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神与蠢粉的恋爱可能性》 正文 第1节 大神与蠢粉的恋爱可能性 作者:笔乐戈聆 第1节 耽美分享平台腐书网 fubook 书名:大神与蠢粉的恋爱可能性 作者:笔乐戈聆 文案 又名《我是你的真爱粉》 或《这个网站我承包了》 1v1,双洁,偏执写手大神vs毒舌精分蠢粉 日更文,结局he。 ps:据说要排雷: 1作者菌脑洞太大,容易神展开! 2绝对不换cp!感情洁癖,没有小·三! 3 弃疗后,后期有点朝着灵异文发展,小狐狸出没……然后可能仙魔之类的也有…… 内容标签:强强 灵异神怪 奇幻魔幻 现代架空 搜索关键字:主角:闫墨;戚央白 ┃ 配角:闫浚;晚晚;杨淇;周鸣 ┃ 其它:大神,真爱粉,蠢粉 ☆、新上任的某总裁 某座办公大楼会议室,此刻上位正坐着一位对所有人陌生的青年,他带着一副黑边眼镜,略长的刘海,衣着朴素,整个人显得斯文而温和。 有小道消息显示,他们的公司,正是被一个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神秘人买了,今天正是正式交接股权的时候。 可是,竟然如此年轻,而且,与想象中的霸道总裁或者土肥总裁完全不同嘛!难道是代理人?有的人暗暗猜测。 “从今天起,闫墨就是我们松树文学网络发展公司的总裁了。”直到那老头向众人介绍这位年轻而斯文的人,下方的人也彻底确定了青年的身份了,竟然真的是传说中的总裁,而且这么年轻! “大家好,以后请多指教!还有,我第一次接触网文这一块,所以不懂之处请大家指出。”年轻人笑起来似乎还有一点腼腆,简直让这原本死气沉沉的公司阳光了起来。 可是,知道他的人可不这么想,年仅25岁的青年以个人资产买下这个公司,可不是每个人都做得到的,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又何况松树文学呢? 松树文学城建于2000年,当年网络文学才刚刚建起,是由一伙爱好文学的年轻人一起集资组成的,当初纯粹是爱好,仅仅是个工作室而已,可后来竟然慢慢发展成为大网站,也在业内享有盛名。 可是,20年过去了,网文已经走了下坡路,就连松树也一样,管理不当,赶不上时代,慢慢流失的作者,更重要的是,管理人员早已经由那批热血青年变成了一群以纯盈利为主的所谓高层了。 于是,松树彻底不行了。更可恶的是,前一个公司总裁竟然卷款而逃,抓都抓不回来,据说逃去国外了!等到什么引渡回国,也不知道要到猴年马月。 公司要发展没有资金等于找死,加上本来公司就经营不善,于是,松树就这样差不多完了,只能选择卖掉股权。 当然,作为一个只是有点名气而没什么盈利的下滑公司,很多人都不看好,何况是网络文学走下坡路的时候? 业内都看着呢,哪个倒霉鬼会花大笔资金等待后期盈利?他们可等着那奇葩的网站向他们求助呢! 但想不到的是,这破网站竟然还真的有人买!而且花费的是重金,那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傻逼几乎买下百分之八十的股权,一举成为松树最大的ceo。 所有人都这么想,那位是欠抽吧?还是,钱太多? 而闫墨,就是买下这个公司的钱太多的倒霉鬼了。 一个看起来根本不可能盈利的网站?他是疯了吗?不,没有。 他只是来找一个人的,一个在他心中几乎成为执念的人。不过,没人知道而已。为了一个没见过的人一掷千金什么的,说出去也没人相信。 所以,在处理完那些公司交接等等破事的总裁大人闫墨,竟然似乎是迫不及待走近了档案室。 “总裁您找什么?”管理的小妹十分好奇,这位新来的总裁不在办公室里呆着,跑这灰尘遍布的档案室来干什么?难道是看上我了…… 不愧是文学网站工作的妹子,总裁看得是妥妥的多,一瞬间,什么霸道总裁爱上我,打工小妹与邪魅总裁,什么总裁囚爱,我与总裁的孽缘什么什么的简直突破脑际! “你在这工作几年了?”总裁“霸道”的声音响起。 “三……不,五年了!”档案小妹有点脸红心跳,虽然这位总裁没有达到188的完美身高也没有什么邪魅诡异的容颜,但却清秀文静,果然是走温柔路线的总裁啊!果然是总裁界的良心。 “哦,那么,你对这里面的东西很熟悉?”闫墨可没什么心思去注意小妹的表情,他再次问道。 “当……当然!”小妹不知道脑补了什么,竟然脸更红了。 “恩,不错,那么,帮我个忙如何?”闫墨依旧温和的样子,甚至压低了声音,凑近那档案小妹,“不过,不要告诉别人哦。” “好~”小妹简直晕晕糊糊的答应了。 于是,三个小时后。 某档案室,传来小妹的哭声:“神啊!总裁大人你走的是鬼蓄报复风吧!我什么时候得罪你了!” 灰头土脸的小妹,正在为她的总裁大人找一份档案,还是一份十几年前的档案!我去,这怎么找?经过多年搬迁等等,原来分类早就乱了好不好!而且,那些作者的档案合约,简直太多了。 而且,竟然只有一个笔名,救命,档案袋上没有笔名只有真实名字肿么办,一个个拆开来看么?这得多少天才完成任务? 可怜的档案小妹哭了,决定再也不相信什么总裁是真爱了! 而闫墨根本不知道他所认为简单的事情给那档案小妹造成了多大的麻烦。 此时的他正坐在办公室里,抽着烟,一双墨黑的眸子在眼镜下闪着阴暗的光芒,与刚刚温文尔雅的样子全然不同,浑身上下也是一股阴沉而冷漠的气息。 他看着窗外的天空,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然后慢慢地吐出几个字:“闲云无风!” 却是咬牙切齿一般,似乎与这几个字有莫大的仇恨,可是,仔细看,却可以轻易看到他眼底复杂而深刻的感情以及坚定。 第二天。 在某位档案小妹充满怨念和黑眼圈的大眼中,闫墨神色淡定的接过了某位大神的档案袋。 当然,事实上,只要档案小妹仔细看,某位总裁的手其实在抖,心跳也在莫名其妙的加速,这么多年了,终于要真正对上大神真实身份了,他能不紧张吗? 不过,某位档案小妹在加了一晚上的班并没有得到总裁大人的特殊关爱和“虐恋情深”之后,残酷的现实让她早就对总裁大人没有了什么好感,自然没有去注意某个总裁的手。 相反,因为某总裁太激动,甚至连谢谢也没有和她说一句,于是,某位档案小妹早已内心阴暗地诅咒着:总裁这么“温和”,肯定是个受! 至于昨天想的什么总裁界的良心,早丢脑后了。 自然,闫墨可注意不到档案小妹的内心,他只是死死捏着那份档案袋,然后一脸平静的让她出去。 在档案小妹内心诅咒的走出办公室之后,闫墨才平静下来,坐到了总裁位置上,可是,看着那份尘封的档案,他却突然间有点不知所措了。 因为是十几年前的文件,档案袋早就有点破旧,就算是擦过也布满了灰尘和时光的痕迹,毫不起眼,可是,他慢慢的转向上面的几个字“闲云无风”时,心,却还是起了波澜。 作者有话要说:  本故事纯属蠢作者脑洞,请不要带入现实的网站与作者。。 ps:这是日更文!还有,喜欢的求收藏一个呗,单机太痛苦。么么哒~~o(≈gt_≈lt)o ~~ ☆、这是一次没带纸的缘分 闫墨认识闲云无风这个名字的时候还是十五岁,初中生一个,九年义务教育都没读完,懵懵懂懂的青春,懵懵懂懂的犯二少年。 然而,他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会如此痴迷于一个人的文字。 就像,遇到一段话,认识一个作者,然后,一切都改变。 只因为,某些文字,在那一瞬间,触动了心灵。 那时,闫墨只是一个普通的少年,过着普通的生活,上学,写作业,偶尔打架,偶尔逃课,默默在背后议论班上漂亮女生,暗地里和班主任作对实际上却对老师这种生物又畏又惧。 而且,那时的闫墨在班上学校并不出众,瘦的像只排骨,常年在外玩闹脸黑乎乎的,脸上长着几颗青春痘,又自恋又犯二,甚至还想着某天偷偷的把头发染黄。 可是,后来,那段时光,却成为了他少年时期最美好的时光。 那时,他升初三,毕业班的压力让这个少年收敛了些,他还想着考什么高中,最好能和自己的好兄弟一个班级,最好隔壁班的班花能和他一个学校,最好能上个重点高中,也还让看不起他的老师们震惊一把…… 可是,最后,闫墨的想法却因为父母突如其来的争吵而破灭。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父母之间的关系势同水火,然后,是各种各样的猜忌与怀疑,家中一团糟。 当然,当年没心没肺的少年刚开始觉得没什么,眼不见为净,大不了不管他们。 直到那天,当那个被他称呼了十几年父亲的男人把他从教室里拖出去并且口口声声说要带他去做亲子鉴定的时候,他心里突然觉得什么死了。 少年的闫墨,倔强而犯二,却是有着自己的骄傲,所以,那个少年没有哭,只是狠狠地咬着唇,低下头,然后,任由那个男人拖他出去。 他被逼去医院,看着那细细的针从他胳膊里抽出血,他觉得,然后,觉得浑身发冷,心也是凉的。 周围同学的嘲笑,最好哥们的惊讶,老师的无措,所有人似乎都在指指点点,也一点点消磨了少年所有的骄傲。 回校那几天,他几乎抬不起头来,似乎周围全是议论他的声音,他觉得,或许那天起,全世界就抛弃了他。 所有的话,似乎是一切恶毒的源头,在那件事之后全部出现。 父母,亲人,朋友,一切的一切,一个少年的一切,他所珍惜的一切,似乎一息之间全部消失。 “野种!不要脸的女人所生的来历不明的杂种!”――他父亲是这样骂他的,那个男人说这句话时,是含着恨意的,甚至恨不得把他剥皮削骨。 十几年的父子情分一夕而丧。 “是不是?我是不是爸爸的孩子?”少年理所当然的质问自己的母亲,没有丝毫的尊重。 那个女人只会哭,看着那男人对他们拳打脚踢,却什么也不做,什么也做不了,懦弱得连他也看不下去。 他嘲讽地看着她,有错吗?他没错,毁了他一切的正是面前的至亲――他的母亲,他的父亲,他爱的人。 在那个夜晚,他离家出走了。 或者说,从他被自己的父亲从学校拖走的那一刻,他就再也没有了家,又何必再呆在那个早已陌生的地方。 陌生的世界,陌生的人流几乎把他淹没。 他就那样茫然地看着周围的世界,陌生而悲凉。 世界上真的有那么多的善意吗? 世界上真的有神吗? 那为何,没有人告诉他该怎么做! 更没有人告诉他如何活下去! 是世界选择抛弃了他,还是他抛弃了世界?那时的他,只要有一点儿温暖,必是会改变他一生,可惜,没有。 不是每个人在绝望时都可以遇到贵人,也不是每个人在绝境时都可以反败为胜。 挨饿,受冻,被嘲笑,被打骂…… 十五岁的少年,在那一年,看透人情冷暖,那颗心也变得薄凉无比。 只要能活下去,做什么事都可以。 先是乞讨,捡垃圾,后是骗,偷,抢,跟着街上的小混混过日子。 没有明天,没有未来,黯淡的前途,闫墨甚至觉得自己会一辈子这么下去,然后,某一天,死无所葬。 事情的转机在某一天。 那日,他陪着所谓的兄弟吃了半天火锅,肚子闹腾的厉害,他匆匆忙忙跑进了路边的厕所,然后,悲催的发现自己竟然没有纸! 这时的他,简直觉得人生都是灰暗的!还有比他更倒霉的吗?钱被偷,饿了几天,好不容易蹭顿饭还是他不喜欢的麻辣火锅,上厕所还没有纸! 也就在这时,他左右环顾,发现了上方隔壁横阶上的那本书。 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了,虽然书的质感不怎么好,可是好歹可以缓解一下燃眉之急吧! 于是,他拿过了那本书。 就这样,他得到了第一本闲云无风的书――在厕所捡到的。 “绝路?呵呵,连你这本破书也和我做对是吧!”他嘲讽的看着手中名为《绝路》的书,简直觉得全世界都和他过不去! 可是不行,他还等着擦屁股呢? 于是,他翻开了那本书,准备撕几张书页,毕竟,封面什么的也不好用,当然,他不知道,这一举动,几乎改变了他的一生。 书的第二页是插图,插画是一个衣衫褴褛而疲惫不堪的男人的身影,正沿着一条幽暗的血路而上,崎岖而充满艰辛,满是阴暗和血腥,可是,那个人看着远方,一步步,似乎眼中有光,他没有放弃。 可是,路的远方,那男人看不见的尽头,是空幽幽的绝路,尸骨成堆。 整个画面是凄凉而绝望的气息,却出其的因为那男人眼中的光芒而有了一线生机,就像,绝望中盛开的花。 或许,这就是人,明知是绝路,可是依旧向前,不会轻言放弃,就算,前方只有一段的希望。 又或许,因为没有人知道前方是绝路,也没有人告诉他前方是绝路,所以,他依旧顽强的向前走。 引言:你走过绝路吗?你有过一无所有的努力吗? 全世界的抛弃,你该如何选择? 可是,你有过处在这样的境地吗?――你走上了绝路,却只能前进。 不得不说,这段话和这副插图给了这个离家出走的15岁少年极大的震撼。 就算口中说着不屑,可是,他还是忍不住翻开了这本书。 一个小时后,闫墨虚脱着从厕所走出来,看着看着竟然忘记自己其实是在上厕所的,直到腿麻了才出来,而那本书,当然,还是被他撕了几页。 这和闲云无风的《绝路》有很大关系,文笔好,情节精彩,更何况,主角走上绝路的情况,对这时的闫墨来说,简直有点像是他的另一个翻版,而其中对主角心理的分析和描写,简直是到了闫墨的心坎里,没错,那就是绝望的感觉!闫墨甚至觉得作者就是在写自己。 这天晚上,闫墨缩在路灯下,难得看了一本书――如痴如醉。 也就在第二天,他洗干净了自己的脸和身体,换上另外一套别人送给他的干净衣服,走进了一家忙碌的小餐馆。 命运,有的时候就在一夕改变。 闫墨学着书里主角腆着脸求餐馆中的人收留他做个洗碗上菜的小工,一家家的走过,竟然还真的有人愿意接受他!那对好心的夫妇听了他的经历甚至同情无比,连带解决了他的食宿问题。 也就是这个巧合,闫墨简直觉得这本书是上天派来拯救他的救星。 后来,他偷偷的回家一趟把户口本偷了出来,解决了他的身份证问题。 再后来,他一边打工一边勤奋读书,而且阴差阳错被一个富裕的孤寡老人受养。 三年后,闫墨在路边救了一个富家子,两个人合作有了第一份事业。 二十五岁,离家出走十年的闫墨,身家过亿。 然后,闫墨却在友人不解中变卖资产,买下了一个网站,成为这个网络公司的ceo。 ☆、当初的蠢粉与大神 要说闫墨十五岁时把那本书《绝路》当作命运之神的礼物,那么,自从知道了闲云无风这个作者大大的存在,接下来的几年,闫墨就几乎是把闲云无风当作是人生的导航了。 在巧合的是,在第二年,闫墨开始读了闲云无风的第二本《命运》,也不知是不是注定,书中主角那种与命运抗争的精神,正是当时闫墨急需的。 也就在这时,他了解了一个作者――闲云无风,有名的网络探险励志家,一年出版了好几本书的高产高质作家。 再后来,闫墨顺藤摸瓜找到了闲云无风的作家专栏和连载作品的网站,过上了每天等更新,不看闲云无风的就睡不着觉的脑残粉之路。 后来,得知闲云无风大大是个年轻的妹子,加上别的粉丝透露的模糊资料,于是,闲云无风成功晋升为闫墨心目中的完美“女神”了,甚至有时候他会觉得,那种莫名的怦然心动以及仰慕,这简直是传说中恋爱的感觉啊!女神加初恋,简直是让闫墨立刻变成蠢粉。 可惜,闲云无风这个人,实在“高冷”,并不像其他作者一样喜欢和读者调侃和交流,除了更新,几乎找不到人影。 至于留言什么的,根本没有回过!简直让某蠢粉欲哭无泪,好想和大大交流表达一下感激之情和仰慕之意啊! 终于有一天,松树文学城为了其二十周年大庆有了一次“我与作者面对面”的活得,由读者选出十位大神开场见面会。 当然,在投票中某位大神闲云无风的名字赫然在列。 当时知道这个消息的某蠢粉简直激动得好几天睡不着觉,最后连夜做火车远赴京都看他心目中的大大。 可惜的是,闲云无风并没有来,这简直是让闫墨的心拔凉拔凉的。 松树公司的官方解释是闲云无风身体不适。 可谁都知道,这根本就是闲云无风本人缺席不愿意来。 最后,为了平息众怒,松树文学城只能开启一个另外的交流活动,投赏前十的粉丝可以获得闲云无风的qq号,有与作者亲自交流的机会。 于是,为了这个,闲云无风的粉丝简直疯狂了,投赏什么的,砸钱啊! 似乎每个读者都对自己喜欢的大大有着莫名的情节,纯粹为了文字的感动。 你是我的大大,我是你的真爱粉,所以――为了你,我可以买v; 为了你,我可以投雷; 为了你,省吃俭用买正版书籍; 为了你,每天熬夜等更新; 为了你,可以和别的黑和盗版死掐,像泼妇一样骂人; 为了见你一面,可以千里迢迢不顾危险跑到远方的陌生城市; 然后,我还可以忍受你的冷漠无瑕理会,为你找一万个忙碌的理由。 闫墨亦如此,和千万个真爱粉一样,为了闲云无风,做过所有的事,理所当然,然后又莫名自豪。 所以,就算当初,可怜的闫墨并没有太多钱,也是砸锅卖铁,死皮赖脸借钱,完成自己的心愿。然后,果断赏了一万!立刻成为网站的大土豪。 当然,最后,闫墨得到了他心目中大大的qq号,成为那十个“脑残粉”(土豪粉)之一。 那天晚上,得到大神qq的某个青年简直像是初恋的男孩准备第二天和女神约会一般,忐忑不安的加上了qq,然后忐忑不定的等待回应,几乎是眼睛一直盯着手机了,也不顾什么眼酸了。 所以,当显示对方已经是他的好友之后,他激动的挠头,几乎把手机扔出去。 许久,平静下来的他才发现,自己应该趁机联系大大啊!也知不知道大大在不在线?想到此,他拿着手机的手几乎是有点颤抖。 可是,他脑子一想:天啊!这可是闲云无风啊!这可是闲云无风大大本人啊! 所以,闫墨被这三句话刷屏来着的内心顿时又慌了起来,简直是不知道该发什么好啊! “你好,我是大大的粉丝!” 天啊,这样会不会有点热情过头了! “嗨~” 天啊,这样会不会让大大觉得我崇洋媚外什么鬼的! “大大,我好崇拜你!” 天啊,这样会不会太直白了! …… 于是,一个半小时后,闫墨突然觉得自己智商不够用了!自己真的好蠢。 原来他并不是交际弱的,甚至因为这些年的打混为人早就圆滑无比,在交际场上游刃有余,可是,他头一回觉得词穷,脑子不够用什么的。 想了许久,他终于激动的想出一句话:我是你的真爱粉 然后,一个激动加手抖,发过去的话少了一个字,变成了――我是你的真爱 等到他回过神来,看到那句话,当时他的脑袋里全部是:!!!!!!! 所以,接下来,他有点疯了,于是,他手指疯狂的动着,一排排字幕出现: ――大大,听我解释啊! ――我要说的明明是我是你的真爱粉色…… ――啊啊啊啊!是粉丝啊!都是输入法惹得祸!大大,不要生气! ――大大,怎么不回我,你一定是生气了,求不要生气…… ――大大,我对不起你!千万不要不理我!为了得到你的qq号,你知道吗………… ――……吧啦吧啦吧啦…… …… 所以,当闲云无风第二天想起那个所谓的交流活动,然后打开qq时,他被一个蠢99+的消息货刷屏了,然后,难得的震惊了。 当然,另外几个粉丝也有消息发过来,虽然没有那么多。可是,让他注意到闫墨消息的并不是那如此多的信息量,而是某蠢货的最后一句话: “爸爸!” 很好,他好想知道这奇葩是如何自言自语一晚上然后得出自己是他爸爸这个结论的! 当然,这的确不怪闫墨,他一个人自言自语到半夜三更,终于困极,然后抱着手机睡着了,可是突然醒来,发现自己忘记跟大大说拜拜了,于是,半睡半醒之中,他拿起手机就打“bbai”,然后,就少打了个i,于是,发过去的就成了“爸爸”,而悲剧的是,他实在太困,就忘记再看一眼了! 所以,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论一个蠢粉如何由大大的“真爱”变成“儿子”。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更,加油! ☆、某粉觉得自己黑化了 可是,也正是因为这个悲剧,某蠢粉难得被闲云无风注意到了。 闲来无事,一大早就被某人气笑的某人彻底丢了那份低血压的起床气,然后竟然干了一件他自己后来想起来也不可思议的事——把某蠢粉99+的消息全部看完了。 两个小时后。 闲云无风得出了一个结论——这个读者真的很蠢,简直是蠢哭! 然而,莫名的,向来没有什么表情的某大神的心情突然就好了不少,难道是潜意识想着有人如此脑残还活得下去很励志? 于是,起了逗弄心思的某大神开启了第一次与读者交流的活动:“再叫一声?” 这是闫墨收到了来自闲云无风大大本尊的第一句话。 可不幸的是,某蠢粉由于昨夜熬夜根本就没有醒,还在梦中做着与他心目中的“女神”相知相遇相爱?的美梦。 所以,一觉2睡到下午的闫墨起来一看手机,顿时就觉得自己死定了! 那句“爸爸”到底是什么鬼!天啊!这一定是我梦游的时候发的。 更让某粉欲哭无泪的事,大大不知道是说反语还是“调戏”竟然还回了一句“再叫一声”。 …… 天啊!我一定还在做梦或者说这一定是幻觉!我心目中高冷的女神大大怎么可能这么说。 对,因为某种原因,当初与松树文学城签约的身份证并不是闲云无风本尊,而是借来的身份证,而且,这个身份证是女的。于是显示的作者信息闲云无风就是个妹子,还是一个高冷有才的妹子,何况闲云无风文笔细腻自然善于心理分析,而且他的文没有丝毫的猥琐和yy漂亮妹子的气息,外加上他从来不参加任何作者活动,所以,所有人都认定,闲云无风就是作者中的女神。 自然,某蠢粉也是这么认为的,大大一定是一个才志高洁冷艳高贵清新脱俗不与世俗为伍的妹子——才对得起他心目中女神的称号。 所以,此时,被“调戏”的闫墨就坚定的认为:一定是松树文学城请来的替代品!万恶的网站!还我家女神来!还我的一万块! 原谅闫墨吧,一遇到闲云无风,他的智商不止下降了一个档次,简直直逼负数。 于是,自以为是的他随手就回了一句——你是哪个货!敢冒充我家女神! 闲得无聊的闲云无风看着自己唯一“认真”回了的一个粉丝的回复,然后—— “……” 我在看了他一晚上无聊脑残的自言自语之后竟然还相信他就是蠢了点,简直是天真了! 不知道为什么,闲云无风突然就没了什么兴致来满足一个脑残蠢粉的交流愿望了,只望赶快结束这无聊的交流活动,也没了什么戏弄的兴趣,语气也变得官方起来。 “我就是闲云无风,所以,以后,不要称我爸爸了,我的年龄肯定没有你爸大,还有,好好上学吧。” 发了过去,可是神差鬼使,或许是看完了某蠢粉的“如延绵之水滔滔不绝的仰慕……”的话吧,他又忍不住发了一句:争取初中毕业吧! 然后补了一句:嗯,还有,我是男的。 于是,等于连续的,闫墨收到了来自闲云无风大大的三个消息,可是他根本就高兴好不好!简直是要出离愤怒了。 三句话,一句怀疑了他的智商,一句讽刺了他的学历,另外一句简直直接抹杀了他的“初恋女神”。 对面的替身出来,我不打死你! 但是事实是残酷的,闲云无风根本就没有再回他的意思,任闫墨在对方刷屏如何诋毁“替身”也淡定无比,直接屏蔽忽视。 于是,某蠢粉直接去某站投诉了。 可是,网站只对他表示遗憾,因为作者的信息的保密的,他没有权限知道关于闲云无风的任何信息。 于是,这几天晚上,闫墨简直是做噩梦醒来的,梦里,原来温柔的上天派来拯救他的天使变成了一个又矮又丑还毒舌的壮汉,拉着他的手嘤嘤嘤说你不是崇拜我么来啵一个…… 闫墨简直欲哭无泪,觉得人生无望。 可是日子还是要过的,闲云无风大大的文笔还是一如既往的细腻优美振奋人心。 嗷嗷嗷嗷……大大的新书又出了!封面插图都很美怎么办! 于是,捧着一颗破碎的心的闫墨简直又纠结又无奈,可是,依旧掩不住对闲云无风文字的脑残,只能怀着对他家大大这么多年深深的爱,然后决定在时光的洗礼下忘记那个噩梦。 但面子上,某蠢粉还是要的,于是,表面上,原来闲云无风一掷千金的脑残粉闫墨变成了闲云无风文下最大的黑粉。 打负——找存在感。 批评——其实是反语。 其实是背地里不惜重金一个人卖了好多套各种版本闲云无风所有书的脑残粉。 然后,闫墨真正的的心路历程是这样的—— 求问:冷艳高贵的初恋变成了抠脚糙汉子肿么办? 求问:我家大大嫌弃我的智商和学历肿么办? 求问:女神变男神肿么办? 求问:我还是想见他,怎么办? 作者有话要说:  。。。。≈gt_≈lt 来一个收藏或者评论也好呀! ☆、总裁很穷 一路下来,闲云无风的书早已不是他作为人生参考找与主角共同点的“救星”了,一本本书下来,沉寂着闲云无风所有的思想也渐渐与闫墨产生了另外一种共鸣——人生何处不寂寞,孤冷之心何处寻。 所有,闫墨早就没有了当初少年时期对某个人崇拜到认为是初恋的感觉,而且,随着年龄的增大,社会的历练,闲云无风对他而言却是超出了现实,成为精神上是支柱,甚至很文艺的说一句,就像通过书看到了一个人的灵魂,与自己相知相交,早已模糊了性别的概念,只剩下一个活生生的灵魂。 所以,25岁,在闫墨一帆风顺事业有成再也不用为物质生活困扰之际,他做出了一个脑残粉也不会做的疯狂举动,几乎是倾家荡产的集资,放弃原本顺利而盈利的事业,买下了闲云无风所在那个看起来血本无归的网站——成为一个说起来风光实际穷死的总裁。 但总裁好歹有一个好处就是——现在终于可以看到大大的档案了!想到这里,他舒心了许多,然后想起了当初打客服投诉时各付小哥说的自己没有权限时的愤怒,某总裁表示,他才没有小气到去让客服小哥离职呢,不过就是把人调去了内服部——传说中的内部,帮各位编辑上司端茶倒水拿资料的“闲职”。 可是,让闫墨抓狂的是,在他回忆往昔之后然后忐忑不安打开了档案袋时—— 我去!这是什么鬼!我家大大原来不是人类吗! 姓名:戚央白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91年10月21日 …… 最后是身份证复印件和什么详细的地址等等——模糊的看不清什么东西,照片成为一团一团的,像是多年前被洒了咖啡。 最后,盯了老半天的闫墨什么也没有看出,人是胖是瘦是高是矮是丑是美,总之,结论:从照片上根本看不出是一个人。 某总裁的脸顿时就黑了,很好,除了作者签的普通资料,后面竟然什么也看不到,他想知道住在哪里长什么样什么什么一点私人的信息根本就找不到!到底是哪个混蛋把咖啡洒在上面的! 于是,这天,某新上任的总裁颁布了第一条专制的命令,以后在工作时间不允许喝咖啡,不服走入!就是这么任性! 不死心的某总裁只能腆着一张面无表情深沉状的脸去命令(勾/搭)客服小哥,调出了闲云无风的电子档案。 然后,发现资料早就过期,是十几年前的固定电话和临时住址,完全就没用好不好!某总裁简直觉得人生太悲剧,或者买什么网站还是草率了,根本就应该去找一个黑客直接去查闲云无风的id好不好!可是,不久他就知道,大神的待遇是不同的,原来在更文的不是闲云无风本人,而是由闲云无风每个月发来文档,然后由专门的人改错发表,安排时间和出版等等事宜的。 最后,想了许久的闫墨终于还是把主意打到了闲云无风的编辑吴月身上,因为联系作者等等工作都被交到每个负责的编辑身上,就算以前的资料无效过期,但闲云无风就算是再怎么孤僻,还是得联系编辑的交稿的,所以,可以肯定的是——吴月一定有闲云无风的电话号码。 可是,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每件事都可以让他满意的,原因是,编辑吴月请假了!请假原因还是产假!三个月啊……三个月啊……才刚过一个月!而且,因为吴月是专门负责大神的,而且,这敬业的编辑早就把大神们未来三个月的稿子给催来了,改成自动更新了!所以,根本没有留下大神的电话好不好!何况,还是据说就算是在网站内部也是很神秘讨厌别人打扰他生活的闲云无风了。 请问:新来的总裁大人打电话去“关心”一个马上临盆的孕妇,然后问出闲云无风的电话号码或者说把自己换成闲云无风的编辑吗? 原谅他,节操什么的还是没有掉光。 所以,现在,闫墨正在他那个临时住的小旅馆里,看着那几个大箱子里面的书,想着自己这次过来带着的唯一贵重“财富”,然后叹了口气,本来买下这个网站以为可以天天看到大神或者至少离大神近了一步的,可是,看来,这个目标还是任重而道远,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想想就咬牙切齿的闫墨最后从其中一个大箱子里拿出一本包装精美的书来,这本《陌生的旅途》是闲云无风亲笔签名过的第一本书,他费尽心思猜得到一本,上面是清隽而工整的笔迹正是闲云无风的亲笔书写,没有作秀的笔迹,工整宛如他的笔墨,细腻、漂亮而又不失大气。 好吧,原谅一个脑残粉,就算闲云无风的笔迹写得让人认不出来,他估计也要夸上一番大大与众不同什么的。 小心翼翼地盯着那签名几分钟,想象着某天闲云无风大大把自己真实名字签在上面的场景,然后,某粉完全没有丝毫形象地抱着书滚在床上,激动得不行,然后又准备翻开书来看。 闲云无风的书每一本他都买过,而且就算是不同印刷版本的他也都买了,就算是他最穷的日子,省吃俭用他也不舍得不买他出的新书,这几乎成为他的执念了,甚至,如果睡觉之前不看他的书,他就会失眠,或许,他的文字,早已成为他的救赎。 可是,精神上的食粮也拯救不了他的肚子,当那安静的房间里咕咕的叫声响起,闫大总裁才突然惊觉,自己竟然没有吃饭!这么想起来简直就要饿死了,一下午忙着打听闲云无风的事情真的忘记吃饭好不好! 可是,就在他发愣想着等下去楼下不远处的超市卖个泡面时,电话就响了,他勉强打起精神,拿起了电话:“喂,谁?” “喂,不是吧?才几天啊!你就把我忘了?果然,当了总裁的人就不一样!渍渍……”那人的调侃而嚣张的语气,在闫墨听起来简直欠揍无比。 “你就讽刺吧,大总裁,我算什么总裁呢?你见过吃泡面的总裁吗?”闫墨有点无奈的声音。 “泡面?不是吧?怎么,没钱了?要不要兄弟借你一些,利息什么的,就给个百分之七八十吧!如何?”那人有点惊讶,但回过神来却又马上调侃。 “滚你的!去抢吧!”闫墨气笑。 “不过,说真的,你也太惨了吧!就算你想去京都也不必这样吧,虽然我们的生意没做到那里,但几年后绝对可以去……又何必去搞什么文学网站,而且我也了解了一些近些年的情况,什么网络文学,简直没出路好不好!你在我这明明好好的,就算你想当总裁也可以努力一把啊!何况,我听说你连老婆本都拿出来了,倾家荡产的,我简直不明白……”那人又说道。 “周少,这件事,你就别管了……算了,挂了啊,我还有事忙。还有,谢谢。”闫墨说着就把电话挂掉了,其实周鸣也是好意,不过,他可不想再欠他什么了。 走过了事业的巅峰,他早已不再是求着金钱过日子的人了,就算是每天清水泡面又如何,何况,还有,那个人…… 他拿起笔,翻开日记,在本子上写下几行字: 我们都不知命运,我们都无法拒绝,但我们活着像人,而不是机器。——选自闲云无风《命运》 这本本子,他已经写了很多年,上面,没有日记,有的,全部是闲云无风写过的话,每一笔,都是他亲自书写。 写完,他合上笔记本静静地躺着,脑子里却控制不住想象。 那个人,会是如何呢? 或许带着眼镜,沉默而温和,和他的作品一样深沉而富有感染了,沉默寡言不爱热闹,然后,然后呢…… 他觉得自己晚上有可能又要失眠了。 当然,失眠之前,闫墨还是跑下去卖了一包泡面的,还是自备的饭盒在超市死皮赖脸蹭的热水,也顾不上超市小妹诡异而嫌弃的目光了。 原谅他,盒装的泡面贵了两块钱,而且,旅馆里没有烧开水的热水器,他总不能去买吧!更何况,在旅馆里吃东西什么的,一看就知道很贵,要是被抓到被坑了怎么办? 第1节 恋耽美 正文 第2节 大神与蠢粉的恋爱可能性 作者:笔乐戈聆 第2节 最后总结就是——严大总裁真的很穷。 作者有话要说:  所以,本文不是走的总裁邪魅狂傲拽的风 ☆、叼着包子的总裁 第二天,很穷的总裁大人在路边买了两个包子啃着就跑公司去了。于是,昨夜失眠的总裁大人还顶着两个黑眼圈,黑眼镜,没有豪车,没有名牌,一副宅男屌丝样还很接地气地嘴巴里叼着一个包子就往公司里闯的某总裁被保安拦住了…… 拦住了…… 拦住了…… 拦住了…… 他一定是第一个被拦下了不能进自己公司的总裁。 当时,某个拽拽的保安是这样的,很不屑的看了闫墨一眼,然后打量到他从头到脚没有一件值钱的东西后,很放心而且有底气的吼了起来:“喂喂!那个,看什么看,就是说你!那个嘴巴里叼着包子的,这里可不是什么人都能随便进的!” 闫墨看了一眼周围,然后发现周围没有人,也只有自己叼着个包子,于是,很无辜地说道:“你是在说我吗?” 这个保安也是倒霉,昨天请假换班没有来,所以根本就没有见到过新来的总裁大人,但作为一名资深保安,一向眼睛长天上(狗眼看人低惯了),认为总裁什么的一定不是一身名牌就是开着豪车,怎么可能有这样的,所以根本没往新来的总裁是个年轻人方面想,于是,见闫墨一副不太理他的样,顿时就来气:“cao!难道不是说你是说狗吗!” 闫墨看了那保安一眼,并没有发怒,而是很淡定的把手里那个没吃完的包子啃完,然后拿出了他那款古老的手机诺基亚:“喂,杨秘书吗?你现在马上去通知全体人开一个紧急会议,在我们大楼保安处前的空地,对,三分钟内集合,迟到的罚款一个月工资,不来的你让他明天不用来了!” 所以,等到一大楼的人一窝蜂涌到楼下来恭恭敬敬地站在闫墨面前时,某保安傻了眼。 而闫墨也没有说话,只是接着吃剩下的那个包子,但气场分明,脱了那股懒散的气息,就算他依旧是温和无害的样子,在一大群人面前却依旧镇得住场。 事实上,闫墨早已经不是当初那个懦弱无能的闫墨了,他虽然年轻,可是在社会上打拼了十年,混了无数形形□□的圈子,又岂是一般人可以比的。 那保安也知道自己这次大概是又吃了一次以貌取人的亏了,以现在闫墨的气势,绝对不是好惹的主,更何况,那群人里,如果没听错,好像有人在小声的议论“总裁”。 完了!他只有这个想法,能年纪轻轻就买下这么大一公司的人,不是家里有权有势的二代就是靠自己打拼的狠角色,总之,绝对是自己完全惹不起的大人物! 于是,在闫墨淡定的把包子啃完时,所有人都战战兢兢地等待着总裁大人的说话,至于原来办公室的人,昨天早就领教了总裁大人的专制,一大早被下一个不来走人的通知,这分明是新官上任三把火,要裁人的节奏,难道是昨天终于发现自己买的这个公司要亏本准备多裁员了吗?对于前任总裁卷走资金,现任带来一大笔钱填空缺的事他们又不是不知道,总之,小心为上。 “好了,现在我们正式开会。”闫墨用纸巾擦了擦嘴,然后终于开口,“不要紧张嘛!今天是我第一次主持会议,大家给个面子,恩,现在就一件小事发表一下大家的看法,大家都是文学网络公司的,应该脑子是不错的。那么,问题来了,请问如何让一只狗停下乱吠呢?” 那个保安抓紧了手心,恼怒又不敢言,自己刚刚竟然骂了总裁是狗,现在换自己都觉得侮辱,何况总裁,可能是一辈子都没有被人骂过。 这点,那保安倒是猜错了,闫墨这些年,什么没有遇到过,更难听的话他都听过,早就练出一身淡定的功夫了。 当然,闫墨真正的目的倒不是为难一个狗眼看人低的小小保安,而是想趁机改变一下这个死气沉沉的公司,开始他改革第一步——呵呵,他怎么舍得让自己大大的公司几个月就倒掉呢?(喂,这公司什么时候成为你家大大的了?)而且,他也没工夫侮辱这么一个小人物。 当然,众人有点莫名其妙,这是个什么难题,果然,上层里人的想法就是不同。 在某公司内部的群里,昨夜早就有人熬夜讨论,新来的年轻总裁到底是什么人,各种猜测简直突破脑际,最后得出结论,年纪轻轻就有这么多钱的总裁一定是个有钱的富二代。 某个脑洞大的还脑补了一副豪门历练的狗血故事:某闫氏财团的继承人之一闫墨被祖父甩下三个亿丢回国内,买下这个濒临危机的网络文学公司当作历练,然后某总裁就决定微服私访放下贵族架子,衣着打扮低调地来了,但骨子里还是改不了贵族少爷专制的架子,这不,昨天就下了一个奇怪的命令——不许办公时间喝咖啡什么的。一定是某个贵族病,比如说对总裁对咖啡过敏什么的,一定要理解啊! 要是闫墨知道他们在讨论什么,一定会:呵呵,你们拿着文职的工资却还有如此神奇的脑洞,还是去写迎合市场的总裁文吧!就不怕公司没钱了。 最后,在大伙沉默等待闫墨玩得开心之余,闫墨却是冷笑开口:“怎么,都不会说话了?难道平时你们就是如此决策公司的事情的?就这样不说话,会有神明给你们解决吗?还是说,公司一切的事情都是由总裁说了算?难怪上任的总裁要跑,有你们这一群只拿工资不做事的,不跑才怪。” 这位年轻的领导依旧温和的面容,却是让人有说不出的压力,或者说,他们认为某总裁只是玩玩的猜想,绝对是一个错误。 众人:嘤嘤嘤,果然豪门出来的人就不会是简单的人物!要知道,能从豪门严酷竞争中生存下来绝对是厉害的主,昨天怎么就没有想到呢?果然还是天真了,那么,问题又来了——昨天他说的不许工作时间喝咖啡到底有何深意? 也亏闫墨还是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否则面对这一群没事就看豪门宫斗的网络公司的不靠谱工作人员,该直接气死了。 但最后,他还是直接的表达了不满,然后举了一个包子的例子,告诫那些员工,而且让他们写一份关于如何处理狗的建议书。这直接让某个保安面红耳赤又惭愧感激,竟然没有直接下解雇令!简直是最善良的领导。 可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第二天,公司门卫处就来了一只看门大狗,而且他收到了一份特别的任务:帮公司去寻找一只不会吠而且认识人的狗来代替这只会乱叫的狗。 保安想了想,欲哭无泪:算你狠!不但骂回了我是狗,还毫不见血让我自动离职是吧!果然是豪门来的!行我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但是,出奇的,保安竟然并没有什么怨恨的心思,或者说已经哭笑不得了,昨天这位总裁倒是没有点名侮辱他,倒给了他一个面子,还成功地给他上了一课,今天自己自动辞职看起来不亏,也有点心甘情愿了,毕竟,不管在哪里,得罪了最大的boss,也不好继续混下去了。 但他倒是看明白了,这位,绝对不是简单的主。 ☆、据说楼上住着个煞星 由于看不到大大,又没办法联系到,化悲愤为力量的闫墨就完全把心思放在了任何拯救这个网站上面了,毕竟,这可是闲云无风大大十几年的窝啊!一定得让大大知道我之前把它弄得好好的,争取让大大的稿费近年增加一倍——早就听说了网站克扣作者大大福利什么的,现在网站终于是我的,第一个目标,提高的大大的工资,嗷嗷嗷——你说总裁亲自为大大发工资和奖金如何?或者说来一次公司专门为大大举行的采访如何?还是说,让大大来公司参观什么的? 于是,其实表面很认真的在写什么工作计划的闫墨,其实内心还是逗比地yy一百种借助总裁的名义和他的男神大大见面的方法。 不过,鉴于昨天早上某总裁的下马威,公司里的员工都被这位新来的豪门大少的“霸气外露”震住了,也不敢去胡乱猜测什么了,所以,就连秘书也没有看到总裁大人嘴角扬起的诡异荡漾的笑容。 不过,这天,闫墨还说道一个好消息,就是他在五八上淘的二手房终于有着落了,原谅他,最后只存了一点点钱,买房子什么的一定要的,他早就做好了长期抗战的准备——据说闲云无风大大就住在这个城市什么的。 恩恩,要的就是这种和大大在一个城市的感觉,当然,这也是他为什么如此省钱的原因,倒不是真的没有了一分钱,而是准备在这个地方落地生根。 听着那个中介说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吹赞房子如何如何好之后,闫墨就问了一句:“多少钱?” “六十万。”那人一口价。 “……” 这么便宜真的好吗?这可是在京都啊!就算是四环五环郊区什么的,一套二房一厅一厨房的公寓式商品房绝对不止这个价!不要欺负我不懂房,一种不好的预感而来,这样,一定是个坑。 就在闫墨因为房价太低而觉得怀疑想放弃时,那人又发了消息过来:“可以先看房,我们是因为急转才低价出售的。” 眼见为实,不得不说,闫墨再次心动了,他现在剩下的钱只有一百万左右,本来是想买一套□□十万的房子分分期然后再买个十万左右代步的车,剩下一点钱留着坐吃山空,而且想想这几年公司盈利不了多少,钱的确够紧,所以才会吃泡面都省,毕竟,京都什么的物价很高,可这一下就可以省下二三十万,这可是好事!而且自己还可以一下子全额付清,简直是天上掉下来的好事。 “好吧!”闫墨装作很勉强的样子,内心却几乎是迫不及待的答应了,他查过那块位置,虽然没有什么热闹的公共设施,可是环境很好很安静,对他来说还是不错,他原本的预计价是八十万,如今少了二十万,肯定得去看看,当然,以他老油条,有什么问题也是可以看出的。 就这样,乘着公交的闫墨下午就跑去了他那个约好的地方,还是比较久的开发区,楼房只有七八层,周围绿化也不错,也不知道是不是空气清新的原因,他竟然对这个地方十分有好感,似乎冥冥之中有什么声音在告诉他,就是这里了。 他买的那套在第七层,等到达时,他唯一想想法就是太安静了,从一楼到七楼,好像就见不到活人,当然,或许是上班时间吧!有点凉飕飕的闫墨内心安慰自己。 不过,楼梯和电梯倒很安静。 “这其余的住户是些什么人啊?”闫墨决定还是要问清楚,要是是一些什么变态的人就不好了。 “您放心,我们这个是老区了,住的大部分是本地人,而且我们小区连续十年获得了和谐小区奖,绝对没什么问题,一楼是一个开店的住户,不在家很正常;二楼是普通的家庭夫妇,上班去了;三楼是一对年轻的小情侣,这里该是他们的落脚处,出去打拼自己的事业了,也不回来;四楼住的是一家三口;五楼的话是一个业务员;六楼住的是一位老人;八楼住的是一位读书人,所以,你就放心吧,我们公司的住户都是正正经经的人,七楼原来住的是一个漂亮小姑娘,去追她男朋友了,所以空出来了,我们才急转。”那业务员倒似乎不介意他问这些,而是很详细的介绍这个楼的住户。 闫墨听听,倒觉得没什么问题,关于这个小区的风评,他也查过,倒也一向很好。 房门打开了,出奇的干净,倒不像转了几手的,两室一厅,设计也挺合理,阳台卫生间也挺新,他甚至还用了一下里面的灯和水,不像会有什么问题,不过,有一点,灯和柜子装修好了,就是没什么家具,连床也没有。 “呵呵,不瞒先生就是因为原来家具有点旧我们也懒得去装修了,所以才这么便宜,麻是麻烦了一点,但可以照着自己喜欢的装修我认为也是不错的选择。所以,您看,还有什么问题吗?”那业务员笑笑,一副老练到滴水不漏的样子。 后来,闫墨研究了半天,还是觉得没什么问题,自己买一套普通的家具也不过是十几万,还是省了许多,加上这里的确环境不错,对这好感也挺多,或许真的是他多心了,于是,闫墨还是决定买下来,赶快装修好,也好搬进来,毕竟饭店什么的还是比较贵的,本着有便宜白不占的原理,闫墨还是还了许久的价,最后以五十七万的价格成交。 可是,在第三天,当他联系的搬家公司把家具和床搬进去,整理好可以入住的时候,却发生了一件让他莫名其妙的事。 整个小区里,见到他的人都和见到鬼似的,每当他准备笑脸迎人之际,对方就问一句:“你是三号七楼新搬来的住户?” 他点头,正郁闷难道所有人都知道了的时候,那个人就飞一般跑了,像活见鬼似的。 闫墨:“……”我什么时候这么吓人了。 不过,心情不错的闫墨还是准备不为这种小事生气。 可是,在他敲了楼下所有的住户,没有一个人的时候,他突然又有了一种诡异的感觉。 回到安静的家,他打开网络,搜索了“京都,富槟小区,三号楼。” 然后,终于在某个灵异论坛里发现了一件恐怖的事。 “本人楼主,来八一八我身边发生的一件灵异的事,我们这个小区,一切都好,我父母是这个小区的老住户了,然而,十几年前,三号楼就开始出事了!首先是一个人开店赔死在里面自杀了,然后就是小情侣闹矛盾互相捅刀子,然后是一个人莫名其妙疯了……总之,住在那号楼的没有一个安生,最后都会发生奇怪的事。不过幸好除了三号楼其余都挺好,否则吓死我。 ………… 第1563楼:现在楼主大学,已经搬出那个小区,据说最近三号七楼的一个漂亮妹子又出事了。后来,发现一个惊天秘密,据说这十几年,三号楼其余住户都换过人,只有传说中的八楼没有换过人!八楼简直是一个几乎不出门的人,反正我是没有见过。这就是传说中的煞星啊!据说专克楼下的人,据说最近又有一傻逼贪便宜买了七楼,这简直是分分钟出事的节奏啊!楼主坐等后续。”闫墨:“……” 擦!这算什么鬼事! 作者有话要说:  好吧,房价什么的仅供参考,不要太认真。 ☆、楼下来了一个神经病 心情郁闷的闫墨才知道自己吃了一个闷亏,买到了传说中的“鬼屋”。 不过既然都已经搬来了,还是好好过日子吧,好歹以后就是自己在京都的家了,而且,说实话,命运那一套他根本就不信,绝望过后的人哪里会害怕?不过,更重要的是,他现在哪有钱去再买一套房子!只能咬着牙吃下这个暗亏,找时间报复回来。 于是,想开了的闫墨就走出了阳台,清了清嗓子,上对着楼上大喊了一声:“我管你是什么煞星,我就不信你能把我怎么样!来啊,我怕你!” 此刻楼上,干净而整洁的房间内,青年就因为这一声,惊得直接把手上画素描的铅笔芯给弄断了。 青年顿时什么灵感也没有了,扔下笔皱起了眉头:“难道楼下这次搬来的是个神经病?” 而楼下某个“神经病”吼完这一声顿时觉得心里舒坦了不少:我又不开店又没有女朋友更不会出去乱逛,我就不信做在家里公司还会地震,否则会出什么事?哼哼,我从小就命硬,不把楼上的煞星克死就不错了,管他呢! 于是,想通了的闫墨开开心心的拿起今天在公司顺手拿来(抢来)的闲云无风大大的绝版书亲了一口,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一副傻样与公司时的精明有魄力完全不同。 “啊啊啊啊啊啊!实在写的太好了!嗷嗷嗷……”虽然手上这本书他早就看过,可是绝版的精装版看起来又不同了,而且,明明他每看一遍就要鬼哭狼嚎的赞美一遍——好吧,让我们原谅这个精分的总裁大人。 于是,楼上打开电脑准备写东西的青年顿时手一抖,不知道是因为是他喜欢开着窗户的原因,还是某人声音太大,总之,他就莫名的烦躁起来,好久没有这种被人吵的感觉了,而他又是没有安静就做不了事的人。 青年站起来,用力地按了按太阳穴,感觉头痛了起来,算了,还是先洗个澡吧! 可是,当他洗澡时被某人的歌声惊的一个不小心摔地板上时,他再也受不了了! 这简直是在挑战他的极限——你说胡话大叫也就算了,为什么要唱歌!!这对音乐敏感的他来说简直是烦躁无比,特别是那种毫无章法而且鬼哭狼嚎的唱法,绝对是让他的神经也崩了起来。 所以,当闫墨这天晚上正在自己屋内享受自由空间唱着他自创的对闲云无风大大表示敬仰的歌曲时,门突然就响了起来。 闫墨心头一惊,声音停了下来:我去!大晚上,不会是有鬼吧? 可是那敲门声却越来越急,似乎根本没有要停下了的样子。 闫墨想起那论坛里的故事,不由感到脖子一凉,可是还是鼓起勇气战战兢兢地把门打开,然后看到了一张怨气几乎实体化的脸。 那人冷着一张脸,劈头盖脸就是一句:“你再吵一句,你信不信我把你从楼上丢下去!” 当然,别人强,闫墨更强,来人这么说,闫墨顿时就不爽了,我抒发对大大的热爱你打扰什么鬼,关你破事!某总裁表示:就是这么欺软怕硬遇强则强——好吧,虽然来人似乎比他高。 于是闫墨当即就回了一句:“关你屁事!这是我家,我想怎么样你管的着吗?你看清楚,现在才八点半!” 八点半对于现代都市来说,的确很早,大家都没睡,也就根本构不成扰民了,何况这人还这么嚣张,闫墨觉得自己有理,语气也不善起来。 那人倒没有立即激动的发火,而是凑近了他。 闫墨几乎可以闻到男子身上淡淡的肥皂味还有水汽,他突然莫名有点心慌的感觉,然后又觉得不对——完了,不会遇到什么变态吧! 可是,闫墨还没有反应过来时,就被来人一个提起衣领,然后一个拳头以不容忽视的力量直接迎面而来,淡奇怪的是,拳头到闫墨的鼻梁时那人却停了下来,而是改成了手肘直接把低他半个头的闫墨狠狠地靠在了门上,这样,许久没有面对这样场景的闫墨就被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就直接被人以绝对的力量完全压制住了。 “我警告你,想再这里好好住就不要吵,明白吗?”那人双眼睛如墨一般,有着说不出魄人的力量,闫墨竟然有了被镇住的感觉,顿时愣在了那里——好吧,也可能是头正好撞墙上了,撞傻了。 说完,那人深吸了一口气就转身离去。 “卧槽!你谁啊你!敢打我!”很久都没有被人如此欺负的闫墨反应过来,终于还是火了。 “我就是你说的那个煞星,受不了就搬家吧!”那人却不曾转身,一步步往楼上而去,事实上,他也很久没有这样发怒了,也不知道为什么,竟然莽撞地动手,难道是因为这个人唱的歌太让他的神经烦躁吗? “我靠!我看搬家的应该是你吧!暴力狂!”闫墨气急,要是刚刚那人没收手,自己的鼻梁绝对不保了。好吧,其实就是这种感觉让闫墨有点恼羞成怒,好歹自己也是个大男人,被其他男人一下子压制住什么的简直丢人。 那人听了闫墨的话明显就身体一滞,却还是一步步往楼梯上而去,不知道是不是幻觉还是晚上太暗,闫墨竟然觉得那人的身影有点蹒跚可怜的感觉,可是想到刚刚那人的力气,他顿时觉得自己一定是脑子被撞傻了,怎么会有这种错觉,没准明天就能检查出个什么脑震荡来。 最后鉴于对方似乎强大的武力值,闫墨理智地把赶快追上去把人揍一顿的想法默默掐掉,然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表示来日方长,迟早有一天搞死这个该死的煞星! 所以现在的闫墨只能咬牙切齿地看着那人消失在楼梯口,不断地告诉自己:现在要淡定,淡定,淡定…… 就这样,向来小心眼而且喜欢暗地里报复的闫墨就这么把楼上的煞星记住了,也开始了与楼上煞星斗智斗勇的新生活。 所以,好不容易平息了情绪的某人,再次听到了楼下莫名其妙的诡异歌声。 “……” 这小子不是神经病就是讨打吧! ☆、我家男神住楼上 “啊!”一声鬼哭狼嚎的声音响彻云霄。 清晨的阳光如此美好,某人的心情却糟糕之至,原因是昨天那本闲云无风大大的绝版书因为被他抱着睡觉,然后,被压得不成样子了!所以,某人就大叫了起来。 楼上,凌晨才好不容易睡着的青年立刻被一声噩梦里的声音吵醒了,起床气很大的低血压某人顿时就怒了!他觉得楼下那个神经病,还是要揍一顿! “你是什么意思!”青年敲门,恶狠狠地盯着闫墨。 闫墨看着青年两只大大的黑眼圈,诡异的快感而来,然后很不厚道的笑了:“什么什么意思?我难道不能练嗓子吗?咳咳……喔喔……” “好,练嗓子是吗?那我正好练拳头!”青年一拳就过去了,这次是动真格的。 “喂,果然是暴力狂!打人是犯法的!”闫墨这次可是早就防备着他动手,所以成功地躲开了。 所以,一大早,一场邻里间的恶斗再次拉开了序幕。 当然,最后,还是以闫墨的略输一筹为结束。 于是,闫墨眼睁睁看着那暴力的青年刷刷写下一条条“邻里不公平条款”: 1在家期间,楼下不得喧闹争吵。特别是唱歌! 2楼下不得打扰楼上休息。 3楼下不得没事找楼上的茬。 4 …… 闫墨:“凭什么!” “凭你打不过我!” “喂,这明明不是个靠拳头吃饭的时代好不好!” “那就搬走!” “我刚买的房子,你给我钱啊!你怎么不搬!” “你运气不好!” “明明是你脾气不好!” “所以别惹我!” “……” 最后,还是闫墨败了。他只能安慰自己,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等青年走了,闫墨一把就把手里的纸条撕掉,然后拿起昨夜那本被他摧残的书,心痛不已,要不是大大书被弄坏了我能这么失态吗? 咦,不对,等一等! 闫墨突然想起了什么,然后突然跑向他刚刚扔纸条的垃圾桶,可怜他刚刚扔的纸条早已经碎了,不过幸亏他垃圾桶里没有别的垃圾。 小心翼翼地把小小的碎木捡起,细细的拼着,终于,闫墨的脸色简直是变了又变。 “这一定是巧合!”欲哭无泪的闫墨拿着书本上的签名和刚刚那青年的字迹对比,很熟悉的笔迹,他几乎自己都记得住每一个字的轮廓和笔锋了,难怪刚刚他好像有什么觉得不对,竟然是这里!这个人的笔迹和闲云无风的字迹也是在是太像了吧! “难道这个人是帮助闲云无风大大签名的刷子?”闫墨觉得自己有点转不过弯来,果然,一遇到大大的事情就智商不够用吗? 然后,他潜意识里拒绝去想这个人就是心目中的男神这个事实。 ——呵呵,我家大大怎么会如此暴力! ——我家大大怎么可能住我楼上! ——我家大大怎么会力气如此大! ——我怎么可能一下子就和大大打了一场! ——我怎么可能会得罪我家大大! ——呜呜,我家大大怎么可能讨厌我! 好吧,最后一点才是重点,闫墨对于自己小心眼故意扰人清梦的想法刚刚还是自得的,可现在惊觉恐怖,如果真的是大大那可肿么办! 而且,嗷嗷嗷,光顾着打架了,忘记看大大的脸了,记不住脸肿么办!细想之下简直恐怖至极,求问,该如何遁走? 急:楼上住的好像是我家男神怎么办?一搬家就和男神大了一架怎么办? 现在对闫墨来说,最重要的是,确定楼上的人到底是不是真正的闲云无风。 所以,智商很激动的回归了零的某蠢粉除了借东西,还真想不出别的方法。 于是,好不容易清净了一会的戚央白很快就听到了敲门声,他可想不出这个时候到底会有谁来找他,所以,似乎是为了验证他的想法,门外的人出声了:“有人在家吗?我是楼下搬来的新邻居,来借个东西。” 戚央白:“……” 这么快就忘了刚刚自己被揍了一顿的事实真的好吗? “我不是来打扰你的,只是想借一个东西。”某人说得很诚恳。 戚央白终于开门:“我说过,不许打扰我!” “没有打扰你,只是我是真的来借东西的,你也知道,整栋楼就住了我们两家活人,所以,我不向你借向谁借?”闫墨觉得自己智商似乎回来了。 然后很诡异地盯着戚央白的脸,内心一脸幸福的表示,如果真的是大大,那么颜值也忒高了点吧,嗷嗷嗷,好幸福!我家男神住我楼上,而且果然不是我想象中的抠脚汉子! 话说,你是如何保持一个对着想象中男神形象为抠脚汉子的角色还继续粉下去的!这绝对是真爱! 戚央白看着一副诡异样子的闫墨,顿时无语了,这货绝对是个神经病,一大早被人揍了一顿还屁颠屁颠地跑过来借什么东西,还有,现在这么一副花痴样是不是精分了! 为了早点打发他,戚央白不得不忍住再揍他一顿的想法:“你要借什么!” 几乎是一字一顿的,可闫墨可听不出里面的愤怒,反而一旦有了自家男神住楼上,自家男神是真绝色的设定,于是,男神所有不好的都自动在他脑中补好了,他只觉得:自家男神的声音真好听! 所以,现在闫墨根本不知道戚央白在说什么,一副傻样,于是,戚央白砰的一声,把门关了。 鼻子几乎撞出血的闫墨终于回神,经线锲而不舍的敲门:“等等,我真的是来借东西的!” 戚央白觉得自己的忍耐极限要到了:“你到底要借什么!” “哦,没什么,只是想借你身份证看看。”闫墨一脸无辜。 “砰!”这次,门更加凶狠地关上了。 “不,等等,我真的很有诚意要借你的身份证,不,就看一看也好啊!就一眼,就一眼!”闫墨在门口大叫,毫无形象。 而屋内的戚央白已经是青筋暴起了,他很多年没有这么发怒地想揍一个人了,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这个人就是该揍,而且,他有极其不好的预感,自从这个人来了之后,自己的生活绝对会乱成一锅粥。 作者有话要说:  我终于明白写正统感情文有多痛苦了……好想神展开……会不会崩! ☆、今天开始刷男神好感度 “那么,就问一个问题,戚央白!你是不是叫戚央白?”闫墨趴在门上。 砰的一声,门打开,某人恶狠狠等着因为失去平衡倒在地上的闫墨:“你怎么知道!你到底是谁!那个派你来的!” 面对戚央白的质问,闫墨只是激动地抱住他的大腿,简直要泪流满面:“大神,果然是你吗?你还记得我吗?我是你的真爱粉啊!” 戚央白:“……” 其实,戚央白的记忆一向很好,声音,当遥远的记忆涌上脑海,如果记忆中自己有这么一位脑残粉的话,那一定是那个叫他“爸爸”的蠢粉了,当初实在是让他记忆深刻。 所以,面对抱着自己大腿的闫墨,戚央白就忍不住说了一句:“所以,你现在初中毕业了吗?恩,来找爸爸的” 闫墨:“……” 黑历史什么的简直满满的泪啊!话说,男神为毛你还要记得这件事。 但闫墨作为一个脑残粉,绝对不会被这种小事打击到了,他马上站起来,抹了抹根本就没有的眼泪:“你好,男神。哎,你认错人了?什么真爱什么爸爸我根本不知道啊?重新认识一下,我叫闫墨,住你楼下。大大,我们真的是非常有缘啊!” 戚央白:你已经暴露了你的智商好吗? 不过戚央白倒是好奇自己的身份为什么会被知道,要不是因为昨天某人的举动,他还真的以为自己的身份被公开了,这个人是特意找过来的,现在看来,只是一个巧合,不过,这未免也太巧了吧!楼下搬来的神经病是自己的脑残粉什么的,简直接受无能!他几乎已经预见自己的未来生活要被这蠢货打扰得不像话的场景了。 就在戚央白在搬家和赶走面前这个人之间做选择时,那人突然就跑了下去,然后以他目瞪口呆的速度搬来一堆书,并且喜笑颜开满脸兴奋地说:“大大,签个名吧!” 面前的青年一头乱糟糟的发,脸上甚至还有被自己打的青紫的痕迹,他没想到刚刚还和自己有仇一样的人态度会转变得这么快,这个人,难道是人格分裂? 但不得不说,面对闫墨热诚真挚的目光,戚央白还是有点心软的,自己,似乎很久没有遇到如此单纯(蠢)的人了,而且,如果真的是自己的粉丝,那么,应该会听话吧,至少不会每天故意唱那么诡异的歌来打扰自己了吧? 想到这里,他的脸又黑了,闫墨的歌声对他来说简直是一大杀器! 所以,戚央白在衡量利害之后,很淡定地开口:“可以给你签名,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才一件,就算一百件我也可以答应!”闫墨很激动。 戚央白:“……” 他几乎是要同情面前人的智商了,果然是脑残,也不知道这么多年怎么过来的。 不过他还是开口:“不许讲我的信息泄露出去,也不许打扰我的正常生活。” “那当然!”闫墨一口答应,我才不会泄露大大的消息呢,要是一堆脑残粉涌过来就不好了,最好只有我一个人知道,那么大大就属于我一个人的啦!想想就很美好。至于下半句话,闫墨直接忽视了,不打扰大大,呵呵…… 一个签名换自己未来安静,戚央白觉得自己应该是划算的,可是,等他签完手边的几本书,看着房间里的小山一般的一堆书,顿时就石化了。 戚央白觉得自己又要忍不住了,恶狠狠地问着面前还在忙着搬书的人:“你到底还有多少本!” “不多,还有二三十本就搬完了,总共也就两百多本,老家那里还有上千本没搬来呢,这次走得急没带过来,下次有机会再空运过来。”闫墨笑眯眯地回答,每本书都可以得到大大签名什么的不要太美好。 戚央白:“……” 喂,你家是开书店的吗!还想有下一次,今天我签完这些书大概就什么也做不了了!他第一次有了自己其实是在做亏本生意的念头。 不过,为了让某人安宁下来,戚央白还是决定老老实实地把这些书签完,然后最好是与这个所谓的邻居老死不相往来。 不过,签着签着,在一旁花痴状看着他的闫墨突然很严肃地问了一句:“大大,你吃早饭了吗?” 早饭?因为工作的原因,有时候会写稿子写到很晚,早饭这种东西,戚央白还真的没有吃的习惯。 看戚央白没有回答,闫墨竟然义正言辞地站了起来,一脸伤心地指责:“大大,你竟然不吃早餐,你知道我们中国每年因为胃病死亡的人有多少吗!你知道其中大部分原因都是不按时吃饭,特别是早饭,你知道早饭对我们有多重要吗!没有一个好的身体,怎么能做出好的作品呢?你要知道,我前些天就听说一个作者因为胃癌死亡了,要是你死了,我怎么办!你怎么能不吃早饭呢!你怎么就不吃早饭呢!你怎么就不吃……” 闫墨的口气,活像自己就是个负心汉,这简直让戚央白头皮发寒,同时也有了不好的预感——不会这个他也要管吧!喂,那个谁,这不是你家好不好!你跑厨房去干什么! 闫墨打开厨房的冰箱,还好,里面还是有些东西的,大大应该不是像传闻中的一样一辈子不出门,至少会出门买菜。恩,面条也有——大大,等着,我为你做一碗爱心面,你一定会被我的厨艺震惊的,然后我就可以趁机天天来,嗷嗷嗷,每天都可以为大大准备爱心餐什么的不要太幸福! 幻想着未来幸福生活的闫墨丝毫没有注意到戚央白黑了的脸。 过了一会儿,戚央白终于还是忍不住走向了厨房:“你到底在干什么!拆我家厨房吗?麻烦右转出门,下楼,会你自己家去!” 刚刚把一只碗摔碎的闫墨:“……” 大大,别赶我……你听我说,这只是个意外……意外!我其实厨艺很好的……喂,不要抢我的鸡蛋,还没剥壳呢…… ☆、永远的完美男神 最后,为了拯救自家的面和鸡蛋以及碗筷,戚央白只能自己上了——主要是这货已经把一大条面条放冷水(煮过面条的孩子注意:是冷水,冷水啊!一条,一条啊!)里了!不煮就浪费了!否则他才不会去一大早做什么早餐,何况昨夜根本没睡,现在根本就是他补眠的时间。 闫墨忧伤了一秒钟之后就立马回过神来——可以亲口品尝大大做的面条什么的,这是要幸福到死的节奏啊!死而无憾什么的…… 所以,闫墨幸福而花痴地站在厨房门口,看着戚央白煮面条,然后发现了一个事实——有人竟然能把面条也煮的这么优美,简直是在跳舞,看,这步子……咦,不对!这个步子!!?? 闫墨瞪大了眼睛,目不转睛盯着戚央白的腿,终于发现不对劲,戚央白身材修长,两只腿也笔直修长没错,可是,看来看去,这两只脚的节奏根本不一样啊! 虽然不明显,不过,仔细看绝对可以发现——大大竟然有一只脚是跛的! 闫墨宛如晴天霹雳,大大的腿怎么了,是残疾,还是伤着了,扭伤了,还是其实是假肢,还是怎么回事 然后,脑补了一处狗血猜测的闫墨几乎要流下泪来,难道大大不愿见人就是这个原因!想着想着,他竟然有点心疼了。 明明他不是个富有同情心的人,因为自己在绝望的时候也没见哪一个人无条件帮助过自己。他也承认,自己从来没有给过街上乞丐一分钱,对不劳而获的人还抱着鄙视的心态,而什么所谓的同情心也早就在商场以及这些年的人情世故中几乎磨光,就算是自己,也不认为自己在无望时会有人无条件帮助自己,他也不屑。 可是,如果不幸是发生在那个人身上时,他竟然有点接受无能,在他的心里,大大是高高在上的,与自己这些“凡人们”完全不同的;男神是完美的,理所当然是天之骄子,上天宠儿,所以戚央白有一副极好的相貌他也毫无惊讶,只是觉得男神更加完美了。 可是,当他在这个完美品身上发现瑕疵,第一个恨得就是上天不公,为什么要如此对男神,然后,就是莫名的难受,恨不得把他身上的痛苦转移到自己身上。 戚央白也明显感受到了闫墨不同寻常的光芒,可是,他转身看到的却是闫墨一副痛苦的样子,然后盯着自己的腿发呆,他顿时就什么都明白了。 手上的动作顿了一秒,却有马上回过神来,有些事,早就在时光里被消化掉,又何必介意呢。不过,没有同情,没有可惜,这个人竟然是一副悲伤的模样,到底是为何?难道所谓的一个读者粉丝,真的会与众不同吗?他从来不信巧合,更不信感情,何况仅仅是一个只见过他文字的人。 可是,直到那在发呆的人突然扑上来:“大大,不管怎么样,你永远是我心目中最完美的男神!” 没有之一!闫墨又在心里默默补充了一句。他少年时期没有过追星,也没有所谓的盲目崇拜,他只是遇到一本书,认识了一个用灵魂在写作的人,从此,心灵似乎有了归宿。 一辈子,何其有幸遇到一个那样的人,何其有幸找到心灵的依托。 真好,我还活着,你也还活着,总有一天,我们相遇,我会看着你笔尖描述出我爱的文字,我会看着你眉头轻皱,和我一同体验这人生百味世间残酷。那种见不到人却依旧牵动人心的羁绊,让他几乎磨灭到只剩下心中最后的纯粹。这种看起来可笑的追求,他却在毫不犹豫的执行。 所以,你的瑕疵,在我心里,也是完美,那样,我可以有了心疼的感觉——在我觉得自己已经没有了心之后。我可以期待有一天和你共同承受你受过的痛,然后,我会以为,我已经可以走进你的生活——多么奇妙的感觉。 闫墨觉得自己有千言万语想表达,最后却只化作那一句。 戚央白看着闫墨的眼神,突然间就发现,自己自动可以从他眼中看到太多太多,纯粹得让他不敢直视——真是个傻瓜,他想。 不过,戚央白却是难得的心情好了不少,连带着,本来没准备让闫墨吃面的他也在闫墨期待的眼神下默认了。 要不是还有一点作为粉丝的矜持(喂,你真的还有吗!),闫墨早就再次扑上去往男神脸上亲一口了。 于是,坐在桌边品尝着面条的闫墨激动得热泪盈眶——有一天我竟然能在男神家品尝男神做的面条,我一定是在做梦!何况男神还这么帅,厨艺还这么好,好吃得简直让我流泪,好想以身相许肿么办!为毛我不是女的! 当然,此刻的闫墨丝毫没有就算是男的也可以以身相许的概念,只是觉得,这辈子值了啊!卖掉家产买一个破公司什么的简直太划得来了!为毛没有早买下男神的公司然后搬过来,这样就可以早点遇到男神啊!要不要太幸福!——至于原来那些阴险地想小小报复一下男神当初伤害他心灵的念头早就被他抛到脑后了。 说好的你已经是黑粉呢! 于是,戚央白眼睁睁看着闫墨吃完一碗又一碗——看来他怕面煮多了什么的简直是多虑,这位是多能吃,真的不撑吗?我看着都替你撑。 闫墨吃完,抹抹嘴:“哦,男神大大,你怎么不吃?咦,面条怎么就没了……” 呵呵,男神只有碗里还有一小碗的面条好不好——反应过来的闫墨简直要哭,他几乎可以想象若干年后大大还会取笑他当初就是那个一顿吃了四大碗面的悲催场景了,男神大大记性太好要不要这么悲剧! “我已经吃饱了。”看着闫墨可怜兮兮又懊恼的样子,戚央白实在不忍心说他了——幸亏不用我养,否则稿费还好吗? 最后,懊恼的闫墨终于还是决定逃避,要不要太羞耻,内心激动的闫墨决定去准备一个大大中午吃的爱心午餐来挽救一下自己的形象。 “大大,我先走了,签名你慢慢签,我下次来拿。”闫墨落荒而逃,这回倒是十分快。 戚央白:“……” 其实我还是蛮想提醒你你脸上有一根面条的。 不过,想着某人刚刚的囧态,出奇的,戚央白心情再次好了不少,嘴角也露出一丝笑意——庆幸闫墨不在,否则估计要供血不足什么的,毕竟男神大大的笑容,一直活在梦里来着。 作者有话要说:  一定会创造冷文新境界!握爪…… ☆、关于蹭饭一二事 戚央白难得再次享受了几个小时的宁静,直到楼下传来一声爆炸声,在他以为是发生什么强拆或者地震时,某个灰头土脸的蠢粉一脸惊恐地扑过来:“救命!大大,我家厨房炸了!” 戚央白一脸竟然也是一脸惊讶:“你是怎么有我家钥匙的?” 闫墨仰天——呵呵,刚刚买菜时正好配了一把,我一眼就记住了你家钥匙的纹理大小的事情怎么可以乱说。 求问,闫墨这个神技到底是如何炼成的? 好吧,最后迫于大大的压力,闫墨还是可怜兮兮地把钥匙上交了,不过,他会告诉大大自己配了五十把藏在家里各处吗? 不过,还有一件事,就是,做个饭可以把自己厨房炸了的到底是什么“天才”,不得不说,戚央白头一回有了那么一丁点兴趣,这货不会是买了炸弹炒吧? 等到戚央白勉为其难移步闫墨家厨房时,他突然就庆幸早上闫墨是在他家里煮面了,自己的厨房果然逃过了一劫,摔几个碗什么的简直是小事。 求问,高压锅里那些黑乎乎的干粉到底是什么鬼? 某蠢粉说是特意为大大熬的爱心巧克力。 求问,锅里那只还在垂死挣扎的血色大鱼是几个意思 某蠢粉说是特意为大大准备的红烧鱼,因为鱼是黑的所以特意加了一锅红色辣椒酱,后来一放进满满是油的锅里就自动炸了。 求问,那电饭锅的线为毛会在出火花?快救火啊! 蠢粉:什么!我在煮饭啊?嗷嗷嗷,为毛要放水! 总之,最后,抢救完厨房,戚央白已经对闫墨刮目相看了——能坚强地活那么多年,简直不容易! “你以前经常做饭吗?” “是……好吧,就偶尔……做过一次!我发誓那次所有人吃了都说好!” “好狠?是不是?” 闫墨:“好吧,大大,你猜对了!不过,我有仔细学,明天就去买几本料理书,你相信我,我一定会为你做出爱心午餐的!” 戚央白:“……” 救命,会不会有一天楼下突然炸了把楼弄塌,这里大概是不能安全的住下去了!想到自己有一天迟早终结在这个蠢粉身上,他深深地觉得,这难道就是这么多年我不与粉丝交流的报应吗?所以才弄了个终极黑粉来这里! 看着闫墨一副我以后一定会天天给大大准备爱心午餐的热忱的样子,戚央白觉得自己遇到□□烦了! “不用!我自己会做饭。”他终于回了一句,他可不想有一天被人的黑暗料理毒死,而且,世界上竟然真的有黑暗料理这种东西!天啊!这个人不会是外星人吧 不愧是写文的。此刻,唯有脑洞拯救得了他。 “那太好了,大大,我,我可不可以……蹭饭?”原谅闫墨,节操是什么?他不知道,能天天吃上大大的饭什么的不要太美好,“我发誓!我会付钱,而且可以包括做家务,洗完拖地洗衣服……我什么都会!求大大不要嫌弃!” 好吧,闫墨的确会一些家务,这也是多年单身养成的好习惯,不过,做饭除外——某人实在是没有那个天赋,一看见柴米油盐什么的救不知道怎么放。 “不需要。”戚央白一口回绝,“你的书已经签好名,所以以后不要来打扰我了!” 闫墨:“……”大大,求不要那么残忍! 可是,闫墨在对于这个问题上还是很有一手的。 比如,中午吃饭时,闫墨滚上楼敲门:“大大,吃饭了吗?要不要我帮你再做一次饭?” 正准备吃饭的戚央白:“……吃了,不用。” “好吧!那我就只做自己的那一份了,大大午安!”闫墨失望地答道。 戚央白:“……” 然后想到了那炸掉的厨房,咽下一口饭:“……等等,……我这里还有多……你进来吧……” “好耶!谢谢大大,我一定给钱!”闫墨推门而入。 戚央白:“!!!”你什么时候又有我家钥匙的! 闫墨心虚地仰天,然后恬不知耻地跑去桌上吃饭。 于是,这一刻,戚央白真的明白了什么叫做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第2节 恋耽美 正文 第3节 大神与蠢粉的恋爱可能性 作者:笔乐戈聆 第3节 ☆、从此总裁不上班 于是,过上了能sao扰楼上的男神大大的并且可以蹭饭吃这种美好又玄幻的日子的某总裁就这么乐滋滋地宅在家里了。 直到第二天,小杨秘书打来电话,他才知道,自己完全忘记自己要上班这个事实了——虽然是总裁,可因为刚接手的原因还是有许多事情要亲自做的。 “哦什么,开会,那是什么?我有说过要开会吗?还有月度结算?那是什么?话说——你们就不会自己解决吗!难道什么事情都是总裁解决,那么,要你们何用!”此刻的闫墨倒是霸气,不想上班什么的绝对是总裁的特权,而且,这个公司本来就是为了勾≈gt搭大大而买的,现在大大在我家楼上,我为毛要去上班。 于是,吼完的闫墨就把电话挂了——喂!你大概忘了你家公司倒了大大就没饭吃了! 所以,闫墨心安理得地继续呆在家里了不务正业了,好吧,现在他的正业就是刷男神的好感度。 想到这里,几分钟前刚被戚央白从楼上赶下来的闫墨又耐不住了,楼上是男神,简直是挑战他的忍耐度,巴不得一天二十四个小时呆在男神旁边才好。 殊不知,戚央白与闫墨正好相反,他这两天简直被闫墨搞得精神衰弱了,对于楼下时不时就跑来秀存在感的蠢粉,他简直感到了上天对他深深地恶意,这一定是看他享受了安静的日子太久了,才会派这么个人来折磨了——自己莫名其妙变成了厨师不说,还得每时每刻防着某人一不小心就跑自己屋里来表示一下自己的崇敬之心。要不是怕暴露自己,他早就去报警说有人骚扰了。 于是,这两天——戚央白一个字也没有写出来! 每次戚央白要动笔,门外就传来一声惨叫:大大,开门!借东西…… 在借完他家的锅碗瓢盆拖把桶等等之后——戚央白问了一句:“我屋里你除了人还有什么不想借的吗?” 闫墨羞涩:“真的可以吗?大大……其实你是知道……” “滚!别来烦我!”戚央白一下子把门一关。 “渍渍,想不到大大脾气这么暴躁啊!这可不好,买点东西降火吧!”闫墨自言自语。 于是,没过多久,闫墨就又抱着一堆苦瓜绿豆莲子冬瓜菊花茶等等东西来敲门了。 “不借!”戚央白直接开口。 “我不是来借东西的,是来送东西的,大大,开门……我看你最近火气太大,泡点菊花茶……” 好吧,这次无辜的闫墨真的被打出来了。 等到闫墨憋了一会儿准备再次去找戚央白时——完了!人没了! 嗷嗷嗷,我家大大终于抛弃我了吗? 没想到大大还真的是会出门的!简直不要太忧伤! 至于戚央白到底去了哪里,姑且不说,就说闫墨他简直觉得自己把大大丢了,整颗心拔凉拔凉的。 然后,闫大总裁就也出门了:我家大大这么柔弱,长得又好看,要是出门被人欺负了怎么办? 此时闫墨早就忘记了其实自己刚刚才被“柔弱”的大大揍了一顿的事实。 于是,闫墨急忙下楼去向保安打听刚刚那个帅气的年轻人出门忘哪儿去了。 可是,出乎意料,那保安竟然说没有!没有什么年轻人出去过! 闫墨:“……” 他望着鬼气森森的三号楼,突然心中涌起一股寒意——关于我家大大是个非人类;关于我家大大有特殊的隐身技巧;关于我家大大其实会飞;关于我其实这几天得了妄想症…… 一大波的脑洞正飞快往闫墨脑海而去,最终化作一声:“我去!还我家大大来!我管他是人是鬼!” 然后,悲愤的闫墨就冲出了小区,决定来一场漫无目的的找人。 然后,闫墨在不远处撞到了一个老人。 闫墨此时的感受:“我难道被碰瓷了吗?可是我真的没有钱啊!” 可是老人很淡定地站起来,面朝向他,脸气得变形:“我和你有仇吗!!!为什么到处都是你!” 不用怀疑,那一身老头子打扮还带着冒着贴着胡子的正是戚央白,此刻他简直无法形容自己的感受,为什么这是世界上全是这只蠢粉!还能不能找到一个安静的地方散心了! 闫墨:求问,我家大大貌似有异装癖肿么办?而且喜欢扮成帅老头……虽然也很帅,可是这画风完全不对,为毛一个正常人出门要换装啊!难怪有人说从来没有见过八层的煞星出来,敢情我家大大每次出门都要化装吗? 难道大大有什么真实身份吗?救命,我发现了一件不得了的事肿么办!大大会杀我灭口吗?啊啊啊啊……我一定不会反抗的! 脑补正欢的闫墨丝毫没有注意到戚央白已经走了。 好吧,等闫墨回过神了,人已经完全不见了。 “我……大大真的有特殊的隐身技巧!”闫墨再次兴奋起来。 然后,命运的巧合,没多久,戚央白与闫墨再次相遇了。 闫墨:“!!!!” 戚央白:“……” 戚央白决定不反抗了,他无力地开口:“说吧,到底想干什么?” “我……我就是想跟着你啊!”闫墨激动。 戚央白暴怒:“你到底是神经还是脑残!天天跟着我是几个意思!你不烦我都烦!难道是爱上我了!!!” 闫墨幽怨地抬头:“大大这么久竟然没有发现我对你深深地爱吗?” 戚央白:“……” 还真没发现,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爱他就烦死他……而且,这家伙明明就不知道爱是几个意思!这种天然呆死蠢的还长得不错的直男到底是如何长大的!不对——这家伙完全就不能用正常人来形容! 写文这么久,他也知道自己粉丝挺多,可是他完全没有想到有一天会有一个粉丝直接与他正面接触,然后以一种诡异而愚蠢的的方式讨好纠缠他,而且甩都甩不开。 论如何摆脱一个死蠢的脑残粉?——这个粉是直男! 然后,脑子完全一片吐槽刷屏的戚央白就这么直接抓住了闫墨:“好,让我看看你到底是如何爱我的……” 然后,对着那张蠢脸就吻下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为了写好人生中第一篇耽美,我特地问了某些人,听说一定要傻白甜——囧,为毛后来写出来会是这个样?果然我还是适合无cp吗? 听人家讨论什么收藏少评论少什么的,我只是默默地发呆:收藏是什么?评论是神马?我连读者是什么都不知道…… ☆、大神的黑历史 此刻,两人连得十分近,差不多就是连对方脸上的毛孔都可以看到的距离。 好吧,哪个都没有心思去看对方脸上的毛孔了。 直到唇上柔软的触感传来,两个人都同时没有了呼吸。 戚央白:我到底在干什么……竟然在吻一个人?这可是吻啊!吻啊!我一定是傻了!为什么会做出这种不经过脑子思考的事,难道蠢也会传染,那么,我一定是被这蠢货传染了!! 然后,飞速反应过来的戚央白竟然跑了!跑了…… 于是,闫墨错过了戚央白的第一次脸红。 好吧,其实,闫墨是自顾不暇了,他只是想到了一个事实——男神吻了他!男神竟然吻了他! 次奥,我一定在做梦!这比我家楼上是男神还要玄幻好不好! 更重要的是,那可是我的初吻啊!初吻!要献给我最爱的人的初吻! 好吧,某种程度上来说,戚央白也算是他最爱的人了——可惜男神不是妹子!咦,妹子?妹子…… “……” 终于意识到什么不对了,这才是最大的问题好不好——男神是男的,我也是男的…… 就算闫墨再怎么想把所有美好的事物都送给戚央白,也完全没有想过要把自己的初吻送上好不好!何况,人家收不收还不一定,为毛会有这种猎奇的念头——好吧,停止想象,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是男神主动的啊! 此刻的闫墨丝毫没有把戚央白往所谓的同性恋群体上想去,他混社会这么多年,多多少少也见过,可是关他什么事,他又不喜欢男的,所以下意识忽视了这种事。 所以说,天然呆什么的,还是有依据的。 最后,闫墨呆了几分钟,死也想不明白为什么戚央白要吻他——难道是男神大大需要一个吻来激发什么隐藏的技能吗?哦,那实在太糟糕了,以前我不在大大吻的是谁!!我去——想到这个,闫墨觉得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一定要问清楚! 所以,直男什么的蠢粉什么的也有好处,就有这么一个好处——完全会自我转移话题。 不过,闫墨在震惊了一会儿之后,就完全恢复过来,然后一副深思状——男神为毛会有吻人这个坏毛病。 而戚央白,此刻正呆在家里,不用怀疑,他已经把门用柜子堵住了。 “我一定是疯了……”戚央白将脸上的胡子扯下来,一脸迷茫,“或者说,难道已经饥不择食到对这种货也想上手了?” “……”想到这里,他简直觉得自己人生观都颠覆了。 一定是因为太久没见到人的原因!——没错,除了日常的生活与锻炼,他已经宅了十几年了,宅到他几乎忘记了自己的性取向,也忘记了其实他还是个有七情六欲的正常人。 戚央白的初恋杨淇是他的青梅竹马,人长得秀气精致,高傲又温和,当然,只在戚央白面前温和。 戚央白从小就长得好,智商又高,成绩家庭长相都无可挑剔,自然就成为了全校的校草,说实话,这也养成了戚央白目中无人高傲的性格,对自动送上门的妹子简直毫无兴趣——对,用另外一种说法就是,当初这货就是一超级自恋的少年,总觉得人家配不上他。 而也就是那时,杨淇对他表白了。 刚开始的他无疑是吃惊的,杨淇无疑是个优秀的人,从小与他一起长大,足够了解他,也足够包容他的高傲与冷漠,以与他并肩,少年间青涩的情绪谁说得明白——戚央白几乎忘记他是否真的如此喜欢过那个少年了,只记得他曾经妒忌过少年与别人走得太近,也讨厌他把那种特属于他的温柔给别人。 最后,他答应了,偷偷的牵手,秘密地来一个吻,两个人做着以为全世界都浪漫的事情,美好而青涩,让他几乎以为自己得到了整个世界。 然而,一切都在十八岁的那个夜晚改变。 事情是狗血的,当初年少,少年浪漫而青涩的情怀让他们之间有个约定——成年后就把自己交给彼此。 然后,那天晚上,两个人蜜意情浓地约会回来,迫不及待的打开大门,几乎滚成一团——然后,大厅里的大灯一下子就亮了。 同时石化的还有整个大厅里的人。 本来,戚家父母常年在外几乎不会回来,而他的生日礼物也早就送过,戚央白特地把家里所有仆人都赶走了,就是为了与杨淇有个浪漫的一夜。 可是,没想到的是,老爷子亲自下命令要为自己这个优秀的长孙庆生,顺便也让他正式开始接受家族事物,还特意从国外赶回来,还邀请了一些自己亲朋好友。 然后,老爷子见到的就是自己为之自豪的长孙与自己好朋友的孙子搂成一团还在接吻——然后华丽丽地晕死过去了。 那绝对是戚央白人生中最尴尬的事情,没有之一。 戚家的长孙,戚家名正言顺的继承人,喜欢男人?好吧,这没什么,假如年少无知玩玩也就算了,在大家族中没什么,可是,你玩的是谁啊——杨家的宝贝小公子啊!人家爷爷还在这呢!! 这不,忙着叫救护车不说,戚父直接就拿着椅子冲过来了…… 当初的少年也是一身幼稚与傲气的,感情却纯粹的不行,而且戚央白在答应了杨淇的交往之后,早已经有过一辈子的打算。所以,那时的戚央白,初生牛犊不怕虎,完全没有考虑过后果,只想着既然大家都知道了,就趁机出柜吧! 于是,在被打的时候,他还死不悔改地说自己与杨淇是相爱的,要过一辈子,家人不用管什么的决心说了一大通——总之,恋爱中的人智商为负数,何况又是对戚央白这么一个看中感情的人来说。 最后,戚父简直要气出心脏病,然后把戚央白的腿给打断了——没错,这就是传说中的敢出柜打断你的腿! 后来呢,死心眼的戚央白坚决不肯与杨淇断掉,而且为了减轻杨淇的错,还发誓自己就是喜欢男人,就算没有杨淇也是一样。 这可气坏了两家人,于是戚央白被关了禁闭,可惜死倔的戚央白就是不肯服软,到最后,没吃没喝腿没有医治,几乎半死不活,戚家也几乎已经放弃了他。 最后,还是一个善良的老佣人偷偷把他放出去了。他逃出去第一件事情就是去找杨淇,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都和戚央白一样死心眼,何况杨淇那个软弱性子,在家里人威逼利诱下早就失去了对抗一切的勇气,就这么抛下一封分手还有劝戚央白回头的信直接出国去了。 得知此事的戚央白除了绝望还是绝望,可却再也没有脸回家,于是半死不活地躲了起来,后来阴阳巧合下开始了写作养活自己的生涯。 这就是戚央白悲剧的初恋,失去了家人朋友引以为豪的一切,赌一份感情,然后——一败涂地。 ☆、蠢粉总是让人出乎意料 回忆总是让人忧伤,要不是今天自己脑抽吻了闫墨,戚央白几乎都要忘记自己是喜欢男人的了,或者说,自己竟然单身这么多年了!? “都快奔三了啊!”戚央白难得有点多愁善感的看着镜子里面的主角,果然不再是当初青涩的容颜——不过还是一如既往地帅!所以,就算要找也不是找闫墨这样的蠢货啊! 原谅他,自恋这毛病是从娘胎里带来的,这么多年就一直没改过。 不过,想起闫墨来,戚央白只希望这次会被吓到,也不枉自己竟然牺牲了一个吻,否则自己还是会被烦死。 此时,被戚央白嫌弃的闫墨还正在考虑到底该如何治疗男神没事喜欢吻人的坏毛病。 于是,这天,许久没有动静的松树公司群里,几天没来上班的总裁大人突然说话了。 关于公司内部群,自从上次一不小心被闫墨知道他们天天在里面讨论八卦脑洞之后,就被强制性加了一个总裁进去,然后,这个群就这么沉寂下来了——笑话,要是某天他们讨论新来总裁的豪门身世以及各种狗血cp,然后一只冷艳高贵腹黑的总裁默默窥屏第二天把他们炒了这么办? 然而,今天,群再次沸腾了,总裁发了一条足以让他们八卦热血好几天的消息。 (总裁马甲)群主:这个网站我承包了——假如一个人有吻人的坏习惯,该怎么办? (匿名马甲)脸大:我去!这是真身吗? (匿名马甲)脸小:合影…… (匿名马甲)脸粗:我发现了不得了是事!!!! (匿名马甲)脸美:嗷嗷嗷!又一出豪门狗血剧! (匿名马甲)脸白:吻……请注意重点!! (匿名马甲)脸盆:我觉得我就是来搞笑的…… (秘书马甲)脸皮:群内禁止匿名聊天! (技术小哥马甲)管理员:朱某某,李某某,唐某某,,,,你们好,马甲已经被告知总裁,自求多福! 档案小妹:惊恐脸—— (总裁马甲)群主:这个网站我承包了——谁要是提出合理建议,可放假十天! 原客服现在内部炮灰:要是不合理呢? (总裁马甲)群主:这个网站我承包了——呵呵…… 编辑a:太恐怖了,boss我就不提了。 (总裁马甲)群主:这个网站我承包了——恩,也放假 编辑b:真的! (总裁马甲)群主:这个网站我承包了——恩,而且是长假,一辈子的长假啊!如何? 此刻,众人的心里是这样的:求问,总裁完全不按常理出牌肿么办!嘤嘤嘤……总裁果然是个大腹黑! 编辑c:冒昧问一句,那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 (总裁马甲)群主:这个网站我承包了——沉默脸:我干嘛要告诉你? 所有人:“……”救命,我们总裁是鬼蓄! 所以,后来,群里是这样的—— 技术小哥1:有病看医生…… 原客服现在内部炮灰:有病看医生…… 档案小妹:有病看医生…… 编辑a:有病看医生…… 编辑b:有病看医生…… 编辑c:有病看医生…… …… 事实上,在没有总裁的办公室里,那些脑洞丰富的员工已经用小本子写出了几册子的狗血故事了,如下: 1、豪门怪癖——富家公子有吻人恶习,是阶级的差距还是人性的思考?(ps:总裁大大,我不介意你吻我……) 2、惊天秘闻——总裁的私有宝贝会咬人,那个神秘的谁到底是什么身份?人还是妖?虐恋情深为哪般?(ps:总裁大人你从哪里穿越回来的?) 3、真相背后——强强相遇必有一攻,总裁大人被压的背后,是一个强大的吻人狂魔!(ps: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就说总裁是个受!) …… 而闫墨此时,正拿着手机看着里面发来的小册子的照片,然后脸上露出一抹诡异的笑容:想象力挺丰富的,就让他们每个人一个月之内写出一篇五十万字的总裁文吧!听说最近总裁文又火了!总得让他们赚点钱养我家大大吧! 想到了自家大大,貌似回家了。然后,装完逼的闫墨换了个脸色,乐滋滋地跑楼上去了。 “大大,开门啊!我是楼下的闫墨,你的真爱粉……”闫墨敲门,好吧,因为他发现自己的钥匙竟然插不进去了,真是个悲伤的事实。 正在自恋以及感伤自己青春的戚央白:“……” 我以为他会冷静一下的,至少你给我安静震惊个一个下午好不好! “大大,开门啊! 我知道你现在需要我,让我进来吧!”闫墨努力推门。 “……我不需要你……”戚央白好想知道这个人的逻辑是不是死掉了。 “有些事情,发泄出来就好!”闫墨很诚恳。 戚央白:“!!!”他到底发现了什么?!难道他竟然真的发现我憋太久了?准备来个……打住!戚央白被自己的想法吓到了。 “写文的人或多或少有些精神上的压力,大大,你要相信我,为了你,我专门研究过《网络写手的一百种生理与心理疾病》,所以,我也算得上半个专业的,我会治疗呀……” 戚央白:那是什么鬼!你要是能躺着让我上还差不多……话说,除去那智商,这蠢货还是长得不错的……再次打住!!!戚央白你到底在想什么,难道春天来了,你被激发了什么潜能吗? 被自己的想法吓得炯炯有神的戚央白沉默了。 到最后,在闫墨脑补男神受不了压力自杀的想法都出来了时,闫墨终于激发了自己庞大的潜力,然后,一下子推开了门——恩,没错,戚央白家几十年的门就这么被推倒了,连同戚央白靠门的柜子。 戚央白只能目瞪口呆地看着闫墨从自己家门的废墟淡定地中爬进来,一脸无辜加关切:“大大,幸亏你没事!” 于是,蠢粉果断又被他揍了一顿。 闫墨那个委屈呀!自己关心男神又什么错!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他! “好吧,我会陪的,我现在就叫人来修门……”闫墨眼泪汪汪。 戚央白:这都叫什么事!果然,这个人会拆房子的预感成真了! 闫墨打电话叫人修门,不过鉴于是傍晚,人家修门的早下班了。 听到这个消息,闫墨觉得简直不能再好!于是,他一脸无辜地表示:“大大,工人说明天才来啊!所以,今天晚上……” “你想都别想!我是不会去你那里的!”戚央白怎么会看不出闫墨的想法,此刻,他心里简直憋屈,为毛我会怕去一个直男家里,明明要担心的应该是他,而且,看闫墨的表现,他都几乎以为闫墨是在死心塌地追自己了,好吧,就算是另外一种追,他也受不了…… “我什么都没说,我只是想大大的房门被弄坏了,心里愧疚,想补偿一下亲自为大大做一份爱心晚餐……”闫墨无辜。 “……” 救命,大杀器都搬出来了!我要是晚上睡自己房间,怕该担心的不是有小偷来偷东西,而是担心自己地板会塌吧!这个人到底是真蠢还是装无辜! 此刻的戚央白,简直无法用言语来形容自己的感觉,那么多的白写了,难道是太久没出门,已经不了解这个世界的人类了! 最后,妥协的戚央白拖着疲惫的心灵走进了楼下的大门,殊不知,他这么一进去,就再也无缘自家住了十几年的房间。 此刻,戚央白正在厨房里忙着准备晚餐,带着围裙,居家又休闲,手起刀落,完美的土豆丝就出来了。 闫墨在门口看着,男神简直是赏心悦目啊!如果他多看点耽美,肯定会得出戚央白人妻这个属性的。 ——我果然是人生赢家!自从买了那个啥网站之后,腰也不酸了,背也不驼了,房子也买了,男神也遇上了,还能天天吃上大大做的饭,而且还天天可以见到男神,要是男神就住我家了简直不能再好! 不过,的庆幸的是,沉浸在人生赢家喜悦里的闫墨完全不知道此时戚央白完全是把刀下的土豆丝当做闫墨来切的,手起刀落简直是又狠又准——还比他莫名其妙当了别人免费的厨师要糟心的吗?何况还是被威胁的要住在这里! 饭桌上。 “大大,多吃点,才能有好的精力写出更好的!”闫墨热情无比地给戚央白夹菜,简直就像桌上的菜是他做的一样,要多无耻有多无耻。 “不必!你闭嘴就好!”要知道,自从闫墨搬过来之后,他就一个字也没写过,要不是他存稿丰富,简直就要失业了好不好! “好,我闭嘴……” 十几秒之后,闫墨弱弱地开口问,闭嘴怎么吃饭?” 戚央白:救命,简直吃不下饭了!这货如果不是上天派来收我的,我还不信…… 这就是日常啊! 闫墨家里有两个卧室,不过,只有一间房有床,然后,看着洗完澡一脸白痴邀请他睡自己床的某蠢粉,戚央白眼色一暗:如果他真蠢到邀请自己和他睡一个床的话,我就不客气压了再说!反正也够满足这蠢货的所谓的真爱粉的心情了! 不过,这闫墨自然不会知道,此刻的他已经够心满意足了,至于睡一张床什么的,他倒是真的没有想过,大大睡床,自己睡沙发什么的,他简直要被自己感动哭了——这才是一个真正的真爱粉所拥有的最高素质啊! 而且,大大睡过的床什么的,简直以后要收藏起来! 闫墨表示要和他睡一个床的意思,只是好心地跑进来提醒了戚央白好几次比如晚上睡觉不要开太小的空调有事情找他什么什么的破事,戚央白被他弄得极烦,倒是后来心中有几分要不就直接把人压倒看他还唠不唠叨的想法。 不过,这个念头也就是一瞬间而已,事实上,戚央白还是一个非常纯洁的少男啊——想象和现实什么的完全不是一个画风。 不过,戚央白倒是难得地没有失眠,相反,他倒是睡得极好,难得的好睡眠,也无梦,让他几乎怀疑闫墨是不是给他下了什么安眠药了,不过事实上,大多是因为这几天没有写文生活作息调节了不少的原因。 戚央白是被厨房里传来的响声炸醒的。 他几乎要以为真的地震了,从床上衣衫不整地跑出去,结果看到的是厨房里某个一脸发呆在观察自家炸掉的烤炉的蠢粉。 “你到底在干什么!”戚央白简直气急败坏。 闫墨无辜:“没什么啊!我就是想帮大大准备一份烤面包……” “所以这就是你把烤炉开这么大还不关门的理由?” “……”嗷嗷,我错了!大大,你的脸不要那么黑,简直浪费了那么一张男神脸。 戚央白气急败坏地把烤炉的开关关掉,然后直接把烤炉扔了出去,并且对闫墨下了一个死命令:“以后不许再进厨房!” 可是闫墨呆住了。 “听到了什么?”看闫墨那个蠢样,戚央白简直要喷火,这都什么鬼事!。 “大大,你……你的睡袍开……开了……”闫墨捂脸,却偷偷地把五只手指头睁开,哎呀,死宅的男神大大只有两块腹肌什么的要不要太萌。 本来要再次发火的戚央白顿时就脸色变得十分快,简直红了又黑,然后气呼呼地跑进了房间。 闫墨鼻血——嗷嗷嗷,不行了!我家男神怎么能这么可爱! 作者有话要说:  蠢作者不会卖萌可是会卖蠢……各位看文的小天使,好歹冒一下泡嘛! ☆、时代在进步 最后,戚央白是黑着脸离开闫墨家里的,而且他准备马上去网上看房子,就算搬家也不要再呆在这里了!简直是要气得短命的节奏! 但闫墨岂会如他所愿,在他在楼上刷网两分钟之后,闫墨又上来找存在感了。 “大大,你看,你家的门到底要哪种呢?我看了几种觉得不错,哎呀,大大你正在上网,我们一起看看吧?” “不用!我自己会解决,你给我出去——还有,什么时候我家房门的钥匙你也有了!”戚央白简直咬牙切齿。 “咦,钥匙,什么钥匙啊?大大你本来就没关房门啊?”闫墨仰天,偷偷把手里的钥匙扔进了身后的裤袋里。 戚央白:“……” 他是真的无力了,然后竟然开始了自我安慰,还好这个人只是个脑残粉,要是真的是要对自己不利,自己可能还真的不是他的对手。 所以说,可能是因为闫墨给他的感觉是智商颇低,他自己都可能没有注意到,从头到尾,他几乎没有怀疑过闫墨会对他不利。 “哎呀,大大你这里网速不错,能不能告诉我这里的wn密码?我刚刚搬来,wn还没有办好,放心我不会白蹭你的网的,我会给钱的……咦,大大,你准备买房吗?这个好,我最有经验了,当初我买这套房子就是花了仅仅一半的钱,我可以为你做参考哦,还有,大大是买给自己住还是买给别人,大大……不会是大大是哪个长辈吧……”闫墨自言自语。 “请你先出去好吗?”这绝对是戚央白第一次如此和颜悦色对闫墨讲话,他已经无力了。 “大大,为毛要赶我,要知道,那个修门的家伙马上要来了……”闫墨颇具怨念地说道,双眼还意味不明。 “……” 麻烦说清楚,你这种诡异的眼神是怎么回事!!戚央白简直抓狂。 “要是大大你想吻人了,我会贡献的……外面的人不干净……而且,那修门的,听起来就像一个大叔……要是真的对大大有非分之想肿么办……”支支吾吾闫墨还是说出了这句话。 戚央白:“!!!” 你把我说成一个吻人狂魔是几个意思!而且,你一个直男,你一脸献身的赶脚是什么意思!才几天就弯了吗?啊?这一定是他听过最好笑的笑话。 “闫墨,我告诉你,其实我是个同……”戚央白终于开口,准备解释的时候。 好吧,门外传来一个声音:“是这家要修门吧?” 两个人同时朝门口看去,之见一个清清秀秀的少年费力地扛着一袋工具箱进来了。 闫墨立刻被转移了注意力:靠!说好的粗汉子呢?为毛是个长得比我还嫩的美少年!活脱脱一学生样,现在修门也流行看颜值了吗? 少年见闫墨盯着他,倒是没有不好意思的样子,反而是大大方方手脚麻利地放下工具箱,笑得温和:“我爸爸今天生病了,不能来所以我就来了,不过放心,我从十岁就跟爸爸一起去修过门,技术不会差的,一定会修的和原来一模一样。” 闫墨一转身,就果断看到戚央白也正看着那少年,心中暗道不好!难道大大的吻人病又要发作了吗? 管他呢!先下手为强,大大怎么可以吻别人,简直要伤碎了我一个真爱粉的心啊! 于是,在戚央白来不防及以及那清秀少年的震惊下,闫墨抓住戚央白就吻了下去,那个动作是又快由准啊! “你干什么!”可怜的戚央白回过神来,整个人都不好了,自己竟然被人强吻了!还是一个直男蠢粉,这到底是什么神展开的节奏! “没什么啊。”闫墨淡定地抹了抹嘴,然后抑制住自己诡异的心跳,占男神便宜什么的一定要淡定,一定要理直气壮——哈哈,想什么呢,我可没占男神便宜,明明是为了治疗大大的吻人病牺牲自己呀!所以说,人不要脸起来,什么事情都做得出。 “那个,两位帅哥,要办事还是去房间吧!虽然我不太在意,可是如果就在大厅里的话,还是会影响我的工作。”那位少年回过神来,然后一脸的淡定样子,好心朝他们建议。 看着那貌似十六七岁没有成年的少年一脸无见怪不怪地说出这句话,戚央白顿时就石化了,当初我要是这么开放,就不会轮到在生日那天被抓了个现行了,也就没有闫墨什么事了——咦,最后一句是什么鬼?关闫墨什么事…… 所以说,宅什么的一定会落后于时代! 作者有话要说:  被开水烫了……简直不能再倒霉 ☆、淡定如斯才是真爱粉的正常表现 好吧,最后,先反应过来的竟然是闫墨,他才反应过来,在别人眼中自己与大大纯洁的感情(大雾……)可能被误会了,老脸也稍红,但是看大大一脸震惊的样子,闫墨内心不厚道的笑了——大大怎么这么纯真,哎呀,竟然连同是什么也不知道呀!可不能被这小少年带坏,于是,他拉住戚央白就往房间里去。 然后,在戚央白不解而迷茫的眼神中很严肃地说道:“你看,吻我没事,要是吻他,没准他会让你负责呢!” 戚央白:“……”我要是不干点什么简直对不起自己当了那么多年的魔法师!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戚央白终于开口:“我想你是误会了,我并没有什么吻人病,而是,我本来就喜欢男的!” “!!!” 闫墨呆了两秒,反应过来:“我……这个消息——简直太劲爆了!大大,你是真的吗?没开玩笑?” “没有”戚央白突然有不好的预感。 “真是太感动了!大大,不枉我对你如此真心!你竟然终于愿意把最大的秘密告诉我……呜呜呜,我真的是太幸福了!”闫墨一脸激动,然后握拳,“放心,大大,我不会辜负你的信任的,我一定会为你保守这个秘密!!” 戚央白倒地:“……”我竟然还真的期待这个人的脑回路是正常的! 于是被彻底打败了的戚央白虚弱地说道:“你有没有听懂,我喜欢男的,所以只会吻男的,所以,我的意思是你不要来纠缠我,我会误会的,而且,你难道不觉得恶心或者接受不了吗?” “当然不会!”闫墨马上找对立坚定的立场,“我喜欢的是大大,不管你怎么样,喜欢的是男的是女的还是恋物恋什么我都喜欢你,何况大大只是喜欢男的——咦,大大,你怎么了,不要太感动,毕竟我是你的真爱粉,喜欢男的真的不要紧,你喜欢什么样的,我为你找一个……哎呀,如果你喜欢我的话,我也是不会介意的,虽然可能一时接受不了,不过,你毕竟是我男神……等等,等我说完……大大,不要晕倒……” 倒地的戚央白:“不……不要扶我,让我一个人静静……” 从此,闫墨荣升为最让戚央白无力的人,没有之一。 “好吧,大大至少到床上去,我知道,大大一定是太感动了。”然后,一个公主抱(没错!就是公主抱,想当初蠢粉也是搬过砖的人),把戚央白小心翼翼放到了床上,很贴心地盖上被子,“大大,我去看看外面的门修得怎么样了,你好好休息哦!” 戚央白默默地捂脸,流泪,公主抱什么的,自己这一生英明帅气,终于还是在这蠢粉面前晚节不保了…… 闫墨出了房门,,那少年正在很敬业地修门,见到闫墨出来,小小的震惊了一下:“想不到你竟然是上面的!” “什么上面下面,我家大大在休息,你小声点!”闫墨正经脸。 少年更加吃惊了:果然人不可貌相,cp总是要逆。这么短时间,竟然连床也下不了!渍渍,现在的年轻人啊!真不节制…… 闫墨可不知道少年在想什么,自从知道大大喜欢男人这个事实之后,他还真的决定为大大物色一个完美的情人,唉唉,毕竟大大看起来一个人生活好像有点孤单寂寞冷的样子,连我都吻了,一定是想找男朋友了——所以说,脑残粉什么的,你不要指望他会有什么正常的思路。此刻,他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其实是个男人的事情,还是个直男,而且还被一个同给吻了。 不过,想了一会儿,他很嫌弃地看着少年,面相还行,不过看他干活麻利的样子,手粗脚糙的,怎么配得上我们家大大呢?而且,未成年什么的一看就很不靠谱,还是让他修完门就滚蛋吧! 于是,把少年给淘汰的闫墨觉定先用最快的方式找,自然是在网上,然后拿起自己那个古老的手机就开始刷网。 此刻,心灵备受打击的戚央白还不知道,某人已经在为他物色男朋友了。他只是抱着被蠢粉的智商打击成串串的心默默地为自己的将来担心着——求问,到底该如何摆脱脑残粉? 而在某个交友论坛的闫墨突然发现了一件大事,本来欢快的心情立刻低了下去,然后,马上他的大大担忧着——哎呀,怎么办?原来喜欢男人容易得病呀,而且是不治之症,我家大大那么单纯,不会被那些报社的人带坏了吧?这可是不得了的大事!我一定要问清楚,然后把每一个人都查一遍,最好带着大大去检查一遍。以前我不知道还好,现在我知道了,大大的身体健康就由我来管了! 于是,冲进来的闫墨开始了对戚央白某个事情的追问。 面对闫墨奇怪而诡异的目光,戚央白简直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你想干什么!”最后,戚央白终于忍不住开口。 “大大,”闫墨一脸为难,“我想问一个问题,你可以回答吗?相信我,都是为了你好……” 停止了挣扎的戚央白欲哭无泪:“行,你问。” “大大,你到底和几个人h过?”闫墨一脸严肃,可是眼中的八卦之光简直要将戚央白淹没。 “……” “你给我滚出去!!!” “大大,我都是为了你好呀!哎呀,别打,大大你都许久没动手了……” “闭嘴!” “大大你就说说嘛,我一定会为你保密的……” 最终,房间里的争吵由某个人的惨叫声而结束。 在修门的某个少年抖了抖身子:我去!竟然还是有特殊癖好的!我还是赶快走,爸爸,这里太恐怖了,不适合我这么单纯的少年…… 好吧,这次戚央白是坚决不松口,就算是揍了一顿也还是不解气,但令他高兴的是,他终于发现如何去对付闫墨了——这丫的就算欠揍!要堵住那张嘴,直接揍一顿就是!讲道理什么的,除了把自己气死什么也做不到。 闫墨泪眼汪汪衣衫不整全身青紫地躺在床上,那个是无辜呀!以他的智商,他还是没有想出他到底错在哪里了?——哼哼,你太不了解一个自认为帅到爆的闷骚宅处的心了。 作者有话要说:  呵呵…… ☆、大神开始怀疑自己审美 不过,此刻,躺在男神床上的闫墨还是高兴的,至少,男神给他留了一个床,被揍一顿也没什么呀!反正又不会骨折。 心安理得地闫墨就那么真的躺着了,想着男神的床单还真是干净,然后,就睡着了。 所以,等戚央白把修门的钱付了——这里一个小插曲,少年见打了一会儿戚央白出来了,简直觉得三观受到了抨击,这一对简直太强了! 然后戚央白想起了某个本来应该付钱的人,然后想起了那个人还在自己房间里,然后,等他进屋,发现那人竟然抱着自己的被子一脸青紫然后又一脸满足地睡得正香。 “……” 果然,这个人是个打不死的小强吗?还有,那是我的床啊!长这么大简直第一次有人睡他的床,而且还睡得那么香,还是被自己揍了一顿之后,他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想到了刚刚自己还睡过,还被这个人公主抱一次——简直不符合他的画风,自己是做梦了吧?一定是的!他突然觉得生活不真实了起来。 房间里安静得可怕,可以听到床上人平静的呼吸——这个人就是那么突然间闯入自己的生活,把自己的一切都搅得乱七八糟,连着把自己也搅得乱七八糟的。 最后,戚央白叹了口气,将闫墨连人带被子丢到客厅去了。然后捡起了自己这么多天没有写的稿子,出奇的,灵感还不错。 闫墨醒来时,正是中午饭点,很准时——因为戚央白也正准备收拾东西做饭。 不过,对于自己怎么从床上睡到外面大厅的,闫墨毫无印象,但想到自己竟然可能是被抱出来的,闫墨内心有点小激动,看来大大这个宅男还是力气不错的——完全忘了第一天就被戚央白给压制得不能动弹的事实。 戚央白在厨房做饭,闫墨闲着就收拾东西——这两个完全进入老夫老妻的模式了呀! 最后,大厅房间都收拾得很干净,闫墨非常满意,于是果断把在地板上睡过的被子扔进了洗衣机里。 第3节 恋耽美 正文 第4节 大神与蠢粉的恋爱可能性 作者:笔乐戈聆 第4节 吃完饭之后,闫墨再次被轰走了,这次完全是被揍走的——有戚央白已经把揍作为对付闫墨唯一手段也是唯一有效的手段了。 闫墨那个委屈呀,大大会揍人什么的设定简直太粗暴了! 不过,闫墨倒是有了新任务,既然大大不愿意说,那么自己就去查一下吧,看看有什么蛛丝马迹可寻,最好是找找最近的酒吧茶馆,看看是不是有不要脸的搭讪过自家大大。 但很不幸,戚央白出门还真是完全化装,简直什么也没有查到。 不过,大大出门为什么要化装——难道大大是某种不能见光的身份? 脑补过剩的闫墨最后简直要忧伤了,自己果然不够强大。然后,默默发誓——大大,总有一天,我会让你可以光明正大地活在这个世界上,走在阳光下! 然后,励志的总裁大人终于想起了自己的公司,就上了个视频的班,让那些正在八卦的员工们写总裁去了。 这绝对是那些员工工作以来,见过的最奇葩的任务,没有之一!公司的总裁吩咐他们写总裁什么的,简直不要太诡异!而且写不出来关小黑屋什么的一点也不美好!简直不能太虐,技术小哥表示:人家分明是理科出身…… 折腾着公司的闫墨最后心满意足地回到现实,溜空下楼买了些菜,就等着大大做完饭了。 但最后,等了半天,根本就没见到戚央白下楼。而且等他上门时,大大表示吃过了,还特地给他留了一份泡面——这绝对是戚央白get到的一项新的对付闫墨的方法。 所以说,闫墨几乎要忘了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东西名叫外卖。 欲哭无泪的闫墨只能自我安慰,好歹还给我准备了一份泡面,大大还是关心我的。 不过,此刻的闫墨简直觉得泡面再也无法入口了,吃了几天戚央白做的饭,再吃这种毫无营养价值的东西简直没有一点胃口。 于是,闫墨一脸可怜兮兮地看着戚央白,简直看起来就像是戚央白怎么负了他似的,简直不忍直视。 戚央白把脸一别,决定绝对不能对此蠢货心软。 吃完饭,闫墨再次被“冷血无情”的戚央白赶出去了。 闫墨在床上翻来覆去,终于,到十二点的时候,门口终于有动静了。 闫墨猛然睁眼,喜滋滋地开门,果然,戚央白黑着脸站在门口。 “哎呀,大大,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吗?我很乐意为您效劳。”闫墨一脸狗腿,完全没有一丝狡猾的意味,让戚央白简直觉得自己误会他了。 “我的床单为什么会全部被洗掉!”戚央白咬牙。 “恩,大大,当然是我洗的啊!你看,我不小心把你的床单弄脏了,自然要洗的。”闫墨义正言辞。 “可是,为什么我所有的床单都被你洗掉了!”戚央白忍住揍人的冲动。 “顺便呀!不用谢,这是我该做的。”闫墨一脸无辜的样子,完全再次诠释了人不要脸天下无敌这句话。 “……” “奥,我忘了,大大,你是不是没有床单可以睡觉了?我这里欢迎你呀,不收住宿费的!”——看我真挚的眼神。 戚央白再次完败。 最后,闫墨再次get了沙发,戚央白又趟他床上去了。 而闫墨内心也开始计划着一个小小的目标——争取让大大住自己家,这样不仅可以一边保护大大,而且可以天天看到男神,更重要的是,还可以天天吃到大大做的美味的饭菜!这样包养(大雾)大大的日子简直就是人生赢家啊! 人生赢家闫墨就这么喜滋滋地睡着了,毫无防备。 然而,这晚戚央白可没有昨天那么容易睡着了,总觉得,翻来覆去,周围全部是闫墨的味道,就像,自己本来安静的空间,一瞬间全部被一个人占领了,这种感觉,真的是——非常的不妙! 一张不大的床上,却挤着两个人,而且是两个大男人,昏暗的灯光,隐隐约约给这个房间带来暧昧的味道。 被压在底下的人传来细微的呻吟,奇异地动人。 他轻轻地抚摸着身下的人,清秀的眉眼,柔软的发,情动的面庞,最后,是那红润微张的唇。 那种很久没有的感觉突然而来,他突然就有点情动,想去吻身下的人。 然后,一个很大的声音从耳边传来:“大大起床了!都中午了,我为你订了外卖,不吃就冷了。” 戚央白猛然就睁开眼,一张放大的脸出现在他面前,与梦中那人的眉眼相重合——我去!明明就是一模一样!他到底是怎么可以对顶着这张脸的人下得去手的? 戚央白的脸突然变黑,又蓦然变红,然后推开闫墨就往卫生间冲去。 闫墨有点莫名其妙,反应过来马上去敲卫生间的门:“大大,你是不是昨天晚上感冒了?怎么一大早脸这么红,难怪睡到这么晚。要不要我去帮你买点药……” “滚……”戚央白的声音传出来。 “……”咦,奇怪,怎么感觉今天大大的声音格外好听呢?好像,是有点——性感? 这么一想,闫墨突然开口:“哎呀,果然是感冒了,声音都有点嘶哑了,没准发烧了,还是去买药吧!” 等戚央白洗漱出来时,闫墨已经拿着一大包药回来了,而且还拿着一个温度计:“大大,先量一量把!我问了医生,这个时候一般是季节性感冒,看看发烧了没有,如果发烧了就去医院看看,没发烧就先吃点药。” 戚央白立刻脸黑,想到昨晚那个梦,简直是对自己品味的怀疑。 “我没病!” “这可不行,大大你脸色都有点不好了,生病还是要医的,否则小病成大病,就不好了,以前我不在就算了,如今我在,是绝对不会让你这样放纵自己是身体的!” 说着就要来拔戚央白的衣服,准备强行为他量体温。 略带粗糙的指尖触到那温润的肌肤,戚央白简直觉得自己再次不好了——自己那个啥求不满已经达到这种境界了吗? 反应过来的戚央白连忙躲开,可偏偏那个人还是不怕死地凑过来,拿着那冰冷的计量器就准备往戚央白的胳肢窝去。 宽大的睡袍敞开,敏感的肌肤裸露在微凉的空气中,毫无警惕心的直男蠢粉就这么直接几乎扑在了他身上。 戚央白简直觉得自己被逼疯,一面是自己的本能,一面是自己多年的审美,到底哪个重要? 不过,马上他就不纠结了,被人欺辱到这个境界,简直不是男人了,这蠢货到底是看不起他呢?还是故意的?而且,明明自己早就坦白了吧! 是你先挑拨的,送上门的不吃简直就不是男人——戚央白这么安慰自己。想到昨天晚上的感觉,他顿时愈发坚定了这个念头。 而闫墨丝毫没有注意到危险,只是一心一意要为戚央白量体温。 直到整个人被以强势而绝对的力量压制在了沙发上。 那人俊美而凌厉的眉眼,深邃而不见底的眸子,带着危险而欲望的气息,就那么直接的靠近着他。 更糟糕的是,那啥,那下面(各种和谐各种和谐各种和谐)是什么鬼!他好歹是男人,怎么会不知道,要哭了好不好? “是你自己自找的!”戚央白这句话几乎是咬牙切齿的。 “……” 救命!为毛会发生这种事情?我不过就是想安静地替男神量个体温而已! ☆、悲剧的闫总裁 “大大,不要冲动……不要冲动……”在闫墨计划为戚央白所做的所有事里,绝对没有为男神献身这一项,他不过就是想做一个完完全全的真爱粉而已! 更何况,何况他还是一个直男,笔直笔直的直男,也是看过片,欣赏过妹子的人,小学是还差点对漂亮的女同桌表白过,当初还为戚央白的性别黑化过。好吧,虽然他没有和妹子那啥过,也不代表他愿意被一个男人那啥,而且,闫墨这个人,简直是死要面子,其实还有一点悲剧的大男子主义——不知道大家看出来了没有,他真的喜欢主导一切事情,就算是卖蠢,也几乎把戚央白逼得以他的主意来生活。 总结就是,闫墨完全不想被人压,就算是自家大大也一样! 于是,闫墨奋起反抗了,悲剧的是,闫墨在第一天就该知道,论力量,他就算是搬过砖也比不上戚央白,何况还是戚央白打定主意的时候。 所以,总得来说,闫墨反抗无效,反而动来动去愈发激发了戚央白的。 当闫墨的上衣被粗暴地解开时,他才知道戚央白真的不是开玩笑,也不是要吓吓他,要吓,戚央白已经完全吓到了闫墨。 反抗不了,任其衣服剥落,身上和自己一样性别的男人死死地压制自己,浓重的荷尔蒙的味道传来,真的让闫墨害怕了,就算面前的人是他最喜欢而崇敬的人也一样,那是近乎本能的排斥与恐惧。 “不要……” 当戚央白的手伸往下面的裤子时,闫墨的泪终于流了下来。 戚央白此时的感觉是——好吧,这个人终于回害怕了! 话说,这种满足感到底是从哪里来的?简直太没出息。 不过,太没出息的戚央白还是停了下来,虽然,此刻眼红红的闫墨欺负起来似乎很好玩的样子,而且看起来也挺顺眼的,不过——戚央白还是被这个人的眼泪吓到了。 太就没有见到过活的人流眼泪了,让他无法描述这种感觉,有点绝望而害怕的眼神,不得不说,让他再次想起了多年前的自己——就他他一样地哭过。 “哭什么!没出息……”也不知道是对闫墨说还是对自己说,总之,说完这一句话戚央白就从他身上下去了,然后再次跑进了卫生间。 “……” 虽然被这一神展开弄得有点摸不着头脑,不过,总算逃过一劫的闫墨此时松了一口气,至于刚刚看到的戚央白眼中不知何来的悲凉,算了,就当做没看到。 闫墨整理好衣服,就飞快地出了门,好吧,在这之前,还写了一张便条提醒戚央白吃饭。 至于闫墨去了哪里,呵呵。 某个同性恋治疗中心。 “你好,先生,请问有什么可以为您服务?”那个漂亮的妹子把闫墨从头到脚地打量了一遍,然后轻轻开口。 倒是十分有礼貌嘛?闫墨想。 好吧,如果他有一个什么系统,他大概就会看到某个妹子脑海里测出的精确数据:男,目测25岁左右,看起来不像纵欲系,身高180左右,颜值85分,恩,可攻可受……一个人来的,治个什么呀!又不丑。 “我来咨询有关同性恋的事情。”闫墨还是有点尴尬的。 “我知道,请问您咨询的是哪方面的事情呢?是您自己还是别人……” “是我的一个好朋友……” “哦……好朋友啊。明白,那再问一下是哪方面的?是准备治疗呢还是预约引导?”妹子似乎理解,哼哪个来这里咨询的同性恋不说是自己的好朋友呀,我理解,不过,看起来这个人略青涩呀,不会是一个刚刚发现自己性向的吧? 不知道为什么,闫墨总觉得这妹子的语气略诡异。 “咳咳,是,是想问那一方面的事情……”闫墨老脸微红。 “o(n_n)o好的,我明白。”妹子想不到来人会问这么劲爆的问题,难道是因为没有人满足他吗?我认识几个很好的呀!可以介绍给你…… 不过闫墨自然没有看懂妹子眼中的光芒。 最后,在妹子几次暗示不果之后,闫墨还是被安排到了一个资深的“专家”那里。 最后,耗了大下午,闫墨终于心满意足从医生那里出来,并且表示,果然是专业的,比网上那些靠谱多了。 至于到底闫墨问了些什么,神曰:不可说。 “大大,大大。我回来了!”研磨器死命敲门。 “……”这明明不是你家! “我给你带东西了。”闫墨的语气很兴奋。 果然把今天中午发生的事情忘了么?戚央白不知道该怎么说这个人了。不过,戚央白算是明白了,自己还是赶快搬家吧,虽然这里也算住了上十年了,不过,无奈某人的杀伤力实在太大。 想到这里,戚央白还是无奈的开门,就算最后给他一个好脸色了。 “你看,大大,我为你带什么了?”闫墨一脸神秘兮兮地举起手里的黑色袋子。 戚央白不好的预感再次有了。 “你看……”闫墨拿出一个东西几乎要凑近了戚央白的脸上。 戚央白脸色立刻黑了,连忙闪开,可拿货竟然一下子打开了袋子,里面一堆的东西涌出来。 超大的,情趣……请问,这些都是什么鬼!! “我可是问过专业人士的!”闫墨一脸的讨赏求表扬的样子,“虽然不能马上为大大找一位完美的男朋友,大大就将就着用吧,其实这些东西还是蛮贵的,不过因为是大大,所以当然是不要钱的……” “你给我滚!!!”戚央白简直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要和这个人讲下限,这个人是完全没有下限的,这都是什么鬼!他万万没想到,一个见鬼的直男会为他准备这些——还有,全部是受用的东西是为毛!他到底在想什么!戚央白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在气这个的…… “咦,大大不喜欢,要不我去网上帮你订一个……” 好吧,最后,闫墨再次被戚央白扑倒——这丫就是欠揍,不管了,说话什么的简直就是要气死自己,先揍了再说。 不过,就在此时,一声尖叫传来。 戚央白顿时就打住,默默地从闫墨身上起来,看着门口目瞪口呆的妹子,竟然有几分难得的心虚的感觉,艰难地开口:“晚晚,这是误会……” 闫墨抬眼,正准备谢谢那个拯救自己的人呢,就看见一个较小的身影冲了过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到了他身上,举起拳头就开始揍:“叫你丫敢gou引我家哥哥!” 我去!这也太欺负人了!哥哥上了妹子接着打?这到底是什么情况,怎么没听说过自家大大有一个如此彪悍的妹妹。 对,这小丫头明明是瘦瘦小小的个子,可是力气却大得很,骨头硬邦邦的,仗着身小的优势,竟然还真的把闫墨弄得狼狈之至。 看着客厅里打成一团的两个人,戚央白简直觉得头疼,一个就够了,现在来两个,自家房子是躲不开被拆掉的命运了。 果然,随着“战争”的白热化,客厅里的东西也一样样被砸。 最后,戚央白只得亲自上马,将两个人分开了。 不过,这两货竟然谁也不服谁,瞪着大眼看着对方,几乎要 冒火。 “这混蛋(这黑丫头)到底是谁!”两个人同时开口。 在闫墨看来,这个黑乎乎丑不拉几的丫头绝对不可能是戚央白的妹妹,否则怎么会这么丑,何况这丫头片子看起来才十四五岁的样子,凶巴巴的简直剽悍,与自家大大完全连不上去。 而在晚晚看来,这个要气质没气质要长相没长相突然在自家哥哥的家里冒出来的家伙绝对是自己的大仇人,竟然短短时间让自己洁癖的哥哥大白天就在大厅里那个……,一定是这个人gou引的,简直太不要脸了,哼,总之,和自己抢哥哥的,一律团灭! 两个人脸上的嫌弃简直不能太明显。 戚央白简直头疼:“闫墨,你先出去……” 好吧,亲密度立显,闫墨的玻璃心简直碎了,妹妹什么的简直太讨厌了! 想到这里,闫墨又犯了一件傻事,他捡起地上一根,然后对着戚央白,一脸的委屈:“还没用就想不负责吗?” 戚央白:“……” 救命,谁来收了这个妖孽吧!我已经被彻底打败了…… 好吧,晚晚虽然小,可也不代表什么都不懂啊,何况现在初中生上网已经比大人厉害了,见此,简直心都碎了,她早就知道自家哥哥与别人不同,不会给他找一个温柔的嫂子(这绝对是因为这丫头从小就说要嫁给戚央白,最后被告知性别不同不能恋爱,简直不能再虐),不过,这也不错,哥哥就会永远陪着自己的,大不了本姑娘以后也不嫁陪着哥哥。 可是晴天霹雳,一个星期,就不知道哪里钻出来一货还貌似和哥哥有什么不良关系,简直不能忍啊! 于是,成功再次被气到的晚晚姑娘立马挽起袖子就再次冲到闫墨面前,准备单挑。 闫墨岂会怕她,至于好男不和女斗——领教过这小姑娘力气的闫墨表示,这完全不是女人,简直比汉子还汉子,至于年龄什么的,直接被闫墨忽视了,和未成年打架什么的,简直一点也不掉节操。 作者有话要说:  收藏评论什么的,求告诉我看文的不是空气好吗……求骂醒! ☆、小丫头与臭流氓 眼看两个人要再次打起来,戚央白已经懒得劝架了,默默地走进房间,然后关门,眼不见为净。 果然,戚央白一走进房间,门关上的那一瞬间,两个人同时动了。 “小丫头,今天就替我家男神收拾你!” “哼哼,就凭你!”小丫头毫不示弱,小拳头那是硬硬的。 最后,一阵鸡飞狗跳的场景再次呈现在客厅,晚晚和闫墨几乎是累得气喘吁吁,一个是成年男子,一个是大力女汉子——两个人竟然打成了平手。 然后,精疲力竭的两个人躺在一片狼藉的地板上,默默地朝对方使眼神技能,巴不得眼神可以把对方弄死。 此时,一阵咕咕叫不知道从什么地方传来。 好吧,打断他们的是对方的肚子,咕咕叫什么的简直一点也不符合自己的画风。 两个人尴尬地看了对方一眼,然后默默地起身,眼巴巴望着房间。 好吧,两个人简直有一个巨大的共同点,就是厨房杀手,做饭什么的一点也不符合他们的——恩恩,精神。 “咳咳,你先去……女士优先。”闫墨首先开口,完全地诠释了一个无耻总裁的精神。 “哼,你怎么不去!”晚晚表示,她才不上当,哥哥揍起人来,简直一点也不留情,“你以为我傻呀?” 然后鄙视地看着闫墨,这家伙,简直太无耻了,这样的人怎么配和我家哥哥在一起,就算要找也要找一个长相性格都完美无缺的——所以说,这小丫头片子,在戚央白不经意的耳濡目染之下,简直学会了那一套完美主义观。 最后,两个人倒是默契十足地将客厅收拾干净了。 戚央白最后还是出来了,毕竟,他也会饿的说,结果一开门就看到两个等待喂养的主子眼巴巴看着他。 “打完了?恩?” 好吧,晚晚和闫墨此时颇有默契地低下头。 看着被打扫得干干净净的客厅,戚央白感到又可气又可笑。 得了,自己捡了一个毛丫头不说,今日还自动送上门一个二货,这日子简直是过得越来越“多姿多彩”了。 “我去做饭。”无奈的戚央白最终还是选择了妥协,罢了,算是上辈子欠了他们吧。 美味的饭菜也暂时缓解了晚晚和闫墨要解决对方的念头,开始了另外一种决斗——抢菜。 不用怀疑,两个人简直都被戚央白的一手好厨艺给征服了,加上刚刚消耗的卡路里太多,两个人简直像饿死鬼投胎。 戚央白默默地端起碗然后坐到了茶几旁边,端出另外一份菜,简直是太有先见之明。 等到戚央白吃完,那边已经是一片狼藉。 两个人又开始瞪着对方,然后命令对方去洗碗。 最后,还是一个人洗碗一个人擦桌子结束了这次争端。 晚饭过后。 真正让戚央白头疼的问题还是来了,因为此刻晚晚和闫墨两个人都同时盯着戚央白,然后看着对方,大有不解释一下对方那货是什么人就不罢休的样子。 解释?解释什么。一个是他从小资助的孤女,看着长大的丫头,像亲妹妹一般的人。至于另外一个,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脑残粉,严重打扰自己生活的蠢货。解释?向谁解释,他谁也不亏欠。 “你们都回去吧。”最后,戚央白还是开口。 “不!”两个人异口同声,简直不明白对方的底细就不愿意走的样子。 戚央白怒了,然后武力解决了两个人——这绝对是万能的方法。 可怜兮兮的两个人在门口欲哭无泪。 然后互相瞪着半天,最后那小丫头竟然是直接坐门口了。 闫墨:“哼!算你狠,不过,大大迟早还是会到我家去睡觉!” 所以,等戚央白准备睡觉时,猛然发现自己的床单为毛全部是湿的,简直不能忍! “闫墨!”戚央白猛然打开门,然后见到两张可怜兮兮的脸。 “大大……”闫墨好感动的样子,“这是你第一次叫我的名字。” 戚央白:“……” 晚晚撇撇嘴:“真是难听的名字……” “小丫头,你是欠打吧!”闫墨怒。 “晚晚,你怎么还没有回家?”戚央白首先想到的是晚晚。 “我不想回去……”晚晚委屈道,“我想和你一起睡……” “不要脸,你都这么大了!”闫墨一针见血。 “晚晚,你已经长大了……”戚央白无奈,“而且,我没有和人睡觉的习惯,你是知道的。” 晚晚是她资助的孤女,不过却并没有收养,这个女孩天真淘气,每每都时不时回来看戚央白,也早露出想由戚央白收养或者和他在一起住的打算,不过戚央白却没有答应,他喜欢安静是一点,怕麻烦是一点,更何况,对于照顾人他还真的没什么经验,何况这小丫头,有一段时间简直是对他意图不轨,直到他无奈地说自己不喜欢女人才怨念无比地认了一个哥哥,后来,以妹妹自居,倒是安分了许多,会变着法儿逗戚央白开心,也算戚央白为数不多的乐趣。 “哼哼!可是我听说你已经和他一起睡了!”晚晚生气道,“哥哥你偏心。” “闫墨!”听到晚晚的话,他知道肯定是闫墨这货对晚晚说什么了,不由有些发怒,“你和晚晚胡说些什么!她还是小孩子!” “我什么都没说,不过说你在我家睡过而已,在本来就是事实嘛,何况,大大,今天晚上要借宿吗?免费哦……”闫墨一脸无辜。 戚央白:“……”简直还是想再揍他一顿!自己今天就不应该心软,直接压倒算了,看他还敢这么嘚瑟! 最后,结果是晚晚不愿意回去,美其名曰:“我怕那流氓对哥哥你意图不轨!我要保护哥哥……” 然后,戚央白与闫墨都没有睡到床,留着晚晚丫头睡了。 幸亏闫墨家沙发很大,而且是分三坐式的,谁两个人完全没有问题。 不过,夜色渐浓,最后两个人还是大眼瞪小眼看着对方,好吧,毕竟晚上总是添上了一份暧昧的色彩,何况两个人早上还发生了那么一出。 然后,一直在忽视戚央白真的是个的闫墨还是有几分紧张,虽然自家大大的人品什么的可以相信,不过想到早上,他还是忍不住有几分的害怕,然后是莫名其妙的自我嫌弃——好像明白了作死是怎么写的。 戚央白看着闫墨一脸紧张兮兮却故作淡定的样子,忍不住笑了:“放心,我不会对你怎么样。” 闫墨还没来得及松一口气。 戚央白立即补刀:“就你那样,我还看不上。恩,就是那样,早上不过是吓你。” 闫墨:“……”这真的是个好消息——简直要哭了,被自家男神嫌弃什么的,简直是太矛盾了,还不如说男神对自己是有那么一点想法的,虐哭了好不好! 于是,在一直纠结和纠结中的闫墨最终还是睡着了,总之,做了一晚上诡异的梦。 其中那晚上,晚晚出来看过他们n次,生怕自家哥哥一下子被拐跑了。 次日清晨,阳光正好。 闫墨醒来时,那丫头正在往他脸上画乌龟。 然后又是一场鸡飞狗跳。 戚央白在厨房准备着早餐,无奈地笑着。 出奇的温馨的感觉,戚央白想:自己的生活,许久没有这么热闹了,或许,有这两个活宝,也未尝不是好事。 不过,等到两个人跑来厨房“帮忙”顺便把他刚刚做好的鸡蛋饼给打了时,他再也不这么觉得了!简直是该再揍一顿! ☆、敢和我抢? 晚晚在那天中午还是依依不舍地走了,走之前还狠狠地警告了闫墨不许打他哥哥的主意——在知道闫墨仅仅是搬来楼下的一位房客之后,晚晚还是稍微少了那么一点警惕心,何况她简直是觉得闫墨这个人越看越蠢,根本不是自家哥哥的菜,蠢货什么的一点也不符合自家哥哥的品位,更让她自信的是,哼哼,哥哥楼下的房客什么的还没有见过“安全”到一年以上的,本姑娘就是那么的自信——不过,后来的事实证明简直让当初的小丫头想哭。 终于走了一个,戚央白是心也轻松了不少,至于闫墨,呵呵,现在的他只能拜托有什么人可以把他收走,自己是无望了,脸皮太厚什么的他完全不是对手。 后来,还是有好消息的,闫墨在接了一个电话之后,匆匆忙忙地走了。 戚央白简直松了一口气,然后回去继续找房子——在闫墨在的时候找房子什么的简直一点也不心虚。 至于闫墨到底有什么事呢? 对,在闫墨当了几天的甩手掌柜之后,公司终于再次出了大问题——我靠!是哪个混蛋想挖我的墙角,放出豪言要再次高价收购自己的公司什么的简直比自己还要拽。 没错,公司来了大客户——据说是看中了松树文学城,想进行再收购,价格什么的要不要出那么高。 “我倒要看看那个混蛋我的公司也敢抢!”闫墨气急败坏地上楼,其实他是想看一看哪个笨蛋竟然要接手这么一家总在亏本的公司,虽然不想卖,不过看看也好。 办公室的大门开着,一堆人往里面看啊看,一副八卦的样子。 而在那落地窗的面前,站着一位身材修长的年轻男子。 高挑的身材,微廋却挺拔的身材,完美的侧脸,名牌定制的西服,活脱脱一人生赢家的样子,真正的贵公子的样子。 所以说,人比人气死人,货比货得扔,闫墨这个冒牌的贵公子在那人面前简直就一土鳖的样子,完全没得比。 那人转身,更是让闫墨大受打击,不是说这种人应该有身材没颜值的吗!这不科学!竟然连长相都——咳咳,可以和本总裁差不多了。 白皙无暇的脸,优雅精致的面庞,整个一个真正的贵公子。 那人看到闫墨,似乎有点吃惊,但马上反应过来,仔细打量了闫墨一下:“你就是那个抢在我前面收购松树的人?没想到这么年轻。” 这话立刻让闫墨不高兴了,什么叫抢在他前面收购,他根本就没有抢好不好!这本来就是我的公司!然后,怀着一点点不爽的心思,闫墨直接在心里给这个人打了一个叉,长得好看就可以来抢我的公司吗?敢来抢我家大大的公司吗!哼…… “过奖了,你就是那个想再次收购我公司的人,听说还是个海龟吗?也很年轻……不过,你家里人知道你想收购这么一个不赚钱的小公司吗?” 闫墨此话倒是一针见血地指出这个人不仅不懂公司而且还是个吃家里软饭的。 果然,年轻人的脸色没那么好看了。 “是的,不过,闫先生,我收购这个公司并不是为了钱,而是有点私人的原因,闫先生明人不说暗话,你出价吧,只要我出得起,我会尽量出,何况你也不是说了吗,这个公司在您看来并不值钱。”那人的语气有几分自豪的样子,“而且,实话告诉您,我的钱可不是家里的……” 好吧,年轻人再次给闫墨心里补了一刀,年轻有为的英俊贵公子什么的简直是所有男人的公敌,包括现在其实很穷的闫墨。 “呵呵……不错,果然是财大气粗,不过,我并没有要再次转让公司的想法,您还是请回吧!”可惜啊,我才是人生赢家,住在自家男神楼下,签名随便要什么的简直不要太幸福。 此刻的闫墨丝毫不知道面前的年轻人正也是冲着他家大大来的,否则大概就不会如此平静了。 “是吗?我以为您会看了我的报价再决定。”年轻人拿出一张支票,递给了闫墨。 闫墨漫不经心地一扫,然后——我草!!这个零没有数错吧!! 好吧,事实上,面色淡定的闫墨其实心里也不淡定了,这几乎谁他收购松树公司两倍的价格!这是天上掉馅饼了吗?还是面前这货有钱没处花!看来,土豪的世界他还是不懂,原以为自己这些年赚了这么多钱算得上年轻有为的闫墨立刻大受打击了。 不过表面上,闫墨还是面不改色,然后淡定地将支票退回去——我可是有原则的人! 那年轻人见闫墨淡定的样子倒是有点吃惊,然后,打量着闫墨,露出几分兴趣的样子,露出一个完美的微笑:“好吧,可能今天我们是谈不成了,不过我不会放弃的,说不定哪天你就会改变主意呢。” 然后,递给了闫墨一张制作精美的名片:“有时间找我,当然,别的事也欢迎找我。” 年轻人修长白皙的手指几乎是触到了闫墨的肌肤,凑这么近,闫墨甚至可以闻到他身上淡淡的香味,不浓,而且出奇的让人舒服。 不过,面对如此完美的人,闫墨却突然有了一种怪异的感觉,他摇摇头然后礼貌性地将自己的名片递了过去。 那年轻人笑笑,然后很爽快地把闫墨的名片收走:“那下次见。” 闫墨:“……”我为毛要和你见面!最好是不要见,闫墨有一种非常不好的预感,这个年轻人,绝对会给自己带来□□烦。 然后,甩手,闫墨就将那人的名片丢进了垃圾桶,还恶意地说了一句:“小白脸。” 等那“小白脸”一走,公司里立刻沸腾了,到处是八卦的声音。 新建的公司八卦群里,一伙脑洞大的员工又开始脑补。 群主马甲(总裁一定是受)——喂喂,大家刚才看到了那个来我们公司准备收购我们的贵公子吗?哎呀,简直是太帅了,简直比我们总裁还有气质,完完全全的贵族气息!嗷嗷嗷,刚刚还和总裁单独呆了超过十分钟,我闻到了□□的味道哦! 马甲1(腰细)——我也闻到了,豪门出走的继承人以及新来的继承人,简直不能再脑补,一定是堂兄弟,话说,也许其中一个是私生子什么的…… 马甲2(腰白)——我们公司什么时候成为豪门历练的必经之地了,这是要大火的节奏啊! 马甲3(腰嫩)——温柔鬼蓄总裁vs傲娇美人公子什么的要不要太萌!!! 马甲4(腰大)——楼上的,不要逆我cp,明明就是腹黑女王vs□□总裁! 马甲5(腰精)——哼哼,我就不明白两个受在一起有什么好前途! 马甲6(腰怪)——呵呵,我就是来搞笑的…… 马甲7(腰孽)——你们难道不知道总裁喜欢窥屏吗? 众人——惊恐脸!谁把总裁放进来了!叛徒! 马甲0(收妖)——呵呵,你们总裁文写完了吗?一个月后交不了稿扣工资一半! “……” 救命!然后,群里就马上无声了。 小杨得意地关上电脑:“哼,我这个总裁秘书可做得够称职的吧!精分什么的,去早就会了!” “小杨,你来一下。”闫大总裁的声音突然传来。 小杨:“……”简直不能再虐了! 作者有话要说:  刚刚回来,所以晚了,抱歉…… ☆、新的开始 闫墨回家时已经挺晚了,他望着自家昏暗的房间,突然觉得好虐,要是大大一直在我家住多好啊。 求问该如何控制自己不去打扰大大? 闫墨可怜巴巴地泡了一碗面,觉得自己的生活不要太悲催。 于是,没头脑的直男闫墨再次敲响了楼上戚央白家里的门:“大大!在不在?” “不在!”戚央白也是不耐烦,好不容易安静了一会,他容易吗?怎么又回来了! “……”大大,你的智商……好吧,原谅我,不该这么想的,简直是将自家大大拉下了神位。 “我……我是想来问你一下,你的床单干了吗?要不要来我这里……” 戚央白:“……”难怪总觉得有什么不对,这货晾床单之竟然没有脱水!还有,这货脑子到底是怎么长的,发生过那样的事竟然前一天还眼泪汪汪表示害怕,第二天就在邀请自己去他床上真的好吗? 最后,想了想,戚央白开了门,毕竟闫墨家里床单倒是挺多,而且他完全没有必要和自己过不去,反正最后吃亏的又不是自己——喂,你是放弃抵抗了吧! 果然,开了门就再次见到了闫墨那张期待的脸,不知道为什么,戚央白总有想再揍他一顿的想法。 或许,难道是习惯了? “等等……”戚央白突然皱眉,“你什么时候有用香水的习惯?” “香水,没有啊!”闫墨皱眉,戚央白这一副怪异的样子是怎么回事,想到下午那个真正的人生赢家,其实和戚央白身上倒是有相似之处,那种与生俱来的贵气。 对,虽然不想承认,不过,从小的举止,家庭养出来的气质,是不会错的,就像是暴发户与落魄贵族,总是可以分得清气质上的差别。 不知道为什么,闫墨心里突然有点小不爽,然后没好气地说:“今天被一只卷毛狗撞了一下,可能是那只狗身上的香味吧,那些有钱人也不知道什么品位,这种东西也往身上弄……” 被称为没品位的戚央白顿时就:“……” 好吧,这明明是戚央白以前最喜欢的味道,淡淡的气息,清新舒适,而且——是那个人身上惯有的味道。 隐藏在骨子里的记忆似乎再次勾起,戚央白的脸色突然也就变得严肃,初恋什么的果然是一件让人伤心的事情。 闫墨最戚央白突然的没好脸色倒是不在意,反正,戚央白也没有给过多少好脸色给他嘛,这么一想简直是虐哭了。 自从闫墨搬家以来,他自己倒是没有睡过几次新买的床和床单,最后,沙发成了他的窝,他只能庆幸自己喜欢宽大柔软的沙发而买的不错了——但一想到自家男神和自己睡在一个空间内,在自己躺过的床上,呼吸着同一空气,这绝对是以前他所梦寐以求或者说想也不敢想的事,简直不要太幸福! 至于男神的性向脾气什么的,简直可以直接忽视了! 第二天一早,做着美梦的闫墨是被门外的敲门声吵醒的。 他模模糊糊地去开门,然后被一个熟悉的熊抱给完全惊醒。 “我去!怎么是你!”闫墨吃惊。 “怎么就不能是我,我可是一大早就赶飞机来了,怎么样?感动吧,还给你带了早餐,不过,话说回来,你这个地方还是真难找,我兜了一大圈。”来人提起手上的早餐。 闫墨欲哭无泪:“……”早知道就不要告诉他当初自己买房的事了,而且,干嘛要告诉详细地址——而且,我房间里的大大怎么办! 想到戚央白,闫墨莫名的就有了心虚之感,一个人偷偷跑来这地方,买个小公寓金屋藏娇什么的简直一点都不是他的作风!何况,今天来的还是对他知根知底的死党周鸣。 想到这里,他竟然啪的一声吧门反关上了:“恩,既然来了,我也不会亏待你,我们去外面吃吧……” 然后拉着周鸣就往楼梯而去。 周鸣:“……” “你不会穿着这一身就准备出去吧!”你穿的可是睡衣啊! 闫墨淡定地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的睡衣:“没错,这小地方,大家都流行穿睡衣出门吃早餐。” “你不是刚起来吗?没有洗脸也没有漱口好不好。何况,我本来就吃了早餐,而且,连你那份一起买了,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周鸣拉住他。 闫墨:“……” 第4节 恋耽美 正文 第5节 大神与蠢粉的恋爱可能性 作者:笔乐戈聆 第5节 “呵呵,闫墨,这个月不见你长进了吗?难道,你终于开窍了,房间里藏着个大美人?” 闫墨:大美人是不错,不过是男的,说出去怕你误会而已!尔等凡人们怎么了解我们这些真爱粉的感情,这种超出性别的崇拜简直是伟大啊…… 然后,房间里传来一个年轻男人的愤怒声音:“闫墨!你把我的衣服扔哪里去了!” 周鸣震惊:“……”我好像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救命,我的好友家里藏了一个男人怎么破?更重要的是,我会不会被人道毁灭啊啊啊啊——我是该义正言辞去捉jian还是逃跑?真是个纠结的问题! 对着周鸣复杂的眼光,闫墨只能仰天。 然后,在戚央白再次发声之前冲了进门,一脸狗腿样:“大大,我帮你把衣服放进洗衣机了,正准备洗呢?你等等,要不先回你家换衣服吧。” 周鸣:“……”等等,你好歹让我先进门吧! 最后,是周鸣眼睁睁看着那高大俊美的男子穿着睡衣从闫墨房间里走出来,然后淡定地看了他一眼,走楼上去了。 留下着闫墨与周鸣两个人在房间里互瞪,好吧,是周鸣单方面的互瞪,那意思很明显——不给我一个解释吗?自己最好的朋友一个月之内就弯了还和一个男人同居什么的简直就接受无能,好歹安慰一下他这颗脆弱的心灵吧! 闫墨开始头疼:“你这副我负了你的样子是几个意思,我都怀疑你是不是暗恋我了。” “……你太自恋了吧!我睡过的女人比你见过的还多!”周鸣怒道。 “人渣!”闫墨给出两个评价。 “现在不是讨论我是不是人渣的问题!问题是,闫墨你今天必须给我说清楚,你抛下我们的公司跑来这里,难道就是为了一个男人!我认识你那么多年了,怎么不知道你有这个爱好!”周鸣怒道。 “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闫墨无奈。 “那是怎么样?我看你对他都比对我好了,看你那眼神,还洗衣服呢!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你向谁那么狗腿过。何况,他是从你床上出来的!你敢说和他没什么吗?” “……”看着自己的好友如此激动,闫墨也不由深思,难道自己的行为在别人看来真的不正常,超出了一位正常粉丝的样子? “等等,你那么激动干嘛?难道看上我家大大了!”闫墨脑回路一个转弯,突然问道。 周鸣完败。 作者有话要说:  存稿告讫……简直不能再虐 ☆、新的八卦 所以说,要论气死人,闫墨绝对可以完胜,而且他还有自己的一种气死人不偿命思维,让人完全无语,这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和他争,并且迅速转移话题——这是周鸣做了闫墨这么多年损友得出了的经验,这方面戚央白还是要和闫墨学习一下的。 最后,周鸣很快放弃挣扎,并且迅速地开始另外一个话题:“算了,是我误解,这次我来京都还有别的事,你这倒好,当个临时落脚处也够了。” 闫墨:“……”所以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什么的就是为损友准备的,买个什么破早餐什么的他简直一点也不想吃,本来他应该可以吃上大大亲手准备的早餐的。——当然,若周鸣知道他心里的想法,肯定会说那重色轻友什么的就是为闫墨准备的。 “多久?”闫墨咬牙。 “应该要一两个星期吧。”周鸣考虑了一会,说道。 “……”闫墨摇摇头,“我突然觉得这小地方根本一点也不适合你这个富家公子的风格,我知道这边有一个很好的酒店……” “停!”周鸣一脸黑线,然后故作伤心样,“说到底还是有了新欢忘了我这个旧爱吧,果然,这个世界人情冷暖世态炎凉,没想到你也……” 闫墨一脸嫌弃:“滚你的!还是找你小情儿去,我就不信你在京都没有姘头,我这里是真的不方便,还有,你不会是耍我吧,我记得我们公司在这个地方好像还没有业务吧?怎么突然要来这边这么久,可不要说是为了我,除非你真的暗恋我,否则我可不相信你这个财迷会放着那边的生意跑来这。” “唉,说起来也真是个无聊的差事,就是家中一小孩闹别扭跑这边来了,家里要我来一趟把他抓回去。”周鸣一脸无奈。 “小孩,你爸的私生子?”闫墨调笑。 周鸣摇摇头:“不是,是我舅舅的儿子,我外公最小的宝贝孙子,早些年在国外读书,好不容易回来了,竟然直接跑京都去了,你说这么大一个地方,找个人简直大海捞针,我外婆听到这个消息简直心都碎了。于是我妈对着我哭了几天,非要我把他找回来。没办法,我就是这么孝顺……” 闫墨:“就你还孝顺,是谁当初差点被赶出家门来着。不过我记得没错你最小的舅舅都五十几岁了吧,竟然还有未成年的儿子,而且你家看起来也不是会让一个小孩乱跑的吧。” 周鸣点头:“没错,一个未成年,只有二十八岁的未成年。” 闫墨:“……”不过,二十八岁,呵呵,怎么感觉我家大大也是二十八岁来着,那么说,我家大大也是未成年?想到这个,闫墨突然有点萌来着,如果真的可以看到大大未成年的样子,我一定亲自养起来!哈哈,毕竟亲自养成自家男神什么的不要太有感觉…… 周鸣完全不知道面前的这个人脑子已经飞到太平桥去了,只是一味吐槽自己如何如何悲剧要在这里找一个人,还是一个实际上已经成年的人,最后总结:“闫墨你毕竟比我先一个月来这里了,所以应该可以帮帮忙吧,还有你作为一个公司的总裁。应该可以帮帮忙吧?喂喂喂,闫墨,你到底在傻笑什么?我说的有那么搞笑吗?还有,你那副猥琐的样子是几个意思?” 好吧,闫墨终于回过神了:“哎?你说什么了?” 周鸣:“……”传说中的对牛弹琴什么的…… 总之,最后,周鸣在这里根本没有得到住处,更没有得到闫墨要帮忙的承诺,他唯一的想法是:友大不中留啊!——想当初可是好得可以吃一碗泡面的人啊!话说,楼上那家伙到底是什么来头,竟然可以再一个月之内,还包括闫墨搬家公司等等事宜拖延的情况下把人掰弯了!以他最后的人格发誓,闫墨以前绝对不是个弯的,顶多算个洁身自好的禁欲者……而,现在,唉,想想就觉得悲剧,就像自己是闫墨最好的朋友然后突然被一个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人顶替了,那个人还排在自己之前,简直有点淡淡的悲伤了…… 所以,周鸣决定,先赖在这里再说!哼哼,最好让闫墨知道自己才是他最信任的人。至于楼上那货,绝对得赶走,掰弯自己好友什么的简直是罪大恶极!好吧,他是不会承认自己有那么一丁点的妒忌的,毕竟闫墨这个人他太了解,看似好说话,其实心极冷,这么多年也就承认自己这么一个朋友,说实话,他自己心里有时候还是莫名自豪的,毕竟当初也是被闫墨捡回家过的“患难之交”。 于是,莫名其妙get了一个“情敌”什么的戚央白再次无辜躺了一枪,毕竟他还貌似都没干,咳咳,或者说,什么都还没开始干呢…… 鉴于有周鸣这么一位……,好吧,闫墨不知道该如何形容,毕竟一开始那个冒出来的“电灯泡”这个词还是吓了闫墨一跳的。总之,装模作样的闫总裁最后终于想起要去“上班”了。 所以,这天,松树公司迎来了他们几乎不露面的总裁大人,哦,对了,后面还跟着一位有点痞气但是看起来就一股子“贵气”的帅哥。 不用想,那位帅哥就是一定要跟来的周鸣了,然后,又是新一波的八卦开始在公司里疯传——这绝对是福利啊!自从公司换了一个总裁之后,每天都有帅哥还是豪门贵公子什么讨论简直不能再美好! 新建的公司八卦群里,一伙脑洞大的员工又开始脑补。 群主马甲(总裁一定是总受)——喂喂,大家刚才看到了那个跟在总裁背后的帅哥吗?哎呀,简直是太帅了!这种痞气的感觉,绝对是传说中的邪魅气质啊!还有,总裁走在前面不理他那种傲娇的样子,那帅哥一脸无辜纵容的样子……不行了,简直不要太有爱,昨天优雅美人今天换个邪魅痞子攻什么的……总裁竟然这么苏!不过,好有爱肿么办!大家注意了——求最新八卦!! 马甲1(脚大)——同求,二楼员工的注意!他们去二楼了! 马甲2(脚小)——同求,三楼员工的注意!他们去三楼了! 马甲3(脚丫)——同求,四楼员工的注意!他们去四楼了! 马甲4(脚气)——终于抢到前排了,不过,恩,我又看到自己的马甲了,所以,我还是来搞笑的…… 马甲0(抠脚)——呵呵,你们总裁文写完了吗?一个月后交不了稿扣工资一半! 众人:“我去!怎么又是那货!你出来,我不打死你!还敢吓我们!” 马甲0(抠脚)——大哭……这次真的不是我说的…… 马甲(这个网站被我们承包了)——语音:很好,看来你们工作还挺轻松,那么,明天你们就给我交一份五十万字的《霸道总裁要裁员》的过来,我相信我们的员工都是优秀的!这么点小问题一定难不倒你们这一大群吧?嗯? 潜水党:救命!!不关我们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  坚持…… ☆、所谓巧合 “闫墨,你在干什么,你以前可没有什么玩手机的爱好吧?”看到闫墨嘴角露出那种想整人的微笑,周鸣下意识心头一寒,主要是现在的自己没有得罪他吧? “没什么。”闫墨恢复淡定。 七楼,恩。正好是总裁办公室,现在不过是八点多。 办公室不大,倒是干净简单大方。 闫墨推门而入,然后,看到了某个正在优雅喝茶的贵公子,自家秘书正一脸狗腿的样子伺候着。 “你怎么又来了!”闫墨一脸黑线。 “我说过,我不会放弃的。”某人一脸坚定之色,看着闫墨似乎意有所指,竟然活脱脱把这句话弄得有几分暧昧之意。 小杨——嗷嗷嗷,救命!果然一大早就有□□可看! “不会放弃什么,恩,闫墨,难道有人追你追到公司了?”周鸣随之而进门。 然后正好看到了某人一脸戏谑之色看着自家好友闫墨,他的脸色顿时就怪异了起来。 “……” 眼神相对,相顾无言。 小杨——救命!果然是两个争一个吗?看那眼里的火花!我们家总裁果然是真绝色!! “你怎么在这里?”首先开口的是杨淇,没错,那位要来收购闫墨公司的鬼公子正是刚刚回国来的杨淇,而巧合的是,这位正是周鸣的那位二十八岁“未成年”表弟。 “你问我,我还问你呢!你难道不知道外婆想你都想病了吗?”周鸣气极。 “哦。所以,你是来抓我回去?”杨淇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不,我是劝你回去的,你在国外怎么玩都可以,可是,现在是国内,你不想把外公外婆和你爸妈气死就最好收敛一点,我可不相信你的那套在国外好好念书的说法!最重要的一点,你玩男人竟然玩到我这来了!舅舅知道吗?”周鸣咬牙。 “怎么?他是你的人。那么,姑父知道你开始玩男人吗?”杨淇毫不在意,讽刺道。 那个怎么看都是被“玩”的男人闫墨顿时一脸黑线——关我什么事!! “都给我出去!这里不欢迎你们两个!”最后闫墨还是生气了,朝着他们大吼,“既然是家务事就请回家吵去!”。 小杨手一抖——看来我们总裁才是真总攻!这气场啊,太可怕了!还有,家务事,呵呵,最好不是我想象的那样,总裁是他们两口子吵架的炮灰吗?不能太虐! “出去就出去。”周鸣毫不示弱,看了一眼杨淇,“你最好给我一个解释!” 最后,周鸣杨淇两个人终于还是出去了。 闫墨一大早的好心情完全被两个人弄得糟糕:“等等,小杨,谁叫你把他放进来的?” 小杨身子一抖,弱弱地说道:“是杨先生说他是您的朋友……” “朋友,哼!要收购我们公司的朋友吗?下次再放进来你就不要来上班了!还有,他们今天写的总裁文呢?交上来!”闫墨想转移一下自己的注意力。 “……” 小杨完全傻了,以为是总裁的戏言,没想到竟然是真的?总裁文,呵呵,总裁,您时要以自己为原型吗?霸道总裁要裁员什么的简直太虐! “怎么,没写好?那我不介意亲自指导一下!十分钟后,全体开会!”闫墨不愧为说道做到的总裁,简直不能再霸道…… 不过这次,闫墨倒是真的有几项公司的新政策想说一下,内容的中心——自然就是如何提升网站的经济效益,毕竟觉得自家大大过得蛮辛苦的,大神常年被网站打压什么的简直就是常见,自己既然成为老板就——好吧,至少让我家大大钱多一点,没错,就是这么有点假公济私,毕竟买这个网站的初衷就是为了“追求”自家大大,现在人就在楼上,也跑不了,至少先得为大大做几件事吧。 先不说闫墨所谓的让利给“作者”的大改革会在公司里引起多大的风波以及后续效益,且说周鸣与杨淇。 两个人倒是觉得有必要好好谈一次了。 某个高档的咖啡馆内——好吧,这就是贵公子的作风。 “如果你是劝我回去的,那我可以告诉你我是不会回去的,而且请你也转告他们,我不再是当初的小孩子了,也不再是当初那个他们随随便便就可以忽悠出国的我了!”提起以前,杨淇简直要咬牙切齿。 “我可没时间管你,要不是我妈哭着要我把你找回去拯救一下我那可怜的外婆,你以为我愿意来这?他们忽不忽悠你是他们的事,与我无关,现在你只要打电话联系你家说你没死,然后离开这里,永远不要去打扰我朋友就成,他不是你能玩得起的!”周鸣开口。 “玩?呵呵,我要如何,你还管不着!” “是吗?那么,你想知道当初你玩的后果吗?你难道不想知道你的那个初恋后来的下场吗?” “不必了!我已经快要找到他了,不用你操心!” “呵呵。可笑,你真的确定戚家那套说词吗?你不知道的是,当年戚央白出走时,腿已经断掉了,而且是好久没有医治的,他几乎爬去找你,身无分文然后绝望离开,你真的认为他还活着吗?恩?” “不,你说谎!我怎么不知道!”听到这里,杨淇猛然站起来。 “怎么,接受不了?他本来是戚家继承人,前途光明,为了你抛弃一切,你呢?就灰溜溜地跑了。当你在国外花天酒地玩乐酒醉的时候,你根本就不知道那个人会是怎么样吧?恩,怎么样?自豪吗?曾经的你骗了一个人……现在自欺欺人地跑回来继续玩?怎么,看上闫墨了,想继续用什么手段掰弯人玩玩?” “不!不是这样的!”杨淇大叫,引起咖啡馆里人侧目。 “醒醒吧!杨淇,还是回去好好当你的小少爷,不要再玩了!就算你找到了戚央白又如何,一个接近三十岁的残疾大叔,过着国内那种养家糊口风餐露宿的生活,早就不是当年意气风发的豪门公子了,绝对不是你的口味,或许,没准人家已经娶妻生子了。而且,如果不想当年的悲剧重演的话,就给我好好回去,这么大了,就不要再奢望什么爱情游戏了,没人陪你玩。”周鸣残忍地提醒着杨淇这个事实。 …… 此刻,“接近三十岁的残疾大叔”戚央白在房间里打了个喷嚏,然后默默黑线,绝对是闫墨拿货又在“惦念”他。 躺了一枪的闫墨表示:这次我真的很无辜,我什么也不知道。 ☆、周鸣与杨淇的约定 “好,我同意回去,不过,我需要你帮我一个忙,或者说,让你的朋友闫墨帮我一个忙。”不得不说,听了周鸣的话,杨淇最后还是妥协了,毕竟,当初看到闲云无风的书也是无意,只不过那种笔法风格和戚央白太像,以至于他几乎要以为自己可以通过这个方法找到人。 当时年少,无法承受那份来自各方的压力,将他内心的软弱完全剥开,年少无知,杨淇妥协了,出国了,可是,却也后悔了。无论他再遇到多么优秀的人,再交多少个男朋友甚至是女朋友,也再也没有了当初与戚央白在一起时的那种感觉,义无反顾,相互了解和渴望着彼此,同样骄傲而优秀,那个人真诚的目光,别扭的关心,温柔的眼神终究再也消失不见。他才知道——他错过了最完美的感情。 杨淇无疑是优秀的,长相家世到情商几乎无可挑剔,使他在商场情场几乎无往不利,可是,越是那样,他却越来越空虚,甚至觉得心缺了一块。到后来,戚央白完全成为了他心中的白月光,无法抹去的执念。 这次,他终于抛开一切回国,就是希望可以再见那个人,至少,再看一眼也好,而闲云无风,是在太像戚央白的风格,好不容易找到的线索,他又岂会放弃。 “……我看过他的所有作品,完完全全是戚央白的风格,而且,甚至有一个构思是戚央白亲口和我讲过的,那种感觉,不会错。所以,我想去查一下闲云无风的真实身份,确认一下,至少让我死心……” 当杨淇讲明一切时,周鸣突然就有不好的预感——这个闲云无风,怎么越听越熟悉呢? 周鸣脑子中一个念头突然闪过,我去!那不是闫墨天天挂在嘴边的最喜欢的作家,闫墨的精神食粮嘛!对,闫墨这家伙,虽然在赚钱上还有几分天赋,可是在读书上真的没有什么天赋,好不容易读个高中还是走后门拿到毕业证的,可是闫墨却唯独喜欢看一个人的,几乎到他无法理解的地步,曾经一度周鸣还怀疑过闫墨是不是有恋书癖,不看书就睡不着,后来才知道那都是一个人写的书,而作者,正是闲云无风! 闫墨不谈恋爱不玩女人也没什么不良癖好,根本与他有为青年完全不符,可是唯独喜欢那个什么作者这一点完全不可思议——好几次放着生意不做在线盯着刷单买书差点气死他周鸣会乱说? 而闫墨若有什么原因让他放弃良好事业来买下这个破公司,必然是闲云无风无疑了!难怪他当初怎么都想不通为什么闫墨突然买下这么一个不赚钱的公司,现在貌似终于找到理由了,不过,这真的是一点也不值得开心的事!一个什么没什么前途的死宅卖笔为生的,竟然让自己好友抛弃自己什么的简直不要太虐!更何况——现在杨淇也掺和进来是几个意思? “……”想到这里,周鸣默默地忧伤了。 “怎么,这也有难处?你不是他好朋友吗?叫他帮个忙应该没问题吧!本来我想反正闲着无聊就买下公司慢慢查,可是没想到被人捷足先登了,还是个软硬不吃的主,本来想用用美人计的,看在你的份上就算了,不过,如果,这件事我真的无法确认的话,我是绝对不会回去的!”杨淇语气坚定。 周鸣:呵呵……闫墨就是为了闲云无风买下这个公司,他还没得手会让你得手,何况他如果知道你曾经那么伤害过他的偶像,他估计整死你的心都有了,毕竟闫墨这么个扮猪吃老虎斤斤计较的小气鬼,当初可是阴过很多人的我会乱说…… 想了想闫墨的整人手段,可是“六亲不认”,周鸣还是摇了摇头:“这件事我还真的无法帮忙,你自己去问他吧。” 希望他不要察觉整死你,周鸣在内心补了一句。 好吧,毕竟他还是蛮想看到自己这个被家里人捧着的高傲“表哥”受受挫的,至于闫墨,呵呵,说实话,认识他这些年,还从来没有见到过闫墨吃亏,只有他气死人的份。 看到周鸣怪异的样子,杨淇心里有不好的预感,但想想闫墨那副“稚嫩”的样子,他内心不由讽刺,自己怎么可能会不是这样的人的对手? 于是,杨淇转念一想,开了口:“那好,我自己去,他一定会答应我的,不过,我们来做一个约定吧!一个星期,就一个星期,我可以使用任何手段让闫墨自己帮我的忙,可是你不能干涉,如果不成功,我就老老实实回去,如何?而且,不管怎么样如果成功了,我确认了闲云无风的身份也会回去。这样你也可以交差了。对两方都好,不是吗?” 周鸣想了想,还是点了点头,的确,这是现在最好的办法,毕竟如果不是杨淇自己同意回去,他还真的没有什么办法绑一个人回去,想想自家母亲大人说的不把人找回来就娶个老婆回来的威胁,简直不能再可怕。好吧,主要是他相信,以闫墨这家伙的杀伤力——呵呵,也好给杨淇一个教训。 两个人达成协议,终于满意地出了咖啡厅。 而闫墨这边,终于有了总裁的样子,强制性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计划,主要是针对加强读者与作者交流,满足阅读体验,提高优秀作者待遇精简公司内部的机构等方式来重新将这个步入后期的公司重新充满活力。 自然,这些等同于“降低网站自身利益”的事情得到了许多人的不解,这与现在网站想方设法敛财的行为完全相反。 但闫墨一句:“不同意,正好,公司也该裁员了!”活脱脱堵了许多人的嘴。 “那么。竟然大家都同意,那么,你们去做吧!这次的升职考验就是这件事了,我会重用在这次改革中表现优秀的人。”给了一个棒槌再给一个甜枣什么的绝对是闫墨的作风。 每一任新的领导上台,总是伴随着内部机构人员的大调整,闫墨没有带一批三大姑八大姨的亲戚来公司都好,现在以这个为历练升职,自然有一群人像打了鸡血一样了。——当然,也是闫墨这样的举动,使得他的这次改革效果出奇的好,不过,这是后话了。 现在,闫墨看看到了下班的时间,正乐滋滋地跑去菜市场买了一堆菜回家,最好赶得上大大还没有吃饭,蹭饭吃什么的不要太美好。 而闫墨没有想到的是,等着他的不是自家大大的饭菜,而是更大的麻烦…… 作者有话要说:  我已经对这篇文绝望了,没一个读者……日更有毛用……虐哭 ☆、杨淇的攻略 当闫墨在自家门口看见杨淇和周鸣两个人时,他的脸都黑了。 周鸣举手:“是他硬要跟来的,不关我的事。” “你们来干什么?”闫墨冷着脸,简直觉得自己就是一悲剧,自己和男神的秘密小窝被发现了什么的,简直就有一股莫名其妙的感觉,他发誓,自己做的最错的事情就是告诉周鸣自己的地址,没有之一! “呵呵……”周鸣仰天。 “你好,你是表弟最好的朋友,作为一个关心表弟的表哥,我只是来看看,应该没关系吧!”杨淇微笑,“何况,我也马上就要回去了,闫总裁,对于我们之间没有合作还有点耿耿于怀呢,而且,我对于你,很有兴趣呢,做个朋友应该没关系吧?” 杨淇其人,还真是让人讨厌不起来,就算知道是借口和虚伪的客套,偏偏能做的天衣无缝,天生的社交家,只是,极致的完美背后,却是腐朽的极致,而了解他的人无不称他——优雅的恶魔,用充满诱惑的陷阱,引人心甘情愿下地狱,而这只恶魔,暂时没有无法捕获的猎物。 事实上,只有没有心的猎手,才永远不会成为猎物。 可是,偏偏面对的是闫墨,可以称得上一只没有心的猎物,那效果会如何呢? “哦,可是我对你没兴趣,周鸣,把你家走丢的小孩子带回家,这里不欢迎你们两个。”闫墨面无表情,对于杨淇的示意,他不厌恶,只是无感,他可不认为这个人会有什么好心,特别是,对于杨淇身上那种近乎完美的气质,说不上来的排斥,总之,就是心底不喜,无他,这对闫墨来说几乎很难得,因为在闫墨眼中,几乎就是把这个世界的人分为与他有关的人和无关的人,至于别人的生活态度与生活方式,只要与他无利害关系,他就不感冒,管他呢! 周鸣缩回脖子里,好吧,其实他有心看看两只老狐狸的对决,谁叫闫墨早上那“重色轻友”直接把他气了呢,而且,想起闫墨楼上拿货,他不得不承认,答应杨淇其实也是因为他内心的小九九,正好试试自家的好友是不是真的一月之间就弯了。——那还不如肥水不流外人田,让闫墨把自己家的小公子收了,反正也不见闫墨要结婚的样子,或者说就算自己家的妖孽把闫墨收了,也没关系,就成为自己家人了,怎么也比一个莫名其妙冒出来的人好,反正对没有节操的周鸣来说,一个妖孽一个腹黑还不知道鹿死谁手呢? 至于早上匆匆见过一面的戚央白,原谅周鸣,他只是小时候见过戚央白,后来戚央白的事情也是自家母亲为了告诫他吃喝玩乐做二世祖可以千万别学自己表哥搞基害人害己拿出来当教训讲的,所以,周鸣倒是万万没想到那个人就是戚央白,否则,打死他也不敢把杨淇给引这里来,而后来事情的发展更是让他几乎肠子都悔青了——这是后话。 “恩,你买了菜?”杨淇转移了话题,看着闫墨手上的大包小包,微笑着,“没想到闫总裁还是个家居能手,竟然会做饭?” 被人如此“夸奖”厨艺可是第一回,闫墨放下心里的不快,突然觉得很不错——对嘛,他本来就觉得自己应该是为自家大大准备爱心午餐的人。然后完全忘了他把厨房弄炸的事实。 但理性上来说,闫墨还是觉得是自家大大的饭菜更好吃的,对于来了两个“电灯泡”,也不知道怀着什么心思,他本来想死皮赖脸去楼上蹭饭吃的心思也没有了,心里小小的要把自家大大藏起来的心态简直自己也不明白。 看见闫墨缓了脸色,杨淇心道自己大概是说对了,不由再次开口:“既然这样,可否留我们下来,也好趁机尝尝你的手艺,我想,大概表弟也很久没尝过你的手艺了吧。” 然后想起闫墨黑暗料理的周鸣默默地缩了缩身子:救命!我要回家! 此时闫墨到开口了:“既然如此,那就进去吧。”难得有人欣赏自己厨艺什么的,简直是破天荒,就容忍他们一次。 周鸣死死扒着门:“我突然肚子疼,不想吃东西,我要出……” 可是,话还没有说完,就被闫墨的一个眼神及杨淇同时拽住给制止了,充分体验了一回叫做自作孽不可活的立场。 杨淇你知不知道你输定了!闫墨厨艺一出,我们都得挂啊!周鸣拼命朝杨淇使眼色,可惜杨淇丝毫没注意,反而是进了厨房准备替闫墨帮忙。 周鸣在厨房门口,看着两个帅哥一前一后的在厨房里忙活,简直是赏心悦目——如果不是厨房的盘子以几十秒一个的速度砰砰的摔碎的话——那场景可真和谐。 没,没错,闫墨是个厨房杀手,可家务事还是不错的——比如洗盘子拖地擦桌子,虽然洗菜不怎么会,可最起码手脚协调,可杨淇可是真正的公子哥啊!完完全全的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富家子一个,从小到大连个米都没淘过,连碟子都没有收拾过一次的人,进去帮闫墨的忙纯属是攻略手段,投其所好什么的……可是,连筛水的和盆都分不清,连碗该怎么从橱柜里拿出来都不知道的人,怎么可能帮忙? 重要的是,闫墨这货也完全没有什么熟练与上面怜香惜玉来什么亲手指导择菜什么的美好想象。 闫墨正忙着杀鱼,自从知道鱼得杀了之后才能吃之后,他就想象着有一天能做什么红烧鱼什么的——把鱼往桌面上一扔,拿把刀往瓷砖上砍的动作我会乱说…… 周鸣那个是心惊肉跳,现在担心的是,生怕把里面两个人一不小心就闹出人命来。 然后,“砰”那只被终于砍倒了一次的鱼就直接一跳,正好带着一脸鱼鳞内脏什么的往杨淇脸上扑去了。 被溅了一脸血和一身腥的贵公子杨淇就直接把手上好不容易刚刚洗好的“菜杆子”和一盆水就直接倒地上了。 杨淇:“……” “真是不好意思!”闫墨一脸无辜。 “没……没关系……”尽力维持着风度的杨淇摸了摸脸,然后阴沉沉地咬牙,“我们继续!” 这回轮到闫墨惊讶了,然后对杨淇竟然有了几分刮目相看的感觉,然后第一次对杨淇笑了:“好。” 于是…… 十分钟后。 厨房传来一声巨大的爆炸声!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找到激励自己的理由了!!!——人在写,天在看!顿时觉得自己好励志,加油!不断更! ☆、厨房杀手 周鸣吓得半死,跑进去一看,只见两个人脸色苍白地扑倒在地上,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液化气的味道。 他连忙把两个人拉出去,然后果断打了119。 在室外的杨淇脸色惨白,一身狼狈,他发誓,这绝对是他这辈子最惊险的场景了,那么一刻,他以为自己要完蛋,幸亏闫墨还是反应够快的,直接把他扑倒在地,以至于没有被爆炸波及。 可是,他完全没有一点感动好不好!他唯一的感觉是——他再也不要进这个人的厨房了!至于攻略,见鬼去吧!这种非人类,还是让天收了好,要是哪天真的爱上自己了,他都可以预见两个人同归于尽的场景了,不要太可怕…… 那边,闫墨还在发呆,周鸣以为他吓傻了,连忙问道:“你到底干了什么!” “我只是不小心把油浇在了火上,都怪那个锅放不稳,怎么就突然滑了下去呢?”闫墨思考的是这个问题。 周鸣:“……”救命!许久不见,好友的厨房杀伤力又提高了!等等…… “不是液化气爆炸?” “液化气爆炸我们怎么可能活着……”闫墨一脸白痴似的看着周鸣。 “那外面奔下来,谁关了气阀?” 杨淇:“……那是什么?” 闫墨:“……” 周鸣:“……会爆炸的!天,你楼上住了人!不会把楼炸掉吧?” 闫墨一听,脸色比刚刚还要难看,一下子朝着楼上奔去。 “喂,你要干什么!不是开玩笑的?等警察来!”周鸣大叫。 也就在闫墨跑到电梯的时候,楼上传来巨大的爆炸声,这次,比刚刚的强了不知道多少倍。 也就在那一瞬间,闫墨的脑子顿时就一片空白,心跳都似乎停止了,一股巨大的恐惧感而来,简直觉得自己已经死去。 “不……”他扑倒电梯的铁门前,脸色简直如同死人。 而在下一秒,电梯的门突然开了,缓缓出现在闫墨面前的,是青年熟悉的身影,闫墨无法形容那种感觉,文艺点来讲——简直是万物寂静,时空灰灭,然后,出现一丝曙光。 闫墨果断扑过去,死死地抱住了那个人,简直要用尽自己一身的力气,以表示那种失而复得的满足感。 戚央白皱着眉头,想推开这个突然之间就那么激动地扑过来的人,他简直被这样是神展开给弄迷糊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听到爆炸,然后果断知道楼下出事了,然后——下意识觉得不妙就马上选择了下楼,好吧,实际上,是戚央白觉得自己当初的预感,自己突然就会被楼下炸掉的预感那么一瞬间来了,惜命什么的,他还是会做的。 “先放开我!”戚央白简直觉得自己的脖子要被勒断,这家伙,力气怎么变怎么大了? 不过,当那有点冰凉粘湿落到自己的脖子是上时,他顿时就顿住了。硬生生将推开人的动作改为了安抚性的轻拍,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做,或许,闫墨是这么多年里,唯一一个为他流过泪的人,就连语气也变了,责怪的话出口却变了样:“托你的福,我还没死,先不要忙着报丧好吗?” 那颇具宠溺无奈的语气,连戚央白自己也没有发现。 然后,他一抬头,就看到了即将关上的电梯门外那张熟悉的脸。 双目相对,也就是那么一瞬间,戚央白无法形容自己的心情,他宁愿自己幻觉了,可是,那清晰的模样,骄傲的眸子,清贵的气质,以及熟悉到极点深藏在他心底的熟悉容颜,世界上再也没有第二个! 他拍着闫墨的手也停了下来,嘴里咬着牙,却还是叫出了那个他以为早已忘记或者一辈子都不会再说出口的名字,饱含恨意——“杨淇!” 好吧,其实不是那么大声,加上闫墨有点激动,所以并没有听清戚央白的话,只不过回过神来的闫墨发现自己整个人都挂在戚央白身上,简直老脸有点挂不住,忙准备松开人。 可是戚央白却抓住他,冷笑着:“他找来了,他果然找来了!可笑,可笑,你说是吗?” 闫墨简直要被戚央白此时鬼蓄阴沉的样子吓呆了,他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的戚央白,也从来没有这样觉得一个人可怕,他下意识地挣扎,想逃开戚央白的控制:“……你,你在说什么?什么,什么找来了……” 可是戚央白抓住闫墨的肩膀却更紧了,一双浓黑的眸子里是化不开也看不明的可怕情绪。 闫墨缩着身子,简直觉得自己快要被那双眸子吞噬,他下意识地摇摇头,非常不喜欢男神现在的样子,虽然很酷,却很黑暗,似乎变了一个人。 所以,不怕死的闫墨本着真爱粉的原则,鼓起最后一丝勇气,对上戚央白的眼神:“大大,你有什么问题就和我说,我会帮你解决的!”——所以,不要这样,我不喜欢看见这样的大大,我完全看不懂也无法理解的大大,就像孤狼在无人时舔舐着自己的伤口,浓郁的绝望及黑暗。 闫墨的眼神,一如当初,干净纯粹,而无比的坚定,至少在自己面前是这样——似乎可以把自己的心也呈现在他面前,好让自己看清他的认真与信任。 “是吗?”戚央白突然就笑了,然后俯下了身子。 …… 而此时,在电梯外面发呆的杨淇也突然回过神了,他大叫了起来,不可置信:“是他!是他!是他!一定是他……” 然后疯狂地朝楼上走去,走的是楼梯,因为电梯刚刚上去。 周鸣:“……”一个两个神经病! 然后,再顿了那么一秒,突然大叫:“卧槽!不会真的是我想的那样吧!” 然后,周鸣也疯狂地追着杨淇而去了。 事实上,人的潜力是无穷的,杨淇拼命地上楼,竟然还真的赶上了电梯门开的时候,或者说,赶上了电梯门开了人还没有出来之前。 七楼,也是最上面一层,电梯门大开着。 电梯里,是两个正在接吻的男人。 戚央白完全把闫墨压制在电梯墙上,捧着闫墨的头,然后极其认真的吻着下方的人。 空气中散发着暧昧的气息,似乎整个世界只有那拥吻的两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  今日更完,加油! ☆、我们在一起吧 杨淇的脸色,也在那一瞬间变得惨白,比刚刚的惊吓时更加的难看,他瞪大了眼,不可置信,眼光几乎要把戚央白怀里的闫墨给直接抹去。 而闫墨的感觉,当然是感觉不到杨淇的心情了——他只是脑子一片空白,然后是脸憋得通红,最后觉得自己可能要窒息而死。 最后,戚央白还是“好心”放开了闫墨,把一脸通红的人给拽出来,一脸挑衅地看着杨淇,眼目带笑,上扬的眉角,一如当初高傲的少年:“怎么?闫墨,那是你朋友?” 闫墨好不容易喘了口气,然后对上了电梯外杨淇复杂的目光与完全不能理解的表情,默默地回答:“应该算不上吧……” 好吧,现在的闫墨,智商完全不够用,只是下意识地听戚央白的话而已,天可怜见,闫墨的智商本来在戚央白面前就所剩无几了,这么一来,被戚央白那个缠绵悱恻甚至温柔称得上情深的吻给弄蒙之后,闫墨几乎是对戚央白毫无反抗之力,任由摆布。 而此刻杨淇的心情是——完全无法形容,就算他早已经想过如若再见那人,那人或许是已经被岁月打磨得没有当初年少的光芒,或许是成为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娶妻生子,或许身边会有别的人,可是,他却偏偏以为那个人会是永远爱着自己——他太了解戚央白,执着甚至是偏执,或许他会想自己一样曾经有过别人,可是心底永远给对方留着那块地方,就如同自己一样。 所以,杨淇几乎是无法接受那个人眸中温柔,把曾经给过自己的独有的宠溺放在别人身上,何况那人,却是在岁月的洗磨下愈发完美而透露出那种完完全全成熟男人的模样,张扬,骄傲,一如当初。——却不再属于他! 骄傲自信如杨淇,他如何能接受?又如何能忍? 妒忌,怨恨,这一刻,面目优雅的贵公子,恍若恶鬼,目光如炬,说不出的面目可憎,他缓缓地张嘴,千言万语却是化作一句:“我回来了!戚央白……”——难知爱恨! 戚央白难得地再次笑了,嘲讽或者什么,却是让闫墨觉得有几分陌生,他张着因为刚刚的吻还有点红润的唇,奇异的带着几分莫名让人心动的诱惑:“是吗?可惜来不及欢迎你,既然闫墨说你们还算不上朋友,那么,恕我不再接待了。” “戚央白,你装什么傻!”杨淇愤怒。 戚央白却几乎是半搂着闫墨出了电梯,然后熟练地拿出自家门的钥匙打开房门,一边问闫墨:“我傻?” 闫墨拼命摇头,全世界傻了我家男神都不会傻——不要理会闫墨,他还没有恢复过来。 在戚央白要关上房门的那一刻,杨淇猛然地推开门:“戚央白,我是为你回来的!” 戚央白并没有他想象中的愤怒和指责,反而是出奇的平淡,也就是那份平淡,让杨淇愈发绝望。 戚央白淡淡地看了一眼杨淇,眼中却没有半分动容,就像看一个陌生人,而且是熟悉的陌生人,然后一下子把门关了。 “砰!”一声响。 被撞到额头的杨淇:“……” 此时,周鸣正好赶上来了,他喘着粗气,靠着楼梯的扶手:“喂,跑那么快干嘛?赶着投胎吗?” 然后,他就看到自己家那个骄傲的小公子就那么呆呆地看着房门发呆,然后,身体一斜,身体倒地。 周鸣:“……” 还好他反应快,连忙在杨淇倒地的那一瞬间把人给接住了,好吧,自己当了一次垫底什么的就看在他整个人已经半死不活的份上吃亏一次吧! 然后,刚刚打了火警电话的周鸣苦逼地只能再次打拨打了120,至于刚刚那一刻发生了什么事,他想他暂时还是不要知道的好。 而此刻,在房间里的闫墨表情是这样的“……!~” 戚央白淡定地坐在沙发上,难得的赏起闫墨此刻的表情,感觉,还是有几分可爱的样子,然后有奇怪的想法——脑子一定傻了。也不知道说的是自己还闫墨。 不过,等闫墨开口之前,戚央白还是开口了:“就这样,我们在一起吧。” 戚央白的语气完全不是商量的语气,更不用说没有一点表白或者什么的样子,似乎丝毫没有考虑对方是个所谓的“直男”,就像说今天天气很好那副平常的样子。(戚央白:呵呵,蠢作者你确定每次都不排斥与我接吻,完完全全一天到晚缠着我希望我倒他床上睡的男人是直男?作者仰天:这绝对是一个真爱粉的正常的……恩,没错,就是再也正常不过的纯洁的感情!好吧,我读书少……) 闫墨终于完全清醒过来,然后张大了嘴巴,然后,露出一丝“呵呵”男神你在开玩笑的笑容来。 好吧,出奇的戚央白竟然是看懂了闫墨那略诡异的笑里的意思,他摸了摸自己还略带红润的嘴唇,然后很淡定地开口:“难道你不想负责?” 闫墨:卧槽……啊啊啊啊啊啊啊!男神,你难道是在对我使传说中的美人计吗?一定是我在做梦的原因!我是直的,直的,直的,直……的……,好吧,这到底是什么神展开,大大,你说的在一起时我想的在一起吗?真的是那个在一起吗?我已经不好意思骗自己了都…… 千言万语简直无法形闫墨的心情,自己刚刚到底是为毛在戚央白俯下脸吻自己是没有推开,为毛在杨淇面前装死什么都没有解释,为毛刚刚还一副沉浸在那个吻里的样子,为毛要对着那双眼睛心跳加速,然后,为毛我现在要心虚?最重要的是,我现在为什么不能失忆?简直不能再虐了! 还有,男神眼里的意思难道真的不是我敢拒绝敢不负责就把我人道毁灭的意思吗? 活着真累! 要是别的男的敢用这样的语气对他说要在一起,闫墨肯定分分钟弄死他,可是,那个人是大大啊!自己崇拜那么多年的唯一的男神啊!自己刚刚还没有拒绝甚至有些沉浸在那个吻里,简直没有借口敢拒绝好不好? 作者有话要说:  今日更完!加油!貌似越来越早了…… 蠢作者对闫墨说:纠结个毛线啊?吻都吻了,还想不负责?那可是男神,你有胆? ☆、闫墨的回答 戚央白完全没有想到或者理解样处于在决定自己一生的念头中徘徊,只是默认了闫墨的回答,好吧,他就完全没有想过这个人会拒绝他,然后转移了话题:“你家好像着火了?” 闫墨猛然回神,眼中那个悲愤,顿时就想起了自己的杰作,然后,顿时就更加心虚了…… 没错,闫墨家的厨房终于爆炸,然后现在还在大火之中,而且就在楼下,其实就是楼上没有爆掉而已,其实闫墨和戚央白还是处于在危险之中的说,可是两个人都没有想起而已。 “话说……大大,你不觉得烟有点浓?恩,好像越来越热了?”闫墨开口。 戚央白:“……” 好吧,两个不要命的二货,真的忘了刚刚是在好不容易逃出去的吗?现在还没有在一起就准备“殉情”了吗? 还好,周鸣已经勤勤恳恳背着杨淇下楼去了。 此刻,巨大的浓烟也开始从闫墨的家里冒出,直接漫到了七楼。而且有进入家里的趋势。 是逃命还是逃命,这是个问题? 先反应过来的自然是戚央白,立马冲向卫生间,拿了两块湿毛巾,捂着鼻子,然后抓着闫墨,两个人就一块冲出了门。 门外烟味十分浓,不过由于厨房时在内间,就算闫墨家开着门也没有使火蔓延到楼梯处,加上楼层不高,两个人倒是憋着还是逃出去了,不过有点狼狈就是。 而楼下的周鸣则喘着粗气坐在草地上,瞪大了眼看着那一对还在牵着手的有点死里逃生意味的“狗男男”,想到旁边还在昏迷等救护车的杨淇,突然觉得好虐,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自家好友什么时候和自家小公子的的前男友搞一块去了?而且,就在刚刚,小公子还在信誓旦旦为了得到前男友的消息准备使美人计去勾搭好友……好复杂的剧情啊……不过,这果断是要把人气死的节奏!! 瞪,我瞪,我再瞪!你们真的要继续忽视我吗?周鸣狠狠地瞪着闫墨戚央白两个——我这里还有个病人呢!要是出什么事你们就不要想在一起了,我一定坚决反对…… 最后,是闫墨弱弱地掰开了戚央白的手,牵手什么的……感觉好累,为毛我会理所当然的样子? 一会儿,火警来了,然后,救护车也来了…… 接下来是闫墨忙着收拾残局以逃避戚央白,而周鸣则暂时的陪着杨淇去了医院,今天这破事也算是告一段落。 最后,调查了火灾原因,做了笔录等等,闫墨回家时已经是很晚了……好吧,也有自己一直拖延时间的嫌疑,毕竟他烧的是自己的房子,也没什么需要索赔什么的,只是需要装修而已,虽然被一位啰嗦的老火警教训了好久,他竟然也忍下来了。 自己的家,厨房时惨不忍睹,而大厅少了些,房间还好关着没事。 闫墨难得地安静了一会,默默对着房间里闲云无风的书发呆,想到最近发生的事,一股莫名的梦幻的感觉而来。 自己楼上住的是那个神出鬼没的大大,自己崇拜的男神,自己最喜欢的作者,自己一直想见一面的作者……然后呢,自己作死的天天去打扰男神,想尽办法接近自己崇拜的人,就像一个有点盲目的脑残粉,好吧,自己就是……一个鲜活的只存在于神坛上精神世界的人就那么越来越生动,有点小暴力,爱安静,有点洁癖,长得特帅,脚有点跛,会笑,会恼羞成怒,会做饭,还会恶作剧吻人,还有那么鲜明的欲望,却是吓自己……然后发现了男神的性取向,然后——这一路到底是怎样一个神展开!自己怎么就和男神搞在一起了?男神竟然对我说在一起? 闫墨纠结无比,拿起了许久没有再看的书,自从知道了戚央白的身份之后,闲云无风的书籍不再是他每天的精神慰藉,也好几天没有看着书入眠,因为作者本人就在嘛!现在的他他都已经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爱书还是爱那个作者了。 遇上一本书,爱上一位作者,急于从那一本本书里完善想象出那个人的形象——理智,冷漠,淡薄,有一颗孤寂而超俗的灵魂…… 闫墨轻轻地翻开书,像抚摸着一位情人,温柔而沉浸,眼神之下,看到的是那清隽的笔迹,以前他只得到过一本闲云无风的签名书,如今,却是每一本书上都写满了他的签名,他还记得那天戚央白有点无奈却又认真一丝不苟写下签名的模样……就像赋予了这本书生命一般,动人无比。 闫墨可以确定,自己绝对不是同性恋,也完全对一个男人的身体或者别的有过任何旖念,也接受不了与一个男人有如此亲密的接触,可是,这一切,放到戚央白身上,却是理所当然,然后——无法拒绝。 对,就是无法拒绝,闫墨觉得自己简直魔怔了,一个从来都只活在想象活在自己精神世界里的人某一天活生生地出现在自己面前,自己就理智逻辑全无,然后无法拒绝,像是某种着迷了一般,若这个世界再不靠谱,他简直要觉得是戚央白给他下了什么魔药了,可事实上就是那样,戚央白一个大男人,却是活生生地让他不知所措了起来,就连拒绝也完全说不出口。 闫墨突然就站起来,似乎下定了决心,然后朝楼上走了去。 门并没有锁,好吧,对于配了五十把钥匙的闫墨来说,锁不锁是无所谓,或者说,男神已经放弃挣扎了?想到这里闫墨莫名其妙就有了几分自豪。 戚央白没有在房间里写作,而是坐在沙发上,半靠着身体,眼睛微阖。电视开着,放着不知名的狗血剧,叽叽呱呱的喧闹的电子质的声音让这个房间里好歹却是“热闹”了几分,可是,闫墨却觉得比没有声音还要有寂寞的感觉。 “咳咳……”闫墨故作样子的咳了几声,想引起戚央白的注意,然后说什么。 可是,戚央白连眼睛都没有睁,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微波炉里还有饭菜。” 闫墨顿时就觉得自己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一种无以伦比的温馨的感觉简直要在他心底蔓延开来,然后是非常酸涩的难以形容的感情,竟然让他差点没落泪——这种家的感觉,回来还有一个人等着他,告诉他还有饭可以吃,就像,心灵都满了。 第5节 恋耽美 正文 第6节 大神与蠢粉的恋爱可能性 作者:笔乐戈聆 第6节 这一刻,他心里再也没有了什么男女之分,就算是男的又怎么样!能有一个人等着他陪着他,那个人还是自己喜欢了十年的作者,自己的男神,就算为他弯了又如何! 此刻,闫墨心里是充满雄心壮志的,然后对着戚央白就是一句:“好,我们在一起!” 戚央白睁开眼,莫名其妙看了闫墨一眼:“赶快吃,顺便把碗洗了,还有,不许再摔碗!” 闫墨:“……” 说好的人妻呢?大大,求你让我再幻想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更完,加油! 其实我觉得自己还是蛮萌的,然而……让我哭会儿 ☆、突如其来的失踪 总之,就这么莫名其妙的,闫墨在认识戚央白不到一个月里,两个人在一起了。 好吧,闫墨其实可以解释一下的,其实是认识十年了,从在厕所里捡到那本书开始,某些东西就在开始酝酿。然后,在他买下那个公司的那一天,一切顺理成章的进行着,完美无缺。 不过,这天晚上,倒是两个人终于分开了两家睡,首先,戚央白可怜的床单终于干了,其次,闫墨家的沙发给烧了,就算自己睡沙发,也睡不了,最重要的一点,闫墨现在对于和戚央白睡一个床什么的简直还有几分“羞涩”——其实是闫墨腆着脸问过戚央白自己还是有点那啥怕与他睡一个床,然后戚央白给了他一个你想多了的眼神。 这天晚上,向来睡眠不错的闫墨竟然是翻来覆去还是睡不着,或许是想想有点激动或者什么,总之,闭眼,就全部是戚央白,各种各样的戚央白,与戚央白有关的事情,简直让闫墨以为自己是什么见鬼的情窦初开了,最后,在床上翻来覆去了大半夜,直到凌晨才睡了那么一会。 而这一睡,闫墨觉得自己是彻底弯了,竟然梦到自己压着戚央白来了一个什么神魂颠倒的吻,身下的男神大人那唇色微润的样子要不要太诱人——一定是因为昨天男神对我使了美人计的原因,闫墨这样安慰自己。 但想想,小强般的有强大精神的闫墨并不觉得自己一夜之间弯了有什么不对,反正只是男神,都在一起了,于是,对着镜子就来了一个傻兮兮的笑,从今天开始,我也是有媳妇的人了! 这货是完全没有自己可能才是媳妇的觉悟,很好,充分表现出一个直男的正常想法思维。 可是,当他去楼上找自己“媳妇”时,惊讶地发现,戚央白竟然不见了! 我去!不会男神想了一晚上后悔了,然后跑了吧? 可是,那房间里凌乱的一切告诉闫墨,绝对没有那么简单,他的心跳了起来,一股不祥的预感让他慌乱,第一次恨自己这天晚上怎么就没有死皮赖脸和戚央白睡一起。 他回忆着昨天的事情,然后被他忽视的那个细节终于想起。 “杨淇!”闫墨咬着牙,除了那莫名其妙出来的杨淇,他也想不出哪里会出事了,都是自己引来的! 他马上打电话给周鸣,然后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杨淇呢?” 周鸣觉得莫名其妙,他昨天忙了一天现在才醒好不好? “你找他干什么?移情别恋?”周鸣打起精神调戏到。 “杨淇和戚央白是什么关系?戚央白不见了,你敢说和他没关系?”闫墨语气愤怒。 周鸣:“……”他怎么忘了这茬?自家表哥是个神经病什么的可千万不要黑化! “我不知道,你先不要着急,我去医院看看。” “医院在哪里?我过来。” “第四人民医院。” “好,我马上来。” 闫墨的心情简直可以用心急如焚来形容,他觉得自己的心情很久没有这么大起大落了,伤神担忧,各种各样,如果说他不在乎戚央白,那绝对是骗人的,也就那么一瞬,他明白了,就算这种感觉不是恋爱,那么,他也是明明白白的,自己很在乎那个人,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在乎。 可是,当闫墨赶到医院时,病房里的杨淇正在安安静静地打吊针,然后,周鸣一脸无奈看着闫墨:“还好,不是他,他昨天晚上醒了,然后今晚早上还在睡觉呢?给我我说怎么回事?” “戚央白不见了,而且他的房间里有争斗的痕迹,怕是被人带走了,我现在只想知道到底是谁把他的消息泄露出去的!明明前几天还是好的,还有,你把他叫醒,我有话问你们两个!”闫墨此时的语气可称不上好,而且是压着脾气的暴怒。 以周鸣对闫墨的了解,这回他是真的动怒了,已经好多年没有看见闫墨如此发火了,还真是有点吓人,闫墨这人,平时倒是显得温温和和的,可是一旦真的动怒,绝对不是自己能惹得起,上一次直接把人整进牢房死期了他会乱说,而且这次的事情他绝对在其中占一个头号罪魁祸首,想想就头疼。 于是,自己家的小公子什么的还是先靠一边,果断把人卖了:“我和戚央白可没有什么仇怨,我还是第一次见他呢!你问杨淇吧!” 于是杨淇果断被摇醒了,自家大大可能在“危险”中而杨淇睡什么觉! 当然,对于一醒来就看到自己现在情敌闫墨,杨小公子也没什么好脸色:“你来干什么?怎么,取笑我?或者,来报复了?”——果然是变脸很快,话说,您老人家昨天还准备追人家了,现在这副苦大仇深的样子是几个意思? 闫墨可不管杨淇怎样的眼光,只是吸了口气,冷漠地开口:“戚央白和你是什么关系?是不是你叫人抓走了他!” “什么叫我和戚央白什么关系,你不是他男朋友吗?怎么不知道我?还有,你说清楚,我什么时候叫人抓央白了!他出了什么事?”杨淇开口,然后是着急。 闫墨只能重复了刚刚的话:“戚央白不见了,他房间里有争斗痕迹,可能被谁抓走了,我只想知道,戚央白有什么仇家吗?为什么会被抓?” 对于戚央白可能犯法什么的被抓,闫墨完全觉得没有可能,唯一的可能是戚央白曾经有什么仇家,现在闫墨是着急自己当初怎么没有多打听一下戚央白的消息,也不至于现在什么都不清楚,还要问别人,简直不是一个合格的真爱粉做的事,对了,昨天应该可以称得上是男朋友了,自己“媳妇”莫名其妙被抓走什么的简直不能忍! “他被抓……”杨淇有点呆,“不,我不知道,我已经十几年没有见过他了,根本不知道他有什么仇家,你不是他男朋友吗?怎么什么都不知道!不……我要起来,我要去找他!” 说着,杨淇竟然还真的挣扎起来,想拔开针管下床,这可吓坏了周鸣,连忙阻止,一个两个都是惹不起的大爷。 好吧,见到这一幕,闫墨也几乎落实了戚央白与杨淇的关系,前男友什么的,十几年前就分开什么的,简直一点也不生气……难怪当初对杨淇没有什么好感,原来是情敌!哼哼,花里胡哨的小白脸…… 好吧,忽视闫墨内心的吐槽,可是现在可不是乱想的时候,找到自家大大再说。 作者有话要说:  我觉得我会神展开……泥萌不说话,就是默认了可以神展开了……好吧,让我一个人静静 ☆、豪门狗血 然后,两个人都发现,其实现在的自己并不是了解戚央白,十年的空白期,简直是无法补全,谁知道戚央白发生过什么呢?从文字上了解的那个人,又与戚央白会有多大的差别呢? 两个人互相诽谤着自己,然后默默地看向对方,都想从对方嘴里套出点什么来,然后,颇有几分大眼瞪小眼的样子。 “咳咳!”发现气氛不对,周鸣连忙咳了两声来缓解这个尴尬的气场:“你们还是先不要想别的事了,现在重要的是先把人找回来再说,否则要是戚央白出了什么事,你们就等着在一起悼念他吧!” 好吧,这句话成功地让周鸣得到了两个人的仇恨值。 最后,出于合作的心态,两个人只能暂时交换着信息。 这次是杨淇先说的,总之,杨淇用了一大堆的话形容戚央白有多么优秀,自己是戚央白的初恋等等,然后只是稍稍地说了一下两个人因为家里阻扰什么的被迫分开,自己被送出国,然后千辛万苦地回来找人却发现人已经身边有了人是多么痛苦——总之,传播着一个理念:戚央白是我的,我们是青梅竹马的真爱,你只是一个趁虚而入的第三者,戚央白肯定还是爱着我的…… 闫墨:“……”好吧,如果是昨天以前,或许他要感叹一下大大身世悲剧为什么家里人不理解他,或许,还会想办法撮合两个人,让自己大大和真爱在一起。 可是,明明大大已经是我媳妇了,突然冒出来一个什么出国多年的什么青梅竹马高富帅,还说什么自己配不上自家男神,这让已经觉得自己为大大弯了的闫墨情何以堪,简直不能再忍! 于是,闫墨默默地开口:“没错,我已经认识戚央白十年了,以前我们只是在网上交流(那次qq聊天应该也算了),所以我才会为他买下网站,后来搬到他楼下,在你出现的前一天我们才在一起,还有,我以前是个直男,但没办法,谁让他是我男神呢,所以在他提出在一起的时候我也挺惊讶,但还是答应了,现在我们已经正式在一起了,而且他完全没有提过他以前有过什么青梅竹马,说以前只是过去式了,所以我也没有问过。”——总之,也传达着一个消息,没错,我们就是刚刚才在一起的,那又怎么样,你还是迟了,早已经是过去式了,而且还是大大向我表白的,就气死你! 至于其他细节什么的,稍稍改变一下事实什么的,一点点而已,闫墨丝毫不心虚。 好吧,以闫墨那张嘴,果然是万能杀器,杨淇果断要气晕。 果然,情敌之间,不会有什么好气氛,没有打起来还算好的。 但是,终究两个人还是想到一块去了——如果说这些年戚央白是完完全全宅起来而且很少出门露面,而且还喜欢乔装出去。那么,他一定是在躲什么人?或者说躲什么势力? 一瞬间,什么落难贵公子迫于生计做了什么事得罪了什么黑社会啊什么的,简直是让人遐想万分,谁叫人都是爱脑补的生物呢? 可是,事实上很担心戚央白的两个人都面无表情装作若无其事,以表现自己的成熟担当,心里却心急如焚巴不得赶快想到办法。 而此刻,让人担心被黑社会谋杀的戚央白正面无表情地坐在一张高档的床上,冷淡地看着面前打扮的雍容华贵的中年贵妇。 自然不是什么戚央白被贵妇看上包养不成而被抓,而是面前的这个女人,正是戚央白的亲生母亲戚家的少夫人方容。 此刻的妇人,看起来有几分狼狈,美眸中含着泪,轻轻的唤着戚央白的名字:“央白……” 戚央白却低下头,不愿再看这个名为自己亲生母亲的女人,当初他被打时,懦弱地没有劝过自己丈夫一下,更没有在他受难被关起来时有过什么看他或者要帮他的动作,甚至只是在听说他是个同性恋之后还带着一份厌恶的眼神看他,就像看起来不是她儿子一般,他清楚地记得印象中的女人除了打扮得高贵大方出门玩乐,就不曾给过他任何有关母爱的模样,这让他任何不恨呢? 何况,他记得没错,当时他走时,她的肚子里正好还怀上了第二胎,都已经好几个月了,这也是当初戚家可以对他这个当时戚家唯一的孙子放弃的原因。如果真的是关心自己,以戚家的能力,又怎么会找不到自己,现在假惺惺的找到自己又算什么呢?被抛弃的弃子,寻回来是有什么剩余价值?戚央白心里冷笑着,却发现自己连悲伤也没有了,因为,从那一天起,他早就失去了一切,家人,及当初的爱人。 所以,他在等,等女人诉说完自己的“母爱”之后,会有什么说词? 果然,在哭了一阵之后,方容抹掉那假惺惺的眼泪,然后开口了:“央白,你怎么忍心呢?你怎么忍心这么多年不回来看一下妈妈呢?你知道吗?当初听到你出事我是多么伤心吗?” 你是在安心养胎吧?放弃了一个,肚子里那个才是你的希望不是吗?戚央白低头,泛起嘲讽的笑意。 “幸亏我没有放弃,我找了你十年!十年啊!现在终于找到你了,孩子,和我回家好吗?爸爸爷爷都很想你?当初的事情我们都很后悔,一切都可以商量不是吗?”方容再次开口。 “我早已不是戚家的人了,你这样做有意思吗?你们不是说没有我这样为家族抹黑的戚家人吗?”戚央白冷漠地回答,“放我回去,我还有事。” 果然,听到戚央白的话,方容的脸色就变了:“不管怎么样!你身上流的是戚家的血!现在我找到了你,你不回去也得回去!你现在可是戚家唯一的血脉……” “唯一的血脉?”戚央白听到这个冷笑,“所以,这个才是你找我回去的原因吗?可是,你不是还有一个孩子吗?怎么,出事了?才想到外面还有一个你们丢弃的孩子?” “你……央白,怎么和妈妈说话的!”方容气极。 “那又如何,你什么时候把我当过你的儿子,而不是一个攀附豪门的工具!”十年之后,戚央白终于还是把那句话说出来了,委屈,他如何又不委屈,他也成幻想着家庭和睦母慈子孝,可是,家庭给了他什么,一个虚荣的母亲,冷漠的父亲,一心只为家族事业把他培养为继承人的爷爷。 小时候他还埋怨过自己的母亲父亲没时间陪他,然后小心翼翼的讨好过他们,可是,得到是却是更加的冷漠与忽视。后来,他才知道,母亲仅仅是当时一个二流的明星而已,与戚家结婚就是因为奉子成婚偷偷生下了戚央白,戚央白只是一个她嫁入豪门的工具而已,而方容的虚荣也明明白白表现着这一点,他又如何能不恨?他表面冷漠,却是最重感情,那样狠下心来怨着自己的母亲,他难道又不是心疼? 方容语塞,然后却是狠狠地扇了戚央白一个耳光:“不管怎么样!你记着,是我给了你生命!所以,你想回去也好不想回去也罢,都得给我回去,好好地延续为戚家开枝散叶的任务!” “哈哈……开枝散叶延续香火,你疯了吧!还是忘了我是个喜欢男人的变态?这句话不是你说的吗?你忘记你说过你没有这样一个喜欢男人的变态儿子这句话吗?”戚央白倔强地抬头,脸上被尖细的指甲划出了细细的血痕,可是他毫不在意,反而愈发的将自己心底那仅存的对亲情的一点点幻想抹去。 这时的方容才发现,那个少年,不再是当初那个好忽悠的少年了,而是在这十年之中完完全全成长了的,一个真正的,有自己思想,不会被他掌控的成熟青年,对着与那个人有几分相似的脸,她突然就有了莫名的恐惧感,她,或许想错了,不应该再把主意打到戚央白身上。可是,她如何能舍得自己怎么多年的打拼,如何舍得放弃那已经到手的一世富贵。 不知道再次想到了什么,方容的眼神开始变得冷硬而坚定:“那好,就不要怪我没有征询你的意见了,来人,你们把少爷给绑回去!” 门外立刻进来几位高高大大的穿黑西装的男人,正是今天凌晨把戚央白从房间里带走的人。 戚央白自知挣扎无用,也就由着他们了,只是,自己突然消失,会有人在乎吗?晚晚?还有,那个蠢粉吧?他几乎可以想象那人一脸震惊的样子,然后,会不会难过,会像上次那样到处找人?可是,这次大概没有上次一样的运气可以正好遇到自己吧! 或许,也好,自己与他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迟早会有分离的那么一天……龟缩十年,终于还是逃不出命运。该来的,迟早会来。何况,那个人,也已经回来,一切,终将有一个结束。 作者有话要说:  没存稿的大晚上做完作业来更文了……好吧,虽然没有人感动…… 给自己加油! ☆、找人 闫墨是个行动派,几乎是想做的事情就会不顾一切去做,那么,如果要找人,他也会立刻采取行动。 在医院与杨淇分离之后,闫墨只有深深地忧虑感,自己简直太不了解戚央白了,简直对不起自己是闲云无风最大的真爱粉之称。何况,现在身份还更进一步了,他可是要成为人生赢家娶自家男神的人(大雾),怎么可以这么不了解自己的“媳妇”呢? 于是,回去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保卫那查监控记录,当他看见自家大大被几个高高大大的黑衣人给扛走时,简直是要气爆!果然还是自己太弱了,或者危机意识不强,所以才会让歹徒有机可乘! 可是他也注意到了那些人搬人的时候带着些莫名其妙的小心翼翼,似乎生怕把戚央白磕着,这也让闫墨稍微放心了一点,至于报警,他刚开始想过,可是如果这样的话事情就会闹得更大,而且,一戚央白以前小心翼翼躲什么的样子,一定不希望自己曝光,可是,人海茫茫,到底得如何找人呢? 想抓人,又不伤人,戚央白从十年前就开始写,几乎是稳定的,所以应该是天天宅在家里的,应该不会得罪什么人吧? 然后,闫墨想起了晚晚,跑到戚央白房间里乱翻,终于把在床下的手机找到了,上面有三个拨出的数字——825。 闫墨:“……”大大,我智商颇低啊!这是个什么密码? 好虐…… 不过,还是先迅速找到了晚晚的电话,这丫头的手机还是戚央白给买的。 闫墨也没顾着人家是否在上课,就那么直接打过去了。 对面欣喜的声音传来:“哥哥!” 估计戚央白是很少打电话给那丫头,所以才会那么激动,不过你要失望了,闫墨的声音传过去:“黑丫头,是我。” “怎么是你!哥哥的手机怎么会在你那?”果然,一听到闫墨的声音,晚晚的声音就变得凶巴巴的。 “你听我说,你哥哥昨天晚上被人抓走了,我也不知道是谁,我想问问,你知道戚央白是在躲什么人吗?他有什么仇人?” 此话一出,对面的小丫头果然暴躁无比:“什么!那个混蛋敢绑走我哥哥!你等等,我马上就回来!” 于是,正在上着课的晚晚同学就直接地把书包一提,在同学们惊讶的眼神中,就往门口奔去了。 “向晚晚!你跑哪去?”老师气得半死,大叫。 可惜,眨眼间,晚晚同学已经跑得没影了,动作那个快啊! 闫墨听着对面嘟嘟的声音,顿时无语了,你这小丫头叫来根本没用好不好,你过来干什么?我不过是想问一问而已。 可是,没过半个小时,那丫头就风风火火地跑来了,一过来就抓着闫墨的衣服大叫:“我哥哥呢!我哥哥呢!” 搞得像是闫墨把他哥哥怎么了似的。 闫墨摇摇头,也任由小丫头扯他衣服,现在也不是和一个小丫头闹的时候:“我也不知道,否则就不会问你了,你是真的不知道你哥哥得罪过什么人或者有什么仇家或者变态的追求者吗?” 晚晚也冷静下来,仔细的想,摇头:“没有,哥哥人很好,经常给孤儿院捐送财务,而且平时也不怎么与人来往,出门也很少出,根本就不会得罪什么人。说起这个,我怀疑是不是你引了什么人了!我哥哥一直在这里住了那么多年,怎么就你一般来他就出事!” 说到后面,小丫头又向闫墨转移愤怒了。 闫墨叹了口气,看来在晚晚这里也找不出什么线索,可是,如果不是他离家出走之后的事,就是他以前的事了,那么,只能是与戚家有关了?难道是戚家的人把他带回去了?那没有理由杨淇想不到? 他心下一个比较,唯一的感觉是千万不能让杨淇先找到人,否则万一再来个什么患难与共旧情复燃什么的,那自己就成炮灰了,这种事情可千万不能发生!自己到手的男神媳妇就这么跑了,那不是要分分钟切腹自尽的节奏…… 于是,闫墨立刻上网百度了戚家,然后,果断的的大吃一惊——豪门已经不足以形容戚家了,跨国集团世界五百强什么的要不要太虐,然后,又是诡异的自豪感——看,我家大大就是这么优秀! 然后转念一想,难怪杨淇那货分分钟把亿的单位当元来用,看来自己是颇具压力啊!一定得努力赚钱,包养男神什么的才是真正的人生赢家! 不过,显示的戚家有限的资料却表明,戚家只有一个女孩,才十二岁,根本没有任何与戚央白有关的资料,就像,戚央白根本不存在过戚家一样,然后想到自家大大曾经被家里赶出去,而且,那微跛的腿,简直是让闫墨心疼。 而晚晚,此时瞪大眼看着闫墨写下的数字,然后终于破解了:“w哥哥这三个字的意思是——别找我。” 闫墨:“……”好虐,我想了半小时都没有想出,一个小丫头想了几分钟就想出来了,一定是我与大大的默契还不够。 晚晚还特鄙视加自豪地解释了一番:“8是别的意思,2与z差不多,应该是找的意思,5肯定就是我的意思了,所以连起来就是别找我,这说明哥哥让我不用担心,他没有危险。” 别找我?大大是告诉自己不要掺和他的事情吗?还是担心我?闫墨内心纠结着,怎么可能不找!一个人突然消失,还是被绑走的,不报警都是好的了,怎么可能自己不找? 其实。晚晚也是那么想的,哥哥失踪怎么可能不去找?我又不傻,于是,两个人倒是在这一刻达成了一致,一定得去找人啊! 此刻,杨淇自然也是在找人,他也怀疑是戚家做的好事,不过自从十一年前他和戚央白在生日上被那个捉什么之后,杨家与戚家就几乎是互相埋怨着对方到底是谁掰弯了谁家的孩子,总之,由世交变成了陌生人,几乎不联系,就算有什么商业往来也故意绕着对方走,所以没有联系,他自然更不好去问,如果他去问,戚家大概巴不得把人藏起来让他们不用见面了。 不过,戚家怎么突然就找起了戚央白? 这时,常常混在贵圈里的大少爷周鸣起作用了,杨淇准备问周鸣的时候,闫墨正在给周鸣打电话。很显然,两个人想一块去了。 周鸣一边听着闫墨的询问,一边感受着自己表哥的你敢告诉他目光,夹在一对情敌之间什么的简直太不好受,何况,这两个人,一个是他的死党,一个是家里得罪不起的小公子。 最后,发挥了周鸣在公子圈中的人脉,倒是打听到了不少。不过,这货采取了两方平等的待遇,都告诉了闫墨和杨淇。 原来,现在的戚家只有一位小姐,而且据说戚父什么生育力什么的太低,好像还有什么私密问题,很难有孩子——这个大概是遗传病,几乎代代的戚家都是单传,当初方容奉子成婚也是因为这个。所以,这个女孩那个是全家宠着的宝贝,似乎有培养成为接班人以后招上门女婿什么的意愿,不过,这丫头恃宠而骄,简直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最近的一件就是小小年纪和男人上床,竟然搞大了肚子,好吧,这本来也没什么,戚家的血脉本来就珍贵,大不了养着呗,也好为戚家开枝散叶,不过由于年纪太小才十二岁,很快就流产,而且据检查可能会影响以后的生育问题,这下好了,戚家本来就人丁稀薄,这最后一丝血脉也有了要绝掉的样子,眼看就要断子绝孙的节奏啊! 闫墨听了,唯一的想法就是:“豪门真不容易,贵圈真乱,肯定是缺德事情做太多了!还好我家大大及时脱离了那个只有钱的家。” 所以,这绝对给戚央白被戚家带走有了完美的理由,那么,戚家带走一个被抛弃的弃子,唯一的理由就是——赶快播种为戚家开枝散叶延续香火。 想想这个,闫墨顿时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被抓回去当播种机种马什么的不要太虐,不管是被迫结婚还是人工授精什么鬼,简直是让大大有贞操危机好不好! “哦,等等,这里还有一条关于戚家八卦的传闻,好像说什么戚老爷子貌似可能存在一个私生子……” 等等,戚老爷子?呵呵,那个七八十岁的老头子?私生子?真是好大一盘豪门狗血! “而且,据说戚老爷子已经在派人寻找了,听说戚老爷子本来就对他现在的儿子不满意,到现在还没有让戚渊正式接手家族,就是想寻找第三代的继承人,当初本来是戚央白的,可惜戚央白直接把戚老爷子气进医院了,现在老爷子对那小丫头也已经死心了,所以正在全力地找那个自己的私生子。”周鸣倒是一副八卦的样子说出这件事。 而闫墨和杨淇则听出了其中的危机,如果真的存在那么一位所谓的私生子的话,而戚央白现在是戚渊夫妇的筹码的话,那势必是一场二代和三代的斗争,而戚央白,则完全有可能是这场豪门之争的牺牲品。 所以说,戚央白还是有危险! 作者有话要说:  今日更新完,加油! ☆、闫墨的身世? 最后,杨淇与闫墨互瞪了一眼,决定还是默默想办法去,这不仅是救一个人,简直是一对情敌之间的决斗,总之,都是要比对方早找到戚央白。 事实上,在这一点上,闫墨简直毫无优势,因为他本来就对那些世家圈子不了解,而且也的确是相对杨淇来有些势单力薄。 至于周鸣,且不说他与杨淇本来就是一家,就他做事的性子,简直是他能靠得住,母猪也能上树。 难得的,闫墨有点忧伤,这么大了,好不容易下定决心和一个人在一起什么的,简直就是到嘴的鸭子飞了。 不过,这时晚晚竟然来找他了!她背着大大的书包,一脸面无表情的对她说。 那丫头开门见山:“我要去找哥哥,看在你是一个大人的份上,我们就一起去吧!” 闫墨:“……”好忧伤,现在的小孩子都这么雷厉风行吗?简直比我还要动作快,不过,我是不会承认自己比小丫头还弱的…… “那你要去哪里?”闫墨问道。 “坐飞机,去美国!”小丫头恶狠狠地说道,“不管怎么样!我一定会把哥哥带回来!” 此时,戚家的大本家,正是在美国。 闫墨有点惊讶:“你怎么知道?” 晚晚一脸鄙视:“哼!靠你吗?” “你窃听了我的电话?”闫墨突然明白,然后就是惊讶,这小丫头,小小年纪都在学校学些什么鬼? 晚晚别过脸:“要不是我一个人弄不了护照,我才不找你!” 说的跟和闫墨一起去是闫墨的荣幸一样。 闫墨:“……不行!要是你出什么事,我怎么跟戚央白交代?” “你才会出事!而且,我出事关你什么事!”晚晚不屑。 “……”好吧,我是不会告诉你以后我会成为你的哥夫什么的,呵呵,看在男神的份上,我就不和你计较了。 最后,闫墨还是妥协了,带上了晚晚,毕竟,这丫头威胁他如果不带她去就找别人,而且也不知道这个胆大的丫头会做出什么事,还是自己看着比较好,毕竟是半个家属什么的。 当天,他就去申请了护照之类的。 第二天,和晚晚一起踏上了“寻夫”之路。 殊不知,这一去,却是完全改变了一切。 …… 而美国,戚家,却并没有像他们所想的一样迎来了戚家的长孙戚央白,相反,因为戚渊与戚老爷子因为突然冒出来的私生子的事情开始闹翻,但不幸的是,姜还是老的辣,戚渊绝对是一活脱脱的二世祖,与老谋深算的戚老爷子简直不是一个级别上的,很快被控制住,就等着自己老婆方容带着最后的筹码回来。 而戚老爷子,则是得到了一个好消息,自己当年无意间的一夜风流,竟然还真的留下了一个血脉,医院留下的血样证明也的确是戚家真正的血脉,他的儿子,后续的调查也显示,自己这个儿子似乎还不错,靠着自己也算得上是青年中翘楚,加上年纪也轻,若被自己点播一番,绝对可以继承戚家,至少比自己家里现在那个要气死爹的货要好上不知道多少倍。 然后,他得到的消息,这个人近期马上要来美国了,实在不能再好,还省得自己亲自回国一趟了。 没错,这个传闻中的戚老爷子的晚来子,就是倒霉的闫墨! 说起闫墨,自然不能不说他那软弱无能的母亲,当年朴实的一个小家庭女孩,一个人跑到大城市去打工,很不幸误入狼窝,当年戚老爷子正好在那个城市谈一笔生意,对方就给戚老爷子送了几个年轻漂亮清纯的姑娘来,而不幸的是,闫墨的母亲当时也正好是戚老爷子喜欢的那一款,柔弱而干净,最主要的是不谙世事,简直吓吓就听话了。 戚老爷子在那段时间还是挺喜欢那丫头,舍得花钱,也舍得带她到处玩乐,保养的不错的戚老爷子在二十几年前也的确是一个豪门出身又极其有气势的男人,简直让当时的闫墨母亲觉得自己是大运气,就算对方老了一点也没关系。 可是,戚老爷子当然不会为了一个一时的玩物而改变什么,当时的戚家夫人还在,名门千金,自然是不敢带回去,于是,戚老爷子当初给了闫墨母亲一笔钱就走了,至于后面会有什么他完全没有想过,因为本来他就患上了不孕不育症,玩了这么多年也不见会冒出什么私生子出来。 可是,万中无一,闫墨的母亲还真的就是怀上了闫墨,当初怎么可能再找的上已经出国的戚老爷子,在那时,她们那小地方还是对女子的名节比较看重的,可是,说实话,闫墨母亲还是奢望着那个富裕的在另外一个世界的男人会回来的,于是竟然想保下这个孩子,但又怕被父母打死的,最后,闫墨的母亲只能找了一个老老实实的男人结婚,假装孩子是那个男人的,这个男人就是闫墨的便宜父亲了。 可是,事实是残酷的,戚老爷子几乎完全忘了她,又怎么会找回来?等闫墨十五岁时,闫墨母亲也在长期的劳作中失去了引以为傲的青春,才知道那个人再也不会回来,加上闫墨父亲又是个急性子,两个人吵起来简直没完没了,某次气急的闫墨母亲就那样直接说闫墨不是男人的孩子,于是有了闫墨被拉去验血几乎被那有家庭暴力的男人打死的场景,后来,闫墨完全与家里失去联系,并不知道他母亲已经和那个男人离婚,并且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再次到达了那个城市,几乎成了半个疯子,见人就说她年轻时的韵事,说她为什么土豪生了一个儿子。后来,一个偶尔的机会,竟然被当初把她介绍给戚老爷子的那个人听到了,于是,这件事就不知道为什么传到了美国那边,也引起了戚老爷子的重视,并且暗中去查了。 后来,顺藤摸瓜还真的找到了闫墨。加上最近戚家孙女闹出来的事,戚老爷子下定了决心要把自己这个私生子找回来继承戚家,这也使戚渊夫妇慌张了,于是疯狂找被自己抛弃的戚央白的消息,至少在明面上,戚央白是有绝对继承权的,而且,只要戚央白有了后代,也就不怕老爷子带回所谓的私生子了,这也是戚央白突然被抓回来的原因。 所以说,一切的巧合连起来,就是一出真正的豪门狗血。 冥冥中,闫墨与戚央白的命运,早已相连,未来如何,早已是完全拐了一个弯。 作者有话要说:  2333333大神与闫墨怎么可能有血缘关系,大家淡定…… ☆、开玩笑的命运 闫墨已经想过无数种可能,可是他没想到最后的结局竟然会是这样。 戚家的大门为他敞开着,还有人夹道欢迎。 直到他见到那个传说中的戚老爷子。 老爷子淡淡地打量了他几眼,然后露出满意的神情。 “很好,”他说道。 闫墨觉得有点摸不着头脑。 可是接下来七老爷子的一句话却彻底的让他绝望了起来。 没错,七老爷子开门见山的说;“你是我的儿子。” 闫墨只觉得好笑。 这个世界大概都在跟他开玩笑吧?他是戚老爷子的儿子。 “没关系你不承认也行,”戚老爷子很淡定,然后轻轻的拿起了旁边的一份文件,里面是一份dna的鉴定书,以及记载的闫墨从小到大所有的事,详细无比。 闫墨越看脸色却愈发变得苍白,好不容易确定一个人一起生活过完下辈子时,他觉得命运就是在跟自己开玩笑。 “怎么可能呢?”他想。 他浑浑噩噩地从戚家出来。 门口,晚晚已经是十分急切跑过来问他:”怎么了你,哥哥的消息吗? 闫墨才恍然大悟,自己来这是来找戚央白的,可是这种情况?他不由苦笑,他都不敢提他为什么找戚央白了,告诉那老头子自己儿子是来找自己媳妇您的孙子吗?这个简直是人间悲剧,狗血到让他几乎不忍直视了! “晚晚,你相信这世界上有巧合吗?”闫墨问道。 “发生什么事了?”晚晚见他状态不对,也不由问道。 “晚晚,这回也由不得你不承认了,我的确是你哥哥的亲戚,他的亲叔叔。”闫墨苦笑,也不知道为什么,或者说,现在身边只有这么一个小丫头在吧?竟然有了向人倾诉的欲望了。 说着,闫墨将那份资料递给了晚晚。 晚晚是个聪明而早熟的孩子,竟然还真的看懂了,然后,又是无语,这种事情难道不是狗血耽美里才会发生的事情?发生在现实,还是真的让人难以接受,毕竟,豪门狗血家庭伦理什么的,在现实里就是完完全全不能接受,她都可以脑补出一通两个人最后被戚家追杀然后结局be的了…… 想到这里,她不由对闫墨同情无比,简直是人生悲剧,都已经长得这么丑了,连恋个爱都不对劲。——原谅这丫头,审美已经变成这个世界上的男人除了戚央白其余都是丑男。 “所以,我说了让你放弃哥哥吧!”晚晚心里对闫墨同情,可嘴巴可是刁难无比,“我都说你们不合适了,趁早离开也好,不过,这样的话,你是另外一个继承人,那么,如果你不去争什么家产的话,哥哥应该不会有危险吧?” “戚老爷子给我三天时间考虑,所以我们最好三天之内把戚央白找到,然后回国去。”闫墨正经脸。 “才三天?要不你就直接去问戚老爷子算了,反正现在他是你爸了……”晚晚嘟囔着。 闫墨无奈,他可还没有承认自己是戚家的人好不好,要不是看在戚央白的份上,要是闫墨知道这个消息,还不直接走人。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只有短小君……停电,电脑马上就自动关机了,没时间码多字了。 ☆、简直是补刀 戚央白此刻,正被他母亲方容给带回美国戚家,戚渊早就得知戚老爷子竟然找回了那个所谓的私生子,为确保万无一失,竟然是准备为戚央白找代孕妈妈,以在这场即将来临的争斗中得到更大的筹码。 于是,戚央白被安排到了戚渊一个朋友的医院里,准备检查取jg什么的。 戚央白简直觉得自己是待宰的羔羊,简直不能再憋屈!当然,他想办法逃了出去。 美国这地方,其实戚央白还是不太熟悉的,毕竟当初的戚家还是在国内的,不过,可幸的是,戚央白不愧是当初的优等生,英语还是不错的,倒没有举步维艰,不过,没钱倒是一个最大的问题,加上他几乎是被方容给绑过来的,护照身份证什么都没有。 好不容易借点钱打个电话,好吧,他也没想到自己竟然是打给了闫墨——简直是被吓了一跳,不过,想想毕竟他们也算在一起了,他安慰自己。 可是,没想到的是,闫墨这货的手机竟然打不通,这一刻,戚央白无法形容自己的心情。 这难道是天要亡他?一股莫名的忧伤而来。 他只能走出了电话亭。 没想一会儿,一辆车竟然停在了他面前。 车上的杨淇一脸激动的跑下来:“央白,你怎么会在这!我终于找到你了!” 而此时,终于放下一点心来的戚央白终于是坚持不住的晕倒了,正好被杨淇接住抱在怀里。 杨淇觉得这一定是上天给他的机会!闫墨成为戚央白的亲叔叔,本来就不应该在一起,而现在自己无意中的溜圈,竟然还把有戚央白捡回去了! 而不幸的是,杨淇因为在美国没有房子,决定暂时把戚央白带回周鸣在美国的别墅,而此刻闫墨早就拿到了周鸣别墅的钥匙,准备也在这里落脚,毕竟他的钱最近不多。 于是,将戚央白半扶半抱弄回来的杨淇一敲门,就看到了一脸惊讶的闫墨,出于挑衅的心理,杨淇将戚央白抱住:“恩,你们打算住在这里吗?很不幸,我和央白也想暂时在这落脚,希望不会给你造成麻烦。” 在闫墨和晚晚在为戚央白伤神之际,戚央白竟然躺在另外一个人的怀中,简直不能再虐! 这是晚晚第一次看见戚央白所谓的初恋和青梅竹马,本来就有点同情当初杨淇与戚央白的被迫分开,没错,这丫头窃听闫墨的电话,听到的就是杨淇那一套他们是被迫分开的说辞,对这个可能是哥哥念了好多年的人简直同情加好奇,可如今这么一看——长相精致气质高贵面容白皙的一身名牌优雅的贵公子啊!最重要的是,这货的气质和戚央白有几分相似,属于那种校园白马王子型,绝对可以秒杀大部分少女。 小女生都是这种看脸的生物,于是,昨天还在绝对天底下只有戚央白好看的晚晚,顿时就觉得自家哥哥的眼光真是不错,果然绝配! 闫墨:“……”面对晚晚对杨淇的花痴,闫墨觉得心都碎了!不就是一个爱装逼的小白脸吗?自己怎么差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过渡章短小君,原谅我……好吧,我知道没有人在意……明天有一场大的神展开,如果接受无能尽早删收,毕竟还是有四个收藏的说…… ☆、闫墨接手戚家 殊不知,他们的一切,都控制在戚老爷子的手上,包括戚央白能成功的逃出,杨淇正好遇到戚央白,而大概戚老爷子唯一不知道的事就是戚央白和闫墨有过短短的在一起的时光,现在的戚老爷子,有了闫墨这个准继承人,根本就早就放弃了那个同性恋的孙子,而现在杨淇来了正好,把戚央白带走,也好减少自己家的权势争斗。 所以,戚老爷子这天晚上居然来了周鸣的别墅凑热闹,虽然很惊讶闫墨也会在这里,不过,没关系,也正好让闫墨知道自己对让他当继承人有多么大的决心。 于是,戚老爷子开门见山了,对杨淇说:“我没想到十年了,你和戚央白还是走在一块了,我也不是什么迂腐的人,如果你能带着戚央白回国,再也不要出现在我戚家,我就同意你们的事情了,以后也绝对不会再干涉你们。” 这迟来的十年的家长通过啊!简直是可以谱写一出感人至深的耽美狗血剧了,坚持十年,豪门继承人终于和自己当初爱的人在一起了,时光也阻止不了他们,不过,如果戚央白没有遇到闫墨,如果戚央白没有去当作家,如果当初不是杨淇抛弃了戚央白…… 闫墨简直觉得人生都悲剧了,自己成为媳妇的亲叔叔什么的,情敌被家长承认什么的,连晚晚这丫头都胳膊肘往外拐什么的…… “不行!我不同意!”闫墨终于还是忍不住了。 戚老爷子惊讶地看着他,似乎不了解他为什么会这样说。 闫墨:“……”我真的好想说我和戚央白才是一对,不过,其实,真正没底的是戚央白,闫墨想清其中的关系,其实内心还是有一点小小的怀疑,其实戚央白突然说要和自己在一起会不会是为了气杨淇,而如今自己如果真的与戚央白有这么一层至亲的血缘关系在这,就算是大大也不是那么容易接受的吧?自己不介意又如何,闫墨心里,真正怕伤害的,其实还是戚央白。所以,他才没有说出自己与戚央白有什么,就算是戚央白对他说一切是他自作多情,也有一个余地。 所以,最后,闫墨还只是诺诺地说:“其实我是戚央白的粉丝……你们大概也知道我买下那个网站是为了追星,戚央白正是我最喜欢的作者,没有之一!现在他成为……成为我的侄……侄子……我想,一切都要看戚央白自己的意思吧?而且,我完完全全不知道戚央白他和杨淇还有什么……” 戚老爷子对于闫墨支支吾吾倒是不在意,在意的是,闫墨竟然承认了戚央白与他的关系,等于承认了他是戚家的人了。 于是,戚老爷子很满意拍拍闫墨的肩膀:“很好,你毕竟是他的长辈,他的事情你也有资格管,那么,等他醒来你可以问一问,至于你喜欢他写的书,这倒也好,你们叔侄连个可以好好的相处了。” 叔侄……叔侄……闫墨觉得自己被这两个字深深地伤害了……再也不能直视自家大大了怎么办?原来如果说自家大大是自己亲戚什么的,他估计是要高兴好久,可是,在自家大大吧自己掰弯之后,再有了这层关系,他简直就是想死! 更让闫墨想去死一死的是,等戚老爷子走了之后,原本在沙发上躺着的戚央白竟然醒了,然后看着闫墨:“很好,原来你竟然是我叔叔吗?” 闫墨:“……”别拦着我,让我去死! “大大,你听我解释,我也不知道!不关我的事!”闫墨采取了扑上去的方法,可惜这回不灵了,杨淇这货把闫墨给推开了。 “我亲爱的叔叔,就不要与我们这些晚辈们纠缠了,小心戚老爷子找你哦!”杨淇说着风凉话。 只是最后,戚央白很认真地看着闫墨:“你和戚家,是真的有关系吗?” 闫墨:“……”这让我怎么说?说自己的母亲如何如何吗?还是说自己本来就是一个被家里嫌弃的野种虽然多年前的事情早已让闫墨逐渐淡忘,但不代表当时的事情他就完完全全忘记了,年少时洒在心中的伤口,是一辈子难以忘怀的痛苦。 见闫墨不否认,戚央白其实早已确定,戚老爷子又怎么会弄错这种事情? 说实话,要谈所谓的爱情,闫墨给他的感觉的确没有当初年少可以豁出一切的冲动,可是,他早已不再年少,一颗心在岁月的洗礼下平静如水,可是这时闫墨出现了,一个如此热闹全心全意对自己的人,在心沉寂了多年之后,他再次有了和一个人过一辈子的感觉,不是出于冲动,而是出于一个成年人有的思考。可如今,命运再次给他开了一个大玩笑,且不说那份血缘关系,可是为什么闫墨偏偏是戚家的人呢?对,他很戚家,给了他一切却又毁了他一切。 最后是一阵的沉默。 晚上,他们两个人分别安排在两间房间里,可是却没有谁再愿意去打开那一扇门。 终究还是闫墨忍不住了,他敲开了戚央白的房门:“在吗?” 像无数次闫墨所做过的那样,死皮赖脸,然后,悄悄的走进他房间。 戚央白打开门,一张脸冷漠着,如同初见,闫墨突然感觉到一阵的悲哀或许自己那么多那么久的努力,就一夕之间白费了。 “大大……你听我说好吗?我行我可以解释的。” “有什么好解释的,你出现在这里就证明了你的身份不是吗?” “不!不是,我来这里只是为了救你,根本就不是在乎什么戚家的身份。” 戚央白突然就笑了:“是啊,你不在乎,我也不在乎,我们都不在乎,可是,这个世界在乎啊!你以为所有的事情都可以自己想做就成了吗?” 闫墨突然就无言,他没想到有一天自己和他竟然会成为这个样子,当初的一切,似乎早已就寝成为了一场梦,短短几天而已。 闫墨头一回觉得词穷:“如果我说我来这里只是为了救你,你相信吗?” 他期待的看着戚央白,一双眸子中满是干净,纯粹,就像当初一样。 “我信。”戚央白干脆的答道。 为什么不信呢?这个人他了解的很。 闫墨简直激动的有点想哭了:“那好我们可以走吗?一起回去,就当做你这里的事没有发生好吗?” 戚央白再次笑了:“闫墨,你是真单纯,还是真傻。” 闫墨低下头,然后抬头,眸中满是坚毅之色:“或许你不相信,可是在我答应和你在一起的那一刻,我就做好了一切的打算,就算全世界反对,我也不会在意。戚家本来就和我无关。” 戚央白摇摇头,现在的闫墨,和当初的自己简直是非常的像,总以为自己想做就可以做到,总以为一切都是那么简单。 可是,他却已经无力再去违背世界,或者做出另外一种惊世骇俗的举动,他的血性与热情或许早就在18岁那一年早已磨空,而现在他真的疲惫了,再也无法拿起当初那般的勇气去。 或许,还是因为不够爱吧……戚央白自嘲。 最后,戚央白只是给了闫墨一句话:“我们之间,再也不可能了。” 然后,关上了房门。 却没有看到闫墨的眼神,绝望而又危险。 …… 第二天,戚央白醒来后,看见的只有晚晚,连一直粘着他的杨淇也不见了。 戚央白心里突然有不好的预感:“晚晚,他们两个人呢?” “哦,一大早闫墨就把杨淇给叫出去了,也不知道什么事,话说,哥哥你昨天晚上不会真的是把闫墨给弄哭了吧?他看起来脸色可不好,像是预感晚上没睡的样子……哎呀,虽然杨淇和你更配,不过说实话闫墨也不错啊……至少人蠢欺负起来有意思,话说,还是因为哥哥你的魅力太大……哎,你听我说完啊,别走……” 好吧,戚央白完全不想听晚晚研究哪个人适合他,在他看来,两个人都是不可能了…… 不过,晚晚说的倒没错,闫墨在他面前的确是一副智商不够的样子,可是,他怎么觉得有股不祥的感觉呢? 可是,戚央白等了一上午,结果两个人都没有回来。 晚上,他却在电视里看到了戚家浩大的认亲场面,电视里的闫墨一身严谨合身的西服,头发打理得一丝不苟,带着一副严肃的眼镜,颇有业界精英的样子,与在他面前萌蠢的样子完全不同,然后在各大媒体面前从容地宣布:“从今天起,我将着手戚家的一切事物。” 简直就是锋芒毕露,气场全开。 晚晚瞪大了眼:“等等……这真的是闫墨吗?我一定是眼花了……” 戚央白难得抓了抓头发,闫墨这个样子,简直是让人不安,然后默默想起一句话:不在沉默里变坏,就在沉默里变态。 作者有话要说:  22333333闫墨要黑化了,终于写到了!好吧,我承认他们之间真正的感情进展才刚刚开始——一旦开了脑洞,简直觉得剧情如脱缰的野马一般,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绝对是想不到的神展开……不过,我承认,蠢作者就喜欢这种格调,正正经经的谈情说爱,呵呵,那是什么…… 但请注意:1蠢作者绝对不换cp2感情洁癖绝对没有小三 3后文出现什么妖魔鬼怪什么的看的人千万要淡定 ☆、精分的闫墨 戚央白其实有点不明白,以闫墨的性子,他可不相信闫墨会突然之间想接手戚家,并如此高调得到继承人,何况,这么重要的时刻,戚渊夫妇竟然没有来捣乱? 古怪……可是,问题到底出现在哪里? 直到戚家来人了。 那是戚家的管家七叔,几十年未曾变过,自然认得戚央白。 第6节 恋耽美 正文 第7节 大神与蠢粉的恋爱可能性 作者:笔乐戈聆 第7节 “小少爷,今晚戚家将举办欢迎老爷二少爷回戚家的家庭会,您既然回来了,那么就请准时参加,当然,这也是家主的希望,也好让您和二少爷好好认识一下。” 戚央白:“……”这都是什么事! “请,我相信老爷夫人也很期待看见您。”七叔恭恭敬敬地叫他上车,而门外已经有了接他的豪车。 晚晚却是有点激动:“少爷什么的,老爷夫人什么的,哥哥你果然是贵族啊!话说,管家大叔,我能不能去?” “对不起,这位小姐,这次的晚宴是戚家内部的晚宴,别的人没有资格参加,就算我也不行。” “我是哥哥的妹妹!”晚晚说道,扯着戚央白的袖子。 “晚晚,别闹,你先在这等我。”戚央白摸摸晚晚的头,戚家这一趟他还真去不可,毕竟这里是戚家的地盘,而且,他有预感,戚家这些乱七八糟的,今晚要解决了。而且,他知道,如果不解决这一切,他再也无法回到以前平静的生活。 所以,最后还是跟着七叔上了车。 这是戚央白十年之后再次回到戚家,或者说第一次来到戚家在美国的地盘,戚家本家果然是豪华无比,气派不失贵气,看来戚老爷子这些年身体还不错。 他很久没有进入过这样“上层”的地盘了,颇有几分不适,但自小养成的气质与举止完全不会让他显现出不恰当来,当然,对于所谓的戚家,戚央白没有一丝的归属感。 布置的极好的大厅里,有戚老爷子和他父母,当然,还有闫墨。 然而,真正给戚央白震惊的不是别人,正是闫墨。 戚央白觉得闫墨变了,在戚老爷子的强势之下,变得畏缩或者说掩去了他自己一身原本的气质,或者还是说,恢复到了他在人前一贯的样子,冷静沉默,然后却是在温和之下不露锋芒的,散发着更加逼人的魄力,这是闫墨在社会上打拼那么多年遗留下来的气质。 老爷子的眼光的确不错,闫墨在那种有自己老老实实打拼出来的成功,并不是偶然合成。 他有一套自己的为人处事的方法与做事的节奏,然后有条不紊地把握这一切,似乎要将一切控制在他眼皮底下。 可是现在来不同了,那个人会梳得整整齐齐的发,然后穿着名贵的西服一丝不苟坐在餐厅,优雅的如同贵族,却似乎在他身后再也看不到当初那个萌蠢。 “你来了。”闫墨朝他笑,语气里听不出任何情绪,却与他从前在戚央白身边表现的完全不同。 却让戚央白感到十分陌生,要不是那张熟悉的脸,他还真的以为他不是闫墨,当然,还有可能,是被魂穿了…… 戚央白被自己的想法囧了一下,难道是这些年写多了,这么奇怪的想法也会冒出来? 戚渊夫妇看着闫墨和戚央白的目光十分复杂。 然而,不久戚央白就知道,原来闫墨回戚家的条件就是让戚央白也重新回戚家。 这自然对已经濒临绝望的戚渊夫妇是极好的,而戚央白的出现也让他们感到震惊,毕竟,当初戚央白是被他们抓到美国而且在他们眼皮底下逃走的,何况他们还试图为戚央白找代孕,自然知道就算戚央白回戚家,自己或许也占不了什么好处。可是,他们最后的筹码就是,好歹自己也是戚央白的亲生父母,若戚央白今后在戚家有了地位,自然也不会太亏待他们。 也因为这个,戚渊夫妇竟然暂时对戚老爷子保护的闫墨不敢有什么打算,或者说,暂时没有,毕竟戚老爷子现在健在,手段也不是他们可以对付的。 戚央白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朝一日竟然是用这种方法重新回到戚家,并且没有一个人反对,他只觉得可笑,正要反驳之际,闫墨竟然拉住他阻止了他。 “我想和他单独谈谈。”闫墨开口,然后把戚央白拉住,去了外间的阳台。 戚央白对闫墨的神展开简直就是:“……” “你想说什么?闫墨,我从来没有想过再次回戚家,你这又是什么意思?” 闫墨笑了:“没什么意思,你知道吗?我真的很喜欢你,从得到你的第一本书开始,我就觉得我们应该认识,我们的灵魂是共通的,所以,后来我们相遇了,不是吗?顺理成章的,我们会在一起,我头一回想和一个人在一起一辈子,你知道吗?” 戚央白:“……”这算是表白吗?可是,闫墨此时的样子简直是太不正常了!简直和以前不是一个画风好不好? 果不其然,已经变了一个人似的闫墨再次开口了,而且是那种总裁文里很鬼蓄的凑近戚央白耳边的呼着热气的姿态开口:“大大……所以,我成为戚家人也是注定的……央白……我会给你一切,你失去的一切,你应该有的一切——当然,除了杨淇!” 戚央白发誓,他听到了闫墨在说最后两个字时磨牙的声音。 闫墨到底脑补了些什么?或者说,他到底误会了什么?以闫墨现在不正常的样子,戚央白绝对可以相信杨淇已经出事了,绝对是出事了……话说,闫墨你这蠢货不会是杀人灭口了吧? 想到这里,戚央白的身子一震。然而,他没想到的是,这更让闫墨觉得戚央白果然是只爱着杨淇,或者说现在依旧爱着杨淇,果断的,闫墨黑化更严重了! 所以,接下来闫墨说了一句让戚央白更加石化的话:“怎么,担心他?那我告诉你,最好是不要拒绝我给你的东西,否则,我真的不知道我会干出什么事来,明白吗?” 一股浓浓的鬼蓄风传来,上次戚央白闲得无聊无意中看到的一篇关于作者和读者的文就突然冒在他脑海中——那可是一个变态读者把自己喜欢的作者圈养起来各种小黑屋py什么的文啊!当初他还被雷的不清,可是,现在,这是什么鬼场景? 算了,先揍了再说!毕竟以往对付闫墨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揍一顿。 可是,让戚央白没有想到的是,闫墨见他挥过拳头,竟然不躲,而是抱着他就拉着他往阳台下跳。 一瞬间,什么什么同归于尽什么什么的虐恋一起死的狗血从戚央白脑子中闪过—— 作者有话要说:  累哭……算了,说好的日更一定要做到! 已经被自己的脑洞吓哭,从此章以后,就不知道以后会有什么神展开2333333好吧,原来自己果然只适合这种神展开的格调……还是那句话,如果不接受神展开的,趁早弃文,接受打负——对,蠢作者就是这么任性! ☆、闫墨的死亡 就在戚央白脑中一片混乱时,一声巨大的爆炸声从耳边传来,一股热气冲过来,接着自己就被闫墨死死的抱住然后落地,压到了草地上。 戚央白从来没有觉得自己这样脑子一片空白。 发生了什么?爆炸?闫墨为什么会知道? 闫墨!!! 一颗大大的石块直接砸在了闫墨的身上,重量压着戚央白狠狠地往地上去。 戚央白颤抖地抱住在自己身上的人,一个翻身,两个人斜着抱着,浓重的血腥味传来,而手上不出意外的一股滚烫而黏性的感觉。 “闫墨……”戚央白的声音有点颤抖,急忙起身然后抱住闫墨往旁边而去,因为那碎石还在不断的滚过来,整个戚家主宅竟然已经是变成了废墟。 而戚央白此时已经不去想戚家里面的人如何了。他一片慌乱的抱着闫墨朝门口冲去。 已经有安保人员慌乱地过来了,报警声,各种声音传来,而戚央白完全没有时间理会,身上的人血流得越来越多,简直让他慌乱,然后是害怕,抱着闫墨就上了车。 “闫墨……闫墨……坚持住,你不能有事,我们去医院……” 闫墨在他怀里虚弱的摇头:“如果我死了,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你爱我吗?” 戚央白心头一怔,爱吗? 然后却是破口大骂:“你是狗血看多了吧!爱个鬼!闫墨,我告诉你,今天你死了,我绝对不会原谅你!” 闫墨吐了一口血:“没关系……大大,我知道,只要你幸福就好……” 看着闫墨虚弱的样子,戚央白简直自己要吐血了,自己的里面没有写这么狗血的东西吧?这样的台词他还真的说得出口? 不过,将闫墨小心翼翼地放在副驾驶,他就急忙开车朝着最近的医院而去。 将闫墨送进了急诊室他的心还是忍不住颤抖,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感觉就像经历了一场梦一般,然后,会不会梦醒过来一切都没有发生,然后自己还住在那间旧公寓写着自己的,一切平静如常? 可惜,生活没有如果。 不久,他接到了电话,急急忙忙的去了警察局。 被询问有关爆炸的事情,他只能如实说。 而两个小时后,他收到消息,戚老爷子和戚渊夫妇在这次爆炸事故中全部死亡。 他简直不知道如何形容自己的心情,虽然亲情早就淡薄,可是那几个人却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血脉相连,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也就在今天,他孑然一身,失去了最后的血脉羁绊。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他突然就想起了眼对他说过的话——央白……我会给你一切,你失去的一切,你应该有的一切—— 然后,他飞快地赶回医院,却听到闫墨抢救无效的消息。 “怎么……怎么可能……” 他疯狂地冲进抢救室,却只见到了面色苍白呼吸心跳全无的闫墨。 “闫墨……” 这怎么可能呢?怎么可能呢?他怎么可能死呢?怎么能死呢? “闫墨……”他轻轻地吻着闫墨的嘴角,眼角流下了眼泪,直到闫墨的脸上,可是,那个人却不曾再睁开眼看他一眼。 我不知道爱不爱你,却想和你过一辈子……可惜你再也不会知道…… 戚央白最后成为戚家唯一的合法继承人,得到了戚家的一切,他的腿也通过做手术矫正恢复了过来。 戚央白,时隔十一年,在他三十岁之前,重新回到了那个华贵的世界,相貌完美,优雅得如同贵族,有着用不完的财富,得到了普通人一生也得不到的一切。 就像回到了他原本就应该有的人生,生而高贵,本来就应该高高在上,享受一切。 可是,他身边丢了一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赶回来已经那么晚了,我还赶快更新,请叫我业界良心…… 请一定要看作者有话要说:闫墨没有死!主角没有死!闫墨没有死!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下一章开始,画风大幅度变化,注意防雷,接受不了神展开的赶紧弃文,接受打负,不接受骂人…… 还有——1v1不会变,cp不会变,小三绝对不会有!最后结局一定是he!!! ☆、不要忘了你还是个大神 戚央白最近非常忙,忙着接手戚家的一切,那么多年过去了,一直在写自己的戚央白简直对于商业这一块完全不熟悉,就算当初戚老爷子是把他当继承人培养的,可是,现在十年了好不好,一切信息完全更新了,加上戚家大乱,有些敌手简直是趁火打劫,各种刁难,让他非常不适应。 可是,每当他想干脆放弃时,却总是想起闫墨的话,这是闫墨给他的——有时候戚央白简直会含恨地想,这蠢货简直是死了也不安生。不过,他却依旧坚持了下去,或者说,除了让那些工作麻木自己,他不知道自己该如何渡过这段痛苦的时光,简直比当初一身伤痕逃出戚家时还要不知所措。 所幸的是,也不枉他这么多年还是坚持看书学习,虽然开始处理的一团糟,可是几个月下来,戚家的事情完全接手以后,也已经慢慢的步入正轨。 然而,就在他想要找个时间休息一下并且调节一下情绪时,远在美国的他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 “闲云无风!!!”一个巨大的女声传来,“你是被读者诅咒了然后被关小黑屋了还是被车撞穿越了还是重生被爆菊了!!你知道自己多久没有交稿了吗!!!你知道你的专栏多久没更新了吗!!!你知道我孩子都生两个了月子都做完了吗!!!你知道多少读者说要给你寄砖头然后吊死在你家门口吗!!!啊啊啊啊啊啊……给我滚回来交稿!!否则我就把你的电话号码各种信息全部公布给你的黑粉让你不得安生!!!” 戚央白被这熟悉说的催稿声吓得几乎把手机扔掉了——这段时间的各种糟心是事让他几乎都要忘记自己是个作者,底下还有几万人嗷嗷待哺等着更新了……而自己已经几个月没和编辑吴月联系了,存稿早就用完了,至于自己现在的电话,估计是回国内的晚晚透露的,找不到人也没有交稿,也难怪吴月会这样激动,催稿是一件事,但更多的是担心吧…… 戚央白苦笑,自己这段时间果然是忘记了吴月,好歹当初也是吴月一手指导提拔他写作然后把他从那种颓废中拉出来的,失恋什么的果然会让人变得健忘。 所以,颇有几分心虚加愧疚的戚央白不由放软了声音解释:“我最近发生了点事……” “我管你发生了什么事!没死的话更新就是最大的事!赶紧给我交稿,明天至少要给我交三万字出来!否则就等着我把你从美国提回来吧!”吴月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大声,说着一位大编辑该有的狠话。 戚央白:“……” “哦,对了,这几个月为了应付你的那些读者我已经答应举行关于你的专人的作者见面会了,公司里面也已经批准了,所以在年底你给我回国一次。”戚央白还沉浸在如何一晚上打出三万字的噩耗中,某编辑却再一次抛出一句重话。 “我早就说过我不会去参加任何……” 可是戚央白还没有说完,就再次被吴月打断了:“这次我也救不了你,你不知道你更新了十年突然断更了几个月闹出多大的事情吗?都有媒体报道你死了,还有一个节目特地以你为教训开了关于网络作家猝死引以为戒的专题。还有你的读者都已经自发举行过好几次的悼念活动,纸钱都不知道烧了多少——我就奇怪那些怨念和阴气竟然没有影响到你吗?还有的读者竟然找上门来说我们松树文学城虐待你,简直闹得一团糟。所以,这一次,你不出来是不行了,你自己看着办吧!小心别人人肉你!要相信,以你的粉丝之众,总有一天会找到美国来的,到时更加麻烦……我言尽于此,你就好自为之吧!” 说完就挂了。 戚央白:“……”简直不能说什么好!现在的粉丝,难怪最近觉得身边阴测测的,还以为是闫墨那货,竟然是有人给我烧纸了…… 事已至此,戚央白也不得不答应,反正以前他是逃避着戚家,也有点因为自己的腿而不愿意出门,现在戚家不用担心,自己的腿也好了,就算还自己一个愿吧,就算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以闲云无风的身份出现,闫墨,自你死后,就让闲云无风也陪你一起死吧……——想起粉丝,他再次想起了闫墨,当初蠢蠢的加自己的qq,然后小心翼翼讨好自己又把自己气得半死,口口声声说是自己的真爱粉…… 不过,现在却再也不见了…… 戚央白闭上眼,尽力不让自己再去想起那个人,每次一想起闫墨,他心里总是说不出的愧疚以及心口莫名其妙的难受。 就算是为你还有个愿吧,你当初是多么希望闲云无风有个作者见面会啊——可是……如果你能来,多好…… 十月,闲云无风写了他的最后一部——《心动》,这是他的第一部涉及感情的,讲诉的是一个有关恋情的故事,却又与爱完全无关。主人公以第一人称的口吻讲诉了他一生一次的恋情,用最美好而动人的语言讲诉着求而不得的恋情,然后陷入了空想的历险世界,完美而虚幻,却是真正的感情。而更奇怪的是,这篇里,竟然主人公的恋爱对象没有说明是男是女是花是草,有点超出现实的魔幻手法,却出其的动人而又别出一格。 十一月,连载到一大半,吴月再次打电话过来了:“你小子告诉我,你不会真的谈恋爱了吧?怎么突然就写起了恋情来了?” 戚央白想起了闫墨,然后摇摇头:“怎么?不好?” 吴月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不是,是写得太好了,我都忍不住哭了——不过,现在所有人都真的认为你是死了,现在在更新的只是一个替身,或者说,他们都在说这的确是你写的,因为文笔风格顶级,不过是你临死前写的,而且你死之前爱上了什么人,所以才会写出这么凄婉迷人的了。然后,你知不知道,现在市面上关于一个作者死前凄美而奇幻的爱情的各种同人版已经超过上千种版本了——总共写了你和有妇之夫的绝望恋爱,你和美丽的妖精的跨种族恋爱,你和死神的边缘恋曲,甚至还有父子兄弟植物动物各种各样重口味的……” 戚央白:“……”好虐……为什么会这样神展开?还有,你为毛知道的这么清楚? 吴月咳了一下:“咳咳,具体就不说了,你回来就知道了,不过你放心,我都向那些出版商收了同人版费的……”——当然,我不会告诉你我们公司现在每个人都人手一种版本天天追更新看的玩的,我办公室收集了上千种版本慢慢看我会告诉你吗?我忍不住写了一种版本还大卖了我会告诉你吗?叫你不回来,叫你搞失踪!哼…… 作者有话要说:  23333333有读者猜到下一章会是什么吗? ☆、回国之见鬼了? 处理完戚家的一些事,戚央白在年底前果然应约回国了。 接他的人只有一个晚晚,看着又比几个月前长了一点个头的晚晚,戚央白不由感叹,虽然只有几个月,可是他却像是过了几年,从被自己亲生母亲抓出国开始,一切都变了,到现在,兜了一个圈,他竟然成为了重新回到了戚家并且接手了一切,到现在,回来,一切,都像一场梦一般。 他失去了他平静的写作生活,却像是重新活了过来,完完全全走在了阳光下,有什么变了,却又没有变。 “哥哥,你在想什么?”见戚央白难得的走神,晚晚不由问道。 “没……没什么。对了,今年你也上高中了吧?”戚央白摸摸晚晚的头,不知不觉,当初的小丫头都长这么大了。 晚晚嘟起嘴,有点生气的样子:“还说呢,你以前答应过我,我考上高中就陪我出门玩的,现在我都上高中了,你都不知道我在哪里读书吧?” 戚央白:“……”好吧,他承认他的确是忘了这些事。 “那过两天我带你去玩吧?想去哪里?”反正都回来了,就带着她出去走走,说实话,这些年他宅着也几乎没怎么出门,出去走走也好。 戚央白回来的时候是下午,和晚晚去吃了一顿饭之后,他想了想还是没有去住酒店,而是去了自己住了许多年的旧公寓里。 不过——很快他就被业主给拦下来了,直到他拿出身份证然后各种证明自己是2栋八楼的业主。 不过,一听到他就是传说中的邪门的那个户主,那业务倒也不和他纠结了,只是告诉他现在那楼上没有人住,要他小心一点——戚央白脸立刻就黑了,楼下住到没有一个人难道真的是他的错?闫墨也……自己家人也……头一回,他觉得自己没准还真是个煞星。 路过七楼的时候,他停顿了一下,然后又是各种回忆爆满,当然,全部是关于闫墨的。 不过,当他拿着备用钥匙把自家门打开时,神奇的事情发生了,自己家里竟然是亮堂堂一片,干净的吓人,简直不像是接近半年没有人住过的样子。 简直有点纤尘不染,家具,地板,茶几,电视……比他人住在这里的时候还干净,他都几乎以为房间里会突然跳出个田螺姑娘来,不,也许是个鬼魂的蠢粉闫墨——好吧,戚央白被自己的脑洞给吓了一跳。 不过,他打开房间门,里面虽然也是干干净净,不过的确没有人,自然,也没有鬼。 也不知道该是失落还是什么,他疲惫地倒在床上,接着就陷入了睡眠之中。 不过,就在半夜他睡得迷迷糊糊之际,身上突然就一重,他急忙睁眼,然后就在那黑暗中看到一个熟悉的轮廓。 “闫墨!”他心头一跳,简直不敢相信死了的人会重新出现。难道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鬼魂? 那人却没有立刻回答,只是与他对视,一双眼睛在黑暗中显得有几分吓人,幽亮而忧伤:“大大,你终于回来了,你知道我等了你多久吗?” 声音不大,而且带着一丝幽怨,在夜里简直有几分迷离,戚央白唯一的想法是——完了!果然是鬼魂?我就知道以闫墨的执念他不可能这么放过我。 不过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理,戚央白突然就不害怕了,反而觉得有点莫名的安心,这些日子以来无法发泄的情绪,凌乱的思路在那一刻爆发,于是,他竟然在觉得对方是个鬼魂的情况下一把抱住了身上的人,反身一压,将那人压在了身下。 可怜的闫墨:“……”不过他刚想说什么,就被堵住了嘴巴。 戚央白炙热而强势的吻落在他嘴上。 被死死压制住并且颇具暴力的吻着,闫墨的确不好受,心里只有一个想法——我去!是真的要死了好不好!求放开! 果然,闫墨的力气无论什么时候还是比不上戚央白,简直是被他压得死死的,不能动弹,任其为所欲为了。 然后,让闫墨吃惊的是,戚央白的手竟然动着动着就直接往他身上而去了,这简直就是要什么什么的节奏——救命!我就是来吓吓人的!完全不是要来找压的!为何大大你要如此简单粗暴,是认为身前没有压到人,死了变成鬼也不放过吗?这是多大仇!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更,虽然分量不多却花了我接近两个小时写。好吧,因为刚刚看到了两个评论有点感动所以加更了——虽然那两个评论被屏蔽了……捂脸……好歹是这篇文收到的第一次评论,有点激动——好吧,不用理我,就是这么没追求…… 泥萌觉得闫墨是人是鬼好? ☆、真的是闫墨? ?第41章 于是情急之下闫墨竟然在戚央白不注意的情况下,狠狠的踢了他一脚。 猝不防急的戚央白顿时就被摔到床下,然后头往地上一撞,竟然晕了过去。 闫墨:“……”然后他整理了一下衣服,然后直接朝着窗户跳下去了――没错,就是直接从八楼的窗户跳下去了→_→ 第二天,戚央白醒来,就发现自己能躺在地板上,然后,头很痛。 他摸摸头,想到――你昨天晚上好像做梦了,梦见闫墨了?怎么感觉腹部很痛? 难道是真的见鬼了?戚央白简直觉得自己的三观都要改变了!――于是,你真的忘了自己昨天晚上干了些什么吗?就算是鬼也会被你吓跑的呀! 而此刻,某个房间内,刚刚醒来的闫墨正顶着一副大大的黑眼圈,摸着自己唇角,有点奇怪的看着上面的痕迹?――这是什么?难道昨天晚上又梦游了吗?这回是被猪啃了吗?救命……我口味不会这样重吧! 于是,郁闷的闫大总裁只能戴着口罩,去公司了。 所以,这天松树文学城的所有员工都看见他们本来英俊潇洒的总裁,带着个口罩顶着一副黑色眼镜进来了。 立刻有妹子在下面八卦的讨论――总裁这回难道又被上次那个吻人狂魔跟问了,这个可是好久没有发生过的事啊!啊啊啊啊啊,简直许久没有过总裁的八卦了,真是有点激动! 闫墨可不知道他们在脑补什么,只是很严肃地宣布会议开始。 而这次会议的主题就是讨论松树文学城年底的大神作者见面会。 结果他将手上的文件拿起来一看,首页竟然是一个大神的独立作者见面会。 而这个大神赫然是闲云无风。最近这个作者的八卦传的遍地都是,相传这个作者已经死了,可是他问过那编辑吴月绝对是完全没有的事,然后,却又是重新出了一部与他原来风格完全不符的恋情,然后就是无数的关于他恋情的脑补,似乎这个作者就算再公司总部也显得稍为神秘。闫墨甚至在一些员工的手上看到过无数的诡异的同人本。 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本来完全对八卦没有兴趣的他竟然也关注了不少关于他的事,这个名字似乎熟悉的很,甚至每次听到这个名字心里面总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 “你们的意思是这个作者很特殊,所以要搞一个独立的大神见面会?”闫墨开口,却是莫名皱眉,本来根据分析,闲云无风作为作者从来没有出现过在作者会,现在为了澄清他的所谓的死亡传闻是更加为了公司的利益,这样的作者见面会的确是有必要的。可不知道为什么闫墨就是有一种不太舒服的感觉。 但最后他还是签下这份文件,毕竟一切为了公司的利益着想。当初他接手这个公司时,赫然发现这个公司明显就是一个大坑,简直入不敷出,砸下去的钱也丝毫不见水花,幸亏最近它的进一步改革,以及一些措施才挽救了不少。也不知道以前的自己,是不是脑抽还是犯病了才会买下一个这样的公司。 没错,也没是在国内起来的,他醒来时发现自己身在京都,而且身上一切证件都在,他能想起很多事却又想不起太多事,医生竟然说他得了选择性失忆症。 不过,幸好这对他的生活没有影响,知道自己是这个松树文学城的总裁之后,没过多久,他就来上任了,而且,根据自己的经验或者是一些脑海中的知识,也完全可以做得下去。 不过,诡异的是他发现自己竟然有严重的。夜游症,有的时候在房间里睡着睡着竟然一觉醒来就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而且还莫名其妙地很熟悉,甚至有时候自己睡在一幢楼的草地上,全身酸痛,而且老自己一定丢了什么很重要东西――他简直觉得自己不是有某种特殊疾病就是人格分裂了!那么,问题来了,自己的另外一个人格偷偷去干了什么事情?不会是爱玩某种脱离人类的游戏吧_||| …… 戚央白这天去找了晚晚,由于正好是周末,也可以顺便完成自己的承诺带晚晚出去玩玩。 然后,晚晚这丫头童心未泯的要求去了游乐园。 其实游乐园戚央白是第一次去――不过,在一起陪晚晚玩了一上午之后他觉得自己这辈子再也不想去了! 极速飞车大冒险鬼屋蹦极什么的简直要他老命→_→ 而神奇的是,晚晚这小丫头竟然有点儿也不见累的样子,活蹦乱跳的简直是精力无穷无尽――头一回,他承认自己老了,果然比不上年轻人了╯﹏╰ 下午,游玩继续,他们去了动物园。 戚央白简直觉得这丫头的脑回路完全与常人不同――像见到老虎蟒蛇这种东西你叫的那么兴奋真的好吗?你不应该躲在我身后说害怕吗?什么,有条件要养一只蛇什么的绝对不要想!! 最后,戚央白实在受不了,只能找个地方坐着,等着晚晚,而且他觉得自己完全没有必要担心这丫头片子明明该担心的是那些可怜的动物,希望隔远点……不要被这丫头蹂躏了…… 就在他感叹时光流逝当初乖巧的丫头不知道被谁养歪了的时候,他的余光突然就瞄到一个非常熟悉的身影――只见那人一身休闲装,修长的身材,略柔和的发质,熟悉的黑边眼镜,一模一样的侧脸幅度――他发誓,身高身材背影绝对是一模一样!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人的背影这么像! 等等…… “闫墨!”戚央白站起来大叫。 这身影他死都不会忘的!绝对是闫墨!不过这怎么可能?当初闫墨是他亲自下葬的,因为某种原因没有送回国,可是墓地葬礼什么的都是他一手操办的――所以,他真的是大白天的活见鬼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来猜闫墨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吧(oo)今天第一更,晚上还有一更哦~~~ 还有,泥萌不介意就收藏一下呗,毕竟快十万字了收藏还是个位数→_→ 好吧,就算不收藏偶尔也和作者聊聊天嘛(oo)我们可以聊人生聊理想聊剧情聊蠢作者的神展开什么都可以→_→一定会让作者掉落更多更新的! 小剧场: 如果把大神与蠢粉的身份对调――戚央白是读者,闫墨是作者,于是可以写一篇《萌蠢真空与高冷读者的恋爱可能性》 如下: 闫墨更新啊更新啊→_→自以为萌死了,天天求收藏评论,然而,两个月后――字数180000,点击58,收藏o,评论1 萌蠢:――咦,啥时候有了一个评论,好激动!我竟然有小天使了吗? 点开一看:打分2,高冷君评论:呵呵,头一回见到这么蠢的作者,忍不住打负分了,第一次评论就给你了――不用谢! 蠢作者:等会……让我哭会再回复…… 然后忍不住回复,毕竟是第一个评论,负分也激动啊! 作者回复:谢谢高冷君的回复让我知道还是有人看文的,我深深的反思了一下,一直觉得自己萌萌哒,求问,哪里蠢了?(oo) 第三天,高冷君终于发现了蠢作者的回复,于是忍不住再次回了一条:猪头暴露了你的智商,萌萌哒暴露了你没吃药→_→还有,建议文案就不要只写“谢谢观看”这四个字了,你以为每个人都有强迫症点进去看――更重要的是,我还是第一次看见有作者竟然能把作者有话要说放在正文里,然后把正文全部放在作者有话要说→_→ “……” ☆、捡到一只小狐狸 果然那人一听见戚央白的声音,有点奇怪的朝他看了一眼,然后,一瞬间就跑到那假山后面了。 戚央白:“!!”那不是闫墨我就和他姓!那张熟悉到极致的脸,有好几次出现在他的梦中他怎么可能认错?而且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如此相似的人呢! 所以,戚央白急忙向那假山后追去,可是,奇怪的是,明明没有人从那假山后出来,可是假山后面却空无一人,完全没有闫墨的身影。 “不可能,难道是我眼花了吗?”他揉揉自己的眼睛,表示自己的视力,虽然经常打字还是不错的。 想到昨天晚上那个像梦一般的场景,他只有一个想法――简直邪门了!难道闫墨真的变成鬼追在自己的身边吗?可是如果这鬼在大白天朗朗乾坤之下也出现,那就不是一只简单的鬼吧,恐怕是要变成恶鬼的节奏啊!!! 戚央白我默默地唾弃了自己什么时候自己竟然也相信这些怪力乱神呢?大概是从闫墨死的时候吧,他总觉得,闫墨的死亡只来得太突然,有点让他不能接受,冥冥之中似乎觉得闫墨不应该死的也不应该离开他――却又像他完完全全没有死一般那种感觉萦绕着他,让他简直有点不知所措。 最后,戚央白在假山旁边转了好几圈,几乎就差掘地三尺了,可是完全没有找到任何闫墨的踪迹,他终于放弃了。 有一就有二!戚大神恶狠狠地想,就算闫墨变成了鬼,他也要把他揪出来!揍上一顿再说!这货竟然敢在自己面前装神弄鬼!! 不过,不一会儿,晚晚竟然跑来找他准备回去。 看着那小丫头有点心虚加紧张的样子,戚央白不由怀疑这小丫头是不是在动物园里做什么坏事,比如把人家的动物宝宝给掐死了什么的――毕竟,以这小丫头的剽悍程度和不靠谱的程度的确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最后质问了老半天,晚晚就差诅咒发誓了自己真的没有闯祸了,他也没听到动物园里有什么广播说发生什么慌乱,所以,戚央白才半信半疑地将晚晚带了出去。 感觉一出动物园,晚晚这丫头就松了下来,然后将自己背上的书包抱在了怀里,戚央白顿时就怀疑了:“晚晚,你书包里装了什么?” 晚晚抱紧书包:“没,没什么。” 那副心虚的样子让戚央白简直无语,一看就知道有鬼,所以,戚央白瞪着她说:“晚晚,你不会是偷什么东西吧!” 晚晚瞪了他一眼,嘟起嘴巴说道:“才没有呢,我只不过是捡到一个好玩的东西而已。” 不过,就在晚晚从书包里掏出那个白色的小动物时,戚央白石化了! 这是狐狸吧!这是狐狸吧!这绝对是一只小小的白色狐狸,似乎还未脱奶的样子,小小的可怜兮兮的,四肢缩起来窝成一个小团子,比他的一只巴掌大不了多少,长长的睫毛下两只眼睛里面湿漉漉的,圆鼓鼓地瞪着晚晚,似乎要哭出来的样子――没错,晚晚这丫头刚刚把这小狐狸放在书包里几乎要把可怜的小狐狸憋死…… “晚晚你是疯了吧!你竟然敢把这东西给偷出来,你不知道被发现了会有什么后果吗?”戚央白简直有点气急败坏。 晚晚缩着脑袋,诺诺的开口:“哥哥我都说了不是偷的,这明明是我捡来的,在一个很隐蔽的小树丛下,它可怜兮兮的望着我,我就把它带回来了,难道不好吗?而且来动物园之前我早就查过了,这个动物园里根本就没有狐狸!怎么可能是动物园里的呢!所以,我就……” 戚央白简直要气死,狐狸是随随便便能捡到的吗? 他看着团小白球,有点无语:“所以你就想带回来养吗?养蛇不够现在想养只狐狸?而且还是只乳狐狸,你确定不会养死吗?况且没准就是动物园的工作人员不小心把它落下的,或者是有人带进去的,狐狸是国家的二级保护动物,你难道想被抓起来吗?” 说着就要拉着晚晚回动物园找工作人员。 可是这个时候,那只小狐狸却突然从晚晚怀里跳了起来,直接跳到了戚央白的脖子上。 戚央白吓了一跳,连忙用手抓住那只小狐狸,生怕一个不小心那只可怜的小狐狸就从他身上掉下去摔死了。 小小的柔软的小狐狸在他手上趴着,一双湿漉漉的眼睛看着戚央白简直连心都要软了,而且他有种诡异的念头,这只小狐狸竟然貌似在控诉他不要送他走。 戚央白果断心软了,对于这种小小的柔弱的生物他果然是没办法! 晚晚眼睛一亮,急忙也拉着戚央白说道:“你看小狐狸都不愿意走,没准他在里面受虐待了,看它这么小,又这么可爱,你忍心把他送回动物园里面关着吗?何况在这个动物园里是真的没有狐狸啊!我真的查过!” 其实晚晚的心是这样的――嗷嗷嗷嗷,让我养吧!让我养吧!让我养吧!这样我就可以向同学们炫耀我家里养了一只狐狸了,这果断是很酷的事!! 戚央白头疼了,一边是晚晚期待的眼睛一边是那小狐狸可怜兮兮的眼神。 “好吧,算了!我这两天动物园里没有传出什么有寻找狐狸的新闻,暂时先养着,但是如果他们在找的话我们就一定送回去,好吧?”戚央白终究妥协。 “谢谢哥哥!”晚晚说着就要将戚央白手里的小狐狸抱过来。 可是晚晚没想到那小狐狸完全不领他的情,两只小爪子抓住戚央白的一根手指就是不愿意被晚晚抱走。 被那毛茸茸的小肉爪子给抓的痒痒的戚央白觉得心口也痒痒的,然后把小狐狸往怀里一抱,恩,没错,手感不错,抱起来挺舒服的。 晚晚伸着手――好虐!要哭得好不好!一个两个都这样嫌弃我真的好吗?还有小狐狸,你是我捡回来的好不好? 咳咳,戚央白仰天:“你现在还在上学,根本就没时间养好不好,那就我先养着,你有时间可以来看啊……” 晚晚:“……”~~o(≈gt_≈lt)o ~~泥萌都不爱我!!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菌实在控制不住脑洞→_→已经放弃治疗――没错,小天使们估计猜出小狐狸是谁了……被萌哭了!握爪! 我想小天使们的心态是这样的:本以为是大神和蠢粉各种互动,好吧,完全没有!你一开始设定蠢粉承包网站我以为总裁要拽拽拽各种调·戏大神,结果你一转身大神住楼上了!我本以为你要写各种不道明身份的邻里相爱相杀→_→结果你眨眼就点名身份→_→好吧,我忍了,本来看看蠢粉各种日常纠·缠大神也挺萌,慢慢产生奸·情什么的,结果裤子还没脱,你眨眼冒出青梅竹马来几个意思→_→青梅竹马也就算了,感情催化剂什么的,可是蠢作者你一眨眼让蠢粉成为豪门私生子还是大神的叔叔是几个意思→_→好吧,去美国了,本来以为会有什么豪门争斗各种因为血缘纠结虐→_→结果你眨眼戚家就被炮灰了,你它a还把主角写死了→_→好吧,冒出个鬼,都市言情突变成为灵异我再忍→_→你让一个正常的主角变成精分的狐狸精是几个意思→_→ 2333333333你们连吐槽都不愿意,我就自己吐槽自己了(oo)_反正脑洞就一直辣么大――一直在作死神展开,从未变过…… ☆、求大神的心里阴影面积 无视晚晚幽怨的目光,戚央白狠心的将小狐狸抱走了――话说既然想他看上了,那就是他了! 而且这只小狐狸简直乖巧的很,一直软软的趴在他怀中,动也不动,只是在戚央白偶尔看着他的时候,只会睁开湿漉漉的大眼睛望着他。――戚央白人觉得心都萌化了,难道自己潜意识里竟然是绒毛控吗? 不过戚央白想想还是犯难了,没有养狐狸经验的戚央白自然不知道狐狸吃什么,所以暂时去了一个专门卖宠物粮食的店里。 不过自然的,正常的宠物店当然里不会有专门给小狐狸吃的东西。 幸亏这新来的店员是个不识货的,以为戚央白怀里抱着的只是一只小乳猫,然后还热情的向他推销一些小猫吃的奶粉。 自然戚央白是这样想的,竟然小乳猫都能吃,那么小狐狸肯定也会吃,于是他竟然买了一堆小猫吃的奶粉回去了。――完全不顾小狐狸在他怀里一直挠他,他还以为是小狐狸饿了,赶快回家准备调好奶粉给他吃呢! 小狐狸很忧伤,虽然他自己是只乳狐狸不错,可是也不会吃奶粉啊!何况是人类的奶粉,准备给猫吃的简直太掉他狐狸的价了好不好! 就算是他非常喜欢这个人,也不吃!坚决不吃!哼――小狐狸恶狠狠的想。 所以昨天晚上戚央白为难了,小狐狸根本就不吃他调的任何奶粉,买了十几种奶粉回来还是不吃,弄了他几个小时?怎么哄都不行! 最后,戚央白自己都饥肠辘辘了,可是那只小狐狸就是张着湿漉漉的眼睛看着他,耳朵恹恹的垂下去,一副可怜兮兮无精打采的小模样,简直让他心都要碎了好不好! 心好累!求问,狐狸怎么养? 最后折腾了大半晚上的戚央白只能给小狐狸喝了点热牛奶,然后哄着小狐狸睡了,他才敢睡下,而且自己整个人也是饥肠辘辘的又累又饿,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甚至说连泡一碗泡面的时间都没有。――果断是自己作死,因为一只小动物太萌什么的就随随便便捡回家什么的不要太蠢,养一个孩子也不过如此吧! 夜色正浓,此时的房间里很安静,一人一小狐狸都是睡着了,也就在这时,月光洒进来,照在那只小狐狸身上,小狐狸此时躺在精美的小窝里,然后突然就冒出一阵白光,一阵青烟涌出,戚央白的床前此时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闫墨望着床上熟悉的容颜,然后轻轻地叹了口气:“真是笨啊,连只狐狸都不知道怎么养!大大你离开了我果然是,过不下去的节奏!怎么办呢?真是让人操碎了心呐!其实正常的饭菜就好了呀!怎么就不明白呢?” 想到这里饥肠辘辘的闫墨摸了摸肚子――不能饿死了,否则就再也回不来了! 想到这里闫墨就只能朝着厨房走去了。 于是,戚央白睡得正熟的时候,突然之间被一声巨大的爆炸声给吓醒了! 没错,闫墨就是闫墨,厨房杀手还是厨房杀手?变成狐狸什么的简直还是拯救不了他的厨艺!不炸掉厨房什么的简直不符合他的风格!! 以为地震了的戚央白急忙打开房门冲了出去,然后就闻到了厨房来自方向来的一股巨大的烟味。 还好,这回只是高压锅给炸了,并不是液化气,所以整个厨房也没被完全炸掉。 戚央白这半夜的神展开给吓死了――难道是闫墨的鬼魂回来了?在他的印象中,只有闫墨才能在做饭的时候,整个厨房都给炸掉! 没错,厨房里没有一个人,也没有人的痕迹,只有一个炸掉的高压锅,这绝对是闫墨的鬼魂回来了! 好不容易关掉液化气,收拾好那个炸掉的高压锅,戚央白已经睡意全无了,然后随意的瞄着厨房,突然就发现厨房的角落缩成一团的小小的黑团子――没错,就是那只小狐狸,而此刻小狐狸的全身上下的毛都已经炸黑了,要不是那双湿漉漉的大眼睛很熟悉,戚央白完全察觉不出这就是他今天抱回来的漂亮可爱的小萌团子。 当戚央白走近时,小黑团子缩着身子,然后又是那种湿漉漉的望着他。 戚央白:“……”你不要露出这么无辜的眼神好不好?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我对你做出什么事? 这一刻,戚央白的心是这样的――_||| 丫的!怎么越看这只小狐狸就像是成精了一样呢! 话说,这个闫墨都能变成鬼,那小狐狸成精也不是不可能吧?戚央白有点炯炯有神的想到。 然后他自动脑补了一副闫墨在厨房里炸厨房,然后小狐狸跑过去阻止了你衣柜衣服里产生了,什么争斗什么什么的鬼魂与狐狸的大战――不愧是写的,他脑洞也够大的,而且一旦接受了这种设定,他简直觉得小狐狸被自家那可恶的鬼给欺负了好不好? 对,戚央白完全就没有想到过这只小狐狸会是闫墨的化身,在他心中闫墨和小狐狸这种东西简直完全搭不上边。 所以逃过一劫的闫墨既是庆幸又是伤心――果然,自己在戚央白的心中,这连一只刚刚捡回来的狐狸的分量都不如吗?要不要太虐! 小狐狸的毛虽然被烧焦了一些,还好没有伤到――不过,暂时的,那只毛茸茸的小狐狸身上有几块毛秃掉了,丑不拉西的恹恹的,趴在戚央白的手上,让戚央白觉得果然还是闫墨这只鬼给欺负自家的小狐狸了。 然后戚央白又是莫名其妙的想道:难道闫墨那家伙是吃醋了吗?以那家伙的占有欲,没准真的有可能!弄死一只小狐狸什么的闫墨绝对做的出来!不过,哼,吃点醋什么才好!省得装神弄鬼吓自己! 所以说,其实闫墨在戚央白里还真是没什么特别好的印象,这才是闫墨该伤心的好不好。 …… 为了防止一狐狸一鬼再次打起来,戚央白这次把小狐狸洗干净之后就放自己床上了,也好在闫墨的“鬼魂”回来之后警告他不要随便伤害小狐狸。 然而,第二天一早,戚央白醒来,却发现床上躺了个男人→_→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忘记了――特别特别感谢小天使的雷(ps:蠢作者打不出小天使马甲符合,试了好久……),这是作者菌写文这么久收到的第一个雷!简直是激动无比……某某表情君――你成功的治愈了我!看到我的双更了没有!当然,还有另外两个小天使的留言也让我非常开心……没错,就是这么没追求……一个留言都可以让蠢作者高兴个一天了……捂脸…… 小剧场: 身份反转之《萌蠢作者与高冷读者的恋爱可能性》 蠢作者写文三个月,感叹到:单机单机连基友都木有! 高冷君:呵呵……像你废话这么多,连读者都忍不住跳过作者有话要说,你以为会有基友愿意和你瞎扯―― 蠢作者:!!!……没……没有吧…… 高冷君:呵呵……也不知道是哪个蠢货每次作者有话要说的字数都比正文多――难怪会把两者放反。有时间你不知道多码字吗?还敢抱怨手残打字慢,我看是脑残…… 蠢作者:~~o(≈gt_≈lt)o ~~ ☆、闫大总裁的负责计划 正常男人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身边躺着男人,而且是全身赤裸的男人会怎么办?――那是得赶快菊花一紧的节奏啊! 当然若是以前的戚央白,那分分钟先揍一顿再说,可是如果这个人就是前不久你才刚刚把他埋葬了的人,而且已经死了好几个月的,那就另当别论了。 一睁眼就看到那人躺在自己旁边,那熟悉的容颜,安静而无害的样子,双眼闭着,有点像乖巧的小孩子一般,竟然显露出几分稚气来。 戚央白觉得自己从来没有如此认真观察过闫墨的面容,只是一看却发现这个人是如此的陌生与熟悉,是他以前没注意到呢,还是从未如此近的观察过闫墨。 在他的印象中,闫墨长得的确不错,属于那种干干净净清清秀秀的男生,容貌没有顶级,却也称得上很耐看,可是五官绝对没有达到那种妖孽级别――可现在呢?如此一看,竟然发现面前的这个人五官精致的简直有点脱离了人类的范围,虽然还是那般熟悉的轮廓,可是却就像是完完全全变了一般,可是整体来说,却又像是没有变,这种奇异的感觉简直无法形容。 依旧是属于亚洲人的皮肤又面容,五官没有那般深刻,却很柔和,五官恰到好处都非常耐看,白皙的肌肤依旧可以看出是亚裔的影子,属于一个成年男人的样子――可是,这人脸上却看不出一丝一毫岁月的痕迹,甚至连毛孔也看不到一点,简直有点不科学的粉嫩的感觉,他甚至有想用手戳一戳的冲动。还有,他以前怎么不知道闫墨的睫毛这么长? 可是整体看来,这张脸却的的确确是闫墨的,熟系无比,他简直觉得自己有点自我怀疑了――难道我已经忘记闫墨长什么样了吗? 等到能睁开眼,他就完完全全且确定这的确是闫墨了!那双眸子熟悉无比,干净纯澈,独一无二,这也是当初闫墨能吸引他的原因。 不过,下一刻,在戚央白还没来得及看到那人眼里的陌生时,就冷不防及的被那人狠狠的打了一拳。 第7节 恋耽美 正文 第8节 大神与蠢粉的恋爱可能性 作者:笔乐戈聆 第8节 只见那人将他一拳砸到了床下,力气竟然出奇的大,然后,抓起被子就将自己全身盖住,然后面无表情的看着戚央白:“男人,你对我做什么?” 戚央白:“……”该死的!闫墨你居然敢打我!! 不过,看着面前的男人一脸无辜加震惊的样子,闫大总裁突然之间有点莫名其妙的心虚――这男的难道是我的另一个人格找的情人?长相倒是不差,不过,我怎么记得我喜欢的是女人呢? 想到这里,炯炯有神的闫大总裁竟然偷偷的把手伸伸到了屁股下――还好,好像没有贞操不保的样子。 这么说来,面前的这个男人才是下面的那个了?――所以,将心比心,被压了一个晚上,一大早就被情人打下床什么的也蛮可怜的? 于是乎,闫大总裁突然间有点愧疚,虽然不是自己可是也好歹是自己的身体另外一个人格做的吧?那么还是要稍稍的负一点责好了。 所以,闫总裁起床,然后熟练的跑到戚央白的衣柜旁边,然后淡定的拿出一套衣服换上。――没错,以前的闫大总裁也发生过这样的事,晚上睡着睡着一觉起来,就发现自己在这个房间呢?然后,只能去找这个屋子的原主人的衣服穿了。 然后,在戚央白震惊的目光下,走到书桌旁边,拿出一张纸和笔写下自己的号码,来到了冷冷看着他的戚央白眼前:“咳……虽然我不知道你是谁,但是,既然睡了你的是另外一个我,那么我还是会负责的,这是我的电话号码和联系方式,你可以拿着它来找我,价钱多少由你开。” 戚央白:“……” 很好!很好!很好!――闫墨,这还是我第一次被人当作b!你果然成功的触到了我的下限! 那么,就不要怪我了!我ta管你是人是鬼!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加更理由,收藏破10,虽然刚刚又掉了一个,趁着没有掉回个位数赶快更掉吧→_→ ……捂脸…… 觉悟了之后,我会控制作者有话要说的!握爪!努力! ☆、真的找上门了! 然而,众所周知的是,大神对付闫墨的办法一向是,简单而粗暴的――揍一顿! 所以,戚央白当即就扑了过去,准备先把这人揍一顿再说。 不过,戚央白没有想到的事,这一次闫墨的力气简直比他大多了。 闫大总裁可不认为自己是个什么好人,所以,见对方毫不犹豫的扑过来想打,他自然就还手了,在他心中,这个男人只是一个陌生人而已,是另外一个人找的床伴而已! 那么,两个人都想毫不留情的揍对方一顿,造成的后果是――整个场面惨不忍睹,完全没有一对情人生死离别之后相逢的感人场景。 而让戚央白觉得坑爹的是,闫墨这货力气什么时候比他大了? 所以,最后的结局是,闫大总裁把戚央白给狠狠的揍了一顿,将人往床上一扔,然后,撒手而去。简直是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完全符合他霸道总裁的作风。 戚央白简直觉得自己要疯了,甩在自己身上的电话号码是怎么回事?――特别是那货临走前竟然还敢说:要人没有,要钱可以来找我! 这种,狗血里的桥段是怎么回事?就算是揍完走人,你他妈好歹留了一张支票好不好――真想糊他一脸的人民币! 这不得不让戚央白怀疑,这根本就不是闫墨,只是有着一张闫墨极其相似的脸而已,可是,这个人出现在自己床上是几个意思?难道说是闫墨的什么双胞胎兄弟?不对,怎么都不对!! 不过,等郁闷的戚央白回过神来,发现明明在自己床上的小狐狸竟然不见了!想到那只毛茸茸的小团子,他心情更加郁闷,然后觉得,肯定是闫墨那货把小狐狸带走了!否则,房间里除了他还有谁! 戚央白恨恨地想:很好!你不仅敢打我,而且还敢把我的小狐狸给带走。不管你是谁,总之,我们的梁子结大了。 就在这个时候电话突然间响了,这是他新买的号,除了编辑吴月谁也不知道所以,他忍着脾气把电话拿了起来:“喂,什么事?” 吴月对戚央白可是了解的很,一听他这语气,顿时就调侃起来:“怎么?谁惹我们戚大神生气了?” 戚央白:“没有,有什么事,你说吧!” 吴月:“哦,是这样的,是关于你的作者见面会的事,我们公司商量了一下,决定在下个星期三举行你的作者见面会。所以,就还有3天了,你过来我们公司一下了解一下3天后的基本流程吧!” 戚央白:“没空,你把流程安排发过来我看看就行了。” 吴月:“这,不好吧,如果你没来这边看下,是不会熟悉的。” 戚央白:“你难道以为不知道吗?是你们公司的人想把我当猴子看吧!我说过,这次的见面会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露面,所以别的你就别想了。” 吴月:“……”好吧,其实就是这样,我们公司的同人本缺真正的主角啊,那些剽悍的妹子简直要把我缠死了。最重要的是,她们给我发了1万块的红包呀!红包呀!一万块啊!一万块啊! 所以,100年专注坑队友的吴大编辑就忙着找理由了:“你这家伙,太不近人情了吧,我都已经生了两个孩子,你不来看一看吗?呜呜……果然孩子大了都不由娘啊,你这没良心的!早知道你如此忘恩负义,当初就让你流落街头,饿死算了!” 戚央白顿时头大――拜托,你又不是我妈好不好?还有,你这哭声也太假了吧! 但最后,戚央白还是妥协了,也顺便去吴月家一趟,毕竟他其实还挺想看看吴月的双胞胎宝宝的――他现在唯一庆幸的,是刚才那货拳头没有往他脸上砸,否则还真不好意思出门。 而松树文学城,听到万年不出现的大神闲云无风要出现了,简直整个公司都沸腾了! 所以,闫大总裁一进公司就发现所有员工都不太正常――太热闹了! 到处都是窃窃私语,然后脸上挂着激动的表情。 “发生什么事了吗?”闫墨问道,自己不开心,别人太开心什么的,闫大这次表示简直虐心。 “是闲云无风大大啊!大神啊!传说中的大神啊!他今天要来公司了!”某位妹子激动道,“据说是个大帅哥!而且年轻有为!!啊啊啊啊啊啊啊!大神――我要为你生猴子!!” 闫墨:“……”疯了吧这群人!这年头追星也就算了,一个没见过面的写文字的竟然也有脑残粉!!简直世风日下→_→闫总裁,其实是你自己忘记了你才是真正的脑残粉好不好――倾家荡产买个公司什么的,你真的忘记了吗? 不过,转念一想,脑残粉多也好,自己可以赚多一点钱,反正现在闫总裁只想好好拯救这个公司,多赚点钱――毕竟他前几天准备买车时才发现自己作为一个总裁信用卡里只有十几万什么的不要太糟糕,而且,要是今天早上那个男人真的来问钱怎么办?男人的面子什么的简直是非常重要!! 闫大总裁站在总裁办公室的落地窗前面,突然间眼神一动――卧槽,等等,那个刚刚从出租车里面下来的男人是谁!!! 一定是我眼花了!我完全没有给公司的地址好不好!给的只是自己临时租的公寓地址好不好!为什么会找来? 求问 :没钱给肿么办? 更重要的是,他可以想象一下明天公司里那么脑补过剩的八卦员工会讨论些什么了,如下: ――我们总裁与男人的八卦史? ――总裁是个渣攻? ――呵呵,说好的可以拿着支票随便填呢? ――里都是骗人的! ――这年头长得帅的都搞基去了! …… 这影响要不要太不好!!现在藏哪里去比较好?简直是急事!! 作者有话要说:  让我想想今天加更理由→_→晚上九点前木有加更就不要等了。 短小的小剧场: 《萌蠢真空与高冷读者的恋爱可能性》 蠢作者:高冷君―你已经连吐槽我都不愿意了吗?呜呜~求别抛弃…… 高冷君:呵呵……去看后台。 蠢作者一看:啊啊啊啊啊啊啊――今天一位名叫路人甲的小天使给我留言了!木有负分!只是0分! 高冷君:见你蠢的这么开心,实在不忍心提醒你――那是我未登录系统默认的马甲。 蠢作者:~~o(≈gt_≈lt)o ~~ 蠢作者:还是要抱抱,高冷君,谢谢你木有抛弃我,么么哒~ 高冷君:哼 ☆、这吓人的见面 此时,刚刚下车的戚央白突然就觉得一个略诡异的视线朝着自己而来,可是,他朝着四周看去,却没有发现任何人的踪迹。 自己最近忽然变得有点疑神疑鬼,果然是被闫墨的鬼魂给吓着了吗? 不过,他马上就那群员工盛大的欢迎仪式给震惊了,再也无暇去想别的。 ―― “大神!我要为你生猴子!!” “大神!嗷嗷嗷嗷――好帅啊!” “大神!收下我的膝盖!” “大神!你……你……你竟然真的没死!” “大神!求签名!” “大神!请告诉我,你绝对没有爱上有夫之妇!!最多是个有妇之夫!!” “大神!死神什么的太萌了!求带来见一见!” “大神!羞涩的问一下――令尊来了木有?年纪多大?” “大神!请告诉我!你是大总攻!” “大神!……” …… 戚央白好不容易从人群中挤出来,简直要被这群剽悍的妹子和汉子吓死――这真的只是这个公司的员工而不是那些脑残粉吗? 衣服都快扯破了他会乱说――还有那偷偷的把他头发的是哪个混蛋!!! 吴月捂脸_|||――矜持啊矜持啊,要有素质啊,要有素质啊!还要注意我们公司的形象啊,要注意我们公司的形象啊!就算闲云无风大大长得这么帅也不能这样吧,妹子们,呵呵……还有,都说了不能暴露你们都在看各种狗血同人本的事实……→_→ “没事,这就是当作作者见面会的之前的演习吧,要知道你那群粉丝绝对比今天的妹子汉子们要剽悍多了……习惯就好习惯就好。要知道3天后的见面会要比这场面大了上千倍。”吴月只能这样安慰他。 戚央白:“……”突然有点后悔了,希望3天后自己不会成为有史以来第一个因为见面会而被粉丝给踩踏而死的作者! 吴月知道他的想法,淡定的扫了他一眼,只能拍拍他的肩膀安慰他: “没办法,谁叫你长的太帅了呢!话说你这样子可比以前好太多了――也不化妆成老头了,人也年轻多了!不再是,以前那个死宅了吧!话说,你明明三十岁的生日还没过吧――恩,妥妥的一高富帅。人家又得不到你,还不让人家yy了是吧!” 戚央白对吴月的逻辑简直无语。 “还是把流程图和安排给我介绍一下吧。”戚央白开口,被当做猴子观赏什么的感觉简直不要太糟,还是赶快回去。――那些妹子炙热的眼光简直很吓人,好不好?果然还是以前宅太久不了,解这个世界上的人的变化了。 “哦,是活动安排呀,在总裁办公室里,我们去找杨秘书要吧!你也可以见见我们新任总裁,是一个帅哥哦!――其实和你很配的说,洁身自好的四有青年,有钱有貌有才能有气质……” “停!我可不是来相亲的!”戚央白打断了吴月的话,吴月是知道自己的性取向的,总是时不时劝他找一个,偶尔还介绍,不过他都没应。 吴月撇嘴:“好吧,不解风情的家伙!难怪还一直单身,我孩子都生了两个。” 戚央白:“……”――是吗?我明明记得您老人家去年刚刚以三十六岁的高龄结婚,不过是生了一个双胞胎→_→有必要天天念叨吗?说得跟前年还说不嫁了的人不是你是的! 两个人乘着电梯一路上去了顶楼的总裁办公室。 而此时,闫墨是冷汗的――吴月你把人带上来干什么!! “其实你真的可以考虑一下我们总裁的,说实话,我叫你来的确有撮合你们两个的意思,我已经为人母了,而你还是独身一人,我不放心啊!我们总裁真的是年轻有为,更重要的是,好几个月了,从来不见他有和什么不三不四的女人有染,那份禁欲的样子哦――渍渍,要是我没结婚都忍不住下手了!而且看起来,就算不是个弯的也绝对是好掰弯的!两个帅哥在一起什么的简直绝配……” 戚央白:“……”短短几个月不见你下限又不见了――话说,你们总裁知道你们天天这样yy他吗? 然而,终究还是到了楼上。 进门时,吴月还在掐戚央白:“记住了没有?争取让总裁拜倒在你的魅力之下!会涨稿费的!也好让我沾沾光――这可是难得的机会!否则你上哪再找一个年轻霸道的总裁去!――要知道,现在这年头,霸道总裁简直太受欢迎了!不要便宜那群妄想嫁入豪门的灰姑娘!” 戚央白:“……”完全不想讲话――真想告诉你我已经有对象了,虽然好像变成鬼还是什么了→_→不过不揍那家伙一顿简直难平。 不过,等戚央白看到那背对着自己的熟悉身影时,顿时就不淡定了――这货怎么会在这里!!! 戚央白:呵呵…… 实在是太好,不用找人了。 吴月顿时敏感的感觉到了两个人之间顿发的诡异气场,于是很识趣的跑出去了,还随手关了门――办公室py什么的不要太美好…… 然而,事实是,他们之间可没有什么漪绮的氛围。 戚央白没有一下子发火,反而是笑了:“不要告诉我,你不叫闫墨。” 闫墨:“你……你怎么知道?另外一个人格告诉你的?” “另外一个人格?许久不见,连这种词也扯得出,闫墨,是我小瞧你的智商了吗?” “……你……那你说你要多少钱?” “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你竟然把钱看得这么有用了!钱?你说的是这个?” 戚央白说完,就从钱包里拿出一把红色的人民币,直接往闫墨脸上砸去! 然后,戚央白第一次在闫墨面前真正的发火,简直是气场全开,拽到爆:“钱,我给你!不够,这里有卡,你随便填!你告诉我,你他妈到底是人是鬼!!” 作者有话要说:  么么……今天的加更理由:觉得糊闫墨一脸人民币的戚大神特帅――好吧,就是蠢作者的恶趣味(oo) ☆、原形? 闫墨简直吓得有点哆嗦, 直就是霸道总裁的作风,明明我才是总裁――要不要太虐,欺负我没钱是吧…… “你说啊,怎么不说话了?”戚央白有点气急败坏,看着闫墨那副样子简直气不打一处来,什么鬼!自己明明亲手下葬的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就算是变成鬼也好呀,可是这大白天的竟然还变成了松树文学城的总裁,你他妈上天是在耍我是吧! 闫墨:“我不知道我该说什么,可是我的确不认识你啊!你……你……你到底是谁?” 戚央白冷笑,然后凑近了闫墨:“现在来问我是谁,所以说,当初死皮赖脸缠着我的是鬼吗?” 闫大总裁悲剧了――这男人气场太可怕!连打也不想打了肿么办!而且,看他的样子,我以前对他死皮赖脸吗?这……暴躁还爱丢钱――看来我以前的眼光还真不咋地! 戚央白可不知道闫墨在想什么,否则该气死了,看着闫墨那副自己在欺负人的样子记住觉得好笑:“你怕我?恩?早上不是还敢打我吗?过来。” 闫墨觉得自己才是见鬼了,为毛这个男人要自己过去我就过去…… 不过,只是心里想想而已,事实上,他心里就有一个不能惹这个男人的念头,否则自己会死的很惨,于是,听话的闫墨竟然真的过去了→_→ “嗷……痛!你干什么!”闫墨大叫起来。 门外偷听的吴月――干的好!!快压倒!!我就知道总裁是个受!! 然而,事实上是,戚央白这货,充分表现了他暴力而直接的一面――他早上就想捏一捏闫墨的脸了,于是他也真的那么干了!自然,下手可不会轻。怜香惜玉什么的他向来不会做,何况对象早上刚刚揍了他一顿,还不轻,现在腰还在疼,不趁机报复回来简直难解心中之气。(话说,闫大神和闫大总裁这两货其实都是瑕疵必报的腹黑吧!) 说实话,闫墨的皮肤简直是顶级的好,就算是护理得及其精致的女人估计也赶不上――话说,这就是变成狐狸的后遗症,狐狸精什么的,就算不勾人,也不能对不起那顶着祸国殃民名头的倒霉祖先啊! 所以,很快,闫大总裁脸上就一道道红色的痕迹了――简直有点暧昧! 闫大总裁简直觉得羞耻极了!自己怎么会任由一个男人揉圆捏贬――太不符合自己的作风了! 于是,羞耻心作怪的某只就突然间变成了一只小狐狸。 戚央白:“……” 大变活人什么的简直要突破三观了好不好!!――手里捏着的这只毛团子是几个意思! “吱吱……”小狐狸似乎被他抓着脖子有点不舒服,瞪着湿漉漉的大眼睛就可怜兮兮望着他。 戚央白:呵呵……原来自己对象是只狐狸精么?而且还是一只蠢死了的小狐狸? 这样说来,一切都有定论了,难怪自己那天在动物园见到了闫墨竟然一下子就不见了,而正好晚晚捡了一只小狐狸回去,那天晚上也是,以为是闫墨的鬼魂在做饭,其实就是这只小狐狸干的吧? 可是,明明在美国时,自己确认过闫墨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而且还自己亲自埋入了墓里――而且,闫墨这货现在自己一副不认识自己的样子也很值得怀疑。加上闫墨所说的另外一个人格?这其中一定有什么自己所不知道的事。狐狸精什么的简直离自己太远了!――所以,现在最重要的是,确认这只狐狸是不是闫墨,或者说,一定和闫墨有某种关系!穿越?重生? 此刻脑子一片浆糊的戚央白简直要被自己的各种各样的脑补给震惊了――话说,不愧是写的!脑洞不要太大! 总之,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小狐狸带走,慢慢研究。管它是不是闫墨,反正都是自己的!话说,戚大神,你果然开始走霸道总裁风了吗? 所以,最后,戚央白淡定地将小狐狸往怀里一兜就出门了。 一开门,就让几乎靠在门上的吴月几乎摔倒。 戚央白:“……” 吴月仰天:“咳咳……我正好路过,咦,总裁呢?”――内心是这样的:戚大神,为何时间这么短!我脑补的一上午啊一上午!还能不能让我们总裁性福了! 戚央白看了一眼怀里委屈得不行的小狐狸,很是睁眼说瞎话:“在隔间里休息。” 吴月:!!!戚大神!不要太狠!我们总裁太柔弱,你竟然将人弄得下不来床起不来了吗?简直不能太虐(好)了! 吴月:“咳咳……好吧,就让总裁休息不打扰了,我从扬秘书那把安排表拿过来了,你看看吧!咦,还有,你怀里这只是什么?好可爱,我要捏捏……” 戚央白不动声色地躲过某女的爪子,自己的东西,还是不要让人碰,然后,淡定开口:“我养的一只小猫,放在闫墨那里,现在准备带回去。” 吴月伤心地缩回爪子:“你什么时候养猫了?我记得你没有这个爱好啊!还有,你不是刚回国吗?” “昨天捡的。”戚央白说起谎来简直不会脸红心跳。 “哦,这样啊!不过,这么说,你是真的认识我们的闫大总裁了!话说,你们是什么关系?”吴月一副八卦的样子。 戚央白捏了捏怀里小狐狸光滑的皮毛,竟然笑了笑,然后开口:“如你所想。” 然后,被戚央白难得的笑给电的迷迷糊糊的吴月立马就没有逻辑的相信了→_→自己总裁是戚大神的男朋友什么的简直可以写一部了!要不要太美好! 急于分享这个大八卦的吴月就这样直接把戚央白放走了,完全忘记要把戚央白带回家看自己的宝宝了――其实,戚大神,你也是重色轻友吧!是吧! 戚央白直接把小狐狸带回了家里。 然后,开始了第一轮的逼问。 戳了戳小狐狸的脸――“闫墨,如果是你就点一下头,恩?知道吗?” 小狐狸呆呆地望着戚央白――完全听不懂的样子_ 戚央白:“……”装,你再给我装! 作者有话要说:  ps:昨天下午其实有二更,可是晋江抽的显示不出,其实每次都要抽好久才会显示→_→所以有兴趣的可以收藏一下作者专栏,这样显示更新的就是最新的……捂脸……随便你们啦…… 小剧场之《萌蠢真空与高冷读者的恋爱可能性》 蠢作者:今天感冒了…… 高冷君:……蠢死,那为什么还更新三章? 蠢作者:因为我知道你每天都在看啊!不行让你失望…… 一个星期之后。 蠢作者:啊啊啊啊啊啊,高冷君,我上个星期,真倒霉,不仅感冒了,而且后台竟然也更新不了!球原谅,我不是故意的――这不是借口,高冷君,你相信我吗? 高冷君:没事,感冒好了吗? 蠢作者:恩,好了!谢谢你没有抛弃我还那么信任我! 现实生活中高冷君再次挂掉了打给网站的电话。 然而,第二天。 蠢作者:为了报答你,我更了二十章!所以你要相信我就算感冒了也在检查码字的!握爪!(oo) 高冷君:……捂脸_||| ☆、陌生的男人? 然而,对于可怜兮兮的毛团子,戚央白终究是完全没有办法,只要一看见那双湿漉漉的眼睛,简直就是下不了手…… 而且,更可恶的是,这只毛团子简直戚央白无论用什么方法他都不肯现出自己的人形来――戚大神都觉得自己要是个道士就好了…… 不过,事实是,戚大神当然不可能是个道士了――何况人家都已经现原形了怎么可能打回来人形呢? 而在松树文学城,员工们八卦着总裁与大神的各种事情――脑补已经突破天际!在他们津津乐道的时候,简直没有一个人发现自己的总裁不见了。 而戚央白这边,一人一只小狐狸也僵持着,谁也拿谁没办法的感觉。而事实上是,小狐狸可看不懂戚央白的情绪,它只是饿了――两天没吃东西了好不好?简直要让自己,对这个人的好感度直线下降了。救命!我的饲主要饿死我,我要再去找一个! 于是傲娇的小狐狸在瞪着湿漉漉的大眼睛看了戚央白许久之后,见他还是没反应,于是小狐狸决定离家出走,不想要这个主人了。 于是小狐狸猛然一跳,直接跳到了桌子上,然后朝着外面的窗户而去――跳下去,这个动作它简直已经做过好几次了,反正又摔不死。 这可把戚央白吓了一跳,该死的!想找死吗? 让戚央白庆幸的是,他今天竟然关了窗户,于是饿得两眼发昏的蠢蠢的小狐狸往窗户外一跳,于是,被玻璃挡住了,四只爪子扒着窗户上徐徐的落了下来。 戚央白被气笑了,果然闫墨还是闫墨,变成狐狸也聪明不到哪去。 小狐狸瞪着无良的饲主――好痛!痛死本宝宝了! 戚央白被小狐狸人性化的眼神逗乐了――简直蠢呆了! 于是,戚央白心痒了,抓起了小狐狸――恩,我戳……再戳…… 软绵绵毛茸茸的小肚子手感不要太好,和捏闫墨的脸一样――恶趣味的戚大神表示:我完全没有罪恶感…… 小狐狸泪眼汪汪:~~o(≈gt_≈lt)o ~~为什么欺负我? 躲在小狐狸身体里的闫墨:……捂脸……男神你这么幼稚真的好吗?虐死了可再也见不到我了! 就在小狐狸感叹狐生悲哀时,门突然间响了,戚央白不得不停了下来去开门。 门打开了,戚央白抬头一看,竟然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一张脸简直堪称完美无缺,总之,俊美得不像人。 那男子并没有看戚央白,而是一开门视线就落在了戚央白怀里的小狐狸身上。 戚央白警惕的看了一眼男子,然后不动声色地用手遮住的怀里的小狐狸,然后开口说道:“请问有什么事吗?” 男子才舍得将眼光从小狐狸身上移到他身上,将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这一刻,戚央白竟然有种自己被剥光了任人看光了的感觉。 有点恼羞成怒的戚大神顿时就有点火了:“这位先生,我们好像不认识吧,你来这到底有什么事?没事的话就请出去。” 那男子没有理会他,而是淡定地走了进去,简直一点都没有不好意思,就像他才是这个家的主人一般。 戚央白简直觉得有点莫名其妙:“你到底是来干什么的?” 那男人却已经自顾自的坐在了沙发上,换了个舒适的位置,然后看着戚央白轻轻地笑了,开口道:“戚先生是吧?” 戚央白:“你认识我?” 那男人指了指他怀里的小狐狸,再次开口:“自然,我家小墨认识的人我当然认识。” 看着男人那黏着小狐狸的眼光,一副熟悉无比的样子,戚大神有点抓狂――还我家小墨呢!这明明就是我的小狐狸好不好? 事实上,戚大神果然吃醋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加更理由……恩,收藏没掉→_→ 已经无力吐槽了……泥萌都不喜欢收藏也不喜欢留言吗? ☆、闫墨的身份(1) 闫墨的身份(1) 那男人自然看出他的想法,嗤笑道:“放心,我对这种还未发育完全的小毛团子完全没有兴趣。何况我从来不对同类下手,何况是自己家的。” 戚央白――自己家的?难道又是一只狐狸精?小狐狸的什么人吗?话说,你那几个字“未发育完全的”读重音是几个意思?讽刺我那么重口吗?不过,如果真的是闫墨,乳狐狸什么的的确是有点太小,不过,你他丫人身明明是个成年人好不好!要不要变化太大!我可不是恋童的猥琐大叔!不,恋小狐狸的猥琐大叔! 无力吐槽的戚大神脸色顿时有点难看。 “想必你现在应该清楚了,这小狐狸是我家的,我现在要把它带回去,你有意见吗?”那男人开门见山。 戚央白:“不可能!”你说是你家的就是你家的吗?――要是你专门抓妖怪的怎么办?而且这男人一看就不是什么正正经经的人! 何况戚大神表示:自己完全没有把自家想自己的小狐狸让出去的意思,就算是他家人来了也不行。闫墨还没给自己一个交代,怎么能走呢! 见戚央白那副护食的样子,那男人笑了:“恩,没想到小墨年纪这么小就已经开始找男人了吗?倒比他那个冷冰冰的父亲要好得多。” “找男人”的小狐狸眨了眨湿漉漉的大眼睛表示不懂――不过叔叔你既然来了为什么不把我带回去?救命!我不要在这个想把我饿死的男人这里了。 所以戚央白怀里的小狐狸开始挣扎了起来,想跳到他熟悉的人怀里去。 戚央白:“……”闫墨!你再敢动动试试看! 戚央白恶狠狠地瞪了小狐狸一眼,小狐狸立即委屈的不行,却也不敢再乱动了。 男人看戚央白和小狐狸的互动,突然就笑了:“冤家!果然是冤家!闫漓啊,你要知道你儿子小小年纪就被一个人类给拐了,不知道会有何想法?” 戚大神表示,自己完全听不懂这个神经病男在讲什么? 让男人自言自语了一会儿,再次严肃脸,对戚央白说道:“不错小伙子,年纪轻轻就敢拐闫家的人了,还是不解风情的老古板的儿子,干得好!不过,我还是得提醒你一句,你再不喂小狐狸吃东西,它估计就得饿死了。” 戚央白:“……”好吧,他就听懂了最后一句。 这么被男人提醒,他也下意识的看了看怀里的小狐狸,好像的确是在一天多一点的时间就瘦了一些,肚子也扁扁的――要是自己还真的没喂它吃东西,昨天晚上喂的奶粉也完全没有吃一点点。 事实上,戚大神是不耻下问的,见这个男人倒没什么恶意,于是他虚心求问:“那小狐狸会吃什么呢?” “恩,不过是一些琼浆玉露,仙苗灵草而已。”那男人开口道,果断见到了戚大神脸色变了的样子。 戚大神咬牙:“那么,再请问一下这些东西哪里有?是可以买呢?还是要自己去找?” 只见那男人恶劣一笑,对戚央白开口:“看来你倒是有心想饲养这只小狐狸了。算了,就不戏弄你了,我刚刚说的那些我已经喂完了,现在他已经修成了人身,也就不必吃这些东西了,普通的干净一些的人类饭食就好,渍渍,你倒是捡了个大便宜。” 戚央白松了一口气,然后开口问道:“你的意思是以前是你养的这只小狐狸的,或者说,你把他养大的?” 那男人点了点头:“的确是那个无良男人留下来给我养的,不过倒也没花多大心思,反正它以前除了睡就是睡。等它醒了喂食就可以了。” 戚央白严肃脸,很正经的对男人说了一句:“谢谢。” 男人:“……”我这种帮人家养媳妇的感觉是怎么回事? 戚大神小心翼翼的将小狐狸放在沙发上,然后对男人很有礼貌的说道:“我去喂小狐狸做点吃的,你先帮我看着他。” 男人:“……”还真是不客气呀。 不过,等戚大神将做好的一盘盘丰盛的菜肴端上来时,某位狐狸也不客气了。 事实上,戚大神这厨艺可以征服,一半的男人,特别是某些有着隐藏的吃货属性的男人。 当最后一盘菜端上桌时,戚大神看着那桌上一片狼藉,顿时就脸黑了,连忙将在沙发上可怜兮兮的泪汪汪的小狐狸给在抱在怀中走向餐桌――得赶快去和男人抢一点吃的,否则的话怕是小狐狸又该饿了…… 没错,面前这个刚刚戚央白还觉得美的不像人的男人,是个大大的吃货,而且吃东西超级快,简直刚刚做好就要被吃完了!就像是几十年没吃过饭似的!小狐狸没被他养没被饿死还真是为难他了! 不过也幸亏小狐狸吃的不多,戚大神从盘子里还是抢下了一碗食物,以小狐狸那小小的嘴巴细嚼慢咽的样子,足够小狐狸啃老半天了。 很快,那男人就把剩下的所有的饭菜都一扫而空,完全没有客气,或者说为这家的主人留一点。 男人打了个饱嗝央白,然后,又将戚大神从头到脚的审视了一遍:“真是好久没遇到过这么好的男人了,长得又好,还有这么一手好的厨艺,喂,要不要,跟着我试试看,保证比那只乳狐狸要好多了。” 小狐狸抬起头看来看自家叔叔和饲主――咋吧眨巴继续吃,果然完全不知道自己叔叔这撬它墙角。 戚央白顿时就一脸黑线,您这么当着晚辈的面撬墙角真的好吗?而且我完全没有,要养你这么一个大吃货的念头好不好? 男人假装正经脸:“喂,你那是什么眼神?想我闫浚要什么男人没有,看上你是看得起你。话说,你真的不考虑一下吗?这可是百年难得一遇一遇的机会呀。而且有一点我可以保证,我床上技术一定会比这只小狐狸要好,肯定能比他满足你!而且你可以毫无心理压力,你得和我在一起哦,像这只小狐狸的话,我怕你以后会是会有□□烦的。” 戚央白摇了摇头,然后轻轻地将一勺汤喂给了,桌上的小狐狸,动作说不出的温柔和谐,眼中是他自己也看不出的温柔:“不必了,谢谢。而且您既然是闫墨长辈的话,那也就是我的长辈,我可没有和比自己老的人在一起的念头,更没有乱伦的想法。” 可是没想到闫浚却突然之间跳了起来,指着戚央白大叫:“啊啊啊啊啊……你说什么你竟然敢说我老,该死的!你果然是个恋童癖是吧!想我闫浚风华正茂年轻动人美貌无双你居然敢说我老?啊啊啊啊啊啊……” 戚央白:“……” 作者有话要说:  没错→_→掉马就是辣么快!太纠结简直不是我的风格……话说,我是往正常向走好呢?还是往灵异上一去不复返?_? 《萌蠢真空与高冷读者的恋爱可能性》 小剧场: 蠢作者:我现在才知道我的文分类错误哎――原来不是正剧而是搞笑。_ 高冷君:恩……其实还有一点,你的文不是而是儿童文学。 蠢作者::o~~o(≈gt_≈lt)o ~~不要揭发我…… ☆、闫墨的身世(2) 闫浚的爆点大概就是老了→_→作为一只青春常在的狐狸精,年龄永远是他的痛。 于是,被戚大神补了一刀的死记仇的闫浚决定把好不容易找到的小狐狸带走。 戚大神自然不愿意,两个人起了争执,好吧,最后,念在戚大神做饭很好吃的份上,闫浚决定还是不要为难一个人类了,于是,两个人决定,最后由闫墨自己来决定。 可是,好不容易在闫浚的帮助下恢复真身的闫大总裁竟然表示――你们两谁啊!我又不认识你们!我要回去,公司还有一大堆事情等着我处理! 戚央白:“……” 闫浚:“……” 就这样,三个人互相瞪了许久。 闫浚扑住戚大神大哭:“呜呜……我真的是白养他几百年了!好不容易养大了还不认识我!算了,我们不要这个不孝的死小狐狸了……还是我们在一起吧!” 戚大神:“……”您老人家竟然还没有放弃那可怕的想法? 此刻,闫大总裁看着两个抱在一起的人倒是心里莫名的不开心了――然后,狠狠地瞪了戚大神一眼,摔门而出。 戚央白刚想出去追,却被闫浚抓住:“等等,你都没发现小墨不太正常吗?先不要追。” 看着闫浚难得的严肃样子,戚央白只得忍住,被逃掉了什么的简直不要太糟糕。 “到底是怎么回事?现在可以告诉我了吧?闫墨为什么会死而复生?又为什么变成了一只狐狸?而且为什么现在他不认识我?”戚央白一口气问道。 闫浚悠闲地坐下,冲戚央白伸手。 戚大神:“?” “想要我回答,总得有些什么好处吧?”闫浚说着,还朝戚央白飞了一个媚眼。 戚大神顿时一脸黑线。 “渍渍,想不到你思想这么不纯洁?我自然不会看上你这种乳臭未干的处男!我的意思是快去再买点菜回来做饭吧,我还没吃饱呢?”闫浚觉得自己报复回来了。 戚央白:……好累,还有,你是个饭桶吗?吃了那么多还没有吃饱! 不过,戚大神最后还是妥协了,毕竟,要了解闫墨身上发生的事情,现在也只能靠这个人了,没办法,谁叫他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到自己也是什么妖怪神仙后代的可能性呢? 接下来,戚央白简直是对闫浚刮目相看――就冲这家伙永远填不满的胃,这么多年没有把自己饿死或者是胖死,绝对是奇迹! 三个小时后,戚大神从厨房里出来:他发誓,自己绝对不会找一个这样的伴侣!!这下想到闫墨的好了,闫墨虽然喜欢吃他做的饭,好歹也是正常人类的胃口。哪像面前这家伙的胃简直是个无底洞! 不过,闫浚还是勉勉强强地满意了。 于是,打着饱嗝可是讲闫墨的身世。。 原来,闫墨是他们灵狐一族――就是那种纯白色的整天呆在深山老林的特别特别宅的狐狸……囧……总之,闫浚这家伙用了许许多多滥美之词形容自己这种狐狸有多么稀少多么珍贵多么美好――不过,再怎么养,在戚大神眼中就只是一种狐狸而已。 原来它们是藏在人迹罕至的深林里与世无争的,可是近些年随着科技发展等等原因,灵狐的领地被人类剥夺且越来越少,深林中的灵气也越来越少,能修成人形的更是少数。特别是,建国之后某种妖精不能成精的法令更是让他们一族难过。就这样,一代代下来,整个灵狐家族几乎面临灭顶之灾。后来人类一次对深林的大清扫,整个灵狐无处藏身,只有修炼有成的狐狸就逃跑了。而闫墨是当时逃跑的时候出声的,虚弱到不行,他父亲只能暂时封印其生长和灵智。后来一次灾难,闫墨父亲陷入危机,只能将闫墨交给了闫浚。 于是,闫浚一个人带着闫墨走了。可是,没想到的是,等它们安定下来的时候,闫墨的三个主魂竟然只剩下一个了→_→这是要成为白痴的节奏啊!于是,闫浚这些年只能边养着小狐狸一边修行一边找其他两魂,好让小狐狸灵神归位。 可没想到,不知道为什么,闫墨的两魂竟然投胎了!这可让闫浚为难,他总不能杀人夺魂吧! 于是,只能等着那个人死掉了。 没错,那个只有两个魂的人类就是闫墨。 后来,感觉到闫墨“英年早逝”,闫浚急忙施法召回了闫墨另外两个魂。 可是,过程中发生了一点小意外,小狐狸不见了! 于是,闫浚询着小狐狸的线索找了过来,找到了可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化学反应竟然可以暂时化人的闫墨。 戚央白被这玄幻世界震惊了一下,然后问:“所以,你的意思是,闫墨其实就是小狐狸?” 闫浚:“没错,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找出为什么小狐狸会化形的原因和将他的三魂归位,否则就会在人和狐狸之间变来变去的,否则,他的记忆也会一直紊乱下去。” 戚央白:“我能帮忙吗?” 第8节 恋耽美 正文 第9节 大神与蠢粉的恋爱可能性 作者:笔乐戈聆 第9节 闫浚严肃脸:“当然可以,你负责做饭!” 戚大神:……_|||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天气特别冷,冻死了。各位,也要好好保暖,注意身体呀~(=_=)~ 《萌蠢真空与高冷读者的恋爱可能性》 小剧场: 自从知道读者专栏可以点进去之后,某个蠢作者就立刻点开了高冷君的读者专栏,关注了高冷君。 可是,萌蠢突然间发现了一件事! 蠢作者:高冷君~问你一件事,我……反正是一不小心点开了你的专栏啦!你收藏订阅了那么多文,可是,为什么木有我的::≈gt_≈lt:: 高冷君:…… 高冷君:笨蛋,你不知道有一种叫做不开放的收藏分类吗? 蠢作者:?_?……摇头摇头…… 可是,第二天打开高冷君的专栏,里面只有他的一篇文。 ps:高冷君每天都在秀恩爱→_→ ☆、杨淇再次出现 其实闫浚也没有办法,不过倒是从戚央白口中得到了不少关于闫墨现在的消息,对于闫墨是个总裁这件事,某无良叔叔觉得一定得去蹭饭吃! 所以,最后,闫浚乐滋滋地跑去找闫墨了。 且不说闫浚去松树文学城给那里八卦的员工们带来了什么脑补,戚大神现在开始苦恼该如何让自己心里完全接受自己准备要过一生的人死了之后变成狐狸精这件事。 就在这时,门再次响了。 戚央白无奈开门,以为会是闫浚,结果竟然是个消失了许久的熟人。 “怎么是你?”戚央白有点惊讶,但马上反应过来,不由问道,却并没有让来人进来。 那人摇摇头,有点沉重:“央白,还好你没事,让我进来吧,我有很重要的事情和你讲。” “有什么事情就在这说吧……”戚央白刚想说这么一句,那人却自顾自地进去了房间。 一口气喝了一大瓶水,那人似乎回过神来,看了一眼戚央白,然后陷入了某种回忆,最后,一双眼睛带着莫名其妙的惊恐,开始开口:“央白,你听我说,可能你不相信,可是我怕你有危险才特意赶回来,闫墨,闫墨,闫墨他不是人!所以你,你千万不要和他在一起!” 戚央白坐下,淡定无比:“杨淇,我和谁在一起完全与你无关,而且,你竟然不知道闫墨已经死了吗?” “什么!死了!怎么可能!他不会死的!不可能死的!因为他根本就不是人!”杨淇大惊,“你不知道,闫墨,闫墨真的不是人,人类绝对不会那样,那样可怕!那天早上,闫墨一大早就找到我,说有事和我谈谈,是关于你的,所以我就答应了……” 接下来,杨淇和戚央白说出了另外一段故事。 原来,那次闫墨误会戚央白其实是一直爱着杨淇,所以简直是直接黑化了,就去找了杨淇。 然而,杨淇可不认为闫墨敢或者说能对他做什么,于是很果断和他一起出去了,可是,闫墨约他却约在了一个很偏僻的巷子里。 接下来的事情,简直突破了杨淇的三观。 没错,闫墨对杨淇是直接威胁的,而且表情非常可怕,总之,就是说就算弄死他也不会让他和戚央白在一起。 结果杨淇自然是忍住恐惧拒绝了,根本不想在情敌面前认输好不好。 不过,这明显激怒了闫墨,最后可怕的事情发生了,闫墨竟然谁手虚空抓开一团黑色的漩涡,里面全部是黑漆漆的黑暗和阴深深的怪叫,闫墨竟然是要把杨淇扔进去的样子,也就在这时,一个不知道什么地方来的人出现了,救了杨淇,等杨淇醒来,竟然是在国内自己家里。 后来打听戚央白的消息,发现他回国了才找上来,告诉他不要和闫墨在一起。 戚央白听后眉头皱了起来,闫墨的确不是人,自己也是不久才知道,可是,他眼里的闫墨可不是这样的——那只肉呼呼的小白团子会那么凶残?而且什么黑暗漩涡,简直不是闫墨的作风,闫墨会生气对杨淇做什么倒是可能,可闫墨应该也不像是致人死地的样子啊? 见戚央白那副样子,杨淇解释道:“我绝对不是要抹黑闫墨,我发誓,我说的一切都是真的!绝对没有骗你……而且,央白……你知道,我从来不骗你……” 戚央白眉头皱得更深:“杨淇,现在说这种话还有意思吗?你走吧,还有,一些事情就不要乱说了,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听你说这种无稽之谈,闫墨和我的事情不用你管,你管好你自己就行了,而且,我们之间,再也没有可能了,你就不要再来找我吧。” 杨淇站起来,指着戚央白:“你……你怎么可以这么说?我是特意为你……” 戚央白只是冷着脸:“我从来不需要你为我做什么,你走吧。” 戚央白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杨淇只能出门,高傲如杨淇,却终究是没有落泪,这一刻,他也彻彻底底知道,自己早在十年前,就失去了这个人,而且是彻彻底底的失去,再也无法回头。 楼梯上,一个高大的男子含笑看着杨淇:“怎么?被赶出来了?我就说你贱吧?人家都一点都不在乎你了你还贱巴巴地凑上去,呵呵……” “闭嘴!”杨淇狠狠地瞪了那男人一眼,“就算贱,也没有你贱!我和他至少有过一段美好的过去,可是你呢?可怜虫,人家根本就不记得你了,就算你肯为他下地狱又怎么样?谁会在乎呢?可怜虫,到底是谁?” 果然,此话一出,那男子的脸色立刻变得非常难看,却是一溜掐住了杨淇的脖子,狠戾无比:“记住!你的命是我的!所以,要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 杨淇只是冷淡,却似乎丝毫没有感到死亡的威胁,而是冷笑,一如既往的高傲,眸中闪着疯狂之意:“我从来不是你的奴隶,也不会是任何人的奴隶!你要清楚,我这次回来这里,仅仅是为了央白而已,从来都不是为了你所谓的命令!” “好,很好!你能这么想,我喜欢,不过,接下来希望你也能这么想……”男子慢慢松开了杨淇,却是凑近了他的耳边,说着什么…… 随着男子的开口,杨淇的脸色也越来越难看:“你敢!” “我有什么不敢呢?杨淇,你能在我面前还这样骄傲,不过是生无可恋一心求解脱而已,可是,我偏偏不让你如愿,我们都是一样的,一样被爱情抛弃的人,所以,我痛苦一天,就会让你活着,和我一样也一直痛苦……这种感觉,渍渍,杨淇,你就等着享受吧!”男子狞笑,说不出的可惧。 “变态!”杨淇闭眼,狠狠地开口。 “谢谢夸奖!”男子毫不在意,抓着杨淇的手就走下去。 幽暗的楼梯中,响起恍若来自黑暗的夜诗:愚昧的人类啊!你岂会懂得魔鬼的忧伤,除非你注定和我是一样的,被抛弃,被背叛,失去一切,一无所有到不会害怕…… 作者有话要说:  算了,你们都已经到这还沐木有弃的话就不在意我再神展开了吧? 反正我已经放弃治疗了……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就什么样的咯,就日更到完结吧。 重申一下原则——1v1,cp不变,木有小三 其实也不是不想问你们,可是你们总是面无表情……捂脸…… ☆、漏网之狐 “不行!还是得去看看。”杨淇走后不久,戚央白还是有点坐立不安,然后只能匆匆出了门,准备去闫墨的公司看看。 而在松树文学城,由于闫浚的到来,整个场面简直有点壮观,毕竟,闫浚的长相非常出色,而且是完完全全的那种脱离了人类美学范围的出众,与戚大神天生完美俊朗的五官不同,闫浚的美那是更带着一种莫名的妖治之感,加上那一副吊儿郎当不正经的样子,其实是特别的吸引人。 而这位比明星还好看的男人竟然是来找他们总裁闫墨的,这不得不让这些可爱的员工们脑补——救命!我们总裁是个汤姆苏!各种各样的美人简直接踵而至!贵公子型的(杨淇),痞气行的(周鸣),俊朗型的(大神),妖治(闫浚)型的…… 而且不要忘了他们是一个公司——脑补简直突破了天际! 某个匿名的新建立的群内。 (群主)总裁太苏——求问:闫大总裁到底是总攻还是总受? (匿名)总裁霸道——嗷嗷,妥妥的总受不解释!!! (匿名)总裁冷酷——当然是大总攻!! (匿名)总裁邪魅——我支持1v1……你们的节操呢?是谁刚刚还在说大神配总裁就是官配?支持大神vs总裁不解释! (匿名)总裁脚臭——捂脸,为什么又是我?别理我,我就是来搞笑的…… (匿名)总裁帅哭——弱弱地问一句,只有我是支持自攻自受的吗? “……” (这个网站我承包了)——上班时间讨论八卦,每个人扣三天工资。 “……大哭……” …… 某个总裁办公室。 闫墨已经对那些看脸放人的员工绝望了!为什么要放这个明显是来捣乱的人进来? 闫浚简直就是个好奇宝宝,对闫墨的办公室非常的好奇,左摸摸右看看,简直是一副童心未扪的样子…… 闫墨无力:“请问你来这里干什么?我都说过我们不认识吧?这里是我办公的地方,请出去。” 闫浚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死小孩,长大了果然是不孝又不听话,早知道就掐死你……” 闫墨:“……” 闫浚一脸舒适地坐在boss椅子上,摇着二郎腿:“反正你小时候吃了我太多东西,现在总得养我吧?不要以为当了总裁就怎么样!” “好吧,那你到底是我什么人?又有什么证据证明呢?”闫墨开口,简直是对面前的人无语。 “我?”闫浚盯着闫墨好一会儿,一双妖治的眼睛简直是可以秒杀一切,然后戏谑地朝闫墨开口,“自然是你最亲爱的人了。” 闫墨:“……”救命,请不要侮辱我的品位好吗? 闫墨问道:“你到底想要什么?” “钱!”闫浚也干脆,“反正不管从哪方面说,你给我钱绝对是天经地义。” “多少?” “先拿个一千万吧,恩,我花费也不高,先给你省省,等我用完再说。” “……求不要打劫?” “对一个总裁来说,分分钟不是上千万吗?你竟然不舍得给?小墨,也太让我伤心了……”说着竟然假哭了起来。 闫墨:请问您是总裁看多了吗?分分钟上千万,你以为我是吐钞机啊! 然而,没想到的是,闫浚竟然听懂了他内心的吐槽似的,淡定开口:“没错,我看的就是霸道总裁爱上我,哦,对了,还有亿万总裁缠着我……里不都是这么写的吗?” 闫墨:“……”他要考虑去把网站关闭写教育书籍了!还能救得回某些人的三观吗? “保全,把闹事的请出去!”闫墨很冷酷地说道,笑话,一千万?呵呵,他一百万也拿不出啊! 这时,竟然还真的立刻就有两个保安进来了。 高大的保安就直接来拉闫浚,在闫浚本来想下意识挣扎两下闹着玩时,被保安抓住手的闫浚突然就眼光一变,完全没有了那副轻松嬉戏的样子,反手抓住那保安,一双原本妖治的眼中透着凶光,看起来狰狞无比。 那保安也在那一刻露出一抹与那平凡面容完全不同的笑意来,然后另外一双脸在那保安的脸下若隐若现:“现在才察觉到吗?可惜,晚了!” 淡金色的光芒从那人的身体里涌出,结成一道束缚,竟然是捆住了闫浚。 闫浚脸色一变,咬牙:“竟然还劳尊驾出了缚灵索?真是荣幸!” “呵呵,对付你,这个还是需要的。我追了你四百年,可是第一次抓住你呢?逃脱的漏网灵狐?”那人用着一副保安平凡的面容说话,可是声音却是咬牙切齿的不像人。 “那可真是荣幸,不过,你追了我几百年,我竟然还没有答应你真是可惜了,其实,你若可以露出真容来我可能要感兴趣一点……不过,现在,还是可以赏你一个吻的……”妖孽的容颜露出一抹笑意,绽放出极致的惑人之感,被缚住的闫浚似乎一点也不担心,反而伸手搂住了身边的人,那张似乎透着妖娆之色的唇竟然是要朝着那人吻去。 也就在那一刻,那人本来金色的眸子一闪而过的迷糊与动容。 同时,闫浚已经出了那个缚灵索:“渍渍,这样可不行哦?就这点道行,再去修炼个几千年吧!” 就在那人恼羞成怒之际,闫浚已经抓着闫墨就往窗户下跳了。 闫墨此刻是一头雾水,妖怪打架什么的要突破自己三观了——这货完全没有自己是一只狐狸的念头。 而且自己现在被妖怪抓住了,恩,妖怪跳窗了…… ——不过,等等?啊啊啊啊啊……我现在在窗外!窗外!救命!难道勒索不成妖怪要摔死我! 可是就在他的这个意识一起,突然就白光一闪,抱着自己的闫浚竟然变成了一只狐狸!狐狸!狐狸!果然长成这样的人就是狐狸精吗?他伸出双手正要推开抱着自己的狐狸——然后,发现了一双肉呼呼的小爪子? 好吧,最后在昏迷之前他的意识是:哈哈……我就说我一定在做梦?我怎么可能也长了一双小狐狸的爪子。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文还是日更木有断过嘛!加油——觉得自己好勤奋……捂脸…… 还有,隔壁开了个日更的新坑《星际最强搭档》,无cp的星际双男主探险流,真爱文不解释,有兴趣可以看看。 ☆、央白妈妈? “该死!”那保安大骂,却是一阵金色的光芒闪过,溜到了窗外,同时,那个保安的身体也倒在了地上。 而此刻的戚央白正是刚刚下了出租车,结果没进样闫墨公司的门,怀里就跳进了一大一小两只狐狸。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闫浚的声音就传来:“快走!” 好吧,戚大神只能将狐狸淡定往怀里一放,然后又进了出租车,在出租车大哥不解的目光下说道:“恩,回去,快一点。” 好吧,有钱就行,走回头路什么的关他什么事!出租车大哥踩着离合就发动车子。 而就在此时,一阵金光闪过,进入了出租车大哥的身体里,整个车子顿时就摇摇晃晃了起来。 “戚央白,你去开车,把司机踹下去!”闫浚咬牙。 而此时,司机大哥的眼中也闪着金色的光芒,转过身子朝着他们说道:“狐狸精,别逃了!竟然还有一个小的?也好,就和我一块束手就擒吧!” 好吧,戚央白其实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不过那人这么一说——要抓他小狐狸什么的简直不能忍! 将小狐狸往怀里一兜,戚央白一个将那人一撞,打开车门就扔了下去。 那人似乎诧异戚央白的力气,不过,此刻戚央白已经是坐在驾驶主位置上了,加速立马就走。 那人反应过来,连忙撒腿就追。 于是,这道公路上出现了难得一见的灵异场景——某个男子以超过世界冠军非人的速度追着一辆车跑。——不过,自然还是汽车略胜一筹。 戚大神一边开车一边询问发生了什么事:“怎么了?那个人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抓你们?” “别理他,一群神经病而已!你快甩掉他!否则这次有麻烦了shit!为什么这个弱鸡会有缚灵索?”闫浚龇牙咧嘴的说道,好吧,还没有恢复人身,就是一只白白的狐狸而已,张口说着人话什么的简直是有点玄幻——戚大神开始走神了,他还没有听到闫墨小狐狸的样子说话,不知道和他本人讲话是不是一样的声音?不对,闫墨还是只奶狐狸…… 或许是太久没开车还是走神了,最后闫浚也不得不提醒戚央白:“前面马上就要撞车了!” 戚大神一个回神急忙将车子一个急转弯,然而,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前面那辆车子竟然是也来了一个急转,堵在他的前面。 戚央白只能停车下来。 而那边,此时车上也下来一个高大的男人,穿的一身的幽黑,那张脸并不难看却莫名的惨白,没有一丝血色,整个人都似乎带着阴暗的气息,让戚央白想起了传说中的生物——吸血鬼。 然而,让戚大神抓狂的是,为毛出现一个男人就要对他家的小狐狸有什么不轨的想法!没错,那男人一下车就盯着戚央白怀里的小狐狸!那意图简直不能再明显! “给我。”那男人的语气不容拒绝,带着迫人的压力。 “你是什么人?”戚大神简直气急,自己家那么蠢的一只狐狸竟然那么遭人惦记吗? 那人不屑的看了一眼戚央白:“不要试图激怒我。给我,那不是你的东西!” 给你才是傻瓜!在闫墨没有给他一个交代之前,戚央白简直绝对不会将小狐狸交给任何人! 于是,戚央白抱紧小狐狸就跑。 好吧,不幸的是,后面追着的那个家伙竟然来了。 “等等!戚央白,回来,不用跑!”似乎发现了什么,已经恢复了人身的闫浚突然望着挡住他们的男人笑了,“不错,大白天的,暗黑者竟然出来活动了吗?你们真是把执法者当空气呀?” 闫浚笑着对那追上来的人吹了一个哨子:“喂,笨蛋!我看现在你是没空抓我了,这里有逃出来的boss哦?抓住他可是比得上抓几十个我呀!而且,不要忘了你们的第一原则。” 那人气喘吁吁的追上来,还没来得及去抓闫浚他们,却果然发现了自己第一守则的对象暗黑者——执法第一原则:发现暗黑者,格杀勿论。 那黑衣的男人看到冒着金色光芒的人似乎也很惊讶:“我以为你们这种愿意干苦力的已经死绝了呢?现在竟然还有这样的傻瓜?” 好吧,被妖怪鄙视了几百年也就算了——现在该是的恶魔也来鄙视他!简直是不能忍! 金色的缚灵索攀起,朝着那黑衣男人而去。 那黑衣男人脸上出现了一瞬间的惊讶,却是露出一抹嘲讽的笑:“果然是你们光明界没有人才找这个无能的傻瓜凑数吗?你用缚灵索能发得出其中百分之一的功效吗?” “……”好虐!为毛所有人都要嘲笑我! 那人金色的眸子中闪着一丝愤怒吧,而后却是加大了攻击。 就在戚央白惊讶看着两个人动手时,闫浚已经抓着有戚央白跑路了:“傻呀你!想留在这过年就把我家小墨放下!” 跑到一个偏僻的巷子里,闫浚喘着粗气:“这样下去不行!戚央白现在看你的了!” 说着朝戚央白吹了一口气。 然后,在戚央白惊讶的目光下,戚央白发现自己换了一个装束,可是—— 戚大神气得大骂:“你自己为什么不变孕妇!” 对,宽大的裙子,隆起的腹部里面用一副裹着小狐狸闫墨,头发竟然及腰,活脱脱一副孕妇样。 闫浚无辜:“都怪你把小狐狸捂怀里,我只能这么做了。” 说着,在戚央白快要发怒之前一下子变成了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 “要记得装得像点哦!央白妈妈……” 戚央白:“……”忍住!忍住!现在还不能掐死这只狐狸精! 于是,大街上,出现了一个身材高大的孕妇,挺着大肚子,一脸别人欠他几百万的样子,手上还牵着一个特别可爱的孩子。 孩子还挠着妈妈的手心:“妈妈,别生爸爸的气了!他不是故意不要你的,他一定会相信你肚子里的宝宝是他的……” 渍渍,信息量真大!竟然是一个或者出轨的少妇或者单亲妈妈吗? 面对了或同情或诧异的目光,戚大神简直觉得自己把这些年的脸全部丢尽了! 闫浚!迟早有一天你会落在我手上!戚大神咬牙切齿的发誓。 作者有话要说:  23333333剧情发展就是辣么快!否则如何装下作者强大的脑洞…… 小剧场之反转身份。 《萌蠢真空与高冷读者的恋爱可能性》 蠢作者:高冷君,今天有好几个编辑说我的文不错想找我签约呢?你说,我是不是遇到伯乐了!难道我真的要火了? 高冷君:呵呵……是在你文下评论的吗? 蠢作者:你怎么知道?我刚开始还以为是读者,可没想到是编辑哎!好幸福!有编辑肯要我了!你说我要不要去加q? 高冷君:明天你再看看。 第二天,蠢作者打开后台一看,那几个“编辑”留言已经因为网审删除了…… 蠢作者:好虐……竟然是外站网编…… 高冷君:摸摸。 ☆、新的发现 好不容易回到了家里,在戚大神要暴起的时候,闫浚终于将戚央白变回了正常状态。 好吧,做人亏就亏在这里,戚大神根本打不过闫浚,还能不能好好做人了! 愤恨的大神只能捏捏闫墨小狐狸的脸报复回来,然而,不幸的是——小狐狸吱吱叫的咬了大神一口。 戚央白捂着被咬出小小牙印子的手指,感觉不能再虐。 好吧,感觉到自己饲主的不开心,小狐狸只能又伸出小舌头舔了舔戚大神的手指,一双湿漉漉大眼睛准备治愈戚央白。 戚央白:“……”好吧,自己内心就是个绒毛控吧!完全对这种小团子完全没有办法。 …… 闫浚看着一大一小的互动,突然就觉得其实也挺和谐的,不过,一个普通的人类啊——终究还是会有□□烦的,不过对于自己这种及时享乐者倒没有什么,不过,要是那个人回来了,估计就会坚决反对吧。 “怎么把闫墨变回来?”戚央白问道。 “变回来?这本来就是小墨的样子啊!”闫浚摊手。 “你知道我说的什么意思!”戚大神有点恼怒。 “好吧,你说的是变回人形吧?不过我今天为了逃脱费了太多灵力,所以变不回来。” “那怎么办?他会一直这样吗?而且,是你说的,要让闫墨清醒恢复记忆。” “等等,你让我想想,还有,一点很重要——” “什么?” “我饿了!” 戚央白:“……” “好吧,小墨估计也饿了。”闫浚很明智地提起小狐狸。 戚大神大败。 在伺候完一大一小两只狐狸的吃食问题之后,天已经完全黑了。 不过,自然的,自家的狐狸戚大神当然是直接抱回自己房间了、完全没有理会某个叔叔的心理阴影。 不过,就在子时之际,戚大神的房间里一阵白光闪过,某个熟悉的人影出现。 闫墨叹着气,借着窗帘外探出来的幽光看清戚央白的脸,心里很不是滋味,这些天,他倒是明白的戚大神的心意了,那种说不出来的感情,远没有闫墨所想象的浪漫,却是戚央白所能给他的最真挚的感情。 就在闫墨想想就不知道为什么心中涌起莫名的甜意,想着要不要伸出爪子摸摸戚央白的脸时,一个声音传来:“胆小鬼!我严家的人怎么这么没用!喜欢就先上了再说啊!犹豫什么,我为你看着。” 闫墨被吓了一跳,脸几乎要碰到戚央白脸的手也伸了回来。 往门口一看,果然,一身慵懒妖孽的闫浚正斜靠在门边。 “你怎么来了?”闫墨是认识他的,自己的亲叔叔闫浚,虽然没有小狐狸的记忆,对这个人却莫名的亲昵,那是来自血缘的共鸣,不会有错。 “我只是来看看我家亲爱的小侄子会不会贞操不保的,看来我想多了,这个人还不至于对一只乳狐狸下手。不过,这样也好,那你就先下手吧!这人类身材不错……” “等等,关你什么事!”闫墨一脸黑线,不要以为他不知道自家叔叔曾经有过很认真的挖墙脚的念头,小狐狸不知道,不代表他不知道,哼,就算是大神做饭好吃,也只能是我的大神,叔叔什么的滚蛋。 “死没良心!”闫浚假哭状。 闫墨:“……” “好吧,不逗你玩了,虽然你不是在我身边长大的,不过改变不了你是我小侄子的事实,所以,我希望有些事情,你还是说清楚比较好?”闫浚正经脸。 “什么事?” “关于你现在这个状态的事情。你自己已经死掉你应该知道,而你可以重新变回来也是用的是自己的本体,也就是我的小侄子。不过,你为什么会成这个样子?白天变成一个没有记忆的闫墨,午夜之后变成拥有记忆的闫墨,而且时常变成毫无想法的小狐狸?” 闫墨摇摇头:“其实我也不清楚,反正我能感觉得到白天的闫墨的一切,也可以感觉到小狐狸发生的一切,而且有自己的意识,不过,却完全不能控制他们,感觉自己一个人变成了三个人一样。” “那么,你死后发生过什么特别的事情吗?你有什么映象。”闫浚再次问道。 “说起怪事倒是有一件,我生气的时候好像控制不住自己,而且后来会完全忘记自己刚刚做了什么。” “这样啊……你过来,我检查一下你的魂体有没有异常。”闫浚皱眉。 闫墨倒是不担心闫浚会害自己,毕竟,闫浚能带着一只小狐狸逃了几百年,足以说明其对亲情的看重,所以闫墨很听话地走了过去。 闫浚的手接触到几近透明的闫墨,一阵青色的光芒从闫墨手腕输入,突然之间,闫墨的身体里却涌起一阵白光,将闫浚一个反弹。 闫浚猛然倒地,脸上尽是不可思议。 “怎么了?”见闫浚苍白的样子,闫墨下意识的就跑去扶他。 不过闫浚却挥手阻止了他,然后抬起眼,很严肃地问闫墨:“你有上辈子的记忆吗?” “上辈子的记忆?”闫墨摇摇头。 “没有,怎么会没有?”闫浚有点不相信,根据他探测的消息,闫墨的灵魂之力极其强大,难怪当初仅有一魂就能活下去,枉他还以为是自己将小狐狸照顾的太好呢,不过,这种强大,绝对不可能是普通人可以拥有的,甚至不是普通的修行之人有的,是转世大能还是高级的暗黑者?难怪其三魂不能相容,竟然是自身在起保护作用,以闫墨的魂力,如果将三魂完全归位,以小狐狸这个弱小的身体,绝对撑不住。 不过,由今天找来的那个高级暗黑者看来,闫墨是一只暗黑者的可能性绝对很大。 想到这里,闫浚不由头疼,他只想要一只萌哒哒的小狐狸侄子而已,完全不想要一只强大的暗黑者,虽然他和光明阵营的人也不是很好,可不代表他们灵狐一族要纳入暗黑者行列啊!混蛋,事情果然越来越复杂?不过,这样说来,当初大哥的jian夫竟然是暗黑者大能吗?好吧,他好像知道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话说,想到自家那冰冷冷的大哥和一个黑漆漆的暗黑者谈恋爱的场景,那画面,简直就不能再美…… 作者有话要说:  脑洞太大填不上——这篇文要写到死了……好虐……完全不知道这种小冷文为毛我会写的这么欢……23333 最近用电脑更新木有小剧场了…… ☆、终于扑倒了 闫墨可不知道闫浚在想什么,不过,看闫浚那一副不良的样子绝对不是在想什么好事。――果然,受伤虚弱什么的都是表面上的。 “那我如何才能恢复过来?我可不想每天只有午夜的时候才能半死不活的变回自己。”闫墨问道。 闫浚摇摇头:“我看你是变不回来了,不过我觉得你应该可以坚持几个小时,先来一发也是可以的。” 闫浚说着,眼神还饶有所指的看着床上睡得一脸老实的戚大神。 闫墨:“……”求问,您老人家一天到晚脑子里面都在想些什么? “哼,有便宜不占不是我闫家的作风,我看你若不趁机压倒他,迟早有一天是被压的料,就你那样。”闫浚简直一针见血。 闫墨:……救命,我竟然会觉得他说的挺有道理肿么办? “怎么?难道不会要不要我来教你?”闫浚一脸的无辜戏弄之色。 “滚粗!”闫墨一脸黑线。 “出去就出去,但是我警告你,你今天要是闫家的人,你最好就有胆子做,否则我不介意我来……” “出去!”闫墨恼羞成怒。 然而,事实上就是,闫墨真的动心了――戚大神睡着的样子要不要太美好……压到自家男神什么的一听就是人生赢家应该干的事→_→ 夜深人静,无人打扰,孤男寡男,不来一发真的对得起自己吗? 于是乎,胆子大的闫墨就还真的伸出了爪子――乌黑的发,饱满的额头,高挺的鼻梁,纤长的羽睫,完美的脸线,温润的唇……闫墨早就知道戚央白长得很帅,可是,这一刻,在夜色之下,安静的躺着的戚大神竟然散发着某种蛊惑的味道。 闫墨下意识的咽了咽口水,然后,轻轻的凑了过去。 也就在那双唇相交感受到那微暖的触感之际,戚央白睁开了幽深的眸子。 心跳,止不住的加快,脸也在那一刻变得通红,私自占男神便宜什么的,让闫墨简直有些慌乱加心虚,于是,匆忙的就离开让他舍不得的感觉,将脸埋入了旁边的被子里。 可是,闫墨整个人却还是微微趴在戚央白身上的。 戚大神:“……” 随手将闫墨的头抓起,强迫他与自己对视:“闫墨?恩?” “是……是的……”闫墨欲哭无泪,救命,被抓到了该怎么办? “你想干什么?” “没……没想干什么?”――要是闫浚在这里,肯定会恨铁不成钢地指着他大骂:这个时候你应该说干你啊!这才是一个真正的攻应该做的好不好! 戚央白好笑,就闫墨那个小心思,在他面前永远是说不了谎,总是完完全全的将所有心情全部干干净净的呈现在自己面前――这个世界上只有闫墨会这么对自己,完完全全的,给予最真挚的感情与信任。 “想和我睡觉?”戚央白笑道。 闫墨脸顿时爆红,救命,男神你说的这么直白真的好吗?好歹……好歹也委婉一点嘛…… 戚央白捏了捏闫墨触感良好的脸,然后开口:“过来一点。” “怎……怎么……” “拖。” 闫墨:“!!!” “难道要我动手?”戚大神朝着闫墨又是一个笑。 “你……你真的愿意?”闫墨口水。 “愿意,怎么不愿意?否则你以为我会回来?否则你以为我会不介意你是只狐狸,否则我会为你难过为你回国为你写书……” “呜呜……大大,别说了……我脱……” 戚大神内心得意一笑――送上门来我再不吃简直对不起自己!! 许久之后。 某间屋子突然传来惨叫:“大神!你又骗我!” 戚大神捏了捏闫墨略显痛苦的脸:“乖,你不是在上面吗?自己动……” 闫墨:“……” 好吧,只能狠狠地朝那戚大神那自己早就垂涎不已的唇上咬去,一定要回本!――某个认命的总裁想到。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短小,木办法,今天有点事,实在挤不出时间└(o)┘ 补上小剧场―― 1《萌蠢真空与高冷读者的恋爱可能性》 小剧场: 蠢作者:签约两个月了,还是一毛钱都没有赚到,打印费快递费都花了我几十|(_)|――我对不起编编大大…… 高冷君:…… 第二天。 蠢作者:高……高冷君!发……发生了一件不得了的事情!我的后台收益竟然有五千!! 高冷君:呵呵……儿童节到了,乖,给你买糖吃的。 蠢作者才发现,高冷君给自己投了一万颗雷。 ―― 2《萌蠢真空与高冷读者的恋爱可能性》 小剧场: 蠢作者:高冷君,我终于收到了评论,然而都是说我土豪还说我刷分的…… 高冷君冷笑:那是他们没有见过真正的土豪。 第二天。 整个网站都知道蠢作者被高冷君承包了――因为网站通告中被高冷君的鱼雷刷屏了一天。 ―― 3《萌蠢真空与高冷读者的恋爱可能性》 小剧场: 蠢作者:高冷君,你对我辣么好,一直对我不离不弃又为我破费,我真的不知道如何报答你了…… 高冷君:呵呵…… 蠢作者:这样吧!我虽然称不上有为青年,可是年轻,虽然工资不高,可是养得活自己,虽然没谈过恋爱,可是懂得浪漫――高冷君,要不你嫁给我吧!我真的不丑!我会一辈子对你好!我发誓,工资卡也会上交的!! 高冷君:!!!你……你……你难道不是一个萌蠢的妹子吗??? 蠢作者:高……高……高冷君,你……你难道不是一个高冷女神吗?? 高冷君:…… ――我想静静…… ☆、第二天早上 闫墨是在全戚大神的美味饭香下醒来的,好熟悉的味道,结果一个激动,动作太大,某个地方传来难以言喻的疼痛。 闫墨:“!!!” 第9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0节 大神与蠢粉的恋爱可能性 作者:笔乐戈聆 第10节 于是,这么一来,昨天晚上的记忆顿时就涌入脑海,羞耻的姿势和声音,自己被大神吃了!没错,就是被吃的那个,而不是吃的那个——好虐! 晚上果然人的智商就下降了,他是怎么想到会去主动招惹对方的……想到自己是如何作死又是如何在美□□惑下被对方一步步啃完,压在身下这样那样,简直是要失忆的节奏! 某个自尊心非常强的闫大总裁自觉丢人,也不敢更不能跳起来吃饭,果断把自己全身都裹进被子里,准备装死。——然后完全没有为自己没有变成失忆的闫大总裁或者小狐狸而高兴。 戚大神端着精心亨煮的肉沫粥进了房间,结果就只见被子中的一团,似乎听到了脚步声,然后卷成了一个球。 戚央白大乐——果然很蠢的样子。不过蠢也有蠢的好处,想到昨晚那人傻乎乎的被自己吃干抹净的样子,咳咳,其实某个大神还是有些心虚的,且不说刚开始故意任其为所欲为让闫墨主动最后却反压,就某个大神因为没有经验那副没有节制和不懂技巧的样子,其实是让闫墨吃了很大苦头的。 想到这里戚大神不由脸微红,然后却是放下粥,然后轻轻的去掀开床上的被子。 可惜的是,某只小狐狸抓得太紧,简直是扯不开的节奏。 戚央白:“……” “你难道要把自己憋死?”事实上,这个时候的戚大神还是很温柔的,准备完全贯彻了一位完美情人该有的样子。 闫墨不吱声,依旧扯着被子,殊不知他现在听到戚央白的声音简直是脸就忍不住的更红了。 戚央白无奈:“乖,起来,让我看看有没有发烧,而且昨天太晚,可能没有清理干净……” 闫墨:“……”我什么都没有听到,大神你怎么可以讲出这样的话来?简直太表脸了!昨天到底是谁一直不停的做到那么晚的……不应该说做到今天清晨了好吗?大神,我简直看错你了…… 戚央白;“咳咳,那起来吃点东西好吧,现在已经是下午了,我专门为你做了粥,还加了肉沫,绝对适合你现在吃……” 现在吃……适合……大神!为毛要补刀!我是不会吃什么粥的!我要去吃大鱼大肉!闫墨流泪。 然而,闫墨的肚子出卖了他,发出了咕咕的叫声。 戚大神笑了,轻轻朝闫墨卷成的被团子拍了一下:“起来,你有什么不满意的,昨天可是我第一次……怎么?难道你不开心?” 闫墨:说的像我不是第一次似的,说的像我才是上面那个的一样…… 戚央白无奈,然后,果断开始暴力扯被子:“起来!上药!” 然后,等戚大神终于扯开被子,里面只剩下一只泪汪汪的小狐狸团子,一双无辜的眼睛简直是在痛斥他的行为——看吧,看吧乳狐狸也没有放过,禽兽! 戚央白扶额,到底是谁昨天晚上先爬床的? 不过,小狐狸红扑扑的某个地方还是唤醒了戚大神的愧疚,只能乖乖哄狐狸,不过,貌似这只狐狸应该已经是闫墨了吧?以为看那害羞恼怒的样子,不像那只只会卖萌的小团子,想到这里戚大神的心情好多了——这样子闫墨是逃不了了吧?那么…… 某只恶趣味的大神就对小狐狸开口了:“乖,给你上药啊。”说着,伸出修长的手指就要去碰小狐狸那个地方——果断的,小狐狸吱吱的挣扎,可惜这副样子简直是毫无抵抗之力。 闫墨:混蛋啊!我果然看错人了!这种躯体你敢把手指伸进来我就去死! 不过,戚大神终究也是吓吓闫墨而已,看着小狐狸泪汪汪的样子,简直心都要化了,就算对闫墨下得去手也对小狐狸下不去手啊!——不用找借口,说得像闫墨就不是小狐狸似的,其实大神你就承认你内心就是一个绒毛控吧! 不过,就在这时,闫浚这货一下子就推门进来了:“我闻到了食物的味道!” 而此时,戚大神的手指还在小狐狸某个地方。 闫浚:“!!!” 闫墨:泪流满面……让我死一死…… 戚大神难得脸红,自家夫夫开玩笑被长辈抓到什么的还是挺羞耻的说…… “你怎么回来了?我还以为你走了。”戚央白试图转移话题。 “你……我去!你还真是小狐狸都不放过!”闫浚一脸激动,要是回来看见戚央白被压他可是要拍手,可是自家小侄子欺负到这可怜的样可就不行了,到底是自己好不容易养大的啊啊啊啊啊……让他静一静,明明走的时候还是自家小侄子在上面的,怎么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说着,闫浚就冲过去,简直要和戚央白同归于尽似的,也就是这个时候,门外一个少年冲进了房间死死的拉住了他:“冷静,冷静!根据人类与灵物规则第四十八条,灵物不得随意伤害人类……” “闭嘴!你再敢说这种话信不信我把你也人道毁灭了!我救你回来时来帮忙的,不是来管我的!”闫浚凶巴巴的瞪着少年。 少年可不怕闫浚,一脸坚毅之色:“我是为你好!你这些年虽然在逃却从来没有做过什么伤害人类的事情,如果你现在做了,以后回去可是会遭到惩罚的,我不能看着你在我面前……” “滚!关你什么事!别拦着我,我要让这个还真的敢动我家小狐狸的人类去死……人类状态也就算了,这么小的狐狸也不放过!简直比我还禽兽!我可从来不对人类幼童下手!”闫浚眼睛冒火,绝对是说真的。 所以说,这回戚大神还真是跳进黄河也说不清了,吃干抹净的的确是他,虽然昨天晚上是人类闫墨,不过,小狐狸的确还是小狐狸,而且,他该怎么解释刚刚自己的行为——吓狐狸玩吗?戚大神忧伤了,头一回知道了什么叫有苦说不出…… “我拦着他,你快跑。”那个少年见劝不住闫浚,连忙回头就对戚大神说,可是,这么一见戚央白,少年眼睛里简直就止不住的惊讶之色,“师叔……” 作者有话要说:  2222222222脑洞随时都在扩大,我也不知道下一章是神马了…… ☆、戚大神来历? “……”好吧,随着少年这一声,果断是惊讶了一屋子里的人。 “等等,你刚刚叫他什么?”闫浚拉住少年。 “师……师叔啊……他,明明,明明就是师叔……少年有点结结巴巴,毕竟在这里碰见那个传说中的师叔什么的简直不能再虐——等等,师叔被狐狸精抓jian在床,不,不对……哈哈,我一定是认错人了……怎么可能!自己那个谪仙一般的师叔怎么可能和一只小狐狸……那情景,简直不能再美…… “师叔?呵呵……蠢货!如果我不是眼睛有问题的话,他明明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凡人吧?怎么成你的师叔了?”闫浚眯起眼睛,明显感觉到其中的不对劲,不过,要是戚央白真的是这蠢货什么所谓的师叔,那事情就好玩了,如果他没记错,这货的师父可是那一界有名的认为,既然是师兄弟,那地位自然不低,如果闫墨真的是什么暗黑界大能,那么,狗血的仙魔恋简直是妥妥的!恶趣味的闫浚表示,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先留着戚央白好了——以后没准还可以趁机救出自己的兄长。 某个少年被闫浚不怀好意的目光简直弄得有点慌张加害怕,师叔,我好像对不起您了——不过,少年还是开口了,毕竟,闫浚好歹也救了他一命。 “是的,我敢肯定,他应该就是师叔的转世,因为三界之中,也就只有师叔长这个样子的,绝对不会弄错的。”少年诺诺开口。 “那他怎么不在你们天界呆着,怎么成了凡人?而且,据我所知,你们是不能随意入人界的吧?”闫浚再次问道。 “具体事情我也不清楚,好像是师叔犯了什么错,然后被师祖打下了人界投身为人,据说要历劫十世千年才能重新回到天界,而且,我会知道完全是因为这是师叔最后一世为人,我师父特意交代我如果看到了师叔可以稍微提点一下他——特别是要警告他勿进男色,否则会大难临头。不对——男色?啊!怎么办!男色?师父,对不起,我辜负了你的期待……”说起自家师父的嘱托,少年简直大吃一惊,然后看着戚大神小心翼翼抱着小狐狸的样子,咽了咽口水道,“那……那只小狐狸公……公的母的?” 知道了缘由的闫浚笑眯眯的开口:“你觉得呢?你觉得我家小侄子是女人的可能性多大?” 少年倒绝,师父,我对不起你……你说的男色不会就是狐狸精吧?早知道我几百年前就不应该心软放过他们,这样也就不会有什么小狐狸了…… 想到这里,少年连忙去拉戚央白:“师叔,你,你不会真的和这只小狐狸什么什么了吧?” 戚央白不动声色的推开人:“……”完全就听不懂你在说什么?还有,谁是你师叔?戚央白下意识在心里排斥着可能再次改变自己一切的莫名其妙的身份。 少年泪汪汪转向闫浚:“求你把你家小侄子管管好吗?我家师叔真的不能动情劫,师父说过会发生大事的……” 闫浚冷笑:“那你们怎么不管管你师叔,一把年纪了吃的下这么小的小狐狸?那这件事这么说?” 少年:“……”好虐,还能不能好好说话了? 不过,转念间,小少年不死心:“你不是叫我过来帮你家小侄子稳固神魂吗?我希望我帮忙之后,你能带你家小侄子走,而我会负责清理我师叔的记忆,我们两不相欠就把这件事过去可以吗?” 闫浚拍了拍少年的头:“说你傻你还真的傻,竟然那是你家师叔,神魂之力肯定比你强太多,这世上还会有比双修更加快捷的修补稳固神魂的方式吗?你这么一说到提醒我了,现在我可不需要你帮我小侄子忙了?那么,你可是还欠着我一条命呢?这怎么算呢?” 少年:“……”什么叫偷鸡不成蚀把米? 而闫浚此时也完全不想去追杀戚央白了,如果戚央白真的是上界仙长的话,那么,丢了元阳的戚央白果断是白白让自家小侄子采补了——我说怎么回来明显感觉到了小狐狸的精气神都出奇的好,不错,再来几次,自家小侄子就可以无忧了。 想到这里闫浚看戚央白的眼神简直变了——且不说那群死板的人有多么难动情,更不用说掰弯一个了,而且貌似等级还不错,这样的话,以后至少可以为灵狐一族谋些利益。 戚央白:“……”我什么都没有感觉到。 少年泪流满面,和这只狐狸打交道这么多年,多多少少也了解闫浚的心态,想到自家师叔如果真的和这狐狸的小侄子在一起了,这狐狸得占多大便宜!而且,辈分在那儿,他都可以想象得出今后自己再抓他时他会如何嘲讽自己不敬尊长了,想想就很可怕…… 而戚央白决定不再理他们,开始小心翼翼的喂些粥给怀里可怜兮兮的小狐狸,冷掉就不好了。 闫墨再别扭也不会和食物过不去,何况自己的确是饿了,于是眨巴着小嘴就开始吃自家大神给他煮的粥——而且此时的戚大神超级温柔好不好!唉,要是某处不疼就好了。 自觉成了背景图和电灯泡的闫浚和少年:“……” 表脸,热恋中的情侣什么的果然是一种闪瞎眼遭人嫌的生物。 …… 不过,一切的不愉快和别的心思,在戚大神喂完小狐狸从厨房里端出一盘盘的色香味俱全的菜肴时,两个流口水的人完全不去想自己当电灯泡的事实了。 少年尝着菜感动到哭——我怎么没听说过师叔有这么一手好厨艺?难道长得好的男人还有这么一手,还让不让人活了?吃,快点吃!回去之后肯定吃不到师叔亲手做的饭菜了!好幸福…… 看着小小的少年狼吞虎咽的样子,戚央白沉默了——果然是闫浚带回来的人,吃货指数完全不亚于闫浚,简直就像是几百年没有吃过东西一样!好了,现在自己家里有两个大吃货了,看来他得再去取点钱,否则还真的不够用…… 而闫浚此时看着一样样菜不断减少,心里那个悔恨啊——他到底是为毛要救回这个死吃货!简直是捡回来专门和自己抢食物的! 而刚刚只吃了一小碗粥的小狐狸闫墨则表示——好虐,我家大神做的饭明明就是我的专利!嗷嗷嗷……迟早让你们没的吃! 作者有话要说:  2333333你们觉得接下来会是什么仙魔虐恋纠结来纠结去吗?这么想你们就输了…… ☆、再神展开就剁手 一顿“和谐”的下午餐过去之后,几个人终于开始谈正事。 当然,首先要谈的自然就是闫墨的问题。 骗戚央白可以,不过,可骗不了闫浚,小狐狸明明精气神好得很,变成狐狸什么的果断是自己控制的。 在闫浚的威逼之下,闫墨只能变回了人身——当然,某只小狐狸是回房间变回来的。 然后光秃秃的闫墨正要换衣服的时候,戚央白进来了。 闫墨:“……”还能不能好好的有点隐私了,啊啊啊啊,大神,你进来干什么? “你浑身上下哪里我没见过,有必要躲成这样吗?还有,我只是来提醒你,我刚刚出去的时候顺手帮你买了两套衣服,难道你想再穿我的衣服吗?”看着缩进被子里的闫墨,戚央白觉得好笑,不过,真不知道闫墨脸皮竟然这样薄,记得没错的话,当初某个人是死皮赖脸的啊? 闫墨:“……”大神,你的形象已经崩了好不好? 不过,衣服还是要穿的,至于其中换衣服又暗暗吃了多少豆腐就暂且和谐。 总之,等到闫墨和戚央白出来的时候,闫浚已经无聊地开始看狗血剧了,而少年则看着脸上依旧盖不住红的闫墨内心狂吐槽:人心不古啊!才这么点时间,说好的只是换个衣服而已,您到底干了什么?师叔,传说中你可是断了七情六欲的高冷仙君啊!这让我回去如何向师父交代? 不过,戚央白直接无视了泪流满面的少年,而是转向闫浚:“你的意思是闫墨再也不会记忆混乱或者随随便便变成小狐狸了?” 闫浚点头:“我查看了他的三魂,虽然没有融合,却出其的和谐与平衡,应该暂时不会有事,当然,这得看你了,没准多做几次就完完全全好了……” 闫墨白眼:“……”刚刚还说要杀了他,现在白白把你小侄子送出去真的好吗?而且,其实我真真正正是没有成年的小狐狸啊! “那就好。”戚央白放下心来,然后,颇有意味看向闫墨。 觉得某处一紧的闫墨:“……”好虐!已经不想说话了!大神您眼里真的是说要多做几次的意思吗?一定是我的错觉! “那没什么事情了,你们可以出去了。”戚央白开始下逐客令。 闫浚:“!!!” 少年:“……”师叔,求别弃疗? “我和闫墨还有许多事情要说清楚,你们在不方便。”戚央白很直接的开口。 不方便……不方便……不方便……顿时脑补了许多的单身汪闫浚与少年突然觉得有点虐。 察觉到两个人诡异的眼光,戚央白轻咳了一下:“是正事。” 感觉到自家小侄子泪汪汪的求救目光,闫浚严肃脸:“我是家长,有什么和我说,不许欺负小孩子。” 戚央白竟然觉得颇有道理,然后拿出来钱包里的支票,飞快的在1后面写了一大串0,递给了闫浚:“感想这么多年来对闫墨的抚养,不过既然我和闫墨在一起了,希望以后他的事情就归我管了,还有,你是长辈的话,我自然会替闫墨照顾你。”言下之意是你可以滚蛋了! 本来有点想发火的闫浚在数清了支票上的0之后顿时就被完完全全的浇灭了——啊啊啊啊啊!这才是言情中真正的霸道总裁啊!一千万!竟然真的是一千万!土豪,我们做朋友吧!不——土豪,求包养! 于是,在戚央白强大的攻势之下,闫浚放弃了抵抗,反正在人类界这么多年,他从来没有过这么多钱,一直艰辛谋生的闫浚甚至想着要不要也找个土豪男人求包养了。 而少年则是满脸幽怨:“师叔,你真的不想知道自己的身份吗?你真的要和一只狐狸精在一起吗?” 戚央白懒得看他:“闫浚,你带回来的就带走吧。” “自然,你们就好好交流感情啊!”说着闫浚就拉着少年走了。 少年泪流满面,走之前还大叫:“师叔,如果反悔了一定要来找我啊!还有,我打了这么久的酱油,记得我叫离申,离申……” 最后,房间里清净了,而且,貌似最近一段时间闫浚在钱没有花完之前事不会再找来的。 闫墨缩了缩身子:“你……你看着我干嘛?我,我真的什么也不知道,而且,我以前真的是人!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变成小狐狸……” 戚央白摇头,然后坐近了闫墨。 闫墨往沙发旁挪——再往沙发旁挪——再挪……终于,在快要掉下去的时候被戚央白一把捞住,然后整个人就扑进了戚央白的怀里。 因为太过接近,所以成功的唤醒了闫墨昨夜让人脸红心跳的记忆,某个人简直觉得自己智商又要不足了。 戚央白强迫闫墨与自己对视,一双眼中满是责问:“为什么?闫墨,你今天必须要给我一个交代!” 闫墨缩了缩身子,不过在他想再次变成小狐狸遁走之前戚央白咬着牙说了一句:“你敢再变回狐狸我就敢和狐狸再做一次!” 闫墨顿时石化,大大,你真的好凶残…… 然而,闫墨终究是不敢再次变回小狐狸,只能硬着头皮开口:“什么……什么为什么?我不明白你说什么?” “闫墨,别给我装糊涂!爆炸的事,还有松树文学城的事情?你死亡的事?现在给我说清楚,最好是不要骗我,否则我不知道会做出什么来。”戚央白开口,那眼中的严肃却表示他绝对没有在开玩笑。 在说自己的死亡的时候,闫墨明显清晰的感觉到了戚央白的身体甚至在发抖。 戚央白的眸中漆黑一片,就像看不到尽头的辰星,深邃而迷人,却隐藏着不安与情深。 他经不起再次的欺骗,更经不起再次的创伤……闫墨知道的,那些曾经隐藏在文字中的情感,如今如此真实的呈现在自己面前,自己还有什么不知足呢? 于是,终究,闫墨还是决定坦白。 首先,讲的自然是自己与“闲云无风”的孽缘。 当戚央白听到自己的书是因为某个人没有纸的时再厕所捡到的时候,脸上终究还是露出一丝笑意:难怪上次看到闫墨珍藏的自己的书少了几页……竟然是这个原因,也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哭…… 闫墨也趁机回忆了一下自己这么多年的脑残粉之路——唉唉,难怪弯的这么快,不愧是自己喜欢了那么多年的大神!虽然女神变成男神,不过,大神现在是自己的这件事简直是不能再人生赢家了! 作者有话要说:  好吧……被一更新就掉收藏虐哭…… 我先交代一下前文一些伏笔,然后认认真真写了一个大纲!治疗神展开! 如果忍不住再把大神或闫墨写成外星人什么鬼的就剁手!!剁手!!剁手!! 233333 ☆、马甲掉了肿么办 人生赢家闫墨现在是下意识把自己被压的事实忘在脑后了。 不过关于自己死亡的事情——闫墨表示,根本就不知道自己会挂的那么快,而且一醒来就变成小狐狸了他自己也是一头雾水。 不过提起爆炸的事情,闫墨终究是开始支支吾吾。 戚央白叹了口气:“说到底,他们也是我的亲人,当初调查的嫌疑人都是你,可是我没有调查下去。可是如果真的是你,我希望你能告诉我,为什么?就算你觉得戚家的一切都该是属于我的,可是,也没有必要做这样的事情吧?” 闫墨摇头:“我没有,他们的死不是我做的,我当初是想把戚家给你,可是不会用这种方式。不过,我想,也和我脱不了关系。” 闫墨和戚央白开始讲起另外一件事情。 原来,当初得知自己是戚央白的叔叔,他的确有报社的念头,特别是知道了戚央白与杨淇曾经的事情之后,就更加难受。在某一个方面,闫墨其实是有些偏执的,所以,闫墨决定让戚央白呆在自己身边,也就是说,要让戚央白留在戚家,那么,就算自己与戚央白不在一起了,也可以生活在一个屋檐下。所以,闫墨去找了戚老爷子,自己答应留在戚家,但条件是让戚央白也重新回到戚家,自然,戚老爷子答应了。 闫墨的设想是自己先得到戚家的一切再全部给戚央白,不过,有一点是,杨淇绝对不可能再和戚央白在一起,自己得不到,自然也不会拱手让人。所以,闫墨去找了杨淇,自然的,闫墨说的和杨淇倒是一样,反正糊里糊涂杨淇就不见了,闫墨甚至以为自己是不是失心疯把杨淇给人道毁灭了,当然,那段记忆闫墨也不知道。 所以,问题就出在这里,闫墨那段时间有好几次都是迷迷糊糊的状态,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从对付戚家的董事到和戚老爷子斗智斗勇,闫墨可以做的很好,然而,对戚央白的事情,却是真的完全不知道如何解决。 那天,他将戚央白拉倒阳台上,其实是为了劝戚央白呆在戚家,因为闫墨会让戚央白得到一切他该有的,可是,竟然感觉到了身后的危险。情急之下,闫墨自然就护着戚央白了,英雄救美一回,顺便准备生死关头表白一番,也好让戚央白回心转意发现自己才是真爱,可是没想到自己还真的是挂的那么突然而爽快——竟然连挣扎说遗言的时间都没有,要不要太虐! 戚央白听完这段之后,终于明白闫墨是怎么死的,就是蠢死的! “所以,那段时间你是有失忆美女?所以不敢确定那是不是你做的?”戚央白皱眉问道。 “对!但我发誓,我绝对没有要弄死他们的想法,何况那时我都几乎以为他们真的是我的亲人,而且,他们是你真正的血亲,再怎么样,我都不会做那种事情的。”闫墨信誓旦旦。 “那你有感觉自己被什么控制吗?”对于这个世界的玄幻性,戚央白果然脑洞大开了,连闫墨都可能是狐狸精,那肯定再冒出一个什么控制人的不明生物也是完全有可能好不好? “没有。”闫墨摇摇头,“我完全没有这种感觉。” “那么,你现在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吗?除了可以自由的变回小狐狸?”戚央白问道。 “……”闫墨偷偷地往戚央白的怀里挪了一下,屁股有点痛这种事情可不能乱说。 戚央白扶额——果然,闫墨的智商在自己面前是负,也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一方面说明自己在闫墨心里的独特性,可是,另一方面,自己真的那么可怕到让自己的恋人智商下降——不过,戚大神,你完全不知道世界上有一种爱情叫做脑残的恋爱,绝对是分分钟智商下降无数的东西。 不过,这么一分析,除了闫墨无意中死掉这件事有点罪大恶极,其实闫墨倒是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情。 看在闫墨主动献身的份上,戚大神决定还是不再追究这件事了。 闫墨还没有松一口气,戚大神就再次开口了:“如果还有下次你敢死在我面前,我就绝对不会原谅你!” “不会!”闫墨急忙发誓。 “那就好,闫墨,既然我们在一起了,就好好过日子,知道吗?”此刻的戚大神,眼中难得有几分温柔。 闫墨点头,不管怎么样,自己这回算是和大神彻彻底底在一起了,应该,应该不会有什么波折了吧? 至于自己是只狐狸精是事情,闫墨果断抛到脑后。 …… 宽大的床上,躺着两个人男人,高大一些的那个轻轻怀着另外一个,两个人都是少见的颜值高,在清晨的空气中,显得和谐无比。 就在此时,一阵疯狂的铃声响起——“交稿!交稿!交稿!” 那疯狂的声音,让两个人都不由吓醒。 “怎么了?”闫墨大概是第一次听到这种声音,简直马上就醒来。 戚央白无奈下意识将闫墨往自己怀里扯,然后拿起了手机:“没事,你先睡会儿,还早。” 然而,手机一挂到自己耳边,那震耳欲聋的声音响起:“戚央白!你死哪儿去了!今天是你的作者见面会1说好的早上六点来呢!还要化妆换衣服熟悉流程,你真的忘了吗?我告诉你,你要是敢放我鸽子,我就带着读者上你家门口吊死去!” 戚央白猛然惊醒,完了,这两天忙着解决闫墨的事情,根本就忘了见面会这件事了,看看旁边的闹钟,现在已经快八点了——话说,为什么自己会这么晚醒? 不过,吴月马上就再次开口:“还有,你把我们总裁给拐哪里去了!几天都没露面,就算知道你脱处了,也没有必要这样几天吧!我们公司还有好多事情要处理,你真的确定不把人带回来?而且,今天的见面会,也有我们总裁的专场啊啊啊啊啊!给你半个小时!你和总裁马上到公司来!” 闫墨从被窝里冒出头:“我好像听到了吴月的声音?” 戚央白默默看了一眼这几天还算乖的闫墨——总裁?哼,他要是还记得那破公司就好? 不过,闫墨下一声就让某个自恋的大神黑线:“对了,我想起来了。大大,今天好像是你的作者见面会!怎么办!啊啊啊啊!睡太晚了,不行,我得去!” 说着,闫墨就往外面钻,成功的被戚大神给抓住:“不去!” “可是……”闫墨为难,这可是公司准备了好久的活动,准备“好好(狠狠)”赚一笔的啊!当初大部分赚钱计划都还是不认识戚央白的闫大总裁亲自设定的——从签售到个人志甚至写真,简直是要赚一大笔的节奏! 戚央白黑线:“你真的希望那么多人把我当猴子围观吗?” 闫墨默默想了一下那群疯狂的粉丝的样子,简直是连内裤都要被拔掉的节奏啊!这可不行,大神是自己一个人的!某个粉想到这里,顿时就洋洋得意,什么赚钱什么公司,果断抛脑后去了。 所以,这天,面对一大群几乎要把公司拆掉的粉丝,某吴月果断出卖了戚央白——“你们大神今天有点不方便哦?请明天吧!” 而她手上,举着是戚大神的高清照片。 不知道多少张照片洋洋洒洒落在了粉丝群中,几乎引起灾难——然而,最后都被戚大神强大的颜值秒杀! 啊啊啊啊啊啊!我家大大怎么可以这么帅!! 而恋爱了的某个无良大神与总裁完全不知道两个人的好日子快完了,等待他们的,将是无尽的强大网民与粉丝。 作者有话要说:  233333谁叫你们天天秀恩爱! ☆、疯狂的粉丝 某个总裁与戚大神在宅了一天之后,傍晚时分,终于摆脱那一群疯狂的粉丝之后的吴月终于找上门来了。 吴月是知道戚央白的地址的,甚至可以说这一套房子还是吴月介绍给戚央白的,加上担心某个大神有一天抑郁了想不开,甚至自留了钥匙。所以,心情甚是糟糕的吴月直接用钥匙打开门就进来了。 然而,气还没有发出来,就见到了令她惊悚的画面:自己公司那个禁欲而温和的总裁大人正衣衫不整面无表情的躺在戚大神怀中,而那高冷的戚大神正在恶趣味地对闫大总裁上下其手——别想歪了,戚大神正在捏闫墨的脸和耳朵。 其实这绝对是戚大神的恶趣味,捏脸什么的感觉不要太好,而且,闫墨的皮肤简直不要太好,见到怀里的人被自己捏的红扑扑眼睛湿漉漉的样子,简直不能再可爱,和小狐狸一样可爱,于是,顺手的,揉揉闫墨那柔软的发,手感也不错。 而吴月一进来,顿时三个人都惊呆了! 难得的,戚大神有点不知所措,被吴月看见简直和偷偷早恋被家长抓到一样。 而闫大总裁顿时脸和耳朵爆红——救命,被自己下手员工看见自己这副什么让人为所欲为什么的不要太羞耻! 于是,下意识的,闫大总裁一个羞耻,竟然是回了原型,就变回了一只耳朵红通通的小狐狸。 吴月不可思议的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是自己眼花了吗?耽美大神在上,我真的看见了里面的情节!! 戚央白一脸黑线——闫墨这个一有问题就想变回原型什么的不要太糟糕!于是,戚大神忙将小狐狸往自己的怀里藏,好吧,虽然是徒劳。 此刻的吴月,什么责怪之类的话全部被强大无比的八卦给淹没了。 她眼中冒着光芒:“戚央白,那是闫总裁吧,是吧!是吧!一定是吧!啊啊啊啊,我见到了什么,我见到了什么!我就说你们是一对!果然……就上手了,还有,你们到底谁是攻谁是受! 哦,刚刚我看到了,你才是上面那个对吧!我就说嘛!戚大神怎么可能是受!总裁受什么的不要太美好!啊啊啊啊啊,我赌赢了,我现在就要去打电话……” 戚央白:“……”为什么这个女人一年比一年要没有节操?她的下限被狗吃掉了吗? “等等,刚刚我看到什么了?闫大总裁变成小狐狸了是吧?是吧?人与妖精什么的不要太美好!求爆料啊!”吴月回过神来,急忙询问。 戚央白扶额:“先坐下,还有,你再叫这么大声我就把你丢下去。” 吴月只能乖乖坐下,然而,眼中的八卦之光简直不能再明显。 “吴月,我们的事情不是你应该知道的,还有,如果不想被失忆就给我闭嘴。”戚央白严肃道,他一点也不希望闫墨的身份暴露,这样,只会有无穷无尽的麻烦,何况还有不知名的敌人在暗处。 “哦哦!”吴月急忙点头,“不过告诉我应该没有关系吧?求让我知道,否则我死不瞑目。” 作为一个关心了戚大神的对象那么多年的编辑,她的话自然还是可以相信的,不过,事情该如何讲?戚大神忧伤了。 最后,只能简单的说了一下自己与闫墨的相识——不过,若是别人肯定听不出什么特别的,可吴月是谁,她可是看过无数狗血的编辑啊!脑补什么的简直不要太强大! “不行了……不行了……大神,你的故事连起来简直可以去写一篇耽美巨著了!求授权我去写!”吴月鼻血,简直被自己脑补出来的恋爱给虐哭加美哭。 戚央白:“……我只求你不要再暴露我们的身份,这也是我们今天没有去见面会的原因。” 吴月:“!!!不……不好意思……晚……晚了!” 也就在这时,楼下传来震耳欲聋的声音:“闲云无风!大大,快出来!” 吴月:“!” 戚央白:“!” 闫墨:“!” 这是什么节奏? 吴月弱弱的去掀开窗帘,结果被下面庞大的阵容给吓了一跳,为什么会有粉丝跟过来?她来的时候明明很小心的! 戚央白青筋暴起:“这是怎么回事!” 吴月自知理亏,她虽然有意爆闲云无风的马甲,可是,完全没有要将戚央白现在的住处暴露出来的节奏啊!这会造成什么后果简直不敢想象,她只能弱弱开口:“我,我也不知道……” …… 某个论坛里:“八一八我们小区三号楼的神秘八层住户。” 楼主:啊啊啊啊啊啊!今天发生了一件让我三观都改变了的事,我们那里的神秘八楼的煞星竟然是传说中的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网络著名作家闲云无风!现在楼下已经堵了一大批粉丝!请及时围观!楼下男神真容镇楼,颜值报表! 一楼:大神!收下我的膝盖! 二楼:今天听到的最神奇的事情! 三楼:啊啊啊啊!真容啊!我要路转粉! 四楼:一看就是p的,我要是有这么一张脸我干嘛要靠写字吃饭!要是真容,我直播吃翔! 五楼:我在现场,手机已经准备好!楼上的准备直播…… …… 而此刻,随着粉丝已经开始上楼——物业什么的关键时刻简直靠不住! 戚央白的屋内气氛简直不能再糟,如果是正常的见面会都可能失控,何况面对这么一伙人,简直是被活捉的节奏! “要不,换……换个衣服溜走?”吴月建议道。 “……”戚央白以前干过,可是,现在完全没有了工具好不好——自从上次被闫浚扮成孕妇什么的之后,戚央白简直对变装有了心理阴影,而且,在那群强大的粉丝下,也不一定能逃过。 此刻,闫墨突然出声了,虽然还是小狐狸的样子,不过也顾不上吴月惊讶的目光了,有点带着稚嫩的声音传来:“要不……从后窗那里跳下去?”跳窗什么的,他有经验…… 这声音——好吧,简直再次满足了戚大神的某种恶趣味,原来小狐狸说话竟然是这样的,一定某天在床上来一次,至于节操是什么,戚大神表示,自己根本听不懂。 作者有话要说:  加油…… ☆、暗恋者 于是,某个大神就抱着小狐狸就往楼下跳了。当然,在落地之前,某只小狐狸发挥了有限的灵力,至少也当了个垫背的。 然而,“咔擦”一声——正好拍到了某人跳楼的场景。 新闻直播间:著名网络家闲云无风今天傍晚被粉丝围住了住处,结果当事人被逼跳楼,现在生死不明。 最后,被知道这一消息的粉丝简直是—— 吴月被活抓了,当然,她坚决否认了戚央白在这里,而说那拍到是东西是幻觉。 事实上,戚大神与闫墨现在在哪里呢? 没错,现在的戚大神与闫墨真的不在地球上!!! 由于某只在为了保护自己的爱人的强大念力之下,闫墨超常发挥了,然后,随着某种不知名的力量,某个大神抱着闫墨就钻进了一个黑漆漆的洞里。 随着两个人着地,戚央白脸都黑了:“闫墨!这是哪里?” 闫墨急忙恢复了人形,结果一看,简直吓了一跳,周围全部是黑色的家具,一副暗黑系的风格,而戚央白与自己——好吧,正躺在这间大房间的中央大床上。 黑色的丝被上印着诡异的骷髅图案,简直是怪异极了。 可是,一种莫名的熟悉感却传来,自己以前一定到过这个地方,闫墨摸了摸头,不让脑海中闪出的片段影响自己。 “我……我也不知道……”闫墨说这话的时候简直有种莫名的心虚之感。 可是,下一刻,掀开被子,床单上印着的熟悉的巨大人像简直闪瞎了两个人的眼。 整个房间里,似乎只有床单是白色的,刚刚被被子压住看不到,可现在,被子丢开,那幅巨大的画像就出现了,不,应该说是印着人像的床单,而床单上的人,白衣翩翩,黑发如墨,俊美之至的五官,冷漠高然的气质——赫然是古装版的戚央白。 “挺……挺好看的……大神你什么时候穿了这种衣服?”见到戚央白诡异的目光,闫墨那种莫名的心虚又来了——话说,这不会是自己以前的时候弄的吧?睡觉的时候想压大神什么的简直不要太羞耻……节操呢? 闫墨有点心虚地抓着床单,然后“砰”的一声,床上竟然是有机关,然后,两个人再次掉下了床底。 “我堕入了这无边的黑暗,灵魂也污秽不堪,如何配得起那天上的辰星,如何能抓住那一片纯白温暖……央白……央白……我到底要如何,你才会看我一眼?我要如何,你才会垂怜我一次?” 房间主人深情而绝望的声音传来,低喃着,竟然是直接让闫墨与戚央白听到了。 两个人睁开眼,想寻找声音的主人,可是,举目望去,却是一间简简单单的房间,什么人也没有,似乎刚刚那声音只是幻觉。 “你……你听到什么声音了吗?”闫墨略觉得羞耻,这声音简直是像自己说的。 戚央白点头:“听到了……而且,觉得声音有点熟悉?央白……闫墨,你觉得那个人口中的央白会是我吗?” 闫墨:“我……我怎么知道!”大神你是恶趣味吧!其实你是想说我前世暗恋你吧! “我们看看,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戚央白拉住闫墨,准备参观一下这个被原主人藏着的地方。 东西很少,可是,那墙壁上的画却是十分醒目——没错,还是戚央白的画像,依旧是古装,一袭白衣,冷漠入仙。画上的人鲜有表情,可是画的人却似乎可以刻画出画上每一个小小的细微差别,表现其生气或者愉悦,可想而知,当初的作画者,是怀着什么样虔诚而真挚的情感在在作画。 闫墨竟然有点莫名的醋意——要是这个人不是自己的前世的话,简直就是大情敌! 作者有话要说:  ……对自己的脑洞已经绝望了……大家看不下去删收吧……我已经对读者不抱什么期待了……还能坚持看下去的小天使们简直辛苦了…… ☆、前缘之恶劣的开始 “等等,这是什么?”闫墨拿起桌上的一本黑色笔记本。 可是,等他一翻开,顿时就不淡定了,上面署名明明就是闫墨啊!混蛋,有这么同名同姓的吗?他现在可以确定,这里绝对是他上辈子的老巢了。 “遇上他的第一天,我知道了什么叫怦然心动……”第一页,首行,写着这几个字。 好吧,就是一本暗恋的笔记本,而原主人就是上辈子的闫墨了。 闫墨随手翻了几页,然后脸顿时就红了——上面那个纯情的文艺青年一定不是自己! 如下: “他今天为明君题字了……”接下来某个人用一个什么样的手法描写了央白仙长如何如何的写字漂亮如何如何的动作优美——而结局竟然是某个人把央白用过的那支笔给偷偷带回去收藏了。 “他今天又穿着那件纯白的衣服,从小桥上走过,在桥中间停顿了大概四秒,我想他一定是在思考湖水清澈下迷人的倒影……”最后的结局是,某个人千方百计把桥上某块石头给挖走了…… “他今天竟然品尝了我偷偷送过去的茶了,不知道是什么感受?好幸福,那可是我亲手摘的茶叶啊……”最后的结局竟然是某个大仙竟然跑了n次厕所!而这逗比暗恋的人竟然连央白因为洁癖换下来的衣服都捡回去了…… …… 这已经不是暗恋了啊!少年!这是入迷入魔了啊!感觉就像是看到一个好好地的少年因为爱错了人,然后朝着跟踪狂恋物癖发展了,最后心里变态了好不好? 闫墨内心纠结着,如果是自己上辈子,那也太羞耻了吧!怎么会蠢成这样(说起来像他在戚央白面前智商是正常的一样……) “在看什么?”戚央白见闫墨看得入迷,连忙抽过了闫墨手里的笔记本。 “等等……”闫墨反应过来,这绝对不能让大神看到,简直不能再羞耻,“这……这不是什么,给我!” 好吧,闫墨完全是抢不回来了。 因为戚央白已经翻开了第一页,一下子就看到了那署名“闫墨”,顿时兴趣就来了,完全不理会闫墨的在一旁的激动。 而随着戚央白越看越后,闫墨的脸简直是爆红。 一个简单的故事:闫墨是天界某只无忧无虑的小狐狸……据说是父亲不祥母亲难产的孤儿。然后,有一天,他爱上了某个上仙央白,于是陷入了入迷的暗恋中,可是却是求而不得,最后表白失败。黑化的某只竟然觉醒了某种能力——据说是属于他父亲的黑暗者大能的力量,而且是王者,所以堕入了暗黑界。后来,果然在沉默中变态了,竟然爆发抓住了央白大仙,然后这样那样的……不要想歪了,某只是来强的,却没胆上,而是奉献出了自己的菊花。 可怜的仙长央白就犯了与暗黑者私了什么那通,被罚下界去历练了,而某个暗黑二代,竟然偷偷的溜进了凡间,准备和变成凡人的央白再续前缘。 …… 好吧,笔记的结尾是某个的誓言——百世历练,若再不能与之一世相恋,宁魂飞魄散,不再为生。 这本笔记本简直就是写出了两个人前世今生的纠葛,而他们两个人的身世也终究有了一个定论。 戚央白:“……” 闫墨:“……”结局竟然是这样,好吧…… 我现在是该逃呢还是该逃呢? 上辈子坑了大神一次,感觉这辈子还在继续坑肿么办? 沉默了一会儿,戚央白突然拿起房间里一支毛笔:“这是我上辈子用的?是你偷回来的?” “不……应该……应该说是我上辈子做的……”闫墨欲哭无泪,自己上辈子做那么多蠢事,大神看来是眼算在自己身上的节奏了。 “还有这件衣服,我穿过的?你洗干净了,天天抱着睡?” “哦,还有这块石头,我踩过的,你捡回来了?” 闫墨的脸简直爆红:“……”大大,求别说…… “对了……就是在上面那张床上,你胆子大做了那件事?” 地缝!地缝在哪儿!钻进去可好! “过来。”见闫墨那样子,戚央白简直觉得好笑说实话,对于上辈子他真的什么映象,不过,闫墨这样子简直太好玩,不趁机“报复”回来怎么可以? “什么……” “脱。” 闫墨:“!!” “换上这个我看看?”戚央白拿起了那保存得十分完好的据说是自己上辈子穿过的白色古装,简直如新的一样,看懂出来原主人对这里东西的保护。整个房间里,全部收藏着关于央白的一切,全心全意的暗恋痴恋——某个大神绝对不会承认自己有点吃自己上辈子的醋的,这闫墨简直从来没有对自己做过,就算是当初买下松树文学城也是为了那个作者闲云无风,而不是自己这个人,而且刚开始竟然还想说自己是直男!简直不能原谅! 闫墨:“!!!”大神!你的节操呢?说好的不喜欢这样的换装py呢?让我穿一件像裙子的白色衣服什么的,里衣在哪里?感觉某个地方已经开始疼了…… “乖……”戚央白捏了捏闫墨软软的耳朵,简直让敏感的小狐狸要跳起来,“如果你今天听话,我就不再追究上辈子的事情了。” 第10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1节 大神与蠢粉的恋爱可能性 作者:笔乐戈聆 第11节 “真……真的”闫墨红着耳根,好吧,自己上辈子强了那个什么的不要太蠢,还害大神历劫一百世什么的,这绝对是要被虐的节奏,如果……如果戚大神真的原谅我了…… 好吧,不就是一次变装吗?某个闫大总裁自暴自弃的想,反正更羞耻的事情都做过了,反正这里只有自己和大神两个人,有什么不敢做的! 有了这个念头的闫墨简直抱着视死如归的心情开始解衣服…… …… ……和谐和谐全部都被和谐掉了233333 …… 总之,很久之后,回忆起那天,闫墨简直觉得自己的节操和戚大神的节操,就在那一天全部碎掉了——这绝对是某个人越来越恶劣的开始! 作者有话要说:  加油!自己写的简直赛欢…… ☆、戚央白的记忆 “不……不要了……”闫墨觉得自己死了又活了好几次,简直从来没有想过戚大神会是这样的,说好的禁欲呢 “乖……最后一次……”戚央白喘着气,轻轻捏了捏闫墨的脸,上面布满情潮,似痛苦又似欢愉,出奇的动人,戚央白简直觉得自己疯了,怎么都不够,似乎巴不得将这个人完完全全的占有,失态……而且控制不住……就像是失去了自我一般……心动……情动……那就是爱吧……巴不得此刻天长地久……好让自己与他永不分离…… 迷迷糊糊中,也就在那一瞬间——某些画面突然在脑海中蔓延开来…… 同样的容颜,献祭一般的神情……痛苦而决然的献出一切…… “央白……”那人低喃着,眸中纯粹,不悔的情深,如何让人不心动?如何让人不动情? “再叫一遍……”戚央白轻吻了身下的人,眸中情意真切,深邃的眼简直可以让任何人沉溺。 “叫……叫什么?”闫墨被戚大神此刻的温柔迷得简直不知天南地北了,简直是听话无比。 “央白……叫我央白……” “央……央白……啊……混蛋……” ……和谐和谐和谐掉了,没有脖子以下的23333…… …… “砰!”的一声,门突然就开了。 “恭迎殿下回宫。”整齐的声音简直让闫墨几乎要从床上跳起来,好吧,要不是身体被身边的人抱着的话。 难得的光线照进这间不分昼夜的黑色屋子,将里面华贵的装扮显现出来。 两排整齐的侍婢进入,立在两旁,而中间,几个黑衣的老者走了进来。 而床上,则是凌乱无比,被子里,窝着两个大男人,暧昧的痕迹与气味简直是让人脸红心跳。 戚央白反应是将闫墨包的严实,确认了没有什么外泄之后,随手将衣服披上,然后才淡定的半趟起来,看着那群人,一双眸子散发的不容直视的冷漠与威严:“你们是什么人?” 那中间领头的老者看清戚央白的脸之后,简直大吃一惊,却是恭恭敬敬的回答:“上仙,我不知道您为什么在这,但我们只是收到我们殿下回来的消息才来迎回我们殿下的,若有冒犯之处,请多包涵。” “殿下?你是说他?”戚央白将闫墨拽出一个头,露了个脸,好吧,又塞回了自己的怀里——闫墨简直觉得莫名其妙。 “是……是的……”那老者几乎要泪流满面了,殿下,都快千年了啊!这孽缘竟然还没有断,而且,殿下您还是下面的那一个要不要太虐。 “你们认错人了。”戚央白一口否决,“不信,你们可以问一下他认不认识你们?” 闫墨在戚央白的捏脸之后,果断识趣的开口:“我不认识他们。” 众人:“……”好虐……殿下千年之后还是这样子重色轻我们真的好吗?而且,殿下,这次您可是要成为我们的王的人啊!这样,怎么去参加千年一次的大会呢? 作者有话要说:  没错……就是短小君……捂脸走人…… ☆、王夫?那是神马? “既然闫墨都说不认识你们了,你们为什么还不走?”戚央白冷脸。 “上……上仙,请恕罪,可是,不是我们故意要来打搅你们,而是我族真的有大事发生,而我们的王不在,而且留下命令让殿下接任我们一族的王位,并且参加我们千年一次的王族大会。现在好不容易盼着殿下回来了,我们可不希望殿下又再次失踪。”领头的老者一脸诚惶诚恐的开口。 暗黑界,其实与仙界相对,所修多为魔和邪道,而这暗黑界,却是有十二位王者组成最高的势力,而闫墨,则是其中某位王者的后代。 “……”戚央白突然觉得自己与闫墨会莫名其妙来这个鬼地方绝对不是偶然的。 要是是以前那个冷艳高贵的央白上仙,那必定是带着人跑就是,管他什么的暗黑界王者,可是,事实上,现在的戚央白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凡人而已,何况现在自己与闫墨简直被人家抓了什么在床的,连衣服都没有穿,跑到哪里去? 而且,某个暗黑界的长老已经发现了戚央白现在的状况,于是终于发挥了一副暗黑界无耻的风格:“我们王临走前已经为殿下选了一门好的亲事,王说如果殿下不愿意留下,就代殿下举行婚礼,然后让新王后代替殿下去参加大会。” 戚央白:“……” 闫墨:“……” 所以,最后戚央白与闫墨还是栽在了某个无良走人的王身上。 于是,戚央白与闫墨讨价还价,终于还是答应了他们,在参加完那个所谓的千年大会之后就走人。 接下来,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制作礼服什么的,争取要再大会之前把闫墨打造成为一个合格的王者。 换上制作精美的黑色礼服,闫墨简直有了那么一丁点的王者气概了,好吧,那是在那群下属面前,可是在戚央白面前,依旧是一个智商堪忧的。 “怎……怎么样?”宽大的绣袍简直穿不习惯,恍若裙摆一般的装饰简直让闫墨略感羞耻的回忆起了某个大神的恶趣味。 “恩……还不错。”如果再透明一点就好了……其实某个大神心里是这样想的,当然,表面上,自然是一副正派的样子。 “那么,大大,你会陪我去吗?”闫墨其实真正的目的就再此,暗黑界什么的鬼大会,肯定是妖魔鬼怪太多,救命,他可只是普通的凡人啊……不,应该是一只普通的小狐狸而已。而且,大神不在身边什么的简直不要太糟糕。 “你希望我去?”戚央白有点慵懒的样子,抬眼,却是举手投足说不出的动人——也不知道是不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在闫墨看来,戚大神简直是一天比一天要动人,不,或者说迷得他不行,优雅的气质,完完全全符合自己审美的脸,甚至是每一个表情每一句话,甚至诡异的让他心里简直时时刻刻想着,并且完完全全拒绝不了戚央白的任何要求,也就导致了某个受在床上简直是一天天掉节操,完全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做出那么羞耻的动作来,每天醒来都想要失忆的节奏。他都怀疑是不是有什么鬼的迷魂汤了,或者,难道这就是恋爱的感觉?可是,怎么没见大神对自己这样啊啊啊啊——好吧,除了床上,某个大神简直是乐此不疲…… 于是,想到这里,不知不觉,某个人再次走神了,脸也诡异的红了。 戚央白扶额——花痴啊!花痴啊!简直不知道怎么办才好?难道天天看还是看不够吗?简直太丢人了,这以后怎么带出去见人(秀恩爱)啊! 事实上,某个大神完全没有意识到随着自己记忆的恢复,那股属于上仙的气质与风貌就日益呈现出来,那种气度与不经意流露出来的雅致,简直是秒杀掉了某位曾经暗恋到痴狂的某个人。 “当然。”闫墨表示很真心。 至于那个所谓的自己那甩摊子的什么上辈子的无良父亲留下来的那什么鬼的亲事,早就在答应了当王一段时间之后就急忙找个借口将小姑娘嫁了,君不见,某个大神以此为理由简直提出了什么过分的要求。 “好。不过,我有一个要求。”戚央白干脆。 “什……什么要求?”闫墨脸顿时就红了,话说,最近大神提出的什么要求大多是什么什么的姿势,好吧,节操都掉光了,就不在意这样的细节了。 “我要有一个身份。”戚大神开口。 “身份?什么身份?王……王后?”某闫墨不死心,好吧,如果戚大神愿意当他的王后什么的,简直就是人生赢家该做的事,有哪一任的王者可以娶到仙界上仙呢? “王夫。”戚大神开口。 “……”闫墨欲哭无泪,大大,好歹我也是一个刚刚上任的王好不好,你这样真的好吗? “反正整个三界都知道你追求我,现在不是趁你的意吗?”戚央白挑眉。 闫墨:“……”上辈子黑历史太多的要不要太虐…… 第三天,整个闫墨管辖的王域之内都知道他们的殿下回来了,而且经过了一千年,终于追到了某个天界的高岭之花,然后——成功的把自己嫁了出去。 八卦的众人简直觉得这绝对是一个励志(悲伤)的故事,上一任的王偷偷跑了,去追一个男人去了,好吧,好歹他们的王是上面那个。而这一届的真的是一代不如一代,喜欢男人也就罢了,而且闹得三界皆知,竟然还是被压的那个,简直是号召大家都去搞基吗? 闫墨可不知道自己给他们带来了多大影响,而是决定在王族正式的加冕礼仪上向全天下宣告自己与戚央白的婚讯,无论嫁娶,许下一生,也算是为自己上辈子的痴恋与这辈子的追求画下一个完美的句号。 戚央白对此,竟然出奇的没有反对意见,而是默许了。——要知道在记忆慢慢回来的情况下,如果真的与闫墨在暗黑界举行了契礼,那就是真正的叛逃了仙界,再也无法回到曾经的那个央白上仙了。 当然,戚央白的情况,闫墨却并不知情。 作者有话要说:  23333333脑洞太大填不上,我就放弃治疗了…… ☆、仙界传说央白上仙 最近,在暗黑界传的最盛的事情莫过于某个即将继任王者闫墨了,千年之前,某个殿下当初将上仙央白抓来xxoo是事情就已经被闹得人尽皆知了,而这回,传出来的消息更是让所有的暗黑者们轰动不已——这货千年前追央白上仙的转世去了,结果还真的追回来了!而且回来时爱□□业双丰收,继续王位不说,竟然要向整个世界宣告自己将仙界那朵高岭之花给追到了!简直是让所有人羡慕妒忌恨! 当然,为了自己的脸面,其实传出来的小道消息都是说闫墨“娶”回了戚央白,当然,那些人都不知道自己的王者其实是下面那个的,毕竟强那个什么还能把自己强出去什么的也是奇葩。 而人生赢家闫墨此刻却是被戚央白吃得死死的,简直是“妻管严”一个。 “……大神……好了吧,这些应该够了,而且,我怀疑如果这次礼节再弄大一点,仙界会不会打过来了……”闫墨看着戚大神写的安排,简直是要哭,没想到戚央白竟然会准备自己亲自设计一切,包括衣服,排场等等,而且,那什么鬼的烟花,用巨大灵力加持,简直要让整个暗黑界全部都知道自己与戚央白的事情了,他都怀疑,到时候仙界会不会震怒将戚央白抢走了,毕竟,这看起来简直是向仙界挑衅。 戚央白看了闫墨一脸,继续想着如何让自己与闫墨的事情人尽皆知,毕竟一生……不,自己就这么一次,肯定是要让全世界都知道,至于仙界,戚央白其实巴不得他们知道才好——自从恢复了记忆,某些事情简直就是不言而喻完全没有必要遮遮掩掩。 闫墨扶额——要是那天仙界真的来抢人了,自己该如何?跑哪里去?毕竟现在的他甚至连回人间的结界都打不开。 戚央白见闫墨那样子,只能停下来,轻轻捏了捏闫墨近在咫尺的脸:“不会有事的,相信我。” 不知道为什么,戚央白的话简直太让人有安全感,或者说可信度极高,闫墨的“婚前恐惧症”似乎减轻了不少——算了吧,顺便大神怎么弄吧!反正只有一次,到时候真的出什么问题了,大不了拉着戚央白一起死,下辈子再在一起吧,哼哼,闫大总裁表示,自己果然不是什么好人。 而不出戚央白所料,仙界自然惊动了。 原因是某个人竟然在仙界卖起了各种各样的同人小本子,如下: 《暗黑界王者与仙界上仙之间的旷世绝恋》 《拿什么来爱你,我的上仙》 《千年的恋曲:凡间千年爱何去》 《央白上仙的秘密情人》 《爱囚上仙:邪魅王者的冰山男妻》 《上仙带球跑:魔王别过来》——话说,最后两篇是什么鬼? …… 好吧,央白上仙实在是仙界男神级别的人物,简直是高冷炫酷无情无欲的典范,爱慕者无数,直到某一天,被一个不知道什么地方来的小狐狸给啃了,众人的心情简直是无以言表——早知道就先下手为强了! 而这些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仙界的小册子,几乎让所有人发狂——我去!我们苦苦等了千年,就等着上仙历劫归来,重新回到那个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样子,反正没人可以得到,就算放着养养眼也好。现在好了,最后几年,再次被猪啃了,而且还被拐去暗黑阵营了!可能再也回不来了!好虐!一定要去把人抢回来的节奏! 于是,在没有组织的情况下,仙界头一回如此统一,不惜一切代价去暗黑界将人带回来——我们可怜的上仙,现在可是一个凡人,肯定是那该死的魔王把人强行带走的!而且强行把人这样那样了,啊啊啊啊,没准我们的上仙已经是一个每天以泪洗面的孕夫呢! 粉丝的力量是强大的,也是疯狂的,他们简直被自己的脑补给虐了千万遍,总之,最后的结论就是,自家上仙肯定被邪恶的王给强迫了,过着凄苦无比的生活。一定得去拯救! 而某些知道一些内情的某人则是摇头:“那只可怜的小狐狸,竟然一千年了还是想不开愿意和央白在一起,一定是没有看透他本质的原因!还是因为轮回了,某人的脾性没有那么恶劣了吗?不过,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 而在某人怀里的狐狸则是狠狠地咬了那人一口:“那谁叫你将那祸害赶去人界的!要是我家小墨出了什么问题我一定不会饶过你!” “哎呀,不要这么凶,都千年了,你还是在和我纠结这件事。小,小墨也是我的孩子,你忘记了吗?我这是在成全他们。”某人温柔的亲了一下怀里纯白的狐狸,“小,还是赶快恢复人形吧,就算不为了我,也该去参加一下小墨的婚礼和加冕吧?” “要你管!”某只狐狸跳下某人的怀抱——该死的,说来说去,还是想我变回人形,可是你如意算盘不要打太响了,我既然已经发誓就休想我再原谅你! 看着傲娇的狐狸,某人不得不羡慕央白——好歹小墨不会别扭到这个程度!这要我什么时候才能吃肉啊!不过,想想,如果央白和小墨在一起了,自己不就是央白的岳父吗?幻想着央白拉下脸叫自己岳父什么的简直不能太美好! …… 而被无数人惦记的戚大神现在则是满脸恶趣味的在帮闫墨试一套又一套的礼服,为了表现新王的威严,有要表现新人的幸福,衣服颜色没有选择传统的黑色冕服,而是大红色的绣着精致图案的礼服,映着闫墨肌肤如雪,多了几分别样的风情。 而闫墨看着戚央白那意味深长的目光,简直是泪流满面——大神,这衣服明明就是你设计的好不好,为什么要设计这么多套,让我穿着好玩吗?而且,敢不敢让我自己换一次,每换一套就被某人摸遍了全身什么的简直不要太羞耻! “等等……”终于,在某一套时,戚央白终于开口了。 闫墨简直激动:终于找到最合适的吗? “就这样,正好。”戚央白凑近,温热的呼吸几乎吹到闫墨的脖子上,然后在闫墨瞬间再次耳朵红通通的样子里,淡定地再次帮闫墨整理了一下领子,露出满意的神情来,然后走远。 闫墨松了一口气,这回终于好了,说实话,一直被戚央白动手动脚什么的,而且戚大神一脸正经的不经意碰到敏感的地方什么的,简直就像是在耍流氓。要是再多来几次,自己怕是又要丢人了。 戚央白的确很满意现在闫墨身上着这套衣服,暗红色,大气而又精致,玉带束腰,将闫墨整个人显得修长挺拔,作为灵狐一族特有的精致的容颜,若雪的肌肤也完完全全显露出来,却又完完全全的没有一丝的女气——他曾经好几次偷偷的看过闫墨办公的样子,和与自己面前的他完全不同,那种威慑和魄力,不容直视,绝对可以称得上王者。 而这位王者,现在在自己面前,双眸清澈,给予自己完完全全的信任,闪动着情愫,露出在任何人面前完全没有的臣服的姿态来——不得不说,这让某个自恋的大神心里莫名的出现一种自豪感。 这是我的人!戚大神心里想道。 “怎么?还有哪里不对的吗?”见到戚央白有点奇怪的眼神,闫墨不由有点紧张,然后又是某种不好的预感。 果然,戚大神摇摇头,然后微笑,加上某种温柔,简直颠覆众生,自然是将闫墨迷得找不着北。 “脱。”某个大神每次都是简单的一个字。 不过这简直让闫墨瞬间就清醒了——上几次的血泪经验,他可不认为某个大神只是不满意自己的衣服要自己脱下来重新换一件了。 “我可以不脱吗?”闫墨欲哭无泪。 “可以。”戚央白再笑。 “真的?”大神今天是人品爆发了吗? “乖,这次只脱一半就好。”戚大神很“善解人意”。 闫墨:“!”救命,大神,请捡回你掉下的节操! …… 和谐和谐全部和谐掉了2333333 作者有话要说:  每次将h和谐掉就特别开心肿么破?23333333 另:现在我的心态就是——不错,今天果然又掉了收藏23333等掉光了我就终于可以不更文了…… ☆、打过来了? 一切都准备得很完美,然而,就在加冕仪式正式开始之前,仙界打过来了! 这下,暗黑者阵营简直就是惊呆了——自从修士正式从人界彻底分离然后分为两大阵营暗黑界和仙界以来,已经有几万年了,虽然暗黑界和所谓的仙界简直是水火不容,可是,千年一次的挑事绝对是由暗黑界开始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每一千年暗黑界的王者就要举行大会,就是商讨如何对仙界进行进攻,可是,好了,这一次不用商讨了,人家直接打过来了,简直就是前所未有!是可忍孰不可忍!都欺负到家门口了,方有不应战之理! 更何况,看着那群所谓的仙人打出的横幅,简直是要吐血的节奏: ——还我央白上仙! ——男神我们回家! ——上仙,我们不介意为你养孩子! ——央白上仙快回来,我为你生猴子! ——无耻的暗黑王者,将我们男神还回来! ——暗黑界的丑八怪,将我们上仙送出来! …… 好吧,前面也就算了,可是最后一句是什么鬼!欺负外面暗黑界没有人吗?我们的美人就不是人吗?这让这群看脸的暗黑者情何以堪! 于是,暗黑者们发火了,我们王的“媳妇”也是你们能抢回去的!嫁过来了就是我们暗黑界的人! 于是,在两界的结界之处,两方竟然在没有领头人的带领下就开始打起来了! 这下简直是急坏了两界的高层,那些普通人不清楚,他们可是清楚结界的重要性,当初修士分离,分为界限分明的人仙暗三界,老死不相往来,而且制定了一大堆的禁令不许任何人越界,这也就是为何仙界会派执法者隐藏在人界抓那些出逃的修士特别是暗黑者,就是为了保持三界平衡,一旦结界失衡破坏,三界的规则就要被完全打破,所以每次就算打起来也是双方高层安排地点。 看着那分界的结界慢慢的消弱,知道内情的闫墨简直是着急,这可是大事,而且——央白大神你这么淡定真的好吗? 没错,戚央白是非常镇定的,也似乎一点也不关心什么仙界暗黑界,当然也貌似没有看见那些已经传遍暗黑界的标语,而是很淡定地在继续改造着闫墨与自己最后要穿的礼服。 “失衡的话,三界没准就乱了啊!”闫墨其实有点焦急。 “那关我们什么事?你过来,我们最好再试试这衣服。”戚央白拉过闫墨。 闫墨:“……可是这样的话……” “不正好吗?我们就可以不用费尽心思的找回人界的路了,不是吗?还是说,你这些日子很喜欢当暗黑界的王者,想留下来?”戚央白将衣服放在闫墨身上对比——那天一个太激烈毁了一套礼服什么的,一定要再做一套更完美的! “我才不想留下来,我只是……”只是有种不安……闫墨想说出口,可是看着戚央白难得的认真和温柔,又不想再说什么了——明天,只要坚持到明天就可以了,自己与他将会向整个世界宣布在一起,任何人都无法阻止,包括找过来的仙界!就算三界乱了又如何,天大地大,总有自己与大神的容身之地。 作者有话要说:  觉得快要完结倒计时了……哎哎,莫名忧伤,毕竟是我的第一篇耽美啊啊啊啊啊——虽然因为脑洞太大总是神展,但毕竟是坚持了两个多月日更,虽然没准大伙看着觉得作者智商颇低……可是每一个字都是作者一个个敲出来的——终于彻底明白码文的痛苦了…… 好吧,一说起来就话唠,等等,我还不如看看等会能不能再码一章出来…… ☆、加冕的意外 戚央白算清了一切,唯独没有算到闫墨会失踪,他无法想象前一天还在告诉自己等着他来“娶”他的人,今天却再也找不到。 出于某种风俗,闫墨与戚央白在加冕的前一天晚上难得的分开了。就在昨天傍晚,闫墨还在依依不舍说等到明天之后,自己与戚央白就再也不会分开。可是,清晨戚央白一觉醒来,听到的就是那些侍官大臣惊慌失措的声音——他们新任的王者消失了。 戚央白醒来的时候还是难得的心情非常好,甚至是那么多年难得的有一点紧张,可是,听到这个消息简直就是脸色都变了。 于是,那群人分明看到那换上一身红色礼服俊美得不可思议的央白上仙第一次有了那种冷漠到极致的气息,明明依旧只是一个凡人而已,却让人心惊胆战——那是传说中的上仙,真正的高岭之花,无情无欲的样子,和他们的新王带回来的会温和地亲自讨论加冕细节的戚央白简直就是两个人,简直让他们心惊。或许,他们头一回意识到这才是真正的传说中的央白上仙,武力值气场强大,甚至在仙界也横着走,那外面那群仙界人不惜一切要回去的人。 戚央白第一个想法就是仙界的人抓走的,可是,根据他的计算,就算外面的争斗如何强烈,可是至少撑得过今天,所以他问道:“结界破了吗?” “没有。”那群人拼命摇头。 “那你们是怎么看人的!废物!好好的一个大活人一个晚上就消失了!你们找遍了整个王宫吗?你们找遍了整个暗黑界吗!”戚央白提高了声音。 “我……我们明明有派人看着的,可是……而且我们看了魔晶影像,的确没有发现殿下被抓的踪迹,就像,就像是殿下不知道为什么消失在房间一样……我们已经派人在暗黑界各处走了,甚至去问了暗黑界大能,可是,就算再怎么样,暗黑界的人也绝对不会对王者出手的,何况在千年大战开始的时候……” “停!”戚央白已经不想听他们的废话了,能在这里将人无声无息抓走的,绝对不是常人,可是,到底会是谁呢?他可不认为闫墨敢逃婚,或者想逃婚,何况闫墨的灵魂根本就没有稳固,力量也没有回来——明明,明明只差一点!只差一点闫墨就可以恢复自己的力量,头一回他有点恨自己想在加冕典礼上宣告的念头,如果,如果早就与闫墨契结那个灵魂誓约,闫墨可能早就恢复了,至少不会毫无反抗之力的被抓走! 如果……如果闫墨有什么意外……戚央白攥紧了手心,鲜红的血流出,染红了那苍白的指尖。 我会找你回来!闫墨,你答应过的,就别想逃,否则这一次我绝对不会再原谅你!更不会原谅我自己! …… 闫墨慢慢的睁开眼,可是觉得头痛无比——等等,这里是哪里? 宽大而华丽的床,洁白整齐的房间,浓浓的现代风格——总之,绝对不是在暗黑界的王宫!人类世界? 就在闫墨扶着头想着自己如何莫名其妙的在这里,以及——我的天!今天不该是我和戚央白的好日子吗!大神会杀了我的! 想到这里,闫墨连忙爬起来准备下床,可是,头却再次痛了起来,而且,这浑身无力的感觉是怎么回事? 就在闫墨在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时,一个高大的黑衣男人突然出现在了闫墨的床前。 男人长得不丑,却是莫名的全身阴暗,让人不喜,特别是他看闫墨的眼神,简直恐怖。 “你是谁?”闫墨皱眉,这个人他莫名的让他不喜,而且,那种不好的预感再次来了。 那男人凑近闫墨,眼神接近痴迷:“小墨儿……” 闫墨顿时就一身鸡皮疙瘩,什么鬼!小墨儿,戚央白都没有这样叫他! 作者有话要说:  前文的一些伏笔慢慢玩…… ☆、不识旧人? “你到底是谁?我好像不认识你吧?”闫墨眼中露出警惕。 “不认识?”那男人脸色变了,眸中酝酿着风暴,“闫墨,你竟然敢说不认识我!你怎么敢!你怎么敢!你怎么敢!” 好吧,事实上,闫墨有点吃软不吃硬,看这人的样子,简直莫名其妙,语气也不善了起来:“这位先生,我凭什么要认识你呢?而且,我为什么会在这里,是你带我来的你到底想要干什么?” “我要干什么!哈哈,闫墨,我不相信你不知道!闫墨,我也追了你上千年了,为了你,不惜下地狱,你怎么敢忘记我!”男人眼中夹着愤恨,还有疯狂。 “……”闫墨无语——动不动就千年什么的?我现在根本就没有恢复记忆啊混蛋!何况,我上辈子已经暗恋戚央白那么久了,我可不相信自己会乱惹桃花,何况,凭自己的眼光,有戚央白在怎么会看你一眼,简直不是一个档次的男人好不好! 那男人完全没有看到闫墨眼中的嫌弃和怀疑,却不知道为什么眼神变得温和了起来,他轻轻触着闫墨略长的发:“这样也好,没有记忆,你就不会再去想那个混蛋了,小墨儿,告诉我,你是爱我的……你知道吗?我找了你千年,整整千年,仙界,到暗黑界,到人界,小墨儿,这回我不会再晚了,你是我的了。” 闫墨简直一身的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连忙将身子再往里面缩——救命!大神,我遇到变态了! 那男人似乎没有看到闫墨的样子,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自顾自的开口:“小墨儿,我不会再放手的,你说我当初如果就和你在一起多好,你就不会遇到那个人,你就会一直开心,你就会和我在一起,你就会幸福,小墨儿,我已经会做你最爱吃的烤鸡了,你再也不用去厨房偷偷的吃了……我会带你去走遍仙界每一个地方,我会带你去看那千年一次的桃花雨……” 男人说得有多么深情,闫墨就有多么的恐惧,这个人,简直就是偏执,那眼中的看不清的情愫,甚至与超过戚央白看他时的样子,疯狂,暗黑……让人透不过气来——他漆黑的眼中倒映着自己,简直要将自己的灵魂吞噬。 闫墨相信这个人是“爱”着自己的,甚至某种程度上来说简直就是痴迷,可是他高兴不起来——心中有一人,任万千宠爱,不及他万分;当你爱着一人时,任百般疼爱,你都会无动于衷;宁辜负天下人,不负倾心。 这样的爱他承受不起,只会感到害怕。 逃!只有逃!——逃回戚央白身边去!这是闫墨现在心里唯一的想法。不仅仅是为了那典礼,更是因为害怕。没错,他头一回觉得承受不起某个人的情感,这样的疯狂情感之下,只会是毁灭,而他,不想死,更不想和一个莫名其妙的人一起死,他贪恋着一切,贪恋着有戚央白在的每一刻,贪恋着自己可能的未来,贪恋着计划中与戚央白的每一刻。 可是,现在惹怒这个男人并不是好主意。 闫墨佯装镇定,打断了那男人几近痴迷的幻想:“我是不会和你做那些事情的,我根本就不认识你。” 那男人似乎清醒过来:“不认识……不认识没关系……小墨儿,你可以叫我薄。我们现在认识也不迟。” 薄?我还厚呢!你以为是言情里男主啊!还一个字!小墨儿,小墨儿,我简直想吐!——闫墨内心吐槽着,叫一个男人一个字什么的,连戚央白都没有过。 但是表面上闫墨自然要和这男人周旋着——如果这个男人真的像他所说的一样,将自己找遍了三界,那么,实力绝对不容小觑,以自己现在的身体状况,简直是任人宰割,那么,只能以退为进,毕竟,戚央白还在等着他。 事实上,闫墨远没有在戚央白面前表现的那么纯粹,在世间打滚那么些年,从一个一无所有的被赶出家门的穷鬼到资产过亿的总裁,某些不入流的手段他也用过,何况,他既然镇得住那群暗黑者,就绝对不会是表面上的那么无害。 某些时候,不折手段其实也是自保的一种方式,不要被这个男人侵犯,更想趁机逃走,闫墨的脑子飞快地转动起来,而事实上,不在戚央白面前,闫墨绝对要算得上某种意义上的高智商。 “那么,薄……”闫墨咬牙忍住恶心,还是说出了那个字,“那么,你告诉我,这里是哪里?你准备把我怎么办呢?我现在全身都不舒服,你是不是对我下了什么药?而且,既然说爱我,又何必对我做这种事?” 见到闫墨叫他的名字,薄简直就是欣喜若狂,千年了,他的小墨儿再次叫了他的名字——如同当初那个单纯的少年。 于是,根本就和闫墨一样也是在喜欢的人面前智商降低不止一个档次的薄一听闫墨难受,简直就觉得自己也难受了,连忙施法就将在闫墨身上的禁锢解了开来:“怎么样?好点了吗?都怪我,为了不惊动他们带你出来,我对你施了点法……” 黑衣的男人明明是一脸阴郁,可是却是像在讨好自己的恋人一般,因为自责,却是纯粹也举足无措样子。 闫墨内心叹了口气,也不知道自己前世到底与他有何纠葛,竟然会让他如此,简直造孽!而且,为什么我要背负上辈子的东西?欠戚大神的也就算了,怎么莫名其妙冒出一个这样的男人,要是又欠了他什么的话,他可是不能再还了,毕竟,世界上,最不能还的就是情债,何况自己还已经有了生死相随的恋人。 不过,也因为男子的施法,闫墨至少感觉身上力气恢复了些,至少不会全身无力了。 “我想出去走走。”面对这男人简直每时每刻将眼神粘在自己身上,闫墨简直觉得无语,浑身都不舒服了,但在这个房间里,他是绝对走不出去的。 那男人眼中闪过一丝警惕,可是,在闫墨某种“你不信任我”的眼神下完败,时隔多年,那个人再次出现在自己面前,简直就完全不想拒绝他任何要求——何况男子相信自己的实力,闫墨不会再他眼皮底下逃走的,何况这里是人界,闫墨绝对没有穿越三界结界的能力,这点他是早有察觉。 终于出了那个封闭的房间,闫墨简直觉得心情好了不少,和一个觊觎自己的变态男人在一起处在一个封闭的空间,简直不要太恐怖。 清静的花园布置的十分精美漂亮,足以说明主人的用心——没错,闫墨现在是在某个别墅的大花园里,简直和原来戚家的本家华丽风格有的一拼,但这足以证实,这的确是在人界,暗黑界,他可不相信那群人会喜欢这种洁白的华丽风格,至于仙界,听说是一片琼楼玉宇。 他表面上欣赏着这间花园的布置,其实内里却是暗暗记住地形,以及观察风格这到底是在哪里。 不过,突然之间,他竟然看到了一个穿着园丁衣服的人一闪而过。 闫墨睁大了眼睛:“杨淇!” 那人身体明显的顿了一下,却是转过身,俊美骄傲的脸,虽然是身着园丁的衣服,手上甚至拿着浇花的花洒,可是,那从骨子里带来的骄傲和优雅,却依旧存在着。 “闫墨?好久不见。”杨淇轻轻的开口,脸上甚至带着笑容,似乎完全没有以前将闫墨当做情敌的那副样子。 “你怎么会在这里?”闫墨心里有不好的预感,不由问道,以杨淇的身份,怎么可能会来这里当个园丁,他可不认为这个大少爷会有什么特别的爱好。 杨淇微微一笑:“那你就要问问你旁边的人了。” 薄板起脸:“没想到你竟然还活着?” “托您的福。”杨淇淡定回答,“这里并饿不死我不是吗?我的主人。” 主人?闫墨简直要被他们之间莫名其妙的对话给弄昏了,这是什么神展开?杨淇怎么会称薄主人?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科三一次过了,心情好,粗长君——哎哎,你们造教练当初是怎么骂我的吗?你这种去考试就是去送死,叫你不要考偏要去……好吧,一次过了,今天简直人品值爆满。 么么哒……分点给看文的小天使。 ☆、千年前的桃花 薄并没有给杨淇好脸色,事实上,在上次的不愉快之中,他就将杨淇放到这里帮他打理人间的“居所”,自然,这个房子是薄的地盘,因为一名之恩,杨淇被迫答应成为薄的奴隶,可是,杨淇身上要是有奴性才怪,被几乎是囚禁着,杨淇反倒想开了许多——自从上次被戚央白的残酷打击之后,心死之后何谈畏惧。这也是作为一个普通人,杨淇丝毫不怕薄的原因,在他看来,薄不过只和自己一样的一个求而不得的可怜鬼而已。 而这可怜鬼丝毫没有注意自己几乎是被闫墨牵着走,而是自以为是地认为会得到自己想要的,这才是最可悲的,旁观者清,当局者迷,这一点,杨淇比薄要看得太清,从薄身上,杨淇几乎是看到了和自己一样的结局,这只会让杨淇感到可悲,无论如何,杨淇就算在戚央白面前低下了头,可是却没有放弃那一份尊严与骄傲,而这个人,还在奢想,所以,结果自然是和自己一样可悲。 “恭喜你,终于找到人了,而且还是他。不过,薄,你和我一样可悲。”杨淇经过薄身边时说了这么一句。 薄立刻脸就黑了,眸中闪着风暴,甩手给了杨淇一个耳光:“你算什么!敢和我这样说话!” 杨淇捂着脸,却还是笑了,而且是对着闫墨,然后消失在花园里。 闫墨低头,杨淇绝对是看穿了自己的意图,不过,他倒是奇怪杨淇没有揭发自己。 “你认识他?”薄见闫墨低头,以为是被自己吓到,在他眼中,闫墨无论如何,永远是那个毫无心机单纯像一张白纸,而且面对闫墨,他总是无法展示那狂暴黑暗的一面——似乎想将自己定格在仙界的那个温文无害的样子,而事实上也是,闫墨不太喜欢那种狂暴的人,。 “认识。”闫墨只是点头。 “不用管他,来,我带你去一个地方。”薄给了闫墨所有的温柔,然后抓住闫墨的手——尽量忽视了闫墨手的不自然和颤抖。 闫墨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却是尽量忍住了自己的恶心之意,拥抱过自己爱的人,任何人的触碰都只会让自己恶心,可是——毕竟,快了,有人快来了。 如果说前面的花园花了主人很多心思的话,那么,后面的一大片的桃花园,却营造了某种极致的浪漫和美好,就算闫墨不会为薄的心思而感动,也是愣了一下。 此刻,不是春季,而是夏季,炎热的阳光照耀下,那一片粉色的世界,简直恍若童话。 粉色的花瓣落了一地,飘在空中,空气中弥漫着桃花的香味,恍惚赋予了世间一切的美好。 闫墨心神恍惚起来,好熟悉,好熟悉……耳边是男人温情的话语:“小墨儿,你以前最喜欢桃花了,而且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仙界的桃园了,我虽然给不了你仙界的桃园,却可以在人间给你一个桃源,这里每一颗树,都是我亲自挑选种植的,从下了人界找你之后之后,我发现人间竟然也有桃花,于是我每年在这种下十棵桃树,我想,总有一天,在桃花开满之际,你会再次回到我身边……” 薄极尽深情款款,看着桃花下的闫墨,恍若回到了过去的那段日子:“从你离开之后,我才发现自己多么痛苦,小墨儿,我一直想,我是什么时候开始爱上你的呢,大概就是你趟在桃花树下朝我笑的时候,小墨儿,若今生你愿意和我在一起,我们就住在这儿如何?每一天,每一天都可以看到桃花,每一天每一天都可以看到你的笑……” 也就在那一刻,薄抬眼,见到了闫墨千年前的笑容,单纯而美丽——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却不若眼前人一笑。 闫墨的确笑了,在那熟悉的桃树下,想起了千年之前的往事,可是,他的记忆里的男人一袭白衣,高贵圣洁,冷傲容颜到让那桃花失色。——正是千年前的央白上仙。 那时,只因无意中窥见那白衣的仙人捏花一笑,小小的狐狸顿觉万物失色,从此不识情愫的少年心系一人,痴恋如狂,犯下了那万劫不复的错。 这也是为什么闫墨喜欢桃园的原因,那一次,他第一次遇见那白衣高洁的上仙,从此,识得了珍念,也尝遍了苦楚,甚至,等到央白再次来到桃园的那一天,那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狐狸第一次告白了。 苦楚,甜蜜……熟悉的桃花园的确牵动着闫墨太多,残酷的是,这与薄无关——在闫墨深刻的记忆里,甚至觉得没有出现过薄,只依稀自己曾经撞过一个人而已。 “我记起来了……”闫墨低喃着,千年前的事情,那场癫狂的暗恋,终于还是记起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爆更中…… ☆、疯狂的恋情 薄欣喜:“小墨儿,你记起我了?” 闫墨朝他笑,却是吐出残酷的话语:“央白……”其中情深,恍若昨日。 薄的脸色顿时就惨白,本来就苍白的脸色已经恍若死人,眸中风云顿起,暗色的眸子魔气涌动:“怎么……怎么可能,小墨儿……你怎么能,怎么能想起他!怎么能想起他!怎么能想起他!那我呢!那我呢!那我呢!” “你?只不过是一个看园子的小仙而已!薄,没想到你竟然敢大白天在这里,还敢抓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身边已经多了两人,说话的是人界的少年执法者离申,而旁边那个笑得妖孽的男人自然就是闫浚。 薄如梦初醒,却是恶狠狠看着离申和闫浚:“你们怎么找到这里来?” 闫墨已然是趁机想跑到闫浚身边去了,他虽然联系不到戚央白,却可以联系到与自己血脉相连的闫浚,在薄解除他的封印之后,闫墨就偷偷联系到了闫浚。 察觉到闫墨举动的薄自然明白一切是如何发生的,他不明白明明刚刚还温顺的闫墨现在却是在他的对立面了。 “小墨儿!”薄头一回把闫墨的名字说得如此恐怖。 “你放弃吧……我要回去了,而且,我就算恢复记忆了,也根本就不记得你了。”虽然残忍,闫墨却还是准备打破男人的一切幻想。 薄听了之后自然就是更加疯狂,眼中风暴简直是几近吞噬自己:“小墨儿……你再说一遍!” “没错,我虽然恢复了记忆,可是我还是记不起你到底是谁。”闫墨重复了一次。 “哈哈!不记得……不记得……闫墨,我为你堕入地狱,为你寻遍三界,为你布置一切最美好的事情,到头来,你说你不记得我!!!”薄的气场可怕的很,连语气都满是疯狂。 就算是闫浚,也不由心惊,他问过离申这个男人,只知道这是仙界一个普普通通的小仙,却不知道什么原因盗了念白上仙(就是央白的师兄,离申的师父)的空间仙器,强行花开了结界,堕入黑暗入了魔,成为仙界的头号追缉人,可没想到却是因情如此,而且对象还是自己那小侄儿——果然情字太可怕,自己那兄长不顾一切逆天生子,央白上仙那五年不识情欲的高岭之花竟然会舍下身价步入轮回,而面前这位就不说了,离疯不远了,或者说已经疯了,还好,自己没蠢到这个境界。这也坚定了闫浚绝对不想动心的念头,情之一字,害人不浅,这也为他今后的情路简直漫漫挫折,当然,这是后话。 虽然薄的气场太过可怕,可是闫墨可不想这人继续误会什么,抓起闫浚就开口:“你有办法带我暗黑界吗?今天是我和央白的好日子,我怕见不到人,他一定会杀了我。” 闫浚石化:“好日子?才这么久不见,你竟然发展到这个地步了!” 闫墨点头:“带我去吧,叔叔,我求你,我今天有极其不好的预感,我怕戚央白他出事……” 闫墨第一次在闫浚面前表现出恳求的神色,闫浚自然心软,再怎么样,闫墨也是他一手养大的小狐狸,而且,连叔叔都叫出来了,闫墨的婚礼什么的,自己这个长辈自然要去,毕竟,如果可以让传说中的央白上仙下跪敬茶的不要太美好。 于是,无良的某个人连忙吩咐离申:“你自己去抓他吧,反正这也是你的责任,我就不凑热闹了,我和小墨先走了,误了吉时就不好了。” 离申:“……” 见闫墨和闫浚想若无其事的离开,加上听到闫墨再次说起自己与戚央白的好日子,简直让薄疯狂——他记起来了,自从闫墨消失在人界之后,他就追到了魔界去了,可是听到的消息竟然是闫墨要和戚央白结礼,薄简直就是疯狂,自己千年以来的追寻竟然全部是笑话,他而且完全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他偷偷带回了闫墨,而且下意识的麻痹自己,想给自己最后一个机会,如果不成功就成仁,就算和闫墨一起灰飞烟灭,也绝对不会让闫墨和别人在一起。这也是为什么薄愿意带闫墨来这里,桃园,他心动的地方,不能成为自己寻幸福的地方,就让他成为埋葬自己与最爱的人的地方。 “想走可以,人留下!”薄全身阴冷,一身的黑衣外简直就是滚滚的黑洞,似乎随时准备吞噬一切。 闫浚见势不好,急忙拉住闫墨就跑,离申也连忙施法,这个人,千年之间。魔气就如此了得,简直是不敢相信。 可是,事实上,他们都低估了薄的实力,何况他身上还有念白的仙器,当初借用了其力量,在暗黑界甚至利用空间仙器打开了藏在地底深处的暗黑空间,这也是薄的力量如此强大的原因,薄万念俱灰,此刻简直就想毁灭一切,这下那些纯粹的暗黑的力量没有看了束缚,简直就是要从薄身上涌出来,吞天灭地。似乎连周围的空间也开始不稳。 闫墨被抓住时,看到的是薄绝望漆黑的眼神,必死的决心,以及他身后那无边无际的暗黑空间,他唯一想想法就是完了,自己这回死定了,可是,好舍不得戚央白,他不想死,也不想陪着这疯子死!更不想再也见不到戚央白。 “小墨儿,既然你说不认识我,那么,就让我融为一体吧,这样,我们就会熟悉,而且只对自己熟悉……小墨儿,你无法想象我多么爱你,愿意为你奉上一切,可是,为什么,为什么千年之后你还是要和那个人纠缠不休,明明是我先遇到你的,小墨儿,你是我的,你是我的,你是我的……”薄看着怀里的人,简直要将闫墨揉到自己身体里,这样,会不会近一些,会不会,怀里这个人就属于自己…… ☆、结局(1) 暗黑色的空间,慢慢吞噬了两个人,也就在那一刻,闫墨觉得自己的灵魂也灼烧了起来——不行,不行,绝对不行!我答应过他的,答应过他的……我不能死,不能,绝对不能就这么死去! “央白!”闫墨痛苦的大叫,整个身体爆发出强烈的光芒,而且是白色的光芒。 白色的光芒吞噬,不,或者与那些暗黑色的力量竟然在此刻相融了,闫墨的身体里,那股强大的力量,终究还是打破了最后的封印。 白色与黑色相融,简直毁天灭地,甚至整个三界此时也感受到了,结界,结界在破灭!有人大喊。 但是两股巨大的力量绝对不是闫墨可以承受的。 “危险!”闫浚气得大叫,急忙想扑进去那在白色与黑色光芒中满脸痛苦的闫墨。 离申连忙死死的抱住了他:“你不要命了!不要去!这种力量不是我们能抗衡的!” “混蛋!难道我要看着我家小墨死掉!”闫浚激动无比。 离申其实也不知道,但是绝对知道闫浚现在冲过去,绝对是送死。 此刻的薄,已经几乎被那黑暗的空间吞噬,而他很开心,在觉得自己灵魂消融的那一刻,他甚至觉得自己头一回离自己爱的人那么近,看着那巨大的光团吞噬着自己的爱人,他竟然有一种莫名的快感,燃烧吧,吞噬吧,这样小墨儿的灵魂就会和当初一样纯粹干净,心里再也装不下那个人。 可是,下一刻,他睁大了眼,红衣的仙人从天而降,冷漠高贵依旧,却是让他恨到了极致。 “蠢货!”戚央白骂道,却是不顾一切朝着闫墨而去。 闫墨在痛苦之后听到了戚央白的声音,简直以为是幻觉,,睁眼,却见熟悉的人朝自己而来,这一刻,他没有开心,而是绝望大喊:“不要过来!” 这种力量,自然也是戚央白抗衡不了的,闫墨是自私的,甚至原来也有和薄一样疯狂的念头,就和自己爱的人一起死算了,可是,经过薄这一次,他却终究明白了自己的自私,他不会,不会和薄一般,舍得伤害自己挚爱的人,就算自己粉身碎骨,也不愿伤害他一分一毫。所以,闫墨不愿意戚央白过来。 戚央白笑了,红色而精致的礼服,露出颠覆众生的笑,那是闫墨此生加上千年前都没有见过的央白,让人心动而又心痛。 “傻瓜,我怎么舍得你一个人死去。”戚央白开口了。 直到两个人温热的身体冲破那股强大的力量紧紧的拥抱在一起,闫墨突然流泪了,然后,却是不顾一切的主动去吻着来人。 黑与白的交影中,盛开的是绝望而极致的情深,相爱的紧紧相拥,是世间最美好而热烈的画面。 而这一刻,薄知道,此生,他是绝对得不到那个人了,他绝望的闭眼,然后人黑暗的空间完全吞噬掉自己,而也就在那一刻,一个熟悉的人冲了过来,与他一起被那黑暗空间吞噬掉。 ☆、大结局(完) 第11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2节 大神与蠢粉的恋爱可能性 作者:笔乐戈聆 第12节 “混蛋!放开我!我要去救小墨,如果他出了什么事,我绝对不会原谅你!”高空之中,一个绝代冷艳的男子被另外一个高大男人死死的抱住,男子不顾一切的想冲下去,却被死死禁锢着。 那高大的男子一脸的淡定,俊朗的脸上却是痞气,他强迫怀中的人与自己对视:“珺儿,你终于肯恢复人形了,你知道我多少年没有见到过你吗?还有,你说过,除非原谅我,否则就不会再我面前恢复人形,那么你是原谅我了吗?” “你他妈的混蛋!放开我!这个时候还有心思说这个,小墨也是你的儿子!央白是你的师弟!你就看着他们死!我告诉你,他们要是有什么事,我就和你一起死!”闫珺简直想弄死念白,带自己来这,竟然是要自己看“一场好戏”,看着自己师弟与自己儿子死掉吗?简直就不是人! “珺儿,你下去也救不了他们,而且,你不觉得他们这样也不错吗?能和自己爱的人死在一起,而且,你看,他们吻的多么投入,小墨多么热情……你都从来没有这样对我……唉……我也生无可恋了,至少央白爱的人在身边,而且爱他,可是,我爱的人却再也不爱我了……”念白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 闫珺简直暴怒:“爱你个大头鬼!混蛋,块救他们!” “我爱的人又不爱我……”念白继续无动于衷。 “快救!没时间了!” “我爱的人又不爱我……” “混蛋!” “我爱的人又不爱我……” “快去救他们!我原谅你!” “我爱的人又不……等等,珺儿,你说什么?” 闫珺咬牙,上辈子会看上他简直就是眼瞎:“快去救他们,只要你救了他们,我就原谅你!” “不……除非你说爱我!”念白得寸进尺。 “爱!爱!我爱你行了吧!快救小墨!混蛋!”闫珺看着自己的孩子慢慢死去,简直忍不住流泪。 念白简直心痛又开心,几千年了,自己终于要修成正果了,他轻轻吻掉闫珺脸上的泪水,然后说了一句让闫珺忍不住弄死他的话:“放心,小墨没事,因为央白与他的灵魂契约正在完成,完全会慢慢驾驭那股力量。央白与小墨是真正的天生一对,所以会没事的,小墨经过这回灵魂也会彻底稳固并且真正的驾驭他身上的暗黑与纯白的力量。” 闫珺:“你去死!” 空中传来某个人的怒吼,以及,后来某个人的惨叫:“珺儿,不要毁掉你下半辈子的性福啊!” 而下方,彻彻底底恢复的闫墨和戚央白两个人终于放开了对方。 闫墨奇怪的看了一眼空中:“我怎么感觉到了熟悉的声音呢?” “没有,你听错了,走吧,我们回去完成婚礼吧,这一次,三界结界破裂,这样也好,三界就都会知道我们的婚礼了。”央白轻轻的捏了捏闫墨的脸,难得温柔情深。——毕竟,向整个三界秀恩爱什么的,一直是某个大神的愿望。 闫墨微脸红:“好。”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将脑洞完了——我会告诉你们我恨喜欢薄吗……本来设定是一个完美的男二的,不想写太多……一直觉得,在主角眼中,除了爱人的爱恋,其他的都是无动于衷——我爱着你,却只是你生命中的一个过客,我眼中的完美,是你眼中的另外一段完美,注定无法拥有结局的爱恋,其实并不差,不过是在每个人眼中不同而已。捂脸,不造说清楚了没有。 总之,唉唉,脑洞太大笔力却不够的感觉,这是我第一篇耽美,希望下一本进步了……新文只有文案,有兴趣可以瞄一下…… 期末期间,因为最近太忙,码字也几乎耽误我大半学期,结果平时不努力,考试徒伤悲……最后半个月了,闭关修炼去了,先拜拜啦!求祝福呀…… 还有,对看这篇文的小天使说抱歉啦,虽然不造剩了几个坚持看下去的,不过,毕竟向我一样脑洞大又喜欢神展开的作者,咳咳,真是辛苦你们看下去了,但请相信,我一定是每个字都是很认真的想出来的,捂脸,希望这个结局你们还满意…… 番外估计十章左右,在考完试或者某些值得祝福的日子爆更——包括番外大神与闫墨的秀恩爱,薄与杨淇的,闫珺与念白的,闫浚与离申的…… 么么哒,有缘江湖再见!无缘不要骂我……耽美分享平台腐书网 fubook 第12节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