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金进京记》 正文 第1节 央金进京记 作者:猪美美 第1节 下载尽在bbstxtnovel 书香门第【靳惜何夕】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央金进京记》作者:猪美美 文案 大雪山来的小伙子央金,他的理想是养牛,养很多很多的牦牛,给哥哥娶一房媳妇,于是他来到了满目繁华的京城,京城的房子真气派啊!京城的集市真热闹啊!京城的姑娘真漂亮啊!可是京城的男人,怎么都有怪癖啊,动不动就……就……! 内容标签: 强强 前世今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央金 ┃ 配角:雷丰瑜、龙月、拓跋秋源 ┃ 其它: 第1章 卡瓦博格雪山上的神鹰 嘹亮悠扬的牧歌在蓝天白云间飘荡。 我和嘉措头抵着头躺在草地上,听着不知道哪飘来的牧歌,看着天上的云和穿云飞翔的雄鹰。 “央金,你名字的意思是天音女神。”嘉措对我说。 “啊呀,我又不是女人,干什么叫天音女神?”我不满意的噘着嘴问,男人当然要有个阳刚的名字才好啊。 “天音女神的坐骑是雄鹰,相传她乘着飞鹰而来,降落在那边的雪山上。”嘉措指着远处高耸入云端的卡瓦博格雪山,卡瓦博格在我们吐蕃语中的意思是白色的雪山。 “卡瓦博格的山顶上有一面胡,湖水清澈能倒影着天上的景色。”嘉措继续说着。 “哪里的湖水不能倒影天空?”我对这样的说法不屑一顾。 嘉措伸过手指敲了敲我的头,气我总是打断他。“那湖不一样,能连接去往天上的路。天音女神就是从那里飞来的。” “厚厚厚厚!”我只能傻笑,问嘉措:“天音女神来到人间,有没有爱上人间的小伙子?” “你听过这个故事?”嘉措吃惊的问我。 “啊呀,所有神话故事都是朝着这个方向发展的咩。”很没新意的说。 “对,天音女神爱上了一个放牛郎。 “就像我们这样的放牛郎?”我问。 “对哦,就是我们这样的放牛郎。”嘉措很自豪的拍了拍胸脯。 悠哉的在我们身旁吃草的牦牛们,也很配合的发出“哞!哞!”的叫声。 嘉措越发说的带劲了,“女神和放牛郎常常在山下幽会。”为了加强说服力,嘉措特别指着我们身边的小河,强调道:“就在这条小河边散步。” 我听他这么说,就踢掉靴子,把脚伸进河水里,“沾点仙气。”这条河是从雪山上流淌下来的,水有点凉,但水里却有鱼,我的脚一伸进去,立时都围过来咬。 “呵呵。”这些都是小鱼,不能真咬到我,顶多啃点老皮下去,但却弄得我很痒,很好玩,我平时就爱把脚放在水里让它们啃。 “但是……”嘉措说到这里突然话锋一转,故意停顿了一下卖关子。 “但是放牛的后来死了。”我接口道。 “你又知道了?” “通常都没有好结局咩。”我理所当然的说道。 我的料定先机丝毫没有影响嘉措讲故事的兴致:“有一天风雪交加,女神没有来,放牛的小伙子思念他的情人就冒着风雪爬上了雪山,但他没能爬上山顶,冻死在了山上。” “啊呀!”虽然知道传说信不得,但我的心里还是因这个结局有点不舒服起来。“哎!怎么所有神话传说,就没个美满的结局呢?” “据说天音女神得知爱人死讯,非常伤心,她从此就没再离开过雪山,永远永远的留下来陪伴着死去的爱人。”嘉措看着那终年白雪皑皑云雾缭绕的山顶,“所以只要有人能爬上那座山顶,就能得到天音女神的眷顾,见到死去的亲人。” “骗人的咩!”我们生活在世界最高一片土地上的吐蕃人,是信仰十分纯粹的民族,相信世上万事万物都有灵性,相信世界是永恒不变的,相信每一座像样的高山都是神山,且都住着神仙,相信每一位神仙都有不同的大法力。 脑门又被嘉措敲了一记,“胡说八道亵渎神明。” “厚厚!”我笑了笑没再争辩,这是信仰的问题,其实有信仰在心中也是件快乐的事情。 “我再给你讲讲别的神的故事吧。”嘉措今天很有谈兴的样子。 我连忙跳起来,“我还是去练练乌朵吧。”我倒不是不耐烦听嘉措说,我一向是个很有耐性的人,只是我不想再听见什么悲伤的死亡故事了,我是个心肠柔软的好人呐。 乌朵是一种原始的抛绳器,用羊毛编成的,长度大约一到两米之间,中间部位有一个菱形小兜,用的时候将绳子对折,用手抓住绳子末端,把石头装在小兜上,用力的旋转起绳子,待等惯性加大后,趁势松开末端,石头飞向目标,就可以驱赶牛羊,偶尔也可以做攻击用。 这听着简单,但其实抛乌朵可是个技术活。我三哥嘉措是远近闻名的抛乌朵的第一高手,百米之内他想打哪就打哪,从不失手。至于我,我,呵呵,是倒数第一。 我吆喝着抛出乌朵,乌朵冲霄直上,高高飞起。 下一刻里,石头就从天空中坠落,直直砸向了我的头。 “哎呦喂!”我抱头大叫。 适时的一颗石子飞来,将砸向我的那颗石头击飞,让我躲过了头破血流的一劫。 “哎!跟你说过多少遍了,姿势不对。”嘉措手中的乌朵摆动未歇,不用说,刚刚救下我的就是他了。他挥动着手上的乌朵,不厌其烦的教我该怎么使用,但我好像对这方面很没天分。 不知不觉太阳向西面倾斜了过去。 “大哥怎么还不回来?”我大哥强巴今天被头人叫了去,现在天快黑了也没见他回来,不禁有点担心,问嘉措,“你说头人叫大哥去有什么事?” 我们是‘差巴’,就是农奴,我们这里七成以上都是差巴,但我们不是最底层的农奴,我们有自己的牛羊,有份地耕种和放牧,这里更底层的是‘堆穷’和‘朗生’。 ‘堆穷’是小户的差巴。 ‘朗生’则是完全一无所有的奴隶,甚至没有任何自由。 头人通常不会太为难‘差巴’,但理论上说他也有处死‘差巴’的权利。 “还能有什么事?”嘉措担心的显然跟我担心的不一样,他说:“一定又是要增加进贡的数量。” 许多年来我们一直要给北方的游牧民族‘戎狄’进贡,不然他们就会来攻打我们,杀死他们看到的所有男人,将牛羊和女人抢走。近些年来戎狄更加壮大了,索要的贡品每年都会增加再增加,这些贡品会分摊到每户差巴身上,使我们原本就艰难的生活,艰难更艰难。 “汪汪!”我家的獒犬‘格桑花’欢快的叫着奔向远处出现的一个骑在马上的身影。 “大哥回来了。”我欢快的也迎上去。 “穿上鞋子。”嘉措把我的靴子丢过来。 我揪起搭在腰上的袍子,随意擦了擦脚上的泥水,穿上靴子,快跑着迎向大哥强巴 强巴今年三十岁,但背已经有些微微的驼了,脸上的皱纹也像刀割的一般深,记得去年时他皱纹还没有这样深,我看着他的脸,感到心疼。 “大哥,头人叫你去什么事?” 强巴脸上的神色不是很好看,不过看见我们他还是笑了笑,伸手拍了拍我的头,吆喝一声,“天不早了,嘉措、央金回家咯。” “阿勒。”我答应一声翻身上马,上马前,我从溪水里捡起一块卵石,把这颗卵石贴贴我的额头,然后将它堆在溪边的‘玛尼堆’上。 ‘玛尼堆’也称‘神堆’,在我们吐蕃随处可见,‘玛尼堆’上的每一块石头,都代表着我们发自内心的真诚祈愿。 在玛尼堆上放上我今天的真诚祈愿后,打马快速追上强巴和嘉措,赶着我家的牦牛群一同回家。 作者有话要说: 新书开更,今天三更,以后保持日更,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第2章 一个老婆四个丈夫 夕阳西下,丹珠正在我家的毡房外捣着酥油。达瓦和梅朵在草地上戏耍。 丹珠是我的妻子,达瓦和梅朵是我的一双儿女。其实正确的说,丹珠是我们四兄弟共同的妻子,达瓦和梅朵也就是我们四兄弟共同的儿女了。 在我们吐蕃婚姻制度跟中原不同,男人既可以一个人娶很多个妻子,同时也可以几个兄弟娶一个妻子。我们管这叫做群婚。 当然了,一个男人娶很多个妻子的是‘头人’,几个兄弟娶一个妻子的是‘差巴’,或者是‘堆穷’。 看见我们来,达瓦和梅朵小鸟一样的扑上来,大些的哥哥达瓦抱住我的脖子打秋千,小点的妹妹梅朵,抱住我的腿,像猴子一样不下来。 我笑着任由他们在我身上上窜上跳下。几个阿爸中,他们最喜欢粘着我,我也很喜欢跟他们玩。 连拖带抱的弄着这两个‘小猴子’跟着强巴、嘉措进了毡房, 毡房中间烧着牛粪,火堆上架着铜壶,铜壶里酥油茶飘着香。丹珠用碗盛上酥油茶端给我们。 我正有些饿了,吹了吹茶水的热气,喝了一口,味道很淡。 嘉措那边喝着也皱起了眉毛,“没放盐巴?” “没有盐巴了。”丹珠说道。 丹珠比强巴大一岁,但看起来比强巴要老很多,她的两鬓已经有些花白的头发了。 嘉措放下茶碗,问强巴刚刚没有得到回答的那个问题:“今年又加了几成?” 强巴默不作声的伸出来四根手指头。 我的心咯噔的一颤。 “我们今年新生的牛犊子加起来也没这么多,前些时候为了央金治病又给佛爷进献了两百头牦牛,哪里能拿得出这么多来?”嘉措说。 嘉措说的为了我给佛爷进献的事,是去年冬天,我得了场重病,我们这里人生病一般自己采点草药来吃,病的重的话,就要请寺里的佛爷给医治,我当时病得很重,强巴向寺庙里布施了两百头牦牛,求得了据说含有活佛头发的灵药,把我救活了回来。 “两个孩子还这样小,央金的身体又不好。” 丹珠一直在旁边听着,这时候插口说道,声音里带上了哭腔。 丹珠给我的感觉有时候就像母亲,很操心,很操劳,也有些唠叨:“盐巴没有了,茶叶也快没有了。” 嘉措一拍大腿站了起来,大声嚷嚷道:“我们为什么就要给戎狄进贡?与其牛羊都给了他们,自己全家老小饿死,还不如跟他们拼了。” “你知道什么?”半晌没开口的强巴喝了一声,很有家长的威严。 嘉措哼了一声,只得重新坐下来。 强巴叹了口气,道“去年你没去,我和次仁可是跟着赞普的大军去了,到了边界,看到戎狄人的骑兵。你知道他们的骑兵什么样吗?不管是人还是马,都披着铁甲,箭也射不进去,刀也砍不动,怎么打?”强巴的背弯的更低了些,“打不过啊!” 强巴转向抹眼泪的丹珠,说道:“紧一紧总能过下去的。”将双手拢进袍子的袖子里,用自语般的声音道:“希望次仁那里能多打到些猎物。汉人商人很喜欢那些皮毛,总能换些盐巴和茶叶的。” 次仁是我二哥,他是大雪山下最棒的猎手,如钢似铁的一副好身板,一个人赤手空拳敢斗马熊。听大哥提到我二哥,我们都松了口气,有二哥在,日子总归还能过得去的。 “二哥他们去狩猎,快回来了吧?”喝着没有味道的酥油茶,我格外想念二哥。 …… 二哥当天晚上就回来了,但他没有带回来猎物,而且他也不是骑马回来的,而是横担在其他猎手的马上被送回来的。 二哥次仁受伤了。 他的腿上被马熊抓开了十几寸长的一道深可见骨的血口子,血糊了半身。 “马熊,马熊发疯了,发疯了一样出来咬人。”次仁失血过多,人已经迷糊了,嘴里还一直这样子嘟囔着。 马熊就是西藏棕熊,很强壮很暴躁,但他的主要食物是浆果,也吃鱼和其他小型动物,却很少主动攻击人。 我顾不得马熊怎么发疯,连忙给次仁清洗伤口并将黑膏药抹在他伤口上。 这黑膏药是寺里僧人做的,用牦牛骨熬成的骨胶里加入十几种药材,可以消炎、止血、收敛。最主要的是它干了会结成一层膜,好像一层皮肤一样,将伤口粘合住,防止伤口裂开。我第一眼看见,就觉得这是个好东西,又觉得用两百头牦牛换几根头发有点不值,所以从寺里回来时就顺带找坚赞喇嘛讨了一些来。当然了值不值得这样的话我是不敢说的,在吐蕃将财务捐赠给寺院是一种功德,不是买卖,不能用值得这样亵渎的说法,只是两百头牦牛差不多是我家一半的财产了。 次仁上过药,血止住了,人也很快昏昏然睡去。 我们其他人守了他一阵,见应该没有太大问题,也陆续都睡下,但我却睡不着了。次仁受伤了,家里的一大生活来源没有了,也意味着盐巴和茶叶也没有了,而次仁伤的不轻,还要更多的营养品来供他恢复健康。今年的冬天,不知道将要怎样难熬。 正在睡不着时,觉得嘉措动了动,接着他翻身坐起,然后是帘子被撩动的声音,嘉措走了出去。 我眼角余光一撇,发现他的袍子还丢在火堆边。这家伙也不怕着凉!我们这里昼夜温差很大,即使现在还只是9月间,可夜里也是很冷的 我拿起他的袍子跟了出去。 毡房外,嘉措坐在格桑花的狗窝那边,低垂着头,身上一哆嗦一哆嗦的不知道在干什么。 “干什么呢?”我走过去把衣服搭在他肩上,却吓了他一跳。他回过头,脸红的好像秋天熟透了的枸杞子。 我愣了愣,但同为男人,立刻知道他在干什么了,“怎么不去找丹珠?” 嘉措瘪了瘪嘴,“丹珠?我越来越觉得她像我们的妈。”嘉措二十岁,丹珠比他大十二岁,丹珠又因为生活的艰难和操劳很显老,所以也难怪嘉措不喜欢去找她,其实说起来,丹珠只能算强巴和次仁的妻子,而对我和嘉措她一直都是大嫂。 “等我们有了更多的牦牛,我要给嘉措再娶一个老婆。”我们‘差巴’娶老婆是头人的赏赐,所以要很多牦牛作为礼物才行。 听我在现在如此艰难的时候还说出这样的豪言壮语,嘉措只当我小孩子不知愁,也没反驳,揽住我的肩,让我跟他一起坐着,“好,我们要养很多牦牛。” 突然一阵风不知从哪儿吹过来,卷了一点细细凉凉的东西在我脸上,我伸手摸摸,疑惑的道:“下雪了?” 嘉措猛然触电一样从地上跳起来,抬头望着天,更多细碎的,冰凉的东西,从天上随风卷落,“怎么会,来的这么早?” 这第一场雪就这么下来了,比往年早了一两个月。 我也终于知道马熊为什么发疯了,它们比我们更早一步意识到冬天提早到了,而它们跟我们一样,还完全没有做好度过这个寒冬的准备。 第3章 白灾 吐蕃九月初迎来了第一场雪,并且这场雪没完没了的一直一直下个不停,天气也异常的寒冷。雪下到地上冻成了冰壳子,坚硬锋利的冰壳子,将在雪下寻草吃的牛羊的蹄子割伤,虚弱的牛羊在饥饿虚弱中倒下、冻死。牧民躲在毡房里,一边剥着死牲畜的皮,一边绝望的挨着这个看不见尽头的冬天。 远在千里之外的中原,在最繁荣的京城里,高高在上的天语朝的皇帝雷丰瑜也已经知道了这件事。 “尊贵的皇帝陛下,吐蕃与天语一直是友好邻邦,我们两国山水相连,两国人民之间的情谊源远流长……”吐蕃的白玛公主,跪拜在早朝的德政殿上,用最诚恳的语气,最恭敬的态度,颂扬着两国的情谊,高歌着皇帝雷丰瑜的圣明,目的只有一个,请求天语加以援手,帮助吐蕃度过这次百年一遇的大雪灾。 白玛是现金吐蕃赞普——松赞贡布的亲姐姐,几年前她为和亲远道从吐蕃来到了中原,但尽管她学识渊博、美貌无双,可惜雷丰瑜已经有了所爱的人,只能让她依旧当她的白玛公主。只是人既然送来了总不能赶走,于是就在礼部给白玛安排了个官职,让她负责天语与吐蕃之间礼节上的往来,以及文献的翻译工作。 白玛现在也已经嫁做人妇,她的丈夫是礼部的尚书洪良辰,算是彻底在这里安了家,不过白玛始终惦念着家乡吐蕃,这一次接到家乡送来的急信,知道了受灾的情况,立刻心急如焚的向雷丰瑜请求援助。 雷丰瑜面无表情的听着白玛说这一切,始终没有任何表态,直到白玛说的口干舌燥,再也说不出什么的时候,雷丰瑜才用一种缓慢的凉凉的语调,对她说道:“吐蕃与天语是友好邻邦,两国人民情谊源远流长,嗯,朕在以前也曾相信是这样。” “是这样的。”白玛躬身应道。 “所以一年前我才跟松赞贡布歃血为盟,共同讨伐戎狄。”雷丰瑜继续说道。 白玛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很难看。 “朕的一百万大军开赴草原,一百万大军与戎狄的兵马厮杀在一起,血流成河,你们吐蕃的军队在哪里?”雷丰瑜依旧用没有起伏的语调,问道。 “我吐蕃大军刚出了边界就遭遇了戎狄主力骑兵的阻击,伤亡惨重,只能退回去,保存实力以图再战。”白玛说道。 “戎狄的主力骑兵?哈哈。”雷丰瑜像听到了什么极端滑稽的事情,哈哈大笑了几声,又皮笑肉不笑的道:“戎狄骑兵不过三千骑,就把吐蕃几十万兵马吓得掉头而逃。” 白玛无言以对,心知雷丰瑜说的不假,也是摇头叹了口气。“陛下,不管怎么说,吐蕃和天语也是唇亡齿寒的关系,请陛下三思。” “没什么可思的。”雷丰瑜起身,“除非你吐蕃能赔偿我一个皇后,否则不要再跟我讲什么情谊。” “人死不能复生,这要如何赔?”白玛急道。 雷丰瑜已经不再搭理她,转身拂袖下殿而去。 “退朝!”站殿太监清清亮亮一声喝,满殿文武也纷纷离殿,只有洪良辰走上前扶起妻子白玛,却也什么都说不出,只是一个劲的摇头。 …… 雷丰瑜下了朝直奔寻龙殿。 寻龙殿是皇后的寝宫,因皇后的名字叫龙跃,故而雷丰瑜将寝宫命名为寻龙。有众里寻他千百度之意。 说起皇后龙跃,是天语的一个传奇。他是天语唯一的一个男皇后,也是中原有史以来唯一的一个男皇后,除了皇后外,他还有份兼职,即天语的‘右丞相’。 所以他不仅是雷丰瑜的妻子,又是雷丰瑜治国的得力助手。 天语国自建国以来一直受到北方彪悍的戎狄人的威胁,戎狄人将中原当成他们的粮库一样,年年来劫掠。 为了彻底平定北方边患,一年前雷丰瑜与吐蕃赞普松赞贡布结盟,两国共同出兵,互为犄角,共同讨伐戎狄。 当时朝野呼声最高的是让龙跃领帅印带兵出征,因为龙跃在成为皇后和右丞相之前,曾是天语的大将军。一场黄河大战,写下了以少胜多、以步兵对抗骑兵这一战争史上的奇迹,是天语与戎狄绝无仅有的辉煌战绩。又曾定南海平倭寇,可谓战功彪炳,经验丰富。 但雷丰瑜爱妻至深,却不舍得再让龙跃去犯险,于是他力排众议,代替皇后御驾亲征。 百万大军浩浩荡荡,但真扑入草原,也不过就像大海中的一艘小船而已,戎狄大军早已在自己的主场张网以待。 在那广浩如海的大草原上,戎狄的轻骑兵来无影去无踪的收割着人命,还有那重骑兵,不论人马个个身披重甲,挺着长矛,列成方阵,就那么从自己的兵马阵列中一路碾压过去,铁蹄下踩落一地血酱肉泥。 而自己信誓旦旦的盟友却迟迟未至。雷丰瑜的大军陷入了前进不得后退无路的绝境。 这危急的时候,他的皇后龙跃,却带领了不足一万名死士,绕路深入了草原王庭,以围魏救赵之计,调走了围攻雷丰瑜的戎狄主力兵马,为他赢得了时间,使他能重整兵马安然退回关内,但龙跃从此却再也没有回来。 雷丰瑜站在寻龙殿里,手指轻轻抚过龙跃的瑶琴,叮叮咚咚,却曲不成调。 拿起桌案上龙跃留下的书稿,手指触摸着上面清瘦劲挺的字迹,叹一声:字如其人,独具风格。 再摸摸那架在架子上龙跃的铠甲。这幅鎏金的铜铠已经亲手擦了无数遍,只是缝隙中还是有丝丝缕缕的黑色擦不去,那是黄河大战中淌的血太多,血已经深入到铜质里,怎么也清不干净了。 再敲敲摆在铠甲上面的青铜面具。这副面具还曾经骗的自己好惨,雷丰瑜记得那回,自己想要知道他面具后面的脸是怎生模样,龙跃那天让他的堂兄龙东穿上了他的盔甲带上了他的面具。于是,当自己眼巴巴的看着这张青铜面具取下来,露出一张惊天地泣鬼神的肉包子脸时,那种崩溃。 想到这里,雷丰瑜不由失笑,笑过后,眼中却又泛起了泪光“你现在在哪里呢?为什么我们总是聚少离多?可要记得回来,要记得我在这等着你呢。” 将面具按在胸口,许久才平复下心情,对身边随侍的太监壮壮吩咐道:“去传李云锁来。” “是。”壮壮领命出去。 但过了一会儿却带了仨人回来,除了李云锁外,还有左丞相陈启明,以及户部尚书高丰年。 “来的正好。”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三更结束,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给个收藏,给个留言都无限感激。另外,今天是妇女节,祝愿所有姐妹节日快乐。 第4章 帮与不帮是个问题 坐在寻龙殿里,雷丰瑜的手指无意识的在桌子上轻敲着,这是他想事情时候的习惯动作,所以李云锁将事情说的清清楚楚,不敢有丝毫马虎。 “吐蕃这次的雪灾基本如白玛公主所说的,没有夸大。今年的冬天来的太早太突然了,牧民们准备越冬的牧草严重不足,现在没办法统计损失具体有多大,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现在死牲口,很快就要死人了。”李云锁是雷丰瑜手下暗探的头头,也就是大特务头子第一人,他的触角遍布天下,在吐蕃也有他安排的暗探,因此那边的情况他很清楚。 “太傅你说呢?”雷丰瑜看向陈启明。陈启明七十多岁了,任丞相之职三十几年了,在现在的雷丰瑜还是太子的时候,曾经教导过他为君之道,所以雷丰瑜一直还是以太傅相称,而实际上,雷丰瑜在心里从七八岁起第一次见到陈启明,一直就暗暗叫他:老狐狸。 陈老狐狸慢慢悠悠的捋了捋他的胡子,慢慢悠悠的说道:“拓跋烈(戎狄的天可汗)野心很大,吐蕃他也一直想吃掉,就是那片高原咬起来不是那么顺口,所以他才一直忍着没咬,可现在吐蕃遇到天灾,这个冬天人畜大量死亡,来年拓跋烈必然乘势而进。三五年中拿下吐蕃,然后挥师中原指日可待。” “太傅的意思是我们要管了?”雷丰瑜问。 陈启明慢慢悠悠的摇了摇头,“松赞贡布那小子眼高手低。眼高是说他之前跟你结盟,像是有志气的样子,手低是说他不禁吓唬,对方一吓唬他就缩回壳里去了,这样的人不足以成大事啊。你今天帮了他,他明天照样去向别人卑躬屈膝。” 雷丰瑜点了点头,“那太傅是说不帮喽?” “一旦戎狄拿下吐蕃,就等于是包围了我中原半壁江山,国界线那么长了,要如何守?”陈启明大摇其头。 “帮也不是,不帮也不是,太傅说要如何?” 雷丰瑜翻了翻眼皮, 陈启明拿起桌子上的茶盏慢悠悠的喝了一口,才道:“就按陛下今天早朝上说的,让他们赔给陛下一个皇后吧。” 雷丰瑜摆了摆手,“朕的皇后只有龙跃一个。” “那帮与不帮就看陛下自己斟酌了。”陈启明说道。 “帮。”雷丰瑜其实早已经拿定了主意,他看向户部尚书高丰年,“哥,你帮我算算,这个帮,要花多少钱粮。”高丰年是雷丰瑜的义兄,两人感情胜过亲兄弟,私下里雷丰瑜对高丰年从不用朕这个称谓。 “吐蕃已是冬天了,但咱们这里气温尚好,可以督促着多收一些牧草,其实不需要牧草,就是咱们秋收余下的麦麸、秸秆,用来喂牛羊也没问题,这些不值几个钱,关键是千里迢迢车马运输的费用不菲啊。”高丰年说道。 “这笔钱还是要花的。”雷丰瑜说道:“哥,你现在就着户部拨款,调配车马草料,即刻发往吐蕃吧。不过,不能光运草料。”他口风一转,“该叫白玛公主也回家省亲了。” 陈启明用手捋着胡子道:“白玛公主跟他弟弟松赞贡布的感情甚笃,也算胆色见识过人,她在中原呆了不短的日子了,正该回去省亲了。” “叫龙十四点齐五千雷龙战骑,保护公主凤驾,押运粮草,一同去吐蕃。”雷丰瑜又道。 陈启明的眼睛亮了起来,一点也不慢悠悠了,笑着道:“为了保证行进速度够快,不至于误事,不如再着工部拨一队工兵,带上龙火弹开道清路。这样就更稳妥了。” 高丰年听的是连连点头,“松赞贡布那小儿看到我们的雷龙战骑和龙火弹,一定会很开心很开心的,会让他开心到不敢相忘的。” “哈哈,哈哈!”三人一起大笑起来。 雷龙战骑是雷丰瑜亲手组建的一支骑兵,也是天语建国以来的第一支骑兵。这支骑兵中每一个兵士都是百里挑一的好手,可以以一当十,他们的坐骑雷龙驹,乃是龙跃用大船从遥远的海外运过来的阿拉伯马和本地马杂交的后代,马匹高大强健,性格温顺,脚力好又适应能力强,可以说是当今天下最棒的战马。 而龙火弹,是天语军中的机密武器,它的核心技术是燃油和红磷,装满燃油的龙火弹,打哪哪着,每一颗龙火弹就是一颗强力□□。 雷龙战骑护驾,龙火弹开道清雪,这样的威势,哪里是运粮,分明是示威吗! 可三个人笑了几声,却又不约而同的止住了笑。龙火弹、雷龙战骑,哪一个里面不透着龙跃的智慧和他努力的身影? “一年了。”陈启明说道:“人终归要入土为安,找不到尸体,也立个衣冠冢,总让他魂魄有所归依,不能做那孤魂野鬼啊。” “龙跃没有死。”雷丰瑜说道。 “陈锦堂和管仁华的尸体都找到了,还有那些死士的尸体,龙跃也不可能活着了,我们都知道他的脾气,他就算自己死,也不会舍下那两个人的。”高丰年也说道。 “陈、管二人的尸体都找到了,却独独不见龙跃的尸体。”雷丰瑜说道。 “还有许多尸体被炸碎了。此外草原上也多有狼群出没,被狼叼走了也很有可能。”高丰年说道,“还是如丞相所言,早些让他入土为安吧。” 这一年来,刚开始谁也不敢说龙跃死了这样的话,怕雷丰瑜一个想不开,再出点什么事,但眼看着一年过去了,一年中派出了无数探马深入戎狄,不停的搜寻,搜集到的却是越来越多全军覆没的证据,高丰年和陈启明也不由得要劝劝雷丰瑜,不要再这样日日苦苦寻找等待了。 “他没死。咳咳……”雷丰瑜捶着胸口咳嗽了起来,这是一年来落下的毛病。当年龙跃在战场上受伤,伤及了肺腑,时不时的总会咳嗽,现在他人不在了,这咳嗽的毛病却落下了,落在了雷丰瑜的身上,他只要一急起来,就咳嗽不止。 壮壮连忙拿了清喉润肺的药丸过来。 雷丰瑜含了两粒药丸,平定了咳嗽,才接着道:“能找到的每一个物件,每一块碎尸我都细细辨识过,没有确实的证据证明是龙跃的,既然没有证据我就绝不相信他死了,一定要继续找。” 说着对壮壮一指,“叫柳春来。” 为了寻找龙跃,雷丰瑜专门安排了一支探马,这些人直接向他汇报,用飞鹰传递消息,让他能第一时间知道寻找的情况,见到找到的物件。而管理这些飞鹰的负责人就是柳春。 壮壮去找柳春,雷丰瑜继续说道:“龙跃军中当时有可能携带有蝙蝠翼,如果那样,他就很可能借风力脱身,现在过去了整整一年,实际他最后失踪之日,就是去年的昨天,一年前出事的时候,风向不可知,但昨天出事那个地方的风向我已经安排人去测了,今天应该已经有消息回来了。” “陛下,飞鹰已经捎回了消息。”一个身着灰色劲装的汉子快步走进来,手上拿着一个小纸卷。 雷丰瑜展开纸卷,念道:“风向向西。” 壮壮连忙在雷丰瑜面前展开一卷地图,雷丰瑜修长的手指在草原以西的方向画了一圈。 风的强弱、地势的走向都会影响气流,影响蝙蝠翼的走向和距离,范围实在不好锁定。 “李云锁。”雷丰瑜看向李云锁,“你最细致,还是你替朕亲自去一趟吧,从事发的那个地点,一路随着风的方向去找,不论找到哪里,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但‘死’这个字雷丰瑜却很忌讳不愿说出口,只道:“这是最后可能的线索,一定要找到。” 李云锁躬身应诺:“是,臣即刻动身。” 第5章 卖萌咱也会啊 风还在呼啸着,雪还在下着,风卷着大雪,吹得毡房摇摇晃晃,好像随时都可能被风雪压垮。 这天晚上,我在毡房里给次仁换药。 黑药膏粘在上面很不好弄下来,我在药膏边缘涂上热腾腾的酥油茶,热茶将骨胶泡软一些,这样就可以揭起来了。 小心的一点点撕下来,次仁的伤口露了出来。看样子恢复的还不错,伤口已经在合口了,没有发炎和感染的迹象。 检查完毕,再给他涂上一层新的药膏。看样子,再过几天取下这次的膏药后,应该就不用再用膏药固定了。 “咳咳。”这时我喉咙有些发痒,忍不住咳嗽了两声,连忙抓起手边给次仁泡膏药用的酥油茶喝了两口。 可丹珠还是很紧张的看了我一眼。没办法,穷人家里最怕的就是生病。 好在热腾腾的酥油流下了喉咙,让我舒服不少,压下了这阵咳嗽。 说是酥油茶,但其实里面已经没有了盐巴,也没有了茶叶。 丹珠见我不咳嗽了,这才松了口气的样子,低头继续揉擀一块皮子。生牛皮太硬,要把它们抹上酸奶和芒硝反复揉擀使它柔软,才能用来做靴子和水囊什么的。 “我来吧。”次仁已经能坐起来了,他见腿上的膏药干的差不多了,坐起来接过丹珠手上的皮子,但随即就把那块皮子丢开了,“啊呀,这张太嫩了,不够厚,没用的。” 这些从冻饿死掉的牛身上剥下来的皮子,根本不能用,只能扔掉,虽然可惜,但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一阵冷风夹着雪花涌进毡房,强巴赶着几头小牛进来,“这几头再搁在外面,就也要死了。” 毡房里燃着牛粪自然要暖和很多,但除了这份温暖,其他的也没有什么能提供给这些小牛的了。 毡房一下子显得很满档了,只有达瓦和梅朵很开心,爬上牛背去玩。这个时候也只有小孩子才能不知愁苦依旧戏耍。 毡房的门又一次掀起,一个雪人抱着一怀草,跟风雪一起冲进来。 当然不是什么雪人,是嘉措。 他放下怀里的草,跺着脚跳到火堆边,“冷啊,冷啊。”,一边跳,一边忙不迭的将身上的袍子和靴子脱下来。 嘉措是掀开雪壳子,在下面搂了这些草回来的,衣服和靴子都冻得像铁一样了。 我连忙抓了把牛油过去,给他冻裂的手脚上涂上油,再转头看,嘉措好不容易搂回来的那一抱草已经被几头饿极了的小牛吃得干干净净了。那点草对它们来说还不够塞牙缝的。哎! 这个时候我才真正的感觉老天爷无比的强大,而人渺小卑微得如同蝼蚁一样。在这如此严酷的生存环境中,人如何能不去膜拜那无比强大的自然之力? 正在我开始走神的时候,“吼!吼!吼!”嘉措进来时没有关严实的毡房门外,风雪的声音中夹杂了不一样的吆喝声,从门缝里看出去,一溜火光正由远而近。 “我去看看。”强巴掖紧袍子,开门走了出去。 一队骑手已经到了我家毡房前,他们手上举着火把,借着火把的光看清,他们身上穿着的是兵甲。 在吐蕃打仗的时候会抽壮丁当兵,不论是‘差巴’还是‘堆穷’被抽到的就要随军去打仗。但这些兵是没有甲衣穿的。 能穿着甲衣的才是真正的战士,他们一般都是世袭的,身份和地位要高过‘差巴’很多,‘差巴’见到他们是要尊敬的称他们为大人或者是老爷的。 强巴看到这些人的到来,愣了一下,然后赶紧将双手高举过顶,俯身行礼,恭敬的问道,“尊贵的大人们,不知有什么吩咐?” “我们伟大的赞普,为你们筹来了救命的牧草,现在你赶上你的牛羊,去单曾头人的庄子,在那里让你家的牛儿吃个饱吧。”这队人为首的一人说道。 强巴闻言惊喜得难以置信,用力的不住磕头,“愿佛祖保佑伟大的赞普。” “行了,快去吧。”那位大人说道,“我还要去通知其他人。”说完调转马头,一行人再度奔进风雪里,向临近的毡房传递讯息去了。 “终于有草喂牛了!”我和嘉措刚才扒着门缝都听到了,激动的跑出来欢呼起来,嘉措甚至还光着膀子在雪地里转了一圈,跳了几下锅庄。 “嘉措,穿上衣服,我们去赶牛咯。”强巴拿起鞭子。 “我也去。”我说。 强巴和嘉措一起摇头。“你还是别去了,风大雪大怕把你冻坏了,我们家已经没有两百头牦牛给你治病了。” 我坚持道:“风大雪大我才要去,你们两个人手不够。”高原上风雪之夜的黑,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在这种雪夜里行走,牛很容易失足掉到山涧下摔死,人也很容易发生意外。我们家里几百头牛,他们两个看顾不过来。 “我的身体现在已经很棒了,你们不用为我担心。”为了证明,我也甩开膀子在雪地里跳了几下锅庄,然后可怜巴巴的看着强巴和嘉措,“我想能帮忙,不想成为一个没有用的累赘。” 嘉措揉了揉我的头。四兄弟中嘉措跟我的感情最好,他很受不了我这种堪比格桑花的可怜无辜表情。 于是他也摆出跟我一样的表情,眨巴着眼睛看着强巴。 然后我家的獒犬格桑花也跑了过来,歪着个脑袋,看着强巴。我们仨的表情一致了。 强巴终于屈从,“央金一起去,快些,单曾头人那里不知道有多少牧草,去晚了可能就什么也吃不到了。” 我们立刻着手准备出发。其实也没有什么可准备的,我们每人只有一件袍子可穿,能做的就是把袍子扎紧而已。 嘉措的袍子还没干,他穿了次仁的袍子。强巴将马腿用皮毛厚厚的包裹上,避免马腿受伤。最强壮的牦牛赶在最前面,让它们去趟碎坚硬的冰壳子,小牛赶在中间,我跟小牛在一起,我们就这样出发了。 出发前,丹珠给我们每人怀里塞了一包炒好的青稞。热乎乎的青稞抱在怀里,想着牛儿们终于能吃个饱,感觉风雪也不是那么寒冷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两更,求小手点一点,将文收藏了吧。收藏的多起来,咱精神振奋,明天还两更。 第6章 我家阿弟很聪明 单曾头人的庄子离我们不算远,骑着快马半天就能打个来回。这说的是天气好的时候,在这样暴风雪的天气里,我们兄弟三个却走了整整一夜,到第二天天蒙蒙亮的时候,才赶到了地方。 到那里的时候,发现单曾头人的庄子外已经黑压压的都是牦牛了,少说有几万头,而还有更多的牧人赶着牦牛陆续赶来。 不知道单曾头人家里有多少草料,这些牦牛就算每头给一棵草,那也要是好大一堆了!我和强巴、嘉措都是心中忐忑。 这时单曾头人的庄子门里跑出几匹马,他们身上穿着和通知我们前来的那队人一样的兵甲,他们一边用手上的马鞭驱赶着挡在门口碍事的牦牛,一边大声询问着,“你们有人会算数、写字吗?” 没有人应声。我们吐蕃识字的人不多,一般只有头人家的公子和寺中的僧侣能识字,至于算数是什么就不知道了。 几个人询问了一圈没有结果,又转回门里面。过了一会他们又跑出来,这次问的是:“你们有记性特别好的也行,谁记性特别好?” 这回有人应了,“啊呀,我家央金记性很好。我家的牦牛有多少头他总能记得清楚。” 我冲着嘉措翻了个白眼。这也叫记性好? 不过在吐蕃这里经常有人数不过来自己家里有多少牛,但没什么大问题,因为各家的牛屁股上都会烙上一个自家的标记,也是弄不错就是了。至于我总能记得自己家里牛的准确数量,不是我记性好,关键是因为我的原因家里损失了很多牛,所以对此我很在意,没事就去数数,觉得多数几次,说不定就真能多出一头半头来。 问话的人已经骑马过来了,他用手里的火把照了照我的脸,也没再多问,就对我一摆手,“跟我来。” 没办法,我只得驱马跟上他。 跟着那人驱马走进单曾头人的庄院,这是我第一次到头人庄子里来,但还没看清房舍的模样,我就震惊的愣在了原地,眼前的院子里堆得好高的草垛。 那些草都被好好的捆扎着,捆扎好的草捆子,整齐的码放成高高的一座草山。而草山还不止这一座,放眼望去,我至少看见了四座。 直到带我来的人拎着我的脖领子将我拎下了马,我才回过神来。 草山的下面有几个人正在交谈什么,此时天光已然放亮,我能看清其中一个是单曾头人。曾经有一次他去狩猎,强巴远远的指给我看过。当时他前呼后拥,威风的不得了。 第1节 恋耽美 正文 第2节 央金进京记 作者:猪美美 第2节 不过他此时却点头哈腰满脸赔笑的对另一个人说着什么,那表情也有点像格桑花。 让单曾头人这样表情的那个人,看起来年纪不算大,头上扎着发辫,但身上穿着的是对襟棉袄。 棉袄这种东西不是我们吐蕃人的服饰,我们都穿皮袍子,棉袄这种东西,我只在集市上看见汉人的商人穿过,可这人的头发是我们吐蕃老爷们的惯用样式,又证明他应该是吐蕃人。 这个衣着奇怪的人,对单曾头人不耐烦的摆了摆手,这时我已经离的挺近了,听到他说:“我受赞普大人之命,必须保证每一户人家,每一头牛都能吃到草。” 带我来的人这时总算是放开了我的脖领子,他对那人行礼道:“巴桑大人,这个人说他记性好。” 被称为巴桑大人的这个人,看了看我,然后指着其中一座大草山对我说:“等下你就守着那个草垛,一会儿牛放进来,有多少头牛在你那里吃了,都是谁家的牛,你要记下来,稍后告诉我。” 我大致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就算运来的草再多毕竟也是有限的,绝对不够外面数万头牛吃一个冬天,只能让它们饱食一顿。 而单曾头人八成想私扣下来一部分草料给自家的牛,但被这位铁面无私的巴桑大人拒绝了,并要找些人看着,怕他捣鬼。 这件事我很乐意做,于是用力一点头,“我会好好的记住。” 单曾头人则恶狠狠的瞪了我一眼,“好好记清楚了,不然小心我活剥了你的皮。” 然后这一天接下来的时间,我都是在数牛,数草;除了数牛,就是数草;数完了牛,接着数草。 从一大早,一直数到日暮黄昏,这一天里连口热水都没得喝,只抓了几把丹珠给我带着的青稞就着雪吃。 天黑下来,所有的牛也基本上都饱食了一回草,回家去了。几座草山也差不多都被夷为了平地。这一顿饱饭顶不到明年春天,不过牛有两个胃,两个胃都填饱之后慢慢消化咀嚼,也能撑上个十天半个月。 我跺了跺在外面一天冻得几乎失去知觉的双脚,活动了活动腰身,顺手捡起地上一根长长的草杆。 草杆上连着叶子,叶子又窄又长,还泛着青绿色。这不是我们高原上的植物。 “去巴桑大人那里。”有人招呼我,并指了指不远处的一处毡房。 我小跑着过去,想着强巴和嘉措还在外面等着我,交完了差事就能一起回家了。 毡房里巴桑大人和另外两个管事的模样的人,拿着几本册子,好像在核算着什么。 “多少?”,其中一个管事的手里拿着笔和本子,头也不抬的问我。 “三万七千五百八十四头牛,共吃草料,九万八千四百四十二捆。其中包括边巴家的牦牛四百六十二头,帕加家的牦牛七百三十九头,平措家的……”我答道。 坐在一张桌子后面看账册的巴桑大人,抬起头来,用惊诧的眼神看了我一眼,“你记得这样清楚?” “牛都是一批一批放进来的,所以不会记混,牧草堆放的整齐,也容易清点数目。”我回答。 “那也很不容易了。”巴桑笑了笑,他笑起来很斯文,让人觉得很亲切,“你叫什么名字?” “央金。”我老实回答。 巴桑点了点头,“继续吧。” “平措家是两百三十头牛,……” 没多久,一一记录完毕。 巴桑大人这时起身走过来,拿过管事的手里的账册,从头到尾点算了一遍。然后他第二次抬头看我,眼神更是惊诧了,“数目核对竟然丝毫不差!” “厚厚,厚厚。”我傻笑。 “央金,你很聪明,以后愿意跟着我吗?”巴桑问道。 我抓了抓头,“跟着大人?” “跟我去逻些。”巴桑说道。 我摇了摇头,‘逻些’是我们吐蕃的首府,具体在哪里我说不好,应该离这里很远。“我家兄弟四个,还有丹珠和孩子,我们要在一起。” 巴桑惋惜的叹了口气,对我挥了挥手,“去吧。” 我离开单曾头人的庄子,强巴和嘉措果然在外面等我,我奔向他们,高声大叫着,“啊呀,强巴,嘉措,回家咯。” “阿勒!”强巴和嘉措回应着,挥起鞭子,赶起牦牛。 第7章 人不如牛值钱 牛儿吃饱了肚子,这几天没有死掉的,天气也和缓了些,雪停了,这一天甚至还出了太阳。 趁着这个好天气,我带着达瓦和梅朵到外面玩玩,他们这些日子整天猫在家里都憋闷坏了。 我们玩耍了一阵,晒了会儿太阳,又在河滩雪下挖了一些贝母的球根。贝母是一种药材,能治咳嗽的,以前我常咳嗽,嘉措就挖来这种草药给我吃。这种东西不知道拿到集市上能不能跟汉人商人换些盐巴。 带着我们的战利品,太阳下山前回到家,却发现家门前的桩子上拴着几匹马。 马匹的毛都经过修剪,很整齐,马鞍也很漂亮,有些上面甚至还镶嵌着珊瑚和绿松石。 “有客人来了?”我推门走进去,却是一愣,单曾头人坐在我家简陋的火塘边,强巴、嘉措,还有有伤在身的次仁都小心翼翼的趴伏在地。 “头人这是?” “跪下。”单曾身边一个管家模样的管家对我大喝一声,我也只得学着强巴他们的样子趴下。 “央金是吧?”单曾头人问道。 “是。”我答道。 “巴桑大人很赏识你,这是你几辈子修来的福气,立刻收拾收拾,启程跟上巴桑大人的车架。” “可是,我们四兄弟……” 没等我说完,单曾头人就道:“你们四兄弟一起去,我准了。” “可是,我家的牦牛。” “牛带着,我准了。” “可是……” “还可是什么?”单曾头人脸色阴沉了下来。 “放肆。”管家在我身后吼了一声。 我看到趴在地上的强巴抖了一抖,于是只得闷声道,“没什么了。” 单曾头人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对我说:“以后你在‘逻些’就是我单曾家的人,出去好好干,不要给我单曾丢脸啊。” “是,大人。” 见我回答的呆板,显然没明白他话中的真意,单曾头人的眉头皱了起来,有些厌厌的对那管家指了指。 管家凑近我耳边道:“巴桑大人确实赏识你,却也没有真想要带你走,是我家头人一再的在巴桑大人面前替你说好话,他才答应带你去逻些的。逻些那地方是首府,是大地方,不是咱们这穷乡僻壤,住在那的都是大人物,大贵人,处处要小心伺候着,不要做错什么事,将来……”他看了单曾头人一眼,献媚的笑了笑,才继续说道:“将来你要真能混出个什么,也不要忘了单曾头人对你的恩德。” “央金一家都记得单曾大人的恩德。”哎!头人要把我们送人,做农奴的又能怎么样呢,现在至少是把我们全家一起送了,全家人总算是没有分开。 这时,听单曾头人跟他的管家嘀咕了一句:“想送巴桑大人些牛和礼物,他却不肯收,非要搭着这个差巴才收,也真是个怪人!” 原来他要送牛当礼物,而我和我的兄弟们是搭着送的!不过呢也是,在吐蕃这里差巴还不如牛值钱。 送走了单曾头人和他的管家,我们就开始搬家。 其实也没什么可搬的,不过就是再多套一架牛车,将几个锅碗瓢盆和老婆孩子放上牛车就行了。 赶着牛,驾着车没走多远就赶上了巴桑大人的车架。 巴桑大人一行,有很多运草料的牛车,所以行的很慢。 看见我们一家赶上来,还带着那么多的牛,巴桑的表情有几分好笑,对我招了招手,让我上了他的马车。 巴桑的马车很宽敞,里面有桌案,还有一个小炉子用来取暖。 “巴桑大人。”我像对待单曾头人那样对他行礼。 巴桑倒不拘这些,对我道:“不用这么多礼,过来坐吧。” 我依着他面前的桌案的另一头,坐了下来。 “央金几岁了?”巴桑问我。 “十五。”我答道。 “哦?只有十五岁?”巴桑有些意外的打量着我的脸。 我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道:“可能我长得比较着急。” 巴桑笑了,“其实也没那么着急。”他指了指桌案上放着的纸笔,“这一路也没什么事,我教你识几个字吧。” “好。”我是很想读书识字的,只是到现在为止,见过的吐蕃文,就只有玛尼堆上常刻着的几个而已,“可以现在就教我吗?” “当然可以。”巴桑提起毛笔,在纸上写下一些弯弯曲曲的线,告诉我,“这是央金,你的名字,今天就先学这个吧。” 我伸手去接他手里的笔,巴桑看着我的手却轻“咦!”了一声,“你中指上这厚的一块老茧,倒像是握了一辈子笔的人。” 我的汗,突然就流下来了,许是这车上火炉里的火烧的太旺了。 动手去解袍子,却是哗啦一声,怀里的贝母撒了一地。原来从回家到搬家,这贝母竟然一直忘了拿出来。 巴桑看着我抖了一袍子的贝母出来,问我:“是不是生病了?” “不是的。”我告诉他这是准备要拿到集市上跟汉人商人换盐巴的。 巴桑帮我捡着落了满车厢的贝母,摇头说:“我们这里的灵芝、天麻、雪莲、红花还有这贝母,拿到中原去都价值不菲,可在我们这里,只能跟那些汉族的奸商换些不值钱的东西。” “那我们为什么不能把这些直接拿到中原去卖?”我随口问巴桑。 他看着我一笑,“因为我们吐蕃人都像你一样,不想离开家。” 我讪讪的笑了几声。 巴桑对我说:“中原和吐蕃要开市啊,开关市,我们的好东西要定出合理的价格来,这样才能不再被奸商坑骗。这一点戎狄做的比我们好啊。”他像是触动了什么心事,摇头感叹着对我说:“戎狄的强大不是没有道理的。” “我不懂这些。”我摇头。 “央金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巴桑问。 我毫不犹豫的,答道:“当然是养牦牛,养很多的牦牛。”犹豫了一下又加了一句:“还想不再给戎狄进贡了。” “想要不给戎狄进贡,我们就要强,要强必须要有更多的战马,养更多的战士,打造更好的兵器。”巴桑说道,“这些都要用钱,第一步我们要先有钱。” 他放下手中的贝母,把笔重新塞在我手里,“我们吐蕃需要能跟汉族商人谈生意,懂得赚钱的人。” 这下我听明白了,“我们的贝母,不但要换盐巴,还要多换盐巴,还要换茶叶和瓷器、棉布。” “对。” 第8章 龙府的旧宅 “咳咳。”雷丰瑜的咳嗽今天格外的严重,整夜辗转难眠。 戎狄兵马又入关了,边军将士阵亡万余人,却阻不住戎狄的铁骑,沿边十余城镇被劫掠一空。 还有另一个消息更让他颓然。李云锁赶到了草原,沿着风向一路向西,走了千余里却一无所获,再往西,那就到吐蕃境内了。 睡不着干脆披衣起来,拿了剑,在院子里练了会儿剑,但也练不出什么劲道来。 收了剑,看着头顶惨白的月光,低低念道:“剑卷狂卷傲笑九天浓云散,月满长空碧海生波鱼龙惊现。”这是龙跃在的时候他做的一首诗,说不上工整,却恣意飞扬气吞山河。现在龙跃不再,也仿佛带走了自己全部的豪情,自己再也做不成那样的诗,也舞不出那样飞沙走石气势如虹的剑了。 心中落寞愁苦难言,不知怎么宣泄,轻啸一声,干脆弃了剑,披了发,踏月一路狂奔出了宫。 虽是夜半,但此时宫外比宫内倒是显得热闹些,春节将近,家家户户都洒扫干净,有些早的甚至已经挂上了红灯笼,贴上了红窗花。空气中也飘散着炖肉的香。 记得第一次向龙跃表白,便是在那个大年夜的晚上。大红的灯笼映着他的脸,他的脸红彤彤的,眼睛眯眯的笑,那笑容好暖,尽管那天很冷,还下着雪,但自己看着他的笑,却觉得春天已经到了,就那么暖融融的到了。 用力一甩头,转身钻进了一个巷子里,怕再呆一刻,眼泪就会流下来。 这个胡同是烟柳胡同,烟柳胡同住的基本上都是朝中官员,但除了一个大宅外,其余都是三四品官员的府邸。这些人家此刻大多都闭门熄灯了,只有一户人家门外停着车马,仆人进进出出的忙碌。 雷丰瑜抬头一看,门楣上书着‘童府’字样。略一思讨,便记起这是工部侍郎通江的家。 是了,因为边事不利,今天自己在朝堂上发了顿脾气,要在边关加强屯兵。但要屯重兵粮草始终是个大问题,龙跃之前提出来的边关屯田的事势在必行,可是工程浩大一直没有完工,今天就把工部这个精通使用炸药,外号叫童不平的家伙(就是说只要有他在就被炸的没平地方了),让他去边关,用炸药开山,务必尽快引水,完成屯田事宜。 这家伙倒是挺积极的,连夜就要出发了? 正这么想着,门里边蹦跶出来个人,“陛下,陛下,您,您难道是来送行的?”蹦跶出来的这个正是童江,他一边结结巴巴的说着,一边眼泪鼻涕一起流了个满脸。 还真是感激涕零! 雷丰瑜笑了笑,“边关辛苦,一路保重。” 童江跪拜下去,“臣愿为陛下肝脑涂地死而后已。” 雷丰瑜晃了下神,曾经有另一个少年,也曾经这样,说要为自己肝脑涂地死而后已。自己当时只道是戏言,可后来他…… 雷丰瑜甩甩头,忍下眼泪快步走向童江府宅紧邻的一栋大宅。 大宅门厅广阔,画栋雕梁,但却空无一人,空空的宅院荒草已末了膝,似乎许久没人住了,只有照壁上一个‘龙’字,张牙舞爪,好像要破壁飞去一般灵动非常。 这里是龙跃的宅子,但这个‘龙’字却不是龙跃的笔记,看这精灵古怪的模样,该是月儿的手笔。说起来月儿也已经一年多没见了,从龙跃失踪起月儿也不见了踪影,不过倒不必替他担心,他学会了龙跃的一身本领,某种程度来说又比龙跃强,因为龙跃那人重情义认死理,多少有些书生意气,可月儿更加的洒脱不羁,天下间没有人能奈何他。 转过照壁,分开荒草,站在萧瑟冷落的庭院里,夜风沁凉,听夜风吹过枯草的沙沙声响,环视周围,果然不见一个人影。 这里曾经养着许多护卫死士,他们不是朝廷的兵马,而是龙跃的私兵,他亲手训练出来这些人,为的是保护陈锦堂和管仁华。他怕自己这个醋意鼎盛的皇帝会对陈、管两人痛下杀手,所以训练了这些死士,拱卫他们,让自己也莫可奈何。 可是在自己危难的时候,他带上了这些所有的死士,奔赴草原。走之前甚至散尽家財分给了死士的家眷。那时他就没想着活着回来。 “肝脑涂地死而后已!真的是倾尽所有,直至肝脑涂地!咳咳……”雷丰瑜剧烈咳嗽了起来,咳的几乎站不住。 一个人影一闪而至,扶住雷丰瑜,“陛下。”是护卫长齐燕。 雷丰瑜平常不喜欢身边很多人跟着,再说他自己也是个中高手,也不惧刺客什么的,所以以前也总是偷偷一个人出宫溜达,但自从当年闹过一次危险后,宫中就加派了暗庄,只要雷丰瑜再一个人出来,就会有高手侍卫暗中尾随。 “陛下,回吧。”齐燕劝道。 雷丰瑜摆了摆手,“朕再待会。” “那我去给陛下找件厚些的衣服。”雷丰瑜一开始出来本是练剑的,身上就只一件单薄的劲装短打。 齐燕开始满院子转悠想找个什么给雷丰瑜遮遮寒。可转过一道假山后,齐燕却突然转回头来,对雷丰瑜道:“那边有灯光。” 这里是龙大将军、龙大丞相、龙皇后的俯宅,就算现在空置着,可又有哪个敢上这里住?除非…… 雷丰瑜先是一愣,接着是心头一阵狂跳,迈步向那边疾奔了过去。 确是有灯光!只是窗纸上透出的灯光很昏暗,刚才雷丰瑜站着的地方又刚好有个假山挡住了这个方向,因此没看到。 雷丰瑜将手按在紧闭的门扉上,止不住的发抖,想着这一推开,看到的或许就是那无比熟悉的暖如朝阳的笑,可更怕的是,门推开里面的却不是他要等的那人。 最后还是齐燕替雷丰瑜把门推开了。 屋中一盏长明灯点着,照亮一张供桌,供桌上摆着果品和糕点,贡品后面供着三个黑漆牌位。牌位下的蒲团上跪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 “月儿!”雷丰瑜的手不抖了,心也不跳了。 第9章 一个关键人物 月儿长的跟雷丰瑜差不多高了,身板也壮实了,只是皮肤却黝黑黝黑的带着些风霜的颜色。上次见时还嫌稚气的脸,也已经棱角分明了。活脱脱的已经是雷丰瑜的黑漆翻版了。 听到雷丰瑜来,月儿也不意外,不过也没有起身搭理他的意思,依旧跪在那里,眼睛看着供桌上的牌位。 三个牌位,旁边的两个,一个写着陈锦堂的名字,一个写着管仁华的名字,而最中间的一个牌位上金漆书写的赫然就是‘龙跃’。 “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不进宫去?”雷丰瑜走到月儿身边,问他这个由龙跃一手带大的儿子。 “我回来是祭拜我父亲的。新春佳节,怕他冷清,他可是最喜欢热闹的人呐。”月儿眼睛依旧没离开牌位。 “龙跃他没有死。”雷丰瑜伸手拿起龙跃的牌位。 “你不要再惦记着他了。”月儿说道:“曾听老人说,如果一个灵魂不得安宁就不能投胎转世,你放他安宁,让他转世投胎,也许他快点投胎,我就还来得及再……” “龙跃没有死。”雷丰瑜再说一遍。 “这一年多我一直在草原找他。”怪不得月儿黑成了这样。 “我找到了这些。”月儿取出一些金属碎片,“这就是他已死的证明。” 那些碎片边缘很不整齐,好像被什么硬生生撕扯下来的一般,再有就是这碎片很光亮,没有一点锈迹。 雷丰瑜仔细看了半晌,看不出更多的,只道了一句:“好钢。” “好大的一个精钢打造的东西,却炸开成了这些碎片。”月儿说道。 “炸药吗?”雷丰瑜疑惑的问。 月儿给了雷丰瑜一个很鄙夷的眼神,“炸药真要有这威力,戎狄铁骑还有何惧?” “那这是什么?” “我不知道名字,只知道这是我爹造的,他在为你运马的时候造过一个,后来我问过工匠,那条铁木大船上的累累伤痕就是那一个爆炸时候造成的,残存在船身上的铁片挖出来就跟这些草原捡回来的一模一样。”月儿说道,“我反复的比对了无数遍。” “这些铁片从草原的什么地方捡到的?”雷丰瑜紧张了起来。 “就散落在陈锦堂和管仁华被杀地方的附近。”月儿哼了一声,“你派的人根本不够仔细。” “也就是……”雷丰瑜的眼前有点恍惚了。 “也就是说他们两个被杀的时候,我爹就在那。”月儿说道:“我们都知道我爹那人,他虽然心里头只装着你,可陈锦堂和管仁华对他有恩,那两个人对他又那么有情有义,他如何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死?除非他也死了,绝不可能还活在这世上。” “咳咳咳……”雷丰瑜又开始咳嗽了,咳得不可抑止,咳得直趴到供桌上。 月儿叹了口气,斟了一杯水递过去。 雷丰瑜伸手接水,手指却与月儿的手指在碗边上碰在了一起。 雷丰瑜抬起头,看着按在碗上的两只手,“你不恨我了?” “恨。”月儿一把抢过雷丰瑜手里还握着的牌位,“我只恨我自己为什么没有早生几年,这样我就能抢在你前面遇到他,那样我就能让他成为这世上最幸福最快乐的人,不要那么多的操劳,不要那么多的伤痛,更不要这么早,这么早就……”月儿的泪从眼眶里涌出,顺着脸颊吧嗒吧嗒落在灵位上。 雷丰瑜举起衣袖给月儿擦了擦脸上的泪,“他没死。” 他用笃定的语气说道:“他没死。我将你祖父留下的那把宝刀‘魔焰’,送给了他的贴身死士。那把宝刀是陨铁锻造的,再怎么样的爆炸也震不碎它。而那些死士的尸骨中,也没有哪一个能证明是那个死士的。” “浅野十一郎叔叔!”月儿瞪大了眼睛,大眼睛里也燃起了希望,“以浅野叔叔的武功,以他对我父亲的忠心,他活着我父亲就活着,若我父亲死了,他也一定会以死相殉。” “是,只要宝刀‘魔焰’不出,我就绝不相信龙跃死了。”雷丰瑜坚定的说道。 …… 睡到半夜我突然惊醒,一身的冷汗。 出来的太匆忙,我忘了一件事,一件非常重要,绝不能忘,不该忘,就算忘了我自己,也不可以忘记的事情。 一个咕噜爬起来,冲出帐子,翻身上马,向来路催马狂奔而去。 幸好因为拉家带口负累太多,我们一行走的缓慢,所以走了一日也没走出多远,我快马加鞭在天亮前终于赶回了我和嘉措日常放牛的那片溪水边。 翻身下马,抹了把头上的汗,拔出腰间的短刀,拨开溪边的积雪,从雪下挖出一块卵石。 用衣袖仔细的擦干净石头上的泥土,用刀尖在石头上刻下了我昨天刚刚学会的字,也就是我的名字央金,然后捧起这块石头,将它贴在我的额头,心中默默叨念:“我要走了,去逻些,大概要去很久,不过我答应你,一定会回来的。”叨念完毕,我将这块已带上我体温的石头,郑而重之的摆上玛尼堆。 再上马,天已经亮了,好像就那么突然一下子,天就亮了起来。漆黑的夜空,一下子透出滴水般的湛蓝,湛蓝的天空中,卡瓦博格峰如同顶天立地的白衣巨人。两只大鹰披着一身的霞光,从卡瓦博格山顶俯冲而下,鸣叫着掠过我的头顶,又掉头箭一般的直冲向蓝天。 这片高原其实不贫瘠,它如此的美丽和如此的生动,如果这世间真有神,那么他一定就在这片高天厚土之上。 我痴痴的想。 这个时候,远远的正跑来一人一骑。 “央金!”嘉措发现央金跑出来,不放心,也随后一路紧追过来。 好不容易追上,看见了人,他却愣愣的住了声也勒住了马,只见央金骑在马上,皑皑白雪上,天高地阔中只他一个人,他仰头看着天空出神,慢慢的脸上如雪山融水般的荡漾开了一个笑。 出升的朝阳红彤彤的映着那个笑脸,嘉措突然心里升起一个奇怪的念头:今年的春天,会不会也提早到来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 周末两更。关于龙跃和雷丰瑜的事,那是《龙跃升官记》和《君王选后记》的故事,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 第10章 到首府了 从大雪山下走到逻些,我们一行足足走了好几个月。 不止因为我们这一行有女人、孩子和牛车,最主要的是,我们这一行根本不是直奔逻些的,而是不停的绕圈子。 那些捆成捆的牧草,不是一下子发放完的,后来从逻些又陆续运出来好几批,巴桑接应了这些牧草,然后押运到牧人聚居的村落发放,一边发一边统计,哪里牛多,哪里草少。就算是没有草可送的时候,他也不闲着,到处去转悠,但不大去头人家,尽往些差巴和堆穷家里钻,问问他们牲畜的情况,孩子的情况什么的。 这么转悠着倒也让我走过了吐蕃不少地方,知道了原来除了我生活的卡瓦博格雪山外,吐蕃原来还有那么多的山,那么多的河,那么多丰美的草甸,以及那么多贫困的差巴。 如果不是因为这样行走我家的牛损失不少,我还是很愿意走走的。 说起损失,我家的牦牛虽然可以从巴桑大人那里多领到些草料喂它们,但是由于长途跋涉,再加上暴风雪的侵袭,还有狼群的袭击,我家的小牛几乎全死光了,只剩下些强壮的成年牛。 其实这些牛就算留在家里,也不一定能活下来多少。牧草放赈下去再多,也是不够的。行走间,路边随处可见冻饿而死的牛羊的尸体,有时候还有人的尸体。这些尸体多到秃鹫都吃不完了。 一直到天气转暖,格桑花从雪下冒出花苞的时候,我们终于到了逻些。 这个时候的我,经过几个月的学习,已经能够简单的读写,巴桑大人的书,也能看个大概意思了。 巴桑夸我很聪明,有一次在教我算账的时候,甚至赞我是天才。我把这份夸奖向几个哥哥和丹珠他们一说,他们也很高兴,他们认为天才的意思就是天上的柴火,就算是柴火,可既然是天上的,那也就很珍贵了。 逻些的繁华是非常的繁华。我所学的词汇还不多,不知道怎么形容这种繁华,只能用非常这个词来强调。 这里有很多的房子,不是我们居住的毡房那样的房子,而是很高很大,很壮观,嗯,很非常的房子,除了寺庙我从没见过这样壮观的房子。这里有很宽的路,不是人走得多了就踩出来的那种路,而是很平整,很整洁,很那个非常的路。有很多的人,不是我们家这种一年到头穿一件袍子的人,是那种身上穿着像蝴蝶翅膀般鲜艳颜色袍子的,头发梳得像奶皮子一样光滑的,嗯,很非常的……姑娘。 非常漂亮的姑娘,穿着非常漂亮的衣服,出入在非常高大壮观的房子间,行走在非常宽阔整洁的街道上,让人非常的错不开眼睛。 “真希望嘉措也来看看,他肯定嘴都要乐歪了。”因为我家是赶着牦牛来的,那些牛虽然死了不少,也还有一两百头,巴桑不允许我们把那么多的牛赶进城来,所以就将它们安置在了巴桑在城外的庄子里,强巴、嘉措他们也被要求留在庄子上。只带着我和他的那些随从兵甲进了城。 当时巴桑大人下这个命令的时候,我还很不情愿,不过现在看来他是对的,要不然我家的牛在这整洁非常的路上拉上一地的牛粪,我们都会被打死的。 “牛不能进城,你的兄弟和妻子、孩子们还是可以的,等你拿了这个月的工钱,就可以带他们进城,做新衣服,买好吃的东西。”巴桑安慰我道。巴桑人很好,几个月相处下来,对我和我的家人也一直很好,是难得的心肠好的老爷。 “工钱是?”所以我大着胆子问。 “接下来你要开始为我工作了,如果做的好,一个月下来,我给你三两银子。”巴桑说。 “哦!”我想起了有一次头人让次仁帮他去猎豹子,然后赏他一壶酒,不知道三两银子比那一壶酒怎样。 看我垂头丧气的表情,巴桑无奈的解释道:“一两银子,可以至少买十头牦牛。” “十头牦牛?!”我一下子跳了起来,高兴得原地转了两圈,跳起了锅庄。 “快走开,别挡路。”怪声怪调的一声吼,接着几杆□□劈头盖脸的向我打过来。 “你们干什么?”巴桑的兵甲和随从都拔出了刀。 两边眼看着就要干起架来,巴桑却在看清对方服色后,神色一变,连忙阻住了自己的随从,把我推到他身后,并拱着手,一再的对那些持枪打人的人弯腰行礼,嘴里说着:“对不住,对不住,阻了中原来的各位老爷的路,我们这就离开。” “快滚,耽误了大爷们的时辰,小心剁了你。”那些人骂骂咧咧的从我们面前走过,一路走着一路用枪驱赶抽打着两旁的路人。 这些人走过后,很快杂沓的马蹄声响起,一队骑手驾马呼啦啦奔了过来,这一队骑手一时看不清有多少,少说几百骑,骑的马异常高大,在吐蕃从来没见过这么高大的马,人在其下,都够不到马头,马上的骑手更是威风凛凛,一个个血红色的战袍,亮银色的盔甲,熠熠生辉威武非常。 如果在别的地方见到这队骑手,我一定会大声鼓掌喝彩,但此时此刻我却目瞪口呆,眼睁睁看着他们在这人来人往的街市上横冲直撞的奔过,虽然前面有人开路,不至于撞到了行人,可是马蹄踩踏冲撞,还是将路边经营的摊子踩烂不少,搭起来的棚子撞翻无数,更不要说这番声势吓坏了多少行人、孩子。 等这队人马过去,我看着被他们踩踏过后原本平坦整洁的街道变得一片狼藉、坑坑洼洼,更落下满地的马粪,只觉得非常的气闷,胸口赌的难受。 “中原来的这些老爷们,总算快走了,且再忍他们两日吧。”我听见巴桑喘着粗气,这样说。 后来我才从巴桑口中得知,这些中原的兵马是护送白玛公主回吐蕃省亲,并押运草料来帮助我们的。可是我没有从他们身上看到一点善意。 第11章 舍命不舍财 一个月三两银子,不是巴桑给我的赏钱,而的的确确是我的工钱。巴桑将我安排在了他的衙门里工作。 吐蕃王朝的官员制度我一直没搞明白,不过我觉得巴桑的官职也许不小。 因为在他这里往来的都是银钱,如果以一两银子十头牦牛计算,有时候进出的一笔银子,换成牦牛就数以万计。 为巴桑做事的也有很多人,分工各不相同。我在巴桑的手下做的是一些抄录和计算的事情。 事情不算重,但刚开始时做的不是很顺利。因为在巴桑手下做事的其他人,他们的衣着都比较光鲜,如果在家乡那会儿我看到这样的人,是要磕头口称老爷的。 那些人都看不起我,他们从来不跟我说话,吃饭的时候也不允许我跟他们坐在一起吃。 第一个月的时候,差不多每天吃饭的时候,我都抱着饭碗蹲在屋外的墙角自己吃,这待遇让我想到了我家的格桑花。我现在很能体会它的感受了。 第一个月的最后一天,我如约拿到了三两银子。小小的三颗闪着月光般颜色的‘石头’躺在我的手心里,我看着有点想哭。这就是三十头牦牛啊,如果在这里干满一年,我就能赚到比给我看病几乎多一倍的牦牛。 突然我又想笑,三十头牦牛就在我的手心里,稳稳当当,我是个大力士啊! 怀着哭笑不得的心情,我去找巴桑大人告假回家一趟,不过巴桑大人刚好不在,另一个管事准了我。这个管事虽然也不屑于跟我说话,不过他是随巴桑大人送牧草的那些随从中的一个,还算是有些情分。他对我随意摆了摆手,算是答应了。 我用手紧攥着我的三十头牦牛,出了我做工的衙门,很快我就知道,其实这三十头牦牛不稳当。 我攥着它们刚走出去没多远,两个汉子就冲了过来,把我推倒在地,压在我的身上,用力掰我的手,想要抢走我的银子。 我大声的呼救,明明衙门就在我身后没十步远,可没有人出来帮我。 那两个人力气比我大,我被他们压在地上动弹不得,但我死不撒手,手都几乎被掰断了也不撒开。 这两个人开始对我拳打脚踢。 我还是不撒手。 “一两银子我要买牦牛,十头牦牛都要母牛,给强巴,强巴就不用为了贡品那么头疼。” “第二两银子我要给次仁买一张好弓,他有好弓打猎就能更趁手,不会再受伤。” “第三两银子我要带丹珠和达瓦、梅朵进城,给丹珠买块花布,她一辈子也没穿过花布衣服。给梅朵买个嘎乌,女孩子要戴嘎乌,梅朵五岁了还没戴上嘎乌。给达瓦买一柄刀,要刀柄上带花纹的……” 我声嘶力竭的喊着,不知何时身上没了动静,我睁开眼,眼前已经都是金星,看不清楚,只依稀看到刚才要抢我钱的那两个人,其中一个用力的冲地上吐了口口水,对另一个招了招手,两人掉头走了。 用袍子捂住头上淌血的伤口,我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来,虽说一身的疼,总算我的银子还在,一转头,我看到衙门里探出几张熟悉的脸,见我看过去又很快缩了回去。 我不去管他们,只抱紧我的银子,踉踉跄跄的往城外走,嘴里继续低低的念叨着,“一两银子买牦牛,二两银子买弓,三两银子给丹珠……” …… 第一次的工钱我没能买什么,也没能带丹珠和孩子们进城,我在床上躺了好几天。衙门里的事也只能让强巴替我找巴桑大人去说。 巴桑倒是没怪我,还来看了我一次,并且还给梅朵带来了一只镶着玛瑙石的漂亮嘎乌,给达瓦带了一柄刀柄和刀鞘上都带花纹的短刀。我想那天的事他也听说了。 等伤好了些能重新回去上工了之后,衙门里的人对我的态度似乎不太一样了,他们虽然还是不大搭理我,不过也不大赶我去墙角了。大概对我这种要钱不要命的人,也心有戚戚焉吧。 时间过得像飞一样快,转眼到了五月间,吐蕃迎来了一年一度的林卡节。 我们吐蕃最大的节日是‘洛赛’,就是吐蕃的春节,不过今年的洛赛节时,我们一家还在来逻些的路上转悠,所以错过了,但即便是没有错过,那个时候也没有过节的心情。 现在不一样了,现在我们已经在吐蕃最大最繁华的都城了,我也有了不错的收入,我家千里迢迢死里逃生的牦牛们也开始下崽子了,所以全家人都兴致很高,要好好庆祝这次的林卡节。 林卡节据说是纪念莲花生大师降妖除魔的节日,我们要在林荫茂密的地方搭起帐篷,摆上青稞酒和酥油茶以及各种美食,边吃边喝载歌载舞。这个节日我们一般要庆祝整整一个月。 因为节日的关系,逻些的街市也更加的繁荣了。 中原那里来的商人增多了,在街市上兜售各种稀奇古怪的,见过没见过的,有用没用的东西。 平日里,差巴和堆穷这样的农奴不跟随主人是不允许擅自进城的,这个时候也放开了盘查,来自各地的吐蕃百姓们也就大量涌入了城里来,用他们手里的毛皮、药材、山货换取他们需要的盐巴、茶叶等生活用品。 整个逻些城到处熙熙攘攘好不热闹。 不过这熙熙攘攘的热闹中,也让我看到了许多的不公平。我出入衙门时偶尔也去集市转转,常看见牧民拿着一整块上好的皮子,而汉人的商人却只肯换给他一两根针,或者一小撮盐巴。如果牧民觉得不公平想要争辩,汉人商人就会很粗暴的推开他,“不卖你了,走开。”牧人们无可奈何,只能低声下气的央求着予以交换。 我想巴桑说的是对的,我们要开关市,关市上要定出合理的价钱,这样我们的好东西才不会被贱卖。 不过节日终归是节日,这么盛大的节日,我们全家也是都要进城来好好选购节日用品的。 到林卡节的正日子,也就是五月十五这天 ,我终于又拿到了我第二个月的工钱,这一次我们全家,是一定要进城了。 第12章 护犊子就是我 肩上扛着梅朵,手上拉着达瓦,背上背着箩筐。跟着前面开路的次仁和嘉措,吆喝着强巴和丹珠别走丢了,我们一家穿行在拥挤的街市上。 我们一家除了我外,他们都是第一次进城,自然兴奋得不得了,看什么都新奇。哪个摊子都要转一转,两个孩子更是看见什么都想要。 孩子好不容易出来一次,只要能买得起的,我就尽量都给他们买,另外还有必须要买的吃的喝的用的,我们带来的五只箩筐很快就已经塞满了东西。 我这次是拿着银子出来买东西的,我发现这跟用物品换,又不一样了,是很不一样了。 我以前从不知道小小的一两银子能买那么多的东西。巴桑大人说一两银子能换十头牦牛,但其实上他还是少说了。 我先去汉人开的钱庄,把银子换成铜钱,一两银子能换一千枚铜钱,但钱庄是要些经手费的,这样拿到我手里,一两银子大约能得到八百文钱。 用这些铜钱去买东西。牧民用一张皮子才只能换一小撮的盐巴,我用二十枚铜钱却可以换一包。 这样我用三两银子换得的两千几百文铜钱,能买多少东西? 怪不得单曾头人的管家说这里的老爷们都是有钱人,单曾头人的牛就算再多,到这里却换不来多少东西,反而这里拿着银子、铜钱的老爷们,轻易可以买到很多东西,拿到‘穷乡僻壤’想换多少牛羊都可以。 为什么这样?我觉得很奇怪,但这些不是我一个差巴该去考虑的,我要考虑的就是一家人开开心心的过节。 第2节 恋耽美 正文 第3节 央金进京记 作者:猪美美 第3节 我们买了茶叶、盐巴、一摞瓷碗,一把铜壶,以及几块花布,一把牛角弓,还有林林总总的许多东西,也才花了几百枚铜钱。倒是梅朵喜欢上的一条红色丝绸帕子最贵,差不多花了一两银子,不过绣着花的漂亮丝绸帕子,系在梅朵乌黑的辫子梢上着实好看,我也就咬牙跺脚的买下了。 东西买的差不多了,正要挤出集市,却见有个地方挤了一堆人,不知道是什么事。 “阿爸,去看看。”小孩子爱热闹,好奇心重,达瓦挣脱我的手,挤了过去。 我们也只能跟着。 挤到里面一看,一个十多岁的男孩儿,手上还拉着一个跟梅朵差不多大的女孩儿,男孩儿义正言辞的指着一个汉人商人怒喝,“你一张皮子贩卖到中原,能卖多少银钱?” 那汉商说道:“虽卖得多一些,可往来贩运,车马人力,资金周转,也剩不下什么。” “你不需车马劳力往来贩运,只需把皮子送到那边汉商的铺子,收购价就是两个铜板。”汉族商人在这里经营自然不是都在街边摆摊子,也有许多铺子在,这些铺子生意做的都比较大,不会在街上零散的收皮货,一般走头人、贵族家出来的大宗买卖,不过这些街边的商贩因为旅途遥远往来贩运运输不便又耽误时间,也有不少直接将收上来的各种货物拿去他们那里就近出手的。 其实牧民们若是拿着皮货、山货去店里卖,也是可以的,不会不收,不过吐蕃的差巴们,哪里敢进那样的铺子,都是在街边交换。 我若不是在衙门里干了两个月,也不知道这些。甚至我今天将手里的银子换成铜钱再花,也是因为在衙门中偶尔听其他人说起,才知道可以这样做的。 这个男孩还有他牵着的那个女孩儿,看他们的衣着打扮都很华贵,应该是有身份的人家的少爷小姐,知道这些也不足为奇了。 “一斤盐巴是二十文钱,一张皮子两文,就是能买十钱盐巴,(一斤等于十两,一两等于十钱)这人给你三张皮子,你就应该给他三十钱的盐巴,你看你给他的连十钱也没有,你这个黑心的奸商。”男孩子指了指一个弓着背缩在一角的牧民,转向那汉商,怒骂道。 那汉商涨红了脸,恼怒的道,“你小孩子懂得什么。”若是平常的孩子,那汉商估计早就把他赶走了,只是这个孩子衣着和谈吐都是不俗,而且身后还跟着几个像是家仆的大汉,他一时倒不敢赶人了。 周围围观的人都窃窃私语了起来,有人就跺着脚吐着口水骂那汉商,“奸商,奸商……”汉商在吐蕃这里的名声相当不好,大家说起来都是一口一个奸商的叫,但这样当面大骂的我还是第一次看见。 见群情激奋,那汉商给那牧民补齐了盐巴,卷着东西走了。 围观的人却没有散,都大声赞美这男孩子聪明,男孩子越发得意了起来,故作大人样的叹了口气:“都似这般奸商,我百姓就吃不起盐了。”更赢得周围一片喝彩。 就在这时,那男孩子一直牵着的女孩子拉了拉他的衣襟,小手向人群中一指,“哥哥,那个差巴头上戴的帕子跟你送给我的这块一样。”女孩抓着一块红帕子的手,正正的指向人群中坐在我肩膀上的梅朵。 顺着这个女孩子的手,男孩儿也看到了梅朵头上的帕子,他眉毛一挑,怒喝一声:“卑贱的差巴,竟敢戴丝绸!来人呐,给我拿下来。” 男孩儿身后几个仆人向我们冲来。 “且慢!”我大喊一声。我这一声喊带上了怒气。梅朵是我的宝贝疙瘩,在我的眼里她比什么公主还更高贵,一点也不卑贱。 许是没有人想到我一个卑微的差巴,敢对锦衣华服的贵族家的公子这样喊,一时都愣住了,就连冲上来的几个仆人都楞在了那里。 我把梅朵交到丹珠怀里,对那个男孩子一躬身,说道:“请问小公子,什么是贵,什么是贱。” 男孩子这时候回过神来,指着我,“你胆敢……” “请聪慧无比的公子,告诉无知的差巴,什么是贵,什么是贱。”我又问一遍。 男孩子竖着眉毛,一抖身上的锦袍,“我身上的袍子就是贵的,你身上的袍子就是贱的。” 我转头看向丹珠怀里吓得哆哆嗦嗦的梅朵,“梅朵,你说这位公子的袍子贵吗?” “我,我不知道。”丹珠小声回答:“我们又不买这袍子。” “梅朵说的对,我们不买这样的袍子,这袍子对我们来说有什么贵贱差别?” “这……”男孩子显然没想过这个问题,被问的有些楞,他眼珠转了转,突然看到刚刚用皮子换盐巴的牧民,说道:“盐巴你们总要买吧。我家的盐巴堆成山,我可以拿盐巴堆沙子玩,你们连吃都吃不起,这就是贵和贱的差别。” “那么请问小公子,差巴一家人一个月吃多少盐巴?怎么样的价钱差巴才会吃不起?”我问他。 “这个?”男孩子又楞了。 我再转向梅朵,“梅朵,我们家一个月吃多少盐巴?” “大概要这么多。”梅朵伸出小手,在手心里比划着,她不知道一两是多少,一钱又是多少,所以只能在手上比出来,“阿妈说每个月要有两头牛来换盐巴。” 男孩子彻底不知道怎么回答了,他用求助的眼神看向临街不远的一处酒楼。 “杰布,回来。”酒楼里传出一个声音。 男孩儿狠狠瞪了我一眼,拉着他的妹妹,带着他的随从,向酒楼跑去。 第13章 二十鞭子 酒楼名叫‘状元地’,是汉人开的,里面卖的据说是中原水乡江南特有的菜式,请的是江南的名厨。酒楼里的布置也是各种精致舒适,连椅子上的垫子都是江南的丝绸。 这里的价格自然也贵得惊人,别说是差巴,就是这逻些的贵族老爷们,也不是寻常能吃的起的。 今天这里却坐满了人,男女都有,各个身着节日盛装,华贵尊荣无比。他们喝着酒,听着店里琴师演奏的江南丝竹,间或看看外面熙熙攘攘的热闹。 但现在他们都停止了吃喝,一个个恭敬的站着,噤若寒蝉。 只有最中间一席的一个身穿浅黄色的织锦长袍的青年男子还坐着,只是他的神色非常的严肃,看着地上跪着的一男一女两个孩子。 周围一片静默,连丝竹都收了。 吧嗒!是男孩子脸上淌下的汗水滴在了地上,呜!女孩子扁着嘴想哭,又不敢哭,鼻子里发出低低的呜咽声。 “杰布。”男人开口说道:“你从小被惯坏了,只道人人都赞你聪明,你就真以为自己聪明的不得了了?不过是因为你的王子身份,所以那些奴才们都奉承你。今天我让你带着妹妹去街上走走,是为了让你知道知道百姓的生活,了解了解民生疾苦。你呢?耍你的小聪明,招摇卖弄于街市上,结果却被个差巴弄的灰头土脸。” “父王我知道错了。”杰布拜伏在地。 原来这个青年男子,就是吐蕃王朝现在的赞普,即吐蕃王——松赞贡布。这个男孩儿就是松赞贡布唯一的儿子,太子松赞杰布。而跟他一起的小女孩是松赞贡布的小女儿,卓玛公主。 “不怪哥哥,是那个差巴太放肆……”看哥哥被训,小女孩儿呜呜着说道:“一个差巴怎么能用跟我一样的……” “你给我住嘴。”松赞贡布更怒了,指着卓玛道:“你已经骄纵得不成样子了,难道你姑姑给你请的中原的先生没有教过你,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吗?你堂堂公主,何必跟个贱民一般见识。” “哇!”卓玛到底还小,被她父王一训,再也忍不住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啊呀,是谁惹哭了我的小心肝宝贝啊?”随着一声问询,店门打开,一个身穿雪白长袍,体态丰盈,气质雍容的女人笑着走进来。 “阿姐。”一见这人,松赞贡布亲自起身相迎,“不是说想要躲清静,怎的又来了?” “一旦回了中原,想不清静都难了,还是来跟你们凑凑热闹吧。”来的正是回吐蕃省亲的白玛公主。此时护送她回来的雷龙战骑们都已经回中原去了,她是因为她的丈夫礼部尚书洪良辰还要跟松赞贡布商谈两国互开关市的一些具体事宜,所以就陪同留下来了。 白玛在松赞贡布身边的椅子上坐下,拉起了小卓玛,一边给她擦着眼泪一边问,“到底出了什么事?” 卓玛将刚刚发生的事说了一遍,虽然孩子小,说的难免颠颠倒倒,好在本身没多复杂,白玛也听明白了,转头问松赞贡布:“这个差巴倒是有些特别,尤其问杰布那两句话,细想想很有些道理,他是什么人,可查了?”此刻央金早就带着梅朵他们离开了,外面的街市又恢复了原有的买卖嘈杂。 “他虽是差巴的模样,但衣着很干净,不是干粗活的,手里有银钱使用,他女儿能用得起丝绸,不是寻常的差巴,肯定是你们哪个府里的吧?”松赞贡布眼睛环视着他周围站立的这些人,问道。 今天过节,松赞贡布邀请了他朝中所有官员,在这里饮宴庆祝,也就是说家里能养这样差巴的都在这里了。所以他刚才才不急抓人,反正是跑不了的。 众人中站出一个人,躬身对松赞贡布,道:“赞普,他是臣家的。” “巴桑,果然是你,我刚才就想着,也只有你家里才会养出这种无法无天的奴才来。”松赞贡布说道。 “是,是,臣回去一定好好管教。”巴桑连连称是。 “他叫什么名字?”白玛问道。 “央金。”巴桑恭敬答道。 “这个名字有些耳熟啊!”松赞贡布想了想,“哦,就是前几天你跟我说起的那个被打个半死也不肯把钱交出去的奴才?” “就是他。”巴桑应道。 “怎么回事?也给我说说听听。”看着两个人打什么哑谜,白玛好奇的问道。 “上个月我那衙门里的几个后生使坏,发饷那日叫了两个地痞泼皮去抢央金,结果那央金……”巴桑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说了一遍。 白玛听完却是叹了口气:“要是我吐蕃的百姓个个都能如他这般,戎狄人别说牛羊,就连个牛毛都抢不走了。” 松赞贡布却哼了一声,“都似他这般,我们怎么管?差巴还不造反了?” 一摆手道:“那个央金,抽他二十鞭子。” 低头想了想,松赞贡布又道:“不过阿姐讲的也不是没有道理。我吐蕃贵族家养出来的男人,好吃好喝的却都娇惯的不似男人了,没有几个能披甲打仗的了。似这个差巴这样的说不定倒能有些用处。” 他转头对一个高大强壮的中年汉子,说道:“东嘎,你回头在差巴里面挑选些好手出来,单组一支兵马,朕看看效果怎么样。” “臣遵命。”东嘎将军躬身领命。 这件事情就这样过去了,随后继续丝竹声响,推杯换盏,今天发生的事只成了吐蕃贵族和官员们在林卡节上的一个小插曲。 也确实是个小插曲,几天以后,这个小插曲就由天语的暗探送到了雷丰瑜手里。 “不买的东西,又有什么贵贱差别;必须买的东西,多少数量是必须,多少价格是必须。”雷丰瑜看着这份密报,连连点头:“道尽了国计民生之根本所在啊!” “松赞贡布是如何赏这个奴隶的?”在一旁一同听着的高丰年,问道。 “赏了他二十鞭子,打了个半死。”雷丰瑜答道。 “哼,可有一个国家能靠愚弄百姓富强昌盛的吗?要强国,就要广开民智,要选拔人才啊。”高丰年惋惜不已。 “所以太傅才说他眼高手低。”雷丰瑜道:“似他这般,人才到了他手里也屈才了。” 雷丰瑜丢下手里的密报,对高丰年道:“好久没出去喝一杯了。” “那好,一起出去喝一杯。”难得雷丰瑜有这个心情,高丰年自然奉陪。 第14章 一样惊才绝艳的少年 京城也有个‘状元地’,乃是京城数第一的酒楼,倒不是说他的规模有多大多豪华,也不是他的菜色有多美味,事实上这家酒楼因为开的年头久了,房舍装潢已经老旧了,菜色也做得寻常。单是吃喝而言,远比不上近些年因为天语开海通商,而跑到京城来落地开花的波斯的酒楼、倭国的酒楼、印度的酒楼等等的新奇有趣、特色各异。 但不论有多少酒楼在这里落地开花,‘状元地’总是京城生意最好的一家酒楼。原因就是龙跃在中状元前的那一年来这酒楼吃了一顿,并留下了墨宝,就是现在这酒楼门前披着红绸的那块招牌——状元地。 这里就成了天下举子心目中的圣殿,甚至是天下读书人心目中的圣殿。但凡是读过几天书的人,都恨不得有朝一日能来这里坐一坐。若是到了那四年一度的大比之年,这里更是红火的不得了,甚至是一座难求。 因为南来北往的举子哪个不想像龙跃一样蟾宫折桂金榜题名,甚至是封侯拜将,甚至是入主中宫,嗯,那个,因为龙跃的事,天语的男风也是鼎盛一时。总之都是想来沾沾他的才气和运气。 雷丰瑜和高丰年微服来到这里的时候,正赶上客满,一时没有座位,只能在外面等着。 边等着,雷丰瑜边抬头看着门楣上朱漆大匾上的字迹。 那是龙跃少年时所书,没有雷丰瑜收藏的龙跃文稿上那龙行楷体的稳健与风骨,但却更加的帅气与飞扬。看着那字,就好像看见一个爽朗张扬的少年,明丽耀目的站在眼前。 雷丰瑜看得痴了。高丰年在一旁也在看那字,却说道:“若龙跃这样满腹经纬、惊才绝艳的人物,遇到的是松赞贡布那人,你说会怎样?” 雷丰瑜眼睛继续看那字,嘴上答道:“打他二十鞭子,打个半死。” “哈哈。”高丰年捧腹大笑。 …… 我被打了二十鞭子,打得皮开肉绽,趴在帐篷里动弹不得。 梅朵哭的很凶,因为强巴把她的红帕子丢进火里烧了。 “以后巴桑大人那里拿了钱就交给我。”强巴对我用从所未有的严厉语气说:“你现在年纪还小,不懂得很多规矩,别以为巴桑大人赏识你,就拿自己当老爷一样的人了,差巴就是差巴。” 我一声没吭的把剩下的银子和铜钱,都拿出来交给了强巴。 “做差巴的就是要忍。”次仁也教训我,“这次你要是忍了,就不会挨这顿鞭子了。” 嘉措给我的背上上药,上着上着,他呜呜的哭了起来。 “哭什么,差巴有几个没挨过鞭子的。”次仁对他说。 “可咱家央金不一样,他可是……”嘉措呜咽着说道。 “住口!”强巴突然一声大吼。 随着这声吼,帐篷里一下子安静了下来,没有人再出声,就连大哭着的梅朵,都吓得不敢出声了。 我把头埋进沾着血的袍子里,头晕晕的。 “央金,我来找你喝酒来咯。”突然听到巴桑的声音从帐篷外传来。 巴桑带着几个人走进我家的帐篷,肩上还扛着大桶的青稞酒。 我连忙撑着坐起来,与他见礼。 强巴和次仁也连忙让开地方,请他们坐下。 坐定后我才看清,跟巴桑一起来的这几个人,有巴桑衙门里的,也有不认识的,让我有些意外的是,骂梅朵卑贱的那个男孩儿也在。 那男孩儿看了看我身上抹了一身绿糊糊的草药,从怀里拿出一个小罐子,丢在我脚边,“赏你的。” 我拿起来打开一看,是一些风干了的雪莲花,虽对我身上的鞭伤不对症,但总是心意,我郑重的谢了他。 他然后就不再理我了,走去梅朵那边,问:“你为什么知道一家人一个月要用多少盐巴?” 梅朵眨巴着泪水未干的大眼睛,怯怯的回答道:“我每天帮我阿妈打酥油,所以知道。” “骗人,你才多大点,就打酥油?”卓玛现在吃饭还是要仆人喂的。 “没有骗你。”达瓦挡在梅朵身前,说道:“我们差巴都要干活,家里烧的牛粪饼子是由我来帖的,不信我带你去看。” 三个孩子于是就一起去玩儿牛粪饼子去了。 我不由得苦笑,“昨天确实是我错了。”对方也只是个孩子啊。 “所以他姑姑让我带他来,算是跟梅朵道歉。”巴桑说道:“杰布是个好孩子,只是他的目光还窄了些,他要看的多些,接触的多些,才能成为一个心胸宽广,仁爱睿智的人。” 我想不论是贵族老爷,还是差巴,大体对儿女的希望都是一样的! 笑了笑,从巴桑带来的酒桶里盛起一碗酒,递给他,“喝酒。” “先别急喝酒,还有一件正事要说。”巴桑的目光看向强巴,“东嘎将军受赞普之命,要选拔一批差巴的勇士,加入军中,以后要是打仗能立下军功,可以脱去奴籍,得到土地封赏。东嘎将军决定人选还是在贵族和官员家中的差巴中选,所以在逻些的官员家中都可以选出几个送去,我准备让你的兄弟去。你认为怎么样?”说是从差巴中选好手,可到底还是由贵族和官员家中的差巴里选的,到底还是没脱出这个圈子。 巴桑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目光又转向了我,好像在等我做决定,强巴、次仁、嘉措脸上都难掩兴奋神色,但目光也看着我,因为他们不知道这个时候该怎么应答。 “我们,我们……”我想了一会儿,道:“我们兄弟不分开。” 巴桑露出失望的神色。 强巴他们应该也很失望,不过这时什么也没说。因为虽然强巴骂我不懂规矩,但觉得我怎么也是在衙门里做过的,是天柴,算是有见识的,一定有我的道理。 “来喝酒。”我跟巴桑举起酒碗,敬了天地神明,然后一饮而尽。 “南木里嘿诶~~,珍尼巴啵嘿诶~~……” 甘美醇厚的青稞酒下肚,巴桑唱起了歌谣。 “阿普啊嘿诶~~,阿妈呀嘿诶~~……” 一碗酒下肚,我就熏染了两颊,跟着唱了起来。 “花渥嘿诶诶~~,巴波嘿诶诶诶~~”嘉措端着碗边唱边跳。 后来强巴和次仁以及其他人也忘了老爷、头人的规矩,加入了进来,最后几个孩子也满手牛粪的跑回来,跟着我们唱歌跳舞。哦,还有丹珠,我才发现丹珠今天穿着崭新的花衣裳,看着我们笑的像个小姑娘。 第15章 绝对是真男人 林卡节过后,天气彻底热了起来。 我背上的伤结了痂,再一流汗,就好像有一万只蚂蚁在上面爬一样痒的钻心,可也不能在家休息,因为衙门忙了起来。 吐蕃和天语确实要开关市了,巴桑大人要甄选出一些诚信较好的汉族商人予以合作,所以巴桑的衙门里每天都会有不少汉商前来洽谈。 因为我的记性好,巴桑让我在一旁做记录,把汉商说的价格啊,许诺的各项好的条件啊,等等都记录下来,之后再做比较,以免有什么疏漏。 这些汉商登门的时候,往往会带一些礼物。如果是贵重的财务,巴桑一概不收,都退了回去,但如果是礼节性的礼物,比如说是某某地方的好茶,某某窖藏的好酒,巴桑就会收下,然后会以哈达或者天珠这样代表吉祥和富裕的东西回礼。 这一天,天气格外的热,有个汉商登门,给巴桑带来的居然是用冰块镇着的一整筐中原的梨子。 梨子这东西我从没在这里集市上见过有卖,也不知道它从中原万里迢迢的运到吐蕃要价值几何了,不过它水灵灵的颜色,清凌凌的香,还有那从筐子里冒出来的冰块凉爽的水汽,就让我总是忍不住把眼睛看过去。 巴桑大人看出了我的馋样,等那汉商走了之后,他从筐子里拿出几个赏给了我:“吃吧。” 我摸了又摸,闻了又闻,决定还是带回家和达瓦、梅朵他们一起吃。 夏季日头在天空升起的时间长,下了工回到城外的家,天还没有黑,大哥去帮忙庄子里的活计还没有回来,(差巴是要轮流为头人家帮工的,这种帮工都没有工钱,干不好还要挨鞭子,但巴桑人很好,给我工钱,强巴觉得在这样好的大人家里,更不应该亏了主人,所以每天都在庄子里找活干,而且常常从早干到晚。)次仁和嘉措赶着牛群去放牧了,也还没有回来,因为天气热,他们也带上了达瓦和梅朵。放牧的地方是在吉曲河边,那里凉快一些。 我给丹珠还有没回来的强巴留了两个梨子,兜着其他的梨子,乘上马,沿着吉曲河找了下去。 ‘吉曲’意为快乐、幸福。吉曲河河床宽阔,水量充沛,吉曲河是吐蕃境内最大的一条河。它奔腾千里,流下高原,流入中原之后,被汉人改称为怒江。 吉曲河对逻些来说很重要,城中、城外一切的人畜饮水,都从吉曲河中汲取。可以说因为有了吉曲河,才会在这里建起了逻些城。 由于吉曲河河水的滋养,两岸的土地极为肥沃,不但牧草生长的极为茂盛,更有成片的树林。 我就在一片核桃树林边找到了次仁、嘉措,还有孩子们。 厚厚的绿草垫子上,嘉措在教达瓦丢乌朵。次仁在用树枝绑上鹰羽做箭,而梅朵则在他们身边跑来跑去的摘花。只有獒犬格桑花,尽职尽责的守着羊群。 见我来,格桑花连蹿带跳的跑过来,对我吐着舌头。我拍了拍它的头,它高兴的翻着肚皮在草垫子上打滚。 梅朵也跑着迎过来,把一大把黄的、紫的小花,捧给我看:“央金阿爸,这花漂亮吗?” “漂亮,好像梅朵一样漂亮。”我刮了刮她的小鼻子。 “把这送给杰布,你说他会喜欢吗?”梅朵问我。 “杰布?”我楞了楞,“杰布又来了?” “杰布来还送了我这个。”梅朵把她垂在脑后的小辫子拉到胸前来,辫梢上结着一条粉红色丝绸帕子,“央金阿爸,是不是比我原来那个还漂亮?” “是,是啊。”其实我没觉得那辫梢上的帕子更漂亮,倒是觉得梅朵的脸闪动着与以往不同的光彩,更漂亮了。 梅朵的一双大眼睛也亮亮的,将我给她的梨子放在鼻子前闻了闻,然后塞在怀里,“明天等杰布来了,我跟他一起吃。”说完继续去采她的花去了。 “梅朵该不是……,是不是还太小了?”我喃喃的嘀咕着。 “其实不算小了。”次仁笑着道:“丹珠像梅朵这么大的时候,已经嫁到了咱们家咯。” 我知道吐蕃的群婚是有小小的出嫁新娘的,但我可绝不舍得我家的梅朵做这样的新娘,“怎么说梅朵也还要再过个七、八年才让她嫁。” “你不用担心,那位杰布小少爷没有要娶梅朵,他到庄子上来,是因为东嘎将军来挑选差巴了,他是来看热闹的,顺带看看梅朵。”嘉措大笑着说道,说着又看了看我,说:“央金,你也是十六岁的一个大男人了,可都没见你偷看过女人,一本正经的好像寺里佛龛中的泥菩萨。” 次仁也大大点头,“我十三的时候就已经扛着丹珠在野地里造孩子了。” “嘿嘿。”我笑了笑,将话题引向别处:“东嘎将军已经来挑选差巴了?” 嘉措的笑容暗淡了下来,对我说:“被选中了的差巴,发给了兵甲,跟着东嘎将军去兵营了,那样子别提多威风了。” 听嘉措说起这个,次仁绑着箭支的手也停了下来,“央金,我们差巴能有一个参军的机会不容易啊,你怎么一下子就回绝了巴桑大人呢?” “我知道以二哥、三哥的身手,一定能被东嘎将军选上的,可你们难道忘了上次大哥说的,戎狄人很厉害的,我们打不赢,只是去送死。”我说:“二哥、三哥要是死了,我和大哥怎么办?” 我们吐蕃人很少有长寿的,一般四十岁上下就死去了,我们的父母都是这个年纪就去世的。大哥强巴已经是三十出头了,而我…… “我的身体一直不是很好,我怕我也不能活得多久,到时候丹珠和孩子们怎么办?”说着,刚好喉咙有些发痒,我这次没忍着,用力的咳嗽了出来。 次仁看着我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央金说的对,我们兄弟不分开。” 嘉措给我拍着背,“央金可不会死的,央金是天音女神咩。” “我是男人,嘉措我再说一遍,我是男人。”我握着拳头强调着。 “那央金怎么不喜欢女人呢?”嘉措咧着嘴笑话我。 我坚决不承认我不喜欢女人,刚好几天之后,有人对我说,要给我说亲,我于是就一口答应了下来。 第16章 山一样特别的女人 朗刚也在巴桑大人的衙门里上工,不过他是贵族家的少爷,跟我的身份不同,平常也没说过话。 跟他有些交集,还是因为林卡节的时候,巴桑大人带着他一起,去我家的帐篷喝了次酒,那一夜酒喝下来似乎就熟络了,这次就是他要为我说亲。 “我的这个表姐,也是贵族家的小姐,就是年纪大了点,二十四岁了,以前她一直很挑剔,绝对看不起你这种差巴的,不过现在年纪大了,再嫁不出去,家里就要送她去庙里出家了。” 吐蕃人信奉佛教,出家不算什么坏事,一个家里兄弟姐妹多的,往往就会送一个孩子去寺里出家。不过寺中毕竟清苦一些,尤其对女孩子,大好年华就在寺中修行伴随佛祖,还是苦些的。 “二十四岁也不是很大。”我说。其实梅朵那个年纪的女孩子就有嫁做人妇的吐蕃,二十四岁当真不小了。 “但即便是这样,你这样的差巴也是没资格娶头人小姐的,还是我在表姐面前一直说你的好话,说你怎么能干,怎么生的好看,这样她才破格答应先见见的。”郎刚这样对我说。 他的话让我想起了单曾头人将我送给巴桑大人的时候,说过的话。 “我表姐要真看中了你,嫁给你,也不用你家的牛来下聘,反而会有大把的陪嫁。”郎刚还说。 我想了想,道:“要娶还是四兄弟一起娶。”我的原则只有这个。 “这可有点难办了,我去帮你问问。”难得的是朗刚去问了他这个表姐家,对方居然也答应了下来,然后很快就安排了我去相亲。 相亲的那天,嘉措好好洗了个澡,让丹珠帮他仔细的梳了头发,发梢上还绑上了只有在盛大节日才会绑上的五彩的带子。 强巴和次仁也梳了头发,换上了新腰带。 我问丹珠可会伤心,丹珠只笑着摇头,说我和嘉措都长大了。并劝我也要打扮打扮,不过我没有特意准备什么,因为……,我摸了摸自己的脸,“我还小咩。嘿嘿。” ‘嘎姆’是相亲的那位贵族姑娘的名字,我们在见到她之前都觉得很紧张,觉得高攀不起,我们在见到她之后,觉得更紧张了。 我不知道要怎样形容嘎姆小姐,我所知的词汇,在看到她的时候,又变得很不够用了,我只能说她是很非常的一位小姐。 ‘嘎姆’小姐是被一个瘦小的差巴女人背进屋的,那个差巴或许其实并不算瘦小,但她背上背着嘎姆小姐,就显得她很瘦小了,因为嘎姆小姐就像一座山一样,而且是很非常的一座山,肉山。 我这辈子从没见过这么胖的人,我想强巴、次仁、嘉措也一样没见过这样的人,所以我们四个都傻了。 山一样非常的嘎姆小姐,目光在我们四兄弟的脸上转了一圈,很快就无视了强巴和次仁,眼睛只在我和嘉措的脸上来回的看着,样子就好像丹珠在集市上挑选一把铜壶一样,反复的比较。在比较了几十遍之后,她将她萝卜一样的手指,最终指向了我,“这个长的细皮嫩肉的,倒是跟汉人有的一比了,等以后我嫁给他,肯定能让我的姐妹们羡慕的。” 朗刚在旁边推了傻着的我一把,“你觉得怎么样?” “嘎姆小姐为什么要让人背着,是不是她的腿……?”我回过神来,问道。 “这你就不懂了。”朗刚解释道:“在我们贵族里许多非常尊贵的小姐,从出生起脚就没沾过地,到哪里都是要奴隶背着的。” “咔!”我听见自己的下颌骨发出一声响,才意识到自己吃惊过甚,嘴巴张的太大,下巴几乎脱臼了。 “我们兄弟是差巴,我们家的妻是要挤牛奶、打酥油,还有……” “这些我的侍女会做,不需要我亲自弄。”嘎姆挑着眉毛,很神气的样子,对我说道:“以后你也不用再放牛了,什么都不用做,就每天背着我,去我的亲戚、姐妹家参加宴会,你这样的打扮打扮,也还是有面子的。” “背,背……”我看向背着嘎姆小姐进来的那个瘦小的奴隶,她看着我,眼神热切的好像要滴出水来一样。我突然觉得有点头晕。 好在还有人没有晕,下一刻里,嘉措和次仁一人拉住我一只手,拽着我就往外跑。身后传来强巴带着颤音的声音,“真是好事怎么会落到我们差巴的身上!” 但很快嘎姆小姐的喊声就盖过了强巴,“不要走,不要走,停下来,我有很多牛,我的嫁妆要多少随你开口。” 我们四兄弟哪里还顾得上她有多少牛,逃也似的就跑了出来。 “哈哈,哈哈,……”刚出了那位小姐家的庄子,就看见四五个人堵在门口,看着我们狼狈不堪的跑出来,一个个笑得格外欢畅。 那几个人都是跟我一起在衙门里上工的贵族少爷,看到他们几个,我才突然意识到,我被他们耍了。 果然,朗刚捧着肚子,大笑着跟了出来,指着我,对那几个人道:“这个差巴,看见嘎姆那个样子,吓的屎都快出来了。” “我又没有得罪你们,干什么总耍我?”我沮丧的问这几位。 “耍的就是你,我们高兴。”朗刚等几个又是一阵大笑。 “还有一件事我要告诉你。”朗刚将手臂搭在我的肩上,“嘎姆是我的表姐不假,不过她还是东嘎将军的亲妹妹,这件事你可能不知道吧。他们的父亲曾经也是差巴,母亲却是皇族,所以兄妹俩名字都随母亲名字里有个‘嘎’字。” “东嘎将军?”我脑子里有点转不过来了。 “巴桑大人已经将你们四兄弟都交给了东嘎将军,这件事你就更不知道了?”朗刚继续说道。 “怎么可能?”我这次是真的愣住了。 “告诉你央金,差巴就是差巴,我们贵族想用你就用你,想抽你就抽你,想耍你就怎么高兴怎么耍。”朗刚说完,对其他几个人一挥手,“走咯。” “走咯,哼,这个差巴还真以为他跟咱们一样了。”几个人嘻嘻哈哈得意洋洋的走远了。 我们四个差巴则站在嘎姆小姐家,其实是东嘎将军家门口,不知道是该回去还是该离开。 第17章 嘎母小姐 我们四兄弟又成了嘎姆家的差巴,不过因为我们曾经无礼的表现,所以成亲的事自然是不成了,不过嘎姆小姐让我背她的决定没有变。 而且嘎姆小姐虽然二十四年来都是脚不沾地,但是她很喜欢散步,趴在奴隶的背上,由奴隶背着散步。 吉曲河畔,散落着无数小花的碧绿的草甸子上,我背着嘎姆举步艰难的散着步。 “你是不是嫌弃我丑?”嘎姆趴在我的背上,用她的萝卜手指戳着我的头,问道。 “不,不是。”我气喘如牛的回答。 “不嫌我丑,你跑什么?”嘎姆咄咄逼人的继续追问着。 “嘎姆小姐不丑,只是,只是……”我在所知道的词汇里仔细斟酌了一番,才说:“只是有点富态。” “我就知道你有眼光。”嘎姆多肉的手,在我肩上用力一拍,“我阿妈也是这么说的。” “咳咳!”我被她拍的咳嗽了两声,差点一口气没喘上来。 “嘎姆小姐,你的力气太大了,下回,下回你能不能,少吃点?”我一边咳,一边喘,一边说。 “你,你还是嫌弃我!你这个死奴才!”嘎姆更用力的捶打起我来。 “啊呀!”我终于不堪重负,重重的摔倒在地。 我背上的嘎姆自然也摔了下来,她仰面朝天的摔在地上。 幸好此时草长得正密,不至于摔伤了嘎姆,可我还是吓了个半死,奴隶摔了主人,那还了得。 惶惶然的回头,想要扶起她,可一回头看见嘎姆的样子,我却忍不住笑了起来,“厚厚!厚厚厚!” 嘎姆现在四脚朝天的躺在地上,双手双脚都翘在半空中,样子好像是一只翻倒了然后翻不回来的乌龟。 “你这个大胆的奴隶,还敢笑?”嘎姆怒气冲冲的尖声大叫着。但紧接着她看见我脸上的笑却愣了愣,继而她也“厚厚!”的大笑了起来。 我们一个站一个躺的相对笑了好半天,我才想起要吧嘎姆扶起来。 我连忙伸手去拉她,可一拉才发现这问题大了。 嘎姆的脚不能沾地,她的身材和体重又是小牛犊子一般大的,我呲牙咧嘴的使尽了力气,也拉不动她。 “嘎姆小姐,你在这等等,我去叫人。”我说。 “蠢奴才,你叫人来了,你摔了我的事还不传到我阿妈那里,你不是讨打吗?”嘎姆没好气的把我大骂了一顿。 “那这……” “你背过身站好,我爬上去。”嘎姆说道。 你自己爬上来,那脚不是要沾地了吗?我心里想着背转过身,身后很快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还伴随有嘎姆呼哧呼哧的喘气声。大约她这一生从来没做过自己从地上爬起来,又爬上奴隶的背这么辛苦的事情。 好半天她才艰难的爬上来,气喘吁吁的道:“你这个奴才要记住我对你的好。” “好的,我一定会记住嘎姆小姐对我的好,就像记住将我送给巴桑大人的单曾头人一样。”我说。 “你这个可恶的奴隶。”嘎姆又捶打我。 于是我们又摔在了地上,然后就又成了翻不过壳来的乌龟,我又看着她大笑。嘎姆还是骂了我一顿,就跟着笑了起来。 我们反复的摔倒然后大笑,玩的乐此不疲。 最后玩累了,我们并肩坐在草地上,嘎姆说:“央金,你这个奴隶笑起来很好看。” “嘎姆小姐,你真的不丑,你其实很可爱。”我也对她说。 我们俩又相视笑了起来。 “只是你的脚沾了地,你就不是最尊贵的吐蕃女人了。”我看了看她雪白的靴子上沾染的泥土和草叶,说道。 “其实现在早就不讲究这个了,就连我们吐蕃身份最高贵的白玛公主都自己走路了。”嘎姆说:“我这样子的反而一直遭人耻笑。” 嘎姆用手撑着地,抬头仰望着天空,“可是我阿妈说,一个女人全部的天空就是一个男人,就算白玛公主那样尊贵又有智慧的女人,她读了那么多书,可以自己走路,走到中原那么远,可又怎么样呢?中原的皇帝不喜欢她,她不一样寄人篱下的生活?我阿妈说,我不需要自己走,我只要找到一个肯一辈子为我当牛做马的男人,他背着我走一辈子,我的天空就比谁的都美,日子过的比谁都快乐。” 我也抬头跟她一起看天,“嘎姆,你阿妈很有智慧。”突然觉得那天空蓝的有点刺眼,刺得眼睛几乎想流泪。 爬起来从吉曲河边捡起一块卵石,用刀刻下一个名字,贴贴我的额头,郑重摆在吉曲河边,“嘎姆,我要再堆起一个玛尼堆,祈求神明保佑嘎姆,一定能找到一个肯这样对你一生的人。” “央金,你是不是有喜欢的人了?”嘎姆突然这样问我。 “我有妻子丹珠。”我回答道。 “骗人!”嘎姆看着我,胖胖的圆脸上,眯得只有一线的眼睛,闪出草原狐狸一样的光,“巴桑的老婆死了好几年了,到现在他也没再娶,你是不是跟他有一腿?” 我连忙摆手,道:“巴桑大人是男人。” “男人怎么了?汉人那边多的是这种事,听说汉人的皇后都是男人。巴桑那个人又是极力鼓吹吐蕃要汉化的,汉人放个屁他都觉得是香的……” 嘎姆正说着,冷不丁一个声音插/进来,“背后说人坏话,可不是一个贵族小姐该有的作为啊。” 我和嘎姆一起回头,就见身后不远巴桑正站在那里。 “背后偷听人说话,也不是正人君子该有的作为。”嘎姆尖牙利齿的回道。 “看见你和央金玩的这么开心,就没过来打扰。”巴桑看向正从地上爬起来,躬身行礼的我,道:“本来想过了秋天再对你说这件事,没想到郎刚就先把你带过来了。” “巴桑,你既是说了把他给我家,人也已经到我家了,你可别想要回去。”嘎姆拉着我的袍子角,生怕巴桑抢人的样子,“我可是看上了这个差巴,让他背我一辈子的。” “东嘎将军跟我说他新组建的差巴军中缺一个会认字,能算数的人管军需,我答应了把央金给他,怎么会反悔?”巴桑对嘎姆说:“我只是找央金说几句话。” “不行,他是我家的。”嘎姆把头摇的像汉人货郎手里的小鼓。 巴桑却似乎早有准备,不紧不慢的从袖子里掏出一个锦袋,“有个汉商送了我这个,我想着嘎姆会喜欢,所以就带来了。”巴桑说着,把锦袋一倾,从里面倒在手心里一堆亮晶晶的,颜色花花绿绿的小球球。 “别想拿东西贿赂我。”嘎姆嘴上说着,眼睛已经被那些小球球吸引了过去,“这是什么?” “糖。”巴桑答道。说着捻起一颗糖放进嘴里,嚼的嘎吱嘎吱直响,“嗯,这颗绿色的酸酸甜甜,不知道其他的什么味道。” “给我也尝尝。”嘎姆的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巴桑却把糖放回了锦袋中,把锦袋也收回了袖子里。 于是嘎姆很快做出了决定,“央金,你去跟巴桑说会儿话,多说会儿。” 第3节 恋耽美 正文 第4节 央金进京记 作者:猪美美 第4节 第18章 要去中原 巴桑俯身从吉曲河边捡起一颗小石子,然后翻转手腕,石子打横着飞出去,落在水面上又跳起来,跳起了又落下,如此几个来回,才终于沉入了水中。 “这种玩法是东嘎教我的,我和他一起长大,我们是亲戚。”巴桑看着水中激荡未歇的涟漪,说道:“我们吐蕃贵族之间彼此通婚,差不多都有些亲缘关系。” 我点点头。其实这没什么奇怪的,吐蕃也讲究个门当户对,贵族与贵族通婚,头人的少爷娶头人家的小姐,差巴当然要娶差巴,久而久之,贵族之间当然都因为彼此通婚变成了亲戚。 “嘎姆其实本该是我的妻子,她自小与我订了亲,但我因为按照汉人的规矩近亲之间不能婚娶,因此跟她退了婚。害的她从此成了吐蕃贵族小姐们口中的笑柄,所以至今未能出嫁。我心中甚是愧疚。”巴桑说道:“我知道你对待家人极好,想你也能好好待她。” 我回头看看坐在草地上专心吃着糖球的嘎姆,沉默了一会儿,缓缓摇摇头。 “你真有喜欢的人了?”巴桑看着我,又问。 我再次沉默,然后再一次摇了摇头。 “这个先不急,慢慢来吧。”巴桑说道,“倒是有另一件事,我要让你知晓。” “您请说。” “赞普已经决定,明年春天要派遣我吐蕃最出色的勇士,护送太子前往中原。”巴桑笑了笑,道:“也许你还不知道,太子就是杰布。” “原来竟是冲撞了太子!”二十鞭子至今伤疤未愈,但现在却觉得轻了,至少脑袋还在。 “杰布这次是要代表赞普去出访中原,答谢天语的皇帝陛下在这次白灾(即雪灾)中对我吐蕃的救助,并送上我们回赠的礼物。”巴桑继续说道。 我依旧是点了点头,这些家国大事对我一个差巴来说太高了,但接下来巴桑的话却将我与这件事扯在了一起。 “赞普说选出我吐蕃最出色的勇士护卫太子,而我吐蕃的第一勇士非东嘎将军莫属,央金跟着东嘎去中原吧。”巴桑说。 我愣然抬起头来,看着他,“去中原?” “去中原。”巴桑说:“中原百姓如何生活!中原学堂里的学子怎样读书!大海怎样辽阔!海船多么巨大!央金,去看看。” 巴桑的眼睛在闪光,“我多想能亲眼去看看,可惜职责所在我去不得。央金你替我去吧,把你看到的一切都记下来,回来讲给我听。” 巴桑的目光再转向吉曲河,看着广阔的河岸,伸手拍着河岸边的一颗沧桑老树,说道:“我吐蕃太老了,不复几百年前的辉煌时代,它就像这棵老树,它需修剪去干枯的枝丫,除去腐烂的根须,更换新鲜的土壤,才能获得新生。”再拍了拍那树身上斑驳的树皮,“可他毕竟太老了,要想改变不可能一朝一夕,总要一点点来。开关市、选拔差巴参军,这都是好的改变,虽然慢,却可以实实在在的看到它正在进行。” 他收回目光,看向我,“你随东嘎将军去中原,少则两年,多则三年,回来时应该可以看到他更多的改变,那时,你把从中原看到的东西,学到的东西带回来,我们也许能帮它改变的更好些。” 巴桑身上张扬着一种活力,一种飞扬的神采,这种神采映进了我的眼里,让我的心微微触动。 “这样才对。”巴桑指着我的眼睛,笑着说:“当去年你告诉我你只有十五岁的时候,我就相当错愕,十五岁的少年眼睛里怎么如此的缺少生气,现在看起来好多了,看起来生的不是那么着急了。” “哈哈。”我笑,“我去,替您去看。” “此去也要当心。”巴桑郑重说道。 “巴桑大人是担心天语的皇帝会对太子不利吗?”我问道。 却见巴桑摇了摇头,“天语皇帝的胸襟大致不会如此狭小。不过……”他笑着用指尖点了点我的鼻子尖,“央金生的俊,天语的皇帝又是个出了名有龙阳之好的,不要被那皇帝看上了,扣下回不来了才好。” “啊?” …… 几天后我和我的三个哥哥就被带到了东嘎将军的兵营里。 在这里我第一次见到东嘎将军,他当时带领着一支不下千人的队伍赤膊着在校场上跑步。 我一眼就在这千人的队伍中认出了他,不是因为他跑在这支队伍的最前面,也不是因为他有着跟嘎姆很相像的面孔,而是因为这一队人中,其他人都是空着手跑,只有他是左右两肩上各扛着一个巨大的石锁在跑。 我看到他就觉得很亲切,也不是因为他在不久的将来很可能成为我的大舅哥。而是因为他黝黑的皮肤,肌肉纠结的强壮身板,让我想起了我家牦牛群中的那头头牛。甚至想我家的头牛要是跟东嘎将军来个对冲,被撞倒的会是哪个。 “愣着干什么,还不入队一起操练。”可这位嘎姆将军对我可一点不亲切,他冲着我们兄弟四个一声吼,声如雷鸣。 强巴、次仁和嘉措二话不说应声脱了袍子,加入了队伍跑起来。 而我转头,对趴在我背上的嘎姆央求道:“能先下来会儿吗?等我操练完了再背你。”是的嘎姆,我把她也背来了。她坚持要我背着她一起来,我本来以为军事重地不会允许女人进的,但谁知道到这里竟是畅通无阻,没人来管。 “不要。”嘎姆果断一摇头。 “那个还站着的,快点。”东嘎将军好像也完全不介意我背着她妹妹这个不见得比石锁轻多少的人一起跑,第二次催促了。 “神啊,不如降个雷将我劈了吧。”我仰天哀叹一声。 只听轰隆一声,脚下一震,不是雷真劈了下来,而是一只石锁飞过来落在我的脚边,激起尘土飞扬。 我不敢再叹了,在第二只石锁再飞来前,背着嘎姆拼了老命追了上去。 嘎姆趴在我背上,还小狐狸般的说:“央金,要不你也把袍子脱了吧。” “我……,老天你还是劈了我吧。” “咯咯咯咯……”嘎姆笑得花枝肉颤,我听见自己的骨头嘎吱嘎吱的声响,好像就要折了。 第19章 打的就是头人 东嘎将军选出来的两千差巴,个个都是好手,丢起乌朵来嗖!嗖!嗖!如同飞蝗漫天飞。射起箭来嚓!嚓!嚓!即便骑在马上颠簸着也能箭无虚发。 我二哥次仁和三哥嘉措,本就是个中高手,到了这里更是如鱼得水,即便我大哥强巴年纪稍长体力差了点,但弯弓搭箭也是像模像样。 我吐蕃百姓这般骁勇,可戎狄来时为什么总是打不赢胜仗? 我正瞎琢磨呢,突然嗖!的一声,一支箭钉在了我的脚后跟处的地上,“谁让你停的,继续跑。”身后传来东嘎雷鸣般一声大吼。 两千名差巴个个都是好手,但不包括我。我的乌朵能不丢在自己脑袋上,已经是发挥好的时候了。至于射箭,我两膀子没有几斤力气,根本连硬弓也开不开。 东嘎曾经亲自教了我几次,最后被我的学习能力震惊到彻底崩溃了。也不知道我跟巴桑学读书写字时就是天才,怎么跟东嘎学射箭就这么笨! “你根本不是这块料,以后你就学一样就行了,跑。”东嘎很无奈的对我说:“到了战场上你就跑,跑得快活下来的机会就大点。” 东嘎教别的差巴时,是没有命令决不后退,死也要面对敌人死。教我却是能多快跑多快,差别这样大,别的差巴虽然嘴上不敢说,可到底心里不服。东嘎对他们吼了一句,就都服了:“他活着要娶我妹,你们谁要娶她也可以跑。” 从此我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跑,背着嘎姆跑。 虽说只一件事,每天也把我累到死去活来,常常跑到最后,直接趴在地上睡死过去,连营房也没有力气回。 这样的训练持续了三个月,转眼已是8月间,高原的秋天到了。 这一天我又累的睡倒在校场上,睡到半夜里,在肚子咕咕叫声中醒来。 翻身坐起来,扭了扭疲惫酸痛的肩膀,嘎姆已经不在我身上了,我睡下,她就会由嘉措背着送回家。不过身上往往多了一件她留下的袍子。 嘎姆的人其实挺好的,也许相处久了,我真的会愿意背她一辈子了。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现在第一要解决的是我的肚子。 我累的晚饭没顾得上吃,兵营里也肯定不会有剩饭给我留下,一群差巴小伙子,个个肚子好像无底洞一样,就算再多的饭食哪里还可能有剩下的。不过我知道哪里能找到吃的。 兵营不远有一片树林,次仁在里面下了捕兽套子,专为了我半夜饿了能有东西吃。 有哥哥疼就是好咩! 我一头扎进树林子,次仁下的套子,一向不会失手,果然我就看见了一只被套子擒住的贝母鸡。 拗断鸡脖子,放了血拔了毛,找到提前藏在这边的瓦罐,跑到近处的水源盛了半罐子水,在水源边的泥地里顺路挖了几棵虫儿草,也就是冬虫夏草。洗了泥沙,跟贝母鸡一起炖,这可是大大的滋补啊,这一锅鸡汤下来,什么疲累都消了。 正美美的炖上一锅鸡汤等着它熟,耳边却听到咕咕的鸡叫。 “头都拧下来了还叫?”我伸脚踢了踢地上的鸡脑袋,显然不是它在叫。 侧耳听了听,林子里的鸟雀好像被什么惊动了,发出阵阵鸣叫。 我一惊,难道有大型的野兽? 入秋时节野兽出没的确实比较多,为了能存够越冬脂肪而四处觅食,可这片林子里按说不会,因为□□繁殖季节刚过,草原上野驴、黄羊数量多的是,这林子里只有小型动物,按说不会到这边来。 我想了想,踩熄了瓦罐下的篝火,悄悄的潜行到林子外。 今晚没有月亮,仅有星光照亮,视线不是很好。只影影绰绰的看到视线尽头好像有一片影子。 我俯下身趴在地上,将耳朵贴着地面,能感觉到微微的震动。 的确有东西来了,不过不是牦牛,也不是黄羊,更不是虎豹。因为虎豹不会有这么多数量结队而行,如果是黄羊体型要小很多,如果是牦牛,那就能听到蹄子声了。 排除了这些可能之后,我想我知道那是什么了。 跑进林子里抓起那罐子我还没来得及喝的鸡汤,掉头就往营地方向跑。没有嘎姆在我背上,跑起来那真叫身轻如燕呐! “敌袭,有敌人来袭,快起来,抄家伙。”眼前营地的帐篷已经在望,我敲着鸡汤罐子,扯开嗓门大喊起来。 “闹什么,哪里有敌袭?”“戎狄的兵马能袭到都城逻些来?”“明天还要受训,你折腾的我们睡不好觉,小心揍你咯。” 一帮人骂骂咧咧,但到底都被我吵起来了。 醒来的差巴们,有些在鼓噪,有些却安静的辨识周围的情况,其中就包括我二哥次仁。 次仁趴在地上少顷,很快就跳了起来,“有大队人马过来了,马蹄子包着皮毛,所以没有声响。” 其他几个也是次仁这样有经验的猎手,或者是随主人上过战场,有些见识的,也得出了肯定的结果。 东嘎将军此时也已经被我吵了起来,他一挥手,“抄家伙,列阵。” 训练了数月的差巴,已经很能听从指令了,有些挺起长矛、有些拉起绊马索,有些往乌朵上装上石头,还有些弯弓搭箭。 我则跑到了营帐一角,啃着我的贝母鸡。佛祖教导我们,不可以浪费食物。 沉闷的马蹄声近了,已经可以看清他们身上穿着我吐蕃人的袍子,手上拿着粗木棍棒,放马直扑过来。 “收起弓箭,乌朵准备。”见来者是吐蕃人打扮,东嘎命令收起了杀器,只以乌朵攻击。 马行甚快,眨眼间已到了近前。 “收!”东嘎一声令下,趴在地上埋伏的差巴,将绊马索拉紧。 奔跑在最前面的马,霎时间人仰马翻,撂倒一片,后面马被阻住了去路,骑手急急的勒住缰绳,与更后面的马撞在了一起,顿时一片凌乱。 不等他们调整,东嘎又是一声,“放!” 上千乌朵好手一起丢出乌朵,石子铺天盖地的砸下去,如同下了一阵石头雨。 对面那群人,只当这次偷袭万无一失,所以只携带了棍棒,没有盾牌,眼看着石头漫天飞却无法抵挡,被砸得哭爹喊娘、头破血流。 “杀!”东嘎再下令,两千差巴汉子,挺起枪冲杀过去。 “别杀,别杀,我们是头人,是贵族。”那一队人中,有人大声喊道。 吐蕃的差巴世代为奴,对头人和贵族敬畏的很,一听这话,不禁停了脚步,踌躇着不敢靠前。 我一甩手上的鸡骨头,大声喊道:“如果是头人、贵族要打差巴,哪还用得上马蹄绑了东西偷偷来,分明是戎狄派来的强盗,杀啊,立军功的时候到了,给我们的女人和牛羊报仇雪恨的时候到了。” “对,对,头人要打差巴,不用偷偷来,是戎狄人装扮的。”差巴们激动了起来,有些开始继续往前冲,“立军功!”“立军功!” 东嘎这时也喝令一声,“矛头冲下,用枪杆给我狠狠抽。” 有了东嘎这声号令,其余差巴再无疑虑,把枪当棍棒使,冲过去劈头盖脸的抽打下去。 “我们真是头人家的公子,别打了,饶命啊。” “小心我回头扒了你们的皮。” “你们这些该死的差巴。” 在一片的鬼哭狼嚎中,我默默的将营地周围燃着的几个火盆和火把全部吹熄,之后继续喝我的鸡汤。 这时感觉袍子角被人拉了拉,“我,我们真是头人……”原来在枪林棒雨中还有侥幸爬出来的! 我一瓦罐砸了下去,然后用袖子抹了抹嘴上的油,“打的就是头人。”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两更,努力的写文中,请喜欢这文的朋友们都收藏一下,帮我能冲上月榜,谢谢大家。 第20章 尸陀林炼狱的颜色 第二天天亮,我们终于发现,来偷袭我们营地的那支队伍,正是由头人和贵族家的公子们,以及世袭的军户老爷家的公子们组成的,并且他们还不是普通的头人、贵族、军户家的公子这么简单,他们还是在编的正规军。 只是发现的时候,他们都已经被打得鼻青脸肿,并被用牛皮绳子捆住手脚按在地上了。 幸运的是昨天晚上天光不明,不知道谁把火也给熄了,所以到底是谁打的谁也搞不清楚了。 唯一能搞明白的只有我,因为他们其中一个,头上的发辫上还挂着一只没啃完的鸡爪子。不过我什么也不说。佛祖教导我们不可以说谎。 只是这两千差巴开始有点慌了,不知道该怎么办,这时又来了一队兵马。这队兵马顶盔掼甲,手持刀枪,气势汹汹杀气腾腾而来。 足有上万人,呼啦啦将我们两千差巴,围在了中间。 众差巴们吓得立时跪了满地,昨晚的骁勇一点不见,只不住的磕头如捣蒜。 只是我没有跟着跪,因为我看见东嘎将军踢开跪着挡路的差巴,走向这队气势汹汹而来的兵马之前,于是随在他身后跟了过去。 “噶尔将军,你这是什么意思?”东嘎将军问向一个盔甲铮亮,腰圆体胖,一脸络腮胡子的将领。 “东嘎,你竟敢指使这些低贱的差巴打我的人,还捆我的人?”噶尔将军用手中的马鞭指着东嘎将军,厉声问道。 “赞普让我训练一支差巴军,既是军,他们就不仅仅是差巴,而是赞普的兵,这里就是兵营,你的人擅闯兵营,殴打赞普的士兵,我教训了他们,难道有错?”东嘎将军义正言辞的反问道。 “别张口赞普,闭口赞普的了,好像你有多高贵一样,别怪我揭你的老底,你不过就是个差巴的种,要不是你丑到只能嫁给差巴的老娘,你也不过跟这些跪着的一样啃泥巴了。”噶尔将军嘲讽的说道。 “哈哈!”噶尔的军中爆发出一阵大笑。 更有人起哄道:“他还有个一样嫁不出去,看样子也只能嫁给差巴的妹妹。” “怪不得这么护着这些差巴,原来都是一个种的,所谓亲不亲,一家人吗!” 我站在东嘎将军的背后,看不见他此刻的表情,只看到他越绷越紧的背脊。然后我听到他沉声喝了一声:“刀。” 我之前没见过东嘎将军用刀,他平常也不佩刀,也不要求我们练习用刀,只说到了战场上冲锋陷阵刀太短,反不如枪来得好用。 但他此时要刀,我自然要给他拿到,只是我身上也没刀,于是跑去摘下次仁的刀,连鞘递过去。 嚓啷!东嘎将军拔刀出鞘,呐喊一声,一刀劈斩而出。 那是怎样的雷霆万钧的一击啊!我的词汇又太贫瘠了,不知道怎么形容,只能说那是很非常的一击。 他出刀的那一刻所有人都被惊住了,没有人敢去阻拦,没有人能够闪躲,甚至没有人能够呼吸。就好像你看到天空中一道闪电击下来,就只能那样眼睁睁的看着,除了被它势不可挡的威势震颤了心魄,就什么也做不到,这就是吐蕃第一勇士的一刀。 咔嚓!噶尔将军的坐骑从马头至马脖子被这一刀生生的从中劈成了两半,刀口直至马鞍处。如果再进一步,就连噶尔也一起劈了,吓得他差点魂飞魄散。 直到他的兵士将他从翻倒在地的马尸体底下拖出来,他才回过神来。抓着马鞭冲向东嘎,好像要跟他拼命的样子。 东嘎将军轻蔑的哼了一声,还刀入鞘,看也不看扑过来的噶尔将军一眼。 噶尔将军空自在那里比划了半天,却不敢落鞭子。最后一腔怒气无处可发,一眼看见东嘎将军身后的我,于是一鞭子抽在了我的头上。 火辣辣的疼,血迅速流淌到脸上,糊住我的眼帘,我头重脚轻的晃了晃。 噶尔第二鞭子又抽来,东嘎攥住了他的手腕,“别逼我再次拔刀。” “好,东嘎,你给我等着,这件事我一定要赞普给个说法。”噶尔恶狠狠的说完,带着他的兵马,以及昨晚被我们擒下的一千多人,掉头而去。 到此刻我终于再也挺不住,向后倒了下去。 我好像听见哥哥们唤我的声音,但声音遥远的好像来自于另一个世界,我的世界里只有红色,浓烈的鲜血的颜色,尸坨林炼狱中的颜色。 …… 八月的中原,还十分的热,秋老虎的威力还没有散去。 这几□□中没有大事,雷丰瑜提早散了早朝,依旧是直奔寻龙殿。 “这天气怎么还是这么热!”雷丰瑜一边脱着外袍一边抱怨着。他怕热,每到夏天,他到哪里都有人端着冰盆伺候着,可近年来他染上了咳嗽的毛病,宫中的御医讲要冬病夏养,这冰盆就不能用了,所以今年的夏天就感觉格外的热。 脱下外袍丢给壮壮,雷丰瑜只着中衣走进寻龙殿后的竹林里,暑热时节,一入这片竹林便清凉了许多。 “臣参见陛下。”竹林里一个黑衣汉子早已恭候多时,见雷丰瑜走来,跪拜行礼。 这人名叫仇九,是现今李云锁那特务机构里坐第二把交椅的,原本这第二把交椅是郭冉坐着的,可那个人性子太好,好脾气搁在别处是个优点,可偏偏搁在这个机构里就要不得,必要时不够狠辣决断,是要误事的。 只是这仇九刚提拔起来也没多久,还在试炼和培养中,想要炼成一把好使好用的好刀,还要些时候。但要真正炼成了,李云锁就能真正坐镇情报中枢,而外放的差事,甚至必须亲力亲为的一些重要事情,就可以放他去做了。 说到用人和栽培手下,雷丰瑜登基十几年了,可谓用人有度、驭下有方,他这个皇帝在百姓中最津津乐道的是他能带兵能打仗,好事的甚至给他加了个战神皇帝的称谓,但作为皇帝,雷丰瑜做的最强的,是他对国家的大方向上的决策和指引,还有一方面,就是他会用人、敢用人。 而说到会用人、敢用人,第一个要提的就是龙跃。 龙跃本是一介文官,任谁也没想到他可以去统兵去打仗,就连龙跃自己也没想到过。只有雷丰瑜看到了他在军事上的见地,着力加以培养。 一个连蚂蚁也没踩死过的斯文人,被逼着丢下了写锦绣文章的笔,操起了刀,“宝剑出匣当做千人斩!”他这样推他去动刀,去流血,去杀人。 结果水里火里淬炼出来的非是千人斩的宝剑,而是天下第一名剑,万人莫敌。 雷丰瑜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想着从一个文人,到一代名将,要在多少个炼狱般的战场中摸爬滚打出来?要在多少血流滚滚的河中趟过?要经过看过多少的生与死?对本性善良,又重情重义的龙跃,心中又要承受多少? 睁开眼睛,看向跪在脚边的仇九,“李云锁那边有消息了吗?” “李大人已经到了吐蕃,但因为高原反应不适,随行人等多有患病的,进程缓慢,请陛下多宽限几日。”仇九答道。去年雷龙战骑到达吐蕃的时候是冬季,又是与公主凤驾同往,行的从容,高原反应还好一些,而李云锁等人是正直夏季到的高原,而且又是一路追风快行,高低落差所造成的不适更加严重。 “患病的留下修养,没病的继续走,追着风的方向走,除非走到风也走不过去的地方,否则不能停下。”雷丰瑜说道。雷丰瑜虽然是爱民如子,但铁腕治下也从来没有太多妇人之仁,何况对龙跃的寻找更是比什么都着紧。 “是。”仇九应道,不敢有丝毫迟疑。 “戎狄那边有消息吗?”雷丰瑜又问。 第21章 传说中的打擂 “戎狄那边组建铁甲兵所用钢铁的来源,已经查到。”仇九答道。 雷丰瑜精神一振,“说。”天语跟戎狄之间虽然也开边市贸易,但断断续续时有战仗,铜铁这类物资一直都是限制买卖的,别说是武装一支重甲骑兵所需的铁甲,就是一只铁锅,几根钢针,敢私自贩运的,被抓到了也是杀头的罪过,而戎狄自己钢铁的出产极少,也不可能是自给自足。所以雷丰瑜以这方面做切入点,只要查出并掐断钢铁供应,没有钢铁,也就没有重甲骑兵。 “是由戎狄更北边的红毛国卖给他们的。”仇九说道。 雷丰瑜眯了眯眼睛,有点鞭长莫及之感。又问:“吐蕃那边有什么消息?”看来要对付强悍的戎狄,吐蕃决不能放弃争取。 “松赞贡布决定派遣太子来中原进献礼物。”仇九说道。 雷丰瑜点了点头。这事雷丰瑜已经知道了,早在月余前吐蕃已经递交了正式国书,表达了来访的意愿,雷丰瑜也已经回复表示了欢迎。 “不知道随驾太子前来的是什么人?”年前让龙十四率领五千雷龙战骑去吐蕃耀武扬威了一番,如今松赞贡布派太子回访,自然也要尽选好手,方不坠了国威。 “臣要报的正是这件事。”仇九说道:“为了能争得来中原的名额,吐蕃的军中已经打起来了。” “哦?”雷丰瑜在林中的石凳子上坐了下来,用手支着下巴,示意仇九继续说。 “松赞贡布嫌自己军中尽是窝囊废,就命吐蕃的第一高手东嘎,选了两千差巴加以训练,所谓强将手下无弱兵,几个月训下来也似模似样。本来差巴只有两千人人数不多,东嘎虽素有勇武之名,但身份却不高,也没什么人太在意,倒是这次选拔好手入京,松赞贡布第一个钦点了东嘎,让他们注意起了这支差巴军。难道五千名额中,这差巴要占去两千?于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这仇九虽然生的五大三粗的模样,但口才不错,将那晚的事说的是绘声绘色,“他们想把那两千差巴打残了,却没想到反被修理的不成样子。这件事反倒让松赞贡布下定了决心,他下令,吐蕃军中凡是想去中原的,就先打赢了差巴军中的差巴。” “哈哈!”雷丰瑜大笑,“没想到来我天语,竟是这么抢手的事。” “正是。我天语的风貌,哪个吐蕃人不想亲眼看看呐。”仇九见雷丰瑜听的高兴,也是凑趣的笑着说。 军国大事固然重要,但时不时的把一些虽然无关紧要却有趣的事也混着报上来,以此博得皇帝的高兴,也是为臣之道。对此仇九已经渐渐有了心得。 “好吧,照这样,估计真能选出些可以看的,我就拭目以待了。”雷丰瑜点头道。 …… 赞普做出了一个决定,摆下一个擂台,想要去中原的就来挑战差巴,只有打赢差巴的将士,才有资格随太子去中原。 打赢差巴很容易? 很容易。 那些有身份的老爷打差巴,差巴是不敢还手的,甚至被威胁两句,还会跪地哀求。 “老爷,饶了我吧。” 伟大的赞普松赞贡布,在擂台的第一天里就来观战,然后他看到的就是这样的情景,一个贵族士兵上去拳打脚踢,差巴跪在地上苦苦哀求。 松赞贡布的脸都绿了。“我吐蕃的将士没有骄傲!我吐蕃的百姓没有筋骨!” 东嘎站在松赞贡布身边,脸也是绿的。不管兵练到多强,没有筋骨,没有勇气,又有何用?难道只有蒙上眼睛,或者黑灯瞎火的才能打? 也不是全没有筋骨,也许有一个是不同的。 东嘎将视线看向校场外,在两千差巴兵,在上万来挑战的正规军,在数千赞普的护卫和仪仗兵的外围,有一个瘦的跟个皮包骨头的鸡仔般的身影,背着一个山一样肥胖的女人,摇摇晃晃的溜达着。 就是那个差巴,全营最弱最差劲的一个差巴。如果说最先发现有敌夜袭是侥幸,那么在被噶尔大军包围的时候,在所有差巴都怯懦惶恐的跪倒之后,他却以一种坚实的姿态站在自己身后,迎向万人大军,纵使鞭子落在头上也没有退,那又是什么? 没有当过将领的人不会明白,一个与没有的差别。当你的身后一个兵也没有的时候,纵使你是第一高手,你也只是一个匹夫,在对手眼中如同小丑,在自己的心里感觉似一头困兽。但在身后有了追随者,哪怕只有一个,你也是将领,纵使对方千军万马,你也与他站在同一高度。 所以那时候才能积攒了气势,将噶尔和他的军队一击吓退,这种心里上的此消彼长是微妙的。 可要说这个人够勇,够胆,却也不是。他头上挨了一鞭子,等噶尔带着人走后,他就倒地昏迷不醒,自己亲自检查了他的伤口,虽是流了不少血,但没多严重,绝不至于致命,他却偏偏的脸色煞白,冷汗爬了满脸,怎么叫也恢复不过来意识,幸亏他家老三很有经验,很快寻了些烈酒来,掰开他的牙关硬灌了下去,才把他呛醒了。 后来一问,说是怕见血,见血就晕。原来竟是吓的。 “东嘎,你说呢?东嘎?”松赞贡布在问话。 “是,赞普。”东嘎回过神来。场上已经叫了停,打人的和被打的都轰了下去。 “选的人是要跟你去中原的,但现在打成这样,你说该怎么办呢?”松赞贡布又问了一遍。 “我在差巴军中选出一个不会跪地认输的差巴,要想去京城的就跟他比过,能赢了他就算是有资格可以随我一同受训,待等训练过整个冬季,不论差巴还是军中将校再选拔出最强的五千人,作为最终随太子去京城的人选,赞普认为如何。”东嘎说道。 松赞贡布想了想,又看了看分站两边,一副水火不容样子的差巴军和正规军,点头道:“倒是不错的主意,不过,不会跪地认输的差巴是……” 东嘎伸手向校场外遥遥一指,“那一个。” 顺着东嘎的手指看过去,松赞贡布一愣,“又是他?”又道:“两个地痞无赖都打不过的,能打得过正规军?” “那不如再加点难度?” 第22章 白羽神箭 “伟大的赞普啊,您太睿智英明了,嘎姆赞美您。”我在校场上健步如飞,耳听到嘎姆在我身后大声欢呼。 是的,她很高兴,她简直太高兴了。 嘎姆在我的背后,却不在我的背上,她在别人的背上。 因为赞普决定,由我作为选拔的分界线,要想明年随太子进京城,就要先跑赢我,而且要背着嘎姆跑赢我。 嘎姆乐坏了,这些曾经对她不屑一顾的,甚至她家安排说亲,却被嗤之以鼻赶出来的老爷、头人、贵族家的公子,个个要背着她。 其实不仅在校场上背着她,这些公子们在跑了几圈,发现我长的虽说瘦小,可跑起来一点不含糊,尤其在他们再背上嘎姆之后,根本跑不过。 于是,很快有些人,开始想各种各样的门道了。 跑到嘎姆家中,奉上礼物说尽好话,目的就是:“嘎姆小姐,这两天你能少吃几口吗?”“嘎姆小姐,你身上这些饰物,能不能先摘下来,等我跑完了,我给你买更好的。”“嘎姆小姐,央金跟我跑之前,你先方便利索了。” 而有些也会把主意打到我身上。比如现在跑在我后面的这位,在跑之前悄悄把我拉到一边。 “央金,一会儿你跑慢点。”很和气的样子。 我会诚实的回答他:“我不能欺骗伟大的赞普。” “央金,这串铜钱你放在身上。”依旧很和气。 我看了看铜钱,疑惑的问道:“听说一两银子能换十头牦牛,不知道这些铜钱能换多少牦牛。” 铜钱换成了银子。 我塞进了怀里。 不过我跑起来依旧很快,银子很轻,对我的速度影响不大,如果再重些,估计会压的我跑慢些了。 …… “这么重要的事,你真叫个差巴在那里胡闹?”白玛公主走进松赞贡布的书房,差巴军中近来闹腾的事,她也听说了。 松赞贡布将手中正看的一本书放下,说道:“这么做只是让差巴们涨点胆,让军中那些只知道对外懦弱对内欺下的军户、贵族们,醒一醒。正经要去的名单,我早斟酌好了。” 白玛笑了,“我原就在想,单就逻些周边的兵马就有数万,要是个个想去,个个去跑,那央金就算不累死,这么也得跑到几年以后了。” 松赞贡布挑出桌子上的一本册子,递给白玛,“阿姐看看,这份名单可好。” 白玛接过册子,翻开来细细地看了一遍,“阿弟想的周到,各个家族势力都齐全,分配的合理。”所谓权术,就是一种制衡术,制衡手下各方面势力,各有利益好处,却又相互制约互为牵制,才能保证王权永固。 “这些人有些不是家族嫡系,有些是庶出或者是私生子,但都是好手,我已经着人逐个核实查证,这些人搁在东嘎手底下好好练练,再随杰布去中原长长见识,你再帮我留意着他们的表现,等到回来,我要提拔重用。”松赞贡布说道。 “早就该如此了,正所谓不拘一格降人才。”白玛公主点头道:“中原实行科举制度,文、武殿试出来,个个是天子门生,削弱了家族势力的影响,才更容易掌握。” “中原是中原,中原的制度不是样样能搬过来用的,近年来我吐蕃推行汉学,已经遭到旧贵族的强烈反对,不可把步子迈大了,须知过犹不及。”松赞贡布语气严肃的说道。 白玛见松赞贡布如此说,就不再提这个事,转开话题道:“叫贵族子弟和差巴一起受训,东嘎那里不知道怎生训才好。” …… 我这里卖力气的跑着,不过没放几个人进来,而有大批的人拿着赞普的手谕前来,直接加入了差巴军中。 这些拿着手谕前来的各个家世不凡,有些见到东嘎将军也是一副傲慢的全没放在眼里的样子。 不过他们与之前偷袭我们的那一群不太一样,有些的确身手不凡。 我这边一边跑着,一边歪着脖子看着校场那里,新来的一员小将,手拿一张狭长且弓体两端反向翘起的角弓,考究的白羽箭搭上弓弦,开弓,破空声响,白光一闪,白羽箭射穿百步外的箭靶,穿靶而过。 “好箭法。”周围爆出一阵喝彩声。 “四百年前随赤丹王降妖除魔的白羽箭,没想到今日还有如此神威。”身后一个声音说道。 我转回头一看身后说话的人,他正背着嘎姆跟我跑呢,咦!还认识。就是那晚夜袭时那位鸡爪子头人。 看我以好奇的眼神看向他,他以为我是想知道白羽箭的事,于是就对我解释道:“四百年前灾祸降临到我吐蕃,那时妖魔四出民不聊生,赤丹王是莲花生大师派遣到人间的使者,他一生斩妖除魔、弘扬佛法。白羽箭噶尔是赤丹王坐下大鹏鸟化身而成的神箭手,他箭法通神,勇不可挡……” 吐蕃人喜欢把所有历史事件都神话化,大概四百年前发生了一次大的叛乱,赤丹王是指挥平乱的将领,白羽箭是他手下骁勇善战的勇士。 “没想到白羽神箭噶尔的后代中,还有这样的神射手!”鸡爪子头人说道。 “噶尔?”这名字怎么跟东嘎一刀吓跑的那位将领一样?我们吐蕃人一般是没有姓氏的,只有名字,唯有地位显赫的贵族,会在名字前加上祖先的名字,昭示着祖先的荣耀。 “对,就是那位噶尔将军的家族。”鸡爪子头人哼哧哼哧的喘了两口气,任谁背着嘎姆跑着还要说话,也肯定喘。 于是我跑慢了点,等他追上来继续说。 他喘着,终于跑到我身边,接着说道:“这个使箭的我没见过,但看那弓的长度,那白羽箭,那气派,绝对是噶尔家族的没错。他一上来就露了这一手箭技,看来是故意给东嘎将军一个下马威的,让东嘎将军知道,别以为他噶尔家族无人了。” “嗯嗯,果然好厉害。”我赞同的点着头。 “喂,我说你怎么这么眼熟呢?”鸡爪子头人看着我的脸,突然问道。 “怎么会眼熟呢?那天黑灯瞎火的能看到个啥呀。”我转开头,准备发力把他甩开。 “黑灯瞎火的你说你还吃鸡,不怕吃到鼻子里?”鸡爪子头人说道。 “我不是饿吗。”我随口说道。 “好小子,果然是你。”鸡爪子头人大喝一声。 “哎呀!”我脚下一绊,摔倒在地。 鸡爪子头人顺势一个猛冲,冲过了终点,大声欢呼着:“哦哈,我取得资格咯!” “巴桑大人该把这鸡爪子头人收去,多狡诈的汉商也能被他绕进去。”我从地上哼哼唧唧的爬起来,感叹一声:“吐蕃之中,卧虎藏龙啊。” 第23章 玛尼堆下的白骨 龙跃到底在哪呢? 李云锁这一天来到了卡瓦博格雪山脚下。 严重的高原反应让他呼吸艰难,胸闷头晕。 他趴在一条溪水边,喝了几口水,又洗了几把脸,然后靠在一个由卵石堆成的小玛尼堆上,抬头仰望着卡瓦博格雪山那白雪皑皑的山峰。 “没有路了,这里就是天尽头了,连风也吹不过去的地方了。”李云锁沉重的呼吸着这里稀薄的空气,却感觉心比呼吸还沉,“两手空空的回去,陛下怕是会很生气吧,可又有什么办法呢,快两年了,那尸体怕是也早就沉入荒草之下,埋进乱石之中了。” 叹口气,道:“自古英雄如美人,不许人间见白头。这英雄与美人都占齐了的龙大将军,到底也只是个薄命的。” 叹着气,感觉越发的疲惫,身体向后又靠了靠,可这一靠却听哗啦啦一阵响,这玛尼堆竟然倒了。 原来这玛尼堆堆放的时间还短,外面看着挺高一堆,里面却是中空的,再加上卵石滑溜,可就禁受不住李云锁的体重了。 “他奶奶的!”李云锁这一跤摔下去,立时破口大骂起来。 倒不是这一跤摔的有多疼,而是这一摔正摔在石头堆中的一具骷髅白骨上。 “真他娘的晦气!”李云锁知道吐蕃的丧葬习俗与中原不同。吐蕃人死了一般都是天葬的,只有犯了重罪的人,才埋在土里,因为埋入地下被吐蕃人认为是不得超生的。 可这堆在玛尼堆里面的,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若是放在平常,以李云锁的细致缜密,肯定要找个人来问个清楚,但奈何此时身体上严重不舒服,心里上也很抑郁,再加上这里不似中原到处都是人,这里人烟稀少,有时快马走出十几甚至是几十里地也不见一个人影。也就懒的再去探究了。 不管怎么说,死者为大,还是给埋回去吧。 李云锁捡着石头往回堆回去,边堆着边头皮发麻,“这他娘的是怎么死的?” 第4节 恋耽美 正文 第5节 央金进京记 作者:猪美美 第5节 这具尸体,或者说只是半具尸体,它只有半截,自腰椎以下完全没有了,而且断骨处非常的不齐整,若说是被石碾子碾过也就这样了。不仅如此,余下的骨头上也很多钝器造成的创伤。 “难道被石碾子碾成两截,趁着人没咽气再给他千刀万剐?”李云锁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他掌管着中原的特务机构,拿人上刑的事也没少干,可这种死法他也看着发怵。 突然手摸到一块小些的石头上有不平整的纹路。抓起来看看,见横横竖竖弯弯曲曲的刻着些文字。 “是你名字?”李云锁不认得吐蕃文,想着大约是这死人的名字。 看着这骷髅白骨的一只手呈前伸摊开状,于是把那石头丢了进去,“给你。” “咔!咔!咔咔!”几声,那骷髅爪子竟然动了,紧紧的攥住了那块石头。 李云锁的汗毛噌的一下就竖了起来,“这么邪?” 再仔细一看,才抹了把冷汗,松了口气。原来这具骨架在这石头堆中通风透气,已经干透了,很脆,被石头一砸就塌了下去。碎骨将石头包在了其中,倒好像它握住了那块石头一般。 …… 我握住一块卵石,贴紧我额头,心中默默悼念一番,然后郑重的将它摆放上新堆起来的玛尼堆。 “央金你喜欢的人,是谁?”嘎姆在我背上问。两千差巴兵,三千贵族兵,都凑齐了,我现在不用再跟人赛跑了,继续回来背嘎姆。 “以后我告诉你。”我答道。 “以后是什么时候?”嘎姆追问道。 “下辈子。”我回答说。 “你这个臭差巴。”嘎姆用拳头捶打我。 正跟她闹着,突听得兵营那边一阵喧哗。 原来的营地是两千人用着,扎营在一片山坡树林边,现在五千人了,而且新加进来的那些头人、老爷们还很讲究,要每天洗澡,用水量太大,背水实在是背不过来。于是东嘎将军就将营地迁到了吉曲河边。 听到喧哗,我背着嘎姆迅速向回走。这些大老爷们,不但生活奢侈讲究,而且没事总找差巴的麻烦,好像每天不踩踩差巴就显不出他们的高贵来。 营地里差巴兵和贵族兵两厢站立,斗鸡一样互相瞪视着,地上凌乱的丢弃着一些糌粑,还有打翻了的酥油茶壶。 “怎么回事?”我拉了拉嘉措的袖子,低声问道。差巴一般都很能忍,对那些老爷兵的羞辱、打骂一般都会忍下去,从没见过这种情况。 “他们嫌饭食不好吃,都扔了。”嘉措咬着后槽牙,说道。他口中的他们,当然指的是贵族兵。 “不好吃?”兵营里平常吃的主食是糌粑、还有肉,以及加了盐巴的酥油茶,哪里不好了?而且平常差巴兵为了迁就贵族兵,总是先请他们吃食,吃剩下的差巴兵才吃。 “就是说。”嘉措额头上青筋直跳,“说是来了几天都吃这个,没意思。”吐蕃百姓生活多艰难,挨一顿鞭子有时候能忍,但看他们这种糟蹋吃食,实在有种忍无可忍的愤怒。 “他们不吃我们吃。”我大声说道,“吃饱了我们还要随东嘎将军操练,让各位老爷们爱吃什么吃什么去吧。”我也很愤怒,既然出来就是当兵的,要当少爷回家当去。 我弯腰去捡地上的一块肉,一只靴子却伸了过来,踩在了肉上,并且踩在上面用力碾了又碾。 靴子是考究的雕花靴子,从雕花靴子往上看,是滚着丝绸边的狐狸皮袍子,袍子一边露出一截狭长的角弓,角弓斜挂在穿着狐狸袍子的一幅宽厚健壮的肩膀上,肩膀上是一张棱角分明的年轻帅气的脸,只是两条眉毛高高的上挑着,一幅很欠揍的样子。 于是,我一拳就奔着这张脸上揍了过去。我此时怒气上冲,才不管他是什么白羽箭还是黑羽箭的。 可没等我打到他,白羽箭一伸右手,抓住了我手腕,紧跟着他左手拳头闪电般的就打在了我的腮帮子上。 “噗!”我嘴里、鼻子里鲜血喷涌而出。 “嗷!”这时突听一声尖叫,趴在我背上的嘎姆突然跳了起来,也不知道她那胖身子这一刻怎么这么利索,直接从我的背上,扑到了白羽箭的身上,然后猫一样,两只手爪往白羽箭的脸上猛爪。 第24章 打群架 “你这个疯女人!”白羽箭怒吼着,揪住嘎姆要把她拽下来。 “嗷!”又是一声吼叫,嘉措冲了上去,“你敢打我的女人。”一通拳脚狠砸向白羽箭。 白羽箭身上吃了两记拳头,不过也很快把嘎姆甩了开去,跟嘉措打在了一处。两人噼里啪啦,拳脚你来我往,不过白羽箭身手要好过嘉措,没几下就把嘉措打的没有还手之力了。 我于是又冲过去帮嘉措打。不过肩膀却被人揪住了,揪着拉回来。 “大哥放开我,不能看着嘉措挨打。”我对揪住我的强巴,着急的说道。 次仁这回也道:“央金和嘉措反正都已经打上了,躲也躲不过了。” 强巴深吸一口气,往掌心上用力吐了口口水,“四兄弟不分开,要打一块打。” “上!”次仁早就迫不及待了,听强巴这样一说,呐喊一声,甩开袍子,赤着膀子,马熊一样的姿势猛扑过去,拦腰抱住了白羽箭,我和强巴双双扑上去拳打脚踢。 四个打一个看你还敢横? “差巴居然敢打贵族!教训他们。”贵族兵炸窝了,不少扑过来要围殴我们四兄弟。 这时一袋子糌粑不知道从哪飞出来,落在扑上来的贵族兵头上,同时有人大喊,“这些差巴全都要造反,他们打过来了。” 糌粑粉到处飞,视线有些模糊,场面开始乱了。要围殴我们四兄弟的贵族兵,冲向了周围的差巴兵开打。差巴兵们见贵族兵打过来,想既然已经有差巴打起来了,跟着一块打吧,大家一起都打说不定像那天晚上似的,能没事。 于是噼里啪啦乱哄哄的全都打到了一起。 只是我打的很不顺手,我个子小,白羽箭个子高我一个头,就算我跳着脚也总是不太够得着。眼看着我那三个哥哥打白羽箭还是打不过,急的我,低头找趁手的家伙。 这时有人从旁边递了个瓦罐给我。 “谢了。”我抄起瓦罐,绕到白羽箭背后,跳起来一罐子砸在他头上。 白羽箭捂着脑袋回过头来。要说他也真强悍,这么打还没晕。 于是我立刻用手冲着旁边一人,一指。“我看清楚了,是他的罐子。”我指向的是鸡爪子头人,“罐子是他的,扔糌粑的也是他。”佛祖教导我们要诚实啊。 鸡爪子头人和其他几百个跟我跑跑赢了进来的兵,是这兵营里最不得志的一群。他们是这群贵族兵中的最底层,贵族兵使唤他们,训他们,跟训孙子似的,偏是他们人少又不抱团,敢怒不敢言,还不如差巴呢,好歹差巴兵人多还能团结一块。 此时他正唯恐天下不乱的搅合,见我指向他,而白羽箭晃着明显有点发晕的脑袋,已经挥着拳头转向了他。 “沃子拉,(骂人话,类似于汉语的卧槽。)”鸡爪子头人咒骂一声,接着一咬牙一狠心,“拼了!”呐喊一声扑上去,抱住白羽箭,俩人扭打在了一起。 见鸡爪子头人跟白羽箭干上了,其他那几百个鸡爪子头人一样身份的头人兵,积攒了好些日子的怨气也爆发了,纷纷叫喊着也冲进贵族兵的人群,有仇的报仇、有恨的解恨,也打在了一起。 这里打成了一锅粥一样,东嘎将军当然知道了,不过他没管,就在周围溜达着,看着打的实在不像样的就拉开来让歇会再打,别闹出人命,看打的技术含量太低的,就过去指点两下,看有些实在太差劲的,比如我这样的,就过来帮我撂倒几个。 于是在他的临场指导下,这场架越发的打得有技术,有水平,有打头了。 这一场群架打得是酣畅淋漓,打到后来全分不清什么差巴、什么头人、什么贵族了,只有满头满身的汗水,还有满腔恣意宣泄过后的畅快。 打过了之后,五千人躺倒在地,捂着流血的鼻子,还有咕咕叫的肚子,看着天。 “要是有口糌粑吃就好了。”白羽箭说道。他这辈子大概也没挨过饿,肚子咕咕叫着,觉得尤其难熬。 “这个给你。”我丢了个东西过去给他。 他接住一看,是块肉,只不过肉上沾着泥巴、草叶,还有个鞋印子,正是他踩了一脚的那块。 “这还能要?”白羽箭转手要丢掉。 “住手!”我对他吼一声,抢过来他要丢掉的那块肉。说道:“我家去年的白灾,冻死饿死了八十七头牦牛,在路上被狼吃掉的四十九头,给戎狄进贡一百头,今年开春时只剩下七十几头牦牛,平常轻易不舍得宰杀来吃,我妻子和孩子常挖些野菜混着糌粑吃,而吐蕃比我家日子还不如的,还大有人在。” 我用袖子轻轻擦掉肉上沾着的泥土,说道:“我多想我的妻子和孩子们,每天能吃到像我们兵营里这样的饭食。” “呜呜……”差巴兵中听了我的话,不知几人呜呜的哭了起来。 突然手上一空,那块肉被白羽箭又拿了过去,他把肉塞进嘴里,嚼了嚼用力咽了下去。 然后对我说道,“噶尔多吉。” “嗯?”我愣了愣,没明白他的意思。 “我的名字是噶尔多吉。”白羽箭说道。 我笑了,“央金。” 一只手伸了过来,是鸡爪子头人的,他问道:“还有肉没,给我也来块肉,我就告诉你我的名字叫江央才让。” “哈哈。”我大笑,“有肉,走,去我家,我宰牛给你们吃。不管日子再怎么艰难,也要为朋友杀牛搬酒一醉方休。” “央金说的对,去我家,尝尝我妻子丹珠做的血肠,那才真好吃。”强巴也说道。 我们都爬起来,去找东嘎将军征得了同意,正热热闹闹的要往我家去,次仁却突然问,“嘉措呢?嘉措怎么不见了?” “对啊,还有嘎姆呢?” “嘉措?嘎姆?”我们四下里寻找。不过没找多久就在河边的一棵大树底下找到了他们俩,两人背靠着背的坐在一起,很亲密的样子。 “你们两个?” “央金,我跟你说。”嘎姆看我满眼错愕的样子,对我说道:“真正的男子汉,喜欢一个人就要大声的说出来。就像这样。”嘎姆看向嘉措,大声说道:“嘉措我喜欢你,你娶我吧。” 嘉措欢喜的跳起来,连翻了两个跟头,然后把嘎姆抓起来背上自己的背,“我的女人,咱们回家咯。” 我大张着嘴巴,看着这两人,傻在了原地。 江央才让拍了拍我的肩膀,“我说兄弟啊,白背了人家好几个月,还没你哥一句我的女人来的管用啊。” 噶尔多吉却对嘎姆一挑大拇指,“嘎姆真漂亮。”他脸上还带着嘎姆抓出来的红道子,可毫不在意的大声赞美着嘎姆。 是的,率真爽朗才正是我吐蕃女儿的模样。嘎姆此刻美翻了。 我心中倒也没什么失落,“我们四兄弟不分开,嘉措的女人还不一样是我老婆。” 第25章 发现个好东西 一场架打过去,差巴兵、头人兵、贵族兵都亲如兄弟了? 当然没有,实际上闹得更凶了。 现在三天两头的打,逮着点鸡毛蒜皮的事就打一架。不光是打,还什么都要比一比。比哪方的力气大,哪边的枪法好,谁个箭法高,甚至个头高、饭量大、放屁响,等等等等,五花八门,想起什么比什么。 现在差巴兵倒是放开了,没以前那么多顾虑了,反正打也打的多了,要打就打,要比就比,而且越折腾越带劲。以前都是贵族兵挑头打架,现在有时贵族兵消停两天,差巴兵还去挑衅。 今天又是因为差巴兵挑衅而引起的一场好打。挑衅的人是我和嘉措,我们拿了白羽箭,不,应该叫噶尔多吉了,我们拿了他的弓。 噶尔多吉的弓平常宝贝的不得了,他总是随身带着的,可入冬后这几天天气很冷,吉曲河都结了冻。他怕太冷的天气把他的弓冻裂了,所以就放在了帐篷里。 这天他们早起操练,我和嘉措就悄悄钻进了噶尔多吉的帐篷,去看他的弓。 说起我和嘉措能不参加早操,还是因为嘎姆。嘎姆以往每天到兵营来散步,都是我去接他,可后来他跟嘉措好上了,就叫嘉措去接,不过我为了接嘎姆时能绕一圈回家看一眼丹珠和孩子们,所以死赖着依旧跟嘉措一起去接。本来我这人操不操练的也就那样了,所以东嘎将军也懒得管我了。 昨天雪下的大,天气格外冷,嘎姆到底是女人,她又趴在别人背上不运动,所以着了点凉流鼻涕了,就说今天不来了。 因此这天早上我和嘉措就得了点闲,在我的怂恿下,我们就钻进了噶尔多吉的帐篷,去看他的弓。 噶尔多吉的弓很特别,弓壁很长,弓的长度倒是没什么特别,弓越长相应的拉锯越大,也就意味着同等材料制作的弓,弓越长箭可以射的越远,次仁的弓也很长,当然相应的拉开它所需要的臂力也越大。 特别的地方是弓梢的部分,这弓的弓梢不似一般弓的形状,而是两端向外弯曲起来。这么说吧,就是普通的弓,弓弦与弓壁碰不到,而这张弓弓弦与弓壁在弓梢的部位贴在了一起。 我拿起弓,试着去拉动它。没有我相像的难以拉动,虽然我还是不能拉满,但感觉比次仁的弓轻了不少。而且感觉整张弓极具韧性,弓弦拉动时,弓身也张开了,弓弦放开后,弓身也迅速反弹回位。 “这弓有门道!”我把弓递给嘉措,“三哥,你放一箭试试。” 嘉措接过弓,用手抚摸着贴着牛角的光滑弓身,也是兴奋不已。这弓由于用的年头久了,历经长年累月反复的握持摩擦,那弓身上的牛角已经如玉一般的润泽,入手厚重圆润,他兴奋的搓摸了又摸:“那就试一箭,就一箭。” 我们钻出帐篷,嘉措瞄着不远处的一棵树,放了一箭。可这一箭就出了麻烦。 本来嘉措的箭法也不错的,虽说比不是我二哥次仁,不过远不到五十步的一棵大树,按说怎么也不至于射不到,可是白羽箭一离弦就发出一声异样的啸声,吓了我们一跳,而羽箭也失去了平衡,失去平衡的箭歪歪斜斜的,但劲道十足的擦着树身飞过,飞进了正在练兵的校场里,飞过东嘎将军的头顶,好巧不巧的就奔着噶尔多吉去了,“哆!”的一声□□了他脚前的地上。 整个校场五千双眼睛一起看了过来,正看见噶尔多吉帐篷外,拿着他弓的我们。 然后就…… “央金,我今天非弄死你不可。”噶尔多吉追着我打。 “对,打他,所有坏事肯定都是央金挑头干的。”江央才让还在一边敲边鼓。 “所有坏事都有你搅合。”嘉措冲向江央才让。要是让那家伙一张臭嘴继续说,有一分的坏事能让他搅合成十二分。可嘉措冲向江央才让的时候,却把那张弓塞进了我手里。 哥啊,你这不是摆明了的确是我挑头的吗?好吧,也的确是我。 强巴和次仁跑前来试图救我,被其他贵族兵按住了,差巴兵又来拉扯那些贵族兵,于是又打到一起了。 我拿着噶尔多吉的弓,绕着大树兜着圈子,“别过来啊,过来我就把你这张弓给摔了。” “你敢,那是我家祖传的宝弓。快给我。”我兜着树转,噶尔多吉一时也抓不着我,脑门上青筋直跳。 “祖传宝弓?你家难道就一张这种弓?”我问道。 “废话,多了还能叫宝弓?”噶尔多吉说道。 “为什么不多做几张?”我又问。 “能随便做出来,还能叫宝弓?”噶尔多吉说道:“这是我先祖做出来的,传到我手里有四百年了。 “你先祖还不一样是人,这弓还不是人做的?”我说着,用手指抚摸着弓梢外展的弧度,“比起直臂弓,这反曲的弧度能积蓄更大的力量,使射出的箭更强劲有力。”我停住转圈圈的脚步,思索着喃喃道:“能做出来,如果弓臂再收短一点,我也能拉开放箭。” 噶尔多吉差一步就能抓住我,却也停了下来,问:“你懂得怎么做弓?” “厚厚!”我笑着眨了眨眼睛,问噶尔多吉:“要不要试试看,做出一张跟你先祖一样的宝弓?” “走,找地方做弓去。”噶尔多吉干脆的说道。然后我们俩就找地方做弓去了,留下几千差巴兵和贵族兵,接着打。 接下来的几天,我和噶尔多吉就都躲在一处做弓。噶尔多吉是贵族中的贵族,身份不同凡响,他说一句不舒服不去操练,还要我在一旁伺候,东嘎将军也不能把他怎么样,至于他想要做弓的材料,更是要多少有多少,且都是上好的。 “上一张弓弓梢弯曲的太多,射出的箭根本不受控制,这一次弧度要减小。”我将初步裁出形状的木条放在火边烤着,让它成型。 “着火了。”噶尔多吉说道。 “不着火能烤吗?”我说。 “我是说你袍子着了。”噶尔多吉指了指我绑在腰间的衣袖。它掉到火里正吱吱冒烟。 “哎呦!”我连忙跳起来一通拍打。 “就没见过笨成你这样的差巴。”噶尔多吉夺过我手上的东西,“我来,我来,你一边看着。” 我于是就在一旁看着,外加指手画脚,其实也没什么可指、画的,这世上有一种人叫做天才,不是我这种天上的柴火,而是真正的天才。噶尔多吉无疑就是这种人,打架很好,箭术很高超,就连手艺活做起来也是有板有眼。我看着他将木条规整成型,看着他往上面一圈圈的捆绑牛皮条子,那有力的、经常年练武磨砺出来的有点粗糙,却灵巧的一双手,看着他在火光明灭中专注的眼神,突然,我觉得喉咙有些发干,心中涌起一种涩涩的感觉。 …… 雷丰瑜此刻也在做手艺活,他将上好的桦木,钻、刨、雕琢。 给他打下手的是月儿。 一边递着工具,月儿一边问:“我爹还是没有消息?”要不是为了打听龙跃的消息,月儿才懒得来雷丰瑜这。 “马鞍要用桦木做才最好,我一直说给你爹做个马鞍,总是抽不出时间来,最近几天总算没什么事,这木材也干透了,正好可以开始做了。”雷丰瑜细细打磨着,务求让它连一点毛刺也没有。 “你尽弄这些虚的。哼。”月儿冷哼一声。 “什么才是实在的呢?我是帝王,你爹他是大将军,我们两个,你为我添杯茶,我为你披件衣,这样寻常百姓的幸福对我们俩也是难有的。”雷丰瑜说道。 月儿张了张嘴,想要再挖苦雷丰瑜几句,但却不知道怎么说,这两个人风风雨雨走过,一个心系天下殚精竭虑,一个戎马颠簸鞠躬尽瘁,说是恩爱,却又有多少在一起恩爱的时间? “以后你就留在宫里吧。”雷丰瑜对月儿说。 “不可能。”月儿很快回道。 “雷霆死在了戎狄的战场上,雷翔天生病弱,(雷霆、雷翔是雷丰瑜的另外两个儿子)扛不起家国的重担,再说雷翔随了我是个断袖,将来不会有子嗣……” “打住。”月儿毫不客气的截断了雷丰瑜的话,“我对你的这个天下一点兴趣也没有,而且我也是个断袖,早断了,断的彻底了。” “断了?你跟戎狄那个太阳公主,最近怎么样?”雷丰瑜斜瞟月儿一眼,促狭的问道。 一提起那个太阳公主,月儿就禁不住有些不自在,“谁晓得她。” “你当初可是许诺过要娶人家的,人家现在快二十岁了还没嫁,扬言说要先杀了你再嫁人。”雷丰瑜笑着道:“要你死了她才嫁,你听听人家有多执着啊。” “懒得搭理你,先走了。”月儿掉头逃也似的跑了。 “呵呵。”雷丰瑜低笑了几声,招来侍卫齐燕,吩咐道:“安排人手盯住了别让他再到处乱跑,开春后吐蕃的太子前来,朕要他去陪同那太子,两人年纪差不了几岁,想来能说得来。” 齐燕领命去了。雷丰瑜的手轻轻拍着马鞍,好像拍着爱人的肩膀,“要开始着手培养月儿了,等到能将这副担子交托给他时,我就能亲自去找你了,不管是天上、人间,还是黄泉、碧落,我都一定找到你。” 作者有话要说: 收到炸弹了!太开心了!感谢感谢。今天必须多更啊,本来都睡下了才发现,赶快爬起来加更一章。 第26章 咱也是神箭手了 弓缓开,箭上弦。 我双臂蓄满力,箭尖直指百米外的箭靶。 “手臂放松不要僵,以腰背的力量开弓,箭尖再向上一点……”噶尔多吉在旁边指点着。这是他成功的做出的第一张弓,因为按照我说的弓身做的短了些,他自己用着稍嫌不够劲,就送给了我。并且手把手的教了我好些日子的射箭技巧。说起来噶尔多吉这个人刚开始给人的感觉是傲慢无礼,但多接触下来,其实这个人脾气还蛮好的,比东嘎将军有耐心,又比嘉错能教到点子上。 此刻苦练多日,我正要当着整个军营的五千兵面前射几箭,显摆显摆。 我屏气凝神,将弓拉满。 嘎吱吱!弓体发出的轻微的声响,扑通扑通!和我心脏跳动的声音相互契合。勾弦的手指果断松开。 嗖!箭化作一道白虹,直贯靶心。 “呕吼!我家央金也是神射手了!”在旁观看的嘉措,第一个欢呼着跳起来。 接着强巴和次仁,以及其他差巴兵们也欢呼起来。 我自己当然更高兴,背了嘎姆几个月,力量着实长了不少,这个弓经过改良,的确比寻常弓开得省力。能开弓能射箭,他日真到了战场上,我就能和三个哥哥并肩作战,总算不必当个只能跑的拖油瓶了。 我乘势又连射几箭,虽不能箭箭命中靶心,但也都相差不远。 “难得你的手和心都很稳,一旦克服了力量弱的短板,再练练说不得真能成个好箭手。”难得的东嘎将军也夸了我一句。 “要说这还是噶尔多吉做的箭好,另外他教的也好。”鸡爪子头人江央才让,涎着脸凑到噶尔多吉面前,“能不能给我也做一把?” 噶尔多吉推着江央才让的头,把他推开,“一边去。” “大哥,大哥啊。”江央才让脸皮真叫厚,硬是追着噶尔多吉喊人家大哥,“您就是那汉人口中常说的伯乐,连央金这种笨蛋都能开弓了,您要是教教我,我岂不是……” 我脚下使了个绊子,绊了江央才让一个狗吃屎,“哥是能随便认的?”我从他身上踩过去,对噶尔多吉道:“这弓确是较普通的直臂弓好用,不如教教大伙一起做。” “不可以。”噶尔多吉还没说话,趴在地上的江央才让先大叫起来,“这弓人人都有了,人人都是神射手了,还怎么凸显得出你噶尔家族的本事,不如只教给我……” 我给了江央才一脚,“以后咱们到了战场上,就你一张弓,一个神射手,能放几箭?能杀几个敌人?戎狄人一拥而上还不是把你踩成了泥。”我转向噶尔多吉,道:“我们吐蕃人个个都是神射手,一齐给戎狄人瞧瞧咱们的厉害,你觉得怎么样?” “有何不可?”噶尔多吉这个豪爽的吐蕃男儿,不似江央才让那么心里阴暗,当即道,“好,一起做,有什么好主意还可以一起参详。” 就这样,在整个冬天里,无数把反曲弓出炉了。到了这个冬天将尽的时候,兵营里差不多一半的人都用上了噶尔家的反曲弓。 之所以是一半,因为有些人喜欢墨守成规,不愿意放弃用惯了的东西。并且反曲弓虽然有它的优点,但也存在着一些弊端,比如,这种弓放箭时声音较直臂弓大,如果伏击猎物就不太好了,还有,使用反曲弓有一定的技巧,用惯了直臂弓的,力量控制不好则放出的箭就会失去平衡,有些人试试觉得不趁手,也就放弃了。 转眼已经到了吐蕃历新年的日子了。等新年过后,我们就要出发去中原了。 从夏天到冬天,训练一直很紧张,在最后的几个月里不只有体能和作战上的训练,还有人教导我们中原的语言和礼节,为前往中原做准备。 直到吐蕃历的新年这天,东嘎将军给我们每人放了两天假,让回去跟家人好好聚聚,因为这一去中原,至少是两年回不来了。 想到这点,一个个都归心似箭。我也想去跟丹珠和孩子们好好呆两天,但东嘎将军却叫住了我。 “赞普今天在宫中摆下了酒宴,一来为太子践行,同时也要为白玛公主践行。” 我这时才知道,原来白玛公主也要随太子杰布一起回返中原。 “我们作为护驾的亲军,赞普也邀请了我们前往。”东嘎将军说:“我们五千兵不可能个个都去皇宫,所以只有我,还有贵族兵、差巴兵各一人。” “我……”我还记得那二十鞭子呢,不是我小心眼,那鞭子确实很疼的。 “那里场面会很大,都是逻些有分量的人物,那种场合一般差巴兵估计会吓得失了礼数,想来想去也只有你合适了。”东嘎将军的语气没有商量的余地,向噶尔多吉一指,“去找噶尔多吉借件像样的袍子,一会儿跟他随我一起去。” 我这时又意识到我的差巴身份了,差巴对于主人没有说‘不’的权利。 跟噶尔多吉去了他的帐篷,不过没挑到合适的衣服,因为噶尔多吉跟我的身高差的太多。 江央才让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倒是拿了件白色袍子给我。 我不敢接,怕他跟朗刚一样陷害我,也怕弄脏了赔不起。 “要不要随你,一会儿君前失宜小心再挨鞭子。”江央才让吓唬我道。 我想想也是,反复看了又看也没看出袍子有什么不妥,只得穿上了。 穿上了白袍子,噶尔多吉看着我的眼神有点怪,而到了东嘎将军那,直接甩给我一句,“怎么穿这个?” 我蒙了,“难道,难道……” 东嘎将军抬头看了看天时,说道:“时候不早了,走吧,要是误了时辰更是大罪。” 我满头雾水的跟他上了马。 路上悄声问噶尔多吉是怎么回事? 噶尔多吉解释道:“白玛公主喜欢穿白色的衣服,所以有她出席的饮宴,别人是不敢穿白色的,怕冲撞了她。” “怎么不早说?” 我掉头就要打马往回走。怎么能忘了那二十鞭子就是梅朵扎了跟公主一样的绸子帕子引起的,哎!这些公主们都是一个怪癖。 噶尔多吉揪住了我,“白玛公主远嫁中原许多年了,这规矩也不知道还做不做数,何况你也没有别的衣服可换。”说着,他上下打量了我几眼,笑着道:“你穿这袍子挺好看的,一点看不出是差巴,倒像是……”他顿了顿,对我挤了挤眼睛,说:“倒像是汉人中的大姑娘。” 打马走在前面的东嘎将军听了这话,回过头来大笑着对噶尔多吉,说道:“这是在兵营大半年晒的黑了,他刚来那会儿才像是个大姑娘。你都不晓得有多少汉子半夜里去掏他的袍子,确定他是男是女。” 我好悬没一头从马上栽下来,那时累的半死不活,原来晚上竟被他们…… 东嘎笑着对我说:“不碍的,等再在我身边打熬几年就彻底变个样了。” 彻底变个样!我的手指搭在胸前的弓弦上轻轻拨动,弓弦发出铮铮声响。 作者有话要说: 烦劳喜欢本文还没有收藏的宝宝们收藏一下啦,拜托拜托,让咱能上榜吧。 第27章 这人是皇后? 既是新年宴又是送别宴,宫里的排场很大,宴请的宾客足有上千人,个个盛装打扮姹紫嫣红,但确实没有穿白色的,除了高高在上坐在赞普身边的白玛公主,还有我。 我跟在东嘎将军身后躲躲闪闪的进了大殿,被侍者安排在了角落的一处席面上。这倒是让我松口气,拿起桌子上的酒壶给东嘎将军和噶尔多吉斟上酒,劝他们多喝,等喝醉了就可以走了。 不过吐蕃男子个个都是千杯不醉的好汉子,青稞酒又没什么劲,喝了许久也没喝醉,反而勾起了东嘎将军的许多话。 “白玛公主差不多有三十岁了吧。”东嘎看着坐在主坐席上,边接受着来宾敬酒,边与赞普和杰布低声说笑的白玛公主,说道:“还是当年那样子,一点也没有老啊!” “白玛公主当年号称我们吐蕃的第一美女,向她提亲的贵族勇士不计其数。东嘎将军当年该不会也求过亲被拒绝了的吧。”公主和贵族老爷中的这些秘闻我自是不知道,同是贵族出身的噶尔多吉自然是再清楚不过了。 东嘎将军那生满胡子的大脸,居然红了红,“可恶的中原皇帝,我吐蕃的第一美女竟然看不上,将他赏给了个汉人奴才。” “白玛公主嫁的可不是奴才,是礼部尚书,也是很大的官职了。”噶尔多吉指向紧挨着主席的次席上的一个俊美的青年男子,说道:“据说也是中原有名的美男子。” “非王非侯那就是奴才,怎么配得上我们吐蕃的公主?”东嘎将军鼻子里哼了一声,好像牦牛打了个响鼻。 我忍不住笑,可接下来我就笑不出来了。一位侍从走过来说,“东嘎将军,您和您的人可以去敬酒了。”原来皇宫有皇宫的规矩,敬酒要听候安排,也是,要是一窝蜂的都跑去敬酒,岂不是乱套了。 “多吉、央金,跟我一块去给赞普和公主敬酒咯。”东嘎将军端起酒碗,大步走向大殿主位。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我在心里念叨着,也端上酒碗,跟了过去。 “臣东嘎,祝福我主健康永驻,祝福公主殿下……” “咣当!”东嘎将军一句祝酒词还没说完,白玛公主手里的酒碗却落了地。她张大了嘴巴,看着东嘎身后的我,整个人都呆住了。 稀里哗啦!一阵更大的响声来自白玛身边紧邻的贵宾席位,那位中原来的礼部尚书大人的酒碗也脱了手,他的碗没有直接落在地上,而是砸在了桌子上,酒碗砸翻了桌子上盛放菜肴的金盘,酒水和油汁溅上了他整洁华美的丝绸袍服。 他非但完全不看那袍子一眼,更是噗通一声跪在地上,跪在满地的狼藉中,向我膝行而来,“皇后,皇后殿下……,可,可算找到您了……”一边前行着,一边哽咽着语不成声。 这场面自然惊呆了所有的人,也吓住了我,尤其看到那位汉人官员几乎是用爬的,爬到了我面前,双手抓住我的狍子角,我的心更是沉到了卡瓦博格雪山脚下去了。这袍子看来我是赔定了! “来人呐,把他带下去。”直到松赞贡布一声令下,才结束了这场混乱。 …… 松赞贡布下令将人带下去,然后就拉着白玛公主离了席,直到进了松赞贡布的书房白玛还没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嘴里尤自喃喃着道:“让我们赔一个皇后给他,难道竟成了真的?” “到底怎么回事?”松赞贡布拍了拍白玛的肩膀。 白玛答道:“他是龙跃,天语的皇后啊。” “不可能吧!天语的皇后跑吐蕃来干什么,还是以差巴的身份?”天语的皇后那是什么身份?且不说他的本事,他受帝王的宠爱备至,单就说他的财富,那往来于天语与外洋贸易的大商船都是他的,他可以说是这天底下数一数二的大财主,还能来吐蕃做个差巴,受这份罪?别说松赞贡布不信,任谁也不会相信有这种事。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来咱们吐蕃,但我在中原时跟他多有交集,不会认错。”白玛公主说道,“他这个人做事常常出人意表,以非常手段做出别人做不到的事,大败戎狄,收拾倭寇莫不是如此。” 说到这里,白玛公主才彻底定下了神,“阿弟,不管这龙跃为什么来这里,这个人都不可以放走。他是个天才,天下将帅中的第一人,只要牢牢的将他抓在手里,战场上何愁我们吐蕃战不胜戎狄?” “那洪良辰今天也看到他了,此事就断然瞒不住那雷丰瑜了。”松赞贡布摇了摇头。 “即使是拼着与天语决裂,也不能放了这人。他是真正的至宝,盖世奇珍,无论如何不能将他交给别人。”白玛看着松赞贡布,道:“雷丰瑜能给他的,你也一样给的起他,财富、地位、甚至皇后之位,将他留在你身边,让他成为给你下金蛋的鸡,为你开疆拓土的犬马。” 在白玛说到给龙跃皇后之位的时候,松赞贡布的嘴角抽了抽。不是所有人都断袖的好吧! 他想了想,道:“这事我还是不能相信,能到东嘎兵营里的差巴,都是身家清白的贵族家养的差巴。” “把巴桑叫来问问。” 稍后巴桑被叫了来,盘问了一番。 “央金原是单曾领地里的差巴,他家还有三个兄弟,一个妻子和两个孩子,他们的名字都是在我吐蕃人口的名册中的,不是什么来历不明的人。”巴桑郑重的给出了这样肯定的答复。 得到了这样的答复,白玛也有点糊涂了。 “你说天底下有没有长相很像的两个人?”打发走了巴桑,松赞贡布问白玛道。 “这个……”白玛想了想,说:“龙跃在黄河大战中挨了拓跋烈一箭,那箭就射在胸口上,险些要了他的性命,要知道是不是他也简单,一验箭伤便知。” “去。”松赞贡布吩咐随从,道。 不久那随从回来,摇了摇头。 “难道这世上真有相像到这种程度的人?”白玛疑惑着说道。 “既然不是,那就无妨了,交给洪良辰带去给雷丰瑜算了。”对这个差巴,松赞贡布是真不觉得需要太上心。 “先不要交给他。”白玛说道:“即便只是一个徒具其表的假皇后,也不能轻易就送了,还是按照原定计划,让他随军护送我和杰布进京,到了京城见了雷丰瑜再见机行事。至于洪良辰那里,我会说服他,将这件事先压下来,不让雷丰瑜这么早知道。” 松赞贡布笑了,“听阿姐的就是。”一个假皇后,松赞贡布倒是不觉得能有什么大用,而且听白玛的意思,这个假的要送也还要讨些什么好处似的。女人呐,说到底也是未免小家子气了些。不过让松赞贡布心里高兴的是,阿姐即便嫁了人,心里还是向着娘家的。 这件事也就依了白玛。 第28章 汉人都有那种怪癖 太子和白玛公主启程的那天。场面相当的浩大。至于有多浩大,我的词汇贫瘠不知道怎么形容,只能说非常浩大和壮观。 我们随行的五千兵都换上了崭新的袍子和盔甲。袍子是黑色的袍子,铠甲是金光灿灿的黄铜铠甲,就连帽盔上都系上五彩的丝线流苏。 除了这五千兵马外,伴随太子和公主的官员,以及路上伺候太子和公主的奴仆还有一两千人。 除了公主和太子的座驾外,运送礼品的马车、牛车又有上千辆。 除了这些人员和车乘外,另外还有五百人的铃鼓舞者,我们称之为热芭。这五百名盛装打扮的男女,要走在队伍最前列,一路敲着鼓,唱着歌,跳着舞,从吐蕃的逻些直唱到中原的京城。 出行的队伍这般浩大,林林总总看不到边,而送行的队伍却更加庞大。 赞普率领百官站在送行队伍的最前列,我在这些官员中看到了巴桑,他将双手拢进衣袖里,身体微微前倾,做了个汉人的拱手礼。 我牵着马,弓身回礼,然后指了指自己的眼睛,告诉他他要我做的事情我会记得。 在赞普和百官身后,是来送行的吐蕃的百姓,这些人有多少我无法计数出数量,我只能说非常的多,他们有些是纯看热闹的百姓,也有许多是此次出行的随行人员的家眷,其中当然也包括我们这五千护驾兵马的家眷。我们这五千兵有贵族有差巴,家眷自然也有贵族有差巴。 这是我所见的第一次,也许也是有史以来的第一次,贵族与差巴可以站在一起的,而没有人让他们跪下或者将他们驱赶。 我在这些人中找到了抱着梅朵的丹珠,还有牵着达瓦的嘎姆。 昨日在家跟着强巴、次仁和嘉措一起,杀了两头牦牛,晾上肉干,毡房各处都贴满了牛粪饼子,这些也不知道能够她和孩子吃用多久,而我们走后,丹珠就要带着仅有九岁的达瓦去放牧了。生活的操劳总是最容易消磨了女人的容颜,两年后回来时,莫要见到她因操劳而新添的白发啊! 还有嘎姆。说到嘎姆,她已经正式成为了我的妻子,应该说是我们四兄弟的妻子。 昨夜嘎姆睡在了我家的毡房里。半夜里我听见嘉措跟她做了一次又一次。 天不亮我们动身时,嘎姆追了出来,用她的双脚踩着地面追出来的,对我们兄弟四个,说:“要好好保重,家里有我照看,你们放心。” 对强巴和次仁说:“你们要好好看着嘉措和央金,别让汉人的女人把他们的魂勾走了。” 又对我说:“四兄弟就数你心眼多,要照看着他们三个,尤其要好好照顾嘉措,他脾气最直,汉人都是花花肠子的。” 看着嘉措时却什么嘱咐的话也没说,只流了满眼的泪水。 看着这两个妻子,我现在倒不知道我那四兄弟不分开的原则,坚持的是不是正确了。此时此刻我只能一遍遍的看着她们,记住她们的样子,并在心中对自己说:两年时间很快,很快就会回来。 “上酒。” 有人将盛满美酒的碗送到每一个即将离开故乡远行的人手中。 赞普和随同官员们也端起酒碗。 “啊嘛里嘿……塞罗拉里嘿诶……”赞普高声唱起了送别的歌谣。其他人也以送别的歌谣和应。数十万人同声高歌,歌声在逻些城外送别的山坡上回响,连吉曲河中的河水也染上缠缠绵绵的不舍。 我捧起酒碗,大口饮尽,甘美的青稞酒中,似乎掺进了游子离家的乡愁。 “启程。” 整个队伍在缠缠绵绵的歌谣中,在青稞酒甘美的乡愁中,缓缓离开了逻些,踏上了前往中原的路。 …… 在离开逻些的这个时候,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虽然有离家的乡愁,但都是青壮年的汉子,胸中更多的是要去见识一番外面世界的兴奋。其中最兴奋的是太子松赞杰布。 第5节 恋耽美 正文 第6节 央金进京记 作者:猪美美 第6节 走出刚刚几里路,仅仅看不见逻些城了,他就好像一只出了笼子的鸟儿,跳下了马车,换乘了快马,跑前跑后的折腾着,催促着整个马队走得快些,好像恨不得能生出一双翅膀,直接飞到中原的京城去似的。 白玛公主也不去约束他,只安排了几个人跟着他,别让他跑太远了就是了。 这几个人都是东嘎将军手下最好的好手,除了我之外。 我被选上贴身保护太子,据说是因为我年纪跟太子相差不多,又读过些书识的几个字,跟太子之前也算是认识,应该能说的来。 “央金你十七?”杰布放马急奔了几个来回之后,擦着馒头的汗水,开始找我说话了。 “回殿下,央金正是十七岁。”我老实答道。新年一过又长了一岁。 “别跟我这么一板一眼的说话,不然我不搭理你了。”我一开口杰布就直皱眉,“你还是像上次在集市那时候那样,还有点意思。” “是。”我随即应道,“这样说话我也很难受,保不准会咬到舌头的。” “呵呵,就是。”杰布高兴了起来,“央金你才大我三岁,可感觉着你好像大我很多。” “我长的着急了。”这个事情一再的被人说,让我有点沮丧。 我垂着头耷拉着耳朵的样子,曾被嘉措评价为:天下最有杀伤力的表情,傻呆呆的堪比格桑花。 果然杰布被逗得哈哈大笑。不得不说我真的很会哄小孩子,小孩子都喜欢我。 杰布笑着捏了捏我的耳朵,“央金,你绝对不可能是。” “是什么?”我疑惑的问。傻呆呆状,向格桑花继续靠拢。 杰布凑近我,压低声音,说道:“你知道那天晚上,我姑父为什么向你下跪吗?” 我回头向后看,白玛公主的那辆由八匹白马拉着的,白色伞盖的马车,车窗上的帘子挑开着,那晚向我下跪的那位中原官员,就坐在窗口,用古怪的目光看着我。 “难道汉人有什么怪癖?”那晚这个汉人官员不仅给我下跪,后来还扒了我的袍子,而且扒了不止一次,他现在看着我的目光,好像想把我从马上揪下来,再扒我一次袍子的样子。 想到这里,我不由得激灵灵打了个寒颤。 杰布愣了一下,接着,他突然笑开了,“央金你猜的没错,汉人就是有这种怪癖,看一个人顺眼,就会给他跪下,然后再扒了他的袍子。” “骗人!”我说。我央金可不傻,贵族老爷都是爱骗人的,身份越高的越爱骗人,骗差巴。 第29章 周侯爷 杰布说的关于汉人的怪癖的事情,我只当他是骗人的,可没过多久之后,我开始有点相信,这种怪癖也许是真的也说不定,因为我又遇到了第二个扒我衣服的汉人。 那一天我们行到中原与吐蕃的边界。白玛公主让车队停了下来。 她下了马车,跪在界碑前,向着吐蕃的方向磕了三个头,落下了眼泪。所有人中她是真正伤情的,这一次离开故乡,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再回来。 我也将一颗卵石贴着额头,许下祝福的心愿,然后摆放在界碑旁最后一个玛尼堆上。“此去两三年,必定回来。” 回首看,当然看不见我所熟悉的卡瓦博格雪山那白雪皑皑的山峰,但我知道,我的一部分还留在那里。 正在这时,另一支人马向我们靠了过来。 那是中原守边的军队,提前得到了消息,在边界相迎。 这队边军,为首的是一个相貌堂堂的青年将领。之所以让我觉得他相貌堂堂,是因为他生有一副非常漂亮的大胡子。那胡子浓密、油黑,而且十分顺溜蓬松,很像我家头牛脖子上的鬓毛。 我是放牛的出身,对于像牦牛的人都觉得很顺眼。 东嘎将军亲自前去迎上了他,这两个同样有着牦牛特征的人交谈了几句,似乎谈的不错,哈哈大笑着一起向白玛公主和杰布太子这边走来。 “白玛公主,别来无恙。”来将下了马,躬身与白玛公主见礼。 “周侯爷,白玛这厢有礼了。”白玛公主对这名将领很是客气的回礼。 “你就是周剑?”杰布用一双不算大,却亮晶晶的眼睛看着来人,“没想到这么快就见到了你。” “太子殿下知道我?”周剑看向杰布。 “当然知道,你可是中原有名的英雄。”杰布如数家珍的说道:“你爹是天语的开国名将,后来又镇守边关,与戎狄人对战了二十年,直至亡故在关上,被你们的皇帝追封为毅勇伯。” “家世不足称道。”周剑傲然道,“男儿就要横刀立马凭着自己一身勇武立下万世功名。” “好!”周围听到的人都不由得大声喝彩。因为所有知道周剑这个人的人都知道,他说的不是一句空话。 周剑是毅勇伯唯一的儿子,(毅勇伯原本还有几个儿子,但都先后死在了战场上)毅勇伯死后接任的大将军龙跃,为了给老爷子留下一支血脉,命人将周剑绑了护送出胶着着的战场返回京城,但半路上周剑又逃了回来,加入了那场传奇的黄河大战中。 “听说在黄河大战中,你杀敌数量最多,得了个绰号叫万人屠。”大概每个男孩子心中都有英雄情结,我家的达瓦是这样,而太子杰布则更是如此,他对中原的名将如数家珍,对周剑更是满眼崇拜,“你也因为这一战的赫赫功勋,被由伯爵晋升为了侯爵。” “不需赏赐,那一战能亲身参与就是莫大的幸运。”被异族的少年太子夸赞着,周剑的脸上反露出几分落寞,“戎狄人的铁骑还在惊扰我百姓,我却不能再去那里杀敌了。”三年前雷丰瑜大军远征草原,周剑也请行了,雷丰瑜没同意,不但没同意,反而一纸调令将这个很是骁勇却严重无组织无纪律的小侯爷,调到了吐蕃的边境这里来数蚂蚁。 “此生若可以再追随龙大将军一战,死而无憾。”周剑的视线从白玛和杰布的身上离开,投到了不知名的远方。 突然他眼角的余光,似乎瞄到一个身影。 好熟悉的身影! 周剑揉了揉眼睛,再看,那个身影依旧站在那里,就在杰布太子身后,此时正是黄昏,夕阳的余晖照着他的侧脸,正如多年前那个黄昏,“周剑,军人以服从为天职,你既然回来了,那就在这一战活着,战后来领我的军法。” “将军!”周剑噗通一声跪倒在地。 又跪倒一个!我下意识的向后退开。 但这一个比上一个速度快,他是用扑的,扑过来一把抱住了我的双腿,“将军,我还欠您一顿军法,上了这顿军法,让我再回去卧虎关吧。” “我,这……” 正在我惶然无措的时候,一个人走过来,“周剑,这个人不是。”来人是洪良辰。 洪良辰弯下腰,在周剑耳边嘀嘀咕咕的说了半天,周剑才将信将疑的从地上站起来,下一刻他就来扒我的袍子了。 他是武将,有力的手,一把抓在我的胸口,哗啦啦!甲胄上的铜叶子被他抓落了一片。 不过我身上的这件新袍子相当的结实,铜叶子落了一片,但还好袍子没破。 周剑哪里甘心,动手又来扯我的腰带,腰带要是扯开了,袍子也就开了。 “你这是干什么?”东嘎将军反映过来,抓住周剑的肩膀,将他用力推开。 噶尔多吉的刀也出了鞘,“你们汉人难道都有病啊?” 一听噶尔多吉这么说,我哥哥们,以及其他一些吐蕃同来的兵,也围过来挡在了我前面。 以前做差巴时不知道,后来在兵营里那些贵族兵其实常在说笑时提起,说汉人有些有种怪癖,男人和男人之间行那只有男女才该做的事情。你们汉人有病就自己病去我们不管,可光天化日之下,难道就要把我吐蕃的男人圈那个叉了? 我们这边有人拔刀了,周剑带来的兵自然不干了,呼啦啦也都围上来,仓啷啷钢刀出鞘。 “上。”周剑是个没什么规矩的人,从小在兵营里混,典型的一个兵痞子,此刻痞子劲上来了,大叫着:“先把人抢过来再说。”就带着人往前冲。 东嘎将军本来只是要阻止他,没想跟他真打,现在这样的情况却不得不动手了,不然万一伤了公主和太子怎么办。 眼看着两边就要真打起来,一声大喝,“住手。” “不就是要脱衣服吗?”我扯开腰带,脱下袍子丢在地上,挺起胸膛正对着周剑,“我自己脱。”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有点短,今天稍后会加更一章。 第30章 被劫了 周剑盯着我的胸口看了又看,好像恨不得在上面看出两个窟窿来。 洪良辰又跟他嘀嘀咕咕的说了一阵,周剑才沮丧的叹了口气,对我一抱拳,“小兄弟,对不住。”又转向白玛公主和杰布太子,“陛下已经安排下沿途州县接应太子和公主的官员,以及食宿供给,请太子和公主安心起程。” “多谢周侯爷。”白玛公主说道。 双方又说了些场面话,周剑的兵马列队两旁,让开了路径。 我们由此正式进入中原境内。只是走出很远,我好像还能感觉到背后被人紧紧盯着的目光。 …… 周剑这件事情之后,倒是好久没再出现什么状况。因为知道了汉人有这种扒男人衣服的怪癖,军纪军容更加在意,夜晚入住驿站都加强了戒备,有事情需要与中原的官员接洽的时候,都选那长相最粗糙最丑的去,如此果然相安无事。 入中原时正是中原春播的时节,我们看到大片大片的耕地,地里整齐的秧苗,还有耕种的百姓。 穿过镇子时,能看到鳞次栉比的房屋,酒旗飘飘的酒肆,偶尔见坐在树下读书的少年,和追着我们的热芭,拍手嬉笑的孩童。 我把这一切我所见到的,用炭笔绘在纸上,在经过大城镇的时候,请镇上的商行代为转送回吐蕃,交给巴桑大人。 我在逻些不少时日,在巴桑大人手下又做工,知道哪些商行在逻些有分号,也清楚哪些商行在与巴桑大人负责的关市进行贸易,这样的事情自然可以请托他们。 前行,再前行,在最初的新奇过后,路途开始变得有些漫长,而且枯燥。 “央金,你说离京城还有多远呐?”杰布早没了刚离开逻些时的劲头,百无聊赖的骑在马上问我。 我能说什么,只能摇头。 “再有人来扒央金袍子的时候,大概就快到了。”白玛公主说道。天气热了起来,马车里闷热,白玛公主干脆也弃了马车,骑马前行。 听了白玛公主的话,我心里突然有点嘀咕,最近两天,似乎总感觉有人在盯着我,但又找不见是谁。难道说还是那位洪大人? 我转头看看,洪良辰骑马走在白玛公主身后,他老婆都不坐马车了,他自然也骑马了。 他此时当真在偷看着我,然后又看看白玛公主,不知道想到什么,叹了口气。 说起洪良辰,一路上他都在观察央金,但没有看出任何有别于其他差巴的破绽。而对于白玛的心机智慧,他也才刚刚有了新的认识。 在他从第一眼见到央金的震惊中恢复过来的时候,白玛亲自带他确认了央金不是龙皇后,然后白玛要求他将这件事先暂缓几日向皇帝呈报。 洪良辰当时还不明白白玛的用意,直到看到白玛在离开逻些后,将央金安排在杰布身边做贴身护卫,再联想到守边的将领是周剑时,才明白了白玛的用意。也明白了白玛让缓几天,等待的是个什么时机。 如果自己一封奏报呈上去,找龙皇后已经找到急红了眼睛的雷丰瑜,肯定第一时间就会八百里加急派人来,别管是与不是都要把人先带回京城。 但如果有两封奏报先后不差多少时间的到雷丰瑜手里,情况就不一样了。两封奏报,都说在吐蕃见到一个长相肖似龙皇后的人,然后都经证实确定不是龙皇后。 那么效果就不会是第一种了,正如兵法上所言,一鼓作气,二而衰。 将央金安排在太子身边,保证了周剑必然能看到央金,不然五千兵马中,还真保不准就没注意,然后周剑是侯爵身份,又是边关守将,他有给雷丰瑜送加急密信的资格,同时他也是雷丰瑜信任的人,是比自己更熟悉龙跃的人。 这个人见过央金了,自己的信就可以呈送了,因为周剑的信也一定后脚就在路上了。 结果正如白玛所料,两封信如泥牛入海,没有了下文。 而这样安排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央金能跟杰布一行一起入京。 当雷丰瑜真亲眼见到如此相像的一个人,不知道会作何反应。如果说是龙颜大悦的话,白玛就可以趁着雷丰瑜高兴,为杰布此行讨些更多的便利和优待。但如果说是龙颜震怒呢,也有白玛和杰布以及整个使团在,也至少能保得央金平安无事。 洪良辰不禁感叹,“政治和权术这种东西,真不是有个脑子就能玩得转的!” 这时,队伍的前面传来一阵骚动。 “去看看怎么回事?”洪良辰命人前去查看。 那人不多会儿回来,“启禀大人,前面有百姓围着看热闹,堵住了路径。” “这地方官员怎么做事的?怎么不派人维持秩序?” 因之前有过几次因好奇的百姓围观而阻塞了道路的事,洪良辰也没太在意,只让东嘎将兵士分列在队伍两边阻挡围观人等,以免冲撞了太子和公主。 噼里啪啦!突然响起了爆竹声。 只见前方一队由披红挂彩的百姓组成的秧歌队,放着鞭炮,踩着高跷,扭着秧歌走来,为首一人大声说道:“也请远道来的吐蕃客人,看看我们中原百姓的歌舞。” 踩高跷的,还能踩着高跷翻跟头、顶碗、转盘子的耍杂技,真是挺有趣的。 见对方没有恶意,东嘎等人也都放松了下来,杰布太子更是好奇的打马走出队列去看热闹。我作为太子的贴身卫士,自然紧跟在他身后,也出了队伍。 噼里啪啦!高竹竿上挑着鞭炮一路的放着,带起的硝烟迷迷蒙蒙的。 当两个队伍擦肩而过之后,东嘎将军重新整队,清点人数,却发现少了一个人,不是白玛公主,也不是杰布太子,而是央金。 “央金呢?央金不见了!” …… 在与民间秧歌队伍擦肩而过的时候,我在硝烟气味中,闻到了一股淡淡的奇异的香味,然后突然我觉得脑子里一阵昏沉,身体不由自主的向马下倒去。 一只手臂将我捞起,夹在了腋下,然后迅速混入了秧歌队伍里,又不慌不忙的跟着秧歌队伍渐行渐远。 我的头昏沉,但意识还清醒,可想要大声呼救,却张不开口,身上软绵绵的一点力气也没有。任凭那个人夹着我离开了我的队伍,却无可奈何。 第31章 见到了 感觉被带到了某个屋子里,身体被放在一张柔软的床上,有人开始脱我的衣服。 我的眼皮沉重的抬不起来,但我能感觉到解我衣服的那双手在发抖。有两次因为抖得实在厉害,那双手不得不停一停然后再继续。 我听见那人沉重的呼吸声,他应该很紧张。 当我的袍子完全被解开后,我听到那个人喃喃的说道:“怎么会……怎么会没有?” 手指轻轻的触摸我胸口,好像摸重了我就会受伤一样。“怎么没有?”他不停的自言自语着,“样貌像,身材像,连身上的气息都一般无二,可怎么就没有这道疤?这世上真有相像到这种程度的人吗?” 触摸在我胸口的手指力量大了起来,开始上搓搓下搓搓,然后又用力的搓了搓,然后更用力的搓着。“怎么会?” 那人停了一会儿,似乎在思索,我听到脚步声远去,过了一会儿又回来,紧跟着一桶冷水浇在了我身上。我激灵灵打了个寒战,脑袋的昏沉和身上的酸软消失了,我挺身坐了起来。 然后我就看到了一个漂亮的少年,至于怎么漂亮我不会形容,我只能说他是个非常漂亮的少年,一双大大的眼睛,比我家梅朵的眼睛还大,黑黑的睫毛像两把小刷子一样,小刷子半遮半挡着的一双眼睛里水汪汪的,好像含着一汪泉水似的。这双眼睛,让我想到了我家的格桑花,格桑花看着肉骨头又得不到的时候,就是这个眼神。 眼神可爱,可人一点也不和气,见我醒来,他冷冷的问道:“说,松赞贡布派你来,什么目的?” “让我保护太子。”我戒备的答道,眼角的余光看见地上丢着我的盔甲、袍子,还有我的弓。 “你瘦的跟个鸡仔一样能保护太子?”少年嗤笑道,“老实交代,你为什么要扮成我父亲的样子?” “我扮成谁的样子?我的模样是阿爹阿娘给的。”我怒道。 “你还敢嘴硬,看我不揭下你层皮来。”少年说着扑上来,将我按倒。 我身上麻药的药力刚散,还使不上力气,被他按在床上。 他将我双手推到头顶用一只手压住了,又用双腿压住我的腿,让我一点也动弹不得。 接着,他将我的两只手交到一只手上抓着,腾出一只手来搓我,这次他不来搓我的胸口,而是改搓我的脸,看那架势好像真恨不得搓下一层皮来。 “你这混蛋,放开我。”这个姿势很别扭,我挣扎着涨红了脸。 看到我涨红了脸,少年也意识到我俩现在这样的姿势是什么样的,脸上也渐渐泛起了红霞。 他停了手上的动作,痴愣愣的看着我,“你真的很像,连神情也像。”然后他低下头,再仔细的看着我,我俩的鼻子尖几乎顶在了一起。 好一会之后,他的眼神似乎迷离了起来,头一歪,埋进我的肩膀,脸颊贴着我的耳鬓,轻轻摩挲,好像格桑花还是小狗时候,那撒娇的动作。 我现在顾不得他的撒娇,我只感觉到我被他抓着的手松了。 我的一只手脱出了他的掌握,手够到床边地上我的袍子一角,一拉一抖,丢在袍子上的弓被带动飞了起来,我伸手抄住,顺势一弓砸在了少年头上。 “啊!”少年惨叫一声,捂着头跳起来,“你,你打我?”我看见他手指缝里有血渗出来。 “打的就是你。”我也从床上跳起来,伸手从箭囊里抽取一支白羽箭,开弓搭箭,箭尖直指少年咽喉,“我虽然瘦,但我也是吐蕃的勇士,你要不要试试我的箭法。”我作势要放箭。 “别动,别动,别乱动。”少年一叠连声的说道,“我不是什么歹徒,我是皇帝派来接引太子进京的。” “骗人!”我说。 “有圣旨为证。”他说。 “拿出来。”我喝道,“别耍什么花招,只要你乱动一动,我就让你喉咙上多个窟窿出气。” “好,好,知道了。”见我如此谨慎,他也不敢造次,老老实实地从怀里拿出一卷明黄色绸缎,“呐,你看。” “转过身去。”我没接他那个圣旨,因为拿过来也看不懂,我让他转过身去,背对着我,然后一弓把子敲在他脖子后面。 “呃!”少年闷哼一声晕倒在地。 我这才放下弓,捡起袍子穿上,然后再拿起他掉在地上的那个圣旨,揪着那少年的脖领子将他拖出了屋。 …… 圣旨经白玛公主确认之后证实是真的,这少年还真是中原皇帝派来的,于是在后面的路上,这少年也加入了我们的队伍。 “央金,你是高原上的狐狸变的不是?”少年问我。少年名叫龙月。 “我看你才像是中原的狐狸变的。”杰布催马将他挤开,“你没事总围着央金转什么?”杰布和龙月一见面就很看对方不顺眼。 “我高兴围着谁转就围着谁转。”龙月说道。 “你高兴?告诉你,央金可是我吐蕃的差巴,是我杰布的亲卫。”为了证实他的权威,杰布命令我道:“央金,把袍子脱了。” 我很配合的毫不迟疑的脱了袍子。 “再穿上。”杰布又命令道。 我迅速穿上。 “再脱了。” 脱。 “再穿上。” 穿。 杰布得意洋洋的看着龙月,鼻子里直哼哼。 龙月回以轻蔑的目光,“幼稚!” 气得杰布额头上青筋暴跳。可他又不知道怎么在口头上击败对方,于是对我一指,“央金,你来说。” 我点了点头。 问龙月,“你几岁?” “十八。”龙月说道。 “我十七。”我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龙月,“我十七,你十八,你觉得谁幼稚?” “你,你才只有十七?”龙月愕然。 “他老婆都有两个了,儿女也有两个了。厚厚厚厚!”杰布学着我的样子笑着,对我一挥手,“走,央金,跟我去前边转转,别理这个小屁孩了。” 我催马跟上杰布,回头看了一眼龙月,那小屁孩脸色很难看,好像打击很沉重。而他额头被我砸了一弓的伤口结着血痂。在将来那里或许会留下一道疤,在他原本完美无瑕的脸上。 …… 白玛公主说的很对。再有人来扒我袍子时,离京城就近了。 果然,就在龙月出现后的第五天上,我们到达了京城。这一天正是中原的夏至。 从吐蕃历的春节过去第三天出发,走到中原的夏至这一天,我们一路上走了足足小半个年头。 这一天天气很好,很晴朗,阳光又不是很烤人,有微风轻轻的吹着,时不时的还会有一小片云彩飘过投下阴凉。 “那是十里亭,皇帝率领百官在那里迎接太子和公主了。”龙月指向不远处,对白玛和杰布说。然后他看向我,他的目光让我想到一头小狼,犹豫着要不要冒险,在狼王的口中将一只猎物抢走的模样。 这几天他就一直是这幅神气。我不去搭理这个古怪的少年,看向前方。那里站着一大片的人,距离尚不足以让我们看清那边人的长相,只看到站在最前面的一抹在阳光下闪亮耀目的明黄色。 “总算是到了!”杰布开心的说道,挥手示意继续前行。 白玛公主却说:“先等等。” 她将我叫过去,取出一条洁白的哈达交给我,说:“央金,去,跳起我们的锅庄,走在最前面,去将哈达献给中原的皇帝。” “是。”我脱下身上的铠甲,将袍子在腰间扎紧,双手捧起了哈达。 五百名热芭的鼓点敲出欢快的节奏,唱起代表幸福和快乐的歌谣。“阿妈不拉牙耶……,伊娃组来耶……” 我在鼓点与歌声的伴奏下,迈开欢快的舞步,跳起了锅庄,一路跳向那一抹明黄。 …… 雷丰瑜站在大太阳底下,等着吐蕃的太子等得有点不耐烦。他这样身份的人,很少去等别人了。当然龙跃除外。 他常常等他,等他出征,等他回来,等他出海平寇,等他远洋贩马,这些年等他的时间比跟他在一起的时间还多,多得多。 有时雷丰瑜就觉得自己真如同那小媳妇望眼欲穿的盼着归家的丈夫一般的,等着他的皇后,盼着他的皇后。 也如那等丈夫的小媳妇一般,等着盼着,还不一定能把人等回来。 用手扯了扯领口,“这天怎么这么燥呢!”因为想到小媳妇,想到等待和归家,心情烦闷了起来,原本不燥的天气,也燥了。 撑着黄罗伞盖的小太监,连忙调整着伞盖的位置,给雷丰瑜遮阳。从午后就开始等,这都等了快两个时辰了,太阳都偏西了。 “不用打着了,一边去吧。”又不是女人,晒点太阳还用遮着?雷丰瑜把那太监赶到一边去了。 看着脚下逐渐被拉长的影子,又想到洪良辰和周剑一先一后的两封奏折。 奏折上都说起吐蕃这次太子随行的护卫里有一个长相很像龙跃的人,“已经证明不是了,还写奏折,而且还八百里加急送来,这俩都缺心眼了不成!” 周剑和洪良辰当然都不是缺心眼的人,虽说不上聪明绝顶,但也是知道怎么办事的人。两人都做出这不寻常的举动,那么事出非常必有妖。 是不是松赞贡布或者是白玛公主又出什么幺蛾子了? 人心无举蛇吞象啊!给尝到了甜头,难道竟然更生出贪婪了?想弄个假的来要挟我什么?若真是这样,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可事关龙跃,雷丰瑜都不会掉以轻心。一路上几批探马拿着画像赶过去查探,证实确实有这么个人,但很光明正大没有藏着掖着。 左右这个人总会进京,并且知道是假的,雷丰瑜也不急。 直到前几天故意将这个消息透露给了月儿,那小子之前抵死不接的圣旨,这次果然二话不说就接了,然后马不停蹄出了京。 月儿那肚子里的小九九,雷丰瑜当然清楚的很。他是要确定一下,如果是龙跃,肯定想方设法在进京之前将人拐走,如果不是,他也要趁着这个机会甩开雷丰瑜派在他身边跟着他的人,一走了之。 但结果却是出人意料的。月儿回来了,跟着杰布太子的大队,那个疑似长的像龙跃的人,也没有被拐走。 中间发生了什么雷丰瑜当然是知道的,无非是人他劫了,没劫成,反被修理了一顿,修理老实了。 这个人相像的程度应该很高,不然月儿不会去劫,这个人肯定不是龙跃,龙跃对这个儿子宝贝的不得了,别说是打他,就是连一句重话都没舍得说过,所以惯出来他这样任性,以及他畸形的恋父情结。 “是该修理修理了。”这个儿子从小不在自己身边,自己不舍得管教,别人又没人敢管教。以前龙跃在的时候还能镇得住他一些,现在完全没有可制约他的人了。 “哎!”又有点心疼,自己和龙跃都没舍得动过一个指头的儿子,现今被别人修理了。 “央金。”雷丰瑜的手指虚敲了几下,“能修理了月儿就不简单,能叫月儿被修理了还服帖的就更不简单。” 心里竟然开始期待。吐蕃,正是风吹送到尽头的地方啊。 其实今天等在这里,不是在等吐蕃太子,一个吐蕃太子还没资格让他这九五之尊在这里等上两个时辰,他等的是那个人。 正在思绪乱纷纷的时候,身后的侍卫齐燕,低声提醒道:“陛下,他们来了。” 雷丰瑜抬头,杰布太子的车马停在了一箭之地开外,进行重新整队,整队之后再动起来时,队列最前面出现了一个人。 鼓点声起,那人捧起一条哈达,甩开膀子跳起了舞,边跳着边向这边行来。 那人跳的不是极美,但舒展奔放,洁白的哈达随着风,随着他的舞动,如流云一样展开,被夕阳一照,宛如环绕了一身的云霞。 雷丰瑜看着那个人影,骤然睁大了双眼。 视线里除了这个身影外的所有影像都被屏蔽了,耳朵里除了他的脚步外的声响都听不见了。 世界里只剩下这个人,这身云霞,就那样舞动着朝着自己走来。 近了,近了,更近了…… 作者有话要说: 周末好,献上肥肥的一章,让这两只终于见面了。 第32章 皇帝跪了下来 一箭之地,我跳着锅庄,舞出了一身热汗,舞到那一片明黄面前。将哈达献给他,“皇帝陛下,扎西德勒。” 那皇帝愣着,没有任何反应。 “皇帝陛下,扎西德勒!”我再说一遍。 他才回过神来,弯下腰,身体向我前倾过来。 我将哈达搭在他的脖子上。 我的眼睛近近的与他的眼睛相对在一起,我看到了啥呢?那是两汪湖水,倒映着蓝天白云,一片似水柔情,一派波澜壮阔。我没见过卡瓦博格雪山上能倒映天上的湖水,但我想那湖不一定会比这湖更美丽。 这双眼睛中流淌着诉不尽的温柔,满满的似乎要从他眼角溢出来。他抬起明黄色滚着龙纹的衣袖在我的额头上,轻轻沾去汗水:“我竟不知道你的舞跳的这么好。” 他的动作让我身上的汗毛,好像受了惊的牛犊子背上的鬃毛一样,瞬间沿着脊梁骨一路窜了一个遍,“我们吐蕃人会走路起就会跳舞。” 旁边有人用银碗递过来一碗青稞酒。我硬着头皮接过碗,捧到他面前,“喝酒。” “好。”他仰头将酒饮尽,碗口冲下,点滴不剩,“好酒。” 白玛公主和杰布太子这时也下了马。过来跟皇帝见礼。 “我这次前来,代表我的父王,向陛下献上最真挚的祝福……” “好。”雷丰瑜简短的说道,眼睛依旧看着我。 “此次带来一些吐蕃的特产,希望陛下笑纳……” “好。”依旧一个字回答,眼睛微笑的看着我。 “这一次希望是你我两国多方交流的开始,吐蕃和天语的友谊……” “好。”无论白玛公主和杰布太子说些什么,雷丰瑜只这样回答,眼睛始终没有离开我身上。 当白玛公主和杰布太子的客套话终于告一段落,皇帝看着我,说道:“一路风尘辛苦,我在宫中备好了酒席,随我回宫沐浴更衣,吃些东西,可好?” “好。”我不由自主答道。答完我才一愣,好什么好?我曾听嘉错跟我说过草原上的狐狸和黄鼠狼会催眠人的,我从来没遇到过,可怎么到了中原居然被这个皇帝给催眠住了,这里哪有我答话的余地。 惶然转头看向白玛公主,她对我微微点了点头,然后更凑近我,低声说道:“央金,皇帝让你做什么,你都照办,只要你能让皇帝高兴,赞普就会赏赐你,赏你很多牦牛。” 一听牦牛,我不由得精神一振。 正在我琢磨着中原的皇帝怎样才算是高兴,赞普赏赐的牦牛能是多少,手已经被牵起,我被皇帝带向一架明黄色的马车。“上车吧。” 车子比白玛公主的马车更气派,拉车的马是那种我在逻些城里见过的高大异常的马,这样的马驾的车太高,一步跨不上去,因此马车前摆放着一个凳子。 但这凳子我不敢踩,因为凳子面上镶有丝绸的软垫。 我把凳子搬到一边,准备手臂在车沿上撑一下,爬上去。 “小心挫伤了手。”皇帝跪了下来,单膝着地,搬起我的一只脚,将它放在他曲起的膝盖上。 得,又跪下一个!不,是又跪下一片。 皇帝一跪,呼啦啦,所有中原的官员、侍卫、随从都跪了一地。 我一时间头疼欲裂。 顾不得再去想这皇帝的裤子也是丝绸的这件事,迅速的爬上了马车,钻进了车里。 皇帝随后钻了进来。随着车外响起一个尖细的嗓音:“起驾!”马车开始缓缓的向前行去。 “皇帝陛下,你想脱我的袍子吗,如果你想看,我自己来……”嘎姆说做男人就要干脆,我想既然他想看,扭扭捏捏的不是男人,还不如像上次对周剑那样,自己脱了给他看好了。 正要将手伸到衣襟处,一双手臂已经猛然将我搂进了怀里。 “没想到你就这样的回来了。”他将我抱的很紧,紧的好像要将我揉进他的身体里,“这一次再也不分开了吧。” 他身上有淡淡的香,那是一种醉人的味道。不知道是他的怀抱让我窒息,还是这味道让我醉了,只觉得头怎么这么昏沉,不由自主的道:“这是什么气味,真好闻。” 那个怀抱突然间僵住了,继而缓缓的松了开来。然后眼睛开始审视的再次打量我的脸。 他细细的端详着我,手指摸到我的鬓角、额头,在我的发辫间找寻着什么。 “你的头上怎么那么多的伤疤?”雷丰瑜开口问。龙跃的头上有两处伤,其中一处还是自己弄的,那时候自己年少气盛脾气暴躁,伤了他,留下了疤。还有一处是他出海时,……,可这头上怎么这么多的伤痕?粗粗看起来就找到了六七处之多。 “练乌朵被石头砸的,还有打架时候磕破的,还有被鞭子抽的。”我回答道。大致解释了一下乌朵是什么,兵营里整天打架的事。 我看到他笑了笑,笑的有点勉强,“疼吗?” “男人受这点点伤算什么。”我不在乎的摇头。 我看到他脸上露出沉思的表情,然后……,然后…… 然后,他果然动手来脱我的袍子了。哎!那杰布说的汉人都有怪癖,果然怪癖都不轻。 我对这场面也从容了,任由他行为。 但这个时候雷丰瑜却不从容了,可以说开始有些焦躁不安。 他三两下就把这人的袍子脱了下来,然后露出来的是一幅精瘦黝黑的胸膛,这胸膛上没有疤痕,这一点在周剑和洪良辰的奏报上就知道了,但雷丰瑜看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揉了揉眼睛,再揉了揉眼睛,生怕是自己看错了。 “还有背上的伤。”雷丰瑜开始呼哧呼哧的喘气,在确认了胸前没有伤疤之后,雷丰瑜又转向这幅黑瘦的小身板的背后。龙跃十六岁中状元,十七岁第一次被派往边关,他少年带兵,那些老兵油子不服管束,他就以身正法,那背上挨过鞭子,落下了累累的伤疤,这是雷丰瑜一想起来就揪心痛的事情。 鞭伤,鞭伤是对的上的!雷丰瑜的手指轻柔的抚过那单薄背上的纵横交错的道道鞭伤落下的疤痕,“粗糙的,短且深的疤痕,这是马鞭留下的。” “做差巴的,有几个没挨过鞭子的。”我学着次仁当初的语气,说道。 “每个人背上都有鞭痕?”雷丰瑜不信的问道。 “都有哦,不信您可以看。”我说。 “停车!”雷丰瑜一声大喝。 车子停了下来,有仆人挑起车帘询问有什么事,他一把推开那仆人,然后一步跳到车辕上,大声的对东嘎将军,问道:“听说你们吐蕃的奴隶都挨过鞭子?” “是咯。”东嘎不明所以的答道。 “给朕看看。”雷丰瑜用不容辩驳的语气,说道。 “所有差巴上前。”东嘎将军也干脆,虽然觉得莫名其妙,但还是大手一挥,所有两千余名差巴出身的差巴兵向前,然后黑压压列队在雷丰瑜的车架前。 “转身,卸甲、脱袍子。”东嘎再一声令下。 稀里哗啦的一阵响声过后,一个个黑黝黝纵横着鞭伤的背脊,袒露在雷丰瑜面前。 第6节 恋耽美 正文 第7节 央金进京记 作者:猪美美 第7节 看着那一幅幅背脊,雷丰瑜的脸已经铁青颜色了。 “陛下,还要看什么?”东嘎将军问道。 “要看。”雷丰瑜咬了咬牙,“还有一处。”他转回头看着我,“把靴子也脱了。”龙跃的脚得过冻疮,也有疤。 这话吧,我觉得那皇帝应该是跟我说的,但不知道是不是东嘎将军理解错误,还是东嘎将军故意寒掺他。 大手又是一挥,“听到没,靴子也都脱咯。” 两千双靴子噼里啪啦,两千双已经不知道多久没洗过的臭脚丫,啥时间让现场气氛浓郁的好像……,好像……,请原谅我,我的词汇又太贫瘠了,完全不知道怎么形容了。 只听到周围哇!哇!生一片,那些汉人官员,都抱着肚子趴在地上吐了起来。 你说这些汉人也真是没见过世面,这样就吐了!鄙视! 第33章 我已生白发 我被剥的就剩裤头,坐在马车里。 雷丰瑜靠在马车的车筐上,闭着眼睛,他手里还抓着我的一只脚,脸上是痛不欲生的样子。 我还记得刚才那会儿,当那些文绉绉的汉人官员都被脚丫味熏吐了的时候,他却两步跨回车厢里,抓起我的脚看,他当时看得那么仔细,脸差不多都帖到我的脚丫上了,然后看完之后人就一直这个样子了,我怀疑他其实也被熏坏了,那些汉族官员吐出来了所以还没事,而他硬憋着没吐,也许会被熏的背过气了。 要真晕过去可不是个小事,我犹豫再三,伸手要去掐他的人中。 那皇帝似乎有所感觉,睁开了眼睛。原来还没晕! 我连忙收回手,“陛下,让我把靴子穿上,就没这么臭咯。”马车现在又在往京城行进了,那两千差巴自然都穿回了靴子,只有我这还在往外散发臭味。 雷丰瑜放开了我的脚。 我把靴子穿好了。 不过在后面的路上,雷丰瑜的表情始终没有转好,始终还是那么痛不欲生。 终于,马车停了下来,有人在车外低声说道:“陛下,已经到了。” 我看到那皇帝依旧带着那种家里牛都被狼叼走了的痛彻心扉的神情,下了车。 我抓起自己的袍子穿上,然后挑起车帘,我看到那一抹明黄已经在一群人的簇拥中,走进了一座宏伟巍峨的比扎什伦布寺更加宏伟巍峨的宫殿里面。 “央金,你干的不错。刚看到那家伙失魂落魄的下了车,看来你把他也蒙的不浅,哈哈,真让人高兴。”马车旁有人这样说。 我没搭理说这话的那位神经兮兮的龙月,而是一提袍子角就要跳下马车,因为我看到白玛公主和杰布太子已经跟着那抹明黄身后,一起往宫殿里进了。 “皇宫里你不用跟着进去。”龙月拉住我说。 我这才发现,跟着白玛公主和杰布太子一起往里走的只有陪伴太子前来的几位官员,白玛公主身边的几位女官,而我们这些军中护驾的兵甲都留在了宫外。 我这才后知后觉的明白,中原的皇宫就算再大,中原的皇帝就算再对吐蕃来使放心,也不可能一下子放五千的吐蕃兵进他的皇宫。 “别愣着了,归队。”噶尔多吉对我一摆手,让我归队。 “阿勒!”我再次提前袍子角,要跳下马车,可偏偏又被龙月拦住了。 他拦住我,然后自己屈膝跪在了地上,支起一条腿,“央金,踩着我的腿下。” 我,“……”难道脱袍子必须要下跪,他没跪,现在还要补跪? 我转了个方向,依旧自己跳下了车。 “为什么你能踩雷丰瑜,就不踩我?”小屁孩很不高兴的嘟囔着。 我不理他,径直跑回自己的队伍。 队伍那边,东嘎将军正在和一个天语国的将领争论着什么。 我听了一耳朵,大致是东嘎将军要派一小队兵跟进王宫保护太子,天语的将领认为宫里的防务完全交给宫里的侍卫负责就好,没有必要我们的人进去。 东嘎将军说了半天,但中原的将领态度强硬,最后东嘎将军退一步要求留下一队人守在宫外,预备太子随时有事情召唤,结果还是不被允许,只被催促着,赶快撤出皇城,到京郊的兵营里去扎营。 东嘎将军的脸色难看了起来,我和其他兵甲的心里也不舒服了起来,当初汉人的军队在逻些城横冲直闯的跑马都可以,我们现在只留下几个人看守,都不行? 那汉人的将领见我们不肯走,招来了一队兵马,那队兵马人数虽不算很多,但个个顶盔掼甲,手持□□,步步向我们压近,逼迫我们后退。 我们这边不仅有士兵,还有热芭女子,被这阵仗吓得瑟瑟发抖。 东嘎将军火气上来了,将这些热巴舞者招到军阵当中,下令外围兵士弯弓搭箭,对方再若逼近,乱箭齐发。 一场好好的拜访,眼看着要闹出流血事件来。 龙月突然凑到我耳边,说道:“你要是肯答应我一件事,我就帮你摆平这件事。” “答应你什么?”我戒备的看着他,这小屁孩很幼稚,但也很诡计多端,比骗过我的那些贵族还诡计多端,不得不防。 “晚上你跟我去我家。”小屁孩说道。 “没有可能。我只会跟着我的部队走。”我说道,并且劝他,“你赶快离开吧,小心一会儿误伤了你。” “你是在关心我吗?”小屁孩突然满眼感动的样子,“就冲这,好,你等着,我替你摆平。” 说罢他打马出了阵列,扬声对那个汉族将领说道:“瞿军,这些都是陛下的贵宾,你可别造次。” “你是谁?”这将领不认识龙月,但看他是汉人的样子,又一口就叫出自己的名字,于是让他靠近前来。 “哈哈,都是一家人。”龙月靠近瞿军耳边说了几句。 不知道说的什么,瞿军脸色一变,龙月又嘀嘀咕咕的在他耳边说了几句,瞿军点了点头,然后扬声对东嘎说道:“东嘎将军远来是客,末将失礼了。不过陛下宴请贵国的太子,并会邀请他留宿宫中,将军对太子的安全的确多虑了。并且我天语的皇宫宫门口,又怎能允许他国兵马驻扎?这确实非是末将故意刁难。这样吧。”瞿军向不远处一指,“离此不远就是兵部,东嘎将军可以安排一两百名兵卒暂住兵部,这样你觉得如何。” “如此,那就依照将军的安排吧。”东嘎将军很快说道,说完命令手下收了弓箭。 本来嘛,远道而来是为了感谢主人的慷慨救助,加强两国的友谊,东嘎本就没想过要与主人家兵戎相见,刚才只是一时气不过,此时听对方言语和气了起来,说的也句句在理,于是也就放下了心中芥蒂。 安排噶尔多吉带着两百人去兵部,东嘎将军带着其他人,跟随瞿军指派带路的人退出京城之内,驻扎进位于京郊的一处兵营里。 兵营很破旧了,显然很久没人打理了,遍地的杂草、落叶。 带路的指点了粮草、柴薪堆放的仓库的位置,就掉头回去了,留下四千八百名吐蕃兵在这里自己扎营,自己造饭,自己整理收拾。 本来已经缓和了的气氛,一下子又因为这种冷漠对待而变得不那么愉快了起来。 “这到了京城,反而不如在路上村镇时地方官给的待遇好。”平常就最是事多的江央才让,很不满意的嘟囔着。 “这里以前是京畿五营步兵的营房。”龙月说道,“这京畿五营步兵的统领胡大将军,三年前死了,因为他的独生儿子死在了对戎狄的战场上。老将军老来得子,没想到又白发人送黑发人。听到消息后一口血喷出来,人就再没醒过来。” 他用手抚着一扇门扉上生锈的门环,道:“老将军死后,这京畿五营的设置也被取消了,原有的营兵一部分并入了御林军,一部分划归了雷龙骑军,只剩下了这营盘,三年了,却没人舍得拆。” 听了龙月的话,一众吐蕃兵半天再没人吱声。 “虽然之前的白灾上中原帮了不少忙,但其实在吐蕃人的心中并不如何感激,而在中原的百姓心中,对吐蕃人不止是看不起的,甚至是怀有一定的怨愤。”龙月继续说道。这个看似不成熟的小屁孩,话语里却带着洞悉一切的睿智。他耸着肩摊了摊手:“你们的赞普让太子前来出访,天语的皇帝留太子在宫中款待,本来是为了拉近两国的关系,但谁知道会不会适得其反呢!” “鲁莽了!”东嘎将军对龙月一抱拳,“多谢指点。” 然后他对众兵将道:“分散开来,喂马、搬柴,整理房子。” 东嘎将军这样下令。所有人都默默的开始做自己的事,再无任何怨言。 龙月却又过来拉起我的手,“你跟我来。” “什么事?”我问。 “我帮了你,你去我家。”龙月说道。他刚才的睿智全不见,又恢复成了嬉闹无赖的小孩子样。 “我不能随便离开兵营。”我道。 “不离开,就在这。”龙月拉着我,走向营房一隅。 那一处房子与别处不同,都是一个个独立的,好像民居一样的院落。 他推开了其中一间的门,“这里曾是我家,正确的说是我爷爷的家,是我爹长大的地方。”他看着我,用一种近似祈求的声音,问道:“今天你就住在这,行吗?” 我觉得没有办法拒绝他。 如果说那皇帝的眼睛好像两面湖水,那这小屁孩的眼睛就好像两面小湖水,而且是很不稳定的那种小湖,如果我拒绝他,保不准那小湖里就会决堤。 “太好了!”他雀跃的欢呼一声,然后道:“我去替你搬行李。” “不用。”我说,接着我转过身,脸冲门口,大吼一声:“大哥、二哥、三哥,我找到了个好地方,咱今晚就在这过夜吧。” “阿勒!”远处很快传来回应声。 我很郑重的对一幅目瞪口呆状的小屁孩说:“我们四兄弟,到哪都不分开。” 我哥他们搬着行李铺盖过来,小屁孩不情不愿的让开门口,让他们进去。 我则站在院子中看着这处院落。 小小的院落,空荡荡的,只在院子一角种着一棵枣树,枣树上结了些枣子,不过现在还是青色的。 “入秋时枣子就熟了。”小屁孩走过来站在我身边看着,“那枣子很甜的。” 我转头看他。 他指着枣树旁边的一个地方,“那里,原来有个草垛。” 我顺着他手指的地方看过去,耳边听龙月说道:“曾有三个少年,总角相对的躺在那草垛上。” “你说你长大了想干什么?” “我呀,我想当官,当个大官。” 一阵风吹过,没有了那三个少年,也没有了草垛,只有满地的枯叶被风吹动。 “央金!”龙月看着我。 “哦?” “我们把这里收拾出来吧。”他说。 “阿勒!”我从墙角找到一把不知道放置了多久的扫把,把院子里的落叶都扫干净了。 稍后,我们将院子打扫干净,又抱来干草堆成草垛,再将我们的马匹都牵进院子里来。 我哥他们也收拾好了行李铺盖,我们四兄弟和月儿一起躺在草垛上。看着月亮慢慢升起在老枣树的树梢上。 月光穿透树影照在我的脸上。 …… 此时,皇宫的紫微宫里,月光透过窗纸,照在雷丰瑜的脸上,他对镜而立,审视铜镜中自己的脸,手指轻轻抚上自己的耳鬓,“十八年了,我的鬓边已生出了白发,而你……还依旧是十七岁的年华?” 第34章 额滴个神呐 雷丰瑜疑惑的站在一面铜镜前,审视的看着自己的脸,手指轻轻抚上自己的耳鬓,“十八年了,我的鬓边已生出了白发,而你……还依旧是十七岁的年华?” 雷丰瑜对着镜子思索了片刻,问壮壮道。“安庆最近怎么样?身子骨还硬朗吗?” “硬朗的很。”壮壮答道:“那老爷子成天没事就拎着个鸟笼子满宫转悠,这地方吃吃,那地方拿拿,无聊了就挑拨下面的小太监打一架,他看乐呵。下面的人都对他意见大了,不过他辈分高,连我和风不服也要叫他一声祖宗,各宫的娘娘们也要让他三分,都是拿他没辙,私下里都称他为宫里三害之首。” “这个老精怪,朕看他就是闲的。”雷丰瑜笑骂一声,“你去,让他带上几个小太监,收拾了铺盖去兵营里祸害去。” “兵营,这……”壮壮有些迟疑。安庆虽说现在在宫里祸害了点,但他曾经伺候过两代帝王,一位皇后,没功劳也有苦劳,如今老了留在宫中颐养天年,虽然有时让人头疼,却并无大错,难道要赶出宫去?你让他这大年纪又往哪里安身? “不是要赶安庆走。”雷丰瑜说道:“吐蕃这次来了五千兵,需要有人去安置,都是些个大老粗,若是给他们来硬的,说不定就打起来了。”今天在宫门口的事,雷丰瑜过后当然知道了,“这事你让安庆去办吧,他准能干好。需要什么吃的用的或是银钱,尽管上库里去领。” “这事他准乐意。”壮壮笑着道。直接上国库去领钱领东西,这可是个肥差,安庆岂止是乐意,简直能乐开了花。 “另外,记住叫他督促吐蕃来的那些人都洗澡换衣服、换鞋袜,都收拾的干干净净。”雷丰瑜闻了闻自己的手指头,“真臭!”那家伙的脚丫真臭,而且还黏黏糊糊的都是汗,那臭汗粘在了手上,到现在臭味还没去。 …… 兵营里来了个老头,带着一群看起来不男不女的,自称是什么公公母母的人。 然后整个兵营就像一锅烧开了的水了。 “整理打扫也就罢了,干什么非要洗澡?” 这群不男不女的公公母母,一个个凶神恶煞一样叉着腰,盯着我们挨个洗澡。 洗也就洗了吧,还在旁边一直瞎嚷嚷。 “额滴个神呐!看这脏的,兵营附近的几个池塘,被你们一洗,里面的淤泥都厚了几尺。” 我是个脾气很好的人啊,我真的是个脾气很好的人,居然忍住了没有像江央才让那样直接把人扔到淤泥厚了几尺的池塘里。 “猴崽子,既然衣服都湿了,那就脱了吧。”那老头怪声怪气的说道。 于是,池塘里爬出来的那位公公母母,就将身上的衣服和裤子都脱了下来。 然后,在场的所有吐蕃兵就都傻了。 “看到了吧,我安庆还有这几个小猴崽子,我们都是阉人,阉人明白是什么了吧?就是没有了子孙根的人。”老头子说道:“人没了这子孙根就啥都不在乎了,脸也不要了,命也不要了。”拍着自己的胸脯道:“有本事就来,冲我来,不敢动手的就不是爷们。” 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回事还可以动手,但现在知道了他们究竟是怎么样的人,谁还能下手呢? 吐蕃兵不吭声,安庆却不依不饶了,一头就冲着刚才丢人下水的江央才让,撞了过去。 江央才让大叫一声,噗通!就跳进了水里。“您老别生气,我洗,我这就洗。”说完闷在水里,头也不敢抬的使劲搓泥。 “你们谁还来?”安庆看着池塘边上戳着的其他吐蕃兵,手指一个一个的指过去,“你,你,你,还是你……” 噗通!噗通!……,通!通!通!通!……,凡是给他手指点中的,都闷声不吭的往水里跳,这叫一个乖顺。 转了一圈,最后安庆的手指点到了我的头上,“你!” 我正要脱了袍子也跟着往水里跳,安庆却跟我勾了勾手指头,“你跟我来。” …… 好大的一个澡盆,热气腾腾的一大盆水。 安庆把我按在里面,手上缠上毛巾,从头到脚狠搓一气。 这么大年纪的人,真不知道怎么还这么有力气!直搓得我嗷嗷乱叫、鬼哭狼嚎。 搓完了,安庆审视着原本清澈,现在已经变成泥汤的洗澡水中,红彤彤的好像刚被剥了皮的兔子一样的我,叹息一声:“真是好皮相。” 接着,他坐在小公公搬来的椅子里,端起一杯茶,慢慢的用茶盏盖子,抹着茶汤上漂浮的茶叶,对我说:“小子啊,就凭这副皮相,你就能得到这辈子你做梦也想不到的滔天富贵。” “你们中原人都有毛病!”我哼一声,从盆里爬出来。 正要拿我的衣服穿上,却发现我的衣服已经被刚才搬椅子的小公公抱走了。“这我穿什么?” “换新的。”安庆指了指早就放在一旁桌子上的托盘里的衣服、鞋、袜,说道:“陛下赏下来的的。” 我拿起来抖开一看,见是一件长及脚踝的长衫,这种长衫我在来京城的路上见过,是天语的一些读书人穿的,叫做儒衫的东西。 疑惑的问道:“全军都赏了?”我们要都穿成这样,还怎么骑马? “都赏了新衣服。”安庆答道。随后连声催促着:“穿上,穿上,入乡随俗。”说着放下茶盏,动手过来帮忙。 中原的儒衫穿起来有点麻烦,不过在安庆的帮忙下还是很快穿好了。 衣服鞋袜都穿好,安庆又给我弄头发。 将湿头发用布巾子擦干了,攥了个文人的发髻,斜斜的插上一根白玉发簪。 弄好后又审视了良久,道:“何止是滔天的富贵,凭着这幅皮相,滔天的权势又有何不可得?”他的手在我的肩上拍了拍,语气突然就和气了起来,“小兄弟啊,只要你以后听我的,我叫你怎么做你就怎么做,这以后咱们就有花不完的钱,享不完的富贵荣华。” “你很穷?”我闻安庆。 “嗯,穷啊。”安庆以前是宫里的总管太监,上面的赏赐,下面的孝敬不计其数,油水是大大的多,现如今清闲是清闲了,可除了每个月比照五品官得十几两银子和几十担禄米外,也没什么活钱了,虽说宫里管吃管喝,他也没什么大的开销,可捞银子这种事本身就是个乐趣。 我听他说穷,于是捡那起从我那被拿走的袍子里落下的钱袋,从里面抓出一把铜钱塞进安庆的手里,“老人家不用谢,佛祖教导我们要慷慨的布施给穷困的人。” 安庆:“……” 安庆感动得脸皮都抽到了一起,我的心里也很开心,不知道我的慷慨能不能让安庆这个身体残缺的老人,心中重新燃起希望的光芒。 我带着这种帮助了别人后愉悦的心情,推门走出屋外。 全营的人都已经洗好了,也都换上了新衣服。 只是他们的衣服跟我的不一样,他们是黑色的短衫,不过很精致,领口和袖口都用黑色的丝线滚绣着吉祥的云朵图案。 “央金,你怎么穿这种怪衣服?”我的哥哥们围着我看,“而且你看我们的衣服上都有丝线,你的却是棉布的。” 我摸了摸自己身上的衣服,感觉很柔软。“丝不丝线的也没什么,这衣服穿着也挺舒服的,不过太长,骑马会很碍事咩。” “这还不简单。”嘉措蹲下来,比了比长短,然后前后两边一扯,长衫就变成了短衫,得意的道:“看,这不就行来咩。” “啊呀,嘉措你真聪明!”我赞道。 随后跟出来的安庆,本来抽到一起的一张老脸,在看到由长衫被扯成的短衫后,变成了嘴歪眼斜,抖着手指着我们道:“真是啥也不懂的土包子。” “一件布衣服能值多少钱?”我说,“难道还能值一头牛?”我觉得安庆这个老头真小气,我刚刚给他的那一把铜钱在逻些差不多能买一匹布了,还是上次给丹珠买的那种印花的布,“这件衣服甚至没有印花。” 安庆瞪着我。 这件布衣服值多少钱? 这可是从遥远的海外贩运过来的一种长绒的棉花,这种棉花纤维又细又长,用它能纺出像蚕吐出的丝那么细的棉线,用这种细棉线二十四股放在一起,再搓成一根线,用这种线织成的布料,比普通的棉布柔软、轻盈,又比丝绸结实、有型,并且冬暖夏凉。 这种布料不是论匹卖的,而是上秤称的,一秤衣料一秤黄金,而这些被贡进大内的,由皇帝亲自选出来给皇后做衣服的料子,更是其中的精精品,这地上撕下来的这一块,它值不值一头牛?你该问它值不值一百头牛? 不过这次安庆什么也没说,觉得跟这种啥也不懂的人说了也白说,干脆一甩袖子转身走了。 “这老头!”他既然走了,我自然乐不得了。打了个哈欠,对三个哥哥说:“洗了澡乏了,咱们睡了吧。” 二哥次仁要去站岗,我和强巴、嘉措一起回到龙月给我们安排的那个住处。 屋子里被褥枕头已经铺好,却不见小屁孩。 “这么晚,他去哪了?”这里这么热闹,他居然没来看热闹? 第35章 夜访 龙月这个时候正在李云锁的衙门里。 李云锁的衙门一点也不起眼,甚至这个天底下知道他的衙门在哪的都没几个人。事实上李云锁的这个暗探机构不是隶属于天语朝廷的机构,也不在朝廷拿薪俸,这个机构完全是属于雷丰瑜私人的,所有开销、费用都是从雷丰瑜以私人名义开设的钱庄、酒楼等买卖的盈利中出的。 所以朝中许多人虽然知道有这么个机构,有李云锁这么一个大特务头子在,但谁也参不透它真正的秘密,谁也别想插手这里面的事情,这就保证了他是皇帝私人监察百官,了解天下民生民情的一双最锐利的眼睛。 龙跃当年在外办差,雷丰瑜为了让他能随时随地有帮手便宜行事,将一枚能够调动这个衙门里一切力量的,代表着凌驾于一切身份地位的戒指,交给了他。 现在这枚戒指正被龙月拿着,放在李云锁面前的桌子上。“李云锁,咱俩开诚布公的谈谈。” 李云锁靠着桌子歪坐着,手里端着一碗汤药,眼睛瞟了瞟桌子上的戒指,目光又收回到手里的药碗上,“为了那个央金?”李云锁作为天底下最大的特务机构的头子,央金这个人的存在他当然知道,今天吐蕃太子进京的时候,他甚至还混在看热闹的百姓里,远远的看了看那个人,觉得那个人乍一看像极,但其实细看看也不是那么像。 “对。”月儿说道:“那央金明摆着不是我爹,可雷丰瑜对他的态度却不同寻常。他把安庆派过去了。安庆你当然知道是谁,他除了伺候雷丰瑜和以前的太上皇,就是伺候我爹,你说雷丰瑜把安庆派到央金身边,到底是什么用意?” “我可以告诉你个事。”李云锁喝了口药,说道:“今天仇九进过宫了。” “仇九?什么事?” “去吐蕃查央金。” “派仇九去吐蕃查央金?”龙月听了李云锁的话,思索着道:“难道他还怀疑央金就是我爹?” “怀疑什么的不好说,不过……”李云锁顿了顿,继续说道:“因为很重视才会不放心吐蕃现有的暗探,而派遣专人过去调查。” “他这样做的话……”龙月咬了咬手指头,道:“李云锁,你现在就安排人,一定要赶在仇九之前到吐蕃,我要比他更早一步得到结果。”其实他心里也还是有怀疑的。 “恕难从命。”李云锁连片刻的迟疑都没有,直接拒绝。 “你竟敢不服从这戒指主人的命令?”龙月大怒,用力一拍桌子。 “不服从,你又待如何?”李云锁好笑的看着龙月,就像看一个竖着毛的小猫。 “你,我……”龙月突然愣住了。是啊,对方不服从,自己又能怎么样? “我今天就卖个老,以一个有些阅历的长辈的身份,告诉你一句话。”李云锁一字一顿的对龙月说道:“权和力是两个东西,可也是一个东西,没有力,就没有权。” 龙月的脸色变的很难看,但瞬间就恢复了过来,甚至笑了笑,“李云锁,你是不是觉得我爹失踪了三年,龙家的死士也都不在了,龙家就没有力量了?”他的眼中射出凌厉的光,“你不妨拭目以待。”说完拿起了桌上的戒指,转身走了。 “哎!”李云锁叹了口气,“你们父子怄气,把我夹在中间做恶人。” “在清流们口中,你李云锁是天底下第一恶棍,据说提到你的名字能止小儿夜啼。”雷丰瑜笑着从屋子里的一道暗门中走了出来。 雷丰瑜登基以来,威慑群臣,严惩贪官污吏,也曾兴过几次抄家灭族的大狱。这几次大狱当然都是雷丰瑜授意去办的,但雷丰瑜那是千古明君,这屎盆子自然全扣在了李云锁头上。都说李云锁是个小人,没事在皇帝耳边打小报告,逮着由头就大搞瓜藤抄,生怕杀的人不够多。 再加上见过李云锁的人不多,直把他传成了个青面獠牙食人饮血的怪物一样。幸亏李云锁不在朝中任职,不然清流们肯定天天一起攻讦他,唾沫星子也淹死他了。 “这倒是提醒我了。”雷丰瑜寻思着说道:“最近几年你太过消停了,恶名不及以前了,要不然咱们搞出点事情折腾折腾。”官员们不能让他们日子太舒坦了,要常敲打敲打,纵使拉帮结派、中饱私囊的事不可能从根本上杜绝,也要他们常有个顾忌。 “看来陛下今天心情不错,又有心思琢磨折腾别人了。”李云锁半带调侃的说道,“不过月儿可不要太小看了。” “龙跃当年的势力极杂,月儿要真有心将这些散落的势力整合起来,怕是很能折腾出些事情来,我察觉他这几年走南闯北的,自己也存下了些‘私货’,前几天帮他劫央金的那个秧歌队,就不一般。明知道那是吐蕃来访的客人还敢劫的,那就是肯为他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人。”李云锁分析道:“这小子不简单,你可别掉以轻心。” “折腾吧,我正要看看他有多大本事。”雷丰瑜笑着说道。 突然,他指了指李云锁手里的药碗,“高原的药材听说别有神奇,这些吐蕃太子进献来的都是最好的,往后我让壮壮安顿的给你熬好了送来。”说着拍了拍李云锁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你呀,干起事来就精细,对自己却马虎,要不然这病也不会一直拖着好不利索。”说着又叹了口气,“你这老大不小的也没讨个老婆,还要我这里替你操心。” 李云锁眨了眨眼睛,暗道一声:有阴谋! 雷丰瑜也眨了眨眼睛,笑眯眯的说道:“喝药,喝药,别凉了。” 李云锁把碗里的药都喝干,只是喝到嘴里怎么感觉苦味又重了几分? 果然,药刚喝完,碗还没撂下呢,就听雷丰瑜说,“据松赞杰布带来的那位吐蕃医生说,这药喝完要活动活动,发出一身汗来,身体里沉积的致病的毒素就会跟着汗水一起排出来。” 李云锁认命的放下药碗,“陛下,咱去哪活动活动?” “京郊、兵营。” …… 月黑风高是没有的,今晚天气风轻云淡。 雷丰瑜跟李云锁换上黑色短打,来到了吐蕃兵马驻扎的京郊兵营。 雷丰瑜自己的功夫不错,李云锁的功夫也还可以,但绝对不是雷丰瑜身边最高的高手,甚至前十的高手怕是都排不进去,但是雷丰瑜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就一定会去找李云锁陪着。 想到这点,雷丰瑜就不由得感叹了一句,“云锁啊,朕的身边真是不能没有你啊。” 李云锁可怜巴巴、装模作样的用袖子抹了抹眼睛,“臣,真感动啊!” “话说,陛下怎么没直接把人留下呢?那不就想怎么看就怎么看了,还用得着偷偷摸摸跑过来?”李云锁问。 “朕当时不是蒙了吗。”雷丰瑜答道。 “呵呵!”能让这位素来以精明著称的皇帝蒙了,还真不容易。 说话间,前面已经到了兵营。 两人都不再出声,围着兵营周围,悄悄的转了一圈。 这兵营李云锁熟,雷丰瑜更熟。以前喜欢龙跃那会儿,没少在这边转悠,如今真有种故地重转的感觉。 转了一圈,两人对视一眼,一起摇了摇头。 两人都是内行,一看这里的布局,哨卡的分布,戒备的严密程度,就知道这是一只训练有素的正规军,想偷溜进去不太容易。 不过仗着对环境的熟悉,也不是不可能。 想了想,雷丰瑜做了个手势,两个人走到一个隐蔽处,潜伏了下来等待。 此时已入夏,天气热,蚊虫多。 两人潜伏不动,少不得被蚊虫骚扰。 李云锁咬牙忍着不动,但今年雨水多,滋生的蚊子数量就多,个头也大,怕是时间久了就让人受不了了。 雷丰瑜挪动了一下,靠李云锁近一点。雷丰瑜身上有一股子香味,蚊虫闻到退避三舍。 李云锁投过来一个好奇的眼神。什么宝贝? 雷丰瑜从领口里拉出一条细绳,上面串着一块蜡状的东西。是龙涎香! 这块龙涎香是龙跃当年送给雷丰瑜的,算是定情物,雷丰瑜一直带在身上,身上便染上了这香的味道,所以当央金问起是什么这么香的时候,雷丰瑜才会有种好似刹那从云端摔下来的感觉。 说起来,龙跃也不是没骗过自己,他骗自己那回,让他表弟龙东扮成他,也把自己骗的好惨,这一次有没有可能,其中有一些什么缘故,而如果他是故意为之的话…… 雷丰瑜又开始神游物外东想西想。 过了不知道多久,李云锁悄悄拉了拉雷丰瑜的衣袖。 雷丰瑜收回心思,抬眼去看,吐蕃军换岗了。 等的就是这个时候! 第36章 这一晚我睡的很好 趁着吐蕃兵换岗,雷丰瑜和李云锁借着兵营里一处视线死角掩护,躲过了正在换岗中的第一道岗哨。然后跟着换岗回去的兵,大摇大摆的往兵营里走。 怎么能够大摇大摆? 因为衣服。吐蕃兵的衣服是雷丰瑜批下来的,他和李云锁身上现在就穿着和他们一模一样的。 这里配给的物资雷丰瑜也很清楚,灯油火烛很少,视线不好,他们再挑着阴暗的地方走,而且站岗站到半夜的,基本上已经很困很乏了,也没什么人还有精神细看,当然最主要的是,这里不是在战区,也没人想到京城天子脚下有人会偷摸进兵营。 当然更没人想到偷摸进来的就是天子。 两人顺利的绕过大营,走向兵营一隅,以前龙跃的家,现在央金住的那个小屋。 “噗通、噗通、……”静夜里,雷丰瑜听见自己心跳的声音。 有多久没有听到过这种心跳声呢?雷丰瑜用手按住那躁动得不同寻常的心。这样的躁动、忐忑、又迫切的心情,似乎只该存在于莽撞的少年心中。 十八年前对龙跃,自己似乎也不曾有过这样的心情。那时候的自己心中有太多的雄心壮志,对于龙跃的感情也是后来不知不觉积淀下来的,少年人那种一眼心跳的感觉,那种半夜里偷偷摸摸潜入情人家里幽会的事情,却是没做过的。 真恨不得时间能够重来一回,让自己补上那段少年时期与他错过了的。 想到龙跃,突然间喉咙深处就涌起一股干涩的感觉,忍不住咳嗽了几声。 正在这时,一只手突然拍在了雷丰瑜的肩膀上。 这一巴掌惊了雷丰瑜一跳,也惊了走在他身边的李云锁一跳。 就在雷丰瑜想心事的时候,李云锁也不巧走神了。他在想着今天晚上雷丰瑜脸上所展现出来的表情,这些表情太丰富了,甚至有点孩子气,这是多少年没见到过的了!今天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好像冰封开裂,又或者是破茧而出的改变?答案不言自明。 这个央金,难道雷丰瑜真拿他当龙跃的替身了? 直到这突如其来的一巴掌,雷丰瑜和李云锁全吓了一跳。 “叽里呱啦……”身后的人说的是吐蕃语。 雷丰瑜不懂吐蕃语,好在李云锁懂。连忙呜里哇啦的回了一句,也不知道两人说的是什么,李云锁拉着那人向一旁走去,走了几步,看周围没有别人,一个掌刀劈在那人后脖颈子上。 搞定! 雷丰瑜松了口气。 门是虚掩着的,雷丰瑜推门走了进去,留李云锁在外面把风。 这里还是当年的样子,没什么大改变,门窗都并不显得很破旧,墙也有新近粉刷过的痕迹,应该是月儿一直都有照看。这孩子倒是有心的! 这个跨院里有一大一小两间屋子,小的那间是空着的,大的一间里面睡着三个人,但却有四床铺盖,就在央金身边那里,好巧不巧的空着一床。(其实不是巧,因为那是次仁的铺盖,次仁还没回来,实际上被李云锁拍晕的那个就是次仁。) 雷丰瑜小心翼翼的走了过去。 睡梦中的央金,感觉到有人走过来,以为是次仁回来了,咕哝了一声,拍了拍身边的位置,就继续睡了。 雷丰瑜笑了笑,在他身边躺了下来。 近距离的看着央金,没有了白天时第一眼见到的激动和震惊,以及混乱。这时可以好好的看,平心静气的看。 但气可以平,心却无法静,它噗通噗通的跳动的这么的有力,这么的悸动。 对方刚洗过的身体,没有了白天时的汗臭味,带着清爽的气息。 小麦色的脸庞上,带着两大团高原红,好像接受了足够日光,成熟了的苹果那样。 这是健康的色泽。龙跃的身体一直不太好,他的皮肤总是显出苍白的颜色,从没有这么健康的颜色。 唇的颜色也鲜艳而且水润,像含苞的花蕾一样。龙跃有心疾,并且在他失踪前已经非常严重了,他的唇色常年都是紫绀色。 鼻子小巧精致倒是与记忆中的样子一般无二,只是不像前者那样看起来带着份诙谐的调皮样子,在麦色的皮肤衬托下反倒多了份男子气。 然后是眼睛,卷翘的睫毛好像也浓了些,再然后是额头…… 细细看来,好像每一处都一样,但每一处好像又都很不一样。 手指轻轻卷起一缕他铺在枕头上的头发。发丝柔软,不像一般男人头发那么硬,柔柔软软的缠绕了满手。 熟睡的人又咕哝了一声,挥了挥手,有蚊子,扰得他睡不安稳。 雷丰瑜解下脖子上的龙涎香,轻轻放在他的枕边。 …… 我做了一个梦,一个很美的梦,梦见我睡在吉曲河边那茂密柔软的草甸上,嗯,但又不是,好像不是吉曲河,而是一面平静的大湖,或许那是卡瓦博格雪山上的湖,总之是很美的地方,周围还萦绕着花香。 不,那也不是花香,是一种比花香更沁人心脾的味道,让人闻过一次就不会忘记的味道。 就好像那中原皇帝身上的味道。 我被自己这个念头吓醒了,猛然坐起。 天已经亮了,身边没有别人,但香气却依然萦绕。 低头一看,枕头边上放着一块蜡状的小石头,石头上还串着丝线。 闻了闻,就是这个香! 难道…… 第7节 恋耽美 正文 第8节 央金进京记 作者:猪美美 第8节 “央金,起床吃饭去咯。”强巴叫我了。 “啊呀,来咯!”我把那块‘石头’随手往怀里一塞,跳下了床。 正要跟着强巴出门,却被嘉措抓了回来,“头发怎么弄的?” “啊呀,忘了梳头了,嘉措你来帮我梳。” 其实昨晚洗完澡安庆给我梳了个汉人的发髻,但我不习惯,就拆了。 可我不会自己梳头发,以往我都是十天半个月也不梳回头的,每次乱到不行了才让丹珠帮我梳一次,出来之后就让嘉措帮我梳,没办法,我的手笨咩。 却发现嘉措迟迟不动手,看着我的头发表情古怪。 “怎么了?”我伸手摸摸自己的头,却发现脑后好好的垂着一条发辫,而且还不只有发辫。 我跑到院子里,趴在井边往里面看,井水倒映着我的样子。 头发被整齐的梳好,耳鬓处还被分出了两缕头发,两缕发的中间用丝线扎住,丝线上串坠着许多绿色的小珠子。 “谁弄的?”我大叫一声。就算我生的不是很有阳刚之气,也不能把我往女人样里整治吧。 正在我气得跳脚的时候,雷丰瑜坐在德政殿里早朝。 他手里拿着一块玉佩,玉佩上的流苏珠子已经被拆掉了,只余流苏穗子还在上面,雷丰瑜的手指缓缓绕着流苏上的丝穗,就好像绕着某人柔软的发,“我以前还从来没有亲手给阿跃梳过一次头发!”想着喃喃低语一声:“是否苍天垂怜,给人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 而今天早朝的重点是,群臣大骂李云锁。 昨天后半夜李云锁派人敲响了大理寺前的鼓,然后大理寺连夜发出海捕公文拿人。 半宿的鸡飞狗跳。 李云锁说干就干,因为从来君无戏言。 …… 而就在中原的京城各种鸡飞狗跳的这个晚上,相距七千里之遥的吐蕃逻些,也是不平静的夜晚。 巴桑将几幅用炭笔画出的画,一张张呈到松赞贡布面前:“这是中原的集市,中原的学堂,中原的耕地,还有这中原的寺庙。”画中笔触简练,但生动逼真,往往寥寥数笔就将人、物、景致画的活灵活现。 “中原确实比我们吐蕃繁荣的多了!”松赞贡布边看边赞叹,“这么多的人口,这么多的耕地,这么丰富的物产,我吐蕃真是没法比啊!” “这中原样样比我吐蕃多,只是一样却及不上我们吐蕃。”巴桑说道。 “是什么?”松赞贡布饶有兴致的问道。 “是贵族。”巴桑说道:“中原世袭的王侯贵族少,而我吐蕃……” “哎!我何尝不知。”松赞贡布叹息着说道:“这些贵族犹如蛀虫一样,吸食民脂民膏,而且越繁衍越多。我吐蕃百姓对外受戎狄欺压,对内受贵族欺压,日子艰难啊。” “赞普既然忧心我吐蕃百姓的艰难,何不裁撤一些贵族……” 巴桑的话没说完,松赞贡布就摆手,道:“我吐蕃的基础就是贵族,怎么能随意裁撤了,吐蕃岂不是要乱了。” “赞普,我吐蕃的基础乃是百姓啊。”巴桑说道。 “放肆!”松赞贡布将桌子上的那些图画尽数拂到地上,“巴桑,你太纵容你家的差巴了,一个卑贱的差巴,难道妄图指点江山吗?” 松赞贡布大骂央金那个差巴,是因为巴桑是松赞贡布信任的臣子,言谈间到底要给他留点面子。 “我吐蕃几百年就没出过这么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差巴,巴桑你要好好管教,不要再有下次。” “是。”巴桑只得跪地称是,然后趴在地上,将那些画纸一一都捡起来。 捡着捡着,巴桑停住了手,“陛下,这央金……。”他迟疑了一下,问道:“最近有几个中原人,到臣的衙门里打听央金的事(仇九刚刚离开京城,还没到逻些,这些打探央金底细的人,是驻扎在这边的暗探,提前得到了仇九的飞鹰传信,开始着手调查。),赞普和公主上次也问起,不知道……” “这个央金长相有几分跟中原的皇后相像,当时阿姐看到也吓了一跳。”松赞贡布说道。 巴桑捏着画纸的手猛然一紧。巴桑醉心汉学,甚至衣着打扮也做汉人样,中原的皇后他当然听说过,那人传奇的半生不说,仅就文学上的造诣也是极高的,他曾是天语王朝第一个,也是至今为止唯一的一个三元及第的状元郎,他的文章巴桑都曾熟读,他的字体甚至巴桑还曾临摹,而他的琴、棋、画艺,想来也不会差。 看手中这些线条简练却笔触生动的画,看拙实巧。哪里像是一般人随意涂鸦而成的? 松赞贡布看着巴桑的神情,目光又投到他手里的画上,也像是想到了这点,眉毛挑了起来。“你教过他画画?” 巴桑道:“莫非是莲花生大师点化,让他格外聪慧,无师自通?” 然后,松赞贡布和巴桑相对无语的对视了半晌。 “臣这就再去单曾那里仔细查问。”巴桑说道。 松赞贡布没有马上回答,他起身踱着步子思索。 想到白玛说的话,“天下至宝……要牢牢抓在自己手里……” 又想到查下去如果不是也就罢了,但一旦要是,天语和吐蕃两国说不定要因此冲突上,这可不是自己愿意看到的情况。 再说,如果真是,龙跃又为什么要以央金的身份在吐蕃的底层差巴里混迹,也是件很耐人寻味的事情。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松赞贡布走来走去的思索,好半晌他停下来,“巴桑,我吐蕃的贵族和头人中有些无法无天的,的确要好好惩治。” 巴桑一愣。 “上次中原运来的粮草,并没有如数发到牧民们手中,其中贪墨克扣的,一经查出严惩不贷。”松赞贡布说道:“必要的就地处决,家产查抄充公,农奴散入他处。你可明白?” 巴桑略微思索,随即明白了松赞贡布话中的意思, “臣,即刻去办。” …… 从这日起,吐蕃也开展了一系列的肃清行动,其中央金家的前前主人——单曾头人被杀了。单曾家的农奴们也与其他被查杀的贵族、头人的财产混在一起,然后再被打乱,分赏给其他有功的贵族。 第37章 校场较量 中原的皇帝,吐蕃的皇帝,折腾的这些事,自然与我无关,我陪着杰布太子在中原的京城这里,继续出访的事宜。 这一天,是阅军。 吐蕃方面,东嘎将军指挥五千吐蕃兵,摆开阵势,令行禁止、进退有据。 天语方面派出了步兵,以及工程兵。步兵配合工程兵,展现近战与远程打击相结合的战术。 至于那次在逻些城中见过的那种骑着高头大马的骑兵,则没有看到。 “中原的龙火弹厉害吧?那是我爹发明的。”龙月那小屁孩不知道为什么失踪了几天,然后又不知道为什么又冒了回来。回来后他知道他离开的时候,兵营被人潜入了,有人给我扎了辫子,还有人把我哥次仁拍晕了,锤胸顿足了好一阵,说什么他中了调虎离山之计,被什么人诳走了,然后趁虚而入什么的,反正也没人知道他说些什么。 其实说真的,兵营里是不是真被人潜入过还不确定,因为贵族兵一直都是变着花样对差巴兵使坏的,这事说不定就是他们搞的鬼,强巴和次仁他们都是这么觉得的,其实整个兵营里也都是这么认为的,所以这件事报告给了东嘎将军后,也没什么人在意,当然也没人承认就是了。 但小屁孩却坚持认为一定有人潜入,而且还知道是谁的样子,自打那天起,他就再也没离开,整天跟着我屁股后边转。 “没觉得有多厉害。”我说道。 我在校场外跟小屁孩这闲聊,而没有加入东嘎将军他们那边的阵中,是因为我的衣服跟他们不一样。 我们从吐蕃穿来的袍子被安庆带着那群公母收走了,然后新‘入乡随俗’下来的袍子,其他人都是黑色的,惟独我是白色的,这差着颜色的,往那堆里一站,显得太不齐整了,于是我就被踢了出来。 这事让我很郁闷,于是没好气的对小屁孩,说:“这东西挺唬人的,也就是看个热闹而已咯。” “怎么是唬人的?”小屁孩听了我的话很不乐意,脸红脖子粗的跟我争执:“这是我天语军中最犀利的武器之一,戎狄的重甲骑兵怎么样,对龙火弹也要忌惮几分。”这龙火弹的声势能起到惊扰马匹的作用,只是这东西的准头差了点,对机动性很强的骑兵来讲,实质性的杀伤力有限。 “最犀利的武器啊?厚厚厚厚……”我笑了起来。 “有什么好笑的?”小屁孩生气的问道。 “我吐蕃最平常的武器就能破了你们这最犀利的武器。”我说。 “吹牛。”小屁孩说。 “试试就知道了。”我说。 小屁孩将信将疑看着我,“好,你等着。”说完,他一溜小跑,奔着校场一侧高高的看台上的那一道明黄色去了。 …… 雷丰瑜跟松赞杰布并排坐在阅台上观看。 他将一块秃了尾巴的玉佩,绕在手上把玩。眼睛似乎在看着校场中演练的兵马。 但如果有人仔细看,就会发现他的眼珠半天都没有动过,他根本没有在看校场中的演练,而是一直在看校场边上站着的一个人。 那人好好的长衫撕成了短衫,原本儒衫肥大的袖口嫌碍事用绳子扎起来,再加上他绑在头上的发辫,实在是不伦不类的很。 “这衣服要是穿在皇后身上,那得是何等的飘逸出尘的神仙模样,可穿在这土的掉渣的乡巴佬身上,怎么看怎么别扭。”安庆站在雷丰瑜身后,边给他打着扇子,边在他耳边嘀咕着。 雷丰瑜烦躁的扯了扯衣领,对安庆吩咐道:“他都站了好半天了,这大热天的别累着。安庆,你叫人给他搬把椅子,再给他端上碗菊花凉茶解解暑。” “真是生了幅好皮囊!”安庆唠唠叨叨的嘟囔道。 安庆的椅子还没等搬过去呢,月儿那已经小跑着过来了。 御林军副统领瞿军,迎了上去,两人交谈了几句,瞿军回来禀报道:“那位龙小公子……”上次龙月自称是龙家的人,瞿军虽说是最近这一两年才提拔起来的将领,但也知道龙家。 龙家出了位皇后,但却并没有借此鸡犬升天,相反的龙家人除了一个在雷龙骑军中任职的龙十四,这个龙家的养子,龙皇后的义弟,算是半个龙家人之外,就没有第二个了。而这个龙十四也是靠着自己的本事,考取武状元,才坐到现在这个位置的。 因此龙家虽然清誉极高,却没有什么好处可捞,所以绝对不会有人冒充。不过瞿军心中还是好生佩服的,所以对月儿也是很客气的。再说,明眼人一看月儿那张脸跟谁贼像,也就不用再多解释什么了。 雷丰瑜听他复述龙月的话,说是吐蕃最平常的武器就能破了天语犀利的武器龙火弹,雷丰瑜对武器和兵法方面也是很感兴趣,并且极为看中的,于是暂时按下了心中的焦躁,吩咐道:“那就安排好,比一场。” 雷丰瑜这边既然应允了,松赞杰布那边就更没话说。 很快两军左右排开。 虽说是试个高下,但毕竟只是切磋范畴,不能真伤了人命,因此龙火弹中的火油被倒了出去,换上等重的沙土,为防万一,又安排了一队工兵手持铁锨,要真起火时,也能迅速掘沙灭火。 准备停当,天语这边数十架龙火弹抛射机装填校准,一声令下,数十弹齐齐抛向空中,这龙火弹表面涂满红磷,在空中就化作一个个熊熊燃烧的火球,呼啸着直飞向吐蕃军阵方向。 “出列!”东嘎将军一挥手,前排两百名吐蕃士兵迅速出列,并散开来拉开足够的间距,甩起乌朵。 “嗖嗖嗖!” “放!” 乌朵丢出的石子,准确的打中空中的火球。 这些龙火弹的外壳是陶制的,为的是让它命中目标的时候很容易碎裂,里面的火油流出将目标烧成焦炭。 但这脆弱的外壳怎么禁受的住石头子的打击?在空中尽皆被击碎,一个不留。 龙火弹的碎屑飞散,里面装填的沙石纷纷下落,霎时间沙尘蔽日,尘土漫天。 “咳咳咳!” “啊呀,赢了!” 一片此起彼伏的咳嗽声中,彼伏此起的回荡着胜利的欢呼声。 “这是我们吐蕃的乌朵,我吐蕃最寻常的武器,没有一个男人不会用。”欢呼最带劲的是松赞杰布。其实吐蕃不是每一个男人都会用乌朵的,比如央金,不过在这个时候,完全可以忽略。 雷丰瑜用衣袖驱赶着眼前弥漫的沙尘,说道:“这乌朵的确是龙火弹的克星!” 龙火弹的运行轨迹是抛物线,弓箭很难射中,即便是射的准确,但由于龙火弹是燃烧着的,会产生气流推开箭矢,但石头子这种短小却重量集中的武器,刚好可以命中龙火弹。的确是克星! 另一边月儿和我也正在谈论这场胜负。 “这龙火弹其实也不算什么。”月儿用手捂着脸口鼻,拉着我往后退,让开扑面的沙尘,说道:“在战场上龙火弹只是第一波,大军跟进,后续是□□手,到时候万箭齐发,你们这小小的乌朵,能起什么作用?” “你们天语有万箭齐发,我们吐蕃难道就没有吗?”我大声反驳他,“我们吐蕃有白羽箭,那是莲花生大师坐下大鹏鸟转世的勇士后代,天底下没有比他箭法更好的。” “白羽箭?天下无双的好箭法?”月儿听着眼睛冒光,“这我倒想见识见识。”于是,他又一溜小跑跑走了。 松赞杰布这时因为胜了一场正得意忘形着,也撺掇着再比一场。 雷丰瑜看着这两个小家伙跃跃欲试的稚气的脸,不觉莞尔一笑,“既然都想再比,那就再比一场吧。” 既然是比弓箭,吐蕃派出的自然是白羽箭噶尔多吉。 而天语这边派出的人,却让吐蕃的一众将士有点意外。 这人五官平平黑面无须,看起来很不起眼的样子,最主要的是,他穿着跟安庆一样的衣服装扮,这分明是跟安庆一样的公公。 “天语如此看不起我们吐蕃吗?”噶尔多吉的家族在吐蕃声望甚隆,见中原的皇帝安排给他这样一个对手,心里非常不爽,决心要给他们个厉害看看。 他命人在两百米之内放置了三个箭靶,沿一条直线纵向排开。 噶尔多吉弓箭步站稳,他的白羽弓拉弓满弦,大喝一声,长弓发出霹雳般一声鸣响,白羽雕翎化作一道闪电,哆!哆!哆!连续射穿两个箭靶,准确的钉在了第三面靶子的红心上。 “啊呀,这就是我们吐蕃箭神的厉害。”吐蕃军中爆发出热烈的欢呼。 “果然是好箭法!”雷丰瑜也击掌咱道。然后转向那个黑面的公公,“风不服,看你的了。” “是。”那个叫风不服的公公,木无表情的应了一声,走到校场一侧,摆放兵器的地方,在那一排弓箭中,挑了一张黑色的短弓。 在场的都是行家,一看风不服挑的那张弓,开始时的轻视之心收了几分,因为那是一张铁胎弓,这种弓短却劲道强劲,开弓需要极大的力量,当世之中能用这种弓的不多见。 只见风不服只拉了拉弓弦,试了试强度,也不见他如何用力,只极为随意地一展臂,弓弦已拉满成半月。 “啊呀,好大的膂力!” 所有人都收了轻视之心,屏气凝神的看着他,只见风不服身体微微后倾,随即,咻~~~,箭离弦而去。 啊? 却见那箭偏了少许,竟擦着箭靶而过。 脱靶了! 这支箭,在第一面靶子时没射中脱靶而去,飞到第二个靶子时偏移的更多,接着它又飞向了第三面箭靶…… 在这支箭飞过第二个靶子奔向第三张箭靶的时候,身在校场之中,又箭法最精湛的噶尔多吉,陡然瞪大了眼睛。 这支箭不是直行的竟然是在空中拐了个弯,最后到第三个靶子的时候刚好转回来了。 咔嚓!黑色铁制箭头,正中箭靶上白羽箭的箭杆,生生将那支白羽箭击碎。 校场上下一时间寂静无声。会拐弯的箭,若不是亲眼所见,真不敢相信这世上竟有这般的箭术。 半晌,噶尔多吉才开口一叹,“我妄称神箭,这一箭才真正神乎其技!” 其他在场的吐蕃兵士,看着在皇帝身后打扇子的安庆,再看看神乎其技的风不服,心里不约而同的想着:难道中原的阉人都是这般了得的?! “各胜一场,等于没输没赢,再比一场。”松赞杰布这小家伙看到这里只觉得大开眼界,并且意犹未尽,嚷嚷着还要再比。 雷丰瑜看向另一边的龙月,见他虽然已经过了松赞杰布这种容易激动且毛躁的年龄,但也是两眼放光,一幅蠢蠢欲动的模样。 男孩子好武,乃是天性! 于是,雷丰瑜再次首肯,“比第三场。”他对松赞杰布说道:“你们远来是客,这第三场比什么,由你们来决定。” “这个……”松赞杰布刚才光想着再比,这时候让他决定比什么,一时又想不出,于是说道:“陛下稍等片刻,我去和我的将军商量一下。” 这回是松赞杰布从阅台上一溜小跑跑进校场,找东嘎将军商量这件事。 可东嘎一时间也拿不定主意比什么,因为不论比什么,天语那边如果派出来的依旧是位公公,那么胜之固然不武,万一败了就更失面子,真是好生为难。 正抓着头犹豫不决的时候,一眼看见队伍里江央才让正在那挤眉弄眼。 “江央才让你给我过来。”东嘎知道江央才让这人最鬼,虽说不一定是什么好心眼,但他那歪点子有时还的确有用。 “你有什么主意?”东嘎问他。 “太子殿下,将军大人,你们看那个人怎么样?”江央才让贼兮兮的对校场边上一直闲站着的那个,一努嘴。 松赞杰布和东嘎往那个方向一看,眼睛都是一亮,“天语那边既然派出不男不女的,那咱们……,咱们就派出个比女人还秀气的。”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是愚人节了!我才刚知道,哦,这日子过的!不过说起来咱这文倒是挺应着愚人节的,哈哈。节不节的其实也无所谓,开心就好,开开心心每一天。 第38章 牵一下手 “我?”我指着自己的鼻子尖,难以置信的问。全营最废柴的那个就是我好吧。 “难不成你觉得自己还不如那些公公?”东嘎将军说道。 安庆和风不服那样的公公,我还真是不如啊! “央金,赢了下一场,回到吐蕃我好好奖赏你,赏赐你一百头牦牛。”果然还是太子,最知道怎么激励差巴。 “一百头牦牛!”我吸了口口水,在袍子上用力蹭了蹭手心,但还是摇头,我自己有几斤几两是清楚的。 “别废话,让你上你就上。” …… 看着吐蕃军中那个被推出来的小个子,雷丰瑜站了起来,“那我们这边,这一局就由朕来吧。你们要比什么?” 皇帝亲自下场比试!校场中再度轰然。 我为难的看向杰布,但似乎在场的就连杰布都不够身份跟这个人比。 松赞杰布看见是这个人要比,也有点紧张,对我伸出两根手指,比了个口型:“两百头。”赏赐翻倍了。 我只能硬着头皮答道:“负重行军。”前边噶尔多吉和风不服刚展现过精湛的箭技,我再要求比箭,实在不够看了,但我除了箭法,其他好像也只负重跑这方面勉强拿得出手。 “行军对一个士兵来说,也的确是很重要的衡量标准,那就行军吧。”对于行军能力许多人并不是很重视,但其实是非常重要的。军队中集团作战,并不都是骑兵,并不都有马可骑,非但不都有马可骑(戎狄除外,那是全骑兵),步兵要穿着盔甲、携带武器,有些还要背负辎重,没有很好的行军能力,又谈何军队整体的实战能力。 雷丰瑜脱掉身上明黄色的冕袍,仅穿着内里紫色中衣,又让风不服用布带将他衣袖扎紧,然后大步走进校场中。 我已经让嘉措和次仁帮忙沿着校场边,画出了一条线,再搬来两个石锁,对雷丰瑜说道:“你我就沿着这条线跑,身上各背上一个石锁,累的停下来视为输,坚持到最后是为赢。” “好。”雷丰瑜单手一提溜,百余斤重的石锁被他轻如无物的拎起,扛上了肩膀,然后阔步走到线上站好。 我深吸了口气也扛起石锁,站在了离他一箭远的身后,我原懂得没有绝对的公平,对方是皇帝总要让他一步吧,尽管看他拎石锁那样子也不用我让。 由松赞杰布来喊令,“跑!” 随着一声令下,雷丰瑜箭一般的冲了出去。 我擦!他是皇帝吗?皇帝不都该是养尊处优的吗,他怎么跑得比兔子还快? 所谓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我在吐蕃时也先后跟人比了上百次了,一看着皇帝起步的这架势我就知道,这绝对是一个从力量到速度上都堪称高手的人,我跟人家绝对不是一个级别的。 但我既然答应了要尽全力,那就是要尽全力,绝对不可以撂挑子。 于是我咬紧牙关,拼了命的追赶前面那个身影。 杰布、嘉措、噶尔多吉等等都在一旁给我加油。 “央金快跑啊,要跑赢啊。” “央金加油啊,就当背上的是嘎姆。” 就江央才让最坏,“央金,你要是跑不赢要挨鞭子的,我会给你求情,让太子打你两百鞭子好了。” “这个坏蛋!”不过我没心思搭理他,我卖力的奔跑着,一圈又一圈。 可是那皇帝太强了,他一遍一遍的超过我去,差不多每跑上两圈,他就会甩下我一圈。 渐渐的周围加油的声音少了,就连江央才让也都不开玩笑了,他们都看出来我已经没戏了,这场必输无疑。 可我还在跑,不止是两百头牦牛,还有我吐蕃人的尊严。何况我也不是完全没有胜算的,在一点上我至少是有胜算的,这唯一的胜算在耐力上,只要能坚持到最后,我就是胜利的。好吧,其实我定规则时候有点取巧了。 雷丰瑜跑在前面悄悄回头,看向身后紧跟着的那个呲牙咧嘴汗流满面的人。 虽然跑得极为狼狈,却跑得极为执着。 看着那个狼狈不堪的模样,无比执着的表情,雷丰瑜的眼睛越来越亮。那已经是十年以前了,那时戎狄十数万大军踏破了卧虎关,兵临黄河边,龙跃只有一万骑兵,数万步兵,老幼妇孺等需要保护的百姓却有数百万之多。 那时他一样战得狼狈不堪,那时候所有人都认为他必败无疑,那时透过战火硝烟的他的眼睛,是否也像这样透着这种不服输,也不能输的执着。 雷丰瑜停下脚步,眼眸渐渐被泪水朦胧,他向他伸出手去。 我紧追着雷丰瑜一前一后的跑着,绕着校场跑了不记得多少圈,眼看已经累的快口吐白沫了,前面的人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停了下来。 我大喜,难道是后续无力了?顾不得探究原因,我一鼓作气,猛然冲过他身旁。 “赢了!”我用力丢下石锁,仰面倒在地上,笑着喘息。 “赢了!”嘉措、次仁,还有噶尔多吉他们都冲上来,欢呼着将我抛向天空,“我们赢了!” 喜悦的欢呼声中,雷丰瑜缓缓收回空空的手,慢慢握成拳头,茫然若失。 安庆捧着块毛巾走过来:“陛下,擦擦汗,这粗重的活哪是您干的,那小子干瘦干瘦的猴样居然还挺能跑!” 雷丰瑜吐了口气,丢下手上的石锁,接过安庆递过来的毛巾,擦了擦脸上的汗。 这时东嘎走上前来,抱拳道:“陛下承让了。” “哪里,强将手下无弱兵。”雷丰瑜甩了甩肩膀,“好久没活动活动筋骨了,今天朕也甚是尽兴,更让朕见识了吐蕃勇士的能力和坚持,改天咱们一起去狩猎,再好好赛一场。” “一定一定。”东嘎说道。 两人这边说着场面话,却听两个没发育完全的公鸭嗓子在那争执了起来。 “看到了吧,我们赢了!”杰布神气活现的叉着腰,说道。 “看不出来?明明是我们让着你的。”龙月鼻子里哼哼着。 “哪里让了?又不是你跑,你怎么知道让了?”杰布问道。 “谁强谁弱傻子才看不出来。”龙月说。 “这两个孩子!”雷丰瑜和东嘎一起摇了摇头。 “俗话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一样十几岁的孩子,这一比就差的太多了。”东嘎说道。 雷丰瑜看着那边那个被人欢呼着抛上抛下的‘孩子’,那‘孩子’脸上挂着的没心没肺般的笑容,也笑了笑。“也还是个孩子样。” “都别疯了,把他带过来。”东嘎对那边招了招手。 我被众人簇拥着,走到雷丰瑜和东嘎面前。 “陛下。”我躬身应道。 “你跑的很快,也很有毅力和勇气。”雷丰瑜说道。 “厚厚,厚厚厚厚。”我笑。 这傻样! 心中那份失落,在这笑容中却淡了下去。雷丰瑜也跟着笑了笑,心里突然升起了一股逗逗他的心思。 然后,雷丰瑜笑着眯了眯眼睛。 看这皇帝这一笑,我突然脖子后面升起一股凉气,跟着心里打了个突,突然觉得如果说我家嘎姆笑起来的样子像只小狐狸,那眼前这人笑眯眯的样子,就是狐狸的祖宗。 只听他说:“刚才可听说了,你要是跑赢了有两百头牛可得,要是跑输了要挨鞭子。我让你少挨了鞭子,你欠我一个人情。至于那两百头牛,咱们就二一添作五,你觉得怎么?” “这,这,当然是应该的。”我咬着后槽牙从牙齿缝里挤出这句话。 虽然心里明白确实是他让我的,但你说他一个做皇帝的,中原这么大片天下的主人,这么多的田地,这么多的矿藏、物产,他居然还惦记着我一个差巴的牛? 我深深的叹了口气:小气、奸诈! 怪不得汉人的商人个个都是奸商,这么小气奸诈的皇帝治下的商人,怎么可能不是奸商? “如此击掌为誓。”雷丰瑜伸出手。 我只得伸出手,但就在我和他的两只手掌将要拍到一起的时候,雷丰瑜却将五指分开,然后五根手指穿入了我手指的缝隙中,跟着,他手指曲起扣住了我的手,十指交叠。 汉人击掌为誓,是这样击掌的吗?我茫然忘记了反应。 雷丰瑜用力握了握我的手,“一言为定。” “一,一言为定。”我结结巴巴的说。 他这才满意的放开我的手。 “起驾回宫!” 雷丰瑜的大队起驾回宫了,雷丰瑜步上御攆,挑起车帘回头看了一眼,万黑丛中一点白的那个小人儿,正一幅愁眉苦脸样,不由低低一笑。 记得跟龙跃初初相识那会儿,自己也是各种逗他,因为身份的悬殊,他也是各种的无可奈何敢怒不敢言。 黄昏的夕阳照着那小人儿的样子,模糊了不同,依稀正是当年模样。 “尊前谁为唱阳关,离恨天涯远,海棠开罢燕子回时……”幽幽一叹,“谁家庭院?” 第39章 逛街 “一百头牦牛将来要从吐蕃赶到中原,最快也要五个月,然后再回去……”我掰着手指头计算。我这个很会算的人,现在却怎么也算不清得两百头牦牛的赏赐,然后再送来中原一百头之后,剩下一百头,再搭上经年的奔波,是不是比不得赏划算。 噶尔多吉的大手在我眼前一阵晃,“别想你那牛了,也别摆弄你那手指头了,还是赶快帮我想想怎生才能射出那种会拐弯的箭。” 这一次的演武,吐蕃虽然胜了,但还是看到了与天语的差距,从各兵种之间协同作战的配合,到单兵作战的能力上,我吐蕃都并不占有优势。 尤其比较受打击的是噶尔多吉,他是我们最精英的神射手,但却被击败了,而且还是败在一个不算是男人的人手里。虽然东嘎将军也说:胜败乃兵家常事。让噶尔多吉不要放在心上,但败了就是败了,而且对方不是凭借侥幸获胜,如果再来一次,噶尔多吉知道自己还是会输。 因此他跟东嘎将军辞去了在兵部驻守的任务,回到兵营,拉着我跟他一起研究,要怎么样才能射出会拐弯的箭。 但我也帮不上他什么忙,因为就我看来,那人之所以能射出那样妙到巅峰的箭,想来是将力量的运用发挥至精妙细微到无法想象的地步所致,与对方的弓和箭无关。 “除非……”我看着噶尔多吉那失落的样子,又着实有点不忍心。 “除非什么?”噶尔多吉急切的问我。 “除非找他当面问问。”我说,“让他教教咱们。” “哎!”噶尔多吉沮丧的叹气:“这还用你说。”这种神技那是随便教的?就算是他肯教,这个人也得见得着才行,他可是在皇宫里面的。 “咱去找安庆问问,他跟那个风不服都是宫里的公公,兴许能替咱们打听打听。”我拉着噶尔多吉去找安庆。 “这事啊!好说。”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很难说话的老公公,竟然非常稀松的就应承了下来,“不过呢……”他接着又是一个大喘气,“哎,这天热的!” 我连忙撩起衣襟给他扇风。 “这要是再有碗乌梅汤就更好了。”安庆咂了咂嘴,说道。 “乌梅汤?” “这乌梅汤啊,还是沂水街上老吴记的最是正宗,话说我也有几年没喝过了。”安庆说道。 “沂水街、老吴记酸梅汤!” “还有绿豆凉糕,要现做出来的。”安庆说道。 我们随太子来出访,并不是来坐牢的,东嘎将军也允许我们轮流出去转转。我跟噶尔多吉于是连忙跑到东嘎将军那,要求去转转。 一说出去当然不能少了我的三个哥哥,一听说我们要上街,月儿当然也是要跟着的了,另外还有一个非常讨厌,却又总是像牦牛胶一样粘着我们的江央才让,这样一共七个人一起上了街。 而安庆所说的沂水街,正是京城中非常热闹的一处集市。 至于怎么热闹,由于两只眼睛应接不暇,已经没有心思搜索脑子里适当的词汇了。 只能说各种稀奇古怪的人满街走。各种没见过的不认识的东西多如狗。 幸好有月儿在旁边给我们介绍: “那面白似鬼,金头发蓝眼睛的是阿拉伯人。” “那皮肤跟炭那么黑,头发卷曲如羊毛毡子,嘴唇厚厚的是昆仑奴。” “还有五官扁平,留着奇怪小胡子,一说话一弯腰的是倭国人。” 这些我只在巴桑书上看到过的人,现在就活生生的在我眼前,他们就像中原的普通老百姓一样,在街上摆摊子,兜售商品,讨价还价。 而商品中,千奇百怪的果实、种子,五光十色的颜料、宝石,种类繁多,我根本叫不上名字,有些甚至根本分不清那是能吃的,还是能用的。 对于这些东西月儿不介绍了,因为有些他也搞不清楚。 “看那里,老吴记乌梅汤!”我眼尖,一眼看见一幅布幌子上,斗大的字。 “快去!快去!”比起京城的新奇和繁华,噶尔多吉心心念念的还是风不服那神乎其技的箭术。 那老吴记是个茶摊子,老板听说我们要乌梅汤还有现做的绿豆凉糕,让我们等一会儿。 我们坐在茶摊子上等着,这里倒是阴凉,摊子上还有一个老头,拨弄着一把不知道什么琴,在说着故事。 故事说的是,小姐藏了落难的公子在秀楼,说的是恶霸抢亲英雄救美。 两个故事听完,老板总算包了一包凉糕和一罐子乌梅汤交给我们。 付了钱正要走,去听见轻快的鼓点声响。 就见街上走来一队跳舞的女子。“那是胡姬。”小屁孩探头看了看说道。 胡姬身上的衣服是薄纱的,或者不能说是衣服,只能算是布条。那些布条只盖住了胸前和腰下的一小部分,并且那纱是近乎透明的,让被盖住的部分也忽隐忽现。 而她们就那样当街跳着舞,摇摆着腰肢,用带着撩/拨的动作,跳给街上的行人看,恣意的展现着她们那白花花的颤动着的丰满,那纤细的扭动着的热辣,还有那…… “嗤!嗤!嗤!” 我转头看看,我哥他们,噶尔多吉、江央才让的鼻血已经纷飞乱溅了。 我从衣服上撕下几条布递给他们,故作镇定的说:“啊呀,忍着点忍着点,别给咱吐蕃人丢脸哟。“ 没想到那几个却像看怪物一样的看着我,“央金,女人这样你都能忍的住咩?” 我摸了摸鼻子,“我……我……我还小咩,厚厚,厚厚。”我傻笑着,可一回头看见月儿那小屁孩也在擦鼻血。 月儿见我看他,腾的一下脸就红了起来,然后掉头钻出人群,飞也似的跑走了。 “啊呀,这小子脸皮也太嫩了吧。”我们一起大笑。 正在这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回头一看,只觉得眼前一片白花花的,被晃了眼。 只见一人,白色的丝绸袍子绣着几竿青竹,头上顶着一只晶莹剔透的白玉发冠,白净的手握着一柄象牙骨的白纸折扇,在我们面前摇啊摇的。 这风骚招摇的美中年是谁呀?或者说这个装风骚,装招摇,装嫩的美中年是谁?怎么看着眼熟的很! 再仔细一看,“皇帝陛下!”这人正是雷丰瑜。 雷丰瑜摇着扇子,也做出一副吃惊的样子,说道:“真巧,今天闲来出来走走,竟然遇到了你,嗯你们。” “是啊,真巧!”来中原的一路上觉得这个世界真大,可现在怎么又觉得这世界真小呢,这都能遇到! 其实是不是真巧,只有某人心里知道。 雷丰瑜轻轻抖了抖身上的袍子,这件袍子还是第一次见到龙跃的时候穿的,收藏了十几年,衣料已经微微发黄,今天特意把这衣服拿出来穿了,内心里似乎想要回味那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 “既然这么巧碰上了,就让朕做东道,带你们好好逛逛吧。”雷丰瑜微笑着说道。 第8节 恋耽美 正文 第9节 央金进京记 作者:猪美美 第9节 “这个……” 见我们几个迟疑,雷丰瑜进一步说道:“听说最近波斯人新开了一家酒馆,不仅当垆卖酒的胡姬很是漂亮,更有一名绝美的胡姬,舞跳得极好,听说她一边跳舞,一边将衣服脱下来,丢给台下的酒客,直到身上再无他物时,谁能抢到她最贴身之物,她就会让谁一亲芳泽。” “啊嗤!”眼前这几个都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又是大半年没碰过女人的,光想想雷丰瑜说的这场面就血脉喷张 “可是……”一个连差巴的几头牛都惦记的人,他会请客?我不太相信。 正要拒绝,冷不丁腿上被人踢了一脚,转头一看,对上江央才让那快要流下哈喇子的脸。 跟着腰上又被人捣了一拳,再一看,居然是次仁。连我上次自作主张不当兵他都没打我,而今天为这捣我一拳,而且这一拳捣的我还挺疼,你说你到底是我亲哥咯? “央金,你该不是是真不喜欢女人吧?”偏偏这时候还有人这样问我,问我的是嘉错。 我最讨厌的就是别人问我这个,“去,当然去。” “那就来吧。”雷丰瑜向我伸出手来。 又来这个!我皱眉。 一直沉默不语的噶尔多吉这时候上前两步,站在了我和雷丰瑜之间,对雷丰瑜道:“烦劳带路。” 雷丰瑜看了看噶尔多吉,然后摇起小扇,迈着方步向前走去。 噶尔多吉对我道:“放心,有我在这呢。” 霎时间我觉得非常感动,就算噶尔多吉比箭输了,自信却没失去,依然是可靠的同伴,关键是他真的很有钱。 于是几个吐蕃汉子再无犹豫,紧跟在雷丰瑜身后,甚至还觉得他那四方步迈的太悠哉了,怎么就不说快点走呢! 雷丰瑜迈着方步走了几步,然后一收扇子,说声:“到了。” “到了?!” 我们驻足一看,果然见一家用五彩琉璃砖盖起来的,墙上绘有壁画的,装饰着金箔的,地上铺陈着精美地毯的豪华酒馆,就在眼前。 原来那波斯人开的酒馆就在那几个当街跳舞的舞姬身后,也就是我们所站的位置没十步远的地方。原来这几个当街跳舞的舞姬,就是为那酒馆招揽生意的。 第40章 什么事情不太对 薄如禅翼的纱幔低垂,纱幔后一个宫装丽人翩翩而舞,舞姿婆娑身姿摇曳,让人看得如醉如痴。 玉碗轻抬,葱葱玉指如捏一朵莲花,回首一笑,半幅薄沙衣衫从肩头滑落,露出香肩一片,背脊半边。 再一转身,修长的腿自纱裙下伸出来,白如凝脂。 纱裙突然松散开来,缓缓的从她腰间滑落…… 我用手捏着鼻子仰着头,不敢直视啊,不然我怕我的鼻血也要忍不住了。 我这个被嘉措说成是佛龛里的泥菩萨一样性子的人,尚且如此,其他人可想而知,我们几个围坐的桌子,那鼻血喷的已经跟杀人现场差不多少了。 唯一到现在依然能不为所动的是雷丰瑜,他依旧是正襟危坐,神态自若。 只听雷丰瑜摇着扇子,看着跳舞那人喃喃自语了一句,“怎的这波斯酒馆里跳舞的,却不是波斯人?” 我一琢磨,对呀!这舞姬虽然模样美艳,皮肤白皙,虽然头发弄成卷曲的样子,上面还挂了许多水晶和羽毛做的装饰,但依然可以看出来她和外面当街跳舞的舞娘不一样,头发分明是黑色的,眼睛也是黑色的。 “快,快看,最,最精彩的地方了。”这时嘉措推了我一把,语无伦次的说道。 我连忙抬头,只见那舞娘已经脱下了纱衣里面粉红色的小衫和亵裤。 此时她身上只剩下了三片白色的羽毛,分别贴在她胸前的两粒樱桃,以及身/下/私/密的所在。 呼哧!呼哧!我用力的深呼吸。 “怎么?不舒服吗?”雷丰瑜关切的问。 “不是。”我摇头:“我想一会儿要去抢羽毛,也挺有难度的。”我还记得雷丰瑜说的关于一亲芳泽的事。最贴身之物应该就是这羽毛了。 “你当真想要。”雷丰瑜看着我,那表情好像只要我一点头,他就会立刻冲上去,替那舞娘把那些羽毛都揪下来,然后再给我拿过来。 “不是。”我果断摇头,“我家中有妻子,临别时妻子曾再三嘱咐,不能碰别的女人。” 我一句话提醒了强巴,强巴立刻摆出家长的姿态,正色道:“嘎姆才刚嫁到咱们家,咱们家两个老婆已经够了,再多了养不起,你们都给我安分点。”在强巴朴素的认知里,一亲芳泽之后是要负责任,要娶回家的。 听到嘎姆的名字,嘉措吸了吸鼻子,想起新婚燕尔第二天就分开的嘎姆,相思的情绪,压下了台上撩人的舞姿激起的那把火。然后瞪了次仁一眼,瓮声瓮气的说道:“二哥,你也得忍着。” 次仁只能依依不舍的把目光移向了桌子,抓了片牛肉塞进嘴里。 “我还是更喜欢咱们吐蕃的女人,真性情,这女人看看也就罢了。”噶尔多吉喝着酒,说道。他出身贵族家,是见过世面的,这种场面还把持的住。 “既然你们都不要,那这美人我就不客气了。”江央才让很高兴,捋了捋头发,整了整袍子,走到舞台旁,挤进一堆准备抢贴身羽毛然后一亲芳泽的汉人里。 舞台上的人儿已经开始揭下胸前的羽毛…… 我和强巴、次仁、嘉措,几双眼睛紧紧盯着看,不去一亲芳泽,并不代表我们就不能看的。 呃!怎么她的胸这么平? 那人儿又将手伸到了身下,随着她蛇一样的摆动着腰身,揭开了那最后一片羽毛…… 呕!呕!呕! 一阵呕吐声,强巴、次仁和嘉措已经无一例外的扶着桌子吐了起来,就连噶尔多吉也是一阵干呕。 那,那羽毛下边,怎么生着跟我们一样的一条东西,而且个头还很大,膨胀的很粗壮,颜色很黝黑,…… 我,呕! 我也终于喷了,谁能告诉我那舞姬怎么是个男人? “原来如此哦!”雷丰瑜恍然的点了点头,用扇子在手心里敲了两下,“我天语现在男风盛行,也难怪这里会弄个男伶出来。” 男风盛行!造成男风盛行的罪魁祸首就在我们这一桌坐着呢! “咱,咱们快走。”江央才让脸色灰白的从那堆人里冲出来,好像后边有鬼跟着一样。 “对,对,快走,这汉人都有毛病。” 我们几个当然也都同意。可就在我们准备一窝蜂的离开这个变态的地方的时候,店老板却拦住了我们。 这个长着灰色眼睛,山羊胡子,头上缠着头巾的胡人,用流利的一口京片子对我们说:“几位客官,哪位把账结一下再走不迟。” “这个……,本来朕是应该一尽地主之谊的,不过……”雷丰瑜很为难的支吾了一下,然后说道:“没带钱。”眯缝着眼睛又露出狐狸般的神色。 “老板,多少钱?”我硬着头皮问道。 “不多不多,给你们抹了零头,凑成整,整十两银子。”老板笑容可掬的说道。怕我们汉语不好听不明白,还特意伸出两个手,比了十个手指头。 一两银子十头牦牛,那十两银子就是……。 我的腿软了。强巴、次仁、嘉措的腿也软了。 “我就只付我自己的那一份。”江央才让从身上掏出一两多银子,交给老板,“好了,现在没我什么事了,我先走了。”他很不够意思的一个人先走了。 “您们看,我千里迢迢来中原,做的是小本生意。”店老板为难的说道。他身后却闪出好几个又黑又壮的昆仑奴,把住了门口。 雷丰瑜叼着扇子头饶有兴致的在那看着。龙跃中状元之前曾经有一次吃饭付不出钱来,因为那次所以才有了状元第门前的那块匾,不知道这一回能怎么样? 我自然不知道雷丰瑜这般心思,只把可怜巴巴的求救目光投向噶尔多吉。 原本就不趁多少钱,在离开家的时候又将绝大部分都留给了丹珠,现在身上只有点铜钱,加起来怕是连一两银子都不够。可要说到凭武力冲出去,虽然不惧那些昆仑奴,但这样赖掉人家的账,却又做不出来这样的事。 噶尔多吉安抚的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揪下腰上一块串着贝壳和珍珠的银质挂饰,丢去那老板那里,“这个够了吧?” 那老板接过那件挂饰,在手里颠了颠,立刻眉开眼笑的,“够了够了,几位贵人走好,改天有空再来。” “噶尔多吉谢了啊,还是你够朋友。”我欢喜的说道。 却听咔嚓!一声,一旁的雷丰瑜一口狠咬在了他的扇子上,象牙的扇子骨竟然被他咬豁了个小口。他此时眯着眼睛心里暗想:这个噶尔多吉找机会把他扔井里淹死他算了。 看几个人再没了游玩的心思,准备回兵营去。 “几位等等。”雷丰瑜的扇子,往前一拦,“朕说了今天做东道,但却让各位付账,这怎么行,朕一定要还了这银子。” “不用还了。”噶尔多吉摆手道。 “要的,君无戏言。”雷丰瑜神色一正。他乃是久居上位之人,周身立刻散发出一股王霸之气,不容拒绝,“你们谁陪朕回宫去取?”说着,眼睛看向我,“央金走这一趟吧。” 噶尔多吉却将我拉到身后,“钱既然是我出的,我随你去。” “我陪你一起去。”次仁很义气的说道。中原的官员、将领,对我吐蕃兵士多不友善,上次在皇宫门口就差点打起来,更何况众所周知,眼前的这位是天字第一号的大断袖。第一天来这的路上就扒了两千差巴的衣服,那是汉人中有病的那种之最了。 “我也一起去吧。”强巴说道。在他的眼中,他二弟次仁也是很帅气的。转头吩咐我和嘉措,“你们两个先回营。” 我和嘉措对视一眼,齐声道:“四兄弟同进同退,不分开。” “你们这是做什么,你们以为朕的皇宫是龙潭虎穴?你们将朕视为吃人不吐骨头的妖魔不成?”雷丰瑜眉头一皱,面现怒容,“朕今生只爱皇后一人,除他之外不曾碰过任何男子,他出征三载未归,朕等他三载,他若三十年不归,朕也等他三十年。” 他说得理直气壮,字字斩钉截铁,说得我们几个原本对男风心存鄙视的汉子,倒觉得好像做错事了一般。 雷丰瑜拂袖前行,我们几个就灰溜溜的在后面跟着。 “卖糖葫芦喽,糖葫芦……” 这时,一个小贩扛着满肩的糖葫芦叫卖着,从街市上走过。 我的视线被那红艳艳的、亮晶晶的一串串果子吸引了过去,眼睛不自觉的跟着它们转。 “给我来一支。”雷丰瑜招手将那小贩唤过来,丢了几文钱给他,挑了一支果子最大最红的,转手递给我。 我迫不及待的接过来,闻了闻那糖葫芦散发的甜香,一口咬下去。啊呀!酸甜可口真是太好吃了! 不过,我好像觉得有点什么事情不太对,是什么呢? 哎!算了,不去想了,嘴上吃着东西的时候我脑子就不太好使。这糖葫芦太好吃了! 雷丰瑜用扇子遮着嘴,遮住嘴角的笑意,边看着眼前的人小耗子一样啃着糖葫芦,边悄悄把钱袋塞回怀里。 第41章 出水白菜 “这里好吃的可不只有糖葫芦。”雷丰瑜看着眼前人的吃相,依稀又有那人当年的影子,不由得笑着说:“胶东的鱼,北海的蟹子,还有八月里的桂花糕,还有槐花蜜,小笼蒸虾饺……”雷丰瑜细数的都是龙跃当年爱吃的东西。 看着眼前人听得两眼放光的样子,进一步说道:“现今在这里南来北往的商旅云集,说到吃食每天又都有新鲜的花样,几日不出来,便是很多没见过的。” 雷丰瑜对我说道:“等以后我可以带你一一都尝个遍。” 我上下的牙齿磨了磨,怎么感觉牙有些酸,“中原的京城再好,可惜缺了一样。” “是什么?”雷丰瑜问的认真。 我左右望了望,将糖葫芦给嘉措拿着,自己在一处墙角捡起一块圆溜溜的石头,在衣襟上擦干净上面的泥土,贴在额头上闭目默默叨念几句,再将它放下。 “这是什么?”雷丰瑜不解的问道。 “我心归依的地方。”我说。 “没错,这里没有我们吐蕃人心归依的地方。”噶尔多吉也说道。说完也捡起一块石头,与我的摆在一处。 我哥他们也陆续寻了石头,摆了上去,形成一个小小的玛尼堆。 雷丰瑜看着玛尼堆又看了看我,若有所思。 我重新取过我哥手里的糖葫芦打算继续吃,可看见嘉措哀怨的眼神,才想起来该给我哥他们尝尝。 “哥,你们……”我刚把半串糖葫芦再递回去,下一刻里它就被别人抢走了。 雷丰瑜将我吃过了的半串糖葫芦拿到了他手里。 “陛下也想吃?”我问。嘉错就在旁边眼巴巴的看着。我们是没见过世面咩,我们也不舍得自己去买咩,因为那几文前能买一包盐巴了,再说我们也怕随便买东西回头又像看那跳舞一样被人坑咯。 雷丰瑜看了看手里沾着口水的糖葫芦,又看了看那几双眼巴巴盯着的眼睛。 这几个奴隶,这什么眼神? 磨了磨牙,恶狠狠的把那串糖葫芦放进嘴里,三两口吃了下去。 小气!我们兄弟心里一起鄙夷着,我们吐蕃人请客从来都不会如这般小气,刚才还说什么这个那个请我们尝个遍。 之后无话,几人走出集市。 雷丰瑜招手,有人抬来了轿子。 “你们的坐骑在哪里?”雷丰瑜问。 “我们不曾骑马出来。”因为逻些城中不许牲畜进入,我们以为这里也是一般规矩,所以马匹都留在了兵营里,徒步走过来的。 “从京郊走到城里可是不近呐!”雷丰瑜看着我,指着轿子,“累了吧, 上去歇歇吧。” “我不累。”我连忙拒绝。 “走到皇宫,还要行好远呢。”雷丰瑜继续要我去坐那个东西。 我哥他们几个,在听到雷丰瑜这话的时候,齐齐的笑了起来。 雷丰瑜被笑得一头雾水。 我三哥嘉措笑着对他解释道:“走点路算什么哟,央金是差巴,从小放牛,每天赶着牛要走几十里路咯。” “陛下先行,我们也不必进宫,一会儿就到宫门外候着就好。”噶尔多吉说道。 “嗯,也好。” 雷丰瑜这次没提出异议,自己则乘坐上轿子向皇宫方向行去。 雷丰瑜走了,我们几个人齐齐松了口气。这皇帝时而小气,时而豪爽,时而温润,时而又贼不溜丢的,让人鸡皮疙瘩一地。 没有那个让人鸡皮疙瘩一地的皇帝跟着,我们几个脚步轻快多了,说说笑笑,不久就到了皇宫外。 宫门口已经有两个人在那等着 。 一个是个眉清目秀的小公公,手里拿着噶尔多吉的那个挂饰,想来是雷丰瑜让人快马赎回来的。 “在下壮壮,奉陛下之命……”壮壮一句话没说完,在看清我的脸之后,人就往下出溜了下去。 不过他身边的一个人,眼明手快的一把将他提溜起来,“行了行了,这不是你以为的那个人。” 说完那人就向我们蹦跶了过来,“央金,噶尔多吉,你们来了,太好了。” “太子。”我们连忙齐齐跪下,蹦跶过来的这个正是松赞杰布。 “这宫里虽好,但呆久了也闷的很,你们来了正好。”杰布抱怨着,一手抓起我,一手抓住噶尔多吉,不由分说的拽着往宫里走,我的三个哥哥也只能在后面跟着,宫门口的守卫不知道为什么也没来阻拦,我们几个就这样顺顺当当的进了皇宫。 回头看看,那个叫壮壮的小公公一直跟在我们后面,表情说不出是哭是笑,怪异非常。 “你们一定猜不出我现在住在哪儿。”边走着,杰布得意洋洋的对我们说。 “在哪?”我只得配合的问他。 “寻龙殿。” “就是我最最崇拜的天下第一名将龙跃龙大将军的寝宫。”杰布神气活现的说道。 “啊呀,你住在那儿?”我记得这龙将军可是皇后的说。 “刚开始也不是住那,刚开始时给我安排我姑姑以前在宫里的住处,不过刚刚那皇帝派人跟我说你们来了,同时告诉我可以搬进寻龙殿住了。” “走,走,走,咱们一起去看看,那里可是有龙大将军穿过的铠甲,佩过的宝剑,还有他吃饭的碗,还有用过的马桶。” 我咧了咧嘴。马桶就不用参观了吧! …… 寻龙殿里我不仅参观了龙大将军穿过的铠甲,而且还将这铠甲穿在了身上。 “看看这铠甲,鎏金的,这缝隙里都是血啊!都是戎狄兵的血。”杰布摘下寻龙殿里架在窗边的铠甲,往我身上套,“央金你快穿起来给我看看。” 我呲牙咧嘴也只好照办。这铠甲虽然漂亮,可也重啊,一整套穿在身上,比嘎姆的体重也差不许多了。 偏是杰布又往我手里塞了把剑,“那,举起这柄剑,高喊:勇士们冲啊,将戎狄兵消灭干净咯!” “勇士们冲啊!将戎狄兵消灭干净咯!”我也只能照着他说的样子做。 “哈哈,哈哈……”噶尔多吉和我哥他们捂着肚子笑疯了,“龙大将军怎么可能是他这个样子,肯定是周侯爷那样威风凛凛的模样才对。” “这你们就不知道了,真正的龙大将军就是央金这样。”杰布指着他们几个,“你们就没想想我姑父还有周侯爷为什么要给央金下跪?就算他们有怪癖可怎么不向别人怪癖去?” 杰布伸手拍了拍明显有点发呆的噶尔多吉,瞥了一眼我三个哥哥,然后把一条手臂搭在我的肩上,指着我的脸,“告诉你们,就因为央金的这张脸,跟战死了的龙大将军一个样。” 一瞬间我们所有的人都呆了。 噶尔多吉走向我,伸出手抓住我的手腕,另一只手托起我的下巴。 “你……”我更傻了。 “这个姿势不好,握剑的手要再举高点,头要再昂起来点。这样才显得有气势。”噶尔多吉给我摆着姿势,说道。 “对,摆好了,让我们再凭吊凭吊当年龙大将军的风采。”杰布也过来帮我摆,“另一只手叉腰好不好。” 我继续傻着,任他们摆布。 “我说……”我大哥强巴在旁边看着,叹了口气:“我家央金就算长了一张跟龙将军一样的脸,也肯定装不像龙将军。” 次仁也叹了口气:“怎么看怎么难受,我心目中英雄的形象,彻底给毁咯。” 嘉措歪着头看着我,“我也想象不出,即使我家格桑花像龙大将军,也不可能央金长得像哟。” “哈哈哈……” 几个家伙联合起来嘲笑我,我却继续傻着,因为我看见窗前,不知何时站了一个人。 雷丰瑜站在窗口看着,已经不知道看了多久。 “央金,央金。”杰布推我,“你倒是动动啊,要不然还不如叫个木头人来。” “阿勒!”我眼珠动了动,然后再动回去的时候,却发现窗前的那个人没了。 …… 雷丰瑜背靠在窗外的墙上,深深的呼吸着,说起来这半生大事小情遇到过多少?此时此刻怎的这般紧张! 他叹了口气,抹了把头上的汗水,身上穿着的这件袍子是春衫,里面挂着绒里,如今是盛夏时节,雷丰瑜早已被热的汗流浃背了。 扯下外衫,一转身走进寻龙殿外的竹林,从那里可以直通后殿的温泉。 …… 我穿着这么厚重的盔甲,又被他们摆布着扮成龙将军的样子耍,折腾了半天,弄的一身臭汗。 看我吐着舌头快趴下了,杰布才总算是高抬贵手放过了我。 “啊呀,总算是完事了!”我如蒙大赦,迫不及待的脱了盔甲。 “后面有水,您去洗洗吧。”同来的那位壮壮公公,伸手接了铠甲,指点我道。 “哦,好洗洗。”我忙不迭的一头钻进后殿。 后殿中好大的一个由白色的石头围成的水池子,四方兽口将热气腾腾的水不停的注入池子里,水色青绿,雾气萦绕,还飘散着点点花瓣。 我此时满身粘糊糊的汗,一看有这样好的地方,立刻扒了衣服,噗通一声跳了进去。 哦!舒服! 水温冷热适中,飘着淡淡的花香,连我这平日里不爱洗澡的人,泡在里面都不想出来了。 可热水里泡着难免口渴,我刚刚又出了不少汗,一时间口渴难耐。虽然池子边上刚好摆着一盘清灵灵的果子,还有一壶飘着香的酒,但我一个差巴岂敢随意取用这些东西? 只好爬出池子,准备出去找水喝,可拿起我的袍子正想穿上,一个东西却从我袍子里掉了出来,吧嗒一声落进了水池子里,却是穿着丝线的那块会散发香味的白色石头(龙涎香)。 池水中满是花瓣,我一时也看不清它落在了哪里,以为肯定是沉到了水底。于是只得又跳回池子里,扎进池底摸索。 这时水波微微荡漾,又有人入了池中,我却未曾察觉。 所以当长的和出水芙蓉相近面孔的出水白菜——我,捡起了龙涎香从水里冒出来时,就对上了近在咫尺的另一张脸。 宽阔的额角,飞扬料峭的双眉,直挺的鼻子,沾染了水汽而红润的似若滴出水来的双唇。 那双唇静静的对我吐出一句话,“这里现在没有别人,也不会有人再进来打扰,这里与外界声音阻隔,即便如何大声也不会有人听的到。” “呃?!”“啥?!”“叫破了喉咙也没人听得到?!” 第42章 我们真的不傻 那皇帝那一句话,让我止不住心里有点发慌。 我惊慌的下意识就往水里躲,结果咕咚咕咚喝了几口洗澡水。好吧,我这个放牛的本没那么多的讲究,溪水、河水还是洗澡水什么的,我都照喝不误,这样没什么。 下一刻我被人又从水里提了起来,一条毛巾递过来。“朕的后背痒痒,此处叫不得人进来,你来给朕搓搓背吧。” 搓背?我将信将疑。 雷丰瑜已经转身趴在池沿上。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走过去,拿起了那块布巾子,给他搓起背来。 “你给我搓背,我请你喝酒。”修长的手,拎起池边的酒壶,在小小的酒盅里满上一杯酒。 就这么一点!小气吧啦的! 我捏起那小小的酒盅,往嘴里直接一倒。 雷丰瑜转头看着我,“怎么嫌少?这一壶都给你,你可喝得?” “我们吐蕃人都是千杯不醉的好汉,这点点糖水一样的酒算的了什么咯。”我抓起酒壶来,直接对着壶嘴一通灌。 咕咚咕咚大口的喝着,却发现雷丰瑜一直盯着我,而且眉头皱皱在了一起,“这酒有后劲,别喝这么急。” 我放下壶,“多谢陛下的赏赐。” 他转回头重新趴在池沿上:“接着搓吧。” 我喝了点酒,刚刚心里的那点紧张也去了,此时慢慢的给雷丰瑜搓着背,发现他的背上也有很多的伤疤,在他那细白的背脊上,落下一片又一片暗沉的痕迹,那显然不是鞭伤,但看起来却要比我挨的那二十鞭子严重。手上的力道不自觉的放轻了些;“疼了咩?” “没事,继续。”雷丰瑜将头枕在白石的水池边沿上,闭着眼睛哼了哼,还打了个大哈欠。 我继续给雷丰瑜搓背,轻轻的搓。 直到趴在池沿上那人再无了动静,口中发出微微的鼾声。 睡着了! 我偏着头看了看睡着了的雷丰瑜,这趴在石头上睡,是不是很硌得慌?而且他眼睛底下有点乌青,看起来好像很累的样子。 我伸手将他抱了起来。浴室中有一软塌,应该是供人休息的,我将他放在那软塌上,拧干了毛巾给他擦去身上的水,再将他的袍子给他盖上。 将那皇帝安置好后,捡起我的袍子穿上,再拿起那块‘白石头’,想了想,将它轻轻放在雷丰瑜的枕边,这才疾步离开了这个地方。 可是到了殿外,却见一大团浓烟滚滚。 “啊呀,失火了吗?”我向外疾奔而出。 就见我哥他们和杰布围着一个篝火堆坐着,火堆上架着两个不知道什么雁还是鹅的东西烤着。 见我出来,次仁招手道:“刚打了两只大鸟,一会儿就熟。” 嘉措将一大把带着叶子还有花的枝丫塞进火里,说:“就是这柴不给劲,没牛粪饼子好烧。” “不好烧却是这世上最贵的柴了。”围在火边的除了杰布、我哥他们和噶尔多吉外,还有那个壮壮公公,以及一箭击败噶尔多吉的那个黑脸的公公——风不服。 风不服还和上次一样,一张黑脸看不出什么表情,说话也是一板一眼的。 壮壮公公见我过来,给我搬了个软垫铺在地上,让我坐下。 稍后雷丰瑜也出来了,他换过了衣服,披散着半湿的头发,样子有几分慵懒,其实他这一觉也没睡多会儿。 他看了看那被塞进火里的是御花园里的极品牡丹,问一声:“这大鸟是什么?” 壮壮低声答道:“那对仙鹤。” 宫里的御花园中养着一对仙鹤,每到雷丰瑜弹琴的时候,这对仙鹤就会合着琴声起舞鸣叫,端的是有灵性的。谁成想今日会被人拔了毛架在火上成了烧鹤! 说来也是合该它们倒霉,今天吐蕃这几个人进宫,雷丰瑜就交代了,不论他们做什么都由着他们,于是这对养尊处优惯了的仙鹤,被人捉了来吃,也就没人干涉了。 我哥他们自是不知道这鹤和柴的珍贵,还在热切的招呼雷丰瑜,“陛下,今天承蒙您的款待,我们打来的猎物,也请您一定赏光,不要客气。” 雷丰瑜摇着头叹息着笑道,“那就多谢了。”说着对壮壮道:“拿酒来,有肉无酒岂不无趣。” 又是酒!不过这才拿来的酒是杰布从吐蕃带来的青稞酒。 不多久肉飘了香,酒也满上。肉烤得香酥可口,青稞酒甜美甘醇。 我吃着肉喝着酒,却见噶尔多吉既不喝酒也不吃肉,眼睛只看着插着双手站在一旁的风不服。 “现在见到他了,不正可以也请他喝杯酒,然后问问他那拐弯的箭是怎生射出的。”我对噶尔多吉说道。 噶尔多吉点了点头。然后他端起酒碗,站起来走到风不服面前,“喝酒。” 我吐蕃男儿何等好爽,请人喝酒便是这般痛快,不似某人。 风不服接过酒来喝了。 噶尔多吉接下来又取下肩上的长弓,双手捧着送到风不服面前,“送你。记得你那日是从校场上取的弓,看来手中并无好弓,我这把送你。最好的箭手,才配得上最好的弓。” “吧嗒!”我嘴里的肉掉了出来。 我哥他们也停止了吃喝,一起惊讶的看着噶尔多吉。 因为我们都清楚噶尔多吉的那张弓,对他来讲是多么的珍惜。那是他先祖留下的,那弓有着四百余年的历史,上次我动了他的弓差点被他暴打一顿,而他现在却要将这张弓送人? 哎!我吐蕃男儿就是这般豪爽,这般坦荡!不似某人。 但风不服依旧是面无表情,语气淡淡的道:“天下第一的箭手是拓跋烈。”说完转身就走了。 噶尔多吉的脸色要多难看有多难看,比那天输给风不服时还难看。 我走过去拍了拍噶尔多吉的肩膀:“啊呀,他不是看不起你,也不是看不起你的弓,大约他那人就是那种性子。” “我明白他的意思。”噶尔多吉重新坐下来,把他的弓横放在膝头,抚摸着说道:“宝弓在我手里也好,还是在他手里也罢,就算是箭上生花又能怎样?不过是玩物。哎!”他长长的叹了口气:“他说的没错,只有拓跋烈那样的,以手中弓箭驰骋于疆场,才是真正的箭手。” 我的手不觉在腰间的箭囊上用力的握了握。 耳听得雷丰瑜也是一声轻叹:“拓跋烈这位戎狄的天可汗,如今怕不有七十多岁了,他的一张弓一把刀依然驰骋无疆,是草原不老不灭的神话。可叹三年前我倾巢而出,想要打破这个神话,却是……” “其实三年前我父王的确是要和你们天语联手的。”听雷丰瑜提前三年前的事,杰布说道:“当时我父王兴冲冲地点齐二十万大军,并亲自敲响了出征的金鼓。只不过,只不过,只不过没有机会能唱响胜利的凯歌。” “不过龙大将军,也是天语的神话,是我最敬仰的英雄,听说他一生没败过一场,可惜他没跟拓跋烈对上,不知道哪个更强。”杰布又说。 雷丰瑜眯着眼睛遥想着这两个人,“龙跃他虽然未尝一败,但却在过往的一次次鏖战中耗尽了心力,而拓跋烈是恣意而为,来得痛快非常。这一点来讲,拓跋烈的人生倒是更加让人羡慕。”他说到这里停顿了片刻,将视线转向我,看着我说:“我也曾想过,阿跃要是卸掉了所有的包袱,他会不会能过的更开心,或许就像央金这样。” 我避开他的眼神低下头吃肉,不过也许是放的盐巴太少的缘故,嘴里的肉,丝毫尝不出味道。 雷丰瑜和松赞杰布又谈了些军国大事,以及可汗、大将军什么的,这些我们几个差巴自然没有说话的余地,眼看着噶尔多吉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我们决定要离开了。 “太子,现在时候已经不早了,我们要回兵营咯。” “别走了,今晚就留下来吧。”杰布拉住我,“陪我住在宫中的几个都是父王和姑姑派下来的老学究,宫里其他人我又不认得,无聊的紧,你们就留下来陪我住一晚吧。”父王和姑姑派下来的那几个懂规矩知进退,自然没这几个有意思,这几个刚来不过半天,已经把牡丹园给毁了,仙鹤也给烤了,杰布自己没敢干的坏事,他们傻不拉几的都做了。 “可是东嘎将军有令,天黑之前一定要回营咯。”我说。 “我派人去跟东嘎说咯。”杰布说道。 我们正感觉好生为难,雷丰瑜的扇子此时却对杰布一栏,说道:“我跟你姑姑曾经结为义兄妹(雷丰瑜当年为了表示对龙跃的真爱唯一,将他宫里的秀女,以及各国进献的美女,包括白玛公主在内,都认作了义妹,然后再给这些义妹另外赐婚都嫁了出去。),算起来也算是你的长辈,现在就以一个长辈的身份劝你一句,这样做万万不可。” “不可?”难道是怕他们几个留在宫里呆一夜,再毁他几盆花,烤他几只燕雀? “正所谓军令如山。”雷丰瑜对杰布,正容说道:“将军的命令士兵必须绝对服从。非有特殊必要,即便是一国之君也不要轻易更改。今天你为了一时的开心玩乐,让他们违背军令,就等于起了一个头,下一次就会有其他贵族或者是官员,因为这样那样的事,也让军中兵士违背军令。一来二去,军令随意被他人所左右,岂不是成了一句空言?那么到了真正出兵上战场的时候,会如何呢?各人作鸟兽散溃不成军矣。” 十四岁的杰布头上冒出了冷汗,“那你们,你们还是快……。” “不过呢……”雷丰瑜这时候话锋一转,“太子乃是一国储君,储君乃是未来的君主,说出去的话便要掷地有声,不然何为储君呢?” “呀?”杰布想来被绕的有点晕了。 雷丰瑜说道:“不如暂时留下一个人陪你,其他人让他们回去向东嘎说明,你看如何?” “留一个那也好。”杰布说道,然后一指我,“央金你留下来陪我。” “我……” 本来无精打采的噶尔多吉,这时候站了起来,说道:“军令如山很重要,太子必须一言九鼎。”噶尔多吉看着杰布,然后目光又转向雷丰瑜,“央金可以留下,但你们要记住,央金是名战士。”他字字掷地有声:“战士的尊严不容轻辱。” 第43章 有鬼 我和杰布并肩躺在寻龙殿的床上,看着天。 床正上方的屋顶上有几片瓦,那瓦是透明的,视线可以透过瓦片看到星星。 “央金,你说这汉人的稀奇东西可真不少?这瓦也不知道是怎生弄的。”杰布指着那瓦说。 “这有什么了。”我说:“咱吐蕃的毡房屋顶能挑开,即便是堆穷也能躺着看星星。” “这倒是的。哈!汉人净弄些个费劲巴拉又没用的东西。”杰布说道。 “就是。”我说。但眼睛还是忍不住透过那些瓦片看着天,“吐蕃的星星要比这里的美,比这里的亮。” “是啊,我也有点想家了,想卓玛,当然还有阿爸。”杰布一个翻身爬起来,看着我,说:“央金你说,咱们还会跟戎狄开仗吗?” “肯定会咯。”我说,“戎狄无休止的压榨,吐蕃的承受肯定会有个极限的,只是早晚而已。” “可是我觉得时间越久,戎狄越强大,我们吐蕃年年进贡,却是越来越弱了。”杰布说道:“当百姓真吃不起盐巴,也吃不饱饭的时候,还要怎么去打仗?” “可是打仗是会死人的。”我说。但凡家里日子能凑合过下去,我就不想出来打仗,男人战死,留下妻儿老小无依无靠,更何况若是打不赢,妻儿老小一样只剩下遭人屠戮的下场。 “贪生怕死的胆小鬼!”杰布鄙夷的骂了我一句。 我将视线从琉璃瓦上收回来,转头看向立在窗边的那副龙大将军的铠甲,“谁不怕死呢?那大将军难道就不怕死?” “龙大将军仅仅带着一万人马就敢去抄拓跋烈的老巢,那才是真英雄,才不似你这般。”杰布梗梗着脖子跟我争辩。 第9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0节 央金进京记 作者:猪美美 第10节 “是啊,所以他就死咯。”我说。 “你,你简直是讨打。”杰布挥拳头就来揍我,那模样又似第一次在集市上见他时那霸道的样子。 杰布这半大小子,拳头还挺有劲,打在我身上砰砰直响,还挺疼。 “等等等等,别打了。”我说。 “那你以后还敢不敢说龙大将军坏话?”杰布凶神恶煞的问。 我低声对杰布说:“你看,你身后那铠甲在动。” 杰布一愣,然后猛然回头,就见立在窗前的那幅鎏金铠甲果然在动,沙沙沙,沙沙沙,铠甲上的铁叶子沙沙做响。 与此同时,一声女人尖锐的哭嚎声响了起来:“儿啊!我的儿子啊!” 我的汗毛噌!就跳了起来,杰布更是嗖!的一下就躲到我的背后去了,刚刚还英勇无畏的太子殿下,此时哆哆嗦嗦的说:“央金,有鬼,有鬼啊。” …… 雷丰瑜此时正在他的紫微宫中喝酒。 下酒的菜几乎一口未动,酒却是一杯一杯的喝个不停。 “陛下,莫要再喝了,再喝就要醉了。”壮壮看他喝的太凶,在旁边劝道。 雷丰瑜依旧把手上一杯酒灌进嘴里,“那边该睡了吧?”但雷丰瑜自己却睡不着,“阿跃的酒量很差,三杯下肚就会醉,怎的喝下了半壶,之后还能再喝青稞酒?” “陛下,您真是醉了!”壮壮心疼的说道,雷丰瑜心中的苦,他在旁边看的最是清楚。“您何不就跟白玛公主讨了他来呢。”其实白玛公主这么把人带来,明摆着是要送给雷丰瑜的,可雷丰瑜却又不收,偏偏没事又各种偷偷看,还外带拐带的,哎!壮壮心里叹气。 雷丰瑜又喝了几杯酒,这时,“儿啊,我的儿啊!”窗外传来女人的哭嚎声。 “德妃娘娘又想儿子了!”壮壮走到窗前向外看了看,说道。 雷丰瑜的酒意瞬间醒了三分。“走,去看看。” …… 沙沙沙沙,龙将军的那件铠甲晃了晃,哐当一声铠甲连同支撑着它的架子一起倒在了地上,铠甲后面的窗子外探头探脑的爬进一个人来。 “龙月!你知不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的。”爬窗子进来的这个正是龙月那小屁孩。只是他这会儿看起来有点古怪。 他身上穿了件粉红色的女人穿的裙子,头上左右一边一个馒头样的发髻。“你怎么扮成了女人样?”别说,龙月生的俊,这样一装扮,还挺像个俊俏的小丫头的,不过就是皮肤黑了点。 “哈哈哈!”看着他这样子,我不由得笑了起来。 见我盯着他笑,小屁孩脸一红,“央金,你,你觉得我这样好看?” 这小子的脑子超级不能理解,不知道他想什么呢,我连忙摆摆手,问他:“你怎么来了?” “我来救你啊。”龙月说道,“雷丰瑜把你骗进了宫,肯定没安什么好心,我是来救你离开的。” 说着,他撩起裙子,从裙子下边变戏法一样的又弄出一条裙子来,“快换上。” 我坚决的一摇头。“啊呀,不穿。”我觉得最遗憾的就是自己生的不是很有男子气概,我最不会做的事情就是有损我男子气概的事情。 “外面那女人大喊大叫的一会儿就把人喊来了,咱们快走。”小屁孩急了,过来动手帮我换衣服。 我拦住小屁孩自作主张的手,“外面那喊儿子的,跟你一起的?” “哎呀,我不认识他。”小屁孩说道:“我潜进宫来找你,但这寻龙殿附近岗哨太多,我进不来,可好不容易进的宫又不甘心就这么走了,就想找个地方先躲一躲,结果就遇到了那个女人,她是个疯子,把我当她儿子了,我叫她干什么她就干什么。我今天就假扮成她的侍女才能走到这。”说起来这疯女人的身份还不低,一路上居然没人敢拦她。“就是她一刻也不肯闲着,让她老实的在外面等着,她却又喊开了。” “儿子!儿子你在哪啊?”那女人的声音叫的更大了。 “快,快走。”月儿顾不得再让我换那身女装,拉着我的手就往窗外爬。 “走什么走,有我在这,还能让央金被人吃了不成?”杰布一看不是鬼,劲头来了,跳过来掰龙月的手。 “你什么都不明白,赶快放手,让央金跟我走。”龙月把杰布推开。 杰布又扑上去。 我拉住他们两个,“行了,别闹了,看看外面。” 两人转头看去,寻龙殿外火光亮了起来,并且有人在拍门。想来已经发现有人潜入了,但碍着吐蕃太子住在这,所以没有直接破门而入。 “这场面怎么像汉人说书人故事里的场面呢!”可惜窝藏了落难大侠的不是什么绣楼的小姐。 杰布这时候问龙月,“你私闯皇宫会被砍头吗?” “没准。”龙月说道。 “你们谁都别去开门。”杰布连忙喊住几个从睡梦中惊醒,要去开门的吐蕃仆人。 龙月倒有些意外的看了看杰布,“你这人心眼倒是不坏。” “别废话,现在怎么办?”杰布问。 我环顾周围一圈,“你要不躲后面竹林里去,以后再想办法把你弄出去。” “不用。”小屁孩贼兮兮的一笑,“咱能飞天遁地,要不然咱能跑这来?”他呵呵一笑,“看我的。”他一提裙摆,又从裙摆下拽出一个包袱。 “我擦,你这裙子下面藏了多少东西!” 龙月不管我和杰布惊异的眼神,拆开包裹开始拼装一个东西。 这时,外面的动静大了起来,不是叫门的声音,而是那女人的声音,另外还有雷丰瑜的声音。 “儿子啊,儿子,你去哪了?你快回来啊!”那女人的声音嚎啕着。那声音听着就不是正常人会发出来的。 “霆儿还没回来呢,你先回去睡吧,等他回来了,朕就叫他去见你。”雷丰瑜的声音劝着。 “我见着他了,我刚刚就见着他了,你们别想骗我。”女人哭喊着。 “你一定是发梦了,回去继续睡吧。”雷丰瑜说。 “不要啊,我不要回去,霆儿说要我在这等他。”女人反复重复着说。“我要在这等他,不然他回来找不着我了。” 女人越哭越大声,哭得撕心裂肺,“儿啊,儿啊,你不能丢下娘啊。娘再不逼着你当太子了,咱也再不去打仗了,娘就要你好好的在娘身边啊,儿啊……” 雷丰瑜怎么劝也是不成,只得让人:“堵了嘴,强行带回去吧。” “住手!”寻龙殿里的龙月,一直听着外面的动静,这时他猛然丢了手里的东西,冲向门口,一脚踢开了大门。 “月儿,果然又是你啊。”雷丰瑜说道。 龙月理也不理他,冲进拉扯那女人的一群太监中,把那些人都推开,伸手扯下那女人嘴里塞的帕子,对她说道:“我在这,我这不是回来了吗。” 女人扑进龙月怀里,“儿子,儿子,你可叫娘好找,咱,咱回家吧。” “知道了,知道了,别闹,乖啊。”月儿用衣袖给她擦了擦脸上的眼泪,又将她头上的乱发理了理,“我送你回去。” 说来也怪,刚才还哭闹不休的女人,这个时候却安静了,龙月说什么她就应什么,然后就是看着龙月傻笑。 看着月儿搀扶着那女人离开的背影,雷丰瑜露出深思的神情。 “德妃娘娘疯了后,所有人都不认得,任何事都不记得,只记得要找儿子。”壮壮轻声说道:“大殿下和月儿殿下是兄弟,自然长得相像。” “哎!这也许也是种缘分吧!”雷丰瑜对壮壮说:“吩咐下去,以后月儿要进宫随时放行不需阻拦,也不用通报。但他活动范围仅限德妃的云锦殿。 我和杰布追着龙月到了门口,自然是把外面发生的事都看了个满眼,此时心里不由得都是发酸,史诗的传说中总是造就无数的英雄传奇,而在这里,我们看到的可不只有英雄的赞歌。还有疯子和……鬼。 第44章 教你射箭 “那龙月也挺可怜的。”杰布说道:“其实看他长的那模样,就能猜出他爹是谁,可他爹也不管他,到自己家还要像做贼一样,也不知道自己的亲妈是哪个,如今倒是认了个疯妈妈。”他对我说:“我跟去看看,也不知道他那个疯妈妈那里是什么情况,需不需要帮忙。”杰布说完,就带上几个下人,寻去那什么云锦殿了。 众人走的走散的散了,雷丰瑜走进寻龙殿,将被龙月推倒的龙将军的铠甲捡起来。 帽盔、腰带、护腕什么的这铠甲的部件很是不少,散落了一地,他一件件的捡起来,重新摆放好。 “我的家务事,扰了你休息。”雷丰瑜叹着气对我说道。儿子、妻子他心里何尝好过! “其实也还没睡。”我说。想要安慰他两句,可是我一个差巴,又怎么能知道怎么安慰一个帝王呢?于是嘴唇动了动,最终什么也没说。 “这些就是三年前那一战中因为我的错误,所付出的代价。”他仰着头,我看不见他的目光,但我猜那里一定有他压抑着不让流下来的泪。 忍不住伸手拍了拍他的背脊。 “但我却不曾后悔我去战,而将来我一定还会再战。为了我边关将士家中的老母亲,能盼到儿归。”他说。 突然一下子,我的眼泪就几乎涌出了眼眶。我叹:这大概就是普通差巴和战神皇帝的差距吧! 雷丰瑜转头问我:“现在困吗?” 我摇了摇头。 雷丰瑜说道:“白天时听你说想找风不服学箭术?” “嗯。”我点头。 他拿起我放在床边的弓看了看,然后扔给我,“先放一箭,看看你水平如何。” 屋外是寻龙殿前殿的院子,寻龙殿后面是片竹林,这前边的院子也种着些竹子,靠着院墙边那里就种着一丛竹子。 我瞄准其中的一杆竹子,嗖!白羽箭离弦而去正中目标,那竹子发出咔咔咔的一阵响,从中间分开两片,左右倒下。 “陛下觉得如何?”我转头问雷丰瑜,却见他看着那竹子在愣神。龙跃是文人将领,他在战场上杀敌是纯指挥型的,他抬手一指,万箭齐发,号令一出,龙火弹纷飞,又何须他开弓射箭,射箭那是□□手的事。所以龙跃也压根不会射箭。更何况他那个身体…… “陛下?” “哦!”雷丰瑜回过神来,“好箭法!” “我怎么着也是吐蕃勇士,至少得有这水平咯。”我说道。 “嗯。”雷丰瑜点了点头,“你跟我来。” 皇宫里也有一个校场,而且还挺大,比外面上次阅兵的那个校场小不了多少。 此时月光下,风不服赤膊着半身,一个人在校场中间练习射箭。 他这次用的是一支长弓,神情也不似上次阅兵时那么随意,他练的很认真,可以说是心无旁骛。 长弓开合间,一支支羽箭笔直射出。平日里看起来那么不起眼的一个人,此时流淌的汗水、精悍的体魄,专注的神情,一股彪悍之气再无可掩饰。 “他怎么改用长弓了,而且不射那种拐弯的箭了?”我看了一会儿,忍不住问雷丰瑜。 雷丰瑜说道:“风不服乃是名将之后,十三岁就上战场拼杀,十六岁时已经是天下知名的猛将了,不过后来兵败,受了刑成了宫奴,他从家世显赫到落魄为奴,从天下知名,到默默无闻,人生起落在他十几岁时就走了个遍,所以他总是一脸淡漠的样子,好像什么事也不能打动他,但其实不然。” 我点了点头:“要是什么事都不放在心上了,怎么又会勤练不辍,他的箭法可是没落下,连我们吐蕃了白羽箭都不是对手。”对于白羽神箭的落败,是吐蕃人都有些不太能接受。 “风不服天生神力且天赋异禀,鼎盛之时能开三十石的强弓,三十石那已经是弓的极限了,天底下没有几个人能开,但即便如此他也做不到连透三靶。”雷丰瑜说道:“所以风不服取胜其实也是取巧,用巧劲发出弧形箭,击断噶尔多吉的箭,不然也是赢不了的。” 雷丰瑜这一解释,我笑了起来:“回头我得告诉噶尔多吉。” 雷丰瑜看向风不服那边,点了点头:“看来风不服对这事,自己其实也挺在意的,所以才会苦练长弓,射直箭。” “那,可是……”风不服那里练的太过专注,我不好意思去打扰。 “其实我也可以教你的。”雷丰瑜说道。 看到我疑惑的表情,他笑着道:“怎么,不信?” “这般箭术中原人人都会吗?”我问。 “当然并非人人都会,不过我也是好武之人,既然知道风不服有这般箭术,我又怎会不学?”雷丰瑜说。 他从校场的一排兵器架上取过一把直臂弓,“你们用的那种弓有些不同,咱们还是用这种普通的弓来吧。” 我接过弓,握住,摆好开弓的姿势。 雷丰瑜的手臂环绕过我的身体,也握住了那张弓。“射这种箭需要的不只是技巧,其实更重要的是一种心境。” 以前噶尔多吉也曾经这样子手把手的教我射箭,从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但此时这皇帝这样,我怎么就感觉浑身的不自在,连忙用力挣动,想推开他。 “看着你的目标。”雷丰瑜说。他的语气异常严肃。 是不是我反应过度了!我转回头去,看向校场另一端的箭靶。 “不要死死用眼睛盯着那箭靶看,它在那里不会动,你真正的目标不在那里,你的目标用眼睛看不见。”他说。 “我不明白。”我摇头。 “想想上次,那箭靶三个排在一排,风不服是看不见那躲在前两面靶子后面第三面箭靶上的那支箭的。”他说。 我似乎明白了些什么,但又不是很明白。 他不再解释什么,而是说道:“人生起起落落,有得意有失意,有成也有败,世事无常千般算计总算不过苍天,失意折戟时看不清前路,如同风沙迷了眼睛,这时候不妨先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他的声音轻柔缓慢,如同颂唱一首歌谣,那气息就轻轻吹拂在我的耳畔。 我依着他的声音,闭上眼睛。 他的手握着我的手,将箭搭在弦上,缓缓引弓。我的身体随着引弓这个动作,重心向后靠去,与他的胸膛贴在一起。闻到他身上有酒香和龙涎香混合的气味。 我又忍不住要挣脱他。 “专心!”雷丰瑜再警告我。 我是男人,我现在在学箭,没有其他,我对自己说。 “想着你的目标。”他严重警告,直到我的思绪再度平静下来,他才放缓了声音,说:“纵使看不见,但你知道它在那。它不在你的眼中,它在你的心中。” 箭离弦而去,我睁开眼睛,看到它在空中划出一道美妙的弧线,稳稳的钉在了远处的红心上。 “哎呀,成功咯!”我收了弓,欢喜的道。“请陛下允许我现在就回兵营去,我要将这箭术也教给噶尔多吉,和营中其他的人。”就像当初的反曲弓一样,我迫不及待的想让所有人都学会它。“我胆小又怕死,所以想让我的同伴们都强大起来,这样就没人敢来欺负我们了。” 雷丰瑜看着我,半晌道:“我送你。” 第45章 美女草原来 雷丰瑜送我到皇宫门口。天不知道怎么突然有点阴沉了下来,蹦跶着零星的雨沫子。 雷丰瑜撑开一把伞给我,我推开了,“不用咯,对于我们吐蕃人来说,雨水是上天的恩赐。” 有人牵来马给我,我翻身上马,回头去看,看见雷丰瑜站在皇宫的角门处。 他持伞而立,高挑修长的身影卓然而孤冷,伞缘低垂遮着他的眉眼,微风轻摆着他的衣袂。 画面太美想要描述已经词穷,但纵然再美也非是我一个差巴可以欣赏的,于是转了头去,抖动缰绳大喝一声“驾!”马蹄绝尘而去。 …… 回到兵营,我迫不及待的把在宫里学的那会拐弯的箭演示给噶尔多吉他们看,但可惜我再没能成功的射出过那样的箭,而其他人用这种方法也没能射出那种拐弯的箭。。 “我笨咩!”我很无奈。 噶尔多吉却觉得是理所当然,“用意念射箭?当自己是神仙么?” “神仙么……”我想想风不服那十几岁就历尽了人生荣辱的遭遇,又想到了雷丰瑜那个人。 “大约真要有点仙气才能射出那样的箭吧。”我叹气说。 “咱们这种不沾仙气的人,还是罢了。”噶尔多吉说道,他挥了挥手中的反曲弓,“我还是继续练这个吧。”他得知既然他所射的箭从力量上而言是风不服也不能比拟的,心情开朗了不少,也不再纠结那箭能不能拐弯了。 也确实是,如果是在战场上,其实还是噶尔多吉这种劲力十足的箭更实用,更具有杀伤力。 “总之,这种会拐弯的箭不是是个人就能练出来的,我就放心咯。”江央才让的想法总是这么奇葩! 这次箭术虽然没能学成,但让大家对我吐蕃的白羽箭重新恢复了信心,也算是收获。 如此在兵营中陪着噶尔多吉他们练箭,日子过得倒也平静。不过在我回来的第二天里,壮壮来了一趟,给我带来了那块龙涎香,说是留下来驱蚊子也好。 龙月依旧总是跟在我屁股后面转,不过偶尔他会失踪一两晚,回来后跟我讲那个疯女人的事。“她是雷丰瑜的妃子,十几岁进宫,战战兢兢地在宫里过了半辈子,现在儿子死了,人也疯了!” 讲完疯女人的事,就骂雷丰瑜是个无情无义的,“跟过他的人,别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是没有好下场的。” 不过骂到最后,他又会说:“感情应该是唯一的,喜欢一个人就是要这一生一世只对那一个人好,宁可负了天下所有的人也不能负了那个人。” 然后他就会看着我,很严肃的说:“央金,你们那个群婚,四兄弟共有两个老婆的做法不好。” 他的表情总让我想笑,于是我就笑问他,“你那个宁可负了天下所有人也不能负了人的是谁呦?” 他就会红着脸,扭捏成个大姑娘样。 哎!这汉人的男子还不如我吐蕃的女人爽快,鄙视! 不过我却很快遇到了个爽快到嘎姆也要甘拜下风的女人,不,十个嘎姆绑一块也要甘拜下风的。 那天,我在兵部当值。 驻守兵部的事本来东嘎将军是交给噶尔多吉的,但噶尔多吉为了要潜心钻研箭技,把这份差事辞了,东嘎将军于是就让全营的兵士,轮流着来留守。为的是让我们跟中原的兵将多些接触,也好取长补短,学些东西。 这天,就该轮到我到兵部当值了。 这次分组东嘎将军将所有人都打乱了,不分什么差巴还是头人,或者是贵族,一概搅和在一起,每二百人为一队,分成了二十几队,我和我三个哥哥刚好都没分在一队里,反而是江央才让那家伙跟我分在了一队。 说起来龙大将军既然是中原的大将军,少不得兵部多有认识他的,虽然现在我这张脸只是相像的事已经传开了,没有人会来再给我下跪、扒袍子,但是他们冲着我这张面皮还是会多少照顾一些的。 这次兵部里就给我安排了一个独立的房间。 其实我这个人不喜欢单独住,我们吐蕃都是一家人挤在一座毡房里,这样热热闹闹的生活惯了,来中原之后,也是兄弟们住在一起,此外还多加了一个月儿。 月儿这次不知道是因为要去照顾他新认的妈妈,又或者是觉得兵部这里很安全,没有什么可防的,总之他没有跟来。 这样就显得有点冷清了。 江央才让那家伙倒是想挤来我这里住,可惜的是他比较倒霉,因为他并不知道我的这张脸在这里很有面子,于是还像在兵营里一样对我呼来喝去的使唤,于是他荣幸的被兵部的人赶去睡马厩去了。 “孤枕难眠!”套用一个汉人的词,也不知道用的对不对,不过在某一个孤枕难眠的晚上,我就遇到了她。 那天晚上,我去巡逻回来,当时天都已经快亮了,一进门就看见了一个女人坐在屋里。一个很漂亮的女人,火红色的衣服好像天边的晚霞一样绚烂,她的脸比衣服更美,红扑扑水嫩嫩的,好像草原上的格桑花。我指的是真正的格桑花,而不是我家的獒犬格桑花。 格桑花美女看着我,上上下下的打量,那眼神就好像当初嘎姆第一次见我时,甚至比那还要仔细。 我难道又被姑娘喜欢上了? 我摸摸自己的脸,不得不说有点飘飘然。 “你就是央金?”格桑花美女,问道。 “是,我就是央金。”我回答。拽了拽衣角上的褶皱,顺带思考了一下人生。一个男人的一生,或者说一窝男人的一生,要有几个老婆才算是完满的。 “你是从吐蕃来的?”格桑花美女又问。 “是啊。”我再次照实回答,顺带对她讨好的笑笑。女孩子虽然穿着是汉人衣裙,但说话很利落,不似中原女子般扭捏,很是招人喜欢。 “嗯,吐蕃的葡萄干不错。”格桑花美女,又说。 我这次张了张嘴,没有回答,径直走到桌子边,拿起水罐子,倒了碗水喝。 “喂,我跟你说话呢。”格桑花美女觉得被冷落了,很不高兴的挑了挑乌黑的眉毛。 “吐蕃呢不产葡萄干。”我喝了两口水,放下水碗对她说:“产葡萄干的呢,是突厥,突厥有个地方叫吐鲁番,葡萄干很出名,但是,吐蕃跟吐鲁番除了名字里都有个‘吐’字外,一点边也不沾。” “是吗?”她显然还是搞不太明白。 我用手沾着水,在桌子上大致画了画,“这里是吐蕃,这里是突厥的吐鲁番。” “这挨得挺近的啊!”美女说道。我发现她的智商,似乎更像格桑花,这次指的是我家那只格桑花。 “都画在桌子上看是挺近的,但实际上骑马要走一两个月才能到。”我耐心的对她解释,对于美女,男人总是分外有耐心的,更何况我这人本来就是个好脾气的人。 “为什么桌子上这么近的地方,蚂蚁也走不了几个月,骑马却要走几个月?”她继续问。 “……”我开始觉得这美女是在挑战我的智商。若不是她的一双虽说不是很大,而且单眼皮,但生在她的脸上却很俏皮很可爱的眼睛,认真的看着我,我会猜她是跟巴桑衙门里那些贵族一样来捉弄我的。 “那我再画个中原的轮廓给你看。”我在桌子上不厌其烦的边画边讲解:“你看桌子上这个当然不是真的中原,这边这个当然也不是真的吐蕃和吐鲁番,我只是把他们的样子和位置缩小了,让你容易看。” “央金。”美女看着我,突然叹了口气,“你真好。若是那个人,肯定会骂我什么都不懂,笨死了。” 我笑着对她说:“没有人是天生什么都懂得的。” 美女突然冲着我眨了眨眼睛:“可其实我是知道的,这叫地图。我哥的房间里就有一幅。” 我垂下头,耷拉下耳朵,“好吧,我承认,我的智商确实不高。” “哈哈哈……”美女笑得欢畅,“央金,我喜欢你。” 我的脸一红。我这人果然是招女人喜欢的! 美女伸手捏了捏我的耳朵,又拍了拍我的头,“央金你人挺可爱的,你的表情就像我家的猎犬傻奔儿一样。另外告诉你我的名字,我名叫高娃,拓跋娜仁高娃。” “拓跋……”当啷!我失手把刚刚喝水的碗打翻在了地上。我一瞬间想到了大哥强巴总是挂在口头上的一句话:“真是好事,怎么会落在差巴的头上。” “你这什么表情?”格桑花美女怒问道,捏着我耳朵的手用上了力。 不过我不觉得耳朵疼,我觉得心疼,我家去年进贡了一百头牦牛啊!“拓跋啊!戎狄的王族啊!” “你要是肯娶我,你家以后都不用给我戎狄进贡,这事我说了算。”格桑花美女说道。 上次嘎母说:“你要是娶我,嫁妆要多少随你开口。” 我们是男人咩,决不能找女人家要嫁妆的咩,但我们是男人咩,能保住家里的牛就最好了咩! “还犹豫什么?”格桑花美女不耐烦的问。 “格桑花,哦,不,高娃,天亮去我家。我们吐蕃不产葡萄干,但专出好男人。”我说,“而且买一送三。” 作者有话要说: 格桑花美女本文中第一次出场,但前几章有提到过,大家还有印象没?记起她来了没?她就是那个扬言说月儿死了他才肯嫁的那个太阳公主。 第46章 吐蕃人实在 从兵部驻守三天,我带了个女人回兵营。 强巴、次仁和嘉措,围着高娃看。 “啊呀,我家央金就是有本事,带女人回家从来都不用牛来换!”嘉措拍着我的头,对我竖起大拇指。 “啊呀,这个模样最好看。”次仁最高兴,虽然家里又新娶了嘎姆,但嘎姆是贵族家的小姐,她要是不让次仁碰,次仁就真不敢碰,而从嘎姆第一面就无视他的态度来看,这种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来,吃东西。”次仁把新打来的饭菜,推到高娃面前。在吐蕃,男人给女人饭吃,那就是对她很好的表示了。 高娃老实不客气的接过来,大口吃着。 “嗯,模样是不错,就是饭量太大咯。”强巴看着高娃吃饭的样子,却不太满意。 次仁打来的是我们四兄弟的饭食,高娃一个人在那里猛吃,一点也没有让我们一起吃的意思,而且看那架势一个人把我们四人份的饭都吃了也不在话下。 强巴觉得女人实用就好,漂不漂亮的都是其次,不懂得照顾丈夫,饭量还大的一个人顶四个人,实在是不划算的。 吃着东西的高娃,听到这话,眼神斜斜的往我这边瞥了一眼,“咳咳!” 我连忙说道:“女人能吃好,能吃才能生娃。” “央金,你已经让她怀上了?”嘉措很吃惊的问我。 我被这话吓了一跳,摆着手正要解释,一个声音已经先一步叫了起来,“没可能,央金在兵部不过三天的事,三天哪能就怀上孩子?” 我转头一看,是小屁孩龙月,他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门口的,此时正脸红脖子粗的样子,一双眼睛更是瞪得贼大,不过看的不是我,而是高娃。 高娃一看龙月,猛地蹦了起来,一撩裙子,从裙子底下拽出一张小短弓,开弓搭箭,一箭嗖!的就奔龙月射了过去。 龙月一抱头,一蹲身,那箭擦着他的头顶射了过去。 “你个疯丫头!”龙月嘴里骂着,掉头就跑。 “你给我回来!”高娃抓着弓一路放着箭,嗖嗖嗖的就追了下去。 “这女人跟龙月认得?”次仁问道。 “不清楚咯。”我摇头道。 “嘎姆临来时说过不让我们招惹中原的女人。”嘉措吸了吸鼻子,很为难的说道。 “高娃不是中原女人,她姓拓跋。”我说。 “拓跋是啥姓啊?我好像在哪听过咯!”强巴琢磨着说道,不过他记性不是特别好,一时想不起来在哪听过了。 “央金啊,不能那样护着女人咯,那样她就会骑到你头上去咯。”次仁说道。刚刚高娃一咳嗽,我立刻替她说话的事,让次仁觉得很不好,“男人在家里要拿出男人的样子来,女人做的不好该教训就要教训的。”嘎姆那样的,在她面前绝对拿不出男人样子了,只能寄希望于这个了。 “她也没有什么不好。”我说,我可不觉得我能教训谁,尤其是可能会成为我老婆的人。再说这一个,比起家里那一个还更…… “哎哎,你呀……”次仁一幅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啊呀,饭还有些,我们吃饭吧。”我赶紧岔开话题。 “哦,吃饭。” 吃饭是顶重要的事,其他的任何事跟吃饭一比,就都不是个事了,都可以先放放。 刚扒拉了一口饭,还没等咽下去,高娃又回来了。 “跑吧,我看你往哪跑,我就在这守株待兔!”高娃跺着脚说,说完了一把抢过我手上的饭,继续吃起来。 “这……”我看着空空如也的手,觉得是应该对高娃说说了,告诉她吃东西要照顾一下其他人。 可还没等我开口,就见次仁已经又将自己的饭碗推给了高娃,“你吃。” 好像,好像……,我对了对手指头,这就是次仁说的教训? 另外,次仁对女人表达的方式也真简单明了,就两个字:“你吃!” 高娃吃饱喝足了,一抹嘴,“央金,我们睡吧。” 睡吧? 我继续对着手指头,心想嘎姆跟这个高娃一比,真含蓄,简直太含蓄了! …… 雷丰瑜这个时候,坐在他的书房——景轩殿里,听着洪良辰汇报事情。 “戎狄遣使前来递上国书,说是戎狄的太子拓跋思远即将前来我国拜访……” “拓跋思远要来,恐怕是为了那个太阳公主。”戎狄的太阳公主拓跋娜仁高娃,悄悄到了京城的事,雷丰瑜已经接到了密报。 “他倒是挺在乎这个妹妹的!” 拓跋娜仁高娃在几年前曾经女扮男装悄悄到过中原,当时碰巧跟月儿结识,两个人结伴游山玩水。 高娃比月儿大了两三岁,当时已经是个少女,少女情怀对月儿暗生了情愫。 月儿却还是个缺心少肺的小少年,根本没走这根筋,还骗了高娃,将她骗到了滇王凤迦奕府上。 当时拓跋思远为了找这个妹妹,仅带着百来随从,闯入滇王府。铁骑来去进退如风,凤迦奕被打了个措手不及,连反应都没反应过来,人就都没影了。 “朕这京城可容不得他那样来去,他要来带人,自然要规规矩矩的下这封国书的。”雷丰瑜说道:“准他来吧,你去安排。”想了想又道:“他这个时候来,只怕也未必全是为了那太阳公主。需更多做些防范。” “是,臣即刻去办。”洪良辰说完,又拿出另一份折子:“倭国的皇帝平岩久治也差人送来了国书,说择日将来中原拜访。” “平岩久治?他来做什么?”雷丰瑜皱了皱眉头。想较于拓跋思远,这个平岩久治的心思和目的更加难测。 雷丰瑜对洪良辰摆了摆手,“你先退下。” “传李云锁来。” 稍后李云锁来,雷丰瑜直截了当的问他:“倭国的那个平岩久治要来中原,你可知道是怎么回事吗?”倭国与中原几度交锋,后来又经历内战,幕府倒台,平岩久治登基称帝,这不过才四五年的光景,按说国内正是百废待兴诸事忙碌的时候,怎么会来中原出访?莫非是…… “只怕是为了央金来的。”李云锁道出了雷丰瑜心里所想的事:“平岩久治怕是得到了消息。” 雷丰瑜有些不悦的道:“倭国的暗探不是都在我们掌握之中吗?”平岩久治曾是龙月一手教出来的学生,同样懂得掌握情报的重要性,不过在这方面跟雷丰瑜比起来就差太多了。 “这事只怕是月儿殿下故意透露给那边的。”李云锁说道,“我的人曾见他与倭国人有接触。” “月儿?哼,他对那个央金还真是挺上心的!这是要借助他人之手,搅乱一锅粥啊!”雷丰瑜说道。 随即又笑了笑,端起桌上的茶盏,拿着盖子慢慢的捋着茶汤上的茶叶,悠闲的说道:“那个太阳公主到了京城,恐怕他很快就要焦头烂额自顾不暇了。” “月儿殿下现在已经焦头烂额了。”李云锁说道:“太阳公主现在住进了京郊的兵营里,跟央金同吃同住,说是要嫁给央金。” “什么?”雷丰瑜手上茶盏里的茶水溢了出来,滚烫的茶水落在手上,他却好像没感觉到。 “陛下!”壮壮连忙拿帕子给雷丰瑜擦。 “这位戎狄公主说起来差点嫁了两回,一次穿上嫁衣以为是嫁给月儿,结果被月儿放了鸽子,一次戎狄和我天语要和亲,这位太阳公主又差点嫁给了朕,如今居然要嫁给……”雷丰瑜叹着气笑道,“这位公主的婚事,朕简直都不忍心去搅合了。” “那这……”李云锁问道。 雷丰瑜将茶盏轻轻放在桌上:“朕倒是想见见这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女人了,不得不说眼光着实很是了得。” “偷偷的去吗?”李云锁问。 “偷个屁,我最讨厌偷这个词。去就光明正大的去。”雷丰瑜起身说道。 李云锁跟在雷丰瑜身后往外走,壮壮收拾雷丰瑜用过的茶盏,可手刚一碰到了瓷杯,却是哗啦一声,那茶盏却一下子四分五裂了。 原来它早已被雷丰瑜用暗劲震碎!这心里是含了多大的怒气! 第47章 吐蕃人也温柔 高娃说是要嫁给我。哎!总觉得这飞来的福气,有点不对劲的地方。我还算有点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属于几斤几两的人。 龙月和那高娃之间关系绝对不一般,看那撩起裙子,然后从裙子底下拽出各种各样东西的模样,简直一样一样的,就不知道是高娃跟龙月学的,还是龙月跟高娃学的。 准备找龙月把事情问清楚了,可找遍了兵营也没找着他,反被安庆逮到硬逼着洗了个澡,此时天已经黑了下来,正回屋准备睡下。却见屋里龙月不知道什么时候早回来了,正跟高娃两个斗鸡一样大眼瞪小眼。 月儿是大眼,高娃是小眼。 大眼睛努力的瞪着,尽力想做出有气势的样子,不过怎么看怎么没底气,“高娃,你必须走。” 小眼睛一翻,“凭什么?” 第10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1节 央金进京记 作者:猪美美 第11节 “这里是兵营。”大眼睛说道。 “这里现在是吐蕃的兵营,吐蕃的将军都没来赶我,你凭什么来赶我?” 小眼睛很是理直气壮。 东嘎将军确实没赶高娃走,就像他当初也让嘎姆跟我一起进兵营操练一样。 “可你是戎狄人,你就不怕把你当奸细抓起来?”大眼睛威胁说,在我看来依旧没什么威胁的效果。 果然,高娃不屑的哼了哼,“只有你们汉人才弄那些鬼祟的什么奸细,我戎狄要打便打,还用得着什么奸细?” “你,反正你不能嫁给央金,央金有老婆了。”大眼睛又说。 “可我就喜欢他,想嫁给他,至少他这人老实可靠,不会骂我笨,也不会骗我。” 小眼狠狠的回瞪,凶光闪闪。 大眼睛本来就理不直气不壮的,听了这话,目光更加畏畏缩缩,语气也变得近似于央求,“咱俩的恩怨,你想怎么报复我都行,你拿箭射我我也不躲了,你别把央金扯进来。” “我跟你有什么恩怨?我只不过是被你骗着穿上了嫁衣,坐上花轿,然后又被你甩了。”小眼睛说着说着,眼睛里漫上了水汽,“我是不聪明,我是笨,现在我就是想找个老实可靠的,不嫌我笨的人嫁了而已。” 说到这里,大眼睛已经不敢直视小眼睛,低下了头。 我听到这里实在是听不下去了,走进屋,指着龙月说,“你简直就是个混球。” 和我一起洗完澡回来的次仁,更是义愤填膺,直接揪起龙月的脖领子就把他丢出了屋。 “哎,可怜的姑娘,咱家就收了吧。”这回连强巴都很同情的说道。 “嗯。”嘉措一个劲的点头。 高娃见有人给她撑腰,一时间更觉得委屈了,眨巴着小眼睛,抽抽搭搭的哭了起来。 次仁看了看我,“有吃的咩?” 我? 我翻箱倒柜的搜,找了半天只找到一个小盒子,里面有点风干的雪莲花。 “就只有这个。” 这盒雪莲花还是当初杰布送我的,离开家的时候,想着一路上行走日久,怕谁有个头疼脑热的,就带了些草药备着。 “这个花能吃,冲水喝。”虽说不上很好吃,但还是很好看的,送喜欢的人花,这是连梅朵都懂得的,何况它确实能吃。当然我对高娃还说不上喜欢,但却怜惜。 我正要把这盒雪莲花送给高娃,却听屋外一个声音传来:“央金,中原的皇帝到了,让你带着你带来的那女人过去。” 雷丰瑜来了! …… 雷丰瑜今天没穿龙袍,穿着一件淡青色的儒衫,头戴同色的儒巾,比前几次见时,少了份高高在上的雍容,更多了份温文儒雅的俊秀。 我带高娃进去的时候,东嘎将军正陪着雷丰瑜,两人谈论着狩猎什么的事情。 “玉嵩山上的猎场虽说不小,但五千人一同前往还是小了,将军挑出几百人来,朕也从雷龙骑军中挑出几百名……” “陛下的雷龙骑军,上次到逻些真是让人好生仰慕,这一次总算有机会能面对面较量一番……” 两人谈论着正事,我垂首在旁边等着。高娃则自顾的找了把椅子,大刺刺的坐下。 安庆叫人也给我搬了把椅子来。“来,坐了吧,不然陛下看见你在这戳着,怕是又要心疼了。” 安庆是个惯会察言观色揣摩主子心意的老精怪。不过是个狩猎的事,雷丰瑜随便遣个人来知会一声也就是了。大概也不是为了高娃,这位姑娘身份再尊贵,可也没可能让皇帝这大晚上的亲自跑过来,正经的只怕还是为了这个人。 我欠着身子坐着,觉得屁股底下好像有钉子扎着一样的不自在。 雷丰瑜说完了正事,将视线转向我,“来中原有些日子,还习惯吗?” “多谢陛下关心,还习惯。”我小心的应对着。 “你随吐蕃太子远道而来,乃是朕的贵客,朕当然要关心。”雷丰瑜说道,说完他看了看高娃:“这位姑娘是你带来的?” “正是。” “你可知道他是什么人?”雷丰瑜又问。 “她,她姓拓跋,应该,应该……”我顿了顿,说:“应该是戎狄人。” “既然知道他是戎狄人,还把她带到这里来,而且朕听说你还要娶她?”雷丰瑜的眼神开始不善了起来,语气也冷了下来。 “什么地方都有好人,也有坏人。再说高娃她只不过是个女人,男人之间打仗,女人何辜?”我说。 “央金你说的太好了!”高娃从椅子上跳下来,蹿上来拉着我的手,“你是第一个说我只是女人的。” 我笑着刮了刮她的鼻尖,就像对梅朵那样。 “咳咳……”雷丰瑜那边传来几声咳嗽,我转头一看,啊呀妈呀!脸色怎生那般难看! “高娃,也就是你带回来的这个女人,她可不只是个普通女人,他是戎狄的太阳公主,现今戎狄的天可汗拓跋烈之女。”雷丰瑜说道。眼睛眯啊眯的,透出股子说不出的寒意。 “啊!”我看向高娃。其实也算不得太意外,她顶着王族的姓氏,一开口就可以免掉我家的贡品。 高娃对我嘟了嘟小嘴。 “你不过是吐蕃一个卑微的奴隶,而她是戎狄天可汗拓跋烈的女儿,你觉得你能娶她?”雷丰瑜皱眉问道,可谓咄咄逼人。其实雷丰瑜在位已经二十年了,早已经喜怒不形于色,要让别人惧怕也从来不用来这一套,今天这样,说起来有点失态啊失态! 对着他恼怒的脸,我沉默的思索了良久,既然已经决定要娶高娃,而且强巴和次仁也已经应允了,这件事就要正正式式的好好的说一说了,也让人家姑娘心里能安心。 于是我答道:“我的第一个妻子丹珠是寻常差巴家的女儿,我的第二个妻子嘎姆是贵族家的女儿。 丹珠希望的生活,是全家人都能吃饱饭,家里不会缺少盐巴和茶叶。我努力的赚钱,一定会让丹珠过上这样的日子。 嘎姆希望的是,有一个男人可以背着她,背她一生一世,她就会觉得很幸福。我的力气虽然不是很大,但我会努力的背,尽我最大的力量,背她到再也走不动的一天。 高娃想要的是诚实的,不会骗她,不会嫌弃她笨的男人。如果她真的愿意成为我家的第三个妻子,我将永远不会对她说假话,也永远不会说她笨。” “央金,你真好。”高娃跳过来,抱住我的脖子,样子真真有点像梅朵。 我对着她笑。心中突然想,我家第一个妻子是差巴,第二个妻子是贵族,第三个妻子是公主,那如果按照小屁孩龙月的说法,均摊一人一个妻子的话,而我家妻子的身份又一个赛过一个的高,那照着这种趋势,我家第四个妻子岂不是要…… 我看向雷丰瑜,雷丰瑜也正看着我。他眼神中没有了刚刚的怒气,代之而起的是一股淡淡的忧伤。我记得有一次次仁逮到一只活着的小狐狸拿给我玩儿,当时那个小狐狸的眼神就是这样的,水汪汪的忧伤,当时我看着可怜,就把它给放了,结果…… “央金的想法总是很特别。”东嘎将军在一旁笑了起来,对雷丰瑜说道:“虽然央金的样子长得不是很阳刚,但他却是个真汉子,他的第二个妻子就是我妹妹,这个妹夫我还是很满意的。” 又转头对我说:“你说的也没错,不过毕竟戎狄的公主非同小可,不是她想嫁你想娶就行的,这事关乎两国之间,甚至三国之间的局势,还是让她离开咱们的兵营,去陛下给她准备的馆驿居住吧。” “这……” “央金。”雷丰瑜这时却问我,“你说了半晌都是别人想要什么,那你呢?央金你想要什么样的妻子呢?” “我……”这么一说,这个问题似乎我从来都没想过。斟酌着看向高娃:“打酥油咯,生娃娃哦,然后照顾娃娃咯……” 高娃笑着一个劲点头,“好哦,好哦。” 雷丰瑜终于忍无可忍,断喝一声:“来人呐,把她给我带走。” 高娃怒了:“你们姓雷的没一个好东西,今天要是非要我跟央金分开,我就跟你们拼了。” 说着,猛然一撩裙子,短弓已握在了手中。 “别!”我大惊。 嗖!短弓上的箭已离弦,直奔雷丰瑜。 第48章 雪莲花送给你 事出突然,高娃的速度又太快,所有人都没来得及反应,只有我离得最近,又曾见过她从裙子底下取出弓箭对人乱射的情景,所以虽然也意外,却更快反应过来。 一个闪身,挡在了弓前。 嗖! 当! 黑色羽箭,一下子正中我胸口。 只觉胸口上传来一下巨震,那弓上的力量好强,绝不输于任何长弓,我被它射出的箭上带起的大力,撞得闷哼一声向后仰倒。 “阿跃!”倒地的一瞬间,我看见雷丰瑜疯了一般扑上来抱住我,用已经不似人的声音的声音,从喉咙深处嘶吼出一个名字。 十几年的时间,好像刹那间在眼前跳跃重叠。 那个当年在刺客刺杀中,奋不顾身挡在自己身前的身影。 那个在卧虎关上,为了让自己远离危险,他自己却中箭倒下的身影。 与眼前这个身影重叠在了一起。 “阿跃!”梦靥颤动着心房,除了紧紧抱住这个人,语不成声的喊着那个名字,雷丰瑜完全被自己吓住了,傻愣在了原地。 高娃本没想真伤人,这一箭算准了只是像射月儿时一样,会擦着头皮飞过去,却没想到央金会跳出来挡箭,见央金中箭倒下,也给吓住了。尖叫一声,丢下弓,掉头就跑。 脚步声响,人影晃动,大批侍卫迅速行动,抓人的抓人,安排布防的布防。 “御医,快传御医……”安庆这时也不镇定了,踉踉跄跄的往外跑,去找御医。 这个时候还得说是东嘎将军,他久经沙场,这种挨刀中箭的事见的多了,镇定如斯,那一箭入体他就听见声音不对,走过来扯开我的衣襟查看。 箭钉在了一个小圆盒子上,那是杰布送我的那盒雪莲花的盒子,盒子是银质的,内里中空,箭击中了盒子,击穿了上面的盖子,箭头卡在了盒体里,我则毫发无损。 “好小子,你可真能吓人!”东嘎将军说道。 我咧了咧嘴,被那一箭撞中胸口,虽说没伤着皮/肉,却撞得我胸口生疼,一口气憋住了,堵得我眼冒金星。 东嘎将军伸手在我胸口推拿了两下,见没有伤着骨头,但怕有内伤,道:“你躺着别动,我给你拿点酒去。” 我于是躺着没动,雷丰瑜也不动,双眼发直,嘴里喃喃着不知道嘟囔什么,我于是用力一怕他肩膀:“陛下!” 雷丰瑜激灵灵打了个寒战,回过神来,只觉得全身虚脱,一身冷汗已经湿透了衣衫。 于是,我们两个一个躺着,一个跪坐在地,相对的喘着气缓着。 过了会儿还是我先缓上来,从他怀里爬起来。 不过雷丰瑜还没缓上来,脸色煞白煞白的,几次想从地上站起来,却又都腿软的跌坐回去。 “出去!”雷丰瑜对涌进来的侍卫摆手,大概他这个样子不想让人看到。 那些侍卫都出去了,只剩下我跟他。 我看他坐在地上,丝绸袍子都沾了灰,走过去把他扶起来,扶到椅子上坐下。想要退开的时候,却发现他的拳头捏的死紧,有血从指缝里渗出来。 这个人!哎! 纵然他是皇帝,天下无所不有,但有时候看他却又让人觉得可怜。 “这,这……”我不知道要怎么安慰他,突然想起次仁的办法,遂抓起他的手,把那盒雪莲花递过去,“你吃。” “嗯?” 盒子被穿了个洞,能看到里面一朵一朵的雪白色的花球,雷丰瑜摊开握得过紧,被自己的指甲伤到出血的手掌,接过了那个盒子。“这是什么?”他的声音还是有抑制不住的颤抖。 “雪莲花。”我想分散他的注意力,他就不那么伤心了,于是滔滔不绝的介绍起这雪莲花的功效:“我们吐蕃人喜欢用它泡茶泡酒,炖鸡炖肉也行,女人吃了能调养经血,男人吃了,可以补肾壮阳,治疗阳痿早泄。” 雷丰瑜:“……” “不光治阳痿,也治肾亏……”我说的很带劲,全没有看见雷丰瑜那眯起来的眼睛。 直到雷丰瑜忍无可忍的说道:“朕不肾亏,朕龙精虎猛的很。” 呃! 我们吐蕃人说话都是直来直去的,没有影射什么,真的没有。“我……”我还想解释一下。 雷丰瑜紧接着一句话,让我一个字也不敢说了。他说:“你再敢多说一个字,我就让你现在就试一试,我的肾到底怎么样。” 我立刻闭住了嘴,但却把眼睛一眨一眨的。我自己没看过我这个表情,但知道只要我这么眨巴着眼睛,就算干了错事强巴也不会生气了。虽然其实我没干什么坏事,但是他伤心了咩。 “不许眨眼睛。”雷丰瑜好像还是很不高兴,“以后不许对人这样眨眼睛。“ “呜呜……”我哼了哼,格桑花委屈的时候就是这样。莫名其妙的被凶了咩! “也不许哼。”雷丰瑜又说。 啊呀,这什么事!好吧,伤心的人有理,不能跟你计较咩! 哎!雷丰瑜却比我先叹了口气,好像很无奈,伸手揉了揉自己的眉峰。然后说道:“戎狄公主你不能娶,你要是真喜欢女人,我会……我会……我会……”会了半天他也没会出什么来。 一抬眼看见我瞪着他看,“怎么这么看着我?” 我不出声继续看。不让说话,不让眨眼睛,还不让哼哼,我当然就只能这样看着了。 然后雷丰瑜就与我一起对看,看着看着雷丰瑜的脸慢慢恢复了红润,甚至比平时更红润了起来, “你是故意的吧?”他说道。 我笑了,我只是想让我身边的每一个人都能够开心,不开心的时候我就会想办法逗他们开心,就像我哄达瓦、哄梅朵、哄杰布,哄月儿,甚至哄高娃,他们开心的笑脸,就是对我最大的回报。 不管是皇帝还是差巴,也不管他是孩子,还是……,还是孩子,“哈哈!” “哈哈哈哈……”雷丰瑜笑着站了起来,这会儿腿不软了,声音也不抖了,可是这什么架势? 他向我步步逼近的架势。 他的气势我如何能企及,不由自主的步步倒退。 很快我的后背就抵到了墙上,无路可退了。雷丰瑜逼到近前,与我几乎贴在一起,他一只手按住我的肩膀,然后低下头,脸几乎凑到我的脸上,湿乎乎的热气喷在我的耳边,“下回可不要这么勾/引朕了,就只怕真个一不小心引火上身,你这小身板受不住啊!” 说完,雷丰瑜挑眉一笑,一甩袖子,转身走了。 我哀叹一声,我赔上一盒雪莲花,弄得还好像是我调戏了他,这什么事啊? 我哀叹着,哦,我想起那只被我放掉的小狐狸后来做了什么,他回头看了看我,然后一撅屁股,对我放了个奇臭无比的屁! “呵呵。”我笑了起来。高原的精灵!中原的精灵!神明总是有所偏爱,将许多美好的东西,独独赋予他所钟爱的精灵。优雅、美丽,以及那水汪汪让人怜惜的忧伤。这样的精灵,即便不讲理的在你头上拉屎,你也生不起气来。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留言的好少啊!大家都出出声行不,喜欢的吱一声,有不满意的地方也说说哪里不好了。感觉写的好孤独,宝宝伤心了! 第49章 又见羽毛男 回到宫里,雷丰瑜将央金送给他的雪莲花拿出来,放在桌案上,看了片刻,然后从衣袖里取出一块帕子,帕子里包着有一根头发。这是刚才借着拍央金肩膀之机,从他肩膀上捡来的。 发质纤长柔软,但有些微微发黄。 然后又取出另一物。那也是一个小盒子,白玉的盒子。盒子里也有一方丝绸巾帕。 轻轻的揭开丝绸锦帕,帕子里包裹着一朵干枯发黄的白兰花。白兰花的花柄上,也绕着一根纤长柔软微微发黄的头发。 两朵花,两根头发,摆在一起细细的看,一寸一寸的比较。 低头再闻闻。白兰花花香浓郁,即便放置多年了,依然留存有花香阵阵。再闻雪莲花,花香清淡,乍一闻有清凌凌的香,可离近了再细闻,又似闻不出什么。 人也如花! 龙跃是那种张扬型的,他的才情,他的智慧与风流,就仿佛有引力的磁石一样吸引着他身旁的每一个人,又如这白兰花的香,浓郁醉人。 可央金不是,他质朴、纯粹。身上有些东西闪着光,但细看却也似有还无。 龙跃为了让心上人高兴,“巨无霸是我为你造的,将来我带着你乘上这艘船去周游世界,看遍世间的美景。” 而央金,“嘎姆想要一个人背她一辈子,我就背她一辈子。” 前者浪漫新奇,后者质朴无华。 一模一样的脸,性格却天差地远! 为什么…… 手指在桌沿上轻敲着,目光锁定在那盒雪莲花上。 其实当时还是凶险的紧!若是没有这个盒子挡这一箭,央金至少是个重伤。而若是没有央金挺身而出挡那一箭,在那么狭小的范围,那么近的距离,自己真保不准能毫发无伤。 而那时在场的几个人,说起来身份个个都不简单。 自己这个中原的皇帝自不待言,高娃是戎狄的公主,东嘎和央金是吐蕃的来使,所在的地方是吐蕃驻扎的兵营。 自己这个皇帝要是被刺杀受伤,高娃这个公主怕不要第一时间就被当成刺客就地射杀了,东嘎恐怕也要担上包庇刺客的罪名。 高娃一旦被杀,这个戎狄的公主,戎狄太子的宝贝妹妹,就会激起戎狄民众的极大愤怒。吐蕃这次本来是为了友好协作而来的拜访,就会变成两国之间更大隔阂的□□。 这里面有好大的一个阴谋! 谁能策划出这样一个,一箭三雕的阴谋? 谁能将这阴谋,付诸实施得滴水不漏? 这阴谋一旦得逞,谁会在其中受益? 雷丰瑜猛然拍案而起,“叫龙十四过来。” …… 雷丰瑜在追查什么阴谋的时候,我在吃肉喝酒。 肉是从伙房抓的几条肉干,酒是东嘎将军赏的。晚饭被高娃抢去了没怎么吃,这时候给自己加一餐。 在我们吐蕃人的心目中,酒和活佛的头发都是包治百病的良药,所以我被高娃的箭撞了一下,东嘎将军赏了我一囊酒。 浅浅的喝了两口,我塞紧塞子不舍得多喝。这青稞酒在吐蕃的时候不算什么,但一路上来到中原走了大半年,长途携带来的青稞酒,早就已经所剩无几了,如今可是很珍贵的。还是留着和哥哥们慢慢喝。 “央金,央金。”我刚把酒囊收好,往嘴里塞了条肉干嚼着,就见龙月来找我。 “出什么事了咩?”我问他。 “高娃跑出兵营了。”龙月答道。 “哦!”我点了点头,继续咬着我的肉干。高娃的身手很不错的,虽然没亲眼见到,但兵部那样的地方也不是一般人随意出入的,但她就那么出现在那里而没被人发现,很不简单的。 龙月一把抢下我手里的肉干,焦急的说道:“高娃那么傻,那么笨的一个女人,她自己跑出去,被人拐走卖了,她还一准替人数钱呢。” “高娃原本也是一个人来的好吧?也没见她被别人拐了卖了。”我说。 “她原本还有张弓,以她的箭法好歹还能自保,可现在她的弓……”月儿挥了挥手里的短弓,正是高娃的那张,“她虽然是笨,但好歹还有几分姿色,京城这地方明面上繁华,可暗地里最是鱼龙混杂,说不定已经被人卖到窑子里去了。” 我想了想高娃那堪比格桑花的智商,再想想她有可能被人逼着,身上贴着羽毛在酒馆里大跳艳舞的模样,也觉得不是没有可能,“走,我向东嘎将军请个假,跟你去找他。” 掉头往东嘎将军的营帐走,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问龙月:“我记得高娃要嫁给的是我,我都还没急,你这么急干什么?” “我,我这不是……”龙月突然扭捏了起来,支吾着道:“高娃老大不小,好不容易有人肯娶她了,我这是替她急。” 我给他一个鄙视的眼神。汉人真是口是心非! 跟东嘎将军告了假,问小屁孩:“我们去哪找?”对于京城,除了逛过的那条街,我可是两眼一抹黑的。 “我认识一个人,他在这里三教九流都有些熟人,我们先找他去问问吧。”龙月说道。 “那好,听你的。” …… 本以为龙月要带我找他那朋友怎么也要先出兵营,没想到他拉着我就回了我们住的那小院。 进了那小院,直奔平常没人住的那间西屋,只见龙月掀起那西屋里的床板,然后一头钻了进去。 “啊呀!”没想到这有个地道耶! “啊呀什么,快跟我来。”小屁孩拽着我往里走。 地道挖的看起来有点仓促,高度严重不足,人只能在里面弯着腰走,不过看得出挖地道的人倒是很仔细,每隔一段都会用木桩子加固,以免塌方,每隔一段还会备有火把,随时能点燃照明。 “这地道你什么时候挖的?”啊呀,木桩子上挂着的小枝还是绿的,所以这绝不是龙大将军顶着一对总角躺在草垛上那会儿挖出来的。 “你进京之前我就叫人挖了。”龙月答道,更多的他就不肯说了。 弯着腰在地道里走有点累,但幸好地道不长,大约一刻钟我们就钻了出去。 地道出口应该是兵营外了,周围有点荒凉,只有一间茅屋和两匹马。 茅屋前正有一年轻的汉子在给马修马蹄。 “小崔,我们来了。”龙月招呼那人。 那被叫做小崔的,放下手上的活计迎上来。 这人看身量高大壮实,但细看也就跟月儿的年纪相仿,至多不过二十岁。 看着有点眼熟!我想了想,对他说:“你的高跷耍的不错!” 小崔笑了笑,带着几分憨厚的样子,可那天他用麻药把我麻翻掠走时可是老练的很。 “这就是你朋友?”我问龙月。 “不,这是我兄弟。”龙月伸拳头锤了锤小崔的肩膀。 小崔笑着伸过拳头回了他两下。 然后两人低声嘀嘀咕咕的说了一阵。小崔转身进了茅屋里,不多久提了一个包裹出来。 “你们先换衣服,我去前面将路探一探,别让那皇帝有尾巴跟上来。”小崔说。 “探完路,你不用跟着进去。”龙月对他说。 小崔脸上现出些疑惑,不过还是点了点头,然后当先走了。 龙月打开包裹,对我说:“换衣服。” “这个?”看着包裹里的衣服,我的脸如苦瓜一样绿。 “雷丰瑜手下暗探厉害,不这样,我们哪也去不成。快换快换。”他不停的催促着,“换完了带你上街。” …… 的确是上街,这条街繁华至极,连深夜都灯火不息。这条街市以前来过,就是那条沂水街。只是晚上来时比之白天更见繁华,若不是看见老吴记凉茶摊的布幌子,差点没认出来。 “干什么非要我穿这个?”我扯了扯身上胡姬的那种露肚脐的衣服,非常郁闷,甚至觉得月儿大约有变装癖,要不然干嘛每次都让我穿女人的衣服,而最让我郁闷的是,这次我居然被逼着同意了,但最最让我郁闷的是,龙月自己没穿这种衣服,他做的是波斯商人的装扮,身上穿着金丝袍子,脸上粘着卷曲的大胡子,头上缠着白头巾,居然有几分气派。 “那是因为你,……”龙月捻着下巴上的假胡子,看着我一声贼笑,“换上女人的衣服,最像女人,” “根本没那回事。”我自然矢口否认。 但就在这时,一个地痞流氓样的地痞流氓,晃晃悠悠的走了过来,突然伸手在我腰上捏了一把,然后掉头就跑,边跑边叫:“哎呦喂,瞧这妞这小蛮腰啊!” “……”我捏着拳头就要追过去揍他。 龙月先一步冲了过去,一脚把那地痞踢了个狗吃屎,“小爷我的人你也敢碰?”然后又不解恨的一通拳打脚踢。 等小屁孩打完人回来,我问他:“我什么时候成你的人了?” “呵呵,呵呵,这不是,这不是……” “哦,到地方了!”龙月岔开话题,拉着我走进临街的一间店面。 踩着脚下厚实的地毯,看着店里镶金的装饰,以及扭动着腰肢的舞姬,“又到这里来了!”就是上次那个波斯酒馆。 这酒馆上次是白天来的,这次晚上来,在灯光耀眼中又是另一番模样。 晚上酒馆里比白天时更热闹,胡琴哇啦哇啦的响着,胡姬手里金银制成的酒器金光灿灿,而她们腰肢扭动得比那金银酒壶更让人眼花缭乱。 龙月拉着我挤过各种金光灿灿和眼花缭乱,走到酒馆角落的一个桌子前。那里坐着一个人。 那人红色的绸衫敞着怀,露出白花花的胸膛,半眯着眼睛,脸上有几分慵懒和随意。他手里托着一只水晶杯子,杯子里盛着红色的酒浆,随着他手腕的晃动,酒浆在杯子里晃晃荡荡的好像随时会溢出来,却又偏偏没有一滴溢出来。 这个人我也是见过的,只不过上次他在台上,身上还贴着羽毛。 没错,他就是上次跳脱衣舞的那个男伶。 龙月走过去,夺下了那男伶手里的杯子,“三浦,有事找你。” 原来这个人的名字叫三浦,只是中原的百家姓里,有姓三的吗? 三浦眯着的眼睛睁了开来,他看了龙月一眼,然后视线落在我身上,上下打量了我几眼,不过我脸上戴着波斯舞姬的面纱,他也看不到什么。 “快一点。”龙月催促道。 三浦起身道:“跟我来。” 三浦带着我和龙月,从酒馆后门走出去,然后我们又在巷子里转来转去的走了好久,来到了一处民居前,走了进去。 “长谷大人,人带来了。”屋里有一个青色衣衫的男子,三浦对那人毕恭毕敬的说道。 “长谷九兵卫见过殿下。”那个青衫男子却对龙月跪拜了下去。 “没想到平岩久治居然将你派来了!”龙月显然认识这人。而且这人的身份看起来还不低。 “我家主上,对有关龙亲王和世子殿下的事,都是极上心的。”长谷九兵卫答道。 我看着这个人,想着他的名字可真长! 见我看他,长谷九兵卫转向我,“这位便是……” 我取下脸上的面纱,“在下央金。” 看见我的脸,长谷九兵卫猛然跪拜下去:“长谷久兵卫见过亲王大人。” “你弄错了。”我下意识的拉着衣领,向后倒退一步。话说最近好久没人来脱我的衣服了,我都忘了这茬了。 “长谷大人不用这么紧张,据可靠消息这个人的确不是。”三浦从旁边伸过一只手来,捏着我的下巴,将我的脸扳向他,然后审视的看着:“别说,五官长得还真是想,不过气质就差太远了,当年我远远的见过一次龙亲王,吓得我的腿都抖……” “放肆!”龙月皱眉一声怒喝。 “嚓啷!”与此同时,一声兵刃出鞘的声音,接着寒光一闪,三浦捏着我下巴的手,齐腕而断,鲜血狂涌。 第50章 没有悲歌的民族 “你的手,也有资格碰这位大人吗?”长谷久兵卫手上的刀在滴着血。 三浦断手上突突冒着血,以头抢地不止,“大人饶命。” “我们只要按照主上交代的任务去做,至于这位是不是亲王大人,自有主上定夺。”长谷九兵卫沉声说道,只是说这话的时候,却看向了龙月。 龙月脸上不禁微微变色。 我也皱了皱眉头,觉得心里发寒。头人老爷一个不高兴也会鞭打奴隶,但鞭伤是会好的,这砍断的手却是再也长不回来了。 “你这是在向我示威吗?”龙月沉声问道。 “不敢。”长谷九兵卫说道。但这个不敢说的毫无诚意。 “我们来是想跟你打听拓跋娜仁高娃的事,你知道他在哪吗?”我问出了来此的目的,只想赶快问完了赶快走,眼前这个人太狠,而且看起来好像也不像真的是龙月的朋友。 “回大人,太阳公主正在我这里。”长谷九兵卫答道。 “那太好了,我们来是想带她走。”我说道。 “我带两位去见她。”长谷九兵卫走到屋角,掀起一块毯子,露出一个地洞的入口,“太阳公主说她闯了大祸,我让她躲在下面了。” “这傻丫头!”我叹着高娃那个傻丫头,同时也叹着今天这什么日子,地洞钻了一次又一次,都快变成豚鼠了! 我就要往洞口里跳,龙月却拦住了我,他看了看向下延伸的那个洞口,转头问长谷九兵卫:“高娃跟你很熟吗?惹出了麻烦直接就躲到你这里来了?” “算是熟悉的。”长谷九兵卫说道:“我是和公主一同进的京,小殿下在京城的事,也是我告诉他的。” “那么,让她去找央金然后守株待兔的事,也是你教她的了?”龙月问道。 长谷九兵卫闭口不言,算是默认了。 龙月冷哼了一声:“我原本就怀疑,她那么笨的一个女人,‘守株待兔’到底是指守着一棵树还是一头猪她都搞不清楚,她怎么可能想出这么好的计策。” “高娃也没你说的那么笨咯。”我摸了摸鼻子,“那个,守株待兔,难道指的不是守着一头猪,等一个兔子?” 龙月瞪着我。 我只好低头什么也不问了。 长谷九兵卫指了指入口,“请。” 我再次要往洞口里跳。高娃那么傻,这个人这么狠,我觉得还是赶快找到高娃把她带走的好。 龙月却又再一次拦住了我,“你先叫两声,等她答应了再下去。” 我于是开始对着洞口喊:“高娃,高娃,你听见了吗?我没事,咱们回去吧……” 突然脖子上一凉,一把刀架在了我的脖子上,刀上还有没干的血。 血是三浦的血,刀是长谷九兵卫的刀。 “放下你的刀。”龙月显然早有防备,不知何时他的手上已经多了一把小巧的弩机。□□已架在弦上,箭尖直指长谷九兵卫。 长谷九兵卫神色坦然目不斜视,对龙月说道:“小殿下是在倭国长大的,却怎么还不明白倭国的武士?作为武士,完成任务重过自己的生命。” “我不信你真敢动手。你的主子在没弄清他是真是假的情况下,会让你杀了他。”龙月说道。 “我得到的命令是:能活着运回去就活着运回去,如果活着不行,就就地杀了。主上得不到的,也不会让别人得到。”长谷九兵卫说道。 “好吧,那你就杀吧,反正他不真的是我爹。” 龙月故作轻松的说道,不过我看到他的额角有一滴汗滴了下来, “那就没办法了。”长谷九兵卫刀往前一送,我感觉脖子上微微一疼,应该是割破了皮。 “住手!”龙月丢下手上的弩机,“别伤他。” “下去。”长谷九兵卫再指洞口。 龙月无奈,只得乖乖的钻了进去。 我被刀指着,也只能跟了下去。 地道修的很粗糙,刚开始还修出阶梯的样子,但走没多远,就是湿滑的黄泥地了。 黄泥地又走了没多远,已经开始蹚水了,而且空间变得狭小,只能弯着腰往前行走。 这大约是排污的下水道,因为水面上还飘着各种垃圾,以及让我这闻惯了牛粪味的差巴都难以忍受的臭味。 又走了一阵,水已经末过了我的胸口,前面的水面也变得宽阔了,不过臭味却不减反增,大概是污水汇总的地方。 “高娃到底在不在这?”我边走着边问长谷九兵卫。高娃要真在这下边,一个小姑娘,估计熏也要被熏晕了。 “你会见到她的。”长谷九兵卫指向前方。 我探头向前看去,但什么也没看见,却感觉背后一股大力把我往前一推。 第11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2节 央金进京记 作者:猪美美 第12节 我一个踉跄向前栽了下去,而月儿正走在我前面,下意识中我本能的伸手去抓他想稳住身形,结果我们两个一同栽在了水里。 正挣扎着想从水里扑腾起来,却听头顶哐啷一声,一个铁笼子当头罩了下来。 “两位且在这里待一阵子吧,我去安排后面的行程了。”长谷九兵卫站在笼子外面,状似恭敬的说道。 “长谷九兵卫,你竟敢把我们关在这样的地方?”龙月怒骂道。 回答他的是长谷九兵卫理也不理转身离去的背影。 “这就是你朋友?”我转头问龙月。 “他只是执行命令的一条狗而已。”龙月叹了口气,抹了把脸上臭烘烘的污水,自言自语道:“真应该让我爹看看,他的宝贝徒弟,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我不知道他在嘀咕什么,抽出腰间的佩刀,用力砍了几刀,但那铁笼子纹丝不动,看来是精钢打造的。 摇了摇头:“要是东嘎将军,应该能砍开这笼子。” “即便砍破这笼子也逃不掉,长谷九兵卫肯定派了好手守在这附近。” 龙月瞪着我说:“除了力气,你就不能动动脑子?” 我伸手敲了敲自己的头,“我觉得还是刀子更硬些,用这个撞不开。” 龙月看着我,又叹了口气:“一样的脸,智商怎么就差那么多呢!” 我无比抱歉的耸了耸肩。 我们俩又相对无话的对视半晌。 此时我的牙齿开始打颤,虽然是夏天,但站在这齐胸深的水里呆久了还是很冷。 龙月也差不多,他这人古灵精怪的各种花样百出,但实打实的身手估计还不及我。体魄也有点单薄,此时也是冻得直打哆嗦。 “先把衣服换了。”龙月故技重施的从袍子下边拽出装着我们衣服的包裹。我现在真是爱死了他这往袍子底下藏各种各样东西的习惯了。 连忙接过来打开,七手八脚的换上了自己原本的袍子。只是这袍子也已经湿了,虽说比胡姬的衣服布料多了很多,但穿上也不见得暖和多少。 “央金,你爬到我的背上来吧,爬到我的背上,踩着我的肩膀,离开水就没有这么冷了。”龙月说道。 我摇头,“我一个差巴皮糙肉厚的没事,倒是你,这么冷这么臭的一个地方。”要是换做那些汉人官员估计又要恶心的吐了,难为这位将军家的公子,还能忍着。 “央金其实吧……”龙月看着我,支支吾吾的说:“我来此之前已经猜到了高娃是被他们设计了,所以其实我是故意把你引到这来让人抓的。” 我愕然,是我智商太低了?这什么跟什么? “我父亲是那样有本事的一个人,他半生经营创下的财富、收服的追随者无数,任何人能拥有了这些都可以称霸一方。”龙月说道。 “你是说抓我们的人,要让我假扮龙大将军,得到他的财富和权势?”我问。 “其实不光他们,我把你引到这里来,也是想借助你来得到那些财富与权势。”龙月说道,“只是现在掌握着这些财富和权利的人,个个都已经是一方霸主级别的人了,我不知道哪些能用,哪些不但不能用而且很危险。”龙月缓缓叹了口气,“以前这些我是从来不看重的,也从来没想过要接手,我父亲想要训练一些人给我用的时候我还嫌麻烦,而现在我想要帮手才发现自己能用的人太少了,只有小崔他们完全不够。” 我看着龙月,这个少年他敏锐而聪慧,但嬉笑怒骂的外表下也又不为人知的隐痛。 “只有拥有财富和权力,我才能留住我想要留住的东西。”龙月叹着气说道。 “在取得财富和权利的路上,一定要出卖朋友吗?”我问龙月。 “朋友!”我的话让龙月愣了楞。 “难道你没拿我当朋友吗?”我问他,“我、杰布、嘉错、噶尔多吉,甚至江央才让,我还以为你已经拿我们当朋友了。” 龙月咬住了嘴唇。 “我不知道你想要得到的是什么,只是如果将来你真能得到它的时候,再回头看看你现在抛弃了的,你是不是能不后悔?”我问他。 “央金……”他眨巴着一对大眼睛,黑暗中我也能看到他睛中眨起的阵阵波光,“央金,你真是十七岁?” “哈哈。”我大笑,“从十三岁起就不知道多少人说我生的着急。”我伸手摸着他的头顶,就像我抚摸我家獒犬格桑花的小脑袋一样。 龙月一下子抱住了我,将头扎进我的怀里。“你真像我爹!” 我轻轻擦去他眼角的泪,“我们吐蕃是没有悲歌的民族,如果你想念,就放声歌唱,上天会将你的心意带给他知道。” “可是我不会唱歌。”龙月说道。 “我来教你。”我扯着嗓子唱起来:“深情牵着别别,却桑也该劳波,呆那索瓦呆来……” 第51章 鹰一样的男人 龙月不会吐蕃语,但也跟着我扯着脖子胡乱唱了起来,这黑漆漆屎尿横流的地道里,立时充满了鬼哭狼嚎般的歌声。 “我这里还有酒。”我解下腰间的那囊酒,递给他。 龙月接过酒囊喝了两口,“其实吧,这么着感觉这日子过的也还行!” “哈哈哈哈……”我觉得吧,我就是那治愈系的,那天哄那皇帝,今天又哄这小子,我的名字真不应该叫天音女神,而应该改成圣母女神,而这父子俩则都是往我头上拉屎系的!雷小屎和雷大屎。 这么想着,眼看着龙月还在一个劲的往嘴里灌我的酒,就觉得心疼了,那酒我都不舍得喝,想要抢过来,最终又忍住了,吐蕃人豪爽咩,小气吧啦的那不成雷大屎了吗! 一边心疼着我的酒,一边问他:“关我们的人到底是什么人?” “长谷九兵卫的主子,是平岩久治,平岩久治是倭国的皇帝,他曾经是我父亲的学生,我父亲待他像亲儿子一样好,有时候让我都嫉妒。不过我总觉得信不过他,这次总算真正证实了。”龙月摊了摊手,“他的确比雷丰瑜更不是个东西。” “用我证实了他不是个东西,然后呢?再有,高娃是不是在他们手里?”我问。 “张口高娃闭口高娃的,你莫非真的喜欢上她了?我跟你说,高娃可不是真喜欢你,她只不过知道我喜欢的是,是……”龙月说到这里停住,过了会而才又道:“央金,外面的世界很大,四处去走走看看也很有意思的。其实我也不是真想要权势地位,我真想要的是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当然还要跟我所爱的人在一起。” “我现在和我的哥哥们一起护卫太子,两年后我回吐蕃与我的妻子孩子们团聚。”我对他说道:“我不知道什么叫做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我只知道四兄弟不分开,还有对妻子和孩子们的责任。”我看着铁笼子外面,漆黑一片也不知道是什么时辰了,“如果天亮我还没有回去,他们就应该知道出事了,一定很着急。” 龙月看着我,摇头叹了口气,“好吧,本来我还想……,哎,算了。” 龙月拔下头上的发簪,在我那酒囊底下戳了个小洞。 “这是干什么,浪费我的好酒。”我急忙去夺我的酒囊。 龙月却竖起一根手指,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接着他又取下我脖子上挂着的龙涎香,丢进了酒囊里,再把这个投进了龙涎香,又扎破了洞的酒囊系在我的腰间。 我刚要问他这么做是为什么,就听见了水波声,长谷九兵卫去而复返了。 “一切准备停当,两位可以起行了。” 在他身后,有一条小船靠了过来,船上挂着一只灯笼,在这黑咕隆咚的地方,立刻让我眼前一亮。 借着这亮光,我看见推船前行的是三个黑衣蒙面的人,其中一个看那体态是个女人。 “高娃,是你吗?”我对那女人喊道。 但那女人没有回我,也没有任何表示,我遂知不是高娃。虽然跟高娃认识不过几天,也知道她那种脾气的人,断然不会这么默不作声,还乖乖推船。 “多木家的女忍者!”龙月眯着眼睛,看着那个女人,然后转向长谷九兵卫,说道:“你还真是准备周全呐!” 长谷九兵卫点了点头,“雷丰瑜的密探厉害的很,要不是有多木家熟识水性的女忍者,我还真不好混进来,就算混进来了,怕是也不容易带两位离开。”听他这话,想来他进京也是从这乌漆墨黑、臭气熏天,屎尿横流的地下水道进来的。 长谷九兵卫掏出两根麻绳,“接下来我们要通过暗河出城,有的地方水道窄,有的地方水流急,两位还是把手绑上,这样两位不能乱动就省了很多心,我也能放很多心。” “在水里,多木家的女忍者就是无敌的,你也太小心了。”龙月说道。 “我们倭国人多在海上讨生活,最明白小心驶得万年船这句话。”长谷九兵卫说道。 我和龙月别无选择,只能让他绑了。 接着,不知道什么地方传来绞索声响,铁笼子被从水里提了起来,长谷九兵卫将我们拽了出来,推上了小船。 在小船上更是一番大搜身,所有的武器都搜走了,腰间的那一囊酒也被拿了去。 “我的酒给我留下,酒是我吐蕃人的命。”我说道。 “长谷九兵卫,平岩久治的脾气你最清楚,他有多重视我父亲你也知道,一旦央金顺利到了倭国,又得到平岩久治的宠信,到时候你今天的不敬,你可想到后果吗?”龙月这时也开口说道。 龙月的话显然触动了长谷九兵卫,只听他说道:“并非不敬,只是职责所在,这样吧,这酒就留着吧。”长谷九兵卫说是还给我,但却没有马上给我,他拿着酒囊晃了晃,又启开塞子闻了闻闻,甚至还尝了一口,确定确实没有什么问题,这才将酒囊重新系回我的腰间。 之后小船一路晃晃荡荡的前行,在支流岔路上拐来拐去,就这样乌漆墨黑又不辨方向的行了好一段,水面渐宽,水也深了,那几个黑衣人这时全都爬上了船,开始操桨划船前行。 也不知道又行了多远,走了多久,我或是晕船,或是被晃荡的有点困了,靠在船舷上闭了会儿眼睛。 迷迷糊糊地似乎开始做梦,梦中我回到了卡瓦博格雪山上。 那一次卡瓦博格雪山飘着雪,雪中的卡瓦博格峰圣洁、飘渺,但却更加冰冷。我躺在半山腰的雪地里,全身冷得透了,僵硬的一动也不能动,感觉就要与雪冻在一起了,或许这样我就成为这大雪山的一部分了,就像那个冻死在山上的放牛郎。 放牛郎在死前,想过些什么呢?想那山峰就在眼前,就在眼里,就在心里,但却又遥不可及! 雪越下越大,将我埋在了雪中,白雪挡住了视线,再也看不见那山峰,眼前只剩下白茫茫的一片,脑子也渐渐的苍白成了一片。 突然有什么轻轻拍打着我的脸颊。 格桑花! 我记得它肉嘟嘟的爪子拍在我硬挺挺的身上,热乎乎湿乎乎的舌头舔在我的脸上…… “醒醒!”格桑花什么时候会说人话了呢?我用我僵硬木讷的脑子,用力的思考着。 “醒醒,老大,你别吓我!”格桑花的声音焦急了起来。 格桑花要是会说话,也应该叫我主人吧?老大算是个什么称号呢? 突然人中穴上一疼,我激灵灵一颤,睁开了眼睛。 眼前单膝半跪着一个青年,这青年手中还握着一柄剑,剑上淌着血,却不是长谷九兵卫,而是一个陌生的以前没见过的人。 这个人生的好生英俊,又好生骇人。 说他骇人,是因为他身上穿着一袭紫褐色的衣服,那衣服的颜色就好像是用血染成的且已经历经千年。再配上他滴血的剑,满身的戾气和阴郁之气,真好似地域里爬出来的小鬼一般。 说他英俊,是因他体态硕长健美,尤其一双眼睛尤其好看,双眼皮向内,是个内双,让我想起了鹰,卡瓦博格雪山上从山顶俯冲而下的雄鹰的眼眸。 我对男人的相貌素来评价的标准就是像我喜欢的动物,像牦牛的是漂亮的,而眼前这个像鹰的,自然也是好看的了。 不禁对他展颜一笑, 见我睁开眼看他,他松了口气,“还好吗?” “还,还好。”我答道。说真的,不算很好,嘴唇上被掐了一下还挺疼,而且我目前还被绑着呢。 “十四叔,先帮我们把绳子解了。”我身边,月儿道出了我的心声。 剑光一闪,我还没等看清,手上一松,捆绑我的绳子已经被割断。我活动了活动手腕,“啊呀,多谢。” 听到我用带着吐蕃方言语调的汉话谢他,这人似乎叹了口气,低低的说了一句,“的确是像!” “十四叔,你还没给我松绑呢。”月儿哇哇大叫起来。 这个十四叔冷冷的斜了月儿一眼,“今天的事,要不是你故意把央金诳出来,又甩掉了陛下安排的暗卫,也不会惹出这个麻烦,多捆会儿,下回就长记性了。” “嘻嘻,十四叔,你能这么顺利的找到我们,还不是靠着我的聪明。”月儿嘻哈着,冲着我腰间的酒囊努了努嘴,“龙涎香不溶于水只能溶于酒中,我故意把央金的酒囊戳破,再把龙涎香投进去,初时融进酒中的龙涎香有限,凭着人的嗅觉是闻不到的,所以长谷九兵卫那么小心仔细的人也查不出个所以然来,之后慢慢的融入的多了,可他的鼻子渐渐适应着,嗅觉也就迟钝了,可后面追踪的人,如十四叔这般聪明的,自然能抓住这个线索。”龙月哄人很有一套,既邀了功,又夸了他这十四叔聪明。 龙十四听着果然受用,他手中剑光一搅,割断了月儿手上的绳子,这才将剑还入鞘中,显然刚才要让月儿多捆会儿长记性的话,也只是说说的。 “我来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十四叔,他曾经是倭国忍者中数一数二的高手,现在是雷丰瑜的雷龙骑军中的副将。”龙月边揉着手腕,边对我解释道。 “哦!”想起那些雷龙骑军中的兵将在逻些的所作所为,我一下子就对眼前这个鹰一样健美高傲的男子的好感减了三分。 见我神情冷淡,龙月说道:“哦什么哦啊,要不是我十四叔这样的绝顶高手出手,以长谷九兵卫和他手下忍者的狡猾、狠毒,换做其他人就算能找到我们,也不一定能如此轻易的,将我们毫发无损的救出来。” 我这时才发现,船边的水面上飘着两具黑衣人的尸体。我记得长谷九兵卫曾说过,不能顺利带走就杀了的话。虽然龙十四出手不曾见到,但肯定是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一击,就将我们救下了,不给长谷九兵卫伤人的机会。 “可惜多木家的女忍者水性极为了得,我担心这附近还有他们的帮手,所以不敢追击,让他们从水中遁逃了。”龙十四说道。 “既然这样,我们尽快离开吧。”龙月说道。又转头对我解释道:“多木家的女忍者水下工夫甚强,她们要是多上几个,埋伏在水下出其不意的凿沉咱们的船再行劫人或是刺杀,十四叔一个人顾着我们两个也很麻烦。” “要原路返回吗?”我借着小船上的灯光,向周围看看,记得之前的水道周围都是黄泥,而现在却是红泥,而且水面开阔不少,水质也十分清澈,想来已经离开下来的地方很远了。 “待我看看。”龙十四跳到水中,一个猛子扎下去,少顷冒出来,手指指向一处,“与其往原路返回不如继续往前走,看水流的情况,出口应该就在不远,只要到了岸上,他们就算再多的人我也不惧。” 我觉得有些不太妥当,觉得龙十四能找到这里来,多半把三浦那边的人解决了,也就是来路会安全的多,而去路却不一定了,长谷九兵卫说不定会安排些人手在前路接应的,这样子岂不是自投罗网了吗? 正要提出异议,月儿抢先说道:“那就往前走吧。”他毕竟是大家公子出身,比不得我这放牛的,臭气熏天脏的要命的地方,他可不想再走一遍了。 见他们两个都这样说,我也就没再说什么。毕竟我就是个差巴,估计自己聪明不过他们去。 龙十四跳回小船,操起浆,划动小船,缓缓往前行去。 我想起我那酒囊,连忙倒转了酒囊,将底部破洞的地方扎紧,但可惜酒囊已经瘪了,里面的酒所剩无几了,让我心疼不已。 “你的弓。”龙月那里在小船上搜出了我们被缴了去的武器和东西。 我接过我的弯弓和箭囊重新挂在身上。想了想,又把角弓取下来横放在膝头,要是真有事的话,可以最快速度开弓搭箭,当然了,在现在这个环境下,有没有用就另当别论了。 船向前行了不久,水流渐急,哗啦啦的作响,显然正如龙十四所说的,出口就在眼前了。 龙十四突然一抬手,一个什么东西从他指尖射出,也许是个飞镖之类的,船首的灯笼发出噗嗤一声,破了个洞,里面烛火瞬间熄灭。 一瞬间失了光亮,我眼前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见。 “怎……?”我正要询问发生了什么事,嘴巴却被月儿捂住了。 就在差不多同一时间,身下的船底发出咔的一声。 真的有人来凿船?! 第52章 武士精神 来不及反应,周围水花四溅,船体的破裂声,惨叫声,呼喝声此起彼伏。 船渐渐下沉,我半身已入水,更有液体溅到我身上,血腥气扑鼻。 “别怕!”耳边传来月儿低低的语声,“多木家的忍者水下功夫厉害,但人数却不多,他们这次既然来了,就容不得他们走脱,必须杀之以绝后患,刚才我和十四叔言语间就是诱他们上钩的,不然以十四叔当年在倭国的威名,保不准他们就逃了。与其将来被动设防,不如冒点险一次解决了,永绝后患。” 龙月的声音虽低,但却有着一切尽在掌握的沉稳与干练,这个小屁孩啊,他真的很棒很厉害啊! 不过他下一句话又彻底颠覆了我对他的感觉。他说:“央金,趁着两边一时都腾不出手来,我们两个偷偷私奔了吧。” …… 船沉入水中前的最后一刻,龙十四杀掉了所有忍者。 火光亮起,龙十四手持一支特制的火折子,照着周围的尸体看了一圈,最后惋惜的道:“没有长谷九兵卫,让那狡猾的家伙逃了。” “算了,让他回去报个信传个话也好,平岩久治说不定能打消了再找央金麻烦的念头。”月儿说道。 他说要带我偷溜,但到底没能成行,这附近乌漆墨黑的不辨方向,要溜也不是那么好溜的。就不知道这么黑,这些忍者和龙十四怎么能凿船的凿船,杀人的杀人,丝毫不受影响。 我一不小心就把这个问题问了出来。 “忍者的任务通常是夜袭、暗杀,或者是反夜袭、反暗杀的贴身护卫。所以从小练就了夜视的能力,以及听风辨位的本领。”龙十四想到了什么,叹口气,“我有个哥哥,天生患有夜盲症,到了晚上眼睛就不能视物,全凭着一双耳朵……”说到这里顿了一顿,看向龙月,“我十一哥的功夫不在我之下,但他的眼睛毕竟是个缺陷,这三年来我常想,那时要是我跟着老大,会不会好些。”龙十四原名浅野十四郎,本是龙跃的贴身死士,后来龙跃放他在雷丰瑜的身边做了将军,帮他圆了将军梦,而龙跃身边贴身侍卫一职,便由他的哥哥浅野十一郎代替。 龙跃失踪的这三年来,龙十四没有一日不在自责,“死士该当与主人同生共死,我……哎!” “十四叔不要自责,十一叔的一双耳朵可比一般人的眼睛还好使,那些年救了我爹那么多次,这一次也不一定就会……就会……”说到后来,月儿也叹了口气,浅野十一郎到了晚上就跟瞎子无异,在人地生疏的茫茫草原上,光凭着耳朵要怎么逃生?当初雷丰瑜提到宝刀魔焰一说,也只是多一个念想,给自己点安慰,实际上希望依然茫茫。 “我,我,我要沉下去了。”我站在不停下沉的小船上,水已经淹到脖颈子了。 两人回过神来。 龙十四抓起我背在背上,涉水向前。龙月会水,自己游着紧跟其后。 不久到了出口,那是一条露天的河流。 抬头看,见月光照着,原来折腾了这么久,还不到一夜,天还没有亮呢! 我们爬上岸。 我正脱了袍子绞干上面的水,“咕噜咕噜!” 我揉了揉咕噜咕噜叫唤的肚子,想起晚饭被高娃抢去了没怎么吃,然后一直到现在。 “我去找点吃的来。”龙十四转头走了,不多久再回来时,兜了一衣襟的东西。 “啊!这是土豆,我认得。”我大喜,忙着搬柴、生火、烤土豆。 看着我快手快脚的做着这些,龙月和龙十四的脸上都露出怪异的神色。 “十四叔,看着他顶着这张脸做这些事,是不是很有崩溃感?”龙月问龙十四。 原来他们还是拿我在和那位脚不沾地的龙大将军比啊! “在我们吐蕃就算是贵族中,有脚不沾地的女人,可也绝没有脚不沾地的男人。”对于那龙大将军的生活方式,我心中始终有点鄙夷,就算他的本事再怎么大,可被娇惯的也没有个男人的样子了。 过了会土豆烤好了,我把它们从灰烬中拨拉出来,分给龙月和龙十四。 自己也拿起一个剥开来,“呼!”土豆很烫但很香,我边吹边吃,三口两口就吃完一个。 “慢点吃别急,这个也给你。”龙十四把他的那两个烤土豆也推到我面前。 “你不饿吗?”我奇怪的问。折腾了一晚上,找人、杀人、涉水,怎么会不饿的?难道是铁打的? “我们武士在剖腹自杀之前要禁食。”龙十四说道,“以免死的时候粪便不受控制,太难看。” 我手里正剥开一个土豆,一口咬下去,结果一下子被噎住了。 “呃!剖腹?” “自杀!” 不光是我愕然当场,就连龙月都吓了一跳,“十四叔你不是当真的吧?” 龙十四看着龙月,说道:“我是你父亲的死士,死士就该追随在主人左右,跟主人同生共死,我没有做到,早就应该以死谢罪的,但是我身上还担着雷龙骑军的担子,于是又苟且偷生了三年,现在雷丰瑜已经应允我辞去这个职务,我终于可以做我该做的了。”他将长刀取下放在一旁,拔下腰带上另一把短刀。 “十四叔,不能啊!”龙月扑上去一把抓住龙十四的手腕,“十四叔,我爹现在还生死未卜,你要是自杀了,那他回来了怎么办?还不急死了?” “三年了,要回来也早回来了,除非他再也不能回来了,又或者他回来了,却在怪我,不愿与我相认。”龙十四说着,看向我。 龙月闻言,也转头看向我。 你们都看我干嘛呀?我假装低头看土豆。 “十四叔,他不是的。”龙月用沉痛的声音说。 “看着他,三年来心里的自责,我再也承受不住了。”对没能守护龙跃的自责,没有因为时间而淡化,反而在见到央金时,好像决堤了一样,时刻刺激着龙十四的神经,同时他心中还有一份希望,这个人怎么看都像是龙跃,而也许他就真是龙跃,只是因为某种原因不愿相认,自己以自杀一事激一激这人,若真是他,断然没有眼睁睁看着自己去死的道理。 龙十四挣脱龙月的手,“让我去吧,带着武士最后的尊严。” “十四叔!”龙月哀求着,但以他那点微末的功夫,十个绑一块也阻止不了龙十四,眼看他郑重的脱下外衫端坐好,双手握住肋差(武士用来剖腹的短刀),就要送进肚腹之中,急的想哭,却无计可施。 这时,突听一个声音道:“现在我以主人的身份命令你,收回你的刀。 龙月听到这个声音,一惊,豁然回头。 龙十四也是猛然一颤,转头看去。 我叹了口气,丢下手上的半个土豆,站了起来。 居高临下,目光直视龙十四的眼睛。 当啷!龙十四手中的肋差落了地,“老,老,老大……”结结巴巴的看着眼前这个人。 “爹,爹……”龙月也结巴了,看着这个站在面前的人,一下子泪水盈满了眼眶。 我昂起头,挺起胸,一手叉腰,另一只手高高举起,“我就是龙跃。” 第53章 我长大了? “我就是龙跃。”我昂首挺胸,一手叉腰,一手指天。 龙跃看着我,一双眼睛瞪得溜圆,只是嘴角直抽抽。 龙十四看着我,嘴巴张得老大,嘴巴张成那种程度,估计脱臼了。 “难道不像?”我疑惑的问。这姿势可是上次杰布和噶尔多吉一起给我摆的,说龙大将军就该是这样。 “哦!”龙月回过神来,用手拍着自己的头,“我刚才竟然,竟然,竟然被唬住了!” 龙十四用手合上了自己脱臼的下巴,“如果再看他,我怕我会连死的勇气都没了。” “张嘴死闭嘴死的,死就那么有意思?”我这个差巴真是不能理解,“我觉得人生顶重要的事情,就是有饭吃,能吃饱,然后好好的活下去。” 我弯腰捡起地上那半个土豆,拂去上面的土,“如果有什么比自己吃饱了肚子活下去更重要的,就是家里人都能吃饱肚子,然后一起好好活下去。” 我把那半个土豆吃下去,用手背抹了抹嘴,“不过我的家里人现在还吃不饱肚子,我要回去努力做我的事了,以后赚很多钱,得到很多赏赐,养很多牛,才能让他们都吃饱。”把那两个没有动过的土豆摆在龙十四面前,“命是自己的,你真想死谁也拦不住,或者还是吃饱了活下去,你自己拿主意吧。” 我拿起丢在火堆边上的袍子搭在肩上,绕开龙十四,向远处走去。 “央金。”龙月追了上来,“你要去哪?” “当然是回兵营去。”我说。 “你认识路吗?” “呃!”还真不认识,从地下河漂了半宿,早不知道自己现在在哪了。 “我也不认识。”龙月回头,对还呆呆的坐在火堆边的龙十四喊道:“十四叔,我和央金都不认识路,你先给我们带个路吧。” 龙十四坐在火边没有动,他的心里在挣扎着,央金的一席话让他想起了家乡的老父,还有多年不见的母亲和那些离开时还是小小孩童的侄子侄女们,以及那些艰难的日子。那时每天在死亡和贫困中挣扎,一家人能在一起吃顿饱饭就开心的好似过节一样。 一时间十四郎湿了眼眶。 “十四叔,快一点。”龙月催促道。 十四郎从火边站了起来,把肋差重新别在腰带上,又抓起他那把长刀,最后还抄起了那两个土豆,剥了皮很快塞进嘴里吃掉,“走吧。” 我和龙月相视一笑。 …… 回营的路很长,等我们赶回营地的时候,天已经亮了。 “出什么事了咩?”远远的就见营地外旌旗招展。 “是雷龙骑军。”十四郎说道。 我凝目看去,旗帜上有字,在我认识的一箩筐汉字中挑挑拣拣,总算这两个字都认得,果然是一个雷字一个龙字。 “来找你的咯?”我说。 “我已经不在此军中了。”龙十四说道。 我们说话间,那边也发现了我们。两骑健马飞奔而出。 当先一人,衣带飘飘,玉树临风的正是雷丰瑜。 雷丰瑜身后跟着一个红战袍亮银铠甲的将领,那将领好魁梧的身材,就身量来说,貌似比东嘎将军还要高大些许。 眨眼间两骑马到了近前,雷丰瑜高坐在马上,看着我,寒声道:“到哪去了?” “我……”我低头看看自己肩上搭着的还没干透的袍子,说道:“下河泡了个澡。” “泡澡?”雷丰瑜俯身,伸手捏住我的下巴,目光看向我的脖子“泡澡泡的脖子上挨了一刀。” “哦!”我这才记起脖子上被长谷九兵卫割了个口子。那伤口不深,也不怎么疼,他不说我都忘了。 下一刻腰间一紧,我已被雷丰瑜抓着腰带拽上了马背。 不过不是骑上去,而是脸冲下横担在马鞍前,这姿势让我想起了我二哥次仁,他每次打到猎物回家,就是把猎物这样放在他鞍子上的。 那时节我病得正重,肉干一口也咽不得,可又不能日日宰牛来吃,二哥次仁便每天起早贪黑的去打猎,猎得鲜肉来给我吃。 而在那更早些的时候,我甚至连酥油茶都咽不下的时候,那时三岁大的梅朵还没有完全断奶,丹珠还有些奶水,于是就用那奶水于我…… 换回我这条命不知是活佛的头发,还是母亲一样的大嫂,还是哥哥们,还是冥冥中…… 雷丰瑜调转马头,正要回去,却见趴在马背上的人不言不语也不挣不动,觉得奇怪,伸手把人翻转了来,却见这人竟红了眼眶红了鼻子,骇了一跳,“怎么了?” 我用手背抹了把脸,“突然间想家了。”今天这是怎么了,片刻功夫竟是揪心揪肺的想了两回。 雷丰瑜伸出修长的手指,指尖轻触了触眼前人泛红的鼻尖,“男儿有泪不轻弹,那是屁话,真情流露方是真男儿。”他举起袖子递到我面前,“这衣袖借给你擦。” 我刚抓过来要擦眼睛,他却紧跟着又说了一句,“丝绸的,少说值二十头牛。” “呵呵……”我被他逗笑了,失落的心情瞬间淡了不少。“陛下偷了我逗人发笑的本事!” “好了,我们回去吧。”说完他将我身体扳正,让我能好好的骑在马上,把一身脏臭的我揽在怀里,才提缰绳催马前行。 与他一马双骑向前行着,我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突然想下水道里那会儿,劝龙月思念的时候不要流泪,而此时在雷丰瑜的面前,却怎的自己却哭了? 不过,我也没想太久,兵营本在近前,又骑着马,不消片刻就到了,雷丰瑜纵马直入我住的那处瓦房前,才从马上翻身下来,顺手把我也提溜了下来,然后对正晃晃悠悠走出来的安庆道:“去取伤药来。” “央金受伤了?”我二哥次仁和四哥嘉措围了上来,没见大哥,大哥八成是去站岗了。 两人看了看我脖子上的伤,一起大笑了起来,“啊呀,这也叫伤?” 嘉措直接吐口唾沫往我伤口上一抹,“好咯。” 雷丰瑜看的脸色一绿,掩面走了。 “一个是天上的美玉,一个是地上的泥巴,一个是万人景仰,捧在手心里脚不沾地的英雄,一个是平凡无奇,一条贱命挣扎求存的差巴,明明就是完全不同的咩。”我看着那个落荒而逃般的身影,笑着说。 “啊哈!”嘉措突然一声怪叫,“不得了哟,到了中原,我家央金终于长大了!” “说什么呢?”我顺着嘉措的目光一低头,就见我袍子下边那一方,不知何时支起了一个‘小帐篷’。 “啊呀!” …… 而另一边掩面而去的雷丰瑜,逃也似的奔去,倒不是因为差巴与将军的差别,而是那袍子下,竟然高高的隆起。“今天丢人,哦,不,丢龙了!” 第54章 去偷马吗? “你这身上是什么味,赶快洗洗去。”安庆拿了伤药回来时,一进屋就捏着鼻子嚷嚷起来,直接就揪着我的耳朵让我洗澡。 待等我洗完澡换过衣服回来时,见我那院门口杵着两个人。一个龙十四,另一个是方才跟雷丰瑜一起出现过的那个高大魁梧的银甲将领。 两人相对站着,脸色似乎都不大好看。 只听那将领对龙十四说:“你真不打算回来了?”似有哀求之意。 龙十四点了点头,“当年他允我来军中的时候,说:你去实现了儿时的将军梦想,再回头依然可以追随我。”龙十四闭目叹息:“我是实现了儿时的梦想,可却失了我想一生追随的人。” 那将领沉默片刻,道:“你既然已经下定决心,我也不需强留。只是……”他脸上现出担忧神色:“你将来可有什么打算?可不要做什么傻事。”从他话语中,显然了解龙十四至深。 “想要回去看看家中老父、娘亲,和侄儿侄女们。”龙十四说道。 “你若是回了倭国,平岩久治必然会扣下你,让你为他做事。”那将领说道。 “我先叫人回去查探查探情况,再做决定,或者偷偷回去,或者将他们悄悄接来此处。”龙十四说道。当年龙跃是平岩久治的老师,双方关系不错,十四郎的家人在倭国没有什么危险,现在情况怕是不一样了,确实要小心查探清楚。 “此事且不要着急,需慢慢来。”那将领说道:“这段时日你要去哪里安身?”言下颇有关切之意。 “何处呢?”龙十四突然回头看向我,然后向我走来,双膝着地跪下,长刀横托于掌上,“十四郎拜见主人。” “我?主人?”骇得我向后一跳,不明所以。 “十四郎身为死士,只能食用主人给的食物。”十四郎说道。 “那俩土豆?”我愕然,“我吐蕃就算不认识的人,上门来也是会好生款待的,更何况,那土豆,那……”那还是他弄来的好吧。 “从你手里交给我的,便是你给的。”他说。 “你非得找个主人吗?”我问。我觉得在高娃之后又一个挑战我智商的。 “死士必须有主人,没主人就没法活。”十四郎一口咬定道。 “主人都要做什么?”我畏缩的问道。对于死士能做什么我不关心,我也没什么要他做的,我更关心的是我要做什么,能不能做得来。 “主人要给死士吃,给死士喝,给死士穿,给死士住。”龙十四理直气壮的答道。 “吃我的!喝我的!穿我的!住我的!”我垂头掰着手指头。第一次有了一种以前从没有过的念头,是不是头人的日子其实也不容易? 十四郎脱了身上的脏衣服丢给我,“我也得去洗个澡了,现在你先给我找身衣服来换,嗯,就你身上这样的就行了,我不挑。” “……” 正无语着,龙月换过了一身白衫,轻摇着小扇,悠悠哉哉的走来,对龙十四说:“十四叔,我拜你为师也当个死士得了。”说完对我挤眉弄眼的笑着:“央金主人,你也收了我吧。” …… 十四郎自此就跟我们住在了一处。六个大男人将一张土炕挤得满满的,天气又热,哎!这日子越过越有味了——汗臭味!不过呢,我喜欢这样的感觉,这样的味道,这满满的是家人的味道。 在龙十四挤进我家的这一天,有另一支兵马也挤进了我们落脚的兵营,这支兵马就是雷龙骑军。 雷龙骑军的主将就是那天见的那个银甲的汉子,他名叫骆子长。 骆子长的到来,说是跟东嘎将军准备狩猎的事情的。 天语的狩猎跟我们吐蕃不同,我们吐蕃狩猎是为了获取食物,而天语这边的狩猎更类似于一种祭祀或者是庆典。 要选出良辰吉日,要祭祀天地神明,要祭拜列祖列宗,等等的,总之很复杂。当然这些复杂的程序跟我一个差巴没有半点关系,我只需要等着到正日子就行了。 不过,现在东嘎将军忙着跟骆子长筹备狩猎不怎么操练我们了,在这驻扎着也不用赶路了,杰布也不用我们护卫,所以这些日子里我们很闲。 都是血气方刚年纪的小伙子,闲下来就想找点事做。 不过这次挑头找事的不是我,而是江央才让那小子。 那天我闲的无聊的蹲在院子里数蚂蚁,一边数蚂蚁,一边想着高娃的事,因为上次离开兵营时遇到了点麻烦,所以我再要请假,东嘎将军便不准了,寻找高娃的事只能让龙月独自去。 不过龙月说高娃是戎狄的公主,她要是真落在长谷九兵卫的手里反而没有危险,他们倭国就算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得罪了戎狄。 这样我稍稍心安。 “央金,这蚂蚁有这么好看吗?”江央才让来找我,而且笑得好生亲切。 我翻了个白眼,继续看蚂蚁,想事情。 第12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3节 央金进京记 作者:猪美美 第13节 江央才让跟我蹲在一处,跟我一块看了会儿蚂蚁,又说:“要说这兵营里啊,我最佩服的不是东嘎将军,也不是噶尔多吉,而是你央金。” 我不搭理他,他也不觉得没趣,继续说:“你聪明,在这兵营里是唯一能跟我差不多聪明的人。” 这人脸皮可真叫厚! 我一摆手,“别给我灌迷汤了,有话直说,有屁快放。” 江央才让左右看看没别人,凑近我耳边道:“雷龙骑军那马挺不错的。” “当然是不错咯。”何止是不错,那么高大健壮的马,骑上去放马狂奔,不知道有多爽气。要说我们吐蕃人有什么是最喜欢的,那就是马,一匹好马,那有时候看的比自己的老婆还重。 “弄两匹出来怎么样?”江央才让挑着眉毛,眼睛眨得贼光闪闪,“这几天我一直留意着呢,他们那马就圈在后坡那两个马圈里,由马奴照看着,咱们悄悄去牵出一两匹一时也看不出来……” “你是说偷马……”我惊道。 江央才让一把捂住我的嘴,“小声点。” 我挥开他的手,“且不说偷东西的事我不干,就说偷出来也带不走,只弄出来溜一圈就冒这么大的险,不值得。” “是溜一圈,不过不是随便溜,是溜到咱们的马厩,跟咱们的马一配上,然后种子落在咱们马的肚子里,不就带走了。”江央才让眉飞色舞的说。 我一下子从地上跳起来,用力一拍大腿,“好主意哦!”要说江央才让这人虽坏,可这脑瓜也真是使得! “干吧?” “干。” “我就知道做坏事找你准没错。”江央才让在我耳边嘀嘀咕咕一番说。 我听了他的计划,道:“人手不够。” “把噶尔多吉叫上。”江央才让说道。噶尔多吉身份高贵,事情要是败露了让他顶着最好。 “还不够。”我说。 “那,要不然再叫上你三哥。”江央才让知道我们兄弟不分开的,尤其干坏事的时候至少会拉着嘉措一道。 “还是不够。”我说,“要弄就弄大的,把所有人都拉上,把雷龙战骑全都放出来,让咱们的母马每一个肚子里都存下种子。” “这样不好吧。”江央才让不太乐意。 “有什么不好?就咱们四个一旦被抓住,难保不倒霉,大伙一起干,那中原皇帝也没办法,白玛公主也不好责罚。”我说。 “可是……,可是,要是以后那种马产的多了,人人都有的骑,还怎么显出咱们的好?”江央才让说道。 我一脚给江央才让踢了个狗吃屎,“我记得你那匹马是公马,就让你这自私鬼,牵着你那公马去留种子吧。”江央才让这自私的坏蛋,永远想着怎么吃独食。 “别别别……”江央才让拉住我袍子角,“听你的,人人有份,人人有马骑。” “这还差不多,走,去找噶尔多吉商量商量。”噶尔多吉身份既高,又最能打,东嘎将军那边也要他去想办法支开。另外,噶尔多吉最近几天光知道闷头练习弓箭,我怕他这样下去人都练傻了,也想约他一起来,让他散散心。 于是我们一起去找噶尔多吉。 噶尔多吉没在兵营的练武场,他房里也没有,我们找了好半天,才在营地后的一个池塘边找到他。 池塘里开着荷花。 也许是被我们洗澡洗的,池塘里淤泥肥沃,荷花生的非常茁壮,一池浓浓绿绿的叶子间,婷婷袅袅的顶着大朵大朵的荷花开。噶尔多吉一袭黑袍半敞,坐在池塘边,手中拿着一支白羽箭,一只蜻蜓落在他的箭尖上,他一动不动的看着。 我和江央才让不自觉的停了脚步,只觉眼前的好像一幅静止的画,不敢去惊扰了。 直到那蜻蜓煽动着翅膀飞走了,画中人才动了,轻轻将箭插回羽囊中,抬头看向我们俩,“有事?” “正是有事找大哥拿主意。”自从上次做那反曲弓之后,江央才让一直对噶尔多吉大哥大哥的叫的好不亲昵。 江央才让口才好,定能把事情说的清楚,不需我多言,我就去池塘边折了个莲蓬,坐在一旁剥莲子吃。 “……让大伙缠着雷龙骑军打一架,把营房那边的都吸引过去打架,咱们就偷摸到后山放马……”江央才让将我们合计好的计划清清楚楚的说了一遍,噶尔多吉听完却沉默半晌没有答应。 “大哥,这不光是我的主意,央金也说了要干的。”江央才让知道我跟噶尔多吉素来交好,立刻把我搬出来,说服噶尔多吉。 “你们是要晚上行动的吧?”噶尔多吉问。 “当然咯。”江央才让答。 “那你们去,我不参加。”噶尔多吉说。 “为什么?”江央才让不解,我也不解的看着他,以噶尔多吉的脾气,他该是抢在第一个的才对呀。 “因为……”噶尔多吉又沉默了一下,才道:“因为到了晚上我就是个瞎子,什么也看不见。” 我手上一滑,莲蓬从我手里滑落掉在地上。 第55章 我做你的眼睛 “你眼睛在晚上看不见?”我看着他的眼睛。 那是一双清澈干净的男儿双面,映了满目荷叶莲花。在池水与清荷映衬中,竟不似平日所见那样充满高贵傲然之气,多了份温厚与纯净。 “是,打从娘胎出来,就带着这眼疾。”噶尔多吉说道。 “为什么以前没听你说起?”我问。 “又不是什么好事,难道要嚷嚷的尽人皆知?”噶尔多吉伸手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因为是从小的病,所以习惯了,晚上的时候听着声音,凭着白天的记忆,也没有什么妨碍,只是精细的事情,和这种偷偷摸摸的事情是做不成了。” 我将视线从他的眼睛,看向他的胸膛。因为天气热,他黑袍半解,露着半片古铜色肌肉硬挺的胸膛。 那胸膛上一片光洁。 “怎么了?”噶尔多吉莫名其妙的摸了摸自己胸口。 我移开视线,将它投在脚边的那个莲蓬上,随后低头弯腰,捡了起来,然后一步一步走向噶尔多吉。 将莲蓬递过去,“你吃。” 噶尔多吉:“……” 一旁的江央才让:“……” 我蹲下身,目光平视着被我的行动搞傻了的噶尔多吉,看着他的眼睛:“以后你看不见的时候,我来做你的眼睛。偷马种子的事,还是一起去吧。” “一起去一起去。”江央才让反应过来,也在一旁撺掇,道:“咱们马上去通知大伙,今晚就动手。” …… 我们吐蕃这些兵,平时找茬打架的事做的多了,挑动的雷龙骑军那些人打一架,也不是什么难事。 雷龙骑军一万,我们五千,平均起来二对一,也差的不算太多,就算打不过总能拖得住。 那边打起来后,我们这边,我、江央才让、噶尔多吉,再加上我哥嘉措。我们就趁乱跑去雷龙战骑的马圈,把他们的马奴放倒,将两边的战马赶在一处。 到目前为止计划进展的都很顺利。身后的兵营那边已经远远的传来了嘈杂声、呼喝声,看来是干起架来了,现在就看我们的了。 我们埋伏在马圈那高高的木栅栏外。 “分头行动,见到马奴就打晕。” 江央才让观察了几天,知道这里马奴虽然有数百人,但傍晚以后就都休息去了,只留下十几人看守。十几个不会武的马奴,由我们四个出手撂倒,完全不在话下。 “我跟噶尔多吉一队。”噶尔多吉眼睛不好,我得牵着他。 “马屁精!”江央才让愤愤的嘀咕了一句。在他看来我就是故意讨好噶尔多吉的。 我丝毫不理会他,掉头牵着噶尔多吉的手一路搜寻下去。 这处圈养数千匹马的所在挺大,我走在噶尔多吉之前,一边为他引路,一边用佩刀拨开路上的石头,挑开蔓草藤条,省的绊着他。 但奇怪的是竟然一个马奴也没见着,只得回到原地,发现我哥嘉措和江央才让也是满脸疑惑。 “怎么回事?难道是集体拉肚子了咩?” 我们四个正觉得奇怪间,噶尔多吉突然冲我们摆了摆手,“那边好像有什么动静。” 他指的方向是堆放草料的所在。 我们侧耳倾听,也听到一些,似乎是喘息,和□□的声音。“怎么了,难道有人受伤?”四人彼此对视了一眼,猫着腰,向那边潜行了过去。 行到近处,却被我们看到了不寻常的一幕。 只见两个男人,躺在草堆上,正在做那,那……那本该是男人和女人在一起才做的翻云覆雨之事。 而且这两个男人我们还都认得。 一个是龙十四,而另一个赫然是雷龙骑军的主将骆子长。 只见两具男人的身体同样的健美漂亮,同样的遒劲有力,他们四肢交叠在一起,汗水流淌在一处,这视觉上的冲进,真是很震撼。 自觉与男女之间真真是大大的不同,我的词汇又显得太贫瘠而无法形容,只能说他们两个在一起的那种事,看起来竟然觉得很美好,一点不像那天看着那个贴羽毛的三浦那么恶心。 忍不住舔了舔发干的嘴唇。 正看的满脸燥热心跳加快的当口,更加让人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 只见胶着正酣的两个人中,躺在下面的龙十四,突然将环抱住骆子长肩膀的一只右手抬起,一个掌刀切在了骆子长脖颈子上。 “啊呀!”突如其来的这下子谁都没想到,感觉好像是被人切在了自己的脖子上,都忍不住啊呀一声叫了出来。 龙十四接住了软倒的骆子长的身体,抱在怀里,然后转过头,看着我们几个藏身的方向,“骆子长要睡一阵了,这里的马奴也都已经被我打发走了,你们想做什么自管去做就是了。” 怪不得一个马奴都不见呢,原来是他下的手! 我也不用问他是怎么知道我们的计划的,想他都能黑暗中靠听声辩位的杀人,他又和我们住在一起,听到了计划也不足为奇。 “那个,你和骆大人……,这难道就是传说的美人计?” 龙十四不等我说完就截断了我的话,寒着一张脸摆手,道:“还不快去,难不成还想留下来接着看?” “哦哦,这就去。” 我们四个灰溜溜的掉头就跑。 接下来就是赶马了,赶牛赶马本是我们吐蕃人的老本行,干这个自不待言,一切顺利。 这种体型高大的雷龙战骑在中原也是非常稀有的,一万雷龙骑军也不是人人都配了这种马的,一共只有四五千骑,索性全被我们赶到我们的马厩那里。 赶马赶得兴起,不仅把雷龙战骑的公马赶到我们母马圈中,连母马也赶过去,赶到我们公马马圈里,“啊哈,这样大家就都不吃亏咯。” 雷龙战骑与我们的马,因为即将要去参加狩猎,所以已经将公马和母马分开圈养有些日子了,而现在又正值繁殖的季节,这一下凑在了一起,立时就撒起欢来。 “这些马可是真爽的过瘾啊!” 看着这些马在那里真枪真棒的上,江央才让和我三哥嘉措都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想我们离开吐蕃已经是大半年了,哪个不是憋的一肚子火气。而今天晚上先看了龙十四和骆子长那个,如今又看着这些马疯狂的做,一时间都觉得口干舌燥心痒难搔。 江央才让突然转头看着我,目光闪动,“以前总听说中原有男人跟男人那档子事,却从没见过,今天倒是第一次开了眼。” 继而一只手摸了摸身下那处,说:“龙十四和骆将军干的那事,其实咱也可以试试看。”说着另一只手就要搭上我的肩膀。 “滚你的。”我怒道。挥拳就要揍他。 已经有一只拳头,先我一步揍在了他腮帮子上,把他打得一个趔趄。 “噶尔多吉,你干什么?”江央才让捂着淌血的鼻子,怒道。突然他眼珠子滴溜溜的转了两圈,然后斜瞥了我一眼,“噶尔多吉,该不是你想先上了试试吧?” 噶尔多吉没说话,直接飞起一脚把江央才让踹翻在地。还不解恨,又是一通拳脚招呼上去。 “住手!住手!”我一叠连声的说着,拦腰抱住噶尔多吉将他往后拖,他力气大拳头猛,怕他真把江央才让打坏了。 “别打了,咱们得去前面看看,这么久过去怕是该有人来管了。” 说话间果然见一溜火把的光亮冲这边疾奔而来。来阻止的人果然已经到了,带队的人是御林军统领瞿军。 因雷丰瑜极重视这些马,所以瞿军一得了消息,一边安排人前去阻止那些打架的,他则亲自带人来看这些马有没有出事。 一看之下,只见那些马都在那里狂欢嘶鸣,不亦乐乎的做那配种的事,一时间气得双眼都要冒出火来,用马鞭一指,“说,谁干的?” “他,就是他干的。”江央才让从地上爬起来,冲我一指,“就是央金干的,我来阻止,反被他打了一顿。” “……”这个坏蛋!就该让噶尔多吉多踹他几脚。 “走,跟我走,听陛下和你国太子怎生处置。” 第56章 更漏敲了三声 雷丰瑜今夜要斋戒,就宿在太庙里,我被带到的时候,他正立在堂上看一幅画像。 “陛下,人带来了。”我被带进去。 雷丰瑜没有回身,依旧面冲着画像,背对着我,只随意的摆了摆手,瞿军便躬身退出了殿外。 之后雷丰瑜半晌没言没动,依旧看画。 我站的无聊,便侧着头,探着身子去看那画,心里想究竟画的是什么让他那么专注的看个没完。 画中只有一人,做书生打扮,眉眼弯弯笑意嫣然。 看着这画像,我不自觉的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 “这就是龙跃,我的皇后。”雷丰瑜依然面对画像,但显然这话是对我说的,“那些马是他不远万里运回来的,为此险些搭上了性命。” “那些马还在。”我小声的说,语气有点像月儿面对高娃时那样,里不直气不壮的。 “最可恨的是,你们使吐蕃的公马,把雷龙战骑的母马也给上了,你可知马匹血统的纯正有多重要?”雷丰瑜继续说道,语气里已经带上了怒意:“那些母马在一年内将不能再受孕,而今年受孕产下的马驹子,会含有劣等血统,不堪大用了。” 今晚的事本是我们做的理亏,来此之时就做好了受训斥和惩罚的准备,便是挨一顿鞭子也没什么话说,可眼前这位皇帝贬低我们吐蕃的马,却让我心里不痛快了起来,就好像杰布骂梅朵卑贱的感觉差不多。 “我们吐蕃的马不是劣等马。”我说道:“吐蕃马虽然个子较小,但身体结实,不挑食好饲养,负重量大,耐力持久,不宜生病,同时耐高寒,性情温顺,乃是天下最好的马。” “最好的马?你又知道什么是最好的马?”雷丰瑜嗤笑一声,“战马第一看速度。在战场上速度决定一切。我的雷龙战骑是唯一可以跟戎狄的汗血马相媲美的马种。”这些马雷丰瑜珍惜的很,当年龙跃用大船运来一千匹种马,后来繁殖出万余骑,但却在对戎狄的战场上折损了不少,如今这几千匹马,更是金贵的不得了,若是折损了一匹,马奴和这匹马的骑手都要受到重罚。今夜这遭折腾,这一年里都不能再繁殖出纯种的马了,其损失之大,雷丰瑜也是真怒了。 “又怎么知道杂交出来的马,不会取两种马的长处?”我对所谓纯种马的概念并不清楚,在我们吐蕃马向来是自己择偶□□,用的时候套上鞍具,不用的时候则放养,每年点数小马驹子就是。 听我这话,雷丰瑜被气笑了,转过身来。 因为祭祀,雷丰瑜今天穿的是正式的礼服,明黄色龙袍,纯金发冠,火红的流苏穗子从发冠上左右垂下,飘洒在两胸上。人本如龙,配上这身衣着,真是天人之姿。 “怎么弄成这样?”在我看着雷丰瑜的天人之姿的时候,雷丰瑜也看着我,然后皱起了眉头。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黑色侍卫服上满是草屑灰尘,脚上的靴子上更是沾满了马粪。 我回头,这满脚的马粪竟是从殿外一路踩进来的,从殿外的石阶到殿内的汉白玉地面,正是一溜黑漆漆的脚印给污了。 一时间我的两只脚不知道往哪放了,退又不是,站又不是。 “那个,那个……”连忙把靴子脱了拎在手里。 可我脱了靴子光脚踩在地上,雷丰瑜的眉头却皱的更紧了。 “天热出汗,有点那个……臭。” 我左脚踩着右脚背蹭着,面红耳赤的说。其实何止是有点,那是直冲鼻子的酸臭酸臭的味儿。 雷丰瑜没说话,大概是憋着一口气,冲过来直接拎起我的脖领子,迈步出了正殿,进了后面的偏殿。 这处偏殿大概是雷丰瑜今晚准备过夜的地方,明黄的床帐,锦缎的被褥一应俱全。 “来人呐,备香汤沐浴。” “不用洗了,您嫌我脏我出去就是了。”我真不愿意洗澡,来京城这一两个月,比我过去三年洗的还多。 雷丰瑜也不搭理我,憋着一口气,直接扯了我的衣服,把我按在了洗澡桶里。 “救……救命啊!”雷丰瑜手劲大,按着我那架势,好像要把我闷死在里面,我没命的挣扎。 “你……”雷丰瑜被扑腾的溅了满身的水,怒喝道:“来人呐!” 随着雷丰瑜的一声喝,涌进来包括壮壮在内的一群小太监。 “你们来给他洗,不把他从头到脚都洗净了别让他出来。”雷丰瑜吩咐道。龙跃喜洁净,可偏这家伙每次见都跟个脏猴子似的,给他洗个澡跟要杀他一样。 安排了一众小太监给央金洗澡,雷丰瑜则由壮壮服侍着脱了溅湿的龙袍,摘了金冠。 而那边厢,浴桶里那人还在挣扎着,而一桶清水已经成了半桶泥汤子,另外半桶水都泼洒在了地上。 “给他加水,接着洗。把他那衣服和靴子也给扔了,换新的。” “别扔别扔,那衣服上有丝线,怎么也值一头牦牛了。”我听说要扔我的衣服,连忙讨饶道。 “这一桶水里的香料,至少值五两银子。”雷丰瑜说道,“在你们吐蕃能买多少头牦牛?” “呃!”我立时不挣扎了。 我看着雷丰瑜,他现在只穿着贴身的小衣,发髻也打散了开来,随意的披散在胸前身后,那微微有点卷曲的头发,两鬓处竟然有两缕白发。他平日里都带着发冠,这两缕白发被壮壮特意藏到黑发里,不让它们露出来,而那天温泉池字中,头发都是湿哒哒的也没看出来,今天倒是第一次发现。 雷丰瑜见桶里的家伙老实的一动不动了,想着竟还是牦牛比他这个皇帝的话更重要,一时气也不是,笑也不是,怒也不是,责罚什么的更是下不得手,只觉得哭笑不得一点没辙。 这时,门外有人禀报,“陛下,有消息来了。” 雷丰瑜开门走了出去。 李云锁将一个小竹筒递了过来。 雷丰瑜用指甲刮去筒口的漆封,从里面倒出一个纸卷。 借着屋里透出的灯光看了几眼,然后叹了口气。 “彭九那边没有消息?”李云锁试探的问。雷丰瑜派给彭九的差事是直接汇报给雷丰瑜的,李云锁没敢拆封。 雷丰瑜将纸卷丢给他。 李云锁接了,展开一看,也摇着头叹了口气。彭九的信上说,央金的户籍记录上记载的清清楚楚,这个人是十七年前于吐蕃出生,并且来京之前一直在吐蕃,毫无疑点。 “咳咳。”雷丰瑜胸口发闷,咳嗽了两声,缓缓深吸了几口气,对李云锁说道:“回去叫仇九继续查,这个央金曾经接触过什么人,身上发生过什么事,事无巨细,能查到的任何事,继续查。” “是,我这就传令给他继续查。”李云锁暗自叹气,雷丰瑜这是不甘心呐。派彭九去吐蕃,多少还是抱着些希望的,总想这眼前这个央金说不定就真是龙跃,只是某种原因把前尘忘了,所以才如此,如今这个念头也成了一场空。算起来三年多来,确不曾有过一星半点的好消息。 李云锁想安慰几句,却又不知道如何安慰,转头看看闭着的房门,道:“白玛公主有意将这个央金送给陛下,不如就先收下了吧。”总是一个能说能动的,总好过一个不言不语的画像,看着只会让人心酸。 雷丰瑜摆了摆手。 打发走了李云锁,雷丰瑜孤魂一样走进太庙的林子里,走来走去可心中抑郁始终无法排解。 当!当!当!更漏敲响了三声,三更天了!该回去了,明天还有明天该干的事情呢! 可一回首间,却见廊下那一处站着一个人,青衣儒衫做书生打扮,眉眼弯弯笑意嫣然。 霎时间,雷丰瑜只觉得一阵头晕目眩。 一双手将昏眩中的雷丰瑜扶了个正着。 雷丰瑜靠在那人肩上,紧闭双眼不敢睁开,怕睁开了那人就消失了,又是梦一场。 那人没说话,只扶着他慢慢的往回走,雷丰瑜任由那人扶着行着,只觉得这世间没有什么是不可放下的,便一直随那人走到阴曹地府,或者是地老天荒也罢。 但没走多久,雷丰瑜便被放置在了薄被软枕的床上,那双手也要从他身上抽离。 “别走!”雷丰瑜反手抓住了那人的手。那手温暖,带着一点汗湿。 雷丰瑜用力一拉,那人倒在了他身上。 雷丰瑜抱着那身体猛然一个翻身,身上的人便被压在了身下。 那人低低的闷哼了一声,雷丰瑜听着声音,低头以唇压上了那声音的来处。 感觉身下的人剧烈的一抖,雷丰瑜伸手按住对方的肩,另一只手扯开他的腰带。 让自己的肌肤与那个人的紧紧贴合在一起,再也不能分开彼此。 第57章 天底下最穷的王爷 天光大亮,日光透过窗棂照射在眼帘上。 雷丰瑜伸出手,遮住那光。 “陛下,该早朝了。”壮壮的声音,在床边小心的说着。 雷丰瑜不得不睁开眼睛,转头向身侧看去,那里空空如也,但凌乱的被褥却在诉说着昨晚不是一场梦。 “是央金吗?”雷丰瑜问。 “正是。”壮壮答道。昨晚发生了什么事,他当然是知道的。 “那衣服是你给他的?”现在那件儒衫被整齐的叠起来摆在了床脚。 “央金的衣服脏了,没有别的可换,这里刚好有皇后的衣服,我便擅自取了给他换了。今早他衣服干了,走时就又换回去了。”壮壮说道。 “他走时说什么了?”雷丰瑜手指摸上床褥,那里有斑斑点点的血迹,记起昨晚的种种,自己孟浪得似是未经人事的少年。 “他说雪莲花有驻容养颜的功效,贝母治疗咳嗽是极好的,这两样让我时常给您煎了吃。”壮壮说道。一边说着,一边看着雷丰瑜的脸色,猜想雷丰瑜会有怎样的吩咐。 雷丰瑜重又闭上眼睛,良久后再次睁开,只说道:“给朕更衣,上朝吧。” …… 而此时,腰酸腿软的我,正牵着马走在回营的路上。 昨晚真是个巨荒唐的夜晚,先是看了龙十四和骆子长干那种事,然后是看那些马,最后连我自己也被…… “咝!啊!”想起昨晚的荒唐,屁股更疼了起来。 不骑马,连走路都疼成这样,疼得我一阵阵冷汗直流。 正苦忍着屁股疼,却见一队骑手向这边奔了过来。我连忙牵马至一旁让出路来。 那队骑手本从我身边冲了过去,却突然又勒住马,调转马头行了回来。 当先一个青年汉子,身上穿着奇怪的小坎肩,那坎肩没有袖子,长度还盖不到肚脐,而比这坎肩更奇怪的是,他下身穿的竟然是条裙子,而且长度才刚刚只盖住了屁股。 啊呀!难道还有比我吐蕃的差巴更穷的吗?我吐蕃就算是堆穷和朗生,最起码也还能有件完整的袍子穿。 我拍了拍怀里的钱袋,觉得他要是向我伸手,我会施舍给他的。 不过,他没向我伸手,而是伸过来马鞭。 他用手里的短马鞭顶起我的下巴,审视的端详着我的脸。 我偏头躲开那马鞭,“做什么?” 那人对身后一挥手,“绑了。” 立时,从他身后涌上了四个和他一样穷得衣不遮体的汉子,不由分说就把我的双手捆了起来,栓在马后面,一路拖拽着前行。 我本是放牛的,平日里跟着马屁股后面跑的多了,但今日却不同于平日,今日刚被人做了那事,慢慢走着还尚且流汗,这一跑起来,牵扯着那里,封口的伤处又撕裂了开来,疼得我眼前阵阵发黑。 东倒西歪的被拖着跑了也不知道多久,好不容易在一处宅子前停了下来。我再也撑不住,腿一软跪在了地上。 “便是一样的没用!”让人绑我的那汉子,将我提了起来,提着我走进了那宅子里。 用疼得发黑的眼睛往上撇了一眼,门楣上一块匾额上写着三个字,匆匆一瞥我只看到了一个‘王’字。 还没等定下神来,突然一道红影在远处一闪,“凤迦奕,你总算是回来了,我呆的无聊死了。” “这声音是……”我猛然转头去看,那边厢一身红裙俏丽的俊丫头,不是高娃又是哪个。 “高娃,你怎么在这里?”我又惊又喜。 “央金,哈,咱们又见着了。”高娃笑着跑过来。 “你也是被他抓来的吗?这个王什么的是长谷九兵卫的手下?”我挣着手上的绳子,想着要怎么救高娃出去。 “什么长谷九兵卫的手下,这位是滇王凤迦奕,我也不是被他抓来的,我是他的客人。”高娃说道。 “滇王?”我看向抓我来,并且现在还抓着我的那家伙。 那家伙冲我一咧嘴,嘴角两边露出两颗小虎牙。 “那天我以为我把你射死了,就逃出了兵营,后来遇上了凤迦奕,我跟凤迦奕以前也是认识的……”其实不只是认识,当年高娃跟龙月跑到滇南的凤迦奕府上大闹了一场,算是不打不相识。 “我正好也不知道该去哪,索性就到他这里蹭饭吃来了。”高娃将来这里的经过大致说了说。 “怎么也不说捎个信回去,我和龙月都担心的不得了,到处找你。”我埋怨道。这些日子确实替她担了不少心。 高娃却嘴角一瞥,“龙月为我担心?哼,他才不会呢。” “怎么不会,他到处找你,还遇上了危险。”我把我们那次找她的经历跟她说了一遍。 高娃听的眉飞色舞,最后叉着腰哈哈狂笑,“哈哈,我就知道他心里是有我的。” “你这样,……”我似乎明白了什么,“你说要嫁给我,其实心里还是喜欢龙月的?” “我从来也没有真想嫁给你,我只是利用你让龙月那小子吃醋而已。”高娃倒是坦白。 “女人,你这是欺负老实人哦!”我说。 高娃很爷们样的拍了拍我的肩膀,“央金,吃亏是福啊,我哥常说,傻人有傻福啊。” 我:“……”好吧,我把这当成好话吧。 凤迦奕却在一旁哈哈大笑了起来,“对,没错,傻人有傻福。龙跃就是太聪明了,所以啊,天也不容他。不过呢,其实吧,看着你顶着他的一张脸,冒傻气被人耍,还真是让人挺解恨的。” “你怎么那么巧,一会儿捡到高娃,一会又捡到我?”京城这么大,这么多人,能碰巧碰的这么准也不容易。 “早听说有你这么一号了,就想会会,所以没事时就去那边转悠转悠。”凤迦奕说道:“这就叫皇天不负苦心人,总算叫我逮到你了。” “为什么要逮我,你跟我有仇,还是跟龙跃有仇?”我问。见面就绑,可不像是有交情的。 “跟谁也没仇。”凤迦奕凑近我耳边,咧着嘴,呲着两颗小虎牙,说道:“高娃是利用你让龙月吃醋的,我呢,其实吧,是要利用你,让雷丰瑜吃醋的。” “啥?” “央金,怎么有血?”这时高娃指了指我的袍子,“难道是,你来月事了?” “呃……” 第58章 上药 整个早朝,雷丰瑜都不知道都议了什么,手上捧着一碗雪莲贝母茶,慢慢的品着,静静的出神。 药茶带着股子清香,却又甚苦,正如他此时的心情。 昨夜,昨夜,昨夜…… “退朝!” 雷丰瑜下了早朝,李云锁就迎上了他,汇报道:“陛下,央金被滇王带了去。” “凤迦奕?” “当年皇后还是大将军之时,滇王曾是他的先锋官,两人交情不错,冲着这方面,想来不会难为央金,不过……”李云锁吞吞吐吐的说。 “说。”雷丰瑜不耐烦的一皱眉。 “滇王对陛下的心思……,万一他要是迁怒央金,或者是……”现在雷丰瑜对央金的心思谁也拿不准,李云锁只能小心翼翼的试探着问,“要臣去把人讨回来吗?” “朕亲自去。” 雷丰瑜顾不得再纠结了,火烧屁股一样的冲向了宫门。 …… 雷丰瑜的屁股当然没被火烧着,被火烧着了的是我屁股。 雷丰瑜赶到凤迦奕的王府的时候,我正被凤迦奕架在火上烤着。 火是凤迦奕的怒火。 “我跟他认识二十多年了,想方设法的讨好他,亲近他,想让他要了我,为了这我什么都愿意为他做。结果呢,他居然要了你这个认识还没几天的,就因为你这张脸。老天不公平啊,太不公平了……”凤迦奕锤形顿足的仰天嚎啕着。 “我很同情你,穷得都衣不遮体了,心爱的人还不喜欢你,哎,可怜呐,下回向佛祖祈祷的时候,我会请求他保佑你的。”我翘着屁股趴在桌子上,有气无力的对他说。伤在那里坐不下,只有趴着还好些。 我已经安慰他好半天了,说的口都干了,可他就是没个完。我实在是已经再找不到什么安慰他的话了。 高娃在一旁听着,咯咯咯的笑得花枝乱颤。 “皇帝陛下驾到!”突如其来的一声,如踩了鸡脖子般,让人听了直起鸡皮疙瘩的声音,响了起来。 乱颤的‘花枝’突然定格住,然后嗖的一下就蹿走不见了。 然后,我看见屋外一队御林军小跑着一溜排开,持枪立于两旁。一人昂首阔步,从御林军排开的路中间走了过来。 “果然来了!”刚刚还是满脸怒火指天骂地的凤迦奕,立刻换上了一副笑脸,屁颠屁颠的跑上前去。“凤迦奕参见陛下。”那模样,我怀疑要是给他个尾巴他一定比格桑花摇的还欢。 “嗯。”雷丰瑜只淡淡的应了一声,绕过凤迦奕,继续往里面走。 “我回京有好些日子了,天天往宫里递牌子,你总是回说很忙,不过是吐蕃来了个太子,怎么就忙成这样?”凤迦奕跟在雷丰瑜身后,嘟嘟囔囔抱怨着。 雷丰瑜没搭理他,一直走进屋,然后把还趴在桌子上愣愣的没反应过来的我,拉起来往腋下一夹,掉头就走。 “喂,我说雷丰瑜,你来就是来找这家伙的?跟我一句话都没有?”凤迦奕见此忍不住怒火中烧,连陛下都不喊了。 “你身为滇王,不可长期逗留在京师,还是赶快回你的封地去吧。”雷丰瑜说道。 “滇军在三年前是你的先锋,如今都已经死光了,我回去还能做什么?”凤迦奕说道。 雷丰瑜脚步一顿。 凤迦奕走近一步,对雷丰瑜道:“为你出生入死的,可不只是龙跃啊。” 雷丰瑜脚步停了下来,转头看着凤迦奕,道:“朕对你没那个心思,这你知道,你还要朕如何?” “听说你要去打猎,带着我一起去吧。”凤迦奕说道:“二十年前你我初见的时候就是在猎场里,此次我们在猎场里再争个高下,如何?” 雷丰瑜听他如此说,脸上现出笑容,一点头,爽快的道:“准了。” 见雷丰瑜一笑,凤迦奕也笑开了:“这次还有豹子不?你我还像当年一样,比比看谁先猎到。” “这次我让他们备几只猛虎进去,咱俩比个够,怎么样?”雷丰瑜对凤迦奕伸出一只手。 第13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4节 央金进京记 作者:猪美美 第14节 “哈哈,就说定了。”凤迦奕伸手与雷丰瑜一击掌,呲着两颗小虎牙,笑的爽朗。 好豪气爽朗的两个汉子!我心生赞叹。 可是,不知怎么了,一种沮丧的情绪却陇上了我的心头。 回过神来的时候,我已经被雷丰瑜夹着上了一乘软轿。 轿子里很宽敞,像个移动的房子,里面还放置着小桌,桌上摆着药酒、白布、伤药。 雷丰瑜把我横放在他膝头上,退下了我的裤子,取了一瓶药酒,用白布沾湿了,给我清洗伤口。 我没有挣扎,只是拳头收紧了再松开,松开了再收紧,如此反复多次,终于开口说道:“央金是男人。” 上药的手停了停,然后继续做着他自己的,没有搭理我。 “那事可以当做没发生,我全不在意。”我又说道。 那手丢开了湿布,打开一瓶药膏。 “请陛下让我回兵营。”我再说。 “咝!” 有手指侵入了,我差点没跳起来。 雷丰瑜按住了我,药膏很快的填入进去,并在内壁上涂满均匀。 那药膏清清凉凉的,我原本火烧火燎的屁股,立时就不怎么疼了。我舒服的忍不住哼了哼。 屁股蛋子上被不轻不重的拍了一巴掌,然后把我的裤子提了上来,再将我扶好,让我靠在一个软垫上侧坐着。 再将一个炖盅塞在我手里,“喝了。” 我揭开盅上的盖子一看,一朵白色的花漂在金黄色的汤汁上,飘飘悠悠的滋润,正是雪莲花。 “滋阴补肾。” 我:“……” 看我最终喝了那药,雷丰瑜接过空碗,随手将一颗松子糖塞进我嘴里,说道:“你回了兵营,这伤要怎么解释?又让谁来为你上药?” 我:“……”我叼着松子糖,看着他的手,那是刚摸过我屁股的手啊。 雷丰瑜浑然不觉,又伸手抓了颗松子糖丢进自己嘴里,嘎巴嘎巴的嚼着。 好吧,我算是清楚了,中原人爱干净,动不动就洗澡,不过都是骗人的,为了掩盖他们实在肮脏的本质。 第59章 传说中的刺杀 我又被雷丰瑜带回了宫,这一次他没让我去找杰布,而是将我放在一栋空置的宫殿中。 “先在这宝盈殿里休息几日吧,等伤好了再走。”他将我抱入殿中,放置在床榻上。 “谢陛下。”我说。 “杰布太子那里也不要去见。”说到这里他顿了顿:“朕的名声不好,还是不要让人知道你在这为好,东嘎将军那里我会叫人去说,只说我要关你几日,因那些马的事给你个惩罚。” “多谢陛下。”我由衷的说道。是个男人也不想自己被人干了的事,让别人知道咩。 他看着我,似乎还想再说什么,但半晌之后只说道:“好好休息吧。” “嗯。”我确实是累了,闭上眼睛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睡梦中感觉雷丰瑜轻轻的摸着我的头,低声的说:“如此……这般……也好。” …… 如此我在这宫里养伤,住了两日。 这两日我睡的昏天黑地,说起来自从离开雪山脚下前往逻些起,我就没这么放松的好好睡过,就算是在兵营没什么事的日子,也至少要站班岗,练练箭什么的,也不能像这样睡。 这一日又睡过晌午才起,壮壮帮我穿衣梳头,打水洗漱。这两天都是他在我这里照顾。 收拾停当之后,他将我扶到窗边坐着,怕我闷,把窗子打开通风,可夏天的风刚飘飘悠悠的吹进来,他又怕我凉,连忙拿了个毯子给我盖上,可这还不算完,壮壮又给我背后塞了个靠垫,“椅子硬,硌得慌。” 总算折腾完了,他道:“公子在这歇会,我去给您把饭端来。” “有劳公公了。”我说。 他又沏了杯茶搁在我手边,这才离去。 “这龙大将军平日里就是这样生活的!他就差像嘎姆那样脚不沾地了。” 嘴里调侃着,拽下腿上的毯子,把后腰上的垫子也一并扯下来,放在一旁。龙大将军能脚不沾地还决胜千里,咱差巴可不成。 起来活动了活动筋骨,骨节嘎巴嘎巴的直响,想来是睡的太多了,这骨头又沉又僵,不过屁股倒是不疼了,估计好的差不多了。 是该走了! 少时壮壮端了饭食回来,我跟他说我想离开,壮壮说怎么也要跟陛下辞行一下才行啊。 我一想也是,于是从下午起,我便等着雷丰瑜来,这两天他没事时总会来转悠两圈,当然他每次转悠看见的差不多都是我在睡。 …… 入夜时分,紫微宫中,雷丰瑜批阅完奏折,洗过手吃晚饭。 大口大口的往嘴里塞着饭菜,“哎,朕今天真是饿了!” 三年了,三年来没有过这种感觉,三年中好像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已经死亡了,失去了感觉那种东西。饥饿、疲惫、□□,那些东西统统都感觉不到。 而现在,有一些感觉好像复苏了,是因为那晚吗?哎!或许真像某些人说的那样,男人属于下半身动物。 “陛下。”壮壮提了个食盒从外面走进来。雷丰瑜让他在宝盈殿照顾着,因为别的人他不放心。 “饭菜吃了吗?吃的多吗?爱吃哪样?”雷丰瑜一连串的问。 壮壮放下食盒,道:“饭没吃多少,似乎不大合口味。” “他伤在了那里也只能吃清淡的。”雷丰瑜说道,心中有些自责,自己当时怎的孟浪的好似初经人事的少年。 “朕去看看。”雷丰瑜放下饭碗,起身说道。 “刚刚他跟我说他想离开……”壮壮对雷丰瑜,说道:“我让他等着跟您辞行再走。” “这样啊,便叫他多等等吧,总还要多养上两日身体彻底好了再说。”雷丰瑜重新坐下,只是饭碗没再端起来,吃了一半的饭,却觉得没什么胃口了。 风不服这时手里托着一张铺着锦缎的托盘也走了进来,托盘上面放置着雕漆的牌子,这就是后宫嫔妃的牌子了,虽说这几年来雷丰瑜的后宫等同虚设,但这过场每天还是要走一遭的。 雷丰瑜用手指捻起代表皇后的那面牌子,放在掌心慢慢摩挲着,半晌后他对风不服道:“你去太医院走一趟吧,找个人去给宝盈殿里那个看看,看看他是否都好了。” “遵旨。” 于是,风不服遵照旨意到了太医院。 太医院里正有一个头发花白,胡子雪白的老御医,坐在那捻着胡须喝着茶。 一见这老御医,风不服调头就走。 不过他的脚步虽快,却不及那老御医的眼神快。“风总管这是干什么来了?” 风不服只能回转身来,“王医政,您怎么在这?” “今天本是我徒弟当班,他不在,我帮他顶顶班。”王医政放下茶盏叹了口气,“我那徒弟总是到处乱跑不在京里,这样早晚得革了他的职。” “除了您老,今晚还有谁当值?”风不服问道。 “没有,我说当值,那群没长进的就全跑了。”王医政答道。 风不服心里叫苦不迭。这位王医政论医术是这宫里第一的,可是现今却很少有人敢让他给医病了,何止是医病,几乎所有人见到他就调头跑。 宫里三大害,一个是安庆,一个是云锦殿的那位德妃娘娘,第三,就是这位老医政王莲江。 安庆是闲着难受没事找事,惹是生非;德妃是疯疯癫癫见谁都叫儿子,哭哭啼啼没个安宁;而这一个…… 风不服头疼的叹了口气。 “谁病了?”王莲江问道。 “没有。”风不服面无表情的矢口否认,“我只是到这来随便看看。” “你风大总管日理万机,没事来这随便看看?”王莲江问。风不服是这宫里的太监总管,这宫里千多号太监和几百名宫女都归他管,可以说在这宫里也是举足轻重的身份了,没事能有闲工夫到处瞎溜达? “这个……”风不服不是个善于言辞的人,不知道怎么回答。 “治病如救火。”王莲江站起身来,拎起个药箱,“走吧。” 风不服想要拒绝,但转念一想,这太医院现在就这一位太医在,不让他去又能找谁?难不成抗旨? 这位老太医的病也不是总犯,现在瞅着挺正常的,应该没问题吧? 只能硬着头皮,道:“请随我来。” 心里头暗自念了一声:阿弥陀佛。 王莲江年纪虽是一把了,但腿脚却利索,没多久跟着风不服到了宝盈殿。 …… 风不服引着王莲江走进来的时候,我正坐在桌子边上,看着我的晚饭。 我睡的太多缺少运动,本就没什么胃口,尤其这晚饭是一盆粥,几盘绿油油的菜。 “这皇宫里的人难道都过的是喝粥吃野菜的日子?这日子还不如狗了,好歹格桑花还能赏给他个肉骨头啃……” 正郁闷不已的时候,风不服引着一个白胡子老头走进来。 “这位是陛下安排给公子看伤的御医。”风不服一板一眼的介绍完那老御医,又对那老御医说:“他身上有伤,伤在屁股上,陛下让你给看看。” 风不服介绍完,观察着王莲江的神情,见他神色如常,没有什么异样,就欠了欠身退到了一旁。 风不服,你其实是我们吐蕃人吧,你说话还能更直率点不? 我的脸不自觉的红了红,“没什么事了,那也不用看了吧。” “把手伸出来。“王莲江说道。 我摇头,把手腕往身后藏。 风不服过来,按住我的肩膀一扭,我就像老鹰爪子里的小鸡一样,毫无反抗余地的被按在桌子上,与那几盘绿油油的菜趴在一起。 王莲江用手指扣住我的手腕,眼睛却盯着我的脸看,我的眼睛不得不与他对了个正着。少顷王莲江放开了我的手,对风不服一指:“出去。” “嗯。”风不服不轻不重的应了一声。这个人被皇帝干的伤在了那个地方,的确不方便在这看。 风不服犹豫了一下,放开了我,走了出去。 风不服出去了,王莲江随后打开随身带来的药箱,从里面取从一柄小刀,一转身猛然间向我刺了过来。 第60章 鹰奴传说 “噗嗤!”一声,王莲江手中的刀,刺入了我的左肩。 他咬牙切齿的□□再要刺第二刀,风不服听到动静一跃而入,抓住王莲江的肩膀,连拖带拽的将他拉了出去。 风不服拖着王莲江出去不大一会儿,雷丰瑜疾步跑了进来。见我肩头一片被血浸染,连忙将我抱起,快速进入内室,放倒在床上,揭开衣服。 左肩上一个血窟窿,还在往外冒着血水,我试着活动活动,行动无碍,应该不是很深,没伤到筋骨,“不碍事。” 看着我还能动,出血量也不算太多,雷丰瑜才松了口气,“幸好王莲江用的那是给人医治囊肿疮毒用的刀!” “传太……” 雷丰瑜正要再传太医来,想到刚刚被带走的王莲江,头疼的摇了摇头,回头吩咐随后跟来的壮壮,道“把凝露拿来。” 凝露就是那天雷丰瑜给我抹屁股用的那药,不一刻就由壮壮紧跑着送了来。 雷丰瑜着手给我包扎,“王莲江年纪一把了,又不会武功,他发疯动刀子,你怎么会躲不开?” 我答道:“他那么一把年纪了,我要是躲开了,他扑个空,岂不是要伤了自己。就算不摔个跟头刺伤自己,至少也会闪了腰的。” “你那脑子是不是傻的?”雷丰瑜看着我,表情像龙月看着高娃。 “呵呵。”我傻笑两声,“我们吐蕃人寿命普遍短,能像他那么老的不多,再说他那么大年纪,又能伤我多重?这不没事吗?” 雷丰瑜叹了口气,摇了摇头,没再说什么,低头继续包扎伤口。 可我心里倒是有个疑问,“你这宫里为什么这么多疯子?” “王莲江不是疯子,他只是年纪大了,偶尔有点糊涂。”雷丰瑜说道。 “哦!” 就算是偶尔犯糊涂,但他一偶尔就动刀子,还是挺吓人的,更何况如果他下次糊涂的时候不是动刀子,而是给人配药,那将治病的药糊涂成致命的□□,又该怎么办?真不知道雷丰瑜这个皇帝是不是也糊涂,还把这样一个人留在宫里给人看病。 “王莲江从我小的时候就开始照顾我,亦师亦友亦如家人,如今就算他再糊涂我也不会将他赶出宫去的。”雷丰瑜说道:“当年阿跃说过:这世上的路有千千万万,但家人就只有这么几个,要花千般心思走好人生之路,却只要一颗珍惜之心对待家人就好。”雷丰瑜看着我道:“听说你对待家人也是很好的,这点也很像他。” 我皱了皱眉头。 “疼吗?”雷丰瑜用绷带将我的伤口包扎好,打了个结。 “不疼。”我答。雷丰瑜给我上的那种药非常有效,上上之后伤口就不疼了。 他扶着我躺下,拉过被子给我盖上,转头看了看桌子上动也没动的饭菜,问道:“不合你口味?” “不,不是。”我违心的说。 “你伤在那个地方,不能吃油腻了,不然排便的时候会疼。”雷丰瑜说道。说完动手盛了一碗白粥,上面又堆上一些绿油油的叶子,端到我床边。 我只得硬着头皮去接。 雷丰瑜却道:“肩上伤了,别动了,你张嘴就成。”说着,拿筷子挑起菜叶子送到我唇边。 “陛下。”我看着那绿油油舔了舔嘴唇,“央金不敢。” 筷子凝住在空中,然后缓缓收了回去,“罢了,让壮壮来照顾你吧。” “陛下,能让我走吗?”我对他说。 “今天的事只是个意外,以后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了。”雷丰瑜说道,你暂且安心在这里养伤。”看着我肩头的伤,叹了口气:“旧伤还没好,又添了新伤!” “在这里两日,哥哥们怕是很担心的,而月儿怕是又在琢磨着怎么飞天遁地了。”我说道。 雷丰瑜看着我,眯了眯眼睛。 看着他那眼神,总让我感觉背脊的汗毛往上竖,但是我没有退缩,直视着他的眼睛。我这人是好脾气,但也有犯倔的时候,比如在逻些的集市上顶撞杰布,今天顶了撞雷丰瑜。 雷丰瑜放下手上的碗,双手捧住我的头。 这是要把我的脑袋拧下来? 他捧着我的脸,手指在我的唇,我的鼻梁,再到我的眼睛、眉毛,一遍一遍的描摹着,好久之后,他起身,背对着我,“你走吧。”说完他大步离开了。 …… 我离开皇宫,走在回兵营的路上。 一片乌云飘过来,挡住了月光,天空淅淅沥沥的开始下起雨来。 “上一次也是下雨,这一次又是下雨,怎的中原的雨水这般多!” 我想起了上一次离开皇宫时,皇宫角门里那个持伞而立的孤寂身影。 不禁停了脚步,转头去看。 皇宫的轮廓,在黑漆漆的夜雨中,模糊的只余下稀稀落落的几点灯光。心里竟然有几分说不出来的感觉,似乎,是有点失落。 失落什么?皇帝和差巴那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差别之大就好像次仁和马熊、贝母鸡和瓦罐,格桑花和肉骨头之间的差距那么大。 深吸一口气,再转回头来,面前却多了一个持伞而立的身影。 我骇然倒退一步,才看清那人不是雷丰瑜,而是龙十四。 “你怎么在这?” “接你。”龙十四说完,拉住我的手臂,一蹲身将我背在背上。 “我自己能走。”我说。 “伤口不能沾水,老实别动。”龙十四说道。 “我受伤你也知道?”我问。 “壮壮叫人给我捎的信。”龙十四答道。 我接过龙十四手里的油纸伞,在手上转了转,“这汉人的伞做的好生精致!”青绿色的竹子杆,上面漆过桐油,把手是晶莹剔透的绿,难道竟然是玉石做的? 雨大了起来,打在伞上噼噼啪啪如同爆豆子一样,我不再动,任由龙十四背着。莫名的,我又回头看。 但我依旧什么也看不见。看不见皇宫角门边,一墙之隔站在那里的高挑孤冷的身影,他没有打伞,任凭雨水把他打得湿透,因为他的伞刚刚已经给了龙十四。 听着雨打在伞上的声音渐渐向前行去,雷丰瑜探出头来。 却一下子正对上那人转着头回望的目光。 只见那人脸上扬起一个大大的笑,对他挥了挥手。 雷丰瑜抹了把脸上的雨水,也忍不住笑叹一声:“这家伙还挺贼的!” …… 龙十四背着我,我们在雨中走着。 “刚才怎么一直看着皇宫那边?想回去?”龙十四问我。 “不想,只是觉得宫里那个人有点可怜。”我说。 “哈!”龙十四不以为然的哼笑一声,“他可怜?” “当年我老大就说过,深入草原变数太多,与吐蕃的结盟尚需要时日巩固,兵力部署也还要仔细谋划,让他三思而行。” 龙十四的牙齿磨的咯咯作响,“可他依旧一意孤行。结果他是没死,可别人却替他去死了。” 龙跃死没死虽然还不能确定,但龙十四知道他十一哥死了。 十四郎上面曾经有十三个哥哥,那十三个哥哥也跟他一样都是死士,他们中除了两个受伤残疾的以外,都死了。那些哥哥死的时候他都有感觉,这大约就是兄弟之间血脉联系的缘故,三年多之前的那个夜晚,他也感觉到他十一哥走了。由十一郎推及龙跃,只怕也是凶多吉少。 “你觉得雷丰瑜是不是真的爱你老大?”我问。 龙十四想了想,说:“我觉得这方面倒是真的。” “如果这样的话,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我说:“那是我家乡的一个传说。” “嗯,我爱听故事。”龙十四点头。 “传说天上的天音女神架着飞鹰来到人间,爱上了大雪山下的放牛郎,女神和放牛郎每天在雪山脚下幽会,有一天风雪交加,女神没有来,……”我将嘉措给我讲的那个女神和凡人的爱情悲剧,讲给龙十四听。 故事不长,不一会儿讲完了,我问龙十四,“冻死在山上的放牛郎和失去了爱人永远活在痛苦和懊悔中的天音女神,哪个更苦呢?” 龙十四沉思了起来,他想了好久,久到兵营已经近在眼前,他才开口说道:“我觉得这个故事中的两个人不像雷丰瑜和我老大?” “哦?”看来我不是个会说故事的人! “或者说要变一变。”龙十四思索着说:“天音女神是我老大。” “哈?”我完全不明白龙十四脑子里是怎么想的,“难道雷丰瑜倒成了那个冻死的放牛郎?” “不,雷丰瑜不是放牛郎,放牛郎应该是我哥。”龙十四说道。 “啊?”他哥是…… “也不对,这个故事还是变一变吧。”龙十四说道。 “天音女神有两只鹰,这两只鹰是他的奴仆,他的座驾,他的侍卫。天音女神在人间爱上了一个放牛郎,与放牛郎如胶似漆,但他却不知道他的两只鹰奴其实爱着他,比放牛郎更爱他。”龙十四停下脚步,望着雨夜出神半晌,接着说道:“但作为神的奴仆却爱着神,本身就是非分之想,更何况神又另有所爱的人,所以这份爱可以说是绝望的。面对着这绝望的爱,其中的一只鹰奴退缩了,他选择了离开。剩下另一只鹰奴,却无论如何不肯放弃,一直守着他的神,守着他的爱。” “一个狂风暴雪的日子里,天音女神不便出行,但他担心他的爱人会因为寻找他而发生危险,还是冒雪前往,他的鹰奴虽然知道在这样的天气里他看不见路,很可能会折翼,但还是毅然决然的驮着他的神,飞向了人间。” “漆黑的夜里,风雪交加,鹰奴果真折了翼,他跌下了天空。” 雨下的更急了,哗啦啦的,好像整盆整盆的水由天上倾倒下来。 在这雨声里,龙十四的声音几不可闻,“……不管那放牛郎是活着还是死了,神只会为他伤心和欢喜,而他从来都不知道鹰奴死时的哭泣。” 龙十四的故事讲完了,心情变得非常的不好。他将我放在地上,“你自己进去吧,我想一个人走走。”说完,他转身奔入雨里消失不见了。 我独自站在雨中,好久才长叹口气:“天音女神和他的鹰奴一起摔死了,这个故事大概就算悲惨的完美了!” 迈开乏力的脚步,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兵营里走。 “嗖!”雨中传来尖锐的破空声。 一支白羽箭贴着我的头顶飞过,把我手里的伞打烂了。 吓得我大叫一声,“噶尔多吉,你这是要我的命吗?”今天这是什么倒霉日子,个个都来吓唬我,我看起来很好吓的? 雨中传来噶尔多吉爽朗的笑声,“你个小毛贼擅闯兵营,还不束手就擒?” “啊呀!雨这么大,打着个伞慢悠悠的闯兵营,亏你也想的出。” 我惋惜的看着手里被打烂的伞,本来还想着能把它带回去送给嘎母,或者卖给汉人商人肯定也能值几头牛,没想到它却这般短命!就好像那块龙涎香一样! “咝!”雨一下子就打湿了我身上的衣服,也打湿了我肩上的伤口,伤口传来一阵刺痛。 “怎么了?受伤了?”噶尔多吉用腰刀当盲杖,点着地走过来。 “你到了晚上就是睁眼瞎,还来出岗?”我问。看他全身上下淌着雨水,头发都被雨水打乱了,乱发贴在脸上,这高贵的吐蕃贵族中的贵族,倒不曾见他这么狼狈过。 “睁眼瞎射你也照样一射一个准。”噶尔多吉满不在乎的甩了甩头上的水,“你怎么着,挨鞭子了?” 从噶尔多吉的话里,我想在我离开兵营这两天里发生的事,宫外除了龙十四外其他人果然都不知情。 暗暗松了口气,含糊的道:“别提了。” “挨了多少鞭子?要不要紧?”噶尔多吉摸索着伸手过来。 “挨了一刀子。还好命贱没事。”我在他手上按了按,以示不要紧。 他却反手抓住我的手,“手怎么这么凉,这大夏天里,手怎么跟冰块一样。” “挨了刀子流了血,可有人还打烂了我的伞,让我淋得透心凉。”我说。 “刚来中原才几天,就添了中原人那套臭毛病,还打什么伞。算了,看在你有伤在身,我背你回去。”噶尔多吉将我的手搭在他肩上。 “你一个瞎子还背我?” “你不是我眼睛吗?” “哈哈!”我俩一起哈哈大笑。 第61章 谁的怀抱 我爬上噶尔多吉的背,他用腰刀点着地,向营地的方向走去,我拍了拍他肩膀,问道:“要不要先跟岗上说一声。”站岗期间可是不能随意离岗的。 “我不当职。”噶尔多吉说道,“我出来是为了在雨中练习听力和箭法的。” “哦,原来是这样!”我就说平常安排站岗,从来都没人敢给噶尔多吉排班的。 “行了,那就走咯。” “先去我那吧,我那有好药,先给你的伤包扎包扎。” “也好。”这一刀虽说不上多严重,可也不是两口唾沫能解决的。 我趴在噶尔多吉肩上,给他指方向,不过也不用给他指什么,他凭着记忆以及听力,自己走的也顺溜的很。 噶尔多吉自己住一个独院,地方挺宽敞,收拾的也干净,浑不似我们兄弟住的那猪窝。 噶尔多吉从行李里找出一个盒子给我,“外敷内服。” 我打开一看,黄黄绿绿的一盒药粉。 用手指捻起一点,放在鼻子下闻了闻,再舔了舔,喜道:“红景天、珍珠粉、玛瑙粉、木香……”我一连报出十几种药名,皆是专治外伤,止血、补血、活血、养血的好药。 “你倒是识货!”噶尔多吉笑着道:“我看不见,你自己弄了。” “没问题,我自己来。”我脱了湿衣服,丢在一旁,动手去解肩头的绷带,但手指落在绷带那个结扣上却半天没有扯开。 “怎么了?”噶尔多吉听着我这边的动静,问道。 “这伤口之前上过药,也是好药,别糟蹋了,就这样吧。”我说。说完,我拿起湿衣服准备再穿上。 可衣服一沾身,就觉得一股寒气直往骨头缝里钻,冷得止不住发抖。 我是个生过重病的人,立时就感觉出不妙来。 “噶尔多吉,我冷。” 噶尔多吉伸手试了试我额头,又摸了摸我冷得冰块一样的手,“你发烧了。” 我叹了口气,“这叫什么?差巴的命,皇后的身子?” “哈!”噶尔多吉扶着我到他的床上,找了个他的厚袍子给我裹上,“今天晚上别走了,在这睡一宿吧。” “只能这样了。” 噶尔多吉也脱了湿袍子,连同我的一起找了个地方挂着晾起来。然后也爬上床,在我身边躺下。 我折腾的累了,可大约是白天睡的多了,一时还睡不着,觉得喉咙痒痒的,嘴里也干干的,咳嗽了两声,突然很想喝酥油茶:“咳咳,要是有口酥油茶喝就好咯。” “酥油和茶叶我这倒是有现成的。”噶尔多吉说爬起来,“你等着,我去打水。” “不用出去打水,接点雨水就行了。”我说。 “也是。”噶尔多吉拿了铜壶在屋檐下接水。 可刚刚不想那雨大的时候,它瓢泼似的大,现在想接水了,它却又小了,滴滴答答没精打采的敲打着铜壶。 “我还是出去打水吧,这要接到什么时候。”噶尔多吉说道。 “我跟你去。”我裹着袍子爬起来。 “你躺着不用动,兵营里我闭着眼睛都到处走,这到井边没十步远还能被绊倒不成。”噶尔多吉对我说完,转头要去屋檐底下拿铜壶,没想到却真被脚下的门槛绊了一跤。 “哈哈!”我大笑。 噶尔多吉从地上爬起来,也是大笑,“这就叫说大话打嘴了啊。” 我过去拉着他,走到屋外的井边。 井是中原这里常见的辘辘井。 我把拴着井绳的木桶丢进井里,噶尔多吉摇动辘辘,绞起一桶水,将铜壶灌满。 抱着铜壶回到屋里,想要烧水煮酥油茶,却发现还是煮不成,因为没有生火的东西。 这里不是吐蕃,吐蕃不论春夏火塘中始终生着火,这里虽然也有灶膛,但多年不用,别说火,干净的连点灰都没有,而现在外面湿淋淋的,也没处找生火的柴火去。 “没办法了,你将就喝凉水吧。”噶尔多吉将铜壶塞进我怀里。 我抱起铜壶,对着壶嘴喝了一口,大赞一声:“啊呀,好美味的酥油茶啊,我这辈子喝的最好喝的酥油茶咯!” “烧糊涂了吧你。”噶尔多吉拿过铜壶,也喝了一口,跟着大声赞道:“果真是美味的酥油茶,也是我这辈子喝的最好喝的酥油茶!” “你别都喝光了,给我再喝点。”我夺回来,大大的灌了两口,“好喝。” 噶尔多吉又夺回去,猛灌两口,“好喝!” 在我们两人各自灌了一肚子凉水之后,我的头开始沉了起来,“噶尔多吉,我给你讲个故事。”我用手撑着石头一样沉重的头,对他说。 “眼睛都睁不开了,还有精神说故事?”他将我的头拉过去,让它靠在他的肩上。 “卡瓦博格雪山顶峰的圣湖,连接着通往天上的路,天上有一位天音女神,天音女神有两只忠心耿耿的鹰,……有一次她驾着飞鹰飞到人间,与人间的一个放牛郎相爱了,……,一日风雪交加……,飞鹰折了翼,跌下了天空,女神也摔死了……” “这故事我听过。”噶尔多吉说道:“不过跟你讲的不一样,故事里面根本没那只鹰什么事。” “呵呵呵呵……”我干巴巴的笑了笑,舔了舔虽然灌了一肚子凉水,却依然干涩的唇。 “就算真有那么只痴情的鹰,那只鹰在为女神死的时候,也不会流泪的。”噶尔多吉说道:“鹰奴只是做了它该做的事情,它用自己的生命完成了作为忠仆的使命,又守护了心中所爱直到生命完结,是得了圆满,他会含笑九泉的。” “你是这么想的?”我闭着眼睛,枕着噶尔多吉的肩膀,有些迷糊的想着,噶尔多吉的祖先据说是莲花生大师座下的大金鹏鸟转世的英雄,也是鹰的后代,鹰与鹰是不是会有差不多的想法? “所谓求仁得仁。”噶尔多吉说道:“神话传说,并不是让人们恐惧和悲伤的,它是为了歌咏纯洁的爱情,忠贞的信念,博大包容的情怀才流传的。” “噶尔多吉,我觉得你好像跟以前不一样。”我说。还记得他以前的样子,总是挑着眉吊着眼,一幅很欠扁的样子。而现在他会因为蜻蜓的停驻而持箭等待,会用咏唱诗歌一样的语气,讲纯洁的爱情和博大包容的情怀。 “以前我是故意针对你的,故意欺负你。”噶尔多吉说道。 “为什么要针对我?”我问。 “贵族要针对一个奴隶,故意去欺负他,还需要理由?”他答说。 “哦!”最近把这茬给忘了。 “呵呵。”噶尔多吉笑了起来,“其实,我第一眼看见你就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你,而且好像你还欠了我什么东西没还似的。” “呵呵,那是上辈子欠的吧。”我打着哈欠,终于撑不住睡了过去。 迷迷糊糊地,身上难受的厉害起来,全身冷得抖个不停。 一双手臂将我紧紧搂住,一双温暖干燥的手,把我冷的像冰一样的手合在掌中捂着。 …… 再说另一头的龙十四。 龙十四在雨中走着,心情很糟,他想找个地方喝酒。 这时一个人向他走了过来。 一见这个人,龙十四在心里叫了声:“八婆!”这人是李云锁。此人不但是八婆,还是职业八婆。 “跟我走,我请你喝酒。”职业八婆说道。 李云锁这种专门掀人家棺材板,揭人家老底的家伙,龙十四是打心里不喜欢的。但是李云锁确实有好酒,他这八婆职业就保证了他,不论是谁藏在酒窖里,或者是埋在菜园子里的,又或者是塞在自家炕头底下的好酒,都能被他扒出来。 所以龙十四虽然很不喜欢李云锁这个人,但这人说请喝酒,他还是欣然接受了。龙十四若说有什么爱好,第一是好武,第二就是好酒了。 两人在雨中走了一阵,来到一家小饭馆。 店面很小,里面没有几张桌子,而且也许是由于大雨天的缘故,整个店里面空空荡荡的,只有一张桌子旁坐着人。 那张坐了人的桌子上已经摆上了饭菜,还有一坛子开了封的酒。酒是上好的酒。这龙十四进门一鼻子就闻到了酒香,不过他再一眼看到桌边坐着的那三个人的时候,掉头就走。因为若是说李云锁是职业八婆的话,那这三个人就是非职业八婆。而且是那种已经把八的兴致崇尚到骨子里去的人。 第14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5节 央金进京记 作者:猪美美 第15节 “莫走,莫走。”李云锁眼疾手快的拦住了他。 而坐在桌子边上的三个人中的一个中年文士,掏出一把扇子,开始冲着酒坛子扇风,风向直对龙十四。 “上好的绍兴女儿红!三十年的陈酿!”三人中一个看起来不下七十岁的老头,捻着胡子说道。 “找你喝个酒,瞧把你吓的,至于的嘛?”三人中最年轻的一个,穿着绣花的小短坎肩小短裙,耳朵上挂着大串金耳环的年轻人一边说着,一边也来拉龙十四。 龙十四最终在李云锁和那金耳环的推推拉拉下,在绍兴女儿红的勾勾搭搭下,犹犹豫豫的坐了过去。 一边坐下,一边在心里大骂:这四个八婆! 这四个八婆,拿扇子扇酒的那个是高丰年,老头是陈启明,而那个穿着小坎肩小短裙的自然是滇王凤迦奕了。 大下雨天的这四个人不说回家搂着老婆去,把我诓来干什么呢?龙十四心里琢磨着。 不过说起来这四个人……,龙十四在心里过了一遍这四个人家里的情况。李云锁四十大几了还没娶着媳妇呢;陈启明老婆都死了十几年了也没续弦;凤迦奕是个短袖,凤在在他这一代只怕就断了根了;至于高丰年,别人是没有他是太多。 别看他一幅翩翩君子的样子,其实绝对一个好色之徒,老婆小妾一大堆,他曾经扬言这辈子要娶够一百个凑个整。 知道这些还是三年前跟老大喝酒时听老大提起来的,不过老大可不是八婆的人,老大那是知己知彼。 哎!说起来老大真的听不容易的,对外要对付戎狄,对付倭寇,对内还要对付这几个八婆! 龙十四这么想着的时候,职业八婆李云锁已经端起酒坛子给满上了一碗酒。 龙十四端起酒碗刚要喝,业余八婆凤迦奕就用筷子敲着他的碗,一幅抓耳挠腮样子,问:“你快快说说,那央金倒是不是龙跃?” 第62章 终于干了件想干的事 龙十四喝着酒,听着这四个八婆在那逼逼,听了一会儿,他听出了点门道。 凤迦奕觉得央金绝对不是龙跃,他理由是:“龙跃是多精明的一个人,长了毛比猴子都精,这央金虽说没啥本事,但倒是个老实巴交的实诚人。” “实诚!”高丰年笑了起来,“我只说一点。”高丰年说道:“央金据说是吐蕃偏远之地出来的普通奴隶,但是他入军队之前,可是在吐蕃管着钱粮的衙门里供职的。”他用手上带着酒气的扇子,点了点凤迦奕,“你能想象一个大字不识的人,能跑我户部算账?” 凤迦奕神色一动,用筷子敲着面前的酒碗,表情有了几分迟疑。 陈启明捻着胡子梢说:“龙跃那个人擅长布局,花上几年时间布一个局也是寻常。一根一根的线牵出来,看似没有大用,也没什么意义,但是等他布好了收网时,他想擒住的一个也逃不脱。” 龙十四听着这几个人逼逼,心里开始想,这几个人把他诓来,又对他说这些个,到底是为什么。尤其是陈启明和高丰年两个人,他们要八婆也不应该八到自己这里来才是,自己跟他们完全不是一个圈子里的人呐。 龙十四平常是个只动手不动脑子的人,但现在他不得不多想一想,因为他现在的主人可是一个不论是动脑子还是动手啥啥都不行的废柴。 这废柴从皇宫出来还还稀里糊涂的处在神话时代呢,殊不知雷丰瑜跟他春风一度已经引起了这几个八婆的重视。这几个可不只是喜欢八,事实上他们号称清流领袖,就是那种咳嗽两声京城就下上一轮口水雨的那种人。 对付这种人,龙十四也有龙十四的办法,“你们是不是做过什么对不起我老大的事?怕我老大回来把你们都收了?”龙十四猛然一拍桌子说着,一对鹰眼冷森森的瞪向陈启明和高丰年两个人。 龙十四的恶名虽然不及李云锁,但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这种人更可怕,李云锁要办谁还得大理寺过过堂,龙十四是死士,他要是知道谁坑了他老大,直接手起刀落,别管你是谁也让你人头落地。 高丰年不自觉的缩了缩脖子,陈启明还算镇定,不过胡子也抖了三抖。对于这种武夫,文人心里头还是有点怵的,倒是有点后悔让李云锁把这个人叫来了。 李云锁看着这几个的表情,心里头暗笑。其实把这几个人弄到一起是雷丰瑜授意的。他知道自己身边多少双眼睛盯着呢,不想让任何麻烦牵扯到那个人身上,所以让李云锁走这一趟。 让什么人克制什么人,这方面没有谁比雷丰瑜玩的还好了。 目的简简单单达到,李云锁拿起酒坛子给龙十四又满上酒,打圆场道:“我觉得也不是,且不说别的,陛下那是多精明的人,自己的枕边人还能认不出?要真是的话,还不弄罐子胶把人粘在身上,还能让他走?” “哈哈哈哈……”几个人各自打了个哈哈,和话题便不再提了,免得闹出不愉快。 又喝了一阵酒,却听到大街上一阵马蹄声杂沓,紧接着又传来急骤的敲门声,一处又一处响着。 李云锁跳了起来,“这是出什么事了?”听马蹄声他就知道那是宫里头侍卫的马。 …… 却说雨下得哗啦啦大的时候,雷丰瑜正要去看王莲江。 “安庆现在出了宫,德妃娘娘现在因为有了月儿殿下也安生多了,三害仅剩下这位老太医。其实王太医也不是总糊涂。”壮壮给雷丰瑜打着伞,没话找话的说,他知道雷丰瑜心情不好,想说点什么让他能开心点,“王太医一糊涂起来就是找人看病,……有一次淑妃有点头疼,王太医给她看,说她得了什么不得了的病,没救了,把淑妃娘娘吓的,其实不过是有点小伤风……,这次动刀子,不一定是想伤人,八成也是想治病,就是不知道他给治的是不是刮骨疗毒什么的病。” 王莲江是这宫里三大害之一的事,雷丰瑜当然是知道的,只是之前他尚且只是找人看病,也没什么,可这动刀子的事就非同小可了,可要好生防范了,“立刻给他找几个医童,要身强体壮的那种,随时跟着他。” “是。”壮壮应道,“您说要不让齐燕去找吧,就从候选的宫中侍卫里找,肯定够强壮。” “呵呵。”雷丰瑜终于被壮壮给逗乐了,“便是从候选侍卫里找,让他们弃武学医,以后能是当军医的好料。” “陛下想的长远。”壮壮狗腿的奉承道。 说话间两人已经来到了太医院。 此时王莲江被五花大绑的捆在椅子上,风不服在旁边看着。 王莲江身子被捆着,嘴可没被堵上,此时正对着风不服破口大骂,“你这什么都不懂的粗货,那人若不及时医治就要死了,到时候你们谁担待的起……” 雷丰瑜摇了摇头。果真又是要给人治病! 走过去动手给王莲江拆解身上的绳子,转头对风不服埋怨道:“他是上了年纪的人,这么捆着小心伤了他。” 风不服木无表情的站着,好像没听见一样。 雷丰瑜叹了口气。真不知道当初怎么就让风不服当了总管,有时候真恨不得把他踢去御马监铲马粪去,就算把安庆那个老祸害弄回来都好过整这么个闷葫芦整天在自己眼前晃。 “快叫臣去给那人医治,不然真要出人命了。”王莲江一脸焦急的模样,对雷丰瑜说。 “那人不是皇后,那是吐蕃来使。”雷丰瑜对王莲江说。 “臣知道那不是皇后,皇后有心疾,那人心脏好的很,可是他还是快死了。”雷丰瑜听了一愣,王莲江此时言语正常的很,不像是糊涂之人说的胡话,心中一时有些犯嘀咕,于是问道:“既然他没有心疾,为何快死了?” “他精神紧张,焦躁不安,脉搏细而快,呼吸急而蹙,手掌湿且冷……”王莲江不停气的往下说。 雷丰瑜听得不耐,“说重点。” “胸膜下肺泡破裂,空气进入胸腔,若不及时穿刺导出,病情一旦恶化发生血胸,人就死了。”王莲江说道。 “这般严重?”雷丰瑜脸上失色。 “快,快,救人如救火啊!”王莲江连声催促着。 雷丰瑜疾步往外走:“立刻召集太医院全部太医,随朕去兵营。” “还有什么所有御医,以臣的医术,臣说自己是天下第二,没人敢称第一。”王莲江把身上绳子拽下来扔到一边,拎起桌子上的药箱子,就要跟出来。 雷丰瑜回手对他一指,“风不服,看着他,别让他跟着。” 风不服拿起地上的绳子,这次没把人捆在椅子上,而是绑住了双脚,反复的打死结,“慢慢解吧,不然就蹦跶着给人治病去吧。” 绑好之后,打了个哈欠,睡觉去了。 而这一晚,许多人却没能睡了。 太医院的一众太医,迷迷糊糊的被人从被窝里揪出来,冒着雨被带到京郊兵营。 “央金呢?”雷丰瑜先于众太医一步骑马飞奔到兵营。 东嘎将军也被惊动披衣起来,这才知道央金晚上已经回了营。 找来站岗的兵士一问,才知道去了噶尔多吉那。 一队人风风火火冲进噶尔多吉的屋子。 进屋就见央金身上堆了一堆噶尔多吉的袍子,团得跟个虾子一样睡着,而噶尔多吉则光着身子,将央金搂在怀里。 雷丰瑜一进屋看到这番情景,本来是急得冒火,一瞬间就变成了气得冒烟,抓起床上的噶尔多吉,一扬手,将人直接从窗户扔出了屋外。 窗外正是那口辘辘井,不知道雷丰瑜是成心的还是故意的,或者既是成心的又是故意的,噶尔多吉直接就飞进了井了,噗通一声,水花四溅。 “快把人捞出来!”东嘎将军连忙指挥人去捞人,东嘎将军到现在也搞不清楚雷丰瑜半夜来这到底是为了什么事,噶尔多吉又是怎么招惹到他了? 雷丰瑜丢完噶尔多吉,走到央金旁边,伸手一探这人额头,入手滚烫。刚刚那一瞬还气得冒火,这一刻又如被人当头泼了盆冷水一般。 “御医到了没有?” “应该还在路上。”侍卫长齐燕,躬身答道。 “你去。”雷丰瑜对齐燕说:“路上看到哪个,先快马带了来。” 转头见东嘎还戳在那,一脸不明所以的样子。只觉得他碍眼的很,可现在床上躺着的是他的兵,雷丰瑜又不能直接把人赶出去,瞬间眼珠一转,“骆子长呢?把骆子长给朕带来。” 不过片刻,骆子长歪着脖子进来。他被龙十四一个掌刀切在脖子上,这脖子疼了两日,到现在还没好。 “骆子长你可知罪?”雷丰瑜喝问道。 “臣知罪。”骆子长跟随雷丰瑜多年,一看他此时的表情,就知道今天天子心情糟糕,连忙单膝跪地,口称知罪。 “雷龙战骑何等珍贵,你守护不利该当何罪?”雷丰瑜问道。 “愿领军法。”骆子长垂首,沉声道。 “好,二十军棍,即刻行刑。” “是。” 骆子长起身走出门去,去领军法,东嘎好像明白了,原来事情还是出在这次偷马种子的事情上。当即躬身行了一个吐蕃礼,“此事是我教下不严所致,也愿一并领受军法,陛下且消雷霆之怒。” “将军不必如此。”雷丰瑜假意客气。 “必须如此。”东嘎自然会坚持。 “那就去吧。”雷丰瑜巴不得这人赶快走。 打发走了东嘎,雷丰瑜把其他人都赶出去,关上门。 再走到床边,看着床上的人。 这里发生了这么多的事,床上睡着的人尤不知觉,只抱着肩瑟瑟发抖,好像冷极。 雷丰瑜脱鞋上床,将人揽过来抱在怀里。 第63章 世上可有轮回 睡了一觉起来,烧退了,肩上的伤也好了一半,精神也好多了,果然是命贱之人多命硬啊! 我这边好了,可却发现有其他几个趴下了。 东嘎将军和骆子长将军都挨了军棍,自然趴下了;龙十四不知道在哪喝了一夜的酒,烂醉在床上,抱着头哼哼;还有噶尔多吉居然得了风寒,喷嚏打的山响,裹着袍子满兵营找酥油茶喝。 另外还有一个趴下的,是雷丰瑜。 雷丰瑜今早破例没上早朝,因为从凌晨回宫起他就开始低烧,不光是发烧,而且嘴上起了一溜水泡,口腔里生了两块溃疡,牙床也肿的老高,满口的牙齿好像颗颗都疼,疼得他直想要满床打滚。 太医院的太医给他开了一堆黄莲让他清火。 说起太医,雷丰瑜就更是火大。 “把王莲江给朕,给朕,给朕……”要是换个人,雷丰瑜早就一顿板子伺候了,可偏偏这个王莲江又打不得,憋得他一肚子火没出发,“把他关在他自己的家里关三天,这三天让齐燕给他找医童,以后看住了他,再别让他给人看病了。” 昨天雷丰瑜可被王莲江给忽悠惨了! 那时御医还都没到,他守着昏睡那人,直被王莲江的话吓得冷汗一茬接一茬的往外冒。 当时雷丰瑜抱着床上的人,细端详面容,初见时如同熟透了的苹果般的脸庞,此时一片蜡黄,眉头紧蹙着,口中发出轻微的□□,似乎睡的不甚安稳,这样子似乎正是应了王莲江说的焦躁不安。 再听其呼吸,的确短促且快。 摸其手,手心冰凉潮湿,也符合王莲江说的手脚湿且冷的症状。 雷丰瑜心中越发肯定了王莲江所说不差,一时间紧张的整个心都跟着提起来。 将这人冰凉的手合在自己手中不住哈气捂着,焦急的等待着御医的到来。 “陛下,葛太医到了。”好像等了有一万年那么久,门外才传来齐燕的声音。 “快带进来。” 葛太医的本名叫葛太一,是太医院的副医政,医术虽比不上王莲江,但也算是此种高手。 雷丰瑜连忙将他叫到床边,指着怀里的人,“快看看,可还有救。” 葛太一顾不上抹把脸上的雨水,就跪在床边,将手搭上了病人的脉门。 少顷,他抬头看向雷丰瑜,“敢问,这位公子身上可是有伤。” “对,是有伤。” “可否让臣看看?” 雷丰瑜揭开央金的衣服,露出肩头还湿着的绷带。 葛太一解了绷带,只见那伤口被雨水泡的发白,而伤口周围的皮肤却发红肿胀,“这伤口被雨水泡的感染了,所以才会发烧,臣这就给他开副清热解毒、去腐生新的药,注意伤口洁净,烧退了也就没事了。” “伤口感染?就这样?他不是气胸之症?”雷丰瑜问道。 “陛下何以觉得他是气胸之症?”葛太一疑惑的问道。 雷丰瑜随即把王莲江说的那番话对葛太一说了一遍。 葛太一听完经过是又好气又好笑,摇着头,意思好像是说王莲江的话也能信? “这位公子胸肺的问题不是完全没有,但绝对不是王莲江说的那种要命的情况。这位公子的情况,或可称为平原反应。” “平原反应是什么?”雷丰瑜问。 葛太一解释道:“吐蕃地处高原,那里空气稀薄,吐蕃人世代居住在那里,适应了空气稀薄的环境,而中原这里含氧量高,与吐蕃的情况相差甚多,中原人到了吐蕃会有高原反应,症状就是喘不上来气。一样的道理,高原上的人到了咱们平原地带,也会有一些不适应,比如气息短促,这就叫平原反应。” “可当真?” “白玛公主当年来中原的时候也有个类似的症状,是臣给治的,其实吐蕃来的人中,要是细细的查,差不多每一个或轻或重的都会有点这种症状。”葛太一说道。但其实当年白玛公主的病是王莲江给看的,所谓的平原反应也是王莲江最初提出来的,反正现在王莲江都老糊涂了,葛太一老实不客气的把这功劳揽到自己身上了。 雷丰瑜听葛太一说的头头是道,却是信了,“那此症要如何医治?” “稍加调理即可,或者不需调理,时日久了也就适应了。”葛太一回道。其实这种所谓的平原反应,葛太一也只是听王莲江提起,自己却没仔细研究过,但在皇帝面前自然要说得把握十足才是。 之后其他的御医也陆续赶来,雷丰瑜又让其他几个给看了看,答案都是并无大碍,这才终于是放了心。 想着居然被王莲江个老糊涂给忽悠了,真是哭笑不得。 绷紧的神经这一放松下来,折腾了半宿的雷丰瑜,就觉着自己的身子也不太舒服了起来。 撑着又守了这人半宿,到天蒙蒙亮的时候,看着这人烧退了下去,才打道回宫。 “王太医说话总是条理清楚头头是道的,任谁也看不出他糊涂来,所以他才每次都能让人信了。”壮壮在旁边端着黄莲汤,憋着嘴角的笑 “朕现在很怀疑他其实根本就没糊涂,他是故意拿人开涮的。”雷丰瑜很不忿,别人上他王莲江的当也就罢了,结果自己这位英明睿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帝王,这次居然也被忽悠的上当了。 “陛下且消气,总之人无事就好。”壮壮开解道。 雷丰瑜一想,壮壮说的也是,虽然自己被骗的白跑了一趟,那人平安无事就是最好的了,其实也不能说是白跑了,他又是伤又是病的,要是身边没人好生照看着,万一严重了又该怎么办? 想起有没有人照顾,就想起了搂着他睡在同一张床上的那个人。 一下子就觉得嘴唇上的泡,嘴里的溃疡,肿着的牙床一起疼了起来,捂着嘴道:“把李云锁给我叫来。” 李云锁早就候在外面了,他消息灵通,知道雷丰瑜昨晚上整了那么一出,今天估计会有事让他去办。果然! 雷丰瑜吩咐李云锁道:“第一件事,叫人去查查跟央金睡在一处的那个噶尔多吉是个什么人,跟央金关系怎么样。第二件事你亲自去办,给骆子长送瓶伤药去,不过他那顿板子挨的也不冤枉,下回尽心点,龙十四解甲归田了,他可别也松懈了。” 雷丰瑜吩咐完,却见李云锁神情古怪。“你怎么了?” “陛下这股醋劲,让我想起了十几年前那会儿,好像时间退回去重来了一次。”李云锁答道。 “你在消遣朕?”雷丰瑜怒道。 李云锁低低一笑,“臣即刻去办。”话说,最近还真是忙。 李云锁走后,壮壮将一碗汤药端给雷丰瑜,“陛下,该吃药了。” 雷丰瑜随手抓起碗,一口气把黄莲汤喝干。 那黄莲煮的清火汤,壮壮光想想都觉得苦,可雷丰瑜喝下去却好似混没有感觉一样。 雷丰瑜出神的想着,想着昨晚那烧的迷迷糊糊的人,一个劲的将头往自己怀里钻,好像是在撒娇的样子。 记得龙跃以往生病的时候也是如此,一般的神情,一般的动作,就连难受时皱眉的动作,嘟着嘴的神态也是一般无二。 “壮壮你说,这世上有没有轮回转世这回事?” …… 雷丰瑜在喝苦死人的黄莲汤时,我在张罗着煮酥油茶。 “咱吐蕃的酥油茶是好东西。”我说:“补五脏,益气血,能治肺萎咳喘,还能润泽皮肤。” “说的一套一套的!快弄。”噶尔多吉催促我道。 “阿勒!就好,就好。”我连声应着,手脚麻利的搬石头在院子里磊起了个简单的火塘,然后把从伙房寻来的木炭埋进去。 现在可以煮酥油茶了。 酥油和茶叶都是噶尔多吉带来的。酥油这东西不爱坏,放上一两年也没事,只是茶叶有点潮,不过还好没发霉,还能用。 先把茶叶加水熬煮,煮完了过滤掉茶叶只留茶汤,把茶汤倒入竹筒里,加入酥油。 酥油就是从牦牛的奶汁中分离出来的油脂,要把这油脂与茶汤打融在一起,还要一边打一边加盐巴。 我来打酥油,噶尔多吉在一旁帮我加盐巴。 “阿嚏!”噶尔多吉打了个喷嚏,这喷嚏打得眼泪鼻涕一起往下流。 “啊呀,不用你帮忙了,赶快离得远点,小心弄脏了我的茶。”我把噶尔多吉往旁边赶,平常都是他嫌弃我笨手笨脚,这次难得我嫌弃他一次。 “可恶的差巴,才在中原呆了几天,就穷讲究了起来!”噶尔多吉嘟囔着,用袖子抹着鼻涕,不情不愿的稍稍挪了挪屁股。 “早就告诉你晚上别瞎跑,让我当你的眼睛,不听话,这不掉井里了吧?”今早听说噶尔多吉掉井里了,幸好昨天晚上我打完水顺手把水桶扔到井里去了,噶尔多吉拉着井绳才爬上来,要不然指不定就给淹死了。 “别提掉井里这事了。”噶尔多吉吼道,气得脸红脖子粗的。 “行,还有力气吼,看来是没事。”我说。停手歇了一会儿,肩膀有点疼,毕竟伤还没完全好。 噶尔多吉探头看了看竹筒里的茶,“行了,别弄了,小心你的伤口裂开了,就这样将就着喝吧。” “这伤是你给我重新包扎的?”我看着肩头从新包扎过的伤口,伤口上的绷带上系了一个整齐漂亮的结扣。难道世上的人都会系这种结,只有我手笨不会弄? “我才懒得管你。”噶尔多吉沉默了一会儿,道:“中原那个皇帝昨晚来过了。” 噶尔多吉因为昨晚被人丢下井的事,甚是耿耿于怀,他不想让人提起这件事,于是就让兵营里凡是知道的,谁也不许说。想他的身份尊贵,这兵营里就连东嘎将军都有所不及,更不要说其他人了,哪有人敢违拗他的意思,对这事自然都是守口如瓶。 但噶尔多吉本人毕竟是个心胸磊落的人,既然现在被问到了,迟疑了一下子,最终还是实话实说了,“那皇帝带了一大群中原的大夫来,看来对你的伤很是着紧。” “哦!”我哦了一声,代表知道了,然后继续打酥油茶。 噶尔多吉见我反应的平淡,皱眉问道:“那中原的皇帝将来要想将你留在中原,你会留下吗?” “我是个差巴,差巴将来要去往哪里,或者留在哪里,又怎么能够自己做主?”我说。 噶尔多吉知道我说的是事实,叹了口气。 “来,我们喝茶。”我将打好的酥油茶给他斟了一碗。 噶尔多吉一口气将一整碗酥油茶喝了个干净,又把碗伸过来,“再来。” 我再给他满上,他再一口气喝干,这才满足的长长吐了口气,“啊!还是家乡的酥油茶好!” 两碗热腾腾的酥油茶下肚,噶尔多吉出了一身热汗,“发了一身汗,好痛快!什么风寒也好了。”扯开衣襟,把身上的厚袍子脱了下来。 “你胸口上这是什么?”我发现噶尔多吉的胸膛上,有一个模模糊糊的粉红色印子。 “从小就有的胎记。”噶尔多吉答道:“平时看不见,每次只在我发烧的时候才看的到。”说着用手搓了搓,那个印子变深了少许,依稀有点像汉字的‘龙’的样子,“说起来我身体一直好,有好多年没发过烧了,这胎记我都快忘了……” 我突然觉得耳朵里嗡嗡作响,听不清他后面的话了。 “喂,央金,茶洒了!”噶尔多吉摇晃着我。 “啊呀!”我回过神来。 “不烫吗?”噶尔多吉问我,“手都红了,愣什么神?” “噶尔多吉。” “嗯?” “你说着世上真的有轮回转世这回事吗?”我喃喃的说道。 第64章 要当替死鬼 “当然有咯。”噶尔多吉吸着鼻子说道:“每个人都是轮回转世的,大德高僧甚至能推算出转世的时间和地点,也有的转世后还能记起前世的事。”噶尔多吉看着我,撇嘴道:“作为吐蕃人怎么竟然会问出这样的问题?”这是吐蕃人信仰中最基本的东西。 “我只是有些不明白。”我说:“大德高僧去世之后,转世灵童才会出生,也就是说出生是在死亡的时间之后是吧?那有没有可能人还没死,转世灵童先出生了?” “人没死先转世?你这辈子是央金,下辈子转世成江央才让了,然后你其实在自己欺负自己?你那脑子里转的都是什么,怎么可能会有那回事?”噶尔多吉说道。 “别,千万别把我跟江央才让那坏家伙扯一块。”我嘻哈的说着,甩了甩手上的茶水,再去看噶尔多吉那个胎记。 但随着噶尔多吉胸膛上的汗水蒸腾,带走了皮肤的热度,那个胎记慢慢消失了。 “谁啊,谁背后说我坏话咯?”一个人蹿过来,抢走了我手里刚斟满还没来得及喝的酥油茶,“啊呀,有酥油茶喝!”他狼吞虎咽的喝起来。 “江央才让,有什么好事你都总能抢在前面啊!”我看着自己的茶到了那人嘴里,没好气的说。 “啊呀,大家都来咯,央金这里有酥油茶啊!”江央才让一碗茶喝完,扯着脖子冲着外面喊起来了。 平常总恨不得吃独食的他,这回也不知道发的哪门子疯。 嗡啦嗡啦,不大会儿工夫好像全兵营的人都挤过来了,甚至连挨了军棍受伤休息的东嘎将军都抓着个碗来了。 我看了看涌过来的几千号人,再看了看那巴掌大的铜壶,咧着嘴道:“有茶喝,就是得慢点。” 正一壶壶的煮着茶,一个好听的女人声音说道:“好香的酥油茶啊!” 所有人都是一愣,接着,呼啦啦跪倒一片。“参见白玛公主!” 白玛公主来了,她脚步轻盈的从一众差巴中走过,走到我面前来,“央金,给我也来碗茶。” 我连忙从地上爬起来,拿起一个碗,用袖子抹了抹,斟了碗茶,双手捧上。 白玛公主笑了笑,接过茶,在她的随从搬过来的椅子上坐下,却没有喝,他看了看我,说道:“喝完茶,央金要准备动身了。” “动身?去哪?”我问。 “回吐蕃。”白玛公主说道。 我心中一喜。 白玛公主接着说道:“巴桑要被砍头了,他想要见见你,因此赞普下令……” 哐当!我手里的铜壶落在了地上。 …… “吐蕃与中原开关贸的事不太顺利,戎狄人从中作梗,我们跟中原交易多少东西,也必须跟他们戎狄交易多少东西,不管我们需不需要他们的东西。同时我们的东西卖到中原要给天语交多少税款,也要给戎狄交多少税。” “这样算下来,开这个关市非但不能让吐蕃的百姓日子好过,反而还要被迫着强买强卖我们不需要的东西,还要给人家交钱。” “这关市这样子就还不如不开,但是现在想停也不是就能停的了,现在吐蕃群情激愤,就连许多贵族也跟着闹起来,毕竟白灾过后谁的日子都不好过。” “首先一个要掉的脑袋,大概就是巴桑的,毕竟开关贸的事是他提出来的,也是他着手做的。” “虽然赞普知道这不是他的错,但是……” 我听着白玛公主说着事情的原委,心里止不住叹气。从来试图挑战旧秩序的人,都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这点我这个差巴也约略知道一点,更何况在不久前巴桑还曾确确实实的惩治过几个贪赃枉法的贵族,贵族中更是没有什么人会为他说情,想他死的倒是大有人在。 巴桑是我见过的最好的老爷,也算是对我有恩的,一听说他有难了,哪里还顾得上喝完那茶。 “我现在就回去。”急急的回去简单收拾了下东西,直奔马厩。 我哥他们也请示了白玛公主和东嘎将军,然后准备跟我一同回转吐蕃。 …… 雷丰瑜此时在他的寝宫——紫微宫里,正难受着,昨晚折腾了一整夜,又困又累,想要睡吧,但满嘴的燎泡疼得厉害,又让他辗转反侧无法成眠。 越是睡不着,火气越大,尤其今天一早洪良辰就带着吐蕃的几个来史进了宫,跟雷丰瑜这叽叽哇哇的好一番诉苦,把吐蕃百姓说的比黄莲还苦,把松赞贡布说的比乞丐还穷。 “对吐蕃的情况朕能帮的也帮了,如今也是爱莫能助了。”雷丰瑜听的不耐烦的说道。 天语和吐蕃开关贸的事戎狄会插一脚搅合,这早在雷丰瑜预料之中,要说松赞贡布没有料到,那他就白当了这么多年吐蕃赞普。 既然大家都早有所料,这时候他吐蕃却呼天抢地的装可怜,糊弄谁呢? “戎狄不愿意咱们中原和吐蕃交好,可着劲在中间搅合,陛下怎么也不能让他们得逞啊。”洪良辰也在旁边游说道。 这个老婆奴! 雷丰瑜瞥了洪良辰一眼,冷冷的哼了哼。 “咱们中原地域广大人口众多,又有海上的大船进行远洋贸易,区区这点货物不在话下。”洪良辰还在继续说。 雷丰瑜冷眼看着他,心里暗想:白玛那女人是典型的身在中原心在吐蕃,简直就是一个明目张胆的职业斥候。洪良辰也算是自己一手提拔起来的,原本挺老实巴交的一个人,如今被她调/教的胳膊肘往外拐了。 “说到底自家的事总要靠自家解决。”雷丰瑜冷冷说道,“朕乏了,风不服送客。” 吐蕃使臣向外走着,洪良辰走在最后,待等其他使臣都出去了,他又转了回来,双膝着地跪倒在地,“陛下,还有一件事臣不知道当说不当说。” 雷丰瑜皱了皱眉头。 “听说松赞贡布要将央金调回吐蕃,在这个当口上……” 没等他说完,雷丰瑜伸手抓起桌子上一个镇纸,照着洪良辰的脑袋就丢了过去。 洪良辰见砚台带着风声奔着自己来了,眼睛一闭,以雷丰瑜的身手,这镇纸他既躲不开,也不敢躲。 幸好砚台在砸上他脑袋前的一刻,风不服伸过一只手来,接住了那个镇纸。 洪良辰躲过一劫,却也吓得脸色惨白,结结巴巴的说道:“陛,陛下,臣只是觉得巴桑是松赞贡布的宠臣,未必会舍得杀,而央金一旦回了吐蕃,怕是就成了替死鬼,臣与他行走了一路,算是有些交情,不想他死的不明不白,除此臣绝无它意啊,陛下。” 雷丰瑜眯缝着眼睛看着洪良辰,雷丰瑜这个表情的时候,通常就是想杀人的时候。 洪良辰只觉得浑身的汗毛都竖立了起来,全身不自觉的瑟瑟发抖。 半晌,雷丰瑜才缓缓说道:“税负减免一年,贸易货品的种类、数目,着户部另行核算。” 洪良辰如蒙大赦,摸了把脸上的冷汗,话都说不利索了,“臣,臣,遵,遵旨。” 第65章 当皇帝的‘女人’ 明知道吐蕃距中原遥远,就算肋插双翅也非是一日可抵达的,我还是不停的催马前奔。脑子里想的都是那次在吉曲河边巴桑对我说的话。 虽然我知道我回去也对他没有什么用处,可我想至少能见他一面,他或许有什么身后事要我替他料理。 马行甚快,前面已经到了京郊的那处十里亭。 突然耳后“嗖!”的一声,一支白羽箭划过我的耳鬓,钉在了我的马前。 吁!我猛一勒缰绳,马儿人立而起,险险的将我掀翻马下。 “噶尔多吉你做什么?”我怒问道。 噶尔多吉纵马驰来,一伸手,抓住了我的马缰绳,“你跟我来。” “去哪?”我问。 “你不用回吐蕃了。”噶尔多吉说道。 “那巴桑大人……?” “他不会有事咯。”噶尔多吉说。 “发生了什么?” 噶尔多吉抿着唇闷头不再回答,只抓着我的缰绳,使两马调转了马头,对我哥他们摆了摆手,让他们先回兵营去,然后牵着我的马向另一个方向驰去。 我心中疑惑,几次三番的追问,噶尔多吉却再不言语。 两马行过长街,直到皇宫之前才停住。 皇宫门口停着一乘由八个人抬着的,没有顶棚的轿子,那东西我见过,好像是雷丰瑜的御攆。 噶尔多吉到此才用马鞭冲着皇宫一指,“你要进宫去。” …… 来中原的路上看见过成亲的,成亲时新娘是要坐花轿的,如今我坐在这个没有棚子的轿子里,被人抬进宫,算是成了皇帝的‘女人’了吗? 眼前金碧辉煌的亭台楼阁,早没了我第一次进来时看到的那么新奇,它们沉甸甸的让人感觉压抑。 回头看看跟在我身后的噶尔多吉。我现在已经知道了我为什么要进宫了。赞普让我回吐蕃,而中原的皇帝如果不让我走,就要有个正式的理由,而这个理由就是,他要了我。 噶尔多吉见我看他,他对我用力点了点头,表情坚定。 我明白他的意思,就在刚刚我坐上御攆前,他对我说了一句话,“我会陪着你。” 我想跟他说,其实没什么,我一个差巴被送来送去原也平常,何况这一次是用我来换巴桑大人的命,如果这算是一笔交易的话,这买卖还是挺值得的。 …… 御攆抬到紫微宫停下,我从御攆下来,独自走进紫微宫。 走入了那低垂了黄罗飘飘的帐子,爬上了那团龙的锦绣的床,靠近那散发着檀香气息的身体。 我闭上眼睛,眼帘上红彤彤的一片,只不知道这颜色是牛油蜡烛的光,还是炼狱中不灭的业火,映着这帐子里的人影也不知道是真是幻。 “华如雪,花阴灭,春风一度杜鹃啼血。 情未决,晴还缺,常向东风花落春归。” 他搂着我,口中呢喃的低语,温柔的吻落在我耳鬓,我听到他一遍一遍的喊着:“阿跃,阿跃……。” 第15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6节 央金进京记 作者:猪美美 第16节 …… 夜半又下起了细雨,雷丰瑜睡着了,我却没有睡,轻轻起身,为他盖上一条薄被,再换回我带着泥泞的黑衫,走出了紫微宫。 我要去哪里呢?要去寻龙殿找杰布?还是去那个什么宝盈殿? 正茫然寻思的时候,我看到一个人站在宫门外,他用刀尖杵着地,站在细雨里。 “噶尔多吉?” 噶尔多吉用刀尖点着地走过来,拉着我的头,让我靠在他的肩上。 “我不觉得委屈。”我对他说。 “我觉得沮丧。到了中原之后才发现,我什么也不是,什么也不能做。”噶尔多吉说道。 “有你在这就很好了。”我拉起他的手,“现在你的手凉的像冰块一样了,我得给你找个地方暖和暖和。” …… 由于是夜半时分,我没有去打扰杰布,而是去了我上次住了不到三天的那个宝盈殿。 我们就这样住了下来,而从那晚之后,接连好几天雷丰瑜都并未要我再去他那里,而其他人也没来打扰,只有一个小太监每天两顿往我这里送饭。 如果不是伙食实在不好,外加房子有些漏雨,其实这生活还是不错的。 说到这里的伙食,哎!饭菜基本上就是我第一次在这里吃的那样,每餐都是绿油油的,没得一点荤腥,要不是时不时跑到杰布那里蹭点肉吃,我怀疑我和噶尔多吉已经变成了兔子。 至于房子漏雨的事,就更是一言难尽了。中原这里多雨,隔三差五就会下场雨,只要一下雨,基本上就是屋外下大雨,屋里下小雨,被褥什么的全都潮湿的一塌糊涂,而且蚊子也多,扰得人整夜整夜睡不好觉。 “阿嚏!”端着满碗的绿油油,噶尔多吉打了个大喷嚏。 噶尔多吉在来这里之前就得了风寒,那晚又淋了半宿的雨,这几天里始终是时好时坏,常常烧退下去半日,可转头到晚上又烧起来。 他这个样子我很担心。因为发高热固然是糟糕,但这样子拖拖拉拉久不痊愈的情况也很凶险,搞不好弄个肺病,那可是会出人命的。 我放下碗站起来。 “早饭还没吃完,到哪去?”噶尔多吉问。 “去杰布那再给你找点药去。”我说。 “没事,一点小毛病,顶顶就过去了。”噶尔多吉还是满不在乎的说道。 “现在你必须听我的。”我强硬了语气,瞪着他:“你要是早肯听我的吃药,也不会拖到现在。” 我强硬起来的样子想来还是很有些威严感的,噶尔多吉哼了哼算是同意,瘪了瘪嘴说道:“记得跟杰布讨点蜂蜜,没有蜂蜜我喝不下药。”噶尔多吉毕竟是少爷出身,自然有些少爷的娇贵习气。 “知道了。” 少爷一句话,差巴跑断腿! 噶尔多吉只知道要蜂蜜,却那里知道蜂蜜的难得,杰布现在是客居在这里,又不是在吐蕃赞普的宫里,哪里是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的,而皇宫规矩多,白玛公主想要捎带什么进宫也不容易。 我先去杰布那里挑了一些药师配好的成药,又卷了他的几块皮子。 因为那房子漏雨,我打算找点皮子自己搭个帐篷住。 你要是问我这皇宫的房子漏了,为什么不找他们修呢?这说起来真叫人冒火。 话说那天我去找那位管事的公公。(那公公是风不服让我去找的,说修房子就找他)。 “我天语虽然富有,可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那公公捏着个兰花指,坐在一张大桌子边上喝茶。 “不需要多少钱,就几片瓦就行了。”我说。 “几片瓦?皇宫里用的能是普通的瓦吗?”‘兰花指’拔高了嗓子,说道:“前几天淑妃那里说要粉刷一下,我还让她等到入了秋呢。” “粉刷早几天晚几天么什么事,可这房子漏雨怎么住呢?”我陪着笑脸。 “总有个先来后到。”‘兰花指’说道。 “我这边急,您给我这边往前提提吧。” ‘兰花指’上下扫了我几眼,“嗯,我瞅瞅看能不能给你这事紧着往前提提。”说着,把放下茶碗,把他的兰花指往我面前伸了伸。 “嗯?”我仔细的瞅了几眼他的手,不明白什么意思。 ‘兰花指’脸色不善了起来,又将手往我面前伸了伸。 “嗯?”我再看看,“您这手怎么了?” 兰花指瞬间变成了大日如来掌,一巴掌重重的拍在桌子上,震得茶碗都倒了,“回去等着去吧,两年以后估计轮到你了。” 哎!你说这皇宫里怎么那么多鬼怪妖魔呢? 我拍了拍小胸脯,压压惊,再念一句大明咒:“嗡、嘛、呢、叭、咪、吽”驱驱邪气。 带着我的一身正气,我来到御花园深处一处僻静的湖边。 这里又被我堆起了一个小小的玛尼堆。 将一块卵石摆在玛尼堆上,祷念完我今天的虔诚祈愿之后,我转头走向湖边紧邻着的一大片树林子。这几天祈愿时常看见有蜜蜂在里面飞,估摸着能找到蜂蜜。 …… 雷丰瑜今天心情还算不错,折磨的他半死不活的那满嘴的口疮和燎泡总算是都好了,那黄莲药汤子也总算不用再喝了。 散了早朝之后,在他的御书房,也就是景轩殿里,召集六部主事开了个会。 雷丰瑜以前是喜欢看奏折的,六部有什么事都让他们递折子上来,总觉得白纸黑字的才叫正规,以后也有个底可查。 现在雷丰瑜讨厌看折子,喜欢有事没事开个小会,能解决的呢当堂就解决了,有疑问的话也可以当面问清楚,需要讨论的呢,人都在这就说罢。省时省力方便快捷,没有中间环节拖拖拉拉,也省的他们玩文字游戏,在字里行间藏猫腻。 今天六部的事呢,跟往常也没有多大不同。吏部讲了讲的官员升迁考核的事;户部谈了谈今年庄稼的长势,刑部没说什么案情,只说了说大理寺狱中耗子有点多,不过今天礼部、兵部和工部吵吵的比较凶,三家争着要钱。 今年白玛回家省了趟亲,吐蕃几千人又来回访,再加上即将也会往这扎的戎狄太子和倭国国主,这招待起来可都是钱呐! 兵部在北方卧虎关,正在调水屯田。水还没调来,苗也没见着一根,银子可是已经滚滚北去无影无踪了十万万两。 至于工部吵吵着要钱,是因为欠了一屁股债。五年前翻修寻龙殿,皇帝亲自批示,一切都要最好的。皇上说要好的,那就是比最好还要好,从房梁到窗户框子一水的金丝楠木,屋顶上的琉璃瓦,几十窑里挑一片的精益求精,灯盏、铜炉上面贴的金箔就有上万片,这可都是银子呐! 不光是翻修寻龙殿,三年前还重建了德政殿。德政殿就是现在早朝的那地方,皇宫大门正对着那个。这地方的重建那就更别说了,建出结实、建出华丽、建出气派、建出威严,总之要建成天上有地上无蝎子粑粑独一份的好来。 这么着建了三年,现在才刚建好。房子建好了,可钱呢? 跟皇家做买卖可不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很多砖石、木料都是先欠起的。 天语没钱吗?到处欠着债? 当然不是,天语有钱,但是偌大的国家用钱的地方也多,少不了拆东墙补西墙的事,再说,天语自建国以来就一直兵事不断,一个国家只要是用兵打仗,那就再多的钱也不是钱了。 “臣现在都不敢回家了,天天躲在工部衙门里,就怕一出门,一个口袋套上来乱棒打死啊。”工部尚书董浩一把鼻涕一把泪,哭的那叫一个惨。 雷丰瑜坐在椅子上,手上把玩着一个秃尾巴的玉佩,看着董浩在那哭号,突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雷丰瑜笑什么呢?他想起了某人找人修房子的事。 第66章 现实总是如此的无情 央金想给漏雨的房子添砖加瓦的事,雷丰瑜自然是知道的。他甚至把那个管事的叫过来,让他绘声绘色的将当时的情形反复学了几遍。 不过这件事他只当个乐子来听,却没想管。因为白玛从吐蕃回来以后,这小心眼转的是太多了,雷丰瑜不高兴了,故意对央金不理不睬,算是给她一个下马威。 其实雷丰瑜可不是真的不闻不问,要真是不闻不问,那宝盈殿的伙食还能那么素?你想啊,在这皇宫深院里头,那顿顿精挑细作的时鲜蔬菜,可比顿顿吃肉还金贵。 至于房子漏水吗,呵呵,叫齐燕故意上去踩几脚弄出来的。大夏天的,漏就漏把,反正死不了人。 雷丰瑜心思转了半晌,才发现周围安静的出奇。 只见眼前的工部尚书董浩脸色发青,嘴角乱抖。而六部其他那几个主事都是一脸的神色古怪,目光在雷丰瑜和董浩之间游移来去。 “董爱卿难道身体不适……” 雷丰瑜正想问董浩是不是不舒服,结果董浩一听,全身都抖了起来,活像一株狂风中的黄花菜。 “陛,陛下。”他抖抖索索的说:“臣,臣虽然夜夜不回家,可臣跟发妻的感情甚好,臣,臣……”突然噗通一声跪下了:“陛下饶了臣吧,臣还没有儿子呐,臣只懂盖房子,臣不懂得如何侍君啊啊啊啊……”这回是真的哭的泪流满面了。 董浩的岁数不算大,今年才三十四,长得也还行,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的,这一哭起来还真有点梨花带雨的架势。 这回换做雷丰瑜嘴角乱抖了,敢情刚才自己就直勾勾的看着他笑,而自己又是天字第一号的大断袖,也难怪人家误会了。 “咳!”雷丰瑜咳嗽了一声,“朕只是看你堂堂工部尚书,也是个正二品的官儿,居然唱念俱佳跟个耍猴儿戏的一般,说不得等哪天工部混不下去了,还能上街边卖艺混口饭吃。” “哈哈!”听雷丰瑜这么说,几个人都笑起来了,董浩才长长的松了口气。 开过玩笑,雷丰瑜正了正神色,“卧虎关的工程不能停,那是关系到边关长治久安的大事,再多的钱也必须花。”转头对户部尚书高丰年说:“先紧着那边。” 高丰年点头记了下来。 “宫里盖房子的欠款,先把工匠的钱都结清,手艺人要养家糊口的,拖欠不得。”雷丰瑜对董浩说道,“至于木料、砖石的那几家,他们都是大商家累世的富庶,你去告诉他们朕颁旨给他们表彰,至于银子吗,等秋后田亩税入了库,头一年国库结余的银子,按比例分,不够的明年秋再来分。”能跟皇家做买卖的那些大商家,说白了不差钱,皇帝亲自下圣旨表彰,那是天大的殊荣,多少银子都买不来的,拿着这样一张圣旨,那是到哪哪有面子,还怕赚不来更多的钱? “至于礼部吗?”雷丰瑜看向洪良辰,“没有再多银子给你们。戎狄和倭国朕又没请他们,他们自己要来朕准了,但食宿自备。” 事情大体就这么解决了,至于具体细节各部回去自己酌情处理。 散了小会之后,雷丰瑜出了景轩殿,就见李云锁在外面候着。 “戎狄太子已然离开王庭,倭国的国主也已经登船了。”李云锁汇报道。 雷丰瑜伸了个懒腰,“陪朕到御花园走走,边走边说。” 两人溜溜达达的往镜湖的方向走,因为镜湖中的湖心岛曾是雷丰瑜母亲的旧居,所以早在雷丰瑜的老爹还在这里坐着龙庭的时候,那地方便被划为了禁区,以免下人随意进来破坏了旧居的原貌。 后来还传出一些闹鬼的传闻什么的,久而久之那地方更是没有人去了,雷丰瑜跟李云锁秘议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时,就喜欢去那。哎!说起来这皇宫闹鬼的地方还真多! “拓跋思远这次带了多少人来?”雷丰瑜问李云锁。 “他从王庭出来时带了五百黑羽卫。”李云锁回答道。 “才五百他就敢前来,倒是挺有胆量的。”天语和吐蕃仗打的年头比雷丰瑜的岁数都长,两国百姓之间敌视情绪很浓,虽然最近没有全面开战,不能称之为敌国,但也绝对跟友好靠不上边,戎狄的太子身边就带着五百人,还真是相当有冒险精神的。 “拓跋思远让我的人捎了句话给陛下。”李云锁说。 “什么?” “他说他如果也带五千人来,怕是会吓那个,吓着您。” 李云锁支吾了那一下,估计那原话估计是:我要是也带五千人,怕是会吓尿你。 “哼,自负的家伙!”雷丰瑜哼了一声。 “倭国国主这次来,身边也没带多少人,一幅有恃无恐的样子。”李云锁又说道。 雷丰瑜皱眉寻思片刻,“关于阿跃,你最近有什么消息吗?”草原那边线索已经全断了,雷丰瑜不甘心,让李云锁从别的地方再着手试试。因为龙跃也曾经在倭国做过亲王,那里自然也让李云锁留意着。 “皇后他……”李云锁张口正要说些什么,却看见不远处的湖边有个人影一晃,消失在了林子里。 李云锁愣了片刻,才反应过来道:“那是央金吧!”刚才我那一眼还以为看到的是皇后的魂。 “云锁你说,这世上会不会真有轮回转世?”雷丰瑜又问了上次对壮壮问的一样的话。 李云锁答道:“都说有,但谁也没真见过。再说即便是真有,时间上也对不上啊!”龙跃是三年多以前失踪的,就算是真死了,又轮回转世了,也不可能是眼前这么大一只。 雷丰瑜心里其实也明白这个道理,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走到湖边新摆起来的那个玛尼堆前,伸手从上面拿起一块石头,记得那天央金曾郑重的说过,“这是我心归依的地方。” 又问李云锁:“你说吐蕃人整天的对着几块石头念叨,有用吗?” “这个……”这李云锁哪知道啊,支支吾吾半天,只含糊的答道:“大概心诚则灵吧。” 雷丰瑜对李云锁摆了摆手,“你回去吧,朕在这再待会。” 李云锁知道雷丰瑜的心情又不好了,事实上这几年每次一提起龙跃,雷丰瑜的心情都不好。 本来刚才他们正说着一半的话了,而李云锁确实有一个关于龙跃的消息,那是他的手听说的一个不确定的消息,但看雷丰瑜现在神色萧瑟的样子,觉得还是别说了,免得刺激他,反正不是什么好事,更不是急事。 李云锁走后,雷丰瑜在玛尼堆边坐了下来,数了数玛尼堆上的石头,有十几块,有些上面还刻着字。 雷丰瑜想了想,也从地上划拉起来一块石头来,用湖水洗干净了,然后拔下头上发簪,在石头上面刻了起来。 “希望我挚爱的妻子龙跃能回来。”白玉簪子在石头上只刻画出很浅的痕迹,但蝇头小楷却十分工整。 刻好之后,雷丰瑜学着央金那天的样子,将石头贴在额头上默默祷念了几遍,可正当他要把这块石头放上玛尼堆的时候,却听一连串的大呼小叫,紧接着一个人影从树林中飞奔而出,没等雷丰瑜反应过来,他已经一个飞扑跳到了湖里。 雷丰瑜一愣,“跳,跳湖?!” …… 我为什么跳湖?我当然不是吃饱了撑的要寻死。 我跳湖完全是噶尔多吉闹的,喝个药非得要就着蜂蜜。 蜂蜜是蜜蜂酿的,而蜜蜂是有尾针的。 我刚用棍子把一个蜂巢敲到地上来,落在地上的蜜蜂窝里,嗡!的飞出一大群蜜蜂,奔着我就扑过来了。 幸好我是天柴,早有准备,抱着头往湖边跑,我知道蜜蜂怕水,躲在水里多半就没事了。 可我忘了,我是天柴而不是天才,而在这种时候,往往才会显示出天柴和天才的严重差别来。 天才会在捅蜜蜂窝之前,先试试水有多深,而天柴会在捅完了蜜蜂窝,跳下了水之后,才会想到水多深的问题。 事实证明□□,看着清澈见底,似乎没多深的样子,但我的腿用力往下蹬了好几下,终于确定我够不到底。 现在我准备做另一件事,宁可被蜜蜂蜇死,不能被水淹死。 于是我连忙奋力向水面上扑腾。跳下来这地方离岸很近,我觉得应该能扑腾上去。 可惜现实又一次无情的将我击倒了! 没错,是当头直击下来的。 我感觉头顶上轰的一声,一个人,而且是挺大块头的一个人,就在我的头快要扑腾出水面的时候,当头砸了下来。 我水性可不怎么样,入水本来就发慌,又突然发生这样的变故,立刻更慌了,慌得一口气憋不住,咕咚!咕咚!连喝了两口水,又向水底沉了下去,这时候我才看清头顶上砸下来的那个‘现实’,是雷丰瑜。 第67章 一夜五十万两 雷丰瑜跃下水的时候手里还抓着那块石头,他是不假思索就跳下水来想要救人的,并且自认为动作很快,很及时。 水中清澈,雷丰瑜看到水中那人冒着泡,咚!咚!咚!的就直往水底下沉。 他连忙一个猛子扎下去,伸手去抓那人,但却差一点点没有抓到,伸手再抓,还是抓了个空。这回不但没捞上人来,那人反而滑向水更深、离岸更远的地方去了。 这湖底下有暗流啊! 这湖表面上看着平静,但却是活水,这不是用来养荷花的那种湖,而是那种能行画舫的湖,湖水相当的深,水下暗流涌动。 在暗流涌动的深水里别说救人,水性一般的人只怕自己也要搭进去。 幸好雷丰瑜的水性很不错,只是跳下来的太急,没来得及脱衣服,这宽袍大袖的繁琐衣服,在水里阻力甚大。 他迅速扯下腰带,扯断束衣的带子,身体脱出衣服的束缚,再次向水下潜去。 我往水下沉着,但这刹那我却忘记了溺水的恐惧。我看到了什么? 水让一切都变成了慢动作。缓慢飘荡的衣服,随水波散开的发丝,还有他此时如同舞蹈一般的脱衣服的动作。 我此时第一次明白了汉语中的两个字‘销魂’的意思。什么三浦的羽毛舞,比起眼前这人简直弱爆了。 我的心肝不由自主噗通噗通的狂跳了两下,因此再一次忍不住,咕咚!咕咚!又是两口水灌下了我的肚子。 终于当雷丰瑜他褪去了长衣,如同一条光洁的美人鱼一样,向我游过来的时候,我的眼前已经开始发黑,胸膛里的空气也已经被灌进去的水挤压的从鼻孔里尽数跑走了。 昏暗了的视线里,美人鱼终于游到我的面前,一把抓住我的肩头,拖着我向上游去。 此时的我意识已经不甚清醒了,感觉到有人抓住我向上游,本能般的四脚并用一把抱住了,死也不松开。 溺水之人的力气大得难以想象,饶是雷丰瑜,遇到这样的情况手脚都被对方缠的死死的,几经挣扎却挣脱不开,只能被拖拽着一同向水底沉去。 雷丰瑜心中暗想:我难道就要被这个家伙给拖死了? 沙场纵横来去过,刺客行刺遇到过,伤重落难垂危过,都挺过来了,难道却要在自己宫里头淹死了? 两个人纠缠的身体渐渐沉向湖底,死亡似乎已经唾手可及。 雷丰瑜这时做了一件事。他一探头,含住了眼前人的双唇,将自己嘴里最后一点气息,渡到了对方口中。 说不清为什么这样做,只是下意识的就这么做了,觉得哪怕只能多活一刻,希望多活一刻的那个人是自己怀中的这个人。 嘴里突然涌进一口气,我的意识恢复了少许,眼皮掀了掀,看到面前雷丰瑜一张憋的发青的脸,隐约明白过来目前的情况。 用力一咬舌头。这一下没轻没重的立时满嘴血味疼得钻心,但借疼痛保持住了一点神志,我松开了僵硬的手脚。 可没想到雷丰瑜四肢得脱束缚,做的第一件事是,一个掌刀劈在我的后脖颈子上。 我一声“哎呦!”堵在喉咙里,眼前一黑。 …… 迷迷糊糊中我感觉有人给我揉搓胸口。记得有一次我冻僵了,嘉措也是这么给我揉搓胸口的。 “嘉措你说,卡瓦博格雪山的山顶真住着天音女神吗?”我问他。 ‘嘉措’没有出声。 “嘉措你说,爬上卡瓦博格雪山的山顶,天音女神真的能让人见到死去的亲人吗?”我又问他。 ‘嘉措’还是没有回答。 “我觉得是假的吧。要是天音女神有这样的神通,她大可以天天见到她的爱人,又何必一个人躲在雪山上伤心呢?”我继续说着。 不过‘嘉措’还是没有给我任何回答。 我觉得有些不对了,嘉措应该的反应是敲着我的头,骂我亵渎神明才对。 我的意识清醒了过来,但睁开眼睛之后,我却更怀疑自己在做梦。 我只知道那是一双眼睛,至于他是怎么样的一双眼睛,我的词汇在这双眼睛面前变得无比贫瘠,无法形容他,只知道它们比我梦中的卡瓦博格雪山上的圣湖还美。清透、深邃、浩瀚、多情。 清透、深邃、浩瀚、多情的一双眼睛看着我,说了一句:“还不赶快从朕的身上下去。” 我一个激灵回过神,连滚带爬的从雷丰瑜的身上滚下来。“嗡、嘛、呢、叭、咪、吽”驱邪,驱邪。 但他接下来的一句话差点让我背过气去,觉得即便是坚赞喇嘛来,这邪也不一定能驱走。 雷丰瑜说:“朕没让你来侍寝,你就这么想不开,要寻死?” 我:“……” 我心说:大哥啊,我是一个差巴,每天混上两顿饱饭和一个好觉都要费尽心思,哪有工夫弄那些无情男痴情女,投河自尽的桥段!何况我是男人咩,男人! 哎!不知道跟他怎么解释,我觉得吧,我和雷丰瑜之间的差距太大,就好像次仁和马熊、贝母鸡和瓦罐,格桑花和肉骨头之间的差距那么大。 “好吧,陛下说我想寻死,那就是想寻死吧!”我悲悲戚戚的说完,然后一转身跑到湖边,抬脚做了一个要往湖里迈的动作,果见雷丰瑜神色一变,冲了过来。 我这时迅速往下一蹲,雷丰瑜那里一个刹不住脚,只听“噗通!” 好了!我现在可以去看看我那个蜂巢了。那个蜂巢掉到地上时间稍久蜜就流光了,或者还会召来蚂蚁什么的。 我迅速跑回树林,只见被我用棍子敲下来的那个蜂窝还躺在原地,此时蜜蜂已经不知道跑去了哪里,估计是另觅地方盖新家了。 我捧起那个蜂巢,看了看,见蜂巢破裂的不太严重,颠了颠,沉甸甸的,不由得咧嘴笑开了。看来收获不小! 没等我开心多一会儿,脖领子被人提着转了半圈,对上雷丰瑜气哄哄的脸,“你竟敢戏弄朕?” “事有轻重缓急。”我把蜂巢捧到他面前:“要不要分一点?” 雷丰瑜看了看我手上的蜂巢,眼睛又在我的脸上转了一圈,最后看着我额头上两个被蜜蜂蜇出来的包,“投湖是为了这个?”他到底是聪明人,这些东西加一块想想也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厚厚!厚厚!”我笑。 “弄这为了吃?馋成这样子?”雷丰瑜放开我的脖领子问,眼睛继续看着我额头的包,“疼不疼?” “疼啊。”那里正一跳一跳的又痒又疼。蜜蜂尾针上有个毒囊,尾针扎进人体之后,若不及时取出,毒囊里的毒液还会持续的泵进肉里面。 我抱着蜂蜜又转身跑向湖边。拔出我的腰刀,用湖水做镜子,试图用刀尖挑出毒针。 “别动!”雷丰瑜抓住我的手腕:“再割两道刀疤,你这脸还能看吗?”说完他就,他就,将唇压上了我的额头,用嘴用力的吸/允起来。 他的唇湿滑柔软,在我额头上这感觉,这感觉……,我形容不出。 雷丰瑜很快吸出了两根毒针,吐在地上,又捧水漱了漱口,然后对我勾了勾手指头,“那蜂巢给我。” 我还琢磨着额头上的刚刚感觉,呆愣愣傻呵呵的把东西递了给他,可紧接着屁股上却传来一股大力,我猝不及防噗通一声,掉进水里的那一刻才明白过来,我被雷丰瑜踢了一脚。 隔着水,我看见雷丰瑜对我呲着牙笑的满脸舒坦,嘴唇动了动,好像说了句:“现在扯平了。” 你说他这人怎么就这么小心眼呢,只听说有一种兽叫做睚眦,有仇必报,这种好似睚眦一样的人,真是不能得罪啊! 某睚眦将我从水里再捞起来,把蜂巢又丢回了给我。 “两根尾针都吸出来了,不过蜜蜂的尾针多半有毒,得找个御医给你瞧瞧。”雷丰瑜说道。 一提他宫里的御医我就胆寒,立刻说道:“这里就有药。”我从湖边抓了一把蒲公英,搓烂了往头上一敷,“这样就行了。” “我以为你又吐口口水了事呢。”雷丰瑜说道。 “呵呵。”我笑了,“吐口水的那是嘉错,我这人还是懂点药理的。” 雷丰瑜见我额头上涂抹了蒲公英后,虽然还是有些红肿,但不太严重,点了点头:“你这医术哪里学来的?” “寺庙里。”我说:“我曾经在寺庙里住了许多日子,寺庙里的高僧上师们都是有大智慧的人,我跟他们学了很多东西,当时甚至萌生了想出家的念头。”这是实话,之所以后来打消了那念头,是因为在我们吐蕃出家为僧是要由家人供奉的,我家生活已经很艰难了,我得要给家里帮忙,而不能再给他们增加负担了。 雷丰瑜看着我,说:“若是当时出家了,就不会到中原来了。” “也许吧。”我说:“曾听高僧说:万事万物一切因果都有定数。以前不明白,但自从到了中原,好像渐渐能明白一点以前听不懂的那些禅语中的意思了。” “你知道吗?”雷丰瑜继续审视的看着我的眼睛:“让我最看不透的是你的这双眼睛,它们太干净了。里面无悲无喜、不怒不怨,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才能有这样干净的眼睛,是初生的婴儿?还是早已看尽人间沧桑的老人?” 我笑了,“陛下若是有机会到我们吐蕃,就看一看那些磕着长头做十万大礼拜修行的僧侣,他们的眼睛要比我的更干净。” “或许这一次我真的认错人了!”雷丰瑜垂下眼帘,叹息着低声说道。 “陛下会放我回去吗?”我问雷丰瑜。 雷丰瑜果断一摇头,将两根食指交叉在一起成一个‘十’字,反复的叠加,“买你我花费了不下百万两银子,算上之前那一次误会,你跟我在一起总共只有两晚,一晚就是五十万两银子,不觉得你也太贵了吗!” “我!”我这次彻底没的可说了。 “老实呆着吧。”雷丰瑜把他的湿衣服拧了拧,往身上一搭,转身走了。 “那我老实呆着,能不能给点肉吃?”我追上两步问道。 “一个想出家当和尚的人,还总惦记着吃肉。”雷丰瑜摆了摆手说道。 “吐蕃的僧人不叫和尚,叫喇嘛,喇嘛能吃肉。”我对着雷丰瑜的背影喊道。他的脚步很快已经走出了好一段距离。 “那喇嘛能不能成亲?”远远的传来他戏谬的话语。 “不能。”我叹了口气,什么无悲无喜不怒不怨,我现在就很哀怨!“一百万两银子,那他要睡多久才不太贵啊?” 第68章 比幸运更幸运的事 雷丰瑜对央金提到的寺庙什么的事,有些在意。回到紫微宫,洗了个澡吃过午饭之后,就把洪良辰和白玛这对夫妇叫了来。 虽然心里有些不待见他们两个,但说起吐蕃的事,却没有谁比他们两个还清楚了。 白玛是个很聪明的女人,同时也很健谈:“佛教从天竺传到吐蕃已经有将近八百年的历史了,它见证着吐蕃王朝曾经的兴盛,……,几乎每一个吐蕃人都是虔诚的佛教信徒,……,吐蕃的僧侣人数众多,平均每七个人中就有一个是僧侣,……,吐蕃的佛教分为四个教派,每个教派教义大体相同,又有各自的特点,……” 白玛说的条理清楚,遣词用句也华丽优雅,但不知怎么,雷丰瑜听着却觉得索然无味,完全不及某人,某人那:吐蕃的僧人不叫和尚,叫喇嘛,喇嘛能吃肉。听着清爽直白。 说起来,那宝盈殿的伙食难道就那么差,让他冒着丢掉性命的危险去弄一点蜂蜜吃? 又想,虽然是夏天,那湖水还是挺凉的,也不知道他回去知不知道泡个热水澡驱驱寒气? 他那头上被蜜蜂蜇的那两下子,着实不轻,蜂针在肉里呆的时间过久,取出后用那湖水简单的清洗了一下,那水也不干净,说不定会感染。 “今天就听你们说到这里吧。”雷丰瑜想来想去,干脆打发走了那两人,揣了那瓶凝露,又找了些解毒消肿的药,就出了紫微宫。 揣着药快步走向宝盈殿。 还挺远!宝盈殿差不多是这宫里最偏僻的一处宫室,久无人居住。自己把他丢在这里,又把他房子弄漏,做的似乎有些过了!这夏天里虽然不至于受寒,但他们吐蕃人对中原的气候不适应,只怕也是难受,明天就吩咐风不服给他换个地方,就在紫微宫邻近的看哪个殿空着就安置哪里就是了。 雷丰瑜边想边走着,已经离宝盈殿近了,远远的听见那边有说话声。 “放着放着,你别动,你回床上躺着,一会儿我弄。”这是央金的声音。 “大白天的躺什么躺。”这应该是那个噶尔多吉的声音。 雷丰瑜脚步一顿。想起那天在兵营所见,两个人搂搂抱抱的睡在同一个炕上的事,眼睛眯了眯。 撩起长衣下摆,往腰间一掖,运起轻功,悄悄的向那边靠了过去。 …… 我此时正在给噶尔多吉煎药。噶尔多吉正用我从杰布那讨来的几块皮子搭帐篷。 我不让他弄,且不说他病着,就说他那大少爷身份,哪里干过这种粗活。好说歹说的他才停下来,回屋里躺着去了。 我拖过几根这几天悄悄砍的小树,坐在屋外我搭起来的火塘边,一边看着药一边削木桩。 “佛祖保佑噶尔多吉百病全消。”我嘴里念叨着,现在很能体会当初丹珠的感受了,客居他乡与穷困是一样的,都最怕生病。 待等木头桩子削好,瓦罐里的药也熬的差不多了。 “药好了,噶尔多吉吃药咯。”我用衣袖垫着,捧着药罐子进屋,一边被那滚烫的温度烫的吱吱叫,一边把噶尔多吉叫起来。 噶尔多吉看着药咧了咧嘴,“蜂蜜。” “有蜂蜜有蜂蜜。”我把药罐子塞给他,转头捧了蜂蜜来,“有很多,一口药一口蜂蜜咯。” 噶尔多吉喝一小口药,呲牙咧嘴的要一大口蜂蜜吃。如此等他把药喝完了,我从那蜂巢里刮来的蜂蜜也吃空了。 噶尔多吉咂咂嘴,居然还嫌少,“下回再多弄点。” “成,成,下回再多弄。吃完药赶快躺下睡一觉。”哄得噶尔多吉睡下,我给他身上搭了件袍子,轻手轻脚的退了出去,接下来还要搭帐篷去。 哎!无比怀念我几个哥哥。 想我在家中最小,纵然日子艰难,但家中各种粗重的活计,也总有我哥他们料理,也不用我来做。 念叨着我哥他们,我正拿着一根削好的木桩,用腰刀当锤子想要钉到地里去,结果一下子就砸在了自己的手指头上。 我把砸疼的手指搁在嘴里,原地跳着,也不敢出声,怕吵了噶尔多吉。 这时头顶的一颗大树却无风自动的晃了两晃,晃下了几片树叶。 …… 雷丰瑜站在树顶上,居高临下将一切都看了个清楚,之后他对央金的评价就剩了一个字——傻! 央金与龙跃的相貌是越看越像,但性格却是越看越远。 龙跃虽然对家人和朋友也是极好的,但龙跃聪明,尤其是一张嘴甜的是蜜里调油。 他对人一分好,一定会照着十分里面说,让你感动的不得了。就算是他做了错事,也能靠着三寸不烂之舌,把坏事说成是好事,把黑的描成是白的。 即便他明明出去爬了墙,把你气个半死,可回头经他甜言蜜语一番说,照样把你忽悠晕乎了,爬墙也爬的有理了,让你非但不忍心怪责他,反而更是爱他爱的死心塌地。 而央金完全不是。央金是做了一百分却一分也不说的人。为了那个噶尔多吉要吃蜂蜜,他被蜜蜂蜇,跳到湖里差点淹死,种种辛苦却是一个字也没有提。而且居然还若无其事的说:“下回多弄。” 这个人太傻了,傻得让雷丰瑜看着心塞的慌。 正想跳下去,把这人揪过来一通吼他,或者再一脚把他踢湖里去才解气。 可是他刚一动,一只手却按住了他的肩膀。 雷丰瑜一惊回头,身后不知何时多了一个青年。 那青年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然后拉着他如飞般蹿房越脊而去。 待等离的远了,那人才放开雷丰瑜。 “龙十四,你怎么在这?”龙十四不知道什么时候进的宫,雷丰瑜居然不知道。 “你这皇宫在别人看来是铜墙铁壁,在我眼里却也一般。”龙十四傲然说道。 “不愧是死士出身,倒是有两下子。”雷丰瑜心里则想着,回去给齐燕二十板子。他那侍卫长怎么当的? 不过倭国顶尖的忍术高手的确有其独到之处,也难怪当年龙跃在中原如云的高手中,却最终选了两名忍者做他的贴身侍卫。 “你什么时候到的?“雷丰瑜问道。 “他进宫那天。“龙十四答道。 “那刚才朕跳湖里救人,你也在一边看着了?”雷丰瑜心说:你大爷的!刚刚两人差点都淹死他也没出来,还真沉得住气! 其实龙十四也在观察央金,因为龙跃是会水的,人往往要在生死一发间才能看得最透。 “哎!”龙十四低低的叹了口气。 “你还会继续保他吗?”雷丰瑜问龙十四。 “会。”龙十四毫不迟疑的说道,“忍者最幸运的是遇到一个仁慈的主人,而比幸运更幸运的是,遇到一个仁慈而且傻乎乎,不懂得争夺任何东西的主人。” 龙十四笑了起来,学着央金那种傻乎乎的笑:“能遇到老大是幸运,而遇到央金是比幸运更幸运?” 雷丰瑜却不以为然,“朕的身边就是所有权利、欲望漩涡的中心,你的如意算盘打的有点早。” “所以还是请陛下继续冷落央金吧。”龙十四说道,“他会拥有真正的幸福。” 雷丰瑜眉头一皱,“你指的是噶尔多吉?你难道没看到他是怎么欺负央金的?” “你要有兴趣的话,晚上就再过去看看。”龙十四说完掉头转身,几个纵跃消失不见了,远远的却又送过来一句,“晚上去时小心点,另一个耳朵尖的很。” 入夜再去看看?去吗? 当然! 入夜时分,雷丰瑜换上一身夜行衣,故意从密道出了紫微宫,没有惊动紫微宫外守夜的侍卫。 打起十二分精神,一路躲过明岗暗哨,来到了宝盈殿外。探头看看,房子里面黑着灯,悄无声息,屋中的人大概已经睡熟了。 雷丰瑜飞身上了白天藏身的那棵树。 龙十四已经在那了,他跨坐在一根树枝上,那树枝只有小指头粗细,他却坐在上面巍然不动。 第16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7节 央金进京记 作者:猪美美 第17节 雷丰瑜自知没有龙十四那本事,他找了根粗树枝,背倚着树干坐下。 四下里万籁俱寂,偶尔一两声虫鸣,还有轻轻摇曳着树叶的风。雷丰瑜再抬头看看天,月光明媚,银河璀璨。 这不是个做贼的好日子,该是个对月吟诗把酒谈情的好日子! 雷丰瑜伸出手指遥遥描画着天幕中那道银河,多少往事一起涌入心头,一起经过的街,一起弹过的曲,一起走过的朝朝暮暮。 手指突然一顿,脑子里这一刻突然定格在了一张憨笑的脸上,那人捧着一个破蜂巢笑的一脸傻样,头上还顶着两个包。 这个傻瓜,这个为人做了一百分却一分也不会说的傻瓜,可是这个傻瓜,这股傻劲,也,也很…… 吱拗!这时,宝盈殿那破旧的木门咯吱一声打开了。 第69章 默默的守护 雷丰瑜俯身去看,一个人摸摸索索的从门中走了出来。 那不是正常人应有的动作,只有瞎子才会这样走。雷丰瑜猛然抬头看了一眼头顶上的皓月繁星,再低头看那个摸索着前行的人,皱起了眉头。 那人摸索着走到那些央金白天立起来的木桩子前,伸手摇晃了一下。 那些木桩子被草草的插在地上,稍一摇晃就是一幅摇摇欲坠的模样。 那人轻声低笑一声,嘀咕了一句吐蕃语。 雷丰瑜听不懂吐蕃语,但看那人表情,八成是早猜到了央金弄出来的东西就是这么渣。 他蹲在地上摸索着,半晌找到一块砖头,用这块砖头将所有木桩子都重新钉了一遍,钉得牢牢的,再也晃不动分毫才算满意。 丢了那块砖头,他拍了拍手走回屋去。 许是嫌天气,他没再关上房门,就那么让它大敞着。 雷丰瑜从敞开的房门看进去,只见央金团成一团睡在床上,淡淡的月光从窗外照进来洒在他身上,他的模样宛如一个不染凡尘的婴儿。 那个瞎眼的此时爬上床去,盘膝坐在那个不染凡尘的人身边,然后他两指突然快若闪电的向央金脸上戳了下去。 雷丰瑜一惊,但他的肩膀却被龙十四及时的按住了。 这时下边那瞎眼的已经收回了手,而睡着的那个人依旧睡的安稳。 不消片刻瞎眼的那个又接连出手几次,直到他出手第三次上,雷丰瑜才看清楚,他出手的目标是一只小虫,估计是蚊子。他眼不能见,但出手却奇准无比,每次两指一夹,必然捏死一只蚊子,绝无失误。 “他会整晚在那捉蚊子,为了让央金能睡好觉,每晚都是如此。”龙十四在雷丰瑜耳边低声说道,说完对雷丰瑜一摆手,“走吧。” 雷丰瑜跟在龙十四之后下了树,又随着他身后走了一阵,居然又到了镜湖边。 龙十四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坛酒和一只烧鸡。 估计那酒和那鸡都是从御膳房偷来的。他这小日子过的还挺滋润! 雷丰瑜老实不客气的拽过一个鸡腿来。 两人在镜湖边央金堆起来的那个玛尼堆边坐了下来。好半晌两人各自吃喝都没有说话。 半晌,龙十四那一坛子酒下去大半的时候,他抹了抹嘴,说道:“噶尔多吉的样子越看越觉得像我十一哥。” “这世上夜盲的人多了。”雷丰瑜说道。对于浅野十一郎,雷丰瑜只记得他是龙跃衷心的死士,并且功夫很好,其他的就没太注意过了。 “不只是夜盲,还有那种默默的守护。”龙十四的眼睛有些红,不知道是因为酒,还是因为想起了十一郎。 “原来浅野十一郎对阿跃也有那个心思。”雷丰瑜倒也并不意外,龙跃招蜂引蝶的本事向来不差,冷冷一哼,“他一个侍卫可也真敢想!” “是啊,也只能藏在心里头想。”龙十四说道:“我十一哥对于老大的情意,只怕他到死也没有说出来。” “但即便是这个噶尔多吉也一样不够看。”雷丰瑜咽下鸡腿肉,丢开鸡骨头,说道:“吐蕃的一个贵族而已,就算是吐蕃之王松赞贡布,在我面前也依旧不够看。” “是不够看。在陛下和我家老大的面前,的确这世上没几个人是够看的,可现在的这个,不是我老大,他是央金。”龙十四说道。 雷丰瑜愣愣片刻,然后道:“小子,几年将军没白当,会用激将法了!” 伸手拿起龙十四剩下的半坛子酒,仰头像嘴里倒。 酒虽不算是最烈的酒,但比之雷丰瑜平日惯喝的果子酒要烈很多,一口下去如同刀子刮过喉咙。 酒浆顺着喉咙注入腹中,瞬间就如同一团火落进了肚子里,烧着了五脏六腑,紧跟着那股热气又从肚腹中升起,往头顶上冲。 “哈!畅快!”雷丰瑜抬起头仰望那一轮圆月,那一轮圆月,在他醉意朦胧的双眼中渐渐现出清秀的轮廓,眉眼弯弯笑意嫣然。 酒喝的急了,雷丰瑜很快便醉了,嘴里喃喃着:“阿跃,阿跃,今夜随着这酒,能入我一梦便好。” “想结新欢又觉得对不住我老大吧?哼!”龙十四打了个酒嗝,他也有点醉了,倒在地上,抬头仰望着那一方星空:“天音女神有两只鹰奴,他们守护着自己的主人……,两个鹰奴……” 两个人都醉了,这时却有另一个人从他们身后的树林里走出来,他用腰刀当盲杖,刀尖点地走到近处,弯下腰,摸索着捡起地上的酒坛子,晃了晃,里面还有一点酒,他仰头将那所剩无几的酒喝干。 然后丢开酒坛子,摸了摸自己的眼睛,“怎么,难道我也像谁吗?”他若有所思的琢磨起来。 …… 这一夜雷丰瑜喝下半坛烈酒,烂醉在镜湖边。 而这一夜我睡的很实沉,梦里我又回到了大雪山,那寒冷却圣洁之地。梦见我和嘉措放牧的河,梦见我亲手堆起的玛尼堆,梦中似乎有一对情侣手挽着手在河边走过,经过我堆起的玛尼堆,我觉得他们应该就是天音女神和他的爱人,再后来他们的身影渐渐模糊,最终消失在不知名的远方。 这梦该是一个好梦,但不知为什么梦醒了我却流了满脸的泪。 茫茫然坐起,看窗棱上映照的红日,好半晌不知道身在何处,直到噶尔多吉挽着他的弓挎着他的箭囊从外面推门进来,我才回了魂来。 噶尔多吉看到我的样子,问道:“怎的了?” 我用手抹了把脸,“没什么。”走过去伸手触了触他的额头,“烧倒是退下了,不过刚好些你不说多睡会儿,这么早起来折腾个什么?” 他手一扬,一条鱼丢到了我怀里,“这个你看怎么弄了吃。” “咦,哪来的?”鱼挺大一条,足有半米多长,鱼头上被一箭贯穿,“又开始找鱼练手了?” “隔水射鱼有点难度,不过练了个把时辰,也找到些诀窍。”昨晚那两个人来时都甚小心,噶尔多吉起初没有发觉,但后来那两个人在头顶上嘀嘀咕咕的,以噶尔多吉的耳朵还能发现不了?他就尾随着那两人离去的方向追了下去。 “央金……”噶尔多吉似乎有什么想问,但欲言又止。 我正用短刀刨开鱼肚子,清理着内脏,见他这样,问道:“才来中原多久,一向爽快的白羽箭,怎的也学了汉人的吞吞吐吐?” 噶尔多吉一摆手,“快弄你的鱼吧,我要吃烤的,烤透点,也不能烤焦了。” “啊嘞!”我答应一声。我们吐蕃人本来是不吃带鳞的东西的,但在来中原的这段时间,沿途招待我们的驿站也曾多次用鱼来款待我们,这东西刚吃的时候觉得腥气重,但多几次就习惯了,觉得还不错。尤其在吃了多日‘绿油油’之后,现在看着鱼肚子上白花花的油脂都想流口水。 把鱼去肠刮鳞之后,涂上昨天还剩的一点蜂蜜,用小火慢慢焙烤着。 鱼还没烤好,每天送菜的那个小太监来了,而今天他不是一个人来的,在他身后还跟着风不服。 风不服跟往常不太一样,顶着两个黑眼圈,模样跟梦游一样。 “一会儿去找齐燕去。”他对我说。 “齐燕?” 风不服没多说,摇摇晃晃梦游着又走了。 我满头的雾水。 匆匆吃过早饭,让噶尔多吉看着那条还没烤好的鱼,我出了宝盈殿。 找齐燕干什么呢?我心里琢磨。齐燕我还是知道的,我这人记性还行,记得他是皇宫的侍卫统领,这宫里凡是带刀的就要听他的。 我拍了拍腰间的刀,莫非…… 心中琢磨着,想找个侍卫问问哪里能找到齐燕,结果发现能看到的侍卫都跟风不服一样的熊猫眼。 我摸了摸下巴,估摸着顺着谁眼圈最黑,就能找到‘熊猫’的老大了。 别说,还挺准,没多久我就找到了那个眼圈比别人黑了两圈的齐燕。 齐燕两眼呆滞的坐在侍卫换班房里,“齐将军……,齐将军……”我连喊好几声,齐燕的眼珠才动了动。 “风总管让我来……” 齐燕盯着我看了好半天,才像是认出我来了,然后他一下子就激动了,“兄弟啊,全指望你了。”说着将一叠衣服塞进我怀里。 “这,这是?” 我还没闹明白这是什么状况,齐燕哐当一声,直接趴在桌子上,随即就传来了他的鼾声。 这是困成啥样了! 我抖开那些衣服一看,是全套的侍卫服,还连同一块侍卫腰牌。 天语尚黑色,这侍卫服也是黑色的,不过跟送给我们吐蕃兵穿的衣服不同,领口处加了一圈银边,袖口处也以银色丝带抽口,威武之中又多了份贵气。 我脱下身上的袍子,换上侍卫服,挂上腰牌。 莫非我现在已经算是侍卫了? 换班房的墙上,有一张侍卫排班表,我趴在上面看了好半天,终于找到了本侍卫的名字。 站岗的地方在,紫微宫! 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昨天有点卡文了。 第70章 侍卫难当 到了紫微宫,我就见到了同样黑着眼圈的壮壮。不过不似风不服那样梦游,也不像齐燕那么呆滞,壮壮的精神还好。 “啊呀,壮壮公公,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拍着身上的侍卫服,问壮壮。 “这件事,哎!”壮壮将我带进紫微宫里,给我泡了杯茶,这才娓娓道来:“陛下夜间睡不好觉,这已经有好一阵子了。陛下睡不着的时候,有时候在门外练练剑,有时候在御花园里走走,可有的时候也会出宫去。” “莫非昨晚陛下又睡不着了?”我问。他一个人不睡,所以弄的一宫的太监侍卫也都不能睡,所以就都变熊猫了? “陛下若只是睡不着,我们做下人的在旁边伺候也是本分,若想出去走走,侍卫们跟随护驾也是应该,况且侍卫们也是有轮班的,这原本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是……”壮壮苦着一张脸,叹着气道:“可有时候陛下会不告而别,并且故意甩开侍卫。”昨晚雷丰瑜就这么干的,壮壮夜里发现雷丰瑜不见了,整个皇宫就炸窝了,因为不知道雷丰瑜会去哪,宫里所有侍卫全部出洞,也不管是当值的不当值的,全部被派了出去,宫里宫外的找。 我心中暗自腹诽:还派侍卫跟着龙月,没想到他自己也干这一手! “陛下万金之躯,可是容不得半点闪失啊!”壮壮苦巴巴的继续说道。别说是雷丰瑜有个闪失,就算是少了跟汗毛也吃不了兜着走,就算人回来一个汗毛也没少,但是这件事被传出去,就难免要被娘娘们问责,被大臣们弹劾,这宫里就不知道要有多少脑袋搬家。 “齐燕说这紫微宫里一定要加派一个岗,要不然他这差事就没法干了。”雷丰瑜偶尔失踪一晚上就弄得他心惊胆战焦头烂额,要是他跑上瘾了,每天晚上都来这一出,齐燕还不如直接抹脖子算了。 我只能点头,“我要在哪里站岗?” “您随我来。”壮壮随后将我带到了雷丰瑜的寝室里,指着紫檀雕花的大床,“您就站在这床边就行了。” 看着那床,我脑子里突然明晃晃的冒出来一句话:那时我睡过的皇帝,那时我站过的岗。 我擦,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见我目瞪口呆的模样,壮壮解释道:“这床底下有一条密道,可以通往宫中别处,也可直通宫外。”这密道昨天晚上风不服咬牙切齿的想填上来着,不过最后还是忍住了,毕竟他可不想后半辈子真去御马监铲马粪。 密道!“哦!”这父子俩的套路都一个样! “所以这岗才只能央金公子来。”壮壮满眼期待的看着我。 “皇帝同意咯?”我问。自己睡觉的床边硬生生站个带刀的,这什么感觉?要搁在我身上,那是从偶尔失眠,到彻底夜夜失眠了。 “这个……”壮壮脸上现出一丝尴尬神色,“当然还要陛下下了早朝回来,应允了才,才……”雷丰瑜并非多疑之人,但他讨厌随时都有人盯着他,晚上歇下之后,连壮壮也是要打发出去的,更别说给他床边搁一个侍卫了,这回来知道了,保不准就一刀砍了脑袋。 所以虽然雷丰瑜身边的人都恨不得争一个天子近臣,但却谁也不敢跟他这种近法,最后壮壮、风不服、齐燕三人凑一起合计了一番,最终决定也只有这一个说不定能在这个位置站住。 好吧,我现在知道了,我又被人陷害了!不过好在决定权还在雷丰瑜手里,他也不一定就准了。 …… “朕准了。”此时雷丰瑜刚下了早朝,他又把白玛公主夫妇留下讲吐蕃的风土人情,“尤其是讲讲那个天音女神。”雷丰瑜对白玛说。这个天音女神央金从水里被捞上来的时候说过一回,昨晚上酒醉中隐约听龙十四提了一回,雷丰瑜便上了心。 “难得陛下想了解我吐蕃的事,白玛定当为陛下解惑。” 白玛公主是个知识女性,学识渊博心思也巧,吐蕃的风俗,吐蕃的山川地貌,吐蕃的宗教信仰,神话传说,都知之甚详。 可惜说的卖力听的却不如何满意,不到半个时辰,雷丰瑜就又开始打哈欠了。那人迷迷糊糊的都比这个正八经的说的有趣。 “朕乏了,改天再说吧。” “是。”白玛公主行了个汉人的礼,但却没有马上走,她道:“杰布来中原也有些日子了,他整日待在宫里,虽说能跟陛下学到不少东西,但毕竟陛下日理万机,不如让他出宫吧,也好多了解了解中原的风土人情。” “朕准了。”雷丰瑜早就想把杰布轰出去了,省的他整日占着寻龙殿。 “杰布既然出宫去,你们吐蕃在朕宫里的其他不相干人等也都带走吧。”雷丰瑜说道。 “不相干人等是?”白玛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雷丰瑜哼了一声道,“明白的说,宝盈殿里跟着来的不相干人等。” “哦!”不知道噶尔多吉是怎么得罪雷丰瑜的,但白玛公主也不敢多问。 打发白玛公主走了,雷丰瑜自己也叫了御攆回紫微宫。平常不坐御攆这东西,但昨晚上喝多了,现在还头疼,再经白玛公主念了半个时辰,这眼皮子就睁不开了,平常睡眠不好,借着这困劲回去补一觉。 雷丰瑜迷迷糊糊地回到紫微宫,眼皮也没抬一下就倒在床上睡了过去,也不知道睡了多久,感觉口干了,就对床边人影道:“给朕倒杯水来。” 少顷,水拿来了,雷丰瑜就着那人的手喝了几口。 “朕头疼,给朕揉揉。”雷丰瑜又吩咐道。 那手放下杯子,按在雷丰瑜的太阳穴上,缓缓的揉按起来,那手力道适中,揉捏到位,但雷丰瑜却闻到一股子鱼腥味。 壮壮的手是特别干净的手,他干的活顶大就是给雷丰瑜端个茶倒个水研个墨,其他粗重活计是一点不沾的,他要是入个厕都有粗使小太监伺候着,不用他自己沾手,以保证他手的绝对洁净,这样的手怎么可能会有鱼腥味? 想到此,雷丰瑜一把抓住了那双手,反手一扭,“谁?” “哎呦!” 我正给雷丰瑜按着头,可满脸享受的那个人突然就翻脸了,我一下子只觉得手腕上一阵钻心的疼。 “怎么是你?”雷丰瑜放开我,翻身坐起。 “我,我来站岗。”我倒退两步,看看自己的手腕,被他抓过的地方五道指痕深深的凹陷下去,可见刚刚那一抓力量之大,只觉得疼的厉害,也不知道骨头是否断了。 雷丰瑜的视线在我身上的侍卫服,腰上的腰牌上转了一圈,已经约略猜到是怎么回事了,问道:“壮壮呢?” “他去给陛下准备午饭去了。”我咬着牙忍疼回答。 雷丰瑜看了看窗外,已是日上中天,原来已经到午时了。 他招了招手,“过来。” 我反而下意识的倒退了两步,不是我想退,刚被他伤了疼啊,这是身体的本能。 雷丰瑜下床走过来,伸手抓向我的手腕,我下意识的又是一缩,雷丰瑜按住我的肩,“别动。” 我深吸一口气,这回硬挺着一动没动。 雷丰瑜握住我的手腕,缓缓按压伤处。被他抓过的地方刚刚凹陷下去,这片刻功夫又肿了起来。 审视查看片刻,雷丰瑜道:“骨头并无错位,不过最好还是让御医给看看,上点药,固定一下,养上几天。”雷丰瑜的手劲他自己是知道的,尤其一抓之后那一扭,足以将人的腕骨扭错位,虽然察觉对方无害及时收了一部分力量,但肌肉挫伤是难免的。 “不用了,差巴命贱,没事。”我说。 “命贱个屁!”这奴隶一说自己命贱,雷丰瑜就无端端的火大。抬起一只脚就想踹过去,可最终还是放下了。 知道他被御医捅过一刀子,不愿意找御医看,雷丰瑜转身在宫里一番翻找,找到个前朝的简书,拆了几片木头条,再扯了半幅内衫,扯成布条。 用这些东西,给我的手腕打了个夹板,“你这夹板可贵了,那册简牍少说有两百年历史了,搁在市面上怎么也值个几百头牛。” “呃!”我瞬间就不觉得手疼了,改心疼了。 “所以你自己别动,过几日我给你拆。”雷丰瑜说道。 “嗯嗯。”我忙不迭的点头。价值几百条牛的木头条,咱赔不起啊! “陛下,该用膳了。”壮壮不早不晚这个时候走了进来。 “摆进来吧。”雷丰瑜对壮壮吩咐道,然后又对我说:“你也还没用过饭吧,那就一道吃吧。” “这个,我晚上才当值。”我说。站岗当值当然是有时间的,我从齐燕的排班表上看到,这里的排班时间是一天四个班,也就是每个班站三个时辰。我是从亥时到丑时来执勤。 雷丰瑜目光对我斜斜一瞥,我立刻垂首到:“其实多呆会也行。” 雷丰瑜这才满意,“想吃什么?我让他们加菜。” “羊肝吧。”我说。肝脏对眼睛有好处,一会儿看能不能给噶尔多吉带回去点。 我这时候还不知道噶尔多吉已经被赶出了宫。 第71章 中原第一神驹 手上捧着食盒的小太监排着队进来,,饭菜转眼间就摆了一桌子,我吞了口口水,这饭菜真丰盛啊,有……还有……,每盘菜都搭配的五颜六色,摆出各种花式形状,看着煞是好看,就是看不出是什么。 “吃吧。”雷丰瑜对我说。 我坐下来,拿起筷子。奔着一盘唯一能看出来是肉的东西夹去。 吧嗒!红烧肉从我筷子上掉了下去,我手上打着夹板,这筷子拿的很不得劲,那肉又滑溜溜的。 掉回盘子的肉被另一双筷子夹起,夹着送到我嘴边。 “我,我自己能行。”我把手边的一碗汤倒进白饭里,拌了拌闷头往嘴里扒拉。 红烧肉停在空中半晌,夹了回去。 气氛有点冷,不是我不想给他面子,只是不敢给他面子。 “朕今天听白玛公主讲了讲吐蕃的事,讲到那个天音女神的事时,朕乏了,没听清。”冷了片刻,雷丰瑜说道。 “天音女神?这个我知道。我哥曾给我讲过。”我说。 “那你也给朕讲讲。” “那是流传在我们大雪山附近的一个传说。传说卡瓦博格雪山的山顶有一处圣湖……”我说着,这故事每说一次,里面的人物好像都更加清晰。 这时一块红烧肉被夹到了我的嘴边,我沉浸在故事情节中,想也不想的一口就吃了。 “天音女神来到人间,爱上了人间的一个放牛……”又一块鱼被夹到我嘴边,我又一口吃了。 “……两个人手挽手在雪山脚下漫步……”又一个什么送到了我嘴边,我稀里糊涂的又吃了。 “一个风雪交加的日子……呃!”我打了个饱嗝,一个故事没讲完,我却已经饱了。 我抬头,看着对面筷子上夹着菜伸过来的那个皇帝,愕然的住了嘴。 “饱了?”雷丰瑜问。 “唔!嗯!”我支吾着不知道怎么回答。 雷丰瑜把筷子上的菜夹回去放进自己嘴里吃掉。对我摆了摆手,“回去吧。” 我跳起来,掉头跑出了紫微宫。 看着那个逃也似的身影,雷丰瑜摇了摇头,转头问壮壮,道:“这主意谁想出来的?” “齐燕,风不服,嗯,嗯……” “嗯?” 壮壮知道雷丰瑜眼里不容沙子,这事瞒不过,只能坦白道:“还有我。” “把那两个也叫来。”雷丰瑜说道。 “是。” 稍后风不服和齐燕都被叫了来,雷丰瑜手指冲三人转了转。 三个人都老老实实的背转了身去。 雷丰瑜在三人屁股上一人给了一脚,将三人踢成了滚地葫芦。 “擅做主张该罚,不过,昨天朕也有不是,让你们受累了,一人去账房领一百两银子的赏吧。”雷丰瑜说道。 “谢陛下。” 央金的事没提!没提那就是照这么着一直下去了。其实这何尝不是一个折中的好办法呢! …… 某皇帝在那有赏有罚的时候,我到了寻龙殿。 到寻龙殿是来给噶尔多吉拿药的,所谓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总要叫他再吃几天药调理一下。 可是到了寻龙殿,却发现这里已经是人去屋空,杰布走了,连同他的随从一个不剩,行李也全没剩下。 抓住一个打扫的小太监问了问,说是皇帝有命:吐蕃来的一个不留,全都要离开皇宫。 我只能无精打采的离开,以后肉没有地方蹭了,而御花园里不知道能找到哪些药给噶尔多吉用。 突然我惊跳了起来,“一个都不留!”我发足向宝盈殿跑去。 宝盈殿外我搭了一半的帐篷已经被完全搭好,但里里外外不见噶尔多吉的身影,只有桌子上两个扣在一起的盘子。 我掀开盘子,盘子里扣着整整齐齐的半条烤好的鱼,盘子下压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别忘记吃。 我颓然跌坐在椅子里。 有时候我真能理解月儿为什么要追求权势,如果我不是一个差巴,如果我是龙大将军那样权势滔天、富可敌国的人,……,哎! …… 我自这天起正式成了雷丰瑜的侍卫。 这工作其实不累,每天晚上站岗三个时辰,其余的时间就没什么事了。 雷丰瑜睡眠真的不好,他一晚上顶大就睡个两个时辰,还往往要饮点酒或者是喝点药才能睡着,而他睡不着的时间里,他有时看书,有时练剑,有时候在御花园遛弯。 而我的岗也由寻龙殿的那张龙床,而不得不随时变换成书房、校场、御花园。因为齐燕跟我解释了军人和侍卫的不同,军人的岗是固定的,守护的是一个地方,而侍卫的岗是移动的,因为侍卫守护的是一个人。 至于由密道跑出宫遛弯的事,到目前为止我还没遇到过,不知道算不算是走运。 不过他最多的时候会去寻龙殿。坐在寻龙殿里发呆。 雷丰瑜今天又来了寻龙殿,坐在临窗的一个方桌前,看着方桌对面的空椅子。 我站在他身后,也看着那空椅子。 我现在站在雷丰瑜身后,看着他对面的那个空椅子。 雷丰瑜常对着那个空椅子说话,说朝中发生了什么事,说他自己又读了什么书,还一幅跟对方探讨的语气。 我有时候真觉得他对面那个椅子里,说不定真坐着一个人,一个青衫的书生。 “手还疼吗?”雷丰瑜此时就语声温柔的说着话。 那书生两脚不沾地的娇贵,不知道怎么打的那么多胜仗! “手还疼吗?”雷丰瑜继续问着。 那书生如果不死,他又是脚不沾地的那种活法,以后保不准就成了嘎姆那样了,不知道变成嘎姆那山一样体型的书生,雷丰瑜还这么爱他吗? “央金,央金?” “啊!”我回过神来,“陛下,有什么吩咐咩?”依稀记得雷丰瑜刚才确实说了什么,但他经常对那空椅子嘀嘀咕咕的,所以我也没觉得那是跟我说话。 “朕问你手还疼吗?” “不疼了。”我说。 “过来给朕看看。” 我把手伸过去。 雷丰瑜解开我手腕上的布条,松开夹板。 雷丰瑜的手很漂亮,他的手指特别长,那是一双天生灵巧的手,但经过长年的磨练,又非常稳定有力,噶尔多吉的手也是这样的手。 想起噶尔多吉,我在心里轻轻叹了口气。 “活动一下试试。”夹板取下来,雷丰瑜说道。 我依照他的话,活动了几下手腕。 “怎样?”雷丰瑜问。 “不疼,只是有点僵。”我照实说。 “绑了这几天,难免的。”雷丰瑜再次抓起我的手腕,另一只手在我手指手掌间揉搓按摩着,“慢慢的活活血就会好的,不过暂时还不宜太过用力。” 我看看我的手腕。手腕上的肿已经消了,不过黑紫的一片淤血还没有散去,知道他所说不假,点了点头。 “明日骑马时要小心。”雷丰瑜揉完一只手,又换另一只手按摩着。 “明日骑马?”我问。 “明日就是秋猎的日子了。”雷丰瑜说道。 “哦!”在这宫中对日子就没什么概念了,原来已经入了秋。 “狩猎要带我去?”我问。 “怎么,不想吗?”雷丰瑜说。 “当然想。”是非常想。那样就能看见我哥他们,看见东嘎将军,看见噶尔多吉。 “去吧,今晚好好休息,明早天亮就出发。”雷丰瑜放开我的手,说道。 我忍不住欢呼一声,总算能正儿八经的睡一觉了,这种昼伏夜出的日子,偶尔一天两天行,日日如此还真是难熬。何况明天就能见到那一群做梦都想见的人。 “等等。”雷丰瑜又把我叫住了,然后他不知道从哪掏出个马鞍,“东西就要人用,不用放久了反而会开裂,这个给你吧。” “好鞍!”我这个放牛的差巴,对于别的或许看不出,但这马鞍的好坏却是识货的。上好的桦木,活做的细致,上面蒙的皮料也是上好的,用手摸上去光滑宽厚的手感,坐上去肯定老舒服了。 见我爱不释手的样子,雷丰瑜笑了,“要不要试试?” 我摇了摇头,“这马鞍虽好,却不适合我的马。”这马鞍太宽太大了,该是用在雷龙战骑那样的大体型马身上。 雷丰瑜突然神秘兮兮的对我眨了眨眼睛,又勾了勾手指,说。“我这里有一匹特别好的马,堪称天语第一神驹,要不要把这鞍配上去试试看。” “天语第一神驹!”我两眼放光。睡个好觉什么的已经被第一神驹一蹄子踢到卡瓦博格雪山去了。 雷丰瑜笑着对我招了招手,“跟我来。” 我抱着马鞍跟在雷丰瑜身后,出了寻龙殿,走了好半晌来到一个地方。 “御马监!”我读了读那道大门上的横匾,知道这里就是雷丰瑜心心念念总想把风不服弄来的地方。 雷丰瑜这次是光明正大的出来溜达的,所以出了寻龙殿后,就有侍卫跟上来,也有值夜的太监在前面挑灯照亮。 这时前面挑灯的太监,上前拍响了御马监的大门,扯着嗓子喊:“陛下驾到。” 下一刻御马监的门开开,然后呼啦啦跪了一地的人。 这种场面我现在见的多了,也没什么惊奇的。 只见雷丰瑜指着其中一个,四方国字脸,浓眉大眼的汉子,说道:“苗桥,把云影牵来。” 那人领命去了,不多久牵来一匹马。 一见那马,我长大了嘴。 通体雪白的毛,蓬蓬松松的如同天上的云朵,双目黝黑明亮,神情高傲的仰着脖子,四蹄高抬轻落,步态轻盈优美。随着它脚步移动,它额头上的宝石额链熠熠生辉,它脖子上的金珠铃铛轻轻摇曳叮咚作响。 这就是天语第一神驹? 我合上张的过大的嘴边,摇着头打了个哈欠,觉得还不如回去睡觉呢! 其实对于神驹应该什么样,我也没有个一定的概念,觉得要么是跑的特别快,要么是性情特别烈,要么是特别通人性。在我的概念里却绝对没有模样特别好看这一条。 眼前的这匹马,或许光彩照人不同凡响,但在我看来它跟嘎姆总是揣在袖口里的那只巴儿狗,实在也没有什么差别? 第72章 我吃醋了吗 “这匹马是雷龙战骑里面选出来最好的一匹,平日里朕亲自训练,清洗打理也常常由朕亲手来。”雷丰瑜指着这匹马,对我说。 “哦!”想起雷丰瑜给我弄过的那个头发,果然是他的品味。 “要不要配上那马鞍试一试?”雷丰瑜问我。 我真不想。不过看到他眼中热切的眼神,只能违心的点了点头,“想。” “来。”雷丰瑜亲手将那具马鞍给那匹白马披挂上,好马配好鞍,更加相得益彰,漂亮非常。 旁边又有人搬来描金的马凳,对于这种奢侈我如今也算是司空见惯了,暗自叹着气,踩着马凳翻身上马。 “哈!”我一声吆喝,提缰催马。 那匹马昂着头,踏着小步在院子里不紧不慢地溜达着“哈!”“哈!”我用力夹紧马腹,更大声的吆喝,那马还是昂着头,踏着小碎步,依旧不紧不慢的溜达。 “马怎么样?”雷丰瑜问。 “稳。”我也只能给这个评价。骑着这种吗,要是换个急脾气的人,能给气吐血! “你们吐蕃人不都实诚吗?实话实说,别跟壮壮他们学那些虚的。”雷丰瑜说道。 “这是陛下自己训出来的马,要是别的人训练的,我一定以为他跟陛下有仇,糟蹋陛下的好马呢。”见他这样说,于是我老实不客气的说道。 “你懂什么呀。”他让我说实话,我说了实话他又不高兴了,“马奔跑是天性,没什么稀奇,马这种走步是逆天性训出来的,你知道费了朕多少心思?” “那,要我怎么说?”说实话也不行,说虚的也不行,我这个差巴的脑子真不好使了。 要是龙跃会怎么说?雷丰瑜心里想着。 第17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8节 央金进京记 作者:猪美美 第18节 “要这样。”他做出一副欢欣激动的样子说:“这马我太喜欢了,你真是太知我心了!然后叉着腰狂笑两声,得意的加一句:如此良驹也只有老爷我配得啊!” “这马我太喜欢了,你真是太知我心了!”我按照他说的,相像着自己是朵喇叭花,叉起腰,“如此良驹也只有老爷我配得啊!” “陛下觉得如何?”我问雷丰瑜。 雷丰瑜没有回答,只是看着我。那双湖水般的双目中,渐渐朦朦胧胧的笼上了一层雾气,和一种说不出的哀泣。 是了!我知道我这一次装的终于像了,真正的龙大将军就是这样一个好像臭屁的喇叭花一样的人! “来人,把夜魅牵来。”雷丰瑜揉了揉眼睛,对那国字脸汉子吩咐道。 稍后,一匹如同夜色一样黑的马被牵了来。一见这匹马我不由得眼前一亮,暗道:“只怕这才是真正的天语第一神驹啊!”粗壮的四肢,彪悍的体魄,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高傲眼神,这才是一匹真正的好马! 可惜没等我再多欣赏这匹马两眼,雷丰瑜已经一个翻身上马,并且风一般的冲出了御马监的大门,一路绝尘而去。 我愣了片刻才明白过来雷丰瑜这是要出宫溜达咯,“陛下!”我催马追上去,但可惜这匹马催不催的也没什么用,它嘚嘚嘚的不紧不慢的小步走着。 等我追出御马监时,哪里还有雷丰瑜的影子! 他这样大摇大摆的出去,应该会有其他侍卫啊,御林军啊什么的跟着吧。我这样想着,心中略定。 转身将那匹宠物马还回御马监,然后再回去紫微宫交差。 “陛下应该是去小行宫了。”壮壮那边已经得到了消息,我到那时他正在打一个包裹。“小行宫有点远,陛下怕是今晚上回不来了,明天还要狩猎。这是明天陛下狩猎要穿的,我和风不服都是宦官,我们没有旨意不能出宫,烦劳您送一趟吧。” 我看那堆在包袱皮上的是一身黑色的铠甲,还有一件火红色的战袍,以及一件填了棉花的厚实的坎肩。 我暗自奇怪,虽然是入了秋,但实际上一点也没有什么凉意,侍卫服穿身上还总是湿哒哒的汗渍,即便是晚上也完全用不着棉坎肩啊。 不过我也没多问,想着大概有备无患。这倒也提醒了我一件事,我那身兵甲也该拿上,听说参加狩猎的,不光有我们吐蕃的勇士和雷龙战骑的骑兵,还有些这天语朝的贵族老爷皇亲国戚什么的。 这汉人的贵族老爷什么样我没见过,但吐蕃的贵族老爷们的水平我是知道的,论真本事那是被我们打的落花流水过。尤其印象深刻的是,我二哥次仁陪着单曾头人去猎豹子,回来时身上带着好几支箭,那是被单曾头人乱放箭射的,幸亏我哥的皮袍子厚,没让他给射死了。 而现在身上的这侍卫服肯定是挡不住箭的,于是我一溜烟跑回宝盈殿,把我的兵甲挖了出来,幸好噶尔多吉在把我带来的时候,把这个也帮我带来了,我记得他当时身上也穿着兵甲,会不会进宫那一晚如果我不乐意,噶尔多吉就会带着我冲杀出去?想起那晚他就在紫微宫外守了一夜,或许真有那个可能。 我出神一会儿,甩了甩头,把兵甲打好包,跑回紫微宫。 壮壮那里也已经整理好了,好大一个包裹交到我手里,“央金公子,陛下那里就拜托你照看了。” “阿勒!”我接过包裹背在肩上,“小行宫要怎么走?” “你去御马监牵匹马,然后到宫门口等着,李大人会带你去。”壮壮说道。 于是我又跑回了御马监,到了御马监那个叫苗桥的国字脸汉子,又把那匹宠物马给我牵来了。 我觉得自从到了京城以来,我的人生就是兜圈子,从皇宫兜到兵营,又从兵营兜回皇宫,从御马监兜到紫微宫,再从紫微宫兜回御马监。 心里感叹着,将宠物马的宝石额链和脖子上的金珠铃铛都摘了下来,丢给国字脸,我这才翻身上马,向宫外驰去。 骑着马,背着包裹一路出宫,居然没人阻拦和盘问,我后知后觉的想,原来我穿着这身衣服挂着这块腰牌,居然是可以随意出皇宫的! 宫门外已经有个人在等我了,那人模样生的秀气,一笑俩酒窝,乍一看跟个大姑娘似的。 不过那也只是乍一看,仔细一看就觉得又是一个妖怪。 他从头到脚打量着我,脸上始终挂着让人毛骨悚然的诡异笑容,尤其在看到我坐下的那匹马的时候,更是看穿一切般的点了点头。“原来如此!” 中原人都有病!我讨厌这样的眼神,于是学汉人的礼节抱了下拳:“央金见过李大人,咱们走吧。” 李云锁倒没废话,打马头前带路,我在后面跟着。我们奔了京城的西门。 京城共有八个城门,这八门晚上都是要关门落锁的。所以我们叫门,守城的开门,这样又是好一番折腾。 这皇帝一时心血来潮,明天又不知道要多少双黑眼圈了!我心中暗想。 在我前边挥动着马鞭,催促着开城的李云锁,突然转头对我说道:“宫中侍卫拿着俸禄,做的就是跟随陛下保护陛下的差,城门守将,做的也是开城门关城门的差。他们做的不过是分内的事,就好像你放牛,需要吃牛肉的时候也会把他们宰杀了不会有什么不对一样。” 这家伙莫不是背后长了眼睛?而且这个比喻,呃!好像有点让人觉得脊梁骨冷飕飕的。 城门开了,李云锁一骑当先,我催马跟在后面,不过这马依旧是昂首挺胸小碎步优雅悠哉的踏着,速度简直是惨不忍睹。 李云锁只得走一段,停下来等我一阵。 “这天语第一神驹真是太……”我斟酌了下我所知道的词汇,“独特了。” “这马从小训练的就是一个稳,因为皇后身体不好,耐不得颠簸。”李云锁对我说道:“这是皇后的坐骑。” “原来是皇后的马啊!”其实我早猜到了,要不是为那种脚不沾地的人,谁个会养出这种华而不实的马? 我拍了拍马脖子,摇了摇头,好好的一匹马,养毁了。 不过这马鬓毛柔软,看样子应该还是不足三岁的幼马,加紧训训也许还成。 这么想着,我挥手一鞭子抽在马屁股上。 那马吃痛咝溜溜一声叫,优雅悠哉的小碎步一乱,总算是提了点速度。 李云锁在一旁却看的酒窝深了深,“央金,你其实也不用吃醋,陛下待你也不同寻常,你以后的好日子长着呢。” “吃醋?”我怎么可能吃那皇后的醋,我就算吃谁的醋也不可能吃那皇后的醋啊,因为我是,我是……,我是四肢健全身体倍棒吃嘛嘛香的一吐蕃大好青年,怎么可能吃那个要死不活脚不沾地,臭屁的好像喇叭花一样的皇后的醋? 哼!这么想着我又一鞭子狠狠抽在了马屁股上。 第73章 邪气冲天 官道上走了没多久就上了小路,小路渐行渐高深入了山间。 出城门的时候李云锁跟守城的兵士要了几支火把,用火把照着亮,辨识着路径,倒也没遇到什么麻烦。不过山路湿滑难行,这匹养尊处优的‘第一神驹’倒是吃了点苦头,它想来是从没有走过这样的路的,所以起初那昂首挺胸小碎步的优雅很快就不知道丢到哪去了,一路跌跌撞撞走得甚是艰难。 走到天都快亮了,李云锁才说声:“到了。” 山体巨大的阴影中,一片屋宇隐现其中。 黑夜中看不清具体模样,只见重重的阴影,应该很是气派,只是看起来十分的阴森。 因为偌大的一处宅子中,听不见半点人声,也看不见半个人影,只看见几只昏昏黄黄的纸灯笼随风摆动,好像鬼屋一样,有几分瘆人。 齐燕带着侍卫在外围布置了岗哨,我和李云锁来把马交给他们。 “这是前朝建的避暑行宫,以前陛下和皇后常来这里,皇后走后,陛下这倒是头一次来。”李云锁指着那片屋宇对我说道。 “哦。”我点了点头。不过这不是我一个侍卫要关心的,我关心的是谁来把这个包裹送进去。 我把包裹摘下了,看向齐燕。 齐燕对我摇了摇头,“这个行宫我们都不能进,你一人过去试试吧。” 避暑行宫依山而建,前面有条山涧,用火把照了照看不清多深,只听见有水流声,依稀看见有条瀑布从山壁上挂下来,这山涧想来就是那条瀑布经年累月冲刷出来的。 山涧之上横跨着一座石桥,齐燕说着对我指了指那座石桥。 我依言迈步走上石桥。 没走几步,“噼噼啪啪!”手上的火把发出噼啪声响,我抬起头,感觉有水珠溅在我的脸上、身上。是下雨了?还是瀑布溅起的水花? 我解开衣襟,用身上的衣服将那个包裹裹好,以免它里面的东西被水淋湿。 又前行几步,水花飞溅过来的越发多了,火把终于发出嗤的一声熄灭了。 这个时候,正值黎明之前,黎明前的黑是最黑的时刻,犹如高原上暴风雪之夜的黑,还好这种黑我也不是没经过,丢了火把,伸手往周围摸了摸,很快摸到了石桥的栏杆,摇了摇挺结实的,扶着栏杆继续往前走,没多久就过了桥。 脚踏在实地上,小行宫的宫门口就在眼前,昏黄的纸灯笼依旧摇啊摇啊的,比远处看起来还要昏黄。 我抬手在紧闭的宫门上轻敲几下。 “空!空!空!……”虽然我敲的很轻,但声音在寂寂空山中回响,一阵又一阵久久不歇。 好久回声才止歇,却没有人开门。 我深吸了口气,再抬手敲响。哎!这门敲的,真不知道是想门开还是想它不开,因为这气氛实在让人感觉胆战心惊,真怕下一刻门开了,门口站着一个披头散发唇红若血的女鬼。我这人胆小啊! 反复敲了几次门,都无人应答,我便不再敲了,倚在小行宫外的石桥桥头上一个石头雕的不知道什么兽上,包裹抱在怀里,一只手向桥那边伸着,感觉着丝丝凉凉的水滴在我手掌上。而我站的地方,身上却没有水落下来,这显然不是雨水。 再抬头看看天,天空漆黑一片。这应该是黎明之前了,虽然由于周围山脉阻隔了视线,看不到启明星,但我估计距离天明最多个把时辰了。 那就在这等着吧!我干脆就留在了门口,倚着那石兽,席地而坐。 折腾到现在差不多已经是一整夜了,我已经困倦的不行,一坐下来,止不住眼睛就睁不开了。 “为何不走呢?”耳边突如其来的声音,惊的我身子一歪,跌在地上。 大门不知道什么时候开了,雷丰瑜就站在我面前。 “陛下!”我连忙爬起来。 “怎的不跟齐燕他们一处?”雷丰瑜问我。 “包袱会淋湿的。”我指了指我抱在怀里的包裹,又拽下石兽上搭着的我的湿衣服抖了抖。如果再走一遍石桥,我没有什么能遮挡着包裹不被淋湿了的! “给你机会你不走,那就进来吧。”他说。然后一转身走进了小行宫的宫门里面,我甩了甩头,他说给我机会是什么?或许我太困听差了?不及多想,也随后跟了进去。 这行宫当真不小,只是不知道是不是依山势而建的缘故,路径都跟弯弯肠子一样,所以走了一会儿就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雷丰瑜终于在一处停了下来,走进了一个房间。 我正要跟进去,但却一下子刹住了脚。 我的脚驻足在屋门口雪白的地毯前,然后缓缓的往后退了两步。 “壮壮让我将陛下明天狩猎时要穿的盔甲送来。”我把包裹从背上接下来,推了进去。 “你也进来。”雷丰瑜的声音从屋里进来。 “我的鞋子脏,就不进去了。”我说。 “别废话。”里面的声音不耐烦的说道。 “阿勒!”我只能答应一声。看着那白地毯,我在臭脚和脏靴子之间犹豫了一下,最后选择脱了靴子。 不出所料,刚进门还没看清雷丰瑜在哪,就听见一声大喝:“来人呐,香汤沐浴。” 一路上没看到一个人影,而这时候不知道从哪呼啦啦冒出好几个,搬桶的搬桶,提水的提水,扒我衣服的扒我衣服。 这个场景很熟悉,不是第一次了,中原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死猪不怕开水烫。我这次索性眼睛也不睁,随他们折腾。 过了一阵子周围安静了下来,没有了水声和脚步声,静得呼吸可闻。 一个呼吸的声音就响在我的眼前,我甚至都能感觉到呼出来的热气喷在我脸上。 我睁开眼睛,正对上雷丰瑜晶莹闪亮的一双眼睛。 我愣住了,不是因为见到雷丰瑜意外,而是我每次与他的目光对上,都会愣愣神,也不知道为什么。 奇怪的是这次雷丰瑜对上我的目光也瞬间开始发愣。 于是,你愣我也愣,就这么两人对着发起愣来。 还是我先回过神来,往后缩了缩脖子,“陛下。” “嗯。”雷丰瑜也往后缩了缩脖子。 咔!咔!我听见他脖子发出两声咔吧声。 呃!我坐在浴桶里,雷丰瑜是弯着腰伸着脖子看我,我都替他脖子累的慌。 似乎是为了掩饰自己的囧态,雷丰瑜哼了一声,将一块布巾子搭在我头上:“石桥那里湿气重,你多泡会儿,将身子里的寒气都发散了,再出来。”说完便转身走了出去。 那些搬热水的太监不知何时也都离开了,此时屋里就剩下了我一个人。 我环视周围,这屋子很宽敞,巨大的烛台上点满了牛油蜡烛,把屋子照的明晃晃的。 这里应该是雷丰瑜在这处行宫里的卧室,因为这里熏着跟紫微宫里一样的香,除此之外我一个差巴也品不出什么好坏,皇帝用的当然都是很非常的东西。 我泡在非常温暖的水中,等全身每一个毛孔都温暖的舒展了开来,然后用那块非常柔软的布巾子胡乱抹了抹身上的水,从浴桶里跨出来,一脚踩在那洁白的不知道是什么皮毛的地毯上,感觉好像一脚踩在了云朵里面,踩着云朵,凑近白玉的小熏香炉,扇着鼻子嗅了几口那熏香炉里飘出来的非常香的烟雾,却看见放熏香炉的桌子上放着一幅画。 那幅画半卷未卷,一眼看去一片鲜艳的红。 我以为那画的是什么花,但仔细再一看,那是一个人,那人躺在地上,眼耳口鼻里往外淌着血,那血好像无止无休,将整个画面都染成了红色,那浓稠的红似乎要从画里面溢出来。 我在吐蕃寺庙的唐卡上也看到过这种东西,描写的是地狱之类的景象。 “嗡嘛呢叭咪吽,愿你早日脱离苦海。”我对着画念了一句。 “这是从印度一座古庙中的石刻上拓下来的。”雷丰瑜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的,无声无息的站在我旁边。 人到了这小行宫,都要弄得神出鬼没吗?我心里寻思着,这地方够瘆人的了,能不能不要这样。 “那座寺庙里供奉的神据说可以满足人的一个愿望,但事后必须付出代价。”他指了指画中那人,“代价就是这样,鲜血流尽,灵魂永远坠入地狱不得超生。”雷丰瑜看着我,“你刚才对他许愿了吗?” “这,这是一尊邪神!”我吓的手一抖,当啷!熏香炉被我碰倒了,炉中带着火星子的香灰落在了那副画上。 “啊!”我连忙扶起香炉,再用手去拍打那画上的火星香灰。还好画纸很厚,没有太大损伤。 雷丰瑜这时说道:“邪神与否的不知道你们吐蕃人是如何界定的。你们信奉的天音女神难道不邪吗?她以可以见到死去亲人的名义,骗无辜的人上雪山,让他们送命在山上,难道不是为了让这些人做替死鬼,来交换她爱人的重生?” 我悚然而惊,“不是,不是陛下说的这样,天音女神是正直善良的神。” “正直善良?世人还都说朕是正直善良的好皇帝呢!”雷丰瑜笑了起来牛油蜡烛的光在他眼中跳动,映出红色的光芒,“这位邪神,名叫炎魔。向他发下誓言的人,我认识三个,而其中两个已经应了这个誓言的结果,死于非命,只剩下最后一个生死不明。” “是龙大将军?”我问。 “是。”雷丰瑜说道:“当年阿跃曾经向这炎魔许下一个心愿,并用自己的血祭祀炎魔以证誓言。”雷丰瑜指了指我的手。 我闻言,摊开手掌在自己眼前。我手掌上有一些红色,我刚才以为那是沾了画卷上的颜料,而此时细看,才发现我掌中有一个细小的伤口。 我转头看那个香炉,镂空的熏香香炉里放置着一个尖锥,它的尖端露出香炉一点,尖锐异常寒光凛凛。刚刚我扶起它的时候不经意间就被它刺伤了。 而我再看向那画纸,画纸是一片红色,但我相信在刚才拍打香灰的时候,我的血就已经染在了画上。 从我见识天语第一神驹的时候雷丰瑜突然离开,然后壮壮让我来送东西,再到李云锁把我带过来,一直到我不明所以的就许了愿,并放了血,这都是雷丰瑜设计好的!我后知后觉的明白过来。 “你跟他太像了,相像到我也时不时的混淆,你也许一样能欺骗鬼神。”雷丰瑜站在我身后,说道:“我已经没有了其他的办法,任何一点点的可能我也要试一试。”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是母亲节,去讨好我家母后老佛爷去了,没顾得上写文。今天向大家献上迟到的祝福:祝愿天下所有的母亲和将来会做母亲的小美女们,幸福快乐每一天。 第74章 精似鬼对傻白甜 那个皇后不光是娇贵的脚不沾地,臭屁的好像喇叭花,而且还爱摆弄邪术! 而我现在就好像牲口一样,被摆上祭祀邪神的祭台! “你怕了吗?”雷丰瑜问道。 “不怕!”我咬牙说道,“陛下听说也上过战场打过仗,但你毕竟还是没经历过什么真正的艰难,不知道什么是真正可怕的。 对于我来讲,牛羊死光,全家老小活不下去,要活活饿死,那才是真正的恶梦。 除此之外,有精神想乱七八糟想其他有的没的,还不如实在点,想想明天有没有饭吃。” 雷丰瑜却突然笑了,“说了这么多,还说的咬牙切齿的,说的都是你怕的东西,还说不怕?” “我……”好吧,我确实怕,或者说也不是怕,这种东西蛮膈应人的,而且这个邪术是不是还有后续,接下来是什么? 雷丰瑜打开那个熏香炉,拿出那个尖锥。难道接下来他要用那个尖锥戳死我,然后让他那个皇后还魂? 但他接下来却用那个尖锥戳在了他自己的手指上。 那锥子很尖,他戳的也用力,血立时就从他的手指上淌了下来,落在了画卷上,滴在画中的那死人惨白的脸上。 “你这是?”我愕然的看着他。 “世上若真有魔鬼,那就在带走央金的灵魂之前,先带走我的吧。”雷丰瑜说道。 是我汉语学的太差了吗?他的每一个字我都听清楚了,但他究竟说的是什么意思我完全搞不明白! 雷丰瑜他放下锥子,抓起我的手,“你总说你贱命,看,你的命可不贱了,你的生死直接会导致一个皇帝没命。”雷丰瑜说道。 我觉得我不是天才,或者更可能是白痴,要不然我怎么还是听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我知道你胆子小,你也跟我说过你怕死,现在还怕吗?”雷丰瑜眨了眨眼睛,问我。 我是不怕了!因为我已经被折腾傻了。 “我想了很久,你的出现无论如何都是上天对我的恩赐!”雷丰瑜说道:“每一次转身,你都在我身后,每一天躺在床上,睁开眼睛都能看到你,这很好。” “陛下对上天的恩赐,所表达的方式,真……特别!”我咬着牙说道。我觉得我八成又被人耍了。 果然,“这样让你知道我已经正式接纳你了,你会比较印象深刻。”雷丰瑜奸笑着说道。 我只感觉拳头很痒痒,这要不是皇帝而是换个一般的人,我一定把他的脸打歪。 雷丰瑜拉着我走到窗边,推开窗子,天已经亮了起来,万道霞光映红了窗外的叠嶂山峦。 雷丰瑜对着窗外长长的做了几个深呼吸,一直以来心中的阴霾因为想到了新的办法,似乎驱散了不少。 炎魔未必是真的,但这世上那些妖魔鬼怪一样的人却是真有不少,他们想要得到阿跃的心思不比自己少,只要自己跟这个酷似龙跃的央金如胶似漆的风声放出去,那些家伙肯定都会闻风而至,一探究竟,并且恐怕已经有那么一两个在路上了,只要让他们觉得这个人就是阿跃,那么到时候自己苦寻不到的答案,就一定能从他们身上挖出线索来。 低头看着和央金两个人紧握的手,两只手上的伤口血都已经止住了,但干枯的血却凝结在了一处。 只是那些‘妖魔’都闻风而至的时候,必然会各种手段无所不用其极,那么这个人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呢? 雷丰瑜暗暗叹了口气,心里升起些许不忍。转头看着那人,朝霞的光映在那人的脸上红彤彤的一片煞是好看,此时头微微的一点一点的,竟是在打瞌睡了。这个人还真是好糊弄,说什么就信什么,然后就没心没肺的睡觉了,而且站着也能睡! “央金!”雷丰瑜轻轻唤。 “嗯?”一夜没睡,此时放松了下来,我的眼皮往一块打架。 “天亮了,今日狩猎,准备出发。”雷丰瑜说道。 “阿勒!”我认命的叹了口气。 “给朕更衣。”雷丰瑜说。 “阿勒!”揪起地上湿淋淋,沾满黑灰的洗澡巾就往雷丰瑜身上披。 雷丰瑜一把抢过来扔在地上。“给朕打水洗漱。” “阿勒!”一会儿端着个尿盆回来了。 “给朕剃剃须修修鬓角。” “阿勒!”我拔出腰间砍刀,奔着他面门就招呼过去。 后来的事我都不太记得了,我想我也终于和风不服一样学会梦游了。 梦游中不知道是我给谁更了衣还是谁给我穿了衣服,也不知道是我给谁洗了脸,还是谁帮我洗了脸,不知道是我帮谁剃了胡须,还是谁给我梳了头发,也不知道是我伺候着谁上了马,还是谁将我抱上了马背。 这么浑浑噩噩的,直到一声格外嘹亮的号角声,才把我给震醒了。 睁开眼睛一眼看出去,只见一人身穿血色战袍,外披乌金铠甲,头顶黄金战龙冠,坐下一匹强壮彪悍的黑色战马,手挽金色长弓。 随着号角声响,那战马人立而起,马上人展臂开弓,金色长弓拉开如满月,一支金色羽箭,嗖!的一声穿云飞去。 画面太美,我一时间怀疑自己仍在梦中,眼前的人不是世间凡尘中人,而是九天之上大罗天神,要不然怎么有这雄健勇武,又有这出尘之姿,如果此时有一片云飘来,我怀疑他就会直上九霄而去。 正这么想着,又见那人金弓一收,手扯缰绳马蹄落地,转头向我看了一眼,长眉一挑,朗朗然一声笑。 我瞬间心脏忘记了跳动,我贫瘠的词汇不知道怎么形容那一笑,只能说那是我此生见过的最美的风景。 周围响起轰天的叫好声、欢呼声。这一箭代表着狩猎正式开始了。 马蹄声雷动,成百上千的战马,跟在那个黑、红、金交错的瑰丽身影之后,冲了出去。 这是我这个差巴第一次看到他爽朗的笑,而不是他平日里那种湿哒哒的忧伤,这种爽朗才适合他。我这么想着,觉得只要他总能这么开心,我就算多被他耍几次也没什么。 第75章 见血封喉的毒箭 啪!这时一只手有力的拍在我的肩膀上,“央金,狩猎开始咯,别愣着咩?”有人对我说。 我转过头就看见了嘉措,以及嘉措身后,我大哥、二哥、噶尔多吉、龙月等等我所熟悉的人。 “啊呀!总算又见到你们咯!”惊喜瞬间冲淡了我脑子里那团乱糟糟的东西,我欢天喜地的迅速归队。 然后跟随大队进入了猎场。 猎场在山中,这山叫什么名字不清楚,不过从山脉走势上看,大约离昨晚我们呆的那座小行宫不远。 山势连绵起伏倒也有些壮观,里面植被郁郁葱葱的繁茂倒也有些看头,不过对于我这个在高原草甸子上疯跑惯了的差巴来讲,感觉就一般般吧。 猎场差不多占了一整座山头,里面猎物充足,各种山鸡、野兔、鹿啊,羊啊的满山遍野都是。 不过跑的都不快,长得都很肥,我估摸着这些大多都是从别的地方抓来的,然后经过人工圈养,等到狩猎时候再放到这山里的,所以一个个的才养的这般膘肥体壮。 至于来参加狩猎的人,除了我们吐蕃的来使,雷龙战骑的军将,还有汉人的文武百官、皇亲国戚,公侯子爵,再加上文武百官、皇亲国戚、公侯子爵的马夫、随从、护卫、好一堆人呐! 所幸的是,膘肥体壮的这些猎物,被猎鹰、猎狗撵着哼哧哼哧的跑,有些甚至慌不择路的撞到众人的马前来,所以说不管是文官还是皇亲国戚,差不多都打到了点猎物,倒也没出现什么误伤之类的意外。 猎物打的最多的是滇王凤迦奕。 凤迦奕的马屁股后面已经挂满了猎物,他那些衣不遮体的手下,也个个都猎得了不少东西。 而猎物打的最少的,是我。我半天时间里什么都没猎到。 至于我为什么没能猎到猎物…… 这时,我看见前面一头鹿被猎狗撵着往这边跑,连忙开弓搭箭。 但还没等我的箭射出去,旁边一支竹筒里,却抢先射出一枚毒针。 嗖!毒针正中鹿脖子,那鹿仅仅又前跑了不到两步,就翻倒在地,抽搐了几下,寂然不动了。 凤迦奕放下嘴边的吹筒,故作惊讶的看着我,“呀,央金,你怎么什么猎物都没打到呢?就你这还吐蕃的勇士呢?你怎么当上的?”说完,鼻孔朝天的哼了哼。 凤迦奕!这就是我没有猎到猎物的原因,我瞄准哪个猎物,他就一定跟我抢,他的吹筒箭比我的弓箭速度快,在这种满是林木的猎场里占尽优势,我自然就只能两手空空了。 哎!又一个针对我,欺负人的家伙! 反正这种事遇到的也不只一次了,我倒也坦然,耸了耸肩,摊了摊手,随他说吧。 我转头看向龙月,几日不见小屁孩似乎有点不一样了,具体怎么个不一样又说不出,好像是成熟稳重了些,我刚才跟他打招呼,他只点了点头,但眼睛却在我、我坐下的马鞍,以及那匹马上转了好几圈,表情有些说不出的怪,不过没说什么。 龙月此时怀里抱着一只兔子,有一下没一下的用手摸着那兔子的毛。龙月今天也没开弓,那兔子是杰布送给他的。 “你跟龙月不是一直都互相看不顺眼的?什么时候和好的?”我悄悄问杰布。 “就是那晚,哎,一直觉得他怪可怜的。”杰布之后又加了一句:“他那时候总缠着你,估计也是你长的像他养父,可偏偏的你也被雷丰瑜弄进宫里了。” “所以你就活捉了只兔子哄他开心?”我看着杰布刚才扒兔子洞弄的一身泥,突然感觉特忧虑:“刚来中原几个月,你可别是染上了中原人的那个病吧。” 杰布推搡了我一把,“你才染上了那个病,你……”杰布瘪了瘪嘴,后面的话没说下去,但他想说的猜也猜的到。 刚才还是热热闹闹的一群,突然就安静了下来。 我垂着头,不敢看我哥他们的表情,有些事情虽说是无奈,但也不是人人都能想的淡看的开的。尤其我还是个男人。 这时有谁小声嘀咕了一句:“一个男人被另一个男人当成女人用了,他还算不算是男人,还是就跟那些太监差不多……”声音虽低,我还是听出来是江央才让那混蛋。 下一刻,咚!一声重物落地的声音,伴随着江央才让哎呦!一声痛呼,估计是被谁踹下了马,我没有回头去看,不过估计九成是噶尔多吉踹的。 但这一踹也没能让气氛好转,更多的窃窃私语声传来,而原本说说笑笑的一队人中,有许多打马离得我远了些。 而这些人都是当初兵营里一起受训,千里迢迢一起走到这里的吐蕃兄弟。一时间我红了眼眶。 肩膀猛然被一条手臂揽住,接着是噶尔多吉气愤地一声霹雳大吼,“你们都还是不是人?央金到宫里去到底是为了谁?” 江央才让从地上爬起来,指着我,说:“噶尔多吉你也不用护着央金,保不准让他进宫正合了他的意,他就贪图那个荣华富贵,你想啊,要不然让他去他就去,别的差巴可能是那样,可央金是那么顺顺溜溜的人?再说这保不准这也不是他第一回了,我可听说他跟巴桑也有一腿,……” “吼!”噶尔多吉一声狂吼,扑上去,将江央才让按倒在地,一拳跟着一拳的奔着他脸上狠揍下去。 我叹了口气,用手指用力的掐了掐眉心,这些老爷们碎嘴起来,真是比女人还可怕! “哟!狩猎变成了内部武斗了!”凤迦奕嘴里啧啧有声的靠过来,对我说:“你这屁股卖的可是给吐蕃换回了百万两白银,怎的还被嫌弃了?”他露着虎牙一脸邪笑,眼睛绕着圈的看向那些远离我的人群,“要不怎么说吐蕃人个顶个的蠢呢,你这屁股卖的,皇上可是只减了一年的税,不知道待到明年吐蕃又要拿哪个的屁股来卖?哈哈哈哈!” “闭嘴!”地上正胖揍江央才让的噶尔多吉怒吼着跳了起来。 “怎么,我说的不对?”凤迦奕轻蔑的瞥着噶尔多吉,“吐蕃苟延残喘偏居一隅,难道不是靠送了牛羊送女人,送了女人又送男人?皇上也是的,这种脓包民族,还跟他们搞什么联合……” “闭嘴!”噶尔多吉挥拳冲向凤迦奕。“沃子拉!”却是被噶尔多吉揍的鼻青脸肿的江央才让,大骂一声也扑向了凤迦奕。 但他们两个却双双被凤迦奕的随从拦了下来。 “上啊!揍他。”杰布被气的小脸通红,指着凤迦奕对一众吐蕃兵大吼着。 “我觉得他说的倒是没错。”旁边一个声音悠悠的道。 “龙月,你也小看我们。”杰布大怒。 龙月丢了手上兔子,“我替央金不值,有本事你来咬我啊。” 杰布飞身将龙月撞翻到马下,两人滚打在一处。 这一下子就全乱了,吐蕃兵和凤迦奕的亲随打在了一处,我哥他们要去拉开杰布和龙月,却被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龙十四给拦下了。 此时东嘎将军在陪着雷丰瑜狩猎的那一队里,他们早不知道跑到哪去了。 “都住手!”我断喝一声,手中马鞭向凤迦奕一指,“你我单挑。” “跟我单挑,就你?”凤迦奕鄙夷的用小指头指了指我,又用大拇指指了指自己的鼻尖。 “没错,单挑。”我斩钉截铁的说,“你和我。” 凤迦奕一双眉峰猛然向上一挑,眼中有光闪了一闪,但很快他就摇了摇头,“莫非你想跟我比跑?”显然我跟雷丰瑜跑了那一次的事,他也听说了。 “不,这一次我跟你比箭。”我拍了拍斜跨在肩上的弯弓,再转向凤迦奕腰间的吹筒箭。 “哈哈!”凤迦奕好像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你难道不知道我这箭……” “见血封喉。”我说。 “那你还敢?” “你我一对一。”我看着他的双眼:“以一命换一命。” 周围的打斗声停了,我听见此起彼伏的抽气声。 “你侮辱我可以,但你不能侮辱我的民族。”我对他说道,“我们这个民族是不是脓包,我会让你知道。”我不是个好勇斗狠的人,我更多的时候其实是个胆小的人,但我清楚的知道,这个时候我必须要跟凤迦奕干这一仗,要不然我央金以后就再也不是个男人了。 …… 猎场里清理出来一片空地,雷丰瑜和东嘎将军他们也闻讯赶了过来。 “雷丰瑜,你快阻止央金,不能让他犯傻,凤迦奕的吹筒箭那是能碰的吗?擦破点皮就没的救了。”龙月抓住雷丰瑜,焦急的说道。 雷丰瑜叫来凤迦奕的随从和吐蕃这边的兵士,分别听了两边描述的前因后果之后,他对龙月说道:“我不会阻止他的。” “你,你……”龙月本以为雷丰瑜一定会阻止,没想到竟然会拒绝,一幅听之任之的样子,一时间气得嘴唇直哆嗦。 雷丰瑜看着龙月,看着他急红了的眼睛,“他拼的是男儿的血性,是一个民族的尊严。”然后他转头看向那边的央金,胆小与血性,在他身上奇异的组合着,也许恰如吐蕃这个民族! “狗屁的血性,狗屁的民族,人死了就什么都没了,不能让他这样啊,什么都比不上好好活着。”龙月怒骂着,痛心疾首的就想要自己扑上去阻止。 肩膀被一只有力的手按住,龙月回头,看见是龙十四,一下子好像找到了救星:“十四叔,对,你去阻止他,你把他抓过来,咱们带他走。” 龙十四却对龙月摇了摇头,“安静的在这里看着。” “什么?”龙月简直不敢相信,“十四叔你也……” “央金在给你上一课。”龙十四说:“他在教你怎么样做一个真男人。” “放屁!”龙月说道:“逞匹夫之勇将生命当儿戏就是真男人了?”记得上次龙十四想剖腹的时候央金还劝他,也说过没什么比好好活着重要,而这次他自己又犯蠢,气得直跺脚。 “真男人是生死考验时的沉稳,是视死如归的勇气,是捍卫家国尊严的执着。”龙十四将龙月的头扳向空地一隅,“看那里,仔细看着,你就会明白,那也正是你父亲一直希望你明白的。” 龙跃当年离去前月儿曾经执意跟随,那时龙跃对他说,“等你长大了,成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的时候。” 可他到现在依然不明白,何为长大了,男子汉与否的界限在哪里。 龙月咬着嘴唇终于不再挣扎,他睁大了眼睛看过去。 …… 第76章 简直太帅了 我此时正在做决斗前的准备。 噶尔多吉用布条将我的手指、手掌、手腕细密的,紧紧的缠绕住,这是为了防止出汗手打滑,也是为了保护手,在开弓猛然发力的过程中不会受伤。 “太紧吗?疼不疼?”我手背上有一小块烫伤,手腕上还有没有完全消散的紫色淤血,噶尔多吉的力量放轻了些,“箭手的手要好好保护,些微的小伤也会影响发挥。你现在绝对不是最好的状态,如果你愿意,我来替你。” “说起来你也算是我的师傅,对我的箭术你就这么没信心。”我接过他手上的布条,用力将手腕缠紧,然后给了他肩膀一拳,“虽说我是吐蕃最差劲的勇士,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你等着瞧。” “央金可不是最差的。”噶尔多吉拉住我的拳头往里一带,我的人被他拉的撞进了他的怀里,噶尔多吉用力的抱了抱我。 噶尔多吉的胸膛宽厚温暖,是让人感觉踏实安稳的胸膛。我用力的回抱了他一下,“放心。” “嗯。”噶尔多吉低下头,用他的额头触着我的额头。呼吸吹拂在我脸上,似乎又有什么话要说,却又一次欲言又止。 我正想向上一次一样嘲笑他,却在抬眼间透过他的肩膀,看到了另一双眼睛。 湖水般烟波浩渺的一双眼,时而妩媚,时而柔情,时而又暴雨狂澜,而此时这双眼睛却非常黑,黑的好像深不见底他潭水。我记得他曾经说:“这世上若真有魔鬼,那就在带走央金的灵魂之前,先带走我的吧。” 我莫名的心头一紧。 “怎么了?肌肉一下子就僵了?”噶尔多吉察觉到我瞬间绷紧了全身,“放松!放松!”他用手揉着我的双肩和手臂。 我活动着脖子和双肩,自己对自己说:雷丰瑜那么说只是开玩笑的,耍我玩呢。可不知怎么的就是放松不下来。问噶尔多吉:“有酒没?” “等会儿。”噶尔多吉跑向东嘎将军,不一会儿拎着一个酒囊递给我,“东嘎说这是他最后一囊酒了。 “倒是挺足实的一囊!”我颠了颠,揭开盖子喝了两大口,长长的呼出一口气,这回好多了。然后翻身上马。 空地长约百米,我和凤迦奕各站一头,每人一支箭。 百米的距离超出了吹筒箭的最远射程,却在弓箭的射程范围内。这是我唯一制胜的机会。 凤迦奕显然也这么想,他一声不吭催马奔着我就冲了过来,他要以最快的速度拉近距离,抵消弓箭射程的优势。 第18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9节 央金进京记 作者:猪美美 第19节 我抬了抬手,凤迦奕身子一歪,迅速藏身马腹之下。 “好骑术!”周围都是行家,一片轰然叫好声。 不过我没有放箭,我只是抬起酒囊又喝了一口酒。 一口酒的时间,凤迦奕的坐骑已经冲入五十米之内,即将进入了吹筒箭的射程。 我一夹马腹,小白马昂首挺胸的嗒!嗒!嗒!向凤迦奕踏着小步跑去。 凤迦奕翻回马背上,端起吹筒箭。 我向后一倒,同时手中酒囊向上抛起。 小白马比凤迦奕的滇马高出甚多,我平躺于马背上,小白马高昂的头将我遮住,而抛起的酒囊也瞬间干扰了凤迦奕的视线。 此时两马逆向而行速度甚快,只一晃神间,两马已经交错而过,变成了马屁股对马屁股的样子。 我迅速从马背上挺身而起,起身一刹那开弓搭箭一气呵成,箭在弦上直指凤迦奕。 凤迦奕的反应一点也不比我慢,甚至还要更快,他扭身回首间,噗! 快,太快了,大多数人都几乎什么都来不及看到,只有少数眼力格外好的,如噶尔多吉和雷丰瑜、龙十四之流,可以看到一点寒芒从竹筒黑洞洞的洞口中激射而出。 完了,不可能躲开!所有人心里差不多都闪过这样的念头。就连龙十四自认都不一定能躲过,用剑格挡也难,毕竟那吹筒箭太细小了。 但就在这个时候,一团阴影从天而降。 嗤!极细微的一丝声响,那点寒芒射入了黑影中,吧嗒!黑影落地。 这个时候人们才看到落在地上那团黑影,竟是那个酒囊。 周围轰然了,酒囊从抛起到落下,用它挡下了吹筒箭,时间、方位拿捏竟然毫厘不差,可谓妙到巅峰。 但轰然之后,随即又瞬间静得鸦雀无声。是的,还有一支箭没发呢! 我保持着回身开弓的姿势,箭尖指着凤迦奕的眉心。 凤迦奕的马已经停了下来,他也是扭转身子的姿势,只是动作已经僵硬,一滴冷汗从额头上缓缓滑落下来。 时间就好像这么凝固了,所有在场的人连呼吸都忘了。 直到我松了力道将箭尖垂下,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呼!”满场才跟着将呼气声响成了一片。 我收了弓,暗暗甩了甩手腕,有点疼,噶尔多吉说的对,箭手的手是该好好保养的,些许小伤但被开弓发力时牵动了。 不过现在不是顾着这个的时候,我调转马头走到凤迦奕面前,说道:“我赢的险。” 凤迦奕叹了口气:“我没想到自己会输。” 我对他说:“我是最笨的吐蕃差巴,从小就学不会丢乌朵,练来练去抛出去的石头总会掉下来反砸到我的头,所以多少年下来,乌朵始终不会丢,但是抛上去的东西必然会往我头上砸下来这点却是一定没错的。”我说的是实话,我这么笨,以前觉得是老天在造我的时候肯定不认真打盹了,可现在我觉得老天真是太有才了,不然怎么能造出我这种天柴? 凤迦奕听我解释完,一愣,随即他咧着嘴哈哈大笑了起来。 我也笑起来,转头向小屁孩龙月的方向挤了挤眼睛,冲着一幅目瞪口呆样的他,说:“记得吗,我说过酒是我的命。”说完,转头看向地上那囊酒,“可惜这囊酒浪费了”那酒囊被吹筒箭穿透了一个小洞,酒只洒出来一点点,但可惜不能要了。 凤迦奕闻言翻身下马,拾起那个酒囊,然后拔开塞子就要往嘴里灌。 “有毒!”我大吃一惊,连忙提醒他。 凤迦奕却毫不在意,仰着头连灌了好几大口,然后用手背一抹嘴,说道:“这支箭没有毒,这支箭我一早就换成没有淬过毒的了。” 我一愣,随即也咧着嘴大笑起来,“哈哈哈哈,真有你的,可把我紧张了个半死。”瞬间我到好生佩服凤迦奕,因为我手中也有一支箭,虽非见血封喉的毒箭,但杀伤力也甚大,伤中要害一样没命,凤迦奕这么做等于是提着半条命跟我比的。 “我这赢的倒是惭愧了,就肚量和胸襟上我就输了。”我说。 凤迦奕勾住我的肩膀,“不打不成交,你倒也让我见识了吐蕃人的勇气和智慧,也是好生佩服。以后我滇南凤家,跟你们吐蕃就是好兄弟。” “好兄弟,好兄弟。”我欢喜的说道。 “滇南和吐蕃是好兄弟。”周围全是欢呼声。 我们吐蕃人本就豪爽,滇南土家人也是热情爽利,嫌隙尽去不多久就勾肩搭背的彼此称兄道弟了。 龙月看着那边与人勾肩搭背爽朗大笑的那人,眼中星光直冒,“央金实在是太帅了!”继而感慨的一叹:“虽说跟我爹是完全不同的类型,不过他真的是帅!我想我似乎真的有点喜欢上他了。” “嗯,能赢凤迦奕就很了不起了,而能做到胜而不骄张弛有度就更为难得。而更重要的是……”雷丰瑜拍了拍龙月的肩膀,“生命固然可贵,但作为男人,总有一些必须要承担的东西。小子,学到了没?” 龙月把雷丰瑜的手从自己肩上推开:“央金做的好,又不是你做的好,你有什么可在这里臭屁的?” 雷丰瑜倒也不生气:“他是朕的人,他做的好,还不就是朕做的好?”雷丰瑜故意把‘朕’这个天子独有的称谓咬得很重。 龙月眉毛一挑,但随即他就压下了火气,换上一幅讨好的嘴脸,对雷丰瑜说道:“你把央金让给我吧。其实我知道你跟我爹情深义重,他也不过就是个替身,而我是真喜欢他了。”龙月进一步说道:“你如果肯把他让给我,我答应你留在宫里,你让我做什么都行。” “你留不留下我觉得也没什么,我春秋还胜,不急。”雷丰瑜说道。 龙月眼睛一眯,“你,你该不会也……” 没等龙月说完,雷丰瑜就肯定的说道:“是。” 霎时间两人彼此对视的目光仿佛噼里啪啦擦出了火花。 “有一点我们还真是像,看人的品味。”龙月自嘲般的说道。随即他挑衅般的挑了挑眉毛,“五年前的时候,我还小,你正当年,但是现在我长大了,而你老了。这一次你我又会是怎么样的输赢呢?” “有一样东西,五年前我有的,我现在依然有,五年前你没有的现在你还是没有,那就是权力。”雷丰瑜用淡淡的语气说,却用更加嘲讽的眼神看着龙月,“只要有这样东西就够了,再过十年、二十年,我想要的他就是我的。” “你……”龙月瞪视着雷丰瑜,额头上的青筋都爆出来了。 雷丰瑜淡淡一笑,手指头捋了捋鬓边的白发,“我这个年龄还谈爱情多傻啊,要谈就谈实力。”末了。雷丰瑜还给了他一个这就是人生啊!的眼神。 直把龙月气的,噌的从地上跳起来,转身拉起自己的马,翻身上马绝尘而去。 “小子,我知道你努力了,但还不够。”看着月儿的背影,雷丰瑜喃喃的道:“与世无争的淡泊,闲云野鹤般的自由,别的人可以,但是你不行。” 他对身后摆了摆手,红影一闪,龙十四尾随了下去。他们到底不放心龙月,怕他气个半死做出什么傻事。 第77章 谈情说爱 日头沉下山坳,狩猎的队伍在山脚下扎下了营,篝火点燃,载歌载舞。 吐蕃人个个能歌善舞,凤迦奕的凤家军是滇南的少数民族组成,他们也都是能歌善舞的。两边凑在一起,围在巨大的篝火堆旁,一边烧烤着猎物,一边歌唱舞蹈好不热闹。 雷丰瑜坐在篝火边,边看着那边的热闹,边翻烤着一只山猪,这是今天收获的最大的猎物。本来跟凤迦奕约定要一同猎虎的,也确实准备了只猛虎在这猎场里,不过因为凤迦奕和央金的那场决斗耽误了时间,所以连个虎毛也没见着。 “哈哈哈……”这时,火堆那一边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 雷丰瑜看过去,原来是央金从凤迦奕那终于把酒囊抢了回来,转头递给噶尔多吉,然后两人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一起大笑起来。 雷丰瑜的眉毛挑了挑。央金对于龙月那不成熟的小屁孩,绝对没有那意思,这点雷丰瑜很能肯定,倒是对这个噶尔多吉,两人间似乎多了点什么。 …… “噶尔多吉你娶阿佳(老婆)了没?”我大着舌头问噶尔多吉。我有点醉了,凤迦奕在青稞酒里掺进了他们滇南的高粱酒,两种酒一掺和,我没喝几口就上了头,不知哪根筋不对,我就问起了噶尔多吉老婆的事。我们吐蕃人成婚早,噶尔多吉又是贵族家的公子,按说他没有二十也有十□□了,早该老婆一堆堆了才对。 噶尔多吉没答,只抱着酒囊一个劲的往嘴里灌酒。 我用肩膀顶了顶他,“怎的不说话,啊呀,害羞了?” 他用肩膀撞回来,“娶了如何?没娶又如何,咋地,想给我做阿佳?” “要没娶就晚几年再娶,等我女儿长大了,我把女儿嫁给你。”我说。一边说,一边掰着手指头算数,“梅朵七岁,还要等一、二、三、四、五……”手指头怎么这么多,好像有点数不过来。 “把女儿嫁我?”噶尔多吉看着我,在我朦胧的醉眼中看出去,他的眼神也是朦胧的,似乎也醉了。他说:“想父债女还?” “父债?我欠了你什么?”我皱着眉头用力想。 “就是欠了。”他也皱了皱眉头,然后蛮不讲理的说:“没错,就是欠了,别想赖账。” “好吧好吧,欠了就欠了。”我拍着他的胸口,他喝了酒,体温上升,胸口上的胎记若隐若现,“我用一辈子来还。” 他捉住我的手,“汉人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一言九鼎?” “一言九鼎。”我说。然后我绷不住严肃的表情,哈哈大笑起来。 噶尔多吉也跟着一起笑。 正笑的开心,被人揪着站起来,眼前冒出齐燕的脸,“去站岗去。” 从没觉得齐燕这么讨厌! 我唉声叹气的答应一声,拖着踉踉跄跄的脚步,睁着朦朦胧胧的醉眼,四处去找雷丰瑜。 哦,找到了! 红袍、黑甲,骑在黑马上那个,只是头上的金冠摘了,头发披散着,不似白天那么英武,看起来竟有种寂寞、柔弱的…… 我去,我真是醉了,怎么会觉得这个人柔弱! 这时,寂寞、‘柔弱’的那个人调转马头,向如墨的夜色中驰去。 看着他的背影,我突然莫名的紧张起来,似乎他就要那么融入那黑暗之中一去不回。 连忙从身边抓了一匹也不知道是谁的马,翻上马背,追了下去。 跟在雷丰瑜身后跑了个把时辰,才看他停了马,走到一块大石头旁坐下,我这时候心里才定了下来。原来他就是老毛病犯了,睡不着觉出来溜达溜达的。 我也下了马,丢了缰绳,让它和雷丰瑜那匹大黑马一起随意在周围吃草。然后走到雷丰瑜身边昂首挺胸站定,一手搭在刀柄上,标准的站岗姿势。 “手腕疼了?”雷丰瑜看着我搭在刀柄上的手,皱着眉头问道。 “一点点而已。”开了那一弓之后,右手的手腕一直隐隐的有点疼,所以我把手架在刀上的姿势有些不自然,没想到被雷丰瑜发现了。 雷丰瑜抓过我的手,借着月光反复的看了看,“有点肿,回去后必须让御医好好给看看,马虎不得了。” “阿勒。” 雷丰瑜放开我的手,指了指身边,“你也累了一天了,坐吧。” 我倒不算累,但喝了点酒腿有些发软,索性就遵命坐了下来。 雷丰瑜掏出一个叶子包着的小包递给我,“空着肚子喝了那么多的酒,吃点东西。” 我接过来打开一看,是块烤熟了的猪肉。突然感动的想哭,今天这是什么好日子啊,不但见着了兄弟朋友们,比箭耍了帅,而现在居然还有肉吃! 这么想着我就真的掉下泪来,一边哭一边把肉往嘴里塞。 雷丰瑜叹了口气,“今天受了委屈?” 我嘴里塞满了肉,点点头又摇摇头。 “今天不顾性命的去挑战凤迦奕,是不是也因为心里头憋屈?”他又问。 我用力咬着嘴里的肉,眼泪掉的更凶。说不憋屈那是假的,那可是我的战友兄弟们,也许里面还有我哥,我刚才都没敢看他们的眼神,要多淡定的人才能把这一切看开了,十七岁的央金怎么能不憋屈? 雷丰瑜看着我,很无奈的道:“你这样,弄的我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什么欺男霸女十恶不赦的事。” 我用袖子抹了抹脸,将最后一口肉咽下去,但却噎着了,一个劲的打嗝。 雷丰瑜轻轻拍着我的背给我顺气,“你想让我放了你吗?” 我猛然转头看向他,我想我眼中期待的小火苗肯定冒的噌噌的。 “不过我不会。”雷丰瑜却一盆冷水给我当头浇了下来,“你可是我用上百万两白银换的。” 不要总提钱好不好?我低下头,“为什么你们都喜欢戏弄差巴?” “是啊,为什么要戏弄呢?”雷丰瑜这句话不知道是在问我,还是在问他自己。 “因为我喜欢你。”雷丰瑜说道。 我愕然的抬头,但没看到他的表情,因为我的眼睛被他的手盖住了。 年纪一大把了,居然还说出了这种话来!雷丰瑜此时觉得自己的老脸一片火辣辣的烧的慌。还是不要让对方看见自己此时此刻的窘态吧。 雷丰瑜的手上有马鞭子上沾来的皮子味,有烤肉的香,有让人放松的温暖度。我在这双手营造的温暖范围中,片刻间就有种要睁不开眼的感觉。至于他说的喜欢我的话,我根本不用去在意,因为我根本没有资格拒绝他,同样也没有资格回应他。 “啊!”我打了个哈欠。 “罢了,这几日你都没睡好,今天又累了一天了,睡会儿吧。”雷丰瑜将我放倒在地上。 “哦!”我应了一声,翻了个身,闭上眼睛,蜷缩起了身子。 “你怎么睡觉时总把自己缩成个虾米样?”雷丰瑜在我背后问道。 “我怕冷。”我说。我梦中总会梦到卡瓦博格雪山,梦到那终年不化的冰雪,久而久之我就习惯了团成一团睡。 身后传来卡拉卡拉的声响,那是甲叶子摩擦的声音。雷丰瑜在脱盔甲?盔甲又重又不舒服,脱了也应该。 莎拉莎拉!那是丝绸摩擦的轻微声响,雷丰瑜连袍子也脱了? 我一个激灵,困意全消。 想起身,但犹豫了一下最终没有动,算起来我央金被雷丰瑜也上了两回了,再要挣扎拒绝,不是太矫情了?虽然想起江央才让那些嘲讽的话,心里有点不是滋味,不过男人毕竟不能学女人样不是。更何况我欠了他的银子,欠了别人的就是要还的。 下一刻里雷丰瑜没有扑上来,一件夹棉的坎肩却盖在了我的身上。 棉坎肩!雷丰瑜身上穿着这东西? 我依稀记得壮壮给带来的包裹里是有这么一件,可我以为那是预防突然变天什么的备用的,可今天这热的还像三伏天似的,怎么会把这件衣服穿…… 我猛然坐了起来,转头看向雷丰瑜。 雷丰瑜正赤着膀子坐在那,一看他身上,我立刻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雷丰瑜很瘦,非常瘦,虽然我也算跟他赤膊相见过两次,再加上还有两回脱光了在水里,但都没怎么细看他身上,而平日里雷丰瑜身上穿的都是宽袍大袖的衣服,他人又高骨架又大,也不太让人能看得出,而其实他这么的瘦,好像饲养不善饿的半死的牛,随着他的呼吸,肋骨都能隐隐的看到了。 “看来我的秘密被你发现了。”雷丰瑜拍了拍地上他脱下来的那件黑甲:“这身乌金甲是我父皇打天下时穿的,十几年来我每年狩猎都是穿它,以激励自己不忘先人创业之艰辛,可惜近来,这铠甲对我来说越来越肥了,不垫着点东西就穿不住它了。” 雷丰瑜的语气轻松,我却又看到了他那湿哒哒的忧伤,“在我们家乡有一种说法,人死了,如果亲人总惦念他,他的灵魂就不能投胎转世。”我对他说:“何必呢,自己苦,被惦念的人也苦。” “哦,不让我惦念他,又让我惦念谁?”雷丰瑜的眼中有什么光亮一闪。 我摇了摇头,这本不是我一个差巴该多嘴的事。 见我半天不说话,雷丰瑜又叹了口气,“算了,睡吧。” 他这番折腾,我哪里还睡得着,“陛下睡吧,这山里怕有野兽,我守夜。” 雷丰瑜沉默好久,说道:“不用守夜了,回去吧。”他说罢,拿起身旁的战袍,往身上穿。 “那是什么?”我看到他红色的战袍上有一个什么绿色的东西,那东西不大,但红色与绿色反差太大,所以我一眼看见了。 眨眼之间,那东西已经一下子从雷丰瑜的战袍上游到了他身上,那是,是:“蛇。” 我反应过来,一把抓向那条正昂起头,做攻击状的蛇。 就在我的手将要触到那条蛇,“小心!”雷丰瑜一把擒住了我的手腕。 他另一只手自己再去捉那只蛇的时候,已经迟了,那条蛇已经一口咬在了他的胸口上。 第78章 为了你的生命奔跑 雷丰瑜捏着蛇从他胸膛上拽下来,扔在地上,我咔嚓一刀将它砍成了两截。 然后迅速拾起半截蛇身看了一眼,通身翠绿,尾巴细长,且尾尖呈焦红色,“竹叶青!”这是毒蛇竹叶青啊! 我们吐蕃海拔太高,这种蛇不多见,但我却在集市上兜售药酒的汉人商人那里看到过泡在酒中的这种蛇,据说是世间最毒的蛇。 这时,雷丰瑜胸口上两个蛇牙留下的洞,开始往外渗血。 我连忙在那齿痕之间割开一个‘十’字口子,趴在上面吸允毒血。 连吸了七八口,也不知道毒血有没有吸净。却见雷丰瑜身子晃了晃,跌跪在了地上。 “陛下!” 雷丰瑜已经是满头冷汗,全身颤抖个不停。 但凡毒素都是经由血液循环作用全身,一般被毒蛇咬伤怎么也要几分钟才会发作,这个怎么这么快? 但我随即就想明白了,气得大吼,“为什么阻了我去抓那蛇,就算那蛇咬了我的手,但伤在手上还能扎紧了阻断血流,也能控制着让毒不至于扩散得怎么快,但你让它在胸口这个地方咬一口,毒血就直接进入内脏了。” 雷丰瑜的脸痛苦的扭曲着,他伸手摸了摸我的头。“我不能让你死。” 我挥开他的手,“必须马上带你去找大夫。”所有的急救方法已经没用了,剩下的就是和时间赛跑,找医生寻解毒剂。 我连忙俯身抱起雷丰瑜,想将他抱上马背,但转身一看,我的心霎时凉了半截,“马呢?” 我刚才随手抓的又是那匹小白马,那匹马大概这辈子第一次走出宫门,它年纪又小,看什么都新鲜,这时候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而雷丰瑜那匹黑马九成是匹公马,被勾搭着也跟那匹白色小母马走了。 我急的要发疯,怎么就蠢的刚才没有把马拴上? 此时说什么也晚了,我拉起雷丰瑜背到背上,向山脚营地跑去。 一路狂奔,我用了我此生最大的劲拼命的跑,但通往营地的路好像遥远的没有尽头。 “放我下来吧。”雷丰瑜趴在我背上,说道:“你自己回去,叫人来救我。” 我不吭声。 “放我下来,你放心,我死不了。”雷丰瑜又说。 我还是不吭声。 “我现在是你的主人,你这个差巴听我的命令。” 我依旧咬紧了牙关,一声不吭,因为我不能开口,一开口这口气就泄了,只怕我就要倒下再也爬不起来了。 嘎姆虽然胖,但男人的骨架到底比女人沉重很多,雷丰瑜又是个高个子,我背着他,他的脚几乎拖到了地上,十分的吃力。并且不仅仅是这些的问题,我背上的这个人随时可能会死,一想到这点我就止不住的去想小行宫桌子上的那幅画,想着画上七窍流血躺在地上的人。我的心就跳的一阵紧似一阵。 不能慢下来,更不能停,不然他会死! 这个念头催促着我,憋着一口气,拼了命的奔跑。 眼睛早已开始模糊,嘴里一阵阵的往上翻涌着血腥味,两只手用力的托着他的身体,手腕疼痛的好像随时会折断一样,两条腿渐渐的就剩机械的往前迈着,那好像已经不是自己的腿了。 “朕死不了,因为那条蛇本来就是朕放的。”因疲惫嗡嗡作响的耳朵里,突然听到雷丰瑜清清楚楚的说了这么一句。 我脚下踉跄了好几步,直到肩膀撞到了一棵树上,才借着树的支持停了下来。 雷丰瑜推开我,从我身上下来,没事人一样掸了掸靴子上的土,“那条蛇是我叫李云锁帮我找来的,早将毒液挤干净了,故意让它咬我一口,只是为让你感动的,毕竟我虽然可以要了你,但也不想抱着个木头,好生无趣。你吐蕃人好骗,骗的你感动了,才能对我死心塌。”雷丰瑜摇了摇头做无奈状,“朕真的很在乎你,看我不舍得让你受累,把实情告诉你了。” 咯咯!是我牙齿咬出的声响,可我还是什么也没说,这一次是怕自己一开口,先喷出一口血来。 抬起灌了铅一般的双脚,我向前走去,这一次被耍得真的很痛。 雷丰瑜看着那个人渐渐走远,他按着胸口的伤,倒在了地上。很疼啊! 被竹叶青咬过的伤口很疼,好像一只烧红的烙铁,烧烙在上面那种火辣辣的疼,那‘烙铁’还在往心口里面钻着,似乎不活活将人疼死不罢休。 疼成这样,刚刚是怎么做到那种若无其事的?现在回想都觉得简直是不可思议。 想笑,但嘴角只抽了几抽,最终是笑不出来了。 自己藏的蛇?怎么可能?当然是骗他的,不然他再那么背着自己跑下去,非得活活累死不可,即便不累死他那手只怕也废了。 对他说的话中,有一句倒是真的:我不能让你死。你若是死了,一切的谜团将再也没有解开的机会了。 雷丰瑜费劲的翻了个身,仰面朝上躺着,蛇毒造成的剧痛,让意识反而更清醒。被咬伤的这个位置现在被划了个十字型的刀口,这个位置差不多就是龙跃当年中箭的那个位置。 “我痛着你当年痛过的地方,这样也很好。”他抬起一只手,在星空中勾勒着他此生眷恋的那个人的模样。 弯弯的眉眼,小巧的鼻子,总是含着笑的唇。 一张脸突兀的就套进了他画的那张脸中。一样的眉眼,但神色却不同,前者俊逸,后者坚毅。 “你怎么又回来了?”雷丰瑜问。 “就算你是自找的,但我们吐蕃人从来不会把伤者自己丢下。”去而复返的人,拉起他还举在半空中的手,重新将他背在背上,随即撒开腿继续奔跑起来。 雷丰瑜这回没有再说什么,实在没有力气了! 而且此时此刻,感觉中似乎又有了那晚在太庙里的感觉,那一晚是他搀扶着自己,这一次是他背着自己,在这寂静无声的夜里,不知道前面会到哪里,却就想这样一直走下去。 不自觉的将脸埋进身下这人的肩膀上,结果却被冲鼻子的一股汗臭闻呛了一口。 这汗臭味还真是冲!但其实也不怎么难闻! 闻着这气息,似乎觉得疼痛都好了些,疼痛感好了些,但突然间疲倦感却席卷而来,想要睡觉,似乎这几年所缺乏的睡眠,这一下子都压了下来。 这种疲倦可不是什么好现象,他心里清楚的知道这点,可能是某些器官衰竭的表示。 “如果明天我还活着,你试着喜欢我一下,行吗?”雷丰瑜虚弱的喘息着,强打着精神说:“别再想着你们吐蕃有没有断袖的事,就试着好好的跟我在一起。”其实这个时候还说这些,更多的是没话找话,他知道自己如果失去意识就真的危险了。 对方没有说话,脚步也没停,但脚下明显的踉跄了几步。 雷丰瑜抿了抿干裂的嘴唇,“如果明天我死了,你就解脱了……” 那人刚站稳的脚步又踉跄了一下,险些跌倒。 “不过,我很高兴能死在你的……” 身下的人猛然一跳,雷丰瑜吃了一惊,累成了这样还能跳的这样高。 下一刻里那人就发飙的跳着脚吼道:“你丫给我闭嘴!” “呵呵呵呵……”雷丰瑜闭了嘴,却莫名的觉得特别好笑,闭着嘴嗤嗤的笑起来。 …… 我的一口气终于在雷丰瑜絮絮叨叨没完没了的嘟囔中一泻千里,膝下一软,一条腿便跪在了地上。 肩上的人还在嗤嗤的笑,但笑的已是上气不接下气。很快的就真的接不上下气了,我感觉到他喷在我脖子上的气,越来越微弱了。 “喂,坚持住!”我抓住他的头发,用力摇晃着,“别想着死,人的求生意志很重要。” 他的头随着我的手晃动,眼睛还是睁着的,但似乎渐渐失去了焦急。 “醒醒啊!”我对着他的耳朵吼,“想想你的江山,想想你还没有打败戎狄,想想我还欠了你百万两白银。” 他一点反应也没有,任凭我吼得多大声,他的眼睛空洞洞的,神采正从那曾经湖水般让人看了心悸的双眼中退去。 “别死。”我的嗓子已经哑了,“想想明天,明天又是个开始,你说让我试着喜欢你,好吧,那就试试吧。”我喘了几口气,“我们就开始吧,差巴和皇帝,央金和雷丰瑜,虽然是最不般配的组合,但我会全心全意。” 终于有了些动静,他的头在我脖子上轻轻的蹭了蹭。 我深吸了两口气,从地上爬起来,继续往前走。 这一回我也不再想着他会死在我背上,而是想着,我每多走一步,他就朝着生的希望近了一步。 绝望让人失去勇气,而希望总是能给人以力量。 我迈开大步再次跑起来。 火光!看见火光了! 不知道又跑了多久,当篝火的光亮终于映入我的眼中时,并看到有人影向这边移动过来,身体里因为希望而强提起来的力量好像瞬间被人抽走了,我重重的扑倒在地上,人事不省。 第79章 滚落的头颅 得益于我背着嘎姆操练练出来的强健体魄,背着雷丰瑜那座骨头山跑了那么远的路居然没被累死。不过我却被后来发生的事,怄得差点去了半条命。 当时我被我哥他们又是灌酒又是拍胸顺气的弄的刚醒,身上还像拆散了架一样疼的动不了。 凤迦奕来了。 “那种竹叶青蛇在我们滇南多得是。好多人都挨过那蛇咬。”凤迦奕对我说道,“被那蛇咬了虽然会疼的要死要活的,不过却没听说有谁真的被那种蛇毒死,因为那种蛇小,毒液很少。” 凤迦奕呲着两颗小虎牙笑的一脸奸萌,“其实吧,也就是说吧,你根本不用这么拼命,你完全可以慢慢悠悠溜溜达达的把他送回来,其实吧,再说吧,你不送也没什么,你们骑的那两匹马,已经自己跑回来了,齐燕和瞿军已经带着人去找你们了。” 我当时正吃着热腾腾的虫儿草炖山鸡,结果他这话,让我一口鸡肉跑进了气管里,差点没给呛死。 等我顺过这口气来,那只山鸡已经到了凤迦奕的手里,他啃鸡的样子那叫一个凶残,好像八辈子没吃过饱饭似的,不一会儿就剩一堆鸡骨头了。 他吃完了抹抹嘴,“行了,我来就是让你别担心,雷丰瑜不会有事。”说完,拍着肚子走了。 “啊呀,就没见过这么没出息的。”他一走,我三哥嘉措就嚷嚷了起来,“大哥从太子那求来的虫儿草,二哥连夜给你抓的山鸡,就这么便宜他了。” “谁让他穷呢,看他衣不遮体的。”我想了想他那吃相,又补充了一句:“这些日子高娃都住他那。” 想起高娃那一个人顶四个壮汉的饭量,嘉措立刻不吭声了,甚至还满脸的同情,我二哥次仁直接抖了一抖。 我大哥摆出家长的姿态,对次仁说了句:“以后别再想着高娃那女人了,真娶回咱们家,咱兄弟就都得像刚刚那滇王那样咯。” 我二哥忙不迭的点头。 “对了,噶尔多吉呢?”我跟噶尔多吉关系铁,按说我这出事,噶尔多吉肯定会过来看我的,而我醒来这半天,杰布和东嘎将军,以及几个平日要好的弟兄都来过了,却独独不见噶尔多吉。 “你前脚刚跟皇帝走,噶尔多吉后脚就被一个兵部的不知道谁谁谁叫住,说是两国之间还要加强军事交流什么的,让噶尔多吉跟他去兵部,这种事东嘎将军自然不会不答应,于是那个人连夜就带着噶尔多吉下了山,那样子好像火烧着了屁股一样急。”嘉措说道。 “兵部?”我们这些吐蕃兵都在兵部轮流交流过,兵部那些老爷们,除了忌惮我这张脸有几分客气外,对其他的吐蕃兵都是不理不睬的,所谓的交流不过就是跟巡逻兵一块溜达几圈而已,现在有什么需要噶尔多吉去交流的?还这么急? 这分明又是雷丰瑜的指使,他一次把噶尔多吉扔井里,一次趁我不在把噶尔多吉扔出宫,现在又把噶尔多吉踢去了兵部,噶尔多吉到底哪得罪他了? 多日不见,刚匆匆的说了几句话就又分别的噶尔多吉,让我的心情一下子就不好了起来。 但真正把我怄了个半死的却不是凤迦奕,也不是噶尔多吉被遣走这件事,而是另外一个人,另一档子事。 雷丰瑜被蛇咬了回来,本来是要立刻抬回宫医治的,但那竹叶青的毒正如凤迦奕说的,能将人疼得死去活来,尤其越动就越疼。所以没办法,雷丰瑜不能动,就只能把宫里留守的太医,一锅端了来。 这一锅端的时候不小心就把王莲江也端了来。 雷丰瑜被我背回来时疼死了过去,后来又疼活回来时,惦记着我这边的情况,就叫了几个太医给我看看,看过的结果,得出了一个结论,就是我的手废了。 我手上原有没好的伤,待等把雷丰瑜那一身骨头架子托回来时,一双手腕俱都错位了。而且情况很严重,就算以后养好了,也不能再开弓了。 雷丰瑜于是又把王莲江派了来。王莲江虽然时不时的犯糊涂,但他却是宫里无可争议的医术第一人,他尤其擅长针灸术,据说通经活络很是有效,所以他曾经有过外号叫‘不死金针’。 我一见到这位‘不死金针’,就觉得全身不得劲。肩膀上被他戳过一刀的地方,本来已经好了,现在又一跳一跳的疼,伴随着我的头也是一跳一跳的疼。 王莲江派头十足的一挥手,“全都给我出去。” 这老爷子的气场比东嘎将军还足,架势直逼安庆。帐篷里我三个哥哥立刻都乖乖的退了出去。跟着王莲江来的两个身高七尺五大三粗的医童,在把他药箱里所有带刃的都搜走了之后,也退了出去。 “把手伸出来。”王莲江指着我说道。 我下意识的就把双手往身后藏。 “再藏那手就别要了。”王莲江恶狠狠的说。 我一想也是,为了能成为一个箭手,我可是下了多少工夫啊,这也是我唯一能拿的出去的本事,如果再没了这个本事,想要当个侍卫也不够格了。 于是只得犹犹豫豫的把手给他。 王莲江对我肿得想猪蹄一样的手腕并未多看,而是一针扎在了我的胳膊上。 霎时间一阵麻麻的感觉从胳膊上窜起,紧跟着半个身子都麻得动也动弹不得。 “呜,呜……”嘴和舌头都麻了,张不开口,说不出话来。 王莲江不再管我的手腕,他的手伸到我的脖子后面,沿着我的脊椎骨一路摸了下去,一直摸到尾椎,又从尾椎一路往回摸,他边摸着边说,“人有些长得面嫩有些生的面老,但年龄大小有一点可是瞒不过的,那就是骨龄。”只听他一声冷笑:“你的骨龄可不是十七岁人的骨龄啊。” 我的耳边霎时如同一声焦雷炸响,眼前阵阵发黑。 “锦堂在哪?我徒儿锦堂在哪?”王莲江摇晃着我,“他们都说他死了,可下葬时那棺材才只有那么丁点大,连个西瓜也装不下,百几十斤的人,怎么就剩了那么点回来?你说他在哪?” 我的眼前模糊成一片,头昏昏沉沉的,后来意识就不清楚了,似乎做了一个梦,梦里似乎看见一个人,他被人一刀斩掉了头颅,他的头颅在地上咕噜噜的滚了好半天,直滚到我脚边才停下来,他的脸正好面对着我,我看到他大睁着的一双眼,那双眼就像他还活着,眼中充满了爱慕、眷恋,和不舍,最终都化作了两行泪,流出了他的眼眶。 第80章 关键时刻很可靠 王莲江给我看过之后,我就开始发起了高烧,整个人烧的迷迷糊糊,梦见人头之后,又梦见自己回到了卡瓦博格雪山,只是雪山上满天满地的雪都成了红色,好像是铺天盖地的血。 我筋疲力尽,冷到彻骨,而那血红的颜色更增一份无所适从的惊恐。 眼前模模糊糊的有人影晃动,我抬起僵硬冰凉的手臂向他伸过去,我想寻求一丝温暖,哪怕一点点也好。 一只温暖的手包住我的手,进而一幅温暖的怀抱,将我整个人都抱住。 那温暖让我的泪瞬间就流了下来,哭的好像一个终于找到了依靠的孤儿。 不知道哭了多久,哭到没有一丝的力气就又睡了过去,这一回睡的沉,没有做梦。 再醒来时,强巴正绞了湿巾子给我擦脸。 “啊呀,昨天那皇帝来看你,你抱着人家哭个没完,你说你现在都多大的人了,怎么还像小时候一样?” 我这才知道昨天那不是梦,或者有一部分不是梦,而被我抱住了大哭的那个人是雷丰瑜。 “我还以为是哥呢。”我说,嗓子是哑的,声音是虚弱无力的,语气是可怜巴巴的,“我从小不就是一生病就抱着哥哥们哭,这样哥就心疼咩。” “总也长不大一样!”强巴嘴上数落我,手上力道却更轻了几分。 擦完脸和脖子,又解开袍子要帮我擦身。 “不用擦了咩,又没多脏。”我说。 “昨晚发烧出了那多的汗,你以前一发烧出汗就闹着说身上粘的难受要擦洗,嘉措给你背水背的腿都快跑断了,现如今这里到处都是水,你反而不要擦了?”强巴说。 我干笑两声,“二哥和三哥呢?”一醒来就没见他们俩,帐篷里就只有我和强巴。 “他俩进山去咯。”强巴说:“你两天没吃下什么东西了,他们去找找看有没有产奶的羊啊,鹿啊的。给你弄点奶水喝。”还叹了口气,“哎,长不大啊,让人操心咩。” “大哥!”我拉过强巴的手,将额头抵着他的手心。 强巴抬起另一只手,揉着我的头顶,“你出生就没有了娘,嘉措背着长大的,而且身子骨又不好,最是让人心疼。哎!”强巴叹了口气,后面他还想说什么,但唏嘘半晌都没说出来。 “怎么刚到中原没几个月,说话都变的吞吞吐吐的了?”我抬起头看强巴。 强巴是一家之主,平常话不多,但说出来的话一向很有分量,今天这样我从没见过。 “大哥?” 强巴半晌才说:“那皇帝伤的不轻,胸口肿得老高,被人搀着来的,你哭着往他怀里钻,他疼得直哆嗦,可也没推开你。还帮着我们给你喂药,还把着你撒了回尿。我瞅着,倒是对你好的。” “哥,你,你是想不要央金了吗?”我慌了,“是不是那皇帝昨天对你说了什么?” “昨个东嘎将军已经带着大伙撤回兵营了,就,就留下我们兄弟。”强巴说,他看着我的眼神有着惶然的不安,“我们是差巴,不求什么大富大贵,只想着一家人养上几头牛,够全家吃饭,能吃得起盐巴就好。” 我用我受伤的手,用力抓着强巴的手,半天说不出话来。 第19节 恋耽美 正文 第20节 央金进京记 作者:猪美美 第20节 有些事情我一直不敢想,但它就实实在在摆在那里。 从卡瓦博格雪山脚下到逻些,再从逻些到中原,这一路走来。我们一家已经先后由单曾头人手里送给巴桑大人,又从巴桑大人手里送给东嘎将军,现如今东嘎将军已经将我送给了中原皇帝,那我哥他们呢?是要守着四兄弟不分开的原则,举家背井离乡,还是将我一个人丢在这里。 这次随太子来中原的一干差巴都算是有功的,回去后应该都能得到赏赐,我三个哥哥说不定都能成为正式的士兵,那就有月钱拿,身份地位也会大大的提高,那就不用担心孩子们吃不饱饭,家里吃不上盐巴。 想着这些,我慢慢放开强巴的手,“大哥,我知道你要为全家打算,我不怪你,皇帝那里我会说说看,总不能四兄弟一起陷在这里。” “央金。你跟我们不一样。” 强巴的背似乎又往下弯了弯,帐篷外的阳光从缝隙里透进来,将他的影子拖在地上,似乎那阳光里有背负不了的沉重,要将他的脊背压弯。 我伸手挡住那阳光,徒劳的想为他减轻一些什么。阳光打在我手背上红彤彤的,是夕阳啊! 我突然想起一件事,“天快黑了!哥,次仁和嘉措几时走的?他们去哪找猎物?” “走了有半日了,当然是去猎场里,那里面猎物多。”强巴说道。 “那猎场里面有老虎。”我急道。 强巴一愣,随即他噌的从地上跳起来,跌跌撞撞的往外就跑,我紧跟在他身后。 出了帐篷,强巴抓过马,就要骑马奔猎场。 我一把将他抓下来,拖着他就往雷丰瑜的大帐跑。那猎场那样大,我和强巴两人哪里能找得到? “陛下,救人。”我冲着主帐那里大喊。 大帐的帘子挑起来,雷丰瑜出现在门口,他衣襟敞开着,胸前的绷带绑了一半,看样子他正在换药。 “怎么了?”雷丰瑜问。 “我二哥、三哥进猎场了。”我指指猎场方向,又指指快要落山的夕阳。 雷丰瑜神色一变,随即大手一挥,“集合,去猎场里找人。” 上千人的队伍,眨眼间集结完毕,弓上弦刀出鞘,开赴猎场。 我心中略定,正准备找匹马跟他们一起去。 雷丰瑜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他那匹夜色般的大黑马奔到近前,后面还跟着那匹无组织无纪律的宠物白马。 雷丰瑜一个翻身上了马背。 我抓住他的缰绳,“你也要去?”他胸膛上的绷带没有绑好,可以看到他那皮肤肿的都透明了,好像随时都会破皮溃烂,这毒又是越动就越疼的,我真不敢相信他还要骑马。 “那你可能安心在这等着消息?”他问我。 我摇头。 于是他不再多言,一探身揪住我的肩膀,将我提上他的马背,一手揽住我的腰间,一手提缰,“驾!” …… 马在山路上行着。 “陛下,您真没问题?”我回头看雷丰瑜。他的脸上已经被汗水打湿,脸色白的好像翻白的鱼肚皮。 雷丰瑜的手将我的头扳回前面,“要想我少疼点,你就别乱动。” “那让我骑别的马吧。”我与他共骑,我就算再不乱动,后背也难免会不蹭到他胸前的伤口。 “你这双手要是再恶化,怕就不是开不得弓这么简单了。”雷丰瑜说道。 “那让我坐到你身后去。”我又说。 “我只喜欢在人背上。”他说。 我瞬间就觉得额头上青筋暴跳。 似乎也觉得在这个时候说这种事,实在不是时机,雷丰瑜咳嗽了一身,对身后摆摆手,“分成十队,散开来寻找。” 千人的队伍迅速变换成十个百人队,分散了搜寻。 此时天色已经暗了,众人点燃了火把,可以看见前后左右一条条火龙,各自往前推进,但许久仍然不见有什么结果。这猎场实在太大了! “十队变百队。”雷丰瑜再次下令,并招来传令兵,“速将雷龙战骑都调来找人。”原来猎场外的这处营地只是临时的,供给有限,如今驻扎的只有雷丰瑜的宫廷侍卫,御林军要负责整个皇城的安全,已经先回去了,而骆子长的雷龙骑军因为人多,驻扎到了山外。 队伍再次散开了之后,这回倒是没用多久就传来了消息。 “找到他们的马了。”一小队回来禀报。 我们连忙赶过去,马在一条溪水边,溪水蜿蜿蜒蜒,溪边古树参天草木葱茏,一时也看不清源头在何处,尽头在哪里。 “兵分两路,一路沿溪水向下游找,一队往上去上游寻。”雷丰瑜身边剩下的几十个侍卫,又分成了两队,这下子他身边算上我和强巴,不足二十人了。 我再次回头看雷丰瑜。此处山深林密,又是夜晚,视线不明,且夜晚正是猛兽出没的时候,真要有个什么危险,他身边就这几个人! 火把的光亮中只见他对我挑了挑眉毛,一幅:就算遇上虎又奈我和?的模样。 好吧,您是龙,就算老虎来了也不在话下! 关键是这个时候我两个哥哥有危险,我也顾虑不了太多。 我们溯着溪流往上游走,走了一阵,前行探路的侍卫回报,发现了脚印。 强巴看了脚印,证实确实是次仁和嘉措的靴子印。 “估计是发现了什么猎物的行踪,所以弃了马步行追踪过去了。” 我们跟着脚印一直往上游走,直到溪流穿过一片格外茂密的树林时,脚印却消失了,没有返回的,也没有前行的。 “飞了不成?”齐燕疑惑的说道。 第81章 兄弟和老虎 雷丰瑜指了指头顶。头顶上参天古树参差的枝丫几乎连成了片。“上树了。” “这该怎么找?”齐燕问道。 我想了想次仁平日里狩猎的习惯,再仔细斟酌着周围的地形,之后抢过雷丰瑜手中的马缰绳,催马沿溪一棵树一棵树的看过去,终于有所发现。 一棵树身倾斜的大树,也就是俗称的歪脖子树,树下的杂草丛里,有一截断掉的藤蔓。 我翻身下马,但两天里只吃了一口鸡肉,又高烧了一日夜,身上没有力气,落地时脚下一软,几乎跌倒。 雷丰瑜也跳下马背,及时搀住了我。 我伸手拽出杂草从中的那节藤蔓。藤蔓是四股拧成的,顶端有一个活扣。这东西我太熟悉了,这是次仁做的捕兽陷阱。以前在吐蕃兵营操练的时候,他就总在周围下了这种陷阱,让我半夜肚子饿时好有东西吃。 但次仁平常用来抓贝母鸡的是单股,而这个是四股藤条编成,显然这次次仁要捕的猎物要大的多。 另外,抓贝母鸡的陷阱,是将一根树枝拉弯埋下,猎物一旦触碰了陷阱的绳套时,树枝弹起猎物便被倒挂在树上挣脱不得,而这四股绳子要重太多,捕的猎物也大,不可能靠树枝的那点弹性,必须要有一个人拉住绳子另一头,瞅准时机擒住猎物。 我抬头看向这棵树的树顶,这套索应该在树上寻一个支点绕过,人埋伏在不远处拉动。 雷丰瑜对齐燕打了个手势,齐燕一纵身上了树,不大一会儿就听他说:“这里有痕迹!” 齐燕沿着痕迹从另一边下了树,再往前走了二十米开外,在一块大石头边上停了下来,伸手在那石头上摸了一把,“有血,还没干。” “快!”我心知不妙。 雷丰瑜夹着我跳上马背,正要沿血迹追下去。 就在这时,“吼!”一声虎吼传来。 一声虎啸群山回响,震天动地,霎时狂风大作。 咝溜溜,我们坐下的马皆被惊着了,混乱悲鸣着,有的掉头就跑,有的甚至屎尿齐流。就连雷丰瑜的那匹黑马——夜魅,也吓得原地踏着步子,不敢向前。 这就是百兽之王的威势! 雷丰瑜抱着我从马背上一跃而下,喝声:“齐燕,剑。” 齐燕将一柄剑抛过来,雷丰瑜抄剑在手,奔着虎啸的方向奔去。跟来的那十几个侍卫,被惊马带跑了几个,余下大概十个人,也跟着雷丰瑜下了马徒步奔向虎啸的方向。 我此刻心里除了急还是急,因为出来的太急,我甚至连腰刀都没有带,就这么赤手空拳的跟着跑了过去。 没跑多久就看见次仁和嘉措了。嘉措一身是血一动不动的躺在地上,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次仁衣衫尽烂,满身血迹,手中一柄单刀正跟一只猛虎斗在一处。 那虎体型庞大,比之成年马熊也差不了多少,动作灵活迅捷却竟比猎豹不逊多少,次仁一人单刀哪里是它对手,我眼瞅着次仁在虎爪下左支右绌险象环生。其实他身边就有棵树,他本可以翻身上树,但他决不能丢下嘉措,只能死撑到底。 雷丰瑜长啸一声,一人一剑化作一道闪电,替次仁接下了那只虎。齐燕抽出单刀,从侧翼呼应,其他七八个侍卫也扑上去,将那只猛虎团团围住。他们不用弓箭因为次仁和嘉措离那虎太近,害怕误伤。 我顾不得看他们怎么打虎,料想皇帝身边的侍卫应该个个都是高手,十个人对一只虎应该没什么问题,于是我直奔次仁和嘉措。 次仁看见我来,身体晃了晃,似再也支持不住,委顿倒地。 我连忙冲上去接住他。 “我没事,看嘉措。”次仁说道。 我大致查看了一下,次仁虽然一身是血,但并没有伤中要害,应该性命无忧。想来他和猛虎缠斗多时,全凭意志支持,此时压力一去,便脱力了。 放下次仁,我再去看嘉措,但只看了一眼,我就觉得脑袋嗡的一声,吓得心头一慌。 嘉措右肩膀被硬生生的扯去了一大块肉,撕裂的伤口处断裂的肌肉和血管翻卷着,可以看到里面白森森的骨头。 “嘉措!”我嘶吼一声,用双手去捂嘉措的伤口,但眨眼间一双手就被他伤口中涌出的鲜血打湿了。 强巴也扑了过来,但他面对嘉措的伤口,张着颤抖的双手却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咬了咬牙,“大哥,按住他,我来给他止血,必须先保住命。”我从地上捡起两支还没熄灭的火把,把次仁的刀架在火上烤着。待等把那刀烤的滚烫发红,我把它按在了嘉措的伤口上。 “啊!”嘉措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嚎,挣扎扭动了几下,寂然不动了。 我把刀子拿开,伤口已经烫烙得焦糊,但血总算是止住了,再探嘉措的鼻息,还喘气。 我稍稍松了口气。 站起来把外衣脱下,准备撕成绷带来用,旁边却伸过一只手,把我的手按住了。 我一看,是雷丰瑜,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收了剑,停了手。而齐燕那边还在带着几个人跟老虎干仗。不过那老虎已经受了好几处伤,虽然吼叫连连,但已经没有开始那么强势了。 “你那衣服太脏,把我这绷带拆下来用。”雷丰瑜对我说。 雷丰瑜出来时正在换药,绷带绑了一半,没绑好的绷带他就随手胡乱的缠在了身上,好大一堆。 我看了看他那团绷带,挺干净的,至少比我这件袍子干净多了。于是老实不客气的开始拆他的。 刚拆了没几下,就看见雷丰瑜胸膛起伏的剧烈了起来,呼吸也沉重了起来,呼哧呼哧的如同拉风箱一样。 “疼了?”我问。 “你就没什么特别的感觉?”雷丰瑜却答非所问。 “什么?”我不明所以。 他指了指他自己,又指了指我。 “呃!”我这才发现我和他现在的姿势。我为了拆他身上绑的一圈圈的绷带,双臂环过他的身体,身体差不多扎在他的怀里,这个姿势还真是,还真是……,暧昧。 觉得脸上发烫了起来,可又不能不拆,偏开头去,找个话题转移注意:“那么多侍卫,怎么还拿不下那只虎?” “我让他们捉活的。”雷丰瑜说道。 “活捉?”捉了当宠物养?我想到了那匹白马,于是用有些同情的眼神看向那只虎的方向。 那些侍卫还在与那只虎游斗,试图捉住他。这时丢在地上的火把差不多都熄灭了,只有最后一支我用来烧刀子用的火把还燃着,不过也已经非常微弱,快要熄灭了。 这时,在快要寂灭的火光中,我看到了一双黄色的眼睛,闪动着寒光,静静的潜伏在雷丰瑜身后的树林里。 我一愣,难道老虎不止一只? 我的念头还没转过来,嗤!火把最后一点火苗熄灭了。说时迟那时快,在火苗熄灭的一刹那,黄色的眼睛一跃而起,直扑过来。 它的目标是雷丰瑜,但凡野兽都喜欢攻击背对着自己的目标,因为是最容易攻击得手的。 我的大脑根本来不及反应,几乎是出于本能般的,我一把将雷丰瑜按倒在地。 与此同时,那对黄色的眼睛已经扑到了我面前,那的确是一只虎,体型比刚才那一只还更大一圈。我能清晰的看到他弯曲的爪子尖如同钢钩一样,带着腥臭的风,就要抓上我的脸,我却来不及再做出任何反应。 就在这个时候,两道人影一闪,一左一右出现在我的身边。 一条红色人影一拉,将我拉至一旁,千钧一发间躲开了老虎这一扑之危。 另一条银色人影,挥出一拳,碰的一声大响,那只拳头正正的打在了老虎的鼻子上,霎时间鲜血飞溅,那一拳竟是将老虎的脸打开了花。 受伤的老虎“嗷呜!”悲鸣一声,掉头就跑,如同他来时一样迅速的隐没进树林之中。 这一切发生的都太快,到这个时候齐燕那边才反应过来,迅速围拢过来护驾,被他们围在中间的那只老虎,趁着这个机会也脱出包围,跟着前面一只虎,转眼跑的不见了踪影。 这时候谁还有心思管那老虎,都围上来七手八脚的把雷丰瑜扶起来。 雷丰瑜被人从地上扶起来,脸色铁青的盯着我,嘴唇抖着半天说不出话来,只一个劲的喘粗气,但这次肯定不是那啥那啥的。 我这个死里逃生的,倒是比他镇定点,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没事。”然后转头看看左右。 左边拉开我的是龙十四,右边一拳头就把老虎打跑了的,是身穿银甲的骆子长。 这位雷龙骑军的统领,上一次在草垛子上被龙十四一巴掌就撂趴下了,我心里还有点看不起他,现在才知道他原来是这般神勇彪悍的一个人,徒手打虎!我擦,太悍了。 一问才知道,龙十四出山去照看龙月去了,刚回来,在路上遇到了骆子长,两个人就一同进山来了。至于为什么只有他们俩,雷龙战骑其他的人被甩在哪了就没多问了,毕竟人家两口子,还不成玩玩二人世界? 正跟他俩道谢,耳听到我大哥叫我。 我记挂着嘉措的伤,连忙转回头来看。 只见嘉措醒了,眼睛看着我,嘴唇蠕动着,似乎有什么话要对我说。 我连忙凑过去听,只听嘉措说:“那母虎刚产过崽,有奶水。” 我的眼泪霎时就涌了出来,“那是老虎啊,哥,那是老虎啊,你傻啊!” 我抱着嘉措哭着,又去抱次仁,“二哥你怎么也跟他一起傻啊?” 次仁抬手揉了揉我的头顶,“可惜没抓住,你今天没的可喝了。” 我用力的抱着我的两个哥哥,也不管手腕上的伤疼的钻心,因为我的心更钻心的疼。 我流着泪,回头央求强巴,“哥,别不要央金啊,哥,央金不能没有你们啊。” 强巴也已经流下泪来,张开手臂将三个弟弟都抱住,“哥错咯,咱四兄弟不分开,永远也不分开。” 第82章 一年之约 龙十四、骆子长、齐燕和那几个侍卫快手快脚的做了几个担架,把次仁和嘉措放在担架上抬着,雷丰瑜这回也上了担架,他疼的一直很厉害,但一直硬撑着,后来被我那一吓,终于是撑不住了。 不过雷丰瑜倒下了,众人却有点没主意了,不知怎么的齐燕居然来问我,“咱回哪去?” 我毫不犹豫的道:“当然是回宫里去咯。”这次狩猎出来,雷丰瑜都两次遇险了,难道还在这呆着?再说,雷丰瑜那毒伤虽然怕动,但回宫的路上就算再颠簸,也总好过骑着马在山里到处跑颠簸的厉害吧? 齐燕听说回宫,看着我那小眼神就好像我是他救命恩人一样。 我觉得他这个侍卫长当的,也着实是可怜! 抬着他们三个下山,一路上分散的人手也都召回来了,再等到皇宫,给他们仨都找了大夫医治着。我也累得终于再睁不开眼睛了。 …… 睡着睡着,感觉有人往我嘴里喂东西,我开始时以为是我哥,但不知怎么的,好像是脑袋后面啪的一声,灵光一闪。 我睁开眼睛,看见的果然不是我哥,是雷丰瑜。而我躺着的这里,是雷丰瑜的寝宫——紫微宫。 我怎么到这的?记得回到宫里那会儿,我正拉了御医给我哥看伤,雷丰瑜那里自然不用我操心,大把的御医围着。 而当时唯一闲着的御医,呃!王莲江。 但是那种情况下我也别无选择,嘉措的伤只是止了血,要做进一步的医治,可不是我有本事能办到的。 于是就硬着头皮拉了王莲江过去。 王莲江这次表现的还算正常,是很正常。仔细看了嘉措的伤,说了句我处置的还不错,又说,血管、肌肉、韧带都要重新接回去有点麻烦,不过对于他来说也不是什么难事。 之后,他拿了一堆刀子、剪子、针线什么的往我哥身上招呼,一边招呼,一边还对他那几个五大三粗的医童解说,这要怎么缝,那要怎么接,好像嘉措是一只鞋底,而他在教他们怎么往上绣花。 我刚开始很担心,后来看他做的似模似样,再加上旁边还有那几个医童,以及我大哥强巴在,料想不会出什么事,于是就放松了,找个墙角窝着睡着了。 怎么就到这了呢? 不过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该考虑的是眼前的雷丰瑜。 雷丰瑜脸色已经好了不少,也重新梳洗更衣过了,看起来一身的清爽,。 他正拿着碗,把碗里的东西往我嘴里喂,见我睁开眼睛,他停了手上的动作,与我四目相对。 相对着沉默。 我是一看他的眼睛就习惯的发呆,雷丰瑜好像也有把看着我的眼睛发呆,培养成一种习惯的趋势。 半晌,他才回神,继续用勺子将碗里的东西往我嘴里塞:“用牛乳当水和着青稞一起煮成的粥,听你哥说你喜欢吃这个。” “我自己来就好咯。”我伸手要去接那碗,这时才发现我两手又都被固定上了,而且这次不只是手腕,而是整个手,用的也不是木片,用的是石膏,整个封住了,只剩下手指尖露在外面。 于是只能认命的放下手,任凭雷丰瑜喂着,其实算下来他喂我吃东西也好几次了,可就是觉得别扭。 然后两个人又不说话了,一个发着呆喂,一个发着呆的吃。 直到雷丰瑜的勺子再也没办法从碗里刮出东西来,他才停下来,问:“饱了吗?” “啊?嗯!” 然后我们两个又四目相对着发呆。 其实我们呆的都是一件事,是那个我背着他奔跑的晚上,我们说过的一件事,那个关于开始的事。 虽然在那之后,找我哥的那个晚上我们也一起了半宿,但那时心里多急啊,哪还顾得上别的,但是现在…… 最终,我把心一横,男子汉大丈夫,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 “上吧。” 看我一幅慷慨就义的模样,雷丰瑜默然半晌,最终叹了口气,“睡吧。” 他拿着空碗起身,将床帐放下,熄灭了殿中大部分灯烛,只留下一盏昏黄如豆的小油灯。 然后他抱着肩,在那盏小油灯边上坐了下来。 我透过床帐的薄沙看着他,跳动的那一点昏黄灯影里,他看起来又是狩猎那晚那种感觉,疲惫、单薄,呃!柔弱。 我明知道他跟柔弱不沾边,但脑子里为什么总会中邪般的想到这个词? “你,不睡吗?”我忍不住问。 “天快亮了,一会儿还要早朝。”他答道。 我突然就有股火气蹿上来,“你受了伤,不好好休息,还要早朝。” 他没说话,隔着床帐看着我。虽然我确知,他那里亮,我这里暗,他应该看不见我,但我就是觉得他那眼神,好像直直的看进了我眼睛里。 “央金人好,心肠好,这是有口皆碑的。”他说,语气带着淡淡的嘲讽,“朕承你两次救命之恩,甚是感恩戴德,不过心肠好也要有个限度,朕上不上朝就不劳你费心了。” “我……”我翻了个身,脸冲着墙的里面。 大床靠墙的床围子上有图案,刻的是喜鹊登枝,是凤穿牡丹,是……,我用手指尖将那些图案一一描了一遍,又描一遍,不知道描到第几遍,屋外响起了打更声,已经是四更天了。 可我还是睡不着。把头埋进打着石膏的手掌心里。其实我这人一点也不磊落,我是属于那种蔫坏型的,我用瓦罐砸过江央才让的头,也砸过噶尔多吉的,还砸过雷丰瑜派出去监视月儿的俩侍卫,总之,砸了就砸了,没有心理负担。但现在我却不淡定了,欺骗和那不一样,我觉得自己好像骗了雷丰瑜一样的有罪恶感。 我这救人救的! 我用手上的石膏拍着自己的头。 其实雷丰瑜找我要的是什么?我知道,是我的真心! 我可愿意给他我的真心? 哎!身为一个差巴,自身都是人家的,一衣一饭都是人家给的,还说什么尊严和自我不是扯吗? 可是,但可是…… “就这么痛苦?”雷丰瑜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床边。他抓住我的手,另一只手摸了摸我头顶上被自己拍红的地方。 “上次说娶高娃,前后认识了没两天,说娶就娶,可怎的到了我这里就愁成了这样?”雷丰瑜说道。 “能一样吗?”我叹着气说。 “高娃是公主,身份可不低,而且她还是敌国的公主。”雷丰瑜说道。 “可你是……” 没等我说完,雷丰瑜就接口道:“是个男人。” “如果你介意的是这个……”雷丰瑜想了想,说道:“那么你可以试着把我当女人。” “当女人?”我问。 “虽然我说过我只喜欢在别人背上,但是你如果想要,我可以让你在我背上。”雷丰瑜说着,瘪了瘪嘴,有点不情愿的样子。 “不是谁在上面谁在下面的问题。”我说。 “那么……”雷丰瑜又瘪了瘪嘴,然后又咬了咬牙,好像下了极大决心的样子,“朕以后在你面前都穿女装,如何?” 我想到了三浦的透视羽毛装,又想到了月儿的馒头头丫鬟装,再想雷丰瑜换上那样的衣裙,“啊嗤!”我笑喷了。 “终于是笑了!真不容易啊!”雷丰瑜的手轻轻抚过我的脸颊,“刚来中原那会儿会逗会笑好像个活宝一样,可现在天天见着我,却像是见鬼一样的神色!” 他的手指停在我的鬓边,缓缓用手指绕取我的一缕头发,“十七岁的你,比我的儿子还年少,而我已经是该知天命年龄的人了。”他又拽过自己的一缕白发,说:“我知道让你跟着我这半大老头子也确实很难为你,便是一年如何?一年之后你若是想要离开,我还你自由。” “一年?”其实我从不曾觉得雷丰瑜老,相反,他的俊美,他的多情,他眼神中的宽广,还有他偶尔孩子般的任性,这些完全可以让人忽略了他的年龄。尤其他对人好的时候,那种极致的温柔,更是铁石心肠的人也不得不为他动容,更何况我本不是铁石心肠的人。 听他如此说,我一瞬间有一种冲动,想对他说:别说一年,便是十年我也愿意陪你。但是最终我忍住了,因为我还有一个承诺,一个两年之约,我说两年后我一定回去。而现在已经过了九个多月。 于是我只从雷丰瑜手里救下了他那缕白头发,把它小心的夹在雷丰瑜的耳朵后面,说:“好。” 雷丰瑜笑了笑,伸手将我搂进他的怀里。 我也伸开双臂,环过他的腰。 雷丰瑜的胸膛还是肿的,并带有伤药的气息,不知道我是不是碰疼了他,我感觉他明显震动了一下,我正要放开他的时候,他的手却更紧了紧,把我抱的更紧,还把他的下巴放在我的头顶轻轻摩挲。 我于是便不再动了,就这样与他静静相拥。 这样好一会儿,我担心他的伤,扶他坐了下来,然后满屋子找东西。 “你找什么?”雷丰瑜问。 “找吃的。”我说。 “壮壮,拿点吃的来。”雷丰瑜扬声说道。 壮壮不大一会儿端了个盘子进来,盘子里是一块块金黄色的散发着甜香的不知道什么糕。 我用打着石膏的手捧起那盘子,然后塞进雷丰瑜的手里,“你吃。”没办法,要表现对一个人好,我只跟次仁学过这一招。 雷丰瑜张口结舌的看着我,然后似乎是认命了般,低头开始吃糕。 我坐在他身边,看着他吃,“多吃点咩,你太瘦了,背着你时,你下巴都快把我肩膀戳穿咯。” “你也吃,以后才更有力气背我。”雷丰瑜捻起一块糕往我嘴里塞。 还背! 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啊! 我突然记起嘎姆说的:如果有人肯背我一辈子,那我的天空就比谁的都美。 一下子不由得愣愣出神。 我愣了片刻,雷丰瑜那里却没闲着,一边自己吃一边往我嘴里塞,我回过神来的时候,一盘子糕已经被我们干掉了。 把站在一旁的壮壮都看傻了,不过他傻的很高兴,傻笑着收走了空盘子,然后又端了水给我和雷丰瑜漱口。 此时外面的天都已经亮了。 雷丰瑜帮我除了衣衫,让我躺下,“昨晚没睡多久,再补个眠吧。”然后他自己也除了衣服躺上来。 “你不去早朝了咩?”我问。 他指着我,佯怒道:“我受了伤,又一夜没睡,还让我去早朝,你到底是不是人呐?” “男人呐,你刚才是在装可怜?”我叹气说:“你这可是糊弄老实人!” 然后我们俩相对大笑。 笑够了我们俩并肩躺着,雷丰瑜攥着我的手,不多久便鼻息深沉,他睡着了。 我看着他,看了很久很久,最终将头埋在他的肩膀上,也睡着了。 第83章 土鳖想成精 我蹲在地上,用打着石膏的手,在地上放着的一个罐子里搅和,罐子里装着的是土元。土元俗称土鳖,也叫地鳖,是一种虫子,这种虫子特好玩,你一抓它,它就会肚皮朝上装死。 雷丰瑜坐在我边上,他面前摆着个小碳炉子,一边拿他那柄描金的象牙骨折扇给那炉子煽风点火,一边训人。 他训的是一个高壮黝黑的汉子,看那人身上的衣服,是个武将。 刚才风不服把这人带来的时候,说:“陛下,那个土鳖带来了。” 我默默的看着这个人,又看罐子里的土鳖虫,想找出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 只听雷丰瑜对那‘土鳖’说:“崔诚,你干的好差啊,让你捉一只虎放猎场里,你捉了两只放进去。” “崔诚不敢居功,是我家大将军教导的,领导让干的事,一定要加倍干好,这才是一个称职的属下。”那名叫崔诚的武将说道。 “加倍干好?所以让你放一只,你放一双?”雷丰瑜问。 “不只一双,还下了小的。”崔诚说道。 “那就是几倍完成任务啦?”雷丰瑜说道。 似乎看不出雷丰瑜的隐怒,那‘土鳖’居然还点了点头,“因为有小崽子,那两只虎格外凶猛,很是不好抓,还伤了我几个弟兄,陛下若有赏赐,就一并赏了我手下弟兄吧。” “赏赐!你还跟朕要赏赐?”雷丰瑜扬起手上扇子就要砸过去,临出手看了看扇子,没舍得。 壮壮很有眼力,立时递上一个镇纸。 雷丰瑜抓过镇纸,照着‘土鳖’的脑袋就丢了过去。 ‘土鳖’一梗脖子,不闪不避,脑门迎着那镇纸。 我咧了咧嘴,这‘土鳖’的脑子还不如那土鳖呢!你就不能装个死? 幸好风不服伸过一只手来接住了镇纸,要不然那石头镇纸肯定把他砸个头破血流。 雷丰瑜对这土鳖似乎也很没辙,叹着气道:“崔诚啊崔诚,你让朕说你什么好,你超额完成任务,但超额之后你总得告诉朕一声吧,那狩猎的可不都是武将,那还有很多文臣呐,那些文臣平日里打嘴架的时候是个顶个的凶,但真遇到老虎了,你总不能指望他们凭着口水就能保命啊!” “他们还可以割肉饲虎。”崔诚说道。天语朝廷里一直有主战、主和两派,雷丰瑜当然就是最大的主战派了,可主和的也有不少,尤其以那些文臣清流居多,他们总说每年花在军备上那么多钱,只要拿出一部分去送给戎狄,戎狄人也就不会来抢了。 “他们真割肉饲虎,那割的也是别人的肉。”雷丰瑜说道。 “哈哈!”我听的忍不住笑了起来。 崔诚听着我这边笑,看了过来,随即他也笑了起来。他笑起来样子有点憨,有点腼腆,呃!怎么看着有点眼熟? “幸好没闹出人命,不过擅做主张还是该罚,就罚你三个月俸禄吧。”雷丰瑜说道。 “陛下罚的轻了。”崔诚说道,“军令如山,擅做主张不从军令,理应重罚。” “如何重罚?”雷丰瑜问道。 “连降十二级,贬去边关。”崔诚说道。 啊哦!我好像看明白了,这个‘土鳖’似乎是故意的,弄这一窝老虎,整出点乱子来,好让自己受罚,然后去那什么边关。 雷丰瑜眯了眯眼睛。 我连忙低头,看着眼前的罐子,心想这个‘土鳖’要倒霉! 果然听雷丰瑜说道:“连降十二级,留京查看。” 真的连降了十二级,最后还留京! “遵旨!”‘土鳖’行了个标准的军礼,转身昂着头挺着胸离开了。 “哎!”雷丰瑜叹了口气,指着那‘土鳖’离去的方向,对我说:“这崔诚和周剑,号称卧虎关上的双雄,身经百战,统兵打仗是把好手,他们都是阿跃带出来的兵,阿跃带兵很有一套,但他带出来的兵,别人却难用啊!瞧瞧这德行!” 他摇着头道:“本来边关下一任的上将军非崔诚莫属,可你瞧瞧他连我都敢冲撞得罪,就他这种为人处世的能力,真把他推上那个位置我就得头疼死。”边关的上将军可不是能统兵就行的,他后面必须要有许多军备、补给、饷银等等支持着,有什么事的时候朝廷里还要有人给他说话才行,而就这个倔驴一样的人,其政治头脑基本等于零。 我摇了摇头,用人什么的事,我这个差巴是完全不懂的。 “除非能给他找一个好副将。”雷丰瑜突然凑近我,“你说风不服怎么样?我每天就照着满朝文武脑袋上丢镇纸,过不了多久满朝文武就都欠着他的救命之恩了,再然后我就不头疼了,改别人头疼了。” “哈哈!”我大笑。 说笑一阵,我把那罐子土鳖递给雷丰瑜,“这个要怎么吃。”这些土鳖当然不是拿来玩的,这东西是药材,对通络理伤、接筋续骨有奇效。 雷丰瑜接过罐子,把罐子里的土鳖一股脑倒在炉子上的一口锅里,锅里的水已经沸了,土鳖在沸水里煮了几分钟,雷丰瑜把它们捞出来,盛在盘子里,然后用筷子夹起一只送到我嘴边,对我说:“吃吧!” “就这样就吃了?”看着送到嘴边的死土鳖,我不再觉得它们好玩了,我觉得胃里向上翻。 “也可以风干了研成粉末吃,但听说这种就新鲜整吃效果最好。”雷丰瑜说道。 “拼了!”为了我的手以后还能用箭。 一口将那煮熟了的土鳖吃进嘴里。 土鳖个头大,直接吞吞不下,只能在嘴里嚼碎,但这东西的口感实在是……,它外皮煮过后是像皮革那样的很韧,嚼不烂,内里是黏糊糊的,一嚼往外喷粘汁,我越嚼胃里翻腾的越厉害,终于忍不住一口喷了出来。 “能不能别吃这个了,再找王莲江看看。”王莲江的医术真的很神奇,我哥嘉错那样的伤,让他拉拉拽拽缝缝补补的也都攒到一块去了,我今早去看嘉错,他那伤口完全看不出原先破败的样子,而且有知觉,还能动,简直神乎其技!想来我这伤他也一准能弄好。说真的我是宁可被他再戳一刀子,也不想吃这东西了。 “王莲江跟阿跃有点过结,他现在又糊涂了,分不清个人。”雷丰瑜为难的说道。其实他已经又找过王莲江了,可王莲江对他说:这个人身上有暗疾,外表看不出,但说不定哪天就死了,巴拉巴拉……。依旧是说的煞有介事似的。 “那老糊涂!”虽然明知道王莲江老糊涂了,但也许是心里对当年龙跃的事有阴影吧,这话听在耳朵里依旧感觉毛毛的,“不找他也罢了,你的手只是不能开弓放箭,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有我护着你,还用你放什么箭!” 我可没办法无所谓,狠了狠心,用指尖拎起两只土鳖塞进嘴里,然后吃的泪流满面。 雷丰瑜看我吃成这样,忍不住直咧嘴。“要不要给你拌着点糖吃?” 第20节 恋耽美 正文 第21节 央金进京记 作者:猪美美 第21节 我一想这东西加糖弄成甜的,我好不容易咽下去的一口,差点又喷出来。一个劲的对雷丰瑜摆手。“拜托,说点别的吧。” “那我赏你点东西吧。”雷丰瑜说。 我一喜,刚想说牛,雷丰瑜已经抢先说道:“牛不行,这里没地方养。” “那能赏我什么?”我泄气的问。 “衣服啊,珠宝啊,宝刀宝剑啊……” 衣服、珠宝,我又不是女人,宝刀宝剑,就我这俩爪子,用不用的了?我想了想,我凑近雷丰瑜,说:“陛下封我哥当官吧。” “当官?” “嗯哪嗯哪!!”我点头如小鸡啄米。我哥他们为了我要背井离乡,而在这个地方连牛都不能放,要如何生存呢?而眼前这位皇帝,那是一句话就把一位武将连降十二级的,他的一句话自然也能给人个官当当咯。 “他们凭什么当官?”眼前这个算是四兄弟中肚子里墨水最多的,也就这样了,其他那三个汉话还说不利索呢! “就凭咱俩关系不一般咯?”我往他身上靠靠,“给个官咯。” 刚不一般了一天,就讨官! “你知不知道龙跃跟我那么多年,自己也立下了那么多功勋,可也没跟我给他家里人讨过一官半职。”雷丰瑜看着我说道。 “他不是人咩。”我说。 “嗯?”雷丰瑜眉毛一挑。 “正常的人谁有好处不先想着自己家人呐!”我说。 “哦?”看着对方理所当然的表情,明明知道这是歪理,可又觉得其实也没错。 雷丰瑜想了想,“这个,好吧,我答应你。” “呕吼!”我大喜。汉人有句话叫做千里离家为做官,嗯,好像是这么说的,我们兄弟到中原这是七千多里啊。 想想我大哥,以后就能像头人老爷那样,没事时抽个水烟骂骂人,我二哥美女在怀左拥右抱,我三哥骑着高头大马呼朋唤友,梅朵和达瓦都穿上蝴蝶翅膀一样漂亮的新衣服,丹朱打扮成贵妇,还有嘎母…… 雷丰瑜看着眼前这小人儿,眼睛里蹭蹭的冒贼光,暗自摇了摇头。 这给三分颜色他就想开染坊的,典型的小人得志啊!可是这样的人,才是真真正正活生生的人,而龙跃的风骨、气节,跟眼前这人一对比,却觉得好像真不是个人,更像是竖立起来给人瞻仰的丰碑!哎!那么多年他活的从不曾轻松恣意过! 我这里想着美事,发现雷丰瑜突然间沉默忧郁了起来,于是拎起盘子里一只土鳖递到他嘴边,“你吃。” 雷丰瑜竟然真的张开嘴吃了进去,嚼了嚼,然后面不改色的咽了下去。 咦? 我试着又拿了一只递到他嘴边。 他又吃了下去,依旧是面不改色的。 难道这东西其实很好吃? 我疑惑的捏起一只放进自己嘴里。呕! 再拿起一只放进雷丰瑜嘴里。 “嗯,挺好吃的。”雷丰瑜嚼着,“好像螃蟹的味道。” 真的假的?是我没尝出来? 我又拿起一只放进自己嘴里。呕,还是恶心。 “你怎么尝不出味道呢?多鲜美啊!”雷丰瑜说。 那我再尝尝。 尝来尝去,我始终吃不出什么鲜美的螃蟹味。可一盘子就吃的差不多了。 雷丰瑜看着我,说:“其实吧,我也没尝出什么螃蟹味。”说完,他就冲向一处墙角,然后拎起一个痰盂就开始吐。 原来这家伙又耍我呢!他骗人总能做到若无其事面不改色的! 看着他吐,我捂着肚子蹲在地上,“我也不行了!” “你可别吐啊,你吃都吃了,坚持住。”雷丰瑜说道。 坚持!坚持!这东西能治我的手。 “据说这东西要一天吃三回才管用,下一顿的时候咱们试试炸的,滚上面糊,搁在滚油里一炸,出锅撒上芝麻,再沾点椒盐,一准外焦里嫩一咬嘎嘣脆的。”雷丰瑜说。 “这听着比水煮的好点。”我说。突然想起一个事,“这据说要整只新鲜吃,还有这据说一天吃三回,都是谁说的?” 雷丰瑜眨了眨眼睛:“凤迦奕说的。” 我去! 不过后来我才知道,这事还真不是雷丰瑜伙同凤迦奕耍我的,滇南人还真就是吃虫子,不管是蜈蚣、蝎子、蜘蛛,还是这土鳖,还真就是整吃,就新鲜吃,他们当地有些烤着吃,有些甚至就生吃,觉得这样才最滋补。 不过,耍不耍的这都无所谓,关键是,我哥要当官了耶,当官了,当官了…… 刚送走了崔诚回来的风不服冷眼看着,面无表情的想:“又一个自以为成精的土鳖!” 作者有话要说: 520快乐哦,送上欢乐的一章。 第84章 被踩到了尾巴 雷丰瑜养伤这些日子,他不上朝,我们基本上就在紫微宫里吃了睡睡了吃,就像猪那样过日子。 如此过了七八日,雷丰瑜的毒伤彻底好了。 可我悲催的发现,七八天猪一样的日子过去,雷丰瑜还是一样的瘦,而我,我的肚子和腰上,怎么多出了这么一大圈肉?!土元那种东西治不治筋骨损伤还没感觉,但果然很养人呐! 我甚是惊恐,觉得再这样下去,我用不了多久就可以跟嘎姆看齐了,再然后就步了那脚步沾地的皇后的后尘。 于是,今天趁着雷丰瑜去上朝去了,我一溜小跑就直奔宝盈殿。 为什么要趁着雷丰瑜不在? 只要我说走,雷丰瑜就会给我整出一个忧伤、柔弱的表情,哎,所以除了第一天实在不放心嘉错的伤,去看了一趟之外,就再没去见过我哥他们了。不过壮壮每天都会替我去看看他们,再把情况跟我说,从他那里知道我哥他们都很好,嘉措的伤也好的很快,他们现在就住在我以前住的宝盈殿。 到了宝盈殿还没看见我哥他们,就见着一个小老头,一手叉腰,一手指挥着几个人拆我搭在院子里的帐篷。 “啊呀,别拆别拆。”我连忙跑过去阻止。那可是我花了好大劲才搭起来的啊。 “哎呦,你可是回来了!”小老头保持着一手叉腰的姿势不变,另一只手,手指调转了方向,指向了我,“还知道回来呀?”那语气就好像是我老子一样。 “安庆!你怎么在这?”小老头不是别人,正是安庆。 “我要不来罩着你,你小子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安庆指着我,说道。 “您就吹吧。”我当然不信了,这宫里虽然妖孽横行,但真说到危险我倒是不觉得,难道还能比猛兽出没的深山老林危险? 看我不以为然,安庆拉着我往屋里去,“先跟我进屋再说。” 走进屋一看,只见屋里焕然一新,不但重新粉刷过了,估计屋顶的瓦也修过了,床上的被褥也换过了新的,尤其是桌子上放了一条烤好的羊腿还是鹿腿,香气扑鼻。 “啊呀,安庆,您老确实有用诶。”我大声赞道。 安庆翻了翻白眼,“那是,你当我在这宫里混了一辈子,白混的。” “不白混不白混。”我乐呵呵的连声说着,抱起桌子上的羊腿就啃。虽说我在紫微宫里吃胖了一圈,但是我对那里的伙食着实不满意。一盘盘摆的花里胡哨的,光好看,可哪里比得上大块吃肉过瘾? 可一口肉还没等啃到嘴里,那羊腿就被安庆给夺走了。 “看你这胖的,还吃肉?” 安庆用手指头掐我腰上的肉,疼的我哎呦一声叫。 安庆丢下羊腿,一手继续掐着我的肉,一手指着我的头,“你知道你现在什么身份吗?你现在连个名分都没有,那就是个男宠,知道男宠是咋回事吗?那得要腰有腰要条有条,你要是吃成了一头猪,还宠个屁啊。” “我……”要不是看他一把年纪了,我就一巴掌抽他了。 “怎么,还不服气,你以为你能像皇后那样?皇后那是什么人?且不说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前五百年没有,后五百年不出的神仙般的人品,就说他那家底,那可是富可敌国,可是你这土包子能比的?” “呃!”我好像听出了点味道,“原来你是嫌我穷,在我这没什么好处?” “哼,你知道就好。”安庆道。 “一大把年纪了,要那么多钱做什么用?真不明白你!”我懒得再搭理安庆了,“对了,我哥他们呢?” 安庆说道:“陛下派人来把他们仨叫去了,说是要给他们安排点差事。” 是要给他们封官!早朝第一天就要给我哥封官!真的要给封官咯! 心里头霎时间那个感动啊!我那天也只是说说的,因为他问我要什么,可我实在没什么可要的,所以就跟他说了个要官,没想到他还真的就要给咯!他果真是对我好好啊! 安庆在一旁却对天翻了个白眼:一个男宠傻成这样,以后在宫里可怎么混呐! “去齐燕那走走,你怎么着也算是他手底下的人,他能罩着你点。”安庆说道。 “哦,对哦!”我还是这宫里的侍卫呢,这几天过的都糊涂了。 我连忙又一溜小跑去齐燕那,齐燕看见我支支吾吾半晌,才跟我说:“那个,央金你旷工了八天了。” “什么?旷工?”我哪有旷工,我明明是加班好哇?只不过我不是站在床下而是睡在那个……。 好吧,上岗下岗要点卯,我没点卯,那也确实不能算是上工了。 我突然有种感觉,这七八天在紫微宫里的日子是做梦,梦里我成了那龙皇后,脚不沾地的飘在空中,而现在梦醒了,我就又落回了实地。 “不过呢,你那个岗只有你一个人,也是太辛苦了。”齐燕说道,“我帮你找几个人,跟你倒班,怎么样?” “倒班好啊!”原来雷丰瑜除了信任我外,也还信任别的人拿刀站在他床边,我这心里一下子有点说不出来的滋味儿。 “那几个人现在在景轩殿候着呢。”齐燕又拿出几身侍卫服交给我,“你现在也过去一趟,把这几件衣服拿过去给他们。” “阿勒!” 我于是抱了衣服,又撒腿往御书房跑。 紫微宫和宝盈殿都属于后宫,而名为景轩殿的御书房,那是属于外朝的范围。我一口气跑到后宫和外朝隔着一道门的地方,被拦住了,守后宫大门的侍卫告诉我要想过这道门,得有齐燕开的通行证。 我这才知道,原来侍卫也不是横行无阻的。 赶忙又跑回去找齐燕,拿了他写的单子,这才到了外朝所在。 外朝跟后宫是完全不同的区域,风格也不同。一眼望去走廊、殿宇各处,立着成排侍卫,一个个的个子都比我高,块头都比我大,好生威武。 其实紫微宫外面也一样有站岗的侍卫,只是那是寝宫,明岗暗哨分布的比较散,不像这样排排站的这般雄赳赳气昂昂,一幅看了谁都像是刺客,随时准备拔刀子砍你的架势。 我正犹豫着要不要找他们问问景轩殿在哪,这时候我一眼看见了风不服。他手上托着个托盘,从不远处走过去。 我连忙追上去,“风不服,你这是要去哪?” “景轩殿。”风不服言简意赅的说道。 “正好,我也是。” 跟着风不服就没什么可说的了,畅行无阻一会儿就到了地方。 风不服大步走了进去,我也正要跟进去,可打眼往里一看,迈出的一只脚悬在了门槛上。 景轩殿里,雷丰瑜正襟危坐,神情专注的,动作慢条斯理的,在刻着一块木头。一个不认得的太监在他身边伺候着,而他身前跪着我三个哥哥。 我看了看手上的三套侍卫服,又看看我三个哥哥,再看看雷丰瑜。 呃!呃!呃! 这时走在前头的风不服,转回身来对我摆摆手,示意我进去。 我于是顾不得再想东想西,走进去跟我哥他们跪在了一处。 雷丰瑜对跪拜行礼的我们四兄弟看也不看。 好半晌屋里安静至极,只有他手里小刀子刮着木块发出的轻微的沙沙声。 不知道跪了多久,直到我来时还算挺直的腰板,彻底弯了下去,胸膛都贴到了地上,雷丰瑜才抬了抬眼皮。 “你们都会说汉话吧,也听的懂吧?”雷丰瑜问道。 “听得懂,听得懂,只是说的不太好咯。”强巴连忙答道。以往应答老爷们的问话强巴都让我来,这一次他抢着说道。 我暗暗翻了个白眼,又不是第一次见了,现在才想起问我们会不会汉话? “既然听的懂就好。”雷丰瑜慢条斯理的说着。“朕要告诉你们,央金已经爬上过朕的床了。” 我瞬间犹如五雷轰顶。虽然这是大家都猜到的事,但被他这么直白的说出来,我还真有点傻了。 “虽说这是你们吐蕃的白玛公主几次三番的恳求,我盛情难却而为之。”雷丰瑜说道,说的理直气壮,仿佛那就是事实,从脸皮厚度上龙月跟他真不是一个级别的! “但央金毕竟也算是朕的人了。”雷丰瑜瞟了一眼底下四个快要把头扎进地里的差巴,说道:“朕用过的东西,哪怕是一碗一筷,一片抹布也不会允许别人再动。” 我低垂着头,本以为现在我跟雷丰瑜的关系不同一般了,原来我对他来讲不过是块抹布! 我想我那七八天果然都是在做梦,而现在我不得不重新正视一个事实,我和他之间的差距太大了,就好像次仁和马熊、贝母鸡和瓦罐,格桑花和肉骨头之间的差距那么大。 “弟弟还小,不懂事,如果有什么做错的地方,我愿意替他领受责罚。”强巴战战兢兢的开口说道。作为差巴就算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也要认错求饶,这对于差巴来讲已经是根深蒂固的习惯。 “嗯,责罚就不必了,总要看着白玛公主的面子,还有天语和吐蕃交好的情义。”雷丰瑜说的好一个义正辞严。 “多谢陛下的宽仁。”强巴重重的磕了一个头。 我的拳头捏的嘎吱作响。 “可是。”雷丰瑜话锋一转,“他虽说算是朕的人了,可是朕的宫中却从不收异族之人。” “哦,”他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也曾经收过一个,那是个印度女人,不过进宫没多久,她就以祸乱后宫之罪,被处死了。” 强巴的脸色瞬间变的铁青,次仁和嘉措也跟着抖了抖。 雷丰瑜眯着眼睛不着痕迹的笑了笑,道:“朕也想给央金一个身份呐!” “不敢不敢。”强巴以头抢地,不停的讨饶,“最卑贱的差巴,绝不敢有任何非分之想。” “你们如此恳求朕,让朕好生为难。”雷丰瑜装模作样的皱眉思索着。 我再次有想抽他丫的冲动,侍卫的衣服都发下了,还想什么想,我们差巴低的是身份,可不是智商。 雷丰瑜终于‘想’好了,“这样吧,你们兄弟也算有些身手,就暂时一同留在朕的身边做个侍卫吧,若是做的好,他日朕或许会开恩让松赞贡布把你们的妻子儿女送来,在京城赐给你们一处宅子,过上老爷般的生活。” “多谢陛下。”我哥哥们总算松了口气。 “行了,留下央金,你们都下去吧。”雷丰瑜对我哥他们摆了摆手。 强巴带着次仁和嘉措毕恭毕敬诚惶诚恐的退了出去。 我心里有点不是滋味。我们兄弟在吐蕃的时候还娶过一个贵族老婆呢,可嘎姆进了门,虽说只让嘉措一个人碰她,但到底对我们其余哥仨也是客客气气的,哪里像这样! 这时,雷丰瑜对我勾了勾手指头,“过来!” 我气鼓鼓的走过去。 雷丰瑜捧起眼前人儿气鼓鼓的小脸,看着,眼中都是爱怜。过去的那七八天,对于他来讲何尝不是梦境一般的美好,他本可以让这个梦做的更久、更美,甚至这样做也更符合他的计划,但是…… “以后别再想入非非了,就踏踏实实的跟在我身边就是了。”雷丰瑜说道,“你哥他们我已经跟白玛正式要了过来,会让他们一直伴在你身边,以后常住在宫里,有些规矩……” 我听到这里,再也忍不住勃然大怒,一把挥开雷丰瑜的手,手指指着雷丰瑜:“自己的弟弟被人当女人糟蹋着,一边心疼着,一边还要忍受被所有乡亲兄弟耻笑戳脊梁骨,同时还要向糟蹋自己弟弟的人陪着小心,认着错、磕着头,还得口称感谢陛下给我一家天大的恩赐。真是好个恩赐咩!” 雷丰瑜看着我这架势,一脸懵逼的表情。也难怪,我在他面前一直都是逆来顺受,他显然没想到我这人一旦被踩了尾巴就会不管不顾的发飙,而我的家人就是我的尾巴。 我还没说完,肚子里一肚子的火,一股脑的往外喷:“我们吐蕃是群婚,刚刚那三个被你又是威胁又是恐吓的,都是你的丈夫。” 哐啷!哗啦!却是风不服,他手里托着的托盘,此时脱了手,稀里哗啦全扣在了地上。平常什么事都是面不改色的人,这次托着个盘子都失了手,可见其震惊。而同在殿中的另一个太监,干脆直接就瘫在地上了。 至于雷丰瑜是什么表情我没看,我转身往外就走。 “哪去?”背后传来雷丰瑜的声音。 “我跳湖去。”我头也不回的说。 作者有话要说: 跟大家请个假,臣妾近来写的脑袋发胀,请求告假一天,或者两天,放松一下,请求恩准。 第85章 今天吃烤羊腿 “你给我回来。”雷丰瑜在我身后吼道。 我只当听不见,继续往前走。 “回来!”雷丰瑜的声音又传来。 我还是不听,快步就要跨出景轩殿外。 “来人呐,把他给朕抓回来!”雷丰瑜一声令下。 殿外排排站的侍卫动了,呼啦啦全排在了我面前,景轩殿霎时被堵得水泄不通。 然后有至少八只手将我提了起来,拎回景轩殿,把我呈‘大’字样按在地上。 有人按着我的头,有人按着我的手、脚,我一动也动弹不得,想要给雷丰瑜一个愤怒的眼神都做不到。 只听雷丰瑜明显含着怒气的声音,说道:“风不服,你把他先带回紫微宫,稍后我回去再做处置。” 于是,我就这样被‘大’字拎着回了紫微宫。 在这一天接下来的时间里,我的心情都很郁闷,也很委屈。若是他只让我做他的差巴,我不会有任何怨言,反而他的一茶一饭都是恩赐,我还会念着他的好处心存感激。但是他要的是我的真心,真心这种东西难道他不该以真心来换吗? 给我哥立规矩。哼,不错我们兄弟都是差巴,我们被斥责,被鞭打也是寻常,但差巴也是有自由的,我们可以放牧牛羊,可以在碧绿的草甸子上放马飞奔,可以有高原湛蓝的天空,有林卡节、有莲花生大士,有青稞酒…… 但是我哥他们在这里呢?侍卫!规矩!见个人就要点头哈腰,事事都要小心翼翼的怕自己做错了坏了规矩,这哪里还是差巴,这降级成堆穷了,还不如堆穷,堆穷还能说自己的语言,还能躺在毡房里看星星,还能放声歌唱,还能跳起锅庄。 而我已经多久没有跳过锅庄了! 雷丰瑜在这一天里也很郁闷。七八天没上早朝,事情很多,但他却集中不起来精神处理这些事。 工部正在跟兵部在那为屯田工程的款项扯皮,雷丰瑜伸手揉了揉眉头,叹息着自语道:“一模一样的脸,但怎么其他的就没一点一样的呢。” 户部请示今年秋收的税负是否还像去年一样减免,雷丰瑜驴唇不对马嘴的回了一句:“约定了一年,这才刚几天就蹬鼻子上脸,真要是一年了,他得折腾成什么样?” 雷丰瑜真的很头疼,这个差巴之前看着挺老实挺乖的一个人,怎么一下子就变成这样了,他不知道宫里的侍卫其实是肥差,京城里多少官宦子弟都削尖了脑袋想来当?他那三个兄弟在吐蕃不过是奴隶,现在给了这样的身份他还有什么可不满意的? 而自己说的那些个爬上床、抹布什么的话是有些过分,但自己是皇帝,皇帝总要有点面子的,难道要自己说是乘人之危硬把他拽上床强了? 再者,他的身份有些特殊,某种程度上代表着吐蕃的利益,自己这样做也是为了不让白玛以他来做文章讨好处。他怎么就不能理解一些呢? 要不是为了自己那个计划,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一脚把他踢出宫去就算了。 雷丰瑜心情恶劣,心不在焉,本来没有多重要的事,折腾来折腾去就折腾到了黄昏。 折腾到黄昏,处理完了国事,也没想好要怎么处理家里那个家伙的事。 “先回去再说吧。” 走回紫微宫,远远就看见一个人,蹲坐在宫门口的石阶上。受伤的手环抱着双膝,下巴就放在自己的膝盖上,一脸沉思的表情。 龙跃常常会有这种专注、沉思的表情,因为他要思虑的事情太多,军队的事,贸易税收的事,田亩农耕的事,因为他是丞相,与自己分担着半个家国的担子,但这种沉思的表情出现在央金的脸上,却十分的违和。 央金不该有这样的表情,没心没肺的傻笑才该时时挂在他脸上。 雷丰瑜这样想着,不自觉的放轻了脚步,走过去,“想什么呢?” “想七八天里都盯着你吃饭,可也没见胖,而今天午饭没看着,也不知道你吃了多少。”我答道。这么说我不是想讨好他,我只是如实回答而已,“还想,天音女神那个故事,放牛郎冻死在山上,其实也许是好的,要是他真的爬到了山顶,顺着通往天上的路,找到了他的女神,也不一定就会有好结果。” “两个人在一起,用不了多久女神就会觉得放牛郎除了放牛什么都不会,既不会仙法,又不会弹琴作诗,而且还很麻烦,叽叽歪歪,都一步登天了,他还想要怎么样?”我说:“然后结局就会变成,人活着,而放牛郎因为得寸进尺想入非非,嗯,也不知道我用词对不对,总之,他们两个之间的感情死了。” 雷丰瑜没说话,他在我身边坐了下来,然后好半天我们两个都沉默。又过了好半天,天完全黑了下来,月亮爬上了头顶。 雷丰瑜才开口说道:“你有没有想过,其实……一年的时间很快就过去。” 我封在石膏中的手握紧了。他说的对,一年的时间很快,其实不论怎样,忍耐过一年就好了。 “我若是总想着一年后离开,我对你就不会全心全意,就会变得敷衍了,我不想敷衍你。”我说。 雷丰瑜把我的手拉过去,放在他的膝头,他叹息着说:“你个傻瓜!” 我转头去看雷丰瑜。 他却背转了身去,用后背对着我。 我于是也赌气的抽回手,背转了身,用后背对着他。“我们吐蕃人就是这样一条筋的。” 不过我的手又被雷丰瑜抓了过去,他抓着我的手,又过了好一会儿说道:“今天是我不好。” 态度一下子好起来了!是原谅他呢,还是原谅他呢,还是原谅……,“我让壮壮烤了羊腿,一会儿你多吃点。”其实是我想吃,不过我必须先把他喂肥了,我自己才能放心大胆的吃,这样就谈不上谁嫌弃谁了。 “呵呵,你真好哄!”雷丰瑜笑着道。他向后靠了靠,靠在我的背上,“一会儿把你哥他们也请来吧,我跟他们吃个饭,道个歉。” “嗯。”我也向后靠了靠,靠在他的背上,“谢谢你。” …… 稍后,当强巴、次仁、嘉错来到紫微宫,看到石阶上,月光下,背靠着背,手牵着手坐在一起的两个人,却有生以来第一次完全没有心思吃饭了。 这两个人坐在一起,真好看!像画上的人一样,不,像画上的神仙一样,就是天上的神仙也不一定能比他们更好看了!只可惜那皇帝要是个女人就好了! 看着他们这样只是觉得养眼,而后来的事才让他们吃不下饭呢。 那位壮壮公公端上来一根烤羊腿,然后两个人就不背靠背了,改面对面了,面对面的一起啃一根羊腿,再然后啃着啃着,羊腿越来越细了,越来越细了,然后的然后两个人的嘴就最终抛弃了那根羊腿,互相啃在了一起。 第86章 戎狄太子到了 “今晚咱还吃烤羊腿吧,不,中午就吃吧。”昨晚的烤羊腿让雷丰瑜觉得回味无穷,到第二天早上还念念不忘,一边吃着早饭,一边还想着烤羊腿。 “哦!”我心不在焉的咬着嘴里了嘎嘣脆的油炸土元,随口应道。 “想什么呢?”雷丰瑜捏了捏我的脸。 “想你给我哥安排的那个新差事。”雷丰瑜昨晚请我哥吃饭,席间态度极为亲切,询问了我哥他们在吐蕃的生活情况,到中原后的生活体会,后来还试了试嘉错的乌朵,最后他决定不让我哥在宫里当侍卫了,而是让他们依旧回兵营,不过要作为教官教雷龙战骑使用乌朵,还要去兵部,给兵部的人演示乌朵的使用,似乎是想进一步将这种武器推广到整个天语军中。 “我让他们当侍卫留在宫中,你不干,现在让他们出宫当官,你看你,又想了吧。”雷丰瑜说道。 “乌朵那种东西,在我们吐蕃最平常了。”我说道。我怕我哥他们会被取笑。 “乌朵这种武器其实很有些独到的地方。”雷丰瑜说道,他的手继续玩着我的脸。 “有什么独到的?”只是打龙火弹好使,可龙火弹还是天语自己这边的武器,“吐蕃老百姓普遍使用乌朵,而不是弓箭,是因为我们穷。”箭头是铁制的,而箭支是消耗品,箭射出去有些会找不回来的,而铁这种东西在我们吐蕃是昂贵的,想当初我在巴桑衙门里第一个月的工钱,其中三分之一准备拿去给次仁买弓箭。可见这种昂贵的消耗品普通差巴家是不舍得用的。 “想象一下,两军对垒,战况惨烈,战到最后双方所有的箭支都消耗殆尽。双方准备展开肉搏,其中一方冲了上去,而另一方,咦,拿出了乌朵……”雷丰瑜做了个甩动乌朵的动作,“没有乌朵的那一方就会在冲上去之前,先爽一轮。” “哈哈!”我笑。 “此外,乌朵在卧虎关那种关口上的用处更大。”雷丰瑜继续说道:“居高临下使用乌朵对抗抢关蹬城的戎狄兵,其作用只怕不必弓箭小,而却比弓箭省太多钱了。”雷丰瑜又来捏我的脸,“为了买你花了一百万,你总得让我省出来吧。” “又跟我提那一百万!”我嘟囔着。 “以前没想到,昨天你跟我那一闹,我挖空心思想给你哥他们换个什么官当,才想到还有这妙用,记你一功,暂时先抵个利息。”雷丰瑜说。 “厚厚!”虽然只抵了个利息,但总算觉得我还有点用,开心了起来。 雷丰瑜继续揉捏我的脸,“哎呀,这脸肉嘟嘟的跟个包子似的!” 我抓起一个肉包子塞进雷丰瑜嘴里。“你多吃,我就不信你不长肉的。” “呵呵,我个子高,长点肉也不显眼,你矮,你一长肉就成只瓜了。”雷丰瑜笑着说:“我以前见过一个人,那胖脸,挤在头盔里……”雷丰瑜说到这里停了下来,出神的想着什么。 我知道他八成又想到他的那位惊才绝艳的将军皇后了,于是又抓起个包子塞他嘴里。 雷丰瑜回过神来,三两口把包子吃了,“好了,我要去早朝了。” “我送你去早朝?”我说。 “不用了。”雷丰瑜说道,“你好好吃饭吧。” 我点了点头。 似乎是怕我不高兴,他拍了拍我的头,“过个一两个时辰,来景轩殿找我吧,等我处理完一些琐碎的事情,我们一起回来吃午饭。” “好。” 雷丰瑜走出景轩殿,对送出来的壮壮说道:“你去传话给李云锁,叫他去找龙东,就是龙跃的那个堂弟,那个人我有用。” …… 雷丰瑜去早朝了,我嚼下最后两个土元,就去了校场。 然后开始围着校场跑圈。我不是一个很勤快的人,之所以卖力锻炼,一方面因为我不想成为一个瓜或者是包子,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我知道就算吃再多的土元,我的手也不一定还能再开弓了,我又回到了最初的状态,没有任何本事的状态。 跑了大约一个时辰,跑出了一身臭汗,我到镜湖边洗了把脸,喝了几口水,再在在玛尼堆上放上今天的真诚祈愿,然后去景轩殿接雷丰瑜。 这次记得先找齐燕拿了通行证,没来回折腾,顺顺利利的到了景轩殿。 刚往里一探头,就被雷丰瑜看见了,“来的正好,我刚好弄完了。”他对我招着手说。 我走过去,见他手里拿着一块木头牌子,依稀就是昨天他刻的那一块。 “刻了两天才刻完,送给你的。”他拉过我,亲了亲我的鬓角,把那块牌子塞在我手里。 “这是什么?”我问。 “将上面的字读读。”他说。 “旨!”牌子的一面就大大的刻了这一个字,再翻到背面,字倒是多了:“以神之名命名的男人!”直接刻上央金就得了咩,偏偏还什么神什么命名的男人,这字再多点牌子都刻不下了! 不过这算是他送我的第一件礼物吧,真正是为我的。 正在我有些窃喜时,雷丰瑜却又将我手里的那块木头牌子又拿走了,转手放进了风不服的托盘里,并翻到以神之名什么的那面朝上,对风不服说:“以后就只这个可以了。” 什么吗,一个木头牌子而已,给了我然后又拿走!这何止是不大方,这太特么小气了! “以后我给你刻十块,都给你,不要回来。”我对他说。 “嗤!”我听见风不服嘴里发出怪声,不过看他的表情还是没什么变化,我琢磨着风不服总是没有表情,说不定患有面瘫症。 没想到雷丰瑜却郑重其事的点头,道:“好,给我做十块,不能食言。”他的手在我的腰上捏了捏,他的力道很柔和,不像安庆那么疼,其实还挺舒服的,不过他接下来的话让我差点没趴下,他说:“一块牌子代表一天做一次,十块就是十次,你这么想要一天十次。”他又郑重其事的思考了一下,说:“差不多就每个时辰都要一次。那时间得抓紧,现在就开始吧。” 雷丰瑜伸手一拂,稀里哗啦!桌子上的东西都被他推到了地上。 他抱起我放在桌子上,就来解我的袍子,也不管旁边还站着风不服和另一个太监。 这是人吗?这简直就是只禽兽! 雷丰瑜喜欢率性而为,但像这么无所顾忌的荒唐事却还是生平第一次干,三十大几奔四十的人了,竟然燃起十□□岁少年时都不曾有过的兴奋劲头,是的,少年时不曾荒唐过的,现在必须荒唐回来。 “陈丞相,户部高尚书求见。”这个时候,偏偏有人煞风景。 雷丰瑜正在兴头上,便是天王老子来,他也顾不得了,只将头压上那被按在桌案上的人,要与他唇来舌往的征战不休。 禽兽越玩越开心,外面那陈丞相、高尚书求见的禀报声已经响了两回了。我琢磨着自己跟那个祸乱后宫没多久就被砍头的印度女人也相去不远了。于是一口咬在雷丰瑜的嘴上。 “咝!”雷丰瑜吃疼,动作一滞,我就势一把推开他,跳下了桌子。 雷丰瑜这次总算是不情不愿的住了手,“有请太傅和高尚书。” 丞相陈启明和户部尚书高丰年,一前一后走了进来。 “太傅和哥哥一起来,肯定是有重要的事情吧。”雷丰瑜问陈启明和高丰年道。 两人却看着雷丰瑜的嘴,“口疮不是早就好了吗,怎么这又破皮流血了?” 我站在一旁,低头看着自己的靴子尖,悄悄舔了舔牙,那里果然有点淡淡的血腥味。 “我这个侍卫甚是忠心,同时牙口也挺好。”雷丰瑜看着我,笑呵呵的说,一点不好意思也没有。 我脸皮却没他那么厚,头垂的更低,看地上有没有个缝让我钻进去。 雷丰瑜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行了,你先回去吧,午饭让壮壮弄丰盛点,我稍后就回去。” 雷丰瑜这一个稍后,就是一个多时辰,饭菜都热了两轮,他才回来,脸上是这几天来少有的凝重。 是出什么事了吗?我想问,又怕问这问那的太多事,于是用勺子盛了块鱼到雷丰瑜的盘子里,“你吃。” 雷丰瑜将鱼剔净了鱼刺,鱼肉喂进我的嘴里,“知道吗,拓跋思远到了。” 拓跋思远,戎狄的太子! 我嘴里含着鱼肉,心中暗想:又一个对于吐蕃差巴来讲,遥不可及的几乎存在于传说中的大人物,要登场了! 耳听得雷丰瑜叹息着说了一句:“来的好快啊!” 他的眼睛看向摆在桌子最中央的那根烤羊腿,再叹息一声:“好快啊!” 第87章 他裹挟旋风沙尘而来 戎狄太子拓跋思远,是裹挟着一阵旋风沙尘出现的。 那天,雷丰瑜就和迎接吐蕃太子时一样的,在城郊的十里亭,迎接戎狄来的太子拓跋思远。 那天有风,风吹尘动,远远的就见一片沙尘遮天蔽日滚滚而来,沙尘中蹄声如雷。 明明提早就知道他们只来了五百人,可怎么感觉那裹挟着沙尘迅速奔近的是万马千军! 嚓啷!我听见兵器出鞘的声音。 声音是从齐燕那里传来的,我回头看去。(齐燕以前是站在雷丰瑜身后的,那是真正意义的贴身侍卫,今天雷丰瑜带我跟他同来,并且让我站在他身后,齐燕的位置就只能站在我身后了。对此他每次看我的小眼神都特幽怨。) 齐燕背上背着雷丰瑜的剑,现在那柄剑自己跃出剑鞘一大截。剑身迎着日光,锋芒直指烟尘来处。 曾经听说宝剑有灵性能够预警,这把宝剑难道竟感觉到了危险?我心头一紧,迈前一步,手按上刀柄。 但我的手还没挨到刀柄,就被雷丰瑜伸过来的手给拉住了。速度之快,位置之准确,就好像他一直都在盯着我一样。 “安心。”他说。 第21节 恋耽美 正文 第22节 央金进京记 作者:猪美美 第22节 短短两个字,我的心莫名的就定了下来,对他点了点头,然后向后退,准备退回我应该呆的位置。 雷丰瑜的手却没放开我的手,“就在我身边看着吧。”他说。 说话间五百骑手烟尘滚滚已经到了近前。一声尖锐的唿哨声,五百骑马一起稀溜溜人立而起,然后一同落地,如同钉子般钉在原地,整齐划一,如同一个人的动作一般。 我倒吸一口凉气,与这队骑手相比,我们在吐蕃苦训一年的兵马,简直如同儿戏。 “三年前就是这样了。”站在不远处的东嘎将军,喟然一声长叹,“三十万人,被三千骑军吓得掉头溃散。” “三年前就是他们?”杰布瞪大了眼睛,看着眼前的骑手。 东嘎将军审慎的点了点头。“四方阵型,一字平推,锁子甲刀枪不入。” 整齐划一的骑军,经过长途奔行,依然整齐的呈四方队形,不论骑手还是战马,从头到脚皆披挂着锁子连环甲。 “这就是黑羽骑,号称天下无敌的一支骑兵。”洛子长说道。这位天语第一支骑兵的统领,发出跟东嘎将军一样的叹息。 这时,黑羽骑中的一人越众而出,他伸手摘下了挂着锁子甲的头盔,露出他宽阔的额头,挺直的鼻梁,还有一双明若春水的大眼睛,那眼睛…… 我再一次吸了一口凉气,好明丽耀目的一个年轻人!我转头看雷丰瑜。 黑羽骑中走出的这青年与雷丰瑜生的好生相像,只是脸型更方正了些,眉毛更浓黑了些,也更年轻魁梧了些。 见我盯着他的脸看,雷丰瑜说道:“拓跋思远是我同母异父的弟弟。” 弟弟!我差点以为是雷丰瑜的私生子。而就气质而言,这位戎狄太子比月儿更神似雷丰瑜。 其实这种神似,来自于他们同样天生贵胄的高贵身份,睥睨天下的的强势和傲气。只是拓跋思远看起来更加阳光,像一轮夏日耀眼的骄阳,又如同一柄出鞘利剑,充满了锐气,而雷丰瑜也许是年龄稍长,锐气较之拓跋思远稍有收敛,便如同这秋日里的太阳一般,秋高气爽。 秋阳般的雷丰瑜看见拓跋思远,心情却并不秋高气爽:“拓跋烈的大妃春白菊,正是我天语的第一任皇后,也就是我的母后。”他明显的有着恨意说: “戎狄劫掠成性,抢走的可不只是粮食和牛羊,他们想要将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据为己有。”说着,他握着我的手紧了紧,目光注视着我的脸。好像在说:所以我要跟戎狄血战到底,为了不让他们再夺走属于我天语的一草一木。 这就是天语的战神皇帝,三年前他出征草原,铩羽而归,有人说他冒进,有人说他贪功,而其实他做的,正是任何一个血性男儿该做的,捍卫家国抛头颅洒热血,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哥,我千里迢迢来到中原,你以为我是来看你和人眉来眼去的?”拓跋思远操着流利的汉语说道。他将头盔和马缰丢给身后的随从,大步走了过来,脸上的笑容当真如同阳光般耀眼,炫得我眼前有些晕。 手上一疼,却是被雷丰瑜掐的。 “哈哈。”掐人的家伙若无其事的大笑着迎向拓跋思远,“你我兄弟二十多年没见了,记得上一次见你,母亲牵着你的手,你路还走不稳当呢。” “是啊,二十多年了!”拓跋思远与雷丰瑜状极亲热的彼此来了一个熊抱。 “走,随我回宫,我让人准备了许多好吃的,都是你小时候爱吃的,你我边吃边聊好好叙谈叙谈。” “真是好久没吃到地道的中原饭食了。” 两人勾肩搭背向前行去,当真是一幅好兄弟多年未见的亲热劲,但是……,我回头看了看那柄刚刚自己跃出剑鞘的宝剑,摇了摇头。 兄弟呀,还是我和强巴、次仁、嘉错这样的就好。 …… 雷丰瑜在宫中宴请拓跋思远,两人推杯换盏,一幅相谈甚欢的模样。 喝到面红耳热之际,拓跋思远提起了高娃,“高娃是我唯一的妹妹,虽非一母所生,但也爱若至宝,处处小心呵护不想她受一点委屈,但是这丫头在情感之路上却还是受了不少心酸苦楚。” “这就是青春啊,年轻总要经历过这些才是完整的青春吗。”雷丰瑜笑着说,“不过她对月儿还真是上心,这都这么多年了,还追着到处跑呢!” 拓跋思远摇头道:“你说我草原之上多少勇士?她随便挑哪一个不成,怎的就偏偏看上了你儿子?” 雷丰瑜笑着说:“我的儿子,那是你们草原上什么勇士能比的?”身为父亲的骄傲之情溢于言表,“论相貌,论学识、论智慧,有几个能及得上他?” 对于雷丰瑜的臭屁,拓跋思远居然点了点头表示同意,“当年高娃被你那儿子耍了,哭着对我说,一定要找一个比他更漂亮更聪明的。聪明还好说,可你那儿子相貌里随了我们母亲三分,这天底下要找比他更漂亮的还真是不好找!” 我在旁边听着,心中暗想,龙月只随了他奶奶三分就这样,他那奶奶,也就是雷丰瑜和拓跋思远的娘,到底美成什么样啊? “你见过月儿了”只听雷丰瑜问道。 “他在草原游荡了两年,我虽不像你养了那么多斥候,可自己地盘里到底来了谁也是知道的。”拓跋思远看着雷丰瑜说道:“还有你那些斥候,过筛子一样找人,如今已经三年多了,差不多也该收手了,你若是再不收手,我可就只好动手了。” “你今天给我一句准话,我立刻把他们都召回来。”雷丰瑜说道。 “你还是惦记着那龙跃?”拓跋思远看了站在雷丰瑜身后的我一眼。 “我想知道当时的情况。”雷丰瑜说道,“他乃是一军主帅,即便是死也应该留下尸体,可为什么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我父王派了八位将领各自领兵一方,对他进行包抄围堵,并且下了死命令,见到就格杀勿论。”拓跋思远说道:“四面八方都是追兵,包围圈越缩越小,终于无路可逃,被我军铁骑纵横来去踩踏成泥。” “不可能!”雷丰瑜说道:“不可能,以阿跃的本事,绝不可能这么轻易就死了。” “你觉得我骗你?”拓跋思远不悦的重重哼了一声:“你我两国虽然是对头,但我也不屑于骗你。” “你刚说八路大军包抄围堵,那最终追上龙跃的是哪一路?”雷丰瑜追问道。 “我二哥,拓跋秋源。”拓跋思远答道。 “啊!”雷丰瑜对这位拓跋秋源似乎十分忌惮,闻言脸色大变。 “龙跃是有本事,但我二哥的本事你也是清楚的。”拓跋思远说道。 “天底下说到聪明智慧,无人能出这两人其右的!”雷丰瑜喃喃的道。 拓跋思远脸上也现出些感慨的神色,“正是!从龙火弹与填沙攻城塔的暗斗,到卧虎关前的明争,再到倭国的幕后较量,这两个人可谓棋逢对手各擅胜场。”拓跋思远闭目半晌,轻轻一叹,“不得不承认,在过往的十年间,最璀璨耀目的,不是你这个帝王,也非是我这个准帝王,而是那两个人。” “有没有可能拓跋秋源没有杀死阿跃?”拓跋秋源和龙跃两个人是不共戴天的对手,但也曾经是朋友,两个人还曾经有点不清不楚的关系,龙跃这个花心大萝卜,出去爬墙那次,爬的就是拓跋秋源这道墙,因为这点情意,龙跃有一次还在战场上还放过拓跋秋源一马,拓跋秋源是不是也能给龙跃一条生路呢? “不可能。”拓跋思远果断的否定了,“我二哥当时回来的样子,你是没有看到,他那样心高气傲的一个人,我第一次见他那么的沮丧。”说着,他再一次看着我,“毕竟新欢易得,但真正的对手却是此生再难求得了。” 拓跋思远的目光在我脸上停了有一会儿,道:“当年卧虎关上我见过龙跃一面,此人的相貌倒是与龙跃像了十足十。” “白玛公主送给我的,我将他留在身边,看个念想。”雷丰瑜说道。然后对我道:“央金,去见过戎狄太子。” 第88章 传说中的抢亲 我走到拓跋思远面前,跪拜行礼,“太子殿下,扎西德勒。” 拓跋思远居高临下的看着我,“听说你要娶我妹妹?” 两个人说了半天那龙大将军的事,怎么又转回到高娃那里了,还扯上了我? “不敢咯。”我连忙答道。 “为什么不敢?”拓跋思远问道。 “是……”我支吾着,想是要回答身份悬殊不敢高攀,还是说她心里只惦记龙月,只是拿我耍着玩的。 “说。”拓跋思远不耐烦的喝问一声。 他身上散发出一股逼人的气势,吓得我心头一抖,一句实话就从嘴里溜了出来,“高娃太能吃了,我们家怕养不起。” “哈哈哈哈……”雷丰瑜首先大笑了起来。 拓跋思远脸色也缓和了下来,露出一幅哭笑不得的模样。“吐蕃哪里找来的这样一个宝?” “相貌相像个十足十,可其他方面就天差地远了!”雷丰瑜也感叹道。 “那龙跃聪明,但不懂得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道理,毕竟是个无福短命的,这个笨笨的未尝不好,说不定能得个福寿双全。”拓跋思远对我道:“起来吧。” 我从地上爬起来。 他指了指面前的金樽,“这杯酒赏你了。” “多谢殿下。”早闻着这酒香,这是上好的马奶酒,我吐蕃也有马奶酒,但很少,轻易喝不到。 我捧起金樽,迫不及待的一口饮尽,“哈!”马奶酒入口发酸,但醇香浓郁却是别的酒不能比的。 酒刚入喉,突然腰间一紧,我被拓跋思远一只手环住了腰,拽起来夹在了腋下。 这下事出突然,所有人都没有防备。 “你这是做什么?”雷丰瑜怒问道。 “我戎狄的新娘都是抢来的,哈哈。”拓跋思远夹着我大步往外就走,边走边说:“这个人我要了。” 雷丰瑜闻言大怒,吼一声:“关门,抄家伙,给我上。” …… 没想到我央金,有生之年还能被人抢亲一次。 拓跋思远夹着我就奔门口冲,雷丰瑜大叫着关门。 可惜门口守门的两侍卫反应有点慢,等他们反应过来要关上门的时候,拓跋思远的两个随从已经抬起一张桌子撞过去了。 轰然一声大响,大殿的门被撞飞出去。拓跋思远飞身而出。 我也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个啥心情,我也没有试图挣扎,因为拓跋思远的胳膊就跟一只铁钳子一样钳制在我腰上,别说我手腕子上的伤还没有好,就算是我没伤没痛的也绝对不是他的对手。 于是,我就觉悟了,像汉人说书先生讲的那样,被抢的新娘就要乖乖的被抢,然后自会有那英雄跳出来。 我转头去看,见雷丰瑜带着风不服、齐燕等几个侍卫紧跟着跳了出来。 “封锁一切路径,别让他逃了。”雷丰瑜大声命令着。 差不多与此同时,一支带着异样尖锐声响的响箭,呼啸着升空。 紧接着这声响箭,皇宫的大门方向传来了隆隆的闷雷般的声响。 这声音是……,我隐约的猜测,那是钉着厚马掌的马蹄,在硬踢宫门。不只有马蹄砸大门的声音,还有弓箭声! 嗖嗖的弓箭的声音,那是比反曲弓声响更大的铁胎弓的声响,我倒吸一口凉气。 风不服在校场上开铁胎弓,没有一个人不赞叹他的神力,而拓跋思远带来的戎狄黑羽骑却几乎个个能开。 我之所以能知道数量,是因为,宫门那个方向的天空已经被火光点亮,数百箭尖上缠着火棉的箭支,燃烧着烈焰向这边飞了过来。 我擦啊!他这抢亲抢的大手笔啊!他这是要把雷丰瑜的皇宫一并烧了! “五百人,还反了他了。”雷丰瑜怒道:“擂鼓!” 轰隆隆的鼓声响起,淹没了隆隆的铁蹄声,宫门外喊杀声很快响成一片,估计御林军都动了。 “弟弟你太调皮了。”雷丰瑜看着拓跋思远,用词还亲切,但语调已经冷了下来,“再不将人放了,说不得今夜我就要亲手教训教训你了。” “哥啊。”拓跋思远看着雷丰瑜,眼中都是挑衅的神色,“该被教训的人是你。”他举起空着的那只手在空中,缓缓的握成了拳头,然后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今天的风吹的真好!” 雷丰瑜的脸色却骤然一变,他抬头看向空中,我也随着他抬头往天上看。 只见一道黑影幽灵一般无声无息急扑而下。 或者它也不能算是无声无息,只是外面的喊杀声太大了,盖住了它飞行的声音,而刚刚漫天的火箭干扰了视线,所以谁也没注意这幽灵般的黑影。 “放箭!” 周围有箭矢射向黑影, 拓跋思远长啸一声,他的两个仆从将手臂交错搭在一起,拓跋思远一脚踏在那两人搭在一起的手臂上,身体借力高高跃起,半空中踢飞射向那黑影的两支箭矢,同事揪着我的腰带的手往上一送,将我冲着那黑影抛去。 嗖!耳边风声呼啸,我徒劳的将双手在空中抓挠,下一刻有一只手抓住了我的手。 呼!我倒是松了口气,不是什么幽灵怪兽! 我抬头,这才看清,那是一个人,挂在一个巨大的风筝上。 风筝上的人接住我,操纵着风筝向空中拔起。在这个过程中又有几支箭矢从我身边擦过。 “停止放箭!”我听见雷丰瑜大喊道,俯身向下看去。 雷丰瑜对我喊道:“跳下来。” 跳下来? 现在我只被拽着一只手,可以反抗了。 我抡起手上的石膏,就要往抓着我的那人的手腕上拍。 “别动!”那人低头对我说道。 那人一低头,我看到了他的脸。咦!是他…… 但这片刻犹豫,那风筝已经飞的眼看着比房子还高了,我犹豫了。 这种高度要是跳下去还不变成一坨糊在地上,要用铲粪饼子的铲子才能铲起来了!除非有人在下面能接我一下,就像拓跋思远的那两个随从那样,不过那样的话,下面接的人可能会受伤。 我探头往下看,见雷丰瑜正仰着头看我。他没有要接住我的表示,只是那样静静的看着我。 我叹了口气,然后抬头冲着风筝上那人,喊道:“英雄,抓住了,千万别松手。” 风筝越飞越高,越飞越远,直到整个皇宫都淡出了我的视线,我还是仿似能看到雷丰瑜仰着头看我时眼中那种说不出来的眼神。 哎!不自觉的轻轻叹了口气。 风筝没有飞出很远,就又慢慢的降了下来,那又是一片屋宇,不过当然没有皇宫那么高耸巍峨。 风筝向着这处屋宇中的一间大屋的屋顶上落了下去。只是还没有落到屋顶,风筝上那人就突然松了手。我怎么说也是男人,而且最近又吃肥了不少,想来抓着我的那位老兄也是非常吃力的。 “哎呀!”我跌下去的时候只来得及抱住自己的头。 咕噜咕噜!抱着头沿着屋脊的斜坡一路翻滚,也不知道滚了多少个跟头,直滚到屋檐边也没能停下了,然后就掉了下去。 这个高度估计也能摔断胳膊腿,我正准备着接受这骨断筋折的一下冲击。 预想的疼痛却没有到来,我摔在了什么柔弱的东西上,同时耳边听到“哎呦!”一声惨叫。 “央金,平时看你也不胖,怎么这么重啊?” “小屁孩!”我当了肉垫子的这一个,可不正是小屁孩吗!其实我也没太吃惊,因为乘着大风筝把我带出来的那个是小崔。 小崔此时收了风筝,也顺着屋脊滑了下来,不过他身手比我好,到了屋檐处干净利落的跳了下来。 “你们跟拓跋思远一伙了?”我问他们俩。 “呵呵。”小屁孩笑了笑,“一会儿再跟你说。”他揉着胳膊,“我胳膊好像伤了,咱先进屋再说。” “这是哪啊?”我问 “这是我家呀。”他答道,说着推开屋门走了进去。 “又是你家?你家多的吗!” …… 雷丰瑜站在镜湖边,镜湖边的玛尼堆又大了一圈,他抓起玛尼堆上的一块石块,在手里一上一下的抛着。 李云锁走了过来。“陛下。” “查到了?”雷丰瑜问道。 “是。”李云锁答道:“他现在在将军府。” “有月儿在,央金不会有什么危险,就让他在那呆着吧。”雷丰瑜说道:“至于天语和吐蕃的结盟不是一个奴隶就能左右的了的,然后倒要看看戎狄那边的反应了。” “是。”李云锁应道。但他却没有马上告退,而是面现迟疑神色。 “说。”雷丰瑜说道。 “拓跋思远在带队离开皇宫后曾派人给白玛公主送了一封信。”李云锁说道。 “信上是什么?” “信上说他将娶央金为太子妃,让白玛公主准备好嫁妆。” “太子妃?”雷丰瑜捏着石头的手指不由得用上了力,指节发出嘎巴声响。 第89章 一下子就高大上了 “太子妃?”我吃惊的问龙月。 “没错,央金,你从一个差巴,然后成了宫里的侍卫,现在又要当太子妃了,这蹿升的快的吗!”龙月穿着簇新的一件蓝色衫子,一只手里摇着一柄描金的折扇,跟雷丰瑜手里总是摇着的那柄差不多,不过另一只手上打了夹板,他接我的时候,把胳膊弄折了。 不过他倒不在意,嬉皮笑脸的乐呵呵的样子,对我说:“想我爹当年十年寒窗苦读,文治武功,又努力了十几年才混上了皇后,你这进京没仨月,离着皇后的位置就差了一步了。” “还差一点成了公主的驸马。”一个红衣少女蹦跳着跑出来,抱着我的胳膊,笑得满脸的娇憨。 “高娃!你怎么在这?”我问她。这丫头怎么总是这么神出鬼没! “我住在这了,呵呵。”高娃眨着眼睛说,“我帮阿月说服我哥抢你,他就答应我跟他住一起。” 叫她这么一说,我觉得戎狄太子会跟天语大将军的公子合作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了,因为只要龙月说一句来我家住吧,那高娃一定屁颠屁颠的拉着他哥过来,绝对拦都拦不住。 “没节操的!”我给了高娃一个白眼。一个女孩子家,男人让去家里住就去的女孩儿家,哎! 我叹了口气,暗想:幸好高娃不是我家闺女!要是梅朵以后像她这样,看我抽不死她。 这时,高娃一脸讨好的牵着龙月的衣袖,“你看我出马一下子就搞定了吧。” 龙月把衣袖从高娃手里拽出来,“我只是让你住在我家,可没让你随便对我动手动脚。” 哎!不用牛来换的姑娘,还是这么漂亮的一个姑娘,龙月他居然还一脸吃了亏的样子! 这龙月要是我儿子,我一准去敲他的头,问他:你傻啊?你傻啊?你傻啊? “你傻啊?”啊呀,谁替我问的? 转头一看,吓我一跳,龙十四那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来的,就站在我身后。 “你傻啊?”他瞪着龙月,“央金嫁给拓跋思远成了太子妃,对你有什么好处?” “太子妃?”龙月闻言神色一变:“我让他帮我抢人,可却不曾抢完了人归他呀!” “你在意,雷丰瑜在意,这个人就有他握在手里的价值。”龙十四说道。 “几日不见,十四叔现在惠动脑子了吗!”龙月对他说。 “别废话,接下来你想怎么样?”龙十四问道。 龙月想了想,抿嘴笑了笑,“那拓跋思远可喜欢央金?” “绝对没有。”我回答道:“我跟他第一次见,再说他夹着我那会儿,那架势就跟嘉错夹着一筐牛粪去烧一样一样的。” 高娃噗嗤一笑,然后她看着我,很诚恳的样子,说道:“其实你对我哥来说,还及不上一筐牛粪。牛粪还能用来生火,你带回去纯属费粮食。” 呃!能不能说话不要这么直率! “所以说,央金这个太子妃待等离开中原地界,对他还有何意义?”龙月说道,“到时候我有办法把央金从他手里头换回来。” “就算央金在他的眼中不及一筐牛粪,可你若是要,他也未必会轻易给你。你拿什么换?”龙十四问道。 “你觉得那个东西如何?”龙月说道。 他指了指小崔手里正在整理着的那个大风筝,得意的挑了挑眉毛,“蝙蝠翼,如何?”。 “这大风筝原来叫蝙蝠翼啊!”我说。 龙十四没搭理我,对龙月说道:“你以为戎狄自己没有?” “哼,无知。”龙月说道:“传统的蝙蝠翼要靠快马来驱动,可这京城中哪里能够飙马?可我还不照样让蝙蝠翼飞起来了?” “你终于找到了改良蝙蝠翼的方法了?”龙十四眼睛一亮。 “没错,我爹当年就想要改良蝙蝠翼,但一直没有完成,现在我做出来了。”龙月说道。说着他叹了口气,“真希望他能看到。” 龙十四却眉头一皱,“可这样的蝙蝠翼交给戎狄,必将使他们如虎添翼,以后的战事对我方会更加不利,你有没有想过?” “要我去想别人?但当年可有人为我爹想过?”龙月冷笑一声,“他当时病的那么重了,可那些人还逼着他出征,雷丰瑜替他出征,陷在了草原上,那些混蛋就都跳出来指责我爹,将责任都推在他身上,好像他才是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当时京畿附近明明还可以抽调十万兵马,但却不肯给他兵,他只能带着龙家不足一万的死士深入草原。”龙月咬牙切齿,眼中泛着泪光:“我爹根本就是被他们逼死的。表面上对他歌功颂德,其实就是把他往死里头逼。那满朝的文武,那市井百姓,可有一个为他想过?他是人,他也是血肉之躯!他半生为那些人着想,为他们奔忙又得到了什么?……” 龙月越说越激动,我伸手拍了拍他的背。 龙月转头看向我,“央金,你的处境其实跟我爹当年差不多。松赞贡布、白玛、杰布一个个都没安着什么好心,他们把你从吐蕃带出来,甚至都没有告诉你原委,他们只是拿你当讨好雷丰瑜的物品,而现在戎狄太子要你了,懦弱的吐蕃必然不敢反抗,而他们根本就不会在意你在中原的皇宫里被当成替身会是什么感受,他们也不会去关心你被带到戎狄,又会遭遇什么。” 他抓住我的手,“央金,你是个好人。”小屁孩的眼中闪烁着柔柔的光,和淡淡的哀伤:“善良不该被利用,他该被人去守护。”他看着我,目光坚定:“当年我没来得及守护我爹,现在就让我来守护你。” 如果我是一个女人,我想我此时一定会感动得不要不要的了,就像那边高娃那样,小眼睛里都是膜拜的泪花,但我是个男人,男人心中有要守护的东西,而不是等待着被别人守护。 我拍了拍龙月的手,正想要告诉他这点,没想到龙十四那边也不要不要了。 只见他反手一拳,打在了身旁的一根柱子上,整个屋子被他这一拳都似乎晃了晃,落下一片灰尘。 “说的对,我也最看不起拿人不当人的混蛋。当年没为老大做到的事,现在一定为央金做。”他的一双鹰眼里闪的是阴测测的寒光,“死士只认主人,为了主人,别人都可以去死。”说着他的视线落在我的手腕上。 我手腕上的石膏上。 龙十四盯着那石膏冷哼一声:“就算是雷丰瑜,他要是再敢拧你的手,我也一刀剁了他的爪子。” 我觉得还是不要跟他们争执什么了,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然后对着手指头暗暗寻思,“我这个差巴,咋就一下子好像高大上了捏!” …… 而事实上,我好像真的一夜之间高大上了。 我即将成为戎狄太子妃的消息传出去后,许多人登门拜访并送来了贺礼。 这些大部分是商人,商人不管什么敌国不敌国,他们看到的都是利益。一般的商人想要攀上戎狄的太子可不太容易,可现在就有个比较容易攀上的——戎狄的太子妃。 我在巴桑的衙门里干过一些时候,这样的人见的多了,也没什么不能应付的,只要接受礼物,然后记录下他们的名字,也记录下他们拜托的事情。 拓跋思远每天会派人来把我收的礼物拿走,听来拿礼物的人说,他们这次出来没带什么钱财,中原那皇帝雷丰瑜又是贼抠门的,不肯给与招待,而京城这里又是喝口水都要钱的,开销贼大。 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吧,拓跋思远没有急着把我娶过去,而是让我先以准太子妃的身份敛财。只是我记录下来的名字和拜托的事情他是从来不一起敛走的。 如此过了十余日,拓跋思远才终于定下了日子,娶我。 让他终于下定决心要把我真娶过去的原因,我琢磨也许还是因为雷丰瑜。 听龙十四讲,雷丰瑜这些日子对我不闻不问,却一直在兵营和兵部折腾的欢。现在不光让我哥他们在兵部演示乌朵的使用,还让兵部的人到吐蕃军中讲授兵法战策。以及让雷龙战骑和吐蕃兵一起操练,让洛子长和东嘎共同指导。 中原的兵和高原的兵,真正的开始往好的方向发展了!这也是我在皇宫里跟雷丰瑜折腾了那一回真正想看到的结果,真心的交流,彼此的尊重。 其实这件事情上还是我乱操心了,雷丰瑜显然有他自己的考量,他行动做事更是多管齐下一气呵成,远非我一个差巴可以想象的。 哎!明明是一个天柴却总想干天才干的事!呵呵! 眼下就要成为戎狄的太子妃了,也不知道小屁孩那用蝙蝠翼换我的主意能不能成功,而且这几天也没怎么再见着他。 还是自求多福吧! 没事的时候就在将军府除除草,围着院子跑几圈,这将军府还挺大的!十几天我发现有点效果,嗯,瘦回来点了。 要说这减肥也挺有意思的,肥起来用个七八天就行了,而瘦下来用十几天,还没完全瘦回去。 …… 迎娶的日子终于到了,我整理好最后的贺礼。 除了那些商人外,还有其他一些人也送来了礼物,比如白玛公主,比如东嘎将军。 白玛公主送来了全套出嫁穿的袍服。吐蕃崇尚白色,那是纯白色的丝绸袍子,云豹皮毛的帽子,还有红色的珊瑚与金色的琥珀串成的挂饰。 东嘎将军送来的贺礼是一柄银刀。 我们吐蕃人喜欢在亲友的婚礼上送上猎刀作为礼物。我之前腰间的那柄刀也是东嘎将军送的,那是在嘎母嫁过我家的时候。 那时虽然因为时间紧,嘎母的婚礼办的有些仓促,但东嘎将军还是亲自送妹妹嫁来我家,他当时手捧哈达,唱着送嫁的歌谣。 这次东嘎将军还是手捧哈达,唱着送嫁的歌谣,只是这一次他送嫁的是我,这个他妹夫。 第90章 英雄辈出啊! 东嘎将军不但刀法好,他的嗓音也很好,浑厚低沉。 我们吐蕃本是个没有悲歌的民族,无论是劳动,是放牛,还是出征,但有一种歌是哀伤的,那就是送嫁的歌。 浑厚低沉的嗓音,唱着哀伤牵挂的送嫁的歌谣,听的人直想要落下泪来。 杰布就哭了,他拉着白玛问,“姑姑,我们一定要这么做吗?” 白玛公主尽量保持着脸上的笑容,说道:“孩子,睦邻友好是我们吐蕃的立国宗旨,戎狄与我们吐蕃喜结良缘以后大家就是一家人了……” “够了,这话连三岁小孩子也骗不了。”杰布打断了白玛的话。 “其实这对央金也是好的,放眼现今天下,哪个能有戎狄强大?他成了戎狄的太子妃,未来也许就是戎狄的皇后,多么尊贵啊!”白玛公主接连对杰布使着眼色,“快快不要胡闹了,一会儿宴席上一定要多多敬央金几杯,祝福他……” “皇后?尊贵?姑姑你是在白日做梦吗?”杰布用悲哀的眼神看着白玛公主,“这杯喜酒我喝不下。”说完他奔出了屋外。 满屋上百送亲的人鸦雀无声,许多人都羞愤的低下头去。 白玛公主脸上挂不住了,也没什么再可说的了,转身上了马,一挥手,“走。” 噶尔多吉走过来背起了我。我们吐蕃的习俗是要由一名亲友背起新娘,背着他上马,然后送到男方家里去。 我趴在噶尔多吉的背上,问:“我哥他们怎么还没到?”如果是送嫁妹妹的话,其实应该是亲哥哥送嫁的。 “他们去求那中原皇帝去了,希望他能放行他们,跟你一起到戎狄。”噶尔多吉答道,“可能来不及赶来为你送嫁了。” 哎!兄弟情义血浓于水,已经无法用亏欠什么的词语来形容了。 “有你送我也挺好。”我笑了笑,“噶尔多吉,你说我们两个是不是特别有缘?”上一次也是他送我去中原的皇宫,而这一次他又要送我去做戎狄的太子妃。 噶尔多吉将我的头拉着按在他的肩膀上。 “我并不觉得委屈。”我对噶尔多吉说了和上次他送我到中原皇帝的寝宫一样的话,“而我很高兴每一次都有你相送。” 他回头看了看我,却道了一句:“我还没娶阿佳。” 我愣了一下,才想起曾经问过他的关于阿佳的事。 他看着我道:“若是以后能回到吐蕃,央金做我的阿佳吧。” 我笑了,觉得小屁孩说的不对,看看,谁说无情呢! “好。”我说。 …… 噶尔多吉背着我,将放到一匹白马的马背上,我将手指插在白马的鬃毛里,这匹白马不是那匹宠物马,只是寻常的一匹白色的吐蕃马。 我的手指插在白马脖子上的鬃毛里,缓缓的梳理着,送亲的队伍缓缓前行。 送亲的队伍向前行进的非常慢,因为每到一个路口就要停下来唱歌。 每到一个路口我忍不住就要悄悄回头看看,我哥他们一直没有来,而另一个人也没有来。 从红日初升,一直走到日过午时,我们终于走到了。 拓跋思远住在一处农庄里,农庄挺大,从栅栏里可以看到成百上千的马在里面悠闲的吃草。重装骑兵马匹负重很大,他们此行五百人,却携带了千余匹战马。 但除了战马外却不见有人。 “他们这是要娶太子妃吗?”东嘎将军皱着眉头,看着庄子里面,扬声喊道:“送亲来咯,速来接亲。” 没有人出来,农庄里只有几匹马转头看了看东嘎将军,然后又继续吃草。 “我来叫人。”噶尔多吉甩开马缰绳,摘下肩上弓箭,弯弓搭箭一箭射出,箭矢带着尖锐啸声飞去,穿过半个农庄,直奔庄子里面的房子飞了过去,然后穿透窗棂打进了屋中。 这回终于有了反应,有人拎着那支箭走了出来,“太子殿下不在,你等稍待片刻。” 无奈,只得等着吧。 这一等就等到了日暮西沉。我们一众吐蕃人饿得唱歌的力气都没有了,只剩下肚子咕噜咕噜的叫声,合在一起越来越响亮。 在我们望眼欲穿后,拓跋思远终于踏着夕阳回来了。 他身上穿着汉人的儒衫,做汉人打扮。他生的本俊美,这身装扮倒是个汉人翩翩佳公子的模样。他的几个随从也是做汉人打扮。他们手上大包小包的拿着许多东西,大概是去街市了。 在拓跋思远的一众随行人中,我看见了龙月那小屁孩,还有高娃。怪不得他们一早就没见人了,他们对我这个婚礼也真是不在乎,似乎除了我们吐蕃人之外,也没人在乎了。就不知道小屁孩有没有带他去看那个贴着羽毛跳舞的三浦,话说三浦少了一只手了,不知道还能不能跳。 拓跋思远伸出一根手指头冲着我勾了勾,然后继续驰马进了庄子。 我们也随后跟了进去。 庄子中的瓦房没有怎么布置,但倒也敞亮,里面摆着矮桌。拓跋思远脱了儒衫,把头发披散下来,在矮桌前席地而坐,他的随从在他身上搭了件红色的袍子。 拓跋思远对我一指,他那随从将另一件红袍子捧到我面前,然后……然后……,又是扒衣服。我的白色袍子被扒下来,换上了红色的袍子。戎狄崇尚红色,这件袍子应该是拓跋思远的,穿在我身上袖子都长出一大截,袍子下摆都拖到地上。 “穿了我家的衣服,便是我戎狄的人了。”拓跋思远指了指身边的位置。 我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了下来。转头看了看小屁孩,我这个太子妃虽然娶的有点稀松,但听拓跋思远话里的意思,也不是全不当回事可以随便送人的吧? 果然,见小屁孩脸上也微微现出凝重的神色。 只见拓跋思远转向白玛公主,说道:“戎狄和吐蕃都是长生天的子民,都放牧牛羊为生,都喜欢唱歌和烈酒,其实我们两个民族才是真正的兄弟,只是近些年戎狄与中原的战事胶着,必须将大片牧场放牧马匹,所以才不得已向吐蕃借了些牛羊,这是兄弟之间互通有无而已。莫要被阴险狡诈的汉人挑唆了关系。” 拓跋思远又看向东嘎将军:“三年前雷丰瑜率领百万大军侵入我草原,若非我草原儿女浴血奋战,如今戎狄只怕早已沦陷。其实中原的皇帝才是那个最野心勃勃的。”他冲着龙月一指:“说说雷丰瑜当年是怎么对付倭国的。” “雷丰瑜派遣我爹去倭国,连续许多年送粮送钱,致使倭国的土地抛荒,粮食几乎全赖中原贩运,然后雷丰瑜……”龙月并掌做了个下切的动作:“他切断了粮食的供给,倭国爆发了空前的大灾荒,几乎举国覆没。” “嘶嘶……”我听见一片吸气声。 “现在雷丰瑜又施惠于吐蕃,你等需防重蹈覆辙。”拓跋思远说道。 我转头看着拓跋思远,暗想:此人好生厉害!去中原皇帝的皇宫转一圈劫持一个人出来,如入无人之境一般,显示了其武力,然后此时两片嘴皮子动了动,又将黑白颠倒,中原成了居心叵测狼子野心的那个,而戎狄倒成了救世主一般。可偏偏他说的这些,又好像有那么点似是而非的道理。这从白玛公主和东嘎将军皱起的眉头就可以看出来,这数月来对吐蕃来使的款待,十数日来与吐蕃兵将的交好,被这区区的几句话,就使得与中原结盟的信心有所动摇了。 “旁的不多说了,婚礼开始吧。”拓跋思远说道。 他的随从为我们面前摆上酒碗,斟满酒。白玛公主作为送嫁一方,给我们献上哈达。 拓跋思远端起酒碗,冲着我道:“央金。” “是。”我点头应道。 “我不好男风,但我会善待你。” 他将酒碗向前一敬,说道:“此与情爱无关,只为吐蕃与我戎狄的情谊。干了这碗酒。” 此人倒也磊落豪气! 一路从逻些走来,我吐蕃的东嘎将军、巴桑大人、噶尔多吉;中原的皇帝雷丰瑜、将军洛子长、滇王凤迦奕、还有风不服;再到眼前的戎狄太子拓跋思远,这是何等一个英雄辈出的世界呀! “干了。”我端起酒碗。 酒沾上唇,正要一口干了它,却听一个声音说道:“弟弟大喜的日子,为兄怎么也要来恭喜一番讨杯喜酒才是。” 我顺着声音的方向向门口看了过去,就见眼前一片耀眼生花。 雷丰瑜身上穿了一件翠绿翠绿颜色的袍子出现在门口,那件绿袍子袖口和领口上还镶着不知道是什么毛毛,也是绿色的,那袍子样式看起来有几分似我们吐蕃的袍服,但那绿色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染成的,让他整个人看起来就像,就像,像一株嫩嫩的猪毛菜。 此猪毛菜身后还跟着一个人,那人是滇王凤迦奕。凤迦奕身上的小短裙和露着肚脐的小坎肩也是雷丰瑜那袍子一样的绿色,只是上面多绣了些紫色的花朵。 这一个,这一个,我放下酒碗,对着手指头,“这一个是蒿叶猪毛菜!” 我这不是嫉妒,我真不是嫉妒。 第22节 恋耽美 正文 第23节 央金进京记 作者:猪美美 第23节 第91章 倭国的皇帝也来了 猪毛菜带着蒿叶猪毛菜在我和拓跋思远的邻桌坐了下来。自有人给他们斟上了酒。 雷丰瑜端起酒碗,向我和拓跋思远敬酒:“人人都道百年好合,但能好合百年的古来能有几人?能与所爱之人一起共一个白头就好。”他的目光看向我,目光哀伤,语气如泣如诉:“我就祝愿你们,莫要到我这样白了头发时,依然找不到那个能共自己白头的人。” “哥哥不要说的这般伤感,你我这样身份的人,情爱之事于我们太过奢侈。”拓跋思远说道。 “说的也是啊!”雷丰瑜点头道:“睥睨江山雄关万里,儿女情长终成虚化。” 两人酒杯一碰,相对饮尽碗中的酒,彼此一照空碗,哈哈大笑。 “这才是,当年的龙跃你也舍得了,今日一个差巴又有何舍不得的。”拓跋思远说道。 雷丰瑜不置可否。“既然是来祝贺的,不带贺礼怎么行!” “这贺礼乃是朕和吐蕃赞普一起送的。”雷丰瑜向白玛公主点点头,“现在可以把贺礼拿出来了。” “是。”白玛公主站起身来,对雷丰瑜拜了拜,然后端着酒碗,对吐蕃的方向遥遥敬酒,“中原的皇帝陛下已经修书我主赞普,要迎我吐蕃活佛进京与中原高僧一道论经,并在京城建一座寺庙供奉我吐蕃的莲花生大师,不仅如此,皇帝陛下还将以皇王之尊,于寺庙顶礼膜拜听活佛讲经。我主赞普得知后无上喜悦,现哲布尊巴丹活佛已经由吐蕃启程,不日将来到中原。” 听了白玛公主的话,周围静默了片刻,然后嗡!在场的所有吐蕃人沸腾了。 在我们吐蕃,人们对宗教信仰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可以说对于现实的物质世界来讲,我们更在乎信仰的精神世界。 所以对吐蕃人来讲,中原皇帝迎吐蕃活佛进京,并供奉我们的佛祖,那是对我们吐蕃最大的礼遇,而吐蕃的第一活佛哲布尊巴丹活佛的到来,代表佛祖认可了中原这片土地,他的福泽和恩慈也将播撒在这片土地之上。 我和其他吐蕃人皆跪拜在地,合十双掌:“唵嘛呢叭咪吽!”我们口宣佛号虔诚跪拜。 之后的这场婚宴完全变成了一场庆典,这场婚礼带给人的阴霾再也没人在意,因为中原和吐蕃之间的情谊不再会因一个差巴的来去而有所改变,相反的因为信仰而走的更近。 在欢欣振奋的人群中,龙月却显得很郁闷,他嘀咕着:“雷丰瑜果然有两下子,是不是我又要叛变回去了。” 我没搭理那个小屁孩,我看着雷丰瑜,他正跟那个蒿叶猪毛菜嘀嘀咕咕的不知道说什么。 我支棱着耳朵听,可也听不清他们说什么。 这时候白玛公主拿了条哈达献给雷丰瑜,然后拉着他站了起来,“跟我们一起来跳锅庄吧。” 雷丰瑜肯定不会跳的。我想。 没想到雷丰瑜却欣然应允,“那就跟你们一起热闹热闹。” “不胜欢迎之至。”白玛公主笑着将他拉到场中。 雷丰瑜笑着将折扇插在腰带上,将哈达取下来捧在手中,真的跳起了锅庄。 我瞪大了眼睛,张大了嘴巴。 锅庄在我们吐蕃人人会跳,这舞只几个简单的动作,没什么难的,但却没有见过一个人跳得像他那么美。具体怎么个美法,呃呃呃!我不会形容了,只能说是会把人看傻了的节奏。 我就看傻了,看着他翻飞的嫩绿的裙袂,看着他绯红的双颊,看着他波光流转的眼波,我已经傻了,直到傻傻的看着他舞罢将洁白的哈达搭在我的肩上,“扎西德勒!” 之后,他抹了把脸上的热汗,抖衣袍在我身边做了下来。“朕跳的怎么样?” “好……好……”我傻傻的说。 “这算朕送给你的另一件礼物。”他又说。 “好……好……”我傻傻的说。 “预祝你成为戎狄太子妃的第一天就成了弃妃。”他接着说。 “好……好……”我傻傻的说。 “弃妃很可怜的,不但没肉吃,连菜也没的吃。”他叹了口气,说:“哎!要不还是跟我回宫当侍卫吧。” “好……好……”我一直傻傻的说。 嘎巴!而听得身边穿了一声什么东西折断的响声,转头一看是龙月的扇子被他扯成了两半。 龙月一丢破扇子,对雷丰瑜说道:“你那迎吐蕃活佛进京和盖寺庙的事,为什么没早点宣布呢,你这是故意的耍央金还是耍我?” 呃!好像说得在理。我回了点神。 雷丰瑜不搭理龙月,对我说道:“新建的佛寺,名为归心寺,取我心归依之地的意思。曾经你跟我说中原这里没有我心归依的地方,从那天起我便在筹划建这处寺庙,并请吐蕃高僧前来讲经。但此事非我一个人就能办到的,我和松赞贡布书信来往商讨多时,邀请活佛前来也要活佛首肯才行,这样自然耽误时间。” “嗯嗯!”我深表理解的直点头。 “但很可惜,还是晚了点,你即将要去戎狄,就不知道戎狄那里可有你心可归依的地方?”雷丰瑜言下不胜伤感。 “没事,他走了还有我呢。”凤迦奕那棵蒿叶猪毛菜凑过来,手臂搭上雷丰瑜的肩膀,语气好不亲热! 我突然就怒了。飞起一脚,将凤迦奕踢到一边,扯下身上袍子丢给拓跋思远,然后扛起那株猪毛菜,向着门口就冲了出去。 “可恶!到底还是被雷丰瑜得逞了!”龙月跺着脚,说道。 高娃扯了扯他的衣袖:“要不,咱俩也私奔吧。” “哼。”龙月把头扭向一边。 “太子殿下,要我把太子妃追回来吗?”拓跋思远那里,他的随从请示他道。 拓跋思远摆摆手,“不用了,那太子妃已经没用了。”虽说是会善待他,但那个人在他心里的分量还真不如一筐牛粪。 拓跋思远看着雷丰瑜离去的方向,低低的道了一声:“这一局算你赢了,下一局我们再较量。” …… 我骑着小白马,这次是宠物小白马,我扛着雷丰瑜冲出那处农庄时,他就在庄子外面,跟雷丰瑜的那匹大黑马栓在一块。似乎雷丰瑜早算准了我会逃婚一样。 我一手牵着宠物白马的缰绳,另一只手牵着雷丰瑜那匹大黑马的缰绳,与他并骑往前走着。 雷丰瑜骑在马上,手拢在袖子里,样子有几分像强巴,带着点沧桑感。 “央金,你知道吗,今天拓跋思远说了一件事。” “嗯?” “他说当初龙跃我也舍得放弃,其实他说的一点没有错,我真的放弃过他。” 我不解的看着他。 “龙跃他是我的皇后,但是他还有另外两个男妻。那两个人一个名叫陈锦堂,另一个叫管仁华。世人都道我爱龙跃至深,纵使他有别人我也能包容,但其实这两个人最初跟着龙跃却是我默许的。” 这有点混乱。 “因为龙跃不只是我所爱的人,他也是我的臣子,从黄河大战那一战之后,他已经官至一品位极人臣,我已经没什么可给他的了,对一个臣子来讲,我已经没有什么可给他的,这样的臣子我只能让他在某些方面欠着我。”雷丰瑜闭上眼睛,缓缓吐出一口气:“这般微妙的、阴暗的、卑鄙的心思,只有拓跋思远那样和我受着同样帝王的规训长大的人,才能明白。” “你给了他一个,不,两个出墙的机会,让他有了另外两个男人,然后他就欠着你的了。”我似懂非懂的说。 “从一个君主的角度来说,我自认为是一个合格的君主,但从一个人的角度来说,我真不是什么好人。”雷丰瑜看着我,“我利用了他重情重义的性格特点,让他一直觉得亏欠我,最终用命偿还了。” 我看着他,“为什么要对我讲这些,一个差巴不懂得帝王的规训。” “我今天为你做的,和过去我为他做的,本质上没有什么差别,不为了你们,其实是为了我自己的利益。”雷丰瑜说道。 “我们吐蕃人心眼直,听不懂你拐弯抹角的话。”我说。 “我想说的是……”他看着我,停顿了好一会儿,才说:“我饿了,你不在,这些天我都没吃好饭了。” 我笑了,“我也饿了,这一整天都没吃什么东西了,早饿得前胸贴后背了。”我的肚子正好在这个时候咕噜噜的叫了起来。“能不能找个地方先吃点东西。” “我带你去吃东西吧。”雷丰瑜指了一个方向,“嗯,那边。” 京城繁华,随处都有都有吃饭的地方,走不多远,已经到了一处饭铺林立的街道。 当街有一处酒楼,看着挺气派的,而且好像有点眼熟,哦,对了,在逻些也有一间这个酒楼——状元第。 雷丰瑜就带我进了这状元第。 “胖老板,腾间房,来一壶好酒,四个小菜。”雷丰瑜对店里一人说道。 我一见那人不由一乐,“哎呀,嘎母要是见到这人一准开心,因为可算找到个比她胖的了。”这人也是个肉山,而且是比嘎母还大一号的肉山。 大一号肉山,在看到我时,本来眯成缝的一对眼睛,瞬间瞪得核桃般大,几乎要脱出眼眶的样子,而手上拿着的一个算盘也脱了手,吧嗒砸在他的脚面上。 这种事情我遇到过也不知道几次了,看来又是认错人的,于是也不解释,只看着他抱着脚咚咚咚的跳的身上的肉和地面都跟着抖。 “快,快请贵人去二楼雅间。” 所幸那肉山大老板虽然吃惊的不要不要的,但却知道该干什么,迅速让店里伙计清理出二层楼上的一个单间,然后张罗了几个菜和一壶酒。 “也只有你这张脸才有这面子,我来这里都得在门口排队。”雷丰瑜在座位上坐定,拿起酒壶给我面前的杯子满上。 连雷丰瑜都敢不给面子,那胖老板也非常人呐! “拓跋思远太过自负了,你的价值远非吐蕃与中原结盟中的一颗棋子这么简单。”雷丰瑜说道:“自负也许就是他最大的缺点,又或者他还有其他的企图?” “吃饭喝酒时,便想些轻松开心的事情。”我拿过酒壶,也给他面前的杯子满上酒:“我哥总对我说,吃饭的时候不好好吃饭最伤身体。” “好了,不说了,喝酒。”雷丰瑜端起酒杯一口饮尽,把杯口冲向我。 “好,豪爽!”我大声赞道,又为他斟满一杯。 雷丰瑜一扫刚才的阴郁,酒到杯干。 可惜雷丰瑜的酒量却不怎么好,一壶酒没喝完他的眼中就朦胧上了。 他醉眼朦胧的用手抚摸着我的眉眼,“阿跃,阿跃,我是再也不会让你离开我了,谁来也抢不走,谁也别想抢……” “你醉了!”我拉下他的手。我多想听他说:“央金,我不会让你离开我。” …… 吃喝的有些食不知味,但肚子还是逐渐被填满了。“走咯!” 我摘下耳朵上一件挂饰,(今天我是新娘,身上的东西多的么)放在桌子上权当酒钱。然后拉起雷丰瑜的手,把他背在我背上,向酒楼外走去。 刚步出酒楼,把雷丰瑜扶着上了马背,突然感觉脖子后面一阵寒气袭来。 转头看向身后,街边不远站着两个人,正看着我这里。 这两个人当先一个,是个非常美的人,具体怎么美我不会形容,只能说他就像一条滑嫩嫩、光溜溜、青翠翠,连公母也分不清,柔弱中带着致命危险的竹叶青小蛇。 他那一双滴溜溜圆,滴溜溜黑,滴溜溜危险的眼睛,正目不转睛的看着我。 四目相对,他对我点了点头,微微一笑。他的笑容极美极温柔,但我看着却无端端的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就好像是一条蛇信子从我脸上舔了过去那种感觉。 连忙翻身上了马背,牵起雷丰瑜那匹马的缰绳,向皇宫的方向催马行去。 行出好远,我脖子后面依然有好似趴着一条蛇那样的不舒服感觉。 “那人是平岩久治,倭国的皇帝。”雷丰瑜从马背上直起身子,眼神清亮,好像他从没有醉过。 “倭国的皇帝!” 倭国的国主平岩久治,就这样出现了,如同一条潜伏的危险的蛇,来到了中原。 第92章 金雕之王 但是我第二次见到这位倭国国君却是在好多天之后了,这期间雷丰瑜没怎么理会他,或者是有意晾着他,也或者是腾不出手来。 拓跋思远跟雷丰瑜杠上了,抢亲才只是第一步,后面紧接着有很多的较量,具体都有什么我不太清楚,因为雷丰瑜再没让我跟着他,只让我在宫里老老实实地呆着,只是偶尔听齐燕说,似乎每天都有人在这种较量中死伤。 “不用担心,只是陪着弟弟玩玩而已。”雷丰瑜每天回来都只是这样跟我说,而从他的脸上我确实看不出有任何焦躁和疲惫的样子。 直到听说雷丰瑜又要跟拓跋思远去狩猎,我才有点呆不住了。 “你怕那老虎还是怕那蛇?”雷丰瑜说。 “我怕你有事。”我说道:“让我跟你去吧。” 他摸了摸我的头,“那这次就依你,让你看看我是怎么赢他的。” …… 这一次的排场远没有上一次的浩大,因为没有那些皇亲国戚和文官什么的参加,这一次的狩猎全都是正规军。 戎狄的黑羽卫、吐蕃差巴军,以及中原的雷龙战骑,三支军队各自抽调了五百名兵士参加狩猎。 但一开场,拓跋思远的五百兵,却可以说是完虐雷龙战骑和吐蕃军的总共一千兵马还有猎鹰。 拓跋思远的黑羽卫此次前来,携带了五只猎鹰。他们带来的这种猎鹰体型十分巨大。蹲卧时体长就有一米多,飞起来时翅膀展开足有2、3米。 雷丰瑜的队伍里带了二十余只猎鹰,他们猎鹰的鹰种,比之拓跋思远带来的那些鹰要小了不少,大约只有拓跋思远的那种猎鹰的一半大小。 吐蕃的军中没有带猎鹰,吐蕃来此是出访而不是来打架的,再加上吐蕃人狩猎也很少有放鹰的习惯。因为在吐蕃人的心目中,鹰是山神的仆人,是守护兽,是应该被膜拜的。 狩猎一开始,猎物还没打,拓跋思远的猎鹰和雷丰瑜的猎鹰就先掐起来了。 随着狩猎开始的一声号角吹响,双方的猎鹰一起放飞出去,雷丰瑜这边是二十余只猎鹰一起冲天而起,而拓跋思远那边只放飞了四只猎鹰,还有一只体型最大的,始终蹲在拓跋思远的一个随从肩上未动。 拓跋思远那四只鹰一升空,直奔雷丰瑜的猎鹰群中冲去。雷丰瑜那二十多只鹰,迅速包围了那四只鹰予以还击。 拓跋思远的鹰大,也异常凶猛,雷丰瑜的鹰小,却迅捷异常。两边的鹰迅速撕咬在一处,啥时间头顶上鹰血四溅鸟羽纷飞。总的来说,拓跋思远那边的大猎鹰要占有优势,他们的喙和爪子太厉害了,只要抓住一只小猎鹰,不肖两下就将它撕成碎片,相反小猎鹰动作虽快,但要对大猎鹰造成致命伤却不容易。 我抬头看着厮杀中的鹰出神。“这种脖子上带金色羽毛的大鹰我见过。” “是咯,大雪山上的神鹰咯!”嘉错也说。 “那是金雕,只有我们吐蕃才有的。”东嘎将军说道。 “既然是只有我们吐蕃才有的,那戎狄怎么会有?” “我们进贡给他们的。”这次杰布抢先答道。他一拳锤在自己的掌心里,痛心的说道:“我们的神鹰啊!” “每年为了抓捕这种鹰做贡品,要死很多人。”东嘎将军继续说道,他声音没有杰布激动,但神色却沉痛很多:“这种鹰现在也越来越少了,等将来我们送光了神鹰,还能再给戎狄进贡什么?” 雷丰瑜也在看着空中搏杀的鹰,这时说道:“我的鹰其实不是狩猎用的,它们是信使。”他看着天空中被金雕杀死一只只坠落下来的鹰。 “陛下,要把咱们的鹰唤回来吗?”雷丰瑜随从中一个身穿灰色劲装的汉子越众而出,问雷丰瑜。 这人二十几岁的模样,相貌清秀,他手上、肩上都带着皮毛的护腕和护肩,这人我见过几次,知道他是雷丰瑜鹰苑的总管,名叫柳春的。 雷丰瑜对柳春摆了摆手。 天空中撕碎了的鹰尸体还在一只只的坠落着,雷丰瑜就那么仰头看着,我们其他的人也都默不作声的看着,柳春眼里眼泪哗哗的流,捏着鹰笛的手抖啊抖的,但最终没有吹响,直到二十几只鹰全部被杀死。 而拓跋秋源的四只金雕被杀死了一只,其他三只也都受了不轻的伤。 雷丰瑜这才转头对柳春道:“厚葬吧。” 然后他再看向拓跋思远,“你这金雕是为了专门对付我的鹰训练出来的?” “这金雕果真不愧为天空的霸主。”拓跋思远看着满地的鹰尸,点头道:“三年前你带兵到草原,你的这些鹰为你探路,帮你联络失散的部队出了不少力,不过在金雕面前不值一提。将来你若是再到草原‘做客’”他将做客两字咬的极重,颇有嘲讽之意:“便让你连全身而退的机会也没有。” “我的鹰虽不能称霸天空,但却忠心耿耿,好歹也让你的鹰付出了代价。就不知道你有多少金雕。”说着,他往东嘎和杰布那边看了一眼。仿佛在说:你们资敌还有个下线没有? 拓跋思远却大笑了起来,用手指顺了顺那只一直没有放飞的金雕的鹰羽,说道:“些许代价,是因为我的鹰王还没有出手呢。”显然拓跋思远还有后手。 两人对视片刻,又用眼神杀了个几进几出后,一挥手,“进山!”雷丰瑜带着雷龙战骑,催动战马,当先冲进林中。 拓跋思远也是一挥手,吩咐的却是:“解甲!” 随着他一声令下,哗啦啦一片响声,五百名黑羽卫将人和马身上的锁子甲尽皆卸下。 重骑兵瞬间变为了轻骑兵,轻骑兵不再恪守着四方阵型,他们挺起长矛大声吆喝着冲锋向前。 这些戎狄的战马都是汗血马,性格如同戎狄人一样彪悍,一解了甲,身上的负重变轻,立刻撒起欢而,拼命的狂奔起来,直冲前方的马群。 雷龙战骑的坐骑是阿拉伯马,阿拉伯马的性情温驯,我们吐蕃的马就更不用说了。于是,雷龙战骑和吐蕃军瞬间被戎狄的汗血马冲了个七零八落。然后越过这些七零八落的马队,当先冲进了山林中。 这队人奔行甚快,转眼间一个不剩,不,还剩下一个人,就是拓跋思远那个肩上蹲着鹰王的随从。 那人走在最后,可以说不紧不慢的,他肩膀和手臂上都覆着厚重的皮甲,而脸上也用布蒙着。 他这样的打扮倒是无可厚非,鹰爪很锋利,如果不着皮甲会被抓伤,而鹰身上长满羽毛,扑棱的时候难免有细碎的绒毛飞舞,捂着脸也很正常,但不知怎么我就是觉得这个人有些不一样。 忍不住多看了这人两眼。 那人也刚好向我看过来,一对上那人面巾后面露出的一对眼睛,我突然间激灵灵打了个寒战,急提缰绳,勒马向后退了几步。 若说拓跋思远给我的感觉是威压,平岩久治给我的感觉是危险,那么这个人给我的感觉是恐惧。这种恐惧的感觉由何而生无法解释,它好像是根植于我灵魂深处的颤栗和不安。 “怎么了?”雷丰瑜提缰催马,走过来问道。 我摇了摇头。 他顺着我的目光看向那人,但那人却已经转回了头,架着他的鹰追赶队伍去了。 “我们也追上去吧?”雷丰瑜说。 “嗯。” …… 跟在雷丰瑜身后,随着大队前行,不多久就听见一处山头上传来呼喝声,以及标枪的破空声。 “他们找到虎了。”拓跋思远他们有鹰,要找到老虎自然容易。 “过去看看。”雷丰瑜催马向那处行去。 行到半山腰,我们发现了戎狄人的马,看来戎狄的汗血马也一样惧怕老虎啊! 雷丰瑜突然转头,问身后的众人:“你们谁骑的马是母马?” “我。”我说,齐燕和其他一些人也纷纷表示是母马。 雷丰瑜指着那些汗血马说:“凡是母马的,统统给我赶过去,配种子。” 呃! 正当我们一众人满头黑线的时候,一声异常凄惨的哀鸣传来。 往声音来处看去,只见一只金雕冲天而起,爪子下好像抓着一些什么东西。 但那悲鸣却不是它发出的,那声悲鸣是虎的悲鸣,悲鸣声中一只虎由山上跌跌撞撞的奔了下来,它此时早没有了百兽之王的威势和尊严,它皮毛凌乱满身是血,在我们不远处重重的跌在了地上,鲜血淋漓的肚肠脱在它身后。 这时那只金雕也飞临了我们头顶上方,它巨大无鹏的身体,遮住了阳光,在地面上投下巨大的阴影,是那只金雕之王! 而这个时候我才看清它爪子上抓的是什么。 那是一大串肚肠! 第93章 意外发现 我们走近了些查看,见这只虎鼻子是歪的,应该是吃了洛子长一记老拳的那只。我们曾经吃过他的苦头,知道这家伙非常的贼,一击不中掉头就跑。 但这一次它的对手比它快太多,它没有跑掉。 次仁指着这虎屁股后面的抓痕,说:“鹰爪子伸进这最为脆弱的地方,然后把肠子扯出来了,我以前曾看见过金雕这么杀豹子,没想到体型这么大的老虎,它也这样轻易的就杀死了。” 果真如次仁所说,这虎身上有刀伤有枪伤,但都不严重,真正致命的是它从肛/门中被拽出,在身后拖出好远的肠子。 在场所有人,都忍不住菊花一阵阵发紧。 “这虎好生狡猾,要不是有鹰王在,几乎被它逃了!”拓跋思远带了人追了过来,看了看地上的虎,那虎还没断气,躺在地上哀鸣翻滚。 “我便送你痛快的走吧。”拓跋思远弯下腰,一刀割断那只虎的喉咙,紧跟着又一刀割断了虎脖子上的血管。 滚热的虎血喷洒而出,如同下了一阵血雨。拓跋思远脱下衣袍,沐浴在血雨里。“感谢长生天赐予我力量!”周围戎狄人皆高举双手,大声欢呼。 欢呼过后,这些戎狄人又纷纷从身上取出木碗,接取血水,然后喝下去。 “戎狄人相信血液是力量的源泉,所以他们杀死强大的对手后,会用对方的血来沐浴并饮用,认为这样就可以拥有对方强大的力量。”雷丰瑜对我解释说。 我舔了舔嘴唇,场面真是血腥,浓郁的鲜血的颜色,让我觉得有点不舒服。 偏偏拓跋思远却看过来,舔着嘴上的血,问我:“要不要试试?” 我正待摇头拒绝。 拓跋思远却道:“你的前任是非常出色的一个人,我哥又是个急功近利的人,你难道就没有点压力?不想让自己变强?” 我眉头一跳,拓跋思远的话,一针见血的说进了我心里。 “想。” 他把手上半碗血递过来,“那就喝了。” 我却挥手推开了那个碗,然后扑到那猛虎的尸体上,一口咬在它那被豁开的动脉上,大口的吸/允吞咽了起来。 “哈哈!”拓跋思远大笑起来,转头向雷丰瑜,说道:“这家伙傻乎乎的倒也有趣!” “央金不傻不笨,他只是个普通人。”雷丰瑜看着那个狂饮虎血,自己也弄得满身是血的人,皱着眉头说道:“别再捉弄他了。” “我是在帮他。”拓跋思远说道:“一个永远也无法强大起来的普通人,却硬是要他追逐他永远也追逐不到的东西,太惨了!” 雷丰瑜的眼中霎时起了一阵波澜,他走过去拉起那人,“别喝了。” “没事,土元我也吃了那么多了,这个我也能咽下去。”我此时已经喝了好多,肚子被撑得圆鼓鼓的,一说话就有种想吐的感觉,不过我能挺住,“虎骨能强筋健骨,这虎血说不定也真有用,这东西可不是常能见到的,多喝点,说不定对我的手真有好处呢。” 我蹲下去,准备继续喝。 “我让你别喝了。”雷丰瑜却突然暴怒了,他扯着我的脖领子把我从地上揪起来,吼道:“我让你别喝了,你听到没有?” 我愣住了,我从没看他这么暴怒过,我做错了什么? 迟疑了一下,我对他说:“是我错了,你别生气。” 雷丰瑜放开我的衣领,闭上眼睛,伸手掐了掐自己的眉峰,片刻之后他平静了下来。 抬袖子给我擦了擦脸上的血,“乖啊,咱不喝这个了,咱以后也不吃土鳖了,咱就吃烤羊腿,胖胖的也没关系,很好的,怎么样都很好的。” “哦!”其实我还是不明白。这到底什么状况? 还好,这个时候一阵密集的鸟鸣声传了过来,救了不明所以的我,也救了自责愧疚的雷丰瑜。 “是凤迦奕的鸟笛,他找到另一只虎了。”雷丰瑜说道。 我这才想起好半天没见到凤迦奕,原来是跟雷丰瑜兵分两路分头行动了。 “那我们快过去,别让拓跋思远再拔了头筹。”我说着,就要跑去骑马,可是刚跑了没几步我又蹲下了,肚子里的虎血一逛荡,就要往外冒。 “你就留在这里等我们吧。”雷丰瑜说道,对我哥他们摆了摆手,“你们几个一起留下来,山里有猛兽,小心。” “等等,我还是跟你一起去吧。”有凤迦奕那小子在,我能不过去看着点吗? 雷丰瑜叹了口气,“我当凤迦奕是兄弟,我跟他早你八百年就认识了,要有什么早就有了,别多想,乖啊,好好在这等着。” 雷丰瑜都这么说了,我也实在没办法再坚持,只能跟我哥他们就地扎营,等着他们回来。 …… 凤迦奕指引的方向在猎场更深处,他们一来一回估计要有一阵子了。 强巴从周围捡了一些枯枝,生起火来,准备烧烤干粮。 我到附近寻了处溪水,洗干净脸和手上的血,顺带弄了点水回来,准备煮肉干。 回来就见嘉错和次仁正围着那只老虎的尸体看。 “别动那块皮子的脑筋,那是戎狄太子的,咱们要是扒了这张虎皮,保不准拓跋思远回来扒了咱们兄弟的皮。”我对次仁和嘉错说。 “人家的东西,当然不会碰咯。”嘉错说道,“只是觉得有点不对劲。” “什么地方不对劲?”我问。 “二哥说不对劲,就是不对劲。”嘉错说道。 我看向次仁。 次仁指了指这只虎跑出来的那个方向,说:“猛兽受伤逃跑,应该是向山深林密的地方逃,这一只怎么往下游空旷的地方逃?” “或许是慌不择路呢?”我说。 “就算是慌不择路,也该是往没有人迹的地方逃,咱们这么多人,这么多马,它怎么反而往咱们这边逃来?”次仁又说道。 我低头看着这只死虎。这只歪鼻子虎特别的狡猾,无论是偷袭还是逃跑,无不显示它的智慧是极高的。 “除非他是故意的。”我思索着说道:“故意想把所有的人都引开?” “动物哺育幼崽时,往往会分工,一只守护巢穴,一只出去捕食。咱们上一次也是分开来见到两只虎的。”次仁说道,他手指指向远方,“如果那一只是出外捕食的,那么这一只应该就是……” “是守巢的!”嘉错说道。 “它试图引开我们……”我看着次仁,止不住激动的道:“那么他的巢穴应该就在拓跋思远发现它的地方附近!” 想到这种可能,我们兄弟一下子都兴奋起来。“走,去看看。” 沿着地上的血迹和脚印,我们一路找了下去。走了一阵后,在一块地方发现了许多标枪,这些标枪被插在地上围成一圈,好似一个牢笼。牢笼里面有搏斗过的痕迹。 我可以想象戎狄人投掷标枪困住老虎,为了让拓跋思远进去抓它。狩猎本就是这样,许多人一拥而上杀死了猎物也没意思,要的就是单打独斗杀死对手的那种满足感。 牢笼的一侧几根标枪断折了,应该是被那只老虎撞断的,断口的方向正是我们来时方向。 “它听到了我们的动静,要把两队人都引走。”次仁看着这些痕迹,说道。 “即使没有金雕把它的肠子掏出来,它也做好了必死的准备了。”我不禁唏嘘,“它拼死保护它的幼崽,这只虎很是让人心生敬意,。” 我们在附近继续找。 很快,在一片灌木丛后面,发现了一个山洞。 山洞不深,洞中有一个用稻草和动物皮毛做的窝,窝里有两团东西在嗷嗷叫唤。 我凑过去看,“这是……猫?!” 第94章 两只虎崽 两只小虎崽才只有猫那么大,身上细软的绒毛上,虎斑纹路还没有清晰的长出来。 “这虎崽子太小咯,这皮毛没人会要,虎骨也没成型,没用咯。”看着这小虎崽,次仁说道。 嘉错白了次仁一眼,“这么可爱的两个小东西,就算有用,你还真能舍得杀?” “就是就是。”我附和着,指着其中一只,说:“哥,你们看,这只呆头呆脑的,像格桑花咩?” “啊呀!还真有点像咯!哈哈。”嘉错说。 他又端详着另一只,“咦,那另一只鼻子好像有点歪!” “是哦。”我惊奇的道:“我还以为那只虎的鼻子是洛子长给打歪的呐,其实它也许天生就是个歪鼻子,然后他的小崽也随它是个歪鼻子。” “哈哈!” “哎呦!”我们正看的开心,嘉错忍不住把手伸过去逗弄那两只小虎崽,结果被‘歪鼻子’挠了一把。 “它还挺厉害呢!”嘉错甩着被抓出血的手,说道。虽说幼小,但毕竟是野兽,不许人近身。 “我来试试。”这毛茸茸的肉团看着就好想摸,就算被挠了也没多严重。我小心翼翼的把手伸过去。 神奇的事情发生了,这两只小虎崽非但没有挠我,反而靠过来,在我手上闻闻嗅嗅的,憨头憨脑的那只甚至还用他的小脖子在我手指头上蹭了蹭。 “不是吧,央金,难道连虎都喜欢你。”嘉错叫唤起来,对于小虎崽不喜欢他而喜欢我,颇有点嫉妒的意思。 “因为央金刚碰过那只大虎,还喝了虎血,身上沾了那虎的气味。”次仁解释道。 “这就是缘分呐!”我一左一右抱起两只小虎崽,“咱们带回去养吧,不知道能不能把他们养成牧羊虎。” 抱着虎崽回去,强巴见了也没说什么,只说:“虎崽太小,怕是不好养活。” 我试着拿了肉干,在嘴里嚼烂了吐在掌心中喂给小虎吃,那两只虎崽明明饿急了,嗷嗷的直叫唤,但那肉糜却吃不下多少。 又盛了点强巴煮好的肉汤来喂,小虎崽只闻了闻,也是不喝。 “咱们得捉只产奶的鹿啊羊啊的来喂它们才行。”我说。 “啊呀,我想起来以前喂央金那会儿咯!”强巴说道。 次仁和嘉错一起大笑。 “有其父必有其子,这就是我俩虎儿子。”用嚼碎的肉糜锲而不舍的继续喂着,“给你们两个起名字吧。憨头憨脑这只就叫小憨,歪鼻子这只就叫小歪。” 逗着小虎说说笑笑中,天近黄昏。 我怀中本来已经睡着的两只小虎崽,突然间爬了起来,并且扯着脖子开始大声嚎叫,叫的那个凄惨呐,好像谁踩了它们尾巴一样!。 “这是怎么了?”我奇怪的问。 “只怕是母虎就在附近。”次仁说道。 难道那母虎没被杀死,回巢来了? 我们连忙站起来,全神戒备着。 但随即听见马蹄声嘚嘚嘚的响,一队人来了。是凤迦奕,带着他的十几个随从。 “怎么就你?”我问他。 “雷丰瑜和拓跋思远吵起来了。”凤迦奕说道。 “吵起来了?” “没事,一会儿就回来了。”凤迦奕下了马,看起来很累,他对身后随从道:“快把那虎放下来,给它喂点水,别让它死了。” 他的随从放下一个担架,担架上五花大绑着一只虎。这只虎应该就是上次伤了次仁和嘉错的那只了,也就是母虎。 在老虎的世界里,母的出去觅食,公的守着家。 那母虎脚爪被绑着,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也不见挣扎,除了它肚子上有起伏外,就没有别的动静了。 “这虎怎么了?”我凑过去看。 “毒针换上了麻药针,现在药劲还没过!”凤迦奕靠在一块大石头上,伸长了腿,疲惫的说道:“雷丰瑜他想要活的,我就千方百计得给他捉活的,这虎体型大,麻药针用了几十根,哎,可累死我了!” 还真会献殷勤! “哼!”我鼻孔朝天哼了哼,不屑的道:“活捉老虎有什么了不起,我捉了俩,不费吹灰之力。” 说着,我显呗的把小憨和小歪给他看。 第23节 恋耽美 正文 第24节 央金进京记 作者:猪美美 第24节 凤迦奕噌的从地上跳起来,把脸凑过来,“这么点小啊!第一次见着这般小的小老虎,大概还没仨月吧,着实好玩!” 我抱着小憨和小歪退开几步,“别挨这么近,小心吓着我儿子。” “哎呦,都认儿子了!你就没问问母虎乐意不乐意,还有死的那只多冤呐?”凤迦奕讥笑道。 我懒得搭理他胡扯。怀里小虎看见母虎了,叫的更凄惨了,这就是汉人说的嗷嗷待哺了。 “你给母虎用的什么麻药?毒性厉害不?小虎吃那母虎的奶不会被毒死吧?”我问凤迦奕。 “这不是我自己配的,是上次我牙疼,王莲江给我拔牙时用完剩下的。”凤迦奕摸着自己腮帮子,一脸苦相,“用上这麻药,拔的时候特疼,拔完了之后麻药劲才上来,嘴麻的一天说不了话。” “这药你还用来猎虎?”这王莲江啊,也算是老糊涂中的一朵奇葩,而更奇葩的是找他给看病的人。 “我试过所以才肯定这种药是有效的,只不过给虎用上了之后,被它撵着满山跑,等药效发作而已,要不怎么这么累。”凤迦奕说。 “哈哈。” 既然是给人拔牙用的药,应该没有什么毒性,于是把小憨和小歪抱到母虎肚子底下,让他们吃奶。 躺在地上一直没什么动静的母虎,突然弯转过头来对着这两只小虎。 我吓了一跳,听说野兽会将沾染了陌生人气息的幼崽杀掉,连忙用手臂护着小虎崽,怕母虎会咬下来。就没想母虎要真是一口咬下来,我一条手臂就没了。 幸好没有发生那样的事,母虎只是看了看小虎崽,舔了它们两下,就又倒了回去,似乎麻药的药力后劲还让它晕乎呢。 我终于安心让小虎崽吃奶。 凤迦奕在旁边看着,用手摸了摸小虎崽的毛,说:“这小老虎至少还得两三个月才能断奶,离了母虎怕不好活,你不如把这俩送给我吧。” “不送。”我果断摇头。小虎崽这样大已经可以少量进食肉类,再搭着点羊奶、牛奶,用不了多久就能正常进食了。再说了,这只母虎凤迦奕一准是要拿去讨好雷丰瑜的,这母虎被带进宫,我还不是照样可以让它喂小虎。 “我跟你买,你要多少银子。”他说。 我不理他。 “要不然我用东西跟你换。”凤迦奕又说。他翻着身上的东西,“这个耳环,看宝石的,那这把刀,你看,它削铁如泥还淬有剧毒,或者这个鸟笛,你看,吹起来跟真的鸟叫一样……” 他把身上的东西一件一件都摆在我面前,可我还是不理他,儿子是能用钱和东西换的吗? 见我还是不答应,凤迦奕在我旁边坐了下来,“其实吧,雷丰瑜要活老虎是有目的的。” “什么目的?”说到雷丰瑜,我就忍不住不在意,“他难道不是想捉了当宠物的。” 凤迦奕凑近我耳边,低声说:“雷丰瑜要我将虎带回滇南,好好驯养,将来重建凤家军。” “什么?”我没明白。 “雷丰瑜说虎是百兽之王,训练再好的战马遇到老虎也会被惊到,我重建的凤家军中,配备老虎,将来再对付戎狄人的时候,能是一支奇军。”凤迦奕说道。 “哇哦!”雷丰瑜这种想法真新奇,但完全有可能。食物链顶端的生物,对低层物种有绝对的威慑力。 凤迦奕进一步说道:“三年前那一战,我是雷丰瑜的先锋,凤家军几乎被全灭。我们的吹筒箭在丛林里很好用,但根本没办法对付平原上的骑兵,说真的,那一战打的真惨真憋屈。 凤迦奕叹了口气,但随即又振奋了起来,“但是将来的凤家军,会是一只猛虎军,我军□□猛虎威风八面,敌军一团大乱挡者披靡。”凤迦奕高举着手臂意气飞扬:“将来的凤家军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凤家□□。” 我看着小憨和小歪,抿着嘴,半天说道:“你会好好的对待它们吗?” “当然会了。”凤迦奕拍着胸脯说道:“我们滇南的崇山峻岭才是这些虎最好的家,我就算自己不吃,也会把它们喂好的。” 这时凤迦奕的随从也打了水来,喂给母虎喝,又弄了鲜肉来喂食,果然是照顾的好好的样子。 我咬了咬牙,终于将两只已然吃饱了的小虎崽抱了起来,将它们放在凤迦奕的怀里,“送你。” …… 雷丰瑜和拓跋思远回来时,两人还在争吵着。 拓跋思远道:“虽说你们猎到的那只虎比较小,但勉勉强强也算一只,这一次就算是平手了。” 却听雷丰瑜说:“怎么算是平手,你们猎到的是死虎,我们的虎是生擒的。” “不管是活的还是死的,都只能算是一只。” 两个老大不小的男人,却像小孩子争执糖果一个吵个不停。 凤迦奕抱着两只小虎崽屁颠屁颠的跑过去,把两只小虎崽捧到雷丰瑜面前,“这里还有两只,我们捉到的是三只。” 雷丰瑜满脸惊喜。“你刚说了小也算一只。”他得意洋洋的对拓跋思远哼哼道:“三只,而且三只都是活的。” 凤迦奕还在一旁满脸讨好的说:“两只小老虎,我给起了名字,一只叫凤小憨,一只叫凤小歪。” 我默默的蹲在一旁的角落里,在地上画圈圈。 第95章 孰轻孰重 幸好雷丰瑜也很喜欢这两只小虎崽,他跟凤迦奕把它们要了来,说是先在宫里养着,等到断了奶,再把它们交给凤迦奕带到滇南去。 由此我得以暂时不跟我的两个虎儿子分开。 狩猎结束后,回到宫里,雷丰瑜让人铸了个大铁笼子,把母虎放在铁笼子里养,那铁笼子他故意让工匠将铁条之间的距离做的大一些,这样母虎出不来,小虎崽却可以钻出来。 这样做的目的是让小憨和小歪它们能在外面大的空间里玩耍,也能多接触人类。至于这母虎已然成年,怕是再不能驯服,只能让它将来留着配种生小虎了。 我荣幸的从名不副实的侍卫,转职成了饲养员。每天给虎刷笼子,喂食喂水,跟他们玩耍,忙的不亦乐乎。 有时候我还牵着小憨和小歪去御马监溜达几圈,还让苗桥把雷丰瑜的大黑马和我的小白马牵出来,跟两只小虎崽近距离接触接触。我想将来凤迦奕的凤家虎/骑真出炉了,别把敌人的骑军吓得屁滚尿流,也把我们的马吓着。 雷丰瑜知道这些,没说我胡闹,还夸我想的周到。 “嘿嘿!”能多少帮上点忙我感觉很开心,而且雷丰瑜最近对我都很温柔啊,前两天还主动让苗桥按照我的要求去训练那匹小白马,不让它再奔着那种宠物的路线上越走越远了。 嘿嘿,幸福感有木有啊!开心有木有啊! …… “还能让央金开心多久?”雷丰瑜此时手里摆弄着那块以神之名命名的木头牌子,问李云锁。 “平岩久治这些日子没闲着,到处活动,跟拓跋思远的人也有接触。”李云锁答道。 “那些倭寇果然是野心不死!”雷丰瑜道。 “倭寇海上实力不容小视,若是跟戎狄勾结上,一个路上一个海上南北夹击,就麻烦了。”李云锁说道。 雷丰瑜沉默半晌。 “我已经派人去监视拓跋秋源那边了,还没有什么消息。”李云锁看着雷丰瑜的表情,说道。 “阿跃不在戎狄。”雷丰瑜肯定的道,“拓跋思远虽然跟我不亲,但他不会骗我,而正如他所说,他的地盘里有谁,是瞒不过他的眼睛的。” “那么现在剩下的就是平岩久治了?”李云锁说道。 雷丰瑜叹了口气,“这个人心思异常的鬼祟,却是谁也摸不准的一个人。”龙跃做了他那么多年老师,也没能看透这个人。 雷丰瑜用掌心轻轻摩挲着手上的木头牌子。拓跋思远虽然很强悍,但却还是风险可控的一个人,这个平岩久治号称鬼水晶娃娃,他会使出怎样的招式,却是无法猜测。 “其实已经找了三年多了,皇后还活着的希望非常渺茫了。”李云锁说道。 “就是有一丝的希望,我也不会放弃找寻阿跃。”雷丰瑜道。他长吸一口气,“看来是时候该见见他了。”雷丰瑜对李云锁吩咐道,“让平岩久治明日早朝前来觐见吧。” 李云锁领命而去,雷丰瑜兀自握着那块牌子,嘴里喃喃自语道:“当年阿跃我常说他是花心萝卜,而今我好像遭到报应了,也终于明白,有些人也许不是你心尖尖上捧着的那个,但却是……是心窝窝里痛着的那个。” …… 我从御马监回来,把小憨和小歪也送回母虎那里吃/奶去了,然后跑回紫微宫,候着雷丰瑜回来吃午饭。 此时壮壮正指挥着几个小太监在收拾东西。 “陛下派人来吩咐,说是要腾出几个柜子来放东西。”壮壮对我解释道。 “我来帮忙。”我卷起袖子说。我是差巴出身,受不得别人都忙活,就我叉着两手什么都不干。 看他们将柜子里的东西往外搬,我跑过去搬起一个四方的金漆盒子。 “那个别动……”壮壮连忙要阻止。 但我动作太快,已然搬了起来,可是这东西怎么这么沉! 那盒子看着不是很大,但入手却异常沉重,我猝不及防,一个没拿住,那盒子咣当一声掉在了地上。 这一摔,盒盖子翻了开来,里面一个金灿灿的东西从盒子里滚了出来。 好家伙,好大一个金印!看那沉重的程度,估计得是实心纯金的。 壮壮一见我把这印摔了,脸色吓得煞白,抖抖索索的跪在地上小心翼翼的捧起来,然后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查看。 见他紧张成这样,我也忍不住跟着仔细的看。见印纽是一只威风凛凛昂首做咆哮状的似龙似麒麟的神兽,再见壮壮翻转金印,那印平整的一面上刻着几个字,细细分辨那上面刻着的是四个字,势位至尊。 见上下具无问题,壮壮呼出一口气,道:“幸好没摔坏。”然后对我说道:“这印以后千万别碰了,这是皇后的印,印上这四个字是陛下亲题的。” “哦!”我说呢,难怪如此紧张了!我不由得想起了我那块牌子,木头的,轻飘飘的。 壮壮是个惯会察言观色的细致人,一看我的神情就猜到我此时的心思,笑着劝解道:“这个别放在心上,人和人也是不能比的。” 我哪是那么矫情的人。连忙说道:“不能比不能比,呵呵。” “什么不能比啊?”雷丰瑜恰在这个时候回来了,他身后还跟着一群人,个个手上捧着包裹,或者是搬着箱笼。 我连忙迎上前去,“陛下这是要干什么?搬家咩?” “嗯,腾出点地方来,把你的东西都放进去。”雷丰瑜摸了摸我的头,说道。 “我的东西?”除了齐燕给我的那几件侍卫服,我哪里有什么东西? 雷丰瑜却没有马上回答我,因为他看到了壮壮手里捧着的那方金印,快步走了过去,接过了那印,用袖子仔细的擦拭了一遍,然后放回盒子里,再把盒子重新摆回柜子里,最后还落了锁。 沉甸甸金灿灿的金印,轻飘飘暗淡淡的木头牌子,也恰如两个人在他心中的分量吧! 我不嫉妒,正如壮壮所说的,人和人是没法比的。 “来。”雷丰瑜放好金印,走过来拉起我的手,挨个去打那些包裹和箱笼,“看看我送你的东西。” 整箱整箱的各种色彩艳丽的丝绸衣服,整包整包的各式金银首饰,整笼整笼的……,嗯,认不出是什么的东西。 “这些,给我?”我指着自己的鼻子问。 “对。” 雷丰瑜从衣服箱子里挑出一件天空蓝的袍子,给我换上;又从金银首饰中找出一套镶嵌着蓝色宝石的饰物,往我头上扎,往我脖子上挂;再从藤编的小匣子里取出各种瓶瓶罐罐,往我身上撒,往我脸上擦。 捣鼓半晌之后,他拉着我走到屋中的梳妆镜前,“看看你现在的样子。” “这是我?”镜中的人华美的蓝衫轻纱荡漾翩然若仙,精美的饰物凸显出华贵的身份,薄施水粉皮肤莹白如玉,周身香气缭绕闻之让人如醉如痴。 “喜欢吗?”雷丰瑜从身后环住我的腰,将下巴放在我的肩上,对着镜中的我,问道。 看着镜中如此相拥站在一处的我和他,才突然察觉他今天穿的也是蓝色的衣服,同时头上也戴着镶嵌了蓝色宝石的银冠。只是他的蓝衫上锈着龙纹,我的蓝衫上是浪花图案。他的银冠稍大,我的稍小。 “怎么样?不再嫉妒凤迦奕了吧,我们两个这才叫情侣装扮。”他对我说道。然后扳转了我,面对着他,“以后你要相信我。” 他捧起我的脸,“不论以后发生什么事情,你都要相信我会保护你,一定要相信这一点,好吗?无论我让你做什么,去哪里,都不要迟疑,不要怀疑,要相信我,我不会让你受伤害。” 我一把推开他,抱住头蹲在地上,大叫:“不要啊!” “你还在为上次拓跋思远抢亲的事生我的气?”雷丰瑜问。 “我不要打扮成这样。”我嚎啕起来,“让我穿成这样,学女人擦粉,还香的能熏死蚊子,还不如让我去屎。” 本来正煽情着,结果心中的柔情瞬间狂奔而去,雷丰瑜拍着自己的头:“我干什么要跟个差巴谈情,我干什么要花心思跟他情侣装,我还不如直接拿个肉包子塞他嘴里。” 一听雷丰瑜提起肉包子,我不嚎了,“早就饿了,能开饭了吗?” “你,你,你……”他手指头指着我的头,那架势有点向安庆靠拢了,“让你穿这衣服,你就穿这衣服,不穿今天就别想吃肉,不光今天要穿,明天还得穿,你就穿着这一身跟我去早朝见平岩久治。” …… 当天我跟雷丰瑜闹的很凶,但第二天我还是穿上了这身衣服。 仔细在镜子前打理齐整,又让壮壮给我扎起汉人样的头发,把银冠戴上。胭脂水粉实在不能接受,那比吃土元还恶心,脸黑就黑点了。香料用了一点,我选了一种气味类似龙涎香的香,往身上熏了些。 “我准备好了。”收拾停当后,我对雷丰瑜说。 他早已穿戴整齐,此时面对着窗外站着,不知道在想什么,听到我的声音回过头来,细细的端详着我,然后他走过来将我深深的拥进他怀中。 与他相处了已经有些时日,我知道又将有什么事情发生了,也许就在今日。 将头靠在他的肩上,对他说:“我信你,你让我怎么做我就怎么做,你让我跑,我绝不回头。” “好。”雷丰瑜牵起我的手,“那咱们就一起去会一会那个鬼娃娃。” 第96章 揭开往事的面纱 黑色的和服,衣摆上层层叠叠秀满了樱花,白色的罩衫袅袅婷婷的拖在地上,柔柔软软的一头长发并未攥成发髻,就那么垂在脑后,用一条坠着珍珠的白色发带系住,发尾也几乎垂在了地上。 当平岩久治踩着木屐走上殿来的时候,德政殿中所有的人,包括我在内都忍不住屏住了呼吸。 没有了那晚看起来如蛇般的危险,此时的平岩久治看起来就如同一只美到极致,精致到极致,无害到极致的水晶娃娃。 我不由得想起前一刻我随在雷丰瑜身后走上大殿时的情景,明明一身华服不比平岩久治的差,论价值我家全部的牛都卖了只怕也不够一片衣袖,但却觉得自己好像是一个衣衫破烂的乞丐,站在两旁的中原百官的目光,正在从千疮百孔的破衣烂衫里,看清一个黑不溜丢的差巴。 中原有句话叫做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我套上了马鞍也还是骡子,而那匹千里神驹的徒弟就在下边呢。雷丰瑜今天让我来见他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只见平岩久治俯身向雷丰瑜行礼,道:“陛下好久不见了,一向可好?”他执的是晚辈觐见长辈的礼节,他本是龙跃的徒弟,而龙跃与雷丰瑜是夫妻,他行这样的礼,并不自贬身份,但又让人感觉他有礼而谦恭。 “你远来辛苦了,坐吧。”雷丰瑜让人搬了椅子过去。 “不敢。”平岩久治看向站在雷丰瑜御座一侧的我,微笑着道:“老师尚且站在这里,岂有久治坐的道理。” “我……”我不知道怎么回答。 雷丰瑜道:“不坐便不坐吧。”他挥手让搬椅子的太监退下,然后对平岩久治,说道:“听说你来中原有些日子了,怎么悄无声息的就来了,也没让朕去接你?” “听闻吐蕃和戎狄的太子都在这里,陛下要费心关照他们,至于久治是老师的学生,乃是自家人,无需多礼。”平岩久治说道。 “久治如此体谅,知道我现在忙着,何不先回去,等我不忙了再来。”雷丰瑜说道。 “久治也如此想过,但奈何受人之托,不得不在此时前来。”平岩久治说道。 “这天下,谁能让你跑腿啊?”雷丰瑜说。 “恩师的托付,久治岂敢不从。”平岩久治看向我。 “我?”我当然是什么也不知道的。 “老师忘了吗?你让久治做一样东西,说做好之日送来中原,交与陛下。”平岩久治看着我,说的煞有架势。 “什……” “什么东西?”雷丰瑜示意我不要言语,他问平岩久治道。 平岩久治拍了拍手,“拿上来。” 十数名倭国武士抬着一方巨大的条状物走进来,然后将那物竖立在地上,那东西竖起来足有两人高。平岩久治抖开那物上面覆盖的绸缎,那竟然是一方巨大的石碑。 石碑上以蝇头小楷密密麻麻的刻满了字迹。 “追随老师前往草原的一万名死士的名字。”平岩久治指着那石碑上的字迹,说:“当时老师说,这些人中他记得的不过百余人的名字,不记得的拜托我查清他们的姓名,镌刻在石碑上,送来中原交给陛下好生供奉。” “这是那随皇后前往草原的一万名死士的名字?”雷丰瑜看着那块碑,目光闪动。 “是啊,一万名死士。”平岩久治凝视着石碑上密密麻麻的人名,说道:“听说当时老师已然无兵可用,只能将家中死士家臣尽皆带去,这些死士家臣都是老师在倭国任亲王之时招募的。”平岩久治说到这里,将视线从名字上转向这满殿的文武,“它们都是倭国人,他们就是你们口中的倭寇。” 听到这里我不由得叹了口气,以前在巴桑那里的书中看,中原人都是奸诈的,戎狄人都是不讲理的,倭寇都是无情无义的,而今亲眼所见他们一个又一个,我只能说他们都是有血有肉的人。 雷丰瑜也叹了口气,吩咐道:“收下这块碑,将原将军府改名为忠义堂,此碑供奉于堂中,不论中原人或者倭国人皆可前往祭拜。” 有人将碑抬了下去,大殿中许多人看着平岩久治的目光不由得也和善少许。 “咳咳!”雷丰瑜清了清喉咙,将众人的注意力再次拉回来,将话题再次引向皇后,“皇后是在何种情况下,拜托你做这件事的?” “陛下一定奇怪,皇后自己的人,难道自己没有记录吗?就算没有记录,他只需让人挨个询问,不需半日也就核对清楚了,何须让我来查。”平岩久治说道。 雷丰瑜点了点头。何况就算是抱着必死之心去的,但毕竟那个时候人还没死呢,又哪有人人还没死先立碑的。 “因为老师在拜托我这件事情的时候,这些人都已经死了,包括他们中的首领,他们中的文书,等等等等,一个不剩都已经死了。”平岩久治说道。 “你是说你……”雷丰瑜瞪大了眼睛,看着平岩久治。 “我就在那里,就在老师的身边。”平岩久治一字一顿的说道。 雷丰瑜腾地站了起来。 “师情如父,师恩如海。当得知老师有危险的时候,我不眠不休日夜兼程赶了过去。”平岩久治说道。 “等我,等我,那些日子里,我心里就只有这两个字,顶风破浪穿过海峡,徒步翻越原始丛林和冰封雪原,取直线最短的距离,抵达他的身边。” 我再次叹了口气,这个水晶娃娃,对他那师傅只怕不是师徒情意这么简单呐!雷丰瑜情敌多的吗! “路上就不必讲了,说重点。”雷丰瑜打断他道。 “我赶到时,戎狄的八路大军已经开始对老师展开围剿。”平岩久治道。 “怎样?”雷丰瑜迫不及待的问道。 “老师不愧为老师,纵使敌军有八路层层围堵,却又怎么能堵得到他,他选择了一条谁也猜不到的路。”平岩久治命人拿出草原的地图,指着地图中的一个地方,道:“在这里。” “这个地方当地人称之为‘黑龙沼泽’。当时戎狄八路大军围堵包剿,唯一没有追兵的地方,就是这个地方,因为那片沼泽无边无际,除了有少数鱼类和水鸟生存外,人类根本无法穿越,只要进去就会深陷泥沼之中灭顶窒息而亡。但是,就是这样一个地方,正是老师早就拟好的撤退路线。因为倭国忍者中有一种蜘蛛鞋,穿上这种蜘蛛鞋,可以于水面上行走。” “凭借着这种蜘蛛鞋,他本来已经能顺利脱身了,但是就在他即将逃出生天之际,他却调了头,重新钻回了包围圈里。”平岩久治叹了口气。 “为什么?”大殿中不知几人,忍不住问道。 “陈锦堂和管仁华来了。”平岩久治说道,他叹气连连:“老师那样细致缜密的人,在出发之前怎么会没有安顿好他们呢?而他们一生从未到过草原,手上更无详尽的草原地图,怎么竟然就刚巧找到那里了呢?”平岩久治看着雷丰瑜,目光中有怨恨的光一闪而逝,转而换上了一丝嘲讽的神色。 我看见雷丰瑜的胸膛剧烈的起伏着,想起他对我说过的关于那两个人的时,第三次叹了口气。欠下了的,终究要还回去的! “死者为大不该多做指责,但我还是想说,那两个家伙的脑子一定被驴踢了,也不想想他们自己有几斤几两,就来救人,结果却是害得老师不得不调头,拼死去救他们。” 雷丰瑜僵立在原地,眼眸已然通红,但脸色却是煞白,“说下去。” “那时候……”平岩久治说到这里似乎有些说不下去,闭目深吸了几口气,才继续说了下去:“老师调头而回,正对上了一路上偷偷尾随陈、管两人追踪而至的拓跋秋源。” “然后。”雷丰瑜的声音已经抑制不住的在发抖。 “然后拓跋秋源擒住了老师,用链子捆住他,粗暴的强/暴了他,而一边强/暴他一边当着他的面指挥手下杀死陈锦堂和管仁华,以及老师的所有死士。当时屠杀万人的场面,血水将整片沼泽都染红了,引得狼群在周围嚎叫不歇……” “你看着这一切,你当时在哪里?”雷丰瑜心中虽然承受着平岩久治说出的这些事情的冲进,但还是理智的分析着当时的一切。 平岩久治答道:“我那时刚赶到,但没有靠前,因为我来得匆忙,所带人手不多,拓跋秋源又是个很强的人,我没有把握能打败他,更怕贸然出手会祸及老师。” 拓跋秋源有多强?卧虎关上的上上任大将军周辉,也就是周剑他老爹就是被拓跋秋源杀死的,那一年拓跋秋源更带了数万戎狄兵杀入关中,连下二十余城,直打到黄河边,若不是龙跃在黄河边将他击败,中原半壁江山已经被他打掉了。 对,他就是那最最脍炙人口的黄河大战中的敌方主帅。 平岩久治如此说,完全在情在理,没有什么惹人怀疑的地方。 但平岩久治自己,说到这儿却似乎想到了什么不对的地方,眉头微微皱起,喃喃自语道:“但是有一件奇怪的事……。” “什么奇怪?”又不知几人出声问道。 我第四次叹了口气。许多人已经被这个貌似水晶实则蛇蝎的鬼娃娃引的团团转了!而也许我们吐蕃人都是大脑沟回比较平的人吧,我目前还表示很淡定。 “我到达京城已经有几天了,这期间我去了一趟陈锦堂的坟上,不管怎么说他也毕竟是我师娘,我想去祭拜一下,可到那里怎么一打听,说是那墓里只埋下了一颗头颅。后来我再一打听,江南那里的管仁华墓里倒是一具全尸。” “我记得陈锦堂当时是被一箭穿心而亡的,管仁华则是被一刀斩断了头颅。纵然尸体太多引来了狼群,可能吃掉不少,但即便被吃的仅剩下一幅骷髅骨头,但他们两人的特征都是非常明显的,又怎么会弄错?”平岩久治捋了捋头发,状似思索,突然一拍巴掌,“哦,我想到了一点。”但却又微微蹙眉,“可是,又怎么会?” “好了。”雷丰瑜打断平岩久治的话,他的脸此时比刚才更白了,“继续说阿跃后来怎样了。” 平岩久治看着雷丰瑜,怨毒的光再一次在他的眼中一闪而逝。 “后来我趁着拓跋秋源不备,伺机救出了老师,但那时老师已经伤重垂危。” “他,他,他……死了吗?”雷丰瑜终于问出他最迫切想知道的。 平岩久治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他说:“我带着老师想依旧由黑龙沼泽离开,但进入沼泽不久,老师已经没了呼吸,我们正着手救治,但这个时候,沼泽里蹿出了一条水缸般粗细的黑色巨蟒。” “啊!”平岩久治紧握着双拳,脸上现出恐惧的神色,“那巨蟒喷吐着黑雾,黑雾中它的眼睛却非常的好看,像一对黑曜石一般,但你不能去看,一旦看了就会被它迷惑,它会让你产生幻觉,有的人看到自己最爱的人,而傻傻的走上前去被它一口吃掉,有的人却会看到周围幻化出许多猛兽,从而拔出刀,但他杀死的却是自己的同伴。” 平岩久治急喘了几口气,“当时的场面非常混乱,我们的人死伤大半,待等混乱结束时,那蟒蛇不见了,老师也不见了。”他抬起头来,目光看向我。 大殿里其他人的目光也看向我,我霎时间觉得它们的目光十分的诡异,好像它们看着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条盘绕在帝王御座之上的黑色巨蟒。 作者有话要说: 龙跃跟平岩久治那段勉强算是师徒恋吧,主要是徒弟对师傅的迷恋,是我另一部,《飞鹰与萤火虫》故事里的,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翻翻。 第97章 自我催眠 下了早朝,我和雷丰瑜回到紫微宫,壮壮已经准备好了午饭。面对满桌的美食,我却没有一点胃口吃。 “那个鬼娃娃说的巨蟒的事,不要放在心上。”雷丰瑜给我面前的碗里夹着菜,“那鬼娃娃盖在石碑上的那块布单子上撒上了一种致幻剂,他把那单子从石碑上揭下来的时候顺势一抖,致幻剂便飘散了全场。这种致幻剂吸入少量的话,不会真正产生幻觉,但却可以让人意志变得不坚定,容易被别人的言行左右了想法。所以我才一再强调要你信我,坚持让你往身上擦香料,呵呵,一点薄荷香或者龙涎香都能中和了药效。” 雷丰瑜呵呵了几声:“讲故事忽悠人,用迷幻剂制造气氛,都是当年我和阿跃玩剩下的。想诋毁你然后对我舆论施压吗?哼哼,舆论那东西,我和阿跃你来我往的都折腾成情调了,他道行还浅呢,他那点黑蟒蛇什么的,出不了皇宫就得给我乖乖闭嘴了。” 我看着雷丰瑜,“他说的都是骗人的吗?” “假话也总有一部分是真的。”雷丰瑜眯了眯眼睛,思索着,“关键是哪些是真的?” 我说:“陈锦堂、管仁华……” “对,陈锦堂和管仁华,他们两个的死。他们的尸体是我给收敛入棺的,他们的死状除了我没有几个人知道,连月儿都不知道,但他却一口道出了,一个被一箭穿心,一个被斩断了头颅。没错,他的确就在那里,而且绝不是远远的看到,一万人被屠杀的场面,远远的看怎么能看的这么清楚?他就在那,而且很近。” 雷丰瑜在平岩久治的故事里挑拣着真像,我则在想着另一件事情的真实。 平岩久治说被一箭穿心的那人墓里只埋下了一颗头颅。而另一个被砍掉头颅的人,墓里却是一具全尸,而刚刚雷丰瑜也证实了这一点,又说那两个人是他亲手收敛入棺的。我想雷丰瑜也许做了一件很坏的事。 “你将管仁华的头颅葬进陈锦堂的墓中,却又将陈锦堂的尸体葬入管仁华的坟里了?”我问雷丰瑜。 “为什么要问这件事?”他看着我,目光深沉,“这事跟你没关系。” “我们吐蕃是天葬,你们汉人是土葬,我还听说过有些地方有海葬,但却从没听说过有错葬的。”我说。 “这没什么大不了的。”雷丰瑜说道。 “陈锦堂就是王莲江那个徒弟吧,难怪他糊糊涂涂的时候总说,那葬了的不是他徒弟,问别人他徒弟在哪?”我喉咙忍不住一阵发紧,吸了吸鼻子,对雷丰瑜道:“弄错了就改过来吧。” “我没什么要改的。”雷丰瑜说道。 “别这样。”我对他说,“在我的家乡丧葬是很郑重的事,做的不好会影响他们转世轮回的。” “转世轮回!”雷丰瑜道:“这辈子他们已经跟他在一起够久了。” “你是……” “我错了,这一片江山也不及我所爱的那个人,我再也不会允许有人跟我分享他,这辈子不行,下辈子,下下辈子也不行。”雷丰瑜咬着牙说道。 我看着他,“不只是错葬,他们甚至也是你杀的,正是你让他们去救龙跃,让他们走进包围圈,被杀死,只是你没想到龙跃会回头。” 雷丰瑜沉默着。 “爱情本是美好的东西,你却怎么把它弄成了这个样子?”我沉痛的问他。 雷丰瑜还是没有说话,他推桌而起,转身走了。 稍后风不服过来说,雷丰瑜又去小行宫了。 哎! 我脱下华服,换回侍卫服,然后继续去做我每天做的事,给虎喂食,刷笼子。 弄好之后,我请几个侍卫帮忙,把小憨、小歪,连同母虎一并送去给凤迦奕。 这事本是雷丰瑜早就吩咐下的,出宫门顺利放行,不曾阻拦。但他们没有阻止虎出宫,却阻住了我,说是雷丰瑜走时交代了,不许我出宫。 我只能千叮咛万嘱咐的让他们转告凤迦奕,这三只虎各自的习惯和喂养时要注意的事项之后,目送它们离去。 之后我去了太医院,在太医院见到了王莲江,他正在教他那几个医童扎针,在我被当做针靶子被扎了不知道几百还是几千针后,顺利讨要了点那种治牙疼的麻药,也问出了陈锦堂的坟在何处。 但直到夜深雷丰瑜一直没有回来。 独自吃过晚饭,洗了澡,坐在床上看壮壮将紫微宫里的灯一盏一盏熄灭。“陛下去小行宫一般当天都不会回来,公子先睡吧。” “嗯。” 等到灯都熄了,壮壮也退了出去。我翻身坐起,在黑暗中,用刀慢慢的刮去手腕上的石膏,轻轻活动了活动关节,嘎巴吧作响,但并不疼,基本的行动无碍。 将刀收好,衣服穿戴整齐,然后一咕噜钻到了床底下,用手指挨块砖的敲。 空!空!空! 找到了,用刀尖撬起那块砖,一个洞口暴露了出来。“以为能是高科技,原来也就这么点技术含量!” 擦亮了火折子,我走进了地道里。 …… 陈锦堂的坟在一处小山坡半山腰,陈家不是什么有钱人家,他入葬的时候龙跃也已经不在了,所以这坟修的也不怎么气派,只在坟包上用青石铺了个顶,在坟包前立了块墓碑。 不过这里环境还不错,山坡上长着不少树木,还有野生花草。尤其是山坡上的一片玉兰花树,此时正直九月间,树上的玉兰花开的正好。 而山坡下,不知道是谁家种的什么作物,也正当时节,一人高的杆子,顶着黄灿灿的花,远远看去如同一片花海,惹人喜爱。 此刻山坡上玉兰花树下,一个人端坐弹琴。琴是三弦琴,人是平岩久治。 当布啷当!三弦琴声缓慢低沉,“阿助,什么时辰了。” “就要三更了。”总是不离平岩久治身后的,他的那个壮硕的,面上有疤的侍卫答道。 当布朗当,当!三弦琴单调的敲击着当!当!的尾音,“雷丰瑜那边有没有什么异动?” “没有,咱们的人传来消息,看见他确实进了小行宫,那个地方他从不允许别人进入。”阿助说道。 “那么老师今天就一定能来了。”平岩久治说道。 “主人就这么确定那个人就是老师?”阿助问道。 “阿助啊,要知道世上如果想找出如此相像的两个人,就跟你站在太阳底下,却被雷劈了两次,几率差不多大。”平岩久治说道。 “如果真是老师,他又怎么可能骗过雷丰瑜呢?那是朝夕相处的枕边人呐。”那名叫阿助的疤脸汉子说道。 “曾经跟老师讨论忍者的护法咒是否真的有用时,提到过一个事情。”平岩久治说。 “护发咒语,临、兵、斗、者、皆、阵、列、在、前?”阿助问。 “对,我问他咒语这种东西真的存在吗,他跟我提起了一个东西,他称之为自我催眠。”平岩久治讲道。 “自我催眠?” “就是自己不停的一遍一遍的对自己说,我不是这个人,我是另外一个人,无数遍循环之后,直到他自己也相信他其实是另外一个人。”平岩久治说道:“如果他连自己也骗过了,那么这世上还有谁能不被他骗过?” “这太不可思议了。”阿助说道。 “的确不可思议。” “那如果真是这样,即便他真是老师了,可也不是了,这几乎是一个无解的题。”阿助说道。 “不,并非无解。”平岩久治指了指山下的那个坟包,“解决方法就在里面。” “管仁华的头?” “自我催眠就是不停的给自己暗示,通过这种暗示,最终欺骗了大脑,但如果有什么东西,比这种暗示更强烈的,深植在他脑子里,心里。那么在这个东西出现的时候,他就醒了。”平岩久治说道:“陈锦堂和管仁华,对于老师身边的这些人来说,他们是绝对的弱者,不论是雷丰瑜、拓跋秋源、甚至我,都想杀了他们。” “从他们在老师的身边那一刻起,老师就在不停的想着要保护他们,费尽心思的想要他们不会被加害,十年啊,整整十年,又有什么样的暗示还能比这更强烈?”平岩久治长长叹息了一声:“他们就是老师的弱点,到死了都是。” “但这些都只是主人的猜测。” “是与不是,今晚必会揭晓。” 当布朗当!当!当!三弦琴发出最后一个琴音,沉默了下来。周围只剩下风声和花落的声音。平岩久治将琴横置在膝头,闭目聆听着风吹花落的声音,等待着答案。 此时此地另一个人也在等待着。 他坐在那一片金色花海中,平岩久治居高临下都不曾发现他,因为他来的很早,从午后他便来了,让李云锁易容成他的样子去了小行宫掩人耳目,而他自己径直来了这里,然后就一直坐在这里等。他等着一个人的到来,或者等着那个人不会来。 “我告诫过让你相信我,让你听我的安排,我不会让你受伤害。而现在就看你选择怎么做了。” 他轻轻用指尖在掌心叩击着一个节拍,那是刚刚平岩久治弹的那首曲子,那首曲子在中原也有流传,曲名为《珍惜》。 …… 吧嗒!吧嗒!寂静的夜里,脚步声传的格外清晰,一个人由远而近走来。 “来了!”花树下谁兴奋的说道。 “哎!”花海中又是谁低徊的一声叹息。 作者有话要说: 端午节快乐!早早上来更新一章,然后要去跟家人到乡下去玩了,爬山、挖红薯,哈哈。也祝大家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 第98章 兄弟辛苦了 玉兰花树下的人和黄色花海中的人都伸长脖子看着。 小路尽头那人走的越来越近,渐渐可以看清那人的模样,俊俏的五官,但神色间又有点坏坏嘎嘎的模样。 呀?怎么是他? 来人不是央金却是龙月。 “怎么是他?”阿助看着下边,问平岩久治,“主人,现在怎么办?” 平岩久治想了想,“等,接着等。或许他听说这件事也过来想迁坟。” 只见龙月走到坟前,对着墓碑拜了几拜,然后开始搬坟上的青石,搬了几块,又停下,坐在墓碑边上休息,看看山,看看山下的花海不知道想什么。 过了一会儿吧嗒吧嗒的脚步声果真又响了起来。 第24节 恋耽美 正文 第25节 央金进京记 作者:猪美美 第25节 “这回是了吧?”等待的人再次伸长脖子看着。 小路尽头果真又出现一个人,但没等这个人走近,就知道他不是要等的人,因为这人一身劲装打扮个头很高,而且肩上还扛着锄头、铁锨等工具。 那人走到坟前,看见龙月坐在那呆着,放下工具问道:“怎么了,不挖了?” “刚知道这件事的时候,我确实信了,雷丰瑜他就是那么坏的一个人。可到了这,一看这里的情况,我就又觉得不一定是那么回事了。小崔你看……”龙月指着山上的玉兰花树,又指了指山下的金色花海,“锦堂爹爹生前最喜欢玉兰花,而那些金黄色的花是圣约翰草,是锦堂爹爹从海外带回并培植的一种药草。你看这山上山下都是他喜欢的花草,却是谁培植的呢?” “会是王莲江吗?”小崔问道。 “王莲江年纪那么大了,人又糊糊涂涂的了,哪有这个精力照顾这些。”龙月说道,“也不会是陈家其他的人了,陈爷爷陈奶奶早已去世了,陈家也没有什么别的亲戚了。” “那难道是陛下?”小崔问。 “也只能是他了。”龙月说道:“他能为锦堂爹爹安排的这么好,我倒不信他真的会做出那种事了。” “那咱还挖不挖?”小崔问。 龙月想了想,“挖吧,不论是陈锦堂还是管仁华,我虽然从没在心里将他们当爹爹,但也承他们多年照顾的恩情,理应为他们做点什么。” 说完他再次在坟前磕了几个响头,“月儿不孝,月儿来晚了,这就带你回家。” 磕罢了头,拿起锄头,跟小崔两个人合力将坟挖了开来。 小小的棺材,的确是连西瓜也放不下的那么小,其实更正确的说应该是一个盒子,金丝楠木雕花的盒子。 上好的金丝楠木,这种木材木质坚硬耐腐蚀且气味芳香不招虫蚁,所以虽埋下了三年依然还如同下葬不久的一般。 龙月擦去盒子上的泥土,正要打开。 “别动!”一个声音喝道。 小崔一把抓住龙月的肩膀,将他拽到自己身后,跟手抄起一柄铁锨,紧张的瞪着山坡上。 山坡上平岩久治和阿助正一先一后走了下来。 “你这妖精!”龙月看到平岩久治,第一句话是这样称呼他的。 “你这讨厌鬼!”平岩久治对龙月也没好话,从来这个家伙出现,就是坏自己事的。 “你这妖精怎么在这?”龙月问平岩久治。 “跟你是一样的目的。”平岩久治看着龙月手上的盒子,说道。 “我家的事,不劳烦你费心。”龙月脱下外衫将盒子包上。 “师徒如父子,谈不上费心。”平岩久治说道,一手按在了盒子上。 “有我这正牌儿子在,你这如同的儿子靠边站。”龙月用力将盒子往怀里拉。但平岩久治那看似如同少女般的芊芊玉指,却如同焊在了那盒子上一般拉不过来。 “这盒子还是留在这里,等正主来拿吧。”平岩久治说道。 “正主你指的是谁?”龙月问道,“你是在等央金?” “老师为什么没来?”平岩久治眉头一皱,问道:“是你阻止他来的?” “你什么时候又拜央金当老师了?”龙月问道,随即嘲讽的一笑:“你是应该跟他学学,学的厚道点,别到处的无事生非挑拨离间。” “听你这语气,你现在是跟雷丰瑜一个阵营了?”平岩久治问道。 “我跟谁一个阵营的用不着你管,反正不是跟你一个阵营的。”龙月说道。 “你确定不跟我一个阵营了?”平岩久治冷冷一笑,“我以前处处忍让你是看在老师的面子上,而现在……”他对身后的阿助一摆手,“上!” 龙月也对小崔一努嘴,“揍他们。” 两边眼看着就要打起来,而明眼人都看得出龙月这边只怕要糟,论动手龙月是废柴,而平岩久治和他那个侍卫阿助却都是高手。 就在这时红影一闪,龙月和平岩久治同时觉得手上一空,那个包着盒子的衣服已经到了另一个人手里。 “浅野十四郎!” 来人正是龙十四! 平岩久治打量着突然出现的这龙十四,“咱们也是好久不见了。”平岩久治看着龙十四,好像看着一个久别的老朋友:“临来中原之前我还见过你的父亲,老爷子身体很好,还有你的侄子侄女们也都长大了,其中一个侄女生的很是乖巧,我还跟老爷子提起想迎入我宫里,做我的皇妃。” “不必费那心思了。我大姐还曾是神原鹿之介的王妃呢,又如何?浅野家早已将你们这些人看的清楚。”龙十四看着平岩久治,神情高傲冷淡,“我家是龙家的死士,不论你给多少好处也没有用,浅野家誓死不奉二主。” “果然是好样的!”平岩久治点了点头,“那么就让我见识见识当年倭国的第一刀,到底有几分功力吧。” 他言罢拍了拍手,悠忽之间,平岩久治身后鬼魅般的的出现十数人。这些人个个一样的灰色劲装,灰色的面罩遮住头脸,他们不动的时候几乎与夜色结为一体,若非故意现身,是谁也不曾察觉他们的存在的。 “我重组了忍者军,虽然人数还不多,但个个都是好手,第一刀今日就指教指教吧。”平岩久治一挥手,十几人立刻将龙月、小崔和龙十四团团围在了当中。 龙十四将盒子交给龙月拿着,自己手按刀柄,目注着这十几个人,脸上是少有的郑重,龙月和小崔也是一样,龙月将盒子背负在背上,然后从衣袍下拽出一支小□□,而小崔把铁锨一横。 眼看厮杀一触即发,就在这时,金色花海那边动了,数百名身披绿黄相间花斗篷的人,从花海中悄无声息的鱼贯而出,将平岩久治和他的忍者军团团围在当中。 平岩久治错愕一下,但随即就接受了眼前的这个状况:“雷丰瑜,你这花花军伪装功夫端的是厉害!此次到中原果真是又让我见识了你的本事,不过你抓我也没有用,你想知道的,便是用尽了酷刑也别想从我嘴里获知答案,而我一旦出事了,浅野家的人,龙亲王府的管家、旧家臣,只怕先要身首异处。”平岩久治手上捏着的牌还多,所以敢仅带着这么点人就来中原。 其中一个花斗篷风帽翻下来,露出一个人的脸,却不是雷丰瑜,而是拓跋思远。 平岩久治这次是真的目瞪口呆,其他人包括龙月和龙十四也是一脸的错乱,今天让人意想不到的事还真是多! “我哥说今晚有一场伪装者之间的较量,若我有兴趣就来看看。”拓跋思远抖了抖身上的斗篷:“他还说,天语泱泱大国军事实力都摆在明面上,战阵输赢也是一身磊落,至于某些宵小的鬼祟伎俩,非不能而是不屑为之。” 平岩久治闻言,紧握双拳嘎巴作响。这支重建的忍者军一直是平岩久治的骄傲,他们人数虽少,但个个都有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的本事,而今天却无端端的栽了个大跟头,眼皮子底下的敌人没有察觉,还受了戎狄太子的小看。 “主人,是阿助失职。”阿助横刀就向颈间抹去。 平岩久治衣袖一卷卷住那刀,他长吸一口气,对拓跋思远道:“凭一次的成败,又岂能评定英雄?太子殿下不妨继续看着。”他环视周围花色斗篷的人众,问道:“磊落的皇帝陛下又在哪里?” “这么半天似乎有点跑题了。”拓跋思远对平岩久治说道:“你来这里等的是哪个?” 是啊,央金在哪里? …… 我气喘吁吁的走在去小行宫的路上。 我虽然觉得雷丰瑜做的很不对,但是我还未圣母到要自作主张去挖人家的坟的地步,我从紫微宫的密道出来后就去找了龙月。 这毕竟是他家的事,该如何还是让他来定夺的好。 跟龙月把事情说过,我就出了龙府。我决定要去小行宫走一趟,我有点不放心雷丰瑜,不管他做了什么,他对那位脚不沾地皇后的爱是毋庸置疑的,而平岩久治讲的事情中还提到了一个事,拓跋秋源强/暴了龙跃。 虽不知道平岩久治说的是真是假,但雷丰瑜的心里肯定很不好受。他一个人在小行宫那个鬼气森森阴气沉沉的地方,说真的那个地方我觉得只能让他心情更糟。 虽说我这个山寨货去了也不能帮他什么,但好歹他要是想耍谁散散心的时候,也能有个人让他耍。 只是要去小行宫得出城,此时城门早关了,我可没有李云锁那种腰牌。 得找个人带我出城,“龙十四!龙十四!”我大声喊。龙十四总能神出鬼没的出现,我这只是试试看。 还真试出来了!之后没的说,就是他背着我蹿房越脊如履平地,城墙对他来说等同虚设,一路上轻轻松松。在轻松的路上,我顺带跟他说了说,平岩久治在大殿上讲的那些。我觉得龙十四是忍者出身,应该能知道那什么蜘蛛鞋是什么东西,另外也能从这些话里面多看出点真假来。 龙十四听完神色有些凝重,他说:“蜘蛛鞋是真有此物,黑龙沼泽只怕也正如他所说的真是老大的撤退路线,他讲的故事里至少有一半是真的,但是老大最后的失踪却绝对不会是他说的那么回事。” 龙十四将我放在通往小行宫的山路上,“雷丰瑜在此,这座山里就会分布各种岗哨,很是安全,你自己去吧,我要回去看着点月儿,平岩久治对龙家的心思现在不明,月儿别着了他的道,另外我也很想知道老大到底出了什么事。” “说话难道就不能有一说一有二说二,非要一边说,一边猜。”我停下来喘口气,“你说这些人吃饱了晒晒太阳不好吗?一个比一个肚子里的弯弯肠子多,你说他们自己转的不累的慌咩?”我感叹着,继续往山上爬。我没龙十四那飞檐走壁的本事,也没有骑马,只能用爬的。 旁边有树影猛然晃了晃。我没当回事,龙十四说这里会遍布岗哨以保证雷丰瑜的安全。 “兄弟辛苦咯!”我冲那边打了个招呼,毕竟我还顶着个侍卫身份呢,同行咩。 回答我的是从那里伸出了一柄刀,架在了我的脖子上。 “兄弟不辛苦!”长谷九兵卫从树影里走了出来,“还是阁下自己送上门来比较辛苦。” 一个女忍者从他身后走了出来,“我们来这只是监视雷丰瑜的,没想到却无意中抓了条大鱼!” 作者有话要说: 去乡下三天,我租住在山里的木屋,本以为能是个亲近自然的浪漫之旅,结果赶上了狂风暴雨,那狂雷闪电差点没把宝宝吓屎,躲在屋里听着房子嘎吱嘎吱的响,真怕永远不能来给大家更新了。哎!看来亲近自然的浪漫,以后要先查天气预报。 第99章 启程江南行 我这是第二次被长谷九兵卫把刀架在脖子上了,表示很愤怒。至于那位女忍者,想来就是上次在下水道里游泳的某一位了,对于一个姑娘家能在下水道里游泳,表示很敬佩。 但不管我是表示愤怒还是表示敬佩,他们都完全不在意,只把我反绑了双手,蒙住双眼,最后连嘴巴也堵上了。 只听那位女忍者,道:“主人在那边等着,可这人却来了这里,不知道是什么状况?” “此人一出现,我倒觉出有点不对来。”长谷九兵卫说。 “何事不对?”女忍者问。 “这周围侍卫太少了!”长谷九兵卫声音中带出一丝惶惑焦急,“或者我们中计了!” 之后他们就开始带着我跑,我眼不能见,跑的甚是狼狈,被他们连拉带拽推推搡搡着几次摔倒,由于双手被绑在身后,所以每次都是脸先着地。 不过我倒不觉得他们是故意的,因为背后隐隐传来追兵的声音。 “摔也就摔了,可千万别把我弄水里。”我心中暗自祈祷。差点被淹死过,对水很抵触。 但事与愿违,噗通一声我就被推进了水里。 但噗通的只有一声,长谷九兵卫和那个女忍者他们没有跟着跳下来。周围有厮杀声传来,想是追兵追了上来他们被缠住了。 这次死定了! 别说我不会水,就算会水,被绑着双手也得淹死。 我随着水流旋转着往下游漂,旋转着往水底沉,我呛了几口水,眼前已发黑。这个时候我想起了雷丰瑜。 想起那一次我掉到镜湖里,雷丰瑜救我时,往我嘴里渡的那口气。现在想想竟也是甜蜜,如果能再…… 这么想着时就真有一双手臂环了上来,将我抱住,然后堵在嘴上的破布被扯了开来,两片甜蜜的唇,贴上了我的唇。 我吸取着这双唇带来的气息,靠在他怀里满足的哼了哼。 但下一刻破布又塞回了我嘴里,雷丰瑜的声音在我耳边说道:“既然阴差阳错,那就将计就计吧。到平岩久治身边,想办法探听出阿跃真实的下落。” 环住我的手臂松开,划水声迅速远去。 不多久我身边终于传来了噗通声,我被人拽着托出水面,但我却感觉我的心还沉在水底。 我很想吼一句汉人常用的国骂:我叉你大爷的! 跟自己有一腿的人,却让自己去帮忙找他的前相好,这种情况,只怕是个人也没有好脾气了。 之后,也许是前面摔的,也许是后来呛水呛的,也许是被雷丰瑜给气的,我觉得胸口越来越闷,头越来越沉,最终失去了意识。 再醒来时,我已经躺在了床上,蒙住眼睛的布摘了,嘴也没堵上,身上的衣服也已经换过了干衣服。 但我却没有觉得舒服些,而是觉得更不舒服了。因为床边坐着一个人,平岩久治,他单手托腮,坐在床边看着我。 平岩久治本是美到男女莫辨的人,此时托腮的这个动作更显出他一种妖娆的美,美到我全身直冒鸡皮疙瘩。 “岁月不曾在您身上留下任何痕迹,您还是原来的样子。”见我也看着他,他温柔的对我笑着,他的手从他的腮边移开,落在我的脸颊上,轻轻抚摸着。 真不知道我的脸都摔成猪头了,他怎么看出来什么样子的。 我偏开头转向一旁。 他低声一笑,“老师害羞了!” 我害羞个屁! 正想发作,又想起雷丰瑜交代的事,怎么探听还想不出,但要是翻脸了肯定就问不出了。 叹了口气,“我脸疼,别碰。” 他的手停住,凝住在半空,半晌收回落在自己的衣襟上,“老师,对不起。” “不敢。”我说。我一个差巴怎么敢让一个皇帝道歉。 平岩久治看着我,我做低眉顺目状,他的神色渐渐失落,“我宁可您打我骂我,却不想看这样的您。” 打你骂你,你做了什么对不起你老师的事了吗? “不要紧,我会让您都记起来的,很快。”平岩久治又突然欢喜了起来,他的样子就好像一条欢快的小蛇,他将一件纯白色秀樱花的丝绸拖地长袍取出来,亲手往我身上穿:“这件衣服在我登基之前就命人做好了,是我皇后的礼服,只等着有朝一日能亲手将它穿在您的身上,让您成为倭国最尊贵的人,享尽这世上所有的尊荣和膜拜……” 这次是皇后了?升迁速度果然是快咩! 换好衣服,他又将我的头发亲手梳成跟他一样的发式,弄好之后,他拉着我的手,“现在咱们启程吧。” “启程?要去哪?去倭国吗?”我问。 “不,咱们先去江南。”平岩久治说道:“咱们跟龙月一起去江南,到了那里您一定就能想起来以前的事了。” “要是想不起来怎么办?”说真的,我对自己以前的事情记得很清楚,不觉得有什么事情能额外被想起来的。 “记不起来了!”平岩久治停下脚步,眼前正走到房门口,他眼睛看着那门,扬声道:“阿助,这扇门我看着不漂亮了。” 我只看到两道刀光一闪而没,咔嚓嚓!那扇门瞬间崩溃,碎成了小块小块的碎片散落了满地。 “老师觉得可有信心了?”平岩久治问我。 我连忙点头,“有了,我觉得一准能想起什么来。” “很好。”他牵着我的手,踩着满地碎片走出屋外。 这个地方大约是平岩久治租住的客栈,出了客栈,外面已经架好了一架马车。他的几十个随从分列周围。 这些随从见他出来,纷纷屈膝行礼。 “你们听着。”平岩久治对众随从说道:“从今日起,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小心戒备,不要给敌人可乘之机,另外也要看住老师,若是发现老师有逃跑异动,一刀杀了。” “是,主人。”众随从齐声应道。 平岩久吩咐完了,指着马车道:“老师,请。” 我一边往马车上爬,一边在心里大骂雷丰瑜,“我叉你大爷的!明知道是这么个狠角色还把我推过来!” 我叉着雷丰瑜的大爷,在马车中坐定,平岩久治随后跟了上来,坐在我身边,动手将我的衣摆拉好抚平。“老师别不高兴,我这样做也是不想您再离开我。” “龙月呢?”我问平岩久治。刚听他说跟龙月一起,那小屁孩诡计多端,能跟他一起我多少有点安全感。 “我与他约定在南城门汇合。”平岩久治答道。 “龙月为什么会跟你一道?”我问。昨晚龙十四说起平岩久治还很是提防的样子,怕他对龙家不利。 “您在谁的手里,那讨厌鬼就会和谁一伙儿,您被拓跋思远抢亲的时候,他不是也跟戎狄一伙吗?”平岩久治说道:“我们两个都是您一手教出来的,或许我想到的他也猜到了。不过没关系,他构不成威胁。” 我听着平岩久治说着,仿佛他们都知道我是谁,而只有我自己不知道自己是谁似的! 平岩久治摆好我的衣襟,拉过他自己的发辫,从发绳上取下一颗葡萄般大小五光十色的滚圆珍珠,放在手心里,然后一拳头捣碎成粉。用指尖沾取珍珠粉,往我脸上涂抹,“珍珠粉能促进伤口愈合,用不了多久,老师的脸就能恢复如初了。” “这一颗珍珠值多少头牛?”虽说我现在奢侈的东西也见的多了,但直接打碎了这么美的珍珠用来敷脸,我还是震惊的。这得是多少牛啊! “比这更好的珍珠,老师也不知道磨碎了多少用来和师娘敷脸,这一颗怎的倒心疼了!”平岩久治说道。 这个皇后啊,脚不沾地!花心萝卜!信奉邪神!还奢侈成这样!我觉得不论什么结局都是他自己作的! 马车这个时候停了下来。 “到南门了?”平岩久治问道。 “主人,外面好多人啊!”阿助的声音答道。 平岩久治挑开车帘往外看去,我也探着头看,只见黑压压好一片人呐!一个个黑袍银甲,帽盔上飘洒五色流苏。是吐蕃军! “杰布太子、东嘎将军、噶尔多吉、大哥、二哥、三哥……”我这个激动啊,好像被婆家抛弃了的小媳妇见着了娘家人。 杰布打马过来,与他并骑而来的是龙月,他们后面跟着噶尔多吉和我哥他们。 “央金你这是什么鬼样子,学女人抹粉了?”杰布指着我的脸,问。 我连忙用袖子把脸上的珍珠粉擦掉,“你们怎么来了?” “我们要去江南。”杰布说道:“来中原之前就准备要去江南看看,龙月说他和你要去,那我们就一起去呗,人多热闹。” 龙月对着我笑了笑,摇着小扇,斜瞥了一眼平岩久治,道:“我没兵,但我朋友多。” “龙月,你终于拿我当朋友了?”杰布欣喜的说道。 旁边冷不丁一匹枣红马钻出来,把他挤到一旁,“离我家男人远点。”是高娃那丫头。 “谁是你男人,少胡说。” 三人打打闹闹靠向一旁,噶尔多吉提缰过来,“天涯海角也不会让你独往。” 我看着他,“好。同去。” 强巴、次仁、嘉错也靠上前来,“四兄弟不分开。” 我的心情好了起来,这次莫名其妙的旅程,似乎也变成了朋友兄弟一起的一趟远游。 数十人的倭国队伍,裹在五千的吐蕃兵中浩浩荡荡的出了城门。 十里亭,前方又是十里亭,黑压压压压黑的又是一大片人。这一大片人又分为黑红两队。 锁子甲重骑兵是戎狄的黑羽卫,红袍银甲的是雷龙战骑。 两支队伍最前面的一‘红战袍’,和一‘锁子甲’正在聊天。 “这次你我兄弟一起前往江南,看看母亲的旧居,也看看江南的风貌,再看看那一望无际的大海,那可是你草原没有的风景。”红战袍说道。 “看海是假,就想看你是怎生把你那小情人弄回去的。”锁子甲大笑着说道。 平岩久治到此终于不再保持沉默,他走出车外,站在车辕上,对众随从一指,大声道:“从今日起无需隐藏行迹,也不用对外戒备,你们要做的只有一件事,就是看着老师,只要有人来试图劫人,就一刀把他杀了。” 我大惊,“沃子拉!雷丰瑜,我叉你大爷的大爷的大爷……” 第100章 皇帝遇上流氓 万余人,各色混杂的‘杂牌军’,一路向南,行行复行行。 由于是上万人这样大的一支队伍,而且出行的又急,并未提前通知沿途州府做好接待的准备,因此每到一处难免各种鸡飞狗跳的忙乱。 所以逢大的城镇才去投宿,小地方干脆就不入了,只派人采购水粮牧草,大军在荒野宿营。 这一天又是在荒野宿营,行军帐篷搭起来,数十堆篝火点起来。 最中间的一处篝火,也就是四方阵营的交汇处,雷丰瑜、拓跋思远、平岩久治分坐一端。至于能和这三人平起平坐的吐蕃太子,则缺席,他跟龙月去附近镇子上玩儿去了。 雷丰瑜在煮酒,鲜采的野菊花的花瓣,放进盛酒的瓦罐里,放在火旁温着,花香和酒香夹杂在一起,香气四溢,他一边温着酒,一边漫声吟道:“最是一年好时节,橙黄李红菊飘香。” 拓跋思远歪靠在一块虎皮垫子上(估计是歪鼻子的皮做的),欠身从雷丰瑜的瓦罐里舀起一碗酒,尝了一口,看了看天空飞过的一行大雁,接着道:“菊飘香,秋风起,雁出潼关兮向南飞。” 平岩久治端坐调着琴,也道一句:“雁南飞,思往事,静听残秋。” 雷丰瑜、拓跋思远、平岩久治,这三个人战场上见了,就是想怎么弄死对方的人,可这会儿却都是一派风雅的模样。 我嘴里叼着一颗半黄、半红、半残的狗尾巴草,头枕着手臂靠在一棵树上,听着那边的风雅,“当皇帝也挺不容易的,不但要会打会杀,会肠子九转八弯,必要时还得能作个诗!”不由得有些感慨。都是文武全能的牛人呀牛人! 可我这个无才无能的差巴该怎么办?眼瞅着江南一天天近了,雷丰瑜交代我打听的事,还毫无头绪呢。 “哎!”我很无奈的叹了口气,斥候那差事可不是是个人就能干得来的哎! “老师不用自卑。”旁边有人对我说道,“老师文采独步天下,现在只是忘了,等以后记起来了,就能和他们一起作诗了。” 我转过头一看,是阿助。阿助就是平岩久治那个劈碎一道大门只见两道刀光的侍卫。他名叫藤崎助,看起来是平岩久治的贴身侍卫,不过好像也兼着总管和男仆的差事,平岩久治的衣食起居都由他一手打理。 平岩久治看起来对他很是信任,他去那边秀文化去了,就把我交给藤崎助看着。 “我说,阿助。” “是,老师。” 他和平岩久治一样称呼我为老师,而不是像长谷九兵卫和其他人倭国人那样称我为亲王殿下,显然与那位龙皇后要亲近许多,能不能从他身上找突破口? “上次……去草原,你也跟着了吧?”我问他。 “是,自十岁起,助就不曾离开过主人身边。”藤崎助答道。 “这样啊,那在草原上时究竟都发生了……” 没等我问完,藤崎助就说道:“主人没有告诉老师的,助也不能说,总之江南很快就到了,老师就会想起一切了。” 我敲了敲自己的头,我怎么就这么笨,怎么就不会拐弯抹角的打听呢,哎!这就是吐蕃人呐,说话从来都是直来直去的,就像江央才让那种肚子里能像汉人一样装满弯弯绕的人,可说话时舌头也卷不了那绕绕弯。 见我垂头丧气的表情,藤崎助笑了笑,在我身边盘膝坐下,“咱们还是听他们作诗吧。” “那他们做的诗是什么意思,你给我讲讲吧。”平岩久治一作诗或者一弹琴,藤崎助就看得极为专注,常常一幅津津有味样摇头晃脑的,我觉得他肯定很明白。 哪知藤崎助却说:“其实我也听不懂。” “听不懂你还听得这么带劲?” “主人做的诗肯定都是最好的,弹的琴肯定也是最美的,只恨助不会欣赏。”藤崎助说道,表情非常认真。 这认真到近乎虔诚的眼神,我在哪里曾看见过?我的心口突然疼了一下。 “老师!”藤崎助紧张的看着我。 “咳咳!晚上有点凉了。”我咳嗽两声,拢了拢衣袍,丝绸的袍子漂亮、值钱,却不挡寒。 “我去给您拿件衣服。”稍后阿助取来一件夹棉的袍子给我。 然后他又拿了一件去平岩久治那边,给平岩久治披上。 不过平岩久治不领情,踹了他一脚,还跟他嘟囔了一句什么,声音小没听清,估计是让藤崎助好好看着我,不用管他那边的事什么的。只是看平岩久治那表情也不像是真生气,而且把藤崎助给他披上的那件袍子,也好好的穿了起来。 看这两个人之间的神情,我想起我和雷丰瑜,我让他多吃点的时候,他也总会是那种神情,但最后还是会吃下去。不由得向他那里看了过去。 雷丰瑜也正看过来,他对我努了努嘴,好像在说:看我对你多好,至少我没踹过你。 我对他撇撇嘴:是,您老人家对我很好,要不然怎么有我现在刀架在脖子上这愉快的处境呢! 正想着刀架在脖子上,藤崎助那里就一跃而至,刀半出鞘,架在我的脖子上。 静夜中一骑奔来,啼声急如骤雨,转眼间已到近前。 马未至近前,人先翻身落地,大步冲了过来,速度之快竟是将他骑来的那匹马甩开一截。。 “护驾!”眼前不算我之外,还有两个皇帝和一个准皇帝呢,这人身法速度,绝对是高手。不过拓跋思远的侍卫没动,他艺高胆大,也事不关己,依旧是靠在虎皮上一幅看戏的样子。 “住手,都别动,这人是韩颖川。”龙月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回来的,也不知道他是由哪跳出来的,折扇一拦,大声说道。 “都住手退下。”雷丰瑜听到这人姓名,喝令手下退下。 我这时候才看清这人样貌,黑衣黑裤黑鞋子,人生的也黑,如同黑漆漆的半截子铁塔一般。 龙月指着这黑铁塔,对我说道:“老宅院子草垛上总角相对的三个少年,一个是我爹,一个是陈锦堂,还有一个就是他,颍川叔叔。” 龙家旧宅躺在草垛子上看天的三个少年,眼前这个就是硕果仅存的一个了! “颍川叔叔跟我爹从小一起长大的,除了已经去世的锦堂爹爹,颍川叔叔是这世上跟我爹在一起最久的人,也许不用去江南,见到颍川叔叔他就能想起来呢。”龙月对平岩久治说道。 平岩久治打量着韩颖川,似乎有些拿不准。 “我知道你急着想回倭国,所以路才赶的这么急,再说眼下这种情况,各方势力在此,哪一个也不是好惹的,小心夜长梦多。”龙月进一步说服他道,“我和你一样想他早点恢复过来,他这傻了吧唧的样子,实在是让人受不了。” 平岩久治拔出刀来,刀尖指着我的背心,说道:“那就试一试吧,不过不要耍什么花招,你知道我的刀很快。” 倭国侍卫闪开一旁,半截铁塔一般的韩颖川走到我近前。 “月儿派人来跟我说你需要我帮忙,我还以为他跟我开玩笑呢,十几年前你就不用我帮忙了。”他打量着我,“从小你就各种花样摆出,这一次你又玩什么呢?”他俯下身,手按在我的肩膀上,眼睛凝视着我的眼睛,“假装忘掉了我们所有的人,忘掉了我,忘掉了锦堂,忘掉了月儿,还有那皇帝?” 我看着他的眼睛,眼睛里渐渐满上了层雾水。疼啊!这黑铁塔的手好像铁钳子一样,抓的我肩膀真疼啊! 再抓我,小心我叫我哥揍你啊! 这人看着我眼中的水汽却似乎误会了,他激动的道:“你记得我,对吧?我就知道。” “你……” 我张嘴的一瞬间,他将一个东西塞进了我嘴里。他个子高大,我所见的人中除了洛子长外还没有人比他更高的,他的大块头自然而然挡住了他背后所有人的视线,而平岩久治站在我身后用刀抵着我呢,也是死角,看不到他这小动作。 而我也没看到,没看到他往我嘴里塞的是什么,只感觉一股腥臭的味道,正要吐出来,那韩颖川一巴掌怕在了我胸口。 他这一掌可比抓我肩膀更疼,我吃疼之下牙关止不住一咬,那个东西破了,满嘴腥臭! “噗!”我喷了出来,满口的猩红颜色。 这下子炸窝了。“阿跃!”“爹!”“老师!” 我后知后觉的想起,那龙皇后身体不好,有个着急生气就吐血的毛病,病弱美人咩! “退后,都退后。”平岩久治挥动着长刀吼道。 待等所有人都退开,他抱住我,“老师?” 我吐出嘴里所有的不知道是猪血还是鸡血的红色液体,最后吐出的是一个鱼鳔。“我没事。” 平岩久治看到我吐出来的鱼鳔,愣了片刻,猛然抬头环视周围:“阿助,阿助?” “在这里呢!”龙十四的刀架着藤崎助的脖子。原来刚才的一番混乱并不是要针对我的,而目标恰是藤崎助。 “现在咱们每个人手里都有一个人质,这样才公平。” 平岩久治眼睛冒火的看着龙十四,又看向龙月和韩颖川。 龙月伸手拍了拍韩颖川的肩膀:“我颍川叔叔是飞龙镖局的总镖头,可还有一个身份是江南绿林道上的总瓢把子,不过我爹以前都叫他黑社会老大。” 第101章 菊花酒醉 “阿助只是个死士,我要多少死士就有多少死士,而老师就只有一个,你以为我会跟你换?”平岩久治一声冷笑,对龙十四道:“你要杀他便杀了吧。” “你既然不在乎,那我大可以慢慢的杀。”龙十四讲刀由藤崎助的脖子上,移向他的肩膀,我先砍掉他的一双手臂,再砍掉他一双脚,等他被砍成一个葫芦之后,我再把他的肚子刨开,把他的肠子一截一截拽出来,等清干净他的肠子,他到死也许还能挺个半日。” “够了!”发出这一声吼的不是平岩久治,而是我。我指着龙十四,“你最讨厌拿人不当人的人,你现在自己在做什么?” 我再指向龙月:“口口声声说善良不该被利用,该被人守护,你现在做的又是什么?” 我再掉过头指向平岩久治,“我不想评判你的良心,我只是想问你,你口中无所不能的老师,若真是我,而我又恢复了无所不能的状态,你是不是有把握能挟持我?”我环指周围,黑铁塔、龙月、雷丰瑜、拓跋思远,“他的兄弟,他的儿子,他的相好,他的对手,你怎么将他带走?” 平岩久治看着眼前的这个人,心中突然起了阵战栗,那是对龙跃也不曾有过的,那仿佛是看进他心灵深处的一双眼睛,“我……” “你赌他会自愿跟你走吗?凭什么?”我看着他,“凭你手中捏着的人质吗,龙十四的家人,还是什么人,你赌你老师的善良?”我对他摇了摇头,“你莫要忘了,他是带着一万死士家臣去送死的。”我看向雷丰瑜,“为了他认为最重要的人,他牺牲掉了其他所有的人,甚至包括他的两个妻子和他自己。” 我仰首向天空深深的呼吸,仿佛周围已经没有了空气,只有那头顶的一片天透出一丝可供人呼吸的气息。 “我跟你做一个交易吧。”我对平岩久治说,嘴里有些涩涩发苦:“不论我是谁,是央金还是龙跃,我都跟你走,除非你让我跑,我绝不离开,而我要你一样东西。” “不论你是谁,但我信你,请说。”平岩久治说道。 我对雷丰瑜一指,“将你所知道的一切,他想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他。” 平岩久治收刀入鞘,走向雷丰瑜,“你想知道什么?” 雷丰瑜却看向我。 我对他勾了勾嘴角。这一次我终于像了吧? 转身走回我刚刚坐的那棵树下,缩起双腿,将头埋进自己的膝头。心中感觉厌厌的,很想念家乡,想念吆喝着兄弟赶牛回家的日子,想念丹珠煮的酥油茶,没有盐巴的也好。 刀尖点地的声音走来,走到我身后,背靠着我背靠的树的另一端坐下,“你做的很对,难过什么?” “你又看不见,怎么知道我难过?”我说。 “不难过就唱个歌来听听。”他说。 “不想唱。”我说。 “吐蕃人还有唱不出歌来的时候?”他说:“每次都说自己不委屈,你真当我眼睛看不见,心也盲了。” “知道我委屈,那你唱个歌给我听咩。”我说。 “好。”他清了清喉咙,唱了起来:“想要蓝天做你的靠背,白云是你脚下散落的花蕊,一马平川看见晚风吹,世间纷纷扰扰不用去理会……”噶尔多吉的歌喉不及东嘎将军的好,但却如风吹动草场发出的浑厚回响。 我往后靠了靠,与他背靠着背,中间隔着那棵树。“少年不识乡愁的滋味,离家越远越觉得情字珍贵,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与我一程又一程相陪。” 没有悲歌的民族,相信这世界是亘古不变的,不变的坦诚,不变的纯真,不变的真情,没有悲歌因为我们始终能坦然的面对自己的心。 不悲伤的歌唱了一首又一首,期间拓跋思远将那坛酒拎了来给我,说我刚才指着那些人大骂的时候太有气势了,连龙大将军在卧虎关指挥数十万大军时也没我那气势足。 ‘黑铁塔’也过来,找我讨了碗酒喝,喝罢他说:“他瞒着老婆跑出来的,他老婆是个醋坛子,而且官匪势不两立,他不能在此久留,要赶快走了,有事可以随时到飞龙镖局,这天下一百多家飞龙镖局的分号,不管到哪家,只要让人传话,他就会赶来帮我。 龙十四也来过,我给他酒,他却没喝,他说他错了,以后不再做那种事,不过他先要赶回倭国去,他跟平岩久治这次彻底撕破了脸,怕平岩久治回去后就拿他家人开刀,他要回去把家里人带出来。洛子长跟他一起走了。 龙月也来过,不过他是埋怨我的,说我根本就不了解平岩久治和藤崎助的关系。那藤崎助是平岩久治从小带在身边的死士,也是平岩久治唯一的一个男宠,虽然长的丑了点,但的的确确是平岩久治的宝,平岩久治根本就不会舍得让他有事的,就差一点点他就能把我换回去了。亏他策划的这么完美,连韩颖川都请来了! 至于雷丰瑜,我这一晚没再见到他,也不知道他是不是从平岩久治那里得到他要的线索了。 但菊花酒很好喝,芳香醉人,我不知道喝了多少,醉在了菊花香里,一醉两日,到第三日上,我们到了江南。 曾在巴桑大人的书中看到过描写江南的诗句:半壕春水一城花,烟雨暗千家。 但时令不对,此时已是深秋,不曾看见半壕春水,也不曾见一城的花。但却看到了烟雨,冷冷瑟瑟的秋雨,绵绵延延,好像不会有落尽的时候。 暗淡了江南的秀美和旖旎,空留:残塘零落雨潇潇,无处不凄凄。的萧瑟。 看,其实差巴也能作诗,咱是天柴咩! 只是到了江南却遇到了些麻烦。 管仁华的家族乃是当地的豪门,管仁华虽然死了,但他的母亲,也就是管家老太太仍在,过继了娘家侄儿做养子,如今开枝散叶也算人丁兴旺。 管老太太一听有人要挖儿子的坟,当然不干了,带着全家老小坐在地上嚎啕,堵着路不让人过,就连雷丰瑜亲自去讲也是不行。 万余人就这样眼巴巴的瞪着,管老太太哭号两个时辰都不带累的,期间还吃了一顿饭,喝了两回参汤,吃完喝完然后继续哭。 拓跋思远评价此事为:中原有一神功,名曰坐地嚎哭功,此功法厉害,不在人多,仅一人使出此功,纵千军万马不能敌矣! “矣什么矣?”我现在特讨厌他这个人,明明抢亲,明明杀虎生饮虎血,如同野蛮人一样,却整天之乎者也的卖弄,好像多有学问似的。 平岩久治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让他手下忍者挖一条地道,直挖到老太太屁股底下去,把她屁股底下的地面挖成个深坑,最好挖到地球另一端去,让她直接掉下去,然后这世界就清净了。 不过最后解决此事的还是龙月,他嘴上抹蜜调油,过去搂着老太太一口一个奶奶的叫着,一句一声仁华爹爹的说着,告诉老太太他挖坟是想要将管仁华的尸体运往龙家安葬,怎么也不能让陈锦堂独葬进龙家的祖坟里专美。 在场的万人一同抬头望天,若是老天的脸皮薄些,估计能给看出个洞来! 没想到这老太太还真就吃这套,不但答应了,还让龙月务必要在龙家祖坟里给管仁华找个好位置,活着他是二夫人,死了怎么也要压陈锦堂一头坐了大夫人的位子。 第25节 恋耽美 正文 第26节 央金进京记 作者:猪美美 第26节 哎!都说人死万事皆休,但活着的人何尝能放下了牵挂。 就拿我们吐蕃人来讲,人死之后将皮囊枯骨,交给苍天,回归自然,灵魂去往上天安排的去处,但依然有天音女神能指引生者见到死去亲人的传说,可见思念和牵挂各种族亦然,人之常情! 不管怎么说,总算是能开这座坟了。 …… 吐蕃用白色做嫁衣,而中原这里白色乃是丧服,而且江南此地有披发起灵的习俗。 平岩久治给我换上纯白的布衣长袍,打散了头发。 龙月将装着人头的紫檀雕花的盒子,放进我的手里。 我抬步走上汉白玉的墓道石阶,走向那苍松翠柏环绕中,华美的坟墓,那里葬着一个活着时被人称为江南第一公子的男子。 第102章 用黄金打造的尸体 雨水将我的头发打湿,身上的袍子也因为沾了雨水的重量而显得异常沉重,这沉重的分量,使我的脚步也沉重异常。 十几级台阶,我好像走了比逻些到京城更久。 终于走到石阶尽头,那里墓碑已经被移开,坟包也有管家的男丁指挥着几个壮汉挖开了。露出里面白玉的椁,再将这幅椁撬起,一阵芳香扑鼻,里面的棺材是檀香木做的。 檀香木棺材中,一具身穿红装的尸骸,静静的躺于棺中。 红色的寿衣如同新嫁娘的喜服一样艳丽,周身堆砌满珠玉、宝石和黄金,这应该是他母亲的杰作,恨不得将这世上一切你能给他的都让他带去。 唯有绸缎和珠玉中露出的,只剩枯骨的脸,诉说着死亡的悲怆。 我屈膝半跪在他棺椁旁,将那只紫檀雕花的盒子并排放下,双手托住盒盖,缓缓开启。 盒子里的头颅差不多烂的也仅剩一幅骷髅头骨了,只是头顶上还带着一块头皮,头皮上连着乌黑的头发,那发丝蓬松光洁,仿佛活人的一般,层层堆叠在盒子底部。 一头墨染般的乌发,似可窥见其生前风华之万一。 我双手捧起这颗头颅,发丝绕指。“过错或是无心,今日送你回来了。” 雷丰瑜、龙月、平岩久治,还有拓跋思远都围在旁边,鸦雀无声的静静看着,看我将那颗头颅捧向檀木的棺。 我看着这颗头颅,手却顿住了,“不对!” “你发现了!”龙月看着我,目中泪光盈盈。 “我就知道您会记得!”平岩久治满脸欣慰。 “这人不是被斩首的。”我手指这颗头颅脖颈下的断口,那里参差不齐的哪里是用刀砍出来的,“这分明是被狼啃的。”我是个放牛的,看多了被狼啃食过的尸骸。大凡动物的骨头都是头盖骨最硬,人的也不例外,所以狼除非在年景特别不好的月份,一般情况下啃食猎物都不愿意啃食头颅,肉少又费牙,因此草原上时常可以看到野牛、野驴、黄羊的头骨。 我将这颗人头重新放回盒子里,伸手再去摸棺材里那颗人头的脖颈处,入手冰凉。 我揭开裹尸的寿衣,尸骨完全露了出来。 我倒吸一口凉气。满眼金黄,原来脖颈以下的身躯,全部是纯金打造的。 这就是全尸!用黄金打造的全尸! 我此时只有一个感受,太有钱了! 再摸人头与黄金身体衔接的地方,光滑齐整,这才是被斩首的啊! “难道没有葬错?” “确实没有葬错。”龙月走过来,跪在棺材旁边郑重的磕了几个头,然后把管仁华的头,从棺材里取出来,放进早已提前准备好的另一个盒子中。 “你早知道?”我问龙月。 “嗯,锦堂爹爹的头发黑亮世间少有,一看就知道了。”龙月说道。 “那王莲江他说……” “王莲江老糊涂了,他的话你也当真?” “我……”我抬头看向一直没出声的雷丰瑜,三天来第一次我与他目光相遇。 江南的绵绵细雨也已经打湿了他的头发,也打湿了他身上红色的战袍。 我看看他身上的红战袍,转头再看看棺材中的红装枯骨,与盒子里孤零零的头骨,叹了口气。 你堂堂九五之尊,为一个人自降身份至此,却又说一切都是自己阴谋造成的,你与他到底有是谁欠了谁? 他抬起袖子擦了擦我脸上的雨水,“情到深处每个人都是自私的,不过我太在乎阿跃了,不会让他伤心,所以我没有害这两个人,更不会在他们死后干出调换尸体这样的蠢事。” 我叹了口气。我记得他说过让我相信他这样的话,而且反复强调了好几次,若我肯信他,老实的在宫里呆着,我此时此刻大概还在啃烤羊腿。 龙月将陈锦堂和管仁华的头一起收好,说要一起带到龙家老家去,葬到龙家的祖坟中。 拓跋思远拿手扒拉着棺材里黄金铸造的尸体,嘴里喃喃的叨咕,“真有钱啊!这中原真的是黄金遍地呐!” 管老太太的养子是个白面书生,在旁边听着脸上一阵阵白的好像掉进面缸里又捞出来的一样。 你该不是想打包拿走吧?看着拓跋思远那贪婪的眼神,我不由得有点替这家担心。记得他那时候还靠着娶太子妃敛财来着。 还好他没做出这么丢人的事来,他只是嘀咕道:“等以后我把这里打下来了,我再让人来挖。” 白面书生终于腿一抖,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哈哈!”拓跋思远大笑。 你说他一个太子,笑点怎么就这么低! 我把那白面书生扶起来,转头看看,众人都在,唯独不见平岩久治。咦!难道他发现我不是他老师,然后也把我像牛粪一样丢了? 我心中大喜。 龙月却说道:“他去找地方等着被雷劈去了,不过你别高兴,以我对他的了解,他不会这么好心的,你是与不是他也会榨干你身上最后一点油水,否则不会罢手。” “我还有什么油水?” 正说着,却听嘿的一声大吼,接着咔嚓嚓!不远处一颗松树应声倒地,平岩久治缓缓收回刀。 他发泄完毕,收刀回身看着我,脸上神色阴寒,似乎能刮下一层霜来。 我不由得退后一步。我知道他一直以来没有对我用过什么过分手段,是因为他认为我是他的老师,而以后就说不好了。 后退一步我却撞进了雷丰瑜的怀里,不知道他什么时候站在我背后的。 “你可以不遵守你的承诺,我现在就带你走。”雷丰瑜说。 我摇头:“男人吐口唾沫,要钉个钉。” “那你就记住你上次答应我的事。”雷丰瑜说道。 “我答应你的?” 平岩久治已经走了过来,拉起我,“跟我走。” “去哪?” “回倭国,做亲王,然后做我的皇后。” “可你知道我不是……” “我说你是你就是。”他拉着我大步就往回走。 我心里却在想,我上次到底答应雷丰瑜什么咯? …… 江南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不曾领会更多的风景,又马不停蹄地赶向海边,但此时我的心情却莫名的安定了。 雷丰瑜似乎早已将一切安排妥当,不同于龙月的胡闹,雷丰瑜做事要靠谱的多。虽然他没有明说,但我已经能体会他的意思。 他一定会将我带回去的,而我只需要相信他。 这一次我一定会的。 第103章 最会玩的人 大海的辽阔,我无法用词汇来描述,也无法用图画来描绘,看到视线尽头天与海的交汇,我有种仰望卡瓦博格雪山峰顶的那种感动。 若日后巴桑大人问起我大海什么样?我会告诉他那是所有河流的家,发源于高山,回归于大海,一路留下的是生命的足迹。 但缔造生命的同时,他也是狂暴的魔君,拥有摧毁一切的力量。 江南的雨一路跟着我们到了海边,到了海边他不再是缠绵凄惨的,它变成狂暴咆哮的怪物。海风卷起巨浪,山一样高直拍海岸礁石,又在礁石上翻飞溅碎,让脚下的大地都跟着震颤不止。 在这样的天气里平岩久治却要出海。 我抓起一块沾着海水的岩石,贴贴额头,摆在岸边,但它又很快被海浪卷得无影无踪。 呵,这真是太带劲了! 平岩久治的大船没有直接靠在岸边,但离岸也不远,百八十米的距离,我们要乘坐小船靠上大船,就这百八十米的距离,小船却几次差点被打翻,而我坐在上面吐的连胃酸都吐尽了。 等由小船爬绳梯上大船的时候,不得不由藤崎助背着我。 “我们必须要赶在季风的气候中走,这样天语的海军不能追赶。”藤崎助对我解释道:“我们的水手技术好,天语的海军都是菜。” 原来这种天气也是计算好了的! 好吧,强人的世界! 我回首看来时的海岸,风大浪急中红色的战袍依然醒目。 我现在都上到船上了,你要怎么救我呢? 呜!呜!什么声音从海岸那边传来,是号角声吗?穿过海浪声和风声,清晰雄壮。 “那边为什么吹号角?”平岩久治皱眉道。 藤崎助喝令水手:“升满帆,全速前进。” 大船破浪前行,等到离海岸稍远后,风浪反而小了,身后也并没有船追上来。正要松口气的时候,船顶瞭望塔上水手喊道:“前方有船,有,有……” 怎么弄个结巴做瞭望员! “那,那,那是……”下一刻我的嘴也抖的结巴了。前方海平面上密密麻麻的都是船,数不清到底有多少。 “那是麒麟船队,老师的船!” 藤崎助指着那些船,那些船的桅杆上都高悬着旗帜,旗帜上皆是一只似龙似麒麟的兽,正与皇后那方大印印纽上的瑞兽一样。 “真的来了!我估计他们也会来,能追我们的船也只能是这个船队了。”平岩久治脸上的神色就像看着自己的孩子,“这些船都是在咱们的港口被造出来的,我一条一条看着它们下水的。” “打旗语给他们,告诉他们老师在我的船上,要跟我一起回倭国。” 平岩久治这边的旗语却起了反效果,那些船开始向这边抛火球。一个个巨大的火球擦着船身而过。 “不信他们真敢攻击咱们,往前冲。”平岩久治再次下令。 平岩久治悬挂着飞鹰标志的大船,船首带着钢铁撞角,向麒麟标志的船队里冲了过去。 麒麟船队那边,三条体型中等但吃□□的船越众而出,呈品字型,向飞鹰船迎了上来。 “铁甲护卫舰!”平岩久治兴奋的紧握着双拳微微发抖,“这三条船来了,那巨无霸也回来了!” 海面辽阔,可以看到桅杆上的标志,但其实还有一段距离,众船排的密集时,有哪些船并不好分辨。 此时双方的船逆向而行,很快可以看到那三条船,船身尽铺铁甲,果然是铁甲舰,随着三条铁甲舰的驶近,而他们护卫的船也出现了。 那条船已经不能用大来形容了,那是一座漂浮在海面上的山。刚才他位置最靠后,距离最远所以它的体型并不明显,而现在它近了,它的庞大我无法形容,心中只有一个感叹,凭着人力原来可以制造出这样的庞然大物!这就是那位龙皇后的船,他的强大和财力真是毋庸置疑! “现在这条船在谁手里呢?”船大人小,距离又远,只能看到那巨无霸上有蚂蚁一样的人,却看不清具体是谁。 藤崎助拿出一个圆筒子递给平岩久治,平岩久治将眼睛对上那筒子,向对船看去,“原来是那只瓜。” “阿助,将他推上船头。”平岩久治对我一指。 藤崎助推着我走到船首站定。我想平岩久治既然有东西能看到对船上的人,那么对船上的人应该也能看到我了。 但是,这一次对方依然没有买账,火球又飞过来了,呼啸着直奔我而来。 要成烤差巴了! 藤崎助一把将我按倒,火球从我头顶呼啸而过,打在了我身后的桅杆上,火苗蹭蹭的往上窜。 “灭火,掉头。” 迫不得已飞鹰舰只能掉头。 飞鹰船掉头,铁甲舰和巨无霸在后面撵,其余船只呈包围之势,让它无路可逃。 离港不久的这条船,不得不再次驶回他停泊的地方。由于海面之下情况复杂,这种大船是不能随便停靠的,以免触礁或者搁浅,锚地只能在事先探明的范围内。 但是回归的船却并没能顺利的停回原地,只听船底一阵嘎啦啦声响,船身激烈摇晃。 “船底触上东西了!” “下去看看!” “噗通!”“噗通!”有水手跳下船去,不久冒上来说:“铁蒺藜,巨大的铁蒺藜,他们放了铁蒺藜在下面,勾住了咱们的船。” 紧跟着船上也有水手慌张的回报:“船底撞穿了个洞!” 趁着藤崎助去指挥船上船下的水手掏水补洞,我跑向船头。站在船头向岸上眺望。 岸边摆上了一张桌子,桌子旁坐着雷丰瑜和拓跋思远,两人坐在那相对喝茶。风雨依旧,但对那两个人却似乎毫无影响,他们泰然而坐稳如磐石! 平岩久治也走到船头,看着那两个人。我没看他的表情,不过估计什么妩媚优雅全没了,脸一定比锅底还黑。 雷丰瑜对平岩久治道:“现在咱们可以谈谈了。” “哥啊,你把人都逼到死路上了,还谈什么呀。”拓跋思远笑着说道。 雷丰瑜摆了摆手,道:“放人,我放你一条生路。” “我好歹也是一国之君,你逼我至此,大不了咱们一拍两散鱼死网破。”平岩久治按着我的脖子将我的头压在船舷上,拔刀出鞘。 我眼角的余光看着那锃亮的刀锋,想起管仁华那被斩首的头颅,那平滑无比的断口。 只是这一刀下去,我的头颅估计会掉到海里去,不知道还能不能找回来,找不回来就剩一个没头的尸体。不过全不全尸我也不在乎,也不需要谁用黄金给我弄个全尸,只是不知道嘉错还会不会再去爬卡瓦博格雪峰去找弟弟。 “用你们一船人的命,换他一条命你都不愿意!那你还想要什么?”我看着船下翻腾的浪花,耳听雷丰瑜问道。 “把巨无霸给我,它本来就是我的。”平岩久治说道。 “哈哈!”雷丰瑜放声大笑,大吼一声:“冬瓜,鬼娃娃说巨无霸是他的。” 回答他的是铁甲护卫舰上呼啸飞来的数个火球。 轰!轰!轰!轰!火球在甲板上、桅杆上、船舷上四处开花,烈火熊熊在风雨里一样烧的旺盛。 “鬼娃娃,你看冬瓜不答应啊。”雷丰瑜笑着道:“你拿不属于我的东西跟我谈,没用啊,要不然你直接找冬瓜谈谈?” 随着雷丰瑜的话,那边轰!轰!又是两个火球飞过来。 本就因为船底洞穿而进水的飞鹰号,就这样在熊熊烈火中开始缓缓下沉了。 “哈哈哈哈!”笑点特低的某人,又开始在旁边大笑了。 我眼睛继续看着船下的海水,也忍不住笑了,雷丰瑜玩儿谁真是让对方一点余地都没有的。 两方僵持着,但肯定是平岩久治这边受不了啊,这船眼看着就要沉了。 “这样吧!”平岩久治最后说道:“我可以放了央金,但是我有点不甘心,所以我要加个彩头。” “说来听听。”雷丰瑜道。 “听说你箭法很好,我自认也不曾,我们就来比一局。”平岩久治放开我的脖子,收刀还鞘,指了指海岸沙滩,“我放央金上岸,在他上岸时我放一箭,你若是能拦下我这支箭,他就活,若是你拦不住,他就死。” “一箭?”雷丰瑜问。 “只一箭,若是你没拦住,但海风把箭吹偏了,算他运气好,我也不会再放第二箭。”平岩久治说道,“如果你不同意我就和他一起沉海,我身边有多目家的女忍者在,入海未必死,但是你有这样熟识水性的手下能救他吗?” 雷丰瑜站起来,打量着船与岸之间的距离,两处相隔约有百米开外,那是弓箭的最远射程了,而且在这样的海风中要想射中目标,还得有风不服那样的膂力开十石弓才够强度。 看完距离,他看向我。 我回望着他,用力点了点头。 “上岸你就拼命跑。”他说。 “阿勒!” 第104章 夺命床子弩 藤崎助和一个腰插铁扇子的忍者,一左一右划着小船。 小船靠向岸边,没等停稳我就跳下了水,水末至腰深,随着海浪我几乎被卷进海里,但下一刻我又被拍向岸边。 连滚带爬的我上了岸,拖泥带水的向雷丰瑜那边狂奔。 雷丰瑜站在岸边,弓箭已经拉满,箭在弦上指着我的身后。海风吹得他的衣襟和头发翻飞,他鬓边的白发如此的明显! 我向他冲去,但突然之间他看着我身后,神色一变。 与此同时我听到一个声音怒吼一声,听声音是龙月发出的,他吼的是:“床子弩,我草你妈的平岩久治。” 床子弩是什么?我不得而知,但刹那间我看见雷丰瑜丢下了手上的弓箭,向我急冲而来。 我知道肯定又出了什么状况,但是我没有回头,我用尽我此生的全力,向雷丰瑜奔跑。 耳后“呼!”的一下,疾风呼啸而来,卷起我的头发。与雷丰瑜之间还差十步远。不论是什么我都不想要知道,就算是死了,只要能再握一下你的手,此生也算圆满了 一声马叫嘶鸣,什么东西翻倒的巨大声响,我只作不闻,看着雷丰瑜还差七步。 有液体喷溅在我身上,我继续奔跑,还差四步。 终于,我就要触到雷丰瑜伸过来的手了,我差不多能感觉到他指尖带着的暖人温度。 但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巨大的阴影从天而降,掠向雷丰瑜的头顶。我抬头,看见巨大的鹰爪,是金雕之王! 怎么回事? 金雕之王鹰爪伸开,一前一后抓了下来,抓向雷丰瑜背脊。 刹那间我的心瞬间被恐惧占据。那金雕拉扯出老虎的肚肠也只用了一击。 下一刻我终于触到了雷丰瑜的手,但我的心已经冰冷。 他拉着我将我拉进他的怀中,护在身下。 时间好像停顿在这一刻,这一刻我被封进一个叫做万念俱灰的壳,透过这道壳,有一双代表死亡的眼睛正在凝视着我,我遍体生寒,我惧怕死亡,但我更怕眼睁睁的看着眼前这人死在我面前,而我无能为力。 一个名字冲进我的喉咙,我想大声呐喊出那个名字,所有的人都说拥有那个名字的人无所不能。 正在这时头顶上传来一声鹰的尖叫,这一声尖叫,瞬间打碎了那道壳,使我挣脱了出来。 我从雷丰瑜的怀里抬起头,就看见鹰羽纷飞而下,同鸟羽一起落下的还有一个人,赭红色的劲装,手中长刀染血。 “龙十四!”突然现身的龙十四,跃身半空,发出如同霹雳雷霆般的一击。 一击得手,龙十四翩然落地,但金雕之王毕竟是金雕之王,它被重创,但淌着血落着羽毛,依然勉力扑棱着抱伤飞走了。 “可惜那孽畜没能杀了。”龙十四看着飞远的鹰,不无遗憾的摇头说道。 “鹰跑了,人还在。”雷丰瑜说道。 我悄悄擦了擦额头的冷汗,刚才好像魔怔了,怎么就觉得那个名字能改变生死?生死终究还是要靠刀的啊。 定了定神,顺着雷丰瑜的目光看去,就见洛子长正跟拓跋思远那个鹰奴打在一处。 龙十四回来了,洛子长也在! 而更让我惊讶的是,那鹰奴好刀法!洛子长那能一拳打退老虎的铁拳,对上此人的弯刀却并不占强,两人斗了个旗鼓相当。 “抓住他。”我听见拓跋思远说道。我发现拓跋思远是从地上爬起来的,他身边倒着一匹马,是他那匹拉风的汗血马。 那匹马身上披着锁子甲,但却被一支巨箭从头至尾贯穿了钉死在了地上。那支箭,如果那可以称之为箭的话。 那箭杆子就有碗口粗细。那绝不是人力所能发出的箭,必定是借助了某种大型器械,当然这也是非人力所能拦住的。 好狡诈的一条毒蛇! 若非拓跋思远纵马上前拦住了这支箭,我也早已经被钉死在了地上。 不过拓跋思远拦的也特别狼狈,马被钉死了,他翻落马下,当时冲击必然很大,他脸上手上都淌着血。 不过他完全不管自己的伤,指挥手下上前围攻那个鹰奴。 我有点明白了,刚才那鹰奴如果用他的鹰杀死了雷丰瑜,那么仅带着五百随从的拓跋思远断然回不去戎狄了,他就会被诛杀在中原。 这又是个一石二鸟之计。 这计策本来说不上多高明,但高明就高明在他时机拿捏之巧,而若非有突然出现的龙十四,…… 呃!,我好像又明白了点什么,龙十四为什么会回来?怎么这么巧? 这个没等我想明白,那边又出现了情况。 拓跋思远的侍卫随从正要围攻那鹰奴,而驾着小船送我蹬岸的藤崎助和另一个忍者动了,一个使刀,一个使铁扇子杀将了出来。 这两个人功夫甚好,具体怎么好我不会形容,或许比不上龙十四,但也相去不远,长刀大开大合,铁扇子上下翻飞迅捷如电。 平岩久治在藏拙!一直以来他表现的都不是太强,甚至藤崎助还被轻易制住过,但实际上……,实际上……,我好像又明白了什么。 藤崎助和‘铁扇子’一左一右袭向洛子长,那鹰奴借机冲出侍卫的围攻,冲到了海边。 此时浪花中蹿出一个体态玲珑的黑衣忍者,此人抓住鹰奴的手,拉着他一个猛子扎进了翻滚的浪花里。 藤崎助和‘铁扇子’也一先一后跃进海中。 而再抬头看平岩久治的飞鹰号,此时哪里还有半个人影,只余下一架高大的木制器械,想来就是那床子弩了。 飞鹰号在下沉,不久飞鹰号连同它上面的床子弩一起沉进了海底,无影无踪。 “多目家的女忍者在水里就是无敌的,这附近只怕早藏好了接应的船,我们怕是抓不到他们了。”龙十四走到海边,看着浪花说道。 “可恨,他要的根本就不是巨无霸,他跟那戎狄人勾结……”龙月说着,转头问拓跋思远,“你那鹰奴是谁?拓跋秋源吗?” 拓跋思远的仆人正给他包扎伤口,闻言叹了口气:“是翁牛特部族的,是我二哥以前的手下,这几年我二哥一直被我爹软禁着,翁牛特部族就投靠了我,虽然我一直防着,没想到还是差点着了道。呼!”他看了看地上的死马,又叹了口气:“要真是我二哥本人来了,只怕我们就都死了。” “咳咳!”我到此才放松了下来,只觉得嗓子里干干的,胸口也闷闷的,好像刚才憋住了一口气,整个胸膛都隐隐作痛。 雷丰瑜将我扶了起来,拍着我的背脊,“没事了。” “别再玩了,再玩我也要吐血了。”我说。 “再也不会有危险了。”雷丰瑜笑着摸摸我的头。 呜!呜!海螺号角再次吹响,海上巨无霸上放下小船来。 小船有好几条,上面都载满了人,粗略算算足有数百。 为首一条船,船首站着一个……,一个……,一个……,我费了好大的劲才看出那是一个人,而不是一只瓜。那人长的实在是太圆了,虽然嘎母还有状元第里的那胖老板也都很胖,但他们那种胖是一坨的,所以像是肉山,而这个人是圆的,圆圆的脑袋,圆圆的身子,连五官也是圆圆的,圆圆的眼睛,圆圆的鼻子,以及更加圆圆的嘴巴。 这世上怎么有长的这么奇趣的人! 另一条小船后发先至,超过圆圆的瓜的船,首先靠上了岸。 船上第一个走下来的,是一位头发胡子几乎全白了的老者,他年纪应该不比王莲江小了,但腰背挺得笔直,腰间别着一长一短两把刀,他踏步走下船来,足尖在浪花上轻轻一点,人借力飞起,稳稳的落在岸上,鞋子都不曾湿。这老人的模样,这老人的气势、身手,俨然是老年版的龙十四! 果然龙十四已经颠颠的跑过去了,跪拜行礼:“儿子见过父亲大人。” 老人拍了拍龙十四的肩膀,然后向我走来,走到我面前,屈双膝跪地,“浅野吉次拜见主人,吉次来晚了。” 老人身后,船陆续都靠了岸,数百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皆在老人身后,给我跪了下来。 “浅野家只奉一个主人,您是我的主人,也就是整个浅野家的主人。”龙十四说道,说完他又向雷丰瑜拜了拜:“感谢陛下,将我家人救出来。” 过程虽然凶险,但到此却也算是个大圆满的结局了。这个时候我不想解释什么,伸手扶起了浅野吉次。 那只瓜这时也下了船,走过来,不过他怎么看怎么像是在骨碌。我不由得发笑,这个人一出现,连海风也带上了欢快的节奏。 他走到近前看着我。我也看着他。 “冬瓜叔,月儿好想你啊!”龙月讨好卖乖的跑上来,对冬瓜说。 龙东的目光从我的脸上转向了龙月脸上,然后下一刻他抬起手,一个大巴掌就扇在了龙月脸上。 我吓了一跳,雷丰瑜也吃了一惊,我们俩正要冲过去揍这个莫名其妙的瓜。 龙东说了一句话,他这句话说完,我们都消停了。 他说:“离家三年杳无音信,你爷爷奶奶每天都站在村口等着你回家。”他这话显然是对龙月说的,但目光却又投向了我。 第105章 原来我是在装傻 龙家的祖宅在江南的西塘,西塘四面环水,要乘船才能到达。 这里的小船很小,一条船只能乘坐几个人,我和拓跋思远,以及雷丰瑜共乘坐一条小船。 小船晃晃荡荡前行,拓跋思远躺在船上,他脸色不好,挡床子弩那一下,他伤的不轻,脸上手上还都是绷带。不过他脸色不好倒不是因为受伤,而是因为坐船。他晕船。 在船上没晃荡几分钟他就开始吐,一直吐到现在。 我还好,咱这是在海上大风大浪里坐过船的人了,这点小晃荡完全不在话下。 不过我现在也躺在船上,因为我就腿软。 那天床子弩从后面夺我的命,雷丰瑜跑过来救我,脱离了他侍卫的保护,而且他注意力全在我身上,金雕趁虚而入发动致命的一击。 我每每想起来,腿就软的像面条一样走不了路。 哎!虽然不愿意承认,但我的的确确是被吓着了。 看一眼站在船头迎风而立,帅酷拉风的雷丰瑜。我低声问拓跋思远,“你什么时候跟雷丰瑜串通一气的?”这件事的来龙去脉我很想闹个清楚,不过我没问雷丰瑜,怕他觉得我太傻。 “猎虎那天。”拓跋思远干呕着,模样活像大肚子女人害喜一样,“那天他跟我打赌,他要是赢了就让我帮他做一件事。” “哦!”难怪那天他们两个争的那么凶! “当然了,我看那平岩久治也不顺眼,一幅阴阳怪气的模样。”拓跋思远说道。 “那龙十四和洛子长又是怎么回事?我记得他们是因为龙月请了那个飞龙镖局的谁,才走的。”我又问。那两个人神出鬼没的,出没的还真是时候。 “要不是龙月出面,让龙十四和洛子长假装离开,平岩久治怎么能不疑心?”拓跋思远答道。 “哦,原来龙月也串通了!”我恍然大悟。 “那父子俩表面上是对头,其实早就穿一条裤子了。这点我也差点被他们糊弄了。”拓跋思远说道。 “哦!”我又恍然了。 “别再装出傻了吧唧的模样,行不行。”拓跋思远对我咧着嘴,说道。 “哦!”我再次做出恍然的表情,“原来我在装傻!” 拓跋思远一脸崩溃的表情。“看在我救你一命的份上,咱能不能坦诚点?” 我把双手交叉枕在头下,仰面看着天空,江南的雨季已经过去了!阳光暖融融的晒着,真好!“你说吧,没什么不可坦诚的。” “我这几天就琢磨,你似乎是什么都没干,但所有的一切都是围着你在转。”拓跋思远说道,他这会儿精神头上来了,也不吐了。 “我这张脸有面子咯。”我说。 “那吐蕃兵营里好几千人,随便拉出哪个来,给他换上你这脸,你说他们哪个能从容的傻到你这种程度?”拓跋思远说。 “从容的傻?”这词用的。 “除了一次不从容不傻。”拓跋思远说:“你救藤崎助那次。” “那一次你露馅了,那气势,即便是久居上位者,又有几人能发散出那样气势的,就把你们那个叫东嘎的将军叫出来,你把他叫出来吼几嗓子试试,他肯定连你一半也及不上。”拓跋思远说道。 “当时我急了,一个人情急爆发起来的时候,自然不同于往常。”我说,“平岩久治那人是铁定不会说实话的,不管是对我还是对雷丰瑜,所以我得在他身边等着,等他露出破绽,龙月那小屁孩真把我换回去了还行?”我说。 “你看到他什么破绽了?到最后你也是傻不拉几的。”拓跋思远撇了撇嘴。 我鄙视的瞥了他一眼。“我以为你在旁边看着,怎么也能看出点什么,原来你那眼睛就是摆设的!” 他曲指,啪!弹了我脑瓜一下,“快说。” 我说道:“管仁华脖子上的断口特别齐整,一刀二断干净利落。其实人的脖子不是那么好斩首的,需要很大力量,利斧、砍刀这种双手把持的重型兵器才能做到,但一般利斧这样的重器,断口会有骨头渣子崩碎,我以前在家杀牛的时候,不论斧子磨的有多快也是一样,所以斧子做不到这样的效果,那么剩下的就是砍刀,或者是……” “或者是倭国忍者用的那种□□。”拓跋思远接口道。 “对。你戎狄的刀也不行。”我说,“你们戎狄是单手刀,虽然不排除有个别大力士能将单刀使出双手刀的力量,但你们的刀型不对,戎狄的弯刀砍下后,要顺着刀的弧度做一个收臂后拉的动作,为了使创口延展。”我说。 拓跋思远以掌做刀,按照平时使刀的手法虚斩一刀,然后点了点头,“正是如此,这弯刀从小用着,就是这样的手法,你不说我都没注意。” “因为刀本身的弧度,加上后拉的这个动作,创口末端会成一排连续的月牙状。”我比划了一下,“从你杀虎时留下的刀痕就可以清楚的看出来。” “原来你那时候趴在虎脖子上吸血,是为了检查我弯刀留下的痕迹?”拓跋思远看着我眼睛里,露出吃惊的神色。 我呵呵了两声,“所以说管仁华几乎可以肯定是死在倭国□□之下,而很有可能他就是被平岩久治亲手所杀。”我记得平岩久治将我按在船舷上作势斩首时,他拔出了他的那柄佩刀,比寻常□□略窄的剑身,异常平滑锋利,用它来砍掉一个人的头,大约就像切豆腐那样轻易。 “贼喊捉贼,明明他杀了管仁华和陈锦堂,却又栽赃到我二哥身上。”拓跋思远不齿的哼了哼。 “管仁华是被他杀的,但陈锦堂却只怕真是死在拓跋秋源之手。”我说。 “你又是从哪看出来的?”拓跋思远这会儿没有了刚才说我傻的神气,一幅很虚心求教的样子。 “说你那眼睛是摆设,看来脑子也是摆设。”我故意奚落他两声。 结果害得自己脑门上又被他弹了一记,“快说。” 第26节 恋耽美 正文 第27节 央金进京记 作者:猪美美 第27节 “你可看见一个倭国人身上配有弓箭的吗?就连龙十四我认识了他那么久,也仅见他用过飞镖。”我说,“直到最后平岩久治说要跟雷丰瑜比箭,结果他也没用箭,他用的是床子弩。床子弩我没细看,不过估计跟龙月那随身的小弩原理差不多,上面是以准星瞄准目标的。” “也就是说倭国人不善于使用弓箭!”拓跋思远了然的道。 “至少一箭穿心怕是不易。”我说。 “那这就对上了,平岩久治一早就跟我二哥勾结了。”拓跋思远点头道。 “他们在三年前那一战的时候就勾结在了一起,那么平岩久治说的翻山越岭赶去救援的话就是假的了。他完全可以从拓跋秋源那里提前得到消息,预先赶到戎狄,同时有拓跋秋源掩护,完全可以做到神不知鬼不觉的潜伏在那儿。”我说。 说到这里,我叹了口气:“他曾经是龙跃的学生,自然知道很多他的事,既然有足够的时间,他也来得及伪造雷丰瑜的信件之类的东西,将陈锦堂和管仁华骗过去。” “不止这样。”拓跋思远此时也明白了,“他身边的忍者也自然有那种蜘蛛鞋,他可以和我二哥合力杀了陈锦堂和管仁华之后,再穿过沼泽地,把龙跃骗回来。” 我点了点头:“都说那龙跃聪明,但却怎么养了一条毒蛇也不晓得。” “就可惜我还是没有问出来那皇后的下落。”我看着雷丰瑜的背影,说道,“不过,整个事情捋一遍,大致可以想象,龙跃穿过沼泽回来救人的时候,陈锦堂和管仁华已经死了,他没有亲眼看见那两个人被杀,也就不存在他一边被强/暴一边看着自己的爱人受死,坦白的说,要真是那样大概是个人也崩溃了,既然那个事情没有发生,那么他活着的可能还是大的。” “这个时候你还装?你不就是龙跃吗?”拓跋思远说。 我重新将视线投到头顶的蓝天上,“我也想自己如果是该多好,可我确实不是。” 我没看拓跋思远的表情,不过想来一定跟吞了个死苍蝇差不多。我看向雷丰瑜,虽然我觉得自己想到的,他也肯定一早就想明白了,但或许他还有什么别的要问我的。 也许是感觉到了我的目光,他回过头来,说:“能再帮我一个忙吗?” “只要我能做到的。”我说。 “你就做几天龙跃吧,帮我陪陪龙家两位老人,我欠他们的太多了,就当是帮我还些债吧。” “阿勒!” 之后我们都没再说什么,雷丰瑜也躺了过来,头枕在我的肚子上。 远处传来飘飘渺渺的歌声,“……船儿摇过春水不说话呀,水乡温柔何处是我家,嘴儿轻轻唱呀唱不休呀,年华飘过歌声似水流……” 船歌唱的温婉轻柔,与我吐蕃的歌完全不同,犹如一双温柔的手,轻轻触动着人内心的柔软。 我们闭着眼睛,随这歌声轻轻的哼唱着。 第106章 西塘龙家 龙家,皇后的本家,听起来很高大上,但到了那才发现跟普通的渔村没什么两样。村子临河而建,青砖瓦房不几间,还有房前的老槐树。 雷丰瑜挽着我下了船,“去见过父母亲吧。” 一对老夫妇,跟寻常农户家的老翁、老妇人没有两样,粗布衣衫,成年劳作而粗糙黝黑的皮肤。 我走上前,跪在地上:“爹、娘,儿子回来了。” 看着我,老妇人眼泪掉下来,“你还知道回来啊?你心里还有娘没有?”她的拳头捶下来落在我的肩膀上,不过高抬手轻落下,却哪里使了半分力量? “儿子好不容易回来,你这是做什么?”龙老爹在旁边数落她,”儿子多不容易啊!” “是啊是啊,皇后可是打不得的。”围过来看热闹的的村民也跟着劝。 “就算是皇后,他也是我的儿啊!”老妇人又几拳,然后双手捧住我的脸颊细端详着,“怎么黑了这么多,人怎么也比以前瞅着……” “奶奶!”龙月挤了过来,揽住老太太的腰,“奶奶就光疼我爹,孙儿回来了也不顾着,看看孙儿也黑了,在大草原上能不黑吗,孙儿还瘦了呢,三年没见着奶奶,可想死我了。” 龙老太太看见孙子,刚止住的泪又流下来,“我可怜的孙子啊!看这脸沧桑的,显得比你爹都老了!” “咳咳!”龙月被口水呛到了。“咳咳!”我也被口水呛到了。 “奶奶!”这时旁边挤出一个俏丽的丫头,挽住老太太的胳膊,亲昵的喊着。 “这是?”老太太看着俏丫头,疑惑的问。 “我是您孙媳妇。”俏丫头甜甜的笑着说。 后边正下船的拓跋思远,在船舷上被绊了个跟头。龙月更夸张,差点平地绊了个跟头。 我捂上脸,场面不忍直视。 不过龙老太太果真不再顾着我为什么不见沧桑这个问题了,而是拉着高娃,这番瞅啊,“多俊的姑娘啊!” “皇后也夸过我,说我能吃,身体结实,能生娃。”俏丫头冲我眨了眨眼睛说。 一听说生娃,老太太浑浊的双眼中,瞬间闪闪发光,“能吃好,结实好。想吃什么奶奶给你做。” “可月儿说不好,他说我不聪明。”高娃对龙月吐了吐舌头。 “女孩子要那么聪明干什么?”老太太给了月儿一巴掌,哄着高娃道:“臭小子要是敢欺负你奶奶给你做主!” 龙月在旁边,脸上的表情好像便秘了一个礼拜,可还什么都不能说。怕把老太太的注意力又拉回我这边,弄不好穿帮。 “谁说这丫头傻来着?我瞅着你早晚要栽在她手里。”我对龙月低声说道。 “以前月儿号称老太太杀手,现在要让位给高娃了!”雷丰瑜也说。 “算过关了吗?”我低声问他们。 “还要过爷爷那关。”龙月取出裹着两颗人头的那个包裹,走到龙老爹面前,“爷爷,这是锦堂爹爹和仁华爹爹,我想将他们葬在咱龙家,您说呢。” “你们跟我来祠堂吧。”龙老爹说道,又对随后跟来的龙东说:“阿东也一起来吧。” 祠堂在村子深处,我们一起往祠堂走。 “爹,近来过的怎么样?怎么我每回让人送来的银钱、礼物,都退了回去。”路上走着,雷丰瑜问龙老爹。 “几亩田,两条船,够我跟他娘过日子了,多了也没什么用,陛下要顾着这么大一个国家,用钱的地方多。”可以看出龙老爹是个很憨厚朴实的人。 “每次都是如此,您让我心中好生惭愧。”雷丰瑜说道,“怎么说也是半子,好歹让我为你们做些什么呀。” 龙老爹想了想,道:“衣食无忧,就是日子过的太冷清了点。”回头瞅了瞅冬瓜:“阿东媳妇倒是能生的,三年生了四个娃娃,每一次怀上的时候都说生下来过继一个给我们老两口做孙子,可一生下来就变卦。” “一生下来,看见孩子不就舍不得了吗。”冬瓜笑着说,“这又不是生小猪。” “有自家孙子,干什么要别人家的孩子做孙子。”龙月连忙卖乖道。 “你呀,你有比在这小渔村里守着爷爷奶奶更重要的时要做。”龙老爹粗糙的大手,摸了摸龙月的头顶。 “可以来京城,到宫里面一起生活啊,看着月儿,将来抱重孙子。”雷丰瑜说道。对于龙月想奔着断袖路上走,雷丰瑜也是老担心的,与其他跟自己一样成了断袖,还不如他娶了戎狄公主。 “种地打鱼的日子过习惯了,哪也不去了。”龙老爹说道:“昨天十四郎先你们一日回来了,把他家人也都带来了,十四郎是我义子,我跟那浅野老爷子也说的来,不如陛下就准他们留在这吧,他孙子孙女多,瞅着也热闹些。” “爹喜欢,那就留下吧。”雷丰瑜的表情跟高娃差不多,小媳妇般的乖巧,“我回头就让人安排,长江和两湖水师里也缺人。” “听十四郎的意思,不大想做官了,就让他们在这里种地打鱼为生吧,或者跟颍川走走镖,吃饭总是没问题的。” “一切都听爹的。” 眼前祠堂已经到了。祠堂也与别的村庄里的祠堂没什么两样,青瓦当,木雕花的窗棂,带着岁月痕迹的桐油供桌,以及供桌上一排排新新旧旧的排位。 唯一有所不同的,是供桌后面挂着一幅明黄色的不知道叫什么,算是旗子还是什么,挺大一幅,长方形的,上面绣着盘龙,还书有诗词,这估计是雷丰瑜赏下来的东西。 “下葬要找看风水的先生算算日子,这两个孩子就先在这供奉几日吧。”龙老爹整理了一下排位,给两个木头盒子腾出块地方。 龙月将两个盛着人头的盒子摆了上去。 “月儿来给你两个干爹上柱香吧。”龙老爹拿了三炷香,就着供桌边的白蜡烛点燃。 “我爹先来吧。”龙月将香转给我。 龙老爹却是一拦,转头对冬瓜说道:“阿东,去外面守着,别让人进来。” 冬瓜出了门,将门在外面关好。 龙老爹这才对我道:“小兄弟,委屈你了,我家那老婆子太盼儿子了。” 我看看雷丰瑜,又看看龙月,不知道哪里露了马脚。那两人脸上也是一脸的困惑。 “爷爷是如何一下子就发现了?”龙月问道。 “这孩子与我那儿子真是相像,也不曾哪里露出破绽,不过,我那儿子早已经回来多时了。”龙老爹说。 “回来了?!”雷丰瑜和龙月皆是大吃一惊。这真是万万没想到啊!满世界的寻找,而他竟然在这里? “他,他……”雷丰瑜看了我一眼,再看龙老爹,神情急切,但一时却又有些说不出话来。 龙老爹拉开供桌后面那面明黄旗子,旗子后面又露出一个小一号的供桌,而这张供桌上摆放着一个盒子。 老人双手捧起这个盒子,一双手有些抖,“三年前就回来了,只是我那老婆子这几年身子骨不大好了,怕她受不了,故此一直瞒着。” 木头盒子比装人头的盒子更小一号,上面有些残缺,很多磕磕绊绊的痕迹,似乎回来的路上经历了很多艰难。 “千山万水能回来不容易,虽然剩下的不多,也总算是落叶归根了。”龙老爹说着,将这盒子交到雷丰瑜手上。 雷丰瑜捧着这个盒子,手也开始抖了。 龙月想过去把它打开,可几次按着盒盖,却最后都不敢打开。 看着他们这样实在着急,我伸手将盒盖子掀了起来。 只见盒子里是一颗被石灰腌着的抽成了一团的心脏。 一见这颗心脏,我突然觉得有点不舒服,感觉得胸口一阵麻麻的疼,双腿一软,跌跪在了地上。 第107章 江南养病 一见这颗心脏,我突然觉得有点不舒服,感觉得胸口一阵麻麻的疼,接着双腿一软,跌跪在了地上。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我就不知道了,只看见满眼都是金星在冒。 等我清醒过来的时候,我躺在龙家的客房里,雷丰瑜坐在我身边,用冷帕子给我敷着额头,“你发烧了,大夫说你是惊吓过度,需要静养。” 惊吓过度的症状,终于从腿上转移到了脑袋上! “那颗心真的是龙大将军的吗?”我问雷丰瑜。 “还不能确定,我要先找到将它送来的人。”雷丰瑜深锁着眉头,说道。 他将因为我晕了,而没有听到的后续事情,讲给我听。 原来这颗心脏是一个名叫白芍的人给送回来的。这个白芍是王莲江的师弟,以前曾经给龙跃看过病,后来在龙跃去倭国当麒麟王的时候,跟着一起去了。再然后就一直没有他的消息了。 大约三年前他将这颗心送来,当时他模样很狼狈,瞅着跟个叫花子差不多。放下这颗心脏,急匆匆的又走了,只说朋友一场,不这么做心里不安,可没能将人救活也实在无可奈何,并要求龙老爹不要将此事告诉雷丰瑜,怕雷丰瑜找到他会把他千刀万剐。 就这样,龙老爹一直守了这秘密三年没说。 直到今日,当着雷丰瑜的面,再不说就等于欺君了,这才将此事和盘托出,并一再让雷丰瑜无论如何不能为难这白芍。 为难,虽然是保证不为难他,但这个人还是必须要找到。 “我今天要连夜启程赶回京城,要找到这个白芍,怕是要通过王莲江。你就在这里安心养病,再多陪龙家老太太几日,等到陈锦堂和管仁华下葬了,然后再回京。”雷丰瑜说道。 他想了想又道:“月儿留下来陪你,我可以再安排人把你哥他们接来,你现在生着病,有他们在你身边陪着会比较好,只是你要叮嘱他们,在龙老太太面前别穿帮。”吐蕃兵人数众多,小小的西塘当然装不下这么多人,他们都驻扎在别的地方。 “能让噶尔多吉一起来吗?”我问。但问过我就后悔了,雷丰瑜的脸色不好看,非常惨淡,还透着焦虑和疲惫。 但他静默了一会儿,却还是点头了,“好,只要能让你觉得踏实,叫谁来都行。” 我拉住他的手,“那颗心在这里也好几年了,并不急在一天半天,你别急,路上要注意吃饭和休息,或者你等两天,等我缓一缓,我陪你回京城去。” 他看着我,半晌疲倦的躺倒在我怀里,“你说一个人要是没有了心,还能活吗?” “肯定是不能咯。”我叹了口气说,环臂抱住他,“佛祖说,心房中包容着人一切的记忆,又说美好的爱情从心灵里萌发,如果一个人没有了心,纵然还有呼吸,还能行走,他也只不过是一幅行尸走肉了。” 他闭上眼睛,将耳朵贴在我的胸口上,听着我胸膛里心房一下一下跳动的声音。 当晚雷丰瑜还是走了,他锲而不舍的去寻找他要的真相。 我留在龙家渔村里修养,不过我也没能修养什么,第二天一早我就被拓跋思远从床上拽起来了。“又不是小孩子,吓一吓还能生病,走走走,陪我逛逛江南这个花花世界。” 呃!拓跋思远这个混世魔王,也留下了! 接下来,连着好些天,拓跋思远都拉着我在江南的各处游玩。什么瘦西湖、杨柳堤、望海潮、雷峰塔,都转了个遍。风景如画百艺竟芳的江南,热闹好玩就不用说了,这里的消费水平也是高的么!比京城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天,我跟拓跋思远蹲在街边,看着街对面小姑娘用筷子敲着酒碗,吴侬软语边唱边舞。 为什么不过去看? 没钱了。拓跋思远在京城娶太子妃时弄来的银子没多久就花了个精光。这要是人家小姑娘对你笑一个,你却半天掏不出一个铜板,你说那有多没趣? “咱们得弄点钱了,我堂堂一个太子,这也太寒碜了!”拓跋思远说道。他倒不是真穷到了一个铜板也没有了,只是他还有五百兵要吃饭,一千几百匹马要吃饭,在江南这里那真恨不得一个铜板掰成两个来,才够花。 我啃着糖葫芦,点了点头。我是真没钱了,这糖葫芦是我用身上最后两文钱买的。 “那浅野一家都认你当主人了,他们都是忍者,肯定也能像平岩久治那些手下一样会挖地道,要不然你让他们挖条地道到管仁华他们家坟地去,把那半截黄金身子给偷出来。”拓跋思远说道。 “你以为管家人是傻的啊?你那天看着那些金子,哈喇子都快流下来了,人家还会把金子搁在坟里?再说了,人头都已经弄走了,还留下金身干什么用啊?”我摇头说。 “那你说怎么弄?”拓跋思远问。 “要不然你蒙上脸抢一轮去。”我说。 “抢什么抢!”拓跋思远没好气的抢过我手里的糖葫芦,搁他嘴里吃了。 “假斯文!”我嘟囔道。 “你懂什么?”拓跋思远说。 “我怎么又不懂了?” 拓跋思远吃光了我的糖葫芦,然后指着这周围繁华喧嚣的街市。“看到这些人了没?看到这些响当当的黄金白银了没?” “哦!”我傻愣愣的点头,不是装傻,真不知道他什么意思。 “这就叫纸醉金迷。”拓跋思远说道:“以前我父汗常对我说,过度的金钱和过于安逸的生活,会消磨了英雄之心,我以前并不理解,到了这里,看到这些人我就明白了,我父汗说的没错。江南这里雨水充沛作物繁茂,商旅云集,海外贸易更是将大量金钱带来。又没有匪患和外敌的侵扰,就连倭寇这些年也几乎绝迹,可以说坐拥财富高枕无忧。” “这不是挺好吗?”我说。 “很好!”拓跋思远说道:“用一个词来形容这种状况,就是……”他一字一顿的说:“江、南、无、兵。” 我倒吸一口凉气。 好个拓跋思远啊,他说的一点也没有错。 江南如此富庶,随便做些小买卖,或者码头上做船工也比去边关当兵要强,而且还不必担着出生入死的危险。如此谁还会去当兵?去打仗?他们宁愿花些钱缴纳捐税,免除了兵役。 而天语建国以来兵役一直比较繁重,大江以北又有多少可抽调之兵? 突然意识到明成祖朱棣为何督造大船,派遣郑和七下西洋,却没有开展远洋贸易,他那样一个帝王真的想不到开展海上贸易等于是铺开了一条黄金白银之路吗?或许正是因为他想的更多,他是马背上夺取的皇位,对于权力与人性也许看的更为透彻。 可笑号称算无遗策的龙大将军、龙皇后,又做了些什么?他将一块人见人恨不得咬一口的小猪,喂成了一头更肥的肥猪!还是个再也跑不动的肥猪。 而雷丰瑜或许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三年前的那次亲征草原,他力排众议孤注一掷,也许这才是根本原因。 “经济发展的太快,脱离了人口基础,再加上发展的不均衡,成了无法逆转的困局!”我喃喃的道“这就叫步子迈大了扯到蛋了!” “嗯,大家都懂得盛极而衰的道理,由于发展的太快了,天语虽仅两代而以致鼎盛,它不可避免的要走下坡路了。”他拍拍屁股站起来,“所以说不急着抢,早晚是我的。” “那现在呢?”我问。 “回你家喝粥去。”拓跋思远说。 通过这件事,我发觉拓跋思远跟我的思维方式完全不同,他或许看不出平岩久治的小伎俩,但他的目光却可以看到很长远,放眼于整个大范围。 哎!我有种无力感。差巴就是差巴,被称作天柴已经是抬举你,而你永远不要把自己往天才方向想。 这件事之后,过了几天,拓跋思远继江南无兵之后,又给我上了第二课。 那天我和他躺在渔村码头的小船上晒太阳。他脸上结的痂脱落了,脸上黑一块白一块的好像得了白癜风一样很是难看,他要晒回来,而这几天他做什么都拉着我。 当然我也很喜欢晒太阳。 船系在码头边的木桩子上,随水波缓缓的晃动。拓跋思远现在不晕船了,开始喜欢躺在小舟中,他说感觉犹如在婴儿摇篮里面被母亲轻摇着。 对于拓跋思远和雷丰瑜的母亲,我有点好奇,感觉很传奇,就不知道结局怎么样? 于是我就问了他。 他没有回答我,却对我指了指高娃,“你说我妹妹将来会怎么样?” 高娃此时正在水边给月儿洗衣服,她堂堂一位公主,居然干这种粗活,可月儿好像并不领情,还在旁边捣乱,不时的撩起水来,泼高娃一脸。 “应该能成吧。”我说:“月儿不是无情的人,高娃对他的好,他心里也知道,虽说打打闹闹的,可汉人不是常说欢喜冤家吗?欢欢喜喜的一对小冤家,闹着闹着早晚就串在一块了。” “那然后呢?”拓跋思远问我。 “再然后或许会有点不如意,高娃是戎狄的公主,而月儿会成为天语的太子,两国早晚要再交战的。”我说,“立场上有些别扭。” “你说高娃会想着谁赢?”拓跋思远又问。 “这个吗……”这我就说不上来了。 “现在高娃还懵懂无知,成了亲思想就会成熟的,她一准会希望戎狄赢。”他说。 “为什么?”我问。汉人都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她还能想着自己男人落败? “汉人败了,她依旧是戎狄尊贵的公主,但戎狄败了,她就是落架的凤凰,土鸡也不如。”拓跋思远说道。 我看着他皱眉,问道:“明明是美好的爱情,为什么到了你嘴里就变味了?” “真到了那个位置,还在谈论爱情的,不是傻子就是疯子。”拓跋思远说道,“龙跃是傻子,而我哥是疯子。” “难道不是神仙眷侣的传奇吗?”我说。 “当年我父汗也很爱我娘,他从中原将我娘抢来,然后一直带在身边,即使是行军打仗也带着我娘,让她换上男装跟随在侧。”拓跋思远说道:“直到有一次,我的一个叔父叛乱,我父汗带兵平叛,当然结果是叛乱的叔父被我父汗杀了,可是兵乱过后我娘不见了,我父汗整个战场发疯的寻找,最后只找到她一只手,那手上还戴着我父汗送给她的,代表着草原大妃身份的戒指。” 拓跋思远抓起我的手,反复的看着,“你说心脏每个人都一样,也看不出是谁的来,他还不如像我娘一样直接留下一只手。”说着,指甲在我手腕上猛然一划。 我激灵灵打了个哆嗦。 第108章 坠马 “都说母亲的行为对孩子心理的发育至关重要,看看这位母亲,给孩子留下的是血淋漓的被遗弃妄想症啊!”我无比同情的看着拓跋秋源,“另外,想不到啊想不到,一代传奇的戎狄天可汗拓跋烈,竟然这么遭女人嫌弃,老婆宁可自断一手,抛下儿子也要逃跑!” 我下一刻里就被拓跋思远揪着手扔进了水里。 喂,怎么都动不动的就把人往水里扔,尤其入冬了嘿,很冷的说。 我噗通一声落了水,下一刻里就听龙月嗷的一声吼:“有人欺负我爹了!” 呼啦啦,岸上冲出一堆人来。有人跳下水来救我,有人抄家伙就奔小船上那凶手拓跋思远去了。 更有一老汉,霸气十足,对拓跋思远一指,大吼一声:“敢欺负我儿子!把他给我打出西塘,要是敢再回来,打断他的腿。” 这才是大将军的爹啊!这气势,威武霸气啊! “小样的,拓跋思远你看到了没,江南无兵?那是你没欺负到头上来,你打了人家儿子,看看,分分钟扁你。”我一爬上岸,不顾身上冻得发抖,就叉着腰对拓跋思远狂笑。 他那时已经被人用船桨打的满头包了,他的五百勇士当然也没都带到西塘来,只带了几个随从。此时这几个随从正拼命的划着船,想要逃跑,但他们划船技术太烂,那船不论他们多么卖力的划,也在原地转圈圈。 我能告诉他们那船要解了缆绳才能走吗?我当然不说! 这边正折腾着,没注意一条小船轻轻靠上了岸。 船上下来四个人,其中一个一看这场面,冲过来揪住我耳朵:“发了疯咯!” 另一个脱了外袍给我披上。 还有一个弯弓搭箭,白羽箭如同一道白虹贯日,一箭射断了船缆,拓跋思远他们的船这才能划走。 最后一个腿脚稍慢的,此时才下了船,嘴里喃喃的嘀咕着:“佛祖保佑,弟弟小,不懂事,不懂事……” 我哥他们和噶尔多吉到了! …… 我蹲在火盆边烤着火,手里捧着龙妈妈送来的生姜红糖水。 强巴、次仁、嘉错坐在我对面,一幅审判的架势。 噶尔多吉背靠着窗子,抱着弓站着。 月儿靠着门口,手上拿着一封信在看着。信是噶尔多吉刚才交给他的,不知道是什么。 我看着他们五个人都是一脸严肃的表情。 低头认错,道:“当了几天龙大将军,就忘了自己只是个差巴了,玩的太疯咯!” 见几个人没搭理我,又说,“拓跋思远救过我命的,我不该恩将仇报,不过龙老爹也没让人下狠手,就随便拍了拍,跟拍蚊子差不多。” 几个人还是没什么反应,我只得继续说:“也不知道拓跋思远会不会报复,不过这里是渔村,四面都是水,他就算把他那几百人都拉来,也肯定奈何不了咱们,再说了龙十四他们浅野一家也在这里,虽然他们忙着盖房子,忙着开垦荒地,但如果拓跋思远来找事,那肯定也会来帮忙的。” 几个人还是看着我什么也不说,我心里开始有点发毛了,“这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吧?”虽说差巴还是差巴,但这段时间差巴跟他们这些‘传说’也混的多了,也多少胆子大了点,我哥他们也是,不至于再动不动的就吓的跪地祈求了,可怎么今天这么紧张的气氛? 我看向噶尔多吉。这几个人中最靠谱的是他。 噶尔多吉对我指了指龙月手里的信。 我看向龙月,刚刚我还以为那是他的什么私信,现在看起来不是那么简单了。 龙月放下信,脸上是我从没在他脸上见到过的凝重神色。 “怎么了?”我问。 “出事了。”他说。 我心中咯噔一下,一股不祥的预感袭上心头,“雷丰瑜?” 龙月却看向噶尔多吉,“送信来的是小崔?” 噶尔多吉点了点头,“我们登船的时候正遇到他,他将信交给我,让我转给你就晕了过去。” “到底什么事?”我的心里更慌了。 龙月看向我,做了个深呼吸,才道:“雷丰瑜坠马了。” “坠马?怎么可能?”以雷丰瑜的身手,谁坠马了也不会他坠马啊。 “信是李云锁写来的。”龙月说道,挥了挥手上的信纸,“信上说白芍找到了,并从他那里证实了很多事。” 龙月将信上的内容大致说了一遍。 原来白芍是被平岩久治带到草原的。平岩久治虽然无情无义,但他不想让龙跃死,知道龙跃身体不好,于是就带了白芍去。 之前我们分析的草原发生的事差不多,但在先后次序上以及细节上却还是有点出入的,其实事情的顺序更接近平岩久治开始说的,龙跃得到陈、管两个人来救他的消息,回头救援,然后被拓跋秋源控制住了。 之所以那时候还没有杀死陈、管两人,因为他们带了一个大杀器。那是一艘铁甲护卫舰,就是能发射火球,将飞鹰号击沉的那个。 铁甲护卫舰满身装甲特别沉重,按说是上不了岸的,但是陈锦堂和管仁华用了一种机器,那种机器冒烟喷火力大无穷,竟然将那么大的家伙推动着从大海之滨一直到草原深处。 拓跋秋源看上了那个大杀器,他知道那东西虽然是陈、管两个人弄来的,但一定是龙跃弄出来的,其核心秘密必然掌握在龙跃手里,于是他丧心病狂的当着那两个人的面强/暴了龙跃,那两个人阵脚大乱,又遭平岩久治反水一击,双双死于非命。 拓跋思远为的是让龙跃崩溃,想控制他,为已所用。但龙跃的情况却比崩溃更糟糕。想他千里行军,连番鏖战,本已经体力严重透支,再加上他本身就有严重的心疾。在经历过这一切之后,他就不行了。 眼看着龙跃旧疾发作,就要死于非命,拓跋秋源和平岩久治都急了,他们逼着白芍要把人救活,不然就杀他。 白芍无可奈何,只得做了一件事。他把刚刚遭斩首的管仁华胸膛里那颗还没有停止跳动的心脏,换进了龙跃的胸膛里。 换心这个事,白芍以前试着做过,这个换心的理论最早还是龙跃的大老婆陈锦堂提出来的,如果心疾严重到无可救治的时候,能不能换一颗心。 为此,陈锦堂跟白芍两个人,牛、羊、狗、猪的心没少挖出来试验,不过没有一个成功过,做的最成功的一个也不过只存活了两天,最终死于感染。 至于用人,从来没做过,人要比动物的自愈能力差很多,连动物都不行,人就更没戏了,这个时候白芍这么做,完全为了拖延时间,能拖一时是一时。 “那么,祠堂里的那颗心?”我问。 “那颗心是我爹的没有错。”龙月说道。 “那么他……” “白芍给我爹换过心之后,守着他时睡着了,等他再醒过来的时候,我爹不见了,他正要去找,管仁华开来的那个大杀器就炸了,白芍趁着爆炸的混乱就逃了。”龙月说道。 “那龙跃他……” “他用最后的力气,去把那个大杀器炸了,与那东西归于尽,为了不让拓跋秋源和平岩久治之流得到。”龙月的眼泪吧嗒吧嗒的掉了下来。 “雷丰瑜现在的情况怎么样?”那个大将军固然死的可歌可泣,但我现在更关心雷丰瑜,他必然是在心痛伤怀中思绪难平而坠马的。 “他知道全部之后,就催马奔小行宫,然后马行到小行宫山涧上,他从桥上跳了下去。”龙月说道:“侍卫从山涧下将他捞起时他已经昏迷,然后一直没有醒过来。” 龙月看着我,“他或许是不想醒,他是在求死。”龙月眼中的眼泪淌的更凶了,不知道是在心疼哪个,“央金,现在能救他的,也许只有你。” 我冲向门外,我要去京城救他。 龙月却又从前面拦住我,噶尔多吉从后面抱住我,“你要怎么去。” “我,我的马,我的马……”我语无伦次的对他们吼着。 “信上的落款是四天以前的了,而信发出来的那天,雷丰瑜已经昏迷了三天。”龙月说道。 “小崔赶来,带了十几匹马,都是雷龙战骑那种神驹,十几匹马都累的口吐白沫,小崔自己也累晕了过去。”噶尔多吉说道。 “我去找拓跋思远,去找他借汗血马,我就算跪下求他,也要借到那些马。”老天呐,为什么我要在今天得罪他啊! “纵然你能借到汗血马,不眠不休也顶多像小崔一样在四天时间中赶回去,而那时距他落马已经十一天了。不知道他能不能挺得了那么久。” 我身上的衣服还没干,但人却冒起了汗,“无论如何我也要试试。” 龙月的眼中现出了犹豫神色,“央金,有一个办法能够很快赶过去,不过这方法很危险。” 我突然之间一下子冷静了下来,看着他,问:“你说的是,是蝙蝠翼?” 第109章 你轮回了几生几世 “最早的蝙蝠翼就像是大风筝,要靠快马来驱动,也飞不了太远,后来经过我和我爹前前后后多次改良,蝙蝠翼可以靠人奔跑的速度带动起飞,而且也可以飞的更远。”龙月一边讲他的蝙蝠翼组装起来,一边解说着。 “尤其这一架,制造它的骨架,是用多种金属合成的,其中一种最为稀有的金属在柴达木盐湖中的矿晶中提炼出来的,这种金属目前还没有名字,但却是已知的最轻最坚硬的金属,我爹还在世的时候就命人去哪里开挖冶炼,但到目前为止,也只够造了这一架。” “所用你不怕戎狄得到这蝙蝠翼的秘密?”我说。 “没错,告诉他们,他们也造不出来。”龙月说道。 他边组装,边指着这架蝙蝠翼的各个部分给我讲解。然后他说:“这架蝙蝠翼已经试飞了两百多次,最远一次飞了一千六百里,那是在天气条件最好的时候,现在是冬季,南方多雨,北方大风,这蝙蝠翼要从南方飞到北方,总计超过两千里,这是前所未有的挑战。” 我点了点头。 “但最大的一个问题是……”他说到这里,将一根麻绳交到我手里,让我帮他在一个三角形的金属杆子上一圈圈的捆绑上。这根金属杆子应该是用手握持的部分,加上粗糙的麻绳,为了让手更容易抓握。 我不敢怠慢,用力绑好,只听月儿接着说道:“这个蝙蝠翼可以承载两个人的体重,本来应该有一个熟手带着你飞,可是……”他撩起右手臂的袖子,露出手臂上的夹板。 我这才想起上次他在屋檐下接住我的时候,胳膊骨折了,伤筋动骨一百天,现在还没好,但他爱漂亮,夹板做的小小的,冬天穿的又厚,藏在袖子里不让人看出来。 “这蝙蝠翼一直以来只有小崔和我飞过。”他说:“我是这个样,小崔现也在累成了狗,我们没有办法带你飞,你要自己飞。”他歉疚的看着我,“原谅我的自私,我想你救他。” “我明白。”我说。虽然我也不一定真能救他,但是总也可以试试。 “这架蝙蝠翼试飞了两百多次没有失败记录,但并不等于它没有危险。”他说:“空中的乱流非常复杂,还要分辨哪些云中会产生闪电,还要保证你飞行的方向不偏移……” 我将他说的话一一记在心里。 “我现在去准备御寒的衣物、棉手套、棉帽子,还有护目镜。准备好了你就要飞,我们没有试飞的时间。”龙月说道。 “准备两人份的,我要找个人跟我一起飞。”我说。 龙月看了看我哥他们,皱眉道:“或者还是我跟你飞,我的手不方便,但还可以指导你。” “怎么?”我问。 龙月说:“飞到空中,最大的危险来自于自身的恐惧,如果一旦慌了,就完了。” 我想了想,转头看向噶尔多吉。“你能陪我吗?” “善于用箭的人,对于气流的变化最为敏感,甚至不用眼睛去看。”噶尔多吉慎重的点了点头,“好,我跟你飞。” “嗯。” 人选确定了,龙月很快的将需要的用品准备好,我和噶尔多吉装备完毕,然后在我哥他们一众人的目注中,推动起滑翔翼。 “噶尔多吉,逆风跑。”我对他说。 “哈!”他大声应道。 “要起来咯!”我喊。 “吼!”他应。 “拔起来!”我道:“360度旋转。” “哈!” “逆风转!” “吼!” “起来了!” “哈!” 蝙蝠翼乘着风,平平稳稳扶摇直上。 强巴、次仁、嘉错望着扶摇直上的蝙蝠翼,那蝙蝠翼上绘着彩虹般的颜色,衬着天上白色的云,恰如披着云霞的一只神鹰,盘旋于卡瓦博格雪峰之巅。“天音女神!” 扶摇直上中的噶尔多吉,转头看向我。 我也看向噶尔多吉:“咱俩算不算是天音女神现世版了?希望不要承接神话版的结局。” 好像是回应我的话,恰在这时候,一阵风卷过来,蝙蝠翼一阵颠簸摇晃。 噶尔多吉伸过一只手来,覆在我的手上,用力握住我的手,帮我稳住了蝙蝠翼。“别怕,有我呢。” “别怕?你不怕吗?”我问他。 “不怕?不怕才见鬼咯!”噶尔多吉道:“我现在腿肚子直抖。” “那么,试试这样。”我拉过他的手,让他的手臂环过我的肩,我往他的身下挪了挪,这样呈他在上面,我在下面的样子。 然后我抽下扶手横杆上缠绕的绳子,将绳子在我和他的腰间缠绕数圈,将我和他紧紧的绑在一起,“这样觉得怎么样?” 第27节 恋耽美 正文 第28节 央金进京记 作者:猪美美 第28节 他说:“这样,我们两个人中有一个失手掉下去了,那么……” “一个人失手,另一个人可以拉住他,如果拉不住,那就一起携手轮回路上见了。”我说。 “哈哈。”他笑了起来,“好!若今生你不能做我的阿佳,就来世嫁给我。” “好!”我将食指放进嘴里咬破,反手拉开他胸前的衣袍,在他胸口上面写下我的名字,“立字为誓!” 噶尔多吉看着我,脸慢慢的红了起来,胸膛的温度也随之升高,胸膛上龙字胎记显现,与央金二字叠加在一起。 “现在我不怕了。”他说,“不过我还有另一个问题。” “你说。”我决定无论他问什么我都会据实相告。 “我想撒尿,怎么办?”他却说。 “呃!” 我的额头磕在滑翔翼的横杆上,“兄弟,挺住啊。” “呵呵。”噶尔多吉大笑。 “咦!”我低头看着下面,“我又想到了另一个主意。” “哦?什么主意?”他问。 “前面那好像是拓跋思远他们驻扎的地方。”我向下面指去。 “好像是,看那些马。”噶尔多吉说道。 “那好像是拓跋思远,看那个,那个舞刀的。”我说。 “嗯,没错。”他说。 “快,快,你往后挪挪,我往前缩缩,然后你就对着他头上,给他降一轮甘霖。”我说。 “哈?” 我们俩手忙脚乱的去给拓跋思远降一轮甘霖,结果甘霖是降了,可蝙蝠翼歪歪斜斜的掉了下去。 “快拔起来拔起来,被他逮到会被打死的。”还好我们已经有了一次起飞的经验,落地迅速奔跑,很快又飞起来了。 可是……,可是……,可是拓跋思远脚蹬在狂奔的汗血马背上,背上展开了一个黑不溜丢的,也是蝙蝠翼,不仅如此,他那些随从也都有蝙蝠翼! “沃子拉!” “有没有搞错!” “他们也飞起来了,简直像一群苍蝇。” “我们快拔起来,360度转。” 总算我们的蝙蝠翼高级些,冲出了这群‘苍蝇’的包剿,再次扶摇直上。 乘风而行俯身下望,江南的流水人家逐渐远去,北方的平原山脉遥遥在望。 噶尔多吉轻轻的伏低了身子,他整个人与我紧紧贴在了一起。 我不由得浑身一震。 他的下巴靠在我的肩上,唇贴在我耳边,“我早看出来了,你是真喜欢雷丰瑜。喜欢他就好好跟他在一起吧,至于我,今天真的很开心,有这一日,已无所求。” 我闭上眼睛,泪水忍不住浸湿眼角。 这世上可有轮回?玛尼堆中伤痕累累的白骨,风雪中折翼的神鹰,你所求的仅仅这么多吗! 第110章 给你最后的答案 我跟噶尔多吉飞到京城,降落在全京城最高的建筑——德政殿的屋顶上。 这时候我们两个都已经冻僵了。敞篷飞机果然不是这么好坐的! 还好德政殿非常显眼,我们俩立马被人发现了,然后被齐燕和风不服给背下来了。 叮嘱齐燕将噶尔多吉送到宝盈殿去,弄姜汤和火盆驱寒。 然后我直接让风不服背着到了紫微宫。 紫微宫里雷丰瑜躺在床上,双眼紧闭一动不动,脸上像涂了层蜡一样,黄黄的,眼窝和两腮都凹陷了下去。 一群太医围在旁边,正叽叽喳喳的商量着怎么把他的牙齿撬开来往里面灌东西,可又怕伤了龙牙,不知道谁来负责任。 “都出去吧,东西我来喂,责任我来担。”我大吼一声。 叽叽喳喳声音迅速消失,然后很快床边就走的只剩下一个人了。 “央金公子,我就知道您会来。”壮壮说道。他的表情我已经不想形容了,这宫里现在的情况我大致也能想象的出,皇帝意外昏迷不醒,储君未立,宫内宫外只怕早就乱成了一锅粥了。而李云锁给龙月的那封信,其本意怕是要让龙月速速赶回的,以防雷丰瑜若有个不测,新君能迅速继位。 但是这些对我来说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眼前床上的这个人。 伸手摸了摸他的手,感觉比我的手还凉。 “壮壮,你就不能把屋子弄暖和点?”我问壮壮。 “这里已经很暖和了。”壮壮委屈的说。他脸上都挂着汗了。 “你帮我弄点吃的送到宝盈殿那边,然后再弄点吃的过来。”我看着雷丰瑜道:“这一个要好好喂。”然后叹了口气,“好不容易才胖了点,这得要喂多久才能喂回去啊!” 壮壮听了我的话,好像狠狠的松了口气,然后连跑带颠的去了。 “现在就剩下咱俩了。”我坐在他床边,对他说道。 雷丰瑜依旧是双眼紧闭了无生气的样子。 “你可真把我吓了一大跳,不过蝙蝠翼飞起来的那一刻,我就想明白了。你若是要死至少有一万种方法,却怎么就选了这种最痛苦缓慢的方法呢?” 我说:“你会站起来的,即使我不回来你也会再站起来的。因为你对于自己所爱的人毫无疑问可以付出一切,甚至生命。但是你还有你的责任,你不会放任自己就这样不负责任的离开。你现在这样只是因为你想要折磨你自己。” 我将他的手掌合在我的掌中,轻轻的摩挲着。“我清楚那种感受。亏欠的太多,自责的太深,要直面痛苦却其实比死更难受。那是永远逃不开的恶梦,永远摆不脱的寒冷。” 我闭上眼睛轻轻的,长长的,叹了口气:“既然你非要揭开来狠狠的痛一次,那么最后发生的事,让我来告诉你。” …… 龙跃的心脏被挖出去,换上了管仁华的心脏,后来麻药的药力过去,他醒了过来。 那时候他不觉得很疼,只觉得很冷,除了冷,还有麻木的感觉。全身没有一丝的力气,动一动手指头的力气也没有,甚至连呼吸也时断时续,随时有可能会停止。 大约也正是因为他这个样子,拓跋秋源和平岩久治也认为他活下来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另外他的死士也都死了,觉得没有谁还会来救他,再加上他们要去研究那个战利品,又或者说研究如何瓜分那战利品,所以也没安排多少人看着他。 但是他们都忘了一个人,浅野十一郎。 在沼泽地掉头的时候,龙跃让十一郎留下了。因为十一郎不仅是他的死士,也是他朋友,还是他的救命恩人。早在这之前,十一郎已经救过他很多次了,他知道这一次回头有多危险,不忍心让十一郎跟他一起送死。另外,十一郎还患有夜盲症,他们是在夜晚折回的,沼泽地对于瞎眼的十一郎来说太危险了。 但十一郎还是来了,靠着听觉和嗅觉以及无比的坚持,摸过了沼泽,赶来救他了。 “主人,我们有一架蝙蝠翼,只要再去偷一匹马来,咱们就可以飞了。”浅野十一郎背着龙跃,用刀尖探索着向前走,耳朵听着周围的动静,虽然看不见,但他敏捷的就像是一只黑夜中的豹子。 静夜中,传来汽笛嘟嘟的声响,铁甲护卫舰被启动了,平岩久治和拓跋秋源一定在那边研究那个东西。 龙跃听着汽笛的声音,给十一郎下达了一个命令,“不能逃跑,要去毁了那台蒸汽机。”龙跃被挖去了心,他此时大致已经成了一个冷血无心的怪物,要不然怎么能下达这么残酷的命令,那等于是让十一郎去送死。 但只要是龙跃的命令,十一郎无论如何都会去做。 十一郎将龙跃绑在蝙蝠翼上,独自前去执行他此生最后一个任务。在临去时他用祈求的语气对龙跃说:“如果有来生,主人能不能爱十一郎一日?” 龙跃当时吐了口血,他艰难的用手指沾着那血,在十一郎胸口写下了一个‘龙’字,“好,下辈子见。” 十一郎去了,不多久之后,传来一声震天动地的轰鸣。 那台机器炸了!随着震耳欲聋的轰鸣声,还有灼人的热流席卷而来,热浪将蝙蝠翼推向了天空。 龙跃俯首向下看,看见了十一郎拖着只剩下半截的身体,向他的方向爬过来,抬着头看着他。 后面拓跋思远的人追上来,将十一郎乱刃分尸。 …… 当我说到这里,雷丰瑜抽动了一下,我看到他眼角有泪流了下来。 “上万死士被屠杀,陈锦堂被一箭穿心,管仁华被一刀斩首,浅野十一郎炸剩下半截后被乱刃分尸。”我对他继续说下去:“这个时候老天如果肯让龙跃死去,让一切完结,那是对他最大的恩赐了。但是,偏偏的,命运总喜欢捉弄世人。” 床上的雷丰瑜猛然睁开了眼睛,双眼通红的定定看着我。 “夙世轮回带着前世的脸,前世的记忆,再踏入前世的时空,牵挂着前世未了的情,也背负着前世未尽的债。”我看着他,问道:“你让我如何?” 雷丰瑜双手环过我的腰,将头埋进我的怀中,我听到他低声的呜咽。 我也很想哭,但不知道为什么眼中就是没有眼泪。 “央金!”我听他呜咽着喊出这个名字。 我苦涩的一笑,以前多想听他喊这个名字,而现在,我不得不去做那倒霉蛋龙跃了! 第111章 我是医学史上的飞跃 本大将军满血归来,端坐于德政殿上雷丰瑜龙椅之侧。不过皇后的冕服我是绝对不要穿的,我跟雷丰瑜说,我毕竟已经再活了一世,转世轮回这样的事情毕竟太过玄奇,不如还是让我继续做我没名没分的差巴吧。 雷丰瑜对我自然是言听计从。不过他让人在他的御座之侧给我加了个座位,算是与他平起平坐了。 所以现在每天早朝,满朝文武就会看到一个黑不溜丢的差巴小子,坐在他们最贵无比的皇帝身边,不时的用他那猥琐的小眼神看着他们的皇帝。 底下议论纷纷的声音,我甚至都能听的到,比如兵部那个原来二品,现在九品的那个什么诚的,就鼻孔朝天哼了又哼:“原来皇后都没做到那么高的地方,现在这小子就是长了张相像的脸,就坐到那上面去了,也不怕烫了他屁股!” 你说他都一个九品了,他怎么还那么拽? 那个长得贼眉鼠眼的陈丞相,跟户部尚书在那嘀咕:“这怎么看怎么都像龙跃那小子自己篡夺了自己的皇后之位。” 就你聪明!年纪一大把了,你怎么也不说痴呆点? 雷丰瑜看着我龇牙咧嘴的听着下面的议论声,吩咐风不服拿来一大盘子核桃、花生、瓜子等坚果,放进我怀里,“吃!” 然后满殿的议论声,就被闹耗子一样的嗑花生的嘎吱声压了下去。 我嘴里嚼得嘎嘣脆,边对雷丰瑜挑了挑大拇指。老婆,还是你会玩儿! 雷丰瑜笑着,拿起桌子上的镇纸,在御案上帮我敲核桃。 结果就是使得本该很严肃的早朝,变得犹如茶话会一般。 朝堂上是这样一个状态,朝堂下雷丰瑜对噶尔多吉的态度也变了很多,各种吃的用的穿的,以及各种名刀、宝剑,可着劲的往噶尔多吉那里送。弄得噶尔多吉很是莫名其妙。有一次他拉着我问,雷丰瑜是不是病还没好,或者是脑子烧坏掉了? 后来我也有点开始怀疑雷丰瑜的脑子烧坏掉了。 那天我们吃完午饭,手拉着手在御花园里遛弯消食。 雷丰瑜最近吃饭的状态也比以前大有改观,以前都是我哄着他吃,他勉勉强强吃,现在是他自己拼命在吃,桌子上的饭菜往往不吃光不罢休,有时候我都有点看不过眼去,劝他别吃太多了,小心消化不了。 他就对我说,“你现在十七,而我已经快四十岁了,我得好好吃,好好锻炼,把身体养的好好的,这样才能跟你这辈子走得长久。” 他现在是真的开心,没有一点湿哒哒的忧伤感,是如获新生般的开朗了起来。 此时,午后的阳光照在他脸上,他明媚的笑更加美得让人错不开眼睛,但这个时候我却说了一句煞风景的话。 “可是我们吐蕃人寿命都短,我也许活不到四十岁,这样还是会先你一步离开。”我说。 “不会的。”他握着我的手紧了紧,“月儿现在还稚嫩一些,性格也有些叛逆,怕他现在登基稳不住局势,而外敌环伺,拓跋烈、拓跋思远、平岩久治之流,月儿还不是他们的对手,与吐蕃这边的结盟也还不够牢固,再加上兵源吃紧,我暂时还不放心让他独挑大梁。再给我几年时间,三五年就好,等能放心的让他接手这里的一切,我就跟你走。” 雷丰瑜的眼神是极为认真的,“跟你回吐蕃也好,或者去别的什么地方也行,哪里都好,你活着我就陪你走到老,你死了我就跟你一起携手去黄泉,咱们就都不分开了。” 听他这么说,我哭了。“不要这么好行不行。” 他却笑了,拥住我亲了亲我的耳鬓,“你要是想带着噶尔多吉一起也行,我知道你觉得他像十一郎的转世,你若是想要跟他在一起也行,我绝不吃醋,只要你好好的在这里,其他的我什么都无所谓了。” 我哭得更凶了,伸手摸摸雷丰瑜的额头:“看看这个人生了场病,脑子都傻了!” “呵呵!” 我跟雷丰瑜这正哭哭啼啼卿卿我我呢,御花园小路的另一头转出一个须发花白的老头来。他宽袍大袖颇有些仙风道骨的模样。 此仙风道骨飘到我们面前,看了看雷丰瑜,又冲着我的脸相面半晌,然后摇着头,叹了口气说:“活不了多久了。”说完这句话,他就从我们面前飘了过去。 但我和雷丰瑜的脸却都绿了。 雷丰瑜道:“这王莲江,我有点受不了了。” “他那几个医童怎么没跟着?”我说。 “其实要跟着王莲江挺不容易的,他心情好的时候让他们跟着,教他们点东西,心情不好的时候随便下点药就把他们撂倒了。”雷丰瑜叹着气道。 看到我似乎有些在意王莲江的话,搂着我哄道:“乖啊,他老糊涂了。从上辈子到这辈子我认识你这么多年,你就从没像现在这么健康过。” 我们俩又腻腻歪歪哼哼唧唧一阵,风不服来了,拿了几份折子,说是有紧急公务,几位什么大人等着了。 我知道雷丰瑜因为早朝时要给我敲核桃,公务自然要受些影响,重要的事情下午要再补一补,于是不再胡闹了,让他去忙。 “要不然你跟我一起去?”他却还想粘着我腻腻歪歪。 “我想出去看看我哥和杰布他们。”他们随后也都回京来了。 “那好吧,我让风不服给你拿个出宫的令牌。” 雷丰瑜恋恋不舍的走了。我拿了令牌,没有直接出宫,而是跑去找王莲江,不过找王莲江之前我先去了趟御膳房,寻了点酥油,又找了个锅盖。锅盖是以防他再拿刀扎我,或者是拿针扎我。 但事实证明我此举完全是多余的,当我拿着锅盖走出御膳房,就看见王莲江在外面等我,冲着我勾了勾手指头,说道:“我带你去见白芍。” …… 白芍住在陈家医馆。陈家医馆就是陈锦堂家以前开的医馆,后来陈家人都没了,雷丰瑜把这个地方买了下来,但一直闲置,这次把白芍找来后,虽说没有难为他,可也不许他再离开京城,就让他住进了这里。 白芍身上穿着麻布的白色袍子,头上是稀稀疏疏的白发,胡子也是稀稀拉拉的三缕小胡子。整个人看起来像是个得了道的白老鼠精。 我到那里的时候,他正在一口大锅里煮膏药。看见我来,他忘了搅拌锅子了,只顾着瞪着我看。 “药要糊了。”我说。 “行,你闻药的鼻子还是灵敏不减当年!”他把灶堂里的火灭了。 我看了看手上还拎着的锅盖,正好替他盖上。 “把衣服脱了吧,让我瞅瞅。”白芍对我说道。 我脱下衣服丢在旁边积了灰的旧椅子上,然后取出刚才从御膳房里顺来的酥油,把酥油放在锅盖上,锅盖已经被熏热了,很快把那团酥油融化了。 我抓起酥油抹在胸口上,缓缓的揉搓着,胸口上一层皮就渐渐的掀了起来。 “有意思!”白芍和王莲江一起看着,惊奇的说道。 “牦牛骨熬出的胶,只溶于牦牛乳汁中提炼的酥油里。”我说。 将那层皮揭了下来。“嘶!”这层胶已经粘了太久,与皮肤都长在了一起,这一揭下来撕皮裂肉,点点血珠渗了出来。 鲜血淋漓的皮肤上,并排着两个十字型刀疤。 “我的天,你还真做到了!”王莲江手指点着我胸口靠中间位置的那个十字型的刀疤,兴奋的都有点喘了。 “那是,我早就说过我医术比你强。”白芍得意洋洋的说道,“医术就是需要创新。” “创新?当年你给人挖脸上的痣,结果害得人家整个脸都烂了,还有你给人接断掉的手指头,最后不得不把整只手砍了,要不是你如此胡闹,师傅当年也不会把你赶出师门。”王莲江说道。 “鼠目寸光的!”白芍冷哼一声:“现在我成功的例子就摆在你面前。“他指着我说:“这不是吹嘘,这是真正活死人而肉白骨的奇术。” “活,活个屁了,他这样也叫活?”王莲江大声反驳道。 “你们俩先别吵了。”我把这两个老头拉开两边,“你们能不能先说说,我这怎么样?算是治好了,还是没治好?” “没有,当然没有。”王莲江抢着说道:“我早说过,你就快死了,虽然当时我搞不清你究竟是什么病,但是以我给人治病的经验,早就觉得你不对劲。” 我看向白芍。 白芍对我说:“总之你还活着,这就是医学史上的飞跃。” “然后呢?”我问。 “既然是飞跃。”白芍揽住我的肩膀,对我说道:“就总有飞不稳的时候。” “飞不稳就像那个烂脸的,和那个剁手的?”我又问。 “那个烂脸的和那个剁手的,你可以叫他们为先驱。”白芍说。 第112章 不要让我太感动 “你当时所处的环境异常的寒冷,因此避免了感染,让你暂时把命保了下来,不过硬接上去的血管和那颗心,随时可能发生病变,发生堵塞等等意想不到的事,至于会发生什么,要等到你死了,把那颗心挖出来才能知道。”王莲江说道。他兴奋的用手掌摩挲着他的药箱,似乎很想现在就挖出来看看。 “其实往好处想,任何人也不知道自己会什么时候死,怎么死法,你看有的人喝水呛死了,有的人还吃饭噎死了呢。”白芍说道。 “你这是往好处想?”我叹着气问。 “反正这病也是没得治了,那多活一天不就是赚一天吗?”白芍拍着我的肩说。 “哎!算是吧,或者就是赚了。”三个哥哥、一个老婆、一堆朋友,噶尔多吉、杰布、东嘎将军等等,甚至还有拓跋思远也算一个。“赚大发了!” 我拿起自己的袍子想穿上,发现袍子上沾了灰。 环顾周围,这处陈家医馆里到处都是灰尘、蜘蛛网。想起陈锦堂那颗头颅,那颗到死了都干干净净的头颅,叹了口气。 动手将屋子里里外外都收拾打扫了一遍,这才离开,临走时把黑药膏再抹上,挡住胸前的疤,再嘱咐白芍要保密。至于王莲江就算了,也没人信他的话了。 离开陈家医馆,我继续奔京郊兵营去。我真的想见我哥他们,趁着还没被喝水呛死,被吃饭噎死前多看看。 到了兵营,老远就看见明黄旗子迎风飘扬,一匹大黑马立在营前,雷丰瑜火红衣袍迎着风坐于马上。 当我看见他时,雷丰瑜也看见了我,催马奔来。 “你怎么来了?”我问他。 他从马上跳下来,我看到他怀里抱着一件狐球,“太阳落山就冷了,忘了让你要多加件衣服了。”他用那件狐裘将我裹上。 “你公事处理完了?”我问他。 “没有什么比你重要,稍后再处理不迟。”他说着给我系好领口的衣带,却看见我衣袍上没抖干净的灰,“这是从哪弄了一身灰,而且怎么耽误这么久,我在这里等的都担心了。” “我去了趟陈家医馆,看了看白芍,顺带把那里打扫了一下,白芍真是太不讲究了。”我说道。 “这倒是我疏忽了,我这就给白芍也配几个医童,跟他学学医术,也照顾他生活起居,毕竟也是一把年纪的人了。”雷丰瑜说道。 “白芍、王莲江、安庆,我看咱们干脆开个老人院吧,让他们都住进去,有人照顾也能互相做个伴。”我说。 “好主意啊,等到我们老了也住过去。”雷丰瑜说道。 我沉默了。 “怎么了?”雷丰瑜皱起了眉头。 我摇了摇头。 “你是不是知道了?”他问。 “嗯?” “吐蕃太子跟我提出了辞行,他们要回归吐蕃去了。”雷丰瑜说道。 我将头抵在他的肩上叹了口气。 “我们留他们多住些日子好吗?”雷丰瑜搂住我,拍抚着我的背脊,“我们留他们到开春,然后我们再一起送他们出关,这样大家就还能在一起两个月。以后我们可以常去看他们,他们也可以随时来看你。” “好!”我调整了下心情,对他笑了笑。 他如释重负的松了口气,拉着我的手,牵马向兵营走,“那我们就去找他们去吧。” “对了,你怎么又穿上这件红袍子了?”又不是去狩猎,又不是去行军,雷丰瑜这会儿又穿上了这件大红色的战袍。 “不好看吗?”他问。 “倒不是不好看,只是一个大男人总穿红色的衣服感觉有点怪。”我说。 “红色比较显眼,这样你才能从远处一眼就看见我。”他说。 哎!能不能别给我太多幸福,太多感动啊? …… 幸福每天都有很多,感动每天都有很多,我觉得好像是活在梦里。只是每天吃饭喝水的时候都格外小心,怕一个意外就终结了这一切。 就这样过了我人生最美好的两个月之后,汉人的除夕到了。除夕过后就算是春天了,是新的一年了。 那天晚上,雷丰瑜给我换上大红锦缎华服。 “怎么也让我穿红的?”我问他。 “吐蕃呆的太久你都忘了?在咱们这二十才及冠,及冠前都只是少年,少年就是孩子啊,在除夕晚上是要穿红色的,还要给压岁钱。”雷丰瑜拿出一个红封给我。 我打开一看:“呃!”木头牌子,就是他雕刻出来的,交给风不服的那个。“这个是?” “以前我给龙跃的是官职、地位,还有黄金的大印,现在我给央金的是我的心。”他俏皮的眨了眨眼睛,“我后半生的性福,随时挂在你身上。” “明显是小气。”我撅了撅嘴。 “你可以用这个去把国库打开。”雷丰瑜说道。 “真的假的?”我问。 “要不然去试试。”他说。 “不用试了,就算只是一般的木头牌子我也喜欢。”我把这块牌子挂在了腰间。 “走吧。”雷丰瑜拿出一件雪白的狐皮大氅给我穿上,他自己也穿了件一样的,拉着我往外走。 “去哪?”我问。 “去走走,像我们认识的第一个除夕那样。”他说:“我一直觉得那一次跟你走的不够久,一直想再走一次,不,每年都走一次,直到我们老的再走不动的时候。” 我的小心肝,不要总刺激我好不好? 心里叹着气,还是任凭他牵着我出了宫。 天上下着雪,很大的鹅毛大雪,将房屋树木都染成了白色,不过街上的人还是很多,爆竹声也不绝于耳。中原这里百姓有守岁的习惯,大约会热热闹闹的一直到天亮。 雷丰瑜拉着我,边走着,边将各处指给我看。 “那是我们打着伞走过的街。”“那是你中状元时披红挂彩走过的街。”“那是咱们初次相遇的地方。” 后来他将我带到一处相对幽深的巷子里。 “这里是……”我停在那门口,这地方是龙将军府,我等着嫁做戎狄太子妃的时候还住过。现在是忠义堂了,有一些流浪的倭国浪人住在里面。只有门口的照壁上还龙飞凤舞的写着个‘龙’字。 我转头笑了笑,“这里就不用进去了。”因为跟平岩久治彻底闹翻了,见到这些人也不知道要怎么样说。 “不进去也好。”雷丰瑜拉着我转身走开。 走了几步他停下来,问道:“那柄魔焰宝刀,不知道你把他放在哪里了?” “魔焰?”我问。 “就是我交给十一郎的那柄。”他说。 “不知道了,当时战的混乱,不晓得丢在哪里了。”我说。 “不要紧,丢了就丢了。”他说道。随即牵着我继续往前走。 我悄悄回身,看了眼那书着‘龙’字的照壁。 第113章 吐蕃人真直率啊 春节过后,天气还没有转暖,杰布和东嘎将军他们就启程了,我和雷丰瑜前往送行。 正好拓跋思远也要回草原,那就一路吧。 一路从京城打打闹闹的到现在,彼此都有点依依不舍。 所以大伙一合计,决定从京城出发前往中原的北部边关——卧虎关。出了卧虎关就是戎狄的地盘了。而从卧虎关不远的怒江溯江而上,就可以直达吐蕃的都城逻些了。 雷丰瑜为吐蕃赞普准备了丰厚的回礼,同样丰厚的礼物也送了一份给拓跋思远,虽然雷丰瑜对拓跋思远一直表现的比较抠门,但临别之际总算是大方了一把。 拓跋思远却将大部分礼物变卖了,换成了美酒,与吐蕃兵和雷龙战骑众将士共饮。 如此,这路上几日大家走的都是醉醺醺的。 “下次再见或者是在战场上了!”卧虎关前,拓跋思远把着雷丰瑜的肩膀,说道。 雷丰瑜给他的肩膀一拳,“那就战个痛快,不需要你手下留情。” “哈哈!当然不会。”他笑罢了看向我,“好好等着,打败了他,我再抢你一回。” “没问题,尽管抢。”我大方的说道。 高耸的,如同通往另一个世界的大门打开,吊桥放下。 黑羽骑重新整队成四方阵型。随着一声哨子箭的尖啸,拓跋思远带着他的人,卷起烟尘出关而去。 “我们……”杰布走过来。 我拉住他央求,“你们就再陪我两日吧,就两日。” 杰布看着我,大人般的叹了口气,像我哥他们那样,摸了摸我的头。我才发现出来一年杰布长高了一大块啊,跟我差不多高了。 “哎,也真是可怜,比我大不了几岁,就要永远的离开家乡了。那我们就再多陪你两天吧,就两天啊,我们这五千人,在边关这里吃饭,可不比在京城那里。”杰布说道。 “哎呦!看不出啊,想的这么周到啊!”打嘴架二组的龙月说道。 龙月身边站着高娃,她没有跟她哥哥回戎狄,她已经决心永远留在中原了,而月儿这次似乎也忘了赶她了。而且两人背后,小手手还拉着呢。 我忍不住发笑。 我的手,也被雷丰瑜勾住,“这两个很像咱俩当年。”他低低的笑一声:“我追你可比高娃追月儿追的狠呐,年头长了几倍不说,还等于是追了两辈子。” “如果再来一次还会不会追?”我笑问他。 “追!”他斩钉截铁的答道。“再几辈子我也一直追。” “转世轮回这么虚无缥缈的事,哪能次次都被你遇上。”我笑叹道:“能相伴一生就足矣了。” 他也笑。 此时卧虎关上守关的将士都列队两旁,等着雷丰瑜检阅三军。我们也不敢太过亲昵。玩笑了几句,雷丰瑜叫了人来给我们安排住处,他则去阅军,以及犒赏三军什么的。 对外我还是吐蕃来的差巴小子,皇后的替身,在边关军心很重要,所以反而不能像在德政殿上那样胡闹,雷丰瑜也就不让我伴在他身边了。 我自随他的内侍们去安顿。 这次出来的比较从容,准备的也周详,壮壮、风不服他们都一起来了。吃住用度都有他们打点好了,也不需要我动手。至于杰布和我哥他们那边,我也不属于他们一系的了,自然更不需要我做什么了。我就游手好闲的四处溜达。 这卧虎关乃是要塞重地,屯兵足有七八万,岗哨林立井然有序。不过站岗的这些差不多都是新兵蛋子,应该都没见过龙大将军,只有少数老兵,看着我的眼神有点怪,但也没有上来跟我搭话的。 只有一个年轻的文官,在后面亦步亦趋的跟着我。我回头,他就停下,我往前走,他又跟着,似乎是找我有事,可又犹犹豫豫的不敢过来的样子。 我又一次停步回头,看着那人,那人文质彬彬秀秀气气,带着点书卷气息,看他身上的官服,应该是个四品。 “找我有事?”我问他。 “那边阶井建好了,我想带你去看看。”他说。 “阶井?” 我随着这人往兵营外的山坡走,边走边闲聊了几句,这人名叫童江,现在边关这边修渠引水的事,就是他负责的。 “那就是阶井。” 站在山坡上,顺着童江手指的方向,可以看见好几个四四方方的大井。说是井,有点不太恰当,因为太大,每一口差不多都有半个足球场那么大。又有十几米深,从井沿到井底由台阶一层层的铺下去。 “井底没有水啊?”我说。 他看了看我,道:“这是囤水用的。”他向另一侧险峻的岩石峭壁一指,“那里正在用炸药开山,等开出缺口,就可以引怒江的水灌入阶井之中,足够种粮食和边关人畜饮水用了。” “哦,真不赖。”我说。 “这阶井是龙大将军设计的,不过里面我做了些小改动,要看看吗?”他问。 “好啊!” 我们下到井底,这里已经完工,井底没有人,而且很拢音,在井底说话估计传不到井口。 他引着我下到井底,指着井侧壁上的一个小洞口给我看,“这是我设计的,用这种小管道将每个阶井都连在一起,这样可以使每个井的水位始终保持一致,这样就不存在哪个井靠近田地用水多而枯竭的可能。” “你真聪明!”我赞道。 “那当然!”他臭屁的笑了笑,“龙皇后也就是比我早了几年,要不然我……” 我看向他。 他的脸红了红。“吹牛开玩笑的。” “其实真这么想也没什么,我也这么想过,其实常常这么想。”我笑着说。然后在井底的石阶上坐了下来,“我常常想,如果在龙跃之前,央金就能认识皇帝,那是不是他喜欢上的就是央金了呢?” 童江愕然的看着我,然后他笑了起来,“都说吐蕃人直率,果真是啊!”他不再像刚才那样拘束,在我旁边坐了下来。他坐的时候很小心的把他的袍子撩起来,生怕弄脏了,或者弄皱了。 “说真的,刚听说你的事时我感觉很吃惊,以前一直觉得皇上他除了皇后不会再接受别的人了。”他小心的拉着袍子的下摆说道。 “因为他将我当龙皇后的转世了。”我说。 “怎么可能,你这么大了,那皇后就算是,就算是……那也……”他手上衣袍的下摆落了地,脸上是不可思议的表情。 “他想相信他就会相信。”我叹口气,“他总不愿意相信对他那么重要的人死了。” 童江似乎在思索着什么,沉默着,半晌问我:“原来只要这么简单吗?” 第28节 恋耽美 正文 第29节 央金进京记 作者:猪美美 第29节 我莫名其妙的看着他。 “那么你……”他支支吾吾的说。 “我们吐蕃人直率,你还有什么尽管问。”我说。 “那你……开心吗?”他咬了咬嘴唇,问我:“他对你一切的好,其实都是为了那个人。” “开始时确实有点闹心,不过日子久了就好了,毕竟不管他把我当谁,但他对我的好都是实实在在为我做的。”我说:“而且我相信,在日子更长更久以后,他能真喜欢我这个人。”我咧嘴呵呵的笑笑,“难道一个活人还干不过一个死人吗?” 看到我脸上的傻笑,他不自觉的撇了撇嘴。有几分掩饰不住的鄙夷。 “对了,阿玉他带我去过龙将军府。”我说。 “阿玉?”童江问。 “皇后以前都是这么叫他的,皇上也是让我这么叫他。”我对童江说。 “哦!”童江点了点头。 “那龙将军府隔壁好像就是你家?”我问他。 “嗯嗯,我也是中过状元的,那宅子是皇上赐的。”童江说道。 “哦,状元!好了不起咯!”我对他挑起大拇指。 “那你跟龙大将军是邻居,会不会很熟?”我问他。 “不是很熟,只是偶尔碰到过几次,还有接洽这关口工程时聊过几次。”童江答道。 “哎呀!”我失望的叹了口气。 “怎么了?”他问。 “太可惜了。”我说:“阿玉很想知道一柄宝刀的下落,他把它交给皇后的那个侍卫浅野十一郎用,结果不知道下落了。” “那柄刀……”童江眼睛一亮。 “你知道?”我问。 “不,不知道。”他连忙说道。 “哦,那真可惜,那柄宝刀魔焰,据说是他爹,也就是以前的太上皇留下来的。”我叹了口气。 “好了,跟你聊天真开心,我现在还有事情去做,我走了,你自己慢慢玩吧。”他三步并作两步跑上阶井,跑的有点急,期间踩住了一次自己的袍子边,不过他浑不在意的扯起来就走了。 我又在阶井下坐了好一会儿,叹息了半晌:“说真的我不喜欢这个人,宁可凤迦奕还好一些,可惜……那位脚不沾地的皇后,与眼前这人的做派想来更像些。” 第114章 满嘴跑火车 我知道童江会有所行动,但他的行动力还是让我吃了一惊。 第二天我跟雷丰瑜正吃着早饭,就听见轰隆一声巨响,脚下大地一阵摇晃。 “这是怎么了?”我问,“地震?” “炸药开山。”雷丰瑜说道,皱了皱眉头,“怎么这么大的动静?” 不大一会儿,风不服带着九品‘土鳖’急匆匆的走进来。“陛下,出事了。” “什么事?” “童江见陛下来,说是要让陛下开心,要工程尽早完工,他改了炸药的分量和爆破点,现在山体滑坡了,将咱们的人埋在底下了。”‘土鳖’汇报道。 雷丰瑜怒道,“胡闹!立刻组织人手挖救人。”又对风不服道:“把童江给我揪过来。” “童江他也给埋在里面了。”‘土鳖’说。 “这个笨蛋!”雷丰瑜站起来,往外走,边走边对我说:“我去看看,你陪你哥他们待会去吧,他们快走了。爆破的那地方你千万别过去,有什么事我会让人来告诉你。” “我知道了。”山体滑坡是很大的事故,山体的结构平衡被破坏,说不定后续还会有滑坡,“你自己多小心。” 雷丰瑜这一去就去了整整一天也没有回来。上午时还让风不服送了两回口信来,说那边情况还好,童江放炮前带着人躲在了一个掩体里,那掩体结构稳定,就是被碎石埋了起来,应该没事,正在组织人挖掘碎石。下午之后就再也没有任何消息传来了,只是我看到柳春的鹰放出了好几次。 到了晚上雷丰瑜也没有回来,反而把壮壮叫走了。而且月儿也被叫了去。 我在关上转了转,也没打听出什么来,只隐隐的知道人都挖出来了,没有死人。 后来好不容易逮着了那个九品‘土鳖’,才知道童江伤的很重,他是为救人伤的,情况不太妙,一直昏迷,期间醒来过一次,断断续续的背了一首诗,说了句阿玉什么的。 整整一夜,雷丰瑜都没有回来,到了转天天亮,杰布要走了,他提出要跟雷丰瑜当面辞行一下子。不过雷丰瑜还是没有出现,只让人传话给杰布,让杰布再稍等几天再走,等他处理完一些事情,再亲自相送。 事情变得诡异了起来,让人摸不着头脑,但也只能等着。 又过了两天,李云锁来了,来的时候带了一把刀。 又过了几天,又两个人上了关,这两个人其中一个不认识,看穿衣打扮跟李云锁差不多,另一个我却认识,单曾头人家那个管家派头十足的管家。 “哎!”一看见这个管家,我只能在心里叹气,这个人能这么快到关上,绝不是雷丰瑜临时起意的,从时间上看,至少两个月之前他的人就找到了这个管家了。他这人果真不是那么好糊弄的! 既然人证物证都找齐了,那么就摊牌吧! 我将自己收拾整齐,将发辫在头顶结好。 雷丰瑜走了进来。 他的手上拿着一柄刀,刀鞘残缺陈旧,刀柄上的穗子都已经烂掉。 他紧紧握着这柄刀,因为用力,手上的青筋暴起,指节发白。 “现在又只剩下你我两个了,咱们好好谈谈吧。”他拉过一张椅子,把我按坐在那把椅子里,然后又拉了张椅子,与我面对面坐下。 “童江醒了,他说他是龙跃,并告诉我魔焰埋在龙家门前的照壁之下,然后就找到了它。”雷丰瑜盯着我的眼睛,说道。“另外还有一件事。” 他扬声道:“仇九,将人带进来。” 仇九想来早已在门口待命,此时他推着那管家走进来。 “这个人你认识吧?”雷丰瑜对我道。 我点了点头。 雷丰瑜转向那个管家:“你来说说。” “这是央金没错。不过不是强巴家原来的央金。”那管家趴在地上,哆哆嗦嗦的说,他说的是吐蕃话,那个叫仇九的汉子在旁边翻译:“原来的央金,小时候我见过两次,长的完全不是这样的,而且听说十二三岁时候死了,当时他家老大和老二正随赞普的大军出征,就请我去主持天葬,不过我懒得去就没去,现在这个央金是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 “把人带下去吧。” 仇九把管家带了下去,屋子里重新剩下我和雷丰瑜两个人。 “我已经分辨不清,也不想再去分辨你哪一句话是真,哪一句话是假,我只想最后再问你一次,你是谁?”雷丰瑜看着我,一双眼眸中如潮水般汹涌。 “在说我是谁之前,还是先说说我从哪里来吧。”我平静的回视着他。手指往头顶的方向指了指,“我从天上来。” 雷丰瑜没有出声,但却眯了眯眼睛,显然完全不信。 “就我的观察来讲,你们的世界与我们的世界,似乎是一个镜子的两面,山川河流都几乎一模一样,但或许却是上下颠倒的。”为了形象一些,我将双手手举起,指尖相对。 “吐蕃故老相传一个传说,卡瓦博格雪山的顶峰,连接着通往天上的路。”我左手中指的指尖抵住右手中指的指尖:“这里的卡瓦博格雪山的顶峰,连接着另一个时空里的另一个卡瓦博格峰。” “你是想说你是从另一个时空里过来的?”雷丰瑜问道。 我点了点头:“你没听我哥说我是天柴吗?”我自嘲的笑了笑:“天柴就是天上的柴火,不过在我们的世界里已经不再烧柴火了,我们通常将没有什么长处,也没有什么财富的人称为屌丝。” “我这个屌丝在我们的世界里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人,没钱没地位没女朋友,唯一的爱好是极限运动。我最后一次的极限运动目标是登顶我们世界的卡瓦博格峰。当时我为了省钱,没有请专业的向导,而是通过网络联系到了两个据说曾经登顶过的驴友……” “挑重点说。”雷丰瑜打断了我的话,他一定觉得我在胡扯。 “我们遇到了雪暴,迷失了方向,然后我踏空跌了下来。”我说:“我跌下来的时候完全没有意识到我已经不在我原来的时空里了。我只吓呆了,以为自己要摔死了。然后我就看到了一个滑翔翼在我眼前飞过。滑翔翼就是你们说的那什么蝙蝠翼,我们那里也有,而且比你们这边的先进的多,分为有动力和无动力两种,在我们那里滑翔翼已经是玩具一样的东西了,即便是玩具其实也比你们这里最好的滑翔翼好太多了,还什么柴达木盐湖里提炼的最轻最坚硬的金属,不就是合金钢吗,我们那要多少有多少。还有那个蒸汽机,神乎其神的当宝贝一样,我们那早就淘汰了,都用轻轨电车了,还有磁悬浮、永动机,都有了。”我越说越有优越感了。 雷丰瑜的脸色却越来越绿,“重点!” “好的,重点重点。”我接着说下去:“我出于本能伸手抓向那个滑翔翼,然后我就进入了一个身体。我想在跌下来的时候其实我已经是灵魂出窍的状态了,或者可以说我已经死了,但我不知道。我的灵魂进入了滑翔翼上的那个人的身体里,紧接着我的头嗡的一声,这个身体前主人临死前的画面,涌进了我脑子里,我只感觉满眼都是鲜血的颜色。数不清的人被杀、被斩首,被炸上天,这他奶奶的,吓死我了。我可是个和平主义者,连只鸡也没杀过的。” “是你那天给我讲的那些?”雷丰瑜问。 “是的,没错,那是他临死前最后的记忆,也许是印象太深了吧,那记忆留在了那具身体里。然后被我接收到了。”我说道。 “接着说。” “接下来我就掉在了雪山半山腰的积雪中,再之后,嘉错带着他家的狗,因为天音女神的传说,爬雪山找弟弟,却在积雪中把我挖了出来。再然后我被他背回了他家。”我继续讲道:“白捡的一幅身体糟糕透了,难受得好像随时会没命,而更糟糕的是我连他们的语言也不会,他们说些什么我完全听不懂,见他们问我话,我只能哭,没想到居然蒙混过关了。再之后因为生病的关系,我被送到了寺庙了,在庙里住了大半年,跟坚赞喇嘛才终于学会了吐蕃语。” “再然后就是到中原了,说真的这具身体真是很差劲,居然是什么皇后的尸体,而且是个gay,我好好一个直男,只能被男人上,好吧,这也没什么,我们那里这样男人搞男人的也多的是,至少你对我还不错,我也真有点喜欢上你了。但是再然后,我才知道这皇后还换过心脏。他奶奶个熊的,换心手术在我们那里都是最复杂的手术了,死亡率超高的,手术后能活过五年的不到百分之四十,而且还要一直服用抗排斥的药。而现在这里什么都没有,他奶奶个熊的!我们那里有个很厉害的人名叫曾国藩,曾说过:命运这东西都是自作自受!可为什么他做了让我来受?” 这些话我说的有点快,雷丰瑜有点跟不上我的节奏,此时他打断我,“活五年的话是什么意思?” 他这个人就这点最不可爱,他总能抓住你不想让他抓住的重点。 我叹了口气,告诉他:“我快要死了,指不定什么时候,这里没有可以救我的东西,正如王莲江所说的。” “又是一个要死了的?”雷丰瑜的脸上露出嘲弄的神色。不知道童江那里是不是也要死了。 我伸手拉住他的衣袖:“这一次我说的是真的。” 雷丰瑜站了起来,他低头看着我,我仰着头看着他。我在他清澈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红光满面的脸的倒影。 下一刻里,雷丰瑜甩开我的手,向外走了出去。 哎!假话说了又说,版本不停翻新,好像满嘴跑火车,你说你这种人连自己也腻歪了吧。 第115章 央金要出家 我又归队了,重回东嘎将军率领的吐蕃军中。 对于我的回来众说纷纭,不过比较统一的看法是,我被中原皇帝玩过了,然后又被抛弃了。 对于这些议论我倒也坦然。我哥他们有些愤愤不平,噶尔多吉看着我时常露出深思的表情。 从逻些到京城我们走了半年,回程热巴们不用再唱歌跳舞,都骑上了马,速度自然要快多了,不过也走了两个多月才到中原与吐蕃的边境。 因为我们中间走了弯路。本以为沿着怒江而上就能回逻些,但其实走起来才发现,江边有些地方根本走不通,所以不得不再绕回来,依旧走我们来时的路回去。 此时已经是三月间,三月的高原生机勃勃。 远远的看见我们入中原时曾经经过的界碑,还有界碑后的玛尼堆,矗立在缤纷的的格桑花海中,心中的感受非常奇妙,好像做了一个很长的梦,又像是经历了一次轮回。 界碑边周剑和他的边军列队而立,在他们旁边还有一人牵马矗立。那人是风不服,他牵着的马是那匹宠物白马。此时这匹马没有戴金珠铃铛,也没有戴宝石额链,只用五色丝绦编上了马的鬃毛,就像吐蕃马那样。 “有人让我将这匹马交给你。”风不服将马缰绳交到我手上,然后又拿出一块木头牌子递给我:“那人还让我把这个给你,说有这块牌子,吐蕃赞普也要卖上几分面子。” 终究还是怕我回吐蕃受欺负啊,呵呵! “多谢了。”我将缰绳和牌子接了过来,然后打量着风不服身上的衣服,那不是宫里头公公的衣服,而是武将的甲胄,“你升官了?” “没升,还是四品,不过是游击将军了,以后不在京城,在卧虎关了,专治土鳖。”风不服答道。嘴角难得的咧了咧,算是个笑。 “哈哈,那恭喜你。”我说。 旁边周剑却嚎了起来:“一个阉人居然可以上卧虎关了,为什么我不行?” 风不服不理周剑,继续对我说道:“月儿少主也想来送行,不过被陛下拘起来了,让他当太子,不过他让我捎话给你,他说他觉得童江是骗子,一定找机会戳穿他给你出气。” “哈哈。”我再次大笑,“不忙着跟高娃早生贵子,整天想着戳穿这个戳穿那个,你说他什么时候才长大啊!” 风不服跟我交代完差事,走到噶尔多吉面前,问:“你的弓还送我吗?” 噶尔多吉哈哈大笑,摘下肩上的弓,连同箭囊一起交给风不服:“宝弓送英雄,他日我们战场上再分个高下。”两人把臂大笑,英雄相惜。 如此算中原一行最后完美的落幕。 之后吐蕃军与边军道别,然后唱起豪迈深情的歌谣,“啊拉里咯,噻啊拉里咯咯……”整队催马走过界碑,踏入家乡的土地。 过了界碑,我们在第一个玛尼堆前跪拜。回家了!感谢佛祖一路保佑! 跪拜在第一个玛尼堆前,我将风不服交给我的那个木头牌子,放在了玛尼堆上。 噶尔多吉在旁边看着,他说:“央金,你不是一个无情的人,那皇帝据我的观察,也不是个无情的人,却怎么现在会这样?” “噶尔多吉,在京城的时候你曾说过,回到吐蕃娶我做阿佳。”我对他说:“我现在已经回来了,而且也已经别无牵挂,你还想娶我吗?” “你故意跟那皇帝闹僵了,是为了回来要嫁给我?”噶尔多吉皱眉问,“是不是因为我像谁?” 我指着他胸膛胎记的地方,“当我看到你胸前的胎记时,就一直在想,可是十一郎回来了?这一世你出身名门,家世显赫,受人爱戴,却为何又要与我相遇?难道一世的苦痛还不够吗?” “浅野十一郎?龙十四他哥?”噶尔多吉问。 我点头,“我对十一郎承诺的并非一日,而是一生一世。” 噶尔多吉无奈的笑了笑,“我想你是弄错了。”他指着自己的眼睛,“这眼疾我们家人都有,我父亲、我爷爷、我兄弟姐妹,这是家族传下来的病。而这胎记也是。”他揭开自己胸口的衣服,用力揉搓着让胎记显现,“你若说这是个汉字的龙字,也确实有点像,但我家族称之为莲花胎记。据说是莲花生大士点化时留下的,我们噶尔家每一代的男丁中只有带有这个胎记的才能成为下一代的家主,所以我虽非我爹的正妻所生,但因为有这个胎记,就是下一代的家主。” “明白了吗?”他捏了捏我的脸,“不要因承诺和愧疚将自己困住,你只要对自己负责就好。” 我看着那胎记一点点隐去,也恰如一朵莲花慢慢闭合,笑叹一声:“可纠结死我了!” “那现在你可以掉头了,去找那皇帝去吧。”他说。 “我纠结并非是选你还是选他,我纠结是因为我想要遵守承诺却又不想害你。”我说。 “我听不明白。”噶尔多吉说道。 “我以前也总想不明白,这两年才刚刚明白一些。”我说。 噶尔多吉看着我,等我继续说。 我叹了口气:“噶尔多吉,假如我告诉你我就是那个龙大将军、龙皇后,你会想到什么?” “很强大,很厉害的一个人。”噶尔多吉毫不犹豫脱口而出。 我摇了摇头:“你应该想,那龙大将军比皇帝小不了几岁,现在最少三十五六岁了,而眼前的人却只有十七八岁的模样!” 噶尔多吉一愣。 我苦笑一声:“如果我是龙跃,岁月活去了哪里?我的小个子,十几岁就不曾长高过,我只当天生矮小,那么其他的地方呢?”我将手放在自己脖子上,“喉结不突出,我也当发育迟缓。”我又将我的手放在自己的下巴上,“胡子呢?我至今不生胡子,难道是是毛发太过不发达所致?” “龙跃身体一直不好,别人只注意他苍白的脸,失血的唇色,却没有人注意过他的脸上不曾出现过一条皱纹,他自己也不曾留意,只觉得面相生的少。直到他以三十五岁的高龄,顶着十七岁的年龄再出现。乔傻卖痴,做少年态。” 我轻轻轻轻的,长长长长的叹息一声:“龙跃没有老,因为这个世界根本不该有他,他也没有死,而他早该死,却总也死不去。”我将手按在胸膛上。换心手术这在那个时空里也是了不得的,而在这里医疗条件完全不具备,他竟然活到了现在。 “他一直不生不生半死不活,但他身边的人都死了。”我闭上眼睛,但眼中却没有泪,真正想哭的时候,泪水是往心里流的:“陈锦堂、管仁华、浅野十一郎,还有许多许多人,细数他身边的人,如今还活着的就只剩下……” “雷丰瑜。”噶尔多吉喃喃的道。 “是啊,只剩下这一个。”三月的天气已经暖和了,但我却觉得全身都冷瑟瑟的,“我很害怕,噶尔多吉,我真的很害怕,龙跃不强大,强大的是老天啊!” “管仁华本是江南第一公子,冰肌玉骨天人之姿,再加上家境殷实,本可以一辈子无忧无虑,过众星捧月一样的日子,但却落得身首异处。陈锦堂医学奇才,从小立志悬壶济世,但他一生都只为了救一个人而费尽心思,最终他毕生钻研所得救了本该死的人,而他自己的心又在哪里?只留下一缕青丝依旧缠绕在我的心尖!还有十一郎……” “老天那里一定有一笔账的,龙跃是账上糊了的那一笔,这糊了的一笔却偷了本该幸福的人的幸福,本该长寿人的生命。曾国藩曾说过:命运这东西都是自作自受。一直作的是我,承受结果的却是我最亲最爱的人。”我道:“我现在不作了,只愿活着的人都能好好的活者。” 天音女神和放牛郎的故事是否早已预示着我的结局呢?天音女神纵使神通广大,却也终究无法与她的放牛郎长相厮守,因为她与他在这个不属于她的时空里,永远走不出那被称之为姻缘的那条线。 噶尔多吉扳着我的肩膀,将我拉向他的肩头。 我靠在他的肩上半晌,再重新站直了身体。男子汉大丈夫何故作悲悲戚戚女儿样? “不管你是不是十一郎的转世,我也还欠着你一个承诺。”我提高声音大吼一声:“噶尔多吉,我想做你的阿佳,你可愿意娶我?” 周围正在捡石头往玛尼堆上堆的众吐蕃汉子,齐刷刷的看过来。 噶尔多吉满头黑线,以手捂脸。 我纵声大笑,终于笑出了一脸的泪水。 远处传来呜呜的号角声,这号角声干净浑厚,是寺庙里用的牛角号! 随着牛角号的声音,远远的一队人走了过来,他们身穿紫红色朗袈(袈裟),头戴黄色贝霞(僧帽),手持法器,步履从容稳健。 “这是哲布尊巴丹活佛要进京了!” 我们要回逻些,哲布尊巴丹活佛的尊驾要进京城,两厢在这里遇到了! 我看着越走越近的僧侣的队伍,到大哥强巴面前,跪下去,深深的磕了三个头:“四兄弟的誓言,到此做弟弟的却要打破了,哥哥们保重。” 再签过宠物小白马,将缰绳塞进噶尔多吉手里,“这匹马给你,将来你冲锋陷阵用得着。还有,只要你以后需要人做你的眼睛,或者你需要帮手打架,都尽管来找我,为你做任何事,甚至为你死我也甘愿,不为你像十一郎,只为你是噶尔多吉。” 说完,我转身向哲布尊巴丹活佛的僧侣队伍走去。 “央金!”噶尔多吉和嘉错伸过手来,想要拉住我。 强巴和次仁一左一右拉住了他们。“央金是天柴,是受天音女神眷顾的人,能去侍奉佛祖也是他的好归宿。” 我走向活佛驾前。红尘当真深有万丈,万丈红尘美不胜收。 我眼前又似看见他湖水般的眼眸。红尘中有爹娘、有养子,还有你,再回来看一次你们,我以为就可以了却这份眷恋,但却眷恋更深,正因为眷恋这红尘所以才要跳出这红尘,余生不论长短,我只想在佛前求一个心愿,原你在红尘中安好,我便喜乐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央金进京的故事到这里就讲完了,央金后面的故事见《天下第一牛僧》,已经开坑,请喜欢他的朋友移步到那边继续看。谢谢大家的支持。 下载尽在bbstxtnovel 书香门第【靳惜何夕】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第29节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