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撰记》 正文 第 1 章 杜撰记 作者:周嘉宁 第 1 章 ★☆★☆★☆★☆★☆★☆★☆★☆★☆★☆★☆★☆★☆★☆★ 恋耽美.[]【天煞孤星 风】整理 ★☆★☆★☆★☆★☆★☆★☆★☆★☆★☆★☆★☆★☆★☆★ 《杜撰记》作者:周嘉宁【完结】 ISBN: 9787513308601 出版社: 新星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210 定价:28.00元 分类:小说,现当代小说[ 内容简介 本书是由九个短篇小说组成的短篇集,九个故事组成了完整的《杜撰记》。 这九个故事都是有关青春期和爱情的,写给那些有童年记忆,以及那些经历过青春期的人们。所有青春期的爱情都应该是不老的,都应该是磅礴的,虽然发生在不同的时代,虽然有些是幻想,有些是暗恋,但是那些爱情都是纯洁的。我们应该在青春期里面经历那些自以为是的疼痛和挫折,这样才能够保证我们顺利地成长下去,因为一旦克服了这所有的痛苦,一切都将变成...黄金时代的美好回忆。 阳春三月 阳春三月(1) 阳春三月,小碗跌了泥跟头,哭三日。 ——《杜撰记》 玛县的特产是阳春面和彩条鱼。 这里的阳春面跟别处的不同之处就在于那一勺浮在汤面上的猪油,连小碗这样肉丝上的肥肉都不碰的小姑娘也贪恋那一勺猪油,每次都要嘱咐妈妈萱巧放多一点再洒上胡椒粉才好。而玛县上做阳春面做得最好的店家就是萱巧的阳春店,那里用的都是大口的瓷碗,吃到精光的时候就能够看到底下烧上去的字,谁要是吃到“碗”这个字的话,这碗阳春面就算是萱巧请客了。玛县上的人都知道小碗是萱巧的心头肉,疼着呢。 烧着“碗”字的碗阳春店只有一个,盛了面以后表面上并无二致,其实放了双份的猪油,面底下还埋了一块萱巧自己腌制的彩条鱼,只有吃者自己才知道。 玛县的鱼池多,养的全都是彩条鱼。彩条鱼的模样如名字般好看,养在鱼池里面波光粼粼,腌了做成咸鱼,晾在屋檐底下直溜溜的一排。彩条鱼肉质鲜美,非常好销,玛县的青壮劳动力都是靠着彩条鱼过活的,鱼季没日没夜地干活,闲时就在阳春店里吃碗阳春面,喝口酒,生活得很安逸。 小碗从小是在阳春店长大的,见证了阳春店从一开始的几条板桌发展到后来萱巧盘下这个小店面。小碗没有父亲,但是她是在男人的世界里长大的。男人们喝酒吃五花肉,浑身汗臭地讲黄段子,眼睛瞄着萱巧的裙子底下,呼噜呼噜地吃面想碗底有没有那块彩条鱼,有没有那个“碗”字,能不能上萱巧的床,隔三差五地和萱巧在屋子里面关着门打架,弄得整个阳春店在寂静的玛县咯噔直响。小碗对此习以为常,她顶享受的就是中午坐在店门口的太阳底下用指头撮一撮鱼松放在嘴巴里咂吧着,等着从萱巧房里走出来的男人用强壮的胳膊把她举过头顶,或者是趁萱巧外出买东西的时候从她床底下拎出一双大红颜色的高跟鞋,赤着脚晃荡地踩着它在没有人的店面里踱,鞋子就鱼池上的船一样摇摆。 阳春三月,鱼池的淡季,却是阳春店的旺季。 玛县上的男人们从早到晚地坐在阳春店里面,喝酒划拳打发时间,萱巧就并拢着脚坐在柜台后面边听无线电边切葱末,不时嘱咐小碗给客人添酒添鱼松。萱巧喜欢听唱外文的歌曲,咿呀咿呀地伴着无线电的沙沙声。男人们有时候没钱结酒账,就把从家里老婆的梳妆柜里面拿来的一根银簪子一匹绸子或是几个玛瑙扣子押在萱巧那里,说是萱巧用了也比自家黄脸婆好看。萱巧把这些都摆在手边的盒子里,放着,唯独把一根阿二赊在她那里的破旧朱漆簪子插在头发里面。玛县上的女人们都恨恨的。 小碗在玛县上并无人理睬,每家每户的女人都在心里面诅咒着萱巧,萱巧拿阳春面勾引男人,总不好再让自家孩子跟着小碗这个小狐狸精学坏。小碗的眼珠子圆鼓鼓,不和别的小姑娘一样穿马海毛的毛衣和滚花边的外套,而是终日一件薄削削的碎花对襟小袄,耳朵上戴一对黑色星光石的小坠子,是萱巧小时戴过的。她不喜说话,沉闷闷。萱巧因她是自己和爱人的孩子,心里爱着,却不知如何去疼。小碗越长越大,眉眼之间和萱巧也是越来越像。碰上醉酒的男人对着小碗说:“长大了做谁的媳妇啊?”萱巧就敲着高跟鞋啐他,那人的阳春面里面也就没了那额外的猪油。 阳春店里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其实都是由阿二的那根朱漆簪子而起的。 那簪子破破旧旧的,粗看以为是萱巧的头发里面插着根朱漆筷子,凑近了才知是簪子,戴在别的女人头发上是糟蹋了它,配着萱巧单薄皮肤上的细小皱纹和一抹温婉的黑发却显得尤其好看,那朱漆也红得纯正起来。 阿二还没有娶老婆,他是玛县上最勤快的捕鱼人之一,在鱼季的时候起早贪黑地干活,几乎所有的钱都用来供养姆妈。姆妈脑子有毛病,清醒的时候坐在家门口织毛衣,疯癫起来会把衣服都脱了往外面跑,说是要跟了那死鬼男人去,几个人都拉不住。阿二并没有欠阳春店的酒钱,那簪子是他从姆妈枕头边上的首饰盒里取出来的,放了已经很久不见姆妈用过,一次帮着整理东西的时候他觉得这物件和萱巧很是般配,就偷偷顺在袖子里给萱巧拿去。萱巧见着一愣,先是不肯收,推拉了几次之后就随手插在绾起的头发里露出一个雪白的脖子问:“好看不好看?”阿二的脸红到了脖子根,在众人的起哄声中恨不得把脸埋进阳春面里。那日店里人都打赌说阿二的阳春面底会有个“碗”字,争着去看,却只一勺猪油其他啥都没有。倒是没咋出声的刘大军吃到了“碗”字,睡上了萱巧的床。 自此,阿二恨恨地走,几日不来,说是陪姆妈到城里看病去。 农历二月二的中午,小碗捧着瓷饭碗吃加了双份猪油的阳春面,顶上盖了一只流着黄的荷包蛋,底下还埋了一块腌的彩条鱼和一块五花扣肉。呼噜呼噜地吃到碗底,一个烧上去的“碗”字。这天是小碗的生日,二月二龙抬头哟,照例是要去剪发的。小碗不从,萱巧劝说:“女孩子家等到心里有人了才留长头发,有多久留多长。” “那我心里有人了。”小碗沉吟了片刻定定地说。 萱巧心里一颤,指甲掐进了小碗的手腕里把她往剃头铺拖,说:“你能有什么人哪,这玛县上都是些臭男人,要有出息就要外头的男人去,我不准你心里有人。”小碗挺着刚刚开始有点隆起的胸脯,鼓着眼睛沉默,直到头发剪成了一个萱巧喜欢的童花头。 阳春三月 阳春三月(2) 阳春三月,玛县的鱼池里正养着彩条鱼的鱼卵,整个湖面很安静,待到萱巧屋檐底下那排直溜溜的腌鱼吃得差不多的时候也就是鱼季的到来,现在鱼还是密密麻麻地悬在那里。萱巧中午趁着客人稀少的时候在里屋打盹,从湖面上折射过来的日光明晃晃地照在她的脸上。她做了个梦,梦里面鱼池里的水都干了变作一个个的小泥潭,彩条鱼晒成了手指头般细细的鱼干,小碗的父亲背着包囊从门外进来,她的身体就陷入了潮湿的海洋,她在梦里面很舒服地和小碗的父亲睡觉,男人急着喊:“你快点把腿分开。”萱巧却发现自己的两腿紧紧地并着,上面已经长出了彩色的鱼鳞,怎么也分不开。 她猛地醒来,见小碗正站在一边直愣愣地看着她,手里面拿着一把用来刮鱼鳞的剪刀,那朱漆的簪子落在地上,边上是一绺乌黑的头发。萱巧还未从梦中的恐惧里清醒过来,尖叫着:“你在这里干什么?” “我爹爹死了,你心里还有谁?”小碗收起剪刀走到柜台里撮了一撮鱼松坐回自己的小板凳上,空留地上那个朱漆簪子和一绺死掉一样的头发。 次日萱巧把被小碗剪断的头发干脆剪成了齐密密的刘海儿,照旧笃定地在男人堆里面并拢膝盖坐着,切葱花的时候手都不抖一下。有个吃到“碗”字的男人嘴巴里面嚼着一大块腌鱼醉醺醺地对小碗说:“小碗啊,几时接替你娘啊?”听到萱巧重重地把手里的菜刀斩在砧板上,哐的一下,才慌了神,赶紧说:“这不说笑嘛,等等我加倍补偿给你。”又从口袋里掏出钱来塞进萱巧的口袋,萱巧才捂捂口袋对小碗说:“洗澡去,这儿没有你的事儿。” 小碗拿着块檀香肥皂拎着木桶往自己的身上浇水,摸到自己隆起的胸脯胀得像发酵的小馒头,身上面光溜溜的。她蹲下身体在地上撒尿的时候突然看到窟窿里面一只浅色瞳孔的眼睛,她盯着那只眼睛看,那只眼睛也盯着她看,她突然感到抹肥皂抹到撒尿的地方时一种很怅然的感觉,那只眼睛让她怅然若失。她赶紧擦干身体草草穿上衣服,神情恍惚地回到阳春店里,看到萱巧已经切了满满一砧板的葱花,一股清香和酒气混合在一起。 恍恍然好像两个世界。 小碗静悄悄地回到萱巧的房间拿面霜,看到摆在床底的红色高跟鞋只剩下一只了,她把光着的脚踩进去,笃笃地四处寻找了一番,又蹲下身体,把床单撩起来,赫然看到另一只红色高跟鞋,和正捧着高跟鞋,裤裆里支着帐篷的阿二。这幅奇异的情景让小碗呆了片刻以后蹲在地板上笑了起来,咯咯乱笑,而阿二躲在床底下捧着那只红色高跟鞋也跟着傻笑起来。 一会儿小碗感到膝盖跪得酸了,才轻轻地对阿二说:“你几时回来的?” “这才回来。你姆妈呢?”阿二说到萱巧就又脸红了。 “刚刚你看我洗澡了。”小碗又嬉笑起来。 “啊,无意的,我憋着屎呢。”阿二的耳朵也红了。 小碗沉下了脸,把另一只高跟鞋从阿二的手里面抢过来,踩在自己脚底下,像踩了两只船那样踱了几步,然后又踢到墙角去,半晌才对床底下的阿二说:“她就快回来了,你快点走吧,别让她碰见才好,又不是她一个人,还有其他男人,碰见就不好了。”说完就光着脚抹着面霜悄无声息地走了。 玛县上有阳春店和彩条鱼,阳春店里有“碗”字瓷碗和朱漆萱巧。 那“碗”字瓷碗是有来历的,小碗知道,是她死去的爹爹给烧上去的,爹爹唯一的遗物。爹爹本是玛县上顶顶能干的捕鱼能手,后来在某一个鱼季里跌进了鱼池被渔网纠缠住,没能浮上水面来。当时萱巧正临盆,生完小碗赶到鱼池时已经收了尸。但这事儿萱巧不让缠死的事情是很晦气的,闭口不言才好。” 那日阿二又来阳春店,萱巧不急不躁地跑上去与他寒暄,问起他姆妈的精神毛病,阿二说是城里医生开了几帖药,也不管事,还是要时刻锁着。小碗倒是主动帮萱巧下了面条,汤里舀上猪油,晃悠悠地端到阿二的桌上,放下碗赶紧用手指去捏耳垂,边呼:“烫死了。”萱巧一边责怪着小碗的冒失,一边去招待其他客人了。 阿二觉得这天的面条尤其香浓,入口濡香四溢,并紧了筷子往碗底戳竟戳不到底,扒开面条一看底下正埋着手掌大小的一块腌鱼,金黄的。阿二心头紧,吃得快,舌头上被滚烫的面条烫出泡来,眼睛里更是烫得流出了眼泪,呼噜呼噜一阵之后又淅沥地喝尽了汤水,见碗底一个模糊的烧上去的“碗”字正对着阳光熠熠生辉。巨大的幸福感在刹那间冲昏了他的头脑。他跌跌撞撞地想往萱巧的房间跑,又觉得不妥,赶紧回家洗个澡,又怕萱巧等急了,在门槛上来回犹豫了好一会儿,才决定先跑回家把身上的脏衣服换了再来。 萱巧收拾饭碗的时候见桌上莫名摆着一只“碗”字底的饭碗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情,她把正坐在门口晒太阳的小碗由脖子拎起来,盖头就是一个耳光,这是这么多年萱巧头一次打小碗,手心发麻,心头发痛。 “谁叫你碰那碗了,你把那碗给他做什么?” 第 1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 章 杜撰记 作者:周嘉宁 第 2 章 “他想要啊。”小碗瞪着无辜的鼓鼓的眼睛。 “男人想要什么你就给什么啊?你别跟我一样贱好不好!”萱巧头顶的朱漆簪子颤抖着。 阳春三月 阳春三月(3) 小碗闭口不言了,她紧紧地拽着小袄的边角绞来绞去。 “阿二,他是你哥啊。”萱巧这句话一出口,两人都觉得是五雷轰顶。 萱巧初来玛县的时候是坐着渔船来的,掌舵的就是小碗的爹爹。那男人有个迷人的脊梁,萱巧主动献身于他,把自己娘给自己准备的唯一的嫁妆,一根朱漆的簪子送给他作定情之物。男人已有一妻一儿,儿子当时还小,却很懂事。男人本打算过了鱼季好好地赚一笔钱把妻儿都安顿好了,就带着萱巧离开玛县,去别处过活,却不想那个鱼季竟然葬身渔网,也是上天的造化了。他的妻得到消息来收尸的时候看到丈夫的贴身口袋里竟然放着别的女人的一根朱漆簪子,受不住打击发了疯,留下的儿子叫做阿二。 阿二换好了干净衣服兴冲冲地往阳春店赶,到了时却是店门紧闭,他想定是萱巧嫌他不诚心诚意,只好无助地敲了几声门便坐在门边等。太阳落在玛县鱼池上的样子就好像是一条彩条鱼跃入水中般波光粼粼,不久就完全没入水里了。当他生出倦意的时候,阳春店的门咿呀一声开了,走出来的不是萱巧,却是一个面孔陌生正在系着裤带的男人,阿二来不及多想就冲进了店里,萱巧的屋里散发着他所熟悉的檀香味道,阵阵阵阵的。萱巧正对着镜子把那朱漆的簪子插进刚刚整理过的头发里,身上还只穿着亵衣,见阿二来了,她又把那朱漆的簪子从头发里拔了出来,摆在手心里掂了掂,对阿二说:“为什么别的男人给我的东西我从来不戴,而只戴这个?”顿了顿继续说,“因为这簪子本就是我的,是我送给你爹爹的定情之物,你明白吗,我是你爹爹的情人,是把你母亲弄疯的凶手。你惦着我做什么?”说完这些话,萱巧又仔细地把头发盘起来,插进簪子,别过头,定定地看着阿二。 阿二转身浑身发抖地冲入厨房里,小碗一个人坐在黑漆漆的板凳上面吃鱼松,把手指放在嘴巴里面使劲地嗍着,发出响亮的声音。阿二已然红了眼打开碗柜把筷子勺子和瓶瓶罐罐都打翻在地上,最后气喘吁吁地蹲在地上。小碗在黑暗里瞪着眼睛看着他说:“你要找的是这个吗?”她从身后拿出一只大口的瓷碗,在模糊的光亮中可以看到底下一个“碗”字。 “你不是已经吃到这个碗了吗,为什么你还是不高兴呀?”小碗说完就把碗举过头顶,碗底薄薄地透出了那个烧上去的“碗”字,然后手一松,碗哐当一声落在地上砸了个粉粉碎,碎片落在一堆碎片里面就分不出彼此了。 小碗冲着阿二咯咯地笑,说:“你现在高兴了吗,以后没有人会用这个碗了。” 玛县上的阳春店关了几日,空留一排直溜溜的腌彩鱼在鱼池反射的湖光里来回地晃动。小碗照例搬着小板凳坐在店门口吮着手指吃鱼松,遇见有客人闲闲散散地走过来问:“萱巧呢?病啦?” “这阳春面几天不吃还真是闷得慌,馋那猪油味啊。” “还有腌鱼哟,腌鱼配上一小盏酒,那个味哟,掉口水咯。” 小碗也不答,只顾自己咂吧着嘴巴吃鱼松,用鼓鼓的眼睛看人家闭口不言语。萱巧已经几日没有起床,她在床上从早睡到晚再从晚睡到早做梦不断。她不再梦到小碗的爹爹,她不再梦到任何的男人,只有玛县鱼池里面的彩条鱼,它们变得比手指头还要细,用手抓不住,用网网不住,钻进衣裳里面那个痒哟,钻进耳朵里面再从眼睛里面钻出来,滑腻腻的一点都不痛。几日后醒过来是一个艳阳天的中午,小碗的鱼松已经吃完了,她用手指从一个摔破的罐子里抠出一块腌鱼,一根鱼骨头鲠在了喉咙里面,正在拼命地咳嗽。 萱巧起身洗漱完毕以后从墙角把红色高跟鞋拿过来踩上,笃笃地走到梳妆台前仔细地把头发在颈边盘了起来,一绾,再拿朱漆簪子一插,侧过身体对了镜子看了一下,又笃笃地走到地上满是碎片的店铺里,从瓶子里舀了勺醋叫小碗张开嘴帮她灌在喉咙里面,小碗被醋呛着了又开始拼命咳嗽,一会儿清一下喉咙说:“好了。” 萱巧说:“我们到鱼池边上走走去吧。”萱巧牵着小碗的手笃笃走到鱼池边上,脱去高跟鞋坐在岸上,拿手抚摩自己冰凉的脚后跟,见着鱼池里面波光粼粼,杨柳青青地垂进水里,有一些不知名字指头粗细的褐色小鱼来回地穿梭,小碗挽起小袄的袖子伸手进去拨弄,那鱼儿就一哄而散了。 “你还没到穿这高跟鞋的年纪,以后你自然会知道这胭脂粉儿的事情,不急。”萱巧摸摸小碗温润的头发,“说不急其实我也还是急呀。” “姆妈急啥?” “赶明儿起就开始留辫子吧,像个大姑娘那样盘个发,挺俊俏的。”萱巧摸摸小碗的脸。 “嗯。” “这屋檐下的腌鱼也够你吃到鱼季了吧。”萱巧叹口气,“你爹爹的魂儿总让我们娘俩不缺鱼吃。” “贱人!杀贱人杀贱人,我要杀了你这个贱人。”背后一阵凄厉的叫声,小碗回过头去见那个玛县上的疯女人*着身体指着萱巧头上的朱漆簪子浑身发抖地叫着:“贱人杀我夫杀我儿,天理何在哟,还我夫来,还他命来。” 疯女人猝不及防地就扑上来,小碗伸出胳膊去挡,哪里挡得住,疯女人在小碗的胳膊上狠狠地咬了一口,小碗也不叫,又使劲拖住她的腿把她绊倒在地上,朝萱巧喊着:“姆妈,把簪子给扔水里去,她是真疯啊。” 阳春三月 阳春三月(4) 萱巧恍恍惚惚地站起来,一字一顿地指着疯女人的鼻子说:“我现在寻我夫去,寻、我、夫、去。” 说完转身跳进了鱼池里,那鱼池是祖上的宝物,深不见底,萱巧的一弯黑发在水面上浮了几下就转了弯儿打着圈儿沉了下去,惊走了鱼池里所有的褐色指头鱼。小碗愣了半晌才晓得松开疯女人的脚脖子,跌撞着爬到鱼池边上,已不见萱巧的人,鱼池上冒了几个泡泡又是波光粼粼,那一根朱漆簪子浮在水上面,打着转儿。 小碗伸手去捞簪子,在衣服上面擦去那簪子上的水,也不哭,只把那簪插在耳朵后面的头发里,那一小簇刚刚长长的头发盘成一个不成形的髻,簪子血血红地在乌黑的头发里露出一段,小碗转过脸看那跌在地上的疯女人,那眉那眼俨然已是一个小萱巧。 疯女人的胸口起伏了几下,泪如雨下,号叫着:“我的夫啊夫啊。” 小碗踩上萱巧落在地上的高跟鞋,笃笃地跨过疯女人,向阳春店走去,那鞋子还是大哟,好像鱼池上的船,晃来晃去,明晃晃的湖光扎着小碗的眼睛,砧板上传来的葱香钻进小碗的鼻子,远处那疯女人的号叫已变成了呜咽。 恍恍然,两个世界了。 于二○○三年三月二十日凌晨 裸身国王 裸身国王(1) 国王在当铺里当掉了绸衣裳,往迎春楼要了五个铜板的花姑娘,喜。 ——《杜撰记》 白日里恍恍,国王坐在河边的小板凳上面喝茶,昨天刚刚和喜莲度过了一个春意盎然的晚上,或许幸福的人生不过如此。一会儿喝完了茶,喜莲会给他送来用艾草做的青团,枣泥的馅儿入口即化,喜莲还给他熨好了衣服,刚从修鞋铺拿回来的鞋子也上好了油,换洗的衣物已经全部都打进皮箱了,次日国王要赶路去参加瓷国国王的婚礼。喜莲吵着也要跟去,国王不肯,他说:“你又不是我的妻,带你去的话有失礼节。”喜莲挤出几滴眼泪就不声响了。 瓷国和稻国是两个相邻的国家,不过瓷国是个泱泱大国,拥有的羊群像天上的白云一样多,拥有的牛群像天上的乌云一样多,子民万千,子孙后代绵延不绝。而稻国秋天飞过一群大雁,春天飘过几片柳絮就能够盖住整片领空,虽然总共只生活着十来户人家,倒也自给自足,不愁吃不愁穿地安生着。从稻国去瓷国的宫殿如果坐驴车的话有三天的路程,坐马车的话两天。喜莲说这国库里的钞票已经不多了,给瓷国送去的贺礼还花了一笔不小的钱,算来算去还是坐驴车去,统共也就多了一天的路程,打个盹儿很快就过去了。国王想想也是,省下的车钱可以叫喜莲去买一小瓶黄酒和一罐子扣肉带在身边,喜哉喜哉。 国王到达瓷国的时候是三日后的下午,正巧赶上晚宴开始前的一小时。他舟车劳顿还没有来得及休息就被瓷国的侍从们领到了贵宾室。这时候国王开始沮丧了,因为周围几乎所有的客人都带了随从,这些随从也穿得体面,好似半个国王,说话轻软,帮主人提衣服,卑躬屈膝。而国王左手拎着箱子,口袋里的一瓶留了个底的黄酒还露出一截在外面,要是喜莲在就好了,喜莲虽说不上珠圆玉润面若桃花,但是当个贴身随从也不失体面啊。 国王第一次看见丹凤的时候就是这一晚,在她出嫁到瓷国的这一晚。 为了这一晚,丹凤连泡了几个礼拜的牛奶浴,每天泡完牛奶浴再做香熏,她的头发是一种秘制的混合果汁洗的,脸蛋是用加了蛋清的蜂蜜敷的。订制的婚纱薄如蝉翼,露出真正莲藕般的手臂和婴儿般娇嫩的肩膀,腰部以下镶满了小碎钻,说她是这一天全世界最美丽的小女人,一点都不为过。她把看似一折就断的手腕放在瓷国国王的手心里面,向每一位参加婚宴的贵宾致礼。 走到国王身边的时候,瓷国国王介绍说:“这位是我们的邻国稻国的国王。” “稻国是产稻子的吗?”丹凤问道。 “不是呀,只是祖上传下来的称呼,瓷国也不是产瓷器的啊。”国王的面孔憋得通红。 “你看,又叫人说笑了。”瓷国国王爱怜地捏捏丹凤的手腕。 “不过我们国家有好吃的青团呢。”国王赶紧说,想安慰一下丹凤。 “那我们过几日度完蜜月去贵国玩几日吧。”丹凤笑了,“青团我可喜欢得很。” “说起来我们两国虽是邻国,但是也有几十年没有交往了吧。”瓷国国王点点头扶着丹凤的手腕走向了下一位贵宾。 夜不能寐。 国王自瓷国回到了自己的稻国以后就夜不能寐。喜莲问他:“新娘子好看吗?”他也不说话。喜莲又问他:“吃到烤全羊了吗,葡萄美酒夜光杯啊?”国王还是不声响,他只惦着那用艾草做的青团了,枣泥的馅儿,入口即化,是丹凤也喜欢的东西。那青团咬在丹凤朱漆般的嘴唇里的时候,定是唇红齿白的光景。 国王日日盼着瓷国国王王后的回访,他在白晃晃的湖边掰着手指头数日子,他们去度蜜月的话要三十天,回来以后休息七天,然后再过三四天差不多也该来访了。他嘱喜莲备好艾草糯米和枣泥馅儿,日日把蒸笼下生着火。喜莲不知是怎么回事,只知是有重要的客人将要来到。自她接替姆妈的班服侍国王到现在也有十个年头了,当时姆妈服侍的是老国王,老国王死后不久姆妈也死了。那时国王只有十五岁,喜莲九岁,恍恍已十年了。喜莲是国王的使女厨子管家和情人。她是心心念着主子的,当然也有少女情怀萌动的时候,比如说晚上被国王呼唤到房间去前,她总是用心地梳洗,用花瓣给手指甲染颜色,用几年前一个小国国王来访时赏给她的口红抹在脸蛋上晕开了才去。她的脸还是女孩儿的脸,她的身子已是女人的身子。 春日还来不及惦记就已迅速地逝去。 第 2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 章 杜撰记 作者:周嘉宁 第 3 章 瓷国的国王和王后殿下并没有如期造访。 国王在湖边喝茶的时候常常感到眼睛里面突然就充满了泪水,是最后落下的那一点花絮惹的祸。喜莲刚开始的时候还使劲地问:“到底是谁要来呀?”见国王总是沉闷着,也就慢慢自个儿辨出了味儿来,定是个女子,而且是个说不得也摸不得的女子。终于艾草都已经发了黄,枣泥也变了味,日日生着蒸笼的喜莲在国王耳朵边上说:“恐怕得再等一年,等到明年开春哦。” 做梦的时候国王当然也会梦到稻国突然拥有了铁骑大军,而他披着铠甲冲锋陷阵抱得美人归。梦醒时窗户外面总是瓷国的呜呜号角悠扬的声音,国王想:“我连个哨兵都没有啊,我只有个使女。”稻国只有瓷国的一根手指头粗细,听说这两国在很久以前曾是兄弟国家,各自拥有相当的领土,雨水充裕,稻谷丰硕。当时稻国国力强盛,并且代代香火不断,而瓷国的子民不知为何都生了美貌的女儿,俨然一个女儿国,引得稻国的众多光棍男儿纷纷去瓷国讨老婆,去了也就在瓷国安生了,不再回来,几代人以后稻国的青壮年竟然严重流失。稻国也曾经下过命令,严禁二十五岁以下的男人去瓷国谋生,可是禁令哪里抵挡得住美人的诱惑,更何况连稻国的老国王自己也都喜欢去瓷国的青楼叫姑娘,实在是看不过自家的黄脸婆。 裸身国王 裸身国王(2) 水土不养人哪。 延至国王这里,稻国已经只剩下二十来户人家,和一个喜莲了。 关于丹凤的事情确实没有成真。其实国王只是想再看上丹凤一眼,他觉得那是丹凤给他的一句誓言,这就好像在瓷国国王的眼皮底下偷情一样,让国王充满了情欲的幻想。他和喜莲在敦实的大床上度过了一个个亢奋的夜晚,很混账地叫着丹凤的名字,他总能够记得丹凤蜂蜜般的脸蛋,但是在黑暗里哪个女人还不都是一样,他让喜莲蒙住自己的脸,耳边永远是瓷国的号角声悠悠扬扬。 只是国王不再感到幸福,他在夏天秋天和冬天里面饱尝着爱情带给他的折磨。 直到又一个春意盎然的季节到来。当第一群回飞的大雁再次如乌云般遮蔽稻国狭小的领空时,国王又如同*的野猫般机灵起来,他嘱咐喜莲升起了蒸笼,日日看着炊烟从烟囱里面缓慢地往外冒国王才能够安心,他焦灼、快乐地盼望着从瓷国来的信使,告诉他某月某日国王和王后殿下即将来访,可是丹凤是不是还记得青团的允诺呢。国王看着喜莲将艾草的汁水揉进糯米团子里面,一看就是几个时辰,他觉得这个动作充满了情欲,常常在喜莲来不及把手指甲里面绿颜色的汁液清洗干净的时候,就已经把她按在了地上。 完事后喜莲总是光着身子拿过一个记账的小本子过来说:“我们已经有很久没有和其他国家进行过任何经济贸易了,这样下去可不行。” “有什么不行的,我们自己种自己吃,我的臣民从来就没有人饿死。”国王在这样的时候只想一个人好好地仰面抽一根烟。 “可是他们仍然在把自己的儿子送往瓷国,在稻国永远只有劳碌的命运。” “你去看看蒸笼的火该添了吧。”事实上,国王已然忘记了自己国王的身份,他现在只是一个想要去私奔的愣头青,诱惑他的是抹过蜂蜜的脸蛋和浸过牛奶的身体,那只手腕哟一折就断似的要捧到胸前来抚弄。而瓷国自从那次婚宴以后就没有了任何音信,有时国王也乔装打扮地到瓷国的边界想去听听风声,也许王后已经生了个大胖小子,那么何时摆满月酒呢?可是一点消息都没有,瓷国的边境上人们安详地生活着,连说书人都不再拿皇宫里面的*韵事打趣了,他们好像都说好了似的,他们都说好了不提丹凤的名字,国王哀伤地想丹凤写过来的情信也定是被喜莲给扣了,女人哪,都是恶毒心肠的,都只想着要独自霸占男人的。 稻国变成了一个哀伤的国家,它在一个又一个的春天散发着艾草和枣泥的清香。大雁来来回回飞了几次,老的老死的死,它们的孩子继续在由南往北由北往南。 恍恍又是十个春秋。 稻国里剩下的已经只是一些年老体弱的人了,每年耕种的面积都在减少,稻国就好像是缩了水一样继续萎缩萎缩着。孩子在这里长到成年就被他们的父亲送到瓷国去,那道几个世纪前下的关于稻国的青壮年永世不得去瓷国的禁令还在,只是已经没有人记得它,就连国王自己也忘记了,他也想去瓷国,他想生活在瓷国王后的裙裾底下,死去也不得救赎。 喜莲藏着的那支口红终于也快要用完了,她在瓷国的小姐妹几次写信给她,说瓷国的皇宫里面需要更多的宫女,在瓷国的皇宫里面做啊,吃香的喝辣的绫罗绸缎,胭脂粉儿的事情啊应付都应付不过来,如果能够得到国王宠幸封个后宫什么主子的话就更了不得,喜莲她相貌不差,这青春年华能有几年,再过几年人老珠黄了就只能够洗马桶了,谁还看得上眼。喜莲知道她们说得在理,只是她们家世代就是这样过来的,她也放不下。 当时喜莲的外祖母伺候国王的爷爷,老国王死了的时候她生生地殉了葬,说是:“国王有国王的死法,不能够太寒碜,我们稻国虽没有瓷国的大富大贵,但是要殉个宫女还是有的。”这家族里的事儿喜莲都记得。 只是现在那个女人摸不着见不着,喜莲满腔的委屈没个地方发泄,满腔的劲道没有地方使,她开始变得喜欢春天,春天的时候她没日没夜起早贪黑地做青团,也就忘记了所有的女人家的不顺心事情。她的手指甲因为常年浸润在艾草里面而发绿,她不知道那个要来吃青团的女人是谁,这已与她无关了,多么滑稽呀。 稻国终于在国王手里面彻底衰败了,除了艾草,国王不再允许他的臣民种植任何的东西,青壮年早就跑了个精光,都到瓷国赚钱去了,而最近几户人家的老者也被在瓷国扎了根的儿孙们接去了。他们临走的时候又热闹了一番,好几辆驴车并排排着,那些从瓷国回来的年轻人兴高采烈地接老人去瓷国,他们红光满面,生活一定很滋润。 国王也很激动地从遍地艾草的农田里面挽着袖子钻出来,抓住那些年轻人,问: “你们见过瓷国的国王和王后殿下吗?” “我们哪有这样大的脸面见什么国王和王后啊,我们连王宫侍卫都没有见着过,那里都是富人待的地方,我们住的地方离那里可远了。你不知道,瓷国现在比十年前可大多了,它的疆域又往东扩展了很多,王宫是新建的,从这儿过去的话得坐六天的驴车,远着哪。”年轻人把家当都搬上了车,那些在稻国生活了一辈子没有离开过的老人们也是泪眼婆娑地向国王挥手。 裸身国王 裸身国王(3) 一个老太太紧紧地攥着国王的手说:“听祖上说这稻国的过去也是雨水充裕的呀,都是瓷国的那些狐狸精女人惹的祸,我家那老头子十年前扔下我一个人跑去瓷国跟了一个狐狸精,现在他在那里惹了一身花柳病,还不得我去照顾他,只晓得一时的快活呢。”喜莲在边上听了眼泪就刷刷地流,她觉得自己又听到姆妈临死前在病床上声声念着: “小喜莲,小喜莲哟。” 这声响怎么就越来越大了呢。 稻国好像是在突然之间就变成了国王自家的院子,人都跑光了,空剩下长出了白头发的喜莲和遍地的艾草。国王已经不再梦到铁骑大军,他现在赫然很害怕瓷国国王和丹凤的造访,又一个春天的晚上国王在和喜莲完事了以后狠狠地抓住她的手腕说: “春天的所有情事都是不怀好意的。” 那时候国王真的已经老了,他只在春天的晚上跟喜莲做那事,其他的时候他怔怔地望着稻国遍地越长越茂盛的艾草,回想那年轻时的一丁点儿的情事,那么多年就是不忘丹凤抹了蜂蜜的脸,头发里的水果味道。喜莲几次提醒过国王:“是不是该娶个妻子了,否则的话稻国的香火真是要断在你手里了。”国王不声响,又说:“去给蒸笼添个火吧,我听那火的声音估计是快要灭了,要是来人火又灭了的话就不好了。” 喜莲偷偷停了药,于是在一个宛若多年前的春意盎然的晚上,喜莲怀上了孩子。 她已经决定了,在肚子大起来前,去瓷国随便找个男人嫁了,把孩子养下来,养到成年以后告诉他他的身世,告诉他他就是稻国的王子,不知道那个时候国王是不是还活着,如果他死去已久的话,那么稻国的艾草该是长得满山遍野了。 喜莲在瓷国的小姐妹很快就给喜莲找了个很朴实的男人,长喜莲十岁,是个王宫里面的锅炉工。小姐妹带着那男人到稻国来接喜莲时,偷偷跟喜莲说:“你现在这年纪要找个条件很好的也不太可能,这人朴实能干,过过日子嘛。你说你十年前不来,现在才来,耽误了多少好时光哟。”男人长得低眉顺眼,喜莲没多看就首肯了。 国王听说是王宫里面做事情的人,心脏又扑通扑通地跳起来了,他悄悄地问那锅炉工男人:“瓷国的国王和王后可好,他们的孩子多大了啊?” “我们的国王啊,一直没有孩子,也没有王后。”锅炉工如实说。 “没有王后?怎么会啊,当年他的婚宴我可是贵宾呢,那天的情景都还历历在目。”国王急着争辩。 “你说的那个王后哪,我倒是听说过,据说在婚宴后不久就死了。见过她的人都说她美貌无双,只可惜死得太早,我们的国王心里一直放不下,就再没有娶过妻子。” 国王还记得那个夜晚空气里充满了酒香和肉香,丹凤裙子上的小碎钻真是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多哎,她笑着对他说:“稻国是产稻子的吗?”他沉闷地没有出声,用力拍了拍锅炉工的肩说:“我把喜莲赐予你了。”喜莲在一边用粗糙的手抚摩着脸上因为怀孕而生出的蝶斑,她想,这么多年,终于还是彻底败在了这个早夭的女人的手上了。 喜莲走后,稻国就只剩国王一个人了。喜莲留在小盒子里面的钞票没有熬过整个冬天就已经全部用光了,国王就拿家里面的值钱东西到瓷国的当铺里面去当。那年新的春天来临的时候,国王已经只剩下身上的几件绸衣裳了,他去瓷国不用再乔装了,没有任何人能够认出他是稻国的国王,没有了,他只是个孤单的哀伤的老人,怀揣着仅剩的几件绸衣裳。 当铺的老板并不因为他是老主顾而多给他钱,最近瓷国由于对外打仗,国库紧缩,老百姓的生活也不好,再说这绸衣裳在战争年代真的已经值不上几个钱了。老板塞给国王几个铜板,国王在暖烘烘的春天光着身体走在瓷国的大街上,现在稻国的艾草已经满山遍野,淹没了他的房子,那蒸笼的火再也没有人去添了,也不会有人来了。 国王经过了迎春楼的馆子,几个花姑娘在门口向他招手,他想,瓷国的姑娘有名的漂亮,这么多年他还从来没有碰过,枉做了国王。 掂了掂手里的铜板,春宵一刻值千金哪。 于二○○三年四月一日 小飞人的细软 小飞人的细软(1) 红宝石的嘴唇,在小飞人变成小飞贼的夜晚,天打五雷轰。 ——《杜撰记》 自从雨谷路二十八号的那栋红色小砖头房发生崩塌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到过小飞人。我确信他已经离开了雨谷路再也不会回来,即使他回来,也没有人能够收留他,他们会拿臭鸡蛋砸他,会把他倒挂在树上三天三夜。他会飞,可是飞得很慢,还比不过一只能越过墙头的小鸡,他根本就逃不了。而我也已经被我的父母永久地带离了这里,之后他们剪去了我的头发,把我关在黑暗的牢里面整整一年,直到最后我哀伤地对他们说: “我觉得,小飞人已经死掉了。” 他们才把我放出来,那时候雨水正浓,稻谷丰硕,我饿了,我中指的指甲也断掉了。 雨谷路曾经是稻城里最热闹的地方,这里盛产红宝石,红宝石上只要标上雨谷路的牌子就总能够卖出一个好价钱。从小我就跟生活在这里的其他女孩一样,在未成年前被禁止触碰红宝石,一个古老的魔咒说,凡是触碰了红宝石的小女孩长大以后定会成为*和祸水,终身过不上幸福的生活。我对此很懵懂,而大人们相信这些,所以直至十七岁我还从未摸过它们。可是我曾经在一次和父母一同旅行时,看见一个外乡的小女孩子脖子上挂着一粒水滴状的红宝石,我的眼睛就是移不开,我觉得,那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有着夺目之光。父母像避瘟神般地提前结束了旅行带我回到雨谷路,而我久久不能忘怀那粒挂在脖子上的水滴状红宝石。 第 3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4 章 杜撰记 作者:周嘉宁 第 4 章 小飞人来到雨谷路上的时候是雨水正浓的季节,我穿着紧绷绷的牛仔裤坐在我家的店铺前面吃话梅,他走过来说:“这里的阁楼是不是正在出租?”他是个小个子的男孩子,皮肤透明,眼睛弯曲。我弯腰钻进红宝石店铺去叫父母。 父母赶忙从店铺里面走出来招呼他:“是啊是啊,不过这里的租金可不便宜,你知道的,这个地段嘛,可是数一数二的。那个阁楼通风和光线都好,窗户外面就可以看到河。” “我只想找个暂时落脚的地方,很快就要离开,能不能给我便宜一点的价钱,我能够替你们打杂。”小飞人说得很诚恳。 “我们最近的红宝石生意总不太好,你又能够做什么?”父亲问他。 “我能够飞。”还没等我把那粒突然噎住的话梅核吐出来,我就看到小飞人慢悠悠地飞了起来,他在空气里面缓慢地一起一伏,就好像是躺在放满水的浴缸里面一样,他是那样地优雅,身体就好像是一团梦中的棉花,闪着光。他说:“我能够帮你们送货,你们的生意会好很多,我只想找个暂住的地方。” 我觉得当我把那粒话梅核吐出来的时候,我爱上眼前这个缓慢漂浮的小飞人了。 最后父母没有收他一分钱的房租就收留了他。他住在我家雨谷路二十八号红色小砖头房的小阁楼里面,白天帮着送货,晚上就身体腾空在我的窗户外面陪我聊天。我家红宝石店铺的生意很快就好了起来,不少年轻女子指定要小飞人送她们在店铺里预定的宝石,她们不开门,总是只开着窗户要小飞人从窗户里把宝石送到她们的手心里,还要轻轻地吻一下她们的手指,这让她们觉得自己就好像是变成了一个故事里的公主。而父母则忙着在夜晚数钱,他们每天都要数钱数到很晚。 小飞人在雨谷路上越来越受欢迎。 他帮教堂修好了钟楼顶上一根断掉的秒针,替孤寡老人通烟囱,帮小孩子去争抢那些不小心放飞的气球,当然他飞得太慢总是追不上,于是他就在自己的脖子上拴一根细绳子充当那些小孩子的大气球,在天空里慢悠悠地飘来飘去晒太阳。而女孩子们更是拿他当做自己的梦中情人,对此我很是有点吃醋。有一天,一个刚刚失恋的女孩子要小飞人带着她一起飞。她很胖,满脸麻子,小飞人脸憋得通红都没有能够让她飞起来。最后她提出要从窗台上往下跳着飞起来,小飞人只好躲在阁楼里面好一阵子不敢再出来。那胖女孩记恨我,后来整条雨谷路上的女孩子都记恨我,她们都觉得每个晚上小飞人都会带我在稻城的上空飞来飞去,甚至飞进她们的窗户看她们睡觉时打鼾的蠢相。我对此毫不讳言,一天在马路上我对着几个纠缠着我问小飞人三围的小女孩说: “我是他的妻子,我们彼此相爱。” 她们几个惊叫着叽里咕噜地把这话传了出去,我的父母便开始恐慌于我与小飞人的接近,但是他们是肯定舍不得把小飞人赶走的,他是他们的招财飞人。于是父母打我,把我关在漆黑的储藏室里面,甚至威胁着要去抓几只老鼠来吓我。父母在我的房间通往阁楼的那扇门上挂了一把重重的锁,然后把钥匙死死藏起来,父亲说:“你千万不要坏了我们家这几十年来的好名声,我们雨谷路上的女孩子都是要嫁入名门的。” 小飞人照旧每天晚上都飞到我的窗户前来找我,他说他到过很多地方,每到一个地方都有一个女朋友。我说:“那么你数数,你有过多少个女朋友?”小飞人开始数,他用完了左手所有手指的时候开始用右手。我越来越悲哀,接着右手也用完了他想抬起脚指头,我觉得我都快要哭了,我已经绝望死了,我绝望地看着在夜色里面缓慢沉浮的小飞人。 小飞人的细软 小飞人的细软(2) “我有过十六个女朋友,因为我到过十六个地方。”小飞人数了很久,他努力地回忆,终于数完了。 “你还记得你的上一个女朋友吗?”我已经不能够呼吸了。 “我自然是记得的,她是个有着夺目之光的女孩,脖子上戴着一粒红宝石,所以我才到稻城的雨谷路,她告诉过我这里是盛产红宝石的,我总不能够忘记她。”小飞人说,“可是这里的女孩子为什么从来都不戴红宝石呢,你看,那些妇人们,宝石在她们的身上总是没有办法熠熠生辉的,可惜了。” “那为什么你们分开了呢?”我的手紧紧地拽着睡衣的一角。 “因为她最后把我忘记了,她们最后总是把我忘记了,她们把我忘记了我就离开了。”小飞人把嘴巴凑近我的耳朵,“嘘……我是非人的,我总不能够老去,而她们,那么多年过去了,她们有些人都已经死去了,而那个戴着红宝石的女孩已经有了个女儿,她们自然就把我忘记了。这么多年,我总还是个孩子。” “你永远不会变老吗?” “是的,我是非人的,除非我的爱人她记得我,可是她们总是将我忘记。” “那我会把你忘记吗?”我问他。他很哀伤地看了我一眼说: “你终将把我忘记的,待你成年的那一天,把我忘记。” 雨谷路从那个晚上开始就不断地发生盗窃案。几家红宝石的店铺都在夜晚失窃,他们已经装备了很好的防盗仪器,可是还是防不住盗贼的入侵,而且那可恶的小偷一偷就把整个店铺的红宝石偷了个精光,连一粒都不剩。他还会留下欠条,每张欠条上面都写着: “有急需借贵店的红宝石一用,待一月后定将全部奉还。谢谢。” 很快雨谷路上一半以上的店铺都被洗劫过,整条雨谷路顿时就萧条了下来,不少店铺连夜都有人看门可还是没有能够躲过厄运。父母战战兢兢地那几日都不敢营业,生怕有蒙面的歹徒会突然闯进来抢了他们的红宝石,要了他们的性命。晚上两个人更是不敢睡觉,把红宝石都藏在保险箱里不敢摆在店铺里,通通放在楼上自己的卧室里面。我厌恶他们,我厌恶雨谷路上的红宝石生意,我厌恶那些妇人们在脖子上挂着成串的红宝石,来补偿她们在少女时期对于红宝石的迷恋。我厌恶这一切,心里只惦记着小飞人。 他已有几日没有来找过我了,他不再如同往常那样在深夜里轻盈盈地从阁楼里飞下来,腾空在我的窗户前面,他宁可走楼梯,那楼梯隔了我的房间很远,沉闷闷的。我很恐慌,白天在店铺门口碰到他的时候,紧紧地抓着他的袖子说:“你是不是不能够飞了呀?” “我当然能够飞,瞧。”他吸了口气就晃悠悠地飘了起来,可是他的脸色苍白,眼圈发黑,他就好像是一个小纸片人一样稍微吹口气就没有了。 “没事的,没事的,红宝石不会都被偷光的,我们的店铺不是还在吗?我终有一日会在脖子上挂上一粒水滴状的红宝石,我不会把你忘记,就是到了那个时候我也是绝对不会把你忘记的。”我急急地说着,用手去抓飘在空气中的小飞人,我的爱人,我觉得他悠悠地那么迷人,可是他好像要飘走了。 小飞人沉甸甸地落了地,说:“你多心了,过几日你生日了吧,你要什么礼物呢?” 我很哀伤很哀伤的,虽然我已经快十七岁了,再过一年我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在脖子上挂上一粒水滴状的红宝石,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越来越哀伤了。 我生日的前一天晚上家里的店铺终于还是遭了盗。父母已经精神紧张了整整一个月了,夜不能寐,他们终于在这个晚上互相说了几句情话以后就互相依靠着对方的身子睡着了,做了好多遥远的梦,梦中他们的故人都过来跟他们说话,抚摩他们的脸,他们觉得很幸福,而醒过来的时候就看到小飞人正坐在店铺的屋顶上,俯下身体,神情严肃地对他们说:“我们的店铺也遭了盗。”父母看到空了的保险箱正摆在店门口,而铺子里所有的红宝石,和所有用红宝石做成的饰品全都没有了,空空荡荡,就好像是做了一场雨水正浓的梦一样。 没有人给我过生日了,我的父母他们哀号了整整一天,小飞人在我们的屋顶上飞来飞去。我听见他唱歌了,曲不成调,调不成曲。 晚上我快睡着的时候小飞人来敲我的窗户,笃笃笃,指头关节的声音。我穿着睡衣爬起来打开窗户,看见久违的小飞人身体腾空地趴在窗户上,伸着胳膊对我说:“来,把手给我。”我伸出自己冰凉的手握住他冰凉的手,他轻轻一拽我就把我拽出了窗户,我觉得我的身体腾空起来,风从脚底下钻进了睡袍里面,痒啊痒,我咯咯地笑,感到各种力量把我往四周拽着,分裂我。 小飞人说:“来,看看我给你的礼物。”这时候我已经站在了阁楼的窗户上。我透过窗帘隐约看见一些紫色的光芒,那是红宝石在月色下发出的光芒,整个阁楼都荧荧地散发着紫色的光芒,我看见了,遍布在地板上床上柜子上的红宝石,我看见了,镶嵌在天花板上缀在窗帘上的红宝石,光着脚踩进去,那些宝石发出嘎吱嘎吱的呻吟声。这是我第一次触碰这些红宝石,我迫不及待地*了衣服安静地躺在它们之上,我觉得它们在同我一起呼吸,抚摩我,我的身体散发着荧荧的光芒。那么安详。 小飞人的细软 小飞人的细软(3) 阁楼的突然崩塌也就是在这个时候。 这个年久失修的阁楼一定没有办法承受住这整条马路上的红宝石的重量,我的身体迅速地随着宝石下坠,那些细碎的红宝石像瀑布一样撒向了整条马路,叮咚作响。在黑暗里我感到痛,我的骨头都已经碎掉了,碎成了颗粒大小的红宝石,铺满了马路。小飞人一定已经哀伤地飞了起来,他一定试图抓住我的手,他这几天每天扛着沉重的红宝石上阁楼,他太累了,而我,实在是比红宝石重很多。 “喂,喂。”他那么大声地喊着我,越来越大声,我却听不见了。 我的腿在那次阁楼的崩塌中摔瘸了。父母把昏迷中的我永远地带离了雨谷路,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在黑暗的地牢里面,听得外面雨水的声音清脆缭绕,那样安静。我已经不再感到疼痛,我想我已经死去。 母亲哭着骂我不贞,骂我是个真正的*,而父亲,我已经毁了我们家族在雨谷路的基业,他说我是个败家子,是个偷男人的小女子,是个跟小偷为伍的泼妇,他没有打我,只是自此他不再跟我说一句话,不再理睬我,他正在彻底地把我遗忘。他们一日只给我吃一餐,而我总不会感到饥饿,我日复一日地想念着我的男朋友我的爱人我的孩子我至死都不会忘记的秘密情人。母亲哀怜我,她对我说:“你什么时候忘记了小飞人,我就放你出来,求求你,快点忘记他吧。”其实我在等待那个日子的到来,我相信在这样黑暗的消磨中总有一天我会变成一个彻底的白痴或者死去,遗忘迟早会到来。 就这样过去了整整一年。 那日我又听得外面的雨声,我知道雨水正浓的季节再次来到。我想起小飞人说过的话:“你终将把我忘记的,待你成年的那一天,把我忘记。”我已然绝望了,因为我始终记得小飞人的身体缓慢沉浮在空中的样子,像浸泡在放满水的浴缸里面一样,优雅,闪着光。所有的雨水声都变成了令人绝望的呼唤,小飞人那么大声地喊着我:“喂,喂。”母亲在我十八岁生日的时候从地牢外面递给我一碗黑米粥。我抚摩了一下她布满皱纹的手心,叹了口气说: “我觉得,小飞人已经死掉了。” 地牢里整整一年的生活让我再也长不出头发,指甲脱落,长满疹子,驼背和风湿痛。之后我开始在一个远离雨谷路的完全陌生的环境里生活,那里雨季和旱季分明,居民稀少,是在地图上找不到的地方。父亲和母亲在这一年间都相继老去,他们给我找了个丈夫。很快我就和这个男人生活在一起,他如同我一般丑陋和沉默寡言。不知为什么我觉得幸福,我们盖了自己的房子,他按照我的愿望造了个小阁楼,打开阁楼的窗户可以看到田埂里面缓慢流过的稀少的水流。不久我们有了一个女儿,长得如我少女时般漂亮。 女儿十六岁的时候拿着一张从课本上撕下来的图片对我说:“妈妈你看,这女孩子脖子上戴着的石头多好看啊,我也想要一粒,我们老师说了,下个礼拜去雨谷路上的游乐场春游,书上说那里过去满地都是红宝石的,不知道我能不能捡到一粒呢?” “雨谷路游乐场?”我正在给丈夫织一件毛衣。 “是的,妈妈你真该出去走走,那里造了一个很大的游乐场,有摩天轮和小丑表演。” 丈夫坐在摇椅里面看一张报纸,这个时候我的父母已经死去多年,而丈夫他正在慢慢发福,他已经有了啤酒肚,越是年老他越是显得慈祥,不再那么丑陋,我想等到他很老很老的时候他定将是一个非常非常慈祥的人。我不能够告诉丈夫,事隔多年,我依然绝望地在试图遗忘那个闪着光缓慢漂浮的少年,我已经绝望了,我越是绝望的时候就越是感到无处不在的幸福,我每天睁开眼睛的时候耳朵里面都有雨声,都有小飞人大声大声呼唤我的声音,我想我终究将这样死去,死去。 情事都是罪恶的幸福。 几日后女儿背着小包包幸福地去了雨谷路,回来时她激动万分语无伦次地向我描述雨谷路游乐场的景象,那里有巨大的摩天轮,能够俯瞰到整个城市,可惜就是看不到我们的家,那里有旋转木马有马戏团的帐篷。而我确信我的雨谷路已经消逝了,死掉了。 第 4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5 章 杜撰记 作者:周嘉宁 第 5 章 “妈妈,妈妈,你知道吗?那里还有一个飞人,他看上去已经很老了,足足有一百岁了,可是他能够飞,他就飞在摩天轮的顶顶上面,像一张纸片一样地喘息着,他那么老还能够飞,这真是太神奇了。” “他长得什么样?”我越来越悲伤。 “他就是个老头儿呗,我从未见过比他更老的老头儿了。”女儿含着一颗从游乐场买回来的糖果跑掉了,那糖果做成红宝石的模样,先前女儿一直把它挂在脖子上,我一眼就看到了。 多年以后我的丈夫也先我死去,雨水正浓,稻谷丰硕。我很孤单,我始终希望有一天有个垂垂老矣的飞人从我的头顶缓慢地飞过,然而一直没有过,我觉得,我的小飞人,我的男朋友已经死掉了。 而多年前被父母剪去的头发这时竟然重又生长起来了。 于二○○三年四月十日 后记:杜撰最美好的时光 后记:杜撰最美好的时光 这是我二○○三年到二○○五年的时光。 我始终记得在写《杜撰记》第一篇《阳春三月》的时候,那是二○○三的三月,刚刚写完就发表在了黑锅论坛上面。二○○三年正是黑锅论坛最最好的时光,我们大家都有旺盛的热情在不停地写作,并且总是去吴江路上的咖啡馆聚会,辉煌地给那个在二楼的咖啡馆命名为“黑锅咖啡馆”,每个人的内心都有巨大而模糊不清的激动。两年后的现在,我与苏德在吴江路上的小饭馆吃完以后,还是会不自觉地提出:“那么再去黑锅咖啡馆坐一下。”我记得当时每贴一篇《杜撰记》的小说在论坛上面,都会有很多朋友过来留言,嬉笑怒骂,却也是惺惺相惜的。二○○三年的《杜撰记》大部分写于“非典”期间,有两个星期的时间学校被封校了,我就成天待在宿舍里面,晚上总是打字到很晚,用很破的小喇叭放音乐,声音调到最小,后来写完了《杜撰记》的前半部分就到了夏天,口袋里穷到只有一百块,窝在家里根本不敢外出,偶尔得到一点点稿费,立刻就奔到七浦路去买了一大袋廉价的衣服回来,“非典”过去,突然觉得放心而自由,日子便也很澎湃起来。 而《杜撰记》的后半部分基本是在二○○四年末到 二○○五年的初春写的,那时刚刚结束了一个长长的旅行回来,窝在家里过冬,心里面跳动着很多句子,并且莫名其妙地怀着巨大的感伤以及对青春期的怀念,做梦梦见自己坐在中学的教室里面。虽然说都是在杜撰,但是自己知道自己的基调已经彻底地变了,过去可以毫不在乎地写山里妖精或者是渔村小碗的故事,但是如今总是反复问自己:如果是没有感情的,如果是激动不起来的,为什么还要写呢?写后半部分的时候,黑锅论坛已经不在了,每个人在这两年里面都默默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于是写完以后也没有贴到网上去,也没有任何的读者,孤独是难免的,自己坐在沙发上面写,写到天色渐暗,常常屋子里面只有自己而已,写到无聊处就打开蜘蛛纸牌来打,听刷刷的发牌声。后来写完了,就过年了,迎财神那天拎着小皮箱穿着红毛衣拼命赶在十二点前想回到家里,怕被炮仗炸死。 《杜撰记》的最后一篇是《往南方岁月去》,写完以后那些巨大的葱翠情绪依然在身体里面胡乱折腾着,于是我在过完年后,把这个短篇改写成了同名长篇《往南方岁月去》,写的依然是忡忡、J先生与我之间的事情,其实在写《杜撰记》写到最后的时候,我整个人都是被葱翠的迷雾所笼罩的,为了走出来,为了摸索清楚过去,为了不要总是那么迷惘,我必须要写下去。我觉得二○○三年到二○○五年都是缓慢累积的过程,我的那些情绪,那些激动和悲伤全都被积攒下来了,像一枚投掷到过去岁月中的炮仗,一下子就把我的身体炸出一个很大的口子,倾泻而出。现在《往南方岁月去》也将由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了。 现在我已经记不清楚这些时光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我记得春天的时候总是穿着黄色的灯芯绒裙子坐在小饭馆里吃一碟蚕豆,而冬天也是披着羽绒服冻得鼻子通红地溜出去吃夜宵。时间过得真快,我最好的朋友们都出国了,工作了。而当我开始写《杜撰记》的时候,我们分明还通通被禁闭在“非典”时期的学校里面,我还戴着耳机在夜晚听九寸钉乐队的歌曲。而到了现在呢,我最亲密的朋友在田纳西州九寸钉演唱会的现场给我打回一个越洋电话,什么都听不见,什么都听不清楚,我不在那里,我不能够跟她一起像个少年一样大叫,非常的遗憾。一定也发生过很不好的事情,一定也发生过我宁可以后都闭口不说的事情,但是对我而言,多么可贵的总是记忆。 还有黑锅的同志们,现在如果再次与他们坐在一个桌子上吃饭,出席同一个会议,总还是感到很安心,我很容易害怕紧张没有自信,但是与他们在一起就好像是亲人一样。我在不止一种场合怀念过黑锅时光,但是等我写完这些以后我就不会再说了,如今《杜撰记》都已经要出版了,对我而言,我的黑锅时光已经彻底地过去了。 每次细细拾起过去的时光总觉得很艰难,而时间有时候过得太慢有时候过得太快,完全不可捉摸。对于我的写作,我最担心的事情就是忘记,而记住是需要巨大而神经质的力量的,这种力量就好像是一只在身体里胡乱跳动的疯狂兔子,我担心流失,消耗时间却又觉得时不我待,为什么写作,仿佛是因为手里面没有什么东西抓得住,觉得很慌张,便要写,好像一旦写了,时光也就变成了可以触摸到的固体了。 我很小的时候是一只撒谎精,这大概多少与《杜撰记》有点小关系。 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于上海家中 红颜白发 红颜白发(1) 这厢风起云涌,这厢桃花落地,这厢苍苍地喊着:天要下雨姐要嫁人了。 ——《杜撰记》 这会儿黄昏降临,山里山外的小鬼都跑出来活动筋骨,发出叽里咕噜的声音。塞囡悄悄躲进山腰的一块石头后边去抽了根烟,那烟雾在稻山的傍晚就是蓝颜色的。一只小鬼赖在塞囡的脖子上不走,被她用两根手指头拎着腿扔开了几丈远。她顶厌恶抽烟的时候受打扰,她厌恶稻山上的一切,这里终年不败的桃花和终年不散的雪,小鬼们玩不厌的丢手帕游戏,绫罗绸缎胭脂粉儿的打扮,恍恍惚惚端端庄庄的姐姐,这稻山,这稻山上都不能够穿着高跟鞋走路,厌恶极了。 而现在,稻山边上的那座城市已经灯火通明,轻轨上的电车来来往往发出哐当哐当的声音,高楼上的霓虹和信号灯此起彼伏地闪烁着,有时会有彻夜不绝的音乐声,那么神秘。塞囡每每要等到那些灯全都暗下去了才能够入眠,这时候太阳已经升起来了。 这山中岁月足够她消磨,什么,都只嫌太长久。 “小心火烛,切记勿忘。”塞娅的声音从稻山的顶上传过来。那只刚被塞囡甩掉的小鬼叽里咕噜地嚷嚷着:“塞囡在抽烟,她又抽烟了,姐姐你要惩罚她。”顿时整座山上的小鬼们都嚷嚷着:“塞囡在抽烟在抽烟在抽烟。她是个坏妖精。”塞囡随手把烟头塞进了那小鬼的嘴巴里,小鬼喜滋滋地吸着剩下的半截烟屁股颠儿颠儿地跑掉了。整座稻山又暂时安静下来,塞囡把脚探下深深的悬崖,注视着那边城市夜间的好风光。 她悲哀地想:我就是跳下去了,也是不死的。 那日,烟雾缭绕的傍晚,塞囡瞒着塞娅,着一双朱漆小拖鞋又笃笃地去了那城。路渐行渐宽,轻轨的轨道横跨在她的头顶,她很惊奇,注视着这与稻山迥然不同的风光,列车哐当作响的车厢,明灭的灯光,拎着装满蔬菜的塑料袋的疲惫的女人,排着队过马路的孩子,快餐店的灯箱。在她的记忆中也恍惚有过城市的样子,那是烟雨红楼,是沿街的中药铺子,是骡车载着的姨太太,是胭脂粉儿的市井,和眼前完全不一样,而塞囡的记忆毕竟也有几百年了,她已然恍惚了。 塞囡遇见三少爷是在一个窄小的二十四小时便利店的门口。三少爷左手握着一只装了串煮的一次性杯子,右手拎着盒牛奶。塞囡脱口而出:“三少爷,安好。” 男人若有所思地看了塞囡一眼,说:“这位小姐看了面熟,你刚刚唤我什么?” “三少爷,您还唱戏么?”塞囡张口说出这句话才想起,这三少爷已经是死了的,那眼前的?“先生,我想我是认错人了。”塞娅常常跟塞囡说,我们是不死的,而他们总是在不停地死去。塞囡刚刚又忘了塞娅的话了,她常因为这个而惹祸。 有个女人从便利店里面跟了出来,手挽着男人的手臂,她转过脸来看了塞囡一眼说:“寒流就要来了,小姐你该穿棉鞋了。”然后两人就隐没在马路对面低矮的住宅楼里面。塞囡跑进便利店里面要了盒烟,这里烟已经不是她所熟悉的红白包装,夜班的店员懒洋洋地推荐她一种薄荷烟,塞囡说:“不要薄荷的。就要那种,黑猫。” 这城塞囡已有两百年没有来过,她和塞娅两人已有两百年没有离开过稻山,她竟没有觉得,只是最近见城里夜间亮起的灯是过去没有见过的风景,而那些存着的香烟被她抽着抽着也抽完了,她才想起该来一次,看看。 两百年前的稻山已如现在这般,终年积雪不散的山腰以上住着塞娅,终年桃花不败的山腰下住着塞囡,稻山的周围沧海桑田地变迁,森林沼泽海洋湖泊乡村,直到有了那个城。那城风光,赶着马车进出的人不计其数,稻谷丰裕,衣锦富足。塞娅经不住塞囡好奇的纠缠,领着塞囡进城,在当铺里当掉一根昂贵的簪子,两人去茶楼喝龙井,吃蟹粉小笼馒头,买丝巾头饰物,据说是舶来品的时髦胭脂盒和口红,逍逍遥遥地过了一天。 她们遇见三少爷也是那日。吃饱逛累了去戏园子里看戏,那日唱的正是白娘子和许仙,塞囡悄声对塞娅说:“他们唱的是白娘娘呢,嘻嘻,瞧那小生扮相多好。” “嘘,不要出声,细听着。”塞娅的脸色已绯红,看小生看得入了神。那小生就是三少爷,城里最大的商铺的三公子,平日里喜欢唱戏,常到戏园子里来客串个角儿,引得不少姑娘为他*,日日来听,还哭得要死要活。塞娅看得入戏,很快就辨不清真假。妖爱上人其实也就是一瞬间的事情。 之后塞娅常领着塞囡到城里来看戏,买一包花生坐在前排的座位上看戏,日子久了,不仅三少爷熟识了她俩,这城里老老少少都知道这里有两个身份奇特的女子,天天胭脂粉儿地来看戏,长得花好月好,走路的时候摇曳生姿脚跟儿几乎不着地。塞娅给三少爷送去用稻山上融化的雪水泡的蜜汁桃花茶润喉,在后台帮他描眉画眼,感情日增。三少爷那日却对塞娅说:“我们家里门第森严,怕是不会让我娶你这样一个身份不明的女子。” 塞娅笑,她又几时想过什么嫁娶之事,只淡淡地说:“不想也好,日后你娶你的大户女子,我回我的稻山, 稻山。” “我几时能够去你们两姐妹的家乡看看,你说那里好风光。”三少爷说。 红颜白发 红颜白发(2) “是啊,不过只怕小鬼吓了你。”塞娅笑,想起稻山上那一山孙猴子般吵闹的小鬼。 “塞娅你是说笑了。”三少爷画好妆容上台唱戏去,不紧不慢,端庄的仪态正是塞娅动心的。她恋他,觉得只要能够看着就好了。 不久,三少爷就明媒正娶了城里一大户人家的千金。那日城里炮仗唢呐是难得一见的热闹,塞娅被塞囡强拉着去看,她说不去,塞囡不许,还翻出最好的绸缎衣裳叫塞娅穿上,妆要细细地画,就好像塞娅当初给三少爷画脸一样。两人打扮得花容月貌地去看三少爷的婚礼,塞娅在脸上盖了纱,怕等会儿泪水会坏了她的妆容,其实她心里也不是没有想过做个普通人家的女儿,嫁个好男人过踏实稳当的日子,可是那人生一忽儿就没有了,塞娅却早已习惯日饮雨露的日子了,那日月之光做个普通人家的女儿是几世也见不得了。 那日的婚礼风光,全城老少都在马路上看新娘子,红灯笼挂了整整一条街。而惨剧也紧接着发生了,这日城里大火,火从三少爷的宅子里烧起来,三少爷还没有来得及娶新娘子过门就已经被大火淹在了宅子里面,烧死了。塞娅救不了他,她是在雪山上长大的,见不得火,她找塞囡,却不见塞囡的踪影了。那新娘子后来也疯癫了,自缢而死。 塞囡也爱着三少爷,她日日在塞娅边伴着他,她不说,她得不到他,所以她要杀了他。这事儿她总是不忘,她抽烟的时候就感到烟丝是蓝颜色的,而自己是透明的,塞娅自此之后日日夜间都会在山顶唤着:“小心火烛,切记勿忘。”小鬼们起哄,此声就回荡在整个稻山间,雪水融满手而不散,桃花落满地而不败。塞囡有时候在山腰下抽着烟回应塞娅:“姐姐,我觉得我已经没有了,我觉得我是透明的。” “姐姐,我是不是已经走火入魔了?” “姐姐,我们总是不死的,他们已经死去又醒来多次了。” 而三少爷终是又醒了过来。 塞囡没有告诉塞娅她又去了那城,那是不被允许的,可是那城已然不是那城了,这两百年的光景对她俩来说只是几杯朝露就几餐月光就过去了,而那城面目全非,护城河没有了,列车哐当驶过的声音是塞囡极其迷恋的,那霓虹和信号灯,有时夜晚会有飞机降落,红色的尾灯在天空里面一划而过。那里寒流就要来了,而稻山上是四季如一的,塞囡穿着朱漆的拖鞋笃笃地走动,她想去那城,她厌恶了稻山的一成不变,她厌恶了,她要去那城,啤酒,高跟鞋,毛皮的披肩,人身上散发出的市井味是她用多少香水都不会有的。 自塞囡在便利店门口遇见三少爷,她每日傍晚都会在烟雾缭绕里离开稻山,她用一盒香烟就轻易收买了多嘴的小鬼,每日穿着与那城格格不入的绫罗绸缎赤脚穿着朱漆拖鞋,在那便利店里买包烟,等待着下班的三少爷到这里来买一盒牛奶。三少爷总是和女人在一起,那女人温婉迷人,穿黑色的毛衣,见着塞囡总是说一句:“小姐,你好。”离开时再说一句:“天凉了,不该再穿拖鞋了。”他们离开,塞囡也回稻山。有时候他们会坐地铁去不远的商场买些东西,塞囡就远远地跟着他们,坐在地铁里面从玻璃的反光里看三少爷的脸,这几世的光阴三少爷还是三少爷,他的脸上不着妆了,他不再穿绸缎的袍子,而他一个转身一个眼色依然是那个戏园子里面拿袖子拂面的少爷。 第 5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6 章 杜撰记 作者:周嘉宁 第 6 章 那日,三少爷独自来便利店买药,他见着塞囡就如往日般淡淡说:“你来了。” “嗯,她呢?”塞囡站在门口飘飘忽忽地抽烟。 “生病了,一点小病,没有大碍。寒流来了稍不好就容易得病。”三少爷眉眼流动,“小姐,我总见你眼熟,你叫什么?” “我们的名字不是你们可以唤得的,多少男人唤了就死了,嘻嘻。”塞囡看到烟丝再次变成透明的蓝色。 “你说笑了,你住在这附近么,这么晚了,家里人该担心了。”三少爷又说。 “不,我住在城外,稻山,你听过么?”塞囡指指稻山的方向,稻山这会儿黑沉沉的夜色里雪不化花不谢,塞娅在山顶唤着“小心火烛,切记勿忘”,回声缭绕。 “那里风光可好,几时我带妻子去那里看看,她顶喜欢风光。”三少爷转身走进居民楼。 很快,塞囡就用光了手里的钱,过去一根簪子可以换来胭脂无数,吃几顿都吃不完,现在她已经把自己仅有的几个镯子和三根簪子都拿去二手市场卖了,却只换来几包香烟就用了个精光。她想买一双系带子的粉红色高跟鞋,想买一件镂花的披肩,还想像这城里的女人一样坐在地铁里面吃炸鸡翅膀,喝可乐。无奈,只好去塞娅那里偷,塞娅从小就有收集首饰的癖好,她那里的簪子少了几根定然发现不了。偷了几次,都换了钱,坐地铁去商场里面买来一双尖翘翘的高跟鞋,可是,在稻山上是穿不得的,这山路,倒也只有那朱漆的拖鞋才能够应付,她能够脚跟不着地地飘飘忽忽地回到自己的桃花地。她很沮丧,她无法像这城里的女人般,她想那三少爷的妻子定是有这样一双鞋子,待到寒流一过去就可以拿出来穿了,春光无限。 那日,塞囡正提着高跟鞋想要下山去,听得塞娅的唤声:“塞囡,小心火烛,切记勿忘。” 红颜白发 红颜白发(3) “姐姐,我知道,我已经不抽烟了。”塞囡小心地说。 “塞囡,我们跟他是不一样的,我们是不死的,他已经多次死去。”塞娅安详地说,“你是饮朝露的,你是餐月光的,你是不死的。” “姐姐,我见到三少爷了,他又醒了。”塞囡收起高跟鞋。 “当初你放了火,你杀了他。”塞娅恨恨的。 “你还记恨着,这些年你总不见我,你心里还恨恨的,几百年过去,他们已经轮回数次了。” 那晚,塞囡依然去那城,站在便利店门口等了整个晚上都没有见到三少爷来。她竟然开始觉得冷,并且瑟瑟发抖,她向便利店的店员打听三少爷,“那个个子中等面色白皙的中年男人,总是和他的妻子一起来的”,店员告诉她他们的住址,她小心翼翼地在太阳露出半个脸的时候敲响了他们的门,她的手指关节在门上发出脆弱的声音。三少爷出来了,疲惫的脸色,嘴巴里散发着隔夜的气味。他惊异地看着塞囡,说:“小姐,你好。” “你的妻子还好么?”塞囡往屋里张望,看到门口的地板上俨然摆着一双美丽的高跟鞋,后跟已经磨旧了,定是在这城里走了很多夜路,笃笃地敲着地板。 “她,不太好,她的病医生说撑不过三个月了,是肿瘤。”三少爷一夜间已老了许多,他的鬓角几簇白头发忽地就长了起来,那是戏园里的妆容啊,是白色的粉扑在额头,红色胭脂画的眼角,是兰花手指轻轻拈过的鬓角。 “她是快死了。”三少爷捧着脸就咿呀地哭了起来,那是戏园子里他咿呀地唱哟。 在稻山上的桃花不败,除非是塞囡摘取。塞囡摘取了稻山上所有的桃花,用她这五百年修来的功力制药酒,她闭门不出,足足三日却没有进展,想起当年姐姐用雪山水泡蜜汁桃花茶给三少爷润喉,当下就去山腰上取雪水,那雪是塞娅的领地终年不化,塞囡用身体焐都不化,她脱去了所有的衣服,把雪放在自己的胸怀里面焐着,呼着热气,直到身体慢慢变得僵硬那雪都不化。她呼塞娅的名字,她说:“姐姐,成全我和三少爷,上一世他是你的,这一世他是我的,求你,救那女人,否则三少爷也会死去。” 醒来时,塞囡躺在稻山的山顶,积雪已不再,光秃秃的山顶泛着白晃晃的光,塞娅正在对着镜子画眉毛,眉粉落了一点在白颜色的袖子上面,她用手指抚去,叹口气,那三少爷脸上的妆容红是红白是白,是城里的一大看头,人们去看戏也是去看那妆容,那妆容是活的,是透明的,是飘来飘去的。听得塞囡翻身的动静,塞娅转过身来: “醒了。那女人她死了。” “姐姐你……” “我用尽稻山上所有的雪水取其精华和你的桃花一起制成药丸,可是那女人已死去,来不及了。” “姐姐你又何苦骗我,你恨我,你用药丸杀了那女人。”塞囡悲哀地说。 “我们都是女人,我们都是不死的,至少我没有杀死三少爷,你比我绝情。”塞娅不动声色。塞囡跌撞着爬起来,这稻山已经是个荒凉的土坡,小鬼们因为在白天无处藏身而纷纷逃离,他们玩儿时用的手帕、纸牌遗落了一地,化开的雪水有些还在土坑里面积聚着。塞囡爬过山坡,从地上拾起那双粉红色的高跟鞋,悲哀地拎在手里面往城里走去。那时候已是中午,稻山已经没有了烟雾缭绕,白光刺眼,路渐行渐宽,公交车和高架桥恍惚地出现在眼前,它们纵横交错,扑朔迷离,一队小孩走过塞囡的眼前,这城已是她所熟悉的,而那莺歌燕舞、胭脂粉儿、绫罗绸缎的属于戏园和三少爷的城,已经渐行渐远了。 塞囡走到便利店里面去买烟,小店员说:“今天你来得真早,买烟?” “不,买一盒牛奶。” “哦,你还不知道吧,那总来买牛奶的男人,他的妻子死了,他跟着开了煤气了。” “嗯,寒流已经过去了,我这一季都没有穿棉鞋哟。”塞囡答非所问,她已经在等着下一季了,下一季,那三少爷几时再醒过来,在山里有足够的时间供她消磨,百年恍恍而过,也不过几根烟的工夫。 当稻山上的雪重新积聚起来、桃花重新生长起来的时候,又是去去几世。那城已毁于一场在夜间突如其来的地震。那晚,塞囡从梦中醒来,见得所有的灯光都在瞬间熄灭,她听见人们尖厉的叫声,然后那里就又是沉寂的黑暗,就好像数世前这里曾经是深深的海洋,夜间就是黑色的,如同废墟一般,那时候没有城也没有人,只有小鬼横行。而现在又是了。地震后,城的废墟成了小鬼的乐园,它们不再在夜间聚集在稻山,而是在城里游荡,以发现人的骨头为乐,它们用头盖骨点起了灯,排着队在城里走路,这里曾经是驴车经过,是戏园的舞台,是高架,是地铁,是三少爷死去又醒来的地方,可这下一世,等得似乎要有点悠远了。 塞娅在山顶看着小鬼们用头盖骨点起的灯,唤着:“小心火烛,切记勿忘。”小鬼们在遥远的城里回应着,叫着嚷着,听起来却那样安详。 “姐姐,我觉得我已经没有了,你看得见我么?” 塞囡点起最后一根烟,那里不知几时才会再有烟卖了。 于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一九九三年的火烧云 一九九三年的火烧云(1) 那日风风火火轰轰烈烈,少年不知,纵身一跃也是稍纵即逝。 ——《杜撰记》 少年小五的记忆是从一幢残破的高楼上开始的,那是一九九三年的夏末秋初,那年的最后一场台风刚刚从这个城市的身边擦过,整个城市宛如被水洗过一遍,湿漉漉的,梧桐树叶也淡去了浓绿色,空气中四处弥漫着一股燃烧树叶的焦灼味道,阳光恢复了一种惨淡的白晃晃。那日,小五刚刚过完了十一岁的生日,嘴角荷包蛋浓稠蛋黄的香味还没有去尽,口袋里揣着五毛钱的纸币走在被梧桐树遮蔽的街道上,台风夜晚带来的积水正在退去,于是所有的下水道都发出疯狂的呻吟声,这种呻吟声叫少年小五头一次感到一种巨大的愉悦和危险并存的莫名兴奋,好像那是他透明的血液,正发出歇斯底里的汩汩声。彼时的城市还没有显现出她即将到来的繁盛情景,在小五所生活的偏僻角落,还有大片的没有来得及除去的野草地,再远一点甚至看得到污浊的小桥流水,新的居民区正在建造的过程中,一些光秃秃的小树苗突兀地种在了崭新的水泥路上,四处都是脚手架。虽然说整个城市都在那几年里变作一个巨大的建筑工地,但是在小五的记忆里面,彼时丝毫没有尘土飞扬的印象,他目光所及之处,看到的是巨大的蓝色天空和巨大的废墟,而空气中总是充斥着一股软壳牡丹的气味,这就如下水管道中奔腾的积水般,叫他血脉贲张,得拼命地压制才能够压制住自己放声大喊的欲望。 那一日,汩汩的水管声让小五人来疯,他沿着水管的流向疾走,穿着脱胶的蓝白条纹回力跑鞋和白衬衫,直到被一幢搭着脚手架的高楼拦住了去路。他闷着头走进楼里,沿着还没有造好栏杆的水泥楼梯往上爬,楼道里透亮,光线从每一层水泥的窗窟窿里透进来,于是他一会儿陷在阴影里,一会儿又暴露在夏末的大风里,这样吭哧吭哧埋头走着,既没有计算步数,也不知道走了几层,直到整个平坦的楼顶突然暴露在了他的面前,所有的阴影在瞬间消失,无遮无拦。 在后来的整个冗长而缓慢的青春期,他都记着这种不期而至的无遮无拦,并且他之后所有的记忆都以一九九三年的这一天作为了起点。 在若干年后的一个秋天的下午,小五用一辆小摩托带着菲菲骑在林荫道上时并不曾说起一九九三年的事情,他们两人都戴着硕大的头盔,彼此听不到对方说话的声音。那时天高气爽,空气中少有灰尘,阳光肆意,小五拼命地嚼着木糖醇口香糖,头盔里面一股薄荷的气味。菲菲眼中的小五,是一个狂爱阿迪达斯三叶草系列,狂爱木糖醇口香糖,狂爱红双喜香烟的少年。在菲菲看来,少年这个称呼对于有些人可以绵延不绝地一直使用下去,然而对他们来说真正青春残酷的黄金岁月已经只与记忆有关系。那时候菲菲刚刚辞去了咨询公司的工作准备去法国念书,她在街上淘到一条黑色的麻布阔脚裤,一件粉色的绣花挂颈衫,很得意地向往着在法国的小镇子里穿着这些拍照片。于是有的时候小五就想象着菲菲这样一个苍白的小小人,穿着粉红色的小衣服团缩在法国漏水的小公寓房子里面,在摄像头的前面拼命地打字,整个影调都是灰茫茫的。 小五倒是曾经跟菲菲说起过他真正的黄金少年时代打架的事情,而且反复说过很多遍。那时他十四岁,为了给一个兄弟出头,用砖头敲破了隔壁学校一个小流氓的眉弓,之后担心报复的他就每天在书包里携带一把铁扳手上学放学,他骑着一辆翠绿色的跑车,斜挎着被铁扳手压得变了形的书包,穿梭在当时四处可见的建筑工地之间,那些搭着脚手架的高楼掩映着傍晚咸鸭蛋黄一般的太阳。他总是一边惊惶于身后的自行车链条声或是示威性的铃声,一边在这样苍茫的城市傍晚中流连忘返。但是报复却是始终没有来到,那个铁扳手在书包里面塞了整整一年,终于把小五的牛仔布书包底磨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洞,然后连同一盒假冒的万宝路香烟一起掉落了。 “后来他死掉了。”小五最后总是要郑重地附上一句。 菲菲随手剥着瓜子说:“他怎么死的?被你砸了一下砸死的?” “他后来吸毒了,死前人瘦得发灰。”其实小五的黄金时代并非像他自己描述的这样阳光灿烂。菲菲在他抽屉里翻到一张几年前的报名照,梳着滑稽的三七开头发,根根都位置妥帖,穿着当时男孩子间流行的灰色无领拉链衫,面孔扁平,全然没有现在的腔调,倒是现在二十七岁的模样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少年。菲菲也不知道为什么近日来要把少年这个词语放在嘴巴边上念叨着,她橘红色的短头发正在渐渐褪色,鹅黄色的衣裳和澄蓝的耳环摆在一起显得不搭调,虽然面孔上面的青春痘依然因为熬夜而来势汹涌,但是这一天,小五再次重复着他铁扳手的故事时,正是早晨八点,夏天已经戛然而止,风从床头的窗户缝隙里不断地涌进来,簌簌发抖的菲菲突然凄凉地意识到,青春期果真已经跟她全然没有关系了。 而小五睁开眼睛的时候,望见菲菲正裸着半个乳房在穿衣镜前面比划着那件粉红色的绣花褂子,那是她在夏天买的,她总是习惯于在早晨醒来时比画着,但是小五并未看出那件褂子有什么特别之处,倒是衬着菲菲那一颗硕大无朋的脑袋,褪色的橘红色头发宛如大葵花一般,而手臂和乳房都是如此细小,看起来好像一个没有发育好的少女。 一九九三年的火烧云 一九九三年的火烧云(2) 他突兀地问:“你到底为什么要去巴黎?” 菲菲犹豫了一下,终于说了句完全不搭调的话:“我过了青春期了啊。” 第 6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7 章 杜撰记 作者:周嘉宁 第 7 章 于是小五努力回想着所谓青春期的片断。此刻是秋天了,楼底下的梧桐树在巨大的风里面摇来摆去,整条街道都是灰蒙蒙的,他想起来的却全都是电影里面的镜头,比如说绿油油的麦田里面的白衣少年,爬在屋顶上面抽烟的赤膊少年,在厕所里打架的血腥气浓重的少年,耳朵边上都是呼呼的风声,那些男孩子们细胳膊细腿的,书包一直吊到屁股底下,走路的时候晃啊晃的。小五的书包里塞着铁扳手的那段日子也是秋天,那是一只牛仔布的书包,双肩的,细带子能够把肩膀勒得生疼,最辉煌的时候书包里塞着两把小刀,一个铁扳手和成摞成摞卷了边的书本,在翠绿色的跑车上骑得像风一样,边上那些搭着脚手架的高楼呼呼地就过去了,要多苍茫有多苍茫。小五现在回头想想才知道,他的整个青春期都与一九九三年的那个傍晚有关系。但是当时所见之后却再也没有见到,哪怕是在电影里面都不曾看见,这一切都与绿油油的麦田,插进胳膊里面的小刀片,对女孩子的无限遐想全然没有关系,这一切他甚至连对菲菲都从来不曾说起过,这一切不可分享也不得分享。 夜间,五楼的小窗帘外面,所有的霓虹灯都在天将暗未暗时点亮了,正对着窗户的是菲菲心目中这个城市里面最最美丽和豪华的高楼,形状如同钢铁战士,五颜六色的霓虹灯却好像是撒上去的巧克力屑,菲菲手里面捧着法语书,用笔在上面勾勾画画。 这座楼小五一直没有爬上去过。 小五的癖好菲菲并不知道,她从来不知道小五那些在楼道里面度过的黄昏,其实这是没有人知道的。小五穿着阿迪达斯的运动鞋,他穿坏过好多双鞋子,红色的绿色的蓝色的,他的牛仔裤也已经被踩毛了边,鞋跟儿上面的一小圈裤腿几乎要断下来。他就那样噔噔噔地踩着楼梯往上跑。一九九三年爬上的第一幢楼后来成了一幢烂尾楼,裸露在外面的钢筋终于都生了锈,好像刚刚被摧毁的宇宙战士一样,庞大的身躯笨拙地停泊着,却是小五眼中真正的里程碑。自此以后,他爬过家周围所有建造了一半、将成未成的楼房,那时候农田和小溪连带着整个童年都已经从小五的视线中轻易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簇新的散发着涂料味道的楼房,成排成排的米白色,用瓷砖新砌出来的花坛里面,用麻绳捆绑着幼小的树苗,女贞和泡桐。 小一些的时候,他爬上楼顶,拉开裤子的拉链,对着楼底下撒一泡尿,风巨大,冬天里会感到刺骨的冷。 最初所有未建成的楼都是钢筋水泥地暴露在黄昏里,西边的太阳从没有安装玻璃的窗户洞里照进来,一片暖洋洋,似乎每爬上一层都可以看得见新的光影变化,直冲楼顶,美不胜收。小五渐渐地长大后,搬进了一座曾经被自己爬过的楼里面,住在了第九层,楼里已经安装了很老式的电梯,上上下下都很缓慢,总是听得见锁链机械运转的巨大声响,他觉得很好奇,他从未想过有一天以这样的一种方式在自己爬过的楼道里面再次行进着,并且这种行进在之后还要持续多年,于是他曾经好奇地盘桓在楼梯口,不停地按着上下键,电梯在他面前停下来,迟疑地打开沉重的门,里面总是空无一人,泛着绿油油的光。小五记得当这幢楼并未建成的时候,这里是一个巨大的直通通的大窟窿,望进去,风盘旋上升,黑得充满了神秘感,叫人心生畏惧。 后来所有的楼房都建成,再后来就是持续不断地衰老。直到所有的小树苗都长出可以在风里面摇来摆去的大树冠来。米白色的簇新墙面布满黄褐色的水渍,而电梯的门每每开启都会发出沉重的嘎吱声来,关闭时则是哐当一记。 小五突然之间都长到了二十七岁,在认识菲菲之前他从未感到青春流逝。 此刻菲菲从宜家订购的红色大沙发被送来了,她一个人把硕大的沙发在窄小的房间里面拖来拖去,试图寻找到一个舒服的位置,怀里面还抱着一只黄颜色的小狮子,这只小狮子跟随了她包。他简直是扑过来拍着小五的肩膀说:“嗯,一点都没有变,一点都没有变。”他接着又指着小五对菲菲说:“他小时候可是我们的超级巨星啊,那时候他在我的眉弓上面敲了一砖头,搞得满城风雨,看看,我这里缝了八针,怎么也长不出眉毛来了。”于是菲菲看到这个头发微秃的年轻男人确实只有半条眉毛。而小五恍然大悟于为什么刚才手不自觉地紧了一紧,那些久远的在建筑工地里骑着翠绿色跑车的岁月扑面而来,那时他总是在等待着背后突然有人呼喊这个名字,这个名字已经属于摸不着的岁月了,那些裸露在钢筋水泥里面的记忆,那时,小五听到别人喊他这个绰号,就会拼命地向前加速,左手把住车把,右手神经质般地往后斜插进书包里面,握住那把铁扳手才回过头来看是谁在喊他。有的时候他回过头来时,已经把那个喊他的人甩开了好远,背后只有空荡荡的大马路,无边无际的脚手架,和大朵大朵与他一样飞奔着的云朵。 一九九三年的火烧云 一九九三年的火烧云(4) 而空荡荡才是真正地叫人心悸,就好像当他神经质般地松开菲菲的手,向身后摸去的时候,背后是空荡荡的,没有破烂的牛仔背包,没有铁扳手。当铁扳手从被磨破的包里脱落时,小五或许正飞驰在某两栋大楼之间,或许鼻子里面正充斥着建筑工地的尘土气息,太阳西斜,激动人心。 在这样不可思议的速度下不可能意识到一把铁扳手的遗失。 面前的这个男人,他正唾沫横飞地与菲菲说着关于过去的种种,他如何被小五砸伤了眉弓,缝了八针以后觉得缠着纱布的样子滑稽得好像小丑一样,就死活缠着爸妈给他转了学,宁可每天换两辆公交车去另一个区的中学里面念书。他的口气里充满了骄傲,他的眉弓在经过了折腾人的青春期后终于变成一种莫名其妙的骄傲。然后他飞奔着挤进人群里面,追赶一辆同样是稍纵即逝的公交车去了。于是小五站在上街沿,菲菲站在下街沿,公交车从菲菲的身后不断地晃着彩色的身体缓慢地开过去。小五说:“我一直以为他已经死了,我是不是应该重新去找个结实的包里面重新塞一把铁扳手,可是我的那把铁扳手已经没有了,那么或者是铁的榔头也可以。”菲菲怔怔地望着他,头发几乎是块颜色褪尽的抹布,她狠狠说:“你找不着就是找不着。” 这时小五想起来他最后见到那个男人时的情景,在过去他对菲菲反复的描述中,一直是一个瘦到发灰的男人,露出垂死的相貌,眉弓上的伤口始终没有愈合过。而此时他真正地想起来了,那些描述只在语言中是固定的,而在他脑海中每次这个瘦到发灰、眉弓流血的男人出现都有不同的背景,有时候他是在一个岗亭的边上抽烟,有时候他坐在过去中学操场的煤渣跑道上,有时候他甚至蜷缩在小五的床边望着他。于是小五知道,这一切从来都没有发生过。 “他说他现在在那里的牙防所里面做事情。”菲菲用手指指小五身后的一幢深色楼房。 “那里?”小五想起刚刚开始长智齿的时候,有一颗顽固的牙齿怎么也顶不出牙肉,于是就去那个牙防所里面拔,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没有用麻药,但是疼痛的感觉已经被全然忘记了,只记得走廊里面的乙醚气味,还有就是他独自一个人站在走廊的天窗边上,被拔掉牙齿的牙肉上覆盖着一大块棉花,很快就被血浸透了,他把棉花取出来,血依然在嘴巴里面咕噜咕噜地冒着。 自此小五再也没有提起过他所有黄金时代所发生的事情,他对任何人都不曾提及过。睡觉前菲菲总是抱着自己的小枕头把头发窝在小五的胳肢窝里面,喃喃地描述着那些在黄昏里面撑着翅膀低空擦过的黑色大鸟,它们羽毛的温度,它们的脚爪有时候甚至触碰到头发,然后菲菲就嘟哝着迅速进入睡眠中去。他们很少说起将来的事情,将来比过去更加的虚无缥缈,所有的激动人心和细枝末节都无可描述。小五却一再地做梦,梦见自己在爬一幢从没有进入过的高楼,楼道内如此安静,充满了油漆的气味,每一级台阶都很高,没有声控灯,也没有天窗,模糊的光线从很远的地方透进来,不可辨别外面的时间,而有个声音却是越来越清晰,那是那个半条眉毛的男人的声音,虽然这个声音并没有小五记忆中的童真感,但是他确知这就是那个男人的声音,他唤着小五的少时的绰号,但是小五知道他要说的其实是:“再往上,再往上,再往上你就又再次看到了一九九三年。”而梦就此终止,终止并不是他突然打开天台的门,向前迈了一步然后发现那底下就是虚空,终止就是他突然醒过来,毫无征兆,看看手机显示的时间,往往是清晨七点,打开床头的窗户,底下梧桐树的叶子都已经落光了,并没有下雪,但是整条马路是白颜色的。 菲菲的签证如她所愿在冬天的时候到来,于是她看见那张花花绿绿的小票子时想,等她到法国的时候,那里该是温凉的天气,可以在粉红色的绣花小褂子外面套上灰色的长毛衣,那件毛衣拖着长长的袖子,覆盖住手背,甚至如果她喜欢的话,可以一直拖扯到膝盖处,可是她闭上眼睛的时候,却看见自己穿着这件拖拉的灰色毛衣走在这个城市潮湿昏黄的地道中,有老鼠在水管里面发出细微的声音,袖子太长了,一直拖到了地上,她不知道是为什么就看到了自己的背影,一个不停地拉扯着袖子的背影,在满是水渍的地道里面缓慢地通过。“我夏天就回来,夏天就回来。”菲菲往一个旧的牛皮箱子里面塞粉色的小内衣,一边嘟哝着,在梧桐树刚刚掉光叶子的时候说起夏天似乎是件非常遥远的事情,此刻菲菲第一次感到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正疯狂地将她往前推去,把背后一直牵引住她的一根骨头硬生生地切断了,咔嚓一声,疼得她几乎要瘫倒在地上。未来这样虚无缥缈这样虚无缥缈,好像圣诞树顶端的那颗金色五角星。 “我其实一直很想跟你说一些事情,”小五说,“但是时间已经被彻底地错过了。” “嗯,我也理解,我特别想在十五岁的时候就认识你,我可以跟你比赛谁踩在冰上面的时间更长一点,但是那时候我没有现在好看。”菲菲摸摸自己的头发,“那时候我甚至剪着一个滑稽的蘑菇头。” “小姑娘。” “那么抱抱。”两个少年在那张红色大沙发上面拥抱着,但愿这个称呼就此像抛锚的大船一样停泊在已经不可再次获得的记忆里面。 一九九三年的火烧云 一九九三年的火烧云(5) 那是最后的冬日,但是它并没有显露出任何末日的神态来。菲菲趴在窗户上望着远处高楼上闪烁着的红色飞行指示灯和那幢撒着巧克力屑的霓虹灯大楼出神。她坐的飞机将是黄昏,当飞机在三万英尺的高空时,整个城市正在缓慢地进入睡梦,霓虹灯在某一个时刻突然之间全都熄灭,然后就到达了云层之上,而到达戴高乐机场的时候又将是一个完全陌生的清晨。小五在阳台的水斗里面洗一双旧得几乎要脱胶的匡威跑鞋,用刷子刷,发出整齐的声音。水斗的周围结起了一层薄薄的霜,天气预报说过几天可能会下雪,那个时候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做一些准备,他把跑鞋刷好,把鞋带洗干净了单独晾起来,与若干年前的冬天并无二致。他在冰冷的阳台水斗边踯躅着久久不能够离去,窗户上面也结了霜花,他看见菲菲把红色的鼻子紧紧地贴在玻璃上面,睁着灰色的眼睛望着某一个方向,她穿着彩色条纹的厚毛衣,戴着一顶红色绒线帽子,蜷缩在玻璃的后面。小五向那个方向望去,望见那幢撒着巧克力屑的霓虹灯大楼,突然之间,所有的灯都熄灭了。 与此同时房间里面传来巨大的声音,小五冲进房间去的时候,看见菲菲坐在红色沙发的正中央,号啕大哭,眼泪流满了巴掌大的面孔,绒线帽耷拉在耳朵边。 “怎么了?”小五站在门口手足无措地问,他并没有在菲菲的身上看到任何伤口。 “我在想这张沙发,我不能把这张沙发也带走,我该拿它怎么办。”菲菲过了很久才抽泣着说,“我想把它一起搬走,和我的小狮子一起。” “你为什么要去法国?”小五再次问。 “我不能再在这里消磨回忆和勇气,亲爱的,在我的内心里,青春期真的已经过去了。”菲菲在某一个早晨再次看到她的第二个恋人,这是自从十九岁以后第一次遇见,在早晨的星巴克里面,小五正在柜台等热咖啡,她下意识地扭转身去就望见了那张已经彻底陌生起来的面孔,第二个恋人端着纸杯咖啡推门往外走,菲菲好像是长了弹簧一般地冲出门去,在他背后大声地叫他的名字直到他回过头来,他耸耸肩膀,晃了晃手里面的咖啡,说:“小姑娘,你好。”这个小姑娘,穿越潮湿的地道,穿越无数个冬天和夏天的交错,再次穿着彩条的毛衣站在那里,那里附近是高级写字楼区,直到他再次扭身走去,菲菲才感到刺骨的风从反射着玻璃光芒的高楼间穿梭而来,她从有暖气的屋子里面冲出来甚至忘了披上外套,八年过去了,第二个恋人还是在城市里。菲菲转身回到屋子里面,望见小五正蜷缩在角落的沙发里面,已经微微地打起了鼾,他穿着厚厚的牛仔外套,帽子遮住半个面孔,嘴唇边充满了木糖醇口香糖的薄荷味道。她将永不可能在巴黎与第二个恋人相见,那个男人已经露出洛丽塔式的老男人神情,当他说着“小姑娘”的时候,与小五不一样,他已没有未来的可能性,他的脆弱彰显于世,而菲菲的青春期因此延长了那么久,现在终于到了结束的时候。 菲菲执意不肯叫小五去机场,她比较愿意的方式是拎着自己的大箱子和布头小狮子。就好像第一次来到这个城市里,她牵着父亲的手,穿着搭扣的小凉鞋和红色的蝴蝶结背带裙,这么多年过去了,她总是记得火车站的大钟和迈出站台时外面突然涌过来的如流水般的公交车,虽然一片喧闹,但是却感觉自己是一个人。 有一片指甲或是一根骨头断掉了,依然还是总归当然是一个人。 于是小五一个人走进了撒着巧克力屑的霓虹灯大楼,在此之前他在厨房里面煎了一个荷包蛋,水斗里有一些菲菲残留下来的鸡毛菜叶子,锅里是前一天晚上的鸡毛菜土豆汤。他想把这一切搞得像一个仪式那样庄重,因为他在早晨的睡梦中从未感到耳朵边上有这样强烈的呼唤的声音,这个声音喊着:“再往上,再往上一点点,就是一九九三年。”直到他被菲菲咸咸的亲吻和箱子轮子在地上的摩擦声以及重重的关门声惊醒。屋子里面一片死寂,他看到窗台上面匡威跑鞋整齐地摆着,被太阳晒得好像真正的瘦削少年,他在认识菲菲之前从未感到青春的流逝,而现在时间好像是一下子就失去了控制。 他爬楼,想象着一九九三年下水管道里面疯狂的流水,它们呻吟着彼此碰撞抵触着奔腾在不为人所看到的地方,整个城市的都在疯狂而隐秘地奔走着,似乎无人知道。那时候台风刚过去,整个岁月好像刚刚从水里面捞上来般青绿葱翠。而此刻是冬季,马路上所有的梧桐树叶子都掉光了,整个城市是白花花的,下午很寂静,道路宽阔无边却看不到人。现在,已经离一九九三年那么远,脚手架都已经被拆除,旧了的玻璃覆盖在所有的楼房上面折射着太阳白色的光芒,听不到建筑工地的打桩声,而地下的管道密集得让老鼠们可以从那里到达任何地方,已经看不到整片整片的天空,也没有裸露着的钢筋水泥,只是从高楼的间隙看见依旧在飞速奔走的云,正在发出压抑的叫喊声,无人听得到。小五穿着破了洞的牛仔裤,旧到烂的匡威跑鞋和湖蓝色的滑雪衫快步行走在稀有人迹的人行道上,他突然感到这里再次变成一个空城,如同他十五岁时骑在自行车上面,扭头望向身后无人的马路,到处都是正在建造中的高楼,有打桩的声音从遥远的地方传过来,空气昏黄充满了尘土的味道,但是没有人,那么澎湃,激动人心。 一九九三年的火烧云 一九九三年的火烧云(6) 小五快速地走在巧克力屑霓虹灯大楼的楼道里面,每一层的楼梯都有一个天窗,冬季安静的阳光从那里照进来。他看看手表,现在离菲菲的飞机起飞还有一个小时的时间,他可以爬到楼顶的天台,然后站在那里看有没有一架正要穿过云层的飞机,那时候的天空该是橘红色的,云层是浑厚的灰色,而飞机斜向上四十五度,隔得那么远,或许完全听不到巨大的轰鸣声。他如此急速地爬着每一层楼梯,急不可耐地两步并一步,像只灵活的猴子般在无人的楼道里向上蹿,似乎每蹿上一层,时光就向后倒流一段,越来越接近一九九三年的黄昏。 第 7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8 章 杜撰记 作者:周嘉宁 第 8 章 耳朵里面的噪音突然变得巨大,那些梦中的喊声从未如此清晰过,而且还彼此碰撞,似乎整幢巧克力屑霓虹灯大楼都在一个瞬间爆炸。他累了,喘着气,感到自己耳鸣,也不知道已经爬了几层,天窗里照进来的光线变成了一种迷离的颜色,耳朵里面还塞着音乐,此刻整个耳廓都疯狂地疼起来,分辨不出那些噪音是来自耳机还是来自混沌起来的大脑。这可能是他爬过的最高的一幢楼,他依然可以闻得到早就已经被磨掉了的钢筋水泥的气味,他兴奋着直到脚已经彻底地失去知觉,只看得到旧了的匡威在颜色不可辨别的台阶上机械地挪动着,耳朵里的噪音把整个人都推向了巅峰,小五感到如果他最后推开了天台的门,一定会有巨大的风冲进他的身体,从每一个毛孔。 直到他最后推开天台的门,直到他最后推开天台的门。 是一九九三年的黄昏。 一九九三年的黄昏,少年小五穿着单薄的白衬衫,脱了胶的回力白跑鞋爬上了一幢还没有建好的楼房,他闻见周围有燃烧过的牡丹香烟的气味,空气湿润,口袋里面的五角钱纸币也被他捏到泛潮,他在没有造任何遮拦物的屋顶一直待到夜幕降临。那是他第一次看见真正的火烧云,一九九三年的火烧云,天空的顶端是天鹅绒般的湛蓝,云层停止了小五司空见惯的疾速奔跑,黑压压地沉积在一起,是这个城市所有的梧桐树一同烧着时才会有的颜色,而在靠近天际线的地方则是火红的,把远处和再远处的那些正在建造中的楼房都衬成了黑色剪影。于是少年小五在瞬间就感到自己的头发被烧着了,火一直燃烧到他身体的每根血管里面,在之后的冗长岁月里他都必须奔跑和叫喊才能够避免被这将要燃烧起来的火焰灼伤,他必须在奔跑和攀爬中感受从天台涌过来的风。这之后他都无法向任何人描述清楚当时的感觉,少年小五在空旷的楼顶站着,直到那道横跨整个城市的梧桐树之火突然隐没在漫天的漆黑里面,风无由地从四周涌起,一九九三年的火烧云连带着那个夏天在那一刻宣告终结,留下眼眶干涩、浑身发抖的小五,在楼顶撒了一泡尿,却听不到任何的回声。 而这整个青春期都盘桓不绝的隐秘画面此刻就在巧克力屑霓虹灯大楼的天台上再次铺开,小五屏住了呼吸,时光再次退回到一个起点,当他以为那把梧桐树之火已经被无数的过路人彻底扑灭的时候,它们又神奇地在这个黄昏再次出现。小五的鼻子里面充满了烧焦的梧桐树叶的味道,他站在天台的栏杆边,骄傲地望着横贯整片天空的火焰,感到他其实只是从一九九三年跨出来一天而已。 轰轰烈烈的城市,而战争和岁月才刚刚开始。 此刻菲菲的飞机正要起飞,低空掠过整个城市,然后冲进云层。菲菲没有掉眼泪,她抱着布头小狮子坐在飞机靠窗的座位上面,把窗幕拉下,遮挡住黄昏时的西晒太阳,所以她看不到,在城市中央,巧克力屑霓虹灯大厦整个被大火烧着了,警铃声四起,弄碎了城市里所有人的耳朵,无数的人从大厦的旋转门里仓皇地逃出来,被逼上绝路的人们甚至从窗口中跳了出来,身体雨点般坠落,真正歇斯底里的尖叫声和呼救声,所有消防队的救火车都拉着警报从各条马路涌向这里,这是城市从未有过的灾难性大火,烟雾像蘑菇一般涌向天空,然后骄傲地横贯整个城市,而焦灼的火焰可以吞噬周围的梧桐树,叫嚣着光芒四射,宛若一九九三年的火烧云。 这一切,少年小五却都没有看到和听到了。 他正站在无人的屋顶,准备拉开裤子的拉链,向楼下的浓烟滚滚和仓皇逃窜的人群撒一泡尿,也听不到回声。 于二○○四年十月十七日 小绿之死 小绿之死(1) 它们在黑夜里咀嚼,牙齿就不能够顶穿下巴。 ——《杜撰记》 小绿总是觉得女人有很多事情隐瞒着她,故意要向自己关闭起那扇门。 比如那些摆在她散发着檀香气味的抽屉里面的棉花小方块,一个个叠得好好的,温润的粉红色,女人总是悄悄地藏在口袋里再钻入厕所。还有女人有时候会铺在床单上的一小块黑底的碎花布头,说那是为了防止尿床。小绿直到十岁还尿床,那是因为她在梦中寻找厕所,但是如果有一天她跟一个男人睡在一个被窝里却还尿床的话,那么她宁可去死。有一天早晨女人把睡意惺忪的小绿拖起来,对她说:“你去跟爷爷说再见,不说以后就没有机会了。”小绿爬上阁楼,看见女人正端着一盆水给爷爷洗脸,爷爷没有戴眼镜,紧闭着眼睛,嘴巴张成O型,小绿尖叫顿足着不肯再靠近那张床,她知道爷爷已经死了,果真那天之后她再也没有在任何地方见到过爷爷,也没有人来向她解释这些事情,他们通通闭口不说,女人照旧每天把小绿按在镜子前面,喝一碗滚烫的白粥,夹一小块沾着红色卤水的腐乳,然后用钢丝的木梳给她梳头发,小绿大把的头发缠绕在梳子上掉下来,她觉得女人这是要扯下她的头皮了。然后女人把小绿拎去隔壁的小学校,她坐在最后一排,穿着难看的湖绿色背带裙,绑着脏脏的黄蝴蝶结,根本就抬不起头来。 小绿对老师说:“我爷爷死了,我很难过,我的心脏跳得很快。”老师的脸上也表现出哀婉的神色,这是从来没有过的。小绿知道老师恨自己,简直恨不得叫她终日站在墙角,而此刻老师却说:“你去卫生室里面躺着休息一下吧。”于是小绿知道就连老师都知道爷爷已经死了,可是女人却什么都不对自己说,她是唯一被蒙在鼓里的人。她躺在卫生室干净的白色小床上,窗外是凤仙花、一串红、芭蕉和一些自己玩耍的麻雀。她翻了个身,觉得这里那么安静,也没有粉笔划黑板的刺耳声音,也看不到自己的名字永远挂在黑板上不交作业的那一栏。虽然总是被蒙在鼓里,但是也并不感到外面的事情有多么神秘,只单纯地感到被蒙在鼓里了。 再转了个身就睡着了,流着口水,甚至做了梦。 但是“爷爷死了”很快就不再是个好借口。那天小绿的作业本被学校扫地的阿姨从花坛的花盆底下翻出来,潮湿了晾干,晾干又再次潮湿,如此地往复几次这本空白的作业本皱巴巴地沾着花汁,于是老师在讲台边上用手指戳着小绿的额头说:“你这种小姑娘自己的爷爷死掉了也不知道哭,还拿出来显摆,你的良心被老鼠吃掉了是吧。”小绿当时憋了一泡尿,她用手指头紧紧地拽着裙子的边角,扭动着双腿,几乎哭出来,她小声地说:“我可以去上厕所么?”声音细得像蚊子叫,老师说:“你能大声点说话么,你难道不会大声说话么?”这时候小绿感到来不及了,她的裙子间有暖烘烘的东西流出来。老师诧异地望着地上一小摊水,高声尖叫着说:“你给我滚出去!”小绿撒开双腿向走廊尽头的厕所跑去,到达那里时,她沮丧地想,怎么跟女人说呢?整个下午,小绿都焐着湿漉漉的裙子坐在自己的位子上,试图用体温去烘干小*和裙子,但却是越发地绝望,她想不如就死掉算了,果真到了女人那个年纪她还是个尿床的小女人,她肯定会自杀的。她全然忘记了爷爷死掉这件事情,也忘记了爷爷蒸的小笼馒头或者是浇了麻油的喷香炖蛋,她不停地看女人给她买的粉色电子手表,希望时间停留在一个点上,永不向前。 最后那条裙子和*在橱里面焐了三天后,在一个清晨被女人挖了出来。小绿正站在厨房里喝一杯牛奶,嘴巴里面还塞着葱油烙饼,女人拎着那堆臭烘烘的东西冲进厨房,恶狠狠地对小绿说:“你看看那柜子底下,你就跟那柜子底下的死老鼠一样!”这是女人抓狂时的口头禅,小绿觉得那就好像是女人的咒语一般。小绿从未见过老鼠,她的家里有很多老鼠,早晨起床时老鼠会在香肥皂上留下细密的牙齿印子,有时候在黑暗的走道里穿过时,老鼠会突然爬过脚背,轻轻地在小绿红色搭襻皮鞋下的脚背上抓一把,老鼠在房间那些看不见的角落里留下小堆小堆的屎。有一天小绿睡在女人的床上,扒着床缝往角落里看时看到绿色的一小堆东西,女人叭的一声关了灯说:“这老鼠估计是吃过药了。” 但是那个清晨却很不一样,当女人抓狂地喊叫着“你就跟柜子底下的死老鼠一样”时,小绿小心翼翼地往柜子底下瞟了一眼,柜子底下湿漉漉的,躺着一只毛皮也湿漉漉沾在一起的死老鼠,背对着她,拖着长长的尾巴,却好像随时会转过身来露出尖利的牙齿。于是小绿突然感到整个身体都翻江倒海,刚才吞下去的葱油烙饼混合着新鲜的牛奶从狭窄的食道里涌出来,还来不及反应就已经哇的一大口吐在了厨房的碎大理石地板上。然后她发疯般地逃离那个柜子,冲出门逃到街上,才又感到疼,发现脚底被划出了口子,从泥巴里面流出血来,而两只拖鞋已经跑丢了。 于是小绿整整三天四十度高烧不退。女人觉得这是她的错,她对小绿特别的温柔,买来平日里舍不得买的水果冻,又买了廉价的西瓜,用小勺子把西瓜汁挤出来滴在杯子里面给她喝,她后来形容当时小绿烧得直翻白眼,嘴唇干得要掉下来。 小绿之死 小绿之死(2) 而小绿觉得这一切都是因为女人的咒语变成了某种现实,女人是故意地隐瞒了所有的事情,她知道所有,但是她下定决心要把小绿蒙在鼓里。此刻小绿想做的只是要扯下所有的纸,她知道爷爷死了,但是她不知道那些粉红色的小棉花方块是做什么的,也不知道女人的咒语为什么突然变成现实,她感到委屈和害怕。 自此,小绿却是经常能看到老鼠了,好像这层关于老鼠的神秘纸一旦撕开,老鼠们就肆无忌惮地爬出来,不再只是肥皂上的牙齿印子或是米缸里面的骚动声,它们在小绿看动画片的时候突然从天花板上横穿而过,它们躺在马路中央,被车子碾出肚肠来,它们夜晚在阁楼上面来回跑绕着圈子跑,发出求欢时的吱吱声,就连卖老鼠药的人也把死老鼠们穿成串过街走巷,它们正要开始盛宴。每每此时,小绿总是尖叫着拔腿就跑,她哭,哭到歇斯底里浑身颤抖。她躲进女人的被子里面,连同头一起窝起来,她走在马路上面已经彻底丧失了安全感。刚开始的时候女人还带着负罪感地安慰她,后来也失去了耐心,她开始骂小绿,骂她神经病,恶狠狠地将她拎出被窝,要将她抛弃在钢丝小床上面,那里离阁楼那么近,老鼠们随时可以爬过来玩弄她的头发。小绿死赖死赖,紧紧地抱住女人的胳膊,但是女人说:“你怎么能够只有那么点点的胆子,连只老鼠都可以打倒你。”但是小绿知道自己是抬不起头来的,她是个很小的小人,可以轻易地被一只老鼠打倒。 只有红衣男人成了小绿最后的安慰,当她感到自己在这个世界里受尽折磨的时候,红衣男人手里拿着一个公文包微笑着望着小绿。其实小绿第一次见到红衣男人是在学校楼梯的拐角处,她从老师办公室里抄写自己的名字抄写了一百遍后走出来,整个小学校都已经空荡荡了,夕阳西下,红衣男人就站在拐角处背朝着她抽烟望风景,于是小绿故意放重了步子,那是个看不出年龄的男人,他回过头来微笑着望着小绿。在学校里很少有人对小绿微笑,除了同桌男孩,但是同桌男孩是个弱智,她坐在最后一排,边上是一个留了两级的弱智,他整天在上课的时候趴在地上扒拉一团灰尘,有的时候他用大头针剔牙齿,剔得整个嘴巴里面都是血了,他扭过头来对小绿笑笑,他还有胃病,经常在椅子上疼得缩成一小团,而嘴巴里总是一股浓重的血腥气。于是当红衣男人站在楼梯上对着小绿微笑时,她高兴得一下子就溜走了。她背着晃荡的书包在迷宫一样的走廊里面来回穿梭,飞速地向底楼奔去,然后奔出学校的大门,脖子上挂着的一大串钥匙拼命地响,只有在短暂的时间里面她能够感觉到安全,那些花坛里针一样的小灌木,土壤里的空隙,老鼠都暂时地威胁不到她了。 直到打开家里的黑色铁门,小绿突然发现女人替她新织的彩虹条纹毛衣上不知何时沾上了一小团麦芽糖,小毛球们都粘在了一起,她用手去抹,结果整片胸口都糊在了一起,于是小绿只能坐在房间中央的玻璃桌边,什么都不做,等待着女人下班回家,然后指着那团黏糊的东西尖叫,而房间里面如此寂静,阁楼里面稍微的响动都能够听得见。小绿不敢挪动身体,对她来说,整天都是灾难,她时刻提防着老鼠们飞檐走壁地爬出来,沿着管道窜过头顶,讥笑她歇斯底里的恐惧。小绿现在很少喝水,因为去厕所就要经过墨擦黑的走廊,那些小爪子们正在等待她,爬过她红色搭襻皮鞋的脚面,每每想起这些她就神经质地浑身发抖,她甚至过早地有了偏头痛的毛病。 而到了晚上,又是巨大的灾难,女人在厨房里冷酷无情地洗碗,小绿被独自扔在黑洞洞的房间里,侧耳聆听着阁楼里面磨牙齿的声音。女人对小绿说:“嘿,这有什么可怕的,它们是要磨牙齿的,否则它们的牙齿会一直长,直到戳穿下巴。”小绿一个人蜷缩在沙发里渴望睡眠迅速到来,然而又无比地恐惧于一觉醒来新的一天的到来,起床,经过厨房时担心着柜子底下有没有死老鼠,而女人却在那里镇定自若地蒸馒头,嘴巴里散发着牙膏的薄荷味道。小绿知道她肯定厌恶死了自己。然后就是学校,那个满口血腥味道的弱智同桌,黑板上的不交作业那一栏里面的名字,被所有的同学嘲笑为“尿裤子的人”,现在“爷爷死了”的借口已经不管用了,她的新借口就是“偏头痛”,偏头痛虽然来势猛烈,有的时候叫小绿躺在沙发里恨不得把脑袋掰开来,把里面敲鼓的小人弄死,但是大部分的时候这是小绿躺到卫生室小床上面去的借口,只是并不是每一次老师都会相信。 总之在白天的时候她恐惧黑夜,躺在床上又渴望永不再醒来,就连夜晚的梦也大多是她提着一盏小油灯从楼梯上面摔下来的噩梦,噩梦里,女人站在楼梯底下,告诉她说,那底下全都是死老鼠。有的时候小绿希望自己能够快点长到女人的年纪,女人什么都不怕,她镇静地将柜子底下的老鼠扒拉出来,用草纸裹一裹扔进垃圾桶里面。 可是到女人这个年纪要那么多个白天黑夜,小绿觉得这一切不可能继续那么久。 小绿有的时候想跟谁说说这些,她头痛的时候就感到自己快要死了,她害怕就这样死掉了,她担心自己的脑袋里面长了个瘤,她想跟谁说说,但是不敢跟女人说,女人飞快地在饭桌上吃完整桌的剩菜,又飞快地洗完碗,然后安逸地坐在沙发里抽一根烟。她不敢跟女人讲这些,女人如此的无所不能,小绿根本不可能抬得起头来,于是她又希望死掉,这样白天和黑夜将永不到来,可是她从来没有跟红衣男人说过话呢。 小绿之死 小绿之死(3) 小绿发现红衣男人每天都会在小学校附近出现,第一次是在楼梯的拐角处,之后就是在小学校门口的麦芽糖摊上,小绿家的弄堂口,他还坐在卖小人书的老头边上抽烟,他并不总是穿着红色的衣服,但是不管他穿着什么小绿都能够一眼认出他来。刚开始的时候小绿想他或许是来接自己的女儿的,可他显然不是,有时候当小绿从老师的办公室里疲惫不堪地走出来时,天都已经半暗,女人已经在学校门口等她了,红衣男人依然站在一棵树的底下,小绿知道,这个小学校里不会有另外一个比她更苦恼和倒霉的小人,要被老师留校到天黑才准回家,所以他或许是有话要跟自己讲。 她突然希望自己像高年级的女生一样,有卷起来的刘海儿和发梢。小绿很少照镜子,女人每个星期天下午都对着镜子卷自己的刘海儿,用卷发棒卷起来,再喷上硬邦邦的发胶,而小绿最不愿意的事情就是照镜子。在她的印象中,自己是个面色蜡黄、扎两个小辫子的丫头,橡皮筋很紧,几乎要把头皮都扯下来。她最担心的事情就是站到讲台上面去,这样所有的人都望着她,这种时刻,这个世界的恐怖达到了顶峰,她只有把面孔藏到衣服领子里面去,她几乎可以听到底下的人在窃窃私语:“瞧那个尿裤子的人。” 而有一天,弱智男孩突然对她说:“你的面孔真光滑,你是用什么面霜抹脸的?”那是在数学课的测验上面,接着弱智男孩把图画课的铅画纸都撕成了一小片一小片,每张小纸片上面都画了一朵花,他把一堆纸片都摆在了小绿的面前,叫小绿在上面写上“我爱你”,她不敢不写,虽然说卷子上最后的三大道题目都还没有做出来,但她还是担心着在那些小纸片上摸索着写起来。她很怕弱智男孩,他很凶,他会一把扯住她一边的辫子狠狠地往边上拽又若无其事地放开,而且他长得高大,坐在椅子里要把腿都蜷起来。老师却是庇护他的,老师说:“他是一个弱智嘛,也很作孽的。”然后就恶狠狠地瞪小绿一眼。于是小绿只有把测验卷子摆在一边,小心翼翼地在小纸片上写字,等到写完的时候,下课的铃也打了,卷子被收了上去,底下是大片的空白。弱智男孩把所有的小纸片都强行塞进小绿的书包里面,而小绿只是非常害怕地感到这是一种对香港电视连续剧的拙劣模仿,她担心地想着数学测验卷后面的大片空白,摸着满书包的小纸片,和被铅笔搞得黑黑的指头,几乎就要哭出来了。 果然这又是被留校的一天,老师把她一个人按在办公室里,完成卷子上空白的部分和附带着的另外两份卷子作为惩罚。她觉得小绿是故意的,她对女人说:“这个女小人是个危险分子。” 最后结束时外面又是华灯初上的光华大道,她一个人走在不亮灯的走廊里面。突然弱智男孩从厕所里面闪出来,对小绿说:“你做我的女朋友:“不。”他又说:“那么你亲我一下,亲我一下脸就好了。”他弯下身体把巨大的面孔凑过来,小绿吓得几乎要夺路逃去,腿却动弹不得,她蜡黄着一张巴掌大的小脸,开始发抖,她已经望见女人就在校门外了,却叫不出来。终于弱智男孩觉得这的确是一个索然无味的小姑娘,他再次狠狠地拉住她的辫子,然后又把她向前推去,这一次是在楼梯边上,于是小绿顺势沿着楼梯滚了下去,下巴重重敲在冰凉的地板上面,整个人趴在教学楼门厅的地上。 弱智男孩逃走了,整幢教学楼是暗的,身体底下是冰凉的地砖,小绿哭了一小下,爬起来擦擦眼泪,走向铁门外正翘首以待的女人。 小绿觉得学校是不可以去的了,她尝试着用一把小铅笔刀划自己的手腕,她先在手指上面试了一下,没有想到只是很轻的一下,手指就破了,先是一颗小血珠,后来又是紧跟着一颗,很快就感到痛了。她不敢惊扰女人,一个人怀着巨大的恐惧穿越漆黑的走廊,来到厨房的水斗边,用龙头冲洗小伤口,有黑色的影子从头顶掠过,她浑身剧烈地颤抖了一下,肮脏的水斗里面爬着一些鼻涕虫,她逃回房间里去,钻进被子,捂住小伤口,一会儿血就不流了。 小绿装肚子疼,她把早晨喝进去的牛奶全都吐出来,可是没有人能够帮助她不去学校。她在清晨的上学路上又看见一只隔了夜的死老鼠,被车子轧过,肚肠外流,牙齿果真长出了下嘴唇。她哇的一声吐出来,在马路边上惊天动地地干呕着,早晨的葱油烙饼再次全部吐出来。女人依然不动声色,昂首挺胸地把她拎到学校门口,塞进去。 红衣男人消失了几天,在小绿觉得最后的指望都没有的时候他又出现了。小绿握着一个萝卜丝饼走在放学路上的时候,红衣男人向她迎面走来,小绿低着头故意装着不看他的样子,却看得到他的鞋子,甚至闻得着他身上的味道。突然小绿垂在裤兜边上的左手被一只粗糙的大手狠狠地捏了一记,她慌张地神经质地把手缩回来,不敢回头看去,但是她知道刚刚红衣男人正跟她擦身而过,他狠狠地捏了一把她的手,那张手很大、干燥,甚至带着下流的意味。小绿为这种下流的意味而莫名地感动了一下,这种感动叫她突然鼓起很大的勇气,用脖子里面那串大钥匙打开了门,一个人怀着一颗喜悦而又惊魂未定的心穿过可怕的厨房和黑暗的走道,迅速地打开房门又啪的一声反关上,自己站在一块模糊扭曲的穿衣镜前面端详起来。她熟练地从女人内衣抽屉的底下翻出一盒已经放了好多年、几乎过了期的化妆盒来,煞有介事地用里面残余的一点点唇膏拿小刷子刷在嘴唇上,瞬间整个苍白的小脸上就只剩下一只血血红的嘴唇。小绿想,自己长大了,一定长得跟女人一模一样。 小绿之死 小绿之死(4) 晚上小绿梦见自己亲了女人的嘴,女人穿一件发黄的婚纱,宛若墙壁上手持百合花,略施粉黛,拖地长裙摆的端庄模样,而小绿就梦见自己亲了她的嘴巴,凉凉软软的,一下子惊醒过来。她想,这一定是因为白天在镜子前面逗留了太长的时间。又扭了个身惊魂未定地睡过去,这次是爷爷,小绿躺在爷爷小亭子间的床上,那张他死去的床上,床单上是牡丹花的图案,爷爷坐在边上的躺椅上剥着一棵人参,小绿再次猛然醒过来,不再那么害怕,只是睁着眼睛,仔细地辨别着黑暗中细小的声音,女人从嘎吱作响的大床上爬下来,轻轻叹息着坐在墙角的痰盂上面小便,发出响亮的水声。小绿在沙发上又翻了几个身,她试图迅速地回到梦里去,那里很安全,也经历很多事情,各种不同的人,却可以随心所欲地转频道,于是小绿把双手重重地压在胸口,因为女人对她说过,睡觉的时候不要在胸口压重物,否则会做噩梦的。这却成了她进入梦境的秘诀,她此时双手交叉着暗暗用力压在心脏上,又将被子盖住自己的嘴巴鼻子,她在几乎透不了气的时候默默念着:红衣男人红衣男人红衣男人红衣男人。 然后,就又是绝望可怕的清晨了。 弱智同桌由于小绿拒绝做他的女朋友,迅速地由爱转恨,他恶狠狠而又怪腔怪调地在最后一排大声说着“尿裤子,难为情”之类的话。小绿很怕他,她不得不舍弃自己的作业本而帮他做作业,她模仿弱智的笔迹在本子上面涂抹着,膝盖上从楼梯摔下来时留下的一大片乌青已经转成淡红色,心里充满了巨大的仇恨。放学后她又被留校,在办公室里面面对着老师翻开的两本作业本,一本是弱智的,上面涂满了粗铅笔字和大红叉,一本是她自己的,全部是空白,老师说:“这些字是你涂上去的吧。”小绿紧闭着嘴巴不说话,她在心里面暗暗地盘算着如果她可以杀掉一个人的话,她要把弱智男孩杀掉,像香港警匪片里面的女警察一样握把枪把弱智男孩杀掉。老师说:“要不要去派出所查笔迹,对面就是派出所了,要不要去查查?”小绿的脑袋嗡的一下子大了,老师拽着她的胳膊往门外拖,她顿时感到门外就是巨大的阴谋,于是她死拉着桌脚,赖在地面上,害怕地哭起来,但是她还是不敢说这作业是她替弱智男孩写的,因为她没有枪,在没有长成女人的日子里面,她得跟弱智男孩坐在一起,被他拉辫子,被他用大头针扎了还不敢吱声,她决定像个女战士一样忍受这一切了。 所幸在最最难熬的日子里面,一场全民的水痘运动拯救了小绿。学校里有一半的小孩发了水痘,小绿也在一天傍晚洗澡的时候高兴地在自己的肚子上面发现了那些透明的泡泡,她激动又骄傲地在女人面前撩起毛衣,然后理直气壮地说:“我该打针吃药和休息了。”她并不怕那些苦药水和冒着泡泡的针尖,她只想可以有女人陪着,窝在沙发里面,盖上被子好好地睡上一觉,或者看些无聊的小人书,吃冰凉的果冻。但是她想去跟红衣男人告别,红衣男人有一个星期看不到她的话,会不会也觉得非常寂寞呢?她确实感到,这一个星期红衣男人会寂寞死的。但这是爱情么,下流的,担心的,幸福的。小绿不顾女人的阻止挠着那些遍布全身的小泡泡,睡在沙发里看过期的小人书,喝紫色的药水,这种短暂的快乐和安心叫她乐不思蜀,下午学校的放学铃打响时她愉快地坐在窗户前面,望着院子里的龟背竹、蟹爪兰和打转的苍蝇,听外面一下子喧闹起来的人声,想,这就是不用留校的日子。 最后的两天,所有的小泡泡都已经在紫药水里面结了痂,女人关照她不要去抓,尤其是脸上的,否则会终生留下痕迹,但是小绿的手闲不下来,她觉得一种没有止境的微弱的痒,必须得用指甲去抓,去掐,去挠,用墙壁在后背上狠狠地蹭她的身体才能够安静片刻,但是很快就又会烧起来。她大量地喝水,焦躁地试图消灭身体里的那把火。 星期六的下午,女人在厨房里面蒸鸡蛋肉饼,小绿溜达到门口的马路边上自己玩跳房子游戏,用粉笔头画好格子,把脖子上的钥匙串解下来做石头,脸上还有紫药水,但是那些小痂已经开始脱落。麦芽糖摊的老头愉快地坐在剃头摊边,用一只脏脏的铜面盆洗头发。小绿的背带裙重新洗过了,她很干净,病也好了,自己玩着游戏。 她单脚跳,弯腰,敏捷地捡钥匙,然后从两只细麻花一样的腿之间望见正倚靠在家门口望着她笑的红衣男人,她望到的时候世界是颠倒的,红衣男人毫不费力地倒挂在那里,双手交叉着摆在胸口,用最最温柔最最下流的笑容望着小绿。小绿的面孔突然就红了,她弯着腰,摸着放在天堂那一格里面的钥匙串,感到脑*。她开始更加欢乐地跳房子,就好像小时候跳舞比赛时,知道老师就在底下看着,于是竭尽全力地表现得夸张,夸张地丢钥匙,发出清脆的落地声,单脚跳的时候感到自己就是一只轻巧的麻雀,有时候还故意停下来擦擦汗,或者在踩出线的时候发出轻轻的惊呼声。小绿感到自己在那个时候是最最好的表演者,她假装东张西望的时候注意到自己的小模样几乎叫红衣男人的视线定格了,有一次她跑进屋子里去喝水解渴时,那红衣男人甚至用手鼓励般地在她屁股上轻轻拍了一下。 小绿之死 小绿之死(5) 但是时间飞逝,从厨房里已经传出黄酒和蒸蛋的香味,路灯就要亮起来了,小绿无奈地收拾起脏兮兮的钥匙串,重新挂到脖子上,往家门走去。这是最最紧张的时刻,她在心里默念着:“跟我说话跟我说话跟我说话。”但是红衣男人一直保持着一种柔和的沉默,他叉着手站着,似乎并没有要离开的打算,这很神秘,叫小绿心旷神怡。 第 8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9 章 杜撰记 作者:周嘉宁 第 9 章 就在他们俩要擦身而过的时候,小绿感到自己的身体被一只手臂挡住了,那只手臂用最最深沉最最下流却最最温柔的声音说:“这是什么?”小绿那时彻底被这声音灌了迷魂汤药,她的喉咙似乎是发不出声音了,直到那只手臂又说:“你可以脱下来给我看看么?”小绿突然惊恐地发现那只手臂的末端正延伸到她的两腿之间,背带裙的底下!她本能地知道那里就是禁地。 小绿像只压足了的小弹簧般跳起来,重重甩开那只手臂向屋里冲去,女人正在厨房凝望着一锅突突作响的粥发呆,小绿穿过厨房,经过走道,拧开房门,然后迅速地把房门反转,砰的锁上。她背靠着房门,唯恐那扇门突然被打开,那只手臂继续说:“可以脱下来给我看看么?可以脱下来给我看看么?可以脱下来给我看看么?”那么现在呢,他是不是已经走了,还是跑进来正在跟女人说话,他会不会哄骗女人打开房门,想着,小绿又把门上的插销紧了紧,她在发抖,她知道这是非常非常坏的事情。这是她第一次遇见一个坏人,而他正在门外,或许就要进来,她这才感到从未有过的害怕,老鼠、阁楼、弱智男孩这些都暂时不算什么了。她紧张地用手去抓脸上的痂,破了一个又一个,有几个出血了,被女人看到又是要尖叫的,她决计再不要看到女人了。 背后响了敲门声,女人愤怒地敲着门,吼着:“你在里面干吗,快点开门。”小绿绝望地闻到蒸鸡蛋的香味,她试图从门缝里看外面到底是不是只有女人一个人,但是黑糊糊的什么都看不见。小绿知道门外的一切只可能是一个巨大的阴谋,她不能开门,她绝对不能够拔下插销,打开这扇门,外面就是巨大的阴谋。女人吼叫着,用胳膊肘撞门,她一定因为手里端着滚烫的碗和里面正歇斯底里的女儿而感到崩溃,于是她愤怒地威胁着小绿,用从来没有过的恶毒的语言。 这时,小绿感到刚才被那只手臂摸过的地方有一股温暖的东西正在缓慢地向外流,身体好像是裂开了一道口子,她疑惑地把手伸进去摸了摸,尿尿的地方,手上黏糊糊的,她闻到了浓重而陌生的血腥气,她那里流血了。好吧,这就是惩罚,她知道自己是个非常坏的小姑娘,虽然比预料的要早,但是与打开身后的那扇门比起来,她倒是庆幸死亡的突然来临,她终于可以死掉了,一点不疼,心安理得,他们都不再能够威胁得到她了。 童年的小绿靠着门,高兴地死掉了。 于二○○四年十一月单词的时候,我们就是这样坐在这块织花地毯上,看着爸爸手里面的卡片,比赛谁能够说出更多的单词来,苹果,铅笔和花朵,爸爸从来不会指责人,但当他用低沉的声音将事情缓缓说来时,却叫我的心脏忽上忽下,而如今我只想把头低下去,狠狠地低下去。我是这个家里多么大的耻辱,现在想起那段日子,向来安分守己的父母在邻居的流言飞语下竟然坚持着没有放弃几乎就要滑出轨道的小女儿。直到他们终于决定要搬出这个街区。 我终于还是要搬出这个街区。我们放弃了这里的大房子,但是在闹市区的二楼我们可以有一间面朝着一大片梧桐树林的小房间,我这样安慰自己和小远。我们坐在房间的中央,想着要不要推门出去跟爸爸妈妈说说话,告诉他们要搬去一个新的地方有多难,得重新面对那些新同学新老师和新邻居,看他们用陌生糟糕的眼神盯着你,得跟他们打招呼,记住他们的名字,不要惹他们讨厌,其实我只想在教室里有一个暖和的角落可以坐着躲起来,我还能够继续带着小远去上课么。但是怎么跟爸爸妈妈开口呢,我已经开始害怕跟他们说话,尽量地不让他们看见我,尽量把自己关在小房间里面,希望他们忘记要搬家,顺便把我忘记。 终于还是搬家了。一家人挤进小房子里,小远只能睡在我给他另外搭出来的吊床上,晚上他都不敢打香喷喷的鼾,总是提心吊胆着怕惊扰了什么,我觉得对不起他,唯一的弥补是从后窗望出去依然是trrw大厦,原来在这个城市的任何一栋小房子里面都是可以望得见trrw大厦的。我们在夜晚就趴在窗户上等待某一个时刻大厦上所有的霓虹灯突然之间都熄灭了。 “我听见你们了。我把耳朵贴在地板上面听见你们了。”小远突然说。 “听见什么了?”我紧张地问,我担心他听见那些街区里的小孩子怎么样来诋毁我。 “你和M先生,你们接吻了么?”小远笔直问我,“你这样真是恶心。” “他跟他们是不一样的,在他们中间没有人这样热情地爱我,我以为这很了不起,他竟然吻我了,我以为这些事情永远都不会在我身上发生,却发生了,除你之外,他们中从来没有人用这种方式来喜欢我,我觉得在他的屋子里很安全,你真的不知道他有多爱我。”其实我不知道M先生为什么爱我,他对我来说那么老了,他的一切我一无了解,我也不需要了解,我要的,只是那么一个实实在在的人跟我一起度过充满危险和恐慌的青春期。当我流血的那天我就知道,我长得太快了,我十二岁的身体跟我的心脏长得一样快了,所有的一切都要提前到来。突然我的嘴唇触到了冰冷的水汽。“瞧,接吻不就是这样简单的事情么。”小远说,他吻了我,却丝毫比不过M先生的温柔。 我却看到他的面孔到了玻璃的另一面去了,睁着大得几乎要凹陷下去的眼睛,我紧张地猛伸手拽他,把他从玻璃的幻影里拽回来。这就好像他第一次来到这个城市时,我从拥挤的人群中把他拽上了沙丁鱼罐头般的公交车,看他挤在人堆里激动地望着窗外,我恍恍不安,我要像抓住救命稻草般紧紧抓住他,他才不会溜回他的荒芜岛去。小远讨厌这个新的地方,周围邻居有很多养狗的,它们对他充满敌意,他感到不安全,他曾经不止一次地对我说他觉得这里不安全,我们都必须提心吊胆地生活,我们手拉手冲过去就好了。请不要抛弃我,小远,请不要留我一个人孤零零地面对着他们的世界,面对新邻居,面对在我抽屉里塞垃圾的新同学,面对爸爸妈妈,以及哼着曲子的M先生。 很久之后trrw大厦已经不再神秘。一天,我坐在芬芳的绿草地上面喝空了一塑料袋的啤酒,然后站起来咬着染黑的指甲摇摇晃晃地走向傍晚的公交车站,正是最最堵车的时候,车站上站满了叫人心生厌倦的人,都东倒西歪地抽烟或是拎着沉重的购物袋,我一直挥着手也喊不到一辆出租车。这个无比沮丧的时刻,我想起来,小远甚至都没有学会骑自行车呢,否则他就可以用自行车将我带离这里,但是我已经长大了,根本来不及了,那些无人知晓的年月日都过去了。对不起小远,对不起爸爸妈妈,当我是个十几岁的小女孩时,我从来都没有能够摆脱莫名其妙强加于我的梦魇。 明天大厦在倒塌 明天大厦在倒塌(5) 就算是现在我也能够回忆起M先生的房间来,钥匙插进锁孔里面的声音,当我走进那条走廊时总是放轻脚步,心情复杂到几乎要呕吐起来。搬家后,我依然不能够停止去找M先生,总是在傍晚爸爸妈妈下班前,我匆匆地裹上外套飞一般地跑过梧桐树的小林子,再走过五个红绿灯,就能望见熟悉的房子,那条走廊我闭着眼睛都能够摸到M先生的门。我很小心翼翼,担心遇见新街区里的人再次被闲话,也担心撞见旧街区里的孩子,我搬走后他们只会对我更加肆无忌惮,有一次连我最喜欢的红围巾都被抢去。我从来就没有想过我对M先生的感情,我只是一而再再而三地从他那里索取,其实他并不是什么真正的音乐家,他只是个靠给唱歌的人弹琴伴奏而谋生的普通人,并且是个花花公子,我早该知道他是个恶心的花花公子,他看到任何一个女人都眼睛发亮,而在他房间里面进出的都是些拿着歌谱的漂亮女人。我丝毫不嫉妒这些女人,我不担心与她们任何一个人分享M先生的爱,他是我通往他们的世界的通道。我喘着气跑过那些连绵起伏的小房子,跑过甲壳虫般的小车子,担心就连这条通道都堵上。我一边憎恶他在我身上所做的事情,一边从他身上索取来自他们的世界里那一点点的爱情,而且他会带着我和小远到trrw大厦的顶楼去,他不会忘记,他说他现在还很穷,等到有了足够的钱,他就带我们一起上去,他说上面有旋转咖啡座呢。 有一次我撞见M先生与他的一个女朋友在沙发上缠绵,女朋友看见我的时候显然是受了巨大的刺激,而我多么得意,我站在钢琴旁边矜持地将右腿搁在左腿上面,怀着一颗十几岁的恶毒的心,看着女朋友惊慌失措地卷起衣服光脚夺门而去,而十几岁蜜糖般的小女孩意识到自己已经可以被M先生世界里的女人视为敌人了,蜜糖般凛冽的小敌人。 我在十四岁以前就已经过早地学会了报复,难怪最后小远终于还是要弃我而去。 在这段向晦涩过度的日子里唯一能够令我紧张起来的人就是小远,我得喋喋不休地跟他说话,跟他回忆起金色池塘边的日子才能够换回他的笑脸。我们已经不再一起学习了,他不愿意跟着我去学校,他不是过去那只拖拉在我后面的小拖油瓶了,我第一次在夜晚一个人坐香蕉车回家的时候觉得这城里弯弯曲曲的路实在是太长了,漏风的车窗外面橘黄色的路灯怎么也数不完。只有在睡觉前还有甜蜜的时间,我们俩从来没有忘记过要等到trrw大厦的霓虹灯熄灭之后才去房间里面睡觉,这是最后的功课。小远日渐寡言,终于连家里的小狗黑黑也对他失去了兴趣,不再追着他的后面要扯烂他的睡袍。家里太沉默了,沉默到我感到自己的存在是一种巨大的罪恶,要是爸爸妈妈有一个像街区任何一个孩子般雀跃的女儿就好了,他们可以在晚餐时分享各种有趣的事情,星期天的早晨他们三个可以挤在一个被窝里面聊天,不需要换工作,更不需要搬家,不需要躲起来不见那些讨厌的亲戚们。而小远在荒芜岛的鸟巢里或许会遇见另外一个像小鸟一样雀跃的朋友。如今唯一的补偿是我对小远说:“没事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们很快就可以去明天大厦的顶楼了呢?你想去那里的旋转咖啡座喝一杯咖啡么?” 虽然我知道一切都将提前来临,虽然我知道我得小心翼翼地去接近这个世界,但是最可怕的事情总是如此不幸地在我的身上发生,当金色池塘边的雀跃时光过去之后,我的头顶就总是追着一片下雨打雷的乌云,我已经跑得太快,跑得小腿抽筋却还是很难望见路的尽头。 第 9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0 章 杜撰记 作者:周嘉宁 第 10 章 那天是一年里黑夜最长的一天,当我赶在爸爸妈妈下班前从M先生的房间里出来时整个城市都已经沉迷于一片灯火璀璨中,我心里惦记着刚才与M先生在钢琴前的温存和轻言细语,他对我来说总是面目模糊,我从来就不能够记起他的脸来,这种充满了罪恶感的巨大刺激叫我一边得意着,又一边悔恨着。我就是如此一个有严重肌肤饥渴症的小孩,沿着旧街区灰色的墙砖用围巾裹着半个面孔匆匆赶回家去。前方有那些憎恶我的孩子们的喧闹,但是我已经不再害怕那个黑暗的死胡同,我的内心越是收拢就越是强大起来。他们推搡着尖叫着互相打闹,突然看见我就要穿过胡同口了的影子,有人叫喊着截住了我,我的影子在橘红色的灯光下被拉得非常长,好像是突然长大变成了大人一样。事后我才知道这是他们事先早就安排好的,他们并不是要在这个寒冷的几乎要下起雪来的傍晚在胡同里打闹取乐,他们从来没有停止过跟踪我,并且早就知道我会在这个时刻从这里经过,他们甚至事先找到了一间很久没有人光临的屋子,过去是弹棉花的人工作的地方,自那人离开这个城市后屋子就荒废了,他们把屋子的门撬开,这里面温暖干燥,正是他们想要寻找的地方。 三个男孩子把我压倒在那些陈旧却依然蓬松的棉花胎上,我与他们搏斗起来,虽然我踢痛了他们的腿,也抓破了他们的脸,但是最后我的手腕被捏伤了丝毫不可以动弹,就算我有小核桃般坚硬的内心我也打不过三个小壮马般的十四岁男孩子。外面有背着书包的女孩子笑嘻嘻地抽着烟望风,当我被疼痛折磨得要昏过去时,我听到她们在讨论学校里考试的题目,周围全都是细小的棉花絮,所有的喊叫都被阻挡在软绵绵的棉花里面,直到我放弃了所有的挣扎,外套被脱去,毛衣被撩起来的时候我感到冷风嗖嗖地钻进来,鸡皮疙瘩全都起来了,我根本无法阻止自己男孩子般轻薄的身体暴露在那些我所憎恶的目光里面,剩下的唯一愿望就是能够不省人事,忘记此刻所受到的刻骨铭心的耻辱。班上那个长得像Sue的细眼睛女孩子,说起这些的时候大家都忍不住偷偷地轻声笑起来。于是我短暂地安心,用手抚摩着他手臂上不存在的伤痕睡着了。但是到了早晨起床后,小远依然是在角落里面不愿再理睬我的冰凉面孔,我想所有一切也算是到了终结的时候,只是在心里揣测这一切到底该以什么样的姿态收场,我对小远说:“请你原谅我吧。” 明天大厦在倒塌 明天大厦在倒塌(7) 我已经得到最残忍的惩罚,我已经被告知我与全世界为敌是一种愚蠢的行为,在我还没有得到过所谓爱情的时候,在我自己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我的肚子里就已经有了一个更小更小的小孩子了。 我怀着这个神奇的产生于棉花房的小孩子走在放学的路上,背着沉重的书包,想起很久以前那个面容模糊的梦,M先生站在楼道底下问我:是否需要帮忙拎书包呢?如今我却是再不需要帮忙了,我相信再也不会有比这更大的不幸,我不再需要任何人的帮忙了,我很快就要成一个杀人犯了,我要谋杀那个最小最小的小孩子,没有什么比一个小孩子谋杀另一个小小孩子更残忍的事情了。M先生也来过几次信,塞在家里的信箱里,每次我都是下了极大的决心拆开来读了。他在信里面说着一些他那里发生的琐事,告诉我最近又有哪个小姐去他那里练唱歌,她们哪些人的嗓子特别滑稽可笑。在一封信的结尾,他说:“我总还是改变不了那个侧耳辨别你上楼时脚步声的习惯,每一次有响动我都以为是你来了,于是心里就紧张起来,但每次总是失望,从失望到绝望,我以为我再也听不到你雀跃的脚步声了。”“我以为我再也听不到你雀跃的脚步声了”,这句话让我小小地伤心了一下,一方面我想象着他这么个音乐家在钢琴前面坐着侧着耳朵倾听门外楼梯的响动,觉得有些许凄凉,而另一方面,我那些小心翼翼矛盾重重惶惑不安的脚步声,却被他用一个轻描淡写的“雀跃”来概括了。他哪里知道我匆匆经过那条充斥着他们笑骂声的死胡同时,不知觉地就要踩进水坑里面,要躲避那些从水渠里横窜而过的水老鼠,多少次我都是怀着一颗极其惊惧和忐忑的心在楼梯口扶着楼梯喘气,那条在傍晚就充斥着蘑菇与煎鱼气味的熟悉走廊也只是稍稍地安抚一下慌乱的小孩,接着再靠近M先生那扇门,站在寂静到叫人腿发软的走廊里面又是一种要死过去的憎恶感,自从第一次走出这扇门,我就再也没有雀跃过了。 马路上凛冽着春意料峭,走进新街区口的时候,远远望见小远趴在风口的窗户上,一头乱七歌曲取悦自己。 我再也没有找到过小远,虽然我眼睁睁地望着他从天台上跳了下去,小手指决然地从我手掌里抽出来,却哪里也找不到他曾经存在过的痕迹了,就好像我从来没有把他从乡下的荒芜岛带来过这个地方一样,再追溯得久一点,好像我们从来没有在金灿灿的阳光底下与绿头鸭子们一起游泳玩海盗和公主的游戏。从任何人的口中都得不到一点他曾经存在过的信息,我觉得他们是故意把这扇通往小远的门给我堵死了。如若我们一起度过了整个青春期,他现在会陪在我的身边,我们一起在芬芳的草坪上喝罐装啤酒,一起戴着太阳镜睡觉么? 有一天傍晚爸爸带我去旧街区公园的小树林散步,死胡同里面的嬉笑打闹的孩子们已经换了一批,女孩子们还是牛仔超短裙和跑鞋,刺耳的调笑,男孩子们粗鲁地开着跟性有关的玩笑,他们看起来那么稚气未脱,那么小,这时我才意识到所有的恐惧都接近烟消云散了,我再也不必把自己缩得紧紧地来抵抗这已经不再对我造成威胁的世界了。我们的手里握着一包暖烘烘的糖炒栗子,我用皮鞋的底来踩树叶,爸爸突然问我:“你过去那个假想的小朋友现在还在么?” 我愣了愣,心脏狠狠地抽了一下,担心地说:“嗯?” “就是那个叫小远来着的,你幻想出来的小朋友,你坚持要在桌子上给他摆一副碗筷,每次都要为了这个事情跟你妈妈闹不愉快,还总是跟他说话,玩游戏,你妈妈常被你当时那副自言自语的模样吓着。”爸爸走到了我的前面去。 明天大厦在倒塌 明天大厦在倒塌(9) 这是在长久的时间里第一次有人提起这个名字,并且狠狠地把我从那最后一天trrw大厦顶层的雾气里面拎了出来。我总是等着有一天一个知情的人再次告诉我模糊不清的童年真相,就像这样,握着热的炒栗子,随意地说起来,一下子就把我推回到那个湿漉漉的天台上去,小远纵身跳下去的瞬间,如若不是他跳下去,那么就是我跳下去了。我突然惊惧地意识到当时我这么一个小小的单薄的女孩子,皱着鼻子站在楼顶上,感觉莫大的委屈和恐慌,感觉整个世界的人都在背叛我和欺骗我,感觉那些可怕的青苔触角都缓慢地伸向了我,我多么想跳下去,就是一念之间的事情了,但是小远跳了下去,这个我幻想中的小朋友,我们八岁时候就认识了,一起认字一起唱歌一起玩强手棋,一起坐香蕉车去夜校里上英文课,互相捉弄又彼此珍惜,自私地把这段感情藏起来,他是我最最信任的人,最后当他跳下去的时候,我转身奔向离开天台的小门,从此把这些都关拢在那个无人再去的领地。 我的幻想中的小朋友,他不是绿色的斑点恐龙不是大眼睛的ET,他是个真真切切的小孩子,眼睛像黑色点漆,面孔像上了釉的陶瓷,我多么幸运我在八岁的金色池塘边认识他,他突然住进我的脑子里面,这是这么长久以来唯一不悲伤的真相,也是那么美满的谎言。我比别的小孩子都幸运,因为我幻想中的好朋友,他有个名字,他叫小远。 如今什么都不需要再担心了,我等不到trrw大厦的外墙爬满绿色的爬山虎,也等不到我们的太阳变成橙子般的红色,等不到这个城市突然变得寂静无人起来,但是有一天小远会突然醒过来的,他在trrw大厦的某个角落里醒过来,揉揉眼睛,惶惑着走进黑暗的楼道里面,他既担心又憧憬地在楼道里走,偶尔捕获一丝从窗户的缝隙里漏进来的光芒,就好像十四岁的我,那么个心事重重的小姑娘竭尽全力地在大厦黑暗的楼道里奔跑,摔跤,爬起来再跑,最后推开底楼的大门,看见灰蒙蒙的马路上,到处是车子,到处是人,小远已经走远了。 他推开大厦底楼的大门,在这个空荡荡的城市里坐上一个爬满苔藓的生了锈的香蕉车,一下子就走远了。 于二○○五年一月二日 往南方岁月去 往南方岁月去(1) 献给我浸泡在水里的绿色的重重,你是不老的。 ——《杜撰记》 那里树木青葱,蓝天白云,好像终日浸泡在水里的绿色城堡,春分时节料峭的寒冷中依然是满目或浓或淡的绿色,就算是闭上眼睛都会再次看到那条通往山坡上女生宿舍的陡坡路。在山坡上突然松开脚踏车的踏板,就可以整个人在宽石板路上跳跃般地滑翔起来,把两幢绿色的宿舍小楼远远地甩在后面。远处的停车场上停满了五颜六色的自行车,而再远处是巨大而安静的绿色湖泊,带着植物汁液气味的风轻易地掀起裙子来,在口哨声和尖叫声中我再次看到忡忡,忡忡坐在山坡底下的出租车里。已经是深夜了,黑暗的山坡底下唯一的一辆出租车亮着顶灯,忡忡把车窗全部摇了下来,胳膊抵在窗框上面抽一根烟。我试图停下脚踏车来,躲避在梧桐巴掌大的树叶里面好好地看她一会儿,我太久没有好好地看过她了,可是刹车的声音刺耳,轻易就搞碎了这青葱时光的静谧。 于是突然睁开眼睛来,脑袋正抵着飞机的玻璃窗,冷空气在玻璃上凝起小水珠来,外面是平流层底下棉花般的云朵,将我翠绿色的南方岁月彻底阻隔在了这片美好的绵软之中,自从二十一岁以来,我就再也没有跟忡忡说过话了。 最后一次就是在女生宿舍葱翠的山坡底下。 转弯处我急促地刹车,忡忡的神情竟然突然间喜悦起来,她把香烟扔掉,打开车门把半个身体探出来,欢乐地朝我摇起手来,催促我快点过去。我迟钝地站在半山坡上,单脚抵着脚踏车下滑腻腻长起青苔来的石板,望着忡忡,紧身牛仔裤和橘红色滑雪衫的小女孩,耳朵里塞着耳机。没有巴掌大的梧桐树叶遮蔽,我躲避不起来,我不能够好好地看看她,那么久没有好好地看她一会儿。她鼓起腮帮子要叫我,我只好再次踏起踏板冲下山坡去,一些终年铺在烂泥里的小树叶小小地飞舞起来。打开的车门里呼出暖烘烘的气息,我帮忡忡付了车费,出租车开走后,整个山坡再次处于深夜凌晨的神秘安宁之中。我们俩往山坡上走去,顶上女生宿舍的两幢小楼散发着绿莹莹的光芒,一些路边的小*竟然只在半夜里才开出来。 “我可能得等一阵子才能还给你钱,这两个月的钱都花光了。” “不急。”我飞快地回答。 忡忡把耳机塞进我的耳朵里,于是听到零零碎碎的歌声来。我想就这样跟忡忡走路,每个人的一只耳朵里塞着一个耳机,向山坡上走去,走回我们的南方岁月中去,所以唱吧唱吧请不要停。但是忡忡突然又说:“你想去吃一碗砂锅米线么?”我犹豫地望着已经透出红色的天空,说:“食堂早就关门了。”忡忡似乎非常的失望,于是她不再说话,我们都不再说话。但是我心里非常高兴,我很高兴一次又一次地把她领回来,她不认识路,一旦离开了这个青葱的山坡,就算是两百米的路她都会不知往左还是往右,往往她坐上出租车只开了两分钟司机就告诉她到了,还要收她十块钱。她就是这样的,不认识路,还总是遇见骗子。但是她从来不怕这些,她拎着仅装了一支口红的小包,口袋里只有十块钱也要拼命离开这个山坡。常常凌晨我被宿舍走廊里的电话铃声惊醒,于是光着身体冲出去接电话,再把忡忡从山坡底下的出租车里领回来,我珍惜这些时光,透着红光的天空下,我们俩沿着山坡往上走,安静得几乎听得到远处湖泊底下淤泥走动的声音。 J的名字只在我和忡忡的嘴唇边出现过一次。那是一个周末的傍晚,我推开忡忡宿舍的时候,她蜷缩在被子里,试图用头发遮挡住下巴上的一块乌青。她背后的窗户外面是另一幢女生宿舍楼,就要下雨了,踩着拖鞋的女孩子在走廊上跑来跑去收衣服,绿莹莹的。忡忡用手撩开头发,露出光洁到惊人的额头,“瞧,洗澡的时候在水龙头上面撞的。”她软绵绵地笑起来,摸摸下巴,那块乌青上面还分散着一些小红点,“这样子骗人也没有人会相信的吧,是J弄的。”忡忡吐出这个音节的时候嘴唇拉得扁扁的,好像一片树叶一样,满怀着令人心醉的迷惘,“他的胡子很硬。”我突然间就愤怒起来,指责起忡忡,数落J的种种不是,好像从一开始我就知道忡忡会毁在J的手里一样,忡忡,这个男人怎么会真的爱你,他软弱得不堪一击,他甚至已经老了,他正要把你的新鲜也迅速拉往衰老,而你就连理想都已经被他占据了。这时候滚起了巨大的雷声,珍珠般的雨点就落下来了,那是我们住进山坡上的第一场雨,夏天轰然到来。 我们没有撑伞踩着雨去吃砂锅米线,那时对山坡上的地形还颇不熟悉,最后我俩站在一棵芭蕉树的底下躲雨,却不曾想到那树叶间积聚着的雨水更是大颗大颗地直往脖子里面灌去。忡忡用手摸摸乌青,突然我们觉得这一切都那么滑稽与可笑,刚才在宿舍里说了那么多,我累得口干舌燥起来,我感到神秘的力量正将我们俩拖开,而此刻我们站在芭蕉树下,拖鞋里露出来的脚趾涂得五颜六色,这种越发短暂的时光都被我的记忆硬生生地剪了下来。“我知道你刚才说的都是对的,可是我已经向前走得太多了,走到你丝毫不了解的地方去了。”忡忡说,“自从我们来到这个南方的城市,你从来都没有离开这个山坡去外面看看,你知道那片湖的对过是什么吗?”忡忡伸出光裸的胳膊指着那片巨大的静谧的湖泊,虽然雨珠越滚越大,但是那里依然泛着金灿灿的波光,“我心甘情愿地跟着J往南方岁月里去。” 第 10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1 章 杜撰记 作者:周嘉宁 第 11 章 往南方岁月去 往南方岁月去(2) 自此以后J的名字成了我们间的禁忌。 多年之后,我站在半夜的阳台上面嗑瓜子儿,把瓜子壳往底下的屋檐上扔去,一两只老鼠迅速地在屋檐壁上窜过去,令人浑身发抖的孤独突然间紧紧地抓住我的胳膊,扼住了我的喉咙。我注视着对面楼房顶上一只水龙头,心想再也没有一个人会听我说说话了,我惨淡的脚指甲在拖鞋里扭来扭去,终于号啕大哭起来。J从房间里冲出来抱住我,问我:“怎么了,你这到底是怎么了,我有什么地方做错了么?”我浑身抽搐到无法说话,汹涌的泪水好像堵塞了气管,手指发麻到几乎要晕厥在他的怀里,他的问话渐渐在耳边变得朦胧起来。我被幻觉笼罩着,再次回到山坡上去,踩着脚踏车的女孩突然松开脚踏板,滑翔时空气里甜腥的气味,树木郁郁葱葱,是我和忡忡的南方岁月。当我再次平静下来时,我虚弱地对J说:“我再也不能够跟忡忡说话了,我再也不能够跟忡忡说话了。”当说第二遍时,我意识到这是个确凿的事实,于是孤独在瞬间消失,取而代之是巨大的恐惧,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我跟忡忡会被某一个禁忌真正地分开,而我所能做的只是虚弱地抓住J的衣服领子,抓在他胸口的衬衫,妄图闻见忡忡留下来的气味,她芬芳的气味。 J怅然若失地问:“你也认识忡忡么?”他的声音颤抖,充满悲哀。 我将忡忡从出租车里领回山坡的那个夜晚过后,她就再也没有在山坡上出现过,她从山坡上彻底地逃走了,也逃离了那两幢绿莹莹的女生宿舍和她那床潮湿的棉花被子,没有丝毫的预兆。其实在这个夜晚之前我们就已经很久没有好好说过话了,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不再愿意理睬她,哪怕是在同一个大教室里上课,我们也坐得很远,但是我感觉到她的目光就在背后死死地盯住我,从来不曾从我身上移开,所以我不敢回头。坐在教室里是一场灾难,我感到自己变成一只软绵绵的兔子,而手枪正抵在脖子后面柔软的地方。好吧,忡忡,这是对你的惩罚,我以为你已经将我们葱郁的日子扔在脑后,你以为你已经彻底向爱情冲去,而不再需要对于葱翠年代的缅怀,我怨恨你,也怨恨J,怨恨我们之间的禁忌将我们带到如此的地步。但是当我听到你从最后一排的窗户跳出去着地时沉重的声音我的心脏还是颤抖起来。我扭过头去就能够看见忡忡从教室里逃跑的样子,像头受惊的小鹿般一次次从教室里逃走,于是我能够想象清晨她逃离山坡时的模样,她只拎一只装着口红的小包就逃走了,他们说她所有的行李都还是安好地放在原来的地方,连牙刷都不曾带走。 我再不会见到她,再不能跟她说话了。 忡忡逃走的两年后我才离开山坡,我毕业了。那是冬天,整个山坡是苍绿色的,假期前女生宿舍就已经走空了,下过一场雪以后墙壁上长出新的小苔藓来,一簇一簇的。我拖着巨大的箱子往山坡下走去,箱子在石板路上一路颠簸着,我心里充满迷惘,完全不知道我将要去往的是什么地方,而我并不想离开山坡,我非常担心如若忡忡回来,她再次拨打宿舍走廊里那个电话,谁会去接呢,半夜里也没有人去帮她付出租车费,她将再也回不到这里。而另一方面,我充满绝望地想着我不可以在这里等她,她已经走得太远了,等到她撞得头破血流,再赶那么多的路回来时,我已经变成白发苍苍的女人,是她最后促使我下了这个决心,离开这片葱郁的土地,离开那些芬芳的树木和静谧的湖泊,我但愿能够在路上再次遇见她。 但是我遇见的人是J。 当我跟忡忡刚刚来到这个山坡上生活时,我们是真正地朝夕相处,在J出现前我们分享彼此一切的秘密,中午一起去食堂里打饭吃,晚上常常挤在一条潮湿的散发着霉味的被子里面睡觉,给同一个男生写信,在下雨天拿着一柄芭蕉叶子去往那个被雨水洗刷得碧绿碧绿的邮筒里投寄。而我们却走向如此这般的境地,我从来不知道那些逃夜出去的夜晚忡忡是怎样在这个南方的热带城市里找到最后一辆亮着顶灯的出租车,我不问她这些,我不问她任何关于J的事情,当没有J的时候,我们俩根本就不需要爱情。可是J横亘于我们之间,当我遇见他的时候我才知道,只有这样的男人才能叫忡忡神魂颠倒起来。我去往的是北方城市,忡忡在最后的日子里经常提起的城市,她并未去过那里,但是她迷恋那里排山倒海的风沙和光秃秃的日光。她坐在食堂里看着电视机说:“如果能够离开山坡,我就去那里生活,在光秃秃的日光底下走路散步。”我很迟钝,直到我在一个尘土飞扬的麦当劳里遇见J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这是J所向往的城市,这时我才想起来,忡忡并未邀请我去往这个城市,我是不受欢迎的闯入者。 而J太好认了,他正买一个汉堡,我从他的背影就认出他来。我跟随着他穿过数条街道,在红绿灯的后面默默地注视他衣领里面的脖颈,以及他食指上钩着的麦当劳塑料袋。他一定比那个山坡时代更加老了,扭过头来的时候我看见他的头顶几乎就要秃掉了,过马路时一辆疯狂的卡车朝他拼命地按着喇叭,我看到他踯躅在马路中央,根本不知道向前还是向后,于是我冲上去一把将他拉回人行道上来。他竟然那么老了,惊慌失措地望着我,直到我说:“你好,J先生。”他却丝毫不疑惑为什么我准确地叫出他的名字来。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已经过气的名人,他曾经是个作家,如今却在这个北方城市里自己买汉堡吃,他得自己去菜场里买菜,别人把一分钱当做一角钱找给他,他也不知道。没有人认识他,但是他依旧迷人,是那种过了气的迷人。 往南方岁月去 往南方岁月去(3) 那时候是我最最穷困潦倒之期,J收留了我。 我对于物质并没有太多的要求。有一天我走在这个北方城市的马路上,发觉自己手里只拎着一只跟随了自己好几年的红色小包,里面塞着一支口红,而我还是穿着几年前的裙子,跑鞋脏脏地踩在脚底下,口袋里空空如也。我想,忡忡从来没有离开过我。这个突然间的发现叫我感到自己的可耻,我每天都试图到J那里打探一点关于忡忡的过往,我非常想知道忡忡的去向。我无意知道他们俩的南方岁月,我对此充满怨恨,但是我的内心总是在某个时刻软绵绵地充满了忡忡的名字。我是最孜孜不倦地询问着往事的女人,有的时候我感到忡忡的名字已经挂在J的嘴边几乎要吐出来,但是他很快就闭嘴,并且充满警惕地望着我。我本来以为留在J的身边,总会等到忡忡来寻找他的那一天,可是日复一日,希望早就已经被绝望的孤独消磨掉了。 有一天我跟J坐在小饭馆里喝黄酒吃火锅。我们被热气熏得满脸通红,醉醺醺的J把一只耳机塞进我的耳朵里面,那时周围所有的喧嚣都在瞬间消失了,那是最后一个夜晚在山坡上忡忡塞进我耳朵里面的音乐,此刻我才听清楚里面在唱着:“Lfesufr,kllyurselfrgetvert.”我们接吻了,在火锅的一团雾气里面,我的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这是我第一次跟一个男人接吻,而之前是跟忡忡。我们靠在山坡上的教室里看操场上的男生打篮球,一边给共同喜欢着的男孩子写情书,突然忡忡说:“你吻过自己么?”“怎么吻?”忡忡笑,说:“对着镜子,吻镜子里面的自己。”我们都做过这样的事情,那依然是没有爱情的岁月,我们的心里面充满了对爱情巨大的渴望,随时都准备着被潮水带到不可知的地方去。所以在冰冷的水房里,我和忡忡都曾经亲吻过那面镜子,亲吻镜子里面自己的嘴唇,想象那是另外一个人,另外一个不可知的面容模糊的男人。后来我跟忡忡决定接吻,我们坐在没有人的教室里,想了很久,常常是嘴唇靠近的时候就开始笑,弯腰笑倒在桌子底下,一直闹到日落时分,忡忡说:“这次我们来接吻吧。”这是我们的秘密,我们最最重大的秘密。在山坡上如此孤独的岁月里面,我们以吻镜子里面的女孩为排解,我们互相接吻,迫不及待地想知道另一个嘴唇的滋味。 而忡忡的嘴唇先吐出了那个神秘的音节:J。 就好像第一次把J从马路中拉回来的傍晚,我模仿着忡忡的嘴唇,扁扁地像拉长的树叶般说:“J先生。” 从火锅店回来,我和J*了,看起来一切都顺其自然或者情难自抑。我试图用一切的肢体语言来唤起他关于忡忡的记忆,我抚摩他的胡子,我将柔软的下巴往上面蹭去。最后他停下来,问我:“你曾经到过南方是么?”我屏住了呼吸,心脏几乎要跳出来了,眼巴巴地等待着他说下去,但是他顿住了。我从心里一边怨恨着他对于那段葱郁时光的毁坏,好像糟蹋了我和忡忡的一件最心爱的玩具般,一边又对他充满感恩,感激他在我几乎被孤独谋杀的时候将我领回家,而最最重要的却是,我每时每刻都想与他分享关于忡忡的记忆,我被这个念头折磨着,痛苦地拽紧他。 那晚之后J重新开始写小说,他搬了电脑和打印机坐在窗台前面,从早晨坐到傍晚。我为他泡茶,在房间里轻手轻脚地走路怕惊扰他,我不再要他做任何事情,并且大无畏地对他说:“我可以赚钱养你,你要。”他沉浸于记忆之中,非常害怕被人打扰,而我也害怕那扇记忆之门向他关拢,我乐意在隔壁的房间里坐着,什么事情也不做,保持着整个房间的安静,听打印机打印稿纸的声音每隔一会儿就响起来,充满了期待。夜晚当他睡过去以后,我把废弃的稿纸收集起来读,迫切地要从字里行间读出忡忡的影子来,我知道当他的胡子扎到我柔软的下巴时,记忆的洪水就已经将他冲到南方岁月中去了。那个树木葱郁的地方,城市中有着金光灿灿的湖泊,我们生活的地方好像终日浸泡在生长着水藻的湖水里面,我在那些阅读的夜晚一再地回到山坡上去,山坡的春天开满樱花,到了冬天淤泥里盖满了厚厚的金黄色落叶,我贪婪地反复阅读废稿纸上的片段,哪怕没有连贯性也不妨碍我,我闭上眼睛就回到山坡上的脚踏车上,回到葱郁之境去。 终于,我看到他的小说里出现了个不起眼的名字:重重。 他小心翼翼地描写重重,如同我小心翼翼地阅读,重重没有性别也没有外貌,只是小说里面一个名字。我给J泡茶的时候问他:“你要放糖么?”他摇摇头又点点头,突然问我:“这是什么茶呢?”我指指窗户对面的一种树木,对他说:“是叶子。”他合上电脑,扭过头来望着我,于是我说:“我非常想念过去的一个朋友,我最后一次见她是在一个山坡上,最近我总是能够梦到她,她的头发变成绿色,而且站在水里。”J从来不曾听我说起过关于朋友的话题,我在北方城市里没有朋友,我只有忡忡,我跟忡忡一起过马路,一起吃饭,哪怕是在最最孤独的山坡上,我们都从来不曾感到恐惧和惊慌。 “你是什么时候采的这些叶子?” “在南方。”我听到J哽咽了。我做得已经很过火了,我做得已经够多了,我把茶盘放在门口。屋子里长久的静默,等到我的双腿发麻时,敲动键盘的声音渐渐响了,从迟缓变到伶俐起来。我怎么会来到北方,当我拎着箱子往山坡下走时我还丝毫不知道时间将把我带往何处去,我走到半路上往梧桐树的缝隙间望过去,如若是夜晚我就会看见一辆亮着顶灯的出租车,忡忡跟我并排走在山坡上。她说:“去北方城市的话,要坐绿皮火车,坐了三天三夜就到了,下站台的时候,铁轨边的雪没到膝盖,像棉花糖一样踩不到底呢!”忡忡说起这些的时候是多么的雀跃。我们一起站在宿舍的走廊里面打电话,她给J打电话,我搬着小凳子坐在边上,在走廊昏暗的灯光下复习功课。她把声音压得很低,但是我竖起耳朵仔细地听,她的声音变得不一样,我觉得电话的那一头有一个我所不了解的世界,而忡忡将这个世界向我关闭起来了。我诋毁这个不明所以的世界,我感到忡忡拎着小包抹着口红飞奔向前,一头栽进那个我不了解的境地,我诋毁那个世界,诋毁J先生,我多么害怕这个跟我一起在水房里亲吻镜子的女孩飞奔而去,扔下我,扔下我。 往南方岁月去 往南方岁月去(4) 晚上,J就报复了我,在给他扔掉的小说废稿里,重重死了,自沉,溺水而死。 我感到J在我的心脏部位狠狠扎了一刀,准确地刺断静脉,好像我也跟着重重一步步走向金光灿灿的湖泊,我还穿着学校里常穿的旧裙子,窒息太可怕了,湖水流进耳朵里面,鼻子里面,眼睛里面,然后血就倒流出来了。为什么我没有想到忡忡或者是死了的,或者她在离开山坡的时候就已经死去了,否则她怎么会不回来呢?她根本就走不远,二百米的路就可以叫她不知所措,她走不到北方去,如若她没有死去,她早就已经在深夜里再次打着出租车回来,在山坡底下静静地抽一根烟,等着我脚踏车的声音在陡坡上响起来。 这一天,距离我跟忡忡相识整整十七年,我们认识在十一岁时一次去往最南方城市的旅途中,跟随着各自的父母。那里靠海,我们两个人在海边的海鲜摊上吃掉整桌的贝壳和虾,最后都海鲜中毒,于是当父母们去潜水的时候,我们俩挂着水躺在医院的儿科病房里,说了整天整晚的话。忡忡拉肚子拉到脸都发了青,她还要笑嘻嘻地向我展示她崭新的草莓图案的小*。窗外有一棵巨大的芭蕉树,把我们的床都笼罩在令人雀跃的热带阴影里面,远处白色的沙滩上面空无一人。这一天我终于捧着一手的瓜子壳在阳台上面号啕大哭起来,不是因为死亡,而是因为无边的恐慌,我这才发现孤独像童年时芭蕉树叶的阴影般笼罩着我,我无法说话了,在这里,在这个日光惨淡的北方城市里,我已经很久没有开口说话了,忡忡离开以后,我的话越来越少,到如今,我想起来,已经没有人能够听懂我想说的话了,这种恐惧不知道会将我带往哪里去,失语正要封闭我重新回到南方去的道路。我拼命地回想在山坡上我跟忡忡的对话,我们躲在芭蕉树下,还有在半夜的水房里洗衣服的时候说的话,但是都无从想起,到最后我还是想起忡忡在山坡底下的出租车里朝我挥手的模样,她多么雀跃,那些时光里,我爱情贫瘠,却汁水饱满。 J问我:“你也认识忡忡么?”他悲哀地说,“我早该想到你认识忡忡,你们都来自南方,而且你们都跟我提起过那个山坡,可是我已经无力言爱,我太老了。”但是他的悲哀太廉价了,他已经在小说中亲手将忡忡杀死,为她选择了一个无关痛痒的下场,自沉,溺水,与他丝毫没有关系,他甚至残酷地用笔触感受着忡忡的疼痛,却已经没有了爱,一个软弱的男人,一个老人,他的爱能够持续多久?于是他也亲手杀死了我对他的感恩,以及,我仅存的爱情。 “你是怎么认出我来的?你从来都没有看到过我。”J问我,他感觉这是一场叫他不信服的阴谋,他的眼神说,我和忡忡正在一起策划一场让他不知就里的阴谋,他开始退缩了。可是J,我怎么会认不出你?当忡忡离我越来越远的时候,她的身上都是你的影子,她抽你的香烟,听你的音乐,你的面容就勾画在她的周围。我试图抓住她,我要把她重新拉回芭蕉树下来躲雨,跟她分享脚指甲的颜色,然而她已经心不在焉了。当我在忡忡面前诋毁你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你的模样,你这个迷人的正在老去的男人,你是个无爱的老人,当我把你从马路边拽回来的时候,我就确知你是J,这个神秘的我所不了解的符号。 于是我相信忡忡已经死了,死在最最葱郁的南方,但是这就像一次逃课一样不叫人感到悲哀,因为时间已经过去太久了,久得已经将悲伤都沉淀成了湖底的淤泥,要在静谧的南方才能够听得见它们迟缓着流动的声音。从十一岁起我就没有想过要与忡忡分开,哪怕是在那些彼此敌对着的时光里,在互相不理睬的教室里,我都知道只要我回过头去,就会对着她含着泪水的眼睛再次雀跃起来,我们就会手拉手逃出教室去,逃到芭蕉树底下淋一场岁月久远的雨,将脚指甲重新涂得五颜六色起来,口袋里装着十块钱一起去往山坡下湖泊的对岸。可是死亡呢,我感激J提醒着我,忡忡或者是已经死了,死在葱郁之境,总有一些强大的东西可以将我们彻底地分开,哪怕我们真是情比金坚的姐妹,哪怕忡忡已经浸在我心中那条绿色的河流中,强大的东西总是推我们向前,往我们所不了解的境地去,去,去。 如若忡忡已经走得那么远,再次走到我所不知的境地去,我又怎么能留在原处。 这是我第二次离去,并且把大箱子落在了J的家里,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始终不能够在北方城市里真正地生活下去,我找不到方向,坐错地铁站台,这里的马路很长,一旦错过一个十字路口就要沿着那么长的马路走下去,筋疲力尽地走到下一个十字路口,连天都已经走黑了。而在家里我也找不到自己藏起来的箱子,我的大箱子里装着从山坡上带回来的东西,被我藏在J的家里,如今找不到了,藏得太好了,成了秘密。于是所有的行李收拾起来只是一只小口袋,拎在手里,口袋里放够了离开这里的钱,将J散落在地上的废弃打印纸随身携带着,在傍晚离开。又是冬天,风很大,灰尘往面孔上直扑过来,顺着人流走,走过一条又一条长而无尽头的马路才有一辆亮着顶灯的出租车停在面前。小口袋的拎襻已经在手腕上勒出印子。暖气吹得人昏昏欲睡,北方的城市在车窗外面浮光掠影。 往南方岁月去 往南方岁月去(5) J的小说已经完稿了,他写到清晨倒头睡去。我在近处看他,他像个老人般沓着一张脸。我摸摸他,摸摸忡忡的爱人,摸摸我的爱人,他那么迷人,他老了还那么迷人,他的爱丝毫也比不上我们的伟大,他在我们的面前退缩了,他承担不起太多的爱,他要在小说里将爱情与感恩一起杀死,他早就已经被孤独击垮,根本已无回击之力,根本无法再往南方岁月去了。 文档依然打开着,我丝毫没有犹豫地按了elete键,亲手杀死了这个小说。 “重重,我但愿能够再次唤你的名字,两个音节,前重后轻。” 空姐给我送来毯子,暖气十足,充满了独处的安全感。窗户上凝结着小水珠,猛烈的日光叫我几乎睁不开酸肿的眼睛来,我摸索着掏出小说仅存的几张小纸片,阅读着J写的关于重重的片段,自沉而死的端庄的名字。当飞机穿越过葱郁南方之时我拼命地往下面望去,却被阻隔在一片美好的绵软之外,我努力地睁着眼睛,手指在玻璃上摸索,我几乎就要回到山坡上去,春天的樱花,冬天淤泥里的树叶,甜腥的空气,已经望不清面容的忡忡。我唯愿这飞机猛烈地斜倾,利剑般穿过绵软的云层,在越来越稀薄的阻隔中望见触手可及的南方岁月,失重地撞向那里,撞向那里。 可是飞机安稳地越过了我的南方岁月,我的山坡,我的芭蕉叶子。 忡忡,我已往更远之境去。 于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 恋耽美.[]【天煞孤星 风】整理 ★☆★☆★☆★☆★☆★☆★☆★☆★☆★☆★☆★☆★☆★☆★ 第 11 章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