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携手征程/漂白》 正文 第1节 重生之携手征程/漂白 作者:秀于林 第1节 耽美分享平台腐书网 fubook 书名:重生之漂白 作者:秀于林 林笙被洪威的妻子折磨至死,也算是(因)为爱人牺牲,可谓“死得其所”……﹡你大爷的洪威的﹫﹠﹩≈﹟﹩?|≈…… 再次睁开眼睛,他回到了20年前,还没走上那条不归路,也没遇到洪威的16岁。 这次,林笙立志做个品学兼优,事业有成的好青年……最最重要的是,绝不混黑道!!!(此处一百个叹号表决心。) 可是……你大爷的,黑道太子爷年轻了20岁我就认不出你了吗?妈的,老子不报仇,不当小弟,不代表必须当黑道“第一夫人”啊!!!!!!(此处省略一千个叹号表绝望惨烈。) 文案二:其实这就是一只重生小受虐渣攻,然后被另一只好小攻瞄上,扑倒,在扑倒的“纯洁”滴故事。 本文两对cp,不要入错队啊。 程亦锦vs林笙 副cp:高敬轩(腹黑毒舌)vs林小杨(呆萌傲娇) ps1:本文涉及黑道情节。 ps2: 现代架空,有不合理的地方请多多包涵。 攻受属性:狠辣忠犬攻vs腹黑女王受 内容标签:重生 种田文 天之骄子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笙 ┃ 配角: ┃ 其它: ================== ☆、第一章 疯女人 当那根胳膊粗的铁棒被高高举起,然后猛地砸下来的时候,林笙最先感受到的不是彻骨的疼痛,而是绝望。 完了……从今以后,他连瘸子都不是了,而是双腿都残了的废物。 如果这次他能够从这个女人手里逃脱,从明天起,道上的大大小小混子,估计又多了还算有趣的茶余饭后。不过看在洪威的面子上,他们明面上应该还是会尊称自己一声“笙哥”,但是背地里,估计自己的绰号会由“瘸子”变成“残废”……也或者垃圾,废物…… 林笙心里冷笑一声。不相干的人怎么看他,他一点都不感兴趣。那些无足轻重的蝼蚁一样的小人物,他林笙还不至于一个个都放在眼里。但是,有一个人的想法他不得不在意。就是现在正在折磨他的这个女人的丈夫,也是他的情人,洪威。 “嗯……哼……”林笙用了最大的意志力,才没在这个女人面前痛叫出声。他仅剩的完好的那条左腿,膝盖的骨头彻底都敲了个粉碎,估计是废了…… “你不是很恨别人叫你瘸子吗?”一直冷眼看着林笙的仓库中央坐着的女人缓缓开口,语调是压抑不住的尖刻和恨意。她充满怨毒的看着狼狈趴在地上,已经伤的看不出本来英俊面目的男人,心里终于产生了一丝痛快的感觉:“从今以后不用了,我今天就送你一份礼物,让你从今以后都躺在床上……我看你还能不能出来跟我抢男人!” 女人的红色长裙颜色很艳丽,一直蔓延到林笙的眼睛里。林笙被女人的手下像是死狗一样拖起来,按在旁边破旧的木桌上,手腕被牢牢的固定住,在被挑断手筋的时候,他其实已经连反抗的力气都没有了,被女人用酷刑折磨了一天一夜,林笙几次都甚至都觉得自己死了,灵魂已经要冲出这具躯体的桎梏,可是每每,老天不舍得让他这么痛快死掉,下一秒钟他还是在女人的手里,承受她滔天的恨意。 “我就算是彻底残废了,躺在床上一辈子,洪威的心里还是我,他每天也得在我床边伺候着,而你,只不过是他手里的一颗棋子罢了,要不是你是程万庆的女儿,你以为洪威能多看你一眼?”林笙绝对是靠精神支撑着,流利的说出这番直戳女人心窝子的话。 “……姓林的你找死是不是?”女人瞳孔猛烈的收缩,恨不能亲自上前撕碎了他。她扭头咬着后牙槽,一字一句的对手下说:“给我好好的折磨他,不能让他这么快就死了,我就不信,等我把你彻底变成废人,五官都割下去,阿威还能对着你那张脸爱下去……哈哈哈……” “那他也能每一次看到我,都想到你是多么的恶毒,不仅长得不好看,心肠还这么黑。他估计跟你睡在一张床上,都能恶心的吐出来吧……”林笙面部的肌肉因为肉体上的疼痛而颤抖扭曲,他却坚持微笑着气死这个女人。 腿被打断的那一刻,林笙就知道自己算是废了。别说现在手筋都断了。他就算是侥幸留着一口气,活着也没意思了。所以他就尽情的气这女人,哪怕让她不痛快一点也好。林笙疼得心尖儿乱颤,仍然笑着看着女人,缓缓说道:“而且呀,就算是我死了,洪威估计也永远都忘不了我的,你没听说过那句话吗?‘活人,永远也争不过死人。’洪夫人……”林笙在改变女人称呼的时候加重了语气,显得格外嘲讽:“你这辈子,注定连个男人都争不过……你爱的男人,你老公的心,永远也不是你的……” 程可心被他气得猛然站起来,浑身都抑制不住的颤抖,她修建的精致的长指甲指着林笙,想让手下再狠狠的折磨他,可是男人脸上毫不在意的笑容,让她既痛恨又挫败。这个男人,根本就是个变态,肉体上的伤害,根本不能真正的伤害他。 “好,好……”程可心漆黑的眼睛眯起,仇恨驱使着她想出真正能让仇人痛苦的方法。她突然笑了,拿出手机拨了一个号码,等待被接通的时候她俯视着林笙,笑着说道:“那,就让我们今天看看,你在他心里,到底有多重要!” 林笙被扔在地上,他试图动了动手指,却发现一点劲儿都使不上,全身上下的疼痛,已经不需要用言语来形容了。 他当然知道女人要干什么,冷冷的勾起嘴角。 “喂,老公。”电话才响了两声就被接起了,女人的声音一下子变得不一样了,甜腻得林笙想吐:“你猜猜我跟谁在一起呢?” 洪威低沉的嗓音从听筒里传出来,电话被按成了免提:“……王太太?,还是跟大姐?” 大家都心知肚明洪威故意这么说的,程可心依然很开心,炫耀一样看着林笙,林笙只觉得她很可笑。 “都不是,我跟你的老情人,姓林的,在一起呢。”程可心笑着说道。 “……”洪威其实刚才就知道了,只是他不想惹怒精神不太正常的程可心,才强忍着没问出口。此刻他沉默了一下,声音低低的,但是能听出其中的一丝紧绷:“你答应过我,不找他麻烦的……” 结婚之初,洪威以为两人已经达成共识,他答应程可心很多事情,但是他只有一个条件,就是不能动林笙。 “我什么时候答应你的?”程可心故作惊讶的问,接着轻轻笑起来,说道:“哦,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儿哦……但是我一向说话不算数的啊。而且我好讨厌他哦,你忍心让我一直憋着气吗?” “……可心,你别这样……”洪威心里一沉,已经知道程可心可能犯病了,他心里担心,却不能表现出来:“最重要的是别气坏了自己的,要是他有什么做得不对的地方,我帮你教训他,让他跟你道歉好不好,你别生气。” 程可心从椅子里站起来,拿着电话走到瘫软在地上像一滩烂泥的林笙跟前,尖细的高跟鞋踩在他的脸上,开心的笑了:“好,你想让我不生气,让他滚吧,你告诉他你不喜欢他,让他以后都别出现在我面前,我就不生气。” 程可心屈尊纡贵的蹲下身子,把手机伸到林笙面前,眼睛里闪烁着疯狂的光芒,根本不是正常人该有的亮度。 “……林笙?”洪威试探的唤了一声,好像是在确定他到底在不在,只有跟他相伴十几年的林笙知道,他是在问自己还好不好。 “阿威……”林笙把口里泛起的阵阵腥甜使劲儿咽下去,轻声但是坚定的说道:“我要死了。你最后说一声你爱的是我好不好,让我死也瞑目……” 拿着电话的程可心没想到林笙这么说,洪威也没想到。时间一分一秒流逝,林笙感觉他的生命在飞快的消逝,但是他还是坚持嘴角挂着笑,他林笙死也要笑着死,让这个女人这辈子都心里堵着,他林笙就是死,也应该是死得有尊严,死得没有遗憾。 “阿笙,你别闹。”洪威却这样说道:“你跟可心道个歉,我一会儿就到。” 程可心拿着手机的手指有些颤抖,布满血丝的眼睛里迸发出狂热的光芒,刚要把手机狠狠的摔在地上,就听到洪威在那边坚定的说道:“可心才是我的妻子,我爱的人是她,你别闹了,我们不是说好年后就分手,从今以后,我就只爱程可心一个人……” “阿威……”为爱疯狂的女人拿着手机感动的快要哭了,就听到林笙冷冷一笑,打破她的幸福。 “他临时编出来这么拙劣的谎话你也信?”林笙嘲讽的看着她。反正,他今天是没想活着了,就一次爆发出来吧:“我们在一起十六年,要分,早就分了,还用等到今天?黑道老大程家居然出了你这么个精神有病,又痴又傻的女人,真是奇葩,哈哈哈。” 笑声震得林笙胸腔里撕裂一样疼痛,但是他止不住,他就是想要笑。 “你……”程可心被堵得脸色又青又绿,恶狠狠的眼神好像下一秒就能冲上来撕烂了他。 “林笙,你别胡说!”电话那边的洪威急了,呵斥道。随即镇定的说道:“可心,你别听他的,他也说我们一起十六年了,我早就不喜欢他了。要不是看在江湖道义,他为了我断了一条腿,我要是不要他,道上人会说三道四,我早就跟他分手了。而且,谁会喜欢一个瘸子啊,他平时跑都跑不了,连走路那么慢,我早就烦透了……” 腿是林笙的一个心病,谁也不能碰触,就连洪威,平日连提都不敢提,家里的下人也都非常忌讳。如今洪威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说出这一番话,都让他红了眼睛。不是想哭,而是气得想要杀人…… 他当年为了救洪威,被黑道太子爷程亦锦断了一条腿,结果几年后洪威毫无忌讳的成为程亦锦的小舅子,已经在他心里种下了阴暗的种子。他恨程家,即使程家是黑道的龙头老大,也不能让林笙这恨意减掉一丝一毫。但是不管洪威怎么说爱他,怎么会说,怎么向他起誓发愿,他还是娶了程可心,陷自己于如此不堪的地步。 林笙一声桀骜不驯,有他自己的骄傲在骨子里。他以为,为了爱人断了腿,为了爱人退居到后面,甚至失去最好的朋友,落得个众叛亲离的下场,他也不后悔,因为他林笙,这辈子从来不做让自己后悔的事儿。 但是,这一刻,他被挑断了手筋脚筋被人祸害的连狗都不如的时候,他心酸的发现,他曾经以为可以并肩作战,一起打天下的他爱的那个男人,什么时候变成了他不认识的模样?当年的风雨与共,纵情江湖的日子,早已经在不知什么时候,被岁月变成了如今不堪的场面,洪威不再是当年挡在他面前大哥,而是有家有室为了上位可以说出这番伤害他的话的男人。而自己,也不再是意气风发,为了爱为了兄弟为了尊严敢拼敢死的他了,他现在,只是一条摇尾乞怜,跟一个女人争宠的连狗都不如的没有尊严的男人…… 他什么时候……变成了这样? 林笙觉得很冷,浑身抑制不住的颤抖起来,耳边传来洪威的声音:“林笙,你别闹,可心才是我的妻子……” 谁他妈跟你们闹了!林笙想要大声的嘶吼,但是已经没有力气了,只能让眼泪默默的往下流……洪威有一句话说对了,程可心,才是他的妻子!自己,顶多是一个男小三! 爱与不爱,林笙在这一刻都觉得不重要了。他用了一生的时间,证明洪威对他的爱。但是临死前的这一刻,他想,爱不爱有个狗屁用! 突然之间,多一个字都不想跟他们废话了,脑海里闪现青春年少刚混江湖的时候,青春肆意飞扬的日子,多么自由,多么爽快啊!原来,没跟洪威在一起之前,他就已经那么快乐。如果没有洪威,他的人生必将是另一番模样,也许天高任鸟飞,也许闯出一番他林笙的天地…… ☆、第二章 兄弟 “是,洪威,这个女人才是你的妻子……”直到这一刻,林笙才觉得自己被当头一棒打醒了。突然觉得自己在三人中的角色像是小丑,非常非常可笑。人家这是夫妻之间的事儿,自己在这儿算个屁啊! “阿笙……”洪威非常了解林笙,要不然两人也不能一过这么多年。他听出林笙的声音不对,刚要开口说些什么。 突然,紧闭的仓库大门被撞开,一辆越野车直接冲了进来,门外把手的手下拿着枪对着车窗,因为没看清里面的人,犹豫的瞬间,越野车已经冲了进来。 “谁?”几个手下迅速的围在了女人旁边,成保护姿态,对着越野车喊道:“里面是谁,不说开枪了!” 越野车的门被打开,一个身材修长壮硕的黑衣男人跳下车来,手里什么也没拿,就这样大喇喇的出现,白皙的俊脸上带着笑,说道:“程四小姐,是我,让你的手下把枪都收好了啊,要不然身上可绑着炸弹呢,别一不留神,咱们同归于尽了……” 来人正是青帮的现任白虎堂堂主高敬轩,他的地位在青帮里跟洪威可以说是平起平坐,这是因为他非常受青帮新一任帮主程亦锦的器重。他曾经跟林笙是非常好的哥们,但是后来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情,两人闹掰了,在公众场合里,林笙有时候想跟他搭话,他都爱理不理的。 “你来干嘛?”程可心心里惊讶,面上很不好看,张口问道。顺便把手机按了。 “也没什么事儿……”前一刻高敬轩还吊儿郎当笑嘻嘻的,后一刻,他一眼扫到角落里全身是血,狼狈的已经看不出本来面目的林笙,整个人都变了。 “次奥!”高敬轩大骂一声,刚才还无所谓的表情瞬间变色。几步跨到林笙面前,蹲下,看着已经彻底废了的林笙,眼神里写满了震惊,愤怒,和绝望…… “嗨!”林笙努力勾起嘴角,想要笑着跟他打个招呼。但是仅仅是一个笑容,他现在都不能自如的展现了。 高敬轩的眼睛从上到下扫视林笙,他的眼圈红了。 除了林笙,所有人都背对着高敬轩,没有看到这位平日笑面虎的青帮新秀狠角色表情。林笙却看得清楚,他的心里亦非常酸涩。 高敬轩没来的时候,他即使被伤的遍体鳞伤,也不觉得怎么样,以为他有坚硬的外壳。可是,高敬轩来了,他最好的兄弟,十几岁就跟他一起打天下,混黑道的兄弟,出生入死过命的哥们,也是因为他跟洪威在一起便疏远了的好兄弟……林笙的眼眶湿润了。他多想给对面的兄弟一个拥抱啊,可是不能,他的胳膊从今以后,再也抬不起来了…… 像是感知到了他的情绪,高敬轩在下一秒钟把他抱住了。 温暖的怀抱,林笙眼睛湿润着,他能够感觉到,他的这位好兄弟,是怎样的想要紧紧抱住自己,又是怎样小心翼翼怕碰到自己的伤……这一刻,林笙的内心是充满悔恨的,当年他在高敬轩和洪威之间,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洪威,但是到头来…… “你怎么这么笨!这么笨……”高敬轩的声音哽咽,狠狠的骂着他。 “对不起……”好多情绪哽在喉咙里,好像也只有这三个字,能表达此刻林笙心里的悔恨和歉意。他想要回抱高敬轩,紧紧地……可是双手再也不是他自己的了,他再也做不到了……林笙从来没有想过,一个简单的拥抱,他都再也不能给他想要给的人…… “高堂主,这是我们家的事情……再说了,你跟林笙,不是掰了吗?”程可心在身后冷冷的说道。 “他是我兄弟……”高敬轩缓慢的回头,眼神坚定认真,几乎是嘶吼着又一次说道:“林笙他永远是我兄弟!” “我带你去医院……”高敬轩拥着林笙起身,想要抱起他。可是此刻林笙已经遍体鳞伤,这句躯壳,已经到了一碰就要碎掉的地步,他在高敬轩的怀里发出痛苦的呻吟,蜷缩着像个小孩儿。 “呵呵!”程可心带着人挡在他们面前,发出嘲讽的笑声,道:“高堂主,你不会以为这是你家后院吧?你说来就来,说走就走,还想把他也带走?” 高敬轩停下脚步,眼神阴测的透过手下盯着程可心,缓缓的用阴郁的语气说道:“程可心,你他妈自己的男人都看不住,找无辜的人抽什么疯?有本事你弄洪威去啊!如果你以为动了林笙,洪威不说什么,这事儿就没有人管了,你就错了。林笙这个仇,除非我死,否则我一定替他报,要让你们都付出应有的代价……”说到最后,高敬轩的眼睛都红了。在他怀里的林笙,能感觉紧紧拥着自己的手臂颤抖得有多厉害。 “呵,你还真以为你是谁啊?你以为我哥宠溺宠到能让你伤害他妹妹的程度?”程可心提到某人的时候,自己都浑身不舒服。但是她毕竟跟那人有血缘关系,父亲死的时候,那人也答应要好好待他们兄弟姐妹。所以,即使程亦锦是她这个世界上最怕的人,却也同样是她最大的靠山。 高敬轩露出不屑的表情。如果他连死都不怕了,他还怕谁呀! “敬轩……”怀里传来林笙微弱的声音。高敬轩冷冽的表情在低下头的瞬间变得充满柔情:“你先别说话,我这就送你去医院……” 林笙缓慢但坚定的摇摇头。眼睛是他现在唯一跟以前一样完好的地方,可是那双水润的黑眸不再神采奕奕,眼底深处悲凉让高敬轩疼得不行。他听林笙缓缓的说道。 “敬轩,不用送我去医院了。我不行了,你知道的……”林笙缓缓挤出一个笑容,高敬轩却觉得他在哭。他不自觉的收紧手臂,看到林笙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又慌乱的松开,无措的道歉:“对不起,对不起阿笙……” 对不起,我来晚了…… 林笙笑着摇摇头。高敬轩能从他的眼睛里看到对自己宽恕。 “你最后帮我一个忙……”林笙认真的看着他,轻声道:“了解我的痛苦吧。” 高敬轩心神俱裂,他看着怀里痛苦的林笙,一瞬间就明白了他的心意。他们是心意相通的好兄弟,他该死的也明白林笙此刻最需要的,就是解脱。 去医院又怎么样呢,难道这个意气风发的男人,从此要躺在床上悲惨的度过余生吗?这不是林笙要的人生。如果今天是他高敬轩落得这个凄惨的地步,他也会做同样的选择。可是,让他亲手了解最好的兄弟,是怎样的痛苦…… 他可以欺骗自己,欺骗林笙,说一切都会重新好起来,只要我们抱着希望……可是他不能,是林笙的兄弟……是兄弟,就要为他着想,哪怕自己比他还要痛苦一百倍…… “我说,高敬轩你不会也是个变态,喜欢这个男人吧?”程可心脸上憎恶的表情都不想掩饰,看着高敬轩他们二人的目光,简直比看到腐烂的尸体还要恶心的感觉。 高敬轩连看都没看她一眼,根本无视她的存在。他跟林笙的兄弟情义,这个愚蠢的女人又怎么可能懂! “好。”高敬轩看着林笙,缓缓说出这一个字,答应了他的请求。 林笙露出欣慰的表情,感激的望着他,等着高敬轩掏出枪来在他的心脏或者脑门来一枪,让他痛快的死掉。 他没想到的是,高敬轩从黑色的西服裤兜里掏出一个电子遥控器来。众人看到他手里的东西,都惊恐的往后退了一步。 那是一个电子引爆器…… 高敬轩的身上根本不像是他所说的,绑着炸弹的样子。程可心惊疑未定的望着他,不敢再靠近,却咬牙切齿的说:“高敬轩你耍什么把戏?” 高敬轩没理她,而是低下头,笑着看着林声轻声说道:“既然这样,我就连你的仇一起报了,虽然他们很讨厌,但是放他们留在这个世界上我也不甘心,就一起给咱们陪葬吧……” “敬轩……” “还记得刚入青帮的时候,我们发过什么誓吗?”高敬轩轻轻的说。 “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一辈子的好兄弟……”林笙遥远的记忆里,年少的他跟高敬轩,跪在青帮入帮祠堂里,对着关二爷,对着青帮元老,发下誓言……林笙的眼泪流下来…… 高敬轩的脸上挂着诡异而开心的笑,什么都已经来不及了……高敬轩抱着他往后退了一步,跟那群人拉开距离,右手同时按下引爆器…… 越野车像是火山喷发一样被炸得四分五裂,炽热的火舌夹杂着热浪喷涌而出,瞬间吞噬了一切…… 站在越野车旁边的程可心发出疯狂的嘶吼,高敬轩紧紧的抱着林笙,任火焰瞬间吞噬。火光映在他英俊的侧脸上,他笑着问林笙:“来生还跟我做兄弟吗?” “做……”两人十指交握,林笙恍惚间觉得,自己的手指居然也恢复了力气,紧紧的抓着他的好兄弟,坚定的回答:“来生还跟你做兄弟,好兄弟!” “可心……” 门外传来熟悉的声音,是洪威撕心裂肺的嘶吼,林笙闭上眼睛的时候笑了……没关系,他这辈子不遗憾,有个愿意跟他同生共死的好兄弟…… 好兄弟啊…… ☆、第三章 重生 第三章重生 疼……疼死了…… 脑袋简直像是被凿了个窟窿,飕飕的冒着冷风似的疼,疼得林笙心肝都跟着乱颤。 不是都他妈的死了吗?死了怎么还这么疼?难道是下了地狱,阎王爷跟他清算上辈子额欠下的人命? 那可真是算不清了,相信他得一直躺在这里受罪了……早知道还得还,这么疼,他就在人间的时候多让人砍几刀也不能砍别人啊……敬轩呢? 林笙胡乱的想着,然后睁开眼睛看着这地府到底是什么样的…… 一片漆黑。 林笙发现自己居然还能动,就挣扎着要爬起来,然后“咚”的一声,他像是条死狗一样再次趴回去,只是这次死死的握着后脑勺。 然后林笙的手就摸到了纱布,还摸到了点湿润的像是水,又比水粘稠的东西…… 血…… 手,他的手居然能动……林笙被这个想法刺激到,激动的又试着动了动手指。居然是真的,虽然脑袋疼得要裂开一样,但是他的手脚居然都能动。他不是被那个女人挑断了手筋脚筋吗…… 林笙脑袋疼得嗡嗡的,还好刚才他浑身虚软,起来的时候也是有气无力的,脑袋碰到头上的被箱的时候,只是轻轻的碰到了。可就是这么轻轻的碰到,就让他疼得满身是汗,浑身的肌肉都跟着颤抖。 “哥?” 一个试探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 声音很轻,却让林笙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闹钟警钟大响,动作堪称利落的把手伸到枕头底下。这个声音,不是高敬轩的…… 没有…… 他这么多年的习惯,枕头底下必然放着一把手枪,而现在居然什么也没有……林笙冒了一身冷汗,觉得黑暗中的如果是仇人,自己今天必定再死一次。。 不对,他不是已经死了吗…… “哥,你醒了?”黑暗中那个低小的声音说道。紧接着“啪”的一声,头顶上的灯泡亮了。刺眼的光芒林笙睁不开眼睛。他趴在床上大口的喘着气,就听到刚才那个声音。 “哥,你是要上厕所还是要喝水?我给你拿去,奶奶说你这几天都不能动,要不然头上的伤又该裂开了……” “……杨杨?”林笙凭着心里的感觉叫出了声。 等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就看到林杨瘦弱的小小身躯上套着一条破旧的大背心儿,那背心看着甚是眼熟,是他小时候穿过的…… 林杨立在床头,一双大眼睛肿的像是核桃,他有些怯懦的看着炕上的林笙。 这是他弟弟,同父同母比他小三岁的弟弟林杨! 林笙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里是哪里?林杨为什么是十几岁的模样? “杨杨啊?怎么打灯了?是要上厕所吗?”一个苍老沙哑的声音隔着薄薄的门板在外面响起。然后门被推开,一个五十多岁,黑发白发掺半的老太太从外面走进来。 “奶奶,大哥醒了。”林杨做了个起跑的动作,然后才两三步就跨到了门口。这屋子实在是太小了。 “是吗?笙笙醒了?”老太太语气中难掩激动,拉着林杨的手走到炕边上,对上林笙漆黑锃亮的眼睛一愣,一手探向他的额头试了试温度,一边忧心的问道:“笙笙怎么了?还疼是吗?” 脑门儿上那粗糙年迈的手掌并不柔软,可是那滚烫的温度却让林笙一下子红了眼眶。 这是他的奶奶,在他三十岁那年因为陈年旧疾去世。那年他在外地帮大哥办事儿,连她的最后一眼都没看到。后来在葬礼上,一向畏惧他的弟弟林杨揪着他的肩膀骂他,说奶奶临死前嘴里叨念的都是他的名字,老人的最后一个心愿就是想看他一眼,忍着病痛苦苦熬了一天一夜,吊着口气瞪着眼睛等他,可是他就是没回来……林杨骂他是白眼狼,没良心。 是啊,回首往事,林笙都想狠狠的扇自己几个大耳刮子。在父母去世后,是奶奶辛苦挣钱养着他们兄弟俩,供林杨读书…… 在他们兄弟俩还年幼无依的时候,是奶奶站出来扛起这个家的…… 林笙目不转睛的看着奶奶比他记忆中年轻的脸,眼泪像是江河一样川流不止…… “快别哭了,我们的笙笙是大男子汗啊,这点疼怕什么?”老人心疼的上前想去抱他,又怕碰到他的伤口,只能扯着他的手一遍一遍的摩挲,像是哄小孩儿一样的哄他。 “不哭不哭啊,奶奶知道你为什么哭……但是以后还有奶奶呢,奶奶疼你们啊……” 老人说着说着,眼眶也湿润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不是常人能够想象的。如果不是儿子扔下两个孙子,自己能不能撑过去还不知道呢。可是既然仍都扔下了,她就不能不管,她要让这两个孩子跟有父母在时候一样读书,考大学。 小林杨看着奶奶跟哥哥哭,又想起了父母在半个月前永远离开他的事儿,眼泪止也止不住,站在地上哭得上下不接下气,比林笙哭得还要凶猛。 “哎,哎,怎么都哭了。快别哭了。”老人连忙偷摸擦掉眼角的泪珠,站起身来把小的也抱进怀里,说道:“杨杨啊,快别哭了,你再哭哥哥一会儿要生气了啊。” 老人这招还真挺好使,林扬一听,声音倒是小了,可是却是强撑着不让自己出声,憋得小脸儿通红,直打嗝。 林笙眼神深沉的坐在炕上,心里渐渐琢磨出一个可能。 重生。自己回到了奶奶还在的时候。 这个设想再不肯能,林笙也不得不相信眼前所看到的的一切。 林笙的肚子在这时候适时地叫唤了一声。 也难怪,他从前天晚上被人开瓢之后一直昏迷,直到今天,他上午醒了一回,就让大舅开着三个轮子的农用拖拉机给他送了回来,可以说是滴水未进。 “好了好了,奶奶去给你们煮点儿面条,看把我的宝贝儿孙子饿坏了。”奶奶说完出去了。 林笙还处于呆愣状态,没意识到自己正直勾勾的看着地上的林杨。林杨被他哥“凶狠”的眼神吓得硬生生憋了回去。抽抽噎噎不怎么哭了。 “过来。”林笙想了想,冲着林杨招手。 林杨吓得一瑟缩,惊恐的看着他,声音糯软的说道:“哥,我不哭了,你别揍我。” 林笙脑仁疼得发蒙,此刻听了林杨的话还是不禁心里一酸。 从小他有一双性格温和的父母,对待顽劣他从来都是怀柔劝说政策,从来没动过两兄弟一根手指头。可能正是因为自己父母性格太好欺,养成了林笙的骄纵霸道。他从小就是家里的霸王,父母说不听他,弟弟更是怕他。而他小时候一看到林杨要哭的怂包样,就气不打一处来,有时候甚至伸手揍他几下。 此刻想起来,林笙更加觉得自己太不是样了,根本不是一个合格的好哥哥。 林笙想给弟弟找块纸擦擦脸,一转头却差点疼得他昏过去。他咬咬牙挺过去一阵疼痛,尽量放柔了语气说道:“哥不揍你,哥以后都不揍你了。你自己找什么擦擦脸。” 林杨扯过地上凳子上搭着的一块儿小毛巾擦了擦脸,偷偷拿眼睛瞄捂着脑袋的林笙。不明白一向对他都很凶的大哥,怎么突然用这么怪异的语气跟自己说话。 “杨杨,你知不知道,哥脑袋是怎么回事儿?”林笙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但是他还需要林杨再帮他确认一下。 “那天,我们跟着二叔和姑姑把东西搬到车上,你说你有点儿事儿要去办,奶奶不让你去,你没听,就走了……”林杨想起搬家那天,不禁又悲从中来,抽了两下鼻子,眼眶里瞬时就都是水珠子,他在林笙的目光下接着说道:“后来,大黄哥跑来说你出事儿了,我跟奶奶到医院的时候,你脑袋已经这样了,他们说,上面有巴掌那么大的口子……” 林笙心里最后那点儿疑虑都消除了。他眼珠子环绕了一圈儿,这是奶奶在农村的老房子。当年爸妈把奶奶接进城里生活,这个老房子一直没卖出去,没想到飞来横祸,他的父母出车祸死后把房子都变卖了赔给同样死在车祸中的一对儿夫妻后,奶奶的这个老房子成了他们一家的避难所。 这应该是他跟林杨搬来没几天。他们的生活也从这里开始转折。 这个暑假,他跟林杨再也不是生活优越的小少爷,他们变成了孤儿。 这个暑假,同样是林笙辍学,跟着青海帮的一个成员开始混帮派的开始。 这个暑假……他认识了洪威…… 这个暑假……对他来说具有太重大的意义。 如今不知道是不是上天有意的安排。让他死后回到了这个暑假,他十六岁的夏天。 既然上辈子所有的事儿都是从这个暑假开始的。他林笙就要从这个暑假开始改变。 对,他要改变。 既然重活了一次,他就不能像上辈子那样窝囊,不能重蹈覆辙。 洪威,他不要了。黑道,他不混了。从今天起,他要认认真真对待每一天,努力奋斗,活出个不一样的人生来。 “过来。” 林杨怯生生的走过来,被他哥一把抱住,按在怀里紧紧搂住…… ☆、第四章 林小杨 林笙回到了十六岁,父母出车祸家庭剧变,他辍学的那个暑假。 神情恍惚的在奶奶的房子里养了一个多星期,被开过瓢的脑袋才算是不那么疼了。 在林笙的记忆中,后脑勺那条拇指宽,成年男子巴掌长的刀疤一点儿都不遥远。 这道疤直到林笙去世,都没在长出来头发,林笙也就不得留着比别人长点儿的头发,为了遮住这块儿空白。然而,每天早晨梳头的时候,木梳的齿仍然会划过那道凹凸不平的痕迹,有时候去理发店,理发师看到他的这道陈年旧疤,后面看他的目光都会藏着一丝畏惧。曾经,林笙还因为过这样的目光洋洋得意。 今天是林笙脑袋上拆线的日子,一大早奶奶就把他跟林杨叫起来吃饭。 林笙慢吞吞的走到院子里,坐在院子里靠栅栏边树荫下。这些天一直在他跟林杨那间通风的小下屋里面躺着,前后两扇窗户都开着通风,凉快倒是凉快了,只是他跟林杨都叮了一身的包。 乡下的蚊子一个个毒得狠,咬到哪里,哪儿就像是肿了一样。林笙倒是还好,他毕竟心智是快四十岁的人了。再说了,他上辈子子弹都挨过,流血挨刀子都是家常便饭一样的小事儿。哪还会把毒蚊子咬的几个包放在眼里。 可是林杨却不一样了。 这几天晚上他头疼,外带心里的事儿太多,想得睡不着。就发现,林杨躲在被子里边把蚊子包挠破,一边小声哭着,口里还喃喃的叫着“妈妈……” 林笙曾经给他这个唯一的弟弟起过无数个外号,其中就要“哭包”和“娇气鬼”。有时候趁父母不在的时候,他还会叫林杨“小妹”,气得林杨马上像是响应他的话一样红了眼睛。 叹了一口气,林笙还是觉得他这个弟弟太娇气了,简直像是个小姑娘。不,连小姑娘都能弄哭他。林笙记得有一年他二叔锯木头卖时候被木桩子砸断了腿,在城里看完病还不走,一直在他家养了半年多,到腿脚利索得都能跑了,才非常不情愿的让同样在他家蹭吃蹭喝的二婶儿接过自己家去。那时候二叔家比林杨还小一岁的小妹林琳就经常把林杨弄哭。 林笙记得,那个时候自己一回家看到二叔二婶儿霸占着主卧室,自己好脾气的父母搬到客厅的沙发上挤就来气。还有林杨,每次都红着眼眶被林琳可劲儿欺负,就只知道哭……那半年林笙基本上都不怎么回家,不是去朋友家住,就是在市里的一家常去的录像厅猫着,或者在台球厅找张沙发对付一宿。 那时候,昌新市还不像是林笙已经经历过的繁荣。此时,昌新市作为国家的二线城市,连个网吧都没有呢。 “哥,你洗手了吗?”林杨端着两个盘子从屋子里走出来,问已经坐在小桌子旁的林笙。 林笙看了他一眼,想骗他说洗了,可是看着林杨小脸上的认真严肃,却觉得喉咙里哽住了。 “我忘了,现在就去洗……”林笙没有辜负小弟的好意。 “哥你别动。我帮你端过来。”林杨说完就跑回屋里,一会儿就把奶奶家已经掉了漆,盆地印着大红色牡丹的铁盆儿端了出来。 林杨蹲下身子,把铁盆儿慢慢的放在林笙面前的土地上。 林笙坐在一把简易的老虎凳上,一弯腰就能把手伸到盆子里。早晨才从深井中打上来的水沁凉,仿佛还带着地下的灵气,林笙瞬时觉得身体都舒畅了不少。 林笙弯曲着细瘦的胳膊腿儿,就这样蹲在对面看着他。 “你洗了吗?”林笙抬头问道。 “洗了。”林杨回答道,然后抬头匆匆看了他大哥脸色一眼,飞快的补充了一句:“那我再洗一遍。” 林笙突然在水里抓住林杨的手,皱着眉头看他手背被毒蚊子盯得,肿的像个小馒头一样,说道:“等会儿回了市里,给你买点儿药涂上。” “奶奶说用胰子洗洗就好了。” 林笙没吱声,从水抽出来的手也不擦,往两边轻轻甩了两下,等着自然晾干。林杨在一旁偷偷的学他的动作。 “哥?” 林杨甩着两条细瘦的小胳膊,怯生生的叫了一句。 “嗯?”林笙往门里面看了看,心想奶奶怎么还不出来吃饭。 “你那天说,以后都不揍我了,是真的吗……” 林笙听到他的话,转过头去看他,沉默了几秒钟。这几秒种的功夫,已经让林小杨同学紧张得心跳加速,非常后悔自己没管住自己的嘴巴问了出来。 “除非你不懂事儿,不听话,不好好学习……”想了半天,林笙又补充道:“还有不可以气奶奶。” “那哭呢?”林小杨瞪着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揍吗?” 林笙被他认真的表情刺激得嘴角抽动了两下,咬牙起初的说:“林小杨,你能天天别想着哭吗?你一个带把的,天天像个大姑娘似的哭哭唧唧的,你好意思吗你?” 林笙是实在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他这个弟弟什么都好,学习好,画画好,也听话,就是像个小姑娘似的。林笙有时候都问自己,他爸妈为什么没把林杨生成个妹妹啊,自己也不用跟他操这么大的心,总是担心以后他被人欺负。 “我也不想哭,同学也都笑我……”林杨委屈的说着,眼眶非常“争气”的红了,越说越委屈:“可是,我几句是控制不了……” 林笙看着他眨眼间就掉出来的眼泪珠子,心里佩服的五体投地。他爸妈可能是把发达的泪腺都遗传给了林杨,自己一点儿也没有。要不然自己被程可心那个狠毒的女人折磨成那样,怎么能忍住一个眼泪疙瘩都没有呢!而自己一母同胞的亲弟弟,怎么就能眼窝子这么浅呢…… “你给我忍着。”林笙伸手拽着林杨的胳膊,把他拽到跟前,少年明亮的眼睛此刻充满狠厉和坚韧,他端着林杨瘦弱的肩膀,语气深沉的说道:“林小杨我告诉你,这个世界上没有挺不过去的事儿,哪怕是再痛苦!眼泪是什么?眼泪一点儿用处都没有。它除了能让爱你的人伤心,恨你的人快慰,屁用都没有了!就像是,爸爸妈妈走了,你哭能把他们哭回来吗?” 被他这一番话震撼的林杨都忘了哭,脸上挂着泪珠,呆愣愣的看着他大哥严肃的表情。 “爸爸妈妈走了就回不来了,我们的房子,我们以前随心所欲的生活也回不来了。可是,你还有大哥,我们还有奶奶。我们都爱你。我告诉你,杨杨,只要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爱你的人,你就不能哭,不能让他们心疼,你得强大起来,把眼泪咽回去化作动力,往远处看,咬咬牙挺过去……” 林笙一口气说出这么多,他也不知道林杨能不能听懂,能不能记住。但是这些话他必须说,是说给还很弱小的弟弟,也是说给自己听的。 “杨杨……”林笙看着稚嫩的幼弟,心里酸酸的。伸出手把人圈在怀里抱住,林笙想起上辈子最后林杨跟自己老死不相往来,他的心就像是被石头堵上了一样,密不透风的难受。 林小杨悄悄的伸出白嫩的爪子,试探着搂住他的腰,伏在他的怀里糯软的声音:“哥……” “哥会保护你,哥会照顾好你的……”林笙收紧手臂,语气沉着得像是诉说誓言。 拆完头上的线,去药店买药的时候,林笙特意多买了一瓶绿色的药膏,是给林小杨涂蚊子包用的。回到家,趁着天没黑,林笙从老屋子的仓房里找出过世爷爷的工具箱,拿着钉子锤子在窗户上一顿敲敲打打,把所有的窗户都钉上了一层纱布,充当纱窗。 林小杨虽然还有点怕他,却一直跟在他的屁股后面,他要钉子就给他递钉子,要锤子就给他递锤子,一声不吭的,只知道睁着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盯着他。很像之前他们家养过的一条小萨摩犬。 不过,林笙也发自内心的高兴。记忆中,他跟本应该跟他就是最亲的弟弟,从来没有像现在一样,这么和谐温暖的相处过。 “哥,哥,吃冰棍。”林小杨噔噔噔从外面跑回来,手里举着一根正往下淌水的冰棍,小脸上都是汗,走到林笙跟前的时候,一张嘴,伸出小舌头把冰棍上化掉的地方舔了一遍,然后讨好的举到林笙面前。 林笙:“……” “哥,你吃呀。”林小杨热烈的望着他。 “你吃吧……”林笙看着自家小弟玩埋汰,僵掉的脑袋里好不容易编出一个理由:“你吃吧……哥肚子疼。” 缓缓降落的夕阳映红了半边天,林笙看着林小杨站在火红的夕阳下,幸福的抱着冰棍舔的样子,是如此的感恩。是老天给他机会,让他知道,除了洪威,这个世界上还有太多值得他珍惜的…… ☆、第五章 挣钱 林奶奶怎么也想不到,一次的家庭巨变,能让一个孩子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林笙还是那个林笙,依然是长得俊俏,甚至在父母的葬礼上都叛逆得要跟人干架的少年。可是一夜之间,这些所有少年标志性特征的叛逆,神奇的消失的无影无踪。 林奶奶在最开始的时候,还怀疑过,林笙是不是脑袋被打坏了。 这些变化,不仅仅是林笙变得懂事,开始抢着干活,开始关心弟弟,孝敬她。本来林笙父母在世的时候,林笙决定辍学的消息就在这个知识分子家庭里闹得鸡飞狗跳。可是不管是林笙的妈妈哭,还是他爸爸要跟他断绝父子关系,林笙就像是哪根筋绷紧了,说不念就不念。林父好说歹说,让他对付完初中毕业,至少有个毕业证,但是从初二下学期开始,林笙已经整整半年没去过学校一次了。因为学校管理不算太年,中国九年义务教育,林父又正好是学校的老师,林笙这样旷课,但是学校还是有他学籍的。 谁也么想到,父母猝然离世后,林笙不再跟他那帮混社会的朋友们出去玩,而是翻箱倒柜把从小学三年到初三的课本都找了出来,开始没日没夜的学习。 林奶奶看着以前多动症似的从出生就没让人省心过的林笙,现在坐在屋里学习一学就是几个小时,心里满满的欣慰的同时,又忍不住担心他的身体啊,还害怕他累坏了。虽然日子过得苦点,但是林奶奶是打心眼里高兴,她的儿子在天之灵也可以放心了,林笙这个架势,她这个过来人看得出来,以后绝对错不了。无论日子多么艰辛,只要两个孩子想要念书,她都一定会供他们的。林奶奶在心里暗暗的发誓。 学校开学后,林奶奶跟林笙两兄弟一起搬回了市里。只不过这一次是租了个地方有点偏的平房,两间屋子,还没有他们在乡下的屋子大,但是租金却贵的离谱。林奶奶本来想领着他们俩在乡下住,但是她最后被林笙说服了。 林笙说,他跟林小杨都在市里上学,住乡下不方便,至于钱,他上了高中以后可以一边打工,让林奶奶不要操心钱的事情。林笙家的房子当年卖了赔给车祸对方几万块,还剩下几万块的现金,看着不少,但是有两个大小子要上学呢,将来没准还得娶媳妇,林奶奶一想想就忍不住叹息。 “奶奶,你真不用操心钱的事儿。大活人还能让尿憋死?我都这么大了,就是让我养活家都是应该的的。但是不念书估计以后也没有出路,能念一年是一年,总还是好的,实在不行,我就暂时休学一两年,去挣两年钱再回来念。你放心吧,我这一次不仅自己好好学习,也会把小杨供出来的。爸妈留下的钱咱们先花着,等我考上高中,就有办法了。” 林笙说这番话的时候,林奶奶看着他坚毅沉稳的眼神,居然非常信服。逐渐的,林笙开始成为家里的主心骨,他的话很让人信服,做的事儿更让人放心。 林笙用了这一年的时间,把九年的课本都翻烂了。这一年中他在学校里学的东西,比他上辈子学的都要多。 刚重生那会儿,林笙想了很多,也有很多的挣扎和犹豫。现在家里条件不好,他有年迈的奶奶要孝顺,又年幼的弟弟要照顾。选择一条辍学去打工,创业的路也是合情合理的。何况他从小到大也没怎么好好学习,从头学起,说起来容易,要是真的实施起来,真的都不如去砖厂给人扛砖头舒服。但是林笙的内心里清清楚楚的知道,老天给了他这么大的一个恩惠,他不想也不能这么浪费,他不想重新过一次上辈子的总是找捷径的生活。他想要靠着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堂堂正正的做人,活出个样来。 活得好并不是香车宝马,整日悠闲地发霉。这些上辈子林笙都有了。但是却不是他现在想要的。人必须要有自己的追求,自己梦想,活出自己的价值。这些,无关乎财富,而是一种心灵的富足。打个低俗点的比方,妓女比大学教授赚的还多呢,还轻松,但是那能一样吗?如果一样,那这个社会上人从出生起就不会往上走,回到原始社会算了。所以,妓女和大学教授,本质和性质就根本不一样。林笙没有那么高远的志向成为大学教授,但是他也想成为一个文盲啊。没文化,多可怕啊。 这个社会,有文化比有钱更应该受到尊重。林笙迫切的想要念书,想要像上辈子后来偶遇的当年的同学一样,像他们一样考大学,过着平淡富足,充实而有意义的小日子。 这是林笙思考了好久好久,给自己这辈子的答案。所以从那天起,他拼了,逼着自己学,逼着自己比任何人都刻苦。还好他有一个好脑袋,不算那么笨,终于让所有曾经瞧不起他的人刮目相看。 林笙即使表现的再谦虚,他的骨子里也有天生的傲骨。他没有来的就是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他林笙做不到的,只有他不想去做的事情。 所以,不过是学习,书本,考试……跟上辈子他所受的侮辱,在最黑暗的社会里摸爬滚打比起来,还真不算什么。 中考的时候,他报考了全市最好的高中。当老师和家人都怕他考不上的时候,他看着淡定,其实心里也是忐忑的。昌新一中不是什么人都能考上的,而能进去的学生,不是在省里学的顶尖,就是身世背景深不可测。他之所以冒这么大的险,是因为一个人……不错,他最好的哥们儿高敬轩,高中就是在昌新一中念的。 重生后,林笙不是没想过要去找高敬轩,可是高敬轩当年跟家里人关系并不好,他是私生子,所以即使两人关系非常铁,他也没怎么提过他们家。所以林笙现在压根不知道上哪儿找他去。而且,就算是找到了,高敬轩现在也不认识自己啊……除非他跟自己一样,重生了……怎么可能,这是重生啊,比中彩票的几率还小好不好,哪有他们兄俩一起中个几千万的……想想就不靠谱啊。 中考一结束,林笙第二天就出去找活。结果不是因为他没到法定年龄,就是工资给的太少。他现在急需的就是赚钱,趁着这个暑假,因为他想要上学,供的可不只是他自己,还有他弟弟。虽然父母留下的钱也够他们念完高中了。到大学他赚钱的机会更多。但是林小杨喜欢画画,上辈子因为自己不是个省心的哥哥,林小杨为了早点挣钱,去念了不喜欢的师范学院。林笙至今想起来林小杨因为只是一个普通的县城里小学老师,三十多岁还没有女人愿意跟他结婚的时候,心里就一阵阵的发酸,非常难受。这辈子,说什么他都要对自己这个唯一的弟弟好,让他做自己想做的,没有机会后悔。即使以后画画不能糊口,林小杨他也养着。只要他活得开心。 翻来覆去琢磨了很久,林笙最后把家里不用的一个高压锅改装了,拧下来盖上的螺丝,又穿了根铁丝在中间。前两天,他小姑送来的很多小玉米,是她自己家种的,林奶奶用来放在跟米饭一起蒸着吃。林笙管奶奶要了一盆来,买来白糖,奶油,和一些他能记起来的基本材料,开始在家里试验蹦爆米花。 现在大街上卖的爆米花,还是最原始的那种崩开圆咕隆咚,原味的普通玉米崩的。跟几年后林笙在电影院里吃的各种口味的,放在纸桶里精致的零食完全不能比。林笙就灵机一动,想起来以前看到的卖家在小巷子里卖爆米花的事儿。便开始模仿。 他从早到晚,把一大盆的小玉米都用了,才终于在晚上的时候弄出像样的爆米花。晚上林小杨放学回来,林笙端了一小盆成功的样品过去,林小杨吃了一粒,眼睛就雪亮雪亮的,像个小耗子一样一小会儿就把一整盆都吃光了。 “哥,好好吃,我还要。”林小杨的眼睛亮晶晶的。 林奶奶在院子里种了些蔬菜,白天就出去在附近的小市场上卖。这个时候刚把菜卖没,回来给两个小家伙做饭,就听到林小杨缠着他哥哥要吃的。 “笙笙给杨杨买什么好吃的了?”林奶奶问道。 两人异口同声的叫了声奶奶,林笙走过去接过老人手里菜筐,笑着说道“不是买的,是我自己做的爆米花,就是早晨问您要的那些小玉米。” 林奶奶惊异了。林笙亲自去厨房给他们俩演示了一遍,在两人震惊的目光中,林笙说出了其实是想要在广场上买爆米花的想法。林奶奶虽然有些担忧,但是林笙跟她解释,自己这个暑假没事儿做,做爆米花也不需要多大的成本,一定会赚钱。林奶奶没有理由不答应。至于林小杨,他可开心死了。做梦吃了一宿的爆米花,早晨感觉是被撑醒的。 林笙的朝林奶奶要了二百块钱,买了炭火,炉子,纸袋等等,还在邻居那租了辆小推车,几天后的晚上,就跟林奶奶一起去人多的广场上卖。 大家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爆米花,看着就好看,小孩儿吃了一次还嚷着要,有的大人也好奇买来尝尝。林笙的生意,自然必火。 结果晚上七点多钟,还有排队的要买的人呢,他们东西已经卖完了。林奶奶笑得嘴都合不拢了,林笙也挺高兴,告诉大家明天晚上还在这里卖,两人就推着车回家了。 第1节 恋耽美 正文 第2节 重生之携手征程/漂白 作者:秀于林 第2节 ☆、第六章 小弟 现在爆米花的市价是五毛钱一袋,而林笙的,是八毛钱一袋,两袋一块五。他的生意依然火的不得了。三天的时间,就把从奶奶那儿拿的二百块钱连本带利的赚回来了。 之前卖菜根本挣不了几个钱。但是老人家闲不住,之前农村的地都给生活条件不算好的二儿子和老姑娘分了,她就是想种地,都是有劲儿没处使去。她也知道卖菜那点钱不够干什么的,但是她再过两年就六十岁了,想出去打工也没地方要。而且大儿子扔下的两个儿子,林笙他们兄弟放学回来还得吃饭。老人家就只能心里上火,一点挣钱的办法也没有。 她万万没有想到,他的大孙子,自从父母双亡之后脱胎换骨一样林笙,一声不吭捣鼓了个锅,就能端出去弄出那么多花样的爆米花,还真的能赚到钱,而且是不少的钱。林奶奶的心情用高兴形容可能还差点什么,确切的说,她是激动。因为她想到,有一天要是她突然也出点意外撒手人去了,最让她不放心的两个孩子也饿不死啊。林笙一定会把他自己跟弟弟照顾好的。 林奶奶欣慰之余,每天跟着林笙一起出去买爆米花。 林笙本来是想雇一个人帮他的,以前他混的时候,也是有很多跟在屁股后面的忠心耿耿的小弟的。之前他像是闭关一样学习,一学就是一年不许人打扰。现在他毕业了,那帮小子时常来找他,见他忙着挣钱没时间,他们有时候就在旁边跟着瞎嚷嚷叫卖,一边吃爆米花。林笙不是小气的人,但是林奶奶这个人精细惯了,看着这帮大小伙子一把一把的吃,那可都是钱啊,就偏要跟着林笙来,他们一来吃,林奶奶就拿眼睛瞄着。 “行了,再吃给钱!”林笙倒不是心疼那几粒破爆米花,实在是看不下去林奶奶那着急的眼神,就瞪了一眼这帮臭小子,伪装生气的骂道:“再吃都被你们吃黄埔了。” 围在旁边的几个穿着牛仔裤,头发半长不短,自以为又潮又帅的半大小子们听了倒也不真生气,其中一个还来劲了,开玩笑似的又抓了一大把,夸张的开玩笑:“笙哥不爱我们了,连点爆米花都舍不得给我们吃了,简直太伤心了……” “是呀是呀,太伤心了……”几个人附和道。 他们几个在这儿又吵又挡生意,有的人想过来买爆米花,看着这几个流里流气明显不是什么善茬的小伙子,转了几圈,愣是没敢过来。 林笙注意到这些。朝着离他最近的那个一脚飞过去,正好结实的踢在那人的屁股上,给踢得夸张得嗷嗷叫。 “行了,你们几个快滚蛋吧,是去打台球还是看电影,就是别在这儿挡着我生意。你们一个个吃饱了撑的,我还得赚钱养家糊口呢,都给我有多远滚多远。” 林笙就是随口一说,但是听在别人耳朵里,就理解成了其他的意思。他们几个半大小子都想到了一年多前林生家出的大事儿,自然而然的把林笙突然的性情大变,变得爱学习,不出来混不说,还支起个小摊卖爆米花,这些所有的行径理解成了有志少年遭遇重创后,发愤图强的励志故事。 几个人脸上露出极力掩饰过的同情,连忙跟林奶奶和林笙道了别,互相拉扯着“有多远滚多远”了。 不过有一个少年没走,他叫孙武新,算是跟林笙最好的一个兄弟。说是兄弟也算不上,因为虽然两人同龄,但是林笙一直是这个小团体里的领导者,家境良好,性格有些懦弱的孙武新其实更应该跟其他人一样,算是林笙罩着的小弟。 “你怎么不跟他们去?”林笙问道。 “我不去了,没意思……”孙武新从林奶奶手里抢过纸袋,咧嘴笑着说:“奶奶我帮你。” 林笙看了他一眼,视线又转回到爆米花锅上了,他一边说道:“奶奶,你先回去吧,小新跟我在这儿就行,杨杨估计放学了,看他自己在家害怕。” 林奶奶本不想走,但是想到家里还有个小不点。就犹豫的看了一眼孙武新。 孙武新连忙保证:“林奶奶,我不喜欢吃爆米花。” 林奶奶有点不好意思,恼羞成怒的轻声斥道:“谁还差你那一口吃的?你喜欢吃就吃,我是想问问你能陪笙笙呆到几点,人多了他自己忙不过来。” “我几点都行,不回家都成。”孙武新笑嘻嘻的说道。 林奶奶走后,林笙做爆米花,孙武新就帮他收钱,把有人要买的装袋。 盛夏的傍晚七点多钟,天还没黑透,广场上渐渐围上来吃完晚饭散步遛弯的人们,林笙的生意也火的不得了。孙武新在旁边给他装袋,手忙脚乱的。 快到八点的时候,人群渐渐散光了。林笙对正眼睛发亮数着钱的孙武新说道:“走啊,跟我去电影院那头看看,把这些卖没了。” “行。”孙武新痛快的答应,动作飞快的帮林笙装车,明显很兴奋。 “等会儿你装几袋爆米花回去,给那帮小子吃带去。”孙武新推着车在前面走,林笙空着手,慢悠悠的跟在他身后说道:“告诉他们,点破爆米花,想吃随便来拿。但是别总当着我奶奶的面可劲儿吃,老太太细着呢。” “行,我回去告诉他们。”孙武新应道。他跟林笙认识三年多了,当然知道林笙是什么样的人,谁抠他都不带抠的。 两人到电影院门口的时候,电影还没散场,高高悬挂的电影明星的背景灯散发着炫目的光芒,一些放学没回家的孩子背着书包好奇的对着电影院指指点点,应该是没钱买票,站在外面解馋的。 孙武新帮林笙把东西拾掇好,林笙一边点着炭火,一边问道:“电影一般几点散场?” “八点二十估计人就该往出走了。”孙武新一边说一边抬起手腕看了眼表,说道:“现在还差五分钟八点。” 林笙点点头,开始准备爆米花。 孙武新站在他旁边看着他熟练的动作,挺直的脊背和严肃的表情,一股抑制不住的钦佩油然涌上心头。 “笙哥,你怎么这么厉害?”孙武新轻声的说道,与其说是问他,不如说是由衷的感叹。他从认识林笙那天起,就追随者林笙。 刚上初中那会儿,林笙的父母都在市里有正式的工作,那时候他家条件很好。林笙长得也很有特点,是那种人群中一眼就能注意到的类型,因为他白,皮肤比班级里的小女生还要好,但是他的长相和脾气显然不能跟小女生相比了。林笙是单眼皮,骨架子不算大又特别瘦,就显得有一丝单薄。他的单眼皮,高鼻梁,薄唇,白皮肤虽然都很标致,但是搭配在一起,加上他一双漆黑漆黑的亮得像是头小狼的眼睛,就显得有些凉薄和锐利的感觉。 林笙这个长相,加上传说中以前打过多少次假的光荣战绩,一开始让新同学都胆战心惊的,唯恐一不小心惹到传说很暴力的他。但是明显是同学预估错了,林笙虽然在外面厉害,但是跟同学相处的都非常好,从来不像有的混子那样欺软怕硬。林笙是专门“欺硬”的那种。甚至后来他们班的同学都是林笙罩着的,不管是谁有事儿,林笙都仗义的给他们出头。林笙虽然不爱学习,但是他会讲冷笑话,总是轻轻松松一句话,就能把班里的小女生逗得不行。那时候,班级里,甚至是年级里别的班的,暗恋林笙的漂亮小女生多了去了。孙武新虽然人长得人高马大的很唬人,但是跟他在一起久了的人就都清楚他的性格了,他是真没脾气。 但是没脾气,不代表他傻。林笙是孙武新这么多年,认识的人中唯一个从来没拿捏过他,没占过他一点便宜的人。甚至,谁要是欺负他一点,林笙二话不说就能把人撂倒。所以,林笙对于孙武新来说,都不仅仅是偶像,甚至在他心里是一种保护神的地位。 现在,看着林笙家道中落,经历那么大的灾难后,居然镇定的扛起了家庭的重担,还说学习,就能考进全学年前几名,让孙武新怎么能不崇拜。 卖爆米花不算什么,厉害的是林笙从一个街头混子家里小少爷的形象突然逆转成一个小贩还波澜不惊的态度。孙武新不知道该怎么表达他心中都笙哥的崇拜之情,只能定定的用家养的大型犬类的眼光注视着他。 “我怎么厉害了?买爆米花?”林笙崩好的爆米花倒进盆子里,漫不经心的回答他:“那你要是这么说,对面卖烤地瓜的大哥岂不是比我还厉害?他都买地瓜好几年了吧。” “我不是那个意思……”孙武新知道他在开玩笑,还是极力解释道:“笙哥,我从来没有瞧不起你……” “我知道。”林笙表情淡淡的,伸手拍了拍他起伏的胸口,笑得有点坏坏的说道:“少年人,这么激动干嘛!开个玩笑而已。” 之前他刚重生回学校上课那会,这小子还偷偷塞在自己书桌里一百块钱来着,还以为不说林笙就不知道是他。林笙怎么会不知道呢。附近就这么几个跟他好的小屁孩,而想帮他又羞于表达的,也就这个孙武新了。而且这一年来,孙武新没少明着暗着给他买吃的,买东西之类的。上辈子父母过世后,林笙真个初三都没回学校一趟,毕业证都没要。开始跟着社会上的人混,也就渐渐跟孙武新这类人渐行渐远了。 如今重活一次,意外的雪中送炭的行为,让林笙心里感觉很温暖。上辈子,他真的是错过太多东西了。 ☆、第七章:仇人相见 第七章:仇人相见 刚过八点十五的时候,电影院里就陆陆续续有人走出来。林笙早就预料到看完电影,买爆米花的人应该也不会太多,也就没准备多少。到了八点半,爆米花都卖完了,林笙看到电影院里穿着制服的保安出来转了一圈儿,就跟孙武新说:“收摊了。” 孙武新也没多说什么,直接动手帮他装东西,两人正埋头忙活的时候,一对情侣从快要关门的电影院里慢腾腾的走出来,十六七岁的女孩儿脸庞明媚娇羞得如同含苞待放的花朵,她亲密得挽着身边高瘦的男孩儿,简直都要整个人挂在男孩儿身上了。 “我要吃爆米花。”女孩儿的声音嗲的不能再嗲,孙武新听到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飞快的抬起头看。而林笙显然要比他淡定多了,连头都没抬。 直到情侣走到跟前,林笙才缓缓抬头,他漫不经心的扫了面前的这对情侣一眼,淡茶色眼珠在扫过那个男生的时候又猛地转回来,一动不动的定在男生的脸上,总是波澜不惊的眸子里浮现震惊、复杂的神色…… 被女孩儿紧紧挽着手臂,眼神淡漠的少年注意到林笙的眼神,漆黑狭长的微不可查的轻轻眯起来。 剔透的淡茶色眸子和深沉的纯黑眸子对视了足足几秒钟,林笙才率先移开目光,神色恢复如常。 “你认识我?”黑色眸子的少年看着林笙问道。 “不认识。”林笙想都没想就否认道。 少年挑起眉毛,明显是不相信。 “认错人了。”林笙面无表情的补充道,目光再也没再回到黑眸少年脸上一瞬,而是侧头对少年旁边的女孩儿说道:“爆米花卖完了。” “笙哥,还有……” 孙武新的话还没说完。林笙冷冷的一个眼神飞过去,就让他立刻闭了嘴。 小姑娘明显不是善茬,睁着一双大眼睛瞪着林笙,娇滴滴的说道:“他说还有呢。” “那是给别人留的,不卖。”林笙的语调平平,一点儿也不受她的影响。 小姑娘很不乐意,一边大眼睛睁得溜圆,一边摇晃着男生的手臂,不依的说:“他明明说有的,我要吃爆米花,我就要,你买给我……” 如果是平常,程亦锦一定心生不耐带着女孩儿走了,人家都不卖了,一个破爆米花,墨迹什么!但是那买爆米花的小子看自己的眼神很奇怪,让他没抬脚就走,而是顺着今天约会的姑娘,对林笙他们说道:“五块钱,卖我一包,我女朋友想吃。” 说着,程亦锦从裤兜里掏出钱,抽了一张五元的扔在林笙面前的手推车上。虽然他没有丝毫的侮辱或者其他类似轻蔑的意思,但是这看在林笙的眼中,就不免有了别的想法。 因为程亦锦不是别人,他是林笙认识的人,化成灰都认识的仇人! 林笙的腿,就是被眼前这人命人敲折的。 没错,他就是后来a市地下最大暗黑组织的老大,也就是现任最大黑帮程帮的继承人……程亦锦。 上辈子,25岁之前,林笙跟着洪威混江湖,刀里来火里去,自以为混得很开,其实一直在绕着真正的黑帮程帮外面转,根本没机会真正的混进程帮内部,更逞论是窥探程帮的事物。所以还是一直到洪威被程家三小姐程可心看上,成为程帮的乘龙快婿,林笙才从洪威的嘴里一点点听说程帮,乃至程帮后来真正的头目……程亦锦。 林笙微微低下头,在暼向那五块钱纸钞的时候没有人看到他眼中流露出来的讽刺:程亦锦…… “不还意思,真没有了,出多少钱都已经卖给别人了。”林笙抬起头,淡淡的扫了一眼令他此刻心绪难平、心潮起伏的上世仇人,表情竟然是出乎意料的平静。 饶是他这辈子不想惹事,不想混黑道,不想跟道上的任何人任何事儿扯上关系,他也不想勉强自己顺了仇人的意。至少,这个日后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程帮老大,现在是无论给多少钱,都休想从他手里买一桶爆米花讨女朋友欢心的。 孙武新虽然胆子不大,但是却不傻,看出林笙好像与这人有什么过节,眼神不时地看看林笙,又看看气势有些凌人的跟他们差不多大的男生,开口想缓和一下气氛:“我忘了,是真卖给别人了,我都装起来了,不好意思啊两位。” 孙武新的语气有些生硬。 程亦锦连余光都没赏他一个。在他说话的期间,他一直微眯着眼睛看着林笙,很想从记忆中搜索出一星半点儿的关于这个唇红齿白,单眼皮眼神凌厉的少年的记忆。 可是他失败了。程锦元万分确定,他没见过眼前这个皮肤白的不像话的单眼皮男生。 林笙微微一笑,不再去看他们,收拾好东西推着车扭头对孙武新说了句:“走了。” “怎么回事儿啊,这人怎么这样,以后还想不想买啦?不就一个卖爆米花的吗……” 孙武新把五块钱拿起来塞在程亦锦手里,一边飞快的追上林笙,一边回头跟程亦锦他们说对不起,对不起…… 林笙推着手推车,脚步沉稳,沿着明亮宽敞的大道一路向前,不曾回头…… 前尘往事,林生以为只要他想,就能彻彻底底的忘记。却没想到,午夜惊回,竟然就把他带到了他死也不想回去的前世。 梦境那样清晰,感觉那样分明。 林笙心里怕的要死,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咬紧牙关的外表下有多么害怕,他害怕成为瘸子,比怕死还怕变成个让人耻笑,连跑都跑不了的瘸子。可是泛着寒光的铁棒依然砸下来,砸在林笙最恐惧的地方。 腿骨被铁棒重重的击中,骨头碎裂的声音与沉闷的打击声交融在一起……林笙抬头,看到坐在上位发号施令的男人极度冷酷的双眼…… “不要……” 林笙猛地从梦中惊醒,手从黑暗中直接摸向左腿。左腿好像还残存着梦中的疼痛…… 一直过了好几分钟,他才像是缓过神来一样,松开紧紧握在左腿上的手,抹了一把脸,却发现都是冷汗。 梦里的那个人,就是今天白天遇到的程亦锦。 而梦里的一切,也确确实实发生过,就是林笙的上辈子。 那时候洪威不小心得罪了程锦元,结果程亦锦没抓到洪威,却抓住了林笙。程锦元生性狠厉,听手下报告说他是洪威的情人,二话不说让人把他腿打断,断到请在好的医生都不能恢复如初的地步…… 这还是程亦锦单单向得罪他的洪威讨点利息,后来洪威为了平这件事儿,确实好一阵子被程亦锦追杀,又是公开道歉又是赔偿损失,还是程可心连同请来了程锦元的大姐程欣心一同说情,当年那件事才算是不了了之。 林笙想到这里一阵心寒。程亦锦,这个黑道上的程氏太子爷,可是比洪威还要可怕得多的角色,他连亲情都不认,心狠手辣,杀伐决断比现今在位的程老爷子还令人闻风丧胆。后来程氏到了他的手里,黑道势力更是如日中天,一发不可收拾…… 想到白天发生的事儿,林笙突然有些烦躁。自己确实不应该去招惹这个黑道太子。可是有时候自己就是别不开那个劲儿。知道程亦锦不是自己能惹的,自己也做不到舔着个脸去奉承他。 算了,反正以后自己躲着点,估计也没机会再见到了。 上辈子程家的这位太子爷,一直都是在传说中的人物,程家老爷在把家人保护得非常好,甚至在他回来继承家业之前,除了程家的元老心腹们,估计都没人知道程锦元的名号。 而且这样的黑道世家,不是一般会把继承人送到国外读书吗。 可能程亦锦也是这样呢,林笙这样想着,得多大缘分,才能再遇上啊。自己老老实实别惹事儿,安然的躲过上辈子祸害自己的这帮子人,自己就算是没白活这一遭。 ☆、第八章:虎哥 林笙以为,自己想躲,就一定能躲过去,洪威是,程亦锦也是这样。 显然他还是太天真了。缘分是奇妙的,既然叫做缘分,就没道理让人躲得过去。 洪威是这样,程亦锦当然也如此。 为了避开这帮人,林笙都放弃了晚上电影院那边的好活,从那天在电影院门口见到程亦锦那天开始,他就没再去过电影院。他秉承着程亦锦去没去他不知道,他自己反正是打死也不去的想法。 却没想到,他下午在休闲广场上买个爆米花,居然又能看到程亦锦那尊大瘟神。 当程亦锦眯着眼睛手里牵着一个非常可耐的萌妹子走过来的时候,林笙面无表情的在心里吐槽道:这姓程的是真有病吧,约个会您不去电影院或者公园卡k吧之类的,您来净是老头老太太锻炼身体的花园干屁啊…… 因为奶奶这几天下雨腿疼,林笙就没让她来,孙武新听说他爸今天带他去弄学校的事儿也没来,所以今天就林笙自己。还好这边生意一直挺稳定的,人不多,他一个人也忙得过来。 看着程亦锦牵着明显又是新换的,或者是“另一个”第几号女朋友走过来,林笙下意识的的看了一眼袋子里装了一堆的爆米花,琢磨着是把整车的爆米花都推洒在地上,还是顺着心意挺直腰杆指着程亦锦高挺的鼻梁大吼一声:老子他妈的就是瞅你丫的不顺眼,就是不卖你! 还没等林笙酝酿完呢,程亦锦已经领着新女朋友走到他跟前。 “你要给我买爆米花吗?”新女友抬头,非常不给面子的娇滴滴的说:“我不要吃,爆米花里面有铅,吃了会变成傻瓜。” 林笙还没想好怎么收拾程亦锦呢,听了他新女友的一番话,差点儿一口血喷出来。 吃了会变成傻瓜? ……您以为我这是神药吗…… 林笙脸色有点难看的把视线转到女孩儿脸上,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明朗的笑容来,淡淡的说道:“是啊,我有个邻居就是吃这个吃傻的,现在每天不穿衣服在大街上跑,就是北大桥那边儿,你们应该也见过。” “……” 林笙的笑容真诚,语气认真,说的跟真事儿似的,倒是把女孩儿弄得一愣,不知道他说的是真的假的,拉着程亦锦就想走。 程亦锦还是习惯性的眯着眼睛,只不过嘴角的微微有些上扬,他好像是在对小女朋友说话,眼睛却一直没离开睁眼说瞎话说的一脸坦荡的林笙:“没关系,你这么聪明,吃一点不会变傻瓜的。” 林笙弧度锋利好看的眉尾不易察觉的轻佻,心想这两人左一个傻瓜右一个傻瓜的,其实就是来砸他场子的吧…… “终于他妈找着了,给我砸!” 突然一个粗粝的男声横插进来,一把广场上老人休息用的小木扎飞过来,要不是林笙躲得快,估计他的脑袋已经二度开花了。 “啊!打架了!” “……” “给我砸!” 领头的染着黄色头发,瘦的像是营养不良的少年对着跟在后面的四五个小弟们大声吩咐道。 一眨眼的功夫,伴随着人群中传来的尖叫声,林笙的爆米花摊已经被推翻砸烂。本来也没多少东西。 早在危险刚刚出现的时候,程亦锦就把他的新女朋友拉到一边,站在了安全地带,抱着肩膀看好戏的意思。 林笙等他们都砸完了,用冷冷的眸子轻轻地扫了一眼领头的少年,淡淡的问道:“砸够了吗?” “我告诉你林笙,别装逼,得罪了虎哥,你就等着天天被砸吧!”领头的营养不良的少年外强中干吼道。 林笙的眼神又冷又淡,他往前迈一步,弯腰捡起地上的锅盖的动作,已经让这几个少年犯已经的小古惑仔惊弓之鸟一样退了好几步,同时举起手中的武器威胁的说:“你别过来啊!” 一直在旁边抱着肩膀观战的程亦锦看到这几个人的反应微不可查的挑眉,眼睛里的兴趣更加浓厚。 林笙把锅盖轻轻的放在翻到的车上,眼神冰冷冰冷的,对着刚把他的摊子砸了个稀巴烂的少年犯说:“给你们虎哥打个电话,我要见他。” 林笙东西都没收拾,就那么往那里一扔,到广场上的电话亭里打了个电话叫人来善后,自己就拍拍身上的灰,二话不说跟着那几个砸场子的少年走了。 几个手下的小弟带着林笙一个人进来台球厅后院的时候,虎哥还往后面张望,不相信林笙真的就一个人来见自己了呢…… 虽然说林笙能打,又是个硬骨头吧……但是这他妈也太瞧不起他虎哥了,怎么说他接到电话后也给林笙这小子准备了三十几号人呢,而且这次他把道上的威哥都请来了,这小子到底藏着什么后手呢…… 四方的大四合院,院子里的树木枝繁叶茂,三十几号青春期叛逆少年手持各类棍棒严以待阵,却一个敢出声的都没有。中间一把雕花梨木椅上,一个模样二十二三岁的男人,一身笔挺的西装,悠闲地喝着旁边木桌上沏好的茶水。如果不是身边这三十几号小弟,不知道的人一定更相信他是安分守己的国家公务员一类的人物。 这就是洪威。 洪威跟阿虎有那么一点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要不然,以他早在江湖上混的地位而言,根本不屑于出现在这一帮在他看来更像是小屁孩儿玩过家家的地方。他耐心坐在这里的另一个原因,也是想看看这帮少年仔里有没有可造之才,能培养着以后留着自己用顺手的。 洪威总是含笑又透着疏离的眼睛不动声色的来回在这帮小弟中扫了几个圈儿,也实在是没找到一个和自己心意的,见阿虎说要来的一个他的“强敌”还没来,不免有些兴致缺缺想走。 就在这时,那个阿虎口中所谓的“强敌”到了。 虎哥和所有小弟兄们如临大敌。 听说虎哥跟这小子有过节不是一两天了,虎哥虽然在道上连当洪威小弟的分都不够,但是在学生队里显然已经是狠角色了。敢得罪他的人并不多。不过,听说这小子就是跟他过不去,上次两人打架,阿虎的人把人家脑袋开瓢了,但是之前人家把他肋骨打折三根不说,后来抢了他的女朋友……简直是奇耻大辱啊…… 洪威想到听说来的,这小子没钱没势没人,但是就骨头硬,脾气暴,嗷嗷能打…… 洪威端起茶等着看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二货愣头青,却没想到看到这样林笙。 斯文俊秀的少年,穿着一身初中时候洗的发白的蓝色校服,单薄而气质高贵,单眼皮高鼻梁,嘴唇很薄,唇形却很鲜明,淡茶色的眼珠在阳光下像是剔透的宝石,还真不是这帮长得参差不齐的少年能比的。 长得真好看……洪威觉得自己第一眼就被这个少年吸引了。 他想象不到这个看上去单薄成这样的少年有多能打,还曾经把阿虎他们四个膀大腰圆的堵在胡同里打到吐血…… 但是惊讶得差点掉了下巴的人,是万事准备妥当,就要好好给仇人颜色看看的虎哥。 “虎哥,我今天来是想好好跟你聊聊的。” 林笙嘴角挂着淡淡的似有似无的笑容,声音淡淡的,眼神瞟都没瞟一眼满院子手拿武器的凶恶少年们,好像一点都不害怕,甚至一点都不在意一样。 他进来看到阿虎,就直接开门见山的开口说道:“今天我来,是想当着这么多兄弟的面,跟虎哥您郑重的道个歉,以前小弟不懂事儿,多有得罪。虎哥您大人不记小人过,能不能放过我一马。” 虎哥愣了足足一分钟之久,才回过神来,怒气冲冲的骂道:“林笙,你他妈又想干什么?” 林笙轻轻的眨眨眼,露出非常无辜纯良的表情,语气诚恳中又透着一丝无奈 “虎哥,我真是来道歉的。” 阿虎脸都憋红了,看看林笙,又看看坐着被他千辛万苦青睐坐镇的洪威,半晌才憋出一个“屁”字来。 “你他妈说道歉就道歉啊?咱们的帐没那么容易算清!”阿虎心里憋屈得很,心想那么多梁子结下了,你他妈看人多就道歉以为就没事儿了?虎哥跟你闹呢? “还有我妹妹,你他妈都敢去招惹,我跟你没完。” 林笙眉一挑,没想到还有这一茬,但还是淡淡的,嘴角挂着那抹浅浅的笑,说道:“那我跟您妹妹也斟茶道歉吧,虎哥要是觉得不过瘾,可以揍我,我不还手,打到虎哥出气了为之您看成吗?虎哥相比你也听说了,我家里年前出了点事儿,爸妈都没了,现在还有一奶奶和一弟弟要养活,我真想好好过了,不混了,所以虎哥您看看,您能不能揍我一顿出气得了,您大人有大量,也算做一件好人好事儿。” 虎哥没想到林笙能这么无耻,居然把他家出事儿这事儿拿出来博得他的同情。一时间被堵得哑口无言。 当着这么多兄弟的面,洪威也在这儿,人家爸妈都没了,还上有老下有小的好不凄惨,阿虎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往下接了…… ☆、第九章 挨揍 林笙刚被带进四合院儿,一眼就看到了院子里唯一坐着喝茶的洪威。 那一瞬间的百感交集,终于在经历了这么多后的林笙心里变得淡然。 重活一次,林笙最想放下的,就是这个男人。 面无表情,像是真正做到了视而不见的林笙,心里涌起一种淡淡的酸涩的感觉。他不用抬头看出现在眼前的年轻了十几岁,更加英俊笔挺的洪威,就已经深深的觉得,自己上辈子为了这个男人蹉跎了一生,真是不值! 阿虎在旁边酝酿了半晌,才生气的说道:“他妈的林笙,你家出事儿干我屁事儿,你之前那么整我,不是你丫三言两语就弄糊弄过去的,你当我他妈阿虎是这么好欺负的啊?” “我妹妹的歉你一定得道,但是今天你也别想这么容易。”阿虎给旁边手下一个眼神,两排齐刷刷的小弟都抄起棍棒。气势很是骇人。 “我今天就是来道歉的,也是来让虎哥您出气的。”林笙的语调淡淡的,目不转睛的盯着阿虎,看似很是真诚,其实连他的余光里都带不进一点洪威的影子。他诚恳的对阿虎说:“我就希望虎哥您今天把气撒了,咱们能把以前的恩怨一笔勾销,从今以后我林笙也不会再出现在虎哥您的眼皮底下讨您嫌。” 这小子把从今以后井水不犯河水的话说得如此婉转漂亮,连洪威都饶有兴趣的勾起了嘴角。 可是阿虎显然没有洪威的闲情雅致,他只想把有着深仇大恨的林笙往死里揍,烦死了听这个小白脸儿在这里腻腻歪歪的。所以阿虎一声令下:“给话少说,给我打!” 阿虎的手下一拥而上。林笙镇定而飞快的护住脑袋,真的没有还手。硬生生的准备扛下这一顿揍。 林笙有个坏毛病,就是挨揍的时候习惯咬牙不吭声。其实这放在平常也不算什么,还算是挺有骨气的,但是在某些特殊时刻,例如此刻,这硬骨头就不是什么好事儿了。 陈虎看他一帮小弟围着林笙一顿拳打脚踢,兄弟们都很卖力,可是挨揍的这小子就是一个屁都没有。还真不是一般的让人郁闷。 “你们他妈的没吃饭啊?都他妈给我使劲儿!”陈虎气急败坏的骂道。 还真不怪这帮小弟,他们使没使劲儿林笙清楚的很。这帮小子挨骂后也很不服气,净往他的肋下使劲儿踢。林笙尽量把自己蜷缩成一个虾米状,但是最主要的还是得护住他的脑袋,他这脑袋头年才被陈虎找人开了瓢,可不想好不容易重生了,又被踢成个傻子累赘自己的家人。 林笙紧紧的咬着后牙槽,牙都要被他咬出血来了。他也想哼两声取悦一下陈虎,但是他娘的他就是哼哼不出来啊。让他哼哼那两声,还不如多挨几脚呢。 “行了吧,别把人打死了。”一直保持沉默的洪威突然开口了,声音不大,语调也是温和淡然,但是却让人不敢不听。至少陈虎不敢。 但是陈虎又有些不甘心,就又听到洪威说:“这小子骨头硬,估计你想听声是没有可能了,除非直接打没气了。” 陈虎也不太傻,马上听出来洪威语气里的警告,连忙应下,冲着手下吼道:“行了,停!” 陈虎的人退下,空出中间的地方,林笙蜷缩得像是一只虾米,衣服都破了,青色的瓷砖上红色的血迹不少。 林笙抽搐了一下,慢慢的爬起来,在只能听到虫鸣鸟叫的偌大四合院里,三十几号人目不转睛的望着他缓慢的动作。 耀眼的阳光从树荫的缝隙里散落下来,打在他沾着血迹的发梢上。他望着陈虎的方向,缓缓露出一个笑容来,声音很轻的问道:“虎哥,您出气了吧?” 洪威盯着他的脸,在看到他苍白的脸上露出的那个淡淡的笑容的时候,心脏狠狠地一紧,黑色的瞳孔在没有人注意的地方收缩了一下。 陈虎看着林笙这幅样子,倒是真的出气不少。主要是这个一向在自己面前高姿态惯了,这些年不管怎么就是跟自己拧着干的人突然跟自己示弱,还被揍的挺惨,姿态还不是一般的低,让他确实是憋了好几年的一口恶气缓缓的从胸腔里吐了出去。 “虎哥出气了就行。以后希望虎哥的人也别再找我麻烦了,我也改天一定向令妹当面道歉。”林笙缓缓站起身,挺直腰身的时候胸腔里,后背上像是让几顿的巨大卡车生生碾过去一样,疼得他眉头一紧,咬着牙没发出一点声音。 “那没事儿我去医院了。”林笙说完,跟陈虎笑着点个头,转身像是来时一样步伐甚是沉稳的走了。 不禁陈虎和他的小兄弟们的目光一直追随者林笙的背影,就连洪威,那如炬的目光都一直到看不到了林笙,还没收回来。 林笙出去后,洪威从雕花梨木椅上站起来也要走。 陈虎在后面颠颠的送他出了后门,来到他的黑色轿车前。 洪威都已经上了车,又突然开了车窗。 陈虎以为洪威又想起了什么好事儿要关照自己,殷切的把大脑袋往前一凑,低头哈腰的问道:“威哥,您还有什么事儿?” 洪威沉默了一下,好像在斟酌怎样组织语言,半晌才沉声说道:“今天就按那个小子说的,以前的恩怨一笔勾起,你以后别找他麻烦了。” “啊?”陈虎没想到他说这个,一时间有些诧异。 他的这个微微的疑问,洪威的脸色瞬间就拉下了,颜色有些阴暗的盯着陈虎,一字一句的道:“我说得不明白?” “没,没,没不明白。”陈虎被他的脸色吓得够呛,连忙说道:“我明白了威哥。” 车窗上去之前,洪威眼神阴测测的扫了膀大腰圆在自己面前瑟瑟发抖的陈虎一眼,轻声说道:“明白就好。一会儿派人去给那小子送点医药费去吧,毕竟……把人打成那样也是你不对。” 洪威的车走了很久。陈虎还站在原地,彻底的风中凌乱了。他没把人揍死就好不错了,还要送医药费?他还要不要混了……还要,他怎么不知道一向以心狠手辣著称的洪威,什么时候心地善良成这样子…… 他娘的!这是什么世道啊! 林笙走出外面的台球厅后,就有点支撑不住了,眼前一黑,眼看就要栽倒在坚硬的青石板路上。 意料中的疼痛没有传来,一只手突然从后面伸出来扶住他,他喉咙里腥甜,不敢张嘴,估计一张嘴就能把血喷出来。热辣的阳光烤在浑身被汗打透的他的身体上,他在昏倒之前用尽最后一丝力气仰起头,努力想要看清没让他倒在地上,扶住他的好心人。 阳光的阴影里,刀削般深刻的五官那样熟悉,那双纯黑色的眼眸深沉得像是黑暗中要吞没一切的大海,简直要让他溺毙其中…… 林笙在昏倒前的一秒钟居然笑了。因为他想起来,这个程亦锦,又没有买到自己的爆米花…… ☆、第十章 当林笙拿到市里最好高中的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林奶奶和林小弟简直欢喜得不知道怎么好了。林奶奶当天晚上买了排骨,做了一大桌子好菜,吃得林小杨满嘴流油,大半夜了还撑得睡不着觉,就拉着林笙腻腻歪歪一遍又一遍的墨迹:“哥,你怎么这么厉害,你怎么知道你能考上,哥……” “睡觉!”林笙在黑暗中低声说道,一手揉着林小杨圆鼓鼓摸着坚硬的肚子,真怕这小子撑坏了。 说实话,今天林笙从邮递员手里接过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心脏狠狠地跳了几下。当他看到录取通知书上写着:恭喜林笙同学,您以全市第六百名的排名成绩进入我校公费…… 第六百名…… 林笙在家人欢腾庆祝的时候,狠狠的冒了一身冷汗。全市最好的高中公费生今年只要六百个,而他正好一个不多一个不少的是第六百个…… 也就是说,一个不小心,哪怕是零点一分的差距,他也可能与这所高中失之交臂。然后因为第一志愿填报的这所学校,可能其次的几所市里较好的高中都不会给他公费的名额,而他可能就去了个三流学校。 那不是他想要的,但是真的好险,他差一点就与这所学校失之交臂了。 林笙想到当时报考的时候,所有老师都反对他报考一中,甚至有老师断言以他的成绩不可能考上,但是当时他也不知道怎么想的,他想去看看高敬轩,看看他兄弟。说以当时头脑一热,什么也不顾就填好了报考志愿。 现在想一想,林笙都一阵一阵的后怕。但是还好,老天待他不薄,不仅重新给了他一次宝贵的生命,又给了他这样的机遇。 就凭这些,林笙都决定要做个好人。他相信,老天给他这么大的恩泽,绝对不可能是让他仍然做个恶霸,为祸人间的。 林小杨挺着坚硬的小肚子睡着了,睡梦中还梦呓一般喃喃道:“我哥真厉害……” 表面上淡定的林笙,其实一夜没睡,伸手拿过放在床头的红色录取通知书,手指一直在上面轻轻移动着,摸着其实没有棱迹的字迹,眼眶微微泛红。 没有几天就要开学了,林笙上次被陈虎打的伤还没完全好,就在家里养着,也不打算出去卖爆米花了。 想起那天,林笙不禁想起程亦锦来。 他不知道为什么那天从陈虎的地方出来后会遇到程亦锦,不知道那家伙是跟着他去的还是恰巧路过,反正林笙是正好支撑不住,他正好把他救了。 不过新仇旧恨加起来,林笙也就认为他恰巧把自己送去了医院,可不想给自己揽下什么救命之恩。 陈虎的那帮小弟那天也真是卖力了,林笙差点被踢到内出血,肋骨都裂了两根,身上除了他故意保护的重要部位,都青紫青紫的,一动不动都疼。不过好在没什么内伤,林笙也皮惯了,他重活一世不愿意再打架,但是抗打的功夫还是保留着的,第二天在医院醒过来,问了护士才知道过了一宿了,身上的伤早就被医生处理好了。他想去交医药费,护士把他拦住说,你以为不交医药费就先给看病啊,你还没重伤到抢救的程度呢,医药费早被送你来的那个帅哥交完了。 送他来的那个帅哥,说实话,林笙脑海中一个想起来的人市孙武新,他还以为孙武新找到他了,但转念一想又不对,自己昏倒前见到的那张脸赫然是程亦锦。 而程亦锦的那张脸……在这帮刚刚实习的小护士眼里应该算是帅哥吧? 他没想到程亦锦先帮他交了医药费,走神儿的功夫护士小姐给他换了个吊瓶说道:“桌子上有他给你留的纸条。他说让你醒了给他打个电话。他昨天大半夜才走呢。” 护士殷切的帮他把倒扣在医院床头柜上纸条拿过来,好像还不经意的瞄了几眼。 林笙打开纸条,看到上面狂草一样的字体写着十一位阿拉伯数字,其余的什么也没有。这家伙就留下个电话号码,连个姓名都没留下。 一边把玩着纸条,林笙一边问要出去的护士小姐自己什么时候能出院。护士给他的答案是最少也得再住三天,看看有没有脑震荡或者其他的后遗症之类的。 林笙乖巧的点头答应,等护士小姐一出去,点滴快要打完的时候,没等护士再回来就自己拔了针头,按着针孔披上衣服就走出医院。 写着程亦锦电话号的纸条被搁在桌子上了,林笙走出门口又特意折回去把那张纸条拿上。 如果有人认为他是为了给救命恩人打电话外加还医药费那就是太天真无邪了。林笙的目的很单纯,就是想让程亦锦万一再来医院的时候看到电话号被拿走了,耐心的等着自己的电话吧…… 林笙有时候也有那么恶作剧般的小坏心眼儿,例如他就是对程亦锦上辈子断了自己的腿,让自己成为瘸子这件事儿耿耿于怀,所以他这点医药费,就当是上辈子还给自己看腿的吧。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啊……哎…… 还好那天晚上孙武新聪明,接到林奶奶找林笙的电话就说林笙在他那里睡了,自己找了以前跟着林笙混的小兄弟们出去找人。虽然后来林笙被林奶奶嘟囔念叨了好几天,但是好在林笙前科不好,打架也打惯了,加上一中的录取通知书一到,林奶奶立马被喜悦冲昏了头脑,倒是不怎么念叨了,还天天给林笙跟暑假放假在家的林小弟做好吃的。 林奶奶真的没想到,一年前还混世魔王,眼看着前景只能是小流氓或者古惑仔的林笙居然在这短短的一年里发生了这样翻天覆地的变化,不仅仅考上了全市最好的高中,还一下子成了这个家的主心骨,像个真正的男人一样开始爱护奶奶和弟弟,不怕苦不怕累的做小买卖挣钱养家…… 虽然这次林笙又拖着一身伤回来,林奶奶表面上唠叨没完,其实内心里还是骄傲的。他就觉得他家林笙以后绝对错不了,能混社会还能考上全市最好的高中,这可是那帮被父母保护的密不透风的孩子们比不上的。她的林笙大宝贝儿,以后绝对能出人头地,干出一番大事业来。 ☆、第十一章 报到那天,烈阳高照,正是秋老虎肆虐的时候。 林笙交完款,见了班主任后,就直奔学校外面的红榜前。 一中每年都会把所有学生的名字公布在外面的红榜上,还有相应的班级。此刻林笙就站在烈日下,顺着榜单的名字从最后面的自费生一名一名往前看,想找出高敬轩的名字。 看高敬轩后来在黑道混得风生水起,估计上学的时候也不是什么好学生,林笙也就不讲究的直接把他划到了学习不好的那堆,期待能在自费生里面找到他。 一中除了招全市六百名公费生外,还会招六百名自费生,除了被其他高中用高额奖金诱惑走的极小一部分好学生外,一中的公费生几乎囊括了本市及旗下各个大小县城的精英学生,林笙虽然是一中招的最后一名公费生,但好歹也是这些精英学生的一名,这令他很难不产生某些小骄傲。 林笙记得上辈子他跟高敬轩认识的时候自己早就辍学了,而高敬轩就在一中读书。但是他那种读书也不能称为读书,毕竟他几乎天天跟自己混在一起,基本上没见他怎么去过学校,后来他记得,高敬轩好像是毕业了,但是毕业证都没去取,高考也没参加,就正式跟他参加了帮派…… 林笙还依稀记得,高敬轩家里条件好像相当不错的样子,虽然他跟他家人好像不太和睦,但是也算个正经富二代吧,如果不是自己把他带入歧途,导致他后来跟家里彻底关系,那小子估计以后也能堂堂正正的混得风生水起。 哎,算来还是自己坑了他。最后两人因为洪威产生嫌隙,还有最后高敬轩抱着自己哭的样子,林笙想想就抓心挠肝的后悔。 高敬轩的情义,他做什么都还不起。他现在只想快点找到他,然后跟那个臭小子重新认识,重新做回好兄弟。这一世,他说什么都会珍惜! 一千多号人,林笙一个人名一个人名的过,眼睛都要看出花来了,被热辣的太阳快要烤化了的时候,林笙突然眼皮一跳,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名……然后就在同一秒钟,一直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正注视着的红色榜单上出现了一个人的阴影。 林笙的心脏猛地一阵收缩,涌起一股强烈的不好的预感。 他缓缓的回头,就听到榜单上那个熟悉的名字的主人贴着他的耳朵阴测测的说:“好巧,我们在一个班级呢。” 林笙回头看到程亦锦笼罩在阴影中面无表情的俊脸的时候,天生的本能让他觉得无比危险。 “……”林笙张了张嘴,不知道自己是该跟他没事儿人一样说一声“嗨”,还是应该掉头就走…… “你怎么看见我就皱眉,我到底是哪儿惹到你了呢?”程亦锦的声音很轻,搭在林笙肩膀的那只手突然就伸到他的面前。不过还没等他的手贴近,林笙就敏捷的往后退了一步,躲开了。 他说话的语气不知道为什么让林笙心里产生一种怪怪的感觉,很不舒服,林笙的语调很冷淡:“是你啊。” 程亦锦显然对于他不慎喜感的语气不太满意,嘲讽的勾起嘴角故意说道:“是我。”然后就抱着肩膀目不转睛的看着林笙。 林笙心里厌烦,也知道今天躲不过去了,遂语气平常的说道“还没还你钱呢,上次的医药费多少?我现在还给你。” 林笙倒是还真不差他这几个钱。虽然他用钱的地方真挺多的,但是他一个男人,上辈子更是没缺过钱,常常一掷千金也不为过,所以即使到了今天的地步,手还是挺松的,没什么金钱的概念。至于上次程亦锦替他交的那几个医药费,他还真没放在眼里。他之所以没主动找程亦锦还钱,也不是他想赖掉,不过是接机出一口心中的恶气罢了。 居然又倒霉的撞见程亦锦,还更加悲催的跟他是同校同班同学,林笙心里除了认倒霉外,也只能赶紧还钱,跟这个上辈子他就惹不起的人划清界限。然后尽量老死不相往来…… 林笙说着就从兜里掏出钱包来,刚才交完学校免除之外的学费之后他的兜里还真没剩下什么了,不到一百块钱,要是不碰到程亦锦,够他花好几天的了,但是显然这个假设不存在,林笙想了想又说道:“多少钱你告诉我,我现在给你去银行取。” 程亦锦挑眉看着他,心里非常非常的不爽,他现在就是想弄清楚,林笙这小子到底是因为什么看他不顺眼,还是他天生就是这一副冷冰冰的样子,而不是针对自己。程亦锦冷冷的说道:“你要是想还钱,早就给我打电话了。” 林笙脸色不红不白的睁眼说瞎话:“电话号码不小心弄丢了。” 程亦锦要是信了才有鬼。他眯着眼睛看着林笙,问道:“你就是这么对待你救命恩人的?” 林笙平时不冷不热的一副谁也不鸟的欠收拾的样,其实有时候还真是气人的很。特别是他淡淡的一瞥之间,谁也不放在眼里的样子。 比如此时,林笙听了他的话故意一脸无辜的左右看看,就是忽略程亦锦,明着挑衅一般,似乎在说救命恩人?哪儿呢? “好,好……”程亦锦脸色非常难看,眼睛危险的眯着看林笙,算是跟他彻底结下了梁子。 程亦锦转身走之前,脸色阴郁的一字一句说道:“钱你也不用着急,三年同班同学呢,你慢慢还……” 他的最后几个字几乎是咬着后牙槽说出来的,林笙看着程亦锦仿佛冒着火的高大的背影,痛快之余,难免也有些懊恼。 哎,他到底是把这个黑道太子爷得罪了…… ☆、第十二章 程亦锦没说,林笙还真不知道那天医药费到底花了多少。 林笙左思右想,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没想要混黑道了,连洪威的那口恶气都忍下了,要说上辈子自己的断腿之仇,虽然是程亦锦这家伙让人打断的,但是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洪威,只是林笙自己内心很不想承认这个事实罢了。 自己上辈子瞎了眼睛,洪威得罪了程亦锦,程亦锦没抓到洪威,而是把自己这个洪威的情人收拾一通,虽然不地道,但是也是可以理解的……其实自己断腿这一笔账,实在更应该算在洪威头上才对…… 林笙在心里说服了自己冤有头债有主之后,心情郁闷的又想通了一件事,就是自己实在没有必要树下程亦锦这个大敌啊。 程亦锦是谁呀,那是洪威都惹不起的人物,自己是得有多傻才没事儿往枪口上撞找死啊! 算了,钱能解决的事儿都不是事儿,就把钱还给人家吧,然后诚恳的说声谢谢,达成老死不相往来的愿望……不就皆大欢喜了。 想通后,林笙为了避免跟自己的同班同学程亦锦再次多余的接触而发生不愉快,特地的跑了趟医院,在医院门口花了八块钱买了个冰镇的大西瓜给那天那个美女护士送去,才查出来那天程亦锦一共替他交的医药费和住院费是三百八十二块多。 大大方方的,忍着肉疼,林笙决定准备四百块钱还给程亦锦不用找了。这他妈都够他现在两个月花的了。 在开学前,林笙事先打听好了一中的上课休息时间,给自己放学后找了个活干。就是在学校附近的一个台球厅看场子兼打扫卫生。一个月一百五十块钱。 这一百五十块钱当时可不算少了,再加上有时候在台球厅能得点儿小费之类的,林笙要是省着花够自己的生活费了。一中基本上分为两大类学生,一类就是精英好学生,一类就是家里非常有门道或者有钱又势的。因为这么多学生,一中算是省里最好的高中了,一共就招六百个自费的,名额有限,所以可不是花钱就能进的。 想要勤工俭学的好学生不少,但是很少有想要上台球厅这样乱的地方打工的。多少钱这帮清高的好学生也不干啊。所以这活林笙找的非常容易。 当天台球厅的老板,一个叫张涛的四十多岁男人亲自面试林笙,一看林笙长得样子和沉稳明亮的眼睛,就心里有谱要用他了。然后简单的问了两个问题,问林笙会不会打台球,林笙说会点。还问林笙愿不愿意看哪儿埋汰收拾一下,林笙当然愿意。然后林笙还没开学呢,就开始在台球厅上上班了。 林笙怕林奶奶担心他的学习,就跟她说开学后老师组织同学一起自习,自愿的。林奶奶当然也没二话。 九月一日,一中开学了。 高中就是不一样,第一天开学居然是周日的晚上七点到。 林笙正好得上班,琢磨着这么晚老师也不能讲课,又听邻居家的一个高三的姐姐说第一天就是老师让同学自我介绍一下,然后立立规矩,无非是一些以后要好好学习,上课认真听讲,尊重每个科任老师的话。 同学以后慢慢认识吧,生活费不能不赚。林笙那天晚上果断的没去,直接去台球厅上班了。决定第二天早晨直接去上学。 第2节 恋耽美 正文 第3节 重生之携手征程/漂白 作者:秀于林 第3节 如果林笙知道那天排座了,他和程锦元是唯二两个没来的学生,因此被分成了同桌,相信那天老板就是给他开一个月的工资,他也还是会选择去学校听老师说废话的…… 九月二日,阳光万里。 林笙心情愉悦的随着人群迈进一中的大门,在高中一年三班门口的时候特意停顿了一下脚步,酝酿了一下激动的情绪,才在同学们好奇的注视下走进教室。 “同学,请问这个座位是怎么随便坐的吗?” 林笙刚一进屋,就发现不太对劲儿。屋里已经来了一大半的学生,新同学新面孔也没多少心思学习,都在高兴的与新认识的小伙伴增进友谊。他们每个人进来后直接朝着一个座位走去,还有的座位上没来人,桌堂里已经摆满了新书。 还好林笙谨慎的问了一句,要不然他随便挑一个位置等会儿来人了就尴尬了。不过林笙的话音刚落,整个沸腾的班级一瞬间静了不少,大家齐刷刷的抬头看他,各种眼神都有,大多数是好奇的。 第一桌的一个戴眼镜的小个儿女生本来在看书,听到声音抬头一下子见到一个这么帅的帅哥,半张着嘴巴傻兮兮的看了林笙半天,才猛然红了脸,不好意思的说:“不,不是……” 林笙微微蹙了蹙眉,还好旁边有个好奇盯着他的男生热心的说道:“同学你昨天没来吧?” 林笙点点头。就听那男生说道:“昨天老师排座了,两个没来的同学先坐在最后一桌。那边。”热心的男生说完站起来给林笙指到。 做在哪儿对林笙没什么影响,他想学习的时候就能旁若无人的学习。所以他淡定的点了点头,冲着男生说道:“谢谢。”没想到男生笑眯眯的扔出一个重磅炸弹。 “那你叫林笙还是程亦锦啊?” “你说什么?”林笙缓慢的扭头,以为自己听错了。 “昨天第一天报到,就你们两个没来啊,班主任老师念你们的名字好几遍呢。” 男生说完,看到林笙震惊的表情,接着笑嘻嘻的安慰道:“不过你的座位还是那里,林笙和程亦锦的座位都是那里,坐一桌。” 林笙有种五雷轰顶的感觉。他告诉男生他叫林笙后,实在没有继续聊下去的欲望,就一步一步艰难的走向他跟程亦锦的座位。 林笙的肠子都要悔青了。 坐在座位上,林笙气运丹田,进行了好几次深呼吸,才慢吞吞的把新书都拿出来,感觉整个假期考上一中的好心情都没了。 读了两分钟英语课文,林笙从兜里掏出准备好的四百块钱,拍在了旁边的桌子上。其实他更想拍在程亦锦的脸上…… 林笙在选择座位的时候还左右纠结了一下。坐里面还是坐外面。 他跟程亦锦的书桌是最后一排仅有的一桌,他们的桌子靠在窗户边上,后面一整排的地方除了他们的书桌还放了不少的东西,笤帚水桶拖布,还有一个坏了的书桌放满了同学的衣服。所以他们的桌子只能靠墙。 林笙决定还是坐外面,下课站起来给里面的人让开也比坐在里面憋屈着强。他现在快到一米七五了,程亦锦比他还高,估计得一米八了,这么大个子的大小伙子,骨头也都不小,在里面蜷着实在是难受。 林笙把新书翻了一遍,又借前桌的同学的课程表简单的抄了一份,就琢磨着怎么跟老师解释昨天没来,还有最重要的……怎么才能换一个座位…… ☆、第十三章 林笙最大的顾虑在程锦元来之后就消除了。 程亦锦在上课铃声响起之前踏进教室,旁边是瘦猴一样又有点驼背的班主任老师。他们的身后跟进来两个高年级穿着校服的男生,两个高年级男生把一张崭新的书桌抬到过道里。班主任让后面的同学把扫帚水桶等东西收拾到前面,然后把书桌放在了林笙旁边。 程锦元经过林笙的时候,不经意的往这边扫了一眼,然后像是全然的陌生人一样,冷淡的收回目光。 第一堂是数学课,林笙听得很认真,下课的铃声响了还在专心致志的学习。第二堂课刚一下课程亦锦就离开了教室。 坐了将近两个小时,林笙站起来舒展了一下筋骨,看到旁边压在书下露出一角的四张一百块钱,才想起来还有还钱这么一回事儿呢。想起今天早晨程亦锦那冷淡的眼神,还是决定当面交给他吧。 结果一直到午休,林笙才算是抓到一个跟程亦锦说话的机会。 “等一下,钱还给你。”林笙因为程亦锦的识时务,两人一人一个座位很舒服,还免费赠送一个笑容。 “谢谢啦。”林笙本来也没有多感激,就是意思意思,这话说得也就轻飘飘的。 程锦元敏感的听出来他没有多少诚意,面无表情的看了他一眼,冷冷的说了句:“当喂狗了。”然后绕过他,径直走出教室。 林笙举着四百块钱,俊脸由青变红,又由红变转黑,最后长舒了一口气。 算了,他今天心情好,不想计较…… 自己坐一桌,即使最后一桌林笙也很满意。毕竟全班除了他跟程亦锦,都是两个人一桌。还没高兴完呢,林笙下午第三节自习课上,就被班主任叫了出去。 “老师我实在是没办法,我弟弟昨晚上病了,高烧一直不退,我就在医院陪着他,一直点滴到后半夜……”林笙像往常一样,面对老师不饶不休的追问,牺牲了林小弟。 “你父母呢?”三十多岁的男老师皱着眉头,眼神显得很锐利。 “老师,我家里的情况是这样的……”林笙没撒谎,没夸张,但是也没故意隐瞒。他觉得老师知道他家里的情况还是好的,至少他以后有什么事儿请假是好请了。 班主任简直跟听了现代版自强自立的新闻报道一般,瞬时间这个有点驼背的男班主任老师就差化成一滩水了,那眼神中的同情让林笙看了都挺不好意思的。 对于林笙来说,父母已经去世几十年了,这辈子他重生了也没来得及再见一面那两个从小对他万般宠溺的父母,心里着实有些遗憾。但是他的伤痛毕竟经过岁月的洗涤,伤口已经修复的差不多了。不像林杨和奶奶那样严重。而且,林笙也不允许自己沉湎于无休止的伤痛中,他得振作起来,他还要让活着的亲人过好日子。 “这样,那你照顾家里的时候,也别忘了学习。只有学习好了,以后才能给你的家人带来更好的生活。”班主任语气有些沉痛:“而且,相信你考上个好大学,你父母在天上也能为你骄傲的。” “嗯,我知道。我一定会好好学习的,老师您放心。”本来还带着敷衍心态的林笙被触动了,班主任的话勾起他遥远的回忆,他记得小时候当老师的爸爸妈妈总是抱着他告诉他以后一定要上大学……他这辈子,一定实现父母的愿望。 “好,好。”老师看起来很欣慰,告诉林笙以后有什么困难都可以找他,他一定会尽量帮忙一起解决,还说学校有个贫困补助,也尽量帮林笙申请。 林笙道了谢回到教室,觉得班主任人还是挺好的,也就不太在意他区别待遇,没有叫昨晚同样缺席的程亦锦谈话。 毕竟,程亦锦的身份背景是真的不是平常人能比的。一个上午的时间,所有的同学都看出来他的不一般了,每个科任老师点名或者叫同学回答问题的时候,到程亦锦的时候明显态度有不同。就连一中号称灭绝师太的那个女化学老师,在程亦锦回答不上问题的时候,都居然赠送他一个有些僵硬的“鼓励”的笑容…… 林笙其实对于程亦锦中午骂自己“狗”这件事挺耿耿于怀的,要是以上辈子他的脾气,都能二话不说直接一个拳头悠过去……就算是程亦锦不是他能惹得起的,他也真不想热脸去贴人家的冷屁股。但是钱又不能不还,林笙就下午趁着程亦锦不在教室的时候,把钱夹在了下一堂课的英语书里。 钱夹好了林笙就没事儿了,爱要不要,不要扔了也跟他没关系了。 但是让林笙吐血的是,语文课下课,林笙被前座的一个小胖子叫一起去上厕所的时候,一直棺材脸的程亦锦扭头,语气冰冷:“以后请你别乱动别人的东西。” “……”在心里默念一万遍不能跟他计较……林笙咬着后牙槽说:“对不起了程同学!” 程亦锦看他的最后一眼厌恶得好像林笙是什么臭虫一样。林笙血脉上涨,要不是旁边的小胖子拉了他一下,他真想揍这小子一顿。简直太他妈气人了。 毕竟他确实救了自己,自己算是欠他个人情,在心里都做好了这辈子上辈子恩恩怨怨一笔勾销的建设,但,但是,这小子他妈也太招人烦了!自己好声好气的还钱,他这明明就是一种给脸不要脸的节奏啊! 在排队等位置上厕所的时候,小胖子给他讲了笑话,笑得他差点没过去,算是结交了他上高中的第一个朋友。 小胖子真名叫徐碧飞,比林笙矮了半个头,但是那肥度能装下林笙两个半。这小子特别能说,话还特别有喜感,十分钟林笙也就插进去不到五句话,就一直跟着乐了。 徐碧飞一看就心眼不多,至少跟身边的人还算实诚,一会儿的功夫把他自己身家都吐露出来了,什么初中高中学校,什么父母是干什么的,连转过学都跟林笙白话了一遍。 林笙其实挺喜欢跟徐碧飞这种心思单纯的人打交道做朋友的,像程亦锦这种一看就心思深重的人,林笙光看着就想躲得远远的。 比心眼,林笙不觉得自己比谁傻,但是他实在对于勾心斗角这类事儿无爱又无力。 林笙自作主张管徐碧飞叫胖哥,这小子拍着林笙的肩膀一脸感动的夸张道:“承蒙林兄抬举,以后就是兄弟了,有什么学术上的困难,尽管找胖哥。” 林笙一笑,当他开玩笑,后来知道今年中考全市第一名的名字叫徐碧飞的时候,他才大跌眼镜,觉得自己实在是有眼不识泰山。 胖哥那身板子着实占空间,林笙跟他上完厕所回去把自己的桌子往后挪了一大块儿,胖哥回头一抱拳,感激的说:“林兄,太够意思了。”林笙笑笑,于是不知不觉中跟胖哥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放学的铃声一响,林笙跟胖哥打了个招呼就去了台球厅。这是他来台球厅工作的第三天,在林笙之前看着的是这里老板的小舅子,叫李红星一个比林笙大不了几岁的小年轻。林笙进去的时候他正歪歪倒倒靠在前台,一副磕了药要死不活马上就要断气的样子。 “红星哥。” 李红星听到他的声音瞬时间像是原地满血一样蹦了起来,惊喜的说:“阿笙你今天怎么来这么早?” “放学就来了。”林笙举起手里的盒饭让他看,意思是在这儿吃,说道:“你快回去吃饭吧。” “谢谢谢谢,阿笙你可真贴心。”李红星飞快的抓起衣服一边往外走一边飞了个吻给林笙,说道:“3号,6号桌还没结账,桌数都在本上你自己看吧。” 林笙伸出一只手跟他拜拜,把书包扔进前台里,打开盒饭站在前台就开始吃。眼睛瞄了一眼剩下的三桌人。 台球厅一共十二个桌子,在市里算是规模不小的了。这台球厅虽然没有市中心新开的两家台球厅装修好,但是胜在开了好几年了,很多老顾客走顺腿了,跟老板关系也不错,所以平时顾客还是挺多的,也就这个吃饭的点人才这么少,等六点半一过,基本上桌子就满了。 台球厅不小,还卖包装好的吃的和喝的,还有烟。有时候客人想要特别的东西还得有个出去跑腿的,所以老板才又雇了林笙晚上来帮忙看着,白天不忙的时候就李红星一个人,过了晚上六点半全场都满了的时候,他一个人还真忙不过来。 林笙不到五分钟就解决了盒饭,眼睛也一直没闲着,看6号那桌又开了一盘,就在本上又记上一个杠。 李红星家就在这附近,五分钟的路程,他回家吃个饭休息一会儿,六点半还得赶过来。林笙来早了他就能多在家休息一会儿。 林笙吃完饭拿着扫帚把屋里都扫了一遍,扫出了一地的烟头和烟灰,李红星性格挺好,就是懒,来了个勤快的林笙他才是最高兴的。 ☆、第十四章 林笙跟林杨的学校都是在市里,为了他们两个上学方便,林奶奶他们三个就把家都般回市里了。林笙自从上学后,林奶奶也不愿意放弃爆米花的生意,林笙怎么反对都无效。老太太坚持每天推着车出去卖。急的林笙上学都上不下去了。正好这时候林笙的小姑家的孩子上初中,小姑来市里陪读,也想找点活干,跟林奶奶商量想要跟她一起卖爆米花。 虽然是自己姑娘,但是爆米花这事儿是林笙一手张罗起来的,林奶奶就说还得林笙商量。林笙听了非常高兴,简直求之不得。有他小姑在,林奶奶出去他也放心了。 小姑也挺感激林笙的,最后商量着,就小姑母女俩住外面也不太方便,就也跟林笙他们暂时住在一起了。林笙倒是没什么意见,他小姑人挺好的,就是家里穷,精打细算惯了,难免有点小气,当年林笙的父母还在世的时候,他父亲非常照拂这个过得困难的唯一妹妹。林笙现在人单势薄,但是能帮上的,他还是绝对不会躲避的。 林笙在台球厅上班这件事没告诉家里人,他本来想的挺好,想在台球厅不忙的时候看看书,但是台球厅的生意太好了,他跟李红星两个人有时候都看不过来。所以他想看书,在台球厅还真看不消停。但是为了那每个月的一百五十块钱,他说什么也不能轻易放弃这份工作。 李红星出去半天,也快回来了。这期间又来了两拨人,林笙给他们安排还桌子,看前台里面地上还有垃圾,就又拿起扫帚扫起来。 门开的时候,林笙听到声音,张口问道:“客人几位?” 来的客人还没回答,林笙挂着个微笑从前台抬起头,就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正笑得温和的看着他。 “你在这儿工作?伤都好了吗?”洪威身后跟着两个手下,走到林笙面前。 所有的惊讶一闪而过,林笙觉得自己心里挺平静的,他从前台里站起来,神色如常的点点头,用生疏的语气说道:“客人三位吧?里面请,八号卓行吗?” 洪威了然的一笑,以为少年骄傲,不愿意提及那天被揍的事儿,也就跟着他走到八号卓旁边。 林笙利落的把球给他们摆好,说了句:“玩得开心。”就转身回前台了。 洪威的一个手下脸色很难看,轻声在他耳边问道:“威哥,我去收拾这小子一顿。” “不用。”洪威眼神幽深,毫不避讳的注视着林笙的方向,淡淡的那个手下说:“我挺欣赏他。” 没一会儿李红星就回来了,还从家里给林笙拿了个大苹果,进屋看到台球厅被收拾的这么干净,简直想上去亲林笙两大口。 “谢谢。”林笙接过李红星扔过来的苹果,直接就塞进嘴里咬了一大口。 “还没洗呢。”李红星连忙说。 “不用洗。”空气里都散发着一股苹果香,林笙吃的挺开心,毕竟他现在回家的时间都没有,吃一颗水果还挺不容易的。他一边吃还一边夸道:“好吃。” “那你看。”李红星笑嘻嘻的道:“小笙笙你要是天天把这里收拾这么干净,红星哥天天给你苹果吃。” 林笙生出手比了个同意的手指。低头把本子递给李红星,还有刚才结账的那桌钱。 “红星哥,八号那桌。等会儿有什么事儿你帮我去一下吧,其他桌今晚的活我包了,成吗?”林笙低声跟李红星说道。 “八号桌?”李红星抬头往八号桌望去,看到洪威的时候明显惊了一下,一边从最底下那个抽屉里拿出一包好烟,又在中间的抽屉里拿出两盒中等价位的烟,一边跟林笙小声说道:“靠,那不是洪威吗,你想去我也不让你去啊,这尊财神爷我得自己好好招待着。” 李红星颠颠的走过去笑容满面的把烟递给洪威,又把那两包塞给洪威的两个手下,给三人挨个点上烟,笑嘻嘻的在旁边看洪威打了两杆,才一步三回头的回来。 林笙看得牙酸,干脆拿出英文书来背单词。 “你知道那是谁吗小笙笙,你知道吗?那是程帮的洪威啊!”李红星回来就开始小声的用夸张的语气对着他说。 “……” “你知道程帮代表什么吗?你知道程帮在省里的势力有多大吗?那简直就是个地下王国啊!你个小书呆子!”李红星激动的拽着林笙,一副恨铁不成钢想要强烈给他恶补不正当道路常识的迫切表情。 林笙现在只想让他闭嘴。 “洪威可是程帮的人啊,听说在程帮也是举足轻重的人物呢,奇怪,他很少过来这边玩啊,他一直都在城东那家“尊爵”玩啊……” “屁!”林笙心里不屑的想到:“洪威他现在在程帮也就算个小的不能再小的人物,想要在根基那么深厚,实力那么强大的帮派里举足轻重,洪威还有得混呢。” 洪威也是为了程帮出生入死付出了别人想象不到的代价,才算是在程帮立下了根基。后来要不是娶了程可心,洪威还真未必在人才济济的程帮混到堂主的位置。 林笙想到他当年跟洪威出生入死的那些难忘经历,又想起后来他跟程可心结婚之后的种种,心脏变得很冷很坚硬。 “红星哥,我就是个普通学生,以后考个大学,真没想跟这帮帮派的人扯上关系。”林笙说这话的时候眼神很坦诚。 “算了。”李红星泄气一样拍着他的肩膀,对于自己没能好好发挥自己的口才很不爽:“我明白我明白,小笙笙是好学生,学吧学吧,考个好大学……现在就给我好好看书!” 洪威他们一直在这儿玩了两个多小时,期间叫了他们,都是李红星过去的。 林笙故意挑了一桌里前台最远的八号桌,就是不想看到洪威。但是即使这样,林笙也一直感觉一道热烈的目光一直尾随着他。 洪威打了一会儿球就累了,两个手下接着打,他就坐在沙发里抽着烟,眼神透过迷蒙的烟雾肆无忌惮的盯着林笙看。不知道为什么,他看到林笙总有一种非常熟悉的感觉,那种感觉很好,很亲切,让他不仅单单的想要招揽林笙当他的手下,更想亲近他…… 洪威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有这种强烈又奇怪的感觉,也许是因为林笙长得很漂亮,还有可能是因为林笙身上那副爱答不理好像什么都不在乎的感觉…… 不管是什么原因,这种莫名其妙的好感洪威并不排斥,还勾起了他强烈的征服欲,做手下也好,其他什么也好,林笙必须为他所用,来到他的身边。林笙之于他,势在必得 洪威抬手看了一眼手表,已经九点多了。两个手下几次放下球杆,都打到手酸了。非常奇怪老板今天怎么了,不打台球,却在台球厅一连泡了几个小时…… 等到就剩下洪威他们最后一桌的时候,洪威那两个负责打球的手下明显已经打球打得很暴躁了。林笙觉得他们现在最需要的是回家睡觉…… 李红星把要去打扫卫生的林笙拉住,低声问道:“小笙笙,告诉我你究竟是怎么惹了威哥?” “我没惹他” “那他们来的时候你就说不过去,还让我过去。” 林笙整个晚上都没往洪威那边瞟一眼,此刻看到李红星明显要是不告诉他誓不罢休的样子,不得已压低声音平静的贴着李红星的耳朵说了句:“我就是单纯的烦他。” “cao!”李红星对这个他不能接受的答案低声周骂了一句。 洪威把手里的烟按在烟灰缸里,从沙发上站起来的时候手下都松了一口气。 整个台球厅里除了林笙以外的三个人目不转睛的盯着洪威径直走到正在扫地的林笙面前,拿起旁边的纸篓递到他跟前,屈尊纡贵的轻声问道:“要帮忙吗?” 林笙抬头一看是他,吓了一跳,微不可查的皱了一下眉头,随即恢复平常,淡淡的说:“谢谢洪先生,不用了。” “等你收拾完我请你跟红星大家一起去吃个饭。”洪威笑吟吟的说,但是确实肯定句,没给林笙拒绝的权利。 林笙低着头皱了皱眉,还没想好怎么拒绝,就见李红星飞快的冲过来,路过撞到台球桌子的时候发出惨叫:“cao!疼……” ☆、第十五章 “啊,疼死我了……”李红星揉着差点被撞断的腰一蹦三跳的窜到林笙他们面前。他是想到林笙可能跟洪威有什么过节,怕他说错话得罪了洪威。 “怎么好意思让威哥请客吃饭……”李红星的笑容都要爬上额头了。可林笙可没心情跟他们玩才,从李红星的身后淡淡的说道:“太晚了我就不去了,洪先生,红星歌你们玩得开心。” “我记得你们有时候九点半才下班吧。”洪威从李红星的侧面望着脸上没什么表情的林笙。这个现在昌新市还算小有名气的男人一脸笑吟吟的说:“现在才刚过九点,我们现在走,你还是能跟平常一个时间到家。” “你们去吧,我还得收拾屋。”林笙不为所动。 “明天再收拾吧,实在不行……”洪威紧接着说道,温柔的语气中已经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威胁:“我明天可以给亲自给你们老板打个电话……” 威胁不言而喻。林笙今天晚上第一次抬起眼皮正眼看向洪威,可是那双淡茶色的眼珠里面一片冷冰冰的,让洪威心里都忍不住一惊。 “去去,洪威哥请客怎么能不给面子呢。”李红星在底下狠狠的掐了一下林笙,用话语暗示他今晚也一定要给洪威这个面子。 李红星一着急也没控制好力道,林笙差点疼得骂出来,恶狠狠的瞪了一眼儿了吧唧的李红星,他打开他的手,看着洪威的眼神丝毫不退让:“我还是不去了,洪先生我就是个普通的高中生,想安安分分的念书考大学,等会儿还要回家写作业呢。” 还没等洪威说话,他身后的一个面相不善的手下早就忍不了了,冲上来用手指着林笙的额头,语气冒火的说:“小子,你他妈别给脸不要脸,我们威哥请你吃饭是你天大的光荣,你还在这儿给我推三阻四的,是不是找揍啊!” “大哥,别别别……”李红星吓得脸色都白了,要是平时在台球厅打仗的那些小学生他还真不怕,但是这是洪威,他还真怕惹了大事儿,他上前抱住愤怒的男人,一边急忙安抚道:“他就是小孩儿,不懂事儿,咱不跟他一般计较,不理他……” 林笙被比他高一个头的高壮男人眼睛里要喷火的直指脑门,脸色都不红不白的,眼睛里还露出一丝嘲讽。 洪威自始至终眼睛一动不动的盯着林笙的表情,看到林笙这样的反应后,反而露出淡淡的笑容,伸手轻轻拍了拍左前方那个手下的胳膊,和蔼得像是一个大哥哥,笑着说:“学习好啊,阿笙一定有大出息。那今天就不吃了,改天等都有时间,威哥再请你们俩吃饭。你们可不能推辞了啊。” 李红星又冒着汗从前台拿了三包烟,一直把洪威他们送上车,才扶着腰一扭一扭的回来。 请他俩吃饭?呸,请林笙就直说嘛,想请他李红星,他今晚就有时间啊……李红星一边内心吐着槽,一边走近台球厅。 “小笙笙啊,你刚才是想吓死我啊,你……”李红星气运丹田,都做好了一番诉苦好好喷喷这个臭小子的准备,就见林笙单肩挎着书包,神色如常的走出来,跟他打照面的时候拍拍他的肩膀说:“收拾完了,我先走了,你锁门吧。” “喂喂!林笙你这个臭小子,你给我回来解释清楚……”李红星对着林笙扬长而去的潇洒背影气得叫骂,一下子又抻了腰,疼得他在原地嗷嗷直叫。 台球厅离学校挺近,快走不到十分钟的路程,但是离他家就远了。林笙快走也得二十分钟。选择一个离家这么远的地方,林笙也是怕家里人知道。他怕奶奶不同意。 林笙本来还寻思台球厅不忙的时候看看书,但是显然是他把事情想得太美好了,台球厅忙起来连吃饭都没时间,还看书呢,想得美!这样林笙也就只能下班回家再看。他的时间现在都是硬挤出来了,所以他上课格外认真听讲,尽量做到最大的效率。 自从姑姑她们搬来后,姑姑奶奶还有姑姑家的小妹珍珍住一个屋子里,林笙兄弟俩住一个屋。过一个月旁边旁边一个屋的租客也走了,她们提前跟房东讲好也一起租下来,到时候奶奶就可以单独住一个屋子。林笙天天晚上学到很晚,还好他弟弟一睡着了就跟小死猪一样,给他卖了都不知道,林笙也就打着台灯爱学到几点就学到几点,只要第二天不困就行。 林笙一边寻思乱七八糟的东西,一边两条长腿飞快的走。 走到快到他家的一个拐弯的时候,差点没刹住一个不小心就撞到了一辆车上。 哪个傻x把车停这儿……林笙正这么想着,就见车旁边立着个正抽烟的男人,正是刚才才见过的洪威。 林笙谨慎的停下了脚步,眼神闪烁了一下,面无表情的看着挡住他道路的男人。 洪威的手下已经不知道哪里去了,他是自己开着车来的。他看到林笙的时候露出了一个温柔又得意的笑容,像是老朋友一样笑着说道:“你回家有两条路,我就猜你会走这条。” 这条是抄近路的小道,挺长的一个胡同还没有路灯,此刻都快晚上十来点钟了,大多数人家都睡觉了,里面简直漆黑一片。但是这条路近,林笙几乎每天都走这条路。 林笙没有搭他的话。洪威的笑容只会让他觉得恶心。 “阿笙,我想我们之间有什么误会。”洪威把手指间的烟头扔在地上撵灭,一步一步缓慢的像林笙走来,直到跟他面对面距离不到一米远才停下:“孙虎那天的事儿,跟我没有关系,我只不过是被他邀请去坐一会儿,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我对你没有恶意,一点恶意都没有,你不用一副敌对的样子。相反,我还很欣赏你。” 林笙站在原地没动,抓着书包带上的手指却越收越紧。这是他重生之后第一次,这么近的距离跟洪威,还是只有他们两个人。 洪威看着他因为紧绷而显得有些凝重的表情,以为他不信,便露出一个无比真诚的笑容,接着像是蛊惑一样温柔的说道:“我真的很欣赏你,阿笙,你不要不相信,我从那次在孙虎那里就非常赏识你,不,不仅仅是赏识你,你给我的感觉就像是我……弟弟一样,你让我特别亲切,忍不住想要亲近你,跟你做朋友,甚至是……做兄弟……” 此刻的洪威,英俊斯文的脸上满是真挚,语气也是不容人拒绝的真诚。可是林笙看着他,只觉得他像一个舞台上浓妆艳抹的小丑,可笑又让人笑不出来。 林笙心里酸酸的,当年他是怎么看上这个自私自利,一切都能出卖的男人的呢?他很想一拳打碎眼前这张虚伪的面孔,问问他,上辈子他被他妻子程可心折磨到生不如死的时候,他妈的在哪儿? 有些人,可以让自己不去爱,有些感情,也可以用尽全力放下。但是,有些记忆,有些屈辱,却很难驱除出生命的痕迹。 上辈子所受的伤害,林笙直到现今,有时还能在夜半时分惊醒,一身冷汗,心里疼得要窒息,不知道自己到底身在何处。 可是带给他这些伤害的人,说忘就忘了,又一脸无辜的出现在他面前。他不知道,老天不禁质疑,老天是不是也格外的厚爱他们,才让他们不用承受他所承受的伤…… “阿笙……” 洪威的声音把他从记忆中唤醒。林笙的眼睛有些红,所有复杂的情绪在这一瞬间一闪而逝。他看着洪威,在心里告诫自己,眼前这个人这辈子只是陌生人,此生再也不会有交集。 “洪先生,我们之间没有什么误会。”林笙终于开口,眼神毫不闪躲的看着洪威,声音在夜色中格外的清亮:“我真的就想好好读书,考个大学,我也不想惹什么厉害的人物,也没想与这些大人物交朋友,我就想好好过我普通人的生活,不让我家人担心。洪先生,希望您能理解。” 林笙这话,跟把洪威刚才所有的伏低做小,所有的真诚拉拢的话都一巴掌打回到他脸上一样。谁听了都会说他一句不识抬举。 可是,洪威渐渐收起笑容,只是静静的看着他,沉默的盯着他好久,久林笙以为他要恼羞成怒的时候,洪威突然又笑了,脸变得简直比翻书还快,比刚才还真诚的笑容说道:“阿笙你说的这是什么话,学习是好事儿啊,我洪威最敬重读书好的人,那都是有脑袋高智商的人,我洪威最敬重学习的人了。你读书我求之不得呢,怎么会阻止呢。我真没有别的意思,就是觉得跟兄弟你特别有缘,你好好读书,威哥支持你,你要是学习上,还是生活上有什么困难,都可以来找威哥啊,只要我能帮得上忙的,我一定帮。我这么说你明白了吗?” “……”林笙看着他,半晌没说话。 洪威都把话说到这份上了,却连林笙的一个谢谢都没得到,林笙还是生疏客气的称呼他“洪先生”。 “洪先生,那我先走了。” 林笙绕过洪威的车,从另一侧头也没回的走了。 洪威没有再去看林笙,他在黑暗中静静的给自己点了一根烟。一明一灭的烟火间映出他阴沉的脸…… ☆、第十六章 “林兄,你的大黑眼圈估计冒充熊猫都能潜进动物园里……”徐碧飞侧着身子,头扭了九十度正对着教室的后面,一只胳膊放在林笙的桌子上,轻轻松松就占了大半张桌子。 “我潜进动物园干什么?”林笙面无表情的说道:“给你偷熊猫吃吗?” “那也行啊,我还没尝过熊猫什么味儿呢……”徐碧飞一脸向往的表情,又突然脸色一变,严肃的怒道:“说什么呢,你胖哥是那么好吃的吗?你以为你胖哥什么都吃呀!” 林笙一脸鄙夷,懒得理他。 “嘿,我说你也不用这么拼吧,要不……”徐碧飞这时候才真的有那么点严肃,试探的小声说道:“你那个活儿别干了,你还得学习呢。你说你也不是那种不学习的,这天天还得学习,你想累死你自己啊!一个班级不是有两个名额的补助吗?估计小宝子一定给你一个,而且你要打工,不会暑假打啊……” 小宝子就是他们的班主任,那个驼背看着严肃,其实内心听热心又正直的年轻老师。小宝子是四十多岁,是教数学的,教的非常好,再市里都非常有名气,所以分到这个班级,林笙觉得挺幸运的。 “暑假我也打。”林笙淡淡的一瞥他,手指间飞快转着的笔突然停下,把正看的物理习题本推到徐碧飞面前,指着其中一道题,就两个字:“这道。” 徐碧飞低头就看了一眼,就夸张的说:“这你都不会……” 这是徐碧飞的口头禅,要不是他每次讲题讲得比老师讲得还明白,林笙也不能这么惯着他。但是胖哥也确实厉害,别看他一顿饭吃八两饭,实打实的一大缸盆饭,但人家可没光长肉,全市第一可不是闹着玩的,每次考试科科不是满分,也没有丢过超过五分的,什么全国奥数,青少年科技大奖,化学,作文……一大溜数林笙都懒得名字的一等奖特等奖…… 所以徐碧飞在他们一年三班简直相当于熊猫在动物园的地位,绝对国宝级的。那帮老师每次在提问了好几个同学问题都答不上来之后提问徐碧飞,徐碧飞慢吞吞的站起来,甩着一身肥肉慵懒的回答的时候,从老师看着他的热切眼神中,林笙好像看到了祖国乃至地球的希望一样。 “笨死了,物理书第一册第三四五页课后题第六题第二问,老师上课给加的那个公式……你是不是老师讲的时候又睡着了?”徐碧飞满脸的肥肉仿佛都透着对于低智商人群的鄙夷。 林笙的眼睛一亮,故意忽略他作为朋友不应该出现的表情,细长的胳膊猛地伸出去勾住胖哥的脖子,在他满脸肥肉上吧嗒一口,高兴的说:“你简直太帅了哥们儿!” 胖哥满脸骄傲,还傲娇的嘴犟道:“是你太笨,胖爷的脸是随便说亲就能亲的吗?下次再这样收你钱了啊……” 下课的时候他么这么闹习惯了,也没在意其他人。然而,没想到就在这时候,跟林笙之间只隔了一个狭窄过道的程亦锦突然不经意的抬头,正好看见林笙笑着吧唧一口亲在胖哥那张承饼状的脸上。 阳光刚好透过后面的窗子射进来,外面是高大的白杨,幽绿的树叶随风轻轻摆动,这美丽的风景一瞬间仿佛只能化作一副没有生气的油画,成为某个极为耀眼的人的背景图。林笙呈现淡粉色的薄唇轻轻勾着,勾出一个浅淡的优美的弧度,淡茶色的眼珠中流转的,确实程亦锦从来没有见过的简单而真挚的笑意…… 程亦锦动也不能动的盯着他那琥珀色的眼珠,他可能是忘了动,也可能是真的被施了某种魔法,总之,他觉得他的心跳在那一刻突然失去了平时的速率,狂躁得仿佛要从胸腔里跳出来。 然而,林笙突然侧头,在跟他的目光对上的一瞬间,那双淡茶色透明得像宝石的眼眸中的笑意瞬间褪得一干二净,然后冷淡的又回过头去,接着跟那个胖子笑闹,没再回过头。 程亦锦不能控制的在他目光离开自己的一瞬间,感到非常的失落,失落到愤怒。 他,为什么就对我这样! 程亦锦的手掌在桌子底下紧握成拳头。上课的铃声还没响,他猛地站起来拿着手机出去了,接下来一整天都没再来上课…… 转眼就到了星期三,平时星期三的下午他们两节自习,两节体育课,这恐怕是一周中除了周末外一中学生最喜欢的一天了。林笙加入班级的足球对了,虽然体育老师和体委极力邀请他加入篮球队,但是他实在是没那个训练的时间和兴趣。班级里的篮球队是体育老师带队,严格培训的,期末的时候参加年级比赛甚至是学校比赛的。所以训练的时间必然不少,有时候周六周日都得训练,林笙还得打工挣钱呢,哪有那清闲时间。而且篮球跟足球相比,他确实更喜欢足球,也许是因为篮球队那帮家伙实在是太他妈让人妒恨的高了,林笙上辈子快四十了也没长到一米八,一米七九那都是官方说法,所以,他绝逼有更喜欢足球的理由。 今天下午体育课他们班跟四班有篮球比赛,女生们一个个比男生还兴奋,一个个跟打了鸡血似上午上课就有些躁动。她们还提前一周自己花钱定了跟他们自己班男生一样的队服,就是为了给他们加油助威的时候更有气势。 下午的时候,全班除了篮球队的队员,其他人都坐在一中新盖的体育馆里,班级的女生坐在前面,穿着统一的队服,那白嫩的小胳膊小腿在宽大的队服里更显得匀称白皙。她们手里拿着生活委员组织买的同一颜色彩色棒,喊口号的时候真挺壮观的。 林笙挨着胖哥坐着,他虽然没参加篮球队,但是男生嘛,对于体育事业的各项运动,或多或少都有那么些狂炙的热爱。 林笙看了一眼场上自己班和四班的几个队员,除了四班的队长矮点,其他的都至少一米八以上,自己估计当时选择参加篮球队,也是个替补队员。 林笙一边想着,一边听到胖哥一旁小声的跟他恶毒的评价:“徐珊珊也就长得好看,那腿也太弯了吧。于晓丹身材是真挺棒,但是那腿上穿的是毛裤吗?简直比我的汗毛还长,可惜荀红娜胸太小……” “你行了,嘴巴积点德吧,要不然老天赐个你一个综合以上缺点的女生,看你不哭死。”林笙淡淡的说道。 “你丫才嘴巴积点德呢,哪有你这么诅咒哥们儿的!”胖哥瞬时怒了。林笙发现一涉及到他未来老婆的问题,他总是有点控制不住的激动。 “我看你丫的才有病,从来也不说女生,连班花沈萌都不感兴趣的样子……” 沈萌……林笙脑海中搜索了一圈儿,才好像确定他说的是班级男生总讨论的那个长得还算可以,胸部却很宏伟的女同学,瞬时觉得这帮小孩儿太无知了,这样等级的女生就能当做女神。他上辈子见过的好看的男人女人多了,他年轻的时候投怀送抱的更不少。更何况他喜欢的不是女生。不过就算他喜欢女生,这也不是他喜欢的那种…… “她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林笙敷衍的答道。 “cao!沈萌你都不喜欢,那你到底喜欢什么类型啊?”胖哥很愤怒。 “我?”林笙把眼神从球场拉回来,淡淡的扫了一眼他一身的肥肉,决定跟朋友坦诚相见:“我喜欢的类型最起码是……性别男。” “……” 林笙最后那三个字说的太轻易,胖哥呆了一下,坚决认为自己听错了,遂不耐烦的说了句:“你大点声,我没听清” “你听清了……”林笙噙着一抹笑看着他,轻轻地说:“就是你听到的那样,没错。” 胖哥瞬时就这样了“⊙_⊙”。 球赛已经开始了,整个球场上热血沸腾,林笙半晌才侧头看了一眼还处于表情崩裂状态的胖哥,轻声问道:“怎么?接受不了?” 胖哥鼓鼓的大眼睛缓慢的转动了一圈儿,视线渐渐集中到林笙的脸上,很谨慎的说了句:“只要你爱上的不是胖哥我,我就能很坦然的接受……” 你想多了吧,胖哥……林笙心里这样想着,表情难免有点僵硬,但是非常肯定的向他保证:“放心,除非有一天我变态出特殊的某种嗜好,或者您化身为人间一道菜……否则,我绝对不敢有一点非分之想……” “cao!你才是人间一道菜,你全家都是人间一道菜,林笙你嘴巴才应该积点德……” 林笙还没说完,就被胖哥按着一顿蹂躏。 他们俩闹的这功夫,比赛已经打完一场了。 17比11。三班比四班高三分,这还是他们三班有一个队员犯规被罚球的结果。谁都看得出来,他们班比四班厉害不少,特别是两个主力队员,一个是他们班体委,一个就是程亦锦。 程亦锦少说也有一米八,但是在这帮队员中就显得很纤细了,根本不算是高的。但是胜在他技巧好。事实上,所有的体院项目,就包括相扑这类看似用蛮力的项目,也不可能光靠蛮力,想要做好,还是得扎实的底子和技巧。球场上,程亦锦像个敏捷的豹子一样,球到了他的手里,四班那几个膀大腰圆的队员怎么拦都拦不住他,而他则轻松得像是在逗小猫一样,投进漂亮的球的时候露出的淡淡的得意的笑容,让他们班女孩的尖叫一波盖过一波…… “听说体育老师还经常找程亦锦探讨呢,有时候跟他商量球技的问题。好像他之前的体育老师是个外国的教练,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不过确实好帅啊,打的好棒……” 胖哥一直在林笙的耳边说,林笙漫不经心的听着,往台下三班的球队那儿一看,看到沈萌拿着一瓶能量饮料笑着递给程亦锦,还有两个队友在给他捏肩膀,林笙的视线正好跟不知道为什么往这边望来的程亦锦对上。 程亦锦可能也没想到林笙正往这边看,黑色的眸子一下子深得不见底。沈萌在他呆愣的时候笑着拿毛巾擦他脸上的汗,在程亦锦队友的起哄声中,女孩儿漂亮的脸蛋儿红红的。 林笙面无表情的移开目光,自然得仿佛刚才什么都没有发生…… ☆、第十七章 一年三班赢得比赛简直毫无悬念。 “好!”胖哥站起来跟前排的女生一起欢呼,激动地脸上的肥肉都跟着抖动。 “三班必胜,程亦锦,太帅了!……”女生们尖叫着齐声喊,林笙也心里非常骄傲,跟着站起来鼓掌。远远地,还能看着他们班级那几个队员围成一圈儿互相拍手庆祝。而程亦锦往着一堆人中这么一站,还真不是一般的气质出众,帅气得连林笙都微微闪了神。 体院馆的人渐渐散去,班级里的同学簇拥着那几个为班级争了光的队员兴高采烈的往外走。林笙也想走,却被胖哥死死的拖住了。 “我今天拿球来了,陪我玩会儿。”胖哥拖着林笙说道。 “有什么好玩的。”林笙还想回班级把明天的课程复习一下呢。 “你不知道,我从小就有一个最大的梦想,我想进nba,我想成为职业球员……” 胖哥的眼睛里露出梦幻的神采,陶醉的话语被林笙毫不留情的打断。 “你前天最大的梦想还是成为一名世界顶级糕点师呢。”前天,林笙他们两个在食堂吃饭,胖哥为了排队买他爱吃的糕点,死死的拽着林笙陪他等了半个多小时。林笙想起他浪费的那宝贵的半个多小时,脸色变得有点阴沉。他现在睡觉的时间都不够,哪还有那飞机时间打球。 胖哥被说破了也不尴尬,厚颜无耻的伸出两条肥胖的胳膊,紧紧的拖着林笙的一边肩膀,林笙的小瘦身板想要挣脱还真得费好一番力气。 林笙微微眯起眼睛,危险的看着他:“别跟我耍赖,放开。” “不要。”胖哥在林笙要爆发的前一秒钟飞快的说:“阿笙你必须报答我,你不知道我对你有多好,我给你做了一本各科的笔记,都是你胖哥我这些年在学术界积累的一切经验的精华,保证你看了事半功倍,都不用听老师讲课也能考进学年前五十……至少一百名!” “……”林笙有点不信,但是这话是胖哥说的,在学习上胖哥除了说他笨,侮辱他智商外,还真没撒过谎。林笙还是有些不敢相信的问了句:“真有这么厉害?” 胖哥整个面部的肥肉都显得严肃又郑重,他故作深沉的嗓音缓缓的说道:“简直如同武林界的吸星大法……吸我,不,吸老师的,给你。” 林笙面无表情的看了他几秒钟,就在胖哥又急了的时候,他伸出另一只手勾上胖哥的脖子,笑容满面的说:“走,陪你实现梦想去。” 胖哥和林笙等人散得差不多了才下去。胖哥慷慨激昂冲林笙拍拍胸脯,感觉满腔的热血。“看我的。” 林笙看到胖哥一步一步走到球框底下,眼睛越睁越大…… 胖哥一个起跳,大吼一声,落地的时候整个篮球场的地板都微微颤动起来。 球没进……林笙眼睛瞪得大大的,看着胖哥的表情有点惊悚…… “cao!傻逼!哈哈哈……” “这么他妈肥,是猪吗?猪什么时候也流行玩篮球了?” 林笙的身后传来一阵恶意的嘲笑声,胖哥满脸的笑容一瞬间有点绷不住了。 林笙回头,看到五个穿着他们学校校服的男生走过来来,勾肩搭背盯着他们,笑得非常恶心。 他们几个是四班的学生,刚才四班比赛输了的时候他们几个就小声的骂骂咧咧的,林笙跟他们离得近才听到。刚才他也没在意,他知道有的人输不起,更何况是这帮小屁孩儿。但是现在冒出来挑事儿,就真让林笙瞧不起了。 三班的人都走了,此刻球场上就剩下林笙跟胖哥,而四班五个男生,看着膀大腰圆的样子,估计别人看到会觉得很不好惹的样子。 但是可惜他们挑事儿的人是林笙。林笙接过胖哥投完弹回来的篮球,在地上拍了两下,拿在手里才缓慢的回头,面无表情的问:“说谁呢?” 胖哥已经过来了,脸色有点凝重,拉住林笙的胳膊,轻声在他耳边说:“算了……” 林笙理都没理他,淡茶色的眼珠在这五个人脸上一一扫过,那眼神中的不屑瞬时间就激怒了对方。 为首的一个男生嬉皮笑脸挑衅的看着他,说:“怎么了?说你们了吗?我们谈论猪还招你了?言论自由你懂不懂啊!” 林笙冷冷的看着他们,胖哥使劲儿拽了他一下,示意他走。但是林笙连动都没动。 远远的传来脚步声,胖哥抬头,就看到班级里的大帅哥程亦锦正朝他们走来,身上还穿着队服没换回来。在这种明显一触即发的敏感时刻看到一个自己班级的男同学,胖哥别提有多高兴了,然而他也就是一愣神儿功夫,林笙手里那颗篮球已经飞快的飞向为首那个说话的男生,狠狠的砸在他的脸上。 “cao……” 被击中的男生捂着鼻子一脸血的骂出声,他身边四班的这几个男生都没想到这个单眼皮的看着挺单薄的男生真敢动手,一愣神的功夫,林笙已经一脚踹倒其中一个,然后拎过另一个开揍了。 一瞬间场面就乱了,四班那几个男生一拥而上。胖哥瞬时间就惊悚了,他看到他们班的那个大帅哥飞快往这边跑,心里感觉好了不少。 三比五……至少不会被揍得特别惨…… 程亦锦被班级的同学簇拥着往外走,旁边的人还在讨论刚才哪一个球有多惊险,哪一个球有多帅气……程亦锦突然停了下来,对旁边的体育老师说道:“老师,我回去取点东西,你们先走吧。” “行,去吧。”体育老师今天也非常高兴,点点头说道。 “体育馆已经没有东西了,你们的东西都拿走了,我检查过了。”跟他们一起出来的沈萌睁着一双大眼睛,眼睫毛忽闪忽闪的像小扇子一样,她表情认真的向程亦锦说道。 程亦锦淡淡的看了他一眼,没回答她,而是拍拍旁边一个跟他关系不错的队友的肩膀说:“我走了。” 这种太明显的视若无睹的让沈萌脸色一沉,但是那么多男生都喜欢她并不是没有原因的,她马上又露出笑容,跑到程亦锦的前面,甜美的笑着说:“我陪你去吧。” 程亦锦的眼睛里浮现厌恶的神色,没什么表情的看着挡着他路的女生,语气有些僵硬:“不用了。让一下,谢谢。” 被留下的沈萌看着他修长的背影,眼睛里尽是羞愤的神色,眼眶渐渐红了…… 程亦锦走回体育馆,突然觉得自己有点莫名其妙。刚才他在班级的队伍里找了好几圈也没找到林笙和那个班级第一的胖子,他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就想回来体育馆找他们,还随便撒了那么一个谎话。 走着走着,程亦锦想到林笙对自己的态度,脸色变得很难看,远远的,已经能看到那个胖子跟他站在篮球场里,程亦锦抿着唇,决定走了。 然而程亦锦还没转身,就远远的看到几个四班的同学走向他们…… 程亦锦皱着眉头,加快脚步,正好看到林笙面无表情的把坚硬的篮球狠狠的砸向对面人脸上的一瞬间。 眼看着四班几个高壮的男生扑向林笙,程亦锦的心脏都缩在了一起,想也没想,飞快的冲了出去…… 结果程亦锦比胖哥更早冲进林笙他们的混战中。林笙单打独斗也没怕这几个小子,等程亦锦加入战场后,战战事简直一边倒,没几分钟,四班的五个人就都躺在了地上哀嚎,站都站不起来了。 林笙打架就是狠,而程亦锦,人家是黑道世家的太子爷……估计打打杀杀都见惯了,还能怕你几个乳臭未干的学生?简直笑话一样。 程亦锦跟林笙联手,一共也没到五分钟的事儿,胖哥还没选好哪个姿势伸手呢,一场人生中第一次因他而起的群殴就这样“草草”的结束了…… 除了地上哀嚎的五个人,林笙伸手摸摸被打中的嘴角,程亦锦转过脸来看他,就在这时,胖哥气运丹田大吼一声,姿势相当霸气的冲过去踹了距离他最近的躺在地上的对手,相当有范儿的骂了句:“cao!活腻歪了吧!” 林笙瞪大眼睛瞪着胖哥,感觉下线又一次被这丫的刷新了…… ☆、第十八章 胖哥虎虎生威的又赏了在几个躺倒在地的敌人每人一个无影脚,回头威风凛凛的对有点呆愣的林笙和程亦锦说:“我们走。” 出了体育馆,胖哥说:“两位英雄,我请你们两个吃饭去。” 林笙刚要拒绝,胖哥一瞪眼珠子威胁道:“乾坤大挪移。” 林笙:“……” 胖哥扭头挂上一脸谄媚的笑容,说道:“同学,给个面子呗,刚才你太帅了。” 程亦锦看了一眼挨着胖哥站,一脸不太情愿的林笙,居然痛快的说道:“好。” 胖哥站在两人的中间,一路上为了活络气氛都要把嘴皮子说破了,三人到学校附近的一个饭馆坐下,胖哥点了四个菜肉菜后,把菜单递给他俩,告诉他俩:“一人最少点两个,没有上线。” 林笙一点也没觉得多了他们吃不了,自从他认识胖哥之后,他重新定义了一下“糟蹋粮食”的新意思。他淡然的点了一个熘肝尖,一个锅包肉。林笙用余光暼到程亦锦表情的淡定的点了两个素菜。 “你们喝白的还是啤的?”胖哥豪爽的问道。 程亦锦没吭声,林笙想到今晚还得上班,便道:“啤酒吧,我少喝点儿,晚上还得上班。” 第3节 恋耽美 正文 第4节 重生之携手征程/漂白 作者:秀于林 第4节 程亦锦听到他说上班的时候,雕塑一样的俊脸上露出一丝惊讶的表情,一闪而过。 “服务员,先来两瓶啤酒!”胖哥一嗓子吼道。 “来你俩一人一瓶,喝着,喝完再来。” “你呢?”林笙语气不善的问:“你要来白的?” “我酒精过敏。” 此刻还没到吃饭的正点,饭店里就他们这一桌吃饭的,菜很快就上来了,胖哥夹了一块儿烧得透着红光的红烧肉扔进嘴里,一脸享受的感叹:“饿死我了……” 林笙觉得他简直太无耻了。 “边吃边聊啊,林笙你平时话挺多的啊,怎么今天程亦锦在这里,你嗓子被猫叼走了吗?还是害羞了?”胖哥找抽的问道。 他们俩确实一句话都没说过,一路上胖哥叽叽喳喳的,两人像个闷葫芦似的,他问一句就答一句,多余的一句话都没有。瞎子都看得出来两人之间有问题,林笙不信这个死胖子看不出来,他绝对是故意的。 林笙警告的瞪了一眼胖哥,声音很轻,却饱含威胁:“你别太过分。” 胖哥在心里掂量了一下他那本乾坤大挪移的分量,想起刚才林笙揍四班那帮孙子时候下的狠手,觉得保险起见,自己是应该闭嘴了。 “那什么,你们俩今天真是太厉害了,我以水代酒,敬两位一杯。所谓患难见真情,今天我算是见识到了,以后你们就是我真哥们儿了,我敬你们。” 胖哥拿着跟他们一模一样的酒杯,只不过里面装的是甜味儿的饮料,厚颜无耻的跟他们俩挨个碰了一下杯子以后,居然说了句:“我们干了。” 林笙懒得理他,刚想一饮而尽,没想到一个杯子伸到自己的面前。林笙抬头,看到坐在他对面的程亦锦俊脸上没什么表情的看着他,举着杯子轻轻碰了碰他的杯子。 林笙一愣,程亦锦已经自然的完成了一系列动作把头扭回去了。 这是……在主动示好? 胖哥拿着饮料杯子,还来劲儿了,一杯接着一杯的敬他们俩,一瓶啤马上就喝完了。胖哥喊服务员那酒的时候,程亦锦突然开口了,表情自然的说道:“等会儿不是还上班吗?别来了,想喝改天再喝。” 林笙彻底弄不懂程亦锦这态度了,上次还傲娇得想让人一巴掌糊上去,他今天连个眼神儿都没干乱飘,就怕这喜怒无常他又惹不起的家伙又发起神经病来。 结果今天程亦锦这态度,实在是让林笙不知道说什么好。 “程亦锦,你今天太讲究了,看到我们跟四班的孙子干架,什么都没说就上来了,简直太让胖哥感动了,以后咱就是铁三角怎么样……” 林笙沉默的吃饭,也没有胖哥一边咧咧一边吃得快。 “不过有一点你俩就不够意思了,你俩解决他们也太快了,我还没选好姿势上去收拾他们呢,你们这样太草率了,简直是不给我机会……” “给你机会躺在地上的就是我们了。”林笙实在忍不了的时候毒舌道。 胖哥大眼珠子一瞪,最后蹦出几个字:“乾坤大挪移。”成功堵住了林笙仿佛浸了毒液的嘴巴。 林笙看了一眼表,快到五点半的时候站起来说道:“我得走了,你俩慢慢吃吧。” 胖哥还没吃完,他跟林笙都混熟了,敷衍的挥挥手说道:“去吧去吧。” 没想到程亦锦居然站了起来,要送他的意思,林笙愣住了,嘴角的弧度有点僵硬的朝他点点头。 程亦锦也眼眸深沉的看着他,低声说了句:“路上小心。” ☆、第十九章 第二天,林笙还差十分钟上课的时候睡眼惺忪的走进教室。路过徐碧飞的时候被一只大胖胳膊给拦住了。 “给,乾坤大挪移。”胖哥把一个两毛钱一本的破笔记本儿扔到他手里。 林笙本来精神一震,但是在看到那个破笔记本的时候难免瞬时间有些失望,这跟他想象中的全市第一做得笔记有差距啊。 胖哥仿佛瞬间看出他的心思,不屑的撇撇嘴道:“你这个外貌协会的,可别把你对交朋友那套严苛的标准用运用到我的心血上面。” “我要真是外貌协会的……”林笙淡淡的瞥了他一眼,恶毒的说:“我估计这辈子你都没机会跟我这么面对面说话。” “靠,林笙你说话能不能摸着良心!”胖哥瞬时间就炸毛了:“我不过就是胖点,我本人很英俊的,现在也依然能看出我英俊的轮廓,你看我眼睛多大啊,鼻梁就是黄金比例……不信我明天给你拿我小时候的照片,让你看看到底帅不帅,绝对不比你差多少……” “不用了。” 林笙淡淡的三个字,瞬时间秒杀了竭力狡辩的胖哥。 最可恨的不是对手太强大,最可恨的是对手根本没把你放在眼里。 帅与不帅的问题涉及到了胖哥人生中三大问题之一,这件事儿简直直戳他的伤口。 “你个玩恩负义的,我这么掏心掏肺的对你,昨天还特意请你跟程亦锦去吃饭,调节你俩的矛盾,你今天居然这么伤害我。”胖哥颤抖着肥硕的手指,指着林笙。 尽管林笙不知道他才进教师不到五分钟,到底是哪里伤害到了他,但是提到程亦锦,林笙瞬时间想起昨天的事儿来了。他停止了翻笔记的手,看向胖哥,语气有点不善:“你知道我俩……你昨天还故意……” “靠,我什么不知道,就你俩那点儿小心眼儿,开学都快一个月了,这附近的同学都打成一片了吧,就你俩中间隔着一条过道,躲对方跟躲病菌似的,除了开学第一天那次,他说什么你动他的东西什么的,就再也没说过一句话吧。” 林笙语气不太好:“我俩不说话碍着你了?你少管。” “怎么没碍着我呀!你俩这样已经严重破坏我们后三排的融洽气氛了,就你俩不合群!” 林笙瞪着他,还没等张嘴,正好程亦锦从旁边走过,隔着条小过道坐到林笙的旁边,冲着胖哥微微一笑。 胖哥回赠一个大号笑脸,此刻上课的铃声第二次响起,物理老师夹着教具走进来。胖哥临回头之前暗中给林笙使了个眼色。 林笙视而不见。 结果下课的时候,胖哥飞快的回头,让林笙很怀疑他有没有好好听课。 “我看就你起刺儿!”胖哥没头没脑的来一句,林笙却明白他说的是他跟程亦锦之间的矛盾。 “不是。” “不信!” “……爱信不信。”林笙很受不了的翻了个白眼,刚站起来要去上厕所,就听身边一个低沉的嗓音问道:“上厕所去吗?一起去?” 林笙浑身一僵。 胖哥看了一眼说话的程亦锦,又把目光移回林笙的脸上,笑眯眯的好像在说:我就不信不是你起刺儿,就不信就不信就不信就不信! “嗯。”林笙故作镇定的淡淡应下,率先走出教室。但是耳朵在这时候格外的敏感,他清楚的听到紧随着他的程亦锦的独特的走路声。 林笙想到等会儿两人还要一起扶着小弟弟并排撒尿尿……瞬时有种风中凌乱的赶脚…… 还好上厕所的人不少,得排队,林笙今天无比庆幸自己今天倒霉前面有个慢腾腾的哥们儿。 等林笙洗完手出去的时候,却没想到那个上辈子打断他腿的黑道老大正在等他,看到他的时候还露出个很是“温柔”的表情。 “走吧。”程亦锦对着愣神儿的林笙说道。 林笙瞬时间汗毛都竖起来了,僵硬的点点头,跟程亦锦并排走回教室。 接下来的几天,程亦锦基本上每天平均跟他或者他和胖哥结伴去厕所三次。林笙很想问问,怎么我一想上厕所,你就想上厕所? 林笙深深觉得在这样下去,自己都能尿无能…… 而胖哥好像跟程亦锦串联好了一样,总是因缘巧合的促成他跟程亦锦相处。 林笙跟程亦锦走进教室,就见他们俩那儿都被同学围住了,远远地还能听到徐碧飞沙哑的嗓子在哪儿胡吹:“就他们几个,输不起,来找茬儿?也没看看咱们三班是好欺负的吗?傻x就是傻x,昨天林笙跟程亦锦我们三个,打他们的时候都故意避着他们的脑袋,就怕把他们打得智商降到负值……” 林笙有些无语的回头,正好看到程亦锦黑漆漆的眸子,正一眨不眨的盯着自己。 “他们就是打输了比赛不服气,你们真是太厉害了……”有女同学崇拜的在胖哥旁边说道。 估计让她们崇拜更多的是长得更帅的林笙或者程亦锦,但是胖哥显然不会想到这个问题,脸上那副骄傲的样子简直比他得了全市第一名的时候还高调。 林笙被这样深沉的目光盯着,真的深深的觉得事情不太妙……难道这小子又想出新招报复自己? 林笙正心惊肉跳的时候,就听到老杨愤怒的声音出现在班级门口:“昨天参与打架的,都给我出来!” ☆、第二十章 “老师,真是他们先骂人的。”林笙三个人规规矩矩的站在数学组的办公室里。 “别跟我说没用的,现在躺在医院的人是他们,而且是你们先动手的!”老杨愤怒极了,他没想到这么大的事儿居然出现在自己的班级。今天一早晨他就被校长和主任叫道办公室大骂了一顿,还得负责应付受伤学生的班主任和家长的闹,受了一大早晨的窝囊气,光顾着道歉了。他老杨什么时候受过这个气。 “老师,也不能说谁进医院就谁对吧?这只能说明我们在身体素质方面比他们强,没让他们打进医院……”徐碧飞还沉浸在有生以来第一次打了胜仗的喜悦中,连老杨越来越黑的脸色都没注意到。林笙在底下狠狠的踩了他一脚,用眼神示意他闭嘴。 “你们还有理了?”老杨气得发抖,豁然站起来,但是盛怒中的他依然没有林笙和程亦锦高,只能勉强跟徐碧飞个头持平,但是整体外形相比,高中的班主任面对这帮都比自己高壮的学生来说,确实挺没气势的,他大声的吼道:“你们当你们是黑社会吗?说把同学打的进医院就进医院了,一个个还理直气壮,你们这是什么品质?就等着学校处分吧!” “而且,听说还有一个学生非常严重,你们最好祈祷他没事儿,要不然都不是开除那么简单的事儿了,那已经是刑事案了!”老杨的电话响了,他眉头一皱,冲他们几个怒道:“都给我靠边站着去。” 课都不让上了,事情是挺严峻的。老杨接电话的时候接电话的时候眉头皱着,但是语气非常客气,还不断的道歉,一听就知道还是为了他们的事儿。 但是徐碧飞俨然还沉浸在第一次因为这么出格的事儿罚站,忐忑中也抑制不住那一丝丝兴奋。 跟他一比,林笙跟程亦锦显然就是淡定得多了。林笙因为是惯犯,而程亦锦,估计多半是因为对他来说这都不算什么事儿吧。毕竟,以他的世家,林笙估计他杀个人也不带眨眼的……可能老杨还不知道他家的真正背景……所以才大惊小怪。 开除? 林笙想到老杨刚才的话,不禁轻轻的皱起了眉头。他记得,昨天他下手的时候虽然挺狠,但是确实都避开了要害,应该不至于进医院或者那么严重吧。昨天程亦锦也上了,对于他,林笙就不好说了。 “哎,我估计没事儿,老杨都没说找家长。”徐碧飞小声的对站在两人中间的林笙道。 林笙听了他的话脑仁儿都被气疼了,这他妈是多乐观啊!他冷漠的打破了胖哥为自己编织的美丽梦境,冷冷的道:“那是因为自己已经找过了,估计你爸现在在来的路上。” 一向淡定的徐碧飞显然受到了惊吓:“啊?” 林笙没理他,就听这个死胖子过了半晌慢吞吞的说道:“林笙我好羡慕你,老师都找不到你的家长。” 胖子自以为开了很好笑的冷笑话,结果林笙面无表情的没理他,就连一直像个雕像一样站在林笙另一边的程亦锦都回头看了他一眼,那一眼,幽深幽深的,让徐碧飞无端的就感觉浑身发冷。 徐碧飞:“呵呵,我开玩笑的,不好笑就算了……”干嘛瞪人嘛……(好委屈……) “你昨天动手的时候,没太……”林笙不知道该怎么说,特别是对方是个黑道他太子的时候。 这是林笙为数不多的主动跟他说话,程亦锦漆黑的眼珠不易察觉的亮了亮,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盯着他的眼睛,仿佛不愿意破坏这难得的气氛一样,过了好半晌才缓缓地轻声回答:“没注意,我当时就想快点解决他们。” 林笙心里一沉,脸色不太好看。他还真没想到他能因为上学的事儿这样闹心,上辈子他都跟人拿着刀对砍过,这辈子料理几个臭小子,居然面临着开除这样严重的后果……他他妈的费了多大的劲儿才考上啊,这么点儿小破事儿就要给他开除了?林笙虽然自从上了高中开始就收敛自己,但是直到此刻,他才深刻的体会到,学校里跟他曾经在社会上一直运用的那些规则完全不同,那些弱肉强食的规则,在这里不是不适用,而只是因为他想走这条路,不再是靠身手好,讲义气就能走得通的。 林笙不傻,他们三个中,徐碧飞最不可能被开除,人家是全市第一,一中不要,别的省,或者市里别的学校抢着要。而程亦锦,他那鲜为人知的背景,就更不用说了。如果那些学生真出事儿了,家长非要闹,学校必须给个交代的时候,那估计抗下这些罪的一定是自己。 他的心里明镜儿似的,条理清晰的分析完这些,却没有丝毫没有埋怨身边两个人的意思,这跟他们两个没关系,只是个人有个人的命。这些,林笙上辈子打打杀杀,踩着别人的鲜血上位的时候,已经清楚的明白。要怪,也怪自己那天太冲动了,在体育馆就动手了。其实这件事儿他完全可以想一个更完美的方法,一样收拾了那几个臭小子,而不用现在站在老杨的办公室担忧会不会被开除…… “没事儿……” 耳边突然响起一声低沉的嗓音。林笙惊诧的抬起眼睛,正好对上程亦锦深沉的纯黑色眼眸。林笙心脏一悸,觉得程亦锦完美的如同精致雕刻的五官不是一般的俊美。 “没事儿什么啊,我爸不跟我妈说还行,要是我妈知道了,不给我揍掉两斤肉都怪了……”徐碧飞很是时候的插话。 老杨放下电话,大步走过来,显然还是看他们气不顺,但是把他们撵道上班级走廊里站着。 林笙他们走廊跟老杨的办公室离得很远,一个在走廊的这边,一个在走廊的另一边。但是过一会儿,远远地林笙他们就看到几个家长跟主任都进了老杨的办公室,吵得声音很大,在走廊着这边的他们都听得到。有正在上课的老师也忍不住看看发生了什么事儿。 林笙听到他们的对话,应该是那几个学生的家长非要找他们几个算账,老杨说今天他们几个今天没在学校。 看到事态貌似很严重,徐碧飞的表情都绷起来了。 “我去打个电话。”程亦锦看了一眼老杨办公室那边,然后轻轻的扔下一句,就闲庭漫步似的在禁止带手机的学校走廊掏出手机,一边拨号一边往走廊尽头走去。 ☆、第二十一章 程亦锦打完电话,居然回来乖乖的跟他们一起罚站。 下课的铃声响起来,各个班级的同学挤着出来,他们上课听到声音就早坐不住了。 林笙跟程亦锦皆有点面瘫的意思,只有徐碧飞,心里忐忑这挨他妈的揍,还得强颜欢笑的面对同学。 上课的铃声又响起,徐碧飞从来没这么期盼过上课,他的腿都站麻了,哭丧着脸。 老杨跟着校长走过来的时候,还有一个穿着西装的四十多岁的斯文男人,斯文的男人脸上透着儒雅的笑容,但是校长都微微跟在他身后,点头哈腰满脸笑容的跟他说话。 三个人走到他们跟前,那个斯文的男人眼睛直接忽略林笙他们俩,看向程亦锦,仿佛是因为他站在走廊里罚站而不太满意,微微蹙了一下眉头,先是态度恭敬的跟程亦锦打了声招呼:“程……亦锦。” 程亦锦朝他微微颔首,态度不卑不亢的叫了声:“达叔。” “让孩子们进去上课吧,其余的事情我处理。”那个被程亦锦叫达叔的斯文男人回头跟校长说道。 “好好,快都回去上课吧,别耽误了学习。”校长端着慈祥的笑容看着他们几个,徐碧飞后来跟他们说,当时校长笑得那样,比开学给他颁奖的时候还慈祥高兴啊。 “我们下课再进去吧,现在进去耽误其他同学上课。”程亦锦淡淡的开口,一副为团结同学敬爱师长的乖学生样子。林笙淡淡的瞥了他一眼,觉得他不愿意上课的可能性更大一些。不过还连累他跟胖哥一起陪着他罚站。 校长他们把达叔送走之后没几分钟,没想到那个达叔又折了回来,停在程亦锦面前跟刚才校长他们在的时候完全两个态度,非常恭敬的微微弓腰,轻声说道:“程少爷,让您受苦了。如果今晚您有时间,我在天香阁设了一桌宴席……” “不用了达叔,今晚我跟同学一起吃。”程亦锦淡淡的说道。 “那,程少爷您有什么吩咐随时给我打电话。”达叔也没有强求,只是好像不经意的看了一眼他口中的所谓“同学”。 程亦锦在徐碧飞瞪大的眼睛中“矜持”而“装逼”的淡淡点了点头。 跟徐碧飞相比,林笙显得淡定多了,他估计这就是程亦锦他老爹的一个手下,就算不是,地位也八九不离十。 不过令程亦锦没想到的是,“程少爷”说跟同学吃饭这件事儿,是真的。 晚上徐碧飞回家,程亦锦非要跟他一起去吃饭的时候,林笙甚是无奈。 还是平时去的那家盒饭店,只不过这次没打包,林笙跟程亦锦一人一个小板凳坐在拥挤的店里。林笙坐下就开始大口吃起来,周围的环境好像丝毫干扰不了他。 程亦锦勉强吃了两口,就放下筷子,默默地看着他。 蓝白相间的一中校服衬得林笙的皮肤更显白皙,他简直比班级大多数女生都白。他平时不怎么说话,除了跟徐碧飞话多外,程亦锦大多数注意到的林笙,都是沉默着在一旁,一双淡茶色的眼珠深沉而明亮,却漂亮得让他控住不住的着迷。从买爆米花,到被人打进医院,开学这一个多月跟徐碧飞的谈笑风生,对自己视而不见,那天打架的狠劲儿,从徐碧飞口中听说他家里出的事情,他在台球厅打工的事,还有偶尔面对自己的问题时,尴尬而别扭的表情…… 程亦锦望着他,回想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自己就是这样从不知不觉的注意,到格外注意,到感兴趣,到现在的控制不住的想要看他,想要亲近他……他甚至嫉妒徐碧飞,嫉妒得有时候都会产生某种扭曲黑暗的想法…… 林笙把筷子把盒饭里一插,利落的扣上饭盒,看到程亦锦基本上没动的盒饭也没什么表情,直接说道:“你吃完了吗?我要上班了。” “一起走。”程亦锦学着他的样子把盒饭扣起来。 林笙丝毫没有犹豫,把程亦锦的盒饭一起拿着扔到小饭店门口的专门的垃圾桶里,把书包挂到肩膀上就走了出去。 “你也往这边走?”林笙见程亦锦跟着他,忍不住问道。 “我没事儿,想去打台球。” “……”林笙张了张嘴,最终也没想到什么理由阻止他,表情不太爽的闭上了嘴径直往前走。 到了台球厅,程亦锦自己开了一桌。林笙也没理他,该忙忙自己的。李红星给他带的水果他也没吃,到书包里了。 “那是你同学吗?给算八折吧。”李红星说道。 “不用。”林笙淡漠的看了一眼自己拿着球杆儿打球的程亦锦,对李红星说:“我跟他不熟。” 七点半的时候,台球厅忙起来,林笙一直没闲着,这时候三号桌的几个人要的烟店里没有了,李红星正好出去了,林笙还得看着店,刚要跟那几个哥们儿说稍等一会儿,就见程亦锦走过来说道:“我去买。” “不用。”林笙想也没想就说到。 程亦锦直接把三号桌人放在桌子上的钱拿了起来,问那人要几包。 “三包就行,谢谢兄弟啊。” 程亦锦拿着钱就出去了,对皱着眉的林笙说道:“把我那桌留着,我还没玩完呢。” 李红星回来,就看到程亦锦跟着忙活,而林笙则一直紧绷小脸,一副谁欠他很多钱的样子。 “红星哥,那桌要两包南京,钱给你。”程亦锦走到前台,跟林笙一样称呼李红星。 “给。”李红星弯腰把烟递给他,笑得露出一口白牙:“谢谢啊,小兄弟,你是阿笙的同学吧,怎么称呼啊?” “程亦锦,叫我小程就行。”程亦锦露出一个友好的笑容。 很多年后,李红星还一喝大了就跟朋友吹牛,那个杀伐决断,让人闻风丧胆的程老大,当年是怎么极力跟自己套近乎的…… 程亦锦回去后,林笙脸色很臭的走过来。李红星笑着看他,小声的说:“您的表情可真欠抽啊。” 林笙冷冷的瞪他一眼。 “喂,你这小孩儿怎么这么不团结同学啊,你看你同学人多好啊,他自己一个人玩一晚上了,你倒是没事儿的时候陪人玩两杆啊。” “人家这一晚上没少帮忙干活吧,多好的孩子啊,你说你,一脸全世界都欠你钱的表情,你不去,我去陪他玩了啊。”李红星威胁道。 “爱去你去。”林笙冷着脸不为所动,台球厅人已经不多了,快关门了,他抽出胖哥的笔记看。 “切,去就去。”李红星气愤的扭身真去了。不一会儿的功夫,就跟程亦锦玩得不亦乐乎。 林笙至始至终头都没抬一下。 ☆、第二十二章 第二天老杨把林笙叫进办公室,林笙多少有点忐忑,结果老杨告诉他,事情都解决了,以后好好学习,不能打架了。 老杨好一番叮嘱之后,林笙心里挺感激的,自从上学来,老杨一直对他真的很好。 “老师,谢谢你。” “别谢我,就你们闯下的祸,我可没能力解决,要谢你去谢程亦锦吧,是他家找人跟那些家长沟通,摆平学校这方面的,连带着你跟徐碧飞,一样不用挨处分了。”老杨像是想到什么,语气有些犹豫,到底还是忍住问道:“你知道程亦锦,他家是干什么的吗?” 林笙心里一跳,神色如常的说:“不知道,老师。” “我还以为你知道,看班级里他也就跟你和徐碧飞关系不错。而且要不是他家里人帮忙,你跟徐碧飞是一定要处分的。” 林笙感觉牙很酸,他不明白为什么身边一个两个人都觉得他跟程亦锦关系不错,他跟他其实一点都不熟,好吗! 正在心里吐槽的时候,林笙听到老杨说道:“四班那几个同学,都转学了……而且,之前闹得挺厉害的那几个家长,也都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林笙沉默。老杨看也从他嘴里得不出想要的答案,就让他会班级上课了。 今天正好是林笙值日生,他想到昨天程亦锦在台球厅玩的时候,自己爱答不理的,一副……呃,臭脸。再联想四班那几个学生转学的事儿,林笙心里跟明镜儿似的明白,这对程亦锦来说,太小意思了。 刚开学那会儿,他看程亦锦每天背着书包准时来上课,除了上课有时候睡觉,不太爱穿校服外,基本上也没有出格的事儿啊,简直太不符合他的真正身份了。所以林笙还怀疑他认错人了呢,越来越相处,林笙心里的答案也就越清晰了。 那天那个叫达叔的人的对程亦锦恭敬而谦卑的态度,程亦锦上下学有时候停在学校门口的神秘黑色轿车,最主要的还是他神秘的连老师都不知道的家世…… 林笙回想自己这辈子从第一次见面开始,就执着的找程亦锦的别扭,一路向来,自己这个重生人士对于什么都不知道的程亦锦来说,确实挺可恶的,而他也挺正人君子的,没对自己实施什么报复手段。毕竟,程亦锦一句话,估计就会有无数的人前仆后继的愿意为他效命…… 而自己上次跟四班的同学打起来,程亦锦也不计前嫌的二话没说就上了,最后还是人家把事情平息了。别管对于人家来说是多么容易,但是对林笙来说,这确实是解决了他的大事。如果没有程亦锦,他看那天那几个不休不饶的四班学生家长的意思,就算不开除,估计他也会被记个大过,赔钱也是免不了的吧。虽然他打人的时候下手挺有轻重的,但是就算是重伤的学生是程亦锦打的,谁能听他的辩解啊,说句俗的,赔钱他林笙得分一半。 钱,对于林笙现在来说,还真不是一般的重要。 程亦锦不计前嫌,帮他打架,还把后事都料理得干干净净,就算老杨不说,林笙心里也很感激。可是这感激中还存在着一丝别扭,一丝尴尬。 就在昨天晚上,自己还对人家摆臭脸,用李红星的话说,就是一脸欠抽…… 其实,上辈子的事情,还真怨不到程亦锦。但是毕竟被打断了腿,当了近十年瘸子的林笙心里有口气怎么也咽不下去。 林笙是个挺血性的人,恩怨分明,讲义气,有时候大男人的外表下还有一颗自己都打死不承认的纯真的执拗。要不然,他也不能挣扎一份伤得他千疮百孔的爱情直到死。 不过,庆幸的是,死亡终于彻底让林笙死心了。让他把他执着的跟洪威的这段早就没有意义的感情看清楚,也让他彻底的放下了。 当年,如果不是洪威混得正风生水起,目中无人的时候先无意中撒也撒到了程亦锦的地盘,还把程亦锦的一个好兄弟打成重伤,程亦锦也不可能亲自出面封杀他们俩,最后没抓到洪威,把他的腿打断了,自己倒是也不冤。因为江湖上谁不知道他跟洪威就是拴在一条线上的蚂蚱,说难听点,他俩就是狼狈为奸,洪威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当,他上辈子因为爱他,有些违背良心的事儿他也为洪威做了。 这也是林笙虽然看程亦锦不顺眼,却并不存在深刻仇恨的原因。相比起来,他觉得他更应该恨得是那个后来不仅没为他报仇,还跟他仇人程亦锦的妹妹结婚,曲意逢迎的洪威! 林笙每次一想到这里,虽然对洪威没有爱了,但是恨却要把他淹没,心脏都要被痛苦的回忆涨破…… 林笙脸色苍白的走进教室,去后排取了笤帚和垃圾桶,开始扫地。 今天轮到他值日,早晨他来晚了,同组的其他三个值日生虽然都说没关系,但是他决定课间操的时候自己留在屋里干活,他挺怕欠人家什么的,哪怕是一点的恩情。 现在是第二节下课的课间操时间,课间操的喊着口号的音乐从开着的窗子传进来,凉爽的夏风也吹进来。班级里就剩下四五个学生,都是平时不怎么怕老师的调皮捣蛋的男生,偷懒不出去。 程亦锦坐在最后排,单手拄着下巴,手里翻着一本杂志。看到林笙进来,他的眼睛就开始不经意的跟着林笙转。 林笙扫地的时候,程亦锦挣扎在要不要帮忙之间纠结了好几秒钟。想帮忙,还害怕看到林笙掩饰的厌烦的表情,就像昨天晚上在台球厅一样。 程亦锦觉得自己可能被林笙下了蛊,要不然一向心高气傲的他,怎么就心甘情愿的在他这里受气呢。要是换了别人在自己面前这么装逼,那人估计都死了八百个来回了…… 可是,哎,算了,谁让自己碰到他就犯贱呢……程亦锦慢腾腾的站起来,也去拿了一把扫帚,还没抬头,就听到林笙冷冰冰的声音在教室里响起。 “收拾起来。” 林笙的校服扔在座位里,只穿了一件简单的纯色白t恤,握着扫帚的手臂精瘦而有力量,白皙的皮肤下可见青色的血管。程亦锦远远的望着,却知道那略显瘦弱的手臂打起人来多有力量。 林笙正扫着地呢,过道的前面突然被一个个头身量又膀又壮男生吐了一口痰。男生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但是碰巧赶上林笙心情很不好,就不管是不是故意的,都不重要了。 林笙拿着扫帚走到吐痰的男生面前,语气冷冰冰的,不自觉的用了命令的口吻。 男生是以前跟他一个初中的小混混,仗着家里有钱,在学校里很是霸道。他以前跟林笙不是一个班级的,也没多少碰面,没想到高中分到了一个班级,男生早就听说过林笙的名声,但是看林笙也就是个小白脸儿的样儿,瘦得跟营养不良似的,怎么可能像传说中的那么能打,一定是那帮女生看他长得帅瞎吹的。前几天还让他出了一次风头,把四班的几个男生打进了医院,现在简直就是班级女生心目中的英雄。他想想就来气。 林笙上来就是命令的口吻,把他于才毅当成什么人了! “你是值日生,你不弄让我弄?”于才毅口气也很冲,他身后同桌男生也跟着斜着眼睛看站着的林笙。 林笙心里烧了半天的火气腾地一下用上脑门儿,抓着扫帚的手指尖儿都泛白了,他闭了闭眼睛,想到老杨刚才在办公室里再三的警告,如果再打架或者犯错误就一定处分,严重了能开除,他现在还在观察期间……他费了好大的劲儿才考上这破学校,现在连高敬轩那孙子的影子还没见到呢,不能没到两个月就被开除…… 可是,这孙子太他妈气人了! “碰!”的一声巨响,林笙还在内心苦苦挣扎呢,就看到刚才还跟他叫嚣的男生整个人被掀翻在地上,林笙的身后伸出一只手,抓着于才毅的一把头发就把他的脸按在地上,于才毅的脸不偏不倚的“碰”的摔在他自己吐得痰上。 这一切发生的太突然了,前后不过几秒钟的时间,别说于才毅跟他的同桌没反应过来,就连林笙都吓了一跳。 “不想收拾你就吃了。”狭窄的过道里,程亦锦对趴在他跟林笙中间的于才毅冷冷的说道。 “操!”于才毅反应过来,脸贴着粗糙的地面激愤的骂了一声,但是脑袋被程亦锦狠狠的按着,只能四肢使劲儿的扑腾,上半身一动也动不了。“操你大爷的,你他妈放开我!” 挨了骂的程亦锦脸上的表情丝毫没有变化,但是林笙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感觉他不太高兴,然后果然看到程老大轻轻眯了一下眼睛,抓着于才毅头发的手轻轻的抬起再放下,于才毅的脑袋在他的手中就像轻巧的小皮球一样,“碰”的一声砸向了地面。 林笙单薄的眼皮一抽。 这一下,于才毅的眼泪和鲜血一起下来了,就连于才毅的同桌都被这一血腥的一幕吓懵了。别说上来帮于才毅了,他看程亦锦的眼神都充满了畏惧,喉头发紧的说:“同、同学,你能先放开他吗?你也不是今天的值日生吧……” 程亦锦眼皮轻抬,扫了一眼那人,那人立马闭嘴了。 “我想是哪一天的值日生就是哪一天的,你有意见?”程亦锦平和的语气中透着危险。 那人猛地摇头。程亦锦才把目光转回一脸血的于才毅脸上,淡淡的口吻轻声问道:“你到底吃不吃?” “啊……”于才毅也就是一个大熊包,哭得都上气不接下气了。 班级还有两个男生坐在稍微靠前面的位置,目睹了这一切的两人震惊的看着这一幕,却没有人敢上前劝阻,也没有人敢跑出去告老师。 林笙眼看着程亦锦的手腕一动,抬起又要落下,他飞快的抓住他的手腕,皱着眉劝道:“算了,别打了。” 程亦锦漆黑的眼睛盯着他,那深沉的目光让林笙觉得跟他看于才毅时候目光差不多,看得林笙身上的汗毛都竖起来,程亦锦居然缓缓的冲他露出一个温柔而诡异的笑容来,好像非常好说话一样轻声说:“好”。 这个笑容之所以温柔,是因为在程亦锦那张帅得人神共愤的脸上绽放的弧度都那样温暖,而诡异,就是因为在这样的氛围中,这么温柔着实诡异…… ☆、第二十三章 于才毅被同桌送去医院了,林笙不知道老杨知不知道这件事儿,但是知不知道,似乎对称亦锦来说也没什么差别。 林笙把地上沾的血收拾了,他收拾的时候,程亦锦跟在他身后,热心的说:“我帮你。” “……不用了。”林笙眼皮抽动了一下。他现在怀疑,程亦锦是不是也有病啊,精神方面的。上辈子程可心那女人就有病,程亦锦虽然据说跟她不亲,但是怎么也有血缘关系啊。有病也正常吧……要是没有病,这一阵一阵的,又是吓唬谁呢…… 林笙脑海里还不断浮现刚才程亦锦面无表情把于才毅的脑袋往地上磕的情景,简直太狠了。林笙以前觉得自己打架的时候挺狠的,但是跟这家伙一比较,他之前简直像跟小孩儿玩过家家一样……黑道世家……确实不一样…… 林笙有点暗自庆幸自己那么惹程亦锦,这家伙也没跟自己动手。 实验课上,林笙跟程亦锦去晚了,居然被老师分到一组实验器材。学校的设备现在还不是特别齐全,这两周才上一节的化学实验课还是别的学校没有的好条件了。 林笙跟程亦锦的位置靠窗,因为来晚了,他们班级人多,椅子不太够,他们这一桌也就一把凳子。 “同学们将就一下,有凳子不够的两个人挤挤坐一个啊。”化学老师在讲台上大声的说道:“都别说话了,也先别乱动桌子上的实验器材和化学药品。等会儿我说让你们怎么做你们再怎么做……” 两个人挤挤坐?怎么坐?怎么挤? 林笙一脸黑线,对程亦锦说:“你坐吧,我站会儿。” “都坐下,都快坐下,都别站着。”老师觉得有人站着特别乱便催促道。 程亦锦跟林笙两个大高个子特别显眼,长得有那么帅,不时地有女生回头回脑的,气的老师说道:“程亦锦,你跟你同桌赶紧坐下,挤一挤。站着我怎么讲课啊。” 我站着你怎么讲不了课了?林笙无力吐槽,看到程亦锦已经坐下了,就搭了凳子的一小半,给他留了一大半。 林笙硬着头皮坐下了,尽量不想跟程亦锦贴上,只能用两只脚支撑着,还真不是一般的累。 “好了。”化学老师直了直腰杆,说了一句让林笙差点吐血的话:“同学们好,上课!” “老师好!”所有同学起立,齐声响亮的喊道。 原来他妈非让坐下是为了更好的站起来啊……林笙内心里一万头某种马飞奔而过…… “请坐。”化学老师一脸装逼笑容的做了个请坐的手势,气的林笙差点儿没头顶冒烟。 林笙带着怒气的往下一坐,差点儿坐到程亦锦的腿上。 夏天的校服布料特别薄,陌生的肌肤温度隔着薄薄的两层布料迅速传递过来,林笙受惊了一样往旁边一躲,差点又坐到地上,幸亏有一只有力的大手及时托住了他的腰。 “小心点。”程亦锦不知道什么原因有些沙哑的低沉嗓音在耳边响起,林笙耳朵附近的绒毛都警惕的竖了起来…… 林笙感觉自己的手脚都僵硬了,青春期的自己下半身的某个部位有抬头的趋势…… 欲望极度旺盛的青春期,一年多禁欲的不健康性生活,自己是彻头彻尾的同性恋,刺客坐在一个俊美得人神共愤的帅哥怀里……林笙觉得自己身体里燃烧的某种无名火比刚才想揍人的时候燃烧得还旺盛…… 林笙一边在心里不停地念清心咒,一边深深做了一个深呼吸,发出的声音也有些不自然的沙哑:“我没事儿,你松手吧。” 林笙的话说完半天,程亦锦才非常缓慢的收回手,盯着林笙的黑色眸子深不见底…… “这节实验的步骤我们上节课都具体的讲过,大家可以动手了,我们的实验用具都是清洁过的,大家用小勺把药品a放进器皿中……” 化学老师在讲台上说什么林笙都有点听不见了,但是程亦锦的声音却像是针刺一样刺进他的神经末梢。 程亦锦看着实验器材说道:“你来吧。” 林笙还忙着念清心咒呢,哪有精力,便说道:“你弄吧,我看着。” 别的组大家都抢着动手,只有他俩你推我我推你的。 程亦锦点点头,跟着老师的步骤一步一步的动起手来。 程亦锦的修长干净的手指灵活的摆弄那些玻璃器皿,对于看的人来说,真的是一场视觉盛宴。林笙本来没在这里的心思不知不觉被勾了回来,认真的看程亦锦做实验。 程亦锦认真的侧脸真的好帅…… 蓝紫色的火焰在器皿中腾的升起,燃出一瞬间漂亮的光亮…… 林笙的眼睛猛地瞪大,看着那团火焰…… 程亦锦一回头,正好看到林笙瞪大的眼睛,在火光的照耀中澄澈得像是两颗世间最美的宝石…… 心脏躁动的狂跳起来,简直要冲破胸腔,程亦锦感觉他身体里有一个最重要的东西丢失了,只有得到眼前这个人,他才能是完整的…… “我们成功了。”林笙高兴的笑着回头,正好对上程亦锦深沉似海眼睛。 “呃……”林笙就是觉得程亦锦的眼光太深沉,太火热,这眼光实在有点不对劲儿,让他浑身都不自在,发出的声音都有些尴尬:“怎么了吗?” “你笑得真好看。”程亦锦笑的那么正常,却说出那么不正常的话。 林笙的嘴角都僵住了,突然敏感的觉得两人之间有什么不对劲儿,但是具体哪里不对劲儿,他又不知道。只是突然感觉自己跟程亦锦坐的好像太近了,程亦锦的手就在他腰部附近…… 天知道林笙这一堂化学课简直度日如年,他用了多少意志力才控制住无数次想要站起来的冲动啊。 下课时间,一年三班。 “对了,谢谢你。”林笙表情有点不自然的跟程亦锦道谢。 “你说哪一件?”程亦锦挑眉,语气很平和。但是林笙就是敏感的听出了弦外之音。 之前把自己送进医院那次如果不算,还有那天跟四班的同学打架他的帮忙,他不用被开除是他帮忙,昨天台球厅晚上的帮忙,今天又帮他动手揍了吐痰挑衅的同学…… 不知不觉中,自己居然受了他这么多恩惠,林笙有点恼羞成怒的感觉,感觉面子有点挂不住,回答道:“都算上。” 程亦锦脸上没什么表情,但是如果仔细看,就会发现他的眼睛深处有浅浅的笑意:“一声谢谢就完了?” 林笙深深鄙视得寸进尺的男人,有些无奈的问道:“那,请你吃饭行吗?” “行。”程亦锦笑了,笑容很好看,非常善解人意的说:“你挑个方便的时间吧。” “行。”林笙点点头,说道:“那我请好了假通知你跟胖哥。” 程亦锦笑着的眼睛突然微微眯起,语气中有意思不明的意味:“还有他?” “人多热闹。”其实以林笙的经济实力,他还真不想请客硬带一个订五个人的吃货去,但是他怕就他跟程亦锦尴尬,而且,还有一些他不愿意西乡的原因,总之,生物的本能告诉他,要跟程亦锦保持适度的距离,否则,会很危险…… “哦……”程亦锦脸上的神情若有所思,缓慢的语调轻声问道:“那你改天还单独请我?” 林笙的表情一僵。还有改天? 程亦锦睁着睁着一双大眼睛,俊脸上的神情可谓无辜得很:“不是感谢我吗?不应该单独请我吃顿饭吗?” “……” 晚上台球里,林笙没精打采的问李红星请假。 “你哪天都行啊,本来周末也是的你假期啊,你愿意来帮我就给你加班费嘛。真有事来不了就忙你的去吧。”李红星一边刷杯子,一边说道:“而且你就算是你翘班我也挺支持的,虽然你在我就轻松不少,但是你这样德智体美全的员工容易在大老板那里把我比下去呀。我们家里吃饭的时候,我姐夫好几次都夸你呢,说你能干。还说要给你加工资呢。” “不是刚加完吗?”听到涨工资,林笙才来了那么点精神。 前几天开工资的时候,李红星的姐夫,也就是林笙的真正的老板,给他开了300块钱的工资,比原来讲的多了一倍,加上周六周日加班的钱也不应该这么多,但是老板说他干得好,不偷奸耍滑,也没跟老板计较讲工资,老板很欣赏他。 多给钱谁不开心啊。林笙本来还觉得这么白天上课,晚上上晚班之后还回家熬夜学习很辛苦,但是看在这么多的工资的份上,他还真舍不得辞了这份工作了。 一个月三百块钱,林笙自己都花不了,他现在烟也不抽了,一个月在学校食堂吃饭,他也不爱吃零食,一百块钱就差不多。剩下的钱,给林杨买画画的东西都够了。 “这是小道消息……”李红星斜着眼睛看他,装逼的要笑不笑的说:“只要你干得好……不对,是干得好但还不如小爷好,就不久又有涨工资的可能了。不过,这个好与不好间,你要小心拿捏好……” 林笙得到想要他想要的答案,翻了这半疯儿一个白眼,转身就走人了。 林笙就把吃饭的时间定在了本周六的晚上,他把假都请了,一个整晚上,怎么也能好好的伺候好那位大爷吧。 ☆、第二十四章 星期五晚上放学的时候,同学们都激动的收拾书包,准备享受珍贵的周末假期。班级里满是喧哗和热闹。 林笙伸出一条胳膊搭在程亦锦的桌子上,顿了顿问道:“明天晚上有空吗,请你吃饭?” “行。”程亦锦回答的非常痛快,脸上还难得的露出一丝笑意,状似不经意的问:“你知道我的电话号码吧,明天晚上给我打电话吧。” “……就明天晚上六点学校南门见,或者你直接去台球厅找我也行。你先想好吃什么,咱俩直接去。”林笙讨厌磨磨唧唧的,直接一次性说完想说的。 程亦锦虽然早就猜得到他没记自己的电话号码,但是知道的时候还是难掩心里的失望,脸色沉了沉,伸手在笔记本上撤了一张纸,几笔勾出一连串的数字,递到林笙的眼前,语气不容置疑的说道:“这次收好了……”接着顿了顿又补充道:“记住也行。” “我没有电话。”林笙扫了一眼之上的数字,说道。 “我知道。”程亦锦目光沉沉的,加重了语气:“但是你有事情的时候可以找到我,给我打电话。” 如果对方是胖哥,林笙一定来一句,我有事情找你干什么?有用吗? 但是对方是程亦锦,而且林笙自认为跟他没那么熟,也真心不想跟他熟起来,便少说一句话是一句,点点头算是敷衍过去。 星期六下午程亦锦来台球厅的时候,还不到下午三点,他推门进屋的时候,林笙还没抬头就一句:“欢迎光临”,然后抬头看到是程亦锦,直接低头看向手腕上的手表。 “我在家呆着也没意思,想先来这里玩一会儿。”不知道什么原因,程亦锦说这话的时候表情不太自然,但是林笙也没在意。 “那我给你开一桌,你还是自己玩啊?”林笙把他领进去。 第4节 恋耽美 正文 第5节 重生之携手征程/漂白 作者:秀于林 第5节 “嗨,帅哥来啦?”李红星叼着一根烟坐在前台看一本武侠,抬头看到程亦锦的时候眼睛一亮。他可知道这小子,一看就是有钱家的小少爷,出手阔绰不说,带人还不傲慢,那天来直接包了一桌一晚上,在他那儿买了两盒最好的烟,还硬要塞给他一盒,虽然他死活没要,但是那小子也很上道的给他点了好几根。 “红星哥。”程亦锦朝他走过去,扔了一包中华烟在桌子上递给他,笑着说道:“等会儿没事儿再陪我玩两杆儿呗?” 李红星看着桌子上的烟眼馋,推辞了两次就收下了,笑得满脸褶子的说:“行行,马上就来,你先过去。” 林笙对于两人的互动视而不见,径直走到空着的桌子旁边,弯腰伸手把球摆好,挑了一根球杆儿递给程亦锦。 程亦锦抽着烟,隔着一层薄薄的烟雾看到在台球桌上方的灯光的照耀下林笙精致削瘦的侧脸,胸腔里心脏有多躁动,只有他自己清楚。夹着烟的手指有些颤抖,程亦锦还能在林笙看过来的时候,故作平常的勾起一个他自认为最优雅的微笑。 “玩吧,我去前台,红星哥马上就能过来。” “好。” “我来啦。”李红星一个刹车没掌握好,差点儿撞到台球桌上,得到林笙鄙视的一个眼神。 打了一盘,程亦锦突然问道:“红星哥,林笙,会打台球吗?” “怎么不会打,打得比我好多了。”李红星把烟灰磕到旁边的烟灰缸里,笑着说道:“现在你们这么大的小子,哪有不会玩这个的?” 程亦锦的意思当然不是真的问林笙会不会。他听了李红星的话笑着没说话,过了好几秒钟,李红星一拍脑门儿,笑得很有深意的说:“瞧我这脑袋瓜子,林笙说我笨我还跟他辩解呢,这现在弦外之音都听不出来了,太不上到了。我现在就去给你叫他去……” 程亦锦笑得很坦然,还不忘叫住他补充道:“红星哥,别说是我叫他的。” 李红星扭过上半身,用这样一个妩媚至极的姿势跟他摆了个ok的手势。 李红星就这这个扭腰的姿势怪叫了一声,成功的引来了屋里其他两桌的客人还有林笙的目光。 “哎呦,我的腰呦……”拖着让人心肝都乱颤的凄惨的叫声,李红星一扭一扭姿势想一只大螃蟹似的往林笙那儿挪动。 “你又怎么了?”李红星有时候偷懒不想干活的时候简直无所不用其极,林笙早就被他骗得麻木了,漠然着声音问道。 “我,我腰扭了,阿笙你快来扶我一把……哎呦……”李红星装得还挺像。 林笙冷漠的看了他一眼,面无表情的低下头接着看英语书。林笙每天学习英语用的时间最多,但是每次考试成绩确实最不好的。别的科目他凭着脑袋好使追赶起来倒是不费什么事儿,但是英语无论他怎么学,就是不行,他简直想把这些一个个鸟字母拆碎了吞进肚子里去。简直太他妈难了,每个单词都不认识,他背单词还是背的字母顺序呢。 有一次他问胖哥英语的时候,胖哥得知他一个单词都不会读,但是中考英语打了83分的时候(总分算100),简直对他刮目相看,不是一星半点的敬佩。用胖哥的话来说,就是中国的教育制度简直太牛了,一个音标都不会的人,居然能把在中国把英语答及格了……刮目相看归刮目相看,胖哥倒是也想帮他,但是人家全是第一也不是白来的,高中课业繁忙,胖哥也不能一个单词一个单词教他吧。胖哥告诉了他一些方法,他也跟英语老师探讨过,英语老师对于英文课文一句都读不出来又长得很帅的他也存在同情,告诉一些方法。但是那些方法到了一个连音标底子都没有的他来说,还是不实用。 所以,现在林笙虽然依旧每天坚持用大块儿的时间学习英语,依然每天学完英语非常暴躁,但也依然进展不大。 “林笙你个小没良心的,你不关心我也就算了,去陪你同学玩一会儿去嘛,再学学傻了。”李红星说道。 “不去。”干净利落的拒绝。 “我腰都扭了,可疼了……” “你昨天不想擦玻璃的时候也是腰扭了。”林笙漠然的看着他。 “对,对,今天也是那儿扭了……你看真的有这么回事儿,我真得跟我姐夫请个假,必须去医院好好看看我的腰了……” 林笙懒得理无赖。 “嘿,你当帮哥还不行吗?小程刚才还给我包中华呢,你就当帮哥……”李红星涎着脸无耻的很。 “我也没抽,不帮。” “……你个小崽子……”李红星气的肝儿疼,却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 “这个,怎么读?”林笙蹙着眉头把英语书嫌弃的推到李红星面前。 没错,就连初中毕业就没继续念下去的李红星英语都比林笙强,至少他能对着音标拼出那一两个英语单词来。 “去,不会,想问找你同学去。”李红星也怒了。 “……”林笙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自己放着一个出国过,英语全班最棒的家伙不去问,问一个总是搞错还从来不确定的学渣干屁啊。 林笙直接拿着英语书朝程亦锦走过去。 程亦锦在他往这边走的时候就注视着他。 林笙干净帅气的脸上还带着怎么也学不明白的暴躁,如果不知道原因的人,一定也为他这样怒气冲冲的过来,是找打架的。 程亦锦看到走到跟前,把书往台球案子上一拍,直接说道:“我陪你打一盘,你等会教我英语。” 自然没有什么人有异议。就算是不陪他打台球,直接跳到教英语的步骤,程亦锦也没有丝毫异议,乐意之极。毕竟,他来这儿的最主要目的也不是玩台球。想玩台球,他在家里玩多好,跨洋专业崭新的台球桌子,还能请来专业的国外台球教练陪练…… 不过程亦锦什么也没说,拿起球杆儿,看到林笙一个漂亮的开球,把球都打散开,还有两个红球直接进洞了。 从来没见过林笙在台球厅里玩球,程亦锦没想到他居然玩的这么好。比李红星打的都好。 “从来没看你玩过。”程亦锦把烟掐了,似乎不经意的跟林笙搭话。 “恩……”林笙眼睛瞄着球,一边缓缓答道:“没玩,要不然总有人找我陪着玩,我也不用学习了。” 早就注意到林笙在台球厅这样嘈杂的环境里捧着书看的专注情景,程亦锦犹豫了一下,轻声问道:“你在这里打工会不会很辛苦……” 林笙的球在桌子边缘弹跳了几下,没有进洞,这个角度很偏,没进洞也很正常。他一边退后一步让出位置,一边毫不避讳的回答道:“没什么辛苦的,这里的活儿也不累,风吹不到雨淋不到的,老板人也挺好。” 程亦锦拿着球杆顿了一下,没有马上去打球,而是看着他问道:“我是说,你这样一边打工,一边学习,而且这里……”程亦锦看了一眼充满二手烟的嘈杂台球厅。 有些惊讶的抬头看了一眼程亦锦,但是这种惊讶稍纵即逝。林笙明白这大少爷也是关心自己,便露出一个笑容,坦荡的说:“没什么辛苦的,这是我自己选择的。” “到你了。”林笙对不知道什么原因突然怔忪的程亦锦道。 “哦,好……” 程亦锦心不在焉的把球打偏了,他目光专注的看着举着球杆儿,姿势帅气打球的林笙,心脏又酸又涨,还有些感动,脑海里一种萦绕着林笙说“这是我自己选择的……”这句话时候澄澈的眼眸中呈现的坦然。 简直,让他有一种想要冲上去把他揉进身体里,再也不跟这个人分开的冲动…… ☆、第二十五章 从台球厅出来,两人上了一辆出租车,奔林笙说的一家挺好吃的烧烤去。 林笙最烦磨磨唧唧,程亦锦也不是那样的人。在商量吃饭上两人倒是志同道合的痛快,程亦锦说能找个坐下安静喝啤酒的地方就好,林笙直接在记忆力搜索出一处还不错的烧烤店。 那家店在城西泰宁街的一条小胡同里,他以前跟高敬轩常去那里和啤酒吃肉串,那段大口喝酒对未来充满希望无知无畏的日子,现在回想起来,真的美好的不真实。那时候,他跟高敬轩之间,还没有一个洪威,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洪威成为两人关系的裂缝,并且越来越大,到最后不可收拾,甚至到了见了面都像陌生人一样冷淡。 林笙总是不自觉地想起上辈子的事情,尤其是临死前那些。也许是那些记忆太深刻,让他想忘记都不是那么容易的。但是论起最后悔的事情,不是他认识了洪威,也不是他混了黑道,而是他与高敬轩的决裂,与能为他舍生忘死的兄弟成为陌路。 如果上天再给他一次重来的机会……上天真的给他了,可是,高敬轩你丫的在哪儿啊? 程亦锦放下菜单,一抬头正好看到林笙恍惚的神情,好像追忆着什么一样,这样他心生不快,遂轻轻的咳嗽了一下。 “你想什么呢?”程亦锦貌似不经意的问,把菜单推到他的面前,说道:“我点了酒,你知道这里什么好吃,你点吧。” 程亦锦没想到林笙能回答他的第一个问题。林笙对他那副不在乎的态度他都习惯了,却没想到听到林笙说道:“想起我一个好哥们儿,我们以前就常来这儿吃。”,说着,林笙脸上露出一个程亦锦从来没见过的温暖又怀念的浅浅笑容来。 什么样的好哥们儿,能让你想起来就露出这样的笑容……程亦锦心脏紧紧一缩,控制不住情绪中出现某种负面的感觉,原本期盼多时的两人独处的时刻,仿佛也没那么让他悸动兴奋了。 “谁?我见过吗?”程亦锦控制着自己的表情,但是声音还是比刚才冷了几度。 正处于怀念中的林笙压根儿没发觉,闻言笑笑,笑容中却有些落寞:“没有,我们也好久没联系了。” “怎么没联系了?是……发生什么矛盾了吗?”程亦锦也不想把自己表现得这么八卦,但是他一想到林笙身上还有太多他不知道的秘密,他就心急如焚,恨不得把人从头到脚仔仔细细的都了解到。 “没……”林笙想起他跟高敬轩那些所谓的矛盾,释然的笑了。所有的那些,都因为老天再给了他一次机会而可以弥补,这辈子,不管高敬轩认不认识他,只要他林笙认识他,把他当成豁出去性命的哥们儿就行。心里有些激动,林笙也没想那么多,顺着心意就在程亦锦面前说道:“我们是过命的感情!” 过命的感情…… 程亦锦手中捏着的筷子应声折断,手背上的青筋因为过度用力而突起。 “怎么了?”林笙一惊。 低下头,掩住漆黑眼眸中深沉的阴郁神色。再抬起头的时候,程亦锦露出如常的微笑,眼睛没看林笙,而是自顾的言他:“点好了吗,我都饿了。” 林笙没多想,笑着说:“稍等一下,烤的挺快的。” 这时候服务员拎来一打啤酒,拿着瓶起子笑着问他们开几瓶。 “瓶起子放这里我们自己开吧,你忙吧。”林笙如常的说道,帅气的样子让服务员脸都红了。 服务员刚走,林笙就拎起两瓶啤酒,啪啪两下就启开了,把一瓶递给程亦锦,自己拎起另外一瓶直接对瓶子喝了大半瓶。 虽然这么多酒都是程亦锦点的,但是林笙也不是那么嚼不烂默默丢丢的人,既然今天是自己张罗的请吃饭,程亦锦今天想吃好他就陪着吃好,想喝好他也奉陪。 “你先吃点东西,这么喝酒对胃不好。”程亦锦蹙着眉阻止他这么喝酒。 林笙笑了,细长的眉眼挑起一个似笑非笑勾人的弧度,笑着说:“好像这么多酒是点的吧,现在到教训我怎么喝酒对胃不好了。” “我点的也没让你这么喝。”程亦锦有些气恼,把他手里的酒瓶抢过来,给两人把啤酒都倒进杯子里。 林笙维持着笑容,淡茶色水润的眸子里闪过一丝狡黠的光亮,开玩笑一样的口吻轻声道:“我还以为你点这么多酒,就是为了把我灌醉呢。” 程亦锦面不改色的看了他一眼,也模棱两可似的反问:“灌醉你我有什么好处?” 林笙歪着头想了想,除了需要把醉鬼扛回家,程亦锦确实捞不到什么好处啊。但是,程亦锦的心思他又怎么知道,从一开始,他就猜不透,几次的帮忙,多次的忍让,还有那么明显的迁就亲近,林笙要不是自己有点儿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二两臭肉也买不上好价钱,要不然,还真以为程亦锦要把他卖了呢。 但是不管怎么说,林笙到现在,也不知道程亦锦为什么对自己这样,那么多学得好,长得好,脾气好的新同学他不去好好交,非要来热脸贴自己这个冷屁股干嘛?他的不解,可能就如同程亦锦不理解,自己为什么从一开始就看他哪儿都不顺眼一样强烈。 林笙想到这里又笑了。今天林笙笑容很多,可能是因为回到了一个令他熟悉又舒服的环境里,他发现他真的有机会挽回人生的遗憾,一切都还充满了希望。 “你又笑什么?”林笙平时的笑容不多,只有在真正让他觉得放松的朋友面前才偶尔笑一下,所以他的笑容在程亦锦严重确实弥足珍贵。但是他转念一想林笙的笑容可能是因为他口中那个有“过命的感情”的兄弟,心里便又酸又涩的不是滋味儿。他一定要知道林笙口中的那个家伙是谁,哼。 “我笑我怎么也没想到,我有一天能跟你坐在一起喝酒。” 伴着一阵肉香,服务员端着大盘子把刚刚烤好吱吱冒着油花的肉串放在他们这桌,又拿了餐巾纸来。 “谢谢。”林笙对服务员说完,扭头给程亦锦拿了两串肉串放到他面前的小盘子里,说:“尝尝。” 程亦锦平时不怎么吃这些东西,但是林笙亲自给他拿的,他想也没想就吃了,带着滋味儿的肉要在嘴里,还真挺好吃。 看到程亦锦露出满意的表情,林笙笑着说:“这儿也就是不算太干净,其他都挺好,东西好吃,服务态度也很好,要是闲着没事儿,晚上来喝几瓶啤酒还是挺享受的。” “喝一杯吧。感谢……恩,这几次的帮忙。”林笙想到他忙着这些忙,突然有些不好意思起来,自己现在也就有请人吃小吃和啤酒的经济条件了。 “不用跟我客气。”程亦锦望着他,路灯的暗影下黑色的瞳孔里还想有没说出口的话一样。 虽然程亦锦的这句话听上去有点怪怪的感觉,但是到底怪在哪里林笙却没想明白,也懒得琢磨,就边吃边跟程亦锦喝起来。 不到一小会儿的功夫,一打啤酒就剩下两人每人正喝着的小半瓶,林笙没感觉自己醉,但是起来上厕所的时候确实脚底下很飘,他笑嘻嘻的想着,多亏自己没开车来……不对,他不是原来那个林笙了,他现在穷得叮当响……但是很快乐…… 从厕所回来,林笙看程亦锦脸色不红不白的,神色如常,除了两颗平时总是故作深沉的眼睛特别亮外,还真看不出他喝酒了。 恩,这样的人一看就不好交。林笙在心里腹谤这家伙。 喝了酒,就是不一样了,至少林笙没在像平时一样看着他就板着脸,小心翼翼防备的样子,程亦锦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林笙娇艳得如花朵一样的嘴唇和极亮的眼睛,感觉心脏上仿佛有无数轻柔羽毛反复的来回掠过,骚动着他的心,让他痒痒的,又毫无办法。 林笙脸颊有点红,从喝了两瓶之后唇角那么似有若无的勾人的笑容就没褪下去过,他突然极缓慢的音调说道:“我很好奇……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总是……帮我?” 程亦锦也染了醉意的眼眸闪烁了一下,不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反问道:“我也有个问题,你为什么总是防着我,你……怕我?” “屁!”林笙正想端起酒杯喝酒,听到他的话,有些愤然的把杯子摔了回去,略带不屑的说:“老子这辈子还没怕过谁!” 老子连死都不怕,还怕谁啊! “那,你为什么总是躲我像躲瘟神似的?”心中憋闷很久的问题终于得以出口,程亦锦的口气理所当然的不爽。 林笙看着他,思索了一下,突然略显锐利的眉眼里布满狡黠的笑意,他的声音轻得既像是挑衅,又像是挑逗:“那,你要不要交换?你回答我,我回答你……” 程亦锦盯着他瞬间染上艳丽的眉眼,声音有些喑哑:“……好。” “不过你先说。”程亦锦抢先说道。 林笙张了张嘴,有些犹豫:“我先说了,你要是不信怎么办?” “那就看你说的是不是真的了。”程亦锦缓声说道。 林笙醉眼迷离的看着他,勾起唇角,真的开始叙述:“我从一开始就看你不顺眼,是因为你……在我的梦里出现过,你打断我的腿,让我当了很多年的瘸子。” 程亦锦瞪大眼睛,还没等发表看法。一条修长的腿就从桌子底下突然抬到了他的腿上。 林笙说:“就是这条。” 林笙今天穿了一条五分长的牛仔短裤,衬得他的腿又长又白。刺客程亦锦伸出手就摸到一片温热的软软的肌肤,心脏都偷偷加快了速率。 手掌心摩擦着让他疯狂的肌肤,程亦锦觉得自己能够深刻的理解古代那些为了美人亡国的帝王们,他现在就所有的理智都没有了,只想让时间停留在这一刻。他的嗓音已经不自觉地沙哑,一边轻轻的摩擦林笙那条腿,一边轻声沙哑的问:“我打断的那条?” 林笙点头,迷蒙的眼睛露出痛楚的神色。 腿上的滚烫的掌心在腿上来回的游移,林笙仿佛察觉到了某种他不能马上领会的意思,神色微变,想要抽回自己的腿,却被一只有力的手牢牢按住。 “……” 林笙坐直身子,醉意已经去了大半,他微微眯起眼睛,警告似的对出一件轻声说道:“放开。我是同性恋。” 本意是吓唬他让他放开,没想到程亦锦居然勾起嘴角,露出一个邪魅的笑容,很有深意的笑着说:“那更好了……” 因为酒精上脑而有些后知后觉的林笙一愣,还没等反应过来,就见挂着坏笑的程亦锦突然贴近,沙哑着嗓音在他耳边一字一句的说:“我现在就告诉你我为什么一直帮你,一直对你这么好……因为我喜欢你,林笙。” “林笙,我爱上你了。”才容忍你对我视而不见,容忍你对我的经常炸毛,容忍你不把我放在眼里,容忍你的一切…… ☆、第二十六章 星期一,学生仔们永恒的噩梦。 林笙在早晨走进教室的时候就看到班级里的同学一个个挂着疲倦的神色聊着天。用老杨的话说,就是周六周日疯玩之后,需要一个星期的时间重新归拢他们,然后又到了一下个周末,下个周一……周而复始,他们被这种紧张又松弛,松弛又紧张的生活折磨得怠惰无比。 作为心理年龄大快赶上他们二倍的林笙,高中生活加上放学后的工作,他做得要比这些光学习的学生还有游刃有余。可能是因为很多路他已经走过,很多问题心里都通透了,他除了工作挣钱外,也只剩下学习了。虽然现在还没有行之有效的方法解决生活上的稍微困顿,但是这种吃饱喝足,不那么紧迫的感觉还是让他很知足的。 上辈子有钱,可是过得没有现在一天过得这样踏实。总有数不清的糟心的事儿,总有怎么也填不满的欲望。而死过一回,似乎什么都看开了,只要心不累,多吃点儿苦对林笙来说还真不算什么。而且就像他回答程亦锦的话,他真没觉得吃什么苦,风吹不着雨淋不着的,而上辈子跟着洪威还没混出头那会儿,什么人都能在他们的头上踩一脚,等混出点人样来,还整日战战兢兢的,不管何时,上面总有压着的人。那样的生活,林笙现在想一想都觉得喘不过气来。 他不比谁聪明,但是能一边打工一边成绩没被落下,心能彻底静下来是一个原因,学习的时候,他能够做到全身心的投入,因为走过,所以知道前方的路是什么,更加清楚自己的目标。而另一个原因,可能就是因为他吃得了苦,他不想同班的同学们正是臭美又贪玩的年纪,整天魂不守舍的想着最新款的游戏机什么的,或者上课的时候还拿着个小镜子左照一下又照一下。 而他从重生开始就没在衣服或者外貌方面花过心思,冬天穿的一直是家境还殷实的时候父母给买的棉衣,而这个夏天他的个头抽高不好,以前的短袖穿上去抽抽巴巴的有些紧,他便在开学前在夜市的一个地摊十块钱三件买了三个t恤,加上校服换着穿。他没挑那些看上去花里胡哨或者带字母的买,而是挑了三个纯色的,一件白色两件黑色,都是没有图案的。但就是这样简单的往身上一套,林笙出众的身材和相貌也能让班上的女同学侧目,两眼放光。 所以说,天生丽质神马的,是羡慕不来的。 林笙在一片吵闹喧哗中数学题依然做得很快。他知道,每个星期一的早晨,学生都跟重生了一样,闹腾的劲儿得到了晚自习估计才能在老杨的怒气中散的差不多。而这样吵闹的时候,实在是不适合学习令人糟心的英语…… 想到英语,就想到了昨天台球厅里,打完台球,程亦锦果然说话算数的耐心的一遍一遍教他英语,那标准好听的发音,简直比他们学校特地从外国请来的外籍教师还标准。以前上英文课的时候林笙就听英语老师无数次的表扬程亦锦,也不经意的听说他小的时候在国外念了几年的书…… 在外国念书还回来干嘛!林笙想到这里,他给自己补习英语的感激之情都化作了懊恼。 昨天晚上的一切历历在目,自己真是喝多了,才像是疯了似的跟程亦锦开那样的玩笑,不仅跟他说了自己在梦里被他打断腿的事情,还告诉对方自己是……同性恋……而且程亦锦怎么回答来着…… 林笙多想自己真的醉倒人事不知,也不记得程亦锦说了什么。可是,听到了就是听到了,林笙想不闹心都不行。 林笙还没纠结完,耳边就传来熟悉的脚步声。他没有抬头,但是敏感的知道旁边那人的一系列细致动作,书包被扔在里面的凳子上,坐下,目光射向这边…… “早,林笙。” 林笙想要装作什么都不知道都不行,程亦锦低哑磁性的声音响起,估计连坐在前面的胖哥都听得到。 林笙硬着头皮冲他点点头,眼神尴尬的避开了程亦锦略显火热的实现。 “昨天我……身体不太舒服,就没去台球厅找你。” 程亦锦说这话的语调温柔中透着一丝暧昧,听得林笙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但是他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便“哦”了一声,快速的低头把视线移回书本上。 第一堂语文课,第二堂化学课。 第三堂数学课上,班主任老杨讲着课的时候突然皱着眉停下,锐利的眼睛已经在后排的林笙和程亦锦之间扫了几个来回了,终于忍不住说道:“程亦锦,窗外有什么好看的,你要是不想上课我让你现在就出去转转,想看什么到外面看去!别再我的课堂上看!” 有很多喜欢看热的同学趁机回头往他们后面看。 “老师,我没往外面看。” “没往外面看你看什么呢?那头就林笙一个人,你还狡辩!”老杨尽量压抑着怒火说道。 听了这话,林笙的心脏差点儿没从嗓子眼儿蹦出来。程亦锦你大爷的少说两句能死吗?非要跟老师争辩什么呢,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呗,还冤枉你了吗…… “其实我在看……” 程亦锦缓缓的开口,果然看到一上午把他视为空气的林笙倏地扭过脸来,看着他的眼神充满了警告和惊吓。 唇角缓缓勾出一个愉悦的笑容,程亦锦在林笙惊惧的目光中缓缓接着说道:“……林笙……转笔转得很厉害。” 一颗心从悬着的高处猛然落下,林笙还没来得及喘一口气,就被老杨震怒的赶出了教室:“你们俩,都给我上走廊站着去,要转笔上外面转去!” 老杨很愤怒,后果很严重。 林笙心里欲哭无泪,也解释不清楚,只能灰头土脸的跟在程亦锦身后乖乖到走廊站着。 靠,这是怎么回事儿,存心整他吗! ☆、第二十七章 走廊里,林笙刚在教室门旁边站好。 老杨碰的一下把教室的门摔上,对教室里的同学吼道:“看什么看,不愿意呆的也出去罚站。”一年三班的教室这才算消停了。 林笙侧耳听到老杨又开始讲课,心脏还扑通扑通的直跳。一回头,看到程亦锦那张近距离都要贴上他的俊脸狠狠吓了一大跳。 “你胆子怎么这么小?”程亦锦裂开嘴,笑着看他,黑色的眼眸里是弄得化不开的愉悦。 林笙脸色阴沉的看着他,压低声音骂他:“程亦锦,你脑子有病啊?” 程亦锦不但没生气,还笑眯眯的说道:“你怕什么,就是开个玩笑,我又不会吃了你。” “好好的课不上,非得当众挨顿骂再被赶出教室你就爽了?”林笙黑着脸没好气的反问。 “不这样,怎么光明正大的跟你独处呢?”也不知道程亦锦有什么高兴的事儿,那张总板着故作老成的俊脸今天就跟被人附身了似的,从早晨来就没从他身上移走不说,还笑得那么恶心。 火辣放肆的目光像是能幻化成实质一样,一上午都要把他的衣服烧出洞来了…… “……你这么难约。”程亦锦上半身靠在墙上,挂在身上校服勾勒出他完美的身材,他就这么笑望着林笙。 什么实质性的动作也没有,林笙却觉得自己被他赤裸裸放肆的目光调戏了。 程亦锦刚伸手往裤子兜出摸,就听林笙低沉的嗓音面无表情的说:“抽吧,正好给老杨一个机会让咱俩把操场顺便打扫了。 “哈哈哈……”程亦锦笑得不行:“你怎么这么可……”后面一个爱字在林笙杀人一样的目光中硬生生憋了回去,程亦锦一点也没有后悔自己前天晚上跟他说的那些话。自己喜欢眼前的人,很喜欢很喜欢,而且有越来越喜欢的趋势。 就在这时,紧闭的教室门被人从里面“碰”的推开,老杨黑着脸出现在门里,怒道:“我让你们俩在出来聊天的吗?林笙,你给我上走廊那边站着去!再让我听到一点声音,你俩就滚回家吧。” “……”林笙想说我才是最无辜的好吗! 老杨回去后,林笙心里更加郁卒,但是去远离程亦锦的走廊那边站着,他倒是很乐意。 程亦锦对于本来完美的两人“约会”,变成两地分隔而连话都说不了很不满意,很想自己也过去,但是想到林笙那凶狠的表情,还是决定给他个缓冲的时间……自己也享受一下难得的喜悦。 一中高中部第一教学楼二楼的走廊里,夏天凉爽的风从走廊尽头的窗户吹进来,教室里传来朗朗的读书声,两个长相都非常帅气的少年,一个紧紧绷着俊脸闭着眼睛靠在墙上不知道在想什么,另一个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神情难得的轻松,嘴角一抹愉悦的笑,黑色的眸子始终盯着想心事的少年…… 下课的铃声一响,同学还没等着涌出来,林笙径直走向教室的门口,打算门一开就进去拿了校服外套上课间操去。 “我们谈谈。”程亦锦一把拉住他的手臂,扔下一句话就拖着他往楼梯走。 林笙睁着了一下没挣脱。程亦锦抓着他手臂的那只手像铁钳一样牢牢的箍着。他脸色一沉,也没在挣扎。 正好,他也想跟他好好谈谈。 从教学楼西侧的楼梯下来,两人在西门后面一颗老榕树下站定,率先开口的居然是林笙:“程亦锦,你到底想干什么?” “想跟你好。”程亦锦也不啰嗦。既然对方没耐心,他也配合。 林生好看的眉毛都拧到了一块儿,‘放屁’两个字差一点就脱口而出。他咬着后牙槽一字一句的说,很怕程亦锦装听不明白:“程亦锦,我没那个心思,也没那个时间陪你玩,请你以后不要再开这种玩笑。要玩,也找个愿意陪你玩的人玩去!” 扔下想说的话,林笙一秒钟也不想跟他再呆一块儿,转身就走。 “林笙,我是不是在跟你玩,你自己心里清楚!”程亦锦的声音在林笙的身后响起,深沉的声音一点也没有刚才玩笑的意思,还能让听出其中的严肃,他一字一句咬字清晰的道:“你装作什么都不记得也好,骗自己我跟你玩笑呢也好,但是我喜欢你已经不是一两天了,我对你的态度也是从没有过的认真……我是不会放弃的……而且,我程亦锦喜欢的东西,还没有得不到的……不管过程是什么样的,最后你都会跟我在一起。” 林笙心脏像是被人狠狠的捏了一下,一瞬间有种要窒息又憋屈的感觉。 明明是他说喜欢自己,明明应该是他处于弱势地位。可是,到了这个黑二代这里,表白也说得跟强迫一样,让他非常非常不爽! 而且……他林笙最最恨的,就是别人威胁他! “做你的白日梦去吧!” 林笙冰冷的扔下这句,脚步再也没有停顿的走进教学楼。留下程亦锦在老榕树底下独自站了很久…… 课间操是按大小个排列的,女生大部分站在前面,林笙现在将近一米七五,其实在班级里不算特别高,但是因为他身材瘦削,腿又格外的长,就非常显个儿,如果不跟班级的高个子男生站在一起,很少有人能看出他的真实身高,还以为他跟一米八多的程亦锦差不多高呢。 所以课间操的时候林笙也站在最后面那几个里,跟程亦锦就中间就隔了一个戴眼镜的瘦高男生。 广播还没开始的时候,林笙就听见身后程亦锦的声音。程亦锦跟那个男生换了位置,就站在他的后面。 林笙感觉身上的汗毛都竖起来了,总觉得身后有两道激光一样热烈的目光盯着他。 这种非常不安全的感觉让林笙做体操的时候,浑身不受控制的僵硬,四肢像是麻绳一样,在第五节有一个向后转的跳跃运动的时候,差点拧巴一起扑倒在操场的水泥地上。 低沉的笑声伴着广播欢快的节奏传到林笙的耳朵里,粉红色顺着领口的肌肤一路爬到他的脸上。 “你跳的不是挺好的吗?”程亦锦漆黑的眼睛里闪着笑意。 你才跳得好呢,你全家都跳得好! 林笙一脸黑线的想起刚开学那会儿,自己在同学面前出的那次丑…… ☆、第二十八章 在林笙的记忆里,怎么可能有关于课间操怎么做的记忆。 所以刚开学那会儿,林笙看着同学们一个个虽然做得动作懒散无力,但是人家也能跟上啊。 而第一天林笙穿着校服站在队伍里的时候,简直像个木头桩子,老杨不可能想到他不会啊,从小学就开始联系,怎么可能不会。他怎么知道林笙十几岁的记忆中间,穿插了将近二十年的无关学校的精力。 林笙被骂老杨拎着骂了两次之后,心里非常憋屈,特意找来体委让他教他做课间操。当时那个又高又壮,总是傻兮兮笑的他们班的体委都笑不出来了,看他的眼神简直像看其他星球的生物。 但是好说歹说,体委还是教他了。但是这件事情,第二天就传遍了整个学年。 据说,一年三班有个学傻了的男生,天天放学在教学楼后面练课间操…… 就连老师的办公室里都传开了,老杨一听,高兴的把林笙叫到办公室,说已经跟学校申请下学期让他领操,只要他接着好好练…… 林笙听了老杨的话后,瞬间有种不想活了的感觉。这他妈玩笑也没有这么开的啊。 好说歹说,林笙拒绝了老杨的“好意”,这帮大嘴巴老师,居然又让这件事情传到了班级里。 难道他们不知道高中的学业生活有多枯燥吗?难道他们不知道这个年纪的学生有多中二吗?班级跟林笙不熟的,那段日子里看到林笙就抿嘴笑,好明目张胆的窃窃私语。而跟他熟的,像是胖哥跟他同桌,简直每天看到他一开口第一句一定是:“啊,体操小王子……” 还“体操王子”呢,林笙都想跳河了。 后来还是看林笙真急了,就差点断交了,胖哥他们才终于不甘心的闭了嘴巴。 此刻被程亦锦提起不堪回首的往事,林笙后背上的汗毛都立都起来了。他又找回了那段走到哪里都被人悄悄叫“体操小王子”的感觉了,好像全校的人都在偷偷看他…… 他大爷的,林笙跟着节奏转过身去,酝酿着要不要在程亦锦的屁股上狠狠来一脚,却发现那家伙正目不转睛的看着他笑,根本没也随着节奏转身。 林笙狠狠的瞪了他一眼,非常害怕一起转过身的同学中有人看到他看自己的眼神,心虚的赶紧转了回去。 林笙的心里憋了一肚子鸟气,跟在队伍里往班级走的时候也因为身后就是程亦锦而别别扭扭的,在心里把肠子都悔青了。他干嘛没事儿找事儿请他吃饭啊。他从一开始,就应该躲程亦锦这个瘟神躲得远远的。 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离他也够远的了,从一开始就没给过他好脸色,可是他却巴着自己不放,难道真的是上赶着不是买卖,自己这爱理不理的态度,反而勾起了他的兴趣? 被自己这雷人的想法恶心到不行,林笙紧跟着前面的同学往教学楼里走。 一中的主教学楼有四个门,他们一年级就一到三班跟着二年级的走正门,从四班开始走西侧的门。 三班的队伍还站在操场上,林笙站在队伍里烦躁的想着怎么能让程亦锦不纠缠自己,眼睛不经意的往西面扫过,然后又猛地转回去,一个熟悉的背影穿着本校的校服瞬间淹没在混乱的人流中…… 林笙的脸色都变了,心脏扑通扑通的狂跳起来,就在他几步走出队伍,想要冲到西门的时候,程亦锦在后边紧紧的拽住了他。 “你要去哪儿?”程亦锦低声问道,一双利眼在林笙变了色的脸上来回逡巡,提醒道:“老杨看着你呢。” 林笙往前面看了一眼。果然,老杨正抻着脖子皱着眉往他俩这边看,跟林笙的视线对上的时候,狠狠的瞪了他一样,警告似的让他老实点。 等林笙再扭头往西侧的门口望去的时候,刚才那拨穿着校服的高个子男生早就进到门里面了,此刻在门口挤来挤去的是一帮女生。 林笙的心像是搁在烧着熊熊烈火的大铁锅里烙了一遍,滚烫滚烫的又扔进冰水里,整个人焦灼得脸一阵红一阵白的。伸直也恍惚了,就连程亦锦伸出手贴在他的脸上他都没注意到。 “你怎么了,哪儿不舒服吗?”程亦锦的声音里夹杂着不易察觉的紧张。明明上午的时候这人还好好的,不能是刚才被自己的表白吓到了吧。 显然是程亦锦想多了。 林笙回过神来,一脸毫不掩饰的厌恶挥开程亦锦的手,不耐烦的说道:“别碰我!” 程亦锦的眸色一下子变得深沉,紧抿的嘴角说明他的不悦,虽然没有当场发作,但是他仍然强制的伸出手,飞快的揉了一下林笙的头发,喑哑的声音低声道:“真不乖……” 本来林笙吼完也意识到自己态度似乎太恶劣了,看到程亦锦那脸色以为他要打架呢,全身的毛都炸起来了,警惕的望着他……没想到这家伙想摸小狗一样摸自己,那语气简直像是主人对待宠物。他心里那一点点愧疚之情也不翼而飞了,就想直接上去抽他。 “走啊,前面都没人了。”程亦锦淡淡的说道。 林笙压抑着怒火,在心里告诫自己不要冲动不要冲动不要冲动…… 最后一节课是英语课,本来林笙就听不明白,再加上一直想着刚才那个熟悉的背影,还有熟悉的一个小侧脸,心里激动到不行,他握紧了拳头,按耐不住的一直看手表,希望时间过得快一点再快一点,自己好能解开心中的疑问,看看那人到底是不是高敬轩那孙子。 如果这个学生每一科的成绩都不好,自己还不想上进,那这个学生基本上是没救了,即使他打了零分哪一个的老师也不会觉得什么。但是如果这个学生其他科都很好,唯独你这个老师教的这科成绩其烂无比,那不管你教的好不好,别人都会在背后质疑是老师的水平不行了。而且,就算别人不质疑,老师自己心里也是不爽的。 林笙的英语老师就很不爽,尤其是每一次来到三班看到坐在最后排的那个长得干干净净的帅气少年蹙着眉头一脸纠结的听自己讲课的时候。英语老师不仅仅质疑自己的能力,时间久了,还会从质疑自己的能力衍生对自己很多方面的不满……而这罪魁祸首,就是眼前这个让人头疼的,别的科目都很好,唯独英语偏科的林笙。 其实摸着良心说,林笙还是上英语课最认真的呢。但是就是成绩上不去,底子太薄弱,英语老师也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刚开学那会儿,林笙还特意跑到她的办公室询问学习英语的有效方法。那时候年轻的女英语老师看着这个长相端正帅气,身材高瘦笔挺的少年这样热爱英语的时候,心里简直充满了自豪和喜悦。那时候她的想法还是多么的简单啊,以为一个中考英语八十多分的学生,说自己英语差,再差能差到哪里去啊,不过是少年自己谦虚罢了…… 年轻的女教师就是被当初一眼就心生欣赏之情的男同学好好的上了一课。课程的主题就是:没有最差,只有更差!没有差不到,只有想不到…… 想当初,林笙虔诚的捧着英语书来到她的办公室的时候,她还在心里好一番感叹,自己要是晚生那么十年八年的,一定倒追把这少年拿下啊…… 英语老师悔不当初,正好在黑板上写完字回过头的时候看到林笙正在瞄手腕上的手表,砰地一声把书摔在桌子上,看着最后一排,怒道:“谁在看表就没收!你们要是每到第四节课就听不进去了,着急放学,还不如让学校取消了第四节课……有的同学本来英语底子就薄弱,要是自己再不上进,那谁也救不了你了……” 剩下的二十分钟英语课变成了语重心长的思想教育课,同学们兴奋的老师说什么就是什么,而一直被老师注视的林笙一脸痛彻心扉,悔不当初的忏悔样儿埋在英语书里。 心里想的却全然与脸上忏悔的表情不相符。 就在刚刚,他分明好像看到了高敬轩,就在一年四班的队伍里。 ☆、第二十九章 午休优美的铃声响起的时候,年轻的英语老师还没有抒发完她对这帮学子们殷切的厚望,一点也不在意底下同学们纠结着急的表情,非要把她心里的话都说完才算。 走廊里传来杂乱的脚步声,林笙从后门的窗户里看到别的班的同学成帮结队喧哗着从走廊呼啸而过,心里急得都要着火了。 等到英语老师终于抒发完了她的演讲,已经是十多分钟后了,走廊里只有零星的几个值日生还有中午别人帮着买饭的同学。老师走后,林笙往走廊另一边冲去。 程亦锦一转眼的功夫,林笙已经不见了,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他的唇角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容,朝着英语组办公室走去。 四班的大部分学生都认识林笙。当然是因为刚开学不久就把他们班学生打得住进医院那件事。那件事轰动了全校,虽然学校,没有给予实质上的处分,但是广播通报批评还是有的,为了给同学一个交代。所以高二高三的学生也知道一年三班有几刺头。 他们认识林笙,不代表林笙也认识他们。林笙来到四班门口拽住一个值日生的时候,他们班剩下的三两个人全都吓得站起来了,还以为林笙是来找事的。 自从上次打完那一架后,三班和四班大有一种死对头的感觉。就连两个班级的班主任都不怎么说话了,更别提这帮热血愤青的学生们。也不知道学校当初是怎么安排的,一年级一到四班的教室在二楼,而其他的班级的教学楼都在一楼。而一二三班的班级在走廊的最左侧,四班在走廊的最右侧。 也幸亏两个班级离得远,要不然他们两个班级火药味儿那么浓,一个眼神貌似都能引起一场群架。 平时,四班的学生从来不上三班这边晃悠,而三班的同学想要找四班的朋友,通常也是在楼梯口处等,不敢到他们班级门口等着。 林笙是三班那个有名的刺头,在全班大队伍出去吃饭的时候气势汹汹的冲到四班班级里,很难不让剩下的这几个同学有种敌人来剿灭他们老巢的赶脚…… 几个学术型的四班同学战战兢兢的看到林笙就在班级里四处看,那双“凶狠”的眼睛扫过他们几个,把他们吓得大气都不敢喘。 “你们班有一个叫……高敬轩的吗?”林笙感觉自己的掌心都渗出湿腻的汗液。 “没……不对,那个刚转来……”被问话的四眼少年一瞬间的功夫心思百转,头脑中的第一反应是班级里根本没有这个人,说完又觉得这个名字很熟悉,明明是昨天刚转入他们班级的那个男生嘛,丰富的想象力又让他觉察都一丝危险的气息,心里明了眼前这个抓着自己小白脸男生,是来找高敬轩寻仇的。 “不对,没有。”同窗的情谊立马让他变了口,掩护好自己班级的新成员。 “到底有没有?”林笙眉毛一竖,端正精致的五官弥漫着一种杀气,四眼少年刚刚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一点宁死不屈的气势瞬间被压倒。 “呃……”四眼少年眼神闪烁的瞄着他,吞吞吐吐的说:“我,我们可以告老师……” “……”无语已经不足以形容林笙此刻的心情,他就来找个人,这帮毛孩子就要告老师,告老师,告老师,老师就这么好告啊…… “那是我朋友,我来找他不是打架……”林笙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按捺住心里的着急,尽量心平气和的安抚似的劝诱四班这帮很喜欢告老师的小崽子。 在林笙诚恳的表情下,他终于得到了他想知道的。原来高敬轩是昨天才转来他们班级的。 林笙抑制不住的嘴角上扬,心中的轻松和喜悦简直要淹没了他。高敬轩终于来了,高敬轩就在四班,他等一会儿就能见到他……林笙都感觉不到饿了,所有的感官仿佛都被这激动的情绪填满。 没什么意识的在四班门口转了好几圈儿,不经意的从四班的窗户看到里面人看他惊恐的眼神,才意识到自己这样有多傻。 冲着里面偷偷看他的四眼少年粲然一笑,林笙阔步下了楼,决定先把午饭解决了。 平时午休的时候,他有时候回家吃,但是大多时候在学校的食堂对付一口,有时候胖哥会陪他,但是多数的时候还是他自己。 琢磨着这点去食堂也没什么吃的了,林笙便脚步轻快的溜达到小卖店买了一个面包,一根香肠。眼睛在扫到卖烟的那个橱柜的时候不自觉地停顿了一下,小卖店老板问道:“来一包吗?” “不用了。”林笙淡淡的说道,然后想到了什么,嘴角又向上扬起。 小卖店的老板习以为常的把拿出来的烟又扔了回去。心想这么大的小子现在哪有几个不抽烟的,可能就是身上没钱了。不过,有很多没钱的学生被烟馋的都来这里赊账,不拿的还是少数。 林笙拿着自己的午餐在校园的林荫道下的石板凳上几口就解决了,又去食堂的水龙头解决了饮水问题,看了一眼手表才发现才十二点十分。 距离两点的上课时间还将近两个小时呢,林笙估摸着自己回教室也看不进去书,睡觉就更不可能睡得着了。他想了想,就在小卖店拎了几根雪糕去找李红星。 星期一的大中午,台球厅一个人没有,李红星正窝在靠窗户的沙发里睡得昏天暗地,林笙进来都没有发觉。 林笙看他嘴角流出亮晶晶的液体,张着嘴打呼噜,睡得像一头死猪一样,顿时来了捉弄的心里,把一根儿雪糕从塑料袋儿里拿出来,直接塞到了李红星的衬衫里,然后又体贴的把衬衫的下摆严严实实的塞进了他的裤腰里…… “啊!!!啊!!!”上一秒钟还睡得死猪样的李红星一个高蹦起来,如同受了惊吓慌了的动物,手忙脚乱的在衬衫上一顿撕扯,好半天才把化了一大半的雪糕从肚子里扔出去。 “哈哈哈……”目睹了全过程的林笙笑得前仰后合。 李红星吓了一身的冷汗,抬头看到他瞬间就明白过来怎么回事儿了。一边骂一边向林笙冲去:“我操你大爷的林笙!我要废了你……” 林笙早有准备,动作灵巧得跳到台球桌子的另一端。笑容灿烂的说:“红星哥,我错了,真错了……” 最终,李红星泄气一般的累到在沙发上,不是因为他原谅了林笙那小兔崽子,而是他实在抓不到他。 “红星哥,那是给你买的雪糕,快吃吧,都要化了。”林笙一脸无害笑容的靠近。 李红星闭着眼睛歇了一会儿,起来叼着雪糕泄愤似的咬,那凶狠的样子完全是把雪糕当成了林笙的喉咙。 “我说你今天抽哪门子邪风,高兴成这样?”李红星斜着小眼睛看他。 林笙笑眯眯的吃着雪糕,特别欠揍的说了句:“你猜?” 李红星眼珠子叽里咕噜转了一下,狡黠的一笑,恍然大悟状:“程亦锦终于跟你表白了?” 林笙的笑容僵在脸上,好心情已经去了大半。他怎么也没想到,李红星能说出这样的话。 “你说什么呢!”林笙心里惊涛骇浪一般翻涌,脸上的表情却竭力表现的正常,嘴角勉强勾起的弧度也很僵硬:“开什么玩笑。” “装,你再装……”李红星一副了然的神情,嘲笑的看着他,语气也阴阳怪气的。 “……” “切,当你红星哥傻子呢?”李红星看了一眼皱眉的林笙,语气不屑的说道:“就程亦锦看你那眼神,对你那态度,他就算不承认,我也不相信他对你没那意思。” 林笙敏感的捕捉到他话里的重点,眼角抽搐的问道:“他承认什么了?” “承认什么了?”李红星重复了一遍他的话,一脸了然理解的表情,语气夸张的道:“承认喜欢你,爱你爱到不能自拔呗!” 李红星觉得自己简直善良死了,就是上帝派来的天使一只。必须大大的满足哥们儿的虚荣心。 哎,林笙这小子真的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有自己这么够意思的好哥们儿。当年他正值风华正茂,万人追捧的时候,都没有一个好兄弟好心的转达那些他的暗恋者们的心事,要不然,他也不至于单身到现在啊…… 李红星陷入自己的编织的梦境中,久久不能自拔。 第5节 恋耽美 正文 第6节 重生之携手征程/漂白 作者:秀于林 第6节 林笙的好心情都被他破坏殆尽了。他很想知道这到底是李红星自己看出来的,还是程亦锦真的跟他说了什么。程亦锦看起来不像是能跟别人说这些的人啊……一肚子的疑问林笙却什么都不敢问,他怕在从李红星嘴里听到让自己想跳楼的话。 “我走了,你自己慢慢吃吧。”林笙神情抑郁的在门口叮嘱他:“别跟别人乱说。” “你当我是什么人了?”李红星怒道,冲着林笙的背影喊道:“喂,再坐一会儿啊,你还没告诉我今天为什么这么高兴呢……” 林笙头也没回的走了,在心里把程亦锦拽出来砍了几百刀都没解恨。他他妈到底干什么这么明显吗?李红星那二货都知道他俩的事情了。 真实想想就郁卒…… 30第三十章 从李红星那里出来,林笙心里烦躁的很,更想快一点见到高敬轩。 在楼里面有些憋闷,林笙就站在学校门口一颗大树下。入秋的天已经有些凉意了,树上的叶子黄了一批,掺杂着一批还在顽强抵抗的黄绿色叶子,却都抵不住秋风的肆虐,一阵风吹过,落了一大片,每天学校的清洁工都要扛着沉重的扫把一遍一遍的扫。 林笙单薄的校服外套里面穿的时间单薄的短袖背心,加上刚才吃的那根雪糕,感觉到了秋天的一丝萧瑟和冰冷。 忌烟都这么久了,心情不好的时候还是习惯性的摸习惯装烟的那个口袋。然后每次摸到空荡荡的口袋,又会一阵恍惚,才恍然自己现在是十八岁的林笙,如花的年纪,还没有经历过那些如烟的旧事…… 明明应该是充满希望的未来,可是从灵魂深处升起的那种蚀骨的寂寞又是为了什么呢。夜深人静的时候,林笙总是眼睛盯着无尽黑暗的夜空,有种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的感觉。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带着笑脸,无知无畏的迎接着他们的未来,可是他不一样,他年轻的灵魂里住了一个沧桑的灵魂,那些记忆,也会在他猝不及防的不经意间袭击他,让他感动灵魂上的疼痛。 他知道,这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跟他有相同的经历,前世的记忆像是一道透明的墙把他跟别人隔开,区分开。他们是不一样的,也永远不会有人理解他的寂寞。 如果,高敬轩跟他一样,那该有多好。 林笙嘴角勾起一个嘲讽的弧度。他心里也知道这个想法有多可笑,如果每个意外身亡的人都像他一样重生,这个世界早就乱套了。而且,如果他重生了,高敬轩也重生了,那岂不是跟他们一起死的程可心也重生了……林笙想起这个名字的时候心里一阵厌恶。 他还是知足吧,现在找到高敬轩了,他如果再有多的要求,就是太贪心了。 林笙不经意的扫过马路上的行人,余光中对面的街道走来一个笔挺的少年,穿着跟他身上一样的校服,身形和走路的姿势都有些熟悉,又不太熟悉…… 林笙整个人像是被电击了一样,猛地转很,眼睛直勾勾的盯在少年的脸上。 是高敬轩,只不过那张刚毅的脸还没有完全长开,带着这个年龄段少年惯有的桀骜不驯。 林笙感觉他的心脏都颤抖了。在这之前的无数个白天黑夜,他想象过两人见面的情景,可是自己现在的激动心情,是怎么也想象不出来的。看到死而复生的好兄弟重新站在自己面前,甚至要比发现老天重新给他一次生命更让他感激…… 林笙一步一步走向高敬轩。在靠近的时候,猛地把比他还要高的好兄弟拥进怀里。 他感觉到紧紧环绕的臂膀下的身体一僵。 林笙此刻光顾着喜悦了,根本没想到他此刻在大街上逮到一个男生就抱住的情景有多离奇,也忘记考虑“失忆”中的高敬轩是什么感受了。 “你是疯子吗?” 高敬轩用力推开林笙,一脸震惊,嫌恶的眼神好像林笙是刚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 林笙怔愣了一秒钟,然后恍然大悟。高敬轩不记得他,完全在他的意料之中,所以他想都没想,马上就接受了这个事实。 没关系,他记得就好,他都记得…… “你有病吧……”高敬轩看着一秒钟内表情的瞬息万变的林笙,嘴角抽抽了一下:“……神经病?” “不,不,我不是。”林笙强自镇定了一下情绪,郑重的深处右手:“我是……三班的,一年三班,林笙。想跟你……交个朋友……” 高敬轩面无表情的看着他,那微微抽动的嘴角好像在隐忍着什么。 “我为什么要跟你交朋友?你看上我了?”高敬轩的目光如炬,说出的话却差点让林笙吐血:“你是同性恋……” 高敬轩最后一句话分明是肯定句,林笙彻底惊呆了。 直到此刻,林笙也没发现什么不对劲儿的地方,他被彻底打击的脑神经已经反思,是不是他出现的方式不对?上辈子他到底是跟高敬轩怎么认识的了……好像打了一架……之后……忘了…… 要不先动手再说? 就在林笙纠结着要不要先一拳挥出去的时候,站在他面前的高敬轩突然变了。 高敬轩厌恶的表情变成恶作剧后的恶劣大笑,一拳捶在林笙的肩膀上,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说:“傻样!” 肩膀上不轻的一拳都感觉不到疼痛,林笙彻底惊呆了,握紧的一掌心的汗水说明了他有多紧张。 “……敬轩?”林笙试探的轻轻叫了一声,好像唯恐声音大一点,这边是个梦,说破碎就破碎了…… 高敬轩本来笑得前仰后合,直到看到林笙微红的眼眶,才慢慢收了笑容,低哑着声音开玩笑似的说:“别告诉老子你要哭啊!” 林笙的眼睛眨也不眨的在他的脸上逡巡,仔细得不想放过任何一个细微的表情,而这张稚嫩不少的熟悉面孔上,依然是他熟悉的,做梦都会梦到的,属于高敬轩的坏坏的表情…… 林笙什么也顾不了了,这个被人挑断手筋脚筋都没有掉过一滴眼泪的刚强男人,此刻居然说湿了眼眶就湿了眼眶。 高敬轩也收起了最初玩闹的心,表情很动容,嘴里说出来的话却仍然很欠揍:“喂,不会吧,江湖上鼎鼎大名的瘸子要是哭了,你以后可不用混了啊!” “老子就哭了怎么样吧!”林笙眼角湿润,嘴角却带着抑制不住的笑容:“哭了谁也管不着,老子还不混江湖了呢!” 高敬轩也是一脸感慨,目光紧紧的跟随着林笙,过了好半晌,缓缓的吐出一口憋在胸口很久的气,缓缓的道:“还好,还能做一辈子兄弟。” 林笙胸中感慨万千,喜悦之情不能用言语描述。 高敬轩本来作为转学条件答应了他爸不能逃课,但是两人一见面,什么原则也没了,生死两人都经历过了,逃个课对于两个连人都砍过的混黑道的男人,简直家常便饭一样平常吧。 “高敬轩你也太不是人了,那么吓唬我,还他妈骂我疯子,说我有病……”两人也没有什么目的,在街上一边逛游,一边叙旧。 “我就是开个玩笑,把你吓成那样,操,我上辈子怎么没发现你这么胆小呢……” “你还敢说!找死是不是?”林笙上去就伸手,高敬轩一边躲一边气他,两人很快打成一片:“还哭了,我他妈这是第一看到你哭啊,死一回也值得了……” 林笙一脚飞过去,高敬轩飞快的一边挡一边躲,两人心情都大好,一路打打闹闹,倒是真像这个年龄的少年的样子。 林笙他们俩聊了一下午,聊重生这一年多的点点滴滴。 原来高敬轩重生后的状况跟林笙差不多,震惊过后很快接受了事实,但是因为他之前跟着他母亲那边的亲戚一直在别的省,不方便过来,后来还是他父亲终于把他接回来,他才有机会来找林笙。 林笙上辈子就知道,高敬轩虽然跟他认识的时候就已经在高家了。但是他一个刚来不久的私生子,还不讨老爷子的欢心,所以过得并不如意,而之前在娘家亲戚那边,也从他只言片语中得知过得还不如林笙呢。 林笙听他说到这里,不再追问。兄弟的有些伤,只需要体谅就好,不需要再一次揭开伤口。 “我非要转到一中来,跟老头子嘴皮子都要磨破了,还好四班的班主任是老爷子手下的亲戚,老头子才同意我来,顺便盯着我。”高敬轩一边说着,一边推开一家冷饮店的门,撇撇嘴小声的说:“我还真不习惯,真没想到那么繁华的昌新市当年连个咖啡厅都没有,就这破店,以前打死我都不来……” “你行了,让人听到把你轰出来,这样的店都不让你坐。”林笙笑着在他后背拍了一下。 高敬轩嘟嘟囔囔的进去,两人点了两杯冰淇淋,那甜腻腻的味儿让高敬轩尝了一口就皱着眉头推到了一边。 林笙看他那表情,聪明的一口都没动。 “给”高敬轩从校服兜里掏出一包烟,率先递给林笙一根儿。 “……”林笙看着那根烟先是沉默了几秒,表情有点挣扎。 “怎么了?” “我忌烟了……”林笙闭了闭眼,声音有些沉痛。 高敬轩瞪大了眼睛,率直的说了句:“不会是穷得吧?” “还真是!”林笙跟他也没什么装的,提到这件事情,俊脸都纠结了:“我就是穷的啊。” “哈哈哈……”高敬轩又是一阵大笑,在林笙的怒瞪下好一会儿才收了笑容,正了正神色,憋着笑说:“我还以为我已经够惨的了,又回到我最不想回到的时候,来他们高家受罪,但是显然你比我还惨啊,连烟都抽不起了,林笙,你骗我呢吧,你不会真的这么穷吧?” “你小点声!”林笙不爽的瞪他:“你懂个屁,我现在得念书,不能出去赚钱,我弟也得念书,我哪有钱给自己买烟抽!” “你弟……”高敬轩神色闪烁了下,状似不经意的问:“现在还学画呢吗?” “你还记得?”林笙惊讶的看了他一眼。 “恩,记得以前跟你去找他,他家都挂满了他自己画的画。挺好看的……他挺有天赋的……” “那是!”别人一夸林小杨,林笙这个哥哥瞬时骄傲的不得了,滔滔不绝的开口说道:“我弟是真有天赋,我以前没发现,那时候……耽误他了,这一次我说什么也要让他好好学画画,只要他喜欢,我就一直让他学,就算是我不念了,我也让他好好的……” 高敬轩一直若有所思的静静听着,神情也有点恍惚。 “想什么呢,听没听我说话啊!”林笙推他一下。 “听了……”高敬轩收回心神,露出惯常的坏坏的笑容:“没看出你还是个这么好的哥哥呢!成,以后你的烟我包了。” 林笙深深的吸了一口高敬轩亲自给他点燃的香烟,当令人沉迷的尼古丁味道顺着喉咙流进肺里,他又差点感动的哭了。 这味道,这感觉……简直太感人了…… 31第三十一章 晚上两人在路边的地摊喝得东倒西歪的时候,高敬轩放下酒瓶子弯腰去摸林笙的左腿。 “干嘛?”林笙顺势踢他一脚。 “不瘸了。”高敬轩傻兮兮的笑了,也没在意他踢得那一脚,嘴里叨叨咕咕的说:“不瘸了就好,上辈子太不值了,太不值了……” 林笙感慨万千,把他的脑袋拎上了,迷蒙的神色变得凝重,接着醉酒,有些话也相对容易说出口。他看着高敬轩的眼睛说:“我还欠你一句对不起。” 高敬轩斜他一眼,毫不在乎的说:“你还欠我一条命呢。别说没用的,当年要是没有你,我也早死了八百回了,咱俩也别说谁欠谁了,你要是这辈子还想跟我做兄弟,就……”他说到这里的时候顿了顿,看林笙神色正常,才接着往下说:“……就离他妈姓洪的远点!” 两人上辈子就是因为洪威产生了嫌隙,最后那几年竟然彻底断了关系,谁也不联系谁,甚至见面都如同陌生人一样。洪威是林笙心里的一根刺,亦是是高敬轩心里的刺。高敬轩只认林笙这一个好兄弟,他们是过命的交情,当年一起从默默无名的莽撞小子携手打出一片天地,无知无畏混社会那会儿的纯真情意是谁也替代不了的。 高敬轩清楚的知道洪威在林笙心里的位置,所有说这话的时候,他确实很犹豫,他心里怕,怕林笙还是看不清,还是执迷不悟。 “你放心吧,我不会再跟他有任何的交集。”林笙淡淡的说,眼神却清澈明了,他说:“以前是我看不清,现在这样很好,我已经看清了,他也不记得我了,我们两个再也不可能了。” 高敬轩审视的目光看了他半天,才缓缓的说:“但愿你说到做到。” 尽管以他对林笙的了解,高敬轩知道他此刻说的是实话。但是他都有心理阴影了,他就看不出洪威哪里好,可是林笙这个平时看着很机灵的人,一旦陷入爱情,怎么就能那么死心眼儿呢。 “放心吧。”林笙笑着看他一眼,眼神里却有着淡淡的凄凉:“我虽然有时候挺傻的,但是自尊还是有的,他都那样对我了,我要是还能原谅他,那就真让我自己都唾弃自己了。” “爱情这玩意儿,我算是看透了,都是骗人的。”林笙说这话的时候,嘴角含笑,眼神中却好像有什么东西熄灭了一样。 “也不是……你是没碰到一个好人……值得你付出那么多的……” 高敬轩迟疑的话被他打断,林笙笑着摇摇头,路灯晕黄的灯光下,他的表情居然让人觉得那么悲伤。 “行了,不说那些了,今天我们重逢,敬大难不死!”林笙高高的举起杯子,除去身体里死去的那一部分,他依然可以过得神采飞扬…… 高敬轩直接喝得不省人事了,林笙撑着一丝清醒把他抬到台球厅。 幸亏上个月老板给他也配了一把钥匙,要不然这大半夜的,两个醉醺醺的人,还真不知道上哪儿过夜。林笙强撑着把高敬轩弄到台球厅的沙发上,锁了门,也倒在沙发上睡死过去。 一觉睡到第二天天亮,还是李红星来了踢他俩屁股把他们俩踢醒的。 “我靠,林笙你这是又疯什么啊,怎么搞成这幅样子?”李红星烧了一壶热水,给两个宿醉的少年一人倒一杯,连忙把窗子打开,放出去一屋子的酒气,一边回头问道:“这又是谁啊?你知不知道程亦锦昨天找你一下午?我现在就打电话告诉他一声吧……” “你告诉他干嘛?别打……”林笙一开口才发现自己的嗓子有多沙哑,简直不能听。 高敬轩也起来了,接过李红星递过来的一杯水,说了声:“谢谢哥啊。” 林笙这才想起来两人还不认识,哑着嗓子给他俩简单介绍了一下,就领着高敬轩进盥洗室洗漱。 长得帅是不能不让人服气,林笙跟高敬轩洗过头和脸后从盥洗室出来的时候又是帅小伙一枚,就是黑眼圈儿有点明显,倒是看不出宿醉的狼狈了。 “那你自己给他打电话吧,你不打我就得打,那小子昨天来了四趟,好像还找人跟他一起找了呢,那架势比黑社会讨账的还要吓人,你快点吧,那小子一看就不好惹。”李红星翘着二郎腿在沙发上,举着手机把号都给他拨过去了:“喏,拨过去了。” 林笙简直想把电话摔到他脸上。某些人的手怎么就那么欠呢。 “你要我干嘛?”头痛欲裂的林笙接过来就没好气的说道。 “……”电话那边沉默了半晌,就在林笙不耐烦的要挂了的时候,才传来程亦锦深沉的嗓音:“你现在在那里?” “有什么事你就在电话里说吧,没事我就挂了。”林笙特别烦他那种不容置疑的强制的语气,口气也很不好。 李红星在一旁劝到:“喂,有话好好说嘛,你一大早就这么大火气干嘛,人家也是关心你嘛……” 电话另一端的程亦锦却听到了李红星的声音,语气阴沉的命令的口气:“在那等着我。” 把电话扔还给李红星,林笙根本没打算听他的话。 刚才林笙打电话的时候,高敬轩也把手机开机了,看到两个他老子的电话号码,和他老子秘书的十几个电话号码,他觉得事情不算太好了。 “我得走了。”高敬轩说道。 “不吃早饭了?”林笙问道。 “不吃了,老头子现在还很麻烦。”高敬轩苦笑一下,看着林笙说道:“要是不想像以前那样,我还得把他顺毛哄好了。” 林笙知道他说的“以前”是上辈子。 林笙理解的点点头,把他送出门外。 “哎,真麻烦。”高敬轩跟他嘟囔一句抱怨家里难搞的老子,然后对出来送他的两人挥挥手说道:“拜拜!红星哥,回屋吧。改天我还来找你玩。” “欢迎。”刚把他送走,李红星就揪住也要跑的林笙,说道:“你敢给我跑了!” “我去学校。”林笙挑眉说的很理直气壮。 “滚,你当我不知道程亦锦要来找你啊。”李红星骂他。 “他来找他的,我说你这么怕他干什么?”林笙眯起眼睛怀疑的看着他,嫌弃的说:“你简直要成他小弟了。” “靠。少挤兑我,老子谁也不怕,老子那是识时务者为俊杰。”李红星把他拖进台球厅,难得正色说道:“我说林笙你到底是想干什么呀,怎么净惹些不能惹的难缠人物呢?” 林笙精致的眉眼飞快的抽动了下。他听到李红星接着说道。 “前一阵子是那个洪威,好不容易他这阵子没在市里露脸,听说是去别的地方了,现在又来个程亦锦……”他顿了顿,看到林笙那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破表情,瞬时又怒了:“刚开始我还以为他也是个普通的学生呢,谁知道昨天他带来的那几个人,都是青帮人,听打球的人说还不是青帮可有可无的小人物!你说他到底是什么人?” 林笙脸上没有显露什么表情,心里却并不如表面那么平静。他没想到,程亦锦居然带青帮的人来找他。不过,这也可以理解,虽然程亦锦似乎竭力隐藏,但是青帮就是他家的,他说用就用,也无可厚非……但是,平时跟程亦锦坐在一个教室里上课的时候他只当对方是一个普通同学,当他在现实生活中暴露本来的面目,反而让林笙有种自己又要卷入帮派的感觉…… 这种感觉真的很糟糕,不禁让他想起上辈子双手沾满的鲜血,一阵烦躁涌上他的心头。 李红星见他一直沉默,忍不住正色说道:“我说林笙,青帮别说你惹不起,就是我姐夫也惹不起,你自求多福吧,别连累……这份工作弄没了。” 他的意思是不想让什么事情连累台球厅。林笙听懂了,他看着李红星的眼睛沉声保证道:“红星哥你放心吧……就算万一有一天我惹上了他们,也现在这里主动辞职。” “我没有那个意思……” 李红星尴尬的声音被他打断。林笙把手搭到他的肩膀上,微微一笑,沉声说道:“别说了红星哥,我都懂。” 林笙跳下椅子,若无其事的抓起扫把帮李红星拾掇一下。 “嘿,不用你,显什么能耐,不是要上学去吗?”李红星也拿了一把扫帚,开始扫地。 “我这不是昨晚跟你请假了吗,补偿你昨晚的。”林笙抬头笑着说道,再低头的瞬间脸上的笑容却褪了个干净。 其实他心里根本没像表现的这样乐观。 他怎么想也想不明白,程亦锦为什么缠着他,非要逗着他玩。还说喜欢他,林笙心里冷笑一声。他就是再被打死一次,也不相信。 别说上辈子根本没有听说程亦锦喜欢男人,就算他也是个弯的,林笙也不信。从第一眼看到程亦锦,他就知道,这是个比洪威还心思深沉,心高气傲,需要手握大权的野心男人。 他们这种什么时候都能精准的分析利害,用最小的损失换取最大的利益,甚至是连感情都能牺牲的男人,林笙彻底是无爱了。 想起自己上辈子傻逼似的掏心掏肺什么都牺牲了的付出,换来那样一个下场,林笙只觉得心灰意冷。他再也不可能对这样的有野心,必须居于上位才能真正活着的男人产生可笑的感情,太不切实际了。如果那样,他还不如在高敬轩面前自残,省的留下恶心人。 他不是说他们那种男人不好。相反,他们可能恰恰是女人们最欣赏的那个类型,事业有成、有上进心、理智、成熟、有雄心……林笙也欣赏,但是他可是吃够了这其中的苦,彻底死心了。 他那么对洪威,为他多少次差点命都没了,为他断了一条腿,为他甘愿不争锋不出头,永远屈居他下……可是,到头来,他还不是娶了断了他腿的人的妹妹,让他处在那个尴尬的位置,为所有人不齿、唾弃…… 林笙的眼神像是锐利的冰峰。 在他的心里,早就先入为主的把程亦锦跟洪威归为一类人了。 所以,他觉得程亦锦跟最大的可能就是拿自己耍着玩,这也许就是人家大少爷新的玩法。谁让自己一开始没绷住惹恼了人家呢。除此之外还有什么理由呢?难道真的如程亦锦所说,他爱上自己了? 真好笑! 他林笙有什么好让人喜欢的,青帮的太子到底有多没见过世面,才会对他一见钟情? 林笙内心满满的嘲讽,正好抬头的时候,台球厅的门猛然被人推开,他的视线跟门外那人的撞在一起…… 程亦锦一双眼睛阴沉沉的,径直走到他面前,眼圈儿居然跟他一样黑,好像也是一夜没睡好的样子。 李红星最先反应过来,扔了扫帚三两步走过来,热情的看着程亦锦:“来啦小程,快进屋坐。” 程亦锦那双漆黑的眸子里能清晰的看到里面拉满的红色血丝,加上他阴沉的脸色,样子着实可怕。 他连一个眼神都没给李红星,而是直勾勾的盯着还在弯腰扫地的林笙,声音阴凉阴凉的:“你昨天去哪里了?” 32第三十二章 程亦锦的声音阴凉阴凉的:“你昨天去哪儿了?” 林笙慢慢站直腰身,用古怪的眼神看着他。他真的很想来一句:“你他妈谁呀,管得那么宽!” 但是林笙还是憋住了。他还不想跟程亦锦撕破脸,也不想在李红星面前闹笑话。把扫帚一扔,林笙去拿他放在前台桌子上的外套。 “嘿,有话好好说啊,你俩这是干什么啊……用不用我回避一下?”李红星小心翼翼的问道,他倒是想瞬间遁地,但是又怕两人在他走了后更毫无顾忌,万一再打起来…… 第6节 恋耽美 正文 第7节 重生之携手征程/漂白 作者:秀于林 第7节 “不用,红星哥,你忙你的。”林笙神色如常的扭头对紧张的李红星说道:“我们出去说。” 林笙绕过程亦锦,推开台球厅的门,神情淡漠的率先走出去。程亦锦脸色又难看了几分,但是也跟着出去了。 程亦锦的车停在门口,林笙走到他车的侧面,靠在墙上,这里正好被车当成一个死角。 程亦锦走过来的时候,正好看到林笙从兜里掏出一包烟,抽出一根点上放在嘴边深深的吸了一口。 “……”程亦锦神色变了变,在离他一米远的距离停下,声音低沉的听不出情绪:“你什么时候抽烟了?” “昨天。” 干脆的答案让程亦锦眉头一紧,却听到林笙接着说道:“还想问什么,拜托你快点。” “……”程亦锦的双手在身体两侧紧握成拳…… 如果对面的人不是林笙,不是他让他心神恍惚,做梦梦到都会笑着醒来,不是有生以来第一个让他控制不住喜欢到不能自持的人,程亦锦早就扭头走人,让他这辈子都后悔这么忽视自己…… 他看着上半身靠在墙上抽烟,尽管隐忍却仍掩不住眉宇间那一丝不耐的俊美少年,心脏都紧缩在一起,就是因为喜欢,也是因为这么喜欢还得不到…… 林笙状似漫不经心的抽着烟,其实全身戒备,他矛盾的既不想给程亦锦好脸色,又不想把他惹毛了让自己更不好过。 让林笙想不到的是程亦锦用那种心痛又愤怒的眼神看自己好半天,居然没有动手,而是转身朝着他的车走去。 黑色吉普车后门一打开,整个后车座的位置都被艳红的玫瑰花占据了。 林笙微微一愣神的功夫,程亦锦已经把已经稍许枯萎的玫瑰花扯了出来,狠狠的扔在地上,那动作堪称粗暴。 然后是副驾驶上堆得如山的包装精致的小零食,小礼物们…… 所有的东西都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内被程亦锦泄愤似的粗暴的扔下后。他坐上驾驶位,连头也没回,一踩油门,黑色的吉普呼啸而去。 “……”林笙又默默的吸了一口烟,才惊呆似的望着面前的满地狼藉,轻轻骂了一句脏字:“次奥……” 李红星被叫出来收拾狼藉的时候也张大嘴巴怔愣了半天。然后慢慢的走到枯萎的玫瑰花旁边,捡起来一个粉红色心型的包装精致的进口巧克力盒子,颤颤巍巍的看着林笙说:“还说你俩是清白的?” 林笙:“……” 林笙都做好写三千字检讨,被老杨罚去扫操场的准备了,谁知道下午去学校的时候,除了旁边程亦锦那个位置一直空着,居然一切如常。 林笙问胖哥:“难道老杨昨天下午和今天上午都恰巧没上班?”他也太幸运了吧…… 胖哥一脸鄙夷的看着他,撇嘴说道:“少臭美了,是程亦锦帮你请的假,说中午在学校门口看到你,你急匆匆的要回家有事,拖他帮忙请假,说是你弟弟跟同学打架了,找家长,你去了……” “……” “难道是程亦锦编的?”胖哥一看林笙的表情就聪明的猜到了正确答案,但是随即他一脸呆滞,喃喃道:“他撒谎撒的好真啊……把我都骗过去了……” “……”林笙根本没心思损他。 昨天,程亦锦居然帮了他,自己今天早晨居然那么刺激他。 想起早晨自己对他的态度,林笙心里不太舒服,背后发凉。 一整个下午,林笙的心神都被旁边那个空荡荡的座位扰乱了,一会儿看一眼空荡荡的座位,一会儿又看看门口,好像下一秒钟,门口就能出现那个人一样…… 高敬轩以前总说他看着机灵,其实都是唬人的,他有时候干得事儿都傻得冒泡了。铁证列子:洪威事件。 所谓天性,就是后天怎么变也变不了了。比如林笙看着淡漠,实则受不了别人对自己好的软心肠这件事。别人对他一万个不好,对不起他,他都受得了,扛得住,但是一旦欠别人点人情,他就浑身不自在,拼了命的想要十倍百倍的换回去。 说到底,林笙是一个挺简单的人,有恩报恩,有仇报仇。 程亦锦上午出现在自己面前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却在扔掉车里为他精心准备的惊喜的时候,让林笙心软了。还有来到学校,知道他在生气找不到自己的时候还替自己跟老杨撒谎请假…… 林笙很愧疚,一直愧疚了两天…… 直到得知高敬轩被打进医院的消息传来,他才像是受了惊的兔子一样,知道自己有多天真,居然对着真正的猛兽心生愧疚怜悯之情…… 那天程亦锦开着车在马路上狂奔,高速的时候差点撞到桥下去车毁人亡。 吓了一身冷汗,他把车停在路边的草丛旁边,双手捂着眼睛,又憋气又伤心。 他从来没有这么过,满怀欣喜的亲自动手,精心准备了一个大大的惊喜,傻傻的心事让他自己都想笑,满满的真心准备呈现到心上人的面前,不需要他的感激,也不需要他做什么,只要他小小的一个回应,或者一个惊喜的笑容,程亦锦觉得自己都能高兴得心脏飞起来。 但是……林笙下午通都没通知一声,说不见就不见了。他不知道自己那一刻有多担心,担心他在外面打架了被人欺负,担心他那臭脾气被人报复……他逃课出来找,从李红星那里知道他请了假,却不知道他去哪里了。 而他,青帮的下一任唯一的继承人,黑道世家真正的太子爷,不敢调动家里的势力找人,因为顾虑父亲知道对他不利,自己像个傻瓜一样跟着几个心腹手下一条街一条街的找……第二天,当手下打电话说有人看到他要找的人跟另一个男生“亲密”的在城北的小吃街喝得醉醺醺的时候,他就像是被深爱的妻子背叛了的痴傻丈夫,除了愤怒,还剩下委屈,他觉得他的身上的血液都凉透了…… 用最后一丝理智告诉自己,他还没答应跟自己在一起呢,他还不是自己的什么人,只是跟别人出去吃个饭,自己不可以这样不理智……然后在遭到林笙冷漠的对待后,程亦锦彻底被伤了。 当时,如果他不走,他真怕自己做出什么令自己终身后悔的事情来。 程亦锦两天没去学校,让管家给他请了假,安安静静的趴在被窝里睡了个昏天暗地。这两天的时间,除了管家欧伯准时给他送饭外,他没与人很人交流过,也没迈出卧室一步。 欧伯非常担忧,都在考虑是否不顾程亦锦的反对给他父母打电话的时候,程亦锦终于从他那张柔软的欧洲kg size爬了出来,神色依然有些阴郁,但是总算还正常。 厨房里手忙脚乱的准备午餐,欧伯在客厅里欣喜的犹豫着要不要上前。 程亦锦穿着浴袍从楼梯上走下来,一边打电话。 欧伯只听他沉声对着电话那边说道:“必须今晚就办,我爸问起就是他跟我有过节。” 欧伯眉心一跳,连忙上前,恭恭敬敬的问道:“大少爷,今天的早餐是中式还是欧式?” “都来一份吧。”程亦锦想了想说道,随即嘴角勾起一个危险的弧度,好像在对欧伯说,又好像在自言自语:“我得多吃点,今天还有事情做呢。” 在东西都上来之后,程亦锦果然风卷残云一般,好像要把这几天亏欠的都补回来一样。 欧伯两鬓已经斑白,腰板却比门外的保安挺得还直,眼睛里流转的光彩根本不像一个五十多岁的老人,身体也比年轻人还健康。 他看着程亦锦吃完,递过准备好的餐巾,忍不住关切的问了句:“大少爷这两天心情不太好吗?” 程亦锦的手一顿,眼眸深沉,表情却有些纠结。 就在欧伯有点后悔自己多嘴的时候,却听到程亦锦声音不算大的说了句:“我喜欢了个人,但是……他好像不喜欢我。欧伯,我要怎么办?” 欧伯眨眨眼睛,很想问一句,我确实没有出现幻觉吗……嘴边的两撇小胡子都在颤抖,欧伯职业的嗓音平稳的说:“恭喜少爷,您终于有喜欢的人了……” 在欧伯的心里,他从小看到大的小少爷,简直就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谁家的姑娘会那么没眼色看不上,那一定是眼神太不好使了。但是只要她不傻,也很快就会发现他的小少爷是这个世界上最最棒的。 所以在程亦锦说出他的困扰后,欧伯一点都没有担心。反而宽心的安慰道:“不会的少爷,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也是暂时的,她很快就会发现您的好。” 程亦锦的眼睛一亮,很庆幸自己把秘密跟欧伯说了。 “真的吗……”程亦锦有些不确定的说:“怎么才能让他也喜欢我呢?” “少爷只需要做你自己,你的人格魅力最终会吸引她,也会感动她的……”欧伯思索了一下,继续给建议:“恩,我觉得她应该欣赏少爷你的男子气概,男人有的时候不能太腼腆……你喜欢她,就要让他知道,然后猛烈的追求她,让她看到你的优点……总之,概括起来就是一句话:该强的时候强,该弱的时候弱。” 欧伯把他当年追求女孩子的经验全部分享给了他心爱的小少爷。他很怕他的少爷在对女孩子的时候太温柔,太腼腆了……但是,当时的他还怎么也想不到,他的小少爷喜欢上的,不是个女孩儿…… 一个美丽的误会,欧伯不知道自己把他心爱的少爷坑成什么样…… “嗯……”程亦锦一脸深思,漆黑的眼珠却很亮,好像领会了欧伯话里的意思。 经过欧伯的点播,程亦锦深深的觉得,他似乎对林笙太温柔了,追求的不够“猛烈”……才让他看不上自己…… “少爷,您今晚要约她出去吃饭吗?”欧伯一脸了然的笑着问。 “不……”程亦锦喝了一口咖啡,又把杯子放回桌子上,淡淡的说:“……今晚去收拾情敌。” 33第三十三章 高敬轩从林笙工作的台球厅出来,脚步轻快的往家走。因为前几天逃学的事情,老头子最近看他不太顺眼,他这几天必须好好表现,让老头子看看。 他可不是上辈子那个不谙世事的小毛孩子了,还跟他的衣食父母叫嚣。简直傻冒泡了。 不过他这几天心情是真的非常好,当然是因为林笙。 “高敬轩。” 突然,高敬轩听到有人喊他的名字。他回头,看到这条街的另一边街口站着一个男生,身上穿着的是跟他一样的一中校服。 高敬轩根本想都没想,以为是自己班级的同学。因为他才刚转过来,班级里的同学还没任全。根本没有往危险那方面想,他上周才来这个城市,根本谁都不认识呢,上哪儿能给自己弄出几个仇人来。 高敬轩走近,眼睛盯着这个长相陌生的男生,疑惑的问:“……你是?” “校友。”男生朝他温和一笑,说道:“请你帮个小忙。” 男生一边笑着说,一边伸手拉住了高敬轩的手臂。等高敬轩意识到不对劲儿的时候,左边胡同里瞬间的窜出几个身材壮硕的男人,一人飞快的用毛巾堵住他的嘴巴,其余的人训练有素把他按住,拖进了停在胡同里的一辆破面包车里。 这动作利落的,一看就是有组织有预谋的!高敬轩内心叫糟,手脚都被捆了起来,嘴巴被人用胶布封上了,动弹不得,跟不用说逃跑了。 高敬轩冒了一身冷汗后,迅速冷静下来。他在脑海里分析过后,得出的结论最有可能是冲他家老头子来的,可能是商业上的仇人,或者干脆就是勒索的。他还自嘲的想呢,这班人上当了,自己就是个刚被带回家的私生子,老头子最宝贝的两个儿子一定比他值钱多了。 虽然这样想,但是高敬轩也放心不少,毕竟,老头子就算不在乎自己这个私生子,也是非常在乎面子的。为了怕别人耻笑,估计也会把自己赎回去吧。 高敬轩在心里苦笑,心想自己上辈子也没经历这一出啊,这重生一回,还真不容易…… 正想着,面包车一个急拐弯,他顺势把身体扑在旁边一个看着他的男生身上,使劲儿一压,没想到后腰抵了一个尖尖的东西。 穿着他们校服的刚才骗他的那个男生低声警告他:“别耍花样,上头的人可就告诉我别把你弄死就行。” 心肝儿呦! 高敬轩一瞬间知道抵在自己后腰的凶器是什么,冷汗马上顺着发隙滑下来。他说不了话,只能眼神示意他们,他会很乖的…… 靠,现在的绑匪也太不敬业了……居然不把他好吃好喝供着,等到时候没把他养的白白胖胖,他家老头子不满意退货怎么办…… 高敬轩不着调的脑补,突然发现了不对劲儿。 如果是绑架,怎么会是都是跟他差不多年纪的男生?这不科学…… 面包车停在一个后山的山脚下,这边平时一个人也没有,高敬轩已经相当确认,他们不是单纯要赎金的绑匪了,他们一路来连眼睛都没给他蒙上…… 车门打开,高敬轩被他们用力拽了下去,差点摔倒。 “你们动手吧,先别打死打残了。”一个淡漠深沉的声音在前方响起。 高敬轩还么来得及抬头,已经被一拳打倒在地上。接下来,就是比较血腥的拳打脚踢了。 高敬轩可没有上次林笙挨打的时候幸运,他的双手都被绑在身后,简直一点防御的能力都没有,只能尽量蜷缩着身子咬牙忍着疼。 高敬轩从愤怒到伤心绝望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自己他妈为什么挨揍啊?他们凭什么说揍就揍啊!(简直想哭……) 接着高敬轩从头顶上一个踢他胸口的男生的两脚之间看到了什么? 他看到了一张陌生又熟悉,比记忆中那张威严俊帅的脸还稚嫩一些,但是眼神中的锐利一点也不减。 而最重要的是,那双锐利的眸子正带着冷笑残忍的看着他…… 全身上下没有一个地方不疼,高敬轩感觉半边身子都被他们打麻了,酸疼的他都不知道身上还有没有完好的地方。 “行了。” 高敬轩听到程亦锦发话的时候,简直要感激的跪着吻他的脚趾,再打下去别说残了,就直接要了他的小命了。 高敬轩闭着青肿的眼睛,感觉胸口有腥甜的粘稠液体返佣,强压回去要呕吐的感觉,还没睁眼睛,就感觉胸口又是一沉,差点没背过气去。 程亦锦接过手下递过来的一根婴儿手臂粗的长木棒,沉重的军靴踩在他的胸口,低头看着他被打得惨不忍睹的俊脸,眼神中微微露出满意的神色,还屈尊迂贵的把他嘴上的胶布用力撕了下来。 高敬轩眼泪都要掉下来了,他的嘴巴好像被人硬生生撕掉了一样的感觉…… 程亦锦单腿踩在他的胸口,当着四周环绕的手下面,面无表情的高高举起手中的长木棒,眼看就要挥下,没想到居然从高敬轩嘴里听到了自己的名字。 “程老大,你为什么打我?”高敬轩闭着眼睛绝望的大喊一声,等待中的疼痛却没有落下来。 “……你怎么知道我……?” 高敬轩小心翼翼的把眼睛睁开一条缝,看到刚才还一副不可侵犯的老大样的程亦锦表情有一丝龟裂,并且又沉声问了一句:“林笙,告诉你的?” 高敬轩深切的觉得他没有抓住自己话里的重点,简直在内心泪流满面……但是看着程老大突然变了脸,他识时务的试探性的轻轻点头……(随时准备时机不对变成猛摇头。) 果然,程老大的脸色变了变。 “他……怎么跟你说我的?”程亦锦放下手中的木棒,眼神锋利的盯着他逼问。 “……” 他怎么说你的我怎么知道,他压根提都没提过你好吗!高敬轩知道自己这么说就是找死的节奏,看了看这荒郊野岭的,敌我力量还这么悬殊,觉得他的好哥们儿林笙也不想这么快又失去他吧……他随便说两句……也不能算是出卖兄弟吧…… “他说……程老大你很……英俊,很威武,很体贴,很讲义气,很……”高敬轩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但是程老大的脸色明显柔和了不少,还一脸深思的模样,似乎走神了? 高敬轩已经无力吐槽了,他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因为什么挨了这一顿白揍…… “这……不像是他说的……”程亦锦脸色一沉,转眼间脸色又变了,看着他的眼神让高敬轩觉得自己很危险。 “真的真的!”高敬轩似乎摸到了他的心思,不管这人跟林笙有没有愁,夸他一定没有错,但是,以林笙的性格,确实不太可能这样夸人。他瞪大眼睛跟程亦锦保证:“千真万确啊!只是他说的比较含蓄,他说你人很好,嗯,没少帮他忙……” 已经被爱情冲昏头脑的聪明的程亦锦居然就这样相信了……或者说,他心甘情愿被高敬轩骗。 因为从别人的嘴里听到自己在林笙心里的正面评价,他简直激动又兴奋。 程亦锦脸上表情倒是没有多大的变动,只是用他沁凉如水的目光看了高敬轩两秒,高敬轩已经觉得浑身冒汗,比刚才被那几个陌生的男生绑来这里揍还恐惧。因为他可是真的知道,眼前这个人的手段有多厉害…… 程亦锦看了他几秒钟,居然把踩在他胸口的脚抬了下来,淡淡的看了他一眼,好心的轻声对他说道:“劝你以后在路上看到我,最好绕着走。” 高敬轩的眼角飞快的抽动了下,看着程亦锦离开的背影,忍不住问道:“程老大,我可以问一下……为什么打我吗?” 听到他的话,程亦锦连头都没回,上了他的黑色吉普车,才从落下的车窗傲慢的回答他一句:“等我下次打够了,或许会告诉你。” 下次……高敬轩差点没气昏过去。 等程亦锦的吉普车开走,剩下的几个男生也飞快上了来时候开的面包车,扬长而去。 高敬轩颤抖着手从兜里掏出幸好没像他一样被打坏的手机,忍着全身的疼痛让人来接自己去医院…… 第二天早晨,林笙居然看到了好几天没有出现的程亦锦。 程亦锦带着笑容来上课,看到他的时候,居然好像没有那天发生在两人之间的不愉快,看到他的时候,心情很好的轻声说了声:“早啊。” “早……”林笙表情有点僵硬,心里有些别扭。还安慰自己,过去就过去了,没事了…… 下课时候,前排的同学喊道,林笙有人找。 林笙还以为是高敬轩,起身就出去了。程亦锦若有所思的转这笔,从书包里掏出一个包装的盒子放在林笙的桌子上。 找林笙的不是高敬轩,而是四班的一个同学。那个男生直接把手机递给他,说道:“高敬轩让你给他回个电话。” 男生的语气有点急,林笙的眉毛一挑,心中有种不太好的感觉。 “喂,敬轩?”林笙刚一开口,就听到那头炸毛的高敬轩的声音。 “林笙,我被你害惨了,你给我滚来医院……” 放下电话,林笙心惊肉跳的直接跑到老杨的办公室请假,拿着假条一路狂奔到学校的门卫室,在门卫严厉如警犬的审视下终于放行。 林笙跑出校园的时候,上课的铃声响了,程亦锦看到林笙还没回来。 老师在讲台上讲了十分钟的课,程亦锦的脸色越来越阴沉,终于,站起身来跟老师说:“不好意思,老师,我要去厕所。” 程亦锦经过男厕所直接走过,从衣服兜里掏出一沓仿签好的请假条,提前撕开一张扔给门卫室的人,顺便打了个电话,不到五分钟,就有人把他的车给送过来了。 他那凌厉威严的气质,让平时跟学生们耀武扬威的门卫们连怀疑都没有产生,痛痛快快的给他开大门。 程亦锦又在车上拨了一个电话。不一会儿,就有人给他发来高敬轩住的医院和病房号…… 34第三十四章 林笙推门进去的前一秒钟,怎么也没想到会看到这样惨不忍睹的画面。 高敬轩那张俊脸不知道怎么弄的,红红绿绿还贴着纱布,简直跟猪头一样,他一动不动的躺在病床里,在门开的时候就用极具怨念的眼神直勾勾的盯着林笙。 林笙惊讶的瞪大了眼睛,很想上去使劲儿的摇晃床上这个猪头的肩膀,让他把真正的高敬轩,他的好兄弟还回来啊…… “死过来。”高敬轩语调平板僵硬的命令道。 林笙被他这幅样子惊呆了,一步一步朝他走近,伸出手很想安慰的摸摸他,但是手悬在半空中半天发现没地方落下的时候,又讪讪的收了回来,一脸悲痛的问:“亲,你这是发生了什么?” 高敬轩用悲愤的目光注视他很久很久,也没能把林笙看愧疚了,他不得不失望而悲痛的咬牙说:“这正是我想问你的问题。” 林笙眉毛一挑,不解的看着他。 高敬轩艰难的伸出一只手,指着自己的鼻子,一脸苦笑的问道:“这些,是你特意送给我的重生礼物吗?” 林笙皱眉,一副根本不知道他在说什么的表情。 高敬轩泄气了,全身疼的跟要散架子了似的,昨天晚上才被老头子一顿好骂,就连后妈早晨都来冷嘲热讽一般,他实在没心情跟林笙继续闹下去。 第7节 恋耽美 正文 第8节 重生之携手征程/漂白 作者:秀于林 第8节 “兄弟,我是被程老大打的。”高敬轩叹了口气,静静的说道,一边看着他的眼睛。 林笙脑袋转了好几圈才反应过来他说的程老大是谁,惊讶的瞪大眼睛,反问:“你说程亦锦?” “不是他还有谁?”高敬轩翻了个白眼:“昌新市能被我称为程老大的,也就他跟他老爹吧。如果是他老爹出手,你觉得你还能看到我活着躺在这里吗?” 到了嘴边的‘为什么’林笙到底没有问出口,他的心里隐秘之处有一个模糊的答案,但是他就是不想相信,也不愿意相信。林笙感觉脑仁儿都疼了,心里烦躁得不行,如果真的是因为他,程亦锦也太神经病了吧。 有事儿找他一个人就行,干嘛动他身边的人。 “说说吧,我这揍也不能白挨啊,至少得混个明白吧。”高敬轩看着他说。 林笙从椅子上站起来,俊脸上的线条绷得紧紧的,一双眼睛透着寒意,他抿着唇对高敬轩说:“我现在就去找他。” “喂喂,林笙你他妈给我回来!”高敬轩眼看着林笙不听他的,已经拉开了病房门,也不顾身上的伤了,从床上蹦起来铺了过去,死命的把人给拖了回来。 “哎呦我的腰啊,疼死我了……” 林笙拧着眉把他有弄回床上,着急的怒道:“你瞎折腾什么?” “你不先折腾我能折腾吗!”高敬轩比他还生气,躺在床上疼得龇牙咧嘴的冲他叫:“你是要去替我报仇啊?你是要把咱俩都折腾死吧!程老大是咱们俩能惹的吗?咱俩上辈子混了大半辈子都惹不起人家,你现在去找死吗?” 林笙像个柱子一样直挺挺的站在病床旁边,一言不发,眉宇间很是阴郁。 “靠,我说你就别冲动了行吗?上辈子你腿断了都能忍下了,怎么现在心性也随着年龄穿回去了吗?再说我这都是皮外伤,没断胳膊没断腿的,养几天就好了,你急什么呀?以前比这厉害的揍挨得多了。”高敬轩一看他那副表情,就连忙安慰道。 “不过林笙,你好好跟我说说你到底怎么惹到程老大?不对啊,看他的态度又不像是你惹到他了,你惹他他为什么不揍你找我啊……”高敬轩越说越疑惑,忍不住抬头望着林笙,希望他能解开自己的迷惑。 “我算是惹他了吧。”林笙过了好半晌,终于坐在椅子上,从头到尾把他跟程亦锦的过节跟高敬轩叙述了一遍,中间却省略了程亦锦对他说的那些不着边际的暧昧的话。 高敬轩的眼睛都要从眼眶瞪出来了,他听林笙讲完这些,简直像是听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夸张的神话故事。等林笙停下半天,他才拨浪鼓一般不停地晃动脑袋,一边说道:“不可能,程老大没杀了你?” 林笙的眉毛始终皱着,但是表情一点也没有开玩笑的意思。 高敬轩看了他很久,不得不相信他说的是真的。 “我想不透……”高敬轩突然低声喃喃道:“程老大不是这样好脾气的人啊,他一向有仇必报,恩怨分明……而且,你是没见识过他的手段,以前咱俩生气那几年,程老大还找过我,想让我跟他干。我因为你的腿的事一直跟他保持距离,但是不敢得罪他,也多多少少亲眼见识过他做事……根本不可能呀。他怎么可能是让你欺负到这样还不吭声的人,不可能……” 高敬轩怎么也想不透,眼睛扫到旁边的林笙一脸恍惚,马上问道:“你一定还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林笙抬起眼睛看他,露出一抹淡淡的苦笑,也没再藏着掖着,而是反问道:“他说他看上我了,你信吗?” 高敬轩震惊的看着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林笙苦笑一下,接着说道:“我就知道他是在整我。” 高敬轩张了张嘴,还没发出声音呢,病房的门突然毫无预兆的从外面被人推开,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门口。 程亦锦身姿挺拔,长相俊美,带着似有似无的笑容随手关门,走进来的时候,却让他们俩都神经紧绷,林笙甚至直接站了起来,一脸敌视的看着他。 程亦锦缓步走近,把怀里抱着的花递过来,微笑着说:“我买的花,你们看插哪儿?” 一捧还挂着露珠的新鲜的白色菊花正怒放着,好看的菊蕊让林笙跟高敬轩都变了脸色。 这他妈就是赤裸裸的恐吓啊! 高敬轩想说,是你妈妈没教过你吗程老大,看望死人才送白菊花啊好吗!还是你着就是好心的提醒啊,敢跟您对着干的下场就是这个…… 在高敬轩内心泪流满面的时候,林笙已经抢过那束无辜的白菊花,狠狠的扔在地上,生气的怒道:“程亦锦你他妈什么意思?” 程亦锦脸上的笑容不变,淡淡的吐出两个字:“好意。” “好意个屁!你他妈有什么事情冲着我来,你找他麻烦算什么?你还是不是个男人!”林笙一脸不齿的骂道。 “林笙!”高敬轩紧张的叫了他一声,想提醒他别冲动,程亦锦不是他们能惹的。 也不知道陂林笙骂还是因为看到两人在自己面前互动太亲密了,程亦锦脸上那抹浅淡的笑容渐渐消失,他站在原地表情阴郁的看了床上的高敬轩,又把目光移到林笙因为生气而生动起来的俊脸上,沉声说道:“我对你什么意思,我已经告诉过你了。而你们俩,离得未免太近了……” 他们兄弟俩离得太近了,让程亦锦很不爽。 高敬轩躺在床上琢磨他这句话,这,分明是吃醋了的节奏啊! “你他妈疯了吧程亦锦!”林笙脸色铁青,没想到他当着别的面居然也能说出这话,他为了让他难堪,自己的脸也不要了是吧! “这件事对你来说有那么难以接受吗?”程亦锦脸色也很不好看,但是在面对林笙的时候,他还是出奇的耐心,他不顾旁边有别人的说道:“再说你本来就是个同性恋,接受我这么难吗?还是你喜欢他?” 高敬轩上一秒钟还沉浸在看热闹的旁观者位置,下一秒钟就躺在病床上也中枪了…… 当程亦锦的视线转移到他的时候,高敬轩明显的感觉到阴森森,来自他的恶意。 “跟我没关系吧……”高敬轩觉得自己再不开口,有可能下一秒钟就无辜的被暗杀在这张病床上,他也顾不上自己好兄弟的感受了,秉持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冲着高敬轩解释道:“程老大你好像误会了什么,我跟林笙就是好哥们儿,好兄弟,我们之间是比白莲花还要纯洁的友谊啊!” 林笙冷冷的扫了他一眼,深切的觉得高敬轩在程亦锦面前很给他丢面子,他就这么怕程亦锦? 虽然高敬轩的解释很诚恳,但是也难消程亦锦的心头只恨。 他当然知道他们俩还没有什么奸情,如果有,高敬轩也不能完整的躺在这里了。他不过是气不过,他自己还没到手的人,别的男人,管他是好兄弟好朋友好哥们的,在他眼中都是未知的情敌。而且,从林笙对他的跟对自己相比差了十万八千倍的态度,已经足够他死一万次了。 程亦锦表示,连听到床上躺着的这个小白脸说话,都觉得很烦。简直像苍蝇一样。 “你能闭嘴吗?”程亦锦阴冷的视线扫过还想开口解释的高敬轩。 高敬轩的表情比吞了一只苍蝇还难看。这个病房是他的好吗!他才是病人好吗!要吵架出去吵好吗!但是心里的冤屈都被他坚强的意志给压下去了,他还真不敢跟程亦锦这样呛声。别说他现在只是高家刚接回家,一个无足轻重根基不稳的小私生子,就算是当年,他想替林笙报仇那会儿,他也得考虑利害,以生命为重啊。 林笙看见他以那个态度对自己的兄弟就非常生气,但是看到平时跟个刺头似的高敬轩见到程亦锦跟孙子一样的态度就更生气了,简直怒火中烧,恨不得把两个人都拽起来揍一顿才解恨。 就在这时,病房的门突然被轻轻敲了三下,然后被人从外推开。一个穿着整齐西装的四十多岁男人走进来,身后跟着一个年轻的司机。 “爸,你怎么来了?”高敬轩脱口而出。 林笙跟程亦锦此刻都站着,能够看到中年男子跟高敬轩没挨揍之前眉宇间的相似。 男人看到他们稍稍露出惊讶的神色,一闪而过后倒是没什么不快,把目光转向床上的高敬轩,问道:“你同学吗?” “啊,是,这两个都是我同学,来看我的,这个是林笙……”高敬轩连忙解释道,伸手指向林笙,然后介绍到程亦锦的时候变得有些吞吐:“这个,是程……呃,亦锦同学……” 高敬轩说完某人的名字,吓得一脑门的汗。 他爸也没在意,冲他俩微微点头。林笙飞快的说了一声叔叔你好。 高敬轩爸爸的司机亦或是助理走过来想搬凳子让他坐下,却看到了地上的白菊花,脸色一变。高龙功显然也看到了,神情一凛,锐利的视线抬头扫向林笙跟程亦锦。 高敬轩吓了一跳,连忙说道:“爸,这花是刚才有个小孩儿玩弄进来的,还没来得及收拾呢。我现在就叫护士。” 高敬轩紧张的直冒汗,幸好高龙功的助理眼明手快的说道:“没事儿,我收拾吧。”从洗手间拿出来扫帚几下把花都扫到了洗手间里。 “那,叔叔我们先走了,改天再来看敬轩……”林笙的声音有点僵硬,但是直觉高敬轩不会想让他父亲搀和进来,便赶紧告辞。 高龙功锐利的眼睛看了他两秒,声音很有威严的道:“你们是敬轩的新朋友吧,以后要跟他好好相处。” “嗯。”林笙表情有些僵硬的应了一声。刚才还嚣张跋扈的几人显然不适合在高敬轩的父亲面前吵架。他便说道:“那叔叔再见。” 林笙走到面无表情的程亦锦身后的时候轻轻推了他一把,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露出凶狠的表情,意思让他快走。 “等等。”两人走到门口的时候,突然又被高龙功叫住了。 “你们知道敬轩是谁打的吗?” 林笙的脚步顿在门口,程亦锦表情如常的转过头来。就看到高敬轩像是受了惊的兔子一样,差点跳起来,大声说道:“爸,我不是说了吗,我没看到人,他们上哪儿知道去,他们都是我朋友,而且当时他们也没在场!” “我没问你。”高家的老头子冷冷的道,眼睛始终盯着林笙他们俩。 高敬轩看着林笙的眼神非常焦急,林笙当然明白他的意思。在程亦锦刚要开口的时候,林笙连忙打断他。 “我们真不知道,叔叔,我们这就回去打听打听。要是知道了马上告诉您。”林笙抓住程亦锦的手,把他拽出了病房,一路出了医院。 35第三十五章 林笙抓着程亦锦的手快步往医院外面走,却觉得越走越慢,程亦锦根本好像没走一样,就这样靠着他的力量拖着往前走。 林笙一回头,看到程亦锦正笑得很恶心的含情脉脉的看着他,嘴角上扬的样子阳光帅气,比平时似笑非笑的阴森样子不知道好了多少。 猛然看到这样的阳光粲然的笑容,林笙一愣,也觉得他虽然精神异常,但确实长了一张得天独厚的好皮相。 林笙脸色很冷的甩开他的手,嫌恶的说:“你笑得那么恶心干嘛?” “你刚才……”程亦锦柔情似水的看着他:“……一直牵着我的手。” 林笙一瞬间变成像是被狗咬了似的惊恐表情,看了看四周的人没有注意他俩,才低声骂道:“你神经病吧。” “你不想负责?”程亦锦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看到林笙那张俊俏的怒容就想逗弄,居然张嘴说出把自己都肉麻够呛的话。 “你他妈先为被你打进医院的人负责吧!”林笙瞪了他一眼,觉得自己又不能在他那张可恶的脸上狠狠走两拳,还是眼不见为净,扭头就要走。 “你就不能跟我好好说会儿话?对我态度好一点儿?”程亦锦从背后拉住他,拧着眉问道。 林笙立马给他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要死的笑容来,非常不爽的道:“你当老子是卖笑的呢?” 程亦锦倒是被他这样气笑了,心里像是被柔软的羽毛轻轻搔过,奇痒难耐。 林笙不知道,程亦锦最喜欢看的,就是他明明干净漂亮,水墨画一样的漂亮脸上露出流氓一样的恶狠狠的表情,好像是明明弱小的小动物龇着牙,妄想吓退一头雄狮的不自量力。 程亦锦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口味这样奇特,可能是从小长大的环境特殊。总之,他对那些精致的如同瓷娃娃却看到他只会柔顺的笑的男男女女们一个都没有好感,看到就不耐烦。唯独林笙,时而不给他好脸色,时而当他不存在一样忽视,时而还会龇出小牙朝自己凶一凶,程亦锦就觉得自己的一颗心都被他偷走了,心心念念脑海里想的都是他的笑容,他的表情,他的身影,让他想忘记都不行,只能让他在自己这里越来越刻骨铭心…… 程亦锦被勾的眼光深沉,快步上前拉住他,在林笙又要开骂的时候率先开口:“你不是想要提他报仇吗,跟我走,我让你报仇。” 林笙被他拉到车上。程亦锦的车就停在医院的地下车库里。 林笙刚上副驾驶,不耐烦的等着程亦锦开车去个没人地方自己痛痛快快的揍他一顿…… 一脸不耐的回头,林笙突然被一股大力推倒,程亦锦的身体迅猛的压在他身上,那火热的唇下一秒钟已经贴在了他的唇上…… 林笙完全惊呆了,瞪大了眼睛。 程亦锦的有力的舌头趁虚而入,在他口中贪婪的吮吸着…… 次奥! 林笙反应过来的一瞬间开始的挣扎,奈何双手早被有预谋的男人牢牢抓住,而他的位置也非常不利,双脚卡在副驾驶的座椅下面,整个身体被牢牢压住,颀长的身体被迫压成一个不可思议的弧度,嘴里还满是陌生的男人的味道,放肆的侵略着他的味蕾和嗅觉,那湿软的舌头饥渴的一再掠夺…… 林笙挣扎得满脸通红,这才想起来在程亦锦的狠狠的咬下去。 舌头很滑,但是程亦锦吻得太沉迷,在意识到危险躲开时候仍然慢了半拍,被林笙咬个正着。 林笙可不是他之前吻过的那些欲擒故纵的小姑娘们,林笙这一下是恨不得把他乱放的舌头咬断。 程亦锦不得不松开一只手捏开林笙紧紧咬的牙关,把自己舌头解救出来。 林笙一只手得到自由,下一秒钟已经狠狠的打向程亦锦的脸。程亦锦的头一偏,拳头擦着他的颧骨边掠过,相碰的地方瞬时间浮肿起来。 又是一拳狠狠击出,却被程亦锦抓在手里,程亦锦忍着舌头上的疼痛,用舌尖舔了一下沾在嘴角的自己的血,笑得邪恶暧昧,语气像是哄自己淘气的小宠物一样:“打一下出出气就行了,别闹……” 说着,程亦锦盯着近在咫尺的被自己蹂躏得艳红诱人的双唇,控制不了自己心里的渴望,再一次附身,想要吻上去。 林笙看着他渐渐逼近的俊脸,眼睛里气的拉开了红血丝,想也没想,在程亦锦要贴上他的唇的上一秒,突然抬头猛地朝程亦锦撞去。 程亦锦痛苦的轻声呻吟出声,他的鼻梁好像断了,鲜红的血液同一时间从鼻腔里奔涌出来,滴到在他身体下面的林笙衣服上。 鼻腔的剧烈疼痛让眼窝子都一阵酸涩,程亦锦的视线都有点模糊了。林笙趁着这时候狠狠把他推开,然后一拳挥出去,正好打在程亦锦的左脸,在程亦锦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他飞快的跳下车,摔上车门,把受伤不断流血的程亦锦独自扔在车上。 程亦锦狼狈的捂着手上的左脸,鼻子里的鲜血还不断的淌下来,他看着林笙的背影飞快的消失在停车场的入口,苦笑一下,自言自语道:“可真辣。” 而林笙简直要气疯了,出了停车场,在热烈的阳光下使劲用手背擦着嘴唇,直到嘴唇都被擦破了,属于程亦锦的强烈的味道却好像还没散去…… 林笙回到学校的时候,看到自己的桌子上放着的礼品盒子,问了胖哥说是程亦锦放在这里的,想也没想就脸色难看的给他扔了回去。 下午的时候,程亦锦没来上课,估计是脸上的伤让他没好意思来上课。林笙心情却好了不少,他现在一想到程亦锦,中午那个被迫的激烈的吻就会清晰的出现在他的脑海里。 心情有些烦闷的林笙在最后一节自习课也没看进去书,正琢磨着放学要不要先去医院陪一会儿高敬轩再去台球厅,就听到英语老师叫他去办公室。 林笙怎么也没有想到,英语老师居然是通知他要让程亦锦帮他在课后补习英语。 “老师,我看不用了……”林笙想也没想就拒绝道。 “什么叫不用了?你是不用考大学了还是不用念了?”年轻的英语老师还挺牙尖嘴利,早就预料到这帮学生对于课后补习这件事情会很抵触,早就准备了一堆的话堵住他的嘴。现在正是神气的看着他,等着他一说话就把再堵回去。 “我……是说,程、亦锦应该也没时间,我不想麻烦他。”林笙绞尽脑汁把程亦锦推出来当借口。 “这个你不用担心。”英语老师提到她的另一个得意门生表现的非常满意,语气里满满的都是骄傲:“程亦锦是个好孩子,不仅学习好,还心里善良,乐于帮助同学……这件事情是他主动提出的,他请求帮助班里英语学习不好的同学补课,就先从你开始。而且非常尽责的会把你们的学习情况汇报给我和你们班的班主任。所以你每周至少交三次你们的学习报告,而且要程亦锦亲自签字。要不然,我和你的班主任都不会饶了你。” 林笙从英语办公室走出来,还不敢相信刚才听到的话。他自己不可置信的干笑两声,脸色很难看的意识到,这一定又是程亦锦搞的鬼! 林笙烦躁的抹了一把脸,觉得本来平静的,可以预见的光明的生活,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因为程亦锦的强行插入,而搅得一团糟。 林笙心情烦躁的时候,喜欢拼了命的学习,好像只有学习才能让他忘了现实的烦恼,学习也给他一种根深蒂固的传统印象,好像只要努力学习,未来就总是光明的,现实道路上的挫折终有一天能成为过眼云烟。 林笙天天埋头学习,中午坐公交车去医院跟高敬轩一起吃饭。 没几天,高敬轩也出院了,但是没来上学,怕丢面非要在家把脸上的伤养的差不多。林笙倒是无所谓,就是那天把程亦锦给他的手机礼盒扔回去后,高敬轩没两天又扔给他一个手机,说平时想找他太麻烦了。 高敬轩给的,林笙倒是没拒绝。用了才知道,里面电话卡的话费都准备好了,倒是省了他不少的事儿。 而这些天,程亦锦却一直没有出现,应该是跟老杨请了假。 林笙现在想到他就烦,每天早晨进教室的第一件事就是先瞄一眼程亦锦的座位,看到那里空着,林笙才算是暗暗松口气。 高敬轩说他在家呆着也寂寞,不上学倒是没事儿去林笙的台球厅天天跟李红星混,还跟李红星打听昌新市的不少事儿。林笙一听就明白,高敬轩这也是打算干点什么。 经历了上辈子的同生共死,林笙最信得过的人,就是高敬轩了。 虽然作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林笙不曾畏惧什么,但是对生活和命运的迷茫却不能没有。高敬轩跟他经历同样的命运,跟他有着同样的记忆,对林笙来说,就不仅仅是兄弟活过来而已,那是跟他生命灵魂都联系在一起的感觉,让他在这飘荡的人世间有一个依靠,有一个可以把背后放心交出来并肩的人。 这一天,林笙跟高敬轩看着台球厅。李红星看他们俩都在这儿,就趁机出去放放风。 现在不仅是李红星,就连李红星的姐夫也非常信任林笙,都知道他虽然有脾气,但确实是有担当有责任的人,也放心有时候把台球厅交给他一个人看着。 林笙正在看书,高敬轩在旁边闲得无聊给他点根烟,一边出声问道:“阿笙,这一年多你想好以后干点什么了吗?” 林笙一边叼着烟,一边用眼神瞟他一眼,指指手里的书:“就打算干这个了。” 高敬轩笑了,跟他说:“要是以前你跟我说,如果让你重新选择一次,你会好好读书考大学,我打死也不会信。因为是个当年没好好学习的人,九个半都他妈会这么感慨,还会教育别人呢。但是你是真正的猛人啊,说学就真能学进去,我也真服你这点。” 林笙露出一个微笑,眯眼笑着问道:“你哪点没服我?” “滚!”高敬轩笑骂,把烟灰弹到面前的烟灰缸里,叹了口气说道:“但是我就是那九个半啊,你现在让我学习,我可学不下去,天天跟一帮中二的高中生坐在一个教室里听那帮老师的,我是真不行,再这样下去非得看心理医生不可。” “有那么严重吗?”林笙挑眉看他,一副不屑的表情:“我不是也跟着坐的好好的吗?” “你不一样。”高敬轩看了看他的表情,欲言又止的说:“你那是经历过情伤的人,已经万念俱灰,心如死灰了,干什么对你来说都差不多,所以你能像个老和尚似的坐的住,但是你看我,大好青年一枚,阳光帅气,玉树临风,人见人爱,花……” “能求您别恶心我吗!”林笙合上书,侧过身跟他面对面:“再说,谁他妈心如死灰了?” “你不想承认也没关系,反正也不是我爱上你,倒霉的不是我……”高敬轩不所谓的说道:“但是没想到第一个倒霉的居然是程老大……” “跟他有什么关系。”林笙脸上的轻松笑容收了一大半,皱眉道:“没事儿提他干什么,你是挨揍没挨够吗?” 高敬轩充满怨念的看他一眼,埋怨道:“还不是因为你,老子第二次生命的第一顿揍,都是因为你个红颜祸水的……” “说谁呢,找抽吧?”林笙对红颜祸水这四个字很敏感,狭长的眼睛一瞪,高敬轩立马意识到自己说错了几个关键字,连忙讨饶说错了。 “不过,这件事我还真挺纳闷儿的,太不可思议了,你说程老大怎么会喜欢你呢,你脾气这么臭,一点也不女气,也不像那些妖娆的小鸭子们会勾人,也就是外表长得还能骗人,这性格酸臭酸臭的,内心就是一个曹老爷们儿,程老大也不像是好这口的人啊……”高敬轩接着喃喃的说道,很想当事人给他解解惑。 林笙的眼角忍不住抽动。这臭小子简直欠揍,越说越过分,说他坏话也就算了,居然拿他跟小鸭子比…… “他好哪口管你什么事!”林笙气愤的说。 “不关我的事,但是关你的事啊。而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所以当然还是关我的市啦。”高敬轩坐在高脚椅子上,摇头晃脑的抽着烟,一看就是一副不良学生的样子。“我了解程老大比你了解的多,照例说他不是这么不干脆的人啊,要是按你说的他就是整你、报复你,他有的是方法可以让你难受啊,或者也可以让手下收拾你,折磨的你几年都不得安生,没道理跟在你屁股后面献媚讨好,却收拾跟你貌似亲近,他的假想情敌我啊……难道他是真的喜欢你?被你奇特的性格不可思议的吸引了?” 林笙的心里一抽动,面上却没有显示出来,而是不耐烦的说:“你有完没完了,一直说他,是也看上他了还是怎么的?” “你有完没完啊?一提他你就急……”林笙生气的样子是挺可怕的,但是高敬轩可不怕他,他在自己面前就是纸老虎,他还能跟自己动手不成。他斜着眼睛审视一样的目光盯着林笙:“还是,你也对他有意思?你们之间一定发生过什么……” 林笙想起那天那个吻,想起之前程亦锦就对自己暧昧的态度,想起喝醉酒那天程亦锦说喜欢他的时候深情而霸道的眼神…… “我就说嘛!” 高敬轩突然出声,吓了林笙一跳。他盯着林笙不自然的表情笃定的说:“你俩之间一定有我不知道事,一定有……” 林笙被他看得头上的青筋都直跳,恼羞成怒的骂道:“有你个脑袋!” 36第三十六章 高敬轩得知林笙跟程亦锦动手后,没才的没想到给自己出了口恶气,反而担心起林笙的安危来,把林笙一顿埋怨。 “我必须找个机会跟程老大,重新好好解释一下咱俩的关系。”高敬轩一脸忧虑的说。 第8节 恋耽美 正文 第9节 重生之携手征程/漂白 作者:秀于林 第9节 看到林笙那看不起他的小眼神,梗着脖子怒道:“被揍的可不是你,你当然不担心!” 林笙简直懒得理他。 “周六休息的时候陪我去给林杨挑个画册什么的吧。”林笙说道。 高敬轩心头一跳,不动声色的问道:“为什么?” “他要过生日了,我也不知道送他点什么,你去帮我挑挑,他画画方面的东西,我也不太懂。”林笙说道。 “行。”高敬轩痛快的答应道,到时候我跟你一起给咱弟弟庆生。 当高敬轩在校园里看到程亦锦脸上挂着明显的伤出现时,心里对好兄弟林笙的崇敬之情油然而生。 程亦锦那张俊脸上左侧的脸上有一块破皮,而右边比左边更严重,颧骨上紫了好大一块儿,那高挺的鼻梁骨上贴这个肤色的邦迪,如果不是细看倒是看不出来。 高敬轩莫名的觉得程老大这一脸的伤加上总是严肃紧绷的表情,很是喜感…… 高敬轩在心中默默的为他的好兄弟林笙好评点赞,简直太够哥们儿了,他这口气出的很顺畅…… “高敬轩。” 高敬轩正往校园外走呢,突然听到身后一个熟悉的声音叫他的名字,瞬时间有种不太好了的预感。 果然,程亦锦沉着脸走过来。 “程老大……”高敬轩警惕的轻声叫了他一声,眼神飘忽的观察着四周的情况,随时准备寻找逃跑路线。他现在也躲程亦锦跟躲瘟神一样,但是他的原因跟林笙大不相同,他主要是怕再一次惨遭毒手……哎,炮灰的命也是命啊……就你们不拿我当回事儿,自然有人拿我当心肝小宝贝儿…… 程亦锦站在他面前,那双利眼跟雷达一样扫过他的脸,让高敬轩很不自在。 “林笙的手机,是你给他的?”程亦锦的声音听不出情绪。 高敬轩点头也不是不点头也不是,那么纠结的看着他…… “还有烟,也是因为你,他才开始抽的?” 高敬轩都要哭了。不带这么吓唬人的啊…… “程、程老大,你相信我,我们真的是纯洁滴友谊,纯洁的简直不能再纯洁了。你千万别误会……”其实高敬轩真正想说的是,你当谁都跟你一样口味那么奇特吗,你当谁都一样放着软绵绵的女人不喜欢,偏喜欢硬邦邦的汉子吗……就算喜欢男的,他也是喜欢那种软绵绵,性格好,笑起来甜的好吗…… “你是说你对……林笙绝对没有那方面的意思,是吗?”程亦锦的语气显得有点高深莫测。 高敬轩死命点头,就差敬个礼对天发誓了。 程亦锦从兜里掏出一包烟,递给他一根。然后在高敬轩震惊的眼神中亲自端着打火机的火苗凑过去。 高敬轩整个人都惊悚了,就在刚才程亦锦要给他点烟的时候,他还神经错乱的脑补这是不是要烧死他啊…… 但是事实是程老大亲自给他点完烟,笑着拍拍他的肩膀,一副不计前嫌的亲民的样子,笑着说:“既然这样,以前是我误会你了。我要追林笙,既然你是他的兄弟,就多帮帮忙吧。” 他的语气和表情那里是求人帮忙,这就是赤裸裸的威胁。 高敬轩觉得自己只有有一点为难的样子,这家伙就能立马翻脸…… 程亦锦给自己也点了一根烟,问了几个无足轻重的关于林笙的问题,还跟高敬轩交换了电话号码,这才笑着跟他告别。 高敬轩石化一样在原地站了很久,直到手里的烟头燃尽烧到手指,他才苦笑着飞快扔了。转身给林笙拨电话…… 胖哥今天早晨一来,就跟林笙约好了中午一起去吃食堂的小排骨。他好不容易赶上他老妈出差,他爸跟他都自行解决这几天中午的伙食,胖哥高兴的脸上的肥肉都颤颤了。 林笙端着两个空餐盘去排队大餐,答应一定给他多要排骨,还把自己的排骨都分给他后,胖哥才乖乖的去占座位。 一中的食堂伙食做得好不错,中午刚放学的时间更是人满为患,别说座位难找,就是打餐都要排上好久。 而且中午的时候大家都饿了,打餐的队伍通常是排着排着就乱了,人挤人的时候就看谁能挤,还有谁的脸皮更厚。林笙不是脸皮厚,而是胖哥那身板太占地方了,基本上等他自己打回餐来林笙都吃完了,还得坐在食堂看他大快朵颐,真的是一件很凶残的事情。而林笙呢,总是会有那些挤来挤去最后看到林笙的一瞬间脸红非让他先打的女生,这真的是太让胖哥羡慕嫉妒恨了。 这也是胖哥中午来食堂吃饭非要拖着他的最重要原因之一。 胖哥笑眯眯的坐在食堂里远远的眺望林笙笔挺高瘦的背影,心里美滋滋的想,让那帮肤浅的爱慕林笙外表的女生羡慕死自己吧! 突然,胖哥笑得快没了的眼睛猛地瞪大,他看到了一个非常熟悉的身影,刚走过去跟林笙说话。胖哥整个人都不淡定了,豁的站起来,差点把一个端着餐盘的女生撞到。 “你怎么回事儿啊?”女生校服的衣服上洒了汤,又急又气,抓着胖哥的袖子就不干了:“把我衣服都弄成这样了,我下午怎么上课啊……” “对不起,对不起,真对不起……”胖哥虽然平时跟林笙他们什么荤的玩笑都敢开,但是一看到女生就怂了,特别是跟女生这么近距离接触说话:“我真没看到你同学,我对不起你,你别生气……” “我这么大的人你没看到,你是故意的吧!”女生气势汹汹的说道。 他们附近的几桌吃饭的同学不断的往这边看,胖哥的心思从刚才就开始恍惚,此刻脑子像是浆糊一样,就知道不断的说对不起。 “怎么了?”一道低沉的声音从女生身后响起。 林笙把端着的两个大餐盘放在他们的桌子上,抬头一看就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儿了。 “同学,烫到了吗?”林笙转身对着女生问道。 “啊?没,没烫着……”刚才还凶巴巴的女生看到林笙的脸的一瞬间脸就红了,说话都有点断断续续的。 “没烫着就好。”林笙说着接过女生手里的餐盘,露出个浅浅的笑容:“这是我哥们儿,刚才他可能真没看到,对不起了,要不你等会儿把衣服送我们班级去吧,我们是一年三班的,洗完了再还给你。” “不,不用了。”女生连连摆手,态度跟刚才简直截然不同,不好意思的看着林笙说道:“我回家让我妈妈洗就行,没事,真没事了。” “那,我帮你送过去吧。”林笙说着,问女同学她坐在哪边。 “那边。”她指着另外两个往这边看得女生的那桌。 林笙把餐盘帮她放在桌子上,又说了一遍对不起,在一帮女生的闪着心形的热切目光中回到胖哥那里。 “刚才跟你说话的女生是谁?” 林笙刚坐下,被胖哥一把拉住了袖子问道。 “刚才不是你把人衣服上洒上汤了吗?”林笙看着他不解的问道。 “不是那个!”胖哥有点急,连平日最热爱的小排骨都没顾上,急切的说:“你在三号窗口打饭时候跟你说话的女生。” 林笙拧着眉毛沉思了一下,才想起来他说的是哪位:“你说刚才那个?” 林笙的皱着眉说道:“我也不记得她了,她刚才说她是陈虎的妹妹,嗯,我跟她哥也没什么交集了……怎么了?你认识?” 其实林笙没说的是,刚才那女孩跟他说是陈虎的妹妹的时候他还真反应了一会儿才意识到,她说的是之前在洪威面前走自己的那个。林笙恍惚的记得自己当时还答应陈虎要跟他妹妹郑重道歉,虽然自己对他妹妹做了什么自己一点也不记得了。 当时林笙被揍完就住院了,以为事情解决了就挺好的,早就忘了这一茬了。没想到今天这个自称陈虎的妹妹的姑娘居然主动跟他说话。还代替他哥为上次的事情道歉。 谁应该跟谁道歉林笙也搞不清楚,反正跟女孩客客气气的说了两句话,那女孩儿眼圈说红就红了,林笙哭笑不得的跟她说再见就赶紧溜了。没想到胖哥问完那个女生,居然一脸的恍惚表情。 “我说你没事儿吧。到底是谁啊?”林笙一边吃饭,一边问道。 被打断回忆的胖哥哀怨的瞪他一眼,说出一句让他喷血的话:“那是我……小学同学。” 林笙非常不给面子的乐出声,道:“小学同学呀,我看你那表情还以为是你未婚妻呢。” “你,你乱说什么!”胖哥很不淡定的瞪他,拿起筷子故作生气的道:“吃饭!” “不会吧……”林笙一看他反常的样子就心里透亮,胖哥这种内心单纯的处男在他面前简直弱爆了。他夹了一块肉多的排骨放到嘴里,也没见胖哥炸毛,还一脸恍惚,林笙瞬时间就什么都明白了:“你不会暗恋人家吧。” 林笙这句几乎是肯定句了。 胖哥彻底炸毛了,狠狠一拍桌子,吓得旁边两桌都往这边看。 他吼道:“林笙,你再乱说我跟你没完!” 林笙看他的眼神就跟看精神病一样,憋着笑连忙点头敷衍的哄他:“行行行,我再也不乱说了,快吃吧……” 可是就是从那天开始,胖哥显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上课的时候好几次走神都被老师点名了,中午跟林笙吃饭的时候更是心不在焉,东张西望的。 胖哥的这种情况在第三天陈虎的妹妹下课到他们班级门口找林笙的时候被打破了。 林笙出去之前,还特意看了胖哥一眼。而程亦锦则深深的看了他一眼。 陈虎的妹妹叫陈昕,长得可比他哥好看多了,一双杏核是的大眼睛很亮,五官端正精致,个子不高,也就一米六左右的样子,就是皮肤有点黑,但是整个人看起来难看,反而一笑的时候露出两个酒窝,特别招人喜欢。 林笙出后,看到陈昕站在左侧走廊墙边,手里还端着盒子。林笙现在一看到这种包装精美的小盒子小袋子就打怵,这几天已经不止一个女生给他送礼物了。有时候是巧克力,有时候是女孩自己做的小点心,还有直接简洁明了的送情书的。不光是同一届的同学,甚至还有高二高三的女生……在班级男生羡慕嫉妒恨的调侃声中,林笙却只觉得麻烦。 有的脸皮薄的女生把情书跟小礼物扔给第一排的同学交给他也就算了,还有这种叫他出来当面给他的,甚至当面问他可不可以做他的女朋友。林笙真的很尴尬。 所以看到陈昕也满脸通红的端着个小盒子不敢看的时候,林笙在心里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林笙,我也是那天才知道你在三班,我没想到你也来一中了……总之,我很高兴能再遇到你。”陈昕为接下来要说的话感到不好意思,闭了闭眼睛说出在家里练习过很多遍的话:“林笙,你以前说的话应该还算数吧。说我随时都可以做你女朋友……嗯,我答应你。这是我自己做的小点心,送给你。” “你说……”林笙希望自己幻听了。 “不跟你说了。我回去上课了。拜拜。”陈昕红着脸飞快的跑走了。留下林笙一脸像雷劈了似的表情站在门口。 “嘿,林笙,你一直追刚才那个女生呢!我说怎么谁都看不上呢,恭喜啊!”班级里一个男生路过听到他们的对话,笑嘻嘻的上来拍了一下林笙的肩膀。 “恭喜!” “恭喜林笙!” “……” 班级的男同学一个个跑来恭喜,林笙脸色青黑,手里是陈昕塞给他的盒子,简直不知道该怎么跟他们解释。 次奥,他根本不记得他什么时候答应她了好吗!就算真的答应了,那对于他来说也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好吗! 上课的铃声响起,林笙想到胖哥那副表情,浑身一冷,连忙把陈昕给的东西扔到走廊的垃圾桶里。 回到教室,刚才那几个在走廊跟他说恭喜的男生起哄瞎闹,居然集体鼓起掌来。班级里又不知道怎么回事儿的同学也跟着起哄,不一会儿,林笙有女朋友了的这件事在班级里整个传开了。 科任老师进屋的时候没弄清状况,半天才制止住这一阵骚动。 林笙关顾着观察胖哥了,忘了旁边还有一个活火山。在老师说上课的时候,程亦锦冷着脸跟老师请假说恶心。 林笙一听就知道他在拐弯抹角的骂自己,气的够呛。心想怎么没恶心死你呢,活该! 程亦锦脸上的伤还没好全呢,这几天林笙看见他就躲,还跟以前一样躲瘟神似的。而程亦锦依然每天看着他,但是行为上确实收敛不少。他还好声好气的跟林笙道歉了,说那天是他太冲动了,以后不会了…… 但是林笙依然该躲着躲,该防着防,对待程亦锦不友好的态度连胖哥都看出来了。 程亦锦一出去,林笙刚松了口气没多久,突然心惊肉跳起来。他想,程亦锦不会对陈昕不利吧? 上一次高敬轩就是跟自己出去喝了一晚上酒没让他找到。他就像个变态似的对高敬轩出手了……刚才他的表情真挺吓人的…… 林笙越想越心惊,也站起来跟老师请假。 一节课没上一半儿呢,就两个人请假,科任老师很不高兴,但是看林笙确实很着急,才说了他几句让他出去了。 林笙一路跑到楼下,程亦锦早就没影了。 他站在教学楼前面有些烦躁,心里不确定程亦锦到底能不能发疯。最后,禁不住心里的忐忑,他到底是拿出了手机,第一次给程亦锦打电话。 37第三十七章 “喂?”程亦锦正开着车,看到显示屏上的陌生号码,声音显得很不耐烦。 “……”林笙从电话里听到他的声音,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 “谁?再不说话挂了。”程亦锦声音很冷。 林笙在心里骂他这暴脾气,清了清嗓子绷着声音说:“你在哪儿呢?” “林笙?”程亦锦有些不可置信,在电话那端沉默几秒钟,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刚才的事情,居然没有多少惊喜:“你找我?” 谁找你啊!林笙心里要吐血,嘴里却不得不说:“嗯,我想告诉你一件事……刚才下课找我的那个女生,胖哥好像喜欢……” “……” 林笙听到那边沉默了一瞬,程亦锦喑哑的嗓音问道:“你怕我误会你?” 怕你误会个脑袋!林笙在心里大骂,翻了个白眼冷声道:“你爱误会不误会,跟我没有关系,我就是告诉你别再伤害无辜的人。” “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林笙……”程亦锦心底最后一丝底线都因为他的这句话而崩裂,他气的冷笑着说:“原来我在你心里就是这样一个人啊,是不是我怎么做,我在你的心里都定型了……” 程亦锦说到最后,愤怒的语调中透着一丝悲凉。 “没事我挂我了。”林笙听到他的话,不知道为什么心里不太舒服,便淡漠的说道。 程亦锦因为他淡漠的语气而心凉,语气也变得嘲讽:“怎么就没什么事了?你不是不让我碰那个女生吗?那你现在出来……” 林笙站在校门口的时候,程亦锦的黑色吉普呼啸而过,在他面前猛地停下。 程亦锦落下车窗冷冷的看着他,没有说话,却在等着他主动上车。 自从上次在程亦锦的车里发生了那件不愉快的事情后,林笙对这辆车都产生了不小的抵触心理。他拧着眉毛盯着那车半晌,又看了看程亦锦冷硬的表情,才不耐烦的坐上副驾驶的位置。 程亦锦抿着唇,一言不发的开着车在市绕了一圈,又往城北的郊区驶去,最后绕着环山公路上了昌新市最高的忘厦山的山顶。 程亦锦率先下了车,仰着头任风吹乱头发。 秋风呼啸,山顶的风更加肆虐。林笙坐在车里看着程亦锦站在没有护栏的边缘,闭着眼睛被风吹得身上的衣服翻飞,心里突然有些不安。 鬼使神差的,林笙下了车走到程亦锦的身边。 程亦锦睁开眼睛,突然伸手指着山下西南方向的一片高楼耸立,又指向沿海的一片港口:“那边,还有那边,都是青帮名下的产业。” 林笙眼皮一跳,望向他指的地方,一片是昌新市最繁华的商业区和娱乐场所,现在是白天,只能看到那里集中了市里最豪华的的几栋高楼,如果是晚上,从这里望去简直一片的繁荣之景,灯红酒绿,奢靡繁华。而控制着昌新市经济命脉的那些港口里,青帮是除了政府以外,是控股最大的股东,拥有百分之三十多的股权……还有昌新市邻近城市里的产业,林笙都知道,可是看着这么大的一个城市,暗地里操控的居然是一个大帮派,林笙心里还是说不出的感觉。 这些年国家还相对贫困,生产力水平相对落后,政府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各个大小帮派如雨后竹笋,不断冒出,不过也很快消失。而青帮则是个例外,财力势力如日中天,,甚至在林笙死去的时候,发展到一种鼎盛的局面。青帮的成长,林笙虽然作为一个小人物,却也可以说是看着他长大的,撇开那些道德准则不说,青帮的领导者确实是将中之才,才能把青帮推上鼎盛,是程宇也是程亦锦…… “青帮听说过吧?”程亦锦望着远方青帮的地盘淡淡的开口,口气居然像是聊家常一样:“青帮的老大程宇也听说过吧?” “我是程宇的儿子……”程亦锦缓缓地说道,一边回过头来,淡笑着看着林笙,只是那笑意却没有抵达幽深的眼底。他的声音发沉,看着林笙,语气几乎是肯定的:“你早就知道了吧。” “所以才一开始就对我有意见,一开始就防着我,不管我怎么掏心掏肺,我在你心里永远都是程宇的儿子,一个混黑社会的老大的儿子甚至是一个坏人,一个十恶不赦的人,一个能随便对看上的人强取豪夺,随便打杀,甚至对女同学也可以下毒手的人?”程亦锦的声音从平稳到悲愤,其中甚至透着一丝委屈。 林笙很少看到他在自己面前这样失态。这个上辈子打断他腿,这辈子又不依不饶纠缠的男人始终是坚定的,厉害的,至少是外表强悍的,突然的脆弱和悲愤流露出来,让林笙震撼的同时,都不知道该做什么,该以什么样的态度面对他。 “呵呵,你果然早就知道了。”程亦锦深深的看了他一眼,语气嘲讽。 就像现在,林笙感觉喉咙很干,明明能轻易撒个谎话就皆大欢喜的事情,他却偏偏做不到。 “难怪!”程亦锦说:“我真傻,直到今天才知道你为什么一直看不上我。” “在认识你之前,我还真不知道我能成为别人眼中这样恶的一个人,也从来没有人像你似的,用这么毫不掩饰的鄙夷态度对我,我知道你瞧不起我……”程亦锦再次缓缓开口的时候,悲伤的基调已经全没有了,只剩下深深的讽刺和冰冷。他顿了顿,扭头盯着林笙的眼睛继续:“出身不能选择,我也从来没为我的身份惭愧过。我爸是程宇,我是程亦锦,青帮就永远跟我脱离不了关系,可能你瞧不起青帮,可是青帮却是我爸他们用生命打拼来的,所以我不会为他感到悲哀……” 林笙有点傻眼的看着这个青帮太子在那儿跟个小白菜似的演苦情戏。很想说一声:咔!这他妈什么跟什么啊!你那只眼睛看到我瞧不起你了!谁敢瞧不起你啊!谁他妈有那个飞机时间专门瞧不起你啊!你个黑二代还让人鄙视的话,我他妈不得被唾沫星子砸死…… 林笙无语的看着他,内心还没吐槽完,突然看到程亦锦的苦情戏演完了,神情一遍换成了他妈恶霸杨白劳强抢民女的戏码…… “既然我在你心里早就是这样的人了,我还有什么好怕的,反正已经不能再差了……”程亦锦的眼光中甚至带了点恨意,口气决绝的说道:“如果我不做点十恶不赦的事情,都对不起你给我设的形象……” 程亦锦边说边走过来。察觉到危险气息的林笙往后退,被程亦锦逼得靠在黑色的吉普车前面。 “你要干什么?”林笙有些色厉内荏的大声说道,却被肆虐的秋风吹得有些底气不足。 “上次我亲你一下,你揍了我两拳……”程亦锦看着他紧紧抿着的淡粉色唇瓣,眼光炽热,语气却出奇的冷静而残酷:“今天我再亲你,你要是反抗,我就找几个人去亲那个女生去……” 程亦锦缓缓低头,嘴唇碰到那渴望中的柔软,眼神却没有半点喜悦,一瞬间冷得要掉冰碴子一样。 程亦锦只是轻轻的贴了一下,就抬起头来,看到林笙愤怒的眼神和握紧的,却没有落下来的拳头,眼光暗沉暗沉的。 “程亦锦,你他妈还有没有人性?”林笙抡起拳头,却被程亦锦一把握住。 程亦锦眼神冰冷的看着他,一字一句说的非常清楚:“你刚才信了。” 林笙一瞬间仿佛明白了他刚才试探的用意,愤怒的骂道:“你他妈疯了吧!” “晚了林笙……”程亦锦轻轻的摇头,眼神中最后一点光亮也熄灭了,他说:“晚了,既然你不相信我,你的机会也没了。现在,我将会在你面前做你心中的我……” 林笙看到程亦锦嘴角微微上扬,俊美的脸庞魅惑而迷人,眼神中的残狞却让他心里发寒。他听到程亦锦谈笑一样说道。 “林笙,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人了,我让你做什么你就得做什么,不能反抗,也不能不乐意。就算不乐意,也不能表现出来,我吻你你要开心,我碰你,你也笑着,表现得就像是很爱很爱我一样吧……” 满意的看到林笙震惊的表情中不易察觉的那一丝惊恐,程亦锦笑了,可是他不明白为什么他笑着的时候,心会跟着疼起来…… 心里疼的快窒息的程亦锦不想让林笙好过,俯下身,贴着他薄薄的一层耳廓轻声说:“你梦到过我打断你的腿是吧……左腿还是右腿来着我忘了……你的梦也不是没有可能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如果你敢背着我跟别人好……包括那帮天天给你送情书的女生,也包括那些男生,你都给我离远点,别说我没提醒你……” 林笙被他逼得双手在身后撑在车盖上,身体被迫跟他贴在一起,从程亦锦身体里传来的温热的体温却不仅不能温暖他,反而让他一阵阵发寒…… 程亦锦单手捏住他的下巴,对上他愤怒仇恨的双眼,轻轻的说:“哦,对了,还有你那帮朋友啊,亲戚啊,兄弟啊,既然你知道我的身份了,就不用怀疑我能做到哪一步了……本来我就是十恶不赦的大坏人嘛!” 程亦锦忍着心里针扎一样的刺痛,笑着说完这些话,嘴唇轻轻的贴在林笙单薄的眼皮上,深情地一吻…… 林笙的眼皮在他的火热的唇瓣下颤抖得如同邻近冬天,将要死去而拼命做无用挣扎的蝴蝶的羽翼…… 第9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0节 重生之携手征程/漂白 作者:秀于林 第10节 38第三十八章 程亦锦的母亲亲自给他打电话,说是他姐姐刚从国外回来,今晚全家人一起吃个饭,他必须出席。 程亦锦自从脸伤了,已经很久没回过家里了,一直在他的小别墅里宅着。连上周的家庭聚餐都没有参加,听欧伯说,他父亲已经很不是心思,今晚确实是不去不行了。他从倒车镜里看看脸上上次被林笙打的伤,好的差不多了,但是还能看出左脸颧骨的地方一块儿青色。 程亦锦开着车把林笙送回学校。林笙一声不吭的坐在副驾驶上,脸色有些灰白,淡褐色的眼睛却一如既往的晶亮,他显然是受了惊,但是却并不能被程亦锦吓到。只是一言不发的坐着,也不看程亦锦一眼,让人不知道他心里此刻是怎么想的。 程亦锦握着方向盘的手收紧,手背上青色血管清晰可见,他抿着唇,一点也不喜欢两人之间压抑的气氛,可是却不知道说什么。刚才狠话已经放出去了,覆水难收,他也没想收回。 跟林笙狠狠发泄了一通,他的心里顺畅多了。如果不说出来,他憋在心里的气还不一定能把他折磨成什么样子呢。 他程亦锦是没这么喜欢过一个人,从前那些长得漂亮的女孩儿前仆后继的追求他,他始终淡淡态度,心情好了就跟他们玩几天。他也从来没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对,他也以为他这辈子也就这样了,看到再好看的也就是淡淡的欣赏,心肠冷硬,说分就分,离了谁都一样活,还一样活的漂亮。 直到他遇到了林笙,才知道,心肠之所以能那么硬,是因为没有爱。 他也想好好的对林笙,从头到尾的追求,把这个人的心捂热了,被自己感动,终有一天看到自己的好,看到自己的真心,也同样付出自己的真心……那样的日子,那样的梦,他想一想都能傻傻的笑出声音来……可是林笙给予他的现实不是这样的,他在林笙冰冷的褐色眼珠中,看到的只有对自己的不耐烦和厌恶…… 他不是没努力过,一次又一次在他看不到的地方替他解决麻烦,一次又一次扒开真心给他看,一次又一次用心准备惊喜,希望感动他……可笑的是,最后被感动的,也只是自己而已…… 原来一段用心的感情,可以教会一个人这么多东西。他都觉得,正因为对林笙的爱,改变了他很多,原来为自己考虑的时候是可以为那个人优先考虑的,原来在自己之上,可以把另一个人放在更高的位置…… 从第一次跟林笙表白开始,他送礼物,想接送他放学,到台球厅帮他干活……这些都是他心甘情愿做的,他不要求林笙怎么回报,可是就连接受他的殷勤他都不愿意,看自己的眼光都不如一个陌生人。他千般万般的努力,都不如李红星,或者胖哥他们在林笙心中的重量,一次发怒,对跟他彻夜未归的、让程亦锦嫉妒得想要杀人的朋友高敬轩的发泄,却换来之前一切努力的付诸东流。 程亦锦心里清楚,高敬轩就是林笙醉酒时说过的,过命的兄弟……高敬轩永远也不会知道,在从别人嘴里听说的第一次,他就嫉妒他嫉妒到发狂…… 程亦锦很想问问林笙,什么叫做过命的兄弟?他说他把他看得比命还重要,如果他也可以为他付出性命,是不是自己也能有机会跟他有“过命”一样的交情? 这些也只是程亦锦在悲伤的时候自己在心里想想,他知道,如果他说了,林笙只能用冷冷的眼睛看着他,更加的瞧不起他…… 程亦锦都不知道自己输在哪里。林笙所说的,那个他打断他腿的梦,他怎么会相信…… 付出那么多的真心,就是因为看不到希望以至于绝望的时候的一次冲动,一次发怒,打了他过命的兄弟,情不自禁的吻了他……就把之前所有积攒的那些微不足道的好感一起折腾没了吗?程亦锦觉得特别不公平,他在林笙面前,永远也得不到公正的对待。 直到今天,他才在心中有了答案,原来林笙早就不知道怎么知道了自己的身份,原来林笙早就在心里瞧不起自己…… 既然这样,既然他的心无论怎样用力都融化不了,程亦锦泄气的觉得,自己实在没有必要这样委屈自己,继续丢人现眼下去。 至少还有一样东西能让林笙臣服,不是感动,不是动情,不是他心甘情愿,而是他不敢……程亦锦笃定,只要用他身边的亲人朋友威胁,林笙就不敢不跟自己好。 结果是一样的,看,他轻而易举的就跟自己好了,只不过过程不太一样罢了,程亦锦觉得他实在没有必要纠结这些琐碎的小事……可是,为什么他的心还是这么疼呢……为什么他仍然沮丧、仍然后悔……甚至想搬过林笙冷冰冰的脸轻声的哄他,说自己错了,刚才是开玩笑的…… 程亦锦握着方向盘的手背泛白,把车停在了学校门口,看着表情冰冷的下车,张了张嘴刚想说什么,却被林笙抢先了。 林笙一只手把着车门,逆着光的头发肩膀都被下午的阳光撒上一层耀眼的金色,在程亦锦的眼中整个人都显得朦胧而神秘。可是他的表情却并没有如阳光一般柔和,刀削一般的五官紧紧绷着,冰冷的声音像是从牙缝中挤出来的似的,他说:“程亦锦,我确实反抗不了你,也惹不起你,我的家人朋友都是普通老百姓,我最不希望的就是看到他们出事。如果你看中的就是我这幅身体,我可以给你,让你玩个尽兴,可是你要是想让我像个木偶娃娃似的看见你就笑,你让哭就哭,抱歉,我做不到。而且,我林笙虽然什么也没有,什么也不是,但是我不容许我的家人朋友受到任何骚扰!我答应陪你上床,但是要是有人感动他们,我林笙也就一条命,绝对不会让那人好过,就算是死,我也敢跟你玩命!” 林笙冷冷的搁下狠话,深深的看了程亦锦一眼,用力的甩上车门,头也不回的走了。 程亦锦眼光森然,目不转睛的盯着林笙消失的背影,额上的青筋都抽动起来。 狠狠的一拳砸向手中的方向盘,程亦锦红着眼睛恨恨的道:“林笙,你就是看我伤透了心,你才好受是吧!” 程亦锦晚上开车驶进程家的老宅,五六点钟夜色已经暗下来,之前管家和他母亲已经打电话来催过几次了。伫立在高大树木中的漂亮别墅灯火通明,就等他一个人吃饭了,可是他此刻的心情却没那么高昂。 “大少爷回来了,快去告诉先生。”管家亲自出来迎接他。家里的佣人忙活起来,就等他回来呢,进进出出准备开饭。 程亦锦走进屋子,发现除了他大姐陈婉心,还有他父亲的外室生的一个弟弟一个妹妹,都在客厅坐着呢。见他回来纷纷站起来。 他的眉毛不易察觉的微微蹙了一下,脸上没什么表情,倒是也没表现的多不悦。 “大哥,你回来了。”跟他就差三个月的小妹程可心笑得很甜的开口。 “大哥。”弟弟程子英连忙跟着开口,望了一眼脸上没什么喜色的程亦锦,连忙把视线躲开了,双手不自觉的搅着,显得有点紧张。 程亦锦只是轻轻的嗯了一声,看向坐在沙发中间刚放下一个电话的他们的父亲程宇,轻轻叫了一声:“爸,我回来了。” “怎么这么晚?” “学校有点事情耽误了。”程亦锦开口淡淡的解释:“我妈跟大姐呢?” “在楼上,说个大家拿礼物……” 五十来岁的程宇一边说一边摩擦着左手腕上的一串黑色梵文佛珠,话音未落,就听楼上传来程婉心清脆的声音:“是我弟弟回来了吗?” 在程宇的这几个孩子中,虽然只有他自己是程夫人亲生儿子,但是大姐程婉心的生母去世的早,她很小的时候就被接来由程夫人照顾,倒是跟程亦锦的关系最为好。 程家制度森严,特别注重一些旧的传统习俗,所以程宇的外室的孩子一般不怎么往家里带,这个老宅说是程夫人他们一家人的也不为过。就连程亦锦回国之后,程宇因为家族事业的关系,严格保密程亦锦这个将来继承人的身份,也在外面给他单独置办了房子,起居都由从小看他到大的欧伯负责。程亦锦尚且一周回来不过两三趟,看看母亲,所以更别提程可心和程子英了,几年也不来一次老宅,估计这次也是因为大姐程婉心出国一年多头一次回家,父亲顺便把那边的人叫来了。 程亦锦跟这帮兄弟姐妹还真没多少感情,从小到大见过面的次数屈指可数,就跟程婉心还不错,那也是看在程夫人的面子上。 至于这帮跟他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对他的感觉,他从来也不在乎,程婉心对他不错,因为他妈妈的关系算是能跟他说上话,在国外念书的时候也是个把月给他打个电话。至于程可心和程子英,他们一个对自己挺奉承的,一个讨好他的同时总是畏畏缩缩的。程亦锦没有那个闲心关心他们怎么看待自己,因为他在程家才是名正言顺程宇的儿子,也是大家认可的唯一的继承人。所以,他就代表了权威,他说的话通常没人敢忤逆,就连程宇,对待他的态度,都跟其他人有天壤之别。 在程宇心中,他才是能够继承他一切的骄傲。 程宇发话先吃饭,程亦锦去了程夫人身边问了好,没想到细心的程夫人发现了他脸上的伤,平日端庄稳重,从来不紧不慢的程夫人不禁变了脸问道:“亦锦,你的脸是怎么弄的,跟别人打架了?” 程夫人的话让屋里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到这边,程宇犀利的目光在他的脸上扫了一遍,声音有些严厉:“怎么回事儿?别告诉我你就是因为这个,才一周多没回家。” 程宇的音量一大,除了程亦锦和程夫人,整栋别墅的人都气都喘不均匀了。 “不是,走路的时候撞到……树上了。”程亦锦临时编了一个蹩脚的谎言,笑得有点僵硬。 “走路的时候还能撞树上,你都多大了?”程宇声音威严的训斥,随即皱眉道:“欧伯怎么没说这件事?” “是我没让欧伯说的,怕你们担心。”程亦锦勾着嘴角说道,一边朝程夫人使眼色。 程夫人轻轻地瞪他一眼,到底是舍不得儿子,便开口说道:“行了,他都大了,磕磕碰碰自己心里有数,我们也不能总看着他。吃饭吧,大家也都饿了。” 程夫人的面子程宇还是给的,眼光不善的在程亦锦的四周扫了几遍,没在说什么。 “弟弟,我刚才还跟爸爸说呢,美国的学校不错,你还想不想去国外念书了?”程婉心对着程亦锦说话,完全没在乎饭桌上还坐着另外一个弟弟。 “嗯,亦锦今年过年的时候还说过在国内读书没意思,教学质量不如国外呢。”程夫人说道。 程亦锦的心脏一紧,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听到程宇沉声说道:“要是真想去,下学期就去吧,想去哪个国家,我这几天就让手下去办……” “不用了,我不想去了。” 程亦锦的一句话让大家都很惊讶,程夫人率先问道:“怎么了?过年的时候不是还说国内没意思吗?” 程亦锦一瞬间想到林笙,心里针刺一般疼了一下,垂眸淡淡的说道:“现在觉得还行,已经习惯了。” 程婉心眼珠子咕噜一转,狡黠的笑了,伸手悄悄的碰了一下程夫人的手道:“妈,弟弟不愿意出国了,是不是有女朋友了?” 程婉心的话让程亦锦的心里一突,握着汤匙的手掌心一下子都是湿汗,就听程宇嗤笑了一声,说道:“你弟弟什么时候少过女朋友了,你陈伯伯前一阵子还说看到他带漂亮女孩儿看电影,没几天就又换了。他能因为喜欢个谁而不出国了,我倒还是放心了,就这样三心二意的,也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能真喜欢上一个……” 程宇在程亦锦跟程夫人的面前,倒像是个普通的父亲跟丈夫似的,能态度和蔼的跟他们开玩笑。 程婉心笑着为他辩解:“那是弟弟还没碰到真喜欢的人呢呗!” 程亦锦听着他们围绕这个敏感的话题说个没完,心里有些烦躁,又有些着急,他心里清楚的很,他喜欢林笙的事情,不能让家里知道。至少是不能让他爸知道。 大家都笑着,只有程夫人表情淡淡的,轻声说道:“就算还没有喜欢的,也不要玩弄的女孩儿,这都是有因果的,你今天让别人伤心了,明天会有一个人也让你伤心绝望的……所以,对别人要真心……” 程夫人接下来的话程亦锦都没听到,他的耳朵里就剩下程夫人那句:这都是有因果的,你今天让别人伤心了,明天会有一个人也让你伤心绝望的……林笙,就是那个来让他伤心绝望的人吧…… 食不知味的吃完了这顿饭,在程婉心把给他买的礼物拿给他之后,又提到出国的时候,程亦锦神色明显的不悦,直接拒绝了。 “行,想在国内念就先念着吧,国内的教学质量现在也不错了,等到念完了高中,再去也不晚。”程宇在一旁说道。 程亦锦心里想到,林笙估计绝对不会陪自己出国的,那自己念完高中也想呆在他身边。 “到时候再说吧。”怕程宇看出端倪,程亦锦便这样说道。 反正,到时候他不走谁拿他也没办法…… 作者有话要说:上一章引起了很多人的愤慨,大家都说是神展开,虽然我不太明白什么是神展开,但是猜到了大概意思~~哈哈,其实我想说的是,本来思路就是这个样子的,但是写写难免就会写跑偏了,我都有尽量写回来哦~小林子就这个水平了,但是一直很努力,也一直在努力中,喜欢我的亲就看着我的成长吧,不喜欢的亲也可以等我以后写得好看写,成熟些再来看,非常感谢大家的支持和包容。你们不知道我有多感谢。总之,在这里谢谢亲们了~~爱你们。会继续努力哒,也会继续神展开哒~ 39第三十九章 程亦锦当天晚上留在了老宅住,程可心跟程子英吃晚饭就被人送走了。 跟他妈聊了会儿天,基本上是程夫人问,程亦锦言简意赅的回答。程夫人也知道自己儿子从小就这副老成不讨喜的性格,聊了一会儿就让他睡觉去了,明天还要上学。 程亦锦洗完澡躺在床上,想起白天的一切,想起林笙,嘴角不自觉的勾起,开心的笑容没持续两秒钟却又变成了苦笑。 他躺在床上睡不着,满脑子都是林笙的影子。然后翻身起来拿手机给林笙发了一条短信。 “你在干嘛呢?” 短信发出去如同石沉大海,程亦锦握着手机睡不着觉,心里有淡淡的失落,却也早就预料到了林笙不会理他。就在他快睡着的时候,手机突然响了。 程亦锦的心脏都跟着抽动了下,飞快的拿起手机,果然是林笙。 “上班呢。如果要找我,九点半以后。” 程亦锦的呼吸有些急促,他明白林笙这话的意思。白天林笙说,身体可以让他睡的时候,程亦锦虽然觉得自己被误解了,自己想要的根本就不光是跟他上床那么简单。自己想要跟他好好的,像情人一样,像恋人一样,能够彼此耳鬓厮磨,相依相偎。但是他也知道这不过是一个遥远的梦,林笙答应跟他上床简单,交出他的心却不容易。 但是看到心爱的人这样问,是个男人都会热血沸腾。程亦锦脑海中描绘出林笙冰雕一样禁欲的俊脸,还有修长笔挺的身体,心里一阵燥热。 程亦锦从床上跳起来,很快换好了衣服,出门的时候看到程婉心跟程夫人在客厅看电视,程宇在楼上打电话,便随便扯了个谎:“妈,我还是回去住吧,明天老师让交的一份作业我忘记了。” “让司机去帮你取一趟吧。”程夫人说道。 “不用了,我自己回去吧。”程亦锦在玄关处穿上鞋,接过管家递过来的外套,程夫人跟程婉心出来送他。 他的车早就被停在了门口,程亦锦上车跟他们告别,黑色的吉普开出别墅区,两旁高大的杨树纷纷落在后面。 程亦锦觉得自己的心都要随着车飞起来了。 从老宅出来的时候还不到九点钟,程亦锦怀着说不出的复杂心理绕着去便利店买了两管润滑剂,拿起避孕套的时候犹豫了下,又放了回去。 然后开车去了台球厅,透过台球厅的窗户,程亦锦坐在车里看站在前台跟李红星说话的林笙,身姿挺拔,眉目俊朗,站在乌烟瘴气的光晕里如同芝兰玉树一般,有种纤尘不染的味道……虽然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但是程亦锦仍然紧紧盯着林笙一开一合的唇形,眼神痴迷。 林笙早就注意到程亦锦的车停在门外,李红星说要叫他进来,被他阻止了。 “你俩又吵架了?”李红星问道。 “……没有。”林笙的声音非常冷漠。 李红星看着他轻轻叹了口气,拍拍他的肩膀说道:“其实我真觉得他对你挺好的,做不成那个……也别把关系弄得那么僵啊,至少还能做个朋友……” 林笙的手忙着收拾书包,表现的像是没听到他的话一般,只是低垂的眸子闪烁了一下。 做朋友,也得人家想跟自己单纯的做朋友啊…… 如果让他选择,别说做朋友,只要程亦锦不缠着他,从此以后让他看到程亦锦就绕着走都行。但是似乎从第一次见面开始,任自己怎么表现出排斥,程亦锦都没有放开过自己。他在林笙的生活中,就像是一根紧紧缠绕的铁丝,他越是挣扎越是缠得紧,直至勒进了皮肉…… 林笙现在很是后悔自己在一开始时候的冲动,反而惹起了程亦锦的兴趣。 林笙不傻,上辈子怎么也经历了三十多年,一双眼睛很少有他看不明白的,说自己看不明白,不过是自己不想明白,自己骗自己罢了。程亦锦眼睛中压抑的痛苦和深情他也不是没看到,但是奈何他运气不好,碰到的是在感情世界里早已经千疮百孔的自己,在林笙看来,程亦锦眼神中流露的浓烈的感情,更加让自己惶恐,剩下的就是怀疑、不信……越是浓烈的感情,越是燃尽的快,到达顶点之后只能坠落。 他也曾经有一颗纯真的心,有一份天长地久的期望。可是那些曾经对他来说最珍贵的东西,都随着他死在洪威的妻子手里的时候彻底成了灰烬…… 曾经那样浓烈的感情,那样纯真的心,一点也不会比现在在程亦锦眼中看到的少。那时候是他跟洪威两个人一起努力,一起呵护这段感情,可是后来到底是怎么变成了后来的样子? 洪威曾经抱着他坚定的宣誓,说要给他一个光明的未来,要给他全世界的幸福,要让他站在世界的顶端俯视那些曾经伤害过他们的人……可是后来又为什么娶了程家的女儿,为什么跟自己发过的誓都没有实现,为什么两个人越走越远…… 到底是感情易变,还是人心易变呢? 林笙跟李红星合力把大门关上,外面夜凉如水。路灯映照的他的眼睛却更加明亮。 不管变的是什么,林笙都不敢碰了。情爱这东西,一碰就痛,短暂的欢愉过后,只能留给人以无尽无休的痛苦……所以,林笙这辈子宁肯挥霍青春,沉迷于花天酒地,也不愿意付出真心。 所以,跟程亦锦上床,对他来说还真没什么。因为肉体上的欢愉根本触碰不到他的心。 他跟李红星挥手告别后,目光沉沉的看向在停在如水的夜色里的黑色吉普车,站在正前方,正好能跟程亦锦漆黑如墨的眸子对上。 林笙弯弯嘴角勾出一个似笑非笑的笑容,抬脚朝他走去。 他只希望,程亦锦对自己只是一时的冲动,或者这份不应该的情感快一点淡灭,快一点放过自己…… 林笙上了程亦锦的车,什么也没说,用手揉了揉干涩的眼睛,头一歪想在车上眯一会儿。 “你先别睡。”程亦锦侧过头看他闭上了眼睛,便说道:“到家再睡,在这里容易感冒。” 林笙像是没听到一般,程亦锦便伸手碰了一下他的肩膀。 林笙缓慢的抬起眼皮,露出布满红血色的眼睛,眼神却依然有种淡漠的感觉,他突然开口说道:“回到家你还能让我睡吗?” 程亦锦的心一突,不明白他说这话是什么意思,这样调情似的话,他却不敢臆测林笙也是这个意思。 程亦锦的一举一动林笙都看在眼里,他的紧张,他的心思,林笙突然觉得这个上午还冲自己大放厥词,出口威胁的黑二代很有意思,应该紧张的是他才对吧。 林笙嘴角勾起一个似有若无的笑容,很不合作的闭上眼睛。 程亦锦一边开着车,一边时不时的侧头看他,不想让他睡觉,却没敢再动。 早在等着林笙的时候,程亦锦就往家里打电话了,让欧伯跟家里的佣人都回去睡觉,明天也休息。 程亦锦带着林笙进了家门,果然没有看到佣人。 林笙表情自如的扫了一眼他家,弯腰换上程亦锦递过来的拖鞋。 林笙弯腰的瞬间,露出半截白皙柔韧的腰肢,让不经意扫到的程亦锦眼睛瞬时深沉,抓着装了润滑剂的黑色塑料袋的手倏地收紧…… “跟我来。”程亦锦带林笙上了二楼,推开自己卧室的门的时候不免有点紧张。 林笙在他的卧室门口停下,看到程亦锦整洁深蓝色调的卧室里,中间放了一张看起来很舒适的大双人床,旁边的床头柜都高雅大气,整洁的墙面贴着简单花纹的壁纸,没有时下流行的哪个歌星球星的头像,书桌上面一个装饰柜上放着一把黑色的冲锋枪,林笙盯着看了半晌,听到程亦锦说道:“那是模型。” 林笙没出声,抬脚迈进去的时候,有种迈进程亦锦的世界的感觉。 “你先洗澡吧。”程亦锦有点不敢看林笙的眼睛说道。 林笙也没有扭捏,把书包甩手扔在靠近装饰柜的椅子里,一边脱了外套,一边换了拖鞋走进浴室。 程亦锦的浴室很好,浴缸是时下最新的,有很多功能。但是林笙此刻可没有心情在他的浴缸里舒舒服服的泡个澡,匆匆的洗完了,他裹了一条白色浴巾。 头发上的水珠滚落到林笙的漂亮的锁骨上,程亦锦一回头看到林笙从浴室出来,才发现林笙的皮肤居然这样白。 两人之间弥漫着一种暧昧的氛围,程亦锦看着林笙的目光有些呆愣,过了好半晌才回过神一般,脖子上微微泛红,扔了一句:“你看电视吧,我去洗。” 程亦锦洗了这辈子最迅速的一次澡,推开门出去的时候,却看到林笙躺在自己的床上,闭着眼睛睡着了。 程亦锦走近,听到林笙均匀的呼吸,和随着呼吸颤动的长睫毛,嗓子里像是要冒烟了一样,身体里也仿佛有一把火再烧。只是这样看着他平静的睡颜,他的下面就硬了。 那个黑色塑料袋就放在林笙头上的床头柜上,他躺在床上一伸手就能够到。可是…… 程亦锦脑海中闪过看过的片子的画面,很想扑上去狠狠的吻他,把他压在自己的身体下…… 可是最终,程亦锦轻手轻脚的爬上床,在林笙旁边的位置慢慢躺下,紧张的心情居然像个小处男一样。 程亦锦在心里嘲笑自己,伸出左手想按吊灯的开光。算了,今晚就让他睡吧…… 就在灯光熄灭的一瞬间,程亦锦感觉身边的人动了一下,林笙整个人突然凑了过来,冰凉的手指碰到程亦锦火热的腹肌上。 那一瞬间程亦锦觉得自己要爆炸了。耳边听到林笙有些喑哑的声音。 “你不是要做爱吗?” 40第四十章 “你不是要做爱吗?” 林笙沙哑的声音冲进程亦锦耳朵里,那一瞬间的感觉就像是在身体最敏感的部位突然用针一扎,整个人所有的感官都颤抖起来。他一把按住林笙放在他腰腹间的手,猛地翻身连被子一起压在他的身上。 林笙整个人被被子紧紧的裹住,上面压着程亦锦壮硕的身体,四肢简直一动也动不了。 两人刚才谁也没拉窗帘,窗外皎洁的月光从宽大的落地窗流淌进来。林笙目光平缓的跟他对视,正上方离得极尽的是程亦锦比夜色还深沉的火热目光。他眼中的光像是要穿透林笙的身体,仿佛直刺到他的灵魂一般。 林笙有一瞬间的神情恍惚,已经多久没跟这样一双为自己着迷的眸子对视。现在想当年跟洪威正值热恋时的场景,一举一动都如同老旧照片一样清晰在目,可是,洪威的眼睛,看自己时用一种怎样的眼神,林笙却怎么努力也想不起来了。 那个人,那个名字,还存在脑海里,可是那双眼睛却模糊得看不清了…… 恍惚间的林笙突然被一双唇狠狠的堵住了呼吸,嘴唇传来刺痛的时候他听到程亦锦低哑的声音在辗转于亲吻的时候响起:“我不许你在我的床上想别的事情!” 回过神来,林笙眼神清明过来,然后变得柔和,身体不能动弹的他主动伸出舌头去舔程亦锦的嘴唇…… 看着程亦锦的神情和眼神中的光亮,林笙心里突然涌起一股成就感,似乎自己的轻轻的一个吻,一个动作,都能让身上这个平日嚣张跋扈的男人失了神志,彻底沉沦。 有多久没有触碰同样温热的肉体,多久没经历一次酣畅淋漓的性事了……这些突然让他有些想念…… 程亦锦的吻重重的落下,不规则的在他的口腔内扫荡,每一个角落都没有放过。林笙在这样快要窒息的吻中开始回应,与火热的唇舌交织在一起…… 记得曾经谁说过,生活就像强奸,反抗不了的时候就去享受吧。 林笙现在就是这样的心态,虽然程亦锦还不是上辈子接掌了青帮,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地下皇帝,但就是现在,他对于实力薄弱的林笙来说,也不是他惹的起的。 第10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1节 重生之携手征程/漂白 作者:秀于林 第11节 他不想傻得去螳螂挡车了,最后害了家人,害了兄弟。 经历了那么多,他不光是心里筑成了厚厚的外壳,身体上的伤害更加触碰不了他的内心。只要他的心不变,程亦锦无论做什么,或者几个月,甚至是几年后,他厌倦了自己,林笙觉得自己也能真心的笑着恭喜他又找到了真爱…… 程亦锦火热的唇舌顺着他光洁白皙的颈项一路滑到精致的锁骨,紧实的胸膛,胸前两颗粉红色的小颗粒…… 林笙闭上眼睛,享受着他在自己身上点起的熊熊烈火,削尖的下巴扬起诱人的弧度…… 两人中间厚厚的被子碍事极了,程亦锦起身把被子一把扯开,顺手把身上的白色浴巾一扔,光裸的身体线条优美,胸腹的肌肉紧实而充满力量,这样一丝不挂的时候林笙才发现看着瘦高的他身材居然这样好。 程亦锦伸出手臂一下按亮床头灯的开光,晕黄的灯光倾洒到床上的时候,程亦锦下半身的昂扬猛地映入林笙的眼帘。 这也硬的太快了吧……而且这尺度…… 林笙在暗暗评价对方超常的尺度的时候,身体里的热流也迅速的涌向下半身,觉得自己也硬了……他是个纯正的gay,又是个正常的有生理欲望的男人,程亦锦这样的相貌和身材在他面前,无异于一个前凸后翘,身材惹火的绝世美女赤裸裸的勾引一个正常的男人…… 程亦锦伸手把床头柜的润滑剂拿来,拧开盖子撕掉上面一层金属膜,由于动作太大瞬时间挤出了小半管的粘稠液体。 林笙看着他急切而笨拙的动作,心里突然想起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这家伙不会是处男吧? “你不是处男吧?”林笙沙哑着声音问出口。看到程亦锦瞬间深沉的眼神,连忙又改口:“不对,我是问你是不是第一次跟男人做?” 林笙感觉程亦锦往他身下摸的动作停滞了一下,翻脸比翻书还快,他危险的声音反问:“你不是?” 程亦锦的眼神中赤裸裸的写着几个字:你难道不是第一次?你…… 林笙觉得自己只要稍微的一点头,就能人头落地……程亦锦的眼神太可怕了,实在没有理由在这种时候惹他不快,遭罪的还是自己…… “我是……”林笙脸色不红不白的撒谎,觉得自己也不算完全骗他,至少自己这具年轻的身体截止到目前还没跟谁上过床。 程亦锦的脸色这才缓和了,沾满润滑的手在碰到林笙后穴的时候居然率先抖了一下,抬头看林笙的时候居然还安慰道:“你放心,不会让你太疼的,我查过很多资料……” 还查了资料……林笙有些牙酸的感觉,突然觉得自己还不够了解这个平时在自己面漆那嚣张跋扈的黑二代。 “你弄吧。”林笙平静说,闭上眼睛。 程亦锦对于他此番信任的举动很感动,其实他不知道林笙是因为绝望,碰上个处男,还不能穿衣服走人,只能破罐子破摔了。 粗长的手指插进来的时候,林笙难耐的扭动了一下,感觉身上的人还在试探性的往里弄。他这样的慢动作,真的太折磨人了。 林笙睁开眼睛想发火,却看到程亦锦坚硬如铁高高翘起的物件,还有满头的大汗,嘴边难听的话突然又咽回去了,哑着嗓子说:“你不着急啊?快点吧,你这样咱俩得弄到明天早晨去。” 事实上,林笙也确实一语中的。程亦锦确实折腾他到天亮…… 程亦锦深深的看他一眼,出口的声音居然比他还不正常,平日冷冽的嗓音像是被火灼过一样,带着说不出的沙烈的感觉:“我是怕你疼,你说的……” 程亦锦接下来的动作顺畅多了,一直加到三根手指,林笙感觉后面已经涨涨的,被塞满了,再看一眼小程亦锦的快儿头,心里难免有些紧张,觉得今晚要是没受伤,都是幸运的。 拿过蓬松的枕头塞在林笙柔韧的腰身下面,程亦锦抽出三根手指,一只手按在床上撑在林笙的身上,一只手扶着身下的坚挺对准那个润湿的小穴…… 林笙睁着眼睛看到这里,突然出声:“套呢,你给我带套。” 程亦锦黑亮的眼睛像是能吞噬人似的,附身贴上林笙的淡粉色的唇瓣,低声道:“乖……”下半身猛地挺进,插进去了一大半…… “操!”林笙的声音都颤抖了,在他进入的一瞬间抓紧了床单,下体简直有一种撕裂开的感觉,程亦锦这玩意真的是太大了。 程亦锦挺着粗长的物件往里插,里卖弄火热紧致的感觉简直要让他舒服得以为上了天堂。 “轻点……轻点……”林笙被枕头垫着翘起,可怜的穴口简直无处可躲,只能任程亦锦用力顶进来,感觉下半身满满的,含着的东西烧的他整个人都要燃烧起来…… “你真紧,宝贝儿,好热……”程亦锦眼睛猩红,已经控制不了自己了,只想随着身体的欲望沉沦。 坚硬的物件儿缓慢的抽出又狠狠的顶进去,程亦锦把林笙修长的双腿架在自己的肩膀上,大开大合的干起来…… “慢点……啊……你他妈……轻点……”林笙仰躺在床上,主控权全部被掠夺,被自己身体里硬的像铁棒一样的性器干得说话都不能,出口就是暧昧得让人羞耻的呻吟声…… 程亦锦一只手撑着床,晶莹的汗珠从饱满的额头滑下来,滚落到林笙漂亮白皙的肌肤上,他伸出另一只手握住林笙同样硬挺的性器,一边撸着,一边快速有力的进出他的后穴,干得林笙身体晃动得像是要散了…… 汗珠像是水一样滚落,程亦锦的动作越来越快,他使劲儿的盯着每次让林笙表情痉挛的那个位置,手上的速度也越来越快……林笙紧致火热的肉穴里像是有无数张小嘴儿在轻轻的吸着他,程亦锦咬紧牙关控制住想射的冲动,又干了几十下,才把自己狠狠的插在林笙的身体里,猛地让自己的精液喷射进去…… 滚烫的精液仿佛烫伤了他的内壁,被人干过射进身体里的羞耻感让林笙一阵颤抖,也随着程亦锦手中的动作射了出来,设在程亦锦的腹部的肌肉上…… “啊……”程亦锦舒服的射完,整个人脱力一样倒在林笙的身上,却没有拔出性器,一直在林笙火热的后穴里舒舒服服的射完…… 两人都达到了高潮,林笙闭着眼睛穿着粗气,累得一动也不想动。 高潮瞬间持续在头脑中的一片空白,极致的快感,是程亦锦在任何人身上都没有尝到的,他的有生之年不知道人跟人的结合居然可以这样快乐,快乐的想要一起死去…… 在那一瞬间,程亦锦觉得,就是林笙想要杀了他,他也会含笑答应……他简直太爱他了,这种心灵与肉体的终结结合,让他快乐的想哭…… 得到满足的男人心里最是柔软,他睁开被汗水浸湿的眼睛,歪头看着这张近在咫尺的精致脸孔,这一秒钟,程亦锦知道,他这辈子再也不会爱上别人了……他的生命中,只要有林笙在,就永远充满阳光…… “下去!”林笙睁开眼睛,抬手推开身上的重量。 程亦锦倒在了他的身边,同时伸手搂住他,嘴角勾起,眼睛里的笑容像孩童一样纯真喜悦:“你是我的人了。” 林笙的表情一滞,感觉随着程亦锦性器的抽出,滚烫的精液随着流出,他脸色一阵青一阵白的,很想一拳打在程亦锦的脸上:“起开,我去洗澡。” “我帮你。”程亦锦柔情似水的看着他,不规矩的手在他的丝滑的皮肤上暧昧的游移。 “不用。”林笙推开他,双腿还有点抖,也没扭捏,赤裸着身体走进浴室关上门。 浴室的水哗啦哗啦的声音,磨砂玻璃被水蒸气覆盖上,从外面只能看到里面人大体的轮廓,可是光凭想象,程亦锦就又硬了。 从床上蹦起来,程亦锦挺着高昂的性器推开浴室的门,眼神火热,语气因欲望而沙哑:“我还想要……” 真的被林笙说中了,程亦锦一直折腾他到第二天天亮,林笙被热血方刚的少年压在冰凉的瓷砖上干,花洒中喷泄的水流随着强大的性器一起涌进身体的感觉简直让他崩溃…… 在浴室干一次后,好像永远也喂不饱的少年抱着他回到床上,接着不知疲倦的操干……用各种姿势深深的插入他……林笙最后什么时候睡过去的都不知道了,后穴都没有知觉了,双腿都麻了……他只知道,他闭眼睛的前一刻,下身还插着程亦锦的硕大的性器,正狠狠的顶弄,不知休止的进出…… 41第四十一章 早晨林笙被生物钟强行叫醒的时候,感觉身体像是被几吨重的大卡车碾过一样,骨头缝里都透着酸疼。 旁边一张棱角分明的俊脸柔情似水的看着自己,腰间被有力的臂膀紧紧缠绕着,一夜春风爽透了的帅哥暧昧着嗓音对自己的耳朵呵气:“早……” 林笙的脸瞬时黑透了。 一把推开贴在自己身上的坚硬的胸膛,林笙站起来的时候感觉后面都没有知觉了…… 操…… 林笙在心里骂道,转身进了浴室。动作粗鲁的把浴室的门锁好。昨天晚上搞成这样,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大意的没有锁好浴室的门…… “宝贝儿,需要我帮忙吗?”程亦锦推门却发现被锁了,无奈的站在玻璃门外问道。 林笙半蹲着用手勾出体内尚未干涸的某人的东西,双腿控制不住的微微发抖,听到外面的声音更是火冒三丈,声音冰冷而僵硬的说:“我能请求你滚远点吗!” 程亦锦放在浴室门上的手顿了顿,惊讶的表情变成能腻死人的宠溺。 他的宝贝儿就是这样,又别扭又爱炸毛。 一瞬间,程亦锦觉得自己更加了解这个人了,绝对硬骨头,吃软不吃硬,别扭傲娇的外表下其实内心挺纯真的。这种纯真,可不是他瞎想的。他是从林笙对人对事的态度上看出来的。他总觉得林笙一双淡茶色的眼睛很深沉,根本不像是这个年龄段的少年该有的沉稳,可是在对待朋友或者遇到事情的时候,他又很遵循原则,比如最开始的时候看到自己时的厌恶情绪,他能感觉到林笙在用力的隐藏,却又不想委屈自己的别扭心态。他对朋友也很讲义气,虽然有时候脾气不太好,有时候嘴巴还很恶毒,可是从他身边那些真心对待他的朋友,像是高敬轩,李红星,胖哥他们,就能看出他们对他的绝对信任,还有他的人品。 他一直认为,心里善良的人,外表再沉稳,懂得再多的人情世故,他的内里还是最纯真的。 林笙给他的感觉,就是这种经过岁月沉淀过的纯真。 简直让他爱到欲罢不能…… 家里的佣人都被他放假了,他想给林笙找点吃的都没有。在厨房里转了两圈儿,程亦锦为难的看着各种精致的厨具,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 楼梯上传来脚步声,程亦锦跑出厨房看到林笙正从楼梯上下来,立马堆上了满满的笑容,问道:“你早餐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身体的不舒服导致林笙的脸色也不太好看,感觉好像是被掏空了似的身体有点虚,他停在楼梯上看神采奕奕的程亦锦,心里怀疑他到底是不是人…… 以他这样旺盛的精力,林笙想到是否他接下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都得陪着他在床上虚度了…… “不吃了。我先走了。”林笙语气有些冷淡,虽然他的肚子咕咕直叫。 程亦锦暗中松了口气,精神一震的说道:“那你等等我,咱们出去吃。” 林笙也没想等他,只是站在路口几分钟,一辆路过的出租车都没有,程亦锦已经开车过来了。 林笙上了车,程亦锦把车开到马路上,嘴角就开始飞扬。 自己的身体毕竟是第一次,两人又那么没有节制。林笙坐在厚厚的柔软的座椅上仍然很不舒服,但是他的腰板挺得很直,不想让程亦锦看出来。 早在他上车之前,程亦锦就把车上柔软垫子都放在了副驾驶的位置,林笙一上车就注意到了。程亦锦细心的举动虽然挺让人感动,但是林笙更多的是尴尬。感觉自己在他的面前成了弱势的一方……甚至想女人一样被照顾…… “还不舒服吗?要不你闭上眼睛睡一会儿吧,到了地方我叫你。” “……开你的车吧。”林笙表情有一丝僵硬,非常不喜欢程亦锦跟他用这么亲密的语气说话。说得难听点,在他心里两人的关系就是纯炮友。程亦锦这样,他浑身都感觉别扭。 “你别逞能了行吗?”程亦锦苦笑着看他,语气难得示弱,甚至带着一丝恳求:“偶尔不那么坚强一下会死吗!……至少在我面前,别这样,一点意义也没有,我还会……心里难受……你知道我关心你,喜欢你,以后我们好好的就不行吗?” “程亦锦,你想说什么?”与他煽情的语气比起来,林笙显得冷漠的多:“我记得我们之前已经说好了,我们之间就是单纯的床上关系,别的其他一概没有!” 程亦锦的眼神中闪过一丝怒意,很快又被他压了下去。他知道,如果自己不冷静,他永远也不能跟林笙谈出个结果来。 “昨天晚上,对我来说绝不是单纯的床上关系,只有相爱的人才能有那种感觉,灵魂与肉体的交融……而且你也很快乐不是吗,你对我也是有感觉的。我们在那一刻的感觉是想通的,我感觉的到……”程亦锦目光深情的望着他,犹新的记忆让他的心软成了一滩水。 林笙缓慢的扭过头,故意摆出一副吃惊的表情,嘲讽的说:“你没病吧?多大了,还跟我谈灵魂呢……” 看着程亦锦的表情变了,林笙才满意的勾起嘴角,笑得讥讽:“我说程大少爷,我有感觉也不是因为那个人是你,我就是个同性恋,只要长得不那么难看,类似于您这身材,昨晚那些,是个人都能让我挺快乐的。如果上个床都能上到灵魂出窍,那以后估计人人都不敢做爱了。” “你是非得气我是吧?”程亦锦压着怒火,咬着后牙槽一字一句的说道:“反正我说的都是心里话,你想笑话就在心里笑话我吧,谁让我先爱上你了呢!早晚有一天,你会从心里接受我的……至于别的男人,你想都不要想,除非杀了我,否则你这辈子别想让别人碰你一根手指头!” 程亦锦目光中的坚定,在林笙看来特别讽刺。 林笙觉得自己实在没必要跟个小孩儿解释多余的。程亦锦口中的“早晚有一天”根本不会来到,因为在那之前,他估计早就对自己失了兴趣,眼光和精力都围绕着一个更年轻漂亮,对他更有利的人去了…… 无需多言,即使是再浓烈的感情,也经受不过岁月的宰割…… 他等着那一天……程亦锦后悔对自己说出这番话的那一天…… 程亦锦把车停在路边的时候,林笙皱眉看到窗外一家门脸很大的早餐店,程亦锦开门下车的时候问道:“你吃什么?” “我不吃,你要吃你吃吧,我打车走。”林笙觉得自己应该尽量避免跟他接触,保持他们之间这种床上的单纯关系。 反正这里能打到车了,林笙刚想下车,车门却被程亦锦锁上了。 “等我……”程亦锦含情脉脉的从半开的车窗外面笑着叮嘱他,转身走进早餐店。 “程亦锦你大爷的!”林笙使劲儿拽了两下车门,吉普车高大的车身都晃悠了,车门当然纹丝不动。 林笙气鼓鼓的等在车里,不一会儿就看程亦锦拿着几个塑料袋走出来。 林笙在他给车解锁的一瞬间,打开车门跳了下去,一辆绿色的出租车正好停在旁边,在变了脸的程亦锦还没来得及追上来的时候,林笙已经跳上出租车让司机开车了。 程亦锦看着绝尘而去的出租车,铁青着俊脸回到车里,开着车跟上。 林笙坐在出租车上,才觉得刚才在程亦锦的车里是有多舒服,至少程亦锦给他铺的厚厚的垫子确实起了不少的作用。 跟司机说了到一中去,林笙闭着眼睛靠在座椅上。 “我说小兄弟,那辆黑色吉普车一直跟着我,是不是你认识的啊?不是找你打架的吧?”司机有点担心,他知道这帮半大的小伙子打起架来不要命,很害怕自己遭了无妄之灾。 “没事儿……就是个神经病。”林笙淡淡开口,从倒车镜里扫了一眼紧随其后的吉普车,觉得身心都很疲惫。 程亦锦买了四中口味的包子,有肉馅儿的有素馅儿的,还有用一次性杯子装得营养粥和鸡蛋羹。他把东西放在林笙桌子上的时候就得到冷冰冰的两个字。 “拿走!” “你不吃早餐不行,稍微吃点……”程亦锦耐着性子哄到。 林笙抬起冷冰冰的眼神,望着他的目光充满了警告,咬着牙低声说:“我说不吃,你没听清楚吗?” 程亦锦的脸色也变了,从小到大,他还从来没这么精心伺候一个人,百般的好心却被人扔在地上狠狠的践踏,他要是还没脾气,那都不是他了。 他就不明白,林笙怎么就这么难搞,简直是油盐不进,软硬不吃的硬骨头! “你要是不吃,我就去替你跟老师请假,你回家休息,这几天都不用来上课了。英语老师要求的作业,我也不会给你签名的,你等着被老杨他们教育吧。”程亦锦的音量不高,只能两个人听到,语气却很强硬。 除了威胁,程亦锦真的不知道自己再怎么做才能让他吃东西。他对于自己的无计可施更沮丧。 林笙眯着狭长的眼睛危险的看着他。 “同学都看着呢。”程亦锦提醒他,又放缓了语气,低声说道:“你少吃点,我保证今天一天都不烦你了……” 班级里已经有不少同学注意到这边,胖哥刚进屋就闻到肉包子的香味儿,兴奋的扑过来,也没注意两人的神情不对,大吼一声:“谁这么善良,知道我今天早晨没吃饱?” 胖哥抓起一个肉包子塞进嘴里,香浓的肉汁充斥在口腔里,他一副享受到要登天的神情,颤抖着说:“这是丁记的包子!” 这个吃货…… “你们俩怎么不吃啊?”胖哥后知后觉的神情一萎,可怜兮兮的问道:“这个是谁买的?可以给我吃吧?” 程亦锦表情缓和了些,恢复了常态,点点头说:“可以,林笙没吃饭呢,估计他也吃不完,你们俩一起吃吧。” 程亦锦朝胖哥使了个眼色,号称智慧第一的胖哥马上醒悟过来,直接拿起一个包子塞到林笙的嘴里。 看着林笙蹙眉的表情,突然想起来之前看过的资料里说,做完那里受伤最好不要吃固体食物,最好吃流食……林笙那里好像没有受伤,但是昨晚自己太激动了,没控制住要了那么多次,估计也不能太好受…… 程亦锦纠结了几秒钟,又站起来从塑料袋里掏出一杯鸡蛋羹。 林笙在他靠近的时候,身体仿佛是有自己的意识一样,感受到程亦锦身上独特的清爽的味道,肌肉瞬间有些僵硬。 他以为程亦锦也要吃,没想到被插上吸管的杯子放在了自己的面前。 “你不喜欢吃包子就喝点鸡蛋糕吧。”程亦锦的声音在头上响起。 他殷勤的动作让吃得着正香的胖哥都一顿,放缓了进食的速度,抬头看程亦锦的眼神很疑惑,迟疑的问道:“这么殷勤,你做错事惹到他了?” 低着头的林笙抬头,拿着包子的手紧张的收紧。 程亦锦轻而易举就看出林笙的紧张,心里有些得意,一边顺着胖哥的话说下去:“是啊,我确实惹到他了,这不是乞求原谅呢吗!” 说着,程亦锦把鸡蛋羹上插着吸管快速的塞到林笙的嘴里,一边装模作样的说道:“笙哥我真错了,原谅我这一回吧!” “是啊,林笙,他能干什么错事啊,还不是你龟毛,这次要是真是他错了,你也原谅他这一回呗!”胖哥嘴巴阴毒的加了句:“毕竟,这个世界上能忍受你坏脾气的人也不多了……” “滚远点!”林笙气的眼眉直抽抽,含着吸管怒骂道。 胖哥在这儿看着呢,自己再闹别扭出丑的也是自己。林笙心里恨恨的想:怪只怪程亦锦太会装b了。 剩下的包子都被胖哥吃了。林笙知道一早晨程亦锦也什么都没吃。但是还是不是的偷瞄自己一眼,笑眯眯的表情,心想他真是活该。 下课的时候林笙去了一趟厕所。回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凳子上多了一个厚厚的棉椅垫,一猜就知道是程亦锦下课去小卖店里买的。 林笙站在过道里犹豫了一下,到底还是坐在了软和的椅垫上,心里跟自己说,他只是不想跟程亦锦磨磨唧唧的纠缠…… 42第四十二章 高敬轩中午午休的时候给林笙打了个电话,告诉他今晚吃饭的地方都订好了。 林笙被胖哥拽着去食堂吃饭,程亦锦也非要跟着,林笙瞬时就没了食欲,甩开胖哥的手说道:“正好,你们俩去吧。我回家吃去。” “你回家我送你。”程亦锦拧着眉毛,没想到胖哥比他的表情还纠结,说道:“不行,林笙,我等会儿还有事情要跟你谈呢。” 这两人的声音对于此刻的林笙来说很像紧箍咒,他头痛的看着胖哥说:“现在谈吧。” “那怎么行!”胖哥不知道为什么急了,扭头冲着程亦锦说道:“兄弟,给我个面子,我真有要紧的事情要跟林笙单独谈谈,你今天就别凑热闹了,明天,明天中午我请你吃饭。” 程亦锦岂是他三言两语的能打发走的,他不喜欢林笙单独跟别人在一起,也不喜欢他跟别人有自己的秘密。 “有什么事情非要瞒着我的?”程亦锦嘴角勾着,像是在开玩笑,可是眼睛里却没有笑意。 “私事儿,真是私事儿,我的私事儿……”胖哥着急的跟他解释:“……而且涉及到我的尊严,真的不方便让太多的人知道。” “你看我像是喜欢到处乱说的人?”程亦锦还是那副似笑非笑的表情,却让被他盯着的胖哥很有压力。程亦锦低沉的嗓音接着说道:“还是说……你根本没拿我当兄弟?” “不是,真不是,哎呀,你别乱说,我怎么能不拿你当兄弟呢!”胖哥急的都要跳脚了。 最终,谁也没扭过程亦锦,三人各自妥协一步,一起来到食堂吃饭。 林笙要去打饭的时候,程亦锦就把他按住了,让他坐着别动。 林笙眼皮抽动的看着程大少爷神情肃穆的端着三个托盘去食堂那边打饭,怀疑他根本就没来过食堂吃饭。 “什么事?说吧。”林笙手指敲了敲食堂的桌子,对对面一个人占了一个半座位的兄弟说道。 “是这样的,我……”胖哥也很着急,想趁着程亦锦没回来前说完,但是话到了嘴边,又觉得实在是难说出口,这确实……太他妈羞涩了…… 第11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2节 重生之携手征程/漂白 作者:秀于林 第12节 “你慢慢想,他马上就回来了。”林笙淡淡的瞥了他一眼,刺激道。 “你别逼我啊!”胖哥记得满头大汗才说出来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我就是想说……你能不能别跟我抢她……” “……”林笙震惊的眨了眨眼睛,说道:“说清楚,她是谁呀?” “哎……”胖哥叹了口气,用手擦了擦头上的湿汗,第一句话说出去,好像接下来都顺畅多了。他看了一眼林笙的神色,觉得暂时没被耻笑,便小声说道:“她就是陈昕。” 反应了好几秒钟才反映过来陈昕是谁。林笙没吭声的时候,倒是把胖哥又吓得一脑袋的汗。 “别告诉我你真喜欢她……”胖哥的声音听着都要哭了。他看林笙没吭声,心都沉下去了。 林笙冲他翻了个白眼,淡定的说道:“你想多了。我是在想陈昕是谁。” 胖哥猛然松了一口气,拍着胸口给自己压惊。就听林笙突然凑近了问道。 “原来你一直说有喜欢的人是真的啊?就是那个姑娘?还是一见钟情?”林笙觉得胖哥的表情很生动很有趣,忍不住逗他。 “你……”胖哥对于落井下石的某人表示极度的鄙夷,但是在这个关头他还真不敢跟林笙叫嚣,垂头丧气的说:“哎,早就喜欢了,喜欢了好多年,从小学喜欢到现在,未来估计还会接着喜欢下去。” 本来还抱着逗逗他的心理的林笙被胖哥突然的这一番真情流露惊呆了。 他真的没想到平时嘻嘻哈哈,看上去没心没肺一心想着吃的胖哥,居然痴情成这样…… 林笙想笑,又觉得如果笑出来,显得很不尊重胖哥的“真情”,憋得很辛苦。 “你想笑就笑吧,但是不许告诉任何人。”胖哥如丧考妣的看着他,心里的悲催只有自己知道。谁让自己长得不帅呢……聪明的脑袋又有什么用…… “哈哈……” 林笙捂着肚子笑得时候,程亦锦一个人端着三个托盘,威武的走了回来。 两个托盘上搭了一个托盘,看上去像是被欺负了一样。不过看到程亦锦那张脸后,很多人就打消了这个可能性。因为,程亦锦这张脸,在整个校园里都挺有名的,虽然除了林笙没有人知道他的身份,但是从高年级几个很有威望的学长对他尊重的态度,大家都知道这个人千万不能惹。 程亦锦对胖哥的秘密一点兴趣也没有,但是看到阴霾了一整天脸色的林笙正捂着肚子笑,他的脸上也禁不住挂上了笑容。 “说什么呢这么开心?”程亦锦把托盘放在桌子上,胖哥过来接的时候脸色微微涨红。 林笙光顾着笑,没理他。 程亦锦把专门给林笙打的粥和蔬菜汤放在他面前,自然的坐在他旁边的位置上。 “没事……”胖哥看了看程亦锦的表情,叹了口气垂头丧气的说:“算了,你也不能跟别人瞎说,也告诉你吧……” 就是在这样一个阳光明媚,格外普通的午饭时间,胖哥跟他们两个娓娓道来他人生中那一段刻骨铭心的暗恋史…… 事情的起因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前,一直追溯到他们刚上小学那会儿,某个心里傲娇又自卑的学霸,体型随着时间的流逝像是吹气球一样鼓起来,直到成为校园里的第一小胖子,就在他面对冷嘲热讽,对生命感到绝望(以下省略悲苦描述一万字……)的时候,一只一直坐在他左前方的萌妹子像是一道阳光照进他灰暗的生命中,点燃了他苦暗的人生……多少个苦学的日日夜夜,学霸就是一边想着萌妹子灿烂的笑脸,一边奋笔疾书,终于成为无人能敌的学霸中的学霸…… “你笑完了再吃,等会儿肚子疼……”程亦锦对笑得快要岔气了的林笙说道。 林笙干脆放下手里的筷子,捂着肚子看着对面的某只学霸,催促道:“快接着说啊,别停。” 学霸一脸追忆的接着说:“那时候,学校和班级里的那帮小不点都嫉妒我,发疯的嫉妒。可是我又没有办法,天生丽质难自弃……你们永远也不会懂得高处不胜寒的感觉,那种感觉,太冷清,太寒心,仿佛广寒宫的所有寒冰都……” 看这胖子还没完了,林笙嘴角抽筋的在桌子底下给他一脚,笑骂道:“都吹牛吹到广寒宫去了,给我直接说重点!” “重点就是……”胖哥充满怨念的瞪他一眼,接着说道:“在那段我人生中最灰暗的日子里,只有一个人朝我伸出援手,帮助我,还对我笑……那时候我总是忘带书、笔、或者纸,全班的同学后来都不愿意再借我了,只有她,始终面带微笑的主动借给我,一直到小学毕业……” 林笙跟程亦锦的眼神中赤裸裸的写着几个字:这也太无耻了吧! 全班同学最后只剩下一个愿意借给他东西……而且最后一个人他一直借到小学毕业……所以这就是所谓的,没有最无耻,只有更无耻吗? 林笙心想着这女孩儿不是暗恋他,就是脾气也太好了,还没等他开口,就听到程亦锦的声音。 “这女孩儿不是脾气太好,就是一直默默的喜欢你呀。喜欢就去追呗,应该不难。”程亦锦淡淡的建议道。 自己心里的想法被另一个人抢先说出来,这种心有灵犀的感觉很微妙。 程亦锦到林笙的碗里夹走了一块儿他刚从胖哥那里抢来的红辣椒。林笙看到了,也没有出声。 林笙笑够了,喝着程亦锦买的热饮,对一脸愁苦的学霸说道:“多大点事,喜欢了就去追呗。” 胖哥瞬时有些颤抖:“追……她不同意怎么办?我这么胖,她不可能喜欢我的……” “我说你能不能有点出息。”林笙用一种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看着他,根本没顾忌旁边还有个程亦锦:“追不上就一直追呀,她不喜欢你,你不会变得让她喜欢,胖也不是天生的,你从出生就二百多斤啊?这都是吃的!”林笙伸出胳膊点点他胸膛上颤巍巍的软肉。 “啊……”胖哥小声哀嚎道,脸上的表情非常委屈。林笙简直讨厌死了…… 程亦锦却因为林笙的话眼睛一亮,甚至觉得这可能是他给自己的某种暗示……就算不是,他也看到了一点希望,只要他变成林笙喜欢的样子,终有一天会感化他的。 “减肥吧。”林笙犀利的眼神看了他一眼,说出的话恶毒极了:“你早就该减了。” “说的容易,我以后的小排骨,我的软面包,我的红烧肉,我的……是不是都没了?还有……”胖哥不甘心的委屈道:“……我瘦了她就一定会喜欢我吗?” “你问我呢?”林笙不可思议的反问,完全没有像胖哥所想的那样安慰他,而是赤果果的落井下石啊。林笙嘴巴阴毒的说:“我要是说得算,那就让她现在就嫁给你也行。反正你瘦了她还有可能会喜欢你,你不瘦……我觉得几率不大……” 内心受到重创的胖哥虚弱的捧着心脏的位置,把脸扭到了程亦锦那边,眼神带着乞求。 然而,让胖哥意想不到的是,林笙虽然嘴巴阴毒,但到底给了条狭窄的活路,到了程亦锦这里,简直是往下面扔石头想要直接砸死他的节奏啊。 “我不知道,都是女生追我的。我没胖过,也不知道她们喜不喜欢胖子。” 当程亦锦认真的说完这番话的时候,胖哥简直要一口血喷出三尺远。就连旁边看热闹的林笙都没忍住,嗤笑出声。 “你,程亦锦你……故意的吧!”胖哥肉呼呼的手指指着某张酷炫的俊脸。 程亦锦侧头看到林笙在笑,也抿着嘴唇露出愉悦的表情,点点头继续很诚恳的回答他:“嗯,刚才是故意开玩笑的。不过,也是事实……” 胖哥今天才意识到,交到损友的人生是有多悲哀。特别是人家帅的没有争议…… 最后,在两个一个比一个狠毒的帅哥的变相“鼓励”下,悲愤的胖哥终于制定了严格的减肥计划,还有全面追求计划。 胖哥想找个人陪着他每天早晨跑步,程亦锦他还是没敢开口的,就缠着林笙。 “我天天睡觉的时间都不够用,你是嫌老师上课点我名点的不够爽吗?”林笙瞪着眼睛看他,再说了,他为了泡妞减肥,自己每天大清早就累的像条死狗一样图的是什么呀! 胖哥还要哀求,就听到程亦锦突然说话了。 “我给你找个高年级要考体院的学长吧,让他看着你,一定陪你跑够。”程亦锦说道。 “好哇好哇!那太好了。”没想到还有这等好事是,胖哥有了专业人士,马上就忘了刚才还把住不放的林笙,垂涎的等着程亦锦打电话。 程亦锦拨通了电话,那头很快就答应下来。 “下周一早晨开始,五点半他在南湖公园门口等你。”程亦锦放下电话说。 “你太牛了,程亦锦。”胖哥两只眼睛充满了崇拜,激动到不行:“对了,你怎么认识那么多高年级的同学啊?而且他们怎么可能听你一个高一的?” “都是以前的朋友,没有谁听谁的,都是互相帮助。”程亦锦淡淡的说。 林笙在一边撇撇嘴想到,您可别逗了。 43第四十三章 好不容易甩了程亦锦,又跟李红星请了一晚上的假,林笙才跟高敬轩去附中的门口去接林杨和婷婷。 刚才在家的时候,林笙想叫小姑跟奶奶也一起出去吃饭,奈何她们俩怎么也不去。 “哎呀,我就进不了那种大饭店,进去就浑身别扭……吃个饭,还得用别人伺候,我可享受不了……”林奶奶在家的时候笑着跟林笙说。 林笙的父母在世的时候,算是这些亲戚中家里条件最好的,林父林母都是老师,工资不低,有时候也会带着家人出去改善一下伙食,林笙记得那个时候奶奶就谁劝也不行,死也不愿意去饭店。 “妈不愿意去你们就别劝了,我俩在家吃更舒心。”小姑看着一旁的高敬轩说道:“改天带着这个同学回来家里吃饭,想吃什么小姑也能给你们做。” 林笙无法,也就随她们去了,想着回来的时候给她们打包些菜。 “是啊,这几天你们就来家里吃饭,一定要来。”奶奶握着大包小包买了不少东西的高敬轩的说:“孩子下次可别买这些东西了,学生有什么钱啊,留着钱买书本,好好考大学。来奶奶家不用多心。” “行,奶奶,一定好好读书。我跟林笙是好朋友,亲兄弟一样,以后一定常来。”高敬轩脸上挂着笑,亲切的表情哄得林奶奶非常开心。 又说了一会儿话,林笙看了看表,快到时间了。就跟高敬轩出门了。 两人打车到附中门口的时候,补课的学生正好放学,两人站在左边门口的一颗大柳树下面,挨个看这帮穿着红白色校服,小大人儿似的中二少年。 “给。”林笙从衣服兜里掏出两根烟,递过去一根。 高敬轩收回在学生群里仔细搜索的目光,刚要伸手去接,想了想又推了回去,说:“别抽了,等会儿你弟弟和妹妹来了,应该给他们树立好榜样。” 林笙用一种惊恐的眼神看着他,发现对方是认真的,才偷偷骂了句什么,然后笑着说道:“你什么时候还关注青少年的健康发展了?没白活一遭啊!” 高敬轩瞪他一眼。林笙笑着把自己嘴上叼着还没点的烟别在了耳后。 “哥!”一个撕心裂肺的声音穿过人群,一直传到林笙他们俩的耳朵里。 高敬轩的神情一滞,拎着东西的手不自觉的紧了紧。还好现在林笙的注意力不在他身上,要不然以这么多年的了解,一定能发现他这一刻的变化。 林小杨背着大大的书包像个弹丸一样冲了过来,直接冲到林笙的怀里。 “靠!”林笙伸出手接住他,被胸口巨大的冲击力撞得倒退两步,还是高敬轩伸手拽他,才没狼狈的坐在地上。 “你疯了,林小杨?”林笙愤怒的想从怀里拎出某个罪魁祸首,却发现自己的腰被紧紧抱着,根本扯不动他。 刚才一时太兴奋,以至于被亲哥哥拎着耳朵吼才发现事情好像不太妙……自己刚才貌似得意忘形了…… 林小杨瑟缩着脖子,把整张脸使劲儿的往林笙的胳膊下藏,两条细长的胳膊紧紧的搂着他哥的腰。他刚才差点把他哥撞倒,他哥估计会揍他……呜呜呜…… “大哥……”比林小杨慢了一步的蒋婷婷走过来,怯怯的叫了一声。 “婷婷啊。”林笙转过头冲着害羞的小妹妹挤出个僵硬的笑容,然后低头威胁的对自己身上的八爪章鱼来了一句:“你要勒死我吗,林小杨!” “呜呜呜,哥哥,我也不想勒死你……但是我怕你揍我……呜呜呜……”闷闷的声音从林笙的怀里传出来,一听就是在假哭。 这就是真要勒死的节奏了呗……林笙气的脑袋都要冒烟了。 高敬轩愣了愣,好半天才回过神来,伸手拉着林笙的胳膊,冲着林笙咯吱窝里露出的一小撮褐色头发,犹豫了一下说:“林小杨……你出来吧,你哥不能揍你,你放心。” “你是谁呀?你怎么知道他不会揍我,你拿什么证明啊?”假哭的声音没有了,林小杨非常认真的问道。 “……”高敬轩无语了一下,居然跟上他的思维,说:“我是你哥的朋友,今天陪你一起过生日来。你今天过生日,你哥今天一定不会揍你。他还给你买了礼物呢。” “……今天不揍,万一明天揍呢?”林小杨不甘心的问。 “林小杨,你再不出来,我以后天天揍你!”林笙冷着声音威胁。 “……呜呜呜……”刚刚稍微露头的小乌龟又缩了回去。 高敬轩使劲儿瞪了一眼林笙,埋怨道:“你又吓唬他干嘛?他刚才都要出来了。” 林笙的表情很像是在说:大哥,你哪一只眼睛看到他要出来了?明明他的腰都要被勒断了好吗! “我现在跟你保证,你现在出来一定不会因为这件事挨揍,今天明天以后都不会。要是我骗你,你就揍我!”高敬轩柔声细语的在一边保证。 “杨杨,你出来吧,大哥……应该不会揍你……”一旁的婷婷偷偷看了一眼林笙的神色,也小声的劝道。 “那……跟我保证的人叫什么名字呀?”林小杨最后问道。 “高敬轩……”高敬轩站直身子,深吸了一口气,郑重的对着那个后脑勺介绍自己:“我叫高敬轩,跟你保证,你不会挨揍……” 话音刚落,前一刻还死死扒在林笙身上的弹丸已经飞快的冲了出来,准确的躲在了蒋婷婷的身后。 蒋婷婷比他还矮半个头,突然的变故把她紧张坏了。她也很怕大哥好吗?林小杨天天上学放学的路上讲他哥林笙以前怎么揍他,怎么揍别人,据说全是血……想到这里,本来就胆小的女孩儿也要哭了。林小杨你躲在我身后,大哥连我一起揍怎么办啊……呜呜…… 林笙站在原地看着两个躲得远远中二弟妹,太阳穴都直抽抽。旁边来接孩子放学的家长不断往这边看,不知情的估计还以为他平时怎么虐待他们呢。 其实林笙真的对两人挺有好的,特别是对待胆小的婷婷。他从重生之后,一手指头都没动过林小杨好吗?更没大声跟蒋婷婷说过话好吗? 林小杨这个倒霉孩子,天天跟演电影似的,每一次看到他有一点要生气,就抱着他又哭又嚎的,那架势简直比哭倒长城的孟姜女还冤屈啊! 而他脑袋里好像缺根弦的弟弟似乎还觉得自己一年多没挨揍,完全归功于他又是耍赖,又是哭嚎的。林笙无数次告诉过他真相,每次自己本来没多大的火,偏偏被他闹得想要揍人。如果不是承诺过以后要用斯文的方式教育弟弟,他最后加的那场“电影”,林笙一定多赠送他一顿毒打! 这话他已经警告过他,可是林小杨偏偏自以为很聪明的就是不信…… “哥……”林小杨在要哭出来的蒋婷婷身后,抓着她的书包拿她当挡箭牌,露出一个怯怯的讨喜的笑容,求饶的用拉长的声调撒娇。 林笙觉得自己最近脾气好了不少,纯粹是被林小杨给训练出来的。他盯着林小杨,语气不善的低声咬牙切齿的道:“林小杨,你除了假哭和躲在妹妹身后,你还能再有点出息吗!” 林笙的反话让林小杨无辜的眨了眨眼睛,那呆萌的样子让高敬轩差点没心跳停止。 高敬轩眼珠子动也不动的盯着女孩儿身后露出的一张白净精致的小脸,感觉血液在身体里流淌的速度都加快了。 其实林家兄弟俩长得非常像,都是单眼皮高鼻梁,嘴唇偏薄,颜色却很鲜艳。只不过,林笙非常瘦,脸部的线条因为眼睛里的犀利而显得非常鲜明,让人一眼望过去,就有一种移不开眼珠的夺目。而林小杨虽然也很瘦,不过他脸上的肉却不少,比林笙略大的眼睛颜色也比林笙的茶色浅,仿佛一望就能望到底的清澈。那双浅茶色的晶莹清澈的眸子时时刻刻荡然着无辜,轻而易举就能骗取别人的同情心似的。而那双浅茶色的眼珠叽里咕噜转动的时候,又让高敬轩心里痒痒的厉害,好像看穿了这个小东西纯真的外表下那一丝狡黠…… 两兄弟唯一完全相同的就是皮肤都不是一般的白。俗话说得好,一白遮百丑,更何况是这兄弟俩五官长得都非常精致好看,所以林笙无论到哪里,都被容易被人一眼注意到,然后过目不忘,被几乎所有见过他的人夸赞是美男子。高敬轩虽然长得也不差,浓眉大眼,五官周正,就因为没有林笙这张细白的比女人还好的皮,才没像他这样被夸。 所以,如果林笙是那种让人过目不忘的一见钟情类型,他弟弟林小杨就是耐看型,越看越好看,越看越觉得可爱。 “高敬轩……”林小杨纯粹的目光看过来,口中低声喃喃道:“……哥的朋友?” 高敬轩被记忆中的那双眼睛注视着,感觉全身都发烫,手掌心冒出细细密密的湿汗,面上却还不得不装得正常到不能再正常…… “叫哥!”林笙瞪他一眼,上前把蒋婷婷的书包要过来甩到左肩膀上,刚想把林小杨那个超大号的书包也帮拿着,想了想又决定让他自己背着吧,弟弟就应该有弟弟的教育方法,本来这个弟弟就没有什么自觉,整天哭哭咧咧的已经很像个妹妹了。 “不许叫名字,你俩都叫他哥,跟叫我一样。”林笙开口嘱咐。 林小杨都把书包递过来了,却没想到他哥背着婷婷的书包就走了……似乎把他忘了…… 一副雷劈过的震惊表情的林小杨双手举着书包,觉得手好酸,心更酸…… 一双突然伸到他面前,拿走了他的书包。 惊讶的抬头,林小杨就看到正朝他笑的高敬轩。 林笙已经走到了前面,站在路口打车。婷婷悄悄的跟在他身后,还不时的回头,眼神焦急的示意他们跟上。 “……高……哥哥,我自己拿吧。”林小杨羞耻心发作,觉得第一次见面就让人帮自己拿书包似乎不太好,毕竟不是他哥…… “没事,我帮你拿着。”高敬轩的眼睛在路灯的晃动下盯着面前小羊羔似的男孩的脸,黑色眼睛亮的不可思议。突然想到准备了很久的礼物,高敬轩扬起左手上的黑色包裹,笑得格外温柔,一字一句轻声说:“林小杨,生日快乐。” 44第四十四章 林小杨在出租车上就忍不住把高敬轩给他的礼物拆开了,看到黑色木盒子里装得专业德国进口国画颜料时,两只大眼睛都要瞪出来了。 高敬轩坐在副驾驶上,忍不住回头,正好看到林小杨脸上一瞬间极度惊喜的表情,自己的心里居然也跟乐开了花似的,觉得自己托朋友在国外大费周章都是值得的。 坐在旁边的林笙正好也看到,在黑暗中皱了皱眉说:“这东西很贵吧,你给他买这么贵的他也用不着。” 林笙虽然不太懂画画的那些事,但是也知道画画的用具都非常贵,而高敬轩送的这个一看就是高级中的高级,高档精致的黑木长盒子上刻着整齐的德文,不用看里面也知道差不了。虽然知道高敬轩现在把他老爹哄得还行,倒是不缺钱花,但是这个一看,至少也得好几百吧。 “没事,现在用不着以后也用的着,小杨喜欢就行。”高敬轩爽快的说道。 “谢谢高大哥!”林小杨的声音脆响脆响的。 一旁的婷婷一直看着,虽然没吭声,但是眼睛里还是闪过一丝羡慕。 “我的礼物扔家里了,等会儿回家看。”林笙摸了摸弟弟的头,扭头对婷婷露出一个笑容,说:“还有你的。” “我的?”婷婷不敢置信的指指自己的鼻子,声音不大,却透着惊喜:“不是杨杨的生日吗?” 林笙胳膊绕过林小杨,也摸了摸小女孩儿的头,笑着说:“以后小杨的生日你也都能收到大哥的礼物,但是你的生日就没有小杨的了。” 小女孩儿因为大哥的几句话,眼睛都亮了起来,看着旁边一脸囧样的林小杨,腼腆的对林笙说:“谢谢大哥。” 林笙摸了摸她的头,慈爱的笑笑。 重活一次,新的生命,身边他爱的人和爱他的人都在身边,林笙觉得自己真的没有理由不珍惜生活。 林笙本来心情也是挺不错的,没想到一打开包厢,里面居然已经早有一个人等着他们了。 程亦锦站起身来,含笑着看向林笙他们,然后对着尾随他们进来的服务员说:“上菜吧。” 林笙脸色有点难看的站在原地,腰眼处被高敬轩捅了一下,听到他在耳边轻声说:“别杵着了,进去吧。” 放学时候程亦锦非要缠着他,他绞尽脑汁才把他打发走了,这一转眼就又见到他了,林笙心里说不出的闹腾。居然有种类似于妻子出去花天酒地,被在外面辛苦赚钱的丈夫抓到一样复杂感觉……屁!这是什么烂比喻! 林笙在心里一边吐槽,一边抽了把椅子坐下。 程亦锦能找到这里来,一定是高敬轩说的。 婷婷挨着他的左边坐下,然后是林小杨。高敬轩把椅子不经意的挪到林小杨这边。林笙就不得不跟程亦锦挨着了。只不过两人之间离得并不近。 程亦锦自来熟的跟两个小孩儿做了自我介绍才,从旁边椅子上拿出来准备好的礼物,很轻易就赢得了两个小孩儿的生日礼物。 高敬轩几天前就定了一个十二寸的大蛋糕,蛋糕的盒子上的粉红色彩带绑成一个大大的蝴蝶结,此刻正放在圆桌子的中央。 程亦锦送了一套精美的画册给林小杨,而婷婷则是一套漂亮的笔记本。两个人拿着爱不释手的看的时候,服务员就把菜端进来了。 第12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3节 重生之携手征程/漂白 作者:秀于林 第13节 林小杨眼睛一直瞄着中间的那个大蛋糕。 等服务员的菜送齐了出后后,高敬轩站起来,一边哼着婚礼进行曲的节奏,一边打开蛋糕:“当当当,看看我们小寿星的大蛋糕……” 红色蛋糕盒子被掀开,厚厚的奶油包裹着蛋糕,一股奶油的香气扑面而来,只见厚厚的奶油上四周是粉色的花朵和青青的草地,中央蹲着一只憨态可掬的纯白色小绵羊,黑色犄角和黑色的四只小蹄子,简直想天上的白云一样。 林小杨看到那只白色小绵羊的时候眼睛里充满了惊喜。 “先许愿吧,把灯关了。” 灯灭了的时候,十四根蜡烛亮了。 “一起唱生日歌吧!”高敬轩说完,就带头唱起来:“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快乐……” 纤细的彩色蜡烛彼此交相辉映,颤颤巍巍的火苗在几个人的脸上晃动,程亦锦跟着唱的认真。林笙唱着唱着,不经意看到程亦锦含笑的俊美侧脸,有一瞬间的怔忪。 这个黑帮的大少爷,不发火不冷着脸的时候,还算好相处。特别是他想对一个人好的时候,那真能好的让人腻死在其中的感觉。想起白天程亦锦对自己的体贴,林笙心神有一瞬间的恍惚,觉得某些时候,他看着自己的时候,真的能让自己有一种,自己被他深深爱着的错觉…… 奈何人心不可能不变……林笙悠悠的想着,看着轻轻摇曳的烛火,突然觉得,就这样吧,不温不火的遂了程亦锦的意,也能让自己好过。至于以后的事情,以后自然会有答案…… “许愿吧……” 林小杨双手交握与胸前,闭上眼睛,神情庄重的许下他十四岁生的愿望…… 希望:奶奶身体健康……哥哥挣钱不用那么辛苦……哥哥能考上大学……自己能一直学画……爸爸妈妈在天上能过得幸福,看到他跟哥哥还有奶奶也都很好…… “噗……”睁开眼睛,林小杨使劲儿的吹蜡烛。 听说,所有的蜡烛用一口气吹灭,许下的愿望就都会实现……林小杨看着都吹灭的蜡烛,因缺氧而涨红的脸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黑暗中,一只手突然在下面握住了自己的手,温热的掌心的温度渗进皮肤,林笙惊讶的抬头,灯光一瞬间大亮,程亦锦笑得暖洋洋的笑脸在他面前,眼底是浓的化不开的深情…… 林笙心脏一紧,在这一刻居然没有甩开他的手。 程亦锦惊喜异常,更加用力的握紧了他…… 林笙在这一刻突然看开了,程亦锦也不过是常人,上辈子的恩恩怨怨早就应该让他过去。就像是高敬轩说的,自己何必胳膊扭大腿,跟自己找不痛快呢。他的心根本不像这副年轻有力的身体一样,早就疲惫不堪,经不起折腾了。既然如此,就顺着他来吧,他少对自己发点脾气,不动自己身边的人,自己倒是将会生活的容易多。 在被别人发现之前,林笙才不经意的抽出自己的手。 高敬轩站着切蛋糕,把中间白色的小绵羊特意给了小寿星,有给他们没人分了一块。 林笙不喜欢吃甜的,用筷子把奶油刮下去才吃了那么点。 “怎么没来酒呢?”刚开动,林笙说道。 “来呗。”高敬轩笑了,今天他的心情也特别好,开门喊了声服务员,又扭头回来问道:“程老大开车来的吧,能喝吗?” “没事,喝多了就把车扔这儿,明天再来取。”程亦锦配合的说道。 程亦锦发现,林笙今晚对自己的态度挺友好的,也不像白天那样生疏戒备了。虽然不知道原因,但是这种变化已经足够让他惊喜了。脑海里浮现白天的时候,林笙对胖哥说的那番有关于“喜欢就去追,一直变到对方也爱上自己的”的话。他的心中就觉得充满了斗志和希望,他也会努力变成林笙喜欢的样子,他乐意改变自己,一直到成为他喜欢的样子…… 喝酒的时候,高敬轩想起来特意带来的相机,从包里翻出来给大家照相。 林笙天生就不喜欢照相,对着镜头就笑不出来。勉强配合着他们拍了两张,就说什么也不照了。 高敬轩就拿着个相机对着小寿星一顿乱拍。 “高敬轩……”程亦锦突然叫他:“给我们俩拍一张。” 程亦锦的手伸过来的时候,林笙的第一反应就是躲。 “就拍一张……”程亦锦小声的用恳求的眼光看着他。 内心还在挣扎犹豫的时候,程亦锦已经勾住了他的脖子,笑着把脸贴过来…… “笑一下!”高敬轩在这一刻按下快门,把林笙勉强勾起的僵硬的笑容定格住…… 心情特别好的高敬轩玩心大起,在林笙不注意的时候站起来糊了他一脸的奶油。然后他们的包房就跟炸开了锅一样,林笙伪装生气的反击,程亦锦跟他一伙,一不小心蛋糕扔在了乱窜的林小杨脸上。 “啊!”林小杨尖叫一声,眼睛贼亮的抢蛋糕反击,兴奋的往程亦锦跟林笙这边扔。 看着一瞬间变成战场的场面,婷婷惊讶过后,迅速的小心翼翼评估了一下双方的实力,非常聪明的悄悄站到了她大哥这边,跟着他们一起扔…… 蛋糕,脑油,啤酒,后来连菜都飞了。几个人疯到不行。 由于双方实力太过悬殊,没一会儿,就是高敬轩抱着林小杨把他护在身子底下,承接林笙他们猛烈的攻击。 “哎,行了行了吧,这下面可是你弟啊林笙,轻点……”高敬轩在林笙拿着蛋糕揉他头发的时候大声的嚎道。 “谁让你先挑事儿,现在求饶,晚了!”林笙恶狠狠的说,脸上却有大大的笑容。 几个人闹完,饭菜也都扔的差不多了,也不用吃了。 高敬轩气喘吁吁的靠在椅子里,头发上,衣服上没有一块儿是干净的,狼狈的直骂他们下手太狠了!林小杨还一边帮拿着毛巾擦头发上的奶油,越擦越乱…… 几个人到洗手间简单的处理一下,也就差不多了。只有高敬轩最狼狈,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只有脸和手势干净的,头发还湿哒哒的淌着水呢。 “你等会儿是不是要去程老大那呀?”买完单,站在门口吹着凉风的时候,高敬轩突然笑嘻嘻的说道:“要去你俩就直接走吧,我送他俩回去。” 林笙心里已经,感觉腰被一条胳膊搂住,程亦锦把脸搁在他的肩膀上,沙哑的声音小声的说:“去我那……” 去倒是行,但是让高敬轩送他们俩回去还是不太好。要是林小杨自己也就算了,婷婷是个小姑娘。到哪里都得多份心护着。 “不用,我先回家送他们。你走吧。”林笙婉然拒绝高敬轩的好意。 “那行。”浑身狼狈的高敬轩痛快的答应,也很想快点回家把自己扔进浴缸里。 林笙把婷婷他们俩送回家后,回屋里换了一套衣服,又悄悄的出门。 程亦锦一直站在胡同外面路灯下等着他,姿势没变,眼睛望着他家路口的方向,听到大门响的时候,控制不住激动的心情往前走,迎了上去。 看着对面的人在黑暗中一步一步朝自己走来,程亦锦感觉,连等待居然都这么幸福…… 45第四十五章 林笙跟程亦锦进了卧室,就拥吻在一起。 程亦锦一手扣着他的后脑勺,把他压在门板上急切的亲吻,一只手已经把他的衬衫从裤子里拽出来,探进去摸他温热的皮肤。 热恋中的人都是这样的,急切得恨不得把对方吞进自己的肚子里。程亦锦能忍着进卧室关上门才扑上去,已经是他意志力很坚强了。 两人滚到床上,很快身上的衣服就都不见了,程亦锦趴在他的身上,舌头一寸一寸的从头到脚几乎吻遍了林笙的每一寸肌肤。 林笙被他弄得浑身火热,加上在体内发酵的酒精,简直要让他整个人都燃烧起来。 在床上的时候,林笙的态度跟白天截然不同。白天的时候他总可以对着程亦锦冷着脸,或者不冷不热的疏离着,不过也是一时想不开,还有心里那种被胁迫的微微的不爽的感觉。可是在床上不一样,林笙像是变了个人似的热情。因为他是男人,在还没有固定伴侣的时候,享受性爱一点也不会让他感到内疚。而且,程亦锦真的让他很爽…… 两人身上的衣服早已全都散落在地板上,林笙额头上都是汗,肚脐的地方被程亦锦湿润的舌头扫过时,浑身忍不住一阵战栗,简直要抵不住这一波快感…… 就在林笙嫌他慢的时候,程亦锦突然抬起头,满头大汗的躺倒在他身边,双手紧紧的环绕住他的身体,大口的喘息。 “你在干嘛?”林笙几乎是咬牙切齿的问这句话,哪有做到这时候突然停下来的,会要人命好不好。还是她大少爷不行啊? 林笙都忍不住想要把心里想的问出口了,但是感觉到贴在自己腿上的东西坚硬又粗大的不像话,根本不可能是不行的样子好吗。 “不做了,你帮我用手吧。”程亦锦睁开充满情欲的眸子,啃着他的耳朵哀求道。 “为什么?”林笙都在心里飙脏话了,要不是自己也难受的要命,真的很想一脚把这个男人从床上踢下去。 “我昨晚做的太多了,你那里受伤了……”程亦锦抓住他的手往下摸到自己的大宝贝,痛苦的闭上眼睛,声音非常沙哑低沉的哀求:“宝贝儿,你动一动……” 动个屁! 林笙眼睛都要充血了,心里虽然有些感动,但是欲望在这一刻显然压过了所有……他一翻身,主动骑在了程亦锦的腰上,低下头伸出灵活的舌尖,舔上程亦锦紧实的胸肌上…… 程亦锦瞪大了双眼,控制不住舒服的呻吟出声,身下的东西又长大了几分…… 就算现在林笙不干了,他也不能同意了…… 第二天是星期六,晚上运动量过剩的两人一直睡到日上三竿。 直到快正午的阳光从窗帘的缝隙中透射过来,林笙才缓缓睁开眼睛,神色有些痛苦。 那样纵欲过度,不浑身酸痛才怪呢……林笙在心里想到,可是又一想到昨晚激烈的运动,仿佛又很难拒绝…… 想到这里,林笙扭头不禁看向程亦锦。 程亦锦小半张脸埋在松软的枕头里,露出半张脸像是专业的雕刻师用刻刀精心雕凿出来的一样,那完美下颔,薄薄的唇,挺直得让人忍不住妒恨的鼻梁,以及浓黑飞扬的眉毛。纯黑色长长的睫毛在那张俊脸上投下一圈扇形的阴影……林笙忍不住想那双被睫毛覆盖的眼睛…… 是黑曜石一样闪耀,湖水一样深沉,似海一样深情…… 林笙感觉心脏的微微发烫,眼睛直直的盯着睡梦中的程亦锦,脑海里忍不住浮现他看自己的时候的神情…… 就在这时,程亦锦的眼睛突然睁开了,亮晶晶的眼睛根本不像是刚睡醒时候的样子。 “你装睡?”林笙惊讶的问。 “感觉你在偷看我,就没舍得睁开眼睛……”程亦锦声音里透着笑意。 林笙心里觉得尴尬,表面却故做正常,冷淡的瞥了他一眼,说“你长得帅吗?我还偷看你?” 程亦锦突然间好像又发现了林笙的一个秘密。他每次害羞的时候,貌似都故意装的格外冷淡……程亦锦的笑容越发灿烂,感觉心里痒痒的,很想扑上去狠狠的咬他一口。 “那也没你帅。”程亦锦笑着在他面前自愿臣服,发自内心的夸赞。 在他心里,林笙确实是最帅的、最漂亮的,也是最特别的…… 两人穿好衣服下楼吃饭的时候,程亦锦大大方方的跟欧伯介绍林笙,说的特别好的朋友。 之前程亦锦就想好了,自己想要经常跟林笙在一起,根本不可能永远避开任何人。他是有那个能力在外面租个房子跟林笙出去住,但是昌新市简直就是青帮的地盘,他想逃脱他爸的手下或者眼线,几乎是不可能的。那倒不如光明正大的把林笙带到家里来,以朋友的身份示人,倒是让他们不能往别的地方想。只要他们俩在被人面前不表现的那么亲密,相信暂时不会有人发现的了。 程亦锦在楼上就跟林笙说了,林笙那时候一边洗头一边无所谓的说:“我没意见。你自己看着办吧。” 但是程亦锦心里还是觉得有些对不起林笙。他知道林笙能够跟他在一起,也不是完全自愿的,可是既然在一起了,既然已经认定了这个人,程亦锦就不想让他受一点的委屈,哪怕他不在意,自己也如鲠在喉似的…… 但是他也知道,现在势单力薄的自己也没有别的办法,除非他们离开昌新市,或者他成为青帮的老大,否则,只要他们还活在他爸爸的眼皮底下一天,他就没有发言权。 程亦锦作为昌新市第一大黑帮的继承人,从小受到不少特殊的教育。他深深地知道,在没有完全的把握之前,做任何事情都是冲动的,都有可能带来不可挽回的后果。 而如果赌注是林笙,他不敢赌。 因为失去他的代价,他想都不敢想,更承受不起! 他爸对他虽然好,而且他也是青帮的唯一继承人,但是有着足够清醒头脑的程亦锦可不会天真的认为,他爸能爱屋及乌,也对林笙好。 所以,在他还不足以保护林笙之前,他不会暴露两人的关系的。 林笙哪怕出了一点意外,他知道自己都承受不起…… 欧伯果然相信了林笙他们俩只是单纯的好朋友这么简单。还非常高兴的殷勤的对待林笙。因为在他看来,他平时孤傲冷漠的小主子能够找到一个小伙伴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啊,当然一定要让他们好好相处,不能让这个能忍受他坏脾气的好朋友跑了啊…… 这个周末林笙也没闲着,快期末考试了,李红星告诉他学习就别去台球厅了。林笙也没客气,白天就复习,但是每天晚上七点左右也都还是去。这个时间段是台球厅客人最多的时候,李红星一个人忙活显得有点忙乱。 只要程亦锦有时间的时候,他几乎跟林笙就是形影不离。他倒是想让林笙常去他家,或者两人找个没人的地方好好二人世界一下,哪怕不亲热,就是单纯的抱着,或者手牵着手,只要他在自己身边,程亦锦就觉得非常快乐。 可以毫不夸张的讲,他感觉他活到这么大,林笙给他的快乐,要比他这些年加起来的还要多…… 那是一种,有了一个人,就拥有了全世界的幸福。 高敬轩倒是也想成天在台球厅泡着,可是他那个老爹可不是好哄的。既然选择了不同的路,必然要有所牺牲。高敬轩不得不在家乖巧的跟他们周旋。不过他倒是常去林小杨的学校等他,顺便带他吃顿好吃的什么的。林笙倒是也一直没在意。还在心里挺感激他,毕竟自己忙得没时间,也没时间陪弟弟。 至于英语老师布置给林笙的任务,让程亦锦给他补习英语之后的签名。别说是一周三次了,就是一周三百次,程亦锦也会给他签的。 两个人现在经常腻在一起的时候,估计就是林笙要他的命,程亦锦也能二话不说的剖开自己的胸膛顺便把属于他的心一并赠送给他。 不过两人也还没糊弄老师。林笙是真对英语挺着急的,之前就抓心挠肝的急,以为越来越难,他已经感觉到越学越吃力。程亦锦简直是一个完美的老师,一遍又一遍的叫他发音,听他读,然后给他纠正读音,听写他的英文单词,还弄到各个高校的内部资料给他做练习。 期末考试考英语的时候,林笙果然有种突飞猛进的感觉。这种突飞猛进不是指分数,而是做题时候的感觉,程亦锦教他的做题思路还有这阶段被他硬逼着背诵的英文课文,让他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答英语卷子时候的轻松。 期末考试结束那天晚上,两人本来约好要一起吃饭,但是程亦锦接的一通电话,让他不得不回去。晚上的时候,程亦锦又给他打电话说要出去几天,可能一周后才回来。 程亦锦在电话里表现的很歉意,林笙在这边却觉得好笑。两人也不是真的热恋中的男女,他还需要他时时刻刻陪在身边,而且他从来也没要管过他的行踪。这不过这些话林笙没说出来罢了。 跟他相处的越久,林笙就觉得自己越了解他,他知道程亦锦不喜欢听那些话,听了那些话后会生气。既然这样,他就不说,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程亦锦每天都给他打电话,至少一次。 至于两人聊些什么,基本上都是程亦锦再说,或者发问。林笙心情好的时候能跟他多说一会儿,没耐心的时候就很快说再见,回来再聊。 有时候林笙跟他多聊一会儿,或者不经意的主动说个话题,程亦锦都能高兴上大半天。而如果没聊两句他就不耐烦的要挂电话,程亦锦虽然心里有些沮丧,但也总是劝自己慢慢来…… 林笙有时候忙得没听到电话响,这个大少爷就能一直打,一直打……每次看到手机上一堆的未接来电,林笙就在心里服气程大少爷的毅力和耐心。 暑假来临,林笙也没闲着,他早就跟高敬轩商量着要干点什么,之前奶奶要把钱投资开一家爆米花店他都没同意,因为爆米花利润小,城市客流量也有限,时间久了再有别的家开,根本不是长久之计。林笙非常慎重,他父母留下的钱就那些,那是给他跟林小杨上学用的钱,他想要投资就必须赚,第一次就得成功,否则,他也之后辍学去打工赚钱供弟弟读书了。 在没有钱的时候,钱真的很重要。一分钱能憋死英雄的话,林笙觉得一点也不假。 好在他跟高敬轩上辈子虽然也没学好,但是重生的优势还是让他们比别人看得远些,他们至少知道,未来几年干什么会大赚。 未来十几年,房地产业将大举鼎盛,势不可挡。现在城北那块地皮,几年后就能翻几十倍。可是他跟高敬轩都没有那么多钱,想干大的,简直是痴人说梦。只能脚踏实地一点一点来。林笙也不急,他也没想成为什么顶级富豪,以后够吃够用,够供林小杨上学,够家人舒舒服服的过日子,林笙就知足了。 有的时候,钱多了,反而被他缠缚得失去自我。 过几年,电子信息产业将如火如荼的遍布全中国,网络将把整个世界联系的更紧密,接下来,所有的各行各业都会用到电脑。那个时候,基本上家家都会有电脑,人人还都将拥有个人的笔记本……可是现在,昌新市还连一家网吧都没有。就连首都,估计也刚刚才开始要瞄准电脑这块商业领域。 既然想要在这一块儿着手,林笙他们就必须抢占先机。 所以,程亦锦才走两天,林笙跟高敬轩就简装出发了,买了两张火车票,只请了台球厅的假,谁也没告诉就出发了。 做了九个半小时的火车,林笙跟高敬轩走到平地上的时候都油光满面的。 此时才是凌晨三点半,冬天的夜很长,才刚要露出鱼肚白,可是首都的机场已经灯火通明,亮如白昼 “走,先找个地方吃饭去。”高敬轩揉着饿的咕咕叫的肚子说道。 两人在车站旁边找了一家昼夜营业的馄饨店,一人连汤带面吃了两碗半,身上才算是热乎起来。 林笙一边吃饭,一边跟操着湖北口音的老板聊着,打定北京城哪里是批发电器的,那里是卖高科技产品的。 北方的冬天真是干冷干冷的,林笙跟高敬轩虽然做足了准备,都大圈儿套小圈儿的穿的都要行动不便了,但是被北方冷硬的风一吹,还是刺骨的寒冷,有种还是穿少了的感觉…… 他们所熟悉的首都,也是十几年后的北京城了。现在很多高林密布般的摩天大楼还没矗立起来,穿梭在城市下方的地铁也都没建筑好……所以林笙还是决定折回去,买张地图。 随便找了一家小旅店住下,两人本来想先休息一下,天一亮就出去干活,但是旅店的暖气也不好,不到六点,两人羽绒服外面裹着棉被坐了起来。 “太他妈冷了!这什么破旅店啊!”高敬轩忍不住骂道。 林笙也冻得牙齿咯咯响,说道:“天亮就换旅店。” 再这样下去也不行,越呆越冷,林笙提议找一家网吧先去考察考察。 46第四十六章 宽阔的马路边上若干个电子商行,路旁挤满了停放的不算整齐的车辆。 林笙正在一家商行里跟老板讨价还价呢。 这是他们来的第三天,两人已经跑遍了北京城能出售电脑的地方,详情他们也都打听清楚了,跟两人正在商讨的老板出的价钱,算是最低的了。 “真不能再低了,你们不信去别家问问,有路子能弄来这么好电脑,还给你们这个价钱的有没有了?”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矮个子男人,看着倒是一副挺实诚的样子,不像是做生意的反而像是个教书匠,他对这两个磨了他一个下午的小伙子苦着脸说道:“我这是看你们俩也不大,挺不容易的,再给你每台让五十吧,这可是最后的价了。” “两百!”高敬轩看到老板松口了,伸出手指晃了晃。 林笙站在旁边正琢磨着自己能说点什么,兜里的手机在这时候却响了。 拿出手机一看,果然是程亦锦。 他出来的这三天,一个电话是家里打的,一个电话是李红星打的,剩下八九通,和三四十个未接来电,自然都是程大少爷的。 林笙犹豫了一下,还是拿着电话出去接了。因为他在这里也没有多大的作用,讲价的事儿一般都是高敬轩干得。估计店里的老板要是知道讲价钱的时候嘴皮子厉害的能把人吃了的高敬轩是昌新市有名的富商的儿子,下巴都能掉下来。 “二百不行……”老板沉痛的声音:“……最后一次机会,一百……” “成交!” 林笙把电话放在耳朵边上推门出去的时候,正听到身后高敬轩清脆干练的声音。 “你在哪儿呢?” 电话里传来程亦锦的声音,开口就这样问道。 林笙踱步到马路旁边的一辆银白色轿车旁边,从车窗还能看到自己说话时候吐出的白气。 “在台球厅呢,还能在哪儿。”林笙口气漫不经心的,从车窗上看到自己脸上的淡漠。 第13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4节 重生之携手征程/漂白 作者:秀于林 第14节 “……”没想到那边居然沉默了。 林笙心里觉得奇怪,但是懒得追问,直接说道:“还有事儿吗,没事情我挂了,店里来人了。” 直到林笙挂了电话,程亦锦也没说话。 林笙也没在意,转身快步进了商店里。 北方的冬天简直太冷了,连有着热暖气的商店的玻璃门都冻上了一层厚厚的寒霜,看着就觉得刺骨的冷…… 林笙他们交了五千块钱的押金,回到旅店拿了东西,直接奔火车站买票打算回去。 直达的火车票只剩下晚上八点半的硬座了,当天的软卧硬卧早就售完了。那两人也毫不犹豫的买下了。 这里简直太冷了,他俩谁也不想多呆了,更何况明天早晨走的话,估计会更冷也更难受。 于是两人在火车站的吸烟区抽了几根烟就等着到点了。 这几天两人确实没少折腾,但是因为生意谈成了,两人都有些兴奋,谁也没有困意。 绿皮的火车轰隆隆的响了起来,两人谈了一会儿关于要租的店铺,还有装修和以后营业的问题。 林笙的手机就放在桌子上。 两人聊天的时候,林笙自己都没发觉,他时不时的看了一眼整晚安静的手机。 坐在对面的高敬轩眼神微动,瞄了一眼手机,像是不经意的重新展开一个话题一样。他说:“程老大今晚没给你打电话啊?” 林笙微微蹙起眉峰,对于他的明知故问,语气却很淡漠:“没有。” 那双犀利的眼神却分明说的意思是,没打怎么了? 高敬轩摸摸鼻子,笑着说道:“你这么看我干吗?我也没说什么啊?不就是他一天八百个电话比追债的还勤快,突然一晚上安静,我不习惯吗!” 林笙看了他一眼,居然没有说话。 破旧的绿皮火车,挤满了出去打工外乡人,大包小包的行李堆得过道里都是,更让人难以忍受的是一屋子脚臭味,烟味儿,汗味儿,塑封香肠味儿,泡方便面味儿……各种味道混在在一起,加上冬天的时候窗子关的死死的,一点新鲜空气都进不来,简直让人呼吸都困难。 “你饿吗?吃泡面吗?”高敬轩问道。 “不吃。”林笙回答。 “算了,我也吃不下。”高敬轩皱了皱鼻子,看到林笙眼睛望着窗外浓浓的黑色夜空,不知道在想什么。他不由得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咱俩还有什么事情需要瞒着吗?”高敬轩突然开口。 林笙的视线缓缓的收回,看着他,语气平静的说:“我没瞒着你什么。” 他蹙了蹙眉,接着道:“至于我跟程亦锦之间……其实很简单……” 怎么个简单法,林笙没有说出来,只是嘴角微微弯起一个没什么笑意的弧度,却让跟他做了这么多年好兄弟的高敬轩一眼就看明白他的意思。 他的意思是,他跟程亦锦只是玩玩,没有认真……早晚都得散…… 高敬轩沉默了半晌,深沉的目光注视着林笙坦荡的双眼,好像是在评估他说的到底不是是真的。 因为有的时候,感情能把当事人自己也欺骗了。 林笙在他审视的目光中笑了,漂亮的眉眼全然的无所谓。 “哎……”高敬轩叹了一口气。 他相信林笙没那么傻,刚刚跳出苦海没多久就能又一次深深陷入感情的游戏。 但是,程亦锦又其实他能玩的人吗? 林笙挑了挑细长的眉毛,刚想问他不信。就听到高敬轩又叹了口气。 “哎……”高敬轩接着说道:“偏偏找他玩,程家的人……哪是那么好玩的……” 林笙淡茶色的眼珠一下子变得深沉,但是却没有说话。 其实之前林笙早就在高敬轩的追问下说了跟程亦锦之前的那些事儿。高敬轩心里也清楚,如果有更好的选择,林笙想必比谁都不愿意惹麻烦,早就躲得远远地了。 至于程亦锦怎么就偏偏盯上了林笙,高敬轩真的是百思不得其解。两个人上辈子明明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人,甚至还有些仇怨。这辈子怎么一见面他就死缠着林笙不放呢……难道是所谓的因果报应,他上辈子敲断了林笙的腿,这辈子注定看上已经对感情彻底死心的林笙,来尝尽这感情的九九百十一劫难吗…… 可是饶是再不愿意相信,程亦锦看林笙的眼神,他对林笙的痴缠,高敬轩不是眼瞎都骗不了自己。 “真是孽缘那孽缘……”高敬轩兀自轻轻的叹息,然后眼神带着忧虑的望着林笙,沉重的说道:“我看程老大可不像是在跟你玩呀……” 高敬轩眼睛一动不动的注视着林笙。没想到,林生却突然笑了,笑得一点也不担心的样子。 林笙就这样淡笑着说:“他是不是在玩,都跟我没什么关系。我只知道,他早晚会变,变得喜欢上别人,变得迷恋更多风景。亦或是,早晚会结婚生子……你觉得我没有耐心等到那时候吗?” 林笙明明在笑,可是高敬轩却好像在他的淡笑中听出一丝苍凉,不禁紧紧的皱起了眉头。他忍不住沉声说道:“阿笙,并不是所有人都像洪威一样,也并不是所有人都会情变的。” 听了他的话,林笙的笑意却更浓,脸上也不禁露出一丝嘲讽的神色。他语气清单,却也疏冷:“并不是所有人都像他一样。可是,每一段感情却都是大体一样的。几天几个月不会腻烦,几年几十年也总会腻烦。当时在甜蜜相爱的恋人,都有可能经历七年之痒。七年就痒了,你觉得十几年或者几十年,还剩下什么?” 高敬轩的眉峰蹙的越来越紧,他心里知道林笙说的不对,也知道林笙被上一段唯一的感情伤的很深,但是他却不想他对感情的态度已经这样排斥,甚至到了不屑,厌恶的态度…… “你太偏激了,根本不是你说的那样……”高敬轩开口,沉声道:“你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的人,也不能一遭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之前……只能算你运气不好,这个世界上根本就不乏白头偕老的人!” 直到他说完,林笙还是一副浅浅淡淡的笑容。 让高敬轩有种任他怎么说,俺都是他的想法,别想强行的灌进他的脑袋里。 高敬轩一直都知道,林笙有的时候就是一根筋,十头牛都拉不回来的倔性子,除非他通了。否则,谁也别想改变他的想法。当年他执意跟着洪威,甚至后来洪威结婚了,自己作为最好的哥们不惜以断交威胁他,他还是盲目的执着着。那时候,高敬轩看着已经盲目到连原则都放弃的好兄弟,简直杀了他的心都有了。但是,他更想杀的是那个薄情寡义,自私自利的洪威! “我现在已经不信运气了。”林笙在这时候突然开口,逼视着他的眼睛问道:“还是,你能保证程亦锦的真心,就能长久?他就能不变心,还是能不结婚?” “……”高敬轩张了张嘴,却没说出话来。 他确实不能保证。他只是想去劝他,又怎么能保证程亦锦不变心。更何况,程亦锦作为是青帮未来的掌舵,就算他一直爱着林笙不变心,就能反抗得了各种压力而不结婚,或者不想要个流淌着自己血液的子嗣吗? 高敬轩根本确定不了。他的心里微微有些绝望。 人心易变的道理他也明白,只不过,他不想看着林笙失去快乐。 “你不用担心我。你看我像是能委屈自己的人吗?”林笙看着他脸上变换的表情,高敬轩想的是什么,他好像都清清楚楚。他的音量没变,可是话语中的的认真确实真的,他看着高敬轩的眼睛说道:“命运的厚待我很感激,也很感恩。绝对不会傻得让自己不幸福的。你看,身边有你,又弟弟,有亲人有朋友,有自己的奋斗目标,以后想玩的时候出去玩,自由自在,也不用患得患失,担心受伤,谁说一个人就不能快乐的活到老呢?你看着吧,我就能,还一定比上辈子活的快乐的多!” “……” 林笙的这番话,高敬轩都要被打动了。可是,心底有个声音出来辩驳他,想让他反驳林笙的想法。 “你说的都对,我也没比你多明白什么大道理……”沉默良久,高敬轩才声音沉沉的缓缓说道:“只不过我知道,最快乐的人生不是单单你说的那些。我不能保证任何人不变……但是我希望……等你遇到那个值得你珍惜的人,你一定不要错过!” 等你遇到那个值得你珍惜的人,你一定不要错过……否则,你一定会遗憾终生…… 在这之前,高敬轩虽然嘴上没说,但是在心里,其实他一点也不看好程亦锦。因为程亦锦的身份,也因为他的脾性,这样一个人,高敬轩很怕林笙跟他在一起会受委屈。 可是现在,他却衷心的希望,程亦锦真的能说到做到,别再让林笙失望了。 如果再一次遭到背叛,他知道,林笙恐怕是心会死,再也不相信这世间还有真情,亦或是他能有幸遇到真情。 47第四十七章 林笙在火车站跟高敬轩分道扬镳,两人打车回家休息,真是又冷又累,筋疲力尽了。 林笙回家匆匆洗了个热水澡,连饭也没吃,就爬进被窝捂着大被睡了个昏天暗地。一觉睡到下午,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墙上挂钟已经指到快三的位置了。 家里早就没人了。奶奶跟小姑趁着暑假大家都出来玩,去公园卖爆米花去了。而林小杨这个点应该在补课。 桌子上是林奶奶跟小姑给他留的饭菜,两个青菜用东西罩住了,饭在锅里他自己盛。林笙懒得热菜,也确实饿了,埋头吃了两个大碗饭,肚子里才不那么咕咕叫的难听。 林奶奶跟小姑卖爆米花很有激情,但是这大冬天的推着车一出去就是一整天,林笙是还真不想让她们去。昌新市的冬天虽然没有北方那样冷的刺骨,但是奶奶岁数也大了。前几天林笙还因为这个发了点小脾气,林奶奶在家呆了没到两天,他前脚跟着高敬轩去北京看货,后脚她就又出去了。 林笙心里着急,吃了饭就骑着家里一辆老旧的带大梁的自行车去公园找她们。 自行车挺旧了,还是林笙的爸爸刚上班的时候买的呢,这一晃十几年过去了,林爸爸的尸骨都已经寒透了,这辆自行车也老旧的不行了,林笙前一阵子把他从仓房里拖出来,锤锤钉钉修了好几天,脚踩在脚蹬子上的时候还能听到嘶哑难听的“咯咯”声。 还记得小时候,他就坐在前面那根横梁上,爸爸掌控车把手的手臂围成一个安全的港湾,稳稳的把他保护住。他夏天的时候常常叼着一根学校门口老大爷推车卖的冰棍儿,一会儿让他爸追上那辆车,一会儿又手指指向另一辆……后来有了林小杨,前面那根硌屁股的横梁就属于他的了,自己变成了坐在后面,坐在前面的林小杨没比他老实到哪儿去,一会儿就从爸爸的腋下探头叫他“哥哥,哥哥……”的没完…… 那个时候,天高云淡,凉风徐徐,耳边都是路上行人低低的笑声和喧哗声…… 这些记忆不知道怎么的已下载翻飞出来,浮现在他的脑海里非常清晰。其实对于活了两辈子的林笙来说,这真的是一段太遥远的记忆了,足有好几十年那么久远。但是人的记忆似乎真的是一种神奇的存在。特别是儿时候的,仿佛有人用刻刀刻在脑海里的墙壁上,即使落上一层厚厚的灰尘,只要轻轻一擦,也能马上清晰的如同刚刚发生过。所以,很多垂暮的老人,可以不记得很多发生在他成年后的波澜壮阔的大事,但是一定记得儿时的那条小溪,那双温柔的手,那时柔软的春风…… 儿时的记忆为什么那么清晰?也许,就是因为那才是人最快乐的一段时光吧。 林笙想着想着,莫名的觉得很伤感,还有一种类似孤独的感觉伴着冬日的寒风吹进他的皮肉里…… 林笙把奶奶跟小姑送回家,又骑着自行车去了台球厅。 夜幕刚刚垂下,台球厅李的灯光从窗子映射出来,里面隐隐约约传来人的说话声。 林笙锁好了自行车,推门进去,看到角落里只有一桌的客人,这大寒天的,大家估计都躲在家里不愿意出来。 李红星捧着一本超厚的武侠书看得入神,听到门响抬了一下眼皮,看到是他,才露出惊喜的表情道:“不是明天回来吗?” “提前办完事就回来了,看看这儿忙不忙。”林笙走进屋子,把手套摘下来放在门口的暖气片上,一边说道:“怎么样,我走这两天你忙过来了吗?” “有什么忙不过来的,淡季也没几个人,以前最忙的时候没有你,我自己也忙过来了。”李红星说道。 “还是红星哥厉害。”林笙嘴里拍着马屁,嘴角笑得却挺坏。被李红星狠狠一瞪。 也不知道为什么,林笙看到瘦得像猴子似的李红星露出拽了吧唧的骄傲样,就想笑。 “对了,你们到底去干什么了?” 其实林笙走之前,已经跟李红星漏过一点话,说是他跟高敬轩打算干点什么,可能自己不能再台球厅长干了。但是具体干什么,他跟高敬轩谁也没告诉。毕竟,有的时候,抢占先机很重要。 林笙沉默了一下,觉得还是应该告诉他:“我们去看电脑了,打算开个网吧……” 李红星皱着眉头,听林笙简要的跟他介绍了一下电脑的基本信息和发展前景。然后说道:“红星哥,这件事除了我俩,就你知道了,你谁可也别说。” “那当然。”李红星点点头说道,然后脸上又露出担心的表情:“你说的这玩意我还真不懂,你俩小子也挺精明的,但是还是得小心啊,别让人骗了,栽里面。” “放心吧,红星哥。”林笙知道他也是关心,连忙答应道。 “小程也不知道?”李红星突然问道。 林笙一愣,点点头:“他也不知道。” “那遭了……”李红星神情有点闪烁,说道:“昨天他来找你了,问我你去哪了,我还以为他跟我开玩笑呢,你俩天天形影不离的,你去哪里能不告诉他吗?我还……跟他开了两句玩笑呢……” 李红星注意观察着林笙的表情,缓缓的说:“他,走的时候好像不太高兴了……” 岂止是不太高兴…… 他们这堆人里面,其实脾气都还挺好的。李红星比他们都大几岁,整天大大咧咧的爱开玩笑,高敬轩是不管高不高兴,都不会让人看出他不高兴,典型的装逼达人。林笙看着脾气挺冷的,但是跟他们这些朋友,还真没生过气,当然,除了程亦锦。 最后就剩下个程亦锦,虽然他平时跟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什么都没关系,什么都随便,但是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一种强大的颀长,就是让人忽视不得。当他抿着嘴不说话,眼睛里露出沉沉的神色的时候,李红星都不会不由自主的小心起来。总觉得这小子天生有一股被人没有的气势,让人忽视不得,更加惹不得。 李红星是不敢惹他,看样子高敬轩更不敢惹他,唯一敢惹他的,而且总是惹他的,就林笙一个。 但是明明应该走酷帅狂霸拽路线的程亦锦,却就吃这一套,简直像个林笙的跟屁虫。 不过这一阵子,两人似乎不怎么吵架了,换言之也就是林笙不怎么挑事儿了。没想到自己一多嘴,又让人家不痛快了,李红星心里有点忐忑。 “没事儿。”林笙淡淡的看了他一眼,好像看穿了他心里的忐忑。 “你还是打个电话解释一下,或者好好说说,别总吵架……”李红星慢吞吞的说,其实他早就看出来林笙跟程亦锦什么关系了。 林笙最终也没听李红星的打电话解释一下。而程亦锦也从那天下午他在北京时候接的那通外,再也没给他打电话。 林笙偶尔想起了这件事,也猜程亦锦可能是生气了? 但是这个念头也就是一想,然后转念又想别的事情去了。 林笙最近很忙,生活中没有程亦锦,似乎对他来说,也没有什么差别…… 天气越来越冷了,昨夜刚下过一场大雪,早晨起来整个城市都被铺上了层纯白色的厚毛毯一样。 林笙把要开店的事情跟奶奶说了,他还以为会需要浪费很多的口舌,没想到他准备好的话还没说完三分之一呢,奶奶就进自己的屋,从其中一个衣柜里抽出一本红色的存折,放在了林笙面前。 “这是你爸妈留下的那点钱,本来寻思我再出去打工挣钱,就够供你们兄弟俩上学了。但是……”奶奶布满皱纹的脸带着笑意,沉静的眼睛里有信任,也有欣慰。她接着说道:“我老了,没你们年轻人能干了。你也长大了,长得比别人家的孩子都懂事,什么事情都能处理,也能自己做决定了。奶奶相信你,也支持你,你想干什么就拿这钱干吧……就算万一……赔了,也没事儿,奶奶干什么也能养活你俩,供你们上学。” 林奶奶最后几句话说的林笙心里涨涨的,眼睛酸涩。 奶奶只是在表明,无论任何时候,她都会支持他,让他没有后顾之忧。这就是亲人,哪怕是你做错了事情,他也不会又责怪,只会努力帮你弥补。 林笙心情激动,上前轻轻的抱住干瘪慈祥的老人,沉声保证道:“我保证,奶奶,我一定会好好用这笔钱。以后,我一定会让你过上好日子,让弟弟读大学的。” 林奶奶感觉抱着自己的孙子的臂膀坚实有力,心里知道他已经是有担当的大人了。心里除了欣慰和喜悦,还能有什么呢? 父母去世的时候这个存折上就是六万五千块钱,现在依然是这个数目。这一年多家里的开销,还有他们两兄弟的生活费,都是他跟奶奶挣回来的。 林笙说什么也不再让奶奶出去卖爆米花了。天太冷了,过完年估计他们的店就能开业了,他以后都不让老人家出去受累了。 林笙跟高敬轩两人在城西商业街的一个门市房里看房。 其实房子他们已经看过很多遍了,这次主要是来谈价钱的。 老板是这里的楼贩子,在这条繁华的商业街有好几家面积相仿的门市楼,所以有种财大气粗的感觉,高敬轩他们才跟他讲价,他就一副不耐烦的样子,说道:“小兄弟,你要是讲价就免了,每天来问的人还真不少,想租的人有的是,就是价钱不能讲。看你们谁下手快了。” 高敬轩看了一眼林笙,两人眼光相撞,就明白彼此的意思了。 他们走了这么多家,最看中的就是这家了。而且老板说的也是实话,这个地方确实是好,旁边有商场有事业单位,在这里开店基本上干什么都能赚钱。 就在两人要同意的时候,突然门外传来“吱嘎”的一声车轮猛然蹭着地面停下的声音,然后是车熄火的声音和开车门的声音。 高敬轩一听这声音,就马上向林笙看去。 程老大的车的声音,他们经常听,当然听的出来。 程亦锦推门进来,看到他们几个,深邃的目光在林笙的脸上多停留了那么几秒钟,他就阴沉着脸移开了视线。 “这位是……也看房吗?”老板目光如炬的看着程亦锦,马上就知道他比刚才这两只有钱多了。 “一起的。”高敬轩因为老板突然热络的声音有点不爽,但是也没表现出来,还笑着跟几天未见的程亦锦打招呼:“嗨,程老大,还就不见!” 程亦锦只是轻轻的瞟了他一眼,就让高敬轩觉得整个人都凉飕飕的。 他后知后觉的认为……程老大可能是误会他的意思了,他觉得没有炫耀,或者想要气死他的意思…… 高敬轩摸摸鼻子,觉得自己挺无辜的,为什么他们两个吵架,最终受到伤害的总是自己…… 高敬轩还在自怨自艾的,没想到却听到程亦锦说了那么一句,吓得他马上瞪大眼睛抬头。 程亦锦看着老板问道:“这房子多少钱能租给我?” “一万八一年”老板飞快的回答。 “……”高敬轩有点惊呆,试探的问道:“程老大,你不会真的也想租房子吧?” 程亦锦幽深的目光转过来,却看向一直都没有说话的林笙,语气很是不爽的反问:“怎么,我租房子还要向你们请示吗?” 林笙清淡的脸上蒙上一层冷意,刚要说话,却被高敬轩从后面偷偷的提了一下。 “哪里哪里,就是问问。”高敬轩又怎么会听不出来程亦锦这话里的怒气,这家伙分明就还在生气自己跟林笙去北京没提前跟他“请示”。 程亦锦闲着没事干租什么房子啊,这条商业街有一半的产业就是他们家的,他跑到这里,分明就是来找存在感,来宣泄怒气来了。如果林笙现在不识趣儿的撞上去,两个人越吵越凶,最后倒霉的还是自己。 程亦锦也没跟老板讲价,就问了老板叫什么名字,然后开始旁若无人的打电话。 “嗯,你帮我问问,这房子最便宜能多少钱吧。”程亦锦直接找到负责这块儿的青帮的手下说道。 那姓吴的老板还满脸茫然没弄明白怎么个情况呢,就见程亦锦放下电话,几乎是同一时间,吴老板別在后腰间的手机就响了。 吴老板把手机放到耳边,脸色就变了,客客气气恭恭敬敬笑得极为谄媚:“行行行,阳哥您说的算,我也不知道这是您的朋友啊,好好好,必须便宜啊……一万六怎么样?” “别别别,您别生气啊,那您说个价呗,我尽量配合……” “一万二?好……好……一万二就一万二……那谢谢阳哥了,改天您一定赏光,我请您喝酒啊。好好好,您放心吧。” 林笙跟高敬轩眼看着吴老板满头汗的把价钱降到了一万二,还跟人家谢谢呢,心里都跟明镜似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儿。 “小兄……先生,程先生是吧,看我有眼不识泰山,要是知道您是阳哥的朋友……一万二您看行吗?您什么时候方便签合同?”吴老板好像忘了旁边还有两个人了,一心一意的围着程亦锦献殷勤。 程亦锦脸色还是很臭,看了那老板一眼,没什么情绪的说:“给我留着,等我想好了的吧。” “……”吴老板想不傻都不行了。眼睁睁的看着程亦锦突然出现,又说走就走。 高敬轩瞬时间就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儿了。程老大这分明是等着他们求和呢…… “嗨,程老大,等等我们,好久不见,必须请你吃饭啊!”高敬轩拽着林笙追出去。 也不知道是故意等他们呢还是怎么,高敬轩拉着林笙出来的时候,黑色吉普车还停在门口好像等他们呢。 程亦锦没有回答。 高敬轩给林笙开了副驾驶的门把他推了进去,自己也飞快的坐在了后面。 程亦锦就像是没看到他们俩上车一样,紧紧的抿着唇,眼睛专注的注视前方,面无表情的把车开上车道。 林笙坐在副驾驶,微微拧着眉,心想这他妈闹什么呢?别告诉他,这是等着自己主动开口道歉的节奏? 48第四十八章 在附近的一家川菜馆里,服务员刚把菜上齐,就借故溜了。溜之前,他也没忘了把账单结了。 真的很难不觉得自己很善良啊。 操心操得像个老妈子似的他,出了饭店门口还不放心的给有时候一根筋的老友发短信。 “你对他笑笑能死吗?跟他稍微解释一下能要你命吗?” 短信发出去没几秒钟,高敬轩就受到了回信。 “你当我是赔笑的?” “……”高敬轩咬牙切齿的回短信:“一万二呀一万二呀,咱俩的第一桶金可就看你了,大爷!” 林笙微微蹙着眉看了一眼手机,没再回,而是扔回了衣服兜里。 包厢不大,也就十平米左右的面积,正值中午饭口的时间,隔音不好的墙壁外面还能听到闹闹吵吵的杂乱的声音。但是坐在长方形木桌对面的两个人,却觉得屋里肃静的可怕。 两人已经七八天没见面了,也没有开口说一句话,但是程亦锦的态度,却明显不是腻了或者烦了,而是一种情人间的闹别扭冷战。 林笙夹了一块儿水煮鱼,在精致的瓷盘中把浸着红色辣椒油的白色鱼片慢慢挑出鱼刺。林笙剔鱼刺的时候从来都是很精心,因为他有被鱼刺扎过的经历。细小的鱼刺扎在嗓子里,因为扎的地方太深,找了几个医生都没弄出来,于是就只能承受着这细小而无时无刻不存在的折磨。 那种明明知道它在那里,却毫无办法,时时刻刻因它而难受,却只能等着它一天一天的慢慢消融,那种难受而绝望的感觉,跟情伤又多么的类似啊。 然而林笙今天剔鱼刺的时候却有点心不在焉,他正琢磨着怎么开口,怎么解释。倒不是他拉不下脸不好意思,只是不知道该解释点什么,在他看来,程亦锦生气生的简直有点莫名其妙,是不是有点太小孩子气了? “我跟老高前几天去北京了……”林笙缓缓地开口说下去:“也不是故意要骗你……” 程亦锦抬起头,放下手中的筷子,隔着满桌的饭菜光如炬的看着他,声音沉沉的,仿佛有重量一般。他说:“不是故意骗我,那是什么?” 他的咄咄逼人,还真让林笙有点哑口无言。 看着程亦锦紧绷的俊脸和毫不掩饰伤心愤怒的眼神,林笙突然觉得他这样挺可怜的。有一种自己一个大人在故意欺负小孩子的感觉。 可是,在两人之间,明明一直受胁迫受压制的人,是自己。自己又为什么会产生类似于愧疚的感觉呢…… 林笙纤长的手指轻轻的抚摸着面前的紫砂茶杯,才后知后觉的醒悟过来,自己为什么会觉得程亦锦可怜。 他可怜就可怜在倒霉的喜欢上自己这么一个有着上辈子记忆,还为情所伤再也不想为情所动的人。不然,凭着程亦锦各方面的条件,又这样拿出真心来对待,谁能逃离得了这样深情的诱惑呢。 脑海里想起之前高敬轩无意中说的“但凡他拿出上辈子对洪威好的十分之一来对程亦锦,他都能乐开了花,为他肝脑涂地也在所不惜……” 这样想来,自己确实待程亦锦太薄。至少,跟他对自己的好相比,自己似乎太薄情寡义,忘恩负义了些。 “你知不知道,你就是那一副漠不关心,不在乎的态度,就已经能把我伤得……”程亦锦有点说不下去了,失控的情绪让他把心里的脆弱不经意的展露在这个人面前。 哼……程亦锦在心里轻轻冷哼了一声,告诉自己要点脸皮,自己这样,只能更让林笙看不起,觉得自己贱…… 阴暗的负面情绪充满了胸腔,就在程亦锦痛苦的找不到发泄口的时候。林笙突然开口了,说出的话,却让他怎么也想不到。 “我为这一次的事情……跟你道歉。”林笙缓缓抬头,那张清俊漂亮的脸上,居然不见了惯常的淡漠,清澈淡茶色的眸子写满了认真,寡淡的薄唇一开一合,说出的,却是让程亦锦做梦也想不到的话。 “我跟老高去北京订了一批电脑,想开一家网吧。这件事本来也谁也没说,算是……商业机密吧。但确实不是有意瞒着你。你正好出门走一周,觉得告不告诉你,对你来说也没什么区别。我也没想到你会这么在意这件事。早知道你这么在意,我一定会提前说的……” 林笙的语调缓慢,都是在心里一个字一个字斟酌着解释的。 却没想到,程亦锦听完了他的话,居然半晌没有动静。 林笙疑惑的抬头,以为自己说的还不够诚恳,便又要开口接着解释几句。可是还没等他开口,就看到程亦锦本来愤怒阴沉的俊脸,居然变得有些茫然。眼睛里的不可思议像是刚才听到的是火星语一般。 “我下次会注意……”林笙缓缓地,又补充了一句,表示诚意。 程亦锦看着他,俊美的脸上居然有点红了,眼神别扭的躲开目光,不自然的低声咳嗽了一声,哑着声音说:“算,算了……” “我就是生气……你不在乎我……什么都不跟我说我……”程亦锦开口,刚才还要喷火似的语气全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有点赌气,又有点委屈的声音:“你说的,以后什么事情都不瞒着我,也不可以在骗我!” 程亦锦是真觉得挺委屈的,他都要被林笙给折磨疯了。爱情是个折磨人的东西,有的时候可以让他开心的快要疯掉,有时候却又让他痛苦的生不如死。比如,他的欺骗,他的冷漠,他的无所谓,都让已经深深爱着不能自拔的自己感到无望的寒冷。而他轻描淡写的几句话,又能让自己所有的怒气瞬间都消散于无形…… 从来没有一个人能让他上一秒还在极乐的天堂,下一秒钟就坠入深深的地狱。只有林笙,能够轻而易举的左右他的情绪,像是主宰他灵混的神祗一样…… 林笙还从来没这么认真,这么郑重的跟他道过谦。所以,突然间发生的这一切,才让他惊喜的措手不及之后,又有点羞愧于自己的大惊小怪,似乎把事情弄得太严重了。 可是,也不能全怪他。他的情绪现在被林笙轻易掌控。而明知道自己爱的太多容易万劫不复的时候,林笙对自己的态度就显得而格外重要。 没错,就是态度。他常常因为林笙不经意的一次不在乎的态度,而难受的受不了。 尤其是自己不知道的,高敬轩却都知道。那种被差别对待了的心里落差,真的让他抓狂。 “好吧……”林笙轻轻的答应。 “你多吃点,把这些都吃完。”程亦锦筷子不停,把林笙的碗碟里都夹了满满的菜。他把椅子扯到对面,跟林笙亲密的挨着坐着。 “我几天不在,你怎么瘦成这样?高敬轩都没让你吃饭吗?” 程亦锦的手摸着林笙吃饭时弯曲的胳膊肘上突出的骨头,心里非常不是滋味儿。 林笙的胃口仿佛一直不太好,简直瘦的有点咯手。程亦锦出门之前的那段日子里,每天除了给林笙补习英语,最重要的任务就是看着他吃饭,每顿都尽可能的让他吃营养的,吃好的,还得多吃。一个来月汤汤水水顿顿好料的伺候着,才好不容易让他心尖儿上的这人长了两斤左右的肉。还没来得及欢喜,一回来,这人又是一副骨头架子的样子。摸着都心疼。怎么能不让程亦锦生气呢。 “跟他有什么关系,也不是他给我饭吃。我也没觉得瘦,好像还那样。”林笙任他的手在自己身上摸着,好像是占有欲极强的小狗在嗅着自己的地盘一样。反正包房里就他们俩,林笙也就没说什么。 “怎么可能没瘦!”程亦锦肯定的怒道。林笙身上的每一寸他都比林笙本人还清楚。这具他宝贝万千的身体一下子少了几斤肉,怎么能不令他心疼呢。 “那可能是这几天折腾的。”林笙一边随口说道,一边细细的挑着鱼刺。虽然被扎过不少次,但是他却真挺爱吃鱼。 “如果等我几天,我开车带你去,怎么会折腾成这样。”程亦锦板着脸沉声道,一边在林笙的身后把人抱紧怀里。 从背后把人整个拥抱在怀里的瞬间,程亦锦简直要满足到叹息。这几天,他想他都要想疯了。 林笙身子微微一僵,突然推开程亦锦,挣脱了这个怀抱。 “怎么了?”程亦锦的声音非常非常不满,以为他又要逃,更用力的把人抱紧。 “我被鱼刺扎了……” 没想到,却听到林笙这样说。 程亦锦楞了一下,看到林笙的脸上维持着面无表情的状态,淡茶色的双眸中却有一丝明显的挫败。 程亦锦站起来,低头看林笙的时候,突然觉得端坐着面无表情,眼神中带着一丝挫败无辜神色的这人好可爱,差点情不自禁的吻下去。 “张嘴,我看看。”程亦锦整了整神色,大手卡住他削尖的下巴。 林笙怀疑的眼神看了他一会儿,才犹豫着慢慢张开嘴。 程亦锦敢发誓,他一开始真的没有任何不纯洁的想法。认认真真的帮他找鱼刺。 找了一圈儿也没找到,倒是里面两排整齐的小白牙闪得他差点恍惚了。 洁白的牙齿,轻巧的红舌,还有粉色深邃的喉咙……他的脑海里就不由自主的勾勒出把自己那里插进这张诱人的嘴里,让林笙含着帮他舔的画面…… 程亦锦的眼神一瞬间变得火热,感觉身体里一股欲望的热流迅速的涌到下半身……他们已经好几天没有做爱了。他却仿佛饥渴的好几年没发泄了…… 林笙大张嘴半天,嘴巴都发酸了,难受的伸手要拉程亦锦。 程亦锦在这时候俯下身吻上他的嘴唇,使劲儿啃了两口才放开,低声说道:“乖,我们去医院。” 林笙坐在车里的时候,心情难免有点忐忑,现在还能清晰的回忆起那次痛苦的经历。他有点担心还像上次一样,鱼刺扎的太深弄不出来。 “不用怕。”程亦锦从倒车镜里看到他表情,忍不住安抚道。 “我没怕。”林笙表情有点僵硬,觉得自己扎了个鱼刺被别人看出害怕,很丢人。 程亦锦不住的侧头看他,嘴角的弧度勾起,怎么看也看不够的感觉。 眼神中藏不住担忧,脸上却面无表情的林笙让他怎么看怎么可爱。程亦锦看过他单独跟几个人打架的时候的淡定,就连自己的威胁,他也没表现出害怕。可是,现在一个小小的鱼刺,就让他露出这副无奈无辜的神情,真的让程亦锦又惊奇又喜爱,心里简直融化成了一滩水。 49第四十九章 林笙虚惊了一场,鱼刺很顺利的拔了出去。他整个人都放轻松了。 程亦锦帮他把大衣披在肩膀上,非让他穿上才出去。 刚才两人之前忙着怄气,后来林笙扎了鱼刺,慌忙的从饭店里出来去医院,点的那一大桌子菜都没来得急吃。程亦锦现在还觉得肚子饿。 而且,今晚一定会很消耗体力的,程亦锦聪明的觉得两人还是在天黑之前吃的饱饱的,才有力气完成晚上的活动。 第14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5节 重生之携手征程/漂白 作者:秀于林 第15节 城西商业街的那套门市房当然最后给了他们。程亦锦他们三个一起去签合约时候,一签就是三年。吴老板看到签约的换了人,简直欲哭无泪,才发现他们是一伙的。但是却一点办法也没有。 不过他也没赔着,这房价就当是卖给青帮阳哥的一个面子,他也是稳赚不赔。 高敬轩一看两人第二天又恢复如胶似漆的状态,就知道这是和好了,偷偷的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竖了个大拇指給林笙。遭到林笙的鄙视。 倒是有一点让林笙挺满意的。自己那天解释完,程亦锦那么大的火说没就没了。不仅如此,他再也没提这件事,还主动帮他们联系了北京的店,转了几圈儿,找到那家店主,又给他们打了个优惠的折扣。 最高兴的莫过于高敬轩了,能得到程亦锦主动这样帮忙,如果不是因为林笙,他真的不知道还能因为什么。 装修,营业执照,还有很多需要用的手续,程亦锦都帮了忙。 在他看来是小忙,可能就是一个电话的事情,但是对于林笙他们来说,就是很大很大的忙了。 林笙虽然嘴里没说什么,但是程亦锦一言不发的帮他们,有时候看着装修的店一看就是一天,或者开着车送非要自己去挑桌椅的林笙满城市的跑,林笙都看在眼里,心里也不是不感动的。只是突然间,他觉得以他跟程亦锦的关系,“谢谢”这两个字说出口,自己不舒服外,程亦锦也一定又会不高兴。 虽然没说谢谢,但是这一个多月的相处,程亦锦帮的忙绝不比他们两个老板少,两人的关系倒是也越来越融洽,至少,林笙是越来越习惯不管什么时候一回头,这个人都在自己的身边。两人之前那些种种不愉快,仿佛也被轻轻地撕掉了,再也看不到阴影的痕迹。 偶尔,林笙还会跟他开几句玩笑,就像是对待李红星,高敬轩他们一样。 这样的改变,程亦锦每一天都能感受的到,每一天都非常高兴,也每一天都很真心。 他觉得,他正在一点一点走进林笙的心里,而林笙也在试着接受他。 除夕夜里,高敬轩站在老宅露天的大阳台上,看着院子里燃放的烟火,漂亮的烟火冲上天空的一瞬绚烂之极,在夜空中形成一片片璀璨的光芒。 高敬轩听到电话被接通,那边传来林笙的声音的时候,耳朵都醉了,感觉心脏幸福得快死掉…… 十九年的生命里,他觉得这一刻,他的心脏被幸福填的满满的,那满足而感恩的情绪,简直让灵魂都为之颤抖。 “新年快乐,宝贝儿。”程亦锦对着电话低声深情的说,黑亮的眼睛注视着美丽的夜空,好像看到了心上人绝美的脸庞。 “新年快乐。” 林笙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清冷,却也好听,像是最清脆的乐器敲击着程亦锦的耳膜,轻易的把他变成了全世界最幸福的那个人。 新年的钟声敲响不久,林笙他们的网吧终于在日夜的赶工下,在开学之前的几天正式开张了。 林笙跟高敬轩满了十八岁,营业执照用的都是他们自己的名字。那天来了很多人,网吧头一天开张,就生意爆满。所有人的心这才落了个底。 林笙早在年前就跟台球店的老板辞了工作,李红星虽然挺舍不得他的,但是也支持,毕竟是为了他好。 网吧开张那天,李红星也来,还替他姐夫叶随了礼。反正以后在一个城市,只要相见就能见到,所以,今天没有伤感的情绪,有的,都是喜庆。 林笙跟高敬轩都是学生,根本不能天天看着店,必须雇人。 雇外人不如自己家人,特别是涉及到收款的时候。虽然电脑里有一套的计费系统,但是也还是自己家的人用着放心。 林笙本来想让小姑来,正好小姑父前两年从啤酒厂退下来在外面打工,回家过年的时候说不想走远了,就想留在昌新市打工。林笙就让他也到网吧工作,主要是晚上看着点店。 林笙小姑一家挺实在,都是老实人,不像是他二叔跟大姑家。林笙也是清楚这一点,才敢让他们去的。 小姑跟小姑父拿着比出去背井离乡打工赚的还多的工资,当然非常高兴,在心里感激的同时,也感叹着大哥家的儿子如今也长大了,不仅能够独当一面,比他们这些大人,都强多了。 高敬轩跟林笙也没做完全的甩手掌柜,放了学就去网吧帮着照看着。 他们的网吧需要用身份证开户,未满十八岁的一律不让玩。所以来这里玩得都是成年人,也有些社会上的小地痞,都知道这网吧是两个没什么背景的学生开的,就琢磨着来找点事儿。 不过,这帮小子这次可算是看走眼了。没等他们怎么样,就先被人收拾了。谁也不再敢打坏主意了。 开学的时候,网吧基本上也步入正轨了。 开学的第一天,林笙就发现本来就拥挤的班级里多了一台全自动饮水机,然后程亦锦拎着凳子,光明正大的挤到了林笙这桌…… 林笙被他这种厚颜无耻的侵占行径弄得一脸黑线,却没办法改变这种结果,只能忍受着他白天加夜晚的无尽骚扰…… 林笙他俩都不胖,可是架不住两人高,骨头架子在那里撑着呢,第一天简直挤的林笙没法听课,感觉像是被困在了个小箱子里,手脚都活动不了,好像连呼吸都困难。 “起来,挤死了。”林笙一下课就霍的站起来,感觉四肢都僵硬了。 程亦锦站起来,眼神无辜又可恨的看着他。林笙就是想让他滚回去,他也没地方回了。这小子简直太阴险了,两人在一起整整一个寒假,他都没提过要跟自己一个桌的事情,却偷偷的给班级捐了一台最大型的自动饮水机…… 上了一上午的课,林笙忍无可忍,直接把自己的东西都拿出来,一个眼神不容置喙:“你,坐里面去!” 凭什么这小子舒舒服服的在外面伸着长腿,自己在里面都要断胳膊断腿了! 程亦锦倒是没什么异议,乖乖的换到了里面,虽然他还是喜欢自己在外面,林笙在里面,自己偷偷牵他手的时候他也反抗不了的感觉。但是他也不忍心林笙在窝着腿,应该很难受。 程亦锦乖乖的去了里面,林笙的脸色才好看那么一点。他以为,不用两节课,程亦锦就得想办法滚回去了。 没想到,程亦锦倒是真能挺着,把比他还高还壮的身体在里面窝着,两条长腿放在课桌下面基本上是一动不能动,一节课下来,紧紧顶着课桌的膝盖都疼了。 一下课,程亦锦就马上出来,跺着发麻的腿和脚。 “难受吧,还不回去吗?”林笙问道。 谁知道程亦锦只是笑笑,一边踱着发麻的腿,一边笑着说:“坐这儿挺好的。” “……”林笙简直气的要冒烟了,在心里把这个睁眼说瞎话的家伙翻来覆去骂了几遍都不解恨。 告诉自己,难受也是他自找的,活该! 程亦锦倒是不会妨碍林笙听课,他大多数的时候还是挺乖的,有时候只要把手搭在林笙的腿上就满意了。当然,要是能在课桌底下偷偷牵手,就更好了。 程亦锦虽然看着没怎么学习,每次考试的时候却都比林笙好的多,从来没出过年级的前三十名。所以林笙有时候看他英语课趴在桌子上睡觉的时候就生气,在底下狠狠踢他一脚,怒道:“起来!” 程亦锦的英语根本不用学,高中的课本知识对于他来说太简单了。林笙把他踢醒了他也没什么事情做,就歪着脑袋看他,看得林笙怒了,就再踢他一脚,让他不听课再滚去睡觉。 两个假期过去,某只学年第一的学霸成绩依然可观。开学典礼上,校长主任等学校领导班子讲完话后,大校长亲自给为学校争光的几名学生颁奖,其中当然还有胖哥。 但是当昔日的学霸站上领奖台上的一瞬,领奖台底下一片骚动,简直抑制不住。 原因无他,昔日那个已经以肥胖为显著标识的学霸已经不见了,虽然没不如到林笙他们这种瘦子帅哥的行列,但是已经可以从松松垮垮的校服里面的人看出帅哥的雏形。 徐碧飞站在领奖台上,脸上带着他练就多年的只有顶级学霸才能展露的像是武林高手一样淡定而矜持的微笑。 台下第一排的女生惊呼的声音传来:“这是谁?是徐碧飞吗?怎么变得这么帅?” ……徐碧飞差一点就不矜持了,从慈祥的老校长手中接过荣誉证书的那一刻,他第一次激动的颤抖成这样。 “好孩子……”老校紧紧的握着他颤抖的手,也被他的激动情绪感染。 远远地,学校体育场的西南角,一群站着的男生中央,有一个一米九多的高个男生格外的显眼,眉目俊朗开阔,嘴角含着浅浅的笑意,目光穿过层层人群,一直望向领奖台上,幽深莫测…… 50第五十章 虽然都知道网吧一定能赚钱,但是在还没有看到成果的时候,还是难免让人紧张的。尤其是林笙,他可不像别人一样,他没有后路,如果这中间出现什么岔子,他也只能退学了。 学习挺枯燥的,需要坚强的意志,但是能静下心来,心如止水的心境,学习就并不是一件苦差事了。 至少对于林笙来说是这样,读书虽然不能让他马上致富、或者立刻改变家里相对拮据的状况,但是却让他的心里很充实,觉得自己在做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他上辈子没缺过钱,觉得金钱就应该为快乐服务,所以永远也不会成为金钱的奴隶,所以,他宁可晚几年赚钱,也要先读书,尽量把大学读下来。 当网吧开张第九个月算账的时候,他们的本钱就都回来了,包括三年的房租,这让林笙非常高兴。赚的比他们预计的还要多。 小姑跟小姑父已经能渐渐的能独自掌管网吧了,高中的课业也越来越忙,好像一转眼的功夫,他们就从什么也不知道的菜鸟新生变成了资格最老的高三学生。还没准备好,就被告知要面临人生第一个残酷的选拔:高考。 学校高三的学生从假期就开始上晚自习了,每天五点放学后,晚上从七点到九点要上晚课。课后还有大量的作业,做不完的模拟试卷和各地精华套题。每个人都忙得像是上战场打仗一样。 高敬轩对上大学没什么兴趣,但是这辈子他从打一开始也决定走一条不一样的路,因为他跟林笙都经历过,知道那另懵懂少年向往的热血暗黑世界有多么的残酷。 不混黑道,就得另谋出路。高敬轩这辈子的出路,首先当然是多挣钱,过得舒舒服服的。 至于林笙关于非要上大学的执着,他可没有,但是他也看清楚了,想要达到他的理想,有个坚实有力的靠山简直事半功倍,也会容易的多。身边再也没有比上辈子被他最后气的心脏病的老头子再好的靠山了。所以,从一开始高敬轩就改了策略,好好的溜须拍马老头子。两人之前的关系果然也不像上辈子那么僵,老头子也渐渐的把他跟其他的儿女一样看待,甚至有的时候还觉得他比从小在他身边长大的哥哥还要强。 所以现在老爷子让他必须上大学的时候,高敬轩也可有可无的答应下来了。他的想法也很简单,只要学习不耽误他赚钱,不影响他正常生活就好。 高敬轩可没林笙学习那么努力,他只要能上个大学,随便找个系读下来就好。所以高三的晚课对他来说也是可以可无,想逃就逃,基本上没什么影响。 高三的课业压力很大,林笙基本上把时间都用在学习上了。他的想法也挺简单,做一件事情,就要尽力做到最好,他要的是预设的结果,不是随随便便的结果。 从高二开始,林笙就基本上总在程亦锦家留宿,程亦锦的家里,他用的东西都已经很齐全了。就如同是一对正常的同居恋人。 林笙的家里人也都知道他跟程亦锦是好朋友,对于林笙常常夜不归宿,林奶奶说的自己都烦了,索性也就习惯了。她的想法也挺简单,林笙一个大小伙子,也不是小姑娘,家里管得那么严没有必要,他在外面也吃不了什么亏,只要不惹事儿不打架,就已经挺让人满足了。 这一天周日的早晨,程亦锦的小别墅里只有他们两个人。欧伯昨天就请假了,回老家祭拜亡妻,没有几天回不来。程亦锦索性也把佣人都放假了,家里变成了两人的二人世界,再也不用避讳着谁,让程亦锦的心情非常好。 将近十点钟,林笙才从被窝里爬起来,身上有的地方很累,精神却还不错,他们俩昨晚折腾到很晚。 程亦锦比他早起一会儿,心情愉悦的想尝试着给自己的宝贝儿做早餐。 林笙洗漱完,就循着叮叮咚咚的声音走下来,来到厨房的门口看到扎着绿色围裙,像模像样正忙碌着的程亦锦。 “你会做吗?”林笙站在厨房的门口问。 程亦锦一回头,看到站在晨光里帅气得不可思议的人,心里满满的雀跃,故意举起手里的菜刀道:“一大早就质疑我,能不能说点好听的!” “什么好听的?”林笙一边漫不经心的问,一边跨步走进厨房。 “比如说,早啊老公,一大早就为我做早餐真辛苦。”程亦锦给他做示范。 “你是谁老公啊?脸皮可真够厚的。”林笙不屑的说道,走近想要看看程亦锦在做什么,预估一下等他做完,还有没有能入口充饥的食物。 “当然是你老公,昨晚不是你躺在我身下哭叫着吗?嗯?”程亦锦放下手里的东西,绕到他身后,从后面抱住他,低头用脸亲密的蹭着他。 林笙对于他这种话已经免疫了,连白眼都懒得翻,对趴在自己身上像个八爪章鱼一样的男人慢慢的说道:“我先声明,要是做的太难吃,我可不吃……” “敢质疑你老公的能力!”程亦锦的话音刚落。林笙就感觉自己被一股很大的力气从腰间托起,自己将近一米八的身体转眼间已经被放在了厨房储物台上。 “看我不收拾你……”程亦锦的话音消失在林笙的唇间,他的身体置于林笙的两腿之前,开始上下其手。 “昨晚还没够?”林笙被他吻得快要窒息的时候推开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很快已经被撩拨的起了火。 “要你怎么会够,你也太小瞧我了……”程亦锦挺挺下半身某个坚硬的地方向林笙的身体,眼神骄傲得不得了,一边吻着,一边开始动手脱林笙的裤子。 厨房的最左边锅里,是刚才程亦锦在烹饪书上现学的八宝粥,此刻正在锅里煮着,发出“噗噗”的水开的声音。 两人吻得动情,谁也没有防备,也没有听到细微的脚步声正朝这边走来。 林笙的位置侧对着厨房的门口,当程亦锦的手探到他的身体里的时候,他情动的仰头,眯眼的瞬间看到厨房门口的那个人影。当时他整个人都僵硬了。 林笙瞪大了眼睛跟厨房门口站的笔直的老人对视了几秒钟,程亦锦发现了他的不对劲儿,心里一突,不好的预感就是在这一瞬间升起的。 然后他也回头,看到本该休假给亡妻上坟的欧伯一脸震惊的站在厨房的门口。 林笙表面上看不出什么,他上楼飞快的穿好衣服,程亦锦从外面进来关上门。 “你干什么?”程亦锦皱眉问道。 “走。”林笙的眼神里好像写着,不走还干什么? “……我送你。” 林笙走到门口,停顿了一下说:“你还是留下好好处理吧。” 林笙再从客厅出去的时候,没有看到那个一见到他就笑得很亲切的欧伯。他径直走出客厅,本来以为自己不会有什么不同,没想到开门的那一刹那,看到万里阳光,心里还是很难受…… 程亦锦是在后花园里面找到欧伯的。 欧伯背对着他站在开的旺盛的花丛中,拄着拐杖,梳得整整齐齐的头发已经黑白掺半,那平日挺直的背影此刻看起来居然有些佝偻。 “欧伯……”程亦锦放轻脚步,慢慢的走近,在他身后站住。 欧伯的身体微不可查的颤抖了下,却没有回头,抓在拐杖上的那只手握得更紧了。 程亦锦又往前跨了一步,看着开的鲜艳的花丛,眼眸深沉。过了半晌,他才低沉着嗓音说道:“欧伯,我知道你都看到了……” “我只有一个请求……”程亦锦眸光深沉,声音很缓慢:“……希望你能为我们保守秘密。” 一直都没有反应的欧伯这才动了动,在他看不见的地方颤抖了下嘴唇,轻声却坚定的吐出几个字:“不可能……” 程亦锦早就预料到了这样的结果,还没等再说什么。欧伯已经豁然转过身子,神情激动的望着他,急切的开口,好像之前所有积压的情绪再也控制不住,一瞬间就要倾泻出来。 “少爷,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欧伯大声的问,声音控制不住的颤抖。现在他一闭上眼睛,还能清晰的出现所看到的不可置信的一幕。如果可以,他真希望是他老眼昏花,看错了。也不能接受亲眼所见的事实。 “你根本就不知道你在做什么,你怎么能这么做呢?你怎么能这样……”欧伯激动地叫道,紧紧握着手中的拐杖,好像如果没有它,他下一个就能轰然倒地一样。 程亦锦静默的看着激动的老人,神情居然很平静,眼波如水的等着他说完。 “我知道我在做什么,欧伯……”程亦锦平静而坚定的看着他,想让他看到自己眼睛里的坚定:“……我已经不是个小孩儿了,我所做的一切,我心里都清楚的很……” “清楚的很,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欧伯脸上的青筋都暴跳起来,他从来没用过这样愤怒和不尊重的语气跟程亦锦说过话。而此刻,如果不是残存的理智告诉他眼前这个是他的小少爷,他都能一拐杖挥过去,彻底的打醒他! “我已经二十岁了,您二十岁的时候,已经跟着我爸出来打江山好几年了,已经跟雪姨结婚了……”程亦锦缓缓地说,想用镇定的气势让他相信,自己真的清楚自己在干什么。 “不要再说了!”欧伯厉声打断他,根本不想听他解释什么,坚定地说:“无论如何,我都会告诉程先生这件事。” 51第五十一章 每一年的这几天,欧伯都要雷打不动的回老家,去亡故的妻子坟前祭奠。三十七年来无间断…… 这一次,本来他也想多呆几天,陪陪亡妻,但是想到自己的小少爷就要高考了,又放心不下,就提前招呼也没打的回来了。 欧伯万万想不到,迎接他的会是这样一个惊天的秘密。 如果可以,他宁愿选择留在亡妻的坟前,也不想知道这件事,宁可自己骗自己,什么都还是原来的面貌…… 可是现实显然不容许这样,他也没有自欺欺人的本事。 现在,程亦锦他们两人在自己面前的各种画面都清晰起来,他曾经还为此高兴,觉得小少爷能找到一个这么志同道合的好朋友真的很好,小少爷变得会包容,会谦让,会替人着想……原来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其他的原因,他怎么会想的到呢…… 现在,每一次回想程亦锦看林笙的眼神,他都觉得心寒。 “欧伯,如果我说,我们刚才是在闹着玩……”程亦锦声音低沉。 “只要你这么告诉我……”欧伯整个人都激动起来,目光如炬的看着他,声音都有些颤抖:“……我就可以当做什么都没看见,程先生也永远不会从我这里知道这件事……但是,你要跟他彻底……断了,就当是年少荒唐……” 欧伯心里有那么一点残存的希望,希望自己的小少爷就像是普通的这个年纪的少年,可以荒唐,可以瞎玩,可以叛逆,只要不是认真的……可是其实他的心底,太清楚他从小看到大的少爷是什么人了……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程亦锦勾起嘴角,笑容有些惨淡,浅浅的,一笑而过,留下的却不是悲伤,而是坚定眼神。他直直的望进欧伯锋利的眼睛里,好像要让他看清楚自己的坚决:“但是,我有多认真,欧伯你心里其实清楚的很。” 欧伯的身体狠狠一颤。 “欧伯,今天如果不是你看到,而是我爸爸。我爸他顶多是拿皮鞭抽我一顿,然后气消了,让我断了,也就没事了。”程亦锦顿了顿,接着说道:“可是你不一样,你看到会这么愤怒,这么激动,这么担心,其实是因为你更关心我。我从小就不在我爸妈身边长大,您陪伴在我身边的日子比我的父母还要长的多,在我心里,我也早就把你当成另一个父亲了。你的分量,在我心中一点也不比我爸轻。你也没有孩子,把所有的目光和关爱都放在了我身上,你不知道我有多庆幸,如果不是这样,我都不知道,从小就被送离开父母身边的我多么可怜。所有父母能为我做的,你都毫不犹豫的替他们为我做了,所以我像个正常的孩子一样长大,快乐的长大……或许在别人眼中,你是程家雇来照顾我的人,但是在我心里不是,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以后你老了,我会想你的亲生儿子一样养你,为你养老送终,为你披麻戴孝……你就是我的另一个父亲……” “别说了……”欧伯的眼泪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落下来,已经泪流满面,不能自抑。 “你就是因为太爱我,所以更不能忍受我毁了自己的前途,不容许我的人生有一点不好的障碍……”程亦锦也有些动容,但是他的话语依然清晰而有条理:“所以你才会知道我的秘密后这样激动,一定要制止我……” “但是欧伯,有一点你们可能永远也想不清楚,你们认为对我好的,就能真的对我来说是好的吗?”程亦锦的声音低沉低沉的,像是讲述一个沧桑悲凉的故事,根本不像是一个年轻的青年说出的话:“这个道理谁都明白,可是真的到了深爱的人身上,又总是不受控制的不受用。因为我们总害怕他们会在这个世界受到苦难,总希望给他们最好的……可是我却不这样认为,即使以后真的拥有了最好的,我也不会幸福,只会生活在无尽的痛苦和后悔中。后悔当初没有坚持……恨那些让我那么痛苦的人……” 欧伯的身体早在冷风的吹打中冰透了,正午的阳光一点一点爬上来,充斥了整个世界,却不能让他的心里住进一点温暖。 “难道,让你这么错下去,你以后就不会痛苦,不会后悔吗?”欧伯咬着牙,一个字一个字的说道:“时间能治愈一切,你现在还这么年轻,早晚会后悔的……” “……”程亦锦轻轻的摇头,脸上居然在这时候露出一个笑容,声音却放平换了很多,他没有反驳他,只是轻轻的问了一句别的:“那我想知道,欧伯,你后悔了吗?” 握着拐杖的手一瞬间抓紧,欧伯的指关节因为太过用力而毫无血色。他想阻止程亦锦说什么,却开不了口,只能听着程亦锦继续往下说…… “雪姨走了三十多年,没有给你留下孩子,没有给你留下别的,只有那一段记忆,你却为了她独自一人孤零零的守着这段感情三十几年,直到带进坟墓,你后悔吗?或者,你后悔过吗?” 程亦锦的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他,欧伯的每一个细微的表情的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其实,在程亦锦提到亡妻的时候,欧伯的心里就有些慌乱。他仿佛已经预见了他要怎么说服自己,可是却无力阻止…… “我……自愿的,所有的一切,都是我自愿的,我不想找别人,也不会做背叛雪儿的事情,这一切都是我自愿的,跟他在一起的时间虽然很短,可是那段记忆,已经够让我回忆一辈子,一辈子不后悔了……”欧伯沧桑的嗓音在夏日的正午缓缓道来。 后花园中的丁香花仿佛有生命一般,随着微风轻轻的摇摆自己轻灵的身体,送来阵阵醉人的芬芳。 欧伯仿佛在夏日的光影中看到了自己爱人美丽的脸庞…… “我记得,我很小的时候的,问过你,问你遇到雪姨后悔吗,你说,你还是愿意用这辈子所有的一切换取跟雪姨的相遇,哪怕你们只有几年的短暂回忆。”程亦锦缓缓地说,神情中有一丝追忆的味道,然后接着问道:“现在,我相信你的答案还是一样。” “欧伯,那时候我就特别羡慕你跟雪姨的感情,我觉得我们才是同一种人,我不喜欢像我爸那样有那么多的情人,一点也不喜欢,我这辈子也是,只要一个人就足够了。而这辈子能让我遇上个让我这么喜欢,爱到想把自己的全部都奉献给他的人,我已经觉得自己太幸运了。所以,不管这个人是男是女,是年幼还是年长,所有的问题都不是问题,只要我能遇到他,我就已经是最幸运的了。我会用我的生命去守护他……” 欧伯心神俱颤的听他一个字一个字说完,拼命的告诉自己不能听他的,不能受他蛊惑……可是,他的心却不由他的理智所控制,因为,他完全能够理解程亦锦的感受,正因为,他也有过一模一样的经历与心路…… 欧伯从来没有像这一刻这样,因为他太理解他的小少爷而懊悔,而心痛…… 他知道,他的心正在一点一点被说服…… “欧伯,林笙就是我的那个人,他之于我,如同雪姨之于你。你难道看不出来,有了他之后我有多快乐,我的人生才完整了吗?如果有一天我失去他,我也会跟你走相同的道路,要么跟他一起去,要么,靠着跟他在一起的回忆支撑勉强活着……”程亦锦缓缓叙述,语调平静,却让欧伯知道他说的每一个字,都是千真万确,是会付诸实践的。 “可是,他跟你一样是……少爷,你想过吗,你现在可能不需要个孩子,可是以后呢,以后等你想要的时候呢?”欧伯竭力说道,眼光热切的看着他:“我还有少爷你,可是你呢,等你们老了,你们怎么办?” “我们可以想办法,可以领养孤儿,可以过继……总之,这个世界上没有自己的孩子的人也不少,我没多喜欢孩子,我没想过会有孩子,如果真的有一天想要了,那种想法对于幸福来说,也一定是微不足道的。”程亦锦目光澄澈,语气坚定:“林笙给我的快乐,比我之前加起来的十几年的生命都要多。我爱他,可以为他付出一切,包括生命,也包括陪伴着他度过漫长的岁月,不离不弃……所以,不管什么压力,什么阻碍,我都不在乎,我正在努力的一点一点变强大,终有一天,我会强大到可以光明正大的跟他在一起,永远也不用担心分开……” “欧伯,我不希望你跟我爸爸说这件事情,不是因为我不敢承认,不敢担负责任,我只是怕我现在的力量还很弱小,不足以保护爱人不受伤害,如果他受到伤害,我会比他疼一万倍……”程亦锦看着对面的老人,把心中的所有的顾虑所有的软弱放进眼睛里,看着他,希望他的成全:“所以,我以儿子的身份求求你,欧伯,别让我爸知道这件事情……” 欧伯僵硬的身躯站在屋宇的阴影里,很久很久,才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声音苍老的说:“我不能保证你爸不会从别的渠道这件事……” 表面淡定程亦锦在心里重重的松了一口气,压在心口的大石头终于暂时落下了,他往前一步,感激的给老人一个拥抱,深深的在他耳边说道:“谢谢你,欧伯……” 欧伯的心里却没有那么轻松,两条变白的眉毛紧紧的拧在一起,他多想告诉程亦锦,有时候爱情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不是爱了,拼了命就能获得的……还要靠运气…… 他多想告诉这个让他担忧的陷入情网的少年,千万别爱的太深,爱到承受不了失去…… 可是,似乎一切都晚了。早在程亦锦因为林笙的一个表情,一个动作神魂颠倒,什么也看不见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晚了。 他的少爷,恐怕陷得比他能想象的还要深。 现在,他只希望,那个幸运的林笙,能够对他的少爷好点,值得他的少爷付出那么多…… 52第五十二章 林笙有三个月没来了,某然一天,欧伯突然觉得这个家变了。变得安静的像个坟墓。这里的主人也不常回来了,就算是回来,也是早出晚归,没有什么多余的话,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 欧伯心里清楚,程亦锦这不是针对自己。他对自己还是一如既往的尊敬,一如既往的友好,只不说不再像是林笙在的那时候,他们一起开玩笑,一起说话时候笑得那样开心了。 程亦锦有时候晚上不回来,欧伯心里就担心,想要给他打电话问问,又非常清楚他一定是跟林笙在一起呢。心里总是别别扭扭的,说不出的滋味…… 直到有一天,佣人在车库外面捡到林笙之前丢了的打火机。这款黑色小巧镶钻的打火机程亦锦跟林笙一人有一个,是同一款,三个月前的某一天林笙说不知道丢哪里了,还让他帮忙留意这点……欧伯拿着佣人送上来的打火机神色复杂,最后揣在兜里,坐在客厅里一直等到程亦锦晚课放学回来。 欧伯把打火机交个程亦锦。 程亦锦楞了一下,接过来看了两眼才想起来是林笙的打火机,便道:“找到了,谢谢欧伯,你早点睡吧,以后不用等着我,太晚了。” 他放学回来都快十点了,而且有时候他直接不回来了。 “没关系……”欧伯站在客厅,客厅里晕黄的壁灯下,他脸上的表情显得有点复杂。 “怎么了,欧伯?”程亦锦拿起刚才扔在沙发上的书包,停下脚步问道:“你要跟我说什么吗?” 欧伯站在原地犹豫着,过了半晌,才尽量表情自然的对他说:“阿笙……也好久没来了,哪个星期天你们放假,你邀请他来,我让厨房给他做他爱喝的汤……” 程亦锦楞了一下,马上露出笑脸,愉快的答应道:“好的,这周他有时间我就找他来。” 程亦锦拎着书包上楼,脚步都轻快不少。 说实话,这段林笙不来的日子里,可把他憋坏了。虽然两人上课在一起,下课在一起,可是大多是公共场合,他这个年纪的热血男儿,每天看着而吃不到,都要憋出病来了。 不是不能去宾馆。只是他做事一向谨慎。他还想一直跟林笙在一起,就得收敛点,更加的小心翼翼。 这三个月来,他们做得次数都没有以前一个月多。他简直要憋疯了。 欧伯的话差点让他高兴的跳起来,回到屋里他就倒在床上,先给林笙发短信。告诉他这个好消息。 其实这三个月里,欧伯也没说过什么,这里是他的家,林笙想来就来,本就无可厚非。 可是林笙脸皮薄,怎么也不来。而他也只有憋着的份儿了。 现在欧伯都开口了,明明就是也想念林笙的节奏啊。自己简直太爱这个小老头了。 林笙在程亦锦软磨硬泡,软硬兼施的哀求中终于妥协了,周末的时候被他成功的带回了家。 在欧伯尴尬又热情的招待后,程亦锦终于圆了这几个月的梦想,把林笙里里外外吃干净后,抱着他沉沉的睡去…… 午后的阳光从二楼卧室的窗子射进来,照在床上相拥而眠的两个人身上,他们睡得很沉,嘴角仿佛还带着幸福的弧度…… 在程亦锦心中,早就把他们的未来勾勒的清晰而美好。 昌新市也好,别的城市更好,他比林笙的成绩好,两人一定能去同一所大学,然后林笙继续做他喜欢做的,自己就在他的身后支持他,无论他做什么,自己都永远在他身后,永远能在他累了的时候给他一个肩膀。而他也有很多事情要做,他要变得强大,无比的强大,强大到谁也不能阻止他们在一起。 他梦想的生活,是能为林笙解决所有琐碎的问题,能够让他永远快乐……最最重要的一点,是林笙永远陪在他身边…… 可是事件的事情永远也不会总是按照你想象的那样走,总会在你平静的路上加一块儿石头,或者挖一个坑,让你不得不绕路,不得不心有不甘,却无能为力…… 欧伯的问题那么轻易的解决了。程亦锦的心松懈了不少,加上高三太忙了,他没有注意到的事情居然这样发生了,简直杀了他一个措手不及。 那个时候,还是考前填写志愿,大多数学生到没剩几天高考的日子,早就崩溃了。 林笙虽然心里年纪比较大,但是也没经历过填志愿,整天拿着报考书啃,翻来覆去的不知道选哪个。 程亦锦却没有这个担忧,他只要等林笙填好了,他跟着填一个学校就好。 就在他以为事情就会这样平稳进行的时候,那天回老宅吃晚饭,他爸突然说让他去过完念大学。 “我不去。”程亦锦想都没想,就拒绝道。 然而,还没等他说想好的借口,就见他爸放下手中的筷子,眼神深沉的看着他。 程亦锦敏感的觉得他爸的眼神不对,心里机灵了一下,表面上却不动声色,跟平时一模一样,就是跟他最亲近的林笙,也不会猜出他心里的波动。 “吃饭的时候不要说话。”程夫人淡淡的看了他们两个一眼,开口轻轻的说道。 程宇虽然在外面有很多女人,私生子女也不少,但是道上的人都知道,程夫人的地位在程家是不可动摇的。就连在外面说一不二的程宇,也非常尊重她,听说他们夫妻结合有三十年了,脾气说来就来的程宇,却从来没在程夫人面前提高过嗓门说话。 对于这些传言,程亦锦可以作证,确实是真的。 程夫人平时话不多,就连跟唯一的儿子,也不想寻常人家的母亲那样唠叨个没完。所以,她平时不怎么开口,但是开口了,就连程宇都很尊重他。 程亦锦从不到十岁就搬出这里,身边有保镖,有佣人,有欧伯照顾着。程宇在外面也不止一个外室,但是每逢周末,不是特别特殊的大事,他们都会回来跟独具的程夫人吃饭。 吃晚饭程亦锦有时候会回去,程宇则留下来住两天。 这也显示了程宇对程夫人的尊重。 果然,程夫人的话说完,程宇没再说什么,重新拿起碗筷吃饭,一直到吃完,中间都没有说一句话。 程亦锦神色平静的吃饭,其实心里有些不安,他不知道程宇刚才眼神中想表露的是什么意思。但是,总之是不太高兴…… “你跟我来书房。”吃晚饭,程宇径直走上二楼,头也没回的沉声说道。 程夫人眼中闪过惊疑的神色,一闪而过,看向自己的儿子。 程亦锦故意露出一个安抚的笑容给她,就跟着程宇上楼去了。 二楼左侧程宇的书房门没有关,程亦锦在没到门口的时候脚步顿了一下,才又往前走。 程宇坐在正对着书房门口的红木书桌后面,听到声音的时候抬头,眼神幽深的冲他点头,示意他进来。 呈弧形的长方形红木桌面上,最左侧拜访了一堆文件,程宇的右手边放着一本因翻过很多次而泛旧的圣经。 程亦锦走近,先是看到桌面上一个暗黄色牛皮纸的大信封,几张散落的像是照片的硬塑料纸正面朝下扣着,程宇正拿着其中一张照片看着,粗黑的眉毛微微拧着。 书房的灯也不是很亮,程亦锦想帮程宇把从墙上支出来的银色台灯打亮,却在心里犹豫了一下,最终也没有动。 程宇就是在这个时候,突然把手里正在端详的照片扔在桌子上。 照片正面朝上,里面两张清晰的脸孔直接映入程亦锦的眼帘,他的瞳孔狠狠的收缩了一下。 照片上,是在幽暗的小巷子里,自己跟林笙拥吻的照片。拍照的角度正好照到林笙清晰的大半张脸,精致漂亮的眉眼…… “爸……”程亦锦不可抑制的从喉咙里喊出这个字,感觉心脏都为之颤抖了。 程宇的眉目极为硬朗,粗黑的眉毛拧在一起。刚才程亦锦的所有表情都被他收进眼底。他神色间闪过一丝阴郁,开口低沉的嗓音缓缓问道:“你是,想让我怎么做?” 程宇没有立刻怎么样,没有威胁也没有恫吓。却反而开口问他想要怎么样。可是熟知他性格的程亦锦却更加惊恐了。很少有事情能让他这么害怕,他知道程宇的手段,也知道林笙对自己的重要性。 所以,他只能在心里不断的警告自己,要镇定,要镇定……因为越是慌乱,越有可能把事情搞砸…… “爸……”程亦锦开口的时候声音中还带着颤抖,他竭力镇定,用一种复杂的语气说:“……我真的不喜欢女人……” 程宇的心里咯噔一下,脸上却连一丝表情都没有显露,他其实心里早就有这个准备了,而且他一直都只一个喜怒不形于色的男人,所以即使在他心里最重要的儿子亲口当着他的面承认他不喜欢女人,却喜欢男人,程宇也能面不改色,甚至头脑清晰的分析下一步该怎么办。 “你以前,不是交过很多女朋友吗?”程宇目光如炬的盯着他。 程亦锦微微低下头,又抬起,脸上恰到好处的露出挣扎痛苦的神色,迟疑缓慢的语气像是能体现他的内心经受着怎样的煎熬:“就是因为我……不喜欢,才一个又一个的换女朋友……我从那时候起,就只对男人……有感觉,我……” “行了!”程宇突然开口打断他,眉宇间阴郁的神色让程亦锦心情沉重,但是程宇并没有拿出他那根粗长的牛皮鞭抽他,而是用一张审视而深沉的目光注视着他。 程亦锦知道,只要这一刻他露出一点心慌的表情,程宇就能看穿他的所有。 汗滴顺着发隙滑进衣领,程亦锦的右手在底下紧握成拳…… 程宇终于长长的叹了口气,收回锋利的视线,伸手抚上眉心,使劲儿的揉着,一边沉声说道:“尽快送你出国,那边我会给你安排心理医生,你这几天就准备准备吧。” 程亦锦心里一惊,还想说什么,却见程宇一扬手,接着道:“这边的人都给我断了,以前的事情我可以不追究,但是到了国外你要好好配合治疗。” “爸……”程亦锦想说,同性恋根本不是病,如果这辈子他都改不了…… “你闭嘴!”程宇却没让他说出来,直接厉声打断,神色阴郁的看着他道:“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现在,你只能听我的。” 53第五十三章 程亦锦甚至不知道,他怎么从书房走出来,怎么回到房间。这中间,他的脑袋里一片空白。 直到回到自己的卧室,关上门板的一刹那,他脱力一样靠在门板上,感觉身上所有的力气在这一瞬间都被抽干,心脏像是被人拿着利器凿了一个大口子,所有的风一齐往里面吹…… 如果不是他急中生智,想出那样的借口,说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同性恋,他不知道他爸能不能像刚才那么轻易的放过林笙。 他不知道他把手里的照片是从哪儿来的,也不知道那照片已经送到他手里多久了。他记得照片里的情景,至少发生好几个月了。 程亦锦想到这里,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凉透了。 如今他爸只是拿着几张照片扔在他面前,他就毫无反击之力的如同被捏住了七寸的小蛇。他不知道如果他爸今天不只是警告他,而是真的对林笙走出点什么,他该拿什么来抗衡……难道拿自己的来威胁吗?他自己都觉得可耻…… 从来没有过,像现在一样觉得自己无能。他虽然是程宇的儿子,但是在他们之间有冲突的时候,自己也只是一个弱者……程亦锦暗暗的握紧了拳头,这一刻他才意识到自己之前有多么天真。整个昌新市都在程宇的眼皮子底下,所有的一举一动他都了如指掌。自己居然还曾妄想跟林笙无忧的走下去…… 程亦锦觉得身体里一阵火,一阵冰,头脑都有点不清楚了。 他下意识的掏出手机,拨通了号码,贪恋的把听筒放在耳朵上。 “程亦锦?”林笙的声音传来,还有嘈杂的各种声音做背景。 他应该还在网吧,程亦锦本来躁动的心脏,在听到他的声音的时候渐渐的恢复了平静。 程亦锦居然有一种想哭的冲动,只因为此刻心中那份慢慢的满足和平静……这个世界,可能很多人事物能让他从平静变得躁动,变得动怒,变得失去理智快要发疯……可是只有一个人,只需要轻轻的在他耳边发出一个声音,他就能瞬时如被菩萨超渡过,心如止水的平静…… 这个人就是林笙。 林笙就是他的菩萨…… “你吃完饭了?”林笙开口问道。 程亦锦轻轻的嗯了一声,不想说话,却想让林笙一直说下去。 林笙听出程亦锦的鼻音,在网吧里皱了皱眉,拿着手机找了个安静点的地方,才又开始说道:“你感冒了吧?说你穿的少你不信……这都要高考了,你自己悠着点吧。” 程亦锦在这边安静的听着,心里软得都要化成了一滩水。 林笙却觉得自己好像管得有点宽了,又没听到程亦锦说话,心里有些别扭,就说道:“你没什么事儿早点睡吧,我要去前面结账了。” “林笙……我爱你。” 我爱你,好爱好爱,爱到心脏都负荷不了,爱到想到你都觉得幸福得要死去……程亦锦闭着眼睛,在黑暗中急促的呼吸,心里却感觉漏风一样的疼…… 林笙拿着电话正往回走,听到程亦锦的话的时候,脚步不自觉的停顿住。 程亦锦之前也总是说爱他,喜欢他之类的话,不过,却很少这样叫他的名字,通常都是:宝贝儿,老婆之类的……林笙听了就过了,也从来没走过心。反正他是知道男人的嘴的,说出来的甜言蜜语,有的时候他们自己都不记得了,不过是天生对说好听的话有天赋,或者单纯的顺嘴溜出来了…… 可是这一次,林笙却分明感觉到了程亦锦说这话时候的与众不同。他的声音太沉重,语调太肃穆,让林笙的心脏紧紧一缩,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过了一会儿,林笙从怔忪中出来,才抬起脚步一边往回走,一边淡淡的说道:“那你早点睡吧,我先挂了。” 林笙说完,就像往常一样挂了电话。 直到第二天,程亦锦居然真的一声没吭的没来上课,林笙才知道他是真感冒了。 程亦锦躺在大床上,整个人感觉躺在一堆火里,热的他眼皮都抬不起来。 但是偶尔,他能听到身边嘈杂的脚步声……家庭医生来过几次他不记得了,好像他爸他妈都在旁边说过话,手背上针扎过一样疼了几次,有人让他睁开眼睛,但是他实在是不想睁开,他觉得很累,心里还很害怕…… 他做了好几个梦,一个连着一个,梦见林笙被他爸的手下砍断了双手,喷出的血液染红了他的眼睛,他挣扎着想要过去,却一动也动不了,眼看着林笙的身上被绑上石头,沉入江底…… “不要!”程亦锦大喊着,染了血的眼睛都要从眼眶中挣脱出来,却眼睁睁的看着林笙一点点消失在黑暗的江水里,连一个气泡都没有,江心又恢复平静…… “儿子,不怕不怕,妈妈在这里……”程夫人把从梦里惊醒的儿子搂进怀里,轻轻的拍着他的背。 程亦锦猛然睁开疲乏的双眼,里面猩红一片,还带着极度惊恐的神色…… 过了好一会儿,他的身体才猛然抽搐了一下,算是从噩梦中惊醒过来。但是程亦锦眼底的惊恐神色,还久久没有退去…… “做恶梦了吗?儿子?”程夫人从来没有看到过自己的儿子这样惊恐的神色,不知道他梦到了什么。 程亦锦微微侧头,看到程夫人高贵漂亮的脸充满慈爱,心里说出不出的复杂。 从他记事时候起,程夫人就没像现在这样搂着他轻轻的安抚过。他从小就被送出去独自长大,身边虽然有很多佣人,但是却没有人可以代替母亲在一个人心里的地位。以往他生病的时候,病的再重,身边也只有欧伯陪着。有时候程夫人过去看他一眼,也待不过小半天,就又匆匆的揍了。 所以,他总觉得他跟程夫人之间隔着一层透明的膜,在所有人看来,他们母慈子孝,但是其实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他们之间少了些什么…… 这缺少了的东西,并不是说程夫人不爱他,对他不好。程夫人只有他这么一个亲生儿子,还是盼了十来年,才有的这么唯一一个孩子,又怎么会不爱呢。只不过,程宇所做的事业的关系,为了保护也是铸成一个成功的继承人,程亦锦只能被从小送离父母的身边。程夫人又是个性格内敛的女人,她是高贵而矜持的,甚至在对待唯一的儿子的时候,都极少能放下身段。这些年,她又潜心研究佛学,甚至在家里弄了个小佛堂。浴室她越来越的清心寡欲,让人觉得有距离…… 程夫人极少这样跟儿子亲密。程亦锦也确实被刚才那个梦吓到了,他现在手心里还都是汗,全身湿漉漉的,感觉只要谁轻轻的一个手指一推,他就能整个人轰然倒塌,彻底崩溃…… 程亦锦情不自禁的投入母亲的怀抱,他一生中极少有这样脆弱的时候,只有在这种神智还不算清醒的时候。 程夫人身上的味道很好闻,淡淡的熏香和佛堂的香气让他的心渐渐平静下来…… “你这是梦到什么了,能吓成这样?”程夫人轻轻搂着儿子,尊贵漂亮的手在他的背上一下一下轻抚着,她的心里居然也一片柔软。 “……”程亦锦心有余悸,半晌才缓缓的开口,声音嘶哑的吓人:“我……在梦里失去了最重要的人,很可怕……那种感觉……生不如死……” 程亦锦缓缓的叙述完,冷掉的汗水沾湿了脸颊,还感觉全身上下一片黏腻,哪里都不舒服。胸口还像是压了一块儿大石头,透不过气来…… “你别想太多……这个世界上没有过不去的坎儿。”程夫人突然开口说道。 程亦锦心里一突,诧异的抬头,看到程夫人一脸平静,嘴角还是优雅的弧度,但是说出的话,却让他心神俱震。 程夫人伸手轻轻的抚着他的背,缓缓地开口接着说道:“你不用心里有什么压力,不管你是什么样子……你都是妈妈的儿子,妈妈不会不管你,也不会影响你在我心中的地位……” 程亦锦真的没想到,程宇会把这件事告诉他妈。但是,更令他震惊的是,他妈说的这番话,还有此刻的态度…… “妈……”程亦锦难以抑制激动的情绪,脱口而出轻轻地叫了她一声,刚张开嘴没发出声音,却被一只手轻轻的制止。 程夫人微微笑着,一双慈爱的眼睛注视着他,又说道:“你不用说什么,很多事情都是命里注定的。再说,这也不是多大的事情,跟你爸爸所做的那些事情比,你着算什么呀!你这也不是做坏事……”她顿了顿,一向疏离得让人看不透的眼睛里居然露出一丝晦暗的光芒……然后顿了顿,程夫人又恢复了往日那个矜持高贵的女主人模样,只不过声音却很轻,轻的仿佛只有她自己跟程亦锦能听到。她说:“我这辈子没有什么别的念想了,只希望我唯一的儿子能够快乐,幸福……所以,谁要是找你的不痛快,也就是找我的不痛快!” 程夫人的眼中闪过一丝狠戾,快得让程亦锦都怀疑是他的错觉。 程夫人突然俯下身,在他的耳边极小声的说道:“去了美国,你想做什么就去做,资金的问题我会偷偷替你解决,但是不要让你爸爸知道。做你喜欢的……如果以后不想回来了,就不要回来了……” 程亦锦静静的听着,面上也没什么表情,但是心里说成惊涛骇浪一样的震惊也不为过。 他做梦也没有想过有一天,从小连抱一抱他都是奢望的母亲,会有一天附在她耳边说出这样一番话,甚至让他不想回来,就不要回来了…… “早点睡吧,你这病来得又快又急,好好养着吧。”程夫人让他躺下,温柔的给他掖了掖被角,脸上浅淡的笑容跟往日没有任何区别。 程夫人出去之前,帮他把灯关了,只留下床头一盏暗淡昏黄的小灯。 第15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6节 重生之携手征程/漂白 作者:秀于林 第16节 程亦锦闭上眼睛,像是睡着了,但是心里却清醒得像是被人刚迎头泼了一大盆凉水,清醒到不能再清醒。 一直以来,在他心中,他母亲就是一个矜持而高贵的女主人形象,他父亲是一家之主,同时是跨省的最大帮派的头目,在外面说话是说一不二,千呼百应,但是他却很爱戴程夫人。现在程亦锦想来,那不仅是爱戴,还有尊敬。 什么样的一个女人能让这样在外面说一不二,叱咤风云的男人这样尊重,程亦锦现在觉得,他妈妈根本就不像是别人以为的那样简单。 他从一生下来就注定是程宇的继承人,他爸爸也也只对他寄予厚望,严厉而督导。但是如今他妈居然悄悄的跟他说了这一番话,这一定是他爸不知道的,而且如果他爸知道了,都不知道是什么反应。 除了诧异外,程亦锦心中还有惊喜和感激。他妈的一番话,如同黑暗中的一盏灯,不仅给他指明了方向,还给他带来了新的希望。 如果,他能在国外发展的好,他就可以带着林笙远走高飞,去一个谁也管不了他们,他们自己说了算的地方。哪怕是像最普通的百姓一样过着平凡的日子,他也觉得非常幸福…… 他要变得强大,强大到脱离他父亲的掌控,强大到谁也不能妄想动林笙一根头发丝…… 他的心中充满了激情,在心里暗暗地说:林笙,再给我几年,只要几年……我们就再也不分开…… 54第五十四章 程亦锦第二天电话也没打就没来上课,林笙就知道他这是真的生病了。 然后程亦锦一连消失几天,就很反常了。在林笙的记忆里,程亦锦除了极少情况跟他生气的时候这样一声不响的,还真从来没这样过。 还有三天就高考了,林笙这几天一直有些心不在焉,在心里跟自己说,自己只是为了怕那大少爷又乱发臭脾气,才勉为其难打电话问问的。 令林笙意想不到的是,程亦锦的手机居然关机。 要知道,程亦锦的手机二十四小时都不关机的。他以前跟林笙说过,他不关机就是为了让他随时都能够找到他…… 可是现在,程亦锦二十四小时不关机的手机居然打不通,林笙打了一遍又一遍也打不通…… 高考的前一天晚上,高敬轩找到林笙,转达程亦锦的话:“他说让你好好考试,高考这几天就先不见面了,等考完再一起庆祝。” 高敬轩注意观察林笙的脸色,见他没说话,便试探着探过脑袋贱贱的问:“又吵架了?” 林笙用手把他的脸推开,不屑的扔出两个字:“闲的。” “我看你就是闲的。”高敬轩直起身体,撇撇嘴接着说道:“程老大多好容易满足啊,就你没事总找事惹他。上辈子我怎么就没发现他脾气这么好的,这都要被你百炼成钢好成绕指柔了,啧啧……” “你哪只眼睛看到他脾气好的?”林笙斜着眼睛看他。 “反正他对你算是百依百顺吧。”高敬轩拿出烟抽出一根点上,同时扔给林笙一根。吐出一个烟圈儿,坐在床上,熟练的伸手从床底下拉出来一个烟灰缸,接着说道:“反正他对你好的已经超过我能想象的极限了。” 林笙抬了一下左腿,看着他。 “你不能什么都往程老大身上赖啊……”把烟灰弹进玻璃烟灰缸里,高敬轩挑眉说道:“我说句公道话,冤有头债有主,你腿的事儿还真赖不着人家,要赖也赖洪威那……孙子。” 高敬轩骂完洪威,还是不自觉的看了看某人的脸色,发现林笙神色如常,心里才舒坦了。 他他妈的受过太多洪威的气了,这辈子能把洪威踢出他们的世界,高敬轩简直高兴地想要磕两个头了。 林笙听了他的话,居然半晌没吭声,沉默的抽着烟。 一根烟燃尽,林笙踢了脚赖在他家不走的高敬轩,道:“快滚吧,明天就高考了。” “还没看到弟弟呢,走什么走。”高敬轩仰面躺在林笙的大床上,舒服的抻了个懒腰,一点也没有正常要高考的学生的紧张。 反正也不能睡这么早,林笙也就随他了,林小杨上绘画课去了。他们俩正好也没意思,就去溜达着接他。 高考的第一天,林笙没想到会见到消失已久的程亦锦。 程亦锦在一辆黑色轿车里,看到他的时候走下来,戴了一副遮住小半张脸的棕色墨镜。 说实话,不是他停在林笙前面挡住了他的路,林笙都没认出来是他。因为程亦锦看起来瘦了好多,这才一周左右的工夫…… “你这是怎么了?”林笙伸手把他的墨镜拿下来,还好没看到他被揍得眼睛青了。也对,昌新市谁敢动他啊,除非是不要命了。 程亦锦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他,笑了一下,轻声柔情的问:“想我了吗?” “……”林笙没有说话,这样的问题他一向是沉默的。 程亦锦也没期望得到好听的答案,他现在非常想抱一抱眼前的人,但是却不可能。 此刻街上人来人往,都是学生和家长,他就连想牵一下他的手,都不能。 程亦锦想起一句话……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此刻他心里的百感交集,就痛苦的折磨着他。 “我前两天感冒了……”程亦锦摸摸鼻子,故作轻松地说:“早知就应该听你的话,多穿点的。” “现在好了吗?”林笙总觉得他今天很不对劲儿,但是哪里不对劲儿,他又说不上来,就这样问道。 “差不多了。”程亦锦抬起手腕看了看手表,说道:“你先进去吧,好好考,一定没问题。” “你不进去?”林笙问道。 “我准考证落家了,让人回去拿了。你先进去吧。”程亦锦笑着说道。 “我陪你等一会儿……” “不用,别耽误你答题,快进去吧,考完咱们再说。”程亦锦拒绝道,非让他先进去。 不知道为什么,林笙就是觉得不对劲儿,总感觉程亦锦有什么事情瞒着他。 林笙走近教学楼,没有发现程亦锦在外面一直看着他进去,然后考场的铃声响了,程亦锦才又戴上墨镜,走回车里。 没有人来给他送准考证,黑色的轿车上了马路,向相反的方向驶去…… 很多人说,高考最难捱的就是考试那两天,十年寒窗付诸一掷,考核的不仅仅是知识,还有心理素质。 林笙自我感觉挺良好的,但是也赶不上高敬轩的心理素质。听他说他还在考语文的时候睡着了,作文没写完…… 两天飞一下的过去了,倒是把家里人紧张够呛,奶奶两三个晚上没睡好觉。半夜的时候,林笙还听到奶奶偷偷的起来对着他的父母的遗像为他祈祷。 林笙也希望自己能考好,但是他现在也很信命,也很认命,有些事情强求不得,就像是每个学生都想成为第一名,但是第一名永远只有一个。在一中,就是胖哥。 刚考完那天晚上,几个人就相约要一起去嗨皮一下。 高敬轩大张旗鼓的订了饭店,提前出了考场就在门口等他们。见到一个拦下一个。 林笙是后去的,到了才发现李红星,胖哥,还有之前陪胖哥减肥的那个已经上了大学的体育生也在,他们马上就喝上了。 没想到,程亦锦居然在半途中来了电话,电话是打给那个叫秦朗的体育生的,而不是打给林笙的。 “嗯,我们在这儿呢,等你,快点来啊……”秦朗微微低着头跟电话那头的程亦锦说了地址,放下电话的时候,抬头像是不经意的看了林笙一眼。 林笙正在吃菜,像是不知道那个电话是谁打来的一样,神色如常,只是那双浅茶色的眸子看着有些寒意。 直到他们吃了将近两个小时,说要来的程亦锦也没有出现。 “去唱歌吧。”李红星今天也给自己放假,现在台球厅又有人看着了,也是亲戚,倒是放心。 “谁会唱啊?”胖哥,不,现在一点也不胖了的学霸徐碧飞皱着眉说道:“我从小就五音不全。” “别那么较真了,又不是学习,五音不全就瞎唱呗。”秦朗拎着他的脖子把他拎到车上。 徐碧飞挣扎了一道也没摆脱秦朗的魔爪,就听李红星在后面乐呵着说:“大飞你就不该减肥,你要是还是两年前那样,谁能拎动你!减得瘦了吧唧的跟个小姑娘似的,后悔了吧!” “小飞可不后悔,他减肥还得追小女生呢。”秦朗回头笑着说道。 “敢不敢叫我大飞!大飞大飞大飞!”徐碧飞在秦朗的手里冲他龇牙吼道。 胖哥自从成为一个标准的瘦子之后,很多人再每次叫他胖哥都会有一种骂自己的感觉,因为很多人现在比他胖……所以大家一致改口叫他大飞,可是偏偏秦朗就是烦人,非要叫小飞…… “还大飞?你哪里大了?”秦朗不怀好意的打量了他下半身某个敏感的部位一眼。 “操……老子杀了你秦朗!”徐碧飞彻底炸毛了。 李红星在后面一直笑,今晚他像是心情很好的样子,嘴角的弧度就没弯下去过。问他什么他还是笑,非要等程亦锦来了一起宣布。 今晚的夜色挺美的,林笙一路上吸着烟,微笑着听他们东扯西扯,不时地附和着笑两声。他的好兄弟高敬轩也在身边,可是,林笙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有点高兴不起来,心里一个很大的地方空着,整个人都觉得空空的……他不知道这是不是就是寂寞的感觉…… 林笙不喜欢唱歌,也不喜欢歌厅这种地方,上辈子却在歌厅混了好几年,看场子。 现在想一想,居然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 也会怕有一天会跌倒oh no 背弃了理想谁人都可以 哪怕有一天你共我 ……” 秦朗在唱歌,用粤语唱beyond的“海阔天空”,唱得居然那么好,多让人怀疑是原唱。秦朗高瘦高瘦的,体育生,衣服里的肌肉一定很有料。但是这人一笑起来还挺晴朗的,像他的名字。但是在唱这首歌的时候,居然唱的很是沧桑寂寥,勾起了在场所有男性的心里。 秦朗唱完,得到热烈的掌声,一回头,看到小飞都愣住了,呆头呆脑的只知道鼓掌。 “操,我以前就靠这首歌混江湖呢,今天居然被你秒杀了。”高敬轩笑着说道。 “不行了,我去上厕所……”高敬轩跑出去,这已经是今晚的第六七趟厕所可,没想到回来的时候正好撞见程亦锦。 “靠,程老大,你可来了,我们这都换过场子了……”高敬轩激动地叫到,拽着他就推开了他们包厢的门,一边朝里面喊道:“千呼万唤始出来……当当当当……看看谁来了!” 程亦锦跟大家打过招呼,就到林笙旁边坐下了。 徐碧飞忍不住侧头看他俩,被秦朗毫不客气的搬正了头,小声道:“瞎看什么,非礼勿视不懂吗。” 程亦锦坐下,伸手在沙发上紧紧握住了林笙的左手,才转头轻轻的问道:“考得怎样?” “还行吧。”林笙淡淡的回答。 “抱歉,我这段时间没方便出来……”程亦锦靠近他,贴着他的耳朵小声说话,林笙身上特有的清爽的味道让他忍不住深深的吸了一口。 “不用跟我说这些。”林笙看着他说道,因为他觉得程亦锦的解释很没有必要,两人既不是男女朋友的关系,他也没有那么粘人。 程亦锦笑了笑,松开他的手说:“我们出去,我有话跟你说。” 隔壁的包房居然也被程亦锦包下了,里面开着灯,跟他们的包房一样的格局,却一个人都没有。 说实话,林笙在跟他走进隔壁房间的时候,心里还觉得程亦锦要个他说的,是分手的事情。 毕竟,先是一声不响的消失很多天,连电话都不接,打也是给别人打,然后又一脸痛苦的出现在他面前,除了分手,林笙还真想不出更好的可能。 不过,两人在一起也快三年了吧,嗯,两年半至少有了。居然不知不觉过了这么久,程亦锦现在才觉得腻,林笙在心里已经挺服气他的了…… 好吧,他在忍耐一会儿,也不用仔细听程亦锦的借口,希望他快点说,到时候自己只要点点头,轻轻地说一声“好的”。 然后,他们就能和谐的结束这段本就不应该发生的错误感情,以前的事情既往不咎,一笔勾销。说不准,两人还成分手之后成为朋友呢…… 林笙一边想,嘴角一边向上勾。 他以为他露出的笑容很大方又得体,其实简直难看死了。 比哭还难看…… 55第五十五章 “我要走了。”不会有人知道,他说出这句话有多难。 程亦锦向前走了几步,伸出长胳膊,急切的想要抱抱他。却被林笙退了一步躲开了。 “说清楚点……”林笙拧着眉瞪着他。 “去美国,读书,可能这几年都不会回来了……”程亦锦静静地说着,声音低沉,心却像是撕裂了一个口子,疼的他很需要林笙的支撑,哪怕是一句,你不要走…… 但是他也太了解林笙了,知道就算是拿着枪指着他的脑袋,他也不可能对自己说出这样的话。可是自己还是该死的爱他爱得发疯…… 如果想回来,只要坐飞机十几个小时就能回来,可是回来了,他也不能看到最想见的人,回来又干什么呢。程亦锦的心在流血…… “原来你一早就决定要去美国了……”林笙的脸上在晦暗的灯光下看不出神色,等他再抬起头来的时候,嘴角已经很好地上扬成一个完美的弧度,轻飘飘的吐出两个字:“恭喜。” “求你别气我了……”程亦锦觉得他连生气的力气都没有了,他现在,多看一秒钟林笙就少一秒钟。这每一分每一秒,都把他心里淌着血的伤口再撕裂一次。 程亦锦很少在他面前露出这样软弱的表情,在别人面前,那根本就更不可能了。 林笙看着程亦锦脸上流露出来的疲惫,心里居然有一种类似不舍的感觉。所以在程亦锦再一次伸出手的时候,没怎么反抗的让他抱住自己。 程亦锦比林笙还要高大半个头,这几年他都过了一米八五了。但是紧紧抱着林笙的时候,他却像是很虚弱一样,只有整个圈住林笙身体的手臂像个铁圈儿一样箍得紧紧的,身体几乎全部的重量却都压在林笙的身上,脸埋在林笙的颈窝里,贪婪的嗅着他身上的熟悉的味道…… 空荡荡的偌大包厢里,隔音不好的墙壁还能听到其他房间玩得疯狂的各种声音,他们两个却像是在另一个世界的两只交颈的鸳鸯,互相依偎,互相从对方的身上汲取力量。 林笙僵硬的身体在程亦锦的怀里渐渐放松,淡茶色的眸子里微寒的目光也渐渐消褪。他能够感觉到程亦锦的不舍和难过。不需要言语,如此贴近的身体已经更直接的告诉他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林笙兜里的手机响起来。 程亦锦像是没听到一样,依然紧紧的抱着他。 林笙推了一下他,没推开,就束手束脚的掏出手机,看到来电显示上是高敬轩。 按下接听键,里面马上传来高敬轩喝得大舌头的声音:“你们跑哪儿去了?” “马上回去。”林笙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推推身上像是睡着了的人,林笙皱了皱眉说:“出来挺久了,回去吧。” 程亦锦的手臂不自觉的又收紧了些,过了好半晌,他才闭着眼睛,声音喑哑的低声在林笙的耳畔说:“等我……给我几年的时间,我们就再也不分开……” 林笙心里颤抖,他明白程亦锦此刻的心情,只是他不知道,真的几年的时间过去,他是否还记得他这番话…… 这一刻的时光总是美好的,林笙能够感觉到自己在他心里的位置。可是,年轻的少年啊,根本不知道时间的可怕,时间能改变一切,包括人的心……当时心里的珍宝,真的可以被时光的残忍打磨的物是人非,失去本来的面目…… 林笙心里充满了悲伤,只怪老天曾经给他上过太惨痛的一堂课,给他的心底留下永远也拭不去的伤疤…… “走吧……”林笙淡淡的说,拉着程亦锦的手回去。 “大家静一下,我要宣布一件事啊!”李红星脸色潮红的站在一把沙发椅上,手里拿着麦克风,晃晃悠悠的,却满脸喜色。 众人都静默的等待,看看他要说什么。 “我要结婚了!下个月十三号。”李红星大吼出声,满意的看到众人脸上露出惊讶之后的惊喜表情,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 “靠,什么时候的事?” “说结婚就结婚了?” “嫂子是谁啊,怎么没听你说……” 大家七嘴八舌的吵吵,李红星兴奋地两眼冒红心,拿着麦克风终于从椅子上摔了下来。 “操……”摔得够呛的李红星爬起来,还只知道笑。 “快他妈说说啊……” “那得从十年前说起吧,我刚来昌新市,她是姐夫朋友的妹妹……”李红星睁着一双迷蒙的醉眼,开始跟他们叙述他跟星嫂子的故事。 整个包厢里只有李红星在说话,迷蒙的灯光下有着轻缓的背景音乐,所有人都在安静的听着,所有人也都喝多了。 只有程亦锦没喝多少,但是他却比以往喝多了还像喝醉了。他从背后紧紧的圈住林笙,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听着李红星幸福的陈述,他却想哭。 他有多羡慕此刻的李红星,羡慕许许多多普通人,羡慕千千万万能够跟爱人光明正大在一起,得到身边家人和朋友的祝福的恋人啊。 他不后悔,他也无从后悔。能够遇到林笙已经是他这辈子最大的幸运了。他难过的是,他们不得不暂时分开。 林笙就是他生命的全部,分离,意味着比斩断他的四肢还要让他难受。因为心里被挖走一大块儿,是时时刻刻都将痛着的…… “下个月十三号,你们都得到!”李红星大笑着命令。 “那必须到……”众人附和。 林笙任由程亦锦紧紧抱着他,跟着众人一起笑着说祝福的话的时候,心里充满了浓的化不开的哀伤。 在座的人应该都知道程亦锦跟他的关系,但是他却是头一次让程亦锦当着他们的面抱着自己,做这么亲密的举动。可能是因为程亦锦要走了吧,他身上那样哀伤绝望的气息甚至感染到了他。 林笙抽出一根烟,静静的给自己点上,烟雾缭绕中,他还能感受到程亦锦怀抱的温度,可是这温度,有可能随时就消失…… 八月十三号,星期日。 早晨还是阳光大好,看上去像个艳阳天。没想到还没到中午,就一下子阴了下来,淅淅沥沥的下了一会儿小雨,又开始毛毛雨。 毛毛雨落在身上轻的基本上感觉不到,但是在雨下站个几分钟,身上的衣服就都潮湿了。黏在身上让人不舒服。 林笙一大早就跟李红星这个新郎官起来折腾,因为他是伴郎。 跟着李红星三五个好兄弟去接新娘,虽然天上阴沉沉的,也因为这大喜的日子冲淡不少。 李红星今天的嘴角就没放下过,谁都看得出来这新郎官有多高兴。跟这样高兴的新郎官相比,漂亮的新娘显得就矜持的多。 李红星的老婆长得确实漂亮,能算是校花的级别了。身材高挑,气质也好。高敬轩站在林笙旁边的时候还嘴巴缺德的跟他小声嘀咕:“这么漂亮,怎么看上咱星哥的?” 林笙狠狠给他一下子,让他闭嘴。 林笙作为伴郎,穿着剪裁得体的白色西装一上台的时候,台下一群小姑娘瞬时不淡定了,喧哗起来。 林笙窄臀长腿,身材比例非常好,长得更是没话说,后台的女化妆师刚才在后面的时候,端着他的下巴端详了半天,叹息着说,这张脸真的不用再化妆了,已经把所有人都比下去了。 林笙天性有些冷漠,不爱笑,除非是跟特别熟悉的人。在台上被摄影师调侃的时候,才勉强挤出个笑容来,还有点腼腆的感觉,让台下一阵尖叫声。 李红星事后很后悔找了林笙当伴郎,简直把他这个正牌新郎的风头抢尽了。 程亦锦当然没有来,因为他已经走了快一个月了。 那天分开后,两人就再也没见过面。程亦锦只是上飞机前给他发了一条短信,让他等他。林笙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才会给他四个字:一路顺风。 因为林笙不知道除了这四个字,自己还能说什么。 自己不能给程亦锦任何承诺,正如程亦锦的承诺也不一定能兑现一样…… 但是在李红星的婚礼上,看着笑得那么开心的那对新人,林笙真的发自内心的羡慕。他也衷心的祝福李红星他们,能把这份爱情守护好,一辈子幸福下去…… 李红星结婚那天,满堂举着酒杯的宾客做背景图,这个年纪不小了却笑得像孩子似的男人的幸福笑容一直定格在林笙的脑海里,记忆深刻…… 然后两年后的某一天,当李红星像个落魄的行尸走肉一样再一次出现在他的面前,林笙简直不敢相信,他跟他记忆中的那个笑得像孩子一样的男人是同一个。 这五年里发生了太多的事情了,他憧憬的大学已经毕业了,林小杨考上了首都最好的艺术学院,半年前还以优异的成绩公费出国学习,胖哥也在国外读研呢,秦朗现在是国家队的篮球员,经常能在电视报纸上看到他。跟这些人相比,林笙觉得自己这几年努力获得的成就还真不算什么。但是他心里也很满足了。至少,奶奶的身体健康,他终于能让家人过上轻松的好日子了,供林小杨上学的钱,估计也赚到他能画到老了。 他跟高敬轩之前开的那家网吧,早在两年前他就买下来所有的股份,送给了小姑和小姑父。他跟高敬轩的目标当然不仅仅是开网吧,他们当年在赚到第一桶金后,就开始把目光投向了房地产业,先是从最基本的开始干,从包地板,包窗户,包装修到包工程,最后终于能自己包下楼盘,买地皮,盖楼售楼…… 这中间,是一个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过程,好在自己跟高敬轩都很拼,还有高敬轩的父亲的支持,两人虽然也碰到过很多困难,但是不管怎么样,确实都解决了。 这五年里,林笙一心一意的干事业。忙起来也很好,至少忙起来的时候能什么都不想,时间就不知不觉的过去了。 这五年里,程亦锦一次也没有回来,也有可能回来过,只是林笙不知道,因为他一次也没有找过自己。 林笙有时候做梦,还会梦到高中夏天的午后,程亦锦跟他挤在一张桌子上,非要在书桌下偷偷拉他的手……梦境很真实,林笙醒来的时候却觉得心里空落落的,甚至有些怨恨。 为什么怨恨,凭什么怨恨,他自己又说不清楚。 五年,一个人扔下一句“等我”就是五年杳无音讯,是个人都要焦灼又难受,甚至心灰意冷。 林笙也经常在午夜梦回的时候,怀疑这不过是一场梦,程亦锦走的时候其实说的是分手,而不是让他等他……或者,程亦锦早就忘了,或者后悔了……总之这份约定早就应该作废了。可是,每一年,林笙都会接到几个不同的陌生的美国打来的号码,电话有时候持续几秒钟,有时候几分钟,那头没有说话,可是林笙心里非常确定那是程亦锦,那细微的呼吸声,那么熟悉…… 只有一次,林笙三伏的热天戴着安全帽跟设计师到工地看进程,满是灰尘的工地充斥着各种机车运作的声响,电话在兜里响了半个多小时他才听到,拿起来看的时候居然二十几个未接来电。 陌生的国外号码再一次响起,林笙终于听到那头程亦锦的声音。 程亦锦的声音像是要哭了,那么坚强狠戾的大男人,在电话里的声音却听着那么让人心酸。他说:“宝贝儿,笙宝儿,你吓死我了……我以为你不要我了,笙宝儿,宝贝儿……” “宝贝儿,我想你……我快要……挺不住了,笙宝儿……笙宝儿……” 程亦锦断断续续的声音时而微弱,时而激动,口中喃喃的,始终是林笙的名字……林笙还听出来,程亦锦喝了不少酒…… 那天的太阳像个炽热的火球一样悬挂着,把沥青的石板路烤的都要融化了,整个昌新市都像是在个大蒸笼里一样。 林笙戴着一顶黄色工地安全帽,汗成水流一样从帽子里滑下他的脸庞,他满身尘土,拿着电话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只是静静地听着。 “笙哥,进屋里打电话吧。” 林笙却还是一动不动,说话的助理甚至担心他中暑了,塞了一瓶冻冰的矿泉水在他手里,满头大汗,热的要昏倒了,还不敢自己进屋,只能围着接到这个电话就像是着魔了一样的林笙转圈儿。 林笙的灵魂却仿佛抽离了肉体,他感觉不到热,感觉不到顺着头顶不断淌下的汗水,他只能感觉手中握着的冰块儿丝丝凉意沁入心脾,很舒服,舒服得他一动都不想动…… “笙宝儿,笙宝儿……”程亦锦的声音越来越微弱,可能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下一刻就能彻底的昏睡过去一样…… 但是,林笙在这一刻,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感觉这些年用心建筑得心里的又高又厚的城墙,顷刻间变成了细沙,被风一吹,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仿佛能看到程亦锦轻易的吹开了他心里的驻防城墙,正一步一步走进来…… 这种把自己完全敞开曝露,没有一丝遮掩的感觉很新奇,让林笙觉得幸福,又觉得恐惧……恐惧毫无防备的他,可以被人任意伤害,毫无反抗能力…… 没错,林笙承认,他在这一刻,被感动了。 “别说话了,乖……睡一会儿……”林笙的声音很轻很轻,温柔得像是最细腻的微风,他对着电话说:“我也想你了……” 助理彻底惊呆了,直到林笙放下电话,他才眨巴了眨巴眼睛,不可置信的问道:“笙哥,你有女朋友了?” 林笙转过头看他。脸上迷茫的神色渐渐淡去,缓缓露出一丝笑意,对着自己愣头愣脑的小助理说道:“算是吧……” 什么叫算是吧? 小助理没敢把心里的话问出来,却在心里偷笑,心想笙哥你也太害羞了,都那么温柔了,还说想人家了,明明就是一副深陷爱情不能自拔的样子,还不好意思承认…… 承认了也没有人会笑你…… 56第五十六章 高敬轩每次一想起来程亦锦就生气。 想当年,他还对他满怀希望,被他感动呢。原来他太年轻了,还是靠不住,感情来的像火一样,去的同样快得像风。 一走就是五年,就算是分手了也能做朋友吧,去国外,又不是去外太空,连个电话都打不了了吗。结果人家程老大就能做到连屁都没有一个,厚颜无耻到可怕! 在高敬轩心里,早就把消失已久的程亦锦拉进黑名单,快要跟最令他作呕的洪威并列了。 不过,高敬轩也只敢在内心吐槽。程亦锦的名字,已经很久没从他嘴里说出来了。原因是,他怕林笙听见心里堵。 虽然他兄弟明显一副冷心冷肺,比谁都无情的样子。但是高敬轩就像他肚子里的蛔虫一样了解他。林笙就是面冷心热,还倔,死鸭子嘴不承认……典型的活受罪类型…… 生意越做越大,早在前两年两人就不缺钱了。而且钱是怎么也挣不完的,但是林笙依然很拼,每天从早到晚,除了工作还是工作,好像除了工作,他的人生就一点乐趣也没有了似的。 高敬轩觉得再这样下去可不行,他不能让林笙就这么荒废了大好的青春。 还有李红星,自从三年前离了婚之后,就彻底颓废了一阵子,后来还是林笙他们好不容易把他又拉回了现实世界,让他恢复正常。 不过在高敬轩看来,李红星跟林笙一样,属于内伤。在感情最纯真的年纪却没碰到好人,这伤口,不是说能愈合就能愈合的…… 李红星早就不在台球厅做了,三年前他离婚后,就被林笙他们拉进来一起做,现在也有了他们公司百分之五的股份,跟林笙他们俩成了铁哥们儿了。 高敬轩常常绞尽脑汁的把他们俩骗出来玩,什么借口都出过,什么工作上的事情啊,什么他在哪家夜店丢了钱包没钱付账单啊,甚至连他自己出车祸这种借口都编的出来。 林笙早就不信他了,所以在大周末的晚上他说终于找他大哥帮忙约到了一直谈不下来的那块儿地皮的背后人的时候,林笙以为他还是在诓他。 “笙哥!大哥!笙大爷呦……”高敬轩那边嘴皮子都要磨破了,对着电话里的林笙也没办法了,最后破罐子破摔的说:“反正我是能说的都说了,好不容易约到这个人,你不来我要是给谈崩了,你明天别赖我。” 林笙晚上还是出现在了高敬轩告诉他的地址。他们晚上六点,约见在年前才新开的俱乐部。 这个新开张没多久的俱乐部在东郊的一条娱乐街街尾,装修了快两年,林笙在它刚开张那会儿就去过,不过多数是请客户去,不过有一次在这里遇到洪威了,他就有点没心情来。 高敬轩也知道这事儿,他比林笙更恶心洪威。所以,约在这里,林笙也猜高敬轩这次可能不是骗他。 这么大的俱乐部,当然不可能是单纯的做正经生意。要是光是游游泳,打打球,吃个饭喝个茶,这里还不得赔死。 林笙被漂亮的侍应生请进他们的包房,看到高敬轩正在打电话。 “好好,不用着急,你们慢点开。”高敬轩笑着对电话说。 林笙伸了个懒腰,靠在明黄色绣暗红色底花的沙发上,舒服的叹了口气。 “好不容易来了,今晚给你挑一个,随便挑,公司买单。”高敬轩放下电话,把有着漂亮小姐和少爷详细信息的平板电脑扔过去。 “你倒挺大方。”林笙瞥了他一眼,语气危险的警告他:“要点你自己点,再给我瞎整,别说我现在就走,你自己谈。” “别发火啊,脾气怎么这么大呢?”高敬轩笑嘻嘻的凑过来,伸手就往他两腿之间摸去:“我这不是怕你憋坏了吗……” 幸好林笙眼明手快,在他还没摸到的时候就躲开了,还狠狠的抽了他乱来的爪子一把。 林笙眯着眼睛道:“你再闹别说我揍你啊,上次的帐还没找你算呢。” 高敬轩马上就怂了,笑嘻嘻的退回去,还谄媚讨好的给他端茶,服软的说:“笙哥大人不记小人过,咱那次不是翻篇了吗,我也是为你好……” “滚蛋!”林笙想起来那次就没好气,差点让这小子给坑大了。 那次他们去外地谈生意,林笙没少喝,结果睡得迷迷糊糊的感觉自己身上有人,原来是他妈的高敬轩自己瞎琢磨。琢磨着每次给他找的小少爷他都不喜欢,是不是换了口味,他其实喜欢的是那种高大威猛的呢…… 于是,高敬轩就花钱给他买了个出来卖的1号。那家伙身材确实跟模特似的,八块儿腹肌,一看就练过,要不是林笙及时清醒了,真他妈被睡了…… 林笙一想起来这事儿就想抽他,特别想照着他那张小白脸似的脸狠抽。简直太气人了…… “他们什么时候过来?”林笙强压下一口恶气,试图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刚才打电话说在路上,马上就到……”高敬轩的话音还没落,就听到敲门声。他脸上露出喜色,拉起林笙,说:“到了……” 房间的门被从外面打开。林笙整了整身上的衣服,跟高敬轩站在门口,两人脸上都露出亲切放松的笑容。 高敬轩的大哥高磊身边站着个穿浅灰色运动装的男人,男人长的不丑,甚至可以说是英俊的,是时下流行的那种斯文儒雅的类型。 “来来来,介绍一下,这就是洪先生,相当给面子,今天百忙中抽出时间来……”高磊一边把人引进屋,一边说道,脸上大大的笑容非常热络,看着那男人,却把手伸手向高敬轩跟林笙,介绍道:“这是我弟弟高敬轩,他哥们儿林笙……” 高磊没听到声音,转过头,才发现有点不对劲儿。 平时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高敬轩此刻一脸怒容,就连旁边的林笙,也是面无表情,一点笑模样都没有。 高敬轩眼中闪过一丝了然的神色,嘲讽的勾起嘴角,看着笑得人畜无害的洪威说道:“原来是你搞得贵啊……” 高磊心里咯噔一下,想笑都笑不出来了,他回头先是狠狠的瞪了一眼高敬轩,低声呵斥道:“高敬轩,你说什么呢,这是我请来的客人,洪威洪先生。” “呵……”高敬轩阴阳怪气的哼了一声,扭头看向林笙,眼睛里嘲讽的神色谁都看得出来。 “威哥你先别生气,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误会……”高磊捕捉痕迹的挡在洪威前面,既害怕高敬轩又发疯,更害怕洪威一生气走了。 “我觉得这其中也有什么误会……”洪威淡淡的开口,脸上还挂着那抹在高敬轩跟林笙看来很虚假的笑容,慢慢的走进屋里,对高磊说道:“但是咱们先把门关上,坐下慢慢谈吧。” “好好好……”高磊连忙把他让坐下,然后扭头冲着高敬轩的时候,狠狠的瞪他,警告的意思很明显。 但是高敬轩脾气一上来,还真谁也不放在眼里。要不然,他也不能绑着炸弹去就林笙,还一怒之下跟所有人同归于尽,还有上辈子因为个洪威,跟林笙的关系搞僵到连个陌生人都不如…… 林笙很了解他的脾气。但是今天洪威一看就是有备而来。 而且,高磊的面子,他们不能不给。当初也是他们求高磊托人联系的这人。只不过,他们没想到这人是洪威罢了。 林笙的心态居然还挺乐观。之前为了那一块儿地皮的事儿焦头烂额的,就是找不到能真正把这事儿办了的人,现在人找到了,甭管是谁,是报恩的还是报仇的,总能解决。 “冷静点。”林笙凑近高敬轩的耳边轻轻的说。 “先点菜吧。”洪威坐在沙发上怡然自得的样子,抬头冲着他们微笑着说道。 “我们先点了一些,你们再看看喜欢吃什么再点,其余的可以让他们现在就上菜了。”林笙开口说道,拉着高敬轩坐在沙发里。 “好……”洪威很开心的样子,把菜单又合上了,看着林笙笑着说:“……估计你点的我都能爱吃。” 林笙淡淡笑了一下,错开洪威专注深沉的眸子,按了一下桌子上的铃,让服务员上菜。 包房的屏风后面有酒桌。服务员上菜的时候,高磊找了个借口把高敬轩拽了出去。 门刚关上,高磊就把高敬轩摔在墙上,怒道:“你他妈玩我呢?求我帮你搭桥,搭上桥就这个态度?你是想玩死我吧!” “我没想到会是他。”高敬轩没有反抗的啊扣在墙上,脸上露出无奈。 “没想到是他?没想到是他?”高磊冷笑两声,强自让自己镇定,然后冷声命令道:“我不管你们之前有什么恩怨,今天你都给我把这台戏唱下来。人是你让我帮忙找的,洪威我可得罪不起!” 高敬轩眼睛里闪过忽明忽暗的光芒,没吭声。 “听到没?高敬轩!”高磊咬着后牙槽,突然压低了声音说:“你知不知道洪威是干什么的?他可不光是表面的商人那么简单,他是青帮的人……” 高磊说道青帮的时候,声音压得不能再低:“而且,听说他还有可能是程家的乘龙快婿……” 高敬轩一挑眉,撇撇嘴不屑的说道:“不就一个私生女吗,程家听说都没让她认祖归宗吧,算什么乘龙快婿?” “什么私生女?”高磊其实没明白他的意思,自顾自的说道:“怎么就没认祖归宗了,程先生的大女儿,你说什么呢?” 高敬轩以为自己听错了,诧异的问:“大女儿?不是小女儿吗?” “听谁瞎说的!”高磊狠狠的给了他一下子,低声说:“是程先生的大女儿,程婉心……” 高敬轩心里却是是很诧异,洪威的妻子明明应该是程可心才对……喝,这辈子他还出息了,找到了比程可心在程家还有地位的程婉心…… 高敬轩忍不住在心里冷笑。 程可心也好,程婉心也好,只要洪威找到他想要的人,别再来骚扰林笙就行。 只要洪威滚出他们的世界,青帮的老大位置就算轮到他坐,他们也没有什么异议。 57第五十七章 门被关上,服务员另一个门隔着屏风陆续上菜,脚步都静悄悄的。 洪威始终姿势随意的靠在沙发上,深邃的黑色眸子隔着金丝框眼镜看着林笙,眼光很放肆。 林笙当然感觉到他目光中的侵略意味,抬起头,还没等说话,却被洪威抢了先。 “我就知道想约你不容易,所以还不如让你约我。”洪威嘴角含笑的说道。 林笙转动着手里的碳素笔,沉默片刻,终于把目光专注在他身上。林笙一字一句的问:“那,你想怎么样?” 洪威笑了,径自笑了一会儿,才说道:“这其实是我一直想问你的问题……从很多年起我们第一次见面就开始,这个问题就一直困扰着我……” “不过我也知道,你是不会告诉我的。”洪威脸上的表情很淡定,甚至还带着笑意,突然声音变得有些低沉,脸上的表情更加专注,他深深的望进林笙的眼睛说:“不过……我这次确实是为一个人回来的。” 林笙面无表情的看着他,眼神有些冷意,好像在看他到底能讲出一个多么冷的笑话。 “你不信?”洪威轻声问他。 “呵……”林笙没忍住,轻轻的嗤笑出声。 “其实我也不信……”洪威笑了,眼睛里深沉得却像是无尽的夜空,阴郁的可怕。他的声音很轻,紧紧盯着林笙的目光像是能把他吃了:“……但这却是真的……” 林笙锋利的眉峰挑起,还没等说话,包房的门就开了。高磊满脸堆笑,身后跟着高敬轩。 “走吧,先吃饭吧。误会一场。”高磊亲自过去热情的把洪威请过去。 高敬轩走到林笙旁边,看着高磊一脸谄媚,洪威一脸矜持含蓄,忍不住偷偷朝林笙做了个作呕的表情。 “给你哥点面子。”林笙只是动了动唇形,高敬轩却懂他的意思。 高敬轩不屑的扫了一眼洪威,脸上渐渐露出一个邪恶的坏笑。 四个人酒过三巡,洪威又提出要玩牌,高磊当然连忙附和。 “就咱们几个玩,有意思吗?”高敬轩话里有话的说道。 “我们几个当然不行。”洪威含笑着说,然后叫来侍应生,像个老板一样吩咐几句,一会儿经理就领来几个特别水灵的姑娘。 “你们先挑。”洪威含笑着说。 高敬轩回头看了一眼林笙。 他明明就是故意的,他应该非常清楚林笙的性取向,还在这儿装大瓣儿蒜!真孙子! “我刚才好像没在单子里面看到她们几个啊。看来洪先生是这里的老主顾了,还能找到后门……”高敬轩笑得一脸无害,说出来的话却字字夹枪带棒的。 “还好……”洪威依然笑得儒雅,淡淡的说:“其实这里的生意现在是我负责,所以能走点后门。” 第16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7节 重生之携手征程/漂白 作者:秀于林 第17节 “……”高敬轩还真没想到这家富豪级的俱乐部现在居然是洪威再管,但是眼光一闪,他马上笑着说道:“哦哦,原来如此啊,真是佩服佩服……听说这家俱乐部是青帮的产业……威哥什么时候跟程小姐办喜宴,一定别忘了叫上我们几个小弟啊,我们也跟着沾沾光……” 高敬轩这么直白的讽刺洪威是靠上青帮了,还吃软饭,简直是赤裸裸的嘲讽啊。 “高老弟说的这是哪里话,我要是办喜宴,当然一定通知你们,到时候还得希望你们能给面子……”洪威淡淡的说道,像是没听出他话里的嘲讽一样。最后又加了一句很有暗喻的:“不过……结婚的对象是谁……还都不一定呢。” “好好好,威哥只要有事,不管是什么事我们兄弟都得去啊。”高磊连忙接过话头,说道:“快玩牌吧,我手都痒了……” 四个小姑娘结果就是陪着端茶倒水的,他们几个像是柳下惠一样,正经到不能再正经,专心致志的打牌。 高敬轩是使着劲儿的打洪威,高磊在一旁都看不下去了,故意开玩笑一样的语气说道:“我这弟弟也太实在了吧,这是有什么出什么啊,也不管打的人是谁,你们今天不是还有事儿求威哥吗?这么个打法别给威哥惹生气了,就有你们受得了……” “怎么会……”洪威笑着说:“我看上去是那么小气的人吗?玩牌就得该怎么出就怎么出,要不就没意思了。” “而且玩的时候就是玩,咱们不提工作的事。”洪威笑着说。 高敬轩嘲讽的勾起嘴角。他今天一看到洪威,就知道没得谈。要不是给他哥面子,他早就抬屁股走了。 几个人将近十二点才从俱乐部出去,洪威开了房间,但是高敬轩说什么都拖着林笙要回家。 洪威送他们到门口,亲自给林笙拉开了车门,等林笙上车后,弓着腰有些醉意的递上一张名片,低声笑着对林笙说:“正事今天没谈上,你明天约我吧。问题不大……” 林笙捏着他的名片,抬头看洪威的时候露出个似笑非笑的笑意,轻轻吐出一个字:“好。” 林笙在车里把名片上的电话存进手机。 “你还真打算去啊?”高敬轩从旁边凑过头,不可置信的看着他。 “为什么不去?”林笙抬头,看着他淡淡的说:“那块儿地皮拖一天就是好几千块,我可拖不起。” “但那是洪威啊!一看他就没安好心,冲你来的……”高敬轩有些激动。 “行了。”林笙借着幽暗的车里灯光瞪他一眼,示意前面开车的司机是临时在俱乐部雇的,有可能是洪威的人也说不定。隔墙有耳。 “回去再说。”林笙终止了这个话题。闭上眼睛养神。 “他现在对我来说就是个陌生人……多长时间的事儿了,我早就忘了,你还记得那么清楚。我们该谈生意谈生意,不能因为他,损失那么大。” 第二天,林笙在公司里跟高敬轩面对面聊。 “靠,但是他分明就是冲着你来的,你还要去?”高敬轩觉得自己很不能接受。 “去,怎么不去。”他刚刚已经跟洪威约好了时间,今天晚上五点半,在一家有名的泰国菜馆见。 林笙从冰箱里拿了罐可乐扔给高敬轩,想让他降降温,一般劝道:“他能冲我来什么啊?他根本不像咱们俩一样记得以前的事情,你跟他置什么气啊,我都没感觉了,再说,我这些年我也想了很多,洪威也没什么对不起我的……” “你他妈帮着他说话?”高敬轩瞬时怒了。 “你能不能听我说……”林笙很忧愁的看他一眼,接着说道:“事实本来就是这样,他确实没什么对不起我的,我们在一起的这么多年,他也付出很多,为我挡过枪,为我扛过事,对我很好,至少他能给我的,他应该都尽力了。我们之间的分歧可能还是在思想上,我眼里揉不得沙子,可是他却圆滑世故,什么都能精确的计算利益,评估一件事情值不值。所以才会造成最后惨痛的结果……其实,我们根本不适合……所以,我现在也不怪他了。要怪也应该怪自己,早就应该果断分开,却一直拖着……” “所以最后,我也是活该……人家才是名正言顺的夫妻,不管先来后到,第三者就是第三者,我活该。”林笙说完,还笑了。 高敬轩沉默着听他说完,看到林笙能够这样冷静的分析这些,他的心里很欣慰。这些年的担心也放下不少,他很怕命运重演,林笙再一次走入上一世的悲剧。 “你能这么想最好。我早就说过你们俩不合适,八字不合,性别不和,性格不好,什么都不和!”高敬轩愤愤的嘀咕:“但是你也不用太自责,本来也不是你的错,那女的可不是什么好饼。” 提到这里,高敬轩突然笑了,激动地说:“我要告诉你一个大新闻,昨晚没来得及说……” “洪威居然搞到了程老大的大姐,那个程家名正言顺的大小姐,不是程可心那个私生女了……” 林笙愣了愣,过了好几秒钟才叹息着说:“没想到……” “我也没想到……”高敬轩一脸兴奋,完全是看热闹的表情:“洪威比上辈子还牛叉啊,居然搞到了正牌的千金小姐了,就是不知道程可心那个疯女人又会有怎样的命运……” 高敬轩打从心眼里瞧不起洪威,说来说去,洪威在他心里就是个吃软饭的。两辈子都是靠女人上位,现在也没比上辈子出息多少…… “好吧……”听了林笙的一番话,高敬轩算是放下心了,但是还忍不住提醒他:“……但是谈生意归谈生意,如果他让你出卖肉体什么的……” 林笙的脸绿了,直接指着门口说:“快给我滚!” 两人约的时间正好是晚上交通的高峰期,林笙秉着专业的态度,提前一个小时就出门了,车子被挤在沙丁鱼罐头一样的马路上,十多分钟都没挪几百米。 林笙眼看着前面长龙一样的队伍,放在副驾驶的手机就响了。 短信,洪威发来的,告诉他他已经到了。 林笙想了想,直接把车拐进了旁边一个五星宾馆的停车场,寻思到那边也不好找车位,停在这里他走几步就能到前面的饭店了。要不然堵车还得堵一阵子…… 林笙把车停好,正在解安全带,就听到有人敲车窗。 他以为是宾馆的工作人员不让外来车辆停车,但是他是这家五星宾馆的金卡,他们每年公司招待的客户都在这里住。 敲车窗的声音一直没停,林笙心里有些不耐烦,慢慢的抬头…… 却看到了让他怎么也没想到的人…… 林笙隔着车窗,看着那张比记忆中成熟很多,却依然英俊得让他忍不住赞叹造物者的鬼斧神工的熟悉脸庞时,他觉得他的心跳都静止了…… 这五年来,忙忙碌碌的生活如同走马观花一样在眼前掠过,但是充实的只是生活,不是灵魂,他他左边胸口的位置,原来一直空落落的…… 在这一瞬间,林笙才意识到这五年,自己有多么想念这个男人。 58第五十八章 这五年里,林笙无数次想过两人再相遇的情景。那些像挂在墙壁上的老照片里的场景,却都比不过眼前真实。 陌生又熟悉的程亦锦,站在他面前,伟岸而强大。他轻轻地看着他,说:“我回来了,再也不跟你分开……”。 字字掷地有声,像是说一个誓言,更像是阐述一件事实。 没有人知道,为了这一天,为了这样一句诺言,他程亦锦付出了多少…… 男人的情感是炽热的,发泄的途径最直接,最痛快的,就是做爱。好像只有身体最亲密的接触,汗水的交融,才能浇灭心里焦躁的火焰。 楼上就是宾馆,两人基本上等不及进电梯,在电梯和走廊里一路吻下去。急切得仿佛只有把对方吞进肚子里,才能消解心中的渴望…… 程亦锦像是饥渴了几辈子,吻遍了怀里身体的每一个部位,不知疲倦的抱着林笙折腾。 到后半夜的时候,林笙甚至觉得,自己要跟程亦锦死在这张床上了。 林笙是被饿醒的,肚子里叽里咕噜的叫唤。还没睁开眼睛,就感觉自己被一双有力的手臂紧紧箍着,都快要窒息了。 林笙缓缓睁开眼睛,不期然的撞进一双深情似海眸子里,心脏瞬间像是漏了一拍。 “早安,宝贝儿……”程亦锦张嘴,极为缓慢的吐出这几个字,字字充满了感情,又像是带着说不出的复杂感情。 “早……”林笙被他这样沙哑性感的嗓音和深情的眼神看得有点不好意思,故作镇定的应了一声。 “你不知道我盼着这一刻,盼了多少天……”程亦锦收紧手臂,把人搂得更紧,仿佛怕林笙下一秒钟就能消失在他怀里,眼前的一切幸福都只是重复过无数次的虚幻梦境,转眼就如同泡沫一样消失的无影无踪,徒留下他残酷的现实…… 林笙眸光闪了闪,勾起嘴角,有点嘲讽的说:“你在美国应该过得不错啊,那里的帅哥美女更有味道吧……还得感谢程大少爷没忘了我长什么样……” 程亦锦看着他笑了,而且笑容越扩越大,低沉沙哑的嗓音带着分明的笑意:“你生气了?生气我一走五年多,没有一个电话,也没回来一趟吗?” 林笙想表现得无所谓,甚至是对他的话表示不屑。但是,脸上的表情还是有点不自觉的僵硬:“我闲的不轻吧……我爱回来不回来,关我什么事!” “怎么不关你的事……”程亦锦忍不住凑上前亲吻他的嘴角,脸上的笑容洋溢着满满的温暖的味道。他好像把这几年的幸福快乐,都积攒了起来,只等到见到林笙的这一刻,全部释放出来…… “……我喜欢看你因为我生气的样子,哪怕是生我的气……这种感觉太美好了,你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会笑会生气……”程亦锦紧紧的抱着他,缓缓地用一种迷醉的声音说着,好像整个人都沉醉了。他顿了顿,语调突然低沉了几度:“……我回来过,每一年我都回来好几次,只不过我躲在暗处看你……我清醒的时候控制着自己不给你打电话,可是有时候喝多了,就不受控制了,只想听听你的声音就行……我这些年,没有一刻不想你,你一直在这里……” 程亦锦把林笙的手按在他滚热的左心房上。 “你……”林笙哑然,惊讶的望着他。他真的没想到……可是,他知道,程亦锦说的都是真的。 “我是不敢见你……”程亦锦露出个有点凄惨的苦笑,缓缓地说道:“我怕我见到你后,就走不了了……” 我还怕,见到你之后,所有拼命建立的理智都崩塌,不顾一切的只想把你绑在身边,不去想未来,不去想一切…… 幸好,他憧憬的两人的美好未来支撑着他,令他坚持不懈的走过人生中最难的一段时间,所有吃的肉体上的苦都不算苦,苦的是没有深爱的人在身边。但是还好,他有希望…… 程亦锦觉得此刻的自己像是做梦一样,他真的熬过了那段暗无天日的时间,终于能够重新回来,紧紧拥抱住深爱的人,自信的在他耳边说:“我保证,再也没有任何人能使我们分离……” “宝贝儿,让我爱你,我们好好地,再也不分开……”程亦锦跟林笙亲密的头挨着头,轻轻的许下誓言。 “对了!”程亦锦松开他,翻身下床,去衣服的口袋里翻东西。 “你找手机吗?”林笙也坐起来,问道。 林笙放把腿搭在床沿,腰间缠着雪白被子的一角,要找拖鞋去洗澡。 “找到了……”程亦锦惊喜的声音。 然后,林笙就看到程亦锦突然单膝跪在了他面前,手里拿着一个精致的首饰盒,郑重的打开。里面两枚相同款式的铂金指露出来。 指环的款式简单而大气,指环的内侧刻了繁复的看不懂的文字。看起来又庄重又神圣。 “林笙先生……”程亦锦单膝跪地,突然开口,声音很严肃,漆黑的眼眸却深情无限,他一字一句的说:“请问你愿意做此刻正跪在你面前的,深深爱着你的程亦锦先生的终身伴侣吗?他可以保证:无论是顺境或是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他将永远爱着你、珍惜你,对你忠实,直到他的灵魂消失于这个世界……” 林笙瞪大了眼睛,怔怔的看着他。 程亦锦单膝跪地,腰板笔直,语气郑重得仿佛每个字都是发自灵魂的。他静静的看着林笙,眼睛里没有焦急,也没有浮躁,只有安逸的满足……仿佛就这样让他跪上一百年,一千年,一万年,直到他成了雕像,他的嘴角都是甘之如饴的甜蜜…… 程亦锦不知道过了多久,时间仿佛在此刻静止了。 林笙才缓缓的伸手,轻轻的摸到戒指盒中的戒指。 “你……什么意思?”林笙的喉咙发干,手也有一点颤抖。 “我爱你……我想要跟你在一起……”程亦锦声音不大,话音传到林笙的耳朵里,却如千金般重:“这辈子我就要你,你也就只有我。我们只有彼此,永永远远在一起……” “你……确定吗?”林笙眼神有点闪烁,他迟疑的问道:“我们分开这么久,也许我们已经不适合了……也许,过一段你就会发现,你其实想要的不是我,只是五年前的我……或者别人……” “我可以用一辈子的时间来证明……”程亦锦沉沉的说道。 林笙看着他,专注的看着,仿佛从来也没这么认真地看过眼前的这个男人一样。 不错,当年那个动不动就能被他气的失去理智的少年已经不见了,只能从眼眸最深处熟悉的神情看出相似。林笙此刻才意识到,刚刚在床上征服自己,现在又跪在地上向他求婚一样的男人,已经是一个深不可测,成熟强大的男人…… “我这五年,在美国没有一天闲着,开创了自己的事业。足够让我们过我们想过的生活,也足够让我们不用怕这怕那……”这个成熟的男人,一夜的时间,下巴上已经冒出了青色的胡茬,俊脸刚毅而沉稳,简直性感得让人难以招架……而当他像个君王一样,却跪在你面前,把他的一切都堆在你脚下的时候,又有什么人能抵挡得了呢…… “只要你轻轻一点头,我们可以立刻走,带上你的家人,我们去国外结婚,再也不回来……” 程亦锦的声音轻柔沙哑得像是催眠曲,林笙觉得他自己都被蛊惑了。 林笙缓缓伸出手,把戒指放在程亦锦的手上,看着他。 程亦锦的俊脸上露出狂喜的表情,他飞快的正好的戒指戴在林笙左手的无名指上,好像怕他会随时反悔一样。然后低下头,深深的吻上林笙带着戒指的手指…… 林笙的脖子上露出不自然的浅粉色,有些粗暴的伸手推他的大脑袋,道:“起来!” 程亦锦迷茫的抬头,就看到林笙拿起了戒指盒里的另一枚戒指,故意装作无所谓的问:“还用不用我帮你戴上?” 当然要! 程亦锦看着自己精心挑选的戒指从林笙的手上滑到自己右手的无名指,幸福的感觉都要撑爆他的心脏了。 他决定,从今以后再也不要摘下这枚林笙给他亲手戴上的戒指,除非砍掉他的手指! 程亦锦的脸上露出幸福的笑容,站起来抱住林笙,黏腻的问道:“我们什么时候去国外结婚?” “谁要跟你结婚!”林笙的声音有点暴躁,使劲儿挣脱了程亦锦的怀抱,一挑眉,露出一点骄傲的小表情,傲娇的道:“老子是那么随便的人吗!” 就在这时候,宾馆套房的门传来“叩叩叩”的敲门声。 装饰柜上的酒店电话同一时间响起。 程亦锦皱了皱眉,起身去接电话,低沉的嗓音透露着不爽:“喂?” “林先生吗?您的朋友担心您的安危,但是打不通您的电话,我们现在就在门口……”酒店的服务员客气的说道。 他们是用林笙的卡开的房间,酒店的经理和管事的都认识林笙。 “开门吧,可能是老高。”林笙飞快的下床,想要穿衣服,却觉得身上黏糊糊的,还是应该先洗个澡…… 程亦锦已经从浴室里扔出一条浴巾给他,自己也套上了一条,神色深沉的去开门。 门倏地打开,高敬轩看清楚开门的人是谁后,眼睛瞪得都要掉出来了。 “程老……”高敬轩及时改口:“程亦锦?” 程亦锦的心里其实很不爽。他跟林笙五年没有见面,才甜蜜了一个晚上,就被人来打破了二人世界。 但是他知道高敬轩跟林笙的关系。虽然他在内心里隐隐的嫉妒他,但是,理智告诉他还是不要因为这个跟林笙起不必要的膈膜。 所以,程亦锦尽量让自己的脸色看起来不是那么坏,甚至冲他点点头,也叫出了他的名字:“高敬轩。” 高敬轩的表情岂止是惊恐两个字可以形容的。他下意识的往房间里望去。 果然,满室狼藉,浴室里还传来暧昧的水流声…… “他在洗澡,你是下楼等,还是进来等我们?”程亦锦开口问道。 虽然是问自己,但是高敬轩估摸着程亦锦的语气和神色,自己要进去等,好像是不可能的…… 59第五十九章 “靠,这是怎么个意思?”林笙一出来,高敬轩就忍不住抓住他追问。 程亦锦去取车的时候,高敬轩一脸不可置信的震惊表情问道:“别告诉我你昨天晚上突然消失了,是一直跟他鬼混到今早……”> “你说的还能再难听点吗?”林笙斜他一眼,整了整衣服。 林笙左手上的戒指闪入高敬轩的视线。 高敬轩瞪大了眼睛冲上来,一把举起他的手,颤抖着大声问道:“这,这是什么?” “……”林笙沉默了半秒钟,机智的回答道:“……戒指。” “操……”高敬轩都忍不住在大庭广众之下飙脏话了,他他妈难道还不知道这是戒指吗!重点是,怎么突然就戴戒指了,到底怎么回事啊…… 他们只不过是这一夜没见……而这一夜林笙是跟一走就是五年的负心汉程亦锦鬼混在一起…… 高敬轩觉得自己就像是电影里头脑精密的侦探一样,从这些显而易见的联系找到了某个令他惊恐的答案…… “我送你吧。”程亦锦开着一辆黑色宾利过来。 “不用,我们也开车来的。”林笙说道。 程亦锦火热柔情的眸子让他有点不自然,特别是高敬轩就站在旁边看着呢。所以林笙故作淡然的说道:“我们自己回去,你也该去哪儿去哪儿吧。” 程亦锦又下了一次车,想要抱抱林笙,但是又怕他生气,就改为轻轻的碰碰他的胳膊,然后说道:“那好吧,我晚上接你下班,你路上小心。等我电话。” 林申虽然觉得有点别扭。这种别扭的感觉更多的是因为有人在旁边他不好意思。但是心里却并不反感,甚至觉得有一丝丝甜。 高敬轩想也没想就跟着上了林笙的车。程亦锦一直在后面目送他们的车辆走远。 高敬轩把自己的车扔在宾馆,就是要马上跟他谈谈。 林笙这才注意到昨天手机被忘在车里了,此刻已经没电了。而且,他想起来又一件糟糕的事情……他好像是放了洪威的鸽子…… 昨晚他的手机差点被打到爆,怎么可能还有电。 高敬轩现在都不想质问他昨晚发生的一系列不靠谱事件,只想搞清楚他跟程亦锦是怎么回事儿。程亦锦又是他妈的什么时候回来的…… “洪威昨晚给你打电话了吗?”林笙皱着眉问道。 “你以为呢……”高敬轩没好气的说道,然后又道:“我撒谎说你临时有急事……哎,别提他了,现在你跟我好好解释一下你跟程亦锦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吧!他不是走了吗?你们不是分手了吗?” 林笙手握着方向盘,没有说话,因为他真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说。 高敬轩是他最好的兄弟,他不需要跟他撒谎。可是,要他说他跟程亦锦的事情,他自己都还觉得很乱,理不清…… “我……好像有点……喜欢他。”林笙缓缓地说。说完之后,他感觉内心里突然轻松了不少。 高敬轩像是看某种外星球生物一样看着他,过了好半天,才非常缓慢的开口问道:“你跟我说真的呢?” 其实高敬轩也知道,林笙可不能那这种事情开玩笑。而且,他知道,林笙既然能说出这话,就绝对不是喜欢的“一点儿”而已。 “……”高敬轩简直不知道说什么了。他无语的注视着林笙,一脸哀愁好半天,才又问道:“那你……打算跟他好了?他送你的这个戒指是什么意思?你要跟他……怎么打算的?” 高敬轩一次问了太多的问题,问得林笙眉头都皱了起来。倒不是问题有多难答,而是他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因为,在他自己心里,他还都不确定…… “先这样吧……”林笙最终说道,目光深深的注视着前方。 在他的心里,还微微有着些不安……也许时间自会给他答案…… 林笙回家换了衣服,手机冲了电就给洪威打了电话。 “不好意思了,洪先生,我昨天真的是有紧急的事情,要不然也不能手机都没带。实在是抱歉,再挑个时间吧,我这次绝对不会缺席了。” 在洪威的记忆中,这好像是林笙头一次跟他这么好声好气又诚恳的说话。 本来洪威是觉得昨晚又被林笙耍了,已经有些生气了。但是林笙的一通电话,又让他迟疑了。想起那些诡异的梦境,他又是一阵烦躁。 “那就今晚吧。但是你不可以叫我洪先生了,叫我阿威吧……”过了一会儿,洪威在电话这边说道。 这是交换的意思,林笙明白。 但是“阿威”这个称呼还是让林笙一阵恍惚,上辈子,他就管洪威叫阿威。 林笙勾了下嘴角,笑着说:“还是叫威哥吧。那就这么定了,威哥,你挑个地方我请客。” 林笙通知程亦锦今晚别来接他。正好程亦锦也有事情忙。 程亦锦下了飞机就直接去找林笙,行李什么的扔给了来接他的人。开着车扬长而去,派来接他的人根本不知道他去哪儿了,更没办法跟上面报告。 程亦锦是第二天上午回的家,陪陪他妈妈,就下去休息了。 程宇是下午回来的,脸色不算太好看。 整个昌新市都在他的视线下,他要是想知道他儿子的下落简直易如反掌,只要说一句通知下去。但是收回的结果,显然不是特别让他满意。 特别是下面的人还敬业的发来程亦锦跟人在酒店大门前拥吻的照片。然后就是开房间,一直到第二天上午才出来。 程宇觉得自己有充分的理由生气。因为如果今天程亦锦是搂着个女人进的酒店,甚至是带了不止一个女人,他都不会说什么。可是,为什么他偏偏跟个男人在酒店门口吻得这么火热呢! 经过一天的时间,程宇到家的时候气基本上已经消的差不多了。因为想想程亦锦美国那些荒唐的举止,今天这个还真不算什么事儿。只不过在国内,他怎么也的收敛着点。 想到这点,程亦锦又很懊恼。他当初送程亦锦去美国,明明是想让他跟这边的这个人断了,顺便尽量把他掰直了。没想到到美国的这些年,他不仅没有一点转变回正常性取向的意思,还变本加厉的给他作,简直堕落到难以想象。 现在程宇也放弃让他喜欢上个女人了,只要他不太过分,自己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程宇在客厅里见到自己的妻子跟儿子,突然恍然发现程亦锦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他了。 看着站起来比他还高,气质内敛而深沉的程亦锦。相信不管谁有一个这样的儿子,都会忍不住自豪的。 虽然程亦锦在美国没少干荒唐事,但是他跟同学一起干得事业如今的成就,确实让程宇刮目相看。因为短短五年的时间,就在美国这个有些排外的国家有了今天的事业和成绩。程宇自问,要是他这么年轻的时候,也做不到。 可是他儿子做到了。不是说说而已,直接把成绩展现出来。国外的报纸杂志上,作为华裔百位最成功商人,程亦锦是其中最年轻的。也是前途最不可限量的。 这样的儿子,就算是作了这么多年黑道大哥的程宇,也忍不住发自内心的骄傲。 可是,骄傲过后,随着这些年程亦锦的买卖干得越来越成功,程宇后知后觉的升起一丝担忧。 因为程亦锦是他的接班人,青帮的唯一继承人,他内心充满满意的儿子。如果程亦锦非要在美国发展他的事业,拒绝回来,他不知道他该怎么办…… “爸,喝茶。”程亦锦双手奉上,给他端茶。 程宇看着他这么恭顺亲孝,又觉得自己是多虑了。程亦锦怎么可能不回来呢。他们父子关系一直不错,而且,整个青帮的产业,怎么还不比他在国外折腾的事业大得多啊。 程宇坐着跟他聊天,主要是聊聊他在美国的事业。 “你的公司离了你能行吗?而且,以后你打算怎么办呢?”程宇状似不经意的问道。 “我可以远程控制,回来之前都安排好了。”程亦锦淡淡的说。 “主要是我要教你处理帮里的事情,你也是时候学着怎么做下一任青帮的领导者了。”程宇看着他说:“到时候忙起来,我怀疑你两头顾不过来。” 程亦锦点点头,脸上看不出多余的表情,程宇只听到他说:“那边现在每一步都安排有可靠人手,基本上不怎么需要我也能自行运作。所以暂时就这样吧,过一阵子,看看再说……”也不知道他心里到底是什么意思。 程宇跟程亦锦两父子俩表面上都客客气气的,但是心里的想法只有他们自己清楚。 “你昨天刚回来就跟人出去开房……”程宇皱着眉头说道:“以后这样的事情少干点,这里毕竟不是美国,也把你在美国的那些荒唐事收一收……” 多少双眼睛看着呢,虽然没人敢当面说什么。但是光是在背后说,程宇也不喜欢。 虽然他觉得男人嘛,爱玩不算什么。他也爱玩,外室有几处,但是也应该有个限度,至少,不会影响重要的东西,比如他的婚姻。 他程宇这辈子有过无数个女人,但是他敢拍着胸膛保证,他从来没有亏待过妻子秦凤兰。至少那些外面的女人,从来也没影响过她的地位,也没机会骚扰到她,她要什么,自己也从来都能满足。两人几十年的夫妻,自己甚至没大声跟她说过话。在外面跟漂亮得像妖精似的女人们也在床上说过无数的甜言蜜语,但是在他心里,他最敬重珍爱的女人,只有一个,就是他的妻子。 所以,他对自己儿子的要求是一样的。要玩可以,但是心里要有一把精确地尺子,知道什么事最重要。不能让那些耽误前程。 程亦锦听了他的话,沉默了几秒钟,缓缓吐出几个字:“我尽量。” 程亦锦的话相当于没给他什么保证,但是程宇也只能点点头。 因为,程亦锦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只有他腿高的小男孩儿了。这是一个雄性,充满力量的男人,有自己的独立人格,自己心中的领土。 就像是山上的猛兽,谁敢在他的地盘里指手画脚,只有成为美餐的份儿。 60第六十章 洪威开门见山的说道:“那块儿地皮的事儿你不用担心。我根本没想难为你。” 这很难不让林笙惊讶。如果不是故意有人卡着,地皮的事情早就解决了。现在洪威却这样说…… “真的……”洪威笑了,眼睛里写满了真诚。在服务员把酒菜都上全了出去后,他才低低的说道:“我就是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就跟你两个人,坐一会儿,说说话……” “威哥客气了……”林笙尽量勾起嘴角,笑着避开洪威专注的目光。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洪威突然说道,然后给自己跟林笙都倒了杯茶:“你饿了就边吃边听,我不饿,慢慢说。” 林笙也没法吃,便拿着茶杯,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请……” “你信命吗?”洪威又问道。 林笙沉默了一秒钟,说:“不信吧……但是有时候又不能不信……”他是想起了他跟高敬轩能够重生这件事。 想到这里,林笙不禁有了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曾经,洪威是他的全部。现在,洪威坐在他面前,两人之间却像是有一道透明的墙壁,把他们彻底隔开到了两个世界……那些他在自己心里划下的深刻印记和伤口,快乐的,痛苦的,难忘的……一切一切,仿佛都已经离他远去了…… 林笙不自觉的去摸手指上的戒指,好像还带着温暖的温度。连他自己都没察觉,他想到为他亲手戴上戒指的那个男人的时候,脸上洋溢着的,是幸福的光芒…… 或许在这一刻,他曾经被洪威伤过的那些,以为永远也不会愈合的伤口,被另一份感情治愈了吧,只留下浅浅的痕迹,微不足道…… “我以前也不信……”洪威盯着紫砂茶杯里冒着热气的茶水,缓缓的开始说,声音很低沉:“从前,我从不信命,我只信自己,信自己的双手,信只要努力,就没有我做不到的……可是,就像你说的,有时候,有些事情,又让人不得不信命……” 第17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8节 重生之携手征程/漂白 作者:秀于林 第18节 洪威突然抬起头,漆黑的眸子深深的望着他,慢慢的说道:“从五年前开始,我每天都做梦,每个梦境里,都出现同一个人……” 林笙此刻注意到,满桌子的菜,好像都是自己喜欢吃的口味。而菜是洪威点的……他的心里突然产生一种诡异的感觉。 这时,他的耳边还在缓缓响起洪威低沉的嗓音。 “他出现在我的梦里,每一天,每一夜,只要我闭上眼睛,他就会出现……”洪威紧紧盯着他,好像偌大的包厢里有一种隐秘的诡异的力量。他接着说道:“五年的时间,我从点点滴滴开始,在梦中慢慢的了解他,注意他,习惯他……他仿佛已经成为我生命里的一部分。” “那是另一个世界,跟现实的世界很像很像,我们在那里相爱,我们相依为命,我们一起经历的事情比真的发生过感觉还要真实……”洪威的声音像是陷入了某种甜蜜而又痛苦的回忆,有种说不出的诡异:“……我也知道这不对,不正常……我为此看过无数的心理医师,做过身体检查,甚至去找了有名的阴阳先生看。医生说我没病,心理医生给我催眠治疗,但是都没用,阴阳先生说是我被人下了什么降头之类的,但是谁也没办法,直到去年我无意中去了五台山的一个寺庙,碰到一位大师,他说我是上辈子欠了梦里那个人太多的情债……是不是很可笑?” 林笙摆弄紫砂茶杯的手指有点僵硬。洪威为什么要跟他讲这些,还有他的那些梦,难道真的是自己…… “我也觉得可笑,可是后来那个大师送给了我一块儿红玉,说是能对我有点帮助……后来也就真的好了不少……”洪威黑漆漆的眸子里仿佛有一个巨大的漩涡:“但是他又告诉我,解铃还须系铃人,我只有在那个梦中人身上,才能找到答案……” “所以……我现在坐在你面前……”洪威轻声说,同时把脖子上戴着的红玉取消来放在他面前。 室内安静的可怕。诡异的沉默持续了几秒钟,却让两个人都觉得好像过了很长很长时间。 林笙才勾一勾嘴角,露出一个说不出什么意味的笑容:“威哥真会讲故事。” 听他不相信自己说的是真的,洪威也不恼,用手指指桌子道:“这些,都应该是你爱吃的菜吧。我还知道很多事情,梦到过很多有关于你的人事物,你的朋友高敬轩,我甚至知道,他为什么这么讨厌我……” 心里一惊,林笙故作镇定的看着他。 “所以我猜想,那可能真的是我们的前世也说不定,你也有同样的梦境。否则,你不会在几年前初次见面,就躲我躲的那么厉害……”洪威是如此的笃定,甚至根本不需要林笙承认。 “可能真的是前世我欠了你的情,所以这辈子不得安稳,只有在你身边,只有好好的补偿你,才能让自己舒服一些……”洪威眼神闪烁了一下,继而道:“虽然梦里的那些事情我根本没有做过,但是,我仍愿意补偿,只要你给我机会……” 林笙感觉自己受到了惊吓,身上的细小汗毛都根根熟了起来,洪威干得这么狗血的事情,搭配上这么恶心的话,真的让他感到一阵阵恶寒…… 洪威在这时候突然伸出手,握住林笙握在紫砂茶杯上的手,深深的望着他。 林笙一时走神没躲开,等手被握住的时候想抽回就有点费劲儿了,因为洪威的力气很大。 林笙也不笑了,脸上的表情有点严肃,他一本正经的跟洪威说:“威哥,你这个玩笑有点开大了。这个故事,你跟谁讲谁都不会相信,你说的那些事情,我一点都不知道,也没有什么稀奇古怪的梦境。就算威哥你真的有那么个梦中人,那也不可能是我。” “我何必撒这种谁都不会信的谎话。”洪威轻轻的嘲讽的笑着说道。手却没有松开。 “你让我怎么做?”林笙突然淡定了,平静的问道,然后用力抽出自己的手,没有拿回去,而是把左手亮在洪威的眼前,让他看手上铂金的戒指,接着说道:“我已经有爱人了,难道因为威哥你说的梦,就跟他散了,转而跟你在一起吗?” 洪威的脸刷的一下子白了。他紧紧盯着林笙手上的戒指,好像呼吸都停止了,半晌不可思议的轻声说道:“不可能,你明明没有交男女朋友的。” “交了,只不过是他一直在国外。”林笙说道:“现在已经回来了。” 洪威觉得自己的嗓子被黏力胶糊住了,迫切的想要说话,张开嘴巴,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他根本没预料到林笙会已经有情人了,但是转念一想,他又觉得没什么不同。 反而,林笙有情人了这个事实更加激发了他的征服欲。有情人又怎么样,林笙在梦里这么他整整五年的时间,这种刻骨铭心,他不信别人能拥有。他也不信,别人能比自己更爱林笙。 “结了婚还可以离婚。你不过是有个情人而已,阻挡不了我,我会用我的真诚打动你,终有一天,你会发现,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人是我,而我,才是最适合你的人。” 洪威极为深情的说完这一番话,另林笙却有了一种想要呕吐的感觉。 还能再无耻一点吗……林笙很想这么问问他。 但是没必要了,林笙觉得,站在一个不是情人的角度看洪威,他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根本不是他想象中的那个模样……这些年,到底是洪威欺骗了自己,还是他自己欺骗了自己…… “不会的,洪威。”林笙觉得此刻也不用跟洪威装了,那块儿地皮的事儿一定是不可能的了。那块儿地皮虽然对他很重要,但是还没有重要到他在曾经背叛了自己的旧情人面前出卖自己。 林笙站起来,拿上外套,看着洪威的眼神平静中还带着一点可怜,他说:“那我也告诉你吧,就算是没有任何人,我这辈子也不会喜欢你的。我们……没有任何一点可能……” 说完,林笙推开包厢的门离开。 此时,外面已经是夜幕降临,霓虹灯大亮,整个城市像是一个漂亮的彩灯球儿。 林笙突然觉得心情好好,风清清凉的吹在身上,脸上。 就在这时,身上的手机响起。林笙心里有预感,拿出来看到心中所想的那个名字的时候,不禁缓缓露出了一个愉快的笑容。 “在哪儿呢?”林笙站在马路边,接起电话轻轻的说,声音轻松愉快。 “我从家里出来了,现在想去找你,你在哪儿呢?”程亦锦的声音。 “我累了,想回家……”林笙在行色匆匆的人流车流中轻轻的伸了个懒腰,又说道:“但是我饿了。” “等着,我现在就回家给你做。”程亦锦在那边马上说道。 “好。” 放下电话,林笙脸上的笑容不自觉的扩大,在这个城市里很多人会觉得孤寂难受的傍晚时刻,他的心里却满满的,都是幸福和满足…… 林笙加紧了脚步。家这个名词突然对于他来说,非常渴望…… 61第六十一章 程亦锦从来没想过,有一天还有人敢在他的眼皮子底下撬他的墙角。 他出国五年,都没有人敢打林笙的主意。结果他回来没多久,有人就蹬鼻子上脸有一种找死冲动…… 他的面前摆放了一捧没有署名的玫瑰花,娇艳欲滴,花香醉人……程亦锦的眼神却阴沉的可怕…… “我要知道这个送花的人是谁。”程亦锦凑近了玫瑰轻轻的闻着,声音却冷得要掉冰碴一样。 到底是谁,刚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公然的对林笙示爱,还每一张名片上都写着暧昧的话语,好像他们两个真的背着他发生过什么一样…… 如果不是相信林笙,并且他对林笙这五年里的行动了如指掌,程亦锦真的不知道自己此刻能做出什么。 但是光是如此,已经够让他怒火中烧的了…… 等傍晚程亦锦出席一个宴会的时候,手下刚给他发来照片的时候,他正听他爸介绍各个业界的大佬叔叔伯伯,他抽个空从兜里掏出手机,看到那个男人的照片,就听到背后有人叫他。 “亦锦……”一个熟悉的女人声音在背后响起。 程亦锦回头,看到程婉心手上挎着一个男人正走过来。 洪威跟程婉心走过来的时候,程亦锦眼神中的暗光一点点凝聚……等到他们到了跟前,他缓缓露出一个说不出让人看不清表情的笑容…… “这就是我弟弟,程亦锦。” “亦锦,这是洪威,一直在帮爸爸处理生意上的事情,爸爸早就想要介绍你们认识。他现在是我的男朋友。”程婉心笑容满面的说道。 “男朋友……”程亦锦嘴里玩味儿的呢喃,没让他们多想,就率先伸出手,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意味不明的说:“终于见到本人了……” 除了程亦锦,他们谁也不知道他此刻在想什么。 洪威状似受宠若惊的伸出手,跟他交握,笑着说:“我才是久仰大名,终于见到小程先生本人了,真的是人如其名,丰神俊朗,一表人才……” 程亦锦听着他说,只是低头一直笑。也没人知道他在笑什么。 “以后还得多仰仗小程先生照顾了。”洪威笑着说道。 “那一定的!”程亦锦勾着嘴角深深的看着他,缓缓的说道:“既然是我姐的男朋友,也不是外人,威哥应该也比我大,就别先生先生的叫了,也叫我名字吧。” “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洪威看到程亦锦这样随和,心里的一块儿大石头落下了。谁不知道青帮日后的掌门人就是这位,现在程宇已经正式在他的黑道王国里把程亦锦推出去,他也有了下一任青帮老大的气势,相信只要程宇想退休,整整几个省市的地下王国将会换新的掌门人。 “亦锦哪天不忙,我想请你吃饭,咱们兄弟好好聊一聊。”洪威适时地开口说道。 “好啊。” 没想到程亦锦居然一口答应下来,甚至很热络的说道:“威哥要请我吃饭,我什么时候都有时间的,大不了把别的事情推了。要不就明天吧。” “好,就明天,我定位子……”洪威非常高兴,他真的没想到程亦锦这么给面子。 “好啊,我弟弟平时可是连回家吃顿饭的时间都抽不出来呢,你太有面子了……”程婉心在一旁笑着说。 “是你有面子。”洪威侧头看她,目光温柔似水。 程亦锦一直在笑,目光也一直都没离开过洪威的眼睛。 林小杨毕业回刚回国,林笙本想多照顾照顾多年在外的弟弟,奈何高敬轩那个不够义气的这阵子也不知道在忙什么,整天不见人影,把很多事情都留给林笙做。 沉寂了好几年的李红星最近红鸾星动,好不容易出现一个好姑娘,那个好姑娘恰好有一颗太阳般火热的心想要融化李红星心里的大冰块儿,所以,林笙说什么也不能耽误他,有忙不过来的活也不叫他。 林笙在办公室里加班,站起来活动筋骨的时候忍不住在心里骂高敬轩那厮…… 程亦锦就在这时候非要跟他去吃饭,亲自上楼来请他。 林笙跟他到了酒店的门口,才听他说还有别人,是他姐姐和姐的男朋友。 程亦锦要是早告诉他还有别人,林笙是不会来的。但是程亦锦这样做,虽然他来了,却更生气了。 在外面狠狠的瞪了程亦锦一眼,林笙进去酒店看到洪威的时候,扭过头看向程亦锦,眼神阴沉的像是暴风雨要来临之前的灰暗天空…… “我介绍一下,这是我的……恋人,林笙。这位是我姐,和我……未来姐夫吧。洪威,威哥。”程亦锦像是没看到林笙的眼神,把他带到桌子旁边,笑着给大家介绍。 程亦锦来之前根本没说他要带朋友,还是那个传闻中的男性恋人。程婉心早就听说过林笙这么个人,但是他没想到的是,她居然是他们家第一个见到林笙本人的人。 不过,程婉心可没那么傻。程亦锦虽然是她弟弟,但是在程家这种复杂的大家族里,程亦锦不仅是她的弟弟,代表的更是程家未来的家主。也就意味着,她以后能发展成什么样,大部分需要仰仗着他。 程亦锦喜欢男人的秘密在家里早就不是秘密了,关于林笙,她也听了很多传闻,据说他弟上高中的时候的恋人,然后程亦锦出国后两人分手了,他弟弟在国外也没少换男朋友,但是回国后又找了他。好马不吃回头草,特别是像程亦锦这种有太多选择,面对过太多诱惑的男人,要是能分手多年后还义无反顾的重新跟一个人好,那其中的感情,还是别人不能猜测的。 程婉心是一个聪明的女人,她当然知道谁能得罪,谁不能得罪。 “林笙是吗,早就听我弟提过你,见到你非常高兴,我是亦锦的大姐,叫你一声‘阿笙’你不介意吧。”程婉心的脸上挂着大家族千金名媛得体的笑容,看着很漂亮,又给人很真诚的感觉。 “可以,婉心姐是吗,见到你我也很高兴。”林笙挤出一个笑容,算是给女士一个面子。然后他把头转向洪威,像是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似的,笑着伸出手说道:“洪先生你好。” 洪威像是刚刚灵魂走失了一样,在这时候才突然被惊醒。 “你好你好……”洪威反应慢半拍儿的说道,眼睛看着林笙,眼神很复杂。 程亦锦嘴角含着笑,眼睛动也不动的看着他们俩,眼底深处的暗光隐晦而阴郁…… 四个人各怀心事,好好的一大桌子菜都糟蹋了,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吃得如同嚼蜡。 程亦锦虽然没吃什么,话却没少吃。就连程婉心都觉得奇怪,很少看到他话这么多,这么热络的时候。他一直敬洪威酒,来来回回的强调如果洪威能做他姐夫他会怎么高兴,如果对他姐不好,他不会放过他之类的玩笑…… 但是这样的玩笑,被程婉心听到都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心里暗暗心惊,是不是洪威有什么地方得罪了他。 程亦锦表现的很开心很开心,开心的都有点不正常了。 他的酒也没少喝,跟洪威一杯一杯的喝,洪威也拒绝不了。到后来两人都有点醉了。 林笙以等会儿还得加班和开车为借口没跟他们胡喝,冷眼在旁边看着,等他想要先走的时候已经迟了。因为程亦锦跟洪威都喝多了,他也不能把两个醉鬼扔给程婉心一个女人。 程亦锦借着酒劲儿,公然搂上林笙的腰,对着洪威和程婉心说:“林笙就是我的眼珠子,是我的心肝儿宝贝儿,谁怎么样都可以,就是不能动他啊,谁要是敢打他的主意,我就敢跟他拼命……” 说着,程亦锦又眯着迷蒙的眼睛转头看林笙,沉醉的声音许下诺言一般……:“只要你上一秒钟说想结婚,我下一秒钟就能放下所有的事儿,跟你去结婚,我这辈子就只爱你,也只要你一个……” 程亦锦说完自己都有点感动,痴痴的看着林笙,没发现洪威始终注意着他们这边,此时在桌子底下的手慢慢握成了拳头…… “你喝多了。”林笙冷着脸漠然的说道,然后冲程婉心说道:“婉心姐,他们都喝多了,我们走吧。我先给他送回家。” “行。”程婉心这一顿饭吃的也很不爽,心里总有种微微的诡异的感觉,总觉得程亦锦今天说的话很奇怪,洪威也很奇怪…… 程婉心扶着喝醉的洪威,酒店的侍应生也过来帮忙。 程亦锦却喝醉了更矫情了,谁也不让碰,一碰就炸毛,只让林笙扶着他。 但是他将近一米九的身高,几乎将全部的重量都压在了林笙的身上,让林笙气的牙痒痒的,很想把他扔在路边算了。 但是林笙也就想想,到底是狠不下心来,把程亦锦弄回了车里,又像是被八爪章鱼缠住了一样,只能用酒店的司机把他们送回家。 跟司机说了地址后,林笙就去扒程亦锦的手,自己都要被他缠得窒息了。 “宝贝儿,笙宝儿……”程亦锦紧紧搂着他不放,好像是真喝多了。 “你闭嘴!”林笙低声的在他耳边呵斥,板着脸接着道:“程亦锦,我知道你没喝多,别装了,给我松开手……” “笙宝儿,我好想你,我想你……”程亦锦像是没听到一样,一直紧紧搂着他低语。 林笙看了一眼前面面无表情像是耳聋的司机一眼,叹了口气终于也不再挣扎,他已经一身汗了。 林笙其实心里挺气愤的,因为程亦锦今天算是把他算计了,应该还暗中查他了。因为,他不可能不知道洪威的事情,今天这样,绝对是故意的…… 林笙越想越生气,这段时间程亦锦做低伏小,对他呵护备至积攒的好形象一下子淡了不少,他想把程亦锦甩在床上就走的。但是衣袖却被紧紧的拉住了。 “你他妈放开,程亦锦!”这里是程亦锦的小别墅,他们这段时间有时候会在这里过夜,但是大多数时候是在林笙的公寓里。林笙心里跟他生气,就把他送回了这里,想要走。没想到程亦锦醉成这样了还这么大的力气,整个人爬过来抱住他的腰,让他动弹不得。 “程亦锦,我警告你……”林笙眯着眼睛,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从牙缝里出来的:“你再不放手我真揍你了……” 林笙刚要动手,却听到程亦锦说话了,他的话让林笙的动作停了下来…… “欧伯,借我电话,我要给他打电话……”程亦锦的声音听起来像是哭了,脆弱的像个孩子。他反反复复的念叨着:“……求求你了欧伯,我就是想听听他的声音,我绝对不说话,让我打吧,我好想要死了,我想林笙……” 黑暗中,林笙像是被人点了穴一样,一动不动的站了好久……才轻轻的叹了口气,伸出手放在程亦锦的后背,轻轻的抚摸着,动作生硬的表达他的安慰…… 那天夜里,林笙到底还是没有走,穿着衣服跟程亦锦躺在床上,睁着眼睛想了很久很久…… 62第六十二章 林笙穿着西装裤子睡了一宿,起来的时候感觉全身都不舒服。 床上已经就剩下他一个人了。昨晚醉的不省人事的醉鬼早就不知踪影。 想到程亦锦昨天干的事儿他就生气。林笙甚至不知道他到底是真醉了,还是装的…… 更衣室一进去就能看到一套熨烫的笔挺合身的西装,是林笙的尺码。 林笙看着那套明显是精心准备的西装,心里的火气消了一大半,慢条斯理的换好衣服,准备下楼找某人算账。 有些帐,不是不生气了就可以不算的。 没想到平时恨不得只要睁着眼睛就得看到他的程亦锦居然不在,听欧伯说,他一大早美国公司那边就有事情,匆匆忙忙的走了。 一直过了一周的时间,林笙变得浑身不自在,就如同生活中突然间缺少了一样极为重要的东西的时候,林笙才发现,自己还真他妈的知道想念是什么滋味了。 两人这一周倒是没怎么联系,程亦锦也不知道是真忙还是假忙,居然一个电话都没有,只不过一天几条短信,像是一日三餐那么准时。 林笙不喜欢发信息,更没有回复程亦锦的短信的习惯。 所以当他发短信问程亦锦什么时候回来的时候,对程亦锦来说,别提就有多珍贵了。 程亦锦的马上是真的马上,林笙甚至怀疑,自己那条短信过去的时候,人家在那边本来就办好了所有事情,机票买好,在机场候着呢。 程亦锦十几个小时后出现在林笙的面前,他居然感觉一点惊讶都没有。 好像除了那五年两人分开的时间,程亦锦对于他来说,一直都是随叫随到。仿佛永远在他身边的感觉。 这种隐隐的亲密和期盼,让林笙心如止水的内心涌起一股难言的波动,既兴奋,又害怕…… 在林笙的内心里,始终对感情有一种隐隐的恐惧感,因为他太明白,感情是这个世界上最难以控制,最难以预测的东西……而失去控制,一直是他最害怕的。 程亦锦对他的好,他都看的见。 他林笙并不是铁石心肠的人,虽然看起来有时候很冷漠,但是他自己了解自己,他根本做不到自己想成为的、那样的能够真正冷酷的人,不为人所伤…… 欧伯这五年来一直跟着程亦锦在国外,终于回到了自己国家的感觉,让老人很是开心。他好像是很喜欢林笙,有事没事就邀请林笙来吃饭或者坐坐,好像也不是为了程亦锦,而是单纯的跟林笙忘年交一样。 林笙对欧伯一直很尊敬,程亦锦不在的时候有时候还去看看他。弄得程亦锦难免干吃闲醋。谁让这个男人占有欲实在是太强了。 欧伯有时候会讲程亦锦在国外的一些事情。只是单纯的像是讲故事一样,像是一个慈祥的老人提起令自己骄傲又心疼的孙子,他一句话也不用夸耀,却已经让林笙听得心里发酸,说不出的滋味儿。 程亦锦当年毅然决然的出走,原来真的是为了自己…… 林笙从别人嘴里听到的关于那个男人为自己做的点点滴滴,自己居然全然不知道,这种感觉真的很糟糕,有一种眼眶酸涩,想要流泪,又想要冲上去揍他几拳的冲动。 但是他没有资格,几年前的他,还不肯相信这个爱他的男人。 因为,那时候,程亦锦太年轻……自己也太过懦弱…… 程亦锦回来的那天,林笙正在阳台上浇花,正好看到他的车开进小区。 远远地,他看到那个英俊得过分的男人从车里下来,瞬间就像是火球一样吸引了周围所有人的注目。 不过,作为主角的某人仿佛已经习以为常了,或者他有更令他烦心的事情干扰着他。林笙看到他从车里抱出一捧自己喜欢的香水百合,走了两步又停下深吸了一口气,站在楼下掏出手机按了一会儿…… “宝贝儿,我回来了,等会儿就到,你不生气气了吧……” 林笙拿起响了一下的手机,看到程亦锦的短信,很有一种哭笑不得的感觉。 你他妈不管不顾非要耍的时候怎么不知道害怕……林笙在心里笑着骂道,一边把阳台的窗子打开。 像是有心灵感应一样,程亦锦在同一秒钟抬头,看到八楼窗户里的林笙。 林笙站在窗户里面,伸出胳膊,轻轻的朝他勾了勾手指。 冷酷淡漠的某人立马不淡定了,像是火箭一样发射出去,明显已经等不及了…… 林笙站在阳台上,忍不住放下手里的喷壶,去洗手间照了照镜子,把脸上的一块儿不小心沾到的灰擦掉,又仔仔细细看了好几眼。发现自己嘴角的弧度居然这么自然…… 第18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9节 重生之携手征程/漂白 作者:秀于林 第19节 对程亦锦的感情是一天一天转变的,确切的说,是被他一点一点感动的……但是发现他真是一个不错的伴侣,却是林笙猛然发现的。 现在在一起,林笙感觉跟程亦锦很亲近,这种亲近的感觉像是两人不曾分开五年。但是转眼间,又仿佛程亦锦一夜之间变成了个大男人,真正的男人,能在外面一句话不说就让人觉得身上的气场震慑全场,还能回家做低伏小,爱笑爱闹,特别爱哄着他逗着他,厨艺也突然间突破了不止几个台阶,吃得林笙还真的看到他就觉得心情好…… 两人之间基本上无争吵。因为一向是林笙说什么就是什么,程亦锦不顶嘴不不反抗,绝对的完全无条件服从。这样根本就吵不起来嘛。 林笙觉得自己渐渐的喜欢上这样的日子,有人陪伴,无时无刻不感觉到自己被人捧在手心里珍爱着…… 不论是男人女人,都拒绝不了这种诱惑…… 他们的日子过得很惬意,林笙觉得这样的日子一直过下去就好了,他就满足了——家人身体健康,身边有一个对自己知疼知热的伴侣,好兄弟可以掏心掏肺,太多的钱没有,却可以满足他和家人对物质的要求,事业算是小有成就…… 不过,命运总是会在关键的时刻跟人开玩笑。 就算是相信这世上有鬼,林笙也不能相信有一天他亲眼所见的事实——他最好的兄弟跟他唯一的最珍爱的弟弟……翻滚在床上…… 高敬轩家的钥匙公司里有一把,也真的是机缘巧合吧,那天就有一份文件在高敬轩那里,赶上林笙心情好,心念一动就寻思没折腾他,就直接拿了钥匙去他家。 在开门之前,林笙还在心里玩笑的想着,高敬轩这孙子这阵子神神秘秘的,能不能是谈恋爱了,跟某个女人厮混在床上,让自己逮个正着就好玩了…… 是很好玩,差点没把林笙玩死。 在走到卧室门口,顺着打开的卧室门往里看的时候,林笙嘴角的笑容都是惬意邪恶的,他心想这次抓到高敬轩这个孙子了…… 还没等开口,林笙的笑意就凝固在脸上,因为他看到一个非常熟悉的背影。 熟悉的声音:“轩哥,我不行了,轩哥……” “轩哥……啊……” 晶莹的汗滴顺着林杨优美的下颔弧度滑下,林笙的脑袋里在那一刻是完全空白的。 就像是这世间最不可能的事情发生在你的眼前,你无法相信一样…… 林笙坐在客厅里,胸口的地方仿佛燃烧着一团无声无息的被湿柴火盖住的或火,要灭不灭,要燃烧还燃烧不起来,憋闷着难受的要死。 高敬轩跟林杨穿好衣服走进客厅,林笙抬起头看他们俩,发现自己好像才是三人中最不淡定的一个。 林杨身上临时从衣柜里拽出来的休闲服,看在林笙的眼里却讽刺得像是家居服。他们两个背着自己多久了,自己居然一点都不知道。 高敬轩,一个要他命他都不会吭一声的兄弟,还有林杨,他唯一的亲弟弟啊!这两个他生命中可以说是最重要的人,居然瞒着他这么大的事情,居然背着他这样…… 林笙觉得自己不能再想了,再想下去他很可能疯了。 “哥……”林杨轻轻的唤了一声,同时伸手拉住身边高敬轩的手。 林笙注意到,高敬轩的身体僵了一下,林杨的手更加用力…… 敢情他弟弟还是上赶着啊……林笙瞬时间有点暴怒的心理…… 高敬轩在这时候拉着林杨坐在了沙发上,面对面跟林笙坐着,让林笙瞬时间有一种他们已经敌对的感觉。 “阿笙,这件事我们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告诉你……”高敬轩想点一根烟,又忍住了,缓缓的开口,因为这件事情还是他说的好,要不然以林杨的性子,还不得把事情搞得更糟糕才怪…… “但是虽然我们没告诉你,我们依然是真心的……” “多久了?”林笙阴森着语气打断他的话,直接问道。 高敬轩愣了一下的时候,林杨已经抢着开口:“上初中的时候……” 草!上初中的时候林小杨还是个未成年人好吗,那个时候高敬轩这孙子就把他弟给上了?还是不是人…… 正常人听到林杨的回答都会有这种想法,林笙脑门儿上的青筋直跳瞬时要起来揍人也不能怪他。 “没有没有,我们是才在一起的,我发誓,我们第一次上床是半年前,他说初中是那时候就……额……”高敬轩觉得自己真的容易被自己挑的傻媳妇给卖了…… “对,从初中开始我就喜欢轩哥。”林杨一脸理直气壮的对着他哥,一字一句的说道:“哥你别错怪轩哥,是我喜欢他,是我追求他的,我就是喜欢他,要跟他在一起,你要揍就揍我……但是你就算是打死我,我也要跟他在一起……” 高敬轩的手紧紧的握着快要站起来跟他哥叫嚣的林杨,说不感动是假的,林杨的这番话,如果不是场合不对,他真的能把他押回床上使劲儿的吻进身体里。 但是,媳妇你这么说真的好吗,还是你以为你哥真的不能揍你……高敬轩在心里捏了把汗,不动声色的全神戒备,准备等林笙一有动作自己就挡在林杨前面。 林笙必须被他堵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瞪大了眼睛看了他们半晌,愤怒归愤怒,还没到失去理智的程度。 “你,跟我出来……”林笙看着林小杨,淡茶色的眸子看不出情绪。 高敬轩有点犹豫了一下,到底是了解林笙,便放开林小杨的,对着林笙低声放软了语调,说道:“要动手就打我,我不带还手的。我对他是真心的,他要是说得不好听,你算我的……” 林笙面无表情的看了他一眼,其实真的很想给他一拳。 两人进了卧室,高敬轩忐忑的在客厅里一会儿站起来,一会儿又坐下,平日那么沉稳的人,此刻却根本静不下来。 虽然心里坚定,这辈子除非是死,否则谁也不能让他离开林小杨。但是林笙,到底是他很重要很重要的人,甚至比亲兄弟还亲…… 将心比心,要是这么要好的兄弟背着自己这样做,自己也不一定能变成什么样子……高敬轩不禁有些忧心忡忡。 卧室内。 “反正你怎么说我们都不会分手的,我们已经决定了,谁也不能拆散我们!”林小杨梗着脖子对着林笙,一脸欠揍的样子。 “林小杨你知不知道你自己在做什么!你以为跟个男人在一起是很好玩的事情吗?你长没长大脑,知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两人面对面站着,林笙尽量控制着自己的怒火,想要跟他好好谈谈。 “有什么后果?什么可怕的后果我都想好了,不就是没有孩子吗,我跟轩哥可以到国外结婚,我们也可以有家庭,想要孩子了可以收养孩子,我们也可以一辈子把对方当成孩子一样宠着疼着,怎么了?”林小杨的嘴巴像是蹦豆子一样噼里啪啦的,理直气壮的架势。 “你说的简单……”林笙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 “是你总把事情想得太复杂。”林小杨很是时候的顶嘴道:“其实根本就没有多大的事情,哥你为什么总是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总把事情往最坏的地方考虑?那样你不累吗?爱情本来就是两个人的事情,最坏的结果也就是有一个人变心,未来的事情谁也不能预测,为什么不好好珍惜眼前呢。” 林笙知道,这一番话是林小杨这个从未受过伤的这个年纪的青年特有的天真,他不认同,却无法反驳。因为那种失去的痛苦,不是用语言能描绘出来的…… “就像是人必有一死,那是不是我们就不应该接受新的生命呢?看着新生的婴儿谁不想到希望,根本想象不到死亡……一个道理,我跟轩哥在一起,很快乐很快乐,一秒钟的快乐都抵得过一生,所以我不怕,我只能珍惜眼前,在当下紧紧拥抱住这幸福,如果有一天,我们发生了什么问题,我也不后悔,至少经历的一切,谁也不能抢走……” 林笙看着他,张嘴想要反驳,却发现自己在充满阳光希望的年强人面前,自己那些话那样苍白。 其实,林小杨说的很对,林笙看着他坚定的晶亮的眼珠,心里一点点松动。在他已形成的固定记忆中,林小杨始终是一个需要他保护的娇弱的弟弟,甚至有些时候,他保护的太过了,像个妹妹一样保护。 他看着林小杨坚毅年轻的脸庞,想起奶奶总说他太过了,妹妹有妹妹的养法,弟弟有弟弟的教法。他这样把弟弟像是妹妹一样捧在手心里护着,其实是一种伤害…… 这一刻,林笙才意识到奶奶的话里面的深意。 林小杨真的长大了,再也不会像孩子一样怕他揍他就躲得远远地又哭又叫,他已经嫩像个男人一样,站在自己面前无畏的捍卫自己的爱情…… 林笙心里的感情有点复杂,他离开高敬轩的家,一个人驱车去了山上,想了很多很多,却没有想出个结果来…… 或许,这个世界上本来也不是什么事情都有结果的吧。 上了山,林笙才发现这是当年自己跟程亦锦来过的地方。 他站在山顶向下眺望,这座城市五年的时间发生很多改变,一座座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城市的布景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它已经变成了一座名副其实的繁华都市。可是在林笙的眼睛里,它好像还是当年跟程亦锦一起在上面看的那样,外面的东西变了很多,但是内里,其实什么也没有变化…… 正如程亦锦。他对自己,对自己的执着…… 林笙没有给自己点烟,而是闭上眼睛,伸出双臂,深深的呼吸,这美好的天气,林间的植物香气都钻进鼻间,全身心像是沉浸在一个没有任何烦恼琐事的世界,灵魂得到了彻底的放松…… 珍惜当下…… 林笙想起他弟弟稚嫩坚定的话语,不自觉笑了。 这样美好的日子,确实没有什么可烦恼的。人的烦恼,通常是自己给自己附加的,所谓的庸人自扰……所以,珍惜当下,还真是不错的选择…… 63第六十三章 林小杨第二天还特意找的林笙道歉,态度算是诚恳,但是依然梗着个小脖子表示跟高敬轩在一起的决心。 林笙觉得挺好笑,这两个人这样防着自己,好像自己就一定会极力阻止一样。 什么时候自己在他们眼中成为这样的人了,林笙自己都觉得挺可笑。就算是他自己有阴影,也不看好自己的弟弟走上这条不被世俗看好的道路,他林笙也不算什么恶人吧。而且高敬轩是他的兄弟,他的人品他还信不过嘛。而且就算高敬轩不是个好人,他也不敢玩弄他林笙弟弟的感情啊。 高敬轩跟林小杨这阵子在自己面前有一种耗子见到猫的感觉,从眼神中就能看到他们的闪躲。对于他们的这种小心翼翼,林笙真的有点哭笑不得。 知道这件事情最高兴的要数程亦锦了,他还特意在酒店定了位置请他们两个吃饭,敬酒的时候说祝他们两个白头到老,和和美美的什么的。但是高敬轩分明就从这小子的眼睛里看出,他话中的原意是:真高兴他们俩凑到一起,再也不用来跟他抢林笙的注意了…… 不过有一件事情挺让林笙意外的,就是本来被洪威卡着的那块地皮没几天就被批下来了,手续什么的办的也格外顺利。最让林笙不理解的是,听给他办这件事的人说,这件事还真不是别人动了什么手脚,是当事人洪威亲自吩咐下来,让他们好好把这件事办明白。 那些下来办事的人,从洪威的态度中,还以为两人是非常铁的关系呢。洪威所表现出的,是对林笙相当重视的感觉。 林笙后来还特地给洪威打了个电话,想至少道谢一下,但是电话那边没人接,后来也不知道是洪威没看到还是怎么的,洪威没有给他回电话。 林笙考虑的很多,也没有强求,这件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直到三个月后,林笙收到洪威婚礼的请柬。 请柬是新娘派人送来的。请柬的新娘名字里填的是程婉心三个字。 程婉心,程可心,一字之差,却完全是两种命运。 林笙拿着请柬琢磨了半天,觉得自己还真是非去不可。 前世洪威跟程可心的婚礼自己躲在家里喝得烂醉,颓废痛苦了好一阵子,想想就觉得那个林笙很窝囊。可能是男人心里那种小小的邪恶心思,让他必须参加洪威的第二次婚礼。这一次,他就想光明正大的坐在台下,笑着看洪威跟别的女人结婚。 婚礼当天,程亦锦知道林笙也去,专程开车去他公司楼下接他。 程亦锦脸色不太好看,因为洪威追求过林笙。虽然现在老实了,还跟他姐结了婚,算是安全了。但是林笙要去参加他的婚礼,他就是怎么想怎么不爽。 林笙看了他一眼,觉得非常好笑。很想问问:你姐姐婚礼,你摆着这么一张臭脸真的好吗? 其实他也知道程亦锦为什么表情这么别扭,程亦锦就是个吃粗狂,对待感情感情的事情的时候很不理智,甚至是有些像小孩子,占有欲极强,又有些幼稚。 林笙现在挺喜欢他的,两人最近相处的也特别好。说实话,除了对自己偏执到变态的占有欲,程亦锦还真是个完美的情人。 所以,他的这点小毛病,林笙也决定忍了。 “等会儿不许单独跟他说话,不许坐得太近,不许一直看他,不许……” 程亦锦搂着林笙在他耳边一直叨叨,林笙终于怒了,轻飘飘的一个眼刀飞过去,这个黑道的太子爷立马熄了火,甚至有点委屈的闭了嘴。 程婉心是程家名正言顺的大小姐,虽然跟程亦锦不是一母,但是她从小就在程夫人身边养大,地位自然跟那些程宇在外面生养的私生子女不同。 林笙站在全是最大的婚礼宴席楼前面的时候,看着各种豪车挤满了停车场,服务人员穿着整齐的制服在已经有了寒意的初冬忙得满头大汗。 林笙在门口的时候看到好几个眼熟的面孔,都是电视台常播的政界要人和商界大佬。 林笙在心里嘲讽他们胆子还真大,风头这么紧,黑道大佬的女儿的婚宴还敢来亲自参加。 不过,这也能说明程宇在几个省市的影响力。 因为别的考量,程亦锦跟林笙在外面的时候就分开了。程亦锦非要让自己的一个保镖跟着林笙。 “不用,这也不是鸿门宴呢,还能说打就打起来啊。”虽然黑道上有头有脸的各大帮派都来了代表,但也不能在人家的婚礼现场火拼吧。那真是明着打程宇的脸,活腻歪了。 “那也让他跟着,我不放心。”程亦锦眼神粘滞在他身上怎么也移不开,坚持的说道。 很多这样的时候,林笙还真懒得跟他争辩,便什么也没说,率先进了婚宴大厅。 每桌都有指定的人名,在门口的时候就专门有人带他进去。 程婉心给他安排的地方还不错,在娘家这边的第五排桌子,不算太显眼,还能看清楚婚礼的过程。林笙命令程亦锦的保镖也坐下,要不然杵在他身后,他就跟那帮带保镖来的黑道大佬没什么差别了。 程亦锦最信任的保镖姓徐齐,他可知道自己的老板在林笙面前是怎么样一副小媳妇模样,所以对于林笙的话,他跟不敢忤逆。 婚礼马上就要开始了,主持人在灯光炫目的舞台上声情并茂的讲述着新郎跟新娘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听得林笙都要睡着了。 就在林笙眼睛都要闭上的时候,被他放在桌子上的手机屏幕突然亮了一下,一条信息进来了。 林笙不经意的拿起手机,看到一个陌生的号码发来的短信。只有短短几个字。 “其实我爱的人是你。” 室内是旋转着的彩色光影,为了营造迷幻绚丽的氛围。 悠扬的音乐声响起,洪威出现在舞台上,穿着欧洲私人定制的雪白婚纱的程婉心挽着父亲的手一步一步走上铺满各色鲜花的红地毯,走向台上西装笔挺,帅气逼人的新郎。 当新娘跟父亲在架起的舞台上经过林笙身边的时候,林笙看到新郎洪威的目光正一动不动的注视着自己,那双黑色的眼眸隔着人群,悠扬的音乐和轻声的喜庆的喧哗,居然仿佛诉说着千言万语…… 林笙心里哭笑不得,注视着洪威的眼睛,同时拨了发来匿名短信的号码。 电话的那头显示已关机。 林笙笑了,看着洪威的眼神有些嘲讽,又有些怜悯……因为他已经证实,这个男人是有多无耻。 在自己的婚礼上发匿名短信说爱另一个人,却连开机的勇气都没有…… 自己上辈子究竟是怎么糊了心,才会连他这样无耻恶心都看不出来! 耳边是优美神圣的婚礼进行曲,林笙却笑得低下了头。此刻他的心中什么都没有,除了觉得好笑。 也许,能把曾经的伤痛当成一个笑话来看,就是伤口真的愈合了吧…… 手机里不一会儿又发来短信,这次是程亦锦的。他叮嘱林笙好好吃饭,胃不好别动桌子上的生冷食品,也别喝酒…… 这样絮絮叨叨的,有人管着自己的感觉,林笙此刻觉得,还真不赖! 这场婚礼到了这里,在他的眼里已经只剩下讽刺,林笙心想嫁给洪威的程婉心还真是倒霉呢,程可心这辈子也算是烧了高香才没跟洪威在一起…… 正这样想着,林笙的视线不经意的转动,就看到离舞台距离非常近的一桌酒席上有一个很耀眼的身影。 一个穿着红色凤纹礼服的漂亮女人。第一眼看到程可心的时候林笙的瞳孔就不自然的紧缩了下,然后很快的他又笑了起来。 因为程可心身上的这身衣服很有趣,比穿着白色婚纱的程婉心更像是新娘子…… 林笙远远的看着一动不动坐在那里观礼的程可心,心里明镜儿似的,觉得自己又有好戏看了。这样想可能会有人觉得他一个大男人有些不厚道。但是,跟上辈子这个女人对自己做的那些事情相比,林笙觉得自己就看个热闹,没自己出手找她麻烦已经是太仁慈了。 啧啧,真没想到洪威还是个万人迷……只不过,这辈子洪威这趟浑水他林笙就不搀和了,让他们程家的这两姐妹逗去吧。 林笙看得出来,程婉心虽然看着慈眉善目,总是笑颜如花,但却不是一般人物,程可心想在她手里抢男人,还真不一定能落到什么好果子…… “想什么呢,这么开心。”不知道什么时候程亦锦过来了,站在林笙旁边轻声的问道。 林笙坐的这桌是程婉心特意安排的,地理位置好却又不那么引人注意,桌上的其他人都是青帮身份不低的管事的,但是看到程亦锦来了,都慌张的站起来,看林笙的眼色别提多惊恐了。 “小程先生……” 这些人有的程亦锦见过,有的完全没印象。这也正常,青帮跨越几个省市,帮众众多,程亦锦就是把所有高层都认识了,也都不容易。他们纷纷站起来跟他打招呼的时候,程亦锦微微蹙了一下眉头,摆摆手让他们都坐下。 他本来就是想低调的过来看一眼林笙,他们这样很容易引起他不想引起的人的注意。 旁边的保镖马上给他让座,程亦锦就这样旁若无人的坐在林笙旁边,开始有说有笑的秀恩爱…… 林笙早就习惯了他这样,安然自若的吃着酒宴上的龙虾,觉得味道还不错…… 程亦锦屁股还没坐热乎,程宇就派人找了过来,他皱了皱眉,还是起身去了。 程宇跟身边的大佬们客套完,一回头看到程亦锦的时候,脸色瞬时沉了几分。他看着程亦锦低声问道:“谁让你带他来的?” 程亦锦一挑眉,当然知道他所指的是谁,心里很不快,面上依然淡然的说道:“我姐邀请的。” 程宇眼神犀利的看了他几秒钟,才缓缓的开口:“明天有个朋友来做客,你去接,然后顺便陪着人家逛逛这里。” 什么人能让程家的太子爷亲自接还陪着逛?程亦锦心里跟明镜儿似的。他前几天就听手下说过邻省的一个大佬最近跟程宇走的很近,还在酒会上开玩笑说要让两家结成亲家…… “我明天没空,去不了。”程亦锦直接拒绝道。 程宇眼尾微不可查的抖动了一下,显然已经饱含怒意。他的眼睛锐利的像是能看穿别人的心事。然而程亦锦只是平静的看着他,眼神中无惧无畏,神态自若。 这种怒气自然还没到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跟程亦锦撕破脸的程度,所以程宇脸上的暴风雨酝酿了很久,终于在程亦锦淡淡的目光中退了下去。 程亦锦走后,坐在程宇旁边一直没有说话的程子英犹豫了半天,终于鼓起勇气凑过来轻声说道:“爸,我明天有空,你要是有什么事情就吩咐我,我一定好好办……” 程宇沉默了片刻,说:“……也好。” 程子英兴奋的在桌子底下暗暗攥紧了拳头,没有看到程宇深沉的眼神…… 64第六十四章 “跟你爸爸态度有好点。”秦凤兰淡淡的说,眼睛都没看一旁的儿子。 程亦锦沉默了半晌,直到秦凤兰泡完茶慢条斯理的往他这边看一眼,他才缓缓的开口:“我昨天是有点冲动了……” 程亦锦顿了顿,在母亲柔和无波的目光下渐渐露出真实的烦躁的表情。 “我爸让我跟一个女人结婚。”因为坐在他对面的人是秦凤兰,他那个永远淡定,像是一切都掌控在手中已经操控大局的母亲,所以程亦锦说完最近一直令他烦心的事情,事情虽然没有解决,心情却开阔了不少。 “我听说了……”秦凤兰果然知道,纤长如凝脂的手指摆弄着紫砂茶壶盖,淡淡的反问道:“那又怎么了?” 程亦锦抬头,他眼神中明显的抗拒让秦凤兰突然意识到,她这个外人眼中厉害得简直没有弱点的儿子,在某些方面,还纯真得如孩童。 虽然,这也未必是坏事儿。 但是……秦凤兰轻轻地垂下眼睛笑了,像是个极为宠溺孩子的母亲,抬起头来时笑着说:“婚姻对你来说这么重要吗?至于当着那么多帮众的面让你爸爸下不来台,把局面弄得这么僵持,值得吗?” 第19节 恋耽美 正文 第20节 重生之携手征程/漂白 作者:秀于林 第20节 秦凤兰在她儿子跟她丈夫在外面因为联姻一事发生口角,半个小时之内她就知道了所有详情。所以,这一次,她真的觉得程亦锦有些方面做得太决绝了。她今天找程亦锦来喝下午茶,也是想要跟他好好谈谈这件事。 “妈,你应该知道我的心里怎么想的。”程亦锦眉头蹙着,眼神深沉的说道:“你是责怪我不该当面拒绝爸吗?可是当时的情景是不容我选择。而我,不能跟那个女人结婚……” “为什么不能呢?”秦凤兰突然开口打断他的话,漂亮的眼睛与他对视,眼神中还有慈爱,却也有一丝程亦锦很少看到的狠戾,她的声音依然温雅动听:“我早就发现你在某些方面天真的可怕,比如感情吧。你喜欢那个男人,我从来没有反对过,甚至还帮你在国外扩展势力,就是想让你有一天不用因为软弱而让人控制。但是,你还是让感情控制了你,什么事儿该做不该做都分不清楚了。感情用事,换句话说,就是妇人之仁!” 秦凤兰最后的话说得极狠,至少,程亦锦的记忆中,她从来没这么训斥过自己。 妇人之仁……程亦锦的心里因为这句话抽动了一下,放在腿上的双手轻轻攥起。 “我说的你不喜欢听?”秦凤兰依然用淡淡的声音,话音里却已经听不出半分的笑意了。她目光如针的看着程亦锦,字字如刺,不容拒绝的刺进程亦锦的耳朵。 “可是不喜欢听我也要说给你听……以你现在的身份,除了我,再不会有第二个人告诉你这些逆耳忠言。现在是什么时候了,程亦锦,你还这么随着性子来!你想爱谁就爱谁,你有这个自由,但是不负责任的为了你的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任意妄为,就是你的错。出了什么事情,也都是你不可推卸的责任。现在‘青色’底下发生的变动你不是看不清,你爸爸手底下的人有多不安分你也应该知道些,还有他们现在一个个在你爸面前争着抢着邀功,你还是以为就凭你是我的儿子,谁也就动不了你的地位了?” 秦凤兰口中的“他们”,程亦锦知道是指谁。他也知道,她说的都是真的,没有半点吓唬他的成分。 如果不是近期“青色”真的有大变动,很多蠢蠢欲动的人甚至觊觎着那个最上头的位置,秦凤兰也不至于把话说得这么狠。 程亦锦的眼色有点阴郁,倒不是因为他母亲的训斥让他生气,而是这些扰人的小丑们却是给他造成了点困扰。让他的心里很不痛快。 “我没有那么想……只不过……”程亦锦非常缓慢的说道:“‘青色’这个人人争抢的大馅饼也没那么好吃,如果他们非要抢,我没必要因为这个牺牲我不能牺牲的东西,大不了,就让给他们……” 程亦锦也料到,他的话可能会让秦凤兰生气。 果然,秦凤兰美目一竖,语气瞬间变得尖利。她说:“程亦锦你居然说出这样的话?我当年帮你是为了让你在选择的时候有退路,而不是遇到困难就轻易的撤退,你以为我会让别人说,我秦凤兰的儿子斗不过一个程宇在外面养的女人的儿子?你还让我让我有脸面了?” 秦凤兰深吸一口气,从自己儿子的脸上还真看不出什么表情来。她轻轻叹息了下,语气有些缓和:“就算你不在乎面子名声,我还在乎呢。就算是让你为了我,也不能让别人把‘青色’抢去啊。你说呢?” “恩……”程亦锦反思了一下,觉得也是自己考虑的不周全。而且他之前也没想到秦凤兰很在意这些面子名声的事儿,因为毕竟程宇在外面玩了这么多年女人,她这个正牌夫人都显得很不在意,甚至连程亦锦也以为她是一点都不在意的。更甚至于,他从来就不觉得秦凤兰会在意什么。这个女人,给人的感觉就是太单薄了些…… 所以,既然她这么说了。程亦锦没有理由拒绝。 “我之前没想到你会在意这些……我明白该怎么做了。你放心。”程亦锦漆黑的眸子深沉得不见底,语气低沉,却字字铿锵的保证道:“你放心,只要我想要,‘青色’就谁也抢不去。” 这才是她的儿子。绝对的霸气,绝对的自信。 秦凤兰满意的喝了口茶,抬头看到程亦锦沉思的表情,思索了轻轻的劝道:“也许你用别的方法也能抢回主动权,但是联姻现在无疑使最有效的方法。我想你的那位,只要跟他说清楚,他应该也不会在意。可是对你来说怎么做就有太大的区别了。如果你还是选择不,你失去的就不仅仅是这次联姻的机会,还有你爸爸的失望,把机会拱手推到别人怀里。因为他完全可以为了那单生意,在‘青色’里再承认一个儿子……” 因为,程子英本来也是程宇的儿子。况且,程亦锦屡次忤逆程宇…… 秦凤兰以为她说的这些都很有说服力,可是却依然看到程亦锦坚定的摇摇头。 他说:“妈妈,你放心。只要你想要,‘青帮’就是我的。但是方法你就不要管了,我会有别的办法。” 言外之意,就是他还是不考虑最简单的联姻方法…… 秦凤兰苦笑了下,心里微微叹息,心想,她的这个儿子,这么痴情,到底像谁啊……某段不愿意回忆的记忆强硬的出现在脑海里,那人深情的眼睛想一个魔咒,让她的心一下子针扎一样疼……秦凤兰条件反射的去抓从不离身的佛珠……就在这时候,她听到她儿子轻声的问道。 “不要再劝我了。同样的道理,不管是虚情假意,我爸爸在外面这么多年……妈你不会伤心吗?” 秦凤兰漂亮得纤尘不染的手指不停地摩挲着手中暗黑的佛珠,半晌才吐出两个字:“……不会。” “因为我从来也没爱过他。如果爱……会伤心吧……” 程亦锦从来没看过她这种表情,她说这话的时候,仿佛还带着一丝追忆,眼神游离。那副表情突然很让人心疼。 程亦锦也从来没想过她的答案是这样的。就像是从来没有人了解过这个被传闻了无数种版本的女人,程亦锦觉得就连程宇,都不会了解她。 曾经,程亦锦总觉得自己是她最亲近的人,因为自己她的儿子,现今唯一跟她有血缘关系的血脉。 可是,今天她的话,她此刻的表情,让程亦锦突然觉得,自己也从来不了解她。至少,她的内心有一个世界,是连自己都从来不曾走进的。那个世界,有没有人走进过,程亦锦突然很好奇…… “那,妈妈你这辈子,有爱过谁吗?”程亦锦把脑子里想的问了出来,他以为她不会回答的。却听到他妈妈这样说。 “……有……不过死了……”秦凤兰淡淡的说,脸上露出浅浅的笑,这笑却凄婉得让人心都跟着揪起来。 程亦锦沉默了,他没想到会触碰到上一辈别样的心思。很久很久以前,他以为秦凤兰这样委曲求全,忍受着程宇在外面一个又一个女人,是对程宇的爱。 却原来,可能真正可怜的,反倒是自以为是的程宇。 错过了,就再也不会有了从。程亦锦从他母亲的表情中得知这个结果有多难以承受。所以他在心里再一次坚定的告诉自己。这辈子,除了死亡,谁也不能从他身边夺走他的爱…… 程亦锦离开后,秦凤兰坐在二楼会客室的茶桌前久久未动。 她想起,曾经也有那么一个人,为了不让她受一点委屈,不惜与全世界为敌……明明那么傻,可是当有人摔破头也笑着为自己做的时候,自己就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那些都是太久太久以前的事情了,久到每一次再想起来,都分不清那是一个美丽的梦,还是真的发生过……只不过,它已经刻在她的生命里…… 秦凤兰想起儿子为自己所爱之人付出的一切。突然觉得很羡慕那个男孩儿,也有一个这样全心为自己付出的人,也还有可以珍惜的机会…… 第65章 徐碧飞海外博士学成归来,在本市的重点大学当教授。然后他悲催的发现,那个当年就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体育生秦朗,已经混到了体育学院院长的级别。折让徐碧飞情何以堪啊。 徐碧飞回国之后一直忙论文忙专利忙工作,直到这几天才算抽出时间,约林笙他们几个老朋友吃个饭聚一聚。 地点定在本市一家知名的老字号酒楼,秦朗也不知道从哪儿知道的这事儿,厚着脸皮来凑热闹。 男人间友情与女人间友情的区别就在于,无论他们多少年没见,见了面互相捶上几拳,喝上几杯,那兄弟情就跟当年一样,很少有变味儿的。话题也是一个接着一个,从女人到事业,不管现在一个个变得多么道貌岸然,聊聊就会发现,彼此还是当年那个最猥琐最能扯淡的家伙…… 酒过三巡,徐碧飞搂着林笙的脖子一把鼻涕一把泪的闹,喝的舌头明显硬了:“还有没有天理了,当年都他妈抄我的作业,现在一个个混的都比我强,就我他妈天天这个论文那个论文的,还他妈有没有天理了!” 徐碧飞还是那样,一喝多就作,数落完这个数落那个,最后在桌上红着眼睛指着秦朗骂道:“就连这个臭体育生都比老子强,不就比老子早毕业几年吗,趁着老子读博士的时候他娘的就混成院长了……” 徐碧飞可不同于当年那个小胖哥了。现在要说他胖那这个世界上就没有瘦子了。众人也不知道当年他那一身肥肉怎么说没,就让秦朗给他练没了。现在当年的胖哥带着一副金丝眼镜,走在大学校园里,经常被成群成群的小姑娘拦住要骚扰。原因就是他看起来比大学里的校草还要帅,还要年轻。 “你差不多行了,大学教授还有什么好抱怨的。你比我们都有文化多了。”林笙想推开一身酒味儿的他,奈何他跟年糕是的黏在了自己身上。最后还是程亦锦实在看不下去了,把他拎到秦朗那边扔过去坐下。 “是啊,真没什么不公平的,大飞你知道我们这些年吃了多少苦锕。你天天在学校里吃香的喝辣的,还能吹着空调,你问问阿笙和红星哥,我们去外地抢生意的时候都是几点钟起的,在工地的时候流了多少汗……”高敬轩说道。 “是啊是啊……”李红星拿着酒瓶子在旁边附和。 “你们还以为他真嫉妒啊。”林笙挑着眼睛说,漆黑晶亮的眼睛里也微有些醉意,他看着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徐碧飞笑着说道:“咱胖哥那是高兴咱大家都过得好,特意说出来挤兑咱们呢。” 徐碧飞靠在秦朗身边,慢吞吞的竖起一个大拇指,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林笙,硬着舌头道:“还是笙哥了解我……” 说实话,这么多年过去,当年坐在一个教师里青涩的少年们都长大了,再一次坐在一起的时候,靠着智慧与汗水,每个人都创下了自己的一方天地。身边的朋友兄弟也都为彼此由衷的高兴。 “唱歌,唱歌唱歌,我要唱歌……”徐碧飞靠在秦朗的身上大声的喊。 程亦锦打了个电话,在旁边最好的夜店订了间豪华房间。几个人被司机载着去了。 今天多年未曾聚到一起小伙伴儿们都到齐了。大家的兴致都非常高昂。就连程亦锦这个有名的不爱笑的人,脸上的表情都看起来分外柔和。几个人不想这么早就回家,因为都是还没家室的人,有家室的像是林笙这样的,也都带着家室来了,所以玩到几点都可以。 夜店这样的地方,还不是程亦锦说一句话的简单事情。没想到他们从青帮内部电梯上楼的时候,正好撞见要进电梯的几个人,其中有一个,正是程宇的私生子,这阵子在青帮可谓声名鹊起的程子英。 程子英的身上挂着个长得一般,有点微胖的姑娘。他们的身后还跟着四个黑衣保镖。那架势倒是比程亦锦这个真正的青帮未来主人还嚣张。 不过他们中认识程子英的人倒是不多,为数不多的几个认识的也都当做不认识,目不斜视的从电梯里出来,径直往前走。 因为作为当事人程亦锦,就跟不认识对面的人一样,一只手勾着林笙的腰,眼底完全无视前方。 除非是瞎子,否则不可能看不到对方。程子英他们一看也喝了酒。毕竟这个时间,在夜店的已经很少有清醒的了。 程子英在看到程亦锦的一瞬间,微醉的眼眸瞬间睁大,仿佛消散了几分醉意。然而他张了张嘴,还没发出声音,程亦锦他们一行人已经从他们的面前走过…… 倒是挂在程子英身上的微胖的姑娘眼睛眨了眨,反应慢半拍儿的回头,看清了程亦锦后,对程子英大声的说道:“嘿,程子英,那不是你大哥吗?” 程亦锦的脚步连顿都没顿一下,跟着他们一行人进了房间。 程子英想要进电梯,却被那姑娘一手抓住,死活也不让他进去。她说:“喂,程子英,你怎么不跟你哥打个招呼?我们去打个招呼。” “不用了……”程子英拒绝道。 “你们关系不好还是怎么?”女孩儿不容他拒绝,激将的说道:“还是你怕他啊?你不去我去了,我去跟你哥打个招呼,我来这么多次他都没陪我玩过……” 姑娘甩开了程子英,就往程亦锦他们的包厢走。到了包厢门口却被保镖拦下,报出了姓名也不能通行。 “薇薇你别这样,我带你去好玩的地方,我们走吧……”程子英在程亦锦他们的包厢门口苦口婆心的劝,就想劝她走。 可是这姑娘可不是那么好说话的。丁薇薇眉头一立,表情一看就生气了,她指着程子英说道:“我不管,我就要跟他打招呼,要不然我就告诉我爸爸,告诉你爸爸,看你爸爸骂不骂你……” 丁薇薇很能抓住别人的弱点。果然她一把双方的“爸爸”搬出来,程子英马上软了。 程子英深吸了一口气。丁薇薇鄙视的眼神让他生气。要是平时他可能不会这么冲动,但是他刚刚喝了不少酒,此刻被走廊里的凉风一吹,加上很在意的姑娘鄙视的眼神,他就真的做了平时他不敢做的事情。 他让保镖进去传话,说他们想见一见他。 饶是在丁薇薇面前很想逞英雄,程子英还是希望程亦锦不要见他们。说不怕那是骗人的,青帮上上下下,有几个不怕程亦锦,更何况他程子英从小就不是什么胆子大的人。他在程亦锦面前低眉顺眼,装作不存在一样这么多年,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存在,怎么能用一个“怕”字来形容他对程亦锦的复杂情感呢…… 程子英很不幸。要是放在平常,他当然见不到程亦锦的面。 但是今天,保镖进去通报的时候,林笙正有点喝多了,听到保镖的话后,勾着程亦锦的下巴挑衅的问了句:“有姑娘找你啊?” 程亦锦瞬时就暴怒了,怎么可能有姑娘找自己?是找死吧……放进来看看,他也要看看是什么“姑娘”这么大的胆子敢在林笙面前找自己…… 程子英他们进来的时候,李红星跟高敬轩正抢着麦克鬼哭狼嚎,说话都听不清楚。 林笙醉眼朦胧的靠在沙发上,睁开眼睛的时候正好看到点名要找程亦锦的“姑娘”正两眼闪闪发光的盯着他的男人看。 “有事?”程亦锦被吵得有点头疼,看到程子英领着个女人进来,瞬间有点不耐烦。事实上,他的耐心一直很有限,除了用在林笙身上的时候。 李红星他们那边在秦朗的告诉下音量小了不少。程亦锦看着进来的人,眼神中的不耐烦越演越盛。 他的意思这么简单,他们难道听不懂吗。 有事?没事快滚…… “程……亦锦,是吧?”那姑娘漆黑的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程亦锦,其中的光亮那么明显。林笙在旁边看的好笑,突然觉得自己身边这个男人还真有魅力。不单单是长得帅啊,人家不像他们这些普通小市民,身上还有那种常年身居上位的强大气场在。很难不吸引异性啊。 “我是丁薇薇,丁荣是我爸。” 林笙一听这话就乐了。“我是某某某,某某事我爸”的这种开场白现在怎么这么流行呢。 不过坐在林笙身边的男人可非常不给面子,非常冷淡的说道:“不认识。” “你没听说过我,也应该知道我爸爸吧……”女孩儿瞪大了一双眼睛如此惊讶的表情就更勾得林笙想笑了。 “你说!”程亦锦再没去看焦急的姑娘,而是转向程子英。他眼神里的不耐烦和阴沉让在外面做了很久心里准备的程子英一下子就怂了。 “我……薇薇……想要进来认识认识你……”程子英勉强说道。就这几个字,已经令他攥了满手心的冷汗。 程亦锦轻轻勾起嘴角笑了,只是笑得有点讽刺。他程亦锦什么时候变成,什么人想要认识就能认识的人了吗? 程子英仿佛看清楚了他这个笑里面的含义,薇薇在一旁拉住他的手,用眼神示意他让他把她介绍给程亦锦认识。可是此刻程子英突然觉得很羞辱,跟以往程亦锦带给他的羞辱不同,他仿佛能看到薇薇眼里对程亦锦的崇拜。这个他讨好了这么多天的大小姐,只是第一次看到他那个高高在上的大哥,就眼睛亮成这样。 这一切,让他更深刻的觉得自己想一个小丑一样,在程亦锦的面前,无论他做什么努力,程亦锦不会正眼看他一次,旁人,更是觉得他的一切都可笑…… 抑制不住的屈辱情绪在胸口蔓延,可是他依然只能像每一次那样,悄悄的松开握紧的拳头……因为,在程亦锦面前,他确实无力反抗。 那天从这里出去,丁薇薇就一直缠着他问程亦锦的一切,他却真的不敢把程亦锦的电话号码告诉她。因为程亦锦知道了不会放过他。 程亦锦把人打发出去后,转身看到林笙若有所思的样子,瞬时就惊悚了。连忙扑过去举起手保证:“宝贝儿,我发誓我没见过她,根本不知道这个女人是谁……” 林笙的眼神冷冷的,吓得程亦锦都冒冷汗了的时候。 林笙才突然咧嘴笑了,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似的凑上去亲了下他的嘴,笑着说:“没事儿,就是觉得我的男人挺招人啊!” 程亦锦因为他这句“我的男人”顺势凌乱了,血脉上涨,激动得差点没直接扑过去把他就地正法了…… 第66章 林笙现在已经习惯认识很久很久的两个特别熟悉、特别亲近的人成双成对的出现了。高敬轩和林杨也想让他慢慢的适应,没事儿就在他面前晃来晃去的。 林笙其实也看开了。他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那种人。而且那天在夜店,他去洗手间的时候居然无意间看到了徐碧飞跟秦朗抱在一起热吻。他惊诧了一瞬间之后觉得,这个世界已经没有谁跟谁是绝对不可能的了。 那天徐碧飞一抬头看到自己,小白脸儿瞬时间红得要火烧了一样。林笙打了个响指,调侃的看着他们说了声:“你们继续。” 再后来徐碧飞好几天都不见踪影,电话也不接林笙的。林笙觉得太好笑了,脸皮那么厚的小胖哥遇到感情的事情居然这么害羞,亦或是怕自己嘲笑他? 林笙后来倒是真起了捉弄的心态。等徐碧飞的电话打来的时候,他在这边非常正经的问了句:“我说大飞啊,你早说你也是同性恋啊,咱俩不就在一起了吗,还轮得到他秦朗……” “……”徐碧飞在那边默默地挂了电话,半个多月都没再接林笙打来的电话。 林笙和高敬轩他们的生意一切都好,每天虽然忙碌点,但是年轻吗,林笙也是个闲不下来的人,现在赚的钱虽然也够花了,但是哪有人会嫌弃钱多,所以还是得努力赚。 周六周日的时候,林笙带着奶奶去做定期的体检,听医生说奶奶除了老年人都有的小毛病外一切安好的时候,林笙在心里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整个表情都放松下来。奶奶的健康,现在是他最关心的事情了。 重活一辈子,事业上情感上的一切成功,其实都比不上看到亲人一切安好的生活更让他满足。 上辈子奶奶为了他跟弟弟,操劳过度早早的就去世了。这辈子到了现在依然身体很好,脸色看着比他们年轻人还要健康红润。林笙便由衷的感激上天,他也会只要有时间就往奶奶家里跑。因为现在他每多在奶奶身边呆上一秒钟,都觉得这是捡来的。他非常珍惜,非常感恩。 唯一让他不那么顺心的,就是每次看到奶奶,奶奶和小姑都会催他结婚。甚至非要让他去相亲。 林笙也感受到了奶奶对这件事有多在意,毕竟,他也很快就三十岁了,老人为他着急的心情他能理解,可是,他的情况,又要怎么跟老人呢。本来,他还指望着林杨能给他们老林家留下后代,现在看来也不用指望了。他还不能说什么,毕竟先是他这个上梁不正的。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林笙心里都肩负着这样的责任,他就想程亦锦呢。程亦锦可能真的如他所说的能跟自己结婚,一辈子在一起。可是他甘心这辈子无儿无女吗?等到他们老了,程亦锦对着自己这个小糟老头子,又会不会后悔…… 林笙知道自己不应该总是质疑,总是想以后。但是有些事情就是让他没办法不去想。每当这时候,他就告诉自己要相信程亦锦,哪怕是不相信自己,也要相信他…… 可是心里的不安,就像是刻在了他的灵魂里,很难消除…… 程亦锦最近比他还忙,早晨不知道几点走的,夜里也不知道是几点回来的。林笙偶尔半夜起来喝水,发现身边躺着个烂醉的家伙,才知道他回来过。 林笙没问他什么,可能是林笙本能的不想知道关于“青色”的一切事儿。他这辈子就想安安分分的做他的普通小老百姓,跟程亦锦在一起时个意外,他阻止不了,但是他可以让自己一点也不涉及到皇权的争夺中去。 程亦锦有什么事情倒是不会避讳着他。但是他跟下面的人谈事情的时候,林笙总是很自觉地避让出去。因为他自己不想听,也不好奇。他用这种方式骗自己,以为自己不听不看,就真的与这些权利争夺离得很远。但是他忽略了,每天睡觉躺在他身边的男人,就是“青色”下一任的老大。 整个皇权争夺的势力在发生着大的变动,可是生活在阳光下的老百姓却不会知道。他们每天的生活没有变,就算看到最近电视里播报什么可疑的动态,也不会想到这些是与他们息息相关的地下皇权大变动。 林笙生日那天,正好赶上了九月的雨天,他索性就给自己放假在家。高敬轩他们打来电话,说一早就订好了地方,晚上好好给他庆祝一下。 一觉睡到中午,林笙是被饿醒的。趿拉着拖鞋下楼。程亦锦已经给他做好了饭。 说实话,林笙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的。 不过,自从两人同居以来,林笙的生活质量明显比以前强多了。程亦锦不忙的时候在家,两人就像是老夫老妻一样。一日三餐程亦锦不忙的时候全亲自动手,忙的时候有保姆,他回答来电话叮嘱林笙别忘了吃。 林笙坐在桌子旁,拿起筷子,闻了一下香喷喷的饭菜,心想自己找个媳妇儿最多也就这样了。可能还不如这样,因为现在的小姑娘一个个小公主似的,可不一定有程亦锦这做菜手艺。而且要是真娶个媳妇,说不定还是自己伺候人家…… 想到这里林笙就觉得挺满足了。 林笙一看程亦锦的眼神,就知道他想跟自己腻糊一会儿。也不知道程亦锦在忙什么,几天两人都不曾好好坐在一起共处一会儿了。 “想不想做?”吃完饭,程亦锦从背后抱住林笙,在他的耳边挑逗的说道。 “……”还没等林笙回答,程亦锦身上的手机又响了。 程亦锦皱着眉头放开他,走到阳台去接电话。 这要是搁在平常,程亦锦保准不接电话。但是今天一个接着一个电话,程亦锦虽然表情很不耐烦,但是也都接了。 趁着程亦锦接电话的功夫,林笙又在床上眯了一会儿,感觉吃饱喝足就倒在床上像猪一样的生活真的好堕落,也好……幸福…… 迷迷糊糊也不知道睡了多久。林笙是被程亦锦吻醒的。 “抱歉宝贝儿,我等会儿还要出去一下……”程亦锦满含歉意而珍惜的轻吻着他的额头,语气微恼自责的说:“说好你生日这天陪你一整天的……” 林笙一巴掌拍过去,不在意的说:“去去去,我又不是女人,该干嘛干嘛去。” 林笙推开他,坐起来清醒了下,从卧室的宽大玻璃窗看到外面阴雨连绵的,真有种把晚上聚会推掉的冲动。过什么生日啊,还不如在家睡觉…… 不过料想高敬轩他们拖也能从他家把他拖出去,林笙认命的起来洗漱换衣服,打算跟程亦锦一起下楼。 林笙的车让司机在后面开着,他坐在程亦锦的车里,程亦锦非要送他一程。 可是,车刚开出别墅就一个紧急刹车,车里的人随着车身晃了下。 “怎么回事儿?”程亦锦本来心情就不好,当看到对面拦住他们的车里冲出来一个姑娘的时候,他的脸色就更臭了。 “……”司机根本不用说什么。 几个保镖飞快的下车,训练有素的拦住已经要靠近他们车的姑娘。 “?”林笙微微侧头,眼神中仿佛再问:你在外面终于惹出桃花债了? 程亦锦很惊悚,简直又急又怒。车里的隔音非常好,就见那姑娘在大雨中声嘶力竭的喊,也听不太清,几个保镖也不怎么敢真把她扔回去,只能像个柱子一样挡着,不让她靠近他们的车。 程亦锦抿着嘴唇打开车窗,瓢泼大雨瞬时打进来,淋湿了他笔挺的西装裤子。 “你想干什么?”程亦锦的声音冷的像冰碴子,对着在大雨中已经成了落汤鸡的姑娘说。 “程亦锦!”姑娘挣脱不了保镖,激动的隔着很远喊道:“程亦锦我有话跟你说……程亦锦我要嫁给你,我不要嫁给你弟弟,你娶我吧!” “……” 林笙坐在后车座的内侧,很难听不到姑娘声嘶力竭的当场求婚,瞬时有种很好笑的感觉。 第20节 恋耽美 正文 第21节 重生之携手征程/漂白 作者:秀于林 第21节 程亦锦冷冷的看着外面,直接关了车窗命令司机:“开车!” 在车窗关上的前一刻,林笙听到那姑娘还在外面做最后一丝整张,她喊道:“程亦锦我要是嫁给你弟弟你就什么都没有了,你知不知道后果……我喜欢的人是你……” 黑色轿车平稳的行驶在马路上,林笙的眉毛一挑,因为那姑娘的话…… “我发誓,我跟她没有什么,说过的话不会超过五句,也没有正眼看过她长什么样子,她就是‘青色’最近要合作的老板的女儿……”程亦锦表情慎重的在旁边说道,一边察言观色,很怕林笙误会什么。 谁知道林笙只是轻轻地“哦”了一声。 “你不会真的生气了吧?”程亦锦凑过去紧张的问。 “没有……” 过了好半晌,林笙才缓缓的说出一句:“其实,程亦锦你有没有想过,一个女人能给你的不仅仅是家庭,还有孩子,你生命的延续……也许过个十年八年,或者二十年三十年,你就后悔了呢……” “林笙你要我跟你保证多少次?我有你就够了,我不要别的女人,你也别总把自己和未来想的那么惨好吗!你就不能对我有点信心?”程亦锦说道最后也生气了。 “算了。我不跟你说了。这辈子跟谁一起过是我的选择,我对自己有信心,希望你,也努力尝试对我有信心一点……” 程亦锦闭上眼睛,因为林笙的话有点不高兴。但是他还不能跟林笙吵,况且今天是林笙的生日。 林笙下车的时候,程亦锦睁开眼睛,连日来的操劳让他很疲惫。 “让两个保镖跟着你吧。”程亦锦说。 “不用。”司机过来给林笙打伞,林笙头也不回的走向自己的车。 程亦锦本来想去送他,但是他走的很快。程亦锦心里发赌,也就坐在车上没动,又闭上了眼睛,等着司机开车。 这算是两人吵架了。 程亦锦觉得不怪自己。自己不管是在家里在外面,都小心的不能再小心了,他的心里只有林笙一个,他的未来也确信只有他一个。可是林笙就是不相信,总是在不经意的时候质疑他。这样程亦锦很挫败的同时,又觉得气恼。 他的心这么真,为什么林笙就是看不到呢。 程亦锦因为和林笙小小的冲突而生气,外面的大雨下个不停,天空阴沉的仿佛随时都能砸向地面。他的心里又突然有那么点后悔,总之心情很压抑很压抑,仿佛预示着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 “喂?” 程亦锦在开会的时候接到高敬轩的电话,然后整个人都懵了。 林笙不见了。 第67章 “程先生,洪先生来了。”助理接了个电话,悄悄地走近自己的老板身边,小声的通知他。然后神色绷紧的站在一旁等着吩咐。 程亦锦站在“白昼”二楼议事厅的玻璃窗前,身体挺直的站立着,旁边放着座椅也没有坐。偌大的议事厅还有十几个黑衣配枪保镖,都肃穆直立着,因为自家老板身上散发出来的恐怖压抑气息而都不敢大声喘息。 程亦锦已经来到“白昼”两个小时了。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被他调来的人已经把整个十七层的俱乐部翻了两遍。可是,他要找的人就像是凭空消失了一样。 程亦锦的脸色已经不能用铁青来形容。他面对着窗外一点点降临的夜幕,头一次感受到这种失控到令他恐惧的地步。 没有人知道此刻他内心的煎熬,他一度以为自己已经很强大,无坚不摧。可是不是的,他有一个弱点,一个别人只要轻轻一碰他就痛得要死的软肋。那就是——林笙。 从他知道林笙消失到现在,已经快到三个小时了,这三个小时,他派了所有他手底下能动的人手去找。这每一分每一秒,他痛苦得都如同有人拿着刀片一刀一刀的剜着他的血肉…… “白昼”是‘青帮’的地方,现在是程亦锦的姐夫,也就是洪威的管辖范围。 在洪威的地方,他的人丢了。洪威却以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迟到了两个小时才过来。而且,刚刚有手下传来消息,说跟踪洪威的车曾中途跟丢了十几分钟,再跟上时,洪威已经不见了…… 洪威的贴身保镖帮他叩门,外面有人通报。 洪威走进来的时候脸上挂着浅浅的笑。 程亦锦面无表情的转身,没有人知道他的心底酝酿着怎样巨大的风暴…… 程亦锦的人在门口拦住洪威的人,不让他们持枪进入。洪威的人也不妥协。双方在门口僵持着。 洪威率先一步跨进来,闲庭漫步似的,语气也跟着慢悠悠的说道:“都是自己家人,弄得这么紧张干什么?程大少爷不喜欢,你们就都在外面等着吧。” 这话是对着他的下属们说的,却是说给程亦锦和他的人听的。而且,“程大少爷”几个字,怎么听怎么略带讽刺。 洪威的手下听话的都退到门口,却不离开,也不让门关上,必须保证洪威在他们的视线范围内。 要是搁在平常,程亦锦可能笑出声来。嘲讽的笑。 但是现在,他什么心情都没有了,他满脑袋都是林笙,更加担心林笙的安危。他现在只要林笙平安无恙,谁要是敢他一根汗毛,他弄死那人的心都有…… “林笙呢?”程亦锦废话没有,开口就问道。 “林笙?”洪威装蒜的说道:“那是程大少你的人吧?怎么跑来找我要啊?” 不知道为什么,程亦锦从最初第一眼见到洪威起,就非常非常的不喜欢这个人。尽管帮里上上下下很多人都说洪威好,洪威和蔼,仁义,对下属真的像是对亲兄弟一样。但是程亦锦一看他的笑容就觉得虚假。 没有原因的,洪威身上就是有一种令他厌恶的气质。 此刻,程亦锦一点跟他绕弯子的心思都没有。要不是还有一丝理智,他现在就能把枪口顶在洪威的脑袋上逼他快说。 程亦锦阴沉着脸:“人是在你这里不见的!” “在我这里?这可不是我的地方,这里是青帮的地方,要是严格算算,这里算是你的地方也不能算是我的地方,因为程大少你才是青帮的继承人,而我洪威就是个给青帮打工的。况且,你也知道,你的人不见的时候,我并不在这里啊……” 洪威一字一句的,斯文俊秀的脸上始终挂着笑容,可是说出来的话,就连手下的人们都听得出是在挑衅了。 “而且,你的人都那么大了,也是成年人了吧,怎么能说不见就不见呢,没准是他出去放放风……程大少爷你不至于情人走到哪儿都跟着吧,那样不如给他栓根绳走到哪里都牵着……” 洪威话音未落,程亦锦已经跨前一步,拿枪抵在他的脑门儿。 程亦锦的动作太快,等洪威的人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被程亦锦的人挡在门外。两方人马端着枪逼视。气氛紧张得一触即发。 洪威也是个人物,被程亦锦的枪抵着额头,居然面不改色,还笑吟吟的样子,只是那双黑色眼眸底下的阴郁,只有他自己能看清。 他洪威这辈子,虽然还没有站在那个最顶峰。但是从来没有人敢拿枪顶在他的脑门儿,这样威胁他的生命,简直是莫大的耻辱。 洪威脸上笑着,心里想的却是:我这辈子最大的耻辱,最大的不能忍都是程亦锦你给我的,终有一天……很快,我就会让你连本带利的还回来! 程亦锦猩红的眼睛盯着洪威,轻轻的,但是非常又威慑力的说:“问你最后一遍,我的人在哪儿?” 手枪上膛的声音在悄然无声的室内脆生响起。所有了解程亦锦的人都知道,他这不是吓唬洪威,而是真的能开枪。 洪威不是傻子,程亦锦身上的杀气让他瞬时肌肉都绷紧了。他的人现在都被挡在外面,而且,就算是程亦锦现在就开枪杀了他,又有谁敢替他报仇或者怎样?程亦锦是程宇的儿子,是青帮名正言顺的继承人,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 在这一刻,洪威突然有些后悔。他的这个计划确实如程可欣所说,不稳妥。只是,他心里有一个结,有一股气,让他只想用这么激进而有效的方法激怒永远高高在上的程家大少爷。 洪威的手在身体两侧紧紧握成拳头,他看着程亦锦瞳孔细微收缩的那一刻,刚要张口…… 一首著名的西班牙歌剧的序曲突然在程亦锦身上响起。 流畅低沉的乐曲在气氛紧绷的偌大空间响起,却是洪威的救命符。 程亦锦一听到这乐曲声,脸色就变了。 这是林笙喜欢的一部西班牙歌剧的序曲。是他单独给林笙设置的来电铃声。 程亦锦把手机放到耳朵边,林笙的声音传过来的一瞬间,他的整个人才像是又活过来一样。 程亦锦的手指紧紧抓着手机,控制着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跟平常一样:“你怎么样?” “我没事儿……”林笙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疲惫。 “你去哪儿了?现在在哪儿?”程亦锦悬着的心放下一大半,他这才渐渐放下指着洪威的枪口。没有注意到,洪威的眼神一闪,长长的在心里舒了一口气…… 对于程亦锦来说,他终于找到人了。对于洪威来说,林笙的这通电话算是救了他一命。 “快到家了。回来再说吧……”林笙说完,放下电话。 程亦锦没工夫善后,他刚刚还拿着枪指着洪威,下一刻已经带着人风驰电掣的走了。连一句歉意的话也没有。 洪威的人这时候才进来,他的亲信在他身边,都有些恼火,但是谁也没胆子去拦住程亦锦。 洪威含笑看着程亦锦离去的背影,眼神中的阴郁慢慢积聚,像是毒蛇一般盯着猎物…… 林笙在回来的路上给程亦锦和高敬轩他们打完电话报平安后,就拨打了家庭医生的电话。 程亦锦冲进卧室的时候,家庭医生刚给林笙做完全身检查,血液里的药液成分还需要拿回去检测,不过看林笙的状态,应该不会有大问题,刚刚被注射的应该就是单纯的迷药成分,没有毒品成分。至于林笙身上的痕迹…… 家庭医生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但是有些话还真挺难开口。 “林先生,您还有别的地方需要我帮您看看吗?如果别的地方伤到了,更需要检查……”家庭医生试探的轻声问道。 “不用了。”林笙从床上爬起来,从旁边拿来佣人准备好的柔软棉质家睡衣套上,脸色有些难看。他当然明白医生的意思,因为这一身的青青紫紫,一看就是他林笙被怎么样了。 “那好,那您要是还有哪里不舒服,随时叫我过来。”医生收好东西,刚准备出去。 卧室的门被大力推开,程亦锦高大的身影出现在门口,满脸的焦急。 看到家庭医生的时候,程亦锦脸上的焦急一下子凝住了,他一下子冲到床边:“你怎么了?” 林笙的睡衣扣子还没来得及系上,白皙的胸膛上斑斑点点的痕迹直接印入程亦锦的眼睛。 程亦锦的眼睛一下子就红了。他僵在哪里一动都动不了了。 林笙递给家庭医生一个眼神,他就会意的出去并且从外面帮他们关上了门。 一颗一颗的从下面往上扣上睡衣的纽扣,扣到上面数第二颗的时候,程亦锦突然伸手按住了他的手。 “没事儿,真的。”林笙开口说道。 “就是看着吓人,连块儿皮儿都没破……”林笙看着程亦锦,认真的说。 程亦锦抓着他的手的力道很大,林笙的手都被他捏疼了。但是他不敢说什么,因为程亦锦的表情太吓人了。 林笙顺着程亦锦的眼神摸了摸脖子上的一块儿咬痕,低垂的眼眸深沉了一下。 “谁干的?”简单的三个字,却是从程亦锦的牙缝中挤出来的一样。程亦锦的表情相当可怕,又夹杂着心疼,好像林笙只要说出那人的名字,他下一秒钟就能去杀了那人。 “我当时看不见……眼睛被蒙着……”林笙淡淡的开口,眼神有些闪烁。 他没有撒谎,可是也没有把知道的都说出来。因为程亦锦的情绪现在不太稳定。 程亦锦抓着他的手足足有三四分钟,手背上的青筋明显的凸涨出来,直到林笙觉得他的手骨都要被攥裂了,他才闭上眼睛深深的吸一口气。再缓缓的睁开眼睛的时候,拉满红血色的眼底深沉锐利,却已经平静下来。 “宝贝儿,你放心……”程亦锦把他的手拉到唇边轻轻地深吻,一字一句的保证:“伤害你的人我一个也不会放过!” “我帮你抹药。”程亦锦脱了外套,拿起刚刚医生留下的药膏,坐到床边轻轻地说道。 清凉的药膏涂在林笙的后背,本来也不疼。林笙感觉程亦锦的手在碰到他的睡裤的时候停下了。 林笙趴着一把自己的裤子拽下来,头埋在枕头上,声音因此听起来有点闷闷的感觉:“告诉你没事儿了你还不信。自己看吧……” 林笙嘟嘟囔囔的,但是他心里是心疼程亦锦的,所以才自己脱了裤子让程亦锦放心。 程亦锦从背后俯在他身上,抱住他的腰,轻轻的在他耳边说:“对不起,宝贝儿,让你受苦了……” “我先送你出国吧,我们把这边的事情都放下,等我处理完帮里的事情,我们就再也不回来了……”程亦锦在他耳边轻轻地说,语气轻柔得更像是诱哄。 “你现在就能走?”林笙开口问道。 “……”程亦锦沉默了一下。林笙也知道答案。 “我也不能走。”林笙客观理智的说道:“不能说走就走。而且你那边的事情也没处理完,我们不至于因为这么点小事儿就吓跑了。以后我们都注意点,这次的事情,你……别误会谁,有可能,是别人故意做的陷阱,让我们往里跳……” “我知道……”程亦锦的声音有一丝微不可查的阴狠:“但是谁伤害你我不会善罢甘休的。” 林笙翻过身,跟他正面对着,有些欲言又止。 “你知道是谁对不对?”程亦锦问。 “……”林笙不知道该怎么说,最后归结为一句:“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说,你是不是怀疑今天来找你的那个女人?” 程亦锦的瞳孔缩了缩,没有说话。 “我不知道你们青帮现在乱成什么样子,情况到底怎么样,但是我想说,别让人钻了空子,挑拨了你……”林笙迟疑的说道:“我觉得,是有人不想让你跟那个女人结婚,才抓了我陷害?” “我本来也不会跟除了你的任何人结婚。”程亦锦马上抱紧他。 “但是别人不知道。”林笙蹙着眉,犹豫了很久,终于还是说出来了:“我觉得,这次可能跟洪威有关……” 程亦锦抱着他的手紧了紧,问道:“你怎么知道?” 林笙回想到当时有人故意让他听到的像是今天早晨那女孩儿的声音,还有他们故作声张的一系列事情……但是他们怎么也不会想到一点,就是不管怎么掩饰,下了迷药又迷住了双眼,他还是能一瞬间认出那个人就是洪威…… 估计就连洪威自己也不知道,当他压在林笙身上制造这些痕迹的时候,林笙早就知道他是谁了。 因为,毕竟两人上辈子在一起生活了十几年…… 林笙不知道他应该感谢洪威对自己的感情,还是该觉得恶心。因为如果他们真的找另一个人这样对自己,自己根本分辨不出来。 不过这些,林笙当然不会告诉程亦锦。 “我听到些声音,像是那个白天那个女人的,但是在那种情况下,他们让我混乱听觉是很容易的,后来,又那么轻易的放了我……”林笙顿了顿说道:“那女人的声音可能是假的,洪威……却假不了。” 他现在,对洪威一点感情也没有。甚至,还对他做得这些恶心的事情感到可耻。 林笙不知道今天程亦锦拿枪指着洪威的那一幕,仍然叮嘱道:“不过你别冲动。” “放心……”程亦锦漆黑的眼神深沉得像是一个巨大的漩涡,他怎么会冲动呢,只要林笙安然无恙的在他身边,他就有的是耐心,但是,胆敢动他心肝儿的人,洪威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洪威”这个名字在程亦锦的嘴里反反复复的咀嚼着。程亦锦现在觉得,自己之前给洪威的印象是不是太软弱可欺了?以至于才让他真的觉得,这样一次次的在老虎脸上捋胡须,也是件挺好玩的事! 第68章 林笙害怕程亦锦冲动之下做出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情。其实他多虑了。程亦锦当年就能为了两人的未来忍得五年的相思之苦。试问,还有什么是他程亦锦不能忍的呢。 林笙半夜口渴起来,发现程亦锦不再身边,而是在阳台打电话。 林笙本想装作没看到,给自己倒一杯水就回去睡觉,都到了卧室,想了想又折回客厅的阳台,正好听到程亦锦跟电话那边的人说洪威的名字。 程亦锦听到脚步声,转身看到林笙穿着单薄的睡衣,匆匆结束了电话,上来抱住他略带责备的说:“想喝水就叫我给你拿,自己穿这么少就下来……” 两人回去相拥着躺下,林笙看着程亦锦突然开口:“要是想查洪威,可以往程可欣那边使劲儿试试……” “程可欣?”程亦锦露出惊讶的表情,但是很快就消失了。没有问为什么,程亦锦直接说道:“好。” 当程亦锦拿到洪威跟程可欣偷情的证据的时候,他才真的很惊讶。 因为,这件事,就是他废了很大劲儿才查到的。洪威跟程可欣平时根本不怎么见面,两人的地下情谨慎得很。相信除了当事人,很少能有人知道。 程亦锦不知道林笙怎么知道的。 很多事情,他都觉得林笙不应该知道,他却知道。程亦锦当然心里也好奇,但是他尊重林笙,也相信他,所以他不问,除非林笙主动告诉他答案。 就如他跟林笙承诺的那样,除了他程亦锦不会跟任何人结婚,不管是谁逼他也一样,他这辈子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不能让他爱的人受一点委屈,他要给林笙这个世界上所有最好的。 丁薇薇最终还是跟程子英结婚了。结婚之前,程子英正式进入程家的族谱,在青帮所有元老的见证下进入青帮。从那天起,程子英再也不是一个默默无闻,谁都可以欺负的私生子,而是青帮唯二的继承人之一,是青帮上上下下都得仰视的名正言顺的程二少爷了。 丁薇薇对于她的婚事,一点儿都不乐意。可是她别无选择。因为从她出生的那一刻起,她的婚姻和命运就不由她控制。她突然很羡慕程亦锦,听说他就能为了个男人跟程宇撕破脸,甚至在青帮搞得名声很烂,失去了很多原本应该支持他的叔辈们。但是她真的很敬佩他,因为在巨大的诱惑面前,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出这么勇敢的抉择的。 但是算了,她也没什么遗憾的了。因为她喜欢的人根本不喜欢她。再她结婚前,她已经向程亦锦表白过了。可是程亦锦心里已经有了别人,不娶她,那她嫁给谁,也都一样。 婚礼的当天,丁薇薇能感受到即将成为她丈夫的程子英有多开心。但是他开心的原因,却并不一定是因为她。因为联姻而带给他的好处和地位开心,反而显得更加有说服力。 不过无所谓了,她也不喜欢程子英。两人各取所需,他不敢对她不好,这就够了。 两个跨省的大帮派的联姻,场面必然非常隆重。不是两个结婚的新人有多重要,而是这场联姻能给两个大帮派带来的利益。 程亦锦当天也来了,就为了抵挡一下外面传言的,他跟程子英两兄弟不和的传言。 程亦锦冷傲的坐在贵宾席上,心想不和是真的。不是一个母亲生的,还有那么大的家产,从小根本都没见过的兄弟,还能亲厚到哪儿去? 不过也确实,直到此刻,他也不把程子英当做兄弟。秦凤兰就他一个儿子,要说还有什么,也就是程婉心这个姐姐他算是认。 程婉心在席间不断往这边看,等到一个合适的时机,她离开洪威那边,找到程亦锦。 “姐,你什么都不用说。我跟洪威之间是我们俩的事情,跟你没有关系。”程婉心不用开口,程亦锦也知道她要说什么,遂在一开始就堵住她的嘴。 程婉心不死心,一直跟着程亦锦离开宴席厅。 “程亦锦,你能不能听说一句?”程婉心有些恼怒,跟着他上了车,把车门甩上,有种今天不让她说完,她就一直跟着他的架势。 “你才是我弟弟,他程子英是个什么东西……”程婉心的话还没说完,就被程亦锦打断。 程亦锦一脸正色的说:“姐,你可别这么说。程子英姓程,是咱爸当着青帮长老认的儿子。” “别跟我说那些对外的说辞,我就认你一个弟弟,他程子英对于我来说,就是外人。”程婉心这样决绝的说,算是表明了态度。程亦锦没搭话,脸色却好看点了。然后慢悠悠的说:“可是,姐你这么认为,你家那位可不这么认为……” 程婉心神色一变:“我今天来就是要根谈这件事……” 第21节 恋耽美 正文 第22节 重生之携手征程/漂白 作者:秀于林 第22节 程亦锦在车里叠着腿,摆了个舒服的姿势,等着程婉心接下来的话。 “我觉得你跟洪威之间有什么误会……上次你在那么多手下面前举枪对着他,他就算是有心向着你也不敢。最近,程子英又总找他,明显在拉拢他……姐不是不相信你的实力,但是弟弟,现在的情势对你确实很不利你不是不知道……就不能看在姐姐的面子上,好好的坐下来跟阿威谈一下,把误会说开,他一定会帮你的……” 程婉心苦口婆心的劝说,一脸的真诚。 程亦锦礼貌的等她说完,脸上露出一抹似笑非笑的笑容,半晌才开口:“姐,我知道你是为我好,你的这个好我记着。但是,洪威也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不知道你是真的爱他还是觉得他可靠,不管你选择他的原因是什么,我都想奉劝你一句。洪威他不是个良人。” 这话,已经说得够狠了。程婉心脸色变了变,接着听他说道。 “这样吧,姐,晚上我给你看点东西,发到你的邮箱里。”程亦锦在程婉心又想开口前说道:“你先什么也不用说了。等你看完了我给你的东西。你再做决定。” 程婉心看着程亦锦的表情,突然心里有了不好的预感。 果然,晚上如约而至的东西,让程婉心怎么也没想到。 一张张照片里是男人和女人亲密的合影,那抓拍到的甜蜜笑容,像是一把刀子插进程婉心的心脏。 照片里的男人是每日同床共枕的丈夫,女人是有这血缘关系的“妹妹”。这让她程婉心情何以堪? 实木书桌上的一颗翠玉白菜被程婉心猛地推到地上,发出清脆的巨响。她只觉得心口有一个又沉又大的东西在压着,压得她透不过起来。 她程婉心本来就是眼里揉不得沙子的人,说是心高气傲也不为过。别说她没有那么爱洪威,就算是有,他的背叛也足以把她的爱都消融。这样的耻辱,让她怎么咽得下去…… 冷静下来的程婉心,没去看满室的狼藉,而是紧紧的盯着亮着的电脑屏幕里的靠在她丈夫怀里女人的笑容,眼睛里的光冷得像是冰霜。 缓缓拿起电话,程婉心拨程亦锦的号码。 她的内心已经做好了选择。这个选择也算是程亦锦逼她做得,但是她并不生气,因为背叛她的人并不是程亦锦。 程婉心感觉自己的心很冷。她本来也是一个很冷血的女人,在这样复杂的大家庭中,如果不是从小就知道见风使舵,站好队,她一个连生母都没有的女孩儿,也不能这么得秦凤兰的欢心,也就不会有如今的地位。 特殊的成长环境令程婉心不同意普通的生活在象牙塔里的女孩儿一样。她分得清何为利益,如何取舍。 爱情,本来在她这种人心中占得分量就很有限。 丈夫的背叛,只不过让她更加确信自己的选择罢了。 程婉心的嘴角啜着冷笑,心想: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洪威,是你先对不起我的,就不要怪我…… 洪威并不知道,他背后做得一切事情已经被妻子知道。因为,程婉心每天还跟平常一样,根本看不出异常。只不过,之前她总是劝他不要跟程子英走得太近。现在,她好像是一夜想通了,不再管他了。 洪威心中有自己的考量。他是一个有野心的人。 程婉心以为,他之所以跟程子英越走越近,甚至是想帮他抢青帮,是因为程可心。 作为一个女人,就算是不爱,看到自己的丈夫被另一个女人迷得神魂颠倒,都会对那个女人恨之入骨。程婉心就是这样,她觉得程可心不过是一个见不得光的私生女,智慧美貌样样都不如自己,自己的丈夫偏偏爱她不爱自己。真的让程婉心恨得牙痒痒的。 很奇怪,女人对于情敌的这种恨,更甚于恨出轨的丈夫。 洪威这样兢兢业业,冒着这么大的风险去接近程子英,靠近他,帮助他,步步为营,确实是为了一个人。只不过,这个人不是程可心。程可欣也不过是这个计划中的一枚棋子而已…… 洪威被那些乱七八糟的梦境折磨得没有一天能睡个安稳觉。他觉得他都要魔杖了,睁开眼睛闭上眼睛都是林笙的影子…… 他始终记得一句话,就是大师说的:解铃还须系铃人。 这个系铃人就是林笙,不管怎样,他先要得到他……哪怕赌上他的一切…… 第69章 林笙的亲戚都被程亦锦安排到了安全的地方。最近青帮尤其不安定,不仅是青帮,就连其他的帮派也蠢蠢欲动,新上来的领导人三把火快把这些大小地盘争夺者搞得焦头烂额了。 程亦锦多次提出让林笙也出过躲一阵子,就当做是出去游玩了。但是林笙说什么也不肯。理智跟情感不同,情感上,他也想每天都能见到心爱的人。 可是形势严峻到了什么程度,程亦锦心里非常清楚。 半年前,程子英跟跨省的大帮派红帮的大小姐联姻,在青帮认祖归宗后地位升起,加上洪威的帮忙,拉拢了青帮里很多的元老级人物的支持。不仅仅这些,还有程宇的越来越器重,很多原来程亦锦手里的事物和权利转交到程子英和洪威的手中。相比之下,程亦锦这个原本众星捧月的青帮内定继承人未免显得有些门可罗雀。 程亦锦这半年里也是避其锋芒,韬光养晦,不管在帮里帮外,还是人前人后,都低调的很,只安分的做好程宇交给他的事业,对于程子英等人的高调行事,不闻不问,也不屑一顾。 程子英从一个默默无闻的私生子摇身一变成为请帮里举足轻重的继承人,一夕间所有人巴结奉承,前扑后拥,这种突然的众星捧月很难不让人沉迷,甚至是迷失……酒过三巡,有时候午夜梦醒,他也会害怕这都是一场梦。 有的东西,如果你未曾拥有,也不觉得什么,可能只是艳羡。但是一旦拥有,就不能失去,如果失去了,就意味着失去了所有的快乐。美丽的爱情如此,权势金钱也如此。 程子英变得越来越依赖洪威。青帮里长了眼睛的人都看得出,程子英这边声名鹊起,而昔日风光无限的程亦锦不知道在想什么,不争不抢,程宇让干什么就干什么,手里只握着几个青帮前几年开展的正经生意。虽然这些清清白白的正经生意到了程亦锦的手里日渐发展得很好,程亦锦也确实是个商业奇才。但是,就算发展的再好,又能比青帮的地下买卖赚钱吗?那些见不得光,具有风险性的生意,必然能够带来巨大的利益。这也是无数人铤而走险,顶风作案的拒绝不了的诱惑。 很多猜不透程亦锦意图的人,纷纷靠拢了程子英这边。 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这个世界上谁不是在为自己考虑呢。 程宇这几年说过好几次要退休的打算,还说青帮的未来是这帮年轻人的,能者居之。这个“能者”当然也是在他的继承人中选择,不过现在谁的风头更盛,谁得到了程宇的更多支持,显而易见。 程宇似乎真的有退休的打算。这半年来把帮里的事情该交代的交代,虽然他还握着青帮里最主要的几个赚钱行当,但是大部分都给两个儿子分了。听说,程宇前两年在外面新养的一个小情妇比他年岁最小的女儿年纪还小,年前给他添了一个大胖小子,一向不怎么喜欢小孩儿的程宇也像是转了性一样,甚是疼爱这个老来得的子,可以看出他有多疼爱这个心情妇。 之前程宇的心腹曾经传话出来,说程宇透露过了年就定下来继承人,把青帮的权利交出来的打算。 上面人轻易的一句话,就能让上万人的大帮派从上到下人心惶惶。每个人都怕站错队,每个人都怕成为这场权利争夺的牺牲品。 在权利的争夺中,战队,真的好比豪赌。赌赢了,就是荣华富贵。赌输了,就是功亏一篑,满盘皆输…… 所以,每个人都很慎重,每个人都想看穿这场权利争夺的内幕,看到别人看不到,又岂是容易的? 不过在过年的时候,大家已经都基本默默站好了队伍。 这场很多人赌上全部身家的赌博,在经过暴风雨前的宁静,很快也将揭开答案…… 大年三十的夜里,程家一家人坐在圆桌子前吃年夜饭,饭桌上除了程家一家人,还有洪威和丁薇薇。 这是一顿父慈子孝,合家欢乐的团圆饭,可是私底下藏着多少暗潮汹涌,就只有当事人知道了。 程亦锦急着赶回去陪林笙,一顿饭没吃上一个小时就不断地看表。秦凤兰佯作恼怒的伸出手指点点他的胳膊,当着满桌子人的面说道:“我让你把人带回家吃饭,你偏不带,那就好好给我在这儿吃饭,不过十二点不准走。” 好几天前,秦凤兰就说要让程亦锦把林笙带回家吃饭,程亦锦答应的好好的。秦凤兰也料到了他不会把人带来。 一大家子人,表面上和和美美,饭后,秦凤兰给每个人发了个份额不小的红包,当着众人的面,若无其事的让程亦锦把林笙的也带给他。 秦凤兰在外人看来,像是一个不谙世事的世家夫人,可是,家里人都看得出,她在这个家中的分量,她说的话,连程宇都很少敢反驳。 今天,当着全家人的面,秦凤兰屡次提到林笙,林笙虽然人没到场,但是却已然有了程家人的地位。至少,秦凤兰已经把他当成了家庭的一份子,她的儿媳妇。 程宇从始至终把一家之主的威严演绎得很好,一顿饭也没说几句话,只略激励下小辈们工作上的事情,然后就回屋休息了。对于秦凤兰提到林笙的时候,他像是没听到一样,也不知道他这算是默认了,还是不想顶撞夫人的话。 一顿饭吃得暗潮汹涌,程子英心中对程亦锦又怕又狠,丁薇薇作为程子英的妻子,眼睛却不由自主的往程亦锦身上瞥。洪威夫妇一顿饭相敬如宾,恩爱异常的样子,程婉心看着程可心的笑里也很复杂。程可心一顿饭照常不怎么说话,一副比谁都小心翼翼无辜的样子…… 程亦锦早就厌倦了这暗潮汹涌的勾心斗角,吃完饭,告别了父亲母亲就匆匆赶回去了。 至于洪威跟程子英,则留在大宅里陪着程宇下棋,据说后半夜还在书房里聊帮里的生意,一直聊到凌晨。 程婉心夫妇看起来感情和睦。程夫人依然每天睡得安稳。一切,都看似平常,却又很不平常…… 不是林笙不来,而是程亦锦压根儿没想带他来。倒不是怕家里人给林笙委屈,有秦凤兰发话,就算是程宇,也不敢摆脸色。 不过是这样的场合,这些人,让程亦锦都觉得厌烦,还有洪威,程亦锦虽然暂时没有动他,但是一想到他的眼睛盯着林笙看,程亦锦就控制不了胸口的狂躁。 洪威的觊觎,让程亦锦如鲠在喉。但是他还要忍耐,才能给敌人致命的一击,永远不得翻身…… 年后的3月3日,在青帮的内部会议上,程宇当着众人的面给了意见不一致的程亦锦一巴掌,程亦锦愤然离席…… 4月5日,青帮跟联姻帮派红帮的一宗大型走私生意,程宇全权交给二子程子英及女婿洪威处理…… 4月27日,程宇在青帮元老面前把青帮某些生意教授给二子程子英,还说,程亦锦既然坚持做那些正当的生意,以后就不要碰青帮的任何地下生意…… 6月12日,青帮与之前一起走私的跨省大帮派发生利益纠纷,底下兄弟甚至大打出手,双方关系僵持…… 7月11日,程亦锦因为帮里的事务言语上坚决不妥协,被程宇没收手中权力,命人关押在产下某幢空置别墅,并派众多心腹手下严加看守,谁也不得看望…… 青帮内部人心惶惶,所有人都妄加猜测,说这青帮不仅要变天,还要换领导人。 青帮与红帮的争端很严重,程子英作为红帮的女婿,在青帮的地位更加举足轻重。很多两个大帮派间的纠纷,都需要他来调解…… 程子英一派顿时水涨船高。 程亦锦手下很多人倒戈,留下来坚持支持他的,都是些心腹中的心腹了。 程亦锦出事前的一个月左右,就为林笙准备好了一切,离开的路线和去处,出国的手续和一切。在程亦锦失踪的十二个小时后,他的心腹立即帮林笙订了机票,开车到他家接他要送他走。 之前林笙确实答应了程亦锦,如果他出事,他必须走。 可是答应是答应。程亦锦不在,他的手下跟心腹根本勉强不了林笙。就算是把他绑上飞机,他也能再回来。他们还没人敢真的把林笙帮到国外也扣留起来。 所以,在程亦锦消失了超过七十二小时后,林笙还安稳的呆在昌新市。只不过,他的进出都有很多保镖。 早就打探出程亦锦是被程宇关了起来。青帮最近发生了大变动,林笙倒是不太担忧程亦锦的生命安危。但是随着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他也越来越忧虑。因为谁也不知道程宇是什么个意思。林笙也不知道,他们这样的黑道家族,到底能做到多狠。会不会真的对程亦锦做出什么…… 当他这辈子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就发誓,这辈子不碰洪威的情爱,不碰黑道的一切事情。 可是,程亦锦到底算是黑道的一份子。说是不碰,林笙自从心甘情愿跟程亦锦在一起后,就装聋作哑,装作每天不知道睡在同一张床上的人在干什么,自己心安理得的做自己的事情。可是,程亦锦做什么,他又怎么会全部知道。 程亦锦很早就知道林笙的心思,知道他有多厌恶黑道上的这些腐朽事情。所以,他尽量不让自己的双手染上肮脏的事情。可能正是程亦锦单纯的想顺从爱人的心愿,才把自己搞成今天的处境。 林笙该用的力也都用了,却依然一点办法也没有,别说救程亦锦出来,就连见上程亦锦一面,都不能。 没办法的时候,林笙接到了程亦锦母亲的电话。 秦凤兰越他在一家高级茶馆见面。 这是林笙第一次见到程亦锦的母亲,没想到她这样年轻漂亮,气质高贵。 秦凤兰早到了半个小时,林笙被人带来的时候,她笑着站起来迎接。然后清澈平静的眼睛盯着林笙看了足足有几分钟,才缓缓露出一个和蔼的微笑,柔声说道:“我就知道我儿子眼光差不了,本人比照片还有气质,我也叫你阿笙可以吧?” “当然可以。”林笙坐在秦凤兰的对面,被这样优雅高贵的女士夸奖,感觉有些不好意思,又有些尴尬,真诚的说:“伯母你才是真的有气质,很年轻,很漂亮……” 话说完林笙又觉得自己有讨好的嫌疑,尴尬的闭了嘴。却听到秦凤兰高兴的笑出声,说道:“我喜欢你这个孩子。” “我看到美女就不太会说话……伯母你别怪……”林笙被她的笑容感染,脸颊微红的说道。 “早就想见见你,本应该是更正式更隆重的场合,今天虽然不是最合适的时机,但是事出突然,见到你我真的很高兴,还要谢谢你帮我照顾我儿子这么久……” 林笙不好意思:“哪里伯母,大多时候是程亦锦他照顾我比较多……”说起这个,他还真有点惭愧。 “不管谁照顾谁比较多。你给我儿子的快乐是谁也不能给他的,就凭这个,我就要谢谢你。”秦凤兰笑得非常慈爱。 两人在茶馆喝了一会儿茶,秦凤兰把准备好的见面礼送给林笙后,突然开口说道:“我三天后就要出国了,你要不要跟我一起走?” “……?”林笙呆了一下,心里咯噔一下,就知道,青帮真的要出大事了。他拒绝道:“不了伯母。” 秦凤兰早就预料到他的这个答案,低头喝了一口茶,道:“你是不想把亦锦一个人扔在这里吧?” 林笙迟疑了一下,声音低沉的答道:“嗯,他在这儿,我就不能走……” 秦凤兰也不知道对他的答案满不满意,一脸的若有所思,看不出情绪。 林笙终于忍不住问道:“伯母,程亦锦他现在……安全吗?” “应该安全。”秦凤兰给他这样一个不确定的答案。 求助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是一件挺可耻的事情,但是现在林笙也顾及不了那么多了:“伯母,那……您有办法联系上他吗?” “没办法。”秦凤兰表情自然的摇摇头,脸上平静的表情像是说的人不是她的儿子,她一点也不担心一样。 “……”林笙沉默了,心里感觉很焦躁。 “我听说过你的很多事情,包括很痛恨黑道的所作所为……”秦凤兰开口,啜了一口香茶,看着林笙缓缓的说:“我对于,你在亦锦危难的时候坚持不走很感动……但是,阿笙,你有没有考虑过,你的某些观点很局限?” “……” “比如,你既然选择了跟他在一起,又如此抵制他的工作,你想救他,又坚决不动用他手里的人手和资源……”秦凤兰漂亮纤长的手指轻轻摩擦着杯壁,声音温和,眼神温和中却透露出一丝锐利:“让我告诉你吧……你坚决不碰黑道的事情,就很不为自己的心负责。你厌恶的本该是那些违法犯罪的坏事儿,但是,你以为,你不去做,不去碰,就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了?对得起那些不会被你伤害的人吗?你错了……那些人的利益不被你侵害,却被别人侵害了。而你,有那个能力,却站在旁边当做听不到看不到,欺骗自己的良心!” 林笙心口一窒,震惊的看着字字如针的女人。 “不是吗?亦锦跟你却不一样,他也很善良,不想伤害别人,看不惯帮里很多事情。那他就着手改变,再困难他也坚持。可是你呢?你可能虽然愿意跟他同生共死,却不愿意为了他打破自己的一点点原则……他手底下的人现在乱成什么样子了!你为什么不能帮他弄好这一盘散沙,跟他一起努力,去改变青帮的格局,帮助它一点一点变成正当的企业,挪到阳光底下来,为更多的人造福而不是伤害……” 虽然林笙一句话也没说,但是他心底的震撼却如同海啸过境在,在他的心里掀翻了很多固有的东西。 从来没有人跟他说过这些,今天,程亦锦的母亲,这个看似和蔼优雅根本不会说一句伤人的话的女人,却一句一句,用像刀锋一样的话语,说醒了林笙。 “也许我今天说的过分了,要是你觉得不对,就当做没听到。我是真的拿你当一家人才这么说的,也希望你不要生伯母的气,我只希望看到你们俩好,也真的很感激你给我儿子带来的快乐……”秦凤兰语气一转,颇为动情的说道。 “我怎么会生气……”林笙眼睛里闪过复杂的光芒,他看着秦凤兰的眼神有些歉疚,语气诚恳的低声说道:“歇歇伯母你告诉我这些。您说的很对,我也知道该怎么做了。” 林笙看着她,心里像是被人用重锤砸开了一条通道,豁然开朗,他语气坚定的保证:“……我不会让您失望的。” 第70章 林笙在心里下了决定之后,第二天就开始大刀阔斧的实干起来。 虽然他上辈子也料理过很多帮派的事物,帮着洪威做了不少事情,但是突然这么大的一个摊子他要接手,还真不容易。林笙也没想要真的接手,他觉得程亦锦母亲的话是没错,但是他调集程亦锦的人手的时候,最多的,还是想要救出程亦锦。 林笙突然间体会了自己上一次失踪时,程亦锦是什么心情。他现在就是,每天看着波澜不惊,肯不呢过只是有点沉默寡言,但是内心的煎熬只有他自己知道。如果不是这次事件,或许他都不知道程亦锦在他心中占着这么重要的位置。 原来,在这场博弈中,不仅仅是程亦锦单方面的付出,自己,也在不知不觉中丢了心。 林笙在程亦锦的身边最亲近的几个心腹的帮助下,迅速的了解程亦锦手中的各方势力和人脉。他先是稳定住大家的情绪,让因程亦锦出事而公司恢复正常运作,然后开始搜集程亦锦手底下的人脉和资源。这其中,也有人不服,有人怀疑他是不是要借机上位。但是在林笙强硬的手段和明确表明态度后,那些心里不服气的人也都暂时消停下来。因为,这个时候,如果他们还想好,就必须有一个人出来拿起这个重任。如果不然,程子英那边风生水起,趁机打压,如果全军覆没,他们以后也都没好果子吃。 况且,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那么多双眼睛盯着林笙,也确实看出,他是一个有实力在这时候站出来主持大局的人。 在别人眼中,林笙有条不紊的处理着一切乱得像是纠结在一起的草绳一样的繁琐杂事。只有林笙自己知道,他用了多少心,费了多大的力气。他甚至因此把自己的事业放在一边撂着……但是,这些都不重要,他现在每天睁开眼睛闭上眼睛全是程亦锦。担忧和焦虑侵袭着他,他一点办法也没有,程宇派着重兵把守着囚禁程亦锦的别墅,那样大喇喇明晃晃的告诉林笙,他想要的人就在这里面,可是,连一只苍蝇都休想飞进去。 林笙进不去,别有居心的人同样进不去。这多少让人放心不少,至少,不用担心程亦锦的安危。 在林笙跟众多程亦锦的心腹们的努力下,公司和各方各面也渐渐稳定下来。而程子英那边,在这短短的二十几天里,收集了不少人手,因为红帮的支持,做事也日益高调起来…… 就在这时,发生了一件快速推进整个进程的变故。 原本的省里的公安局局长倒台,被上面查处的还有几个省市的重要官员,一连串的关键位置的重要人物被揪出来,押到首府去开庭审案。 以昌新市为中心的几大省市官员大换血,新来的刚正不阿的省长和公安局长首先要办理的,就是日益猖獗的黑道势力。 短短的两个星期内,国家派出众多人力物力查处黑道势力,众多大小帮派帮众落网,就连青帮,被抓起来的手下也达上百人。 一夕间,人心惶惶,人人自危。 红帮和青帮因为前一阵子的大型走私案件被牵扯其中。上面下达死命令,必须严查严惩。 两个帮派面临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危机。谁也不知道,这次审查的力度,也不知道,自己帮派的未来在哪里。 林笙一直在旁边伺机观察,一边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每天的情报隔几分钟就传来一次。 在程亦锦被关押在程宇那里的第四十五天,林笙得到消息,说跨国的走私案件有了眉目,警察找到了其中领头人物的证据,正前往抓人…… 林笙还没来得及消化这个消息,当天下午,他居然接到了程宇的电话。 这一个半月以来,林笙不是没有尝试过联系程宇,求情也好,硬碰硬也罢,他都没有从这个黑道王国的龙头老大程宇手中抢回程亦锦。现在,程宇居然亲自打电话来要求他去。 所有人都知道,昌新市的天变了。 程亦锦的心腹跟手下都不让林笙一个人去赴程宇的约会,但是林笙却执意这样做。 “林先生,我们必须派几个人跟着您。要不然,程先生回来会杀了我们的。”一个亦步亦趋跟着林笙的手下紧张地说道。 “不会。”林笙换好了西装,从镜子里发现自己这一段时间居然瘦了不少,两腮上被程亦锦回国后硬生生吃出来的肉又没有,加上皮肤格外白皙,居然显得有些瘦弱的感觉。 “我一个人去,这是命令。”林笙在上车之前对他们又说道:“谁也别跟着我,如果我万一也没回来,孙东你就接替我,管理程先生的公司,见机行事,公司一切听你安排……” 林笙面无表情的交代,声音不大,眼神却锐利有神。面有豫色的几个心腹手下都知道她的威严,心里想要劝阻的话一句也没敢说出来。 他们跟在林笙身边的时间不算久,却都清楚了他说一不二的性格。更敬畏他的威严。 林笙的车缓缓的开出他们的视线,他们在门口站了很久,名叫孙东的脸色刚毅的男人开口说道:“派几辆车去跟上林先生,别让他发现,但是务必保证他的安全!” 林笙的车驶进程家的老宅,在门口的时候,几个面无表情的保镖一点歉意都没有的说了声“抱歉”,专业的搜林笙身。 林笙有自知之明,他就算带十把枪上去,如果程老爷子不想让他活着出来,他也不能逆天。自己势单力薄的一个人,想跟青帮老大抗衡,简直是螳螂挡车。 林笙被人带到老宅的二楼的会客厅门前,有人给他送来茶点。 没几分钟,门外有沉稳的脚步声,程宇象征性的在门口停顿了几秒钟,没有敲门,就直接进来了。 林笙站起来,看到程宇的时候恭恭敬敬的叫了一声:“程先生您好。” 程宇走进来,外面有人帮他们关上门,偌大的会客厅里只有他们两个人。 程宇一言不发,眼神锐利,肆无忌惮的扫视眼前这个虽然礼貌,态度却不卑不亢的年轻男人。 “坐吧。”半晌,程宇才吐出两个字,屈尊纡贵的伸出胳膊做了个请坐的姿势。 林笙坐下,跟程老爷子对视的时候,眼神清澈平静。因为他心里知道,既然已经来了这里,怕已经没有用了,程宇的邀约善意恶意还不知道,他则既来之则安之。 程宇是什么人物?纵横江湖这么多年,急需要几眼,基本就能把一个人看清。 第22节 恋耽美 正文 第23节 重生之携手征程/漂白 作者:秀于林 第23节 他看着面前面目俊朗秀美,态度落落大方不卑不亢的年轻人,心里虽然没多喜欢,但是也着实讨厌不起来。 “知道我今天为什么找你来吗?”程宇问。 “不知道。”林笙回答得很诚恳。 “恩,也没什么,就是想找你聊聊……有些事情,也想听听你的意见……” 程宇这样说,林笙就有些严肃以待了。毕竟,青帮的老大,有什么事情,需要听听他这个外人的意见? “是你不让我儿子结婚的?还是他自己这样决定的?”程宇突然这样问道。 林笙拼命压抑着想要询问程亦锦的情况的冲动,如实回答:“他自己决定的。但是……我也没鼓励他去结婚……” 程宇粗黑的眉头一挑,没想到林笙这样坦诚。 “那,你们就打算一直不要孩子了?”程宇的手指轻轻的绕着一串黝黑的佛珠,缓缓的说道。 “……”林笙沉默了一瞬,慎重而缓慢的说道:“我没打算要孩子,至于亦锦,我知道他现在没这个打算,未来的事情,谁也不好说……” 林笙以为,程宇是想质问他关于继承人的事情,或者是逼迫他让程亦锦留下血脉一类的事儿。没想到,程宇听了他的话后反而露出还算满意的表情,问了一句让林笙没有想到的话。 “那,如果我给你们准备一个继承人,你会把他当做亲生儿子看待吗?” 林笙诧异了一下,突然间想起来之前得知的消息,说程宇的小情妇去年给他生的小儿子的事情。他心里有了猜疑,一边回答道:“说实话,我没想过会有孩子,所以我自己都不知道对自己的孩子该是什么样。但是如果您说是您的继承人,我就会把他当做您的继承人对待,如果跟亦锦有血缘关系,我就会把他当做自己的亲人看待。” 听了他的答案后,程宇沉默了半晌,才慢腾腾的说道:“你的答案,还算过关……” 程宇顿了顿接着说道:“如果不是你最近的动作,帮着亦锦把他的公司弄得恢复正轨,我也不会把你叫来……我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你现在这样帮着我儿子,是打算擦手青帮的事情了?不管他以后怎么样,你都帮着他一起干了?” “这段时间我所做的一切,只是因为亦锦他出的事。至于以后,如果他做得是好事,正当的生意,我愿意竭尽全力帮他。但是如果是我不想做的那些事,我也绝不会勉强自己。” “如果是逼不得已,必须要做的呢?”程宇挑眉问道。 “那也不能破坏我的尺度。因为,有些事情,我这辈子都不会去碰。”比如那些黑暗的,丑陋的,伤害别人的事情。林笙认为,老天给他一次重来的机会,不是让他用来伤害别人的。 程宇可能会因为他的话暴怒,但是这些话,林笙不得不说。说他活得坦诚也好,单纯也罢,他不想去欺骗别人,更不会去欺骗自己的良心。 程宇沉默了很久,好像也没想出合适的说辞,最后居然露出点笑意,说道:“你这孩子,倒是真实诚。不过,你这样正好,青帮以后做的也都将是正经的生意,你好好帮着亦锦看着吧。” 林笙不解的抬头,听到他接着说道:“想必这些天的事情你也清楚,警方现在把刀子插进了所有黑帮内部,青帮想要保存,就得有一方面的舍弃。而且,从今以后,青帮也不再是以前的帮派,而是正经的企业,正经的生意人。在这次清洗中,我们损失的当然也很多,但是不要紧,亦锦是个人才,加上你帮他,想要做得比往日更辉煌,也不是不可能。” “程先生您的意思是……”林笙心念一动。 “亦锦才是我看中的继承人,也只有他能挑起青帮这根大梁……”程宇当然明白他的意思,好心的为他解惑:“我又不是老眼昏花看不明白事情,你以为我会对他怎么样?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对他好的。” “等着看好戏吧。”程宇露出神秘傲慢的笑容。 第71章 程宇跟林笙保证,程亦锦比所有人都安全,并且他们很快就将见面。 林笙从程宇那里安全的出来后,孙东派来的人才松了一口气,打回去电话报平安。 林笙一整个晚上都左边眼皮一直跳个不停,总觉得有大事要发生。 当天晚上,省里的电视台播报了关于扫黑事件的重大突破,几名重要疑犯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拒绝逮捕,甚至开枪重伤三名警员,几名疑犯正在逃亡中,警察全力逮捕…… 林笙看到,几名疑犯的名单中,有洪威和程子英的名字…… 一瞬间,林笙好像都懂了。之前想不明白的地方突然连贯起来。原来,这都是程宇的一个局。 也许,程宇早就知道上面要大换官员,要扫黑。程宇比他们想象中的还要厉害,势力滔天,人脉遍布。所以,他早在那场走私案件之前就开始布局。不,也有可能在更在,在一年前,甚至更久之前……程宇在这场青帮大变动中早就摆好了一颗一颗棋子,让他们按照自己的意愿走,然后该舍弃的舍弃,该保留的保留。 也许,洪威只是借着程亦锦反抗他的那些把他看管起来,让大家都明白的知道程亦锦这段日子在哪儿。这样才能更容易的摆脱所有嫌疑。程亦锦跟青帮做得非法的勾当一点也搭不上边。而程子英跟洪威,却是程宇一早就选定好的牺牲品…… 如果这样说,连之前的联姻,都是程宇布好的局。程子英自以为捡了大便宜,其实都是在程宇的算计中。 程宇真的很可怕,他能在所有人都看不清的时候就布好局,然后让他们一个个不由自主的按照他的想法走。 林笙的心情突然有说不出的复杂。如果程亦锦没有按照他的意愿走,那个被牺牲的人,会不会就是程亦锦……想到这里,林笙感觉后背一下子被冷汗浸湿。 程子英就算再不好,也是程宇的儿子,他却可以说牺牲就牺牲,亲手把人推入火坑…… 林笙作为一个外人,都觉得心寒。 所有人都看到了这条新闻。孙东作为程亦锦的死忠心腹,命人把守在林笙居住的别墅外面,连自己都警备起来,打算一晚上不去休息了。 林笙这几天头就很疼,这些天的事情太多,他已经好几晚没有闭眼睛了。让他的心操得比加起来一年都要多。 傍晚的时候,林笙觉得身体确实不舒服,吞服了两颗医生开的休息的药和头疼药,林笙就倒在床上,准备把一切都先放下休息,要不然他的身体铁定垮了。 九点三十二分。 林笙睡得昏昏沉沉的,却被孙东叫醒了。 “林先生,林先生,您醒醒……” 强撑开眼皮,林笙看到孙东严肃的表情的时候,心里一紧,头脑清醒了一大半。 “怎么了?”林笙的嗓子哑得像是磨坏了的砂纸。 “程老爷子打电话来说,让你现在过去一趟……”孙东声音里的担忧从幽暗的灯光里传来。 林笙撑着从床上爬起来,感觉一阵头晕,差点又没跌回床上去。于是他让孙东再去给他拿几片感冒药。 “林先生,您身体这样就别去了,要不我给程老先生打个电话解释一下……”孙东喂他把药吃了,忍不住劝阻。他始终觉得,这个关键的时候,让林笙离开他们的保护范围不是明智的事,万一有一点闪失,等程亦锦回来,他们都要吃不了兜着走。 林笙穿好衣服坐在床上缓了好一会儿,感觉脑袋没有刚才那么昏沉了,就站起来准备走。 “算了,不是说车都来了吗。程老爷子一定是有急事。” 孙东也明白这个道理,但是他心里的担忧是,程亦锦交代过,除了他自己谁也不可信。程亦锦对他有莫大的恩惠,是他这辈子认定要追随的主人。所以就连程宇,他也不是很放心。 林笙上了程宇派来的车,孙东他们开着车一路护送。 盛夏的夜晚有些闷热。车里开着空调,林笙攥着拳头敲了两下头,才没让自己在舒适的环境里昏睡过去。 他又不由自主的想到了程亦锦。一想到这个人,这个名字,林笙的心里就有些酸涩。 多少天没见了,两人自从这次在一起后,就没分开过这么久。 林笙觉得他想念程亦锦的怀抱,他的笑容,还有他的吻…… 拥有的时候没觉得什么,可能只是淡淡的温暖,但是失去了才知道,缺少了这淡淡的温暖,就如同陷入深深的寒冷。 思念的味道很复杂,林笙仰靠在舒服的车后座位里,一个人,却因为心里住着满满的另一个人而不觉得寂寞……只是心里酸酸甜甜的,想起他不在自己身边,心会酸酸的思念,生气,又充斥着淡淡的甜蜜,只要想起他…… 司机把车开得时快时慢,林笙忍不住抬起眼皮看了一眼司机,正好跟他的眼神对上。五十多岁的司机扭过头,错开他的视线说:“后面有几辆车一直跟着我们。” 林笙回头看了一眼,告诉他:“那是我的人,可能是跟着保护我的。没事。” “哦,那就好……”司机有点尴尬的赔笑一下说道。 林笙没在意,闭上眼睛头还是有点疼。 白天才来过一次,林笙晚上又站到程家的老宅。 程宇正在客厅里打电话,程家成群的佣人不知道都去了哪里,偌大的客厅里只有程宇和他的两个心腹。 程宇打完电话,转身看到了林笙,冲他点点头,连话都来不及说一句,就吩咐站在他身边的一个心腹道:“人到了,准备送他们走。” 那人领命出去。程宇转身看到林笙青白的脸色,皱着眉头问了句:“生病了?” “有点,不过没什么事,吃药了。”林笙说道。 程宇眉目仍然有些凝重,开口跟他解释道:“事情有点突然,所以这么晚还叫你过来。现在这里已经不安全了,亦锦让我把你送过去他那里,马上就出发……” “去哪儿?” 林笙话音未落,程亦锦的手下接了个电话,然后对程宇说道:“有人到万豪别墅那边去了。” 林笙的心里一惊。“万豪别墅”正是程亦锦被程宇关的地方。 “程亦锦有危险?”林笙想也没想就问道,脸上紧张的表情来不及收起。 “不用管那边。”程宇跟手下交代完,眼神转向林笙,算是安抚道:“别紧张,亦锦根本不在那边。” “?” 林笙的心中充满了疑惑,之前的手下走进来说车都准备好了。程宇突然说道:“让洺骏跟林笙一辆车。” 手下明显惊呆了下,忍不住开口问道:“那,洪小姐……” “她自己一辆车,让人给她弄个娃娃抱着,第一辆车开出去……”手下接了吩咐下去做事,林笙却瞪大了眼睛,听到程宇扭头拍拍他的肩膀说道:“洺骏也是我儿子,不出意外就是亦锦之后的继承人,你帮忙好好看着他……” 程宇说完就离开了,林笙心中的震撼还没来得及消退,就被人请上了车,怀里还被塞了一个正在哭的奶娃娃。 …… 靠! 身下的车窜出去的时候,林笙正被小孩儿的哭声魔音穿脑。他在心里忍不住骂娘。 “啊,妈妈、妈妈、妈妈……”睡梦中被弄醒又被从母亲怀里抢出来的小孩儿不停地哭喊。 幸亏这辆车隔音,但是林笙简直要被吵得疯了。他手忙脚乱的把孩子从腿上拎起来,根本不知道怎么哄他…… “别哭了亲,别哭了!”林笙发现自己悲催的连抱都不会抱他,软软的一坨在自己的怀里的孩子脆弱得仿佛他用一点力气就能坏掉。林笙大声小声都试过后,最后也要哭了:“别哭了亲,求你了……小少爷,姑老爷,求你了……” 林笙以前觉得这个世界上最令他头疼的就是女人和小孩儿。现在他觉得,跟这个孩子一比,女人真不算什么。 他突然想起林杨小的时候也总是哭,爸妈总是哄不好他,他哭得自己睡不着,自己就到父母的屋子里对着他一顿吼,本来以为不应该懂事的小孩儿也会看脸色,就不哭了。 “憋回去!你!”林笙突然严肃了表情,怒瞪着这个一直不停哭闹的小崽子:“说你呢!” 小家伙震惊的看着突然变了脸的他,还要哭,林笙做了一个要把他扔出窗外的动作,再拿回来的时候,小崽子居然不哭了,瘪瘪嘴,大眼睛里充满了晶莹的泪珠,非常委屈的看着林笙。 林笙跟他吹胡子瞪眼睛的,其实已经出了一身汗。他要是不怕还哭,林笙还真的没办法了。 把孩子给他的时候没想过要扔个保姆过来吗?林笙在心里吐槽,也明白这是关键时期,估计是程宇谨慎,怕让不该上车的人上了他们的车。 林笙缓缓地把小孩儿放在自己腿上,动作小心翼翼得堪比拿着一个随时爆炸的炸弹。 “乖,你别哭啊,只要你不哭怎样都行……”小家伙把手指塞进嘴里吸,眼泪算是没了,睁着一双忽闪忽闪的但眼睛好奇的看着林笙。 “很好,只要不哭我就同意你吃自己的手指……”林笙胡言乱语的哄着小孩儿,想到这孩子的母亲被送上另一辆车,很有可能是引开有心人的视线,被程宇当做了诱饵…… 之前林笙还听说,程宇如何百般宠爱这个新情妇,现在让林笙看到这样残忍的一幕,林笙突然觉得,面对程宇这样心狠的男人,那个那人和这个孩子都很可怜…… 车轮“吱嘎”一声,车身突然加速,后侧方猛然冲出一辆车卡车,撞到后面跟着他们护送的车辆。 卡车车身非常长,拦在马路上所有车都过不去。林笙他们的车飞快的向前行驶,后面传来开枪的打斗声。 林笙一惊,飞快的看向司机。 司机居然真的是之前接他来程家老宅的那个男人。那时候林笙就觉得他的感觉不对,但是想到他是程宇的心腹也就没在意,没想到他真的是内贼。 “林先生,劝您别轻举妄动,这车里装了重型炸弹,只要我一动手指,我们就都能瞬时同归于尽。”司机亮出手心里的一个蓝色简易装置,上面只有一个按钮。 “你到底是什么人”林笙蹙眉问道。 “我还是我,只不过,我也是迫不得已。那人其实没想要林先生你的命,你就老实点,让我顺利送你过去,我们就都完成任务了……” 完成你个球! 林笙忍不住在心里骂,但是表面上还得装作很淡定的样子。一边分散司机的注意力:“是谁?谁想要找我?” “……”司机沉默了一下,没想到真的说了。他手里紧紧攥着炸弹的按钮,一边警惕的注意着林笙的动静,说道:“是洪威洪先生,他叮嘱我,不到万不得已不能伤害林先生你,刚刚要不是你的车跟得紧,我们早就到达地方了。洪先生他们在机场等着带你一起走,说不到万不得已不能伤害你,但是你要是质疑做傻事。他得不到的,他也不会让别人得到……” 密闭的车厢内,林笙的眼睛紧紧的盯着司机手里的东西,一边说道:“你在程宇手下也干了不少年了吧,要不然程宇疑心这么重的人不可能这么信任你。你要是受人胁迫,也不至于连累这么点的孩子吧。你想没想过,咱们这么直接去了,这孩子会有什么下场?” “……”司机沉默了一下,咬牙说道:“那我也没办法,我儿子还在他们手里呢。” “你看这样行不行,我们找个地方停一下车,然后我们把孩子放在个安全的地方,你再送我过去。”林笙拧着眉头跟他商量。 “不行,你一定会耍什么花招……”司机断然拒绝。 “停下的时间地点都你定,我保证不动,或者你拿绳子把我绑上,你救这孩子一条命,说不定你的孩子也能得救。人在做天在看,你忍心为了救你的孩子就杀死另一个孩子吗?”林笙质问道。 五十多岁的司机一犹豫,林笙就看出来了。他不发一言的静静地在旁边等着,果然,在路过废弃的房子的时候,司机把车缓缓停了下来,然后扔给林笙一根绳子:“自己把自己绑上。” 司机看着林笙拿绳子在手腕上绕了四五圈后,伸手把绳子系上,就在他分神系最后一下的时候,林笙突然伸手勒住他的脖子,同时右脚准确的踢向对方的手腕穴道。 林笙赌的,就是司机也不想死。所以在电光火石的瞬间,他的反应定然是不愿意按下那个按钮的。而被踢中穴位,也只有那一瞬间的反应时间,然后手腕整个麻掉,炸弹的遥控器应声而落。 谁也没想到林笙身手这么利落。因为林笙以前从来没在他人面前露过。 司机在三十几秒的时间被林笙放倒在地上并且毫无反抗能力之后,还处于震惊状态。因为他没想到这个看起来这么斯文俊秀,甚至有些病态的男人这么厉害。 林笙把司机打晕后,拖到一边。 林笙一边拿出电话,一边从车里把吓呆了的小家伙抱出来。打电话给孙东告诉他派人来接,又打电话报了警。 不过,司机带他们走的是山路,离市区非常远。警察都未必比洪威他们来的快。 “妈妈,妈妈,要妈妈……”小家伙又开始嚎上了。 “嘘……”林笙把他拎起来,表情认真的跟他嘘了一声,然后捡起扔在地上的炸弹遥控器,犹豫了一下,在一个安全的距离按下了按钮…… “轰……”的一声巨响,火光映红了半片天空,汽车的碎片飞散到四周。 火光把林笙的半边脸映得通红,他想到洪威果然还是洪威啊,就算他怎么说喜欢自己,他最爱的人永远也是他自己。只因为自己得不到,便宁可毁了也不让别人得到。林笙觉得他这辈子也作出这么阴狠的事情。 用了两辈子,他把洪威这个人看的如此透彻。现在,他对洪威,连一点可怜的怜悯之心都没有了。 那边司机兜里的手机响个不停,林笙走过去,拿出来看到屏幕上显示的是洪威的号码。 轻轻的按下接听键…… “老刘,你们到哪儿了?怎么还没来?” 洪威的声音透过手机传来,林笙在这边忍着没吭声……就在他高高举起臂膀,要把手机扔向火堆的时候,电话里面又传来洪威有些沙哑的声音:“林笙?是你吗……” 林笙把手臂高高举起,把正传来洪威呼喊的手机扔向火光中…… 第72章 林笙引爆了车也是怕洪威的人找到他们。这样,就算是洪威他们真的神通广大的找来,也可能以为他们在车里引爆了。 林笙拿着之前的麻绳把司机绑到离这里不近的一棵树上,嘴上封上了胶布。等他跟小崽子安全了,他再派人来救他。现在,他只能安静得在这别捣乱。 忙活完这些,林笙已经满头大汗了,他不敢把小崽子放在地上,怕他跑到火那边,便一直用手夹着他,还好他很乖,一直没有哭闹,只睁着一双大眼睛,像是在旁边看热闹一样,咿咿呀呀的嘴里不停地跟他嘟囔,好像在跟他聊天。不过林笙也听不懂。 林笙想到打电话求助,拿出来手机的时候却发现一点信号都没有,电话根本打不出去。 “哥们儿,你带电话了吗?借用一下好不好?”林笙苦中作乐的对着小崽子一本正经的问道。 “呜呜,咿咿呀呀……”小崽子手舞足蹈的看着他。 “没带算了,也不怪你……”林笙抱着他坐在旁边的一颗大树下,疲惫的靠在粗壮的树干上,感觉一点力气也没有了。 只希望,孙东或者程老爷子的人快点找来吧。恩,估计程老爷子看在这个小东西的份上,也能派人出来找吧。 林笙的肚子在这时候“咕咕咕”叫起来,小崽子一脸震惊的表情,盯着他的肚子找声音,那表情好想他的肚子里藏着一个音乐盒。 林笙有点哭笑不得的把他毛茸茸的脑袋从他胸前拽出来,说道:“我可不是母的,你可千万别饿啊,我身上除了血还真没有你能吃的。所以你也要识时务一些……” 之前一系列的剧烈运动,似乎把他的身体都掏空了。 傍晚的时候,因为身体不舒服他就吃了一点粥。这种又累又困的感觉,让林笙撑着的眼皮越来越艰难。他没有发现自己的身体烫的过分,脸色不正常的红晕。 得撑着,得随时警惕着,万一来的不是自己的人……林笙用最后一丝力气抱着怀里软绵绵的小肉团子,觉得困意来得根本不容抵抗…… 远处火光照亮四周的树林,晚风凉飕飕的穿梭在林间,林笙的心一直悬着,怕睡着了小团子有危险…… 不能睡,不能睡……脑海里一直响着这句警告。直到一个熟悉的身影走到自己的跟前…… 嘴角缓缓勾起笑容,火光的背影里走出来的高大的熟悉的身影一点点接近,林笙安心的笑了,闭上眼睛的一刻,他有些怀疑这是不是幻觉…… 林笙再一次醒来的时候,下意识的去找怀里的小崽子。 “宝贝儿。你醒了……”程亦锦从旁边的椅子上站起来,满脸胡茬的脸上充满惊喜。 记忆渐渐回笼,林笙看到程亦锦从来没有过的狼狈,新长出来的胡茬显得落魄而凌乱,衬衫压出很多细微褶皱,眼睛里拉满红血丝。估计是一直在旁边守着自己,寸步不离。 林笙心里暖暖的酸涩,眼睛有些干涩。 如此感性的自己都不像自己了,但是林笙一点都不讨厌这种感觉。他看着程亦锦狼狈而关切的脸,虽然没有平时整洁的时候帅气,但是却让他如此的爱,爱得心都要融化的感觉。 第23节 恋耽美 正文 第24节 重生之携手征程/漂白 作者:秀于林 第24节 多久了,其实根本没有多久,可是思念却要将他侵蚀吞没,现在看到眼前的人,他连眼睛都不愿意眨,只想一眼又一眼……永远也啃不够似的…… 原来,在不知不觉中,程亦锦已经在他心中如此重要,重要到他无力抽离。 林笙伸出手摸程亦锦的脸,坚硬的胡茬刺在掌心微痒,这真是的感受让他忍不住闭上眼睛满足的叹息。 “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程亦锦乖乖的,神情紧张的一动也不敢动的任他抚摸。 轻轻地摇头,林笙闭着眼睛,轻轻地叹息一般说道:“就是很想你。” 狂喜和激动充斥着程亦锦,他伸出宽阔的臂膀把人圈在怀里,心疼的说:“对不起宝贝儿,对不起……我再也不离开你了,谁也不能再分开我们……” 林笙搬开他的脸,扑上去吻程亦锦的嘴。思念让两个人只想更贴近对方,他们热烈的吻着,多想把对方融化在自己怀里…… “小孩儿呢?”林笙问道。 “你说程洺宸?”程亦锦皱皱眉说:“那小鬼没事。他把你折磨够呛吧,我找到你的时候你还死死的抱着他呢。” 林笙居然从他的语气中听出些酸意,觉得很不可思议,那小孩儿才多大啊。 “都结束了吗?”林笙问道。 “恩,都结束了。逃犯都已经被逮捕……”程亦锦不知为何顿了顿,看着林笙说道:“说起来,能抓到他们,还是因为你。” “因为我?”林笙不记得自己有打电话报警提供什么线索。 “是……”程亦锦坐在他的床边,低声叙述道:“本来23号那天他们有机会逃走的,但是洪威说什么也不走,还抓了我爸的司机雇了些亡命徒,想要劫走你。要不是这个耽搁了时间,他们估计已经逃走了。” “……” 程亦锦看着林笙的眼睛,缓缓的说:“洪威,最后的时候,说了一句什么话,你想知道吗?” 林笙挑眉,面上不动声色的看着他。 程亦锦的表情有点纠结,想要说还不想说的样子。 “他说,他做得这一切,都是为了你。” “所以呢?”林笙挑眉问道。 “你,会不会也有一点……喜欢他……”程亦锦觉得自己说出这个假设都如此的痛苦。 林笙露出一个莫名其妙的表情,惊讶的看着他,半晌才反问道:“你觉得他哪儿好,值得我喜欢?” 真的松了一口气,程亦锦露出放松的笑容,伸手抱住他,低声说:“我就是有点怕,因为宝贝儿你太好了,我太爱你了,我总是怕我不够好,你不喜欢我……如果你不喜欢我,我就不能给你幸福。我是真的爱你,可是如果有一天让我成全你的幸福而放手,我不知道我能不能做到……” 林笙觉得很感动:看着他的眼睛说:“你不需要放手,爱本身就是自私的。我也没有你说的那么好。就让我们试一次吧……我们试一次,看我们能不能爱到终点……” “一定能!”程亦锦紧紧的抱着他:“只要你敞开心扉接纳我,给彼此一个机会,我们就能成为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一对儿。” “恩,好……”不同意也不行了,因为自己的心早就沦陷了。 林笙因为这段时期疲劳过度,透支了身体,在程亦锦的强制胁迫下,在床上躺了好几天休息。后来林笙得知,洪威跟程子英落网了,他们是那次大型走私案件的重要罪犯,就算是不行刑,也将后半生都在监狱里度过。红帮一夕之间被上面扫荡,成为这次扫黑事件的主要牺牲品。青帮的老大很有远见,早早就开始发展正当的生意,在风口浪尖的时候,程宇退居到幕后,把青帮交给程亦锦管理。青帮也渐渐的,由一个帮派,变成了正当的企业。 至于他前世最大的愁人程可心,在逃亡的时候,意外坠入山崖身亡。 林笙知道程可心的死亡原因不可能这么单纯,但是他也没有那么多的怜悯心,程可心所做的一切坏事儿,都足够她下地狱了。完全是咎由自取。 林笙跟程亦锦计划了那么久想要出国,结果他们两个没成功,每天得守着转型成功后的青帮,琐事一大堆。反倒是程宇跟程夫人说走就走,两人定居在东南亚一个四季如春的小岛上,每天过着神仙眷侣的日子。程宇把之前的小情人送走了,却把程洺宸打包邮寄给他们。 林笙看着刚回踉踉跄跄走的小崽子,一个头两个大。 程亦锦干净利落一句话:“哪来的送回哪儿去。” 可是请佛容易送佛难。秦凤兰隔着大洋打来电话,说:“我们不方便照顾小孩儿,你们帮个忙。再说,你们也没有孩子,白捡个儿子还不要。正好磨磨你们的性格。不许送回来,实在不想要就送去孤儿院吧。” “……”林笙觉得秦凤兰最后一句话绝对是开玩笑的。但是程亦锦告诉他不会,他妈妈很少开玩笑。 程洺宸嘴里吐着泡泡无辜的看着他们俩,林笙飞快的说道:“他是你弟弟。” 林笙到底没推卸得了,也不知道是不是上次两人“共患难”过,程洺宸这个小崽子格外的喜欢林笙,一看到林笙就“咯咯”的笑,他走到哪儿都想粘着。 相比之下,除了粘林笙就是保姆,程亦锦简直不像是与程洺宸有任何血缘关系。 “其实,他是我亲弟弟吧……”每当林笙被缠的头疼的时候,都会这样认真的问程亦锦。 程亦锦就会上前亲亲他,温柔的安慰:“没事,你要是不喜欢他,随时可以送去孤儿院。” “……”林笙觉得小孩儿也是有智慧的,要不然他怎么知道他一个外人都比他的亲哥对他好呢…… 林笙的日子过得很舒心,很感恩,因为,上帝给他的不仅仅是一次重来的生命,还有曾经可望而不可即的幸福。 有时候林笙也会想,上辈子的记忆或许只是一个梦境,上天把他植入他的脑海里,就是为了让他更加珍惜当下的幸福…… 他和程亦锦的日子还很长很长,他们未来可能会有争吵,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恼……但是所有的未来都是不可知的,不是吗?既然不可知,他也只有珍惜当下的幸福…… 作者有话要说:本文完结了,这篇文中途断断续续因为考研,还有jj的一些事情,感觉很对不起大家。但是好在结果都是好的。现在一切都恢复正常了。耽美分享平台腐书网 fubook 第24节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