这么好! 此时,红红的太阳爬上了树梢,开始显出威力。 杨树林里刮起了阵阵热风,杨树叶就像浪花般哗哗啦啦的响,树叶上的雾气漉出的水像雨滴一样纷纷往下掉,很多人将自己身上的皮袄和棉帽子都脱了下来,纷纷躲在树荫下避开刺眼的阳光,有孩子伸出手接水滴往嘴巴里填,也有几个孩子热的脱了大皮袄,光裸着上半身蹲在树根下像猴子似的互相在皮袄和头发上拨来拨去。 叶剪秋身上也开始燥热了起来,觉得自己身上的破皮袄非常不舒服,身上好像还有小动物在爬,他不停的在身上和头发上抓来抓去。他上辈子虽然在农村生活,可是姑姑和他都爱干净,还从来没有长过什么小动物! 天哪!他真想在热石灰里滚上一滚,往头上浇上几瓶烈酒,然后将头上那三千烦恼丝剪了去!剃成个大光头! 叶剪秋咧咧嘴,尽管他身上热的难受,但是他也决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脱衣服的。心里竟然有些盼望自己赶快被人买了去,好痛痛快快地先洗个澡! 很快,又过来几个买主挑走几个孩子,红嫂子的摊位前只剩下叶剪秋和另一个比他更瘦弱的男孩子,那男孩子已经饿的有气无力了,不时地看着远去的同伴弦然欲泣,嘴里喃喃道:“俺怎么办呀?俺不想卖到戏园子……” 红嫂子看着剩下的两大一小“货底”发愁,她抬头看了看天,如果这在巳时还卖不出去,就考虑其它办法了。 而那中年汉子摊位前,已经卖的只留下了那个蹲在地上不停咳嗽的老头儿。那个老头子蹲在地上,身边的挎包开个口,里面满满的工具。他不时的捡根树枝在地上画着什么,叶剪秋好奇的上前看,原来画的是一些椅子和凳子,还有一些漂亮的桌子,他果真是个木匠。 红嫂子和那汉子商量:“快收摊了,又留了几个货底!” “老规矩,要么贱卖,要么就送到戏园子或是暗门子,再拉回去还得管吃管住,再生个病啥的就更不好卖了,划不来!” “你那老头子有人要么?估计白送都没人要。” “有手艺,是个木匠哩。” 红嫂子撇嘴:“虽说现在青阳镇树木也不少,但是这些成材的树都是曹县令标了记号的,全是曹大人家的私产,偷砍一棵都要人命!现下最吃不开的就是木匠,胆子大些的砍些边边角角刨个板凳啥的,大件的木器都得提前找关系预定!木材贵的比人还值钱,这年头饿死的都是木匠!炭也贵的吓人,听说一斤要五个铜板,谁烧的起?到了晚上,俺还是烧几块炭石放被窝当烫婆子使!俺还听说……” 红嫂子在那汉子耳边低语了几句,那汉子瞪大眼睛:“螭国?那里的木材听说特别好,尤其是红松和白皮松,一根就要五两白银,有的木匠做成一幅独木寿材都卖出了天价,发财啦!” “所以说,这年头有门路的木匠富的流油,没有门路的都快饿死了!没有原料加工,空有手艺也吃不上饭!” 叶剪秋被太阳晒的昏昏欲睡,他起的太早,而且到现在水米没有打牙,又饿又困。这个时候,他摸到了兜里的那颗小小的鸟蛋,这还是叶大妞偷偷塞给她的,只有一面之缘的叶大妞,看起来是个贴心的好妹妹。 正当叶剪秋小心翼翼地剥鸟蛋的时候,从市场外并排走过两骑高头大马,马上两个英姿飒爽,一身戎装的男子纷纷引起人们的注目。 ☆、六 见到两位军爷后,有人悄声道:“这不是巡检司的军爷么?怎么来市场了?” “莫不是查走私?听说螭国和咱们青鸾国走私特别厉害!” “私盐,棉麻,绸缎,药材,木材……尤其是马匹,一匹好马就要白银上千两!咱青阳镇什么都缺!银子都被这些私贩子赚了去!” “听说巡检司有好货,不过得有关系才能拿到。” “可不能瞎说哩,小心让他们听到……” 据说巡检司查私卖私,油水大的惊人,而且全都是紧俏的货,可惜这些商贩们却无缘和军团合作,听说那些好货都被有门路的大商家卖到绵州府去了,赚了大笔的银子!众摊贩小声的议论着,无不羡慕的看着从面前经过的两位军爷。 只见最显眼的一头黑色大马上坐了一个威风凛凛的粉面少年郎,那少年军士头戴大沿的毡帽,帽顶上有一摄红缨,身穿着黑色骑装,腰佩长马刀,身后背着弓箭,别着箭壶,胸口还有一个铁心镜,脚穿兽皮做的高脚厚底靴。他正在和并辔而行的中年男子道:“晋伯,大哥住在署衙不好么?为何非要买一个大宅子不可?” “朝歌有所不知,钧之是个大孝子,将老夫人从京都临月城接回来,定会带有一些女眷的,怎会让她老人家和咱们巡检司的一帮臭小子们住在一起?而且这青阳镇的大户人家早在几年前几乎都走光了,空留一些大而无当的宅子,买下来也花不了几个钱,让老夫人也住着舒服。也许,这次老夫人回来,钧之不久会成婚的,所以这大宅子是非买不可的。” 说话的晋伯骑着一匹花骢马,头上绾着丝巾,穿着一身暗紫色的战袍,腰佩一把龙泉剑,身姿挺拨,面庞如刀削斧砍一般有棱有角,由于这会儿天气转热,晋伯领口敞开,露出古铜色结实的胸膛。 晋伯他口中的钧之就是这青阳镇巡检司使司徒瑾,晋伯虽然比司徒瑾年长,但是级别却只是巡检司的副官。他跟随司徒瑾身边多年,不管做什么事两个人都是一起出马,秤不离砣。由于他面相成熟,人又稳重,于是总有人将他当成巡检史,而把司徒瑾当成副官。 朝歌和司徒瑾都叫他晋伯,并不是因为他年长,因为晋伯本身就叫个这名字,所以晋伯因为名字无形中不少占了别人便宜,这点要归功于他当初不知道怎么想的父母大人。 听到晋伯的话,朝歌面有喜色:“这么说来,我也快要有嫂子了么?” “是的,老夫人前段日子寄来的书信就催这事儿,钧之也很苦恼,他既然留在青阳镇不再回临月城,老夫人就想让他抓紧时间把终身大事给办了,好早早的抱孙儿。” 朝歌又道:“既然如此,我们要好好选人侍候老夫人才是,只是我不太会选下人,怎么挑选下人才好?” 晋伯苦笑:“我也不太懂,看着办就是。他们母子若住在巡检司内还好说,有你和我这一帮兄弟照顾着,一日三餐饿不着。但是回到府里,怎么得也得有个做饭的才对。” “那好吧!找个会做饭的!” 说话间,两个人就来到了人口摊市前,很多人牙子观望着两位军爷,不知道他们是何打算,不敢贸然上前招呼。 红嫂子眼尖,见到两位官爷的眼睛不时的打量这些“货物”,就上前打招呼:“两位军爷,可是要挑下人么?俺这里有机灵的,不知道合不合军爷的眼。” 说完,一把将蹲在地上的叶剪秋和另一个男孩子狠狠的推到了两个人的马前,那两匹大马喷着响鼻,咴咴叫着高高扬起了前蹄,把叶剪秋着实吓了一跳。 叶剪秋定下神,伸手拉住马头上的缰绳,用手轻拍安抚着黑马,那脸颊上长着一块白斑的黑马很快就安稳了下来。 朝歌不禁笑着对晋伯:“这小子胆子挺大,我看行。” 晋伯也点头:“胆子是壮,就是太瘦了,这府里的下人买不了几个,所以活计不会少,他不知道能否胜任。” 叶剪秋对沙场上的军士们非常有好感,而且这戴帽子的年轻军士的装扮很像隋唐演义里的小将,让人不由得眼前一亮。于是他上前拍着瘦弱的胸脯自我推荐:“我什么都会做,做饭洗衣,种菜养马,缝补做鞋也不在话下!你买了我回去后,一个人能顶十人用,府里定会省不少银子!” 朝歌满意地道:“就他了!” 晋伯也点了头,红嫂子也上前推销:“两位军爷,这两个小子你们都买了去吧,快收摊了,便宜!” “多少钱?” “不贵,两个人五吊钱!” 晋伯对朝歌道:“朝歌,拿钱!” 朝歌将身上的钱袋子丢给红嫂子,红嫂子美滋滋的打开袋子后变了脸:“军爷呀你弄错了吧,这才三吊钱!” 朝歌没有理会,对叶剪秋两人道:“上马!” 红嫂子不依,紧紧拉着马身上的缰绳:“军爷啊,您不能让小民赔钱不是?小女子俺辛苦的从乡下拉人来,水没喝一口,饼子没咽一块,挣的钱都是血汗哪!” 朝歌唰的一把将腰间亮闪闪的长马刀抽了出来,冷冷对红嫂子道:“放手!” 红嫂子吓得松了手,委屈的眼泪簇簇往下掉。 朝歌冷笑:“这两个人一看就是被别人捡掉的货色!当我不识货么?!做生意的赚头不赚尾,这俩人就值这个价!” 红嫂子立刻收了眼泪,讪笑道:“哪里哪里,刚才姐姐是开玩笑的,下次小兄弟还来照顾大姐的生意才是!” 朝歌冷哼一声,对叶剪秋道:“还不上马!” 叶剪秋扒着马鞍一个翻身,利索的骑上了马背,兴奋地搂着朝歌的腰上牛皮带,朝歌脸色一沉:“放手,热!” 看着朝歌手里明晃晃的长刀,叶剪秋立刻松了手。 一旁的大汉也坐不住了,眼见红嫂子把“货”卖完要收摊,他也上前巴结:“两位军爷,这里有个便宜的,您随便给个钱就成,他会做木器活儿,而且吃的也不多,虽然年纪大了些,但是身体好!您瞧这胳膊腿,精瘦结实!” 说完,一把将那老头子也拉了过来,老头子手里拎着包,里面的刨子锯子墨盒等物掉了一地,他咳嗽着赶紧弯腰去捡。 晋伯笑道:“这个好,府里正好需要个木匠,回头让他做个门房,打个家俱,挑个马粪什么的也成!” 贱卖了木匠后,那汉子喜孜孜的接过晋伯给的一吊钱就收了摊,那个和叶剪秋一起的男孩子看见马就害怕,战战兢兢的往上爬了几下也没能上去。 朝歌不耐烦,伸手一把就将他拉了上来,让他坐在叶剪秋身后。 看到他惨白的脸,叶剪秋扭头悄声对他道:“别害怕,坐马可爽了,抓紧我就行。” 朝歌听到叶剪秋充英雄的大话他暗自好笑,想逞能?那就让你逞个痛快! “晋伯,我先走一步!” “好!” 朝歌一拉缰绳:“走!” 黑马听到号令,抬起蹄子咴咴的叫了几声,撒开腿就在人群中狂奔,顿时市场内沙尘滚滚,鸡飞狗跳,落叶乱飞,连枝头上的鸟也“轰”的一声全部飞走了。 慌张的皮狙兽们开始发出“呃——呃——”类似打嗝似的声音,不停的围着杨树打转,牛羊驴骡猪等牲口被惊的拉不住,几只野兔从笼子里蹦了出来,商贩们跳起来就追!那些跑不了的牲口被系了绳子急的围着杨树直打转,一头驴开始在地上打滚儿,一群鸡鸭鹅尖叫着扑打着翅膀乱飞,沙地上顿时多了几只打碎的蛋,空中飘浮杂乱的羽毛! 叶剪秋一个颠簸向前一扑就抱住了朝歌,他吓得松了手道:“对不起,不是故意的。” 又一个颠簸,他又狠狠扑了上去,鼻子重重的砸在朝歌坚硬的后背上,酸的他眼泪都下来了,他只好紧紧抓住朝歌的腰:“对不起,这次是故意的。” 他们骑着烈马,顶着矫阳,很快就来到了一处青砖大宅前。 朝歌停了马,扭头对身后道:“下来!” 最后面坐的男孩子脸色煞白,腿软的直打哆嗦,他长这么大第一次坐烈马,实在是吓坏了,差点尿了裤子! 感到身后的人迟迟没有动作,朝歌不耐烦:“你们聋了?!” 叶剪秋只好从两个中间溜了下来,然后将一脸泪痕的男孩子扶下来,对他安慰道:“没事儿没事儿,这不是好好的到家了么?” 男孩子红着眼圈,打着嗝委屈的小声道:“哥,俺想吐……” “先忍一下,等会给你喝点水就好。” “嗯哪。” 朝歌下马掏出了钥匙,将大门打开,牵马走了进去。 叶剪秋扶着那男孩子在身后紧紧跟着朝歌,他轻声问道:“以后我们就在一起共事了,你叫什么名字?我们相互认识一下。” “你不是大小哥么?咱们都是西兔儿村的,俺是叶小溪呀!” 叶剪秋无奈的揉揉鼻子道:“前些日子病了好些天,有些事情都记不得了,我给自己起了名字叫叶剪秋,以后就叫我剪秋吧。” “嗯哪,剪秋哥,你说话也变味儿了,文诌诌的哩……” 叶剪秋干笑了两声。 两个人跟着朝歌来到这空无一人荒凉的大宅院后,朝歌道:“你们现在就开始打扫,晚上我来验工。” 说完,朝歌骑着大黑马就走了。 空荡荡的院子里只有叶剪秋和叶小溪两个人大眼瞪小眼,这军爷办事就是简单爽快! ☆、七 听到两个人肚子发出的咕咕声,叶小溪苦着脸道:“剪秋哥,俺饿的紧!娘说来到大户人家有白馍吃,可是这里连口水都喝不到!” “你坐在这里等,让哥找找水井。” 叶小溪苦着脸捂住肚子找个台阶就坐下了。 叶剪秋开始打量这所大宅,这个大院子其实很不错,除了没有人气儿外,还挺漂亮。 宽阔的庭院内一地的落花,宅内几棵高大的榆树不时被风吹落干透的榆钱儿,空中就像下了雪般一样纷纷扬扬。 墙根处还有几株不知名的爬藤植物,有些花枝已经垂到地上,枝头上开得一嘟噜一嘟噜粉粉白白花儿,花团紧簇,紧闭结实,地面上落了一层厚厚的花瓣。那些花朵重重压在墙上,缕空低矮的花墙好像快禁受不住它旺盛的生命力,苦苦的支撑着满头那千朵万朵的鲜花…… 这些古式建筑翘角飞檐,房子一水的红木棱形花纹窗,落地雕花的红木门,廊柱也是粗大的红漆圆木。唯一遗憾的是,这里久未人居,到处是沙尘和蜘蛛网,有些角落的沙尘堆的一尺多厚,黄鼠狼野兔子还在院子里蹿来蹿去,几条花蛇见到有人来飞快地收起细长的尾巴将自己缩回砖石缝中,沙地上到处是动物的脚爪印。 叶剪秋找到扫帚和簸箕就开始忙活,扫完了这间扫那间,有些屋里还留有一些破损的家俱,上面都是厚厚的沙尘,地上有一些零乱的书纸,可以看得出这宅子前任主人离开的时候,是有多么匆忙。 叶剪秋终于找到了厨房,这个厨房里面积也不小,几个大陶缸空荡荡的摆在那里,里面也全是沙尘和蜘蛛网,厨房里几乎没有什么东西,只有灶火边的一堆高高的麦秸,几只山鸡已经在里面做了窝。见人进来,羽毛华美的山鸡咯咯叫着拍打着翅膀仓惶逃跑了,只留下一窝野鸡蛋。 叶剪秋掏出还温热的野鸡蛋笑了,如果这里再没有人来住,都快成动物园了。 “剪秋哥!” 听到叶小溪急切的叫喊,叶剪秋飞快的跑出来:“什么事?” 只见叶小溪惊讶地指着房子道:“剪秋哥,快看,房顶上还有琉璃瓦!明晃晃的可真好看!” 叶剪秋抬头看了看,建筑最高的主厅那房脊上不仅有色彩斑斓的琉璃瓦,顶端还有一只扁扁的铜制鎏金大公鸡,正随着风来回摇摆,发出咯吱吱的声音,的确非常好看! 可惜叶剪秋没有时间去观赏,他道:“是不错,你慢慢看,我还有事。” “哥,你找到水井了么,俺好渴。” “等一下,找到了我喊你。” “好的。” 叶小溪又苦着脸乖乖的坐下。 叶剪秋打扫完前院的几个房子后,穿过一个月亮门来到后宅,只见这里是一片空荡荡牲口棚和马厩,这里的面积很大,大概有三百多个平方,马棚建的又高又阔,足足可以拴上十几匹马,马棚外是一片空地,周围还留有被风沙掩埋半截稀疏的篱笆,看起来这里以前可能还是个菜园子,沙地上还残留着几片菜叶子苟延残喘。 叶剪秋蹲下来仔细看,原来是几棵还没长开就变老的小油菜,那菜叶子刚离地面就抽苔开花,叶片纤维又粗又老。 他扒了扒厚厚的沙土,还发现了几棵细小的蒜苗,刨开这棵小蒜苗的根部,竟然还结了蒜骨朵!蒜头小的像大拇指肚,紫紫圆圆的,剥开后只有一颗白生生圆溜溜的独蒜,并没有分瓣。 他将脆生生的嫩白蒜放进嘴里嚼,一股辛辣直冲上头,真是辣的要命!他的眼泪都要掉下来了,这缺水的地方,植物都浓缩成精华了! 他终于在一棵苦楝树下发了一水井,将上面盖着厚厚的木板掀开,一股泥土腥味冲面而来,往下看黑幽幽深不见底,不知道水位到底在哪里。 “剪秋哥!你快来呀!” “出什么事了?” 叶剪秋飞快地跑出去,只见叶小溪惊讶地抚摸着花墙赞叹:“剪秋哥,你看这墙上的砖也有琉璃砖,砖上还有花儿呢,可真好看!” 叶剪秋无奈地道:“小溪,你自己慢慢看,我还有事要做,我找到水井了,得再找个水桶。” 叶小溪点点头:“你快去吧,俺快渴死了!” 此时门外传来一阵马蹄声,晋伯带着那个木匠老头子也来到了府里,晋伯下马对那老头道:“马友道,府里有些地方需要修缮,你看着做吧!” “是。” 马友道弯腰对着晋伯作揖。 晋伯将带回来的一些用具和一大包食物从马上取下来放在地上,看着一灰头土脸的叶剪秋和光洁的院子,满意地点点头,这小子还真是个能干的,旁边那个男孩子手脚干净,看起来根本没有动手。 他上前对叶剪秋道:“你叫什么?” “叶剪秋。” 晋伯掏给叶剪秋一个钱袋子道:“这里面是两吊钱,府里看着少什么,先去备着,过两天我再过来。” “是。” 叶剪秋小心的提过沉甸甸的钱袋子收了起来,叶小溪则羡慕的看着那个皮袋子,剪秋哥一进门就管了钱,真让人眼气! 晋伯走了之后,马友道上前对他们二位行个礼道:“两位小哥,俺叫马友道,东姑强村的,你们两位叫什么?” 叶剪秋介绍了一下他和叶小溪后,马友道点点头道:“将来咱们就是一家人啦,俺这个孤老头子运气不错,说不定将来就跟着司徒大人养老喽!咱们爷三个都跟着主子好好干,跟着司徒大人兴许会有个好出路。” “司徒大人是谁呀?” 叶小溪好奇的问道。 马友道一边摆弄他的工具一边道:“这司徒大人叫司徒瑾,是三年前从京都临月城派来的巡检司的主事官,年轻有为,官居九品哪!他手下有二百来号弓马兵,守在青阳镇和螭国的边境,整日抓贼惩奸,是个厉害人物,就连曹县令见了也要让上三分!” 叶小溪高兴的咧开了嘴巴,拉着叶剪秋兴奋地道:“哥!哥!俺真的进了大户人家的门了!” “抓贼惩奸?这不是捕快的活么?这巡检司倒底是做什么的?” 叶剪秋很好奇。 马友道笑了笑道:“俺也说不好,总之是在青阳镇很厉害就是了。这荚县的捕头杨小迷自从司徒大人来后,闲的没事干,奸商肥盗都不敢乱作了,油水少的可怜,听说整日发牢骚。” 叶剪秋一头雾水,听不懂也就不追问了,反正在他印象里,那巡检司也许就是个公检法司之类的机构罢了,那司徒瑾就是个部门小领导……九品?不是戏里的芝麻官么? 叶剪秋开始收拾地上的东西,几根粗圆木,一个大皮袋里面有一大包面饼和粗粮,还有几块黑乎乎的像砖头似的硬肉干和一小包粗盐。 叶小溪看到肉干又想掉眼泪:“俺不要吃皮狙肉,娘不是说有白馍吃么?” “别急,等有了面粉哥就给你做去。” 叶剪秋对马友道说:“老马,你能先做个水桶么?得打些水来,小溪他渴坏了。” “成,一会儿就得!” 马友道蹲在地上,开始刨一个小树桩,叶剪秋开始将东西提到厨房,又跑到后院开始整理那个破旧的菜园子。 等马友道将一个简陋的木桶凿成后,天已经快擦黑了,温度又开始降了下来。 叶剪秋又找了一条麻绳子绑在水桶上,将水桶丢到井里,他将水桶在下面晃了半天,终于费力的打出井水,等他将一桶浑浊的要命的水拉了上来后,发现上面还飘着小昆虫。叶小溪渴的要死,趴上去就喝,叶剪秋拉都拉不住。 “再等等吧,水澄清了再喝不迟。” “等不了啦,快渴死俺了。” 叶小溪又趴在上面喝了一气,这才满意地道:“咱西兔儿村就连这水都喝的艰难,里正将村里唯一的一口井上了盖子,还加了锁,钥匙天天挂在他腰上!村里还定时取水,过了时辰就不准打水了,若是哪家有急事要取水,得给他家送礼才打开。” “那种地浇水怎么办?” “村外有条流沙河,有条旧水渠将河水引到田边,浇地全指望它了!若不是浇地,很少有人去那水渠挑水来喝,离村里远不说,水也不好喝,又涩又苦!流沙河里的水里全是黄沙泥,虽然看起来水流也不急,却面善心恶,年年淹死人!” 叶小溪苦着脸道:“听说那流沙河河底有水兽,还吃人!村里很少有人去河边玩,若是胆大的将腿放进水里,说不定就能啃成白骨!” 叶剪秋惊讶道:“河里倒底是什么怪兽,这么厉害!” “听说是黑虎鱼,黑虎鱼能长上百斤,牙齿又尖又利,能吃好几个人!外地有酒楼出上百两银子要收黑虎鱼,说是好吃的不得了,比龙肉还香!也有胆子大想发财的就找船下水想捞鱼,结果被黑虎鱼咬穿了船底,人也死了,船也没了!所以,现在流沙河上没有一户渔家,再也没人敢冒这个险了!” 叶剪秋摇摇笑道:“怎么全都是听说的啊?你真的见过黑虎鱼么?” 叶小溪摇摇头:“俺虽然没见过,倒是真真的在河面上见过黑虎鱼的鱼脊,鱼背又黑又硬,背上的鱼鳍像一排小尖刀!游起来飞快,水花四溅,可吓人了!” 叶剪秋咂舌:“太可怕了,没事可别去流沙河玩。” “嗯哪,俺娘也这么交待俺,俺除了从桥上路过了几次,并不敢停留。” 叶剪秋其实心里很好奇,这黑虎鱼倒底是什么物种?莫不是像皮狙兽那样虽然看起来很可怕,其实并不是那么凶险呢? 叶剪秋和马友道将厨房的几个大水缸刷干净,然后又一一将水缸全部倒满。 等干完活后一老一小两个人累的坐在地上喘不过气,马友道翻开晋伯拿来的包袱,掏出几个干饼,递给他和叶小溪,几个人就着凉水吃了起来。 叶小溪边吃饼子边道:“还真是白面锅盔啊,真有嚼头,味道也香甜!过年的时候,俺娘掺了杂粮糠皮蒸了一锅,俺就吃了薄薄的一层白面!” 叶剪秋问道:“这里一直都这么穷么?” “是啊!剪秋哥你病的太狠了,原来的事儿果真都不记得了!听说俺出生下的时候家门口还有一条小溪,水里还有鱼虾呢!所以俺娘才给俺起了这个小溪这个名儿,可是没有多久,就没有水了,也没有白馍吃了!娘还说,她出嫁前当小闺女儿的时候,还能吃上白花花的大米呢。” 马友道叹气:“小溪他说的是十多年前,这里还是鱼米之乡,谁会料到有今天……” “老马,到底怎么回事?这里的天气发生异变了么?” 叶剪秋追问。 马友道摇摇头道:“俺这个老家伙也说不好是怎地,当年这里第一次发生洪水的时候,俺正在县里打木器,听说青阳镇被淹了,俺还不相信呢,没有下暴雨怎么会发引发洪水?” 马友道长叹一口气,将青阳镇发生的奇怪的事情讲了一遍,叶剪秋这才从马友道的口中了解到这里的情况。 ☆、八 马友道很善于讲故事,他慢条斯理,娓娓而谈道:“想知道咱们青阳的往事,得先从咱们的村名字说起。比如你们住的西兔儿村,俺的东姑强村。像你们这些小辈,根本不知道原来这西兔儿村并不叫这个名字,而是叫西吐儿村,俺老家的东姑强村为什么叫姑强村。” 叶小溪托着两个腮帮子,惊讶地道:“那是为什么呀?” 叶剪秋也睁大眼睛,好奇地听着马友道讲过去的事情。 马友道盘腿坐在软软的麦秸上,双手枕在脑后,倚着墙壁道:“传说很久以前,有神仙从西吐儿村路过,结果他吃坏了肚子,就吐了……” 叶剪秋不禁“噗”的一声笑了,难道神仙也会食物中毒么? 老马仍安安静静,不紧不慢地道:“据说这位神仙是赤脚大仙,在天上赴琼瑶仙桃宴,结果贪杯贪吃,回来的路上就东吐一口,西吐一口,所以就有了西吐儿村和东吐儿村这个地名。后来因为这两个村子兔子越来越多,山上地里到处是野兔子打的洞,结果又被叫成了东西两个村子为兔儿村。” 哦,原来赤脚大仙是个吃货,他不是食物中毒,而是吃撑了! “……而俺们东姑强村,则是村里的一位姑奶奶当上了三品的诰命夫人,村里人自豪无比,就起了这个姑强这个地名。但是邻村的人不乐意了,因为他们村里祖上曾经也出过一品的诰命夫人,所以不甘示弱的也叫姑强村,村民们甚至为了起名的事情还打过几次,还出了人命!可这出了两个姑强村怎么办呢?总是不方便!所以当时的青阳镇守大人就按东西的方位来命名,一个叫东姑强,一个叫西姑强,因此,两个村子的村民才算罢休,握手言和了……” 叶剪秋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两个姑强村的村民们捍卫荣誉的精神令人佩服,也真是为古人起地名的本事折腰啊!要问起名哪家强,请来异世找东姑强! 马友道又笑着说道:“说起咱们的青阳,更是牛气冲天!青阳镇是青鸾国唯一一个比县城还大的城镇!要问为啥?还不是因为当年的万岁爷?” “唉呀,原来是皇帝!皇帝爷爷说啥了?” 叶小溪惊叫了一声,双目灼灼地盯着马友道。马友满满意地笑了,看着两个小家伙聚精会神的听他讲故事,马友道来了精神,耐心地道:“想当年,我们青阳镇……” 原来,这个世界叫青鸾国,而他们现在所处的青阳镇是和螭国相接的一个小镇,中间隔着绵延的鹰群山脉,就如同一个天然的屏障将两国分开。 这鹰群山脉上最显眼的就是三座山顶常年积雪的大山,最高的叫山峰叫鹰头山,两侧的矮点的山分别叫苍头山和白头山。由于三座山峰都是雪顶,组合在一起就像一只展翅欲飞的白头苍鹰。 青阳镇就是螭国和青鸾两国的必经之路,也是咽喉要道。由于青阳镇地理位置优越,而且物产丰富,人们生活富足安康。 十多年前的鹰群山脉还水草丰美,山上有河流,瀑布,温泉,四季鲜花不断。从山脚下往山上走,一年四季能走个轮回。 水果,鲜花,无数的珍禽异草……当时有很多有钱的巨商富贾还在青阳镇建宅子,买铺子,置田地……在春天鲜花开满山头的时候,就连临月城的皇族也来这里避暑游玩,很多文人还在山崖上留下了诗文墨刻。 当年万岁爷来这里游玩,青阳镇守面圣时竟斗胆提出要将青阳镇面积扩大,好开拓商贸,增加税收。万岁爷当时心情不错,就开了金口,说这镇守若是有功夫,就早早起床,他走到哪里,哪里就是青阳的边界。 没想到那镇守大人回去后立刻组织了上几百号人马,起了个大早,轮流抬着轿子,一口气越过邻县后,仍往前死命的跑!所以这青阳镇的镇守就将相领的两个县全部吞并了!连万岁爷知道后也有些啼笑皆非,他本来以为按照人的脚程,最多走个几十里路,结果他竟用了车轮战术,整整走了几百里!可是皇帝金口玉言,也收不回了,只好默认…… 叶剪秋道:“那这么说来,管辖青阳镇的荚县土地面积不是更大了么?” “没错,荚县是青鸾最大的县城!面积相当于州府。所以后来也有人说,这个主意其实就是曹县令出的……” 叶剪秋啧啧,这曹县令倒是个能人,虽然他是县令,但手里的实权估计要赶上道台了。当初他只不过将镇守推到前面当棋子使而已。如果成了倒是好事,如果不成那镇守的坟头估计草都长三尺高了。 说到这里,一脸沧桑的马友道满脸神往:“那时的青阳镇不仅面积大,而且人口很多,商铺林立,很多异族还来这里做生意,谈买卖,游玩。酒楼驿馆上百座,光是青楼都有几十座之多,银号也有十几家。虽然青阳镇地处边陲,但是当时也夺得了塞外明珠的称号。为了精心侍候皇族来游玩,曹县令还特地建了一处皇家行宫,就在青阳镇郊外那鹰头山的半山腰,那真是极美呀,万亩桃花掩盖,桃林中还有小溪流水……” 叶剪秋不禁有些遗憾,十多年前这青阳镇竟然这么美,可惜他没有机会看到。 马友道说,在十多年前的那个夏天,太阳开始整日的剧烈高温,雪顶开始迅速溶化,山顶上的几个大湖泊终于承受不住忽然就泄了口子,涌下滔天的洪水,瞬间将青阳镇和周边的几个村镇淹没。等洪水渐渐退下后,躲过一劫的百姓又迎来了一次大瘟疫,又死了不少人,当时很多村都灭亡了,一个人口都没有留下。 随后比这更惨的事情发生了,河水渐渐开始断流,田地龟裂翻皮,河床上白花花的全是死鱼死虾。树木像被烈日烧焦般,枯干而死,很多鸟儿飞着就掉了下来,死在地上,野兽也纷纷开始往山下跑,人们吓得躲避在家里,大白天也不敢开门,整个村镇都是一股腐臭的气味儿。 等这样的场景过了一年多,太阳才逐渐的恢复了正常,但是温度仍然比以前高了很多,随之而来的就是轮番不停的大风,干旱。 鹰头山就像垂暮的老人,开始渐渐苍老。由于缺水暴晒,山顶没了植被,变成了光秃秃的岩石,就像没有羽毛的鸟头。 随后几年间,从山顶往下放射状的植被开始退缩,动物纷纷往山下跑,植被干枯死亡后,山上的水源也慢慢消失了。 很多人直道可惜,这山上很多古木参天大树,最大的一棵树木围起来约有十丈,伐倒后树桩上整整坐了二十多个人!还曾经编入了荚县县志,列为奇事美谈。 结果在鹰头山在一个风干日燥的天气里,一个惊天的旱天雷干脆点着了山火,所有的大树全都燃烧,大火足足烧了几个月,原本青山绿水的鹰群山脉终于被这场山火彻底烧死。 火烧完后,鹰头山赤裸的山顶再也没有植物萌发。 随后头顶的太阳又起了变化,阳光也越来越毒,山石开始迸裂,山石成粉末状散落,鹰头山以肉眼可以看见的速度开始迅速沙化。很快整个鹰头山和周边的群山渐渐的变成了砂砾荒滩,为数不多的野草在沙石下苦苦挣扎,苟延残喘。 曾经水草丰美的鹰头山不见了,青阳镇开始谣言四起,有人说鹰头山下有地精,吸了灵气,也有人说鹰头山就是地府之门,伐砍的那棵大树就是地府的入口,也有说那大树也许就是鹰头山的山神,被惹怒了…… 村民们人心惶惶纷纷逃离,很多人来到离鹰头山最近的青阳镇,可是青阳根本容不下这数以万计的灾民,于是有更多的灾民又拖家带口跑到其它县镇和绵州府等更远的地方。 而与之相反的是,鹰头山的南方就是山青水美的螭国,螭国并没有受到天气恶劣的影响,仍然富饶美丽。 螭国那边从遥远大海上吹来的的水气,形成蒸腾的烟雾,终年不绝的水汽缓缓攀爬着山坡,雾气就像水流那样从山间穿行,缓慢地来到青鸾国,成了青阳镇唯一的救星,那些干渴的庄稼因为大雾的浸润才没有绝收。 但是那雾气虽然能进入青阳镇,却过不了鹰头山山顶。 雾气一来到鹰头山就被无情的烈日和热风吹散,造成了鹰头山的阴阳两面,一界两重天的奇特地理环境。 就好像老天恶意地将最美好的一面恩赐给了螭国,而最严酷的一面处罚到了青鸾国,这让曾经附属青鸾的螭国的国民们非常兴奋。螭国开始不受掌控,频频向青鸾的边境开始反扑骚扰。 所以,青阳镇的很多大户人家终于绝望了,开始准备搬迁,他们将自己的产业贱卖后就举家搬到遥远的江南水乡,寻亲靠友的投奔去了。 本来富裕的青阳镇现在地广人稀,风沙漫漫,除了那几个认为天高皇帝远,而腐败成性的官员和守着田地园庄的乡绅外,只留下一些贫苦没有门路的百姓在这里艰难的生活。 现在这里植物都转了性子,田地的庄稼再也不能种水稻了,只能种些北方常见的抗旱的农作物,玉米,小麦,高粱,黍米……还好,还有皮狙兽,这种皮狙兽非常耐活,不怕热也不怕冷,也极少生病,有时候啃一些有咸味的石头也能生存,贫苦人家几乎都以它为主食。 听到马友道提到皮狙兽后,叶小溪小脸惨白,眼泪汪汪:“是的,俺从小就吃,俺娘一炖皮狙肉俺就端着碗哭……” 叶剪秋叹息,没想到青阳镇十年间竟然发生这么大的变化,他有限的科学知识也无法解释。 他不禁问道:“那是不是说有钱的人家都走光了?” 马友道也叹气:“是的,有钱人几乎都跑光了,再也不回来了,留在这里的全是一些最没有本事的老百姓,没有门路,死守着家园。当时难民太多,绵州府都紧闭城门不让进了,周围玉谷县,竹玉县等都不接收难民,很多人乞讨一圈后,只好又无奈的回来了。司徒瑾大人就是在青阳镇最困难的这个时候被朝延派来的,当时他手下可是有三百多号人马,可是后来大多数都受不了这里的气候,又走了不少。” “可是近两年慢慢的情况又有些好转,除了干旱外,日头也没那么毒了,雾气也挺大,庄稼也能活。因此,当初也有一些大户人家坚持没有走的,却捡了个大便宜,又趁机囤积了更多的田地和宅铺,变得更富了。” 马友道想着县里那些富的流油的地主老财,不由得羡慕道:“如果将来青阳能够重新繁荣,那么最得利的就是当初没有走的那些财主,他们手里不仅有屯的大量的土地,而且在这里也是权势一方的地头蛇。” 但是叶剪秋还是最关心自己从未谋面的主子:“那司徒瑾大人还走么?” 马友道摇摇头:“这俺就不知道了,看起来暂时不会。眼下这大人又在青阳镇置办了宅子,听说是为他的老母亲专门买的。晋伯说司徒大人现在就在去迎接老夫人的路上,看来这老夫人一到青阳镇就不会再回去了。他若留下来,是咱青阳镇老百姓的福气,很多衙门不管的事,这司徒长官也会过问一二的,老百姓对他都很敬佩。” 看来是个好官啊,运气不错! ☆、九 终于讲完前尘往事,口干舌燥的马友道累的往身后的柴垛上一躺道:“你们今日也乏了,明日咱们还得干活,等司徒大人一到,咱们好好迎接就是,争取给大人留个好印象!” 第2节 恋耽美 正文 第3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3节 “嗯哪!俺一定将脸洗的白白的,让大人欢喜!”叶小溪高兴地道。 马友道笑了:“你这小子光想攀高枝儿,得好好干活才是,司徒大人眼光雪亮着呢,偷奸耍滑者一概逃不出他的眼皮子!” 叶小溪吓的吐吐舌头:“俺今天第一天到嘛,又饿又累,等明天俺就好好干活!” 到了晚上,三个人挤在厨房,点上一堆柴火,挤在柴草堆里睡觉,马友道倚着墙壁睡着了,叶小溪则头枕在马友道的腿上睡。他们身上都盖着自己的大皮袄,这皮袄很实用,不仅能当衣服,还能当被子盖。而叶剪秋听到马友道那千军万马之势的呼噜声睡不着,索性起身去井边冲洗了一下。 他脱了衣服后,就光着身子站在井边举起水桶,紧紧闭上眼睛将井水兜头浇下。井水很凉,冷风一阵阵吹来,冻得他直打哆嗦,连打好几个喷嚏!他躲在那棵苦楝树下,咬着牙背着风一遍遍的搓洗着自己瘦小的身体。这个身体也不知道有多长时间没有洗澡了,身上厚厚的泥垢多的吓人,用手轻轻一搓就能将垢泥搓成卷儿来!当上肥料也能上两亩地! 尤其是那一头长发,干涩的伸不进手指!他利用手上还能变幻出的一些皂角液汁,一口气从头到脚搓洗了很多遍,身上终于清爽干净了许多,头发也不再发痒了。叶剪秋又折了一根细树枝,将枝头往墙壁上用力搓了几下,枝头毛刺散开,就做成了一把简易的牙刷,他抹上些皂角汁开始漱口刷牙。他现在的牙床很脆弱,一刷就流血,一口口的血沫子!叶剪秋没有觉得意外,这是初刷牙者常有的毛病,时间长了,牙床就习惯了,就不会再出血。 等他终于清理完自己后,觉得自己浑身轻巧了好几斤! 叶剪秋披上厚厚的皮袄,用皮帕子将湿漉漉的头发一蒙,这才悄悄又溜回到厨房,坐在火堆一边慢慢烤着湿润的长发,一边修理脚指甲。 这双黑瘦的脚看起来受了不少苦,脚掌不仅有旧伤,而且脚底有层厚厚的老茧,被水浸泡透后,用随手捡来的青石头一刮,就能去掉一层层白色的死皮……而且这双手也很粗糙,小小年纪的他,手掌心也起了茧子,用指头摩了摩,又粗又硬!真不知道原主这个叫叶大小的孩子,在家里做了多少活计! 熊熊篝火边,一个长发古人低头烤着长发,静静的修着手脚,墙面上被火光映照着他长长的影子……叶剪秋无意看到自己在墙上晃动的身影,不禁轻声暗笑,如果此时他还在现世,定会用手机拍下照片,然后发个朋友圈:“我是谁?从哪里来?往何方去?” 第二天一早,叶剪秋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府里的下人间挑了一间房子入住。这里空房子很多,就连下人间,也有空荡荡的几十间屋子任君挑选。 叶剪秋找了一间干净又朝阳,面积小一点的屋子,他打扫干净后就拉了两个破桌子拼在一起当了床。而叶小溪也兴致勃勃的毫不犹豫地挑选了一间最大的下人房,他兴奋的流下眼泪道:“俺在青阳镇里终于也有房子了!” 只有马友道无奈的摇摇头,别无选择的住在门房那间小屋子,老老实实的当他的传达室老大爷去了。 他们三个人干了一天的活,马友道不停的修缮破损的门窗,打制简易的家俱。叶剪秋则跑到后院的菜园子,开始鼓捣那些菜地。叶小溪不停的从这间大屋子跑到那间大屋子,擦拭门窗,打扫灰尘。大宅子里终于有了人气儿,马友道叮叮当当敲打门窗的声音,叶小溪欢快的笑声,还有叶剪秋一遍遍不停的往菜地挑水“腾腾”的脚步声…… 到了晚上,精疲力尽的三个人终于回到自己的房间去休息了。 偌大的院子在夜晚分外冷清,月光下黑白交错的树荫花影,寂静无声高大的建筑,以及那阵阵钻心的冷风发出瘆人的呜呜声……听到远处的野猫野狗还有不知名的野兽的嗥叫,叶剪秋心里有些紧张。 他走出了房门,迎面就遇到了门口紧紧抱着自己大皮袄的叶小溪。叶小溪从来没有自己住过,从小就是一大家子十几口挤在一张炕上,每天晚上睡觉都是一屋子人,翻个身都能压到兄弟们的手脚。当他终于挑到属于自己的青砖大瓦房时心里还特别兴奋,没想到晚上却怎么也睡不着,总觉得屋里空荡荡的。而且不时晃动的树影映在屋内,就像人的影子走来走去。 “哥,俺自己住太害怕。” 叶小溪眼泪汪汪。 “没关系,我们去找老马挤一挤。” 叶剪秋故作镇定,和叶小溪一起来到门房。 马友道睡的正酐,呼噜声打的震天响,高大的门檐都随着他惊天动地的酐声都在在颤抖,方圆十米内都能听到老马的呼噜声,门洞上方的横梁上还不时往下抖落着灰尘。老马的呼噜声还会突然暂停,当叶剪秋以为老马要窒息出人命时,就准备冲进去救人,结果更大一波的呼噜声就像炸雷那般滚滚袭来! 叶剪秋摇摇头,这酐声几乎可以上基尼斯世界纪录了!更可气的是,即使站在门外,叶剪秋还能闻到老马的阵阵脚臭味。 看到马友道睡的正热闹,叶小溪只好道:“哥,俺和你挤挤吧。” “不成,我那间屋没有床,你要去只能睡地上。” 听到叶剪秋这么一说,叶小溪想想自己那简易舒适的木板床,终是咬牙又抱着皮袄回去了。 毕竟劳累了一天,身体乏的厉害,叶剪秋回到自己屋子,很快闭上眼睛睡着了。 夜半时分,睡梦中的叶剪秋突然感到身上有重物落下,他迅速坐起身,吓得差点尖叫出声!竟然是一条青花大蛇和一只老鼠从房梁上同时掉了下来,重重在摔在他的身上! 那条粗如儿臂的大青蛇在他身上缓缓爬动,仰着三角头不紧不慢地追着一只个头硕大黑皮老鼠,大青蛇找准机会,上前用力一扑就将大老鼠一口吞掉了,晃着脖子上鼓鼓的大包从叶剪秋身上哧溜就滑了下来! 叶剪秋吓得一动不敢动,停了大约几分钟后,他低下头大着胆子往床下看,却丝毫不见大蛇的踪影。 叶剪秋立刻跳下床,不顾院外遮天弥漫的白雾一口气跑门房小屋,大力摇醒了马友道。 睡眼惺忪的马友道看到叶剪秋一脸紧张,以为家里来了贼,也吓的坐起身披上了皮袄,抄起床头一根粗木棍就准备穿鞋下床。但是他听到事情原委后,不禁大笑着安慰叶剪秋,说这里的蛇和老鼠个头都很大,但是越大的蛇越没有毒,让他不要害怕。 即使这样,叶剪秋也好几天不敢去自己那小屋去睡,而是偎在马友道的床榻边眯上一会儿,只是马友道那惊天动地的呼噜声实在让他苦不堪言。 马友道解释说这里的人家都不怕蛇,有了蛇也不驱赶。蛇是好东西,俗话又称小龙,家里有蛇证明是好事,有小龙看家怕啥? 叶剪秋只好又壮着胆子跑回自己的小屋。还好,也许发现屋里有人气儿后,那条蛇再也没有出现过。 可是叶小溪却运气很好,每天睡到日上三竿,并没有遇到什么稀奇古怪的事。 ☆、十 叶剪秋熟练地用火石打着火,倒一束麦秸点后倒提着让火苗旺起来,然后塞到灶膛里,趁着跳跃的火苗抓紧时间赶快放了一把细点的树枝,又捡起一根粗点的劈柴放在火苗上,火苗顿时被粗大的木柴压下不少。好在这司徒府还是有些资本的,木柴倒是大量供应,不用担心那炭石炸裂,也不会影响厨师的心情。 伸手拿起一头已经焦黑的烧火棍伸进去轻轻挑起那根木柴,进入空气后火势又上升许多,那根木柴立刻发出噼啪的裂响,火焰顿时旺涨起来。他又往里面放了一根粗木柴就放心地站起来去面案上开始揉馒头。 经过二个月零十天的熟悉环境,现在叶剪秋用一根木柴都能熬上一锅粥,只是蒸馒头要用两根粗木柴,而且必须是旺火。但是不可否认,这地锅灶蒸出来的馒头的确味道很好,发酵后的面团掺上一点碱面后有股纯正的麦香味儿,特别是贴着铁锅边上的一圈馒头,经常会起一层焦黄的硬皮,这样的馒头,府里的新任管家马婆子最爱吃,总是先揭起一层黄皮吃,然后再慢慢享用里面的白嫩喧软的馍心。 他抬起手背撩起肩膀上搭的一条棉巾,侧着脸抹了一下额头上的汗水,低头将沉重的面盆倾斜在面案上,拨出里面发泡成蜂窝状的面团开始揉面,很快,已经揉好的面团整齐地放在一个用秸杆做成的圆形杆帘上慢慢醒。姑姑说真正的好面点师应该做到三光:盆光,面光,手光。而他总是除了面团揉的光溜溜外,手上不仅一层干硬的面皮,而且面盆上还沾着一层面皮。所以说,叶剪秋他这个面点师还不算合格,只做到了“一光”。 过了一会儿,雪白的面团就膨胀起来,就像一个个待烤的面包。这时候水刚好开了,热腾腾的白烟从锅盖四围升起,他掀起锅盖,将揉好的面团一个个放入笼屉,一口气放了三层,伸出手指点兵点将的数了数,又是二十七个。 这二十七个馒头只够府里的人吃上一天,还要再蒸上一锅杂粮饽饽才行,这样搭配着吃才够府里的人吃上两天。 他又放下锅盖,又找到几条厚厚的发黄的粗笼布将锅盖周围盖严实,最后又搬来一块黑色的大石将锅盖牢牢压上后,才算松了一口气。蒸馒头的时候,千万不能漏气,也不能半路掀盖查看,否则一锅馒头就像黑硬的石头再也蒸不熟。姑姑总说,馒头也会害羞,半路看它会被气死。 他随手拍了拍身上的围裙,一股白色烟尘蓬开,虽然自己的头发被棉巾包裹着,但是脸上和手上仍沾着面粉。叶剪秋坐在灶边黑色的小板凳上看着红红的火苗发呆,闻着厨房里熟悉的柴火味和面香味仍觉得像一场梦。 这样的活儿他小时候经常做,虽然初来此地很陌生,但是很快就习惯了。去井边挑水的时候,肩膀上扛着一根扁担,前后两个木桶颤颤悠悠,他抓着麻绳如同挑夫那样很快就能将几大缸水桶挑满。水缸上还贴着春节的时候贴的红纸,上面上的字已经有些掉色,但是仍能看出“清水满缸”四个有力的大字。这几个字也许是前任府里的主子们写的,字体很工整有力,只可惜只见其字再也不能见其人了。这些前任的主子们已经远赴它乡另谋生路,只留下这些残留的字迹让人遐想。 厨房面积很大,墙角一侧还有几个大木桶,分别装着面粉,豆类和谷物,有几个小木桶里面则是一些杂面,地面上的柳条大筐里放着大葱等瓜菜,墙上挂着一串串的大蒜辣椒,还有几串包着皮的玉米。宽大的案板边放着几个黑色的陶罐,里面有粗盐,碱面还有少许调料。这厨房里的所有东西,都是叶剪秋一点点在这二个多月的时间里采集来的,每个月马婆子给他两吊钱的伙食费,他得精打细算,勤俭持家。 厨房南侧格形木棂窗户半开着,可以看到院子里的一棵粗大槐树,四月中旬,此时正是槐花盛开的季节,满树串串的白花稠密的几乎看不到绿色的叶片,随着微风而来,一股清甜的槐香和几片白色的花瓣从窗户里飘了进来…… 此时,有个丫头从门外探头探脑的进来,对他道:“剪秋哥,马婶子让你快点做饭,说是一会儿晋伯和朝歌两位大人也要来府里用饭。” “原来是采霜啊!我知道了,绝对误不了。” 采霜闻着厨房里醇厚的馒头麦香味,不由的深吸了一下鼻子,笑着道:“剪秋哥,你手艺真好,我在陈典史家做过工,也没能吃到这样喧软好吃的馒头。” “呵,我用酵粉发的面,当然好吃。” 这里的人只习惯将面粉做成汤饼,面饼,干饼,却不擅长蒸,所以,这蒸馒头的手艺倒是挺吃的开,就连常来磳饭的朝歌和晋伯也常常连吃带拿。 “剪秋哥,你先忙着,马婶子让我去给府里的人纳鞋子,我得走了。” “去吧!” 采霜又看了一眼冒着蒸气的大锅,恋恋不舍的走了。 这些府里的下人,每顿只配一个白面馒头,但是杂粮饽饽和咸肉菜汤不限量,管够!所以,叶小溪每天捧着白面馒头就像过年一样高兴。 这二个月内,晋伯和朝歌不仅带人抬进来了很多用具,还带进来一帮婆子丫头。 七进七出的大宅子里终于又多了一些花枝招展的丫环,更是多了一些青春的气息,惹的马友道没事就背着手站在院子里,像个大领导似的看着那些丫头在马婆子的指挥下干活儿。 她们在老夫人的屋里挂了水晶窗帘,轻纱隔幔,展开了八扇的花鸟屏风,抬进了紫檀宝阁,黄花梨木梳妆台,雕花牙床……婆子和丫环们还在阳光灿烂的院子里不停的缝制棉被和靠枕等物品,准备迎接尊贵的老夫人到来。 看到众多丫环和婆子,以及焕然一新的司徒府后,叶剪秋这才真正觉得自己穿越到了古代,尽管这是一个在历史上从来没有听说过的朝代。 叶剪秋约摸着时候差不多了,灶膛里的柴火也快烧尽了,他这才将大锅上的石头搬开,拿起了湿漉漉的笼布,一把掀开烫手的锅盖,热气腾腾中一大锅子白胖胖的馒头就成了。他用凉水浸了笼布,垫着手飞快地将一个个白馒头拈起来放到一边的帘板上。 馒头蒸完后,又趁着余火,往锅里加了些底水,将握成拳头大小的杂粮饼子飞快地贴在锅沿上,然后又在笼屉里放上笼布,开始将杂粮饽饽边团边放。 那些杂粮面团很散,没有白面团粘性强,叶剪秋一只手贴着另一个手掌心,边沾水边飞快地手心里旋转,很快,一个尖尖的内心有空窝窝的饽饽就团成了,他将饽饽放进笼布上,又整整放了三个笼屉才盖上锅盖,搬上大黑石压紧。 叶剪秋蹲下来,又往灶里加了一根粗木柴就提个篮子往后院的菜园子去了,那里有他的满满一院子的蔬菜,他要摘一些中午做的食材。 ☆、十一 西人爱种花,国人善种菜。 听说西方人很精通园艺,每家每户都打理的像个小花园似的精致,而叶剪秋这个典型的国人就非常擅长种菜。 做为农村里出来的孩子,对土地格外珍爱,这个菜园子边边角角都被叶剪秋种满瓜菜。“清明前后,种瓜点豆”,这个时候种瓜菜是最好的季节。 叶剪秋很“贪心”,这个菜园子凡是有土地的每个角落他都没有放过。 他将那些泡了几天,鼓鼓囔囔已经发芽的种子,学着姑姑的样子,用手指往地上按下一个个深深的小圆坑,然后将种子按在土层下。而有些种子外壳很坚硬,将它们用脚在地上搓了搓,将外壳微微搓裂,然后才撒种。 菜园子按品种分隔开来,规划成一垄垄一畦畦,有搭了棚架的豆角黄瓜,也有爬在地上不时缠着腿绊着脚的菜瓜西葫芦,更有一些已经开了花结了果的,比如西红柿,黄瓜和茄子类。 由于白天温度很高,叶剪秋在菜园子上面还搭了一个简易的用麻绳织成的遮阳棚,在中午太阳最毒辣的时候,可以将棚子拉起来,避免高温而让蔬菜打蔫。 为了让蔬菜长的更好,有些品种他还采用了嫁接技术,比如西瓜,采用根部嫁接法,用手从砧木一侧剔除真叶和生长点,用竹签紧贴砧木任一子叶基部内侧,向另一子叶基部下面斜刺一个小孔,取来接穗后,在子叶下部用刀片斜切面,然后拨出竹签,迅速将嫁接的子穗插入砧木的刺孔中,这样就嫁接完毕。 而黄瓜嫁接和西瓜一样,也是采用根部接穗法,将黄瓜苗子叶下方切斜面,第一刀稍平不切断,然后又从背后切一刀,半接穗削成契合形,拨出砧木上的竹子签,迅速将南瓜苗接到切口处,等苗木吻合后,黄瓜叶子和南瓜叶呈十字型,用布袋子仔细缠好。最后喷水将嫁接完的苗木放入府里恒温有光线的地下室窗口处,等过了四、五天后,就可以移植到菜园子里定植了。 这种嫁接后的果实品相好,而且不易生病。 他的身体已经在慢慢恢复,但是变化出成熟的果实却很费力,他每变化出一个成熟的水果,头就会有些眩晕。但是种子却是没有问题,闭眼默念后手心里就会出现一大把想要的植物种子。所以,他很少用异能直接变化出水果来吃,而是耐心的等待园子里的瓜菜成熟。 可能是他异能的缘故,这些瓜菜生长速度非常快。看着园子里长势喜人的蔬菜,叶剪秋总能联想到当初那风靡一时的偷菜游戏,尽管没有游戏里成熟的那么夸张,但是每天用肉眼也可以看到这些蔬菜一天一个模样。而眼前这片看似平静的菜园子里偶尔也会有异军突起,让人惊叹不已。 比如那棵油菜和油牡丹。 油菜的根部从地面长出有半米高,又粗又壮,就像根巨形莴苣,而且枝干上面如同发了疯似的蓬开一大片黄灿灿的油菜花,当初花开时足足占了那畦菜地的一大半!引来了无数的蜜蜂在棵油菜花上采蜜。 叶剪秋找了根绳子将这棵突兀的油菜拦腰系了起来,这棵粗壮的油菜花是就同类中的“战斗机”。等到它结果成熟时,那油菜子荚就像长豆角那样结实饱满,里面的油亮褐色的菜籽每颗都如黄豆般大! 还有那棵油牡丹。 很多人都知道牡丹是观赏的,却鲜有人知牡丹的种子也可以榨油,而且食用效果比橄榄油或是菜籽油营养价值都高。当初这棵牡丹的花朵并不夺目,花朵不鲜艳而且花型也并不大,但是它长出的果实更是吓人,收获的乌黑油亮的种子比花生米还大!这一棵油菜籽收了整整几十斤装了一皮袋,而那油牡丹则收了一大篮子的种子,这些种子就像上了太空培育完成的,不仅籽粒饱满,而且坚硬结实,叶剪秋非常期待菜园子会长出更奇特的物种。 叶剪秋小心翼翼的收集了这些种子,除了一小部分榨了油外,大部分又立刻翻地重新种下,希望这种油料作物能够像母本那样长势喜人。尽管如此,他也并没有一口气种完,还留了一些,等待看看试验结果再下种。 当初奄奄一息的菜园子,经过他的培土,灌溉,除草,修剪,打理后,现在也呈现出生机勃勃的模样,重新焕发着生命力。所以在这段时间里,府里基本不用买菜,后院的瓜菜就可以自给自足。 晋伯和朝歌经常来府里用饭,直夸这自家种的菜果然味道非常好,朝歌每天都要来菜园子转上一转。 朝歌不太喜欢笑,总是扳着一张脸,本来俏生生的脸上多了几分冷意,他一来到菜园后,就默不作声的蹲在菜地边。叶剪秋面对朝歌的时候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他到底是满意还是不满意。所以,菜园子里总有个奇怪的场景,冷面的朝歌蹲在菜园边不动声色的看着眼前的瓜果,而沉默的叶剪秋弯腰低头干活,除虫,去余枝,疏瓜果……菜园子安静的只听到墙角那棵大树风吹过的声音。不管叶剪秋有多累,朝歌仍蹲在绿意盎然的菜地前稳如泰山,决不上前帮忙。 这菜园子里面除了品种繁多的蔬菜外,还种了许多果树苗和甜瓜。但朝歌尤爱那些结了青果果红蛋蛋的西红柿,朝歌总是取下头上的毡帽,摘下一帽兜已经发红的果实,在身上胡乱擦了擦就填到嘴巴里。 朝歌看起来还是很重视这个菜园子的,他不仅特意将菜园子外的月亮门上了一把大铜锁,而且钥匙只有朝歌和叶剪秋两个人带在身上。 叶剪秋摘了一篮子蔬菜后就来到厨房,又专门为晋伯和朝歌两个人做了蔬菜汤和烙饼。 叶剪秋用生面团和烫面掺在一起,烙了几张千层葱花油饼,油饼烙好后用笼布卷起来往案板上轻轻戳了戳,油饼立刻起了层层酥。油饼并没有加太多调料,只是洒了一层九分白一分绿的小葱花,抹了点盐巴就得,但是唯一让人食指大动的,就是那一小瓶清亮的油脂。 这瓶里装的就是牡丹油,往锅底刷了一层油后,一股香酵纯正的味道就散发出来。 烙完油饼后,叶剪秋又煎了几个千层肉饼。那肉质粗糙的皮狙肉被叶剪秋细细剁成肉泥,将剁碎的葱花姜末料粉拌进馅料后,均匀平摊在面皮上,左右上下将面饼叠起,将馅料包裹其中,然后将面饼擀的薄薄后,又照同样的方法叠起,擀成飞薄状才下锅去煎,直到煎出来的馅饼精美的如同鹰头山上赤红色的千页岩。 金黄的肉饼煎好后,下刀去切成三角块,刀切在酥脆的肉饼上时,发出轻微脆裂的声响。 还有那碗卖相普通的蔬菜汤。 叶剪秋将少许面粉在油锅里迅速翻炒成绿豆大小金黄色的小球状后,再加高汤水煮开,倒入切成细丝的嫩黄白菜心,指肚大小的红色蕃茄丁,金黄的豆腐丁,火腿碎肉丁,泡好的黄豆和花生米,最后还加了一把通亮的粉条。 蔬菜汤的做法其实很简单,等这些食材煮熟后加上勾好的水晶欠,使汤菜非常自然的溶合在一起,放少许盐,淋上几滴麻油就得。 叶剪秋将特地做好的饭食放到一个大托盘后,对为首的马婆子道:“马婶子,你们慢用,我得陪晋伯他们。” “嗯,去吧。” 马婆子坐在又宽又长的案桌首点头,对着手下十来个丫头小厮道:“别等剪秋了,他在饭厅陪两位大人用饭!” 长条案桌上摆着几盏烛火,摇曳的烛光中,下人们围坐在一起,等马婆子下完吃饭令后就开始说说笑笑的用晚饭,烛光照耀着他们青春而阳光的笑脸,坐在案头的叶小溪捧着大白馒头笑的格外甜。 叶剪秋其实很喜欢和他们坐在一起,这让他仿佛又回到了大学生活,在食堂里和同学们一起用饭的场景。 但是这晋伯和朝歌一来,朝歌就命令叶剪秋陪着他们一起用饭,理由他坐在一起用饭使唤着方便。 叶剪秋端着饭食来到饭厅前,晋伯和朝歌早就坐在一张檀木圆桌边坐等候多时,两人正在小声说着什么,看到门帘后的叶剪秋后,晋伯抬了抬下巴,朝歌起身走出去掀起了门帘。 叶剪秋将饭菜布好桌,就坐在他们身边开始吃饭。 晋伯和朝歌拥有一幅钢筋铁打的肠胃,他们吃饭的速度非常的快,就像身后有狼追着似的。这边叶剪秋碗里的热汤还滚烫着,那边两个人已经结束了战斗,又开始聊起了天。 朝歌喜欢将脚蹬在叶剪秋坐的椅子上,一边和晋伯说话一边抖着腿,叶剪秋总是有节奏的跟着他的腿晃个不停,低头无奈的看一眼朝歌那双皮靴子。 他们一边聊天一边非常有耐心的等叶剪秋慢慢吃饭,这让叶剪秋很不好意思。但是饭实在是太烫,他可没有那个本事三口两口将汤喝光! 晋伯和朝歌的谈话内容他根本听不太明白,什么宝钞,什么盐引,什么火器……叶剪秋无话可说,均是从头闷到尾,也插不上嘴。 等叶剪秋终于斯斯文文的用完饭,又将桌上的餐具收拢在托盘里离去后,晋伯看着叶剪秋远去的背影,轻轻的敲了敲了桌子,对朝歌道:“盯着他。” “明白。” 朝歌点头。 晋伯和朝歌已经对叶剪秋有了些许怀疑,这个买来的下人的确和其它人有太多不一样的地方。 他不仅人特别爱干净,而且说话口音也和他的同乡不一样。 还有另一方面,尽管叶剪秋每次呈上来的都是普通的家常便饭,但是色香味俱全,让人不得不怀疑这常年连面粉都吃不上几回的贫苦人家,却能做出这么多花样来。 晋伯对朝歌道:“你记得乡下有句俗话么?干饼省,蒸饼费,常吃油饼要卖地。” 朝歌不解地摇摇头。 晋伯又道:“这说明常吃油饼的人家家底比较丰厚,才能有一手烙油饼的好手艺,像他这个水平,决不是一朝一夕能练出来的。” 刚才叶剪秋呈上来的油饼,外皮酥脆,内里筋软,味道十足。 这个叶剪秋家里只有几口薄田,而且兄弟姐妹不少,都穷的要卖儿卖女的地步了,怎么可能有机会天天烙油饼吃? “也许他在外学了几年厨艺?” 听到朝歌的话,晋伯摇了摇头:“我已经查过了,这个叶剪秋从来没有来过镇里,只是乡下一个普通的穷小子,所以,你要盯牢。” 朝歌郑重的点点头。 正在刷碗的叶剪秋打了个喷嚏,丝毫没有防备之心的他一点也没有想到这么快就有人怀疑他的身份,他只不过是好心做了顿饭而已!虽然他是加了一些牡丹油,试试他们会不会拉肚子…… ☆、十二 今天又是一个好天气,开满鲜花的后花园内,紧挨着低矮的花墙阴凉处,扫干净一地落花后,马婆子领着一群丫头在青石板地面上铺了几张细草凉席,开始给下人们缝制被褥。前些日子,马婆子给老夫人亲手做了不少针线活,现在终于轮到给叶剪秋他们做被子了,而且马婆子说了,每人做两床!替换着用! 叶小溪和叶剪秋两个人都很兴奋,他们已经受够了晚上盖着大皮袄睡觉,大皮袄盖住头盖不住脚,睡了一夜半截身子都是凉的。 马婆子就像个慈详的老妈妈,她坐在铺好厚厚的一层棉絮边上,手把手耐心地教导着丫头们怎么将被面掩角盖上,怎么开始下针,穿针,拉线。有的丫头用不好顶针,一针扎下去总是扎到手指。有的丫头则图省事儿,将棉线穿的长长的,结果一拉线总是缠成一团,解又解不开,反而又费了不少功夫。 看着苦着脸的丫头们,马婆子笑道:“那些被针扎的丫头们听好了,你们还是扎的轻!等扎的多了,活就做得好!扎的少,学不精,将来看你们怎么嫁人!还有那被线缠住的丫头,真是贪多嚼不烂!笨婆娘图省事儿,反倒浪费棉线!回头嫁了人看你们的夫家不一天打三回!” 几个丫头红着脸不好意思地低着头吃吃笑,而叶小溪守在马婆子身边不停的叫道:“马奶奶,你给俺做的被子垫的棉花厚一些,俺晚上冷的厉害!” “你这个臭小子,叫马婶子!叫个奶奶生生把我给叫老了!再叫奶奶看我不扎你!” 马婆子冷着脸,作势拿起长针冲着叶小溪眼前晃了晃,叶小溪吓的吐舌头:“马婶子,俺错了!俺要你做的被褥,采霜姐姐做的针脚太大,棉花都跑出来了!” 采霜一脸愠色:“滚一边去!” 叶小溪笑着跑了,边跑边大声道:“采霜姐姐,你的针线活太差,针脚歪的像喝醉酒的大汉,小心将来嫁不出去!” 众人哄堂大笑,恼羞成怒的采霜跳起来就追着叶小溪打,叶小溪身法灵活,躲了几下就跑没影了。 马婆子笑着摇摇头道:“幸好主子用的被褥是我自己单独做的,光是那绸锦被面也搁不住你们这些丫头粗手大脚的糟蹋,你们一个月的工钱还不够赔被面的!现在这些给下人们用的粗棉布被褥,就让你们几个丫头练练手吧。” “好咧!”已经回来重新坐下的采霜得意洋洋的地道:“我做的就给那叶小溪盖!故意把针丢到被子里,谁也不准告诉他!” 此时,躲在树后偷听叶小溪哭着叫道:“采霜,往后俺再也不叫你姐了!” 正当大家乐成一团的时候,就听到门口一阵喧闹声,马友道慌忙跑了进来道:“都起来!都起来!府里来贵客了!” 马婆子一听脸色立刻严肃起来,她飞快从地上起了身,迅速整理了一下仪容,带领着一群丫头走到门口迎候。 只见一个身穿黑衣的男子带着一队人马从门外走了进来,他双手负后阔步走向前,一直走到院中停了脚步,潇洒的一挥手,对身后的人道:“将东西抬到老夫人的暖阁。” “是!” 只见这个黑衣男子身形匀称,腰细腿长,头上戴一个黑纱小帽,脚穿黑面白底的皂靴,腰佩一把乌金镶七颗蓝宝石的长剑。一袭黑衣更趁得他面如冠玉,菱形翘起的唇角微微上挑,一双桃花眼不语也含三分笑意。虽然他模样清秀,但言谈举止却透着一股阳刚之气。 叶小溪眼睛发亮,小声问叶剪秋:“哥,这是不是司徒大人?” “应该不是,大人若是来的话,马友道就该提前通知了。” 只见马婆子低头行礼道:“老身见过杨捕头。” “嗯!” 杨捕头淡淡的应了一声,轻轻一挥手,他身后的一帮手下往屋里抬了几株红珊瑚白玉树,几对掐金丝的大花瓶,一匹匹绸缎绫罗等物。 叶小溪等人眼睛都直了,就连不知何时悄悄跟在这帮人身后的马友道也惊叹:“这可是大宝贝啊,就这么放屋里啦?怎么地也得收到库房吧?打碎了可怎么整?这可怎么整?” 马友道担心的直搓手。 等东西放完后,杨捕头对垂手低头的马婆子道:“马婆子,回头给你们主子回禀,就说杨捕头来过了。” “是。” 马婆子恭送了杨捕头出门,回头又训马友道:“老马!若再不守着门房,就等着挨板子吧!” 吓得马友道一溜烟又跑回了门房。 杨捕头带人离去时,叶剪秋等人还在发愣,有些丫头好奇地想进屋去摸,马婆子上前板着脸大喝:“我看谁的手贱!碰一下用打二十棍!” 这才吓得众人停住了脚步,这马婆子立刻指挥着叶剪秋等几个小厮将这些东西又小心翼翼的抬到了库房,并且牢牢将库房的门锁好。 等一切做完后,马婆子才带着丫头们又继续回到院子里开始做针线活,看着一脸严肃的马婆子,有丫头忍不住想打听刚才那好看又威风的男子,却被马婆子狠狠瞪了一眼道:“做下人的,不该管的事不要管!主子的事,少知道为好!” 吓的丫头们立刻闭了嘴,心里觉得委屈。怎么这马婆婆刚才还和风细雨,怎么一轮到主子的事,就换了脸? 叶剪秋却暗暗点头,这做领导就得这样,恩威并施,有张有驰,才能服众,太和善的管家是镇不住下人的。而且主家的事,下人们的确不能太多嘴。 到了晚上,晋伯和朝歌来府里,马友道立刻上前禀报了白天发生的事,听到杨捕头来过,并送了重礼后,晋伯和朝歌不禁相视一眼。 朝歌挑起嘴角道:“杨小迷倒挺识趣儿,打个巴掌又给个甜枣。” “呵,关键他那巴掌拍到刺儿头上了!曹县令开始采用怀柔策略了,就看钧之吃不吃这一套。” 巡检司刚到青阳镇的时候,杨小迷就上门求见司徒瑾,言语中透露的意思是想让他主动上门结交曹县令,方便日后一起共事。结果话不投机,司徒瑾冷着脸就送客了。此后,巡检司的军团和杨捕头的手下衙役捕快,曹县令的皂兵,私养的民团大大小小也交过几次手,结果被训练有素的巡检司的军队打的落花流水的才算老实了,从此井水不犯河水。 朝歌和晋伯也大呼过瘾,就连邻国的蛮族巡检司的人都不怕,还怕他们这帮地头蛇! “晋伯,你说大哥会不会将这些值钱的玩艺儿给扔了?” “不会!咱俩打赌如何?赌注就是你那头黑鹰怎么样?” 朝歌不禁笑了:“还想打我猎犬的主意,劝你早早死了心!它可是认主的,你忘了它上次咬你了么?就算我答应,我那黑鹰也决不会跟随与你。” 晋伯也笑,他只是开个玩笑而已,普通人是驾驭不了黑鹰的。那朝歌的黑鹰并不是一般的猎犬,凡是朝歌出现的地方,那黑鹰就神出鬼没的在他周围活动,并不像其它的狗时刻跟在主人身边。黑鹰不仅通人性,而且非常有灵气。但凡朝歌想让它出现,只需长啸一声,那黑鹰就如闪电一般出现,能拥有这样的神犬,实在让晋伯羡慕不已。 两个人抚掌而笑,他们都明白,这司徒瑾绝对是以属于驴脾气型的,但只有一样——他爱惜东西,绝不允许浪费!现在巡检司是最困难的时候,所以朝歌和晋伯都猜到司徒瑾不会扔东西,也不会退掉,肯定会坦然的收下,然后装糊涂。 算算日子,这司徒瑾和老太太也快来了。现在府里收拾的差不多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就等老夫人驾临。 晋伯和朝歌前后巡视了一遍,点点头表示满意。晋伯和朝歌巡视完,又照老规矩在府里蹭了叶剪秋准备的晚饭。 叶剪秋这次呈上来的是一碟摞成小山状的大白馒头,一陶盆大锅烩菜加上咸疙瘩汤,虽然是粗茶淡饭,但仍挡不住晋伯和朝歌每人三碗烩菜,五个馒头如猛虎下山般的攻势。等晋伯和朝歌心满意足的用完晚饭走时,他们又交待马婆子一番,要她晚上小心火烛,小心偷盗才离开。 叶小溪看到他们离开的背影,失望地道:“这司徒大人到底什么时候来啊?” 看着叶小溪望眼欲穿的模样,马友道好笑的摇摇头。 ☆、十三 这天早上,叶剪秋起了个大早,穿上厚皮袄,戴上皮帽子,将一个个大藤筐费力地装在一辆小独车上,蒙上厚厚的单子就准备出发了。 这里的蔬菜并不便宜,他那菜园子出产的蔬菜只供府里人吃,想多卖些钱的话几乎没有剩余。 而且他现在种地很浪费体力,这三百多平方的菜园,光是撒满种子和种上果树苗,他就累的躺在屋里歇了好几天,人也更瘦了。 现在他的独轮车上装的几乎全是口蘑,要问他的口蘑从哪里来的,只有叶剪秋自己偷着乐了。 他在府里发现了一个很大的地下室,地下室原来可能是个贮存酒的地方,不仅留有通风口,而且温度也适宜,他第一个念头不是往这里存放什么,而是想在这里种些什么。 他想了半天,最后决定种蘑菇。 他让马友道帮忙买来一些皮狙兽的粪,然后打碎一些草料掺上石灰等,经过晾晒消毒后就放进了地下室。 地下室里搭好的棚架上铺满晒好的底肥,浇透水后他就撒下了许多菌类孢子,等这些白花花的蘑菇长出来后,叶剪秋发现长势最好的就是内蒙口蘑,圆圆白白的,就像一个个小精灵。其它的鸡腿菇,双孢菇,杏孢菇等也长得不错,但是都没有口蘑产量大。经过一次次淘汰,叶剪秋最后只单一种了口蘑,这些东西可是他来钱的路子! 马友道对这些粪便上长出来的蘑菇叹为观止,搓着手连说了三个好字:“好好好!” 但是马友道打死也不吃这粪便上长出的蘑菇,他摇头道:“还是卖给别人吧……”看来他还是没有过自己心理的那道关。 姑姑说过,在饥荒的年代,人们都饿的抱着肚子都站不起来,连树皮观音土都吃,哪会挑三捡四的!所以叶剪秋只能说,这马友道还是饿的轻!怪不得他哪怕将自己卖掉,也不愿去受苦。 叶剪秋装备完毕,就推着车子来到门房吆喝马友道:“马友道,起床开门!” 马友道那惊天动地的呼噜声终于停了下来,他起床披了件大袄迷迷糊糊的走了出来,揉着眼睛给他开门,嘴里还没忘了他最关心的事:“小秋,卖了钱回来给我打二两酒。” “好的。” 马友道打着呵欠又回去睡了,叶剪秋趁着天没亮就推着小车晃晃悠悠的往市场上走。 此时,一轮圆月亮高挂天空,为数不多的几颗星子看起来也有些寒意。路面上,只有一个小小的身影推着吱吱扭扭的独轮车前行,这车把上叶剪秋也学着当地的百姓挂了一个气死风灯,不仅点亮了夜路,还给他壮了胆儿。 他边走边抬头看天气,月朗星稀,冷风阵阵,暗自庆幸今天没有浓雾。在这个地方,并不是每天晚上都有浓雾,一个月也有那么三四天,是月明云淡的好天气,但是这也预示着,没有雾气的一整天更加干燥炎热。 路面沙土很多,小独轮车不时地歪陷在沙土里,叶剪秋现在已经习惯这样的路面,不时的晃动着车把,左摇右晃的将小车从沙土里挪出来,很快他就出了一脑门的汗。 府里离市场并不太远,走路大概四十多分钟就到了,很快,他就来到那个熙熙攘攘熟悉的集市。 在青阳镇所有的人正在酣睡的时候,这个市场却是青阳镇最热闹的地方,勤劳的人们早早赶着板车来做买卖。他身边不时的经过像他这样推着独轮车的生意人,有人和他打招呼:“小秋,来卖菜呀,又是蘑菇吗?” “是啊,还是蘑菇。” “你这手艺好哇,独一份儿,早早卖完就能收摊!我这天天卖兔子肉也比不上你赚钱,小秋,你收徒弟不?白打五年工,换你种蘑菇的手艺咋样?” “呵呵,大哥,不行啊,教会徒弟饿死师傅啊……”叶剪秋很为难,这市场上的人都很眼馋他种蘑菇的手艺,甚至有人直接出钱想买他的技术。 “和你开玩笑的,别当真啊!俺知道这是秘方,轻易不传外人,等小秋有了娃儿,咱们做个亲家咋样?” “大哥,你真会开玩笑,我还小……” 叶剪秋脸红了,那大哥看他不自在,只好自打哈哈道:“不说不笑不热闹嘛,那大哥先走啦!” 卖兔子的大哥是个庄稼汉子,推着满满一车子剥好皮赤红色的兔子,笑呵呵的很快就越过他去集市摆摊了。 这里卖兔子肉和皮狙肉的商贩很多,兔子皮和皮狙皮也是市场最常见的货物,新鲜便宜而且量足,叶剪秋初来府里,天天吃肉,一开始还稀罕,后来就吃的犯恶心。 连马婆子也不满意了,交待他十日内最少得吃一次蔬菜改善一下伙食,知道他为主子省钱,但也不是这个省法! 叶剪秋暗笑,他终于明白叶小溪为什么一看到皮狙肉就眼泪汪汪的样子了,在这个地方,吃一次蔬菜才是改善生活,尤其是瓜果,更为珍贵。 就连朝歌,也郑重的下令,整个菜园子里的瓜果都是他的,谁也不能偷摘!惹得一帮年纪不大的下人们,眼巴巴的看着满园果实累累的菜园子,却不敢伸手。 叶剪秋也没有办法,这朝歌脑子灵着呢,每棵树上结了多少果,哪颗水果已经成熟了,他心里一本清帐! 就连马婆子也苦笑着摇头,真是典型的老虎不在家,猴子称霸王!所以,现在全府的人都眼巴巴的等着正主司徒瑾回来告状,为她们做主呢! 叶剪秋这具身体的原主和朝歌同岁,都是十五岁,但是由于他严重的营养不良,体型瘦弱,怎么看来都像十一、二岁,可怜的像根小绿豆芽! 而朝歌整天舞枪弄棒的,而且营养又好,早早就长成了大人了,身高腿长,体健貌端。但是他的脸有些稚嫩,说话还处在变声期,嘴巴上还有嫩嫩的胡须。上辈子像朝歌这样的年纪的孩子,估计能在迎接紧张的中考,而朝歌已经开始骑着马抓贼惩奸了,光是看他那把锋利的长马刀,估计也不少沾血! 看着意气风发,身体健硕的朝歌,害得叶剪秋自卑了好久,看着自己伸出来的那两只黑瘦的小手,他就知道,一叶知秋啊!估计这全身包括这张脸也好看不到哪去!!尤其是……尤其是他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究竟长什么样子,更不敢看他在水里的倒影! 叶剪秋心情非常郁闷的推着车来到市场卖瓜菜的地方,扭头看了一眼人牙子的市场。杨树下那个熟悉的女人系着绿色的大方头巾热情的招呼买主,她身后又站了一群战战兢兢的孩子,果然这红嫂子的生意还是最好的! 叶剪秋不禁暗叹,这穷人家孩子可真不少! 听叶小溪说,他家兄妹六个,他是家里的老四,下面还有两个弟弟。而叶大山家牛氏原本也生了四个孩子,但是夭折了一个最小的儿子。 叶剪秋心事重重,这些穷苦人家没有钱去买避子汤,也不懂什么避孕知识,孩子生的多,夭折的也不少。百姓们饭都吃不饱,哪有钱瞧病看大夫?基本上都是听天由命,听叶小溪说,他们兄妹几个生了病后,就去喝坑水!村头有一个土坑,里面渗出的浅浅一层黄水,说是救命的神水,村里哪个人生了病,家人都去打那种坑水让病人喝,不仅混浊,而且有股怪味儿。即使如此,还真有人喝了水就康复了。 叶剪秋心里想,也许那坑水里含有某些矿物质,对身体有那么一点点的作用,身体恢复的病人只是碰巧了,也许有人也喝了坑水后会更糟糕……如果不是叶剪秋魂穿的话,这原主估计也要夭折了吧? 此时,迎面走过来一个老太太,挎着一个蓝子,见到叶剪秋上前打招呼:“小秋,来卖菜呀?” 叶剪秋将车停下,对李氏行了礼:“婶子,早上好。” 李氏笑着提起篮子晃了晃道:“婶子就知道你今天还会来,早早就等着了。婶子做好了你要的东西,看看怎么样。” 说完,李氏菜篮子里掏出一个大布包,打开后,里面是几套衣服和两双鞋子。 自从静石先生去外县教书后,家里就剩下李氏一个人,老年人晚年寂寞,连陪她说话的人都没有一个,李氏不喜欢呆在家里,空荡荡的没有人气,她大部分时间都花在这人来人往热闹的集市上了。她每天早早起床来集市上逛悠,买个菜都能和摊主聊上半天……总是逛到又累又饿,才会回家休息。 李氏和叶剪秋常常在集市上相遇,一老一小相处并没有隔阂,一见面就相聊甚欢,但是谁也没有再提起当初收养一事。 那天在集市上,叶剪秋买了几张皮子,扯了一些布料,一直跟随在他身旁的李氏心里好奇,就开口询问。叶剪秋想做一套宽松的运动服,几件t恤衫,皮面钻小洞的皮靴子。他连说带比划,说出自己想要做的衣服和皮凉鞋的款式。 这些新奇的样式李氏非常感兴趣,主动揽下了针线活。叶剪秋当时就和她商量好,做完后付五十个铜板的加工费。李氏也没有推辞,大大方方的接受了。 “小秋,婶子照你画的样子做的,不知道是不是走了样……” 叶剪秋拿起那双皮靴子,满意地点点头。李氏的针线活不比马婆子差,但是马婆子的活太多,而且马婆子毕竟是他的直接“上司”,叶剪秋不好意思开口。而李氏做的这双鞋,不仅鞋底纳的厚实,而且底面还纳成菱形的图案,棉线均匀的缠成线纽,这些线纽就像有鞋钉的跑鞋,非常防滑。长靴子的表皮被均匀的钻了小洞,这样既透气,又不捂脚,防脚臭。 “婶子,你做的真好!” 叶剪秋由衷夸奖,李氏笑道:“你说要在鞋面上打眼,婶子就找根铁钉子,没事就坐在那里敲,好好的皮子都被婶子敲成了筛子……看看是不是你说的那种皮凉鞋?” “没错,就是这样子的。” 劳动人民真有智慧,这种鞋子和衣服都是李氏第一次做,做工不仅好,而且样式也几乎没有偏差。叶剪秋感激地将东西收下,付给李氏五十个铜板:“婶子,这是加工费。” 李氏坦然的收下钱,她知道自己越是推辞,叶剪秋内心会越不安,下次这种活就不会轻易再交给她。而李氏,也并不仅仅因为钱,她只是想和这个孩子多些相处的机会而已。 她又开口道:“小秋,若是没有衣服穿,再来找婶子,婶子在家无事,做些针线好打发时间。” “行!回头有麻烦婶子的时候。” 集市里那卖皮子的地方,还有堆成小山的动物的毛卖。有光滑的兔子毛,也有粗糙的皮狙兽毛,扎手的牛毛和羊毛,尖硬的猪鬃……这些动物毛当地百姓习惯做成毡子,但是叶剪秋暗自打算让李氏将它们纺成线,织成毛衣穿,肯定比皮袄子穿上舒服! 李氏笑道:“小秋啊,这双皮凉鞋不是你穿的吧,这鞋底子可不小,和你静石伯伯差不多!“ 叶剪秋笑了笑,这双鞋是给朝歌做的,他的脚估计有四十二码左右。每天吃饭的时候他就将脚蹬在叶剪秋的椅子上,丝毫不介意自己那双破损的快要露出脚趾的皮靴子! 叶剪秋往李氏的菜篮子里倒了一些蘑菇,李氏笑道:“婶子总是沾小秋的光,不仅有钱赚,还有菜吃。” “婶子不用客气,自己种的,回去尝个鲜。” “那婶子就收下了,我得赶快去买些碎布头抿鞋底子,晚了怕买不着了。” 叶剪秋和李氏告别后,就推着车子来到市场。 他只身来到杨树林深处,一个汉子见到叶剪秋就将旱烟锅子放在鞋底敲了敲,皱着眉头迎上来:“叶老弟,大哥等你半天了,你再晚来会儿,就耽搁俺去县城送货了!” “顾大哥,对不住啊,我走路来的,脚程慢。” “叶兄弟,赚了钱买匹马吧,比你走路快上许多。” “是啊,我正有这个打算呢!可是现在银子不够。” “那就买头皮狙,哥知道哪里有卖的,便宜!或者买匹军团退下来的老马,一匹最多二两银子!” 叶剪秋想了想,无奈道:“买马也得有板车拉,可是这板车也贵,不比老马差钱,回头再说吧!” 顾树林点点头:“也是,一辆新板车要费不少木料……回头遇到机会,哥给你找个旧板车!” 拥有一辆马车的人家,就好比现世那些拥有私家车的人,他新车买不起,只好想办法买辆二手车。 两个人将一筐筐的蘑菇搬到顾树林的大板车上后,顾树林给他一个大钱袋子:“老规矩,一筐二百个钱,你数数,这一共是六筐,一两银子,二百个铜板。” 叶剪秋数了数,高兴的合不拢嘴:“都对着呢!” 顾树林刚转身要走,突然想起什么就回过头来道:“叶兄弟,你还卖花儿不?县里几个酒楼可相中我上次捎卖的花草了,那盆凤尾竹和龟背竹可卖了好价钱!人家说了,有好的只管让我拉过去呢!” 叶剪秋虽然不擅长种花,但是他也试着种了几盆,看起来长势不错。他托顾树林去县城里卖,没想到很快就出手了。于是他又种了几盆观赏的绿植,这些盆栽他只养在自己住的小屋里,连朝歌也不知道。 “当然卖花,只是还没长成呢,长成了再说吧!” “成!花草长好了可别卖给外人,咱兄弟俩合作不是一两天了,顾大哥我为人咋样你心里有数对不?” “对,顾大哥很实在。” 他和顾树林合作过几次,每次合作均是货银两讫,从不拖欠,而且他性子直爽,没有其它生意人那样油头滑脑,善于算计,是个坦荡荡的爷们儿。 叶剪秋觉得顾树林非常靠谱,所以他“叶氏公司”产出的货物,都让顾树林包销了。 听到叶剪秋夸奖,顾树林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憨厚的笑着道:“这夸的自个儿都不好意思了,得了,我得快点走了,一会儿曹五来了,我还得少赚二十个铜板,一只大肥兔子就没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喝坑水的事儿是真的,听我婆婆说的,她小时候喝过…… ☆、十四 顾树林说完就赶着马车匆匆离开了,果然没一会儿,曹五一伙人又大摇大摆的过来,市场里又一阵鸡飞狗跳。 叶剪秋迅速拉着独轮车躲在杨树林里最深处,树林里已经躲了几个贩子,也和叶剪秋挤在一起,踮着脚远远的张望,一直看着那曹五一伙人离开后,他们才从树林左看右看,非常警惕着慢慢走了出来。 叶剪秋对几个贩子开口问道:“大哥,还有盐么?” “你哪家的?”贩子们很警惕。 “静石先生家的,我买过一次盐了。” 因为司徒瑾是查走私的,他不敢报司徒瑾的名号,若是让盐贩子知道了他是司徒府的人,不一起围殴他才怪! 贩子们仔细打量了他一眼,眼前这个瘦小的男孩子果然他还有些印象,这才算放了心。 盐贩子从身后的草堆里扒出一包盐并提拎出一杆小秤:“老规矩,三个铜板一两。” “我要五十个铜板的,要的多算便宜点,十八两怎么样?” 那些贩子犯了傻:“别人都是几个铜板的买,你为啥要买五十个铜板的,这是多少来着?” 贩子问旁边的同伙:“这怎么算?” “你自个儿算呗!静石先生家的人,还会坑你不成?”那贩子也犯傻。 盐贩子挠头,他们接货的私盐,每次只进半石的货,然后来这个市场里零打细碎的卖,很少有客人一次买几十个铜板的。而大宗要盐的大户和商家,都有自己进盐的门路,会有人主动上门送盐,并不需要来市场买盐。所以,这两个做小本生意的盐贩子一时蒙圈了。 一个小贩扳着手指算了起来,算了半天最后他脸红道:“小兄弟,人家最多买九个铜板的,这五十个俺不会算!俺不卖了!” “唉呀老板,怎么买的越多越不卖了?” 古代的秤是一斤十六两,所以叶剪秋并没有杀狠价。 “咋不卖!九个铜板三两,你不会多称几次?” 卖盐的小贩理直气壮。 “大哥,如果有人要买一斤你怎么算?” “一斤是十六两,一斤四十八个钱。”看来,这贩子算数也不错。 “那我五十个钱是多少?” “不就多了两个钱嘛,还不到一两盐。” 盐贩子终于迷回来了,心里松了口气。 叶剪秋道:“按你平时的算法,我五十个钱买你十六两七钱的盐,四舍五入算我十七两,而且我要的多,最后只搭给我一两盐,五十个钱十八两盐,你也不亏啊。” 商贩挠头道:“啥是四舍五入……算了算了,看在静石先生面子,仅此一次,下次按我们的规矩来。” 第3节 恋耽美 正文 第4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4节 这些商贩对文化人还是信得过的,静石先生的面子果然大。 “好好。” 叶剪秋好笑的开始称盐,等买完盐算完帐临走时他还听见盐贩子问旁边的人:“那小兄弟算的对么?” “你自个儿算呗!静石先生家的人,还会算错了?” “……” 叶剪秋在市场上买了盐,量了油,称了一袋白面,又买了几块皮子。这里的皮子比棉布便宜多了,硝好又软又大的皮子一张才十几个铜板。买完皮子后,他又来到卖牲畜的地方,又挑了一些小鸡雏,菜园子里有现成的鸡棚,虽然面积不大,但是养十几只小鸡还是不成问题的。 当他端着一筐叽叽叫的小黄鸡捆在自己小轮车上的时候,就听到身后有人和他怯怯的打招呼:“大小……” 叶剪秋一回头,只见穿着破皮袄的叶大山可怜巴巴的拎着几只大兔子站在他身后,双眼充满血丝的看着他,叶大山身后正是紧紧拉着父亲胳膊的叶拴,他将脑袋缩在父亲身后,不时地探出头露出一双眼睛偷偷看着叶剪秋。 叶剪秋道:“你们来青阳做买卖了么?早上有没有吃饭?” 见到了亲人,叶大山心里委屈,哽咽着道:“这不,前些天上山好不容易打了几只兔子,今日一大早就坐着村里的牛车来到镇里,想换几个钱花花。可是还没开张,就被曹五把兔子抢走了一半……好不容易来个买家,却出的价贱的要命,一只兔子只给十个钱,这剩下的兔子一只也没卖出去,俺……俺前些在风吹日晒的在沙山上跑了好些天,脚皮子都烫出了泡,这么便宜咋舍得出手……兔子卖不掉,回去的车钱都凑不够,这可咋办?” 一个堂堂的汉子,说着就想掉眼泪,叶大山抬起胳膊用力的擦一下通红的双眼,又道:“我若空手回家,你娘定是一顿好骂,她跟着俺一天好日子也没过哟!俺本还打算卖了兔子给她买个新帕子戴戴呢,她头上包的帕子都烂的不像样子了……” 叶剪秋看着他手里拎着大如猎狗的兔子叹气,这沙山盐碱地到处是兔子打的洞,而且体型大,数量多,很多农家人都打兔子来卖,别人卖兔子都是提前剥了皮,开了膛,处理的干干净净来市场卖。不仅竟争激烈,而且价格都贱到沙土里了,叶大山手里的那几只毛兔子,肯定是卖不上价的。 叶剪秋只好道:“兔子给我吧,今天我收了。” “大小啊,你现在……” “我在司徒大人府里当厨子,管做饭。” 叶大山高兴地接过叶剪秋递来的几十个铜板后,又看了看他独轮车上的油,盐,面粉等物,不由得咽了一下口水:“还有粗盐啊……比黑石头咸么?” 叶剪秋打开盐包,分给叶大山一半,叶大山高兴的揣在怀里道:“这下回家你娘指定不会骂人了。” 叶拴仰着脑袋,可怜巴巴地对叶大山道:“爹,俺饿!” “饿什么饿!早起喝了两大碗肉汤!非要跟着来受罪,叫你在家呆着就是不听!” 叶拴顿时咧嘴要哭。 叶剪秋不由分说,领着叶大山父子两个人来到卖饭食的地方,给他们买了两大碗热粥和一摞油炸饼子,叶大山父子并没有坐在卖早点的小饭桌上,而是双双站在摊点前,眼巴巴看着摊主从大锅里舀了两碗热腾腾黄灿灿的黍米粥。两个人接过摊主递来的热汤后,端着大碗熟练地转着圈边吹气边吸溜,很快两碗粥就喝完了。 叶大山喝完粥后一抹嘴巴叹口气道:“这米粥可真好喝,又稠又香!你爹也缓过气儿了,刚才饿的都站不住脚……” 叶拴大口大口撕咬着油炸饼,吃的满嘴是油。 叶剪秋赶紧招呼摊主,又打包了一堆炸馒头和卤肉,让他们带回家给老爷子捎回去。 叶大山揣着怀里的一大包吃食感激地道:“大小,没想到你出来对了!守在沙窝窝里早晚也得饿死!你娘这步路走的对啊!” 听到这话,叶剪秋哭笑不得,见他脸上有了笑模样,叶大山话也多了:“大小,你姐叶大妞出门子了,嫁到村里的老尹家大小子!前些天成的亲!” 叶大山心里高兴,这叶大妞的彩礼,整整收了十头皮狙兽呢!虽然亲家也塌了一屁股烂帐,可是成亲前两家已经说好了,这新妇过了门,分家不分帐!那些外债就让老尹头老俩口去还吧! “嫁到一个村了?这么近啊?” “嗯哪,闺女哪能嫁的远?当然越近越好!若不是村里的老木头房子当年被大火给毁了,说不定就嫁到对门那家邻居去了!没办法,现在只好嫁到村头那个石窝子的老尹头家,你娘说了,大妞嫁的近好照顾咱们这一家子,女婿也能帮忙干些地里的活,将来俺老两口年纪大了,也可以养老!” 看叶剪秋无语,叶大山又道:“大小啊,你得常回家看看哩,这老人家年岁大了,得哄!你爷爷常念叨你哩。” “嗯,我得抽时间去,府里管得严。” 看叶剪秋点头,叶大山满意地笑了。看起来大小混的不错,在府里还是个管事的,若他回家去,哪好意思空着手?就是拎些油炸饼子回来,也算没有白养他! 等叶大山拉着叶拴兴高采烈地揣着一包热腾腾的吃食回去后,叶剪秋心里一直都不平静,那个低着头一直坐在灶边的女孩子,就这么成亲了…… 叶剪秋也不知道自己的将来何去何从,他摸了摸自己怀里的银子,暗暗打算,等银子赚够了,就从府里赎身出来,养花种菜,做个小买卖。 叶剪秋推着小车慢慢走在回去的路上,他没有想到这条路的尽头,也有一匹快马正一路烟尘的加速往府里赶。 ☆、十五 司徒瑾骑着一匹枣红色的大马正飞奔而来,他已经风餐露宿,马不停蹄的在路上连续奔波了一个月。尽管风尘仆仆,人困马乏,但是抬眼望去,终于看到自己新买宅子那琉璃闪耀的屋顶了。 “驾!”司徒瑾又夹紧马腹,催马前行。 眼看就要到府门口,结果从路边的杨树林里冲出来一个老汉,扑嗵一声就跪在路中央,挡住了他的去路。 “吁——”司徒瑾拉住了缰绳,心里不禁有些恼怒,又是一个告状的百姓! 只见那老汉见来人停了马后,大声哭喊道:“请问马上可是巡检司的司徒瑾大人么?” “有事快说!” 一听司徒瑾发了话,老汉终于忍不住号啕大哭,他几天前就来到青阳镇寻找司徒瑾,可是司徒大人并没有在署衙里,听说去外地了。看他失望,有好心的军士告诉他,司徒大人这几天就回来了。老汉又重新燃起了希望,于是他又想尽办法打听到了司徒瑾新买的宅子,整日守在司徒府对面的那片杨树林,一心等他回来。 这位老汉并不知道司徒瑾的模样,他这几天见到路过骑马的年轻男子就拦下,结果被挨了不少鞭子,也差点被马踩伤……今天,终于被他等到了! 老汉哭诉道:“老身乃是玉谷县人王家村人,小女嫁到青阳镇大杨树村的刘守木为妻,因为家境贫寒,小婿刘守木鉴定了契约一年,要去外地帮别人种地,主家管吃管住,一天八文钱,只是中间不得回家,也不得带家眷。所以小婿一走就是一年多,结果这一年间,守在家带孩子的小女就被大杨树村的曹福牛给霸占了……” 又是姓曹的!司徒瑾心里不禁暗骂。 “然后呢?” 司徒瑾淡淡道。 他没有戴毡帽,头发也没有绾起来,而是用根发带随意束了起来,额头上散落的黑发遮挡了大半面容。虽然他只围了一个面巾,但仍挡不住露在面巾外那剑目星目,俊美如铸的半个面庞。 老汉心里激动异常,早就听说司徒瑾大人一表人材,看起来今日终于截对人了!看到俊美的司徒瑾,老汉心里暗道,果然是上天派来给老百姓做主的如神仙般的人物! 他跪在地上,冲着树林大喊:“妞她娘!带着孩儿们出来吧,司徒大人来了!” 只听一声哭号,一个老妇人扯着两个年幼的孩童从树林又冲了出来,三个人又跪在了司徒瑾面前。这一家子啃着干粮,住在这杨树林里已经好几天了,有骑马的经过,老汉就去拦,老妇就带着孩子守在树林,晚上一家子也不敢生火,搂在一起过夜。饿了啃些干粮,渴了就喝自己带的水……看到终于拦到司徒瑾后,顿时一家子老弱妇孺哭成一团…… 此时,有不少百姓经过,看到此情景,不禁心里戚戚,这定是又来找司徒瑾大人做主伸冤的! 司徒瑾皱眉,他虽然也曾插手一些当地的事务,但是他并不是一个滥好人,也不是事事都要管。看到窝囊的连话都说不好,只会痛哭的一家人,他有些不耐烦,手里握的皮鞭紧了又紧。 按青鸾律法,拦轿越级告状者先笞杖责打一番不是没有道理的,这样突兀的拦路很失礼,而司徒瑾则认为,告状者身上的疼痛或许会让他们冷静一些。 司徒瑾扯了缰绳,想起身离开。他没有功夫看这家人哭,他还有很多事要做。 看到司徒瑾扭转马头要走,那老汉慌了,不怕死的想扑上去抱着马腿,结果被马一个后踹狠狠踢到路边。 老汉捂着胸口躺在地上不能动弹,两个孩子哭着趴在老汉身上叫外公,那老妇顾不得丈夫,只得又重新跪在司徒瑾面前。这个老妇看起来比那老汉要冷静一些,她狠狠抹了把脸,言语清楚的大声将事情经过告诉了司徒瑾。 那曹福牛是大杨树村里的村霸地头蛇,也是县令曹达大伯家的堂兄。虽然曹福牛作恶多端,但是出了名的怕老婆,所以村里的女子倒是没有遭遇他的毒手。可惜那女婿一走,就给了曹福牛可趁之机,每天晚上都要去那王老汉女儿家骚扰,而且威胁她不准说出去,否则杀了她的两个儿子!曹福牛总是办完事就走,并不留宿。 王氏胆小怕事,为了孩子只好忍气吞声,不敢声张。可是一年后刘守木回了家,终于被他发现了曹福牛和妻子的奸情,王守木气得将自己妻子一顿毒打,可是他却没有胆子去找曹福牛报仇。王守木在村里独门独户,没有父母双亲,也无兄弟姐妹撑腰,势单力薄而又懦弱的王守木只能逼着王氏不许与曹福牛来往。 可是曹福牛一次又一次背着家里的母老虎来找王氏,王氏不从,曹福牛就烧了她家的炭石柴垛,还烧了她们一家人辛苦打下的粮食。王守木忍无可忍出门去寻曹妻告状,结果一走再也没有回来,再发现时已经被人活活打死在地头。 王老汉立刻去玉谷县衙报官,那玉谷县的午仵暗地对王老汉说道,那女婿死的惨,浑身上下没有一点抵抗的伤,可见当时并没有能力还手,是被别人生生打死的……午仵提点他,要让让女婿的死昭雪,玉谷县令是不成的,只能去青阳镇找司徒瑾大人还能有一线希望……得知丈夫的死讯后,王氏生无可恋的投了流沙河,只留下两个儿子…… 司徒瑾道:“怎么不去找那曹福牛家的母老虎?她定会修理那姓曹的。” 一听此言,老妇哭着大声道:“大人有所不知呀,那曹福牛倒打一耙,早就对他的老婆撒了谎,说我女婿王守木早些年借了他五两银子做生意,到现在也没还上,他还亮出了一张借据,上面还有女婿王守木的指印!可是那借据是假的,女婿虽然日子过的清苦,但是从来也没借过别人银子,何况是五两这么大的数目!他是想用这个法子赖账!曹福牛不仅逼死了小女,杀了小人的女婿,现在还派人整日到我们王家村来向我们老两口要帐!实在是逼的我们没有办法活了呀大人!” 老妇说完又郑重磕了几个头。 司徒瑾心里懊恼,不管吧眼看这家人实在是逼的没有了退路,这一家老小早晚要被曹福牛害死!管吧他又要和曹达已经很恶劣的关系上加一笔! 司徒瑾一挥马鞭:“曹福牛在哪里?” 老汉顾不得身上的疼痛,挣扎起身:“老身带大人前去!” 那老汉艰难的爬到马背上,司徒瑾带着老汉又一路烟尘的远去了。 等叶剪秋推着独轮车来到府前,看到地上抱着两个孩子的老妇有些疑惑,为何这个老妇人虽然在流泪,但是脸上却是欣喜的表情…… 司徒瑾带着王老汉一口气跑到大杨树村曹福牛家的门口,正在家喝茶唱曲的曹福牛听到门房的通报有骑马的大人拜访后,他背着手悠闲的走了出来,他心里还暗自猜想,是不是曹家的哪个兄弟? 前些日子,他假意往外包让土地,终于被他骗了一个有钱的外地商户,眼看那几百亩的田地快要收割,他毫不犹豫地又收了回来,不仅白白收了大笔的包土银,而且那些已经待收割的庄稼不费他一点力气就要归入囊中,真是想不发材都难……虽然那个血本无归的商户最后上了吊,可是关他屁事,谁让他傻! 这商户的家人不停的告状,可谁不知道,这荚县不仅是他们曹家的天下,就连周边的县城的县令都不敢插手他们曹家的事!真庆幸家里出了曹达这个能人…… 还有王家村的那窝囊的王老汉,家里还有个未出门的水灵闺女,凭着他手里的假借据,说不定会把那个丫头也收回来,尽管不能收到身边,偷偷养在外边也是一件美事…… 正在打着如意算盘的曹福牛见到马背上威风凛凛带着兵器的陌生不由男子吓了一跳,他定睛一看,马背后还坐着王老汉!王老汉见到曹福牛出来,大声指着他道:“就是他!” 曹福牛立刻明白发了什么,他惊惶失措的大喊了一声:“司徒瑾!” 曹福牛见状不对立刻回跑,想回到宅子里关上大门,结果司徒瑾从马上一个跃起,就稳稳落在曹福牛对面,挑着眉毛看着他。 司徒瑾以为曹福牛是个年轻男子,却没有想到他头发花白,已经年近五十了! 曹福牛吓得脸都白了,浑身像筛糠似的打哆嗦,这青阳镇他们曹氏一家,最怕的就是司徒瑾!那从京都临月城来的丘八可是冷面杀神,六亲不认!根本不在乎曹五的脸面! 他想到家里堆成山的银子,想开口说些什么,结果眼前一晃,一把明晃晃冒着寒气的长刀就劈了下来…… 曹福牛眼前发黑,浑身冰冷,小命休矣!紧接着他又听到“唰唰”几声刀锋划破空气的声音…… 坐在马背上的王老汉咬牙,恨不得扑上前啃掉曹福牛几口肉!但是他被司徒瑾那眼光缭乱的刀影晃花了眼,电光石火的功夫,那曹福牛的脸就被划掉了几片血肉…… 曹福牛以为自己死了,没想到他却又听到马蹄声又远去……他松了口气后,忽然感到自己裤裆处钻心的疼痛,裤子也湿漉漉的粘着裤裆,脚边已经流了一滩的鲜血……他刚想开口说什么,结果发现自己脸上也是湿的,抬手去摸,两只手腕光秃秃的,手不见了,只剩下两个白森森的骨碴……他的两个耳朵不见了,鼻子也没有了,嘴唇也没有了,裸露的牙床凉得直灌风…… 一脸鲜血的曹福牛一声哀号,晕倒在了地上…… 躲在屋里瑟瑟发抖的曹妻和下人们终于出了门,看到惨状的曹福牛后,曹妻一声凄冽:“快去县城找曹五!” 下人们立刻骑马往县衙赶去。 曹妻绝望的瘫倒在地,如果她们刚才都冲出来,说不定会死一大家子!那司徒瑾身手了得,一把长马刀使的出神入化,就算她们全家都冲出来拼命,也敌不过他一个人…… …………………… 没有杀了曹福牛,王老汉仍有恨意:“大人,为没有杀了那个孽畜!” “给他净了身,让他下辈子安生!” 本来司徒瑾是想一刀结果曹福牛的狗命,但是看到为老不尊曹福牛后他改了主意,这个老奸巨滑的家伙不能就这么轻易死掉。 于是他将曹福牛断了孽根,毁了容,让他下辈子活着比死了还难受!这种人,让他死反倒便宜了! ☆、十六 叶剪秋回到府后就将叽叽乱叫的小鸡仔放到的鸡棚中。 这里原来就是个鸡棚,前任主家走后这里就荒费了,叶剪秋又重新收拾了一遍,用树枝当篱笆圈好,将鸡棚里面打扫干净。 鸡棚中间有棵参天大树,树根部的沙土地上不时有从树上落下的树籽和不知名小昆虫,小鸡仔开始本能的在沙土上追逐玩耍,刨沙土里的东西吃。 鸡棚里的这棵大树,连叶剪秋也不知道是什么品种。黑色坚硬的树皮,满枝头心型带锯齿状的叶片,还长满了红色小毛球,就像一个个红色的花朵。他曾好奇的摘了一朵,发现红色的小球并不是花,而是一种浆果,摘到手里沾的满手都是红色的汁液。他大胆尝了一口,有微微的甜意,但并不好吃,因为上面沾满了沙尘,牙碜的厉害。 但是那棵树却是叶剪秋最喜欢呆的地方,这棵树从根部就分开了岔,就像从分杈处长出共用一根的两棵树一般,而且树岔中间的树皮光滑溜溜的,显然在很久以前,前任府主在的时候,也有人经常坐在上面歇息玩耍。 这个杈口离地约有半米高,就像一个天然的躺椅,叶剪秋心平气和的躺在树杈的分界处,双手枕在脚后,背靠着粗大的枝干,将双脚蹬在树干上轻轻抖动,听着风声瑟瑟,树叶婆娑,鸡崽啾啾。 风很大,将树身吹的有些摇摇晃晃,他闭上眼睛感觉自己就像呆在摇篮里那般惬意。 叶小溪看到后院的门又打开了,立刻就知道叶剪秋回来了,他高兴地跑到后院子,在菜地里眼馋的溜了一圈,摸摸这个,闻闻那个,想到板着脸的朝歌和那手里的大马刀就缩回了手,依依不舍地离开菜园子又来到鸡棚。 他看到毛茸茸黄嘴巴的小鸡崽高兴的跑过来,捧着叽叽叫小鸡道:“什么时候能长大啊,长大就有新鸡蛋吃了。” “是啊,想早点吃上鸡蛋你得好好喂,去弄点水吧,小鸡崽渴了。” 叶剪秋仍闭着眼睛享受他的美好时光。 “好的!俺这就去!对了,马婶子刚才说地上又脏了,让剪秋哥你去扫!” “知道了,马上去。” 叶剪秋只好结束了他的休闲时光,无奈地从树上下来,拿把扫帚就出去了。叶小溪立刻丢下手里的小鸡崽,迅速的爬上树杈,也学着叶剪秋闭着眼蹬着腿玩。 叶剪秋回头看了一眼叶小溪有些无奈,叶小溪虽然只有十三岁,可是一点都不像农村出来的苦孩子,娇滴滴的,动不动就掉眼泪,而且一心觉得自己被卖到大户人家是来享福的,整日贪玩偷懒。还好遇到马婆子这个为数不多慈悲心肠的管家,对那些乡下来的苦孩子很疼爱,很少责骂。 论心理年纪叶剪秋可比叶小溪大了不少,他上辈子已经活到了二十五岁了,学业完成后,就参加二年多的工作,是个真正的成年人了,怎么可能和这个小孩子计较呢? 叶剪秋来到院子里,青砖石地面上仍是一层白色的落花。青石映花,分外漂亮,微风吹过,那些白色细碎的落花不时的在地板上轻轻滚动……就像一幅美丽的油画,可是马婆子却要求院子干净整洁,连一片树叶都不准留,不停的让下人们打扫。 叶剪秋抬头看了看这棵大槐树,树上大嘟噜大嘟噜白色的花朵开的正浓,满树冠都是耀眼的白色,如同展翅欲飞的白色蝴蝶,绿色的叶片反而串串白花挤的没了踪影,整个院子里都弥漫着槐花浓郁香甜的味道。 马婆子手下的丫头们嘴馋这些槐花,想让叶剪秋上去摘,好做美食吃。马婆子却意外的打了那些丫头们手心几板子,冷着脸说槐字里面有鬼,不能吃! 小丫头们委屈的跟什么似的,连叶剪秋也觉得奇怪,槐花可是美味呀,当年姑姑还让他在竹竿上绑上镰刀,去割那些槐花蒸菜窝窝吃。 马婆子既然不喜欢槐树,为什么不连根刨了呢? 后来他才知道,马婆子及其珍爱长成材的大树。这干旱的沙地上长棵大树不易,就连院子后面有几棵大桑树她也嫌晦气,但最终也没舍得动。 那些桑树不停的往下掉落红的发紫的桑椹,熟透的桑椹将青石地板都打成了红色,有嘴馋的丫头经常弯着腰在树下捡食,马婆子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最后马婆子不知道从哪里请来一尊小小的白塔,郑重的放置在后院里,说这塔能镇邪驱鬼。叶剪秋看到那个能托在手掌心的玲珑小白塔笑了很久,这难道不是那李天王的掌中物么? 马婆子在白塔前恭敬地上了香,摆了供品,还撒了一地的铜板。府里所有的人对神鬼是很敬畏的,并没有人打这些铜板的主意。因此,这尊小小的白塔就成了院子里的守护法宝,所以那些桑槐也安然无恙的生长在府里。 槐树的花期还没有完全结束就迎来楝树花开,府里也有几棵高大的楝树,那大束大束的紫白相间的小花朵美丽极了,苦味儿中带有一丝兰花的味道,气味也很浓郁。 苦楝花开就说明美好的春天快要结束了,炎热的夏天就来临,田地里的庄稼也快该收割了吧?在金浪翻滚的季节里,这个世界会不会也有布谷鸟叫呢,“布谷,布谷……” 叶剪秋又想到了自己的故乡,那小乡村一片美好的田园风光,由于大型机械化收割,收麦的大忙时节,短短一天功夫就能将庄稼颗粒归仓。 姑姑爱惜粮食的程度和马婆子爱惜大树不相伯仲,姑姑总是带着他趁着早上露水没有散去的时候来到只剩麦茬的田地,去捡那遗留的麦穗。他眼神好,将捡来的麦穗递给姑姑,而姑姑则拿把剪刀,将麦穗上的长长麦秸剪掉,然后装在蛇皮袋里。 “雨过溪头鸟篆沙,溪山深处野人家,门前桃李都飞尽,又见春光到楝花……” 叶剪秋幻想着这青阳镇曾经的美好时光,这些槐树楝树桑树等也曾经在青山绿水环抱的小城镇中独享明媚春光,那些小姐贵妇们拿着团扇,穿着绫纱裙是不是也在这些花树下娇声笑语,追闹着荡秋千玩耍?有没有人也坐在那棵大树的分岔处小憩? 可惜这里却除了浓浓大雾外,并没有过一次降水,所以也不会有“小雨轻风落楝花,细红如雪点平沙”的美丽景像…… 正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只听到身后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一匹快马直冲入府,叶剪秋不紧不慢的回了头……难道是朝歌?这小子偶尔也会骑着马一直冲到院子里,任性的像个宠坏的孩子。 但是他没有想到,这次马背上不是朝歌,而是却一个他从来没有见过的陌生的男子!那结实均匀的体格足足比朝歌高了一头! 只见他骑着匹枣红色的大马直直就朝叶剪秋冲了过来,不知所措的叶剪秋吓得紧紧抱着扫帚呆在原地,眼睁睁的看着大红马裹挟着一股劲风朝他冲过来。 眼看就要撞到人了,马背上的男子这才“吁”了一声,俯着身子拉着缰绳用力扯了一把,如烈火般鲜艳的大马高抬前蹄仰头嘶叫一声,几乎站立起来,那男子侧身紧紧拉着缰绳,空中落花纷纷,男子满头青丝飞扬。 马停下后,男子一个鹞子翻身利索的下了马,一把拉下脸上的面巾,露出一张英俊非凡的脸和一双灿若星辰般的眼睛,他冲叶剪秋点点头并礼貌地笑了笑,那一笑春风十里,万花开遍…… 男子轻轻的拍了拍马背,云淡风轻的牵着马从木偶般呆傻的叶剪秋身边经过,那马高傲的甩着尾巴喷着鼻子,迈着雪白的四蹄“嗒嗒”的乖乖往马厩去了。 叶剪秋出神的盯着那男子的背影,那男子身高足足有一米九!他的背影比例是如此完美,后背宽厚结实,腰细窄臀,两条大长腿穿着黑色长裤脚蹬皮制厚底战靴,后背上还背了一张黑色发乌的大弓,腰佩了一把黑底点金纹的长马刀。 他个头高大,从叶剪秋身边经过时,他只堪堪看到一个完美的下巴,结实的喉结,略黑紧致的肤色,以及那张薄唇……男子阔步前行,一头凌乱的黑发披散在后背,黑色长发和白色的发带迎风飞舞,整个人如同牵着神驹的天神从云端降临凡尘…… 叶剪秋心里只有一个字——帅! 马帅,人更帅!不用说,这肯定是司徒瑾!一定是! 原来这个世界竟是如此繁华!竟如此繁华!! 心慌意乱的叶剪秋回过神来后,开始低头大力的扫地,顿时满地落花团团乱飞,马婆子出门就叫道:“叶剪秋,你轻点扫!你想挨板子么?!” “哦,好的。” 马婆子气的笑了,这小子乍一见到主子就走神了! “剪秋,主子们一会儿就要用午饭,你中午打算安排什么饭食?” 叶剪秋张口就道:“吃饺子!让采霜她们几个去后院摘些大葱,割些韭菜,让小溪他们来剁肉馅,我扫完地就去和面!” “吃饺子太费事了,来得及么?” 马婆子有些皱眉,这叶剪秋的厨艺的确不错,虽然府里没张罗过精美的大酒席,但是那粗茶淡饭经过他的手就像珍馐佳肴般可口。马婆子曾经在陈典史家做过工,也吃过不少美食,但是她独爱叶剪秋的手艺,因为他做出的普通饭菜有家的味道。 她也有想吃水饺,但是包饺子铺摆的阵势太大,剁馅,和面,擀皮,包捏,下水煮……得好几个人忙成一团,太麻烦。 “来得及!” 叶剪秋在上辈子的时候,只要家里来了贵客,他就张罗吃饺子! ☆、十七 叶剪秋匆匆地将院子打扫干净后,立刻飞奔到后院。 一个高大硕长的身影正在马厩里给红马喂水加料,叶剪秋立刻上前帮忙。见到司徒瑾抱来一些干草,叶剪秋就立刻搬来铡刀,眼巴巴的看着他,眼神好像在说,我们一起来做吧! 司徒瑾没有说话,径直将一把干草放在铡刀下面,叶剪秋蹲在他身边帮忙把草料往铡刀下面放,司徒瑾握住铡刀用力一切,草料齐齐就切断了,看到叶剪秋的手有些发抖,司徒瑾道:“你要小心手指。” “哦,好的。” 听到司徒瑾开口和他说话,叶剪秋的手更抖了。 等草料切完后,司徒瑾又去找水桶和刷子准备给马洗一洗,叶剪秋上前道:“我、我来,我会洗!” “你手脚轻一些,我的马脾气烈。” “没、没关系。” 司徒瑾将水桶放下后就走了,叶剪秋很失望,他很想和司徒瑾一起干活,可是他却离开了。 正当叶剪秋有些泄气的在马身上刷毛的时候,只见叶小溪一蹦三跳的从外面跑进来,兴奋地拍手叫道:“哥!哥!咱府上的主子来啦!那司徒大人可真是好人材!比杨捕头好看一百倍!” “嗯,我知道了。” “马婆子让你去做大饺子!哥!你快去吧!” 叶小溪咽了下口水,今天中午可是吃正宗的猪肉馅的饺子呢,他好多年没有吃过饺子了! 叶剪秋来到厨房,净了手后捋起袖子开始和面。厨房里的几个帮厨也非常兴奋,洗的洗切的切,欢欢笑笑的像过年一样,几个丫头还满脸喜气地窍窍私语,小声的讨论着新来的帅气主子。 就连马友道也偷偷从门房溜了回来,笑得一张脸跟核桃似的,铆足了劲剁肉,声音震天响,厨房像交响乐般热闹。 叶剪秋的手脚非常麻利,他和面的时候又加了几个鸡蛋,想了想又加了点盐,将面和好后就用湿布盖上让面团慢慢醒。 然后他亲自调馅,里面放了自己特制的调料。草菇黄豆酿制的酱油,焙干碾碎的大料面,还有芝麻香油和蘑菇干粉。馅刚一拌完,浓郁的香气就飘散开来,大家本来并不饿,但是闻到香味后不由得肚子开始咕咕叫。 很快,包饺子的前期准备工作就完成了。 等摆好了面案,叶剪秋就系上大蓝粗布围裙,头上用个帕子一包,如同名角上台一般款款坐下,坐在案板前开始工作。 叶剪秋两只手左右开弓擀饺子皮,他的速度很快,那些包饺子的人就跟不上他的节奏了,直埋怨饺子皮都快粘在了一起,揭都揭不开。 叶剪秋擀一阵皮就停下来帮忙一起捏水饺,他身边两个面板帘,一个面板帘上面的饺子是他用两只手一握,迅速挤出来的小疙瘩状的快速水饺,另一个面帘上却是他精心捏的带花边的水饺。 有丫头好奇地问:“剪秋哥,这些饺子真是好看,看着都想吃!这些是啥花样啊?” 叶剪秋捏的水饺有元宝形,有四喜形,月牙形,麦穗形,还有尖尖的小糖三角形,精巧别致的就像一个个工艺品。 “回头再教你们做,今天没有时间了,主子们要等着吃,这好看的水饺是给咱们司徒大人吃的。” 立刻有人不满的噘起嘴,小声嘀咕:“真会巴结。” 叶剪秋浑不在意,仍尽心尽力的快速捏着水饺。 朝歌和晋伯一来到府里,就闻到一股特别的香味,他们不约而同的下马来厨房探头查看。 看到厨房里众人忙的热火朝天,朝歌脸色一变,冷冷道:“大哥一来果然待遇不一般,我们在这里吃饭,哪次都是千年不变的馒头面饼煮大锅菜!这叶剪秋偏心的要死!” “就等着沾光吧!” 晋伯觉得好笑,和朝歌来到书房和多日不见的司徒瑾议事去了。 司徒瑾正坐在书案前写着什么,见到二位的到来,他站起身来道:“二位辛苦了。” “可不,就等你来喝酒呢,这大热天,可不少跑路。” 朝歌拉了把椅子坐下,晋伯就坐在床前的小矮榻上,一个小丫头要去沏茶,朝歌连忙将案桌上一罐龙井递给她,司徒瑾上前将茶叶罐夺下道:“弄些凉茶就行。” “大哥,连口好茶也不舍得让兄弟们喝么?” “好茶给我母亲留着,你们就喝茶沫子吧。” 朝歌委屈的看着晋伯,晋伯笑道:“钧之说的对,好茶要留给老夫人,我们有口水喝就不错了,哪有恁多讲究。” 小丫头施礼退下,去沏茶叶沫子去了。 看朝歌的脸臭臭的,晋伯开始转移话题:“老夫人呢?怎么没有一起回来?” 司徒瑾道:“母亲被圣妃娘娘留下了,她们结伴去清泉寺烧香吃素斋,估计还得等上几个月。” 司徒瑾的母亲娄氏和圣妃娘娘是手帕交,娄氏本打算跟儿子回青阳,可是这一走不知道何年何月才会回临月城,所以圣妃娘娘不舍,又多留了些日子。 晋伯道:“钧之,老夫人身体如何?” “母亲的身子还不错,临月城的气候湿润,雨水足,并没有犯病。圣妃娘娘身边有众多侍从医者照顾,不必担心。” 晋伯点点头道:“那就好。前些日子杨小迷送来一些物品,看起来很贵重,钧之,你看如何处理?” 司徒瑾毫不犹豫地道:“拿去卖掉。” “一件不留?” “嗯,一件不留,卖的银钱给兄弟们发饷银,朝延欠了四个多月的饷银了,我们不能在等了。” “那好。” 晋伯又沉默的点点头。 外界都传言说巡检司是油水很大的地方,可是司徒瑾心里知道,这巡检司穷的快要揭不开锅了!如果不是军团急需银子发饷充军备,司徒瑾轻易不开仓库的大门做生意,除了偶尔拜托杨小迷通过关系做过几次买卖外,军团大部分时间还在苦苦等候朝廷的消息。 司徒瑾曾经向上面发了很多信函要饷银,可是均是泥牛入海没有回音,他叹口气道:“我走的这些天,是不是又有兄弟离开了?” “是的,又有十几个兄弟托了门路,说有别的署衙接收,已经向我提出来了,就等你回来商议。” “盖上大印,让他们走就是,下次再遇到这种事情,不用跟我商量,直接让他们走人。” “那好。” 晋伯和朝歌看着眉头紧锁的司徒瑾三个人皆沉默无语。 自从青阳镇的气候发生异变后,司徒瑾就被朝廷派到青阳镇来接任巡检司主事官,朝廷派他秘密调查鹰头山发生的怪事。 司徒瑾每天都要带人来鹰头山巡查,可是一无所获。除了太阳温度异常的高外,他并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只好上书朝廷,希望钦天监查看星象。 朝廷的回执不置可否,说京都城临月星象正常,金乌没有异变,让他继续在此地调查。 司徒瑾又上书,直接表明自己的意思,他希望朝延能派一位钦天监来青阳镇亲自勘查,看是不是真有神鬼一说。结果等了几个月终于又等来回函,回函言辞激烈,上锋不仅大怒,说司徒瑾失职推诿,不体恤国库紧张,一心要饷。而且还怪他轻信市井之徒口诵,邪说异端,惑乱朝纲,实非细故……这帽子扣的太大了,司徒瑾也怒了,再也不向朝延上书。 可是气归气,无奈的司徒瑾只得继续奔走在这沙漠戈壁。他来这里已经三年多了,没有下过一次雨,很多水井已经不再出水,河水也细了很多,耐干旱的树木异军突起,杨树和槐树等占领了主导,沙地上开始长红柳荆棘等灌木,生长得还很旺盛。 随着时间的流逝,朝廷对这块土地渐渐没了兴趣,就连饷银也不按时发放。 这青阳镇本身就是一个边陲小镇,离京都临月有数千里之遥,骑着快马也要走上一个多月,来回一次的回函被那些官僚拖沓的大半年才收到一封。青阳镇和属国璃国接近,这璃国国土面积虽小,但没有受到天气异变的影响,不仅物产丰富,而且民风彪悍,经常在这片土地骚扰,司徒瑾每日疲于应对,有些力不从心。 千盼万盼终于又有文书传来,司徒瑾满心欢喜,以为朝廷终于想起了他。没想到上锋不仅没有继续加派兵马,而且已经决定只发放一半饷银,剩下的一半要地方自筹,当时气得司徒瑾就拍了桌子大骂。 这地方上的官员和乡绅对他这对朝廷空降的巡检司很排挤,这自筹饷银简直是空谈! 看来朝廷是放弃鹰头山了,也可能是已经将司徒瑾放弃了! 当时司徒瑾手下的一个心直口快的兄弟海大牛就气得大叫,敢欠军饷,反他娘的!结果被司徒瑾打了二十军棍就老实了。 其实司徒瑾心里明白,是他连累了一帮兄弟。 在司徒瑾来青阳镇上任之前,都城临月已经暗潮汹涌,老皇帝病危,十几个皇子为了争位你死我活。 他本是京城大将乔焕民的手下,这乔将军是齐王的人,齐王在新帝之中争落了北,新帝登基后就下旨将齐王软禁,乔将军等当初谋反的军士们几乎被杀的一干二净。 而司徒瑾,就是被提前砍掉齐王的臂膀之一。在齐王还没有动兵之前,这司徒瑾就已经被派来这青阳镇,本来初派他到青阳镇时,司徒瑾还颇有怨言,去青阳镇任巡检司使,简直杀鸡用了牛刀,可是现在看来,却是堪堪躲过了这场劫难。 新帝对齐王还算仁慈,只查收了家产,卖掉了家奴,将他软禁在宗人庙。而且还将他的母亲圣妃娘娘仍保留妃位,好生在宫里养了起来。 这个做法让朝中上下无不唏嘘,有人说新帝心慈手软没有帝王之风,也有说新帝讲大仁大义一代明君……不管怎么说,他司徒瑾一直被留在青阳镇,也说明了新帝的态度。那就是,你司徒瑾虽然是当年的武状元,也是京城禁卫军有名的校尉,但是你失了势,就成了昨日黄花,新帝没有杀他,只是将他流放了,流放到这个贫瘠的土地自生自灭…… 随后朝廷倒是偶尔也派来几次人马,却是押解来的重犯,被流放到鹰头山的矿山上做一辈子的苦力。看来,这青阳镇当初无比荣耀的鹰头山,就像最青鸾国最东方那终年几乎不见阳光的极寒之地,也要成为一个流放犯人的场所了。 司徒瑾心里很不是滋味,他仕途无望也就认了,但是这些跟着他的兄弟可是他从京都临月带过来的,派到这里不仅吃苦不说,连饷银也不能按时发放。 没有银子,公事就没有办法开展,怎么看守犯人?怎么练兵养马,怎么充军备,怎么让兄弟们吃饭?这些都是眼下让司徒瑾最头疼的事。 司徒瑾和曾经一起在临月城共事的同僚通信时,他才真正明白自己真的被朝廷抛弃了。 有的同僚被派到临海边境,不仅可以利用水路官船外出经商,而且光是水产就丰富的吃不完。派到商业发达的内陆同僚,光是地方上的孝敬就够经费了!而那些农业丰产的县镇,最起码人家有粮食吃,饿不住肚子! 而他却带着兄弟们来到这个兔子不拉屎的地方!错了!应该是兔子爱拉屎的地方! 虽然这里黄沙漫天,兔子却多的惊人,鹰头山附近到处可见兔子打的洞,而且兔子好像也有异变,体形变的很大,朝歌曾经猎到最大的一只兔子,个头大的就像只小牛犊!当时官兵们都以为抓到了妖怪,结果兔子也没敢吃,直接烧掉了。 他只好带着兄弟们在沙荒中来回奔波,抓个逃兵,拿个小贼,缉个走私,偶尔和边境的蛮族打一架,趁机罚没点战利品,还不够塞牙缝的! 即使这样,也是从荚县衙门捕快手里抢食吃,杨小迷是荚县的捕快头子,经常对他提意见,自从巡检司一出手,镇里的治安好了许多,他们一帮手下也闲的要死,外快明显缩水。 司徒瑾仍然我行我素,除了偶尔将查来的货物卖掉一部分,他还将自己为数不多的饷银补贴给急需用银子的下属,但是僧多粥少,不是长久之计。 这一年多内,很多人看到回都城无望,有门路的人已经托关系悄悄离开,或是直言对他相告要回老家。不管手下的人是走是留,司徒瑾从不阻拦,大印一盖,就随他们去了,少一个人对他来讲也是少了一份负担。 最后仍有一百多号死忠的兄弟留下,这些手下有人认命的在青阳镇安了家,娶妻生子。司徒瑾自己也准备将老母亲从临月接来在青阳镇安家,守在身边尽孝。 ☆、十八 三个人在书房内又开始秘密议事。 朝歌道:“巡检司一百多号兄弟实在太少,如果我们去边境巡查,曹达的打手和民团趁后方空虚,趁机骚扰,留下的兄弟们恐怕不是对手。” 晋伯道:“曹达现在还没有那个胆子,除非他的老娘和几个儿子不想见太阳。” 司徒瑾冷笑:“曹达并没有那么糊涂,玩鱼死网破,光是我们三个,也会将他全家杀的一个不留!” “再加上我的黑鹰!” 朝歌不禁吹了个口哨,他的黑鹰的战头力可比荚县那些囊糠皂役强上太多,让黑鹰出动,简直是对黑鹰的羞辱。 区区曹达不足为虑,他是一个文官而已,除了猜人心,攻关系,善敛财外没有其它本事。擅长打仗杀人的司徒瑾最关心的还是他兄弟们的活路。 想到这里,司徒瑾大力一拍桌案:“什么枉法之徒!在下也要尝尝触犯这大青鸾的律法的滋味!晋伯!” “在!” “从明日开始,我司徒瑾就开始光明正大的做生意,打开巡检司的库房,让杨小迷来进货!” “钧之,你可想好了?” “嗯!” 司徒瑾很平静的点点头。 他此次前往临月城,不仅仅是接母亲,还要进宫面圣述职。结果他的宫门外等了几天,新皇连面都不曾见!而且那些文武很多都换了新面孔,对他爱搭不理,即使是相熟的旧识,对他也退避三舍!连叙旧都不敢!让司徒瑾一阵阵心寒。 如果不查私卖私,他的兄弟们就没有办法活下去,刚才他看到朝歌脚上的靴子露出了脚趾,心里一阵恼怒,他这大哥实在是太失职!为了效忠朝廷,兄弟们过的人不人,鬼不鬼!连荚县土了巴叽的地头蛇也想触他司徒瑾的逆鳞! 去他妈的! 这些一人抵千的精英,怎么可以被银子所困?为斗米折腰?! 是可忍!孰不可忍! 看司徒瑾决心以定,晋伯不动声色的点点头,朝歌兴奋道:“大哥!我早就等你这一句话了!我们自己单干,谁不服枭首!” 此时,听到一个丫头在门外轻声道:“饭食已布好,请三位大人去饭厅用饭。” 晋伯起身道:“走!今日我们兄弟三个当浮一大白!钧之府里可是饺子,看起来可比咱们署衙里老万的手艺好太多了,闻着味儿就馋!” 朝歌也大笑着站起身来:“今日不醉不归!大哥当请喝酒才是!” 司徒瑾汗颜——酒?去他娘的酒!他穷的连下人们都比他有钱! 看司徒瑾脸色不对,晋伯安慰道:“属下倒是带了酒,大醉是不可能了,小酌两杯可行?” “成!饺子就酒,越喝越有!” “这顿酒记在大哥帐上,将来让朝歌喝个够!等我们翻了身,再招募一些人手,大干一番!” “没错!” 朝歌一张粉脸透着兴奋,他们终于可以放开手脚了,不再顾忌那劳什子朝廷! 三人来到饭厅,只见桌上已经摆好了几样小菜,不由得让人眼前一亮。 清脆的凉拌彩色蔬菜丝,水晶蒜泥皮冻,雪白的罗汉笋,红油鸡丝拉皮,麻酱菱形脆瓜,还有一盘红椒丝拌的白莲藕!不仅有莲藕,中间竟然有一大盘新鲜的水果拼盘!红沙壤的西瓜被切成薄薄的小牙,加上绿色糖心的蜜瓜,红心水蜜桃瓣,水晶白杏脯……各色水果花花绿绿摆成漂亮的花样,上面还细细的扎了几根牙签! 这水生的莲藕和水果可是在青阳不多见的,晋伯不禁和朝歌相视一眼。 旁边还有一个白瓷茶壶,晋伯上前打开闻了闻,赞道:“还是雪山红菊!这叶剪秋真是持家的一把好手!” 晋伯心里暗暗吐槽,这雪山红菊细小如米,泡开后茶水红亮清香,润肺清火,在这干燥的地方喝上一口,绝对是极品享受,可是这叶剪秋放着好东西,却专等司徒瑾来的时候才奉上! 朝歌则看着桌上的菜肴鼻子喷火,这一看就是精心准备的!真想将那个总是温吞吞不声不响坐在他身边的叶剪秋暴揍一顿! 而司徒瑾则是暗暗奇怪,这府里的用度并没有多少银两,这些菜肴水果在青阳镇可是价格不菲,那个管伙食的下人是怎么做到的? 三人坐定后,看到晋伯拿出了他带来的一壶梨花酿,朝歌不满:“娘们儿喝的酒,你也敢显摆!” “小饮怡情,大饮伤身!” 晋伯理直气壮。 三人碰了杯后,拿起筷子就吃了起来,朝歌对这些菜品很好奇:“这皮子怎地能熬成这般透亮可口?平时这皮子不是做衣服就是丢掉了,没想到还能做成菜肴!” “这拉皮子做的真是极好,我只在临月城吃过,据说是一种薯类提取淀粉制成的。” 晋伯也夸赞。 他们三个人,也是经常啃干饼子和吃皮狙肉的主,来到这青阳镇,由于地理环境的预制,很久没有吃过这么清淡可口的小菜,不禁胃口大开。 晋伯道:“这紫色的菜丝是什么?冰凉酸甜可口,里面好像还掺了果汁。” 朝歌咧咧嘴没有说话。 这些蔬菜瓜果是叶剪秋在深井里打了冰凉的井水镇了好几遍,所以口感就像从冰箱里拿出来似的甘甜清凉。 就连司徒瑾也暗自点头,他来青阳镇这么久,也没有吃过这么可口的小菜。 这时候,又有小丫头上前道:“厨房的剪秋哥要奴才来问一下,主子们现在可上主食了么?” “上来吧!茶和酒也喝的差不多了,这叶剪秋也太抠门了,只给了一小壶茶。” 朝歌将茶壶倒了过来,里面已经滴水不剩了。 不一会儿,就见守门的丫头将门帘一挑,包着头系着大蓝围裙的叶剪秋小心地端着一个大食盘,将里面的三大碗水饺就布上了桌。 他先给朝歌和晋伯分别端了一碗,最后将那碗特制的水饺放在了司徒瑾的面前。 朝歌打趣道:“大哥若不是不来,我朝歌还不知道这府里的饺子也要分成三六九等!” 叶剪秋脸红道:“朝歌,今日时间有限,下次再给你包。” 司徒瑾不语,拿起筷子就吃,叶剪秋又悄悄将一个加了麻油的香醋碟子放在他面前。 第4节 恋耽美 正文 第5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5节 这次连晋伯也坐不住了,他开口道:“剪秋,醋很贵么?” “这托盘装不下了,你们的醋马上就端来。” 说完,叶剪秋急急就退下了。 朝歌笑晋伯:“怎地?你吃醋?” 晋伯一本正经地道:“可不,这醋吃大了。” 不一会儿,叶剪秋又端着两个醋碟子给晋伯和朝歌,最后又悄悄往司徒瑾面前放了一碟水晶糖蒜和一碟炸好的豆鼓红油辣椒,这次连司徒瑾也放下筷子不由得抬起头看了叶剪秋一眼。 叶剪秋满脸通红道:“这大蒜里面好多瓣呢,大家分着吃!分着吃!” 看着叶剪秋仓惶离去,朝歌不满地道:“真是个好奴才!” 司徒瑾把糖蒜剥开,给两人面前分别放上几瓣道:“吃吧,小心嘴巴臭!” 因为叶剪秋的缘故三个人心情大好了起来,边吃边聊,不一会儿,守在门口的丫头又挑门帘,朝歌抻长了脖子道:“这次定是给大哥又开小灶!” “怎么可能?这小子机灵着呢!”晋伯满意地又吃了一个皮薄馅大的水饺,味道真是好,一咬一兜肉,一吸一口小香油!美! 果然,叶剪秋这次又分别在三人面前放了碗汤,除了晋伯和朝歌面前的是饺子原汤外,只有司徒瑾面前的是碗飘着虾皮的紫菜蛋花汤…… 朝歌忍无可忍,他大拍着桌子怒吼:“叶剪秋!” 桌上的碗碟被叮叮当当震了几震。 这次连晋伯也哀怨的看着他,司徒瑾终于也忍不住挑起眉毛好笑的看着他。 叶剪秋低着头,拿着托盘小声道:“紫菜太少嘛……” 他变出这些带水的植物非常费劲,半天只在手掌心变出指肚大小的紫菜团,只够做一碗汤的! 叶剪秋解释完,扭头一把掀开门帘撒腿就跑了! ☆、十九 黎明即起,洒扫庭除,内外整洁,养鸡种菜……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一丝一缕,恒念物力维艰…… 叶剪秋嘴里念念叨叨,拿着大扫把开始扫地,这院子每天都有不停的落花,扫都扫不完,而且那蔷薇月季花期很长,光是落花每天都能扫出一堆,更别提天天往下掉花瓣的紫藤萝了,那大串大串的花开个没完没了,每天落在地上有厚厚一层。 如果林黛玉能生活在这里,早晚也得哭死。 叶剪秋瞟了一眼给老夫人准备的院子里那从墙外冒出头的夹竹桃,开得真是极好,粉粉白白,花香也浓郁,可惜有毒。他正在寻思着用什么方法,委婉而又得体的找个借口好将这些荚竹桃给砍掉,可是马婆子惜花爱木的,只要是长叶子的,她都珍爱的不得了,估计不好办。 等干完活后,他就来到后院拾掇自己的菜园子。 菜园子旁边有一个臭气熏天的黑色沤肥的大水坑,里面的瓜菜叶子,碎骨马粪都一古脑的丢进去,让肥水发酵。 阳光开始毒了,叶剪秋紧了紧用黑色的麻线织成的大网状的遮阳网,眯着眼睛,踩着高高的板凳,顶着热风将遮阳网系好,菜棚下顿时清凉许多。 那已经开了小花的柿子,爬上棚架的葡萄,小花瓶一样的石榴开着鲜红的花朵,黄梨,大枣,苹果,还有结了毛茸茸的桃子和青杏,等到了成熟的季节,这些果子肯定会让府里的人大快朵颐一番。 为了精心种植这个菜园,叶剪秋费了不少心力,他现在仍很瘦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恢复健康的体魄。司徒瑾第一次来府里用饭时,叶剪秋一激动,用异能催熟了一些瓜果,当时他就感到自己双臂软绵绵的,看来体力又透支了! 他来到鸡棚,那些小鸡崽长大了不少,翅膀尖上已经有了白色结实的羽毛,这鸡棚就在一棵大树下,上面经常往下掉落果和小昆虫,即使偶尔来不及喂食,这些小鸡崽也饿不到。 叶剪秋将小鸡崽的水槽加满水,又打扫一遍鸡棚就出去了。 他端着簸箕,将里面的鸡粪全都倒进肥水池里,水池里的水又黑又臭,而且冒着泡泡,但是对叶剪秋来说,这就是最好的农家肥,这些菜地长的好,除了种子的先天优势外,全靠这肥水了。现在这块菜园子收获的菜是府里最主要的食物来源,也为府里省了不少钱。叶剪秋把这个司徒府当成自己的家,打算卖菜卖花去捞外快,为府里的一帮老弱妇孺兄弟姐妹精心打理伙食。 马婆子一个月给他二吊钱做伙食费。这里的一吊钱是五百文,两吊钱就是一千个铜板,合成银子大约是一两银子,也相当于现世的一千块钱的购买力。按府里现在十几个人的伙食标准,这两吊钱根本远远不够。不过,叶剪秋终于明白为何在当地有人骂半吊子是何意了,原来那是指二百五…… 姑姑说过,在过去最困难的时候,饿死县长,都饿不死司务长。在大锅饭的时候,管伙食的那几个厨头是村里少有的几个肥头大耳的胖子!叶剪秋虽然自己饿不着肚子,但也绝对不是个胖子,他也为自己的外形发愁,这个瘦弱的体质好像怎么吃也不会长肉,真是让人头疼。 叶剪秋走到菜地边,那里种了几棵已经开花的大红袍花椒树,等到秋天,红艳艳的一串串的花椒可以晒干当做调料。他摘了一些嫩嫩的花椒叶和红红的花椒果实,准备腌制一些西瓜酱豆。前些天叶剪秋腌制了一缸大豆辣椒酱,他将煮熟的黄豆和红艳的辣椒拌在一起,准备糊上封口将酱坛子放在房顶上去晒,结果被马婆子拦下来,她笑着说这么好看的豆酱不用晾晒,拌好就能吃。果然,这还没有发酵晾晒好的豆酱两天功夫可就吃光了!这让叶剪秋哭笑不得,不仅豆酱吃光了,而且配着这酱特别下饭,每顿饭大家都多吃一个馒头! 所以,现在他又增加了一项工作量,就是隔几天就要腌制酱豆。厨房顶上,摆着一排排的坛子,有他制做的黄豆酱,甜面酱,辣椒酱等。这里的阳光很好,光线充足,日晒时间长,晾晒的酱成色和味道都非常好。有时候没功夫炒菜,就熬上一大锅粥,干烙一堆薄饼,拌着葱花,蒜末炸上一小盆辣椒酱,再配上大葱白,嫩黄瓜,生菜等蘸着酱食用。即使最简单的饭食,大家也吃的津津有味。 路漫漫其修远兮……叶剪秋已经准备给自己增加营养,长成像原来的他那样健康阳光的大好青年。 转眼间,小半个月过去了,司徒瑾除了那惊鸿一瞥的来过府中用饭,不知道又外出忙什么,再也没回过家。期间朝歌倒是来过一次,进府就直奔菜园子,叶剪秋追在他身后,想打听司徒瑾的情况,可是他做了半天努力,还是没好意思开口。最后,只好将那双李氏做好的皮鞋子递给朝歌。 朝歌表情很不屑,将那双皮靴子塞到腋下,冷着脸一句话也没说,摘了一兜瓜果就走了。 叶剪秋长叹一声,只好老老实实的去卖他的菜,做他的饭去了。 这天一大早,叶剪秋早早起了床,开始准备卖菜卖花。 他来到地下室,将蘑菇采摘完,又将几盆含苞待放的牡丹放到小推车上。 叶剪秋推着小车来到市场里的树林子,顾树林已经如约等候,看到他终于来到后,立刻上前二话不说开始搬菜抬花。顾树林看着这两盆牡丹由衷地夸道:“这花儿开得真是好,叶兄弟,这要定个什么价才是?” “顾大哥看着办吧。” “叶兄弟,你咋了?” 顾树林担心地看着他。 “有些不太舒服。” 看着叶剪秋脸色不太好,顾树林道:“叶兄弟,你不要光顾着挣钱,也得小心照顾自个儿的身子。” “是,我明白。” 顾树林看着牡丹欢喜的很,大声道:“瞧这两盆牡丹!长势又高又壮,一棵上面竟然有十八个花骨朵,一盆少说也得一两银子,你说咋样?” “行!” 牡丹长一尺退三寸,长成一米多高的大牡丹寻常花匠最少要培育上好几年的功夫,这个价钱叶剪秋觉得合适。这青阳镇多数百姓饭都吃不饱,哪有闲钱买花儿?喜欢买花儿的估计也不差钱,而且赏牡丹的大多数都是有钱有品味的高雅之士,一两银子正好。 顾树林把银两结算后就趁着曹五没来的时候匆匆离开了,叶剪秋推着小车准备回去,结果他又听到了熟悉的声音:“大小……” 叶大山仍是一脸谦卑的笑,不好意思的拎着几只兔子站在他身后。 叶剪秋叹气:“兔子放车上吧。” 这半个多月来,几乎天天都能在市场上遇到叶大山,这叶大山的眼睛特别灵,不管叶剪秋在哪里,他总能找到,而且每次回去,从不空手。 叶剪秋低头掏钱,递给他五十个铜板道:“今天我不舒服,你自己拿着钱买些东西吃。” 叶大山关切地道:“大小,你病了?这府里没人给你抓药看病?” 叶剪秋笑了笑:“我没事儿,就是累。” 叶大山松了口气,然后又道:“大小啊,俺听说那司徒大人开始做生意,他那里都是好货,你看你能不能给俺也弄来些东西?” 叶剪秋不由得盯着叶大山:“你消息很灵啊?你怎么知道的?” 叶大山笑道:“嗨!家里的娘们儿成日没事干,抱着孩子挤在一块瞎聊天呗,听说司徒大人那里还有私盐和糖粉,对不?” “这些事我不清楚,我很多天没有见到他了……” 叶剪秋的消息还没有叶大山灵,他每天宅在府里,根本没有时间去八卦,而且马婆子管理手下人很严,不准对主子的事乱说。 “那啥时候你见大人,你就找他去问问,要他均给俺一些货,只是你爹没银子,只怕得先赊着……” 看着自信满满的叶大山,叶剪秋有些无语。 “我只是个做饭的,也说不上话。而且他总不在府里,我也见不到他。” “哦,是这……” 叶大山心里有些失望,但是他又看了看叶剪秋,挤了一脸的笑:“大小,你刚才卖的花儿真好看,俺瞧见人家给你一大包银子呢,俺的儿真能干!” 叶剪秋心里发冷,看着叶大山说不出来话。 叶大山干脆心一横,就道:“大小啊,你爷爷他病了好些天,眼看快不行了,这请郎中咱家又没银子咋办哪,总不能让老人家一直躺在病床上喝坑水吧?你爹俺是个孝子,看见老人病成那样,心里实在难受……你虽然是长子,却成日不在家,你爹遇到难事连个商量的人都没有啊!你娘她除了哭,啥忙都帮不上,栓儿还小……” 叶大山说着说着双眼就开始泛红。 叶剪秋默默的将自己的钱袋子拿出来,将银子递给他:“去给爷爷瞧病吧。” “嗯哪!” 叶大山高兴的一抹眼睛道:“俺现在就去找郎中!” 说完,他抱着银子一溜烟的就跑了。 到了晚上,睡梦中的叶剪秋听到轰隆一声,屋子晃了晃后,很快又没了动静。叶剪秋惊坐了起来,难道是地震了? 他呆呆的在床上坐了半天,除了房顶上无声落下的细细灰尘外,一切又恢复了平静…… ☆、二十 青阳镇巡检司署衙内。 司徒瑾匆匆的穿过一排桂花树,路上又遇到几个军士,纷纷停下脚步向他行礼,他点头示意后又走过树荫下的门廊,紫藤花下的回廊,在大厅找了一圈人后,又熟门熟路的来到一个有天井的后院,果然,晋伯正坐在那里喝茶。 见到司徒瑾到来,晋伯站起身给他倒上一杯凉茶,司徒瑾仰头咕咚咕咚喝了一气凉茶后,顿时感觉到凉爽许多。 晋伯叹气道:“已经立夏了,天气开始变热,兄弟们出勤操练也极为辛苦。” “是热,坐在这里即使不动,也是一身汗。传令下去,一天三练改为一天分成早晚两练。” “是,属下明天就传令。对了,今日听线人来报又有新消息,据说鹰头山上有了异动,昨天晚上有巨响,就像炸雷一般,我们得马上去查看。” “哦?那倒奇了,来这里一年多了,这鹰头山就跟死了似的,这是又出何事?” 晋伯不可置否的摇摇头:“属下也不知,一会儿就带兄弟们去看看,别让曹达抢了先,他们已经不是第一次截咱们的胡了!” “他们的线人多,银子也给的足,没有办法,我们准备一下,即刻出发!” “是!” 晋伯出门就叫上朝歌,准备带着兄弟们前往鹰头山。 ………………………………………… 说起曹达这个县令,话就长了。 这曹达是荚县的七品县令,级别比司徒瑾高,理论上来说曹达也是司徒瑾的顶头上司。对别人来说,曹达当上县令是件茶余饭后谈论的趣事,但是对曹达本人来说,却是不堪回首的往事。 曹达是本乡本土的原住民,他十多年的苦读终于一步步进考取进士功名后就被留到京都临月城任职。年近四十的曹达满心欢喜,他终于跳出了龙门,成了天子脚下的一员文官。可是时间长了,他就觉得不对。 曹达进了翰林院,这个青鸾国最顶尖人材集中的的地方,结果他被分配管理史册。他在这翰林院最清闲的工作一做就是几年,一直不温不火。 青鸾国的皇帝皇权膨胀的厉害,不喜欢君权与相权拮抗,更不喜欢事事被人左右。于是暗暗削弱翰林院的地位。满腹经纶的翰林们的地位有时还比不上一个太监说话管用,很多翰林院的同僚们也人人自危,开始自寻出路。 这种现状让曹达也很焦急,他考上进士时已经不再年轻了,他已经没有太多时间可浪费。 人的贪欲是无限的,当曹达还是书生的时候,他觉得只要这辈子能考上功名就好。等他考上功名后,又觉得在皇城做官最佳。等他终于做上了京官,却觉得官场空虚,又想再一次跳跃。 曹达冥思苦想了很久,终于想到他的老家——荚县。 那是一个非常容易出成绩的地方,凡是在荚县当上几年县令的官员无不三级跳,最幸运的两个官员竟然当了六部的郎中和大理寺丞。不仅有了下放基层的经历,而且在荚县每年还能亲自见到去青阳镇避暑的皇帝,陪同皇帝游玩,那岂不是飞黄腾达指日可待? 曹达终于开始行动了,他先是给荚县的老母亲写去一封信,表明了他的意思,希望家里的人给他做后盾并且在经济上给予支援。 曹家在荚县也是首屈一指的富户,曹达的母亲也是个厉害人物,当她了解到儿子怀才不遇,在京都混的不如意,于是立刻明白了儿子的意思,她的儿子想要实权!实打实的权力! 几乎全是富商的曹家人大哗,本来他们曹家出了位进士是光宗耀祖的事,结果曹达的俸禄在都城连个宅子都买不起!说话也不管用!那他这个功名还有什么意义?!于是不缺钱的曹家人全部举双手赞成曹达的计划!曹母下令,凡是姓曹的亲戚必须交银子,并且还派曹家最精明的人去京都为儿子出谋划策。 事情终于有了转机,当曹达在皇帝面前最吃香的大学士和国子监两个大人力保下,他终于成了荚县的第九任县令! 曹达风风光光的来到荚县上任了,很快这三年任职期也快满了,在这期间,曹达和老皇帝相处甚欢,不仅为皇帝修建了最豪华的行宫,而且每天都陪着皇帝游山玩水,打猎荡舟,真是比亲儿子都亲! 朝延上也传来了好消息,说是这次曹达任职期满后,将会回到京都任正五品京府治中!曹达终于要成功了,所有的曹家人都欣喜若泣……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就在这个关键的时候,青阳镇却变天了…… 青阳镇的变化让所有人都始料不及,汹涌的大水,淹没的城镇,死伤的无数的百姓,瘟疫干旱大风,浓雾沙漠……曹达整整在床上病了一个月,实在不敢相信他的运气会这么差! 虽然他的任职期已满,上锋的调令却迟迟没有下来。迟则生变,曹达不放心,托人去吏部送礼打探情况,吏部传来好消息,说是早就任命了其它人来荚县任职,只是人在路上还没有上任,曹达这才稍稍放了心。 可是没有想到啊,曹达是个能人,那其它的官员也不是傻子!荚县的聚宝盆青阳镇毁了,谁还会接这个烂摊子?! 但由于环境恶劣,大户走光,庄稼绝收,河田干裂,连人都活得艰难,更何况哪来的油水?光是成千上万嗷嗷待哺的灾民就让人头疼! 所以,上面派来的官员迟迟不愿前来荚县报到任职!最后上锋无奈,还是给曹达下了第十任县令的任命书……接到任命书的那天,曹达当时就晕倒了。所以说,曹达是荚县历史上担任县令时间最长的一位,直到现在,再也没有人来接替荚县县令之职。 曹达和司徒瑾在某些方面其实很像,那就是——回京都无望! 可是这两个人并没有惺惺相惜,个性鲜明的人都浑身充满了锋芒,时刻都想将对方扎个头破血流!所以,司徒瑾和曹达,就是这荚县里两尊水火不容的大神! ………………………………………… 这边,司徒瑾已经准备出发了。 他一边整理装备一边对晋伯道:“还好,这荚县只有青阳镇我们这一个巡检司,若是再布控两三个的话,估计自己人就先打起来了。” “不会,朝廷对青阳镇的态度可有可无,放任自流,饷银已经欠了四个月了,再不会派其它人马过来,但是只怕边境早晚会有大的冲突。” “这次去鹰头山顺便打打秋风,看看有没有走私贩,罚没银两补充经费!首要是补充军备,弓箭,长刀,战马!无论任何时候,都要保证最少百幅以上。还有,一定要勤修边墙,箭垛和哨岗,不仅防外敌,也要防内患,万一有情况,不能措手不及!” 没有了军事装备,就像老虎没了虎牙,凭什么在青阳镇立足!曹达很快就会将巡检司给吃了! “是!” 晋伯也装备齐全,和司徒瑾一起出发了。 当司徒瑾等人赶到山脚下时,就看到有一队人马在一块红色山石下撑起白布凉棚,为首的一个穿黑衣的捕快上前笑着打招呼:“钧之,别来无恙啊。” “杨小迷,你们怎么会在这里?” “山上有案情嘛,当然杨兄弟我就来了。” 杨小迷弯起一双桃花眼,笑得一脸精明。 司徒瑾心里暗骂,他总是慢杨小迷一步,看来到嘴的鸭子又要飞了,但是他平静地道:“哦,什么案情?莫不是有人在这里抛尸?” 装什么装?杨小迷心里暗自腹诽。 “正在查,钧之兄可否借一步说话?” “可以。” 司徒瑾下马和杨捕头远离人群,在一处僻静的地方杨小迷道:“实话告诉你钧之,这里出了大事,曹县令已经派人快马上书给朝廷,朝廷很快就会派人来青阳镇,这里暂时归我管,等上面来人后,恐怕你我都不能接手了。” “朝廷来人也得最少三个月……”司徒瑾摸着下巴淡淡道。 杨小迷和司徒瑾相视一笑,这三个月内他们好像可以联手做点什么。 杨小迷会心一笑道:“钧之,你的消息太慢了,三更时线人来报,我们就出发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请我随我来,你那帮兄弟们最好留下,此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知道的人多了,怕是不妥。” “明白。” 司徒瑾回去带了晋伯和朝歌两人,同杨捕头一起爬上鹰头山。 越往这鹰头山上走,气候越恶劣,风沙很大,司徒瑾和杨小迷几人将宽沿毡帽戴好,并在脸上系了遮脸的围巾,即使这样,□□在外的双手被晒的通红。 这里的很多岩石已经风化坍塌,由于劲风侵袭,许多岩石的外貌也发生了奇怪的变化,有些山石被刮成黄白色大头细脖的造型,远远看起来就像一个个怪兽的头颅,仿佛那巨头随时都有可能从细脖处折断;而有些山石则变成弯弯曲曲薄薄的一页,就像一张白纸耸立在沙海上;有的山石从中间分开,就像两条巨人的长腿…… 很多小的山头已经完全沙漠化,山顶呈棱形的线条,狂风卷起一层层的白沙,如同烟雾般撒在沙坡上。这些白色的沙漠长达几百公里,让人触目惊心。 头顶的太阳就像最严酷的杀手,无情的暴晒着这片干燥的土地,曾经的穿行在山间的河流已经片片龟裂,干涸的河道绵延几十公里,这一路走来,他们除了只见到一些低矮干枯的植物外,连一棵大树也没有见到。当他们的脚步踩过沙砾,也会惊起下面一些色彩艳丽,拖着长长尾巴的爬行小动物,速度飞快地又钻到沙层之下。 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短短的十年的时间,天地竟然将鹰头山脉变成这样! 三人弃马在荒凉的山上展开轻功奔跑了很久,由于风大日毒,没走多久,又累又渴的三个人就在山石下休息。 他们躺在一块大石的荫凉处,司徒瑾手搭凉棚望远处看,只见地面上热腾腾的空气都变了形,树影和山石都变得模糊,让人眼花。 不远处见到这路上唯一一棵树,那是一棵长小叶刺的怪树,青阳镇的大夫许先生说这是金合欢,生长在少水之地,没想到青阳镇发生变化后,也突兀的出现许多奇怪的物种。 杨小迷提醒:“钧之,许老先生说,色彩越是浓艳的动物,毒性越强,要小心才是。” “明白。” 朝歌和晋伯小心地将自己小腿上的绑布又紧了紧,这里的蛇很厉害,曾有兄弟中了蛇毒,一命呜呼。 而司徒瑾则暗暗担心,也许将来,这里所有的大山都会变成沙漠……那么,紧临鹰群山脉的城镇就会变成一座死城,到时,他和兄弟们该何去何从? ☆、二十一 三人并没有到达山顶,而是在半山腰停了下来。 只见这个山腰处,更多的官兵正围在一个大沙坑前看守,沙坑上方只撑了几个被热风刮的摇摇欲坠的帐蓬,几个官兵萎靡不振的盘腿坐在地上像干渴的鱼那样张着大嘴喘气。 虽然这里并不是鹰头山最高之处,但是这里的气候依然很恶劣。如果要登上鹰头山顶,他们三个人轻功再好,估计也要走上一天。 杨小迷没有说话,只是一挥手,被热的有气无力的官兵们就往后退了一些,任他们进坑里查看。 只见这个沙坑约有十余尺深,二十多丈宽,四周散落了很多燃烧过的黑色残片,几具尸体被白布蒙上放置一边的白布帐篷下。 司徒瑾上前一把掀开了蒙在尸体上的白布,查看后不禁吸了一口凉气——真是前所未见! 这些尸体可以说只是薄薄一张暗灰色完整的人皮,五官已模糊已经辨认不清,但是一头短发不是棕色就是黄色,一看就是异族。 “有活的吗?” “没有活口,当时现场有一具比较完整的尸体,可惜搬动的时候破了条口子,结果血肉碎骨都从那伤口处流出来了。” “内里伤成稀粥那般?” “对极,和钧之说话就是省力。” “这些家伙到底是不是人?” “从唯一那具完整的尸体来看,像是人,但是却和我们这里的人大为不同,五官更深,而且肤色完全不一样,有黑色,有白色,还有红色,但是只隔了一夜,就全变成了这种灰色的人皮,这里太热,只过了一晚,这些皮也快晒干了。” 司徒瑾皱眉:“这些人好像中了掌心雷,内腑震荡后碎裂,遇口而出。” “的确像。” “有衣物么,为什么没有衣物?” 这些人皮光溜溜的,浑身不着一线,就像没有填充物的假人偶,即使见惯了各种匪夷所思的尸体的杨小迷也非常诧异。 “衣物都烧光了,只是奇怪衣物烧没了,人的表皮还完好,连头发也没烧掉一根。” 杨小迷拨了拨沙砾中颗粒状金属的东西道:“这些像是这些人身上佩带的金银首饰,只是遇到高温溶化一团,已经辨不出模样了。” 司徒瑾在这沙坑里仔细地勘察,终于被他发现一个奇怪的东西。 “杨小迷,你来看看这个,很不一般,看来沙土即能淘金,也能成宝石。”司徒瑾抓着一块掺杂沙粒,色彩斑斓水晶状物品,若有所思地道。 杨小迷心里大喜,他以为是那些尸体身上带的金银之物变了形,现在看起来却是沙土遇高温溶化所至。 “对极!我马上派人带些沙土找工匠烧炼!” 朝歌好奇走到那些散落的黑色碎片前,伸手拿了一块,杨小迷大喊:“朝歌小心!” “怎么了?” 朝歌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突然一股灼热的像火炭般将他的手心烫成大泡,朝歌顿时将手里的黑色石块扔掉。 “这些东西古怪的很,看起来没有特别,好似火中取栗般烫手,我手下的兄弟被烫伤了好几个!” 司徒瑾掏出一块棉巾将朝歌的手包起来,然后弯腰又用布将一块最小的黑色块状物包起来道:“这块我拿走。” “要小心才是,不知道是福是祸。” “天外来物,是祸是福我司徒瑾都接着!” 杨小迷大笑:“钧之真豪爽,大哥既然拿走了我的证物,晚上怎么着也得请兄弟喝几杯吧。” “你且等着吧!” “哪次都让等,真让人心急。”杨小迷咧嘴。 “心急吃不得热酒,等你那沙土炼成宝后再议!” 司徒瑾等人没有多留,而是带人匆匆离去了。 众人来到山脚下汇合,晋伯策马上前与司徒瑾并辔而行,悄声道:“此事果真蹊跷,这些人长得非常不一般,莫非真是天上的雷公不成?” “管它是什么,我只想求财,总之有杨小迷接手,有了好处怎么地也得分兄弟们一杯羮!” 晋伯仍在想着那些古怪的尸体:“那些皮子怕是等朝廷的人来后,就变成灰烬了。” “干风暴晒,放在沙坑上反而会保护的好,等拉回府衙早晚烂掉。” “正是。” 而守在沙坑的皂役们却无法忍受,杨小迷身边的手下眼巴巴的看到司徒瑾等人离开,于是开口道:“杨头,我们还要在这里守多久?” “守着吧,直到朝廷来人!” 众人哀鸿遍野,有人大叫道:“巡检司的人都来了,为什么不让他们守?我们轮流当值也可以嘛!守在这里早晚也得晒成人干!” “可不,到了晚上,不被风刮死也得冻死!” 杨小迷拍拍衣服上的沙尘叹气道:“拉倒吧,巡检司的那帮穷鬼都穷疯了,值上一天不得要上二两银子!” 众人哈哈大笑,有人道:“听说巡检司连饷银都发不下来,司徒瑾带着手下开始做买卖了,将贩子们的物货倒手就卖掉了,赚了不少银子!” “胡说,有人卖老婆换酒喝了!” “哪有胡说,这帮巡检司的人什么都干,他们的货仓内不知堆了多少货物!连曹大人下面的铺子有时也从司徒瑾那里拿货!” “哈哈,竟然沦落成了奸商!当初巡检司来青阳镇时是多么威风的一帮人马呀,把老子吓得不得了,结果拔了毛的凤凰不如鸡,啧啧……” 杨小迷得意地笑道:“所以说,你们这些臭小子运气好,跟着我杨头吃香的喝辣的!还是乖乖守着大坑吧,好歹你们每月俸银不少一文!看守大坑的兄弟们听着,守一晚发一两现银!” “是,杨头英明!” 一群皂役们顿时也不觉得热了,一起齐声附喝,杨小迷心中得意,他可比那驴脾气的司徒瑾眼头活泛多了,这帮手下哪个家里都做着生意开着铺子,来府衙当差,只不过是玩个票! ……………………………… 荚县县城最东,本来笔直的官道却突兀的拐北了个大弯,顺着拐弯的青石板铺成的宽阔马路的西侧,正是缓缓而行的流沙河。浑浊的河水不时打着旋儿,翻着水花,飘浮在河面的落叶被旋涡深深卷入水底,隐约可以看到水中央有黑影一闪而过……流沙河两岸绿树荫荫,一阵河风吹过,两岸的大树如同两排整齐的士兵,风起摇曳,万树婆娑,涛声阵阵,少有的阵阵清凉。 传言说这河水向北之处,是荚县风水最好的地方。 有百姓路过,看到宽阔无人的马路和树下的荫凉无不羡慕,但是均摇头不敢在岸边避暑小憩,不是因为怕河里的水兽,而是从道路拐弯处往北,全都曹县令的私人领地。 曹家大宅,就座落在这条路的尽头,一处繁花大树簇拥的地方。 在二楼那青纱帘飘起的雕花窗内,几个女子正嬉笑着围着红木圆桌上打骨牌。 为首的那个老太太穿着金心黑色闪光缎的对襟直裰,花白的头发挽成万寿髻,簪着碧玉瓒凤钗,额头束菱形宝蓝锦缎金丝凤缀细珍珠抹额,中间点缀一颗硕大黄色猫眼石。老太太身形晃动间,额顶上的猫眼石眼光波流动,仿佛她头上有第三只眼在窥视。一张老脸被白粉扑的煞白,更显得刻意画的眉毛粗黑,嘴巴猩红。 那老太太虽衣着华丽,却不拘小节。 她打牌正兴起,一扭身子,两只脚上下用力一蹭,将一双湖蓝底绣红牡丹花的绣鞋腾腾蹭掉,光着两只大脚丫子盘腿坐在红木镶白玉的圆鼓凳上。一只戴满红蓝宝石戒子手胡乱拨弄着哗啦啦的骨牌,腕上的淡紫色芙蓉玉镯子叮当响。 她另一只手还夹着个镶嵌着羊脂玉嘴赤金大烟竿,弧形的金烟竿上还趴着三只撅着屁股精致的小金猴,她用厚厚的嘴唇猛力吸了一口后,美美的吐了个大烟圈,将燃烬烟草的烟锅往红木桌上梆梆一敲,还冒着红色火星子的烟灰就掉在了地上。 她身旁的小丫头立刻弯腰去捡,生怕将地上那厚厚的大红色织锦地毯烫个大洞。由于烟团子还没完全烧尽,小丫头手指烫的厉害,她忍着疼痛将烟团子丢在自己手里早就准备好的紫金盅里,紫金盅里盛着半盅水,烟团子一丢进去,就听到“嗞”的一声。 老太太不晃不忙的伸出又伸出烟锅,另一个小丫头立刻上前将金丝烟草塞满,准备打火时,老太太不满的用烟竿梆梆的直敲打着那丫头的脑袋:“小浪蹄子没长眼睛么?!!” 小丫子眼泪汪汪的低头受着,不敢言语,更不敢伸手去揉脑门上被敲肿的大包。旁边的一位丰腴的女子安慰的笑道:“干娘,这可是输急了眼了?何必将火发到下人身上,让闺女多给娘放些水就是!” 老太太一撇猩红色的厚嘴唇,道:“放水让我赢钱还有个什么趣儿!若你碧桃真长脑子,就不着痕迹的放水,别让我一眼就瞧出来,当我是小毛孩儿耍着玩呢!” “谁敢呢!娘头上可是长着三只眼呢!”另一个穿紫罗兰色对襟绣金芙蓉拖尾长裙女子捂嘴笑。 捂嘴笑的女子是曹达的正室发妻,而旁边那个女子碧桃则是曹老夫人的干女儿。 老太太将身前一堆银子数也不数的都推到碧桃面前:“拿去拿去!没事就来刮老娘的油水!成日来找我打牌,吃我的,喝我的,还赢我的!” 老太太虽然不满,但脸上仍带着笑意。 碧桃一听立刻趴在老太太身上撒娇:“干娘,前些日子女儿从人牙子红叶那里收了个好货,正而八经的乡下野小子,浑身的肉结实的就像牛腱子!回头给娘送来可好?” 老太太一听,胳膊肘一顶,将将碧桃远远抵到一边,连笑带气道:“滚!闻到你身上的香味就恶心,一股臊气!那个小子呢?今儿带来没?” “没呢……这不,正在听月楼让人调教开窍,回头就给娘送来……” 碧桃边笑边拉着老太太的手,不动声色的将老太太碗上的芙蓉玉镯子给捋了下来。 ☆、二十二 老太太一听此言,不禁皱眉:“开窍?你们听月楼除了良辰以外,有几个机灵的?哪个不是受了饿,挨了打,出来就跟放了血的王八似的,蔫了吧叽的!” 听老太太这么一说,碧桃陪着讪笑,又开始拉着老太太的手去摘那几个明晃晃的大戒子。 曹老太被碧桃扰的心烦,一把抽出了手,自己将手指头上的宝石戒子全捋了下来。 “都拿去!笨手笨脚的,明抢还学不会,若是当个偷儿早晚也得饿死!” “干娘,桃儿刚才可是赢了一百零八翻呢!”碧桃仍不满足,眼巴巴的踅摸老太太脖子里的金玉项圈和腰里的流云百蝠羊脂玉佩。 曹妻杜氏见状坐不住了,她娇嗔道:“婆婆,也赏媳妇个好物件儿吧,碧桃姐吃肉我也喝点汤不是?娘,你脖子上的璎珞宝石项圈极是抢眼……” “瞧瞧一个个没出息的样!”老太太一把沉甸甸的钥匙串掏了出来扔到桌上。 “自个儿去库房挑去!” 两个女子一声欢呼,抄起钥匙一溜小跑就没了影子。 曹达和杨小迷一进屋,迎面就撞上两个欢天喜地的女子。见到他们二人,两个女子草草行了个万福后,又匆匆离去。 曹达笑着摇摇头,回到屋里,向老太太恭敬的请了安。 “娘,可是打牌又输了?” “嗯,一天输八回,倒也输的没了脾气。” 老太太坐在鼓凳上稳如泰山,一个小丫头跪在地上低着头小心翼翼的给老太太穿鞋。另一个小丫头给老太太呈上一盅玫瑰卤,老太太拿起银质长柄勺安然的享用起来。 杨小迷笑着拨拉了一把桌上零乱的骨牌道:“婶子,嫂子可是和那碧桃姐是老牌搭子了,想从她们手里赢钱不容易,婶子没有注意她们的暗语么?” 老太太不禁一乐:“怎么没有注意到?这两个人配合的还真是好,挤眼咳嗽皆是文章。连我都替她们急,明明能赢的更多的,可偏偏笨的要死!” “娘输的可高兴?” 曹达也笑道。 “还行,只是她们道行太浅。赌坊里那些老赌鬼抽老千的本事才让人上瘾,可惜娘不想走动,回头找几个人来玩玩,练练手。” “是。” 曹达点头,他的这个老娘喜欢赌钱,输赢全看心情,她想赢的时候神鬼也挡不住,想输的时候连头上的簪子也保不了。杜氏和碧桃两个人在老娘面前耍花招,他的老娘只当是在耍猴玩,输的开心着呢。 “娘可是又将库房的钥匙给了她们么?” “嗯,随她们去挑,这两个没见识的,到库房也横竖不懂什么才是真正值钱的物件儿,最多拿些金银之物罢了。” 老太太吃了几盅卤子后道:“儿啊,上次曹五来,说是大杨树村的福牛被人伤了,你可知道?” 曹达点点头:“孩儿已经知晓了。” “你准备如何处置那个姓司徒的?你可别忘了,当初你大伯家可是出钱出力最多的,不给个交待怕是不妥。” “孩儿明白。” 曹达长长叹了口气。 荚县是曹达的老家,按照青鸾律法县令是不允许在原籍任职的,这样做很有弊端,可是谁叫他当初疏通关节的工作做的太好呢?曹家在荚县是大户,光是挂面认识的亲戚也得有一百多号人,这些人既是他的后盾,也是他最头的问题。 哪家有事都来找他出头,打架争斗,占宅抢地,做生意,打官司,买宅子……就连生个孩子也要曹达去找个名医妇科圣手!这让曹达苦不堪言,但是他又无法拒绝,当初受人恩惠,现在这些亲戚当然都理直气壮的找他来还! 曹达头疼的厉害,常常借故避,可是这些亲戚寻他不着,就开始找曹老太太,还找曹达的其它几位兄弟办事。实在忍无可忍的曹家老二,老三,老四全都躲到绵州府了,只有老五,老六和老娘一直陪着他。还好,曹老太太绝对是独挡一面的人物,不管什么鬼魅魍魉都能应付,曹达常常紧锁的皱头这才展开了些。 曹达挥了挥手,杨小迷起身抱来一大包东西,打开后是几匹精美的织锦绣布和一坛用紫色盖碗坛装的蜂蜜。 老太太不仅对那些绣着金红色的龙凤织锦布爱不释手,更是对那坛蜂蜜情有独钟。因为那坛蜂蜜并不是荚县所产的清香槐花蜜,而是一种蜜汁呈清透的紫色,散发出一股浓郁的醇香。刚打开蜜坛,立刻就有几只蜂子进了屋,那香味实在太浓郁。杨小迷见状,立刻将盖口合上。 杨小迷道:“这是螭国山谷内的大草原盛产的紫玉花蜜,据说是海水而化的雨水浇灌,紫色露仙草花卉采集而成的,一年只有五百坛的产量,一坛要白银千两。” 老太太眼睛发亮:“紫玉蜜?听说可返老还童!” 曹达摇摇头:“没有那么夸张,但是它是最好的补品,可以防止头发脱落,强身健体,延年益寿……娘,连皇帝也没有得喝,这坛孝敬娘亲。” “这些东西从哪里来的,可是那司徒瑾?” “是的,他现在库房里有百坛之多。” 老太太心里明白,这两个人看来要开始合作了。 老太太开口:“福牛那边,老娘亲自去帮你安抚。司徒瑾是一介武夫,不擅长做生意,既然大家都想发财,那要好好相处才是。最好找个机会摆上一桌酒,大家喝的好,这关系就近了。以后那些打打杀杀的,他多少也会顾忌一些。我们曹家人,也被他欺负够了!” “是。” 曹达点头。 ……………………………………………… 傍晚时分,落日映红了半边天,也映红了远处的那一座座黄沙岗,天空中一群倦鸟归巢,拍打着翅膀留下一串鸣叫。 司徒瑾府内,叶剪秋仍在低头扫那一地的落花。花期终于要结束了,地上的散落的是干枯发黄的花蕊,像一团细碎的纸屑…… 十四天了,司徒瑾都没有出现。 叶剪秋觉得心里空落落的,无滋无味的过着一天又一天。叶剪秋开始打算,他是不是该走了? 这些天卖的银子估计也差不多了,当初府里买他和叶小溪才三吊钱,那么说他才值一吊半,也就是七百五十个铜板。如果不是叶大山每天在集市上截着他,找各种各样的理由要钱,他会积攒的更快! 这半个月来,叶大山足足在他这里拿走了有十两银子。再怎么说,这十两银子也够他抵挡一阵了,怎么会天天没有银子用?难道老爷爷的病真的很厉害么?叶剪秋暗暗打算,等抽个时间得回去看看,不能总是当个傻瓜牌提款机。 可是,叶剪秋仍舍不得走。 无边无际的等待让人失落,他不知道自己在等待什么,盼望什么,甚至在期望着什么…… 正在此时,烈马的蹄声终于又一次令人激动的响了起来,从门外一冲入府的司徒瑾高高的坐在马背上,直冲到院子里的那棵槐树下。 叶剪秋回过身,扶着扫帚微笑的看着他。司徒瑾的马快一直要撞到他的鼻子才算停了下来,叶剪秋的脸上甚至能感到马鼻子里喷出的剧烈的呼吸。 司徒瑾心里则有懊恼,这个下人怎么不知道躲避?万一失了手,就出了人命了! 司徒瑾举起马鞭指着他道:“你为什么不躲?” “你不会撞到我。” “你不害怕?” “不怕。” “你就那么相信我?” “是。” 叶剪秋望着他甜甜的笑,司徒瑾也笑了。 槐树下两个人深深对望,这一刻,世界是如此缤纷,万鸟欢唱。 看到司徒瑾牵马去了马厩,叶剪秋将扫帚远远一丢:“我去做饭!” 第5节 恋耽美 正文 第6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6节 马婆子看到丢在一边的扫帚,一蹦三跳的跑进厨房的叶剪秋不禁摇摇头,她早就知道,这个小子主动揽起扫地的活,是专门等人的。 叶剪秋兴高彩烈的来到厨房,使出浑身十八般的手艺,精心准备了晚餐。 他熬制了一碗红豆糯米粥,配上几个小巧的葱油花卷,烙了几张荷叶饼,煎了几个南瓜酥,蒸了山药红枣糕。又炒了酸辣土豆丝,炖了个鱼香茄子煲,想了想又掺着香油拌了两碟小咸菜,一碟是五仁红油青豆嫩笋,一碟是芝麻白芥龙须丝。 天色已经掺黑了,司徒瑾安顿好他的马,洗漱完毕后,一身清爽的来到饭厅。 叶剪秋已经站在饭桌旁恭候多时。 看到换上一袭月白色常服的司徒瑾后,叶剪秋眼前一亮。 不同于军服的威武,司徒瑾穿上圆领宽袖白色滚银边的长衫,多了几分儒雅高洁之气。他来到桌前,潇洒的将衣袍下摆一撩,就稳稳的坐了下来。 叶剪秋立刻给他呈上牙箸,摆好碗碟。 司徒瑾无声的用完餐后,站起来身来对收拾碗碟的叶剪秋道了一句:“你以后就近身服侍我。” 说完,司徒瑾出门而去,他身后留下目光缱绻的叶剪秋。 ☆、二十三 还没等兴奋的叶剪秋第一天在司徒瑾的书房正式“上岗”,一脸严肃的晋伯骑马匆匆而来,将司徒瑾又从府里叫走了。 司徒瑾和晋伯骑马飞奔到署衙,署衙内燃起了很多火把,军士们层层包围着一间小屋,而守在门口不停焦急徘徊的海大牛和花原一脸既兴奋又担忧的表情。 众人见到司徒瑾和晋伯到来后,让开一条路,海大牛上前就道:“大哥! 我们署衙招贼了!现在贼已被兄弟们抓住!” 花原也兴奋地双眼放光道:“那偷儿轻功出神如化,没想到还是个女子!” “女子?” 司徒瑾不禁疑惑,他这巡检司库房物资很多,所以防控很严密,寻常的贼并不敢轻易造次,没想到还是有人胆大包天敢在巡检司下手,而且还是个女子! “对!我们听到动静就跑过来了,那女子虽然力气不小,轻功又不错,但是没有什么功底,过了几招后就被我们一脚踹到屋里!我和海大牛立刻紧紧将门关上,就等大哥来个瓮中捉鳖!” 海大牛和花原可不会惜花怜玉,估计那一脚踹的不轻! 司徒瑾上前看了看,这间小屋四周的窗户完好,而且都有军士把守,看来那贼还在屋里。 晋伯道:“钧之,有胆量在我们巡检司这多么兄弟眼皮子底下偷窃,定是条大鱼!” 司徒瑾也隐隐有些兴奋,他对海大牛道:“把门打开!” “是!” 海大牛小心翼翼地打开房门,只见里面黑乎乎的,什么都看不清楚。晋伯递来火把,司徒瑾一手拿着火把,一手举起长刀,屏住呼吸走到屋里。晋伯和花原抄起兵器,紧紧跟在司徒瑾身后,两人背对背,边走边上下仔细察看,警惕防备左右。 身后的军士们全都严阵以待,拿起兵器守在门口,密密麻麻的刀戟阵连只苍蝇都飞不出去。 屋内地板中央散落着一地物品,有药材,一包盐,还有一大袋粮食,由于袋子没有系好,一包白花花的大米洒了一地。司徒瑾皱眉,看来这女贼只是由于生活所迫,才偷了些必需品。 司徒瑾举起火把在屋里巡视一番,发现里面空荡荡的并没有人,抬头查看了房梁,更是空无一物。 “人呢?” 司徒瑾问道。 花原也奇怪道:“明明锁在屋里了,并没有人出去。而且将她一脚踹进屋里时,很清楚的听到她吃痛喊了一声。” 晋伯也点头:“没错,我也听到她的声音了。” 可是三个人在屋里走了一圈,也没有发现任何贼的踪迹。 海大牛气得在门外跺脚:“真是奇哉怪也!分明是锁在屋里的,一直到大哥来才打开门!我们这些兄弟一直守在这里,根本没敢离开分毫!” “是啊!怎么回事?”军士们看到屋里空荡荡的也觉得奇怪。 司徒瑾又仔细查看了一遍,甚至出门跃上屋顶查看,那房顶砖瓦上面的泥土和干苔依然阵旧,并没有动过的痕迹。 司徒瑾从屋檐上跳下来,冷冷道:“人不见了。” 大家顿时炸了窝。 “莫非这贼会地遁不成?” “可是这屋里是青石地面,根本钻不破!” “那怎地凭空消失了?” “……” 司徒瑾又回到屋内,蹲下身一一仔细敲打了每一块青石地板,可是地板仍然坚固,并没有撬动的痕迹。 他叹口气道:“她跑了。” 晋伯苦苦思索,也想不出所以然,只好道:“那怎么办?” “撤了吧。” 司徒瑾一挥手,众军士不甘心地撤退。 当等人刚退出来走到院子,听觉灵敏的司徒瑾感到空中气流一阵异样的波动。他立刻转身回头,行云流水般飞快地拔出身上的一支箭羽,拉开他那张落日弓,冲着空中用力射了一箭! 众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只见那只箭划破空中一道亮光,射向了远方。 司徒瑾大叫:“快!快找那只箭!” 众军士立刻冲去找,而司徒瑾大声喊道:“朝歌呢!快唤他那只黑鹰!” “朝歌去巡山了,还没有回来!” 司徒瑾急的扼腕叹息,如果黑鹰在,这贼十拿九稳跑不了! 很快,有军士就跑来道:“大人,没有发现箭羽,但是却发现地上有血渍。” 司徒瑾大步冲了出去,军士们引着司徒瑾一直来到了署衙门外,只见地面上有几滴新鲜的血渍。 司徒瑾弯下腰,伸手沾了沾,不禁皱眉:“这贼也许并没有跑远,但是我们却不好捉了,可惜……” 晋伯惊奇万分:“那贼到底有何精妙之数?竟连我等都被迷惑了。” 司徒瑾站起身来,看着茫茫夜空道:“只有一个解释。” 上古以来,就有五遁之法一说,也有传言江湖上有奇人会利用缩地成寸,壶中之术而遁形。而刚才逃跑的那贼也许会某种隐身术,障眼法罢了!还是他司徒瑾疏忽了,如果一开始没有急着冲进去,而是在屋里泼洒一些石灰面粉之类,那贼定会现身! “这世上果真有隐身之术么?” 晋伯奇怪道。 自从他们来到青阳镇,大大小小的怪事也遇到不少,不同寻常的气候,怪异的动物,还有人…… …………………………………………………… 叶剪秋打了个喷嚏,揉揉鼻子将一个黑亮的大肚圆坛子抱到案板前,将用盐腌制后挤出水的蔬菜放了进去。紫甘蓝丝,胡萝卜条,绿豇豆段,白萝卜块,鲜苦瓜片,嫩黄瓜条,黄姜片,白杏仁,红花生米,大蒜片,红绿小米辣椒…… 坛子里的蔬菜品种达十几种之多,叶剪秋将这些菜放进坛子后,轻轻倒入一大盆早就拌好的甜酸汁,用力将蔬菜搅拌均匀后就封上了口。这其实是一坛酸辣甜口的泡菜,泡制的汁液里还加了苹果和香水梨汁,腌上个三、五天就可以上开坛上桌,成为佐餐佳品。 菜园子里的蔬菜长势太快,各种蔬菜每天都能收获几十斤。长豇豆,黄瓜,茄子,西葫芦等每天都有长老的,即使叶剪秋眼神再好,也有漏网之鱼,一天没有摘,第二天就变老,为了不浪费,他只好想尽办法处理这些蔬菜。 蔬菜被他改了刀后就过热水焯了焯,然后放在院里被太阳晒干,菜干耐贮存,冬天蔬菜少的季节可以用来做包子馅,炖肉。 叶剪秋小心地抱着那个大肚坛子来到地下室,然后放置在阴凉处。 地下室除了蘑菇外,还种了一茬茬豆苗,黑豆苗,碗豆苗,绿豆芽,黄豆芽……这些芽菜每天能收获几十斤,拉到集市上能卖不少钱。 由于货品丰富了很多,所以他的小独轮推车已经显得不够用了,叶剪秋终于入手了一辆二手的板车。虽然没有马和皮狙拉车,但是他自己可以动手。瘦小的肩膀上斜挎着车把上的皮带,咬牙将沉重的板车拉到市场,当然,回来的时候就轻松多了,不仅货物卖光,而且怀里也多了一大把的银子。 叶剪秋弯腰将两个小一点的新坛子拎了起来,准备腌制鸡蛋。虽然府里有很多旧坛子,但是叶剪秋却没有用。 被泥土烧制而成的坛上有很多肉眼看不到的小孔,这些会呼吸的小孔装满了它第一次盛载东西的味道,而且一辈子不会散去。如果坛子曾经装过酒,药材后,就不能再腌制泡菜或是别的酱类,因为味道会串的非常怪。同理,如果腌制完酱菜的坛子再去装酒,或是药材也会同样变味儿——所以,坛子是世界上最钟情的东西。 想到这里,叶剪秋微微笑了笑,他暂时不准备走了,因为有更重要的人值得他留下。 叶剪秋将两个小坛子提到厨房,将用大料水浸泡好的沙土铺在坛底,然后均匀小心的放上一层鸡蛋,洒上粗盐。以此类推,一层沙,一层蛋,一层盐,很快两坛子鸡蛋就处理好了,等腌上大半个月就差不多了,这种配方腌制的鸡蛋会流油起沙,而且也不太咸。 叶剪秋将其中的一坛子鸡蛋左右轻轻晃了晃,感觉差不多了才停了手。如果马婆子在,定会发脾气,因为这样做会使鸡蛋坏掉。 叶剪秋是故意的,这坛坏鸡蛋是专门给叶小溪准备的。叶小溪这个孩子,最喜欢吃臭鸡蛋,喜爱的程度不亚于对王致和臭豆府的追逐。每当听到煮鸡蛋的锅里响起像炸弹一样的暴裂声,叶小溪就欢喜异常,他终于有臭鸡蛋吃了,而且府里并没有人和他抢! 想到鸡蛋,叶剪秋又想到姑姑。 有一次姑姑让他腌制鸡蛋,他挖了一大堆泛着红油的胶泥,然后将鸡蛋在胶泥上滚了滚,滚成一个个泥蛋蛋,这些泥蛋蛋又在白花花的盐里滚了一圈,立刻泥蛋蛋又变成了白果果。叶剪秋将这些沾着厚厚的胶泥和盐巴的鸡蛋放入坛子里,然后封在自己家的楼梯下方阴凉处。 可是没有等这些鸡蛋腌制而成,姑姑就去世了。 后来叶剪秋收拾姑姑遗物的时候,他偶然间发现了自己腌制的鸡蛋。由于盐分太多,坛子外结了满了白花花的盐霜。打开坛子后,里面也结满了白色的盐晶,鸡蛋外面的泥巴又白又硬,比石头还结实! 叶剪秋拿着镙丝刀撬了半天,也没能撬下了一颗鸡蛋。于是他放弃了,暗暗想到,也许几百年后,这坛子鸡蛋会变成化石…… ☆、二十四 到了傍晚,叶剪秋来到后院查看菜园子。 西红柿秧已经长到齐胸处高了,菜秧都被牢牢绑在旁边的一根粗壮的树枝上,如果不绑到枝干上的话,这些菜秧不仅会被这里暴燥的热风连腰刮断,而且也会被沉重的果实压垮。枝条上挂满了挨挨挤挤的果实,还带着皱褶的青果子亮绿透白,马上就要转粉。即使成熟的果实品相也不错,不仅色彩鲜艳,而且果蒂处没有皲裂。这些果实个头都不小,个个大如拳头,其中有一个竟然堪比卷心菜! 棚架上垂下来的条条丝瓜,状如绿色大蛇悬在半空中,人从下面走过,还得伸手左右拨开才能看清前面的路。这一根丝瓜,就能烧一大锅丝瓜蛋花汤! 叶剪秋蹲在一个黄绿花皮的南瓜前发愁,这颗静静的躺在沙地上,显然还没有成熟的大南瓜,目测足足有五十斤左右!连叶剪秋心里有些不安,反常即为妖,这样奇异巨大的果实也太离谱了! 砍了它不舍得,毕竟它是那么无辜!不砍吧,这颗顶端还带着嫩黄花儿的南瓜,真不知道会长成什么样的巨型物种!叶剪秋叹了口气站了起来,也许灰姑娘坐的南瓜车是真实存在的……眼前这个菜园子,就像个美丽的童话世界,叶剪秋站在这里,就像来到了巨人国,那金色碗口大的南瓜花,落了一地黄黄的花粉,真怀疑里面住着小精灵彼得潘。 此时,他听到马厩里阵阵传来“哗啦哗啦”的铁链声……他扭头看去,司徒瑾的那匹红马正晃着脑袋吃草,原来是枣花儿来啦! 叶剪秋立刻从菜园子里冲了出来,他在院子里找了好久,终于看到房顶上一个黑乎乎的人影坐在那里。 司徒瑾正坐在房顶上把玩着从沙坑里带来的水晶状的沙石。 这样的东西他其实在临月城见过,那些来自海外的番客说这叫天晶宝石。 这些外番客手里的天晶石不仅色彩多样,而且玲珑剔透,造型非常美观。有首饰,摆件,也有酒具和餐具,天晶宝石的价格可以和祖母绿,猫眼,翡翠相当,一套纯黑色天晶石的高脚酒具足足要千两黄金,一上市就受到贵族们的喜爱,这在临月城很是独领风骚过一阵。很多贵妇小姐不仅以佩戴天晶石的首饰为荣,更是有些人家喜欢在招待客人时拿出天晶石酒具来炫耀。 可是没有多久,有人发现天晶石虽然好看,但是却不耐磨损,而且硬度也差很多,时间长了,甚至还会稍稍褪色。很快,天晶石的热度就降了下来,价格也便宜很多,但即使如此,也是和绿松石等宝石相媲美的珍宝。 司徒瑾暗笑,没想这种东西竟然是沙土里炼出来的,那些外番客真是奸商! 有了杨小迷接手,也许很快就能烧制成功。 说起杨小迷,虽然他是个捕头,另一个身份却是商贾。他有很广的人脉和信息,所有的货物他都能找到合适的地方去销售,而且价格也很公道。就说这天晶石,杨小迷立刻就能找到令人信任的工匠来秘密烧制,将来若是天晶石炼制而成,定有稳妥可靠的销路。 虽然杨小迷是曹达的人,但是却并不令人讨厌。这个姓杨的捕头八面玲珑,任谁都不得罪,见人三分笑,说话和气没架子。上至巡抚县令,下至贩夫走卒,都对他印象极好。杨捕头什么差事都能干,捉拿凶贼,抄家杀人,登记户籍,协助征税……甚至还给人扯过皮条! 正当司徒瑾想东想西时,就听到屋子下面传来“嗞拉嗞拉”长长拖东西的响声,突然,一个长梯子“嘭”地就竖在了房檐上! 叶剪秋战战兢兢的爬上了这把竹梯子,这个梯子可有年岁了,不仅竹身发黄开裂,而且一踩上去就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好像分分钟就会垮掉!更让他害怕的是,越往上风越大,梯子抖动很厉害。长长的梯子在风中有弹性的摇摆,叶剪秋耳边只有呼呼的风声,他不敢往下看,只好牢牢抓住梯子两侧,紧紧贴着梯子一步三歇的抬起发软的双腿坚定的往上爬。 终于,从房檐处慢慢露出了一个脸色煞白的小脑袋。 看到司徒瑾半倚在房檐上后,叶剪秋冲他咧着嘴笑了笑后,又迅速收起笑容,苦着脸紧张的开始往房顶上爬。只见他小心翼翼的扒住房顶有些滑的砖瓦,撅着屁股像个壁虎似的趴下来,慢慢地挪到司徒瑾身边。 他挨着司徒瑾坐定后,才如释重负般的松口气,擦了一把脑门上的冷汗。 司徒瑾挑着眉毛好笑的看着他,其实他早就注意到叶剪秋了。 他在房下找梯子,笨手笨脚的挪梯子,边挪还边找角度,一直找到离他最近的地方才把梯子放好。 终于看到他笨拙的爬上房顶,可是司徒瑾并没有伸手去帮他,瞧他到底能不能上来,没想到这个小子还真不怕死,竟然慢吞吞的爬上来了。 叶剪秋坐在他身边,倚着房顶还温热的砖瓦长叹:“这里真是个好地方!” 只见天空中铺满了红色如血绚烂的晚霞,迎面扑来还带着热气的风,阵风凌乱了房檐旁边伸手可及楝树,楝树那枝枝桠桠层层匝匝遮住了小半个房顶,一串串紫白色的小花在高处显得花香更浓郁了。 叶剪秋见司徒瑾没有说话,就从怀里掏出一个酒壶递给他,道:“这是我新制的果酒,你尝尝看。” 司徒瑾接过来尝了一口,是果子露,甜中带微酸,后劲不小,倒有些酒劲。 叶剪秋担心地看着皱着眉头的司徒瑾道:“我看你心情不太好,要不要和我谈谈?” 司徒瑾又挑起嘴角笑了,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下人,如此自然的把自己当成他的朋友。 “谈什么?” 司徒瑾是属于硬帅的男子,他的笑脸是如此硬朗干净,如诗如画的晚霞都不及他半分,叶剪秋的心湖荡起阵阵柔情。 他红着脸道:“我们可以谈一下你的烦心事,你不说出来,心里会苦恼,有个人听一听,说不必会替你分担一半。” “你懂什么?” 司徒瑾懒洋洋的看他一眼,仰头又喝了一口果酒。 看着司徒瑾那结实性感的喉结一动一动,叶剪秋喃喃道:“我都懂的,你在发愁兄弟们如何渡过难关……是不是想有个法子让手下人能吃上饭,或是想赚银子?” 司徒瑾猛地扭过头狠狠地盯了他一眼:“你怎么知道?!” 叶剪秋心里一紧张,结结巴巴道:“这些事,这些事不是秘密啊,大家都知道,连、连马友道也知道……” 司徒瑾从鼻孔里长长出了口气,无力地躺在砖瓦上,看着天空中变幻无常的彩云,无奈地自嘲道:“是不是很多人都在背后笑话我?” “不是的,大家都在夸奖你,说你重兄弟情谊,而且为人正直。” 司徒瑾暗自摇头,这个傻小子,拍马屁!他还不了解自己么?重兄弟情谊是不假,能让兄弟们过的得好,他才不会觉得愧疚……为人正直?不过是插手几件冤案而已。 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叶剪秋扭脸对司徒瑾道:“你听说过建设兵团么?” “何意?” “如果军队困难,可以像农民一样种上一些田地。所谓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才能丰衣足食。” “那意思就是说,我们巡检司也要像老农一般种地不成?” 司徒瑾有些不悦。 叶剪秋耐心解释:“在困难中不要墨守陈规,如果有可能的话,军队的军士也要学着纺花,种地,织布,养牛喂马……军队能够保持稳定,也是一种持久战,粮食和物资也是重要的条件。军队在不影响战斗训练的情况下,要军垦屯田……”” “乱弹琴!” 司徒瑾想到海大牛他们像娘们儿似的坐在纺花机前就好笑,他坚定的摇了摇头道:“这些你都是听谁说的?” “我姑姑,但是她老人家已经去世了。” “倒是个奇女子。” “嗯,是的。” 叶剪秋想到姑姑总是哼唱《南泥湾》:“花篮里花儿香,听我来唱一唱,唱呀一唱……” 当年王震将军的三五九旅可是非常有名的,不仅全军上下自己开荒种田,而且养殖家畜,开办了农业合作社,搞多种经营,坚持农工商并举。不仅实现了以弱变强,由小到大,而且还把这种艰苦奋斗的精神永远的流传了下去。 “你也可以用自己人来做,或是雇用一些人手来做,这里的土地虽然贫瘠,但是还是能长出粮食的。无农不稳,无商不活,如果可能,用自己勤劳的双手,智慧的头脑,也可以创造一片天地……” 司徒瑾听到叶剪秋的话不禁陷入了沉思,这种方法也许的确可行,比单单依靠查私来赚钱强的多,回头应该先和晋伯商议一下,然后再找些田地试试…… 他心里一阵轻松,不由得扭头看着叶剪秋轻轻笑了一笑。 叶剪秋的心又突突的跳了起来,不安地低下头,悄悄地从怀里又掏出一个散发着清香味儿的水蜜桃递给司徒瑾,司徒瑾拿着粉艳的桃子在手里把玩,漫不经心地道:“这是哪来的?” “我自己种的,这颗先熟了……已经洗干净了,你吃吧!喜欢的话,回头给再你留一个,否则朝歌就抢走了。” 司徒瑾张口咬了起来,果然甜蜜可口,皮薄多汁,咬破皮后,只要轻轻一吸,那果汁和果肉都能吸食干净。 看着司徒瑾吃的可口,叶剪秋开心的托着腮帮子也甜甜的笑了起来,顺手又在兜里掏了一把桂花糖递给司徒瑾,司徒瑾表情古怪地看着他:“你怎么像个百宝盆?” 叶剪秋有些脸红:“我只是想将最好的东西让你吃……” 司徒瑾慢慢地接过桂花糖,意味深长的看了他一眼。 两个人默默地坐房顶上,看着天空中的彩色云霞渐渐变了浅灰色,一轮圆月欲说还羞的从云层里露出头……此时,又开始刮起冷风,不知道叶剪秋从哪里又掏出一件厚皮子,轻轻地给司徒瑾盖在身上。 司徒瑾双手正枕着后脑看天上的月亮出神,感到身上一阵温暖,他看了看到身上盖着的厚皮子,不由得拉过叶剪秋的手,将一件东西放在他手心:“你看看这个,在鹰头山捡到的,你可曾在西兔儿村见过类似的东西么?” 叶剪秋感受到他手掌的温度,有些心旷神怡,但是他仍认真的拿起那块东西对着月亮看了半天,最后他笑着道:“这是玻璃。” “玻璃?你还真的知道?” 司徒瑾有些惊讶。 “是啊!” “你为何不说它是水晶或是琉璃呢?” “因为它不是。” 叶剪秋摇摇头,这很明显是一块粗糙的玻璃,不仅颜色发绿,里面还有汽泡。对于玻璃的知识叶剪秋知道的并不多,只是听说过琉璃的主要成分是二氧化硅,而玻璃好像是沙土和石英的混合物。 司徒瑾不置可否的看着他半晌,最后道:“你还真有点意思。” 叶剪秋低着头有点害羞。 又一阵冷风吹过,叶剪秋不由得打个哆嗦,司徒瑾将皮子掀开一角道:“躺这里面。” 叶剪秋欣喜地躺在司徒瑾身边,小心地将额头一角轻轻的贴在他宽厚的肩膀上,司徒瑾就像一堵温暖而厚实的大墙,贴在他身边是如此有安全感。 “你多给我讲一些建设兵团的事。” “好的。” 叶剪秋想了想道:“青阳镇周边地广人稀,到处都是可以开垦的荒地,你们可以先找一些经验丰富的老农,考察一下哪块地皮适合种植什么样的作物。适当的条件下也可以搞生态农场,比如,养殖一些家畜,这些干燥的沙地养家畜很好,最起码偶蹄目的家畜不容易生病,家畜的肥料可以上田,而田地的庄稼和秸杆又可以养家畜……” “……眼下快要收麦子了,等麦子收完,庄稼人就闲下来了,这时候就有大量的人手可以用。你们可以考察一下秋天的作物,比如玉米,大豆等,如果有可能,也可以种植一些果树,比如桃子,大枣啊……果树下面也可以进行立体种植,种上一些成株矮一些的农作物,油菜,麦苗等,适当的时候可以放一些家禽进来,不仅可以除草除虫,还可以利它们的粪便作肥料…… “……这里温差大,棉花会很适合在这里生长,经济价值也很高。至于农作物,我也可以帮忙,我已经培育了一些土豆芽,最适合在干旱沙地种植,产量高,虫害少,又可以当主粮食用,将来肯定非常受当地百姓的欢迎呢……” “……如果你们人手不够,也可以先雇用一些当地人来种地,他们工钱不高,而且种地比你们有经验。有了你们军团做后盾,农民工们也可以放开手脚来做事,最好事先将沙地揽一些肥料,我看皮狙粪就可以,先将土地养肥,再下种也不迟。田地最好找在有水源的附近,比如流沙河,靠近河道浇地比较方便,对了,你们这里有没有水车?利用水车循环的原理,可以将水流引到田地里去,省工省力……” “等田地的工作告一段落,也可以建一些合作社,将自己的农产品自产自销,粮油,棉布,水果,家畜,肉蛋……到时候,你们军团的家眷和子弟也可以来社里帮忙做生意,不仅大家都能赚到银子,而且那些军士们也解决了后顾之忧,可以放心的上前线……” 叶剪秋不停的说着,司徒瑾目不转睛的看着他。 不知道过了多久,等叶剪秋终于一口气说完后,回头到看到一双光彩灼灼的眼睛,他立刻闭了嘴巴,不好意思地道:“这些事情,我也不知道说的对不对,你们可以找一些当地人咨询一下,千万别做了无用功,这就是我的罪过了。” “无妨,只管说出来,我会看着安排。” “嗯。” 司徒瑾长叹一声,默默的看着天上彩云遮月。 叶剪秋也看着天空笑:“月亮很美,对么?” “是很美。” “月亮就像在白棉花里行走……” “是啊,真像白棉花……” 时间流逝的很快,不知不觉夜色渐渐深了,远处传来几声狗吠和敲梆子的声音,两个人竟然聊到子时,司徒瑾坐起来道:“我们去睡吧!太晚了。” 叶剪秋脸红红的:“嗯,听你的。” 司徒瑾站起身来,伸个懒腰,一纵身就从高高的房顶跃下,轻盈的如同一片羽毛,只留下叶剪秋在屋顶傻了眼。 看着司徒瑾毫不犹豫地翩然离开,他长长叹了口气,将屋顶上的皮子收起来,又撅着屁股小心翼翼的爬下屋顶…… ☆、二十五 司徒瑾的书房亮起了灯,叶剪秋却不能立刻进屋,他还要烧洗澡水。 叶剪秋回到厨房,将水缸里的水舀进大锅,点燃了柴火,搬个板凳坐在灶膛边开始填柴。很快,大锅里的水就煮沸了。叶剪秋又往锅里兑了一些凉水后,捋起袖子伸出胳膊肘往水里探了探,微烫,洗澡正好。 正当叶剪秋将灶上的热水一瓢瓢的舀进水桶后,叶小溪突然从门外进来,对他道:“哥,俺和你抬水吧!” 叶剪秋很惊讶:“小溪?你怎么还没睡?” “俺听到你和大人在屋顶说话,就睡不着了。” 叶剪秋只好和叶小溪一起将水桶抬到书房的净室。 一灯如豆,司徒瑾换上了一身雪白的寝衣,烛光将他的脸映出一个完美的侧颜,如瀑般的黑发垂在后背,两条长腿在桌案下交叠在一起,他正低头坐在书案前写着什么。 叶剪秋当浴桶倒满热水后,叶小溪仍没有走,而主动走到司徒瑾面前道:“大人,俺帮你擦背!” “不必。” 叶小溪低着头走了出去,不一会儿,他又端着一盅热茶回来道:“大人,你喝茶。” 司徒瑾看了他一眼,沉默的接过茶盅道:“你可以退下了。” “是。” 叶小溪脸色有些失望,他悄悄地对叶剪秋可怜巴巴地道:“哥,大人他不稀罕俺。” “小溪,你回去睡吧,明天还要早起。” “嗯哪。” 见他默默的走远,叶剪秋就关了房门。司徒瑾将那茶盅放下,起身就去了净室。 司徒瑾的书房陈设简单,砖幔地面,白灰墙,四个铜角红木落地大衣橱,上面分别写着春夏秋冬四个小字,一个雕花的紫色檀木大书架,上面陈列着满满的书,另一个多宝阁上还摆了几件青花瓷器和一个小小的铜制香炉。 墙上挂了几幅简易的字画,还交叉着挂着几把刀剑,一边的矮榻上放着皮盾和箭壶,还有擦的明晃晃的一把长刀。墙角一个檀木架上还从上向下摆放着大小不一的五张大弓,几件做工复杂的金属榆叶甲被挂在彩漆衣架上……这间书房整洁干净,散发着好闻的墨香味儿。 叶剪秋看到这么多兵器不由得收回了目光,好奇地看着眼前的书案。 书案上摊开了几页信纸,还有一摞线装书籍,他翻了翻。 这个时候已经有了印刷术,书里面的字是竖列的繁体字,大概也能猜出写的什么。他拿起桌上的一张信纸,上面已经写了一半的字“……青阳镇南北之咽喉,昔人谓扼吭拊背,非虚言也,与螭国通商而后议者,多轻腹地而重海疆……” 这些书里有几本兵书和杂记,里面竟然还夹杂了一个图文并茂的画本,书本里的故事是母慈子孝之类的事。 此时,突然从净室里传出一阵激烈的哗啦啦的水声,就像水龙头拧开了最大的阀门。叶剪秋抬头愣了愣,这屋里怎么会有水龙头? 他好像想到了什么,吓得一把将书盖到自己发烫的脸上…… 忽然从耳边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这本书你看的懂么?” 叶剪秋吓得“腾”地站了起来,将书本一把扔到桌上:“看、看不懂!只看里面的插图来的。” 原主肯定是不识字的,他不好直接承认。叶剪秋暗自腹诽,这司徒瑾怎么这么快就出来了,走路也没个声简直吓死人! 司徒瑾擦完手后将毛巾交给他道:“我要洗澡,你不进来侍候么?” “好!” 叶剪秋接过毛巾,局促的跟在司徒瑾身后,一路心脏突突狂跳。 司徒瑾进屋后就站在浴桶边,坦然的伸开双臂等他侍候。叶剪秋低着脑袋拿着毛巾不安地搓着自己的两只脚,最后小脸通红的叶剪秋将毛巾搭在自己肩上,伸出颤抖的双手开始为司徒瑾解衣。 他解开司徒瑾腰里的束带后,宽松的白色寝衣立刻襟口大开,露出里面肌肉结实的胸膛。叶剪秋从来没有遇到过如此煎熬的情况,他感到司徒瑾的呼吸喷洒在他的发顶,屋内好像更热了。 叶剪秋又转到司徒瑾的背后,将他的上衣轻轻的脱了下来,一个性感而又完美的上身展露在他面前……不能多想!绝对不能失态!叶剪秋咬着牙抓住司徒瑾的裤腰,用力一把将他的裤子褪到脚脖子! 叶剪秋蹲在地上,眼睁睁的看着司徒瑾那结实的长腿从散落在地的裤子上走开,他觉得自己心快要从喉咙里蹦了出来!他没有胆量去欣赏上方那无以伦比的美妙风光,他怕自己命丧当场! 只听到“扑嗵”一声,司徒瑾下水了,叶剪秋长长的松了口气。 叶剪秋来到浴桶前,开始为司徒瑾擦后背。还好,在水里的司徒瑾很乖,让伸胳膊就伸胳膊,让抬腿就抬腿……洗头的时候,也是听话的低着头,任叶剪秋将一瓢瓢的热水从头顶浇落,闭着眼睛的司徒瑾一声不吭。 终于,等这场活色生香的澡洗完后,叶剪秋觉得自己七魂已经丢了六魄。 叶剪秋找到一条宽大的毛巾,从后背一把将出浴的司徒瑾腰间包住,并牢牢的将毛巾打个结。光着上身赤着双腿的司徒瑾边擦头发边往床边走,看着被自己遮挡住最美妙部分的叶剪秋有些叹息,再等等吧,早熟的瓜是苦涩的果…… 由于长发还很湿,司徒瑾并没有立刻入寝,而是坐在案前翻起了书。 叶剪秋来到他身后道:“大人,我给你按下脖子好么?可以减轻疲劳。” “嗯。” 叶剪秋将自己的双手先搓热,然后伸出手指开始在司徒瑾的耳后,脖颈处轻轻按摩,司徒瑾不禁将书放下,闭上了眼睛,抬起头静静的享受。 叶剪秋的力道拿捏的很合适,不仅按摩了肩膀,还将手指伸进他的发中按摩头皮,双手交叉拢住头发轻轻往外拔发根,这样可以舒缓头皮上的血液。按摩完头皮后,他用拇指在他的太阳穴,眉心处揉。 感到眉心处传来的酸楚感,司徒瑾不禁轻哼了一声。 “是不是这里不舒服?有点酸疼?” “嗯。” “所谓痛则不通,通则不痛,看来大人是心事重,经常皱眉才造成穴位淤积,如果适当的刮痧,效果会更好。” 司徒瑾觉得非常舒服,他道:“身上可以按么?” “可以。” 叶剪秋小心翼翼的扶起他道:“大人最好趴在床上,这样比较方便。” 司徒瑾听话的趴了上去,看到床头的大软枕伸手就拉了过来,将脸埋了上去,他深深的吸了口气,枕头上有一股茉莉花的清香,让他觉得很舒服。 叶剪秋开始大力按压他的后背和脊椎,将自己的手指微蜷,利用手指的关节在脊椎连接处一一按压,司徒瑾不禁又哼了几声。 叶剪秋一口气按摩了他全身,直到最后按摩司徒瑾的双脚时,才发现他已经睡着了。 满头大汗的叶剪秋轻轻的放下他的双脚,将被子小心地给他盖上后,才擦掉额头上的汗水,去净室那还温热水中又将自己彻底清洗了一遍。 司徒瑾这一觉睡的非常好,直到第二天阳光照射进他的床前,他才睁开眼。 他轻巧的翻身下了床,感到自己全身筋骨仿佛被重新洗涤一遍那样舒爽,看到睡的死沉的叶剪秋,他穿戴好出门了。 ☆、二十六 今天的太阳很灿烂,玫瑰色的阳光照耀在青阳镇。 叶剪秋拉着板车走在宽阔的青石板路上,板车上载满了沉重的货物,虽然这辆二手板又沉又破,而且一直在发出吱扭吱扭的声音,就像有只小猫躲在车轮里。但是叶剪秋笑容满面,脚步轻快走在路上,欢快的心情就像只小鸟飞出胸膛,他不禁哼起歌:“我们走在大路上,意气风发斗志昂扬……” 曾几何时,他觉得自己孤身一人在这个陌生的世界漂泊,用奇异的眼光打量着每一张陌生的面孔,拥抱着每一座陌生的建筑,浸泡在异域的风情中。他就像一条鱼,漫游在新的水域,没有人真的认识他,也没有人注意他,也没有人能听懂他的歌。而他却随心所欲的研读着这个陌生的世界,有如研读一本书…… 现在,他有了梦,梦里有诗歌和远方,这个梦里有秘密,也有了企盼…… 黑着脸的顾树林蹲在杨树林里苦苦等候,当他终于看到叶剪秋姗姗来迟后,气得差点将烟锅子摔到地上。 他沉着脸走到叶剪秋面前,一边将烟锅子别在腰里一边埋怨道:“叶兄弟,你今日没有守时,曹五白白诈了俺二十个铜板不说,等俺去县城送货,还要挨主家白眼!” 说起这个,顾树林就气不打一处来,这曹五不仅敲了他二十个铜板,而且顾树林的这张脸也在曹五那里挂了号,下次想冒充顾客逃保护费,怕是没那么容易了! 叶剪秋抱歉道:“顾大哥,实在对不起,家里有事耽搁了,今天的蘑菇白送大哥一筐!” 顾树林立刻脸色阴转晴:“叶兄弟就是豪爽!今日的事就罢了,再无下次了!” 顾树林唠叨:“俺实在等不上,跑到府门口想去等你,结果一早就看到司徒大人出府了,本想进府寻你,却没那个胆子……叶兄弟,你家大人脾气怎样?好相处么?” “你去府啦?下次我若再迟顾大哥可以进府找我,府里的人都很好,尤其是司徒大人脾气也特别好,对下人从来没有训斥过,也没有过难看的脸色。” 顾树林不禁道:“那可真是老天保佑!主子和下人很少听说相处这么好的,叶兄弟真是好运气!听说前些日子红嫂子卖到留闾村的李老爷府上的丫头,有一个被打的残了。” “为什么?” 叶剪秋惊讶,这么狠?尽管马婆子总是动不动就嚷嚷着打板子,但是极少出手。 顾树林不屑地道:“那小丫头爬了李老爷的床,被吃醋的姨娘狠狠地修理了呗,听说肚子里的孩子也没保住,被一脚踹下来了!” “李老爷也不管么……” 不管怎么说,有了肌肤之亲,也要好好照顾才是啊! “管?李老爷管得来么?后宅里美妻俏妾无数,一个丫头算什么!光他名下记上族册的嫡子庶孙也不知道有多少个!李老爷睡罢了那丫头第二天就把人丢到脑后头了……这不,今儿一早李府又来买人了,一口气又买了二个丫头四个小子!” 叶剪秋小脸有些发白,心里在怜惜那丫头之余,也暗自庆幸自己运气真的好。心里更加觉得这司徒瑾是个好人,而且全府上下包括马婆子在内,相处的就像一家人一样。 “对了,叶兄弟,今日有花草卖么?仙客来客栈要几盆花草,指名要几盆好看的牡丹,不知道兄弟还有货么?” “有!姚黄魏紫,明天就出货!” “好咧!”顾树林一脸喜气,这次又赚大发了,上次叶剪秋让他托卖的牡丹被曹家人买走,说是去绵州府送礼,一把赚了十几两!这个叶兄弟可是个财神爷,千万不能得罪!来的迟些就迟些,谁叫人家有养花种菜的手艺呢! 想到这里,顾树林热心地道:“哥这次去县城送货,叶兄弟有啥捎带的没有?” “要买十几个红泥大花盆,五个青瓷花盆,余下的要买几个小点的,顾大哥看着办,回头银钱多退少补。” “成!咱兄弟俩办事,都省心!” 叶剪秋和顾树林匆匆结算完银钱后又赶去集市,今天他来的晚,日头毒辣了起来,他只好找一个毡帽戴上,又将身上的棉夹袄脱下。 他来到集市又买了很多东西,正巧遇到买菜的李氏。李氏上前叫住他道:“小秋,大杨树村有村民来青阳镇上门卖牛乳,价钱倒是不贵,三个钱能买一小盆。婶子一个人也喝不了,等明儿你卖完货来婶子家喝牛乳可好?” “好!明儿我就去。” 这个提议正合叶剪秋的心意,他早就打算买头下奶的皮狙养着,每天喝些乳品增加营养,好早点长胖。而且他刚刚又扯了布,买了几斤兔子毛,正准备找李氏商量着做些衣服,顺便研究一下怎么将这些毛纺成线,然后织成毛衣。这织毛衣的活儿非常复杂,得手把手的教她才是,他早已经磨好了粗细不等的几幅毛衣针。 一听叶剪秋的提议,李氏非常感兴趣,她提起那大包的兔子毛道:“这些兔子毛我先拿走,婶子得回家好好捉摸一番……这兔子毛是不是得先煮煮?闻着味道挺大!而且婶子也得去借一台纺花机,看看能不能纺成线,只怕得多少要损耗一些。” “不怕,婶子大胆去做,有损耗算我的,这批不成再买几斤就是。等纺成了线,先给婶子织一件衣服,听说兔子毛织成的衣物又顺又滑,贴身穿可舒服了,早晚穿上可比皮袄子强多了。” 李氏最喜欢这些新奇的手工活,听到叶剪秋的建议后,她市场也不转了,迫不及待地拎着大包兔子毛就回家研究去了。 正当叶剪秋打算回府,又听到身后有人叫他:“大小……” 叶剪秋回到头,叶大山背着一大筐黄色的炭石正对他笑着打招呼。 “你又来啦?” “嗯哪,昨儿去山上采一些炭石来卖,敲打了一宿呢,连觉都没睡好……这不,一块也没有卖出去呢,这可怎么回村……”叶大山为难地道。 “放我车上吧,我收了。” “嗯哪!” 叶大山利索的将一筐石头倒在板车上,不停地打量着叶剪秋的大板车和车上的东西。 叶剪秋见状道:“叶大山,你又没吃饭吧?” “没呢,肚子饿得转筋疼,头晕眼花。” 叶剪秋自打卖掉后就一直没有喊过叶大山父亲,而是直呼其名。 对于这点,叶大山表面上没计较,但是他心里却很委屈。 这孩子估计还在生他的气,气他这个当爹的无能将他卖掉了!可是若不是将大小卖掉,他现在能混的这么好么?穿的也好,一身新棉布短衫,千层底布鞋,浑身上下没有一个破补丁!吃的也好,一张小脸再也没有以前那黑瘦发青的鬼样子,脸颊有肉了,而且气色还这么好!还有花不完的银子!哪次要钱一掏就是好几两,还买了辆大板车! 啧啧!叶大山不禁暗叹,果然家里有老神仙保佑,只是没有想到是大小这个孩子先得利了,而不是他叶大山或是二妞! 他一个老汉不发势也就罢了,但是想想二妞他就叹气!这么出色水灵的丫头,却没有遇到好机会。人牙子红嫂子倒是捎过几回信儿,说是有大户人家愿收她做小,可是叶大山和牛氏死活都不同意!为什么他家二妞就不能当个正房夫人?虽然说娘家是穷,但是闺女出嫁重点就是找好婆家,而不是挑娘家!为啥他家二妞就不能遇到个一掷千金,能为二妞要死要活的大家公子? 可是不放出去吧,那二妞呆在家里咋能像她姐大妞那样嫁给一个庄稼汉?!想想就害怕!这么个千里挑一的好闺女,怎么地也得穿上绸子,用上下人!她哥大小是混的不错,可是又怎么样,不过也是一个做饭的!连大小这样的都能混到花不完的银子,更何况是他家二妞?! 可是叶剪秋并不知道叶大山心里的想法,而是照常将叶大山带到早点摊前,给他打了饭,包了一包油炸饼。 叶大山已经不像第一次收到东西那么激动万分了,而是很自然地将东西放在背后的藤筐里,开口道:“大小啊,上次你给俺买的卤牛肉,你爷爷可喜欢吃了,直吵吵还要!你爷爷病的时候吃不下东西,就爱吃几口你买的牛肉活命,直夸你孝顺,还想让你回家看看他……” 叶剪秋叹了口气,只好又给叶大山包了一大包卤牛肉。 看着叶剪秋拉着板车要走,叶大山有些着急地上前道:“大小啊,你爹说出来都脸红,虽然爹筐子里有一大包吃食,可是不能当路费使啊!这炭石你都收了去,可是爹身上一文现钱都没……” 看着丝毫没有脸红的叶大山,叶剪秋只好又给他掏出了几十个铜板。 第6节 恋耽美 正文 第7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7节 “你回去吧,路上小心些,过几天我就回西兔儿村看看爷爷。” “嗯哪!路上小心点,别让贼娃子把你的钱摸了去!” 叶大山眼馋的盯着叶剪秋怀里的钱袋子。 ☆、二十七 这次和叶大山相遇,叶剪秋并没有像原来那样将自己的收入分给他一大半,而是只给了他几十个铜板。叶大山的态度明显不太满意,说东说西,厮厮磨磨的不想走。最后实在看叶剪秋不愿再多出一文,他这才依依不舍的离去了。 毒辣的太阳又开始毫不留情的照耀着这片大地。 叶剪秋拉着板车走在回去的路上,白花花的阳光刺的他睁不开眼,热风不时撩起他的衣襟,掀起他的大帽沿……他撩起肩上的汗巾擦了一把脸上的汗水,此时,板车轮子发出的吱扭声显得格外闹心。 路上的行人少了很多,热风刮起路上的沙子,不时被风卷起的粗砺黄沙打在脸上都是疼的。路两边的大树被晒的耷拉着叶片,野草被晒的缩成一团,有气无力的承受着太阳的暴晒。大中午头的,百姓们能躲在家里就躲在家里,没有什么要紧的事,是鲜少有人出门的。 冷不丁的,宽阔而又安静的马路上,突然有一个男子从叶剪秋身边匆匆而过,一股特别的河腥味儿随风传来。 本来被太阳晒的昏沉沉的叶剪秋顿时精神一振!如果他没有闻错的话,刚才随风传来的那股腥味好像是鱼虾的味道! 只见前面急步行走的男子一身普通庄稼人的打扮,他戴着一顶褐色的宽沿草帽,穿一身磨的发黄的皮衣裤,腰里系一根麻绳,脚穿着一双皮子缝制的软底鞋。身后背着个藤筐,那味道就是从藤筐里发出来的。 叶剪秋连忙上前追赶,只是那人走的实在太快,两只脚在沙地疾走,轻盈的像是一阵风! 叶剪秋连忙大喊:“喂!前面那位大哥!请留步!” 只见背着藤筐的男子稍稍停了一下,又抬腿急走。 叶剪秋急了:“喂!前面那位大哥,可有鱼要卖么?” 一听此言,那男子终于停了下来,回头静静的站在原地,看着叶剪秋拉着板车跑了过来。 叶剪秋气喘吁吁的跑到那男子面前,不禁笑道:“你走的真快!差点就错过你了。” 那男子并没有言语,只是不动声色的打量着叶剪秋。而叶剪秋也觉得这男子装束有些奇特,天气这么热,这男子的大草帽沿拉的低低的,脸上还蒙着厚厚的面巾,帽沿下偶尔一闪而过的眼神,如鹰般冷酷而犀利。 叶剪秋注意到他扶着藤筐的手,那双手瘦长有力,关节粗大,让人惊骇的是,手上的指甲不仅黄的发黑,而且又尖又长还弯曲带着钩,如同鹰爪般尖锐。 那男人仍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他。叶剪秋感到有些紧张,但是他仍鼓足勇气,恭敬的施个礼道:“这位大哥,你的筐里可是有鱼虾要卖么?” “你如何得知我背篓里有鱼的?” 那男子开了口,声音又粗又哑,阴冷的如同从十八层地狱传出来的,让他不禁打了个寒噤。 “哦,大哥你刚才从我身边经过时,我闻到的……” 果然对方背的是鱼!叶剪秋定了定神,坚持想和他做这笔买卖。 男子枭枭的笑了:“倒是长了一幅狗鼻子!” 叶剪秋没有理会他揶揄的话,而是拱手恳求道:“这位大哥,我知道在流沙河捕鱼不易,在下可出高价购买,请这位大哥忍痛割爱。” 男子没有说话,而是围着叶剪秋转了一圈,不时低下头趴在他身上嗅来嗅去,甚至还抬着他的下巴在他脸上闻了闻。 叶剪秋被那双长有力的手指捏得下巴发疼,他心有些发毛,这位渔夫的行为实在是太诡异!不过本着能人异士都有怪癖的原则,叶剪秋乖乖的站在原地忍着没动。 那位渔夫终于满意的停了下来,将自己身后的背筐取下来放在地上,掀起上面蒙的布,抬抬下巴让叶剪秋自己去取鱼。 叶剪秋兴奋地蹲了下来,只见背筐里干巴巴的,除了一个扭来扭去的皮袋子外不见一点湿痕。叶剪秋拎出沉重的皮袋子,那里面的鱼力气很大,扭动的更厉害了,他一个没抓牢,皮袋子“啪”的一声掉在地上,袋子里的鱼拼命往外挣扎,袋子一鼓一鼓的。 “是黑虎鱼么?果然名不虚传,真凶猛!” 叶剪秋感叹! 那渔夫上前抓住要逃跑的皮袋子道:“这只是条幼鱼。” 渔夫一把拎起袋子,狠狠往地上摔了一下,皮袋子里的鱼终于老实了。那渔夫一把将袋子扔到叶剪秋的板车上,拍拍手道:“拿去!” 叶剪秋立刻开始掏钱,那男子却背起藤筐道:“不收钱,送你了!” 叶剪秋惊讶:“为什么?” 男子又发出一阵怪笑:“因为你身上的味道好闻!” 说完,男子抬腿就走,临走说了句:“你身后有人跟着,小心你的性命!” 一头雾水的叶剪秋站在风中凌乱,眼睁睁的看着那个怪异的男子离去。 叶剪秋又重新拉起板车,不禁回头看了一眼,可是除了被晒得快要溶化的路面和阵阵热风外,安静的看不到一个人。 叶剪秋心里有些忐忑,他边拉板车边回头,内心暗暗想着如果真有歹人,该如何脱困?这个世道可是不讲法律的,有钱有势有武力者是强者,弱小者命如草芥,任人欺凌。 躲在树林中的曹五等人看到叶剪秋频频回头,有人不禁大骂:“娘的!被那小子发现了!” 曹五恨恨地道:“发现又怎地?今日爷爷就要给那司徒瑾一个教训!” 他又对身边的麻子脸道:“那小子确定是司徒府的人?” 麻子脸道:“没错,俺盯他好几天了,这小子就是司徒府的下人!看起来还是个管事的,不仅负责采买,而且还做生意!” 曹五兴奋:“那就他了!寻常的下人俺还不屑的动手!” 话说这曹五也是窝囊,看到自家堂兄曹福牛被司徒瑾伤成的惨状后,让他对司徒瑾恨的咬牙,但是老娘却发话不让他轻举妄动,说是这司徒瑾将来要和大哥合作做买卖!可是这口气他怎么能咽下去!连老六也气得青筋暴跳,他们曹家人在荚县跺跺脚,神鬼也得让三分,怎地总受这司徒瑾 的窝囊气! 其实曹五压根不敢对司徒瑾直接出手,他曾经打算着杀了一个巡检司的军士报仇!可是他却又犹豫了,设计杀了人后该怎么办?万一那司徒瑾查到是他干的,那曹家上上下下一个人都别想活!司徒瑾可是出了名的重兄弟情谊,他对那些从临月城跟来的死忠的兄弟们可是看得比自己的命都重! 曹五还曾经想将主意打到那些已经成了家的军士头上,那些军士的家眷可是都在乡下,如果悄悄下手也算是报复一次!可是这种做法曹五自己都嫌弃!干不过那些军士就找一些老弱妇嬬下手,不仅传出去丢死人,连他自己也臊的慌! 好在这司徒瑾竟然在青阳置了宅子,买了下人,这下曹五终于想到出气的办法了!他可以不动司徒瑾的兄弟,但是他可以打这些下人的主意啊!这些下人不过也是用银子买来外人,而且和司徒瑾没有太多瓜葛,打死打残这司徒瑾也不会太在意。若是到最后真的被查出来,大不了他曹五送给司徒瑾十个八个的就是,不过花些银子而已!最重要的是,他这口气算是出了! 想到这里,曹五下了决心,他一挥粗如腊肠的大手道:“将那小子拖进树林,给我狠狠地打!直到打死为止!” 曹五手下得令后,立刻冲出树林,朝叶剪秋奔去。 话说这叶剪秋突然看到从树林里冲出一群人后,吓得愣在原地,这不是曹五身边的人么?尤其是那个一脸麻子的? 他不禁大声对麻子脸道:“你们是不是要保护费啊?我交就是了……” 可怜的叶剪秋,想到了今天早上也被迫交了费的顾树林,还以为他自己也是因为没有交摊头费被曹五惦记上了。 还没等叶剪秋掏出银子,就被人连拉带拽拖进了树林。 有人捂着他的嘴,一把将他丢在地上,地面上的石头咯得叶剪秋后背一阵剧痛。 他看到曹五,就开口解释:“我可以把原来的费用补上……” “拿命补吧,下辈子找一个靠谱的主子!” 说完,一群人拳打脚踢朝可怜瘦弱的叶剪秋身上招呼。叶剪秋弓着背,护着头,心里电光火石般的转了无数个念头,这帮人连解释的机会都不给,而且也不要银子,上来就要性命!难道说是司徒瑾在外面得罪了人? 叶剪秋来不及多想,一个大耳光朝他脸上扇了过来,叶剪秋眼前一阵发黑,鼻子顿时流出了血。有人从地上将手无缚鸡之力的叶剪秋拎了起来,叶剪秋嘴角渗血,脸颊肿涨,但是他仍想给这些人最后一个机会:“你们是不是想杀了我?” “是!今日爷爷就要你的命!” 曹五伸手就去抓他的脖子,叶剪秋扶着他的手,喘着气道:“真的不放过我?” “费话恁多!杀了你回头去找司徒瑾算帐!谁让他总找我们曹家的晦气!” 曹五又伸出了肥手。 ☆、二十八 叶剪秋头上的帽子早不知道丢哪儿去了,绾头的棉巾也散开了,一头长发如瀑布般倾泻至腰间。看着被黑亮的长发遮挡住脸的叶剪秋,曹五那抓着对方脖子的手不由得松了松。 这叶剪秋也真是无奈,他进府几个月,只有头发越长越好,虽然满头青丝如瀑,但是活计太多,每天都要戴上帕子蒙头,即使偶尔有不用帕子蒙头的时候,也要用棉巾将头发紧紧的绾成髻,并不散落开来。加上这里的气候恶劣,当地百姓不管男女老少出门不是戴帽子,就是蒙帕子,可惜了这头绝世美发,却鲜有人知。 曹五心里暗自嘀咕:这小子看起来蛮顺眼的……俗话说美人看骨不看皮,他那光可鉴物的长发,以及细软的腰身,看起来是个美人,也不知有没有被司徒瑾收用过? 想到这里,曹五不禁伸出手去拨开叶剪秋额前的长发,看到他平淡无奇的脸后,曹五松了口气!就这面相,除非司徒瑾喝醉了才会收用他! 曹五下了决心,手上又开始发力。 突然,众人眼前黑色影子一闪,一股特别的味道弥漫在树林里。 “不好!” 曹五大叫,但是已经来不及了,众人瞬间双眼迷离,如同喝醉了那般跌跌撞撞,有几个人已经支撑不住瘫软在地。 只见叶剪秋一只手紧紧捂住自己的鼻子,另一只手用力的甩了一下,从袖子咕噜咕噜滚了一地的仙人球。 叶剪秋指着曹五等人大声命令道:“跪下!” 只听得“扑嗵扑嗵”,曹五等人听话的跪了下来,仙人球上长长的尖刺瞬间扎破了他们的膝盖,但是他们仿佛浑然不觉疼痛,仍老老实实的低头跪在那里。有几个腿脚发软的人也不由自主的开始往仙人球上爬,他们俯下身来紧紧压在那些长满尖刺的植物上,有些人脸上还扎了一些小的仙人球,顿时渗出了血。 叶剪秋虽然不杀人,但是他也并没有打算就这么放过这些人,他又命令道:“你们把自己的头发都解开!” 古人全是长发,头发就是羞辱他们最好的武器。 几个人非常配合的纷纷将头发都解开,叶剪秋不慌不忙地走向前,他首先来到曹五身前,捧起一把长刺蒺藜往曹五头上揉了起来,不一会儿,曹五乱蓬蓬的头发里就塞满了蒺藜,像爬满头的灰色大虱子! 很快,其余几个人的头上也沾满了蒺藜,当叶剪秋将这些人的脑袋狠狠揉了个够,又将剩下的一些蒺藜倒进几个人的裤裆里,叶剪秋这才收了手。他背着手慢慢地在这些人中间来回巡视,满意的点了点头。 曹五等人身不由已,他们就像被中了邪术一样被人左右。虽然脑子清醒,而且身上的疼痛也感受清晰,但是丝毫却反抗不得。 叶剪秋最后终于拍了拍手,发了话:“滚吧!” 曹五等人互相搀扶着,低着头谁也没有说话,灰溜溜的慢慢走出了杨树林。 这伙人口不能言,浑身麻木僵硬,腿脚又不便,只能在烈日下慢慢腾腾的像散步一样的走了回去。这一路上,偶尔有路过的百姓见到他们后就大吃一惊,然后飞奔而去找人来瞧稀罕。很快,跟随曹五身后的人越来越多,有些人甚至不顾太阳的暴晒,拖家带口,呼朋唤友的像瞧大戏一样围观! 百姓们一路说说笑笑,指指点点的一直跟着他们,热闹的像过节一样。 曹五万万没想到,他们竟然受到了所有青阳镇百姓的嘲笑,这次报复之行遭受到了此生最大的耻辱! 此后一连多天,这伙人都躲在家里没有露面,这头发上的蒺藜浑身是小刺,牢牢缠在头发上顽固的很,洗吧又洗不掉,摘吧又不好摘,剪又不能剪……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嘛!气得他们在家里暴跳如雷!最痛苦的就是那裤裆里有蒺藜的兄弟,当时叶剪秋可是用脚踩上去使劲搓了搓!害得家里的婆娘只好拿剪刀将他们的亲小弟剪成了白虎兄! 有诗云:佛陀手里曼陀罗,洒向人寰醉者多。蚀骨销魂终不悟,沉迷致死亦欢歌! 叶剪秋抚着衣袋里已经收好的花朵暗叹,那黑色印度曼荼罗花果真厉害,花语就是不可预知的死亡和爱。吸入这种植物花粉后,会产生某种幻觉,人们会感到自己与周围的环境脱离,眼前的影像虚无缥缈,但是幻觉中的实物又是那么真实可信,从而任人摆布。就连《神农本草经》也说它是“麻味辛平,主五劳七伤,多食令人鬼狂走……” 当那如同黑色丝绸,大如喇叭的花朵发出浓烈香味突然出现在手心时,连叶剪秋也有些恍惚,这黑色的花朵神秘而又美丽,本来他是想变出一些大麻或是牛蕈菌之类的,但是伤人上瘾之类的还是罢了。 等叶剪秋整理好自己走出树林后,他发现自己板车还在,只是装鱼的皮袋子不见了。他四下寻了寻,就在路边的土沟里发现了皮袋子。他一拎起袋子,里面的鱼又开始拼命挣脱,叶剪秋学着那渔夫的样子,狠狠在地上摔了一把,鱼又消停了。 叶剪秋一回府,守门的马友道看到他一脸的青紫不禁大惊:“小秋,你这脸是怎地啦?” 叶剪秋却一脸兴奋地道:“老马!今天我们吃鱼!有人送我一条黑虎鱼!你来帮我杀!” 马友道更吃惊了:“吃鱼?还是黑虎鱼?有人白送的?小秋啊,莫不是你从别人手里抢来的?看你一脸的伤……” 叶剪秋没有解释,他高兴地将板车拉到后院,拎起皮袋子就来到厨房。紧随其后的马友道也匆匆赶来,他也实在太好奇这黑虎鱼到底是什么尊容,很多当地的百姓对黑虎鱼只是听其闻,而不见其形。 府里的下人们听到动静纷纷赶来,一听说皮袋子里是黑虎鱼,顿时众人大哗,人们不仅议论纷纷,更是有人迫不及待地想让叶剪秋打开袋子。尤其是叶小溪,好奇地瞪着两只圆溜溜的眼睛蹲在地上,手里拿着小木棍不时地捅一下袋子,可是袋子根本没有反应。 “它大概已经死了,已经摔了两次了。” 听到叶剪秋这么一说,叶小溪失望极了。 但是马友道却摇头:“哪那么容易,据说黑虎鱼脱水能活一天,而且有人亲眼见过黑虎鱼从水里一跃到岸,一口咬着喝水的山羊的脖子就跳回水里,也有人见过黑虎鱼在河滩上挪动好几丈,只为吃草丛里的鸟蛋!” 围观的众人听到此言,又吓得往后退了几步,看着袋子不敢解开。 叶剪秋拿把菜刀,将皮袋子解开,只见这个皮袋子一连套了好几层,当他解开最后一层后,才见到袋子里蜷着黑乎乎的一条大鱼。叶剪秋倒拎着皮袋,那条足足有二十来斤重的黑虎鱼扑嗵一声就倒在了地上。 只见这条传说中的黑虎鱼身子呈梭子形,浑身无鳞,鱼皮黝黑且又硬又厚,鱼身上还有突起的段段黑色骨节。最令人发怵的是,这条鱼虽然被皮子牢牢捆住了嘴巴,但是那鱼嘴上颌仍露出一排雪白锋利的尖牙,鱼身上所有的鱼鳍都被人提前割掉了,露出粉白色的鱼肉。 马友道兴奋地搓着手道:“这捉鱼的真是好功夫,听说这黑虎鱼的鱼鳍尖硬如刀,若不提前割掉,只怕没有袋子能装,早就损掉了。这鱼的牙齿给俺留着,车成珠子定是好物件儿!” 说完,马友道就接过叶剪秋手里的菜刀,想将鱼翻个,从肚皮上下手。结果一有人碰触,那鱼哧溜就滑到了叶小溪背后的树坑里!众人大乐,没想到这鱼像长了脚般,还会逃跑! 马友道笑:“还是先将它打晕为好,这一刀杀不死,只怕还会咬上一口。” 有热心人立刻寻来一根比胳膊还要粗的木棍,马友道呸呸的往手心里吐了口唾沫,抄起棍子就来到树坑,大力朝鱼头上砸去,只听到嘭嘭两声,一条黑影腾空而出,重重地落在屋檐上!黑虎鱼那条没有尾鳍,但仍很粗重的肉尾巴拍打得砖瓦砰砰响! 围观的下人们又笑又叫:“天呐,这黑虎鱼还会上房呢!” “这畜生若是张了翅膀,不得飞上天!” 马友道犯了倔脾气,他越是杀不了这鱼,他越是想试试!他就不信了,这黑虎鱼离了水还这么邪性! 有人寻来了梯子,然后上房檐用棍子小心翼翼的将黑虎鱼从房顶拨了下来,这条黑虎鱼又经历了它第三次的猛摔。 马友道看着地上的黑虎鱼沉思半天,他暗暗觉得用棍子是打不死的,万一这鱼用力反弹,会将自己打晕!最后他一拍脑袋,大叫道:“小秋,你们去屋里烧水,今儿咱们要烫鱼!” 叶剪秋听话的去烧水去了,马友道又指挥其它下人去寻两个大盆,就连马婆子听到动静也从屋里走了出来,听说到捉到了黑虎鱼后,也不禁走向前瞧稀罕。 “这就是黑虎鱼?看起来也不大呀?” 听马婆子问,有人就道:“剪秋哥说这是条没有长成的幼鱼,大鱼根本捉不住。” “鱼是哪来的?有人卖么?” 下人摇头:“听说是有人送的。” 马婆子一头雾水。 当马友道看到有人拎来两个木盆子后,不满道:“不成,得找两个大铜盆,若是鱼嘴上的皮子松了,这木盆定会被它啃穿!” “去库房拿铜盆!你们几个跟我来!”马婆子带着几个下人去库房取盆子,当两个大铜盆抬来后,厨房的热水也烧开了。 马友道小心地用皮袋子包裹着黑虎鱼,将它丢进铜盆,然后迅速地用另一个盆子牢牢扣上。 马友道一挥手,指挥着众人:“都跟着俺去屋里端热水!” 很快,马友道和其它人每人手里都端着热气腾腾的大盆子就出了门,他们来到院子中央那大铜盆处,对守在旁边的叶剪秋道:“小秋,你将盆子挪开一些,我们将热水倒进去后,你就将盆子盖上!” “好!” 看到叶剪秋将铜盆小心翼翼的挪开个缝隙后,马友道飞快地将一盆热水倒了进去,倒完后他立刻闪身,身后端着热水的人又向前倒了一盆,在一连倒了三大盆热水后,叶剪秋迅速将铜盆合严,只听到盆内响起了激烈的撞击声。 马友道一把拉开趴在盆上的叶剪秋,自己一屁股坐了下来,还招呼叶剪秋等人一起坐在盆上面。铜盆上足足坐了四个人,即使如此,盆内仍撞击的厉害,坐在大盆上的几个人颠簸个不停,叶小溪见状,上前就一屁股坐在了马友道腿上! 众人不禁大笑,只见几个人坐在铜盆上,盆内不时传来嘭嘭的沉闷的响声,好像这几个不停的放着惊天响屁。 马婆子笑道:“吃个鱼可真是个技术活儿,全家老少齐上阵!” 作者有话要说:  黑色曼陀萝只是本人的癔想,千万不要当真。 ☆、二十九 当大盆内的响动终于停止后,众人将上面的铜盆掀开,只见那条原本虎虎生威的鱼已经烫成了黑白开花卷。 马友道直喊可惜,这鱼皮如果不损坏,可以做成清脆可口的“四丝拌龙衣”。而叶剪秋也觉得遗憾,这鱼的表面已经烫的微熟了,很影响接下来要做菜肴的口感。 尽管如此,在众多兄弟姐妹热切的目光下,叶剪秋还是系上围裙,硬着头皮开始处理黑虎鱼。 他先除去鱼的两腮,只见这两腮处被他揪出来两朵硕大的鲜红的腮绒花,又惹得在一旁观望的众人一阵惊叹。接着他又在鱼尾处和鱼腮下各切上两刀,然后找出白色如牛筋状的鱼腥筋,一只手牢牢捏住鱼尾处的一头,然后用刀面在鱼身上轻拍,一边拍一边慢慢往外抽筋,这鱼身两侧的白筋若不抽出来,鱼会非常腥。 由于鱼肉丰富,叶剪秋一口气做了九道菜:脆香鱼脯、葱油鱼片、瓜酱鱼丝,茄汁鱼块,糟氽鱼丸……鱼头炖了豆腐汤,鱼骨剁成段裹了代替面包糠的干镆头渣儿,蘸了蛋液后炸成鱼酥块。最后用剩下的边边角角用鸡蛋淀粉腌制,放入砂锅炖成了鱼骨腩皮大米粥…… 众人欢天喜地的开始享用,有人炸了辣椒酱,也有人下地下室抄了一盆小泡菜,叶小溪兴冲冲的开始煮他的臭鸡蛋!连马友道也乐呵呵的拿出了他的酒! 闻到鱼香,酱香,酒香,还有臭鸡蛋的臭香后,马婆子哭笑不得,看着孩子们高兴的像过年一样,也就随他们去了。 到了晚上,司徒瑾仍是骑马直冲入府,这次他看到叶剪秋正满脸喜气的看着他,甚至对快要碰到脸的马头还伸出手抚摸了一下。 “怎地这么高兴?” “给你做了好吃的。” “什么好东西?莫非是龙肝凤髓?” “差不多。” 司徒瑾笑了,叶剪秋也冲他甜甜的笑。 “你的脸怎么了?” “没什么,被鱼尾巴抽的。” 司徒瑾又笑了:“我都听说了,曹五的事你干的漂亮!”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曹五的事立刻就传遍了整个青阳镇,有人说那曹五等人不仅满头的蒺藜,而且身上还挂着长满刺的大圆球,那怪球扎得人满脸稀巴烂!青阳虽然缺水多沙,却并没有仙人掌生长,当地人不知道仙人掌这种植物。但是司徒瑾却知道它,皇宫里有一位来自大漠之北的异国妃子,由于思乡心切,曾派人专门去她的故乡,那沙漠深处移植了很多仙人掌,当时种植在宫中的时候,引来很多人的惊叹,因为那无叶仙人掌也会开花,而且那花朵盛开时非常壮观,美丽异常!而这个叶剪秋,正是和植物有渊源的人物…… 司徒瑾弯下腰,伸手摸了一把叶剪秋微微红肿的脸:“为什么不说实话?怕我担心?” 叶剪秋红着脸摇摇头:“是我自己不想说,你在外面已经够辛苦了。” 做为一个合格的贤内助,在后方要独挡一面,尽量不让在前线打拼的心爱之人担心。没事就诉苦,寻求庇护,依赖他人不是叶剪秋的风格。 叶剪秋不禁抓住司徒瑾在他脸上的那只温暖的大手道:“快下马洗一下吧,要不我做的菜快凉了。” “好!” 叶剪秋依依不舍的松了手,目送着司徒瑾牵马进了马厩。 等司徒瑾洗漱完来到饭厅,就看到叶剪秋守在桌边正眼巴巴的等着他。 见司徒瑾进了屋,叶剪秋立刻轻轻拉开椅子,司徒瑾发现这把椅子上还被细心地系上了一个皮垫子,坐上去很舒服,没有了原来那硬梆梆的感觉。 等司徒瑾坐定,叶剪秋将桌上扣着的盖子打开,只见是一盘红亮的剁椒鱼,干锅娃娃菜焖鱼鳔,桂圆炖鱼胶以及一个小白瓷盆鱼头泡饼,旁边还有一盅掺着青菜丝洒了小香葱花儿的鱼肉粥和一碗胭脂米。 叶剪秋递给司徒瑾一双牙著后,悄悄地给他倒上了一杯助消化的蜂蜜柚子茶。 司徒瑾吃很斯文,奉行食不言的原则,整顿饭用完,从头到尾室内都是安安静静的,只有牙著碰碗碟的声音。 叶剪秋不时的注意着司徒瑾的表情,不知道他是不是喜欢吃这鱼宴。 他不了解司徒瑾的饮食习惯,也不知道他有没有什么对食物过敏的症状。所以,他心里一直很紧张。还好,自始自终,司徒瑾看起来并没有什么不妥。 等用完餐后,叶剪秋收拾了餐桌,又去烧了热水。时辰还早,叶剪秋将灶膛里的柴火用柴灰盖上,让热水就那么温着,等到了时辰,再挑进净室不迟。 等叶剪秋匆匆用完饭后就来到书房,司徒瑾见他进屋,就指着桌案上的砚台道:“研墨吧,我有信要写。” 叶剪秋乖乖地开始研墨,司徒瑾将一张信纸摊开,拿起一只毛笔,慵懒的看着叶剪秋的手,静静地等着写字。 感受到司徒瑾注视的目光,叶剪秋的手不由得有些发抖,砚台外溅了几滴墨汁。 “对不起,对不起。” “无妨。” 司徒瑾有的是时间,他干脆往身后的椅背上一倚,抬起眼皮不动声色的看着他。 叶剪秋仍是一身烟灰色的短衫,头上包着蓝粗布的帕子,身上穿了一件青色小夹袄,左右交领,只在细腰系了一条细布带,那双研墨的手干了这么久的家务,手指仍然干净清洁,不见粗砺。 司徒瑾眼睛眯了眯,看着他那平淡无奇的脸,心里直道可惜。 叶剪秋低着头,终于将墨研的差不多了,才开口:“好了,你写吧……” 司徒瑾站起身,慢慢来到叶剪秋身后,将毛笔递给他:“你来写,我来口述。” “我、我不会写字……” 叶剪秋真的不会写那软趴趴的毛笔字,手拿着长长的笔竿子,有些不知所措。 感觉到身后传来的阵阵温暖和轻轻的呼吸,他紧张的心直打鼓,那种电流般蹿过的感觉从头顶直灌脚底板! 司徒瑾轻轻的将笔放在他手里,把他圈在怀里,握着他的手将毛笔蘸了墨。 “慢一点,我来教你,撇捺如刀,点如桃……” 叶剪秋心里慌乱的像头小鹿乱撞,手抖的筛糠似的,毛笔在纸上跟鬼画符似的点了几道,他欲哭无泪,带着哭腔道:“我不行,不行……” 司徒瑾“嗤”的笑了,叶剪秋感觉到自己头顶全是司徒瑾的呼吸,以及那独特的男性荷尔蒙味道,他觉得自己快要承受不住了! 司徒瑾终于放开了他,起身去净室了。叶剪秋哀叹一声,软软的瘫在了椅子上……他没想到自己竟如此没用!这世间最美好的感情来临时他竟那样害怕和胆怯! 勇气!勇气!一定要鼓足勇气抓住自己的幸福! 到了夜晚,洗完澡的司徒瑾仍是在腰里系着那块毛巾,趴在床上享受叶剪秋的按摩,等叶剪秋按摩到脚,司徒瑾已经起了轻微的酐声。 此时夜深人静,窗外传来夜鸟的咕咕声,窗户没有关严,随风飘到桌案的信笺上几片粉色的落花……叶剪秋守在司徒瑾身边,感到一种细水长流般的温情。 他想到了一首诗:我的心像一只唱歌的小鸟 它在水边的嫩枝间筑巢 我的心像一棵苹果树 累累果实压弯了它的枝条 我的心像五彩缤纷的小船 双桨在平静的海面上荡起波涛 我的心比什么都高兴 因为我的爱就要来到…… ☆、三十 司徒瑾照常早早的就来到署衙,他从不来在府里用早午饭,而是和自己的那帮兄弟们在一起。 他跟着这百十号兄弟们一起在军旗飘扬和号角声声中晨跑操练,在司徒瑾眼中,军团里从上到下的每一个军士,不仅要勤练兵,而且还要读书识字,学会娱乐……军队是精密的,它的要求无所不能,严格而又不讲任何条件,司徒瑾对自己士兵要求的很简单,只有两个字——优秀。 尤其是驻守在青阳镇这个地方,每天都要去鹰头山巡逻,鹰头山上恶劣的环境,使得这些士兵们不仅要比别人多吃一倍的沙,而且还要比别人多吃百倍的苦。 高耸的鹰头山顶,没有人能上去——除了风。 风沙不仅迷眼,而且那大风甚至将人像片树叶子似的吹到空中去,荡上两圈,再抛向山坳。风沙让人呼吸困难,这些兄弟们老犯迷糊。司徒瑾刚来到青阳镇时,一片忠心赤胆,不管天气如何,他总是带着自己的兄弟们每天坚持上山,定时完成巡逻监查,因此,在巡查途中,也死了不少弟兄。 那些兄弟们现在已经变了模样,肤色变黑,皮肤干燥,每个人至少都脱了几层皮。既使如此,那些兄弟们写给家里的书信依然只报平安…… 黄沙,大风,一只盘旋在长空中的鹰…… 当早练完毕后,朝歌就带着一个小分队去巡山了,而司徒瑾则和晋伯在一起议事。 晋伯将一个钱袋子交给司徒瑾,开口道:“钧之,这里是你的几个月来的饷银,一共六十四两。” 自从署衙开仓卖货后,银子回来不少,这次终于能将拖欠的饷银发到每一个人手里了。 司徒瑾掂了掂袋子,摸着下巴道:“我府里还过得去,这些银子发给兄弟,听说罗正的老婆生了重病,给罗正分一些,再分给等着娶媳妇的老黑和柱子他们……既然我们准备建农场,所以正是需要银子的时候,就留着买种子雇佣人手。” 自从司徒瑾提出要建农场后,晋伯和朝歌就开始在青阳镇周边寻找合适的田地。青阳镇附近的荒地其实有很多,但是大多数集中在那些富的流油的乡绅手里。最后他们选了半天,就决定了几十里外那流沙河河弯处的八百亩荒地。 这八百亩荒地的归属者不仅有曹家,还有十几家本土乡绅。而司徒瑾的做法则和这些土地拥有者当初的做法一样——强占。原始的资本积累都是血腥的,很多站在强者之位的人最开始几乎都是通过掠夺,圈地等手段而挖了第一桶金。 多年前,当青阳镇空虚时,这些乡绅就趁机白白占领了这些土地,由于现在青阳镇地广人稀,劳动力少,所以这些靠着河岸的田地一直没有人耕种。但是如今却被司徒瑾看上了,既然你们任由荒费,还不如让我来种。 当然,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司徒瑾并不想拉什么仇恨。这八百亩的荒地共有十几户的占有者,分到每户头上也就是十几亩的样子。化整为零后,不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人的本性就是如此,如果只有一户被无缘无故被别人占了十几亩的土地,虽然对他们来说并不是什么大钱,但是面子上肯定过不去,定会恨的咬牙切齿的觉得他司徒瑾欺负人。但是十几户一起被别人占了便宜,大家心里就会平衡很多……你看,不光有我,还有谁谁谁都被司徒瑾那厮占了便宜…… 晋伯将司徒瑾的银子分开一部分,开口道:“不用全部拿出来,多少留下一些,你府里毕竟有十几口人要养。” 说起这府里的下人,其实司徒瑾并没有操什么心,马婆子善于管理下人,府里和睦团结,从来没什么勾心斗角的烦心锁事。而那个叶剪秋也有来钱的路子,倒是司徒瑾得力的后方助手。 司徒瑾将晋伯分好的银子重重往前一推道:“不用,我府里有个聚宝盆。” 晋伯笑了:“叶剪秋?” “对!”司徒瑾点点头。 正在数银子的叶剪秋又打了个喷嚏,他揉揉鼻子,对顾树林道:“顾大哥,都对着呢,一共十筐蘑菇,五茬芽菜苗,算上那堆零散瓜菜总共是二两三。扣掉你捎来的花盆那一吊钱,一共是一两八。” 顾树林点头,满意地道:“帐是没错,但是还有那十个小红泥花盆是大哥送你的,虽说不要钱,但是你可得记在心里。” 叶剪秋笑了:“当然,顾大哥很大方。” 顾树林不好意思地挠头:“亲兄弟也要明算帐,不管占便宜还是吃亏,咱俩心里得有数才是。好吧,不和你多聊了,哥还要去县城送货。” 顾树林拉着马车要走,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大笑道:“这几日真是清静,原本就准备好了给曹五摊头费,没想到那个家伙竟然生病了!” “是啊,听说病的还不轻呢。” 两个人不约而同的都笑了,就连在一边做生意的摊主听到他们的谈话也乐,不由得打趣道:“这曹五不来,倒是还常常想念。” “你想他做什么,他还有什么可让你想的?” 顾树林不解。 那摊主笑道:“就是想他那大鸡窝脑袋和猪肚子呗!” 众人大乐,市场内一片详和。 叶剪秋和顾树林告别,他慢悠悠的拉着板车在集市上闲逛。 集市上多了很多收麦时节的货品,毛口袋,镰刀,杨木铲,桑木叉,别棍,仓囤,从外地进来的竹扫帚,竹筛子……还有很多用来捶打麦穗的原始农具,这种工具看起来很像拨浪鼓,大头细身,中间还有个绳子连接。叶剪秋好奇地蹲下来,拿起它就抡了起来,这个工具力道刚刚好,捶在地上不轻不重…… “大小……” 叶剪秋重重地叹口气,将东西放在地上,站起身来回头看着叶大山。 “大小,买东西哩?” “我就看看。” 叶大山揪起头上的帕子,抹了把脸,又将帕子蒙在头上笑着道:“你这孩子现在就是城里的人啦,咋还会让你下地干活哩?这家里的麦子有人收,你姐夫尹石头可能干了,比皮狙还壮实,有了他,家里活大小就不必操心。” 叶剪秋看着他背着的炭石道:“又没卖出去?” “嗯哪,虽说俺天天来集市,可是没有熟户,人家都不知道俺是干啥的。” 叶剪秋无奈地道:“你想做买卖赚钱,就应该老老实实蹲在卖炭柴的地方守着,等客人来买,而不是背着筐子跑来跑去的。” “俺明白,你爹这不是……想你了嘛!瞧俺大小,现在胖了些,好看多了……” 叶剪秋苦笑,两个人天天见面,叶大山会想他?只怕是想他的银子罢了! 按照惯例,叶剪秋仍旧给叶大山买了早饭,称了卤牛肉,包好一摞炸饼,最后收了他的炭石,又给他五十文钱。 叶大山将东西仔细放进筐里道:“大小啊,明儿你回家一趟吧,咱全家都想你了,不光是你爷念叨你,连大妞也想你了,她成天光是听俺念叨你如何如何,大妞都哭了……打小就数你们兄妹俩就要好,一起长大……” “好,我明天回去。” “真哩?那真是太好了,俺赶快回家,让你娘准备准备,明日烙白面饼吃!” 叶大山兴奋地脸冒红光:“大小来了住上一晚不?好让你娘收拾一下咱家的炕!” 接着他又无奈地道:“唉呀,只怕是大小睡惯了那罗汉床,嫌咱家的石头炕咯的慌哩!” “不必麻烦了,我晚上就回去了。” 叶大山有些遗憾:“唉呀,这么多日子不见,家里人定是有很多话想和你唠唠哩……那好,爹就先走了,明儿爹就不来集市了,就在家老老实实等着俺家的大小子!” 说完,叶大山高兴的回去了。 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叶剪秋感觉有那么一瞬间,那叶大山好像对他真的有些亲情。 叶剪秋来到仁义胡同,李氏开了院门,招呼他把板车拉进院子。 李氏这边忙着给叶剪秋热牛乳,蒸鸡蛋羮,而那边叶剪秋就将炭石倒进厨房,又将院子打扫一遍,顺便又将李氏的水缸挑满。 李氏看着忙得像个陀镙似的叶剪秋,不禁心疼地硬拉着他,按着他的肩膀让他坐在板凳上,将一杯温热的牛奶和一碗嫩如豆腐脑的蛋羹端上桌。 李氏家的这个小院子安静而又温馨,虽然面积不大,但是院子里搭了棚架,种了葫芦和豆角,菜棚架子下就是一张小方桌。 虽然阳光很强,但是那棚架下斑驳的阳光并不热,反而一片荫凉。叶剪秋坐在桌边,棚架上的花朵不时往下落,有几片花还落进碗里。 李氏坐在叶剪秋身边道:“小秋,快吃!瞧你怎么不长肉啊?还是这么瘦!脸上这是怎么了,怎地有些发青?府里的人可是打你了?” 叶剪秋对李氏笑道:“没有,是我自己不小心跌倒了。” 李氏又回屋拿了瓶药酒,细心地给他涂抹,责怪道:“怎地这么不小心?定是府里的活太多,累着了!这府里的主子也真是少见!都是主子养着下人,哪有下人给主子贴钱的,走遍天下也没有这个理儿!咱家小秋不干了,银子攒够了就赎身!” 叶剪秋心里一阵阵温暖,同样是长辈,叶大山则说他胖了,来城里当下人是享福。但李氏却总是嫌他瘦,而且一眼就发现他脸上隐约的青痕。还总是抱打不平,嫌府里的人对他不好。 不管叶剪秋做什么,李氏都觉得他是对的,这点让叶剪秋很是感动。李氏就像个慈祥的爱唠叨的老妈妈,没有原则没有理由的爱着自己的孩子。 李氏拿把蒲扇坐在叶剪秋身旁边打扇子边唠叨,说自己纺的线如何糟糕,像一团乱麻;毛衣针总是不听话,捏在手里像把锄头;还有那个皮拖鞋,穿上去舒服的很……她不时地将扇子往叶剪秋那湿漉漉的后背上扇,叶剪秋低着头喝着牛奶,拿着小勺吃着鲜嫩的蛋羹,仿佛姑姑就在他身边。 叶剪秋不禁抬起头问道:“婶子,我想打听一下,这男子的姻缘是怎么个结法?” 一听此言,李氏不禁心事重重地叹口气道:“小秋啊,你若是女子就好了……” “婶子,为什么这样说?” 叶剪秋有些紧张。 李氏将扇子放下来,担忧地看着叶剪秋道:“小秋啊,你托婶子做的衣服和鞋子,都是给那个司徒瑾做的吧?” 叶剪秋点点头。 李氏心里明白,那司徒瑾在是个在青阳镇出了名的丰神俊朗的人物,也是很多待嫁女子的春闺梦里人。小秋他努力挣钱,却不想出府,肯定是因为他。 只是…… 李氏开口道:“小秋,你年纪小,可能没有人对你讲过这些事,婶子就给你好好说一说。这里的男子是有娶男妻的,但是那些只是家里实在是贫困,娶不上女子为妻的人才无奈结的契兄弟,义父子。但凡有条件好一些的人家,都是要娶女子为正妻的,毕竟女子才能传宗接代。为了自己的嫡子出生就有一个名份,那正妻必须是女子。若是想立男子为正妻,除非他不想延续香火……但是这世上,有几个男子不想有后呢?” 叶剪秋沉默。 李氏又道:“也有去母留子,立男子为正妻的情况。但是那只是极少数,去母的手段不仅有违人伦,而且惨忍……孩子的地位并不高,因为孩子有了男子为母,是不讲礼法的,让人说三道四,指指点点。所以,即使有正妻因为意外去世,男方还会另娶其它女子填房……” 李氏叹气道:“小秋啊,你看那些村里的农户,即使穷的吃不上饭,也是拼了命的想娶个女子为妻,就是想让自己的香火延续……” 停了很久,叶剪秋才怔怔地道:“那若是,双方是真心相待该怎么办?就不能结为夫夫了么?” “他们可以在一起,但是只能为妾。即使身为妾室的女子,地位也比男妾要高的多。县令曹达就好男风,但是他也娶了一妻三妾四个女子,即便是他最喜欢的男子,也最多立个公子的身份,比男妾听上去稍好一些罢了,地位其实是一样的。” “公子?男妾?” 叶剪秋喃喃道。 ☆、三十一 马婆子和李氏都非常疼爱孩子,而且两个人均膝下无子,具体原因叶剪秋倒也听说一些,那就是多年前的那场灾难……所以,青阳镇的百姓特意避开这敏感的话题,人们见面寒喧,从不打听对方家里有几口人。 看着叶剪秋拉着板默默离开,李氏担忧的目光一直看着他的背影消失。 ………………………… 叶剪秋炼出了好耳力,当司徒瑾骑着马离府还有几十米他就能听到那枣花的马蹄声,然后来到树下等待。 司徒瑾回到家,照例在槐树下停了马,叶剪秋静静的站在那里,正笑吟吟的看着他。 看到树下的人,司徒瑾觉得自己的心有一种被泉水洗涤后的宁静。不管什么时候,叶剪秋总是像早春的风一样温柔,永远是那么慢条斯理,从从容容。 叶剪秋拉着他的马,抚摸着枣花的头,对司徒瑾道:“回来啦?洗洗手去吃饭吧!” “嗯。” 司徒瑾听话的去了。 第7节 恋耽美 正文 第8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8节 叶剪秋将饭菜布上桌,今天他准备了两荤两素:用西红柿熬制的浓浓蕃茄酱做成的茄汁蘑菇,还有加了黑木耳红甜椒的蒜泥白肉,用槐花蜜汁和绿豆泥做成小月饼状的甜糕,四季鲜嫩毛豆炒肉沫,再配上一盘两拼小笼包。这盘包子的一半是薄皮透着绿意的三鲜素馅,另一半是透着酱红色的香菇牛肉馅。最后他又端上一碗水果燕麦蜜豆粥,粥里还加了一个嫩生生的糖心荷包蛋。 司徒瑾虽然吃饭时没有像晋伯和朝歌那样快,但是食量也不小,不管叶剪秋端上来的饭菜量有多少,他几乎都能吃光,从不挑食。这让身为厨师的叶剪秋非常有成就感。 但是今天司徒瑾发现叶剪秋有些不同,他站在自己身边布菜的时候,总是用目光深深注视着自己。 司徒瑾突然开口道:“你有心事?” 他忽然发现自己原来也可以这么小心,连声音都温柔的怕吓到叶剪秋。 叶剪秋点点头:“嗯,有些心事,晚上我们谈谈可好?” “行。” 司徒瑾答应的很爽快。 夏天的美,莫过于傍晚和黄昏。太阳是一个圆圆的红,跌进云里,云就燃烧起来。 等叶剪秋忙完手头的工作后,就开始搬梯子上房檐。这个地方,他和司徒瑾都非常喜欢,高处远眺,不仅能看到青阳镇的风景,而且还能闻到弥漫的花香。 司徒瑾坐在房檐上如约而候,绚烂的晚霞中,终于露出了被夕阳染成红色的小脑袋。叶剪秋艰难地上了房檐后,不由得长吁一口气,然后软软的坐在司徒瑾身边,递给他一个酒壶。 司徒瑾笑了:“难道不是有话要说么?” “你先喝着,有话慢慢说。” 叶剪秋又掏出了用油纸包着的五香花生米和几根麻辣鸭脖子。 司徒瑾不客气的喝了一口酒,一股辛辣直冲上头,他不禁咳嗽几声,脸都红了。叶剪秋连忙给他捶背,连声抱歉。 这里盛产四大烈酒:闷倒驴,狼翻锅,小鸡蹦,猴儿笑。由于此地干旱的原因,谷物细小坚硬,久煮不化,非常费炭火。所以当地的百姓经常将谷物磨成粉来食用,虽然做粥不易,但是酿酒却是非常好。 叶剪秋给司徒瑾的酒,是自己用儿狼翻锅做的酒头,腌制而成的李子酒。鲜红发紫的李子洗干净切上十字花刀,放入坛子里,浇上几瓶烈酒密封,半个月左右后,果汁和白酒就会渗出来溶为一体。 司徒瑾还以为仍是上次那甜滋滋的果子露,没想到这次的酒这么有劲儿!不仅浓浓醇厚的酒香中带有一丝酸甜的口感,而且酒的色泽如红艳剔透的宝石。 “真是好东西!”司徒瑾不禁称叹。 叶剪秋笑:“你喜欢就好。”他的手依然留恋司徒瑾那宽阔结实的后背,不舍得拿开。 夕阳终于消失在云层里,整个青阳镇又溶进了月色中。 此时被夜色笼罩的青阳城,建筑和树影如同黑白胶片。在没有电力的古代,没有喧哗,只有安静。整个世界素面朝天,似一张清纯的脸。 府里的大门亮起了红灯笼,轻风拨动时,在墙上洒下横斜的影子。灯笼给夜色增添了几分诗情画意,也带出了几分幽幽的,不可言状的情韵。 月色下,正在细酌慢品的司徒瑾是一道最美丽的风景,他双眼似水波横,长眉似山峰聚,那不时被风掀起的衣袂和长发,更显得他的人似风中最凌厉的一面旗帜…… 看着近在咫尺的司徒瑾,叶剪秋却无法开口。一则他觉得两个人还没有到无话不谈的地步。二则身为绅士的自己,无法直接询问对方比较隐私的个人问题。 “我能喝点么?”叶剪秋开了口。 司徒瑾看了看他,将酒壶递了过去。 叶剪秋捧着酒壶,毫不犹豫地喝了几大口,顿时一条火舌从喉咙里直冲而下,脑袋嗡的响了起来。 呼吸有些困难的叶剪秋将酒壶还给司徒瑾,司徒瑾则好笑的接过来道:“不胜酒力,就少喝些。” 被酒精刺激后的叶剪秋胆子大了许多,他开口道:“我能问你一个问题么?” 终于来了! 司徒瑾不禁笑了:“只管问。” 叶剪秋不安地看了他一眼后,将头扭到一边。很快又回头看他一眼,却再次将头扭到一边……最终当他又一次看向司徒瑾后,鼓起勇气大声道:“大人,你若有非常喜欢的男子会怎么对他?” “相守到老!” 听到司徒瑾坚定的回答后,叶剪秋情不自禁扑到他温暖的怀里,觉得自己就像拥抱着整个海洋…… 真好!真好啊!他没有看错人,司徒瑾永远是那么出色,那么优秀! 真开心!真开心啊!司徒瑾并没有推开他,而是双目含笑的看着自己! 当司徒瑾想开口说什么,却被叶剪秋捂住了嘴巴。 “你先别说话,我怕你说出来的,是我不能接受的。” 这么美好的夜晚,他不想听到一丝一毫令自己伤心的话。但是,好像很有希望是不是? 叶剪秋双颊绯红,双目如一汪秋水:“大人,我们还有很多时间,我会守在你身边,耐心等待……” 司徒瑾拉开他的小手,轻声道:“好……” 叶剪秋伏在司徒瑾的怀里,感受到对方身上好闻的叶道和淡淡的酒香后,开心的笑了几声,只听到“呛郎”一声,叶剪秋竟然一把抽出了司徒瑾腰间的长马刀! 司徒瑾脸色大变,他“嗖”的一下子就跳了起来,正要起身去夺,只见叶剪秋脚步踉跄,晃晃悠悠的举着刀在房顶上大声道:“我自横刀向天笑!醉里挑灯把剑削!” 眼看叶剪秋快要从房顶上掉落,司徒瑾飞身上前一把将他抱住,迅速卸下了他手里的长刀。叶剪秋已经趴在他怀里睡着了,软绵绵的像个布娃娃…… 司徒瑾苦笑,这个家伙! ☆、三十二 当叶剪秋再次醒来,发现自己躺在软榻上后有些迷茫,他坐起身,揉揉眼睛,随后又想到了什么,脸红了起来。 昨天晚上,他喝了酒就迷糊了,虽然脑子很清楚,却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他记得自己晕乎乎被人抱了下来,最后又被人小心地放在榻上,还盖了被子…… 司徒瑾! 叶剪秋从榻上跳了下来,匆匆跑到司徒瑾的床前,床上没有人,只有叠的工工整整的被子,窗外的阳光也变得刺眼……天哪!他睡的迟了,而且今天要回西兔儿村! 西兔儿村的洞屋冒起了炊烟,牛氏正在用心的烙着面饼。 匆匆从外面跑进来的叶拴闻到油烙饼的闻道,咽着口水的走到母亲身边,看着已经烙好的两盘面饼伸手撕了一块! 牛氏刚要阻止,已经来不及了。叶拴也不嫌烫,左右来回掂着饼往嘴巴里填,嘴里嚷嚷道:“娘,为啥骗人呀,这饼子只包了一层白面皮,里头还是黑杂粮!” 牛氏将另一盘装的面饼撕下一大条递给叶拴:“吃这块,这是纯白面烙的!” 叶拴喜孜孜的接了过来,好奇地道:“娘,为啥烙两样饼?这也不好分呀,看起来都一个样!” “你懂啥?这包着白皮的饼子是给你石头哥吃的,这纯白饼子是给你大小哥吃的。” “石头哥不爱吃纯白面饼么?” “嗯哪!他喜欢吃杂粮!” 叶拴一头雾水,白面饼多好吃呀,娘还抹了一层芝麻花椒盐!石头哥也真是怪,竟喜欢吃那糙的干拉喉咙的杂粮! 牛氏叮嘱叶拴:“等大小回了家,你得喊他哥哩,可不能再没个规矩,大小大小的叫!” 叶拴翻了个白眼:“谁叫他哥!三棍打不出个屁,窝囊的要死!” 牛氏抄起擀面杖朝叶拴身上就是一下:“你这臭小子,可不能让你大小哥回家难受!他可不是窝囊费,手里头有白花花的银子!将来你盖大屋子娶媳妇都得指望他!” 叶拴不满地黑着脸,又狠狠地撕下一块白面饼咬在嘴里,提着松垮垮的裤腰跑出去玩了。 挑着水走在小道上的叶大山,迎面就遇到跑的飞快的儿子叶拴,差点撞洒他晃晃荡荡挑着两只水桶。叶大山骂道:“慌里慌张的像啥?水洒了你去担!除了吃就是玩,一点正事不干!”叶拴冲他爹做了个鬼脸又跑了。 叶大山来到屋里,哗哗的将水倒里大缸,牛氏笑道:“里正给你开井盖啦?” “嗯哪!他敢不开么?咱家大小可是在司徒府当差!荚县上上下下除了曹县令,谁都知道就数那司徒瑾大人牛气!俺一说今儿大小要来家吃饭,得挑几桶水,里正不仅跑前跑后的帮俺打水,那婆娘也出来帮俺提桶子,一个鸡蛋也没要!” 牛氏得意洋洋地道:“那贡氏的小子叶小溪也在司徒府当差,可见混的不咋地,不仅没往家里拿过一文,而且府里也从没放他出过门。贡氏瞧见俺都低头顺墙根走,不敢看俺一眼!” “是哩,这西兔儿村在外混的好的,就数咱们家了!” 叶大山和牛氏相视一笑,得意万分。 此时,叶剪秋已经坐在前往西兔儿村的大板车上了。 叶剪秋全身武装,他头上戴着了空心毡帽,宽大的帽沿遮住了额头,脸上也蒙了布,挡住了沙尘。他身后背一个大筐,肩膀上扛着个皮口袋,里面装的全是小米。 小米是很顶饿的粮食,一斤米顶三斤白面,而且煮饭很出货。对于缺吃少喝的贫苦百姓来说,送小米是很实惠的。他的背筐里还有十几斤自己晾晒好的干面条,干面条不仅好贮存,而且加上些瓜菜叶子煮成汤面,更是比小米还要珍贵的粮食。 这辆板车上坐的几乎全是西兔儿村的人,大家都友善的和他打招呼:“大小啊,你今儿回家么?” “是的。” 叶剪秋点头。 有人道:“你爹说啦,现在大小可厉害啦,是在巡检史大人府里当差对不?” 叶剪秋笑了笑,没有说话。 “大小,你一个月多少工钱?你爹说你是府里的大管家,一个月得有十两银子工钱,是真的么?” 叶剪秋摇摇头:“我不是府里的管家,只是个厨子,而且我没有工钱,府里只管吃管住。” 一听此话,问话的那个老乡顿时变了脸,他撇了撇嘴,怪里怪气悄声道:“谁信呢,怕俺沾光哩?” 老乡们也不再和他说话,就这样一路沉默。 叶剪秋初次从西兔儿村出来时,还是半夜大雾蒙蒙的天气,什么都看不清。而现在,他终于可以看清楚这通往西兔儿村的全貌了。 只见这条马路宽阔笔直,而且路上均铺了厚重的青石板,路两边的大树长的粗壮,泛白的大叶片被热风吹的哗哗响,甚至有小鸟窝从树梢刮下来,卷到草丛里面去。 曾经的青阳镇就像一个矜持美貌的女子,富有华丽,贵气端庄,让人神往。可是当她遭遇突变后却被遗弃,她洗尽了铅华,冷眼旁观这世间冷暖……虽然她的容颜不在,但是傲骨和自尊永远不死。 城镇仍残留有高大的牌坊,冷清的多层酒楼,曾经奢华的破旧戏台,蒙上沙尘的石狮,斑驳褪色的雕花的长亭……但是,那座座高大辉宏的建筑仍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那寺庙拥有七层玲珑宝塔被风吹的层层铃铛叮叮作响,那通向四面八方的大马路,不仅交通便利,而且实现了村村通。 这些无意中的细节,好像在无言的诉说着这座城镇曾经无以伦比的奢华和风光,如同淹没在尘烟下的历史,被人偶然发现,就会被惊艳…… 青阳镇两极分化很严重,就如同阴阳两隔的鹰头山那样两界分明。 这里的人们富的富的流油,穷的穷的要死。仅在几十里路之隔的城镇上,富人们住在团花紧簇,绿树环绕的雕花大宅,过着花天酒地,醉生梦死的生活。而越往乡下走,越贫穷,人们住着低矮的窝棚,洞屋……有百姓肤色晒得黑红,赤着精瘦的上身,戴着帕子,光着脚赶着一群群的山羊或是皮狙在光秃秃的山岩上觅食。 板车终于到了村口,叶剪秋扛着自己沉重的东西下了车。 他慢慢回忆曾经只走过一次的路,看着远方赤红色的山脚下,那如同窑洞一样的建筑外冒出的炊烟,他想,可能就是这里了。 “大小!” 叶大山突然出现在叶剪秋面前,高兴地上前接过他肩膀上的粮食,二话不说扛在自己肩头。 “大小啊,算着时辰你该来了,爹在路边等了半天啦,就等着接你哩!” “我刚才怎么没有看到你?” “爹在石头下面的草堆里猫着呢,太阳毒,蹲在路边太晒!” 原来叶大山蹲在路边的石头下,怪不得叶剪秋没有发现。叶大山大步向前带路,叶剪秋跟在他身后。 很快,两个人就来到洞屋,牛氏热情地让叶剪秋坐上炕,还特地在炕上新铺了一层白布单子。 “大小,你就坐这里先歇息,等吃了午饭,就躺在这里睡一会儿,解了乏后才回去。” “好的。” 叶剪秋将身后的背筐取了下来,坐在炕上打量。 这屋里仍是一贫如洗,除了他坐着的这个白布单子是新的外,这个家并没有增加什么新的东西。难道说,他前后一共给了叶大山十两的白银,他真的都给爷爷看病了么? “爷爷呢?” 叶剪秋问道。 “又跑出去了,这会儿不知道在哪瞎蹿呢!自打身子好了,就像原来一样跑的没影,大小莫要担心,到了饭点儿你爷爷一准回来!到时候,你就看到他了。” “哦。” 听到牛氏这么说后,叶剪秋放了心,看来老爷子已经完全康复了。 此时,从门外相挟进来两个人,是叶大妞和她的丈夫尹石头。 叶大妞仍是老样子,穿着薄皮袍子,左手紧紧缩在怀里,她进门看到叶剪秋后,眼睛一亮,冲他羞涩的笑了笑,又飞快地将头低下,走到牛氏身边帮她干活去了。而尹石头,一看就是个老实人,黑红的脸庞,浓眉大眼,宽额头,厚嘴唇,见到叶剪秋后憨笑了两声后,局促地搓了搓自己的大手。 尹石头来到叶剪秋身边,看着白单子不敢坐下,站着开口道:“哥,来啦?” “嗯,刚到。” 冷场片刻后,尹石头挠头,又道:“哥,路上顺利不?” “还好。” 又冷场了…… 叶剪秋心里暗笑,这个尹石头真是可爱,看起来年纪并不大,只有十三、四岁左右,憨头大脑,粗手大脚,一看就是个老实的庄稼汉,叶大妞跟着他,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叶拴听到消息,飞快地跑进来,看到叶剪秋嘴巴张了半天,最后什么也没有喊就去翻地上的背筐,当他翻出一大包水果和点心后,开心的尖叫起来:“娘!娘!大小拿的有果子!这是啥瓜呀?” 叶拴拿了一个白点网纹的珍珠瓜来到牛氏面前,举着甜瓜问道。 牛氏闻到那清甜的水果叶道馋得不行,她故做镇定道:“放回筐里!你爷还没吃呢!还有你二姐!” 叶拴气得大叫:“不成!”然后哇的一声大哭了起来。 “让他吃吧,筐里还有。” 一听叶剪秋发了话,叶拴立刻捧着甜瓜捎带着眼泪大口大口的吃了下去。他三口两口的干完一个甜瓜,不顾满嘴和胸口流的汁液,又蹲下来开始在筐里翻,最后叶拴一口气一共干掉了三个桃子,一个甜瓜,还有一串葡萄,若干点心……被撑的肚子疼的叶拴冷汗直流,“嗷嗷”叫着在地上直打滚,被牛氏气得拎着他的耳朵从屋里拎了出去,一脚将他踹进茅房! 牛氏站在茅房外吼道:“你这个没出息的!都不知道个饥饱!拉不出来就抠出来,别让自个儿疼死!” 叶拴边哭边吐,揉着肚子直哼哼…… ☆、三十三 打了一壶酒回来的叶大山得知儿子贪吃肚子疼,不禁跳脚大骂:“这个半吊子货!饿死鬼投的胎!” 他转身又骂牛氏:“你这个昏头的傻婆娘,都不知道看着他?撑死咋办?坑水都不能喝,越喝越撑!” 牛氏尴尬而又胆怯的悄悄退了几步,这叶大山平时窝囊听话,可是一旦犯起浑来六亲不认,说打就打。 “爹,娘,弟弟这是怎么了?” 一个脆生生的声音响起来,叶大山和牛氏不约而同的回了头,原来是叶二妞回来了。 只见娇小玲珑的叶二妞穿了一身水红色的百褶散花纱裙,腰系鸭蛋青的丝带,脚穿淡芙蓉色的绣花鞋,头发简单的梳了个如意髻,黑亮的发间簪了一朵海棠绢花。她俏生生水灵灵的站在那里,如同仪态端庄的大家闺秀。 牛氏松了口气,开心的道:“二妞回来啦?别管你弟,就是吃多了!”说完就拉起二妞的手,将她带回屋里。 叶大山也笑容满面的地跟在牛氏娘俩后头,早就把还在茅房里哼哼的儿子忘到脑后了! 叶二妞进了屋,看到炕上坐着的叶剪秋,高兴地冲他一笑:“大小哥!” 喊完这声哥后,叶二妞大大方方的坐在叶剪秋身边,嘴巴甜甜地道:“妹子不知道大小哥今儿也要回来,我一个人从青阳镇雇了辆马车回老家,这一路上还挺闷的。要是有哥做个伴儿,咱兄妹俩说说话该有多好!” 叶剪秋吓了一跳:“你自己雇了辆马车?” “是啊!” 叶二妞点点头:“我一个女孩子家家的,怎么可能和别人挤板车!” 牛氏赶紧解释:“大小呀,二妞头一次坐板车回家,就被人偷偷摸了一把,回到家后哭的跟个泪人似的!你说她一个俊俏丫头,能挤大板车么!” 尽管叶二妞每次雇马车回家最少要花五十个铜板,但是为了自己闺女的清誉,这钱花的值! 叶二妞不满地道:“娘!给你说了多少次了,水云裳的贞娘子给我起了名字叫叶婉珍,不叫叶二妞!而且,以后说话别俺俺俺的,土死了!贞娘子说了,让我以后说话也要像临月城来的那些人一样,要说官话呢!” 看着坐在炕上,一身华丽衣着,双腿悠悠荡荡,正往嘴里抛瓜子的叶二妞,叶剪秋有些反应不过来。 叶大山上前笑着道:“大小,你二妹子可有出息了!青阳镇的水云裳是出了名的绣活儿好,你妹子现在是那绣坊的老板贞娘子的最小徒弟,人家贞娘子不仅教她学刺绣,还手把手教她学堆锦哩!” 刺绣,堆锦? 看着身边仍是一身下人打扮的叶剪秋,那现在叫做叶婉珍掩饰不住内心的得意:“大小哥,那贞娘子是有了名的挑剔,尤其是收徒更是讲究,结果俺……我一去她就相中了,而且倾心相授堆锦画!在她那为数不多的几个徒弟里,我是表现最好的!” 叶大山和牛氏满意地相视一笑,他们就知道,这个二丫头不是那么简单的!要说叶大小的发达是牛氏的功劳,那叶二妞的转运,当属叶大山拨的头筹! 为了自己的二丫头,苦思冥想多天的叶大山终于开窍了,死守着西兔儿村永远不会有出头之日!看看叶大小就知道了,简直是活生生的例子! 所以,叶二妞被父亲送到水云裳的织绣坊做廉价小工。 话说当年,青阳镇盛产桑麻,织造业发达,尤其是精美的“潞锦”最为有名,还被列为皇家贡品。但是与潞绸不相伯仲,同为皇室贡品的,还有水云裳那手艺精湛的堆锦画。 堆锦画艺术很美,它浮雕感很强,立体感层次感都很突出。但是顾名思义,堆锦画也极为高档奢侈,使用的材料非常昂贵,几乎全是是用质地细腻、柔顺滑爽、色彩华丽的丝绸,局部还会用上金银丝线……所以,学这个艺术不仅要有耐心,而且很烧钱。 尽管如此,很多人都想拜水云裳的贞娘子为师学艺,但是这个贞娘子脾气古怪,收徒条件很随心所欲,她有时会突然收一个年纪花甲的老人,有时候也会收一个愚笨的男子……总之,谁也猜不透她收徒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话说回叶二妞这里,自从她来到水云裳绣坊后,由于机灵手巧,眼皮子活,很快就被收下当了一名绣工。在水云裳里,不时有贵客来往。她见到了很多品位不俗的富商巨贾和低调奢华的官员权贵,她立刻意识到这里将是改变她命运的地方! 叶二妞不动声色的学习,毫不露痕迹的表现。 精明的她很快就学成了绘画,剪纸,熬粘胶等打下手的活儿。除了本职的工作做的好外,最重要的是她为人谦和,老实本分。她和一起共事的姐妹们关系非常好,话语不多的她从不像其它女孩子那样在背后说三道四,多舌八卦。而且不管什么脏活累活都抢着干,任劳任怨的帮姐妹们干活,吃了亏也总是嘿嘿一乐,从不计较。 有人问她为什么这么能干?叶二妞常挂在嘴边的话就是:“俺是农村出来的,习惯了!” 每天当所有人都下了工,她还在清理绣坊,总是一个人默默留在最后。同伴家里困难,叶二妞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工钱借给别人,而且劝对方不必着急还……这一切,都被贞娘子看在眼里,最终她收下叶二妞做为自己的关门弟子。 贞娘子待自己所有的徒弟似亲人,不仅教她们技艺,而且还教她们读书识字,琴棋书画,烹饪,茶道,插花…… 叶婉珍很满意,但是她最满意的却是另一件事。 贞娘子手下的几个女徒弟,几乎全都嫁到权贵富贾之家!这让叶婉珍激动的几天都睡不好觉,她越是在乎,做事越是小心谦卑,就连可怜的贞娘子也心疼的要死,还劝叶婉珍要自信大方,出身不是禁锢,此后对她更是多加关照…… 总而言之,这叶婉珍觉得自己总算是脱胎换骨,重新做人了! 这个叶二妞,其实很累吧? 叶剪秋并不了解这些,反而觉得女孩子学个刺绣,做个衣服也不错的。叶大山搬了个小石板凳,坐在叶剪秋和叶婉珍面前,和高高坐在炕上的两个孩子相比,叶大山坐在地上,仿佛矮了一大截。 叶大山笑着对叶剪秋道:“大小啊,你这次来的好啊,爹正有事和你相量呢。” “什么事?” “你看,你妹妹学堆锦老费银子了,虽说那绣坊管付一半的材料费,可是这剩下的一半学费也是不少银子哩!先前给你爷爷瞧病还余了不少银子,俺本打算将这四面透风的洞屋收拾一下也没舍得,大小啊,你看看能不能再给你妹妹拿些学费?” “大概需要多少?” 叶大山为难的挠头,叶婉珍不动声色的听着他们的谈话,继续嗑瓜子儿。 叶大山终于开了口:“大小啊,你有多少?” 叶剪秋觉得自己就像被狼盯上的肥羊,内心有说不上来的无奈。 “你到底需要多少?” 听到叶剪秋的发问,叶大山咬着牙道:“一百两银子!” 看到叶剪秋脸色一变,叶大山连忙解释:“大小啊,不是爹心狠,而是学这个技术活儿太费钱,连俺也想不到花银子会这么厉害!若是你妹妹学的快,就能出活,出了活就可以赚银子回钱了,可是眼下,只有花钱的份儿……” 叶剪秋只好道:“我没有那么多银子,恕我无能为力。” 叶大山也焦急的地道:“咱全家全指望你了,若你也拿不出银子,你妹子可咋办?” 牛氏和叶大妞两口子闷头在灶火边忙碌,尹石头不时地用担忧的目光往叶大山那边看一眼,叶大妞又低着头抹起了眼泪,而牛氏则支起耳朵,侧着脸仔细听,连手里的菜刀都轻了很多,生怕露了一个字。 叶剪秋沉默,如果叶大山要十两八两的,也许这次他仍会答应。虽然他手里还有不足百两的余钱,但是他并不愿意都拿出来。凭什么?他一个被卖掉的孩子,一而再,再而三的被卖主伸手要钱? 就在个尴尬的时候,摇摇晃晃的叶栓从外面走了进来,被呕的两眼通红,眼泪汪汪的叶栓揉着肚子一下子就爬到了炕上,仍在不停的哼哼唧唧。 崭新的白布单子上立刻被叶栓踩了两个黑乎乎的脚印,那脏黑的印迹在白布上显得那么刺眼。 叶婉珍拍拍手里的瓜子皮,站起身来冷冷道:“俗话说莫欺少年穷,这将来还不知道谁指望谁呢!再说了,你是家里的长子,你不管家里,谁来管?莫不是还想让娘再卖一个弟妹不成?” 叶剪秋淡淡地道:“那就再卖一个好了。” 叶大山苦着脸说不出话来,牛氏则重重地将菜刀剁在案板上,梆梆的声音好像要将案板剁穿。 叶婉珍反而笑了,白嫩的圆脸笑的灿烂无比:“大小哥说话真有趣,你以为当初卖掉你是爹娘的本意么?但凡能活下去谁去卖儿卖女的?你不过你是家里的老大,当然轮到卖你!若没有你,就卖大妞,卖完大妞,再卖我!即使卖了我,我也决不会说一个不字,更不会埋怨二老双亲无情!世事艰难,难道都要在家里活活饿死不成?瞧你现在混的人模人样的,却没有一丝感恩之心,反而六亲不认!” 叶婉珍知道这个叶剪秋从不喊叶大山父亲,而且她也曾去司徒府打听过,这个叶大小连名字都改了,显然是心里充满怨恨,不想和这个家里有任何牵扯! 叶剪秋不愿和一个女孩子计较,他也更不想解释,默默地闭上了嘴巴。 看叶剪秋不说话,叶婉珍更来劲了,她道:“不如这样吧,你既不愿帮我,那你帮咱爹娘一把总是可以的吧?你在青阳镇买间铺子,让爹娘好歹做个小生意,二老既能来青阳镇守在你我身边,又可远离这穷的连水都喝不上的西兔儿村,还能做生意给我赚学费,你看如何?” 听到女儿说的这番话后,叶大山和牛氏感动的眼圈发红。瞧瞧!瞧瞧他家的二妞!多么明事理,多么知孝顺!即使被卖掉,心里也装着自己的爹娘! ☆、三十四 见叶剪秋没有理会她,叶婉珍扭脸冲着在躺在炕上的叶栓狠狠就是一把掌,嘴里骂道:“叶栓你这个没心眼儿的,不知道自己的肠胃从小就受苦遭虐么!这突然间享了福,就晃花了眼,害苦了你的肚肠!大小哥好心给咱全家带来的吃食,单单就你一个人狂吞滥咽,你心里可有咱爹咱娘?若他起身走了,你又去哪寻他找好吃的去?!没出息的叶栓,你连自己的本份都忘了不成,你可还知道你叶栓是西兔儿村叶大山家的穷儿子么?” 叶栓被二妞打着哇哇大叫,在纷乱声中,叶剪秋起身向屋外走去,叶婉珍撇撇嘴道:“我又不是说他,他计较个什么劲儿?” 叶大山坐在板凳上苦苦地抱着头,而牛氏则觉得非常解气!二妞说的全都对呀,全都占理儿! 叶剪秋走出屋外,深深地呼了一口气,看着远处的赤红色的群山,心里有说不出的烦恼。 感觉自己的袖子被人拉了拉,他回头看到眼圈通红的叶大妞。 大妞小声道:“哥,你别生气。” 叶剪秋对她笑了笑:“哥没有生气,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办。” “哥,二妞她用不了那么多银子,是咱爹瞎说哩……贞娘子她……” “大妞,快带你哥回屋吃饭!” 牛氏掂着菜刀出来,冲着叶大妞吼,站在门口的尹石头不安地搓着两只大脚。 大妞又劝:“哥,好歹吃了饭……” 叶剪秋点点头,慢慢地又走回洞屋。 跟在身后的尹石头偷偷地拉起大妞的手,小声道:“大妞,你也莫要伤心,有俺。” 大妞摇摇头:“俺没事,只是怕大小哥受了委屈。” 一见他们进屋,牛氏就将饭菜用力地端上了桌,碗碟碰得石桌子“当当”响。大妞无奈地看了一眼叶剪秋,叶剪秋冲她笑着点点头,悄悄对她做了个口型“我没事。” 一家人沉默的围坐在一起,叶婉珍也款款地坐下,照例端起了面前特地给她做的一碗甜汤荷包蛋。叶栓就像打不死的小强,闻到香味又从炕上爬了下来,用力挤在饭桌前。只见桌上的除了烙饼菜汤外,几乎全是叶剪秋带来的蔬菜和肉类,卤牛肉,煮羊杂,烧鸡腿,炸猪排,除了这四个荤菜还有四个素菜,溜茄子,氽豆角,拌黄瓜,炒蘑菇。 看着这些平日里极少吃到的菜肴,叶栓又嘴馋了,他的眼睛骨噜骨噜转了几圈,发现有些不对,于是他大喊:“娘,你弄错啦!” 牛氏不耐烦地道:“你还吃!你的肚子不疼啦?啥弄错啦?” “娘!你不是给大小烙的白面饼吗?怎么不见啦?全是夹粗粮的!” 牛氏脸上有些挂不住,但是她仍振振有词地道:“那白面饼是你爷爷留的,等他来了就端出来,一起和大小吃!” 叶栓愣了半天,也没有迷过来,但是他看到桌上的饭食,仍是快箸如飞地开始吃了起来。 尹石头很矜持,尽管他也很想尝尝桌上的美味,但是他的筷子伸到那个盘子,牛氏总是有意无意的用自己的筷子挡上,这让尹石头很尴尬,他只好收回筷子,啃他面前的杂粮饼子,喝菜肉汤。 牛氏的吃相非常难看,不仅使筷子的迅速和叶栓不相上下,而且手中的筷子翻飞,每盘菜她都翻了个底朝天。 牛肉片里只挑带明筋的,羊肉汤里只挑白如毛巾的羊肚,炸鸡腿只挑大的,而那盘猪排,也只捡小肋排,稍带一点脊椎骨的都被拨到一边!茄子挑茄肚子的,不带头把的,氽豆角捡上面带了芝麻酱的,黄瓜只吃黄瓜头,就连蘑菇她也能挑出花样来,专捡肥厚浑圆的!她不仅从头挑到尾,而且又从尾挑到头,一双筷子在盘子可劲的搅来搅去,最可怕的是她还将挟到嘴边的菜又放回盘子里重新挑! 只见牛氏紧张的像打仗似的满头大汗,她一边飞快的狂吃还一边将盘子推到吃饭速度比较慢的叶大山面前道:“喂!当家的,这盘子菜你都吃了吧,没有人吃了。” 她还在桌下悄悄地碰了碰叶大山,叶大山正埋头吃饭,感觉到自己的腿被人碰了一下,他往下一低头,就看到牛氏绕过桌腿悄悄递过来的一个大猪排! 叶剪秋有些目瞪口呆,更没想到牛氏的餐桌礼仪竟然差成这个样子! 他第一次在这个洞屋中醒来时,当时他只和这家人吃过一顿饭,每人一碗皮狙肉汤半个糠皮窝窝,也没有什么可挑捡的,所以他没发现而已! 叶婉珍注意到叶剪秋茫然的表情后,心里非常清楚他在想什么,不由得又开口道:“大小哥!” “什么事?”叶剪秋将碗放了下来,他已经没有心情吃饭了,他觉得每盘菜里都有牛氏的口水。 叶婉珍道:“大小哥,咱娘不识字,又没有上过学堂,一个乡下老妇目不识丁的,有些行为可能不雅,但是情有可原。再说了,这可是咱娘,虽然她没有生你,但是养了你,养育之恩大如天,你可知道?” 叶剪秋从生气转为好笑,这个这叶二妞心里有一套属于自己的真理。 “那又怎么样?” 叶剪秋抱起双肩,好笑的看着叶婉珍。 桌上的人都看着他们两个,尤其是牛氏,心里感动的一塌糊涂!这可真是亲闺女啊!不仅护着她,而且说话有理有据的! 叶婉珍轻轻的咂了一下嘴,不屑地道:“不怎么样,有些话点到为止,自己悟去吧!” 这时候,听到沉重的拐杖声响了起来,老爷子弯着腰佝偻着身子慢慢走了进来,他一进屋,又像往常一样直直的盯着叶剪秋。 叶剪秋连忙起身让坐,但是老爷子却不坐,他习惯地蹲在墙角,缩成干瘦的小小一团。叶剪秋给他挟了一小碟牛肉,拿起一双干净的筷子送到他面前。 老爷子挥手:“不吃,有硝。” “爷爷,你不是爱吃牛肉么?” 叶剪秋知道他耳朵背,于是大声喊。 老爷子摇头:“不吃!有硝,拉肚子!” 叶剪秋端起牛肉回了桌,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叶大山。叶大山低头吃饭,没有说话,但是叶栓却道:“大小,你这几回买的牛肉太咸,估计是用的盐石卤的,不是粗盐,可不好吃啦!头几次买的还成,肉色发黄的那家好吃!” 牛氏连忙解释道:“老爷子饭量小,牛肉每顿只吃那一小块!不吃完让放坏哩?都好过叶栓那小子了!” 一听这话,叶栓不乐意了,他嚷嚷道:“娘!就数你吃的最多!哪次爹从集市上回来,你都用刀先切下一大块啃着吃!” 叶婉珍冷笑:“吃就吃了!反正是一家人,又没被外人吃去!好好的牛肉吃到肚子里不白搭,放坏了才是做作孽!” 牛氏疼爱地将快要见底的那盘牛肉推到叶婉珍面前,小声道:“二妞吃罢,没有人吃了,你哥你姐他们都吃饱了。” 叶剪秋觉得屋里的空气闷的厉害,他伸手将那盘牛肉从牛氏的手里夺了出来,放在叶大妞面前道:“大妞,你和石头一口没吃,你们好歹也得尝尝牛肉是什么味儿才是!” 牛氏和叶婉珍怔怔地看着叶剪秋,而叶大妞吓得手足无措不敢下筷子。 尹石头拿起筷子在桌上怼了怼后,就挟了一块牛肉递到叶大妞嘴边:“大妞,吃!”叶大妞不敢张口,尹石头瓮声瓮气地道:“大妞,听咱哥的,吃!” 叶大妞终于张口吃了一块,不由得笑着道:“还是五香味儿,咸丝丝的,还怪塞牙哩……” 叶剪秋的心堵的厉害。 叶婉珍见此情景,怪声怪气地道:“哟!这是谁家的客人呀,跑到我们家来说酸话儿,也不嫌牙碜的慌!家里没银子多养那一口子人,何必娶媳妇儿?穷的连个牛肉都不知道是啥味儿!” 一番话说的尹石头一张大脸酱红,他低着头哆嗦着大嘴唇没有言语。 叶大妞紧紧抓住他的衣角,小声道:“石头,俺不爱吃牛肉,肉粗的像皮狙……” 尹石头腾地站起身,二话不说大步匆匆地走了出去,看着尹石头把自己丢下出了门,叶大妞伤心的抽泣了起来。 叶婉珍不紧不慢地咬开她的糖心鸡蛋,边吃边道:“尹家穷的要死,家里的洞屋都快塌了,还梦想着娶媳妇!识相点就去结个契兄弟,家里好歹多个劳力种田!虽说他是娶了个女子为妻,表面上也挺风光,但将来说不定也是卖儿卖女的命!” “二妞,石头是你哥哩,莫要这么说他……”叶大妞哭着道。 叶婉珍气得掐腰,指着叶大妞历声道:“难道我说错了么?你当初若嫁到镇里该多好!那个扎花圈卖寿衣的汉子虽说年纪大了些,但是你嫁过去日子定会差不了!谁能想到你平日里本分老实的叶大妞,还会做出那种行为不端的事来!” 叶大妞终于崩溃了,她号啕大哭着飞奔离去了。 刚才还热热闹闹的一屋人,瞬间变得冷冷清清,看着狼藉一片的桌子,叶剪秋对叶婉珍道:“你很开心么?为什么要这么对她?” 叶婉珍冷笑道:“你管得着么?” ☆、三十五 叶剪秋心情很差,虽说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家庭锁事,但是也让人头疼!他宁肯出大力,流大汗的拼命干活,也不愿留在这个让人喘不过气的地方! 他并没有理会叶婉珍,而起身出了门。他心里放心不下匆匆离开的叶大妞,想去找找她的家。 叶剪秋的身影离开后,叶婉珍换了脸,她用筷子敲敲碗,皱着眉头小声对牛氏道:“娘!不是我说你,好歹你也注意些分寸……还好都是自家人,也笑话不到哪去,若是将来我带客人来家里,你可不能再这样了。” 牛氏脸红,用力点头道:“嗯哪!” 叶婉珍叹气:“说起来不过是家里穷闹的,可怜了娘和兄弟……” 牛氏心里委屈的发酸,她一边用围裙抹眼泪,一边道:“可不是么!娘一片好心辛苦做饭,不仅累的腰疼,还热的满头是汗!还有你爹,知道今儿大小要来家,赶紧的巴结着里正去挑水,陪上一张老脸好话都说尽了!俺两口子还不是一心为了孩子么?结果你看看,这大小嫌弃俺不说,就连大妞也不讲脸面的走了!二妞你说,俺这当爹娘的在家里有啥地位?” 叶婉珍心里更气了,她狠狠撇了一下嘴,不满道:“这大小心里压根就没有爹娘!刚才爹说要银子,他连想都没想就一口回绝了!到底是银子重要还是这一家子人重要?亏得他虚长几岁,却如此糊涂不懂事!银子没了可以再赚,爹娘可是只有一个!” “就是哩!” 牛氏心里更难过了,这全家人里头,就数她二妞最孝顺!最明白事理! 想到这里,牛氏立刻起身,从炕头下翻找出一张被压的皱巴巴,又旧又黄的“老来难”图画,只见这张薄薄的纸上印着一个杵着拐杖的老头,除了脑袋是画出来的外,浑身上下的宽袍大袖均是用黑乎乎的小字拼成。 牛氏拣了些粘糊的饭底子,一把将这张图贴在了最显眼的墙上! 看着画上那捋着胡子的老头,牛氏不禁内心酸楚。这张画还是她和叶大山成亲的那天,娘家的父亲塞在陪嫁里的。虽然她不识字,但是所有人都知道这张画上那个光头长须杵拐杖的老头是啥意思!那意思就是让她嫁到别人家里做个孝顺媳妇!瞧瞧她的公爹,都九十多了,若说她不孝顺,这老爷子能活这么久?! 叶婉珍上前看了看这张图,只见上面那老头的衣裳模模糊糊的爬满了小黑字: “老来难,老来难,劝人莫把老人嫌。当初只嫌别人老,如今轮到我面前。 千般苦,万般难,听我从头说一番。耳聋难与人说话,差七差八惹人嫌。 雀蒙眼,似鳔沾,鼻泪常流擦不干。人到面前看不准,常拿李四当张三。 年轻人,笑话咱,说我糊涂又装憨。亲朋老幼人人恼,儿孙媳妇个个嫌。 牙又掉,口流涎,硬物难嚼囫囵咽。一口不顺就噎着,卡在嗓喉噎半天。 真难受,颜色变,眼前生死两可间。儿孙不给送茶水,反说老人口头馋。 鼻子漏,如脓烂,常常流落胸膛前。茶盅饭碗人人腻,席前陪客个个嫌……” 叶婉珍对牛氏道:“娘,你贴这个干什么?你又不识字。” “让大小看哩,他在府里当差管帐,好歹不识几个字?啥时候他进门,啥时候他就能看见!你爹娘教育无方,孩子长大了也舍不得打,只得用这个法子试试了!” 叶婉珍长叹一声,只叹这父母可怜,兄长无德。 话说叶剪秋出了门,四下找寻叶大妞的家,他只听说大妞家离叶大山家并不远,但具体是哪个洞屋他却不知道。而且这个村庄很大,住洞屋的人家都相隔很远,遥遥望去,那散落在赤色山岩半山腰或是山脚下均有人家,那如同窑洞般的洞屋只留有窄窄的小门,颜色和身后的山石溶为一体,不仔细看就像隐了身。 叶剪秋手搭凉棚,正在向远方张望,只见远处出现个人影,叶剪秋上前走了几步打算向这位村民打听一下叶大妞的家。可是当两个人渐渐走近时,结果发现那村民竟是刚才离开的尹石头。只见他一手掐腰,肩膀上还扛着一袋子粮食,在刺眼的阳光下,尹石头满脸通红,额头全是汗,汗水顺着下巴往下滴。 “大哥,出来干啥?去屋里坐着,凉快!” 尹石头一边说话,一边用手往下巴上一捋,随手往外甩了一把汗水。 “石头,大妞呢?” “哥,大妞在家里睡下了,她说过一会儿就来陪着哥说话儿,让你别担心。” 叶剪秋这才放了心,他扶着尹石头肩上的粮食道:“石头,怎么扛了这么一大袋子粮?” 他虽然不知道这袋子里装的是什么粮,但是目测最少也得有一百斤左右,这在贫苦的西兔儿村可是个大数字了! 尹石头憨厚地笑:“这是给咱爹娘送的,二妞她学艺费钱,俺没啥本事,家里除了粮,再也拿不出其它的了。” 叶剪秋不禁道:“你送粮过来,大妞知道么?家里可还有吃的余粮?” 尹石头低头无奈地道:“大妞知道,就是她让送的。虽说家里的粮不多了,不过不要紧,马上就麦收,就有粮吃了。” 叶剪秋无语。 听到屋外传来的脚步声和说话声,牛氏和叶婉珍双双回了头。当见到满头大汗的尹石头扛来一大袋粮食后,牛氏立刻上前帮忙,她笑容满面道:“唉呀,石头累坏了吧?快坐下,刚才你走的急,定是没有吃饱,这些桌上还有菜,快吃快吃!” 牛氏随便拿起一双筷子递到尹石头手里,又热情的招乎他坐下,并且手脚麻利地在尹石头面前倒了一碗热水。 而叶婉珍则坐在尹石头对面叭嗒叭嗒往下掉眼泪,由于她长相娇小,而且小脸嫩白俏丽,她这一哭眼圈鼻子通红,一张粉脸如同梨花带雨,让人不禁爱怜。 第8节 恋耽美 正文 第9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9节 尹石头顿时慌了手脚,他手足无措地喃喃道:“这是咋地啦?二妞莫不是嫌石头哥带的粮少?” 叶婉珍干脆大声抽泣了起来,她哽咽道:“石头哥,我年纪小不懂事,心直口快的,心里想什么就说什么,有说错话的地方你莫要往心里去呀!” “俺不气不是。” 尹石头坐立不安,不知道对这个娇滴滴的小姨子怎么哄劝才好。 叶婉珍抽泣着拿出一块丝帕,掩着鼻子不时地抽一下,她声音悲悸地道:“我一直都当你石头哥是我的亲哥哥,就是因为是自家人,我婉珍才说话口无遮拦……可怜我从小被父母娇惯,养成了这么个坏脾气,也亏得咱自家人才能容得下,把我当成个宝!” 牛氏刚想说什么,却被叶婉珍打断,她只顾自说道:“……眼下我也到了镇里做工,虽说是当了人家贞娘子的徒弟,可是其中的辛酸又有谁知?在家里父母宠我像个千金小姐,可是外人却当你是草棵麦茬!有人眼热,表面上和你姐妹相称,背地里却卖我的坏,我心直口快,从不揣测别人的想法,吃了不少亏,也受尽了委屈……” 和老爷子一起蹲在墙角的叶大山长长的叹了口气,无奈地用手将头上的帕子往下拉了拉,遮挡住了自己的一张苦瓜脸。而老爷子则不时地看看这个,看看那个,闻着屋里的香味,不禁有些饥肠辘辘。 叶婉珍仍道:“……在镇上总是挂念家里,想爹想娘,想姐姐和小弟,也担心在家干活的石头哥,更担心在外的大小哥……” 说到这里,叶婉珍泪眼汪汪的回头看了一眼叶剪秋,一张小脸显得可怜巴巴的。 但是她又将头扭过去道:“自打大小哥离开,这家里全靠我的石头哥了,你可真是我的亲哥呀!” 尹石头感动的无以复加,他搓着大手道:“妹子,家里不用你操心,只管在外学手艺,只要俺有口饭吃,就有咱爹娘的一半!” 叶婉珍更是激动,她红着眼圈道:“石头哥,我心里明白,你是个实称人,好听的话我也不多说了,你明白就好。姐刚才定是生我的气了,姐姐她嫁到你们家受了苦,我也是替她抱了不平,妹妹多说两句不得体的,石头哥莫要生气,我婉珍就是这个脾气,说不定下次还会说同样让你不高兴的话,可是你石头哥你得明白,小妹我可决没有坏心眼儿!” “二妞咋会有坏心?你姐她跟着我受委屈也是实话……” 尹石头低头感到惭愧,一旁的牛氏默默在他碗里继了热水,开口道:“石头啊,俺家大姐就那明面上一个毛病,其它的谁也比不了,以后待她一定要好。” “嗯哪!” 尹石头用力点头。 叶婉珍突然转过头,冲着坐在炕上抱肩冷眼旁观的叶剪秋甜甜地笑道:“大小哥,刚才我和石头哥说的话你都听到了吧?” 叶剪秋点点头。 他没有想到,普通的一次午饭,竟然被那叶婉珍唱念做打唱成了一台大戏!如同打太极一般将剧情推来送去!现在这场戏,终于轮到他叶剪秋头上了,他倒是想听听,这个叶婉珍当他是个什么角色。 叶婉珍自嘲地笑了笑,低头道:“大小哥,我就是个被宠坏的,这可不怪我,只怪咱爹娘!我心里什么都清楚,可是就是管不住自己这张嘴!大小哥,若是我说错了话,你骂我打我都成!只要你心里高兴!” 叶剪秋挑起嘴角笑了笑,摇摇头没有说话。 叶婉珍又道:“大小哥,刚才我当石头哥是亲哥哥这话你没吃醋吧?” 叶剪秋又摇摇头。 叶婉珍松口气道:“真不愧是我的大小哥,果然通透!咱们兄妹两个是血亲,怎么说都打断骨头连着筋,说多说少都得罪不了,关起门还是一家人,大小哥你说是也不是?可是人家石头哥就不同了,人家一个外姓人,来到咱家既是客,又是亲人,得加倍对人家好才是……毕竟咱爹咱娘又没有亲手喂养他长大,半道成了亲戚当了咱家的女婿,对咱爹娘好的连亲儿子叶栓都比不上!他家口粮本不多,结果又扛来这么大一袋子……想起我就……” 叶婉珍又用帕子掩着脸哭了起来,边哭边呜呜道:“我这心里难受的像刀子割一般,这石头哥对咱家这么好,还不是看在大妞的面子?他一个外人都比亲儿子强,可是我这个亲生闺女在外除了花银子外,家里什么忙都帮不上,心里惭愧呀!” ☆、三十六 不管叶婉珍是哭是闹,是嗔是笑,叶剪秋都不为之所动。 叶婉珍看到叶剪秋稳如泰山般地坐在炕上,坦然地双手抱肩,表情淡然,眼神从容。她不由恨得牙痒,她恨这个叶大小和她一样满口官话,更恨他穿着整齐浑身散发出淡淡好闻的香味,尤其是他虽然身着粗糙布衣,但是言行举止,无一不透露出很深的教养和儒雅!贞娘子说过,腹有诗书气自华,可是这个叶大小读过什么书?!不是和她一样从乡下出来的穷人么?难道他当个下人也能当出个贵族来? 她第一次有种想征服的欲望,但是却无力可施,也无处下手,就像不管多硬的拳头,却被打在了棉花堆里,让人窝囊而又无奈。她明白了,这个大小绝不像尹石头那么好掌控。 叶婉珍暂时放弃了,她冷着脸坐在桌前不再说话。尹石头觉得奇怪,这小姨子怎地脸又垮下来了?莫不是自己又吃多了?他不安地放慢了吃饭的迅速。而一旁的牛氏则低着头,一双眼睛死死盯着尹石头的筷子,看见他用筷子伸向她自己最喜欢吃的菜后,牛氏不禁“扑嘟嘟”叭嗒着嘴唇长长的吐气,好像那吹出来的气能将尹石头的筷子吹跑!由于中午吃饭油水大,牛氏不停的喝水,她端起水碗,一边喝一边还用眼睛留神尹石头的筷子,眼睛随着他筷子的动作,不时地来回转动。 早就吃饱喝足的叶栓在炕上已经没心没肺的睡着了,发出了轻微的酐声。而老爷子则气愤的重重往地上敲打着拐杖,牛氏一拍脑袋,她把老爷子给忘了!平时都是叶大妞给老爷子做饭,今天大妞气得跑回家了,只得她自己动手了。 牛氏不满地掏出一个大黑粗瓷碗,将盘底子的剩菜拨一些倒了进去,然后来到灶前倒了一大勺热水,掺着杂粮粉拌了拌,就端给了老爷子。由于今天碗里有青菜汤,老爷子吃的很开心,呼噜呼噜很快就吃光了,他用手指熟练的又刮了刮碗底,才将碗递到站在一边的牛氏手里。牛氏撇嘴,将干净的不用刷的碗重新放到碗筐里。 终于等到尹石头这场异常艰难的饭吃完,叶剪秋开口道:“石头,带哥去你家看看。” 说完,起身就走。 看着扬长而去大步离开的叶剪秋,叶婉珍不禁追出门大声道:“大小哥,我的学费你还得操心啊,全家就指望你呢!没有了学费,我就得回家继续种地了!” “我考虑一下再说!” 跟在后面的尹石头红着脸对小姨子点点头,仓惶的跟着叶剪秋离开了。 叶婉珍冷笑,她就知道,这个大小下不去那个狠心把话说死,看来情况很乐观,在他身上多少还能挤出些银子! 一路无话,尹石头将叶剪秋带到了自己在山岩脚下的一个小洞屋前停下了脚步,他不好意思地道:“哥,就是这里了。” 只见这个洞屋异常破旧,屋门矮小的得猫着腰才能进去,而且门也不是木板门,竟是玉米秸杆捆绑成厚厚一排制成的。尹石头一抬秸杆门,吱噜噜哗沙沙的直往下掉碎屑沫子。 这里的晚上可是非常冷的,这个门怎么能挡住寒风? “石头,晚上冷么?” “冷,多烧些炭石就好些。” “晚上这里有野兽么?这个门看起来不结实。” “有野兽,俺晚上经常能听到叫声哩,不怕!多烧些炭石就行!” 叶剪秋心里长叹,他可怜这两个相依为命的孩子,如果没有炭石,只怕两个人早就冻死了。 尹石头冲屋里喊了一声:“大妞,咱哥来了!快起来!” 听到屋里一阵窸窸窣窣后,大妞的声音传了出来:“哥,快进来坐。” 尹石头和叶剪秋两个人弯着腰进了洞屋。 一进到叶大妞家的洞屋,叶剪秋顿时就觉得光线亮了很多,屋里亮堂堂的。他奇怪的左右查看,原来这个洞屋并不结实,不仅四面透风,而且不时往屋里漏沙土。那些亮光是从石头的缝隙中折射进来的,所以光线很充足。还好这个地方没有雨水,若是下雨,这间屋子就惨了! 叶剪秋心事重重的坐在叶大妞家的炕上,看着这间比叶大山家更破旧的屋子,他心里难受的说不出话来。尹石头和叶大妞双双站在叶剪秋面前,看着脸色难看的大哥,两个人都很紧张。 叶剪秋终于开口道:“大妞,这屋子看起来很不结实,晚上刮大风,万一掉下石头砸到人怎么办?” 叶大妞劝道:“哥,不碍事,从没掉过石头,可结实呢!就是沙土太多,每天都能扫好几簸箕。“ “家里的粮食都给了娘家,你们吃什么?” “快要麦收了,不怕……” “不怕不怕!你们怎么这样过日子?万一将来有了孩子,你们怎么养活?” 叶剪秋腾地站了起来,脸色气得通红,看着愤怒的大哥,尹石头吓得赶快护着大妞,两个人往后不由得退了几步。 叶大妞躲在尹石头的身后,紧紧抓着丈夫的衣角,小声哭着道:“哥,俺也没办法呀,不给粮食,光是那二妞的嘴巴都能将俺说死!” “让她说去!你还怕她不成?” “哥呀,你在外面体会不到,那些闲言碎语伤不到你。可是俺在家里难过呀,那二妞的嘴巴死人都能说活,若俺不听话,她定会让俺和石头在村里抬不起头来做人!” 叶剪秋长长的叹了口气,没办法,古人重孝,光是这顶不孝的大帽子压上来,谁也逃不过,就连他也是被叶大山挟磨的连连伸手。这个叶大山其实很有小聪明,他不仅将自己的孩子分为三六九等,而且利害亲疏分的一清二楚!他并不是将孩子当成独立的个体看待,而是当成属于自己的私人财产。 “那叶二妞的学费真的有那么多么?” 听到大哥的话,叶大妞终于从沉默的尹石头身后走了出来,她怯怯地道:“哥,俺只听说其实贞娘子并不收什么学费,学徒只用边角料练习,并不用成匹的新绸缎练手……” 叶剪秋从怀里掏出一个袋子,郑重地交给叶大妞:“大妞,这里有十两银子,你放稳妥了。” 叶大妞吓得不敢接:“哥,给俺这么多银子干啥?想给大妞东西,哥带些瓜果就成,大妞喜欢吃。” “拿着!”叶剪秋不由分说将银子塞到大妞手里。 “银子拿着,将这个屋子好好收拾一下,不成再买一间新的,住在这里哥不放心!还有衣服,你和石头去买几件棉布袿子穿穿,皮子太热……” “哥……”叶大妞又哭了起来,就连尹石头也背过身悄悄抹起了眼泪。 “哥,不成啊,俺不敢修屋子,更不敢买新屋,若是让二妞知道俺有了银子,想方设法也会将银子让俺如数倒出来!” “怎么会这样!” 叶剪秋握紧了拳头。 “哥呀!叶栓的大事儿还没办,家里正打算给他在镇里买房置业,将来娶媳妇啊,而且还想做买卖赚钱,这些银子若是让他们知道,俺是放不住的……” “那你们能从西兔儿村出来去青阳镇做工么?这十两也够做个小生意了。” “哥,不成啊,即使跑到青阳镇他们也会找到俺,到时候还得白做工。再说俺和石头不会做生意,又没有手艺,这出了远门也害怕,不敢乱跑……”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叶剪秋恨自己没有实力保护叶大妞两口子,更恨这尹石头没有心眼儿,做个生意早晚也会被人坑死! 叶剪秋从来没有这么发愁过,叶大妞悄悄地将银子塞还到叶剪秋手里道:“哥,你的心意俺领了,俺和石头就在家老老实实种地,真的遇到难处,再去找大哥不迟。” “拿着吧,别和哥推让了。” “哥呀,这屋门破,定会有贼进来,而且娘……而且娘经常来屋里乱翻,这银子放不住的……” 叶剪秋觉得头有些晕,脑子乱哄哄的。他无助的躺在叶大妞家破旧的炕上,将手掩盖在发疼的额头。尹石头慌了,他连忙上前用皮褥子给叶剪秋盖上,大妞赶紧去烧水……叶剪秋闭上眼睛无言的躺了很长时间。 他想司徒瑾了,非常非常想念。 趴在门外撅着屁股,将耳朵贴在门上悄悄偷听了半天的牛氏脸色气得发白,她狠狠地一跺脚,呸了口唾沫,恨恨地回去了。 ☆、三十七 叶剪秋回去后,牛氏和叶婉珍两个人仔细清点他带来的东西。 牛氏拿着杆称将东西一一称了称。五十斤小米,十斤细挂面,黑皮花纹大西瓜一只,水蜜桃十个,黑紫李子三斤,甜瓜三个,甚至还有裕盛丰果子铺糕点三盒。牛氏有些遗憾,大小带来的肉菜一顿可就吃光了,一点没留! 牛纸小心翼翼地打开一个红亮的油纸封的点心盒子,只见里面是摆放着整齐,做工精美的小点心,水晶绿豆糕,猪油松子糕,五伍麻酥糕,还有龙须肉松饼…… 闻着糕点散发出来香喷喷地味道,牛氏不禁咂咂嘴道:“这可真是香!裕盛丰的糕点有名的好吃,瞧这芝麻焦香,酥皮薄脆的,拿起来肯定往下直掉碎渣渣!咬一口只怕还得用手护着漏嘴的下巴!这一大盒得有个两斤吧,不得花几十个钱?” 叶婉珍道:“娘,哪有恁便宜,裕盛丰的果子一盒至少要一百个铜板!大小带来的这盒并不是最好的,听说用料最精的那种用鲜花制成的玫瑰饼,桂花糕等点心一盒就要一两银子!” 牛氏不禁唬了一跳:“这么贵呀!” 她非常可惜地看着已经被叶栓打开一盒,已经吃了一半的点心,不禁道:“这打开的你和叶栓先吃,这剩下的两盒娘先放着,一盒俺串亲戚的时候带给娘家,另一盒娘留着等你下次回家来吃。” 牛氏非常小心地将点心盒子上的红绢布盖好系严,保持原状。 刚刚送走叶剪秋的叶大山背着手进了门,他看到地上的东西眼睛骨噜噜转了几圈,翻找出一个皮口袋就往里装东西。 “叶大山,你这是干啥呀?” 牛氏看着叶大山一古股的将地上的东西塞进口袋,甚至还要装那两盒点心时,不禁慌了, 她拉着叶大山的手:“叶大山,你这是把东西弄哪去?” 叶大山用胳膊一扛,将牛氏顶到一边,他大声道:“你别管!” 叶婉珍上前柔声道:“爹呀,这些东西你想送给谁呀?用不用闺女和你一起去?” 叶大山将装好的东西扛在肩膀上,兴奋地对叶婉珍道:“二妞,这些东西爹去送给里正和你二黑爷,三杠爷他们。” 牛氏一听就火了,跳着脚大叫:“为啥给他们外人吃?连俺还没有尝过呢!” 叶大山也怒了:“傻娘们儿你懂什么?混人哩混人哩,就是要混个好人缘儿!自打咱家大小在外当差,村里的人瞧咱们一家那眼神都和原来大不一样了!以前那眼睛长在头顶的臭小子们,现在见俺都主动笑着打招呼叫叔!咱家老爷子年纪大了,百年过世咋办?大小和二妞都不在家,有个啥事人家白帮忙哩?再说了,外面人都说大小在外头混的好,可是他们都只是听说,并没有见过他有啥稀罕的,这下就让他们开开眼!” “那也不能都拿走呀,好歹留一点儿让俺尝尝……”牛氏并不理解叶大山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是却没有胆量反驳,她看到叶大山涨红的脸,不敢大声吵闹,只得小声地哀求。 “那小米和面条,还有半封点心不是给你留着的嘛!” 叶大山说完,扛着东西大步出了门。 叶婉珍上前安慰失落的牛氏:“娘,想吃点心还不容易?我下次回家给你捎几盒就是!可是娘呀,刚才爹说的都对,我们不能图嘴巴一时痛快,得留着后路呢!咱们家穷的时候,村里的人对我们退避三舍,生怕爹开口借粮!特别是里正一家,对咱全家都是吆来喝去的,不当人子!现在就是要让他们瞧瞧,咱家在镇里也有人呢!” 听到女儿的话,牛氏只好点头,赶紧的将地上的粮食收了起来。 叶婉珍坐在炕上,心思千回百转。 她的话虽然这么说,可是心里却并不满意父亲的做法。 叶婉珍是非常了解叶大山的脾气的,她这个爹爱面子,好虚荣,穷的连饭都吃不上的时候倒没功夫讲究这些,可是自打他现在手里有了俩钱儿后,虚荣的心就像干渴的种子遇到水,迅速发芽蹭蹭往上长!而且他脾气很犟,你越是和他执拗,他越是来劲,定要将东西送出去不可! 叶婉珍觉得想让别人高看一眼,并没有什么不对,人人都有虚荣心。但是叶大山的这种做法,其实很有垢病。真正有能力的人并不主动上前结交,而是自己出人头地后,别人会主动上门巴结。叶大山现在却反过来主动上门给别人家送礼,肯定有人会认为他故意炫耀,反而适得其反。 话说叶大山兴冲冲的扛着东西来到里正家,里正两口子正睡午觉。 夏天的午后的时间很长,村里的人下午几乎都躲在阴凉的洞屋内休息,不仅很少有人出门,也极少有人打扰。所以,他们听到阵阵敲门声后,心里窝火的里正老婆骂骂咧咧的起身去开门,一打开门,她就看到一脸笑容的叶大山。 本来睡的正香被人打扰的里正心里正有气,他皱着眉头,拖拉着两只大鞋打着呵欠下了地,当他看到叶大山肩膀上鼓鼓的袋子后,精明的里正立刻明白怎么回事了,他的脸色迅速阴转晴,热情的把叶大山让进屋。 叶大山并没有理会里正搬来的板凳,也没有理会里正老婆端上来的水,而是弯着腰急切的将袋子里的东西掏了出来。他将一个大黑皮西瓜,两封裕盛丰的点心摆在桌上后,这才露出矜持的笑容坐了下来。 三个人围在桌边聊天,里正不时地问叶大小和叶二妞的情况,叶大山坐在那里,后背挺的直直的,下巴抬得高高的,一边斯文的慢慢喝水,一边慢慢回答里正的问题。 而里正的老婆心里有些愠怒,这个叶大山怎么进门不将东西直接放在墙根处或是交给她手上?他就这么光明正大的把礼品放在三个人中间,怎么那么别扭! 她想将东西收起来却不好意思当着叶大山的面直接拿走,不收吧,就那么显眼露骨的放在桌上!她的眼睛不管看向什么地方,眼神总会有意无意的落在桌子中间那个黑皮大西瓜和两封鲜红亮眼,包装精美的点心盒上面!而且那个叶大山总是要死不死的偷偷注意她的表情,每当她的视线从点心盒子上挪开,抬头就被叶大山抓个正着!里正的老婆很尴尬,而叶大山则会心一笑的又将脸扭过去和里正聊天。 叶大山对里正老婆的表现很满意,这个女人被他带来的东西晃花了眼! 当心满意足的叶大山终于告辞离开后,他刚一出门,里正的老婆“砰”的一声就将大门狠狠关上。叶大山开心极了,瞧瞧,这个女人等不及啦,心急的想关门瞧东西哩! 叶大山一口气又跑到二黑叔家,三杠叔家。 果不其然,这两个人对他带来水果稀罕的不得了。三杠叔摸着红艳艳的大桃子,红得黑紫的李子惊叹:“大山呀,你家大小真有本事!这果子长的真是好,不是青阳本地产的吧,是从外头花钱的买的么?叔家里也种了些果树,花开的倒是挺好,可是落果厉害,结成的果子个头小不说,而且一看就没这个甜!” 而那个收了几颗甜瓜的二黑叔也不停地夸叶大小孝顺,回家看了爹娘不说,心里还想着他这个二黑爷!他家倒也种了一些甜瓜,可是最多就长成拳头那么大就不长了,不仅皮厚果小,而且不好吃,最后当成葫芦切了皮炒炒当菜吃了! 在最炎热的大中午头,西兔儿村的村庄小路上空无一人,只有晃晃悠悠的叶大山哼着小曲儿,挟着空荡荡的皮口袋走在路上。叶大山对一切都很满意,唯一遗憾的是忘了打听那两盒点心是什么价了,看起来不便宜呀!真可惜,里正那两口子还不知道呢! ☆、三十八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热风裹挟来的细沙在那宽直而阔的青石板大路上铺了薄薄的一层黄沙,在烈日烘烤下,折射着点点金光。就在这条能仿佛将人双脚晒化的马路尽头,就是绿树成荫的曹家大宅。 曹家大门往东是一条大甬道,走过一条穿堂,再经过一个垂花掩枝的仪门,就来到一个大院落。迎面是一间五间两层的大房子,这就是曹老太居住的正内室。 这里环境优美,不仅草木成荫,而且鸟鸣幽幽。阵阵的热风经过里,暴烈的脾气瞬间变得温柔许多,风也变得清凉了。 此时,被风隐隐传来哗啦啦的骨牌声和阵阵笑声,二楼被风掀起的水晶青纱帘内,曹母打牌正酐。她耷拉着眼皮敲了敲赤金烟杆子,不动声色的将自己面前堆成小山般的银子票子推到一边,对一个正趴在窗口朝外张望,身材魁梧的壮小伙子喊道:“庄儿,快来替老姐姐收钱!” 那个叫庄儿的正激动万分地扒着窗户瞪着两只眼睛贪婪的往外看,天哪,天哪,俺这是在青阳么?怎地外头还有一个池塘?! 只见风吹过荷叶密布的池塘,摇动万千粉莲绿藕,空气中荷香四溢,让人心旷神怡。 庄儿听到曹老太的呼唤,依依不舍地从窗边的那铺着猩红金丝毯的羊皮软榻上下来,来到曹母身边坐下,伸出一双能搂四方的粗糙大手,赤红着一张大脸,将桌上的银子一把一把小心地装在怀里,装完银子后又耐心地叠起一张张银票。 这个庄儿虽然一身华丽崭新的品月色圆领长衫,但仍能遮挡不住他浓浓的乡土气息。皮肤粗厚似红铜,粗眉大脸浑圆眼,大鼻阔嘴厚下巴,浓密厚重的头发被一根通透的碧玉簪挽起,两只大耳朵就像沙漠里的廓耳狐。 尤其是在他身上那层薄薄的淡蓝色竹纹的绸布料子下,隐约可见胸膛那结实隆起的团团肌肉,那肌肉里仿佛蕴含着随时都要喷发的巨大能量!两条粗壮的胳膊腋窝里像夹了两块大红薯,宽厚的臂膀总是向两侧架起来,好像永远也贴不拢自己的腰身。 曹老太对身边坐着这个小朋友极为满意,满意的不得了! 她心里暗自庆幸,还好这小子没有被碧桃那个丫头修理过,仍是一个保持原汁原味儿的乡下野小子!不仅他一头黑亮浓密的头发让她欢喜,而且让她更中意的是庄儿那结实紧绷的臀部,走起路来就像一头在荒野里漫步的野牛!坐在她身边的庄儿身上不时传来阵阵汗味,都让那曹老太太心情大好,恨不得将所有的银子都给他,好让他咧开那大嘴巴嘿嘿的笑两声。 等庄儿默默地将银子收完,一句话没说站起身来又走到窗边去看荷花池了。 曹老太微微一笑出了一张牌,虽然庄儿没有规矩,但是很听话,人又单纯,既喜欢钱,又非常喜欢吃! 其它的几位牌搭子不禁打趣着笑道:“庄儿的名字起的好,大名钱庄,小名银号,自打跟着老姨,老姨就一直赢钱。” 这些牌搭子都是杨小迷找来专门陪老太太打牌的,只见他们摸牌的手指均有残缺,这三个抽老千的赌鬼全是栽在曹老太手里,而且还是被她亲手剁下的手指。在赌场上曹老太有规矩,你们抽老千可以,但是别被我发现,没有被我发现的时想赢多少赢多少,若是被她发现后,那就对不起,剁手指!所以这些人愿赌服输,没一个不服气的。 听到牌搭子打趣,穿着一身大红洒金对襟锁子绸的曹老太得意地道:“那是自然,老姨我不仅赢钱,还喜欢坐庄。” 此话一出,正在洗牌的三个男子不禁大笑,有人甚至还吹起了口哨。趴在窗边的庄儿一脸赤红,他知道这些人又开他的玩笑,可是他不明白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听不懂也就不去理会。 庄儿其实很自卑,他觉得自己又丑又能吃,而且空有一身蛮力,村头的石碾子他都能举起来,可是除了力气大外却没什么用处,他一顿饭能吃好几斤粮食,一个人的饭量比他一家子吃的都多!爹娘无法,说大户人家有饭吃,他可以干粗活养活自己,父母在征得他同意的情况下,就将他卖掉了……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不是去做下人干活的么?怎么他什么活都不让干,还专门有人伺候?他不仅天天洗澡,还日日换新衣!而且最重要的是,这家人随便他敞开肚皮吃,他终于能吃饱饭了! 庄儿有些纳闷,他的活计就是跟着这个老太太,她走到哪里自己就得跟在哪里,陪她说话陪她吃饭,就连晚上睡觉这个老太太也不放人,就让他睡在老太太红木大床边的一个小羊皮软榻上,老太太有一搭没一搭的和他聊到半夜,总是困得他睁不开眼睛。 他其很不喜欢这个老太太,做为一个女子,怎地赌钱抽烟,还一脸的大浓妆!而且打骂下人手又狠又毒!虽然老太太没有动手打过他,对他挺和气,但是他也不喜欢!虽然庄儿是不喜欢,但是心里却很害怕这个严厉的老太太,不由自主的想让老太太对他更好一些,最起码不挨打。 白吃白喝的庄儿最后终于悟出一个道理,娘说过钱多出妖怪,这个老太太那腥红的大嘴唇一看就是吃人肉的,莫不是看他壮实养肥了好下口? 庄儿打了个哆嗦,不由得回头看了一眼曹老太,正巧曹老太也正看向他,曹老太那鲜红色的大嘴唇一笑,庄儿吓得一缩脖子,又老老实实的趴在窗台上了。 只听得“咚”的一声,曹五大力撞开门,汗津津的曹五一进门就大喊:“娘!出大事了!出大事了!” 其它几个正打牌的人均朝门口看去,看到气喘吁吁,浑身被汗水湿透衣襟的曹五后,众人不禁停下了手。曹老太不动声色的抬了抬眼皮,摸了一把手里的牌,淡淡道:“老五,被狼咬到脚后跟了?” 曹五虽然心里急,但是见到母亲后心神定了下来,态度立刻收敛了许多,他走到母亲身边,小声道:“娘,许大夫说不让你抽烟锅子,对身子不好。” 曹母将金烟杆往桌子上敲了敲,不耐烦地道:“抽死了算!” 曹五挠头,他隐约还能摸到几个缠在头发里的苍耳,他这些天有事没事就已经习惯的伸手往头上摸摸这几个硬疙瘩。 趴在窗边的钱庄见到曹五后吓得一屁股坐在榻上,两条粗壮的腿带着一双大脚板子不停的发抖,天哪,这不是集市上收钱的那个大爷吗?怎地跑这里来啦,还叫老太太娘? 钱庄和老爹常常打兔子去市场上卖,市场里有规矩,凡是卖肉的都要交二十个钱!钱庄爷俩欲哭无泪,兔子肉价贱,咋能和卖牛肉,猪肉的比?更可气的是,听说那人牙子也才交二十个钱!虽然都是卖肉,可是他们赚的少哇! 于是钱庄爷俩就加入了市场里的“游击部队”,也就是说那是一群专门逃费的商贩的队伍。这些逃费的商贩见到曹五跑的比兔子还快,钻树林的钻树林,趴草堆的趴草堆,着急了还能钻到别人裤裆下!还好,这曹五也很有规矩。每天寅时来收钱,不到卯时就走了。曹五脑子很好使,凡是交过钱的商贩他将对方的脸记得很清楚,所以这些商贩也不用跑,乖乖交钱了事。但是你一旦开了头交了第一次钱,那就逃不过去了,除非你不做生意,否则抓住加倍罚! 由于钱庄的块头太大,一个没留神,撅着屁股藏在草丛里的他就被曹五抓到了,不仅交了费,还没收了所有的兔子!从那以后,钱庄爷俩打的兔子就赚不了什么钱了,家里穷的养不起他,他就鬼使神差地来到这里。 曹五早就注意到瘫软在皮榻子上的钱庄,心里不禁暗骂,这不是卖兔子的那穷小子么?怪不得被老娘留下了,瞧他胸口那两团子肉,比娘们儿的还大! 曹老太敲了敲烟锅:“说吧,急里慌张的,出了什么事?” 曹五凑到母亲耳边小声道:“娘,巡检司的人去老六矿上了,结果老六放出了凶兽伤了人,据说伤了司徒瑾两个兄弟。” “人死了么?” “娘放心,咱们的人没死。”曹五得意的笑,这次他们曹家人可是和巡检司交手后第一次打的大胜仗,自己的人一个没伤到不说,司徒瑾的人倒是重伤了两个!而且听说性命堪忧!痛快!可真痛快呀! “笨蛋,我问的是他们的人死了么?” 曹老太微微皱着眉头。 曹五无奈地摸着额头道:“听说他们的人快不行了……这不,有线人来报,司徒瑾正点兵呢,说是要去矿山找老六的麻烦……” 曹老太心里奇怪,这巡检司的人据说非常厉害,怎么会被老六养的虎豹轻易伤到?想到这里,她开口道:“那个叫朝歌是不是没有和我们交手?” 曹五惊讶地道:“娘,你咋知道?就是因为领队的不是朝歌,所以老六才放了豢养的凶兽!” “这事你达哥知道么?” “达哥知道,他现在也点了兵,再加上我和老六养的打手,最少也有几百号人!咱们曹家兵都正磨刀霍霍准备出发呢!那司徒瑾视兄弟为手足,可老六是咱家亲兄弟!这次说什么不能让老六吃亏!娘!这次咱们要翻身了!” 曹五兴奋极了,老娘成天让他们忍耐司徒瑾,这次出了事后,就连脾气一向温和的达哥也忍不住要出手了! “一群蠢货!一个文官打个屁仗!” 曹老太骂骂咧咧的推了一把骨牌,几个牌搭子看事不对,纷纷起身告辞。 众人走后,曹老太不慌不忙地站起身来伸开两条华丽丽的金红大袖,她身后的丫头立刻上前给她整理仪容,有一个丫头还拿起小扇子端起熏炉往她身上前后左右的扇香风。 曹五知道老娘这是要出门,他连忙拉着母亲的袖子:“娘,你要去哪儿?” “娘要去会会那司徒瑾!” 曹五惊慌地道:“娘,你莫要去呀,达哥马上就要出兵了!这乱刀乱剑的,伤了您老咋办?” 曹老太一甩袖子,怒斥道:“底层人好虐,上头人却难欺瞒!那巡检司的人来查咱们曹家的银砂矿,无非是图财,给他们银子就完了,何必图一时意气生死相搏?!再说达子那些乌合之众绝不是那巡检司那帮杀神的对手,竟然还妄想着拿鸡蛋碰石头!只怕到时候你们这些没有脑子的怎么死都不知道!娘并不是一味退让,咱曹家人打就要打胜仗,打他个司徒瑾百年怕!打他个万年不敢出头!可是你们拍拍胸脯问问自个儿,有这个实力么?” 曹老太叹口气道:“再说了,娘知道你们都为那福牛憋着气,可是那福牛就是因为不给人活路,遭到了毒手……老娘我对你们提醒过多少次了,自古以来贼有三不偷,匪也有八不抢,这些都是规矩!咱们姓曹的一家可以有欲望,但绝不能贪婪!真以为自己是马王爷,有三只眼不成!” 曹老太暗自摇头。创业难,守业更不易。前代人费尽心机,无非是替子孙考虑,后辈人若能体谅这种老辈人的苦心,不只保全现在,还能扩大门庭!可惜那些不成材的子孙,视老一辈的苦心为草芥,乃至家无立锥之地,实在是可悲! 求人太难,不如小心谋划万全之策,才能持家。 听到母亲的话,曹五顿时沉默。说真的,他和老六真的很想和巡检司的兵马面对面的硬来一仗,与其受气窝囊的活着,不如死个痛快!如今达子哥终于要出兵了,他兴奋之余,并没有想过太多后果。 作者有话要说:  肥肥的一章 ☆、三十九 南风布谷鸣,田间麦陇黄,男女持镰刀,孩提携壶浆。 此时,正是青阳镇最忙碌的麦收时节,金色的麦浪在热风下一起一伏,沙沙作响。农户们全家出动,壮劳力汗流浃背弯着腰持镰刀“唰唰”的收割,而孩童们帮忙捆麦秸,拾麦穗。正在劳作的农户身后是一排排整齐的割好的麦穗,待收割的庄稼蚕食般慢慢减少。 天空中出现片片鱼鳞云,俗话说:“天上鱼鳞斑,晒谷不用翻”,寓意是指这种天气正是割麦晒场的好天气,因为不会有雨。 可是当地的百姓并不在乎天上出现什么云,即使偶尔有乌云,也不会有落雨,百姓们已经习惯这种虐待的日子。所以,他们最关心的仍是夜里不时出现的浓雾。如果犯懒,那些雾气会将成熟的麦子漉湿,也会变黑发霉,那这一年的口粮就可惜了。 正当大家抢收麦子的时候,忽然从远方传来阵阵震彻山谷的号角声。 百姓们不禁停下劳作,纷纷手挡凉棚往远处张望,人们纷纷打听这是怎么回事。有人说传出号角的地方是巡检司的驻地,可能是在练兵。也有人好奇,虽然巡检司整日练兵,当地百姓们也能听到那浑厚高吭的军号声,但是从来也没有听到过像现在这样深远急切的声音,人们的心不由跟着号角声不安了起来。 更有好事者,甚至不顾待收的庄稼,丢下手里的镰刀,亲自跑到几里地外巡检司的署衙一看究竟。结果这一看不得了!乖乖哩,只见巡检司已经被杀气腾腾的曹家兵给团团包围了!这青阳镇虽然遭过天灾,但是还没有经过战火的洗礼,这曹家兵和巡检司可是都属于大青鸾的国民啊,自己人打自己人,这是要闹哪样? 身穿一身青色曲领大袖普通官服的曹达骑着大马正站在队伍最前方,虽然他脸色看起来很平静,但是内心充满着愤怒。 在平日里,曹达属于一个典型的温和中年大叔,但是他内心深处也是有男儿血性的。司徒瑾伤他兄弟,霸占他土地,甚至还查抄他的产业……实在是欺人太甚!在荚县,他曹达才是真正的王者!怎么可以容忍他人处处掣肘! 曹达身为县令,其实并没有兵权,他身后的兵士虽然将近千人,但主要是由衙役,民团,打手组成,这些队伍的最后面还有众多穿着曹家仆役衣服的若干家丁和护院,人人手里都拿着大砍刀,狐假虎威的站在队伍最后面,正等待着领队的曹达一声令下就冲进巡检司,杀个你死我活! 曹达心里还是有把握的,那巡检司不过百余人,而他身后足足有上千人!虽然巡检司的人马训练有素,但是俗话说乱拳打死老师傅,这场战争还不一定谁笑到最后! 大敌当前,巡检司的大门一直紧闭,里面不时传来号角声和马蹄声,看起来那司徒瑾不过尔尔,直到现在军队都没有整装完毕!曹达面露微笑,心里不禁有些期待,耐心已经用尽的他决定要下令强攻破门了!正当他挥起手时,终于又响起了嘹亮的号角声,这次,巡检司的大门终于开启了! 曹达脸色一凛,和身边的杨捕头相视一眼,杨小迷冲身后着黑衣的一队捕快们做了个手势,那些捕快立刻抄起身上弓弩,齐唰唰的对准了巡检司的大门。 随着大门的打开,首先出动的是两队身着铠甲头戴铜盔的骑兵,骑兵一手持盾,一手持长抢,胯下的战马也披上了亮闪闪的铠甲。只见这两队威风凛凛的骑兵一出门,立刻就布出了雁形阵。这种阵形可以保护两翼和后方的安全,也可防止敌人的迂回。 随着身边有人轻抽冷气,曹达不禁抬头,只见巡检司箭垛上神出鬼没的出现了一片黑压压的弓弩手,正目不转睛的俯视着下方,毫不示弱的将自己手里的冰冷的大驽长弓对准了曹家兵。 曹达心里不禁大骂,敌方在高处,自己在下方,这开局就在地势上吃了亏,还没接招自己就已经先输了几分!他本想给出门的军队迎头痛击,结果这两队骑兵装备精良,浑身上下均似铁桶,并不惧刀剑,一味上前冲反而很被动! 还是没有实战经验啊!曹达暗暗握紧了拳头,他此时才突然想到应该采用火攻才对,将燃烧的火油丢进去,定会将所有人烧个精光!可惜现在太晚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此时,只听到“唰”的一声,骑兵整齐的分散两边,从队伍里闪出一条小道,一身黑色战袍的司徒瑾骑着他鲜红的战马缓缓从中间走了出来,他身后正是一身戎装朝歌和紫色战袍的晋伯,这三人来到曹达面前,左右一字排开。 司徒瑾冲着曹达喊道:“曹县令,别来无恙乎!” 曹达点头示意,公事公办道:“这次曹某人奉命来查办巡检司,有人举报巡检史司徒瑾触犯青鸾律法,不仅拥兵自重,玩寇自固,且不服上级和朝延的管治,属罪大恶及也……” 司徒瑾不禁莞尔一笑:“那如此说来,曹大人私下开采金银砂矿又论何罪呢?” 曹达也笑了,他慢条斯理地道:“这世间事有合法和非法两种,如何去区分,就只有看当事人的身份了。” 司徒瑾和晋伯相视一笑,不由得为曹达暗暗鼓掌,真是耍的一手好流氓!话既说到此,也没有什么可谈的,既然人家都送上门来了,那就打呗! 只见司徒瑾举起长马刀高喊一声:“众将士听令!立兵伍,定行列,正纵横!” 随着悠远的号角声传来,火红的战马长鬃飞扬,军旗在风中猎猎招展,战马和军士全都抬起了骄傲的头颅!巡检司的军士们迈着铿锵有力,如金石相击般的整齐步伐,手持闪着寒光的兵戟喊着口号向曹家军逼近! 这些铁血军士们全都拥有慷慨赴死的决心,只见巡检司的军士们从容不迫的每向前踏进三步,就大喊一声:“杀!” 生就铁脚板,山川任我行!战马嘶叫,虎狼呐喊,在这千里大漠黄川,英雄气势如虹,直贯天地! 曹家兵被对方气势吓得往后直缩,这帮由地痞流氓组成的“黑社会”成员,从来没遇到如此强大的军队,不由得心虚冒汗,双腿发软,两条腿不由自主的往后慢慢退。不知何时,曹达和杨小迷两人竟然被孤立起来,他们身后的曹家兵竟然离将领有三丈之远! 杨小迷气得笑了,这帮曹家兵里一大半都是姓曹的,但凡是沾到曹姓者都把自己当成无冕之王,平日里做大爷习惯了,就连杨小迷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理会这些“皇亲国戚”。可是当真的遇到拼性命的时候,竟然全是怂包!而那些外姓的散兵游勇,见情况不对,暗暗也往后缩,他们心里清楚,这明显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大败仗,他们才不愿为曹家人当替死鬼! 曹达见状大怒,他挥刀大喊:“后退者杀无赦!” 很快,守在后方的打手手起刀落,立刻斩杀几人,尖叫哭喊声中,曹家军慌乱中又上前纷拥了几步。还没开战,就军心不稳,曹达觉得自己很失败,他很想死在这战场上,也不枉自己生为男儿身! 于是他又举起了长刀,沉着脸大喊:“杀!”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只听到一声大喊:“都给我住手!” 一辆檀香马车冲到两阵之间,随着马匹的嘶叫,车轮后面带着一溜烟尘。正扒在车门处的曹老太等马车停稳后,一把掀起金丝绒的车帘就从马车上跳了下来。 “娘?你怎么来了?” 曹老太没有理会儿子,而是在曹达目瞪口呆中,施施然的向对面巡检司的兵马走去。这两阵中间乍然出现一个穿大金红绸纱裙浑身珠翠的显眼老太太,是她身上踏过去呢还是踏过去呢?事实则是,在交战中,如果没有将领的命令,军队仍是目无旁物的大步前进! 看着对方毫无退意的继续杀气腾腾前近,曹达急的大吼:“娘,你快回来!” 老太太不为所动,仍朝着巡检司的军队而上。 在后方观望的司徒瑾只好大声命令道:“停!” 刀剑虽无眼,却不伤无辜人。 随着军鼓声激烈的响起,正在前行的军队如同机械断了电源般戛然而止,静立不动,那曹老太离她最近的士兵只有一个手掌的距离! 此时,虽然四周黑压压的全是煞气冲天的士兵,可是空气却安静的吓人,没有人敢妄动,只有空中的军旗声和战士们头顶红缨的飘动。 曹老太松了口气,她定定神继续朝司徒瑾的方向而去,只听到空气中嗖的一声,曹老太脚上一沉,只见她的绣花鞋上中了一箭,那根箭羽堪堪刺破了她的鞋尖,将她牢牢订在地上。 好功夫!曹老太心中喝彩! 她嘴里打趣道:“唉哟,这孩子吓我一跳!” 曹老太一屁股坐在地上,哼哧哼哧地将箭羽用力从鞋尖处拨了出来,盘腿坐好,拿起鞋子朝地上磕磕,然后又倒了倒里头的沙土,最后才不慌不忙的给自己穿上。等她站起身后就将那要根长长的箭羽用力一折,那箭头立刻拦腰断掉,曹老太将箭头往自己头发上一簪,一脸淡定的朝司徒瑾款款走去。 ☆、四十 “当”的一声,两位兵士用亮闪闪的长戟拦住了曹老太的去路。 曹老太抿起大红袖子,慈爱地给拦住她的兵士脑门上擦汗:“可怜的娃,来青阳受苦了,小小年纪的就出门在外,这打打杀杀的万一伤了自个儿,家里的老娘定会担心。” 军士们面不改色,稳丝不动。 司徒瑾见状微微皱眉,开口道:“放她进来!” 长戟闪开,曹老太走到司徒瑾面前责怪道:“瑾儿呀,有什么事跟老姨说,万事好商量。” 司徒瑾举起手中那张落日弓:“曹老太,你没看到么?你儿子正捉拿我这个要犯,而我这个要犯正在暴力抗法呢。” 曹老太叹气:“老姨我没有看到什么官差,更没有见到什么要犯,老姨看到的全是的孩子!” 朝歌在一旁冷冷道:“大哥,别和她费话!” 曹老太打量朝歌,只见他长相姣好,俊俏风流,只是那张粉面朱唇的脸冷冰冰的,就像凝了寒霜的苍兰。而另一旁的晋伯,皮肤古铜色,一双深邃的眸子沉稳睿智,肃然如寒星,耳鬓上竟有些许斑白,使得这棱角分明的脸庞上增添了几分凝重沧桑之感。 位于中间的司徒瑾是最出色的,他坐在马背上身姿如同劲松一般挺拔,皮肤就像散发着阳光味道的成熟小麦,乌黑的头发散落肩旁,浓眉入鬓,眸若星辰,俊美而疏狂。 好几位翩翩浊世佳公子,怪不得有人称他们为“青阳三杰”。 曹老太不动声色的打量他们几位,而司徒瑾也在暗暗打量她。 司徒瑾已经想到曹母会来,果然不出所料。 所谓知已知彼,才能百战不殆。司徒瑾初来青阳时就将曹达的底细查个一清二楚,可是查来查去这个曹达没有什么可挖掘的,倒是曹母在当地是算个人物。 女子本弱,为母则强。这个曹母倒是个会享福也会吃苦的人,为了儿子们,连她自己也没想到会走到今天。 她年纪轻轻就死了丈夫成了寡妇,留下四个能吃的壮小子。半大小子,吃死老子,她无奈何只好带着儿子从外地来到青阳找活路。寡妇的活路无非是再嫁人,可是她不仅带着四个拖油瓶,而且是个长相粗陋的丑寡妇,条件好些的人家根本不娶她,她只好下嫁了一个又老又穷的曹姓农夫。 谁也没想到,她来青阳镇还不到一年,她的第二任老公又意外得暴病身亡了,这下“长期饭票”没了,她还坐实了克夫的罪名,真是苦水里泡黄莲。 曹家人嫌她晦气,就想打发她走,毕竟她过门不到一年,也没有生下个子嗣,还不算是曹家人。可是曹母偏不走,谁不知道这青阳镇是个富的流油的地方啊!随便在路边摆个茶水摊子都能赚钱! 当年的青阳镇来往客商很多,曹母的茶水摊生意很好,由于她善于经营,能说会道,赚了不少银子。可是曹家人却仍嫌她碍眼,到处散播谣言,说她茶水里有让人上瘾的麻茶叶子,这下子生意一落千丈。 曹母算是明白了,这曹家人不想让她在此地呆着,于是她干脆舍了曹家那一亩三分地,净身出户。在经营茶水的生意中,她早就盯上了青阳络驿不绝的客商,这些人可全是肥羊,手里银子,脑里有路子,于是她装扮成男子混进边境来往的商队里,开始学着做买卖。 由于她体格高大,生的丑陋,而且嗓门粗,扮成男子倒也不违和。可是纸里包不住火,时间长了和她混在一起的商队的贩子们还是发现了她真实的身份。 这些螭国男子对突兀出现在商队里的女子虽然有些吃惊,但是却很佩服她的勇敢,得知她的情况后还赞美她是伟大的母亲。螭国商人对她特别照顾,不仅给她介绍更多的生意路子,而且还照顾着她又生了两个儿子,就是现在的曹五,曹六。 当青阳发生天灾的时候,螭国商人还提议接她们母子到螭国,可是曹母拒绝了。那些螭国女人可是很彪悍的,甚至不远千里翻山越岭的来悍卫爱情,那些散发着狐臭味儿体格强健的螭国娘们儿很善于格斗,本来还算壮实的曹母在她们面前,立刻就像山羊面对巨大的乳牛般毫无抵抗能力,她被人喷过口水,扇过耳刮子,扯着头发在街头扭打,甚至还被抓到过牢里。 曹母哭笑不得,就连她也不知道两个儿子的亲爹到底是谁,而且她也不屑让儿子去认亲,她自己既是娘也是爹。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曹五和曹六竟然多了好几个爹,那些螭国老头子对他们兄弟俩个倍加关爱,不仅经常来探望,甚至有人去世后还给他们留下遗产…… 话扯远了,就说现在。曹母赚了第一桶金后,一口气在青阳连开十几家铺子,专门经营高档紧俏货,就连远在临月的客商,也专门点名找大名鼎鼎的曹母拿货。这下子曹家人慌了,原来他们当初赶走的可是个财神奶奶啊!什么克夫,什么私生子,曹家人统统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眼下赚钱最重要!曹家人不仅立刻归还了当初被霸占的土地和老宅,甚至还主动提出要一起做生意。 曹母同意了。 她非豁达,而是重实际。世间什么人好?什么人坏?无非是共同的利益才团结在一起。而且在青阳想要立足,她也需要更多的自己人来打根基。于是曹母领着曹家人一起做起了买卖,曹家渐渐壮大起来,曹氏家族名下有无数的驿馆,酒楼,商铺,甚至还有几间青楼…… 现在曹家人推举曹老太为当家主母,可是曹老太并没有被冲昏头脑,她心里很清楚,位置越高,责任越大。她们曹家并不是有势力的世家,仅仅是个暴发户而已。商人终究地位低下,需要长久立足,发扬光大还需要更坚固的背景才是。所以她就特别关照喜欢读书的曹达,希望他考个功名,政商通吃,才算完美! 虽然最后曹达阴差阳错的做上了荚县的县令,但是曹老太已经很满足了,毕竟黄金不为贵,安乐才值钱多…… 看着曹老太不断打量自己的目光,司徒瑾暗想,其实这老太太年纪越大胆越小,已经没有了当年不怕死的热血和冲劲,而且她个人能力太强,反而使得子孙畏首畏尾,估计这一代是没有后辈能超过她的。可惜,她若是个男子,倒是个有趣的对手…… 此时,只见曹老太一挥手,冲着身后大喊:“把人带上来!” 立刻有人将五花大绑的曹六推到了司徒瑾的面前,曹老太一脚踹到曹六的腿窝子,曹六不由自主的跪了下来,曹老太走上前,噼哩啪拉一口气扇了曹六十几个耳刮子,曹六的脸立刻肿的老高,闭着眼睛一声不吭的承受着母亲的巴掌。 曹老太揪着曹六的耳朵道:“快给你司徒哥赔个不是!” 曹六嘟囔着道:“司徒大哥,实在对不住,是我糊涂……” “大点声!” 曹六一梗脖子:“司徒大哥,对不起!要杀要剐我曹六认了!” 司徒瑾表情淡淡,不置可否。 曹老太见状举起手吁了一声,将手上那一团血糊子里的一颗带血的牙齿拨拉掉道:“瑾儿呀,俗话说子不教,父之过,可惜我的这几个儿子早早的没了父亲,只有我这个做娘的把他们几个兄弟拉扯大,也是我的失职……听说瑾儿也是你母亲一个人养育成人的,她定会理解老姨的辛苦……若是老姐妹来到青阳,我们定要坐在一起好好聊聊彼此的不易才是。” 司徒瑾挑起嘴角笑了,这曹老太真是老狐狸,话里有话。 司徒瑾是纯孝之人,这世间他只有一个软肋,就是他的母亲娄氏。若是母亲来到青阳,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妇孺定会让他有很多顾忌。这个曹老太,只怕是利用母亲来敲打他呢! 见司徒瑾没有说话,曹老太一捋袖子:“这样吧,让老姨去给那两个受伤的小子侍疾,别的不说,照顾病患老姨还是有一手的。” “留步!” 司徒瑾终于开了口。他怎么可能让曹老太真的亲自去照顾病人,这要传出去定会有损巡检司的声誉。 做势要走的曹老太停下了脚步,她脸色轻松了下来,立刻又令下人抬进来十几口大箱子,只见放在地上这些大箱子沉甸甸的,看起来里头全是重货。 “瑾儿,这里全是药材,给受伤的兄弟疗伤。” 司徒瑾开口道:“曹老太太,我敬你是长辈,既然话说到这个份上,我司徒瑾也会留几分面子,你让曹达先退兵就是。” “成!” 曹老太很爽快,她一拍巴掌,对曹达道:“达子,下令退兵!” 曹达只好挥手:“都退下吧!” 众人早就等着这句了,一听到曹达发了令,立刻作鸟兽散。曹达身边只留下他和杨小迷以及一帮捕快。曹达心里暗骂,亲戚?狗屁亲戚! 曹老太不仅抬来了箱子,还抬来几只兽笼子,笼里装着几头虎豹。 “这些伤人的畜牲老姨也带来了,就交给瑾儿处理了。” 朝歌飞身就从马上跳了下来,对司徒瑾行了个礼道:“大哥,我来处理可好?” “可以。” 得到司徒瑾的命令后,朝歌走向兽笼子,只见这些虎豹见到朝歌后瑟瑟发抖的蜷缩在笼子一角,连身上的汗毛都根根竖了起来。 朝歌打开笼子,揪着一只吓得浑身发硬的花斑豹子就拎了出来,只见他提着那只足足有一百多斤的豹子往自己腿上一磕,一扭脖子,那豹子就软得像滩烂泥。朝歌用手朝它肚子上一捋,一大团带着血的肚肠全都从肛处脱出,一串白花花的内脏还冒着热气。 司徒瑾和晋伯平静的看着朝歌,只见朝歌打了一个呼啸,一条黑色的影子如同闪电般出现在朝歌身边。只见这条黑色的影子一出现,笼子里的几头虎豹竟然失了禁,一股冲天的臊味弥漫开来。 “黑鹰,给你打牙祭。” 那只叫黑鹰的黑狗皮毛黑亮,四肢细瘦,脸长鼻尖,两只眼睛如同发红的琥珀般耀眼,它骨架很大,前腿抬起来比人还高!只见它神情高傲,对周围的人充满了蔑视,它根本没有看其它人一眼,旁若无人般腾地就跳上笼子,叼起一只吊睛黄斑虎瞬间就跑的没了影子。 第9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0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10节 远处一直观望的曹达不禁大惊失色,为何这凶猛的野兽见了朝歌如此畏缩不前,丝毫没有抵抗?甚至连一声嗥叫都不曾。还有那只猛虎,虽然笼子的门被朝歌一把打开,但是它却和那只花斑豹一样躲在角落里发抖,任人宰割。就好像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连臣服的资格都没有。 曹达惊出了一身冷汗,他终于明白母亲的苦心了,再没有真正探到对方虚实后,不能妄自出手。若今日母亲不来,他曹家可是真的要有大麻烦了! 只有杨小迷嘴角的嘲笑稍纵即逝,这些人,可不简单呢! 曹达已经说不出话来了,直到现在,司徒瑾和晋伯还没有出手,估计实力更加深不可测,就面前这三个人,就足以踏平青阳镇! 汗颜哪…… ☆、四十一 曹家大宅,针落可闻的主屋内几个丫头低头垂手不敢出声,钱庄缩在金线帘后大气不敢出,他不时地露出大脑袋往外偷看一眼,立刻又缩回帘内,唉呀,这老太太怕是要用家法了吧? 曹老太冷冷的坐在一张罗汉大床上,她脚下厚厚的富贵牡丹大红织毯上一字排开跪着三个儿子,分别是曹达,曹五,曹六。 曹老太举起赤金烟锅子先朝曹五那乱糟糟的大脑门梆梆敲了几下。 “没用的东西,被一个下人修理成那样,丢人都丢到螭国去了!” 曹五苦着脸,无奈地摸了摸头发里暗藏的暗器——那几只苍耳。 当时,他是离叶剪秋最近的,只有他看到叶剪秋手里黑色的大花一闪,然后就不由自主的听人摆布了。曹五到现在仍念念不忘,在那惊鸿一瞥中,一头乌黑亮丽长发的男子像极了小花妖……这个神秘而美好的秘密,他要单独记在心里,不与任何人分享,包括他老娘!他曹五,长大有心事啦! 曹老太又梆梆敲了曹六的大脑袋:“老六!你何时豢养的凶兽?为何要放出来咬人?不知道拿钱消灾么?” 曹六瓮声瓮气地道:“娘!咱人打不过他们,猛兽总是可以的吧?只是没有想到朝歌那么厉害……” 曹老太一撇大红唇道:“本来为娘只是听说朝歌有一个很厉害的狗叫黑鹰,它一出现,青阳镇的狗都不敢叫!但是这只狗神龙见首不见尾,极少有人见过它什么模样。今天为娘和你们也是第一次见到黑鹰!你们说说,那是狗么?那是狗该有的模样么?简直是二郎真君的孝天犬!还有那朝歌,一身戾气!挤死个豹子就像兔子那么简单!” 曹六戚戚,闷头不语。 朝歌的确不像正常人,外界传言他吃生肉,喝冷血,就像恶魔一般。所以那天,曹六一看到带队查矿的是海大牛和花原,就觉得报仇的机会终于来了,立刻放兽咬人!结果不仅折了自己两个人,而且又被老娘送了重礼赔罪!唉!本以为双方战平了,结果…… 曹老太看向曹达,举起的烟锅子又放了下来。 对于这个儿子,曹老太很无奈,她长叹一声道:“达子呀,你已过不惑之年,为官者,最忌暴躁,如果沉不住气,首先会害了自己……俗话说未归三尺土,也难保百年身,既归三尺土,也不定能保百年坟,这世间事轮回无定。老娘在你们身边,还能为你们照拂一二,若是老娘百年过世后你们兄弟又该如何……” 老太太很泄气,自己这个小车不倒只管推,推到哪算哪!! 曹达脸色凝重,他心里一直在琢磨着司徒瑾。 他亲眼看到司徒瑾的军队如同潮水般悄然退去,除了地面上留下的杂乱脚印外,不留一丝痕迹。虽然这支军队只有区区百人,但是气势凛然天地,个个却如同下山猛虎入海姣龙,这已经不是训练有素所能形容的,这根本就是一支能屈能伸的铁甲雄师,如果给司徒瑾上万号人马,真不敢想像会如何…… 这世界上有这样一种人,你恨,你怕,你暴躁,你头疼,但是你不得不承认你佩服。 对手往往是最容易发现你的短处和差距的,如果不是司徒瑾时刻逼着他曹达进步和警醒,他也许被麻木的生活早就磨去了棱角,安逸的躺在官印和银堆里享受余生……同为男子,他也有雄心壮志,恰恰那司徒瑾激活了他内心深处一直要追逐的那个梦想!他要感谢这样的对手! 曹母将曹达单独留下,母子商谈了一夜,在天将破晓时才结束谈话。 最后,曹母对曹达道:“达子,为娘早年间做生意时听螭国人交谈中得知,很早以前这鹰头山本是螭国所有,自从被青鸾的太祖攻占后就归属到青鸾的国土。传说这鹰头山有秘处,蕴含天地之灵气,日月精华,有机缘者可得道成仙。所以,现在螭国人一直认为青阳镇之所以变成现在这副模样,就是因为青鸾国没有顺应天道,这是上天对青鸾的惩罚,所以他们仍一心想拿下鹰头山,重归他们的国土。” 曹达沉思半晌,开口道:“母亲,这些事孩儿也听说过,只是,当年你可在螭国见过什么能人异士么?” 曹母摇头:“不曾,只是听说而已。鬼魂之说由来以久,可是真正遇到过又有哪个?娘本来是不惧鬼神之说的,可是娘自打见到黑鹰,就觉得有蹊跷。朝廷当年可是专门派司徒瑾来调查鹰头山的,也许这里的秘密他知道的最多。” 曹达点点头:“孩儿明白。” 曹母又道:“你可知下步该如何?” “君臣朋友,非酒不仪。” “没错,我儿打小聪颖,当为人上者。” 曹达离去后,曹老太疲惫地躺地床上,对一直呆在角落里的傻庄子道:“庄子,过来给老姐姐捏捏腿。” 钱庄期期艾艾走了过去,他今天可是跟了曹老太一天,真是见了大世面啦!嘿呀呀,动刀动枪的,那可是要打仗呀,可是这老太太却一点也不害怕,甚至三言两语的还让两家都退兵啦!这个老太太可是比他爹还要爷们儿的女子呀!而且还是曹县令的亲娘!还那么有钱!不得了啊,她可是个干大事的女子呀!真可惜了,她若是年轻个几十年该多好! 庄子笨手笨脚地捏着老太太的腿,曹老太轻声一笑:“庄子,今儿是不是被老姐姐吓着了?” 钱庄摇摇头:“没哪,就是怕曹五。” “不用怕他,以后叫他哥就是。” “……” 老太太敲敲钱庄的手:“怎地不动啦?” “老姐姐,差辈了!俺咋能叫曹五哥,他该叫俺舅!” “傻庄子!” 曹老太很满意,这钱庄当了很久的闷葫芦,终于开口说话了。 ☆、四十二 佃户村。 顾名思义,这是一个依附于地主的佃户组成的村落。 在青阳镇繁荣的时候,大地主们曾经拥有上千家的佃户。这些佃户在青鸾律法上仍是良民,不能像奴隶那样买卖,但是他们没有土地,只得向地主们租种,收获的粮食和地主们对半分。自从青阳镇遭到天灾后,很多地主们将自己的田地变卖一空就迁到水土肥沃的江南,而留下这数以千计的佃户,这些佃户只得重新寻找依附其它地主,现在这个佃户村就归属于拥有青阳镇土地面积最多的地主——曹家。 在佃户村的村口有一个被碾的很平整的打麦场,现在这个约有五百平方的打麦场上很热闹,村民们几乎是全家都出动,老人小孩带来食物和水放在打麦场的阴凉处,守着自家的壮劳力打麦场干活。 农民们用驴,马,骡子,牛或是皮狙拉着石碾子开始转着圈一遍遍往麦子上碾,等压扁的麦秸碾的差不多了,就会用桑木杈子将上面碾掉麦子的麦秸挑到一边,地面上就留下带壳的小麦。 农夫用木锨开始一遍遍从地上将麦粒用力铲起来一把抛向空中,形成一条金黄色弧线,在风的作用下,轻飘飘的麦壳就刮到了一边,而饱满沉重的麦粒就留在脚下。 这时候,老人和小孩开始往袋子里收集打好的麦粒,然后拉到平坦空阔处摊开,有人赤脚踩在麦子上,用木锨将麦子从中间一绺绺分开界线,使粮食能够晾晒均匀。 朝歌骑马站在打麦场路边的杨树下,看着农民们热火朝天干活的场景,心里有些焦急。 自从司徒瑾说开办农场,朝歌主动揽下农场的任务,并拍着胸脯立下军令状,定要将农场发展壮大! 朝歌喜欢深沉的土地,土地总会给勤劳的人最真实的回报——阳光下金色麦浪翻滚,那一望无际的玉米青纱帐,那火红如火把般朝天的高粱,那弯腰亲吻着大地沉甸甸粟米…… 朝歌其实很佩服能征服土地的叶剪秋,尤其是那个生机勃勃的菜园子总让他留恋忘返,他甚至想搭个帐篷住在那里,晚上闻着瓜果的香味入眠,睡梦中还会听到花开的声音…… 那天曹老太离开后,离下了整整十箱金银砂!司徒瑾大手一挥,就分给了朝歌一半,让他做为发展农场的底金。朝歌当时就大骂,这个官老娘可真有钱!司徒瑾当时就说了,曹达若再挑衅,不介意以战养战! 有了资本后,心急的朝歌立刻买好了种子,农具,甚至连盖房子的建材都预订好了,只是眼下没有劳力干活,那些东西还静静的呆在库房。 虽然朝歌喜欢土地,但是他却对种田一窍不通。听说佃户村有种地的好手,朝歌就急忙来到这里雇人,虽然他出的工钱并不低,可是这几天正在麦收的大忙时节,没有农民顾得上他的农场。 朝歌是个暴脾气,他越是看到农民们干的热闹,越是暴躁自己那在河滩的八百亩荒地。 眼见这些农民没有空,无奈的朝歌只好调转马头准备离开。 “军爷!军爷!请留步!” 听到呼唤,朝歌停了下来,只见几个老农急匆匆跑了过来,为首的一个老农上前对他恭敬地做了个揖。 那老农道:“这位军爷,你来佃户村可是要找人种地?” “正是。” 听到朝歌这么一说,这位老农面露喜色:“军爷,老汉俺姓王,大名叫王主三,跟俺来的这几位都是俺们王家人,全都是种地的好手!俺王老汉也种了一辈子地了,闭着眼睛都能摸出来这什么地能下什么种!什么粪上什么田!” 朝歌上下打量了这几位老农,只见他们衣着虽然整齐,但是有几个人并没有穿鞋,还打赤着脚,显然是他们早就注意到朝歌,出于礼仪又匆匆回去换了干净衣服后才出来相谈。他们的肤色均被太阳晒的黝黑,衣领露出的脖子下有很明显的晒痕,尤其是和他说话的王老汉,那额头上有深深的抬头皱,一松额头就能露出三道刀刻般的白印。 朝歌心里暗自点头,这些人一看就是常年在田地里劳作的老手,他开口道:“那河滩上的沙地种粮食如何?” “当然可行!不怕天旱,就怕锄头断!锄头下也带三分雨哩,庄稼人勤快些,什么土地都能收粮!” “那你们明日能去农场上工么?” “行哩!只要军爷说好工钱,俺佃户村有的是人!这麦子也都收完了,只要晾晒晾晒就成,这剩下的活家里的老人和娃娃都能干!只要俺老王一句话,要多少劳力有多少劳力!” 朝歌大喜:“那你们明天就来吧!” “成哩!只是军爷,咱们得谈好价钱,听说军爷出的价是一个人干一天二十个钱对不?” “没错!” “那成,俺们明天就带人去!不知道军爷要找多少人干活?” “八百亩土地,你看着办吧!” 双方立刻谈拢了条件,王老汉恨不得现在就长翅膀飞到农场去干活!不用掏本钱,光使把力气就能赚二十个钱,十天就是二百个钱哪!不比弄啥强?! 朝歌也很满意,他的农场终于可以开工了! 踏着夕阳的余辉,兴致勃勃的朝歌回到署衙,一进大门就看到守门的两位军士正在兴奋地说着什么,看到他们桌上的一堆瓜果,朝歌的脸立刻垮了下来。 “这是谁拿来的?” 两位军士立刻站直身板,恭敬地向朝歌行了个礼道:“是大哥府上的下人送来的。” 朝歌拿起桌上的一个咧嘴露籽的大石榴,往空中抛了抛道:“是不是又黑又瘦的那个丑八怪?” 军士们笑道:“是不太俊,不过看起来人挺好,说话很温和。他拉了整整一大板车的东西,估计这会儿正和万大哥在伙房忙着做饭呢!” 朝歌冷哼了一声,大摇大摆的拉马进了署衙。 两个军士看着朝歌走后,立刻小声道:“这朝歌脾气真大,我说话都伴着小心。” 另一个军士道:“别惹火他,小心捋你的肚肠。” 外人根本不知道,这看起来这风光无比的少年军士朝歌,其实在巡检司属于有名无实的三无人员——没有编制,没有俸禄,没有官职。 司徒瑾很早就将朝歌的提拔推荐书呈了上去,但是因为朝廷放手不管,所以朝歌直到现在还是逍遥的“散仙”一枚。 虽然朝歌年纪小,但是军士们都很敬佩真正的武学奇材,所以在巡检司,这朝歌还是很有号召力的,大家都将他视为和晋伯一样的副官。 朝歌冷着脸来到后厅,就看到晋伯正美孜孜的站在一盆植物前精心地擦拭着叶片。那盆植物高壮,红尖绿叶,肥厚的叶片比人脸还大。 朝歌上前道:“这是什么树,怪里怪气的。” 晋伯笑道:“剪秋说这是红嘴橡皮树。” 朝歌扭头,就看到晋伯的桌案上还摆了一盆墨兰,墨兰正在开着暗紫色的花,室内散发着阵阵清香。 “没有我的么?” 晋伯一脸抱歉的表情:“我这两盆还是从钧之屋里均出来的,剪秋看起来还不太乐意。” 朝歌的脸更沉了:“大哥呢?” “去看花原和海大牛了,这两个病号正闹的欢呢,你去看看。” “哼!他们作死!趁我去农场的功夫私自去查银砂矿,咬死活该!” 晋伯扭脸对朝歌笑道:“你每次去均是兵不血刃,这些兄弟们哪有煅炼的机会?让他们吃点亏也好,最起码下次不会再鲁莽。” 朝歌鼻孔喷气:“真窝囊!本以为这次要和曹达大打一场,结果放了闷屁雷,我这心里好些天都不舒坦!憋的要死!” “是啊,我也觉得不解气,米没被煮熟,却焖烂在锅里了!去找海大牛和花原这两个家伙算帐!这两个臭小子若是当时被曹六放出来的凶兽咬死了,这场仗还非打不可了,只可惜这两个人只伤了皮毛。” 晋伯话还没说完,朝歌就已经冲出门了。晋伯好笑的回头继续打理他的橡皮树,他暗自忖思,要不要配个喷嘴的浇花水壶? 朝歌一进屋,就闻到一股呛人的药味儿,海大牛正在屋里破口大骂:“他娘的!曹六那个贼胚子,下次再让老子遇到他们的民团,全他娘的都剿了,一个活口不留!” “行了!别嚷嚷了!你也没吃亏,对方不是死了两个么!”站在门口的司徒瑾道。 海大牛躺在病床上仍不老实在,挣着想坐起来说话,结果被许大夫一把按下。 “老实点,再动伤口就裂开了。” “怕甚!老子很久没有挂彩了!若不是老子没有防着他们养了野豹子,早他娘的得手了!这次没料到马受了惊,结果吃了亏!不过还真他娘的痛快,刀都砍的卷了刃!好久没有打的这么爽快过了,哈哈!” 海大牛痛快地大笑两声。 “他们吃了几次亏,还等着挨打不成?早就有对策了!” 司徒瑾刚说完,心里窝火的朝歌就冲到海大牛面前大声道:“海大牛你真不地道,这样的好事怎地不叫我?等我带上黑鹰,直捣黄龙!” “等你?你他娘的种地去了,小娘们儿!” 由于朝歌生的俊俏,最讨厌别人说他比女子还好看,更讨厌别人用女人来开他的玩笑。赤红着一张脸的朝歌怒气冲冲的上前,一把将刚刚包扎好的伤口重新撕开,海大牛立刻发出一声惨叫。 “海大牛你怎地不死在银矿洞!” 司徒瑾训斥:“朝歌,你饶了他吧,他没被咬死也会被你折腾死!” “再让我听见一句小娘们儿,海大牛你这个老娘们儿的命就交待在我手里!” “我、我不说了、不成……” 海大牛终于蔫儿了。 屋内乱哄哄的,海大牛的呻吟声,朝歌的大骂声,许大夫的劝慰声,只有花原闭着眼睛打呼噜装睡觉…… 司徒瑾摇摇头走了出去,他慢慢走到自己平常住的小屋,一推门就觉得不对,他立刻退了出来,奇怪地左右一看,他确认自己并没有走错,这里就是他住的屋子。 司徒瑾又重新走了进去,只见这间原本很简陋的屋子已经完全变了模样。 ☆、四十三 地上不仅被清扫的干干净净,而且屋里摆放了很多高大的绿植。 挨着墙的一侧摆放着一个结实的彩漆衣架,挂着一排排已经浆洗好的干净衣物,长衫内衬甚至铠甲都擦的锃亮,整整齐齐的垂挂在上面。衣架下方和地面连接的部分放了一排高矮不一的靴子,靴子的长筒被翻开,一直叠至露出靴底,一看就是已经被人清洗晾晒过的。 另一侧墙边则是放置了几个榆木扁腿雕花瓶式花架,上面摆满了各色花草,甚至连墙角的高处也悬挂了垂枝花草。 因为有了这些植物,屋里顿时变得绿意盎然,生机勃勃。有盆羽毛状的植物,那旺盛的枝叶伸展开直触到了房顶,高大的植物和粗壮的房梁相接,室内到处都是养眼的绿色。人就如同站在森林中那样,包裹在浓浓的绿意中。 半开的雕花红木窗户上挂了厚厚遮阳的淡蓝色竹林月影图案的窗帘,微风掀起窗帘一角,屋内清风阵阵,绿植沙沙作响。小床上还撑起了一个白色细绷纱的蚊帐,蚊帐被金黄色的铜蚊钩帐挂起来,床上的被子叠的工工整整,床铺被扫的四平八稳,枕头晒得暄软腾腾,看上去舒服的想躺一躺。 原本杂乱的书桌也被整理了,桌上放置了一个淡黄色长圆瓜形纱罩灯,纱罩上的图案是素静的月白色山茶花,灯盏下多了一个松石图案的黄竹臂搁,还有一杯冒着热气的香茶。 桌旁的太师椅上绑了一个厚厚的棉垫,司徒瑾坐了下去——很舒服,舒服的就像在一个温暖的怀抱,他觉得这里就像宁静的港湾,而他就像一只疲惫的小船刚刚驶进港口。 书桌前的窗台上,还有一盆肉肉的绿色植物,那植物全是肉鼓鼓圆溜溜的绿色小球,那些小球从窗台上一直垂到书桌上。 他不禁伸手去摸那盆绿球,结果不小心被碰掉几个绿蛋蛋,咕噜噜就滚到桌下面去了,正当他弯腰去捡的时候,就听到有人轻声道:“你回来了?” 司徒瑾立刻坐直,用脚将那些绿蛋蛋轻轻踢到角落里,不动声色的道:“嗯。” 叶剪秋边走边用毛巾擦着手,他来到司徒瑾身旁道:“茶不烫了,你喝喝看,这是毛尖。” 司徒瑾端起来茶盅,只见水中的茶叶外形尖细秀丽,如松针般纤细紧直,颜色绿而明亮,他轻轻品了几口,滋味清香鲜美,齿颊留香。 好茶!司徒瑾暗暗点了点头。 叶剪秋就站在身边,一股淡淡的香兰之气总往他鼻子里钻,司徒瑾觉得心神有些不安,他往身后的椅子上一靠,椅背也很软和,扭头一看,竟被绑了一层薄薄的兽皮。 “你怎么做到的?” “你是指这屋子么?” “没错。” 叶剪秋笑道:“前些日子你一直没有回家,我非常想……非常担心。听说署衙门口要开仗,就跑过来看看,没想到很快就散了,看你安然无恙也就放心了。回去后我一直睡不着,很好奇你平日住的地方是怎么样的……我又跑回来过一次,那天你不在,我就让晋伯领着我来看你的屋子,结果看到这里很冷清,就更睡不着了。毕竟,你不回家的时候,这里也是你的家,你要住的舒服些才是……” 自打他从西兔儿村回来后,司徒瑾一直没有回过府。他魂不守舍,坐立不安,相思如同发了疯的野草让人成狂。可惜这些在他心里柔肠百转的话,从口中说出来却成了语无伦次。 听说曹达和司徒瑾要动手的时候,他吓得一口气跑了几十里路来到署衙,看到黑压压的人马心急如焚……他一直躲在角落里远远观望到最后。还好,司徒瑾没事,还好,司徒瑾还在这里,还和他生活在同一个世界。 后来叶剪秋又一次来署衙,司徒瑾带队巡山,朝歌去了农场,只有晋伯留守在署衙。晋伯领着他来到司徒瑾的小屋,只见这里简陋的只有一桌一椅一床,衣服凌乱的扔在小床上,桌上更乱的一塌糊涂。这让叶剪秋很是心疼,于是他今天将准备好的东西一股脑的用板车拉了回来,动手几乎忙了一天才将这间屋子收拾好。 司徒瑾很忙,不是带着军士们操练,就是去巡山。不到晚上他是不会回到这间屋子休息的,对于他来说,这间屋子就是个睡觉的地方而已。若他能更早一些来到这里,他会发现叶剪秋一大早就已经来了,一直忙碌到太阳落山。 司徒瑾站起身,慢慢在屋里踱步,他看着那些新奇的植物不禁问道:“这些花草都叫什么名字?” 叶剪秋一一给他介绍:“这盆带着金边的叫香龙血树,这盆吊起来的是绿萝,这个硬硬的叶子叫苏铁,高高的叫袖珍椰子,这是金桔,还有这盆叫鸢萝……很可惜,半道被晋伯搬走了一盆墨兰,我只好在书桌前放了一盆珍珠吊篮……” 司徒瑾夸赞道:“没想到你不仅会种菜,还会种花。” “虽然不太擅长,但我也喜欢花草。” 凡是植物,叶剪秋都很喜欢,无论再普通微小的花朵,都是构成美丽的部分。所以,黛玉才会为那一地落英悲伤。 司徒瑾走在一盆花前停住了脚步。 在那盆缠绕在枝干上如细丝状的嫩绿枝叶中间,点缀着一朵朵鲜红的小花,这种花的颜色红的是那么纯正,纯正的那么耀眼。 他蹲下来仔细观看,伸出手摸了摸那朵朵娇嫩鲜艳的红五星。 “这盆花真漂亮。” “是啊,鸢萝如同红宝石一样闪亮。” 叶剪秋对这盆鸢萝有很深的感情,当他看到那朵朵红星,就想到自己遥远的故乡。 司徒瑾站了起来,看着这些花草道:“其实我也很喜欢这些缠枝的花朵,比如牵牛花。这种花很耐活,而且颜色各异,我在临月城的时候到处可见。没想到来到青阳,最常见的也是牵牛花,只是它开花的时间很短,只在早上开放一会儿,在中午就合拢了。” 司徒瑾忽然感到自己的腰被一双手轻轻抱住,后背贴上了一个温暖的脸颊。他僵在原地,没有回头。 叶剪秋贴在他结实的后背,轻声道:“你知道牵牛花的花语是什么?” “花语?花朵也会说话么?” “是的,每一种花都是自己独特的寓意,而牵牛花的花语则是,永固的爱情……” 司徒瑾浑身一震。 叶剪秋眼泪静静的打湿在司徒瑾的衣背。 如果心是坚硬的石头,此时也会流出淙淙清泉吧?他颤抖着道:“司徒瑾,我们在一起吧……” “你说什么……” “大哥!” 只能“咚”的一声,朝歌一脚踹开了房门,他大大咧咧的一股风似的闯了进来,看到一屋子的花花草草,脸黑的能刮出一层灰。 ☆、四十四 “大哥!杨小迷找你,正在议事厅候着。” “我马上去。” 叶剪秋放开了司徒瑾,眼睁睁的看着他头也不回的匆匆离开。 由于草木葱茏,朝歌并没有注意到两个人站在绿叶后的姿势。司徒瑾离开后,朝歌进屋左右打量一番,毫不犹豫地搬走了那盆黄灿灿的金桔。 “朝歌!回头再给你送一盆。” “哼,谁会理你这个看人下菜碟的家伙!” 朝歌丝毫不理会叶剪秋的劝阻,搬起那盆金桔撒腿就跑,他一边跑一边“啪啪”的揪下几个小桔子往嘴巴里填。朝歌满意地笑了,真不赖!这盆能吃的他抢到了! 叶剪秋无奈,自从吃完那顿饺子后,朝歌再也没有来到府里吃过饭,看来是把这个孩子得罪了。 司徒瑾出门后差点撞上走廊中的一根红木柱子上,他不禁暗骂了一声,定了定神大步往议事厅走去,连经过身边向他行礼的军士都没有看到。 杨小迷正和晋伯喝茶,见到司徒瑾进来后,杨小迷连忙将茶放下,站起身行了个礼。 司徒瑾一撩起衣袍坐下,揶揄道:“杨捕头,你可是来替曹县令下战书么?” 杨小迷苦笑:“嘿,钧之兄莫要调侃你杨兄弟了,食君之实禄,担君之忧,兄弟我这不也是没有法子么?” “有什么事直说吧!” “其实钧之猜对了一半,在下的确是来下贴的,但不是战贴,而是请贴。三日后曹县令要在听月楼宴请钧之兄和晋伯兄。” 说完,杨小迷恭敬地递过来一张烫金红锦请贴。 司徒瑾看了看那张请贴,连封皮都没有打开就随手放在一边。做为一名军人,是极为讨厌地方上那一套的,什么吃吃喝喝的,还不如有话亮在明处,啰嗦! 他端起晋伯沏好的茶轻轻抿了一口,不由得皱着眉头放了下来,真难下口,这些茶叶沫子可比那毛尖差远了! 杨小迷见司徒瑾扔掉请贴心里有些腹诽,他每次上门来请均陪着笑脸好话说尽,可是司徒瑾都拿着架子,根本不理这茬。他杨小迷可是从来不拒绝别人宴请的,这是多好的事呀!吃归吃,事办不办再说嘛!所以,他杨小迷哪次赴宴都是宾主尽欢。 “你那帮守在鹰头山的兄弟们呢?” 听到司徒瑾的问话,杨小迷无奈地摊开双手道:“早就撤了,现在一天三两银子都没人值守,那里简直不是人呆的地方!鹰头山顶连只鸟都飞不上去,谁会在那个鬼地方卖命!” “那些人皮呢?” “已经运到府衙的物证室了,估计等上面的人来,还不至于烂掉。” 司徒瑾点点头,又道:“那你烧制的东西现在如何了?” 杨小迷一挑眉毛,做出一个神秘的表情:“若想知道结果,那就如约去赴宴,到时,兄弟定会给钧之兄一个交待!” 司徒瑾和晋伯相视一笑,两人同时点了点头。 杨小迷心里大喜,这次终于能把司徒瑾给约出来了!曹老太可是对他下了死命令,若是他再约不出来司徒瑾,头上的乌纱帽将不保。 前脚杨小迷刚一离开,后脚司徒瑾立刻派人传唤正躲在屋里大嚼金桔的朝歌,听到传令后,朝歌将蹂躏的不成样子的金桔丢下,一抹嘴巴就跑到议事厅。 司徒瑾正色道:“朝歌听令!” “是!” 朝歌立刻将腿一收,表情严肃。 “我命你带黑鹰即刻前往鹰头山那当初异族降落的大坑处,务必掘地三尺,仔细寻找线索!” “是!” ……………………………… 署衙伙房内,全是系着白色大围裙的伙头军忙碌的身影。 只见屋内燃起好几个高大的火炉子,炉子里烧的全是掺了泥土的炭石,炭石被碾成粉碎状加水和泥巴混和在一起,厨师用铁铲将黄乎乎的炭石粉加进炉子里,燃烧的炭石竟然并没有发出什么响声。看来劳动人民在平常的生活积累中,运用自己的智慧终于找到合适的炭火配方了。 一个又高又胖的厨师正在不停的往炉子里贴面饼。这位胖厨师是这里少有的秃子,光溜溜的肥脑袋加上明晃晃的汗水,整个伙房就数他那里最闪亮!他手法利索的将像印度抛饼一样的薄面团贴在炉子内壁。很快,炉子内就贴满了面饼,胖厨师擦了擦汗,将炉子口盖上,又回到案前开始揉面。 这汗水掺杂在面饼里,不用放盐也是咸的! 叶剪秋暗暗摇了摇头,他主动找到水盆将手洗干净后,就来到厨师身旁开始帮忙,胖厨师看他一眼,毫不客气地指挥道:“剪秋,去把地上和好的面盆端上来!” 地上有一个超大的陶瓷面盆,几乎和澡盆差不多大。叶剪秋咬着牙将面盆端上了面案,往外用力掀起面盆底部,将里面和好的面团倾倒在面案上,等他将面盆里的面团拨拉干净后,捋起袖子就开始动手揉。 这种烙干面饼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也并不是什么发酵面饼,关键是面醒的够筋道,弹性足。所以他非常快的就将面团揉成蟒状粗圆长条,掀起一头开始“啪啪啪”的一个个揪出大小均匀的面团,往面团上洒一些干面粉后,就开始动手擀一个个圆圆的大面饼。 等待烤的面饼擀好,他拿起炉子前的铁叉子,将里面已经烤的焦黄干硬的面饼掏出来,将新擀好软趴趴的面饼一一贴进去。炉子里面的温度很高,但是叶剪秋并不惧怕那灼烫手指的火苗,他飞快地将面饼贴好后,又端着水碗往里面淋上一些水,这样的面饼烤出来不会太干,口感更松软一些。其实有些熟练的厨师会含口水往炉里喷,这样淋的水虽然会很均匀,但是非常不卫生。 胖厨师万年松一边忙一边用眼角的余光打量叶剪秋的一举一动,看到他娴熟的动作不禁暗自点头。 等叶剪秋和胖厨头合作很快地将面饼烤完后,那些小山一样高的面饼堆了好几个大笸箩。胖厨头又指挥叶剪秋去烧了一大锅南瓜小米粥后才算歇了下来,他主动给叶剪秋端了一大碗乌梅凉茶,笑着道:“剪秋,歇歇吧。” 叶剪秋找了个小板凳坐下道:“万大哥,如果这里需要我帮忙,我还来!” 万年松毫不客气地道:“你最好还带些瓜菜来,那一只大南瓜就足够给兄弟们烧上一顿南瓜小米粥了,可真是实惠!你万大哥也做了十几年的饭,也见过大个的南瓜和红薯,可是像剪秋兄弟带的那个头的南瓜还是第一次见,光是南瓜籽都快赶上巴掌了,你拉来的时候不少费工夫吧?” “是啊,拉了两趟才拉完。” 叶剪秋汗颜,他不擅长撒谎。 这颗巨大的南瓜成熟后被他砍成小块,里面的南瓜籽也被他掏空,厚如铠甲般的瓜皮用斧头削去,那比小树还粗南瓜藤蔓也被当柴烧了……原本想着已经无迹可循,结果还是被万年松发现了一粒遗留在瓜蒂上的南瓜子。因为它外面包裹着一层黄色的粘滑筋膜,所以成了漏网之鱼,即使这样,那粒南瓜籽也不是最大的…… 万年松惊叹:“若是西瓜能有南瓜那疯长的劲头就好了,可惜西瓜个头太普通……” 说到这里,万年松不好意思地挠了一把光脑袋。 “大哥是不是太贪心啦?有剪秋送来的西瓜吃就不错了,竟然还嫌小。将来署衙开了农场,定要种上十几亩菜地才是!尤其是得种上几亩南瓜,嫩南瓜可以炒酸辣菜丝,老南瓜能煮汤。” 叶剪秋转移话题:“万大哥,这里为什么不蒸馒头啊,十几个笼屉一锅出来百十个馍,多省事啊!这样一个个烤饼子既费力又费炭石。” “叶小弟有所不知啊,这面饼子耐放且经久不坏,而且这些兄弟们有时一出去就是好几天,全都是带的这些干粮!” 他们坐在一起歇了口气后,万年松又来到几个大酱缸前捞出几个黑乎乎的酱萝卜,踮起菜刀开始梆梆的切丝,他一边切一边发牢骚:“饼子伴咸菜,喝口热面汤,基本上天天如此。想当年,你万大哥在临月城的时候,八个人一桌,标准的四菜一汤,有荤有素,顿顿能吃上鱼虾,伙食好着呢!自打来到这里,就没怎么吃过青菜,连鱼长啥样都快忘了!” “这里少水,粮食也金贵,没有办法。” “粮食还好说,只是这些兄弟都多长时间没有见过青菜叶子了,尿都是黄的,上火!连军医都说,再这样下去,铁打的汉子也受不了。” 万年松扭头看着叶剪秋笑道:“农场若种菜种粮,以后就有好日子了,我万年松负责伙房多年了,就惦记着吃喝大事!” “吃喝绝对是大事!民以食为天,味以鲜为先!” “哟,剪秋还一套一套的,真是乡野农家子弟?” “典型的农民工!” 叶剪秋自豪的一拍小胸脯。 叶剪秋刚拍完胸脯,肚子就一阵乱叫,万年松好笑的道:“饿了吧,一会儿就开饭,你跟着一帮署里的大哥先去井边洗洗。” “好的。” 叶剪秋拍了拍脑门子上的面粉就和万年松告别,他转了一圈,终于找到一口水井,旁边很多光着膀子的军士互相打闹着往头上浇水,叶剪秋躲在一旁静静地等他们都离开后,才上前打出一桶水,将自己洗漱一番。 军士们纷纷散去后这里显得格外安静,叶剪秋沮丧地将水桶丢在地上,自己孤零零的坐在高高的井沿上。 他都听到了吧?他怎么会听不到? 司徒瑾的耳力极佳,夜半时分,四周寂寥,叶剪秋并没有听到什么异响,但是司徒瑾却嫌夜鸟聒噪,他连眼睛都不用睁开,从枕下摸出一把匕首就破窗而出,只听到远处树枝断裂和翅膀扑楞后就悄无声息了…… 如果他听到了,会如何回应呢? 时光不语,静等花开…… ☆、四十五 酉时,正是署衙晚餐时间。 署衙内外燃起了熊熊火把,就连偌大的饭厅内,墙壁四角也点上了冒着黑烟的牛油火把,火把将高挑的房梁熏着发黑,还散发着一股刺鼻的怪味。 军士们排着整齐的队伍鱼贯而入,他们进门后就熟练地各自领取一个桐漆托盘,来到系着白围裙的伙头军面前开始领取晚餐。 叶剪秋也混在伙头军的队伍里,站在万年松身边开始发放晚餐。每人三个大面饼,一大碗南瓜小米粥,半斤卤肉丝,一碟酱菜,唯一让人眼前一亮的是,每人托盘里多了一块红艳多汁的沙壤西瓜。 叶剪秋一边发放晚餐,一边往外张望,远远的,他终于看到了司徒瑾和晋伯站在队伍里的身影。司徒瑾个子很高,面如皎月的他在人群里鹤立鸡群般的显眼,叶剪秋的心开始紧张地“咚咚”跳,负责发放的食物一连错了好几个,惹得万年松不时地小声提醒。 时间过得真慢,等司徒瑾终于来到他面前,叶剪秋迅速从大笸箩底下掏出三个面饼,不动声色的放进司徒瑾的托盘。 司徒瑾并没有注意叶剪秋这些动作,他仿佛在思索着什么,眉头微踅径直往前,心无旁骛地又走到发放粥饭的伙头军面前去了。 这间足足能容纳几百人的饭厅,却稀稀拉拉的只坐了十桌左右,而且这十来桌的人都靠着一侧用餐,另外那几十张桌椅空荡荡的,显得这间屋子更空旷了。有人不舍得吃自己托盘里的西瓜,将西瓜放到身边同伴的面前,而另一个人则悄悄推让……最后,两个人的手在桌下紧紧握在一起…… 这种情况让晋伯尽收眼底,他不禁悄然长叹一声。 这些兄弟们,其实有很多对都是夫夫,这些军中伉俪们坚守在这风沙漫漫的戈壁边关,唇齿相依,只说甘甜。在没有雨季的世界里,风沙掩盖不了他们的爱情,寂寞苍凉的边关,一对对相携的身影漫步在星河灿烂的苍穹之下。他们相爱相守,除了死别,没有生离…… 坐在晋伯身边的许大夫对此情景也暗自唏嘘,他小声开口道:“这些兄弟们可是受苦了,有些军士的牙齿常常流血,口苦而渴,或由胃热或阴虚引起,多食水果青菜,煮些绿豆水服用最好,就连这西瓜皮也莫要扔掉,煮成水喝也可缓解症状。” 晋伯和司徒瑾双双点头。 一身土黄色长袍的许大夫是一个淡眉黄须的小老头,肉肉的额头有些下垂,长长的黄色眉毛尾梢也垂到颧骨,一把金黄的胡须直垂到胸口,而且一年到头一双眼睛都是笑眯眯的,慈祥和蔼的如同天上金色月亮,如果他杵个挂着仙桃的蟠龙拐杖,像极了黄化版的南极仙翁。署衙内其实也有军医,可惜军医人手不够,而且医药也不充足,所以这杏庐的许大夫就成了署衙的常客,不仅和军士们关系非常好,而且还经常留在这里一起和众人用饭。 司徒瑾长叹一声瓣开手里的面饼,怜惜这帮兄弟之余,暗想着等这农场一开发,就可以改善目前的现状。 “钧之,你的饼子为何和我们的不同?” 孩子气十足的许大夫伸手就夺过来司徒瑾手里的大饼,只见被瓣开的一半面饼芯里夹了厚厚一层红豆沙,尝了一口竟然非常甜糯! “你喜欢吃给你就是,我不爱吃甜食。” 司徒瑾将饼子推到许大夫面前,他心里有些愠怒,在府里给他单独开小灶也就罢了,没想到在署衙也给他搞特殊,真是让人想发火。 许大夫惊讶道:“当真?” “嗯。” 司徒瑾点头,许大夫高兴地和司徒瑾手里的面饼换了过来。晋伯不由得看了一眼正踮脚向这边观望的叶剪秋。 叶剪秋一接触到晋伯的眼神,吓得迅速低下头往万年松身后一闪,就不见了影子。 到了晚上,司徒瑾又回到自己郁郁葱葱,枝繁叶茂的小屋。 当他合衣往床上一躺,闭着眼睛享受这仿佛山高林茂的场景时,忽然听到净室内传来轻轻的响声……叶剪秋?他还没走? 他腾地下了床往净室走去。这个净室,其实他并没有使用过,司徒瑾和其它兄弟一样,洗漱的时候就去井边,打上一桶水往身上一浇就完事。 可是当他走进净室,惊讶的不亚于第一次看到自己满屋绿植的样子。 这间净室,早就焕然一新了! 隔着那还冒着热气的大浴桶,他看到墙角竟然有一大丛青翠的碧玉竹!小小八棱形的窗户半开着,窗台上放着一大盆紫红色鲜艳的三角梅。高高的房梁悬挂一盏垂着黄色长流苏,散发着淡淡红光的小宫灯,氤氲的水汽中,浴桶如同高山温泉般冒着白烟,趁托着绿叶红花格外赏心悦目。脚下的砖地板也换成了青石板,浴桶下方铺了防滑的厚皮垫子,垫子上还有一把结实的方形矮凳。 叶剪秋从浴桶后走了出来,递给他一个托盘,里面是一套白色的寝衣和一双拖鞋。 “洗个澡吧!” 本来已经在井边冲洗过的司徒瑾默默地接过那个托盘。叶剪秋从托盘上拿起那双皮拖鞋“穿上这个洗澡很方便。” “你烧了热水?” “嗯,早就准备好了,这会儿温度正好。” 司徒瑾穿上拖鞋,在地上来回走了走,果然很舒服。他将托盘放置一边,便伸开双臂让叶剪秋帮他解衣,叶剪秋低着头慢慢地将司徒瑾的衣服如数褪下。 这次叶剪秋并没有回避自己的目光,而是深深地一直注视着眼前的人从从容容的踏上矮凳,然后跳进浴桶。 叶剪秋觉得自己心就像一朵花正在慢慢萎缩干枯。司徒瑾对他坦然面对,毫无羞涩之感,这根本不像动情之人应有的态度。 司徒瑾跳到浴桶后,舒服的叹口气,这水里被加了什么香料,闻起来很清爽。而且原来那硬梆梆咯后脑的桶壁上,也加了一个皮垫子,枕上去角度非常合适。他放松地将脑袋靠在软软的皮垫子上,闭上了眼睛……忽然他感到身后有一双柔软的手正轻轻擦背,痒痒的如同毛毛虫在爬。 ☆、四十六 叶剪秋率先打破了沉默,他开口道:“大人,你右臂上的伤是如何来的?” “幼时顽劣,坠悬所致。” 司徒瑾的右臂有条歪歪扭扭如同蜈蚣一样的伤疤,疤痕从肩头一直蜿蜒到小臂,狰狞的让人触目惊心。 “当时你肯定很怕,也很疼吧?” 司徒瑾轻笑一声:“当时已不知疼痛,醒来时已被人救起,且早已包扎完毕,除了奇痒难耐,再也顾不上其它。” 除了右臂上的那条伤痕外,司徒瑾身上还有很多大大小小的伤痕,可以看出来他曾经戎马征战时所承受的风雨。 叶剪秋内心长叹,他是多么希望和司徒瑾一起上马征战,比翼双飞,不图建功立业,而是陪着他一起度过这漫长的岁月,共同面对所有的苦难和幸福……可惜,只怕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一头黑发被轻轻解开,灵巧的双手在发间揉搓,满头白沫的司徒瑾哭笑不得:“这是何物?” “大人,这是小的自制的洗发水,可能有些辣眼睛,闭上眼睛,不要睁开。” 第10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1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11节 司徒瑾乖乖的闭上眼睛,等清水漂洗完头发后,叶剪秋又递给他一个精巧的小牙刷。 “大人,你来试一试刷牙,这是自制的牙膏,比青盐洗牙效果要好一些。” 司徒瑾好奇地接过那小巧长把的刷子,上面沾了一些淡绿色的液体。 “这又是什么做的?” “一些药材之类合成的,可以清火。大人,请放进嘴巴里,上下左右都要刷到,学会刷牙后早晚都要刷,这样口腔会很干净。” 叶剪秋耐心的教司徒瑾刷牙,温柔的就像对一个孩子。 司徒瑾小心地将牙刷放进口腔,很快他就掌握了技巧,只是满嘴的泡泡让他不习惯地干呕两声。 叶剪秋慌忙上前轻拍他的后背,并递给他一杯清水:“大人,请慢一些,这样就不会吃到肚子里。” 叶剪秋非常恭敬地一句一个大人,让司徒瑾心里有些烦躁,他皱着眉头含着清水将嘴巴漱干净。 最后,叶剪秋又拿出一小块散发着奶香味儿的香皂,司徒瑾对这种细白腻滑的东西很好奇,他放在鼻子处不停地闻,暗自觉得这种东西肯定非常好吃。 看着司徒瑾像孩子一般纯真,叶剪秋心里有些好笑:“大人,你用这个全身涂抹,比澡豆要好用。” 又是那句“大人”!司徒瑾不耐烦地一把将香皂丢给叶剪秋:“你来帮我抹。” “是。”叶剪秋低头小声道。 只听到“哗”的一声水响,司徒瑾水淋淋的从浴桶里站立起来,高大健美的身躯配上一头齐腰浓密的黑发,宛如出水的战神。叶剪秋咬咬嘴唇上前,用颤抖的手给他上下涂抹。 不能再呆在这里了,会将人活生生折磨而死…… 等司徒瑾好奇地穿上那件为他特制的白色和式浴袍,穿上皮拖鞋出去后,叶剪秋已经疲惫的连手指都抬不起来了。 司徒瑾如同被打通了任督二脉,四肢百骸无一不松快,他放松地趴在那张小床上,不由得深吸一口气,惬意地闭上了眼睛。这张床,里外换了全新的床上用品,而且棉褥晒得暄软,散发着阳光的味道。他抱起枕头,将脸埋了进去。 净室内又响起哗哗的水声,很快,净室的小宫灯被熄灭了。 叶剪秋轻手轻脚的从净室出来,看到司徒瑾趴在床上纹丝不动,似乎已经睡着了,于是他就小心翼翼地将桌上的那瓜形灯罩拿开,用铁片将烛火压灭。他走到床前将被子拉起来给司徒瑾轻轻地盖上,又将他压在枕下的黑发轻轻地拢起,最后掖了掖被角,放下了蚊帐,就准备离开了。 他抱起自己的衣物,轻轻拉开了门。 “你上哪儿去?” 叶剪秋吓得一激灵,停下脚步小声道:“我去晋伯那里,看看他能不能给我安排一个房间。” “你不给我按摩了么?” 叶剪秋委屈的眼泪想往下掉,他今天干了一天的活,除了往返几十里路不停地拉东西外,还将净室的地板全部换掉,并且又挖了一个下水道,已经累的眼皮都睁不开了。 “大人,小的今天实在太累,明日可好?” 司徒瑾仰起脸,看向叶剪秋。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浴后的叶剪秋。 月光如水水如天,冷冷的月色如银河泻地。只见叶剪秋一头黑亮的长发丝丝柔柔的垂散在腰间,额前的几络黑发随着夜风飘动,趁得发后的脸庞如此玲珑……他身上的长袍被风吹的鼓鼓的,满室的花草都随着他翩翩衣袂而沙沙作响,整个人如同风中的蝴蝶,仿佛欲乘风归去…… 司徒瑾毫不犹豫地拉开自己的被子:“睡这里。” “大人……” “我命令你睡这里!” 叶剪秋无奈地将门关上,抱着衣服走到床前。 他犹豫了半天,最后终于鼓起勇气将怀里的衣服放到桌上,拉开蚊帐就钻了进去。司徒瑾看到一双光洁莹润的小脚踏上床,就连那脚踝也是精巧可爱,他不禁伸手去握了一把。 突然感觉到自己脚脖子上传来的紧锢和温热,叶剪秋着实吓了一跳!不过还好,司徒瑾很快将手放开了。叶剪秋的心又开始咚咚乱跳,这还让不让人活了?! 叶剪秋的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他就好像是一个懒惰画师笔下的人物,正在一点一点的慢慢做着修改,先是改了头发,后又改了一双脚…… 小床面积不大,双方无论再怎么客气总是紧紧挨在一起。感受到司徒瑾温热而坚实的身体,叶剪秋默默地将自己转了一下姿势,侧身背对着对方躺在床边。 透过窗户的月光,看着那满室寂静的花草,劳累了一天的叶剪秋终敌不过强大的睡意,还是慢慢地合上了眼睛…… 叶剪秋是被热醒的,他好像被掉进了一个大火炉里进行烘烤,满头的汗水粘透了衣背和鬓间,窒息感让他有些喘不过气来。 叶剪秋睁开了眼睛,霍然发现自己正躺在司徒瑾的怀抱中! 司徒瑾的双臂紧紧的将他拥在怀里,一条长腿还重重地压在他的身上。几络黑发散落在司徒瑾的眉眼,露出高挺的鼻尖。衣襟敞开露出麦色的胸膛,随着呼吸,睫毛也微微的有些抖动……司徒瑾睡的很沉,热乎乎的气息扑向他的脸颊,紧闭的双眼那睫毛如羽扇般挺翘,一双入鬓的浓眉天生的完美,眉峰也挑的恰到好处。就连嘴唇,竟如初春的樱花,是粉嫩的…… 叶剪秋却一动也不敢动,只怕这是梦。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司徒瑾,痴痴地欣赏着眼前的美景。一眼千年,一眼万年,他要将这张脸记在脑子里,铭刻在心里! 实在是情不自禁啊!距离如此之近,近的可以感受到对方的心跳声!无法自控的他终于没有忍住内心的呼唤,偷偷仰起脸,朝司徒瑾的下巴上轻轻一吻……一触即开的吻根本不够,他又仰起脸,又吻了一次……还是不够,再吻……永远不够,再来!! 司徒瑾就像世间最美味的糕点,浑身散发出令人致命的诱惑味道,皮肤也极好,嘴唇接触上去,竟然嫩滑无比…… 还要吻,吻死了算! 突然一个翻身,司徒瑾将叶剪秋死死地压在身下,并牢牢地抓住他的两个手腕按在枕头上方,将他压制成一个投降式的姿势。 从梦中初醒的司徒瑾还带有几分慵懒,眼媚如丝,一头长发斜斜散落在枕上,宽松的衣襟大大的敞开,可以清楚地看到他整个结实的胸膛,一片春光尽收眼底…… 司徒瑾好笑地道:“你怎地像个贪吃的孩子?没完没了的?” “嗯,没完。” “傻瓜!” “傻瓜爱你!” 叶剪秋挣脱着扑向司徒瑾,拼命去寻找他的嘴唇,两个人终于在床上翻来倒去的相拥而吻,这一吻地久天长,不知过了多久才算结束…… 气喘吁吁的两个人一停下来,叶剪秋又扑上去,如火山般喷发的热情的连司徒瑾都招架不住。他苦笑道:“原以为你是乖巧的兔子,没想到却是只小野猫!” “不管是兔子还是猫,都是爱你!爱你!爱你!” 三十里明沙二十里堡,想亲哥哥想得我酸手脚!就算身后有狼追着跑,拿上个死命要跟你好! 叶剪秋翻身骑上司徒瑾的身上,捧着他的脸颊又一次深吻。两个人唇齿相贴,口舌纠缠,终于吻得头晕眼花才算结束…… 看着衣着不整,发丝凌乱的司徒瑾,叶剪秋觉得羞愧难当,自己怎么像皇军抢了个花姑娘似的粗野?他抬头看看床,不知什么时候,连可怜的蚊帐也被卷的塌了一角。 他羞涩地道:“我帮你按摩吧?” “你终于肯放过我了么?” “不想,我们再来!” 叶剪秋又扑了上去,这次动静太大,脆弱的小床终于撑不住,“咯吱”一声折断了一条腿…… 两个人哈哈大笑,终于停下了旖旎缠绵。 此时天色大亮,司徒瑾已经比往常起的迟了,躲在门外的众军士一个不缺,均蹲在窗台下睁大眼睛津津有味地支着耳朵偷听,终于等到屋内的动静停下后他们才一脸坏笑的悄悄撤了去…… 屋内,两个人静静地躺在床上,叶剪秋乖巧地枕在司徒瑾坚实的臂膀上,把玩着他一只大手。 “粗手大脚,有什么好看?” “就是好看,从头到脚都好看。” 叶剪秋轻轻地按摩着他的手指关节,司徒瑾笑道:“你按摩的手法很老练,是从哪学的?” “姑姑身体不好,我总是给她按摩来的。” “你姑姑很有福气。” “没有……没有你有福……我给你踩踩背如何?” “嗯,可以。” 叶剪秋起身,轻轻地踩地司徒瑾的后背,觉得脚下像踩了一张铁板。 “放松一些。” “你是第一个敢上我后背的人。” “呵,这是我的荣幸。” 等叶剪秋满头大汗的时候,司徒瑾这次是真的又睡着了,看他睡的香,叶剪秋就将被子给他盖好后就出去了。 他一出门,很多军士看着一头大汗红透脸的叶剪秋就乐,有人打趣的大叫:“嫂子!早啊!” 叶剪秋大窘,他不好意思地道:“为什么叫嫂子?叫剪秋……哥吧……” 他心里奇怪,怎么这些人慧眼如炬,什么事都瞒不住啊! “那怎么可以,你可是大哥的人呐!” 叶剪秋笑的很甜,虽然这个嫂子的称呼他一下子接受不了,但是还是乐得心花朵朵开。 有人打趣:“若是大哥的母亲来到青阳,只怕还要给嫂子一个名份。” “是啊,大哥独身多年,终于有伴儿了。” 众军士均是满心欣喜,衷心地祝贺司徒瑾终于有人陪伴了。 “嫂子,你可是又瘦了!” “活太多,胖不了。” “嫂子跟着大哥不少干活吧?” “嗯,应该的。” 众人一阵哄堂大笑,叶剪秋窘的一溜烟就跑了。 叶剪秋一路跑,一路偷偷笑,这些军士竟然喊他“嫂子”?!虽然听起来很别扭,但是真的很开心啊!他不介意,一点都不介意! 叶剪秋跑到厨房,见到万年松打个招呼:“万大哥,我来烧热水,一会儿大人要洗澡。”刚才两人都出了一身的汗,得冲洗一下才是。 万年松也是一脸坏笑:“是得好好洗洗,你不洗么?” “洗的,我们合用一桶水就够了。” “哦……” 万年松一脸原来如此的表情。 很快热水就在众人帮助下烧好了,这些人还热情暴棚的要帮忙,一定要将热水抬到屋里的净室。 看着狼藉的小床和睡得沉沉的司徒瑾,众人不约而同地笑道:“看来大哥可真是累的不轻啊!” “是啊,他很累呢。” 叶剪秋小声道,他心疼着呢。 “嫂子,你不累吗?” “累啊,我也很累。” 众人吃吃的笑。 叶剪秋虽然感到莫明奇妙,但是他觉得这里的人都很好,对他也很和气。 此时,有人匆匆从外回来,一进院子就道:“大哥呢?” “还在睡觉。” “朝歌回来了,说有要事禀报!” 刚才还在睡觉的司徒瑾腾地从床上跳了下来,无视身边惊讶的众人,没有丝毫困意地大步走出了门。 ☆、四十七 鹰头山顶——传说中最接近上天地方。 夜空高挂一轮硕大如车轮般的银月,可以清晰地看到里面的阴影,而那满天灿烂的星斗,仿佛触手可及。朝歌盘坐在鹰头山顶最高的一块巨石上,无聊地掷手里的沙石,远远地抛到下面那厚厚的云海中。 朝歌很郁闷,他觉得天上的神仙肯定喝醉了拿人间当骰子掷着玩,而青阳镇就是输的最惨的那一个。脚下的沙砾层有些结晶,摸起来冰滑粘手,空气非常寒冷,嘴里的哈气都冒出了白烟。朝歌向远处打个呼哨,然后就缩着脖子哈着手窝在一个石缝里。 一道黑影很快就出现在朝歌身边,它伸出舌头舔向朝歌的脖子,跳在朝歌身上踩来踩去。朝歌大笑着扭着头躲闪,最后欢喜地一把将黑鹰搂在怀里。 朝歌摸出了一小块黑色的石头,放在黑鹰鼻子下让它嗅了嗅。 “黑鹰,去找找看,看看还有没有类似的物件。” 黑鹰两只黑色的尖耳朵立刻竖了起来,一双琥珀般剔透的眸子闪耀着红色的光芒,它冲朝歌呜呜两声,很快,黑色的身影一闪就消失在云雾中了。 月如圆盘,照耀着山石影影绰绰,山间略有微风拂过,轻风吹动浓雾表层,掀起薄薄的一层白色柔纱,如袅袅烟尘的白纱很快就散落下,和潮水般的浓雾溶为一体。 朝歌从怀里摸出了一个酒壶,整了整皮帽,仰起头喝了几口酒后就耐心地窝在石头后面等待。如果不是黑鹰,朝歌根本上不了被茫茫大雾笼罩的鹰头山,而且那早就被风沙掩埋平整的大坑,朝歌也找不到一点痕迹。 夜晚很快就过去,此时东方发白,天色已经黎明,那围绕在山间的云雾也稀薄了很多。已经有些醉熏熏的朝歌感觉到自己脚下有些异动,他立刻躲避一边,睁大眼睛看着地面,很快,沙砾被鼓出一个大包,黑鹰从地下钻了出来,嘴巴里咬着一个黑乎乎的东西。黑鹰将东西放置在朝歌面前,抖了抖身上的沙砾,疲惫的低着头卧在一边休息了。 “黑鹰真厉害!” 朝歌兴奋地拿过这件东西,只见它状如普通的黑色圆形石头,但重量却沉的超出人的想像。 “黑鹰,你好好歇着,我把东西带给大哥!”他来不及过多研究,兴奋地带着东西就下了山…… 署衙内,朝歌兴奋地坐在桌旁,等待着同样一脸兴奋的司徒瑾和晋伯将议事厅的大门紧紧关上,然后三个人躲在屋里趴在桌上凑着脑袋研究这个黑乎乎的家伙。 “这莫不是雷公墨?” 晋伯首先发了话。 司徒瑾否定:“不像,雷公墨似琉璃,且状如珠玉。而这个东西非金非石,叩起来沉闷无声,像是慧孛陨星……” 晋伯摇头:“陨星我曾见过,形状蹊跷,有尖有棱,坑坑洼洼,而且闻起来有焦糊之感,味道数月不散。” 只见桌上放着一个黑黝黝的圆盘子,这个圆形盘子非常圆润,如同刻意用模子倒出来似的,但是它通体无花纹,也无任何装饰。而且浑身散发的那种黑色非常幽深,仿佛周围所有的光线都吸了进去,没有一点光线折射。 司徒瑾掂起来约了约,的确很沉,这么小小的物件儿大约有三十多斤。 “打开它试试。” 朝歌和晋伯相视一眼,同时点了点头。 司徒瑾立刻抄起马刀,狠狠地朝这块黑石劈去,只听“当”一声,火花四溅,黑色圆盘安然无恙,倒是司徒瑾的虎口被震的发麻。 “好结实!若是做把剑,定是件稀世珍品!” 一听司徒瑾这么说,晋伯和朝歌顿时来了劲头,纷纷用掏出自己的兵器往黑石头上招乎,一阵叮叮当当如同铁匠捶打后,三人终于停了手,只见那黑家伙仍毫发无损,安安静静的躺在桌上,连个白色的印痕都没有。 司徒瑾惊奇:“真是奇哉怪也!我们试试拿碳石来烧!” 三个人兴奋地端来一个大火盆,里面装了满满的碳石。等火生起后,将黑盘小心翼翼地放了进去,又一阵激烈地噼哩啪啦暴响中,如同炸药般的炭石终于渐渐燃烬了,终于等到火苗被熄灭,三人立刻上前查看,只见黑石仍无动于衷地躺在火盆的灰烬里,伸手摸上去甚至连热乎气儿都没有,仍是冷冰冰的。 最后他们干脆一口气又用了开水煮,火器炸,利斧凿,刀子钻……全都无济于事。满头大汗的三人无计可施,这才终于停了手。 “倒是个好东西,只是我们没有法子破解它。若再用蛮力,只怕里面有好东西也被我们破坏了殆尽了。” 晋伯摸着那个黑色的圆盘道:“这东西火烧水浸刀砍都无碍,能从燃烧成灰烬般的废墟中保留下来,定有它独到之处。” “没错,只怕我们要等到合适的机缘才能见到它真面目。” 司徒瑾抱着石头表示很遗憾,朝歌一脸沮丧,满心期待的黑石头打不开,再加上一夜的奔波,这会他饥肠辘辘地趴在桌上。 “大哥,我饿了,饭堂还有没有饭?” “你去找老万看看,哦,对了,叶剪秋在这里,让他给你做。” 朝歌眼睛一亮,立刻站起身道:“那个臭小子还在么?我要吃他做的银丝面,荷包五个糖心蛋!” 朝歌边说跑,他刚跑出门,忽然又想起什么,一拍脑袋又跑回来道:“大哥,我那农场得向你借个人用!” “借吧!” “得令!” 朝歌这才又重新跑出了出去。 晋伯笑着摇头道:“朝歌的农场只怕还真得找剪秋帮忙,有他的异能估计农场想不丰收都难。” 司徒瑾笑了笑没有说话。 …… 朝歌果然在伙房里找到了叶剪秋,他正系着一个白色的围裙在灶前忙碌。由于这里的白围裙都比较宽大,个头矮小的叶剪秋系上在腰里得绕两个圈才能系上,而且围裙长的几乎拖地,穿在他身上就像穿了条白色的两层绉纱荷叶裙子。 所有人都看着叶剪秋笑,叶剪秋不好意思地将头上的帕子往下拉了拉。 朝歌一进门就冲着正低头干活的叶剪秋脑门上用力弹了一个脑瓜崩。 “喂!给我下碗面!我要吃银丝面,鸡蛋,青菜,还有那个西红柿。” 叶剪秋哀怨地看了他一眼,刚才那弹的可不轻,脑门子嘣嘣的疼,眼泪差点给弹出来。 他没好气地道:“等会儿!” 朝歌好奇地去掀他手里的盖子:“这里做的是什么饭?” “没什么!” 叶剪秋去抢盖子,可是已经迟了,朝歌眼疾手快地把盖子夺了下来。他拿起勺子在锅里搅了搅,奇怪地道:“这是什么玩艺儿,又是做什么俏食了?” “就是……就是饭呗!” 这可是锅精心准备的米酒酿桂花珍珠丸子,里面还加了糖水晶茡荠,叶剪秋心虚地夺过盖子,小心地盖在锅上。 朝歌冷冷地嗤了一声道:“叶剪秋,刚才大哥已经下令,农场要你去干活,你将来就是我手下的兵!你好自为之!” 说完,朝歌恨恨地拿了一个大饼子,捞了一块酱疙瘩一边啃一边出去了。朝歌不急,他有的是时间修理叶剪秋。 叶剪秋无助地看了一眼万年松,万年松冲他无奈地耸了耸肩膀。 朝歌飞快地吃完手里的东西,匆匆来到井边冲洗一下,然后又从马厩里牵出他的黑马骑了上去,他坐在马上得意洋洋地冲伙房里喊道:“叶剪秋!叶剪秋!出来上工!” 叶剪秋听到朝歌叫魂似的声音,只好解下围裙对万年松道:“万大哥,我要去农场了,这锅汤圆务必交给大人吃。” “你放心且去吧,这里我给你看着火。” “多谢万大哥。” “都是自己人,谢什么谢。” 万年松非常义气地拿过勺子,并端了一个青花汤碗,大声道:“一会儿汤圆子漂起来就得,是不?” “是的,漂起来就熟了,再煮就汤圆子就不弹了!” 伙房里的兄弟在窗边凑着脑袋,看着叶剪秋和朝歌没了影子,一伙人心急火燎地跑到灶台前,纷纷围着万年松道:“哎!老万!嫂子的汤圆好了没?馋死人了!” 万年松不紧不忙地道:“马上就好,每人都有份!没看到么?珍珠小汤圆!这一锅最少有百十个!” 有人心急:“多少年没吃过这么地道的汤圆子了,我老家南方的,看到这汤圆就想家了。” “是啊,以前在家的时候不稀罕,现在想起年糕,糍粑,汤圆,米酒,就馋的不行!” “我吃不多,喝口汤就成。” 有人可怜巴巴。 万年松很公平,给每人盛了一小碗,最后他数了数,还不错,还给司徒瑾留了三个! 叶剪秋坐在朝歌马背上,不时地往后张望,这里的房子很多,可是他不知道司徒瑾具体在哪间屋子里办公。他望穿秋水的频频回头看,终于,上天好像听到他内心的呼唤似的,有一个熟悉身影慢慢地从一棵桂花树后走了出来,司徒瑾低着头正沿着院子中间的小路往典籍室去,他一边走一边寻思,那里存放很多书,查些资料也许能知道那黑色的玩艺是什么…… “大人!” 司徒瑾闻声抬起了头,只见坐在马背上的叶剪秋兴奋地颠了一下,用力对他挥动双手。 “大人!我很快就回来!” 司徒瑾笑着对他点点头,站在原地目送他们一直出了大门。 清风自绾同心结!叶剪秋开心的笑了,那一回眸,真是天上人间! 作者有话要说:  写文好寂寞,有没有人追…… ☆、四十八 希望是什么?快乐又是何物?在朴素的生活中,岁月也许就是油盐酱醋茶,用一种从容的心态对待脚下的路,它会带你去任何美丽的地方…… 叶剪秋觉得自己非常幸运,幸运的就像上帝的宠儿。他从没有和上帝交谈过,也不知道天堂在何方,可是他却明白,最美好的就在青阳镇。 一路上,叶剪秋少有的话多,他不停地和朝歌聊天。 “朝歌,司徒瑾他最喜欢吃的是什么?” “不知道。” “司徒瑾小时候的趣事你知道么?” “没听说过。” “朝歌,司徒瑾有兄弟姐妹么?” “没有。” “朝歌,现在是什么年号?” “安乐三年,六月十六!” “真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 “司徒瑾有没有小名?” “……” “朝歌,司徒瑾杀过人吧?” “……” “他父亲是个什么样的人?是不是也像他一样那么英俊伟岸?” “闭嘴!” 朝歌忍无可忍,怒吼了一声,叶剪秋终于闭了嘴,可是他又轻声在后面唱起了歌,不时地轻笑出声! 朝歌冲天上翻了个大大的白眼,他再迟钝也算弄明白怎么回事了!瞧把这个没出息的家伙给美的,都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 朝歌心下释然,大哥单身了很久,一直身边没有个可心的人,也没有娶妻的意向,晋伯总是担心他的事,这下终于有人贴身侍候了。这叶剪秋虽然长的不咋地,但是人看起来的确不坏,大哥将他收为男妾养在后宅也不错。 朝歌冷哼了一声,他才不想叫这个叶剪秋嫂子呢,瞧他那傻样! 当他们终于来到目的地的时候,已经夕阳西下了,天空又出现遮天的大片红云,几只飞鸟在晚霞落日中穿棱。 朝歌下马带着叶剪秋来到荒地,这里有些土地已经被人翻动过,旁边的田地上还一堆堆黑色的农家肥料。挨着河道的田地比较荒凉,河风很大,野草被风吹的来回摇曳。 叶剪秋弯腰抓了一把脚下的土地,干燥成板结砂块状,用手轻轻一碾,就变成细沙。这种土地,贫瘠的让人怀疑什么庄稼都无法种植。他蹲下来用手往下刨了刨,沙土很松软,他很快刨出一个坑,坑底的沙层颜色略深,看起来还是含有水分的,只是植物想要生长,根部得深深扎入地下才能固沙防风,否则光是倒伏就要绝收。由于没有仪器,他无法分辨土壤里的酸碱含量,光是肉眼看来氮磷钾的含量估计也不会高,看来只有浇水勤快些才能保墒……而且这里气候也很特别,具体要种植什么作物,还是要靠本地老农的丰富经验为主导。 看完了土地,朝歌又领着叶剪秋来到一片槐树林中,树林里有十几个庄稼汉子正蹲在树下抽着旱烟闲聊天,他们身边放了一堆的农具,有棵树上还拴着一头牛,正悠闲的啃地上的落叶。 这些农夫见到朝歌都纷纷站起身来笑着打招呼:“军爷,来看工啊?” “嗯。”朝歌点点头。 “这大日头天的,俺们一直做到现在,这不,刚坐下喘口气儿。” 朝歌又点点头。 为首的王老汉不好意思地挠头道:“军爷,是不是该算钱了?” 叶剪秋皱了皱眉,他来的时候已经发现,这些地荒地除了只有一小片被开垦过之后,大部分几乎没怎么动,进展太慢了。 有个汉子高兴地笑道:“一天每人二十个钱,还管吃,村里人听说后都想来做工,不知道军爷这里还招人不?” 朝歌刚要开口,被叶剪秋拉住,低声问道:“朝歌,这些工人一天二十钱,还管吃么?” “是的,一天一结算钱,管吃不管住,晚上收工他们就回村了。” “他们在这里干了多久了?” “两天。” “肥料是他们的么?” “不是,肥料和农具都是我们军团的。” 朝歌刚想要去拿钱袋,被叶剪秋不动声色的拉住。 “你先别忙,让我来。” 叶剪秋上前对为首的王老汉道:“这位老伯,我是司徒瑾大人新派来监工的,大人有令,现在改了做工的方式,要改承包制。” “承包制是啥意思?”王老汉有些不解。 “那意思就是这些地全都包给你们做,不管你们有多少人,八百亩做完后一把付清三十两银,饭食自理,军方就不负责你们的伙食了。” 一听这话,这些人立刻炸毛,顿时大声吵吵起来,里面有个年轻的男子上前拉住王老汉道:“三叔,这不行!说好的,咋能又不管吃了呢!” 有个汉子没有言语,自己低头扳着手指大概算了一下后,立刻将年轻男子推开,拉着老爷子道:“爹!三十两银哪,好好合算一下咱们划的来不?” 这可是笔巨款,按这个世界来说,三十两银子相当于三万人民币的购买力,十五个人每人可以分二两银,但是这里生活水平非常低,这相当于二千元的人民币二两银子,可以供当地百姓日常花销好几年。 但是叶剪秋知道,这三十两分给他们这十五个人,也等于是将难题抛给了王老汉。如果他们十五个人有能力完成工作,那么他们就可以多分银子。若是他们十五个人干不完,他们还得自己另找人,当然,人越多摊到每个人头上的银子就会越少。这个力度,得王老汉自己把握了。 那年轻的男子听到三十两银后立刻吓闭了嘴巴,他刚才只顾着军方不管吃饭,却没听清银子数量!王老汉倒是见过世面的,他冷静地蹲下来,捡起地上的一根树枝开始画一些谁也看不懂的道道。地上的那些条条道道谁也看不懂,估计这只是王老汉自己独特的算术方法。 叶剪秋道:“大家可以先自己合算一下,然后再给我们回复。如果合适,你们就做,如果不合适,我们也可以另找人。俗话说先丑后不丑,咱们先把话说前头,对大家都好。如果你们答应承包制,活干完后,军方还要验收,等验收合格,我们定会把工钱付清,决不赖账!” 一听这话,大家伙都坐不住了,一群人将正在地上画道道的王老汉拉到树林深处开始小声商量。 看到众人离开,朝歌好奇地问叶剪秋:“叶剪秋,你在打什么算盘?” “朝歌,你发现没有,其实早晚天气最凉爽的时候也正是农民最出活的时辰,可是现在天气这么凉快,这些人却在这个时辰躲在树林里偷懒。而且他们这些人全是亲戚,有父子也有叔侄,一共有十几个壮劳力,可是这么多壮劳力,两天内翻好的土地却还不到一亩!看来这里真正能干活的也没有几个人,我怀疑其它的全是充数的,就是充人头好拿工钱!” 朝歌心里打鼓,这两天他天天来到农场,其实他也嫌速度太慢,但是他又想不出问题出在哪里。这个叶剪秋说的没错,他来到乡下随便找了十几个农民就上工了,根本没有考虑其它,若是这些人干上半年还没有完工,那光是工钱就是笔不小的数字! 想到这里,连朝歌自己也吓了一跳,若是耽误了播种秋收,可是坏了大事了! 叶剪秋看着树林里大声吵个不停的农民,坚定地道:“将这里的地都承包给他们,不管他们来多少人,只要把地里的活干完,才能拿钱!这样不仅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也不会偷懒。” 农民是很朴实的没有错,但是在利益面前有些人也会变得很狡猾。 等那伙人终于停止了争论后,为首的王老汉走上前拱手道:“军爷,三十两银子能再多些么?俺们还出了牛!出牛的人家不乐意了,连人带牛这有些吃亏,将来还得让家里的婆娘来送饭,有些划不来。” 朝歌刚想开口,被叶剪秋拉到一边,他上前道:“如果你们拖工时,干上半年怎么办?我们也没有银子去填无底洞。这些银子你们回家好好按你们的人头该怎么分才是,这就不是我们军方考虑的问题了。” 看那老爷子犹豫,叶剪秋又道:“你们可以将人分为大工和小工,熟练的大工多一些,小工少一些!有牛的人家也可以多分一些,这一个月你们抓紧干,也许说不定不到一个月就做完了,钱拿到手后,也不耽搁你们外出做工,或是做个小买卖,这难道不好么?再说了,你们做的好的话,秋收的时候,我们还会合作,将来地里的活还承包给你们做,这可是双赢。” 听到这话后,王老汉又被他的儿子侄孙等人拉到树林里去了,等他们又一次争论完毕后,他们又走出树林商议,王老汉道:“军爷,这里的地太多,足足八百亩,我们人太少,一个月怕是不成。” 朝歌上前道:“这点不用担心,明天我会派人手给你们,只是这些人是押解的重犯,你们可以将活分给他们一些做。” 一听这话,王老汉脸上的表情可真是精彩:“犯人种地?让俺指挥?” 王老汉的儿子一听就兴奋了,他大声道:“爹!有人帮忙就好,管它是不是犯人!活干完了拿钱走人就是!” 王老汉高兴地答应了:“唉呀,俺老王头第一次使唤别人呢,这给军爷种地,啥稀罕事儿都能遇上!” 朝歌道:“那些人虽说是犯人,但是也是我手下的人,你要掌握好分寸,我们也会派人来这里看守,发现你们若越了雷池,偷奸耍滑,侮辱犯人,别怪我不客气!” 王老汉吓得连连摇手:“俺可不敢,使唤人就够让俺害怕了,谁还敢有那个胆子去欺负人!” 王老汉真心害怕,朝廷重犯哪,说不定有杀人谋反的呐! 承包的事情算是敲定了,可是又有人提出新的意见。 “军爷呀,要是我们干完活你们不给银子咋办?口说无凭啊!” 叶剪秋道:“我们可以画押写合同,如果我们说话不算数,你们可以去衙门告我们违约,如果你们没有完成,我们也要按合同办事,不付工钱!” 有人不满道:“上衙门告你们?!开天大的玩笑,谁敢和你们拿刀的打官司!这荚县谁不知道,就连曹县令都怕你们三分呢!而且那衙门的大门都长草了,这都多少年了,哪有人去告状!” “是啊是啊,自古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 “对呀,俺们打不起官司,哪有胆子惹军爷!” 看到众人愤怒,叶剪秋上前挥着双手安抚众人的情绪,他冷静地道:“乡亲们,我们毕竟是第一次合作,没有相处的经验,你们和我们想的都一样,你们怕我们不给钱,我们也担心你们不好好做工,这只是一次实践,如果第一次合作的好,大家都是朋友,以后有活干,就是一句话的事儿。” “再说了,我们军方想在这片土地上长期扎根,驻守边防,怎么会和百姓们闹矛盾?如果得罪了你们,回头这地里的活谁干?毁自己名声的事我们不会做的,我们期待着粮食丰收后,还和大家伙一起合作下一次呢!” 王老汉大声道:“如果我们真的白干了,不是吹牛,俺保证这周边再没有一户村民来给你们干活!” 悠悠之口,岂能尽封?看来王老汉也明白这个道理,若是他放出话,说军方不给钱,哄着老百姓白干活,估计以后一个人都请不来了! 叶剪秋道:“那是自然,我们军团也是重声誉的,巡检史大人的英名在荚县也是出了名的,所谓鱼水情深,我们还要和老乡们好好相处才是。农闲的时候,大家在村里呆着也是呆着,没有一文的收入。如果有人知道军方有活干,给的工钱多又不拖欠,不知道还有多少村民们想来这里做工呢!只怕到时候,我们还招架不及!” 村民们立刻哑然了,没错,那巡检史司徒瑾,除了替老百姓除暴安良外,从没听说过他做过什么坑老百姓的事儿!人品上是极放心的!而且庄稼人有的是力气,但是最不值钱的就是劳力。白干只是费把力气,如果真的军方给了钱,那可是每人二两银子可以分啊!家里的婆娘娃娃们该有多高兴! 王老汉心里一凛,如果被别的村发现,说不定还会自降身价来竟争,极有可能会把工钱压的更底,那就麻烦了! 他立刻下令:“好!就这么说定了!趁着这会天气凉,大家下地!” 他一挥手,身后的众人早就迫不及待的拉着牛拖着犁耙扛着农具下了地,朝歌不禁笑了出来,看着地里立刻忙碌起来的农民,他使劲拍了一把叶剪秋的肩膀:“臭小子,你行啊?” 叶剪秋委屈地摸着自己被拍疼的肩膀道:“一会儿他们收工,你先给王老汉三百个钱,让他们尝尝甜头,这三百个钱回头在那三十两里面扣去就得。记住,完工前最多给三次,次数多了他们就会贪心,找各种借口提前预支,这是大忌!” ☆、四十九 淡抹七彩云中天,轻写五色似柔莲,鸿雁无心展翅过,斜晖有意留天边。 叶剪秋正躺在房檐上看夕阳。 即使在没有暴雨的夏天,这里的天空中也会出跨海大桥式的亮丽彩虹。这种彩虹是罕见羽毛状的,底部是一道长弧形鲜亮的色彩,而上半部分好像被水墨晕染,将各种色彩稀释成淡淡浅浅,延伸在天空仿佛是一把被打开的巨大七彩锦绸折扇。 彩虹已经够夺目了,但是周围的晚霞并没有因为彩虹而夺去半分光彩。茵紫,鲜红,宝蓝,金黄……鲜亮的云朵如同七仙女的丝绸,变幻莫测而又不停地缓缓移动。阳光将云朵周围镶了一圈耀眼的金边,太阳的光芒从厚厚的云层下方折射出来,形成一道独特的风景。 有时候,太阳如同电压不稳的灯炮,变得忽明忽暗,当它被大片的云朵遮挡住时,天空和大地刷地就突然变了颜色,亮丽和暗淡瞬间转换,让人一脸发懵。 叶剪秋认为天空里肯定藏着谜一样的宫殿,那些天兵天将踩着如火焰般燃烧的云朵,和同样踩着七彩祥云的孙大圣准备开战。 他对神秘莫测的天空抱有敬畏,更无法解释这种自然现像,因为他发现,天空上方还会出现令人惊讶的轨迹…… 有时,天空会出现一道划破天际细长的白色,有时是长长亮眼的宝蓝色,有时会突然出现大片的红云,将整个天空几乎全都染成了红色。如果说银河是王母拿簪子划成,那么这些现像是哪位仙子干的好事? 叶剪秋躺在房檐,心平气和的看着天空上的一切。 天空中又出现了一道亮丽的蓝色,那道细长如发丝般的蓝色其实根本不容易发现,因为除了头部比较显眼外,它的尾部很快就会消失在天空。在你用心盯着它观察的时候,还会发现它在缓慢移动,如同人造卫星般慢慢前行…… 在叶剪秋原来的世界里,天空中也会出现一道细长的白色的划痕,有人说那是飞机在万米高空中穿过云层后留下的痕迹,那么,这个世界天空出现的痕迹该怎么解释呢? 他摸了摸自己手腕上的银手链,小声道:“姑姑,同我一起看这彩霞满天……” 此时,他听到房子下面有一个熟悉的声音响了起来。 “马伯伯,您今天气色真好啊!” “婉珍啊,又来找你哥呀。今儿来的巧,你哥正好在呢!” “咱先不找他,我就爱和马伯伯聊天。马伯伯见识广,知道的趣事多,讲的故事也好听!尤其是一手好木匠活,上次给我雕刻的小马可像真的了,谁见都稀罕!” 马友道笑的合不拢嘴:“回头马伯伯再给婉珍做一个小玩艺儿,雕一个小百灵鸟咋样?” “嗯哪!百灵鸟听说可美了,那我婉珍就耐心等了啊!还有啊,马伯伯,你要小心自个儿的身子,这天天杵在门房,风吹日晒的可受罪了,这门口可是个风洞!这个大宅子,我瞧呀,就数这里风最大,晚上您老可盖严实喽,可别染了风寒!” 马友道感动不已:“还是婉珍这个丫头最懂事!这府里上上下下那么多小子丫头,没一个对俺老汉关心一声的!” 叶婉珍笑的很甜:“马伯伯,我去看看马婶子,怪想的。” 第11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2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12节 马友道笑了:“昨儿才来过,这才过了一夜就又想了,干脆认马婆子当个干娘算了!” 叶婉珍边走边捂嘴笑:“那就看我婉珍有没有这个福气喽!” 叶剪秋不由得往房檐深处退了退,他终于知道自己放在床下来不及洗的衣服是谁洗干净的,也明白自己放在抽屉上的那根长发是谁翻动不见的,还有屋里那几盆鲜花,少了两盆已经开花的马蹄莲和风信子…… 叶婉珍熟门熟路的往府里走,一路上不停地和人打招呼。 当她见到马婆子后,像花蝴蝶似扑向马婆子,她紧紧拉着马婆子的手边晃边撒娇道:“婶子,老姨,您老今儿穿的衣裳真好看,这藕荷色和您老特别搭!瞧这上面绣的西番莲就跟真花似的!婶子,看起来您一下子年轻了十来岁!” “唉哟,婉珍这丫头一来,婶子老姨叫一大堆,把俺老婆子迷的都不知道说什么好,这张巧嘴要把人哄死不可。” 马婆子笑着伸手点了一下叶婉珍的额头。 叶婉珍笑容甜甜的,小鸟依人般地抱着马婆子的胳膊轻轻摇晃,这个动作不禁让马婆子想起自己早夭的女儿,眼眶有些酸楚。 她疼爱地道:“婉珍,你吃过饭了么?府里今儿有肉包子,要不要尝尝?” “嗯哪,婉珍吃过饭了,但是婶子说好吃肯定好吃,定要吃几个才是!” 马婆子立刻指挥人:“那个小溪,去给你姐姐拿几个包子来!捡个儿大的!” 叶小溪本来见到叶婉珍就想躲,但是马婆子发了话,只好垂着脑袋去厨房拿东西去了。 叶婉珍身后大声道:“叶小溪,把你的爪子洗干净再给我拿包子!若我发现上面有一个指头印,看我怎么修理你!” 叶小溪吓得一缩脖子,腾腾跑井边去打水洗手了。没办法,叶小溪在西兔儿村的时候就怕这个叶二妞,出了名的泼辣,嘴巴又利害,几个老娘们儿都吵不过她一个小丫头! 采霜见到叶婉珍特别高兴,她一蹦三跳的跑上前,兴奋地道:“婉珍!咱俩挑花绳玩吧?” 叶婉珍歪着脑袋想了想道:“不了,没意思,咱俩一会打络子,我新学了个福寿结,可好看了!” 马婆子笑道:“这两个丫头在一起就是不一样,就像枝头小鸟喳喳个没完!你们两个小姐妹玩吧,婶子还有事。” “婶子慢走!” 两个人对马婶子行了礼,看着马婆子走远后,两个人捂着嘴笑着来到大树下,采霜小声道:“婉珍,你上次教我的连环套针绣真不好学,直到现在还绣不好,总是扎到手指。倒是那个抽花丝和堆花学会了,我已经绣了一个小孩童的五瓣荷花锦鲤小围嘴儿,黑底彩花儿,好看得不得了!真想拿出去卖钱!” 叶婉珍轻轻撇了一下嘴道:“就你那手艺还想卖钱哪!我们那水云裳的绣品都能把你的围嘴比成屎!光想着赚钱,也得好好想想怎么提高自己的手艺才是!瞧瞧我们那里的贞娘子对自己的弟子要求有多严!三年的学徒工做出的成品已经很不错了,可是贞娘子那里却通不过,更不准出售!没有五年的光阴打磨,谁都不准卖绣品!采霜你呀,还得好好磨练才成!” 采霜红脸,不好意思地道:“我能和你们水云裳比么?你们那里的东西可都是天价!我这个……这个送人好了……” “算你有自知之明!” 好好的就被教训了一番的采霜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个叶婉珍一到府里,上上下下的同龄人都有些怕她,但是却又喜欢和她一起玩。 采霜又想起什么似的,窍笑道:“婉珍,向你打听个事呗,那个曹老太听说……听说……” 叶婉珍轻声呸了一句道:“瞧你那德性,想问又不好意思问!不就是曹老太养了个面首么!” 八卦永远是女人的最爱,采霜一听就来劲了,她兴奋地道:“哎!婉珍,那个曹老太是不是常往你们那里去?听说每次都带着那个……那个面首?” 叶婉珍一抬下巴,高傲地道:“那是自然,人家曹家当家老太长得高壮,脚板也大,寻常的成衣铺子没有合适的,专门到水云裳订制,一年最少几百套衣服!天天不重样!不光是她,还有她的那个面首,同样也是订制,提花缂丝、荧光云锦、鱼纹缭绫,一水的高价丝绸!人家从来不问价,就挑货!” 采霜悄声骂了一句:“真让人恶心!一头白花霜还养了个青头丝儿!” 叶婉珍不屑地挑了一下嘴角,她的表情让人猜不出是针对曹老太,还是针对采霜。 那个曹老太,是水云裳的常客,每次她的光临贞娘子均以贵宾款待,还单独给曹老太留了一间茶室,供她休息,试衣,品茶使用。茶室里装修精美,四季鲜花不断,贞娘子和曹老太两个人似忘年交,关在茶室里总是一聊就是很久,让一帮小学徒们啧啧稀奇。 而且让她们最啐嘴的就是曹老太的私人生活,曹老太对那个叫钱庄的年轻男子非常好,不仅给他做衣服,就连钱庄乡下的家人也一起订做!真是让人瞠目结舌! 当然,有些人看不惯,什么难听骂什么,什么恶毒说什么。但是曹老太是个特立独行的人物,从不在意这些,一个前行的狮子,从不在意路边的狗叫。曹老太认为,那些人对她评头论足的人无非是金钱,地位,权力,桃花运等等都不及自己,才会站在所谓的道德的制高点对它人指指点点,好显示自己的清高。 所以,曹老太对那些嘴碎的人只有一句评论:马行步慢皆因瘦,人不风流只为贫。 ☆、五十 叶婉珍终于想到她来此地的目的了,开口道:“采霜,我哥呢?” “刚才还在这里呢……” 此时,只听到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起,采霜双眼发亮,兴奋地拉着叶婉珍的胳膊道:“大人!是我家大人来了!” “什么大人……” 叶婉珍还没有反应过来。 只见一头急驰而来的火红的战马一直奔到她们面前才停住了脚步,吓得采霜和叶婉珍拼命往墙根处躲。 “吁——”马背上坐着一个穿着冰青色窄袖长衫,高大威武的男子正紧紧勒住缰绳,他长发用一根通透的碧玉簪挽起,两条大长腿穿同色长裤,裤腿扎在黑色高筒战靴之中。 他左右打量一番,看到房檐下的长梯子,挑起嘴角笑了笑,一个鹞子翻身,就从马上高高跃起,如同一只轻盈的大鸟一般飞上了房檐…… 好一个剑眉星目,凌霜傲雪的男子! 见叶婉珍双眼发直,采霜暗自得意:“看傻了吧!我们家的大人似清风明月一般俊朗的人物呢!” 正躺在房顶躲清静的叶剪秋看到司徒瑾突然出现,惊喜地跳了起来:“大人!”他扑上去就抱住了司徒瑾,将脑袋紧紧地贴着他宽厚的胸膛。 真想变成一寸长的小人儿啊!整日装在司徒瑾的衣兜里,他走到哪里,就带自己到哪里! “大人,这是要去哪里?” 司徒瑾笑道:“今晚有宴,晋伯正在府外面等我。” 叶剪秋抬起头,惊喜地道:“你是专门来府里通知我一声,说今天晚上不回家吃饭,对么?” “呵,我路过,就顺便进来看一看。” “大人,为什么不回来住?” “你把我署衙的小屋收拾的太好,除了床脚瘸了点外,舒服的不想离开。” “府里也收拾好了……不亚于署衙那间……” 叶剪秋抱着司徒瑾不撒手,司徒瑾笑道:“怎地这么粘人?晋伯还在外面等我。” 叶剪秋的脸红的像个大蕃茄,他鼓起勇气掂起脚尖,司徒瑾暗自好笑低下了头…… 云峰满目放春晴,历历银勾指下生! 来吧!我们相爱吧!我是世间最美的情郎! 夕阳缱绻映红了天际,如诗如画的晚霞浓墨重彩,两个人如同漫步云端深处,甜蜜的相拥…… 房檐下一直观看的众人眼珠子掉了一地,不时地发出阵阵抽气声,采霜震惊得捂住了嘴巴,叶小溪“哇”的一声就大哭起来,将手里的包子扔的远远的…… 而叶婉珍则眼睛一眨不眨地的盯着房顶上的两个人,采霜向她恭喜,她平静地点点头,但是暗地里牙根已经被她咬得发疼。 “婉珍,恭喜你啊!看来将来剪秋哥也是府里的半个主子了呢!” “是啊,我哥运气真好,我也替他高兴呢!” 叶婉珍轻轻地笑了,真是没白来! 司徒瑾抱着叶剪秋从房顶上翩然跃下,小心地将他轻轻放在地上,然后旁若无人的骑马离开了。 而可怜的叶剪秋则留在原地被众人激烈的“围攻”,有人真心祝贺,也有人冷嘲热讽。 马婆子上前训斥:“散了散了!看谁再多嘴,二十个大板子!” 叶婉珍拨开众人,冲上前紧紧抓住叶剪秋的手,冷着脸将他从人堆里一口气拖走,一直来到叶剪秋的小屋前,叶婉珍这才松开了手。 “哥!大人对你好么?” “嗯” 叶婉珍笑的更甜了:“那真是太好了,生怕哥受委屈呢。” “没有。” 叶剪秋打开自己的房门进了屋。 他的这间小屋从来没有上过锁,他每次出门就是用根布条系上,府里的人也从不私下乱闯。但是看来,叶婉珍这个不素之客倒是不请自来私闯了好几次。 叶婉珍跟着进来,自自然然的随手拉开了窗帘,然后就坐在了桌前的太师椅上。 她这几日天天来,很快和府里上上下下打成一片,亲热的就像认识了很多年的朋友。在马友道眼里,叶婉珍天真;在马婆子眼里,叶婉珍娇憨;在采霜眼里,叶婉珍直爽;而在叶小溪眼里,叶婉珍则是个泼辣货…… 叶婉珍有很多面孔,当她第一眼见到司徒瑾的时候,就立刻明白他喜欢什么样的人——空谷幽兰,人淡如菊。 想到这里,叶婉珍轻轻的笑了,这种气质的人,她倒不介意试一试。她左右打量这个房子,也打量静静坐在床榻上翻书的叶剪秋,从头看到脚,又从脚看到头。 叶剪秋的房子收拾的非常整洁,毛巾也一条条的叠起来,就连一只只袜子都熨烫的平平整整。 叶剪秋本人更是收拾的清爽干净,那一身粗布衣,一直到脚上穿的布鞋,干净的连个土尘都没有。叶婉珍也是做针线活的,一眼就能看出叶剪秋那双脚形生的极好,普通的黑面白底布鞋穿在他脚上多了几分贵气。还那衣襟里的雪白衬领,趁得他的脖子像天鹅般高贵优雅!而那双正在翻书细嫩纤长的手,比女子的手还要好看几分! 怪不得,那个司徒瑾能看上他!想到这里,叶婉珍不禁紧紧抠住桌面,长长的指甲在上面划出了道道白痕。 她其实是真的想抱着和好的态度来的,可是她看到惊鸿一瞥的司徒瑾后,心里就像刚刚被疏通的河道,又被巨大的石头重重的堵上了。 叶剪秋被她的目光看得很不开心,他将书放下道:“二妞,你来这里可有什么事么?” “哥,我叫婉珍呢,你又忘啦?对了!哥,你的名字真好听,剪秋呢!我们那里有个很名贵的缂丝,就叫剪秋纱!是不是府里的人给你改的名字呀?是马婶子么?” “不是,是另一位长辈起的名字。” 叶婉珍一直在微笑,叶大山家里只有她才是笑容最多的一个人。 “哥,你知道么?我这几天来找你,你都不在,有人把我领到哥的房子里让我等,妹妹我就擅自解开门就进来了,哥不生气吧?” “有什么事直说吧。” 叶剪秋觉得他和这个便宜妹妹根本无话可说。 叶婉珍立刻委屈的眼泪哗哗流,刚才还笑靥如花,这会儿说哭就哭,眼泪不要钱似的往下掉,不当演员可惜了。 “哥,你知道么,上次我回家,爹差点杀了我!” “怎么可能?” 叶剪秋其实对叶大山一家的事根本不感兴趣,但是唯独对可怜的叶大妞放心不下。 “是真的!哥,你别看我在家里好像挺受宠的,可是爹犯起浑来,六亲不认!就上次你拿回家的东西,娘一口也没吃,他都送人了,就连爷爷也没吃一口!我刚说了两句,咱爹就掂着刀追了我好几个来回!若不是娘拦着,就出大事了!” “他为什么送人?” 叶剪秋实在无法理解叶大山行为,而且对叶婉珍的话也保留三分怀疑。 叶婉珍叹气:“爹就是那个脾气,特别在意外人的眼光,总想让人高看两眼。宁肯自己躲在家吃糠咽菜,也要把最好东西送人,好让别人对他刮目相看!这不,哥混的好,我也在水云裳站住了脚,咱兄妹两个可是在村里被他夸成了一朵花!连我回去都不好空着手,凡是沾亲带故的,爹都逼着我去拜访,还要给人家送礼,这一天下来,妹妹我光笑脸都不知道陪了多少!” 叶婉珍又道:“……其实爹也挺可怜的,大半辈子没有出息,活得窝窝囊囊,这眼见咱们兄妹两个有希望有前途,爹就有些迫不及待地想要炫耀……哥,你能理解咱爹么?” 叶剪秋来没有经历过这么复杂的家庭关系,从小他就和姑姑两个人生活在一起,简单而又快乐。他不知道别人的父母都是什么样子的,但是就目前来说,他对叶大山很失望。 “大妞呢?” 叶婉珍失落地道:“大妞很不好,前些日子她有了身孕,结果收麦子的时候闪了腰,不小心动了胎气,躺在床上连个鸡蛋都吃不起……石头哥除了每天给大妞煮点糊糊吃,什么补身子的都没有啊!” 叶剪秋气愤地道:“怎么可以这样!她年纪还这么小!叶大山不管么?我带过去的小米呢?” “唉,别提了!哥送的小米根本不够分,娘分了一半给咱姥姥家了,剩下的一半又倒给大妞家一些,几乎没有剩余了……况且女人家的事,爹一个老头子懂什么!还多亏了娘,背着咱舅妈从姥姥家寻了几个鸡蛋给大妞煮了煮……” 叶婉珍擦了擦眼泪,可怜巴巴地道:“哥,以前二妹我说话不中听,在这里我向哥郑重地道个不是。我都听说了,哥是因为大病了一场才将原来的事都忘了的,并不是不孝之人……大哥其实是好人,若是我一觉醒来谁也不认得,怎么会对陌生人亲切?我也做不来的……” 叶剪秋无语。 叶婉珍拿出一个包袄递给叶剪秋。 “哥,这里是我给你做的几件衣服,还有娘给哥捎来的一包石头馍,虽然馍干硬不好下口,但是娘说,这是哥小时候最爱吃的零嘴了!哥若不喜欢,也不要推却,毕竟是娘的一番心意……” 叶剪秋犹豫了一下,伸手接了过来。 看到叶剪秋的态度有所缓和,叶婉珍轻叹一声道:“哥呀,过几天估计还要麻烦你一次。” “什么事?” “爹这两天总是不舒坦,老是吐血痰,吓得成宿成宿睡不着,你不知道咱家的情况,姑姑伯伯年纪轻轻的就死了,爹心里犯膈应呢!他想来青阳找个大夫看看病。哥,你能领着爹去找个好大夫看病么?妹不太识得这镇里的人,但是妹妹这里还有些银子……” 叶婉珍边说边去掏钱,叶剪秋拦下她:“算了,我有钱,到时我领着他去看病就是。” 叶婉珍欣慰地道:“多谢哥,过几天我就把咱爹从西兔儿村带来!” 叶剪秋站起身道:“你且在这里等着,有些东西我想让你捎回家。” 说完,叶剪秋就出去了。 看着叶剪秋离开,叶婉珍懒洋洋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松松胳膊腿,慢慢地在屋里来回走动。 叶剪秋的屋子收拾就像一个小小的世外桃源。不管外面如何干风烈日,屋内却一直草木茵茵,花香阵阵。最可气的是,地上还有几盆水生植物,那小巧的睡莲,摇曳的芦苇,锦绣的翠竹,结了黄棒的菖蒲,还有几盆说不上来的水生植物,均是那么让人眼馋! 前几日,叶婉珍来府里后毫不犹豫地搬走了两盆花送给了贞娘子,果不其然,贞娘子喜欢的不得了,不仅立刻放进自己的卧室,还连连夸婉珍的大哥心灵手巧,还想见见他本人,甚至还打算见过本人后想收为徒弟!叶婉珍听到这话,笑容更是灿烂,她对贞娘子道,她的哥哥现在是人家府里的下人,只喜欢疱厨,不喜欢针线女红……贞娘子这才罢了。 想到这里,叶婉珍上前,伸手就折断了一朵含苞待放的白莲…… 叶剪秋从门外扛了一个大皮口袋,他气喘吁吁地进屋将东西放下道:“婉珍,这些东西你回头带回家吧!你回家有马车,让车夫帮忙抬,可以很方便带回去。” 叶婉珍迅速将莲花悄悄放入衣兜,然后又掏出手帕心疼地替叶剪秋擦汗,叶剪秋不动声色地躲开道:“我可能有时候不在府里,所以这袋子就先寄放在我这屋,你什么时候来什么时候取走就是。这袋子里面的东西都方便贮存,有小米,蔬菜干,水果干,药材,茶叶,还有一些盐巴,白糖和红糖。这里面有一份单独包起来的红糖和大枣,是专门给大妞的,鸡蛋容易碎,就不让你带回去了,其它的你们看着分。” 叶剪秋又拿起一包东西道:“这里头有几件衣服,也是给石头和大妞的。他们的袖子都磨的翻了边,裤子上的补丁都叠的没法看了。” 叶剪秋想了想,又打开柜子,翻出一个小包交给叶婉珍:“这里是我自己制的洗漱用品,搽脸的香脂和刷牙的药膏,驱蚊虫的薄荷樟脑油,也有几块香皂,洗澡洗手都可以用,这些东西你也拿回家分一下。哦,对了,薄荷油樟脑油最好别让大妞用,太过寒凉。” 叶婉珍心里极为不满,同样是妹妹,真不知道那个残了一条胳膊的叶大妞对叶剪秋做了什么,一直这么待见她! 叶婉珍默默地接过那包袱,隔着布料她都能闻到一股清香的味道!她心里暗喜,这个小布包里才是真正的好货! “好的,等我回家时就让车夫拐个弯,先到府里拿东西再回去,我一定会捎到家的,哥放心。” “嗯,等叶大山来了,我带他去看病。” 叶婉珍笑了,这当哥的终于朝她想像的方向发展了! ☆、五十一 西风吹客上阑干,万里无云宇宙宽 飞檐翘角的听月楼共有三层,每层的檐角处均挂一排在风中摇曳的大红灯笼,酒楼外高悬金漆大匾,上题龙飞凤舞的“听月楼”三个字,据说还是当年一位王爷亲手所题,可惜没有落款,有人猜测只是个噱头而已。 听月楼在青阳镇是一个登高望远的极佳饮酒风月之地,曾经这里可以登高远眺那苍翠嵯峨,仙峰飘缈的鹰头山。但是现在的食客却谁也没有胆量开窗,除非你想吃风沙送上来的令人牙碜的特殊调料。 但是在晚上夜幕降临时,三楼的包间很少有空闲的,因为有雅兴的食客将彻夜不归,专一等候晚上那浓雾来袭。此时打开窗,你会发现天地别有一番风情,外面一片白色的浑沌,整个听月楼如同飘缈的仙宫坐落在琼瑶仙池,点红灯,熏香烛,抚琴高歌,红藤酥手……人在云中坐,宛如酒中仙…… 当司徒瑾和晋伯来到听月楼那华灯璀璨的门前,已经等候多时的杨小迷立刻出来笑脸相迎。 杨小迷今天也特意打扮了一番,终于换下了他那身黑色的皂服,而穿上了一袭雪白的长袍,手里还装模作样的的拿了一把描绘丹青的金色折扇,一头黑发用莹光素绵发带绾起,活像一个玉树临风的翩翩书生。只是他走路时仍不安分,大步流星脚底生风,且嬉皮笑脸的怎么看都像个斯文败类。 杨小迷安排店小二将两位的马牵走,笑靥如花的他侧下身,伸出一只手向前领路。 “请请请,两位三楼请,三楼望仙厅……呵呵,虽说无仙可望,但是好歹能瞧瞧流沙河不是?曹县令早就恭候两位大驾光临多时了……” 楼下的几十张桌子坐的满满的,由于附近几个县听月楼最为豪华奢侈,所以这些客人,很多是从外地驱车而来,专门来这里宴请宾朋的。 听月楼的一层有个汉白玉石建造的大舞台,舞台上方垂挂着条条丝幔,玉石台后方的石壁呈弧形喇叭状,这样的设计可以使台上演唱和弹奏的声音会传的很远。 此时正是傍晚最热闹的时候,一群浓妆艳抹,衣着华丽而又暴露的男男女女从食客身边鱼贯而入,一旁的侍者大声推销:“这是我们听月楼旗下的伶人舞者,有意者可高价请陪吃酒。” 杨小迷道:“今日我们上三楼,楼下太过嘈杂,两位兄长若是想欣赏歌舞,可以单独叫上歌妓上包间。” “不必。” 司徒瑾和晋伯推辞。 当他们三人一踏进听月楼后,立刻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只见司徒瑾和晋伯,一个苍劲挺拔如青松,可傲霜雪;一个沉稳内敛如磐石,波涛不惊;而一袭白衣的杨小迷,则像夹在两个人中间的满天星。看起来杨小迷可是听月楼的熟客,一路上有人不停的和他打招呼,娇声软语响个不停。而杨小迷更是眼底桃花朵朵飞,情丝到处洒,举手投足风流无比。 “小迷哥,有空来我屋里坐坐啊?妹妹屋里有桃花酥,梅花酪!” 杨小迷做捧心状:“哥不爱吃甜的,这两天老犯恶心,妹子有心回头给哥弄点酸的!” “迷哥,今儿更帅了!小妹能和你共度一晚春宵跳崖也心甘!” 杨小迷皱眉:“哥还是离你远点好了,怎么舍得让你死哟!” “小迷哥,我们玩猫抓老鼠的游戏好么?这次换你当老鼠,妹妹当猫可好?” 杨小迷头也没抬:“没出息的,怎么还在这一套里打滚啊?下次玩花和尚夜袭尼姑庵!” “迷哥,奴家最喜欢你大刑伺候了,有什么新玩法可别忘了找奴家啊!” 杨小迷一挑眉毛:“好滴,下次哥带你去死牢,和那些尿里卧屎里眠的死囚关上几天,好好让你过瘾!” “迷哥,我晚上睡不着,再给我讲个鬼故事嘛……” 杨小迷笑了:“正巧,哥真的抓到了一只吊死鬼,又漂亮又风趣,哥明儿就带给你玩哈!” 杨小迷回头冲着司徒瑾和晋伯做了一个欠揍的无奈表情。然后他又春风得意地向周围的人一一打招呼。他百忙之中还小心身后的两位贵客,穿过雕花拱门时就眼疾手快地掀珍珠帘,生怕磕着碰着,由于人太多,杨小迷利用手中的折扇左挑右拨,前推后挡,手法利索没有任何人能沾到衣角,在人堆里如穿花蝴蝶般的飞快地给身后的两位闪出一条路。 司徒瑾恍然大悟,原来杨小迷拿把扇子是这个用图啊!怪不得有人比喻,那个杨捕头啊,精明的连眼睫毛都是空的! 终于来到三楼望仙厅,杨小迷恭敬地打开门让两位先进去。司徒瑾进门就看到几位身着便服的官员正坐在桌前聊天,他们见到客人到来后,全都站起身来热情地笑脸相迎。 首先上来打招呼的就是荚县的县令曹达。他上前就非常客气地将司徒瑾让到主位,司徒瑾推辞:“曹县令太客气了,按年纪和官阶都该曹大人坐上位才是。” 曹达诚恳地道:“我曹某人早就盼着能和钧之相聚一堂,把酒言欢。钧之百忙中抽得空闲赏脸来坐上一坐,实乃幸事啊!今日才终得机缘,杨捕头一说钧之要来,这一整日我心里都欢喜非常,连婆娘都笑我是不是痴了……所以,这次只是我们兄弟之间的私人聚会,不必讲究什么俗礼,钧之就坐首位便是。” 司徒瑾又推辞了几下就坐下。等司徒瑾和晋伯坐下后,杨小迷就起身一一介绍其它的客人,荚县主薄李鹩,典史陈树,乡绅刘保富。 等杨小迷介绍完毕后,这三位又站起身来先后向司徒瑾敬酒。 面容干瘦似竹竿,留着山羊须的主薄李鹩首先站起来向司徒瑾敬了一杯:“司徒大人大驾光临,真是蓬荜生辉,在下先干为敬。” 其它几位也要向司徒瑾敬酒,司徒瑾一一接招,毫不犹豫地一口干,在座的众人不禁纷纷夸奖巡检使大人海量。 等大家饮了第一轮酒后,杨小迷就悄悄起身出去了。片刻功夫,包厢的门又重新打开,一阵香风扑面,一个穿着华丽的半老徐娘上前就叫:“唉哟,这不是我们青阳镇鼎鼎大名的司徒瑾老弟么,果然名不虚传!来来来,碧花姐姐先敬司徒兄弟一杯!” 说完她就端起酒杯敬了司徒瑾一盅,然后就像身上没有长骨头似的软软贴在司徒瑾身上,在他耳边小声道:“今儿咱们姐弟就算认识了,以后在街上遇到,可不许装作不认识!” 司徒瑾笑着打哈哈。 终于碧花从司徒瑾身上起来后笑着道:“好了,我碧花就不妨碍几位大人谈正事了,我们听月楼的几个有名的美人听说有贵客驾到,早就坐不住了,正想要趁此机会认识一下几位好哥哥呢。” 说完,她拍了拍手,从门外走进来两男两女,乖巧的分别落坐在客人身边。 碧花姐开始介绍:“这两位美女叫花好,月圆,那两位美倌叫良辰,美景。今晚四美会好好服侍两位尽兴……” 碧花仔细地交待几位美人一番:“你们几个给我好生侍候着,若是惹了哪个大人不满,仔细你们的皮。” “哪敢呢,惹是大人们生了气,就朝我身上发泄可好?” 一位长相俊美的男子娇声道。 碧花姐笑着道:“良辰,你酒量好,今晚陪大人们尽兴。” “姐姐放心。” 这个叫良辰的男子说完后就搂住了司徒瑾的胳膊,碧花姐这才满意地退了出去。 见司徒瑾并没有推拒,良辰顺势贴在了司徒瑾的身上,就像牛皮糖一样再也不起身。 对面的杨小迷坏笑着冲司徒瑾挤了一下眼睛,曹达等人会心的笑了起来,陈树道:“良辰,还不给大人喂酒?” 良辰立刻起身倒了一杯酒,喂到司徒瑾口中,等司徒瑾喝完后,他还用手帕替司徒瑾擦了一下嘴角,然后娇羞的依在司徒瑾怀里。 其它几位美人又分别喂了晋伯等人吃了几盅酒,酒桌上的气氛终于和谐起来。 看到司徒瑾二人从容自在,曹达等人也放松了下来,曹达道:“今日我们兄弟几个难得一聚,不谈公事,只开心享乐,来来来,钧之来尝尝听月楼有名的桃仁水晶肴肉,鲜蘑汤和烧鱼,这可是在其它地方尝不到的。” 典史陈树道:“没错,这鱼可是曹大人家私养的龙吐珠,专门捞过来请二位品尝,能在青阳吃上鱼,除非曹大人家后花园的莲池塘才有,想在别的地方吃鱼,恐怕是鱼吃人了……” 众人都笑了起来,黑虎鱼的凶猛大家都有目共睹,所以任何酒楼都没有鱼这道菜。 几位美人极有眼色的用公筷将菜肴挟到他面前的碟子里,良辰还用舀了一小盅鱼汤放在司徒瑾面前,拿起铜汤勺做势要喂他喝,司徒瑾微微一笑接过汤勺,自己喝了下去。 曹达来了兴致,提议让良辰献唱一曲儿,良辰拿起筷子,敲着碗碟依依呀呀的唱了起来,良辰的嗓子不错,清脆婉转如山泉,如同百灵鸟在林里歌唱,曹达色迷迷的看着良辰,众人不禁叫好拍了手掌。 一旁的晋伯则看着桌上的那盘口蘑暗笑,这叶剪秋的生意做的不错,在酒楼还能吃上自家种的菜。只怕到了这酒楼,蘑菇的价格还得打着滚的往上翻。 良辰一曲唱毕,坐下来还伸出手轻轻捏了一把司徒瑾的胳膊,不由惊叹:“这位大人真结实,捏起来怪咯人。” 杨小迷哈哈大笑:“这位大人还有更硬更咯人的,你要不要试试?” 良辰嗔笑着将手帕冲他甩了一下,捂着嘴巴低笑。 曹达殷勤,杨小迷狗腿,其它人费力巴结。杨小迷为了活跃气氛,又叫了几个唱曲的歌伎,包厢内顿时其乐融融。 洒过三巡,菜过五味,众人开始天南地北的聊天,席间杨小迷不停的聊这段时间荚县周边发生的案子,其中最让他津津乐道的,就是一个神偷。 说到这个,蓸达气不打一处来,他道:“我府上被那厮光顾,连我家夫人新做的裘皮大袄也被偷去了,首饰匣子里的珠宝一卷而空!这贼定是个女子!” 干瘦的李鹩摇头,笑道:“曹兄此言差矣,那厮是个男子。” 众人皆疑:“李兄,你是如何得知的?” 李鹩抚着长须笑道:“不怕各位笑话,我府上新打制的一个雕花锡制夜壶被那贼也偷去了,你说怎会是个女子所为?” 乡绅刘保富是一位圆头粗脖红脸膛的暴发户,他更是气的咬牙:“我那庄子日夜有家丁看守,听说出了贼后更是小心提防,结果库房仍是翻个了底朝天,不仅偷粮,而且偷被褥,家俱,抱鸡偷蛋,连羊圈里的羊羔子都没放过!你说这小贼有这身手,还怕没银子花?怎地看都是个穷疯了的!气得我头晕了好些日子,真是气煞人也!” 这刘保富容易激动,而且脸色潮红,一提劲就心慌,按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有严重的高血压,看来那个贼真的把他气的不轻,脑溢血都快出来了。 众人哈哈大笑,这刘保富是被偷的最惨的,报官的时候,连杨小迷都吓了一跳,整个刘家庄子几乎被洗劫一空,院里的花草都连盆端,那最大的盆栽可能没有搬动,结果将上面的果子摘个精光,就连小妾房里的脂粉都偷了!真是刮地皮断子绝孙似的偷啊! 杨小迷当捕快这么久了,也是第一次遇到这么有趣的偷儿! 一脸憨厚的陈树在一边微笑不语,有人打趣:“陈兄,你府上可安然无恙?” 陈树摇头:“哪里哪里,我只比众位兄台好上一些,我的药庄子只丢失了一批药材。” 众人戚戚:“在坐的诸位看来都遭了贼手,只有司徒大人和晋兄安好……” 晋伯和司徒瑾相视一笑,没有说话。 杨小迷兴奋的眼冒红光:“我也在荚县任捕快多年,头一遭遇到这么有趣的对手,不将贼抓拿归案,绝不罢休!” 说完,他自己喝了一大盅。 几个美人娇笑:“真是好奇了,这贼为何不去花楼偷些脂粉,让我们兄弟姐妹几个也见识见识去。” “你们看不到,这贼我布控过,这偷儿身手极好,就像黑色的风团子,连衣角都摸不着!” 杨小迷曾有幸远远见到一次,只见那贼轻功绝佳,就像黑色的大鸟在夜色中远去,他带着一帮人马追了许久,还是让贼给逃脱了,只好徒呼匪匪回来了。 于是他在首富曹县令家里布下兵防,结果那贼只偷了一次就不再光顾了,聪明异常。 杨小迷在他的职业生涯里终于遇到了一个强劲的对手,不由得手痒的厉害。他还暗暗担心这贼在荚县万一偷腻了,就跑到外地去了就麻烦了,若是跑到绵州府或是京都临月城的话,那他此生就与之擦肩而过,将成为一大憾事。 此后大家又乐,说是这周边富户一提起这贼脸上的表情都极为古怪。一开始被偷的人家还气愤不已,后来才觉得那贼倒是办了件趣事!因为那贼无形中给荚县的富豪们列出一个排行榜! 那些被贼光顾过的,脸上很有光,因为不管谁上了贼王的榜,那就响当当地证明这户人家才是荚县真正的富豪!而那些从来没有被贼光顾过的,倒觉得脸上没了光彩! 听说留闾村的李老爷故意在晚上将家门洞开,家丁避让,连狗都藏起来了,结果那贼仍是没有光顾,连根针都没少一根。因此李老爷气得大骂不止,害得他连和朋友喝酒都被人笑话! 这一顿饭吃的宾主尽欢,众人谁都没有谈起私下发生的争执,关系也拉近了不少。那场面亲热非常,有人甚至提议这样的聚会每月最少两次,众人按年纪大小来排序。别人不知道内情的,还以为是几个失散多年的亲兄弟,不仅勾肩搭背,还拉着手称兄道弟。 最后散席的时候,曹达等人一再挽留,希望司徒瑾和晋伯两个人在听月楼留宿,四个美人也依依不舍,尤其是良辰,粘在司徒瑾身上,噘着小嘴要跟他回去。 但是司徒瑾却推掉了,为难地说家里有个小醋坛在等他,若回去晚了,怕是要跪搓衣板儿。 这一席话说的大家哈哈大笑,曹达拍着司徒瑾的肩膀道:“兄弟啊,这弟妹家法也太严了,得振振夫纲才是!” “今日酒喝的不少,胆子也大了许多,借曹兄吉言,回去就振夫纲,若是让我再跪搓衣板儿,一准儿休了他!” “哎……言重了言重了,男人嘛,要松驰有度,恩威并施,这治大国也如烹小鲜,只有能征服美人心的男人,才能征服天下嘛……” 司徒瑾不禁挑起眉毛,这曹县令的酒量欠佳啊,野心都喝出来了。 直到临走时,杨小迷这才悄悄对司徒瑾耳边说了一句:“过几日我带你们去看天晶石的作坊。”然后杨小迷立刻回头若无其事地送其它人等。 司徒瑾和晋伯不约而同地笑了,这一晚被人揩油,就是等这一句话了,铮铮铁骨的男子汉也要为五斗米折腰啊! ☆、五十二 这几天青阳集市上的商贩们很苦恼——因为曹五。 也不知道这曹五爷犯了哪门子的邪,每天比往常提前一个时辰就来到市场左转右转,就连树林里的边边角角都没放过,而且非要等集市快要散了他才带着一帮小弟姗姗离去。害得一帮商贩们私下里紧张的议论,莫不是这曹五爷要涨摊头费?可是他们曹家并不缺钱花呀? 曹家老大曹达是县令,不仅当官手中握权,而且名下有上千顷的土地,光是庄子铺子都有上百家!曹家老二老三老四全都在绵州府做大买卖,开玉器店,珠宝行,赌场,丝绸铺……就连绵州府那远近闻名的足足五层楼高的仙客来酒楼都是他们曹家的!听说那封疆大吏巡抚大人还是曹家三兄弟的座上宾,经常在仙客来和曹家人推心置腹,把酒言欢!有人说站在仙客来的楼顶能看到京都皇城那那金灿灿大殿的屋顶,甚至有人称天气晴好之时还能看到皇后梳妆,新皇孝元帝上朝哩!所以也有人称“仙客来”为“望京楼”。 曹家最小的那曹老六,自己开了好几家矿山,那挖出来的可全是金银砂啊,就像在地上白捡的钱似的,真是富的脚底流油! 只有这个曹五,也是出了邪了,他从不睡懒觉,早上准时来市场。闻着肉腥味,踩着驴狙粪,带着一帮不入流的小混混来收钱!就算这个市场连逃费的商贩都加上,收的钱也不够他们曹家指头缝里露出来的多! 真是让人匪夷所思! 其实曹五也很烦恼。这都多少天了,那个拉着大板车的人怎地还不出现?真是让人望穿秋水呀……望穿……秋……秋…… 曹老六呆呆地看着市场入口处一辆板车又一辆板车经过,虽然早上仍是雾气很大,商贩们都穿的很厚,但是透过气死风灯那微弱的光线,曹五还是一眼都能看出,不是!全都不是! 曹五有些泄气,他无聊地抓着自己的头发,一不小心就将早就快要磨平刺儿的那几只苍耳给揪了下来。他叹口气,只好把那几只幸福的苍耳贴身放进自己的衣兜。 曹五的衣襟再也不大敞了,而是规规矩矩地掩好,还翻箱倒柜地找一条漂亮的金银丝腰带系上,腰里还骚包地吊了一个并蒂莲玉佩。他走路也注意了许多,轻脚抬步不敢大喘气,生怕自己的大肚子突地鼓出来,像快要临盆的娘们儿似的吓到某个人! 只有曹老太这个精明的女人,一眼就看出她儿子的变化,只淡淡说了一句:“小心别让人挠花了你的大肥脸!” 当雾气中一个瘦小的身影终于出现时,曹五的心乱的让他慌了手脚,只见他扭着胖大的身子,手脚灵活地“嗖”的一声就躲进了杨树林,吓得杨树林里的“游击部队”哄的一声四散而逃,像捅了马蜂窝似的纷纷给炸出来了。 曹五的手下有些摸不着头脑,他们钻到树林里,小声问道:“五哥,你咋啦?” “没!” “那还抓逃费的不?” “抓!” 小混混们挠头,不好意思地道:“五哥,你得出去找呀,你眼光毒,认得准,那些逃费的都混到人堆里去了,我们认不出来了。” “猪!” 曹五只好抿抿头发,束束腰,佯装镇定地咳嗽一声就出了树林。 他看到那个瘦小的身影来到一个叫顾树林的商贩面前正在说什么,不一会儿,顾树林就帮着他将板车上的东西一一搬到自己车上,然后两个人低头正在算钱…… 不好,他要走了! 曹五飞快地走上前。钱麻子紧紧跟着曹五,不时地看着曹五的脸色,只见他五哥一脸苦大仇深的模样,看来这曹五哥还是准备要找那个小厨子算帐去了! “咳咳!” 听到咳嗽声,叶剪秋和顾树林双双回过头,只见曹五皱着眉头,一脸苦恼地站在他们面前。顾树林默默地掏出了二十个铜板,曹五二话不说接了过来。叶剪秋也去掏钱袋子,他边掏边道:“曹五,我该交多少?” 因为叶剪秋一次也没有交过管理费,他觉得这次曹五肯定会罚他个天价的。 “多少都成。” “什么?” “你看着给呗!” 叶剪秋为难地看了看口袋,除了十几个铜板外,其它成块的散碎银子,他不舍得。 “我只有十几个铜板,你要么?” “要。” 叶剪秋低头去掏铜板,他的衣领翘了起来,露出脖颈深处那后背一抹细白……曹五觉得自己嘴巴干的厉害,他艰难地咽了口唾沫。 “一起吃饭吧!” “什么?” 叶剪秋以为自己听错了,他将十几个铜板放到曹五伸开簸箕似的大手里,曹五却没有收手,贪婪地看着叶剪秋那细嫩的小手缩了回去。 真想抓住它亲亲呀,真像一把小香葱!不对,像剥了皮的小嫩笋……唉呀!曹老五你这个没出息的,咋光想吃呢! 曹五又咳嗽了一声,不好意思地挠头道:“你吃饭了么?市场南头有家卖牛杂碎汤的,老板从不诓人,汤里都是香喷喷的大肠头,油多汤肥,喝一口厚油都能齁住嘴!配上两面都是芝麻的香酥烧饼,一口汤就一口饼子可好吃了!要不要一起……” “神经病!” 叶剪秋小声骂了一句,拉起板车就走了。 神经是个什么病?看来回头得找许大夫问问。 曹五苦着脸眼巴巴地看着叶剪秋从自己身边离开,趁机伸出手迅速在对方头顶上比划了一下。这个头高矮正合适,搂在怀里正好! 叶剪秋觉得这曹五肯定上次那迷幻药用多了,脑子出问题了! 他匆匆的离开市场后,就转弯来到仁义胡同,李氏非常开心的迎着叶剪秋进了院子。 “剪秋,你来的正好,婶子正在蒸你教我的双皮奶。坐下等着,婶子给你端去!” “嗯,婶子小心烫!” “没关系,婶子有垫布!” 李氏高兴地进了厨房,而叶剪秋抬头看着李氏家那院子搭的棚架,除了豆角丝瓜外,竟然还有一串串结实紧簇的绿葡萄掺杂其中,叶剪秋站在板凳上,伸手去摸了一串,凡是他手触碰过的葡萄,瞬间膨大变大成了挂着一层白霜的深紫色葡萄。 叶剪秋将这串成熟的葡萄摘了下来,李氏出门看到后惊讶地道:“这小秋真是好福气,婶子我天天守着,都没有见到熟的,小秋一来就有甜葡萄吃了。” “婶子,尝尝看。” 叶剪秋揪下一颗放进李氏嘴里,李氏品尝后惊奇地道:“真甜!这葡萄结果三年了,就数今年挂的果甜!而且皮薄籽少,都不用吐皮了!” 叶剪秋也放了一颗进嘴巴里,原来是巨峰,含糖量本身就很高的品种。 李氏让叶剪秋坐下,递给他一个小汤勺,拿起扇子一边摇一边看叶剪秋低头慢慢吃双皮奶,笑着道:“小秋,你不来的这些日子,多余的牛乳婶子做了成酪糖,平日里当零嘴吃,也很美味。” “嗯,也可以做成奶酪,只是味道有些怪,不知道婶子能不能适应,回头我教你。” 李氏疼爱的看着叶剪秋道:“小秋啊,你这赎身银子还没赚够么?怎地老是不长胖……” 叶剪秋犹豫一下,开口道:“婶子,我暂时不想出府了。” “是因为那个司徒瑾?” “嗯。” 李氏叹气:“小秋啊,赎身出来也可以自由交往,你这样呆在府里,永远是个下人的身份,主仆有别,总是不妥……小秋,你说呢?” 叶剪秋想了想后就点点头,李氏说的对,其实先赎身出来也未尝不可。但是如果他出来,肯定得先买个房子稳定下来,然后开个店养活自己,但是这些都需要钱……他想到了叶大山,过几天他就要来青阳看病,还不知道他的病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如果病重的话,看来还要出手一批花草换银子…… “婶子,我有事想对你说。” 对生活有足够阅历的长辈,肯定对这些家常锁事有一套独特的见解。叶剪秋决定将自己的烦恼向李氏吐露。 李氏点点头:“小秋,有什么为难的事,尽管跟婶子说。” “婶子,是这样的……” 叶剪秋将叶大山一家子的事情前前后后都告诉了李氏,李氏边听边轻轻点头,耐心地听叶剪秋讲完。 李氏听完后,语重心长地道:“小秋,我明白你的苦恼是什么了,婶子只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听与不听,你自己考虑。” “嗯,婶子只管说。”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说的就是家里的这些家常里短。有人云,六尺躯,来何处?父精母血成汝体。父母是无法选择的,即然老天安排了这样父母给你,你只能面对,想办法找到一个稳妥的相处方式。这世间事,大多数是清楚的让着糊涂的。小秋啊,大丈夫当容人,无为人所容……” 叶剪秋无奈,他不知道前世欠了这个叶大小多少,这辈子要替他应对这样的家人。他有个想法,他想带着司徒瑾私奔,他肯定能养活司徒瑾!可是这很不现实,司徒瑾是绝对不会因为他而离开自己的兄弟们。而他,更不可能离开司徒瑾独自到外地生活。既然他们都留在青阳镇,那叶大山一家也是无论如何也逃避不了的。 第12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3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13节 看来,在这个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五常封建年代,李氏的思想也是很传统的。 叶剪秋道:“婶子,你想让我忍着么?天下真的无不是的父母么?” 李氏摇摇头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人敬仰埋儿奉母,姿蚊饱血的孝子,也有人说是愚孝,有损天伦……但是,小秋啊,你已经长大了,人也很聪明,有些事要用脑子好好想想怎么办。” “按理说这是小秋的家务事,但是婶子没有把小秋当做外人,不管是小人还是君子,婶子都当定了!比如你父亲,不要当面顶撞闹僵,你要用智慧的方式和他周旋。他来则好生接待,但是要银子,就想个合理的借口推拖。像他这样为了自己的脸面把钱花在别人身上的人,还不如你自己把银子亲自递到需要者的手里,避免他为了虚荣而滋生蔓长的野心。又或是直接买成东西拆开送回家,让他不好送出去。” 叶剪秋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李氏笑了:“其实在这荚县,婶子很佩服两个人,那就是曹家老太和捕头杨小迷。” “为什么呢?” “曹老太处事不惊,什么大风大浪她都能冷静的找到解决办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将损失降到最低,从而保得一家安稳,有这样威严而慈祥的长辈是家族的福气。而杨小迷,年纪不大,但是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他都能和谐相处,上到达官老爷,下至恶匪布衣……听说被他抓住的逃犯很少和他结仇的,有人出狱后还和他喝酒交朋友。他们二人这是经过多少世事磨练才达成的境界啊!这些都是生活中的学问……当初我们觉得不能逾越如高山一般的困难,等时间久了再次回头,就觉得不过是个小山丘而已,是当初自己把自己吓倒罢了。” ☆、五十三 看着身边低着头,斯斯文文吃东西的叶剪秋,李氏不禁伸手疼爱的抚了一下他黑亮的发顶。她心里感叹,十五年了……如果儿子能好好的活着,也有小秋这般大了……他们长的真是像,一样的清瘦,乖巧,体贴。 当年春花烂漫,人们都说小私塾来了个眉清目秀的秀才教书,她偷偷溜出闺房在私塾外偷听。秀才声音很好听,如淙淙泉水穿过山间。他给学子们出的对子,学子们踌躇,她立刻在窗外朗朗对答,声音如莺啼般婉转……叶秀才推门而出,双目含笑相望,一眼终生。 在那个桃花盛开的季节,在女子最美丽的二八年华她披着鲜红嫁衣进了叶家的大门,才子佳人终结连理。她爱他是个满腹经纶的才子,他喜她是个贤惠良善的淑女,虽然荆钗布衣,粗茶淡饭,但有情饮水饱,知足菜根香。 好景不长,成亲一年多李氏腹中无动静,这让急着抱孙子的婆婆慌了神,她拉着李氏到处求医,诊断结果简直晴天霹雳——李氏先天不足,不能生育。 这让寡居多年的叶母红了眼,逼着秀才纳妾。在含辛茹苦的母亲和相濡以沫的妻子面前,叶秀才咬着牙艰难地选择了将陪伴自己一生的妻子。 自此,婆婆开始了没完没了的折腾。除了上吊,自杀,绝食外,还对李氏进行各种打骂苛待。叶秀才是了解母亲的,母亲并非真的想寻死,只是在用极端手段吓唬这对小夫妻。叶秀才不言不语,躲进屋里独自喝了马钱子碱……当许大夫赶到时,他已经奄奄一息…… 经过三天三夜的抢救,秀才终于悠悠醒转,婆婆终于不在闹,只是她常年冷着脸,再也没有笑过。 叶秀才因为游学常常不在家,家里只有婆媳二人,婆婆开始冷眼相待,甚至做出怪异的举动。 李氏吃过婆婆的剩饭,挨过婆婆的簪子,被婆婆的鞋底抽过脸……婆婆不去茅房,而故意便溺在屋里让李氏去倒便盆,然后伸出脚绊倒路过的她,使她洒了一身的污秽。婆婆趁机大骂,拿起扫帚劈头盖脸就打…… 这一切李氏都咬牙忍!这是他的母亲,是他的亲生母亲! 外界已经有传言,说这个叶秀才不孝,好好正在教的课突然被主家解聘;本可以在贵人身边做幕僚,结果也被退掉了;甚至有人当面指责叶静石,破口大骂他妄为人子!……比起这些,李氏所承受的,又算得了什么呢? 几个月后,秀才先生终于回到了家,婆婆却冷着脸坐在小两口的床上岿然不动,秀才只好长叹一声,睡在了客房,而李氏守在婆婆身边站了一宿。 婆婆脾气古怪,一个不爽,张口就是一句:“给我打!” 秀才面对自已的妻子痛苦地闭上眼睛,而李氏默默地拉过他的手,朝自己脸上用力打去…… 后来,他们的生活终于有了亮色。秀才和妻子从外面抱养了一个刚出生几天的婴儿,两个人对这个抱养来的孩子非常喜爱,他们趴在孩子脸前幸福的露出笑容,真可爱啊!好像人参娃娃! 这个婴儿的父母生的孩子多,这已经是第十胎,家里实在养不起,这才送了人。老天爷真是不公平,旱的旱死,涝的涝死!李氏只用了一篮子鸡蛋就抱回了这个可爱的儿子,尽管他包裹在襁褓里像只小猫般的瘦小。 婆婆只拿着拐杖挑开了小包裹看了一眼,冷哼一声就离开了。 由于婆婆并不插手孩子的事情,没有任何育儿经验的李氏只好亲自动手照顾这个软趴趴的孩子。 后来有一次,累了一天的李氏太过疲劳,干完家务后就趴在桌上睡着了,儿子哇哇的哭声惊醒了她,她给儿子灌了点米油后就放了下来。可是儿子仍在大哭,她检查了一下儿子的小包裹,没有发现便溺,又将儿子放好。可是儿子哭闹个不停,李氏气恼的拍了他的小屁股,儿子终于哭累了,沉沉睡去。到了晚上,儿子仍在抽咽个不停,李氏这才又重新打开包裹,结果发现儿子的一根小手指被死死缠在了线头上,已经发黑了! 她吓得立刻抱着孩子赶到许大夫那里,可惜已经晚了,儿子的一根手指保不住了…… 虽然她日后苦练针线,可是失去的,永远也挽不回了! 儿子长大了,由于幼时没有奶水,体格比别的孩子更为瘦小,但是他聪颖懂事,懂事的不像这个年纪的同龄孩子。他帮母亲做家务,里里外外都是他忙碌的小小的身影,洗衣服,淘米,烧火……在奶奶举起拐杖要打母亲时,儿子冲上前替母亲挨打。李氏抱着瘦弱的儿子哭成一团,儿子安慰她,只要奶奶出了气,就不会朝她身上再发火了。 孩子很聪颖,学习很出众。不仅出口成章,而且有一手有力挺拔的毛笔字,小小年纪的他让秀才父亲大为赞赏。可惜,这个儿子总是偷偷地跟着商人们去市场上做买卖,甚至还真的赚到了不少银子。李氏知道后,第一次狠狠训斥了他。 儿子低着头沉默了很久,最后跪下恳求道:“娘,孩儿实在不喜欢读书,更不喜欢考功名。娘,还是让儿子学着做生意吧,青阳有很多商人,都生活的很好,儿子定会让娘过上好日子……” 李氏当时就崩溃了,将自己锁在屋里哭了一天。儿子怎么不会喜欢读书?他拿起书本的时那眼神是多么有光彩啊!他本该朝服冠带,意气风发!可是当朝律法规定,身体残缺者不得入仕!她不能原谅自己,永远不能! 后来的生活一再考验这个柔弱的女子,使她一个如水葱般鲜嫩的女子变成坚强的仙人掌。 自从青阳镇的天气变得恶劣后,很多老弱抵抗不住离世了。家里首先患病的婆婆倒下了,病中的婆婆吃喝拉撒全在病床上,就连洗澡也是李氏咬着牙抱着她放进浴桶。因为婆婆大小便失禁,李氏还精心的缝制了很多尿褥子……几个月后婆婆终于闭上了眼睛,她临终前只对李氏说了一句:“你是个好的……” 由于儿子从小身弱,也没抗过去这场灾难。从他生病到离世只有短短三天! 太短暂了!这孩子陪着他们的时间太短暂了!连续两个亲人阴阳相隔,深受打击的李氏和叶秀才根本无法接受,夫妻二人双双倒下,这一家子会回到冥乡团聚吧…… 没想到,夫妻二人竟奇迹般地慢慢好转…… 既然老天不收,夫妻二人便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相守相携。他们互相鼓励,互相打气,都希望对方比自己坚强,都希望对方能好好的生活下去。 想到这里,李氏抬起头,将眼睛里泪水生生的又忍了回去。何为孝?何为不孝?但愿无愧于心耳! 前段日子,静石先生又来了书信。 寄语老妻莫悲伤,好将遗物细收藏。归时昏眼如相见,竹马斑衣总断肠……他在信里还一再交待嘱咐,小秋这孩子爱干净,希望她不要省水钱,要勤洗澡,避免身上有老年人特有的异味,还要备条手帕在身,常擦脸上的污物,莫要在人前失了礼仪…… 李氏心里如针刺般的疼痛。静石先生并不懂年迈的老人身体是什么具体情况,可是书信里却表达的很详细,这只能说明,静石他……他自己已经有了这些症状……可是倔强如他,却不愿回家让她面对这一切…… 傻瓜啊!不管你玉树临风,还是老态龙钟,你无论变成何种模样,一直都是我心中那最潇洒的秀才!回来守在我身边吧,倔强的爱人…… “婶子,你怎么了?” 叶剪秋拿起自己的手帕,轻轻的擦了擦李氏眼角的泪痕。 “婶子没事,只是想起了往事。” “婶子,我有东西要送给你。” 叶剪秋起身从板车上抱来一盆香水玫瑰,艳丽的娇嫩的花朵不禁让李氏惊叹出声,她就像个妙龄少女,抱这盆美丽的鲜花爱不释手,脸上终于露出了微笑。 李氏乖乖地守着那盆花儿坐在院子里,看着叶剪秋蹲在地上糊炭石泥饼。 叶剪秋将炭石敲碎和水掺上泥巴,团成拳头大小的泥饼子,然后将泥饼子摊在院子里晾晒。他最后还找了根树枝,将泥饼子上捣出一个个小孔,整个院子摊满了长着小孔的简易“蜂窝煤”。最后他又沏了一杯玫瑰花茶递到李氏手中,看着李氏捧着茶水坐在阳光斑驳下,像母亲一样看着他笑吟吟的模样,叶剪秋担着的心,这才放了下来。 有心就有境,好心境便构成人间最美的风景。不管是什么样的生活,有心之人都会善于经营,一切也会重现生机勃勃。即使你将来会老,但心却不会老,它只会变得更成熟…… ☆、五十四 寅时,青阳集市。 众多的商贩们在雾气里钻来钻去,不停地交头接耳,拉拉扯扯地低声交谈,神秘的如同在搞地下接头。而那些勤劳的主妇们,包头蒙脸,穿着肥大的皮袄,挎着大菜篮子来市场挑挑捡,她们的眼睛不亚于曹五的稳准狠,如雷达一样的目光扫向那些拉着满满货物的大板车周围,主妇们会弯下腰眼疾手快地将菜贩子不小心掉落在地上的菜瓜烂叶,蒜头葱皮,以及咕噜噜滚到一边的烂茄子等蔬菜捡到篮子里。这些白捡来的东西虽然品相不好,但是剁剁切切还是能吃的,精打细算会过日子的主妇们是最明白锅还是铁打的道理。 在雾气没散的时候,是货品大量批发的时辰,零碎小买家很少有起这么早来这里买东西,正在这里交易的大多数是批发商。而叶剪秋,也混在其中。 他正和顾树林交易板车上的货物。他今天拉来六筐蘑菇,三筐口蘑,三筐杏孢菇。本来口蘑口感是不错的,可是顾树林却回馈说,现在他供货的那几个酒楼食客们都吃腻歪了,想换换口味。叶剪秋只好将地下室培育的口蘑慢慢剔除,开始改种双孢菇,鸡腿菇,杏孢菇等品种。 除了蘑菇,叶剪秋又带来了几大袋子晒干的蔬菜干和水果干。脱水的豆角,黄瓜片,苦瓜片,茄子片,南瓜片,萝卜条……总之,应有尽有。水果干种类没有那么多,只有大红枣,葡萄干,白杏脯,蜜桃脯和柿饼。 “顾大哥,这些东西好出手么?” “好出手!没有卖不出去的东西,只有不合格的买卖人!你顾大哥从小做买卖,啥货都卖过,只有你叶老弟想不到的,没有俺顾树林卖不出去的。” 顾树林拍着胸脯保证。他心里太有数了,这叶老弟的货非常好卖,因为他出手的都是果品和蔬菜,这在青阳镇可是最紧俏的货。而且自己是独家专营,除了他本人,任何人买不到叶氏出产的瓜菜! “顾大哥,我还有几坛果酒,不知道能找到买家么?” “酒?嘿呀,好卖的很!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一坛酒得很多粮才能酿成,更别提这果酒,一坛最起码得用几十斤果子吧?甭担心,你顾大哥包圆了,有多少酒只管拉过来!” 有了顾树林的保证,叶剪秋放了心:“那好,过几天我就带货过来。” 叶剪秋的担心正是因为自己的菜园子,现在他的那个菜园子简直爆炸式的生长! 刚开始那菜园子还算正常,偶尔只有几株植物有些变异成”战斗机”。可是现在变异的品种越来越多,那些果树像累不死似的成熟一批后又开始新一轮的开花结果。而蔬菜更是离奇,茄子苗长得像棵小树,枝头紫茵茵的茄子大的像西瓜!摘取的时候根本不用弯腰,有时还得搬个凳子踩上去,拿着大砍刀掂着脚用力去砍,就像海边的人在砍椰子!而那些爬藤类的蔬菜,豆角丝瓜黄瓜等就像杀人武器,不仅果实巨大,而且藤蔓像蟒蛇般又粗又长盘在沙地上,开的花就像一张张大嘴! 叶剪秋只好将这些蔬菜摘下来,一一细心地切成小片晾晒,然后装进皮口袋托顾树林出售。除了这些,很多果实还被他做成了蜜饯和一坛坛的果酒,正静静的呆在地下室等待出售。 由于太过丰产,使得叶剪秋不得不忍痛砍断一些植物,并小心地将爬到墙外的植物挑下来,否则这菜园子非吓到人不可!他可不想这么早暴露,闯江湖还要低调不是?而且他除了变化植物外,又不会其它功夫防身,被人威胁可怎么办? 比如现在正朝他走来的曹五! 看着朝他渐渐走过来的曹五,叶剪秋骇得差点从地上蹦起来。 这曹五好像脑子真的有些不正常了!只见曹五穿了一身和他母亲同系列的垂地大红金线长袍,头戴墨玉冠,脖子还戴了一个沉甸甸的大蜜蜡!又高又胖的曹五走在雾气缭绕市场的人堆里,整个人就像春节要放的巨型大红炮仗,想不发现他都难!尤其是那头顶束起来的头发,活脱脱的冲天炮捻子啊! 曹五仍是苦着脸皱着眉头来到叶剪秋和顾树林面前,向他们伸出了一只大簸箕手。 看着一脸苦大仇深的曹五,叶剪秋和顾树林默默地解开了钱袋。顾树林递给曹五二十个铜板,叶剪秋也递给他二十个铜板。 曹五小心翼翼地用肥胖的手指捏起五个钱还给叶剪秋:“多了!你给十五个就成!” “为什么?” 叶剪秋和顾树林不约而同一起开口问道。 曹五一指旁边的顾树林:“这小子比你赚的多的多!他卖到听月楼的蘑菇翻了好几倍!” 本来有些不满的顾树林一脸臊红,不好意思地闭上了嘴巴。 曹五也是好心,他在替叶剪秋鸣不平。明明这县城离青阳镇并不远,为什么这叶剪秋不亲自送货上门推销,好多赚些银子? 曹五发现,这叶剪秋并不像其它商贩那样上县城跑买卖,更不像有些人蹲守在市场守株待兔,而是总做这一锤子生意!他只和顾树林一个人交易,而且从不在市场多呆,顶多转悠一圈就回去了。 曹五感叹,这是多好的人啊!虽然人家并没有钱,但是人家也不稀罕!不稀罕钱的男子少见的就像沙漠里的鲜花,一定要抓紧! 想到这里,曹五脸上眉头皱的更深了。 “去吃饭不?市场北头老孙家一早就杀了一头猪,我让他给咱俩留了一对猪腰子,炒成腰花子可好吃了,一点也没有腥臊味……” “神经病!” 叶剪秋没好气地骂了他一句,拉着板车就离开了。 曹五的心在流泪,他什么时候这么苦追过别人?凡是听说他是曹家五少爷时,没有人不主动贴上来的……这个叶剪秋难道因为收他钱生气了?曹五本不想收对方的摊头费的,可是不收费更没有理由和人家搭讪了不是? 曹五身后的一帮小弟们内心也在哗哗流泪,他们终于知道这五哥为啥天天跑市场这么勤快了,原来是找人家小厨子求勾搭了!小混混们苦着脸面面相觑,他们暗自在回想那天将小厨子拖进树林准备下毒手的场景,当时谁出手最狠,那谁就会死的更惨!钱麻子悲哀地觉得,他好像见到太阳的时候不多了…… 叶剪秋一口气跑到大路上,他心里有些紧张,这曹五不对呀?他是不是发现自己的异能后,想要百般诱捕?先好言好语的交朋友,然后捉住一刀碦嚓?!想到这里,叶剪秋不禁打了个激灵,千万要和曹五保持距离才是!果然是资本家的糖衣炮弹! 叶剪秋拉着板车慢悠悠地回到府,老远就看到府门前停了一辆皮狙兽拉的大板车,车上很多男男女女,一一下车往府里去了。 叶剪秋睁大眼睛,那不是叶大山他们么? 只见叶大山先跳下了车,牛氏随后下车拉起坐在车上的叶拴,紧接着车上又下来两个不认识的中年男女,又拉下两个半大小子……叶剪秋数了数,足足七口! 马友道和叶大山好像认识,两个人打了招呼后,在门口抄着手寒喧了几句,随后马友道就牵着皮狙兽拉到府里去了。 叶剪秋轻叹一声。 他的命运与定数可能是无法改变的,尽管他对待叶大山一家有种厌倦,可是并不能因为他们而深陷其中,无法自拔,否则这种情况会变本加厉,反过来制服自己。保持头脑清醒,积极面对,也许事情并不会一成不变。 李氏告诉他,没有人生下来就会明白事理,而是通过日后的耳濡目染,品尝甘苦,切身体验后,才能逐渐成长。然而,成为有智慧的人不一定是成功者,只是借助有经验人士的言谈,才会避免出现错误。 叶剪秋拍了拍手,对自己道:我已经准备好了,来吧!我需要成长! ☆、五十五 其实叶大山来到司徒府内心是有些失望的。这个宅子虽然看起来很气派,但是门口连个把门的士兵都没有,门房竟然是东姑强村的鳏夫木匠老马!让一个咳嗽个不停的老头子当门房,实在是太没有气势了!而且府里的下人看起来很少,他们进府半天了,连个上前招呼的人都没有。 一伙人进府后,三个半大小子立刻撒手无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两个女人则对这里的房子啧啧稀奇。 “哎呀,这房子可真高,真气派!” “是啊,涂的全是红漆,看起来就喜庆。” 宅院内绿树成荫,花草旺盛,一进院子就有股清凉之感。 牛氏纳闷:“为啥人家院子里种的花开的恁好看,咱家啥都长不好呢?” 叶大山一本正经地道:“人家贵人住的地方哪是随随便便就能住的?当年盖宅子打地基前指定有风水卦师来算过的!哪像咱们那西兔儿村的沙窝窝,简直是和尚遇到秃子——都是光瓢!” “哦——原来是这样。” 牛氏和里正的老婆信服地双双点头。 远处的厨房传来一声尖叫,采霜那大嗓门叫了起来:“这是谁家的熊孩子!怎地跑到厨房来了!还偷馍头吃!” 里正的老婆立刻解释:“肯定不是俺家的。” 里正家可是不缺粮的,这黑锅她指定不背。 牛氏也跟着随口道:“那也不是俺家的。” 里正是个懂事理的人,他跺着脚急道:“唉呀,你们这两个老娘们,咋还不快去厨房把人揪出来!还争什么你的俺的,丢的都是咱西兔儿村的人!” 两个老娘们儿立刻跑到厨房,还没跑到门口,只见采霜冷着脸揪着叶拴的耳朵出了门。 采霜一把将叶拴推到叶大山他们面前,大声道:“你们都是谁呀?为什么不看好自己的孩子,放任他们在府里乱跑?要是让马婶子知道了,定会挨板子!” 牛氏立刻将叶拴护在身后,小声地道:“俺们是叶大小的爹娘……” 采霜一愣:“叶大小?莫不是你们就是叶婉珍的父母?” “是哩,是哩。”牛氏头点的像捣蒜。 采霜立刻兴高采烈地道:“叔,婶!婉珍前几天就说过你们要来,没想到这么快!我和婉珍可要好了,我们经常在一起玩呢!” 采霜热情地拉着他们几人去花厅。 “叔,婶,进屋坐吧……” 得到消息的马婆子也赶了过来,她上前道:“一路辛苦了,大家都进屋坐着等吧,先喝茶用些点心,剪秋这个时辰也快回来了。” “您老是?” 看着衣着得体,一脸富态的老太太出来迎客,叶大山猜不出来这老太太的身份,他不禁狐疑。 “老身姓马,是这府里的管家,叶兄弟叫我一声嫂子就行。” 叶大山恍然大悟道:“哦,原来是马嫂子。既然嫂子开了口,那咱们就……坐坐?” 里正不好意思地道:“这一身的沙土,坐人家那檀香椅,怕是弄脏喽!” “怕甚!大管家都发话了,咱们稍坐片刻就是。” 马婆子引领着众人来到花厅。众人落坐后,马婆子又派采霜去倒茶端点心。 大家还没来得及欣赏完这高大阔气的花厅,就被散发着一阵阵诱人香味的糕点吸引住了。只见采霜端上来一碟碟的松子糖,五仁酥,桂花糕,鲜花饼,甚至还有一碟牛轧花生糖。采霜端给叶大山和里正两位男子的是两杯清香的绿茶毛尖,而端给女客和孩子们的则是冒着馥郁之香的玫瑰茶。 只见这玫瑰茶透着淡淡的紫色,而且轻尝一口蜜甜回甘。这几个人又热又渴,很快就喝光了茶水。采霜不停地给他们加水,最后干脆将泡茶的玫瑰蜜卤端了上来,放一壶热水在桌中间,让客人们自己随意。 牛氏打开了桌子中间的陶盅子,只见这里面的玫瑰卤不仅色泽浓紫呈水晶状透明,而且舀出来上面包裹着一层厚厚的蜜糖,还扯着长长的糖丝。牛氏不禁舀了一勺到嘴巴里尝了尝,真甜!接着又狠狠挖一勺直接放嘴巴里大嚼了起来,还不时地塞进旁边正流着鼻涕的叶拴嘴巴里一口。一旁的采霜看到后不禁咧了一下嘴,得!这盅卤子算是没人吃了! 叶大山对坐在一旁的马婆子道:“嫂子,俺儿在府里好使不?若是不听话,就狠狠地打!” 马婆子笑了笑道:“再也没有比剪秋这孩子更能干的了。又会做生意,又会种菜,还有一手好厨艺。剪秋可是我老婆子的好帮手呢!现在他还教了几个小徒弟学做饭,这不,糕点是剪秋烤制的,绿茶是他炒的,玫瑰蜜卤也是他自个儿腌制的。” 玫瑰卤是鲜玫瑰花瓣洗干净后,一层花一层蜜糖腌制,压实压紧后密封放在阴凉的地方封存三个月左右才成。这千重多瓣花型较小的紫红色玫瑰产量不高,因此成品数量并不多,叶剪秋只做了三罐。因为马婆子看重叶剪秋的面子,所以对叶大山一家格外热情,主动让采霜拿出一罐让叶剪秋的父母享用。 牛氏拿起一个酥黄皮的荞麦鲜花饼,瓣开后只见里面有烤制好的紫红色花瓣酱,花瓣显然是掺着糖霜制成的馅料,吃起来非常清香可口。很快,碟子里的点心就被几个孩子和牛氏分吃一空,孩子们只会傻吃,而牛氏则连吃带拿,偷偷抓自己兜里不少糖块。 里正的老婆还有几分矜持,她坐在椅子上有些脸红,这牛氏也太没规矩了!但是她也是沾人家的光才来到这府里喝茶吃点心,心里即使有牢骚也不好真的说什么。 听到马婆子的话后,叶大山很惊讶,大小这孩子来到青阳可真是长本事了啊!瞧瞧那精致的点心,一点也不比上次带来的什么裕盛丰的差!这大小为啥不将点心先送给自己爹娘尝尝?却好过了这个不沾亲也不带故的老太婆?想到这里,叶大山脸上有一些不悦。 叶大山又看了看马婆子,心里暗道,这个老婆子看起来也没啥本事,只会笑眯眯的像个寻常老太太似的说话唠家常,白白坐在管家之位。大小这孩子既会做生意赚钱,又会种菜做饭,看来这府里上上下下全靠大小干实际事儿的,凭啥不让他儿子当大管家? 此时,只见门帘一挑,已经安顿好洗漱完毕的叶剪秋走了进来。 马婆子立刻站起身道:“剪秋啊,你爹娘好不容易来一趟,你好好准备准备,中午就留他们在府里用饭吧。” “不用了,我带他们去外面饭馆吃去。” 马婆子只好道:“你带他们出去转转也好。银子够么?婶子先给你支些?” “不用,我有。” “那好,你在这里陪陪爹娘说话,婶子先下去了。” “好的。” 马婆子对众人施了一礼后,翩然退下。而叶剪秋默默地坐在叶大山他们身边,心里又开始有些发堵。 这叶大山和牛氏一脸喜气洋洋,从头到脚焕然一新。 叶剪秋一看就知道这两口子穿的是他前些日子,专门嘱咐叶婉珍捎回家的新衣。那两套衣服本是他托李氏做给尹石头和叶大妞的,李氏还特地给叶大妞扯了水红色的料子,她说大妞肯定没有穿过这么娇嫩的颜色,新衣定是非常喜欢……看着一脸粗糙的牛氏穿着不得体的水红色衣服,叶剪秋心里的火涌的一阵一阵。 牛氏比叶大妞胖,胸口勉强掩上衣襟,腰里的赘肉绷的一层一层,让人感觉分分钟衣服就要撑破!而叶大山穿着尹石头的衣服明显太过宽松,袖子挽了好几层才露出手腕,他脚下穿的新鞋也是石头的,松松垮垮的大了一圈不止…… 叶剪秋内心长叹一声——这人生真是一场修行啊!本来脾气温和的自己,竟然也有动不动想发火的时候!这叶大山还真有本事让他差一点失去理智,将他的心智拉到和叶大山同样低档次的水平线上。 若是叶婉珍坐在这里,肯定会气势汹汹的指责他,为什么不能让父母穿新衣呢?好东西都应该让父母享用才对呀!而他叶剪秋——却无话可说。 叶剪秋觉得,他和这里有些地方格格不入,存在着千年代沟。 叶大山见儿子仍是一幅不远不近的模样,懊恼之余又陪着笑脸:“大小啊,这是咱村的里正,你得叫碌子叔哩。这两个小子是他们的儿子,石碾和石碓。” 叶剪秋点点头:“碌子叔,婶。” “哎!大小真懂事。” 叶大山解释道:“大小前些日子病的厉害,烧糊涂了,醒来后很多事都不记得了,连人都不认识哩!” 里正道:“唉呀,记不得就记不得吧!这只是小事儿,只要人好好地就行啊,还有啥比身子更重要?” “是哩,是这个理!” 见到叶剪秋后,里正两口子立刻拘谨了起来。只见里正的老婆悄悄地碰了碰里正石碌,石碌开口道:“大小啊,实不相瞒,碌子叔这次来找你,是有事想请你帮忙。” “什么事?” “府里的司徒大人在么?俺想见见他。” 叶剪秋无奈地摇摇头。他也很多天没有见过司徒瑾了,他去署衙找过,可是人并不在那里,署衙的兄弟们对他倒是很热情,但是他们纪律却很严明,保密性很强,没有人告诉他司徒瑾去了什么地方,他也就识趣的不问了。 在通讯不发达的年代,两人分开后,如果一方不主动告知另一方自己的行踪,那么对方只有苦等,等的心里发空…… 得知司徒瑾不在府里,里正夫妇有些失望。 ☆、五十六 石碌犹豫了半天,终于开口道:“大小啊,既然大人不在家,那就只好麻烦你见到大人后,替俺们传个话行么?” “是什么事?” 叶剪秋并没有立刻答应,先看情况再说。 石碌咳嗽两声后,有些气愤地道:“你叔俺今年种了十亩地的西瓜,虽然说品相没有大小送来的西瓜好,结的瓜个头较小,但那是叔特地托人从外面买的好西瓜种子,非常适合在沙地长,打开瓜是沙壤,吃起来也很甜。可是眼瞧着瓜熟了马上要卖钱了,结果前天晚上被一伙贼人一下子偷光了!他们这些无赖把俺看瓜的两个孩儿用绳绑的死死的,眼睁睁地被他们偷了整整几车的西瓜!” 石碌老婆补充道:“大小,你不知道,还有更可气呢!这伙人最后还将那些没长成的小瓜又用脚踩了踩,跺了跺,十亩地的西瓜算是全完了!” “你们没有去跟着去找么?这么多瓜他们又吃不了,肯定还是要卖钱的,到市场上找一准儿能抓到。” 听到叶剪秋这么一说,石碌无奈地叹气地道:“其实俺咋不知道对方是哪个?不就是那小寨村有名的无赖王大川么!他可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了!咱村里的皮狙兽都是在山上一起散养,王大川不时地偷一头就卖掉,村里的人家都没幸免,就连你们家也被偷过一次呢!” 叶大山立刻道:“没错,你叔说的是你三杠爷家的皮狙兽,也被那无赖偷走一头黑色的,你爹我和你三杠爷跟着那皮狙的蹄印一路寻到王大川家,他们家圈了一院子的牲畜,那头黑色的皮狙就在里头关着呢!可是爹和你三杠爷不敢进门去要啊,人家可是那村里的一霸,出了名的无赖泼皮!” “报官。” 听到叶剪秋的话,石碌无奈地抓着头发道:“俺不是没有报过官,俺去报官的时候,那杨捕头态度好的很,对人也很客气,可是回到家左等右等就是不见人家下来查案抓人嘛!后来才知道,那王家也是和曹家有关系的,咱们根本惹不起。而且不知道啥原因,那王大川竟然知晓了俺报了官,他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条死人腿,明目张胆的扔到俺家院子里!吓得俺一家老小不敢睡觉,天天将菜刀放在枕头下。那王大川甚至扬言,若俺再去报官,就扔个死人到咱村井里!大小,你说说这样的人咱们惹的起么?” 在座的无论大人还是小孩儿都面露怯色,看起来平常被欺负的狠了。 叶剪秋道:“真是太过分了,那王大川和曹达家到底是什么关系?” 石碌毫不犹豫地道:“他是曹县令二弟五姨太的娘家大兄弟!” 里正的老婆眼泪汪汪地开口道:“大小,你不知道,婶家地里有几棵柿子树,虽说果子不好吃,但是做成柿子醋也是不错的,俺全家一年吃的醋全靠这几棵树了,不知道啥时候就被那王大川看上了,竟然大白天将婶家的柿子树连根刨了,种到他们家地里去了!他说这树都是曹县令家的私产,他要亲自看管……大小,那柿子树曹县令是不标记号的,他只登记地那些成材的大树,其实曹县令真正的目的是不想让人乱砍罢了。那柿子俺自个儿都金贵的很,咋会舍得砍哟。” 叶剪秋暗自点了点头,这曹县令倒也懂得防风固沙的道理。 里正的老婆抹了把眼泪,从地下提出一个密封很严实的陶罐放在桌上道:“大小,别的婶子也没啥给你的,这是婶子给你带的柿子醋。家里也只有这醋还拿得出手了,这可是婶子做的最好的一罐了,已经存放了三年,来之前才从地里挖出来的。” 叶剪秋还没动,一旁的牛氏则上前一把打开了陶罐,看着如葡萄酒一般透明的果醋欢喜的很,伸进一根手指往里蘸了蘸,然后放进嘴巴里嗫了嗫道:“是不错哩,一股酸气!倒是好柿子醋!” 叶拴一抹鼻涕,粗声道:“娘,是啥东西?好吃么?” “你这个饿死鬼托生的,啥都想吃!看不酸死你!”牛氏边骂边将手指又伸了进去,沾了一指头醋在叶拴嘴巴里抹了一下,叶拴酸的哇哇大叫直往地上呸唾沫,吐完还用鞋底搓了搓……这下连采霜也看不下去了,趁人不注意时悄悄地溜走了。 叶剪秋将那一罐子醋往牛氏面前一推,道:“你既然喜欢,就拿去。” 这个牛氏,所有的贪婪和无知不掖不藏,赤果果全都写在脸上。 “唉呀,这可是你婶子给你的,俺咋好意思?”嘴里虽这么说,但是牛氏还是高兴地将陶罐抱在了怀里。 里正的老婆有些无语,虽然她内心别扭,但也只好顺水推舟:“大小给你就拿着呗,反正你们是一家人,谁吃都一样。” “那俺就不客气了!俺家大小在这府里也不缺这个,瞧瞧人家府里要啥没有哇!就那玫瑰卤子估计也是寻常人吃不起的!” 里正的老婆有些下不来台,脸红了又红。 叶拴在一旁叫道:“娘,俺饿!” “饿什么饿,还没到饭点就饿!” 牛氏骂完,就偷偷瞟了一眼叶剪秋,如果她刚才没有听错的话,这大小可是说待会儿要带他们上馆子吃去!吃馆子呀,来青阳镇下馆子呀!这对牛氏来说,就像过年般高兴! “我们先去看病,完了再去吃饭。” 现在时辰还早,估计饭馆都没有开始营业,如果在府里用餐,光是牛氏就会在府里落下话柄。 “成!咱们就跟着大小走!俺家大小现在可有能耐啦,今天不仅能找个大夫好好看病,还能吃顿好的哩!” 看起来不像病人的叶大山精神抖擞的拉起石碌,非常得意地保证。石碌有些不好意思,毕竟他是跟着来求人办事的,现在还要跟着蹭饭,对方还是个小辈儿,他这当叔的有些抹不开脸。 好像看出了石碌的犹豫,叶大山嚷嚷道:“怕甚!不就是一顿饭嘛,他这当小辈的管长辈一顿饭还不该么?不仅大小管饭管定了,还得去个好馆子吃去,他若找个差劲的馆子俺这当爹的先不依!” 在叶大山热情的劝说下,石碌和他老婆这才不好意思地磨磨蹭蹭站了起来。 “爹,俺要尿尿!” 叶拴拉着他父亲的衣袖苦着脸道,他身后的石碾和石碓也频频点头,看来刚才那玫瑰茶喝多了,这会儿快憋不住了! 叶剪秋给三个小子指了指茅房的方位,告诉他们不要乱闯,解决完在府门口集合。说完后,三个小子立刻跑的没了影子。 叶大山笑道:“肚里有本儿,喝得下水儿。” “可呗,那果子糕点都被这叁孩子吃光了!真能吃啊!”牛氏毫不心虚地道。 话说那三个小子跑到茅房后,却看到一个穿着怪异的人正在打扫茅房的卫生。 只见他穿一身连体的白色工作服,白色盖头大帽将脸遮的小小的,戴了一个遮住口鼻的大口罩,穿着一双到膝盖的厚底皮靴,正拎着大水桶冲刷青石板砌成的厕所,那双正干活的手上还戴着幅长过臂弯的皮手套。 三个小子突然看到这样装束的人吓了一跳,呆愣地站在原地。只见那人闷声闷气地道:“是叶拴哪?” 要问这是谁?这就是府里有名的“铲屎官”——叶小溪。 叶拴愣了半天,才恍然大悟地指着那人哈哈大笑:“叶小溪!原来是叶小溪!小溪你咋揽这么个好活儿!” 叶小溪没有言语,只是闷头将厕所打扫干净,又洒上一遍生石灰后才退了出来,一把将脸上蒙的口罩取下。 “你们不是上茅房嘛?” 听到叶小溪这么一说,叶拴等三人这才感觉到自己体内某个器官隐隐膨胀的厉害,急匆匆的进了茅房。 “叶拴!这里是茅房嘛?干净的让俺尿不出来!” “是呀,一点儿臭味也没有!” 三个人并排站立,终于过了许久才算尿了出来。 叶小溪苦着脸站在原地等待,等他们三人走后他还要进去打扫一遍。如果清理不干净,剪秋哥说了,肯定会让他“下岗”的! 说起来这叶小溪也蛮苦逼的,谁也没有料到府里竟然派他来干这种脏活。开始叶小溪死活不同意,在屋里哭了好几天,还埋怨为啥不让比他年纪大的剪秋哥去干。 马婆子告诉他,叶剪秋是管厨房的,是绝对不能插手茅房的事的,谁不嫌膈应啊。而且管理五谷轮回之所并不是坏差事,是府里工钱最高的工种,一个月三吊钱哪! 即使如此,叶小溪也百般不乐意。最后在叶剪秋的帮助下,给他设计了一个水冲式的厕所,又给他做了几身很酷的“防化服”,还做了口罩,手套等物,并许诺菜园子里的瓜果让他吃个够后,叶小溪这才委委屈屈地上岗了。 叶小溪穿着防化服后也觉得自己很酷,叶剪秋夸他像外星人,叶小溪问是啥意思,叶剪秋就打趣的说他是来自星星的你…… 府里的人见他也会惊叹:“唉呀妈呀,这是谁呀!” “你祖宗!” 听出叶小溪的声音,有人做势要挥拳头,叶小溪就抡起粪勺,对方完败! 现在叶小溪是府里最富有的下人,名下的银子都多的存到银号里去了,这府里所有下人的待遇谁也比不上他!本来人们都觉得这是最脏的工种,可是叶小溪每天最多用水冲冲厕所,洒上石灰就得,其它活什么都不用干! 原来,清理化粪池等最脏的活根本不用叶小溪动手,乡下有种田的农户早就和叶小溪私下交易好了,隔几天自会有农户主动上门来将化粪池清理干净。为了争夺化粪池当农家肥,农户们还争先恐后地给叶小溪送礼! 谁也没有想到最后会是这么个结果,羡慕嫉妒之余,府里有人给他起个绰号“铲屎官”,以供心里平衡。好嘛,这西兔儿村的两个姓叶的,上下两张口都包了! 叶小溪看到叶拴后有些纳闷,这剪秋哥不是卖了么?怎么地他们家的人成天上门啊?而他自己的家人,却没有一个来找上门的! 有一次,手拿贵的没有良心的冰糖葫芦边吃边逛的叶小溪,偶尔在街头遇到了他多日不见的爹娘。一身褴褛的爹推着独轮车载着跌伤了腿的娘,一脸愁苦的正准备找大夫治腿,结果在半路上遇到了他。叶小溪的娘拉着他的手哭个不停,他爹哽咽地揉的两眼通红。叶小溪倒没想太多,执意要请爹娘吃饭,结果他爹推着他娘跑的比兔子还快!此后,叶小溪经常从这条街过,却再也没有碰见过自己的爹娘…… “唉,叶小溪,你咋混的这么惨?” 叶拴出来后,得意地拍了一把叶小溪的肩膀,不怀好意地嘲讽。 叶小溪躲开他的手,指着茅厕道:“里头有水桶,桶里有葫芦瓢,桶边有用油纸包的香皂,解完手得先洗洗手!不然手不干净!剪秋哥说不洗干净手,看不见的虫子会吃掉你!” “唉呀,刚才俺喝了几口水。” 一个小子可怜巴巴地说。 看着叶拴揣在兜里厚厚一叠已经被揉软的草纸,叶小溪不高兴地道:“你拿俺这么多手纸干啥?你拿走了俺得贴钱重新买!” 这草纸是在叶剪秋的指点下裁成四方形,然后揉搓软后放在厕所当手纸用的,没想到一下子被叶拴拿走了大半!这要是让采霜那丫头正巧赶到没纸用的时候,准能跳脚大骂他个七荤八素! 叶拴一咧嘴,不满地道:“小家子气,俺叫俺家大小哥不给你做饭吃!” “俺还不让他拉屎呢!” 现在他们的权力可是对等的! 石碓重重拍了一把想发火的叶拴,悄声道:“哎,栓子,你瞧那是什么?” 叶拴回头,只见远处绿树荫荫处竟然冒出红彤彤一片,迎面吹来的风还带着一股水果特有的清香味! 叶拴三人撒腿就跑,叶小溪在身后叫唤半天也没有人答理他。三个人气喘吁吁地跑到菜园子门前停下了脚,只见这菜园子的围墙足足一丈多高,三人只能眼馋地看着伸出墙头一枝沉甸甸的果枝。 是水蜜桃!粉艳艳熟透裂缝的水蜜桃! 蜜桃由于甜度大,果皮表面还泌出了稠稠的糖汁,就连果枝上也分泌了类似于琥珀状大块透明桃胶!引得不少蜜蜂在枝头嗡嗡! 叶拴撅着屁股趴在菜园子的门缝里往里瞧,可是这门缝闭合的很严,他什么也看不到,只能闻到扑鼻的果香味,惹得他暴跳如雷! 叶拴一口气跑到茅厕,揪住正在清理的叶小溪,大声道:“快!去帮俺打开那园子的门!” 叶小溪不紧不慢地道:“这不归俺管,是你大小哥管着哩,他腰上有钥匙……” 叶拴一把丢开叶小溪,气愤地骂了一句又匆匆跑了回去,只见里正家那兄弟两个正在找石头叠罗汉。最后三个人决定,让个头最小的叶拴踩在最上头,里正家的两个子小在最下面打底。 三个人战战兢兢地扶着墙站了起来,虽然叶拴害怕的腿肚子直打颤,可是他紧紧抠着墙皮终于慢慢地从墙上探出了头…… ☆、五十七 叶剪秋等人正在府门口等待三个熊孩子,马友道笑着对叶大山道:“大山,这次看儿子咋样?放心不?” “好哩很,俺家大小在府里混的人缘不错!那个管家婆子都对俺儿赞不绝口哩。将来好好混,说不定也能当上大管家哩!” 马友道干笑着不知道接什么话好,他只好转身对叶剪秋小声道:“剪秋,中午带爹娘出去吃么?” “嗯。老马,你可知道这青阳有什么差不多的馆子么?我去镇里不太多,并不是很熟。” 马友道想了想道:“正巧,就在许大夫医馆附近,有一家春风包子铺,看起来很干净,听说还很实惠,七口人最多叫上十来笼包子,点上一盆蛋花汤,估计就差不多了,你不如带家人到那里吃去。” 叶剪秋点点头。说实话,他也没有下过馆子,马友道的提议听起来不错。 牛氏突然想到什么,对叶剪秋道:“大小啊,俺想去你住的地方瞅瞅,看看你住的地方啥样。” “没什么,就是一般的屋子。” 牛氏不死心,她可是听二妞说了,大小屋里摆的全是花儿,可好看了! “娘只是想瞧瞧你的被褥薄不薄,晚上冷不?” “不冷。” “窗户不透风吧?” “不透。” “那……那你的衣裳够穿吗?” “够。” 叶大山看不下去了:“大小,你娘关心你,反正现在闲来无事,一起去看看呗!” 叶剪秋刚要推辞,就听到一阵大哭,只见远处三个孩子哇哇哭叫着跑了过来,几个人连忙跑上前一把拉过三个孩子就问情况。原来那叶拴往树上扔砖头想砸果子,结果打到了马蜂窝,这三个孩子都被蜇到了。 看着一脸红肿的叶拴,牛氏心疼地道:“栓子,早晚嘴巴馋会害死你!不就是想吃果子嘛,说一声让你大小哥去摘就是了……” 叶拴恨恨地盯着叶剪秋道:“俺不用他,大小就是个白眼狼!” “你这臭小子,瞎说啥哩!” 牛氏一把捂住叶拴的嘴巴,不好意思地看了一眼叶剪秋。 “你爬菜园子的墙了?” 听到叶剪秋问话,叶拴梗着脖子扯开牛氏的手骂道:“叶大小,你腰里有钥匙,咋不让俺们进去!那园子满是瓜果!树上的果子都掉了一地!烂了都不让俺们吃,你安的啥心?” 爬上墙头的叶拴惊呆了,连下面焦急呼唤他的两个同伴的声音都听不到了。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绿色!满满快要溢出来的绿色! 墙头几乎被果实累累茂盛的枝头掩盖,透过枝叶,能看到下面全是绿叶鲜花! 幸亏菜园子上方搭了被绿色全部覆盖的棚架,他看不清也看不懂都有什么植物,只是被眼前的景色晃花了眼。在被风吹动如波涛般的绿叶丛中,数不清的各种鲜艳的花朵迎风开放,无数的蜜蜂,蝴蝶在如同森林般的园子里飞舞穿梭,那些高大的果树上面,竟然有很多颜色各异的罕见鸟类!它们在枝叶间蹦跳欢唱,清鸣婉转的鸟鸣让他恍惚如梦。 叶拴傻了…… 直到下面的两个人快撑不住了,叶拴这才抠起墙头一块瓦片丢向果实最多的地方,没想到里面有个超大的马蜂窝,受惊的马蜂“嗡”的一声气势汹汹袭来,吓得叶拴立刻顺着墙溜了下来。 “叶拴你个笨蛋!” 石碾和石碓边跑边骂,叶拴罕见的没有回嘴,他万万没有想到那枝叶中间像个倒扣纸糊似的大篓子竟然是马蜂窝!怎么会有这么大的马蜂窝! “你看到什么了?” 听到叶剪秋发问,叶拴恨恨地一扭脖子:“那里头全是树!树上全是果!地上也是,还有大马蜂!” 叶剪秋放下心来,对牛氏道:“我们先去看病吧,这几个孩子得抹药水。” “成成!快走!快走!” 看着众人往车上走,叶剪秋道:“你们且先等等,我去拿点东西。” 牛氏焦急:“还拿啥东西,快给你弟看病去!晚了怕是脑袋都肿成大簸箕了!” 第13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4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14节 叶大山则不慌不忙地劝道:“急甚!大小这孩子不忍心看到弟弟们哭,指定给咱们拿好东西去了,这几个小子不是要吃果子么!” 一听有果子吃,几个孩子也不哼哼了,牛氏也只好耐心地等待。片刻功夫,叶剪秋就出来了,只见他怀里抱着一个大陶罐,身后背着一个大背篓,背篓里头全是水果。叶剪秋摸出几个果子分给被蜇伤的三个孩子,几个孩子不顾脸上的疼痛,开始大啃起来。 石碌赶着车,叶大山坐在车辕上,两个人在前面聊天,而后面的板车上,叶剪秋和妇孺孩子们挤在一起。 看着孩子们手里捧着紫红色顺嘴流汁的大李子,牛氏不禁咽了口唾沫,忍不住开口道。 “这是啥东西呀,是个啥味呀,酸不?” “李子!” 石碾开口道。他是吃过李子的,村里也有李子树,但是果子又酸又涩,根本没有现在吃的这么大个儿,又这么甜! “啥是李子呀,俺都没见过,也没吃过。” 牛氏还扭过脸对身边里正的老婆道:“李子是啥好东西呀?” 里正的老婆没好气的道:“李子就是你家洞屋后那棵挂红果儿的小树!” “那看起来咋不一样?不是李子吧,净哄俺。” 叶剪秋搂着酒坛子坐在板车上,静静地欣赏牛氏精彩的表演。只见这牛氏一脸纠结无奈惆怅,嘴巴张张合合欲说还休,眼神又恨又怨地不停地瞟着对面的叶剪秋。她恼这叶大小看不懂她的脸色,也猜不出她的心事!当叶剪秋终于看到牛氏像屁股上长了痔疮似的坐立不安,眉毛倒竖脸色红红白白的时候,他不禁轻轻的笑了起来。 真是人生如戏,戏如人生。有些事换种心态或从别的角度去看,倒也不是想像中那样可憎了。他笑转过身,从篓里拿出两个李子分别递给牛氏和里正老婆。 只见里正的老婆将李子擦了擦就放入衣兜里了,而牛氏连擦都没擦立刻开始大啖起来,吸吮的滋滋有声。 叶剪秋问:“婶,你怎么不吃?” 里正老婆笑道:“俺喜欢闻味,这李子味好闻。” 其实她是给自个儿家的孩子留着。 牛氏很快吃完了一个李子,“噗”的一声扭头将果核吐到了车外,唾沫星子喷了身边里正老婆一脸。里正老婆黑着脸默默地抬起袖子将自己的脸擦干净,心里恨的想扇牛氏几耳光。叶剪秋又掏出桃子分别递给车上的人,三个孩子开始埋头大吃,里正老婆仍是放在自己兜里没动,而牛氏则大口大口咬着甜脆多汁的桃子,满足的不得了。牛氏忽然发现里正老婆一口没吃,不解道:“咦,他婶儿,你咋不吃?” “俺喜欢闻果子味。” “真傻,哪有这样的,不吃光闻味,闻几天就烂了!” 看牛氏摇头,里正老婆不屑地道:“俺才不傻,哪像有些人,吃果子吃饱了,一会儿下馆子都没有地方装大鱼大肉了。” 里正老婆心里发牢骚,自打这石碌有求于叶大山后,平常见他们都点头哈腰的这叶大山两口子态度急转直下,不仅端着架子,而且说话也随便了许多。牛氏刚才那个“傻”字随口就说出来了,若换成以前,这里正老婆指定让这叶大山一家一个月都吃不上井水! 一听这话,牛氏愣了一下,唉呀!就是哩,吃撑了一会儿咋吃饭哪!她放慢了迅速,只是可惜这吃了一半的桃子,她盯着手里的桃子看了半天,最后只好慢慢地又啃了起来。 此时,坐在前面的叶大山忽然回头道:“大小啊,那罐子里装的啥?” “酒。” “啥酒啊?” “李子酒。” “嘿呀!咱哥俩今天午头要好好喝一场哩!” 叶大山兴奋地拍了一把石碌的肩头,石碌笑道:“是哩,李子泡酒好喝着哩。想当年,俺可是会制米酒的。” “是哩,米酒也好喝,俺家当年也常做,那时候水多田肥,家家户户都产糥米,一做就是一大缸。” 男人没有那么多心思,一听到有酒喝两个人都很开心,两人高兴地谈论起酒经,从怎么蒸煮,发酵,保温,一直聊到酒优劣的口感。他们之间的关系,因为一坛酒拉近了许多。 很快,车子就来到许大夫的杏庐前,叶剪秋下了车,石碌去找地方拴车,而叶大山则跟着叶剪秋来到医馆。许大夫的医馆是青阳镇面积最大的,有二层楼高,门面八扇左右打开,进门后一股浓烈的中药味扑鼻而来、只见迎面靠墙的是一排排高大落地,从头到脚满是小抽屉的药柜,旁边还摆放着很多大坛子,存放着药酒和药丸子,屋内的大梁上还悬挂着很多动植物类的药材,密密麻麻不停碰头的药材让人看花了眼。医馆内很多人都在忙碌,室内一角是寻医问诊的百姓正排着队等候,坐诊的大夫正在耐心为患者一一看病。 柜台前的伙计们忙个不停的收钱抓药,而矮胖的许大夫则慢条斯理的拿着精巧的小秤戥在分捡药材。 “许大夫。” 听到叶剪秋的声音,许大夫抬头,笑着招呼:“剪秋啊,带你父亲来了么?” “这位就是。” 叶剪秋将叶大山拉到许大夫面前坐下,叶大山看着面前黄眉黄须颇有几分仙骨的许大夫有些战战兢兢,他可是第一次正而八经的来医馆瞧病呢!而且眼前这笑眯眯的可是青阳镇有名的许大夫呢! 一旁牛氏拉着叶拴焦急地道:“许大夫,俺儿被蜇伤了,快给俺瞧瞧吧。” 许大夫指挥自己身边的小伙计道:“去给他们上药。” 小伙计来到牛氏等人身边道:“请随我来。” 牛氏和里正老婆立刻领着孩子跟在小伙计后面,牛氏一边走一边对小伙计交待:“俺可没有钱,这孩子上药的钱都一起记到俺家大儿子帐上。” “俺的不用记,俺付帐。”里正老婆道。 小伙计头也没回道:“这里不收费,一会儿去帐台上一起结算。” 牛氏这才放了心。里正老婆拉着两个孩子不语,她不想欠牛氏的人情,这日后指不定这牛氏在她面前该有多狂呢! 许大夫对叶大山道:“伸出手。” 闻着医馆特有的药香味,叶大山的心有些飘。瞧,他可是让杏庐有名的许大夫亲自瞧病的人哩,寻常人来杏庐都是由许大夫的徒弟坐诊看病,这许大夫可是轻易不出手的!听说这许大夫专给曹县令一家瞧病呢!那许大夫的手可是摸过曹县令的呀,又胖又干净…… “伸出手来。” 许大夫有些疑惑,莫不是这患者耳朵背?怎么总是盯着自己的手看呢? “手!”叶剪秋大声提醒。 “哦!” 叶大山慌忙伸出手放在脉枕上,连大气都不敢喘。 许大夫伸手放在他手脉上,调息凝神诊了片刻,又让他换了右手,又过了片刻后,许大夫不温不火地道:“张开嘴。” 叶大山张开嘴,许大夫拿出一个薄银片压住他的舌头仔细地看了一眼,只见舌苔平滑,颜色如常。 许大夫捋着胡须笑道:“无妨,只是轻微的瘿疾。” “是绝症不?” 叶大山紧张的额头都出汗了。 “非也,注意调养即可。” 叶大山一脸悲戚:“你们大夫总是对快要死的病人这么说,俺知道,俺前些天都吐血了,时日不多……” “没有大碍,只是食道划伤而已。现已愈合,不用理会。” 真是急病慢先生,叶大山这头急的要死,可是许大夫轻飘飘的几句就没事了。叶大山不放心:“俺真没事?” “无事,食道划伤是你食用干硬食物所致,老夫这里常接待这样的病患,村民们烙的饼子硬的能砸死人,又为了图省事,一烙就是多张,越放越硬,用热汤浸泡许久都不开,若进食太快,又不细嚼慢咽极容易受伤,以后注意些就是,食道常伤也会引起其它病症。” “是哩是哩,那瘿症是啥?”一听许大夫说话风趣,叶大山也不紧张了, “脾失健运、聚湿生痰、肝郁气滞、凝聚成痰、痰气交阻,情志不舒……总之,就是火气太大。” “哦,原来是上火啊……”叶大山放下心来,脸上终于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灿烂笑容。 听到这话,已经给孩子们上完药回来的牛氏也松了口气:“唉呀,这是俺当家的操心的事太多呀,忙的哪有空好好吃个饭哪,都是胡乱一吃就得。这家里老的小的都是俺当家的在操心哩!” 许大夫一边开药方一边道:“一家之主,应该的。” “可不,一家之主不好当啊,老老小小都得指望俺吃饭哩。” 叶大山诉苦。 “不容易。” “是哩,辛酸着哩……” “男子么,当顶天立地。” “是哩,俺虽人到中年,也定会做好一家之主。” 虽然这许大夫只是出于职业习惯和病人唠家常,但是叶大山仍感动不已,这许大夫平易近人,真是医者仁心啊。 “这是药方子,去拿药吧。” 许大夫将开好的药方子递给牛氏,牛氏直接交给了叶剪秋。叶剪秋直接来到柜台前又递给小伙计,小伙计拿起算盘噼哩啪啦打了一阵后,开口道:“共是一两二钱。” 叶剪秋掏银子,小伙计收钱抓药。 牛氏和叶大山咂舌,怎地这样贵呀!到底是不是绝症啊,花这么多银子买的药,怕是许大夫还是骗人的吧? 青阳镇的中药材不便宜,而许大夫的出诊金更贵,所以这个价格也差不多了。 药抓完后,叶剪秋将药包交给牛氏,然后从背篓里拿出一包水果送给许大夫。 “许大夫,这是我的一点心意。” 许大夫笑眯眯地收了下来,小声地道:“剪秋啊,老夫我有个事儿,想和你聊聊。” “请说。” “剪秋那里有没有甘草和红橘?老夫这杏庐非常缺这两味药材,若是没有这两样药材,黄莲,桅子,胖大海,忍冬,黄芩,苦丁……” 叶剪秋苦笑:“我怎么会有这种药啊,你可以找大人,他说不定可以从螭国那边查到一些。” 许大夫叹气摇头:“找他不如找你……罢了,若有这几味药务必先给我老夫送来,价钱无论高低均收。” 看着许大夫转身进了屋,叶剪秋有些反应不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  这些瘿症读者不要当真,只是本人编的。 ☆、五十八 鹰头山最南部,螭国与青鸾边境处。 越接近螭国,水土变化越明显,灌木丛多了起来,山上也没有太多风化的沙砾,太阳好像是螭国的亲妈,阳光是那么柔和,天空也少见的湛蓝。 司徒瑾和晋伯在杨小迷的引领下,从一个隐蔽矮小的入口处钻进了一个山洞。 跟在杨小迷身后的司徒瑾和晋伯左右仔细观察,只见这个山洞外面又窄又不显眼,而且还有灌木丛掩盖,进来后发现这里的通道有足足五道铁门,每道铁门处均有士兵把守,防守的非常严密,严密到真的连个苍蝇都飞不进去。 等他们来终于通过第五个铁门后,视线突然亮了起来,只见洞内到处点着熊熊火把,将黝黑的山洞照耀的亮如白昼,洞内不仅又高又阔,而且地面平整,很多强壮的兵士带着刀牵着猎狗来回巡视。 最让司徒瑾和晋伯惊讶的是,这里竟然还有一条地下小河沿着山洞边缘淙淙流过! 司徒瑾弯下腰,将手伸进水里,冰凉彻骨,是典型的深处泉水。晋伯和司徒瑾不动声色的相视一眼。他们心里其实都很吃惊,这鹰头山很多年前水已断流,没想到杨小迷竟然能找到这样的地方! 司徒瑾心情很复杂,他跟着杨小迷继续往前走。 这个山洞别有洞天,不仅有水,而且通风,那些挂在石壁上的巨大火把被风吹的不停摇曳,司徒瑾和晋伯用心四下查看,却始终找不到风传来的方向,火把被吹的左右摇摆,看不出风来自哪里。 按理说山洞是比较阴凉的地方,但由于高大的炉子生的很多,所以这里面的温度也不算低,很多工匠光着膀子不停的忙碌着。 杨小迷进去后,一个男子上前行礼:“小的见过杨老板。” 杨小迷点点头,对司徒瑾介绍:“他叫奈措,是这里的主管。奈措,这是我们的另外两位老板,司徒瑾大和晋伯大人。” 奈措分别向两位又行了礼。 司徒瑾道:“奈措莫不是螭国人?” 奈措笑道:“大人,小的正是螭国人氏,家就住在鹰头山的另一侧白柰村,离这里很近,欢迎两位大人到小的家乡做客。” 杨小迷解释:“钧之兄,奈措是我经常打交道的朋友,我们已经合作很久了,人是绝对信的过的,所以我就把这个秘密的加工作坊交给他管理。而且,我们的货只能用螭国人的名义贩进到青鸾,否则会引人它人警觉。” 司徒瑾点点头,杨小迷说的没错,他和杨小迷等人都不方便直接管理作坊,这里的确需要一个信得过的外人来看管,如果明目张胆的在青阳镇内生产天晶石制品的话,肯定有人会插手。 司徒瑾道:“奈措,带我们去看看货。” “是,大人。” 奈措领着三位来到已经加工好的货品面前,只见用草秸包裹着很多造型精美的杯子和花瓶。司徒瑾拿起一只荷花戏鲤浮雕状的天晶石大托盘,拿到眼前仔细观看。 只见这清澈透明的巨大的托盘,厚实美观,叩之声如玉石,透过托盘,能清楚的看到杨小迷笑眯眯的脸。 天晶石制品的原料很廉价,鹰头山的沙土和矿石随处可取,不得不说,这里非常适合建作坊。 司徒瑾道:“杨小迷,这里一定要加强防卫,绝对不能泄露风声。” “兄弟明白,我已经将这里的工匠全部买断,这些工匠家里都收到不菲的卖身银。小弟先声明一点,那些工匠都是自愿卖身的,小弟绝不强人所难,他们将一辈子都要在这洞里做工,永远也不能出去。” 杨小迷领着司徒瑾来到一个工匠面前,只见炉内火星喷溅,热度极高。杨小迷等人站的远远的,仔细观看工匠们的劳作。只见工匠用空心铁棍从炉里挑出一条火红如同火山溶岩状的物体,然后用嘴吹开膨胀呈球形后,开始用特制的工具边转圈边轻轻敲打,等球形变的长而圆润,再用工具将顶端拨开个小圆口。工匠的手很灵巧,他眼疾手快的又挑起一小条细小滚烫的黄橙色“糖稀”将它粘在瓶体一侧,做成弯弧状造型的把手,最后用剪刀将多余的部分剪掉。温度冷却下来后,一个漂亮透明的天晶石花瓶就做成了。 围观的众人无不啧啧称奇,这么精美的工艺品只在短短的时间就被能工巧匠完成了! 杨小迷解释道:“其实天晶石的做法倒是不神秘,有人从海外番国亲眼见过这种手工艺制做,只是原料配方却是无处可得,所以只会其工不得其法,现在破解了,倒觉得竟是如此容易。钧之,你来看这里。” 说完,杨小迷又带着二人来到一个房门紧闭独立的成品库房,从一捆捆包裹好的草秸里掏出一个五颜六色的花瓶,只见这种花瓶不同于刚才见到纯色的成品。眼前这个花瓶的瓶体上有散开的五彩斑斓状的图形,似七彩祥云又似五彩鲜花,精美的让人爱不释手。 “这种花瓶是掺加了其它有色矿石为颜料才形成的,看起来死气沉沉的鹰头山,其实它蕴藏的宝贝远超我们想像。现在这里的工匠每天都在用各种不同的矿石做试验,我放出话,不管是宝石还是矿石,金丝还是银线,尽管大胆放心试,所以现在,每天都有惊喜。” 司徒瑾拿过这只花瓶,开口问道:“这个花瓶,你准备卖多少银子?” “五千两……” 司徒瑾道:“那些资产丰荫的皇族贵胄,会觉得这个价格丢他们的脸。” “……金。” “这还差不多。” 杨小迷得意地道:“虽然这种花瓶工艺在外番商人那里不是秘密,但是他们却没有我们有取之不尽的原料。他们若想想做成这样的花瓶,成本大到无法生产,所以他们只能卖纯色的天晶石制品。而我们这里出品的货,当属头筹。“ 晋伯开口道:“杨兄,这种货我建议你少做为妙。物以稀为贵,如果市面上这种类似的货品多了,就算不得稀世珍品。” 杨小迷打趣道:“唉呀,没想到啊,原来真正的奸商在这里!晋伯兄说的极是,这种工艺虽然我们已掌握熟练,但是成品严格控制,每年我只打算出手五对这样的花瓶。” 等司徒瑾和晋伯参观完毕后,杨小迷恭敬地送他们出来,对二位拱手道:“两位兄台,兄弟我就送到这里,这作坊里还有些事要忙,那些工匠们将发泡的碎晶石打碎又重新回炉,发现炼制出来的成品好像品质更胜一筹,所以,兄弟我还得去看看。” “好,那就告辞了。” 目送司徒瑾和晋伯回去后,杨小迷转身就回到山洞。 杨小迷大步回转,奈措紧随其后,他们一直走到一间单独隔开厚厚石墙的屋内。奈措将室门紧紧关上,向坐在主位上的杨小迷蹲下抚胸行了个大礼:“少主,我们为何要与这两个青鸾人合伙做生意,我们自己做不是更好么?” 杨小迷懒洋洋的歪着脑袋半躺在白虎皮椅,双腿跷到铺着金黄色华丽锦布的桌上有节奏的慢慢摇晃,缓缓道:“你以为他们是吃素的么?我想在这鹰头山做些什么,早晚逃不过他们的眼睛。所以,拉他们合伙,有利无弊。” 奈措仍有些遗憾:“我们辛苦做成的生意,却眼睁睁的看着利润被他们分一半,小的心有不甘。” 杨小迷双手交叉放在胸口,抬起下巴看着天花板长叹:“司徒瑾是个阻路虎,如果不把他拉拢过来,只怕我们不仅挣不到一文,而且还会吃的连渣都不剩。现在你主子我的目的和司徒瑾一样,需要银子,需要大笔的银子!” “少主,我们螭国多的是勇士,不如将他……” “不可,司徒瑾是一把双刃剑。只要好好利用,他也能成为我们最大的帮手。” “是!” 下了山后,司徒瑾沉着脸一言不发和晋伯一前一后纵马而行,路上司徒瑾都不曾开口,晋伯担心的跟在他后面。 终于到了署衙后,司徒瑾直奔议事厅,一脚踹翻了一把椅子,大拍着桌案道:“给我传朝歌!” 一个军士立刻上前报:“回禀大人,朝歌在农场!” “把他叫来!” “是!” “且慢!” 晋伯叫住那位军士道:“你先下去。” 军士紧张的看着极少发火的司徒瑾,小心地退下了。 晋伯将大门紧紧关上后,只是先倒了杯凉茶放到司徒瑾面前,他坐在司徒瑾面前,静静的看着他阴沉的脸。 司徒瑾冷静了一会儿,终于长长叹口气,这才端起茶杯喝了几口。 见他心情缓和,晋伯才开口:“钧之,我明白你为何发火。这鹰别山上竟然被杨小迷偷偷开了这么大一间秘密作坊,其实我也极为意外。” 司徒瑾咬牙拍了一下桌案道:“那离螭国最近的地方一直是朝歌负责的,怎地出了这么大的疏忽!眼皮底下被人开了山洞做了作坊,还拉来了大批人马,他竟一点都没有察觉!” “也许朝歌真的没有发现……” “不用替他解释,这山洞看起来最少半年前就开始动工了!如果不是那些异族和天晶石的事,我们正巧和杨小迷交集在一起,说不定我们到现在也不知分毫!如果那里藏了军火库或是大队人马,岂不是出了大事!” 司徒瑾咬牙。 他就像一个叛逆期的孩子,不听家长的话,开始破罐子破摔。但是一旦有外来势力影响到自己的家,那个这孩子还会坚定的选择和自己家人站在一起。尤其是做为一个军人,面对神圣的边疆领土,绝对寸土不让! “钧之,我明白你的意思,里面的确有蹊跷。” “哦?” 司徒瑾扭过脸,看着晋伯。 晋伯道:“这个山洞,我仔细看了一下,发现那些连接铁门的缝隙或是石柱等物,经常摩擦的地方边缘都很圆滑发亮,反之却斑斑锈痕,像是常年累月造成的。我认为杨小迷是利用原来的山洞开起了作坊。” “照你这么说,莫不是很早前这个山洞就已存在?” “是的。而且里面还有拴马的木桩,有几座木质的工棚,那些木质建材有些年头了,摸上去还有些糟粕。有些材料里面甚至还有很多发黄的竹制品,你说,这鹰头山十多年没有植物,这些竹子和木质的建材是怎么来的?我想,也许是当初就地取材在洞里建的。” “那你的意思是,十多年前,我们还没有来到青阳镇的时候,这个隐蔽的山洞就存在了么?” “是的。” 司徒瑾心里刚才的怒气消了一半,但是他仍有些疑惑:“那个山洞当初是何人所建,又是何种用途?杨小迷又是如何知晓的?” 晋伯摇了摇头。 司徒瑾仍有些不平道:“洞里大批人马驻扎,工匠热火朝天的制货,我们一无所知,这就是失职!” 他深深的叹了口气,扶着额头道:“归根结底,是我的错。” 司徒瑾心里很懊恼,觉得自己好像被别人摆了一道那般窝囊。其它的不必说,自己在鹰头山巡路上的一石一草,这几年间都熟悉的像长在他脑子里。虽然说那离螭国最近的地方他倒并不常去,那是划分给朝歌带队常巡视的地方,但是也绝没想在到眼皮底下人家都大摇大摆的开了作坊! “花原和海大牛现在怎么样了?” “已经可以下地走路了。” “那就让他们滚出来,去巡山去!” 司徒瑾站起身来道:“传我的指令,这鹰头山一天一巡,改为两巡!” “是!” “尤其是重点给我盯紧那个姓杨的!” “是!” ☆、五十九 众人从医馆出来的时候,叶剪秋迎面遇到了李氏。 只见李氏独自一人,低着头脚步缓慢地踩着台阶往医馆里走,并没有发现身边经过的叶剪秋。 “婶子!你怎么来了,是不是有什么不适?” 听到叶剪秋的声音,李氏停下了脚步,迷惘地看了一眼叶剪秋,轻声道:“婶子无事,只是这些天睡眠不太好。” 李氏眼神焕散,眼圈发黑,额头全是虚汗,叶剪秋焦急地拉着她道:“走!我陪你进去看病。” 李氏推却道:“小秋啊,你是和家人一起来的吧,婶子无事,你去忙……” “不行!我必须陪你去!” 叶剪秋不由分说拉起李氏就走,他回头冲着叶大山他们道:“你们先等着我,一会儿我就出来。” 看着叶剪秋小心翼翼的扶着李氏进了医馆,牛氏好奇地道:“那个娘们儿是哪个?” 叶大山摇头:“俺咋知道。” 牛氏心里气愤,这叶大小从来没有这样扶过她,更没有见过他如此体贴细心的语气,这让她心里非常失衡。 “娘,俺饿!” “滚一边去!”牛氏骂了叶拴一句,叶拴咧着嘴巴想哭。 叶剪秋又重新回到医馆,再次请出许大夫,许大夫皱着眉头捋着胡须为难地道:“老夫一天只接三个诊,刚才你那个预约的名额已经用完……” “甘草红橘是吧?” “这位姐姐请坐!” 许大夫立刻热情地招呼李氏坐下,认真地开始第四个病患的诊治。 看着年纪比自己大多的许大夫一脸顽童之气叫自己姐姐,李氏有些好笑,但是身体乏力的她只好无力的将自己的手腕放在脉枕上。 门外的牛氏,踮着脚尖不时地往医馆里张望,时而还蹲下来歪着脑袋,从人来人往的腿缝中紧紧盯着叶剪秋两人。 当她看到叶剪秋拿着药方子去柜前上付帐抓药时,牛氏不禁暗骂了一句,冷着脸站了起来。 叶剪秋抓完药,扶着李氏出门的时候,李氏虚弱地道:“小秋,回头婶子就把药金算给你,婶子身上没有带够钱。” “不用,没有多少钱。” “那不成,帐上一定得清,你托我做的衣服,婶子也一文不少的收了费用呢。” 叶剪秋无奈:“那好吧。” 他心里很担忧,许大夫告诉他,这李氏脉相很弱。思虑过度,气血不足,四肢乏力,属于忧思过度所致。他眼中的李氏,性格开朗,笑口常开,好像从来没有什么烦心事,这是为了何事而憔悴? “婶子,你可是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的么?” 李氏摇摇手,道:“婶子无事,只是有些累。” “婶子,你总是说不把我当外人,可是为什么你的事却不告诉我?” 李氏叹了口气,只好道:“小秋,不瞒你说,我是担心你静石伯伯,他一个人在外面,也不知道过的好不好。” “那就去看看他,我陪你去玉谷县。” 虽然静石先生和她每月都有书信往来,但是李氏仍不放心静石先生的身体,她前几日曾悄悄去了一次玉谷县,结果并没有在静石先生口中所说的人家找到他,她又打听了几家私塾也没有找到人。由于时间仓促,她身上又没有充足的银子,只好先回家再另作打算。 李氏看了看叶剪秋,心里暗想,也许小秋真的能帮到她,于是开口道:“婶子想去玉谷县看他一眼,但是却不想打扰到他,这件事你能帮我么?” 叶剪秋心里虽有疑惑,但仍是一口答应:“可以,婶子定好时辰,你说我们什么时候出发,就什么时候出发。” “好!有小秋陪我,婶子就放心了。” “没关系。” 李氏心里顿时有了安全感,一下子放松了不少。但她执意不让叶剪秋送回家,而是一个人又慢慢地走回去了。 叶剪秋来到等候多时的众人面前,牛氏上前就问道:“大小,刚才那个老太太是谁?” “一个长辈。” “哪里的长辈呀,俺咋不知道咱叶家有这号亲戚?” “去吃饭吧,叶拴不是早就饿了么?” 一听这话,叶拴叫的比谁都厉害。 “就是!俺都饿的肚子成两张皮了!” 叶剪秋将一伙人带到春风包子铺。这个时候吃饭还是有点早,包子铺里的食客不是很多,座位倒是不少,他们一进铺子里,就引起几个为数不多的食客纷纷侧目。当然,他们的目光主要是被一身水红色衣服的牛氏所吸引。 极不合体,色彩娇艳的长裙配上一张晒得黑红粗糙的老脸显得那么不伦不类,总让人觉得这件衣服是她偷来的。几个食客边吃边笑,不时地小声窃窃私语。但是牛氏却很兴奋,像个主人似的招呼身边里正老婆和她的孩子们。 “这地方真好哇,一进门就闻到香味了,一会石碾兄弟俩个得多吃些哩!” “可别拘束啊,都是咱自己人!往里走啊,他婶儿,别愣着傻站啦!” “小心地滑,唉呀,全是白石板……啧啧,这饭馆就是气派!” 众人没有理会聒噪不停的牛氏,里正的老婆显得格外安静,一句话也不说,只是紧紧拉住两个孩子跟在自己老公身后。叶剪秋招来小二,让他找一个大桌子。小二为难地挠了挠头道:“客官,本店有大桌的只有二楼包间,而且都预订满了,实在抱歉。不如这样,您几位坐楼下,用两张桌子拼在一起可好?” 叶剪秋看了看桌子,两张拼在一起估计也差不多能坐下,只好道:“那只有这样了,麻烦你找个靠窗的桌子好么?” “没问题,请稍等。” 店小二手脚麻利地将两张大桌拼好,摆了餐具后,又提上两壶茶水,恭敬地请几位落座。看起来这店小二服务素质挺高,不仅训练有素,而且也不以貌取人。这点倒是让叶剪秋深为赞许,并且暗想,如果有客人要招待,这里倒是个不错的地方。 几个人坐下后,小二又上前给每位顾客面前斟了茶水,叶大山看着面前的茶水,不满地道:“小二哥,这茶水咋不管饱,只给俺倒了半杯?不是听说下馆子的茶水是免费的么?” 小二笑眯眯地一撩肩膀上的白毛巾,开口道:“客官有所不知,茶七分酒十分,倒满了茶就不好给您再继热茶了,您就放心喝,保证一直让您喝到热乎茶。” 叶大山很开心:“嘿嘿,说的对哩!” 里正也笑道:“真是出门长见识。” 店小二用职业性的眼光一扫,立刻就知道坐在最里边的那个性格最稳的年轻小哥是付钱的,于是主动将菜单子交给了叶剪秋。 “客官,您看您吃点什么,我马上吩咐厨房去做,等会儿客人都上来,想吃包子只怕得等很久。” “好的。” 叶剪秋拿起那个菜单子,准确地说起来就是一个红漆木板,上面用毛笔用心的写着各种饭食的名称和价格,倒是一目了然。 春风包子铺果然名不虚传,光是包子品种就有十几种之多。羊肉大葱,牛肉大葱,糯米肉丁,三鲜玉翠,鸡肉蘑菇…… 正当叶剪秋看单子的时候,叶大山开口道:“这里有没有好菜?” 小二恭敬地道:“回客官的话,今日的招牌菜是口蘑鲜汤和蘑芋炖鸭,您要不要试试?新来的南方厨子,手艺极佳……” “上上上!再来一些卤牛肉,煮烧鸡!”叶大山打断小二的话,大手一挥做了主。 牛氏慌忙扯了一把叶大山:“他爹,那些在家吃过的就别点了,换些不常吃的菜尝尝嘛!” “是哩,有啥新鲜的菜没有?” 叶剪秋开口道:“小二,你过来。” 店小二上前,叶剪秋指着菜单上面一溜的包子道:“这里的包子每样馅的各来一笼,清淡些的小菜来四份碟,然后每人一碗酸辣汤。” “好咧,客官,那刚才的招牌菜?” 叶剪秋看了看叶大山紧张的眼光,道:“上吧。” 小二向厨房高喊一声:“一条龙全套包子唉,四小雅菜两大菜,酸辣鸡蛋汤七大碗唉。” 趁小二去忙的功夫,叶大山抱出了那坛酒,又提出篓里的瓜果,对小二招呼:“来人哪,把这些果子洗洗切切,给俺端上来。” 小二又像一阵风似的跑过来,拎着竹篓叹道:“唉呀客官,这果子好哇!” 只见里头有大串的水晶葡萄,紫红的李子,花皮西瓜,密纹甜瓜,玛瑙般的樱桃,还有一些根本叫不上来名字的新奇水果。 “客官,您稍等,马上就给你备好。” 小二心里暗想,怪不得老板总说不要以貌取人 ,这不显眼不露水的乡下人,竟然能吃得起这么最贵又这么水灵的瓜果。 叶大山和里正两个人聊天品酒,几个孩子叽叽喳喳拿着筷子追来打去,还不时地对着桌上精美的瓷器敲打,里正的老婆紧紧看着几个孩子,生怕他们打碎了瓷器。而牛氏坐在椅子上扭来扭去,眼睛都不够用了。 乖乖哩!这地方真阔气!高挑的雕花房顶,梨木的桌椅窗,墙上贴着瓷画,地上铺着干净的白石砖,明晃晃的都能看到人的脸! 此时,只见一个一身黑色皂衣的男子从门外大步进入包子铺。只见他身着佩剑,脚穿皂靴,头戴皂帽。他见人未语三分笑,含笑的桃花眼水灵灵的比女娃子还好看!牛氏看呆了,这青阳镇就是好,处处好风景,在西兔儿村哪能见到这样出彩的人物?! 掌柜的见到老板迎了上来,拱手道:“杨老板。” “嗯,那批天晶石餐具到了么?” 掌柜的道:“老板,货已经到了,正在仓库存放,您说过,等有贵客光临才能拿出来用,现在还没有拆封。” “嗯,很好。这几天生意如何?” “唉,还是老样子。”掌柜故作叹气。 “哦,那就是说我数钱的手还会酸?”杨小迷也叹气。 “对极。” 掌柜的和杨小迷会心地抚掌大笑。 牛氏看花了眼,乖乖哩!这男子笑起来还有酒窝呢,谁家女子若是嫁了他,可真是有福了! 感觉到异样的目光,杨小迷扭脸看了过来,忽然发现靠窗的角落有个熟人,他眼神不禁有些玩味。他可是刚刚替曹县令办完事回来,正期待着某人那张丰神俊郎的脸因为后宅的事而烦恼呢! ☆、六十 看到黑衣男子大步朝自己走了过来,牛氏吓得立刻收回了目光,她心里咚咚直跳,连额头上都冒了冷汗。他不会杀了俺吧?俺就看他两眼而已……难道是衣服?这身红衣服就是好…… “剪秋?” 正看向窗外的叶剪秋听到一个温和的声音回了头。 “杨捕头?” “唉呀,这不是杨捕头嘛!” 里正石碌也惊恐地站了起来,结果不小心腿碰到了椅子,发出一阵叽哩咣当的响声。一听是杨捕头,连叶大山也紧张的跟着站了起来,战战兢兢张着大嘴不知道说什么好。 杨小迷微笑着抬起双手做了个向下压的手势:“大家都坐,都坐啊!我只是看到剪秋,过来打个招呼。剪秋,你可是稀客啊!平日里除了市场和署衙,你哪里都不去的。” 叶剪秋不好意思地道:“今天家人来看病,我领他们在外面随便吃点。” “怎么可以随便吃点,你杨大哥做主了,上二楼包间!走!” 杨小迷二话不说,一把将叶剪秋从椅子上拉了起来,一边拉着叶剪秋往楼上走,一边回头道:“大家都跟上啊,可别掉队,掉队就吃不上包子了。” 叶大山先是蒙,后又欢天喜地拉起石碌:“他叔!快上楼,俺家大小认识杨捕头哩!” “就是哩,大小真的有大本事哩!” 石碌心里也激动万分,趁着这个机会,说啥也得问问杨捕头自己家的案子才是。 一群人大大小小满脸喜色紧跟不掉队,很快就来到了二楼。 二层楼梯口守门的侍者完全和一楼的店小二不是一个档次,他们身材面相都很出众,统一穿精美的冰蓝色丝绸。杨小迷冲他们点了一下头,立刻有一个侍者会意,跟上杨小迷的脚步上了楼。 二楼完全是另一个天地,安静,幽雅,一股让人心醉神迷的紫萝兰香味扑面而来。 一群人踩在厚厚的红色丝绒地毯上,走路悄无声息。大人小孩全部没有说话,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一切。 二楼两侧是均是包间,每个包间都有雕刻繁锁花纹的红木大门,上面的钉满了明可照人的鎏金鼓形饰钉和兽首铜环。走廊的两侧墙上挂有古朴而优雅名人字画,有造型奔放的牙角雕刻和水云裳的华丽堆锦。走道两边摆放着大盆的绿植,头顶悬挂着散发着橙色的羊皮大灯,晕染周围一圈金色的光芒。牛氏已经震惊的说不出话来了,唉呀!青阳还有这种好地方哩,怪不得当年皇帝都来青阳玩!这地上都能睡人哩!她不时地弯下腰在地毯上摸了又摸。 杨小迷推开走廊尽头的一个包间,推着叶剪秋进去。 “你们今天就坐这里,谁也不准走!小禾,这里交给你了,客人们有什么需要机灵些。” “是。” 叫小禾的男子行了礼,恭敬地送杨小迷出门。他合上门后,礼貌地问道:“客人请坐,请问诸位刚才点过菜了么?” “点过了。” “那小禾就先上茶水了。” “好。” 包间的窗户被小禾打开了,外面就是一排遮窗盖棂的有风萧萧,无风也萧萧的养眼绿色的大杨树,从窗外吹来的阵阵热风经过层层绿叶的过滤,是那么清凉干净的让人心旷神怡。 小禾打开包间墙角一个四角包铜的檀木大柜子,拿出里面的茶具等物,开始一一为客人们上茶。 叶大山兴奋地回不过神,他屁股下面的椅子也被包了金丝绒,坐上去舒坦的很! 叶大山满意极了,这个店小二看起来真不赖,虽然有礼有节,但笑不露齿,太拿捏了些,没有楼下搭白毛巾的那个活泼喜庆,笑的一口大白牙。 “这位小哥多大了?” 叶大山看着文雅的小禾在自己面前倒茶,就想和人家套近乎。 第14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5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15节 “回客官,小禾今年虚岁十八。” “看起来不像,面嫩,顶多十五、六岁。” “多谢客官夸奖。” “家是哪里的呀?” “小禾家就附近。” “哪个乡哪个村的呀?” 小禾微微一笑道:“客官,一会儿小禾给您上餐前小点心。” 说完,小禾就恭敬的退下了。人家礼貌的无可挑剔,但是始终和你保持距离。 石碌两口子小声的讨论着屋里的摆设,小心翼翼的摸着镶着金边的透骨精瓷,而牛氏见人退下后,腾地从椅子上站起来,打开了小禾刚才打开过的柜子。 只见里面摆放着整整齐齐的餐具,茶具,茶叶等物,最显眼的还有一包包香料和一个鎏金的兽首小香炉。牛氏伸手就抓了一包茶叶就想放进自己的兜……唉呀该死!兜太小了,里头装的从府里拿的糖太占地方,茶叶装不下了!怎么办? 此时,听到门响,牛氏立刻关上柜门,迅速而又敏捷的坐到自己位置上。小禾推开门,身后进来一个同样服饰的侍者,侍者端上一盘盘的精美点心,中间最大的琉璃盘里就是他们带来切成花样的水果拼盘,小禾细心地在水果上扎上牙签。 “客官先慢用茶点,一会儿饭菜就上桌了。” 石碌看小禾要走,慌忙叫住他:“那个小、小禾?” 小禾回身,礼貌地行礼道:“客官还有什么吩咐?” “杨捕头呢?” 小禾微微一笑:“在下不知。” 说完,又翩然退下。 石碌一脸失望,叶大山拍拍他的肩膀安慰:“莫慌,这就是贵人!人家下人都是这个气派,何况正主儿呢?刚才杨捕头对俺家大小那熟络劲,定不是认识一天两天了,让大小找他去,大不了让俺大小把他叫到咱西兔儿村!” “大小,你能行么?” 石碌不相信大小有这个能力。 叶剪秋摇摇头:“我和杨捕头并不熟,他只和我们家大人关系不错。” 他只是和杨捕头在署衙偶尔见过几次而已,均是点头而过,没想到杨捕头竟然这么热情好客。 “唉呀你这个大小!你莫不是怕欠杨捕头人情哩?大着胆子直接去找他说事!不成就送礼!都是熟人哩,不办事他以后见你好意思么!” 叶大山一脸责怪,这孩子怎么还没他会办事呢,有关系不用就浪费了,他这当爹的还得多教教才是。 见叶剪秋没有说话,石碌反过来安慰叶大山:“没事,没事,有机会。” 叶大山突然想到什么,坐直了身子正色道:“大小,俺咋听说军团要建农场?还听说用了很多农民干活,一天能挣不少钱,这事儿咋没听你提起过?” “没错,军团是要建农场,但这件事是朝歌具体负责的。” “你给朝歌大人说说,你看你爹和你石头兄弟也能干活,咱自己村闲人多呢。” “现在估计不好办,已经承包给别人干活了。” 叶大山和石碌感到非常惋惜,叶大山道:“以后有这好事得回家说哩,让自己老家的人干多好。” 石碌也点附和:“没错,大小啊,往后这好事得先想着给咱们村争取。” “好的。” 这件事倒不是坏事,可以让石头出来打工挣钱,而且离家又不远,可以考虑。 石碌道:“大小,叔听说你和市场里的商贩挺熟,你看你能不能帮叔个忙。你叔农闲的时候也做生意,倒点粮食炭石啥的,需要买一百多条毛皮口袋,俺原来买的价是二个半钱,不知道你能不能找熟人给算便宜点?” “好的,我回头问问。”有顾树林在,估计不成问题。 石碌开心地道:“那敢情好,叔这就把钱给你。” 叶大山捂住石碌的手死活不让他掏钱,生气道:“他叔!你这是不给兄弟面子,有大小在还能让他叔花钱哩?传出去不丢俺的人么!” “不成!咋能让孩子又帮忙又花钱呢!” 两个人脸红脖子粗大声吵吵着站了起来,像两只大猩猩打架似的怒吼着推让了一番,里正老婆吓得趴在桌上像老鹰护小鸡似的护着精美的瓷器,而牛氏趁乱不动声色的将一个小瓷碗放进了叶大山随身的褡裢里。 看到连站在门口的小禾都忍不住掩嘴笑了,石碌只好无奈地坐了下去,不好意思地看了看叶剪秋。 叶剪秋摇手道:“算了,这次算了。” 里正老婆本来还想托叶剪秋买几十斤的猪板油,看这情况不对,也只好罢了这个念头。 很快,饭菜就上齐了,拼成花瓣形各种颜色各种馅料的一碟碟的包子非常诱人,黄色玉米面皮的,黑色荞麦面皮的,绿色豆汁皮的,白色水晶面皮的……透过面皮,都能看到里面的馅料。 叶剪秋好笑,原来这里的包子就烧麦啊!他还以为是自己印象里传统的十八个皱褶的包子呢!不过这里的烧麦做的真是极好,在松针铺垫的笼屉里像士兵似的站得稳稳的,烫面制成的外皮薄透如水晶兰,状如半开的牡丹花。汁液从上端褶皱处隐隐露出,似流非流泛着油光,看起来非常可口。 大家刚要准备动筷子,牛氏突然想到什么,她腾地站起来大声道:“他爹,俺要去找二妞,俺想起来了,二妞的绣坊离这里不远,俺得叫她来吃一起饭!” 叶大山不以为意,端起茶水轻咂一口道:“叫她干啥,咋能这么多人等她一个?” “不成,俺二妞不在爹娘身边,不知道受了多少委屈。爹娘在外吃香喝辣享福,咋能不叫上闺女?不成!” 牛氏不由分说,转身就跑出了门。叶大山只好随她去。 叶大山招呼石碌,石碌两口子推却,说要等等牛氏娘俩。石碌的老婆还紧紧按着自己两个儿子的手,不准他们动筷子。叶拴看着众人都不吃,噘着嘴也不敢动筷子,他在家里已经养成习惯了,好东西都是他二姐的。 光能看不能吃,叶拴很难熬,于是他走到窗户前趴在窗台上一动不动,眼巴巴的等着娘和二姐,过了一会儿,叶拴终于高兴地蹦起来呼喊:“来了来了!她们来了!” 石碌家的两个小子一阵欢呼,这两个人一到,就能开饭了! 随着门被小禾打开,叶婉珍就如同春风一般飘进屋里。她进门就先和诸位一一打招呼。 “碌子叔,婶,你们来啦,身子可好哇?家里忙不?” 两口子忙不迭的回应:“都好,都好着哩。” 叶婉珍笑如春花,热情如火,连里正家的两个孩子也打招呼:“碾子,碓子,你们也来啦?这一路淘气了没有啊?叔,婶,这两个孩子不好带吧?” 里正的老婆道:“可不,累死人了!这不,一不小心就捅了马蜂窝。” 叶婉珍大惊失色:“唉呀,让姐瞧瞧,可真是的,蜇了这么多包!你们都这么大了,就不能让你爹娘省省心,下次叔婶就不带你们来青阳玩了。” 石碾翻了个白眼:“你谁呀?” 叶婉珍笑:“我是你姐呀!当姐就是这样罗嗦,多说两句也是为你们好。姐还想给你们兄弟两个买好吃的呢!若是下次叔婶不带你们来,姐可给谁买好吃的去?” 石碌直夸:“还是生个丫头好,瞧二妞真贴心,句句话都贴心窝子,俺要是有个闺女就好了,这两个臭小子只会惹事。” 牛氏自豪地说:“没错,闺女是小棉袄嘛。” 石碾和石碓沉不住气了:“爹,娘,俺饿了!” 叶婉珍立刻站起身,细心地给两个小子挟包子,还体贴地帮他们沾了沾醋放进小碟里。 “快吃吧,都怪姐来的晚了!都饿坏了吧!叔婶你们也吃,别管我,我不饿,早上吃的晚,这三个弟弟都交给我来带!” 石碌真心夸:“大山,你真有福气,这个丫头一个顶十个的出色。” 叶大山嘿嘿笑着给里正倒酒:“咱哥儿俩喝酒,让婆娘和小子们先吃。” “成!” 牛氏和里正老婆不用管孩子,安心的开始动筷子。 叶婉珍给几个孩子忙个不停的挟菜,看到谁喜欢吃哪个种类的包子,就极有眼色的将那盘包子递到那个人面前。里正的老婆看着自己最喜欢的荞麦包子送到了眼前,她抬头道:“二妞,你也吃吧,不用管婶。” “婶子,客气什么啊,咱们两家轻易不坐一桌,我婉珍高兴着呢!娘说碌子叔和婶一家子都来了,我高兴的直往这里跑,也没顾上给婶子买些东西。” “买啥东西呀,婶子有吃有喝的。” “那哪成啊,一会儿走的时候婶子顺道拐我那水云裳,瞧那个布料合适扯一身,虽说我没别的本事,但是给婶子做身衣服的本事还是有的!” 里正的老婆心里叹气,这叶家出了个厉害二妞,也不知道哪里烧的高香! 等叶婉珍忙了一通后,悄悄地挟了一个包子放在叶剪秋面前,小声在他耳边道:“大小哥,爹娘不会说话,木讷的很。二妹得替爹娘招呼着客,冷落了哥,你不会怪我吧?” “不会。” 叶婉珍又凑向前,用更低的声音道:“哥,你银子够么?这里花费很高的,妹出来时带银子了。” “我有,你的放着吧。” “嗯哪!哥真好!” 叶婉珍笑着飞快地擦了把眼泪:“咱爹娘能坐在这么好的地方吃饭,都是托大小哥的福,妹子心里都记得呢。” “你放心吃饭,不必担心。” 叶剪秋拿起了筷子,可是当他看到牛氏站起身将远处一笼包子从头翻到底,挟起一个包子一路流汤的放到自己碗里,丝毫不顾袖子沾上了菜汤的粗鲁吃相,又默默地将筷子放下了。 善于察颜观色的叶婉珍悄声道:“哥,咱娘就这个样子,我说了她多少次也改不了,估计一辈子也就这样了,咱自己人就别计较了。” 叶剪秋只好挟起面前的一碟小菜放进嘴里。 整个桌上,只有这盘菜没有被牛氏骚扰过,还清清白白的保持完壁,那就是——苦瓜拌杏仁。 ☆、六十一 席间,大家都很开心,特别是招牌菜上来后,小孩儿们都对魔芋充满了好奇,大人说这是素菜,可是小孩子们却争辩说是肥肉,一席人争吵个不停,热闹极了。 只有守在角落的小禾静静垂手而立,一直保持得体的微笑,让人觉得屋里好像没有这个人。但是他又无时无刻不刷着存在感,不是给这个添茶,就是给那个递手巾,甚至有人不小心将筷子掉到地上,他也会飞快地来到身边捡起,重换一套新的牙箸送上,润物细无声的服务让人叹为观止。 石碌道:“你们这家人处得好哇,二妞聪明活泼,大小懂事能干,大山哪,你就等着享福吧!” 喝了点酒,脸色通红,眼角糊着一团眼屎的叶大山得意地盘起一条腿压在屁股下面,一边剔牙一边道:“要说这个,除了俺孩儿运气好外,主要还是俺的眼光准。大小进了巡检史大人的府,俺看那本事不比那马婆子差多少!学会了种菜,做饭,还会做买卖!还有二丫头,在水云裳贞娘子也高看一眼,很多手艺就单独教她,另眼相看哩!” 叶大山一边说一边又重重往下压了压屁股,这椅子真不赖!坐上去舒坦得像坐棉花堆里。 石碌点头称是。 叶大山继续道:“孩子争气,爹娘脸上也有光哩!就说前些日子,俺婆娘的大哥家娶儿媳,听说彩礼要的不少,俺就主动找上门,问他大舅有啥要帮忙的,他大舅张口就说手头困难,俺一下子给了他二两银子!” 石碌和他老婆震惊之余,表示非常不理解。 “给他那么多银子哪!你为啥不自个儿花?留着将来给儿子们娶媳妇多好?” 叶大山得意地道:“你们不懂,自打那件事后,俺婆娘只要一回娘家,孩儿她姥姥全家出村口迎接啊!娘家还专门给她留了房子让她独住,给她做从小就爱吃的小米粘糕。这是她出嫁多少年都没有享受过的事了!回来还高兴的哭了半宿呢!” 石碌惊的张大了嘴巴,他老婆也愣住了。谁说这叶大山傻?他精着呢!怪不得原来在叶大山面前总是河东吼狮般的牛氏,现在跟换了个人似的温顺听话,叶大山说什么她就做什么。 “那大小跟叶拴怎么办呢?”里正老婆问道。 叶大山一拍大腿道:“大小比俺有本事,啥事都不用俺操心,俺还得听他的哩!至于叶拴,这不还有他姐和他哥了嘛!他们会不管自己家兄弟?二两银子罢了,俺家大小很快就赚出来了,怕甚!” 一脸古井无波的叶剪秋不动声色的挟了一片苦瓜放进嘴里慢慢嚼。 此时,叶大山坐直了身子,正色对叶剪秋道:“大小啊,爹当着你碌子叔的面告诉你,你爹不会就这样一直窝囊下去的,将来你爹还会给你和拴子挣钱,还会拼了老命挣大钱!不管将来爹给你们挣的多或少,都是你和拴子的,大妞和二妞没有份!有你碌子叔做证,此话绝不是酒后瞎说。” 一听此言,叶剪秋不由得一愣。 叶大山又道:“今日趁着你叔婶都在,咱爷俩说说掏心窝子的话。大小,爹知道你恨俺,恨俺将你卖了,可是爹也没有法子,若不然,只怕咱家要少两口人了——你和你爷爷。咱家穷,你爷爷会因为没有银子看病去世,你也会在家生生病死。爹知道你心里有怨恨,但是爹也知道你现在府里过日子比在家要好,不仅没有再生过病,手头也有银子花。若爹没有说错,你现在也有能力赎自个儿出来对不?” 看叶剪秋没有表态,叶大山接着道:“不管你是想出来,还是继续待在府里,爹都不会说啥。你想回来,咱还住在西兔儿村跟爹去锄地。想呆在府里,那就随你,爹还会常来看望你,只要你不嫌弃俺这个当爹的给你丢人就成。” 说完,叶大山抹了一把辛酸泪,扭脸对石碌痛心地道:“他叔呀,你不知道,自打这孩子被卖掉后,就再没喊过俺一声爹……” 石碌戚戚,同情地道:“大小,咱村里的人哪个卖儿卖女都是被逼的没有活路了才走了这一步,谁也不愿哪!其实你爹一心为你们兄弟两个,大妞和二妞在家里不管做的多好,终究是外姓人,你们才是叶家的根哩!” 叶剪秋看向叶婉珍。 叶婉珍撒娇的扑到牛氏的怀里,可怜巴巴地仰着小脸叫道:“娘!爹偏心,你莫不是也偏心么?这大小哥还没有成亲呢,你们就开始分家产了,让闺女好寒心哪。” 牛氏疼爱地搂着叶婉珍,抚着她黑亮的发顶道:“二妞,爹娘定会给你备份好嫁妆,不会让俺闺女受委屈。” “娘,闺女不依。” 看着叶剪秋发愣,石碌语重心长地道:“大小啊,你还年轻,不懂老人的心事。你爹看重你,也是看重这个家哩!你是长子,也是家里的顶梁柱,万一你爹有个三长两短,这一家老小可咋办?你上有爷爷,爹,娘,下有三个弟妹,一个未嫁,一个身有残疾,还有一个幼弟,你将来都得管哪!还有哇,你们家将来的事儿多哩,红事白事都得你操办,老家这些亲戚也得常走动。叔听说你忘了不少事儿,这没关系,等你回老家,叔领着你去认认门,将来家里有了事,全靠亲戚街坊帮趁,你自个儿不行哩!” 叶大山附和道:“是哩,谁家办白事若是连个孝子都没有,七里八乡的不笑掉大牙!前些年有个村就是,那家人儿子啥事都不管,只顾在外埋头做生意赚钱,根本不和老家亲戚走动,结果老爹死了,村里连个抬棺材往祖坟里送的人都没有,这不丢人哩?事儿到临头,眼看这死人都要长蛆了,这人才急眼了,挨家挨户说好话,又送礼又送钱,可是最到后也没几个人去帮忙,这件事让村里的人笑话好几年呢!” 里正也点头:“是啊,咱们农村人就重这个,风光入土,才证明为人厚道有福泽。” “是哩,人得想的长远,不能光顾眼前。混的好了咱就不说了,但若是在外头混不下去了,家里这些穷亲戚定会帮你!爹保证,只要爹有口吃的,也会有俺儿吃的!”叶大山将胸脯拍得啪啪响。 叶剪秋没有说话,只是用心的挟起一个小小的白色杏仁放进嘴巴里嚼。 叶二妞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回到了叶剪秋身边,在他耳边悄声说道:“哥,爹的意思你可听明白了?咱爹今天喝的不少,说的话也多。俗话说酒后吐真言,爹也是喝了点酒才壮起胆子跟你说这些真心话的,平时均闷声不吭把对哥的愧疚都憋在心里……其实二妹我和咱爹娘都不相信那张薄薄的卖身契真能隔断血肉亲情,不过是一张纸罢了!若不是爹娘的辛苦养育,咱们兄妹几个能长这么大吗?” 是啊!那张薄纸其实对叶剪秋来说也没有什么,去留他自己就可以拿主意,他想做什么也不会因为那张纸所约束。 他只所以一直和叶大山一家打交道,其实原因很简单。他一缕孤魂来到异世,第一眼从洞屋的炕上醒来时,就被这里的贫穷落后惊呆了,如果这是一种注定的缘份,他原意为真正的叶大小做些什么,也原意帮助一下可怜的叶大妞——无论有没有那张卖身契。 如果叶大山是个老实淳朴的人,那叶剪秋也会将他当成李氏那样的长辈尊敬对待,也会想办法帮他们一家脱贫致富,或许直到他们白发苍苍,愿与人为善的叶剪秋也会一直照顾到底……可惜,这一切都被叶大山搞砸了。 叶剪秋抬头看着窗外的无言的大树,细细回忆他初来异世的情况。原主叶大小身上布满辛劳的伤痕,双手和双脚全是老茧,还伴有严重的营养不良,初接手这个躯壳时,他黑瘦而又羸弱,眼睛足足肿了一个月,如同一根脆弱的小草随时都有折断的可能。还有叶大妞,一个身有残疾的女孩子,在家里任劳任怨什么活都干,早就没有了她这个年纪该有的朝气和鲜润。 “爷爷九十有三了吧?” 听到叶剪秋的问话,叶婉珍立刻回嘴道:“没错,爷爷高寿,全靠爹娘侍候的好。” “虽然爷爷和我们都活着,可是活的好坏自己心里有数。” “哥,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一碗野菜汤和一碗荷包鸡蛋的区别而已。” 叶婉珍的脸唰的就变了。 叶剪秋心里冷笑,真是越来越有意思了呵! 若是涉世未深的人听到刚才叶大山那番“发自肺腑”的话,肯定会感动的一塌糊涂。如果不是他一直保持头脑冷静,慢慢斟酌叶大山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也很难发现他的话里的漏洞。 想当初,叶大山苦着脸发愁叶二妞的学费,张口就要一百两银子。可是他竟然主动上门给娘家大舅子二两银子,连叶二妞也不管了,很明显学费的事是他在撒谎,连这个叶二妞也帮着她爹一起撒谎。叶大山是真的在乎自己的老婆牛氏么?非也,只怕是在娘家受白眼遭冷遇多了,花银子来买个扬眉吐气的机会罢了!还有给爷爷买牛肉,叶大山张口就说爷爷喜欢吃,如果他说实话,直接说是老婆孩子喜欢,叶剪秋也不是不买,可是他却选用叶剪秋最讨厌的方式——撒谎。 叶大山已经在叶剪秋心里失去了所有的信任,他猜想,只怕连爷爷生病也是杜撰的,只是一个要银子的借口而已。 叶剪秋前前后后给了叶大山十多两银子,可是家里仍是一穷二白,叶大山没有往家里添置任何东西,更没有帮穷的可怜的大妞一把。表面看起来叶大山好像很“大公无私”,他并没有在自己身上花一文钱,也没有享受挥霍,可是他准备将所有的银子都花在自己的脸上!可见他为自己所谓的虚名,自私到了骨子里。 他冠冕堂皇地说为了儿子可以付出一切,他的一切都是叶家子孙的……呵呵!这一切无非是他死后想让叶剪秋为他风光大葬,就连他埋入黄土,也不想放弃最后一个炫耀的机会! 本来在叶剪秋面前如同绵羊一样的叶大山,现在逐渐显露出了他张狂的真面目。相比他身边的牛氏,反倒是没有什么心眼,爱吃爱占小便宜,一眼就能看穿本质。 在叶剪秋前世今生二十多年的简单生活中,还是第一次遇到像叶大山这样性格独特的人物。他曾经厌倦,嫌弃,直到后来的虚委与蛇。他突然发现,只所以自己对这样的人产生烦恼,是因为自己经历的太少。他想做一个生活的强者,一个内心强大的人。 很好,到今天为止也算有收获,叶大山成功的引起了他的兴趣,也激起了叶剪秋骨子里的倔强。 叶剪秋坐直了身子,迅速调整了心态,心里隐隐有些兴奋。他从一个参与者变成了观察者,面对形形色色的人,开始做壁上观,尽饱眼福。就好像自己又发现了什么新奇的物种,不管有毒还是带刺,他都想看看这颗种子会结出什么样的果实! ☆、六十二 中午时光最难熬,不仅太阳很毒辣,干燥的热风也会将路上的行人几乎吹尽,偶尔有人不得已出行时,帽子,遮挡面巾必不可少,人们行路匆匆,根本不敢在在阳光下过多停留,否则皮肤会被灼伤。地上的沙子被晒的滚烫,埋进去个鸡蛋很快就能烫熟,虽然靴子穿起来有些捂脚,但是保护双脚还是穿厚底皮靴子最合适。 就在这天地仿佛快要被太阳晒溶化的路上,从远处匆匆的走来一个人。他头戴宽沿大帽,脸系面巾,脚上也穿着厚底的皮靴子,他快步走在大路上,不时地还小跑几步。这个赶路的人,就是叶剪秋。 叶剪秋结完帐出来的时候在包子铺门口又巧遇杨捕头,杨捕头告诉他一个好消息,司徒瑾回来了! 归心似箭的他来不及和杨小迷过多寒喧,就告辞先回府了,而叶大山等人却没有放过杨捕头,而是纷纷将他了起来。 首先发问的是里正石碌。 “杨捕头,俺是西兔儿村的石碌,前些日子来衙门报过官,你可还记得俺了?” 杨小迷点头:“是有这么回事。” “杨捕头,俺想问一下俺村的那件案子进展如何了?” “正在查,正在查。” “那王大川您准备如何处置啊?” 杨小迷总算是想起来什么事了,他摩娑着下巴眯着桃花眼道:“王大川啊,定是公事公办。” “可是俺有些等不及呀,大人。” “那也得等啊,总得给我时间嘛。” 石碌急的跳脚,可是人家回应的滴水不漏,他毫无办法。 石碌只好开口求道:“杨捕头,您是个好官,能不能想想办法给俺村再打口井?村里人吃水难呀。” “这是利民的大好事啊,不过得先去曹县令那里报批文。” “批文得多长时间啊?” “公事审批都慢着呢,得耐心等。” 杨小迷太极打的太好,可是这石碌快郁闷死了,为啥他听不懂这当官的说的是什么意思呢?怪不得这当官的不是寻常人能干的,说话就是一门学问。 随后是巴结心切的叶大山。 “杨捕头,俺听说府衙里会有邸报可看,对么?” “是。” “那能拜托杨捕头给俺拿几份邸报看看可好,俺也想瞧瞧上头都说的啥。” 些言一出,众人皆惊。 牛氏悄悄扯了一把叶大山:“他爹,你识字么?咋给人家要东西?” 叶大山一本正经地道:“俺啥都明白,只有读书识字才是成为有本事人的根基,若是大字不识一个,将来啥也弄不成!俺早准好了文房四宝,也和邻村的一个童生约好了,他每隔三天就来咱村教俺写字读书,俺将来也要成为一个出口成章的人物!” 牛氏简直是用崇拜的眼光来看着叶大山,唉呀!他爹将来莫不是还会试着考取个功名?万一成了呢?又万一她成了官太太……俺哩老天爷呀!这个“万一”不敢想哩! 叶大山一脸满足的微笑,大小那个楞头青的后生崽子,将来还说不定谁巴结谁呢! 杨小迷道:“叶叔有这份心境倒是难得,人生不学,冥冥如夜行。就连绵州巡府的老父也是和自己的孙子一起听西席先生授课,温故常知新,可以为师矣。” “西席授课?俺咋听说高官家的子弟都在皇宫里头上官学哪?” 杨小迷微微一笑,这叶大山知道的还挺多,估计是那个童生告诉他的。 “没错,宫里的官学子弟几乎全是皇家子弟,非富即贵,精中选优,所以每年收学子不足百人。学子们分为文武双科,每月均有朝廷发放的二两银和一定数量的米粮,比大殿守门的军士饷银都高。连授课都是翰林和将军,这些学子得天地亲师,圣人教化,将来都是青鸾栋梁,一般人是进不去的。” 叶大山兴奋地都快要跳起来了,他实在是太喜欢和杨小迷这样的人物交谈了,几句话都能得知他从来没听过的东西! “那俺将来有没有可能学业有成呢?” “叶叔其心可嘉,当拭目以待。” 杨小迷暗笑,想当年司徒瑾也是官学武状元出身,没有背景不一样被打发到青阳了么?还有那曹达,高中进士又如何?想出人头地,不是门第就是裙带,就叶大山?切! 几个人聊完眼看杨捕头要走,牛氏慌了,她扯了一把身边的叶婉珍,并在她耳边小声说了些什么。 叶婉珍立刻走向杨小迷面前娇羞地行个礼道:“妹妹我也不知道给杨捕头叫哥哥好,还是叫大人好,妹妹人小不懂事,在这里就斗胆跟着我剪秋哥也叫声杨大哥了。杨大哥,我是叶家二妹,在水云裳绣坊跟在贞娘子身边做事,也是她得力助手呢。” 杨小迷点头示意:“叶家二妹叫哥什么都好。” 叶婉珍脸带红晕羞怯地道:“能结识杨大哥这样杰出的男子真是让人欢喜,那小妹回去就吹牛了,就说我有个厉害的捕快哥哥,看以后谁敢欺负我!“ 杨捕头豪爽的将手一挥:“吹去吧!将你杨大哥夸的好一点啊!你就说你杨大哥狠到长刀一出,人头落地,血溅五步!帅到人神共愤,令人发指!” 叶婉珍惊喜瞪大双眼,高兴地拍着手,跳着小脚一派憨态天真:“真的呀,那妹妹我真的吹牛去了!杨大哥真是好人,一看就是能文能武的人物!若是小妹抬出大哥的名号吓唬人,可别怪小妹不懂事,狐假虎威啊!” “不怪不怪。” 杨小迷暗道,这位妹子谁呀,甜的都发酸了。 众人言谈甚欢。总之,没有人注意叶剪秋。 叶剪秋气喘吁吁跑到府,一把推开了朱漆大门。马友道听到门响站了起来,透过小窗看到是叶剪秋进来后又坐下,脸上的神情有些担忧。 叶剪秋慢慢的走进去,午后的府宅安静而空阔,白花花的太阳透过院内的大树,照射在青石板地上斑斑驳驳。高蝉多远韵,茂树有余音,一声声刺耳的蝉鸣传来,院子里阵阵似有似无的幽香,看到砖缝里都是芬芳如碎米的落花,才知夏已深。 只见一个白色的人影一晃,飞快地躲进树后。从树后慢慢探出一个白色连帽的小脑袋,只露出一双大眼睛。 “叶小溪,你在干什么?” 一听这话,白色的小脑袋反而“嗖”地又缩进了树后。 叶剪秋大步上前将躲藏的叶小溪拎了出来。 “叶小溪,你为什么躲着我?” 只见叶小溪闪烁着两只大眼睛,有些泪汪汪地道:“剪秋哥,俺要是说了,你别打俺。” “我从不打人。” “也别骂。” “我也不骂人。” “那你也不能生气。” “那不一定。” “那俺不说了……” “你倒是说呀!” 看叶剪秋着急,叶小溪一跺脚,干脆地道:“俺说不好,剪秋哥,你还是自己去看看吧!” 说完,他一把拉着叶剪秋就跑,叶剪秋看着他那手上还戴着清理厕所专用的白色的大手套,不由得唉唉叫了几声。可是叶小溪拧着头,用力地拉着他一直跑,一直往翠竹轩的方向跑去。 叶剪秋远远地看到翠竹轩院子上方那火红鲜艳的凤凰树的树冠后,他心里有些惊讶,这叶小溪带他来这里干什么? 这翠竹轩位置其实很偏,几乎没有人迹。 原本翠竹轩里面种的全是竹子和松柏,可是青阳的环境不适合竹子生长,残枝败叶的竹子已经死光了,柏树的叶子也黄蜡蜡的,好好的院子里落败成一片萧杀之气。 叶剪秋就向马婆子要了钥匙,没事就来这里种种花收拾收拾屋子什么的。凤凰树耐旱喜光,只是不耐寒。但是经过叶剪秋这开了外挂的手种植后,果然不出所料生长的很快,那巨大的树冠开满了红色的鲜花。“叶如飞凰之羽,花若丹凤之冠”,院子上空如同一片鲜艳烈火可以和如血的夕阳相媲美。 院子里被他铺成了一条弯曲的沙岩甬道,甬道直通凤凰树,沙岩道旁边竖起了半人高的木栅栏,上面缠满了开着大如喇叭的紫色金边的牵牛花和红色的鸢萝,青砖围绕着凤凰树的树根墁成一个圆形地面,上面摆了一张样式质朴的厚板木桌,两边还放了两把小摇椅…… 厚重的青砖瓦房边也被他种满了爬山虎,生机勃勃的爬山虎已经将房子完全包裹,推开绿叶丛中的红木窗,这所小院子就像童话故事一样完美。 这里本是他的秘密基地,等建成后,他想留给自己和心爱的人一起住…… 很快,叶剪秋就被叶小溪带到了地方。只见翠竹轩大门敞开,门口站了几个丫头小厮正踮着脚尖往里看。 叶剪秋心情复杂的跟着叶小溪来到众人身后,看着翠竹轩门口那自己亲自种植的百日红和木槿那一地粉紫色的落花,心里感非常不安。 叶小溪重重地推了他一把,道:“剪秋哥,你自己看!” 众人回头用同情的目光看着他,并悄悄地给他让了条路,叶剪秋默默地走向前。 只见院子里那棵巨大的凤凰树下他精心准备的那把摇椅上,有一个年轻男子正悠闲地躺在上面晃悠。 他旁边有个陌生的丫环站在那里轻轻替他打扇,另一个小厮上前单腿跪地恭敬地奉茶。那男子伸出一只修长洁白的手,端起茶碗仅轻尝了一口,就放下了。 那是一个非常年轻男子,眉眼精致,脸色洁色如瓷,黑发轻挽只簪了一根羊脂玉簪,额顶有一个很明显的美人尖,一个耳垂上钉了昂贵的七彩钻耳钉,华美的耳钉在他举手投足间不断地折射出刺眼的光芒。那一身粉底金线绣大朵满斯菊的衣袍华丽的如银河星光泻地,腰间精美的玉佩带着金黄的穗子从摇椅上垂了下来,不停地随着摇椅的摆动晃晃悠悠。 “他是谁?” “听月楼的良辰公子。” “谁送来的?” “杨捕头。” “剪秋哥,这良辰公子谱子可大了!他嫌弃咱们宅子不好,挑来挑去就选了这翠竹轩,马婶子说钥匙在你身上,她没有办法开门。结果良辰公子拿砖头就将大门砸开了,连马婶子也没办法……”采霜不满地道。 旁边有人跟着告状:“可不,他嫌屋子里有霉味儿,马婶子正领着良辰公子带来的几个丫头正在屋里熏香呢!良辰公子对咱们府里的下人都看不上眼,一个也没用,还教训我们没有规矩,丫头不分什么一,二等,小厮不分主次什么的。” “是啊,嫌弃我们不会察眼意,懂眉语,还嫌弃这里没有荷塘,没有锦鲤,茶也不好,饭也不精……足足闹腾了一上午呢,这刚消停下来。” “大人呢?” “在书房。” 叶剪秋立刻转身离去。 ☆、六十三 风是大漠的灵魂,风是大漠的呼喊。 无边无际的大漠落落寡欢,太阳将荒漠炙烤成滚烫的火球。天地苍茫,只有高空中盘旋的孤鹰。它就像独来独往的侠客,不惧烈日和狂风烁金销骨的气焰,将雄姿展示给万里云天,南北大雁偶尔附和,也难掩它沙漠王者之位。 灰白苍穹下,悲怆壮阔的荒漠,不时刮起强悍而又骁勇的大风。风卷黄沙,吹散不了热血男儿的身躯和胆量,也吹不去他们的意志和梦想。 将士来,将士还,横断鹰头山。 一队人马出现在鹰头山脉那苍凉的荒漠上,司徒瑾带着几个弟兄开始刮地皮式的巡山。他眉头紧锁,眼神凌厉,看到可疑的洞穴立刻下马,一一亲自探查,决不放过。 他内心自责,天晶石作坊还是他太依赖朝歌和黑鹰所致,他必须自己亲手抚遍这片大漠,才能真正安心。 众人来到一处断崖前,司徒瑾手搭凉棚,看到远处可疑的地方后立刻示意军士原地等候。他飞身扑向那被风刮得不断流泻沙石的断壁上,如同壁虎般紧贴石壁,十指紧紧抠住仅能固定身体的细小缝隙,等身边的狂风稍缓,他提气上跃继续向上攀爬,终于来到那处窄小的石洞。 只见这石洞细长窄小,堪堪仅容下一人钻入,司徒瑾探头往石洞里查看,里面虽然黑黝黝,却有细弱的气流从里往外蹿,他毫不犹豫抓住上方的石壁就伸腿向里跳。 “大哥,定要小心!” 守在崖下的军士担心的呼喊。 “无妨!” 司徒瑾说完就径直跳了下去,当他落地后,发现这里果然是一个外窄内宽的山洞。不同于外的狂风肆虐和烈日高阳,除了洞口有呜呜怪叫的风声外,洞内安静而又幽深。赤红色的山石遍地,地面崎岖不平,脚底全是风化的沙石碎砾。他屏神静气的弯腰向前,跟随洞内着那缕似有似无的气流慢慢向前查看。 忽然,司徒瑾的耳朵一动!他听到一丝不易查觉细微的声音,和他仅一壁之隔! 是人!那脚步和呼吸绝不会错! 司徒瑾心里紧张而又狂喜!真他妈来对了! 他一手里紧握腰间长刀,另一只手按袖箭机关,蓄势待发! 洞内的风时有时无,石壁另一侧人的脚步和呼吸也时断时续,幽暗的洞内司徒瑾侧耳倾听,目光灼灼。就在前方石壁拐弯处,司徒瑾疾速加快脚步,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劈下了长刀! 只见眼前巨大的黑色影子一晃,一股奇怪的味道传来,不好,火蒺藜! 司徒瑾就地一滚,躲开对方抛出的一把暗器,火蒺藜触碰即炸,洞内顿时火光四射,碎石纷纷,滚滚狼烟。司徒瑾迅速起身扑向那团黑影,对方见偷袭不成,立刻扭身就逃,司徒瑾紧跟不舍,只见对方边跑边向前又抛出一把暗器,只听到“砰”地炸开一处石壁后,那黑影竟然从冒着烟尘的破口处一纵而出,司徒瑾毫不犹豫地跟着大步跳下。 洞外刺眼的光芒大盛,司徒瑾有些不适应,只看到一个黑色的影子在空中飞舞,一个熟悉而粗犷大笑声响起,对方黑红肥胖的脸庞一脸得意。 司徒瑾定睛一看,不禁大骇:“乌雷!原来是你这螭国丑夷!” 乌雷是和司徒瑾交手较多的螭国将领之一,他体形巨大,毫不夸张的说体重约有三百斤,尤其是一个大腹便便的肚子更是累赘。若是乌雷穿上铠甲,简直就是一个移动的战车,寻常的马匹根本载不动他,他只好坐慢吞吞的皮狙兽。 他尤爱和司徒瑾交手,但每次均娄战娄败,娄败娄战,是个打不死的小强。 螭国人体壮如牛,力大如山,擅于角斗和骑射,尤其好斗。司徒瑾念乌雷性格憨直,执拗倔强,勇往直前,总是手下留情放他一马。其实司徒瑾从不小看乌雷,若是长戟折断,战马被伤的情况下,那螭国人在地面上的角斗术绝对是一大杀器! 乌雷身形笨拙,但会使一手黑色的玄铁长鞭,他的长鞭还被司徒瑾打脱手几次。可是司徒瑾从未见他用过轻功,更没有见过他像眼前这般庞大而轻盈的体态,就如同被狂风吹向天空一片巨大的树叶! “乌雷!你何时学的轻功?” “哈哈,我乌雷喜欢秘密!” “你下来我们打一架!” “打不过!” 乌雷说完就欲离开,看到司徒瑾来追,他袖子一挥,撒下密密麻麻的暗器投进山石的缝隙处,只见声声爆炸中,司徒瑾身后山石纷纷滑落,烟尘滚滚处眼看断崖要坍塌。 “往后撤!全部后撤!” 随着战马嘶叫,军士们后撤,可是仍有来不及退下的军士被砂砾掩埋。司徒瑾立刻冲下山崖,拼命往外刨…… ………………………………………… 书房内绿植葱郁,空气清新。 司徒瑾闭上眼睛疲惫的躺在被绿意包裹的床上,这些绿植让他心神宁静。一片碧绿,一汪清浅,鲜活的植物会让他想起沙漠绿洲。 只是他仍脑子纷乱,心事重重,海大牛又受伤了,而且伤势很重,这让司徒瑾很痛心。 他无法理解那乌雷在短短的时间内,轻功怎么会有如此出神入化的突破。乌雷离去时,那被炸毁的残垣断壁处竟然能隐约看到地道的痕迹,是人挖的,还是利用原来的地势?地道下面还有什么不为人知的东西?看来还要再查一查。 那火蒺藜,本是青鸾兵部和工部共同研制的重大机密之一,同雷震子,火药箭列为三大重中之重,就是因为有这三种重火器的出现,才使周围那些附属小国震慑而臣服。那乌雷又是如何得来的?是自己内部有问题,还是他们通过特殊渠道购买? 鹰头山的沧桑巨变,总能引起人们无限遐想…… 此时,听到门声一响,一个轻轻的脚步声传来。 司徒瑾不用睁眼,闻着那股清幽的味道就知道是谁。 叶剪秋进屋后将自己的帽子和面巾取下,小心翼翼地放在桌子上,悄悄来到司徒瑾身边。 司徒瑾闭着眼睛睡得正沉。 他看起来疲惫中还带有几分憔悴,下巴上冒出了青色的胡碴,脸颊晒的发红,有些地方还脱了皮,头发和耳朵里还有残留的沙土。他和衣而卧,连靴子也没脱,被子也没盖。 叶剪秋站起身来,细细检查他全身上下有没有受伤,看到除了十指有些破损外没有其它外伤后,他这才放了心。叶剪秋轻轻抬起他的长腿慢慢将他的靴子脱下,又拉开了被子一角给他盖上。 叶剪秋静静的坐在他身边,轻轻的抚着他英俊的脸颊。 真想他呵!怕相思,已相思,轮到相思没处辞,眉间露一丝…… 累坏了吧?这些天定是在外面受苦了。 叶剪秋弯腰俯下身来,隐约闻到司徒瑾身上仍带有一股烈日风沙的味道,不禁心疼的在他额头上落下一吻。 突然,感觉到自己的手腕被人死死的攥住,力气大的几乎将手腕的骨头生生捏碎! “别动,我很累。” 叶剪秋强忍痛疼轻声道:“是我。” 司徒瑾睁开带着血丝的眼睛,看了他一眼,又闭上道:“给我按一下。” “好。” 司徒瑾翻了个身,叶剪秋揉了揉手腕开始给他按摩,司徒瑾不禁舒服的哼出声来。 “大人,这几天一直都在巡山么?” “唔。” “很辛苦吧?” “唔。” “我们聊聊天好么?” “嗯。” “你枕边有新织的浅棕色鸡心领毛衣,料子轻盈软滑柔顺,配上一件白衬衣,暗金色领带,竹麻料长裤,肯定很好看。只是扣子和领带你用不习惯,回头我帮你穿。” 那衬衣上十个扣子是他用薄木片精心磨制成的,而毛衣和裤子是他和李氏商讨了很久,才最终定下的款式和面料。叶剪秋早就期待司徒瑾穿上这身衣服了,若是再配上他自己黑色高筒战靴,高大帅气的他定是如同t形台上的男模! “菜园里的蓝莓熟了,我制了果酱,回头可以给你烤面包吃。菜园子里有很多漂亮的小鸟,我们可以一起去看,你喜欢那只我可以你帮你捉,但是不能关在笼子里养。我喂养的小鸡终于开始下新鸡蛋了,个头特别小,但是味道却很好,回头做给你吃。对了,那棵红绒树下我绑了一个吊床,可以躺着玩……” 听到这些乱七八糟的鸡毛蒜皮,司徒瑾不禁皱了皱眉:“幼稚。” 叶剪秋立刻尴尬的闭了嘴。 他其实有一肚子话想对司徒瑾说,本来还想准备邀请他去见见李氏。李氏肯定很喜欢英俊潇洒的他,三个人坐在李氏家小院子藤架下的小桌子边聊天喝茶,然后自己下厨做上一桌拿手好菜……他甚至还打算请司徒瑾一起逛街,他们穿梭在那青石板铺成的阡陌纵横小巷,或找个特色茶楼听戏,或是街头漫步……可惜,忙碌而又辛劳的司徒瑾好像给不了他。 叶剪秋咬了一下嘴唇,终于开口道:“翠竹轩的那个良辰公子,你知道么?” 第15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6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16节 司徒瑾心里有些厌烦,他根本不想听到这些让人心烦气躁的后宅锁事,他只想静下心来好好休息。而叶剪秋也不应该为这种事妄自猜测,他应该乖巧懂事,更应该相信自己。所以,司徒瑾懒得解释,也不屑解释。 冷场片刻后,司徒瑾听到叶剪秋的呼吸有些沉重不稳,心里有些不忍。 “曹达送来的。” “我不想让他在那里,那翠竹轩……” “他只是暂住。” “那翠竹轩是我的。” “你不是有地方住么?” “可是,我想赎身出来后,要么在外面买个房子住,要么就住在翠竹轩。” 司徒瑾又一次睁开了眼睛,终于恼火道:“叶剪秋,你说什么,赎身?出府?” “我只是想……” “这事日后再议!” “……” 那翠竹轩是我们的!我根本不想让那个所谓的良辰住在府里的任何地方! 可是当叶剪秋看到司徒瑾累的连眼睛都不想睁开时,他将这话又咽了回去,忐忑不安地道:“还有件事想麻烦你……老家有人想请你帮忙,有人偷了他们的西瓜……” “没空!” “……” “一会儿要不要洗个热水澡?” “闭嘴!” “……” 叶剪秋手腕很疼,疼的想掉眼泪,但他仍一头大汗帮司徒瑾按摩。他心里很难受,没想到几日不见并不是以慰相思之苦的执手谈天,卿卿我我…… 美好的爱情来的太快,快的像个美梦让人担心时刻会惊醒。叶剪秋明白自己并没有和司徒瑾并肩携手风雨的经历,也没有竹马同窗的笃定情谊,司徒瑾过往的时光里叶剪秋并没有参与。这一切都让叶剪秋很不安,总担心他的爱只是对方的一时情绪。 叶剪秋自我检讨,是自己的话太多了吧!司徒瑾看起来压力很大,脾气显得有些暴躁,这个时候提这些事怕是不合适,他需要休息。是自己想多了吧!由于太在乎,所以也更加敏感脆弱。 爱情真是奇怪,好像什么都介意又偏偏什么都能原谅。眼睛里下着雨,心里却默默地撑了把伞。 而仍闭着眼睛的司徒瑾心里的火腾腾上涨,为什么这些百姓总是来找别人来做主,自己就不能为自己做一次主?若是有血性之人斗胆杀了这些妄法之徒,跑到司徒瑾那里寻求庇护,那他定会收在自己麾下,当自己兄弟保护起来!可惜,来青阳镇三年多,没有遇到一个! 现在的司徒瑾也渐渐没有了除暴安良的兴趣,那些做恶之人,根本是杀不完的,而司徒瑾,却只有一个。但是百姓们却不管那么多,也不管一个军团的人有没有权利插手地方上的事务,反正你是吃皇粮的,那就得管! 看看吧!连西兔儿村的百姓被人偷了西瓜也来找他,他又不是土地爷! 那些被奴役习惯的百姓,几乎变得很麻木。有口饭吃就不会想到求人,没有出人命就不会想到反抗!司徒瑾只所以替王家村的王老汉修理了曹福牛,就是因为他敬花甲之年的王老汉不惧刀剑,不畏快马,豁上老命敢半路拦截! “这些天,你随朝歌去农场干活,听他指派。” “嗯。” “府里的事先放下。” “好。” 司徒瑾睁开眼睛,盯着他道:“不是让你去跟着朝歌干活吗?怎么还在这里?” 叶剪秋很委屈:“我想多陪陪你,再说,朝歌不来带我,农场太远……” 司徒瑾一拉被子,将自己盖住道:“朝歌在菜园子,你找他去。我累了,你退下吧。” 叶剪秋只好从床上爬下来,穿上鞋走出了门。 走到半道上,叶剪秋突然想起什么,糟糕!他忘记朝歌有菜园子的钥匙!那朝歌肯定会发现菜园子的奇怪之处了! 想到这里,他匆匆跑到菜园子,只见菜园子大门紧闭,有人从里面将门闩上了。他焦急的敲门,很快,光着膀子的朝歌板着脸给他开了门,叶剪秋看了朝歌一眼,朝歌脸上永远都是一幅冷冰冰的表情,根本看不出什么端倪。 叶剪秋只好硬着头皮进了园子,眼前的一切让他大惊失色! 园子里的果树全部被连根刨了,地面只留下一个个如同炸弹轰炸过的大坑!由于刨树的时候嫌搭的菜棚架碍事,已经全都野蛮的拆除了!所有的菜都凌乱的躺在地上,瓜菜踩烂不少,到处都是落叶断枝,满园弥漫着瓜果烂叶的味道……由于少了树荫遮挡,白花花的阳光毫不客气的射向菜地那惨不忍睹的场景。 花儿不见了,鸟儿没了…… ☆、六十四 生机勃勃的菜园子转眼就变得满目疮夷,刺眼的阳光晒的人有些眼前阵阵发黑。叶剪秋的心像那些树坑一样空空荡荡,他一脚深一脚浅的走向菜园子里那唯一的一棵没有遭到毒手的大树前,翻身躺在两根树杈中间撑起的一张吊床上,闭上眼睛蜷缩在那里一动不动。 生活啊生活,为什么层出不穷的难题就像海浪一般不断地推到他面前? 我不是钢筋铁打的人啊!为什么不能让我欢笑的时候多一些? 朝歌觉得纳闷,他认为叶剪秋肯定会和他吵,和他闹,甚至会和他打,可是他万万没想到叶剪秋蜷在那里像个被遗弃的小猫一样可怜。这样叶剪秋反而让他不知所措,他宁可被叶剪秋砍上一刀,也不想看到他这个受伤的样子。 朝歌放下怀里比腿还粗的大丝瓜来到吊床前,突然睁大了眼睛,一脸惊讶地蹲地了在上。 叶剪秋哭了…… 在朝歌心里,流泪是弱者的表现,他嗤之以鼻!他朝歌擒过狼抓过贼,见过狰狞的伤口和扭曲的尸体,送别过战友也刺穿过敌人的胸膛……但唯独没有掉过眼泪! 可是眼前这个人,怎么哭的那么让人……让人心里发堵呢?朝歌表面上如老僧入定,心里却已兵荒马乱。 叶剪秋蜷在吊床上缩成小小的一团,闭着眼睛,脸色安详,如同睡着了那般温柔恬静。只有晶莹的眼泪悄悄顺着眼角,沿着鬓角的黑发一直流到耳朵里,耳朵里的小窝很快积成了水坑,然后泪水又从溢满的耳朵里流出来,一滴一滴的顺着脖子打湿了他的衣领…… 叶剪秋从小就是这样,遇到难过的事就悄悄地躲起来,就像受伤的小兽那样躲在偏僻的角落里为自己舔垊伤口。这不同于别的孩子正常反应,姑姑总是担心不已,她宁肯让剪秋大声哭出来,也不忍看到他这样独自承受。 朝歌想伸手擦他的眼泪,但是那张脸是如此沉静圣洁,让人不忍触碰,朝歌不禁将自己的脏手放在裤子上使劲擦了擦。对方这种无声的控诉让人心里发慌,使得朝歌坐立不安。 朝歌挠了挠头道:“那些果树我拉到农场了……若你不喜欢,我帮你再拉回来就是了。” 叶剪秋不为所动,眼泪仍静静的流个不停。 朝歌从地上捡了朵被踩烂的大花朵局促地捏在手里转来转去。 “菜园子我没有破坏,只是在收集种子……你看,这丝瓜我敲打了半天,黑色的种子像大甲虫似的吓我一跳。我掏空了几个南瓜,还劈开了几个老葫芦,摘了一些老豆角,挖了一些土豆……” 见叶剪秋仍不理他,朝歌心里急躁,将大烂花一扔大声辨解道:“我知道这些都是你的心血,我可以帮你再把菜园子建好就是了……你也是男子嘛,怎么能轻易掉泪呢?” 面对沉默的叶剪秋,朝歌有些无奈,他蹲在地上想了半天,又道:“你莫要气了,那群大马蜂还蜇了我呢!被我一把火烧掉了,再也不会害人了!” 被风吹的哗啦啦的大树下,叶剪秋躺的安稳,神态平静,眉眼柔和,只是脸上那条晶莹不断的泪痕证明这个人并没有真正睡着。朝歌蹲在地上不时地偷瞧一眼那个纹丝不动躺在吊床上的人,他自己上半身全是被马蜂蜇的点点红斑,身上疼痒不堪,加上心里急又躁,朝歌的脑袋“绷绷”跳的疼,拳头紧了又松。 不能打,也不能骂,这可如何是好?他算是遇到了一个大难题。 朝歌觉得叶剪秋是一座无言的大山,他根本无力撼动。有些气恼的朝歌“腾”地站起来道:“我下次不这样了还不成?要不,你打我?” 朝歌拉起叶剪秋的手朝自己身上狠狠打了几下,对方的手太软了,打在自己身上就像挠痒痒。 眼看叶剪秋的肩膀就要被泪水湿透了,又急又气的朝歌就像热锅上的蚂蚁,焦躁的转来转去。远处传来刺耳的蝉鸣叫的让人心慌,头昏脑胀的朝歌终于无计可施,低着头懊恼地道:“我错了,我错了还不成……” 只见叶剪秋抬起袖子擦了擦眼睛,红着眼圈坐了起来。他独自疗伤的好处就是,醒来后脑子很清醒,而且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 朝歌长长的松了口气,一屁股坐在地上。他觉得自己累了一天都没有哄人的功夫费劲! “你不生气了?” “我能杀了你么?” “不能。” “那还问什么。” 朝歌无语。 “你收集了多少种子?” 一听这个,朝歌立刻精神抖擞:“足足十袋!我都分好类别装好了,明天我会拉到农场,种的时候很方便!” “瓜果蔬菜你怎么处理的?” “大的切碎了,小的真接分了。府里留一半,拉到署衙一半。” 看着垂头丧气坐在吊床上的叶剪秋,朝歌不由得咧了咧嘴。刚才还哭的泪水涟涟,这会一点屁事儿也没有了,其实还是很好哄的。 这棵大树下散养着很多鸡,不停地围着叶剪秋叫着,就好像家里来了狼,这些小崽子们正纷纷向主子告状,有一只母鸡还跳到叶剪秋腿上,咕咕叫个不停。 这时候,不知道从哪里飞来一只通体金黄的小鸟,只见它鲜红的喙,琥珀一样的眼睛,小鸟飞了一圈稳稳停在叶剪秋的肩膀上,蹦蹦跳跳扑打着翅膀,叽叽喳喳在他耳边清脆的鸣叫。 叶剪秋随手从怀里拿出食物,捏碎了一些糕点屑,放在手心托在小鸟面前喂食,小黄鸟点脑袋吃他掌心的食物,叶剪秋爱怜的抚着它的小脑袋。 “没有家了是吧?没关系,我们再建一个就是了,比这里还大还好,成不?” 小黄鸟抬起头又叽叽叫了几声。 朝歌惊讶:“它为何不怕你?莫不是你懂鸟言识兽语?” 叶剪秋哀怨地看了一眼朝歌,朝歌不禁被这种眼神凛得心底一颤,脚竟往后退了一步。 “没错,我是懂鸟言识兽语,因为我能听懂你在说什么。小鸟不怕我是因为我从不祸害它,连马蜂也从来没有蜇过我,动物都能分清好人与坏人!” 过了半天朝歌才反应过来,不禁鼻吼喷气:“叶剪秋,你骂人!” “你奈我何?” “……” “去找根黄瓜把你身上的红包涂一涂,你不知道疼么?” 朝歌飞快去找黄瓜,叶剪秋在他身后大喊:“把你的裤子往上提一提!” 听到声音后,朝歌不耐烦的边跑边提了一把裤子。而坐在吊床上的叶剪秋很无语,这个朝歌发育的也太好了,火焰般的体毛从肚脐往下蔓延,也不知道注意分寸! —————————————— 小厨子又不见了。 曹五如同被霜打蔫的茄子,垂着大脑袋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正在打牌的曹老太抬起眼皮撇了一眼对面那镶金嵌贝,流光溢彩万鸟朝凤的八扇屏风,从隐约的反光里看到老五如同中了穿心毒箭的鹌鹑般耷拉着脑袋,不禁有些担忧。 不抠脚了,不挖鼻孔了,也不咧着嘴剔牙了,整日香汤沐浴,衣柜翻了个底朝天,衣服一天换三回,首饰也来找她借,香囊不离身,只是仍爱吃那肥下水…… “真心喜欢?” 曹老太一边发牌一边问。 曹老太的突然出声让曹五一脸发懵:“娘,您老在说我么?” “嗯。” 曹五又垂下了脑袋:“孩儿快不能活了。” 曹五觉得自己就像在沙漠里跋涉的干渴旅人,突然发现空中有一颗糖水饱满,快要滴出汁液来的鲜嫩水果,但是他却无论如何也没有办法吃到嘴里,他觉得自己快死了。 母子俩没头没脑的对话让三个牌搭子们好奇地看了一眼,但都识趣的没有插嘴,专心致志的打牌。 曹老太叹了口气:“把娘名下的股份给他二成。” 曹五惊讶地抬了起头,虎目含泪:“娘!” 曹老太名下的产业是曹家最多的,不仅在青阳镇周围几个县,甚至在绵州府,京都临月也有分布,仅仅一成就足够撼动人心的,何况是两成? “试试吧!” “娘!” 曹五抹了一把眼泪,他在曹老太面前,永远都是孩子。 曹老太很无奈,她们曹家除了有钱是个优势外,儿子们的相貌都不出众,这在两情相悦上很吃亏。 她的六个儿子长相全都随曹老太那么的……豪迈大气,最小的两个儿子由于国际经贸的交流,相貌上还带着异域风情。 老实巴交的钱庄起身走到曹五面前,默默地将怀里的大堆银票一股脑全都掬到曹五怀里,曹五惊讶地看了他一眼,走起路来像小山移动般的钱庄涨红着脸又悄悄坐回曹老太身边。他也是为曹五好哇,那么不可一世的曹五咋能愁成这样呢?人都变瘦了!他毕竟是曹五的长辈…… 曹五低下头:“娘,孩儿知道娘的苦心,只是他不爱钱。” “那是砸的不够多。” 曹五苦恼地搔了一下耳朵,他没有办法向曹老太解释太清楚,只好道:“娘,他真的不爱财。” 那么淡雅的如荷花般的人物,怎么可能因为这些黄白之物所污浊?曹五很担心他只是来人间走一遭玩一玩,如果感到厌倦会不会就如一缕清风般说走就走了? 曹五心里有些庆幸,庆幸自己眼光独到,也庆幸这人总是将自己遮挡的严严的,就像山谷角落里偷偷开放的百合,风华还未有人知。 曹五心事重重地将怀里的银票握在手心,慢慢团成一个大纸球。钱庄眼巴巴地看着,张着大嘴想阻止,却不敢发声,一直痛心的盯着那个纸球。 “娘,孩儿想靠自己。” 曹五说着,将那个大纸球放在了桌上。 钱庄小心翼翼地看了看曹五的脸色,壮着胆子伸出大手,勾着一根手指将纸球悄悄拨到自己怀里,得手后立刻跑到窗下的罗汉榻上,将纸团小心地一张张解开。仔细地将银票一张张铺平,然后用手指沾沾唾沫又将边边角角弄整齐后,一屁股就坐了上去!钱庄的想法很简单,自己比石头还沉,压一压就好了! 曹老太“噗”地一声就乐了,钱庄坐在银票上,倒是个好彩头。这傻庄子,简直让她爱死了!她扭头看了看仍是愁眉不展的老五,曹老太暗自叹了口气:“随你,只是你要考虑清楚,这不是你一个人的事,有没有还得看命。” “孩儿知道。” 曹家有花不远的钱,可是曹五并不感兴趣。 他不是不爱钱,但是他更喜欢自己挣来的钱,尤其是菜市场那些小贩们交给他带着油污或是汗臭味的钱。 有人不理解为什么曹五总是抓着集市不撒手,只有曹五自己明白,他就是喜欢! 浓雾弥漫的集市上有股特殊的味道深深吸引着他。人们都说牲畜臭,可是曹五却觉得那皮狙兽身上有坚果的甜味,那些马,牛身上有股醉人的野草野花的香味。还有那些带着湿漉漉雾气新鲜的蔬菜瓜果,散发着新奇而独特的泥土芬芳和大地深层的味道。 尤其是集市里的摊食点,那些风沙下简陋不堪的地方做出来的东西怎么就那么地道呢?比他们曹家听月楼做的饭还好吃!无论是杂碎汤,还是羊头肉,牛蹄筋还是大乱炖,香飘十里,回味无穷,吮指留香!这种纯正的风味小吃,为什么有些人不去试试呢? 他喜欢每天清晨在集市最繁忙的时候出现,看着那些精明的生意人,逃费的小贩,精打细算的买家,还有市场里乱蹿的野狗见到他心慌失措的表情,曹五这个时候心情总是特别好。 那些最底层的百姓,如同沙岩石下的苦苦挣扎的野草,眼看就要被热风烈日烤干枯死,可是却又坚强的活了下来。他们每天起早贪黑,背着小山样的货物,赶着板车走几十里风沙路,只为挣些辛苦钱。 曹五内心清楚这些人其实都是能人,就连人伢子红嫂子也是。一个女子大字不识一个,左右还不分。赶着皮狙兽拉着大板车,每天要跑上百里路下乡去收人,全靠脑子来记。哪个村口有什么庙,走到第几棵杨树该拐弯,哪个村口有茶水摊…… 集市里有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太太,每天背着上百斤的布匹来贩卖,因为家里有个傻儿子,痴孙子要养,所以这个老太太小车不倒只管推,无法选择的她只能干到推不动为止。 有一个聋哑的商贩,嘴歪眼斜,脑子也不太好使,说话还“啊啊”流着口水,竟然靠卖老鼠笼子养活了自己,而且一直坚持到现在。 还有一个瞎眼的老汉,每天杵着拐杖从大雾里走过来,缩在杨树下等着给人算卦,成天乐呵呵的好像没有烦恼,一张巧嘴如簧,哄完这个骗那个,光捡好听的说,他身边围着的人最多,人们总是发出阵阵哄笑。瞎眼老汉挣了钱就去摊子上吃大饺子,听说他竟然还娶了媳妇! 有人生意成功了,在集市上已经干了多年,成了老牌子。也有人生意赔本很快就走了,连名字都没留下一个。大浪淘沙,一波又一波,总有新人不断的往集市上涌现。 市井人生百态,最真实的生活尽收眼底。曹五心里也有过恻隐,也有过同情,有过黑脸,也有过不近人情,他认为这世间谁也不用谁可怜,每个人都会选择最努力的方式渡过难关。 现在的集市上,商贩们觉得气氛很和谐。因为这段时间曹五好像多了那么几分慈悲,对人不再那么凶巴巴,市场里鸡飞狗跳少多了,真是一大幸事。 谁也不知道,每天傍晚集市上完全没有人的时候,曹五会悄悄来到这里,拿起大扫把将这里每一处都清扫的干干净净,他甚至买来很多大块的青石板做成了菜案摊子,静静等候明天新一轮的喧嚣。 他曹五,就是这个集市的见证人。 ☆、六十五 憨头大脑的钱庄老老实实的坐在曹老太身边,睁大眼睛盯着牌桌上那几个残肢断臂的牌搭子。 只见桌上打牌的人都有不同程度的断指,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个干脆连双手都没有的家伙!那人两只光秃秃的胳膊生生比别人短一截,除了不能摸牌外,洗牌垒牌的速度一点也不比别人差!两个残肢灵活地挟起细小的骰子,滴溜溜往桌上一丢。轮到他出牌的时候只用肉疙瘩一弹,就能准确地弹出一张牌来! 钱庄不禁挠挠脑袋,为啥那些不缺胳膊少腿的人有的穷的叮当响,而这些人却有花不完的钱?仿佛感觉到钱庄的疑惑,曹老太悄声在他耳边道:“十赌九输,莫要被诱惑。” “哦。” 其实钱庄更疑惑了,这曹老太明知道打牌不好,咋还玩呢? “放心,姐姐我从不沉迷。” “哦。” 那他们这些人手都没有了,咋还赌呢? “那是他们自己作。” “哦。” 那他们不知道后果么? “飞蛾扑火的瞬间,也是幸福的。” “哦。” 奇怪了,为啥她能知道俺心里想的啥? “因为你都说出来了。” “哦。” 桌上的人哄堂大笑,钱庄笑着也跟着咧了咧嘴。 这时候,有下人来报,说杨捕头求见。 曹老太一问,得知是杨小迷是一人前来,心里便有了数,这是又来求“懿旨”了! “让他进来。” “是。” 片刻功夫,一身黑色皂衣的杨小迷出现在牌室内,他进门就先行礼问好,然后将侍女手里的烟丝匣子拿过来,主动将曹老太的烟锅子里加满烟丝并亲自点上。 他站在曹老太身后不停地夸奖:“哟,老姨,您老手气不错啊,心里想什么来什么,许先生圣手的称呼要换人了!” 曹老太不禁暗笑,用烟竿子敲敲红木桌:“得了,少在这里卖乖,说吧,找老姨又有什么事?” 杨小迷笑嘻嘻地道:“这位女菩萨真面善,小僧我只是想问问施主这些日子小寨村的王大川可到府里来过么,贫僧有些俗事要请教。” 曹老太笑着道:“你这俏和尚,莫不是又下山来化缘?” “正是,小庙要化些香火钱。” “好吧,那老姨就告诉你,他好像来过一次,送了几车西瓜就走了。” “没有陪老姨打牌么?听说他牌技不错。” “那小子有自知之明,我这里的规矩留手不留钱,他输不起。” “哦,原来如此。” 杨小迷摸着下巴眯起了眼睛。曹老太心里暗笑,这小子心眼忒多,怪不得不长肉! “还有什么事?” 杨小迷凑到曹老太耳边悄声说了句什么。曹老太摸了一张和牌,沉忖了片刻后只说了一句:“抓了她,我穿什么?” “那就……” “你看着办。” 杨小迷心里有数了,他嘿嘿乐着分别和钱庄、曹五打了招呼,又夸了几句曹老太手气好,最后拍了那没有双手的家伙,提醒他快要练脚上功夫了方才告辞离去。 曹五看着杨小迷快要消失的背影,突然起身追了上去,他气喘吁吁地在后面喊道:“杨大哥,请留步!” 杨小迷回头:“哟,是老五啊,什么事儿呀急成这样?” “杨大哥,五弟想请你帮忙查个人。” “说吧,你杨大哥手里的线人多,查人是手到擒来。” 曹五略有羞涩地道:“那个,就是那个谁。”然后他趴在杨小迷耳边说了三个字。 杨小迷搔搔耳朵,不解道:“什么?听不清。” 曹五急的“嘿呀”一声,又趴在杨小迷耳边大声说了一遍。杨小迷皱着眉道:“什么秋?” 曹五只好大声道:“叶剪秋!” 杨小迷终于停止了捉弄,满意地拍着曹五的肩膀道:“原来是他呀,前些日子还见他来着,他和他爹娘在我那包子铺吃饭呢!” “他爹娘?” “是啊,西兔儿村的叶大山。” “那他现在人呢?” 杨小迷伸出一根手指,曹五顺着那根手指看向远方。 “要问佳人去何处,流沙河滩八百亩。” 曹五眼睛一亮:“农场!我们家还有几十亩地在那儿呢!我找他去!” 说完,曹五甩着大袖子就跑了。 “小心朝歌的黑鹰!” 曹五脚下一趔趄,稍做停顿又立刻跑掉了。 杨小迷双眼望天暗暗发牢骚,曹家真是有一对老狐狸! 曹达的亲戚、连襟、熟人、朋友、街坊……多的数不用数,他只好将这个烫手的山芋交给了杨小迷,只丢下一句——可以便宜行事。而曹老太这里通常都是——你看着办。 这分明是智慧、才华、能力集与一身的大考验! 这便宜行事的拿捏是个技术活,若真的公事公办,曹县令有可能会觉得处理的太重,反而会引起他的不满。处理的轻了,怕是有百姓会去州府告状,也有可能会去找司徒瑾伸冤,那司徒瑾可是会杀人的,结果曹县令还是会不满。 怎么办?“高举时拂过云,低放时掠衣襟”,大板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做做样子罢了,目的只是吓唬一下那些猖狂的沾光曹姓的人家。有脑子的就收敛一些,傻的就没办法了,想死谁也保不活。 而且这背后的蹊跷还不能说。 若是对百姓说实话,百姓会骂。那怎么办,只有讲笑话喽!只有说笑话谁都不会骂,皆大欢喜,皆大欢喜。 杨小迷站在大树荫凉下,看着远处清香袭人的荷塘,心里暗道,那曹五虽蠢,眼光倒不错,一眼就相中了个小神仙…… 他突然拍了一下脑袋,立刻抬腿大步走出曹府,既然老太太发了话,那水云裳的贞娘子不仅不能抓,还得帮忙善后处理现场,真是麻烦! —————————————————— 那个新来的良辰公子,时刻在府里表现自己。 他不惧府里人上上下下的目光,招摇无忌,就好像这司徒府就是一个大舞台,而他才是真正的主角。 他每天早上咿咿呀呀的在凤凰树下吊嗓子,白天一身华丽丽的装扮被下人簇拥着坐上软轿,如同主人般的对府里的事务挑三捡四,指指点点。晚上他久久不睡,不是抚琴高歌,就月下轻纱起舞,生生把翠竹轩当成香艳妩媚的金粉楼台,不出所料的成为府里最热门的话题人物。 有人说他身段妖娆,一脸狐媚,也有人说他天生卖笑,不愧是花魁。不过,大家的话题很快就转移到良辰公子的其它方面。他每天着淡妆出门,唇上涂有淡色唇彩,脸上扑有薄粉,眉毛是精心修过的,走路是扭腰的,屁股是晃的。他的鞋子缀有硕大的东珠,他的衣服镶有红蓝宝石,他的发间有紫金簪、珊瑚钗,他的身上熏了百濯香,就连他的小手指甲,修的又长又尖,还镶了水钻!大家都啧啧不已,真是开了眼界了,一个男子,竟比女人还要香艳妩媚,实在让人可恨! 但是大家越恨他,就越想看他,越看他,就更想骂他,骂完他,还想看他……就在这种重重矛盾纠结的挣扎中,良辰公子又出动了,所有人的视线都被他吸引了过去。而那个良辰公子,仿佛就是为目光而生的,不管什么样的眼光,他都照单全收,享受无比,围观的人越多他越兴奋,于是更加出色的表现自己那所谓风情万种的仪态,走路更加婀娜,腰肢更加柔软,眼神更加高傲……丝毫不顾身后中了多少眼刀子! 自从良辰公子到来后,府里的鲜花少了很多,听说都被他拿去洗澡用了!还有人说,他的衣服独占了一间房子,就连鞋子,也足足放了好几箱!装金银首饰的匣子更是多的堆成小山!更别提什么名人字画,狐皮氅,孔雀裘……随处挂的都是! 他的下人也训练有素,恭敬严苛。走路时小步轻缓,眼不观斜,站立时垂手低头,屏神静气。良辰公子除了自己有贴身侍候的下人外,还有一辆豪华马车,配有一个强悍的保镖兼车夫。 让人瞠目结舌之余,也有人说,那良辰公子吃穿用度根本不花府里的一文钱,所有的花费都是曹县令出的,但是又有人一说,说是良辰公子本身就非常有钱,他每次去银号,都是大掌柜亲自接待! 当然了,也有人骂,其实这个良辰公子是个非常抠门的主!他虽然对府里的伙食诸多埋怨,但是过了几天见没有人甩他就老实了,只是打发自己的下人出府给他单独买些零嘴,而且吃不完的东西都快变坏了才赏给下人。除了只舍得给自己花钱外,他的下人其实很可怜,不仅打骂是常事,而且月钱还没有司徒府的下人多,也只有出门时才舍得给那些下人换上新衣长长脸…… 马婆子终于想教训这些多嘴的下人了,可当她冷着脸拿着做衣服的尺子走向几个丫头时,正眉飞色舞说的起劲的采霜,见到马婆子却上前搂住她叫了声“娘”……马婆子掉泪了,采霜愣了,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看到马婆子就像看到了自己的娘曾经拿着鸡毛掸子想揍人的场景…… 叶剪秋没有理会这些乱哄哄的事,他记得有人说过一句话,在爱情面人分三种,愚者多怨,仁者不言,智者不记。 而且他要去农场上工了,得抓紧时间整理自己的事情。 首先他将自己的花草和果酒等货物一古股的全部兜售给了顾树林,并且告诉他自己可能要有一段时间不能做生意了。顾树林很失望,叶剪秋又告诉他农场的事,说将来农场会生产很多东西,让他耐心等待做大买卖,顾树林这才露出了笑容。 叶剪秋在府里一口气腌制了很多坛酱豆和咸蛋,还专门为叶小溪腌制了一坛臭鸡蛋。叶小溪眼泪汪汪的不舍得他走,一直拉着他的袖子像个跟屁虫。最后叶剪秋只好告诉他,想他了可以去农场玩,如果可能的话,留下来帮忙一起干活,到时候还给他好果子吃!结果叶小溪哭着说了一句:“俺就是因为喜欢臭鸡蛋,大家才推举俺去打扫茅房的,俺不去农场,那里的茅房肯定打扫起来累死人!” 叶剪秋还去了杏庐。许先生看到他拎着甘草和红橘高兴地从柜台后面蹦了起来,他喜盈盈地接过药材,毫不客气地一口气又提出了更多的要求,血灵芝,乌灵参,仙人脚,绿石斛,肉苁蓉,榴莲…… 榴莲?! 好不容易告别难缠的医痴许先生后,叶剪秋最后一站来到李氏家。 李氏精神仍不太好,正坐在院子的小桌边慢慢地织着一件毛衣,她感觉到这细小木棍儿磨成的毛衣针怎么沉甸甸的,她有些力不从心。 见到叶剪秋上门,她起身招呼:“小秋,过来坐。” “婶子,身体如何?”叶剪秋坐下看她的脸色仍有些苍白,额头虚汗不止。 “没有力气,也吃不下饭,不过比前几日要好。” “休息一下吧,天热,织毛衣手心总出汗。” 叶剪秋其实是来问行程的,如果李氏决定去玉谷县,那他得安排好时间。 “婶子,我们何时去玉谷县找静石伯伯?” “等婶子精神好些了再去,否则一坐马车总是吐,根本坚持不到地方。” “嗯,等婶子好了可去农场找我,我以后就在那里上工了。” “府里安排你去农场?那可离婶子远了……”李氏听叶剪秋说过农场的事,没想到这么快这个孩子就要去那里上工了,那她们见面就要少很多。 李氏心里很失落,但是她脸上没有丝毫显露。 李氏将毛活放到针线筐里,问道:“小秋,上次的婶子织的毛衣那司徒大人穿了没有么,效果如何?” 叶剪秋摇摇头:“他很忙,没有时间。” 司徒瑾足足在屋里睡了一天一夜,醒来后连衣服都没换就走了,这样的司徒瑾实在让人心疼。叶剪秋很想跟着他走,不管有多苦,他都能陪伴。但是司徒瑾下令让他要去农场干活,他不想违背对方的意愿,看起来司徒瑾很重视农场,农场的活干好了,也算是替司徒瑾分担一部分压力。 李氏看着叶剪秋失落的神情,立刻明白了些什么,她安慰道:“咱们这里早晚冷热差距太大,毛衣没有皮袄穿上方便。太阳出来后,就得换掉了,挺麻烦的。” “嗯,只能穿一小会儿。” “小秋啊,你定是听过那句话,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那意思就是说,武将大多性格直爽,不喜欢拖泥带水。小秋是个细心的孩子,遇事要春风化雨,切不可激他。” “我明白。” 叶剪秋心里一阵阵暖流,李氏贴心慈爱的如同姑姑。 看着叶剪秋的表情仍郁郁寡欢,李氏道:“小秋,婶子总觉得你有些孤单,你这个年纪应该有开心的笑容。也许你应该多交几个意趣相投的同龄朋友。闲时可一起小聚,谈天说地,小酌浅饮,也或者结伴郊游,一起去更远的地方看看,视野开阔处,心情就会舒畅。” “婶子……” “小秋,与好友同行,如雾中穿行,虽不湿衣,却常滋润心田。试试吧,也许有谈得来的好朋友可以常常陪伴你左右,带到婶子这里,婶子给你们做好吃的。” “谢谢婶子。” 叶剪秋很感动,李氏总是让他感到很温暖。 人的一生中,亲情,爱情,友情是生命中的主旋律。面前的李氏如同长辈般慈爱,他尝到了亲情的滋味。至于爱情,虽然他的这朵爱之花脆弱的如同刚萌芽的种子,但是他会好好呵护,精心培育,直到它开出世间最美丽的花朵!朋友是相知的,可遇不可求,叶剪秋耐心地等待那个能和他月下举杯好朋友的到来! 岁月很长,叶剪秋对一切都抱有希望,生活总不会辜负一个努力的人! ☆、六十六 现在的叶婉珍根本没有睡过一个完整的囫囵觉,谁也不知道,每天夜半时分她都在悄悄等一个人。 自从那天叶婉珍熬到三更时分才算完成一幅繁复的堆锦画后,她累的眼睛发疼,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呵欠,伸了个懒腰后就端起了蜡烛准备回去休息。 她伸手推门,门突然“吱呀”地响了一声,她被惊了一下,但是立刻又稳住了神,用一只手护住了手里被风吹的灯火飘摇的烛台。她叶婉珍是出了名胆大,并不惧走夜路。 她走出门后,抬头只见皓月当空,她微微笑了笑,运气真不错,今晚可是个青阳镇少见的没有大雾的天气。今天虽然不是十五,但是月亮又大又明,里面的阴影清晰可见,院子里的树荫花影房檐都被月光映照的黑白分明。 她吹灭了手里的蜡烛,一边抬头静静的欣赏月光,一边慢慢走回自己的房间。 正在欣赏月景的叶婉珍觉得自己有些眼花,只见硕大的月亮中出现一团飘飘忽忽的黑影,如同月亮里黑色的山峦活了般飞了出来,而且正渐渐地向水云裳逼近……她不禁又揉了揉眼睛,突然惊讶地张大了嘴巴!那黑影根本不是什么山峦!怎么看起来像个人? 她并没有看错,那黑色的人影速度很快,眼看就要飞到水云裳了! 叶婉珍立刻躲进树影下,悄悄地蹲在地上将自己隐藏起来,并紧紧的握住手里的烛台。 万籁俱寂的深夜,所有细小的声音都被无限的放大。 远处的狗声吠吠,夜鸟的咕咕枭枭,树叶的婆婆娑娑,夏虫的吱吱嗞嗞……只见那黑影如同蝙蝠般毫无声息的飘来,直到房顶处那黑影才将自己飘逸的衣袍“唰”的贴身一收,如同一棵高大挺直的雪山冷松矗立在房顶。 如水的月光从苍穹倾泻而下,将那黑衣人笼罩在剔透的银色光芒中,他头戴垂着黑纱帷帽欲将面容遮挡,但无心失之的夜风吹动纱帘一角,月光下惊鸿一现鹰隼般犀利的金色双眸。 那黑衣人一挥衣袖潇洒利索的跃下房檐沿着小路向前走去。 此时,整个青阳镇关门闭户,灯火全息,所有的人都在酣睡。只有月光下的他抬首阔视,脚步轻移,闲庭信步尤如穿行在风光秀丽的山林流水间;他黑袍迎风翻卷,气定神闲的如同一位王者,正巡视自己脚下的每一寸领土。 虽不见其真面目,但也能感受到他浑身散发着高贵典雅的气度,那种点滴不染尘埃的倨傲,仿佛能世间所有的生灵都为他让路,喧嚣暴虐的风沙也要甘心俯首。 天地已空。 叶婉珍的腿有些发软,她紧紧扶着大树努力控制自己不会跌倒,但目光紧紧追随着那黑衣人,只见黑衣人径直推开了贞娘子的房门,闪身进屋后,幽幽的灯光就亮了起来。 很快,贞娘子的房门又再次被推开,已经梳妆得体的贞娘子一脸既兴奋又急切表情,脚步匆匆的出了门。只见她来到地下的酒窑内,打开门锁进去,片刻功夫后,贞娘子轻轻松松地搬上来一个大酒海走了出来! 叶婉珍惊呆了,这红松木制成的大酒海体型庞大,四角均用牛皮加铆钉包角,做工十分考究。其内壁表层采用桑皮宣纸,辅以鹿血、蛋清、蜂蜡等几种物品调和裱糊而成。因为不易渗露,不易变形,这种酒海柜子通常能将贮存几十斤酒,而且也能存放上百年之久! 贞娘子很爱惜这酒海里的珍藏,无论有多少贵客前来,她也没有拿出来款待过,即使和她关系最要好的那忘年之交曹老太,更是连谈都没有谈起过。 若不是她信赖叶婉珍经常派让她下酒窑去打扫清理,所以叶婉珍也不会知道她这酒窑里的珍藏。 如果不是今晚,叶婉珍根本不知道一向柔弱的贞娘子竟有如此巨力!熟悉而又陌生的贞娘子啊,她那神秘的座上宾是谁?? 贞娘子将酒海搬到屋后就紧紧的关上房门,空气中很快就弥漫着一股浑厚醇和,绵甜悠长的酒香。随着阵阵酒香味传来,一阵铿锵奔放的琴声飘扬在夜空,那放浪形骸的琴声完全不同与贞娘子温婉娴雅的指法,有力狂放如同千军万马纵横沙场,让闻者心潮澎湃!高昂之处还会突然急速婉转,如低声诉语,小鸟呢喃,让听者海内澹然。这绝世琴声可穷尽天下丝竹,浸润了这座荒漠之城…… 叶婉珍流泪满面,她终于等到了。 今晚,注定是一个不眠之夜! …………………………………… 叶婉珍走在水云裳后院的小路上,见到贞娘子屋门紧闭,她不禁心里犯了忖思。前些天,水云裳有位从京都临月城来的贵客,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犯了恶疾,一命呜呼了! 由于客人的恶疾来的突然,当时接待贵客的贞娘子尖叫一声吓得从屋里跑了出来,匆忙中有人去叫了医者,也有人报了官,由于死了人,大家纷纷围在门口吓得不敢进屋,有几个弟子扶着脸色苍白的贞娘子回住处休息。慌乱中叶婉珍悄悄溜到后窗往里看了一眼,饶是胆子大的她也被吓的立刻蹲在地上,紧紧捂着心跳快要蹦出来的胸口! 只见那死者浑身干瘪发乌,七窍流血,眼球突出表情狰狞,如枯柴般黑瘦的双手紧紧抓住一堆已经挣扎中撕碎的锦画,下半身却已经化为一滩脓血水…… 每个从京都来水云裳的贵客,叶婉珍都是刻意留心的,这个客人当然也没有逃过她的眼睛。这客人上门时和正常人无异,是什么恶疾会让人突然像中了剧毒,被吸了精气似的可怕? 医者和仵作以及捕快等人匆匆赶到后,立刻下了结论说是恶疾所致,然后用白布一蒙就将尸体拉走了,杨捕头对绣坊里的人说这死者必须要烧掉,否则会染上病气!而且一再交待不允许往外乱传,唯恐流言引起民心不稳,最后他严肃的警告这些绣坊弟子,若是查出谁乱说话,定押下大牢严惩不殆! 杨捕头玄衣亮剑,有条不紊的指挥着领一众手下办案,潇洒而俊美的他自然引起诸多目光。叶婉珍从人群里站了出来,想和杨小迷打招呼,但杨小迷就像不认识似的,悠然骑着马一脸古井无波的和叶婉珍擦肩而过,连一眼都不曾看她!笑容僵在脸上的叶婉珍尴尬的只好将高高举起的手放下。 贞娘子受了惊讶,一连几天闭门不出,而水云裳的生意,只好由叶婉珍和一个师哥代为打理。 “师哥,这些天我有事要外出,绣坊的事你来打理两天可好?” 叶婉珍对迎面走来的一个年轻男子说话。只见这个男子个头不高,四肢墩实,而且浓眉大眼,一脸温和,见到叶婉珍未语脸先红,眼睛都不知道放哪里好,手脚也跟着慌乱起来。 听到她的话后,那位师哥没有说话只是用力的连连点点头。 “那多谢师哥了,我要回家看望父母,绣坊你要多操点心,师父出来后别忘了给她炖静心汤喝。” 那位师哥又点点头,终于开口艰难地道:“叶……叶……师妹,孝……顺……好。” 叶婉珍甜甜地笑了,含羞低下头不好意思地轻搓衣角道:“师哥总是夸我,这不是应该的嘛,而且听说温师哥也很孝敬父母,就连师父也常常夸奖温良谦恭的师哥,说我们水云裳德才兼备者属温奕温紫墨也。” 师哥温奕的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哪……哪里……” 这位师哥姓温名奕,字紫墨。是水云裳为数不多的几个男弟子之一。温奕本是京都临月人氏,父亲温询当年还在朝中任要职,只是后来朝变之中受到了牵连被削职谪贬,发配到青阳的鹰头山做苦力。 温奕的母亲受到打击后一病不起,很快就去世了,温奕含泪葬母,只身踏上来青阳镇寻父的旅程,到了青阳后,终于打听那些囚犯全都在鹰头山矿上做苦力挖碳石,于是他又爬上重重的荒漠寻父。 在他千辛万苦到达目的地后,看守囚犯的巡检司军士查了查花名册后告诉他一个他最坏的消息。温询因为在牢中受了伤,加上路途劳累,到了青阳后又受不了这里的气候,一天活都没有干就去世了,坟头就在那一片沙砾之中。 看着军士指给他的方向,温奕痛哭失声。 温奕哭完就决定将父亲的尸骨取走,要和他母亲合葬在一起,结果他挖了那个坟头后,里面却空空如也。那军士不好意思地向他解释,说这里的动物很多,由于没有合适的棺木,尸身都是直接埋入土里薄葬,也许被动物拉走了…… 第16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7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17节 温奕眼前一黑,一头栽下晕倒了。等他醒来时,就下了决心。他不能走,他要留在这里寻找父亲的尸骨,于是他找到了贞娘子。 温奕和其它师兄妹不同,他是完全靠关系进来的,因为贞娘子当年和父亲温询是故交,虽然谁也不知道倒底故交到什么程度,总之,贞娘子很看重温奕,不仅直接收他为徒,而且还列为首席弟子,水云裳绣坊一切大小事物他都参与打理,尽管他是个结巴。 其实心眼灵俐的叶婉珍一看就知道,这个温奕其实就是被贞娘子当儿子养了! 这点叶婉珍就比不上了,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庄户人家的子女,经过贞娘子层层考验才收为弟子。叶婉珍很快就看清了现实,老老实实认了命。 不怕有关系,只怕有关系的人比你更努力。那个温奕踏实能干,话又不多,手艺也学的很快,一开始有人多少有些介蒂,时间长了大家都很服气,对温奕的主管之位没有人于再提出异议。 无论从哪方面都竞争不过温奕的叶婉珍改变了方法,除了继续讨好贞娘子外立刻开始讨好温奕,如果不出意外的话,那这个温奕就是将来的少掌柜,关系处的好总不会错。 虽然叶婉珍对他一点兴趣也没有,但她不介意留点暧昧的空间可以好好利用。天下所有的男人,将再也不会入她叶婉珍的眼,她所做的一切,目标直指那个神秘黑衣人。 ☆、六十七 司徒瑾沉默的坐在案边,屈起手指有节奏的敲打着桌案。晋伯知道他这个动作表示正在沉思,于是识相的给他倒了杯凉茶。 “钧之,先不急,喝些茶水败败火,你嘴角都起了水泡,要注意身体。” 司徒瑾端起茶盅,出神的想着什么,却一口水也没有喝进去。他的确上火的厉害,不仅嘴角起了泡,而且连牙齿,太阳穴和后脑勺都有些发疼。 司徒瑾脑子一直转个不停,螭国很可疑,可疑到他们将来肯定有大动作!乌雷很可疑,可疑到让人怀疑他们拥有了奇兵神器的精锐!虽然表面平静如常,但似乎一切都蠢蠢欲动的让人心神不安,但是具体的情况是什么?谁也不知道!司徒瑾叹了口气,若是能从螭国获取情报就好了,可惜,螭国那边并没有自己的人手打入内部,与之相反,青阳这边,倒是让人警觉…… 司徒瑾和晋伯商议了多天,性子梗直的司徒瑾提议亲自去临月城面圣孝元帝赵灏,将边境隐患冒死上谏。但是晋伯立刻否定了,他的理由是,这螭国隐患并不是一天两天了,但是只有小动作,没有大冲突,现在就连他们也只是在怀疑阶段,如果没有切实用力的证据不足于说服圣上,反而会被治成重罪,得不偿失!还有一点很重要,现在朝中阉党当道,权势遮天,如果没有巨额数字的银两打点,你一个无权无势的边陲小镇的不入流小官谁能看得上眼?这些贪财而又势利的阉奴定会拦着司徒瑾,连宫门都进不去! 司徒瑾又提议退一步,去绵州府找巡抚或通判,或直接去离青阳最近的军事要塞找驻守将领。但是晋伯又否定了,那绵州府周边的要塞驻守军全部听从巡抚大人吕延玉的命令,而那个吕延玉是出了名的人精,他只所以能从普通的武官升二品巡抚,并被圣上赐于爵位称号,就是因为他指挥手下做战时只击败不全歼,这样可以娄报战功,从而获得上锋的嘉奖和青睐。 有这样手段的人,比曹达更难对付,就算十个司徒瑾也不够吕延玉耍着玩的!只有趋利避害,敬而远之! 那怎么办?司徒瑾寝食难安。仅靠巡检司这百十号人根本守不住边境,当年太祖打天下时曾和螭国交手,对方可是出了整整几十万人马,双方一口气追打了二百多里路!战火经过之处烽火连天,寸草不生!若是螭国全力大军压境,那司徒瑾无计可施!现在只所以两国能相安无事,司徒瑾只能归功于天时地利,因为恶劣的环境所限,那螭国浩荡的大军不便翻越鹰头山! 即使如此,司徒瑾还是去找了曹达,提出要曹达支援财物,巡检司要制战车火器,盖营房校场,招兵役急训。曹达倒是像专门在等他这句话,不仅满口答应,而且承诺银子要多少给多少。但是他却提出了一个苛刻的条件,曹达想让他们曹家旗下的民团和打手进入军团,并且让他的六弟做军团的副官! 司徒瑾不由得一声冷笑,二话没说立刻拂袖离去。 曹家民团打手?一群不学无术小混混!杀了他们都嫌脏了自己的刀!让曹六当副官?简直扯淡!曹六不仅不会服从管教,还会和他们曹家军自成一派,造成军心不稳! 由于和曹达谈崩了,司徒瑾心情不是太好。而晋伯看着司徒瑾的脸色也很无奈,他和朝歌,还有司徒瑾本是三足立鼎之势,在巡检司内各有分工,各项事宜均处理的井井有条。但是现在,朝歌去了农场,他又经常和司徒瑾轮值带队巡山,署衙内偶尔会造成顾此失彼的情况。 晋伯既是司徒瑾朋友,也是上下级关系,有些时候,在严肃的军事政治舞台上,即使上级做了冲动的事,下级也不好逾越直言,只有婉转提醒。比如司徒瑾见曹达这件事,如果晋伯在身边注意暗示,定不会出现闹僵冷场的情况。而是使出“缓”字决,先向曹达提出回去考虑。 晋伯的建议则是让司徒瑾答应曹达的条件,当然,具体的事情可以迂回处理,到时候给那曹六权利架空,曹家军只当步兵上战场打头阵,当肉盾使不就完了!反正刀枪无眼,死人是常事,连曹达也无可奈何。 唉,这司徒瑾,军事上专业,政治上糊涂啊! 司徒瑾终于在喝了杯凉茶后,开口道:“我们实在太需要银子,农场建的也太慢!而且那天晶石作坊回钱更慢,听说杨小迷又准备在绵州府和临月城建商铺,前期铺垫花费的太多,实在有些等不及。” “是啊,我们需要银子,不如这样,让我再单独会会曹达,看看他……” “不许!”司徒瑾怒目圆睁的一拍桌子。 “怎么可以你我轮流都去找他!那个曹达,真给他天大的脸了!几个月前在巡检司门口对阵时,你我都看到了,他那帮手下净是些什么东西!不过是一群贪生怕死,好赌滥嫖的囊糠之徒!怎么可能让这些人混进巡检司,不仅毫无纪律,而且还带坏了风气!我宁愿招一批新兵重头开始训练,也不愿将自己的心血浪费到这帮杂碎身上!” 晋伯无言,司徒瑾说的也没错,这帮曹家军的确不好管理。军人的天职是什么?就是服从!如果一个将领带着一帮不听指挥的军队,简直是场灾难! 司徒瑾的恩师乔将军是出了名的治军严厉,最有名的一次就是他坐在轿内走在上朝的路上,由于当时的临月城正处于寒冬之季,天空中飞满了鹅毛般的大雪,乔将军看到一名军士的手扶着轿子,被冷风冻的通红。他只说了一句:“去手!” 结果当时护轿的几名军士齐唰唰的挥刀将自己的一只手斩下,这就是绝对的服从! 此时,有军士来报,说人求见司徒瑾。 司徒瑾心里一动:“是谁?” 那军士拱手道:“是叶……” “叶剪秋?快让他进来!” 司徒瑾心里一阵愉悦,连紧绷的身体也松懈下来,嘴角也不由自主带上了笑容。这小子终于来看他了!他要先去小屋里躺着,让叶剪秋给他按按摩,顺便踩个背亲个嘴什么的……司徒瑾的笑容越来越大,双眸也闪闪发亮。那个小家伙看起来温顺乖巧,其实在某些方面热情奔放,这种性格反差实在是令人刺激,光是想想就觉得躁热…… 没心没肺的司徒瑾早已忘记那天对叶剪秋的冷言冷语,更别提那个声色犬马的良辰公子了,他是谁呀? 那军士见司徒瑾高兴,有些拘谨地道:“大人,是叶家二妹来访,不是嫂子……” “叶家二妹?她来看什么?” 司徒瑾愣了一下,晋伯见状,对司徒瑾道:“小姑娘这么远来了,让她进来也好,听听她有什么事。” “好吧,让她进来!” 司徒瑾内心有些失望,但仍是耐心坐在那里,静等叶婉珍上门。 ☆、六十八 很快,叶婉珍进了门,司徒瑾不禁打量了面前的小丫头一番。 显然,这丫头是只身徒步来到署衙,整个人如同从水里捞上来似的,肩膀上的布料已被汗水湿透,红通的脸上汗水直往下滴。尤其是还背着一个看起来不堪重负的大背篓,不禁让人想伸手帮帮这可怜的丫头一把。 虽然看起来她非常辛劳,但仍保持得体的礼仪。素衣荆钗,不施脂粉,神态安静,举止从容,就连额上不停滑落的汗水,也被她轻抬衣袖慢慢沾去。 司徒瑾心里暗道,这叶家二妹果然和她哥哥一样,不管干多少活,连脚上的鞋都是纤尘不染的。不管再苦再累,好像也不会发脾气,永远是那么温柔和气。 真是不错,看起来这叶家二妹也是一个能吃苦耐劳,质朴的农家孩子。 看着面前司徒瑾暗暗赞许的目光,叶婉珍心里暗自得意,她来之前故意换下水烟罗裙,洗下一脸铅华,只为像一枝开放在田间地头,最朴实的小花般出现在他面前。看来,司徒瑾果然吃这一套。 叶婉珍向前施了一礼,静声细气地道:“见过大人,小女子是叶家二妹叶婉珍,就在青阳镇的水云裳绣坊作工。今日二妹我去府里找大哥,可是大哥已经不在府里当差,二妹想着,大哥有可能在署衙,于是二妹就来这里碰碰运气,大人莫要怪二妹鲁莽唐突才是。” 一旁晋伯不禁心生疑惑。这叶剪秋去了农场做工,府里众人皆知,怎会无人相告? 显然,司徒瑾并未考虑太多,他开口道:“你大哥去了农场,府里是找不到他的,只好让你白跑一趟。” 一听此言,叶婉珍好像受了一惊,她抬起仍透着红晕的小脸,双眼水气十足般似泣非泣:“大人,为何好好的,我家大哥就不在府里当差呢?他为何去了农场下地干粗活?可是我的大哥犯了什么错事么?大人,我们兄妹自小乡野长大,不懂诸多规矩,还望大人对大哥多多包涵体谅才是。” “你想多了,他只是另有安排,而且你哥他……并没有什么错。” 司徒瑾很满意,这叶家兄妹情深,血浓于水,叶二妹谈吐得体,看来家教不错。 听到这话后,叶婉珍如释重负般松了口气,又抬起袖子轻轻沾了沾额头上的汗水。 司徒瑾表示关心:“外面天热,你且坐下休息一下,喝杯茶再走。” “谢大人。” 叶婉珍小步轻移,来到离司徒瑾远远的一把椅子上,规规矩矩沾着椅子边儿坐下,低着头不安地抠着自己的手指。 司徒瑾暗笑,这个丫头背着个大篓子坐在椅子上,篓子比她占的地方还多,那丫头眼看就要从椅子上掉下来了,就不嫌篓子碍事么?真像一只小猫闯进了陌生的地盘,呆羞而又拘谨,倒真是哪哪都神似她大哥。 “将背篓放下吧,看起来很沉,里面装的是什么?”司徒瑾的语气温柔了许多。 叶婉珍一听此言,慌忙站起身来道:“回大人的话,这里面全是大哥给老家的亲戚买的毛皮口袋,足足一百条呢。” “他让你捎回家的?” “是的。老家的亲戚经常让大哥在镇里买些货品,大哥买完就放在府里,然后由我去取出送回老家。上次大哥让我还送回家一袋米,还有几十斤的瓜菜等物。” “你自己取,自己送?” “是的。” “你自己走四十多里路?” “是的。” 司徒瑾不禁皱起眉头,一袋米至少几十斤,再加上瓜菜,那个背篓能装百十斤左右,这样一个小丫头顶着烈日,背着沉重的货品独自走路回家,叶剪秋这哥是怎么当的? 叶婉珍点点头:“看起来二妹我没有什么力气,但是我很能干的,并不像表面看起来这么柔弱。虽说二妹在水云裳做工,但是我最少五日内就要回家一次去看望父母,专门下地干些农活,还上山放养牲畜。” “你坐下说话,不必拘谨。” 司徒瑾示意她坐下,叶婉珍只好小心地又坐了下来。 “你家里现在是什么情况?”司徒瑾用手撑起下巴,开口问道。 “回大人,我家里有三亩薄田,皮狙兽十余头,还散养了几只鸡,家人全部都住在一间洞屋里。今年赋税的时候,我家里交了一百斤粮,三头皮狙兽,万幸,今年交完税还有余粮吃,不用每天喝皮狙肉汤了。但是爷爷年迈,父亲身体不好,大姐天生有疾,幼弟不懂事,家里的活计几乎都是母亲一个人做,所以我抽空回家帮帮母亲,替她解些辛劳。原本这些活是大哥和我一起做的,只是现在他难得空闲,所以我每次单独回家,路上连个做伴的人都没有……” 叶婉珍越说越委屈,最后竟然撅起了小嘴。 司徒瑾的眉头皱的更深了,他早就知道叶剪秋家贫困,但并没有更细致的去了解,现在听到叶家二妹的话的后,他心情有些沉重。但是他同时也很佩服,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眼前这个女孩子竟然这么操劳能干。 “那真是辛苦你了,若你在青阳有什么麻烦,可直接来找你司徒大哥,你莫要害怕,把你司徒瑾大哥当成自己人。” 叶婉珍感动的道:“司徒哥哥,二妹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说实话,二妹在青阳其实很孤单的,绣坊的活很重,常疲惫不堪,二妹经常想家想爹娘,常常哭半宿。虽然大哥也在青阳,但是大哥他事情太多,直到现在,他忙的还不知道水云裳在哪里呢!只有我得空时去找大哥一聚,但是大多数也见不到他的人。” 司徒瑾不禁又皱了一下眉。 这叶二妹是在抱怨么,是不是想让他给叶剪秋多些时间休息探亲?虽说叶剪秋是被卖到府里的,可是他司徒瑾并没有将叶剪秋当下人看,更没有对他有太多管制,对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从来不过问。 可是叶剪秋在府里时好像并没有那么忙啊,为什么他不经常回老家,或是看望在青阳做工的妹妹?他这个叶家大哥,也的确有些失职,还没有小妹妹懂事。 叶婉珍谎言很有技巧,假话里掺一大半真话,而且每句话都两头烧香,留有后路方便日后解释圆谎。若有人质疑,倒也能糊弄过去。但是时间长了,等人们深入了解她后,是绝对不愿再和这种人打交道的,太累! 晋伯不动声色上前给叶婉珍倒了一杯茶,叶婉珍又诚惶诚恐的站起来,细声细气的对晋伯道了声谢,晋伯点点头,又坐在一边去了。 晋伯一直没有说话,他闲散抱臂坐在司徒瑾身边听两人的对话,隐隐有点兴趣。 叶剪秋虽然恬淡寡言,但是开心的时候那笑容绝对是发自内心的,表情也是自然的,让人感觉很真实也很舒服。 但是这个二妹嘛……看她动不动就站起身来道谢,行礼,规矩倒是懂的真不少。但是说话不敢抬头,眼睛也极少直视,脸庞娇若芙蓉,声音小的像蚊子哼哼,四肢细瘦脆弱,个头矮的只到自己胸口。看起来即使在家里干过农活,但也不像她说的那么经常。 试想一个小女子要撑起多口的农家,肯定在风沙和烈阳中练得一身钢筋铁骨,早就没有了女孩子的鲜嫩水灵。由于常年劳作,定是一幅眼神刚强,四肢强悍到能独自在田间地头拿锄头赶跑野狗的模样。 如若不然,她怎么能扛动一百斤的粮食,怎么能推动沉重的铁犁,怎么搬得动山上的炭石?就算是行走在路上偶遇到一个坏人她就很快完蛋! 见关系拉近,火候差不多了,叶婉珍这才开口说出自己此行真正的目的:“司徒大哥,我有件事想对你说。” 司徒瑾抬起头,对她道:“有什么事说来就是,不必紧张。” “嗯。”叶婉珍咬咬嘴唇,装作有些害怕的样子道:“前些日子,我在水云裳见到了一个黑衣人,他会飞,而且飞的又高又飘……” 司徒瑾不以为意,笑了笑道:“不要害怕,那是青阳的一个神偷,只偷东西从不害人。” “可是……” “相信大哥的话。如果再遇到这个黑衣人,你当去找杨小迷才是,他可是对神偷非常感兴趣。” 司徒瑾心想,这个叶二妹运气挺好,能有幸见到神偷的真身。 晋伯突然发了话:“那神偷是男是女,你可看清了?” “嗯,小妹看清了,是位男子,个子很高。” 司徒瑾和晋伯相视一眼,司徒瑾道:“很多神偷和易容缩骨之术是相辅相成的,有时扮男有时装女,有时也会扮成垂垂老妪和垂髻幼童,掩人耳目以浑淆视听。” 没错,神偷还会隐身呢!所以晋伯表示肯定的点了点头,这两个人意见罕见地一致通过。 “可是,他看起来很有威胁,只怕会在青阳镇引起祸端。” “放心,二妹你也看到他到访水云裳了,可是并没有引起什么恶果。以后莫要害怕,报上我的名号,直接找杨小迷就是,他定会护你周全。” 她的直觉很准,那黑衣人看起来富贵无双风华盖世,绝对不是什么区区神偷!!但是司徒瑾不理会这茬,叶婉珍的希望落了空,她暗暗咬了咬牙。 叶婉珍自从那晚遇到黑衣人,就夜夜苦苦守候,可惜,那人再没来过。 万分失落的叶婉珍扼腕叹息,痛心疾首,那天的月下偶窥本是她绝好的机会,但是她却失去了! 据传贞娘子是流落到青阳的京都名媛,她美丽端庄,心性善良,举手投足大家风范,简直是一个接近完美的女子。即使如此,叶婉珍仍能感觉出来,那贞娘子并不是他什么特别的人。 叶婉珍觉得,全天下所有的女子在这种至尊风华的人面前都如尘埃,他的字典里绝对不会有“专宠”两个字。 她想了很久,决定放弃从贞娘子身上找线索,因为一旦贞娘子觉察到她的意图,只怕她连水云裳一天都呆不下去了。离开了水云裳,她就没有住处,也没有资金来源,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不能保证。饭都吃不饱,如何去找人? 那天晚上,她如同做了一个终生难忘的梦,那个夜游神一般的黑衣人在她心里深深地烙上了印痕。她羡慕黑衣人踩过房顶上的砖瓦,双脚走过的青石板,就连他推开的房门,坐过的椅子,弹奏过的琴,沾过双唇的酒杯,她都羡慕!因为,他触碰过…… 所有他接触过的东西,无论是死物还是活人,那皆是与他有缘。而她自己那晚偷窥的尊容,也不知道多少年修来的缘分! 她不甘心缘分如朝露般就此消溶,她要找到他,用尽手段逼他现身! 若是向外人透露黑衣人的行踪,定是大忌,那黑衣人极有可能会杀了她!但是叶婉珍不在乎,她只在乎自己连当个仇家的资格都没有。 叶婉珍心里清楚,她只是个一芥草民,微小的如同蚂蚁。她没有强大的家世背景,也没有异术仙方,更没有倾国倾城的美貌,她凭什么和他并肩站在一起?只怕连对方的衣角都碰不到! 都说痴迷沉醉一个人,要么得到他,要么毁了他。但是,你若连俯身下跪的机会都没有,如天地之隔那么遥远,又该怎么办? 那只有想办法让其厌恶,嫌弃,痛恨……总之,要比形同陌路强!无论再难看再狼狈不堪的方式,只要两个人在生命中有过那么一点点交集,就足矣! 有些人的爱,就是这么贱到骨头里! 她第一个想到的是杨小迷,可是她很快又自我否定了。同类是很了解同类的,那杨小迷是个左右逢源,心眼比莲藕还多的家伙,他根本不可能把她的事当成正事。若是万一杨小迷感了兴趣,也找到了那黑衣人,他定会和黑衣人单独交好,而将她叶婉珍抛到九霄云外! 所以她就想到了司徒瑾。 司徒瑾在青阳镇是有名的热血青年,性格梗直,脾气豪爽,定不会做些人前一套,背后一套的小人之事,若是他答应查案,定会全力以赴,而且也不会将她叶婉珍置之脑后。 可是叶婉珍没想到,司徒瑾竟一点也不敢兴趣,这让叶婉珍很不爽。 叶婉珍端着茶碗悄悄打量司徒瑾,只见他低头坐在案桌前,正翻看什么,手指修长有力可见骨脉,从这个角度看上去,他鼻梁高挺,睫毛浓密,浅麦色的肌肤如丝绸般细腻,一身皮甲制成的刚硬的战袍,肩膀上垂落几络柔软的碎长发,英俊中又透露着几分不羁。 ☆、六十九 即使隔着老远,司徒瑾坐那里仍透着一股高大威猛和英气勃勃,这样出色的司徒瑾虽然比不上她心里那位月夜飞仙,但是也绝对是千里挑一的人物,这让叶婉珍心里非常不舒服,因为她想到了叶剪秋。 人类世界不管如何进化,总有人内心存在着一个丛林法则,同一个起跑线上的人,如果有人比你跑的快,比你更出色,那就会有一些人会非常不爽,比如叶婉珍。 她无法回避叶剪秋比她生活要强很多的现实,她知道叶剪秋现在越来越顺风顺水,无论是金钱还是感情,都是一帆风顺。更可气的是,连外貌也越来越出众,还有修养,学识,气度等等各个方面好像都在快速成长,这样她心里堵的厉害。 在西兔儿村的洞屋里,叶婉珍一直是最闪亮最受众星捧月的那一个,父母呵护,姐姐顺从,弟弟崇拜……谁也没想到,比叶大妞还窝囊的叶大小却突然变了成现在的模样!要强好胜的她简直有些妒嫉!但是她打死也不会承认自己在嫉妒叶剪秋,如果承认,就是认可对方真的比她强! 前几日在春风包子铺,叶剪秋的一席话更是让叶婉珍如鲠在喉。 本来叶婉珍看到叶剪秋带着父母双亲又是看病又是领着吃饭,她还是挺欣慰的,也有那么一瞬间,她真的是想和叶剪秋好好相处,也许兄妹两个人可以互相比赛着进步,看看谁将来更出色!但是她却没想到,最后叶剪秋竟然说了那样的话! 野菜汤和荷包蛋?哼,无非是怪罪父母偏袒罢了! 自古皇帝爱长子,百姓爱幺儿,人之常情!十个手指伸出来还不一样长短,天下哪有公平之说!她叶婉珍就不相信,他叶剪秋若是有几个孩子,也会一样公平看待! 想她叶婉珍受了多大的委屈和牺牲啊!叶大山把两个闺女当外姓人撇的干干净净的,一心为儿子们打算,尤其是对大儿子更一颗心都捧出来了!一个当爹的对儿子俯低做小成这样,他叶剪秋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饭桌上叶大山说的那一席话,可是她叶婉珍和叶大山合算演练了很久才说出来的!没想到那叶剪秋根本不为之所动,他到底是有多硬心肠想和这个家生生撇开? 叶婉珍心里冷笑,他叶剪秋之所以如此清高孤傲,不过是仗着有人要罢了! 瞧瞧,瞧瞧,这就是人性的复杂,这也是小聪明和大智慧者的区别。 拥有大智慧的女人会不显露水的客观剖析事情的最根源,针对问题的根本下手,从而将矛盾化解于无形。她们会换位思考,眼光长远,有大局观。大智慧者从不喜欢报复不与人斗,喜欢报复喜欢与人斗者往好听点说最多只能算是一个老谋深算的谋士。大智慧者不是不表现自己,只是觉得在不恰当的环境中没有必要显露自己罢了。 其实大智慧者也不是不为自己谋利益,只是她们懂得为自己谋利益是维持自己的生存,为自己创造发挥自己才能的机会,从而审时度势,用心把握。而且这种女人通常行事伴随着善良和慈悲,不会让他人感觉到不适,是一种超脱美丽的大境界,和这种女子相处,豁然开朗,身心愉悦。 而小聪明者目光短浅,只看眼前之利。 她会第一时间从别人身上迅速找出问题,纠缠细节,却忽略了自身的行为。用自己找出来的理由说服自己,无论别人对她的论点看法如何,她都将奉为自己的道理才是正义。不可否认,小聪明者的确机灵,心思活泛,而且这种人通常都有一张巧嘴。 为亲情而牺牲真理,甚至从来就没有怀疑过这是不对的,这是小聪明者让人讨厌的最重要原因。从不吃亏的小聪明者,无知而无畏,局限的眼光和内心显示出她可怜的弱智,没有一个健康阳光的身心支配着大脑,最终也交不到真正的朋友,路会越走越窄,成不了大事。 所以,有人表面上看起来很聪明,其实在做着蠢事。 比如现在。 叶婉珍开了口:“司徒大哥,有件事不知当讲不当讲。” “嗯,说吧,不必有顾虑。” 司徒瑾对叶婉珍印象不错,如果她有什么难处,他会替叶剪秋尽一份兄长之责。可惜,叶婉珍越作越死。 叶婉珍又低下了头,一脸通红地道:“爹娘听到我大哥说的大事儿后,高兴的一夜都没睡,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特地向司徒大哥求证一下。” “他什么大事?” 叶婉珍抬起头,不好意思地看了司徒瑾一眼道:“大哥说,他很快就要成为司徒大哥府里的男妾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司徒瑾愣了一下,但是他没有否认,仍缓缓点了点头。 叶婉珍松了口气,开心地道:“我真是为大哥高兴!听父亲说,大哥小时候可丑了,人们都说越丑越有福,老天爷偏爱苦孩子,看起来还真是这样呢!大哥小时候不仅又黑又瘦,还经常生病。那鼻涕流的比小弟叶拴还厉害,还经常流到嘴巴里吃呢!头顶总是长烂疮,娘就用黄色的药石面给他抹,由于总是不好,实在没办法就给他剃了个光头,可好笑了!大哥五岁才学会说话,当时大家都当他是哑巴,后来终于开了口,爹说这叫贵人话语迟!看起来还真是极准呢!” 说完,叶婉珍一脸天真而无害的表情,好像她真的为丑小鸭大哥高兴。 司徒瑾沉默。但是一直眼观鼻,鼻观心的晋伯却皱起了眉头,这真是亲妹妹么?这么爽快的直接揭自己大哥的老底,尤其是在她哥哥最喜欢的人面前?这算是童言无忌啊,还是单纯的有些过头? “他现在身体很好。” 司徒瑾不知道接什么话茬合适。 叶婉珍开心的笑了起来:“是啊,所以大哥现在特别爱干净,非常担心像小时候那样再生病呢!尤其是再乎头发,整日担心头顶上还会流出脓水。” 司徒瑾的嘴角有些抽搐,晋伯则手托下巴饶有兴味地听。 叶婉珍仍高兴地添油加醋:“我和爹娘都不敢相信是真的呢!现在村里都传遍了,就连七里八乡的乡亲们都知道我大哥是司徒府里的新主子,每天都有人来我们家祝贺,爹娘高兴的连瓜子和茶水都置办了不少呢!这不,爹又托我从镇里买了糕点糖果,说是要招待多年没有来往过的远房的亲戚,家里连坐的地方都没了,人多的像过节般热闹!” 司徒瑾脸色终于沉了下来。 如果两人情意相投,修成正果时,不是不可以告知天下,只是他们现在根本还没有到水到渠成的地步,两人之间连对方生辰年岁都不知晓,这么就心急的到处宣扬,让人觉得有种炫耀浮夸之感,实在让他心里有些不爽! 看着司徒瑾的表情不对,晋伯不禁暗自摇头,他开口道:“丫头,这事情真是你哥说的么?据我所知,他回老家的时候可是不多。” 叶婉珍眨了眨眼睛,天真地道:“二妹我也不太清楚为什么大家都知道了,可能就是那天,我们全家在春风包子铺吃饭的时候吧!爹娘带着老家的人一起去了,很多人在饭桌上聊天,我忙着照顾弟弟们吃饭,也没有听清楚剪秋哥到底说了什么,只是大家都很高兴,一直笑呵呵的……对了,当时还有杨捕头杨大哥也在,可能他知道的比较清楚。” 杨小迷当然在,但是人家并没有一起用餐,而且抬出捕头杨小迷,这整件事情的可信度就更高了。叶婉珍相信司徒瑾并不会因为这件私事亲自去找杨小迷求证,这样嘛,猜疑就出来了。 看着司徒瑾脸色越来越严肃,叶婉珍却越来越开心,她欣喜地笑:“真是万幸呢,不管这件事是谁传出来的,总之是真的就是了!哥哥有个好归宿,我这做妹妹的也就放心了。” 叶婉珍非常骄傲,她骄傲她的“聪明”让她再一次成功的实现了目标! 叶婉珍心里暗笑,两个人无论是从外形还是出身等各方面,条件相差都很大,只怕是那叶剪秋一厢情愿罢了!若是到最后人家不要他了,被打回原形想要再回西兔儿村,只怕得看本姑娘的脸色了! 晋伯道:“叶家二妹,你不是还要回家么?背这么多东西要走到什么时辰?” 他本来是打算派人骑马送叶家二妹一程,可是他却不打算这样做了,他不忍心累着马。 “哦,对呀,我只顾说哥哥的喜事,却忘了自己给老家捎东西了!” 叶婉珍心满意足的回去了,只留下一脸愠色的司徒瑾和暗暗好笑的晋伯。 气氛沉闷了片刻后,司徒瑾终于艰难地开了口:“能丑成那个样子,倒是不易!” 晋伯也接了一句:“是啊,没想到长大后出落的还不错,是不易。” 司徒瑾忽然大笑起来,拍着桌案简直乐不可支。 他的实在是无法想像一个黑不溜秋的小家伙,流着鼻涕光着脚丫子,顶着一头小黄面儿在沙窝窝里跑来跑去的场景,说不定那个小子还穿开裆裤呢! 晋伯也有些好笑,他终于看穿了这个丫头的伪装,这是来拆她大哥的台呢!真不知道叶剪秋什么时候狠狠得罪她了,看起来这丫头是个会纠缠的麻烦人物。 叶婉珍有些用力过猛了。 ☆、七十 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梦幻般的浓雾将天地相连。 扯不开,拉不碎的白雾将荒漠中的小树林包裹,这片杂树丛生的小树林被弥漫天地的雾气滋润的透透的,就连地上的沙土也湿润的仿佛能攥出水来。 雾气中的每棵树浑身上下湿淋淋粘嗒嗒的,安静的浓雾悄悄在叶片上汇成小水滴,叶片终于承载不了水分的重量,低下头将一滴滴的水珠滑落到下方牛皮帐篷上,发出轻轻的啪嗒啪嗒的声音。 滴水声就如同春天的小雨,量小,水细,声轻,因而显得格外温柔。 牛皮帐篷还开着一个的小小的四方窗,牛皮卷帘被一根细绳穿着一枚铜钱系起,从里面隐约透着火光和哗哗的水声。 缕缕白丝绡的雾气,想偷偷从小小的窗口内溜进去一窥春光,结果小窗里却往外传出来一股股的热气,将伺机探头的雾气击散,消失于无形。 叶剪秋正在沐浴。 他站在浴桶里正往头发上浇水,显然这个浴桶太小了,准确的说更像一个超大号的水桶。但是他好在瘦小,蹲下去水也能到达胸口,还是可以洗个痛痛快快的热水澡。 这里是农场,条件艰苦,能洗上澡已经是很奢侈了。 农场靠着流沙河,滔滔不绝的河水让人眼馋。 为了解决用水,朝歌扛着铁锨来到了流沙河边。他身后远远的跟着一帮农民工,这些工人惧怕河里的黑虎鱼,均不敢上前,远远的就停下了脚步观望。 只有朝歌艺高人胆大,他独自一人走到河边下锨挖渠引水。果然,朝歌身后的水面无声无息的翻起了水花,一条黑影若隐若现。鱼未现,鳍先行,水面被一排黑色尖刀状的鱼鳍层层划开,非常引人注目。 人们在远处惊呼,焦急地大声提醒,但是朝歌不为所动仍低头干活,当众人心急火燎之时,这条如鳄鱼般丑陋的大鱼从水中一跃而起直扑朝歌,那锋利的牙齿阴森森的闪着寒光,在众人惊惶失措的呼喊声中,朝歌举起铁锨将这条黑虎鱼狠狠拍落到了水里,那黑虎鱼翻着花白的肚皮在河面上飘了很久……这可是一条成年的黑虎鱼呀,足足有几百斤重量!就那么被朝歌一下子给拍晕了! 朝歌一拍成名。 虽然他年少,但是现在农场里上上下下的对他均言听计从,包括那些从山上派下来的囚犯。这些囚犯发配者有之,流放者有之,贬谪者更是有之,且多是穷凶极恶之徒,他们面目凶恶,浑身自带煞气,披头散发戴着沉重的镣铐站成一排在树林里等候发落。 佃户村的王老汉更是战战兢兢,老天爷呀,他怎么敢指挥这些人干活哟,只怕往前面站站都要吓的尿裤子!没办法,一大家子眼睁睁看着他呢!最后王老汉喝了一斤白酒后才壮了胆,趁着脑子有些迷乎,他恭敬地上前行礼:“壮士,劳烦今日搬卸砖头,该垒墙,盖房,砌猪圈了……。” 最后几个字细如蚊讷。王老汉几十年都没有这么温柔的说过话了,最近的一次好像是洞房花烛时。 “嗯!” 也不知道是谁冷冷地应了一句,王老汉立刻退下,消失的无影无踪。 因为是承包制,王老汉没用一个外人,家里老人妇女小孩全部都来到了农场,连狗和牲畜全都牵来了,总之,能干活的不能干活的都过来了,白天王家人在地里干活,晚上一大家子都住在农场的大帐篷里。肥水不流外人田,这积极性真的是提高了。 而朝歌引来流沙河水后,则领着一帮人一口气在地里挖了三个排列在一起的大沙坑。 沙坑很快就挖好了,朝歌不知道从哪里又找来了缝制好的宽大厚实的牛皮,分别垫在三个沙坑底部,然后引水入坑。 第一个坑入水后,静止的河水很快就沉淀下来,上下两界沙水分明,但是杂质很多,落叶,枯草,鱼骨碎鳞,还有很多乱七八糟的污物。 于是朝歌拿出一条长长的粗皮管子,将皮管子一头用圆柱形的瓷状物塞进去,将管口撑的像鱼儿张着的大嘴。当然,这个圆柱体的瓷状物是一个白瓷杯制成的,去掉底部,磨掉把手,就成了两头通透的圆桶,这个东西塞到软软的皮管口,可以避免管口变形。 皮管口被撑开后,又找来细纱绷布包住管口,捆紧做成过滤网。 朝歌将捆绑过滤网的皮管放进第一个水池,就跳到二号沙坑。 他拉起皮管子的尾端,对准管口鼓着腮帮子开始运用内力往外吸水,吸出第一口水后,朝歌不敢放松,更是加大力气往外吸。很快,水流加速了,更多的水源源不断的顺着管子流淌,他这才小心地放开皮管子,飞快地从坑底跳出来。 二号坑很快就积满了水。 虽然第二个水坑里的水看起来已经很干净了,但是无奈的朝歌还得再拿一条同样炮制好的皮管子,开始将二号坑里的水再吸到三号坑里再次过滤一遍。 等到三号坑终于装满了干净的清水后,工作才算完成。他兴奋地去向叶剪秋表功,叶剪秋也非常高兴,连说了三个好字:“好好好!你快烧水去,我要洗澡!” 朝歌双眼冒火,鼻孔喷气,状如牛魔王。敢情他费了老鼻子劲弄干净的一池水不是用来做饭的,也不是用来浇地的!而是先给这个小祖宗洗澡用的! 尽管朝歌恨不得伸出手一把掐断叶剪秋那细细的脖子,但是他强咬银牙板着脸去给叶剪秋烧水去了。 不就是毁个菜园子嘛!就像欠了一辈子似的!朝歌觉得上辈子他肯定偷吃过叶剪秋家三亩西红柿,这辈子讨债鬼追来了!掏把力气对朝歌来说不算什么,他最头疼那动不动就掉金豆豆的人! 自打叶剪秋来到农场,就向朝歌提出了很多条件。他要干五天休息两天,还要什么工资,还要每天洗澡,还要单人宿舍,还要住在风景优美小鸟啾啾的小树林里,还要一个通风良好,属于自己的一个卫生间…… 矫情!为什么在大哥面前的叶剪秋温顺能干,任劳任怨的像头黄牛,可他朝歌面前的叶剪秋却这么矫情? 没有理会肺都要气炸的朝歌,叶剪秋仍低头扳着手指还在想着什么。朝歌终于忍不住“腾”的伸手抓住他的……肩膀。 叶剪秋吃惊的抬起了头,朝歌强挤一丝笑容道:“农忙时咱们都不休息,农闲时可以放长假;等农场赚钱了最后结算工钱,定不会少你一文;吃喝住行农场全包;这里的马随便骑,衣服随便穿;伙食上我吃什么你吃什么,决不搞特殊;洗澡可以有;单身宿舍可以有;个人卫生间也可以有……” 叶剪秋看着朝歌那张几乎狰狞的笑脸,想了想,也对。 农忙的时候是没有时间休息,等农闲的时候可以度个长假。工钱嘛等农场赚钱了才说也不迟,说不定分红不少,他可是大股东,入的可是技术股!农场全包吃喝住行,看起来倒也不错,只要不和那些令人头皮发麻的囚犯们挤在一起就可以。毕竟可以洗澡,可以住单间,可以有独立的卫生间,安居才能乐业,这还求什么呢? 朝歌做的很不错了,其实他也不是太讲究的,为人民服务嘛!那就上班吧! 结果…… “朝歌!!” 叶剪秋的咆哮声在树林里回荡,惊起林中一群飞鸟。 正在干活的朝歌将锄头一扔,捂着耳朵就跑! 什么单人宿舍啊,这分明是一个大仓库好不好?! 叶剪秋看着树林下面的大牛皮帐篷欲哭无泪,里面放满了乱七八糟的东西。农具,种子,肥料,饲料,粮食,碳石,炊具,调料,马鞍,马蹬,水桶,扁担……角落里还有一双叶剪秋曾经给朝歌做的一双皮靴子!准错不了!上面满是李氏扎的小洞孔!还臭哄哄的! 还有两只羊!这两只浑身黝黑的盘角大山羊被拴在帐篷里准备当伙食备用,非常无辜的啃着地上的树叶,拉了一地的膻味十足的黑球球…… 所谓单独的卫生间,就是在这个牛皮帐篷后面,简单的用铁锨在沙地上刨了个大长坑,上面随便扔了两块垫脚的青砖,周四用块牛皮一围就完事儿!而且青砖扔的极不走心,一块前一块后,死朝歌!你解手都是劈叉式的啊! 叶剪秋仰天哀叹一声。 上了当的叶剪秋死活不肯在洗澡的问题上被糊弄了,他亲自设计图纸,什么地方挖坑,如何防止渗水,如何利用做皮筏子的原理制皮管子,如何利用虹吸式引水入坑…… 朝歌趴在叶剪秋身边看着对方写写画画很专心,最后他吃惊地道:“这样就能用上干净的水吗?” “对。” “那就不用喝泥水了?” “当然,你想得结石病啊?” 朝歌开心的去干活了,很努力也很投入,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成品后的清水第一次使用竟是被叶剪秋洗澡去了! 热水烧开前,叶剪秋迫不及待的指挥朝歌找一个浴桶,朝歌板着脸来到拴马的地方,将正在吃草的马推到一边,不理会马喷气的鼻孔比他还大,毫不犹豫地将盛满草料的大木桶子倒个底朝天,然后往地上随便磕了磕就拎回去交差了。 正在洗澡的叶剪秋觉得帐篷内的味道有些不对劲,他抬起胳膊闻了闻自己身上,没有什么特别的啊?为什么总闻到一股骡马草粪的味道? 帐篷中央生了一大堆碳火,晚上不仅除湿而且暖和。 山羊被他牵到拴马的地方去了,种子播种完毕后的口袋一一叠起来备用,炊具和粮食调料单独放在一角,饲料和家具放置另一处,就连朝歌的靴子也扔到他怀里了,帐篷内终于收拾的干干净净,所有的东西都分门别类的归整完毕。 看着一尘不染的宽大帐篷,心里舒服了很多。 那正在燃烧的炭火旁边,正是他自己精心铺好的“榻榻米”。 松软的沙地上铺着一个草垫子,草垫子上又铺了一个毛毡子,毛毡子上又铺了一个厚垫子,厚垫子上又铺了一个棉单子,棉子上放了一个薄被子……总而言之,这是一个叶剪秋非常喜欢的小窝子! 床头那天蓝色方格的大枕头边,还摆了一盆花开正艳的蟹爪兰,那蟹爪兰用小木棍撑着足足二尺多高,一朵朵桃红色的鲜花从上倾泻而下,吐露着细细的花蕊,一室芬芳。 叶剪秋沐浴完毕后,就换上自己的睡袍。 这是一件非常轻软的和式白色绸料睡袍,睡袍裹身通身无扣,只靠腰间一带束起。下摆垂到小腿处,两个袖子宽大却并不长,只到小臂处,宽松又方便。衣袍上面的图案是若隐若现的片片白色暗纹柳叶,在忽明忽暗的光线下,就如同一把把银光闪闪的的柳叶飞刀。 这个睡袍是他最奢侈的一件衣服,当初李氏做好时,还不停地夸:“小秋很适合白色,穿上去定如一位高洁的书香子弟。” 叶剪秋笑,他是做不来什么儒雅文人的,这个世界书生的礼仪繁复,而且读书人咬文嚼字皆是文章,只怕他会被生生累死,还是开开心心的做一个小农场主吧。 想起离别时司徒瑾那张疲惫的脸,终究还是没有放心,去农场前悄悄去了署衙看了他一眼。 司徒瑾正领着军士们训练,宽阔的校场上,只见司徒瑾掷出自己的长刀,“嗖”的一声飞刀入峭,刀身颤抖着高高嵌在石头垒成的墙壁上,司徒瑾飞身上去,单手持刀一口气做了上百个单臂引体向上,引起一片叫好声! 司徒瑾又训练军士们三位一体上墙术,军士们三人一组配合敏捷,你蹲我踩,跃墙互拉,速度飞快地跳过高高的围墙……这些年轻的军士,朝气蓬勃的脸如同红高梁,身躯结实的如同黑土地,每一位都是守卫家园的勇士。 而双手负后,一脸严肃正踱来踱去,大声训练军士们的司徒瑾,则是他叶剪秋心目中的英雄! 叶剪秋看了很久,最终没有打扰悄悄离去。他明白,在有些领域自己无法和他并肩战斗,那就各自分工,各显其能吧!将来那军功章上也会有他的一半…… 叶剪秋轻轻系上白绸腰带,穿上夹脚的人字皮托鞋,啪嗒啪嗒就来到自己的榻榻米前,将长发拢到前方,静静地烤着一头湿漉漉的长发。 真是三千烦恼丝。 姑姑曾经说过,她年轻的时候,女孩子们拥有一头长头发可是很值钱的,一头长发可以换很多东西,传的最邪乎的是,听说有人曾用长发换了一辆自行车,在那个年代自行车可是三大件之一呀,价格不菲。虽然姑姑没有见过真的有人换了辆自行车,但是仍留着长发准备换东西。姑姑说,她就用一条黑亮的辫子换过几斤麦芽糖,弟弟喜欢吃甜的。 可惜,当时他年纪小,听姑姑讲这些事的时候注意力只集中在麦芽糖上,现在想起来,那个爱吃糖的弟弟,是他的父亲吗? ☆、七十一 午夜梦回,又遇亲人。 姑姑伸出双手摸着他的头发,他的脸颊,又摸摸他的双手,永远对他慈爱的笑:“小秋真结实。” 然后姑姑从兜里掏出一把薄荷糖塞到他手里。这种糖是那种最老式的,绿白相间,螺丝花纹,两元钱一包…… 姑姑永远把他当小孩子,而且姑姑年纪越大,越觉得他小,越发惹人怜爱。不是摸索着给他煮鸡蛋,就是给他抓糖,甚至有一次村口有人卖糖人,姑姑还买一个孙悟空给他…… 只有在梦里才能相见呵!叶剪秋擦了把湿湿的眼睛。 此时,只听到帐篷的木门一响,一个不速之客推门就进来了。 “朝歌,你怎么不在你那个帐篷呆着去?” 天色已经很晚了,他习惯早睡早起。 朝歌听到对方言语疏远很不乐意,黑着脸走过来丢给叶剪秋一个东西:“给你,抹抹手腕!” 拜司徒瑾所赐,他的手腕到现在还没有消肿,人家朝歌这是一片好心来给他送药来了。 叶剪秋有些脸红,但他知错就改,立刻真诚地道:“朝歌,刚才我言重了。” 朝歌冷哼了一声,转身就走,刚来到门口,叶剪秋又叫住了他:“朝歌,别走!” “什么事?”朝歌回头。 “盒子打不开……” 叶剪秋面有愧色的药盒子递给了朝歌。真没想到,这药盒子盖扣的那么紧,而且滑溜溜的。他的手疼使不上劲,只好请朝歌帮忙。 朝歌三下五除二就打开了盒子,然后一屁股坐在榻榻米上,主动拉起叶剪秋的手腕小心地涂抹了起来。 叶剪秋本不想劳烦别人,但是对方一番好意不忍拒绝,还是乖乖地将手腕送了过去,手腕的清凉让他感到舒适无比,肿痛的感觉顿时少了很多。 唉,这个司徒瑾,定是疲惫中将他当成传说中的“刺客”了,才会下这么狠的手。直到现在,手腕仍红肿难耐,骨头都是疼的,真不知道当时他在想些什么,竟如此紧张。 两个人分别了这么多天,那句“有情岂在朝朝暮暮”简直苍白无力,好像天下所有的军属都有一个共通的事实,那就是聚少离多。 叶剪秋本想古典式浪漫一下,来个鸿雁传书寄相思,可是抬笔重如千金,迟迟未能下笔落字。有句话叫“字如其人”,一手虫爬式的字体让他胆怯的不敢下笔,那司徒瑾的字体可是非常刚劲有力,浑洒自如的简直和他的人一样帅!这使得他自惭形秽。 怎么办呢?之乎者也不擅长,语法皆不通,只好附庸风雅寄了一片白棉布。 不写情词不写诗,一方素帕寄心知。心知拿了颠倒看,横也丝来竖也丝……满满的都是相思啊! 司徒瑾不会不明白给扔了吧? 没关系,还有晋伯呢,身为军师的他定会解其意。情商这回事啊,好像两个人都不太高……叶剪秋无奈地挠了挠头,抬眼看着面前的朝歌,心里又多了一层担忧。 朝歌是个美人,但他尤自不知。而且这个美人很豪放,他自己更是浑然不觉。 这让身为兄长的叶剪秋有些发愁。没错,任何司徒瑾的兄弟,也是他的兄弟! 和司徒瑾那英气勃勃的帅气不同,朝歌属于另一种美。 朝歌的脸部线条非常柔和温婉,尤其是在火光照映下的朝歌非常漂亮。眼波潋艳如水,眉毛修长秀气,睫毛浓密且卷翘,高鼻粉唇,下巴精致,锁骨分明,而且他皮肤极佳,如同牛奶般细腻紧致。 这样凝脂如玉的皮肤可是在这个干燥多沙的地方很少见的,朝歌一出现,他这张脸就如同水晶般耀眼。 朝歌年少,青涩鲜嫩。他那双正在涂抹药膏的手指洁白的几近透明,一头黑发随意的披在脑后,眉眼如黛,眼白纯的发蓝,面容如同水墨画般清雅,怎么看都是一个古典的东方美人。 如果朝歌微微一笑,绝对有风光霁月倾城之姿。 可惜……这个美人的表情举止生生将他一张好底子破坏了不少。 朝歌不苟言笑,一张脸似冰山,三尺内均能感到逼人的寒气。他脾气也暴,动不就爱生气,好像所有人都欠他钱似的。而且朝歌生气时总抬着下巴,鼻孔张的很大,很多次叶剪秋都能感受到头顶上喷来的气体,总让人能联想到某种大型猫科动物。 朝歌吃饭时喜欢将一条腿大大咧咧的蹬在凳子上不停的抖动,就像上了发条。总之,朝歌根本没有一个美人的自觉……尤其是,这个美人不喜欢穿衣服! 第17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8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18节 在农场干活时,朝歌总是光着膀子跑来跑去。 朝歌那细白如瓷的肌肤在阳光下怎么也晒不黑,他越热脸庞就越发粉嫩娇艳,身上也是白里透粉,整个人如同春天盛开的桃花般艳丽。 尽管朝歌脸庞长相秀美,但是身材却很料。 薄薄的肌肉结实紧致,隐约而现的块块腹肌结实而不夸张,腰肢劲瘦而坚韧有力,尤其是胸口那两颗红樱,坦坦荡荡的让人一览无遗。那条肥大的裤子总是不好好穿,裤腰堪堪只挂在胯边,人鱼线都快露到尽头了,仿佛吹一口气,那裤子就会滑落到脚脖子! 朝歌不善于打理自己的头发,随便找根发带将头发一拢一系就扛着锄头上了农田,一弯腰头发就散落开来,乌黑的头发散落在脸庞,配上他眉眼清丽的脸,绝对比女孩子还美艳三分,让所有见过他的人都挪不开眼睛! 在农场干活的人,尤其是那些被派来干活的囚犯,他们毫不避讳的眼光肆无忌惮的看着烈日下奔走的美人朝歌,津津有味地如同欣赏着一幅行走的活春宫。 唉,这个漂亮而又不拘小节的朝歌! 叶剪秋翻出一件自己垮海大桥式的白背心丢给朝歌,朝歌皱着眉头拿着这片布在手里翻来翻去不想穿,叶剪秋不由分说掂着脚给他套上,虽然朝歌没有司徒瑾高大,但是对叶剪秋来说,个头仍是不低。 等朝歌终于穿了那件背心后,叶剪秋不禁捂住了脸。 朝歌穿的那件背心明显有些窄小,不仅紧紧的箍住了他的上半身,而且成功地将他宽肩细腰的线条也给箍出来了!一干活,前露肚脐后露腰窝,那胸口前隔着薄布隐约突出来的两点更是让人目瞪口呆……这种犹抱琵琶的装束好像更诱惑了,人们看向朝歌的目光更显得火辣。 如果不是朝歌有一身出神入化的功夫,无人敢打他的主意,只怕分分钟就被人拖进小树林辣手摧花! 三个大水坑是个绝对的诱惑,朝歌已经往水坑那边瞟了好几次,叶剪秋非常担心这个朝歌将自己脱的光光的去戏水游泳,这事儿他真干的出来! 做为“长辈”,真是操不完的心! 等叶剪秋终于又翻出一件短袖t恤给朝歌换上时,朝歌不耐烦:“都是男子,怕什么?” “你被人占便宜了。” 叶剪秋低下头将他快要掉下来的裤子往上狠狠提了提,一口气提过小草丛生的肚脐后,将束腰紧紧的系上。 朝歌又揉了揉鼻子:“放心,雄鹰是飞不出巢穴的。” “……” 对于朝歌,叶剪秋是爱护的。 叶剪秋觉得自己运气挺好,在府里和马友道,马婶子,小溪,采霜等人都相处的如同家人。做生意又遇上了顾树林,像个朋友似的既信任又省心。虽然辛苦些,但是日子还是很快乐的。 这次来到农场,又重新换了个环境和同事,一切都很顺利。他虽然认识朝歌时间是最长的,但是双方并没有深入了解过,这次农场的合作,他渐渐的摸清了朝歌的脾气和性格。 其实朝歌外冷内热,人也很单纯,更重要的是他很听话,让他干什么就干什么,尽管脸上的表情永远都不那么乐意,不乐意的连他都能看出来朝歌想揍人……想揍他。 真是一个非常完美的家常版弟弟。 叶剪秋是一个宁肯挨饿也得将自己清洁干净的人,所以朝歌辛苦的给他引来清水,他是非常感谢的,只是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在朝歌面前如此轻松自在而且任性,连声谢谢也懒的给他。 虽然朝歌表情不悦,但是叶剪秋却有种被包容的快感。 农场的头几天,朝歌并没有让他干重活,只是让他将所有的种子用手从上到下全部翻一遍,然后就可以休息。这样的逍遥和轻松是他很少享受过的,当他奢侈的躺在树林中的吊床上,晃荡着一只脚无聊地哼“大王叫我来巡山”时,远远地看到朝歌端着饭菜给他送过来,叶剪秋惊的立刻翻身坐起! 如果不是朝歌亲自将一盆热乎乎的饭端在他面前,就连他叶剪秋自己都快忘了,其实,他完全可以过上这种望风听月,闲花弄草的生活……这种认知让他委屈的眼睛发酸。 自从他来到这个世界后,就一直在忙碌。每天一睁眼,就是做饭,干活,挣钱……这还是第一次,有人给他做饭! 这简直是……让人回味久久。 虽然朝歌做的饭不怎么样,每顿都是千篇一律的炖肉配大锅盔,但是这已经足够让某些人感动了,感动的让他想起了还有几件衣服没有洗…… 其实朝歌也很心塞。一个看起来温柔的像小猫,安静的似兔子的人,其实是个会咬人的小老虎,也会生气发火呲牙亮爪子!这样的叶剪秋恐怕谁都没有见过!只有他朝歌一个人见识到这个真实版的叶剪秋,也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 初随林霭动,稍共夜凉分。窗迥侵灯冷,庭虚近水闻。 帐篷内,除了炭火的偶尔崩出火星的声音外,就是隐约可闻细小如雨的滴嗒声。 夜晚很安静,炭火很温暖,气氛很融洽,伙伴很可爱……美好的想让人交换一下秘密。 叶剪秋咳嗽了两声,定定心神,对朝歌道:“朝歌,我们好好谈谈吧?” 朝歌抬起他水雾般的凤眼,皱起眉头一声冷哼,美好的画面顿时毁了大半。 “你又想干什么?澡也洗了,饭也给你做了,连药也给你找了……” “朝歌,你误会了,我们谈谈正事。” 看叶剪秋脸色凝重,朝歌的神情也严肃了起来:“是什么事?” 叶剪秋看着眼前的那盆炭火,心事重重地一字一顿地道:“你们是不是早就知道了?” ☆、七十二 听到叶剪秋终于开了口,朝歌反而坦然了。 早就是一个心知肚明事情,只不过差捅破最后一层薄纸罢了。 朝歌道:“没错,我们早就知道。” 叶剪秋低头,喃喃道:“你们既然知道,为什么……” 为什么你们不好奇?为什么不你们就不好奇呢? 叶剪秋觉得不可思议,不管怎么说,异于常人这种事情,也是惊天骇俗的,可是对方既然早就知道了,为何如此沉得住气?尤其是关系亲密的司徒瑾,更是连提都没有提过。 叶剪秋抬起头,双手一摊,不解地道:“朝歌,你们为什么不吃惊?我、我和别人不一样啊!” 你看我,我可是开了挂,拥有金手指的人啊,为什么不看我? 看某人自我感觉良好,朝歌不由得嗤了一声,好笑道:“你的确和别人不一样,我们并不奇怪。” “大人和晋伯都不奇怪?” 朝歌摇摇头:“我们三人虽然惊讶,但也在意料之中。” “此话何解?” 叶剪秋更吃惊了。 朝歌吐口气直直的往身后“扑嗵”一躺,舒舒服服的在榻榻米上蹭了蹭,又软又喧,而且一股好闻的清香味。这个叶剪秋倒挺会享受,连个地铺都比别人铺的舒坦! 叶剪秋焦急,恨不得踹朝歌两脚。 “朝歌,你若不说,今天别想走出这个门!” “求之不得!” 朝歌伸手想去脱鞋。 叶剪秋急忙抓住他的手:“朝歌,你快说吧,回头你想吃什么只管说,我给你……变出来就是。” 朝歌得意地一勾嘴角,懒洋洋地将双手枕在脑后,眼睛看着帐篷顶,不紧不慢地道:“这青阳镇,远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 “哦?有什么故事么?” 叶剪秋好奇侧身躺在朝歌身边,歪着头乖乖地一手托腮,如瀑的长发几乎铺了半床,双眼放亮的看着朝歌。他心里有个直觉,今天晚上,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夜晚! 火苗摇曳,篷顶沙沙,真是一个听故事的好气氛,最好是一个能让他听着就睡不着觉的故事! “当年太祖打天下时,曾经说过一句话——得青阳者得天下。世人不知何意,只以为这小小的青阳镇富贵得风流,一片太平景像罢了。其实是另有深意。” 叶剪秋超爱听这种年代久远的传奇类故事,光是这个开头就让他兴奋的脸蛋发红。 “快接着说!”不由得心急推了朝歌一把。 朝歌挑起嘴角,罕见的温柔一笑,顿时满屋华彩,这个故事好听也极养眼。 “这青阳镇,不过是当年太祖打江山时从螭国夺来的。得手后,皇家立刻将鹰头山附近几座山头统统划为皇家狩猎场,在山腰处还重新修缮了一个无比奢华的皇家园林——紫云山庄。目的就是让皇族经常来此避暑游玩,其实,这种表面游山玩水的行为只是欲盖弥彰,里面暗藏玄机。” 叶剪秋眼睛瞪大了,青阳镇果然有问题! “很早就有传言说鹰头山有灵气,是仙界遗留在大陆的唯一一座有灵气的山峰。据传登顶峰者可与日月星辰对话,可与江河湖海交谈,有机缘者可得道飞升成仙。当年赵氏一族打天下,有人说赵氏皇族子弟身上均有先古血脉传承,得鹰头山日月精华之灵开化恢复先古神灵之身,因此才受之天命,继承大统。所以,很多开国将领也被传言是天庭诸神下界保赵氏一族,南征北战,直到四方平定,天下一统后,又一一悄悄重归仙界。所以,有人说皇帝曾想登上这最雄伟的鹰头山报群神之功,可惜只是传闻,皇族们只是游玩,并没有真正举行过登禅大典。” 传言,据传,有人说,传闻……总之,都是美丽的幻想。有些自然现像古代无法解释,加上人为的渲染会更离奇,所以自古民间传说都有些虚幻,叶剪秋的反应还算平静。 “鹰头山上曾有寺庙?” “是的。” “那虽然没有封禅,可是皇家也举行过祭祀天地的仪式?” “没错。” 那为什么不直接进行封禅大典呢?真是奇怪,皇帝们都爱玩君权神授这一套。 譬如现世历史上的泰山封禅,已成为经典,封禅仪式无一不宏大奢侈,帝王们恨不得宣扬四海皆知,来证明自己受命于天,是真正的天子。 封禅祭祀成为历史上一种极其隆重的旷世大典,被人认为凡是异性而起或功高显德的帝王,天神必将赐予吉祥的“符瑞”,他便有资格到泰山报告成功,答谢受命于天之恩,这便形成封禅大典的传统。 其实古代很多帝王也并没有参加封禅的历史,却照样能够成为“千古一帝”,真正的有德之君是不需要这种劳民伤财的“噱头”的。 而青鸾国的皇帝秘密举行类似封禅的仪式,连朝歌都知道的清清楚楚,其实也是半遮半掩吧,估计这样更能趁托皇族的高贵和神秘。而那些天降祥瑞是什么?古称“麟凤五灵,王者之嘉瑞也。”是最高等级的瑞兆,莫不是像黑鹰那样的天地灵物? 想起不同寻常的黑鹰,叶剪秋心里一动。 “真的有神仙?” “有这个可能。” “真的?” “只能说极有可能。” 朝歌怀疑的是几个月前杨小迷带领他和司徒瑾看到的变成人皮的异族……人?神?魔? 而叶剪秋则想到了传统神话故事,他惊讶的张大嘴巴,神仙!!原来那天上让人眼花缭乱的五彩祥云果然是有端倪的! 叶剪秋开心的大笑,他觉得自己来值了! 朝歌不予理睬欢天喜地的某人,继续道:“子不语怪力乱神。我们其实并不相信,因为我们三人从未见过什么神仙。而且,每位当权者都有个毛病,喜欢神化自己来震慑臣民,从而收拢人心。可是,当我和大哥,晋伯三人来到青阳驻防巡查时无意中发现,除了一些野兽有异常外,也发了一个最重要的异变——那就是人。” 神仙有没有还待考证,但是异能者却是真的存在。 异族和神仙比档次可差远了,但是叶剪秋仍很感兴趣。 “那为何这么神奇美丽的青阳镇,现在却成了这幅模样?是因为异族的存在么?” 听到这句话,朝歌的表情异常冷漠,清丽绝尘的脸冰冷的如同雕塑。 他声音低沉地道:“由于最高的当权者本身就是位异能者,所以,他最厌恶的就是不好控制的同类。这青阳镇和鹰头山之所以同时严重受创,其实是有人使用异能故意为之,他不惜毁坏苍松翠柏,沉潭峡谷的鹰头山脉,也不惜残害万千生灵的青阳镇,只为异能者越少越少,少到最好一个都没有。这样,有人就可以高居万人之上,安心的享受千秋大业。” 人类是天地之灵,所以人是最可怕的生物。由于人性的复杂和凶残程度远比其它生物更难捉摸,尤其是异变的强大同类,不管对方变成什么模样,让人本能的心生恐惧。 叶剪秋脸色紧张了起来,他可是早就听说过当年青阳因为受灾死了很多人,如果这场灾难是人为制造的话,那就太可怕了!他吓得紧紧的趴在床上,撅着屁股将头埋在手心。看到驼鸟一般的叶剪秋,朝歌淡淡一笑,沉静的他和白天判若两人。 趴在床上的叶剪秋脸色发白地闷闷道:“异变的人多么?” “不多,万里无一。” “其它地方有么?” “吾不知。” “你可知有几位异能者?” “据我掌握在册的,仅有五位。这些人基本上神龙见首不见尾,如羚羊挂角,隐藏很深。但有偶露踪迹者,被我们死死追查后登记在册,虽无名无姓,又不知其尊容,但有具体行事记录,有隐身,飞行,幻化,也有……会种菜的。” 叶剪秋脸红。他就是异能者队伍里最“菜”的那一个! 叶剪秋暗想,上位者果然都是心狠手辣之人,这朝廷政治纷争也真是复杂。 他有些忐忑,本能的不喜欢这种唯我独尊的封建王朝,杀伐决断太过血腥,动不动就株连灭族,和他原本安逸的生活差距太远。 朝歌又道:“这青阳的破败说明灵气几乎消失殆尽,尤其是鹰头山,已经死气沉沉,已经不再出现异能之人。青阳镇越是这样残破不堪,上锋越会心安。甚至有谣言称,青阳镇是不吉之地,很多人避而远之。” 叶剪秋好奇:“这样的做法不是釜底抽薪么?老百姓没有了异能者,那未来皇族子孙岂不是也没有了得到异能的机会?” 毁了青阳镇和鹰头山不亚于杀鸡取卵,两败俱伤。 听到叶剪秋的话,朝歌陷入了深思,半晌,他终于摇摇头道:“很多谜团连我也不能知晓。即使如此,朝廷并没有完全放过,目前在青阳镇,仍有隐藏在民间的大内侍卫,留心探查异能者,发现一个,立即处死!” 叶剪秋吓的脸都白了:“那我岂不是很危险?” 朝歌点头:“若不是大哥和我们暗地保护,只怕你早就出事了,毕竟你是五人之一。” 而且又那么笨!但是朝歌忍住没有开口,他已经瞟到角落的水盆里有待洗的衣物了。 叶剪秋叹气,原来他的安全只是别人背后默默的付出换来的。同时他又有种被人窥探般不舒服感,他的一举一动早就有人知晓,只是他一直被蒙在鼓里。好在对方出于善意,叶剪秋很快就原谅了这种侵扰他隐私的行为。 但是他又随即恼怒:“当初曹五想要害我,为何没有人来救?”既然有保镖,为何仍被人打? 朝歌翻了一个白眼:“若你连曹五都对付不了,你的异能还有个屁用!” 叶剪秋觉得自己找到了组织:“我想见见其它五人。” “连我也不知道都是谁。” “你不是认识我嘛。” “你太弱。” “……” 今天晚上收获很大,叶剪秋没有失望。 他觉得自己的心轻盈的要飞了起来,飞过遮天浓雾,穿过厚厚云霄飞到了苍穹之上,去触摸那灿烂星辰和银色月亮…… 传说在遥远天上,闪耀着光芒。 有一座美丽的城,隐隐漂浮在云中央。 不知道它的模样,也要为找到它方向。 但愿能够向天空飞去,找到梦中的地方。 背上那充满希望的行囊,追寻着理想。 在天空的那座城,有小野花飘香…… 看着叶剪秋出神的看向远方,朝歌默默扭过脸。 五人么?如果连他的黑鹰也算上的话,估计正好够数。只是将来就说不准了,有些人仍在慢慢觉醒,有些人已觉醒却浑然不知,仿佛忘尽了前尘往事…… 朝歌自从来到了农场,再也没有踏足过鹰头山。因为天晶石作坊的事,相处多年的好兄弟之间有了裂痕,司徒瑾对他已经心存芥蒂。 看到叶剪秋红肿的手腕,朝歌轻叹。当初从人贩子手里买下他,当然有原因的,只怕这个人,也被连累了…… 少年的表情黯然,眼神中充满了倔强和忧伤。 ☆、七十三 西兔儿村。 山岭绵绵,大石景景。 这些依山而建的村落,因为高岗有上有下,均借助地势而建,所以规格并不统一。横平竖直,高低错落,虚实相间,上百户人家居住的洞屋似层楼叠榭般,使得村景反而耐看许多。 虽然路上仍有新鲜的牲畜粪便,但是仍有看不尽的风景,这个西兔儿村,几棵干瘦的树下满眼都是石制用品。石盆,石缸,石槽,石碾,石桌,石凳,石窑,石制的家畜栏……就连村口那老少爷们常聚坐在一起聊天打屁的厚石墩子上,都有很明显的一钎一钎凿出来的痕迹。 因为家家户户都不缺石材,又都会打石的手艺,所以这些石制品就那么随意的堆在路边,默默地等待有人来买,或是主人拿走去卖。 正午时分,太阳毒辣,人们几乎都躲避在洞屋内清凉,路上鲜有行人。随着一曲乡间小调,从远处晃晃悠悠走来一个人。 “小小手巾四方方,未曾买来送才郎呀,有心送才郎,有心送才郎。洒上花露揣在郎身上,想起妹妹闻闻手巾香……” “小小荷包穗长长,未曾绣起送才郎呀,有心送才郎,有心送才郎。送与才郎揣在你身上,想起妹妹观看荷包样……” 叶大山精神不错,哼着小艳曲儿,心情愉快地背着双手走在西兔儿村的乡村小道上。 叶大山终于换上了得体的烟灰色棉衣短打,连头上包的帕子也是崭新的雪白,脚上再也不是晃晃荡荡的大鞋壳子,而是合脚的一双黑色千层底的新鞋。 只是这脚上的新鞋得不时小心躲避路上一滩滩的皮狙粪和羊粪球,叶大山暗暗发牢骚,这村里人愈发懒了,天热都不出来干活啦?这些都是肥料啊,就这么白瞎了,回头得让叶拴提个粪筐子来捡! 随即叶大山又笑了起来,这粪捡不捡也不碍事,将来说不定就不指望种地过日月了。 心情不错的叶大山得到一个可靠的消息,刘庄头说军团的农场要收大网子,一张网子要五个铜板,有多少收多少。军团收网子不是用来打渔,更不是用来捉鸟,听说那用白麻草织成网眼密集的大网子,是撑在田间地头收集雾水的! 用大草网收雾水浇地?这年头净出能人! 这可是个好买卖啊!甭是谁出的主意,总之能挣钱就是了。他叶大山已经和他自己家的亲戚商量好了,他负责收网,三个大网十个钱,然后他负责去卖,这一出手就能赚差不多一倍的钱。 赔?他家大小在农场做工,别人的网收不收不好说,他爹的网还会不收么?稳赚不赔! 现在这个叶大山正是刚从他三杠叔,二黑叔家商量完合作织网的事出来。 叶大山在村里辈分低,这两位叔字辈的亲戚其实都和叶大山差不多的年岁,那满地跑的孩子,有的还追着一脸皱纹的叶大山喊哥。 这种事情让叶大山很是郁闷而又无奈。他还好一些,但是叶拴就不干了,看到和他同龄的孩子得喊叔就发火,总是偷偷的和人打架。叶大山好话笑脸不知道陪了多少,好在都是自家亲戚,也就不了了之。 叶大山看着地边已经齐腰的庄稼,停住了脚步,嗨嗨长叹几声。 穷怕了!怂够了!也窝囊够了! 不管是青阳镇是富有还是落魄,他叶大山就没发达过。以前他也只是个普通农户,日出而做,日落而息,死守着薄田生活。若不是他有个青阳镇的好户藉,外地的女子争先往青阳嫁,他这才能连娶两个老婆。自打青阳变天后,他就更穷了,往洞屋,吃野菜,喝盐汤,连个棉布衣都穿不起,一件皮袄子能穿几年。 叶大山知道自己其实很胆小懦弱,当年大姐嫁的那户婆家人刻薄虐待,想找他这个娘家兄弟来出出头,结果叶大山来到大姐家吓的连句话都不敢说,看到人高马大的姐夫和他几个兄弟,他立刻反劝自家姐姐,要大度,要贤慧,要有妇德……结果,大姐直到临死都没有再找过他。 由于没钱没本事,逢年过节去老丈人家走亲戚,老丈人家连个饭都不想管,即使偶尔和其它几位连襟坐在一起,他也是坐角落里,只有陪笑闷吃的份,那几个连襟相谈甚欢,没一个人理他!就连小孩子也会提着他的耳朵捉弄他,都觉得他好欺负! 村里的女人更可恨,尤其是那几个泼辣妇,她们聚在一起聊天,根本不避讳从身边经过的叶大山,聊什么月信之类的,这可根本没把他叶大山当男人看呀!真是耻辱! 叶大山若是受了欺负,竟还是家里的二丫头来替他这个爹出头,连哭带骂,能从村头骂到村尾,骂得家家关门闭户,没人敢出声。虽然二丫头也挨过打,也吃过亏,但是二丫头胆大记仇,凡是和她有过矛盾的人家,她早晚都要一一清算。 过了很长时间,甚至是好几年后,村里有人丢了羊,有人无缘无故的被烧了庄稼,有人家养皮狙被砍伤……人们都猜不出原因,只好归结外村的无赖搞鬼。 只有叶大山了解二丫头的脾气,他仔细回想后,不禁吓了一身冷汗,这些可都是和二妞打过架的人家呀!为了脱嫌,就连他们叶大山自己家,皮狙也被砍了一刀!吓得叶大山哆嗦的几天睡不着觉,但是二妞仍是笑容甜甜,见人就打招呼…… 叶大山虽然害怕,但是心里却佩服的要命!这个二妞比她爹强,甚至比她这一大家子都强!有心机,胆子大,下手狠! 他曾担心二妞悍名太盛,将来不好嫁人,可是老天保佑哩!二妞可比大小还有姻缘福!上次二妞回家,还是一个不爱说话总是微笑的贵公子亲自送来的!虽然那位公子相貌普通了些,可是那气度比春风包子铺的小禾还好,双目不离二妞,围着闺女团团转,看起来中意的很!这使得村里等着看二妞当老姑娘笑话的那些娘们儿鼻子都快气歪了! 想起二妞叶大山叹口气扒拉把脸,将头上的帕子往下拉了拉。虽然他是一家之主,但是家里的大事小情他都和二妞商量,几乎都是二妞拿主意。这个二妞,将来定不会亏待,等他叶大山真的有发达的那一天,私底下悄悄塞些钱就是。至于儿子嘛,看来根本不需要他的帮衬…… 想到儿子,叶大山有些发愁,这个儿子好像越长越有脾气,而且看起来非常执拗,倔强。不管你说啥,他脸上都很平静,可他脸上越是平静,叶大山越是觉得心里发毛。 他其实并不在乎儿子心里对他有什么看法,毕竟是自家儿子,他想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外人面前,一定要誓死要保住这来之不易的声望! 糊涂的叶大山心里正暗自合计,手里的银子不多了,该是时候想办法再从大小手里拿来一些用了。大小这孩子也是的,非得让他爹主动去开口,自己就不能学学二妞主动给一回么?总之,儿子的东西就是他的东西,包括钱! 想到这里,叶大山就来气,脸色也沉了下来,恨不得立刻去找儿子要钱。 唉呀不成哩! 现在大小可是人家巡检史大人的屋里人,这咋办? 叶大山又突然开心的笑了,怕甚!那司徒大人将来可是他的婿!也是他的儿!他一个长辈有困难,这儿婿会不管?哈哈!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用的牌了! 叶大山高兴的好像把一件最重要的事情给忽略了,他选择性的忘掉儿子已经被他卖掉的事实,也忘了自己的名字——大山……父爱如山。 心里轻松的叶大山又哼着小曲儿继续走,迎面遇到几个在路上捡粪的村民,大家热情的和他打招呼,叶大山派头十足,扛着并不显眼的肚子,矜持着双手负后一一点头示意,等村民们走过后,叶大山一脸的受用,果然不一样了啊! 自打叶二妞告诉了叶大山两口子关于叶剪秋和司徒瑾的事后,那叶大山兴奋的一夜未眠。 尤其是村里的石碌两口子,那态度简直从天到地,不仅常派他们家的儿子来送东西,石碌没事还带着酒菜找他叶大山喝两杯。 酒桌上石碌说,那杨捕头真的把那王大川给治罪了! 听说还是用盗墓掘坟的重罪将那个王大川给抓了!这可不是不死也得脱层皮的大罪呀,曹家人犯事杨捕头从没有下过这么重的手!这下可好,听说王大川被流放塞北,估计要老死在那里喽! 这可把石碌感动的不得了,这个隐患算是彻底铲除了。 石碌不停地念叨,说这个杨捕头当初一点口风都不透,不给你说行,也不给你说不行,最后竟不声不响的把事办成了,这可真不是普通庄稼人能捉摸透的玲珑心。 石碌打听杨捕头的住所,想要登门送礼表示感谢。叶大山不着痕迹地解释,那杨捕头之所以办事,还是因为他家叶大小出的力,他家叶大小之所以这么出力,还不是因为他这个当爹给施的压嘛! 石碌恍然大悟,立刻又给叶大山送来了两斤香油…… 特别是二妞捎来一百多条免费的毛皮口袋后,那石碌老婆又将买口袋的钱给了牛氏,牛氏眼疾手快,二话不说就塞兜里了。还当他叶大山不知道呢!他只不过是装做没看见罢了。 里正老婆怕牛氏私吞,又怕叶大山不知道她家已经付过钱了,这钱出的冤。于是寻思半天,又扭扭捏捏地单独来找叶大山解释:“他叔呀,那口袋钱俺给罢了。” 叶大山豪爽地大手一挥:“不要了!不要了!咱两家关系这么好,要啥钱哩!” 里正老婆着急:“他叔,俺把钱给栓子她娘了。” “给啥钱,她不能要!” “不是,栓子他娘已经收过了。” “她敢收钱看俺不打断她的手!”叶大山视金钱如粪土。 简直驴唇不对马嘴!里正老婆只好悻悻的回去了。 家里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多好! 自以为很会混人缘的叶大山哼着曲儿刚一拐弯,迎面就看到自己家洞屋门口停了一辆大马车。 他惊讶地揉揉眼睛,没错!是一辆大马车,而且是一辆华贵的大马车! 只见这马车檀木车身,雕花描金的红木车厢,大红金丝绒车帘内还有层薄薄的白珠纱帘,车棚上高挂着两个一尺多高的铜制琉璃大马灯,车窗里传出来的阵阵熏香让人头晕……特别是这拉车的高头大马,眼睛炯炯有神,一身赤褐色,浑身肌肉,皮毛光亮,修剪得当的长长的鬃毛披散着,飘逸的尾巴挥着,一看就价格不菲! 怕是光养这匹马这家人都得花不少钱!更何况,马车旁边还站着一个高大粗壮的车夫呢?这个车夫穿的比他这一身新衣还好,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嗨呀,他这老叶家可真是芝麻开花,节节高,越来越往上走了! 叶大山有些紧张而兴奋,他现在好歹也是这西兔儿村最见过世面的人了,这马车无论再豪华,也是他意料之中的。上次二妞回家,坐的马车虽不比这个好,但是也算数一数二的! 想到这里,他心里放松了很多,双手也不知不觉的垂下来,弯着腰谦恭慢慢的走到屋里。 牛氏正紧张的坐在桌边,低头不敢看对面的贵客,而叶大妞和尹石头两个人也局促的站在牛氏身后,桌上还放着一杯茶水。 屋内几人正对着桌上那杯茶集体沉默。 感觉到门口人影一晃,牛氏抬头看到叶大山,顿时松了口气,她惊喜的大叫:“他爹,你可来了,人家客人等半天了!” 牛氏快要害怕死了,正盘腿坐在地上织网子的她先是闻到一股香风,抬头就看到这个大马车已经来到自家门口,牛氏紧张的浑身发软,站了半天没有站起来。没想到从车上下来的客人竟然小心地扶起她,又向她恭敬地行礼,更是让她无从适从! 最后,手足无措的牛氏竟然把人家客人丢下,自己慌里慌张的跑到石头家,把大妞两口子给叫来了。 虽然大妞和石头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但是人多总要壮壮胆。 随着客人缓缓回头,叶大山脸“唰”的就变白了,吓得立刻拨腿就跑!妈呀,这不是市场上收钱的那位曹五爷嘛! ☆、七十四 曹五虽然一脸沉静,其实心里比叶大山还紧张。 他本来是去农场找小厨子的,可是到了那里后,却打听到他和一个老太太去了玉谷县。曹五很失望,但是他既然来了,就想去小厨子住的地方走一走,看一看,顺便摸一摸他小床上的被子,闻一闻枕头毛巾什么的……可是没等他走到帐篷处,远远地就看到一个特别显眼的人——朝歌。 朝歌只冷冷的瞟了曹五一眼,曹五的身上就开始发冷。曹五苦脸皱眉,承认自己有些胆怯。这曹家和军团的关系是很微妙的,而且朝歌的脾气是出了名的暴戾,只要他心情不爽,二话不说直接就下重手,曹老六就有好几次差点栽在他手里,简直比那司徒瑾还可怕! 他不想踢到朝歌这块铁板,而且小厨子又不在,若施“苦肉计”这招就白用了。 看来曹五还是有准备的。 最后鬼使神差的,曹五竟然来到了西兔儿村。 曹五坐在这个幽暗的洞屋,好奇地左看右看。 这里就是小厨子曾经住的地方啊,真是可怜…… 这里就是他的家人啊,真是可亲…… 这就是他的亲爹呀,真是……咦,这不是卖兔子的那个老汉嘛! 曹五是知道这个老汉的,这个卖兔子也卖过碳石的老汉是最不会做买卖的。背个篓子在市场上乱晃悠,也不摆摊,更不会兜售,总是在人堆里钻来钻去找什么…… 曹五一开始认为他是小偷,派小弟跟了他一会儿,发现他是真不会做生意,见有客人上前问话就脸红木讷,甚至还往后退! 叶大山当然也拿不出摊头费,曹五收了他几回兔子后再没兴趣注意他,根本不用他出手,这种人早晚也会被淘汰掉! 只是没想到,这老汉竟然是小厨子的爹,这可真是芝麻掉针眼,巧了! 可是这老汉气度和他儿子相差个十万八千里,这屋里所有的人看起来都不像小厨子的家人,这老天爷是怎么配的一家人呀真是! 虽然曹五和叶大山以前打过几次交道,还是一种“对立”的关系。但曹五毕竟还是生活在大家族的子弟,礼节上还是很到位的,他立刻冲上前像尊黑塔似的截住了想跑的叶大山,并且向他恭敬地弯腰行了礼:“晚生拜见伯父。” 叶大山愣了一下,见到曹五这么彬彬有礼,脑子里电光石火的闪过很多念头。 这曹五来他家是干什么?为了大小?不可能!曹家这么大的家族会因为一个男妾跑到西兔儿村来巴结?为了收逃掉的摊头费?更不可能!曹五犯得着嘛,坐着豪华马车跑人家里要那几个钱!那是……二妞!肯定是因为二妞! 二妞曾说过,那贞娘子和曹老太关系特别好,也许是因为贞娘子对二妞关爱有加,顺便办了个好事当了个媒人?嘿呀!如果是真的,那可真是太好了!若是这县里最风光的曹家和军团他叶大山都能攀上最亲密的关系,那他往后不是得横着走哇! 对了,回头得给二妞说说,得注意名声哩,少跟那个连话都说不囫囵的男子来往,一个外地后生再有教养也没有用,免得惹曹五爷不高兴! 叶大山兴奋的双眼放光。 脑洞大开的叶大山慢慢放松地展开了笑容,坦然的受了曹五一礼:“原来是曹家老五啊,真是稀客。坐吧!坐吧!你看你来的突然,把伯父吓了一跳,正想给你打点酒喝,你却给拦下了。” 曹五晃着大脑袋:“伯父客气。” 等叶大山坐下后,曹五才重新坐在叶大山身边。 曹五这次学乖了,换了一身淡蓝色的湖绸长衫,头发用根同色的绢帕绾上,脚上穿双软底缎面鞋,浑身素净无佩饰,除了手里拿了把吊着玉坠的檀香扇子……这是改走文艺路线了啊! 可是曹五害热,即使坐在那里不动,黑胖的大脸上直往外冒汗,很快后背和腋窝被塌湿了一大片,由于干了又湿,湿了又干,边缘有一圈不规则的白渍……但是曹五又不敢猛烈摇手里的扇子,优雅地慢慢往脸上扇风,时刻保持良好的君子风度。 唉,天生不丽质,老天爷也不好帮忙呀! 叶大山感觉呼吸有些困难,好像身边有座小山似的压迫,他咳嗽两声,清了嗓子后道:“那个……那个老五啊。” “您老叫我?” “嗯哪!” “您老有话直说就是。” 叶大山眨了眨眼,他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觉得这样呼来唤去的挺爽!他眼睛无意中瞟见炕上闪闪发光的一堆堆的礼品,不由得愣了。 乖乖哩,都是各色成匹的闪光绸缎料子啊!那一大堆差不多有十来匹吧!这得多少银子?反正娘们家也穿不完,干活下地更是不能穿,干脆统统卖掉换银子! 其实曹五也是临时买了这些礼品,他知道小厨子不喜欢这些东西,但是说不定他家人喜欢啊!看着叶大山两眼放光,曹五放了心,这礼送对了! 虽然曹五的财富比不上他娘,但是曹五还是非常有钱的,毕竟他名下的产业每年分红不少,而且他本人又对吃喝穿戴不太讲究,也没有沾染上奢侈的习气。所以他名下的资产只增不减,年年累积下来也是笔巨额的数字。 其实也有很多人知道曹五的身份后主动结交,甚至有人自愿奉献,可是最后都“赔了本儿”,开始纷纷远离。因为曹五根本就是个木头脑袋,不解风情不懂人心,那么多银票也不舍得掏一张,最多真诚的请人喝碗杂碎汤……结果传言就出来了,说这个曹五连个铁公鸡算不上,铁公鸡还刮个铁锈锈,这简直就是一光滑溜溜的瓷公鸡! 其实曹五并不抠门,那要看对谁。 曹老太也无奈。她觉得不会花钱就不会挣钱,可是眼见这老五心思根本不在挣钱上,也就不勉强了。俗话说龙生九种,她的这几个儿子也的确性情各不相同,特别是老五,对金钱不感兴趣,也不愿结交名流,更不喜攀附权贵,行走在人堆里没有丝毫贵公子的气度,跟一个市井之徒差不多。 看着儿子一幅任你东西南北风,只喜欢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的样子。曹老太干脆也不管了,只要他高兴就好,总之,这辈子他自己负责。 曹五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自打遇到了小厨子后,就特别想给他最好的东西。带他吃好吃的,带他去玩,给他钱花,要多少给多少!不对,有多少给多少!可惜,人家好像不喜欢……好在他家里人喜欢,也总算是有个地方能为小厨子做些什么了。 曹五是个直性子,本来他只是单纯的想来小厨子家看看,可是见到对方的父母后突然改了主意,这婚姻大事父母可是能做主的,不知道能不能试一试……若是成了,小厨子可别怨恨,成了亲后定对你千好万好,任你打任你骂…… 想到这里,曹五立刻直奔主题:“伯父,晚辈想打听一下,您老对儿女亲家可有什么要求?” 哈哈!叶大山简直想拍大腿笑出声!果然! 叶大山强忍心里的激动,一脸平静地道:“俺一个农户人家,能有啥要求?像老五这样就很好哇,看起来实在厚道,就是个值得托付的。” 满嘴瞎话!这曹五虽然将自己收拾的焕然一新,但是那行动如黑塔,脸上条条横肉,阴沉的眼神,大步外八字,怎么看都像一个混的正“嗨”的黑涩会,脖子上就差一个虎头纹身大金链子就齐活了! 曹五红着脸开心地咧嘴笑:“真的?” 曹五一乐,那脸上的条条道道聚拢在一起,就跟嗫在一起待放的菊花似的。 “当然!” 叶大山心里焦急,你倒是快点提呀,只要你开了口,爹立刻就做主了! 曹五低头搓搓手,不好意思地道:“我、我想娶剪秋!” “啥啥?!” 一屋子人全部惊呆了。叶大山更是张大嘴巴。 曹五抬起头眼神坚定地道:“我要将他赎身出来,然后娶他!” 叶大山皱着眉头说不出话来,心里苦水哗哗直往外淌。 你这个曹五,你倒是早点来说呀!这可咋办?俗话说一女不能嫁二夫,这男子也不能许两家呀!虽说那司徒瑾和叶大小两人还没有正式办婚契,可毕竟这大小卖身契还在人家手里!还是人家司徒瑾的人! 看着叶大山犹豫,曹五坚定地表决心:“我曹五发誓只娶他一个,绝无其它妻妾!若是伯父答应,我定会正式上门提亲!” 唉呀呀!叶大山更是惊呆了,就连牛氏也瞪大了眼珠子,这可真难得呀,这世间少有男子只娶一个男妻的,这是下了决心不要子嗣了! 叶大妞湿了眼睛,石头也动容,喉头动了几动。 一直眼睛转个不停的牛氏终于忍不住小声嘟囔了句:“大小有什么好……二妞才……” 叶大山狠狠瞪了一眼牛氏,牛氏吓得立刻缩着脖子禁了声。 这傻婆娘,心里想的咋能说出来?! 叶大山奇怪,他家大小到底有啥本事,这一个个顶尖尖的人物都找上他?若是曹五看上的是漂亮聪明的二妞,这该是多么顺理成章的事呀?咋偏偏是又瘦又丑的大小呢? 一家人包括曹五都眼巴巴的看着叶大山,等着他回话。但是叶大山只是挠头叹气,他暗自着急这二妞没在身边,若是有她在,定能拿出一个好主意!先好好挑挑谁最合适,然后再想个稳妥的办法将事情完美解决,双方谁也不得罪。 但是现在,叶大山只好实话实说:“这不好办了,大小他……好像是跟了巡检史大人了。” 曹五眼前一黑,用手紧紧扶着石桌子。 完了! 他最怕的就是这个!没想到最坏的结果还是出现了! 曹五难过的很想哭,他知道从各个方面自己都没有办法和司徒瑾竟争,这可怎么办?小厨子呀,我要是早打你一顿就好了,那样我就可以更早发现你,把你弄走了…… 缘分就这么错失了么? 曹五头嗡嗡的,过了很久,他才定了定神,哑着嗓子道:“伯父,那晚辈告辞了。” 看曹五失魂落魄,叶大山心有不甘,曹家可是豪门啊,就这么放弃了? 叶大山立刻开口道:“老五,莫伤心,大小虽说跟了司徒大人,可是这么长时间,他们也没有办婚契,这将来的事儿还说不准呢!若是……若是大小能出府,你还要他不?” 叶大山也寻思,这司徒大人只听说过其名,但是到现在也没有见过其人,将来可能不好相处。可是人家这曹五八字没一撇就敢上门拜访,可是满满的真情实意呀!而且人家曹五娶的是妻,不是妾,这一字之差可是天地之别,将来曹五的一切财产都是大小管着哪! 叶大山是在留后路,生怕这个肥鸭子飞掉。 曹五闷闷地道:“是不是那司徒瑾待他不好?” 如果是叶剪秋一厢情愿的话,那情况更糟糕!曹五的打击已经大的快要承受不住了,他想躲在马车里痛哭一场。 叶大山不置可否:“当爹的也不好问太清楚,反正每次见面总是不开心。” 曹五想着那小厨子,确实一幅不喜不悲的表情,一次也没见他笑过。 曹五又重新燃起了希望,咬牙道:“我要他!不管他什么样我都要他!司徒瑾若是弃之若履,我定会视之珍宝!” 叶大山一拍巴掌,高兴地笑道:“老五真是好娃哩,伯父没有看错人,俺儿有福呀!” 但心里却仍连连直道可惜,曹五为啥不选二妞…… ☆、七十五 第18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9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19节 水云裳。 贞娘子爱花,所以水云裳到处是花团锦簇。 贞娘子并没有种植什么名贵花木,但酷爱花期较长又耐活的品种。 花形硕大艳丽的月季,大如狮头的绣球花,小朵紧致的爬墙藤蔷薇,深深浅浅的四季海棠,紫红相间碎羽状的百日红,雪青淡蓝的美女樱,高雅的白玉兰……行走在曲径通幽的青石小径上,头顶悬垂沉沉的凌霄花枝,伸手可摘点头邀约的太阳葵,脚边点缀的是星星点点,花色各异的半枝莲,百日草,亭亭玉立的小葱兰…… 随着香风阵阵,落花纷飞,彩蝶飞舞,蜂鸟欢唱,生生将这里打造出一片仙境,不仅使人浑身清爽,而且有种洗净尘俗之感。 所有来到这里的客人,均惊叹不已,虽无荷塘小桥可泛舟,但怪石假山,八角小亭,遮荫长廊无一不缺,清凉阵阵中花香怡人,宛如身处江南园林。 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推开重重花枝掩盖下的方格木门,掀开白色轻纱帐幔,只见一位典雅的女子正在矮榻前席地而坐,静静地倚窗绣花。 她身穿浅白色纱裙,腰系淡黄色如意结,乌发堆成云髻,鬓间簪一只缠丝凤簪,眼若秋水,黛眉淡淡,一派温文尔雅的淑女贵妇模样。 她用玉雕般的手将小巧的绣花针往发鬓处轻轻一抹,刺下最后一针后,轻启朱唇咬掉线头,拆开绣绷架,用手轻抚,仔细端详这幅完工的绣品。 这是一幅从九天宫阙直冲地府火海的神鸟凤凰。 由于贞娘子手艺高超,使得这幅绣品如同有生命般鲜活。 不同于以往传说中浴火重生,毫不留恋尘世,只留下孤绝背影直飞冲天的凤凰,眼前这只凤凰却义无反顾的折身反冲熊熊火海。 嘹亮的凤鸣声中,光芒万丈的金凤凰伸开羽翼,张开利爪扑向冲天的火焰,如同裹挟着一股劲风,将那金红色的火苗震撼的左右摇摆。 黄金般浇铸的凤羽之中密密麻麻点缀的是如针尖般的黄金粒,只有凤尾眼翼处用湛蓝色碎玉,而那些火焰,则是黄金线和金红丝绣成。 世有神仙鸟,厥名为凤凰。千年或不见,人自心中藏。毛羽焕五彩,步履生辉光。举翥几千里,出没不寻常。 贞娘子叹了口气,对已经站立许久的来人轻声道:“紫墨,将门关好。” 温奕张嘴想称是,但是张了张口,最终什么也没有说出来,于是默默转身把门关严。 蝉鸣,鸟啼,落花,轻风一并拒之门外,也隔开了尘世喧嚣。 贞娘子指了指案前厚厚的丝绒软垫:“紫墨,坐下说话。” 温奕行了个礼,规规矩矩坐下来,仿佛做了什么错事般难过的低下头。 贞娘子抬眼轻轻打量了一下温奕。 人瘦了不少,眼圈黑乌,嘴唇干裂,眼角发红,可见心身俱疲。 温奕本是一个很坚强的男子,即使父亲入狱横遭不测,母亲抑郁病故,他也咬牙抗了过来。只是现在瘦的脸颊塌陷,双肩瘦削见骨……可见越是沉默寡言的人,越是内心似火,用情至真至深。 这孩子折磨的不轻啊! 贞娘子内心有些不忍。 贞娘子将身旁的红泥小炉煨着的茶水倒了一杯,轻轻推给温奕。 “紫墨,想要追随鸣岐先生,必须要过这一关。” 谁也帮不了他,只有他自己。 贞娘子轻叹一声,本性温良的她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也会动手杀人,尽管自己当时狼狈不堪,但是她终是通过了。平静了几日后,她也接受了现实,否则自己怎会安然无恙的坐在这里绣花喝茶呢?经历了挫折和生死后才明白——强者,才是生存之道。 而温奕即将要面对的考验的确非常残酷。可是,谁让她看了不该看的呢? “紫墨,若再不动手,贞姨也没有办法保你。” “贞姨!” 本来口齿不灵的温奕浑身颤抖,哆嗦着嘴唇更是艰难的再吐不出一个字。 他怎么动手?他怎么可以动手?那可是他最钟爱的女子啊! 她虽然出身贫寒,但丝毫没有卑微之气,小小的身躯里仿佛蕴藏着巨大的能量,不畏生活艰辛,积极而又勇敢,脸上时刻洋溢着阳光般的美好! 笑靥如花,新鲜有活力,最重要的是,她就是他身边那朵最善解人意的解语花,言语笨拙的他,无论心里想什么,她都能立刻猜出来,无论他想做什么,她都默默去做……这样的女子,是他想陪伴一生的呵! 原本温奕的生活是那么冰冷枯燥,就像结了寒冰的漫长冬季,黑暗无光,迟迟不见暖阳,在他终于等到了一缕灿烂的阳光后……却又要他亲手断送!这何其残忍! 还不如让他去死! 温奕脸色发青,郑重的给贞娘子磕头。 “贞姨,饶她一命!求……求鸣岐先生……” “不可!除非鸣岐先生收回成命,你我均不能违背!” 贞娘子毫不犹豫地拒绝。 叶婉珍,虽然是她得意弟子,可是贞娘子也会审时度势,趋利避害,毫不留情。 贞娘子的确是满意叶婉珍的。这个小女子聪明灵敏,善于学习,藏巧于拙,把她放在水云裳绝对可以独挡一面。但是她又善于伪装,口蜜腹剑,表里不一,胆大心狠……这么短的时间,叶婉珍不仅精通刺绣堆锦,而且已经学会读书识字,做帐盘货,甚至还会不着痕迹的利用漏洞给自己挣油水。 可以说,叶婉珍就像一张摊开的纸,她所有的性格特点,贞娘子尽收眼底。 但是这些行为贞娘子并不讨厌,因为这些恰恰正是贞娘子所需要的。 她并不想成为像叶婉珍这样的人,相反,她对叶婉珍这样的人虽满意却并不欣赏。但是她可以把叶婉珍打磨成一把合适的刀,而她正是使用这把刀的主人。 叶婉珍这把刀还很稚嫩,她还需要更多的磨砺,只是她没有机会了。 相比温奕,心性纯和而不多言,聪颖沉稳而不张扬,是块最好的原石,若是他当那把刀,绝对比叶婉珍更忠心更好用。 “三日后,鸣岐先生来访,若是这个投名状你再交不上去,后果自行承担。” 贞娘子虽不忍再给这个孩子增加压力,但是事情就是这样,别人不死,你就得死。 温奕面如死灰,颤抖着施了一礼后,生无可恋的退了出去。 温奕的母亲弥留之际,给儿子暗示,去青阳——寻娘。 温奕以为母亲病的言语失常,想让他去青阳寻父,不小心说错了一个字。但是来到青阳镇遭受了重重打击的温奕,无意中听到路人言谈之中提起的贞娘子后,突然参透了内容,于是他找到了贞娘子。当贞娘子看到他那张脸的第一眼,就立刻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贞娘子内心酸涩,故人之子啊,眉眼如此相似! 听到门声轻轻关上,贞娘子无力的倚着身后的软垫,长长叹了口气。轻抚衣袖,隐约地摸到手臂上那残留的坚硬羽毛,心里戚然。鸣岐说过——羽翼未丰,时机未到。 想到自己第一次动手,瞬间突发觉醒,双手伸出来却变成鲜红的尖爪时,连她自己也不敢相信,那双如同恶鸟般的利爪会是自己的!而且浑身热血沸腾,有一股特别的兴奋,那是种杀戮弑血的冲动,让人丝毫没有办法控制! 贞娘子调整了身姿,用玉葱般的手指端上一杯碧水清茶,慢慢地挪到窗边,斜斜倚靠,看着窗外的繁花陷入沉思。 那些隐藏在青阳的鹰犬,估计早就注意她了,只是她现在面容改变了很多,所以没有立刻下手。但纸是包不住火的,自从那天鸣岐深夜来访,竟然有两只虫子盯上了。所以鸣岐下令,一个交给她处理,另一个弱的就交给了温奕试手。 鸣岐先生的指令如山,任何人都不得违背! 这虽然只是个命令,但更是个考验。不管你是什么身份,在鸣岐先生眼里,弱者都是累赘。 成为累赘的后果,就是舍弃! 贞娘子做到了,只是温奕……性情中人,不太容易。 若不是曹老太主动找上门和她结下情谊,水云裳杀人的事件不会就这么不了了之。 那个曹老太,将近古稀之年仍然雄心不改,想玩票大的。一心为自己儿子曹达谋划,广结网,交天下,凡是她认可的有识之士统统成为座上宾,无论男女,无论尊卑。而且为人性格豪爽,一掷千金,不拘一格,她的儿子曹达更是谈笑间大展经纶,捭阖纵横……呵呵,铜臭商贾,酸腐书生,也妄想指点江山! 这个曹老太,倒是个不怕死的,只是代价惨重到恐怕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会有多大! 蜘蛛结网说不定能逮到虫子,但是如果连网都不结,那就一无所有。 只是不知道这张网,到底逮的是哪个虫? 贞娘子微微一笑,她的举止是隐藏不住的,那种高贵仪态也不是一朝一夕可养成的,所以不仅被朝廷鹰犬发现,就连曹老太也“一见钟情”,这些是贞娘子有意为之,如果说曹老太发现了她,倒不如说是她故意引诱曹老太“上钩”。 曹老太提出,两人要像男子那般结拜成生死姐妹。 但是贞娘子也像男子般高傲的拒绝了,君子之交淡如水。 曹老太反而更为欣赏她清高的品格,愈发惺惺相惜了起来。 她可是皇族,皇族是世间最高贵的血统!算你这个老太婆有眼光! 她一直在青阳镇静心等待,等待自己那风华无双的皇弟来找她,果然,她等到了…… 那晚,鸣岐所赠那大地鲜血般刺目的一滴灵液,竟如此神奇,第一次唤醒了她先古血脉!赵氏皇族,果然天下至尊! 鸣岐先生——齐王赵淳。 ☆、七十六 黑色牛皮长靴挑起叶婉珍的下巴。 满头冷汗的叶婉珍只看到长筒黑皮靴子上那发亮的银首和繁复古朴的花纹,她飞快地看一眼面前如雄伟山峰般威慑的黑衣人,又诚惶诚恐的垂下了眼皮,呼吸急促,汗水湿透了衣背。 她紧紧握住拳头,尖利的指甲深深扎入手心,手心顿时传来钻心的疼痛。 她提前将指甲修剪的又尖又长,必要时,疼痛会使自己镇定一些。 落叶无声,踏步无痕,这正是他的风格。 一切都如往常般平静,万物生灵仿佛都噤了声,叶婉珍的心和大地在一起咚咚震颤。 在这个没有浓雾侵袭的夜晚,她已经跪在这条必经的小路尽头等待了很久,这次,她终于没有错过。 “小……小女子愿……愿誓死效忠!” 在任何时候都没有胆怯过的叶婉珍,面对巨大的威压第一次有些口语失常。 “你的忠心对我没有丝毫用处。” 一个暗哑而阴沉的声音传来,如同鹰头山上刮过带雪的寒风,让人冰冷徹骨。 叶婉珍却激动万分。他和她说话了,他的脚接触到她了! “小女子愿赴汤蹈火,为您做任何事!任何事!” 黑衣人静静的盯着鞋尖挑起如同老鼠般哆嗦的女子,她脸色苍白,冷汗直流,仍在苦苦强撑。若是将她脖子飞刀斩断,鲜血会从横切处喷溅三尺多高。 终于,那只黑色的靴子放了下来。 “你自尽吧。” 叶婉珍一愣。 但是这男子越是冷酷绝决,叶婉珍越是兴奋! 人是贪心的,开始只是希望这辈子能再见一次,可是见到后又希望能有交集,可是交集后就结束一切归零,这是叶婉珍万万不想要的,她还想要更多。 手指再一次刺破手心,粘乎乎的鲜血涌了出来。 冷静下来的叶婉珍道:“死是小事,可是小女子一件事都没有替您做太过浪费。若您让我去杀曹达或是司徒瑾,小女子也立刻去做。” 虽然不自量力,但是黑衣人仍是来了兴趣。 “为何要杀他们二人?” 抬出青阳镇最有份量的两个人,肯定比她自己要有用。叶婉珍咬牙,一口气道。 “曹达一介酸儒,狂妄自大想异地称王,只不过依附其母才壮大,蜉蝣撼树死不足惜。而司徒瑾,手下均呼其大哥,其作风尤如悍匪,堂堂男儿,妄称青阳三杰之一,连手下的兄弟温饱都发愁,留之何用?若是我是曹达,定会剑走偏锋和螭国私下联手,一起开辟新的疆土!若我是司徒瑾,定会绑杀青阳富户乡绅,何愁财源滚滚!” 倒是有点意思了。 说的一套一套的,可见是提前精心准备的。而且知道的还不少,平时不少费心偷听。只可惜,是个傻大胆儿。 和螭国合作,没有强大的能力驾驭,不亚于引狼入室,引火烧身。而绑架这种不入流的手段嘛,那司徒瑾宁肯饿死也不屑为之,也就剩这点气节活着了。 “曹达是巨富,司徒瑾有领军之能,无论别人对其如何垢病,也比你——有用。” 一个芥豆大小的人物忠心算得了什么,这两个人比她有价值多了。 黑衣人没有心思停留,一撩身后黑色披风,转身想走。 叶婉珍重重趴在地上磕头。 “小女子还有一位哥哥异与常人。自从大病一场醒来之后,不仅言行举止与以往颇为不同,而且有一手惊人的园艺,凡是他抚触的花木不仅能起死回生,而且生长极快,犹如花精!若您需要,小女子定会将大哥一起请来,为您效劳!” 为了能留住对方,她有些口不择言,将早就心存疑点的东西加大夸张,就连她自己越说越心惊,越说越觉得真实,反而无意中真相了…… 见黑衣人停了脚步,叶婉珍大力磕头:“今上!请您吩咐!” 黑衣人不禁冷笑了两声,这个丫头真是斗胆包天,这句话喊出来,只怕这水云裳的人要死个差不多了!只不过,马屁拍的正好,倒挺受用! “你先杀了温奕吧!” “是!” 看着黑衣人翩翩离去,叶婉珍按捺住内心的兴奋,趴在地上磕头恭送。 叶婉珍的腿麻木的不听使唤,她勉强撑着自己站起身,飞快地揉揉疼的厉害的双腿,抑制不住一脸的开心,笑容满面的跌跌撞撞往外跑去。 杀温奕用什么好?绳子的话她力气太小,根本勒不死!那用刀,去厨房!菜刀好像太大,不好藏匿,剪刀似乎更合适! 月亮吐露着银光,天上缀满了闪闪发光的星星,像细碎的流沙铺成的星河斜躺在青色的天空,淡淡清凉的光辉,犹如一块透明的面纱,轻轻地张在大地上。 庭院静静,花香更浓,月色中,树木如狰狞的巨人站着,错叠成一堆堆密集的黑影,树叶的隙好像千百双的小眼睛,神秘地窥视着周围。 “温奕,你可都看到了?” 树荫下最暗的黑影处,有两个人静站在那里很久了,和叶婉珍跪候的时间一样长。 温奕心如死灰,如同雕塑般一动不动,良久,才缓缓点了头。 “不要带任何行李,你走吧!” 温奕向贞娘子郑重的行了拜别大礼,默默的离开了,孤单的身影如同寒风中的落叶。 贞娘子摇了摇头。 这个女子根本不适合他。只不过,得让他亲眼看到才会死心。 温奕低着头慢慢走在路上,毫无表情的脸上突然挤出一个非常难看的笑容。 本打算为她撑起一片天,为她遮风挡雨,无论如何也要将她护下,哪怕最后共生死。 真是滑稽而讽刺,一切的风花雪月,其实只是它人的逢场作戏罢了!他就像一个小丑被人玩弄于股掌之中。 温奕仰天闷笑,原以为那是朵善解人意的解语花,没想到那解语花却想伴君侧做帝王莲…… 一颗璀璨的流星划破天空,如同一根断了的琴弦。 叶婉珍气喘吁吁的跑到温奕门前,轻轻敲门。 她已经用最短的时间准备好了说辞。 半夜做了恶梦,想父母,想家,孤单无依,突然不受控制的跑到师哥这里,然后趁机…… 叶婉珍将自己凌乱的头发往下拨拉了几下,新换的贴身小衣大开的领口又往外拨了拨,眼睛瞬间流出清泪,用手一揉,红红的眼圈立现,好一幅可怜慌张而又诱人的模样。 可是她敲了半天门,里面却毫无声息。 叶婉珍感到奇怪,紧紧握住袖子里藏的剪刀,推门进屋。 无论如何,首次的任务必须完成! 一室月光,卧榻清冷,床上的寝具仍保持完好。叶婉珍上前摸了摸,人早已不在了…… 一灯如豆。 黑衣人仍在低头抚琴,曲声轻缓动听,如同小溪流过山涧,听者心情安然平静,仿佛身卧青石,伴着一股清清潺潺的山泉林中小憩。 案桌上摆满了美酒佳肴,瓜果糕点,鲜花清茶,只是两人隔着桌案,一人低头抚琴,一人托腮静静沉思。 终于,一曲完毕,黑衣人按抚了一下尖锐而坚硬的手指。 “这些年淳儿在哪里?” “螭国。” 果然,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螭国的确是个很好的避难所。 “螭国的国王将来有何打算?”螭国人帮了他,定会要些回报。 听到贞娘子的问话,赵淳冷冷的看了她一眼。贞娘子闭口不言,默默地给他续了热茶。 赵淳不喜女子议政,有些事只能回禀或是照办,不要问为什么。 “那个女子我暂且留下。” “明白。” 这把刀终于不受控制了,但是也在意料之中。像赵淳这样的人物,叶婉珍是无法抵抗的。遇到比自己更强大的人,她会毫不犹豫的易主,就像她想弃掉她一样干脆。 “温奕已经走了。” 赵淳抬头,黑色的面纱仍遮挡面容,只是透过黑纱,那一闪而过的金色双眸让人心惊。 “此后世间再无温奕此人。” 贞娘子终于松了口气。淳儿事后没有追究,那就不会轻易杀掉温奕,会另有它用。 其实在赵淳面前,她是不敢存什么侥幸心理的。两人躲在树影里,他早已知晓。但是为了温奕,她还是打了个赌,赌她这个皇姐还有几分薄面。看来,淳儿还是对她这个唯一的姐姐有几分在意的。这让她心里欣慰很多,看向赵淳的眼光也柔和了起来。 赵淳性格孤僻,桀骜冷情,冷酷的有些不近人情。 赵浈虽然是公主,但是在自己弟弟面前并无什么威仪。赵淳不喜人伦亲情,对母亲和姐姐并不亲近,虽然她比弟弟赵淳大了差不多十岁,对这个幼弟有种慈母的心结,但是赵淳从没有和她有过什么交流。 后宫佳丽层出不穷,母妃失宠后就常伴青灯古佛,玛瑙菩提佛珠从不离手,对姐弟二人也很少过问。 但她却是知道皇弟赵淳的秘密的。 他身上远古血脉觉醒的非常早,但是却很弱,只有后背上有些细微的羽翼,这还是在他有一次受了伤后躺在床上不吃不动才被赵浈无意中发现的。她悄悄弄来药具给他医治,小心地包扎。 皇家多隐秘,虽然她们都是皇族,可是很多事情也并不知晓。 都传皇族有远古血脉,可是身边的人都很普通,也许那高高在上的父皇是其中一员,但是他们并没有机会了解。 赵淳年纪虽小,但心思缜密,懂得怀壁其罪的道理,弱小的他尚无法自保,所以异能的事他隐藏很深,甚至悄悄忍痛拔掉身上带血的羽毛。 他还不够强大,母亲既不受宠又无势力倚仗,早早觉醒异能会引来杀身之祸。赵浈也小心的维护着这个秘密,姐弟二人虽然话语不多,但彼此都心照不宣的长大成人。 先皇弥留之际,拟下的遗诏成了一张废纸。 那真是一个青鸾历史上罕见的重大时刻。 密密麻麻的御林军,禁卫军,还有从城外突然调动的大批铁骑精英将皇宫围了个水泄不通,各为其主的军队发动了战争,嘶杀声响彻天地,尸骨成堆,血流成河。而宫内更是惊天的炸雷声不断,巨大的轰隆隆声中,滚滚烟尘四起,天空中飞扬着冲天的火焰,如鲜血般的光芒遮盖了天际。 有人说是那是新研制威力巨大的火器,但是很多人仍将信将疑。有的百姓关门闭户,战战兢兢地悄悄焚香祈祷,对传说中拥有神力的皇族更加敬畏。 这场夺位之战足足进行了半个月,老天也加威助势,滂沱的大雨也下了半个月,直到临月城几乎快要淹没时这场战争才停止。 当太阳金色的光芒又重新照耀在威严大殿的琉璃顶时,所有的血腥已经冲刷干净,大水也渐渐退去,空气中弥漫着雨后的清爽,天边还挂起了一道垮越天际的七彩飞虹——佛光祥瑞。 十三皇子赵灏——孝元帝登基了。 齐王赵淳输了。 尘埃落定后,外界都传新君仁义,不杀手足。 母亲圣妃软禁,皇弟不知所踪,只有她被抓入秘牢,每天拷打逼问赵淳的下落。后来,温奕的父亲温询冒着巨大的风险设计让她诈死,易容后逃脱到青阳,并叮嘱她耐心等待。 没了赵浈,孝元帝只能对母亲圣妃以礼相待,这已经是他最后一张底牌了。 这天下群雄,赵灏均不看在眼里,但唯一能与之抗衡的,只有另一个存在的异能皇族——赵淳。 世界犹如海洋,时代犹如劲风,前浪是兄长,后浪是兄弟,风拥后浪吹前浪,亘古不变。 ☆、七十七 一碧无垠骏马翔,少年鞭响牧歌扬。 远处的流沙河滔滔不绝浑浊的河水,卷着飘浮的枯枝败叶滚滚而去。 风吹水面层层浪,阳光洒下点点金。 朝歌仍“恶习不改”,光着膀子骑着一匹黑色的骏马在绿色的草场上纵情狂奔。 马儿喷着鼻息,四蹄生风发出嚓嚓的有节奏的声音,最后大颠着疯跑起来。迎着阵阵狂风在颠簸的马背上感受驾驭命运的能力,是何等的痛快舒畅啊!骏马长鬃飘飘,朝歌黑发飞舞,一脸兴奋而又张扬,青春的脸庞如同散发着灿烂光芒的太阳。 随着马的奔驰、起伏、跳跃和喘息,朝歌的心情变得开朗舒展,压抑消失,豪情顿起,打着尖利的唿哨乱喊,不禁高兴得开怀大笑,笑得从马背上一头栽下来,落在草地上还是止不住地打滚狂笑…… 多么美好而带有甜味的草原啊,黑麦草,鸭茅,象草,苜蓿!草原中当然还有绚丽芬芳的鲜花!格桑,金达莱,银莲,鸽子花、蓝盆花……谁能想到脚下这片辽阔的草原,竟然是一夜之间出现的。 在那个没有浓雾的夜晚,两个人骑着马在银色月光下像箭一样飞翔,朝歌在前面纵马,而叶剪秋在身后欢呼着撒下草籽…… 夕阳染红了天空,大地一片红色的朦胧。朝歌身后是一群悠闲的马匹,它们甩着尾巴低头吃草,不时地仰起头,向天空喷着响鼻。 望着草原尽头那八百亩被大网遮挡住的农场,仍掩不住里面想探出头的郁郁葱葱。那里面满满都是丰收和希望,这些超越自然的鬼斧神工,只因为一个人——叶剪秋。 “飞鸡(机)!” “王炸!” “……” 牛皮大帐内,一伙人正在兴致勃勃地围着一张小圆桌打扑克牌。 他们手里拿着用硬纸板制的纸牌。由于纸牌太过简陋粗糙,显得手小不够用,纸牌不时地从手中滑落,造成了有人一边打牌,一边弯腰去捡,顺便用贼眼偷看的有趣模样。 叶剪秋很兴奋,看着几个披头散发的牌友贴的满脸纸条非常得意,通杀你们这群菜鸟! 他索性站起身来,一条腿蹬在板凳上,将厚厚的扑克片在手里拢成一叠,支着下巴冷静地看着牌面上的局势。等轮到他发牌时才“唰”地一声将手里的牌呈扇子形打开,不加思考的揪出几张潇洒的往桌上用力一甩,又“唰”的一声重新归拢。 他洗牌时更帅,厚厚的纸牌在他手里异常听话,一堆牌均匀分两份,两打牌同时掀开,哗啦哗啦交叉在一起,然后利索的又合拢,啪啪的又重新洗成两打,眼花缭乱的如同狂翻树叶。 每个动作既过瘾又解恨,连洗个牌都是一种风景! 一轮结束,对面的几个牌友自觉的往脸上糊纸条。 “老木,该你刷锅了!”叶剪秋推了推身边的一位壮汉,那位脸快糊严的汉子黑着脸恼恨的大力一拍,桌子中间立现一大坑。 叶剪秋心疼的看着厚厚的黄梨木桌面上如月球表面的坑洼,不禁咧咧嘴,小声道:“黑……” “别叫,我洗就是!” 那位姓木的大汉开始笨拙的洗牌。 看来那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黑鹰很管用啊!朝歌临走时交待他,有事就喊黑鹰,无论多小的声音它都能听到……超声波嘛? 管它呢,反正这个世界已经严重颠覆他多年的唯物科学,有什么更好玩的尽管放马过来! 叶剪秋玩的很开心,这些囚犯牌友们虽然看起来不像善类,但是时间长了,发现他们其实很好相处,并没有外表那样可怕,还是纸老虎居多。 他们显然也有会功夫的,有的看起来功夫还不低,武侠上不是常说,双目炯炯发亮,太阳穴高鼓才是高手么,那这位正在“刷锅”木仁兄就是! 叶剪秋觉得很爽,每次和他们打牌都觉得如同一场杀气腾腾的华山论剑! 真想来根烟哪,夹在耳朵上一支,叼在嘴巴里一支,眯着眼睛杀丫的!最好是喝点小酒,骂点脏话什么的,嘿嘿!仿佛时光穿梭,曾经在大学时代和同学们在宿舍乌烟瘴气打牌的场景又出现了。 坐在下手的曹五用手撩开挡住视线的纸条,不禁暗暗惊叹。 小厨子耍起来帅来真要人命啊! 曹五心思完全不在牌上,他终于有机会可以放心大胆的欣赏小厨子了。 只见小厨子一头浓密的长发用一根普通的枣木簪子随意挽起,小脸干净清爽,额头饱满光洁,眉毛长长,眼睛润润,嘴唇淡淡,连一双小耳朵也洁白如玉垂,耳侧的几络黑发没有簪好,软软的垂落下来,秀气的如同一朵素净的白兰花。 他上身穿着一件靛蓝底白花冰纹小圆领的蜡染长袖衫,蓝底蓝的深沉,白色白的纯粹,这件古怪样式的衣服他穿上又合适又好看。还有下面穿的素麻色的长裤,由于一条腿前弓蹬着板凳,裤子将他的小屁股兜的浑圆挺翘,小厨子呀,裤子太紧了,不过真好看! 枣木簪子太普通了,回头给小厨子买个好的,金银配他太俗,玉簪最合适,对!清透的碧玉簪一根,足以衬托他清丽出尘。 自从学会打牌,曹五就没赢过。 短短的时间内,农场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累的要死的农场员工们终于“偷得浮生半日闲”。 这个农场自从播种完毕后就完全封闭起来,四周不仅用高大的遮阳网围起,还种上了一排排的果树。由于修改了河道,流沙河围着农场边缘静静流淌,这里不用一兵一卒看守,凶猛的黑虎鱼就是最佳的守护者。不对,最佳的守护者的奖状应该颁发给神出鬼没的黑鹰,虽然人们极少见它真身,但是黑暗中那红亮的眼睛总是一闪而过,宛如黑夜中的浪荡游神。 这里阳光充足,庄稼常见的病虫害和细菌性病害很少,这倒让人很省心。 农场守着那唯一的心脏供水之源——流沙河。但是河水微含盐分,浇地还是可以用的,饮用的话还得多次过滤加工。大水漫灌式浇田容易造成土地干硬板结,所以,选用了最适合当地的管式滴灌。 现在农场里铺满了粗细不一的管子,这些管子是找手艺绝佳的老工匠制成的,不仅厚实坚硬,而且不易破损。管子就像血管一样延伸到土地的每个角落,每棵树,每株苗,每朵花都有专属于它的滴水孔。 粗一些的埋入地下慢慢渗水,细一些的露出表面渐渐滴漏,水滴缓慢而均匀地渗入植物根部。不仅降温,而且保湿,土地会一直很松软。 农田周围撑起了很多网眼密集的白色大网,这种网子选用结实坚韧而又光滑的白麻草织成。 浓雾穿过大网时,水珠就会附着在网上,积少成多,慢慢集聚成一股股细细的水流,沿着特制的管道流到储存用的水箱中。用这种办法收集起来的水比流沙河的水更要纯净,可供人放心饮用,也可以用于农业灌溉。白色的网子不仅能反光遮阴,还有一定的保湿功能,在烈日下,也可以减少植物水分的蒸腾。很多果树也被网子精心地“保护”起来,看护着树上已经开始快要成熟的果实。 管子的灵感来自于沙漠中的农业奇迹之国——以色列。 而这个网子的方法的灵感来自于天涯之国——智利。 这两个国家都是缺水的国家,尤其是以色列,不仅创造了农业上惊人的奇迹,而且还被誉为欧洲厨房。在这个极度缺水,三分之二都是沙漠的国家,不仅满眼绿色,满地鲜花,而且还有农田,森林,即使沙漠腹地也有绿洲。 而智利北部的阿塔卡马沙漠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干旱的沙漠,那是一片可以与火星相媲美的土地,那里的很多气象站从来没有过降雨记录。但是在这里生活的居民勤劳勇敢,用智慧的方法使自己的农田重焕生机。 农场外围有一处专门跑马的缺口,从那里放马出去,是一望无际的青青草原。朝歌很喜欢,每天在那里马放南山,当牧童去了。 而现在农场留下来的,全是重犯死囚。 虽然农场的秘密他们全都知晓,但没有关系,反正他们早晚都要死。 王老汉一家子全都在农场外围盖房子去了,眼看丰收在即,得抓紧时间建自己的商铺,安排军属们上班当营业员挣钱! 叶剪秋虽然很忙,但还是抽空和李氏专门去了玉谷县把静石先“哄”回家。 这静石先生,真是越老越像小孩儿。由于年迈,身体又欠佳,私塾学堂都不愿请他教书,清高的他又没有脸回去,只好在街头摆了个代写书信的小摊子。 当叶剪秋和李氏打听了很多地方后,终于见到了在街头市井,人来人往中仍保持儒雅风骨的静石先生。 养性终朝端然坐,免教人失俺风魔。 虽然他落笔成香,下笔皆叹,但是终为斗米折腰。看到他打发走一位客人后,小心地收起几个铜板又将晕晕欲睡时,旁边打烧饼的小贩担心地不停扭头看他,忙碌中还不时上前推一把,既怕小偷到访,又担心流失客人,真是让这位好心的小贩操碎了心。 当叶剪秋和李氏走到静石先生身边时,看到他那被小贩常推的肩膀已经被沾的油腻腻的。 感觉到有客人光顾,静石先生睁开迷糊的双眼茫然道:“请问是写信,写贴,写联,还是写契啊?” 静石先生的生意还是很好的,回头客也多,没想到秀才下海更胜一筹。 李氏终于忍不住捂脸呜呜痛哭。 静石先生仍捋着胡须感叹:“心若不动,风又奈何?你若不伤,岁月无恙。” 李氏又气又怨:“斗米尺布,岁月风雨!体已相怜,相守终老!” 简直让人啼笑皆非的一对儿啊! 千哄万哄,这个倔强老头才算跟着他们回到了青阳镇。 回到青阳镇后,叶剪秋第一时间提只大金枕头榴莲去找了许大夫。 许大夫已经在医馆提前恭候了,看到榴莲喜出望外,不怕扎的抱在怀里闻来闻去,并美滋滋地道:“小秋,说吧,哪个病人?” “叶静石。” 榴莲这种水果真是奇怪,喜欢的爱到要命,不喜欢的恨的要死——总之,是个让人死去活来的东西。 没想到他回到农场后,这个曹五,竟然不怕死的跟来了。 见他气喘吁吁的扛着一大包东西站在自己面前,叶剪秋简直摸不到头脑。 曹五二话没说,打开巨大的袋子往外掏东西,牛角,羊角,皮狙角,各种稀奇古怪的兽角头骨…… 虽然开始有些毛骨悚然,但是叶剪秋还是被深深吸引住了,尤其是当曹五掏出一个完整的皮狙兽头骨时,叶剪秋惊呆了! 那是一幅罕见的拥有一双如同珊瑚般长角的头骨,雪白坚硬的颅骨,棕红色造型奇特的长角,沉默无言中有种岁月沧桑和古朴力量之美,尘沙下不知道掩埋了多少光阴,完整的连牙齿也无一缺少! 叶剪秋啧啧称奇,不禁小心翼翼的捧在手心里欣赏。 “下面交叉放上刀剑,挂在书房内更好看!” 曹五开心极了,都说外番客喜欢摆着玩,没想到小厨子更喜欢! “真美!从哪里找到的?” 曹五不好意思的挠头:“怪胎罢了!从沙坑里刨的。” 看着曹五不时地心虚瞟向朝歌,叶剪秋恍然大悟,哦,原来是为朝歌这个大美人来的!他不禁暗笑,朝歌可是荒漠中的霸王花,只怕吃不到嘴里还会扎一嘴的刺! 但是看在这美丽绝伦的工艺品份上,叶剪秋还是大方地道:“放心,我会给你创造机会的!” 农场生活枯燥,看着你追我跑,你伤我喜的爱情游戏也不错,全当捧着爆米花看免费电影了,反正朝歌也不会吃亏,挨揍的肯定是曹五。 一听此言,曹五激动的双眼含泪,他有些哽咽地道:“小厨子,不管你是神仙还是妖怪,我都愿意和你……” “交朋友!” 叶剪秋很开心,看来那次打架曹五是看出端倪了,不过这么长时间人家也没有再找过麻烦,人还是很不错的。 李氏一再交待他多交朋友,他不仅交到了很多囚犯朋友一起愉快的玩耍,而且终于有个土豪也主动前来报到了,虽然曹五是借花献佛。 脑回路完全不在一起的两个人都很满意,只有无辜的朝歌打了个大喷嚏! ☆、七十八 一辆威风凛凛的大马车出现在路上,赶车的汉子轻松地甩着皮鞭,嘴里吆喝着将鞭子轻轻打在那头神气活现的大马身上。 懂行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拉车的马可是匹好马,体型健硕,体毛为棕黄色,向腹部渐渐变为黄白色,腰背中央有一条黑褐色的脊中线。马身呈暗棕色,遍体长毛,跑起来四蹄生风,一看就是匹耐力强的好马! 板车也是辆极好的板车,木料崭新而还散发着红松特有的香味儿,最引人注目的是那四个插销反铆结构的木质车轮,为了减少颠簸,车轮上还有布帛包了起来,即使如此,也能看到车轮内木轴上那铆着的一颗颗闪着暗光的大乌钉。 板车上还制做了一个高大弧形的皮制车棚,既遮阳又防风,车夫坐在车辕上,就像头顶就像撑了把遮阳伞般舒坦,这车身既轻巧又没有什么震动,从身边经过时,几乎听不到常见的辘辘声。 路过的人无不停下脚步,用羡慕的眼光看着从身边经过的大马车,甚至有人还追赶着上前小跑欣赏,越是有人看,赶车的汉车越是来劲,更加大力的吆喝:“驾!” 一溜烟尘,潇洒极了! 人们心里不禁奇怪,庄户人家最多用皮狙兽拉车,而且是两轮的。那些富商巨贾之家才用大马车,而且整个青阳镇只有为数不多的几辆四轮马车,光是曹家就占了三辆。 但是这个一看装束就是乡下汉子咋赶个这么好的四轮大马车呢? 人们越是用羡慕和疑惑的眼光看着赶车的汉子,那汉子越是忍不住脸上的笑意,恨不得想在自己脸上刻下自己的大名——叶大山! 叶大山自打买了这个新车后,一口气带着老婆孩子连串了好几家亲戚,就连去世多年的大姐家也去了,没事还往青阳镇跑了几圈,还壮着胆子坐在好馆子又吃了一顿!这马车就是天大的脸面呀,还没等他们下车,那些小二哥就从里面跑出来热情迎接,不仅亲自将马车安顿好,而且一脸的殷勤奉承。 去大姐家走亲戚简直是把老姐夫的脸打的啪啪响,当那位头发已经花白的姐夫看到叶大山赶着马车上门时,迎也不是,避也不是,最后仍是尴尬的坐下来陪着叶大山一家艰难的吃了个饭。叶大山心里明白,这个姐夫还是看他不顺眼,只不过现在他发达了,姐夫是为了几个外甥拉拢他而已……呵,今年中秋,这几个外甥指定无一不缺得提礼来看他! 还有老丈人一家,简直可以用欢天喜地来形容,不仅摆了一桌好酒好菜招待,而且还专门派了几个人在外面看守着马车,生怕有人将马车弄坏。婆娘牛氏更是在娘家那些姐妹面前长足了脸,如众星捧月般的坐在人堆里,唾沫横飞的吹嘘她如何去了大茶馆听戏,如何见了大名鼎鼎的杨捕头,如何在司徒瑾大人家里喝茶…… 大舅子还找了村里的最有名望的人专门来坐陪,他们一家子尽管在屋里吃喝,根本不用操心马车的事。 光是想想那些围在门口往里探头的村民,叶大山就得意的恨不得飞起来! 那位童生夫子说了,所谓学者无先后,达者为师。虽然他不太懂啥意思,但是却知道不论时间长短,他早晚也会成功的!先贤说的真对呀,瞧,他现在不是人生正得意么! 可是那个曹五,真是可惜了。 想到这里,叶大山叹气。若是能和曹家结亲,那他会更上一层楼,他的声望会再次登上一个顶峰! 虽然人家和大小没有啥特别的关系,但是老五却主动将自己当成儿婿了。看着叶大山不舍得穿那些好料子,偷偷卖了钱后,不由分说又送来了一大堆绸子,叶大山只好挠着头皮提出他想买辆好马车。 这不,这辆马车就是曹五给买来的,听说还是专门从绵州府最高档的车行订制的呢!人家压根就没提个钱字!还听说这马是野马王的后代,乖乖哩!野马王啊,曹家真是有大能耐呢! 第19节 恋耽美 正文 第20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20节 老五看着大妞两口子困难,还主动在镇里盘下个门面,让石头开个小饭馆。石头啥也不懂,曹五还手把手的教他做杂碎汤,烙油饼子,替他通关系,拉客人。这小饭馆才开张了一个月,还别说,生意真不错! 唉,这二妞也不争气,咋不多回家两趟,说不定老五就改了心意呢?若是不成,那老五愿意给他叶大山当干儿子么? ——唉,人家凭啥当你儿子,人家想要你儿子! 想起二妞,叶大山心里难过,前些日子,水云裳夜里突然失了大火,听说烧死了不少绣工,万幸的是二妞没事,只是那个说话不太利索的公子去了,真是可惜呀……老五没戏,这个公子又没了,二妞的事可咋办? 满腹心事的叶大山又瞟了一眼马车上满满的大网子,愤愤不平的呸了一口。 当他终于收了一大车网子,兴冲冲的赶到农场去卖时,却被外面正在盖房子的老王头拦住了。他说这收网的事归他管,而且只收佃户村的网子,别家不收。 叶大山当场就想翻脸,你可知道俺是谁?说出来可别吓死你! 当叶大山冷着脸一字一顿的亮明了自己吓人的身份后,老王头却哈哈大笑,说这段时间冒充叶管事家人的多了,他都见怪不怪了! 不过老王头看他辛苦的拉来一车网子也挺不容易的,就提出三个网子十个钱收了,否则他就不要了。 叶大山气得脸通红,没长眼睛看到他的四轮马车吗?那可是身份! 他想去农场找儿子,结果农场不知道啥时候竖起了高高的大门,而且大门紧锁,老王头告诉他,除非朝歌大人特别批准,里面的人只准出不准进,谁违背命令,斩! 叶大山气的没有办法,守在农场门口半天也没有等到儿子,心念一转,咋不去署衙试试?那可是农场的大本营啊,朝歌也得归那巡检史司徒瑾管!司徒瑾是谁呀,那可是他的儿婿呀! 想到这里,叶大山二话不说直奔署衙,那个老王头,等着瞧好吧! 叶大山终于来到了巡检司的大门前。 他也是第一次来到署衙,看到守门的两个一身铠甲手持兵戟的军士忐忑得不敢上前,他将马车拉到不远处的一棵大槐树下,躲在马车上犹豫了很久,最后狠狠掐了一把大腿才下了马车。 他磨磨磳磳的来到一位军士前,先是行个礼,然后恭敬地道:“这位小哥,俺老汉是西兔儿村的叶大山,就是那个叶剪秋的爹,你看……能不能让俺进去,俺想找那司、司……” 守门的军士笑了,他早就注意到这个老汉在门口满腹心事的徘徊,没想到竟然是嫂子的爹。军士暗想,大哥巡山也快回来了,让他进去等一会儿也好。 “进去吧,我来替你通报。” “嗯哪!” 叶大山没想到这么顺利,而且这当兵的小哥说话又这么和气!要是知道这么容易,早就下马车了! 一位军士替他牵马拉车,另一位军士进厅禀报。 司徒瑾不在,只有晋伯一人值守。 晋伯坐在案前静静的打量叶大山,而叶大山手足无措的对晋伯干笑。 叶大山边陪笑脸边悄悄乱瞟,心里不时的赞叹。 瞧瞧人家这巡检司的气派!光这是间挑梁的大房子足足有八根红木柱哩!而且那桌案和书架都是檀木的哩!那花纹雕的可真是精巧!角落那个紫檀木的书橱又高又大,里头也没有放多少东西,放这里真是可惜喽,不如拉自己家里,还能放些东西…… 他又看看对面坐的那个穿紫色战袍的大人,同样是仪表堂堂!真后悔叶大妞嫁的早,再晚一些出门子,说不定就还能嫁个巡检司的军爷哪! 晋伯不动声色的看着左顾右盼的叶大山道:“这农场的事本不归我管,所有的预算都提前支给了朝歌。” 叶大山紧张地道:“大人……” 晋伯一挥手道:“别忙,让我把话说完。虽然朝歌管理农场,但是我可以先替你结帐,我回头和朝歌把帐走平就是。” 叶大山松了口气。 晋伯又道:“这网子多少钱一张?” “俺听儿子说是二十五个钱一张,军爷看着给就是……” 说完后叶大山低头不安地看着青石地面。 晋伯不语,打开钱柜,将钱拿出来慢慢数。 叶大山紧张地解释:“俺们家织了好些大网子,大小那孩子说农场要用,可是这孩子并没有告诉俺农场在哪儿,俺这一大早就出来送货,也找不到那孩子的身影,俺一家子人,连出门的闺女和女婿都用上了,一共才织了三十张大网……” 晋伯将装好的钱袋子递给他道:“这是六百个铜板,你收好。” 叶大山含笑接过钱袋子揣到怀里,高兴地点头哈腰:“多谢军爷,多谢军爷。” 晋伯皱眉道:“不必多礼,叫我晋伯就是。” “嗨,哪多没规矩呀。” “无妨。” 叶大山兴奋地抱着钱走了,晋伯看着他的背影摇了摇头。 看到叶大山出来,有位军士吆喝了一声,一大群军士纷纷跑了出来,七手八脚的帮叶大山往下卸网子。有人知道他是叶剪秋的爹后,还热情的唠家常。 “大伯,您老身子骨不错。” 叶大山双手负后,笑着道:“嗯哪……当然当然。” “大伯,没事常来看看,不用见外。” “当然当然。” 看着一群朝气蓬勃的年轻军士围着他团团转,叶大山心里满足的不得了。 等网子卸完后,叶大山仍不想走,他拉过一个军士问道:“小军哥,那农场盖房子的外包活晋伯大人管么?” “大伯,农场的事都归朝歌管。” “那晋伯官大还是朝歌官大?” 那位军士笑道:“我们大哥官大。” 叶大山得意地有些忘形,他不屑地道:“他官大又如何,俺可是他爹哩……” 那军士一脸茫然。 此时,只听到空中一阵厉风传来,伴随着一声怒吼:“滚!” 司徒瑾刚刚巡山回来,正巧听到叶大山最后那句话。 晋伯立刻冲出来随手扔出一块砚台,将司徒瑾抛出的马鞭从半空中打掉。 “钧之,冷静!” 司徒瑾面如寒霜,欲取身后的长弓,那落日箭一出,神鬼也拦不住了。 晋伯立刻拉住司徒瑾的手,劝慰道:“钧之,切莫动手!他是叶剪秋的父亲!” 叶大山还没反应过来,随着人群也回头,只见一位身材高壮,威风凛凛的男子对他怒目而视后,吓得腿肚子不由得一软。 司徒瑾的装扮一看就和其它军士不同,他一身绯红战袍,腰间束着粗厚的皮带,上面镶一大块玉石,胸口带着铜制的护心镜,而且头上没有戴红缨帽,简单的绾了紫色软巾,足穿一双厚底鹰爪纹皮战靴,腰里挂着一把黑金色的长马刀,那马刀上的错金云状花纹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差点亮瞎叶大山的双眼。 这个杀气腾腾的人,一看就是司徒瑾! 叶大山没想到第一次见到司徒瑾竟然是这么个情况,他吓得立刻屁滚尿流的牵马就跑,连头也没敢回。 “日后不准他再上门!再上门,杀!” “是!” 司徒瑾心里万分恼恨,母亲寡居多年,这句话对司徒瑾来说简直是天大的耻辱! 晋伯摇头,那叶大山也太口不择言了,即使将来成为岳父,说话也得仔细斟酌。更何况,现在他们……唉! 司徒瑾怒气冲冲的回到议事厅,狠狠地拍了一下桌案。 叶剪秋!! ☆、七十九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伴随着清脆的鸟鸣透过遮纱小窗,温柔地照在榻榻米上睡得正香的人时,被窝里的人伸出一条光洁的腿压在软软的碎花棉被上,翻个身又去睡了。 调皮的阳光又渐渐的移到了他的脸上,在金色光线照耀下,这张脸显得那么晶莹,已经变长的睫毛不停抖动,终于…… “太阳又晒屁股了!” 叶剪秋嘟囔着揉揉眼睛坐了起来,身上的白色睡袍因为睡得不老实使得领口大开,露出圆润的肩膀和精致的锁骨。他皱眉闭眼,熟练地从枕边摸起一根发带将头发扎了起来。 真为那些长发女生发愁,洗个头最少得三四遍水,洗发膏也得费上一大把! 他打个呵欠懒洋洋的起身,拿起一条毛巾搭在肩膀上,端起盛着洗漱用具的小盆迷迷糊糊的朝帐篷外走去。 昨天晚上又差不多熬了一夜。 帐篷内的烛火一直未熄,他和朝歌商量将来农场发展的事。如何开棉麻成衣坊,如何开粮油店,还有生鲜果蔬铺子,牲畜的屠宰,仓库管理,运输方式,人工的使用…… 头昏脑胀!一团乱麻! 由于两个人都没有经手过这么大的农场,也是第一次做这么大的买卖,两个胆大的年轻人面临着自主创业的兴奋。既热血沸腾,又谨慎小心,他们不停的讨论、争论、甚至红着眼睛大吵、拍着桌子大吼,方案毁了一个又一个。 但是有一点他们心照不宣,他们其实并不专业,一个是武枪弄棒的小军士,一个是种菜浇园的小农民,根本不是经营管理的专业人才,这里需要一个精明而有丰富经验的人才来帮忙。但是两个人心有灵犀的绝口不提此事,因为这个农场被他们倾注了太多心血,哪怕他们做的差一些,哪怕推倒重来,也不想拱手于人! 金色的阳光透过树梢射在大地上,鸟儿啾啾欢唱个不停,好像在嘲笑这个起的最晚的懒家伙。 空气清新,凉风阵阵,叶片沙沙,树林里仍有残留的薄雾围绕。叶剪秋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头脑清醒了很多。由于绿色植物的增加,空气里的氧离子含量特别高,而且温度也很适宜,长长的呼吸后,肺腑内的浊气仿佛被洗涤得一干二净。 叶剪秋居住的帐篷后面的那片小树林仍保持原样,没有动一草一木。因为这里面的树木很多很杂,还有很多野生的果树。野枣,柿子,野桃已经稀稀拉拉挂了果,保持了原始的风味。 林子地面上的土包起伏不定,落叶枯枝厚厚一层,阳光不容易照进来,少有的阴凉清爽,他的吊床仍在老老实实挂在那里。叶剪秋最喜欢在这里休息或是散步,运气好的时候,树林里竟然还能捡到蘑菇。 叶剪秋笑称这片树林为“自然保护区”,不仅仅是因为树林里的鸟儿众多,因为他看到了几只少见的小松鼠! 农场的工作人员起居用的帐篷形成一圈,全部围着这个自然而生的树林而建,叶剪秋的帐篷是进入农场的第一座,不仅临路,而且离农场的大门最近。 农场的这条路可以并排跑三辆马车,是往来的必经之路。推开他帐篷的门,坐帐内就可以清楚的看到人来人往,相当于传达室的功能。 路的对面就是一望无际的农田,珍爱土地的叶剪秋对这条田间“公路”也没有放弃改造,路的两侧也都种上了枣树。 桃三杏四梨五年,枣树栽上就卖钱。枣树上现在已经挂了红玛瑙一样的果实,红彤彤的几乎看不到枝叶,马上就要落杆了,到时候有的是时间拿棍子来敲!那场景肯定像过节一样热闹! 枣树下面的沟沟壑壑他也没有放过,全都种上了芝麻,比巴掌还大的嫩绿芝麻叶子随手就能抓一大把,鲜嫩的叶子做成炝锅面或是凉拌也很美味。还有那取之不尽的红薯叶,和芝麻叶有同样的作用,都可以当成青菜食用。 整个青阳镇,只有这个农场是最不缺粮食的,不管是树顶生的,地上长的,土里藏的,到处都是可食用的作物。更别提那牲畜区成群的牛羊,果树林里到处乱跑的大白鹅,旱鸭子,还有真正的飞鸡,走路时一不小心,就能碰到一窝窝蛋! 囚犯们工作很忙,全年无休,不仅经常加班,还没有工钱。但是生活条件还是很不错的,顿顿离不开肉菜蛋,白馍头,还可以游泳和洗澡,那当初挖好的三个大坑旁边又被朝歌一口气又连挖了四号坑,五号坑……一直挖到八号坑!每天收工后,人们就像下饺子似的跳下去玩,欢笑打闹的声音能传的很远。 叶剪秋有时候都快忘了这些囚犯的真实身份。 他并没有打听这些囚犯到底是因为什么案子进来的,心里虽好奇但不追问。 阴暗的东西他不想了解,他想一直保持阳光的心态。若这些囚犯在这里好好改造,那么他和朝歌并不追究。事实证明,这些人还是很听话的,无论朝歌在不在农场,这些人并没有想逃跑或是闲生事端,这倒是让他松了口气。 如果农场一直存在,那这些囚犯也会一直依附着农场存在,一直到他们生命的尽头。这对他们来说,也算是一种大赦了吧——死刑变无期。 叶剪秋没有急着先去洗漱,而是踏着软软的沙地走到路对面,撕开几穗粗壮的玉米外皮查看,不由得点点头。 没有秃尖,籽细灌浆饱满,一掐一股奶白色的汁液涌出,清香的甜味扑鼻而来,这种玉米淀粉含量和糖份含量很高,可以直接食用,如果煮熟,更加甜糯可口。 这一排排整齐的玉米植株几乎有三米多高,秸杆粗如甘蔗,叶片长如绿剑,紫红色的霸王根如同大爪子紧紧抓牢土地,抗风抗倒伏效果非常好。 这种独特的玉米品种他从来没有见过,棒穗大如半米长的炮弹,长长的玉米须子如同许大夫金黄色的胡子,籽粒大如马牙,偶尔还夹杂着几粒红色,黑色或是紫色的籽粒,没有成熟的玉米粒透明饱满如同纯色宝石,可以清楚的看到里面的水分。 他已经下令将这些颜色鲜艳的种子成熟后单独挑出来,将来培育成彩色玉米。颜色较重的玉米具有极高的酚化合物和花青素,营养极高,他已经给将来的新品种起了个名字“黑珍珠一号”。 他又来到远处的花生地。 沙地土壤是最适合种植花生的,不仅耐旱透气,而且根部下针期和果实膨大期比粘土地更加容易,产量高,虫害少,而且极易出土,用手提起来一墩成熟的花生株,用力抖一抖,顿时叶果分明,干净无沙。 此时的花生由于正处在结荚饱果期,绿色的叶片里夹杂着朵朵黄色的小花,沙层下的果实挨挨挤挤露出了地面。他随手摘了几颗,浅麻色的果壳非常干净,每粒果荚都非常均匀含有二粒果,剥开外壳,里面的花生圆溜溜呈浅粉色,淡甜清脆,如同新鲜的莲子。 放眼望去,远处是白花花全部的已经吐了长絮的棉花,朵朵白色的棉花汇集在一起如同云层般的海洋,虽然丰收在望,但是劳力却很少,所以农场的人一天也不能闲,寅时就打着火把早早上工了。 一群人正在太阳底下弯腰摘棉花,只见他们头上都戴着大草帽,脸上遮着面巾,身上穿着一个特制的带有大兜的工作服,摘满了棉花就回到地头放在一个大袋子里,然后再回去重新摘。 看到劳作的人群中有一个显得特别高胖的身影,叶剪秋不由得笑了,这个曹五倒是挺勤快,从来都不睡懒觉,每天从集市上收完摊头费就亲自赶着马车来农场报道,一干就是一天,到了晚上才回去。 本来朝歌是不满意曹五来这里的,但是看他一个顶三个壮劳力,而且人又老实听话,最重要的是他嘴巴严,而且不要任何回报白干,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只是这曹五脑子太笨,只知道闷头干活,没有胆量去马场那边找朝歌,直到现在,他连话也没有和朝歌说上一句,连叶剪秋都暗暗替他着急。 洗漱的水池边已经空无一人,沙地上只留有一些杂乱的脚印。 叶剪秋低下头,开始刷牙洗脸,洗漱完毕后,将头发簪好,拿起半片芦荟往脸上随便抹了抹,然后就搭着毛巾,端着小脸盆儿,哼着歌儿踩着人字小夹板托鞋往自己的帐篷走去。 可惜这里没有镜子,也不知道自己现在什么样,虽然有水的倒影,但还看的还不是很细致,唯一让他欣慰的是,皮肤似乎白嫩了许多,终于不像个黑炭似的让他自己都嫌弃。 希望的田野等着他们倾洒青春和热血,他现在浑身有说不出的干劲,对未来充满期待。而且朋友也多,日子过的充实而又快乐,唯一美中不足是,爱人不在身边…… 叶剪秋推开帐门,发现朝歌已经坐在办公室的桌案前等他了,正低着头用心地揪桌上那盆富贵竹。 这间大帐篷被叶剪秋分成了三室两厅,均用淡青色的大幔帐隔开,大客厅就是他的办公室,书房兼娱乐室,晚上群体活动大多都是在他这里打牌。 由于昨晚两个人没有休息好,朝歌漂亮的眼角有些微红。 见他进门后,朝歌就停下了那只“骚扰”富贵竹的手,敲了敲桌子道:“那些家禽得入窝,鸡棚得抓紧盖。” 朝歌这个人从不废话,连个早上好都没有。 “鸡不是会飞到树上么?” 叶剪秋也习惯了这种对话方式,抱着小脸盆坐了下来。 “这里马上就要进入秋冬季,虽然白天仍然酷热,但晚上却变得更加寒冷。一天之中历尽寒暑。若晚上鸡鸭不进窝,会被生生冻死。” 朝歌是了解这里的气候的,进入八月份后,温差会加剧。这里的空气会更加干燥,白天烈日当空,到了晚上却气温骤降,若是放盆水在院子里,会结成厚厚的冰,但是到了中午又会迅速溶化掉。 所以在青阳当地也有种说法——一年有四季,不能离冬装。 叶剪秋想了想,拿起桌上的图纸看了看。 这些家禽是准备散养在果树林里的,不仅除虫吃杂草,粪便还可以给果树当肥料。家禽每天就林子里觅食,晚上鹅和鸭子会找草堆卧着,鸡就呆在树枝上休息,和鸟儿有差不多的习性。收蛋么,去树林里捡就可以了,就像捡蘑菇一样。 本来叶剪秋觉得这养家禽是最省事儿的,几乎不用什么饲料,只放点水就可以了,没想到秋冬季还得进窝。 他挠头:“那怎么办?不仅得盖鸡窝,看来还得注意保暖。” “没错。” “老王头能行么?” “外人不能进来。” “那怎么办?” “我们来盖。” “不行,我们人太少,地里的活太多,再均出人手来盖鸡窝,怕是影响秋收。” 两个人趴在桌上谈论了很久,终于出一个方案。现在农田虽然比普通的庄稼成熟的早一些,但并不显得特别。但是果树林却是个大难题,因为那里种植的全是当地罕见的果树。 离鸡棚原址位置最近的,种植的全是香蕉和糖棕,这可是连朝歌都没有听说过的果树,当他看到一圈圈绿色如月芽状的香蕉,大如脑袋的紫黑色糖棕吓了一跳,他无言的抚摸了很久,也呆在树下看了很久。 最后他们决定,对那些奇特的果树加强掩护,多用一些大网子层层遮挡起来,估计没有什么问题。这种罕见的果树当地的农民一无所知,即使万一他们发现了挂果的怪树,估计也只是好奇但也猜出不缘由。 垒鸡棚其实很简单,用些石板叠加起来,铺上厚厚的秸草就可以,最多十天就能完成。 商量完这件鸡窝大事后,两个人都松了口气。 朝歌放松地往下褪了褪,懒懒地靠在铺着厚毯子的圈椅背上,自然而然地将两条长腿跷到桌案,双手交叉放在肚子上大拇指来回转圈,——这个圈椅太舒服,一坐上去就想睡觉。 看着抖动着脚想眯眼睡觉的朝歌,叶剪秋不禁偷偷直乐,大炮打蚊子呀,大炮打蚊子!一身绝高的功夫没有仗剑走天涯,去看大千世界的繁华,却“沦落”成了乡野村夫,天天放马操心垒鸡窝…… “笑什么?” 朝歌不耐烦的皱眉。 “没什么,呵呵……” “没什么还笑!” “呵呵 ,真没什么……” “叶剪秋!” “到!” “闭嘴!” “是!呵呵……” 朝歌头疼。他现在是震不住叶剪秋了,他越是发脾气对方越是开心。 “叶剪秋,以后你不能睡在地上了。” “为什么?” 朝歌腾地收腿坐直,“啪”的一拍桌子,鼻孔喷气:“刚才不是说了么,以后晚上会变冷!鸡都会冻死,你不会死么?” 叶剪秋不满:“关心别人就不能换个说话方式么?”老是这么直通通的心脏受不了。 “怎么换?” “小秋啊,天要变凉了,你不能睡在地上了,要小心风寒……” 朝歌涨红着脸扭过头:“恶心!” 叶剪秋“噗”的一声笑了,朝歌越生气双眼越水灵,俏脸还粉艳艳的,他小时候肯定像个系红肚兜的人参娃娃,真是有趣。 “朝歌呀,你也要小心受凉,不要仗着年轻火力旺,老是不穿衣服,有伤风化……” “啰嗦!” 等他耍够了朝歌后道:“你先坐,我去换件衣服。” “晚上多生几盆炭火!” 朝歌冲他背影喊。帐篷根本没有厚砖墙抗寒,不生炭火这家伙肯定会冻死! 也不知道谁更啰嗦!叶剪秋伸手打个响指表示收到,哼着歌来到了帐幔后的卧室。 透过帐幔,仍能清楚的看出里面的人影,利索的将睡袍解开扔到一边,线条流畅的细腰窄臀,低头穿那衣,弯衣穿长裤…… 朝歌默默地扭过脸,咬牙道:“叶剪秋,农场招贼了!” “什么?!” 叶剪秋提裤子从帐幔后面匆匆跑了出来,一脸的惊惶失措。 “怎么可能?” 朝歌说凡是黑鹰出没的地方,方圆百里凶兽都退避三舍。如果是人,那更不可能了,黑鹰凶兽都能震慑,那人岂不是更不在话下?而且若是常人,怎么过得了流沙河,里面都是吃人的黑虎鱼呀! 朝歌见他难以置信,肯定地道:“的确是神偷干的,不过只是偷了一些果子和玉米。牲畜栏那边没有下手,一头牲畜也没有少。” 叶剪秋是听说过神偷传闻的,据说会隐身,看起来也是异能人士之一,但是对方只偷青阳大户,这农场怎么也把神偷也招来了? 朝歌仍气愤地道:“偷就偷了,可气的是,竟然连吃带拿,有些果子只咬一口就丢了,地上一片狼藉!太浪费了,可耻可恨!” “是猴子干的吧?听说这里有鬼面猴。” “不可能!不管是什么猴,黑鹰都不可能失手!” “那怎么办?” “不知道。” 叶剪秋愁眉苦脸,如果黑鹰也看不住,那农场就成了人家的后花园,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想起那些被糟蹋过的水果就心疼,万一人家玩腻了切水果的游戏,想杀个人玩玩怎么办? 而且这事不能报官,连杨捕头也无可奈何。 朝歌发现有陌生人入侵时,第一时间就唤出了黑鹰,但黑鹰的表现很奇怪,只是磳着他手温柔安抚,好像在说没事没事,只是个玩笑。难道这神偷和黑鹰交上了朋友?这也太奇怪了,黑鹰的脾气并不好…… 看着叶剪秋愁眉不展的小脸,朝歌心里暗爽,让他害怕去吧!谁让他不停的笑笑笑! ☆、八十 当叶剪秋又换上了他最喜欢的那件靛蓝色冰纹蜡染圆领衫出来后,朝歌已经恢复了往日冷淡的表情。 “走,去果园看看。” “好,找找有什么可疑的线索。” “中午你来做饭。” “为什么?做饭的事不是曹五包了么?我现在可是叶大管事,不负责伙房了。” 吃货厨艺都很好,这话准没错! 还别说,曹五做饭还是挺专业的,七分瘦三分肥的滚刀肉块放在一个深褐色的大瓦罐里,加水加香料加少许盐后就将封口焖严,大火煮开后就改用文火炖煮一上午,其间所有人必须遵守曹大厨的“三不”原则——不能打开,不能偷看,更不许偷吃。 等时辰终于到了后,小心翼翼的打开密封的罐口,一股异香飘十里,撇去上层清亮的浮油,浓汤呈奶白色,肉块不仅炖的酥烂,而且有入口即溶之感,再加入蒜茸,小碎葱,香菜叶,淋上几滴红辣椒油,再配上一大摞可以瓣碎泡汤的大白锅盔就可以完美出锅。 等出完大力的工人们收工后,就坐在树林下的几张桌子前开动,他们每人喝一大碗香喷喷的肉汤,热汤下肚后就开始浑身冒汗,再配上一瓶烈酒烧刀子,汗水顺着下巴和肚子直流,从嗓咙到脚底板儿一条火线,非常过瘾! 但是看起来朝歌似乎并不领情,他淡淡地道:“曹五只会做肉汤,而且喜欢掺杂碎,连老木都说,现在打个嗝全是一股猪尾巴大肠头的味儿。” 朝歌虽然一脸严肃,也无法掩盖他心里万分委屈的事实。 叶剪秋不禁哈哈笑了起来。这个曹五,真是从头到脚一根筋,从来就不知道换换花样,一手杂碎汤虽然煮的出神入化,但是天天吃也会腻味。 “好吧,我回头给你做就是,想吃什么?” “饺子。” “太费事了,大锅烩菜和卤汁面条不好么?”这可是食堂大锅饭的标配。 “我要吃花边水饺。” “回头再包吧,真的太麻烦了,农场这么忙,等咱们忙完这一季,赚了钱后我特地给你包一碗。” “若说话不算数,罚喝一盆马尿!” “滚!” 当两个人说说笑笑一起走出帐篷时,却发现一队人马从天而降般的站在帐篷对面,为首的正是一身黑色战袍的司徒瑾。 两个人不由得同时一愣。 司徒瑾手持缰绳正静静的看着他们,轻风吹动他额角长发,眉宇间英气十足。胯下的红马轻蹄刨地,戎装武将与赤红烈马是那么耀眼,风骨雄奇般的绝世而立。左右是同样装备精良的骑兵,虽然十几骑人马,却没有丝毫嘈杂,安静的只有帽顶的红缨飘动。 叶剪秋惊喜地大叫一声,就像出了笼的小鸟着欢天喜地的跑了过去,小拖鞋呱呱嗒嗒一溜串响。 朝歌站在原地没动,心里有些吃惊。司徒瑾当然是有权利可以随意出入农场的,但是这么多人马突然出现在这里,为什么他却没有丝毫察觉?当他看到那十几匹马在马蹄上通通包了厚厚的软布后,心里暗暗一凛。 “大人!” 叶剪秋一口气跑到司徒瑾身边,将脑袋深深的扎在司徒瑾的腿上。 你终于来了呵! 分开这么长时间,你真的就不想我么? 若我不就山,山就不来么? 若我不发乎情,你就绝对止于礼么?! 爱入骨,情溶血,虽然心里万分倔强和委屈,却不忍责怪一句。 司徒瑾低头看着趴在腿上的那个小脑袋久久没有说话,当他感到腿上传来的阵阵湿热后,不禁叹口气伸出手去轻抚那黑亮的发顶。 叶剪秋吸了口气抬起头,鼻子有些发红。 “大人,你是来看我的么?” “是的,我来找朝歌。” 叶剪秋迷惑,这句话算正面回答他了么? 司徒瑾默默的看着他。 气色不错,好像长高了一点,脸颊也有肉了,双眼仍是清澈如水,穿的衣服虽然不合时宜,但是看起来很舒服自在,他一向都喜欢舒服自在,如同身上穿的衣服和光脚穿的鞋……一双小脚白嫩精致,脚趾如同珍珠般莹泽…… 司徒瑾皱了皱眉头:“怎么光着脚往外跑?回屋换鞋去!” “是!” 叶剪秋开心地拉着他的手:“大人,今天中午留下来用饭吧,杀鸡宰羊,摘果切瓜,我给你做竹荪炖鸡,玉米排骨,红焖羊肉,樱桃烤鹅!对了,还有大坛的酒可以尽情喝!等吃完饭,我们一起去农场转转,咱们的农场非常美,尤其是草场和果园更是漂亮!” 他扭头和司徒瑾身后的军士们热情的打招呼:“兄弟们,今天每桌最少十个菜!保证有酒有肉!大家都别走啊!” 军士们不约而同的都笑了,互相之间兴奋的看了看,但是眼光都一起齐刷刷的盯着司徒瑾,如果老大不开口,他们谁也不能做主。 此时,朝歌走向前,拱手对司徒瑾行了礼:“大哥。” 司徒瑾点了点头道:“朝歌,你上次说农场人手不够对么?” “是的。” “三日后,会有一批新的死囚来农场,是杨小迷从绵州府调过来的,给你当人手用。” “多谢大哥。” 朝歌又一次行礼。 平时不拘小节的朝歌,现在却对他彬彬有礼,泾渭分明,司徒瑾心里五味杂陈。 “朝歌,后天我就要回临月城了。” 还没等朝歌开口,叶剪秋惊慌地道:“什么?你要走?!” 他上前紧紧抓住司徒瑾的手,生怕他飞掉似的一脸惊恐,并急切地道:“大人,你为什么突然要去临月城?你还回来么?我能和你一起去么?” 看着他紧张的一口气问了这么多为什么,司徒瑾笑了笑道:“我要去临月城陪母亲过中秋,你不方便一起去,农场离不开你。” 叶剪秋松了口气,仍担心不已:“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归期不定。” “为什么?” “也许会陪母亲过年。” 不要!! 叶剪秋心里痛苦的呐喊!为什么他们又要分开?! 如果不是农场忙碌,他没有分心过多的思念,只怕相思成山成海,早就将他压垮淹没! 他实在无法承受再一次长长的别离!老天也太过作弄了他了,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相去千余里,各在天一涯! 这个时代交通不便,这一走也许要半年之久!通讯也不便,连封信也要几个月! “大人,请你跟我来,我有很重要的事。”叶剪秋二话不说就欲将司徒瑾从马上拉下来。 司徒瑾皱了皱眉头:“什么重要的事,这里不能说么?” “不能!” 叶剪秋口气坚决,注视他的眼神充满深情和期待。 司徒瑾只好从马上翻身下来,对身后的军士们道:“稍等,我去去就来。” “是!” 看着两人走远后,朝歌和军士们聊天。 “朝歌你行啊,这庄头做的不错,今年署衙最起码不愁粮草。” 朝歌笑着摸了摸司徒瑾的红马道:“那是自然,我们还有放马的大草场,我们的马可以轮换着在这里养精蓄锐。” “那最好不过!对了,听说将来农场还会发银子给兄弟们当什么叫那个……福利?” “当然,发福利,每个人都有份。罗正,将来你老婆还能来农场布坊做织工,每月挣的薪银说不定比你还多!” 这个叫罗正的军士娶了当地的女子为妻,而且也有了孩子,算是正式在青阳安家落户了。像罗正这样的军士军团里也有十几个。 听到朝歌的话后,众军士哈哈大笑,有人打趣:“罗正,你老婆如果比你挣的多,那你在家就说话就没份量了,这怎么能成?” 罗正笑道:“无妨,巾帼不让须眉,她若是能顶半边天,我倒求之不得。” 罗正对家眷有深深的愧疚,他们夫妻不仅不能常相守,而且家里的农活几乎都是老婆娘家帮忙打理。如果妻子能来农场做工,他们一家子可以时常相见,而且又多挣些银子,倒是乐见其成。 此时,听到帐篷里传来司徒瑾的一声暴怒的大吼,大家都受了一惊,目光齐齐盯着帐篷。 很快,司徒瑾阴沉着脸推开帐门走过来,二话不说纵身上马,冷着脸一甩皮鞭:“回去!” “是!” 一群人来的快去的快,只剩下朝歌无语的看着一地杂乱的脚蹄印。 ☆、八十一 农场里的庄稼静静的生长,黄豆绿豆奶花豆等孕了荚,一簇簇藏在透绿的叶子下面,棉铃开放,一朵朵吐絮的白棉向天空伸展。埋在地下的红薯也不甘寂寞,比赛似的将地底大块根茎膨大加粗增甜,有些要强好胜的露出了地面。 远处的旷野是浓绿的玉米青纱帐,孕育,向上,是青纱帐不变的主题。庄稼们贪婪的吸收着太阳的热,土地的肥,水里的润,咯吱吱尽情生长。 伏天赤日照苍茫,果熟瓜甜互比香。田苗激情战酷暑,梧桐镇定锁阳光。 到了晚上,是农场最休闲的时光。 刚吃完晚饭的人们破例没有打牌游泳,而是三三两两聚在一棵梧桐树下。这几棵梧桐树白天是一片阴凉,晚上则成了露天的娱乐场所,树下的几个大石桌又成了聊天下棋的地方。 只见地上生了一堆火,大家伙坐姿豪放的围在石桌前,有人赤膊观战,有人坐在火堆边剥花生烤玉米,也有人学叶管事的样子挂了个吊床摇扇悠哉。 石桌上刻了楚河汉界,双方激战正酐,有人将棋子摔的脆响,这些牛角制成的棋子早就被人摔的四分五裂,被细麻绳捆了捆又凄惨的上阵服役了。 “将!” “再将!” “老胡,叶管事说马才走日,而非大象也!” “象走日,马走田,车走直路炮翻山!瞧,多顺溜!” “老胡,你马象不分,颠倒是非,棋走荒唐,乃一棋霸是也!” “老水,想打一架咋地?” 脸上带条虫爬似的长疤直到脖子的老胡咬牙腾地站了起来,大力一拍石桌,所有的棋子同时弹震一尺多高,随后又像冰雹似的啪啪不错分毫的落到原位。 叫老水的男子三十来岁,脸色白净一派斯文,见势不对立刻放弃了打抱不平,用扇遮脸,将自己躲在老木身后:“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和个屁!观棋不语真君子,你老水还是个读书人呢,唧唧歪歪的像个娘们!” 怒气冲冲的老胡放过了装绵羊的老水,收了拳头后大大方方用撇腿的象日了对方一个帅…… 老水有些无奈,他那天用手沾清水在石板写字,结果被叶管事一眼看上,二话没说就让他就当了帐房,不仅给他自己单独一个帐篷办理公事,还郑重的送他一支重力均匀的好牙笔,笔毫美观圆润,如雨后破土之笋,又似含苞玉兰,纯净秀美的就像慧眼识珠的叶管事。 叶管事说,是金子总要发光的。结果他这一发光不得了,身边一起来的人有些气愤,因为他几乎每天坐在“办公室”做闲职,其它人的任务就加重了。 老水摇着的扇子停了下来,鼻子不由得动了动,空中飘来阵阵香味。 不远处的帐篷就是农场伙房,里面仍亮了烛火。 有人耸了耸鼻子:“这是什么怪东西,晚上给谁加夜宵么?” “叶管事两顿没吃了,曹五留下来单独给他炖汤。” “哦……” 一群吃瓜群众立刻心照不宣。 这曹五为谁来的,大家心里一本清帐,但谁也没有点透。只有那个叶管事木楞楞的还将曹五往朝歌身边推,倒是一出精彩桃花好戏。 第20节 恋耽美 正文 第21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21节 农场枯燥无聊,有些事大家倒是想到一起去了。 伙房旁边紧挨着的就是几亩地的大菜园子,摘菜做饭非常方便,新鲜的掉眉毛! 丝瓜,南瓜,辣椒,茄子等等,红的诱人,绿得养眼,比着为风和光的恩赐出色的表现。 花枝展招的朝天吼火红的炫耀着,各种彩色肥厚的灯笼椒和朝天吼相映成趣。南瓜卧在地上静静的开花,一个又一个金黄灿烂的花纽藏在瓜藤的缝隙之间。 只见曹五系个大围裙匆匆从伙房跑出来,从旁边的菜园子里抓了一大把什么又跑进伙房忙碌去了,一伙人盯着曹五高胖的身影,鼻子随着他带出来的一股鲜香像小狗似的耸动不停。 “人参鸡汤!” “正解!” “参放多了,还有壮阳气的枸杞。” “对极。” “要不要告诉曹五,叶管事吃了会流鼻血的。” “不可!” 大家异口同声,眼睛如狼一样放光。果然是一群坏人! 很快,朝歌出来了,大家眼神充满期待,只见朝歌点兵点将的巡视一圈后,最后一指老木:“老木,跟我们走一趟!” 老木装做非常无奈的将手里的花生扔在桌上,拍了拍手跟着去了,一伙人低头吃吃笑。 夜幕下的农场,树影婆娑,夜虫低鸣。 农场的小路上走来三个人。 老木举着火把在前面引路,朝歌走在最后面,而中间系着大围裙的曹五端着红漆托盘,托盘上有一只盖碗陶盅。 漆黑的夜色中一切显得格外神秘,只有高悬天空的月视瞪着一只雪白的独眼审视着苍茫大地,远处传来不知名野兽的嗥叫,声音又怪异而又悠长,凄厉的叫声好像要穿透天际。 感觉到一个软软的肉翅一掠而过,一只黑色的蝙蝠从眼前飘飘然又飞走,曹五不由得惊了一心冷汗,这农场的深夜,太吓人了。 终于,三个人走到帐篷前停住了脚步。 穿着农场特制工装裤的老木一手插兜,一手举着火把往帐门前潇洒的一晃:“帐门还关着。” 朝歌上前推了推,门关的死死的。 “老木,你从窗户里跳进去,看看里面什么情况,顺便把堵在门后面的东西挪开。” 老木踌躇:“叶管事说了,进他的屋得敲门打报告,还得立正,他发了话才能稍息。而且……而且他的卧室更是不能随意出入,说是得换鞋……” “啰嗦!让你干什么就干,不听话明日让杨小迷遣你去塞北!” “朝歌息怒!我跳就是……” 老木只好地将火把递给朝歌,忐忑不安地往小窗边走去。心里一直碎碎念:阿弥陀佛……叶管事呀,这可不赖我老木不守规矩,有什么气尽管往朝歌大人身上撒就是,你说过谁不听话就让谁浑身长满荨麻,头顶长臭崧,屁股后面长仙人球,裤裆里长狗尿苔…… 当脑海里呈现一个完美而又诡异的“植物人”后……老木打了个哆嗦。 他来到小窗边,不禁暗叹。 叶管事呀,你为什么光堵门不堵窗呢?这不成心想让人进来关心你么? 只见这帐篷的小窗四四方方,几乎只有普通的纸盒子大小,老木身高体强,根本不是一个型号匹配的。只见老木深吸口气,毫不犹豫地纵身跳了进去,不仅身轻如燕,而且连窗边都没有磳一下! 果然大象能装进冰箱里! 当老木的脚踏到软软的沙地后,不由得松了一口气,浑身的胖肉和肚子就像吹了气的豚鱼一般瞬间恢复原样。 朝歌站在帐篷前冷着脸没有说话,曹五则在他身后悄悄观察朝歌的脸色。 朝歌看起来心情特别糟,就像一座冰山浑身发着冷气,曹五端着托盘往后躲了躲,生怕碰到虎须。但是今天朝歌第一次同他讲话了,虽然只是一句:“那个谁,你去药圃挖棵参来,再杀只鸡炖汤!越补越好!” 曹五立刻照办,虽然他不擅长做滋补汤,但是曹府里的大厨看他喜欢厨艺,兴趣来的时候也给他指点过一二,所以这盅大补汤总算是做出来了。 曹五长叹,本来自己在集市也是个威风八面的人物,哪个小贩见了他都吓得双腿发软,为什么这农场就显不出他那一道呢? 很快,老木就从小窗里又跳了出来,走到朝歌面前行个礼道:“大人,叶管事只是睡着了,小的在他鼻子下探了探,他睡的很香,就没有打扰。” 曹五松了口气,但朝歌却若有所思地道:“你有没有摸摸他的枕头?” “枕头?没有……怎么?那叶管事睡觉还流口水么?” 老木咧嘴想笑,难道叶管事还跟个小孩儿似的,睡觉还流口水……但是看到朝歌的脸黑的可怕,立刻噤了口。 朝歌推开了门进去,屋内乌漆麻黑的,老木找到烛火点上,曹五将托盘放到桌案上,两人听话的守在一旁待命。 朝歌看了看周围,寂静无声的仿佛空无一人,于是命令道:“你们退下吧。” “是!” 老木“啪”双腿并拢,然后一个利索的转身,抬头挺胸,挥舞双臂,雄纠纠气昂昂大踏步走了出去。他是在响应叶管事一切军事化的标准来做的,若是叶管事看到,定会给他这个月增加一朵小红花,月底会增外加额外的福利,有时是一坛好酒,有时是半天假。 曹五却没动,他鼓起勇气道:“朝歌,我留下来帮你喂小厨子汤,若是他不想吃,一把打翻了汤盅,怕是一片狼藉,你不便收拾……” 曹五现在胆子壮了很多,底气也足了。自己不仅白干活,连马车也“充公”了,外出采买都是他的活,那些石桌子还是他从西兔儿村买的呢! 朝歌点点头,拿起桌案上的烛火对曹五道:“端上汤跟过来。” “好!” 曹五立刻端着托盘小心地跟在朝歌身后。 掀起了一层纱帐幔后,就看到地铺上一个人鼓鼓地蜷缩在被子里,连脑袋都没露出来。 朝歌心里暗骂,探鼻息?脸都没露探的哪门子的鼻息?明天就让老木去牲口棚铲粪去! 朝歌将蜡烛放在地上的小矮桌,一屁股坐在碎花小被子上,盘着腿深思了片刻后,一把将蒙着的被子掀开。 朝歌和曹五齐齐吓了一跳,只见凌乱的黑发铺了半床,浓密的看不到一点人脸。 朝歌皱眉,费力的拨拉了半天,总算将一张小脸从发堆里刨了出来。 其实老木说的也没错,这个人真的正在睡!而且睡的很香甜,脸蛋还红扑扑的! 朝歌的鼻孔又开始剧烈的往外喷气! 他揪着衣领一把将人从被窝里拉了起来,对曹五道:“快去找条湿毛巾!” “哎!” 曹五放下托盘就跑了,很快,曹五递来一条还滴着水的毛巾。 朝歌将凉毛巾一把糊在叶剪秋的脸上,使劲抹了几把后道:“快起来吃饭!” 叶剪秋终于睁开了双眼,看了看朝歌迷茫的眨了眨眼。头发湿漉漉的贴着额头,温热的脸庞红红的,眼角水润盈盈的,如同带着雨珠的海棠花。 看着对方可怜兮兮的模样后,朝歌叹气,口气放缓道:“起来吃饭了。” 伸手将他一头长发温柔的拢到耳后。 一旁的曹五僵住了,他觉得自己和小厨子越来越远了…… ☆、八十二 路漫漫其修远兮…… 感到前途渺茫的曹五内心长叹。 “那个谁!” 朝歌一连唤了几声,一脸呆滞的曹五才缓过神儿,压力山大地将托盘端了过来。 曹五体胖,从来不会半蹲,只得屈膝恭敬地将鸡汤送上。 ——曹五真是个可怜的娃。 朝歌拿起小汤勺,从汤盅里舀了一勺放在叶剪秋嘴边。 “喝汤!” 叶剪秋摇摇头。 朝歌又将汤往嘴边送了送:“喝!” “没有胃口。” 只听“呛啷”一声,朝歌一把抽出随身佩带的马刀放在了叶剪秋的腿上大吼:“快喝!” 叶剪秋吓得差点从床上蹦起来,连曹五也惊得晃了几晃——老天爷,这个暴脾气! 看到朝歌憋着火一脸纠结的样子,叶剪秋不禁乐了:“朝歌,你这安慰人的方式什么时候能改?” “等你改掉动不动就缩进乌龟壳的时候再说!” 叶剪秋无奈地道:“我知道这样不好,但我控制不住。” “我也是!” 叶剪秋伸手弹了个响指,一枝颤颤微微的玫瑰瞬间就出现在两指之间。 他将这枝鲜艳欲滴的玫瑰放在那绘着古朴花纹的金属长刀上——战争与和平。 我操!朝歌内伤加吐血三升! 曹五一脸崇拜,小厨子变花儿的动作真好看! 朝歌无奈地叹一声道:“以后不准躲起来像个缩头乌龟……喝吧!” 二话不说,汤勺又送到嘴边。 “我知道错了,但不一定能改。” 说完,同样倔强如驴的叶剪秋低头乖乖的喝了一勺汤。 看到某人终于开始进食,两人同时松了口气。 曹五虽然担心却一点儿都不难过,他知道是小厨子是因为谁。 某人越生气越好,只要身体别气坏——司徒瑾,你使劲作! 曹五替司徒瑾暗暗加油。 叶剪秋喝了几口汤后道:“让你们担心了,可是我管不住自己。” 朝歌道:“知道就好,别动不动就人不知鸟不闻的躲起来。” “是啊,以后有什么事,可以对我……我们哥俩说。” 曹五瞟了一眼朝歌,朝歌面无表情。曹五心里不满,好像谁愿意跟你做兄弟似的! 叶剪秋将那碗汤接了过来道:“朝歌,我自己来,你和曹五去休息吧,你们也累了一天了。” 朝歌大马金刀的坐床头的矮皮墩子上道:“你喝完我们再走。” “对!你喝完我们再走。” 曹五也找了个皮墩子坐了下来。 叶剪秋看到两个人排排坐,分果果,盯着他一脸关切的样子,不禁笑了:“你们两个都是好人。” 李婶子说的对,多交朋友是好事,烦恼的时候有人陪伴。 莫明奇妙被发了好人卡的朝歌和曹五相视一眼,“切”了一声同时扭过头,表示互相嫌弃。 看着这对“美男与野兽”的搭配,叶剪秋感到好笑。 “有肉没酒怎么成,今晚我们放松一下,配着这佳肴大碗喝酒如何?” “好!” 曹五兴奋的一拍腿跳了起来,没等朝歌发话立刻跑了出去。 朝歌皱眉:“你行么?” “试一试!” “我去找些下酒菜。” 朝歌说完也出去了。 那就放纵一次吧,喝醉了说不定能号啕大哭一场,哭够了某人照样是艳阳满天! 曹五很快就回来了,腋下分别夹了两大坛子烈酒,怀里还鼓鼓囊囊揣了三个大海碗。 曹五很开心,小厨子终于能和他一起开怀畅饮,这说明对方将他视为非常亲密的好友!嘿嘿……可恨的朝歌!你怎么不滚! 客厅的桌案上乱七八糟的东西已经腾干净了,并且点上了两盏烛火。 曹五上前摆碗倒酒,朝歌也从帐外慢悠悠的走了进来,将怀里抱了一大堆东西放在桌上——玉米,花生和很多嫩豆荚。 万事俱备,开喝! 三人坐定后,叶剪秋端起酒碗,豪迈地大声道:“改革春风铺满地,农场朋友真争气!齐心合力种田地,挣座金山抱家去!干!” “有才!” 曹五眉开眼笑的端起酒碗,这诗做的真好,他还是第一次听懂了——但是改革是什么东东? “傻!” 朝歌也端起酒碗。 三个人一口气碰连干三碗后,叶剪秋开始红云上颊,他打开桌上一个木匣子,拿起一根自制的细长卷烟叼在嘴里,朝歌端起烛台给他点上。 叶剪秋笑着眯起眼睛满意地喷了几口烟雾,真享受啊,如同国王般被人左右侍候。 醉酒的他容艳如花,乌浓笑眼,笑花直溅眼底,姿势优雅的翘着二郎腿,细嫩纤长的手指夹着香烟,仰起头向空中潇洒的连喷了三个袅袅的烟圈…… 仙品啊!曹五看花了眼,壮着胆子伸手轻轻抚了一下近在咫尺细软的发丝……得逞的曹五一脸幸福的笑了——酒可真是好东西。 酒未干,食未尽,席未散,夜未央……正是吐露心事最佳时。 已经半醉状态的叶剪秋又轻轻的吐个烟圈道:“今天可真是丢人了……” 朝歌立刻对曹五命令道:“你出去!” 曹五黑着脸不情愿地站起来,心里将朝歌用各种杀猪宰牛,生吞活剥的方式杀了千万遍后,只好默默地退了出去。 见曹五走后,朝歌道:“说吧,到底发生了什么?” 叶剪秋又想端起酒碗,被朝歌拦下:“你不胜酒力,不要喝太多。” 叶剪秋淡淡地笑了笑,眼角却泛起了泪花:“我想睡他,他不愿意,恼了……” 糖醋油盐酱醋茶,风花雪月诗和酒。 他想和心爱的人真正拥有彼此,过真实而平淡的生活。 他想亲近司徒瑾,更想拥有他,哪怕只有一次。叶剪秋认为两个相爱的人禁欲,非常奇怪而且不人道。 两个人双双来到帐篷后,司徒瑾拿起桌案上的图纸看的非常专心,叶剪秋又一次主动的从背后抱住了司徒瑾。 司徒瑾显得有些惊讶和被动,但是叶剪秋却失控了,忘情中触碰了对方的敏感区,司徒瑾恼怒万分,一把将他狠狠地他推开后,大声怒斥:“外面兄弟们都在等着我,你却做这种不知羞耻之事!成何体统!” 说完,司徒瑾转身就走,没有丝毫犹豫和留恋! 空气好像都被抽光,叶剪秋羞愤欲死…… 这他妈的根本不是爱情! 叶剪秋长长吐了口气后弹了弹烟灰,轻声道:“这里的生活还是不错的,我最满意的竟是没有蚊子,呵呵,竟然没有蚊子!怎么会没有那种可爱的小生物啊……” 虽然他在说笑,可是眼角的清泪一滴滴滑落。 “喝汤吧,吃饱了,不想……不想家。” 朝歌只恨自己言语笨拙,只好将那碗鸡汤又推了推。 “好的。” 叶剪秋将烟头一抛,一只手将如墨的长发拢到一侧开始乖乖的低头喝汤,那天鹅一样修长优雅的脖颈显得分外白皙。 叶剪秋越吃越饿,很快一碗鸡汤被他喝光光。烈酒和热汤下肚后让他觉得身体里像藏了一座火山,滚烫的岩浆四处汹涌想喷发却找不到出口。 他感到浑身燥热难耐,坐卧不安,干脆站起来在屋内来回奔走。 “我怎么这么烦?” 大汗淋漓的叶剪秋皱眉用手飞快地往脸上扇风,他几乎睡了一天,这下更兴奋的睡不着了。 朝歌没有说话,只是定定的看着像转陀螺似的某人——怎么不哭了? 叶剪秋突然跑到朝歌身边,双目灼灼的冲着他怀里一指:“送你一把天堂鸟吧!烈火燃烧的天堂鸟!祝你幸福快乐,长命百岁。” 只听“噗”的一声,朝歌怀里立刻出现一大捧佛焰苞红嘴的天堂鸟!看着自己怀里突然出现一把如同小鸟鲜红嘴巴的花朵,朝歌哭笑不得。 “花花花儿!到处是花儿!” 又听到“蓬”的一声,一大束绿如墨,花如雪散发着清香味的茉莉竟然出现在桌案上,根部扎入厚厚的梨木桌案寸许。朝歌奇怪地拔了拔,结果根部非常牢固,竟然拔不动分毫。 叶剪秋像个陀螺似的转个不停,嘴里念叨,手指乱点,室内“蓬蓬嗵嗵”声音不绝,一棵棵一簇簇一堆堆鲜花如同箭羽般不停的从手端处射出。 “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武后诏游后苑,百花俱开,牡丹独迟,遂贬于洛阳……呵呵,牡丹啊牡丹,今日就让你们翻身农奴把歌唱!” “哗”的一大片国色天香的牡丹就这样眼睁睁的出现在地面,朵朵大如碗口的各色牡丹富丽堂皇,高贵雍容的在室内傲然开放。 “傲雪冷梅,国香兰草,都给我出来!” 一株株虬枝老梅如同从出土奇兵般的钻出地面,黑硬如柴的枝干和鲜红如绸的花蕾活了般向空中伸展,朵朵耀眼的红梅瞬间开放!屋内顿时华光闪闪,流光溢彩! 而那些兰草也带着沙土从地下纷纷钻了出来,春兰,墨兰,建兰,寒兰……叶窄而直立,几朵小碎花点缀其中散发着阵阵幽香,丝毫没有被牡丹和梅花夺去半分光彩! 屋内的杂物被不停钻出的花枝顶翻打乱,有些生长旺盛的花枝推翻了小案桌,有些还顶着帐幔和那碎花小被子。 朝歌立刻吹灭了一根烛火,只留下一根烛火放在茉莉花下的桌案上小心看守。这么多花草,若是不当心定会引起火灾。 只听到叶剪秋一声大吼,在空中计划了一个“z”字型:“小心!佐罗来了!” 地面上已经挤的几乎没有缝隙的百花丛中又钻出来一大片黑色的郁金香,神秘而又华贵,如同黑夜中的精灵! 朝歌悄悄的来到一棵老梅前,用手摸了摸那干枯扎手的枝干,轻轻摘了一朵红艳的梅花,红梅鲜艳如丝绸,黄蕊中散发着一股冷香。 全都是真的! 叶剪秋的手仍在狂点:“曼珠沙华,蓝色鸢尾,七彩玲兰,紫罗兰,三色堇,鲁冰花……” 屋内顿时成了花的海洋,花的世界,就边帐篷上端也挂满了盛开的鲜花! 紫藤垂香,蔓蔓蔷薇,酴醾成香,绿荫成蔽。 帐篷内的花朵已经多的装不下了,有些花草已经长到齐腰深,朝歌扑上向紧紧抱住花丛中的叶剪秋,大声道:“你喝多了,不要再闹了!” “别急,还有世界上最漂亮的樱花大道,黑暗树篱……” “够了!” 朝歌硬拉着叶剪秋一把将他按在被花朵快要淹没的桌案前,桌案上已经被旺盛的茉莉花占领,如同桌面上长了一棵绿色的小树。 “咦?这是什么?” 叶剪秋从桌上捡起一个不起眼的绿色豌豆,高兴地大喊:“我找到了!” “什么?” “杰克的仙豆!” 看着叶剪秋又要往花丛中跑,朝歌大叫一声:“不要!” 已经迟了,叶剪秋将这枚豌豆用力丢到帐篷中央的花海中,嘴里大声道:“长吧长吧,长成参天藤蔓,钻到云朵里去找巨人吧!给我带来下金蛋的鹅和竖琴女神吧!” 室内异常安静,朝歌和叶剪秋面面相觑。 “咦,怎么不管用?” 还没等朝歌擦了把冷汗,就听到地下传来古怪的声音——轰轰隆隆如闷雷。 脚下的土地开始震动,远处的地面渐渐鼓起一个大土包,万花丛受了惊似的来回摇动,沙沙作响中花瓣枝条纷纷掉落…… “发动了,真是有魔力的豆子!” 叶剪秋欢呼! 随着土丘越鼓越高,细沙如瀑布般倾泄滑落,只听到一声暴响,地面被一个如蜷缩的蟒蛇般巨大绿团拱开,狰狞如绿蛇般的枝条咯吱咯吱摇晃着向外伸展,很快,这棵骇人的植物粗大的枝条又迅速膨胀扭曲在一起,随着“嘣”一声撕裂,帐篷终于被它顶破,长蛇般的枝条飞舞着冲向浩翰的夜空…… 朝歌惊呆了! “朝歌大人,这怪东西不能留啊!” “是啊,赶快砍掉!” 在帐外偷看了很久的曹五和一群工友们纷纷跑了进来。 朝歌来不及责备,立刻吩咐:“快去找斧头和菜刀!” “是!” 一群人立刻散去,朝歌抽出了他的长刀,用力朝这棵巨大的植物根部砍去…… ☆、八十三 曹五现在成了署衙最受欢迎的东西——哦,准确的来说是曹五每天带来的物资成了署衙最受欢迎的东西。 每天辰时,薄雾未散,曹五就准时的赶着马车来到署衙。 守门的军士远远的看到熟悉的马车,就冲院内大喊:“嘿!来了!来了!” 曹五的马车一进门,一群军士就迎了上来。 马车的车厢成了聚宝盆,大家都在猜猜看。 “老五,今儿带黑皮西瓜了没?” “老五,酒和金丝烟呢?” “老五,有没有那个香蕉?” “老五,听说农场给我们也制了新军服?” 曹五神气活现地穿着农场特制,肥大连体蓝色高仿牛仔工装,内穿大红方格棉布衬衣,头戴着牛仔帽,装模作样的叼了根黑色大烟斗潇洒地下了马车。 他摆酷的将嘴巴里并没有点燃的烟斗放入胸口的大布兜里,然后一手插裤兜,一手摘下头上的帽子,倚着车厢边摇帽子边得意地道:“都有都有,烟酒都有啊!活鸡活鸭,两大篓子鸡鸭鹅蛋,还有两只刚剥皮的肥羊,顶花带刺小黄瓜,包心黄芽白菜,卷心甘蓝,甜椒尖椒……还有两大筐子红粉佳人大苹果!对了,小厨子正研究给你们做更好看的军服,叫啥迷彩服的,我都瞧见图纸了,有沙地迷彩,丛林迷彩,躲在沙地和树林都隐形了似的看不见哪!小厨子可真厉害,听说还要研制战地皮靴子!啧啧!” 军士们击掌大乐:“终于要换军服了!” “还有……” “别卖关子了,快说!” “还有今天的特色菜,新鲜的白纱布蘑菇,叫什么来着,对了,小厨子说叫竹荪,竹子生的孙子!对了,还有……” 军士们已经等不及他解释,七手八脚往下卸货,让人惊叹的是,车厢内不仅仅有新鲜禽蛋,蔬菜水果,竟然还有两袋白花花的大米! 谁能想到,在这缺水的青阳镇竟然能吃上大米! 曹五兴奋地解释:“这是小厨子专门种的沙地水稻试验田,最后只打了这两袋米,全都给拉过来了,我们农场的工友都没舍得吃。” 军士们感激的拍曹五的肩膀:“老五,中午留下来用饭吧!” 伙头军万年松上前递给曹五一条毛巾让他擦汗,并关心地端来一大罐凉茶:“老五,中午一起吃,让你万大哥给你蒸白米,炖羊肉红萝卜吃!” 曹五没顾上喝茶,转身从车厢里又拿出一大袋子东西献宝似的交给万年松:“万大哥,这是小厨子给你的山楂干儿,说是炖羊肉会炖的更快更烂。” 万年松欣喜的接过这袋子山楂干,笑道:“这可是好东西呀,山楂不仅能当大料煮肉去腥,还能煮粥泡水喝!对了,剪秋他还好么?” 曹五嘿嘿直乐:“好着呢,人越来越水灵了!” 万年松一愣,军士们的脸也齐唰唰的沉了下来,纷纷握拳上前围住曹五。 曹五见状不对,立刻拍着大脑袋:“嘿呀,我得去找晋伯!” 说完,拿起他的两边翘的洋气帽子,挤开人堆就往外跑。 看着曹五逃也似离开的背影,军士们小声对问万年松:“万大哥,这曹五明显不怀好意,大哥怎么让他去农场了?” 万年松笑道:“咱家老大文武双全,相貌又是出类拔萃,还怵他?!” 军士们笑了,虽然曹五人看起来挺不错,但是老大司徒瑾当然是最顶尖的,只怕排队排到临月城也轮不到曹五来撬墙角。 曹五边跑边呼自己嘴巴子,这可是人家的地盘,这张不争气的嘴,瞎说什么哟! 嘿嘿,自从那晚偷偷看到小厨子惊人的“仙术”后,曹五的崇拜仰慕之情更如滔滔江水泛滥不绝! 曹五终于想通了,心里也坦然了。 他只要能一直守在小厨子的身边,给他跑腿,给他做饭,陪他喝洒,足矣!至于成亲过日子……只怕比登天还难!光是司徒瑾和朝歌两座大山他就翻不过去!说不定日后还会出什么“大妖怪”!只怕累死他曹老五,也打不过这么多竞争对手! 曹五挠头,总之,他要做一个守在小厨子身边最久的朋友,资格老到谁也比不了的朋友!说不定……说不定他能笑到最后呢?老天爷可会安排凡人的命了,捡个漏啥的,谁也说不准哪! 娘说了,若是小厨子同意,他曹五也可以带上最丰厚的嫁妆“嫁”过去……想到这里,曹五扭捏地笑了……只是人家不娶呀…… 嗨!想太多作甚!只要能偷偷摸一把小厨子的头发,闻一闻他身上的香味,就满足了!或许哪天小厨子再醉酒,还能偷偷亲上一口呢!那就赚大了! 小厨子啊,我曹五不要名份,哪怕满头苍苍白发,也甘愿一辈子臣服在你潇洒的“牛仔裤”下! ——单纯的人总是快乐的! 晋伯端着茶杯看着窗外乱哄哄的场景笑着摇了摇头。 谁也没想到这个曹五竟用这种方式成功的打入军团内部,一开始晋伯也极不放心,但是朝歌却对他很满意,说这个人比养一百头猪还划算!就连曹老太也哭笑不得,亲自上门和晋伯畅谈很久,笑着说她这个儿子白养了,还说她这个儿子心实嘴直,莽撞无礼,得罪了众位兄弟千万要手下留情。 曹老太还笑着说现在青阳镇传出个大笑话,这个笑话当然是由她儿子曹五引起的。 也不知道曹五听谁不经意地说了一句:“卖生肉熟食的最好统一穿上白大褂,既干净又卫生……” 结果曹五给集市那帮卖生熟肉食的商贩们下令,必须全都穿上白大褂经营,否则摊头费加倍罚,不服从者逐出集市! 这个命令一出,全体商贩哗然。 啥是白大褂?有胆子大者去找曹五打听,曹五也含糊的大概比划了一下,就是到膝盖白色长袍子。 于是青阳镇出现了很多纷纷找白大褂的身影。 第二天,所有的商贩倒是全都听话的穿上了白大褂,远远看上去整齐干净,而且一目了然。曹五很满意,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并且破天荒的第一次表扬了那些商贩,说到年底会免一个月的摊头费当福利! 商贩们听着半懂不懂的新词不停的从曹五嘴里蹦出来,都是一脸感激的雾水。嘿呀,这曹五现在真的慈悲很多了! 曹五并不知道,这些商贩们穿的所谓白大褂,全都是从办丧事那里借来的白孝衣…… 曹五也并不知道,他的一举一动曹母都时时关注,曹母说她从来没有见儿子这么快乐过,也没有见过他成长这么快,非常欣慰。 曹母走后,又留下整整十箱金砂。可怜天下父母心,儿子不顾一切勇闯直前,母亲在后面默默撑起遮荫大伞。 ………………………………………… 司徒瑾正漫步在鹰头山巡视。 鹰头山连绵不绝的沙砾山脉有它独特的豪迈。 当你无数次面对那壮丽山河的日出和日落,当你伏在马背上追风似的驰过成群的长角野羊,当你登到最高的山脊处伸出双手想要触摸天空的云朵……你会清清楚楚感觉到,这里是生灵最高的驻足地,你会比任何人都更加深切的体会到沧桑变幻。 人们在这里与死亡角逐,与天宇中的神灵对话,一切都似乎稍纵即逝,一切又似乎亘古不变。 走在鹰头山的荒滩上,前后仿佛都没有尽头的时候,孤独往往使人变得软弱,变得多愁善感,平日最不经意的东西也会变得奢侈起来。 路边的一棵野草,头顶的一片绿荫,手中的一汪清水,天上飘来的一朵云,甚至是母亲的一声呼唤…… 司徒瑾站在山顶,深深地遥望着临月城的方向,那里有他最慈爱的母亲。 一身风尘的司徒瑾巡山回到署衙,晋伯正坐在那里等他。 司徒瑾径直坐下,低头用手指轻敲桌面——他又陷入了沉思。 晋伯照例给他倒上一杯茶,看了看他低沉的脸色道:“钧之,你明日就要启程,行李可准备好了?” “是的。” “许大夫说明日他会在医馆等你汇合后一起同行。” “嗯,许大夫真是费心了,一把年纪还要劳烦陪我走一趟。” 司徒瑾心里欣慰,母亲身体欠佳,有个大夫随行最好不过,她老人家长途跋涉定会安然许多。 “许大夫也想去临月的医馆看一看,顺便观摩同行的医术。” “我会陪他一起去。” 稍停了片刻,看司徒瑾仍情绪不高,晋伯为难地道:“有客人等你很久了,不知道……” 司徒瑾眼睛亮光一闪:“是谁?” “曹五和杨小迷。” “不见!我刚巡山回来,需要休息。” 看着司徒瑾冷着脸站起身,晋伯只好道:“他们等你很久了,有些事不妨先听一下,遇到棘手的可回来我们一起商量。” 司徒瑾停下脚步,只好道:“好吧。” 在世间俗事的风吹雨打消磨中,司徒瑾也渐渐明白,自己刚硬的性格也要学会收敛一些。 司徒瑾刚穿过回廊,就听到身后有人道:“司徒大哥!请留步!” 司徒瑾停下脚步,慢慢回头。 曹五没敢去议事厅等候,他可是有私事相商,不想被别人听到,哪怕是晋伯。于是他守在司徒瑾屋前等了很久。 曹五喘着气追上前,恭敬地行礼道:“司徒大哥,小弟有一事相求。” “求我?” “正是。” “这倒奇了,曹家五少也能求到我头上,什么事,说吧!” 曹五抬头看了一眼司徒瑾:“司徒大哥,能进屋详谈么?” “不能!” 曹五只好道:“兄弟我想赎小……叶剪秋出府。” 这个曹五果然有狼子野心。 司徒瑾心中冷笑,开口道:“你为何要单单赎他?” 曹五心里打鼓,仍弯腰恭敬地行礼道:“司徒大哥,小弟真心实意想赎他出来,而且想……” “你想如何?” 司徒瑾面色阴沉,一步步向前逼近,曹五慢慢后退,直到退到墙角。 退无可退的曹五把心一横:“司徒大哥,在你眼里,他不过是个下人罢了!你既然看不上小厨子,为何不放人呢?不管多少银子,只要你开口,小弟我立刻去筹!若是嫌府里下人少,小弟也给能送大哥十几个!” “我问你究竟想如何?!” 曹五的衣袍被汗湿透了,低头看到对方手指将横挂腰间的长刀攥的发白,面前如同一座大山般的威压,且伴着一股冷冷的杀气。 曹五干脆一咬牙“我要娶他为夫!” 第21节 恋耽美 正文 第22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22节 曹五一把摘掉了头上的帽子,“腾”地抬起汗涔涔的大脑袋,站直了高胖的身躯,扛起了厚实的胸膛,慢慢地向司徒瑾走去,双眼毫不退缩的盯着对方,如同一头雄壮的黑熊等待搏斗。 好歹曹五也是一条铮铮铁骨的汉子,除了在小厨子面前软绵些,其它人算个屁! 司徒瑾冷冷的盯着他,如同盯着一只老鼠的毒蛇。 四目交接,仿佛有股杀气在空中碰撞。 ——司徒瑾,你有种就在这里杀了我曹老五! ——你以为自己是个什么东西! ——那就来呀! ——送命上门的大礼,求之不得! 司徒瑾欲拨刀。 曹五嘴角冷笑。 ——若是死在你手里,小厨子定会记住我一辈子!值了! ——!! 司徒瑾冷冷盯了他片刻,最后一声冷哼:“你回去告诉他,永远别作这个打算!” “司徒瑾!有种过来斗!” “你不是对手!” “虽败犹荣!” “做你的大梦!” 激将法不管用,看着司徒瑾大步远去,曹五失望的倚着墙壁。 躲在暗处观战的杨小迷叹了口气,悄悄来到曹五身边安慰道:“老五啊,早就告诉你耐心等几个月,等老夫人来说不定会有转机,这下更不好办了。” “杨兄,兄弟该如何是好?小厨子看起来很失落,我想给他个惊喜让他高兴一下。” 杨小迷也倚着墙壁装作无奈:“没有办法,看样子钧之算是杠上了。” “杨兄,你脑子好使,再给五弟我想个法子。” “暂时不要再提此事,等几个月后老夫人来后再做打算。” “真有转机?” “比珍珠还真,司徒瑾是个大孝子,老夫人那里绝对有办法。” 曹五终于松了口气。 杨小迷暗笑,你们就争去吧!原来这个小神仙还会变登天大树,看来那晚已经引起多双眼睛的注视了,最后鱼死网破时,也许他们螭国会趁机捡个大便宜! ☆、八十四 第二天一早,司徒瑾慢腾腾的往马上收拾行装,眼睛却不经意间总瞟向署衙的大门。 晋伯双臂抱肩站在远处已经静静地观察了半天,心里不禁暗暗好笑,这个钧之,在两情相悦上真是让人替他着急。 当司徒瑾又一次瞟向在大门后,就连一向稳重的晋伯也看不上了,他上前开口道:“钧之,你若再不启程,许大夫就该等急了。” 司徒瑾一本正经地道:“明日再走也不迟,我的马蹄看起来还得修一下。” 晋伯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钧之,已经和许大夫他老人家约好,让人久等怕是不妥,君子重承诺……” “好了好了,催的要命!我走就是,署衙的事就全交给你了。” “放心去吧,把老夫人安然无恙的接来。” 司徒瑾叹了口气,只好翻身上马,拱手和晋伯道别。 晋伯一直目送他走出署衙,看着司徒瑾一边和众军士告别挥手,一边频频回头,晋伯暗笑,这个别扭的钧之,不推他一把,他就不明白自己的心意。 司徒瑾来到杏庐前,医馆的小伙计立刻就迎了上来道:“大人,许先生在后厅等候多时了,请您进去找他。” “嗯。” 司徒瑾下了马后进入杏庐后厅。 后厅是医馆接待贵客的地方,桌椅精美,垂幔绿植,摆设精致,墙上还挂了几张人体经络图,室内还熏了淡淡的薄荷香来遮掩浓重的中药味。 司徒瑾来到医馆后厅左右看了看,感到很奇怪,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平日里那些候诊的贵客都哪去儿了? 司徒瑾站在原地等了片刻后,看到雕花后门半掩,门后就是一个四四方方的小院子,那里正是许大夫的起居之地,也许此时他在正收拾行装。 他上前一把推开门,正欲抬腿,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身后呼唤。 “大人……” 熟悉而又清清浅浅的声音。 司徒瑾一怔,不禁心里一松,脸上闪过一丝微笑,原来那角落窥视中的呼吸真的是他…… “大人,我来送送你。” “嗯。” “大人,你有还有时间么?我们好好谈谈吧!” “好。” 叶剪秋已经悄悄躲在垂帐后面静静地看了司徒瑾很久。 司徒瑾今天穿了身素色夏麻布常服,头发简单的用白色丝巾绾起,腰间束了一条白麻丝带,脚上穿了一双软底缎面鞋,身着柔软的长袍的司徒瑾玉树临风中又透露出军人特有的轩昂气质,稳如松石般的站在那里一手握腰间横刀,即使看着他的背影也是一种风景。 这个让他爱到死去活来的人啊,心如同他钢铁般铸成的胸膛一样坚硬。 叶剪秋长叹,他考虑了很久,今天的送别,只是想确定一件事。他总有个感觉,两人就此一别后,无论对方回不回到青阳镇,就会各自天涯。 叶剪秋轻轻来到司徒瑾面前,司徒瑾上下打量了他一番。 只见叶剪秋穿了一件淡青色斜纹长衫,腰间用根白色的丝带轻轻一束,显得纤腰盈盈一握,脚上穿了双浅棕色的方口布鞋,露出雪白的袜子,一头乌发用根普通的枣木簪子挽起,脸色干净爽洁,眉毛秀长,双眸清澈如潭,整个人如同一根秀丽挺拔的翠竹。 十五岁的年华,正如梅子一样青涩。 叶剪秋定定的看着司徒瑾,浓眉入鬓,眸若星辰,仍是英俊无双绝世而立。但是,再美好的人若是和你始终有距离,就变成了墙上的一幅画,只可欣赏,却不能拥有。 两个人默默的对视了片刻后,叶剪秋开口道:““大人,你是不是很讨厌我?” 司徒瑾立刻道:“从来没有。” “那天你发火,是因为什么?” “我说过了,兄弟们在外面等我,你行事不当,是你的错。” 叶剪秋的心微微缩了一下:“我的错……好吧。” 司徒瑾的性格和朝歌倒是有异曲同工之处,说话都是那么的直接。即使对方有三分理,也会变得让人十分心寒。坏脾气就如情感中的刀片,有时候会让人的心和肉一起疼,如果内心不够强大,是无法驾驭的。 “除此之外,没有其它的事让你厌烦么?” “没有。” “可是为什么我看不到你喜欢我?” 司徒瑾将对方软软的手拉起来,看着对方如潭水般的双眼道:“喜欢一个人并不需要常常挂在嘴上,你想太多了。” “然后呢?” 叶剪秋不动声色的抽回手。 司徒瑾皱了一下眉,只好将自己的手也收了回去:“什么然后?” “你没有想过以后么?” 司徒瑾道:“我说过了,我喜欢和你在一起。” “怎么个在一起法?” 司徒瑾有些生气:“怎么这么多问题!我喜欢你守在我身边,也喜欢一直就这样生活下去!我即使偶尔发个火又能如何?署衙里的兄弟天天被我发火挨训,也没有见过谁问过这么多为什么!我们只不过是分开的时间长了些罢了,军团里哪个兄弟不是和家人聚少离多?如果你因为这个生气,那我无话可说!” 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看来司徒瑾是被自己惯坏了,习惯让对方包容体谅一切,却没有丝毫愧疚。爱情是相互的,不是一个人的,司徒瑾什么时候才能明白? 看着叶剪秋仍古井无波的静静看着他,司徒瑾长叹一声,伸手抚着他的发顶道:“别想太多,安心在家乖乖等我回来。” 司徒瑾很自然的就占据了感情的主导。 叶剪秋问了他最想问的一个问题:“大人,将来你会娶妻么?” 司徒瑾点点头:“会。” 叶剪秋颤抖着道:“想要孩子?” “是的。” 叶剪秋眼前发黑,苦笑连连,早该想到呵! 李婶子早就提醒过他,男子结为夫夫,是非常不易的,尤其是像司徒瑾这样的条件,他怎么可能为自己放弃子嗣……是他自己甘愿飞蛾扑火。 司徒瑾见对方如同受伤的小兽那般萎缩可怜,不禁伸开双臂将他紧紧搂在怀里道:“别害怕,别害怕……我知道这件事你不能接受,但这是必须的一个过程,无论是我,还是母亲,都希望我有一个完整的多口之家。你也明白,你做不到,我又能如何?当初你想和我在一起,早就该有这个心里准备才是……” 司徒瑾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要解释这些,按理说他不管是娶妻纳妾还是收房,都不是这个人有权利该管的。但是当他面对叶剪秋时,总是有一种拒绝不了的温柔和尊敬,怀里这个瘦瘦小小的人,其实是和他并肩而立的。 也不知道命运是如何的阴差阳错,使得这个骨里子透着一股端庄优雅的人却落入奴籍,并且来到他的身边。 他曾经想过要将卖身契当着他的面撕掉,可是司徒瑾总觉得不妥,这张纸就像一张将两人紧紧联系在一起的重要凭证,如果毁掉的话,这个人好像随时就可以离开,而他却眼睁睁看着却无能为力。 那天使他大发脾气的直接原因,其实是因为他听到了叶剪秋那开怀爽朗的笑声,还有那调皮放肆的玩笑。 那是一个活灵活现的,性格分明的,有血有肉的,非常真实的叶剪秋。 那也是一个他从来没有见过的叶剪秋。 为什么他在自己面前总是拘瑾,难道是对自己有些敬畏? 想到这里,司徒瑾心里又温柔许多。 叶剪秋推开对方的怀抱,仍抬着头静静的看着司徒瑾。 这种冷静而又平淡的眼神,让司徒瑾心里有种莫明的不安。 这双幽黑深邃的眼睛曾经看到他时,包容的就像看到了整个天地,温柔的时候,又如暮色之水般深情。 现在注视着他的这双眼睛,里面仿佛装满了浩翰的星空,却唯独看不到他的影子,好像对方眼中的世界自己就从来没有出现过,绝决的如同飞鸟难渡的鹰头山…… 司徒瑾的心少有的发慌,尴尬地放下手:“你……你到底想说什么?” 叶剪秋没有说话,只是脸色有些发白。 见叶剪秋沉默,司徒瑾解释:“我不想瞒你,我必须对你坦承,否则你会更难过。” 叶剪秋有些发抖。 他根本不想莫明奇妙的成为不耻的第三者,更不想自己最爱的人和别人分享!他理解司徒瑾想成为父亲的真切愿望,但是他却不能接受这个现实。这个残酷的事实又无法躲避,就那么郑重的摆在他面前,成为无法跨越的鸿沟。 叶剪秋非常痛苦,他闭着眼睛摇了摇头。 司徒瑾感觉特别不好,毫不犹豫地又将对方捞了回来紧紧抱住,将下巴摩磳着黑亮的发顶,喃喃道:“你不愿意接受么?不管你如何决定,我都不想让你离开,但是我还是想听听你的想法。” 见怀里的人又要挣脱,司徒瑾用尽全力抱住他急切地道:“你一定要想明白,东山老虎会吃人,西山的老虎也会吃人,世间所有的男子都是一样的,若是你选择其它人,也会面临同样的选择!如果这个男子是我,你愿不愿意同我试一试?我们可以共同面对将来,我真的想和你在一起,从来没有想过分开……” 从司徒瑾胸膛共鸣发出的声音,低沉而性感,让人心醉神迷。 心有猛虎也会嗅蔷薇,坚硬的铠甲下也会有软肋。武将的心一旦柔软起来,便是碎断人肠的缠绵悱恻, 叶剪秋脑子很乱,他看到司徒瑾因为紧张鼻子上冒出的汗,还有那双急切慌乱的眼神。 这是司徒瑾第一次向他坦露心迹,真是不易! 无论如何,此次之行,他已经确定,司徒瑾心里的确是有他的,但是对方太过粗心,对感情从不用心呵护。 叶剪秋只有苦笑,人的一生太长,漫漫无边的岁月如易碎的琉璃,让人心生恐慌,人的一生又很短,短的如白驹过隙,美好的东西转瞬即逝,如手中的流沙……这个决定很难。 “这条路很艰难……” “不管再难,我也想让你陪我走下去。” “我怕自己做不到,我并没有你想像的那么坚强。” 司徒瑾用一双大手轻轻捧着叶剪秋娇嫩的脸颊,看着他如水般黑亮的双眸郑重地道:“我也是一个普通的人,也会面对困难和脆弱,不管将来面对什么,我只想让你陪着我走下去。我知道,你是一个与世无争,温柔如蒲草般的男子,铁马啸鸣的生活中,只有你才让我心安。不要留下遗憾,我不想错过彼此。” 见对方一直沉默,司徒瑾不禁挥起拳头“嗵嗵”的捶击自己的胸膛,激动地道:“这里!这里你的位置谁也无法替代!即使将来娶妻生子,也无法替代!” “太天真了,我怎么能和你将来的妻儿相比。” “除了你,我感觉不到他人的存在!你为何不信我!” 司徒瑾在咆哮怒吼,额上的青筋暴跳。叶剪秋第一次又见到对方为了他情绪失控,这让他心里感慨万千。 爱情能使人俯首听命,爱情也能使勇士俯身下拜,爱情就是这么矛盾重重…… 叶剪秋长叹一声,他相信司徒瑾是坦诚的,每一句话都是真实的,真实的让人鲜血淋漓。 叶剪秋心里很清楚,司徒瑾将来的妻儿会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家人,随着岁月的流失,他的地位会渐渐变得微不足道,爱情的光芒也会在柴米油盐中慢慢消失殆尽。 人们都将爱情视为奢侈的珍品,幸运的人遇到真爱会修成正果,最终携手白头,不幸的人却一脸疲惫牵手身边并不真爱的人,善良的将对方视为亲人,而有些人,宁肯独守终生,也不愿将自己和一个没有爱情的人走一生…… 可怜又可爱的世人啊,都在寻找爱情这个鬼东西!人们嘴里时时咀咒,心里却时时渴望。 但这个世界的土壤根本不适合他爱情种子的生长,即使艰难地发了芽,也不会开花结果。 叶剪秋痛苦地闭上眼睛:“我再试一次。” 那我们就携手走一段,也许遇到分岔的路口各自告别,互道一声珍重,哪怕爱情如灿烂夏花一般短暂。 在这个世界里,叶剪秋仍是孤独的,只想将来拥有一份美好的回忆渡过余生,当他坐在黄昏中的那把老藤上,慢慢咀嚼年少时的往事时,他希望带给他这个最美好回忆的人——是司徒瑾。 生命中每一分每一秒都有未可知的悲喜,因为它未可知,所以有蚀心摧骨的痛苦,也会有淋漓尽致的快乐。 我们爱这人世的繁华似锦,也要接受这满目的百木调零。 那就将一切都交给命运吧,直到命运将他们分开。 “太好了!” 司徒瑾心里一阵轻松,如同歼灭了一场最艰难的战争,一股从来没有过的欢悦席卷而来。他并不知道,对方在接受他同时,也做好了分手的准备。 情不自禁的司徒瑾紧紧拥抱着怀里柔软而又芳香的人,狂风暴雨般的热吻扑天盖地的袭来,力气大的恨不得将对方揉碎搓烂,司徒瑾的生理反应非常明显,意乱情迷中他喘息着在对方耳旁道:“我理解你了,当初为何在农场对我那样做……是我的错。” 在花朵需要雨露的时候,雨滴偏偏不来,在果实不需要雨水的时候,偏偏暴雨如注。 叶剪秋又一次推开了司徒瑾,看着对方惊讶而又不解的眼神,他解释:“前些天,不小心摔了一跤,后背很疼。” 司徒瑾笑着将他揽在怀里,宠溺的捏了捏叶剪秋的小鼻子:“这么不当心,让我看看伤势如何?一会儿让许大夫给你拿些药酒,我来给你抹。” “不用了,已经好多了。” 那天,司徒瑾狠狠地推了他一把,结果碰到了桌角上,后背当时就如裂骨般的疼痛。 司徒瑾仍担心:“真的没关系么?让我看看。” 说完,就要掀他的衣袍。 叶剪秋推开他:“没有关系了,你去找许大夫吧!” “那个黄眉老头儿,是不是和你一起合谋算计我?你们两个坏家伙!” “还有晋伯。” 司徒瑾不禁苦笑:“我真是要长点心眼儿了,你都把我的后方一一攻破了。回头再找你们一个个算帐!” “你应当请他们喝酒才是。” “呵,没错,喝我们的喜酒。” 司徒瑾又一次抱起叶剪秋,轻巧地将他放在一旁的椅子上:“你个子太矮,和你说话总低头,脖子受累。” 两个人同时甜蜜的笑了起来。 我们都是好人,好人不能互相伤害,我们要快乐的活着。 叶剪秋想了想道:“那个良辰公子,你是如何打算的?” 司徒瑾大笑,嘴角咧的很开,叶剪秋吃醋了,刚才那阵势真把他给吓到了!他甚至想拨刀铭志,他终于明白,这个小东西,算是把他拿捏住了! “自从你走后,我就再没回过府。那个良辰嗓子很好,是个名角,母亲爱听戏,是专门为她老人家留的。母亲来后,足不出府就可以在家听大戏。” 叶剪秋也笑了:“看你表现不错,送你一个礼物!” “什么礼物?在哪藏的?让我找找!” 说完,司徒瑾就抱着叶剪秋乱摸,叶剪秋笑着拼命躲闪。 暴雨过后就是彩虹,美好的每一天都是赚的。有人说过,生的时候,不必期待死的来临,那爱意正浓之时,就好好享受。 当叶剪秋领着司徒瑾来到院子后,就指着一个房门对他道:“大人,你打开门进去看看。” “叫我钧之。” 叶剪秋有些脸红,他知道钧之是司徒瑾的字,是关系最亲密的人才叫的名字。 “钧之,你进去看看。” 司徒瑾没有急着进屋,抱着叶剪秋吻了他一下道:“我早已打算好,等母亲回来,就给你一个名份。若不是今日赶着上路,定不会放过你。” 爱情是一念繁华一念灰,爱情是山水风雨,岁月慈悲,也是生命中的俗常。爱情是槐香飘舞时不期然的惊鸿一瞥,是寸寸相思的执念。 两个人无言的又紧紧相拥在一起,缠绵亲吻…… 你从荒漠中纵马向我奔来,我从异空穿梭向你而至,你看我笑,我听你心跳…… 过了很久,两个人才分开。 司徒瑾冲叶剪秋笑了笑推门走进屋,只见里面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清,脚下举步维艰,仿佛一动就碰到了什么盆盆罐罐。 叶剪秋悄悄地将窗户上遮挡的厚布帘拿了下来,并推开了窗户。 时辰正好,灿烂的金色阳光射入小屋,顿时光线明亮起来。 司徒瑾惊呆了,屋内摆满了各种各样的牵牛花。 在阳光的催动呼唤下,成千上万朵螺旋形的花苞瞬间颤微微的扭转一起绽放,紫色的,蓝色的,粉色的,黄色的,白色的,大朵的,小朵的,圆形的,棱形的,多瓣的,带着金边的,镶着白边的,碎纹的……冷艳的,娇媚的,鲜艳的,烂漫的,娇娆的…… 满屋同时开放的牵牛花丛丛簇簇如海洋般浩翰壮观,百花吐蕊,姹紫嫣红,美不胜收,如天空中的点点繁星! 馨香阵阵中,司徒瑾仿佛能听到花开的声音,轻轻的开裂,细微的劈啪,微小的滋滋,有些花枝仍向上攀爬,连墙上都开满了牵牛花…… “喜欢么?” 司徒瑾一把将叶剪秋抱住:“坏家伙,若是刚才我们谈崩了,是不是这牵牛花就不让我看了?” 叶剪秋笑——还真猜对了。 若你弃我而去,我就独自花开。 ☆、八十五 这个世界真是奇怪,没有七夕,却有中秋,没有重阳,却有除夕,有了红红火火的闹元宵,却又没了端午赛龙舟……所以说,没有了牛郎和织女,也没有了伟大的诗人屈原。 但是天上却有银河,当地人的想法很简单,这不就是条银色的星河么?原来和王母娘娘头上那根簪子是八竿子也打不着的关系。 坐在已经开始掉叶子的树林下,穿着牛仔背带裤,蓝色方格小衬衣的叶剪秋捧着脸坐在小板凳发愁。 天气真的一天天变冷了,远处的农田已经变得光秃秃的。 水管子经常冻的又硬又僵像根冰棍,直到中午才解冻,皮子不堪温差的折腾显得脆弱不堪,有的地方已经开裂,无论再结实的皮子,也比不了聚乙烯管材耐用。 那些娇贵的热带珍稀品种果树几乎全部死光光,只留下经得起耐旱耐低温的北方常见的果树。工友们将一部分已经冻死的果树心疼地砍掉,只好将枝叶当柴来烧。而那些管子也从农田里盘起来收好,等待明年春暖花开时再修补使用。 青苗期的小麦植株小,不需要太多水,晚上的浓雾已经足够麦苗需要的水份,田间大网还竖在那里,虽然早上冻的像一张张冰晶网,但是中午就悄悄溶化,水流就渗入到土层里去。只是这些白麻草织成的网子已经不耐用了,容易糟粕,损坏极大。而且现在白麻草又不是生长的季节,已经没有货源了。 放眼望处,除了围绕农场边缘的一排排果树仍在坚挺外,是一望无际的跑马平川。 只有远处的草场,还绿茵茵的一片,野草果然是生命力最强的植物。一群群的牲畜在草场漫步吃草,这些牲畜就散养在那里,到了太阳落山,气温下降后,它们会自觉的跟着头羊或是领头牛熟门熟路的回到铺满秸草的牲口棚里。 很多农作物已经不适合继续种植,眼前的这片土地,全部种上了冬小麦, 已经发芽的小麦露出土层矮矮的一片浅绿,即使有他的手全部“开了光”,也生长缓慢,根本没有原来农作物那样生机勃勃的劲头了,看来气候还是最大的考验。 这里夜间气温较低,白天温度高,中午能达到三十度往上,晚上则到零度以下。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白天气温高,光照强,冬小麦光合作用时间长,积累的有机物质多;而夜间气温低,冬小麦的呼吸强度随之变弱,这就使它通过光合作用所制造的物质大大超过其消耗的需要,养分积累就成了必然的结果。 这种常在夜间降雾水,白天仍然晴朗的特有天气,既为农作物生长提供了大量水分,又为农作物白天光合作用积累养分创造了有利条件。这个自然特点,对冬小麦的生长和发育也是十分有利的。 叶剪秋担心这里的温差太大,会影响小麦的分蘖,按正常来说小麦播种后十五到二十天左右就开始冬前有效分蘖,在平原地区上冻期前就结束了第一次分蘖。而这里的气候提前结了冰,这让叶剪秋非常担心。他经常跑到田间地头仔细观察小麦的生长情况,当他看到小麦终于正常的出现四个左右的蘖芽后,这才松了口气将悬着心放下。 农场工友和署衙的兄弟,两个地方的人都指望他吃饭呢,若是这几百亩麦田出现绝收减产,那他就打着铺盖卷儿回西兔儿村吧! 不仅农田提供了农场和署衙的主食,菜园子同样也提供了供给。 露天种植的蔬菜还是以普通的萝卜和大白菜为主,虽然没有夏天品种多,但是在青阳镇这个秋冬季蔬菜极度缺少的地方,能有新鲜的蔬菜吃,还是很还不错的。 农场出品绝对精品。 大萝卜一个个像热水瓶似的,大的一个就有二十多斤重,口感甜脆,胡萝卜个头也不小,而且既能当蔬菜又能当水果,是农场和署衙最受欢迎的蔬菜,就连许大夫说过,这胡萝卜叫“小人参”,营养高,水分足。 农场产量的最大的蔬菜当属土豆,这种号称土地里的面包个头最大的有二斤多,又面又软,营养丰富,农场新来的厨师每天变得花样研究土豆的做法,炒炖煮炸顿顿离不了。大白菜也很丰产,一棵大白菜十几斤重的很常见,不仅能供应两个“单位”的伙食,而且腌制成酸菜又能供应漫长的冬天。 这些蔬菜的品质之所以这么好,都和日照时间长,太阳辐射强,昼夜温差大,植物光合作用制造的养分多,而消耗的养分少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农场现在不缺劳力,新来的一批死囚将近二百人,他将这些新人全部让老水登记入册,仔细清点完在册的人员后大家都笑了,所有的农场员工包括他内竟然是一个傻数,正好二百五十人! 这杨小迷是故意的吧? 农场也分淡旺季,十月份正是农闲时节。 人工虽然多了,但却都很有用,农闲时节可以干点别的。不得不佩服那个精明的杨小迷,这二百多人里没有一个吃闲饭的,有的会建房盖屋,有的会放马养羊,有的会岐黄之术,有的会做饭洗衣,甚至还有一个会绣花针线…… 呵呵,这简直就是一个全才聚集的小社会呀! 朝歌和叶管事又开了一个小会,最后决定让他们去盖蔬菜大棚。 日光温室大棚一般先用东西延长的方式建造,因为温室要有三面墙,其中一面墙必须朝阳,朝阳的一面要向南,这样采光好,温室效果才佳。 泥土垒墙,斜坡半边,上面盖上麦秸捆成的保温层,太阳出来就卷起来,太阳下山就放下。 大棚已经一口气盖了十几座,已经建好的大棚里面已经开始又重新种了蔬菜水果,老水给工友们发了毛笔,细心地教他们如何进行人工授粉,为了保暖,还有人专门在里面生了炉子,保持棚内温度适宜。 说起柴火,叶剪秋有些脸红,第二天他从迷迷糊糊醒来也被吓呆了,那天被工友们砍断的豌豆藤蔓,足足有三十多丈,根茎最粗的地方十来个人才能围抱起来,工友们都开玩笑,说农场这下有木柴了,烧一年也用不完! 连他自己也无法相信,真的能将豌豆神奇的种出来! 这个可是个重大发现!以前的叶剪秋变化植物都是从书本或是电脑中看到实物图片,查资料然后用意念幻化出来,这次却没想到童话世界里的东西竟然也能奇迹般的出现! 是因为这个世界水土的原因,还是因为现在这个身体不是他本人的原因?这真真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叶剪秋的脑子天马行空的幻想了很多童话故事里的植物,蓝精灵住的蘑菇房子啊,白雪公主的毒苹果啊,乱跑的小人参精啊,甚至还有七个葫芦娃啊…… 可是他却再也变化不出来其它的了,那天晚上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想起那些满地乱跑的带着红肚兜的小人参精和可爱的娇喊“妖怪,放了我爷爷”的葫芦娃,叶剪秋就心里难过,那些都是可爱的小孩子呀! 说心里话,叶剪秋也很喜欢孩子,尤其是那肉嘟嘟香喷喷吐着小泡泡的婴儿,抱在怀里就像天使一样可爱!可是……他却长叹了口气。 一次在农场的大食堂吃饭的时候,他无意间问了坐在身边的朝歌和曹五:“你们两个成亲后想要孩子么?” 朝歌摇头:“没想太多。” 曹五坚决举手:“我绝对不要。” 可惜,曹五的答案对他来说并不重要,因为他不是那个人。 其它的工友却来了兴致,纷纷开口,有的兴奋道:“当然要,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生的娃崽子越多越好,开枝散叶,子孙荫实,延续香火。” 有的嘴里嘟嘟哝哝还扳着手指在算生几个男孩儿女孩儿合适,也有的说道:“哀煞人也,穷的叮当响,又身陷囹圄,哪敢做子嗣的梦。” 还有一个管理牲畜的工友看来是折磨惨了,大叫道:“老子不要,凡是拉屎的都不会养!” 有的痛哭不已:“这辈子算是出不去了,自己的命都完了,哪还敢想老婆孩子!” 有几个工友显然是已经做了父亲的人,一脸的哀伤,红了眼圈…… 工友们谈论的热闹,甚至开始争吵,有些人站起来脸红脖子粗的还想动手,看着乱成一锅粥的辨论大赛,叶剪秋悄悄退了出去,看着天边的月亮无限惆怅。 暑去秋来,白露晨起,寒蝉凄切,月色如水。 中秋时,农场终于第一次发过节的劳保和福利了,大家伙全都喜气洋洋,排队等着领东西。 每人新添置两套秋冬装,厚蓝布做成的连体牛仔工装,手套,帽子,袜子和鞋,冬天的大皮袄,厚棉裤,厚棉鞋,还有大口罩。每人两块肥皂,瓷盒装的牙膏液,两盒防冻手的油脂,还有两双鞋垫,真是武装到牙齿。 朝歌有些不满,说这些囚犯的待遇比他们没来的时候还好,农场赚的钱一半都贴在他们身上了,而且每顿饭都是四菜一汤,营养全面。 当然,署衙那边的兄弟才是重中之重,吃的用的,都是最好的,而且每人都能领到一张数额不小的银票当中秋福利。 叶大管事的宗旨是,人道主义关怀,要让善良的阳光照耀在每一个人的头上。 那些囚犯恨不得给叶大管事下跪磕头,他们万万没想到,原以为会流放到青阳的鹰头山吃沙子,没想到却来到农场吃大白馍! 圣光乍现的叶大管事慈悲的说:“心里记住就成了,不在于这些形式。” 能量守恒,物质守恒,多做好事总没错。 其实他心里还是挺美的。 大家伙放了一天假,工友们在一起吃了月饼和大餐后,就自发地来到草场上开始游戏,有的摔跤,有的还将自己还没养死的蛐蛐拿出来继续斗,有的开始兴致勃勃的斗羊斗牛斗皮狙,隔着老远就能听到两兽长角相抵时“咣咣”的剧烈声音,怒吼声喝彩声欢呼声口哨声此起彼伏。 农场还是赚了钱的,粮食是刚性需求,所有的粮食都被曹家名下的商号给上门拉走了,而且将农场出售的新奇瓜果和禽蛋牲畜也全包了圆,每天派人专门拉着大马车常驻在农场门口,出什么货拉什么货,简直赚钱不要太容易。 叶剪秋的计划中本来是没有曹家什么事的,但是农场的商铺进展的太慢,没有机械化盖的房子只盖了一半,加上气候下降,连和的泥也硬梆梆的,工程只好暂停了。 因为工程的暂停,这才让曹家捡了个大便宜! 不过,曹家的商号能将农场的货物吃干打净,果然是实力巨大,不愧是青阳首富。 只有那些成山成堆的棉花被叶剪秋留了下来,这些棉花本来曹家商号也要一起全收的,但是叶剪秋却想给军团的兄弟们增加收入,留下来让军属们在家纺花织布,深加工后再出售。 那些稀奇的水果,叶剪秋就批给曹家的价很高,比如火龙果,芒果,菠萝,都是论个来卖,一颗就要一两银子,爱吃不吃!尤其是大如冬瓜的菠萝蜜,一颗就出价五两银子,反正有钱的人不再乎钱,要么吃个稀奇要么就是炫耀。 临近中秋时,这些水果提前被一抢而空。甚至曹家商号提出下一年的合作计划,希望明年粮油蔬菜瓜果还要包销…… 顾树林也来到了农场,叶剪秋特地给他留了一大车水果,结果顾树林跑到县城,赚了个盆满钵满后兴奋的又跑回来了,叶剪秋只好遗憾地告知,由于季节原因,只有等开春才能进货了,到时候和他订个合同,保证每天都有一车货可卖。 除了署衙有水果吃外,还给军属们每家发送一定数量的粮油棉花等物,军团算是真正享受到农场带来的福利了。 中秋的前一天,叶剪秋派人到府上给马婆子和小溪他们几大车物资后,没想到小溪和采霜他们专门来农场看他了。 三个人见面后抱成一团大哭了起来,最后叶剪秋留了他们二人在农场吃了饭,席间采霜拿出了马婆子给他做的衣服,小溪却缠着他剪秋哥要吃臭鸡蛋,说在府里,那个良辰公子上门大骂他一顿,不准他再吃臭鸡蛋,否则要将他易主卖掉。 采霜不屑,现在府里根本没有人鸟那个良辰公子,对他的新鲜劲儿早就过了,现在良辰公子低调多了,衣着也朴素了许多,只是吃饭仍很挑剔,好在他是吃自个儿的,谁也管不着…… 看着天空飘下的落叶,坐在小板凳上的叶剪秋甜甜地笑了,他心再也没有那种酸酸的感觉,这个良辰公子,就是给老太太专门留着听戏用的呗! ☆、八十六 采霜和叶小溪走后,叶剪秋心里一直有个疑惑。 为什么中秋节叶大山没有来打秋风?按照他的那尿性不该呀?过节嘛!是多好的伸手要钱理由,爷爷想你啦,一家人要团圆嘛,农场的好东西咋不给你爹尝尝呀…… 结果,不仅叶大山毫无动静,就连采霜也连连抱怨,说常常往府里跑的叶婉珍也很少上门了。 平静的表面下肯定有不平静的事发生。 当叶剪秋悄悄地了解了一番后…… “曹五!” 叶剪秋咬牙一拍桌案! 叶剪秋指挥站在角落里一个当电话使的工友道:“去把曹五给我叫来!” 跑路特别快的“电话工”瞬间像一股风没了影子。 这个曹五,竟然私下里给叶大山一家在青阳镇买了两间铺子,大妞和石头盘了一间开小饭馆,一个最大的二层楼高的大铺子开了一个杂货铺,下面做买卖,上面住人,商铺后面还带一个大院子当仓库。 西兔儿村那洞屋早就不住了,人家叶大山现在可是搬到青阳镇里当“城里人”了! 再加上中秋时曹五送来的满满一大匣子玉簪子,玉坠子,还有一个价值连城的名贵“捧雪”玉杯时,就是用根脚趾头想想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当听到小通讯员说叶管事要见他,曹五心里有些暗暗打鼓,当他又看到叶剪秋坐在桌案后面一脸严肃的神情,心里更加不安了。 见曹五忐忑,叶剪秋叹了口气,指了指桌前的一把椅子道:“坐下吧!” 曹五老老实实的坐下,摘下头上的帽子紧紧搂在怀里,偷偷瞄着叶剪秋的脸色。 叶剪秋从桌上拿出一张纸和一个钱袋子,对他道:“曹五,这些银子是你这几个月在农场的薪水,加上你的马车补贴,一共是二十五两银子。” 大事不好!小厨子和他开始算钱了,这是表示要拉开距离! 曹五苦着脸张了张嘴,说不出话。 见曹五沉默,叶剪秋又拿出一张纸道:“这张是五百两银子的借据,叶大山那匹马车再加上两个青阳镇地段最好的商铺估计也差不多了,若是我写的数字多了,算你占了便宜。若是我算的少了,就算我占了便宜,总之,五百两这事算是结束了。” 叶剪秋心里也没底,那马车兼商铺估计不止这个数,但是他心里有气,两个二百五,够了吧! 曹五身子僵了,脸上开始刷刷往下冒汗。 叶剪秋慢慢地从桌底下搬出一个红木匣子:“这里的东西太贵重,你拿回去吧。” 曹五的大脑袋垂了下来,他的心终于受到了最大的打击,有股转身想跑的冲动。 看着曹五在椅子上不安的扭来扭去,叶剪秋拍拍桌子又道:“还有,若是让我再发现你私下给叶大山一家买东西置办私产,曹五,你永远也别想再踏进农场一步。” 一听此言,曹五抬起袖子擦额上的冷汗,终于长长松了口气,还好,小厨子没有一棒子将他打死。 看曹五紧张,叶剪秋心里有些不忍,曹五是个面恶心善的老实人,但是这种事不能心软。 叶剪秋放缓了口气道:“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关于大妞的事我要谢谢你,你替我尽了大哥之责,但是这件事你应该提前告知我一声,最起码要和我商量一下。” “哎!下次定会告知……” “没有下次!” 叶剪秋气得一拍桌子,这个曹五,真是有钱没地方花了! “哎!没有下次!若没事我先走了,木匠老原那里要做上下铺床,我得去帮忙!” 说完,曹五将帽子往脑袋上一扣,急匆匆的走了,连桌上的银票和匣子也没拿…… 曹五边跑边擦脸上的汗水,他不知道是汗水还是泪水,总之,蜇得脸疼眼睛疼。 自从司徒瑾走了后,他开心的不得了,觉得机会来了,而且保佑司徒瑾永远别回来。 但是接下来的发生的事,曹五就发现了不正常。 为什么司徒瑾走了,小厨子却看起来非常开心? 第22节 恋耽美 正文 第23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23节 说话时总是走神,老是娇羞的抿嘴一乐,好像偷吃了蜜糖。 而且对人特别温柔,温柔的让人心慌,看向每个人的眼神都是含情脉脉,双眼如一潭秋水…… 中秋节那晚,大家伙热闹地在起聚餐,小厨子却落落寡欢的独自一人出门,来到草场上看着月亮低吟:“恨君不似江楼月,南北东西,南北东西,只有相随无别离。恨君却似江楼月,暂满还亏暂满还亏,待得团团是几时……” 月色如水般一帘幽梦,那人的背影柔情春风十里。 朝歌第一次抱着酒坛主动来找曹五。 那天,他们坐在流沙河边看着泛着银光的河水闷头喝酒,一句话也没说。 叶剪秋还在办公室里发愁,这个叶大山,不是那么容易打发的,只怕他沾上曹五,胃口被养大了,会更麻烦。 其实还有件事叶剪秋并不知道,这个叶大山拉着曹五将荚县所有的有头有脸的人物全部拜访了一遍。 什么师爷,县尉、主簿,功曹,三班六房、典史、书吏、都头一个也没放过,现在荚县所有的人都知道这个叶大山,这个西兔儿村的老头儿不简单啊,不仅曹家五少亲自陪同上门拜访结交,而且和司徒瑾是亲家,所有人都给了叶大山充足的面子。 现在叶大山的生意非常好,很多人专门派人府里的下人来他的店里采买,叶大山和牛氏每天忙着数钱,不仅雇佣了几个小伙计,就连儿子叶拴也送到了青阳镇最好的学堂…… 这一切的背后,当然不能忽略一个人——叶婉珍。 司徒瑾那天差点杀了叶大山,吓得叶大山在家整整躺了两天,当叶婉珍回家了解了情况后告诉他,依赖别人不是长久之计,关键还在自己。 买个马车买个房算不上什么,但是想真正出混出个人样来,必须要有人脉和关系,这就是在青阳成功的最关键一步。 所以,在叶婉珍的指点下,叶大山充分的利用了曹五这个资源。现在的叶大山心里有了自信,即使司徒瑾和曹五不甩他,他也可以混的比以前好,即使儿子不理他,他现在也能过得衣食无忧。 …………………………………………………… ……那个人,说是过了中秋或许就回来,结果没有来。现在到了十月份,马上快准备过年了,估计也不会回来了。 见的艰难,爱的深切,真是精神的柏拉图。 但是让叶剪秋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通信。 就在那个人走后的一个月后,竟然来了书信,而且这书信不是锦书相寄,也不是托人捎带,竟然是千里飞鹰传书! 这倒是让他既惊喜又意外,就在那晚,他正和工友们在一起打牌贴纸条,随着工友们的技术大大提高,叶剪秋牌坛霸主的地位终于沦落了,当他贴着一脸纸条斗地主正酐时,只听到一阵翅膀的扑楞声,肩膀上一沉,就落下一只毛色漆黑的鹞鹰。 如缎般的黑色羽翼,喙坚硬而轮廓分明,张开时如一把青铜砍刀,鹰爪如同明晃晃的钢丝,凶猛的眼睛忽闪着黄灿灿的亮光。这只黑色鹞鹰从窗户里钻进来,径直停在叶剪秋肩膀上凌然群雄的高傲怪叫两声后,就抬头巍然而立。 工友们可都是见过世面的,老胡冷静地道:“别动!叶管事千万别动!这是有人专门训驭的飞鹰,传急信用的,它腿上的信是给你的。” 叶剪秋闻到脸旁的猛禽身上股特有的怪味不敢回头,架着胳膊紧张地道:“老胡,老水,你们能帮我把这玩艺儿弄下来么?我怕它。” 几个人同时摇头:“不可,外人不可碰触,这鹰记性极好,凶悍记仇,不仅会琢眼搏斗,而且深通灵性,是训养多年的至宝。” 几个工友心知肚明,这可是皇家专人秘训的鹰,寻常的鹰眼神犀利,听觉听敏,但唯独嗅觉是软肋,但这种鹰却是极品,仅凭闻到对方一片衣角,就可以随着味道千里寻人。 看来司徒瑾此次之行,是和某个关键的人物搭上线了。 叶剪秋只好战战兢兢的架着那只鹰,来到僻静处将它腿上包裹严密的信小心翼翼的取了下来。他打开后一看信的抬头就捂脸幸福的笑了,果然是司徒瑾! 剪秋吾妻,见信如面…… 我去!羞煞人也! 满纸净是缠绵的相思之情,什么灯影恍惚,夜深人静,笔落嗔痴,君悦我心,欢喜无名……天哪天哪,这还是司徒瑾么?文艺小青年儿啊! 叶剪秋嘿嘿傻乐。 最后他大笔一挥,也扭扭爬爬的回信一封。 钧之吾夫,见信如面…… 月朦胧,鸟朦胧,花枝空悲叹,相思泪眼凝,树朦胧,山朦胧,君归遥无期,哀怨且痴咛…… 他笑着将信包裹在鹞鹰腿上,鹰鸣叫一声拍着翅膀就离去了。 他满腔欢喜的心情就像沸腾的水,特别想与人分享,于是直接去了李婶子家。 李婶子现在很忙,农场给她分配了和军团家属们同样多的工作任务,纺花织布,做衣做鞋,当然,这些工作都是有一定收入的。 当她看到叶剪秋提着一大篮子蔬菜到访,李氏开心的从纺车后面站起来,将脸上的棉花絮拨了拨,热情的迎他进屋。 李氏拿起一匹染好的布料道:“小秋,你看这布染得像你说的牛仔料子么?” “已经很接近了,再做得旧一些,用些石头磨一磨会更好。” “新鲜的蓝色不要,你这孩子偏喜旧巴巴的蓝色,真怪。” 李氏笑着责备,眼神里却全是疼爱。 “婶子,我还想要那个裤子,腿上全是磨的破洞的那种,针脚要粗一些。” “婶子明白,就像狗咬猫挠的,对不?” “对,最好是毛边,线条撕裂……” 李氏笑了起来:“真是怪孩子,这种裤子怎么穿出去啊?” “婶子放心,我只在农场穿着玩。” 真是小孩子,李氏笑着摇头。 “婶子,静石伯伯还不愿见人么?” “越老越要面子,听见门响就躲起来了。” 只见静石先生将紧闭的门上贴了张字条:“老弱病残,四类皆全。医嘱静养,金玉良言。人命关天,焉敢违犯,请君谅解,大家方便。” 哈哈,这个老小孩儿! “小秋别介意,他谁都不愿见,老友学生,全都拒之门外。” “没关系,我理解。” 自从静石先生回来后,精气神一下子松了下来,病情却更加重了,不仅流口水,有时候说话也含糊,连走路都要搀扶。李氏很伤心,在玉谷县明明好好的,回家却变成了这样,不知道接他回来对还是不对。 许大夫劝导,说静石先生在玉谷县时全靠一口心气提着,病情容易凶狠反噬,接来家中慢慢调养着,倒是幸事。 叶剪秋心疼李氏:“婶子,你一个人照顾静石伯伯累么?” 李氏笑道:“还好,他很听话,只是太粘人,我出去买个菜都想掉眼泪……” 跟当年她的婆婆相比,静生先生已经很不错了,本能的保持读书人的气度和风范,只是偶尔清醒偶尔糊涂,耳朵也有点背,说话也得大声,对人变得极为依赖,李氏几乎寸步不离。 “婶子,银子够用么?” “够用,秀才有朝廷贴补,虽说不多,但是能糊口,加上我自己挣的,除了买药,一个月也花不完。许大夫和曹家老五经常上门,许大夫免费送很多药材,而老五总帮婶子干活做饭,真是多亏了他们了。” 让叶剪秋没有想到的是,曹五不知道从哪里了解了李氏一家同他的关系,经常赶着马车来李氏家送东西,对李氏如同亲妈一样。 唉,对此叶剪秋很无奈。 开始他觉得朋友嘛,一个好汉三个帮,曹五帮他照顾李氏,他也可以对曹老太尊敬的像干妈!可是现在情况完全不一样了,他一点都不想欠曹五的人情,但这个人情又偏偏这么欠下了。 李氏是一个眉眼端庄,气质温婉,坚强而又智慧的女性,荆钗布衣的她总能让叶剪秋想到姑姑,每次见她,总有种烛光般的温暖。 “婶子,我有心事想对你说。” 李婶给他冲了杯茶道:“小秋,是那个司徒大人吧?你们现在进展如何?” 叶剪秋笑了笑,一脸甜蜜而又忧伤的表情开始娓娓而谈,他穿着深蓝色的牛仔背带裤,里面是一件素淡的蓝白相间方格衬衣,脸形精致,眉目如画,安静恬美的如同漂亮的人偶娃娃。 李氏知道,这个孩子正在一心一意的爱着对方,满眼都是沉溺的思念,一提司徒瑾这个名字,这孩子就一脸幸福的笑。 “小秋,婶子看到你很快乐。” “是的,我很开心。” “小秋现在长开了,越发的好看,如同被美酒滋润着。” 叶剪秋笑的羞涩,低着头不好意思。 李氏笑道:“这就是年轻人的好处,为了纯粹的感情可以抛开一切。” “婶子,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 李氏摇摇头:“跟着你的心走吧,心总不会撒谎的。你还年轻,你会学到很多东西,一棵参天大树,身上总要有些细小的伤痕。不管小秋将来发生什么事,都往婶子这里来,婶子这里就是你的家。” 像司徒瑾那样出类拔萃的人物,也怪不得小秋会爱的神魂颠倒。李氏看着一脸幸福的叶剪秋,心里的担心却怎么也说不出口,她明白,这个孩子家里的人根本指望不住,更不会为他打算什么,将来若是有什么事,这个孩子只能来她这里诉说。 李氏只能祈祷将来府里的新主妻能够是个贤良温婉的女子,老夫人是通情达礼的慈善婆婆,这样,小秋他就不会受委屈。 李氏一遍又一遍的暗念阿弥陀佛。 此时,听到屋内一声大吼,静石先生好像打破了什么东西。 李氏立刻站起来安慰叶剪秋:“小秋,你先坐,我去看看。” “好。” 不一会儿,李氏就出来,只是脸色有些不自然。 她坐下后看着叶剪秋长叹一声道:“你这个静石伯伯呀,该聋的时候不聋,不该聋的时候吼破嗓子他也听不到。刚才咱们娘俩儿的对话他都听到了,你静石伯伯生气了。” “静石伯伯不高兴我做的决定么?” “是的。他说,情来自来,去自去,要潇洒如风,不要贪恋痴情。他说你哪怕找一个贫穷人家的普通男子为夫,只真心待你一人,也绝对不要委屈自己……” 叶剪秋的喉咙哽咽,这是来自父母长辈的真心关爱啊!如果静石伯伯身体健康的话,肯定会恨铁不成钢的拿着戒尺敲他的屁股。 “我明白静石伯伯的苦心,可是我舍不得。我总觉得,错过他我会遗憾。” “也许错过你,是他的遗憾呢?唉……这世间情这一字是最难解的谜题,婶子也无法给你确定的答案。你静石伯伯说,他就不相信这世间没有一心待你的男子,他不相信。” 叶剪秋长叹一声道:“我也相信静石伯伯的话没有错,但是我更相信缘份。像司徒瑾这样的人,世间没有第二个,我的眼睛里只有他一个人,我也只想和他在一起,他是我的缘。” “这就是婶子和你静石伯伯意见不同之处。婶子我觉得你只要开心就好,但是你静石伯伯却不想你这样就托附了终身,这将来深门大宅内的锁事繁多,也不是你单纯的性子能够应付的。” “我明白,我会努力坚持的,司徒瑾说过,他要和我一起面对。” 李氏长叹一声,轻轻抚着他的发顶。 “孩子,该拿走的,你是如何也拦不住的,不该拿走的,谁也动不了分毫,平常心面对吧。” “婶子……” ☆、八十七 城填因为人而可爱,而人也因为城填而生动。 走在青阳镇的街头,一股鲜明的生活气息扑面而来。 站在琳琅满目,彩旗飘扬的店肆前,看着粼粼而来的车马,川流不息的行人,伴随着耳边不时传来的一声马嘶和几声古老的唱腔,如同欣赏一部深淀了时光和岁月的老电影。 秋阳不同于夏日灼热,变得和煦良善起来,明媚的阳光下,房屋、桥梁、城楼,牌坊等建筑显得各有特色,茶馆,客栈,布庄,食肆生意兴隆,叫卖声此起彼伏,那些古装打扮的百姓们,嘴里吆喝着挥赶牛、骡、驴等牲畜从面前匆匆而过,推车、抬轿、挑担,扛筐的百姓们也在人流中穿梭而行。 历史的尘烟如同一幅精美的画卷在叶剪秋面前徐徐展开,而他自己也是画中市井百态中的一员。 有人悄悄指着他道:“瞧,这是农场的工人,他的衣服还是我们村的人做的。” “是啊,军团农场的制服呢!虽然没有刺绣滚边,但做工也很麻烦,而且浑身都是兜,能装几百两银子呢。” “哎呀,原来是叶管事呢!” “叶管事这么年轻啊,真是年少有为。” “老家西兔儿村的……” 叶剪秋笑了笑,不理会身边百姓的议论,戴上自己的帽子,悠闲的游走在这繁华的市井街头。 他就像一个远道而来的背包独行客,漫步在这大街小巷。 他来到这里个世界快一年了,青阳镇对他来说,既陌生而又熟悉。 现在他驻足的小巷很安静,周围都是平民百姓居住的寻常院落。 他抚摸着沧桑而又真实的厚重青砖,手指丈量着斑驳的大门,轻抚着砖缝里细小干硬的苔藓,蹲在地上看三两只的蚂蚁围着脚边爬来爬去…… 石板路被岁月打磨的光滑溜溜,原本灰色的石头变得黑润光滑,小小的院落有着各种造型奇特的小门楼,有的老旧的雕花木门已经裂了缝,门上还贴着褪了色的门神和春联,门头上还有雕刻的缕空造型,像是缠枝的花朵和鹊鸟,有的门前摆放两只古朴的小石狮,歪着脑袋精巧可爱,仿佛在欢迎这异空来客,墙头伸出的苦楝树已经结果了,一串串绿色的豆豆夹在绿叶丛中,格外引人注目。 每家每户的院墙壁上均镶嵌人像石、人像砖,总让他联想到老家院墙上那块可镇压一切不祥之邪的“泰山石敢当”,不远处还传来孩童们的欢叫和炒菜的嗞啦声…… 青砖冰冷,苔藓柔软,空气芬芳,鸟儿欢唱……这是一个无比真实的世界。 李婶的话犹在耳边:“小秋,我若说你做的不妥,你会不会……” “不会!” 他真怕某一天啊,一觉睡来,睁开眼又回到自己那个熟悉的小屋,伸手打开床头开关,看着天花板发愣——青阳镇,原是他一个梦吧?那梦里的他所珍视的人和物,也会像梦一样消失,那他只是这个世界的一个过客而已…… 此时,突然听到身边传来匆匆的脚步声,还没等回过神,就有人飞快的从身后死死抱着他的头,用湿巾捂着他的口鼻,一股刺鼻的怪味传来,头晕目眩中他就被一个布袋子蒙上了脑袋,黑暗中失去了知觉…… ……………………………… 曹五正戴着一顶大草帽,叼着从不冒烟的烟斗正满头大汗的指挥工人们盖大棚,虽然他并不专业,但他却很敬业。 他站在那里指挥着大声吼:“喂,该上料啦,上头的人注意接着点!” “没有吃饱怎地?都跟娘们儿似的没劲,这点活儿干不完,中午都别想吃饭!老子整日一大筐一大筐的大白馍还不如喂猪!” “哎,那个谁谁谁,你们三个爷们儿眼头活点,没看见上面开始铺草席了吗!麻利些的送料!” 曹五又恢复了在集市里的威风,他一吼,连地都要震三震。 朝歌不在农场,突然骑马出去了,只对他说了一句:“农场就交给你和剪秋了。” 曹五点头答应,他没有问朝歌干什么去了,但是他却很羡慕,朝歌肯定是去干机密的大事去了,这才是爷们儿该干的事。 曹五走到大棚边,摸着那掺杂着草秸的土墙心里暗道,快到中午的饭点了,小厨子怎么还不回来?这一大早就出去了,真让人担心。 不过,现在这农场的大主管可真的就剩他们俩了,嘿嘿,他也可以学着朝歌和小厨子在办公室里开会,写写画画,谈论半宿……那才叫真正的举案齐眉,秉烛夜谈! 此时,一个负责门岗传话的工友匆匆跑过来道:“曹五,有客人求见。” 农场一般是不接待外来的客人的,即使敲开了墙上专门留的小木窗,也要再三审批研究后才会放人进来。 朝歌和小厨子都不在,这审批来客的重大责任就交给他自己了……曹五立刻提起警觉,万分戒备地问道:“来客是谁,可问清楚了?” “问清楚了,说是西兔儿村的村民,一个叫叶婉珍的小姑娘,她说是咱们叶管事的妹妹。” “小姑娘,叶婉珍?” 叶大山和牛氏总是在曹五面前有意无意的夸这个二闺女,说这个二丫头漂亮聪明,手巧善良,可爱伶俐……虽然他没有见过面,但是久闻其名, 曹五挠挠头,有些为难,小厨子倒是特地给交待过,这个叶婉珍,不能放进来,但是更多的原因,小厨子却没有说。 看起来这个小姑娘肯定和她哥有些矛盾,这是他一个外人管不了的。虽然人不能放进来,但是可以隔个墙说句话,毕竟是小厨子的亲妹妹。 “走,我去见见。“ 曹五来到一个门卫小屋,墙上只开了个只能露出头的小窗户,是专门接信来访用的,屋内还有桌子,上面放着纸和笔,来客都要登记,进来后还得按手印。 曹五打开了窗,只见外面大太阳下站着一个十几岁的漂亮小丫头,穿着黄色碎花小布裙,头上戴着顶草帽,身后背了个藤筐,由于中午头天热,这个丫头一脸的汗水,脸蛋红扑扑的。 看到她和叶剪秋有几分相似的眉眼,曹五不禁心里一软:“是婉珍么?” “哎呀,是曹五哥哥!” 叶婉珍惊喜地扑到小窗前:“曹五哥哥,终于见到你了!爹娘成天在我面前夸五哥仗义,果然,一看五哥就是一幅侠义心肠!” 曹五嘿嘿乐:“哪里,哪里,婉珍有事么?” “我来送信的,走了几十里路呢!” “什么信呀,瞧这一脑门的汗!累坏了吧?” “婉珍不累,只是渴的紧。” “那……先喝点水?” “嗯哪!” 曹五指挥手下:“快去,打些水来。” 很快,一大碗凉茶就端了过来,叶婉珍咕咚咚仰头一口气喝干,一抹嘴巴又将碗伸了过去道:“曹五哥哥,婉珍还要。” 哎哟,这丫头真累坏了。 曹五心疼的又端过去一碗,这次叶婉珍没有喝的太快,而是端起来一边喝一边道:“曹五哥哥,我从老家回来,专门替大哥来给你传个信。” “他回老家啦?” “是啊,我们全家今天都回老家了,大哥一大早就把我们全家都叫回去了,说有重要的事情要商量。结果回到家后大哥就发脾气了,他不喜欢爹娘用曹五哥哥的钱买铺子,大吵了一架后,哥哥就气得走了,他说他要去临月城找司徒大哥,让你替他看着农场。” 曹五的头耷拉了下来。 叶婉珍见曹五泄气,安慰道:“曹哥哥,大哥说了,这农场就交给你放心,你人老实心又能干,而且对他真心实意的,他都记着呢!你看,他将你留在农场还替他管着这么一大帮子的人,这是多大的信任啊!就连他亲妹妹我,都不能进去呢!可见你曹五哥,在我大哥心里还是很重要的!” “那倒是!” 一听这话,曹五心里舒服了很多,咧嘴笑。 叶婉珍摘掉背后的藤筐,拿出一包东西递给曹五:“曹五哥哥,这是二妹给你做的衣服和鞋子,这里的制服样式奇特,我试着做了一套,专门给曹五哥哥穿!” “哎,懂事呀这丫头!” 曹五伸手接了过来,感动的不得了。 只见这衣服做工精细,用料讲究,虽然样式和农场的制服一样,但是一看就是高档货,摸起来挺括板直,裤子一抖,就好像能站在那里似的。那双鞋也是新制的厚底布鞋,带鞋带和汽孔,一试,正合脚,舒服极了! 这丫头真是有心了,曹五的尺寸可是得最大号的,这套衣服,看起来哪都合适。 叶婉珍趴在窗户上,歪着脑袋笑道:“曹五哥哥,我知道这制服要耐用,耐脏,耐磨,这是妹子特地选的棉麻料,你看怎么样?” “好的很!” 叶婉珍松了口气道:“好了,我的任务完成了,终于该歇会儿了。” 说完,叶婉珍就躲在远处的一棵树荫下,蹲下来一边扇草帽,一边从藤筐里拨拉出一块干粮啃。 曹五不忍,叫她:“婉珍,坐这小屋里来吃,外面热。” 叶婉珍笑着摇摇头:“多谢五哥好意,我在这树下歇一会儿就成。大哥在农场立的有规矩,闲杂人等不得进去,咱自已家人,不能带头坏了规矩。” 曹五感叹,这个二妹可真明白事理。 看着小姑娘自己蹲在树下可怜巴巴的啃着干粮,噎的直干呕,曹五实在看不下去了,一个小丫头,还能翻了天不成?曹五挠头,在门岗小屋坐坐又不往里农场里走,应该不会犯纪律吧? 于是曹五就犯了错,打开农场的大门不由分说把叶婉珍拉到了门岗的小屋。 “来屋里做,五哥给你端点饭食吃,这大中午头的,光啃干粮怎么成?” “不了,曹五哥,你先忙去吧,我就歇口气儿。” “坐下!” 曹五生气地打掉叶婉珍手里干硬的黑面馍:“家里开着饭馆子,怎地还吃这个?” 叶婉珍好像被曹五吓到了,眼泪汪汪地道:“家里现在是条件好过多了,只是这粗粮还有剩余,扔了怪可惜……” “傻丫头,今儿咱不吃这个,哥给你端好吃的去!” 说完,曹五就起身去给叶婉珍端饭去了。 看着曹五匆匆离去的身影,叶婉珍脸上露出得逞的微笑。 ☆、八十八 很快,曹五就端了一个大托盘过来,高兴地道:“快吃,你来的正巧,今天伙房做的好菜,瞧这是炒嫩南瓜丝,炖的冬瓜汤,烩白菜肉片,还有糖拌西红柿!” 叶婉珍惊讶,指着红红的糖拌西红柿道:“这是什么菜呀,真好看!” 曹五惊讶:“你没吃过么?” “没有,大哥向来公私分明,我们家人吃什么菜都是从集市上买,也没有见过这种红色菜。这西红柿可真稀罕,看起来还是甜口的呢,二妹我最爱吃这种甜甜的菜了。” 曹五无语,这西红柿是大棚里种的,由于产量不多,只给署衙和农场两个地方供应,多余的就没有了。 “这里有白糖,是甘蔗榨的,你哥说品质不好,颜色发黄发黑,说还没到那个技术程度,真正的白糖会像雪一样白。” 叶婉珍拿着筷子羡慕地道:“曹五哥,你们这里的条件真好。” “那是没挑的,进了农场虽然不太自由,但是生活上绝对谁也比不了,这都是因为你剪秋哥心眼儿好。” 一听这话,叶婉珍的眼泪却啪嗒嗒往下掉。 曹五又惊讶:“这怎么还哭上了?” 叶婉珍摇头,可怜的擦把眼泪道:“五哥别想太多,是二妹心里难过。二妹就是因为这个事老是和大哥吵架,大哥嫌我了,总是不愿答理我。” “为什么?” “二妹我心疼父母,想让哥从农场带些好东西给爹娘尝尝鲜,可是哥却不同意,说咱家里条件好了,想吃什么自己不是有银子买么?可是这农场的东西,有些拿银子也买不到啊,二妹和爹娘还好说,不讲究吃穿,可是爷爷都九十多岁的人了,这些东西他老人家一辈子也没有吃到过,这眼看就要入土的人了,二妹心酸……” 曹五坐在椅子上无奈。不过在他心里小厨子做什么都是对的,你们有银子可以去买其它东西吃呀,农场买不到是因为供应有限嘛! 叶婉珍又道:“今天我还和大哥说起这做制服的事,军团的所有衣物都可以交给我们水云裳来做,可是大哥一口回绝了,说这是军团家属的工作。其实二妹是想和家属们一起合作,我们水云裳有现成的机子和场地,家属们可以像我们一样每天准时来上工,准时收工,而且我们师傅贞娘子也可以给些指点,趁着机会也可以多教几个徒弟,这是多么好的机会啊!五哥你看,二妹给你做的衣服和鞋子不好么,绝对比那些军属们在家里做的细致多了,而且用料也讲究。” “是好……” “五哥呀,二妹也见到军团的人穿新制的迷彩军服了,样式倒是挺新奇的,而且配上高筒的皮靴可威风了,只是染的颜色并不均,有些都晕染杂了,若是我们水云裳来做,定会更好。” “这制服的事,你五哥不懂,也没有那个权利管。” “二妹我都明白,五哥只要不嫌烦,就多听听妹妹的牢骚就是,二妹我知道,这里全是大哥一手经营的,我也不想拖累大哥,只不过是想帮大哥的忙罢了,可是好话歹话大哥一点都不听我的……” “等你大哥回来,你再找他商量一下就是。” “可是大哥不喜欢二妹,嫌我话多,还怪我在家娇惯的不成样子。这些二妹都懂,可是二妹也管不住自己的嘴不是……虽然二妹话是不少,但是我也是讲理的人,五哥你说,今日咱们兄妹两个初次见面,你对二妹印象如何?二妹哪句话是胡搅蛮缠不讲理的?” “还、还行。” 曹五心里暗道,小厨子说的对,这个二妹真是惯坏了,话不仅多还动不动就掉泪。这叶家人所有的话,好像都折给这她一个人说了,呱呱呱的像群鸭子似的吵的他头都有点晕,这个小女子呀,远远没有他哥可爱! 叶婉珍心满意足的吃完了饭,撒娇地道:“五哥,二妹我既是这么远来了,就想去大哥住的地方瞧瞧,不知道他住的地方怎么样,心里头总不放心。” “住的地方啊……怕是不成,这里头不让进人呢!” 叶婉珍有些难过,可怜巴巴地说:“大哥是生我的气呢,我听说府里的采霜和小溪他们都进来了,而且大哥还亲自陪着吃了饭!我……我气得哭了半宿,妹妹真的做错了什么吗?我只是想关心一下大哥,瞧他住的地方冷不冷,被褥够不够用罢了……五哥,你说,我哪里错了?外人除了吃吃吃,谁也想不起来关心一下大哥住的地方受不受苦……” 说完,梨花带雨般又轻声抽泣了起来:“我是他亲妹妹呀,还会害他不成?妹妹我,只是想看看哥日子过的怎么样罢了……等将来哥明白我的用心,定会疼我还来不及呢……” 曹五很为难,这叶婉珍一哭,就像小厨子在他面前掉泪似的! 曹五有些心疼,只好叹了口气:“你和你哥的事,还需要私下沟通,五哥也不好管。你想去你大哥的帐篷看看,也不是不可,只是不能乱跑,跟着我要乖乖的听话。” ——犯了糊涂的曹五觉得,这小厨子和他妹妹正闹小脾气呢!他在老大曹达面前还动不动就撂脸子呢,到最后不还是一家亲? “嗯哪,谢谢五哥。” 叶婉珍万万没想到,看起来一根筋的曹五心却很软,竟然真的同意了,立刻破涕为笑。 农场果然名不虚传,足足设了两道大门,打开第一道大门叶婉珍还没有觉得什么特别之处,两道大门之间隔的很远,是特地留出空地让访客拴马停车的地方。可是当曹五推开第二道大门时,眼前的景色不禁让叶婉珍惊呆了! 只见迎面是整齐宽阔的石板路,路两边全是高大粗直的银杏树,那银杏叶的形状犹如一把把小扇子点缀在银杏树上。此时,吹来一阵阵微风,银杏叶“沙沙”作响,好像风铃般清脆,微风吹过如蝴蝶般飞舞的金黄树叶,那些树叶在空中盘旋,时而飞上天,时而落下地,地面上铺满了黄灿灿一片,如色彩斑斓的金色锦缎。树下面是绿茵茵修剪平整的草坪,绿草黄叶相间,如同一幅精美的油画,而且每隔不远,就有一个造型精美的弯腿翘角小长椅。 “天哪,太漂亮了!”叶婉珍由衷的称叹,这里空气清新,凉风阵阵,简直是另一个世界! 曹五得意地道:“满城尽带黄金甲,这是你哥设计的主题。当初路边种的是枣树,结果他又后悔了,又将枣树全都移栽到果园里去了,他说这里应该改成迎宾的黄金大道,一进门,就能看到黄金满地,象征着财源滚滚。” 碧叶翻成金黄,宛如翩翩蝴蝶,如梦如幻……叶婉珍伸手接住一片金黄色的小扇子,啧啧不已。 想到小厨子抓耳挠腮的样子,曹五就乐,小厨子当初还设想了铺满红叶的大枫树,说是“鸿运当头”,可是被朝歌一口否绝了,说满地红色像血似的…… 当叶婉珍看到远处一排排奇特的大棚,奇怪地问道:“五哥,那些是什么?” “那里面种的是反季节蔬菜瓜果,你五哥做主了,等你走的时候,背一筐回去给爷爷。” “嗯哪,真是太好了,都有什么好吃的呀?” 看着小丫头快要流口水的样子,曹五笑着道:“好吃的多啦,一会儿给你摘些尝尝,现在樱桃已经有熟的了,像红玛瑙一样好看,春节前后就能大量收获了,只是数量不多,只能发发福利,让大家伙尝尝鲜。” “在农场做工真好,能吃到稀奇瓜果,连二妹我都想来这里上工了。”叶婉珍也笑。 她又指着一处冒烟的建筑问:“五哥,那是伙房么?” “不是,那里炼钢车间,里面有工匠正在炼钢铁做实验,你哥说准备将来做一个大锅炉烧热水,用管子将热水循环送往每间宿舍和办公室,这样到了晚上,就再也不会冷了,而且也可以随时喝上热水和洗上热水澡。你看那些帐篷,将来都会改成楼房,是我们农场的单身宿舍和办公室。” “真的啊!农场简直太棒了。” “是啊,每天都变一个样。” 曹五心中充满了激情,当他看到叶剪秋的图纸和提出未来的一个个梦想时,他就热血澎湃,恨不得马上实现这种理想。 说话间,两人来到叶剪秋的住处,原来的大帐篷被豆子的藤蔓毁掉了,现在他住在新搭建的一个类似于蒙古包的圆形帐篷里,四周被厚实的毡子包裹,非常保暖。 帐前撑起了一把四方形的油布大伞,下面是一个小方桌,铺了条深蓝色的扎染桌布,一幅没有下完的围棋还摆放在那里,桌边有两把舒适的长椅。可以想像,若是坐在椅子上,触手可以的就是身边满满的菊花。此时花开正艳,红得像火,黄得似金,白得若雪,绿得如玉,粉的好似一片云霞,还有那白中带绿的,更是清幽淡雅。 叶剪秋喜欢菊花,菊花乃花中隐士者也,飘逸清雅,华润而多姿,散发着幽幽袭人的清香。菊花不以娇艳的姿色取媚于时,而是以素雅坚贞之品性见美于人,叶剪秋总是在夕阳西下时,坐在花丛中,悠然自得的饮菊花茶,观赏日落晚霞…… “你哥他最喜欢坐这里喝茶,他说,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曹五双眼满满都是仰慕,小厨子坐在这花海中,如同落下云霄的仙子一般飘逸出尘。 “可惜,妹子能进来看一眼,还得托五哥的福。”叶婉珍心里酸溜溜的。 推开帐门后,曹五不好意思地道:“婉珍,你得换鞋。” 叶婉珍换上门口规规矩矩摆的柔软羊毛拖鞋,好奇地走了进去。 只见屋里铺满了厚厚的红色织花地毯,中间生了一个大铜炉,一个直直的烟筒伸向帐中间的通风孔,炉上还放了把铜壶,热气呼呼往外冒。 简洁宽大的书桌上摆了一盆绿茵茵的垂地文竹,一把铺了兽皮的太师椅,一排排整齐的檀木书架,上面还摆了几盆金色飘香的佛手和绿萝,毡房的墙壁上挂满各种图纸和标语,一股特别的清雅书香扑面而来。 叶婉珍看到桌上的一张纸上完全不同于这个时空的简单字体后,有些奇怪,但是大概意思也能猜出来:“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 当她又看到屋里喷香的虬枝梅花和一盆盆的兰花后,她心里越发确定了,现在这个叫叶剪秋的,根本不是原来的叶大小!无论是品味,衣着,谈吐,学识……没有一个人,会突然之间发生这么翻天覆地的变化!她在农场外面已经观察了很久,根本没有见过一辆马车运送过银杏树!那些参天大树,就是用异常的手段长成的! 怪不得我总看你陌生又不顺眼,原来壳子里的你早已和我没了亲缘关系!既然你不是我哥哥,那休怪我无情!本来就对原主叶大小没有什么感情的叶婉珍,心里变得更加冰冷坚决——鸣岐先生,我可以复命了! 叶婉珍装模做样的摸了摸书架后小床上的被褥。 “被子太薄了,最少得盖两层,这才一条薄被子,晚上会冷的,而且床铺的太也硬,回头我再给哥拿几条毯子来。啧啧,晚上光是烧炉子也不成呀,还是冷,得睡炕才暖和,大哥可真是受苦了……” 叶婉珍惊讶地又扑到床边几盆漂亮的梅花和兰草前,爱抚不已地道:“这花儿开的可真好,哥从哪里买的?” 曹五挠头:“自己种的呗!” “大哥种的么?” “是的。” 叶婉珍一拍巴掌:“大哥也真是的,有种花的好手艺也不知道多种些花来卖,这一盆梅花估计也值不少银子,贞娘子说,尤其是这兰草,更是价值连城,一株都能卖到上百两银子!” 曹五笑道:“你哥他知道这些能赚钱,但是他却没有上这个项目,说是鲜花保养和运输条件还不成熟,现在农场以种粮食为主。而且农场也不缺银子,你哥他卖了几个方子给了我们家的胭脂坊,专门做肥皂和香皂,洗发水等妆品,每月的提成也不少。” “我哥这么能干哪!我可真为我哥高兴。” “是啊,我也以他为荣。” 最后叶婉珍满意的走了,不仅带走了一筐新鲜瓜果捧走了一盆兰花,还顺便偷走了几张图纸…… ☆、八十九 叶剪秋是被一阵咣咣作响的铁链声吵醒的,伴随着金属的嘈杂声,还有粗野的怒吼和咒骂。 “……你们这些役夫老贼,含鸟猢狲,冷血牲口!放老子出去!” 叶剪秋的头嗡嗡的厉害,撑着自己迷迷糊糊的坐了起来,感觉到手下一片冰冷的粘腻,黑乎乎的也看不清沾上了什么东西,恶心的令人反胃。 空气中也是一股浑浊难闻的味道,臭味,臊味,还有说不上来的阵年霉变腐烂的味道。 他不知道自己被吸入了什么药物,导致浑身无力,头晕眼花,咬牙撑着软绵绵的身体往外挪了挪,伸手抓住粗如儿臂冰冷的牢门……模糊的视线适应了很久,终于在昏暗的火把下,才逐渐看清这是座大牢。 没错,这里的确是监牢。 地面黑暗潮湿,火光下还能看到通道中水渍明晃晃的反光,对面是一排同样关着囚犯的牢笼,里面有人正抓着铁栏死死的盯着他,那人蓬头垢面,浑身褴褛,脸色黑青,呆板的神情和装束,和初来农场时的囚犯一模一样! 他不明白为什么上一秒自己还在漫步街头欣赏美景,下一秒却出现在这黑乎乎的大牢里。表面看起来美丽的青阳镇,阳光下也有阴影…… 黑暗中,仍有人破口大骂,甚至有人直接往路中间开始哗哗撒尿! 叶剪秋惊得缩了回去,他战战兢兢的打量关押自己的牢笼,角落里铺了一堆干草,上面扔了看不出颜色的几片烂布,而草堆下竟然还有一只破碗和一截白色——碎骨! 没错,是雪白刺眼的一块骨头!不知道是人的骨头还是吃剩下的兽骨!看着那一堆厚厚的草秸,真怀疑下面埋的是一具恐怖的骨架! 他抬起头,墙壁上方只有一个很小的窗户,可以看见外面隐约的几颗寒星…… 已经是夜晚了,他在这里呆了很长时间。 他是为什么进来的,什么人抓的他,有没有人找他?没有人给他答案。 司徒瑾!司徒瑾!可是他远在临月城,只怕鞭长莫及……朝歌,还有朝歌!朝歌肯定会发现不对的,定会派黑鹰来寻他的,别慌,别怕……还有老五,曹家人多势大,定会来找到他…… 对面的囚犯突然冷冷的笑了起来:“呵呵,没哭没闹,好玩。” 叶剪秋艰难地爬了过去道:“这位大哥,你可知兄弟我是因何进来么?是谁把我抓进来的?” 那个囚犯仍在冷笑:“呵呵,没哭没闹,好玩好玩。” “大哥,这里是地牢么?怎地这样潮湿?” “好玩好玩。” 看来那人神智不太清醒,叶剪秋叹了口气,只好颓废的坐了下去,看到身边成群的昆虫如水流般匆匆而过,吓得又往一边躲了躲,那是一群散发着臭味的湿甲虫,只生活在阴暗潮湿之地。 叶剪秋抓着牢门用力大吼:“有人吗?放我出去,我要见杨小迷!” 听到他的呐喊声,囚犯们也跟着疯狂的拍打着牢门喊叫起来,对面的囚犯像狼一样伸着脖子嗥叫,铁链镣铐声咣咣一起作响,他的声音就被那些如野兽般的怒吼声给淹没了,直到他喊的精疲力竭,也没有一个人进来,很快这里又恢复了死水一般的沉静…… 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头疼欲裂加上耳朵一直嗡嗡作响的叶剪秋终于放弃了。 夜色越来越深,当冰凉的空气袭来时,冻的发抖的叶剪秋缩成一团,嘴里的哈气都变成了白雾,路面上的水渍显得更加明亮,原来已经结了一层薄冰……很多囚犯已经没了力气,陷入了沉睡,呼噜声怪叫声震天起伏,如同一群野生动物被囚禁在了这个如同棺材一样的牢房中。 本来已经快要恢复的后背又开始隐隐发疼,疼痛神经好幅射全身,脖子僵硬的不敢扭头,一抬胳膊就疼的冒冷汗。 牢里的味道让人难以忍受,叶剪秋想变化出芬芳的植物来驱散,可是努力了半天,只有手指末端发出一些香味,却变化不出一片叶子。 身体无力的他只好将手指一直放在鼻孔处,保持干净的呼吸,就这样,他一直睁着眼睛等到第二天太阳重新升起。 新的一天更是漫长而又难熬。 监牢像被人遗忘了似的没有人任何人前来查看或是送水送饭,那些囚犯们野兽般吼了很久又渐渐没了声息。 水更是没有一滴,有些人叫喊着就没了力气,牢里似乎清静了很多,安静下来的监牢好像更加恐怖,因为有一股死亡的气息笼罩在这里,空气里有股腐臭的味道。 他从来没有经历过种让人毛骨悚然的环境,甚至怀疑他就会这么生生饿死渴死在这里,却没有一个人知道。 又冷又饿的叶剪秋缩在墙角,不敢碰触旁边那堆干草,他总觉得下面有什么可怕的东西。 他不敢睡觉,可是困意袭来时,却无法抵抗,迷迷糊的醒来,又迷迷糊的睡去。 当他又一次饿醒时,肚子紧贴的像两张皮,肠胃扭结在一起,肠鸣声在空荡荡的牢房里显得格外响亮……他越是没力气,越能清晰地感受到身上的血管流动在加速,心脏的跳动也快的吓人,好像能看到胸膛咚咚剧烈的鼓起!可是当他心跳又变慢起来时,浑身的体温骤降,四肢冻的发麻失去了知觉,冷的直打哆嗦…… 牢里发出阵阵恶臭,那些古怪的味道让人总有种恐怖的联想,当初喊的最厉害的那个汉子,虽然不知道他长什么模样,但是在今天,他终于沉默了……对面那个总是盯着他的男人,也蜷缩在草堆里一动不动,牢里死一般的沉闷寂静。 第23节 恋耽美 正文 第24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24节 水是生命之源。一个人如果只喝水不吃饭,可维持数周,而如果只吃饭不喝水却只能维持几天的时间。人若失掉体重15—20的水分,人体的生理机能就会停止进而死亡。 叶剪秋拼命的吮着自己的手指,指尖已经开始有湿湿的植物液体出现,才能让他没有渴死饿死。 由于头脑不太清醒,头顶那个小窗户明明暗暗的变化了好几次,不知道他在这里究竟呆了多少天。 老鼠是这个地方的霸主,也是让人最毛骨悚然的生物。 不知道它们又嗅到了什么,一群群的向远处的牢笼而冲去,发出阵阵欢快的吱吱声,如同末日狂欢……很快,老鼠群又扑向对面的牢笼,拖着长长的尾巴,黑乎乎蹿动的如同一座小山丘,疯狂掠夺嘶咬着…… 叶剪秋不敢想像那里发生了什么事,只能痛苦的闭着眼,这是一个残酷的世界,这是一个阴冷的角落,死亡变得微不足道。 他第一次是这么接近死亡,而且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他知道自己绝对不能去想太多,压力太大会让他神智错乱。 现在的他身体变得非常虚弱,后背因为痛疼僵硬的无法动弹,生理的衰竭几乎到达极限,折磨的几乎快要崩溃。 他躺在冰冷的地面上,一遍一遍的思念司徒瑾,想自己的农场,只有想起这些让他充满希望的事物,才不至于在黑暗窒息中精神失常。 司徒瑾,司徒瑾,我的钧之……真庆幸能认识你,你是我生命中那最亮的那一抹阳光。本想着和你携手走一段,没想到这么快就要结束了……我运气真差! 司徒瑾,你会怀念我吧,不要生气,不要忧伤,更不要嗜血报复,不是我不怨,也不是我不恨,而是担心你会受伤,我的爱会成全你,我只想让你幸福,让你开心的笑啊……其实我还想再一次和你在雪白的槐花树下邂逅,看你潇洒的纵马狂奔,看你帅气的神采飞扬,看你绝世的笑容灿烂……我愿为你种上一大片木瑾,愿为你山花俱开,走遍星辰大海…… 司徒瑾,如果有可能,我们一起去海外仙山求医问药吧,哪怕走遍塞北江南,雪山海岛,我也要找到男子能生育的仙方! 司徒瑾,等你回来时,我们就试一试!一定要试一试啊……对了,许大夫!许大夫怎么能忘了呢?我真糊涂啊,他肯定有办法的,他是一个长相奇特的怪老头,肯定有秘藏的毕生绝学!哪怕他要千吨万吨的榴莲,我也会拼命送给他!这个世界如此奇幻,肯定会有奇迹发生的!司徒瑾,你等着我,你一定要等着我啊,我也一定要好好的活着再见到你…… 碧落黄泉,碧落黄泉,终敌不过天上人间,与其转世流芳,不如在爱人肩膀上痛哭一晚! 执手陌上眠,从此天涯眷…… 农场……我已经想好了名字,就叫红星农场,红星闪闪永照我心。可惜,直到现在还没有正式命名,朝歌他好像不乐意,他喜欢希望农场这个名字,能不能叫红星希望农场呢?呵,还有曹五,无论我和朝歌怎么争论,他都躲在角落,乖乖的看着我,一直看着我,眼睛就像粘人饮料罐上的小孩儿……老五啊,你痴心错付了!希望下辈子,你不要遇到我,你还做你的街头霸王,收钱喝杂碎汤,过你快乐而又没心没肺的日子…… 李婶子…… 慈爱的李婶子,我知道,你一直待我像亲生儿子一样,静石伯伯的感情虽然内敛,但是对我也是真心关爱,你们两个老人只是对我默默地关怀,绝口不再提收养一事。我也知道,你们是打心眼儿里尊重我,将我已经视为家人。 你们是不是因为我第一次吵架了?你们都是为我好,是我不争气…… 如果有可能,我出去后,会正式奉你们二老为父母,我要做一个真正有父母的孩子,在父母膝下享受天伦,尽情享受两位双亲的疼爱……婶子,如果我叫你妈妈,你愿意答应吗?我还不太适应呢……这可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开口叫妈…… 大妞,兄妹一场,哥只能帮你到这儿了,你以后要自强自立,内心强大。不要学哥,优柔寡断,面慈心软的像个唐僧,哪个妖怪都想咬上一口。你要学着聪明些……不要学什么叶二妞,她不是什么好人……老天会善待每一个好人的。 石头,照顾好大妞,若是你挣了钱后变了心,我一定不会放过你的……石头是个好孩子啊,我在瞎想什么,他怎么会对大妞不好呢?才十六、七岁的小伙子,就要当爹了,真是傻呀!你们自已都照顾不好自己,孩子跟着你们不受罪么? 孩子……你们可真幸福,会有自己的孩子…… 快要陷入昏迷中的叶剪秋,紧紧握住手腕上的银手链,姑姑,姑姑她爱听戏更爱唱民歌,姑姑年轻时最喜欢唱歌,她那深情动人的歌声好像响起来了,可真好听…… 我深深地爱着你,这片多情的土地。 我踏过的路径上,阵阵花香鸟语…… 我耕耘过的田野上,一层层金黄翠绿。 我怎能离开这河叉山脊,这河叉山脊…… ☆、九十 当整洁的黑袍和一双皂鞋出现在他面前时,叶剪秋已经奄奄一息了。 他无力的睁开眼,又将双眼闭上。幻觉吧,一定又出现了幻觉……他用力将嘴唇咬破,一股腥味传来,不能睡,绝对不能睡,睡着了就真的离开这个世界了…… 杨小迷蹲下身,仔细观察这个呼吸急促已经完全瘦的脱了形的人,不禁暗道,是不是下的药太猛了,没有办法发挥异能逃跑? 这里被抓来的百姓全都是一些身体上略有异常的村民,有的脚趾蹄化,有的身上长鳞片,还有的身上长了像野兽一样的毛发,这些村民发现自己变得异常外,惊恐万分,悄悄的去看大夫,结果一个都没有漏掉。 尤其是那个喜欢挖坟的王大川,身后竟然长了条尾巴!可惜也只是撑了三天就死了,一只怪物罢了,没什么屁用! 这批人撑的时间还是算长的,但还是在短短的五日内几乎全都死光了,杨小迷有些懊恼,你们不是异能者么?怎么连挖个洞逃跑都不会!连个牢门也打不开!真是一群废物! 可惜我杨小迷派人在外苦苦等候,等着抓些异能者当奇兵使呢!看来那些低端的异能者并不中用,只是普通的兽形人罢了,没有特别的异能。不过令人欣慰的是,他已经筛选了一批能力较强的,已经秘密送到螭国去了…… 不过这次嘛,眼前倒是有一个,不仅还活着,眼睛还有些许光采,看情况还能撑上两天。 杨小迷将叶剪秋憔悴的脸托起来摇头叹道:“剪秋啊,你杨大哥来晚了。” 叶剪秋呼吸急促,喘息着闭上眼睛,浑身已经被虚汗湿透。 “水!” 杨小迷一挥手,身后的人立刻端上一碗水,杨小迷托着叶剪秋坐起来,喂着他慢慢喝光。 “还要么?” 叶剪秋虚弱的点点头。 杨小迷又端来一碗清水,叶剪秋喝完后肚子开始猛烈的痉挛,他紧紧捂着肚子抽搐,眼前阵阵发黑。 杨小迷静静观察他的神情,等叶剪秋终于缓和下来后,有气无力地开口道:“我现在是在哪里?”由于嗓子干哑,挤出的每一个字都像小刀划着喉咙,又疼又涩。 “绵州府地下死牢。”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杨大哥正在绵州府查案子,手下快马来禀报说农场报了失踪人口,称叶管事不见了。我当时就受了一惊,立刻派人去查,有人回报说府署的捕快从青阳抓来了几个人被押入死牢,我这才发现你在这里。” “朝……朝歌呢?” “真是不巧,朝歌去了临月,也是接到紧急命令才走的,就在你抓来的当天。” “曹五呢?” “你一直没回去,我怕他着急,派人安慰他说你去临月城找司徒瑾了,他暂时信了,还说让你在外面好好散散心,农场他来替你看着。” 叶婉珍是杨小迷用鸣岐先生的名义派去的,杨小迷也奇怪,这个叶婉珍竟然被鸣岐先生收为手下,不过想到她有一个人人觊觎的大哥,倒也在意料之中。鸣岐先生从不收没有价值的手下,只怕这叶婉珍利用完她的大哥后,就没有什么牌可以打了。 不过她的大哥嘛,倒是勉强通过了这一关,鸣岐先生也许会满意的。 尽管杨小迷看到叶剪秋被外人收走心有不甘,但他只是执行者,忠心地尊从螭国王室传达下来的秘密指令——配合鸣岐,听从调遣。 叶剪秋暗暗揣测,原来他早已经不在了青阳,却莫明奇妙的来到了绵州府,而且是死牢。朝歌不在,司徒瑾不在,曹五虽在,却没有任何怀疑……真是好巧啊! “我被抓到这里,真没有你的事么?” 杨小迷一脸委屈:“唉呀,剪秋你可冤枉杨大哥了,这青阳镇哪个人犯了事,哥不得先查查背景才下手啊,不管不顾的先抓人,不定触到哪个大人的霉头,更何况是你剪秋呢?司徒瑾若是知道,不得杀了我么!我在青阳的手下没有人敢动你,这是巡抚吕大人的手下干的。” “他为什么抓我?” “吕大人最宠爱的一个小妾,吃了你们农场的水果后突然身亡了。吕大人震怒,查到这火龙果是曹家送来的,立刻将送水果篮的曹家老三也抓了……那吕大人手下可是有绵州府的捕快精英,动作比你杨大哥快多了,出了事后,他们立刻就开始着手调查,很快就查到了水果的源头是你们农场种的,可是他们什么时候来的青阳,什么时候动的手将你弄来,你杨大哥也不知道啊!现在曹老太人还在绵州府周旋呢!” “水果没有问题,农场地下仓库仍有存放的样品鲜货可查验。宠妾,死亡……定是有人陷害,查她的死因,让仵作解剖做尸检,看是不是人为下毒……” 农场挖了一个很深的地下仓库,专门贮存新鲜的蔬菜和水果,那些水果在低温的地下室可以存放一个多月。幸好,里面还有几筐特地留下最后一茬新鲜火龙果,本来是等着孝敬司徒瑾的母亲,但是现在,可以提供给对方做为证据。 杨小迷心里暗暗佩服,人都折磨的半死了,仍神智清楚,思维逻辑有条理,看起来意志力很强。 “我能出去么?” 杨小迷摇头:“暂时不能,吕大人的手下查到了你的家人,已经将他们控制住了,你若离开,他们就得进牢。吕大人的手下不仅控制了你那有了身孕的大妹子,还监视了静石先生老两口。” “什么?这些人将她们怎么样了……” 看叶剪秋惊恐,杨小迷安慰道:“别着急,他们只是监视,并没有动手。但是你若要自行离开,怕是万万不能了。” “那怎么办?” “等杨大哥的消息吧。” “我还要呆在这里多久?” “杨大哥会尽快帮你脱身,放心!” 当杨小迷抱他出来时,刺眼的阳光让他睁不开眼睛,杨小迷立刻让人用一块厚帕子遮挡住他的双眼。 等他再一次睁开双眼,就来到一个新的牢房。 这里显然大为不同,不仅干净明亮,还有床褥等物,但是囚犯仍是关的满满的,这里的囚犯看起来虽多,但是却比死牢里安静了不少,而且这里的囚犯面容正常,衣着整洁,看起来还很悠闲。 “这里都是从外地关押来的重刑犯,家里都花了大笔银子打点过,所以这里条件是牢里最好的。你先在这里呆上两天,等我和曹老太疏通了关节,再把你放出来。” 叶剪秋低低嗯了一声。 很快,他被关进了一个单人的牢笼,又有人送上了一些干净的衣物和一盆清水,还有几碗精心煮的热粥。当叶剪秋将自己梳洗完毕,又吃了些东西,才觉得自己又渐渐活了回来。 绵州府,曹家别院内。 雕梁画栋,奢华大气的庭院,白玉台阶,红漆廊柱,花木葱郁,檀香阵阵。曹老太仍穿她喜欢的红色洒金罗裙,满头珠翠,宝相庄严的坐在主位。 侍女掀开水晶珠帘,杨小迷踩着厚厚的织锦地毯走上前,向曹老太深施一礼。 “小迷见过老姨。” 曹老太不动声色的端起骨瓷茶盅,轻轻呷了一口道:“小迷啊,我家老五为何还没有来?” “回老姨的话,手下回报,说朝歌突然调离了农场,农场没有了管事,只怕会起祸端,只好让老五暂时留在了青阳。” 曹老太微皱眉头:“怎地这么巧,这朝歌突然就走了呢?莫不是司徒瑾在临月城出了什么事?” 没等杨小迷回答,曹老太叹了口气道:“罢了,老姨本打算将计就计,趁这个机会把事情搞的更大一些,让我家老五亲自去劫狱将那个小厨子救出来,路上顺便再将我儿打一顿,最好打的能躺在床上一个月,让这小厨子好好侍候一番,这生死之交的情谊也算结下了……可惜我儿没福啊,成天在农场给人当牛做马的,弄着一身汗臭味不说,什么也捞不着,连我这个老娘都看不过眼。” 曹五连中秋节都没有在家好好过,匆匆点个卯就跑了,急的像身后有狼追着似的!曹老太嘴上没有说什么,心里还是极为不满的。都说娶了媳妇忘了娘,这连影儿都没有的事,孩子好端端的就成了人家的了!曹老太心里还是希望那小厨子在牢里多坐几天,好出出她这口气!还好,她特地交待过杨小迷,不要让人在牢中受罪挨饿,将来说不定还是自家人呢! 曹老太将手里的茶盅交给一旁的侍女,捏起一枚赤玉露放进口中,不紧不慢地道:“小迷,再去打点一下将小厨子放出来吧!” 杨小迷又施了一礼道:“老姨,那吕大人礼虽收了,但是仍下令要将那叶剪秋关足十天才可放人。” 曹老太嗤声一笑:“嗬!装的很钟情啊,现在早已查明这小妾的死因和我们老三送的果子没有丝毫关系,只不过是他后宅争风吃醋瞎闹罢了!碧花那丫头将专门豢养的一对绝色男女送到了吕大人的府上,前天晚上那宝刀不老的吕大人又当上了一夜七次的新郎……只有看得新人笑,哪闻旧人哭?” “那是,说不定吕大人早就忘了这回事。只是我这做手下的,不敢违命。” 曹老太一挥手:“罢了,知道你的难处,你且下去吧,别让那小厨子出个什么好歹,最好是找个大夫瞧瞧,别落下什么病根,他身子若是不什么不妥,受苦的还不是我家老五?真不知道老五上辈子欠了他什么!” “老姨说的是,我马上去办。” 曹老太心里有些生气,儿子的事不管吧,实在替儿子憋屈,管吧,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又这么白白错过去了……唉,老五看来真没有这个福气! 看着杨小迷退下后,曹达悄悄上前,对曹老太道:“娘,孩儿觉得不对。” 曹老太一挥手,屏退了下人。 屋内只剩母子二人时,曹达道:“那吕大人乃武将出身的巡抚督头,出了名的冷血冷情之人,心思根本不在男女情爱之上。平日里也没见他对哪个美妻娇妾如此得宠,这次的事情吕大人的反应好像过激了些,不过死了个妾室,又没有伤他子嗣,却死死抓住我们曹家不放。不仅将我们的人抓到绵州府,还害得我们曹家老三也虚惊了一场,为了此等小事赔了千两金和美人。” 曹老太冷笑了一声站起身,负手仰天叹道:“就算我们曹家财富达济天下,也不过是人家养的一坑肥鱼罢了,他想什么时候杀来吃,就什么时候抓一条,即使他无理蛮横,你也不得反抗,这就是权力的魅力所在。” “孩儿明白。” “达子,娘明白你的心思,娘也会为你尽全力。只是此路凶险,稍有不慎,只怕无颜面对列祖列宗。” “母亲,若是成了,列祖列宗千秋万代。” “呵,难得我儿不惑之年仍有此雄心,不过为娘劝你,王候之位足矣,万人之上只怕难于上青天。” “娘,儿有贪心。” “贪心人皆有之,人之常情。权力诱人,但不可迷恋。命中注定的福缘有几何,冥冥之中皆有定数,为娘相信,我们曹家会更进一步,只是走到哪里,要看天命。娘提醒你,这朗朗天下,赵氏皇族是我们凡人无法与之抗衡的,你要明白,万劫不复与千秋万代,只在你一念之间。” “娘,孩儿明白,会审时度势,顺势而为。” “嗯,达儿能调节虎豹关系,为娘甚慰。” 曹达上前扶着曹老太坐下,又续上热茶恭敬地端给母亲道:“娘,那吕大人将那小厨子抓来,却要他在牢中呆上十天才放人,无论花多少银子,也绝不松口,此事有些蹊跷。总觉得,像再等待什么。” 曹老太喝了口茶,慢慢道:“想知为何,其实并不难。” “哦?请母亲明示。” “那吕大人权势无边,他在听谁的指令,其实也不难猜。谁截了我们家老五的胡,谁就是这牌局背后最大的庄家。” “母亲!” 曹达有些激动:“莫不是?” “正是!” ☆、九十一 叶剪秋仍在牢房里等待杨小迷的消息。 他没有选择,只得等待,也只得相信这个他并不愿相信的杨小迷。 官场中混的越久,人就越滑头,话说三分留三分,肚子里还要存三分。 杨小迷结交人无数,但广撒网,重捕鱼。如果你对他没用处,他也会很礼貌的应酬你,但并不刻意拉拢,以留备用。但是如果你对他很有用处,他就会表现的很真诚,真诚的好像是老年的老友。 杨小迷很忙。 他又接到指令,朝廷终于派人下来了,查那几个月前连他自己都快忘了异族人皮。 杨小迷心里暗骂,该重视的不重视,不该重视的事情偏偏朝廷又想起来了,这不,派了个巡按御史庞濙下来查案,现下人已经到了绵州府,吕延玉立马越过曹达,将人直接迎到吕府去了。原来这吕大人每次去宫里述职都要和这庞大人喝上两杯,私交甚好。 朝廷用人真是让人一头雾水,查案子为何不派大理寺、刑部和都察院的人,却派了个八杆子打不着庞濙!他干的可是清吏司的活儿,专门考核官员的官员! 虽说庞濙只是七品官,官位并不高,但是权利非常大,大事可以直接上奏皇帝,小事可以直接了断……想到这里,杨小迷又想暴粗口,这才是他妈的便宜行事! 曹达虽然在荚县威风八面,可是在人家正尔八经的京官面前连根小拇指都算不上,要不是你县里有人皮,人家号称“代天子巡狩”的正七品御史会屈尊来你这荚县? 怪不得曹达如临大敌般的紧张,下令要洒水净街,风光迎接这位庞大人。 按曹达那喜欢讲排场的尿性,定是车水马龙,旌旗招展,扈从相拥,浩浩荡荡的大批人马迎接护送。但所需粮秣等物,还得地方供应。地方供应也就罢了,你曹达倒是出呀,还是那一句:“便宜行事……” 我便宜你个八辈祖宗! 拜迎官长心欲碎,鞭挞黎栗令人悲啊! 杨小迷愁眉苦脸。 由于经费有限,他不捞钱也没办法,这再刮地皮就快把阎王爷这位鬼祖宗也给刮出来了,那些身份硬梆梆的他不能动,只能找那些根基不稳的商贾敲打一些,再去乡绅那里再凑巴凑巴就差不多了,农场听说富的流油,也去试试…… 要银子这回事嘛,杨小迷从来都是理直气壮,公事他出了力,难道还得出银子?虽然他杨小迷名下的财富说出来就连他自己也得吓一跳,但是他绝对一文也不会出的。 上头不也是这么干的么?听说皇帝也很为难,连接待外使也要四处筹钱。各地藩王有钱,世家也有钱,但都抓着银袋子不撒手,“率土之滨,莫非王土”,整个天下都是你的!干嘛让我们拿钱? 这些权贵们真不给皇帝面子呀,真是奇葩至及!上面的人没办法,只得找些好欺负的富商敲杠子,有时,甚至卖个官爵来筹钱。 杨小迷陷入深思,这件事说明了一个隐藏很深的问题,那位新帝像是接手了一个空壳烂摊子,因此导致君臣间不信任,相互哭穷,似乎玩一个彼此心照不宣的游戏。 莫不是国库空虚?就连司徒瑾三年都没有发足饷银,自己军团都开始种地了!他会为皇帝卖命么,估计玄之又玄!百姓们更不在乎这是不是赵家天下,不管谁当皇帝,只要有口饭吃。 一个没有信任一盘散沙的国家,没有上下承担共识的自觉,势必会同归于尽……国难若是当头,那些斗富装穷的肉食者定会躲的远远的,而真正挺身而出的,倒是那些引车卖浆之流! 皇帝会不知道这个情况么?为什么他不治理?国家民族大义的金字招牌哪去了?权贵们不放血,贵为天子也没有办法,难道是……架空? 赵姓皇族不是有异能么?为什么不大杀特杀,以儆效尤!棍杖乱飞,炮烙挑筋,挖眼割肠,定能抄出无数财富! ——鸣岐!一定是他在背后下盘大棋! 正在胡思乱想的杨小迷突然心中一惊,这件事得抓紧回禀螭国! 夜色又一次来临,牢里的犯人竟然还能打开牢门互相串门聊天,甚至坐在一起喝酒吃肉,实在是……让人无语。 囚犯也分三六九等,有钱真能使鬼推磨。 叶剪秋静静的躺在小床上,看着小窗外透过的月光,今晚好像是个没有浓雾的夜晚,实在难得,只是无法出去看月亮了。这里秋天的夜晚,是非常迷人的,由于空气没有污染,星辰显得格外灿烂夺目,满天洒满了钻石般显耀的群星。 我在这里看月亮,你也在临月城看月亮吗? 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 好像,这句话被他打翻了呢…… 奈何人间月,缥缈送情郎,鹞鹰传尺素,纸短情义长。从千里之外临月带来的那封唯一书信,他一直贴身存放,信纸上落笔生香的字体有种鹤舞端鹅的风骨,尤如提毫之人一般英朗狂放。 真没有想到,自己坚持下来了,祸兮福所依,看来,更幸福的日子在等着我们…… 突然,牢内灯光静静的熄灭了,室内一片漆黑。 有人惊讶:“怎么回事?” 人们纷纷走出来想看看发生了什么事,只是叶剪秋后背疼,只好老老实实的躺在床上听着动静。 他只听见几声惊叫,瞬间就没了声息。 牢中安静的像一潭死水,诡异中透露着神秘。 叶剪秋的心跳的很快,好像要从喉咙里蹦出来,不知道为什么,他既兴奋而又紧张。 当他的眼前出现了一个高大的黑影后,叶剪秋简直要惊叫出来,司徒瑾! 不对!司徒瑾没有这个黑衣人这么瘦,气质也没有他那冷,更不会像他那样装扮的古怪! 只见床边站的黑衣人头上戴一个长长的黑纱纬帽,身上穿的黑袍将全身包裹严密,如同月夜中从城堡中降临的吸血鬼公爵。 “你是谁?” “跟我走吧。” 声音沙嗓而又阴冷,但是有种莫明奇妙的熟悉感。 叶剪秋伸出了手:“我后背受了伤。” 黑衣人没有说话,很轻巧的将他从床上拉了起来,一掌朝他后背轻轻一击。 “好了。” 果然,后背虽然麻痒,但是热流阵阵。一抬胳膊一扭头轻巧自如,那种“落枕”般的僵硬痛感竟然消失了。 “多谢!” “只是经脉堵塞,寒气侵袭罢了。” “请问阁下要带我去哪儿?” “最美的地方。” 并肩而行的两个人踏过地上乱七八糟躺着的人,坦然走出了牢门,叶剪秋暗暗打量对方,那黑衣人大步稳稳前行,尤如漫步在风景秀美的海滩,微风掀动黑纱帘,隐隐金光一闪而过。 还没等叶剪秋回神,黑衣人一把抱起他纵身跃上了天空! 好像飞机起飞时的一阵眩晕失重,等叶剪秋再次睁开眼,发现自己竟然离月亮竟如此之近!星辰仿佛也触手可及! 他大着胆子往下看了一眼,他已经在上千米的高空了,下面的房屋和点点灯火像微缩模型,如同飞机离开机场正往高处渐渐爬升。 夜风很大,吹的两个人的衣角猎猎作响,寒风刺骨,叶剪秋不禁往热源地方缩了缩。 黑衣人有些奇怪,这个人竟然一点都不怕。 “你不害怕?” “不怕,你还没有飞到云层上面。” “今晚没有云雾。” “哦。” 就这样? 就这样! 两人无言,互猜心事。 终于,叶剪秋道:“你叫什么名字?” “鸣岐。” 叶剪秋心里嘀咕,鸣岐,一听就不是正式的大名,真没有诚意。 “你的名字。” “罗宾汉。” “……” 赵淳挑了一下嘴角,不是叫叶剪秋么?没有诚意。 不知道在空中飞了多久,当他们飞到一处狂风大作的地方后,飞行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风沙狂舞,两个人在空中如同风筝般摇摇摆摆。叶剪秋被风沙迷的睁不开眼睛,他大声吼:“这是什么地方?你不是说最美的地方吗?” “我们还没到,这是鹰头山顶最高处。” “还有多久?” “马上。” 被风掀起的黑纱帘,可以清楚的看到这个人的脸。 这个鸟人…… 整张脸完全被鲜红的细羽覆盖,眼睛如黄金般闪烁,鼻子比送信的那只鹞鹰还尖,嘴巴倒还是人的嘴巴,只是薄了些。 “看够了?” “嗯。” “不怕?” “你很酷。” 感到鸣岐的胸膛一阵闷笑般的抖动,叶剪秋不禁紧紧抓住他的衣襟:“你别笑了,千万别把我摔下来,会死人的,我可没有翅膀。” 叶剪秋觉得疑惑,“酷”这个字可是异空舶来品,对方却好像听懂了! ☆、九十二 积玉堆琼,山巅横卧,似矫健玉飞龙。巍峨奇美,直入上苍穹。 当大气磅礴的座座巨大雪峰突然在极近的距离撞入视野时,不仅令人目瞪口呆,心灵也会被这壮观的雪山击中,陷入心慌意乱的激动之中。 这里没有朔风怒号、大雪纷飞的苦寒景象,只有寒峻、清凉的雪岭,给人一种坦荡皎洁、正气凛然的雄伟感。当你静静地与雪山对视,不能抑制这份震撼,仿佛伸手就能触到雪山的面容。 由于没有云雾遮掩,月光下视线很清晰,远处蜿蜒起伏的群山被积雪覆盖,云霄冰晶的山顶直入苍穹,座座奇秀多姿的山峰似隐似现,巍峨壮观。 皎洁的月光下,雪顶泛出耀眼的银光,如同一幅雄浑而圣洁的画卷,史诗般壮美。 山顶的寒风凛冽而刺骨,但空气清凉干净,叶剪秋站在半山腰天然露台上,手扶冰雪包裹的栏杆,伸着脖子贪婪的呼吸,要将自己在狱中的狼狈一洗而空。 “进来吧!” 鸣岐黑衣翩翩在前面带路,走进山洞入口。 进入被冰雪封盖的洞口后,渐入佳境,两侧石壁上苔藓成斑,头顶藤萝掩映,其中露出一条石路小径。 这是一条被绿叶遮挡蜿蜒向下的石头路,越往下走,地势越开阔,直到眼前豁然开朗! 刚刚被雪山震撼过的心情,又被眼前的美景刷新。 真没有想到,在深山腹地,竟隐藏着桃花源。 只见眼前一片绿色葱茏,灼灼奇花遍地开放,一条潺潺清清水流,从花木深处曲折泻于石隙之下,听着耳边淙淙流水声,再往前走,突然平坦宽豁,周围种植数百根猗猗翠竹,竹林中有白石为栏的小拱桥。 桥头有一小亭,被大叶芭蕉簇拥,上方洞壁渗出一天然细瀑,倾泄在八角亭顶琉璃瓦上,如细雨般的水滴从半边亭顶飞溅而起,又窸窸窣窣又落入亭下芭蕉叶怀中。亭下是莲藕菱实的水池,彩色锦鲤成群嬉戏其中,再穿过小亭再往走,就是一片如鲜红如晚霞般的梅花林。 踏过柔软如红色地毯般的花瓣小路,落花如雪拂了一身,梅林被若隐若现的白色烟雾笼罩,宛如梦境。 穿过残红铺满的梅间小路,迎面而来的是花林地表中冒着乳白色热气的大型温泉池,花瓣落入泉水,被泊泊喷涌的泉水冒着热气吹散到池壁,形成一圈红色花带…… 他用心的打量这个被梅林包裹的温泉,这是一个大约五丈左右大圆形水池子,周围天然形成的石阶层层向下延伸到水里,由于被温水常年洗涤,形成色彩斑斓泉华台。 泉华台是一种特殊的自然景观,是溶有钙化物和其他矿物质的地下水、地底温泉和地下蒸汽在泉池边的淀积物,夜以继日涌溢的泉水,在特殊的地理条件下,筑成了大自然的华丽祭坛。 温泉的出口就在水池中央。 清澈透明的泉水从地下的泉眼中涌出,水柱喷出约半米高,哗哗作响中带有串串气泡,向上升腾,然后撒落,激起细小的浪花。乳白色的水在石壁上留下了一层结晶体,晶莹剔透,犹如雪凝冰裹。 据说在冰斗悬川,峡谷断层内会有温泉密布,而且规模宏大,看起来这里不止一处温泉,也可能这里离火山口并不远。 温泉涌动,人影在白色雾气中时隐时现,犹如仙境。 “你在这里洗漱后,八角亭上见。” 说完,鸣岐就离开了。 看着池边早已备好的衣物,叶剪秋毫不犹豫地脱衣洗澡。 跳下滚热的温泉水,四肢百骸无一不开,他一头扎进水里,足足憋气十秒,才喘着粗气露出湿漉漉脑袋,用力抹了把脸后,才算长长的松口气,懒懒地倚在后面光滑的石壁上喘息。 这才是人过的日子,真的重新又活过来了! 等他洗完换上一身素白色的长衫,将头发用条素锦系好后,一身清爽的穿过梅林向小亭处走去。 叶剪秋并不急,他一边走一边观察,不停的驻足,不停的赞叹。石子铺成的蜿蜿曲曲小径两侧,到处是珍奇花草,一树盛开极致的鲜花上还有安静的蝴蝶停留,用手一触,竟慢悠悠的飞了起来。 树梢上有鸟类栖息,安静地缩在玲珑精致的小窝里,可爱的小鸟不为从身边经过的人所动,仍然睡得香甜。 这里如同一个大型温室植物园,许多珍奇的物种闻所未闻。 最引人注目的是,地面钻出两片绿油油肥厚叶片中开了一朵可以躺下一个成年人的巨型花,花瓣红白斑点相间呈豹纹马蹄状,中间坚起的圆柱形花蕊如炮弹直直伸向天空,花底散落一层厚厚的白色花粉,随手就能捧出一捧香气扑鼻的粉粉白白。 还有状似黄豆芽般弯腰的植物,只在地表露出了粗粗的一截茎部,墨绿呈半弧形,没有任何枝叶露在地表,头尾均在土壤里,看来这种植物一发芽就钻到土里去了。曾经听说过非洲有一种特殊的甜瓜,开花结果均在土里进行,而且需要嗅觉灵敏的动物找到它后从深深的土里刨出来,吃掉消化后才能再一次繁衍……植物和动物唇齿相依,如果这种动物灭绝,那么这种植物也会跟着消亡。 看来,眼前这种植物和那种甜瓜有异曲同工之处。 楠木柱,沉香梁,斜倚亭边美人靠小坐,天光云影水间,锦鲤遨游,荷莲轻荡。 鸣岐已经在别的温泉池洗漱过,懒懒的斜倚着身后的红木柱子喂鱼,他换了身飘逸宽松的雪白长袍,宽大的袍袖和下摆迤逦地铺了一地。 他脖子很修长,身材很高大,一条长腿悠闲的支在栏杆上,另一条长腿随意地蹬着石鼓凳。尤其是满头红发,如一条锦缎般直垂脚底,远远看去如同跳动的火苗。 他慢悠悠地撒下一把鱼食,鱼儿蜂拥而至,扑溅着水花争夺鱼食…… 鸣岐自言自语:“饿坏了吧,自己就不会吃水草么?” 叶剪秋惊讶地趴在栏杆上,贪婪的看着河水里的鱼虾和莲藕,水流清澈见底,河水下那颗颗精美的鹅卵石清晰可见,水底是一丛丛柔软如长发般摇曳的水草。 花果山福地,水帘洞洞天…… 一枝沉甸甸挂着鲜红果子的树枝伸到自己面前,轻轻摘下一个。 甜脆多汁,微微略酸,果香纯正,果肉发绿如水晶般透明,这是一个他没有见过的新品种,果实小巧可爱,外皮鲜红,倒是可以和农场的苹果来个嫁接。 “为什么这里没有太阳,植物也能长这么好?而且我也看到了树上的小鸟和栖息在花朵上的蝴蝶。” 鸣岐没有说话,只是伸出利爪般的手向上面指了指,叶剪秋抬头,只见几十米的高的石洞上方有很多闪烁的明珠,发出幽幽的光线,因为这些明珠的照耀,水流,养分,和适宜的温度使得这些植物才得以生存。 小亭内有石桌石凳,桌上摆了一把古琴,一幅残棋,一瓶梅花,香炉,茶炉,茶俱,无一不精致。 亭顶不停洒落下的水滴细细沙沙,有种隔窗听雨,老友常谈之感。 叶剪秋找到一个鼓凳坐下:“我们见过的。” 他一边抚摸着桌上的古琴,一边道。 鸣岐扭过来脸,一双金色刺目的眸子简直不敢直视——毫不怀疑,这双眼睛凌厉的可以杀人。 叶剪秋扭头避开对方的眼神又道:“你是送我黑虎鱼的那位大哥,我们是同类。” 鸣岐没有理会,过了很久,他才开口道:“这里是螭国,我们在螭国的苍澜山。” “青鸾对我们来说,是不是很危险?” “没错,你我都有异能在身,会有杀身之祸。” “像我们这样的人,你知道有几个?” “具体人数不详。只是你,太过高调,已经引起了他人的注意。” 若要人不知,除非已莫为。他早就知道无论自己有多么小心,最终还是为被人发现的。他不想因为自己给别人带来麻烦,也许躲在这里倒很安全,只是他却没有了自由,这很矛盾。 鸣岐站起身来到桌前,坐下后静静地在鎏金缕花的香炉中焚了一根安神香。 当他闭目凝神片刻后,取一旁温着的红泥小炉,提倒入水,一条银色水龙冲泄而下,不溅一滴。他轻轻拿起茶夹将两只冒着热气的、洁白如玉的茶碗慢慢在水中浸烫。烫杯结束后,用茶匙拨出花茶投杯,将落英缤纷的茶冲泡在两只碧玉杯中。 春潮带雨晚来急,冲泡茶时也讲究高冲水。 只见热水从壶中直泄而下,注入杯中,杯中的花茶随水浪上下翻滚,恰似春潮带雨晚来急。茶是特级的茉莉花茶,香花绿叶相扶持,极富诗意,令人心醉。 他将茶碗盖上后开始屏神静气的耐心等待,等待时间让茶水化育甘露美。 闷茶结束,他用大拇指与中指将茶碗盖好相夹,轻摇几下后,这才将一盏香茗才送上来客…… 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他行云流水般的动作间似乎有一种无声而清悠的背景音乐响起,是一种绝佳的视觉享受,虚静恬淡,天人合一。 叶剪秋接过茶杯,却并没有入口,只是静静地欣赏对方那无以伦比的品茶仪态。 杯里清香浮清趣,先闻圣妙香。 只见他左手端起杯托,右手轻轻地将杯盖揭开一条缝,从缝隙中轻嗅其香。最后左手托杯,右手将杯盖的前沿下压,后沿翘起,从开缝中品茶,小口喝入茶汤…… 叶剪秋赞叹地回过神,俗话说富贵三代知吃穿,五代方知文章,五代之后才出真正的贵族,而对方那种无法言喻的高贵和优雅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 叶剪秋学着对方的动作,将杯盖前沿下压轻尝一口。 他不太懂茶,但口感微苦回甘,韵味悠长。对方是行家,总不会错的。 ☆、九十三 三年前,鸣岐和螭国国王班布并肩站在苍澜山头。 晴空万里,视野开阔,他们站在高处遥望富饶美丽的青鸾,年轻的国王班布伸手指向远方:“我目光所及之处,将是收留你的回报。” 班布指的是绵州,霸州,崇州和瀤州。 天下分九州,班布就想要一半。 他的眼神可真够好的! 鸣岐点头同意。 这土地之约,口头承诺最不可靠。 螭国人也知道,寄身篱下的落难皇族根本没有资格和他们谈条件。虽然他们也不知道将来这个鸣岐会如何,但是这笔帐算的越多越好,最起码,先辈丢失的鹰头山,他们很想用十倍百倍的“赔偿”拿回来! 虽然眼前这片土地,对他们来说都是雾中花,水中月,吊在毛驴前面的红萝卜,但是,他们都很喜欢这么做。 螭国人性格很有特点,他们憨厚,直接,心里想什么,也写在脸上。而且最相信第一眼的朋友,如果你重信守诺,他们会和你真诚相交,哪怕豁出性命。如果你一旦欺骗,这辈子也翻不了身,他们永远都不会再相信你,就算你死了他们还会啐上一口! 他们尤其相信对方的皇族身份,高贵而又优雅,若鸣岐它日功成,那螭国就赚大发了! 天真而又率直的螭国人,不知道自己遇上了不按常理出牌的青鸾人。 果然没过多久,那四州就少了一个。 当一只通灵雪白的鹞鹰飞到鸣岐的肩头,打开它腿上包裹的秘信后,纸条上只有一个女人的名字:“乔玉英。” 鸣岐挑起了嘴角,意料之中。 第24节 恋耽美 正文 第25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25节 鸣岐立刻回书:“绵州。” 鹞鹰三天后才回,纸条上两个字:“成交。” 一州一百五十县,上百万公顷的土地,就这样被一个女人换来,真是意料之中又意料之外的棋子。 看着两国“君主”对画饼般的土地如此认真,在指间弹来弹去,若是那真正在临月城的正主知道了,估计得活活气死。 洞内落雨叮咚,小虫窣窣,花香淡淡,寂静清冷。 鸣岐净手点上第二根檀香,斟了两杯酒在黑色螭虎高脚杯中,轻轻推了过来后,道:“喝了它,我给你讲个故事。” 两人举杯示意,一饮而尽。 美酒后劲很足,酒意上头,脸红如梅的叶剪秋托着腮,大着胆子直视对方那双金眸,除了羽毛有碍观瞻外,仔细看那双眼睛还是很有特点的。眼形细长眼尾上挑,眼线嫩粉粉,睫毛鲜红红,唯独瞳孔如烟雾缭绕的金色漩涡,仿佛能将人深深吸进去。 他摇了摇头,避开这双能摄神心魄具有催眠功能的眼睛。 鸣岐终于开了口,虽然他声音暗哑,但低沉浑厚,讲起故事来别有一番味道,尤其是这种神神怪怪的故事,很像夜里听聊斋。 开国之君起自匹夫,提三尺剑而得天下。虽是马上得来,却说成受之天命。 一百多年前,青鸾国并不叫青鸾,是一个叫玄的国家。螭国也不叫螭国,是一个叫井的国家。 而鹰头山就在井国境内,很多神话给它编织了华丽的外衣。有人说它是天上瑶池冰莲石被仙人无意踢落,也有人说它是白头鹰神幻化而成,更有人说它是仙人登天之梯……鹰头山的一峰一岭,一沟一壑都和神话有缘。 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 古代人即使坐在几层楼的高处,都觉得很接近天庭,更何况那高耸入云的鹰头山? 由于鹰头山地势较高,地形险峻,加上常年冰山雪顶,很多人都想征服它,也是很多勇士心中的执念,人们都希望能登上那最高处接近上天。 四个胆大的年轻人上路了。 他们四位异姓兄弟关系非常亲密,因为有一个共同的爱好——探险。 古往今来,那种冒险的因子总要活跃在一些人身上。 探险精神是人征服自然的伟大探索,是人的本质力量在对自然的超越的具体体现。正是那些敢于突破局限,勇闯未知的探险家推动了人与自然世界的关系,让人从几百万年的发展中逐渐占据了主动。 他们来到了鹰头山,山脚下仍是美姿秀美,清山郁郁,森林遮天盖日,越往上走,气候越寒冷。经过多日的攀爬,才堪堪来到雪际线下方。 那是一个神奇的夜晚,也是改变四人命运的时刻。 事后证明,“神迹”真的发生了,但却不能正大光明的载入史册,只能在宫廷内那最隐秘的红泥密档中封存。 世人对此传言很多,说是他们遇到仙人指化,成为仙体。也有人说他们四人本是天神,在人间渡劫,但是,令大多数人最为信服的说法是,他们四人均是先古神兽,在鹰头山灵气充足之地觉醒了血脉…… 其实那个不寻常的夜晚,是有先兆的。 晚上戌时,气候突然变幻莫测起来。 开始是大雨雷电,鹰头山巅金光万道,惊心壮观,数十里可见,后人称其是“雷火炼山”。不一会儿开始放晴,云散雨收,月如车轮,圣光照地。四人还未松口气,忽又开始降温下浓雾,浓雾袭来时太过厚重,汇集的雾水加上低温结成晶体状,如同道道银条从天空落下,东飞西挂,鹰头山挂满了条条雪链,雾气在空中飞舞凝结成状如雪花般的碎玉片。 浓雾几乎下了一夜,当第二天快要破晓时分,浓雾被突兀的狂风吹散,接着是阴霾暗淡更加阴冷的天气,猝不及防天鹅毛般的大雪忽然而至,一柱香内积雪竟然下到一尺三寸深,四人皆叹,他们从小到大,也没有见过下得这么快这么大的雪,几人站在雪地里,白花花的雪片遮挡天地,根本看不到对方人脸。 四人惊呼不已:“天地如此,祥瑞亦妖孽也?” 此时,巨响如雷,震彻天地,空中突然乍亮,天上出现一颗发射红光,来去自由的“星星”。 据鸣岐所言,称其白光如银,珠大加拳,灿然不可正视,十余里间山石皆有影,如初日所照,远处但见天赤如野火,其行如飞。 此星一出,大雪骤停,天地安静,鸟兽绝迹。 几人大骇,起身欲追,无奈山高路险,举步维艰,只得眼睁睁地看到那颗“星”裹着红光落入远处半山坳,落地之处,冰雪瞬间溶化,水流如瀑布般从山顶泄下。 很快,星内出现几位衣着奇特,面目古怪浑身发蓝光的“仙人”。只有短短一柱香的时间,如太阳般燃烧的一团“星”很快就重新飞起,然后在天空中三来三往,从东北向西南,消失不见其踪。 不等黎明,几人立刻出发前去那颗“星”遗留之处,历尽千辛万苦,终到目的地后,发现方圆十里都是烫脚的灼热。他们一直苦苦等到天色大亮时,周围热气方才散去。他们上前,发现那颗“星”曾停驻之地,有一处水桶大小的圆形洞穴,人趴在洞口,可以感受从下往外喷发的热气。 一人立刻系上绳索,下洞底查看,初入洞口时,四周各种宝石熠熠生辉,还没有来得及兴奋和狂欢,洞底似乎有劲力往下狂吸,人下去后很快就不见踪影。 其它三人惊慌,又派一人下去,结果很快也没了声响。 留在地面上的两人心一横,决定一起结伴下到坑底探查个究竟,结果到了半途,风声大作,两人也被卷入洞底。 洞有多深?鸣岐的比喻就是,人在掉落的时候可以睡一觉。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们终于达到洞底后,果然发现其它几位同伴也在洞底,他们均呼吸自如,四肢健全,并没有一位损伤。 四人开始查看洞底奇观,发现这里到处是发着红色光芒的石头,摸上去石头不仅发热滚烫,而且石头上渗出如发丝般细微而又鲜红的液体,如同温暖的活体般呼吸有生命。 最后四人得出结论,他们找到了大地之母的心脏,而那红色的液体,就是大地之母的鲜血。 这四人胆大异常,有人伸出手指沾食。很快,沾食者身体发生异变,在地上一滚,便化为兽形——一只帝王豹。 兽形仍能口出人言,而且变化自如。 其它三人如法炮制,沾食了鲜红的液体后,也分别变化成了白虎,青蟒和一只黑雀。 四人皆叹。 黑雀最为自卑,他外形丑陋且瘦小,如一只黑色的公鸡。 其它几人纷纷安慰之余,要先想办法出洞,出去后再作打算。 有了异能后,青蟒往上面凿洞开山,白虎和斑豹劈石破路,每前进一步,黑雀就将他们一个一个衔出,终于,他们一点一点地又从原来的洞口出来,再一次看到了蓝天白云。 他们从进洞到出来,已经过去了整整三个月。这三个月中,他们只靠当初吸食的“大地之血”为生,并没有觉得丝毫饥饿感。 四人一出洞口,立刻恢复人身,并将那洞口用山石死死封实,掩盖的不露痕迹。他们站在山头向太阳发誓,要将这个秘密死守。 四人虽然惊魂未定,但难掩欣喜与激动,黑雀提出,既然上天注定有此奇遇,何不把这天下拿过来?大丈夫当如是也! 一听此言,其它三人一拍即合。 此后的几年间,他们时而变化兽身,时而变化人形,在空中偶尔圣光一现,故意制造神秘,并且宣扬他们是真正的天神。百姓大骇,无不崇拜,倒地焚香磕头,供其画像日夜香火。后来,他们的追随者越来越多,军队也越来越壮大,他们开始私下铸玺印,造钱,甚至做了龙袍。 没有人能奈何了他们,平常人不是对手。 帝王豹和白虎是两员猛将,长啸声一出,万物生灵胆怯,伏地而拜,青蟒能使河流改道,神出鬼没的安排奇兵突袭,那只黑雀,头脑聪颖,一直在背后当军师,出谋划策。 他们很快就占领了皇城,逼死了玄国前朝所有遗老遗少。 只是登基前,四位仍在争论,谁才是最终的至尊,毕竟四人不能同时坐上皇帝之位。 其实除了皇位外,现在的他们全部面临一个很大的危机。 几年间的战争打下来,他们渐渐发现,自己的异能并不是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随着每一次化形,都要费掉大量的精血。所以,他们人的形态越来越多,兽形的状态越来越少。 这就说明一个很严峻的现实,他们会慢慢变得和普通人一样。 习惯了用异能威慑众生的他们,心里非常惶恐。 四人已经后悔将洞穴封存。 黑雀称,最后将那井国的鹰头山夺下者,才是最后的赢家,是最有资格坐上至尊宝座的人选。 四人同意,这鹰头山,势必要收入囊中,以备他们随时补充能量。 这大地之母的洞穴隐藏地底最深处,若想再次打开,需四人相辅相成,齐心合力,方可再次打开,缺一不可。所以,他们谁也不会担心对方在背后下黑手。 于是,他们商定,由青蟒和黑雀监国,帝王豹和白虎王领兵先打第一轮,若是胜利,直接班师回朝登基,若是败了,黑雀和青蟒再打第二轮,如此类推打车轮永久战,直到拿下鹰头山。 四人全部通过。就在向井国发动战争前一夜,他们还在御花园内摆了壮行酒。 那天晚上,月色如血,皇城内龙啸凤吟,地动山摇。 江山易打,却不易守。 嘶杀声中,帝王豹和白虎王两位大将终于倒下了,黑雀和青蟒将他们粉身碎骨,挫骨扬灰,将那些尸体粉末洒入了河流……并对外宣称,帮他们打下江山的虎豹两位天神功成后已经重归天庭,列位仙班。 最后,黑雀和青蟒双双携手站在泰和大殿,俯视天下江山,享受文武朝拜。 原来,他们是一对恋人。 大患已除,心神安稳的青蟒对黑雀道:“此去井国夺鹰头山,只怕不易。我已没有了往日随身所欲的异能,只能和将士们一起艰苦作战。” “无论如何,等你占领鹰头山后,我会亲手给你穿上龙袍,送你上坐上至尊宝位。” “只是委屈你了,等我登位之后,皇夫之位只你一人。” “无妨,只盼君归。” 带着希望和爱情,青蟒带兵出发了。 这是场苦战,也是个难啃的硬骨头。 井国民风彪悍,战斗力强,也不信那些邪说异教,战争持续了三年,才最终夺下鹰头山。 当青蟒兴奋地回班师回朝时,却发现黑雀已在两天前正式登基为帝。 黑雀没有任何解释,只是冷静的挥起了手,一张冰丝天蚕网从天而落。 一切都是那么苍白。 “拥有异能的至尊只能有一位。” 青蟒的心比鹰头山顶的冰还冷。 皇帝的贴身亲卫军上前行礼,等待指令。 黑雀道:“这个人,我不能亲自动手,交给你们。” “是。” 当冰冷的寒刃刺来时,青蟒缩成一条小蛇,钻入地缝中消失不见。 黑雀大怒,大殿内外掘地三尺也未找到其踪迹。 他只好化形,凭着灵敏的嗅觉开始寻找。 他们一个在天上追,一个在土里藏,结果双双来到刚刚才属于他们的鹰头山。 精疲力尽之时,二人再也没有体力保持兽形,只好化身相见,两人衣袂翻飞站在雪山之巅,冷月清辉下默默相对无言。 最后青蟒开口道:“事以至此,多说无用。此次一别,勿道珍重。” 他消失在了井国境内,几年后,井国出现了一位新的帝王,并将国名改为螭。 ☆、九十四 站在天子脚下的临月城,可以感受到扑面而来的繁盛气息。 豪门大宅林立,大街上车水马龙。随处可闻咿咿呀呀的歌声和莺莺燕燕的笑声,迁客骚人,官宦商贾,落魄子弟,风流名士,往来汇聚,分外招摇。 天清水碧,红袖招招,公卿王爵通宵达旦,贵族世家子弟骑马斜桥,南来北往众生景像,尽收眼底。 这里生活的百姓没有人戴帽遮阳,系巾防沙,也没有人早晚穿上大皮袄,更没有一脸的苦色。百姓们面容健康阳光,男男女女均笑脸盈盈的尽情穿着华服招摇过市。 只见一位黄眉黄须的矮胖小老头,背着药篓子,穿过人流,来到一处地势最为繁华的商铺面前,只见铺子扁额上题了三个大字——晶逸轩。 这是一座二层楼高的专卖天晶石的铺子。 这里的天晶石制品无论是首饰,摆件或是酒俱茶俱均是精美绝伦。璀璨,温润,皎洁,玲珑的天晶石,有的晶莹剔透,有的洁白无瑕,还有的五彩斑斓。 看着满屋阵列的件件玲珑剔透,色彩各异,造型奇特的天晶石制品,如同到了传说中的龙王水晶宫,很多客人对其感到惊艳无比,不停的抚摸赞叹。 晶逸轩的伙计和别家店不同,并不主动热情相迎,而是静悄悄地跟在顾客身后,非常有礼貌的等那顾客们欣赏够了,才会上前招呼。 黄眉老头一进门,并没有急于欣赏那些让人眼花缭乱的商品,而是直接对小伙计道:“带我看二楼的黑晶石蟠龙摆件。” “是。” 小伙计应了一声,恭敬地引着许大夫上了二楼。 许大夫走进一个隐秘的雅客单间,径直坐在窗边,惬意地喝着茶水,看着窗外那车水马龙的繁华市井。 “许大夫,今天收获如何?” 掌柜奈措挑起珠帘,微笑着坐下,并送上一盘糕点。 许大夫拿起牙签扎了一块核桃酥,放入口中嚼,慢慢道:“还好,同行们挺热情,还邀请老夫一起观摩了一例体外医术。” “哦?莫不是临月城传遍了的,那种喝了麻醉散后用小刀子将病患肚皮剖开的手法?” “没错,人体内腑可以这样坦然相见,都说人心隔肚皮,结果鲜红跳动的心就这样看到了。不过真是神奇,那位病患竟然被割下十八斤重的大瘤子,竟然还能存活。” 奈措笑着摇了摇头:“许大夫,您老太也过谦了,体外术不是您老创的先河么?” 许大夫无奈地双手一摊:“说的是没错,可是我想传给将来的关门弟子,做为绝学秘术。没想到医术界人才济济,竟然有人和老夫想到一起去了。而且更让老夫没有想到的是,这奉行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青鸾人,竟然有人愿意做这体外术。” 奈措意味深长地看着对方道:“许大夫你初来临月,可能还不了解现状。这一切都要归功孝元帝,宫里现在有很多奇门异术者,他们成了孝元帝的坐上宾,有些还封了官职。” 许大夫若有所思地道:“有秘闻说孝元帝身体有残缺,因此,不管是道士还是异士,他都海纳百川,想要找到治愈的良方。” “只是做法有些过激了,宫内还修了座道观,整日乌烟瘴气,孝元帝自从登基后,几乎都没上过早朝,一心求道,只想长生。” “没法子,青鸾三代帝王,每位均活不到甲子之年,到孝元帝这里已经是第四代了,听说也是病体缠身。” 许大夫捋胡轻笑,不置可否地看着窗外感叹:“据说帝王每化次凤身就要损伤寿元,看来此言不假。” “那孝元帝还没有立后设妃,更没有诞下子嗣,若是殡了天,岂不是……” “唉,我们在这里说说就好,若是在外面茶馆戏楼子说起此事,只怕明早脑袋就搬了家。” “那是自然,直视天颜都能论罪,何况天子脚下妄谈帝王,现在京都突然多了许多耳目和密探,专盯大小官员,就连昨天你打牌少了哪一张,孝元帝都会知道。” “太可怕了。” 两人会心一笑。 此时,窗外有些阴沉,似乎要有场小雨来临。 许大夫顽皮地道:“今天是个好天气,因为天要下雨。” 奈措笑道:“真是在青阳晒太阳吃沙子久了,我们在临月城,只有阳光灿烂才是好天气。” 一阵带有雨气的轻风袭来,许大夫鼻子耸了耸:“金丝楠木。” 奈措奇怪:“你是如何得知?” “越是阴雨天,楠木就会越有味道,那股香气幽幽的,绝对错不了。” “楠木在哪里?” “外面那辆马车。” 奈措起身向外望去,只见一辆奢华的四轮大马车被护卫簇拥着从街道上大摇大摆的经过,路上的行人纷纷躲避,威风似天子巡幸。 “是太师刘安。” “好大的威风。” “刘安有名的奢华讲排场,由于孝元帝几乎不理政务,且不信任其它皇子族兄,分权外出,除了宫内的几位宦官外,只怕就数这位刘安一家独大了。” 许大夫咳嗽了一声,心里暗道,孝元帝真狠,这招叫捧杀。哪个皇帝会容忍臣下比自己更风光?简直找死! 他正了正脸色道:“对了,说正事。鸣岐先生指令,要将那个乔玉英请出来了。” “哦?她不是在开福观里蓄发修行么?” “让她下山,还俗,嫁人!” 奈措立刻着手派人去办。 许大夫坐在窗边有些埋怨,这下吃不到榴莲了! 夜幕下的临月城,白天的喧哗热闹如潮水般退去,三更过后,黑夜里更显得深秋凄冷,几片枯黄的落叶在地上翻滚,空气中湿湿凉雨气浸润了黑黝黝的石板路。 远处传来匆促的马蹄声,一阵人马突然出现在官道上。暗暗星光下,士兵们身上的铠甲隐隐发亮,兵器擦着甲衣嚓嚓作响。 很快,急马行军的队伍来到一处深宅大院前,守卫远远地见到一队训练有素的人马前来,不禁心生疑惑,这么晚了,会是什么人?等大批人马到达后,守卫不由得腿肚子发软。 绣衣使者! 绣衣使者的身份在临月城出现的时间并不长,但大小官员无不闻之丧胆,也有人称半夜煞神! 没等守卫进去通报,一柄冒着寒气的长刀就抵住了他的脖子:“尔等退避三丈!” “是!” 为首的那位绣衣使者身材高大修长,气质冷峻,面容英朗如霁风清月,只是他身上冒出的杀气让人胆战心惊。 只见他一挥手,身后训练有素的军士分成三队,一队从大门鱼贯而入,一队从院墙上飞身跃下,另一队则立刻去守后门。很快,宅内乱成了一锅粥,哭爹喊娘,奔跑声惨叫声响成一片。 有人趁乱匆匆卷起金银细软的包袱想要跑路,结果刚到门口,只听“噗”的一声,结伴奔跑的两个人一起重重跌倒在了门槛上,背后一支白色的箭羽将两人射个对穿! 守卫战战兢兢的忠心站在大门处值守,吓得大气不敢喘,很快,宅内终于没有了声息。 白天还威风八面的刘安如丧家之犬,衣冠不整地从被窝里揪了出来,只得狼狈地套了件长袍,掩着快要被酒色掏干的瘦骨嶙峋的胸膛,缩在地上对面前诸位高大凛然的绣衣使者们拱手苦苦求饶。 “嗨呀,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这位不是当年那位最年轻的武状元司徒瑾么?当年老夫可是亲眼见证你束发之年夺得头甲的名号,多年不见,别来无恙……兄弟只要放老夫一马,库房金银就是我们俩兄弟的了……不!就是你兄弟一人的了!” 司徒瑾挑起嘴角发出阵阵冷笑。 眼前这个老头,官居一品,权势滔天,竟语无伦次的和自己称兄道弟,只求留一条小命,也不过是个怂包! 这些囊糠无能的肉食者高居朝堂,生活极度奢侈腐化,可怜我那帮出生入死的兄弟留在青阳,却连饭都差一点吃不饱! 想当初,他司徒瑾站在宫门外倍受冷遇,想见圣面而不得,无一人问津,心凉彻骨。如今他抄家杀人,遇到的全是临死前要和他拉关系的,这些人脑子倒是蛮好用,没有一个不知道他大名叫司徒瑾! 可惜,他们越是来这一套,司徒瑾越是反感! 见司徒瑾不理会,刘安做最后的挣扎:“吏部还缺个清吏司,那可是肥差,若是兄弟放我一马,这个肥差就留给兄弟随意调用!” 司徒瑾呵斥:“费话少说,东西在哪里?” 一提起这件东西,刘安胆子壮了起来,站起身大吼:“混蛋!一群目无王法的混蛋!太师我手里有铁券丹书,你们竟如此胡来!” 刘安其实心里非常明白,只要丽景门的人一出现,他就全完了! 虽然说铁券丹书是保得性命的最后一张底牌,不过发放者却是帝王。 做为庄家的帝王将手中笼络人心的一张牌发给他,那他可以随时将牌再收回去! 而绣衣使者则是帝王手中的利刃和耳目,也是丽景门的成员。 丽景门是一个非常神秘而又权势极大,只听命于孝元帝的组织,也是一个非常独立,不受任何机构辖制的组织。 丽景门所有在职者,均由亲信文武官员担任。 其组织赋予其侦察、逮捕、审问官民的大权,必要时还有权调动军队、诛杀官员。 丽景门内置立制狱,令来群臣等酷吏审理案件,凡入丽竟门者,百不全一,如同鬼门关进去了就出不来。 而孝元帝需要那些没有根基和背景,出身卑微而又绝对忠诚,文武均出色的人来当绣衣使者,以制衡大家族日益扩大的势力。 而司徒瑾,是最好的人选。 就连司徒瑾自己也没有想到,因为他的一封“风闻奏事”,竟阴差阳错的被调到丽景门。 就在司徒瑾到达临月城的当天,宫内传出消息,孝元帝批示,官员们对政务利弊、吏治勤惰、上下级官员及同僚品行、百姓生计、地方风俗各方面事务,凡有重要问题,不必等到完全核实,即可先在奏折中“风闻”上报。 司徒瑾闻之大喜,立刻将荚县官员腐化、百姓异变、边境动荡等问题详细上报。 看来孝元帝不是不理朝政,只是精力不足。身体是本钱,没有好的身体,他对任何事都无能无力。孝元帝其实心里一本清帐,只是等他身体恢复后,再慢慢清算,那些挑衅皇权者,将一个也跑不掉。而丽景门,就是他打出的第一张牌。 随后,他就被宫内的太监接走见到了孝元帝。孝元帝先是对他的忠心赤胆一阵夸奖,然后就委任他做了丽景门的检事一职。 丽景门首领为“都指挥使”,下设“指挥同知”二人,“指挥检事”二人,“镇抚使”二人,这孝元帝新建立不久的丽景门其密探,耳目将要遍布天下…… 一句话,司徒瑾成了传说中的锦衣卫。 “朝歌,让他开口。” 听到司徒瑾下令,朝歌上前,伸手就拽起了刘安的一条胳膊,随着骨节啪啪作响,惨叫声声中,刘安的右臂已经断了十几节。 眼看朝歌的手伸向他的左臂,疼的杀猪一样直叫唤的刘安只得交待了铁券丹书的秘藏之处。 下属将找到的铁券丹书交给司徒瑾后,他一挥手:“玄九,你带队抄家!” “是!” “凤离,将犯人带到丽景门监牢!” “是!” 软成面条的刘安终于威风不在,被人像死狗一样的拖走。等待他的,将是早就准备好的十条大罪和死路一条。 司徒瑾可以回去复命了,这刘安的家产最少得拉几十马车。 朝歌跟着司徒瑾走出黑夜中的大门,司徒瑾仰望天空的几颗寒星。 “朝歌,这一个月来跟着我,可有不适么?” 朝歌上前拱手:“大哥,没有不适。这些贪官污吏杀的很痛快,朝廷早该下手了。” 司徒瑾叹息:“可惜,歌舞升平下掩藏着一堆烂骨。如果时间够用,还可以徐徐图之,而今,只有遵从本心。” 朝歌无语。 毫无疑问,孝元帝是位年轻有为的帝王,他的计划和目标都很明确,想要将权力集中。但他一面吸收有异术仙方者为他疗伤,另一面却要人暗地追杀能人异士。这样阴晴不定,性格有些分裂的帝王,使得司徒瑾内心无法坚定。 半响,司徒瑾扭脸道:“他怎么样?” 一直冷面的朝歌不自觉的微笑了一下:“他很好。” 朝歌心里泛起一阵温柔,那个人所在的地方,虽然黄沙荒砾遍地,不及半分临月城的青山绿水,但只要有他在,那座沙漠之城连空气都是甜的。 司徒瑾别过脸,无言的看向星空。 花开生两面,人佛两念间。 他这段时间表现很符合孝元帝的心意,够冷血,够阴毒,够六亲不认。只要上锋下令,无论面对的是谁,他一概表现的冷血无情。面对罪犯,沥青浇体,冷却后敲骨剥皮,其形惨不忍睹也毫不手软。 司徒瑾没有选择。 如果有人能亲身经历一次,去体会鹰头山致命的灼热,体会那从山顶刮来干燥的狂风,体会那接连几天几夜能让天地变了色的滚滚沙尘暴,还有那伸手不见五指,如同坠入迷团中的遮天大雾,还有……那亲如手足的兄弟生死离别……那他就会知道,司徒瑾的隐忍来自何方…… 秋风扫过片片残叶在地面上翻滚,一片凄凉萧杀,他的心如同被利爪死死攥住,痛的他无法呼吸。 等他在京都内的任务完成的差不多了,马上就要重新回到青阳开始新的任务,调派暗藏在丽景门的其它校尉——诛杀异能者。 剪秋…… 身后的两名校尉默默地跟随他身后,一位校尉悄悄走到他面前,抬头看向他,一摘帽子,一头青丝泄下…… “钧之。” “玉英?” 面前人菀尔一笑,清秀绝伦。 乔玉英,司徒瑾恩师乔将军之女。 ☆、九十五 过了腊八就是年。 春节临近,青阳街头出现了许多卖年货的摊子。 对联,门神,香烛,灯笼,剪纸,鞭炮,糖瓜,干果,点心……挨挨紧紧的摊子快要占满了整个街道,本来宽阔的马路显得拥挤了很多。店家们推出了摞成小山状的春节糕点大礼盒,街道弥漫着香甜的味道。集市更是热闹,鸡鸭鹅等活禽从天不亮就一车一车往集市上拉,小贩们收摊都很晚,一直卖到夜幕降临。 从古到今,人们过节最重视的,就是——吃! 而螭国这边,春节的气氛并不明显。 因为,某人只住在山上。 叶剪秋郁闷的要死。 自从那个鸣岐自从把他“救”出来,就没放他出去。只说一句——避避风头! 好吧,我蜇伏!我韬光养晦! 我的农场啊,我的员工啊,我的大棚啊,我的钧之啊……正在轰轰烈烈上升的爱情与事业,就这么戛然而止了!让人恨不得挠墙! 心不静啊心不静,我不想这么早就度假啊! 功未成啊功未成,我不想这么早浪费青春! 无论叶剪秋内心如何咆哮,无论他眼神变得如何凶狠,那个如高高坐在神坛上的鸣岐,根本不为之所动。 鸣岐每天早出晚归,不知道在忙些什么,只留下叶剪秋一个人在洞里。 山中无日月,寒暑不知年。这种与世隔绝的寂寞让人无法忍受。 没有人说话,没有人陪伴,只有开不完的花,流不完的水,看不尽的雪山茫茫。 想想荒岛漂流的鲁滨逊吧,即使他身处美丽的海岛,也会寂寞折磨的快要丧失说话的能力,鲁滨逊其实是幸运的,他还有一只鹦鹉和星期五。 想想那边疆放羊的苏五老先生吧,武既至海上,廪食不至,掘野鼠去草实而食之。仗汉节牧羊,卧起操持,节旄尽落。渴饮雪,饥吞毡,牧羊北海边…… 叶剪秋每天在洞上刻下条条道道,记录自己在洞内的日期,他已经在这里呆了一个多月了。 他每天做的事就是,泡在温泉直到快泡到要吐撸皮,张开五指神爪在古琴上叮叮咚咚乱弹一气,爬树去抠洞顶的明珠当弹子跳棋玩,然后跑到洞外的露台上对着茫茫雪山唱歌大吼,直到嗓子快要嘶哑。 鸣岐总是很晚才回来,慢条斯理地洗完澡就换上宽大的寝袍坐在桌边,不动声色的将拨乱了的琴弦调好,再将桌上的某人故意乱扔的东西从容不迫地一一整理,然后开始焚香喝茶。 一壶香茶喝完就开始抚琴,待一曲高山流水之音结束后,一撩衣袍,翻身往亭边石栏侧身一躺就能睡着。 男版小龙女呀,不如给他根绳子睡,看起来还舒服些。 叶剪秋看着睡觉时一手托腮神态安然的鸣岐,觉得有些奇怪。 这个人,不用床,不用被子,只是不是知道从哪里翻出一个和他身份极不相符的粗布荞麦皮简陋枕头,躺上就能睡着。而且睡觉极少翻身,不用担心他掉进鱼池里去。 有人说一粒豌豆就能试出一个人的出身。 叶剪秋来到竹林深处鸣岐洗漱的温泉池边,翻开一个大檀木箱,里面的衣服除了黑色就是白色,黑色是外装,白色是内袍,最后终于找出一件黑色熊皮厚披肩,不动声色的铺到亭子窄窄的栏杆上,结果到了晚上,除了将那粗布荞麦枕头从不离身外,鸣岐毫不介意地翻身一躺,惬意地磳了磳,竟然睡得无比舒服。 看来,他平日里还是受委屈了。 鸣岐是典型的散漫性子,一幅天塌了也无所谓的表情,就算大雨临头也会不慌不忙的迈着悠闲的步子任风雨淋湿羽毛…… 虽然鸣岐好像和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但是做为红尘滚滚中的俗人一个,叶剪秋却无法忍受。 曾经精美漂亮的酒俱茶俱全都做了餐具,红泥小炉里煨的鲜菌汤,黑色酒壶里煮的软糯的莲子白米粥,竹筒里焖的米饭,茶盘里拌了几样小菜,琉璃灯盏做了水果色拉,长柄缕空的铜灯罩做了炉架,竹子做的长条盘里还有蒸的蛋羹,烤的焦黄酥脆的鱼…… 小亭子散发着一股家常的味道,炉上热着汤,桌上摆着饭,亭角还悬挂着一串串干菌子,辣椒和大蒜,如同小松鼠准备过冬的粮食。 洞府内美丽的仙境,生生让叶剪秋“糟蹋”的多了几分烟火之气。 开始时叶剪秋心里还忐忑,看到鸣岐面无表情,他就释然了。胆子也大了起来,不仅种了一片菜地,还种了蔬菜稻谷。 ——其实人家一张长满羽毛的脸,有什么不满你也看不出来啊! 小路两边栽上了竹篱笆,篱笆后面是他新开辟的菜园,很快,那些蔬菜张狂的势头就显露出来了,越过篱笆爬到路上,每天鸣岐经过时都会不小心被脚下的瓜蔓绊上一跤! 呵!看鸣岐一脸阴沉,趔趄着脚步匆匆离开的样子可真爽! 一个高贵如雪山凤凰台金樽一样的人物,一个高贵好像不应该出现这尘世般的人物,竟然就这样生生被拉下了“神坛。” 听到脚步声响,鸣岐一身风雪从洞外施施然进来,一阵穿洞风而过,身后掀起宽大的衣袍,张扬的似一对黑色翅膀。 叶剪秋暗道,糟了!他今天怎么来的这么早?桌上这些做案工具还没有来得及洗…… 鸣岐大步来到亭子后,一把将身上的黑色狐皮大氅丢给叶剪秋,毫不客气地坐在亭间小桌上准备开吃。 叶剪秋咬牙。 鸣岐不仅坐了他的位子,还坦然地静等对方给他盛饭布菜舀汤。 “砰”一个冒着热气的竹筒饭放在鸣岐面前,“啪”一双还带着新鲜竹叶的筷子丢在鸟人面前。 由于手指变成利爪,筷子总往指缝下掉,鸣岐面无表情百折不挠地一遍遍捡起落下…… 为什么我天生就是个保姆的命? 叶剪秋长叹一声,只好塞给他一个小勺。 只见鸣岐的小勺在空中一顿,叶剪秋故意大声道:“那是你的锦鲤。” 鸣岐没有说话,勺子挖的飞快,一条自己亲手养大的锦鲤就这么下肚了。 叶剪秋将自己手里的毛皮大氅扔到一边,飞快地从红泥小炉上煨的热汤舀出一碗,美美的喝了一口。真鲜美,地道的洞府杂菌汤! 一只精美的玉茶杯趁机伸了过来。 叶剪秋只好无奈地接过来,舀了一杯递过去。 烫死你! 鸣岐接过来优雅地轻轻吹了吹,拿起小勺斯文的喝了起来。 叶剪秋只好认命地拿起毛竹筷子开始吃饭,吃完饭,他还得刷碗。那个鸣岐,是个天生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主子命,这种粗活他指定是不会干的。 正吃饭的鸣岐突然说了一句:“明天带你出去。” “太好了!” 叶剪秋一高兴,给对方挟了一筷子脆白笋条。 鸣岐看了一眼,默默地挟起吃掉。 水云裳皇姐那里被叶婉珍送来两张图纸,一张是机械类图纸,一张是古法制盐术。 机械图纸上画着一个歪歪扭扭的机械图,并写了蒸汽机三个字。详情写着镟木、打眼、绞镙旋、铸弹诸机器,皆绾于汽炉,中盛水而下炽炭,水沸气满,开窍由铜喉达入气筒,筒中络一铁柱,随气升降俯仰,拔动铁轮,轮绾皮带,系绕轴心,彼此连缀,轮转则带旋,带旋则机动,仅资人力以发纵,不靠人力之运动。 而土法制盐术,就更实用了。 盐是百味之王,历代官家严控之物。 气候干燥之地,盐碱随土壤水分的蒸发从地下渗出,结晶于地表。 备一陶瓮,陶瓮的底部侧边钻一个小孔,陶瓮里面离瓮底约半尺高用棍棒支撑在瓮壁边,上铺苇席,苇席上倒入“盐土”,注清水倒进陶瓮,盐和火硝溶于水后,随水渗入瓮底,再从小孔里流出,把流出的水收集,称为头水,含盐和火硝最多。接着几次倒入清水,淋出的水就被称为二水,三水,含盐量、含火硝量越来越少。 周而复始的几次,把一个生鸡蛋放入最后淋出的盐水中,鸡蛋上漂“硝土”还有东西,继续“淋”之,反之鸡蛋速沉,则挖出重换新土。 煮盐时将盐水倒进一口熊熊燃烧的大锅,用一只大碗用铁丝绑定,放进锅内,开锅后,随着盐水越熬越少,结晶出的小盐汇入碗中,熬盐时接连不断的从锅里提出一碗碗的洁白的小盐。最后,熄火冷却,水里结晶就是火硝。 起出火硝,剩下的就是卤水。 纸尾处写一行小字,卤水不值钱,可以留给磨豆腐的,火硝卖给造鞭炮的、造火药的,价格较贵。 鸣岐四下找了找,果然自己的几只大酒坛不见了。 他暗笑,原来盐是这么来的。而且硝也很实用,可以做火器。 突然他脸又一沉,自己的最钟爱的一把长刀竖在炉子旁边,上面还有油渍,原来烤鱼…… 看着鸣岐额头垂下几缕红发掩盖的那张不动声色的羽毛脸,叶剪秋暗自庆幸,自己在温泉旁边熬盐的事没被发现。这种古温泉,旁边全是白花花的结晶,一尝,是咸的,可以煮盐。 “我带你去临月城找司徒瑾……” “真的吗?太好了!” 叶剪秋的声音一下子高了八度。 鸣岐愣了一下后,继续道:“……只是路上会慢一些,我体力不够,需要经常休息。而且,路上会有危险,你要有自知之明。” “不怕,我会保护你。” 叶剪秋微笑,只要你当好你的飞行器就可以了,我会给你加油的。 心情大好叶剪秋道:“你还饿不饿?我还烤了红薯和玉米,就在温泉旁边……” 第25节 恋耽美 正文 第26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26节 鸣岐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饭毕,鸣岐一伸手,叶剪秋递过去一片纯白色的手帕。 鸣岐不接,叶剪秋立刻倒上一杯热茶。 鸣岐清完口后,叶剪秋立刻又端一个茶盅,鸣岐看了一眼吐了进去,又再一次伸手。 叶剪秋赶紧再一次递过去手帕。 鸣岐看了一眼手帕,无言地将嘴角沾了沾,随手扔给对方。 怪不得自己的寝衣不知何时少了一大片…… “一会给你讲司徒瑾的事。” “好啊!还有近代史!” “等着。” 一听此言,叶剪秋立刻将桌上乱七八糟的东西飞快地收拾起来。 快快快!又要讲故事了! 洞内溪水潺潺,鸟鸣清幽,花香阵阵。 鸣岐净手点了根沉香。 他又换上那一袭雪白的广袖长袍,长发半尾处用一根黑色的锦带系上,额头垂落几缕鲜红的发丝,举手投足间散漫而又不拘一格。 此时的鸣岐又恢复了不食人间烟火的高洁之气,毕竟从小在富贵尊荣中长的人,骨子里都透着自信和优越感。 叶剪秋双目灼灼地看着他:“赵鸣岐,快点说啊!” 看着对方毫不掩饰的表情,赵淳不禁暗笑,双方早就识破了彼此的身份,只不过心照不宣。 终于,鸣岐暗哑的声音再一次响了起来。 “司徒瑾五岁时其父战死塞外边疆,经其父亲生前好友乔将军大力推荐下,先皇念他忠烈之后,被选为皇子伴读,送入官学……” “他天生神力,酷爱舞枪弄棒,尤爱骑射,龆年时被乔将军正式收为弟子,教他毕生绝学。他擅长两种兵器,黝卢刀和落日弓。” “黝卢刀,金银错铸,金丝镶嵌,鲛皮刀鞘,形若新月,寒气四射,通体装饰错金龙云纹,刀身重三十斤,刀背随刃而曲,两侧均有血槽,挥刀之处,挡者人马俱碎。” “落日弓,采用燕牛之角,南乌号之柘,荆麋之弭,河鱼之胶精心制做。红色的弓弦不畏冰火,不畏刀枪。白色鹰羽箭,箭身玄铁打造。” “束发之年,文武秋闱时打败群雄列为甲等武状元。揭榜后,泰和殿唱名,长门外挂榜,并赐给武状元盔甲,并获‘赐武堤及第’资格。后由巡捕营护送武状元归第,炫耀恩荣,成为禁卫军最年轻的头等侍卫……” “其弱冠之年时被调遣边疆,其母独留京都临月,其间,宫变,乔将军等追随者和家人伏法……一直到今。” 寥寥数语,往事尘烟就浮出水面。 少年自负凌云笔,意气风发,可纵使风华绝代,也敌不过江山大势,被人用手轻轻一弹,就来到了荒漠戈壁。 其中隐晦,不得而知。 叶剪秋心里在默默算着司徒瑾的年龄——二十三岁。一个少年的最美好的年华已经过去,迎接而来的,是岁月沉淀的醇酒。 我的钧之,我最出色的钧之,你优秀的那么让人心疼!如果我早一些遇到你,定会在你累的时候给你按摩,渴的时候给你奉茶,饿的时候给你递粥,冷的时候给你加衣…… 叶剪秋脑海中浮现司徒瑾深情的笑靥,内心温柔成海。 “你和司徒瑾曾经是同窗。” “没错。” “你是赵……” “叶剪秋,我本名为赵淳。” 双方终于点破了窗户纸。 ☆、九十六 “我家人如何了?” “安然无恙,监视的人已经撤了。” “你是如何做到的?” 鸣岐皱了一下额头的羽毛。 怎么做到的?总不能说吕延玉给其它同牢罪犯的家属安了一个勿须有劫狱的罪名,然后又英勇地将对方一网打尽,最后还立了功,嘉了奖吧? “你放心就是。” 对方不想说,叶剪秋就识趣的不问。既然鸣岐能把他从牢中救出,自然也有能力摆平。 鸣岐抬起头,金石般耀眼的双眸闪烁:“叶剪秋,这洞里好么?” 叶剪秋没好气儿地道:“完美!……只是没有人气儿。” 鸣岐苦笑了一下道:“是啊,无论再美的地方,没有人,也是枉然。” 原来你都知道啊!叶剪秋暗暗翻了个白眼。 “叶剪秋,你见过奇特的晚霞么?” “见过,美的令人窒息,如诗如画。” “你可知那是何故?” “不知。” “那是我赵姓皇族所为。” 叶剪秋惊讶地张大嘴巴。 鸣岐肯定的点点头,慢慢地道:“赵姓皇子觉醒异能后,凤羽会呈现多种颜色。火红,纯白,靛青,宝蓝,甚至也有七彩凤尾。他们在天上挥动翅膀尽情飞翔,在父皇的亲自教导之下,进行皇子能力的训练。他们白天挥翅飞向太阳,吸收火焰般的炙热化为更强大的力量。晚上则冲上皎洁冰冷的月亮,抚慰身体上的伤痛,吸收日月精华……他们每每飞过之处,天空会呈现亮丽的划痕……” ——天空没有留下翅膀的痕迹,但我已经飞过。 “壮哉,美哉!” 叶剪秋由衷赞叹。 “可惜,他们几乎死绝了……” “为什么?!” 叶剪秋腾地站了起来:“可是,可是现在天空上仍有很美丽的云霞啊?” 傍晚时分遥望天际,仍是红霞遮天,似乎天际要被火焰烧红。 鸣岐的金眸暗淡了下来:“现如今能够在天空飞翔的赵姓皇族,只剩下三位。” 一位是皇姐赵浈,得到了那滴珍贵的大地之血后,她成为青鸾历史上第一位皇族公主异能者。她化身彤鹤,属性为火,其色绯红,其形似鹤,所飞过的区域都会呈现遮天盖日的灿烂红霞。 而赵淳为火凤,火气之精,周身骄焰。所飞之处金光闪耀,镶嵌金边的绚丽云霞染红了天际。 最后一个,则是赵灏。 他五彩齐备,鸣动八风,其形象是和父皇最为相近的。赵灏若是飞翔起来,天空会呈现七彩霞光,如同最华丽的锦缎丝绸,也是众皇子中,飞翔时最华美的一个。 曾经傲视天下的赵姓皇族异能者,现在只有他们三人,而且有两个元气已经大损,现在只有皇姐赵浈一个人,在纯正的大地之血的滋养下,可以在天空无忧无虑的展示自己的凤彩霞光。 鸣岐心里其实很疲惫。 若不是他有机缘得到那两滴珍贵的大地之血,自己还能保存性命半化凤身,否则拥有异能的男性皇族后裔,真的快要死绝了。 毕竟灵气来源之地的鹰头山,已经毁掉。 江山不能丢,赵家更不能亡…… ——赵姓皇族,身上背负着无尚的荣耀,同时也担负着荣耀带来的黑暗。 想到这里,他暗暗叹息一声,故事重新开始。 当年的黑雀其实是朱雀,传说中的天地四灵之一。 朱雀心里很明白,自己觉醒的血统很高贵,但是这个高贵的血统根本不沾什么仙气儿!而且这个江山,还是当年四人合力才打下来的,如果只他一人,恐怕很难。 现在的他连大地之母的地洞都无法打开,更别提长生修仙飞升!他除了一个奇特的外形和异能外,也会像正常人一样慢慢消亡。 事后证明他是对的,朱雀活不到四十岁殡天了。 ——占了大便宜的人,付出的代价也很惨重的。 朱雀生前将鹰头山那处已经被彻底封死的神秘洞穴口上方建立了一座皇家宗庙。 那原来的洞口附近,已经长满了参天大树,越是靠近洞口,植物越是旺盛,最大的一棵树竟然二十人才能合抱。 这片土地自从打开之后,无论封的有多严密,仍有灵气丝丝外泄。 甚至有秘报传来,说附近动物和村民偶尔也有异化。朱雀下令,凡是异化者,无论是人兽,均杀之! 此后,朱雀每年都要带领自己的皇族子孙前来祭拜。 表面祭拜形式的背后其实是血腥的皇子淘汰制。 按太祖朱雀的旨意,皇族只能有一位卓越的异能者才能上位。 当皇位稳定后在皇族内部传承时,理论上现同一祖先的男性后裔都有继承权,以辈分和年龄为继承顺序,会分别获得称号,一般来说是嫡长子继承制。可是在青鸾国这里,就有些变了味儿。 这种非常机密而又隐晦的皇子筛选,均由先皇贴身暗卫来进行。他们将皇子放入宗庙内住上几个月,每人住一单独的房间,耐心等待异化的皇子出现。 有异化的皇子数量非常稀少,几年可能才出一位。所以,在先皇在位的二十年间,除了公主们不能入选外,其它大大小小几十位的皇子,只选出七位有异能者。 由于这七位皇子身份特殊,均跟随先皇身边亲自教导。 等到时机成熟,一直到东宫之位最终确定后,其它几位淘汰的异能者就会被先皇亲自喂上特制秘药蚀心散,悄悄送入皇家陵墓厚葬。 本来属于造物主恩宠的其它皇子,却是对皇位最大的威胁者。所以,他们面对真正的皇者那无情冷酷时,只有死路一条。 ——这真是一个悲剧。 赵姓皇族残忍的继位传统就这样一代一代传了下来,直到赵淳这一代。 赵淳和其它十几位皇子同吃同住了几个月后,没有任何人身上长出羽毛,这让父皇有些失望。 其实五岁的赵淳是一位异能者,但是他心性早熟,当他身上长出红色的细羽后,非常厌恶和不安,他每天细心观察自身情况,当身上的细微的绒羽刚露头时,就悄悄拨掉。后背上的细羽不好剔除,就故意将皮肉磳伤,使其不能生长。 因此,赵淳又安然无恙地重新打回圣妃娘娘身边。 赵淳在宫里过着平淡的生活,冷眼看着一批又一批的皇子高高兴兴地走了又来,回来的当然是和普通人一样体质的皇子,走了的,几乎永远回不来了。 最后有异能的皇子却终留下了两个,一个赵渊,一个赵灏。 这是几代帝王第一次留下两位强大皇子。 年纪稍长的赵渊被列为东宫之位。 赵灏虽然没有列为东宫之位,但是却被留在父皇身边,疼爱有加。 具体原因非常特殊。 别的皇子是吸收鹰头山的灵气后才会异化,而且数量极少。 只有赵灏,落地时就一身的软软的羽毛,除了脸和四肢和正常婴儿一样外,身上如同刚破了壳的湿漉漉的小鸡崽。 据传,赵灏快要初生时,紫气东来,宫廷内外异香绕梁,经久不绝。得到禀报后,先皇立刻移驾产房前,准备亲自迎接这位皇嗣的到来。 听说诞下一凤雏后,皇父大喜,为了保护赵灏,将所有知情者杀光,包括他的生身母妃。 ——刚出生就杀人,实在不吉,所以上天注定赵灏就是个悲剧中的主角。 皇子虽然有异能,却不能轻易变化,因为每幻化一次,对身体均有损伤。于是,他们的安危还是主要靠皇家暗卫或是皇城的禁卫军。先皇不得不小心翼翼地保护这个开国以来第一个伴着祥瑞初生的赵灏。 如果不是形式上有个筛选皇子的制度,先皇只怕立刻就要拟旨将其列为东宫之主。 ——其实命运是个总是不按常理出牌的恶作剧者。 有一次,赵灏跟随先皇在鹰头山狩猎。 骑在马背上坐在父皇怀里的赵灏,正揪着父皇胡子玩耍嬉闹,突然一群杀手向两人袭来,惊马嘶叫声中,赵灏义无反顾的挣扎跳了下去,第一个扑向了杀手欲救皇父。 那群杀手其实是异化的村民。他们被聚拢到一起,准备秘密处死,没想到其中竟有几位强大兽形者,挣出了牢笼,决定杀了皇帝做最后一搏。 情况危急,先皇化身为白凤,救下赵灏后,将那些异化者一一杀死。 先皇大怒,他下令加大对其附近村庄扩大范围严查,稍有异化者处死全家老小。这些异化者不仅是皇族的威胁,而且还会使皇族根基动荡,绝不能姑息。 谁也没有想到,由于遭到了袭击,赵灏受了重伤。 当时赵灏才四岁。 先皇大受打击,本来按先祖之律这样拥有异能而又残缺的皇子是要处死的,但是皇帝却动了慈悲之心,念这孩子一片忠孝,即使他长大,也不会对赵渊有所威胁。 就因为这个原因,这次东宫之选,第一次留下了两位。 其实赵灏是众皇子中最优秀的。 他的异能很强大,强大的没有一个对手,只可惜他却有一个致命的缺陷,那是一个痛心到无法言喻的伤害。 虽然当初为他诊疗的御医和知情者杀个精光,但是,随着年纪增长,赵灏渐渐地明白了他身上发了什么事。 原来父皇留下他,只是因为他可怜! 他内心像头野兽咆哮!可是他心里越是愤怒,他表面越是平静,话也越来越少。 赵灏常常将自己身边的宫女太监无故打死,无论是走在街头还是宫内,凡是看到有人眉目传情,男女相伴,都要当场杀之,甚至将两人挖去内腑,扔到河畔或是街头暴尸三天,不准收尸! 他对身边那些太监更是又爱又恨,爱时恨不得将那些阉人捧到天上,恨时恨不得挫骨扬灰,冰与火的碰撞在他身上展现的淋漓尽致。 最过份的一次,赵灏酒后还杀了父皇一个宠妃,原因就是因为那个妃子眼睛太媚,看谁都像勾引! 这些事,都被先皇忍下了——他的赵灏可怜呐! 他越是可怜赵灏,赵灏越是愤怒。 当太子赵渊大婚之时,赵灏喝的酩酊大醉,独自化身飞到鹰头山顶。 鹰头山,是他刻骨铭心的仇恨之地! 他想飞到太阳上去,哪怕被烧为灰烬,也不愿留这个让他生无可恋的青鸾国。 他发挥异能,鸣叫着冲向太阳,他越飞越高,越来越热,太阳的光芒暴涨,炙热的阳光和他的异能结合在一起,产生剧大的高温,凤羽被灼烧,像团大火球,天空中仿佛同时出现两个太阳!鹰头山脉那些雪顶迅速溶化,附近百姓生灵涂炭。 最后,凤羽烧光的赵灏从天空中跌落,狠狠落在草木干枯的鹰头山上…… 当先皇得知此事后,看着一身伤疤,将头磕得鲜血淋漓的赵灏,那一心求死样子,只得长叹一声:“罢了……” 这个孩子,毕竟是因为他才变成这个样子——真可怜呐! 父皇并不知道,他看向赵灏的目光越是怜悯,赵灏的心越是痛恨,痛恨地想挖掉父皇那双怜爱的双眼! 随后的赵灏,经过太阳的洗礼后,异能更加强大,强大后的他变本加厉,只要他心情不爽,就要去鹰头山顶打下雷火,掀起狂风沙暴,鹰头山终于再也没有了生机。 死气沉沉的鹰头山,算是断绝了所有皇族的念想。 最恨赵灏的,就是太子赵渊,只有他知道,鹰头山对自己意味着什么!鹰头山毁了,他将来的皇嗣继承者就再也不可能有异能者出现! 本来先皇欲将赵灏培养成他的左膀右臂,可是赵渊却有些惧怕,这样的人,根本是冷血杀手,六亲不认!但是赵渊却忌惮先皇,先皇越老越糊涂,毫无底线的溺爱赵灏,老家伙一天不死,自己就无法与赵灏抗衡。 没有想到的是,残暴的赵灏却喜欢和冷着脸话同样少的赵淳在一起玩耍。 赵淳是个失宠妃子的皇子,宫内人捧红踩白是常事,所以他们母子三人住在冷宫中无人巴结。 赵淳将来最多只有个王爷的封号罢了,一辈子靠皇家赡养,他的后代子孙甚至渐渐连爵位都会失去,家产也会慢慢零落,一代不如一代的皇族,比死了更难受! 皇族——是最高贵也是最不值钱的身份,还不如有实权的世家子弟! 赵淳慢慢等着机会,赵灏愿和他亲近,那他就顺水推舟。 等到赵淳被封为齐王的那一天,赵灏上门庆祝,他终于摊牌了,他早就发现赵淳受伤时伤口有残留的羽毛。 话既然说破,两人也不躲躲藏藏,干脆一起谋划大事。 等到先皇临终之时,赵灏和赵淳两人开始联手,他们合力将化身成蓝色凤鸟的太子赵渊杀死,再将床上那垂垂老矣化身白色凤鸟的先皇杀掉,最后两人开始正式对决。 赵灏是一只七彩斑斓的华羽凤凰,胸部乌黑色,颈部雪白,喙呈赤红,利爪金黄,口喷烈火;而赵淳则是只黄金般灿烂闪耀的火凤凰,飞翔时飘逸的凤羽喷射出千条万道流星状金红色的焰火,耀眼的火星如雪花般在空中狂飞乱舞,照亮了夜空,几乎照亮了整个临月城! 只见凤鸣如箫笙,音如钟鼓,凤羽灿烂如锦,皇色炫耀,利踞恶斗! 两人在空中嘶杀震天,但是赵淳不敌赵灏,赵灏不仅占据先天优势,更是在父皇身边培养多年,呼风唤雨,幻化自如,而且杀招频出。 赵淳见势不妙,他立刻遁走。赵灏紧追不舍,在空中喷火欲擒,结果他们双双来到鹰头山。 一百多年前的一幕又出现了。 赵淳已被赵灏烧的凤羽全无,已无力招架,躺在地上缩成一团双爪朝天。 可惜,当快要抓住赵淳之时,赵灏的体力不支,跌落在地化为了人形。 谁也没想到,那个死去的太子赵渊,在暗地里对他动了手脚,他体内隐藏的剧毒,终于在这个关键开始发作了。 赵灏其实是个聪明人,他知道自己狂暴的脾气是心性的恶魔,于是为了修身养性,每天练字静心。可惜,墨汁里被人加了无色无味侵蚀肺腑的毒药,虽然药量极其微小,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人不知鬼不觉的将他的体质慢慢损伤。 历史总是发生戏剧性的一幕。 ☆、九十七 “那后来呢?赵鸣岐你是怎么逃的,又是如何到了螭国?” 鸣岐虽然和朝歌讲的故事稍有些出入,但是对方毕竟是亲历者,可信度更高。所以,叶剪秋满脸兴奋,双眼亮晶晶的。 赵淳苦笑,旁人只看个热闹,而自己这局中人方知其中辛酸。 “后来,我就被螭国人救走了,赵灏急着回去登基,就这样分开了。” “原来如此。” ——其实后来的事情,是见证人心的时刻。 为了保存体力,赵灏指挥随后赶来的大将军吕延玉,命令他务必将赵淳找到并杀死,提着人头来见! 吕延玉立刻听命。 看到大批人马护送元气大伤的赵灏走远后,吕延玉立刻变了脸,将寻找赵淳的任务随手就派人去通知曹达,自己却转身离开了。 人人都有一个帝王梦,更别提拥强大的兵权,手下数百万大军的吕延玉呢? 按照历任帝王寿命都不长的“惯例”,吕延玉也在伺机染指江山,他要回去布兵马。 吕延玉很不甘心,他可是从千军万马中杀出来的,为何只能屈膝臣下!他不服! 如果赵家和他一样站在凡人的起跑线上,那他吕延玉绝对不让分毫! 正在温柔乡里睡觉的曹达莫明奇妙的被派了个任务,接到指令后,他有些气恼,连大门都没有出,又将这个任务派人交给了杨小迷。 就算他抓住了一个逃跑的皇子,最后的功劳还是吕将军一人独占,他曹达什么屁事也没有,还是洗洗睡吧! 只有可怜的杨小迷在鹰头山找了很久,当他快要放弃时,万丈金光从地下传出,一只火红的凤凰鸣叫着从火焰中飞了出来! 当它优雅地遨游天际,挥动双翅时,鹰头山就卷起狂风,凤鸣时,火焰四处点燃,狂沙夹杂着雷鸣,天地变了颜色! 杨小迷惊呆了,他静观其变,终于等到对方凤身平静下来后,立刻将其悄悄送到了螭国。 当然,所有知情者还是杀杀杀! ——神仙斗法,小鬼倒霉。 杨小迷将赵淳送到螭国后,他并没有告知曹达或是上报朝廷,而是第一时间亲自快马去通知了吕延玉。 吕延玉得知这个消息后大惊,立刻跟随杨小迷一路狂奔快马而来,当他见到天空中凤羽遨翔,骄焰四射的赵淳后,立刻俯身下拜,愿归降臣服。 吕延玉很识实务,他是第一次见到露出真身的皇族,眼前这个新主看起来很强悍,他服了。 ——强者只服更强者。 而杨小迷目的更明显,只有吕延玉和赵淳联手,青鸾才会真正的风起云涌。当青鸾境内大乱之时,他们的螭国才有可能趁虚而入。 这一切,赵淳都看在眼里,他们之所以对自己臣服,只不过忌惮他是一个拥有强大异能的皇族。 ——乱世中,背叛和兵变是常事,强者才是王。 故事终于结束了,洞内射进来第一缕清晨的阳光。 相对坐了一夜的两人,一个沉默不语,一个唏嘘不止。 叶剪秋连连摇头道:“先皇为什么要杀了那些皇子?天上若是百凤齐鸣,是多么壮观的景像。” “你只看到美好的一面。如果天上真有百凤,青鸾会被烧成焦炭,人间变成炼狱。” “江山如画般壮丽,引无数英豪折腰,可是我为什么独爱清晨的朝阳和黄昏的宁静?” 叶剪秋一直是个安静的人,不大悲也不爱大喜,别人喧闹时他只爱微笑。他欣赏赵淳这样的人,也愿意倾听和思考,但是他有他的大世界,而自己有自己的小生活,好像两个人并不在一条轨道上。 赵淳看了一眼对面的人。 叶剪秋正歪着脑袋托着腮静静的看着他,由于穿着有些不合体的宽大衣袍,领口有些松散,露出修长的脖颈,肥大的袖子折叠到肘处,露出一截玉般光洁的手臂,托着脸的那只手,纤长细嫩,柔软无骨,就连桌上的玉杯也被对比的生生冷硬了几分。 头发随便用一根发带拢起,干净的脸颊前垂落几缕黑发,尤其是那双清澈的眼睛,天真而单纯,好像永远饱含希望,永远期待明天,仿佛明天对他从来没有过恶意。 所谓相由心生。对面这张脸年轻而有生机,好像未经风霜,再枯燥的生活也能让他过得蓬勃热闹,一张脸自带三分春色。 怪不得,司徒瑾会动心…… 赵淳垂下眼眸道:“没有人不喜欢朝露和夕阳,只有身处安全的环境才会心情享受自然美景。” “赵灏还会杀你么?” 赵淳摇摇头道:“吾不知。” 他和赵灏,相逢可拼酒,转脸就拔刀,并肩而立的两个人,是对方唯一的对手。当初恨不得要对方死的想法,却慢慢的都冷静了下来。 兄弟间兵戈相见,生死之争,归根结底还是家务事。只有江山稳固,才是头等大事。 他不能死,赵灏也不能死。 赵姓皇族的异族者,真的不多了…… 他们还是太年轻,太过相信自己的能力,只顾夺位不考虑后果,将家国大事抛之脑后。 而今,当初赵淳在朝中内外装下的一颗颗棋子,现在成了反噬江山的一颗颗毒药,甚至有人将火器配方悄悄卖给了螭国。 赵灏好像也意识到这一点,已经着手成立丽景门,正在清理门户,并暂时放弃了对赵淳的追杀。 虽然他们不约而同的想到了一起,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只怕已经晚了。 边境螭国,各地藩王和皇子,世家和巨富,吕延玉,就连一个小小的曹达也有了反意…… 呵呵,一个流亡的皇族,一个病体缠身的皇族,难道要在众目睽睽之下就等着他们落下梧桐,焚树烹鸟么…… 鸣岐眼中一阵苍凉,金眸黯淡,嗓音更加嘶哑。 “叶剪秋,我带你去临月。” “好的。” 看着叶剪秋收拾行装,赵淳转身出了洞府。 他漫步来到露台上,黑色皮靴踩得积雪咯吱咯吱作响,在对面那银色巍巍的雪山映衬下,他红发飞舞,黑衣翩翩,金眸闪闪,如同一幅色彩对比最强烈的油画。 寒风掠过他高大而单薄的背影,似乎他的毅力,希望和坚守就像他落寞的神情一样,有些单薄和飘摇。 高处不胜寒。 雪山脚下,能远远的看到螭国的城镇,有些房屋随着山脚逶迤而下,一直延伸到城镇边缘。城镇像一个巨人横卧在海岸线上,呈头圆脚尖状,远处湛蓝的海面上,有两块绿色的斑点,从高处望下去很平坦,如同两片巨大的树叶,那是两块碧绿富饶的小岛…… 抬头望天,太阳的光线在天空中勾勒出一条古怪而又迷人的曲线,光线下的山峰有圆有尖,有的呈钩形,雪山顶被阳光照射的无比圣洁耀眼,使人不能直视…… 螭国虽然很美——但这不是他的家。 青鸾国的皇族从小就受“天下观”的影响,喜欢传统的“安土重迁”,皇族们只需要四夷上贡称臣,接受天子的统治,从不主动占领和管理其它附属国的土地。 而螭国,却有种蠢蠢欲动的“无边界观”,无论打到哪里,哪里就是家,这很危险。 他深吸一口清凉的空气,心里暗下了决心。 皇帝是圣君也是阎王,皇帝是最幸福的人,也是最悲哀的人,所以,皇位对他来说,似乎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命运这种东西好像不需要太多解释,该是他的,躲也躲不过,不该是他的,怎么也得不到,因为命运是一种无法抗拒的力量。 很多时候,你别无选择,只有万不得已闷头走一条路,最后也许会寒冰万尺,也许会无限春光…… 但是皇家光环和血统的号召,仍是最有利的武器,普通民众仍会死心踏地跟随,他们对赵氏皇族仍有无尚的崇拜和相信。 青鸾的百姓们和大臣们并不一心,虽然他们饱受饥寒,生活充满困苦,但他们只会认为是奸臣所为,会一直将赵家皇族列为神明,哪怕皇族只有一位女性公主后裔,也会奉为女皇…… ——拥有神农之手的叶剪秋,用处实在太大了。 对自己而言,无论对方是否能幻化出登天神树或是钻地仙藤,他都不能再离开。 而对于青鸾,终将避免不了一场恶战。 所有战争尹始或是结束,贯穿始终重中之重的任务就是——粮食。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兵书有云:“粮谷,军之要最,食敌粮一石如同食己十石。” “贼城中无谷,当外转粮草。坚顾得万人,断其运道,将军以大军继兵,贼必困乏。” 运输军粮的规律是,每运送一石军粮,就要耗费二十石之多,所以远途运粮,耗费必大。很多争战双方,出战的目的都是以烧毁军粮草而不是以歼灭敌方兵力为主要目标。 当年先祖攻打井国时,青蟒率领军队处于严重不利的位置,因进军过快过猛,使得补给线伸得太远太长,缺乏必要的后方保障,同时青蟒的士兵因连续多日作战,疲惫不堪,又赶上炎炎夏季,许多人染上了疾病,军队丧失了战斗力而又得不到及时的补充。 相反,井国处于内线作战,后勤基地近,补给线短,兵力密度大,几乎所有优势都在他们一边。在这种形势下,青蟒的选择只有一条,被迫暂撤。 螭国沿途全是崇山峻岭,高峡深谷,一不利于行军作战,二不利于转运军粮,所以——就是因为粮食,这场苦战足足打了三年。 粮草给养是极其重要的因素,粮草和后方补给对于战争是极其重要的,它不仅规定着战争的规模和战役的力度,而且还制约着军队将领的战略决策和战略目标。谁违背了这条法则,谁就要在战争中失利。 交战双方在筹划战争得失以及分析战争胜负因素时,总会围绕着粮草给养大做文章。正因为如此,粮草给养不仅是决定战争胜负的致命点,而且还能够影响战争的进程、深度和发展方向。 总是把过多的注意力放在政治和军事的背景上,而往往忽视了后方补给的极端重要性,或者说对粮草给养在战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强调得不够,就很容易造成空虚,被敌方攻克。 拥有政治、经济、军事等各种优势的一方,因为在战争的具体进程中处置不当,谋略失措,却被劣势的一方抓住战机,击中要害,以致最终被打败,这在战争史上是屡见不鲜。 这只是其一。 其二则是,很多开国之君登基后,第一件事就是种粮。 农业是国家的根本。农业不发达的国家,百姓最基本的生活无法保障,社会动荡无法稳定。 历代朝廷都在变法重农抑商,奖励耕织,推行休养生息,轻徭薄赋,农业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兴衰存亡,因此, “农本”和“以农立国”思想是历代统治者一贯想法。 况且所有战乱过后的国家,一片荒芜,需要大量的劳力来种粮食,在土地上安居乐业,繁衍生息。 尤其是在灾害频发的年代,风灾,水灾,旱灾,包括蝗灾,都是国家的灾难,如果有了一双神农巧手,那么再面对这些问题,就能转危为安。 其三是盐。 古有云:得盐者得天下,国无海不王。 从古到今,由盐引起的战争层出不穷,由盐贩揭竿而起的战争也娄见不鲜,由此可见,盐与江山社稷能否安稳息息相关。 最后是最关键的蒸汽机。 这种机器一旦实行,传统的畜力和人力突然被机器所代替,势必会造成一场新的经济变革,世界会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我壮美多娇的青鸾,绝不会这样轻易断送,它会变得越来越强大,永远处在世界之巅! 赵淳仰天长啸! ☆、九十八 冬天的早晨有些寒瑟,就连奔跑的马,也从鼻孔中喷出阵阵白烟,被冻的结结实实的青石板路上,马蹄的“嗒嗒”声显得格外清脆。 随着马蹄声声,一辆大马车从薄雾中走来,赶车的壮汉挥起皮鞭,兴冲冲地哼起了曲儿。 “一张桌子四个角,哥弟同台把酒喝。 有情有意多喝口,才知弟心来陪哥。 顺水人情不必做,酒到嘴边弟就喝。 天上星星配月亮,地下秤杆配秤砣……” 听到曹五高亢的歌声从前方传来,李氏放下车帘后有些忧心忡忡。 她扶着身边闭眼假寐的叶静石,自言自语地叹道:“这个老五,可怎么办呢!” 曹五对她像亲妈似的,不仅嘘寒问暖,而且连对病患中的静石先生也毫不嫌弃。 曹五见静石先生出入不便,一把就把老家伙抱了起来,像对待珍宝似的轻轻放到车厢里,吓得静石先生哎哎直叫唤…… 唉,这孩子可是真心钟意小秋的啊! 昨天晚上,曹五兴冲冲地赶到李氏家,二话不说就开始里里外外收拾东西。李氏吓了一跳,曹五连忙告诉她小秋回来了! 叶剪秋是特地让曹五来传信儿,他想让李婶和静石先生搬来农场常住。 叶剪秋的意思是让曹五传信儿让老两口先商量一下的,他可倒好,一进李氏家门,就心急的立刻收拾东西。 不过,李氏和静石先生老两口很快就做出决定——同意! 静石先生脸皮薄,自从生了病后就怕遇见熟人,连门都没出过,顶多是在自家小院子溜达溜达,若是去了不与外界来往的大农场,倒是件好事。 农场大多是陌生人,相互间并不熟悉,大家只当他是一个普通的病老头罢了,静石先生可以放下面子,可以随处走一走,呼吸呼吸新鲜空气,换换环境。 而她自己,也可以继续帮忙洗衣做饭,养鸡喂猪,织布纺花……更重要的是,有小秋陪在他们老两口身边一起生活,真像一家三口团圆,让人幸福的想笑! 曹五说了,农场里的人不坏,而且有会医术的,药品又齐全,静石先生住在哪里,有什么不妥的医者可随叫随到,比在家里还方便!吃饭也不用自己做,有食堂做好现成的,到了饭点听到敲大钟的声音,端着餐具去食堂领饭就成!考虑到静石先生是病人,叶剪秋早就对食堂大厨打过招呼,可以开小灶单独做病号饭。 若是不想洗碗,也能坐在食堂和大家伙一起吃,只是农场的工友们脾气不大好,经常在吃饭的时候干仗,捋袖揎拳,唾沫四溅,碗碟乱飞…… 总之,农场早就给他们老两口准备好了最温暖结实的帐篷,就等二老入住了。 打断一提起农场就像打了鸡血似的曹五,李氏向他打听了一下农场的人数,天哪,农场竟有二百多人哪! 李氏开心的笑了,农场可真热闹啊!她其实是一个特别怕黑又胆小的妇人,自从静石先生病倒以后,她一个人侍候病患其实很累,晚上又常常怕黑睡不着,有个风吹草动就要起床查看好几次。 现在可好,农场有二百多青壮男子,每晚还有守夜巡逻的保卫员,就算晚上开着大门睡觉,也不会害怕了! 听说农场面积很大风景很美,静石可以尽情的散步游玩,就算走丢了,也出不了这个农场,几百个人很快就能将人找到。 ——儿子要接二老享福去喽! 李氏开心的笑着,紧紧搂着怀里的包袱。 这里面有条她给小秋做的那种狗咬猫挠的牛仔裤子,还有一个双肩背包,一件连帽衫,还有一双靴子。 她早就迫不及待的想看看小秋穿上是什么样子,可是这孩子有段日子没来看她了,而且坊间风言风语说叶管事被官府拿了!吓得李氏几晚都没有睡着,曹五告诉她,其实小秋去了临月城,看司徒瑾大人去了…… 本想小秋这孩子估计要留在京都和心爱的人一起过年,没想到这么快又回来了! 今天就腊月二十五了,家家户户开始量豆子磨豆腐,这孩子为什么这个时候回来了呢?莫不是司徒大人那里有什么变故? 李氏担忧的抬头,伸手摸了摸车厢顶悬挂着一套样式奇特的衣服。 第26节 恋耽美 正文 第27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27节 只见这套衣服外面用灰色细纹布做了个衣套子,还用特制的厚木衣撑挂在车厢上方,行走不能折叠,生怕有了皱褶。 小秋说,这种衣服叫“西装”,也叫礼服。 布料是叶剪秋亲自挑选的,是选用驼丝锦等天然纤维织成的面料,因为它容易染色,手感好,而且不易起毛,光泽自然柔和,身骨挺括,手感柔软而弹性丰富。紧握面料后松开,基本无皱折,既使有轻微折痕也可在很短时间内消失。 小秋说,衬衫袖口应该略微露出西服袖口,所以,和西服配套的一件雪白的衬衣袖口处,他还特地跑到珠宝行订制了两颗镶嵌银边的蓝色宝石方形袖扣,还配了一条藏蓝色真丝领带,色彩润泽、手感细腻。 看那尺寸,又是托自己给司徒瑾做的,难道是准备成亲用的么…… 马车经路过一条街道时,已经有店家起床开门准备营业了,只见一个穿着厚厚蓝绸团花长棉袍,戴着棉帽的老板苦着脸揣着手走出来,不情愿地哈着手,跺跺脚后,开始慢腾腾的往下卸一扇扇的门板。 随后一个穿着大红锦袍的妇女抱着暖炉走了出来,倚在门口不时地对开门的老板骂骂咧咧。 曹五见状立刻把脸扭了过去,并狠狠地往地上呸了一口。 他这一呸,很螭国! ——曹五心眼虽实在,但他并不傻。 时间长了,他就发现叶大山其实是个喜欢钻营,虚浮无度的人。 这段时间,是叶大山最活跃的时期。县里有头有脸的人物,都能收到叶大山的一份厚礼,甚至是府里的主子生日,或是夫人生日,叶大山都记得清清楚楚,亲自上门来送贺礼。 伸手不打笑脸人,人家主动送礼上门,推也不是,不推也不是。甚至有的人家根本不知道他是谁,只好在礼单上写——杂货铺叶老头。 杂货铺高高的货架上,迎面放一个大红锦缎请贴,每来一位客人叶大山就主动热情介绍,这是绵州巡抚吕大人给他下的贴子,吕大人曾请他上府上喝过酒。 看着别人艳羡的目光,叶大山很得意。 ——其实这张贴子那是叶大山去曹家送礼时,顺手摸走的! 还有叶家老爷子,九十多岁的老人了,成天坐在门口的小椅子上,穿着厚厚的新皮袄,戴着新毛皮帽,脖子下系个围嘴,面前桌子上摆着吃食,牛氏和叶大山不时地上前体贴的喂上几口。 见有人上门,更加卖力的对老爹嘘寒问暖,还塞个暖炉放入老爹怀里! 听见别人纷纷夸奖他们两口子孝顺,叶大山和牛氏笑的矜持而又骄傲。 其实不喜欢住在镇里老爷子,腰上暗暗系了根绳子和椅子紧紧捆在一起,一是不让老爹乱跑,二是让老爷子当活招牌。 曹五还见到自己给叶大山买的马车,在青楼暗坊门口停驻过几次,那叶大山,有了钱果然开始风流了!甚至听人说,还有妓子去杂货铺要欠下的嫖资!闹得街坊四邻议论纷纷,指指点点! 想到这里,曹五气愤不已,又狠狠呸了一口。 ——贱! 还有那个牛氏,没事就来到农场敲传达室小门。 一开始曹五以为对方有火烧眉毛的急事,等他急匆匆的跟着牛氏来到杂货铺才知道,原来牛氏是让他当劳力来了! 不是让他去卸货,就是让他去进货,心安理得的连个谢谢都没有,甚至连一文银子也不出! 当初曹五给他们买的豪华大马车,叶大山珍爱的连进货都不舍得用,他们只用曹五的马车,而且连人带车一起白白用! ——贪! 想起这些,曹五就牙疼! 还有那个叶二妞,就更可气了!曹五好心好意的领她进门,没想到桌上的图纸竟少了两张! ——贼! 曹五一气之下,再也不和叶大山一家来往了,看到当初自己给他们买的马车和铺子就后悔的想扯自己两耳光! 怪不得小厨子不爱与家人亲近,原来是一家子奇葩! 小厨子呀,你是对的!我以后只听你的! 两厢对比之下,曹五越发觉得,自己的老娘真是慈爱睿智,李氏老两口真是温和而有风度,这才是爹娘真正的样子。 曹老娘曾问他叶家父母的事,曹五张口就说了一句:“不咋地!” 曹老娘心里冷笑,她早就摸清了曹五的所有行为,就等曹五忍不住发脾气呢!她们家老五,虽然什么粗活都干,但他还是真正的曹家五少!还轮不到外人把她们家老五当傻子使! 曹老娘二话没说,立刻指挥手下要将铺子马车收回,停止所有曹家商铺与叶大山的合作,停止一切商务上对叶家杂货铺的采买。 曹五有些不忍,这曹家一出手,爱面子的叶大山定会活活气死在西兔儿村,一辈子也翻不了身了!他死了不足惜,可是还有叶大妞和石头呢!那小两口可是个好人,老老实实的做买卖,不坑不哄,老少无欺,赚了第一笔钱后,亲手来给曹五送了一篮子红枣蒸糕。 他对老娘说,先停止合作,以观后效! 曹五本想给叶大山一个机会,如果叶大山知足的话,他还有一条活路。 曹家在青阳可是翻云覆雨的人物,他们这边一停止合作,杂货铺里再也进不到紧俏的货品,更别提先赊帐再拿货的特权了。因此,立刻有人见风使舵,很多人就不再光顾叶家杂货铺。 叶大山的生意一落千丈,只好连几个伙计也辞掉了,只剩下可怜的老爷子孤单地坐在门口喝西北风,吃冷硬的糕点…… 倚在门柱上的牛氏看到曹五的马车经过,立刻眼睛一亮,大声道:“叶大山,刚过去的是老五的车!车厢里那个老娘们是谁?咋这么面熟?” 叶大山无奈:“那能咋地?人家不稀罕咱叶家了。” “找他再说说呗!总不能等死。” “没啥好商量的,那大小不愿和曹五好,害得咱们一家受连累!” 叶大山蹲在地上抱着脑袋苦恼万分,前些日子,由于他挥霍无度,手头紧张,被泼辣的妓子在杂货铺面门骂了个狗血淋头,这下丢人丢大了,害得他在家里躲了好些天没敢出门,在牛氏面前又恢复了原来的窝囊。 原来见面客气总是打招呼的那些官员,现在看到他都跟不认识似的! 叶大山很生气,自己一封封的礼品往像流水一样往外的送,你们这些当官的咋都像喂不熟的狗呢! 牛氏眼睛一转:“他爹,咱们找二妞去,她定有法子让大小乖乖听话!” “对!找二妞!” 叶大山一听这话就来劲了,立刻又有了精神。 ……………………………………………… 马车进了农场第二道门后,终于停了下来。 曹五利索地翻身下车,他掀起车帘,用袖子飞快地将静石先的口水擦了擦,不由分说一把将静石先生抱了下来。 “婶子,我把静石伯伯放屋里就来帮你搬东西。” 李氏上前拉住实心眼儿的曹五:“老五啊,先把你静石伯伯放下来,让他瞧瞧这农场什么模样。” “哦!” 曹五小心翼翼的又将叶静石像个孩子似的放了下来,叶静石下地后刚一抬腿,曹五还伸出手像老鹰护小鸡似的护他走了几步,气得胡子翘老高的静石先生冷哼了一声,甩了甩袖子,掸了掸衣领,保持风度负手前行。 此时,宽阔的青石板路两边的银杏树已经掉光了叶子,地面上还铺着厚厚的黄色叶片,大树根部被缠上了一圈圈的草绳,两侧地面上的草坪仍是绿茵茵的,修剪的非常整齐。 远处是一望无际绿油油的麦田,由于视野开阔,可以远眺湍流不息的流沙河。此时,新鲜出炉的的红色朝阳露出了地平线,在灿烂的阳光照耀下,可以看到远处那欣欣向荣冒着白烟的车间和一排排整齐的温室大棚。 这里的空气很新鲜,周围特别安静,人走在路上,只有脚下踩到树叶的沙沙声。 空气清凉的让人心神放松,静石先生多日来郁闷的一扫而光,他一边慢走,一边轻声低吟诗句。 悄悄跟在静石先生身后的李氏对曹五道:“你静石伯伯喜欢这里。” “那正好,让叶伯伯好好散散心。” 看到静石先生边走边赞叹,有时还坐在小长椅上满意地微笑,曹五和李氏终于放心了。 曹五道:“婶子,我得去开会,今天的会是叶管事亲自主持,我不能缺席。” “快去吧!” 老五立刻小跑着跑到会议室的大帐篷里,他一进门,发现会议室内安静的针落可闻,大家伙身姿板直,目光严肃的围着一张长条桌子坐下,很有几分军团的风采。 老五悄悄地坐在叶剪秋下面的位子,恨恨地盯了一眼坐在叶剪秋身后的那黑衣人。 夫德啊夫德! 小厨子呀,你回来后竟然穿着别的男人的衣服!我定要告诉那朝歌和司徒瑾,定让他们对你休之!弃之!我再娶之! 见曹五回来后,叶剪秋满意地点了点头,开口道:“人都到齐了,开始吧!” 他拿起了桌上的一支香烟,当他左右找火的时候,只听“啪”的一声脆响,一个毛羽尖爪上端冒出一簇跳动的火苗就伸到了面前。 黑纱遮面黑袍加身的赵鸣岐先生坐在叶剪秋身后如同拿着镰刀的死神,虽然他从不开口,但是屋里所有人的都自觉的比平时多了几分严肃和认真,会场秩序出奇的好。 见叶剪秋的小脑袋凑上去点燃香烟后,赵鸣岐先生一挥手,火苗瞬间熄灭! 曹五低头心里暗骂,小神仙果然招来个大妖怪! 只见叶剪秋美美地喷了口烟雾后,敲了敲桌子正色道:“汇报工作开始,技术科先来!” 有人站起来大声道:“报告叶管事,农场技术科终于制出自己的好酒了,五种粮食酿的,酒很烈,能醉死马跑死驴,我们技术科的兄弟们起名就叫驴欢马叫!还有面粉深加工,压制的干挂面可受欢迎了,绿豆面,高粱面,还有蔬菜面和鸡蛋面,只是包装纸太费钱,正在自己想法子造草纸,不仅能包挂面还能擦屁股……” 众人一阵哄堂大笑,叶剪秋好笑地拍拍桌子大声道:“注意风度!我们农场出的酒怎么可以叫这么俗的名字?什么驴欢马叫,说得要交配生骡子似的!” 众人笑得东倒西歪,有人拍起桌子吹起了口哨。 就连一旁像坐冰山似的赵淳也有些忍俊不禁,他悄悄伸出一根手指摇了摇,众人立刻噤了声,笑声如同被利刀齐齐切断,室内寂静一片。 叶剪秋有些摸不到头脑,这些天不在,同志们训练的挺好啊。 曹五也奇怪,这些人怎么这样听大妖怪的话? 技术科的那位同事还在大声汇报:“叶管事,我们还决定自己再建一个烧陶窖,成品不仅可以装酒装油脂,还可以烧碗烧碟子自己用,更能卖钱。每次食堂用餐时都有人打碎餐具,损耗太大,不如我们自己做,这样可以节约成本,自给自足。” “批准!具体支出找老水报帐。还有明年技术科的首要任务,是炼制金属标准件的工具和蒸汽织布机,下一个!” 属于农场重中之重的技术科的工友踌躇满志的坐下了。 又有人站起来大声道:“报告叶管事,我们伙食科准备单独挖一个地下室,存放我们自己的馒头粮食等物,可是工程科的人不同意!” 说完,伙食科的同志气呼呼的坐下了。 一个满脸通红的汉子一拍桌子,大声道:“报告叶管事!” 这位工友不仅声音大的震耳欲聋,而且拍桌子的力气太大,连茶杯都跳了几跳,叶剪秋只好挖挖耳朵。 “……报告叶管事,不是我们工程科的人不配合,我们的活儿太多!我们现在刚结束锅炉房的改造,现在准备上宿舍和澡堂的工程,吃吃喝喝的小事儿应放在一边!” “砰!”的一声,伙食科的同志拍了桌子又站了起来,挺着胸脯大声道:“叶管事,民以食为天!若是伙食贮存不当,发霉变质,大家伙吃了拉肚子,都他妈别骂娘!” “报告叶管事,我保证不骂他八辈祖宗!” 两人眼珠子瞪的比牛眼都大,气氛剑拔弩张,眼看快要打起来了! 鸣岐在背后又悄悄摇了摇手指,两个人同时坐了下来,垂着脑袋没有说话。 习惯了每次开会都火药味十足的叶剪秋道:“这样吧,先挖地下室,毕竟咱们自己的生活质量要保证,其它事先放下,工程科的同事辛苦了,年底会格外发福利。” 本来垂头丧气的工程科科长,脸上有了笑意。 “下一个。” 有人站起来神气十足地道:“叶管事,我们工会想建立职工娱乐中心,足球场,篮球场,还有排球场。” 叶剪秋眼睛瞪大了。 那位精瘦,个头不高,留着两撇山羊胡子的老兄得意地道:“叶管事那体育比赛图纸上都写着呢,各种规则清清楚楚,兄弟们早就做好了十几个藤球,准备跃跃欲试了,我们工会还想搭个戏台子,买些吹拉弹唱的乐器,有工友会唱戏呢……” 叶剪秋无奈地叹口气,谁让他心血来潮建了一个给自己找麻烦的工会呢?不仅可以与雇主谈判工资薪水,还可以对工作时限和工作条件等等和领导谈判! 这下可好,自己挖了坑往下跳,算是有了紧箍咒,连他骂人都不敢随便骂了。 他只好无力地道:“批准,帐找老水支……下一个。” 老水终于慢悠悠的站了起道:“报告叶管事,杨捕头来过,支走了二百两银子,说是给青阳的百姓慈幼、养老、振穷、恤贫、宽疾、安富……” “什么?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杨小迷怎么拿钱拿到他这里了? 老水无奈:“就是募捐嘛!杨捕头说了,以后他还会派有用的人来干活,不听话的他会不客气的还领走,囚车黥面游街……” 算你狠! “还有么?” “晋伯来过,支走了三千两银子。” “什么?!” 叶剪秋坐直了身子,三千两啊!农场的大头都被晋伯抽走了,现在农场只留下几百两银子看家了!他还欠着曹五的帐呢! 老水不紧不慢地道:“就这晋伯还嫌少呢,军团开始要征新兵了,得购兵器,盖房舍,现在很多青壮年要报名参军,军团不仅福利好,而且实行军户制。平时生产,战时打仗,春夏归农,秋冬集合,节省了军费开支,又避免了征兵制增加农民负担及妨碍农业生产……” “别说了!老水呀,我的薪水够还老五的帐么?” 老水摇头:“叶管事,你的帐要还完,最少三年。” “我知道了,下一个……” 叶剪秋趴在桌上有气无力,朝歌,快来呀,农场成了唐僧肉了! 老水和曹五在桌底下会心的互相踢了一脚! ☆、九十九 杨小迷正大光明打着慈善的旗号来要钱,他无法回绝。 而晋伯晋副官,人家是正尔八经的军团领导,这农场不就是给人家开的么?人家要多少银子,他也只能遵命。 本来他是想直接去临月城的,但是仍放心不下农场,先把工作安排好再走不迟。结果,遭受一连串的打击,两箱云南白药也不够治疗内心的伤痛! 司徒瑾啊,你耐心等着我啊,我找你过年去! 那啥,有情岂在朝朝暮暮不是? ——我那个去!这是谁这么会哄自己呀,异地恋最不靠谱! 眼看会议进程过半,曹五咳嗽了两声,挠了挠大脑袋道:“那个……曹家派人来谈判,说是草场是他们家的……” 这下连叶剪秋都“噗”的一声笑了。 众人又想发笑,所有人的胸膛剧烈抖动,脸涨的像大红蕃茄。 曹五有些发窘:“那个……曹家人说了,他们不愿意让我们农场白使……” 终于有人忍不住吃吃笑了起来,叶剪秋安慰曹五:“老五,别着急,慢慢说。” 曹五内心委屈,小厨子呀,我他妈不想说话,我就想抱着你使劲亲上几口! 小没良心的,一拍屁股就走了,回来还带着一个大妖怪,寸步不离地跟着你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好人哪有连脸都不敢露的? 也不知道老水老胡他们平日里张狂的要命,为何这会又老实又听话?不就是会点个火么?变戏法的都会! 小厨子呀,你让我一个人面对我们家大嫂去谈判,我是向着谁好啊! 大嫂不满意我把草场当嫁妆,翻了个白眼走了,说回去告娘去,我咋办呀? 曹五正了正脸色道:“曹家人说了,草场周边的还有百十亩的土地,可以租借,但每年要二成的租子,还说了,若是答应,就让你叶管事入商会……” 农场的粮食产量超高,这二成的租子,相当于这个世界正常的田地产量,曹家人想捞一笔也情有可原。 商人嘛,利字当头。 百十亩面积不小,可以扩大草场,合适。 叶剪秋笑了:“同意,回头让老水拟个合同,盖上我的章就是。” 曹五松了口气。 “但是商会我不参加,这种事老五代表我们红星希望农场去,你的职务就是红星希望农场的曹大经理。” “成!” 曹五嘿嘿乐。 “小温,都记上了么?” 身边一个粗眉大眼,表情温和的小伙子点了点头,低头飞快地记录会议内容。 这个书记员小温,从不开口说话,好像是个哑巴,但是写的一手的好字,而且人又老实,关键他还会一手的好裁缝,在服装设计上也是一把好手。 于是叶剪秋让他跟在老水身边,当个帮手。 诸事完毕,叶剪秋拍手表示散会。 众人纷纷夹着本子说说笑笑的离开了,刚才那一触即发的紧张气氛立刻化为浓浓兄弟情谊。 农场工友们都有一股江湖侠气,情绪来的快,去的也快,心里干净的从不搁那些乱七八糟的隔夜仇,豪爽! 叶剪秋累的滑坐在椅子上,标准的葛优躺。 赵淳暗笑,这个家伙,开会时像打了鸡血,会一开完,又像放了血的兔子。 “我们可以出发了么?” “没呢,我还有终身大事没办。” “你要成亲?” “差不多,从今天起我叶剪秋就有家了!” 叶剪秋从椅子上弹跳了起来,一脸欢喜地跑出门。 赵淳只好慢慢跟在身后。 叶剪秋来到特地为李氏和静石先生准备好的帐篷后,进门就要跪下,李氏吓得赶紧扶起他。 “孩子,你这是何故啊?” “婶子,我想认你们二老为父母,享天伦,尽孝道。” 在牢里的时候,叶剪秋就想通了,他要抓住自己身边最美好的东西,无论是爱情还是亲情。 “不可不可呀!” 李氏的眼泪哗哗往下掉,静石先生眼圈发红地默默转过身。 李氏哽咽地道:“小秋啊,我和你静石伯伯都很喜欢你,但是我们并不是为了让你给我们养老送终才这样做的……” “婶子,我想做你们的儿子。” “不妥呀小秋,你还有父亲,还有一大家子人,若是真的把我们认下了,你将来会很难做,他们会不高兴的……” “我不怕。” “婶子和你静石伯伯也不怕,但我们不希望你难做,有些伦理上的东西,扯起来很麻烦。” “婶子……” “小秋,你的心意我们明白,不管有没有这个形式,我们都当你是自己的儿子……” 此时,死心眼外加一根筋的通讯员在门外大声传报。 “报告叶管事,外面有自称叶大小爹娘的人在外面哭骂,说你不孝顺!” 叶剪秋脸色一沉。 ——骆驼终于要被最后一根稻草压死了! ………………………………………… 叶婉珍冷着脸将叶栓推到马车下,对他命令道:“叶栓,给我哭,大声哭!你学堂上不了,饭也吃不上,连新房子也快没有了,你就要回西兔儿村吃沙子了!” “姐,俺哭不出来!” 叶婉珍狠狠地在叶栓身上拧了一把,将准备好的葱头往叶栓眼睛上抹了抹,叶栓立刻张嘴大嚎。 叶婉珍将牛氏的头发拨乱,并对她暗暗使了个眼色,披头散发的牛氏立刻下了马车一屁股坐在地上,捏着脚脖子状如泼妇般开始大声哭骂。 “唉嘿嘿哟,俺命苦哟,后娘不好当哟!掏心掏肝养的儿子不认俺啦,俺辛苦将那叶大小养大成人,他有了富贵忘了娘哟!” 叶婉珍将九十多岁的老爷子也扶下了马车,就让老爷子坐在地上,新皮袄新皮帽也被换成了老家常穿的旧衣,一家人全都换下了锦锻,统统穿上了棉布麻衫。 满脸怨气的叶大山也下了马车,将车上的老家亲戚一一扶了下来。 今天一大早,叶婉珍就带着父母老爷子来老家叫人了,开口就列出叶大小的种种罪状。 忘恩负义,争荣夸耀,一心想当男妾攀高枝,嫌叶家人穷困攀亲,丢他的脸! 镇里的铺子和马车他也要收回,生意也不让做了,要赶老爹他们回老家! 老家的亲戚一听,立刻不乐意了,二话不说就跟着叶大山一家子来了。老家的三杠爷,二黑爷,还有一个本家叔和里正都叫过来了,他们围在农场门口,一脸严肃的盯着农场那紧闭的大门。 三杠爷走上前,脸色阴沉地一拳一拳敲打农场的大门,大声叫道:“大小,给俺们开门!” 里正站在一边没有开口。 他心里还是有主意的,毕竟当了这么久的村官,也看惯了家常锁事,本来这家务事关上门在自己家里说道说道就成了,何必闹到大街上,谁都很难看。 但是人情不好推却,只好跟着来了。 叶婉珍远远地站在一棵树下,冷着脸抱着双臂等着看这场好戏。 ——叶剪秋,本姑娘今天就让你永世翻不了身! 随着围观的人越来越多,牛氏的哭声越来越凄惨,骂声也更大了。 “礼崩乐坏人心难测呀!俗话说战时为奴,力不如人!欠债为奴,咎由自取!可是自卖自家儿,有苦难言啊!俺当初是卖了你不假,可你大小也是亲口同意的呀,俺虽是后娘,却并未逼迫过你叶大小做不情愿的事啊!这些咱村里的里正能为俺作证,俺们老两口提出多次要赎你的身,可你就是不答应!叶大小啊,你莫要有了荣华富贵,忘了爹娘啊!” “前些日子,还常回老家爹娘叫得亲热,一筐筐的东西往家里送,可眼看司徒大人要娶你进门了,却又翻脸不认人了!不仅老家也不回了,连爹娘辛苦做的生意也要我们关门回老家……大小啊,你给爹娘留条活路成不?俺们打拼到这一步不易呀!” 这些话,都是叶婉珍教她几遍才学会的,牛氏翻来翻去的大声将这些话说了一遍又一遍。 围观的众人听到后纷纷议论,有人道:“真可怜,卖儿卖女的是没法过日子才出的下策,只是这儿子把爹娘恨毒了,即使有银子来赎他,也不走了。” “太不像话了,尽管卖身为奴,也不能忘了自己的爹娘,何况家里人还想赎他出来呢?” “是啊,听说叶管事混的不错,有大把大把的银子花,你看他爹娘和老爷子过的是什么日子!” “听那女子说,当初卖了叶管事时,他都十五了,啥事自己心里不清楚啊,知道爹娘要卖自个儿,不也是同意的么?为什么对自己爹娘如此残忍,太不像话了!” 叶婉珍不时的发出冷笑,叶剪秋,你不是想嫁司徒瑾么?你今天名声毁于一旦,我看你如何进得了大户人家的门! 农场大门终于开启了,一身牛仔工装的叶剪秋慢慢走了出来,身后是刚开完会的一群工友。 叶剪秋虽然身材瘦小,但清秀挺拔,两只手悠闲的插在裤兜,面无表情的看着对面一大群人。 他身后正是五大三粗的农场员工,他们个个面容不善,身材高壮,行走如同移动的巨大山峰,他们有意无意地将叶剪秋护在身前,如同苍松劲柏中一根亮丽的翠竹。 围观的人一看这么多凶巴巴的穿着统一制服的农场壮汉出来,吓得往后退了退。 牛氏也抹了把鼻涕,她刚想噤声,看到远处的二妞冲她狠狠一瞪,立刻反应了过来,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牛氏“哞——”的一声如同老牛般加大音量的哭嚎起来,她连滚带爬的来到叶剪秋脚边,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着道:“儿啊,儿啊!娘当初错了,不该把你卖掉,虽然你不是俺亲生骨肉,可是俺也养了你十几年,俺待你可比栓子还亲哪!若不是栓子太小,当初娘咋舍得把你卖掉啊!你可别再怨你爹了,他耳朵软,都是你娘出的主意!要怪就怪娘吧!是娘的错,都是娘的错……” 眼看牛氏伸出脏兮兮的手就要抓自己的鞋子,老木立刻上前将她拉开,一把将她拨拉到一旁,眼看牛氏又嗷嗷干嚎着想扑上来,叶剪秋抬手阻止身边想动手的工友,他走到牛氏面前冷冷地道:“若是我当初被卖到戏院子和青楼当了婊子,你们还会来赎我么?若是我当初卖到其它人家被打伤打残,连命也快没有的时候,你们还会赎我么?” 牛氏一愣,眨了眨眼说不出话来。 叶大山见状,立刻上前哭着道:“儿啊,爹咋会不赎你?不管你卖到哪里,无论是混的好坏,爹都会赎你,只要爹有银子!” 叶大山边说边掏出了身上沉甸甸的钱袋子:“儿啊,爹四处求爷爷告奶奶才借了十两白花花的银子!你当爹在镇里是过好日子哩?爹舍不得吃喝都是在给你攒钱哩呀!你瞧,这里的银子足够赎你的死契回家了,走!咱们不在农场种地了,跟爹回家!” 说完,叶大山就要拉叶剪秋的手,叶剪秋如避蛇蝎般躲开。 围观者见状“嗡”的一声又开始纷纷议论,甚至有人骂道:“真是可恨!爹娘都做到这个份上了,还拿什么乔?装什么高贵!不就是想当个男妾,嫌父家丢人么?” “真不知道司徒大人看上他哪点了,不孝之人当弃之!” 死契?竟然是死契?! 哈哈,叶剪秋想仰天大笑。 死契,那可是银货两讫,各自天命! 无论是主家打死,发卖,甚至铰了头发当和尚,卖家都无权过问! 当初朝歌买他时,他和叶小溪两个人才卖了三吊钱!他还以为自己是活契,没想到竟然这么便宜的就将自己的儿子卖成了死契! 既然是死契,那自从叶大山卖掉叶大小那一刻起,他就没有权利和义务再享受什么狗屁孝道!因为,叶大小的父母已经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给卖掉了,折现了! 牛氏的哭闹声他在门后静静了听了很久,叶剪秋终于明白为什么叶家突然会来这么一出戏,原来叶大山在青阳混不下去了! 这些人混不下去了为什么不从自身找原因?为什么总是像吸血鬼一样攀附在他身上?!难道没有了他,这家人就无法生存了么?他们除了道德绑架外就没有别的办法了么? 叶大山真是一个精明的投机者啊,他这个借钱从来没有想还的人,不仅还想一而再,再而三的借钱,甚至还想将整个银号搬到自己家去! 他可是奴才啊,难得叶大山这么稀罕! 如果他一无所长,一无事处,那叶大山还会要他么? 卖身到司徒府为奴,主家恩多威少,这样好运气的机会其实微乎其微!若是到了那个李老爷家呢?只怕他性命都难保!更别提什么人格,自尊,梦想和未来! 当初叶大山只所以同意卖掉他,其实那叶大小已是一个将死的人,长相丑陋,身体羸弱,叶大山留着还有什么用处?只怕能卖多少钱就卖多少钱! 想到这里,不管是为了原主还是为了自己,都要说几句了。 叶剪秋冷冷地道:“叶大山,我且问你,当初是不是因为卖掉我救活了你们一家老小?” 叶大山悲哀地道:“大小啊,爹说了多少回了,家里也没办法嘛。若是你不出去找个活路,咱们全家都得死了!” “那你自己着胸脯说,到底是谁忘恩负义?” 叶大山哑口无言。 “既然想让我活着,为何卖掉我时银子你们全部拿走,而我分文皆无却只能听天由命?” “为何你们生意红火时没有想起来赎我?为何快要关门的时候又想起赎我?” “若我说我还欠曹家五百两银子,无力偿还,你们可愿赎我?” “若我被转卖到遥远它乡,或是司徒府潦倒了,你们可还千里迢迢找到我并愿赎我?” “若我下半辈子靠你养活,你可还愿赎我?!” 叶剪秋眼神凶猛地一步步往前走,一句一个锥心的追问,叶大山吓得一步步往后退,身上冷汗直流,竟无言以对。 ☆、一百 正当叶大山节节败退时,一个清亮的女声响了起来,叶婉珍拨开众人大声道:“叶大小,你若真恨爹娘,就会老死不相往来,为何你又常常回家看望爹娘?既然往来,就是不恨!不恨还怨,就是不孝!爹娘无论做何事,都是有自己的苦衷,你又为何咄咄逼人,将爹娘陷入不仁之地?” 叶婉珍正抬头冷笑着看着他。 众人哗然。 叶剪秋也挑起嘴角一笑:“仁义?那我就教教你叶二妞什么叫仁义!为何我回老家要带东西?那是我厚道!为何我不恨,那是我宽容!为何我不孝?那是因为他们已经将我卖掉!无论何人,从卖奴之日起,就是主家的奴才,养育之恩已断绝!为何当初你们拿了我的卖身银子的时候,不说我不孝,为何现在店铺快要关门大吉要滚回老家之时,却又来指责我不孝?!” 叶婉珍双眉道竖,大声呵道:“叶剪秋!古有易子而食!父母快要饿死之时,吃掉你也是应该的!” “叶婉珍!你别忘了,那是易子而食!那意思就是说他们就算快要饿死也不会吃掉自己的孩子!而你们现在所有人都在指责我,连哭带骂的辱我名声,恨不得活生生吃了我!叶婉珍,你难道不姓叶么?为何你不主动洗洗干净抹上盐巴让你爹娘好生食用?你这从小被鸡蛋养大的味道可比我这常啃皮狙肉的要好吃的多!” 人群里顿时有人哄笑,是啊,这个女子细皮嫩肉的若是卖掉可比他哥值钱多了! 工友们兴奋地大叫:“对呀,就算卖了那女子当青楼的妓子花娘,也能比他哥多卖二两银子!当初咋不卖掉她呢,可见爹娘准备留这丫头等买主上门,卖更高的价哪!” “对呀,还不是现在看叶管事有了银子才来当爹了,没有银子,他爹早就没影了!” “原来银子才是亲儿呀!” 叶大山脸色煞白,不安地看着他家二妞。 叶婉珍则气的脸色通红,暗暗咬牙,没想到叶剪秋竟血口喷人,寸步不让!他的那些工友竟然粗鲁无礼,口出狂言。 叶剪秋不是不爱说话么?他不是不喜欢争论么?为何他和一个小女人计较这么多! 叶剪秋冷笑,对方气势汹汹来到农场不就是想让自己丢人现眼么?那么老子奉陪到底! 无论他平日里如何宽容,内心仍是充满了伤害! 这次的事情,终于碰到了他的底线! 这他妈不是计较不计较的问题,也不是原谅不原谅的问题! 有些事,就是不值得原谅,跟大度没有关系!对方就要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并不是每一个对不起都能换回来一个没关系! 叶剪秋冷冷道:“你们都滚回去吧!现在我的主子是司徒瑾大人,在他没有发话之前,你们这些拙劣的演技一点屁用没有!” 叶婉珍大吼:“叶剪秋!是你自己不想回家!” “没错,那又如何!” “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叶剪秋你难道不懂么?” “那为何你不呆在西兔儿村,还整日留在水云裳呢?那为何叶大山他们留在青阳也不想回去,不是狗都不嫌家贫么?叶婉珍,现在家里生意遇到了困难,那哥做主把你卖了换银子渡过难关,等家里日子好了,再赎你出来可好?” 工友们觉得痛快,大叫道:“对呀,还是让你爹好好回家想想再卖哪个儿女吧!” “我看就卖这个丫头,嘴巴会说,可以当戏子!” 叶婉珍脸色红红白白,第一次语塞话迟。 就连老家的三杠爷和二黑爷也无奈的长叹一声,里正更是悄悄的坐回了马车上。 叶婉珍一咬牙,挑起眉毛对叶大山使了个眼色,这是她最后一个狠招了,无论如何,叶剪秋都不能再翻身! 叶大山哭着走到叶剪秋面前,双膝一软就要下跪:“儿啊,爹错了,爹给你认错!跟爹回家吧……” 叶剪秋脸色有些发白,这个叶大山如果在众目睽睽之下冲他下跪,那么无论他多么有理,也会被唾沫星子淹死…… 此时,空中一声轻微的脆响,一道亮光破空而来,叶大山觉得自己双腿又热又麻,竟然僵直的无法打弯。 正午的阳光正烈,叶大山却吓得站在原地冷汗直流。 叶剪秋轻轻扭了一下头,看到众人身后的黑袍一闪,不禁挑起了嘴角。 叶婉珍骇得脸色苍白,浑身抖动的厉害,她清清楚楚地看到了农场工人身后的黑影,尤其是那双带着银扣的黑皮靴…… 叶婉珍心神大乱,她一咬牙将叶大山拉到一边,“扑嗵”一声跪在叶剪秋哭泣道:“哥哥,大小哥,是妹子错了,我们不该来胡闹,哥的辛苦我们全家都知道,哥总是给家里拿银子,买东西,对爹娘爷爷一心一意!天地良心,哥没有做错什么事,只是家里的铺子快要关门了,就乱了心神,有些着急了……哥哥,你打我吧,骂我也成,妹子心里还舒服些……” “都滚回去!若是我再见到你们来农场闹事,见一次打一次!” 叶婉珍惨叫:“哥!莫非让妹妹撞死在你面前才能原谅我么?那妹子就死给你看!” 叶婉珍起身哭哭啼啼地作势要往树上撞。 叶剪秋冷眼旁观。 死呗!死了算是为民除害! 叶婉珍咬牙往树上撞,可惜,临到树前又抱着大树哭了起来:“哥,你真要看着妹子死呀,我可是你亲妹妹……” 叶婉珍算是再也演不下去了,她今天搬起石头狠狠砸了自己的脚,里子面子全都丢光了! 叶剪秋冷笑连连,怎么?还是不舍得死啊,不是个烈性子么?真怂! 此时,杨小迷突然从天而降,他在马背上一声大喝:“给我拿下叶大山!” “是!” 一队带刀的捕快唰唰的跑的飞快,将浑身抖的像筛糠似的叶大山迅速戴上了冰凉的镣铐。 牛氏哭天抢地的要扑上去救人,被凶神恶煞般的捕快踢到一边,叶栓想要张口咬人,被一个捕快揪起衣领扔到了沙坑里,顿时翻了白眼儿。 牛氏又“哞——”的一声抱着叶栓痛心大哭:“我哩心肝儿呀,我哩苦命儿呀,娘不活了呀!那些天杀的害我的娇娇儿呀!” 围观百姓立刻哗然,这才是亲娘的哭声啊,哭的撕心裂肺,句句带血呀! 杨小迷坐在马背上眯起桃花眼,看着一脸仇恨盯着他的叶婉珍开心地道:“青阳镇西兔儿村村民叶大山,抗税避税罪不可恕,抓入大牢待审!” 第27节 恋耽美 正文 第28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28节 “是!” 一群人迅速架着快要虚脱的叶大山拖走,叶大山两腿僵直,鞋子在地上划了两条长长的痕迹。 “其妻牛氏,协同作案,一起带走!” 牛氏大叫一声一头栽倒,终于晕了过去,捕快们架着披头散发的牛氏押入了囚车…… 叶大山终于完了! 老家的亲戚们见状面色惶恐,都躲的远远的,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叶婉珍双眼喷火,恨恨的对杨小迷道:“杨捕头,我爹到底抗了什么税?我来替他出!” 杨小迷挑起眉毛,一本正经地道:“由于你爹开的是杂货铺,这逃的税也多,头子税、义仓税、农器税、牛革筋角税、进际税、蚕盐税、曲引税、市例税……” 杨小迷一口气说了几十种税,欲加之罪,何患无词乎!罗织可是杨小迷的强项! 叶婉珍终于瘫软在地,再不发一言。 叶剪秋用力一挥手,起兵回营! 众人迈着整齐的步伐跟着叶管事身后大声高唱: “哥哥年轻时,斗争精神强! 挎着大白马,刺刀闪闪亮! 高梁地是青纱帐,芦苇荡是好战场! 活捉小鬼斗阎王,走投无路投了降! 哥哥们喝上了羊肉汤,叶道实在香……” 等众人纷纷离开后,远处的一车檀香马车内,曹老太突然哈哈大笑,笑得珠花乱颤,不能自己。 等杨小迷经过车厢,曹老太掀起车帘和蔼地道:“小迷啊,你跟着我家达子多年,算是屈才了!” 杨小迷笑了笑,拱手道:“老姨过奖,下官只是奉命行事罢了。” 好个奉命行事! “小迷,哪天老姨亲手给你倒杯酒,咱娘俩好好喝一杯如何?” “恭敬不如从命!” ☆、一百零一 几条黑影像猴子一般在山林中不停的跳跃穿梭,随着“嗖嗖”的声音,还不时向空中发射出一道道亮闪闪的光线。 那是射出带火的箭羽和火器,目标直射天空中飘动的另一团黑影。 天空不时往下抛落一个个圆圆的黑球,当黑球快要接近地面时,突然火光一闪,“砰”的一巨响,火球炸开,“弹片”四散纷飞,鸟兽皆惊。 天地之间你追我赶的两队黑影互射出的武器在空中相撞,“嗵嗵砰砰”中发出灿烂耀眼如火花,周围的山川大地不时被火光照耀的明明暗暗,如同黑夜中的狂欢! 地面的黑影终于敌不过天上频频掉落的诡异火球,消失在丛林中,再不见其踪影。 “哈哈,撤兵了!他们撤兵了!” 叶剪秋在空中开心的大笑,赵淳挑起嘴角,将怀中不时撂“炸弹”的某人带到一处山峰顶上。 叶剪秋飞快地解开身上被绑的乱七八糟的带子,仍有些意犹味尽。 “赵鸣岐,你说他们不是大内高手么?怎么这么菜啊,几个炸弹瓜落下去就没有战斗力了。” 这个时代,不完全是冷兵器时代,已经有火器出现,还是有具一定杀伤力的。 “我们高处制敌,占几分优势,且武器有威力,故尔我们赢。” 叶剪秋暗暗得意,他的秘密武器可是来自危险系数爆棚的植物——炸弹瓜。 炸弹瓜原产在南美洲亚马逊河流域。 炸弹树结出的炸弹瓜十分坚硬,如柚子般大小,果皮坚硬,呈黄色,比椰子还要坚硬许多,因此还有个名字为“炸弹果”。 每当炸弹果的果实成熟时会自动爆裂开,锋利的“弹片”四处飞射,威力如一颗小型手榴弹,杀伤力很是强大,有些外壳碎片甚至能飞出二十多米,爆炸后经常会在附近发现被炸死的鸟类尸体。 这种树分泌出的汁液含有大量的烃类化合物。如果有人拿着火把走近这些树的话,这种树上的果实可真的就变成了一枚枚炸弹。 当地的印第安人只要在树上钻些小孔,就可以从每棵树上收取十五至二十升的汁液,这些神奇的汁液竟然可以用作汽车燃料! 由于他和赵淳一出发就被人盯上了,于是叶剪秋就拿出了早就准备好的武器。 没想到他们两个人越配合越默契,当叶剪秋每扔一个像长满铁锈的炸弹瓜时,赵淳就从口中弹出小团火焰,当含有烃化物的果实遇到明火,立刻显示出巨大的威力,更巧的是,对方的武器全是火器,遇到炸弹瓜后它会自动裂开,里面的坚硬的种子和果壳四散纷飞,杀伤力无穷! ——首战完美告捷! 叶剪秋从背包里拿出一个东西,送到赵淳嘴边:“吃了它,提提神。” “何物?” “玄参片。” “玄参性凉,我本是火性,它与我相克。” “那你吃什么药材合适?” “肉苁蓉,锁阳,淫羊藿,巴戟天……” 天哪,这些可都是威力无比的壮阳药啊! 叶剪秋惊讶:“赵鸣岐,难道你肾虚么?” 赵淳坏笑着往身后的石头上懒洋洋的一躺:“你试试自会明白。” 叶剪秋冲天上翻个白眼,为了给赵鸣岐这个飞行器加油,他双手一抚,手中立刻出现一根粗大的紫棕色纺锤状的东西。 锁阳颜色暗紫,头部布满鳞甲,而且被种籽包裹的十分严实。 真是邪恶,为什么壮阳类的药品长的外形就像那什么! 叶剪秋红着脸将手中的粗棒递给赵淳,赵淳微笑着接过,用爪指一点点瓣开,优雅地放入口中慢慢细嚼。 赵淳吃的津津有味,看起来锁阳口感还是不错的。 锁阳体内肉质茎富含鞣质,可提炼栲胶,并含淀粉,可酿酒,饲料及代食品,由于适合沙漠种植,农场也种了很多。农场的工友经常挖出来吃,发泄不了的旺盛精力就变成了打架,摔跤,斗牛!曹老五干脆将草场放开,好让这些有气没处使的工友们在草场上可劲的撒欢儿! 一根锁阳下肚后,叶剪秋有些心急:“赵鸣岐,我们出发吧!” “想他?” “嗯,特别想!而且也想快点离开青阳这个地方,我想到外面更精彩的世界看一看。” “第一次出远门?” “是的,除了去过玉谷县和螭国的雪山顶外,我没有去过其它地方。” “走!” “太好了!” 叶剪秋捡起地上一根长长的带子,主动站在赵淳身前,等待对方将他像婴儿一样捆在身上。 虽然叶剪秋很喜欢从高处欣赏风景,可惜,飞行的姿势实在太过别扭。 赵鸣岐从出发时就用一根带子将他从身后系在怀里,他提议换个姿势,最好是让赵鸣岐背着他,可是对方却说,他背后有一双坚硬的骨翅,很不方便。 好吧,虽然这个姿势也能飞行,只是头顶和别人的下巴总是亲密相磳,呼吸相闻,实在是有些难为情。 见到赵淳起身又拿起了那根带子,他只好乖乖地任由对方带子穿过腋下,缠过腰间,穿过两条腿后,终于扎成了大粽子。 “赵鸣岐,那晚从牢中把我接走的时候,为什么不扎带子?” “初次见面,不酷。” “……” 这个酷字赵鸣岐用起来挺顺嘴啊! 第二天,他们来到一个陌生而美丽的地方。 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 从空中俯瞰大地,阡陌纵横的田野,如同美丽的调色板,田野间镶嵌着一碧水池塘,池塘边有小树林,远方有一座座小山,小山青葱悦眼。 这里百姓生活富庶,房舍稠密,鸡犬相闻,一派田园风光。等太阳落山后,一股淡淡的炊烟笼罩在小山村,宁静,安详,悠远。 一大片乌云悄悄飘来,下起了濛濛细雨,小山村顿时烟笼远树,景致更加美妙。地面上传来母亲呼唤顽童归家的声音也清晰可闻…… 一棵参天大树突然刮起了一阵怪风,咯咯的惊起一树飞鸟,赵鸣岐先生终于要下落打尖了。 赵淳解开带子放下他,两个人坐在粗大的树干上,半躺着歇息。 雨滴渐渐大了起来,树叶沙沙作响,空气湿润。穿着破洞牛仔裤,连帽休闲衫的叶剪秋坐在树干上,惬意的晃着腿。 赵淳则侧卧在另一根枝杈上,单手撑头,闭眼休息。一身宽大的黑袍从树梢垂下,如同黑夜绽放的紫罗兰。 ——这个折了翅的凤凰,纵使此间不是梧桐树,也享受怡然。 “这是哪里?” “泔州。” “这里很美。” “鱼米之乡。” 怪不得,这里湖光山色,青山绿水,恍若江南。 “临月城还有多远?” “一天。” 小雨说下就下,说停就停。很快,月亮出来了,照耀着大地如同琉璃般透明。 两个人坐在树枝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赵鸣岐,你为什么不用翅膀飞行呢?” “损体力。” “哦,那你现在是用什么飞行?” “我的骨髓内是空的。” 叶剪秋笑了,原来和鸟是一样的原理,可以利用气流飞行,怪不得赵鸣岐身后的黑衣总是宽大如翅,飞行时衣角和手脚相连,张开如同滑翔的翼鼠。 “我可以给你设计一件翼装,比你现在飞行更快。” “极好。” 叶剪秋叹了口气,这个赵淳,好像很不会聊天。 无论你说什么,他都是淡淡的,如果你说,赵淳,你去死吧! 他也会淡淡地“哦”一声。 他们已经飞行了二天,这二天内,他们栖息的地方很多。 山洞,树梢,塔顶,甚至屋檐上……总之,和鸟儿栖息的地方一样。只是赵鸣岐的体力不够,时常停下来休息,否则用不了一天,他们就能到达临月城。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叶剪秋只好放松地躺在树干上休息,休息的时间越多,他的思考的时间也越多。 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会是什么味道。 叶大山两口子被安了个逃税的名义被抓了,虽然是杨小迷出的手,但背后却是赵鸣岐用一只白色的鹞鹰不知给哪个大人物下的指令,他还以为是曹五干的好事呢! 其实曹五只是飞快地叫来了他的老娘和一群凶悍的嫂子婆子们,真是……没有断奶啊! 事后满头大汗的曹五不停的向他解释,说他一个爷们儿不能对老弱妇嬬动手,他的嫂子们可都是悍娘们儿,打起架来可凶了! 但叶剪秋内心深处还是隐隐有些失望。 很快,贞娘子以叶婉珍没有严格遵守师门仪规,私下苛扣货款的名义将其逐出了师门。叶婉珍卷着包袱出门后,便不知所踪。 叶大山的铺子马车被曹家收回,自己那五百两的帐自然也就不用还了,曹五郁闷的没有来上班。 只有大妞两口子还在做着生意,听说石头的父母终于从外地回来了,公婆见到媳妇有了身孕后,欣喜万分。更加精心照顾,出入小心跟随,每天精心准备饭食,就等着含饴弄孙,再不出远门了。 ——大妞,终于苦尽甘来。 而他,当初他若是被人伢子直接卖到李氏身边,他就自然而然的成了叶静石家的儿子,中间也不会有这么波折。 虽然他当初拒绝了李氏,但是他并不遗憾。如果他不拒绝李氏,那他就不会遇到司徒瑾。 若是做为李氏儿子的他在大街上偶尔看到司徒瑾,一身戎装打马扬鞭潇洒的从身边经过时,他也只会发自内心的赞叹一声,这个帅哥真养眼! 而司徒瑾也会对身边穿着儒装的叶剪秋擦肩而过。 那么,他们就会错过一生。 还好,他们遇见了,真是美好的遇见。 还好,李氏和静石伯伯也没有错过。 老两口知道农场门口的那场风波后,更是对他怜惜,李氏炖了鸡汤,说给他补身,而静石伯伯坐在床前给他静静念佛经,说给他安心…… 想到这里,内心感到温暖的叶剪秋不由得开口轻念:“揭谛,揭谛,波罗揭谛,波罗僧揭谛,菩提萨婆诃……” 树上的鸟人问道:“何意?” “去吧,去吧,到彼岸去吧,彼岸是光明的世界……” 赵淳念念有词。 叶剪秋甜甜的笑。 “又想他了?” “嗯,很想。” “你总是很开心。” “我喜欢想自己拥有的,不喜欢想自己没有的。” 每一个出发的灵魂都是安静的。 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首先是一个生命。生命,原本是单纯的,可是,人却活得越来越复杂。 欲望,野心,身份,权力,财富,地位……使人的心慢慢的变得不再纯洁。 叶剪秋喜欢我行我素在田野牛群中的生活,那种夏天滚一身泥,然后跳入小河中自由自在的清洗。洗净脸上的污垢,露出一张真实的面容,欢喜非常…… ☆、一百零二 日日盼望的京都临月城,终于出现在眼前。 由于临月城刚刚下了场大雪,空气有些凉寒。 巍峨大气的座座建筑上,披上了厚厚一层白雪,临月城,成了一座银装素裹的城市。 即使在夜晚的月下观赏,仍能看出它气势磅礴,海纳百川的国都气像。 万千广厦结挂绢笼,玲珑楼阁亮起琉璃盏,河面燃放千支流水灯,午门大立虌山灯柱……摇曳多姿的点点灯火和天上的繁星争相呼应,天地汇成一片星河灯海。 临月,是一个不夜城。 虽然已夜色深沉,仍商肆林立,人声鼎沸,彩旗招展,曲乐声声。 锦帽貂裘,前呼后拥的权贵从街道中穿梭不停;云髻高绾,浓厚脂粉的女子风情万种倚门而立;风流少年骑骢马,绝世佳人乘壁车,相约画舫观雪赏梅;贵家小姐临窗而坐,瑶琴轻抚,朱唇微启,风流才子,落魄书生魂不附体的仰望窗口那盏细纱灯笼…… 星微垂,月高悬,乐声隐隐传来:爰采唐矣?沬之乡矣。云谁之思?美孟姜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 临月,临月,果然不同凡响。 站在一处高高的建筑上,叶剪秋将冰冷的双手伸在嘴边吐着白色的哈气。没想到短短几天,就从塞外边疆来到这北国之城。 这座城,对他来说,并不是因为是国都才重要,是因为有了一个特别的人,才变得格外重要。 赵淳站在他身后,如同黑色的大鸟伸开双臂将他护在怀里。 “冷?” “嗯。” “我本性为火。” 一个热乎乎的躯体从身后将他从头到脚包裹覆盖,立刻驱散了周身的寒气。 “赵鸣岐,我们是好朋友吧?” 这个举动有些亲密,叶剪秋提醒他。 “没错。” “我想见司徒瑾。” “马上。” 赵淳并没有立刻动身,而是静静的将怀里的人依偎…… 时间差不多了,先让他好好享受眼前这片刻的宁静吧,暴风骤雨就要来临…… 当叶剪秋降落在一座青瓦白墙的房顶上,看着对面那处宅院有些疑惑。 为什么空中飘来有淡淡的酒味和硝磺味儿? 为什么眼前的宅院挂满大红灯笼和红绸? 为什么门前窗户到处贴的大红喜字? 为什么地上还有厚厚一层的炮硝红皮?为什么…… 叶剪秋眼睁睁的看着那个最大的厢房亮着红烛的灯火,那两张大红喜字如同鲜血般刺痛双眼…… 这家人是在办喜事啊! 现在已是丑时,闹洞房的人早已离去,只剩下窗前烛影摇红…… “赵鸣岐,这是谁的家?” “司徒府。” “谁成亲?” “司徒瑾。” “你骗我。” “你可以看到他的红马在马厩里。” “你骗我。” “朝歌在门口守卫。” “你骗我。” 叶剪秋站在房顶站了很久,一只手紧紧抓住兜里那封快要攥出水的信纸,不觉寒风刺骨,双眼一刻不离那红烛闪动的窗口。 红烛一直有规律的闪动,如同屋内起了微风,好像是拔步床碰到了摆放红烛的龙凤案…… 不知道过了多久,新房的门“吱呀”一声打开了,叶剪秋立刻睁大了双眼。 随着厚厚的棉门帘被挑开,露出屋内一角,全是满满耀眼刺目的红色……一个穿着崭新大红寝衣的女子露出了头,只看到她黑发散乱,一脸的春意慵懒,她对门口当值的丫头说了句什么,丫头匆匆离去。 很快,下人们抬着几担热水和一盆银丝炭鱼贯而入。 “谁要洗澡?” 叶剪秋一张口,觉得喉咙就像针扎了般疼痛。 “两位新人。” “为什么这时候要洗澡?” “洞房后洁身。” 叶剪秋,终于听见了一声很熟悉的轻咳! 那声音虽然微小的几乎听不清,但却不亚于一声炸雷,将人炸的五内俱焚,肝胆俱裂! 叶剪秋脸色煞白的扭过身,用冰凉的双手紧紧抓住赵淳,急切地道:“快快快!快带我离开这里!越快越好!” 赵淳没有说话,挟起叶剪秋立刻飞向了高空…… 赵淳静静地蹲在树梢看着远处客栈的那扇窗户。 窗内的灯亮了一夜,有个人影不停地走来走去。 天亮了,窗户仍没有开。 天又暗了,灯却熬干了,再没有点亮。 赵淳没有动。 我是坏人么?只有孩子才会分好坏,成年人只分利弊。 这个人,是唯一不是兽形的异能者,不管用几座城来换,也是值得的。 三天时间……也该死心了。 赵淳终于起身,飞向了窗口。 赵淳进去后,只看到一个瘦小的人站在黑影里对他发出似哭似笑的声音:“我也想成亲呢!我做梦都想和他结婚。真没想到这么快他就娶亲了,连个反应的时间都没有……我根本做不到,做不到和他一起面对什么困难,他走了就是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怎么办呢?当初不知天高地厚的发誓言好像做不到了……老天会罚的吧?他好像没有做错什么,就罚我自己好了……” 赵淳走向前,将叶剪秋搂在怀里。短短三天,怀里的人瘦可见骨。 他轻轻抚慰对方后背。 叶剪秋趴在温暖的怀抱,轻声道:“赵鸣岐,你知道么?爱上一个人,一眼就够了,我以为我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他。” “明白。” “赵鸣岐,这个世界并不是为我准备好的,即使我拼尽全力,也不会有个理所当然的未来。” “会有的。” “花什么时候开,什么时候结果,都是自己因,自己的果,对么?” “对。” “我拼命全力去爱一个人,只是想有个两情相悦而已,为什么我的感情就像一本仓促的书,还没来得及翻,就没有了?” “我想和他真正能在一起,哪怕下一秒就死呢?” “天上的鸟,树上的花,地上的沙,都知道我爱他……可是这三个字,还没来得及出口,就没有机会了……” 赵淳沉默。 他怀里的人不哭不闹,安静的可怜。 赵淳打起响指,点亮了指尖的火苗。 叶剪秋抬起袖子挡了挡刺目的光亮,当他把袖子放下时,赵淳吃了一惊。 叶剪秋如同变了一个人,脸色黯然瘦削,几根雪白的发丝格外显眼。 心伤极处,痛到骨髓,伤痛无法言喻。 赵淳轻叹。眼前这个人的爱,没有洞察人心的套路和手段,干净的如同青阳的大雾,无声无息的悄悄袭来,静静温柔的凝视,或浓烈成一团,或让人如坠梦中心乱神迷,最终,还是散了吧,散了吧…… 赵淳熄灭火,将他抱起放到床上。 “睡一觉吧。” “我是不是做了什么不可原谅的坏事?” “没有。” “世界上真有鬼么?” “睡吧。” ——一定有些什么,是我不能了解的。 不然,草木都会循序生长,候鸟总能飞回故乡。 一定有些什么,是我所无能为力的。 不然,日与夜交替的那样快,所有的时刻,都已错过,忧伤蚀我胸怀。 一定有些什么,在叶落之后,是我所必须放弃的…… 叶剪秋缓缓闭上了眼睛。 ☆、一百零三 想念一个人,已经成了机械化的公式。 没有任何特殊仪式,也无须刻意经营,随时随地都会涌现一个人的名字,一个形像,一个声音,心痛里掺杂幸福的感觉。 期待着相聚,真的相聚了又觉得不如期待。 渴望享受,然而苦苦准备的享受终于真的来了时候,却发现自己期待的早已面目全非…… 美妙的音乐声渐渐响起,是一曲简洁明快的《波莱罗舞曲》。 由于弹奏者指法娴熟有功底,将韵味悠长的古筝和热情的西洋音乐巧妙的结合在一起,乐声不急不徐,不慌不忙,节奏自始至终平缓相同,直到最后有略强些的变化。 由于演奏者的节奏把握的刚刚好,使得音乐富有生气,明朗,安静,随着轻快的音乐,让人的脚尖不由得想跟着曲声翩翩起舞。 仿佛置身于一家西班牙的小酒吧,人们三三两两在喝酒聊天。这时一位妖艳的女郎开始跳起了轻盈的舞蹈。渐渐的,她越跳越有激情,并吸引了不少客人,他们也逐渐加入了她的舞蹈,人们开始纵情狂欢,彻夜难眠…… “罗宾汉,罗宾汉,我是妮基塔,快点醒来,醒来……” 是谁在喊?是谁在叫他罗宾汉?对了,他曾经对赵鸣岐说过这个名字,可为什么是个女子的声音? 音乐声仍在耳边演奏,人们的跳舞越来越激烈,那位西班牙女郎在众多围观者仰慕的目光中,更加热切的展现自己,她扭着腰身,一手拉起火红的裙摆,露出雪白的大腿,她越跳越激情,像是要将自己化为火焰,要将这里火热浓烈的气氛点燃…… “罗宾汉,不要睡了,快点醒来!妮基塔带你去逛街……” 逛街?一个女孩子要带自己逛街?呵呵,是不是想让我拎包啊? 女人的声音终于有点急躁:“怎么不管用啊,都叫了他好几天了!这叫魂儿的方法不管用。” 音乐声渐渐收尾,缓缓停止。 酒吧终于打烊了,客人们慢慢散去,那位火辣的女郎也化身为蓝水缎旗袍的淑女,素眉净眼的走入月色中长长的小巷,仿佛散尽了十里洋场的繁华,经典与风情,就这样消失在时代尘埃中…… “已经喂了药。” “你别总是一幅冷酷无情的样子好不好?人命关天!老是中药汤一碗一碗的喂,病人早晚要死掉这古老的中草药上,许大夫就是个巫医!” “妮基塔,你会有办法。” “我没有!” “想救他,得用你的大地之血。” “已经没有了,一瓶给了你,一瓶给了班布。” “抠门。” “你嫌少么?这世界仅此两瓶!” “比指甲盖还小的两瓶。” “……” 叶剪秋虚弱的如同躺在云雾里,迷迷糊糊中听到一对男女在争论。 妮基塔是谁?女的好像不同意自己喝药,男的却好像无能为力……他难道真的回家了么? 叶剪秋努力睁开肿涨的眼皮,模糊的视线里却只看到一个火红的影子。 女子的声音又响了起来:“赵淳,许大夫怎么说的?” “肺气上逆,心血运行不畅,忧伤过度。” “不是说千年人参能救命么?我去偷来!” “你要去哪里?” “皇宫!” 女子的声音随着脚步声渐渐远去。 肯定是梦吧?时空怎么会如此错乱……叶剪秋又模模糊糊睡去。 感觉到脸上温热如羽毛般的轻抚,叶剪秋慢慢的再次醒来。 “朝歌?” 看到了多日不见的朝歌出现在面前,叶剪秋内心有股见到亲人般激动。他想起身,却无力的挣扎两下,终被朝歌轻轻按下。 “别动,好好休息。” “朝歌,你还好么?” “我很好。” 看到叶剪秋削瘦的面容和嘶哑的声音,朝歌心里五味杂陈,不由得紧紧拉住对方枯干黑瘦的手。 真没想到,他竟然受到这么大的打击,相貌仿佛又回到了当初在集市时初遇的模样,一幅弱不禁风的样子,好像比当时的境况还要凄惨几分。 朝歌喉咙发堵,泪凝于睫。 赵淳急派鹞鹰传信,说叶剪秋病中昏睡多天,药石罔效,让他速来。 他本护送司徒瑾家眷的车马走到了泔州,不顾大哥审视的目光,他毫不犹豫地告假,马不停蹄的跑了三天三夜终来到这里…… 叶剪秋躺在床上,静静地看着朝歌。 朝歌好像更漂亮了,肌肤如雪,双颊潋艳,凤眼生威,如同雪中傲然绽放的梅花。只是他眉头紧锁,嘴唇微抿,神情严肃。他赶来的有些急切,额角青丝散乱,脸颊上带有些红晕,鼻尖有细微的汗水,身上还残留着一股寒风之气。 朝歌换新装了,头戴黑纱帽,身着青绿色锦绣服,腰系鸾带悬玉牌,一手握着长刀,仪态端正地坐在床边的椅子上。 虽然风尘仆仆,但仍稳坐如钟。 真好,真有青春的朝气,蓬勃鲜活的如同一朵向阳花。 心中忽然有种吾家有儿初长成的感觉……朝歌又长大了一岁,长身玉立,相貌俊美的他若是走在街上,一路上定会收获许多少女芳心和频频秋波。 “朝歌,大人呢?” “带着家眷已经回青阳了。” “那你还回青阳么?” “回去,只是有些收尾的活得干完才能走,到时候我和你一起回去。” 第28节 恋耽美 正文 第29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29节 “好的。” 两个人没有说话,只是默默无言的看着对方。 朝歌再一次伸出手,抚向那瘦削的脸颊。 世间怎会有如此温柔的双眸,温柔的让人想掉泪…… “为什么心事总是这么重?” 叶剪秋挑起嘴角笑了笑:“你是知道我那怪脾气的,你不在我身边,没有人拔刀吓唬我喝鸡汤……” 看到对方眼睛有了一些灵动,朝歌笑了,少年的笑脸灿烂如三月春风:“等我们回到农场,我还给你做饭吃。” “嗯,朝歌很会炖大骨头呢!炖的可香了,我最爱吸骨髓,谁和我抢我跟谁急。” “都是你的,全都是你的。” 朝歌起身,轻轻的在叶剪秋脸上吻了一下,在他耳边道:“好好活着,等我来娶你。” “好啊!到时候你来当新娘。” “等洞房的时候,先打过我再说。” 朝歌轻轻捏了一把对方干瘦的脸颊后,站起身大声道:“你要说话算话,若是赖账,罚喝一盆马尿!” “已经欠了一盆了,饺子还没给你包呢!” 叶剪秋笑的很开心。 “走了,有急事,事情办妥再来找你!” 朝歌笑着转过身,大步离开时仍唠叨道:“两盆马尿记帐上,到时候你若不喝就强灌!” “好!” 朝歌大笑着走出门,等他一出门口,神色变得立刻变得凝重,他翻身上马,大力抽了一下马鞭,绝尘而去。 叶剪秋看着朝歌离去后,软软的躺在床上,静静地道:“赵鸣岐,我是不是快死了?” 如果他不是将死之人,为何朝歌如此急切的赶来,又强展笑颜的和他开玩笑?笑的时候连眼睛是红的? “你不会的。” “我睡了多少天?” “一个月零十天。” “我现在是回光返照么?” “……不是。” 叶剪秋笑了笑,一个月零十天啊,他这辈子在异世的第一个春节就这么睡过去了。连闹元宵赏花灯也没赶上……他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又捏了捏。好干,好瘦。 他好像又变成叶大小了,自己真的快要脱离这个躯壳了么…… 站在隔纱帘后面的赵淳静静的看着对方不时的捏自己的脸,看自己的手,心里暗道,这个人,足足昏迷了一个多月,其间一直用千年玄参吊命,但脸色灰白仍呈将死之色,七窍丝丝渗血,似已大限将至……这个人的灵魂不想留在这里,他想要离开。 纱帘在空中一动,有个女子小声道:“他醒了?” “是的。” “看来你的办法还真管用。” “没错,因为你服用过大地之血,所以你的血对他来说如同灵丹妙药。” 赵淳情急之下,拉起女子手腕毫不犹豫地用利爪割破,最终,还是将人强留了下来…… “虽然他现在已经在慢慢恢复健康,可是他为什么看起来不像我们故乡的人?我们家乡的人个个丰神俊郎,从没有长得这么丑的,一看就是严重的营养不良。” “你也怀疑他?” “是的,除了他说了一个罗宾汉的名字很熟悉外,没有看出他哪一点像我们故乡的人。” “你可曾听说过灵魂入窍?” “画皮的传说么?” “有些相似。” “真可怕,尽管你说他心地不错,但我还是要观察他一段时间。” “随你。” …………………………………… 朝歌走进晶逸轩,真奔二楼。 奈措见到如同火山快要喷发般的朝歌后,吓得战战兢兢,一直紧紧跟随在朝歌身后。 只见朝歌熟门熟路地进了一个包厢,按动墙壁上的一幅堆锦画中宝蓝色凤尾,一阵咯吱咯吱的门响后,墙壁后打开了一个隐秘的暗室。 朝歌径直进到暗室坐下,奈措转身将厚厚的门启动开关,严丝合缝的闭上大门。 朝歌坐在黑暗中,看不清脸色。奈措只好弯腰俯首走向前欲要行跪拜大礼,结果被人抬腿猛踹一个窝心脚,狠狠地将他踢倒在地。 “奈措,你都背着我干了什么?” “阿路王子,我……” 奈措捂着胸口想挣扎着起身,结果又被朝歌一脚踩在地上不得翻身:“别叫我王子,再叫割了你的舌头!” 奈措只好伏跪在地,颤声道:“班布国王担忧王……朝歌大人在临月城的安危,让小的时刻将您的情况事无巨细的汇报给他。” “好一个事无巨细,你都给他说了什么?” “每日出巡或是查案等事……” 朝歌抄起身上的长刀,啪啪啪一口气打了奈措十几个耳光,刀鞘上凹凸不平的纹路和镶嵌的宝石将奈措的脸打个稀巴烂。 等朝歌终于停手后,满脸是血的奈措凑向前虔诚的吻着朝歌的脚,恭敬地道:“奈措知道错了,是因为朝歌大人有次醉酒后,小的将您脱口而出叶公子的名字汇报给了国王殿下。” 朝歌冷笑:“你可真是个好奴才!你可知班布他做了什么?” “小的知道,国王他将绵州府换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是乔焕民将军的女儿,从小和司徒瑾青梅竹马,一起习字练武,若不是乔将军出了事,他们二人早就结为夫妇。正因为如此,班布国王才向齐王赵淳提出换人,若是他们成了亲,那叶公子就极有可能是朝歌大人的人了……” 原来如此,怪不得大哥匆匆娶了御史庞濙的女儿庞歆婷,原来是重新换了个身份的乔玉英! “你们可真会为我考虑啊!可是你们差点让他人命丧黄泉!” 眼看朝歌的脚又要踢过来,奈措急切抱住快要到脸上的靴子解释:“朝歌大人,您千万不要怪班布国王,他是一片好心,亲人的爱比黄金还要珍贵啊!班布国王是您唯一的兄长,他一直对您这流落在外的王子很挂心,您从未回过螭国,更是对国王一再的邀请置之不理,班布国王很伤心,在每年您的生辰他都会在王宫花园给您摆酒庆生……” “够了!当初我母亲怀有身孕的时候,为什么没有人去救我们母子?而是被人生生的推到王陵墓中等死?” “那只是上辈人的纠葛呀朝歌大人!这根本不关班布国王的事!当年班布国王还很幼小,不懂世事。而王宫里那些人却都排斥您的母妃是青鸾人,所以老国王一去世,就有人做了手脚!” “那根本不是理由!我只是朝歌,不是什么王子,更不是什么阿路!”朝歌厌恶地将脚抽开。 奈措痛心疾首地道:“我无比尊贵的王子,您比那雪山还要威严,比雄鹰还要勇敢!就算您要割了我的舌头,小的也要说真心话!那青鸾为何一直压制我们大螭国,就是因为他们的皇储身有异能!而您是唯一一个生下来就带龙尾的王子,也是我们大螭国的未来和希望!我们所有螭国的勇士都会为您俯首称臣,誓死追随!班布国王也说过,只要我们伟大的螭国能够和青鸾并驾齐驱,他愿意将王位宝座双手奉上!” “我不会同意!我无法忘记自己幼年时生活在暗无天地的墓陵之中,更无法原谅自己的母亲竟然变成了一只黑鹰!” 奈措终于痛哭流涕,捶胸顿足的哀嚎:“阿路王子,我最最尊敬的王子殿下!虽然您向往白鸽一样的自由,但您是真正的螭国天神啊!如果不是机缘巧合,您和王妃也不会遇到如此变化,虽然是螭国王室做法有失,但是我们螭国人民并没有错啊,他们一直爱戴亲善美丽的娜鲁王妃,直到现在,螭国境内还有专门为娜鲁王妃建立的宗庙……” “算了,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用?” 奈措低头啜泣,我的阿路王子啊,为什么你像大漠里的孤狼一样,不愿回到自己的家乡? 我们美丽的螭国啊,江河源头蕴含冰川的深情,林海婉转有鸟儿的歌唱。海螺声声传云霄,柏枝芳香飘万里,古老大海的浪花在山岗上翻腾,苍天的云朵在雪顶上飘荡…… 作者有话要说:  正牌攻出现了,就是买男主的人。 ☆、一百零四 在云雾缭绕的大山深处,有一座被青藤爬满的石头房。 房子很简陋,整体只用大块的石头堆砌而成。 但粗放的建筑方式不妨碍它的古朴与优雅。包着铁皮的橡木大门,斑驳的琉璃窗,吱吱作响的旧楼梯,铺着香干草的仆人房,带石刻花纹的壁炉,三枝四头银烛台,地下酒窑里的橡木桶……尖尖的房顶上方还有几只咕咕叫的野鸽子。 这个房子的每个角落和细节都蕴含着中世纪古堡的雏形。 植物自由地在这里蔓延生长,上百年之久的野葡萄,原始参天的紫杉,爬满石墙咄咄逼人旺盛的鲜花,杂草丛中的野花顽强而又喧闹的盛开。 大树需要时光的沉淀,花草需要温润的气候,所以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使得满园青草依依,野花摇曳。 这里气候湿润,空气清新,远离尘世喧嚣,是一个疗养的绝佳之地。 这所房子,是在临月城经商的海外番客花重金建造的,闲暇时带着妻儿来这里度假。 妮基塔说这里像她的家,赵淳就用十倍的价格买下来送给了她。 妮基塔,至始至终叶剪秋都没有看到过她的真面目,她总是隐形的状态出现,但毫无疑问,她就是传说中的神偷。 虽然妮基塔种种迹象都表明,她和自己有着很深的缘分,但是叶剪秋却没有太大的反应。 如果妮基塔早些出现,他也许会震惊,会欣喜,会狂叫……可惜,他现在的心如同被穿凿了千万个破洞,死水难起微澜。 叶剪秋穿着厚厚的睡袍坐在软椅上,脚穿羊皮拖鞋,欣赏远处的云雾如玉带般缠绕的青翠山峦,呼吸着山间湿润清新的空气,听着乌鸦“呱呱”的叫声在深谷里的回荡……闭上眼睛可以深切地感受一个字——静。 这里安静的可以放空自己的灵魂。 身上忽然一暖,有人打断了他的冥想,给他披上了一条柔软的羊毛毯。 “风大。” 赵淳拍了拍对方的肩膀,径直走向一棵老皮虬枝的松树下,翻身侧躺在铺着厚熊皮的石塌上,黑袍下摆垂了一地,红发散了满肩,红与黑的赵淳正慢慢摆弄石桌上的一幅棋子。 赵淳不喜欢坐,一有机会就侧卧在那里,不是下棋,就是撑着脸微寐,好像他永远休息不够。 等落下一颗黑子后,赵淳开口:“现在已经快四月份了,不想回去么?” “不想。” 四月份,正是小麦开始扬花的季节。农场里的小麦也许正在静静扬花授粉,即使没有自己,它们也能长的很好。 赵淳又道:“这里并没有山洞住的舒服。” 叶剪秋笑了笑:“可是我现在想度假了。” “也好。” “这里是什么地方?” “我经曾的封地。” 叶剪秋的身体仍然很羸弱,每天早上他不是从梦中自然醒来,而是被身上裂骨般的疼痛惊醒,甚至在寂静的夜晚,他都能听到自己身上的骨骼由于痛疼而发出的轻微噼啪声。 他没有照镜子也知道,自己比初来这个世界时还要糟糕。 ——他的异能消失了,心更空了。 空中飘来香甜的味道,朝歌不知道在厨房鼓捣什么,闻起来好像有红枣。 几个月来,朝歌和赵淳,寸步不离的陪着他。 人在低谷时容易脆弱走极端,所以真正关心他的人才不离不弃。 姑姑曾经在病重的时候,非常担忧的说过一句话:“小秋,若是如果有那么一天,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去爱护你、关心你、倾听你、鼓励你,你该怎么办呢?” 姑姑在担心自己去世后,留下他一个人无法承受。 还好,每次遇到困境时,他都不是一个人,这让他一个外来户很感恩。 叶剪秋叹了口气道:“赵鸣岐,你带我去临月城是算好时间的吧?” 赵淳抬起金色的眼眸,静静地点了点头。 “我现在已经没有了异能,你的行为已经没有了意义。” 赵淳转过脸,耐心的和自己对弈: “算上这次,我也算是救了你两回,你该如何谢我?” “你说,只要我能做到。” “以身相许吧。” 叶剪秋看着用心下棋的赵淳无奈,他不相信对方会爱他。 “能说说原因吗?” 赵淳终于停了下手里的棋子,抬手轻轻的抹了一把脸,细细的红色羽毛就这样捋下一把,露出内里粉红的皮肤,裸露脆弱的皮肤上斑斑血点。 “赵鸣岐,你生病了!” 叶剪秋吃惊。 “命不久矣。” 赵淳又摸了一把满头的红发,结果一大把鲜红的发丝就这样轻易地抓在他的手心。随手一丢,如血般的头发就被风吹走…… 叶剪秋心酸,一个没有羽毛的凤凰,会有多么凄惨。 “我能帮你什么吗?” 若是以前,叶剪秋觉得自己还有点用,可是现在,却有心无力。 “能帮。” “怎么帮?若是我能做到,一定还你这个人情!” “陪我。” 叶剪秋无语。 赵淳好像比自己还要孤独,那双金眸里好像禁锢了烈烈红尘。 但是他到底想要什么呢?难道是临终关怀?病体缠身相貌丑陋的他好像什么也给不了对方,能给的,也许只有这个了。 赵淳的金色视线又射了过来,郑重地道:“你心已死,我身将亡,我们两个绝世的丑家伙正好一对,我们一起度过最后的时光可好?” 叶剪秋看着对面那静静倚在石榻的上赵淳,现在他们不就是互相陪伴么?和平常也没有什么区别,相反,赵淳照顾他的时候好像更多…… 这是一个明媚春天的早晨,山风清幽,花香四溢,蜜蜂蝴蝶翩翩飞舞,连阳光的温度也刚刚好。 “我并不会爱上你。” “没关系。” “只是陪伴而已。” “当然。” “那我答应。” “很好。” 事情又按计划前进了一步,赵淳放了心,继续下棋。 妮基塔也用自己的血给赵淳治疗过,可是他却对这种并不是纯净的大地之血非常排斥,如中同了剧毒般往下掉落羽毛,他的精力就像泄了口河流,正在慢慢的流干耗尽。 而叶剪秋不同,他虽然每天都在承受着蜕变前的煎熬,但将来他的异能会更强大,强大的连他自己也不会知道会发生什么。 赵淳的生命尽头不管何时终止,他都想要强大的异能者为青鸾的君主继续臣服效力,但是叶剪秋和妮基塔都有一个共同之处——不畏皇权。他们向往自由,做事唯心,唯一能让他们主动效忠的办法只有一个——感情。 他们虽有傲骨,却没有远大的抱负,他们虽有异能,却毫不在乎,和当年那四位开国先祖相比,简直怒其不争,看那叶剪秋现在半死的状态就明白了。 赵淳的黑子将白棋包围。 叶剪秋看着远处的群山叠翠苦笑,他对赵淳并不了解。 更不知道为什么赵淳和朝歌,还有许大夫,妮基塔他们为什么这么熟悉,但是他也不想去想明白,太复杂了,这个世界太复杂了!但这些人都不是坏人,这就够了。 ——有些人的心思太过深沉,他们总是和你绕圈子,不知不觉地让你随着他的步伐前进,直到水到渠成时,你才会发现原来是温水煮青蛙。 朝歌从石头房子里大步走了出来,小心翼翼地给他端过来一碗热粥。 “趁热喝,我加了红枣给你补血。” “嗯,早闻出来了。” “比狗的鼻子还灵!” 朝歌弹了叶剪秋一个脑瓜崩,笑着蹲在了他旁边的草地上,要亲眼看着他喝下去。 朝歌又换上了农场的牛仔制服,里面是大红格子的衬衣,外面是工装牛仔裤,脚上却穿着黑色缎面皂靴。青春靓丽的朝歌如同绿色庄园中出来的帅气牛仔,大红色的衫衣衬托他的脸庞似雪里红梅般鲜艳,但是被簪子挽起来的头发却不匹配。 看他不中不洋,不古不今的装扮让叶剪秋觉得好笑:“朝歌呀,你若是将头发换个发型会更酷。” “什么发型?” “别这么用簪子挽,用发带束成一条高高的马尾……” 叶剪秋脸色渐渐暗淡下来,最后那几个字被山风吹散在空中。 司徒瑾在马背上冲他爽朗大笑,高高束起来的长发如乌丝般在空中飞扬,随着红马的颠动,他的长刀闪闪发亮,黑色铠甲发出动听的“嚓嚓”声…… 世界上有很多事,无论如何美丽,如何忧伤,却只能够珍藏,只能够怀想,而不可再重来一次。 ——我不哭,亦不悔。 朝歌叹了口气,拉住毛毯下冰冷的手:“趁热喝吧。” “好的。” 叶剪秋深深地吸口气抬起头,将眼角的湿润收回去,看着天空中那道亮丽的彩虹发呆…… 彩虹? 叶剪秋双眼紧盯着天空那道亮丽的划痕,那条彩虹速度很快,如同一条绵缎般被渐渐拉长,前端细长且色彩鲜明,彩尾处被风吹散晕开,在湛蓝的天幕中如同最华美的七彩亮绸…… 那道亮光离自己越来越近,越来越刺眼,只听到一声“砰”的声音,一道白色的亮光在眼前炸开,等烟雾散缓缓散去,一个浑身发着莹光的人影出现在面前。 被带着淡淡龙涎香的山风吹乱了头发的叶剪秋揉了揉眼睛。 只见被白色耀眼的光芒包裹的这个人俊美的如嫡似仙,美丽的雌雄莫辨,他脸色雪白如冰瓷,长而微卷的睫毛下,那双黑亮狭长的眼睛发出刺目精光,他红唇鲜艳似火,如同盛开的红莓,一头银色长发迎风自舞,千万条银丝伸向天空。 他额头发间系一条纹饰繁锁锦带,镶嵌颗颗水滴状闪闪发光的月亮石,身上穿着一件宽大的千层绣繁锁古老凤纹的白色长袍,层层轻纱被风吹的微微鼓起,宛如吹落人间的千年雪莲……他落下之时周身飞舞着雪白的莹色斑点,如寒冬纷纷扬扬的雪花,点点团团,绵绵柔柔,漫美无瑕…… 那漫天飞舞的莹光舞出了诗意的柔漫,似乎能听到它轻轻滑落的声音,却又在茫茫中领略到一丝宁静。 仙人之姿,如珠如玉,欲上琼瑶。 朝歌看见此人出现后,立刻脸色阴沉,暗暗地攥起了拳头,而叶剪秋则出神地欣赏这个难得一见的物种。 光芒四射的男子并没有理会任何人,只是步步生云般轻飘飘地走到赵淳面前坐下,随着一阵轻风,他雪白的千层褶纱顿时铺了满满一地,奢华的金凤银纹熠熠生辉。 自从那男子坐下后,白色飘渺的云雾和莹光始终没有散去,一直缭绕在这棵苍劲的松树周围。 赵淳仍侧卧不动,气定神闲地拿起一枚黑棋审视棋局,一黑一白的两人蒹葭倚玉树般坐在那颗虬枝老松下,如同两位仙人在银汉迢迢,仙云渺渺的南海圣境对弈。 传闻天上有仙山,曰瀛洲,曰蓬莱,传闻仙山为云海环绕,凡人仰望,只见云海,不见仙山,传闻仙人偶下凡,或斩妖除魔,或游戏人间…… ——如此精彩的画面,如此难得的意境,真是极佳的视觉享受。 两人无言对弈了几局后,赵淳开了口:“这样化身而来,不怕有损精元?” “怕什么,朕又无精可损,哪怕到最后咽气,朕也是世间最美之人。” “孤芳自赏。” “这不是你期待的么?朕多化几次凤身,就死的更快了,所有人的记忆里,朕永远绝代风华。” “总是如此任性,别忘了,你背后还有赵家江山。” “不是还有你和皇姐么?” “罢了,这次又干掉几个?” 赵淳换了话题。 “四位窃国柄政的当朝首辅及其党羽。” “这些阁臣,其所蓄当一国二十年岁入。” “二亿三千万两。” “蛀虫。” “老鼠折腾的再欢,也是给猫留着。” “下一步?” “削藩。” “兵力?” “再征。” “人选?” “待考。” 赵淳暗笑,虽然想法极对,但八字没有一撇就想削藩,胆子够大。丽景门的成立,已经打草惊蛇,诸王候对方定会伺机反扑,或以清君侧等名义造反。 虽然丽景门是赵灏手中的王牌,但发号施令者却是朝中宦臣,孝元帝赵灏只在背后安然做一个“昏君”暗地操纵指挥,表面上仍在求仙问道,寻求长生。 这样可攻可守,可进可退,倒是一处好局。只是当做挡箭牌的宦官势力越来越大,得罪的人越来越多,早晚得杀一批宦臣以慰诸臣不满。 “不知主德如此,何以尚能延此天下而不遽失,诚不可解也。” “赵淳,你嫉妒?” 赵灏一笑,眼波流转,媚色无边。白发空垂三千丈,一笑人间万物。 “赵灏,你太唯我独尊。” 叶剪秋手里的碗都快被自己震掉了,我的亲姑姑呀!这就是传说中那凶神恶煞,神力超群的弑血杀人狂魔赵灏么? ——叶剪秋悲哀,让赵淳讲故事,简直侮辱人的智商,他还以为赵灏是个玩物丧志的抠脚大汉呢! 两人仍在不紧不慢的下棋,嘴里说个不停。 “宦臣尾大不掉,当心。” “对食者更爱财,若无外来者参与,无妨。” “新势与保守两派对峙不易扳倒。” “只是百姓遭罪罢了。” “官心紊乱,民心则变。” “弱者走,强者留。” 赵灏一意孤行。 赵淳叹气:“防螭国。” “我们有螭国那如天神般尊贵无比,黄金般耀眼绝伦的质子,怕甚。” 赵灏淡淡地撇了一眼朝歌,眼神中充满了不屑——假神仙! 朝歌则眼神凶狠的盯着他,似乎欲将对方生吃活剥——毁我鹰头山,定会诛之! 两个人的视线如同火星碰地球,在空中发出嚓嚓的火花。 赵淳敲敲手中的棋子道:“内阁和六部,无相却有实权。” 赵灏收回目光,正色道:“抬宦臣,依附皇权,制衡军臣。” “宦臣当择日杀之。” “时机未到。” 赵灏还是舍不得他养虎为患的同类。 “边境有人私下征兵买马,欲占地为王。” “兵力不足,听说连大脚婆子也役了,训狗玩呢!” 那一黑一白两个人若无其事的缓缓移动棋盘,指点江山。 “西部草原满真蛮族应以大宁、东胜、开平等卫所形成九边军镇重点,可以针对其防御体。” “没错,若是撤回,定会暴露空虚。” “东海罗湾口流寇攻击河流上游,联合海盗,封锁海面、掠夺船只。他们擅长战舰居中,海盗船四散策应的防御阵形。” “可顺风采取两路突击,黑虎掏心。主力直奔外敌舰队,辅助部队对付海盗船,后用火海战术攻之。” “……” 两人配合默契地谈论着天下大局,偶尔争论,偶尔附和,势均力敌,并驾齐驱。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 ☆、一百零五 青阳镇,巡检司。 晋伯看着帐本有些忧心忡忡。 自从开始招募兵马后,帐面上的银子越来越紧张。新兵的装备,军舍还有粮食等都是一个大问题。本来是大宗资金来源的农场,进帐缩水严重。 晋伯看着窗外已经开始结成紫色串串花苞的紫藤萝长叹,叶剪秋不见了,足足消失了四个多月。 曹五早就坐不住了,每天来署衙打听情况,当得知对方还在临月城没有回来时,他狐疑的看了看司徒瑾就走了。 司徒瑾从国都临月城回来后,虽然身份成了丽景门检事,但仍兼青阳巡检吏一职,负责青阳一带的除异查私,上面的意思就是,你只在青阳诛杀异能者和本来的巡检职能就好,其它的不必过多负责。 司徒瑾曾经在临月城的手下,凤离,玄九等人,也被朝廷派到了青阳,其实目的就是监视。 司徒瑾心里也很清楚,青阳山高皇帝远,如果给了本来就有兵权的司徒瑾查抄官员的大权,那他很快就会做大做强,而且他现在是直接指挥诛杀异能者的官员,所以上面最担心他会将异能者组织起来,甚至势头会直超吕延玉,有了逐鹿实力的他,就会成为朝廷最想除掉的对像。 由于朝廷的约束,这样权力就小很多,异能者千里无一,而贪官比比皆是,吓得快要死的曹达听说司徒瑾是以丽景门检事的身份重新归来后,亲自到巡检司送上了一张五千两的银票。 可是还没等曹达刚刚缓过神,又被吓了一跳。 曹达万万没想到,司徒瑾又有了另一个身份,那就是巡边御吏庞濙的女婿……曹达被煎熬的坐卧不安。 原因就是,他曾经通过吕延玉交给庞大人一封举报司徒瑾的信件,内容无非是满纸荒唐的举报其贪污军饷,败仗不报,无仗领功等等。 由于司徒瑾对曹达并不愿过多结交,更不可能为他俯首称臣,所以曹达拉拢不成,就想从别的方面扳倒他。 曹达的想法很简单,扳倒了司徒瑾后,青阳的边防军就可以换成自己人,那样,曹家军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占领青阳一带,有了实力的曹家军,才算真正的有了把利刀,可以砍向自己想砍的地方。 现在的庞濙已经人已经在青阳查案,曹达厚着脸皮亲自陪同,杨小迷贴身护卫,到了晚上还请到听月楼喝酒,当然,曹老娘这个关键人物少不了,正在啃这块让曹达心神不宁的硬骨头。 此时,一阵腾腾的脚步声传来,一身黑色战袍的司徒瑾面色不虞大步来到桌前,端起茶碗咕咚咕咚喝了几口又放下,沉着脸看向窗外。 这段时间,由于叶剪秋的原因,司徒瑾仍憋着一触即发的怒意。 “晋伯,海大牛呢?” “去农场踢球去了。” 司徒瑾气道:“目无军纪!现在新兵训练最紧张的时候,怎么摞挑子就跑!” 晋伯无奈:“今天轮到海大牛的休沐日,新兵训练是花原和罗正当值。” 司徒瑾嘴角抽了抽没有说话,现在他的部下没事就爱往农场跑,农场的大草场上设立了足球场,蓝球场,他的军士们和农场的囚犯玩的热火朝天,经常分成两队来对抗比赛,甚至私下里军士们都在学着用厚皮子和藤条捆球。 “晋伯,螭国那边不对劲。” “怎么?” “以前他们总是派些流寇来作案骚扰,现在却成了正规军队。” 晋伯觉得奇怪:“你是如何看出来的?我带队巡山时并没有发现不妥。” “虽然他们衣着看起来像是蛮族边民,但是一招一式都是经过正统训练,尤其是他们打完就跑,似乎更在意自己的人马,而不在意抢劫的物资,很明显,他们和我们现在做的事一样。” “也在训练新兵?” “没错,不同的是,我们在校场训练,而他们却开始了实战。” 晋伯吸了口冷气:“那乌雷不是带着人马和你交手了么,怎么还有一批?” “那只是障眼法,为了不引起我们的注意,乌雷的战术和原来相比没有什么变化,仍是老一套。但是妆扮边民后的散兵游勇显然多了很多,而且打法更多变。” 乌雷没想到自己精心装扮的新兵,却如同一群青瓜蛋子,还没刚上阵交手,就被司徒瑾这个老兵油子一眼看出来了。 晋伯脸色严肃地道:“还得抓紧招兵买马,我们的人手不够。” 司徒瑾摇头:“远远不够,想要保住边境青阳,需万人左右,而且武器也要装备到每一个人。” “我们巡检司只怕消化不了,得找吕大人帮忙。” “已经上报了,吕大人的想法如何我们无法左右,而我们只能尽力,走一步说一步。” “曹达若是个明白人,此时是该拿出银子的时候了,若是螭国真的攻打过来,等长刀架在他脖子上,只怕有再多的银子,也没有命花。” “呵,螭国人可是会屠城的!这个口子一开,曹达就完了!但是曹达并不糊涂,他知道我们比他更为心急,他在等待我们上门。” “钧之,要不要和曹达合作?如果你下令,我现在就上门去谈。” 司徒瑾冷笑:“他向庞大人写信对我种种污蔑,你说,我能找他合作么?若是以前,还或许罢了,为了大事忍一忍就可。可是现在,我即使带队抄他的家抢银子,也不屑与这种人为伍。” “钧之,那我们现在的银子筹的如何?” “我四处筹银子的事被家里知道了,玉英悄悄折卖了自己的陪嫁,将八千两的银票给了我。” 说完,司徒瑾用手撑住了发痛的额头。 由于成亲时很仓促,并没有正式的纳彩,纳吉,请期等礼章,更没有大笔的聘礼送与娘家,就这样将新娘委屈的匆匆娶进了门。到如今,玉英又将自己的陪嫁私产毫不犹豫的拿出来,让他心中有愧! 乔玉英,本是司徒瑾从小在一起的伙伴。 因为她从小就女扮男装,在恩师乔将军的训导之下,用男孩子身份和其它官学的男子一起练武,甚至经常和他对招。 他用黝卢刀,玉英用蟠龙棍,用棍者一个眼花缭乱的散花盖顶,用刀者一个威风喝喝的乌龙摆尾,两个人经常能打到月上中天。 直到乔玉英及笄之年的成年礼时,他才惊讶地发现,对方原来是个女子。 自从跟随齐王的乔将军被处决后,家里的男丁被杀,女眷被变卖或流放,他打听了很久,终于有人指着一个已经成为妇人装束的女子告诉他,那是已成为平民之妻的玉英。 看着她抱着孩子远去,司徒瑾放了心,回到了青阳。 直到她们重新相遇时才知道,原来玉英并没有嫁人,而是被齐王秘密的保护在了开福观。而那位妇人,只是齐王安排一个长相和她相似,用她的身份生活的替身。 没想到,他在临月城任职的短短时间内,齐王就刻意安排他们重逢,并让玉英认庞大人为父,不仅给她重新换了个身份,还送了大笔的陪嫁,为他做了这个大媒。 齐王虽然看起来被孝元帝所不容,但此一时彼一时,归根结底还是家务事,齐王的所作所为,连丽景门的人都能查到,那孝元帝心里会更明白。 所以在这点上,司徒瑾倒是很清楚的,说不定他们兄弟二人在某处还会把酒言欢,或是谈崩了,再派丽景门去杀之都有可能,自古以来帝王的心思都不好猜。 但是,司徒瑾还是感激齐王的,毕竟他娶了恩师的女儿,有责任和义务照顾好她一辈子。 想到这个,他狠狠的拍了一下桌案。 “叶剪秋!” 如果叶剪秋在,定不会窘迫到让玉英卖嫁妆的地步! “钧之,莫要发火,毕竟当初你……” 司徒瑾打断了晋伯的话,终于忍不住发了脾气:“晋伯,你说,他为什么到了临月城却不去直接找我?为什么!” 分别时如此动情缠绵,为何千里迢迢来到临月却狠心的连面都不见! 第29节 恋耽美 正文 第30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30节 “你成亲了。” 司徒瑾气得冷笑:“我成亲了?我成亲了?难道我不该成亲么?他早就知道我会成亲,为什么又拿此事赌气?即使赌气,也该差不多了吧,这么长时间不回来,真是给他脸了!” 晋伯无奈的道:“你未提前告之,他一下子接受不了。” “告诉他?我来得及吗?我所有的事情都是匆忙办完的,成亲第二天,我还抄一个首铺大臣的家!现在还有其余党在四处追杀我,为什么他不能体谅一下我的难处?” 晋伯叹了口气道:“钧之,你其实放个鹞鹰传信也很容易。” “鹞鹰是玉英驯养的,她虽然会同意,但心里定会有些怨言,我怎么可以让一个当时还未过门的妻子总为我做这些事?” 晋伯无语望天。 其实越是看起来没有脾气的人,骨子里越是倔将。有些人的情感无论再重要,也终究敌不过自己骨子里的骄傲。 如果司徒瑾是一个感情细腻的男人,或许他会小心地调和好后宅关系,可惜他不是。 司徒瑾怒道:“他的倔将幼稚的可笑,却将我的大事置之脑后!分不清主次事非!他要有本事一辈子不要回来,若是回来,我定打断他的腿不可!” 说完,司徒瑾又恨恨的砸了一下桌子:“还有朝歌!” 提起朝歌,司徒瑾简直痛心疾首:“果不出所料,朝歌十岁时就跟着我。没想到跟了我这么多年,竟然还没有忘主,可真是忠心耿耿,可真是忠心耿耿啊!呵呵!” 晋伯也一声叹息,朝歌的离去,也让他痛心,但是也在情理之中。 朝歌本就是由齐王送来的人,他从哪里来?父母是何人?齐王并没有交待,只是说他是一个少年英雄。 如此高的赞誉从齐王嘴里说出来真是罕见,少年英不英雄不知道,但他们亲眼见证朝歌那不同于常人的身手,朝歌若动起怒来,天地都为之变色。 曾经有一次,朝歌不如为何酒后发了疯,独自在校场骑马挥刀,随着呼喝声狂风四起,烟尘滚滚中夹杂雷鸣,天色阴沉了很久。 后来有人说,那天是朝歌母亲的忌日。 朝歌的离去比叶剪秋的消失更让司徒瑾愤怒,他在朝歌身上倾注了无数的心血和信任,没想到,他竟和齐王联手与螭国暗中来往。齐王与螭国来往或许是为了自保,但朝歌竟然也瞒着一直信任他的大哥! 若不是玻璃作坊的事情露出了端倪,他还真猜不到朝歌有了二心! 还有一件事令司徒瑾对朝歌很生气,虽然他在情感上有些迟钝,可是也有所发觉,当他们在一起用饭时,朝歌总是偷偷看向叶剪秋,看一眼又迅速将眼光挪开! 司徒瑾想到这里,气火又在胸中沸腾,那朝歌现在就和叶剪秋在一起! 自从朝歌在回程的途中匆匆离去,司徒瑾就觉得眼皮一直在跳,心里的预感非常糟糕,情急之下,只好请玉英派出鹞鹰找叶剪秋的踪迹,可是飞回来的鹞鹰却音信皆无。玉英告诉他,她的驭鹰术是齐王所授,所以她的鹰还没有飞到地方就被齐王的飞雪拦截回去了。 想到这里,司徒瑾恨恨地砸了一下桌子,叶剪秋,你给我老实守着夫德,若是回来见你非完壁,定杀不饶! 想到这里,脸色几乎快要扭曲的司徒瑾大步走了出去,很快,新兵训练场上又开始了阵阵惨叫。 晋伯站起身走到窗口,看到远处的司徒瑾正在大声喝斥,抬手就将一个新兵来了个狠狠的过肩摔。 ☆、一百零五章 这是一个美丽的小镇,名叫沧穹,面积只有荚县的十分之一。 虽然是个并不富庶的袖珍小镇,但民风淳朴,百姓好客。 走在这个被群山环抱,鲜花遍地的小镇上,街头巷尾不时会穿过一条蜿蜒的雾气,如同一阵湿风从人群中吹过,人们的头脸和衣服都会沾上雾水。 当太阳从大朵的白云中露出头时,灿烂的阳光将玲珑小镇照耀的明亮而又五彩斑斓,当雾气袭来时,太阳又收回光芒,天空立刻变得如同傍晚黄昏。 被阳光捉弄的小镇忽明忽暗,有种奇幻的色彩。 走在忽高忽低顺着山势而建的台阶小道上,随处可见角落里的青苔和野花,石阶外还有哗哗的溪水潺潺流过。 悠闲的梅花鹿随时邂逅,一群群扑来的野鸽子和你相约,水中优雅觅食的仙鹤总是给人惊喜。 人与动物在大自然中和谐相处,如同外桃源。 街道两侧挂满了琳琅满目的手工艺品或风味小吃,有些货品就这样随意地堆的放在路边,卖主只在路边放了一个装钱的小盆。当你中意了,丢下一些银子拿走就是,无须对自己出的价格不安。 当你无意中瞟了一眼正在忙碌的老板时,对方会给你一个真诚的微笑,并招呼你来尝尝自家的点心。 当你看到一家店铺门口挂着一串串奇异的果实,正弯下腰不停的欣赏时,店家会走悄悄出来揪下一个送给你,没等你说声谢谢,店家却又坐回屋里继续看书…… 若是你看到精致的货品,想要找卖家付钱时,你会发现,卖家正在另一条街道上和别的老板下棋。而且卖家还会因为你打扰了他的休闲时光而一脸的不高兴,让你即使花了钱也会心生愧疚。 叶剪秋感叹,美丽的世界在他眼前又打开一扇大门,他的视野和心胸又开阔了很多。一味沉溺在自己哀伤的人,自私而又惭愧。 ——生活很美好,没有理由不笑。 他们一行人在街上游逛,特殊的装扮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 赵淳一袭及地的黑袍,长纱遮面,黑衣翻卷如狂风落叶,行走似幽灵之王。 叶剪秋穿浑身是洞的乞丐牛仔裤,连帽休闲装,背着双肩包,不仅戴上帽子,还戴了口罩。走在古风古韵的小镇上,一股浓浓的异域风情。 只有朝歌还算正常,鲜艳大红衬衣,背带工装裤,黑色厚底皂靴,一头黑亮的长发很听话的高高的束了起来。 青春活力的朝歌就像西游记里被一群妖怪护送的御弟唐僧,行走之处,男男女女都用热切的眼光看着他。虽然他冷面如玉,目不斜视,但不妨碍人们对他的偏爱。不管他买什么东西,都有人围着他,男女老少都大大方方的打量这个俊美的少年。 朝歌被众人围堵得直皱眉头,很快就落在赵淳和叶剪秋身后。 一阵微风吹过,身边不时有花瓣如雪般落下,叶剪秋伸出手接过一片茶花瓣,不禁感叹:“这里远离红尘烦扰,很适合让赵灏来转一转。” 小镇民风淳朴,孩子们单纯的头顶好像都能开出鲜花,和这样的百姓相处,立刻觉得欢乐和幸福。 赵淳叹气:“他的心魔无处可医。” “听说他在宫内修道观念佛经,戾气会收敛很多。” “那些和尚或道士,都是净了身的,加上宫内的太监,足有几万人,堪比御林军。” 叶剪秋咂舌:“这么多人,是心甘情愿净身的么?” “自愿者如过江之鲫,总有人不愿意放过接近圣颜的机会。” “和修道之人相处这么久,那赵灏现在的脾气是不是好多了?” 那天他如仙人一般下棋聊天,除了有些高冷外,并没有看出来什么可怕之处。 “嗯,好多了,再没有动不动将人扔到凶兽笼里撕咬。” 叶剪秋摇摇头,娇艳美丽的花大多都有毒,还是敬而远之。 “因为他心魔难消,所以性格古怪,最信任身边一位老宦臣,杜子藤。” “肚子疼?” 叶剪秋笑:“这个名字倒是过目难忘。” “没错,由于宫内成立了司礼监,所以他权势滔天。” 此时,从身边经过的那一群张着翅膀呱呱叫的大白天鹅,叶剪秋有些兴奋地道:“其实宦臣的事要解决掉也很简单,我来给你们支几招吧!” 这个世界如此美妙,还是和平最好! “哦,你有何高见?” 赵淳停下了脚步。 叶剪秋从身边流过的小溪边洗了洗手后站起来,清了清嗓子矜持地道:“高见谈不上,只是前人的经验罢了。其实肚子疼的得势,归根结底还是赵灏懒政造成的。” “没错。” “大臣们和太监都是皇帝的左右手,两个轮子的车被砍掉任何一个都阻碍前行。” “如何协调?” “成立专职管理宫廷事务的机构——内务府!领导由你们赵家贵族担任。清退一些太监,有句俗话说,够不够,三千六,这是太监数量的极限。还有,要严禁宦官在宫内传言政事,太监要是把外界的闲话传到内廷,要被正法。杜绝太监跟外廷的联系,将太监的执事范围圈禁在宫廷内。然后再设立两个机构,南书房和军机处,选内阁中谨密者入值缮写,为处理紧急军务之用,职责是担任皇帝的秘书,帮皇帝在军国大事上出谋划策、提供咨询、撰写文书,也并没有前朝宰相的行政权。这些机构都驯服于皇权之下,皇帝也就没必要任用宦官去压制文官了。” 赵淳点头:“有道理。” 清代电视剧看多了,还是有点用的。想起那些净身的太监,裤裆就凉嗖嗖的。 看着赵淳又要说什么,叶剪秋打了个响指:“换话题!” 装逼结束!再多的东西他可就挖不出来了,农业上的东西还成,什么父本母本,什么自交授粉杂交等等,哈! 当两人走到一处半山坡上时,赵淳停下了脚步,看着远处好像在等什么。 叶剪秋也停了下来,但是他只看到一片被雾气笼罩的山峦。 “来了!”赵淳说完就架起了胳膊静静等待。 只见天空飞来一只雪白的鹞鹰,它在空中盘旋了几圈后,长啸一声落到了赵淳的肩膀上。 赵淳展开手心的米粒,鹞鹰低头啄食。 “飞雪,辛苦了。” 看到这只送信的鹞鹰,叶剪秋默默地走远,去看石壁上快要长疯了的苔藓。 赵淳展开窄窄的信纸,上面四个娟秀的小字:定不辱命。 赵淳嘴角浅笑,伸开胳膊将飞雪放走。 “玩去吧!” 前几日,他给乔玉英送了信,只写了三个字:卖身契。 看着雪白的小点消失在空中,赵淳负手迎风而立,无言的看着远处如画江山。 朝歌走到上前道:“赵淳,你在骗他。” “叶剪秋并没有你想的那笨,他也许已经猜到我在要什么。” “你身为皇族贵胄,用这种手段让人不耻。” 如此直言不敬,让赵淳有些皱眉:“朝歌,若你在我之位,眼看螭国局势不稳,你会如何?” 朝歌摇摇头:“我不是你,而且我也不会让你得逞的。” “朝歌,若是他知道你的真实身份,一样会很失望。” “你错了,我对他没有利益和交换的目的,他会理解。” “受了情伤的人,心会变硬。” “他的心会变得坚强,但并不冷硬。” “他喜欢这里。” “这里并不是他最喜欢的地方。他喜欢田野,一望无际的田野。” “朝歌,你别忘了我养了你十年。” “没错,你是养了我十年,不过你还喂了我锁心丸。” “记得就好。” 赵淳拍了拍朝歌的肩膀离开,只留下一脸悲愤的朝歌看着那黑影远去。 为什么有些人的背影如此沧桑,好像跃过了最美好的时光直接步入了老年。为何有些人脸上总是有洞悉一切的表情,如同内心有一个不为人知的世界。 赵淳对于他,亦父亦兄,亦敌亦友。 黑暗的墓穴中,一声嘹亮的婴儿的啼哭声响起,婴儿不仅浑身带着鲜血,而且下半身只有蓝色鳞甲覆盖的长尾,他身边躺着浑身是血奄奄一息的母亲。 有人抱起了婴儿,正是少年时的赵淳。 一身华服的皇子赵淳正在静静的审视这个婴儿,正当他目露杀机时,母亲用尽最后一口气求饶:“他有一半青鸾血统,不要杀他,留下他为你所用。” 婴儿的眼睛天真纯洁,对第一眼看到的人有种本能的依赖,他啊啊的伸出白胖的小手拉着那绣满云纹的衣襟,正当他甜甜的笑时,嘴里被人塞进了一颗带着血味儿的锁心丸。 锁心丸,是一种古老的降术。 将受降者的生辰八字和多种稀有毒虫的卵相合,持咒做法而成。 强大的朝歌,原本并不畏惧锁心丸,但是他来到世间的第一口的食物就吃了下它,从而损伤了筋脉。 赵淳牵制着朝歌,只要他一死,朝歌也会身亡,这真是世间最两难的事。 朝歌转身按住身边的石头,深吸口气望着远方,任何事都会有转机,所有的秘底早晚都会揭开。 从来不现身的妮基塔,和那从鹰头山挖出来的黑石定有种特别的联系……司徒瑾,黑石在他那里。 ………………………………………… 赵淳仍闲庭信步带着叶剪秋逛街,用罕有的热情开始讲解这里的风土人情:“沧穹本是我原来的封地的一部分,现在已被皇家收回。这里的百姓几乎全是宗族世家,所谓皇权不下县,所以这里也是村民自治的地方。” “那你岂不是在这里没有什么皇族特权?” “没错,沧穹镇的百姓们都是有血缘关系的宗亲,我只是一个和他们井水不犯河水的王爷罢了。每天住在王爷府,没有宣召,一辈子不得入京。” “没想到王爷的名号听起来光鲜,竟然这么可怜。” “命也。” “这里没有衙门么?” “有,但百姓在自己宗祠处理案件。” “有传说中的浸猪笼么?” “也有。” “官府不管?” “民不告,官不究。” 听到耳边一阵热呼呼的气息,有一个女子悄声道:“罗宾汉,我告诉你一个秘密。” 叶剪秋叹气:“其实我不叫罗宾汉。” “可是我喜欢这样叫你。” “好吧,妮基塔,是什么秘密?” “这个世界的人,其实都不是人。” 叶剪秋身上一冷:“那他们是?” “全都是兽!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应有尽有。那些偶有异化的村民,其实不过是返祖现象。但是当初赵淳给你的讲的故事是真实的,因为那四个人得到了最纯正的大地之血,所以他们返祖时被强化了,如果不是这个原因,他们只是普通的蛇与鸟,根本不会强化到神兽的地步。” 原来如此,原来这里是一个兽人的世界!那如果他食用了大地之血后,会不会变成猴子呢?叶剪秋一哆嗦,最好是变成齐天大圣,否则他立马撞墙! “妮基塔,我想看看你长什么样子。” 根据在耳边的呼吸高度和身旁体温的感觉,叶剪秋大概推测,这个妮基塔身材很高大,至少在一米七八左右。这样的身高对一个女孩来讲,实在是太魁梧了些! 叶剪秋有些自卑,他希望女孩子不要比男孩子高,实在是太不礼貌!当然,自己这么瘦,他的腿肯定比妮基塔要细,好像也有些失礼…… 女孩子咯咯的笑起来,声音清脆甜美:“我很漂亮,比赵灏还美,所以我不能现身,否则天下大乱。” 赵淳在一旁淡淡地道了一句:“妮基塔很胖。” 叶剪秋吸冷气——真狠! “赵淳!” 随着一声尖叫,赵淳的红发在空中诡异的一飘,一络红发就样被揪了下来。 “赵淳你找死!早晚我会将你的烂毛全都拔光!” “已经被你祸害的差不多了。” 妮基塔显然被狠狠伤害了,当她准备摘赵淳的帽子时,赵淳像一阵风一样飘向了前面人堆里。 妮基塔骂骂咧咧的远去了,远处卖水果的摊子突然少了几颗拳头大的水果,卖家觉得自己有些眼花,不停的揉眼睛。 叶剪秋走向人群,原来那是一个掷飞镖的摊子,很多人围在那里观看,不时发出阵阵喝彩声。 远处圆形的厚木镖钯上被掷上的飞镖支支正中红心,引起人们热烈的鼓掌。掷飞镖的汉子很得意,手里抓着一大把明亮的刀,大声高叫:“诸位看官,谁敢来和我一试?若是全中红心,免费得足纹银一两,若是斗不过我,送我五百钱!” 人们笑闹着,互相推搡着希望出来一个挑战者。 这时,赵淳走上前,人们见状立刻自发的散开,本能的和他保持距离,赵淳身边形成一个大圆圈。 赵淳对叶剪秋道:“想玩吗?” “想玩,但我玩不好。” “你来配合我就是。” 说完,赵淳抓起一把飞镖,见有人挑战,众人的热情高涨,高声打哄怂恿,摊主见到有人挑战,兴奋地道:“客官,若是不中,可是得给五百钱,我这里的规矩是先押钱,后玩镖。” 赵淳抓出一个大银锭子放在桌上,道:“若是有一镖失败,全是你的。” 摊主大喜:“好汉自便!” 赵淳走向前,拉着叶剪秋走到一处店铺的木门板前,在他耳边道:“乖乖的别动。” 叶剪秋紧张:“赵鸣岐先生,你玩大的啊?” 看起来赵淳想玩人体飞镖,就他那黑纱遮面的模样,视线能看清楚吗? “生死挑战最为刺激,要玩么?” “要!” 叶剪秋咬牙,谁胆小就不是站着撒尿的爷们儿! 见叶剪秋紧绷着身体闭上了眼睛,赵淳坏笑的挑起嘴角:“来了哦!” 说时迟,那时快,一道闪光就飞了出去! 叶剪秋只听到耳边带着风声“噗”的一下,一把颤微微的飞镖就落在他的耳边。 刺激!还没等他刚睁开眼,只见眼前亮闪闪一片,如同暴雨梨花般的飞镖嗖嗖不停的向他射来! 围观者发出阵阵喝彩!听到热闹声,很多店家也不做生意了,纷纷走出店铺来观看。 叶剪秋大声道:“赵鸣岐,再来!” 很快,叶剪秋站立的门板上被扎了一圈亮闪闪的飞镖,正巧将他围在里面,尤其是脖子的地方,密密麻麻的扎着一圈刀子,吓得连他的头都不敢动一下。 摊主傻了眼,这下赔大了。玩人体飞镖要迅速快,刀身紧紧扎在人体周围,而且不能伤人,很少有人挑战这个…… 正当他无奈地准备赔钱的时候,朝歌突然出现了。 他对欲从刀阵中出来的叶剪秋大声道:“你呆在那里别动,我来挑战!” 摊主终于遇到了大救星,连忙道:“这位小哥儿,按规矩你只能将刀子贴进靶心,往外扎可不成,输了你就得给那位黑袍客官银子。” “没问题!” 摊主高兴地道:“好汉请便。” 银子有人替他出了,这刀扎的如此密集,这小哥一准儿输! 赵淳笑着摇摇头,让开了位置。 只见朝歌走向前,冲叶剪秋笑了笑,慢慢地将自己脖子上的红色长巾解了下来。 看着朝歌将长巾遮挡住双眼系到脑后,叶剪秋有点害怕了,喂!你们别都找我啊,有本事让妮基塔上啊,扎隐形人才是终极挑战哪! 叶剪秋倚在门板上扭来扭去:“朝歌,你行吗?” 朝歌道:“叶剪秋,你信我吗?” “信……” 牙齿都有些打战。 “开始了!” 话音未落,朝歌抓起一把飞刀抛出,只见眼花缭乱中,一排飞刀就样“唰唰”的飞了出去,等这把刀掷完,人群里暴发出阵阵喝彩! “天哪!竟然全中了!” “连头发丝儿都没斩断!” “这年轻人,太历害了!” 只见朝歌扎入的刀身全都紧贴在赵淳刚才射入的飞刀内侧,紧紧贴着中间腿已经发软的人。 朝歌又抓起了一把刀,开口道:“叶剪秋,你要笑,若是不笑,这刀就不长眼了!” “好……” 叶剪秋只好去掉了口罩,挤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朝歌这次的飞镖掷出的很慢,每一把都像在酝酿着什么。 每当一柄带着红缨的飞镖重重地扎入在叶剪秋身边时,他就浑身一颤,然后对朝歌咧嘴苦笑。 他现在被刀山剑海围绕,冷气森森的刀将他死死围住,由于刀太过密集,朝歌的下刀的地方越来越少。 朝歌又掷一把,“噗”的一声狠狠扎进叶剪秋的手边。 感觉到门板的震动和手边的寒意,叶剪秋安慰朝歌:“朝歌,别紧张,你行的!你看,我都笑了!” 叶剪秋故意哈哈大笑两声。 朝歌也笑了,众人痴迷,这位少年只露出半张脸还这么绝色! 朝歌慢慢地掷出一把刀,只听“噗”的一声,刀身刺入木板,赵淳和朝歌的刀的几乎扎在一个点上,紧贴对方的手。 “噗”的一声,又一把刀飞去,刀身入木三分,贴着叶剪秋的脸颊。 叶剪秋,你知道吗? 没有多少人想要拥有整个世界,它太大,太嘈杂!再宽大的手掌再深远的目光也覆盖不了,也穿不透!很多时候,我只要一个很小的角落。 当我从碧空如镜的大漠经过时,马蹄会踏过那刺儿草,沙枣花,芨芨草,荒漠兰……当我迎接那荒壁滩上掀起黄沙的热风时,风儿如同吟唱着最古老的歌谣。 我喜欢那悠扬的木铃声,不是因为它冷漠风傲,而是因为它像你一样平淡执着,心似水一样平静。 叶剪秋,你知道吗? 我喜欢骑马的时候驻足,贪婪的看那乡村的袅袅炊烟,鸡鸭的叫声和牧童晚归,喜欢看篱笆上那开着有苦味花朵和夜晚从窗户透出的灯光……因为,那是有人守候的家。 我知道,如果你在这里,定会在房前屋后布衣素衫的劳作,汗水一滴滴的掉入土壤,爱抚着那茁壮的果苗,那缕缕炊烟生起时,你也会在灶台边忙着做饭塞柴…… 从集市中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你是一个迷路的灵魂,而我也是一个漂泊在外的游子,我发现了你,你却没有看到我……叶剪秋,你千万不要太完美,就保持着丑样子就好,那我就可以更加接近你…… 朝歌一边慢慢掷着飞刀一边用螭国的语言唱起了歌,少年的歌声清扬而又动听。 ——天上的云朵哟,那是蟠龙的故乡。 飞舞的白鸽哟,想去珍珠般美丽的地方。 我的爱人在哪里哟,仍然在内心深处! 无论你对我多么冷漠哟,那把火仍为你点燃! 你就是我要定的那个人哟,你把我的心带去哪里,你又何时能回来? 我要送你一块蜜糖,因为你比它更甜美! 亲爱的人啊,等我骑马摘下鲜花,永远的陪在我身边吧! 初生的羊羔嘴巴稚嫩啊,却咬不动坚硬的牧草! 刚出壳的雄鹰想展翅啊,却遇到了狂风沙暴! 如果我为你死去,就让我在沙漠里安眠! 在我的坟头放上一把琵琶,好像风儿吹响那琴弦! 别为我难过…… 别为我哭泣…… 别为我难过…… 别为我哭泣…… 叶剪秋的眼角有些湿润,为什么这首歌的旋律如此轻快,却让人感到悲伤? 为什么这首歌的语言并没有听懂,却能让人潸然泪下? ☆、一百零七 叶婉珍脸色扭曲的狠狠咬着被角,拼命想压制自己内心的愤恨,但是眼泪还是从她眼角不争气的落下。 ——原来,她也有软弱的时候。 叶婉珍狠狠一砸薄薄的床板坐起身,看着从破旧的窗户纸透过的惨淡月光。此时,从远处不时传来狗叫声,婴儿啼哭声,甚至还有宿醉打骂婆娘的汉子叫骂声。 这里是霸州府,虽然是一个繁华的大州府,但是她却住在屋似烂窑的贫民区。 这里到处污水横流,苍蝇乱飞,更是小偷,赌棍,暗娼等杂七杂八,三教九流的混合地,经常看到有人醉熏熏的回家,也经常看到有人病死在类似于窝棚的破屋里。 “妈呀!”爷爷突然一声大叫,黑影中的叶婉珍扭过来她满脸泪痕的脸。 小小阴暗的房间隔着片布帘子,可以清晰的听见叶大山和牛氏的呼噜声,还有爷爷不停的叫:“妈呀!唉哟妈呀!” 他们好像又回到了西兔儿村那破旧的洞屋,窗户随着风声开开合合,灶火冰冷无烟,旧椅子破木板支起的简易床,黑乎乎的屋顶横梁上悬挂着一个大篮子,里面是怕虫吃鼠咬的珍贵粗面干粮,每人一天只能吃一个,她经常饿的夜里睡不着。 叶婉珍用力抹了一把脸上的湿痕。 叶大山梦呓中不停的哆嗦求饶:“官老爷,官老爷,手下留情啊……啊嘿嘿……” 他最后竟然在梦里号啕痛哭起来,牛氏好像也被惊醒了,不停地低声安慰:“他爹呀,别闹啦,累了一天,好好睡个觉都不成……” 叶婉珍却罕见的对父母轻蔑的撇了撇嘴,眼神里充满了淡漠。 当初,杨小迷突然来到农场将父亲抓走时,她就预感,那水云裳她呆不长了。 杨小迷表面上听从曹达,其实他和贞娘子都是鸣岐先生的人,既然杨小迷出了头,那就是鸣岐先生对她不满。 当她卷着包袱离开水云裳的大门时,并没有心慌意乱,而是很快的做出下一步的计划。 她将爷爷和叶栓从老家接了回来,然后带着一老一小在青阳租了一个小院子,她将一切安排好后,就开始了她第一次的诈骗生涯。 由于这个时代交通信息很不方便,很多和水云裳合作过的商铺还并不知道这位大弟子已被贞娘子驱逐。 于是,她就利用这个时间差好好为自己谋划。 叶婉珍仔细将自己扮装光鲜一番后,就雇用了一辆马车。 当她马不停蹄地来到绵州府最大的一家经营锦缎的商铺门前时,老板见到这个水云裳的小掌柜主动上门,不禁有些疑惑。虽然水云裳多是女子把持大小事务,但是轻易不出门,有什么需要,都是经过传信订货下单。 叶婉珍装作很着急的样子对老板说,水云裳突然接了个大单子,大客户是临月城的来的,指明要一个月内出货,而且客户就住在水云裳急等。 由于事情紧急,贞娘子派她先拉走一车货急用,回头让这家商铺再送两辆马车的货到水云裳一并结帐。 老板有些不放心,对方虽然有赊账的先例,但并没有派人主动上门的,而且这笔生意数额太大,他想和贞娘子联系一下再发货。 叶婉珍脸色一冷,开口道:“罢了,水云裳还轮不到看别人的脸色行事!事情紧急,那小女子就得罪了!”于是,她毫不犹豫的转身欲去对面一家同样经营锦缎的商铺。 这里所有的商铺都知道水云裳这个大名鼎鼎的绣庄,任何一家商铺都想和水云裳合作,如果得罪了负责进货大权的叶婉珍,以后的生意怕是不好做了。 眼看叶婉珍要走,老板慌了,毕竟是合作多年,出于对贞娘子的信任,绝对不能因为这件小事伤了和气,于是赔着笑脸将她拉了回来,立刻派小伙计装了一车货。 由于叶婉珍开口就要最紧俏最高档的丝绸,老板有些为难,只好求叶婉珍给贞娘子捎信,其它的货要等两天后才能到,等货调转过来再派人亲自送到水云裳。 叶婉珍佯装为难的答应了。 这也是她计划好的,自己要的冰晶雪纹丝绸是产量极少的品种,再大的商铺也一下子出不了货,所以商家只能拖几天,到时候,不管水云裳和商家如何翻了天,那她叶婉珍早就逃远了。 等她拉着满满一车的昂贵丝绸走出了这条街道后,立刻调转马头,拐向了相隔几条街的另一家绸庄。 这家绸庄的老板叶婉珍也是认识的,因为每天她在水云裳即使足不出户,也会有很多商家上门推销,细心的她将每一个商家都悄悄留下了地址。这些都是商户资源,总有一天会用上。 叶婉珍直接找到老板并说明自己的来意。 她说这些高档货水云裳不小心进的多了,当初发货的老板不愿退回,说是活钱会被占用,店里就会周围不开,让她等一段时间再来退货。由于这批货的确占银子数量太大,于是贞娘子派她来将这些货物来其它店铺换成银子,如果这次对方能够全部收回,可以打九折卖掉,那么水云裳下步会考虑同这家商铺的合作事宜。 这位老板很精明,只见一个小丫头虽然处事冷静,说话也大大方方,但是额头上不停的冒虚汗,眼睛总在悄悄打量他的表情。 ——毕竟是第一次作案,心理素质和经验不足,如果叶婉珍接连几次能诈骗成功,定会骗术炉火纯青。 老板奸笑,水云裳出内贼了。 但是好处送到手里,岂有不要之理? 他压价压的很低,叶婉珍立刻变脸,高声咋唬说以后水云裳与他再无合作的机会,然后拂袖而去。 那老板倚着门柱悠闲的看着她的背影喝茶,果然,叶婉珍快要走到马车时又回来了,她同意了对方的条件。 虽然这里经营的绸庄很多,也许有人会按她出的条件回收,但叶婉珍并没有时间和胆量一一去尝试。第一她不想张扬,她得快点离开这里,若是让发货的老板看到她就完了。第二,知道的人越多,马脚就会露的多,她的事情就会败露的越快。 收货的老板也吃准了她做贼心虚的心理,得了个大便宜。 当她银子拿到手后,立刻赶着马车连夜回到青阳府衙,她直接找到杨小迷,将银子放到桌上。 正在打牌的衙役见到一个俊俏的小姑娘突然出现在这里,立刻开始起哄说酸话,杨小迷君子风度十足,他站起身来拦下众人的咸猪手:“不要为难人家小姑娘,咱们是官差嘛,就要有官家威仪。” 其实叶婉珍恨不得扯烂杨小迷这些人等的嘴脸!但是她咬碎银牙忍下了。 正在和衙役们打牌喝酒的杨小迷眯着眼地拎了拎银子,挥一挥手,立刻有人去把她的父母给放了出来。 本来就是吓唬吓唬的事儿,三天后就能将人放出来,没想这丫头挂念父母,心急坐不住了。不过,还挺有种,竟弄出这么一大包银子。 当叶婉珍扶着吓得快要没命的叶大山和只会哭的牛氏出来时,正在打牌的杨小迷已经把那包银子快输光了。 叶婉珍心里五味杂陈,她抛开所有的面子和自尊,立刻跪在杨小迷面前,央求他再给一些银子好回家。 已经学会抽卷烟的杨小迷正巧赢了一把好牌,他这边刚把烟卷叼在嘴里,叶婉珍立刻端起烛台给他点上,杨小迷一开心,随手抓了一把银子哗啦一声就扔到了地上。 跪在地上的叶婉珍,觉得自己就像被人打发的一条狗! 但她没有时间整理自己内心的愤慨与耻辱,而是按计划带着父母回去后,立刻接上爷爷和叶栓,连夜带着一家人逃到了霸州府。 她租不起好房子,只好住在这个破旧四处漏风的地方,由于犯了案,户籍不敢拿出来见人,又没有官谍路引,这一家子就成了黑户。黑户做工的活并不好找,叶大山只好去粮店给人扛包,她和牛氏给人做些浆洗针线,而叶栓,直接送到了木器店做了学徒。 从另一方面来说,叶婉珍性格虽然偏执,但是她还是很坚强的,若是她的长处用到正路上,定会大发光彩。 ——性格决定命运。 叶婉珍每天辛苦的挣钱养家,可是发现家里已经完全不是她原来的家了。 叶大山死活也不愿再回到西兔儿村,他不仅没有脸面再回老家,而且现在叶婉珍还是县里通缉的要犯。若是他回去,定又会被抓进大牢审问闺女的下落,他就是死也不想再进牢里了。 叶大山和牛氏他们一家子就这么在霸州府住了下来,做些零工过贫苦的日子。 这种手停嘴就停的日子简直让叶大山苦不堪言。在老家时,虽然贫困,但是好歹还有口饭吃,挖野菜,打个兔子,掏鸟蛋,再加上几亩薄田和养的皮狙兽……怎么样都能填饱肚子。可是在陌生霸州府,每一粒粮食每一块炭石都得自己拿钱去买,盐巴更是贵的吓人,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尝到咸味了。 时间长了,叶大山和牛氏就开始怀念自己曾经赶着大马车,开商铺的辉煌。不时的谈论他们曾吃过什么好东西,穿过什么好衣裳,见过什么大人物…… 于是,叶大山和牛氏开始明里暗里埋怨叶婉珍瞎出主意。本来日子过的好好的,偏要去闹,结果可好,活的跟个阴沟里的老鼠似的!而且,本来听话的大妞和石头,也因为叶二妞的原因把关系给搞砸了。 那天去农场闹事时,叶婉珍要拉着大肚子的叶大妞一起去,结果被石头拦下了,他大声道:“不准去找大哥的麻烦,更不准拉俺媳妇儿去!” 叶大妞的公婆像护牛犊子似的紧紧护着身怀六甲的儿媳妇。 叶婉珍冷冷的道:“若是你们不去,从今天开始,就正式断亲!” 叶大妞伤心的大哭了起来,石头心疼妻子和未出世的孩子,他赤红着脸大吼:“断就断,谁再敢欺负俺媳妇俺和他拼命!就是亲娘老子也不成!” ——再老实的石头也有底线,谁碰他的妻儿就和谁拼命。 一听这话,牛氏上前就呼了石头一耳光,石头的爹娘大怒,原来他们的老实儿子在老丈人家竟受这种窝囊气! 石头爹娘冲了上去和叶大山一家子打成一团。 第30节 恋耽美 正文 第31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31节 在石头饭馆正吃饭的食客们纷纷上前拉架,当双方被拉开后,叶婉珍大声宣布道:“叶大妞你给我听着,你以后就是尹家的人,不再是我们叶家的闺女了,想逢年过节走娘家看爹娘,没门儿!!” 说完,叶婉珍拉着爹娘离开。 就这样,唯一一个还能走的路,也被她就这么生生断掉了。一提起大妞的事,叶大山和牛氏和哀声连连,现在大妞可是小老板娘了,石头在曹老五的教导下,也渐渐学会了理财,偶尔还学着往银庄里放债收钱,手头的银子越来越多。 因此,他们看向叶婉珍的眼神更加不满,好像她又将一块到嘴的肥肉给弄丢了。 如果你做了千件好事,但不小心做错一件,就会打入十八层地狱——这是叶婉珍最深切的体会。 叶婉珍终于听到了最疼爱她的父母深夜谈话。 叶大山说:“二妞想当大户人家的正妻是不可能了,人家要娶妻,定会查个门儿清,这有牢狱前科的爹娘,加上她自己犯的事儿,最多只能做个小妾或是通房。” 牛氏哀叹:“能当个大户人家的丫头就不错了,还小妾呢,悬!有二妞在,将来她弟栓子娶媳妇也不易!” 叶大山又道:“二妞现在粗活做的多,远没有以前水灵了,若是这么下去,成了一手黄茧的老姑婆,那谁还瞧的上啊!” 牛氏叽叽咕咕地道:“那就快找个好人家把她嫁掉!别等黄花菜凉了,再找个像石头那样的窝囊废!” 叶大山有些兴奋地道:“俺做工的那家大掌柜看上二妞了,对她相貌很是中意,已经给俺提过一次,想让她做第四房姨娘,俺看成!那掌柜家可是有三间大铺子,都是卖的米豆,最起码她嫁过去咱们也饿不着!二妞到哪里都能干,过不了几年,那铺子还不是二妞说了算?随便给咱们一家铺子,将来留着给栓子娶媳妇也够了!” “成哩!我看成哩!”牛氏笑了,日子终于有盼头了! 叶婉珍坐在她的小床上眼神冰冷的看着脏兮兮的布帘。 那家的粮店掌柜已经五十多岁了,又老又胖,老脸上稀疏的卷毛胡,走起路来晃动一身的肥膘,不仅爱财如命经常抠扣工钱,而且常常打骂扛包的工人和店里的伙计。 每次她去找叶大山,总能看到这个老头子抓着两只太极球在手里哗啦啦的转来转去,用色眯眯的眼神上下打量着她,叶婉珍想想都要吐! 叶婉珍立刻跳下床,冲到布帘后对叶大山表明态度,她死也不会同意! 叶大山和牛氏拉着她开始痛哭:“唉呀二妞呀,咱家就数你最懂事孝顺,大妞指望不上,你大哥又是个白眼狼,若连你也不管爹娘,咱全家就活不下去了呀!你爷爷都九十多了,大病小病不断,还得给他抓药,这些天他又病了,念叨着想吃牛肉哩!还有你弟弟在当小学徒,每天都挨打受气!俺可怜的栓娃子啊……” 叶大山抡起拳头猛砸着自己的脑袋哀叹:“是爹没本事,都怪爹没本事!害得儿女跟着也受苦,爹娘也没有办法啊……爹咋不想让你嫁个好人家呀,可是咱家现在穷成这样,哪有好婆家找上门呀!” 叶婉珍愣住了,他们当初卖叶大小时,是不是也同样上演了这一出戏? 待价而沽啊,待价而沽!农场那帮人说的没错,她正风光的时候,爹娘对她惟命是从,希望她嫁给富豪乡绅,但她现在贬值了,爹娘想把她“贱卖”了! 第二天,家里一切如常。 叶婉珍照常做工回家,她进门刚叫了一声娘,就看到牛氏坐在桌子边僵住了似的,低着头一动不动。 叶婉珍随口说了一句:“娘,我累,有饭么?” 牛氏只低低的唔了一声。 叶婉珍转过身立刻脸就沉了下来,她清楚的看到牛氏手里紧紧攥住一块桂花糕,由于突然见到闺女进门,牛氏吓得往嘴巴里直塞,她吃的又快又慌,有些发噎,连嘴都不敢张开。 桂花糕,家里哪来的钱买这个? 屋里很小,她很快就找到藏在床底下的用红布包着的一箱箱聘礼……牛氏发现事情败露,哭着去搂闺女解释,被叶婉珍狠狠推开! 牛氏一拨拉头发,披头散发的坐在地上捏着脚脖子大哭:“二妞呀,没法子呀,那掌柜的知道了你的事,他说若是你不依,定会将你送到大牢去呀!俺也没办法呀!” 叶大山也吓得跑了进来,紧张的对叶婉珍道:“二妞呀,就依了爹吧,你忍心看着爹连饭都吃不上吗?若不是应了这门亲事,咱这一家子又得进牢,俺给你跪下还不成吗?” 没有理会屋里的哭闹声,叶婉珍立刻冲出门外,抬头望天不停的冷笑,呵呵,叶婉珍哪叶婉珍,看你教的两个好徒弟! 脑子终于不笨了,还学会用计了!那掌柜怎么会得知自己是逃犯?还不是爹娘用最狠的一招来威胁她吗? 叶婉珍心里痛苦滋味简直用任何语言都无法形容。 她一个弱小女子,冒着入狱的危险救了自己的爹娘,却落得这么个下场! 她承认,自己是算计过很多人,但是唯独没有算计过爹娘! 这真的是曾经对她万千宠爱的双亲吗? 爹娘总是交待她要保护好自己的脸,不要干重活,总是将家里最好的东西给她吃,甚至对她俯首贴耳,言听计从……难道是在养一只金丝雀,想等着买主卖高价吗? 叶婉珍毫不怀疑,不管她将来过的好或坏,爹娘也会像对待叶剪秋那样轮番来压榨她! 呵呵,她总是认为爹娘性格即使有些毛病,但那终究是父母,是生她养她的父母!可是如今,她迷惘了…… 叶婉珍呆呆的坐在床板上,她终于体会到了和叶剪秋一样的愤怒和失望……看着窗外夜色中一只黑色的大鸟扑楞一声飞过树梢,那一闪而过的黑影远去后,她终于泪如雨下。 ☆、一百零八 寅时,青阳镇。 伸手不见五指的浓雾中,一团明亮的火焰在白色的浓雾中闪烁,如同跳动的火把般格外引人注目。 系了一件油布长围裙的石头走出门,伸个懒腰打个长长的呵欠,揉了揉眼睛走到垒在门口的大灶前。他拿起竖在门口的铁锹,弯腰铲了一些掺了湿泥土碳石放进火中,又拿起火铳子捅了捅碳泥团子,灶台内顿时火星四溅,随着火势渐渐旺涨,灶上的大陶罐很快沸滚了起来,一股浓浓的肉汤香味弥漫在雾气中。 石头将陶罐上密封的厚笼布紧了又紧,五哥说,不能漏气,漏气就跑味儿了。 此时,从屋内传来婴儿的哼哼声,石头笑了。他走到小屋内,掀起一层布帘,对坐在床上正在奶孩子的大妞道:“娃儿又闹啦?” 大妞抱着儿子幸福地笑道:“嗯哪,好像睡颠倒了,白天总是睡,到了晚上就睁着眼睛玩。” 石头凑上前,用手指点了点儿子胖乎乎脸蛋:“真能吃,吸的呱叽呱叽响。” “嗯哪,奶水足,养的像个小胖猪崽子似的。” 小两口看着怀里圆滚滚的小家伙乐,石头道:“真乖!真好看!眉毛粗像俺,脸蛋小像你,将来多生几个,最好再给俺再生个丫头。” “孩子太多怕是养不起。” “咋会养不起,锅里多舀几瓢水就是,孩子多了家里喜庆,一群孩子打打闹闹的多好!”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大妞鼻子一酸,眼泪哗哗的往下掉。 大妞心酸地道:“爹娘也不知道去哪里了,二妞又被官府贴了悬赏捉拿告示……真是,怎会这样……” 看大妞伤心,石头伸出大手抚着她的头顶安慰:“娘说你不能生气,若是生气就没有奶水喂孩子了,等今日收了摊,俺再去其它乡县找找。” “嗯哪。” “别担心,俺定会找到他们的。” “石头,辛苦你了。” “跟俺还瞎客气啥。好啦,不说了不高兴的事了,俺得出摊子,过一会儿就该有客人上门了,咱还得抓紧时间挣钱。这家铺子是五哥给咱买的,得把钱还给人家。咱们再好好干上一两年,这铺子的钱就还清了,到那时,就真正属于咱家的铺子了。” “是哩,白得个铺子连觉都睡不安稳。对了,大哥回来了吗?” “没呢,俺昨天去农场送羊肉包子,五哥说大哥还没来。” 大妞无奈:“大哥好像真的生那巡检史大人的气了,一走就没有回音。” “放心吧!” 石头一边将桌子和板凳往外搬,一边和大妞搭话:“哥不是那种不管不顾的人,早晚得来,到时候,只怕那巡检史大人会罚他。” 大妞紧张的撩开布帘,冲着正在门口摆小板凳石头道:“那他会怎么罚大哥?” “若是他转手要卖了大哥最好,这次就是砸锅卖铁也得把大哥重新买回来,不让他在什么司徒府受气,让他回家,回咱家!” “成!” 石头搬桌子的手停了下来,显得心事重重。 他不敢告诉大妞,前些日子食客在吃饭的时候,闲言碎语中他听到了一件非常震惊的消息。 那个司徒府的老娘,竟然将那个良辰公子抬成了男妾! 原因就是,那老夫人从临月城一路奔波了两个多月才来到青阳,老夫人身子骨不好,几乎病了一路,到了府中后,老夫人又在床上躺了十多天,病中的老夫人唤来媳妇乔氏,亲口嘱咐要将叶管事立成男妾,老夫人是怕自己万一有个好歹,这儿子的立妾的事就耽搁了。 老夫人虽然一番好心,可是府里没有叶管事咋办? 众人为难之际,良辰公子就出现了,他竟然大着胆子穿着青衣净衫,素面朝天的去拜见老夫人,并且说他就是叶管事。据说那良辰公子可是一身好戏骨,台上会演,台下更会演,那言行举止和模仿的叶管事无一不像。 但是众人却没有一个人敢点破,其中也包括司徒瑾。大家都担心老夫人万一知道实情,气极攻心之下过世可怎么办?哪有主子成了亲,下人敢吃醋捏酸的抛下主子一走了之的?可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说到这里,食客们议论纷纷,有人问道最后如何了? 好事者道,那老夫人看见良辰公子长相清秀可人,心中实在欢喜,拉着他手不停的夸奖是如何的清水出芙蓉,是如何的侍候主子尽心。不仅给了他自己最珍爱玉镯,还封了个大红包! 就这样,良辰公子就将戏一直演了下去,最后终于被写了契书。 众人唏嘘——真是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 想到这里,石头无奈的叹气,老天爷可真是会造化弄人! 此时,一阵马铃声在雾中响起,随着大马灯的光亮在雾中一闪一闪,马车就停在了自家店门口,石头不禁暗道,这么早就有客人上门了。 石家肉汤店量足味道好,在附近小有名气,每天隔壁卖豆腐花的商铺才卖半锅,他这边就早早收摊了。 生意越好,铺子就显小,屋里屋外坐不下客人,每天晚上收摊,光是桌子板凳就摞半屋子,他们小两口就住在铺子里。爹娘没有地方住,只好租了个小房子在外面,每天卯时就过来帮忙招呼客人。 石头看了看大锅,这肉汤还得煮一会儿,这会还不烂哩,客人只怕要等等了。 此时,从雾中低头走来一个人,个头矮小,衣着破烂,头上戴个大皮帽压的很低,好像个叫花子。 石头奇怪,这客人衣着如此窘迫,却能坐大马车? 还没等他招呼客人,客人就径直进了屋,石头连忙在他身后追了上来。 “客官,客官,咱坐外头吧,屋内有孩子哭闹,怕是影响胃口。” “大妞呢?” 石头愣住了,怎么会是二妞的声音? 坐在床上的大妞立刻掀起了布帘,惊声道:“是二妞?” “嗯。” 叶婉珍径直走到床前,一把摘掉了帽子,露出憔悴的面容。 她穿着叶大山的旧衣服,化成乞儿的样子连夜从霸州府跑了过来,从那不争气的爹娘嘴里她终于打听到,明天就是那恶掌柜上门“娶亲”日子。如果她不跑,就真的掉入火坑了。 石头跑到大妞身边,眼神警惕的盯着叶婉珍,生怕她又想要出什么妖蛾子。这个小姨子,心眼狠,话语毒,即使她不动手,光是说个气话就能让大妞伤心好几天! 叶婉珍怔怔的坐在床边,看着大妞怀里的孩子,伸手捏了捏他的脸:“是个儿子?” “嗯哪。” 二妞看起来脸色不善。大妞心里有些发怵,不由得抱着孩子往床里挪了挪。 叶婉珍心里不是滋味,自己争来争去一无所有,而这个大妞却慢慢的什么都有了,夫家疼,孩子可爱,又有了一家自己的店。 看叶婉珍沉默,大妞开了口:“二妞,咱爹娘和爷爷他们呢?你咋这会儿跑来啦,官府贴了告示要拿你。” “我知道。” “那你还……” “你别管。” 叶婉珍低头坐在床边。 她在霸州府给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教针线活,那家的老夫人对她说过,有个关系不错的贵夫人看上了她的针线活,想让她去那家人教习,而且出的工价银子不少,叶婉珍连忙打听,结果对方说那位夫人住青阳。 她一听立刻拒绝了。 后来那位老夫人又无意中提了一次,说是相中她针线活的是青阳镇巡检史大人的正妻乔氏,若是她想去做工,价格比这里高一倍。 叶婉珍立刻明白,这是个圈套。 叶婉珍苦笑,也许她的一举一动对方都了如指掌,而自己还觉得隐藏的神不知鬼不觉。太傻了,真是太傻了,在有些人面前,永远不能心存侥幸。 叶婉珍的心很累,她不想再针对什么人做什么事,但是叶剪秋是个例外。 因为,他和鸣岐先生在一起。 叶剪秋是她唯一能靠近鸣岐先生的机会,也是她甘愿飞蛾扑火的理由。 叶婉珍痛苦的闭上眼睛,无论自己将来如何下地狱,她都要试一试。叶剪秋,你尽管来恨我吧! ——这是叶婉珍第一次准备做坏事前,心里有了内疚。 想到这里,叶婉珍毫不犹豫地站起身道:“我要走了,你们去霸州接爹和娘吧,若是迟了,怕是连霸州的大牢他们也要坐上一坐了,罪名就是诈婚。” 看着叶婉珍要走,大妞慌忙抱着孩子要下床:“二妞,你要去哪?小心被抓!” 叶婉珍没有回头,她只说了一个霸州的地址后,就消失在了浓雾中。 马车渐渐远去,只留下石头和抱着孩子的大妞看着马灯在雾中消失。 ………………………… 青阳的傍晚,仍然是那么美,红色的云霞又遮了满天。 叶婉珍吸了口气,大步来到司徒府,她用力敲开了大门,对只开条缝的门房道:“这位大哥,劳烦你通报一下,小女子叶婉珍求见大太太。” 熟悉的马友道不见了,门房新换了位陌生的黑脸壮汉,他从门缝中露出一只眼睛冷冷的道:“太太也是你想见就见的?没有凭贴就滚一边去。” 叶婉珍拿出一条绣花手绢,对门房道:“大哥,这手绢交给太太,她会立刻见我,劳烦了。” 说完,叶婉珍将手绢还有十个大钱送到门房手中。 门房将钱放进钱袋,拿起手绢道:“你且等着。” “是。” “呯”的一声,新刷的朱漆大门又重重关上了。 叶婉珍老老实实的等,果然,一会大门又开了,门房换了个笑脸,将大门洞开:“姑娘,太太有请。” ——世态炎凉。 叶婉珍慢慢地随着引路的丫环来到后宅,一路上,她见到很多陌生冷漠的面孔,感觉到府中也多了几分严肃的气氛。 叶婉珍不禁回头看向叶剪秋曾经住的那间小屋,心里一阵抽搐。 她狠下心一咬牙,大步前行。 乔玉英拿着手里的白色丝绢手帕正细细端详,这女子绣工的确不错,针针细密,丝丝入扣,尤其是这朵剪秋箩花,细丝如羽,色彩纷呈,如同活了般生动。 “小女子叶婉珍见过太太。” 叶婉珍进门行礼。 乔玉英端坐在罗汉榻上,将手绢放下后道:“坐吧。” “是。” 曾嬷嬷搬过来一把椅子,叶婉珍道了谢,轻轻的坐了下来。 “叶婉珍,你身负重案,却主动上门见我,可有什么要紧事?” “是的,小女子有重要的事情要禀报太太。” “哦?是什么事让你如此急切?” “太太,请您务必将左右屏退。” 乔玉英皱眉,挥了挥手:“你们都下去。” “是。” 一屋子的丫环和婆子全都退了下去,曾嬷嬷将大门紧紧合上。 等屋内只剩下她们二人时,乔玉英开口道:“现在你可以说了。” 叶婉珍突然嘤嘤的哭了起来,乔玉英不耐烦:“有什么事就直说,哭哭啼啼成何体统?” “不是的,太太,小女子、小女子是为那死去的大哥而哭。” 说完,叶婉珍抬起袖子擦了擦通红的双眼。 “叶剪秋?他不是抛下对他一往情深的大人,到外面逍遥去了吗,莫不是出了什么意思外?” “不是的,不是的。” 叶婉珍哭着道:“太太呀,你不明白,我现在的大哥是鬼呀!” “大胆!” 乔玉英一拍桌子大声喝道:“莫要在我面前胡言乱语,若是你有一句假话,定扎烂你的嘴!” 叶婉珍扑嗵一下就跪在了地上,不住的磕头哭泣道:“太太,小女子句句属实,若是有一句假话,天打五雷轰!” “用不着发毒誓,若你敢骗我,我定会让你死无全尸!快说!” “是!我那大哥原名叫叶大小,生来体弱多病,为人木讷不爱说话,且长相丑陋。自打有一天,在病中昏迷多日大哥突然从梦中醒来,不仅能下地行走自如,且说话也言语清晰,但语句古怪,有些话我和爹娘都听不明白。本来爹已经准备好后事,见大哥恢复如常就欣喜万分,不顾其它。但没想到大哥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想让父母把他卖掉,而且擅自改名为叶剪秋。” “然后?” “然后,他就被卖到了贵府。自从他成了府中的下人后,不仅不喜与家人亲近,更是性格与往常大为不同,妹妹我来看过他几次,均冷淡相待。婉珍无意中发现,为何大哥总是能变幻出很多花草,而且花草大多很珍奇,有些珍奇品种在这个世间根本看不到。开始婉珍只是觉得大哥有福,可能在梦中得到神仙点化,成了花妖,可是后来,却发现完全不是这样。” “继续。” “是,大哥他如果是花妖,那也是我家有血缘之亲的大哥,无论如何,也不会排斥对父母的亲近。可是他却家人厌恶至极,而且他说话做事,都很奇怪。比如说,他写的字,字体格式也与平常书写习惯不同,还有,我问他手腕上的银链子是从何而来,他说是姑姑所赐,其实我家姑姑在大哥出生前就已经去世了。” “太太,你看,这是大哥写的字。”说完,叶婉珍递上一张纸。 乔玉英接过,只见上面好像用尖硬的笔尖蘸墨汁写的一首诗词: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 字体果然大为不同,书写不是竖列,而是横排。 乔玉英内心冷冷一笑,将纸条揣进怀里。 “那你的意思就是说,他是另外一个人?” “没错,我觉得他是借尸还魂!” 乔玉英阴沉着脸没有说话,叶婉珍则跪在地上一直发抖。 稍停片刻后,乔玉英开口:“那你来告诉我这些,到底意欲何为?” “回禀太太,那巡检史大人是个好人,一派光明磊落,一看就是至阳至刚之人,但是他却被大哥所吸引,甚至想娶进家门为妾,小女子越想越不安,只怕有鬼魂作祟,吸食男子阳精,从而祸害人间!想到此,就顾不得重重危险,冒死前来禀报!” “够了!” 乔玉英站起身,在屋里踱来踱去,叶婉珍低着头只看到一双红色金丝绣鞋和石榴裙长长的下摆。 “你且回去吧,念你一片善心,我自会对你有所安排。” “谢太太。” “下去吧。” “是。” 叶婉珍起身,行个礼后悄悄的退下了。 屋内安静的针落可闻,只有琉璃沙漏里的细沙无声缓缓下流。 “钧之,你可都听到了?” 此时,司徒瑾面无血色的从隔纱帘后慢慢的走了出来。 他艰难咽下苦涩的口水道:“这世间是有异能者,我并不觉得奇怪,但鬼魂之说,倒是第一次遇见……” “你认为,叶婉珍的话可信吗?” “玉英,我好像对你说过,他的确有个对他非常好的姑姑……” “钧之,我的乌云已经传信,他和朝歌明天就到青阳,是走是留,你要仔细斟酌。” 乔玉英站起身,轻轻抱着浑身冰凉的司徒瑾,悄声道:“钧之,他对你越好,也越是有所图。人鬼殊途,莫要再有执念。” 司徒瑾眼神空洞,心如刀割。 ☆、一百零九 冷风阵阵,寒星闪烁。 沉浸在夜色中的红星希望农场,数百亩辽阔的麦田在狂风的吹动下,如海浪般波涛滚滚,坚韧的麦苗在风中此起彼伏,发出巨大的沙沙的声。 温暖如春的圆形大帐内,炉膛内又燃起了熊熊碳火,炉子上搁了一把大铜壶,此时,壶内的热水已经煮开,汽笛发出刺耳的警报声。 叶剪秋起身来到尖叫的铜壶前,弯腰将炉子底下的风口塞住。铜壶立刻安静了来,只有白色的水蒸气往帐篷上方的通风口缓缓飘动。 他掂起热腾腾的铜壶,往桌上的茶杯倒满了热水后,又将手里这把价格昂贵的铜壶放了回去。 只见这把壶造型别致,圆肚长颈,两旁有耳,兽头衔环,肩上还有两个伏兽,即使是农场最新的产品,也像出土文物。 这种鸣笛水壶是农场新产品,水煮沸时气流通过簧片与壶盖的缝隙,发出报警声音,可以防干烧,一经推出,大受欢迎。只是纯手工制做,工艺复杂,价格不菲。而且技术科的工友简直有强迫症,非要在壶体上绘制古朴的花纹不可,力求农场产品的完美性。 叶剪秋坐回铺着厚厚柔软的兽皮圈椅,就像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 他舒服的拍了拍椅子两侧的扶手,满意的看了看周围,长长松了口气——终于回家了。 只见帐篷内的各种绿植仍然生长旺盛,桌面书架擦拭的一尘不染,书本归纳的有条有理,墙上的字画清幽雅致,标语规章挂列整齐……尤其是那幅还散发着墨香味的字:源洁则清流,身正则影直。字体鹤舞云飞,浑厚有力,一看就是静石先生的墨宝,而室内那纤尘不染的卫生,也肯定是李氏打扫的……有家的感觉真好! 看到桌上那碗还温热的鸡汤,叶剪秋笑。 他一进入农场,远远的就看到穿着农场制服的静石先生和李氏正在麦田里挖野菜,李氏看到他后,大喊一声就从麦田里跑了过来,而静石先生则斯斯文文的提着篮子跟在身后。 李氏跑到他面前后吃了一惊,二话没说直接连拖带拽的将他拉到帐篷里,不由分说将他按在床上,并下令不准动弹。 李氏立刻开始在厨房忙着煮鸡蛋,炖鸡汤,并嘱咐静石先生坐在床头看着他,老两口让他除了吃,就是睡,连床都不准下!叶剪秋简直哭笑不得,老两口好像侍候他在坐月子。 这不,好不容易等夜色深了,那轮番看守他的李氏和静石先生终于去睡了,他才悄悄从床上爬起来。 堆积的事情太多了,他得快些忙起来。 农场门前的商铺眼看就快要建好,他要抓紧时间筹备商户的事。最好是和曹五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和青阳的大商户们做些工作,让他们投入资金到农场开分店,再加上农场自己的铺子,商户就会多了起来,这样就能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大型批发零售市场。 市场如果形成规模,那么就会产生一条龙的效应,饭店,客栈,茶肆,车行,甚至镖行,银号,医馆或是修鞋铺子,就会应运而生,前景广阔。 见到自己连夜将工友们叫起来紧急开会,坐在一边的曹五并没有吓跑,只是傻乎乎的看着滔滔不绝的他发呆。 人们都说爱情始于颜值,陷入才华,忠于人品,那么他的第一张牌已经被毁掉了。第二张牌嘛,好像也没有了特殊的光芒,至于第三牌,没有了前两张牌打底,只有用来歌颂了…… ——爱情虽然很美妙,但只是生活的一部分。 他没功夫想太多,自己异能没有了,得考虑用其它办法种田赚钱。 现在是四月下旬,温差仍然很大,早晚寒冷,中午能感觉到夏天的炎热,有些工友甚至迫不及待的开始跳水坑游泳了,这种气候其实对于小麦的生长很不利。 若是气温超过三十度,小麦的扬花期就会影响花粉的活跃性,受粉率低,成品粮产量就会大大减产。如果天气严重干旱和高温,则会造成小麦灌浆期缩短,再加上出现干热风,则会使小麦灌浆受到影响,容易早熟。 让他万幸的是,目前这批麦子还是在他有异能的情况下种植的,目前还不怕自然条件的限制。 等这批小麦收获后,他不准备当粮食出售了,而是当成种子来卖,不仅价格高,而且农场也能自给自足。这个世界的小麦产量非常低,植株也非常矮,仍是原始没有进化的品种。自己的良品种子一经推出,定会强大小麦的基因。 还有桑麻,这个世界的丝绸比现代社会的丝绸要轻薄很多,看看马王堆出土的那件素纱襌衣就知道了,那件衣服“薄如蝉翼”、“轻若烟雾”,现世的蚕宝宝比几千年前的蚕宝宝进化的要肥胖许多,吐出来的丝明显要粗、重,所以仿造那件素纱襌衣时,文物专家费了很大的功夫来限制蚕宝宝的基因。 所以说,目前自己农场里的用异能种植的其它物种,都可以留些种子或是枝苗来出售。 其实最令他头疼的还是农田即将会出现的病害。 他发现百姓们种的麦田里已经有了全蚀病的特征,这可是病菌重大危害。俗话说“一犁一耙,越翻越大”。就是说这些深藏在土里的细菌会随着深翻扩散,最后会造成麦田逐年开始减产或是绝收。 在这个没有农药的世界,叶剪秋唯一能想到的解决办法只有两个,第一,轮作换种其它蔬菜类,比如白菜或萝卜,但小麦和玉米这两种重头农作物却不能冒然下种了。第二则是,只能将田地荒上三年,等病菌自己在三年内消除后,才能种麦子玉米。 但第二条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 那当地的百姓们是怎么应对这些问题的呢?看来他得抓紧时间找当地的老农好好学习一下了。 现在已经不能再依赖异能,他要将自己放在一个普通人的位置,好好学习农业技术。 会议结束后,众人纷纷散去,但他仍然没有休息。 烛光下的他,正聚精会神的翻看古代农业书籍,不时地趴在桌上冥思苦想,皱眉叹气,拿着自制的鹅毛笔沾上点墨水写写画画。那些晦涩的繁体字一竖一竖的让人头疼,而且又不是通俗易懂的白化文,每一个字,每一段话都要推敲半天…… 什么“五木者,五毅之先;欲知五毅,但视五木。择其木盛者,来年多种之,万不失一也……”什么“顺天时,量地利,则用力少而成功多。任情返道,劳而无获……”,什么“五耕五褥,必审其尽;其深殖之度,阴土必得,大草不生;又无螟娘……”,我的神哪,谁来帮帮他! 叶剪秋长叹一声丢下看不懂的古书,揉了揉发疼的额角,疲惫的点燃了根香烟,当他懒懒靠在椅背上时,却突然坐直了身。 “大人?” 夜幕中,司徒瑾正伫立在门口。 只见司徒瑾穿了一身黑色的夜行衣,脚穿黑色长筒战靴,身后背了一把用黑布包裹的长剑,脖子上的遮面巾已经褪到了下巴处,冷酷劲装的他面色沉峻,双眸凌厉,如同穿行在夜色中的黑豹。 突然看到司徒瑾的出现,叶剪秋的心还是狠狠地抽了一下,不可否认,这个浑身散发着强烈男性荷尔蒙的司徒瑾,仍翻动了他心底最深的那一页。 叶剪秋摇摇头,时间,他还需要时间。 ——如果叶剪秋知道司徒瑾身后背的是一把桃木剑,怀里揣着一叠黑狗血朱砂符咒的话,估计心理治疗时间立刻就结束了。 司徒瑾没有说话,只是慢慢的走到桌前椅子上坐下,静静的看着对面的人,蜷起手指有节奏的轻轻敲打着桌面。 司徒瑾的内心很复杂,他已经在门外观察了很久。 叶剪秋穿了一件雪白色的棉布睡袍,腰带系了一条同色的束带,脚上是一双羊毛拖鞋,睡袍好像宽大了些……显然,这个人又变模样了。 他面色同初进府时差不多,皮肤暗黄,脸颊消瘦,身体单薄,发间星星斑白,好像老了十岁……只有那双清澈的眼睛,仍和以前一样幽黑。 司徒瑾看着他坐在桌前熟练的弹着烟灰,熟练的将茶水根倒入花盆,熟练的用鹅毛笔写字……种种迹象表明,的确像异世的游魂。 而叶剪秋只是默默的看着面前这个熟悉的陌生人,脑海里只有一个词——恍如隔世。 曾经在自己最困难、最无助、最痛苦的时候都无数次在幻想,如果他在就好了……如果他在就好了……可是当自己独自熬过了这些时刻后,那个人终于出现了,他却发现,自己并不需要了。 “你为何有了白发?” 司徒瑾不想怀疑,但他忍不住还是要怀疑,难道真如叶婉珍所说,他必须要吸食阳气精血才会改变模样? 叶剪秋笑了笑:“没什么,只是生了场病。” “没有去医馆找大夫诊治吗?” “没有,现在除了丑了些,还成。” 叶剪秋虽然话语平静,但身上的骨头仍隐隐发疼。 “那就好。” 叶剪秋平静的道:“大人,我还没有恭贺你新婚之喜。” 司徒瑾没有回应,只是用双眼紧紧盯着他:“叶剪秋,你没有什么要向我解释的吗?” 叶剪秋暗笑,难道这句话不该是自己要问的吗? 赵淳那只飞雪经常来传信,他已经知道良辰立为妾室的事情。不是说他只是个唱戏的么,真是越来越离谱了…… 他知道,这一切都是赵淳是有意为之,但是他却没有怨言,就是因为赵淳,才让自己终于明白司徒瑾并非良配。 于是他摇摇头:“没有。” 司徒瑾抿了一下嘴唇。 叶剪秋不想对自己做任何解释,那就说明他对自己无话可说。 司徒瑾就从怀里掏出一张契书。 “这是你的卖身契。” “哦。” 叶剪秋将那张薄薄的纸接过来,看了一眼后就放在烛火上烧掉了。 主仆关系终于结束,两个人的关系也撇清了。 看着对方随手就将契纸烧掉,司徒瑾又想发火,拳头不由得握住紧了又紧,但是他还是忍下了。 “叶剪秋,从今日开始,你就不是府里的下人了,农场你可以留下来,无论将来挣多少银子,都有你的分红。” 叶剪秋笑:“你有可能会失望的哟。” “为什么?” “我没有异能了。” “什么?!” 司徒瑾大吃一惊。 这可是他最在意的东西。一个没有异能的叶剪秋,还有什么用呢…… 由于司徒瑾的表情太过明显,叶剪秋笑了起来,他边笑边摇头。 不过如此,原来不过如此。 司徒瑾有些恼羞成怒:“叶剪秋,你为何这般开心?我成亲了,你不是很伤心吗?你的异能没有了,不是该生气吗?为何你还笑得出来!” 叶剪秋连连叹气,这个司徒瑾,若是再说下去,这分手就显得难看了。 他站起身来,静静的看着司徒瑾那双仍然灿如星辰的双眼道:“我只愿你幸福。” 装圣人总可以吧?没有人不愿意听好话。 司徒瑾果然心软了下来,他叹道:“我明白,你愿回来,是想帮我渡过难关。” ——我不是因为你,我是因为我自己。 “我也明白,是我对不起你,但你要理解我的种种难处。” ——对不起只能让你自己心安,却掩盖不了辜负的事实。 “司徒瑾,天色不早了,你是不是该回去了?” 司徒瑾深深吸了口气,连大人也不叫了,更别提钧之了,竟然直呼其名。晋伯说的果然没错,这个人的骨子里的确是骄傲的。 但即使对方是幽魅,也不是个恶魂,这么快就要赶他走,看来对方对自己是无害的……但,还是保持距离为好。 司徒瑾站起身,张口想说什么,叶剪秋立刻打断道:“司徒瑾,谢谢你!” ——谢谢你让我爱过,我无悔自己曾经付出最真诚的心,爱和爱过一样珍贵。 “司徒瑾,保重。” ——祝你一路珍重,生活美满。 “叶剪秋,无论你将来如何,我定会尽力护之。” 叶剪秋微笑点头,这才是最完美的分手方式。 看着司徒瑾转身毫不留恋的离去,叶剪秋慢慢的又坐回椅子上,若有所思的点起那根没有抽完的烟。 我以赤子之心来完成处子之初恋,日出的阳光曾经照耀我,日落也曾经给我最后的浪漫,我那青苹果般的初恋,就这么匆匆结束了…… ☆、一百一十 苍澜山的半山腰处有一弯月牙状的湖泊,名叫月神湖。 月神湖是螭国境内一处蓝色的高山湖泊,百姓称那是月亮女神的眼泪幻化而成。 来到月神湖,就如同来到一个蓝色的世界。 她仿佛包容了世界上所有最纯粹最惊艳的蓝,淡蓝,浅蓝,灰蓝,宝蓝,深蓝,墨蓝……所有的蓝色渐渐由浅至深很自然的溶为一体,蓝的清亮透澈,蓝的心魂俱醉。 湖里有成群的胖头鱼,肥大而鲜美,且并不怕人,只要你的手轻轻一触碰,它就慢悠悠的游开,单纯的不忍心抓来吃…… 第31节 恋耽美 正文 第32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32节 湖泊旁边是青青草原,周围是雪山皑皑。蓝湖,绿草,雪山……简直是世间最纯美的三种颜色。 圣洁的山水,宛如人间圣土仙境,令人心醉神迷,让人心动了情。 叶剪秋躺在地上,手枕在脑后,跷着二郎腿,嘴里叼根野草,惬意地享受美好时光。 按照约定,他每隔五天就要来这里陪着赵淳住上两天。 其实两个人在山洞里各自相安,几乎没有什么交流,一个低头弹琴下棋,一个弯腰折花掐草……总是在不知不觉中,一天的时光就这么过去了。 随着悠扬的筚篥声响起,叶剪秋从草地上坐了起来,无奈地告别了面前湛蓝的湖泊,挥手驱散了身旁一群白色鸥鸟,拍了拍屁股上的草屑,慢吞吞地走了出来。 黑袍翻飞的赵淳的站在高处,正在静静等待他。 赵淳拿出几本线装古籍:“给你的。” 叶剪秋接过书翻了翻,看起来这些古籍有年头了,纸片发黄发脆,字体更加生涩难懂,甚至还有手法粗犷的插图。赵淳看到他用心研究洞内的植被,就主动给自己借了书,倒是挺有心的。 赵淳指着一本书道:“这里面有一种植物的介绍,我想你会很感兴趣。” “哪种?” 赵淳接过书翻了翻,找到其中一页道:“这种。” 叶剪秋凑上前仔细查看,只见上面写道——蓇蓉,叶细长,茎似桔梗,花呈黑色,白色花萼,食用后会使人绝育。但其偶开红色花,花瓣呈黑色纹理,结果似枳实,食用后男女均可得子…… ——男女均可得子?? 叶剪秋眼睛突然睁大了,不由得仔细观看这种植物。 他看了很久后默默地开了口:“这种植物世间真的有吗?” 如果他的异能还在,如果他早一些发现这本书,如果司徒瑾还没有成亲……可惜,世间并没有那么多如果。 赵淳道:“这本书很古老,里面很多动植物我也闻所未闻。但图文并茂,或许真有其事。” 叶剪秋按捺住心里很激动,飞快的翻了几页,只见这本书里还有很多动植物的说明,但是越看他越觉得越离谱。 什么凫寫——雄鸡人脸,叫声似嘻笑,出现后会有战争。 肥遗——一头五身,蛇状尾,出现会后大旱。 迷榖——黑色纹理大树,木质华光照四方,带上它的枝叶不会迷路。 沙棠——黄花红果,果形似李子状而无味,吃了它不会沉水。 龟草——葵菜叶红茎干,花似禾苗吐穗时花絮,食用后可无忧虑…… 叶剪秋苦着脸对赵淳道:“这些书里记载的都是传说吧?哪有某种动物一出现就会打仗的?还有这个肥遗,难道青阳的大旱是因为它吗?更可笑的是龟草,我怀疑吃了他会变傻,成天笑呵呵的不知冷暖饥饱,当然会无忧无虑……” 赵淳笑道:“如果想知真假,你须先好起来,然后一一验证。” “好吧,如果我能恢复异能,一定要试试看,特别是那个什么沙棠的,吃了它到底会不会沉水。” “我觉得,你更应该试试蓇蓉。” 叶剪秋脸红着合上书:“不说了,放风时间结束,泡温泉的时辰到了。” “嗯。” 赵淳用胳膊挟着着他,纵身一跃,就飞入了高空。 他们又来到了那个被冰雪覆盖的熟悉山洞,走过绿藤掩盖下的曲折小径,穿过落花如雪的梅林,来到热气腾腾的温泉边。 这个含有丰富矿物质的温泉,对缓解身上的疼痛效果非常好,许大夫让他多在水里泡泡,可以治疗身上的疼痛。 他将衣袍脱的一干二净后,不禁伸手按了按自己身上那可怜的“排骨”。无奈的叹口气后,开始慢慢走到温泉中。 刚一入水,他立刻猛吸气咬牙,豆大的汗水从额头滚落。 在热水的刺激下,浑身的骨头每一寸都开始剧烈的叫嚣,骨髓内似乎千万只蚂蚁在快速的爬来爬去,不仅疼痒难耐,且无处下手去挠抓,只能这么咬牙硬生生抗着。 即使泡在热乎乎的水中,身上的温度也在冷热间飞快的交替,冷时嘴唇哆嗦的发白,热时脸红如碳火,眼前阵阵发黑。 由于呼吸困难,他张着嘴巴如同干渴的鱼,不停的剧烈急喘。坐在水中的他,如同一片掉落在风中的树叶,不停的摇摇晃晃。 正时,感到身后有人托住了他,并轻轻在他后背按摩。 “如何?”赵淳的暗哑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好……好些了。” “要快些好起来。” “明……明白。” “疼?” “不……不……不太疼。” “逞强。” “你怎么会按摩?” “今日在许大夫处临时学了几招。” “很,很好……” 叶剪秋舒服的闭上了眼睛,尽管赵淳的双手有利甲,但他动作拿捏的很好,小心翼翼的并没有划疼他一下。 感觉到身上疼痛缓和了很多,叶剪秋松了口气道:“赵鸣岐,你可以休息了一下了。” 对方也是个病人,不好意思这么使唤别人。自己虽然身体不好,但每一天都有好起来的迹象,但是赵淳就不一样了,仍然是老样子,头发一捋就掉,脸上如同得了皮肤病般露出了粉红的皮肤,真担心他终于有一天,就成了光秃秃的圣诞节火鸡。 但是,叶剪秋永远不会嫌弃对方比自己更丑,他会陪着赵淳,一直到最后。 身后的手很温柔,而且力道适中,赵淳的手法虽然并不娴熟,但很细心。 “你的腰腹再按一下。” “好的,谢谢你。” “不必多礼。” 叶剪秋暗自道,赵淳不就是想让他种个田吗?如果他好起来,定会帮忙的,这是公益事业,又不是干坏事。看在他这么巴结的份上,朕准了! 感觉到腋下传来的阵阵麻痒,叶剪秋不禁笑着扭来扭去:“呵呵,我怕痒……不、不行,那里不能碰!” 赵淳突然一把从身后抱住了他,在他耳边急促地道:“别动!” 叶剪秋僵住了,他分明感觉到一个热乎乎的硬家伙顶着自己。 他立刻挣脱赵淳的怀抱,飞快地游到远处,隔着白茫茫的雾气不满道:“赵鸣岐,你这是骚扰!” 赵淳不是病人吗?为什么功能还这么强大?哦,原来对方爱吃锁阳! 赵淳慢慢的调整自己的呼吸,由于禁欲时间太长,肌肤相贴中竟然敏感到一触即发。 他懒懒的倚着石壁道:“本王对某些本能无法掌控。” 叶剪秋不禁暗笑,本王?这还是他第一次听到赵淳这么说自己,真有霸道总裁的范啊! “赵鸣岐,你有王妃吗?” “没有。” “那赵灏不为你指婚吗?” “赵灏最厌恶我有子嗣,但是他乐见其成我娶一个男子。你可知那日他来找我说了什么?” “什么?” 叶剪秋紧张。 “他说若是我开口,他即刻拟旨将你与我赐婚……但,我拒绝。” 叶剪秋松了口气:“赵鸣岐,你办了件好事。” “我不喜强人所难。” “赵鸣岐,问你件私事好吗?” “尽管开口。” “你原来的王爷府里没有什么很宠的人吗?” 听说这些贵族不是喜欢在后宅养一些什么男宠美妾的嘛,不知道他有没有这些,毕竟他发育的那么……超级正常。 赵淳笑了笑道:“没有。” “不信。王爷府内虽然没有,外面肯定莺莺燕燕。” 赵淳挑起嘴角浅笑:“你说的没错。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我年少时也曾架鹰斗犬,提笼遛鸟,打架酗酒,赌钱赛马,流连风月……” “但你现在看起来很寂寞。” “习惯了。” “你不怀念过去那种时光了吗?” “我已经过了荒唐的岁月。” “……” 年少轻狂时的赵淳,风流倜傥。床上风月,床下风雅,经常结交一些江湖侠客,三教九流之辈在一起吹唱消遣,彻夜高歌……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 其实无数天潢贵胄,过的都是一种类似高级囚犯的生活。 王爷想要成亲,必须先到宗人府履行报备手续,其次,娶妻还有个限制条件——王府的亲家,以后全家都不能在做临月做官。不能在国城当官,这就意味着不能进入权力中心,基本丧失了前途。 分封出去的藩王,来朝见皇帝时,路上所有花销都要自行解决,不得动用国库财产,更不得打扰地方官。而且,亲王决不能结交“奔竞佞巧”之人,否则一律法办。藩王不能离开封地擅自出城,不能私自放债,不能购买民女……最狠的一条是“二王不得相见”,避免两王之间联手造反。 ——赵王爷心里苦啊,所以才夜夜笙歌,纸醉金迷。 赵淳撩起水花洗了把脸道:“叶剪秋,你的卖身契可是拿回了?” 说到这里,叶剪秋叹口气:“没错。” 赵淳点点头:“很好。” 叶剪秋无语,好像什么事情都在赵淳的掌控中。 其实这个赵淳,也是冲他的异能而来,但他比司徒瑾更费心思,他用一种随风潜入夜,润物细声的手段来感化自己。 但是赵淳并没有丝毫掩饰自己目的,甚至很坦荡的当着他的面做这一切,就像在无声的向叶剪秋表明态度——没错,我是冲你的异能来的,没错,一切都是我干的。 但叶剪秋承认,自己却并不讨厌这种方式。 想到这里,叶剪秋开口:“赵鸣岐,抓我进绵州府的大牢,是你干的吗?” “你很坚强,我很满意。” 叶剪秋的脸似苦瓜,看!绵州府大牢中的七天,却成了极限拓展训练,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让教官满意了。 “如果那七天中,我死了呢?” “事实证明,老天对你很厚爱。” 真有说话的艺术,就是不想让人恨他! “你其实和司徒瑾一样,只是对我的异能感兴趣。” “我比他更男人。” “……” 赵淳看叶剪秋脸色恢复了正常,“哗啦”一声从水里站了起来:“我出去一趟。” “哦……哦,去吧!” 叶剪秋脸色通红的低下头……我的天哪! 就刚才那一撇,就看到一个非常显眼的东西——真不愧是百鸟之王啊! 赵淳转过身,拿起挂在梅枝上的衣物,慢慢的穿戴起来。 叶剪秋忍不住好奇,往前凑了凑,不知道这个浑身是毛的家伙不穿衣服时,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本着科学严谨的求知欲,他看的很专心。 只见赵淳身材很高大,四肢很匀称,虽然他并不很健壮,但也并不显得瘦弱。浑身上下通体覆盖火红色的细羽,连脚趾也是钩化如同鹰爪,从脚脖子往上,直到大腿根部的羽毛最为丰满和坚硬……看来,所有的禽类的腿都是肌肉最发达的部分。 只是后背真的很惨,两个微微隆起的骨翅羽毛稀疏,只有几根零星红羽,但那羽毛真的很漂亮,红色的长羽周边是一圈金黄色的光泽,随着动作之间,闪烁着金红色的光芒…… 赵淳突然转过身,吓得叶剪秋哧溜一下就缩进水里。 等叶剪秋再次从水里出来时,就看到赵淳又换了一身普通的农家衣袍。 “咦?赵鸣岐,你要去做什么?” 赵淳将头上的斗笠往下拉了拉,脸上的布巾紧了紧道:“给你抓黑虎鱼吃。” 这件衣服很眼熟,叶剪秋想起来了,那是赵淳第一次遇到他穿的那件渔夫装。 “别去了,你也需要休息。” 洞里不是有锦鲤吗?看来赵淳心疼了。 “乖乖等着。” 说完,赵淳背着那只鱼篓就走了。 看着赵淳离去,叶剪秋有些奇怪,当初他第一次见赵淳的时候,他的情绪好像并没有现在这么低沉…… “罗宾汉,我告诉你一个秘密。” 叶剪秋吓得一哆嗦! 可恨的妮基塔!可恨的隐形人! 看着不远处水面一动,叶剪秋恨恨的砸起水花:“妮基塔,你怎么在这里?” “早就到了啊,我亲眼看到你们双双脱衣入水的。” 叶剪秋无语望天,若不是妮基塔总是有秘密告诉他,他就真的生气了!一个女孩子,不好好做个淑女,却和男子们在一起……泡澡! “说吧!” “赵淳是朝歌的爸爸。” “!!!” 每次妮基塔开口,都是语不惊人不罢休! “胡说,他们看起来年纪差不了多少!” 妮基塔咯咯的笑:“是养父啦,他在这个山洞里养过朝歌一段日子。那些锦鲤,就是朝歌养的。” “他们是怎么遇到一起的?” “赵淳说,这个秘密应该让朝歌来亲口告诉你。” “为什么?” “因为朝歌会在你面前痛骂他。” “……” “罗宾汉,赵淳看起来就像历尽了千帆,看透了滚滚红尘。他唯一挂念的,就是他的江山,所以,他才对我们两个很好,好的让我们感动。” “妮基塔,你是不是喜欢他?” 妮基塔的声音有些淡淡的忧伤:“很喜欢。赵淳在我心目中就是天生的贵族,俊朗而不失英雄气概,懂品位又不酸涩,大雅大俗,有形有款,永远新潮而又怀旧……就像古堡中珍藏百年的王室油画,他就是画中那历史上著名的萨伏伊王。” “什么什么王?” “你是个平民,所以不懂啦。” “哼!” 叶剪秋心里有个感觉,这个妮基塔好像欧洲的贵族,不仅说话带有很重的口音,甚至能感觉到她激烈的手势。 不过,她和赵淳倒是挺门当户对的。 作者有话要说:  有人猜出赵淳是重生的吗?由于他这辈子历史轨迹发生了重大偏差,所以,赵王爷夺位又失败了……可怜的赵王爷…… ☆、一百一十一 黄昏时的阳光温柔地照在流沙河面上,河水浮光跃金,似乎一颗颗玲珑剔透的小星星,闪闪发光。 这时候,河流好像也会发出歌声。它在河床里旋转着,高高低低的韵律,以声音的方式,与天空里的云朵通过视觉的方式,彼此呼应着。 水声在歌唱,云朵在飘舞。 朝歌捧着一盆大骨头,来到河边一处水洼前,蹲在地上开始慢慢清洗。 他洗着很慢很仔细,每当他洗干净一块,就捡起石头将大骨中间敲打出裂纹,然后丢在身旁的铜盆里。 夕阳落山了,夜幕无声无息的落了下来,河岸的风也开始凛冽。 当朝歌将手里的骨头洗完后,伸手摸向身边的大铜盆,结果却摸到一个冰凉滑腻的东西。 他猛一回头,发现身后竟然静静的停靠了五、六条巨大的黑虎鱼!而那只离他最近的一只,正张着大嘴,露出白森森的牙齿…… 朝歌拎起一个大骨头往空中一抛,那条黑虎鱼就从地上弹跃到半空,精准的咬住那块骨头,随着“扑嗵“一声重重落地,可以清楚的听见牙齿咬碎骨头的声音。 而其它的黑虎鱼立刻蠢蠢欲动,扭着巨大的身躯向朝歌扑来。 朝歌又往空中扔了一块,但这次他没有撒手,而是像拿着钓饵似的引诱,果然,一条更大的黑虎鱼高高的跃起,一口咬住朝歌手里的肉骨头。朝歌和黑虎鱼双双落地,一人一鱼开始在沙地上剧烈的翻滚。 虽然黑虎鱼的咬合力很大,但它如同鳄鱼一样不会咀嚼,撕咬强度只能通过翻滚来增加重力和拉力,从而吞下猎物。 当最后朝歌拍拍手起身的时候,那些黑虎鱼还不想离去。 朝歌掸了掸身上的沙土,弯腰端起盆,对那些黑虎鱼道:“不给了,这些留给我媳妇儿!” 黑虎鱼通灵般的一条接着一条无声无息的又滑到水里,只有留在最后的那条黑虎鱼身上,有着一条很明显的伤痕。 朝歌蹲下来,给他喂了一块肉,对它道:“那天我用铁铲拍的可是你?” 黑虎鱼发出怪异的吱吱声,朝歌拍了拍它的脑袋,就准备离开。 他刚站起身,就愣住了,夜幕中,赵淳静静站在那里。 “你来干什么?” 朝歌没好气儿。 “洞里的锦鲤快被叶剪秋吃光了。” “那就来伤我的族类?” 赵淳笑:“这话说的,你就没有吃过禽类吗?” “不准。” “成,那我再给他捞一条锦鲤就是。” “慢着!” 朝歌走到赵淳面前,盯着他的金色的双眼道:“你到底想如何?” “我只想留下他,甚至想让他生个孩子。” 朝歌“啪”的一声将手里的盆远远的扔到沙坑里,他上前就狠狠地揪住赵淳的衣领:“赵淳!你是不是想同归于尽?” 赵淳微笑:“非也,我只想让他留下来罢了,你以为,我这个残破的身体,能给他未来吗?” “赵淳!你到底想要做什么?” 赵淳拨开朝歌的双手,转过身看着滔滔不绝的河水,冷静地道:“他现在和妮基塔在一起,那就是说,他们很有可能已经聊到了回家的事。” “什么?!” 赵淳点点头:“妮基塔和叶剪秋不同,她是意外坠落在这个世界里的人,还保持着原身。那就说明,极有可能某一天,妮基塔的家人会寻找过来,那么……” “那么,叶剪秋会跟着她回故乡?” 朝歌的脸色变了。 赵淳点头:“如果他觉得这个世界不值得留下的话……” 两人默默的看着远方黑色的村庄,久久无语。 …………………………………… 青阳镇,司徒府。 一个狭长黑脸,钩鼻薄唇的婆子脸色不善的走到厨房,她往门口一站,一只手掐着腰一只手指着里面正在忙碌的下人道:“马婆子!你是怎么带下人做事的,亏你还是个老人儿,连只八宝糯米鸭到现在都做不好,不想干就吱一声,亏得好材料都败在你们这些人手里!府里现在用度紧张,少浪费炭石柴火,老夫人都不高兴了,怎地如此糟蹋东西!” 马婆子立刻走上向,弯着陪着笑脸道:“曾嬷嬷,老身知道了,您老消消气儿,这不,小溪从菜园子里给您新摘了一篮子马齿苋,新鲜着呢,给您还煎几张大饼子吃可好?” 曾嬷嬷脸一怔:“罢了,快去做饭,别耽搁了主子们用饭,太太可是等着咱们农场的八宝鸭子呢!咱们太太可是位老饕客,农场的鸭子肥美肉嫩,若是做成老木柴,统统罚一个月的例银!” “哎,曾嬷嬷放心就是!” 马婆子送了曾嬷嬷出去后,采霜悄悄的呸了一声。 “呸,活该便秘只能吃马齿苋润肠子,拉不出来憋死你!” 马婆子瞪了一眼采霜,采霜噘着嘴将灶台里的扣水晶肉、蒸米粉鸡、素丸子等菜碗,用笼布垫着手一一拿了出来。 “不是说府里用度紧张么?为什么弄这么多菜,大人不常在府里用饭,只有三个主子在家,却整整十多个菜!竟然还有一条酒酿糟鱼,真是铺张。” “丫头,少说两句!” 马婆子吓得捂住采霜的嘴:“下人们都遣散的差不多了,现在留下来的可几乎都是太太的人手,你想被赶出府吗?” 采霜无奈的把马婆子的手拉开,叹气道:“我就想不明白,马婶子你管家做的好好的,为什么让你在厨房做事。” 马婆子苦笑,话里透着股酸意:“那曾嬷嬷可是太太的奶娘,正尔八经的自己人,我一个外人可比不起。再说了,若不是当初跟着剪秋学会了腌制酱豆和泡菜,也许我也不会在府里了。” “是啊,要不是马婶子求太太开恩,咱们这几个人早就卷铺盖走人了!” 太太看在马婆子是老管家的份上,留下了叶小溪和采霜,而马友道实在年纪太大,已经遣出府了。 采霜看到那碟子熏鱼就来气:“这菜一准儿是那良辰公子要吃的!他说过很多次要吃鱼,咱们厨房都没给他做!自打老夫人一来,隔几天桌上就有这道菜,看来真得老夫人喜爱,这鱼不仅贵,还得去螭国商贩那里买熏好的!” 一直低头不吭声直往灶台里塞柴火的叶小溪终于开了口:“采霜姐,俺知道是咋回事。” 小溪长胖了,脸蛋圆乎乎的一张婴儿肥,他抬起头眼泪汪汪地道:“就是那良辰公子顶了俺剪秋哥的位置!” 采霜和马婆子一起叹气,几个人默默的低头干活。 老夫人一回到府后,由于受不了长途奔波,又躺在床上休养了十多天,等她正式接见府里的下人时,所有人都没有想到,阴差阳错中,最后胜出者竟然会是公子良辰。而且,背后还是太太授意的。 乔氏不仅成功的安抚住了老夫人,而且她又大刀阔斧的将内宅整理了一遍。 虽然府里的下人数量不多,只有三十多个,但小厮和马夫,婆子,护院,家丁等等,倒是每个位置都有人在职。丫环也分了三六九等,一等丫头可以随意出入内宅,二等丫头和三等丫头是绝对禁止的,只能在外面做粗活。 曾嬷嬷将这些下人每天归集在一起训斥,练走路,眼神,举止,谈吐……不仅规矩森严,而且常常打下人板子,或是关柴房挨饿三天。这曾嬷嬷说话尖刻,为人冷酷,打骂下人如同家常便饭! 小溪和采霜无比怀念当初在府里的日子,只有马婆子长叹一声道:“孩子,这才是真正的大户。” 小溪边烧火边抽泣个不停,他的白胖胖肉乎乎的脸上已经挨了好几次良辰公子的耳光了。 采霜安慰:“莫要哭了,那假货不过是仗着老夫人疼爱才做威做福,太太心里有数呢,早晚容不下他!小溪,姐姐回头给你煮臭鸡蛋。” “俺不吃,俺只想将臭鸡蛋扔到那良辰公子身上。” 马婆子也劝:“还是小心为好,这些话可别在外人面前说,我们都会被赶出府。还有,主子不喜欢臭味儿,就莫要贪嘴。” “嗯。” 叶小溪懂事的应了一声。 采霜将最后一盘菜肴放在托盘上后,对马婆子道:“婶子,我去呈饭了。” “走路小心着点,千万别摔了。” “小心着呢,万一摔了,那良辰公子不得吃了我!” 采霜端起托盘,小心翼翼的出了门。 饭厅内,老夫人娄氏正和乔氏,良辰在一起用餐。 只见娄氏脸形周正,皮肤白净,细眉亮眼,微笑起来眼角略有细纹。额上裹了一条银丝抹额,中间缀了一块蓝色的宝石,头发上只简单的挽了个发髻,上面簪了一个通绿的寿字形的玉簪,耳垂那细长的银线吊了对儿件祖母绿的坠,就像一颗绿色的水珠在肩头轻晃。 她身上穿了件对襟的玉兰花图案的大衫,中间的扣子全是用金纽对接,玉兰花芯是用金丝和无数颗珍珠点缀,动作之间光华闪闪。 ——可以看出,老太太年轻时也是位美人。 娄氏道:“家里人丁并不多,吃个饭也不用你一屋我一屋的,一家人坐在一起热闹。” “娘说的是。” 乔氏低声答道。 太太乔氏容颜秀丽,皮肤莹润,长长的黛眉,口若朱丹,身穿兰色织锦的长裙,裙裾上绣着洁白的点点梅花,头上玳瑁闪闪发光。 脚下穿五彩绣鞋,腰系流纨素带,耳朵上垂明月珰环,浑身上下一幅贵妇风范,由于常年习武,眉宇间多了几分英武之气。 当采霜进去后,将菜肴呈到桌上,行个礼就准备退下。 “抬起头。” 听到老夫人的声音,采霜只好慢慢抬起了脸。 娄氏正细细端详她,采霜也悄悄观察着老夫人,只见老夫人慈眉善目的,显然是个脾气温和的老太太,若是剪秋哥在,该有多好…… 老夫人点头,这丫头五官端正,眼睛很灵动,看起来倒是个伶俐的。 “嗯,模样挺标致,瑾儿书房还少一个丫头,这个我看行。” 老夫人心里暗自打算,玉英若是将来有了身孕,就不能侍候儿子了。那良辰不仅不能生育,而且自打进府,就没有看到儿子往那翠竹轩去过夜,不知道两人之间生了什么嫌隙……倒不如让儿子身边再多个乖巧的丫头侍候着,说不定还会多生几个孩子,将来可以再抬一房妾室。 听到老夫人话,采霜心里一喜,没想到乔氏却在一旁边道:“娘,这丫头的底子玉英查过了,她即不识字也不会研墨,更不会护理兵器,若是她去了书房,还得找人费心调教,不如让红绫去吧,她诗书画皆通,且会擦剑护甲。有个识文断字的丫头在书房,给夫君找个书也方便。” 采霜失望,不由得看了一眼乔氏。 娄氏点头:“那就这样。” “好了,你可以下去了。” 采霜低声应了一句后,行个礼就退了出去。 乔氏皱眉,这马婆子手下的丫头果然没有规矩,对主子用眼光肆意打量。 良辰在一边暗笑,那丫头眉梢眼角都藏着心里话儿呢,丫头们嘴巴不说,哪个不想爬主子的床? 良辰起身给娄氏和乔氏分别倒了茶水道:“娘,喝点茶润润嗓子,青阳气候干燥,您老怕热又怕闷,得注意自个儿的身子。” 他又对乔氏道:“姐姐,这一大家全靠姐姐操持,弟弟我又帮不上忙,平日里只会陪着娘四处走走,姐姐莫要怪罪。” 娄氏笑道:“辰儿既懂事又贴心,这些天,他陪着娘去戏院子听戏喝茶,真是开了眼界了,那些武生亮相后一口气来个三抬腿,次次都能踢到脑门子上,跑起来身上的四面靠旗纹丝不动,如同‘水上飘’!还有那个青衣,上场前先搭架子,一开口……哎哟,听得娘揪心啊!” 良辰立刻道:“娘,是不是这样?” 他立刻一脸悲戚状,垂头用袖子掩面,哀哀悠悠唱了一句:“苦——啊——” 娄氏惊讶地道:“这开门真是唱的好啊,比那台上的戏子唱的还要凄苦几分。” 良辰笑道:“娘,以后啊,没事辰儿就给您唱上两段儿,别的不说,这唱戏还是拿得出手的。因为会唱两句,府里人抬爱,才给孩儿起了良辰这个艺儿名,没想当娘竟然当真了,辰儿辰儿叫得孩儿心里欢喜。” 娄氏疼爱地道:“良辰这个名子比剪秋要顺耳些,剪秋有一剪去秋意之感,倒是萧寒了。” “娘说的对,孩儿正不喜欢剪秋这个名字,反倒更中意良辰这个艺名呢。” “娘也喜欢。” 乔氏看着良辰惺惺作态,心里暗暗冷笑。 如果不是姓叶的不在府里,只怕这个良辰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不过这个良辰倒也通透,私下里曾嬷嬷只交待他一回,那良辰立刻指天发誓表明忠心——唯太太马首是瞻! 此时,院内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起,正在干活的下人们不由得纷纷回头去看。 司徒瑾骑着红马直冲入府,一直冲到那棵槐树下。 槐树又到了开花的季节,有几个小厮正在拿着扫帚清扫满地的落花,见到主子骑马奔来,吓得纷纷躲避。 画梁斗拱尤未干,堂前不见痴心客。 司徒瑾勒住了缰绳,只见满天的花瓣纷飞中,槐花树下却空空荡荡……再也没有人在树下痴痴等待,再也没有人踮着脚尖抚着马冲他甜甜的笑…… 有些人走后,就再也没有来过…… 司徒瑾的心情突然变得很糟,他冷着脸翻身下马,马僮立刻跑上前将马牵走,司徒瑾大步直奔饭厅。 “娘!” 娄氏见到儿子进门,高兴的招手:“瑾儿,过来坐娘身边。” 良辰立刻起身让出了位置,远远的坐在大圆桌子的另一端,低眉顺首的降低存在感。 他心里很明白,司徒瑾每次看见他这个替身眼神都极为不善,但是良辰不急,他有的是时候慢慢消磨,有老夫人这个牌握在手里,他的机会多着呢。 司徒瑾坐在娄氏身边道:“娘,今天身子可好?” “瑾儿,不必担心娘,许大夫开的那种甜甜的水蜜丸,倒是很对娘的症状,每天吃上一丸,胸口就不闷了。” 听着母亲说话间嗓子里发出类似风箱似的嘶气声,司徒瑾还是很担心。 娄氏身体不好,平日里就容易胸闷气短,常年离不开汤药。而且一旦发病,就喘不过气,脸色煞白。嗓子由于呼吸不畅,总是嘶嘶的发声。 临月城气候湿润,温度适宜,母亲住在那里,倒不常发病,即使身体有个好歹,圣妃娘娘身边有现成的御医。就因为这个原因,他才没有下决心将母亲带到青阳。 一个丫头奉上了杯茶,司徒瑾端过来喝上几口道:“等孩儿得了空闲,就带娘去转转。” 娄氏摇头:“罢了,就你那急脾气,走不了几步就想飞回署衙,还是让玉英和辰儿陪我好了。” 娄氏看到远处的良辰,招手道:“这孩子,躲这么远干什么,瑾儿好不容易来家用饭,还不尽心侍候着。” “娘,孩儿这就过去。” 司徒瑾脸色阴沉的盯着这个曾经被他遗忘到快要发霉的良辰。 当初娄氏看到良辰第一眼时,不禁眼前一亮,而司徒瑾却大吃一惊。 只见良辰一身干净的青衣素衫,脚穿白底的千层黑布鞋,乌黑的头发上挽了一根枣木簪,素面朝天的不沾一点脂粉。 除了眉眼不同,身材略高外,那状扮和走路姿态简直和叶剪秋一模一样! 他似乎比叶剪秋的嘴唇更红,脸色更白,眼睛也更为妩媚,虽然走路姿态很像,但是腰肢更柔软。 虽然哪哪儿都很像,但假的就是假的。 他身上没有叶剪秋那种清灵平和的气质,也没有那种如芦苇般自由而坚韧的感觉。 而且举手投足间,总有一股子掩盖不了的风尘气,眼睛也总是盯着司徒瑾瞟来瞟去不安份。 虽然他模仿的外形很像,但像的让司徒瑾想杀了他。 司徒瑾脸色不悦,心越来越往下沉。 看着司徒瑾双眼一直盯着他,良辰心里暗暗得意,这身行头其实是他早就置办好了的,果然大有用处!那天老夫人说要见叶剪秋,太太立刻派人通知了他,于是他就顺水推舟,办成了一件天大的好事! 良辰对高大俊朗的司徒瑾很是中意,自从在听月楼第一次看见他后就心思百转,若是他哪天酒后被穿上这身衣服自己迷惑,或许会将他认错成叶剪秋,呵,那也许真的要发生点什么事了! 良辰心里暗地流口水,那司徒瑾身材高大,四肢孔武有力,在床上定会让人享受的销魂彻骨! 良辰左右逢源正忙个不停,不是给老夫人倒茶,就是给老夫人挟菜,只一心一意的可劲儿的巴结的老夫人。良辰心里清楚,这老夫人可是他的救命稻草,只要有老夫人护着他,谁也不敢动他一根毫毛! 娄氏感动:“辰儿,坐下吃,看你一口饭也没用,只是给娘忙活了。” “娘,辰儿早就盼星星盼月亮等着孝顺娘呢,您老安心享受就是。” 第32节 恋耽美 正文 第33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33节 她开口就道:“良辰公子,你家二妹前些天找上门了,想让你这个大哥给她找个活计,你说,她干什么好呢?” 良辰一愣,立刻反应过来,笑着道:“唉哟,就我家二妹那粗野的乡下丫头也敢来招烦姐姐,真是没有规矩。” 娄氏道:“既然是自家妹妹,就安排个好点的活计,莫要怠慢才是。” 良辰眨了眨眼:“那就让她去农场好了,马上要麦收了,那里不正需要人吗?听说农场有对老夫妇在那里干活,多个丫头侍候着,倒是很合适。而且我二妹打小就比我这个大哥还能干,田地的活更是不在话下。” 乔玉英一笑:“姐姐我也正有此意。” 娄氏笑道:“那就好,辰儿的妹妹估计年纪也不小了,回头让玉英留点心,给她找个好婆家。” “是,玉英记下了。” 良辰立刻站起身对老夫人行大礼:“多谢娘惦记辰儿的夫家锁事,回头辰儿给娘唱一出《桃花扇》。” “好好好!回头娘抽空也要去那农场看看,都说好的很,娘还没见识过呢。” 一听此言,乔玉英和良辰左右相劝:“娘,那里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凶恶之徒,莫要去呀!” “是啊娘,回头辰儿我还带着娘去听戏可好,听说戏园子又排了新戏呢!” “好好好!娘就依你们,瞧这两个孩子吓的……” 看着老夫人慈爱的笑,司徒瑾只好沉默。 ☆、一百一十二 又到了一年中最忙碌的麦收时节。 青阳镇的大街小巷冷冷清清,行人稀少。更是有很多临时闭门谢客的店铺,掌柜的在门口贴上告示:“东家麦收,暂停歇业。” 此时正是上午巳时,热风阵阵,太阳毒辣,虽然还有几个零星的食客还没有吃完,但是石头已经开始慢腾腾的开始收拾摊子了。 石头看着门口稀稀拉拉的食客叹气,好像所有的人都跑到了麦田抢收去了。 他第一次体会到了淡季和旺季带来的落差。旺季的时候每天晚上喜孜孜的坐在烛光下不停的串钱,而到了淡季,每天的流水钱连柜子底都盖不严,炖的肉汤最多只卖出半锅。 他瞟了一眼紧挨着自己饭馆边一个的打烧饼的摊子,那两个卖烧饼的摊主撑了一把大油布遮阳伞,正有气无力的坐在小板凳上喝着凉水啃干粮。 由于生意不好,他们打好的一摞烧饼被太阳晒的又干又硬,根本没有人买,摊主只好就着凉水啃“货底”。 石头找到一个陶盆,舀了一盆子热乎乎的肉汤端了过去。 那个戴着宽大的遮阳帽,系着遮脸巾,将自己捂的严严实实的汉子见石头来送饭,心虚的低下头。一旁的妇人却立刻站起身,毫不客气地一把夺过那盆香喷喷的肉汤,拿起勺子就开始捞稠乎乎的肉块,大口大口吃起来。 卖烧饼的摊主正是叶大山和牛氏。 石头叹气,当初他匆匆赶到霸州府去接叶大山的时候,正巧那粮店的恶掌柜穿着一身大红喜袍,连喊带骂的指挥那些如狼似虎的家丁,将那老两口按在地上拳打脚踢……围观看热闹的百姓,比在农场门口闹事时还多! 石头连忙上前行礼周旋,他毕竟做了一段时间的生意,也长了一定的胆识。 对方见他赶着大马车,且一身掌柜的打扮就客气几分,于是详细的告诉了石头原因。 原来是叶大山将二妞许了那家的掌柜,人家吹吹打打抬着一顶小花轿来娶亲时,却发现人早跑了,而且聘礼也不见了……落得人财两空的那胖掌柜的气得正要抓老两口去找人牙子卖掉。 叶大山看到石头来到后,如同看到了救命稻草,一脸青肿的他苦苦的抱住石头的腿,哭爹喊娘求着石头来救他。 石头对那掌柜的赔了礼,又赔了双份的聘礼钱,但对方仍不依不饶,于是石头又拿出了怀里早就准备好的一封书信。 石头来霸州前也是提前做了准备的,他知道自己来到人生地不熟的外地,想带人走并不会那么容易,于是他求助了曹五。曹五交给他一封给霸州曹家商号大掌柜的信函,信里还盖了曹老娘的专用大红章。也就是说,石头来到霸州遇到了什么困难,可以找曹家在霸州商号的联络人摆平。 曹家的商铺做的很大,那粮店的掌柜对曹家的大名也有耳闻,他得了双倍的好处后,也只得落个顺水人情做罢。 就这样,石头才将叶大山一家子又带回青阳。 由于叶大山不愿回老家种地,石头又给他们租了房子,还花钱请了师傅来教叶大山大打烧饼,算是给叶大山找了一条谋生之道。 只是那九十多岁的老爷子一连折腾了几个月,油灯终于快耗尽了,许大夫来看了几次后,就悄悄交待石头,该准备后事了。 老爷子也可能感觉到自己不好,弥留之际大吼着要回西兔儿村,由于叶大山死活不回去,石头只好出头将老爷子拉回家,没想到老爷子进了洞屋躺下没多久,就咽了气…… 一向标榜自己孝顺的叶大山,到了关键时候却死活不愿出头,他的理由就是——没有脸回老家,村民会对他指指点点看笑话。 石头一再苦劝让他回去主持办丧事,那叶大山就大闹着说,若是逼迫他回老家,就是死路一条,那石头只怕得埋两位长辈了! 石头无奈,只好自己出头办了后事。 由于叶大山却仍躲在城内不出面,老家所有的村民对叶大山的行为非常不耻,尤其是那二黑爷和三杠爷更是对他大逆不道的行为暴跳如雷!甚至亲戚们又跑到青阳来找叶大山,可是却不知道他躲到哪里去了……最终他们也无可奈何的悻悻而归。 叶家的亲戚们很是懊恼,但是面对这种事也很为难。 那长子叶大小毕竟被家人卖掉了,而且在农场撕破了脸,他爹叶大山还不来呢,谁还有脸去通知他?那幼子叶栓年纪还小,最多只能披麻戴孝干哭!其它那两个丫头毕竟是姑娘,一个嫁了人抱着婴儿还来穿孝,另一个则是逃犯,更是不知其所踪,家里也只有这个石头女婿来出头了…… 在这最考验人心的时候,只有石头真正挑起了大梁。 等老爷子的后事办完后,石头又将自己和叶大山一家子的田地做了主,全都包给了老家的亲戚来种,租种的亲戚可以每年交给他一定数量的粮食。 里正一再保证,老家的农田他会帮忙打理。而老家的亲戚也一再让石头放心在城里做生意,每年的租粮,定会亲自送到门上。至于叶大山,亲戚们放言,他要么永远不回去,若是敢回去,光是叶家的二位爷字辈的,也决不会放过他! 谁也没想到这叶家的头宗大事,却被尹家办了,这件事成了笑谈传遍了十里八乡,那叶大山的事情也从头到尾被村民们翻了个底朝天,甚至有人还编了顺口溜: 穿新衣,戴新帽,叶大山,不孝道。 吃的好,穿的妙,老子死,找不到。 心也知,肚也明,就是他,怕耻笑, 买了马,开了店,挣了钱,把妓嫖。 面朝地,背朝沙,四处寻,到处挖, 原是他,到处藏,比兔子,还狡猾…… ——叶大山终于火了。 其实叶大山混的正得意时,也曾经打算过将来给老爷子一个风光大葬,请上最好的戏班子,最好的吹打响器班,然后宴请村民白吃上三天,最后再请县里的官老爷们过来……那他可以趁机在十里八乡出了大名!其实叶大山现在还暗地里埋怨,这老爷子死的不是时候! 石头却并不知道叶大山心里的打算,他也没有空去揣摸叶大山的心思。 石头很忙,他要做生意挣钱还帐,要照顾大妞,给孩子洗尿布,要给叶栓找学堂,还要打听叶二妞的下落…… ——在生活的磨砺中,石头也渐渐会成长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石头是唯一一个最后给老爷子净身穿敛衣的孝子,当他给老爷子净身时,惊讶地发现,老爷子大腿上长了几片大如手掌的鳞片! 他吓得伸手去摸,那鳞片光华闪闪,轻轻一碰,竟然掉下了几片,吓得石头不敢声张,匆匆将老爷子入棺了…… “石头!咱哥俩喝两杯!” 正沉浸在回忆中的石头吓的一抬头,就见曹五腋下挟了个大酒坛正满头大汗的站在他面前,曹五脸色非常不好,双目赤红,胡子拉碴,人也瘦了很多,仿佛生了场大病。 石头惊讶道:“五哥,你咋了?” “费话少说,陪哥喝两杯!” “成!” 几个食客结了帐散去后,石头匆匆将摊子收了,然后两个人就坐在摞成小山状的桌子后面角落里开喝。 石头抓了把花生米,曹五拍开了酒坛。 还没等石头坐稳,那曹五就搬起酒坛咕咚咚喝了一气,然后一抹嘴巴呜呜哭了起来,石头手足无措地道:“五哥,你咋了嘛?” 正在奶孩子的大妞不放心的撩起布帘,石头对大妞默默地摇摇头,大妞只好又放下帘子缩回床上。 曹五哭了一阵后,狠狠地抹了把脸道:“五哥对不起农场,更对不起小厨子啊!” 说完,曹五趴在桌上闷声哭。 石头从来没有见过曹五伤心成这样,不禁也红了眼圈,他伸手推了推曹五:“五哥,你倒底是因为啥?给兄弟说说,看看兄弟能帮上忙不?” 曹五抬头,一双大如铜铃的眼睛此时又红又肿,他悲戚地道:“你五哥平日里我把那小厨子看得比自己的亲娘还亲,可是最后伤他最深的,其实是五哥我啊!” “五哥,你这话是怎么说的?兄弟听不明白呀?” “石头啊,五哥心里实在憋的很,快要出毛病了,看你和大妞为人厚道老实,那五哥就对你掏心窝子的话!” “嗯哪。” “五哥将那农场里的秘密泄露了,而且知道的内情的不是别人,正是五哥的老娘!现在曹家在外地也圈起了大农场,盖起了大棚种果瓜,也造了车间炼钢打铁……曹家商铺不仅仿造农场的货品,而且娘她……她也已经下令让人研究那些织布机……你说,那小厨子因为司徒瑾的事儿一下子白了头,这农场的事儿若是他知道了,他可怎么活哟!” 石头一惊,他立刻站起身道:“五哥别急,让俺先把门关上再说。” 石头立刻起身去关饭店的小门,结果发现牛氏正探头探脑的往里看。 “呯”的一声,石头毫不客气的将牛氏关在门外。 ☆、一百一十三 这是一片足足有上百亩的玉米青纱帐。 放眼望向远方,玉米地周边特地隔出几亩地的空间,单独将这块玉米田孤立起来。显而易见,这种做法是有着经验丰富的农人干的,为了保证将来收获的玉米种子纯度。 那大如长剑的叶子,粗如炮弹的玉米,如同扫把般的指天缨……种种迹象都表明,这大片的玉米田,是用红星希望农场的种子培育的。 胯下的马儿甩着尾巴,不时地啃食眼前的庄稼,那露出豁口的玉米,竟然呈现出黑亮的颜色。 那是叶剪秋特别留下的品种——黑珍珠一号。 朝歌在他耳边悄声道:“要不要我放一把火烧了它?” 叶剪秋摇遥遥头:“不必。” 毕竟土地和玉米是无辜的,糟蹋粮食可是叶剪秋最不能容忍的事情之一。 叶剪秋无奈的叹了口气。 很明显,那曹家商铺当初豪爽的将农场所有的粮食全部收购是另有打算的。 曹家和叶剪秋想到一起去了,他们将这些特优的粮食当成种子。但是,精明的曹家人却不会将种子卖给百姓,他们只想种在自己的庄子,收获后会加工磨成粉出售,利用高产来增加收入…… ——这样一块超大的蛋糕,为利是图的曹家人并不会轻易与人分享。 叶剪秋暗暗估算了一下,眼前这片玉米田,正是春季玉米。也就是说在三月未的时候播种,到七月初收获。而播种的时间,正是他不在青阳的时候…… 由于自己一味沉浸在失恋的哀伤中,结果被人摆了一道。 叶剪秋苦笑,这下你长心了吧?失去了爱情,还想失去事业吗?醒醒吧! “天色不早了,我们回去吧。” “听你的。” 朝歌调转马头,共乘一骑的两人纵马离开。 回到帐篷里,叶剪秋无力的躺在床上,闭上双眼一动不动。 他脑子很乱。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啊…… 曹家等到这片玉米收获后,还会在自己的庄子里继续种上花生,大豆等其它品种。等收获后,定会榨成油脂来卖,在这个百姓们几乎只用动物油做食物的世界里,植物油算得上是奢侈品了,这肯定又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很显然,曹家的庄子,成了第二个大农场。 叶剪秋本想将重心放在农业上,妆品类的东西并没有上心,大方的交给了曹家人去做。没想到,就连自己唯一重视的,也被曹家人窃走了。 曹五啊,曹五,让我怎么说你…… 朝歌进屋后关上帐门,放下帐帘,悄悄的脱下鞋子翻身上了床,又伸出手拉开被子,将两人盖在一起。 黑暗中,朝歌将身边这个浑身发冷的人紧紧的抱在怀里。两个初次创业的年轻人,第一次遇到事业危机,不由得紧紧抱成一团。 感觉到温暖,叶剪秋闭着眼睛将头上的簪子抽掉,翻个身偎在朝歌怀里。 朝歌也解开自己的发带,一头黑亮的长发散落满枕。 “是不是这样躺着要舒服些?” “嗯。” 两个人挤在一起很温暖。 闻着对方近在咫尺发香,朝歌道:“要不要我去血染曹家大宅?” ——温柔的就像在说“要不要我给你下碗面吃?” 叶剪秋不禁笑了笑道:“有些家长,会体罚孩子,其实那是教育的无能。我相信,暴力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 不管对方犯了多大的错,叶剪秋都不想扯上人命,毕竟他受了多年的阳光正统的教育。 朝歌笑了笑,这个人的心就像一只小刺猬,总是喜欢把刺收起来,面对别人时,只露出软软的肚皮。 朝歌开口道:“你知道吗?我曾经听过一个故事,说是皇宫里有一种秘密种植的甜瓜,数量非常稀少珍贵,只供皇族食用。后来有一个宫女,由于做事得体,在过节的时候被主子赏了一块,结果她悄悄的将一颗种子藏在自己的舌头下面,带出了宫。” “后来呢?” “后来她的家乡慢慢的也有了这种甜瓜。” “最后呢?” “后来等皇族的人知道后,已经晚了,当地的百姓都吃上皇家才能享用的美味。” 叶剪秋松了口气:“没有杀人就好。” 朝歌笑:“那是因为已经来不及了,若是当初藏瓜籽的宫女被发现,定会活不成。” 朝歌的这个故事的意思是想说,如果想办好事,得冒着巨大的风险。 “那我们怎么办?农场的种子还卖不卖呢?” 叶剪秋的想法很简单,他本来打算将种子卖掉,农场的收入会提高,老百姓也会受益。但是看到曹家的所作所为,他不禁出了一身冷汗。 农场若是开了口子大量将优良的种子推向市场,那就会出现更多的庄子和他们竟争,他们农场的收益会大大减少。 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个世界的土地,官田多由贫民佃种,民田多归富豪所有。若是出现这种情况,乡绅富豪们会加大掠夺土地的动力,而百姓们会更惨,不仅手头少的可怜的土地会保不住,还有可能会沦为农奴…… 这是不是一种可怕的蝴蝶效应呢?叶剪秋很忐忑,是做圣人还是奸商?他比哈姆雷特还要烦恼。 感觉到怀里的人不停的翻身叹气,朝歌安抚的拍了拍叶剪秋的后背道:“不管你说什么,我立刻去做。” “其实我也想听听别人的意见。” “为什么?” “因为我也想依赖……我是不是很懒?” “不是,因为你累,不想动脑子。” “朝歌真聪明!” 听到对方的夸奖,朝歌嘴角挑了挑,不禁将手抱的更紧一些。 黑暗中,叶剪秋能真切的感觉到对方温热的呼吸,还有那脸上像羽毛一样的搔痒,那是朝歌长长的睫毛不停的在他脸上眨呀眨呀…… 叶剪秋稍微挪开一些距离小声道:“朝歌,你知道吗?从小到大,我就喜欢在天气恶劣的时候躲进自己精心准备好的‘小黑屋’里。听着外面的风雨声,就觉得自己的屋子很安全。” “我也是,从小就喜欢在北风呼啸的时候,躲进温暖的洞窿,燃起一堆篝火,听着外面风雪肆虐,就觉得特别安心。” “其实这是没有安全感的表现。” “哦,我明白了。” 叶剪秋小床,紧紧的靠在一排高大的书架后面,四周还围起了一圈厚厚的床帘,就像一个密不透风的盒子。 夜色已深,狂风呼啸,被风吹动的树枝“啪啪”作响,不时的敲打帐篷顶,发出阵阵闷响声。 果然,这个像盒子般的小床就像温暖的鸟巢,人躲在里面,好像将风雨屏蔽在了外面。 朝歌眼睛有些温润,他虽然不知道叶剪秋童年如何,但有一点是相同的,他们都属于缺爱的孩子…… ——叶剪秋虽然有姑姑疼爱,但是终究没有父亲和母亲,少了双亲的他,也听到过种种流言蜚语。叶剪秋总是悄悄躲起来,任姑姑怎么敲门,也决不打开。 ——而朝歌,他的生日也是母亲的“忌日”。虽然母亲最后幻化成了黑鹰陪着他,却不能像正常的母亲那样对他嘘寒问暖,只是用头轻轻磳他…… 朝歌看着黑乎乎的帐篷顶,慢慢地道:“曹家肯定在外面有不少作坊,我已经发现有和农场一样的货品出售。烈酒,果酒,铜器,带有标准件马衔铁,马辔,繁缨……还有盔甲和马车上专用的镙栓。” 叶剪秋叹气:“镙栓也有啊……真没有想到,他们什么都不放过。” 农场的螺丝钉都是通过手工制作的,分粗牙和细牙系列。在制作时,要先锻造出螺丝钉的钉胚,再用锤子在钉胚上敲出钉头和圆形的钉身。然后,用锯子在钉头上锯出一道道沟槽。 初时,人们觉得螺栓只是将东西连在一起,似乎平凡无奇,但没有它们,所有器具都会支离破碎。 那些使用过螺栓的人都尝到了甜头,开始逐渐适用于各方面。它可作为开关门的转轴,提水的设备,战备甲衣的连接,甚至农具,马车等物品,都用上了螺栓。 由于制作工序复杂且价格昂贵,现在的螺丝钉是按大小不同型号论个卖的,也是农场收入的来源之一。 “那些有八个纺绽的织布机他们肯定也知道了。” “没错。” 农场仿造了珍妮纺织机,八个纱锭都竖着排列,用一个纺轮带动,工人喂入纤维条后,可适用于棉、毛、麻纤维等类的纺纱。一部机器就相当于八个人的劳动力,机械会慢慢地代替了传统的人工。这新制成的织布机样品,现在还放在农场,并没有正式投入使用,叶剪秋本想着盖个车间,让工人们来棉纺厂上工…… “曹五是怎么对你解释的?” 叶剪秋到现在也没有见过曹五的面,他只通过朝歌来了解事情的原由。 而朝歌知道这件事后,第一次狠狠揍了曹五。满脸是血的曹五没有还手,他低头很老实的承认错误,他解释道,是因为他的老娘喜欢农场的产品,所以多问了他一些问题。 于是,毫无戒备的他就对自己一直很崇拜的老娘说了很多。 曹五的想法很简单,曹家的生意那么大,大到整个青鸾都有商号的分布,还会看上一个小小的农场?他虽然明白母亲和大哥的抱负,但是没想到她的主意竟打到农场上! 曹五虽然很伤心,但是老娘抬出来的理由更是大的让他无法抗拒。曹母说,所谓仁不带兵,义不行贾,他们曹家想要光宗耀祖,就绝不能有仁义之心。自古以来强者都是踩着别人的头顶上位,脚下全是枯骨…… 最后曹母还安慰曹五,若是小厨子生气,大不了赔银子就是,或是商议一下,可以两家联合起来,一起做大农场…… 曹五哪有胆子商议什么合作?见曹五不肯出面,于是曹母就提出自己和叶剪秋见面,却被曹五苦苦拦下了。妈呀!你做了“贼”还这么理直气壮,这辈子还想让我见小厨子吗? ——妇人之仁! 这是曹母给曹老五的最后评价! 朝歌开口道:“曹五虽无心,但曹母却有意。曹家虽然有花不完的钱,也有种不完的田地,但曹家却没有兵力,他们就像只无头苍蝇般四处投主。他们明里依靠吕延玉,暗地里也和螭国有来往,明里只是经商,背地里却想发展军团。一心想要和朝廷中分天下,但苦苦没有机会。” “如果曹达有了军队,就成了军阀,定成为隐患。” “没错,这也是为什么朝廷自古以来重农抑商的原因。他们现在做的一切,不仅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但也是针对你。” “为什么?” 叶剪秋睁大了眼睛。 看着黑夜中那双如若星辰般亮晶晶的双眼,好像天下独此一份的美丽。 朝歌不禁暗道,有些花朵,你必须得趴下来仰视他的风景,你会惊讶的发现,花瓣底下的美丽是你无论如何在上面也看不到的,因为上面的光鲜只是留给昆虫…… 朝歌情不自禁的凑上前吻了吻那双黑亮的双眼道:“因为赵淳。” “齐王?” 叶剪秋毫不在意的抹了一把湿湿的眼睛,他只把朝歌当成可爱的小弟弟。只是这个弟弟,总是在他心情不好的时候,总是亲来亲去的…… 朝歌抑制心里的酸楚,沉默了片刻才开口道:“因为他们终于窥到潜龙踪迹。齐王只所以对你不离不弃,只是看中了你的异能。因为你现在的异能消失了,所以你目前能做到的事情,他们曹家更有能力做到,而且会做的更好。因此,他们盼着能攀附齐王……如果齐王最后荣登大宝,那曹家至少列位王候。” “野心真大,那赵淳知道吗?” “赵淳什么都知道。他会审时度势,冷眼旁观,也许等羊养肥了,就会一刀切,怎么可能容他渐渐壮大?” “也是。” 叶剪秋叹道:“其实我压根不喜欢做什么大老板,只想种上几亩田过小日子,没想到摊子越铺越大,责任也越大,有些力不从心。” “你想离开农场吗?” “偶尔会想一想罢了……” “那我带你走好吗?” “走?我们又能去哪里?” 朝歌激动的坐起身,他侧着头紧盯那明亮的双眼,郑重地道:“天下之大,哪里都有我们容身之地!我们去塞北南疆,东海西洋,纵马放舟,滑雪攀山!” ——来吧,亲爱的人,我的战马已经准备好!来吧,趁着乌云还遮挡明月!快来吧!我们趁夜色奔往它乡! “真好,真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是的,我们可以一起!” “可是我不能。” “为什么?” 朝歌刚刚惊喜的心又陷入了失望。 叶剪秋苦笑:“因为我的肩膀上有了责任。现在我在这里已经有了亲人,他们疼爱我,我要守在他们身边。我的事业虽然受到了威胁,但我也要勇敢面对。农场这么一大帮子人在看着我,在等着我拿主意,我不能一走了之……不管今后遇到再困难的局面我也绝不会走。” 朝歌的心既失落又欢喜。 让朝歌欢喜的是,叶剪秋的话表明了他的态度,他不会离开这个世界。但是让朝歌失落的是,他不离开的最主要原因,并不是因为自己。 “你很坚强。” “我没有选择。” 朝歌叹了口气,又一次吻了吻他的额头道:“睡吧,明天我带你去吃好的,等吃饱喝足后,我们就开会。” “成!” 此时,听到人有在重重的敲门,“咚咚”的砸门声很急切。朝歌暗暗骂了一句后就捂住叶剪秋的嘴:“别理他,天塌地陷我们也不出去!” 因为听不到里面的回应,敲门的老木又跑到帐篷的窗户前大喊:“叶管事,叶管事你快出来,你家来人了!” 叶剪秋拨开朝歌的手大喊:“是哪个?” “你妹子!” 大妞?是不是家里有了什么急事? 难道是采霜?那个丫头是不是在府里受了气跑出来啦? 叶剪秋边起床边不放心地问道:“是哪个妹子?” “就是那个叶婉珍呗!” “让她滚!” 叶剪秋懊恼的躺回床上,一把拉起被子蒙住头。朝歌笑嘻嘻地将他连人带被子抱紧,小声戏弄道:“叶管事,我的叶大管事,你老家那位精的像小鬼似的妹子又来闹啦!” 叶剪秋闷闷地被子里道:“我不想见她,你去打发她走。” 老木又在窗外大叫:“叶管事,你妹子是巡检史大人带来的,他们人就在你的帐门口等着呢!” 一听此言,叶剪秋掀开被子“腾”地坐起身。 ☆、一百一十四 只听得“吱呀”一声,帐门打开一条小缝,露出一个小脑袋。 从门缝泄出的一线温暖烛光中,叶剪秋正好奇的往外看……我的姑姑呀,怎么这么多人! 只见外面黑压压的人马大约有二十多个,呼啸的狂风中整齐列队站在帐门口! 乔玉英知道,那叶剪秋不仅不会听命于她,只怕连农场的大门都进不去,于是她就找司徒瑾当个说客。乔玉英带着叶婉珍在路上迎候到司徒瑾巡山回来,于是一大队人马就直接一起来到农场。 其实队伍里还有一个人叶剪秋还没有发现,那就是曹五。 曹五一心盼望着能见叶剪秋一面,想当面道歉。但是他没有胆量去农场,他怕农场的那帮悍匪杀了他。但是他又呆在家里坐卧不安,只好骑马悄悄的躲在农场前的那排大树下面,静静的等待机会。 当曹五看到司徒瑾的人马到来时,他觉得机会来了,因为队伍里竟然有叶婉珍! 太好了!事情好像越来越大了!如果自己在这个乱成一团糟的时候出现,那么也许叶剪秋就顾不上生他的气。 司徒瑾见曹五纵马过来,根本不了解内情的他并没有想太多,点头默许他加入。而传达室的工友见他跟着大老板身后,也不好阻拦,只好放他进去…… 司徒瑾看着门口露出四处张望的小脑袋,嘴角露出了浅浅的笑意。 叶剪秋总是搬把梯子胆战心惊的慢慢往房顶上爬,最先露出来的,就是个小脑袋……然后乖乖的偎在他身边,一起把酒谈天,同看日落晚霞…… 怪不得世间有狐妖艳鬼与凡人之间缠绵的传闻,果然动人心魄…… 老木上前大声道:“唉呀,叶管事,你可算是开门了。巡检史大人都等半天了,我说你出去察看农田累了,正歇息呢!” 老木在为叶剪秋解围,他心里非常清楚那叶剪秋可是和朝歌一起回来的,自打两个人钻进帐篷后就没有出来…… “哦,大家进来吧。” 叶剪秋将帐门打开。 为首的司徒瑾目不斜视,昂首挺胸的从叶剪秋面前潇洒经过。 他穿着一身亮晶晶的铠甲,由于夜晚天气较冷,他身上还系了一个宽大的披风,大步行走时,黑色的披风随风翻卷,长刀和战甲“嚓嚓”作响,倒有几分战神的模样。 叶剪秋暗笑,这是装逼呢!可惜,最会拿范儿的赵淳才是真正的黑袍祖宗! 很快,帐篷里就挤满了人。 叶剪秋飞快的穿过人堆儿,坐回自己那把铺着兽皮的椅子,指着办公桌前那几把椅子客气地道:“大家坐啊!” 假客气! 司徒瑾环视了一圈,只看到两把椅子!他毫不客气的一撩衣袍坐在下。一个穿着黑色战袍的年轻军士也紧跟着他坐了下来,其它人只是恭敬地站在两人的身后。 叶剪秋觉得奇怪,这个和司徒瑾平起平坐的军士是谁?身材并不壮实,倒显得有些纤细。虽然面容冷峻了些,但是皮肤细腻,面容清秀,那双黑幽幽的眼睛,一直盯着他……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漂亮而英气的军士。 叶剪秋不禁暗自揣测,莫不是司徒瑾的“新欢”? 乔玉英看着对面瘦小的叶剪秋,心里暗笑。原来这就是“大名鼎鼎”的叶剪秋,真是让人失望至及。不仅长相普通,而且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真没想到,齐王竟然为了这么个不起眼的人物,就让她嫁给司徒瑾,杀鸡用了宰牛刀! 乔玉英心里不屑,不由得眼神也轻蔑了几分。 叶剪秋咳嗽了两声,打着官腔道:“不知大家大驾光临农场,有何贵干哪?” “出来吧!” 司徒瑾一挥手,从人群后面走出一个女子,她穿着黑色斗篷的慢慢的走向上前,伸手摘掉头上厚厚的黑色斗帽,一脸憔悴的站在帐篷中央。 司徒瑾道:“这是你二妹叶婉珍,以后就让她留在农场。” 叶剪秋微笑:“好像农场的人员去留,我最起码得做一半的主吧?” ——亏得这司徒瑾还是军队的领导呢,无组织无纪律! “怎么?你不同意?” 司徒瑾有些恼火,竟然当这么多兄弟的面反驳他的命令! 由于室内烛火明亮,他不禁仔细端详着叶剪秋,却发现他的脸色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皮肤嫩滑水灵,眼睛黑亮亮的,虽然头发仍有斑白,但是这张脸已经顺眼了很多。 司徒瑾不禁心软了,他好像又看到了那个曾经一往情深地凝望着他的叶剪秋。 于是司徒瑾耐心地解释道:“叶剪秋,你这二妹犯了大案,我们好不容易才将她的案底销掉,可是一个女孩子名声已经受损,在外难以立足,你这里倒很适合她。” 嗬!司徒瑾什么时候变成护花使者了? “我、不、同、意!” 叶剪秋的坚定回答。 旁边的那个军士开口道:“叶剪秋,她一个弱女子,唯一能够投靠的,只有你这个哥哥了,你若是不给她条生路,那她只有死路一条!” 竟然是一个颐指气使的清脆女声! “这又是哪位呀?” 叶剪秋不禁扭头看向司徒瑾,黑亮如水的双眸中充满了询问。 司徒瑾满意的微笑,叶剪秋吃醋了! 他抓起乔玉英的手晃了晃,对叶剪秋笑着道:“叶剪秋,你以后要叫她嫂子。” 叶剪秋恍然大悟,原来是新娶的那位新妇,怪不得有些眼熟!司徒瑾真是幼稚,竟然在他面前秀起了恩爱! 叶剪秋挑起嘴角笑道:“你们都回去吧,天色也不早了……” ——竟然赶他们走! 司徒瑾“腾”地站起身,狠狠一拍桌子:“叶剪秋!你别忘了,这农场还轮不到你说了算!” 叶剪秋也站了起来,盯着司徒瑾的双眼不紧不慢地道:“那就如你所愿,我不再张口就是。在农场干活我累着呢,正想离开此地,去骑马泛舟,爬山滑雪呢……” ——竟然威胁他! 司徒瑾咬牙切齿地道:“你给我说最后一句,这人,你到底留是不留?” 叶剪秋抬起头盈盈地笑:“既然你想留下她,那就留下她好喽!” 司徒瑾心里一喜,这人果然还是最听他的话:“你不反对?” “让你们倍加欣赏的叶婉珍留下来,她肯定不负重望,可以主持农场的工作嘛……那我就可以安心的去度假啦!” 司徒瑾双目喷火,正欲开口骂什么,只听到书架后有人轻声咳嗽,只见朝歌披散着长发一边打呵欠一边系着束腰走了出来。只见朝歌一脸睡意春浓,眼若秋水,脸蛋儿粉艳如桃,衣袍松松散散,好像被人那什么了…… 朝歌旁若无人的来到叶剪秋身边,将自己腋下挟着一个毛皮大氅拿出来抖了抖,轻轻地给叶剪秋披上:“天冷,你要多穿些。别人都穿这么厚,就你穿的少。” 朝歌抬手将他的松散的头发紧了紧,满意地捧着对方的小脸左右端详自己绾发的手艺,还不错,以后除了做饭还会给媳妇梳头。朝歌又捏了一把叶剪秋嫩生生的小脸道:“李婶子晚上给我们煮了鸡丝馄饨,一会事情处理完了过来吃。” “好的。” 朝歌很自然的吻了吻对方的额头,又整了整他的衣领,拢了拢发梢,最后低头在他耳边轻声道:“我在婶子那里等你。” “嗯。” 两个人站在一起时,高矮合适,刚柔相济,是如此完美和谐,双眸相对时,仿佛彼此红尘外再无它人,如同隔绝成了一个小小的世界……一时看的众人目瞪口呆。 ——只有叶剪秋明白,朝歌是故意的!好兄弟,干的漂亮! 朝歌转身冲司徒瑾点点头:“大哥,你们坐,我出去一下。” 说完,他径直就走了出去。 看着朝歌的背影消失在夜幕中,司徒瑾暴跳如雷,肺都快气炸了,乔玉英立刻起身紧紧抱住杀气腾腾,正欲抽刀的司徒瑾,急切地劝道:“钧之!钧之!不用理会朝歌!我们处理眼下的事情要紧。” “我要杀了他!杀了他!” “钧之,不要冲动!有事回头再商量不迟!” 乔玉英暗暗冲司徒瑾使眼色,那朝歌是齐王的人,杀不得呀! 司徒瑾内心的愤怒如同最狂烈的火焰快要将他焚毁! 书架后面那是叶剪秋的床!朝歌竟然在里面睡觉!敲门那么久都不开! 司徒瑾只得将怒火冲向叶剪秋:“叶剪秋!没想到你竟是如此轻浮之人!” 叶剪秋气得笑了:“司徒瑾,你还有什么资格指责我?我可是和你一点关系也没有了,你没有权力干涉□□!” 司徒瑾咬着牙一把揪住叶剪秋的衣领,几乎将他要拎起来:“叶剪秋!你永远也不能!” 叶剪秋叹气,将司徒瑾如同虎钳般的双手用力瓣开,对他道:“司徒瑾哪,我劝你还是冷静些吧!你也是有家室的人了,爱妻男妾一个也不少,你倒是尽享齐人之福了……可我还是单身呢,我年纪也不小了,也得考虑成个家了……” 看着叶剪秋平静的整理自己的衣领,司徒瑾默默的松开了手,他的确是冲动了。 第33节 恋耽美 正文 第34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34节 他凭什么指责叶剪秋?卖身契自己主动送上了,对方再也不是他的下人,更不是曾经深爱过的他那个人…… 司徒瑾再也没有说话,沉着脸转身大步匆匆离去。 身后一大帮子人见领头的大哥离开,也呼拉拉散去。 只有乔玉英站起来对叶剪秋道:“叶管事,这人是给你留下了,她是死是活,就交给你了。告辞!” 乔玉英心里很不爽,那司徒瑾显然还没有死心! 等人都走完后,帐篷内那留下的两个人就格外显眼。 手足无措的曹五再也不能滥竽充数了,他只好上前喃喃道:“小厨子,我……” 叶剪秋皱眉:“曹五,你的事一会儿我们单独再谈。” “好。” 曹五乖乖的退到角落抠手指。 叶剪秋不动声色的坐下,抬起眼皮看着一直保持沉默的叶婉珍道:“叶二妞,你倒底想做什么?” 叶婉珍抿了一下嘴唇,涩声道:“我知道,你恨我……” 叶剪秋笑了:“你倒挺会抬举你自个儿,我想恨的人其实也很值钱,你远远不够资格。” 叶婉珍只好道:“没错,我不值得你恨……只是,我真的想留在农场,做牛做马都成……” 叶剪秋拍拍桌子:“说实话!” 少他妈的来绕圈子,这丫头一肚子坏水! 叶婉珍“扑嗵”跪下,将头磕的“梆梆”震天响,连帐篷外都能听到声音! “大哥,我知道,是我的错,我真的只想留在农场……” 叶剪秋皱眉,他讨厌这个女人动不动就使苦肉计。 “不说实话就滚!” 失去了信任的人就是这样,你既是将头磕的血花四溅,对方也不会再信你。 叶婉珍抬起苍白的脸,额头上血迹斑斑,她道:“好!我说实话!我知道,你并不是我真正的大哥!” “哟,有点意思了,继续!” 叶婉珍一咬牙,道:“不管你是不是我真正的大哥,二妹我都对以前针对你的种种行为后悔了!我之所以想来农场,其实只是为了一个人——鸣岐先生。” 叶剪秋仰天大笑,终于说出来了。 “然后呢?” “因为你在农场,他就会随时出现,这样,我就能看到他……” “就这样?” “是的。” 叶剪秋低着头不停的把玩手里的一根香烟,慢条斯理地道:“叶婉珍,其实还有一件最重要的事,你却并没有说。那你现在老实告诉我,你是怎么和司徒瑾搅和在一起的?” 跪在地上的叶婉珍明白,她想要留在这里,只有老老实实的坦白,也许还有一线机会。 于是,她将自己如何和乔氏联手,如何诬蔑了叶剪秋是恶魂,又是如何诓骗司徒瑾主动送上卖身契的事情原原本本的说了出来。 叶剪秋点燃了手里把玩了很久的香烟,看着袅袅烟雾在空中静静弥漫,他心里的那团残留的火苗,终于彻底熄灭了…… ——司徒瑾啊司徒瑾,你参得透生死,却永远也参不透情爱! 叶剪秋站起来,走到叶婉珍面前,对她道:“看你说了实话的份上,你走吧,以后别让我再看到你。” “大哥!” 叶婉珍悲怆的哭了一声:“大哥,我知道,我无论怎么做,你都不会再原谅我……可是,我真的想留下来……” “怎么可能呢?你觉得你哭一哭,求一求,所有事情都会按你的心愿来吗?叶婉珍,你要记住,太阳不是只为你一个人发光!” 叶婉珍面无血色的颤抖着从地上爬起身,对叶剪秋道:“大哥,其实妹子这辈子若真有你这个大哥,也是福气,只是我没有珍惜……无论再说对不起,也是枉然……妹子我,就别了……” 叶婉珍一咬牙,腾腾的退了几步,猛的冲着熊熊燃烧的大铜炉一头撞了过去! ☆、一百一十五 踏千嶽,登高巅。 八荒采奇石,六合聚金英。 冶成筑炉兮,逐渐成军。 烈焰起,紫气腾,青阳淬天火,鹰山砺宝锋。 红星希望农场内,炼钢车间高大的烟囱冒着滚滚白烟,车间内的工人正在热火朝天的工作。 烈火熊熊的室内闷热无比,老木抬手抹了把汗水,就将手里带血的镙栓扔到炼钢炉里,拍拍手道:“老啦,若是当年,老子定不会失手,只用一片树叶,就能将那丫头定在原地!” 老胡也捋了把脸上的汗水道:“吹吧你,老子一口浓痰就能将人订在地上!” 说话的老胡光着膀子,系着一个大油布围裙,用钳子挟着一团软乎乎,半液体状的红色铁团放在铁毡板上反复大力锤打。 老木蹲在地上用力拉着巨大风箱,嘴里不屑地道:“嗬!那你当时咋不用那‘神涎’之术?” “不是看到你拿着镙栓想试试身手嘛!怎么地,那丫头终是死了?” 老胡边说边低头,他仔细看了看经过反复折叠锤打的好铁团,不满意摇摇头,又挟起来扔回坩锅。 俗话说百炼成钢,眼前这块待炼的铁团杂质很多,做成工具还很生脆,容易断裂。 老木道:“没死,只是额骨碎了一块。咱们哥几个在外头偷看的时候,还当是那丫头又玩花活儿呢,结果眼睁睁地看到她头快撞到炉子也没收腿!情急这下,我老木就扔了个镙栓……李婶子菩萨心肠,将人放在自己屋侍候着,现在已经醒了。” 老胡用力搅着坩锅里红色的铁水道:“这下叶管事也没办法了,总不能将半死不活的小女子扔到大街上。既然没死,就留下来老老实实干活!咱这农场除了炼钢车间和工程科没有停工外,其它工友都上地收麦子去了。” 老木奇怪:“老胡你说,工程科的人不去收麦子,全都挖起了地下仓库,叶管事说是要建大型冷库,可这冷库不是得有冰吗?这么热的天,从哪儿弄冰去?” 老胡得意地一笑道:“这就你不懂了吧,有咱们的齐王殿下,怕啥!” 老木恍然大悟:“对呀,那齐王可是皇族,听说皇族不仅能呼风唤雨,喷火扬沙,还能凝固万物成冰。” “没错!” 两人会心地大笑。 这农场的工友,其实全是赵淳的手下。 赵淳虽然是王爷,但是他喜欢结交那些有用的人材,无论对方身份高低。比如江湖草莽,游侠悍匪,杀手谋士,贬官凶犯或是能工巧匠……用过去的话说,就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现在这个农场的工友们,就是赵淳指定好人选后,由吕延玉将这些专业人才集中在大牢,最后由不知内情的杨小迷从狱里提人出来,顺理成章的分成两批运送到农场。 也怪不得叶剪秋总纳闷儿,农场的工友们挺聪明,都可以拿科学技术奖了。每当他提出一个新的技术理念,就像阿基米德给了一个支点,那些工友很快就能领悟延伸其深意,从而研究出新品。 比如牵引式圆盘排耙和铧式犁。 这两种农具的主要功能就是入土、碎土、翻土、以及耕前灭茬。他只画了一个草图,仔细地讲解各种角度的参数后,技术科和炼钢车间联手,很快就能生产出二米宽精确的产品!几匹马拉着排耙从田地走过后,能深耕一大片土地!令人叹为观止。 叶剪秋并不知道,农场会有人将掌握的第一手的技术资料悄悄交给赵淳。而赵淳会在沧穹那个四季如春,雨水充沛,更适合农作物种植的地方秘密开始建设生产。沧穹不仅同样有大型的农场,甚至已经开始煮盐,制造机械,挖银矿,打造兵器了! ——齐王赵淳,可比曹家狠多了。 看起来无所事事的王爷赵淳,其实很忙。一方面,他要顾全大局,为了赵家江山稳固这个宏伟的目标和赵灏坐在一起共谈国事;而另一方面,他又要时刻警惕翻脸比翻书还快的赵灏!说不定上一秒两人还在下棋,下一秒那赵灏就往他怀里塞一件龙袍,用造反的名义再追杀他一次!所以,他不得不做万全准备。 老木又往炼钢炉里加了一铲炭,撑着铁锹纳闷:“不是说叶管事要开会说曹家的事吗?怎地没有动静?” “大忙的麦收时节,哪有功夫找曹家的麻烦!再说了,现在外面的商铺,都有仿制咱农场的货品出现,有些东西不全是曹家仿制的,也有其它作坊干的……现在两个小管事愁的天天开小会,正说这事儿呢!” “那倒是……” 老木想到什么,突然哈哈大笑起来:“说不定,那叶管事和朝歌的好事将近了。” “何以见得?” “他们每天晚上在帐篷里以开小会的名义呆到很晚,肯定已经矫龙入港了!” “咱农场的兄弟们一起听的墙根,我们咋都有没听到动静?” “那叶管事的床密封的严着呢,传不出声来。” “瞎说,初经人事,定会疼的哇哇叫!” “哟,你还挺懂!” “那当然!” 老木看着一身横肉的老胡的坏笑。 …………………… 李氏小心翼翼的端着汤药送到床边,轻轻扶起头上缠满了纱布的叶婉珍,心疼地道:“丫头,该喝药了。” 叶婉珍软软的坐起身,眼泪汪汪地道:“婶子,多谢……” “这孩子,谢什么,快点喝药,等身子好了,和婶子一起在农场做工可好?” “嗯。” 叶婉珍听话的将汤药一口喝光,李氏递到她嘴边一块蜜饯。看她听话的张开嘴吃下,李氏满意的扶着她躺下。 “再睡一会儿,明天让农场的大夫再来瞧瞧。” “嗯。” 李氏刚想离开,却被人拉住了衣角:“婶子……” 听到叶婉珍可怜巴巴的声音,李氏停下脚步,叹了口气道:“孩子,你哥不愿见你,婶子也没有法子。” “婶子,我只想对大哥道歉……” “丫头,你安心留下吧,你大哥既然没说什么,也就默许了。再说,你大哥今日不在农场,有事出去了。” 叶婉珍眼睛一亮:“莫不是那穿黑袍的先生又来了?” 李氏摇摇头:“那位先生不常来,今儿你大哥是替你静石伯伯送信去了。” “哦……” 叶婉珍失望的躺了下来。 李氏端起空空的药碗走出了帐篷,看着远处正在一片繁忙的麦田,不禁若有所思。 那个司徒瑾,是个脾气很坏的孩子。自打小秋喜欢上他后,就很少听说他对小秋怎么好过。尤其是他成了亲,小秋伤心欲死,可是司徒瑾却毫无查觉…… 李氏心酸,就在那天晚上,她听到帐篷内的动静怎么也睡不着,站在外面不停地往里张望。那司徒瑾看来真生气了,就连军团也了下令,不准军士们再来农场踢球了……看来,两人的缘份已尽。 李氏叹了口气,小秋一大早就出去了,不知道他回来后,会不会不高兴…… 叶剪秋打了个喷嚏,揉了揉鼻子后,拿着一封信边走边打量周围的环境。静石先生告诉他,那位收信人就在甘棠巷开了家书局,听说规模挺大,不知道好不好找。 叶剪秋其实很宅,他从来没有去过什么甘棠巷,毕竟青阳面积也很大,有些街道和小巷他从来没有涉足。 当他左顾右盼的走在大街上时,一辆华贵的檀香马车从他身边经过。 坐在车厢里的曹老太看到从车旁经过的叶剪秋后,不禁笑了起来。坐在她身边的钱庄知道,当老太太眯着眼睛盯着一个地方皮笑肉不笑的时候,就是又打什么坏主意了。 ——没错,曹老太已经指挥手下高价回收那些在军团家属手里棉花。 其实她的目的不是棉花,而是因为棉花种子。 老农们常说:母强则子强,母弱则子弱。其实是指种子。 寻常百姓育种很简单,只是在田间地头留下最粗壮的穗谷即可。但百姓们取种不易,而且留下的种子有个毛病,就是第二年就会退化减产,优良的种子越留越少,最后只得去专门卖种子的地方去买良种。 所以,有实力的农庄,比如曹家,会用自己最好的土地当做留种田。 留种田里的种子,要耐心细致的用人力一粒粒去选那最肥实光泽的种子。而且留种田的田地间距比一般田地要宽很多,不仅通风透光,而且防其它作物掺杂。留种田的管理非常麻烦,粪肥,耕锄比一般田地多出数倍,而且水分要及时灌溉。 但是留种田首批收获的种子还不能达到要求,需要将第一批的良种再次进行人工精选,用同样的方法再连续种上二年左右,才可使用或是出售——这种重复留种的方法,也叫做“提纯复壮”。 寻常百姓们是没有这个精力和财力来做的,所以他们只得向大农庄购买。 因此,市面上的种子价格比一般粮食的价格要昂贵很多,不是没有道理的。 当曹家庄子里的老农看到农场的种子无不大惊失色,这种特别优良新奇的品种,是他们种了一辈子的地也没有见到过的!于是有人就提出来,这些种子即使不用在留种田特别培育,也最少能保持三代的良种!若是在留种田再细心培育,那时间就更长了! 曹老太想到这里,脸上的皱纹笑成了一朵花。 其实曹家不仅囤集了大批农场的种子,还在抄袭。 寻常的新品上市,最少要一年多的时间。自从有了农场后,曹家作坊只需要几个月,就能完成新品的设计、制造、分配和销售。由于曹家有丰富的人力和物力,所以曹家的产品会比农场同款的产品更为美观实用,而且价格也低个头。于是,农场的生意更不好做了。 曹老太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为了她家的老五。 老五在农场当牛做马,而叶剪秋却并没有给她儿子丝毫机会。做为一个母亲,她早就看上不了! 于是曹母用抽丝剥茧的方法渐渐蚕食农场的市场份额,如果叶剪秋的生意做不下去了,仍回去种花卖菜,没有了异能的他,就凭那张普通的脸,说不定会乖乖的留在老五身边!到那个时候,只怕他得看曹家人的脸色了! ——恶名和利益之间,曹老太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 叶剪秋还没有真正领会到“江湖”险恶,他初尝创业挫折后,并没有打击到他的信心和激情,仍在积极想办法应对。但是时间会证明,他将来会面对更多的磨难和成长。 当马车远去后,叶剪秋终于从那浓浓的檀风中闻到一丝油墨的味道。他不由得松了口气,真是苦寻无门,墨香指路。 他来到一个大门前,只见里面有很多伙计进进出出在忙碌,有人手里拿着活字铜板,那是一种横平竖直,横轻竖重,字形方正的字体,显然这里是一家印刷作坊。 作坊门口还有一个两层楼高非常气派的大型书店,匾额上题着龙飞凤舞的四个大字《雅香书苑》。 叶剪秋惊叹,这里的图书多的简直浩如烟海!当他看到书店里一排排整齐的书架和一堆堆的图书后,不由得整了整衣冠。毕竟是书香高洁之地,要保持礼仪风度。 他向一个小伙计打听掌柜,那小伙计很快就请出来一位长衣翩翩,长相清俊的公子。 叶剪秋对那位公子第一印象就是,果然是读书人,举手投足斯文又儒雅。 只见那位公子微笑着走上前,冲着叶剪秋作了个揖:“请问这位兄弟,寻在下可是有事?” 叶剪秋慌忙比葫芦画瓢的也做了个揖,礼貌的道:“在下叶剪秋,军团农场的管事,替静石伯伯前来送信,请问阁下可是李兄李子定?” “正是在下。” 李子定接过书信,就邀请叶剪秋来到后面的书房稍等。 叶剪秋安静的坐了下来,静石伯伯告诉他,这位收信人定会回信一封,让他务必捎来。 只见那位李子定拆开信笺仔细看完后,不禁莞尔一笑,又扭头将叶剪秋从头到脚细细打量一番。 只见坐在窗边的那位小公子纤弱白净,双眼如潭,一袭青衣纤尘不染,一双小脚玲珑可爱……倒是很符合自己的心意。只是,那如乌墨般的长发上竟有了丝丝霜白……也是个痴情种呢! 叶剪秋并不知道,他交给李子定的那封信其实是“自荐媒书”,静石先生在字里行间满满都是对他这个“儿子”的溢美之词,夸的人间少有天上难寻的……当然,叶剪秋有了白发的事情,静石先生也没有隐瞒,只说他是情深而伤。 那静石先生知道这位李子定好男风,但是为人正直不风流,善于经商又不迂腐,家底实力雄厚,将要而立之年还是独身一个,是一个绝佳的好儿婿之选。于是,不便出门的静石老先生就设计了这么一出。 感觉到对方眼光的细细审视,叶剪秋有些不自在,他脸红地低下头,收起了懒散的坐姿,将叉开的双腿并拢,规规矩矩地缩起了双脚。 李子定笑了笑就收回目光,开始准备回写书信。 正当提笔之时,又好似随口问道:“不知道叶公子平日里可有什么雅好?” 叶剪秋一愣,雅好? 他只好道:“雅好谈不上,平日里只是看些书,种些花花草草,农场嘛,当然还是种地为主。” “原来如此。我这里倒有些园艺书籍,可送叶公子阅览。” “那太感谢了。” “不必客气。” “喜欢听评书吗?” “评书?喜欢听呢!” “喜欢看戏吗?” “嗯,唱的好的,就喜欢听,唱的不好的,耳朵受累。” “呵呵……” 那位李子定不禁笑了起来:“是位有趣的人呢,若不嫌这里嘈杂,叶公子无事可常来。我们可一起听戏喝茶,也不虚度这大好时光。” “嗯,没事的时候再说吧,我现在很忙。” “听说军团农场闲人免进,子定不便上门打扰,只在书店静心等候叶公子邀约可好?” ——怎么听起来像约会? 叶剪秋打哈哈:“再议,呵,再议。” 那李子定微微一笑后,心里满意地暗自点头。 只见李子定一手拂起长袖,一手提笔,游龙走蛇般一气呵成,倒是很有气度。 叶剪秋觉得,这个李子定才是从头到脚真正散发着东方韵味的古人。 当叶剪秋回去时,怀里抱着一大摞书,而且那个李子定,很热情好客,一直陪着他走了很久才依依不舍的拜别…… 李氏踮着脚观望农场回来的路,远远的看到叶剪秋抱着一大堆书愁眉苦脸的走过来时,李氏一口气跑到打麦场,开心地对静石先生道:“成了,成了!那子定看上咱们家小秋了,送了很多书。” 静石先生在信中提到,若是李子定中意对方,就送书示意。 正坐在小板凳上,帮忙捆麦秸的静石先生也兴奋地捋了把胡子道:“好好,君子成人之美,只是接下去,就看两人的缘分了。” 旁边正在赶着牲畜拉石碾压麦秸的工友们面面相觑,精明的老水突然一拍脑袋,大事不好! 他丢下手里的活撒腿就往马场跑! ☆、一百一十六 叶剪秋进到帐篷就放下怀里沉甸甸的书籍,软软的瘫在椅子上舒口气,好累! 他晃晃胳膊松了松筋骨后,就拿起桌上一个长把圆头棉布锤轻轻敲打肩背。虽然这个小锤敲打的很舒服,但身上还是隐隐发疼。 泡温泉的效果是不错,可是每次入水后浑身仍像被一群马蜂蜇了似的刺痛!现在的他除了脸蛋儿越长越好看外,异能却没有丝毫出现的迹象……叶剪秋无奈,长成个绣花枕头有什么用啊! 赵淳倒是挺守时,每当约定的时间到了,他就会像黑色的大鸟般如期而至,蹲在农场的大树上开始吹筚篥。 传说筚篥声可驭马,怪不得只要赵淳一出现,农场的动物都很温顺,马匹一动不动的都聚拢在一起,竖着耳朵朝着音乐响起的方向静静凝望。特别是农场的家禽,缩在窝里非常老实,那些成天活蹦乱跳,扑楞楞的“飞鸡”也主动的俯在地上将脑袋藏在翅膀下……这时候你要是去抓,它们会乖乖的“任君采撷”! 真神奇呐! 古代人都迷信,连大风吹落个砖瓦片都觉得是什么凶兆。特别是老木他们,每天神神唠唠的,对能驯百兽的赵淳崇拜至极。怪不得皇帝们都喜欢用这种怪力乱神来拢络人心,这招真好使! 但叶剪秋还是最关心自己的农场,眼下赚钱最重要! 他翻了翻桌上的图纸,不禁忧心忡忡。 现在令他最焦急的是农场的商铺,商铺已经开始装窗户和大门了,可商户们却还没有一家入驻装修的,大家都在观望打探,谁也不想当出头鸟。 朝歌和他一样,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两个人每天在帐篷里开会,还是和往常一样不停的争吵。朝歌发脾气,说不在农场做生意的客商,将来也不准来农场提货!等叶剪秋的异能恢复了,就种上满园的仙果珍品,自己农场独家卖,谁也不批发! 但是叶剪秋不同意,商家信誉可是口口相传的,不能闹小性子!现在可不是当初自己垄断专营的时候了,顾客才是真正的大爷!得罪了客户,再拉回来就难了!再说啦,那异能要是一辈子也不恢复怎么办?吃风屙沫啊! 朝歌大力拍桌表示反对,说这些客商都惯的,等将来农场发展壮大了,跪下叫爷爷也不会发货!看着朝歌一张俏脸因为生气粉扑扑的样子,叶剪秋就想起那天朝歌从书架后面打着呵欠走出来的样子…… 叶剪秋笑了起来,这种生活真是太精彩了!有烦恼,有忧愁,有欢乐,还有很多的未解之谜……真是每一天都不虚度! 此时,只听到门声一响,李氏从外面轻手轻脚的走了进来,她转身将帐门紧紧关上后,一脸喜气的看着叶剪秋直乐。 叶剪秋看着可爱的李氏不禁好笑,他起身倒了杯茶递给李氏:“婶子,你是不是和静石伯伯给我介绍了个君郎?” 李氏抿着嘴微笑的点头:“没错,那李子定可合你心意?” “初次见面,也说不上什么合不合心意的,但并不讨厌。” 叶剪秋坐了下来,托着下巴若有所思。 真没想到今天送信的目的竟然是相亲。幸亏他事先不知情,若是知道了,都不知道手脚往哪儿搁。这可是他两辈子加起来第一次相亲!而且是两个男人大大方方的相亲! 这个世界还真是美妙! 看着叶剪秋脸上露出了笑容,李氏心里一喜,有门儿! 她立刻坐下来耐心地劝道:“小秋啊,那子定可是我和你静石伯伯看着他长大的。他虽然年纪比你大了些,但会疼人,而且他洁身自好,既无妻妾,更无外宅,只是想找一个合心的男子过一辈子。婶子觉得,你们很合适。” “婶子,看起来他也不缺银子,都快三十岁了,怎么可能单身?” 这里的男子很少不风流的,特别是有钱的男子,家里家外,男男女女的都有人。自从司徒瑾成亲那天起,叶剪秋就意识到,自己在这方面有洁癖。 李氏道:“的确,他少年时和一个公子相恋,可惜那人很早就去世了,到现在也有十多年了,他一直独身到现在,倒是个用情至深的人。” 叶剪秋惊讶:“伤心了十多年?那他还会爱上别人吗?” 没想到看起来云淡风轻,谈笑自如的李子定竟然有如此痴情的一面。 李氏安慰道:“小秋尽管放心,他去年放出话来,说准备相亲成婚。看来,他已经从情伤里走出来了。我看他对你有意,你可愿和他交往?” “不知道呢!” 叶剪秋捂着茶杯不知道说什么好。 那个李子定,看起来人很和善体贴,走路时,一直护着他走在马路内侧,两个人一边走一边聊,他们聊起做买卖,种田地都有共同的话题,倒是很投机。李子定还帮他抱书,帮他租了马车,还执意的付了车费,倒是挺有诚意的。 只是李子定曾经为情所伤,独守十多年,这让人心里有点不太舒服……不过,自己也因为感情白了头发,对方肯定也不太高兴……呵,彼此彼此啊! 其实抛开李子定的事不谈,叶剪秋觉得自己也该恋爱了。 现在的他工作很累,压力也很大,应该找个真心相待的伴侣放松一下。两个人一起散步聊天,一起听戏喝茶,一起在漫漫长夜做些私密的事……唉哟!由于自己身体恢复的很快,发育的也越来越好,晚上很孤单呢! 想到这里,叶剪秋有些脸红,如果恋爱的季节真的到了,又何必推开呢?得为自己好好活一次了,毕竟经历过两次生死…… 叶剪秋希望能有一份无关身份地位,无关荣华富贵,只要心灵感应和默契的爱情。如同悄悄盛开的鲜花,没有惊动任何人,就将这样慢慢的散发着馨香,静静的幸福着…… 此时,只听得“咚”的一声,帐门被人用脚重重的踹开。 李氏和叶剪秋吓了一跳,回头只见朝歌满头大汗的站在门口,双眼通红的对叶剪秋大吼:“你不要我了吗!” 朝歌是从马场匆匆赶过来的,不仅光着膀子,身上头发上全是草屑。 “朝歌?” 朝歌脸上充满了委屈和失望,双目赤红的紧握双拳,就像一个被遗弃的孩子,孤独的站在悬崖边…… 朝歌越是激动,双眼越是水气盈盈,有种泫然欲泣之感。看到朝歌痛苦的模样,叶剪秋的心不由得一阵刺疼。 朝歌咬着牙恨恨的大步过来,一把将叶剪秋从椅子上拎起来紧紧抱在怀里,几乎哽咽地道:“你不要我了吗?” 朝歌力气很大,几乎快要把他的骨头勒碎。 “朝歌,你、你在说什么?” 朝歌的声音带着哭腔,身上一直在发抖:“我问你,你是不是不要我了?” “朝歌,我怎么会不要你,你就是我的家人……” “我讨厌你把我将弟弟看,我只想和你过一辈子!” 叶剪秋内心冲击很大,鼻梁酸酸的。他一直觉得朝歌喜欢亲近自己只是一种依恋……但是爱情,他真不敢相信!朝歌那么漂亮出色,而且又那么有性格,他将来的人生肯定很精彩…… 朝歌还小,可能不知道在自己在做什么,就像青春期的懵懂少年,很容易朦朦胧胧喜欢上别人,然后也会很快地结束一段单纯而又美好的冲动恋情。 他只好道:“朝歌,你还小,等你长大了,你会明白,适合你的人很多……” “放屁!净是放屁!少拿这些大道理骗人!看似好心,全是没有良心的推委!当初你是那么的喜欢大哥,喜欢的简直溶入骨血!我心里虽然难受,但也会敬重他!可是唯独有一件事,那就是我决不能忍受你再次喜欢上别人!不允许!” 朝歌觉得自己浑身的血液像沸腾着的开水,带着一股不能容忍的怒气一直流到手指!于是他晃着对方肩膀气愤地道:“大哥也就罢了,为什么你现在和一个陌生人交往,却不考虑我!” “不……没呢……” 叶剪秋有些发蒙。 “既然不是,为什么不和我相处!你怎会知道我不能和你过一辈子!” “朝歌,你……” “我喜欢你!我天天想你想的睡不着,我他妈做梦都想上你!” 朝歌的脖子涨得像要爆炸,满头都是汗珠,根本不容对方说话,一直冲着叶剪秋大声嘶吼!听到如此惊心动魄的表白后,吓得李氏脸色通红的悄悄退了出去。 看着朝歌像火山喷发一样的愤怒,叶剪秋紧紧捂着自己“砰砰”乱跳的胸口。 没错,朝歌的确是陪伴他最多的那个人。 在他还在司徒府菜园子里干活时,朝歌总是不声不响的蹲在他身边;在农场时,朝歌又常常陪他到深夜;在临月城最伤心的时候,朝歌又给了他极大的安慰……想到这些,他既心疼,又震惊! 叶剪秋不由得慢慢往后退,结结巴巴地道:“我……我不知道……” “不知道个屁!你就是个缺心眼儿的!我们每天在一起,你难道还看不出来我对你有多好?除了我,哪个男子给你做饭洗衣!我连自己的衣服都不想洗!” 朝歌又拿起桌上那个手工粗劣的长把小棉锤大吼:“连这个都是我给你做的!手指都扎破了!你就是个傻子!” “那……” “那个屁!” 朝歌“唰”的一把抽出自己腰上的长刀,用力塞到叶剪秋手中:“拿着!” “干吗?” “杀了我!” 叶剪秋拿着沉甸甸的长刀吓得说不出话来:“我、我怎么会……杀了你?” 朝歌一步步逼进叶剪秋:“既然你不杀我,可不要后悔!” 看着双眼通红,鼻翼张得大大的,剧烈喷着粗气的朝歌像头野兽般慢慢走来,叶剪秋感到大事不妙:“朝歌,你别冲动,有话好说……” “晚了!” 朝歌一把抱起哇哇大叫的叶剪秋,大步来到书架后面的小床,狠狠将他扔到床上后,就开始脱自己的裤子。 叶剪秋紧张的缩在床角,战战兢兢地举着长刀道:“朝……歌歌……你别胡……来来……” 不用三秒钟就将自己脱的赤条条的朝歌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大声道:“往这里用力捅,一刀若是杀不死我,你会更惨!” 说完,他就扑了上去。 由于怕手里的刀伤到朝歌,叶剪秋只好将拿刀的手高高举起……他扭头左右挣扎:“朝歌,你疯了!” “没错!若你和别人成亲,我定会将青阳屠城三日!踏平青鸾!” 朝歌不由分说一把将某人的衣服扯个精光,叶剪秋吓得蜷起双腿,用胳膊遮挡胸口大吼:“朝歌!三思!” “思个屁!” 朝歌一把拉开了叶剪秋的双腿…… 叶剪秋的眼泪“哗”的就流下来了,他觉得朝歌的进攻就像一把世间最锋利的长刀,狠狠地将他劈成两半! 朝歌已经很有耐心了,按照他们螭国的风俗,看中哪个人,一棍子打蒙就上!哪有这么多弯弯绕绕,啰嗦! 紧紧贴在窗口的老木和老水两个人双眼灼灼,当他们如愿以偿的听到一声哭叫后,同时松了口气——朝歌终于得手了! ☆、一百一十七 亲爱的人,你不要看向我,否则你的眼睛会将我的灵魂燃烧! 亲爱的人啊,若是你不看向我,我可怜的灵魂也会被你的无视而烧毁! 朝歌笑的很开心,黑幽幽的双眼弯弯如月牙儿,珍珠般的洁齿如编贝。他一手撑着头,用另一只手轻轻点着圆滚滚的大被窝,轻声呼唤着。 “叶剪秋……叶剪秋……” 某人却躲进被窝,死活不回应的像只大蚕蛹。 朝歌将露出被角的一缕黑发抓在手里把玩,不时地将手中的那缕黑发放在鼻下轻嗅。 “叶剪秋……叶剪秋……” 听到被窝外传来声声的温柔,黑暗中将自己紧紧蜷成一团的叶剪秋委屈的掉泪。 不是人! 简直不是人! 没想到面容如此清丽的朝歌,行为粗鲁的令人发指!他不知道那朝歌将自己翻来覆去的弄了多久,也不知道自己声音嘶哑着哭喊了多久……只知道当对方最后怒吼着喷射时,足足有两分钟!自己的小肚子都圆圆的鼓了起来! ——苍天啊,这又是何方神兽! 当他体力不支,疲惫的快要晕厥时,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清理干净,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被人扶起来喂了粥,更不知道现在醒来又是个什么时辰! 叶剪秋羞愤地又往窝里缩了缩。自己除了最初的疼痛外,竟然欢愉到让人沉沦,现在除了体内仍有隐隐的异物感后,并没有什么不适,可真是天赋异禀啊! 叶剪秋欲哭无泪,为什么他是下面的那一个? 那温柔的声音又开始一遍遍不厌其烦的呼唤。 “叶剪秋,外面有青蛙在叫,我们一起去抓吧!” “剪秋,我做了粘网,一起去抓知了可好?” “秋啊,我们一起骑马去鹰头山上看流沙吧,可美了……” 叶剪秋吸了吸鼻子,无奈地叹气。瞧瞧!还是孩子呢,不是抓虫,就是逮青蛙!不过按照朝歌那直捅捅的性格,也不会说出什么好听缠绵的情话,能让他一起去抓虫就不错了,最起码没有说“秋啊,我们去杀个坏人玩玩吧?” 叶剪秋暗暗下了决心,不管朝歌将来是什么样的兽型,对自己来说就是神话般的眷顾!他也会尽力保护朝歌不受外界伤害! 那就这样吧!既然老天注定好的,他会勇敢的接受! “朝歌,农场现在是什么情况?” 叶剪秋有些羞愧,真是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如此色令智昏的行为,简直无法面对二百多的手下!农场那么忙,还有那么多的事情要处理,自己却贪恋温柔乡! 听到被子里传出的声音,朝歌的心激动的突突直跳。他已经喊了很久了,叶剪秋都没理会。 朝歌耐心道:“放心,我只说你不太舒服,需要好好休息。农场的麦子快要收割完了,我已经安排准备播种秋季作物。” “朝歌,你知道怎么下种吗?” 朝歌坏坏的地一笑道:“当然!下种嘛,我在你身上已经学会了……花生是足墒播种,玉米是种子和肥料一起播种,但不能播到一个仓眼,肥料在要种子底部,棉花和大豆正常播种就可以了……” “那浇水呢?” “花生是先浇水再种,而其它作物可以浇‘蒙头水’。” “呵!行啊!” 叶剪秋夸奖。 “那冷库的进程如何?” “过几天就完工,正在装石板。” “银子够吗?” “够!” “我……我没上班,工友们没说什么吧?” 第34节 恋耽美 正文 第35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35节 “没有,大家让你好好歇息。” “那就好。” 某人终于放了心,像蜗牛般地又缩回壳里,伸出小手将被角悄悄地盖严。 朝歌暗笑,人都这样了,睁开眼还是先想到农场。 当朝歌看到某人昏睡时就出了门,结果发现有“好心人”早就烧好了热水,还有“热心人”煮好了红豆粥,甚至还有“老实人”体贴地送上了各种药膏,更有“厚道人”主动安排工作生产…… 既然农场有那么多“好人”为他们创造两人世界,那就好好的享受吧! 朝歌将那团鼓鼓囊囊的被子抱在怀里,温柔地道:“秋啊,我带你抓黑虎鱼吧?我肯定会给你抓最大的一条,随你怎么玩……对了,我教你骑马吧,我们一起在草原上纵马狂奔,谁输了谁翻五十个跟头……” 叶剪秋无声的叹气,这还是那冷面无情的朝歌吗?简直是温暖的小情人啊!那一声声的“秋啊”,和姑姑叫他的时候一模一样! 于是,他悄悄地掀开被角。 他第一眼就看到朝歌那只缠了纱布的手。 朝歌的手型很漂亮,白皙纤长,骨节有力,但是中指和食指都缠了纱布,粗砺的虎口处也有细小的伤痕……叶剪秋心里一酸,也不知道这双手给他洗了多少次衣服,做了多少次饭,还做了小棉锤……也许一直守在自己身边的,才是最好的。 当看到一个黑发凌乱的小脑袋从被窝里又慢慢地钻出来,露出一张粉扑扑如海棠花般的面容后,朝歌满意的微笑。 这个叶剪秋,其实很好追!只要一锤定音,万事皆开! 叶剪秋伸出胳膊一把将强壮的朝歌捞在自己怀里,郑重地道:“朝歌,你现在是我的人了,我会对你负责的。” 高大的朝歌小鸟依人般的偎在对方怀里,忍不住想笑:“嗯。” 怀里的朝歌有种烟尘俱净的美,粉嫩嫩的脸蛋儿,长长的睫毛根根分明,眼睛幽黑纯净,乌墨般的长发高高束起来,如同一幅最完美的水墨丹青……多么可爱听话的朝歌啊,自己一定要对这个美人儿好才是! “我会对你比亲哥哥还要好。” 朝歌紧咬嘴唇:“嗯。” 叶剪秋长长的松口气:“以后你要乖乖听哥的话。” “嗯,都听你的。” 叶剪秋感动的将朝歌那结实的胸膛抱在怀里,轻轻的拍打他厚实的肩膀:“那就好,跟着哥哥我过日子,一定不让你受苦。” 说完,还心疼的拉住朝歌那只缠着纱布的手在嘴边吻了吻。 朝歌实在是忍不住了,他将头深深地扎进被子闷笑,笑的床都在颤抖。 ——这个叶剪秋啊,有时候是兄长是朋友,有时候又像孩子般天真! 当朝歌笑意盈盈地抬起头后,就拉起叶剪秋的手腕,给他戴上了一个凉凉的东西。 “这里什么?” “西瓜碧玺。” 只见这个手链特别漂亮,就像一圈红绿相间的小西瓜牙儿,红绿色分界明显,色彩透明艳丽,晶体通透无瑕,具有很强的油润质感。 “喜欢吗?” “很喜欢!哪儿来的?” 看着叶剪秋开心的将手腕放在眼前不停的欣赏,朝歌捏了捏对方那饱满光洁的耳垂儿,低声道:“在临月城抄贪官家的时候发现的,想着你会喜欢,就悄悄藏起来了。” 叶剪秋感动极了,没想到朝歌在临月城抄家杀人的时候还想着自己:“朝歌,你真好。” “傻瓜,现在才知道!”说完,朝歌用下巴轻轻磳着对方的鬓发。 傻瓜呀,我再也不用在你注视着别人时,我却偷偷看着你! 傻瓜呀,你就是最美丽的花儿,面对那些非人类的生命,从来没有想到过斩杀,而是救赎…… 傻瓜呀,世人都在追逐名利,我却想带你隐居…… 温暖的拥抱中,叶剪秋猝不及防的被覆上了温热的唇,美好的触感就像甜甜的蜜一样在唇齿间漾开……朝歌就像深海的鱼,嘴唇有种寒凉的冰牛奶的感觉,凉凉柔柔,丝丝滑滑…… “坏了!赵鸣岐该来接我了,我失约了怎么办?”叶剪秋却突然掀开了被子,一把推开朝歌,着急地道。 看着坐在床上那毫不遮挡的玉肌仙体,如水中梅花的某人,朝歌的鼻血差一点又流了下来!他捂着鼻子道:“放心!放心!知道你不便出门,他早就走了!” ………………………… 东方露白,繁星隐灭。 农场帐篷前那棵最大的梧桐树上,一袭黑影从夕阳斜挂时就无声无息的落在枝头,又高又瘦的身影从浓雾中静静的等到黎明,又从黎明渡过漫漫黑夜……当太阳从东方快要露出红色的光芒时,那熟悉的筚篥声再没有响起。 农场的大铜钟又照常“咣咣”的敲响,听到起床的号令后,工友们打着呵欠,三三两两的从帐篷出来。他们不禁惊讶的发现,那棵大梧桐树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被烈火焚成了一根黑炭! ☆、一百一十八 天渐渐破晓,淡青色的天空镶嵌着几颗残星,大地朦朦胧胧的,薄薄的雾气像一只神奇的手,轻轻抚摸着绿色田园。 一个人影正蹲在蓄水池边忙碌,不时地传来“哗哗”的水声。 叶剪秋将拆洗完的被褥,衣服等物一一晾晒在绳子上后,又将一双双刷好的靴子斜放在地上控水。 等所有东西都洗完,叶剪秋将手里的脸盆放到一边,坐在一个小石板凳上懒懒的伸开双腿,靠着身后的大树休息。 此时,天色灰蒙蒙的,空气仍有些湿润,脚下的小草也湿漉漉的,远处传来此起伏彼的公鸡打鸣声,那高亢悠远的打鸣声,连山谷里都有回音。 其实满腹心事的叶剪秋早就醒了,一直忙碌到现在。 他从怀里摸出根香烟低头点上,抬起头缓缓地喷了个烟圈。 刚才洗的所有的东西,都是朝歌的。 朝歌的被褥早就该拆洗了,如果叶剪秋没去整理他的东西,不知道他还会用多长时间。还有那个枕头,竟然和赵淳一样也是用的荞麦皮枕头。他并没有追问朝歌和赵淳的事,对朝歌来说也许是个伤痛,朝歌若不说,他永远也不会开口。 朝歌的东西很少,除了几件换洗的衣服和铠甲兵器外,再无其它。就这样拎着一包少的可怜的行李,将一个人带到了自己身边。 两个人决定在一起生活时,并没有什么举行特别的仪式,也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海誓山盟。而是将两个人的东西放在一个帐篷里,就这样简简单单开始了新的生活。 李婶子明显不太满意,她觉得朝歌不够稳重,也觉得叶剪秋太过草率,更觉得连个两个人连个婚礼都没有太过委屈……但是她并没有说什么,只是表情有些失落。而静石先生,从头到尾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只用沉默表示抗议。 但是李婶子还是选择尊重两个一脸幸福的人,主动帮叶剪秋将他的帐篷重新打扫了一番,又将自己早就准备好的一套崭新的大红褥子拿了出来,送给叶剪秋当贺礼。 那是一床大红色的鸳鸯合欢被和双栖并蒂莲枕头。 叶剪秋心里明白,李婶子本来是给他和司徒瑾准备的东西,没想到用到了他和朝歌身上。 不得不承认,一腔热血的朝歌不管不顾,猝不及防的闯进他的生活,是非常直接有效的。 叶剪秋抬起胳膊,看到手腕上那串色彩鲜艳的西瓜碧玺手链,不禁弯起了嘴角。 其实他并不喜欢太过鲜艳的东西,但是他更爱一颗真诚的心。 他可以确定,朝歌真的很喜欢他。虽然朝歌年纪小,但就是因为年纪小,这种由心而发的感情才更为纯粹——只是为了喜欢而喜欢,只是为了爱而爱。 叶剪秋望着远方茫茫的雾气感慨万千。不管他愿不愿意,这个世界他真的已经离不开了。 此时,听到远处有人说话的声音。 只见从薄雾中走来几个巡逻的工友,老木拿着已经熄灭的火把,老胡拎着长刀和几个人说说笑笑的走到叶剪秋面前打招呼。 “叶管事,怎么不多睡会儿?” 叶剪秋笑道:“睡不着,事情太多。” “朝歌呢?” “还在睡。” “哦。” 几个人互相看了一眼,大家心里都觉得新奇,为什么叶管事总是精神抖擞,腰杆挺的直直的,走路时大步腾腾的,而且眉眼出落的越来越水灵。而朝歌总是很晚才起床,呵欠连天的……莫不是朝歌才是下面的那个? 叶剪秋不知道大家脑子里的一团污,只是问道:“为什么今天巡逻的人数比往常多了一倍?” 一说到这个,老木面容戚戚地道:“叶管事,那棵树怕是不吉……” 自从那棵梧桐树莫明奇妙的变成黑炭后,农场就加强了巡逻。 “瞎说!怎会不吉!” 老胡大声打断老木的话道:“这棵树并没有起明火,也没有烧到周围一根小草,甚至连个动静都没有听到,既然黑鹰都没有叫一声,那这就是神来之火啊!而且放倒了能直接当炭使,放进炼钢炉里火焰很大,特别好用!这就是老天爷在恭喜咱们的叶管事和朝歌的日子过的红红火火!” “哦,对对!回头给叶管事的铜炉里加上些梧桐炭,可好用了!” 老木连连点头,老胡说的对,叶管事的大喜日子,怎么能说不吉呢? 叶剪秋倒不觉得奇怪,但凡和火有关的古怪事情,大概得问赵淳了。 看着工友们要离开,叶剪秋拉住落在队伍最后面的那位工友:“小温,你等一下。” 小温点点头,停下了脚步。 “小温,你会补鞋子吗?” 浓眉大眼,长相憨厚的小温拍了拍胸口,并且坚定的点点头。叶剪秋每次看到他,都觉得他很像石头,感到非常亲切。 “朝歌的靴子有些地方开口了……” 没等叶剪秋的话说完,小温直接走到晾晒靴子的地方,拎起那两双靴子就走。 叶剪秋急着道:“还不干呢,等干了再补也不迟。” 小温笑着摇摇头,提着靴子就跑到老木他们身边了。 叶剪秋只好冲着他们大喊:“老胡,一会儿通知大家伙,吃完饭开晨会!” “知道啦!” 老胡他们远远的摆手示意。 等洗漱完毕后,叶剪秋轻手轻脚的来到小床前,将一枝带着露珠的蓝雪花放在朝歌的枕边,淡雅的蓝雪花和朝歌娇嫩的脸放在一起,竟一时分不出哪是花,哪是人……美的如斯如画。 只见朝歌四肢大开的躺鲜红的被褥里正睡的香甜,被子下面露出两条光光的长腿。叶剪秋暗笑,这朝歌自打钻进自己的被窝就没有穿过衣服。 ——叶剪秋啊,你好像占了大便宜呢! 叶剪秋低下头吻了吻朝歌,又轻轻的拿出朝歌的手揭开纱布,坐在床边静静的给他抹上药膏。 朝歌闻到了一股清淡的薄荷牙膏味儿后,动了动长长的睫毛,闭着眼睛将自己毛茸茸的脑袋往对方怀里乱拱,嘴里嘟囔:“媳妇儿,你对人好起来简直要命,我很担心。” 其实朝歌在嫉妒叶剪秋曾经也对别人这么好过。 叶剪秋怎会不知朝歌的小心思,只是笑道:“放心,我只对你好。” 朝歌抱着叶剪秋闷闷地道:“说话算数,不然罚喝……” “行了,农场的马都被你害得想骟了自个儿,就不能想个别的法子整人。” 朝歌笑的很坏:“我就喜欢欺负你,怎么办?” 叶剪秋笑着拍了拍他:“我还想欺负你呢!你再睡会儿,时辰还早。” “早就醒了,媳妇的被窝太舒服。即使睡不着,也不想起床。” “那就多躺会儿。” “嗯。” 叶剪秋脸红,由于两个人初尝情欲滋味,每个夜晚都尽情放纵从不虚度,无所顾忌的探索对方身体的奥秘和欢愉……所以朝歌很恋床。 叶剪秋低下头轻轻地在朝歌耳边道:“起床后就去婶子那里吃早饭,婶子说了,以后咱们一家人要一起开小灶。等你吃完饭就开会,今天有事要商量。” “嗯。” “朝歌,婶子专门给你炖了汤,你得喝……” “嗯。” “真乖。” 叶剪秋俯下身来轻轻的抱住朝歌,沉浸在爱河的两个人交换了一个又一个深深浅浅的吻。 …………≈………… 开会的时间了。 人数到齐后,坐在会议室的叶剪秋一改工作之余的温柔作派,而是拿起一个铜制的烟灰缸,如梁山好汉般的“梆梆”的大力敲了敲桌子,大声宣布道:“会议开始!财务室先来!” “是!” 老水首先站了起来,面无表情地道:“报告叶管事,由于农场违约,没有及时供应鲜果,已经支付顾树林两倍的违约金。这个月,晋伯又来查帐,抽走了二千两的流水,现在农场只有现银五百两。” “下次晋伯再来就直接告诉他,想拿银子让司徒瑾亲自找我面谈,否则一文没有!下一个!” 叶剪秋心里有数,农场的工友每天累成狗,如此辛苦赚来的钱,军团轻轻松松就抽都大头,抽的他心都是凉的!农场要发展,要进原料,这一切都要银子,可是军团不闻不问只管拿钱!还有那司徒瑾,他的军士们全都换上了最新的甲衣和亮闪闪的武器,只有朝歌,仍是最旧装备。不管司徒瑾对朝歌是否公报私仇,都要好好谈一谈了! 本来一脸恨意的老水,脸色立刻阴转晴。 既然叶管事发了话,那就说明他终于要代表农场和军团宣战了! 只见技术科的负责人站了起来道:“报告叶管事,技术科新研制的火柴非常好卖,我们已经提高了技术,又降底了一半的成本。现在正在研发填充燃油和酒精的金属打火机,这两种产品有望成为今年的主打货。还有您提出来的五个秤铊的平衡台秤,我们已经研究的差不多了,下个月就能出货!具体保密配方已经按照您的指示锁到柜子里了!这是钥匙!” “朝歌,拿着。” 技术科的负责人交过来一把密码锁的钥匙,朝歌站起身来接过。 其实古代也有密码锁,但用汉字来保密。 锁上面有多个刻有汉字的转环,每个转环上都刻有五个汉字套在锁上,依次旋转转环,只有特定的组合才能让锁鼻通过,然后再次随手旋转,不知道密码的人即使拿到了钥匙,也无法打开这把铜锁,可谓匠心独具。 工程科的负责人站起来道:“报告叶管事,工程科将冷库已经建造完毕,请指示。” 叶剪秋抬起头淡淡地道:“再挖一个要离地面最少一丈,同样面积的地下冷库,要预留引水坑还有升降设备!此外,沙滩上要挖一个大水塘,将来养鱼种莲藕,具体施工方法散会后朝歌会给你图纸。下一个。” 工程科的负责人立刻瘫软。 叶剪秋没有理会,只是低头快速的记录,一旁的小温也用鹅毛笔记录的飞快,安静的会议室内只有沙沙的写字声。 销售科的负责人站起道:“报告叶管事,这个月我们销售了白酒二百坛,果酒五十坛,皮狙五十头,出栏的生猪一百头,禽类等各千余只,棉布绸纱三百匹,各类农具五十套,日用品五百件……” 销售科的负责人念的帐目很长,足足念了半柱香的时间:“……共计入帐银子三千一百二十两,除去各种人工和成本,净余二千八百五十两,业务处再扣除自己的福利金和薪水三百五十两外,其余二千五百两银子已经交付财务室。” “干的好,回头给我一个详细的销售业绩报表。下一个!” 叶剪秋根本听不清这么长的数字,但是夸奖是必须的! ——现在农场的生意有些好转,只是因为改了风水。具体说来就是农场又扩建了南北两个大门。 由于那些观望的商铺未入驻,那农场就自己干! 南大门是老传达室,接待私客。而北大门则是农场最繁忙的地方。已经建好的几个商铺统统改建成了临时商铺型的办公室,集业务,财务,运输、仓储和接待于一身,直接面对广大客商前来洽谈生意。 农场新品不断推出,生意又逐渐开始回暖,车水马龙的北大门终于热闹起来,现在农场商铺又准备开一家两层楼高的客栈,目前正在热火朝天的装修,叶剪秋亲自设计的图纸,将来奢华的程度只怕你再有银子也没有资格入住! 而那些坐镇在这些商铺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是唯一和外界有接触的工友。 叶剪秋明白,这些工友都是人才,不仅要发高薪水,还要激发他们的创业热情! 这些在外办公的工友们,每月收入不菲的工钱可以通过银号汇兑成银票,银号会利用官府的驿站将银票传寄到工友们的老家。 因为青阳镇的商业曾经很发达,已经有了成熟的金融系统,所以很多银号竟然有汇兑银票的功能,这充分的显示了老一辈实业家的长远眼光。 叶剪秋并不担心工友会离开,他们在这里工作生活的很充实,也很期待农场将来光辉的前景,拿棍子打都打不走!如果逃跑,估计下下辈子也轮不到这么好的“坐牢”机会。 这时,供应科的负责人站起来道:“报告叶管事,我们已经按照您的指令收购了各类毛皮三千张,共花费银子三十二两,请指示。” 供应科只在农场贴了一张大红宣传单:农场大量收皮子,品种不限。 就这一句话,每天来上门送皮子的商贩多的数不胜数。在这个世界里,皮子不值钱,也没有太多用处,成本低廉的令人发指。 叶剪秋头也不抬地道:“供应科要注意矿石的价格波动,必要时,可出差去外地打听行情。销售科的工友们也可以根据市场形势打报告,经我批准后可外出调查市场真实的供销情况,出差回来后给我写个工作汇报。” 必要时这些工友必须得放出去,死守在农场只会固步自封,没有前途!什么囚犯,什么律法,我叶剪秋就是规矩! “是!” 供应科和销售科的负责人笑的一口大白牙,外出公干呀!简直不要太让人嫉妒才好! 叶剪秋又道:“朝歌,将研制皮包的图纸交给技术科。” “是!” 朝歌从桌上的一个黑色皮包里拿出几张图纸交给技术科,技术科的负责人小心翼翼的接了过来,周围的工友探头去看,只见上面设计了很多大大小小新奇的箱包,还有带轱辘和拉杆系列……众人吸气,这又是个大大的财路! 这里人们出行带的大多都是用厚实的木箱、藤箱、箧子,还加上很多铜制的饰品,既笨重又不美观。若是用不值钱的皮子制成箱包,不仅防水而且轻便,定会大卖! 技术科的人热血沸腾,甚至有些迫不及待的回去加班研制了! 叶剪秋对销售科的负责人道:“你回去写个规定,务必要标明,我们农场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推出一个新品,我们只将新品卖给长期稳定和我们农场合作的商家。如果同意者,可签订合同,可享受第一时间拿货权和农场的优惠政策。不签订合同者,我们也不勉强,只是紧俏的货品,他们得排队等候,若是错过商机,后果自负。” “是!” 曹家不是想整农场吗?呵,我叶剪秋可是生活在现代化物质极大丰富的爆炸时代!箱包只是个开头,将来会有更多的产品出现,让你抄袭都来不及!! 来吧!甭管什么曹家,李家……统统都来吧!饶你精似鬼,也喝洗脚水! 当会议快要结束时,销售科的负责人坐不住了:“报告叶管事,曹家一直派人来游说,想再次大量进购咱们农场的麦子,这笔生意还做吗?” 有人立刻骂道:“卖他个龟孙子!自己吃也不卖曹家!” 有人附和:“对,自己吃,一天三顿大白馍!” “梆梆梆”!听到叶剪秋拿烟灰缸砸桌子,众人立刻安静下来,将目光全都注视着他,也包括朝歌。 叶剪秋挑起嘴角笑道:“怎么不做?这可是笔大生意,让他们准备好足足的银子,一个月后再来。” “是!” 大家看着叶剪秋稳如泰山的样子,不禁暗自猜测,看来叶管事心里已经有对策了。 其实所有的人心里都很纠结,这麦子若是要卖的话,还不如卖给曹家,他们出的价格比外面高出数倍,但是不卖的话,几万石的粮食压在手里,倒成了大麻烦。 叶剪秋对朝歌道:“朝歌,有件事只怕你得帮忙。” “说吧!” 朝歌拍了拍胸口,老婆大人发话,在所不辞! “用你的黑鹰将赵鸣岐叫来,我找他有事。” “赵淳?” “是的!” 叶剪秋坚定的点头。 朝歌鼻孔里喷气,站起来道:“我即刻去办。” “辛苦了。” “不客气。” 朝歌使劲捏了把能干的老婆儿脸蛋儿后就出去了,工友们倒吸凉气。 ——找齐王来干活,竟然连个“请”字都不用!这两口子真是大大的忤逆呀! ☆、一百一十九 会议不知不觉已经开了一上午,所有的工作汇报都已结束,下面是自由讨论时间。工友们放松了下来,有人开始互相点上香烟,悄声讨论着手里最新研制的打火机和火柴。 叶剪秋静静的用笔在纸上写写画画,不时地停下来望着一张张的草图出神。 俗话说,好马配好鞍,是为锦上添花,木偶镶金牙,则是画蛇添足。 货物的包装是个大问题,农场的货物现在还在用传统的草绳粗放式的捆扎,素面朝天的出售,再好的东西也显得粗鲁。 很多市面上的产品基本上是赤膊上市,秸草、麻皮、菜叶……凡是能够利用包载物品的自然物都是原始的包装,产品不带任何附加值而且与商品完全分离。包装的功能仅仅表现在包装物品方便携带上,很难窥出利用包装的功能达到促销目的的技巧特征。 他想到了“买椟还珠”的故事。虽然这个世界也不乏黄绢细裹、红绫紧缠的物件,“革匮十重,缇巾什袭”的锦匣,多见于皇宫相府,朱宅豪门用于收藏珍宝古玩的,要么束之高阁,要么密宝深藏,不能代表以交换为目的的实际意义上的商品包装。 商家们也有不少用铁筒、木匣、锦盒装盛的日用百货。并且很显然的注意到了包装美化商品的功能,因此木箱纸盒上也往往飘着红绸绿缎的腰带。 现代化装载商品,很方便运输。纸箱上印一只酒杯,再附上一句:“玻璃易碎,小心轻放”或是两根枯骨架着一个骷髅,一旁注明:“剧毒药品,小心触摸”等等,警示包装里的商品属于哪类的物质。就是这种简单的提示,也足以证明包装的功能非同寻常。 ——玻璃容器必须上马,还有纸箱的外包装。 叶剪秋开始低头“唰唰”在纸上写写画画,他的脑海中出现一个人——李子定。 李子定虽然是个读书人,但同时他又是一个很精明的商人。 他的印刷作坊不仅仅只是叶剪秋看到的那一个,而且在外地也有分号。他收藏了刻版上万块,内容包含医学、棋书、音乐书、茶谱、花卉、法贴等。而且各种工匠总数近千人,可谓大型的印刷工厂。 最让叶剪秋感兴趣的,李子定竟然还承接纱衣印花,而且是多色套印的彩色印刷! 如果找他合作开始纸箱的研发和包装,定会开辟新的天地! 其实叶剪秋在和李子定交谈中,还无意中聊到了打印机。 那种利用滚筒、铅字盘、机头的老式机器使得李子定非常感兴趣。 可是现在,叶剪秋却突然想到了“两脚踏中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的林语堂先生。他有一件最伟大的革命性创举,其原理方法都是里程碑的贡献!那就是——明快打字机,而且是用键盘的。 明快中文打字机用六十四个键,使用上下检字法,就可以打出八万多个汉字,而且都是竖列的繁体字……呵,如果李子定知道,定会欣喜若狂! 此时,感到自己的胳膊被人碰了碰,老水递给叶剪秋一根香烟,并且巴结的点上后道:“叶管事,曹五他们在外面等半天了,你看?” 叶剪秋叹了口气道:“让他们进来吧!” 老水立刻冲门外喊:“曹五啊,叶管事让你们进来!” 会议的最后一件事就是宣布对曹五和叶婉珍的去留。 众人安静了下来,大家都看着从门外走来的曹五和头上缠了纱布的叶婉珍。 曹五这几天在农场拼命干活,人都瘦了一大圈,大肚子没有了,脸色也黝黑了许多,而且人们惊讶地发现,曹五竟然是个大络腮胡子!头发和胡子乱蓬蓬的,有些不修边幅之感,好像又回到市场上那个抠着鼻孔的曹五。 而叶婉珍,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套最小号的工装,即使如此,袖子和裤脚也挽起很多,由于受了伤,脸色清瘦苍白,头发只简单的梳了条大辫子,倒比平时顺眼了许多。 叶剪秋没有说什么,只对他们二人点头示意坐下。 叶剪秋看到曹五垂头丧气的模样,心里有些难过。他本来想找曹五私下谈谈的,但是曹五的目光看着他有些发怵。也许那天叶婉珍的话,他好像也听懂了几分……鬼呀,谁不怕? 叶剪秋苦笑,既然如此,那就回家吧! 叶剪秋弹了弹烟灰道:“曹五,我知道你喜欢农场,也为农场付出不少。但是你们曹家和农场现在是对立竞争关系,那我给你两个选择。第一,回到你的曹家,我们仍是朋友,但是农场你永远不能再踏进一步。第二,你留在农场,我们还在一起工作,但是你永远也不能再出去,也不能见你的家人。你自己先好好想想,然后再回答我。” 为了不伤害曹五,叶剪秋婉约的提出两条意见,其实叶剪秋觉得曹五会选第一个。 曹五苦着脸挠头,心里更纠结了,如果像其它工友那样,呆在农场永远不出去,好像他办不到。若是回去,他和小厨子还能像朋友一样正常交往,好像也不错,只是他不能和农场一起发展了…… 曹五其实心里挺委屈的,被老娘出卖的他跟在老娘屁股后面不停地苦苦追问,不厌其烦的曹老娘才终于说了实情。 原来曹母早就知道了小厨子是异能者,所以才对农场下的手。而且曹母说的有鼻子有眼的,什么钻天大树啊,什么屋内飞花啊!曹五没想到,老娘知道的竟然比他还多!曹母说,现在那小厨子早就没有异能了,成了普通人,让他乖乖回家。 曹母只所以这么清楚,都是因为——杨小迷。 曹母在绵州府的时候,就开始怀疑杨小迷为什么没有带曹五来救小厨子。直到那天在农场门口,那杨小迷为了小厨子出马抓人,那曹母才最后确定,杨小迷背后果然另有其主! 在酒桌上,杨小迷很爽快的承认了,他说自己是齐王的手下。 曹五内心哀鸿遍野,杨小迷啊,你害死我了! 曹五很纠结,现在小厨子和朝歌成了一对儿,他好像越来越没有机会了。而且最重要的是,长得那么好看的小厨子,怎么会是那种“东西”呢…… 曹五不由得打个了个寒噤,他好像真的快要坚持不下去了。 叶剪秋又对叶婉珍道:“叶婉珍,你的去留和曹五差不多,你若想留下来,永远也不能再出去,而且你没有一文工钱,只能在这里白做工。若是你想出去,我会一次性给你些银子生活,但是你……” “我留下!” 叶婉珍打断叶剪秋的话,坚定的回答。 不顾众人惊讶的目光,叶婉珍抬起煞白的脸,毫不犹豫地道:“大哥,我留下,永远也不离开!” 叶剪秋真心劝:“你会后悔的。” 叶婉珍双眼饱含泪花:“大哥,我的付出只有自己明了,我的苦辣酸甜也不为人知!我的事大家也许会耻笑,会谩骂,但是我却会掉泪!也许他永远不会来,也许他来了也不会和我说一句话,也许他根本不想知道我是谁!但是我仍会留在这里为他等候,哪怕青丝变白发,哪怕红颜变枯骨,老死也不后悔!” 正在记录的小温低着头,沙沙不停的笔终于停了下来。 曹五惊讶的看着叶婉珍,他怔怔了半天后,虎目含泪地道:“我也留下!” 一个小女子为爱都愿毫不犹豫地付出一生,他一个大老爷们能退缩吗? 叶剪秋心里一阵烦躁,这都是些什么人啊!好好的康庄大道不走,偏偏走死胡同! “散会!” 叶剪秋生气的一拍桌子,率先大步离开了会议室。 叶婉珍看着叶剪秋叼着烟头,双手插兜潇洒离开的背影,她心里五味杂阵。这个叶剪秋,虽然不是她真正的大哥,但却是一个很特别的人。 叶婉珍真心觉得,自己选择留在这个“大哥”身边,是对的! 她抬起头,默默的看了一眼坐在对面的温奕,抿了抿嘴巴,轻声道:“温奕,对不起。” 温奕没有说话,只是将桌上的东西归拢到一起,没有看她一眼就离开了。 …………………………………………………… 黑沉沉的夜再一次来临,仿佛无边的浓墨重重地涂抹在天际,连一丝星星的微光也没有。 农场的帐篷早就亮了点点烛火,远处不时传来工友们打牌笑骂的声音,空气中还有淡淡的烟酒味儿。 朝歌举着火把站在新建好的地下冷库前,已经静静的等候了很久。 从不停歇的大风又如约而至,火把被狂风吹的摇曳不停。叶剪秋踮着脚将一个披风系在朝歌身上,搓手跺脚道:“朝歌,今天晚上他可能不来,我们回去吧!” 朝歌摇头:“不会的,他若不来,以后将再也见不到我。” “朝歌,不要倔强,明天我们再来等。” “会来的。” 朝歌举着火把像雕塑般的伫立在风中,毫不动摇。 夜色更深,农场的帐篷那点点烛光终于逐渐熄灭,人们的笑谈声也渐渐消失,四周又陷入黑墨一样沉寂的夜色。 此时已是丑时,浓雾即将弥漫到这里,叶剪秋不时担心的看着神色坚定的朝歌。他只好轻轻抱着朝歌的腰,朝歌也抬起胳膊搂着他,两个人在风中相偎耐心等待。 突然一阵呼啸的狂风袭来,火把晃了几晃后终于熄灭,黑暗中,两个人的长发如同被风拧成一股股的麻绳,狂风夹杂着沙尘不停的拍打着脸颊,一阵火辣辣的疼。 一个黑色的大影终于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前方,夜幕中只看到金色的光芒如流星般在风中划过。 赵淳真的来了! 叶剪秋觉得身上的温暖突然消失,只见朝歌将手里已经熄灭的火把扔的远远的,大步走向赵淳。 “让我来有何事?” 赵淳的声音更加暗哑,黑色衣袍如同狂风中飘零的树叶,人单薄的好像随时被风卷走。 朝歌道:“我们需要苍澜山上的冰。” 赵淳枭枭的笑:“想让我做苦力,将雪山上的冰一块块搬来吗?” “没错。” “很好。” 赵淳说完,一撩宽大的衣袍,转身就进入了洞门大开的地下仓库。朝歌紧追不舍,叶剪秋刚要跟着进去,却被一阵狂风阻挡,那铁制的大门“咣”的一声就紧紧闭上了。 叶剪秋呆呆地站在门口,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他好像被无理的隔绝在外,别人的世界拒绝他的加入。 冷库很空旷,而且阴暗潮湿,地面和墙壁全是铺好的大块石板,靴子踏在厚厚的青石板上发出闷闷的回音。 赵淳走在前面,漫不经心地道:“朝歌,你可以为心爱之人做这些事的。” “拜你所赐,我现在根本做不到。” 跟在赵淳身后的朝歌表情有些狰狞,如果不是生死相系,他现在就想动手杀了那个人! 赵淳仰天长笑,他转过身道:“朝歌,你没发现吗?今天可是个大吉之日。” 只见赵淳突然掏出把锋利的青石玉刀,朝自己的胸口狠狠刺下,鲜红刺目的心头血缓缓涌出。 赵淳看着目瞪口呆的朝歌,笑道:“还不来享用?我的心头血可是能解你禁锢。” 朝歌快步上前,大声道:“赵淳,你想死吗!” “你说呢?” 赵淳淡淡的不置可否。 朝歌双眼通红,来不及想太多,他趴在赵淳胸口就大力吸吮。心头血!赵淳的心头血是他唯一的解药!若是失去,将再也没有机会重获新生! 赵淳感到胸口的阵阵温暖,不禁伸出颤抖的手着欲抚上怀里那黑亮的发顶……但,终究又收了回去。 ——洞中的朝歌,是世间最美丽的少年。他无辜的眼神总是怯怯的看向赵淳,双眸干净的这个世界都配不上他……当他第一次脆生生的喊出父亲时,赵淳拂袖而去,竟让朝歌一个人在洞里呆了三年…… 三年后,当他重归山洞,发现像个野孩子般的朝歌已经学会笨手笨脚的做饭,甚至还高兴的向他展示自己做的两个荞麦皮枕头…… 赵淳冷冷的将枕头打飞,不管朝歌能不能接受,他将事实告诉了朝歌。 没错,你本是螭国龙子,我对你下了古降,除非我自愿取出心头血,否则你我共生死。 没错,你母亲本是我害,但她也因我而重生。 没错,你本该死,可是我又救了你。 没错,我们水火不容…… 赵淳紧闭双眼,他永远不能忘记朝歌那双震惊的泪眼,也永远不能忘记那朝歌冲出山洞从雪山顶上一跃而下! 是什么样的罪和惩罚,让他们受如此折磨! 终于,朝歌站起身,抹了一把嘴角的鲜血对赵淳道:“你走吧,我已经不需要你了。” 赵淳的心如同被那把玉刀又狠狠切割了千万遍。 他发出阵阵嘶哑的笑声道:“这么快就赶我走吗?最起码,让本王也见识一下传说中螭龙的本尊。” 朝歌灿烂一笑,如同春风将千万座雪山同时溶化,花朵开遍了所有的山谷。 只见朝歌在地上一滚,洞内立刻寒风乍起,地动山摇中,所有的青石板被海浪般的狂风掀起,发出急促而剧烈的咯咯声,墙壁上的石板终于经不起震动,纷纷掉落碎裂……只见浓浓的黑雾中,一条巨蛇般螭龙盘卧在赵淳面前,探出头伸出巨大的脚趾。 赵淳抬头静静仰望那只螭龙,只见它形如巨蟒,身体扁平,全身深蓝鳞甲覆盖,额间赤带如锦文。头顶微凸却无角,长须飘扬,四肢强壮。 螭龙张口喷出一股淡蓝色的雾气,雾气所经之处,瞬间出现大片耀眼炫目的冰晶。 朝歌本为螭,属性玄寒,深蓝之光能凝固万物成冰。 世间有传言,螭龙化白虹欲吞人,赤骥相煿爆。倒挂哭月猿,危立思天鹤! 赵淳满意的笑了,虽然嘴角渗血,心痛阵阵。 ☆、一百二十 帐篷内炉火熊熊,温暖如春,一人独坐自斟自饮。 叶剪秋抱起酒坛倒了一杯烈酒。他红着脸趴在桌上,眯着眼睛用银锥子轻轻挑起灯花,火焰啪啪的跳了几跳,光线又亮了几分。 第35节 恋耽美 正文 第36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36节 他环顾一圈空荡荡的帐篷,不禁叹道,好孤单啊,以前自己一个人也生活了那么久,为什么仍不习惯孤单? 当农场如地震般的左摇右晃之时,所有的工友们纷纷惊恐地从帐篷跑了出来,有人看到叶剪秋站在冷库门口,不禁大喊:“叶管事,离那里远一点,小心冷库塌陷!” 叶剪秋站在震颤的地上没有动,他分明听到从地底下传来的啸声龙吟。 他想弄明白,朝歌到底是什么。 很快,库门被打开了,门口往外弥漫着阵阵白色冷气。所有人都很震惊,冷库里面竟是一个耀眼的冰雪世界! 赵淳和朝歌一前一后慢慢走出来,在众多火把的照映下,神采奕奕大步前行的朝歌和如老态龙钟一步三停的赵淳形成鲜明的对比。 见到两人出现后,有人惊呼:“果然是赵姓皇族,那库中乃蓝色玄冰,足年不化。” 站在人群中的叶婉珍立刻冲上前,第一个高声磕拜:“民女婉珍拜见今上!” 众人见状,如同潮水般纷纷下跪,虔诚而恭敬地将头贴在地上。 只有叶剪秋站在原地,仍然迷茫的看着两个人。 ——赵淳不是属性为火吗? 只见火光下的赵淳,脸上的细羽再不见鲜艳的红色,而是没有生气的苍白,丝丝白色细羽随风掉落,终于清晰呈现一张清瘦而坚毅的脸。 赵淳并未理会众人的臣服,仍是漫步在风中,背影桀骜散漫,视万物为尘埃。他挥动宽大的衣袖,拂去围绕在他身边的成群飞鸟……仿佛看透了世间的悲凉,正在演奏一场生命的绝唱。 朝歌拉起叶剪秋冰凉的手,在他耳边道:“秋,我们回去。” “嗯。” 只当两人欲行,只见远处的赵淳却被狂风轻轻卷起,如同一片落叶在风中东掷西飘,最后狠狠跌落。 朝歌却死死拉住欲向前查看的叶剪秋道:“恶人不会那么容易就死!” 此时,天空突现滚滚红云,一道闪亮的霞光划破了天际,一只浑身被烈焰包裹的巨大神鸟从天而落,它落地后高声悲鸣,长长彩色尾翼也在阵阵颤抖,它低头衔起赵淳,展翅绝尘而去。 朝歌顿时呆在原地,传言赵姓皇族之间有生死感应,亲族会闻到手足死亡气息……朝歌突然大叫一声,化身一道耀眼的蓝光,紧随那团火焰消失…… 农场可真热闹啊!红云还未散去,天空又现七彩虹光,真正的九五至尊赵灏终于来了,可惜他晚了一步。当他如嫡仙般的降临“凡尘”后,农场顿时亮如白昼,空中到处飘扬着点点雪花般的莹光。 众人被威慑得浑身颤抖,无人敢抬头仰望天颜。 仙衣飘缈的赵灏看到众人仍跪拜在地上的场景后,不禁冷笑一声:“真是死到临头也不忘帝位,老子奉陪到底!” 说完,他打下阵阵雷火,将农场烧个七零八落后就消失了…… 烛火仍在静静燃烧,室内仍是温暖如春。 看着桌上摆好的两盏酒杯和一碟花生,叶剪秋端起酒杯,冲着对面的空椅子举杯轻声道:“朝歌,你还好吧?” 叶剪秋笑着抬起袖子抹了眼角的湿痕,他的朝歌也会飞呢! 朝歌走了一个多月,杳无音讯。 没有了朝歌,好像热闹的舞会散了场,清冷的只剩他一人在演独角戏;没有了朝歌,睡觉变成了他最讨厌的事,被窝太冷,冷的让人打哆嗦;没有了朝歌,那种可怕的相思又如潮水般凶猛袭来,害得他无处可躲…… 自从朝歌走后,边境终于发生了战争,听说螭国已经占领了几个山头,正准备攻打青阳。司徒瑾和晋伯已经带兵征战前线,据说,又招了很多新兵。 由于战情临近,市场上物价飞涨,百姓们纷纷囤粮囤物,甚至有人拖家带口搬离了青阳。 所有精明的商人们也在积极囤货!谁不知道,战乱时哪怕囤些钉子都能发财!更何况粮食或是医药品之类的呢? 叶剪秋没有慌乱,一方面紧急治疗被农场烧伤的工友,将农场被烧毁的地方重建。另一方面,维持蒸蒸日上正在发展的工业。 不管外面形势如何,农场的上上下下都抓紧这个机会赚钱。粮油副食,箱包皮具,冷冻活鲜……每一天,都有数千人排队按着号码来领货,农场周边住满了说着各种方言的外地来的客商。 销售科每天晚上关上门后,将成箱成箱的银子打开盘帐到很晚。 而供应料的工友从没有回过农场,而是马不停蹄的在外地采购原料。由于本地原料价格猛涨,每天都有载满矿石毛皮等原料的马队从外地大批运送往农场。 还有曹家,终于吃了大亏。 他们花费巨额的资金陆续收购了农场几万石的小麦和秋季玉米等作物。结果秋粮下种后,几乎没有发芽。吓得曹家对那些小麦更是不敢冒然下种,只得转成商品粮出售。曹家不仅耽搁了一年的农业生产,而且又赔了巨额资金,损失不可估量。 冷库真是好东西,粮食在零下十几度的地方急冻之后,再经过太阳高温暴晒,破坏了胚乳和胚芽组织,已经不能当种子来用了。 让曹家遭受打击最大的是,由于战事吃紧,军团不管不顾的拉走了曹家大批的粮食和物资,并且威逼曹家人出兵守城……曹家人终于不在威风了。活该,谁叫你曹家是杀猪榜的第一名呢! 每天忙的像轮子一样的叶剪秋闭上眼睛,无力的趴在桌上,脑袋一直嗡嗡作响……忽然感觉到身上一暖,叶剪秋怔怔的抬起头:“朝歌?” 李氏给他加了一件衣服后,无奈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坐在对面那把空椅子上道:“小秋啊,别喝了。” 叶剪秋托起腮笑了笑:“婶子,我的酒量现在是不是很好?想醉一下试试呢,可是却醉不了,农场工友净瞎吹,说什么高度烈酒。” 李氏悄悄地抹了把眼睛,道:“小秋,去睡吧,明天要早起,农场离不开你,有你忙的。” “嗯,一会儿就睡。” 李氏心痛难言,自从朝歌走了后,小秋就夜夜失眠。喝了这么多酒仍是那么清醒,倒不如真的醉了好好睡上一觉。 农场遭了重创,车间和帐篷烧了大半,还好粮食和田地保住了。遇到这种情况,小秋更是睡不着了,为了农场重建,每天都在开会,视察工作,晚上就躲进帐篷喝酒,不停的自言自语。 这孩子,只怕再经不起了……想到这里,李氏的眼泪哗哗往下掉。 叶剪秋催促:“婶子,你回去陪静石伯伯吧。” 李氏抬起袖子擦干眼泪道:“听话,别喝了。” “最后一杯。” 叶剪秋笑着伸出两根手指。 李氏无奈的站起身,悄悄地将酒坛子抱走。 看到李氏将门关上,叶剪秋长长的吐口酒气,他有些懊恼的挠头,也不知道朝歌何时归来。如果有个孩子就好了,他可以看到孩子以慰相思之苦,抱着孩子给他讲那不懂事的小爸爸。 最好是个女孩儿,最好长的像朝歌,那她定会是个绝世美人,只要她一出现,这世间定会掀起无尽的孽海情天…… …………………………………… “征战!征战!” “征战!征战!” 呐喊声响彻冰山雪谷,震颤了天地。 当听说螭国龙子终于回归自己的国土后,所有百姓自发来到苍澜山,不惜用血泪呐喊,希望他们阿路王子能够雪耻深仇! 多年前,鹰头山和月神湖都在螭国境内,遥遥相望的一山一湖形成独特的风景,鹰头山就像威武的勇士,而月湖就像柔美的女神,他们在天地之间相互呼应,共同经历风雨雷电,雾蔼沉沉,仿佛永远相隔,却又终身相依的伴侣…… 苍海桑田,当年的鹰头山归属青鸾后就变了模样,如同死亡般没有了生命。只有月神湖,还在螭国孤单的遥望着鹰头山……世间有传言,正是因为青鸾夺得了螭国的鹰头山才称霸天下,使得所有周边小国为青鸾臣服纳贡! 螭国不仅失去了鹰头山,而且青鸾皇子挟制他们螭国龙子长达十五年,更是将其视为最大的耻辱!现在他们的王子终于回来了,只有鹰头山,成了所有螭国百姓最后的执念! 只见苍澜山周围跪满了黑压压的人群,螭国百姓,文武大臣,包括王室成员几乎全部出动踏上了高耸的苍澜山,他们不惧冰雪,不畏寒风,虔诚的跪在冰凉的雪山中,一遍遍高声呐喊。 一位白发苍苍的大臣双腿深埋在刺骨的冰雪中,老泪纵横的对着被蓝色冰晶覆盖的洞口哭喊请求:“我最敬爱的阿路王子啊!请您收回原本属于我们的鹰头山吧!鲁阿带领全家老小会为您日夜祈祷!” 一位身披腥红色貂皮斗篷的年轻人则负手站在洞口,只见他容貌儒雅清俊,头戴镶满宝石赤金王冠,正静静凝视着那蓝色的冰晶。 臣子们纷纷跪拜在国王班布的脚下,只看到一双缀有明珠的翘头鹿皮鞋。 国王班布抬头一动不动的看着结了冰晶的洞口,伸手抚了抚那胸前那造型别致的钻石大饰别针,那是螭国的图腾——龙。 听着洞外一声声的呐喊传来,朝歌烦躁不已。 他不停的走来走去,看着奄奄一息的赵淳不禁握紧了拳头。 赵淳躺在哗哗流水的温泉边。虽然身边生了炉火,身上盖上厚厚的锦被,但冷的仍在不停的颤抖。曾经目中无尘,高贵的不似浊世中人的赵淳已经褪尽了羽毛,脸庞苍白的如同冰凉的大理石。那双曾经容纳了世间最尊荣最深沉的金眸,却成了暗淡的灰色。 赵淳安静的看着焦虑的朝歌,嘴角露出惨淡的笑容:“朝歌,你不是我的世界能容的下的……你是……少年英雄。” 朝歌冲着赵淳大吼:“闭嘴!” 朝歌心乱如团麻,头疼欲裂。他所有的前世今生都从赵淳口中得知,他无法接受,更难以消化。 他扑到赵淳身前,痛苦地道:“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总叫我少年英雄,我以前只当是你在对我挖苦嘲笑,可是……那只是你妄自揣测的什么上辈子!我不想知道自己上辈子做了什么,我只想知道我现在该做什么!” 赵淳想伸手去抚摸朝歌通红的脸,但手指只轻轻动了动,却无力再一次抬起。 “朝歌,你不应该像被剪去翅膀的雄鹰,你应该翱翔天地之间,征服五洲四海……” 朝歌眼眶通红的道:“你不是很有心机吗!你不是总能算出下一步该做什么吗!告诉我,你如何才能活的长一些……我不想杀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赵淳……” 赵淳笑了,脸上终于有了一丝血色。 “够了……有这句话就够了。去吧,你的子民需要你,想做什么就去……” 飘缈的如同一团云雾,正盘膝静静打坐赵灏突然睁开眼,只见他柳眉倒竖,怒声骂道:“赵淳,你临死还不忘给我找麻烦!那螭国可是好战的民族,自从朝歌来到苍澜山后,已经有军队开始迫不及待攻击青阳了!” 随着他的怒吼,梅林中花瓣如雪花般纷纷掉落。 朝歌一惊:“青阳?” “没错。” 一直守在赵淳身边的皇姐赵浈答道:“玉英的鹞鹰传来消息,螭国已占领了苍头山,那是离鹰头山最近的山峰。螭国和青鸾交手从未赢过,这次却是他们第一次的胜利。所有螭国的军队正在朝着苍澜山的方向祈祷磕拜,说是阿路王子的神助。” 赵灏哈哈大笑:“什么神助,不过是有人为螭国输送了异能者,那些异能者组建的前锋打了司徒瑾个措手不及!只是下一仗,只怕没那么容易!” 朝歌着急地道:“如果青阳沦陷,剪秋怎么办!” “放心,我早已将信传给玉英,她会亲自安排剪秋的去处。” “那乔玉英会听命吗?” “会的,她是淳儿最忠心的手下。” 朝歌松了口气。秋啊,你定会吃惊的,我会再给你讲一个让你流着泪,睡不着觉的故事…… 穿着鲜红色洒金长裙的赵浈,从温泉中捞起一块毛巾,轻轻给赵淳擦拭已经掉光羽毛的脸颊。 只见赵淳突然紧闭双眼,呼吸急促,脸色开始呈现蜡黄之态,赵灏和赵浈两人同时感到心里一阵发紧,坏了! 朝歌见状痛心疾首,握起拳头狠狠捶打着地面:“怎么办?你们快想办法!” 赵灏的脸色终于黯然了,闭上眼睛一言不发。 赵浈轻声哭泣,轻轻抱着已经快要僵硬的赵淳。 听到外面仍在不停的传来呐喊声,朝歌暗骂一声,他起身冲出到洞口,随着一声怒吼,洞口的冰晶全部震碎。 呐喊声终于停止,所有人激动的看着从里面慢慢走出来的朝歌——阿路王子。 “阿路!” 班布惊喜的上前。 百姓们全都欣喜万分,山谷间又一次响起冲破天际的呐喊。 “阿路!阿路!” “阿路!阿路!” 朝歌不耐烦的用力挥手:“给我闭嘴!”顿时天地一片寂静,只有冷风呼啸着穿过雪山。 朝歌对班布道:“如果你们能答应我一个条件,我就去夺回鹰头山。” “什么条件?” “救赵淳。” 班布脸色一凛,但是容不得他反应。立刻有老臣站出来,大声道:“阿路王子,你是我们螭国的王子,既然回归,那就不要管什么青鸾皇族,虽然他抚养了你多年,但是他目的险恶!他的死,是天意!” 朝歌怒吼:“你们若是做不到,就滚!” 老臣花白的胡须已经冻成了冰,他痛苦着道:“我的阿路王子啊,您的旨意恕鲁阿无能为力!” 说完,他竟然从雪地里颤微微艰难的爬起来,用尽最后的力气一头撞在冰峰之上,喷溅的鲜血顿时染红了大地,苍老的身影无力的扑倒在雪坑里。 见鲁阿以死铭志,众多臣子纷纷站起身来,对朝歌恭敬的磕拜吻脚之后,竟然一个接一个的当着朝歌的面,撞向雪峰自尽身亡! 很快,地面上已经躺下七、八具尸体!眼看会有更多的人前赴后继,朝歌无奈之下喷出冰晶,将那些臣子冻在原地。 朝歌绝望的大喊:“为什么你们要逼我!为什么!” 班布国王冷眼看着这一切,束手旁观。 ☆、一百二十一 碧蓝的天空中只有飞过的苍鹰发出阵阵悲鸣,空气仿佛凝固。 此时,听到有人在远处一声大喝。 “阿路王子!臣有办法救齐王!” 只见穿着厚厚皮草的杨小迷气喘吁吁从没过膝盖的积雪上踏过,艰难的拉着一个包裹着黑色大氅的人往雪山上爬。 杨小迷心里暗自腹诽,他在远处等了很久,终于等到班布国王用戒指上那颗硕大的红宝石,利用太阳的反光发出三长一短的指令。 当他来到朝歌面前,杨小迷将自己头上的皮帽子摘掉,不顾满头汗水蒸腾着烟雾,推了推那包裹严密的人:“阿路王子,臣已经千辛万苦找到了黑石!但是需要她帮忙才能救齐王!” 杨小迷又一把摘掉对方头上的黑皮帽子,只见黑氅脖子往上竟是空的!所有的百姓吓得目瞪口呆,纷纷后退。 看着一个没有头颅的人伫立在面前,朝歌终于松了口气。 朝歌上前道:“妮基塔,你真的有办法?” “九成把握,只是杨小迷拿着东西不放,他说是他亲手打捞出来的,必须要亲眼见到你后,才会交给我。” 杨小迷从怀里掏出一块黑色的石头,抹了一把满脸的汗水诉苦道:“臣可是九死一生从巡检司那口深水井里底下捞出来的!害得我吐了不少水,那司徒瑾可真会藏东西!” 妮基塔解释:“朝歌,你说东西在巡检司,可是我找了很久也没有找到,最后在兵器库里被人抓住了,他们将我关了起来就报了官。” “没错,若不是司徒瑾和晋伯都不在署衙,只怕没那么容易!” 天赐良机!由于战争,那司徒瑾和晋伯等所有精英不在署衙,那留守当值的新兵抓了人后竟然很守规矩的报了官。杨小迷以查案为名对巡检司翻了个地朝天,以他多年的捕快生涯来说,对搜索东西非常有经验,他很快就锁定到了井下的端倪。杨小迷名正言顺的将东西打捞上来,又将人大摇大摆的带走。 杨小迷恭敬对班布国王跪下,大声道:“陛下!由于这次行动,臣穆尔萨身份已暴露,请陛下将臣收回麾下!” “准!念穆尔萨身负特殊使命,多年来远离故土隐藏身份,身处在虎狼之穴仍为我螭国尽职尽忠,本王正式任命你为虎牙将军,封一等子爵称号。” 杨小迷磕拜:“多谢国王陛下。” 杨小迷对这个结果很满意,毕竟他也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其实按照他那颗九眼玲珑心还能继续隐藏,只是他已经厌烦了细作,想换个新“工作”试试。既然开始了战争,那他可以在沙场上再继续和敌人斗智斗勇再立新功,说不定还能升为候爵或是亲王。 功能名就的杨小迷低调的站在一边,一脸波澜不惊的暗暗盘算国王将会赏给他多少土地财富和美人。 班布又对朝歌道:“阿路,我们螭国是一个讲义气重承诺的民族,你现在要对所有的螭国百姓宣布誓言!” “是!” 朝歌对着密密麻麻的人群郑重道:“只要赵淳能活下来,我朝歌会正式成为阿路王子,定不负螭国父老期望,夺下鹰头山!” 所有百姓欢呼雀跃,哭着笑着在雪地上开始高声歌唱着翩翩起舞。 ……………………………… 坐在梅林中的赵灏竖起耳朵,静静的听了很久后叹道:“朝歌带着那个隐形的傻妞和那个姓杨的白脸奸臣走了,赵淳有救了。” 他无意间一抬头,竟然看到赵浈正背着身在擦拭手腕,不禁怒道:“浈姐,你可是我们赵家最后的希望,怎么做如此傻事!” 赵浈脸色苍白地道:“我只想让淳儿活下去。” 赵灏扳着脸拖着满地飘舞的白色长袍飘移过来,一把将赵浈推到一边:“滚!” 他举起自己戴满串串银铃的手腕上用力咬上一口,将涌出鲜血的手腕送到了赵淳嘴边,冷笑道:“朕就陪皇姐姐玩个大的!咱们姐弟三个玩个谁先死的游戏可好?” 赵浈无力的爬到弟弟身边,紧紧握住赵淳的手。 赵灏素来喜怒无常,性格暴戾,他能在这个时候陪伴在赵淳身边,无论他多么无礼,赵浈还是很感动的。 感觉到自己嘴巴里的血腥后,赵淳的嘴巴轻轻动了动,又慢慢的睁开眼睛,他的双眸已经完全没有了颜色,变成了空洞的灰白:“朝歌呢?” 赵灏将自己的手腕收回,伸出粉色的舌尖像猫似的一点一点地舔上面的鲜血,媚起弯弯的笑眼嘲弄道:“浈姐,瞧见了吧?你的淳儿对朝歌的感情不一般呢!” 赵浈知道这赵灏最恨情爱,于是她连忙上前道:“朝歌已经想办去救你了,再坚持一会儿,别说话,保持体力。” 赵淳并没有在意,仍开口道:“是不是他们找到了妮基塔?” “嗯。” 赵淳苦笑:“怎么也躲不过去,还是要发生了。” 赵浈轻声道:“淳儿,什么要发生了?” “天下要大乱。” 赵灏冷笑:“真是不明白,你既然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又为何总是将自己陷入一步比一步更难堪的境地!” 赵淳眼神空洞的看着远处缓缓道:“偏差。有些东西本不该出现在这个世间,黑鹰,妮基塔,叶剪秋,还有你……赵灏。从你四岁受伤起,我就觉得不对,很多东西偏离了我的预知……我越来越无法掌控,越来越力不从心。” 赵灏皱眉:“你的意思是说,朕本来是完整的对吗?” “没错。” 赵灏看起来很平静,他一甩如瀑般的满头银发,又低头精心修理长长的指甲道:“那你说现在这种情况,又是何原因?” 赵淳苦笑:“也许一切的根由,是因我……不该重生。” 赵灏和赵浈两人互相看了一眼,赵浈惊讶地道:“重生?你给朝歌说的原来都是真的,我们还以为你在安慰他。” “那是上辈子真实发生的事。” 赵灏皱着眉吹了吹自己的指甲,左右欣赏了一番后,伸出一根最漂亮的纤纤玉指,对着奄奄一息的赵淳冷冷地道:“可是你告诉朝歌,说他从十六岁起就平叛一百五十多个部落,统一螭国周边所有部族!后又一口做气南征北战直攻到我国都临月城下!原来竟是真的!那你为何还要在他正好十六岁时放龙归海,作孽人间!” “天下妖魔四起,只有他才镇得住邪魔。” “真是荒唐!你定是心头血流多了,满口胡言乱语!他不就是想要鹰头山吗?一座寸草不生的荒芜之地罢了,给他就是!什么妖魔四起,净是扯淡!” 赵灏暴了粗口。 此时,听到腾腾的脚步急步传来,满头大汗的朝歌从洞口阵风一样的跑来,手里举着一瓶鲜红色的液体。 只见他气喘吁吁地蹲下来,将瓶口小心翼翼的对准赵淳的嘴巴。 “快喝!” 赵淳感觉到对方热乎乎的喘息和滴滴滑落到脸上湿咸的汗水。他缓缓合上眼睛,紧闭双唇。 ——我不怕面对黑暗的死亡,却没有勇气面对没有未来的生存。 朝歌急的大声道:“快点喝!” 看赵淳紧闭牙关,朝歌急的将血液往自己嘴巴里一倒,趴下来口对口喂给了赵淳。 赵灏眼神冷冷的看着他们,赵浈则惊讶地张大嘴巴。 当一瓶鲜红的血液喂完后,朝歌抹了一把自己红艳的嘴唇,累得四肢大开瘫软在地。 朝歌心里从来没有过的轻松,他笑的很开心!剪秋,若你在,定会夸奖我吧!我就知道,我做了好事,你定会很喜欢!剪秋啊,这种心里没有负累的感觉真好,我好像真的挣脱了牢笼般自由! 朝歌躺在厚厚梅花瓣上道:“赵淳,无论对错,我们现在互不相欠,一笔勾销。你若恢复真身,我们倒可以痛痛快快来一场决斗,无论生死如何,决无怨言。” 赵淳紧闭双眼沉默。 一旁的赵灏却贪婪的伸出手指,仔细地抿着他嘴角残留的血液往自己嘴里填。 “妮基塔和杨小迷呢?” 赵浈问道。 朝歌叹了口气:“正在填那个深不见底的洞穴。” “妮基塔是怎么做到的?” “她的黑石是个法宝,可以探入地底吸取大地之血。” 赵灏耳朵一动,立刻起身淡淡地道:“朕要移驾回宫了,你们慢慢聊劫后余生之情吧!” ………………………………………… 烈日当空。 连绵起伏如胴体般的茫茫沙海上,热风掀起一层又一层轻柔的黄沙,寂静的沙丘在无声无息的缓缓移动。 两个黑色的人影正跪在地上不停的往一个地洞里填埋沙土,由于太阳的暴晒,两人累的不停的躺在滚烫的沙地上休息。 此时,又一阵扑天盖地的旋风刮起,天空黄蒙蒙的,太阳仿佛被沙尘遮挡,杨小迷和妮基塔用厚厚的面巾布将自己的脸裹严。 妮基塔低头跪在沙地上,一边往地穴里推沙土一边道:“大地母亲的血,不是取之不尽的,若是取光了,这个世界会消亡。还是留一些好,可以滋养万物生灵。” 杨小迷也跪在她身边,用两只手不停的往洞穴里大堆大堆的填沙土,但双眼却不停的在欣赏着旁边现出真身的妮基塔。 只见她身高足足有八尺,皮肤呈大海般的深蓝,她虽然个头很高,但鹤腿蜂腰,身材完美。她身上穿着一件贴身的黑色紧身皮甲衣,腰上有宽大的饰带,脚上穿一双黑亮的长筒皮靴,这种装扮非常奇特,紧身衣勾勒出女性特有的玲珑曲线。 妮基塔有着一双如同绿宝石般眼睛,而且上下睫毛又浓又长,有种动物毛茸茸感觉,鼻子高挺,嘴巴很大,但嘴唇是亮眼的玫红色,说话喜欢指手划脚,手势差点打到人的脸上!而且喜欢大笑,白花花的牙齿一个不少,尽收眼底! 最引人注目的是那一头直垂腰间,海浪般翻卷的金色长发!那金发的两侧还露出如猫一样尖尖的长耳朵! ——这个怪物,真是美的奇特! 杨小迷心不在焉的一边推沙土,一边低下头瞄对方的胸部,只见黑色的皮甲下,两个饱满的山峰比沙漠里的沙丘还要圆润! 妮基塔正撅着屁股努力干活,丝毫没有留心杨小迷又侧过脸欣赏后面的风光! 浑圆!挺翘! 杨小迷的心跳的有些加速,但是他有些遗憾,块头实在大了些,如果在小巧些就可心了!杨小迷怀疑自己抱不动她,亲个嘴只怕也要跳起来! 杨小迷很努力的干活,不停的往洞里填沙,由于洞穴极深,他们填了很久也没有填满的迹象。 两个人终于又一次累的躺在沙地上休息。 突然妮基塔坐起身来一拍脑袋,大声道:“我真笨,为什么不用飞船里的装备来填沙子呢,像我们这样填,估计明年也填不满。” 杨小迷闭上眼睛没有说话。心里却暗自奇怪,原来黑石头是那样打开的,小小的黑石打开后竟然变成了大船,竟然还会悬浮在空中飞来飞去!可是轻轻一碰,又迅速缩回变成了黑色的石头,真是奇哉怪也! 只见妮基塔在沙地上找了很久也没有那到那块黑石,她既惊讶又气愤地道:“东西呢?我的东西呢?” 她一把揪起杨小迷的衣领,大声追问:“我的东西呢!你看见没有?!” 杨小迷睁开一只眼睛,恍惚地看着对方如孔雀琉璃般的绿眼睛道:“什么东西?不知道啊,我就是在推沙子时候,感到一个硬硬的东西,就推到洞里去了……” “天杀的杨小迷!” 妮基塔绝望的大喊! 此时,更大的一阵沙尘袭来,迷得两个人睁不开眼睛,妮基塔的嘶喊声被淹没在风沙里。 只见滚滚黄沙中一个白色的人影突然出现在两人面前。 赵灏抬起宽大广袖掩起鼻子吃吃的笑:“哟,妮基塔啊,一向标榜美人的你也不过如此!” 妮基塔愤怒地道:“总之比你漂亮!” 赵灏轻轻挥了挥衣袖,万千尘沙如同断了线般的直直垂落,天地又恢复了一派清明。 “你的黑石呢?” 赵灏装做无意的问道。 “杨小迷弄丢了!” 妮基塔指着杨小迷大声道! 杨小迷可是深知赵灏那变态非人手段的,他吓得立刻屁滚尿流的爬起来,郑重的向赵灏行个礼道:“陛下,这里风沙太大,我们往洞里推沙土的时候,无意中推进去了!妮基塔没地方发火,正想找我出气呢!这不,君子正在保持风度,没敢还嘴……” “你!”妮基塔对杨小迷怒目而视。 赵灏低头又抠了抠手指:“洞呢?” “在这儿!” 两个人一起指向一个圆圆的洞口。 只见赵灏探下头,冲着洞底一阵怒吼,狂沙打着旋儿从下往上层层飞舞,如龙卷风般的黄沙柱往外喷洒,杨小迷和妮基塔躲的远远的,用布巾将头脸又遮挡。 赵灏头朝下不停的发出震震怒吼,他身边的沙丘不断的增高,而他的身体却不停的往下陷落,很快,越来越高的沙丘将赵灏白色的身影快要淹没。 杨小迷很自然的搂住妮基塔的腰:“姑娘,你说他能挖出来黑石吗?” “很难解释,只怕流沙会越来越多,他会自寻死路。” “塔儿啊,如果他要死了怎么办,赵淳不会放过我们的,我们做一对亡命鸳鸯如何?” 妮基塔瞪了一眼杨小迷,用力拍开他的爪子道:“叫什么萨的,离我远一点!” “姑娘,你这里也没有什么同类,不如我们在一起可好。你长的太漂亮,会引起骚乱,我可是会保护你的,我现在可是子爵了。” 杨小迷得意。 妮基塔大笑:“区区一个子爵也敢追求我?我可告诉你,本小姐非亲王皇储不嫁!” 她伸出一根手指点着杨小迷的额头道:“而且我有同类,就是叶剪秋,他是我的老乡!” 杨小迷奇怪:“叶剪秋?为什么他和你的长相如此不同?” 妮基塔神秘地一笑:“秘密。” 时间过的很快,又到了夕阳西下时,沙漠被巨大的落日晕染成了炫目的红色。气温急速下降,冷风阵阵袭来,站在一边的两个人冷的直打哆嗦。 只见那赵灏已经将沙漠挖了一个非常巨大的沙坑,可是他仍在疯狂的往下喷着热风,沙土喷射般的往外扩增。 看着如越来越大的龙卷风柱飘散在空中,妮基塔有些害怕了,她对杨小迷道:“你去劝劝他,怕是要出大事了!” 杨小迷也很担心,照这样下去,这里根本无法填充。 他走到沙丘上往下喊:“陛下,请您歇息片刻吧,您的脸会被沙子打伤的!” “陛下,您的脸会被沙子打成麻坑!” “陛下,出来吧,打成麻坑的脸会落伤疤!” “陛下呀,您再不出来就会变成丑八怪!” 杨小迷终于说出了心里话,脸朝下吹了快一天,石头做的脸也会刮烂! 此时,从深不见底的沙坑下方终于隐约现出一抹白色,随着一股乍起的狂风,赵灏终于从洞底跃出,只见从白色的长衣中伸出一只尖尖长甲的手,狠狠掐住杨小迷的脖子,赵灏阴沉地道:“竟敢耍老子!黑石呢!” 杨小迷惊呆了,只见赵灏满脸是血,银色的长发上也沾满了鲜血和黄沙。 没等杨小迷开口,赵灏一把将杨小迷甩到深深的坑底! “竟敢欺君,简直找死!” 说完,他又飞扑过来,一把揪住已经吓呆的妮基塔那一头金黄色的头发,不顾对方惊慌的大叫,用力一甩将她精准的扔到坑底! 疯狂的赵灏挥动宽大的衣袖,摧动阵阵狂风雷暴,瞬间将这里夷为平地。 ☆、一百二十二 沙漠如雪,月色如钩。 在沙海中的座座军帐内,灯火彻夜不熄。最大的一座军帐内,燃起了一堆熊熊篝火。 司徒瑾和晋伯盘膝坐在矮几前对着摊开的羊皮地图不停的讨论着什么。 只见司徒瑾指着地图道:“晋伯,你看,那螭国军队从这里挖了几条长长的地道,当我们的前锋出现在的隘口时,被打了个措手不及。没想这螭国有大批异能人组成的军队,真是让人吃惊,这些虎狼不畏沙漠艰险,如同出没平地。” 晋伯点头:“是啊,他们还有能飞行的兽人,可侦察,可空袭,照此下去,只怕三日内螭国就打到鹰头山。” 司徒瑾冷哼了一声地道:“我们不会被一块石头绊倒两次。他们再勇猛也无非是群兽人罢了,我们这些久经沙场的军士还怕他们?用我的落日弓定会将天上飞行者一只只射下来,烹烧焚毁!还有那地道,我们只要提前布下地火雷,只要他们敢露头,出来一个炸一个,倒不用费事了!” 晋伯点头道:“没错,无论人或兽,均可用最强力的火器轮翻击退。虽然他们只暂时占了上风,但伤亡不小,现在也正在后方休整。” 晋伯看着地图沉思良久道:“螭国一直以夺回鹰头山为荣誉,如果他们只是仅仅盯着鹰头山,我们倒不惧,只是……” “只是什么?” 看着晋伯紧锁的眉头,司徒瑾心里一紧。 晋伯指着地图道:“钧之你看,这里除了鹰头山脉几座较大的山峰将我们和螭国隔开外,可是若是绕过螭国北方周边这些小部落,再经过流沙河,那么就会到达我们青鸾边境的峰源县和开盐镇。” 司徒瑾自信地道:“应该不会。流沙河的源头在螭国,是从雪峰融化冰水汇集而成,当地被称之为清源江。清源江蜿蜒经过了鹰头山脚下的布满黄沙的青阳才变为混浊……螭国应该不会打流沙河的主意,因为流沙河在两国边境那高山峡谷处河流非常湍急,不仅地势险峻,而且有很多旋涡,除了飞鸟,无人能渡。河里还有黑虎鱼,凶猛吃人,连船板都能啃食干净,不必多虑。” 晋伯沉思许久,道:“但愿如此。 晋伯抬头又道:“钧之,今天署衙传来消息,说是兄弟们将那个又再次造访的隐形神偷给抓住了,听说她去兵器库翻找什么东西,结果碰倒了一排混金铛被砸在下面不得动弹。可惜的是,兄弟们报了官,终被杨小迷带走了,同时被带走的还有那块黑色的石头。我大胆猜测,那黑石和她有非同寻常的关系,也许那神偷就是天降异族中的一员。” 司徒瑾有些遗憾:“晋伯,若你不提,我倒是快将此事忘却了,其实她并不作恶,倒是不是什么隐患。她以前也来过我们署衙,只是偷些米粮罢了,可她为何现在又来找黑石?” 晋伯想了想道:“神偷还会没银子花么,当初她偷乱七八糟的东西也许只是寻求刺激,可军团除了兵器外,连银子也不多,只是那黑石……却想不出具体原由。” “罢了,不过是个神偷和块黑石头而已,她现在若是出现在我附近,我定能觉察,若是敌,定逃不出我手掌心,若是友,倒可以为我方出力!” 晋伯无奈:“其实我倒想弄明白那她和黑石的真相,但是杨小迷带着人已经不见了。而且现在我最担心的是,将来会有其它隐形者会放火烧我们的军粮!” 说到这里,司徒瑾又想发火。 司徒瑾有些气愤地道:“若不是叶剪秋下令,农场钱粮皆不出,我怎么会对曹家下手!害得现在曹家和吕延玉一起联手压制我们军团,不派兵增援,简直自毁江山!” 叶剪秋放话,让司徒瑾亲自上门来要钱粮,可是倔强的司徒瑾的字典里根本没有求人一说。因此,他宁肯另想办法,也没有去见叶剪秋,两个人现在的距离越来越遥远。 晋伯摇头道:“只怕曹家没那么大能耐,曹家在吕将军面前并没有什么话语权。而且最重要的是那孝元帝几乎不理政事,吕延玉背地里还是听从齐王的号令。” 司徒瑾又慢慢敲打着桌子,沉思着道:“我在临月城的时候曾被圣上诏见过一次,那孝元帝看起来很威严,而且处事果断,印象还算不错。可是有传闻说他性格反复无常,也许他有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晋伯长叹一声道:“帝心难测。真真假假,也许只有他身边的人才知真正的面目。孝元帝曾经将自己闭关三年不理朝政,一心想修道成仙,心思根本不在江山社稷。其实让齐王监国最好不过,他毕竟是位贤王。可惜,就连螭国人也在嘲笑我们,说大青鸾最善于自己人整自己人,说他们不用动一兵一卒,就可以等着我们自崩瓦解。” 司徒瑾叹息:“虽然此话太过自大,但也有一定的道理。而且据玉英的线报,那齐王也快要薨了!” 晋伯道:“如果齐王薨了,吕延玉第一个会揭竿而起,号令群雄,可见齐王仍在世间。” 司徒瑾感到悲凉:“天下之大,竟无人理解我们的难处,世人将你我皆抛。如今螭国已经开始伺机进攻,却无人理会,难道只有你我二人才知江山如血?” 晋伯沉默,他心里非常清楚,螭国常年隐患不断,已经成了不痛不痒的顽疾。敌军若没有大举进攻,造成巨大的威胁的话,那上面是不会引起重视的。 而且朝廷前阵子杀了无数重臣,各地藩王们更是人人自危,谁会为了边境这些小规模的战争,做出力不讨好的事?只有他和司徒瑾这些热血军士,才会为了一个小小山头的沦陷而主动出击,保卫每一寸青鸾疆土。 晋伯缓缓道:“钧之,若你为国捐躯,埋葬身这大漠中,你可后悔?” “不悔。” 司徒瑾是天生的战士,无论世间对他如何凉薄,他仍会坚持自己的信念和理想。 晋伯望着那熊熊篝火出神地道:“我也不悔。只是我没有你那般风骨,我只是为了我的爱人。” “爱人?” 司徒瑾有些惊讶,他是第一次听到晋伯吐露自己的私事。 晋伯点点头道:“没错,他和我一起来到青阳,在一次巡山中意外身亡。我亲手将他埋葬在这大漠黄沙中,并且发誓永远陪着他。就在他离世的那天,我一夜白头。” 司徒瑾看着两鬓斑白的晋伯震惊的说不出话来,只是喃喃道:“可你当时却说……” 晋伯凄凉的一笑:“没错,我说我生了场病,你就再没怀疑。” 司徒瑾呆住了,他的心突然感到一阵揪心的痛疼,鼻梁竟酸楚难当。 晋伯长叹一声道:“钧之,我们之间只有谈军务才有共同话题,可是论起情爱,你却是不通。你说,我们这些见惯生死之人,怎会畏惧妖邪神鬼?其实我也无数次祈祷,真心盼望我的爱人能在夜半时分,化为一缕幽魂来与我相见……可惜,永远没有……” 司徒瑾心痛难言:“晋伯,我是不是……错过了什么?” 晋伯摇头:“有些事,我帮不了你,只有你自己去领悟。” 第36节 恋耽美 正文 第37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37节 司徒瑾觉得自己浑身的力气被抽光般瘫软,他喃喃地道:“晋伯,我该怎么办?农场……我已经派人去接手了……” 晋伯惊讶地道:“为什么?” 司徒瑾凄凉地苦笑道:“晋伯,我好像又做了一件无法挽回的事……” …………………………………… 又是一个繁忙的早晨。 叶剪秋站在农场门口,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听着各地的方言,看着大笔的资金流入自己的银库,心里有些感慨。时间过的真快,丰收的金秋过去,现在已是初冬,田间地头开始出现薄薄的霜花。 他搓了搓手后就急步来到农场的贵宾接待室,李子定已经等候他多时了。 温暖的贵宾室内,同样燃起了大铜炉。 只见李子定一身月白色长袍,黑发高束,如芝兰玉树般负手静静的站在那里,正在看着墙上那些标语口号和各种各样的规章制度。最让李子定忍俊不禁的是一条:全员参与,强化管理,精益求精,铸造品质! 他不禁莞尔一笑,竟如此直白爽快!回去也在自己作坊贴上几条才是! 叶剪秋进到室内没有寒喧客套,直接就拎起大铜壶开始沏茶:“李老板,你来尝尝我们农场的云雾绿茶。” 自从两个人合作开始后,就免去了许多虚礼,双方时间宝贵,见面都是直奔主题。 李子定坐在喧软的皮质沙发上,伸手接过茶杯,仔细欣赏杯中如根根细针般的茶叶,轻嗅过后低头轻尝一口道:“雾锁千树,云开万壑葱。香飘十里外,味醇一杯中……不错,有现货吗?” “没有现货,喜欢喝给你一包就是。” 李子定笑:“你这农场越是值钱的东西,越是不对外出售,却留着自个儿享用。比如那冰点,不卖钱却可以白送客商品尝。” “没错,这叫饥饿营销法。客商们会天天惦念这些东西,吊上他们一段时间的胃口后,等真正的大批货在春节旺季上市时,就可以卖上更高的价钱。” 农场有了冷库,就上了奶味果香冰点,用小小的纸盒包装,附上一枚小木勺,凡是客商进货,都可以免费享用一盒。用过者无不喜欢,有些人甚至专门带来棉布厚厚包裹,带回家让妻儿品尝。 农场不仅贮存了大量的乳制品、肉类、禽类、果蔬、冷饮、花卉、绿植等,还有分割好的鸡鸭等肉类。客户可以指定某个分割好的肉类提货,鸡腿,鸡爪,猪蹄,肘子等无一不精细,如此细致到每一个骨节的肉类分割让所有的商户叹为观止! 等到春节旺季打开库存,估计赚的银子会打着滚往上翻! 李子定不由不佩服叶剪秋的长远眼光,所以往农场拜访“取经”的次数越来越多。 他放下茶杯道:“剪秋,你那冷库可否为我也建一座,无论面积大小,工价几何。” 他想建一个私家冷库,只为自己使用。 叶剪秋苦笑摇头:“只怕没有机会了,一年后,冰雪会慢慢融化,我也无能为力。” “原来如此。” 李子定没再说什么,他指着桌上的一个大纸箱道:“剪秋,你看这批样品如何?若是满意,我们会批量加工。” 叶剪秋首先看了看这个大纸箱的外型,只见它是用淡黄色草浆纸制成,箱体印上鲜红的五角星的农场标志,并且注明货品的名称,图样,重量,出厂日期等等。而且连接处粘胶很牢固,只是有些发脆,不过可以回收再次利用。 他打开箱子,里面是一个个精美的纸制包装盒,形状大小不一,圆方皆有。 他点了点头道:“其它的还可以,只是包装冷冻肉品类的纸箱内层最好加防水油纸,可防溶化的冰水渗透。” “若是防溶化,运输的马车车厢也要包裹严密,防干风烈阳暴晒。而且包装箱内要用油布紧裹才是。” “没错!” 李子定果然聪明,他的提议就是恒温保鲜运输车的雏形。 “下次给我们做蛋托吧。” 叶剪秋低下头,用笔在纸上画了几个图样,并写上制做方法。 李子定将图纸接过来,仔细看了看道:“这批货除了压制的模具外,成本并不高,工艺也很简单,制成后会免费送与农场。” “在商言商,怎么会不收成本费,这样我会有负担。” 李子定笑了起来:“你知道我意有所指,就是那打印机。” 叶剪秋无奈的摊开双手:“我只会画个图,原理实在是搞不懂。” “那怎么办,打印机只有你才能帮我。若是你帮我成功制成打印机,以后我们印刷作坊免费为农场做工三年。” 叶剪秋笑道:“五年也不行啊,我没有那个才气。” “不如这样,晚上我来接你一起去听戏如何?到时,你或许会想起什么。” 叶剪秋摇头:“不必啦,我没有时间。” “剪秋,你将自己绷的太紧。跟着我去散散心,会放松一些。” 由于休息不好,叶剪秋的眼圈有些发红,脸色有些疲惫。 看着李子定出神的注视自己的脸,叶剪秋笑道:“李老板啊,你的眼神总让我觉得,你在透过我看着别人。” 李子定沉默良久,低头用手指慢慢地沿着茶杯沿画圈,最后他才缓缓的道:“没错,因为你很像我的一个故人。” 他又抬头细看了一眼叶剪秋,只见他穿着一件普通的青色长衫,外面套了一件月白色夹袄,洁白的围领露出象牙般修长的脖颈,眉眼钟灵毓秀,尤其是那双手,洁白素净,如玉葱般精致……从头到脚清雅的不可方物,即使隔着一段距离,也能感觉到他身上有一股朦胧的超脱烟尘之感。 其实李子定在意的不是他的外形,而是对方那种似曾相识的气质……淡如菊,幽如兰,香如梅。 叶剪秋的性格是湿润安静的,有时会让人有种距离感。看似柔弱,却内心坚强。话语不多,内心更是无争。可一旦决定的事,也会力争最好。李子定毫不怀疑,此人事业如日终天时,如果他愿意,也会毫不留恋的悄然隐退……真是如水一般的男子。 李子定道:“你的相貌和他并不相似,只是气韵相同。我的那位朋友去世后,他的双亲由于怀念,竟然一口气又给他生了三个弟弟,虽然眉眼举止略同,可是哪一个,也不是他……其实世间并没有任何一个人能被别人代替。” “我明白。” 叶剪秋点头。 李子定叹了口气道:“剪秋,我不能否认,见到你我很愉悦。你不会介意吧?“ “不会,不花一文就能让君心大悦,何乐而不为呢?” 两人相视而笑,李子定站起身道:“剪秋,若是战火四起,你会离开青阳吗?” “不会,这里是我的家。” 叶剪秋并不惧怕战乱,他在等待朝歌。 李子定只好道:“我只是一个寻常百姓,战乱时有再多银子也难护周全,我已经打点好自己在临月城的别院,若你想离开青阳,直接到临月城寻我就是,我定会妥善将你安排。那里毕竟是国都,也是最安全的地方。” “多谢。” 叶剪秋站起身对他郑重作了个揖。 李子定苦笑:“剪秋,你并不习惯那些礼数,行礼作揖连我都替你别扭。” 叶剪秋不禁也笑着道:“呵,正因为如此,所以农场接待客户的工作,我几乎不出面,免得贻笑大方。” “那我岂不是很荣幸?” “没错,你是贵宾待遇。” “又想打折?” “下批货让三个点。” “再说些好听的。” “李兄不仅是贵宾,而且是美男一枚。” “让五个点。” “李兄风度翩翩、气宇不凡、面如傅粉、面如冠玉……” “打住!你这金口银牙想赔死我!” 两个人相视哈哈大笑,有如此良友佳朋,何惧乱世? 叶剪秋刚出门送李子定上了马车,那负责传话的通讯员匆匆跑进来,着急的大喊:“叶管事,大事不好,有人要抢农场!” 作者有话要说:  文文终于快要尾声了,多谢读者们一直不离不弃的捧场。其实我很汗颜,有些地方写的不满意,朋友们的几个月来的支持让我们很感动!么么哒~ 我曾承诺,只有要有一个读者追文,我也要坚持写完。其实几乎坚持每天一更真的很辛苦,所以有些地方难免粗糙,请朋友们见谅。 ☆、一百二十三 听到有人来抢农场,叶剪秋脚步匆匆。 北大门的工友闻讯后也纷纷出来打探情况,叶剪秋发火:“北大门的业务很重要,怎么这般没有纪律!都给我回去!” 叶剪秋轻易不发脾气,工友们吓得立刻回到自己的岗位上各司其职。 叶剪秋一进入农场,就看到远处有一队人马伫立在田间地头正欣赏着农场远处的风景,有人指着那排排温室大棚不停的说着什么,为首的那人正在频频点头。 此时,正在田间劳作的其它工友慢慢地围了上来,人越聚越多。 叶剪秋大步走上前后,才发现带队的正是威风凛凛的乔玉英。 只见她头戴八宝嵌金珠金凤冠,穿一领锁子黄金甲,围着盘龙白玉带,神态高傲的骑在马背上对叶剪秋道:“叶剪秋,从今日起,农场归我负责。务必将所有财物、印章、钥匙等尽快交出,否则莫怪本官将你强行拖出去!” 乔玉英也在学朝歌在署衙作一个三无军官,她根本不满足只做一个官太太,知道赵淳命悬一线的消息后,她竟然狂喜万分,其实她的野心比谁的都大。 人群里有工友不满地道:“我们只听叶管事的,一个只会舞枪弄棒的女子,又有何德何能让我等听从?” 有工友揶揄道:“没错!既然嫁了人,就在家相夫教子就是,整日和一些老爷们混在一起,撒个尿都不方便!” 众人开始怪叫着起哄。 只见乔玉英哈哈大笑,她用手里的马鞭指众人大声道:“蜀锦征袍自剪成,桃花马上请长缨!世间多少奇女子,谁肯沙上万里行!你们这些只会窝在农场种地炼钢之辈,又怎会知青鸾儿女的豪情!我虽是一女子,但也随父乔焕民讨伐过北方鞑靼,东南逶寇,大战过沈家堡,占领鄜水城!请问诸位,你们可参加过哪种战役?” 众爷们儿面面相觑。这些江湖游侠,草莽英雄,囚犯杀手只在世间逍遥,很少有亲身参与这些生死铁血战争。 虽然有人心生敬佩,但他们仍不服,大叫道:“算你有本事又如何?你只是一员武将罢了,这农场种地的活儿和你不搭界!你杀你的敌,我种我的地,我们井水不犯河水!” “是啊,女子无才便是德,还是回家抄上一百遍《女诫》吧!” 乔玉英没有理会众叫的叫嚣,她伸出两指在嘴边轻声打个呼啸,只见从空中飞来几只鹞鹰,那些黑色的鹞鹰在空中盘旋鸣叫,不时地对乔玉英发出的指令上下翻飞,还有两只听话的落在她的肩头。 乔玉英道:“这些鹞鹰均为齐王所驯顺,现在已归我驾驭,齐王有令,见鹰者如见齐王!” 众人哑口无言,立刻有人已经开始下拜。 乔玉英见状,不禁挑起嘴角暗笑。打着齐王的旗号果然管用!叶剪秋,你就乖乖卷着铺盖滚吧! “你既是和齐王有鹞鹰互通书信,那么你定会知道朝歌的情况,他现在如何了?” 听到一直沉默的叶剪秋突然问起朝歌,乔玉英不禁皱起眉头,这个男子眼看自己的心血被人掠去,为何不大发雷霆,却打听起儿郎私情,实在是胸无大志! 她不禁有几分轻视,于是淡淡地道:“由于齐王殿下身体欠安,他衣不解带,日夜服侍。” “你是如何得知的?他难道给你传信了吗?” “没错,螭国派来使者,专门给我传了信。” 叶剪秋摇头:“不信,为什么他不给我传信,而且,为什么是螭国的使者?” “朝歌本是螭国的王子,在青鸾做了质子十五年。齐王殿下仁慈,已放他回故土。” 原来竟是被当成质子流落在外!叶剪秋不由得有些难过:“那他还回来吗?” 看着一个男子竟如此多情,乔玉英心里厌恶至极!她就像看到一片最纯洁的雪,忍不住想拼命踏上几脚,让它污秽不堪才好! 她道:“叶剪秋,那齐王殿下只比朝歌大了八岁,说是父亲也太过年轻,他们毕竟朝夕相处了十年,你说,齐王殿下有恙,朝歌会忍心回来吗?” “我在这里等他。” 乔玉英一挑眉毛,冷冷地道:“叶剪秋,那朝歌已经恢复了异能真身,现在的身份是螭国的阿路王子。现在那螭国的镏金铜瓦金光灿烂的王宫里,绝色美人任他千挑万选尤不足,何况你这样一个没有异能的普通人!而且两国即将开战,我劝你好自为之,还是乖乖离开吧!” “任你花言巧语,我仍是不信。” 乔玉英拉起缰绳,催马踱步来到叶剪秋身边,她低下头做最后打击:“叶剪秋,实话告诉你,齐王病危,朝歌甚至要取自己心头血来救他,你说,他们共同生死的两个人,朝歌会离开他吗?” 叶剪秋仍是摇头:“我不信。” 见对方竟如此顽固不化,乔玉英不屑地抬起头道:“叶剪秋,你看来真是当奴才的命!既然你愿耐心等候,我不介意农场再多一个甘愿当牛做马下人!” 此时,叶婉珍悄悄走到叶剪秋身边,轻声道:“大哥,我们走吧,那些高高在上的人,他们总是无视我们,无论我们付出多少真心。” “难道你放弃了?” 叶婉珍摇头:“我没有放弃,只是早就知道了结果罢了!眼下农场易了主,你我定会在这里有种种的不如意,不如换个地方自由生活,东山再起,耐心等待。” 此时,又有工友上前劝道:“叶管事,一山不容二虎,这乔骑尉来者不善,怕是你会这里受排挤,你还有李婶子静石先生他们要养呢!放心,等朝歌来到农场,我们兄弟定会将你的行踪告知于他,让他去寻你。” “是啊,叶管事,你放心的走吧,我们定不负你的期望,会在农场好好干的。” 听着他们善意的劝导,叶剪秋深深的感到无奈,无论他和农场的工友如何像兄弟亲密相处,但是他们对那些封建王朝的阶级崇拜已经深入骨髓,自己还是拜了下风。 此时,只见一位老者站出来大声呼喝道:“乔氏,你虽是一员武将,可是你也是司徒府的当家主母!穿锦衣,用玉食,十指不沾阳春水!我们小秋自打进你们司徒府,成天当牛做马,无怨无悔的养活你们司徒府一家老小!现在小秋来到到农场后,又为那司徒府和军团赚了多少银子,付出多少辛劳!你再看看你身上穿奢华战衣,哪一片布哪一片铠甲没有小秋的心血?就凭你这样轻飘飘几句话,不顾人死活,就夺人心血不成?” 只见站出来的是轻易不开口的静石先生,他面容清瘦,白须飘飘,眼神坚定,张口句句铿锵有力,字字掷地有声! 叶剪秋很感动,在这个众人都沉默的时候,只有静石伯伯站出来直言不讳,就像父亲在维护着自己儿子的尊严! 乔玉英冷笑道:“这位老先生,可是老糊涂了?不错,当年叶剪秋是为司徒府出力不少,可是他区区一个下人,不就是奔着姨娘的身份来的吗?而且,那时我不并在司徒府,若我在的话,不管这叶剪秋做对或是做错,打残或是打死,或是卖到勾栏做伎子!那都是我主母一句话!又与你们何干?” 静石先生气的哆嗦:“亏你是女子,竟有如此狠的心肠!” 乔玉英嘲笑道:“这位老先生,我看你像读书人,我先敬你三分,又看你是长辈,再敬你三分!你却对我一女流之辈一再出言不逊!你愧对你读的那几十年的圣贤书么?我和夫君都不狠心,只是叶剪秋求而不得有所怨怼罢了!你可知道,他在这府里这么长时间还是个童子之身,钧之根本没有碰过他一个指头!他凭什么会赚一些银子就当自己是个主子?!还跟我比吃穿比身份,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静石先生脸色煞白,颤声道:“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话没说完,就气得捂着胸口慢慢倒下,李氏哭着扶着他,叶剪秋焦急的大叫:“大夫!大夫!” 农场顿时乱成一团。 众人将静石先生匆匆抬到诊疗室后,叶剪秋又慢慢的回到乔玉英面前,他死死的盯着对方,只大喊了一声:“黑鹰!” 很快,一只黑如闪电的神犬出现在叶剪秋身边,它不停的围着他打转,叶剪秋抚了抚它黑长的耳朵,指着乔玉英道:“狠狠的咬她!咬得让她知道什么叫‘尊重’,咬得让她爹娘后悔生下她!” 乔玉英脸色一变,她身下的马开始惊恐的颤抖,其它十几马匹也不安的嘶叫起来,甚至有些马竟然腿软卧下。 乔玉英咬牙拿起袖刀往自己不停转圈发抖的马身上用力一刺,那马匹受惊,疯狂的冲向黑鹰,只见黑鹰像箭一样的冲上马背,如同吸血的黑蝙蝠一样紧紧贴在马腹上,那马疯狂奔跑,肚子里的内脏带着血滚了一路。乔玉英抄起蟠龙棍朝黑鹰身上狠狠摔打,只见黑鹰高高弹跳起来,一口将乔玉英手里的蟠龙棍咬断,迅速扑向了乔玉英。 眼看马匹坚持不住,乔玉英连人带马摔落在地,乔玉英迅速几个翻滚,黑鹰像团黑影覆在她身上撕咬,乔玉英抵挡不住很快就遍体鳞伤,眼看黑鹰张开利口就要咬断自己的喉咙,乔玉英拼命大喊:“叶剪秋,我有了身孕!我有了身孕!” “黑鹰,停下!” 黑鹰慢慢地放开了乔玉英,乔玉英惊魂未定的躺在地上喘息。 这是叶剪秋第一次有了杀人的冲动!若不是对方有了身孕,叶剪秋定让她这个目中无人的女子命丧当场! 但是乔玉英的确是一个很冷静的女子,她飞快地整理完思绪后,不顾身上的疼痛和狼狈慢慢地坐起来道:“叶剪秋,刚才是我出言不逊,我道歉!但我承认,我实在对你没有好感!但是,我们公私不能浑为一谈,我们不说过去的恩怨,毕竟过去的事,我并没有参与,我现在只说这农场的去留。首先,我夫钧之亲自派我来接收农场,而且这原本也是他军团的财物,他才是农场真正的主人,他有权指派接任者。其次,这农场所有的工友,其实都是齐王的手下,且我也是齐王的亲随。所以,你也只能离开。” 叶剪秋沉默了一会儿道:“怪不得,我说自己运气很好,所有能干的囚犯都跑到我这儿来了。” 他没有司徒瑾的领军之能,也没有齐王的拢络人心之术,他有的只是一腔热血和真诚,可是这些东西,在此时却苍白无力。 “没错,像你这样的农场,在青鸾各地足足有十几家,而青阳只是其中之一。你农场生产种植什么,其它的农场同样在生产。而且你农场的收入,每月都有三成都交给了齐王,若是不信,你可以亲自去查老水的帐。所以,你只是在为他人做嫁衣。” 叶剪秋咬了一下嘴唇道:“明天过来交接农场,我要收拾行装和收尾工作。” “很好。” 乔玉英满意的点头,她身边的一个女校尉立刻上前给搀扶起她,并拍去身上的尘土,小心翼翼的扶她上了马背。 ☆、一百二十四 会议室内鸦雀无声。 叶剪秋拿着一个铜制的烟灰缸慢慢敲打着桌子,那不紧不慢的敲打声,如同战鼓击打着每一个人紧绷的心脏。 只听得外面雷声隆隆,偶尔一个刺眼的闪电将帐篷内瞬间照亮,众人的脸映成恶鬼般的煞白。狂风呜呜怪叫着席卷农场,野兽般肆虐的狂风还夹杂着尖厉的哨音,帐篷顶上洒落的狂沙如同瓢泼大雨发出“哗哗”声,似乎这一切都预示着一场暴风骤雨就要来临。 除了叶剪秋外,会议室内每个人的神情都很紧张,他们脸色苍白的不时地往帐门外张望,所有的人都在忐忑不安。 大家好好的正在开会,突然间平地起了大风,整个青阳镇乌云压境,白天成了黑夜。农场中的座座帐篷如同大海中的飘浮的小船,被狂风吹的东摇西晃。 天气变得如此反常,也不知是福是祸。老木闭眼暗念着阿弥陀佛,老水则掏出一串念珠在无声的祈祷。 ——这是叶剪秋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遇到这么恶劣的天气。 “去把帐门和窗户关上。” “是!” 小通讯员立刻跑上前,迎着大风将帐门死死关上,还拉了把沉重的椅子将门抵住,当几扇小窗户关上后,帐篷内立刻陷入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 只听得“啪啪”几声,有人点亮了桌上的几根蜡烛。狂躁的风雷声终于隔绝在了帐外,室内安静了很多。 “继续开会。” “是!” 叶剪秋清了清嗓子道:“我们刚才说到军团家属的问题。那军团的家属们非常值得表扬,曹家高价收购棉花和棉籽,家属们没有一个出售。这说明军团的纪律很严明,严明到让我们肃然起敬。正是她们知道自己和农场有着手足般的情谊,才有一种以军团为家的信念。所以,在将来的织布作坊的人员安排上,首先以军团家属和子弟为主。” “是!”劳资科的负责人点头。 小温仍低头不停的记录,而叶剪秋却不在动笔,这是他最后一次开会。 “还有那些农场为数不多的几棵珍品果树,一定要精心保护好,它们的枝条和种子将会做为母本,会繁育更多的果林,也是我们农场的金牌商品。” 叶剪秋的声音很低沉,语速很慢,他在最后给农场的工作做打算。 “其实每天开会的精神大家也都明白,就是走坚持改革创新的路子。革除旧弊就要具备与旧事物斗争的勇气;开创未来就要有勇于探索的精神。” 这句话虽然表面上在说农场的发展,但有些人能听明白其实意有所指,所有人都在沉默。 最后叶剪秋点了根香烟,往身后的椅子上一靠道:“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不管我身在何方,红星希望农场的精神永远存在。” “是……” 众人低声附和。 “好了,散会。” 叶剪秋站起身,开始收拾桌上的东西,老水走上向,将一个帐本交给他:“叶管事,你查一下帐。” “不必了。” 叶剪秋没有理会,只是低头往自己包里装东西。 “叶管事,老水我不才,用了你说的阿拉伯数字来记帐,虽然有些不顺手,但是挺省纸张,你查看一下数字的用法对不对。” “嗯。” 老木又走上前,将一个酒坛子重重放在桌上道:“叶管事,这是我们新制的烈酒,喝了定能睡个好觉。” “多谢。” “没啥!我老木要去巡逻了,刚才听到马匹的惊叫,可能被雷声惊到了。” “去吧!多带几个兄弟。” “是!” 众人纷纷离开后,空荡荡的会议室内只留下曹五和叶婉珍。只见两人相视一眼后,异口同声地道:“我们跟你走。” 叶剪秋停下手中的动作,不禁摇头苦笑。大浪淘沙!没想到最后留下来的竟是他最意想不到的两个人。 他坐下来没有说话,只是翻开了帐本,只见里面夹了一叠银票,叶剪秋数了数,足足三千两……这个老水! 曹五看叶剪秋不接话茬,他加重语气再次重申道:“小厨子,我和婉珍早就商量好了,我们一直会跟着你。” “对,大哥,就让我和五哥跟着吧,五哥他是个好人,我也……会是个好人的……” 叶婉珍说完,有些羞愧的低下头。 曹五猛点头:“没错,婉珍这段时间表现非常好,还给静石伯伯拆洗尿褥子呢!这丫头不怕苦不怕累,也不见她骗人更不偷东西,我觉得这丫头是个能成龙,也能成虫的人物!” 听到曹五如此特别的赞扬,叶婉珍哭笑不得。 叶剪秋终于发了话:“曹五,你还是回家去吧。明天将何去何从,我也未知,前途未卜啊!” 曹五晃着大脑袋开心的笑:“小厨子,我曹五活这么大,就数跟着你这段日子最有意思了!不怕你笑话,我老五能开怀大笑也能深夜痛哭,不仅长了很多见识,也结交了不少朋友,以后我们虽然不在农场,但说不定更有趣的事情发生!就让我跟着你吧,我想见识更精彩的大千世界!” 叶剪秋也笑了,觉得自己像拐卖儿童的人贩子似的。他想了想道:“只要你那老娘不杀了我,随你。” 曹五高兴地道:“娘说了,这辈子她都不会再管我,让我怎么高兴怎么活!婉珍,走!替五哥收拾行李!” “嗯。” 看着曹五和叶婉珍开开心心的离开,叶剪秋挠头,这个家越来越大了,静石夫妇,叶婉珍和曹五,再加上他足足五口人!五张嘴等着吃饭呢!看来下一步要考虑去个富饶美丽的海岛开个小饭馆,最起码自己想吃什么做什么,逍遥自在似神仙!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当叶剪秋抱着酒坛子回到自己帐篷后,一推门,只见室内灯火明亮,温暖如春。李氏已给为他燃起了铜炉,并且在桌上给他摆好了饭菜。 “小秋,婶子给你炖了竹丝鸡,里面加了安神的黄精龙眼肉,快来喝。” “好。” 叶剪秋换了拖鞋就将帐门紧紧关上,他来到桌前将酒坛子放下,看着桌上精致的菜肴,满意的舒了口气。真好,有慈母般的李氏在身边,满屋都是浓浓的母爱。 李氏坐在桌前拿起一个大鞋底子开始一针一线的纳了起来,不时地抬头看一眼叶剪秋手里的汤碗。 看着叶剪秋乖乖地拿起小勺终于开始喝汤后,李氏轻声劝道:“小秋啊,今晚就别喝酒了,婶子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风沙,我担心帐篷刮倒后你来不及跑。” 叶剪秋笑道:“婶子,你不知道,我其实最喜欢在这种天气睡觉了,我会睡得特别香甜。” 李婶感到好笑:“你这孩子,竟然还有这个习惯。要是在你睡觉的时候青阳真的下起了罕见的大雨,那你可就看不着了。” “没关系,既然会下第一次雨,那还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我不急,能好好睡上一觉最重要。” “那好,你吃完就去睡,被窝里婶子还给你灌好了一个汤婆子,这会儿正暖和着呢!那婶子先出去了,你静石伯伯早就闹着要起来看看外面的大风。” 叶剪秋惊讶:“静石伯伯真是个老顽童啊,看来他有灵感了,说不定会写很多诗词呢!” 李氏打趣:“呵,手抖的像筛糠子似的,他上次给婶子我画的像就似那黑脸钟馗!” “哈哈,静石伯伯是抽象派嘛,婶子,别让伯伯走太远,外面风很大,穿的厚些。” 李氏听不懂叶剪秋嘴里不时蹦出的新词,只好道:“那婶子先走了,可别喝多了。” “嗯。” 看着李氏出门,叶剪秋拍开了酒坛子趴在上面深深嗅了一口,真不错,一股浓浓的酒香扑鼻而来! 现在的叶剪秋酒量渐长,也慢慢的学会了品酒。 叶剪秋小心翼翼地倒了一大碗酒后,端起来一口气喝光,肚子立刻像火一样燃烧起来! 头昏眼花的他又倒了第二碗酒,开始细品浅酌。这酒真不错,才喝了第一碗,就感觉浑身就轻飘飘的像踩在棉花堆里。叶剪秋怀疑,这酒里好像被老木这个坏家伙掺了什么东西。 当他一连喝了三大碗后,眯着眼睛吐了口长长的酒气——感觉来了!怪不得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百家眠! 这种微熏的醉感是叶剪秋最喜欢的,血液里都透着兴奋,他开始击箸高歌! “拍拍身上的灰尘,振作疲惫的精神。 远方也许尽是坎坷路,也许要孤孤单单走一程。 早就习惯一个人,少人关心少人问。 就算无人为我付青春,至少我还保有一份真! 嘿呦嘿嘿嘿呦嘿! 管那山高水也深!嘿呦嘿嘿嘿呦嘿! 也不能阻挡我奔前程!嘿呦嘿嘿嘿呦嘿! 茫茫未知的旅程,我要认真面对我的人生……” 室外狂风肆虐,风雨欲来,室内的叶剪秋自得其乐,悠闲自在。 ——但命中注定,这是一个不同寻常的神奇夜晚。 当叶剪秋亢奋地唱了一首歌又一首歌后,疲惫地趴在桌上用手指拨弄着那盆仙人掌道:“长长长长长长长,长长长长长长长……横批!长长长长!” 卖豆芽的喜欢用这个对联让自己生意兴隆,上小学的时候叶剪秋就听老师说过这个故事,用“长”这个多音字组成的巧妙对联,倒是永远也忘不了。 只见飘忽的烛火中,那一盆仙人掌开始用肉眼可见的速度萌发新芽,飞快的生长开花,很快,一个个个大如手掌的肥厚叶瓣像小山似的越长越多,花盆终于装不下了,仙人掌弯下腰铺满了整个桌子,满桌开满了如百合一样圣洁的白色花朵。 叶剪秋坐直了身子,揉了揉眼睛,惊叹地抚着那还颤抖的花朵。又转身指着角落里一棵最大的一盆棕竹,大声道:“你给我长成热带丛林,否则把你当柴火烧!” 只见那盆棕竹抖动了几下后,好像堵气似的开始不讲理的磳磳旺长,越长越高,几乎触在帐篷顶才停下,郁郁葱葱的棕竹子终于形成了一小片茂密的热带丛林,在棕竹层层叠叠的绿色叶片间,开满了淡黄的佛焰包,淡淡的花香弥漫在空中。 “绿萝,长春藤听令,我命你们两位哼哈二将开始拔节生长,务必超越前锋仙人掌和棕竹,否则廷杖三十!” 地面上的一盆大树萝剧烈的抖动了几下,那绿色的枝条开始发了疯,条条缠绕在圆柱上的枝叶像散开的巨人头发,顺着花盆滑落在地面,绿色如长蛇般的枝条在地上悄无声息的蔓延,爬上了椅子,攀上了桌子,最后将桌上的空空如也的汤碗迅速包裹在绿色的叶片中。 而帐篷角上那高高吊起来的一盆常春藤,瞬间爆发,垂下的数百条嫩枝如同一挂倾泄而下的绿色瀑布,洒落地面上万千如碎玉般的绿色叶片。 “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不知细叶谁裁出,我是那把小剪刀!” 叶剪秋开心的笑了,老天眷顾,异能来了! ☆、一百二十五 “剪秋,怎地睡的这么死?” “秋啊,你又饮酒了?” 耳边熟悉的呼唤声响起,有人不停的抚着自己的脸颊。叶剪秋迷迷糊糊的翻个身,伸手将黑暗中的那个人搂在怀里。 ——又梦到朝歌了。 朝歌将头扎在对方胸前有些哽咽:“我不辞而别,你为何不骂不打,就这么轻易的原谅我?” 叶剪秋往对方怀里缩了缩,闻着那股冰雪般的冷香只是浑身发抖。 对方叹息:“怎地没脱衣服就睡,真的很冷吗?” 朝歌一只手紧紧的将他揽在怀里,用另一只手飞快地解衣服,很快,叶剪秋感觉到身体暴露在空气中的冰凉。 他闭着眼睛嘟囔:“朝歌,我冷。” “马上就不冷了。” 说完,一个火热的躯体覆盖上来,唇齿紧密相贴,大力翻搅亲吻,剧烈的喘息声中,两个人疯狂的纠缠,所有刻骨的思念都化为了激情燃烧。朝歌似渴龙遇水,不知道在叶剪秋身上灌注多少次。 终于云散雨收时,昏昏欲睡的叶剪秋感觉有人给他轻轻的掖好被角。 “剪秋,我得赶快离开,回去后定会用鹞鹰给你传信。” 叶剪秋往被窝里缩了缩:“别费事了,我收不到的。” 朝歌惊讶:“果然乔玉英不可信!秋啊,我将黑鹰留在你身边,为何你不让它带着你找我?” 叶剪秋没有说话。 黑暗中朝歌无奈的叹口气:“你还是生我的气了……” 见对方闭着眼睛没有反应,朝歌紧张的道:“我只是……只是一心只想救人。秋啊,你不知道,在赵淳将死之时,我突然感觉他像自己的父亲要离世般伤心……我不能眼无动于衷,只有救了他,我方可心安……” “秋,你知道我有多害怕么,我既害怕赵淳死,又害怕你发生在临月城时那样的情况。你要是决裂起来,我再也无法翻身。无论付出何等代价,我都要亲眼见你一次……幸好我来了,若是再迟一步,怕是我会失去你。” 听不到对方的回应,朝歌无奈地道:“秋,你还生气吗?” “嗯。” 朝歌结结巴巴的解释:“秋,我……我该怎么办才好……秋,别我生气,现在外面局势很乱,那大地之母的地穴被妮基塔冲开了巨大的豁口,现在变异者无论人兽到处都是……那赵灏已经疯魔了,到处斩杀异能者……” 朝歌趴在枕头上,无力地道:“那杨小迷根本不听我指挥,他和班布联手下令让大军北渡流沙河,螭国勇士就这样在我面前跪拜宣誓后,高唱着颂歌义无反顾的一个个跳入滔滔江水……无奈之下,我只得冰冻河面……螭国军队一踏入青鸾的土地后就开始大开杀戒,已经杀光了边境附近几个村子的村民……” 朝歌的声音透着凄凉:“秋啊,我本来想收回鹰头山就罢手的,现在却是不能回头了……我罪孽深重,司徒瑾恨我入骨……我来这里,也是抛下所有的事情来看你一眼……秋,你摸我的头发,没了……” 感觉到自己的手被人拉起来,伸手触摸到一个光头上的硬发茬和累累伤痕:“秋啊,这是赵灏烧的,他现在异能强大的可怕,我只怕不是对手……” 朝歌又在他耳边轻声道:“秋,要打仗了,我现在没有办法带着你……你若是想留在农场,黑鹰定会护你周全,若你想离开,你要向着天边最北的那颗星一直走,黑鹰会带着你来到最美的地方等着我,无论你在哪里,绝不能让黑鹰离开你。等事情结束后,我会去找到你安度余生,一定要等着我啊……等着我啊……” 叶剪秋第一次在日上三杆时起床,他眯着眼睛拉开窗帘,只见外面阳光金灿灿的,被大雨冲刷过的空气非常清新。他摸了摸自己的身体,清洁干净,看了看床上凌乱的衣服,不由得揉了揉由于宿醉而发疼的额角。 好像一场春梦,朝歌真的来过了吗? ……………………………………………… 所有的工友全都围着帐篷,他们鸦雀无声,脸色凝重。 但是他们谁都没有上前去敲门,因为那叶管事是在几个月来第一次睡了个好觉,谁也不忍心去打扰。 终于“吱呀”一声,帐门打开了。叶剪秋打着呵欠从里面走了出来。 当他看到外面黑压压的人群不禁吃了一惊:“发生了什么事?” 这个时辰应该是农场最忙碌的时候,却没有一个人去上工,几百号人全部都聚集在这里,就连叶婉珍也扶着李氏站在人群中,正不安的看着他。 老胡上前紧急地道:“叶管事,农场出祸事了!” 老水也上前道:“其实准确地说,是整个青阳镇出了大祸事了!” “别急,一个个说!” 众人散开一条路,叶剪秋慢慢走出人群。 只见农场路两边高大的银杏树一夜之间被摧毁,满地都是残枝败叶,有些大树甚至被龙卷风扭成镙旋状连根拔起!而农田的土地被刮成豁豁牙牙的大坑,很多麦苗已经死亡……完了,农场真的受了重创! 叶剪秋一边走,一边震惊的看着眼前的一切。 温室大棚只仅存几座,里面种植的瓜果蔬菜被风沙打的稀烂,而炼钢车间的大烟囱也被摧垮了一半!大自然的破坏力实在是太惊人了! 他立刻回头道:“兄弟们有伤亡吗?帐篷有毁掉的吗?” 有人回道:“兄弟们没有伤亡,帐篷由于当初挖的地基极深,所以只有三座被毁掉,其它均安然无恙。” 叶剪秋松了口气。 又有上前道:“叶管事,兄弟们虽然没有伤亡,可是老木他们哥几个却突然病了……叶管事,您还是先看看牲畜区吧,那里的家畜都出了问题。” “嗯。” 老胡和几个工友会意的相视一眼,那叶管事先看过疯狂的皮狙兽后,心里有了准备,也许不会被老木吓到。 当叶剪秋经过那些被摧毁的果林时,心疼的看着地上打落的一地水果。 果林里的家禽一个不见,全都没了踪影,叶剪秋奇怪:“农场的家禽呢?怎么不见了,昨天晚上没有被风沙的打死吗?” 有工友答道:“叶管事,它们都飞走了。” “飞走了?不可能!旱鸭子,大白鹅它们也会飞走吗?” “回叶管事的话,真的飞走了。” 叶剪秋看着空荡荡的果林,感觉有些不可思议。 突然,他看到果林里一个大如山羊般奇怪的动物尸体,全身布满又硬又长的棘刺,头部具有冠状短角,腹背交界处覆有一排须状鳞,浑身色彩斑斓的令人恐惧。只见它仰天躺在树林中,早已死亡多时。 叶剪秋惊讶,农场由于黑鹰时常出没,根本没有大型野生动物出现! 他不禁大声道:“这是什么怪东西!” “叶管事,那是蜥蜴,哥儿几个发现后就将它打死了,它喷毒液。” “怎么会这么大!” 农场是有蜥蜴偶尔出现,但是体型很小!再仔细看看那地上的大家伙,果然像放大了几十倍的魔角蜥! “叶管事,你再看这个!” 第37节 恋耽美 正文 第38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38节 有人又用木棍挑过来一条僵死的黑色大蟒,只见它黑色深浅相间,而且纹路曲折,就像老虎身上的斑纹一样! “这是条老虎蛇,本来体型小且无毒,没想到一夜之间它也变成这么大个儿!” 叶剪秋的心惊的嘭嘭跳:“还有其它动物吗?” “有,还有蜘蛛和鼹鼠,有的也变大了,但是数量并不多,多数还是原来的样子。我们兄弟几个凡是发现变大的怪物,统统打死,一个没留。” 叶剪秋深深的吸口气,事情发生的太快了,让他来不及反应! 此时,只听到远处传来剧烈的“咣咣”声。 “那又是什么?!” “叶管事,那是皮狙兽!” 众人来到牲畜棚,只见本来温顺的皮狙兽,有几只正红着眼睛和同类长角相抵,它们不知疲倦的一次又一次的退后、发力、怒吼、然后大力冲上前长角死死的抵在一起! 叶剪秋从来没有见过皮狙像现在这般疯狂的模样,它们的耳朵平平前伸,背毛根根竖立,嘴唇皱起露出门牙,喉咙里发出阵阵嘶吼声!而落在下风的皮狙部的尾巴紧紧贴在腹部,直到被对方的长角扎入脖颈后就流着血倒地慢慢死亡! 而那些正常的皮狙兽却躲在角落里,正惊恐地看着自相残杀的同伴们。 叶剪秋大惊,兽类皆异变,那人类会怎么样? 他急切的挥手道:“快快带我去看老木!” “是!” 工友们带着叶剪秋来到一个大帐篷前,只听到里面传来阵阵的野兽嗥叫声! 尽管心里已经有了准备,但是叶剪秋有个很坏的预感! 一进入帐篷,就见到老木和其它几个兄弟被粗麻绳从头到脚捆的死死的,而且脖子和脚上全都系上长长的铁链。老木俯在地上,浑身覆盖灰色的羽毛,一双长长的翅膀也被绳索牢牢捆上。 而其它的几个工友全都成了兽形体态,浑身长毛且有尾巴,但是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仍保持着人脸的特征! 见到有人到来,他们纷纷发出低吼声,拼命晃动身上的铁链,狠狠盯着站在门口的人群目露凶光,如同猛兽欲出笼。 叶剪秋吃惊的往后退了几步道:“怎会这样?” 叶剪秋在绵州府的大牢里见过异形的兽人,即使异化者也没有如此凶性十足的模样,他们还保持着人类本性,可是老木他们似要嗜血吃人!! 老胡面容惨淡道:“没错,老木巡夜回来后突然浑身覆羽,我们原以为是他跟随齐王多年,终于羽化成了半仙之体,还没等我们替他高兴,他们却跑到牲畜棚去吸血吃肉……” 老水道:“其实老木他们还保留一丝善念,否则吃人才是他的首选!我们怕出现意外,无奈之下只得将他们捆绑。” 叶剪秋眼泪夺眶而出,他一口气冲出帐篷——苍天,为何会降如此灾祸! 工友们纷纷跟了出来,看到叶剪秋痛苦万分的神情于心不忍,有人上前劝道:“叶管事,稍安勿躁。咱们农场的生意虽然做不成了,但是可以呆在这里安然度日。农场周边是流沙河,那些异变的黑虎鱼更是勇猛,我亲眼看到一只体型巨大的黑虎鱼从水里跃到高空吃了一只大鸟!我们还有黑鹰守护,只要它一声长啸,无人敢越过雷池一步!” “对,我们农场还有吃不完的粮食和用品,守个一年半载不成问题。而且我们还有地有水,还可以继续种粮食吃,即使永远不出去,也饿不死!” “没错,农场是青阳最后一个安乐之地,叶管事,我们一起呆在这里等待如何?” 农场成了安全区,在这里他们有吃有喝,不必担心外面的骚乱。 叶剪秋深深的吸了口气道:“我要出去查看情况,有谁愿意一起出去一探究竟?” 有些人开始惊恐的后退,留下的只有曹五和老胡等几十个人。 “留下来的工友照顾好农场的老弱妇孺,其它的兄弟抄家伙!准备出发!” “是!” 当农场的南大门再次缓缓打开,一群身穿防护厚皮甲背心,头戴藤制安全帽,手拿铁榔头、棍棒,斧头等各种武器的工友们,从头到脚全幅武装慢慢走了出来。 只见外面死一般的沉静,被大雨冲刷过的世界非常清新干净,但是阳光却灿烂的有些残忍。 本来车水马龙,熙熙攘攘的农场大门前现在空无一人。 路面上到处都是漫天遍地的黄沙和摧毁的大树,几辆马车侧翻在一旁,马匹已经死亡多时,车上货物散落一地,不知车夫和货主去了哪里,只有地面上残留一片瘆人的血肉残渣…… 这时,从空中传来“呱呱”的叫声,红着眼睛的秃鹫和黑色的乌鸦成群的飞来,纷纷落在几匹马身上拼命抢食。而那一群群游荡的野狗,也怒吼着伺机扑上鸟群,顿时苍蝇嗡嗡乱飞,群鸟扑腾着飞向天空发出刺耳的鸣叫声。 一夜之间,未日来临。 ☆、一百二十六 大路上慢慢地出现一群拿着铁锹,扛着锄头,拎着镰刀的“民兵”队伍,他们边走边警惕的看向周围,朝着人口最为密集的青阳镇中心走去。 农场周边的村庄死气沉沉,几户邻路的农家关门闭户,看来百姓们已经都知道发生了可怕的事,已经在小心躲避提防。 这一路上,大家都惊讶地看着天空中各种各样飞行的鸟人,那些鸟人同样人脸兽身,而且俱有人类的思维,它们非常聪明的变换各种角度和飞行路线悄悄跟着地面的行人,准备伺机空袭。 有一群长毛兽人四肢着地敏捷的从路面上一闪而过,它们迅速攀爬上树枝,远远的盯着路上行走的人群,大力拍着胸脯发出“嗬嗬”的怪叫声。 有人悄声道:“像是异化的鬼面猴,胸口还有鲜红的肉瘤。” 话音还未落,头顶传来一阵风声,有只巨大的兽型鸟人凶猛的俯冲而下,老胡拿起地上的一块石头掷了过去,只听到几声怪叫后,那只鸟人在空中打了个翻了个滚,惨叫着扑打着翅膀飞走了,散落了一地羽毛和鲜血。 老胡骂道:“秃毛畜生!想吃爷爷的肉毒不死你!” 众人惊魂未定,更加小心警惕的四处张望。 只见远远的看到田地间好像有人趴在黄沙中。叶剪秋道:“我们去看看那个人如何了,若是活的,还可救一条性命。” 老胡摇头道:“看状况怕是不成了。叶管事,你最好不要上前,免得是异化者。” “不行,万一活着呢。” “成,我老胡陪你。” “我也去!” 曹五紧紧的握住一把斧头,脸色苍白的道。 曹五至始至终一直都没有说话,他心里的紧张和难过无法言喻,但是在这个非常时刻,所有人必须选择坚强。 老胡劝道:“叶管事,只怕你见过的死人不多,要小心别吓到。” “想要活下去,见死人是第一关。” 叶剪秋咬牙壮着胆子走了上前,定睛查看后不禁吸了口凉气,就连曹五也吓得拿着斧头的直抖。 老胡显然是经历过这种场面的,他冷静的找到一根粗壮的树枝后,蹲下来将地上的人轻轻的翻了个,只见趴在地上那人是个中年男子,头部和双腿保持完好,只是腹腔全部被掏空,只留下惨白的脊椎和胸骨。 “这人肯定是夜里赶路时遇到了袭击,没办法,命数!” 老胡弯下腰冲着那位死者做了个揖后,向其它工友借了把铁锹,挖了个坑让这位无名氏入土为安。 一行人沉默着继续上路前行,大家都心事重重。 叶剪秋也沉默了很久后道:“你们说,为什么有些人异化,而有些人很正常呢?” 曹五道:“半夜时分,外面风沙越来越大,直到最后下了场大雨后方才停歇。农场的工友们几乎一夜未眠,我们都躲进帐篷不敢出来,我猜测,也许那些在路上的行人被风雨打到才会异化,而躲在屋里的人才安然无恙。” “没错,曹五说的对。” 有位工友道:“风沙最大时,那老木他们出去了一趟后,才变成了这个样子。” 叶剪秋突然心里一紧:“坏了,静石伯伯昨天要吵着看风沙,不知现下如何?” 有工友劝道:“放心吧叶管事,那静石先生身体不好,怎么可能让他出来淋风雨?那静石伯伯比你睡的还早,他和婶子都无事。” 一打开话头,大家就七嘴八舌的开始争论出现异常情况的原因,有人说因为是嘴里吃了被风吹落的沙子才变化,也有人说被雨打到的人才会变异……总之,一切原因的根由,都是昨晚的那场恶劣的天气所为。 此时,只听见远处传来声声号角和轰隆隆车轮声,随着路面的震动,烟尘中一大批人马急促的奔来!大家心里一喜,有人!有很多人!而且还是大规模的军队! 看到旌旗招展,听到战鼓声声,所有的人都充满希望的站在路边等候,等那大批的军队走近时,只见队伍中迎风飘扬的彩色军旗上面偌大一个“吕”字。 工友们惊喜地大声道:“是吕大人的军队来了,看来这里发生的事齐王已经知晓!” 又有人道:“听说吕将军的典军校尉能带兵三日走五百里,六日则一千!” 队伍越来越近,只见迎面走来的一排威风凛凛的人马中,为首的一个品貌非凡,高眉大眼的军官非常显眼,他头盔蓝缨鲜明,护心镜闪亮,身穿黑漆濒水山泉甲,战袍绣兽纹,密缀点点钢星。 奢华的铠甲,寒光闪亮的武器,威风的战马,一切都表明,青阳发生的事已经传报到了上锋,上面派大规模的军队进驻青阳了! 有人兴奋地叫道:“这是吕大人之子吕超!看来是得到了齐王的号令,准备将青阳接手了!” 面色严峻的吕超带着数千名的精兵骑士匆匆的飞驰而过后,紧随其后的是看不到尽头的急行军。只见那些军士身穿三层护身铠甲,手操十二石力度的强弩,腰挎装有五十支箭的箭囊,肩荷平戈,冠戴头盔,身佩宝剑,每人身上均带上三日的口粮。 看着那些身背重负满头大汗的士兵,可见是连夜奔波至此。 有些军士边跑边用火器击退那些伺机袭击的野兽,只见一个类似于猿类的兽人飞快地从枝头跃下,抢走了一名军士身后背的一把长戈就消失在了树林里。 有人大骂:“见鬼的青阳,竟有这么多成精的怪物!” 也有人见到有活着的动物就毫不客气的主动开火,隐藏在树林田地里的兽人顿时惨叫声一片,残肢断臂四处纷飞! 叶剪秋等人见状顾不上欣赏军队的雄姿,立刻跑到远处一座石头屋后弯下腰躲避。 老胡低头暗骂道:“这些人等带着家伙来的,瞧那些战车和火器,真担心他们将我等当成兽人轰成碎片!” 只见那声势浩大的队伍往鹰头山的方向直奔而去,随着军队渐行渐远,躲在暗处的叶剪秋等人才慢慢现身。 有农户听到动静后也忍不住好奇,悄悄打开了门往外探出头查看,此时,有只早已蹲在房顶的兽人立刻冲下袭击! “不好!” 有位工友将自己手里的镰刀用力抛出,只见亮光一闪,那类似于野狗的兽人被斩成两半掉落在地上,农户吓得惊叫一声后,立刻将门又重重关上。 老胡大声道:“这些兽人是吃人的,大家小心了!” 有人立刻大骂:“什么世道,简直群魔乱舞!” 众人内心戚戚,竟然是全是吃人的兽人,看来形势非常糟糕! 此时,还未散去的烟尘中又现马蹄声声,只见远处有一小队人马又飞奔而来。 那快马加鞭跑在最前面的军士正是换了一身崭新金色战袍的乔玉英。只见她头戴凤珠金冠,胸口系铜制护心镜,腰上束着宽大的牛皮带,身后背着弓箭,手里提着把长约七尺的斩马刀,坐在马背上的她威风凛凛,眼神透露着弑血的兴奋。 乔玉英心里很激动,在所有人为青阳的变化哭哭啼啼时,她却非常开心! 乱世出枭雄!只有在乱世才会出现新的霸主!她现在的首要任务是争地盘,抓徭役,掠夺财物,做大军阀! 乔玉英看到路边有一伙百姓后,不禁暗暗有些吃惊,这些人倒是不怕死,可以归纳到队伍里杀敌!当她又发现人堆里有一个熟悉的身影后,不禁挑了挑眉毛暗自冷笑。 她停了马指着叶剪秋道:“我当是谁,原来是叶大管事。倒是挺有胆色啊叶剪秋!你为何不呆在农场保鼠命,主动献身给兽人当供食享用么?” 叶剪秋皱眉,这个女人嘴巴实在太欠抽。 “乔玉英,你最好为你肚子里的孩子嘴巴积点德!小心将来有报应!” “叶剪秋,莫不是你嫉妒本官不仅能文能武,还会为夫家开枝散叶?” 叶剪秋立刻转身不再理会。 ——男人的终极品位体现在他的伴侣,他只能为司徒瑾默哀三分钟! 老胡上前道:“乔骑尉,这正是要去农场的路上么?” 乔玉英哈哈大笑道:“非也!本官已经作主了,农场暂时还归叶剪秋打理,等局势稳定后我自会接手!现在局势发生了变化,那螭国和异能者是我们青鸾最大的隐患!本官要和夫君去前线杀敌,共守边疆!农场虽好,但我志不在此,但是农场的人手我是要用一用的,那些人很多是有功夫的,本官打算带他们去前线!” 有人立刻大叫道:“为何我们要对你听之任之!昨日还说接手农场,现今又要带我等去打仗,你为何总是出尔反尔?” 乔玉英柳眉倒竖,不禁怒道:“你们这些夯货,只看到眼前有没有谷粮吃,却没有看到现在江山危矣!尔等无非想躲在农场苟且偷生罢了,一群没有血性的亡国之奴!” 被说中了心事的众人被骂的面红耳赤,有人道:“我等岂非贪生怕死之辈,只是听从齐王殿下的调遣罢了!” 乔玉英一挑眉毛道:“很好,齐王殿下就在前线作战,正是需要你们的时候,现在跟我走者立刻升校尉之职!” 一听此言,工友们几乎走了大半,老胡也无奈地道:“叶管事,我们都是曾受过齐王恩惠之人,得罪了。” 说完,老胡等几个人向叶剪秋行个礼后也离开了。 乔玉英越发得意地笑道:“其他人等快快上马,我等和齐王殿下汇合后,定会给每人配发马匹、战袍和兵器,事不宜迟,快出发!叶剪秋,你好自为之吧!” 乔玉英说完,就带着人扬长而去。 曹五看着只剩他和叶剪秋孤单单的两个人后,吓得脸都白了:“小厨子,我……我会保护你。” 看到曹五抱着斧头发抖,叶剪秋不禁笑道:“别怕。” 说完,只见叶剪秋手形一闪,轰炸声中弹片四散纷飞,一个做势准备袭击他们豹形兽人被炸的满脸开花仓惶而逃。 曹五松了口气,抹了把额头上的冷汗不禁笑道:“我就说嘛,跟着你最有趣!” 叶剪秋乐道:“等着瞧好吧!” 炸弹瓜的威力好像更猛了,一个小小的炸弹瓜竟然将地面炸出个大坑! ☆、一百二十七 曹五和叶剪秋两人一边走一边扔炸弹瓜,安然地恙的走了十几里路后,终于来到了青阳镇中心。 只见这里情况更糟,路面到处是被狂风刮断的树枝和落叶,不少房屋被拦腰折断的大树砸中坍塌,有些店铺燃起了大火,浓烟滚滚中,那些商铺大门洞开狼藉一片,货物被一扫而光!甚至有些高门大户的住宅也被人为损毁,铜制的兽首环也被人撬走,大门上刀削斧砍的痕迹触目惊心! 街面上偶尔看到成群的暴徒手举着火把,拎着长长的砍刀,逐个打砸商铺和住宅! 有人见到曹五和叶剪秋后,竟然呼喝着举着长刀就要砍,还没等他们跑到面前,被叶剪秋一个炸弹瓜就炸的惨叫着仓惶而逃! 叶剪秋暗骂,一群笨蛋!凡是闯江湖的人都明白,虽然他们两人看起来很好欺负,但是能够大模大样的出现在这里,定是有些看家本事的!那些变异的畜生也就罢了,这些正常的人类也变得残暴没有人性,真是趁火打劫!” 曹五显得情绪很低落,其实刚才冲上来的那伙人,有几个是曾经跟在他屁股后面的小混混,没想到连他也要砍! 叶剪秋看了看周围的路况对曹五道:“曹五,这里离大妞的店很近,等青阳的事办完后,我们再进县城看看你母亲可好?” “好!” 曹宅位于荚县县城最东,位置比较偏远,于是曹五点头答应。 两人终于来到了熟悉的集市,远远的看到有一个店铺上爬满了黑色兽形人,它们不时地上蹿下跳的发出吱吱的叫声! “不好,那是石头的店!” 曹五大喊一声,两人加快速度奔跑过去。 只见小小的肉汤店被众多兽人围攻,房顶上的兽人不停的往下扔揭掉的砖石,而门外的兽人则用石块砸门,紧闭的木门内传出婴儿的啼哭声。 见到有活着的人类出现,正在袭击肉汤店的兽形人仿佛闻到了鲜美的血味儿,纷纷从店铺上跳下来,嘶吼将两人围成一圈。 只见们体型并不大,小耳黑毛,四蹄瘦长,爪子又尖又硬,弓起的身后坚起一条长如细蛇的尾巴,只是脸上如同猴子般依稀保存着人类的面目。可惜,他们已经不再是人,而是见到活物就想撕咬的怪物! 叶剪秋不停的向周围扔弹炸瓜,但是弹炸瓜碎裂后会向四周八方迸射,近距离的攻击很容易误伤自己,很快叶剪秋身上也见了血,曹五的脸上也受了伤。 而且这些兽人根本不怕死,随着“吱吱”声不停的招唤,不知道从什么角落里冲来的黑色兽人越来越多,它们踏着死去同伴的尸体前赴后继的向前扑! 曹五杀红了眼,满脸浓卷的胡须溅满了鲜血,很快,曹五找到了诀窍,一斧下去准确在砍在兽人的天灵盖上,兽人登时倒地毙命,如切菜瓜似的爽快! 浑身是血的曹五如同地狱修罗,他大手一抹被血糊住的双眼后,开心的大笑:“小厨子!这群怪物是以量取胜的,其实论单只并不可怕!我曹五也曾幻想过上战场杀敌,没想到今日却过足了瘾!”说完,又一斧劈开一只兽人的脑袋,白花花的脑浆扑了一地。 “有你杀的,这兽人如同阴沟里的老鼠,数量极多!” “怕它作甚!我曹五也是街头打架长大的流氓,一拳就能破五块砖!只是遗憾斧头带的少了,若是双手各执一把,会更痛快!” 曹五终于不再胆怯,在他短暂的与兽人搏斗中,内心深处的勇敢和自信终于暴发了。 正当叶剪秋和曹五激战正酐时,天空中传来几声鸟鸣,竟然有石块如雨点般劈头盖脸砸了下来! 他们双双抬头望天,只见天空突然出现几只盘旋的鸟型兽人!而且这些鸟型兽人竟然会往下抛掷石块! 妈的!叶剪秋没有办法攻击天上,他不时抬头往天空张望,情况万分焦急。 曹五百忙之中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块木板,只见他将斧头往腰上一别,用两只手扛着木板当盾牌,而叶剪秋只有躲在木板下一个人不停的往外扔炸弹瓜,只是炸弹瓜杀敌三千,误伤八百,暴力的不讲理! 眼看他们两个人被散裂的瓜片不停的伤到,叶剪秋内心焦急万分,不停的想其它办法。 他脑子里走马串灯般地检索各种植物,虽然他了解的食虫食鱼类的植物有几十种,可是惜都是猪笼草和水轮花等矮小且行动缓慢的草类,到底什么样的植物才最大最为凶猛呢! 快想快想! 终于,叶剪秋的脑子里灵光一现,只见他大吼着用手一挥,脚下的土地立刻钻出一棵随风摇曳的细小树苗。 叶剪秋冲它大喊:“快长长长长!!” 随着激烈的“嗖嗖啪啪”的脆响,树苗迅速拔高抽条,只见这棵树苗膨胀的越来越粗,根部越扎越深,随着根系越来越发达,地面被大树根部鼓起一个大土包! 当这棵树迅速生长到八、九米时,终于停止了生长。只见这棵大树的树干呈灰褐色,树皮粗糙似鱼鳞,树冠那满头墨绿色的树枝像长长的电线般根根垂下,如同触手被风吹的摇摇晃晃,长成的大树树冠不停的左摇右摆,枝条根根飘动,骚首弄姿的像跳舞! 叶剪秋冲它吼:“别他妈摆造型了,盛宴开始了!” 听到指令后,大树就像被通上了万伏高压电流般开始迅速启动!所有的枝条象魔爪似地伸过来把离它最近的一群兽人死死卷住,而且越缠越紧。很快,枝条又再一次展开,掉落一地白骨! 这棵大树更奇妙的是,它还会寻风而动!那些天空中飞行的鸟型兽人只要从它上方经过,它会将枝条向上伸展,如同大手般将鸟型兽人从天上抓到枝条中,然后用同样的方法吃掉! 当大树的枝条吸完了养料后,会再次将枝条展开向四面八方飘动,继续布下天罗地网,准备捕捉下一个牺牲者。 由于这棵树很高大,那长长的枝条软软的垂在了石头小店的房顶上,形成了一个天然绿色的保护大伞,四周终于再无任何兽人的踪迹…… 听到石头的小店里终于没有了孩子的哭闹声后,曹五累的靠着大树瘫软的滑坐在地上,而叶剪秋则用力拍了拍这棵大树,夸奖道:“干的好!” 有几根枝条从叶剪秋的头顶温柔的轻轻拂过,调皮的淋下几滴口水似的粘液! 叶剪秋微笑着望着这棵大树,这就是他想像中威力最大的植物——奠柏。 奠柏,传说是生长在印度尼西亚爪哇岛上的一种吃人的树,其实它是一种虚构植物。传说中的奠柏枝条会分泌出一种粘性很强的胶汁将猎物粘住枝条内部,所以那些兽人会被迅速“消化”掉! 在所有发表的有关吃人植物的报道中,谁也没有拿出关于奠柏吃人的直接证据——照片或标本,也没有确切地指出奠柏是哪一个科或哪一个属的植物。为此,许多植物学家对奠柏是否存在的问题产生了怀疑。 而叶剪秋也没有见过真正的资料照片,也只是看到电脑上被好奇的网友们虚构出来的各种图片,让他印象最深的就是其中一张如同大柳树般的图片,没想到在今天这个关键时刻,它竟然真的出现了! 看来,传说中的奠柏和童话中的杰克仙豆一样,也会真正的出现在这个世界! 曹五半瘫在地上看着正凝望大树的叶剪秋直乐:“小厨子,我老五发现你有一种很特别的倔强!” “什么?” 曹五晃了晃大脑袋道:“我老五只知道你让黑鹰咬了乔玉英外,却没见你一次真正使唤过它。在这生死关头时,你却仍放着它当宝贝!” 叶剪秋抱歉地道:“我想看看自己到底能不能适应这个世界,也想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大的潜力。” 曹五发牢骚:“小厨子,虽然我老五听不懂你说的是何道理,但是我却觉得你很像最会给自己找麻烦白额灵狸。” “什么白额灵狸?” “白额灵狸就是很少见的一种灵物,它在树林里敏捷如飞,神出鬼没。有人说白额灵狸其实生来弱小,而且生活在最北方被冰原覆盖的森林里,由于天寒地冻,食物稀少所以成活的不多,于是它就一次次的爬在高高的树上,又一次次摔下来。受了伤的白额灵狸会本能的逼自己找东西吃,在逆境中寻找疗伤的办法,不停的煅炼自己爬树的技能和生存本领,所以,成年的白额灵狸虽然数量少却很强大,非常难捕获。” 其实曹五还有句话没说,这灵狸由于很会给自己进补,所以它的肉很好吃,也是很多猎人最想捕获的珍兽之一! 叶剪秋无奈的挠头,怎么觉得这白额灵狸有自虐的倾向啊!老五夸人的方法果然不一般。 曹五又道:“我老五还有一件事觉得奇怪,朝歌离开这么久了,你为何不唤黑鹰去找朝歌呢?” 叶剪秋脸色一冷,淡淡道:“别管!” 曹五顿时哑然。 背过身去的叶剪秋脸色有些懊恼,他知道自己有些任性。 他想看看在朝歌心中,到底赵淳重要还是自己重要。 结果朝歌昨天晚上好像真的来过了,尽管伤痕累累,尽管身负使命,尽管无法抽身,但还是为了自己来了……当朝歌委屈而又无奈地在他耳边轻声倾诉时,这让叶剪秋内心又万分自责!人家还是个孩子呢,却在背后熬过了一个又一个不为人知的黑夜! 叶剪秋在深深的反省自己。 ——自己不是不幸福,只是不知足。 此时,只听到一声地动山摇的长啸声,一只蓝色的神兽从天而降! “黑鹰!” 叶剪秋眼前一亮! 只见黑鹰也发生了美丽的变异,身躯高大威武,周身冒着蓝色火焰,头顶多了两只白色长肉角带,脖子腹部覆盖了亮眼雪白的鳞片,整体好似麒麟,除了这些变化外,红色的眼睛和黑色的尖耳还保持着原状。 黑鹰不停的围着叶剪秋打转,哀怨的从喉咙里发出阵阵呼噜声,不时抬起头朝他的身上闻来闻去,还伸出鲜红的舌头舔叶剪秋的手。 叶剪秋拍了拍黑鹰的脑袋,它神态安闲的卧在地上,伸出一只蓝色的大爪子举到血红的嘴边舔抿,看来它对自己的新造型也很好奇。 作者有话要说:  一切都是自己虚构的,别当真啊! ☆、一百二十八 “石头,开门,我是大哥!没事了,快开门。” “石头啊,我是五哥,开门吧!” 只听到屋内一阵咣咣当当的挪桌子的声音后,门被打开了,浑身是血的石头正惊恐万状的看着门口的两个人。 “大哥!五哥!” 看到亲人们出现,石头红着眼睛哽咽:“你们咋来了?” 只见石头手里拿着根火铳子,火铳子上沾满了鲜血,铳子尖已经捅的有些歪斜。 “你们都没事吧?” “没事,只是俺被吓住了,外头乱的很。”说完,石头抹了把眼泪。 曹五见状搂住石头的肩膀安慰:“石头,有五哥呢,别哭了。瞧见外头没,那都是五哥杀的!”说完,自信的往门外一指。 石头吃惊的看着门外摇曳的大树和那成堆的白骨! “五哥,都是你干的?” “嗯哪!都是我……和你大哥干的。” “那树是啥时候长的,俺咋不知道?” “我干的!” 叶剪秋淡淡的道了一句。 石头吃惊的张大嘴巴,脑袋像个拨浪鼓不停的看来看去。 叶剪秋走内小屋,扑面而来一股古怪难闻的气味,只见屋内摞起高高的桌子,房顶已经被兽人破了个大洞。显然石头一直站在桌子上举着火铳子和房顶上的兽人搏斗,地面上还有几只血肉模糊的兽人尸体,不知道这石头已经坚持了多久——真是勇敢顽强的石头! “大哥……” 听到一声怯怯的叫声后,只见大妞正抱着孩子紧缩在墙角,一夜没敢合眼的她终于也忍不住趴在孩子身上呜呜痛哭。 “大哥,俺这屋里有近百斤的鲜肉,这些怪物闻到味儿就拼命的砸门……” 叶剪秋上前抱着大妞怀里的孩子,对她们道:“你们收拾些行李去农场吧,那里很安全,有地方住,也有东西吃。” “嗯哪!” “大小……” 又听到这熟悉到令人恶心的声音后,叶剪秋暗暗大骂!真想化身为一瓶百草枯,将那该死却没死的野草除干净! 此时,有几个人从角落里站了起来,除了一脸惊恐的叶大山和牛氏外,还有两个陌生的老夫妻扶着桌腿慢慢站直了身子。 我的老天,这么小的屋子,到底塞了多少人! 石头慌忙介绍:“大哥,这两位是俺爹娘,那两个……你知道的……昨天风沙太大,就都没回去,俺们都在这里躲了一夜。” 叶剪秋扭头立刻对大妞道:“大妞,去收拾行李!石头,带着你爹娘去农场!” “嗯哪!” 石头娘是一个又瘦又小的老妇人,看到叶剪秋抱孩子别扭的动作后,她立刻伸出一双粗糙布满老茧的手,自然地接过叶剪秋怀里的孩子道:“叶家大哥,婶子早就听说过你的大名,没想到却在这种情况下得以相见。” 石头爹也走上前,对叶剪秋做了个揖道:“叶家大哥,救命之恩无以回报,老尹定在农场尽全力效劳!” 人家石头爹娘是个明白人,人家叶大哥凭啥带上他们去农场,不就是看在他们儿子的面子上嘛!他的儿子凭啥能去农场,不就是因为人家的妹子嘛! 叶剪秋心里感叹,素质呀素质!都是一个村里不识字的老农,瞧瞧人家石头的爹娘! “伯父伯母,事不宜迟,先去农场安顿吧,日后再叙。” “嗯哪。” 眼看叶大山拉着牛氏一声不吭的溜着墙根要跟着众人走,叶剪秋冷冷地道:“叶大山,你给我站住!” 两口子立刻僵在原地,不敢挪动一步。 叶剪秋慢慢走上前道:“叶大山,你没长耳朵吗?我让石头带着他的爹娘走,提你们一个字了吗?” 叶大山吓得一愣,他腿一软立刻跪在地上捣头如蒜:“大小,俺们知道错了,俺现在老老实实跟着石头打烧饼,一次也没敢去农场找过你呀!” 牛氏也跪在地上磕头:“大小,俺们这辈子哪有胆子再把你当儿子呀,俺真不敢了,若不是二妞那个臭丫头瞎捣鼓,俺一个农村老太婆知道啥呀……” 叶大山和牛氏眼泪哗哗直流,死死拉着叶剪秋的腿苦苦哀求:“大小啊,丢下俺们真的会死的……” “且死不了呢!留下来有门面房子住还有东西吃,你瞧,这屋里上百斤的鲜肉呢,外面还有神树保护你们!你们就留下来享福吧!” 叶剪秋甩开腿远远的避开,这两口子动不动就下跪,他可受不起!可惜围观者太少,白跪了! 叶大山和牛氏见叶剪秋意志坚决的带人离开,终于崩溃的放声大哭,只听道:“哎嘿嘿,俺没有水喝呀,会被渴死的呀!” 叶剪秋摇摇头,叶大山和牛氏躲在所有人的身后,连个桌子腿都没扶,孩子也没抱,根本没有对孤身奋战的石头伸出援手。而那个牛氏,此时怀里竟然还紧紧抱着一个钱匣子!贪生怕死且贪财,留之何用? 见大妞站在一边怯怯的不敢说话,叶剪秋道:“大妞,你大哥不愿和叶大山再有任何关系,你可明白?” “明……白。” “明白就不要多说什么。” “嗯哪……” 其实叶剪秋是非常重感情的,他认为凡是在他生命中出现的每一个人都是珍贵的,无论是谁,无论身份如何。 比如司徒瑾,比如叶大山和牛氏。他当初对这些人都付出了自己大的真诚和善意,直到对方将他伤无可伤时,才会心灰意冷的最终放弃,可是当他一旦放弃,将永远不会在这些人身上浪费自己珍贵的情感。 等一行人出来后,叶剪秋拍了拍守在门口的黑鹰:“起来干活了!” 黑鹰兴奋地站起来,摇头晃脑的等待指令。叶剪秋指着这些人道:“黑鹰,你将这些人送到农场后,就去找朝歌,他现在遇到了麻烦,很需要你。” 一听此言,黑鹰急的直打转,叶剪秋将自己手腕上的银手链取了下来,挂在黑鹰的长角上:“这个东西一定要交到朝歌手里,你若是弄丢了,我就不要朝歌了。” 黑鹰张开血红大口长啸了一声,红色的眼睛冲着叶剪秋瞪的溜圆。 叶剪秋笑了笑,又进屋了一趟,当他走出来时,手里提着两个大包袱。 他将两个包袱系在一起,一左一右的搭在黑鹰的背上,在它耳边道:“黑鹰,这里都是朝歌最喜欢吃的东西,一定要送到。” 黑鹰仍不放心,一直舔叶剪秋的手,叶剪秋安慰道:“放心走吧,朝歌很需要你。” 黑鹰长啸一声后,立刻撒蹄而奔,一路上留下点点蓝色火苗。 看着众人对黑鹰的出现目瞪口呆,叶剪秋道:“还不快走,想让黑鹰等你们吗?” 曹五也催促:“你们快走吧,那神兽可是第一次给凡人领路!” 众人立刻撒腿就跑,紧紧追上前面那团蓝色的影子。 终于解决了一件大事,叶剪秋心里轻松了很多,他下一个目标就是甘棠巷。 当他和曹五来到甘棠巷的印刷作坊前,只见这里同样大门紧闭,只是厚木门上残留被火烧灼的痕迹。看来李子定的作坊,同样也引起了暴徒们的注意。 叶剪秋和曹五敲门敲了很久都没有人回应,当他们担心的四处张望后,突然发现两人已经被包围了! 只见路两边的门楼,窗户,甚至房顶上悄无声息的出现了很多人,他们警惕的拿着弓弩,举着火铳子瞄准他们道:“来者何人?” “兄弟,我们是农场的叶管事和曹五,请问李老板在吗?” “在,稍等。” “是。” 随着大门打开,李子定终于彬彬有礼的出现在门口,只见他伸出手,仍然风度十足的道:“叶公子,曹五少,里面请。” 李子定仿佛根本没有被外界所侵扰,仍气定神闲的保持着一贯君子之风,而且从衣冠到鞋子搭配的一丝不苟。很显然,李子定是一个非常爱惜自己羽毛的人,无论他身处何种绝境,也会保持体面。 当三人来到书房后,李子定唤人沏了几杯香茶,他审视了坐在对面的两人一番……当然,他其实只关注叶剪秋。 只见叶剪秋细麻长袍上喷满点点刺梅般的血渍,脸上布满细小的伤口,一截洁白的手腕上条条血痕,额角有一块铜钱大小的鲜红,眼角也红红的,粉嫩的嘴唇上有一小道细细的红丝,有几络黑发散落在修长的脖颈上,双眸流光溢彩但神态自信淡然……虽然此人从头到脚还残留着杀气和血腥,但有一种蔑视人间法则的暴力凌乱之美。 为何看到这个浑身是血的人自己都如此顺眼…… 很善于控制自己情绪的李子定镇定地道:“叶公子,曹五少,你们二位看来在外面经历了一场搏杀。” “没错,杀了不少怪物。” 曹五早就渴了,端起茶盅如牛饮般将茶水一口喝光。 细心的李子定不动声色的将曹五面前的茶杯一次次续满,直到曹五满足的抹了嘴巴后才停手。 “李兄,你这里没事吧?” 听到叶剪秋询问,李子定笑着摇了摇头:“无大碍,幸好提前做了准备。无论何时,我李府都有充足的家丁护院和兵器,本人还私下买了些火器,以防不测。” 叶剪秋赞许的点头,钱多的人果然都怕死。 “那家里有米粮吗?” “有,府里有大水窖,药材库,柴炭房,也有地下粮仓,米粮最少保证能够半年内食用,盐巴也有上百石之多。” 叶剪秋笑了,这个李子定不仅小心谨慎,而且很有未日危机感!其实遇到灾难时,第一个来抢他就对了! 见叶剪秋冲他乐,李子定不好意思地笑道:“我府内有备好的新成衣,大小尺寸均有,若不嫌弃,可洗漱一番。” “那就不客气了!”叶剪秋毫不犹豫地站起身来,能洗澡太好了! 当叶剪秋穿着一身得体的月白色长袍,拖着一双大布鞋浑身清爽的再一次出来时,只见李子定眉头紧锁着正坐在桌前看着一张地图,而且桌上还有一个司南。 这李老板虽然家里有金山米山,但是还想跑路啊! “李兄,还是想走吗?” 听到问话,李子定抬头,只见刚洗完热水澡的叶剪秋脸蛋鲜嫩嫩的,双眼水灵灵的,一头湿润的乌发散落腰间,正懒洋洋的撑着头坐在一个铺着锦垫的罗汉榻上,白嫩嫩的双脚悠闲的晃,晃得他眼发花……李子定不禁下腹一热。 他清了清嗓子道:“实不相瞒,当风停雨歇时,我带着人马也曾出行过一次,可惜,终是晚了一步。” “晚了一步?有人拦着你吗?” 叶剪秋惊讶。 “没错,现如今荚县的所有出口都被重兵把守,不准任何人进出。” 叶剪秋脸色严肃起来,他道:“为什么官兵要把守?难道不让百姓们出去吗?” 李子定叹息地道:“是的。我重金贿赂守门的校尉,他说现在朝廷对外宣布,说荚县内瘟疫大作,死者十九,灭绝者无数。上面已经开始着手建立漏泽园,准备进城掩埋无主尸骨。所以,我目前最为担心的就是上面会利用漏泽园名义,将这里肆意杀戮,从而引起一场浩劫。” 叶剪秋沉默,真是野蛮毫无人性的做法,不管好坏一网打尽! “李兄,若你想出城,我可帮你。” 李子定道:“剪秋,我料到你能和曹五少平安到达我府,定是身手不凡,但是面对重甲官兵还是小心为妙。” 叶剪秋摇头:“没关系。” 李子定是个非常精明的人物,他和叶剪秋的相处的时间越长,越觉得对方绝不是表面看起来那样简单。 李子定笑了:“这可如何是好,剪秋越是相送,我越是不想离开。” “为什么,你都准备好了。” 李子定站起身,走到叶剪秋面前拉起他的手道:“剪秋,让我一直照顾你可好?我定会和你白头偕老。” 叶剪秋笑着将手抽回来道:“李老板,我已经成亲了。” 第38节 恋耽美 正文 第39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39节 李子定大惊,有些失态地道:“怎么会?为何我从未得知?我们分明才认识不久,且没有听说农场摆酒席设婚宴……” 叶剪秋大笑:“就是在我们相亲的那天,有人坐不住了。” 李子定扼腕叹息:“本来我是先一步的,没想到……唉,欲徐徐图之,竟然误了终身大事!”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改了几次也不满意! ☆、一百二十九 由于天色将晚,叶剪秋和曹五就留在李府这个不仅丰食足食,而且武装成铁桶般的地方住上一晚。 到了夜半时分,有人敲开了叶剪秋的房门,只见一位老仆恭敬地道:“叶公子,我家主人请叶公子到书房一叙。” “有什么事吗?” “主人吩咐,说有很重要的事相谈。” “我马上到。” 当叶剪秋再次来到李子定的书房时,只见书房内不仅摆上了佳肴美酒,鲜花糕点,还点了淡雅的苏合香。 妆扮整齐的李子定正白衣翩翩的站在烛光边对他微笑。 哟,这是想深夜畅谈人生理想吗? 叶剪秋暗笑着走了上前,李子定体贴的拉开椅子,并且主动倒了杯美酒。 “李兄,为何如此郑重啊?” “剪秋,我已做了打算,寅时就出城。这一别将来不知何年何月再能相见,所以请你来小聚。” 原来李子定下定决心还是要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叶剪秋自信地道:“放心,我定会护送李兄安全出城!那今日这酒全当为李兄提前送行。” “干了这杯如何?” “好。” 两人干了一杯后,李子定叹息道:“这青阳镇不大也不小,为何我们没有早日相见,生生错过了缘份。” 叶剪秋笑着道:“其实说不定你我早就擦肩而过,只是当时你我还未相识。” 李子定无奈:“可我心有不甘,我自认为还是与你最为相合的。可是剪秋,为何你夫君此时不陪在你身边?” “他有事不在青阳。” “那他为何……” 叶剪秋截住话头:“我们再干一杯可好,祝你旅途顺利。” “好吧!” 李子定苦笑,叶剪秋不愿和他多聊心事,看来他们夫夫伉俪情深。 ——真虐单身狗啊! 叶剪秋不愿和李子定多谈朝歌的事,那是因为,在他心中朝歌是最美好的存在。 遇到矛盾或是问题时,两个人可以关起门来私下解决。或是争吵,或是打上一架,哪怕是心里想掐死对方一千回,却不愿将自己的私事公开,更不愿别人对自己爱人说是非……他不喜欢外人对朝歌评头论足,朋友也不行,简称——护犊子。 又干了几杯后,李子定道:“剪秋,我其实请你来,是想让你看样东西。” “是什么?” 李子定站起身,从书架后提出一个很大的长圆形的金丝鸟笼放在桌上,只见面却是一只比脸盘还大的蓝色蝴蝶! 只见这只蝴蝶体态婀娜,美丽华贵,整个翅面犹如蓝色的天空镶嵌一串亮丽的光环。展翅如孔雀开屏,而且蓝色的蝶翅还会在烛光下深浅发光变色。 “真漂亮,这是女神蝶!” “剪秋,你果然明白!” 李子定惊叹,果然对方知道的东西比自己想像中要多的多。 只见叶剪秋歪着脑袋观察蝴蝶的头部,虽然它体型较大,但是头部却是正常昆虫的模样,他松了口气!还好,不是蝶形人! “子定,你是如何抓到它的?” 李子定道:“昨日我在出城时,由于人马带了大量的火把和马灯,它就寻光而来,所有人的都被迷住了,有人说是蝶妖不敢下手,只有我将它拿住。” 李子定将金色的鸟笼往前推了推了道:“剪秋,怀壁其罪,我此番前往临月城,路途遥远,如此美丽的仙灵,我唯恐它在路上被他人觊觎夭折,还是送给你为好。” “嗯,那就对了,只有我才最适合养它。” “哦?” 看着李子定一脸不解,叶剪秋笑着用手一挥,只见手中出现一颗鲜艳欲滴的水果,他将水果皮捏破后放入笼中,蝴蝶立刻展开美丽的翅膀趴上去用力吮食,由于太饿,它的翅膀不停的抖动。 “它以坠落的鲜美成熟的果实汁液为食,只有我才有。” 李子定盯了叶剪秋看了许久,最后遗憾地叹道:“真可惜,我竟无能为力……” 就像一个精明的商人遇到了绝好的商机,结果被别人抢走了,气得想捶胸顿足。 看着李子定神情失落,叶剪秋以为对方在为宠物托付而不舍,于是笑道:“李兄,莫要难过,投之以李,报之以桃。” 只见叶剪秋手一挥,立刻在桌上出现一棵晶莹剔透的“冰灯玉露”。 “李兄,送给你一棵冰灯玉露,以免路途寂寞。” 李子定站起来大惊,指着这棵冰灯玉露道:“这如同绿色宝石般的东西竟是草木?” 只见其肉质叶晶莹明亮,如同冰灯般清澈透明。晶莹剔透的肉叶纹路清晰,在烛光下如灯泡般闪亮。 “没错,它是有根的。” 说完,叶剪秋捧起它,只见下面的活生生的根须。 “还不快找花盆?” 李子定立刻出门而去,很快,他亲手捧来一个白釉花盆,小心翼翼的将这棵冰灯玉露移植其中。 李子定盯着这盆植物叹息道:“雨染相思红满树,香秋玉露照醇酤。我将心事与残酒,爱敬金风把醉壶。” 李子定终于不装了,他趴在桌上哀叹:“剪秋,你好心却办了件坏事,让我将来即使身处临月,心也会留在青阳。” 叶剪秋笑道:“此心病有药可解。京都临月人才济济,你可研制打字机或是结交新友把酒千杯即可。” “好吧!将来临月城是否多位商人还未可知,但是多个格物疯子和酒鬼是一定的。” 两人哈哈大笑。 当酒过三巡后,李子定又正色的道:“剪秋,还有事需和你商讨。” “哦?什么事?” 李子定道:“这青阳虽然出现了很多凶残的兽人,但是也出现很多奇特的鸟虫,我在想,是何原因造成这样人、魔、仙这样的境地?” 叶剪秋摇了摇头:“其实没有仙,只有人和魔。” 李子定并不赞同:“剪秋,我觉得你和那蝴蝶一样,是仙族。” “不,我只是异能者。而那蝴蝶只是受了天气变化而发生变异,它只是普通的蝴蝶。” “如此说来,并没有仙族?” 李子定显得有些失望。 “剪秋,你对此事如何看?” “李兄,我觉得一切根由是因为昨晚的风沙。” “那风沙里到底有何玄机?” “我想,那风沙里肯定带有某种变异的病毒。有一些人受了侵害后,就会魔化,而躲在屋里却安然无恙,而那些很早就有了异能特征表现的人类,就如同接上了疫苗,所以不仅没有受到任何损伤,而且还会提高了异能。” “剪秋,恕李兄不才,没听懂何意。” 李子定苦笑。 叶剪秋站起身走到窗边,看着天边那轮满月有些惆怅,今天发生的事太快,快的让人猝不及防,直到现在,他的脑子里才分析出个大概。 李子定看他在深思,也悄悄地走了上前,站在他身后一起看着天边那轮静静的圆月出神。 夜朦朦,乌云扬,冷风四起又何妨? 叶剪秋看着最北边的那颗最亮的星,不禁想到夜里朝歌的话。朝歌说让他在北方等待,可是他却决定将李子定送走后,就去找朝歌相会。 他渴望着和温馨相伴,等待着与真情相拥。 思念无声,心在朝与暮;等待无语,情在晨与夕。有的人,见与不见,皆在心中;有些情,念与不念,都是温暖。 想到朝歌,就如四月的春风,温柔地吹佛在脸上,叶剪秋心里有一种幸福的安全感,这是一种对感情的默契和守望。将无数思恋化作一缕温馨,流淌在心间,像午夜一隅开出一朵绚烂的花…… 世相迷离,岁月沉浮,人海茫茫幸相逢,惺惺相惜伴红尘。 ☆、一百三十 乌兔西坠,寒星残挂,雄鸡开啼。 屋内红烛将残,杯酒已干,青阳酒醉,谁晓长夜何漫漫。纵然惜别总须别,别后谁复知见期,共君夕话,各自天涯。 一夜未眠的李子定久久看着趴在桌上熟睡的那个人,终于伸出手抚了一下黑亮的发顶,轻声道:“剪秋,时辰到了,该启程了……” 叶剪秋迷迷糊糊的坐了起来,揉着眼睛站起身道:“走!” 只见他宿酒恍惚,急步匆匆欲撞门,李子定上前一把将他拉住,怪道:“洗把脸再走不迟。” “不用,送你上路要紧!” 这个小迷糊!李子定哭笑不得。 冬风萧寒,一队人马浩浩荡荡出现在大路上,如长龙般的火把将这条路照的亮如白昼。 坐在车厢里的叶剪秋掀开车帘,探出头看着前后那足足六十多辆满载负荷的马车,以及那几百号家丁护卫不禁暗叹,这只是他亲眼看到的资产,背地里李子定也不知道早就转移了多少! 古训,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这个李子定平日里非常低调,出行轻车简从,不喜华服美食,不爱奢侈攀比,只喜欢舒适自然,追求优雅与修心。由于他不喜欢与权贵结交,也不对慈善有任何兴趣,所以资产不透明,连税收也占便宜。 李子定喜欢思考、爱安静,最大的爱好是踏踏实实做生意,做好了,就是一种乐趣。不愿他人说是非来影响自己的判断,更不愿在是非面前劳神费力来浪费时光。 其实做买卖在某种意义上犹如做学问,也需要寂寞与孤独,商家过于抛头露面,并不利于静下心来思考潜藏的问题和发展未来。即使有什么必须他出面的事,也是打发手下人应付。久而久之,外人也就习惯成自然。 富是物质的,贵是精神的。所以,李子定在某些方面,更崇尚自由和坚持自我。 相比之下,曹家更像暴发户的风格,文化水平和道德素质却没有跟上,讲面子,爱排场。金钱是亲爹,权力是干爹,当两者发生冲突的时候,努力用亲爹搞定干爹。 叶剪秋暗道,怪不得司徒瑾搜刮银粮时根本没有考虑到李子定,真是一棵善于伪装的石头花。 李子定微笑的对一直看着自己深思的叶剪秋道:“剪秋,有何不妥吗?” “这些车马你是如何隐藏起来的?” 叶剪秋打赌,李府虽大,但同时装不下这么多马车,肯定有什么别的仓库隐匿。 “均在甘棠巷。” 叶剪秋惊讶:“看起来你人缘不错,甘棠巷左右邻居很配合你。” 李子定摇头:“非也,整条甘棠巷都是我的私产。只是地契在他人头上而已,我只在背后当房主。” 叶剪秋更惊讶了:“那你不怕左右邻居私下卖掉房产私逃吗?” “山人自有妙计。” “狡兔三窿。” “掩人耳目。” “……” 如果叶剪秋知道这甘棠巷下面全是打通的地道,那么李子定这个狡兔的名号就坐实了。 由于车马配备精良,路上虽遇到成群的兽人,但几乎都畏火,均躲在一边虎视眈眈。偶有不要命的扑上前,也会被猛烈的火器击退。 这让叶剪秋长了个心眼儿,若是用火攻,昨天那黑色兽人就不会杀的那么辛苦!怪不得暴徒们大白天还举着火把,原来是吓唬兽人用的! 叶剪秋暗笑,他和曹五简直是一对石头脑袋,都没想起用火来攻击! 真是机缘巧合,若不是没想到用火,那奠柏也不会出现……阿门!奠柏啊,你感谢我将你造出来吧,否则你还活在电脑图片里呢! 终于一路颠簸,车队有惊无险的来到城门前。 只见这里果然驻守了大批官兵,高高飘扬的军旗上全是“吕”字,所有的官兵均铁甲利器。 有兵士不停的在城头来回巡逻,地面上也有横戈佩剑,举着火把的骑兵走动……我那个去!这可不是县衙那些杂役啊,全是吕延玉的正规军! 叶剪秋跳下马车后不禁踌躇,一个人怎么攻城呢?他有些不安,壮志豪言已经夸下了海口,若是不成功,就丢大人了! 他有些抱歉的看着不知内情,仍淡定十足的李子定。人家终于撕开了多年的伪装,若是出不去,李老板可就赔大发了! 叶剪秋挠了挠头,咳嗽两声走到城门前举着长戟的军士面前:“那个……我们要出城。” 李子定眼前一黑。 也许是昨天被李子定打点过,那军士的态度还好,他道:“原来是李公子的人马,快些回去吧,吕大人有令,所有人不得出城!” 见对方没有退意,有军士指着墙角的一堆尸体道:“看到那些死人吗?都是连夜要逃的百姓,凡是私逃者,杀无赦!” 叶剪秋大惊:“你们为何要杀人,他们又不是怪兽!” “如何杀不得,他们胆大包天,竟然抢夺兵器,且投掷炭火欲强行破门。” 叶剪秋往周围一看,远处竟然还有几座连夜搭好的窝棚!黑影里仍有许多百姓苦苦守在城墙根儿,带着行李拖家带口就躲在城墙下,因为有官兵,所以这里倒成了暂时安全的地方。 叶剪秋连连摇头,真是视生命如草芥。 李子定走上前道:“剪秋,不必为难,若是出不去,我们再回去就是。” 李子定已经在出发的时候准备好了失败的退路,只是他再也回不去原来那种安逸的生活了。一个精明的商人无论在做任何决策时,都会先考虑到承受失败的后果,然后将损失降到最低。 叶剪秋下了决心要试一试,开口道:“这里会很危险,你和车队离的远一些观望,等城门大开时,就跑!” 李子定深深的看了他一眼:“若是你有性命之忧,不走也罢。” 叶剪秋被激起了好胜心,自信满满地拍着胸脯道:“多大点事儿啊,瞧你吓的。” 李子定只好苦笑着远远的退避,看着叶剪秋穿着雪白的兔皮坎肩儿,抄着两只手晃晃荡荡的又走向前去。 只见叶剪秋对那些官兵非常友好地道:“开门吧,不然,有恶果子吃!” 由于叶剪秋的长相太过温良,如同小白兔吓唬大灰狼。那官兵竟然笑了:“小兄弟,你那恶果子是什么味儿,哥哥我倒想尝一尝。” 听到身后传来的“哒哒”声,有位骑马的军士走过来,不耐烦地用长剑指着他道:“军事重地,闲杂人等回避!” 只见叶剪秋手一扬,突然出现一股白色的粉尘,一股股粗如水桶的粉尘如白蛇般飞快旋转,将站在原地的叶剪秋团团包裹,如同一个大白鹅蛋般看不清人影,官兵们顿时大骇! 只见浓烟般的粉尘迅速长大长高,气势汹汹的如同龙卷风般扶摇直上,漫天粉尘带着旋涡瞬间像大雾一样将十几米高的城门全部遮当严密!很快,半空中悬浮的浓浓的粉尘如同大团大团的白云! 围观的百姓们和士兵传来一声声惊呼! “你他妈的干什么!” 官兵们终于慌了。 话音未落,只见火光一闪,随着“呯呯呯”连续不断的爆炸声后,城墙的砖石纷纷掉落! 大地剧烈的开始震动,人仰马嘶声中,有官兵大喝:“不好!有人攻城!” 由于伸手不见五指的粉尘迅速弥漫,所有的官兵们咳嗽声连连,有人大骂道:“见鬼!这是什么东西!” 只见这粉尘如同掺杂了最猛烈的辣椒粉胡椒面儿,所有人眼泪、鼻涕哗哗直流,咳嗽,喷嚏不断!狼烟滚滚的白色粉尘中,除了骂声,喊声,哭叫声外,就是惊天动地的咳嗽声! 那些离粉尘最近的官兵非常惨,咳嗽和喷嚏一个接一个,眼泪鼻涕糊了一脸,他们眼睛被蜇的又痛又痒,酸涩的不停的流泪,由于根本睁不开眼皮,他们全都闭着眼睛伸出双手探路,如同瞎了一样! 无奈之下,官兵们只好捂住口鼻四处奔逃,毫无任何抵抗力! 情况万分危机,有人吹响了声声号角,敲打了隆隆战鼓! 远处巡逻的官兵闻讯,立刻从四面八方纷纷奔来支援,他们刚踏入白色的粉尘边缘,立刻人仰马翻,惨烈的嘶叫声中,有人惊恐地发现地面上突然布满了尖锐高大的荆棘!这些荆棘一碰到马身上就会像蛇般死死缠住,尖尖的长刺深深刺入马腹!有人被荆棘缠上后痛苦的倒地哀号,不停的打滚! 随后跟来的马匹嘶叫挣扎后退,所有的官兵们对那诡异的粉尘无不惊恐万分。守将举着长剑大喊:“上火器,快上火器!” 由于城墙上寒风较大,粉尘吹散的很快,守在墙头上的官兵强忍着身体的不适,又纷纷拿起了火器准备向粉尘最浓烈的地方开火。可是没等他们来到箭垛前站稳,只见一排排绿色如长剑般的植物迅速从大青砖缝里长了出来,锋利的叶片稍微碰到就会被刺伤! 只见那些绿色的植物越长越猖狂,很快将城墙上的通道全部霸占!官兵们震惊之余,纷纷后退。 有人拿起火油泼,用火把点,可是这些植物燃点很低,烧了半天只在叶片上烧出一点点的黑痕!那些植物好像被激怒了,长势更大为凶猛,甚至所有的尖状叶片向一个方向扭动,狠狠地朝着离它最近的官兵刺去! 由于无法靠近箭垛,官兵们边退边大喊:“不好了!上面突然出现很多锋利的暗器,我等无法站立!” 说完,那些官兵们扛着火器纷纷撤退。 此时,城下所有的官兵们如同无头苍蝇四处乱跑,只有城门处那最浓烈的粉尘中轰炸声像大炮仗似的“嘭嘭”响个不停! 官兵们拿起火器往粉尘中射击,很可惜,这个时代的火器射程太近,最多几十步!而且每发射一枪都要不停的往火铳里填充弹药,手忙脚乱的非常滑稽。这些火器面对巨大的爆炸就像二百头小挂鞭炮般束手无措,有官兵往里扔陶瓷弹,可惜人家要的就是爆炸,反而增强了对方的火力! 官兵们只得远远观望,不知何时,炸裂声终于停止了,寒风将粉尘吹散,隐约的看到城门大开! 一个声音在空中大叫:“李子定,快跑!” 聪明的李子定立刻跳向了最中间那辆马车上,大声指挥手下:“快走!快走!” 在最危急的时候,他本能的还是选择了最安全的位置。 紧随李子定的车马一窝蜂跑路的,还有很多早就观望多时的百姓! 眼看城门失守,官兵立刻纵马欲追,结果从空中不知被谁又扔下许多炸弹,阻断了官兵们的去路! 等李子定的车马和百姓们过去后,大门洞开的通道突然平地又出现了密密麻麻的高大剑麻,根根枝叶又硬又直,如同最顽固的荆棘屏障,终于阻断了所有官兵追击的企图…… 守门的将领气的大骂:“操他娘的!快快通知吕将军,青阳出了个大邪魔!” 看到远处哭喊声震天,烟火弥漫的场景,叶剪秋暗道可惜,这场攻城之战不知道浪费多少吨面粉和辣椒面儿!但是事实证明,浓烈的粉尘不仅在室内有威力,而且在室外同样很危险! 叶剪秋拍了拍骑在身下的一棵大青藤:“放我下来吧!” 只见这棵如巨蛇般耸立在高空的大青藤慢慢弓下身子,将背上的主人放到地面。 叶剪秋慢慢地爬了下来,他拍了拍这棵藤蔓道:“缩回去吧,这里的人缺少柴火。” 这棵藤蔓听话的将自己迅速收缩,化为田间地头最普通的一条小绿藤。 ☆、一百三十一 阳光又一次静静的照耀在流沙河上,随着温度的渐渐回升,会刮起阵阵热风。 热风卷起漫天黄沙,让城镇多了一份朦胧。一条条野狗在路边徘徊觅食,似乎无视人的存在,狗吠的声音随着大风铺天盖地地传来,仿佛它们是那城镇的忠诚卫士一样。一群群乌鸦沐浴着金色的阳光在城镇上空飞旋,或在残墙上休憩,它们的到来让城镇愈发显得苍凉。 如同被鬼子扫荡过后的清冷街头出现一个人踽踽独行。 当他拐过一个街角后,迎面遇到一伙扛刀举火把的暴徒。 双方均一愣。 但独行者并没有停顿,而是面无表情从人群中间径直穿过,暴徒们惊讶之余竟不约而同纷纷避让。 只见那人突然转身“嗷唔”大吼一声,那伙暴徒立刻吓的没了踪影。 开窍了呵!一个形单影只的人能够在县城大街上悠闲的散步,定不是什么善类! 叶剪秋摇头,被病毒感染的人类就是这样脆弱,大多数人因为病毒发狂、然后痛苦的变异。而少部分的人虽然正常,但他们还要提防同类,四处逃窜,忍耐孤独,死亡,躲避追杀。 也许只有像他这样提前拥有异能的人,才能安然无恙。 叶剪秋双手合十,真诚的向上天致谢。 ——感恩,感恩这冥冥中的一切。 此时,从天空飞来一群鸟,轻轻的落在叶剪秋的肩膀上,他扭过脸抚着这只熟悉的“飞机”。 ——红星希望农场出品,绝对精品! 这是农场的养的鸡,只见它尾巴变长,羽毛墨绿泛着油光,鸡冠鲜红,嘴巴金黄,色彩艳丽的如同小凤凰。这是只雄鸡,雌鸡并不好看,仍是灰扑扑的毫不起眼,真不知道那么爱美的雌性为何老天如此“厚待”…… 这些鸡原本就很爱飞翔,天性好动,而且气性十足,如果你不停的抓它,它会气得从树枝下掉落而死。真是宁死不屈的好鸡呀! 叶剪秋身后陆续跟了一大批会飞的鸡,鸭,鹅!咕咕,呱呱,不停的叫着,好不热闹! “你们有没有通灵啊?若是通了人性可是不好下手了。” 一听此言,身后的群禽激奋,不停的咕咕狂叫,有几只大白鹅甚至扑打着翅膀,撅着屁股狠狠咬着叶剪秋身后的衣角。 ——完了,从此餐桌上又少几样美味! 叶剪秋领着浩浩荡荡的家禽大军来到流沙河畔。 这里是荚县城东的边界,也是荚县唯一一座拥有精美石雕的汉白玉石桥,这座桥很平坦宽大,可以并排跑四辆马车,桥栏均有石狮造型。听说当年天子的銮驾曾经从这里经过,所以也有人称为“天桥”。 叶剪秋趴在石栏往下看,只见黑虎鱼成群结队的游来游去,那些可怕的黑虎鱼终于坦荡的露出了真面目,表皮泛着润泽的黑色油光,鱼吻又尖又长,背鳍伸展如一排黑色的长刀,左右锋利的胸鳍展开如同两把黑色的大扇,流线形的身躯在水中冲刺时就像装了电动马达,当它游过时浪花高溅,目测时速最少有上百公里。 听到桥上的家禽的叫声,有鱼一跃而起几米多高,直接弹到了白玉石栏上,只听到“咚”的一声,那沉重而庞大的身躯又重重的落回水里! 呵!真威猛啊! 叶剪秋笑着抹了一把脸上的水珠,身后的家禽见状不妙,又呱呱叫着飞走了不少。 中午阳光正烈,照耀着汉白玉石桥闪闪泛着银光,如同一座精美的冰雪之桥。 叶剪秋脱下了身上的兔皮坎肩儿,靠在桥栏上仰起头闭上眼睛接受阳光的洗礼,温暖的阳光晒的他昏昏欲睡。他已经一天一夜没有好好休息,再加上那首场紧张的攻城大战,让他有些精疲力尽。 叶剪秋很累,他需要一个热水澡,一顿美餐,一个干燥舒适的被窝和一个温暖的胸膛。 他想朝歌,想那麦芽糖般甜蜜的亲吻。 我的爱人,你在哪里,我该如何去找你?什么样的植物能够追寻到爱人的脚步和身影,是那多情的水仙,还是相思的红豆? ——浪迹了边疆,风霜了脸庞,望不见故乡。 满眼的黄沙,蜿蜒的伤疤,没有泪流下。 我就像风飞沙,不知何时才能停下。 爱人呐,你可愿盼望我回家…… 爱人呐,哪怕我身在天涯…… 四周很安静,只有干燥的热风吹着黄沙。 此时,远处传来说说笑笑的声音,其中那最爽朗开怀的笑声非常熟悉。 随着人群越来越近,只见走在那群壮汉中间拿着把斧头的正是曹五。 看到叶剪秋倚栏正冲他微笑,曹五心里一喜,立刻拎着斧头跑了过来。 “小厨子!” 叶剪秋莞尔一笑:“曹五,对这个称呼我有意见很久了。” 曹五高兴地道:“剪秋!” “嗯。” “剪秋,李老板送走了?” “嗯。” “剪秋,你真有大能耐!” “老天厚爱。” 曹五也学着叶剪秋的模样伸出一条腿向后蹬着石栏,可惜他觉得自己的样子很别扭,无论脚怎么搁都没有叶剪秋的姿势好看,只好放弃了。 “曹五,你怎么在这里,其它人又都是谁?” 只见一个和曹五长相几乎一模一样的壮汉正扛着把长刀歪着脑袋,皱着眉头苦着脸上下打量叶剪秋。他的表情和动作和曹五初见他时一模一样。 曹五笑道:“我们哥几个刚才打猎去了,那些人是我兄弟老六和他的手下。由于我起床太晚,李府看门的一个老苍头给了我一只大蝴蝶,说是你留下的。” “蝴蝶呢?” “放心,我曹五将它带回农场了,还特地交待了婉珍让她好生照看,她立刻将蝴蝶放到暖棚里了,她说那里有花有果的,温度又适宜,肯定会饿不着。” “农场如何了?” 曹五低下头:“农场的人走了大半,我去的时候,婉珍正带着一些人修缮大棚和搭建帐篷。” 叶剪秋点头,那个叶婉珍能力还是有的,在某些方面,她比曹五更机灵。 “曹五,农场先交给你可好,我要去找朝歌,你替我向静石伯伯和婶子告个别。” “嗯,放心去吧,农场很安全,我和婉珍也会照顾好婶子和伯伯的。” “那就多谢了。” 见曹五有些失落,叶剪秋打趣道:“你们不怕兽人么?这么明目张胆的上街打猎。” 曹五立刻兴奋地道:“不怕!老娘说了,过去青阳有皇家猎场,可是自从变了天后就成了黄沙岗,野兽也少得多了!现在可好,遍地都是兽人,就当出来打猎耍耍!” “战果如何?” 曹五拿起手中一个特制的铁钩道:“看见没,这是杀兽凶器,只要用这个钩子钩住兽人,一刀就能割破喉咙,哪个也跑不了,如砍瓜切菜杀无敌手!” “从哪儿学来的这一招?” “杀猪的!” 只见曹五皱了皱眉,疑惑地道:“剪秋,我老五觉得奇怪,这次我们兄弟们仍是猎杀的那黑色兽人居多,其它兽人数量却很稀少,好像是躲起来了。” “黑色兽人?还是我们在石头店门口杀的那种吗?” “并不全是。正巧有一只最大的被带了回来,你来看看。” “好。” 曹五指挥人道:“将猎物抬上来!” 只见一人肩上扛着一把长刀,刀把上系上一只被捆绑成四脚朝天的黑色大鼠,它体形大如山羊,遍体黑毛,牙齿锋利,长尾耷拉在地。 叶剪秋上前仔细看了一眼道:“是老鼠,只是体型变大了,并不是兽人。” 曹五挠头:“我也觉得是老鼠,它们牙齿很锋利,甚至能咬坏刀刃!可是怎地会长这么大个儿?” “曹五,你忘了我们农场的那只蜥蜴了吗?” 曹五无奈道:“那倒是没忘,可蜥蜴变大的也就发现一只而已,但这些巨鼠和黑色兽人成群结队的出没,数量惊人,也不知那猫有没有变大的。” “也许有吧,万物皆有法则,一物降一物。” 听到叶剪秋这么一说,曹五安心不少,他热情的邀请道:“剪秋,我们曹府离这很近,进去喝杯茶吧,还可以洗热水澡!” “那就劳烦了。” 叶剪秋立刻点头应允。他不仅从头到脚仍有残留的面粉,还散发着一股焦糊味儿,他要清清爽爽的去见朝歌。 ………………………… 曹府是荚县最大的豪宅,当年曹母请风水先生按“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的地理特征,选择了这“背靠鹰头山,面临流沙河”的“旺气之所在”的宝地。曹宅内的建筑为高墙深院封闭式院落,山墙压顶,重门深巷,迂回曲折,宛若迷宫,充分体现了富豪之家的奢侈和排场。 一行人刚进到曹宅大门,就听到远处传来呼喝声,有女人的尖叫,也有男人的喝彩,热闹的像进行什么体育竞赛。 “怎么回事?” 见叶剪秋疑惑,曹五不好意思地道:“都是我家人,他们在中楼阁上玩呢。” “中楼阁是什么?” “就是戏台子,一起去看看吧!” 众人走入一座三层楼高的精美建筑内部,当叶剪秋慢慢沿着铺满金色厚绒毯的楼梯走向二楼时,眼前突然一亮!那是一座足足有六十多平方的大厅,地面上铺满了大红色的织锦地毯,半边是雕梁画栋装璜气派的大厅,另半边则是一个宽大的露天戏台。 地毯上摆了十来张奢华的大圆桌,桌上又摆满了各色瓜果茶点。每张桌子旁边还撑了把银质大遮阳伞,伞骨是紫檀,伞面则是纯银打制而成,银制的伞面上雕满了精美细致的花纹,边缘垂串串细金银珠。由于遮阳伞是金属所制,显得很沉重,所以每把伞下均由一位高大健壮的下人一动不动的用手扶着。 坦然坐在阴凉之地的那几十位华服男女,正围着桌子喝茶吃酒,摇扇谈天,嘻嘻哈哈互相打闹。 曹五介绍:“剪秋,这中楼阁也是我们曹家人中秋赏月之地。” 叶剪秋叹息,大观园中刘姥姥吃了一道茄鳖,就暗道我的佛祖!外头乱糟糟的,那曹家却仍纵情享受,这种生活真不是一般屌丝可以理解的。 曹五带着曹六上前大声道:“娘!我们回来了!” 兄弟俩个向曹老太请过安后,又向另一桌的老大曹达问安,紧接着又分别向曹达后宅的众位嫂子,公子们问安,这一通问安下来,曹五的汗都下来了。 而叶剪秋则站在曹五后,仔细的打量着曹达。 只见这位荚县的一把手身穿着一身烟灰色的便服,身材富态肚子微凸,面白无须而唇薄,发顶稀疏脑门锃亮,慈眉善目的天生一幅笑模样。他身边围坐了很多男女,紧挨着他坐的是一位长相俏丽的男子,两个人还手拉着手,可见恩爱非常。 曹老太和几位女眷坐在中间的大桌子上,只见曹老太身穿缕金百蝶穿花大红洋缎窄褙袄,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鼠褂,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那雍容华贵的曹老太怀里还抱着一个孩子。 那坐在曹老太腿上的男孩约六、七岁,白白胖胖富气十足,穿一身精美刺绣的亮光红绸对襟短衫,脚穿缀明珠绣金纹小靴,发顶几根细毛用大红锦绸扎起挽成两髻,脖子上戴一个镶金嵌玉的大金锁。 一看这装扮和发亮的脑门就知道,这定是曹达的儿子。 只是这小少爷看起来惯坏了,不停的抢过曹老太的手里的烟锅子抽,还学着曹老太用烟锅子使劲敲打身边丫头,泼皮老练的程度可见一斑!曹老太对这个孙子纵容无比,张开鲜红的大嘴乐个不停,那一桌子人也都极有眼色的夸这小子活泼皮实。 听到曹五和曹六请安,曹老太不慌不忙地道:“我儿今日可玩的尽兴?” “还成!娘,农场的叶管事也来了。” “让他进来坐。” 曹老太连头也没回。 一听此言,正在玩闹的曹家人纷纷扭过脸看向叶剪秋,有呲眉瞪眼的,也有满脸不屑的。只有曹达淡淡的扭过头瞟了一眼,不动声色的又将头转了回去。 叶剪秋暗道,这曹家人几乎没有待见他的,除了曹五。 浑身臭汗的曹五急下去洗澡,他对叶剪秋道:“剪秋,你和娘先坐在这里吃茶,我先下去安排洗漱。” “好。” 此时,有下人搬了把椅子放在曹老太身边,曹老太用金烟锅敲了敲椅子:“叶公子请坐,和老姨一起瞧瞧稀罕。” 叶剪秋大大方方的上前落座,很快有下人奉上香茶糕点。叶剪秋早就饿了,伸手拿出一块松软的蛋糕咬了一口,果然是有钱的人家,这块糕点里还有牛乳鸡蛋和果仁,口感非常不错。当他吃完糕点又端起茶盅时,就被眼前的场景惊呆了! 只见这座戏台外面原是一池千叶荷塘,由于季节的缘故,此时叶残花落,只剩池中残莲断梗,池塘边被人用高大的木栏围成一个大型的狩猎场,里全是一群群正在撕打的兽人!豹型兽,狮型兽,虎型兽,熊型兽,猞猁,蟒,狼,狗,猫……好像所有兽形人的品种都在这里聚全了,叶剪秋目测了一下,这里足足有上百头兽人,而且品种最少有几十种! 听到楼上主人发出的指令后,有仆人往木栏里扔了几只山羊,活鸡等物,立刻群兽蜂拥而上,天上成群的鸟型兽人也鸣叫着纷纷往下扑,这些天上地下的兽人咆哮着撕打成一团,栏内很快血染青砖,洒落片片碎骨! 看着这精彩的场面,曹家人发出阵阵欢呼声,曹老太瞟了一眼身边的叶剪秋道:“叶公子,这场面是否难得一见?” “嗯。” “叶公子好胆量,你难道不怕吗?” “很有胃口。” 想看我出丑吗?叶剪秋暗笑,又拿起一块糕点慢慢细品。 曹老太笑着道:“今日让叶管事看个尽兴,只怕过几日就没得看了。” 第39节 恋耽美 正文 第40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40节 “为何?” “吕大人的部下已经驻守荚县,明日就开始大肆屠杀兽人。你莫要怕,只当它们是一群从笼子里跑出来的畜生罢了!趁吕大人动手前,我们也可以先杀几只玩玩。” 叶剪秋说不出心里什么滋味,这些面目还依稀是人类模样的兽人,如果对方不是主动攻击,他是绝不会如此捉弄的。 “那寻常百姓呢,吕大人会如何处置?” “老姨不知。” 叶剪秋不信,他们曹家人如此开心的玩乐,定是没有后顾之忧。 只见曹老太抽了口烟后道:“叶公子,那农场的粮食你是做了何种手段?” “小生不知。” 曹老太“噗”的笑出声。她觉得和叶剪秋交手很有趣,自己在商场上纵横了大半辈子,结果被一个小毛孩子摆了一道……真是可惜,只怕是以后没有机会再次较量了。 另一桌的曹达听到母亲和叶剪秋的谈话后,伸手捏了一片干茶叶放在嘴里嚼。 身边的公子娇声笑道:“又吃茶叶子,你可是又打什么坏主意了?” 曹达低声笑道:“你可真是我肚子里的虫儿。” “什么虫子啊,恶心死了!” 那公子嗔怪着一撩手帕,曹达搂着他细腰在他耳边道:“夫君错了,你是我的心肝儿。” 见两人打情骂俏,旁边的几位女眷脸色阴沉,眼睛里恨不得射出万千钢针将那位公子扎成刺猬。 此时,楼下的几位壮仆爬上梯子,合力又扔下一头活牛后,兽人更猛烈的抢食开始了,有兽人趴到牛背上开始撕咬,也有兽人搂着牛脖子咬着喉管,只听到那头牛痛苦的奔跑着,不停发出阵阵哞哞惨叫。很快这头牛支撑不住倒下,片刻就成了一堆带血的骨架。 在高处欣赏的曹家人更开心了,有人兴奋地拿起弓箭和火铳开始比赛射击。 只听得阵阵火器的炸声后,那些兽人一轰而散,但是围栏面积有限,它们逃无可逃,无奈之下,它们又慢慢聚拢到一起。 曹家人开始比拼谁的枪法和箭法更准,就连曹达也怂恿着身边的公子让他上去试一试,只见那娇滴滴的公子上前,花拳绣腿的费了半天劲连弓都没拉开,众人一阵哄笑,公子红着脸趴倒曹达身上撒娇:“奴家不依了,尽是捉弄我。” 曹达笑着搂着他,在他耳边轻声安慰。 众人嘻笑,那红衣小少爷更是兴奋的大吼大叫乱踢腿,他一推身边的小丫头:“你给我跳下去!” 小丫头吓得眼泪汪汪,立刻跪下不停的磕头:“少爷开恩,奴才会给少爷唱曲儿,千万别……” “唱的难听死了!给本少爷跳下去!” 曹家人一听都乐了,只见一位妆扮华丽的美妇,伸出一双戴满珠宝的手拍着男孩儿笑道:“我儿莫闹,乖乖的看兽人就成了,吃人怪血腥的。” 一听这话,男孩儿不乐意了,蹬着腿大声干嚎:“我不,我不,我偏要她下去!” 其它人起哄:“跳下去个壮仆也成,瞧瞧能撑多久!” “对呀,听说宫里也人兽斗场,专门让那贵族押注呢,比这可刺激多了。” 坐在曹老太另一侧的钱庄吓得手心冒汗,他战战兢兢的道:“老、老姐姐,吃人不好。” 曹老太哈哈大笑,这个钱庄很少开口,看来真是着急了! 她立刻道:“庄子说了,吃人不好。乖孙孙,咱们不玩这个。” 她低声哄劝怀里的孩子,只见这个小少爷一瞪眼,冲着钱庄大骂:“你个兔儿爷,瞎掺乎什么!我偏要她下去,否则本少爷就跳下去,要你这个贱种拿命来赔!” 只听“哗啦”一声,这小子竟然将桌上铺的锦布给扯了下来,顿时茶水溅了旁人一身,糕点果子滚了一地! 作者有话要说:  由于过节,可能会更新不定,抱歉。 ☆、一百三十二 只见那小子嘴巴里不干不净胡骂一气,比牛还壮的钱庄被一个孩子羞辱的脸色通红,强咬牙关梗着脖子将脸扭到一边。 众人见状只是捂嘴吃吃的笑,冷眼看笑话。 这曹母和钱庄两人一个乌丝,一个白发,好似奶母傍少童。平日里那钱庄虽然受宠,可并没有名份,整日跟在老太太身边就似个贴身小僮般使唤。曹家人心里暗自不满,这买来的泥腿子庄稼汉,还妄想当“小爷爷”不成?等那风灯之烛的老太太一死,他早晚会走了野路,出乖卖丑,为家门蒙羞! 钱庄很伤心,这么时间了,他也终于知道了自己是什么身份。这曹府上上下下均不把他当人看,只把他当成买来的牲口!若不是曹老太护着他,自己还能体面的坐在这里,否则他早就被轰走了!等那曹老太一死树倒鸟飞之时,他肯定凄惶的连野狗还不如! 钱庄看着身上刺眼的闪光缎料子暗暗握了把如砵的拳头,可是他又慢慢松开了,他不想让曹老太生气,那个臭小子上头死了两个兄长才留这根独苗,那可是曹老太的命根子! 再加上老太婆对他真的是太好。在如此可怕的境况下,曹老太竟然派了很多人带着家伙将他的爹娘和兄弟姐妹全都从乡下接了回来,另外白送了套大宅子住,虽然那宅子破旧不堪,但有粮吃,有衣穿。曹老太还下令,这宅子就是送给钱庄的,谁也甭打主意! 如此破如烂庙的宅院曹家人当然看不到眼里,只是越发觉得曹老太并没将钱庄放在心上,所以对他更是冷眼相待。 钱庄叹气,贫寒人家百事百难做,富家差得鬼推磨。 钱庄强忍委屈抹了一把发红的眼睛,曹老太一见心疼的不得了:“唉哟哟,我的两个小祖宗,这可怎么办好?都别闹了,不就是个玩么,莫要伤了和气!” 曹老太心里明镜似的,若自己对钱庄太过要好,少不得引起他人嫉恨,众人都唯恐自己百年之后那钱庄会分得几成家产,从而引起杀身之祸,唯有低调怠慢些才方保钱庄平安,只是这番苦心唯有自己才知。 一听奶奶偏宠钱庄,小少爷顺手端起一杯新沏的热茶泼了钱庄一身,趁曹老太分神,飞快地从她怀里跳了下来,跑到栏杆处像个猴子似的作势往上爬,众人纷纷上前拉住他,那位美妇心疼的搂着小少爷哭道:“我的儿啊,为了一条贱命不值得啊!你可是咱曹家的嫡孙少爷呀!” 只见有两位婆子互相一使眼色,趁机拉起那跪在地上的丫头,竟连推带搡的一把将她狠狠推下:“臭丫头,主子发话也竟敢不听,想吃熊心豹子胆现成的机会!” 听到一声惨叫后,众人震惊的纷纷从椅子上站起身来到栏杆前往下看,有人边瞧稀罕边往外吐瓜子皮! 两个婆子得意的拍拍手,邀功似的看着那妇人,那妇人目光暗暗露出赞许。由于曹老太已过古稀,似朽木枯骨般将要入土之人,现在下人们的巴结心思都用在那曹达正妻身上,那可是将来真正的当家主母! 曹老太心凉阵阵,由于自己对子孙的溺爱,这些下人越来越没有规矩。小辈们躺在金山银窝上安乐享受,早忘记了当初做牛当马掘金之人。若是他们生在穷苦之家,少不得皱起眉毛四处讨生活,还分什么长辈偏爱,分受不均! 她还没死呢!曹老太冷着脸慢慢的站起来,不动声色的走上前也探头观看。 那位小少爷如了心意,脸色立刻阴转晴,抓着护栏跳着双脚大声道:“快咬她!快咬她啊,你们这群笨蛋!”这孙子宠的无法无天,目露凶光的像头野狼,根本没有一个孩子应有的良善。 那丫头躺在地上不能动弹,只怕是这么高的地方摔下来,已经骨折了。眼看兽人慢慢地走过来,她吓得连哭也不敢大声,脸色苍白的直打哆嗦。 所有人都站在一起欣赏变态的游戏,只有叶剪秋和满头茶叶渣子的钱庄两个人孤零零的留在椅子上。 钱庄的头垂的更低了,下人的命在曹家算不得什么,打死也是常事儿。 正当大家看得热闹时,人群中突然有人淡淡说了一句:“大家想玩点更刺激的么!” 随着一阵惊呼,那个红色的人影就不见了! 楼上的众人如同炸了锅,尖叫声哭喊声一片,有人往下乱扔椅子,有人放火铳,也有人纷纷射箭。 躲在暗处的叶剪秋偷笑,不都是命么,看看哪条命更重要! 叶剪秋的手头很准,那小少爷人比较轻巧,一把就将他扔到兽场中间的沙堆上。 那些本来围在小丫头身边的兽人,开始慢慢向着最亮眼的红色而去。鲜艳的红色能引起某些动物的兴奋,而且那小少爷养尊处优养的一身嫩肉,浑身散发着一股诱人的味道! 看着那群兽人渐渐逼近,那红衣小子抓起带血的沙土无力的扬了几把后,大哭两声,终于双眼翻白,一头栽到地上晕了过去。 曹老太临危不乱,大声道:“都慌什么,多扔些牲口引开那些兽人,它们吃饱了自然不会伤我孙儿!” 立刻有下人一股脑的将准备好的大量鲜活牲口扔了进去,甚至有人连笼子里的金丝鸟都放了出来!很多家丁拿着家伙顺着梯子就爬了下去,很快,众人将那昏死的小子抱了回来。 那美妇哭天抢地的抱起她的命根子,尖叫怒骂着在人群里找叶剪秋。 当众人似没头苍蝇团团乱转,左右寻不见他的人影时,只听到一个声音从空中传来:“我在这儿呢!” 只见叶剪秋高高的坐在房顶上,悠闲的晃着腿。呵,反正你们曹家人不喜欢我,那我就让你们一恨到底! 叶剪秋揪了片身边青藤上的绿叶子放在嘴里吹响笛,嗞嗞啦啦吹了几声后,道:“咦?那个丫头呢?” 见众人面面相觑,叶剪秋冷笑,那么多人竟然没一个想起救那丫头! 只见叶剪秋一挥手,那青藤摇摇晃晃的迎风而长,很快,那粗如绿蟒的青藤从房檐下飞扑下来,死死缠住那抱着红衣少爷和他那花枝招展的小娘,飘飘荡荡的在空中不停抖动! 众人尖叫,有人吓得腿软的瘫坐在地上。 曹达立刻上前拱手道:“叶公子,曹某人有眼不识金镶玉,请您开恩放了我妻儿,我曹某照您的吩咐去做就是。” “很好,那丫头不仅要救上来,而且要当奶奶供着。每隔一段时候我都会派人来查看她的情况,若是她说一个关于你们曹家不好的字,别怪我不客气!” “岂敢岂敢!” 说完,曹达一挥手,立刻有人将那小丫头救了上来,曹老太吩咐人将丫头抬回房内,找大夫医治。 叶剪秋这才指挥绿藤将那昏死的母子二人放了下来。 只见这两人瘫软在地均是吓得脸色苍白,牙关紧闭。众人又是一阵匆忙,朝脸上泼冷水的泼冷水,掐人中的掐人中,叫魂的叫魂,只见那红衣小子被凉水泼醒后一脸呆滞,已经吓傻了。 等纷乱的人群散去后,宽阔的大厅内终于安静了下来。 曹老太冲着曹达使了个眼色,曹达立刻弯腰恭请:“曹某人久闻叶公子大名,可否请叶公子下来一述。” “看你表现尚可,就赏脸再聊两句。” 叶剪秋拍了拍手,骑着绿藤从房顶上飘了下来,他脚刚落地,忽然一阵反胃,天旋地转中眼前一黑,竟然一头从绿藤上栽了下来! 见那绿藤仰头又要前扑,曹达拿起早就准备好的刀子,眼疾手快的拦腰斩断了绿藤,墨绿色的汁液顿时喷溅了曹达一脸! “妖孽!” 看着地上被一劈两半的绿藤,曹达大骂着抹了把脸上的绿汁,这母子俩总算松了口气。 曹达气得伸出脚朝人事不省的叶剪秋身上重重踢了一下,当他又要抬腿,被曹老太拦下了:“慢着,若是他醒来发现身上有伤痕,只怕会因小失大。” 曹老太立刻派人唤来曹老六,三人合力将叶剪秋捆绑后,那曹老六就将准备好的麻袋从头到脚往叶剪秋身上一套,往身上一扛就将人匆匆带走。 曹老太紧跟在曹六身后叮嘱:“莫要让老五发现,行事小心。” “放心,那老五正往洗澡水里揪花瓣儿呢,且等着出不来呢!” 曹达长长吐了口气:“还好那老五磨矶,趁他不在,正好办了件大事。” 见曹六终于带人走后,曹达扶着惊魂未定的母亲坐下,低声道:“娘,那叶剪秋竟然对我儿下毒手,只踢他一脚实不解恨。” 曹母抚着胸口道:“达子,刚才那叶剪秋一落坐,为娘就看到你吩咐下人奉上了果烙糕。” 曹达点头:“没错,真是天助我们曹家。本来为了捉那些鸟型兽人,才特意准备的掺了蒙汗药的点心。见他突然来访,儿就动了心思。只是这药劲太过猛烈,只怕他一时半会也醒不过来。” 曹达恭敬地给老娘点上烟,曹老太狠狠抽了几口后,这才缓过心神。 “达子,还记得昨日我们母子商议好的大事么?” “娘,孩儿记得,娘说要瞒着老五,想法子捉了叶剪秋做为大礼送与那人。” “没错。” 曹达心有不舍,他无奈地道:“娘,孩儿其实很想留下此人为已用,也许我们曹家独闯天下也未尝不可!娘,你看孩儿,白发不比娘的少,儿子已经厌倦在那些权势滔天者屁股后阿谀奉承。” 看着曹达两鬓斑白,曹老太心疼不已。俗话说,剜骨割肉买上欢,千金不吝赠与谈,将军见惯浑闲事,羞杀商贾与县官。由于儿子官位低微,为了巴结吕大人,本该屹立于天地之间的堂堂七尺男儿却过着人不如狗的日子,曹家要钱有何用?! 曹老太叹息,在世人眼里,商人吝啬,锱铢必较,甚至有人云,出乡不与士齿。 地方诸侯与商贾豪强傍比而起,“连车骑,交守相”,由于商人与地方诸侯互动频繁,让临月城里的最高统治者不寒而栗。所以,掌握大量财富的商人就是那些权贵们的威胁,他们一方面需要商人的无私孝敬,另一方面却又拼命抑制打压! 而且他们只打压民商并不是官商! 那些王爷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私下做生意,迅速形成了强大的势力,其中最盛者就是齐王赵淳。他不但拥有庞大的铸钱产业,而且封地靠近东海,既有丰富的铁矿,也是海盐的盛产地,盐、钱、铁三业,让赵淳富甲宇内,他结交各国,逐渐成为一股足以与朝廷分庭抗礼的权贵力量! 而且最为可怕的是,那铸铁、煮盐需要大量的人力,动辄千人以上,且聚居于偏远的深山之中或滨海之地,这是一股很难控制的力量。铁可以铸成兵器,盐可以获得暴利,人可以转为兵士,另外,从事流通业的王爷拥有众多的车马,它们也可以被迅速地改装成战车! 追随齐王赵淳者多如云,哪会显出曹家那一道?就像商人层层剥利般,即使那齐王登上至尊,那曹家也会如渺如尘土! 不能比啊,出身就决定了低人一头!不甘心啊,曹家即使有几辈子花不完的钱,也是屈居人下! 曹老太叹气:“儿啊,未逢龙凤斗,一任牛马呼。你只暂时困入泥淖罢了,莫要有顾虑。” 曹达摇头:“娘,将叶剪秋送与那人,儿子不服。” 曹母站起身,指着楼下仍在撕打的兽人道:“达子你看,若是世间是均是寻常百姓,也不愁你建立一份功业。可惜,现如今是异能者当道,我们别无它法。” 曹达上前道:“娘,当真没办法让那叶剪秋为我们所用么,那人只不过与我们同是普通凡人。” 曹母摇头:“俗话说,但服其心,不服其力。我们用这种手段留下他,已经不成了。只有将他当作大礼送给那落魄之人,那人拥有了这把强刃,才会记得我们曹家仁义。” 曹达道:“那人虽落魄,但与我们曹家有旧怨,此番不知能成否。” 曹母道:“结交惟有结心,只有结心才能共生死。这位新主成与不成,我们曹家就当是最后一场豪赌罢了。” 曹达只得低头拱手:“是!” ☆、一百三十三 寅时的青阳镇,弥天大雾又如约而至。 又厚又重的浓雾企图掩盖着青阳的一切,天连着地,地连着天,白茫茫一片什么都看不见,只有点点灯火在雾中时隐时现。 只见从四面八方涌来的点点灯火,如同云海中飘浮的星辰,等那些闪耀的灯火陆陆续续来到了一片茂密的树林前,终于汇成了灿烂灯火的海洋。 树林下人来人往,火把闪耀,马灯明亮,香火旺盛,成了青阳最有人气儿的地方。百姓们在树林周围安然自如做着生意,仿佛又回到了集市最繁荣的时期。 叶剪秋没有想到,他当初种下的这奠柏再也不是一树独立,而是已经悄悄繁育成了一大片郁郁葱葱的树林,中间那最大的奠柏树周围全是它的子子孙孙。 由于当初那棵奠柏太过强大,离它三丈之内的凶兽都可以抓住吃掉,所以造成了它方圆几十米内没有任何凶兽出现。 为了捕食,它开始拼命向外扩张。那悬垂在半空中的万千枝条好像很适应这种大雾天气,不停的从空气中吸收水分和养料,那些长长的枝条一旦接触到地面,仿佛听到了土地深层的召唤,飞快地钻入土地深层迅速扎根发芽。 它强大的根系拱翻了离它附近所有的店铺,只单单留下石家小店。很快,那石家小店又被奠柏新繁育的上千根绿色树苗团团包围,如同天然的绿色大伞将小店庇护。 由于这片树林仍不停的向外延伸,所以青阳镇凶猛的兽人数量急剧减少,因此,这可以保佑百姓平安的树木,被当地百姓们称为“神树”。由于这些树的树皮很厚,有很强的耐腐耐火能力,甚至有人直接将活家禽牲畜放在树洞里日夜供奉。 感觉到安全的百姓们胆子又大了起来,他们就像岩石砂砾中最顽强的野草,只要有一线生机,就会彰显最旺盛的生命力。 现在县城四边的道路封锁又加上物资贫乏,任何商品都显得很珍贵,哪怕是一枚鸡蛋也比银子有价值。所以现在这些做买卖的生意人,双方都不收银子,而是开始以物换物,来交换自己最需要的盐巴,药材等商品。 在众人正忙碌的时候,只见那叶大山在那绿枝萦绕的屋内盘腿打坐,嘴里念念有词。 他对外界宣称因为自己功德深厚,所以被树神选中成为人间护法,以渡那些善男信女。 而牛氏和叶拴则不停的将百姓们供奉的东西搬回屋内……当然,被迷惑的众人对此皆深信不疑,甚至还有人热心帮忙。 虽然叶大山夫妇表面上看起来很是风光,但是他们内心深处却承受着此生最大的煎熬。 随着那善男信女们供奉的东西越来越多,他们就越来越痛苦。 白白得来的东西堆成小山,他们却吃不完也穿不了,更不能明目张胆的去卖成银子,只能放在屋里看看摸摸。 由于这片树林高大茂盛,不仅能遮挡风沙和烈阳,而且树林内部温度适宜,是一个最佳居住之所。所以,那些鳏、寡、孤、独、残统统来到了这片树林子生活,甚至有人还给他们这对“好心”夫妇送来了被人遗弃的婴儿! 叶大山很无奈,因为每天都有无数双眼睛盯着他们的一举一动,所以宣称自己功德深厚的叶大山和牛氏忍着割肉般的疼痛,将自己的贮存的食物和衣服一一分发给那些老弱病残,两口子还要日夜不休的轮番照顾那些襁褓里的孩子。 由于天灾巨变,青阳镇的人口大大的减少,但是幸运生存下来的人们却更加的团结和友爱。百姓们积德行善,不仅提供炭火和口粮给那些无家可归之人,甚至还有僧尼每日为那些病重的百姓医治,日夜念经打座为那些死去的亡魂超度。随着一传十,十传百,越来越多的百姓蜂涌到这里,甚至很多人以树为家,住在这里不再离开。 叶大山欲哭无泪,依靠大树生活的他,竟然成了救济院的院长! ——天可怜见,他叶大山可没有心思去做什么善事,只不过是被逼无奈! 正当大家在树林下做安静的做着买卖,互相帮忙着照顾那些老弱病残时,却听到马蹄声声逼近,众人惊讶的发现,不知何时,这片树林已经被黑压压的军队包围了! 此时,有几匹战马出现在众人面前,为首的军士大声喝道:“谁是叶大山!” 叶大山闻讯立刻从小屋里跑了出来,上前拱手道:“军爷,小的就是叶大山。” 其实叶大山心里早有准备,由于自己“盛名远扬”,说不定什么时候朝廷会重用呢!这叶大山以神灵护法为名在此逍遥了多日,多少也能端着点姿态了。 只见那军士唰的打开一张画影图形道:“叶大山,此人你可认得?” 叶大山定睛一看,哟,这不是大小么?原来军爷不是找自己呀……叶大山心里有些失落。但他又不知这些军士找叶大小是福是祸,低头犹豫着不敢回应。 只见那位军士冷笑道:“叶大山,你休要装糊涂,据本官所知,这图上的人是你的长子叶剪秋可对?” 果然来者不善! 叶大山不禁吓得腿肚子发软,他结结巴巴地道:“官爷说的极是……只是这孽子大逆不道,将父母遗弃……上天垂怜,安排神树庇护我们夫妻二人……” 那军士不耐烦地道:“废话少说!你儿叶剪秋身在何处?” 此时,牛氏跑了出来跪在地上磕头道:“回军爷的话,那逆子正和曹家五少在一起,兴许在曹府享清福呢,军爷去曹府抓他,一定能抓到!” 那军士们用长戟指着叶大山道:“叶大山,此地浓雾重重,需你带路前往曹府!” 叶大山哀求:“军爷,那逆子根本不听父母之言,俺去之无用啊!” 此时,一个阴冷的声音从黑影处传了出来:“叶大山,你怕什么,你儿子可是本事大的很,我等钦佩还来不及……” 只见从几位军士闪开路,从阴影里缓缓走出一匹通体黝黑的战马,马背上那位高眉深目的年轻军官慢慢地转动手上那翡翠板指,淡淡地道:“我等只是寻那叶剪秋做领军判官罢了,将来有你这个当爹的风光之时。” 一听此言,叶大山立刻兴奋地道:“俺去!” “上马!” “是!” 随着黎明快要来临,雾气愈加稀薄,视线也渐渐清晰起来。 薄雾中,一批足足有上千名的精兵正急驰而行,只见骑兵们胯下马蹄如雨点,军旗风吹猎猎,兵器嚓嚓作响!每个人神色紧张,尤其是伫立在战车上的那位年轻的参将,更是一脸凝重。 若是此时有熟知兵法人如果看到这批军队,那他就就会明白,这批急行军没有吹响号角,更没有敲打战鼓,而是如临大敌般悄悄摆起了阵法,那是一种严防遭遇战的阵法。 只见长戈兵为首阵,二阵扑刀兵,三阵弓弩兵,四阵骑兵,五阵重甲兵。 尤其是队伍中间那装备精良的三辆驷马单辕的战车,舆右侧置一面盾牌,车舆前挂有一件铜弩和铜镞。只见战车上几名甲士携带的长兵器,比骑兵的更长,弓更大、箭的数量比骑兵的更多,战车上甚至还搭载威力更强,射程更大的重弩和火炮! 这种阵型若是遇到敌军,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散开进攻,迅速完成包围、迂回、伏兵、诱敌反击等。军队摆出这么严密的攻防阵型,看来对即将发生的敌情很是小心谨慎。 当年轻的参将远远的看到薄雾中那时隐时现的白玉石桥时,开口道:“叶大山,你的消息可准确?” “回大人,准、准确!” “若是叶剪秋能够驯服,当立你一大功!” “是、是!那孽子大逆不道,当诛……当诛之!” 吕超皱了皱眉,诛之?这当爹的很想让自己儿子死么? 只见叶大山站在威风凛凛的战车上激动的不能自己,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竟然生平第一次站上了威风八面的战车!而且身边近在咫尺的正是吕大人之子,吕超吕参将!瞧瞧人家吕参将,丰神俊朗,一看就是将门虎子! 俺的姑奶奶啊!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叶大山抹了把脸上激动的泪水,讨好道:“吕、吕参将,你父吕大人曾给俺下过贴子,请俺去你府里吃酒呢……兴许是、兴许是参宴的人太多,你们贵人多忘事,不记得俺了。” 吕超挑起嘴角冷笑:“也许。” 叶大山兴奋地连连点头:“那贴子俺都没舍得丢,一直放在怀里呢,您瞧瞧!” 说完,叶大山小心翼翼地从怀里掏出一个用布包裹了三层的大红锦贴,拿出来在吕超眼前晃了一晃,又万分小心的收了起来。 叶大山心里遗憾,这荚县的百姓都不知道死哪去了,他叶大山可是站在战车上哪! 吕超却暗暗握紧了拳头,如果遭遇到那邪魔,定是场恶战!若是驯服不成,定要斩草除根,包括他身边这个装神弄鬼的老东西! 大批人马终于来到曹府那紧闭的大门前。 只见曹府朱漆大门上一排排硕大鎏金铜钮,使得禁锢森严的大门不仅显得坚固威严,更呈现一种煌煌的气氛。气派的大门两侧有一对头披卷毛,张嘴扬颈,神态盛气凌的镇宅石狮。周围那高耸入云的院墙一看就是用糯米熬汤糊砖砌成,其坚固无比,可以防火、防水。 吕超愤怒,管中窥豹,可见一斑!只是个门楼就如此奢华气派,更别提内里那雕梁砖刻,重楼叠嶂!那奸商竟将官道改路,府宅逾制而建,简直是找死! 有军士上前大力敲门,过了很久这大门才被徐徐打开,里面只出来几位佝偻老苍头。 “让当家的出来!” 只见那几位老苍头不是老眼昏花,就是又聋且哑,说了半天不知其然。 吕超不耐烦:“闯进去!” “是!” 一队精兵立刻将那守门的老苍头拨到一边,持戟而入。 脸色阴沉的吕超跟在众人身后,心中却连连暗骂。 只见这曹宅实在是气派,眼及之处均是富丽堂皇,极尽奢华!曹宅内高阁、回廊、亭台、水池、假山,一应俱全,其中人工溶洞堆砌之精巧与规模之浩大,就连在绵州府也不曾见过如此奢华的豪宅!那些高大的建筑所用材料也选用了大量名贵的紫檀、酸枝、楠木、银杏、花梨、南洋杉和榉木,做工精细,雕刻彩绘精美绝伦。 只是这院中虽然奢华,却空荡荡不见一个人影,众军士如无人之境大肆闯入,只见那最奢侈的大宅内,不仅有落地大型试衣铜镜、还有琉璃水晶流苏宫灯和流彩天晶石之类,甚至还用六十年才长寸许的金丝楠木铺陈装饰,真可谓世间少有! 所有军士无不惊叹,啧啧出声,吕超却连连冷笑,如此骄奢淫靡,果真是资巨万万,田产遍天下曹家! 当吕超抬头看到一块雕饰各种龙凤、花卉图案的匾额上写着:财不可露尽,势不可倚尽时,他不禁怒从心中起,抛出一把长刀就将那块精美的匾额砍个稀巴烂! ——越是有权者越是自私任性! 吕超心中极为不爽,做为朝廷官员不可以明目张胆的求财,只能隐晦的增加收入,就连享乐也是遮遮掩掩!吕超恨的是自己不一定能世袭父亲的权力,但曹家人的财富他们的子弟却能够大胆继承!让他最恼火的是,父亲曾经自贬,一等人才在商界,二等人才在仁途,三等人才是军界! 我去他奶奶的! 吕超大吼:“人都死哪去了!” “回吕参将,这宅内搜了一遍,不见任何人的踪迹!” 吕超心道,这荚县封的铁桶似的,这曹家只怕是躲起来了。 只见吕超冷冷一笑:“没人是吧?兄弟们给我抢,喜欢什么拿什么!抢完后一把火烧将曹府掉!” “是!” 众人一听立刻激动万分,豪宅内很多珍品都原封不动的摆放,随便拿上一件也值不少银子! 只见乌泱泱的人马开始大肆搜刮,字画摆件,香炉酒器,佛像烛台,甚至连水晶珠帘,猩红蟒垫和象牙屏风都被人搬走了。 叶大山激动的跟在众人屁股后面,专捡又大又重的东西拿,只见满头大汗的他怀里塞了一个流金银龟盒,双手抱了一个青铜罍,只恨自己爹娘少给他生了两只手! 当有人终于找到了曹家的库房时,众人一阵欢呼! 只见里面各式各样的精美瓷器玉器,堆成山的绢缎锦绸和万斛珍珠,甚至还有一箱箱狗头金! 叶大山将手里的青铜罍立刻扔掉,开始疯狂的往怀里装金块! ☆、一百三十四 当众人如群妖抢吃唐僧肉般不亦乐乎时,有人在吕超耳边低语几句,吕超不禁眯起眼睛暗笑道:“将人请上来吧。” “是!” 祠堂里念佛的老妪么,好像逮到条大鱼。 军士们将一个老太太带到了吕超面前,吕超一瞧不禁乐了:“哟,差点没认出来,这不是曹姨么?” 只见手里拿着一串菩提佛珠的曹老太一洗奢华,身上只穿了一件浅蓝色对襟背子,脚穿青布鞋,满头白发在脑后团成小髻,通体素净的一件首饰全无,苍老的如同河边最普通的捣衣老妇。 曹老太笑道:“不知贤侄来访,老姨实在是招待不周。只是下人们都走光了,无人侍奉沏茶,失礼,失礼。” “曹姨客气。” 吕超暗笑,这曹老太竟附庸风雅起了佛性禅心,眼睁睁瞧着家产快被抢光,却安然打坐在祠堂内念大悲经。 “曹姨,实不相瞒,小侄来此只是寻一个人。” “哦,寻的是哪个,不知老姨能否帮忙?” “就是和你家老五相熟的叶剪秋,不知曹姨可知此人下落?” 曹老太摇头:“恕老姨帮不上忙,那人只是半个月前到府里吃了茶后就离开,不知去向。” 吕超暗自冷笑,这老太婆回答的如此爽快,半个月前的事竟连考虑一下都不曾,可见她在撒谎! “曹姨,小侄很是奇怪,你们府上的人都哪里去了?” “青阳乱的很,他们走的走,逃的逃,府里只留我这老太婆和几名老仆。俗话说叶落要归根,我这个老婆子恋家,死也要死在老宅。” “哦?那小侄倒是觉得曹姨太过孤单,不如多找些家人来陪伴才是。你那在绵州府的老二,老三可是与小侄关系很是要好,不如将他们唤来在曹姨身边孝敬?” “多谢侄儿好意,只是老姨喜欢清静。” 曹老太暗暗咬牙,那老二曾经酒后纵马无意踩死了吕超养的一只爱犬,就被抓到牢中严刑拷打足足三个月!那只狗可真是金贵啊,不仅起名叫“万福”,而且还穿上纺丝软里麒麟套头!若不是曹达和她母子俩人亲自往绵州府赔上重礼并为那狗建了一座万福坟,否则老二会死在牢中! 还有那老三,被吕家侵占了十几间旺铺达七、八年之久!理由是朝廷要收回地皮盖军营,可是直到现在也没有动一土一木仍在暴利经营!虽然名义上还是曹家的店铺,可是收益者却是背后的吕家,朝廷即使来查官员房产也是曹家背黑锅,哪还有天理可言? 这帮军匪进门就抢,抢不了的就砸,砸不了的就要烧!曹老太已经麻木了,看看,这就是曹家追随一个不仁者而付出的代价! 当曹老太看到吕超双眼闪过一丝阴暗,她开口道:“贤侄呀,恕老姨没有体恤你带军辛劳,库房里的东西可以尽管拿去,这宅子就行行好,就当给老姨留下个养老房。” 吕超哈哈大笑,这老太婆想赶他们走,可惜,请神容易送神难! “既然曹姨开了口,那小侄岂敢不遵?只是小侄很想和你们曹家人玩玩捉迷藏的游戏……” 只见吕超从怀里掏出一件精巧的竹笛,不紧不慢的放在唇边吹响,只听那笛声婉转悠扬,如同杨柳青青下牧童晚归,花草芬芳的阳春三月……可惜,如痴如醉的笛声突然音调一转尖利而高昂了起来,众人的耳膜被刺的又痛又痒! 不知不觉,那吕超身边悄悄聚起了密密麻麻的黑色兽人和红目巨鼠,只见那些黑压压的鼠兽顺服的伏在吕超脚下,竖起尾巴发出吱吱声等待号令! 曹老太大惊,她听老五说过这黑色鼠兽数量众多且极其弑血!原来,这些怪物并不是青阳异变所生,而是吕超所为! 见到曹老太脸色发白,吕超眼角露出得意之色。 不愧是花费重金远渡南洋小岛那巫者手中学会的驱兽之术。虽然只是驱鼠,但他特地饲养的兽军不仅弑血凶残,且嗅觉灵敏,可当千军万马! 只见吕超口中的笛声发出类似咕咕的指令声后,那群凶兽立刻坚起黑毛四散奔跑,很快,它们几乎都跑到了荷花池边! 曹老太内心焦灼,她颤声道:“贤侄啊,老姨我与你父交情笃厚,他曾交给老身一封亲笔书信,称无论何时,吕家军也要护我们曹家老小周全!” 吕超嗤声一笑,放下笛子道:“曹姨,那圣上颂授给重臣的丹书铁券还免不了一死,何况薄薄一纸?曹姨,你偌大年纪,也未免太过天真。” 曹老太心中悲凉,若不是早就猜出这封信无用,又怎会安排全家人出逃? 此时,情况更加危急,只见那些鼠兽竟然跃下荷花池,从那残花断梗中蹿来蹿去,很快,它们在池边聚成一个黑色的大球! 见大势已去,曹太老扑嗵跪下来道:“贤侄,念在我们曹家为吕将军当牛做马多年,可否保我们一家老小平安?” 吕超大笑:“当然,我吕超又不是那冷血结仇之人,岂不讲情面乎?只是,曹姨心里可是清楚的,我此番前来并非为了曹家,只为一人。” “贤侄,那人实在是……” “俺知道!俺知道!” 此时,不知从什么地方竟然闯进来一个蓬头垢面的壮汉!只见这壮汉一身庄户打扮,满头大汗双目赤红,手里还拎着把豁口菜刀! 众人皆是一惊,立刻上前围堵。 “钱庄别动,小心他们伤到你!” 听到曹老太发话,钱庄乖乖的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有人上前卸下他手里的菜刀,并狠狠踹了一脚!只是那一脚踢上去如同踢到了最坚硬的花岗岩,反而震的脚底发疼! 曹老太失声叫了一声后,斥责道:“你这傻小子,不是放你出府,让你和父母在一起过日子么,为何又跑来曹府受苦?” 钱庄大吼道:“俺在家坐不住,整日在河边溜达,今日见到大军前来,就知不妙!” 钱庄虎目含泪,那曹老太给他的宅子虽然破旧,但是那影壁后却摆了一座非常不合时宜的大石磨,当钱庄将那盘石磨挪开后,发现下面竟埋了整整十箱金条!而且每只大箱子的封条上均都有曹老太盖的鲜红印章,可见是特地藏在那里留给他的! 吕超暗自惊讶,不禁道:“这位兄弟是从何处进来的?” 这曹府前后进出几个大门均是吕家军看守,这壮汉闯进来却无人发觉,或许也是位异士! “俺将院墙撬开了个大窟窿,就钻进来了。” 看着钱庄双拳是血,吕超暗道,这小子天生神力,竟然徒手将那坚固的石墙撬动,不禁生了爱才之心。 他挥手阻止了欲上前将钱庄捆绑的军士,开口道:“钱庄,你若说出那叶剪秋的下落,我定会护曹家老小周全,决不虚言!” “司徒瑾!他找司徒瑾去了!” 一听此言,吕超顿时大惊失色,大事不好! 他立刻吩咐手下:“吕逸!” “在!” “你速带八百精兵前去七里堡,务必将司徒瑾等人全部围剿!” “是!” “吕轩!” “在!” “速速去通知我父,派兵增援人马!” “是!” 吕超万分焦急,若是叶剪秋真的能够找到司徒瑾,就坏了大事! 就在接到青阳巨变消息的那天深夜,吕父对他下了军令,让他无论用何手段,都务必要从螭国手中夺下鹰头山和青阳镇,哪怕鹰头山寸草不生,青阳镇千里无人,也要夺回来!世人都说得青阳者得天下,看来这鹰头山的传说是真的。吕超心里明白,其父吕延玉如此豪举,却不是为了朝廷,而是为了他们吕家! 就在吕超动身的同时,其它吕家军已经兵分几路悄悄向南进发,开始踏上征服青鸾的征程了! 吕超热血沸腾,他们吕家终于要纵横天下!将来,他或许就是那东宫之主! 只是吕超没有想到,他和司徒瑾合力重新夺下鹰头山竟如此容易! 原来,在螭国手心还没暖热的鹰头山再次被失后,却并没有继续争夺,那蛮军主力竟然迅速集结北上,一路占领了十几个县乡后,直逼霸州城! 吕父还对他下了密令,当吕家军夺回鹰头山后,要将司徒瑾等人悄悄斩草除根,那可是一块忠于朝廷的绊脚顽石!吕超只用了自己驱兽的奇术,轻而易举的就将司徒瑾和乔玉英等残余追击一百五十里,围困在了那七里堡荒凉的山头。 现在吕超最担心不是司徒瑾等人,而是异能者。那叶剪秋,控制草木如同疯魔,力量强悍的让人闻所未闻!若是他为司徒瑾所用,那吕家军会遭遇最猛烈的反扑,将会恶战重重! 看到手下各自领命匆匆而去后,吕超很快又冷静下来,他并不完全相信这个看似呆傻的钱庄所言,若是那叶剪秋被曹家人秘藏起来,就上了大当! 那吕超指着曹老太道:“曹姨,你也莫要装了,快去开启荷花池下的机关暗道!” 只见曹老太脸色如土,缓缓站起身,钱庄立刻上前搀扶着她慢慢走向荷花池。那池中凶兽的尸体已经在荷花池内漂浮一层,即使如此,仍有许多凶兽不停的形成一个大黑球往下压,很快,只听到轰隆隆的巨响后,池水迅速往下降,随着池水渐浅,池边缓缓露出层层台阶下的石制四方平台。 曹老太无力地道:“那就是暗道,它们已经找到了。” “搜!” “是!” 有军士迅速跑下那湿漉漉的层层石阶,有人伸手往那石台上的雕刻着荷花去触摸,只听得吕超大喊:“慢着!” 他上前对曹老太拱手道:“曹姨,麻烦你亲自带路。” 曹老太深吸口气,慢慢的走向前,伸手在那莲花蕊处点三按五后,那石台轰隆隆渐渐打开又现一条暗道。 当曹老太沿着台阶下去后,她又在石壁上的一幅莲藕图案上伸出手,在那横切面的藕孔处伸出三指,只见手指用力下压深陷扭动后,那石壁又再次打开两扇厚重的石门。 随着隆隆声响,只见里面灯火通明。 吕超推了一把曹老太:“曹姨,你先进去。” 钱庄恨恨的瞪了一眼吕超,护着曹老太小心翼翼的走在前面。吕超和其他军士慢慢紧随而入,只见石洞内两侧均是石制的小房间,只是房门紧锁,发出一阵阵腥膻的味道。 吕超道:“曹姨,我要找的是人,不是你养的怪物。” 曹老太惨淡的一笑:“他们都是人,都是曾经的曹家人……只不过是变成了兽人罢了。老身将他们安置在这里,好生的喂养,以度余生。” 只见曹老太打开一个小门,吕超探头往里看去,只见洞屋内养着一只已经变异的兽人,看体型似乎只是一只无害的山羊,卧在地上安静的啃食青草。 曹老太面容凄凉:“贤侄,我们曹家莫不是财运太胜,从而上天消磨了其它福报?” 曹老太心中有股说出不出的愤恨,这曹家虽然财运滔天,却没有出一个强大的异能者,而且变异的子侄竟是些弱小之物……她古稀之年还要养着他们,生怕这些曾经的家人饿死。所以,她不惜残杀那些无辜的凶兽来平衡自己内心。 随着小门一扇扇打开,吕超惊讶,只见这里养了大约有十几只兽人,但均不是凶兽,有牛型兽,猪型兽,甚至还有一条鱼型兽泡在一个水池里,脸部清晰可见是一女子,只是查遍每间房,都没有叶剪秋。 吕超道:“曹姨,我达哥如何?” “他很好,只是……” 吕超心急的一挥手,指挥众手下道:“沿着地道去追!” “是!” 第40节 恋耽美 正文 第41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41节 只见一群黑鼠往前飞快的跑,而它们身后数百名军士匆匆往前追,这条地道修的很长,估计直通荚县城外,这就是曹达带着家眷逃跑的路线! 吕超道:“曹姨,我吕超决无虚言,只是那叶剪秋没有抓来之前,你们要先委屈一下了。” 其它军士上前又欲将曹老太捆绑,钱庄见状挥起拳头就要拼命,钱庄虽然打起架来毫无章法,但是也被他一口气大力拱翻了十几个精兵,又连踹带撞的伤了十几个!若不是地道太窄受了限制,这怕这钱庄还会打伤更多人! 最后吕超射出袖箭,一连朝钱庄身上足足射了几十支麻药镖后,那钱庄才翻个白眼轰隆一声晕倒在地! 吕超暗道,寻常人只一支镖能倒下,这傻小子竟用了几十支! 等军士们将昏死的钱庄和曹老太带走后,那抱着一大堆金块的叶大山在畏畏缩缩的从假山洞里探出了头。他没有胆量逃跑,他可是亲眼见到这位吕参将竟然会驭兽术! 太可怕了,而且全都是巨鼠! 吕超走向战战兢兢的叶大山面前,挑起嘴角冷笑,这老东西没用了! 叶大山看见吕超举起了锋利的长刀,吓得裤裆一热,腿一软就瘫在上,怀里的狗头金滚了一地! 他在最后关头拼命磕头求饶:“吕大人,叶剪秋在农场!他定是在农场!俺带你去!” ☆、一百三十五 “花绳新,变方巾,方巾碎,变线坠,线坠乱,变切面,面条少,变鸡爪,鸡爪老想刨,变个老牛槽,老牛来吃草,它说花绳翻得好!” 只见一双带着肉坑坑的小胖手在红绳间来回飞舞,晃得人眼花缭乱。 “看!乌龟!” 叶小溪开心的笑着,白嫩的小圆脸上还有两个小酒窝。 “小溪,你的手可真巧!” 坐在叶小溪对面的一个眼角有疤痕的高壮男子由衷夸奖道。 “大老刘,你手太笨,像个老木檩似的,翻个面条都翻不好!” 叶小溪嘟囔着红红的小嘴,低下头手把手的教对方翻花绳,大老刘看着自己黑乎乎的大手被一双小软手捏来捏去不禁觉得好笑。 “小溪,我不老,以后就叫我刘哥就成,我才双十之年。” “你才二十?不像!像四十!” 见叶小溪难以置信的瞪大双眼盯着自己的脸,大老刘倍受打击。 “你刘哥只是面相老,体格可不老!” “那倒是!那天婉珍姐带着你们来府上接俺们回去的时候,俺可知道你劲多大,竟然一口气将俺抱到了农场。” 大老刘笑道:“当时你吓的躲在门后直哭,我还当你是个孩子,哪想到你都十四了!” 叶小溪不满地道:“俺可不小了!那婉珍姐看你总当俺是小孩子一般照顾,老是将咱俩人排到一起当值,你啥都不会玩,坐在这传达室闷死了!” 大老刘无奈:“小溪呀,在传达室当值可是个轻巧活,别人还轮值不上呢!等下了班刘哥带你去打兔子,现在那草场到处是兔子洞,打来的兔子不仅可以喂老木他们吃,还可以改善一下农场的伙食。现在农场的人多是老弱妇嬬,咱们这些男子得当起顶梁柱,不能让小叶管事一个女子来养活我们这些爷们儿。” 叶小溪哼了一声道:“婉珍姐可是不是弱女子,她泼辣凶悍着呢!哪有女子不怕兽人将我们都接到农场的?” 大老刘面露惭愧之色:“没错,若不是她提议接回军团家属,我们剩下的这几个工友并没考虑到那些家属们的安危,实在是汗颜。” 虽然叶剪秋将农场临时交给了曹五管理,可事实证明,曹五是一个只会听从命令的“执行者”,却不是一个能主持大局的“领导者”。自从农场的人几乎都走光后,残垣断壁的农场日日荒废,曹五心疼万分却束手无措。 于是叶婉珍力挑大梁,咬牙当起了第二任叶管事。 她上任后,第一件事就是带着曹五、石头和留下来的几位工友们将那些军团家属们接到农场,甚至连老家西兔儿村也去了,能带来的人她都统统带来了。 由于农场人口又多了起来,叶婉珍就学着她大哥的样子每天在会议室开会。 叶婉珍觉得自己责任重大,她不仅要解决这百十号人吃饭,还要安排新成员们开始劳动生产,更重要的是,她还要想尽办法保护这些任信她的家属们的安全。 在她的指挥下,凡是青壮男子开始修缮倒塌的车间和良田,继续种地种粮;那马婆子和那些军团家属整日织布裁衣,纳鞋做被;李婶子和大妞在伙房帮厨,揉馒头腌酱菜;马友道和三杠爷每天负责去草场抓兔子和养家畜,做那些兽人的口粮;静石伯伯就教孩子们在帐篷里识字读书,课余时,小孩子们也要提着篮子去河滩捡遗留的鸡鸭鹅蛋。 由于那些成精的家禽都不回窝了,又变回野生好斗的禽类,它们就住在河边草丛里,饥吃草籽渴饮河水,于是草窝里留下大量的禽蛋。 禽类们吃饱了就想开荤,整日和河里的邻居黑虎鱼斗来斗去,就在水陆空激战正酐时,农场派出的那些机灵的小家伙们就去偷蛋,最多的一天竟然捡了二百多枚禽蛋! 小溪坐在椅子上低头将缠乱的红线绳慢慢解开,噘着小嘴儿道:“其实俺最喜欢去河边偷蛋玩,只是这个好活都被婉珍姐交给十岁以下的小孩儿干了,那个叫虎子的小孩儿还说那条最漂亮的小黑虎鱼是他养的,他一去偷蛋那小黑虎鱼就爬上岸跟他玩,真让人生气!” 其实黑虎鱼并不伤农场的人,时间长了,甚至有人还敢摸摸偶尔上岸的黑虎鱼,叶小溪很嫉妒能拥有一条威风凛凛黑虎鱼的虎子。 只见小溪突然双眼一亮,拍手道:“对了,那天婉珍姐想了个法子,用绳子系住老木的嘴巴和爪子,竟然将他放飞到了天上!还有那郊狼老原,袋狮大许他们,也都被捆住了嘴巴放在草场上让他们撒欢儿抓兔子,看他们吃不到嘴里急的呜呜叫可有趣了,回头俺也去放老木当风筝玩。” 大老刘一脸严肃地道:“小溪,那可不是为了好玩,小叶管事是在驯兽。开始那老木他们由于不吃兔子肉,还咬伤小叶管事好几次,最后小叶管事狠下心让他们饿上几天,还用鞭子狠狠抽打,直打得老木他们变得俯首贴耳才罢休!现在老木他们不仅兔子肉也吃了,也不惧火了!晚上那小叶管事用绳子牵着他们出来巡夜,很是安生听话。等老木这只鹰鸟驯服了,可以当成咱们农场的送信员和哨兵!还有那大许他们,那可是凶兽,可以保护我们农场。” 小溪嘿嘿笑,露出白生生碎米状的小牙:“嗯哪,婉珍姐胆真大,现在老木他们谁喂食都不吃,只吃婉珍姐喂的兔子肉……对了,婉珍姐说让俺下了班就去学堂找静石伯伯学识字,你也要去,咱俩一起学!” “好倒是好,只是这农场留下的铁匠不多,值完班我还得和你石头哥一起打铁,等活头干完就去识字。” “俺等你一起去,食堂的饭菜俺会给你留一份热乎的。” “小溪,你可真懂事!” “嗯哪,谁让你是俺救命恩人哪!” 两人正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天时,只听到多日不见动静的小窗户竟然响起了急切的敲打声。 叶小溪和大老刘惊讶的面面相觑:“真有客人来访啦!刘哥快准备好纸笔,写下来访者的名字。” “我不识字……” 大老刘无奈的摊开纸笔。 “没关系,让来访者自己写嘛!” 小溪兴奋地打开小窗,往外探出头惊讶地道:“咦,咋是叶叔?你有啥事呀叶叔?” 只见叶大山在墙外着急地道:“小溪呀,你们农场的叶管事在不?俺们寻他有要事。” “叶管事?在的!在的!俺去叫!” 叶小溪啪的将小窗关上,紧张地道:“刘哥快去叫婉珍姐,外头那叶叔带了一大队官兵,俺害怕!” “是署衙的兵吗?” “不是!俺一个都不认得!” “小溪别慌,我去找叶管事!” 当叶大山见小窗关上后,长长的松了口气,腆着笑脸对那吕超道:“吕大人哪,你瞧俺老汉没骗你,那叶管事就在农场哩!” 吕超沉着脸只是慢慢地转动拇指上的扳指,心里暗自寻思,那叶剪秋若是真在农场可就麻烦了,他的重火器和战车已经遣派到了七里堡,一部分兵力又去追了曹达,身边只剩下为数不多的几十位骑兵,看来,只能驱兽来防御。 不一会儿,只见小窗又被打开,里面传出一个女子的声音:“是谁找我?” 听到这熟悉的声音,叶大山不禁吃惊:“二妞?你咋在这里?你大哥呢?” 叶婉珍没有理会叶大山,只是道:“我就是叶管事,找我何事?” 只见小窗前亮出一支锋利的长戟,有军士喝道:“废话少说,将那叶剪秋叫出来!” 只听到“啪”的一声,那小窗又从里面死死的关上了。众人无奈,这农场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吕超立刻翻身下马,不由分说将那叶大山一脚踹翻在地,掏出刀子就在他胳膊上狠狠刺下! 叶大山发出杀猪一样的嚎叫,倒在地上来回打滚:“杀人啦!杀人啦!二妞快救救爹呀!” “住手!” 只听一声怒喝,小窗终于又再次打开,叶婉珍怒道:“你们不是想找我大哥么,他不在这里!他去找朝歌了!” 吕超将带血的刀往叶大山身上抹了抹后,不紧不慢地道:“臭丫头满口胡言,那朝歌可是螭国王子,那叶剪秋为何不去投奔司徒瑾为国效力,而去找螭国人与我青鸾为敌?” “我大哥已经和朝歌结为连理,他为何不能与家人相会?” 吕超很是头疼,原本担心那叶剪秋会和司徒瑾沆瀣一气,没想到他竟然和螭国还有如此深的瓜葛! 只见躺在地上正苦苦哀号的叶大山却突然一骨碌又爬了起来,一脸沙土兴奋地趴在小窗前道:“二妞!你说的可是真哩?你大哥当真成了王夫?嘿呀!俺早就知道咱叶家祖上积德哩!” 看着叶大山笑的如此开心,叶婉珍却心凉阵阵,她就知道叶大山出现在这里准没好事!果然,他不仅引来了杀气腾腾的官兵,而且一听大哥成了王夫后不顾身上的痛疼,立刻又换了幅欢天喜地的模样! 让叶婉珍更寒心的是,自从她跑掉后这叶大山和牛氏从没想起要找过她。她知道现在那叶大山和牛氏日子过得不错,百姓们都传他是神树护法,被人日夜供奉,衣食不缺。即使如此,叶大山也没有托任何人打听过她的消息!所以,她躲在那树林后默默看了叶大山和牛氏很久,最终还是离去了。 此时,只见吕超一把揪住叶大山,拿出刀子压在他脖子上威胁道:“臭丫头快开门!否则一刀捅死他!” 叶大山痛哭流涕:“二妞啊,爹想你想的苦啊!快救爹呀!” “二妞啊,拴子日日念着他二姐呢!” “二妞呀,你娘为了你夜夜流泪,眼睛都快哭瞎了……” 叶婉珍只是冷静的道:“这位军爷,我说过了,大哥不在这里!” 吕超沉着脸道:“少啰嗦,开门!”说完,锋利的刀刃又在叶大山脖子上划了一道。 “我开门就是!若是你们进了农场搜不到我大哥,后果可要自负!我们农场的规矩向来是好进不好出!”叶婉珍咬牙,这军痞可真的会杀了叶大山的! 随着农场的第一道和第二道大铁门缓缓打开,吕超等人终于如愿以偿进入农场。 叶大妞和石头得到小溪的报信儿后已经匆匆赶来,见到叶大山立刻将他带走去包扎。那叶大山浑然不觉自己受了伤,只是不停的追问:“大妞,石头!你大哥当真成了螭国王夫?可是当真?” 叶大妞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点了点头,叶大山得意的嘿嘿笑,真是没有想到他又逃过生死一劫后,竟从神树护法又高升到螭国的国丈!那可是真正的皇亲贵族!皇亲贵族!! 叶大山快要高兴疯了,嘴里不停的念叨:“唉哟这可怎么办好,这可怎么办好……若是人家螭国宫里来人,你爹可没啥好衣裳……” 叶大妞终于哭了出来,抽泣着劝道:“爹,别做梦了,大哥他不认你。” “他敢!他若不认俺这个爹,俺就去螭国皇宫门口上吊,让他名声臭掉!” 石头恼怒地道:“爹,你莫要再惹大哥动怒了!既是来了就在农场住下,少惹事非!” 石头和大妞既生气又无奈,摊上这么一个虚荣至极的爹,真是饱受折磨。 而吕超等人进入农场后不禁啧啧称奇,这里果真是一片人间乐土! 只见农场收拾的干净整洁,马路宽阔笔直,草坪修剪的绿意茵茵。 高大的银杏树树干被细细缠上了一圈圈的麻绳,树冠上挂满了金灿灿的公孙果。路旁两侧又栽上了菊花,此时,团团簇簇碗口大的菊花开的正艳,成千上万只指肚大小的蛾蝶在鲜艳的花丛中翩翩起舞,纵马经过时,真是花落缤纷处,马蹄带花香。 远处那几百亩的田地修垄的整整齐齐,绿油油的冬小麦长势良好,最引人注目的是那十几亩菜园子,里面种的全是大青萝卜和白菜,那粗大的青皮萝卜露出地面约有半米,墨绿色的萝卜缨子蓬开一团比人还高!那棵棵被细麻绳捆住叶片包心的大白菜,个头比酒坛子还要大,只怕收获一棵白菜要两个人才能抬走! 路边还有片柿子林。 此时柿子树叶已经掉光,只见粗大、雄状、苍老,黑黑的树干上,却挂满红彤彤如灯笼般带着白霜的果实,累累果实在枝头上闪动着红色的亮光,果林里鸟雀成群,叽叽喳喳叫个不停。 一座座暖棚上面的厚草毡已被卷开,里面的稀奇瓜果正在沐浴着温暖的阳光,而那车间也在冒着袅袅白烟……更令人惊讶的是,从远处还传来朗朗的读书声! 站在蓝天白云下,闻着花香阵阵,听着鸟鸣声声,看着路边翻晒着粮谷的老人和玩耍的幼童时,吕超心里却暗道,这叶剪秋果然有再化之功,若是收服不成,也决不可被他人所用! 吕超一边慢慢的纵马前行,一边不动声色打量身边的叶婉珍。只见这个小女子荆钗布衣,脸庞白净清秀,虽然年纪不大,但一双手很是粗糙,且个头瘦小,一幅典型的村姑模样,不禁心生几分轻视。 他开口道:“叶管事,由于你大哥叶剪秋身怀奇术,还望你主动将其请出来最好。我们吕家军不仅会善待于他,还会给他安排军中要职,并会赏赐大宅一座,仆人百名,黄金万两,我们吕家会接你们一家子去绵州府享福,你一个小女子也不必在青阳受苦种田,做一个锦衣玉食的大小姐何乐而不为?” 叶婉珍心里暗自冷笑,那吕超真是瞎了眼,当她是没有见过世面的傻丫头么! “多谢吕大人好意,只是小女子做不得大哥的主。” “既然如此,那本将就不客气了。” 说完,吕超从怀里又掏出那根竹笛放在唇边吹响,很快,那黑色的鼠兽又从四面八方悄悄涌来! 叶婉珍恨的紧咬嘴唇,若不是因为叶大山,这吕超带着兵马根本就进不来,更不会引来这么多怪物! 只见那黑色的凶兽在农场四处逃蹿,很快,帐篷里的员工们都纷纷惊叫着跑了出来,不仅有破口大骂的良辰,还有那司徒瑾颤微微的老娘娄氏!娄氏被采霜小心翼翼的搀扶着,脸色苍白,咳嗽连连。 见农场的百姓们受了惊吓,叶婉珍暗暗握了握拳头,眼神露出杀气。那叶婉珍打小就是睚眦必报的主儿,这梁子算是结下了! 当那些凶兽纷纷又折回来时,吕超明白,它们没有发现藏人的地方。但吕超并没有收回号令,而是任由那些凶兽撕咬百姓!妇女小孩被吓得哇哇大叫,哭声震天! 叶婉珍怒道:“吕大人,你们兵强马壮的为何不去战场杀敌,而对我们这些手无寸铁的弱小百姓下手?大哥不在这里你另行它处去寻就是!” 吕超笑道:“我吕超被你们父女耍的团团转,且你又是螭国亲属,不如在农场好好耍一耍,死几个螭国亲属也算为我青鸾除害!” 叶婉珍气愤地道:“你且令它们住手,我带你去农场冷库就是!那里有秘室,我大哥就躲在那里。” 吕超得意的大笑:“你这丫头早说嘛,可必让吕大哥多此一举。”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的乡野村姑! 当吕超收回指令时,农场已经有不少人受了伤。 叶婉珍低下头,不动声色的静静的往前引路,当她走到半道上时,突然指着前方道:“就是那里,你们进去看吧。” 吕超只看到路两边全是果树林,哪有什么冷库的影子!不禁大骂道:“臭丫头,冷库到底在哪里?” 只听她大喝一声:“老许!” 此时从果林中蹿出的一只狮毛兽人,叶婉珍立刻跃其背上,低头紧紧抓住它脖颈长长的鬃毛将身形缩小贴俯,速度飞快的跑远! 吕超不禁哈哈大笑:“嗬!不愧是姓叶的,竟然驯起了兽人!” 吕超冷笑着抄起了弓箭瞄准,只见那叶婉珍很聪明,她趴在兽人耳边指挥它左右呈“之”字型来回奔跑,害得吕超举箭不定无法瞄准。 他只好放下弓箭道:“追!” “是!” 当众人跟着那狮型兽人快要出果林时,前方疾驰的军士却突然连人带马重重摔倒在地! “不好,绊马钉!” 原来在果林里早就埋伏好的人等叶婉珍跑过后,就往那路面上抛洒大把大把的绊马钉,只见这些用青铜制成绊马钉设计非常巧妙,它共有四个长长的刺棱,形如鸡爪,只要洒落在地上,总有一个尖棱朝上。骑兵到来时,马蹄就会被扎烂,人就会摔下来! 由于吕超等人纵马迅速太快,还未等扯缰绳停马时,只见一道道绊马索又被人从沙地里拉了起来,随着又一批军士被紧绷的绊马索绊倒,只见脚下土层突然松动,马匹嘶叫声中,几乎所有人都被陷落一个巨大的沙坑里! 情急之下,吕超踩着马腹欲从洞底跃起,又见从上空落下一张大网! 完了!没想到阴沟里翻了船! 陷入洞底的吕超暗骂,只见这地下是倒竖着的尖尖木契,那些落下的马匹不仅马腿折断并被扎个通透,几名离他最近的军士已被扎成了刺猬!若不是他反应及时跳在马背上,早就被刺个洞穿! 此时,从洞底传出刺耳的笛声,那群黑兽循声蜂拥而至,拼命的嘶咬大网,甚至有些凶兽很快将地面刨出大洞,欲将其主救出。 躲在暗处的曹五见状,立刻指挥道:“开动投石机,朝那些黑兽身上投油弹!” 小温和几个人跑到高大的投石机前,一个人放油弹,另一个人则从果树上重重的跳下,那颗冒火焰的黑色油弹准确的弹射在黑兽堆中! 只听“轰隆”一声,凶兽群中顿时燃起了熊熊大火!那群凶兽立刻炸了窝,正在燃烧的鼠兽如同大火球纷纷掉落在那沙坑内,沙坑内立刻发出阵阵惨叫!而那些留在地面上的鼠兽则带着火焰一条直线直奔流沙河方向逃跑,义无反顾的跳入滚滚的沙河中全都喂了黑虎鱼! 终于,地坑里再也没有竹笛声传出,那些侥幸没有掉入陷马坑的几个部下红了眼,挥刀冲向那帐篷最密集的地方准备朝无辜百姓大开杀戒! “杀了他们!为吕将军偿命!” 此时,只听到远处传来阵阵敲打铜盆之声,一群角上缚上兵刃,尾上响鞭炮的牛羊又向他们冲来,山羊身上的鞭炮噼噼啪啪响个不停,而皮狙和牛则低头用长角拼命抵刺,受了惊的马匹开始发疯的四散乱跑。 当吕超的部下们全面溃败时,大声求和:“叶管事,我等将吕参将的尸首抬出就撤,决不再战!” “休想!犯我农场者,有来无回!!” ☆、一百三十六 冬天的夜晚来临的很快,天空高悬一钩微黄的弯月,弯月周围点缀着稀疏的几颗星星。月亮昏晕,星光稀疏,这个夜晚如同往常一样宁静。 此时,农场的会议室内却灯火通明,一些工友们正陆陆续续的往会议室走去,同时被请进来一同开会的,还有几位头发花白的老人。俗话说明珠生老蚌,年长者有丰富的生活经验和智慧,这正是叶婉珍所需要的智囊团。 正等待开会的叶婉珍在会议室内不安的来回走动,今天发生的一切在她脑子里像沸水一样翻腾。所谓水不激不活,外部因素刺激叶婉珍,她心里既紧张又兴奋。 当她看到吕超那贪婪的目光注视着农场的一草一木时,她就知道,当对方最终确定大哥真不在农场时,他会毫不犹豫的杀光所有的人,然后霸占令他垂涎三尺的农场!人不狠,站不稳!她今天第一次拿刀杀人时没有丝毫手软,她知道自己若不狠,敌人会比她更凶残! 今天赢的这一仗,实属侥幸!若不是吕超轻敌,若不是他带的兵马少,农场并不会这么就轻易歼灭对方!只是这种战术只能用一次,下次就没那么容易! 想到这里,叶婉珍的眼神更加冰冷,杀人么,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在这非常时期,本来就不是什么心慈手软的她会更加心狠手辣! 看到众人都到齐后,叶婉珍坐下道:“今天请诸位到来,小女子有几件事向大家请教,请问有谁知道,这异变之鼠可传播疫病么?” 叶婉珍现在最担心那些被咬伤的家属们会染上可怕的疫病,那样农场就会面临灭顶之灾! 只见静石先生深思片刻道:“医书中记载五大疫病,分别是伤寒、瘴气、传尸、疠风和虏疮,并未明确指出兽鼠之疫。但也有云,有鼠将死而猫噬之,猫死;人食其猫,人死;瘗鼠处,牛吃其草,牛死,犬亦如是,可见病鼠对人畜一样有毒侵之祸。只是今日这异变之鼠,老夫首见其憎,后果还未得知。” 三杠爷开口道:“俺听说被虫鼠咬会得‘大头风’、‘大头瘟’等病,其症状是高热、剧痛、口渴、脖子肿大,染上后急者几个时辰就死去,慢者三天,最长不过七天。只是俺并未亲眼所见这鼠病,但是却见过被野狼疯狗咬伤者,也会得暴病而亡。” 叶婉珍点点头,果然长辈们见识多广,可见兽类身上多少都带有毒液,体虚者毒气入侵,而体健壮者则躲过一劫。 她又道:“诸位,那些鼠尸已焚烧掩埋,可否仍有隐患?” 有一位老者道:“此举甚妥,但咬伤病患最好远离居住帐篷,避免更多百姓染上病气。先辈传下有偏方,可食大黄来预防疫病。大黄性寒,味苦,功能攻积导滞,泻火解毒。只是脾胃虚寒、气血虚弱的女子不可服用。” 叶婉珍立刻吩咐:“大老刘,你去药房寻大黄,去伙房煎上一大锅,农场除了女子外每人需饮一碗。” “是!” 叶婉珍想了想,又道:“大老刘,你安排那些被鼠咬伤者隔离独住,派专人侍疾,进出均用烈酒洗手净面,七日后无恙者可搬回到原住处。” 大老刘领命出门。 此时,外面传来腾腾的脚步声,只见两位神色严峻的工友匆匆走了进来。 其中一位工友对叶婉珍拱手道:“叶管事,你父已交待他今早受到吕家军的胁迫闯入曹府,还说吕家军不仅抢走了曹府大量财物,并抓走了曹老太和钱庄。” 闻言叶婉珍不禁暗暗握紧了拳头,这两位工友是她特地交待审问叶大山的,她若是直接出面,那叶大山定会死哭烂缠,定会不胜其烦,最好两不相见。 “曹老太她人关在哪里叶大山可交待了?” “叶大山说吕家军将所有的财物和曹老太一起转移出城了,但人具体关押何处他也不知。” “他还说了什么?” 只见那位工友面露难色道:“他还说自己想去螭国,并拿出金锭一枚,说这是路资,让我们农场的人护送他到螭国王宫。” 说完,那位工友掏出一块赤金锭子放在了长桌上。 不用猜就知道这块金锭是叶大山抢曹家大户揩的油!竟然还敢拿出来显摆,真是丢人! 叶婉珍气得柳眉倒竖,怒道:“明日一早将他送回集市!农场不准他再踏进一步!” “是!” 见工友领命离开后,有位年长者却道:“婉珍,这金锭子看似不吉,上面刻有寿型纹。” “寿字纹金锭有什么不妥么?” 见叶婉珍疑惑,静石先生慢慢地拿起桌上的那块金锭子道:“寻常金银锭是不会刻寿纹的,这是富贵之家长辈陪葬之物,可见是曹老夫人提前给自己预备的。” 见到叶婉珍脸色苍白,那三杠爷羞愧的脸色通红,叶大山如此不堪,他身为叶家长辈脸上无光。 此时,曹五满头大汗的又闯了进来,只见他双目赤红地道:“婉珍!” “五哥,出什么事了?” “婉珍,五哥不能同你一起作战了!五哥要去寻我老娘和大哥!刚才五哥去审那唯一活口,他交待说我老娘已被吕超抓走,还有官兵去追我大哥大嫂他们去了,只怕去晚了凶多吉少!” 只见曹五已经穿上厚皮袄,腰上别了两把锋利的斧头还挂着特制的铁勾,已经准备好就要出发。 “五哥莫慌,曹姨具体关在什么地方你可知道?” 曹五摇摇头:“那个吕家兵无论如何拷打也不再吐露一个字,最后竟咬舌殉主!” 曹五预感大事不妙,自从那日老娘安排家人纷纷出逃后,他就觉得万分凄凉。 他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和母亲和大哥分开过,即使他在农场做工,自己的一举一动老娘都了如指掌,他也知道无论自己做什么,家人都在守候在自己身边,关注他爱护他,这让他很安心。可是这次不知为何,他却觉得像落单的孤雁,好像就此一别,就再难重逢。 曹五心焦急万分,不由得眼泪哗哗直流,见到一个壮汉哭的泪人也般,叶婉珍等人不忍告诉他金锭子的实情,只得道:“五哥,婉珍明白你寻母心切,只是刚才得到消息,曹姨此时已不在荚县,而且你一人不成,得有帮手。” 曹五抹了把眼泪道:“不必了,这农场留下来的几位工友的情况我都明白,我怎能忍心让他们帮我……” 其实农场留下的几位青壮工友身体不同程度都有残疾,所以才没有跟随乔玉英上战场,若是他们肢体健全,只怕农场会走的一个人都不剩。 叶婉珍道:“五哥,那你去找我大哥,他定会帮你这个忙。” “我不知道他和朝歌在何处……再说,他们二人分开许久,也该好好相聚,我又怎能忍心打扰?” 叶婉珍皱了皱眉:“五哥,你告诉我说大哥去找了朝歌,可为何那吕超却怀疑大哥去找了司徒瑾?” “不能!他为了和朝歌相会,那天从曹府离开时连澡都没顾上洗,也没有同我打声招呼就匆匆而别……” 叶婉珍吃惊地道:“没有告辞就离开,且没有洗漱么?” “没错。”老五有些惭愧,因为叶剪秋第一次在他府上沐浴,高兴万分的他竟然四处去寻鲜花和香料,结果等他一切安顿好后,那叶剪秋已经不见了。 叶婉珍觉得事情不对,这叶剪秋有洁癖,不可能热水准备好却不清理一下的。 “五哥,当时是谁告知你大哥离开的?” “我娘。” “那天你府上还有没有人和大哥一起不见的?” “老六!只有曹老六!老娘说曹家男儿各自有志,我老五喜欢农场,那就让随我去,而那老六想征战沙场,那就让他找司徒瑾当兵杀敌去了……” 曹五心里突然明白了什么,不由得紧张万分,连手指都在发抖。 曹老娘早就说过,那吕家欺人太甚,死也要死在仁主手下!也许那小厨子是被自家人动了手脚当成大礼送去了! 想到这里,曹五鼻梁酸楚,痛苦难当。 老娘啊!争来争去害人害已啊,你可知道你活着才是我老五最宝贵的财富! 老娘啊!我老五只盼你能平安,让我再亲口喊一声老娘! 此时,叶婉珍拿出一把华贵的腰刀,交给悲伤的曹五:“五哥,这是吕超随身携带的佩刀。吕超身死之事外界还未知,你可用此刀传令让吕家军放人!俗话说将离兵散,即使言语不和打斗起来,吕家军见到此刀,也会退让三分。” 只见这把腰刀直柄直身,全器鎏金,贴有金箔。刀柄呈螺旋条带状。刀鞘正背两面以红、绿、蓝、白、黄各色宝石镶嵌花卉枝叶,枝叶蔓蔓延延富丽无比。如此华丽考究的宝刀,一看就是不是寻常之物。 曹五郑重的接过宝刀,对叶婉珍拱手道:“婉珍,在五哥心里,你不比那乔玉英差,农场交给你五哥放心!就此一别,珍重万千!万千珍重!” 叶婉珍眼圈泛红,低声道:“去吧,把大哥和曹姨都找回来,婉珍等你的好消息。” “告辞!” 看到曹五匆匆离开后,叶婉珍抹了把眼泪道:“大家散会吧,静石伯伯也该歇息了,三杠爷,麻烦你送静石伯伯回帐篷。” “好,俺定会送到。” 看众人站起身纷纷离开,叶婉珍吸了吸鼻子道:“小温你等一下。” 温奕又坐了下来,空荡荡的会议室内二人默默相对。 此时,夜深露重,惨白色的月光无声无息的从窗户射进地面。 黄卷伴青灯,纤纤影在旁。清风伴胧月,默然不相依。 此情此景,再也无关风月。 只见叶婉珍深忖良久,终于长长的叹口气道:“紫墨,我知道你心思缜密,所以有件重要的事我需与你商议一下,那陷马坑内的尸体虽然被烧的面目全非,但是我怀疑……” 温奕默默地将一张纸条递给叶婉珍,只见上面写着四个大字:吕超未死。 叶婉珍震惊的道:“紫墨,你也猜到了?” 温奕点了点头,只见他又递来一张纸条:鼠打洞,沙坑陷。 叶婉珍叹息:“没错,我们下洞查看时,只见沙坑塌陷,尸体都被掩埋。定是有鼠兽从地下挖洞使得地基松动,使得那吕超趁机从地下溜走。但令我最怀疑的是那把竹笛,那把笛子虽是竹制最惧火烧,但是它顶端有半寸长的琥珀色的玉口,即使竹身烧毁,玉石仍在,可是我找了很久,也没有发现那块玉,只找到那把宝刀和一堆烂甲,难道是他金蝉脱壳之计?” 温奕颌首,只见他又递来一纸条:吕贼若负伤而逃,定会挟私寻仇。 “那该如何是好,五哥若是与他狭路相逢,定会吃亏。” 只见温奕写道:先寻秋,后救母,无妨。 会议室内的灯光又亮了一夜,一人低头写,一人细语说。 鸾花不解语,无情也动人。 ☆、一百三十七 沧海变桑田,桑田变沧海。 穷通无定准,变换总由天。 一股一股的旋风卷起黄沙,像平地冒起的烟雾,打着转在沙漠上飞跑,连一棵树木都没有的荒漠,广阔的让人感到疲倦,似乎有一种永远走不出去的孤独。 荒原上一匹孤马孑孓而行,残阳中那马背上的汉子蓬头垢面,憔悴不堪,衣裳沾满了沙尘,浓浓的头发胡须都被拧成了缕缕麻绳。 此时,突然马嘶叫,惊抬蹄,一股浓重的膻腥之风袭来,那汉子感到后背一沉,只见双肩竟搭着两只毛茸茸的爪子!感觉到脑后传来呼哧呼哧粗重的呼吸,他立刻弯腰趴下,缩头一躲,用力将身上的重物甩出! 说时迟那时快,汉子立刻举起斧头砍向扑过来一只灰毛兽人,瞬间那兽人被切破了喉管,溅血扑倒在地!此时,又有几只人面狼身的兽人嘶吼着扑向马臀,马受惊不停的在地上颠簸躲闪,那汉子怒喝着从马背上跳下挥起斧头,很快,这几只兽人就被砍得稀烂倒地而亡。 “五十九。” 看着被鲜血染晕的黄沙和兽人的尸体,他默默的记下这一路被他杀死兽人的数量。 那汉子知道,其实这些兽人并没有什么威胁,正是因为他们成为兽人的时间太短,还没有学会真正的捕猎。 他最担心的倒是神出鬼没的孤狼和狼群,它们才是真正的荒原杀手。在荒原中成长起来的野狼阴险,狡诈,贪婪,耐饥耐寒,极善长途奔跑和跟踪,嗅觉灵敏又机警,遇到猎物穷追不舍,有时还会召唤同伴团队作战! 那汉子摇了摇头,拿着淋着鲜血的斧头走向一处干净的沙丘,弯下腰抓起两把沙土将斧头擦了擦,又别在腰间上马继续前行。 当他终于穿过了人烟稀少的荒原后,渐渐接近繁华的城镇。 随着路越走越宽,行人越来越多,只见那些百姓们正匆忙朝着京都临月城方向奔逃。 寒风中有人用被单子大帽子遮头盖脸,即使如此,也能看到有人脸上偶露兽形的特征,更有那些胆大的半人半兽的异化者,大摇大摆的出现在人群里,那是几只威风凛凛的虎形兽人,旁人见到,纷纷躲避,留下通道任由它们通过。 其实隐藏在民间异化的百姓数量之多,已超出人们想像。 人们从最开始的惊恐万分也变得慢慢接受起来,因为他们身边的邻居和朋友,甚至亲人都多多少少有异化者。但也有人不能接受,见到兽人就要想尽办法烧死,因为觉得是妖孽。 这些异化者和刚才袭击的狼型兽人其实并不相同。 很多人不明白其实这里有一个很明显的分界线,那些提前异化者保持着人类的思维和举止,对人类并没有威胁。而那一夜之间被病毒风沙感染的人,才有可能成为凶兽。但是,其中也有无害的兽人,比如被曹家老太关在暗室内的那些羊型兽和鱼型兽,即使被风沙感染,也不会伤人。 这些隐藏很久的异化者欣喜万分,原认为自己得了怪病,苦熬到今天才发现,原来很多人都和自己一样!而且一夜之间,他们的能力更强大了,得到了非同一般的健壮体魄。甚至已经有各路军队开始紧急的四处寻找这种强大的异形兽人,并贴出告示宣称,愿出高于常人数倍的饷银来征收这些异化者参军。 此时,路边传来小猫一样的哀哀啼哭声。 只见一个衣衫褴褛,腰间系着麻绳,赤脚弃儿在寒风中冻的瑟瑟发抖,正小声无助的抽泣。路人看到无不唏嘘,却无人伸出援手,甚至有人连连摇头,只道怪物。只见孩子双耳长长,眼睛红红,原来是一只异化的兔形小兽人。 弱小的异化者军队是不收的,也许孩子的家人不能接受他成了怪物,却又不忍心亲手处死,最终被父母遗弃,可怜巴巴的留在这里听天由命。 那汉子见状下马塞给他一只大锅盔,其它逃难者眼睛发绿盯着那孩子手中干粮,只是碍着那浑身煞气的汉子不敢上前明抢,只躲在一旁等他离开好下手。 那汉子干脆坐在地上,看着那弃儿就着咸涩的泪水勉强将那锅盔吃下肚。那孩子吃饱后哽咽着慢慢向汉子靠拢,伸出的小手上满是白色的细绒毛,汉子伸出大手抚了抚他软软的长耳朵。 路上烟尘滚滚,车马不停,那汉子一脸麻木的看着身边那匆匆而过的人群。 终于有路人停了下来,那是两位同样包裹严密的夫妇,他们看到小兽儿哀哭可怜,于是警惕的向汉子打探,得知原委后,那对夫妇称愿意带着孩子逃命,并悄悄拉下脸上的面巾展示自己鹿形兽的脸。 那汉子这才掏出几枚银锭给那好心人,并亮出利斧威胁他们说头上三尺有神明,莫要欺儿骗世!那对夫妇流泪喏喏,并称自家孩儿被人当成怪物烧死,这才起了怜惜之心,并承诺定会将其当亲子看待。 那汉子这才放心让孩子跟着大人离开。 残日如血,汉子孤单的站在一棵被烧成炭火的大树之下,无言的看着逃难的人群,目光所及之处,满目疮痍。这里是霸州城外三十里柳家屯,遥遥可望螭国大军密密麻麻驻扎的军帐。 他万万没有想到,自从离开青阳后,才得知外面的世界不仅兽人成群,而且变成了人间炼狱。曾有百姓向他告知,现如今夷族大军压境,蛮贼猖獗,海寇逼迫内地,就连山匪也冲下山来杀戮打劫,四海之内哀鸿遍野,饿虏遍地。 真是宁为太平犬,莫做乱世人。 汉子双目布满血丝,可见多日未曾合眼,他伸出拳头狠狠砸向仍有红色炭火的焦黑树干,一下下不知疼痛的捶打着,仿佛这样可以减轻自己内心的痛苦。 他看着天空飞过的群鸟,张开干裂的嘴唇想要呐喊,喉咙却嘶哑的发不出一句声音。 ——娘,你在哪里,可变成飞鸟逃出了牢笼? ——小厨子,你在哪里,可变成风滚草逃出了沙漠? “明镜缺,冷雨闻铃朝暮不知,寂寞绾青丝……谁顾,晓风残月,愿生死相随。只不过是黄粱易碎,天涯故人远,泪眼,看千帆过……” 歌声悠悠传来,喧嚣中格外引人注目。 只见人群中出现一位惹眼的人物,那人唱着曲儿倒骑着一头小毛驴而来,低着头醉熏熏的欲从驴背上掉落,路旁有人起了歹意,欲图他的毛驴,伸手将驴背上的人扯了几扯,那人身子一歪,就跌落在地。 “你那恶人,做甚!” 汉子大喝一声,那恶人立刻逃之夭夭。他摇头,饥寒起盗心,本是良心百姓,到了绝境却也做尽恶事。 当那醉汉灰头土脸扒着毛驴摇摇晃晃的从地上爬起来时,两人互相一打量,竟然都愣住了。 “老水?” “曹五?” 他乡遇故知,曹五不禁红了眼圈。 “老水,你怎会在这里?” “曹五,你怎会在这里?” 两人又同时发话,不禁苦笑连连。 只见老水道:“真没想到,我老水竟能在这里遇到曹家五少,不如喝上一杯。” 说完,老水从毛驴上取下一个酒葫芦递给曹五,曹五接过将头一扭,老水会意,两人牵着坐骑,来到远处一僻静山岗之上双双盘膝坐下。 “老水,其他兄弟们呢?” 听到曹五问话,老水惨笑:“不在了……” “不在……是何意?” “死了,都死了……” 曹五的心狠狠成揪一团,举起酒葫芦大口将眼泪和辛辣的酒水一同吞下肚。 老水长叹一声,这才道出了原由。 原来,那乔玉英诈得他们农场二百多号人马跟随她前往鹰头山,当他们英勇的同吕家军从螭国人手中夺下那鹰头山时,哪成想事后他们全都中了吕家军的埋伏,所有的兄弟几乎杀个精光! 可怜那些兄弟们连赵王爷的面都没有见到,就见了阎王爷。 老水掬了一把辛酸泪,撩起自己衣裳,只见腹部布满褐色毛发,身后一条长尾隐隐若现。 曹五垂泪无言,这分明是一只沙狐兽人,可见老水也位异能人士,若非他有如此造化,只怕也一命呜呼。 “我本名温询,哑巴小温是我之子。” 曹五抱着酒葫芦低头不语,现如今,曹五觉得自己的心已经千疮百孔,无论再震惊的事情也引不起他内心的波澜。 酒不醉人人自醉,喝多了的老水继续念叨。 温询本是太元二十七年的探花郎。 绿袍乍著君恩重,黄榜初开御墨鲜。 那年春花灿烂的三月,临月城喜气洋洋,车马填塞,彩舫奏乐,歌声悠扬,众公卿拣选东床。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他温询春风得意荣登皇榜,插花披红,骑马跟在状元,榜眼身后游街。桃花林中他一眼就相中那位正掀起路边彩帐锦帘偷看的贵家小姐,只见那位小姐脸似堆花,肤如美玉,两人隔着人流遥遥相望,说不尽的眉梢传情,道不完的眼角含意。 温询立刻下马将自己手中那枝富贵牡丹交给那位国色天娇的女子。 可是哪成想这是位玩鱼龙白服的公主呵,怪不得人比牡丹花还要富丽华美! 当温询得知内情后,他犹豫了,他不愿做一位词臣附马养老赋闲。 那高傲的公主看出他眉宇间的踌躇,立刻下令送客,自此不再与他有任何瓜葛。 曹五耐心的听着老水的唠叨。 温询又说到自己如何千辛万苦打听到那齐王赵淳因为长睡不醒,被人放入玉棺存放在沧穹最陡峭的山洞中,当那五色彩云浓浓的封住山洞谷口时,被沧穹百姓将其称为仙凰峡。 第41节 恋耽美 正文 第42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42节 温询摇头叹息:“世人开口说神仙,眼见何人上九天?不是仙家尽虚妄,从来难得道心坚。他想称帝就称帝,他想成仙就成仙,他愿死就死,想生就生,自在逍遥天地间,哪管世间百姓疾苦,可怜我们这些蝼蚁兽民……” 他指着远处那驻扎的军帐又道:“你可知那是谁在领着数十万螭国大军攻打霸州城么,是那螭国尊贵的子爵大人穆尔萨,好一个威风凛凛的虎牙将军杨小迷啊……哈哈!那杨捕头真是唱的一出的好戏!他一路北上,不仅路过之地烧杀抢劫,甚至将那些大户官员劫持,并量身订价,逼迫那些家属去筹赎金,获取厚利。他那手下纷纷效仿,哪怕是抓些孤身穷汉,也要家人付上三十匹好绢赎回,如若不从,就卖掉为奴!更别提那些值钱的官老爷大财主,只怕任由他杨小迷敲诈!” 曹五抬起眼皮看了看那在风中飘扬的黑龙军旗,无言的端起空葫芦又往嘴里倒上几滴苦酒。 老水站起身狂笑,指着远处又道:“你又何知南方是谁在征战么,是那自称贤王的吕延玉,已经领军百万占领了三座大城!呵呵!” “小厨子呢?” 曹五鼓足勇气开了口。 他已经日夜奔波足足找了五天,可是鹰头山附近没有任何军队驻扎,曾经炙手可热的鹰头山仿佛被人抛弃了。而青阳周边的县镇除了吕家军的军旗飘扬,不见任何司徒瑾的人马,也探听不到老娘的消息。 曹五几乎绝望,他害怕打听到自己最不愿接受的事情。 老水恍惚了一下道:“叶管事么?吾不知啊……” 曹五立刻跳起来揪起老水的衣领大吼:“小厨子是不是和司徒瑾在一起?他们在哪里?” “司徒瑾么,他在七里堡……” “七里堡是何地?” “在霸州和崇州交界处。” 见曹五立刻翻身上马,老水上前扯住缰绳:“老五,不与我同行么?” “你要去哪里?” “去和朝廷接头,平叛……” “滚他娘的平叛!” 曹五骑马绝尘而去。 ☆、一百三十八 七里堡,是一个已经被遗弃的小山村。 位于半山腰的小村共有十几座小黑房,院子是用简单的石块垒起,还有用树枝编的寨门。它简朴、落寞、甚至悲凄,屋里面十分黑暗,依靠着闪动的篝火,还能看到疲惫的军士们和衣而卧。 一堆熊熊燃烧的篝火旁,晋伯盘膝而坐吹起陶埙,那古朴、浑厚、低沉的乐声,仿佛带着泥土芳香奏出大地的吟唱。 悠悠古曲越千年,音色抱素为。 今晚是除夕之夜。此时,无论是巡逻的哨兵,还是歇息的军士,听到这种苍凉而又哀婉的乐声,不禁惆怅万分。 山脚下那些军帐亮起密密麻麻的灯火,吕家的军队仍在围困这些残兵游勇,他们仿佛也感受了节日的冷清,没有了往日用密集火器伺机偷袭的张狂。这是一个多月来交战双方第一次休战,双方都借助这个传统的节日有了喘息的机会。 此时,穿着黑色夜行衣的司徒瑾突然风尘仆仆的出现在篝火旁,一把拉下脸上的面巾后坐了下来。 晋伯立刻将陶埙收入怀中。 “钧之,外面情况如何?” 司徒瑾摇了摇头:“非常糟糕!天下逆贼频出,兽人军队比比皆是!青阳虽被吕家军占领,但吕超已经身负重伤不知所踪。” 司徒瑾拿起一根树枝,在地上简单的画了一个地图,仔细描述外界的兵力布防和蛮夷的进攻路线,看到地上的青鸾版图被割据的四分五裂,司徒瑾和晋伯痛心疾首。 司徒瑾叹了口气道:“现如今外界都传青鸾天子星运微弱,各路诸候互相争杀,边境动荡,群雄纷起,皆有割据一方之意。那宦官杜子腾穷奢极欲,诛戮忠臣,以致边境各小国来袭,虽然夷族猖獗,但百姓心不忘赵氏,尚有机会恢复。我等不能死守在这里,一定要想办法出去救国救民。” 晋伯道:“我大青鸾富足天下,早就让周边那些小国蠢蠢欲动,只是局势比我们想像中发展的更快更恶劣!但是,吕超的折损值得欣慰,毕竟他驭兽之术实在是令人发指。” “没错,他吕超与我等同室操戈,真是愚蠢至极!怪不得螭国人总是笑话我们青鸾人最喜欢自相残杀!” “只有对手才会擅长发现我们的弱点,当警醒才是。对了钧之,老夫人如何,你此去可见到她老人家了?” 说到这里,司徒瑾长长的松了口气:“见到了,母亲被婉珍接到农场安置,医药不缺,也有专人侍候,这真让我安心不少。实在是庆幸,能在除夕前夜见到母亲一面。” 由于娄氏受了惊吓,身体越发不好,见到儿子深夜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竟然一下子昏厥,最后唤醒后还当眼前是儿子的游魂……司徒瑾安抚了很久才算止住母亲的颠狂和抽泣,临别时虽然依依不舍,但司徒瑾牵挂母亲的心总算安定了下来。 “钧之,你下一步如何打算?” 听到晋伯的话,司徒瑾将手中的树枝“啪”的一声折断,坚定地道:“突围!我兵少,贼兵多,只可智取,不可力敌。选弓箭手二十名,我亲自带领,伏山谷要害之处,再差炮手两名,伏于贼兵来路,等到贼兵经过险路,以炮为号,二十张弓驽齐发!你和凤离带着其他兄弟左右埋伏,准备策应,受伤不能作战的余兵,只散布山谷,摇旗呐喊,以助兵势。” “只是我们此次突围兵力将用尽所有弹药和弓弩,将再没有后路可退。” “不用担心,我已经与在三里屯埋伏的曹家老六定好了计划。等我们发出号令之时,那曹家老六会带着他们上千兵马在吕家军背后突袭,等我们会合时,曹家老二和老三自会有大批弹药兵器供给。” 晋伯不禁感叹:“前程暗漆本难知,春花秋月各有时。谁能料到,在这个时候却是曹家人站了出来帮我们一把。” “既然曹家有此诚意,我司徒瑾将来定不负曹家。” 当曹家老六带着那些自己地方武装和吕家军交手后,被司徒瑾发现大喜,立刻带兵冲下山趁乱突围,哪成想那曹六见到他立刻抛出一个麻袋撤了!他竟然带人撤了! 司徒瑾懊恼万分,这群像无头苍蝇般抄家伙就砍的曹家人还真不改黑帮本色,乱战中竟然敌我不分,见人冲上前就瞎砍一气!若是配合得当,这次突围就成功了! 当司徒瑾扛着麻袋回到山头才发现,原来里面是昏迷的叶剪秋,在他身上还发现了一封曹六歪歪扭扭写的书信,大意是曹家将以司徒瑾马首是瞻,此交投名状一枚云云……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晋伯苦笑着道:“虽然曹家只是乱世寻主,但无论如何,兄弟们落难之时他们也算是帮了大忙。钧之,突围之后,我等何去何从你可想过?” 司徒瑾坚定地道:“虽然天下逆贼群出,但我们精力有限,只能先抵御蛮夷海寇等外族!下一步去霸州,螭国军队已经围攻霸州多日,镇守没有出兵却派人和谈,真是有辱我青鸾国威,到时,我定会给那镇守一个教训!” “听说镇守霸州的总兵是正宗的名门之后,重臣嫡孙,怎会如此窝囊!” “名将不一定出虎子,重臣嫡孙也不一定是能臣,借门第之势为台阶,岂能远大乎?” 晋伯连连摇头,这些无能的权贵们把持着要害重权,真是祸害社稷。 此时,山林间寂静无声,阴沉的天空中竟然下起了细碎的小雪,白色雪粒纷纷落下,打在人身上沙沙作响,很快地面上就染了层薄薄的白霜。这里虽然气候寒冷,但却向来干燥,能够迎来一场瑞雪,的确让人惊喜。 天空虽然阴沉,空气却清新湿润。雪花洗去了天地间的烟尘,整个世界都显得通透无比,就连即谢幕的黄叶,颜色也突然变得娇嫩起来。 晋伯也仰头欣赏从天空洒落的那越来越大的雪花,只见落雪饱含着浓重的水气,沉甸甸的。时不时会有雪花落在头上,脸上,掉进脖子里,一股沁入心骨的清凉。 司徒瑾伸出手接过几片雪花,不禁嘴角露出微笑。纯净的雪,如同那人的宁静素洁,总是悄无声息的来,从不扰天地。 “晋伯,他还在睡?” 肩头落下一层白雪的晋伯坐在雪花中巍然不动,显然很享受。 “是啊,兄弟们谁也没有他睡的香。钧之,你既然将他带到身边,为何不唤醒他,一起来看雪如何?” 两个人双双回头看向屋内睡在狼皮褥子上的那个人,只见他翻了个身,将自己往厚厚的褥子里缩了缩,又甜甜的睡去了。 司徒瑾摇头道:“算了,医师说他得了臆病,就让他睡去吧。” “钧之,还是叫醒他为好。我们口粮有限,且没有干净的水源。虽然罗正已经找到一处废弃的水窑,可是那水窑里的水浑浊不堪。他会变化出鲜果,也可缓解军士之急。” “这不是下雪了么,又何苦叫醒他?” 司徒瑾说完,只是闷头往火堆里加柴,熊熊的大火烤的两人脸庞发烫,烈焰白雪相溶分外妖娆。 见晋伯沉默,司徒瑾只好无奈的拍拍身上的雪花道:“晋伯,当他醒来后,定会以为我对他又一次利用,会一走了之。我们之间的误会实在太多,我实在不愿他如此所想。此时天降雪水,或许可解我们之忧。” 晋伯劝道:“不必担心剪秋会离开,我会向他解释,并不是你指使曹家带他上山的。” 晋伯又从怀里掏出一根长长的银簪:“医师吩咐,想要叫醒他不难,只要用这簪子刺他脚心即可。我们即刻就要突围,否则我们顾此失彼,只怕乱军中伤了他。” 司徒瑾默默的接过那根银簪:“他不吃不喝睡了很久,只怕突然醒来会受到惊吓。” “不会,剪秋虽然在沉睡,但他并非常人,那天他还嫌睡的不舒服,竟褪下了自己的鞋子。” 仿佛听到了两人对话,屋内那人轻咳一声,又翻了个身睡了过去。 司徒瑾见状笑道:“晋伯你说,我若此时骂他花妖藤怪,让他出来变枝雪里红梅,他会不会怒气冲冲而醒?” “你尽可试上一试,看看他恼不恼。” “呵呵,我可是真怕他变化出那扎人的荆刺,听说吕家军就吃了大亏!” 两人不禁大笑了起来。 此时,有军士通报:“大哥,嫂子要见你。” 司徒瑾脸色一冷:“不见。” 远处的树影中,响起乔玉英愤怒的声音:“钧之,为妻惦记你战场安危,主动帮你杀敌夺山,可你却为何不念夫妻情分,整日守着那活死人?!” 乔玉英气愤难当,自从司徒瑾将昏迷中的叶剪秋带上山,几乎一直守在他身旁,这让身为正妻的她颜面扫地。 司徒瑾站起身道:“战场之上,军令如山。你若想参军杀敌也无不可,却为何不听从我的号令擅自逾越?你一路上掠抓无辜百姓充军,且自行带上着农场的兄弟们自投虎口,让那些从未正式训练过的百姓们命丧沙场!” 乔玉英大声道:“那农场的兄弟本就是我的手下,让他们上战场有何不可?现如今正是用人之际,大丈夫若不能致身青云,也当立功异域!” 司徒瑾叹息:“玉英,那些兄弟并非你手下,他们只是齐王的人,你莫要搞错是非。” 只听得乔玉英冷哼一声道:“是又如何?他们若是正人君子,无论其主是谁,都会效忠朝廷,不会以存亡易心!” 司徒瑾沉默,晋伯苦笑。 乔玉英在军中任意发号使令的行为让司徒瑾很是被动,权威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动摇,后宅干预军政,是行军大忌!司徒瑾若不是念在她是自己结发之妻,那牝鸡司晨,越俎代庖乔玉英早就军法处置了! 只见乔玉英慢慢的从阴影中走了出来,一身金色的铠甲在白雪映照下闪闪发光。 她放缓了语气道:“钧之,你莫要生我的气,我知道你是因为我鲁莽行事而心急,也是担心我的安危,俗话说仁不带兵,义不行贾……” 司徒瑾啪的扔出一块带着火星的柴火扔到乔玉英脚下:“止步!我并未下令让你进来。” 乔玉英恼怒地狠狠一脚踢开那块炭火道:“钧之,莫要闹了,你我是夫妻,你怎会如此较真?” “夫妻?” 司徒瑾不禁仰天大笑:“既然如此,为何你不在家做一个贤慧的妻子,一个本分的儿媳?!在青阳最危险的时候,你竟不管不顾的丢下我那老母亲上了战场,这难道就是你对我所谓的体贴?” 乔玉英的脸红红白白,辩解道:“我只是听说吕家军上了战场后,坐卧不安罢了……” 司徒瑾无奈的挥挥手:“玉英,多说无益,你且退下吧,你能与我退守到山头,我也念你也有一份苦劳。” 如今生死关头,又何必作无谓的口舌之争。司徒瑾头疼,他万万没想到,原以为性格有男儿之风的乔玉英,竟然对权力如此痴迷,野心勃勃的一心想趁乱建功立业。她的某些行为,实在是触到了自己的底线。 乔玉英恨恨的咬了咬嘴唇,最后还是转身离开。 ☆、一百三十九 蒙汉药,洋金茄花或坐拿草晒干研磨细粉而成,没有任何颜色和味道,极易溶于水,服用后即使开膛破肚也不会知觉。 可用浓甘草汁灌下解之……没用。 绿豆,地锦,板蓝根,苦瓜,绿茶……统统没用,没用。 植物对他本无害,怎么会如此困倦……无解,无解。 叶剪秋觉得自己像一条冬眠的蛇,嗜睡,无力,慵懒。 他可以听到屋外两人窸窸窣窣的对话,如梦里般模糊。可是他躺在厚厚的狼皮褥子里却一点也不愿醒来,真想就这样一直睡到春暖花开。 耳边传来轻轻的脚步声,感觉一只带着凉意干燥的大手抚摸自己的脸。 “剪秋,你果真睡着了么,为何还会拔下自己的发簪?” 司徒瑾将那泼墨般的乌发拢好,不禁轻声叹息,柔顺的黑发里已经没有一根白丝,不知何时心伤已愈。倒是有些怀念他当初鬓染白霜憔悴的模样,那是他曾经在对方心里份量的证明。 司徒瑾坐下来细细端详,火光之下那人的睡颜如此恬静。 眉梢眼角藏秀气,清素若九秋之菊,静雅的爽心悦目,纯美的恰到好处,那种澄澈与安静让人心动,犹如青莲般静默,亦如夏花般温婉。 他又伸手抚向那光洁的脸庞,手感柔软细嫩,让人爱不释手。 ——这样的人,自己怎么就给弄丢了呢? 看对方仍在沉睡不言,司徒瑾伸手拉过对方光洁的双脚,拿起银簪努力了很久,终是不忍心刺下,将银簪远远扔到一边。 屋外,正在火上烤兔子的晋伯见状不禁苦笑,这个钧之,竟然学会了心疼人。 司徒瑾轻轻躺在叶剪秋身边,翻身将对方拥入怀中。 但愿长醉不愿醒,只待开明待伊人。剪秋,等到天放晴的时候,我定会好好再爱你一遍。 唤醒人的方式有很多种,最好的一种方法是温存。司徒瑾翻身压上,抱着身下的人温柔的亲吻,却被人一把推开。 “你醒了?” 叶剪秋坐起来刚要说话,却胃中一阵翻腾,一股酸意往上直涌,难受的连连干呕,眼泪哗哗直淌。 见他又无力的躺下,司徒瑾的脸色很难看:“没想到你竟厌恶我至此……” 司徒瑾叹口气站了起来:“既然醒了,就起来吃点东西。” 对方又一阵干呕,这次连酸水都吐出来了。司徒瑾皱眉,怎么,连说句话都听不得么? “我去找军医!” 晋伯见状喊了一声后,匆匆离开。 看到司徒瑾阴沉着脸,叶剪秋很无奈。 他自从睁开眼就开始反胃,闻着狼皮褥子的味道就恶心,闻到烤肉的味道也恶心,只有睡着了才会舒服一些,可为什么偏偏要惊醒梦中人,这几天不一直挺君子的么,从不做越轨唐突之事。 当晋伯带着军医赶到时,只见叶剪秋枕边放了一大堆青皮桔子,屋内长满了绿色的薄荷,狼皮褥子上铺满了厚厚的乌拉草,就连屋顶墙角也开满了清香的花朵,满室鲜花摇曳,幽香阵阵,叶剪秋正将揉碎的薄荷汁抹在鼻子上,来遮挡令他厌恶的味道。 司徒瑾无言,他亲眼看着那人只要抬抬手,手指的方向就会出现一大片花草,甚至石缝里也会冒出植物,如同土里钻出来的草木奇兵。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对方施展异能,实在让人震惊。 军医和晋伯相互看了一眼,心照不宣的点了点头,此人若能留下来,实乃军中利器! 军医弯下腰看了看叶剪秋的脸色,又仔细把了把他的脉象,不禁眉头紧锁深思许久。 见军医久久不言,司徒瑾有些不安:“医师,他到底有何不妥?” 叶剪秋拿着一个剥了皮桔子在鼻子处不撒手,也紧张的看着军医。 只见军医开口道:“剪秋,你是否觉得反酸恶心,想食清淡之物?” 叶剪秋摇了摇头:“是的,但什么都不想吃,提起吃的东西就恶心。” “沾不得油腥么?” 听见“油腥”二字,叶剪秋又要吐,晋伯立刻将手中的兔子腿扔出门外。 军医连忙道:“那鲜果山楂,酸杏之类呢?” 叶剪秋点点头:“还好。” 军医长长的吐了口气,他从医多年,见多了异难杂症,但是此症状倒是第一次所见,虽然闻所未闻,但心里也有八、九分确认。 “剪秋,如果没有猜错的话,你已经有了一个多月的身孕。” 此言一出,不亚于平地起炸雷!司徒瑾和晋伯顿时蒙了,司徒瑾震惊地道:“怎么可能,他一个男子怎会有身孕?” 一旁的晋伯却很冷静,在叶剪秋身上发生任何事他都不觉得奇怪,但是钧之就不同了,他正打算将人永远留在身边,这个打击对他而言实在太大了! “不会错,脉象往来流利,如盘走珠,应指圆滑,的确是喜脉。” 司徒瑾目瞪口呆,面色苍白。而叶剪秋却不禁红着脸抚着肚子微笑了起来,异能恢复的那天夜晚,他吃下了清脆可口带有奶香味的蓇蓉。 看到叶剪秋高兴的咧开嘴角,司徒瑾冷冷地道:“我知道了,你们退下吧。” 军医和晋伯双双告退,临走时,晋伯不放心的看了一眼司徒瑾,对他默默的做了口型——冷静。 司徒瑾会意的点点头,坐在叶剪秋身边久久不语。 ——奇迹真的发生了,可是却与自己无关。 过了很久,司徒瑾才道:“剪秋,这是怎么回事?” “朝歌的。” 短短的一句话,彻底打碎了司徒瑾所有的幻想。他痛苦的用手撑着额头,心空的如同荒原沙漠。他们的相遇就像是流星,瞬间迸发出令人羡慕的火花,却注定只是匆匆而过。 “你走吧!” “嗯,你千万保重。” 看着叶剪秋爬起来真的要走,司徒瑾突然一慌,伸手紧紧拉住他的衣角:“剪秋,我们还有可能么?” 话一出口,司徒瑾就自嘲苦笑:“竟口不择言了,其实我的意思是,只是我……若我说愿放下一切,与你共隐田园……” “司徒瑾,莫要在冲动时做决定,你根本做不到的。你是天生的勇士,只有在沙场之上胡虏南蛮,平定天下才是你的使命,而朝歌却不同,他不喜欢战争,只喜欢与我瓜田李下,远离红尘。” “剪秋,难道当初的一切,你真的都不再留恋了么,我会将孩子视为已出……” 司徒瑾心里乱糟糟的。 看着对方头脑浑乱,叶剪秋只好长叹一声道:“司徒瑾,你劝你还是清醒一些吧,不要随意承诺。虽然当初我本打算不管如何违背世间伦理道德,都愿和你相爱一场……可是又为了你,我把最好的自己用光了,这对朝歌很不公平。如果不是他,我不知道自己需要多长时间才能走出来。我只能感谢你曾经带给我的美好,但这些回忆都会留我在心底。下辈子,我会将所有的好都留给朝歌。” 司徒瑾想扇自己几耳光!叶剪秋说的每个字,都像针在扎狠狠在他的心上! 司徒瑾从来没有过的伤心,他毫不怀疑叶剪秋当初对他的爱,是那么纯真而又一无返顾!当他想好好再爱一次的时候,却没有机会了,曾经近在咫尺的两个人,如今却远隔天涯…… 司徒瑾高大的身躯此时显得无比脆弱,仿佛风中枯木一折就断,多日的征战和压力显得他颓废不堪,不仅瘦削很多,而且脸上布满胡碴,双眼充满血丝,再也不见当初那英俊帅气而又意气风发的模样。 叶剪秋于心不忍,轻声劝慰:“司徒瑾,不要伤心,你也很快就要做父亲了,何必苦苦执着,你将来的日子会好的……” “什么?为何我却不知?” 司徒瑾顿时大惊,抬起头狠狠盯着叶剪秋,眼睛通红似乎要喷出火。 叶剪秋只好无语的摇头,看来乔玉英却将这天大的喜事隐瞒了下来,他们两口子的事,实在无法理解。 此时,有军士惊慌的来报:“大哥,不好了,嫂子单枪匹马冲下山了!” “她要做什么?!” 司徒瑾咆哮着一拳砸在身旁的石墙上,顿时鲜血淋漓! 那军士吓得直哆嗦:“嫂子、她、她说去黑风寨剿山匪,抓兵役!” 司徒瑾气的发抖,乔玉英不仅打乱了他所有的计划,而且还隐瞒自己有了身孕的事情!司徒瑾只好咽下喉咙里苦涩,飞快的集合人马,准备冲下山救人。 听到外面司徒瑾的狂暴的怒吼和马匹的嘶叫,军士们匆匆跑步集合的声音终于远去后,叶剪秋找出自己的鞋子穿好,又拿起那件白色的兔皮砍肩穿上。 当他慢腾腾的扶着墙壁出来时,只见外面已经变成银装素裹的世界,地面上白雪积了厚厚一层,空气清冷新鲜,让人心神一振。 他站在空无一人的雪地里,看着地上杂乱的脚印,不知何去何从……另一个小爸爸,你在哪里? 此时,寂静的夜晚中,积雪被人踩压发出的咯吱咯吱的脆响声格外清晰,随着远处一团蓝光渐渐走近,朝歌骑在黑鹰的背上正向他走来。 叶剪秋不禁揉揉眼睛,愣了足足十秒钟——男朋友?老公?孩儿他爸? 只见朝歌身穿蟒鳞金丝锁子甲,脚着乌皮靴,一头帅气利索的黑色短发,冷风掀起额头细碎的刘海儿,露出光洁白皙的脸庞,那浓密的眉,高挺的鼻,乌黑深邃的眼眸,绝美的唇形,无一不在张扬着高贵与优雅。 只是朝歌的脸色凝重,看着他不发一言。 朝歌浑身发冷,他亲眼见到司徒瑾从那石屋内匆匆走了出来,而叶剪秋却是打着软腿扶墙而出,眼神迷离,朱颜酡红,发丝凌乱…… 两人遥遥相望,千言万语却不知如何开口。 只见朝歌一吸鼻子,干脆翻身从黑鹰身上跳下来,腾腾跑到叶剪秋身边一把拉住他大吼:“你这个傻子!要吃多少亏才肯死心,他对你并不好啊!连扶你一把都不曾!” 朝歌吼的声音很大,震的他耳膜都是疼的! 感觉到怀里的人无力的往下滑落,朝歌哽咽着道:“剪秋,我、我是不是来晚了?我们分开的时间越长,我胆子就越小,我怕你生我的气,愈发没有勇气找你……是不是我说什么都没用了?” 看到朝歌眼圈发红,叶剪秋叹气:“你才是傻子,瞎想什么!” 听到怀里的人终于开了口,朝歌急切的解释:“剪秋,我错了,我错了……” “你错哪了?” “我、我也不知道,反正就是错了!” 叶剪秋不禁好笑:“啰嗦!快带我走。” 朝歌一愣,立刻大笑了起来:“剪秋,你真好!” “我哪儿好?” “哪都好,连头发丝儿都是好的!” 看到叶剪秋冲他甜甜的微笑,朝歌很开心,笑的两道浓浓的眉毛也泛起柔柔涟漪,弯弯的像是夜空里皎洁的上弦月。 他兴冲冲的抱起叶剪秋坐到黑鹰背上,从在后面紧紧抱着他的腰道:“剪秋,抓紧黑鹰的长角,我带你去个好地方过年!” “好,咱们一家子过年去!” “剪秋,记得我第一次骑马带着你的模样么?你当时可丑了,就坐在我身后……” 话音未落,只听到“驾!”的一声,黑鹰旋起一团蓝雾直冲高空,朝歌的鼻子狠狠撞到叶剪秋的后背,酸痛的鼻梁让他眼泪差点掉下来。 叶剪秋哈哈大笑:“当时你就是这样带着我走的!” 两人开心大笑,甜蜜的笑声穿透了苍穹,好像在向万物炫耀他们的幸福。 ☆、一百四十 九万里苍穹,御风弄影,谁人与共? 千秋北斗,瑶宫寒苦,不若神仙眷侣,百年江湖。 黑鹰就像一条蓝色的小船在云海里穿梭飘浮,欢笑声中,朝歌和叶剪秋两人相偎在船上泛云拨海,看那万顷天空平如镜,皎月银辉,做仙人逍遥游。 何知岁除夜,得见故乡亲。 身边造型各异的大团白云如同棉花朵朵,游离或团聚地倚在明净天空的怀抱里,静止不动任由两人伸手触摸,那眼前的白云其实是温漉漉水汽聚集而成,伸脚去踢那团水珠凝结的白雾,它会像烟尘一样慢慢散开……幸福的笑声中他们玩乐嬉笑,亲吻拥抱,最后,前面的人干脆转过身来,两个人面对面的尽情沐尽爱河,浴入情海。 柔软的夜晚,月光朦胧,星光迷离。清冷的月光如一粒碎石,轻轻敲击着相爱的人内心温柔湖水的心底。 天上仙眷忘却红尘,月光之下缱绻缠绵。 山脚下喊杀声冲天,军旗飘摇炮声隆隆。 朝歌轻咬着叶剪秋细嫩的脖子,吻着对方圆润的耳垂,双手探进对方衣襟内不老实的上下摸索,感觉到手中温热真实的触感,闻着发丝传来的阵阵清香,他忍不住道:“秋啊,我等不及了……” 叶剪秋轻笑着抓着对方那四处窥探的咸猪手:“朝歌,此处没有红锦帐,到处是冰雪,你想冻死我啊?” 朝歌坏笑:“星月为被,云锦为床可好?” “黑鹰看着呢!” 只听得一声委屈的呜咽,黑鹰的尖耳朵竟然耷拉下来,遮挡住了它红色的双眼,由于黑鹰想显示出它厚道老实,两只耳朵如同两片大树叶将视线遮挡严密,失去了光明的黑鹰竟然慢悠悠的跌落云层。 叶剪秋干脆指挥黑鹰停落到一处山头歇息,朝歌见状不禁有点害羞:“剪秋,为夫还未准备好,当真在这野地里做、做么?” 叶剪秋从黑鹰背上翻身下来,拉着朝歌的手走到一处悬崖边,指着前方道:“朝歌,我心不净啊,总能听到下面战火纷飞传来的呱噪声,你看那是谁?” 朝歌走上前,仔细看了一眼道:“是乔玉英。” 只见远处山峰重重叠叠,皑皑白雪像大海卷起的滔天白浪。一人一骑正飞奔在险隘处,战马披挂甲皮铁腾跃山涧上下颠簸如平路,那马背上的人穿一身赤金色的铠甲在雪地中格外引人注目。 烟尘滚滚,隆隆炮火中,乔玉英骑马左闪右避,竟然安然无恙的突破了几个关口。那吕军先锋身穿红锦袍,手执长戟,骑一匹瓜黄色战马耀武扬威的挥动军旗发出号令,埋伏在山石后的弓箭手朝着跳跃的金色目标射出支支冷箭,乔玉英举起盾牌俯身马背,不惧密集的箭羽,不要命的前冲! 乔玉英欲当孤胆英雄,无非是想引起司徒瑾的重视,但她却将兄弟们置身危险之中,这样的行为实在令人发指。 叶剪秋和朝歌双双摇头,那一身赤金色的铠甲虽然很酷,却太过耀眼成了雪地中行走的黄金千两,这种活靶子想不引起注意都难。 “剪秋,你要出手帮她么?” 朝歌搂住怀里的人,轻声道。 “我只想帮司徒瑾。” 朝歌心有余悸,他天不怕,地不怕,最怕司徒瑾横刀夺爱,他开口道:“剪秋,先让那乔玉英吃些苦头,她太爱出风头!你看她那野心都穿身上了,让吕家军杀杀她的威风也好。等到该出手时,你就看看为夫的本领,我比大哥还要勇猛百倍。” 叶剪秋感叹:“我的朝歌当然天下第一!但司徒瑾好难做啊,娶了一个这么不省心的。” 听到夸奖,朝歌乐的心花朵朵开,他耐心地道:“乔玉英其实是个厉害角色,她武力不弱,从不甘心人下,所以大哥处处被她掣肘。说到底,也只是大哥的家务事,连晋伯也不敢多言。” 朝歌心急,却不敢明说。 ——剪秋啊,这可是别人的家务事,咱们快找个地方解决一下自己的大事吧! 此时,远处传来熟悉的军鼓声,朝歌闻之精神一振,仿佛回到了署衙和兄弟们一起出生入死的时光!他激动地道:“剪秋快看,大哥出手了!” 只听一声猛烈的炮响后,二十张弓弩齐发,直射向红衣将领,那将领只得躲避退让。与此同时,山顶上落石圆木纷纷滚落砸向吕军弓箭手,隐藏在山石之后的弓箭手被山石砸的死伤过半,终于停止了射击。 看到有人掩护那金甲之人,吕军另一队人马立刻听令急速上向发动火器,顿时火光密集,炸石纷飞,只见那乔玉英纵马躲在一处弯道,利用山石掩护伺机等候。猛烈的火器将左右山石皆打的稀烂,很快,那块被掩护的山石就要被击碎。 吕家军真有钱啊,由于军火充足,火器弹药不要命的发射!只是这很原始的火器射程太近,若是目标不来到距离百步之内,打了也白瞎! 此时,只听得号角声声,山坡上旌旗迎风飘荡,出现了整队骑兵,骑兵长刀高举行动一致,有如一人,准确得象那种无坚不摧的铜羊头!他们从山坡上直冲而下,消失在烟雾中,继又越过烟雾,出现在山谷的彼端,时而分开,时而靠拢,时而又前后紧接,时而发出火器弓弩伺机攻击,如此扑朔迷离奇特的阵法,使得吕家军不知所措,指南打北,乱射一气。 那乔玉英见有可乘之机,立刻冲出来直奔吕军大营! 乔玉英冲上前来,不由分说挥枪刺向吕军红衣将领咽喉,那将领举戟迎出,呼喝声中两个打成一团!乔玉英边打边跑,红衣将领紧追不舍,很快就打到一处树林中。乔玉英见吕将独身前来,不禁冷哼,轻敌者死的更快!只见她索性扔了盾牌,举枪向吕将心窝刺来。吕将用长戟将刀挟住,两个在马上夺枪。吕将力大,只听一声脆响,拗断枪杆,乔玉英只好持着半节短枪在马上乱打。 乔玉英心中暗骂,在农场折了蟠龙棍,又在七里堡断了湛金枪,大为不吉! 只听红衣将领大喝:“那女子你可是那司徒瑾之妻?不如归顺我吕家军,定为会给你机会大杀四方,跟着那司徒小儿畏首畏尾,难显巾帼之志!” “你可作主?” “本先锋吕蒙,乃吕参将堂弟!” “他吕超不过一个小小参将,本官还看不上眼!” 两人边说边打,一口气打了上百回合,那吕蒙发现对方马腿安不上铁甲,于是心生一计乍败从马身跌落,却半落中一手拉着马鞍,一手挥戟砍断了马腿! 随着战马嘶叫着摔倒在地,乔玉英狠狠跌落,待紧跟上来的众人上前捕获时,乔玉英不顾满头鲜血,腾地又从地上高高跃起跳到吕蒙马背之上,挥刀斩断处在马下吕蒙头颅! 乔玉英冷哼,你斩我马腿,我枭你首级! 见到自家先锋人首异处,吕军顿时大乱。只听那乔玉英冷喝:“尔等还不快降!” 此时,晋伯和凤离引着上百人,呼风喝势,从两头杀出,只得听四周呐喊声不绝,不知对方有多少兵马,吕军奔忙乱逃,自顾不暇开始互相踩踏。 晋伯和司徒瑾带兵趁机闯进吕军大营,入无人之境杀敌斩马,看到吕家军溃不成军,众人不禁暗道痛快! 远远的看到局势终于被控制,叶剪秋松了口气,脸上露出了笑容,这古代战争的场面真是精彩! 只有朝歌略感遗憾地道:“剪秋,这下你放心了吧?大哥他很会用兵的……” 此时,只听得空中响起突兀的笛声,随着那笛声阴阳顿挫,尖细震音的变化,竟然在雪地里钻出现成千上万只黑色鼠兽,那些黑点密密麻麻,纷纷朝大营奔去!数量之多让人惊骇! 看到兽兵突然支援,局势顿时发生逆转,本来处于劣势的吕军士气大涨,竟然转身拼死搏杀! 叶剪秋大惊,这不是青阳的那些兽人怪鼠么,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而且很明显这些鼠兽被人为控制,不伤吕军,只是围攻晋伯等人! 眼看司徒瑾等人节节败退,朝歌终于坐不住了:“剪秋,大势不妙,为夫去也!” “孩儿他爸当心,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只见朝歌化身一道蓝光冲上前去,顿时山涧雪岭中狂风骤起,雷声贯耳,卷起千堆雪花,气温立刻降至冰点,所有人兽瞬间冻僵! 叶剪秋无奈,朝歌的寒冰异能太过强大,这种人兽俱灭的打法自己人也害得差不多了! 他只好唤出黑鹰骑上去冲上前帮忙。 该怎么帮他呢,炸弹瓜?不可,乱炸一气会伤到自己人!剑麻?不可,那些鼠兽会啮咬根部!奠柏?不可,原产东南亚的物种在冰天雪地里活的委屈,而且是个大胃王,一棵就够折腾了……叶剪秋脑海里闪出一个又一个方案,结果全都pass! 他突然灵光一现,有了!只是这个方法从来没有使用过,不知道可行否…… “朝歌,住手!” 听到叶剪秋的呼喊,朝歌收回自己喷出的巨大冷气,将快要变成冷库的山体慢慢释放回温。 那些僵硬的人兽渐渐恢复体能,众人肢体僵硬的打不了弯,有人甚至如同僵尸般蹦了起来,即使如此,也有人慢腾腾的交手,如同慢动作般让人忍俊不禁。 连朝歌也哈哈大笑,他骑在叶剪秋身后道:“如何?你夫君是不是很强?” 叶剪秋笑的合不拢嘴,他道:“是很强,众人独败我独醒,都给冻死了那赢起来还有意思么?” 朝歌挠头。 只见叶剪秋聚精会神的盯着地面,用手指着雪地道:“出来出来出来!” 朝歌睁大眼睛注视着地面,可是白茫茫的雪地里什么也没有出现。 但是叶剪秋却满意的点了点头,随着他的目光方向,朝歌终于发现了不同。 只见那些黑色的鼠兽群却渐渐的变成灰白色,并开始迅速腐烂分解,最后成了一堆白骨。 朝歌大惊,他知道叶剪秋可以利用草木为兵,可是眼前的变化实在让人不解。 “什么怪东西?”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真菌是也。” 其实在历史上,真菌曾被认为和植物的关系相近,甚至曾被植物学家认为它就是一类植物。但真菌不进行光合作用,而是属于腐生生物。关于真菌的归属问题,由古至今已争论了2000多年,直到现代还没有得出一个完全统一的结论,因此,真菌被归类自成一界真菌界。 而叶剪秋,就是因为看到一个关于植物的纪录片中有它,对它能分解动植物强大的功能所吸引,所以就坚定的认为它就是植物。 ——因此,不讲理的植物之王说它是,它就是,不是也是! 作者有话要说:  再次声明,真菌真的是看bbc的一个纪录片中说它是植物。但是百度的资料上却对此有争议,因此,作者就擅自做主了! ☆、一百四十一 大片的雪花又落了起来,风也呜呜地吼了起来,霎时间,暗黑的天空同雪海打成了一片,月亮星辰都躲的无影无踪,山石树木又被白雪掩盖,眼看一场更大的暴风雪又要来临。 朝歌耸肩:“这可不赖我。” 说完,他踢了踢脚下鼠兽的白骨,那些白骨如同风化了般一碰就碎,同白雪大地溶为一体。 尘归尘,土归土,万物皆有轮回。 风雪中刚才还杀的你死我活的人们,终抵抗不住大自然的威力,不约而同休战,踏着快要及膝的厚厚雪层各自找地方躲避。 晋伯碰碰身边的司徒瑾,示意他找个地方躲一躲,但司徒瑾却不惧风雪站在原地沉默,隔着纷飞的雪花,一直看着那两个人。 ——望得人眼欲穿,想得人心越窄,冤家啊! 只见叶剪秋拉住朝歌的手轻声道:“我们走吧。” 仿佛力气被用光,那种嗜睡的困倦又涌上来,哪怕此刻脚下是喧软的雪地,也想倒在雪窝里就睡。 朝歌搂过叶剪秋的肩膀,在他耳边悄声道:“剪秋,你刚才说了句什么,我没听清……什么孩儿他爸?” 叶剪秋笑着抚了抚自己的肚子:“这里有你的骨肉,以后行事不要鲁莽,万事要小心了。” 只见黑鹰两支耳朵“腾”的竖了起来,红眼瞪的溜圆!它不停的往叶剪秋身上扑跃,兴奋的在雪地里打转翻滚,自己美成一团。 “怎么不走?” 叶剪秋回头,只见一身金鳞锁甲的朝歌一脸严肃的站在原地凝视着他,肤色如瓷可傲雪,容颜似玉赛似冰,一双凤形长目烟波流转,俊美的不可方物!我那高傲帅气的王子啊,是不是高兴傻了? 只听到朝歌郑重地道:“事先说好,不能有了他就忽略我!” 叶剪秋无奈的哀叹,我的神啊,孩子还没有豆芽大呢就跟着争宠了! 只听朝歌又大声道:“不能只顾着他不理我!否则我定会揍他!” 叶剪秋双膝一软差点跪倒! 朝歌显然还没有为人父的意识,竟如此不按常理出牌!强势的大孩子吃了醋,还没出世的小家伙前途堪忧,叶剪秋不禁对未来的家庭生活感到忧心忡忡…… 晋伯见状不禁“噗”的笑了起来,就连司徒瑾也笑着摇头:“胡闹!” 第42节 恋耽美 正文 第43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43节 “走吧!有什么事儿回去再说!” 叶剪秋脸色通红拉起朝歌,朝歌秀眉紧皱,还想抗议争宠,却被叶剪秋一把拉到黑鹰背上。 “阁下请留步!” 身后传来嘶哑的声音。 朝歌和叶剪秋双双回头,只见一个脸上戴着铜制兽面具的人站在雪地里,手里还拿着一支长长的竹笛。 古人云,临敌披发,带铜面具出入贼中,皆披靡莫敢当! 叶剪秋暗自冷笑,原来驭兽之人就是这位,看身份还并不低! 只见那人取下面具,露出一张疤痕狰狞的脸。 他拱手道:“在下绵州巡抚吕延玉之子吕超,请问两位可是叶公子和阿路王子夫夫?” 叶剪秋点点头,朝歌却冷着脸将叶剪秋小心护在身后。叶剪秋躲在朝歌背后暗笑,虽然嘴上乍乍唬唬,看来心里还是很在意的。 吕超弯腰拱手无比恭敬的道:“在下恭贺两位夫夫添丁之喜,愿阿路王子早日抱得麟儿。” “谢了。” 伸手不打笑脸人,毕竟这是第一个恭喜他们的人,叶剪秋和朝歌双双坦然接受。 吕超又道:“在下久闻叶公子大名,欲求得良才为我吕家出力,事前并不知晓叶公子是王夫身份,结果造成误会冲突。吕某一介武夫,行事鲁莽,结果被令妹所伤,大水冲了龙王庙,实属误会一场。我吕某人愿赔偿农场十倍损失,还望叶公子见谅。” 先是展示自己伤痕累累的脸,然后拍马屁恭维,最后诚恳道歉。其实这吕超的拍拍捧捧的本领不亚于曹达,他甚至比曹达还要深谙其道,只是他巴结的对像得看是谁。 “你到底有何事?” 听到朝歌发话,那吕超恭敬地道:“我父已率兵南下平叛乱党,布兵路线特地和友军螭国避开,望大家各自千秋,成为友邦。” 原来是怵及螭国大军想要和谈,几句轻飘飘的话就想谈成,哪有那么容易! 朝歌一声冷哼:“弱者迭强者,强者挤弱者,角斗场上打到哪里,哪里就是天下,何必啰嗦!” 只见吕超不慌不忙的道:“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等大业将成,我吕家愿居安一隅,辅佐螭国安居四海之首,使得万国衣冠拜冕旒,称臣纳币。” 吕超深知这天下疆土之大,非一国之力所能管辖。一个王朝兴起,不仅要克服这种种险要的地理难题,而且忌惮各族群之间思想宗教。宗族势力不容小觑,因为那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王权即使介入,但实际操控也很困难。即使费尽心力征服,也要找出此地宗法基础远支的宗亲,当成傀儡控制,以免激化那可以和王权抗衡的强大力量。 天下族群千千万,所以分裂的时间险胜过统一时间,只怕那螭国野心再大,也鞭长莫及! 吕超煞费苦心为螭国考虑,可惜朝歌却不感兴趣。 只见朝歌冷冷一笑:“关我屁事!” 热脸贴在冷屁股上,吕超不由得脸色一僵。他哪里会理解眼前这螭国王子宁肯做一乡村野夫,陪着叶剪秋挑水浇园,养娃逗猫呢! 此时,只听得一声暴喝:“吕家逆贼!!天下人人得而诛之!” 听到远处传来司徒瑾的怒喝,吕超冷笑置之不理。 司徒瑾之流已不过是强弓之末,而眼前这两位正是崛起之时。青鸾江山及及可危,那螭国大军势不可挡,眼看就要占领半壁江山,想要在螭国周边建国立业,称臣纳币又如何?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等将来他吕家王朝若出现一位强大的异能者独领天下,那螭国也会俯首称臣!又何惧眼前一时屈膝? 吕超欲上前再劝,只见手中那根竹笛却由黄变绿,渐渐变粗变长,最后发芽生枝,开出点点小白花后竟结成一串串淡红色的竹米! “你那玩艺儿留着也是祸害,不如放它去!”叶剪秋从朝歌背后探出脑袋道了一句。 竹子开花,也就意味着它生命的枯竭,只有留下种子再度繁殖,方可再生。 吕超扛着这根枝叶葱笼,青翠的大竹竿欲哭无泪! 这可是他千辛万苦费尽周折寻找的百年玉竹,据传此神木集天地灵气孕育而生,以天地灵气为养而长,民间有种说法,百年玉竹硬如铁,千年玉竹辟鬼邪!这根竹子可是他用特殊的药水浸泡了十多年才可为自己驭兽所用,没想到瞬间就打回原型! 吕超万念俱灰,他还有多少个十年可以用?长笛被损,容貌被毁,前途黯淡无光……他爹吕延玉可是有十几个儿子啊! “他如黎明之光照亮了黑夜, 他的光辉为草木涂上了金色, 太阳为他更加明亮, 月亮因为他而失色, 世间万物为他倾倒, 在他的容光闪耀中, 美丽的光辉如洪水般一泻千里……” 随着歌声渐渐远去,两位神仙眷侣终于伴随着蓝光消失在天际。 天地无言,雪落无声,众人望着天空惆怅。 没想到朝歌还有一幅好嗓子,果真是能歌善舞的螭国人。司徒瑾望着天空那一闪而过的蓝色光芒,嘴角终于露出一丝微笑。 终日寻秋不见秋,芒鞋踏破山岭头,归来偶把菊花嗅,秋在枝头十分后。 去吧!花开花落自有期,初食甜蜜也兼风雨。明月千里,年年岁岁终于相见之时,纵使相逢成为陌路,此生能有一遇也无憾了,你无悔,我也亦然…… 身后的帐篷内传出嘈杂吵闹声,打破了此刻的宁静。 “一群废物!” 军医劝慰道:“夫人息怒……” “在军中还称什么夫人!” “乔骑尉息怒,寒乃百病之源。您贪凉涉水、受寒邪侵袭导致阳气不足,宫体受寒,再加上您在打斗中受到外力撞击,因此才滑了胎……” “不就是个孩子么,下次再生就是!” “您温煦能力减弱,而出现寒症,属阳虚。阴寒偏盛,阴盛则寒,即阴盛则内寒。加上您常伴有疼痛症状……” 乔玉英不耐烦地道:“废话少说,到底如何?” 那军医踌躇:“只怕很难再孕,即使有孕,也易滑胎……” 帐中一阵沉默,最后听到乔玉英道:“你可有何落宫之法?我不喜每月腹痛,既然如此麻烦……” 司徒瑾脸色苍白,转身大走入帐内。 众人见到司徒瑾带着一身寒气进入帐内,均闭嘴不发一言。熊熊的篝火旁,乔玉英头上包着纱布,正裹着厚厚兽毯卧躺在榻。 司徒瑾走到乔玉英身边,掀起毯子一角将她露在外面的手盖严。 乔玉英感动万分:“钧之,这次是为妻的不是。若是你想得子嗣,为妻可为你纳一房妾室……” 司徒瑾苦笑:“玉英,你想做什么就去做,我会给你自由。” 乔玉英愣道:“钧之,何出此言,为妻不懂。” 司徒瑾摇头:“玉英,我们打小就有同窗情谊,你本是我恩师之女,也是我的发妻,本想就这样照顾你一辈子。可惜,我并不适合做你枕边人。” 乔玉英慌了,拉着司徒瑾的手急急的道:“若是你仍惦记那叶剪秋,为妻可为你争取,再不从中阻挠……只是为妻身子不妥,想要子嗣不用急于一时,天下男女多的是,何愁……” 司徒瑾拉开对方的手道:“玉英。不必多说,一切是我的错。你想去做什么,就去做!我绝不干涉……和离吧!” 说完,司徒瑾脸色平静的走出大帐。 ☆、一百四十二 极光,星球高磁纬地区上空绚丽的光。 那是一种神秘和梦幻的色彩,它时而像高耸在头顶的美丽圆柱,时而又卷成螺旋形的丝带;有时,极光仿佛是传说中天女手中慢舞的彩色飘带,变化迅猛,转瞬即逝,有时又象天边一缕淡淡的烟霭,久久不动,似漫天光箭从天而降,几乎触手可及…… 此时,一团堪比极光更炫的蓝色的光芒缓缓降落在荒原之上。 前方那人正趴在那柔软的蓝色长毛上睡的香甜,身后的人轻轻摇晃,低声呼唤,终于叫醒了沉睡的人。 从梦中惊醒的人正待发火,却看到两串红玛瑙般的冰糖葫芦突然出现在眼前,立刻脸色阴转晴,开心的接了过来。 叶剪秋将两串冰糖葫芦放在一起比了比,很自然的将较小的一串递给身后的人,又突然想到什么,脸一红,立刻将大串的换了过去。 朝歌推却:“酸的倒牙,我不喜欢吃,都是留给你的。” 看叶剪秋胃口大开吃的香甜,朝歌笑的很温柔。 叶剪秋正在咀嚼糖葫芦的嘴巴突然停了下来,好奇的打量自已那绣满金丝银线繁锁花纹的华丽丽宽大衣袖。 他不禁低头一看,原来自己身穿白色狐皮开襟大氅,内穿高领锦袍,腰束金玉带,脚穿一双翻毛鹿皮长靴,伸手一摸,就连头上也被束了一只沉甸甸的紫金冠! 又看看身边的朝歌。 一袭黑底绣金纹拖地天鹅绒大衣,内穿金红色龙纹高领长袍,衣襟上别了一枚亮晶晶的蟠龙钻石大别针,头上戴了一个镶嵌红宝石的鹰形王冠。 叶剪秋疑惑道:“这是什么情况?” “开天眼,极光冕,赤色竟天,索索如树,此地称为细逻。圣地细逻被人称之为海角天涯,天地尽头。剪秋,我们特地盛装前来欣赏神光,你可喜欢?” “很喜欢。” 叶剪秋即使在现世,也没有见过极光。 他忘情的欣赏那天边如星非星,如云非云的壮丽极光。不禁感叹,这个星球如此美丽,竟和地球有着有异曲同工之处。 朝歌伸手将对方身上的狐皮大氅包紧裹严,开口道:“你足足睡了两天,我担心你的安危,特地找了许大夫诊治,他说你睡相颜如红玉,乃是仙方蜇法。并说寒冬之时,天气伏藏,龙蛇之类,皆蜇而不食,辟谷服气,能睡上数月不醒。主要原因还是你有了身孕,乃腹中幼龙所为。” 叶剪秋笑:“说的倒是有理有据的,不愧是许大夫。” 朝歌搂着怀里的人道:“没错,其实我也困倦贪睡,但不及你严重。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看来,你腹中龙子遗传我多些。” “朝歌,那为何不找地方好好休息,我们来这里做什么?” 朝歌耐心的指着远方道:“剪秋,你看,当初我曾嘱托你一直往北方走,就是指这里。这里是螭国最北方的部落,而我们脚下的湖泊叫情人的眼眸。” 脚下的湖泊? 叶剪秋往脚下看了一眼,不由吓得捂眼大叫一声! 叫声震落了湖边的雾淞枝头的落雪,惊跑了松林中一群雪兔,吓呆了几只觅食的驯鹿。 只见脚底下是清澈泛蓝的湖水,湖底那水草和鱼群清晰可见!随着光线的反射才发现,原来他们却是位于透明的冰层之上! “这里有多深?” “最深处足足二十丈!” “这湖水能喝么?” “掬水可饮,甘甜可口。” “蓝色的冰是你干的么?” “当然。这是我收服的第一个部落。这个部落虽然小,但是很富足,当螭国大军开往青鸾,内部空虚之时,它们向螭国也发动了战争。” “朝歌,你在打仗的时候,是不是赵灏趁机对你下毒手了,头发都烧没了。” “是啊,他总是纠缠着我和妮基塔,疯了似的要找大地之血。” “那他找到了么?” 朝歌叹息:“找是找到了,可惜大地之母受了创伤,流出来的血液大部分是黑色的,将沙漠染成了墨汁一般。在我们打斗中,他挥动狂风将沙子吹的漫天遍野,能随风传千里!情急之下,我就降了大雨来压制,结果还是晚了一步,还是有百姓变成了兽人。” “原来如此!那赵淳呢?很久不见他了。” “他还好,比你还能睡。我将他放入沧穹的悬崖之上,用玄冰封住洞口,等他有朝一日醒来之时,自会用烈火喷溶而出。” 叶剪秋叹息:“外面乱纷纷的,他倒是落得个清静,可惜那赵氏皇族后裔飘零,没一个独挡一面的。” 说到这里,朝歌脸色沉重:“赵淳其实很累,他从出生就开始重新布署这辈子的计划。五岁时,他小心避开了皇子遴选,小心翼翼在冷宫中长大;八岁,为了避免我将来危害青鸾江山,从螭国王陵中找到我,在母亲临终哀求中动了恻隐之心留我一条性命。他虽然将我抱走,但给我下了古降之术压制;十八岁,皇位争夺受了重创,凤羽尽失,再也不能展翅飞翔;二十五岁时,终于疲惫不堪,用心头血将我从禁锢中解脱,而他,却要面临消亡……这辈子,他几乎没有一件事是顺利的,也该好好歇歇了。” 叶剪秋默默不语。 重生对有些人来说,是重新洗牌再来一次的幸运。但是对赵淳来说,却是命运无情的捉弄。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内心再强大,也终会疲惫。上辈子的他也许并没有爱过任何人,但这辈子却对亲手抚养长大的孩子动了心,这样违背伦理法则的事,是赵淳无法接受并且承认的,身体上的痛苦,远没有精神上的折磨更令人心灰意冷……只能一声叹息。 “朝歌,你母亲呢?” 朝歌轻抚着黑鹰的身上蓝色的长毛道:“母亲身故后,却尸变成犼。我祭拜之时亲眼看到它从土里钻出来扑向我,她虽然对我本能的亲近万分,却并不记得我了。母亲虽然不能变化成人形,但一直陪在我身边,我也很欣慰。赵淳说,上辈子母亲在王陵中殉葬时才生下了我,母亲死后,我是吸食母血后从陵墓下面钻洞爬到月神湖底才得以见天日,所以性格阴冷暴躁且狂妄,一生都在杀戮征战,从不停下征服四海的脚步。可是这辈子,他万万没想到,我遇到了你,如同变了一个人,不愿征战,更不喜欢权力。” 叶剪秋双眼酸楚,内心对朝歌无限怜惜。 他拉出朝歌的手,闪亮的西瓜碧玺和那串古朴的银手链并排放在一起,不禁感叹:“若是姑姑能幻化成兽形陪在我身边,也是好的。” “姑姑虽然不在,但有我来陪你。” “是啊,幸好有你。” “秋,今天是大年初二,按理说我们早就应该回农场看望静石伯伯和李婶子,可惜你贪睡错过了两天,所以,我打算咱们两个人先单独相处。” “嗯,也好。我们分开时间太长,有很多话想说。” “秋,我很想你,你想我了没有?” 朝歌紧紧抱着怀里的人,耳鬓厮磨中不停的亲吻。 “想了。” “告诉为夫,哪儿想我?” “嗯……你知道的。” 朝歌闷闷的笑,手在对方身上来回触摸:“这里想?还是这里想?” 叶剪秋害羞:“朗朗乾坤,丽丽红日,你却非礼!” “哪有红阳烈日?即使有,为夫也不怕。”朝歌为所欲为。 叶剪秋抓着对方不安分的手道:“朝歌,你老实交待,给我洗澡的时候,你碰我了没有?” 一提起个,朝歌不禁脸色酡红,气的大吼道:“没有!” 叶剪秋脖子一梗:“不信!” 朝歌指着叶剪秋的肚子红着脸争辩:“真没有!万一是个女孩儿呢?” 哈哈哈!叶剪秋快要笑死了,朝歌实在是想的太多了,真不知道他是怎么纠结这个问题的! “若是女孩儿,你还要揍她么?” “我、我朝歌从来不打女子!” “哈哈哈!” 若是一个乖萌的小女孩儿拉着朝歌的手,奶声奶气的喊爸爸,那朝歌肯定窘的不知所措!真是对未来美好的生活太期待了! 叶剪秋开心的一挥雪白的狐氅,站起身在冰面上来回行走。 朝歌不放心的上前搀扶:“小心一些,冰面很滑。” “知道了,我会注意的。” 尽管冰层很结实,但仍是担心它会脆弱的碎裂。如果你走过那悬崖峭壁上的玻璃栈道,那么就会理解,望着下面清晰可见几十米深的水底,而脚踩在透明冰面的上的感觉! 叶剪秋如同走在冰雪奇缘的童话世界中,他不停的感叹,真美! 远处的雪山发出银色的光芒,而空气却分外的冰凉、甘冽、潮湿和微甜。 这个叫情人眼眸的蓝色的冰湖面积很辽阔,足有一千亩之多!湖水里不仅可见看到深海里的各种海洋生物,甚至也可以看到淡水鱼虾……那这些海贝等海洋动物是怎么跑到这个淡水湖里来的,它们又是如何和谐共存的? ——这个世界的未解之谜实在太多太多。 只见远处冰面上露出一双美丽的鹿角,一只驯鹿也被冻在了湖中,它应该是过河的时候,来不及出来就冻住了。湖面上不仅有冻的结结实实的大片银色鱼群,甚至还有一头棕熊! 拜朝歌所赐,由于温度下降得太快,时间好像瞬间凝固,将所有的动物定格在冰面上。 朝歌走到叶剪秋身边,轻声道:“秋,你喜欢这里么?” “喜欢,若是到了夏季,这里也会很美。” “秋,我想有一个正式的家了。” “是啊!不能老是住帐篷,也不能东跑西跑的了。” “青鸾的临月,螭国的皇宫,雪山温泉洞府,农场的宿舍,或是细逻,沧穹,无论是哪里,你选一个地方做为我们的家。” 叶剪秋扑到朝歌身上,在他耳边轻声道:“青阳。” 朝歌惊讶:“那个烈日风沙的青阳镇,你还没有住够么?” “准确的说是鹰头山。我要住在青阳的鹰头山,那里将是属于我叶剪秋的地方,谁也不准争来争去。” 朝歌笑了:“好!为夫支持你。” 蓦然间,一颗巨大的流星突然划破了夜空,像是谁用一把硕大的刷子在天空正中狠狠地刷了一把,擦出了无比奇异的光芒。紧接着,更多的流星唰唰流泻而过,颗颗流星带着耀眼的光芒划过寂静的夜空,像一滴滴绝美的钻石眼泪! 那是一种怎样的美丽呵!美得令人屏息,美得让人惊心! “天哪!流星雨!” 叶剪秋激动万分,紧紧抓住朝歌的肩膀。 朝歌却突然转身在叶剪秋面前单膝下跪。 他拿出一枚硕大的钻石戒指,郑重地给叶剪秋戴在右手中指上:“剪秋,你就是最亮的那颗星辰,你就是上天赐给我的最好的礼物!剪秋,我爱你一辈子!” 时间算的刚刚好!比糖葫芦还酸的台词也说的一字不差! 朝歌心里的石头落了地,真是不容易,背了好几天呢! 朝歌站起身,吻了一下叶剪秋的脸颊,如释重负的道:“好了,求婚完成,过几天我们就去鹰头山的沙漠上成亲!” “……!!!” 妮基塔! 肯定是妮基塔的主意! 叶剪秋欲哭无泪,拜托妮基塔你认真点教好么,我还没什么都没说呢! 此时,听到远处传来声声响彻山谷的兽吼,震的脚下的冰层都在颤动。 “我的臣民来迎接我们了,走,我们去参加订婚宴会。” 只见湖边不知何时搭起座座白色的帐篷,如同从地里钻出来的巨大蘑菇。堆的比房子还高的巨大篝火熊熊燃烧,火热的气氛染红了雪山冰原。 人们见到朝歌和叶剪秋携手翩翩而来后,立刻鞭炮齐鸣,红毯铺地,盛装的百姓们围着篝火开始载歌载舞,欢乐的像过节一样热闹。 那些跪卧在冰原上的棕毛野兽虽然身躯庞大,但它们四肢关节却很柔软,只见它们弯下长长的脖颈将头俯在地上发出震鸣声,呜呜的吼声如同号角传出很远。 ☆、一百四十三 杨小迷正躺在滚烫的沙地上装死。 他装的很像,扒开眼皮,里面全是白的!将他扔暴烈的太阳下,埋在能将脚底烫熟的沙堆里,仍一动不动。宁肯被打的鼻青脸肿,口鼻蹿血,牙齿松动也毫无反应! 装死是动物的本能,所以他逃过了一劫。 杨小迷听到远处骂骂咧咧的声音,悄悄的睁开了一条肿涨的眼缝,模糊中看到一团白色的影子如鬼魅般在沙地里飞来飘去。 杨小迷翻了个白眼,吐了一口血沫子,掏出一条雪白的冰丝帕将自己的脸盖上,心里直骂娘! 说好了他和妮基塔两个人分工合作,每人负责在疯颠的赵灏身边周旋哄骗三个月,以免他滥杀无辜,结果那妮基塔连首轮都没有坚持住就让赵灏单独逃了出来! 杨小迷叹气,他那虎牙大将军当的正爽,结果赵灏从天而降,将他从马背上像拎只鸡崽子似的就抓到了鹰头山脉,一把将他又扔到了那个巨大的沙坑。 今日若不是赵灏横插一杠,那霸州府只怕现在就拿下了! 螭国的大军已经攻到霸州城下,听说那镇守霸州的总兵是正宗的名门之后,可惜,这种靠祖宗荫功承来的爵位,屁用没有!但是名门子弟还是挺会玩的,秋冬射猎讲武,春夏则延宾高会。每天贵客盈门,不是投壶弓弹,就是清酒徐行,整日周旋宾客,谈笑游戏! 这个总兵很会做嘴上文章,没有战争时,不切实际的夸夸其谈,哄得上锋天花乱坠,可惜天生一幅好皮囊,内里空空如草莽。 当真正的战争来临时,那总兵开始慌了,他根本没有什么具体的战术,也没有缜密的考虑,眼看螭国人派出异兽军团上下进攻,火力猛轰,情急之下竟然派人来议和。 虽然是对方主动提出议和,但来使的态度还保持着大青鸾的傲慢,你们小小螭国不就是来青鸾当强盗的吗?只要不争土地,给你们财物滚回你们的雪山草原大海边吧! 爱财的杨小迷正中下怀,好啊!议和可以,拿出诚意来! 议和书签订完成,螭国遵守约定拿着巨额银两回去了。可是让霸州总兵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螭国军队竟然沿途扫荡了一圈又回来了! 杨小迷像偷吃了肥母鸡的狐狸一样偷笑,想和我杨小迷谈君子之约,下下辈子吧! 也有人骂杨小迷,绑架勒索,贪财无度,恶霸盗匪! 对此,杨小迷却冷笑以对! 若不是他杨小迷想出这一招,到现在为止也不知道白白死了多少青鸾人!战火都烧到你们家门口了,留着银子还有什么用,换命吧!幸亏还是他杨小迷领军,若是那黑蝙蝠乌雷作为大将,铁蹄经过之处活口都不留一个,直接杀光抢光!螭国的每一位勇士都是荒原上奔跑的野狼,所到之处,摧枯拉朽一片荒芜!照此下去,青鸾早晚会成为螭国囊中之物! 正当杨小迷和那霸州总兵再一次开始新一轮谈判的关键时候,该死的赵灏却出现了!他将马背上的杨小迷抓走后,所有霸州的士兵和百姓对着天空欢呼磕拜,高呼他们的孝元帝天子守国门,御驾亲征! 杨小迷在空中直翻白眼儿,屁个亲征! 只有杨小迷知道那孝元帝为了能够长生不老有多么疯狂! 当妮基塔的黑石自爆后,竟然从大地深处迸发出了黑红色的血液,金黄的沙地变成了黑油油的沙泥……赵灏在沙地上贪婪的吸吮,脱光了衣服赤条条的在沙泥上打滚,生生将自己染成了黑炭乌鸦! 赵灏觉得自己更强大了,开始诛杀异能者,他的第一个目标就是——阿路王子。 杨小迷悲哀,人家阿路王子可是龙族,毕竟能和赵灏拼上一拼,可是他杨小迷凭什么呢?虽然他也托妮基塔的福尝了点大地之血,但说出来都嫌丢人,每次逃跑都是钻到地下打洞! 杨小迷指天破口大骂,想我一生英名盖世的杨小迷,却变成了只钻山打洞的穿山甲! 杨小迷曾经好奇的抓了把带着红血的沙子带回去,只用一粒血砂泡了一大桶水,结果那些部下饮用后竟纷纷化为兽人!老天爷啊,他的兽人军团又扩大了!杨小迷哀叹,照此下去,那些虎豹之师还会听一个穿山甲的命令么? 还有那个蓝脸黄发小娘们!她竟然还说我杨小迷是什么低端物种,真是令人发指! 班布下令,让杨小迷想尽办法拖住赵灏,方便他这边的螭国大军进攻! 如何能拖住赵灏?我们那天神的阿路王子还办不到呢,这不是让我杨小迷自寻死路嘛! 若是赵淳醒来不知天下又该如何,那个比他还会装死的鸟人到现在还没醒,也不知是真的还是假的。 可惜赵浈只是一位女子,根本不会领兵打仗,即使化身彤鹤也难敌千兵万马,若是我杨小迷在她身边辅佐,定能保得江山社稷!可是,这又对我杨小迷有何好处呢?她不会娶我为皇夫,更不会让禅位于我,估计最后自己如何死的都不知道,青鸾人最擅长杀功臣,功劳越大,脑袋掉的越快,真是有趣的青鸾人…… 此时,只听到远处一声娇喝打断了杨小迷的胡思乱想。 “杨小迷,给我滚过来!” 杨小迷吓得立刻缩回沙地,蜷起身子一动不动。 随着一声惨叫,杨小迷“腾”的坐起了身,赵灏竟然将长长的指甲伸进他的喉咙,开始翻搅他的舌头!只见一颗带血的牙齿掉了出来,痛的杨小迷哇哇直叫! 杨小迷不顾烫脚的沙子跳脚站了起来,一把紧紧抱住身前那团白色的影子。 “陛下啊!莫要动怒啊,臣惶恐!” “竟然在朕面前装死,接着装!” 只见赵灏柳眉倒竖,手中还紧紧抓着杨小迷的一缕长发!气愤难当的杨小迷一个翻身将赵灏扑倒在身下,怒吼:“你他妈的给老子住手!” “我看你是活腻了!” 被按住双手的赵灏眼含杀气,语气冰冷。 乖乖不得了,这可是个全天下最会杀人的家伙! 杨小迷不禁被自己脱口而出的狠话惊得出了一身冷汗。 两个人距离很近,鼻尖都几乎要触在一起,看着赵灏杀气腾腾但仍然美丽的双眼,杨小迷突然心里一动:“灏儿,我叫你住手!” 灏儿?! 赵灏冷笑,这天下除了父皇没有人敢叫他这个名字,真是胆大包天! “找死!” 赵灏伸手双手掐住了杨小迷的脖子,窒息中杨小迷涨红着脸艰难地道:“臣……万般仰慕灏儿……终于说……说出来……死、死不足惜!” 赵灏又羞又怒,只见杨小迷虽然被自己掐住了咽喉,却一只手托起自己的脖子,另一只手还捧着他的脸,不要命的凑上前亲吻,临死前也要一亲芳泽! 感觉到脸上传来热乎乎的喘息和湿润的嘴唇,赵灏的手渐渐松了。 杨小迷顺势翻了个身,躺在沙地上拼命大喘,妈的!还是自己最擅长的“美人攻心计”管用! 半晌才回过神来的赵灏立刻恼羞成怒,恨不得将杨小迷烧成黑炭,挫骨扬灰! 躺在地上的杨小迷突然感到一阵热风扑面而来,只见赵灏脸色扭曲,张口冲他欲喷烈火,杨小迷立刻一把将对方抱在怀里,顺势翻了个身将赵灏用力压制身下,并狠狠的堵上了对方那滚烫的嘴唇! 杨小迷的吻技相当高超,只见他捧着赵灏的脸疯狂的翻卷吸吮,灵巧的舌头不停的搅动,直到对方口中的灼热感慢慢消失后,杨小迷还继续亲吻对方的眼角,睫毛,眉梢,额头甚至耳垂,如同品尝世间最美味的糕点……销魂蚀骨中赵灏竟然一阵手腿发软,头晕目眩。 不知何时,气喘吁吁中两个人终于分开,只见赵灏脸庞泛着红晕,闭上眼睛一声不吭,粉嫩的嘴角上还留着丝丝水渍。 冷汗涔涔的杨小迷虚脱的躺在赵灏身边,一边大口喘着气一边壮着胆子拉起对方冰凉的手,还体贴的用手指来回摩挲安抚对方软软的手心……只要能活命,自荐枕席又如何!反正在我杨小迷身上失身的人多了,第一次主动献身给皇帝,就当是皇恩浩荡被宠幸了! 广袤的大漠,死寂的沙海。 雄浑静穆的沙丘上,只有两个人静静的躺在沙地上。 沉默的时间越长,杨小迷越是感到不安,他一咬牙,干脆将脸贴在赵灏胸口上含情脉脉地道:“灏儿啊,为何不说话?其实我最喜欢听你骂人发火,你骂起人来声音如同百灵鸟在森林里歌唱,你打起人来那耳光啪啪的如同三弦琴般清脆!灏儿啊,你可真真是世间最火辣的男子,可爱的让人欲火难耐……灏儿,你可知我为何叫小迷吗?” 见对方仍在沉默,杨小迷继续柔情似水地道:“在我七岁那年,我随父亲同别国使臣一起进宫面圣,那是一个临月城开满粉色桃花的春天,在如霞似锦,浩如烟海的桃花海洋中,我永远不能忘记第一次见到你的模样……被万人敬仰的灏儿啊!如画中仙子般的你呀!眉目如画,翩翩似仙,傲视人间独领风华,好像天下独此一份的美丽!春花秋月,夏风冬雪啊,纵有千般妖娆,万般妩媚,又怎及我眼中的你?从此,我就改名为小迷,那是因为,我从小就迷上了你……我为了能见到你,才化身细作打入青鸾内部,只为日夜相盼,一睹君颜,以慰渴怀……” 赵灏闭上双眼仍一声不吭。 杨小迷松了口气,欲上前再接再历,结果赵灏却突然怒目圆睁,大喝一声道:“满口胡言!” 赵灏气冲冲的伸出手指,那尖尖的长指甲钻进杨小迷的鼻孔:“撒谎!你幼时随父进京都面圣,朕那时还未登基!胆大包天,竟敢欺君妄上,今日让你尝尝凤指刺心!” 说完,那指甲突然变的尖长,直刺鼻孔内部,疼的杨小迷眼泪直流。 杨小迷吓得连连后仰,他紧紧抱住对方的双手,颤抖着柔声道:“我说的是……先皇身边的你啊……” 赵灏愣了一下,又慢慢地放开了手。 杨小迷几近虚脱,他抓紧对方的手不放,厚着脸皮温柔的在赵灏耳边低语:“一见灏儿误终身啊!人人都道你是九五至尊,只有我当你是个要人命的狐狸精!每天晚上人家都想的你睡不着呢……谁让你长的那么美,美的勾人心魂,艳的要人精髓,媚的生生让人七魂少了六魄……我总是骂你,骂你这个小没心肝的,从不知这世间还有人如此爱恋着你,平白让我饱受相思之苦,日夜折磨……” 赵灏的脸竟然悄悄红了起来,他一把推开杨小迷,指着他冷冷的道:“你既然如此仰慕朕,那就阉割了吧!朕身边的近臣均是如此!” 说完,一口烈火就喷向了杨小迷的裤子! 杨小迷吓得一捂裤裆打个滚儿躲开,急切地道:“灏儿,你果真是个没良心的!你怎能将我和他人相比!我这个地方……是最最最疼爱你之处……没了它,我该如何去爱你……” 杨小迷羞答答的低下头,冷汗一滴滴直流。 “呵!莫怪朕不懂,这是世间造孽之根源!除了倒落得干净!” 赵灏慢慢走到沙丘上,抬头仰望天空,银色的长发在空中飞舞,层层飘起的纱衣显得他无比的落莫和哀伤。 又见桐花发旧枝,一楼烟雨暮凄凄。 凭阑惆怅人谁会,不觉潸然泪眼低。 他拥有整个天下,却不能拥有完整的身体,他拥有强大的异能,却没有人真心相爱,他有万千子民,却夜里孤枕难眠…… 世人皆怕孤独,要说世上哪类人最孤独,那就是帝王。 他十五岁登基,俯望苍生的时候,所有人不得不跪下。 他十六岁开始玩心机,十九岁清除国内势力,二十岁开始收回军权,明明很辛苦的事情,却没有谁去赞扬,反而说这是命啊! 他要防着朝臣、防着皇兄、防着太监、防着宫女……,稍有不慎,就会出现结党营私的失控局面。皇帝们可以相信所有人,可很多人为了心中的欲望却试图取而代之。在这种情况下,他只有选择不相信任何人,自己坐在龙椅上独自“享受”孤独。 这天下到底是不是他的天下?有臣子说:天下,乃是天下人的天下。若无百姓,何来天子?若无社稷,何来主君?战士在前方浴血奋战,你远在京城,只为了一念猜疑就挥下屠刀。在陛下的心中,恐怕只有巍巍皇权,又何曾有过天下? 赵灏苦笑,并非朕生来无情,只要坐在这把龙椅上,人自然是会变的。皇帝比任何人都需要天伦之乐,朋友之情,可他却永远也得不到…… 他赵灏在这二十多年的年华中,无人敢接近,更无人敢触碰,他一生最恨情爱,却没想情爱滋味竟如此销魂蚀骨……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 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 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赵灏挑起了嘴角:“杨小迷,不如朕在宫里给你安排个东宫之位可好?” 天地空寂,久久无人回应,赵灏转过身,只见苍茫的大漠中空无一人,那杨小迷早已不知所踪。 赵灏仰天大笑,发出凄凉的哭声。 ☆、一百四十四 青鸾孝元帝安乐七年,也是螭国停止进攻青鸾后的第三年,时值二月初春。 流沙河北岸阳水县的古沧渡头扰攘一片,驴鸣马嘶,夹着人声车声,这几日天候乍寒乍暖,流沙河先是解了冻,到这日北风一刮,又下起大雪来,河水重又凝冰。水面既不能渡船,冰上又不能行车,许多要渡河南下的客人都给阻有古沧渡口,无法启程。古沧渡上虽有几家客店,但北来行旅源源不绝,不到半天,早已住得满了,后来的客商再也无处可以住宿。 阳水县上最大的一家客店叫作同福老店,取的是好运过渡的彩头。这家客店客舍宽大,找不到客店的商客便都涌来了,因此更是分外拥挤。掌柜的费尽唇舌,每一间房中都塞满了三四个人,余下的二十来人实在无可安置,只得都在大堂上围坐。店伙搬开桌椅,在堂上生了一堆大火。门外北风呼啸,寒风夹雪,从门缝中挤将进来,吹得火堆时旺时暗。众客人看来明日多半仍不能成行,眉间心头,均含愁意。 众人围坐在火堆之旁,听着门外风声呼呼,一时都无睡意。 一个青阳口音的汉子说道:“这天气真是折磨人,一会儿解冻,一会儿结冰,老天爷可真不给人好日子过。”一个霸州口音的矮个子道:“你别怨天怨地啦,咱们在这儿有个热火儿烤,有口安稳饭吃,还争甚么?你只要在我们霸州围城中住过,天下再苦的地方都变成安乐窝。” 有客人问道:“请问老兄,当年那霸州围城之中,却是怎生光景?”那霸州客人说道:“螭国蛮子的残暴,各位早已知闻,那也不用多说了。那一年螭国十多万大军猛攻霸州,守军统制是个昏庸无能之徒,幸蒙司徒瑾大人奋力抗敌……” 众人听到司徒瑾的大名不禁神色一动,脸上均露出钦佩之色。 听那霸州客人继续道:“霸州城中数十万军民也是人人竭力死城,没一个畏缩退后的。像小人只是推车的小商贩,也搬土运石,出了一身力气来帮助守城。我脸上这老大箭疤,便是给螭国蛮子射的。”众人一齐望他脸上,见他左眼下果然有个茶杯口大小的箭创,不由得都肃然起敬。 有人问道:“听说那司徒瑾大人当初不费吹灰之力就接手了霸州,可有此事?” “没错。那守军总兵花费巨银白给了螭国蛮兵退阵后,竟在城内杀牛宰马,大发刍粮,名为犒军之礼却行酒作乐。后司徒瑾大人率晋伯副将等十余人,昂然而入,只对那守将拱手道,‘在下甲胄在身,恕不下拜’。气得守将面如土色,发怒道,‘军有头,将有主,尊卑上下,古之常礼,你一小小巡检司史竟如此倨傲,岂小觑我霸州无军马乎?’,话音未落,只见那司徒瑾大人将头巾往上一捵,十余人一起发作,说时迟,那些快,竟拔长刀一刀将守将的头剁了下来!” 众人一阵惊呼,立刻有人道:“听说那司徒瑾大人如砍瓜切菜般将那总兵余党杀了个干净,接手了霸州城,随后点兵二万,追击螭国大军,他一路追赶,一路收服各路英豪,等追击到螭国大军时,军队竟足足变成五万之多!” “说的是!咱们青鸾终于出了一位热血悍将,身为青鸾青壮,岂能不参军保家卫国?据说这五万大军在司徒瑾大人的指挥下,将螭国军队直逼到了白龙山,那白龙山上草寇也闻之下山从军力援我们青鸾攻打螭军。只听得司徒瑾大人喝道‘先锋何在?’,只见螭军飞出一黑壮大汉,乃蝙蝠兽军乌雷是也,他多年间曾无数次和司徒瑾大人交手,却从未赢过,如今虽变化神兽,仍心存怯意,只见司徒瑾大人举起落日弓,二话不说就将其射落,骑马上前挥刀斩下其头颅!” “痛快!痛快啊!” 围观听讲的客人们满脸兴奋,无比热血沸腾! 但有人摇头道:“尽管螭军已经退却,各方叛军也被收服,只可惜那司徒瑾大人却推却了赵浈公主的好意,封疆大吏不做,而去海外做了天子。” “是啊……” 所有人都面露戚色,无不惋惜。 有人道:“那乔氏虽已同司徒瑾大人和离,但她却与吕军联合造反,这一路上尽是抓兵役,连女子孩童都被她抓去充了军!这司徒大人立刻率兵东下,领军海师战船百万,跨海追击吕贼,等到吕氏贼人尽灭后,那司徒大人远渡南海再也没有回来。” 众人叹息声一片,有人悲伤地道:“也许司徒瑾大人是因为乔氏伤了心……” 有人怒道:“胡说!那司徒大人是一位铁血男儿,怎为会一区区女子左右?他其实是在镇守海外边疆,免得边境再次动乱!” 可怜而又可爱的百姓,仍在为心中的英雄开脱。 又有人道:“同样是女子,我们赵浈公主才是位深明大义的青鸾好女儿!有诗为证,孤凤展翅腾龙位,弱女挥手伏众臣,巾帼英才扭乾坤,一代公主绝古今。当年局势大乱,边陲战火纷飞时,她只身杀了一手遮天的宦官杜子腾,又力排众议任命司徒瑾为抚远大将军,驻霸州坐镇指挥平叛。到了安乐五年初,司徒瑾下令诸将‘分道深入,捣其巢穴’。各路兵马遂顶风冒雪、昼夜兼进,迅猛地横扫敌军残部。螭国国王班布手下虎牙将军穆尔萨仅率二百余人仓惶出逃,青鸾大军追击至螭国腹地,擒获穆尔萨之母和另一叛军头目克诺齐,尽获其人畜部众。这次战役历时只有半个月就结束了!大军纵横千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横扫敌营,犁庭扫穴,大获全胜。司徒瑾的威名也从此震慑边陲,享誉朝野。” 有人小声道:“知人善用,乃仁明之君。现如今,赵浈公主不仅委派司徒瑾大人在海外稳固疆土,在内还命那温询大学士监国,战乱之后百废待兴,他提出很多兴利除弊的措施来利农桑,比如那鹰头山,曾经是寸草不生的沙漠,现如今也渐渐变成了绿洲,更别提那需要几十年才缓过劲来的土地,只要用了红星农场的种子播种,第一年就能够丰收,实在是天佑我青鸾!” “是啊,听说那孝元帝一心求仙,云游四海去了,而齐王更是在那绝壁之上闭关长达三年,至今彩云仍封洞口。其实我们青鸾出一位女皇也是好的……” 毕竟三年时间过去了,大家又回到平淡的生活,那曾经的烟硝战火已渐渐消失在历史尘烟中,如今只能在烛下回味夜谈。 此时,听得外面响起敲打门板的声音,堂上一个老客皱眉道:“又有客人来了。” 只听得有位男子清朗的声音道:“掌柜的,来间上房。” 掌柜的陪笑道:“对不起客官,小店早已住得满满的,委实腾不出地方来啦。” 第43节 恋耽美 正文 第44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44节 那男子说道:“好罢,那么便宜的房间好了。” 那掌柜道:“当真对不住,贵客光临,小店便要请也请不到,可是今儿实在是客人都住满了。” 那男子挥动拳头“啪”的一声,就将门板就砸个大窟窿,顿时风雪从洞中飞入,只见他斥道:“废话!你开客店的,不备店房,又开甚么店?你叫人家让让不成么?多给你店钱便是了。”说着便向堂上闯了进来。 众人见到这男子,眼前都是陡然一亮,原来竟是位十八、九岁的英俊少年郎! 只见他容颜俊美非常,身穿宝蓝色的锦缎皮袄,领口处露出一块貂皮,服饰颇为华贵。这少年怀里竟然还挂着一个胖嘟嘟的孩儿,那孩儿才二岁左右,身穿淡绿缎子的小皮袄,头上戴着虎皮翻毛小帽,颈上挂着一串明珠,每粒珠子都是一般的小指头大小,发出淡淡光晕。小家伙那如花苞般的小脚上还穿着一双红锦虎头兔毛边的小棉靴,一双小胖手紧紧抓着少年的衣领,如同小猴儿吊挂在对方的身上。 那少年身后还跟着一个披着白色狐皮斗蓬的男子,一只纤白的手拉着狐皮一角掩住身形,露出的细白手指上硕大的钻石戒指刺人眼目。那男子虽然身形匀称,只是肚子鼓鼓的,戴大帽低头沉默的跟在少年身后。 众客商为这三人华贵的气势所慑,本在说话的人都住了口不言,呆呆的望着这大小三人。 店伙躬身陪笑道:“爷爷您瞧,这些客官们都是找不到店房的。你三位若是不嫌委屈,小的让大家挪个地方,就在这儿烤烤火,胡乱将就一晚,明儿冰结得实了,就不定就能过河。”那少年心中好不耐烦,但瞧这情景却也是实情,蹙起眉头不语。坐在火堆旁的一个中年女人说道:“小兄弟,你们就坐在这儿,烤烤火,赶了寒气再说。” 那少年皱眉欲发火,结果那身后的男子悄悄拉了拉他的衣角,那少年只好道:“也好。” 中年妇人身旁的男客见状赶紧向旁挪移,让出老大一片地方来。 三人坐下不久,店伙便送上饭菜。菜肴倒也丰盛,鸡肉俱有,另有一大壶白酒。那沉默的男子没有摘帽,面对着美味佳肴厌恶的扭过脸,看起来他胃口不佳,只是恹恹的倚着身边的少年,根本不动筷子。那少年坐下后,将怀里的小胖家伙放了下来,那孩儿脚一落地,就摘了虎头帽露出茶壶盖的脑袋,欣喜的在地上爬来爬去,很快如同一团绿色的小旋风似的在人群里钻的没了影子! 有人担心地叫道:“那孩儿的兄长,看好自家兄弟,被人卖了可不打紧,多好的一个孩儿,可惜了!” 少年皱眉:“卖了就卖了,成天乱跑,烦着呢!” 众人心里戚戚,眼看这个兄长是个不亲的,哪有自家兄弟被跑丢了也不在乎的?众人眼神发紧,牢牢盯着那小家伙。众人见小家伙黑发弯眉,双眼水灵,圆滚滚胖乎乎的粉嫩可爱,都想伸手捏捏他的小脸儿,甚至有人递给那孩儿一个拨浪鼓玩。 其实,所有人都被眼前这可爱纯真的小朋友“欺骗”了。谁能料到,他是一个生下来就会说话,满月就会下地跑的小仙童呢! 当两位爹爹挥汗如雨的在沙漠里开荒种田时,他就赤着小脚丫光着屁股穿个红肚兜满沙丘追着野狼乱跑,时而还骑在鬼索青藤上在沙海里四处摇曳,爹爹栽花,爸爸种树,他就在天空喷水,父亲们这边刚栽上一片绿洲,他那边就种下了满山遍野的仙人掌,浇完水之后,小溪河水潺潺,五彩缤纷的鲜花开满山谷,青蛙鸣叫,蜻蜓飞舞,鹰头山短短三年时间就变成了人间天堂! 这个小家伙其实还是个独行侠,很喜欢一个人骑着鬼索青藤溜下山玩,一天之内就能玩遍大半个青鸾,等玩累了才回家,不是给他爹爹们带来南海新鲜的鱼虾海贝,就是北岛的獐子肉和鹿脯,甚至有一次,还抱着一个赵浈送给他的布偶娃娃,那娃娃竟然和他一模一样! 爹爹们曾经下山寻找多次,可是时间长了,他却学着和爹爹们捉迷藏,而且人小鬼大的他越来越难捉,最可气的是,有一次他竟然跑到南海深处玩耍,当他父亲潜水进入海底时,正看到他扒开一个巨大的车渠蚌,掏出一颗比他脑袋还大的珍珠! 好吧,这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小家伙,鬼神见了也发愁,任由他吧! 那孩儿虽小,但并不惧人多,摇着小拨浪鼓兴奋的和众人聊天,说起话来奶声奶气,有板有眼:“诸位客官,你们也出来玩啊?” 众人笑道:“我们不是玩,去做买卖。” “你做的什么买卖啊,卖大米糕糖吗?” 那坐在麻袋上的客人奇怪,他们屁股下面坐的全是扎口严实的稻米,这孩子又是如何知道的? “我们卖米粮。” “哦,老百姓没有白花花的米吃,怪可怜的,你们可别卖贵了,穷人家吃不起的。” 看着小家伙一脸忧愁,众人一阵哄堂大笑。 有人问道:“小家伙,你们走亲戚吗?” 小孩儿把玩着手里的玩具一本正经地道:“对呀,我们去青阳看爷爷奶奶呢,这不,明天才出发,昨天才走到这里。” 有人大笑,这个小家伙今天,明天不分啊! 有人打趣:“你外公住在青阳什么地方啊?” 小家伙一挺胸脯,自豪地大声道:“红星希望大农场!” 众人一听都喧哗起来,这里很多客商几乎都是前往青阳,而且他们的目的大多也是前往农场做生意。农场不仅有大批优质的粮谷,而且也有很多紧俏的商品,只要从农场拿的货,都赚个盆满钵满。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渐渐发现,那青阳镇却成了好地方。 这个青阳镇,没有驻军把守,也没有县官老爷坐堂,更没有军队入侵,好像各路人马都不约而同避开了青阳。 最重要的是,在青阳从不岐视和驱逐兽人,甚至有地方专门驯化凶悍的兽人,那些兽人驯化后,听话服贴通人性,慢慢的,兽人也成了青阳的一份子,闲走街头无人畏惧。于是家里有兽人的百姓,不惜千辛万苦也要带着自己兽化的亲人来青阳生活安家,哪怕是做个乞儿,也有口饭吃。 虽然青阳气候变得渐渐适宜温和起来,但人烟稀少,所以对外来者呈欢迎的态度,很多人来这里开荒种田。随着人口越来越多,这些天南地北的外来户,慢慢的各自形成一个个村落。青阳镇还有很多作坊急需劳力,于是更多的人纷纷从外地来这里打工挣钱,现在的青阳,仿佛又回到了当初那最繁华的时候。 由于青阳县衙没有官老爷,于是外来的百姓们只有找到那个唯一算上官营的单位——农场。 农场不仅沾着军队的光,而且还是大英雄司徒瑾留下的产业,外来的百姓们都很信任农场,所以他们希望农场做主给他们户籍和土地。于是农场派出很多德高望众的老人,专门坐在门口的办公室内做临时官员,他们不仅要解决民间纠纷,还要分配土地和住宅等等大事。 那少年酒量甚豪,喝了一碗又是一碗,身边的男子悄悄拉了拉他,在他耳边叮嘱:“少喝点儿。” 那少年坏笑着用筷子沾了点酒水放入那男子口中,笑道:“秋,是小米酒,劲头不大,你可以尝一尝,喝醉了就不觉得困倦,也不会觉得小二在腹中闹腾了。” 这两位正是叶剪秋和朝歌。他们从细逻那美丽的蓝色冰湖上欣赏完极光美景正在回家的路途上,由于风雪太大,加上叶剪秋身子不便,于是决定暂停打尖,而那位满地乱跑的小家伙,正是两人的第一个儿子——朝天吼。 没错,一个很威风的辣椒名字。 叶剪秋摇头:“我不喜冬天出门,实在是想安心睡觉。若不是婉珍这几天就要出嫁,我或许就睡到四月份花开满地的时候了。” 朝歌笑道:“这婉珍的未来婆家可就赚大发了,嫁妆竟然是整座农场和数百座大型作坊。只是婉珍嘴巴太严,不知那未来的夫婿是哪一个。” 叶剪秋倚在朝歌怀里有气无力地道:“不管是谁,她能嫁掉就成,这世间男子,少有能降住她的。” “是啊,连吕超都折在她的手中,哪个男子敢娶?” 朝歌说完就挟起一根清淡的菜丝放入怀里人的口中,见叶剪秋皱着眉头强忍着吃下,他不放心地道:“我待会儿给你做碗酸辣汤可好?” “嗯,多放醋。” 朝歌有些泄气地道:“酸儿辣女,指不定又是个秃瓢!我想要个女儿,臭小子太过淘气!” 叶剪秋轻笑:“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还不是赖你?” 朝歌红着脸低头轻轻咬了怀里人一口,悄声道:“其实我落地时就通了人性,只是口不能言,四肢酸软,那小吼果真随我。” “是啊,也太吓人了,一个小婴儿什么都听得懂,不知道当初我们有没有说些不妥的话被他听到……” “下一个咱们就有经验了。” 两人相拥而笑,不禁抬起头往人群里左右寻找,终于找到朝天吼那淡绿色小袄的身影,只见那小家伙竟然骑在一个胖爷爷的大肚子上,和别人吆五喝六的猜拳吃酒! 小家伙伸出五根短短的小手指有模有样的猜拳:“六六六啊,八匹马啊,五魁手啊……” 围坐一圈的大男人竟然都不敌一个孩子,几乎喝的快要趴到桌子底下,最后有位客人输的心服口服道:“没想到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一个才二岁的孩童竟如此聪明,在下实在是佩服!” 朝天吼咧嘴一乐:“嗯哪!都这么说俺!” 朝歌和叶剪秋笑成一团,不知那石头家的大牛子天天领着小家伙都玩些什么! 朝歌笑着站起身,拍拍叶剪秋道:“秋,我去后厨给你烧碗酸辣汤,小吼也该饿了,我给他蒸碗蛋羹。” “好。” 叶剪秋伸手掏出一颗鲜红的蕃茄,朝歌接过转身去了后厨。 玩够了的小吼跑了过来,脆生生地道:“爸爸!爹爹呢,我饿了,要喝奶奶!” “在后厨。” “我去找他!” 小吼说完就一阵风跑了没了影子。 此时,大门板又咚咚响了起来,一个蓬头垢面的叫花子带着风雪闯了进来,一进屋就扑倒在正在喝酒的一张桌边。 众人吓得往后缩了一缩,只见那花子扒着桌子角喃喃地道:“酒……” 作者有话要说:  开头套用了神雕侠侣片段,实在太喜欢这段金陵夜话……看官们见谅,金大侠见谅……汗颜,汗颜! 快到结尾,感谢不离不弃的亲们! ☆、一百四十五 穿过后门,踩着厚厚的积雪,小家伙在后厨撅着屁股找了一圈,看着爹爹正在灶台前啪啪的打鸡蛋,小吼耸耸鼻子,无奈的揉揉肚子:“难受,要拉粑粑啦!” 他出门找了一个安静背风的角落,看着四下无人,指挥着雪地道:“王侯猪笼草!” 雪地静悄悄的没有动静,气得小吼大叫:“马桶草快出来,我快憋不住了!” 只听得从地底下传出一阵咯吱咯吱的响声后,一只红紫发亮的大猪笼草不情愿的顶着雪花从地里颤微微的钻了出来,只见它捕虫笼呈瓮状,上端的盖子如巨大的紫红色舌头微微开口,捕虫笼边缘厚厚的像一圈红色的马桶圈,还带着非常宽大密集的环状薄片,低头一看,袋底内部还存着半筒水。 小吼掀起上面的红色盖子,脱下裤子一屁股坐了下来,边拉边唱爸爸教他的歌。 “我站在这里,想要看看自己。 矮矮小小的贝比,好像是一个屁。 好想回到幼稚园,可以荡秋千,随地大小便。 把身边的事情,都假装看不见。 好想回到幼稚园,期待中午的那个甜甜圈……” 等他解决完后,欢快地叫道:“该洗屁屁了!”这可是他最享受的时刻! 只听得哗啦啦一声后,猪笼草内部伸出一根管状花蕊,顶端喷出细细暖暖水流,如同智能马桶般将小屁屁冲洗干净,最后还喷出热气烘干。 等小家伙心满意足的站起身,那猪笼草迅速缩回雪地里不见了踪影。 “爹爹!我要喝奶奶!” “等会儿!” 正在灶台前忙乎的朝歌怒吼,小家伙围着他团团打转,朝歌的腿不停的趟到他,气得朝歌伸出手将小东西拨拉到一边。 终于被小吼瞅到机会,蹦跳着揪出朝歌怀里的一个温热的大奶瓶,踮着脚尖咬着奶嘴儿吸个不停。朝歌无奈的弯下腰,板着脸耐心等他喝完。 周围正在忙碌的伙计们无不偷笑,原来这个少年郎竟是一个年轻的父亲,小爹爹俊美帅气,儿子玉雪可爱,真是很养眼的一对父子。 当朝歌端着一碗酸辣汤出来的时候,只见叶剪秋独自一人坐在桌边托着腮沉思。 看到一碗热腾腾的汤放在自己面前,叶剪秋立刻拉住朝歌在他耳边轻声道:“赵灏。” 朝歌一惊,顺着叶剪秋手指的方向看去,果然门口有一桌人正在喧哗。与此同时,那团爱凑热闹的绿色小身影立刻飞奔而去,从众人腿下爬着钻了进去。 只见一个叫花子可怜巴巴的拉着桌角,死死的盯着桌上的一壶酒,眼馋地道:“酒……” 众人叹息,这个男子年纪不大却白了头发,委实可怜。 有人挟起一片牛肉递给那花子:“吃吧!” 只见那花子伸手打掉,怒道:“滚!给我酒!” 见他不识抬举,有人大骂着将一脚将他踹的远远,那花子在地上滚了几滚后,又慢腾腾的爬了过来,可怜巴巴地抱着那人的腿道:“酒……” 那人骂骂咧咧的又举手朝花子脸上啪啪打去,花子似乎感觉不到疼痛,只是闭着眼睛苦苦承受,随着那头乱发被掌风掀开,众人却看到一张虽然脏秽,却媚惑倾城的美人脸! 围观的人群发出阵阵吸气声,真是绝世美颜! 小吼跌跌撞撞的抱着大酒壶递给那花子:“喝吧,这顿我小吼请了!” 由于小吼衣着华贵且异常聪颖,所以那桌吃酒的客人对他很是纵容,又见他出言豪爽,众人立刻对那花子也客气了一些。 只见那花子娇媚的一笑,伸出手捏了一把小家伙软嫩的胖脸儿,嗔道:“小宝贝儿,你皇帝哥哥回头定有重赏……” 众人更加觉得可惜,这美人原来是想做皇帝想疯了。 只见那花子举起酒壶仰起脖子就喝了起来,露出如细腻优雅的长颈的和精致锁骨。围观者立刻睁大了眼睛肆意观看那花子露在外面的雪白的长腿和细嫩的光脚,真真是天生尤物! 看到有人垂涎三尺,小吼对那人道:“这人若是卖给你,你愿出多少银子来买?” 那人正眯着眼睛欣赏,开口道:“小兄弟,这美人若是在青楼南院,定是头牌花魁,只怕最少得值雪花纹银上千两。” 俗话说民间有高人,有人却连连摇头退避三舍:“不可不可!此人发似银月,目似凤眸,唇若红莲,声似清泉,分明是美玉藏顽石,明珠坠堑渊,乃极贵之相,凡人绝不可触碰亵玩,否则会遭天谴!莫说是千两银,就是万两金也莫要有此打算啊!” 却有胆大的人浑不在意,被眼前千娇百媚的春光迷了眼目,竟伸出手探进对方衣内摸索,却不知大祸临头。 而小吼则低头在暗自打算,用何手段才能将这人出手而不被爹爹发现呢?只怕碧花阿姨那小小的听月楼买不起,难道要卖到临月城燕春楼不可么?小吼已经用自己那异常灵敏的嗅觉感受到,眼前这个人虽然漂亮但很危险,他酒喝的越多,这空气中火焰味就越浓,看来是个棘手而又值钱的大家伙! 小吼叹气,他已经在听月楼卖掉好些个人贩子了,被爹爹发现后冲他发了火,没收了他的存钱罐——他破产了! 自己可是哭了好些天呢,那存钱罐可是比水桶还要大的椰子壳做的啊,里面全是卖人贩子得来的银子! 可是他现在手头很紧,是不是卖掉一个花子呢,好歹也是条活路…… 当赵灏一口气喝光酒后,将空酒壶狠狠摔碎在地,趴在地上哭喊:“神龙不贪香饵,彩凤不入雕笼啊!遥想朕当年在临月城时,那锦绣楼台,人物繁华的龙虎风云之地,文有十八学士,武有十八路总管,真个是鸳济班班,鹭序彬彬!凡天下有才有智之人,无不举荐在位,尽其抱负!可怜我痴心做处人人爱,冷眼观时却个个嫌……” 呜呜的哭声断人心肺,惹人怜惜。 赵灏哭完后,又好像用光了力气般瘫软在地,随意性感躺姿更加引起坏人的欲望。 “这人怪可怜的,我那店里还里还缺一个伙计,不如我现在就带他走。” 说完,那人急急的伸手要抱,结果赵灏闭着眼睛伸出一条长腿,“腾”地一下就将凑近他的那人踢到了屋顶!那人顿时被木梁撞的脑浆四溅,还没等那人跌落,只见赵灏双目圆睁,口喷烈火冲上空中,那人在悬浮在空中就被烧成黑炭,烈焰托着那具黑炭瞬间又化为片片白灰,点点灰烬四散飘散中,那人身上携带的金银之物被溶成铁水,一滴滴的溅到地上嗞嗞作响! 屋内所有的人都惊呆了,当他们回过神后,立刻惊叫着四散奔逃! 刚才还热闹非凡的客栈,立刻显得空荡荡的。 小吼高兴地拍拍手从椅子上跳下来,兴奋地道:“太好了,他现在是我的了!” 此时,有一只温柔的大手按轻轻地住了小吼的肩膀。 小吼一愣,只见身边不知何时站了一位陌生人。 他呆呆的看着那人的眼睛,只见那眼中似乎有一汪清泉,凝视片刻,不自觉间,百念全消,只留安静。风雪中陌生人黑袍翻飞,一头赤红色的长发落了一层薄薄的雪花,他气质优雅尊贵,脸色柔和,冲他微笑的嘴唇抿起一个好看的弧度。 一花一世界,一方一净土,美,自在灵魂深处,寂静才能欢喜。 “我是你爷爷。” 听到那温柔的声音后,小吼一愣,接着苦瓜脸。这个人虽然气质出尘,为何出口就骂人呢? 只见那人伸手一挥,客栈大门紧闭,又伸手一挥,屋内那堆快要熄灭的火焰顿时高涨,顿时室变得安静而又温暖。他将自己身上的黑袍解下,轻轻盖在赵灏身上,将他抱到火堆边放好。 “真是任性,活的太久其实并没有什么乐趣……” 那人轻摇头,扭头对身后的两位微笑道:“还不快来帮忙?” 朝歌眼睛湿润,慢慢的走上前,委屈地道:“赵淳……” 赵淳微笑着静静打量着朝歌,这个孩子的眼神里多了几分沉稳和内敛,毕竟已经为人夫,为人父。 他走上前,轻轻抱住朝歌,轻拍他后背安抚:“我无事,不必担心。” 朝歌哽咽:“你可真会挑时候醒,现在哪里都不需要你了,你却出现了。” “谁说的?我喜欢带孩子,这小家伙我喜欢,带走玩玩。” 赵淳对小吼道:“知道么,我在雪山顶有一个很大的山洞,那洞底下面有最珍奇的宝藏,若是你喜欢……” “爷爷!” 小吼开心地大叫,兴奋地扑到了赵淳身上! ☆、一百四十六 再次踏上了青阳这片熟悉而又陌生的土地,亲临这西南边疆的塞外明珠时,人们发现这里的一切又重归于纯净、质朴。 街上那古色古香的民居依山傍水,错落别致;古桥下流水潺潺,清冽透明;路边亭亭白杨高大挺秀,青石板路上行人摩肩接踵,络绎不绝;远方的鹰头山高耸入云,挺拔妖娆。似黛的青山,清新的空气,明媚的阳光,美丽的白云,梦幻般的碧水,一股浓浓的诗情画意扑面而来。 曾经历过青阳那荒凉冷酷的人,无不惊讶赞叹,这还是青阳么? 只见青阳镇鲜花遍地,绿草青青,常常有百围之巨的树木拔地而起,其枝叶扶疏,可荫数亩,枝头叶间百鸟栖息,皆舒翼而覆,叽喳不休;林间草地群兽悠闲踱步,各自其安;鸟可说人语,兽可尽人言,人兽和谐共处,如同仙境童话。 路边有一小贩守着一棵大如谷仓的蘑菇出售,由于货品个头太大,小贩只得切片论斤来卖;那巨如车轮的洋葱被扒了紫色的皮,辛辣的味道惹得满街的行人纷纷流泪;粮店里出售的谷豆大如拳,五斤重的奶花豆只要购得一颗就可以吃上多天;有人怀里抱着一颗比西瓜还大的苹果;有人推着只载着一颗青皮竹笋的独轮车;甚至还有人赶着马车,马车上只拉一颗可当成小房子住的花皮大南瓜! ——失控了,完全失控了! 在青阳的这片土地上,人们常常在自家菜地里发现突兀巨大植物,开始觉得惊奇,时间长了,却发现邻居家种的瓜果蔬菜比自己家更大更离谱,也只能叹一句,仙境青阳,无奇不有啊! 小小的青阳镇,由于气候适宜,雨水充沛,成了植物的天堂。 石缝里能钻出亭亭华盖的参天大树,那大树的枝干长满了厚厚的青苔,青苔之上,又生长了旺盛的附生植物,那附生植物又开满了淡绿色的串串花朵,那串串花朵随风摇动,又纷纷掉落一地碎花……无论走到哪里,那青石板的地面上,随处可见掉落花瓣和被摔的稀烂的果实。 远处高高的城墙上已经完全被紫红的蔷薇覆盖,装饰成了一面绵延几十里壮观的鲜花墙;凌霄花更是咄咄逼人,凡是可以攀爬的地方全部占据,桥头栏杆,灯柱旗杆,房檐木柱都有它们鲜艳的花朵;路边那团团簌簌大如碗口的艳丽玫瑰花,鲜活动人,高大的山茶花垂下枝头,随手可摘,岸边的蒲草,水里的帝王莲摇曳生姿,生生将青阳镇开成了一片花的海洋。 紫藤挂云木,花蔓宜阳春。密叶隐歌鸟,香风留美人。 叶剪秋走的这条街道已经完全被紫藤萝霸占,辉煌的紫色像一条瀑布从空中垂下,不见其发端,也不见其终极,只是深深浅浅的紫,花朵儿一串挨着一串,一朵接着一朵,彼此推着挤着,成了一条被紫藤萝瀑布完全覆盖的街头隧道。走在那遍布奇花异草的大街小巷,看着身边来来往往的人和兽,仿佛置身于浪漫多彩的童话王国。 此时,有正骑马巡逻的农场员工见到叶剪秋迎面而来,立刻翻身下马。 “见过叶管事。” 只见那位员工着牛仔工装,戴牛皮帽,身后跟着威风凛凛的棕毛狮和凶猛的袋狼,而那天空中飞翔的鸟兽也落地向他探出了爪子。 叶剪秋拉着鸟爪子微笑:“老木啊,你辛苦了。” 老木鸣叫了几声后,结结巴巴地道:“我抓、抓了人。” 那员工解释道:“老木是说他今日又抓了几个走私贩。” “哦?那些私贩子卖的什么货?” 那员工道:“回叶管事的话,咱们青阳这里如今引来了大批的鲜花猎人和水果强盗,整日挖花偷果,折枝掘根,弄得到田地里到处都是土坑,更可气的是甚至有人连土都挖去卖,说是土里有神力,结果一座小山都快挖没了!” 叶剪秋不禁大笑:“这些人倒也可乐,你们是如何处理的?” 那员工为难地道:“由于咱们这里没有捕快和监牢,只得押回原籍待审。” “那可不成,他们还会来的。” “是啊,看来我们青阳快要成立军队和监察了,我也向婉珍提了议,希望成立一批兽人军团,专门打击私贩。” 那员工又奇怪地道:“叶管事,朝歌呢,怎么就你一个人?” 叶剪秋叹气:“去抓小吼了,他是陪嫁团的花童么……” 瞧瞧,人家的孩子都是去找,自己家的孩子却是去抓!去逮! 在另一条被鲜花遮掩的小巷上,小吼正跌跌撞撞的抱着一只黑白花狗边走边乐,跟在他身后的赵淳看着前方豆瓣大的娃娃觉得好笑。那只狗正在街上乱蹿就被小吼瞬间抓走了,一直被他抱在怀里亲亲,只是这狗个头太大,小吼将它肚皮朝外紧紧的抱着,那只狗下面两条腿一直拖着地,委屈的呜呜直叫。 “小吼,你为何如此喜欢它?” 小吼开心地道:“它是一只牛奶狗!爹爹在鹰头山上也给我专门养了几只黑白花的大牛奶,可好喝了!” 赵淳嘴角抽搐,这可是条公狗啊! “你说是可是大奶牛?” “不是,是大牛奶!” 好吧!赵淳放弃了,跟孩子好像没有什么道理可讲。 “小吼,你的父亲们在鹰头山上平日里都做些什么?” “开荒种田啊!” “只做这些么?” “是啊,他们很辛苦的,他们每天还要开发研究新的物种!” 赵淳耳朵一动:“新的物种?说来听听!” 小吼很无奈地道:“还没研究出来呢,他们每天都争吵,还在树顶的大屋里打架!爸爸每次都打不过爹爹,哭的呜呜的,他们只让我在远处玩,不许我去帮忙打爹爹……” 赵淳的嘴角抽的更厉害了。 说话间,两人就来到了农场,只见农场门口静悄悄的,所有办公室大门紧闭,只用一张大红纸在上面贴了告示:东家有喜,工作日暂停三天。 赵淳敲开了传达室的小门,露出叶小溪白白嫩嫩的小圆脸。 “小溪哥哥!快开门!” “咦?是小吼啊,今儿怎地这么乖,没有飞进来啊!” “带爷爷来的!” 随着大门打开,小溪紧张地跟在赵淳身后道:“这位客人好生面熟,是不是曾经在农场做过客呀?” “嗯。” “那……那要不要登个记呀?” “嗯?!” “那算了!” 小溪吓得赶紧关上了大门。 农场内很安静,由于是出嫁女儿,所以显得有些低调。 但是员工们已经提前给大树包裹上了红绸,屋檐上挂满了红灯笼,所有的宿舍和车间都贴上了烫金的红喜字,大马路上早早的铺上了长长的大红毯,路两边拱形的鲜花棚通道已经搭好,一笼笼的鸽子也放在路边等待放飞……所有员工都盛装完毕,只等那鞭炮声响,锁呐齐鸣中新郎官骑着大马来迎娶了。 而会议室内,叶婉珍却还在开会。 由于青阳的特殊气候和丰富的物产,再加上它海纳百川的胸怀,人口越来越多,问题也越来越多,使得这个待嫁的女儿根本没有时间休息。 只见她神色郑重地道:“今天请大家来,要商量几件大事。第一,农场那些灵性比较强的兽人员工们提出他们也要成亲,希望农场给予和常人一样的土地和福利。同时盼望青阳尽早出台人兽平等的律法,对那些岐视兽人者当施予一定的刑罚;第二,有百姓提出要男生子的灵药,希望农场将种子提供出来种植;第三,流沙河现在河水变得清澈,有人提出要改名为叫清水湾,青阳江等;第四,由于人口越来越多,青阳镇现在地皮很紧张,甚至连桥洞下都住满了人,有些人宁肯露宿街头都不愿回去,所以,我们青阳已经容纳不了太多的外来的百姓;第五,我们的户籍政策要进行重大的变动,从今日起立刻停止办理户籍登记,现在暂住在青阳的外来户要先考查三年之后,视纳税情况和诚信评估后再发放户籍,而且必须有我的印章和签字来认可;第六!第六!有人作恶,从黑市上高价购得黑血毒砂,泡水给常人喝下让其变化为兽人!第七!第七!有人从鹰头山上一车一车的挖土!将这些土拉到外地高价贩卖!” 叶婉珍有些激动,青阳镇现在了真正成了宝方,地皮炒得比黄金还贵!就连邻县玉谷县都来了很多新移民,他们落户不了青阳,就挨着青阳住下,伺机往青阳跑。但是有人却胆大包天,从青阳偷偷挖土,说是这土俱有神力,可种出仙果!更荒唐的是,外面私售的粘土竟然冒充红星希望农场的土,说是吃了在这上面种出的花果,可活百岁! 叶婉珍一说完,众员工大哗。 有人道:“青阳边界的一座沙山都挖空了,原来竟是高贵卖土!” “是啊,现在我们也应该成立巡检司了,招收当地百姓参军,把守关口设上路障,省得外人走私青阳境内的土和奇珍鲜果!” 叶婉珍敲敲桌子道:“大家冷静一下!大哥曾说过,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现在我们青阳镇的百姓们很富足,而且我们农场的税收也很充裕,我打算成立一个兽人基金,专门培训那些兽人工作技能或安置生活。另外,我们青阳之所以很特别,但那是因为我们有特殊的草木,我决定将这些草木的种子向外地免费发放,另外,如果土地真有奇效,运送外地也无不可,只有大家都像青阳一样富足,才会安居乐业,不必搞的边界紧张。” 也有人不平道:“叶管事,无论再安乐的世道,也会有作奸犯科之徒!律法再严,也有人铤而走险用黑砂犯案!” “是啊,叶管事,我们的原形都是飞禽走兽,不定哪天就着了道,天天提心吊胆的!” 现在众人最担心的头等大事就是自己会变成兽人,也是每天讨论最多的话题。 只见叶婉珍往椅子上一靠,微笑着道:“成为兽人又有何不可?一片树叶一块砖瓦就可当窝,几粒米几只虫就可一餐,有了翅膀的也可上天飞翔,去追逐彩云晚霞,有了强健蹄膀的可在山林间灵敏翻越,尽情看那山顶的日出日落!看看河里的鱼形兽吧,他们可以游过大江大河,远渡重洋欣赏异域风光……做为常人,却不易办到。” 叶婉珍倒是很好奇自己是只什么动物,其实和她有同样想法的人也有很多,但是大家却不敢去尝试。 有人低声道:“是啊,兽人的生命力比常人要强的多,而且天上地下活的都很滋润,他们虽然有了兽人的体态,却仍拥有常人的思维,倒也是一件乐事。” 有人立刻反对:“话不可以这么说,有些兽人很强大,但有些兽人却很弱小,若我们的原形是鸟蝶虫蚁该如何是好?” 说完,那人从怀里掏出一只小小的鼷鹿做为证据,只见那鼷鹿颤微微的哆哆嗦嗦的卧在掌心不住的发抖。鼷鹿口吐人言,悲哀地道:“叶管事,俺是来告状的!俺本是东姑强村人氏,打小就和村里的满屯相好,可是他变成一头白毛大象,俺却成了这般模样……叶管事,你说这可怎么办好?老天作弄啊!” 只见那鼷鹿无奈的将头埋在小小的双蹄之下,哭泣地道:“那满屯开始还喜欢让俺藏在他耳朵里玩,后来不小心奔跑中竟将俺弄丢了!后来俺发现,他竟然和一只梅花鹿在一起!分了就分了呗,可是俺在这青阳找了很久,也没有同类的……俺可咋成家啊!” 说完,那鼷鹿哭的更伤心了。 此时,一只体态妍美,色彩艳丽的人面蜂鸟从窗户外也飞过来也叽叽喳喳的告状:“叶管事叶管事!我那相好的变成了一条鲇鱼,成天不要脸的在流沙河里和那些黑虎鱼混在一起,那没良心的早就不要我了!你得给我作主啊!” 看到那轻盈优雅、拥有一身如宝石般华丽的羽毛的蜂鸟,那鼷鹿立刻止住了哭声,小声的打招呼:“俺叫谷仓,你叫啥?” “我叫花姑子,咱们一起去鹰头山上玩吧,那里不仅有很多体态较小的兽人,还有黑鹰守护,大型兽人不敢欺负我们!现在鹰头山脚下开满了金灿灿的油菜花,我会采蜜给你吃。” “好啊!我也喜欢吃花蜜!”鼷鹿高兴的跳到桌上,那蜂鸟衔着鼷鹿飞走了! 众人见状都笑了,多般配的一对儿啊!可是……他们将来的孩子会长成什么样呢? 此时,有人提议道:“叶管事,不如这样吧!这些事我们大家伙都回去仔细考虑一下再议,今日是你的大好日子,李婶子急的不得了,正在屋里给你准备梳妆呢。” 叶婉珍站起身来道:“也好,大家先回去,等三日后我回门之时,每个人都要交给我一个提案。” “是!” 散会后,叶婉珍跟在众人身后慢慢的走出会议室,看到外面一片火红喜庆的海洋,不禁长长的吐了一口气——真的要嫁人了么? 见到叶婉珍终于慢慢腾腾的进了屋,李氏和几个婆子急的一把将她抓了进来:“婉珍,可莫要再上工了,快到时辰了!” 只见几个婆子手脚麻利的给她换上鸳鸯石榴图案的凤凰锦大红喜服,又给她梳了个福云髻,戴上镶嵌着血髓宝钻的凤冠,最后在发鬓处还簪了一枚孔雀玳瑁镶金簪。盛装之后的叶婉珍更加显得面容白皙明艳,面若桃花。 有人叹道:“真真是美艳动人,女子只有在这一天才是最风光之时。看,这枝孔雀簪还是那娄老夫人去南洋之前特地留给婉珍的呢,说是给她陪嫁之用,今日果真用上了。” “是啊,娄老夫人可真有福,跟着儿子去当皇太后了。” 有人笑道:“要说有福,谁也没有那个良辰有福,后宅里没了主妻,可不就只有他一个人了么,现如今也跟着去了,好歹也是位王夫。” “说的是,谁能想到他竟会混到今天,也不知上辈子烧了什么高香。” “还不就是因为那张脸!生得一张好脸,足够吃一辈子了。” “听说那司徒瑾大人从没碰过他,只当他是个会哄老夫人的玩艺儿罢了!” “不仅长了张好脸,也长了张巧嘴!这样的人物多了去了,偏他有这样的好命!” “他有本事咋不上天哪!” 众人嘴上骂骂咧咧,却打心眼里羡慕嫉妒恨!有些人的命运就是这样,大家都在等那碍眼的人倒霉,可是人家越却混越好,让人觉得老天瞎了眼!只好在背后骂两声出出气,可是当人家混到一定的高位时,连骂声也觉得苍白无力,不按常理出牌的老天啊,生生让人闷出病来! 叶婉珍开口道:“大哥呢?” 有人道:“老木捎来信,说他快走到门口了。” “小吼呢?” “小溪说小吼着跟着一个穿黑衣服的人已经进门了,可真是的,大喜的日子那人竟穿一身黑衣来赴宴,真是不懂规矩!不过,咱们的小祖宗可是极爱凑热闹的,这成亲的日子他可是花童,正在另一屋打扮呢!” 叶婉珍心里狠狠震动了一下,紧紧扶着梳妆台抑制自己发抖的身体道:“小溪可说那黑衣人是谁了么?” “没说,他说只听见小吼喊他爷爷!” 看到叶婉珍眼泪簌簌直流,一位婆子责怪道:“婉珍,上了花轿才能哭,这会儿子一哭妆都花了。” 李氏心疼地抹去叶婉珍脸上的泪痕,轻声在她耳边道:“婉珍,若是嫁的不如意,咱就不嫁了。” 叶婉珍坚定的摇了摇头:“今日是我成亲的大好日子,也是我自己亲选的夫婿,怎会不嫁?” 众人叹息地道:“婉珍,你可真是个仁义女子,那吕超记恨于你,却忌惮剪秋不敢冲你下手,结果将恶气撒到了曹家人身上……” 李婶子怒道:“这件事休要再提一个字!” 几个多嘴的婆子立刻噤了声,闭嘴老实的干活。 只见门帘一掀,叶剪秋独自一人走了进来,倚在门口微笑的看着被众星捧月如花似玉的新娘。 “大哥……” 看到叶婉珍的眼泪哗哗直流,叶剪秋劝道:“怎地哭上了,莫不是舍不得婶子?等成亲后,你可以和妹夫住在农场嘛……” 叶婉珍低头不语。 “朝歌呢?” 听到李婶子问,叶剪秋无奈地道:“哪次他去找小吼都是这个当爹的先弄丢,还没有一个孩子省心!先不用管他,到了时辰自会来的。” 有人笑道:“他大哥,今天打发妹子出门,你是不是也打扮一下,省得让新夫婿将他大舅哥比下去。” 叶剪秋拍了拍自己的肚子道:“比下去就比下吧,我的身形,穿什么都不好看,还是罢了。” “谁说的!我们家小秋好人材呢,瞧,婶子早就给你量身准备好了!” 只见李氏从衣柜里拿出一套早就准备好的紫红色织锦缎唐装,那唐装用料华贵做工精细,镶着金边的小立领,精致的蜻蜓盘扣,对襟处绣着暗金色如意吉祥八宝团花,甚至连麻质的中式长裤和一对镂玉错金的鞋子都准备好了! 可见这套衣物是李婶子极费了心思的,叶剪秋只好拿起这件衣服躲在大衣柜后面悄悄的换上。虽然自己有了四个多月的身孕,但是穿上这件宽松的长袍唐装并不太明显。 当叶剪秋装扮一新出来后,大家一阵欢笑:“小秋快成两个孩子的爹了,仍是如此俊秀。” 有人将叶剪秋也按到梳妆台前给他细细的梳起了长发。一头长发用根花色繁锁紫红色发带盘起来,长长的刘海稍做修饰侧梳在额头,随后又有人在他脖子上戴了条碧玉蛇纹状坠子的项链才算梳妆完毕。站在落地大铜镜面前的叶剪秋左右看看表示很满意,整体造型彰显大气而不失俊雅,内敛而又华贵,做为娘家人,这也算是体面出场了。 李婶子看着叶剪秋一身簌新的装扮不禁埋怨道:“小秋这孩子,从不将自己的终身大事当回事,订婚吧,跑到冰天雪地里去,连个亲朋都没请,婚礼就更不用提了,小二都有了,却迟迟不肯举行典礼仪式,婶子一想起来就难受的睡不着!” 叶剪秋劝道:“婶子,婚礼不过是个形式,只要我和朝歌日子过的开心,不好么?” “好什么好!亏那朝歌还是螭国的王子,不懂事的臭小子一个,给了个戒指就打发了么!我看哪,就算老三生出来,他也没有这个打算!” 叶剪秋无奈,这李婶子自始自终都没有看上朝歌,总觉他们两个人在一起,是叶剪秋一直在迁就着朝歌,其实她不知道那朝歌有多么包容宠惯自己……婚姻是鞋子,舒服不舒服只有自己知道,但是仍有人会介意这个鞋子好不好看。 ☆、一百四十七 此时,只听得外面传来一阵腾腾的脚步声,一个虎头虎脑的小子满头大汗的闯了进来,急急地道:“珍姨!不好啦!不好啦!” “大牛,不是让你们全家看着你姥爷么,你怎地跑回来了?” “珍姨,俺姥爷姥姥他们已经到农场门口啦!” 只见叶婉珍脸色发白地道:“你爹呢?” “在农场外头呢!俺爹娘正在往回劝俺姥爷,不知道现在走了没!” 一听此言,一屋子人都沉默不语,叶婉珍更是死死的抿着嘴唇,涂着鲜红寇丹的手指一下一下抠着桌面。 当年听说叶剪秋成了螭国王夫时,那叶大山疯了似的往螭国跑,这三年内,不知道叶婉珍派人将他抓来多少次!后来一狠心将他关了起来,结果那叶大山绝食、上吊、撞墙无所不用,只好将他又放了出来,后来又派人专门看守,不准他踏出青阳一步! 可是管了他的腿,却管不了他的嘴! 谁也没有想到,当初那叶大山和牛氏有多宠爱叶婉珍,现在就有多恨她。 由于叶婉珍处处阻挠他们去螭国,而且破坏他们仗着神树护法的身份诓银子,无奈这下他们两口子又开始打起了烧饼。 但是!凡是来他摊位上买烧饼的顾客,叶大山都要有意无意的和别人聊上一两句:“嘿哟,这位客官,您可瞧见过有国丈打烧饼的么?” 看到客人们感兴趣,他就打开了话匣子,不仅数落叶剪秋,但更多的却是对叶婉珍的中伤。 在他的冷嘲热讽中,说什么叶家二妞连易子而食的话都说出来了,到如今近在咫尺却连面都不见一次,生生养了一个白眼狼!叶家兄妹两个一个比一个混的好,结果爹娘沦落到街头做小买卖!还说叶婉珍现在仍是逃犯,不仅骗了她恩师赵浈公主的昂贵锦锻,而且他大哥的农场也是她骗到手的!更过份的是,还说那叶婉珍在霸州早就许了人家,早已不是什么清白姑娘……总之,言语间行尽羞辱之事。 叶大山说的这些话,其实在青阳已经不是什么秘密,所有青阳的百姓都渐渐地了解到了事情的原委。慢慢的随着时间长了,大家倒是觉得很奇怪,怎么会有父母如此恨自己的儿女? 但这些在乱世中侥幸活下的人们都很忙,并且对现在的叶婉珍为人处事很是认可,也慢慢的不在关心。 可是,还是有人多多少少受了影响,对叶婉珍持有怀疑的态度,在青阳镇也有年纪相当,条件不错的青年才俊有意于她,可到了最后,却无一人敢上门提亲。 如今,她终于要出嫁了,结果还是被叶大山骚扰。 叶婉珍苍白着脸看着叶剪秋,颤声道:“大哥,若他们是旁人,我叶婉珍早就将他们杀了千百回!可是,我却绝对不能这么做!我明白,当初由于他们溺爱,结果让我变得娇横无比,而今,他们变成这般,又何尝不是我纵容的结果啊!我也许当初不该一走了之,留在他们身边感化,他们或许会像我一样醒悟……可现如今说什么都晚了,我除了忍,别无它法!” 这个坚强而又可怜的女子,遇到了天下最难解的题。而那个叶大山,生生将一把最好的牌打的稀烂! 叶剪秋道:“别担心,我出去看看!” “不要!” 叶婉珍苦苦拉着叶剪秋的手道:“大哥!你千万别去啊!他苦寻你三年,正巴不得见你呢!我知道,大哥有千万种方法可以让他闭嘴,但是……他毕竟是我父亲……” 叶剪秋长叹,那个叶大山的父亲身份可比那铁券丹书管用的多! 此时,叶小溪慌慌张张的又跑了过来,大叫道:“婉珍姐!不好了,大山叔和牛婶子说他们早就准备好□□,说你若不准爹娘来参加婚礼,他们就要死在农场门口!” 叶婉珍叹气:“先让他们进来吧,找人看着就是。进了农场丢人,总比在外面让别人看到要好。” “我来安排。” 叶剪秋转身出去了。 很快,农场派出几个壮汉,恭敬地将叶大山和牛氏请了进来。 叶大山和牛氏一边走一边对农场的员工客气地道:“唉呀,何必这多人来请哩,都是一家人嘛……” 叶大山很满意,儿女有出息了又能如何,他这个亲爹的身份谁也代替不了!瞧瞧,这不是请进来了么? 牛氏高兴地拉拉叶大山的衣袖,小声地道:“咱们俩都没有好衣裳,给那二妞说一下,瞧她准备好没?省得一会儿新人拜见高堂,失了面子。” “嗯哪!” 这两口子自我感觉良好,大大方方的就来当爹娘了。 第44节 恋耽美 正文 第45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45节 此时,只见农场大门一关,几个壮汉立刻变了脸,将那叶大山捂住嘴巴捆了起来,牛氏刚要惊叫,却发现身边不知何围上十几号农场员工,大家伙恶狠狠地将他们的嘴堵上后五花大绑,毫不客气地丢进小黑屋! 几个员工锁上门拍拍手道:“真是解气!” “没错,今儿这日子,他们这奇葩两口子若是不来,倒是怪了!” 只听得外面惊天动地的一声炮响,一颗极大的流星火炮冲天而起,在半空中一声爆炸散了开来,只见满天花雨高悬半空,良久方散。紧接着,热闹的锁呐声响了起来,正是欢快的《百鸟朝凤》。 几个员工开心地道:“时辰刚刚好!” 柳暗花明春正半,桃红李灿朋初圆。 笑脸连同桃花放,欢声引动酒杯倾。 满堂花烛迎淑女,一派春光映通帘。 远远地,只听见银铃清脆,一整队火红的豪华迎亲的队伍绵延数里,礼乐声奏响,鞭炮声中,人群里撒出无数鲜花五色彩纸和糖果铜板,大人小孩儿欢天喜地的争抢笑闹着。百姓纷纷翘首踮足,簇拥观望着这场盛大婚礼。 队伍前方,那骑着一匹高头大马,胸戴红花的男子满脸喜气,只见他头戴红锦玉冠,身穿大红喜服,不停的往人群中大方的抛洒钱币,有人觉得新郎五官依稀有些面熟,可是无论如何也猜不出是谁。 随着队伍徐徐前行,便见到由八人齐抬,金红漆描绘的大花轿。花轿身上雕刻着丹凤朝阳,百子闹春,其工艺竟是贴金涂银,活灵活现的浮雕,那红色的绫罗绸缎的轿帏刺绣着精湛细腻的麒麟送子,富贵牡丹图。只见花轿蓝绸作幔,四角悬桃红色彩球,抬轿者吆喝着抬起了花轿,精美华丽的大花轿行走时,犹如一座黄金造就的佛龛。 花轿两侧跟随浓妆艳抹的喜娘,后面紧跟着一群鲜丽丫鬟。百姓见了这阵势不禁瞠目结舌,这些乐手轿夫均穿一色特制的红色缎子马褂,更别提那一路上撒不完的糖果和铜板,真不知道这场婚礼得花费多少银子! 过不多时,只见农场门口的大路上涌进一群人来,有的挑筐提篮,有的扛抬木材木板,开始竖木打桩,敲敲打打中,秩序井然。 过不多时,一座大木戏台就搭成,乐手打起锣鼓,有人粉墨登场唱起大戏来,只听得唱的原是《红鸾喜》、《龙凤成祥》和《状元媒》,片刻之间,这边放花炮,那边玩把戏,满场上闹哄哄的全是喜庆之声。每一台戏都是名班所演,当真是人人卖力,各展绝艺,农场外百姓们纷纷站台前观赏,喝采之声,此起彼伏。 “来了!来了!” 大人小孩奔走相告。 只见花轿临门,娘家放炮仗迎轿,旋即虚掩农场大门“拦轿”,待新郎下马塞入无数红包后始开。娘家有人燃着红烛、持着镜子,向轿内照一下,谓驱逐匿藏轿内的冤鬼。 站在人群后面的叶剪秋见到那给众人塞红包的新郎不由得一惊——曹五? 那曹五的模样变化太大了!若不是见到那熟悉的翻身下马动作和咧嘴大笑的神情,还真的一下子认不出来! 叶剪秋揉揉眼睛觉得奇怪,那曹五因为家里突遭横祸,跟着司徒瑾上阵杀敌远渡南洋,怎地突然成了新郎?只见曹五比以往清瘦了许多,而且脸上的胡子刮的干干净净的,露出一张干净而棱角分明的脸庞,高大魁梧的身材也终于显露出那宽肩窄臀大长腿,变成了妥妥的一枚型男! 胖子果然都是潜力股啊! 只见在众人簌拥之下,那曹五喜气盈盈地来到新娘的闺房,一进门,他扑嗵一声就跪了下来,冲着李婶子和静石伯伯连连磕头,嘴里大喊:“爹!娘!老五来啦!” 那句直吼吼的“爹娘”一出口,将李氏和静石伯伯吓了一跳,但缓过神儿来的李氏却笑的合不拢嘴,嗔怪道:“这孩子,新娘子还没准备好吃轿食,婶子和你伯伯也没有坐在高堂之上,你就心急的喊爹娘!” 静石伯伯也笑着捋着胡须,真好啊!虽然不太合规矩,可是真好啊! 只见曹五跪在地上任谁拉都不起身,直通通地道:“我曹五今天不是来迎娶的,而是嫁!我曹五今日就要入赘叶家门!” 一听此言,众人皆惊,就连坐在喜榻上的叶婉珍也悄悄的抬起眼睛疑惑地看着曹五。 只见曹五伸手一挥道:“把花轿里的嫁妆抬出来吧!” 很快,几个穿着礼服的侍从抬着一个大红闪光朱漆的箱子放在屋内。曹五指着大箱子地道:“爹娘,我曹五虽然没有十里红妆,但是这里面全是我们曹家的产业,光是在地契房契几乎占满了箱子,里面还有银票和青鸾各大曹家商号的帐本和印章!更多的东西我曹五实在是带不动了,反正都是婉珍的,就先放在曹府……不!叶府了。” 众人惊呆了,这口大箱子里几乎全是地契呀,那得多少土地和宅院!尽管都是纸,可哪一张都是实实在在的产业啊! 李婶子走上前劝道:“曹五啊,你的一片真心婶子和婉珍都明白,但你的母亲和兄长皆不在人世,没有长辈监管之下,只怕你如此举动有些不妥……” 曹五坚定地道:“娘在世时就说过,只要我高兴,哪怕是嫁人她也会开心!只是,我实在是拿不出更好的东西来代表我曹五对婉珍和您二老的真心!若不是婉珍在这几年中,精心照顾痴傻的我,我曹五哪会再重新活成人!还有婶子和伯伯……在我懵懂糊涂之时,婶子为我浆洗喂食,静石伯伯为我寻方煎药,特别是婉珍,竟为我洗澡擦身……” 说到这里,曹五哽咽着道:“婉珍她一个弱女子,不仅将我们曹家人的身后事安排妥当,甚至连在外散落的产业也一一找回,而且这三年间,她年年替我去祭奠亡母和兄长,曹家的一切,都是婉珍应得的。” 李婶子终于抽泣起来,大妞却悄悄来到一脸震惊的叶剪秋身边,趴在他耳边悄声说了一切。 原来,当初曹五寻母离开农场后,叶婉珍就苦等曹五的消息,可是迟迟没有音讯。等到她听说曹家人被惨遭毒手的噩耗时,立刻觉得大事不好,等她找到曹五时,只见痴傻的曹五在绵州城外的乱坟岗上,正坐在死人堆里胡言乱语…… 叶婉珍强忍内心巨大的悲痛,悄悄地派人将曹家人全部安葬,然后又悄悄地将疯傻的曹五带回了农场,为了不影响到曹五的名誉,所以对外宣称曹五投靠司徒瑾杀敌去了,而私底下,却寻遍名医为他诊治,由于曹五太过疯狂,不仅见人就骂打,而且浑身上下脏秽不堪,旁人根本近不得身,只有叶婉珍来到他身边时,曹五才稍有片刻安静。 经过长时间的治疗,曹五渐渐清醒,在得知自己在最脆弱不堪的时候竟是叶婉珍一直陪伴照顾,张口就求了亲,而叶婉珍立刻答应了下来。 听完大妞将事情的原委简单说完后,叶剪秋震惊不已,他悄悄来到叶婉珍身边,责怪地道:“婉珍,你为何从不对大哥提起此事?” 叶婉珍红着眼圈道:“大哥,我亲眼所见,你其实在青阳的生活并非一帆风顺,无论是生活,事业或是感情,你尝尽冷暖,早该是被人好好疼爱的时候了。当曹五出事之时,你已经有了身孕,即使没有,我婉珍也不愿打扰你安静的生活。而且,曹家的事,都是因为我叶婉珍而起,当然由我来扛!” 叶剪秋伤心的摇摇头:“婉珍,你们都瞒着我,是不把我当自己人,我很有意见。而且,你不要因为内疚才将终身托付,这件事说起来,恐怕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我。” “大哥,最坏的结果既然已经发生了,所以我不想让更多的亲人知道并且为此痛苦,尤其是大哥你,我们并非不把你当亲人,只怕你忧心过度会影响到腹中的孩儿。大哥,你放心,我对曹五的内疚当然有,但更多是怜惜和疼爱。想当初,我也大哭着打骂过他,甚至比对老木更凶的手段都用出来了!可你再看如今的曹五,该哭哭,该笑笑,一派光明磊落,哪有什么凄楚暗汹?他现在又帅又有钱,这样胜利的果实可都是我辛苦付出的功劳,哪能让旁人得了去?!” 叶剪秋苦笑:“可是婉珍,赵淳来了,你当真不介意?” 说到这里,叶婉珍笑了笑道:“是介意。时光不等人,日久见人心,那个一再让人打破底线和原则的感情,其实并不需要我委屈求全的。若是嫁了曹五,我叶婉珍才会睡得香,吃得下饭,也会笑出声来。” 叶剪秋叹了口气道:“好吧,希望你们幸福。” 看起来叶婉珍已经打定了主意,既然事已至此,多说也无益。 此时,吉时已到,门外鞭炮齐鸣,乐声阵阵,新人开始正式拜天地。傧相,喜娘,媒婆,赞者已经各就各位。 只见那一身得体小黑西服,系着小领结的小吼和一个穿着粉色长纱裙的女孩子站在新人身后,两个人还手拉着手抱着鲜花,慢慢地跟着新娘那长长的拖地大红裙走过红毯。小吼其实长着一个标准的花童脸,脸圆圆的、胖胖的,笑眯眯的,喜庆十足,因为收了个上百两银子的红包,所以他很敬业,小脸一直保持得体的微笑,还小声的对身边小姐姐道:“你要笑,否则红包要没收。” 那小姑娘立刻咧嘴,露出正换的豁口牙。 这中不中,西不西的婚礼可是叶剪秋出的主意,不管什么用方式,只求热闹! 只见静石伯伯和李氏郑重地坐在高堂之上,激动地看着下面跪拜的一对新人,特别是李氏,身子一直微微发抖,这可是他们老两口第一次接受儿女婚嫁的典礼,内心的感触无以言表。 只听得赞者一声高喊:“一拜天地!” 欢笑声中,有人坏笑着将蒙着红盖头的曹五和叶婉珍的头顶的凤冠狠狠地撞到了一起,哄堂大笑中,曹五红着脸掀起了盖头往外偷看:“婉珍,撞疼了没有?”叶婉珍笑着摇摇头,伸手点了一下他的脑门:“傻样!” 曹五嘿嘿直乐,谁叫他是嫁呢,所以叶婉珍淘气地将红盖头蒙在了他的脑袋上! “停下!都他娘的停下!” 只听得一声暴喝声中,叶大山拉着哭的鼻涕一把泪一把的牛氏就奔上了礼堂! 只见叶大山站在红毯中央,赤红着脸跺着脚气急败坏的大骂:“你们这两个厚脸皮的老家伙坐在这里受别人孩子的磕拜,亏不亏心!俺们才是正尔八经的爹娘!亲生的爹娘!” 牛氏边哭边委屈地道:“二妞生下来才五斤多,且病恹恹的,俺可是用小米汤养大的,哪成想,你们一个个的良心都被狗吃了!” 听到叶大山和牛氏的指责,李氏和叶静石先生如坐针毡,被羞侮的满脸通红,尴尬地说不出话来。 农场员工自责地道:“我说一棍打蒙吧,你偏不让,这可好,又出来丢人现眼了!” “不是怕打死么,其实真想一棍打死他们!” “那你当初咋不下手!” “别说了,快拉人去!” 几个员工冲上前将叶大山和牛氏拉到一边,只见牛氏哭着在地上撒泼打滚,而叶大山挣扎着从怀里掏出一个瓶子,作势往嘴里要倒。 此时,人群中黑影一闪,那叶大山和牛氏立刻被一阵狂风远远地刮到了一旁,两人同时双腿僵直,口舌发麻,如同木偶般僵在原地,再也发不出一个字! 自取其辱啊!小丑跳梁根本影响不了众人喜庆的心情,大家除了对叶大山两口子指指点点外,仍在欢笑着等待典礼仪式。 叶婉珍在人群里终于找到了那赤发黑袍的身影,当她看到一双华丽而淡然的凤眸时,内心涌起一股暖流…… 那人神态是如此的清淡高洁,似乎晕染着无底的忧郁。虽然身处滚滚红尘,却绝世独立,理智的冷酷,骄傲的寂寞……叶婉珍暗叹,他就是那天空穿云而过的仙鸾啊,原本不是她一个小女子的世界能容得下的。 叶婉珍挑起嘴角露出欣慰的微笑,得不到的是风景,而留下的才是人生,有缘能邂逅一场,足矣! 此时,赞者立刻高喊:“典礼准备开始,新人就位!” 看着满堂珠玉华彩,丝毫动弹不得的叶大山悲哀的流下眼泪,那曹家可是入赘啊!他可是亲眼所见那曹家是有多么富有,多么奢华!螭国王室虽好,可是天高路远他叶大山够不着啊,这曹家可是近在眼前,伸手可及!无论如何,他叶大山也是曹家真正的老丈人,将来那财产可都是姓叶了! 此时,只听空中一声爆响,巨大的一束烟花在空中爆开,在众人惊叹中,那美伦美幻的灿烂耀眼的烟花在高空中炸散,如同无数朵巨大的菊花艳丽盛开!等这轮烟花放完,只见那半空中还未散去的烟雾中同时又嗖嗖地升起了颗颗流星,每颗流星相距数十米之遥,此时,五彩缤纷的花雨在空中炸出一个又一个巨大的字来,众人仰着头,异口同声的大声念道:“秋!啊!朝!歌!爱!你!” 哈哈哈!这大舅哥的夫婿也来争风头了!大家伙纷纷朝着叶剪秋大笑,惹得叶剪秋低头红着脸躲在人群后。 只听到人群中又发出惊叫,众人抬头不禁高声欢呼,只见一条壮观的虹横跨在整个天空上,仿佛它从世界的这一端跨到世界的那一端,吸收了世界上一切的明亮夺目的色彩!它就那么凝固高傲的悬挂在高空里,洒下无数亮斑映照天际。 还没有等众人喘口气,只见更惊艳的事情发生了,那彩虹一道接着一道,一座连着一座,整个青阳镇的天空,完成变成了五光十色,如霞似锦的彩绸! 此时,河里黑虎鱼仿佛听到了召唤,纷纷从河水里鸣叫着高高跃出,冲着天空喷出巨大的水柱!那猛烈喷出的冲天水柱,拔地而起直冲云霄!只见那高大的喷泉在阳光下射出五彩光芒!青阳镇整整上百公里的河水,瞬间被华丽的喷泉占领,彩珠喷溅的水面似乎欲和天空中的瑰丽争辉,形成从前所未有的壮丽景观! 农场内外均鸦雀无声,青阳镇所有的百姓们都激动而又无声的看着眼前的一切,心灵受到了从未有过的震撼! 曹五在叶婉珍耳边咬牙切齿暗骂:“我定会杀了朝歌!” 叶婉珍双眼迷醉的看着天空,轻声道:“是我的主意,我们兄妹今天要同时成亲。” “哦,婉珍做的对!” 曹五放下心来,揽着叶婉珍的肩头双双欣赏眼前的壮丽的美景。 此时,天空中突然传来香风阵阵,只见满天道道彩虹又被滚滚的红云覆盖,遮天盖日的红云压顶,浓烈的似乎要接近地面,在大家惊呼声中,只见红云中俯冲而落一只巨大的彤鹤,舞动巨翅掀起阵阵狂风,狂风吹乱了枝头的红绸,晃动了房檐的灯笼,掀起了女子盛装的石榴裙…… 等那阵热风过去后,红光中惊现一位风华绝代的女子,只见她发若乌云,面容丰韵,鲜眸玉腕,宝相庄严,身穿一袭火红耀眼的凤纹拖地长裙,点缀的颗颗明珠在阳光下闪闪发光,长长的裙摆之上那金丝绣制的高贵明黄牡丹生动摇曳,纹饰繁锁的令人目眩,她高挑的站在万人中央,不着痕迹的红色光芒淡淡的围绕在她的周围,仿如天人一般,使人不敢正视。 “公主!是我们青鸾的赵浈公主!” 此时,天空中红光未散,又现一抹蓝光,銮佩珊珊中,只见蓝光中出现一头仙兽拉着一辆车舆,车舆冉冉而下,车中坐着一位威武神人,他神光照人,容若冰玉,百姓们惊讶地叫道:“又来个神仙!” 等那车舆落地后,从车中走下一位高大威猛的军士,众人激动的欢呼雀跃,高声呐喊:“司徒瑾!是我们的司徒瑾大人!” 只见容光焕发的司徒瑾穿一身冰青色铁甲战袍,身披兽面吞头连环铠,腰挂勒甲玲珑师鸾戴,脚踏乌皮靴,头绾紫玉冠,威风凛凛的如同天兵神将。 司徒瑾龙形虎步微笑着走来,向百姓们挥手示意,激动万分的百姓欲冲上前,结果被农场员工紧张的拦下! 只见司徒瑾径直走到叶剪秋面前,微笑着道:“朝歌本不想让黑鹰接我来的,可是却倔不过齐王殿下,赵王爷说,若是我这次不来,就此一别,一生绝!” 叶剪秋没有说话,只是鼻梁发酸的看着风华如初的司徒瑾,内心感慨万千。就此一别,一生绝,那是赵淳在为他做最后的送别。 司徒瑾无法对视这双幽黑的双眸,于是扭过头,指着远处的那辆精美的小车道:“今天也是你大喜之日,我没有好礼可送,只用南海的海底晶珠玉髓做了一辆素车,你们一家子人越来越多,只怕黑鹰背上要坐不下了。” 只见那辆已经被卸下梁輈的两轮小车的材质似玉非冰,晶莹剔透,熣灿耀眼且轻盈似羽,周身点缀颗颗明珠,华光闪闪的车顶上雕刻着龙纹弧形棚顶,四周垂挂冰丝珠帘,小车前后共有两排宽敞的座位,座位上还体贴的包上了厚厚的云丝锦,那淘气的小吼早就爬上去玩得不亦乐乎。 叶剪秋吸了吸鼻子道:“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的。” 司徒瑾抿了一下嘴唇,上前狠狠地抱住叶剪秋,在他耳边轻声道:“虽然晋伯让我一直念清心咒,可是见到你之后却觉得自己的脾气仍不太好!此地不宜久留,只怕再多的涵养我也禁不住……剪秋,告辞!” 司徒瑾撒开手,最后深深的看了一眼那如秋水般清澈的双眸,似乎要将对方的模样深深的烙在脑海中。 “黑鹰!” 听到司徒瑾的呼喝,黑鹰立刻扑上前,见司徒瑾骑上欲要离开,人群中一阵骚动,只见赵淳冲着司徒瑾高喊:“钧之,别来无恙乎?” 司徒瑾朗声大笑:“赵王爷,经营四方,告成于王,时靡有争,王心载宁!有我司徒瑾在,南海边境百年之内绝无战事!” 赵淳嘴角露出微笑,王候将相宁有种乎?此人绝非池中物。 只见司徒瑾头也不回骑上黑鹰离开,叶剪秋看着天空在心中默念三声,珍重,珍重,珍重! 那司徒瑾虽然来去匆匆,但他却被叶剪秋那唯一的一句话,回味了一路……遗憾的是没有酒,有的只是佐酒的相思。那一声撕了声带的嘶鸣,却被树海里均布的树叶吸纳,亦将不复为你听见。 众人仰望着蓝色渐失的天空,无不为司徒瑾的离去扼腕叹息。 赵淳和赵浈相视而笑,功高盖主且宠辱不惊,他日若权倾朝野,也是一大隐患。既不愿归顺,离去甚好。 此时,龙啸凤吟,万兽齐鸣,只听到农场外传来沉重而整齐的脚步声,从高高的围墙上就可看到彩旗飘扬。 一群载歌载舞民族盛装的螭国百姓从农场涌了进来,只见男子头戴别致的绣花圆帽,穿斜领右开襟、长及膝盖的长袍,系绣花腰带。而妇女穿一种花纹独特的宽大多褶的连衣裙,头发梳着两条粗粗的麻花辫,辫子上戴满了鲜花。他们吹着长笛、拨着七弦琴,打着铙钹边唱边跳,男子们舞姿刚健奔放,女子们舒展大方的团团旋转,他们唱着歌,跳着舞,将手足无措的叶剪秋围在正中心。 “亲爱的朋友啊,看到你的笑脸,我怎能平静? 山顶的宝石啊,湖边的白杨树,得到了慰藉! 东边的绿草啊,西边的白羊群,快乐的跳起来! 就让美丽的鲜花,开在无边的田野里, 就让我们像小鸟,忘掉烦恼欢乐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本想一口气发完的,可是重头戏还是没有写完,只好再等等了。朝歌下一章再出来吧,么么! ☆、一百四十九 随着大地的震颤,只见数十头身躯庞大的白象和犀牛背上驮着华丽的宝辇,迈着沉重的步伐慢慢走进农场。 但见那象背之上,稳坐着珠光宝气,富贵十足的螭国王族,肃穆地从众人面前鱼贯进入农场大门。进毕,两两相向的大象则向前几步,伸出长鼻相互绞在一起,拦住道路,表示任何人不得再贸然入内。只见象鼻一直纠绞如仪,庞大的身躯如铜铸铁炼一般纹丝不动,配以身边屹立不动的武士和迎风招展的旗帜,形成一幅有静有动,而又庄严肃穆的依仗。 为首那身穿紫色金丝绒斗篷,头戴宝石王冠的国王班布踩着象奴的后背一落地,便走向另一头大象旁边,伸手接过同样踩着象奴后背下地的螭国王妃。只见这位王妃丰满白皙,长眉深目,嘴唇鲜红,含羞带笑之时略显双下巴,面相富态而又平易近人。她头戴缀满明珠宝石的尖顶长帽,顶端装饰一蓬雪白的鹭鸟羽毛,身穿鲜艳开领的宽大多褶连衣花裙,裙摆上绣着繁琐眩目的大朵带枝花。 国王班布翘着两撇山羊胡,手持腰前镶嵌宝石的短剑,和盛装的王妃双双携手,微笑着姗姗走向两位青鸾皇族。 只见班布恭敬地一手捂胸,绅士十足地弯腰致敬,而王妃则行屈膝礼,赵淳和赵浈并排而立,微笑点头示意。 四位君主伫立万人中央,傲视天下苍生。 随着歌声再次从空中传来,众人抬头仰视。 “我来自遥远的土地,那里有雪山和海洋, 它广阔和宏大,歌声火热而舞蹈激情, 这个狂野的地方啊,这就是我的家! 如果他们不喜欢你的面庞,他们就会切下你的耳朵, 这个野蛮的地方啊,这是我的家! 我就像在外游荡的鹰隼啊,第一次遇见你, 从那段感情的开始,我便被幸福包围! 清脆的声音象清泉,轻轻抚摸我心底, 明亮的双眸似海洋,微微激起我涟渏。 让我仿佛漫步在沙海,看着日落而泪落, 让我仿佛游走在戈壁,听得驼铃而哭泣。 当风从东方刮来,太阳又从西边升起, 起起落落中,一个傻瓜迷失了方向。 浮浮沉沉中,靠着天空的月亮发呆。 把我捧在你的手心里吧,穿过云层送我去明月。 我的心躺在你手心里吧,陪伴你穿越千重门廊……” 随着悠扬的歌声,一匹白色的骏马优雅的挥舞双翅在云中翱翔,那美丽纯洁的独角兽上唱歌的人啊,不正是我亲爱的他么?他那长眉秀睫的美,显现出精灿动人的明眸,让人听到恍如莺啼翠柳的歌声。 头戴紫红色宝石王冠的朝歌身披雪白丝绒的斗篷,歌声中自云端翩翩而落,高挑的身形和神武的白马双双走来时,灿烂的阳光分外眷恋,迈着行云流水的步伐如嫡似仙。 朝歌将一个用香水玫瑰和满天星编织成的花环放在叶剪秋的头上,伸手拉着他走过红毯,神圣地迈向婚礼殿堂。 众人高声欢呼,百鸟热切欢唱,就连空中也弥漫着甜蜜的花香…… “我看到他抱你了!” 听到耳边却传来那冰冷的话语,叶剪秋看了一眼身边的人。只见如雪中精灵般高贵美丽的朝歌王子目视前方,脸色冷峻异常。 “那小车上隐蔽处全是雕刻的牵牛花!” 当五指如碎骨般的刺痛传来,叶剪秋立刻将手挣脱,转身离去。 众人对此突变惊呆,一时僵在原地。 朝歌一慌,立刻起身追上。只见人群中紫红色身影一闪,就消失不见。 “爹爹,爸爸藏在大柏树里啦!” 只见人群中不知何时出现一棵高达数十米高的量天尺,被誉为月下皇后的量天尺顶端开着一朵淡黄色大如昙莲般艳丽花朵,小吼扒着花瓣露出头,毫不客气的将爸爸出卖。 朝歌飞跃到那棵百围的参天巨柏前,喷出一股冰寒之气,只见那棵巨柏瞬间凝成白色松散的冰晶雾淞,晶玉包裹中露出卷成的一团枝叶,待朝歌冲上前去时,又听到一声“爹爹,爸爸又爬着竹竿要跑啦!” 顺着小家伙的手指,只见一棵几十米高的翠竹茎干被深深折弯,眼看那翠竹如最强力的弹弓般欲将一个红色的人影弹飞,朝歌立刻喷出一条蓝色冰晶,瞬间将翠竹冻成弧形。 “爸爸快跑,爹爹又来追你啦!爸爸,加油啊!” 小吼兴奋地握着拳头在那朵淡黄色大花朵上跳来蹦去。 只见人群中红色和白色的人影嗖嗖地飞来跃去,不禁让人眼花缭乱,目瞪口呆。 那白色的人影刚要抓住红色的人,只见平地出现一颗巨大的旱地霸王莲,那霸王莲如捕食般向空中猛一探头,那片片的白色大花瓣瞬间将朝歌紧闭包合在其中,形成一个尖塔状的大花苞,幽幽的荷香在空中弥漫,令人惊叹不已。 当花苞剧烈的摇来摇去时,只听得从空中传来一声怒喝:“不准伤我的花儿!” 那莲花苞立刻停止了晃动,只见一阵哗啦啦声中,花苞渐渐的打开一条缝,朝歌一脸愠色的从花苞里跳了出来。 此时,地面突然出现颗颗长着尖刺的龙爪球,如同一枚枚绿色的炸弹,被扎的直跳脚的朝歌正忍着痛跃上高空,却没想到空中又出现一只红绿色的大夹子,那只如同巨嘴般流着粘液的夹子狠狠夹住了朝歌的胳膊,朝歌张口喷出剧烈的水柱,将那捕蝇草上面的粘液冲刷干净,没有了粘合力的夹子无力的松了“口”,朝歌立刻夺身而出。 朝歌紧张的左右寻找,只见空中却无红色人影,只听到众人一齐冲他呼喊:“朝歌,剪秋跑到暖棚里去啦!” 朝歌立刻奔向暖棚,只见从暖棚中向他弹射出颗颗铁莲子,朝歌喷出蓝色的寒风将迎面而来的黑色的莲子冻结,那莲子遇冷从空中纷纷落下,地面上散落一层黑油油的“羊粪球”。 “朝歌,剪秋又跑到水里去啦!” 如同看一场激烈的搏斗比赛,众人全部火眼金晴,生怕这场精彩的比赛没了对手而早早谢幕! 只见河中水花一闪,一条绿色的植物浸到水中,河面上翻冒出朵朵水泡,朝歌嘴角挑起坏笑,在水中还想跟我斗? 朝歌一个跃身跳入河中,只见从河面上钻出一条冲天而起的巨型海狸草,草身上带着一串串透明的水囊,如同一颗颗大水泡,里面隐约可见红色人影,朝歌稍一接近,另一颗水囊的内膜瓣立刻打开,瞬间将他吸了进去,速度之快不过毫秒,可见狸藻草是世界上速度最快的杀手! 当众人惊呼之余,只见霸道的摇曳的海狸草在突然僵硬变直,绿色的长条带着透明的冰球耸立在半空中,如同串串琉璃般的冰球在阳光的折射下可见里面白红两色的人影。那红色人影刚从冰球中露头,就被破球而出的白色人影喷出的寒气冻住!听得得“蓬”的一声,地面上冒出一丛地中海蔷薇,那片片绿叶红花遇到烈阳瞬间燃烧,将红色的人影周围的一层薄冰溶化。 眼见红色人影骑着绿玉藤又要跑,朝歌只得大喊求饶:“秋啊!别跑了,我错啦!” “你哪儿错啦?” “哪儿都错!” “没有诚意!” “我、我只不过想吃饺子罢了,你到现在也没有给我包!” 朝歌一脸委屈:“自从我们在一起后,你就再没有下过厨,都是我做饭带孩子洗衣服……” 一听此言,众人吸了口凉气。 只听得从空中传来怒吼:“孩子还用你带么,满月之后他就像个狼崽子似的跑的满世界都是,都快成野孩子了!吃不上饺子就别埋怨,那是我对你敷衍了事就求婚的处罚!就连今天也是,孩子都两岁多了,你也不会自己主动拿个主意来结婚,你当我真的不介意这些么?!” 朝歌红着脸大声解释:“我不会结婚嘛!下一次就知道了……” “你说什么?!” “我说错了!” “哪儿错了?” “哪儿都错!” “没有诚意!” “回家再说嘛,这里人太多……” 听到两口子的对话,所人都哈哈大笑,看来这如天神一般的朝歌王子在家里可是跪过搓衣板的人物啊!班布和王妃满脸尴尬,赵淳笑而不语,赵浈则捂嘴乐弯了腰。李婶子终于按捺不住,又好气又好笑地道:“别闹了,婉珍和老五还等着呢,快来拜堂!” 在哄堂大笑中,两对新人终于开始了正式拜天地。 脸上还带着笑意的赞者一声高喊“一拜天地!” 两对新人跪下拜天敬地。 “二拜高堂!” 两对新人携手向稳坐高堂之上的李氏和静石先生跪拜。 “夫妻对拜!哦,夫夫也对拜!” 众人又一次大笑,就连见识多广,经验丰富的礼赞者也笑了起来。 两对新人哈哈大笑着互相弯腰敬礼。 终于,这有惊无险的婚礼仪式轻松完成,众人都松了口气。 此时,赵浈缓缓站起身来朗声宣布懿旨:“今日言告王者之令,使四方闻之。今言告身,受其告令,叶氏之女婉珍听宣。” 叶婉珍立刻起身下拜。 只听得赵浈道:“兹闻其心系股肱之责,尽致主泽民之道。任命你为巡青阳地方所辖官吏,有贪酷不法者,大则奏闻处治,小则究讯裁决,邪则俱触勿添,钦此!” 随行官员立刻献上文书官印和像征身份的象牙牌,叶婉珍接过磕头答谢。自此,青阳镇出了一位历史上第一位六品女官,统辖青阳数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和几十万人口。 紧接着,国王班布和一位白须老者上台,郑重地宣布螭国王室枢密院御令,宣布阿路王子其夫姓氏将改为阿路亚瑟蒙巴顿剪秋,并正式封称号为剪秋王爵。其子朝天吼改名为天吼亚瑟阿路蒙巴顿,封号为天吼王子。并将父子两人登入王室族谱,正式成为螭国王室。 白须老者又大声宣布其王子夫夫享有的各种权力。 其夫夫享有荣誉权,可以授予子民爵士称号;享有警告权,可以用螭国王族的身份对境外势力提警告;享有罢免权,对螭国亲王之下的官员和贵族可罢免弹劾;享有军权,螭国王室有专门统帅阿路王子的亲卫武装力量;享有宣战权,螭国海陆两军,均听从王子本人调动;享受财产权,其王子夫夫名下共有五亿四千万两黄金;享有土地权,拥有螭国边境一百五十个部落和三百四十万亩的农田和草原…… 随着一声声的宣读,全场鸦雀无声。 ——太他妈有钱了有没有? ——太他妈有权了有没有? ——谁他妈不想当皇帝谁是孙子!! 谚语有云,在黄金面前,国王也要脱帽!被奢华的财富和强大王权洗脑的众人一脸悲戚,这平民百姓得混多少辈子才出一个贵族?本来有口饭吃就满足的百姓们又开始蠢蠢欲动! 此时,赵浈轻舞双手,瞬间滚滚红云压顶,将天地映照成一片火红。 赵淳拈花一指,弹出一片红云,只见热风阵阵中,那千万只白鸽扑楞楞放飞…… ——好吧!百姓们泄气,还是在家吃面条吧! 只听得“噼噼啪啪”的鞭炮声响了起来,站在量天尺上的朝天吼挑着一挂万头大地红鞭炮,兴奋的哇哇直叫,紧接着锁呐声,锣鼓声又欢快的响起。 随着礼赞者一声高喊:“主家有令,今日所有百姓,均可免礼享受婚宴!” 所有的百姓欢呼起来,只见农场门口的大路上,已经摆上了足足数十里的长街流水宴席! 整个青阳镇成了欢乐的海洋,人们尽情的跳舞歌唱,螭国那风情万种的女子大方的拉起青鸾小伙的手,掀起裙摆跳起了欢快的舞蹈,而热情奔放的螭国小伙子则拿出玫瑰花,深情的交给身边清秀的青鸾姑娘,对她唱了一首又一首火辣的情歌…… 农场的后厨分外忙碌,东家下令,今天要他们拿出看家本领,做出最美味的宴席! 可是青阳镇的厨师分外苦恼,食材啊食材,你从哪里来? 现在的青阳镇不仅很多动物成了精,就连有些植物也通了灵!你怎么可以对一颗可以和你开口说话的土豆下手?你怎么可以对一只尖叫哭泣的母鸡下刀? 如果去树上摘,说不定有些果子会嘤嘤哭泣!如果你在菜园子走上一遍,就会听到身边有人窍窍私语,好吧,他们只能捡落在地上的水果,冲一些沉默没有通灵的蔬菜下手,尽管如此,下刀之时也会觉得自己罪恶深重! 童话般美丽的青阳啊,不仅是人间的天堂,更是动植物的乐园! ……………………………………………………………………………… 番外一 后厨里正在热火朝天,却进来一个不速之客。 厨师见到一身黑袍赤发的人影不动声的站在他身后立刻惊出一身冷汗! 只见那人伸手接过厨师手里晃荡荡快要掉落的炒锅,站在灶台前笨手笨脚的翻炒,还有模有样的放盐,放高汤! 满头大汗的厨师在那人身后不停地颤声道:“先生!鸣岐先生!您想吃什么说一声就成!何必劳您大驾……要是您想玩,回头小的腾出伙房让您玩个够……” “盘子。” “哦,在这里!” 厨师苦着脸端来一个盘子,于是一盘炖的满是汤的炒菜倒了进去。 “走菜!” “哦!” 厨师无奈的端起盘子出去了,他对那桌上一脸不高的百姓悄声道:“这盘菜是齐王殿下亲手做的……” 众人立刻一抢而光! 当第二份忘了放盐半生不熟的菜汤端上来时,厨师无奈地道:“齐王殿下小试身手,又做了碗汤……” 众人立刻吃干打净! 当第三份炸成黑炭的看不什么模样的菜又端上来时,厨师快哭了:“齐王殿下他没有控制好火候……” 众人咬牙看着胖胖的厨师远去的背影暗骂!这分明是一个冒充齐王名号来混水摸水的假货! 那厨师万般无奈,那齐王殿下还等着他回去请教冰糖葫芦那层糖稀怎么粘上去的呢! 番外二 小吼正蹲在门外逗那只牛奶狗,他扭头对身边正在捧着玉米大啃的小朋友道奇怪地道:“狗为什么爱吃粑粑?” “这都不懂?亏你还是王子呢!哼哼!”那黑胖小子明显的不屑。他指着狗大声道:“狗改不了吃屎!这是老话,听懂了吗?” “哦……” 小吼悄然大悟,高兴地拍手道:“那它可以吃自己拉的粑粑!吃完再拉,拉完再吃,这样就不用喂它啦!” 那小子眼前一黑! 小吼得意地道:“我爹爹和爸爸成亲时,我在放鞭炮,那你爹娘成亲时,你在做什么哪?” 那小子双眼一翻,只见白眼仁多,黑眼仁少,得意地道:“我在我姥姥家呢,俺姥姥让俺藏在床底下不让出来!” “哦……” 小吼又问身边另一个小朋友:“那你呢?” 那小朋友更得意了:“俺爹娘成亲的时候,就是俺当的压床小童!” “……” 番外三 叶大山微笑着走向一桌客人,他体面的坐下后道:“俺是国丈。” “哦,国丈大人请喝酒。” 那桌人见怪不怪。 只见叶大山摇摇手道:“不啦,俺还有事,螭国的国王班布,看见没?就是长小胡子的那个,请俺过去一述。” “那就快去吧!” 叶大山高兴的又走向一桌坐下:“俺是国丈。” 那桌客人笑道:“国丈大人有何指教?” 叶大山摇摇头笑:“指教不敢当,只是听说那齐王邀俺进宫下棋,只是俺还不会,得学学。” 客人们纷纷点头:“是啊,得学,得好好学。” 叶大山站起身,又走向一桌坐下:“俺是国丈。” “……” 叶婉珍见状松了口气,她终于可以放心的尽些责任了。 她来到叶大山身边道:“爹,阿路王子请你过去。” 叶大山无奈的站起身,对客人们拱手道:“失赔了,俺这老汉到哪里都离不了,当了皇亲国戚不易啊!” “是啊,不易!” 客人们热烈欢送。 叶婉珍将叶大山带到安静的屋子,指着一桌丰盛的菜肴道:“爹,你和娘就坐这里好好吃,一会国王和皇帝都会来找你们聊天。” “嗯哪!” 牛氏坐在桌边哭丧着脸将饭碗递了过去,叶大山开心的接了过来,对牛氏道:“俺是国丈……” 看着叶大山和牛氏坐在那里大吃大喝,叶婉珍悄悄退了出去,对门口的人道:“小心看守,若是他有什么要求,就说皇帝一会儿要来拜访。” 那看门人笑道:“叶管事放心,对付他我自有一套,若是他闹,我就说一会有人来宣旨让他进宫当大官儿。” “成!” 番外四 青阳城郊静悄悄的,所有的青阳百姓都聚集在十里长街上喝喜酒。 清澈的流沙河水缓缓的流动着,阳光在波光粼粼的水面洒下金色的斑点。 岸边一人躺在温暖的草丛中,双手枕在脑后,嘴巴里叨着根茅草哼着小曲儿,不时地看着身边一个金发蓝脸的大姑娘。 只见她静静的看着天空,嘴里自言自语。 此时,天空中惊现一团耀眼的蓝色光芒,那如巨盘的大船悬浮在空中旋转着慢慢下落。 当轰鸣的巨盘下落时,刺眼的光芒照亮了方圆数十米,不仅惊起一群鸟兽,就连河里的黑虎鱼也畏惧的沉下水底。 只见舱门打开,从里面走出几位身高数丈,穿着紧身黑甲皮衣,腰佩金属带,脚穿黑皮长靴,发色鲜艳均是蓝脸彩眸的仙人。 杨小迷一惊,兴奋地从草丛里爬了起来,拉着身边的女子道:“妮基塔,这几位就是你和叶剪秋的老乡们吗?” “是啊!” “那叶剪秋若是知道我们自行离开,他会不会怪罪?” 妮基塔怅然地道:“他已经在这里成了家,也有了孩子,若是他离开,朝歌和孩子怎么办?” “说的也是,那就不能带着朝歌他们一起走么?” “故乡是每个人都眷恋的地方,只能有一个人做出牺牲,还是永远瞒着叶剪秋吧,他在青阳生活的很幸福。” “好吧,反正我杨小迷不是什么好人,什么报应冲着我来就是!” 妮基塔觉好笑:“你杨小迷什么时候学的如此有良心?” 杨小迷双手一摊,笑得慈眉善目:“我本善良。” 此时,那几位蓝脸人走向妮基塔,嘴巴里发出嗒嗒的声音,如同啄木鸟敲打树干。 杨小迷慌了:“喂,我说这几位兄弟,这是怎么回事,为何你们说话我又听不懂了?妮基塔,我杨小迷平日对你可不薄。” 妮基塔微笑着道:“别担心,这才是我们星球真正的语言,而我和你说的,只是用了一种能很快适应当地语言的程序而已。而且,你被带到我们的故乡后,科学家只会对你做一些研究,毕竟你的长相和我们那里的人完全不同。放心,你绝对会在我们蓝星成为名人。” 杨小迷有些畏惧:“我知道你们对我感兴趣,但,不会将我开膛破肚吧?” “那是会的。但没有疼痛,而且很快会恢原,伤痕微小的如同一条白线。人兽之体的非常神秘,你会在我们星球的科学史上写下浓重的一笔,也会载入史册,而名垂千古。” 杨小迷脸色发白,骂道:“什么名垂千古,万古流芳,那都是给活人看的!这里兽人这么多,再抓一个不成么,为何偏偏冲我下手!” 只见一个黑发的蓝脸人走上前,郑重地道:“杨先生,我们蓝星人是有原则的,我们不对违背自己意志的人下手,只征收志愿者。而且,由于我们蓝星的失误,造成这个世界的一些混乱,为此非常抱歉。” 杨小迷连边摇手:“对我道歉没用,你们应该找当地的帝王抱歉。” 那男性的蓝脸人道:“时间不够。我们的能量只能维持半个多小时,杨先生,你必须快些做出决定!你会对你作出的决定感到骄傲的,在我们星球,你会见识到超越这个世界千万年的先进科技,而且,那里的生活有让你无法想像的快捷和梦幻。” 杨小迷深吸了口气道:“在我做决定之前,你们能否告知在下,你们为何来我们这个世界,又为何探大地之母的鲜血么?这是我一直想要知道的。” 男性蓝脸人沉忖了一下道:“可以。” 他指着妮基塔道:“她叫妮基塔,是我们蓝星拉尔纪帝国的公主,而我是拉尔纪王国的霍逊蒙将军,负责星球以外的资源探索和开发。因为我们蓝星经过亿万的的近化,所以人们的寿命越来越长,最长寿者可达三百多岁……” 杨小迷脸上一喜。 “但是……随着我们的寿命增加,婴儿的出生率却越来越少,甚至很多夫妻终生没有孩子,我们的帝国面临后继无人的危险境地,而我们的星球将面临着被机器人占领的可怕未来。尽管我们科技很发达,可以做一些像流水车间一样的试管儿或是再生人,可是他们的寿命非常短暂,只有短短十几年,他们在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里夭折,是我们这些所有年长者最为痛心的事情。因此,我们不停的在宇宙中探索,希望能找到传说中具有神力的奇药。” “在浩翰的宇宙中,终于不失所望,我们找到你们这个星球,她与我们有着相同的古文化和文明,尽管你们这个世界非常古老,古老的只在我们那久远的历史档案中才能找到些许资料,但却是与我们最接近一个世界。所以我们探寻到了最深处的大地之血,她的血液非常有奇效,只用一滴就可以使上千人受孕产子,于是我们加紧时间复制生产,可是那些复制出来的血液没有原始的标本有效,所以,我们只得隔一段时间就来采集。” “而妮基塔,她当上尉指挥官后执行的第一次任务,就是来采集血液。可惜,她经验不足,被你们这个世界的一个神凤兽人袭击,造成了我们的飞船失事,人毁机亡的惨剧。” “神凤兽人?是谁?” “赵淳。” 第45节 恋耽美 正文 第46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46节 妮基塔淡淡道:“他在沙漠里袭击了我,飞船失事前,我的部下将我塞进救生仓弹射出仓逃命,而他们却全都牺牲了……” 聪明的杨小迷立刻明白了什么,他道:“也许赵淳是想留住你们这些仙人,但是他却无法控制你的蓝色大船。” “没错,他喷出的火焰根本不足惧,我的火力比他强上千万倍,看到我们马上要离开,却没想到他不惜与我们共存亡,竟然化为一道巨雷撞了上来,结果破坏我们的飞行器最关键的控制部位!” 只见那霍逊蒙将军开口道:“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爷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这是我们古文化中的一首诗,说明了战争的残酷。当妮基塔用黑匣子向我们发出指令的信号后,我们就知道这里即将发生战争。因此,我们因为大地之血的泄露引发的伤亡,深感遗憾。” 看到杨小迷沉默,妮基塔开口催促道:“杨小迷,你还走吗?时间不多了。” 杨小迷深深的回望一眼自己那亲切的故乡,却不知何,身后的大树旁竟悄悄的站了一个人,扶着树的那只手正紧张的抠着树皮。 只见他素面朝天穿着一身清爽的白麻长衫,而那如水的双眸正深深的凝望着他,仿佛天地之间,只有他一个人…… 杨小迷一声长叹:“竟然追到这儿来了。” “杨小迷,你需快些做决定,时间来不及了。” 听到妮基塔的再次催促,杨小迷道:“恕我最后告个别。” “杨小迷,你要知道,我们星球的科学家已经研制出接近百分之九十九的类似大地之血的成品,所以,你们这个离我们几十亿光年的世界,将再也不会来了!” “你们这不是来了么?着什么急呀?” 杨小迷表现的无所谓。 那霍逊蒙将军郑重地道:“杨先生,我们每次来到这个星球,都会耗费大量我们那里最昂贵稀少的能源,所以,我们将不会再来造访。” “好吧,我马上就来。” 杨小迷走向大树旁,那银发人一眨不眨的深深凝望着他,泫然欲泣的双眸似乎诉说着无尽的痴情。 杨小迷叹气:“你不是皇帝么,没想到这么纯!挑拨一次没完了还……” 那人抬起头,生生将眼泪咽下,对他苦涩的笑了笑。 看着那带着泪花的笑容,不由得心被狠狠拧成一团。 “我走了后,你可别再傻乎乎的,多长点心吧!可别再吃亏了,你可是皇帝啊,要谁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儿,天下好男人多的是……” “那可我走了啊,你可得学学你那大哥赵淳,活了两辈子,多有意思啊!” 杨小迷边嘟囔边走,头也不回。 只听到身后传来一声轻轻的呼喊:“有些人两辈子也忘不了……” 杨小迷闻言回了头,只见那脆弱的人站在风中颤抖个不停,似乎一个人所有的希望和欢乐都消失,坠入黑暗永远走不出尽头…… 杨小迷暗骂,无奈的冲着妮基塔挥了挥手。 蓝色的光芒终于消失在天空。 感觉到一双柔软而又湿润的手紧紧拉着自己,杨小迷骂道:“真没出息!手心怎么出这么多汗!”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结束了……谢谢大家的一路追随,让我在辛苦的码字过程中不那么寂寞。 此文有些方逻辑不对,而且毛病也不少,发出去连自己都心慌,但仍有可爱的读者捧场,让我这个小透明感到万分欣慰。 再次感谢大家,谢谢,么么哒! 【更多精彩好书尽在书包 bookbao 】 第46节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