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空想家》 正文 第1节 亲爱的空想家 作者:凉蝉 第1节 耽美分享平台腐书网 fubook 书名:亲爱的空想家 作者:凉蝉 文案: 【关键词:暗恋,娱乐圈(或更应该称影视圈?),洒点小狗血】 罗恒秋一直以为邓廷歌是直的。 邓廷歌也认为自己是直的。 后来他们发现,这是个很大的误会。 1《野狗驯养指南》系列文,相关角色会出来打酱油跑龙套; 2又名《一个深柜的觉醒之路》《演员家属的自我修养》《没影帝的命却有影帝的病》; 3明星攻vs富二代受(表再说我逆你们西皮啦ヾ(≧へ≦)〃(但我知道还是会逆的(所以不要在意这种细节问题啦(卖萌脸 内容标签:娱乐圈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邓廷歌,罗恒秋 ┃ 配角:方仲意,钟幸 ┃ 其它:娱乐圈,暗恋,年下,狗血 ================== ☆、我是直的 “小邓!”龙姐推着一堆被褥从房间里走出来,扯着嗓子大喊:“邓廷歌!” 邓廷歌一边扣马甲的纽扣一边跑过来:“来了来了,龙姐你别那么大声。” 他穿着修身的白衬衫,外面套一件藏蓝色小马甲,左胸上别一个写着员工号的金色小徽章,腰身细瘦有力,是个好看又挺拔的年轻人。 看到邓廷歌这个样子,龙姐一大早的火气一下就消了。 她冷冷地指着身后的房间:“你先看看房间里什么样子。” 邓廷歌一边不要脸地拼命夸她气色好,一边从她身边挤进去察看房间的状况。 只是一看那狼藉不堪的地面和床褥,他顿时脑袋嗡嗡响。 龙姐在身后撇撇嘴:“我听小朱说住了四个男的。啧啧。我可不收拾,你去你去。” 邓廷歌唯唯诺诺地应了,掏出对讲机跟前台汇报:“地毯有烟头烧灼的痕迹,房间整体的卫生状况比较糟糕……” 龙姐已经推着小车继续去收拾别的地方了。床下四处散落着用过的安全套、食品包装袋、烟头,邓廷歌找来长筷子和垃圾袋,开始收拾。 他在这里打工已经有一个多月了。 因为是熟人介绍过来的兼职,虽然工资不高他也做得勤恳,和其他几份兼职的工钱加起来,统共确实也达到了邓廷歌的预想值。 一个大三的学生能够月入两三千,他觉得已经很足够了。除去自己平时的生活和应酬,邓廷歌还能攒下不少钱。 他工作的酒店开设在酒吧街后面的道路上,因而特别多到这里来约炮开房的人。第一次看到浴室里各种秽物,邓廷歌还很纯情地红着脸退了出来,被龙姐笑了三天。还有一次他送餐到客房,看到一对男女在地上纠缠,而给他开门的是房中的第三个人。三个没穿衣服的人齐刷刷望着他,邓廷歌站在门口,愣得好久都回不了神。 同事们问他:你真那么纯? 邓廷歌不出声,只是笑笑。 后来看多了也就习惯了。有时候客人叫客房服务,他进去之后还必须目不斜视,以免看到凌乱床铺上的赤裸人体。或是男人,或是女人,他们盯着他这个闯入者,直把他看得背后冷汗涔涔。 “为什么一定要我送?”邓廷歌接到送餐服务要求的时候往往很郁闷。客人们纷纷点名要0036号员工送餐,有人还在点餐的记录上说了句“请让他穿着小马甲进来”。 服务台的小朱乐不可支:“邓廷歌,你不知道你很帅?你进去送餐,是助兴啊。” 邓廷歌黑着脸走了。 有的客人来的次数多,叫他去送餐的次数也多,还跟他打起招呼来。邓廷歌巴不得送完立刻跑路,哪里还顾得上跟人聊天。有男人或女人在给他小费的时候会在他手里很隐蔽地塞一张纸条,邓廷歌看都不看,出门就扔进垃圾桶。 酒店的客人形形色色,前台的小朱说不少人看着都很脸熟。“有的人每次都和不一样的伴过来,有的一直都是同一个人。哎,感觉有好多故事的。” 小朱所说的那些一直带同一个伴来的人之中,给他塞纸条的也不在少数。 因此邓廷歌对在酒店里行勾搭之事的人完全没有任何好感。 这天帮不肯清理的龙姐清理完房间,邓廷歌又赶到前台帮忙干活。 他是个没有固定岗位的小工,大部分时间都在应付客人,偶尔帮忙顶班。 本来已经可以离开,但邓廷歌架不住小朱的恳求,只好和她换班。心想着应该没什么事吧,但刚坐下没几分钟电话就响了。 一个年轻男人用非常温和的声音告诉他,房间里的安全套没有了,麻烦服务生拿一些过来。 邓廷歌看看坐在自己身边的小刘。 小刘:“卧槽,别看我,我是女的。要送你去送。” 邓廷歌:“声音很好听,说不定是帅哥。” 小刘:“那更不行了,万一我控制不住自己怎么办?” 邓廷歌:“……” 他只好去了。 618号房是酒店里比较少有的豪华情侣套间,早上刚刚退的房,估计没有及时补充。邓廷歌搭电梯上去,捏捏脸做出个得体笑容,伸手去按门铃。 铃声未响,门却自己开了。 “孔郁,这样的事情不要再有第二回了,谁都下不来台,你自己也……”开门的男人很不愉快地说,转头正好看到邓廷歌站在门口。 邓廷歌看到另有一个人站在房间里,上衣脱光了,领带攥在手里,又长长地垂到地上,皮带已经扯开,形容有些狼狈。 身材这么棒。邓廷歌想,果然很帅。 他连忙将手里的东西朝开门的男人递过去:“你好,这是618号房要的……” 高大的男人看看他,又低头看看他手里的杜蕾斯超薄,最后抬眼盯着他,没有接过的意思。 邓廷歌压抑着心里的不耐,装作没发现男人的窥看,转头笑眯眯地注视着房间里的人。 “是您要的……” “不要了。”房里的男人大步走过来,砰地关上了门。 邓廷歌心里猛跳。刚刚男人走过来关门的时候他认出来了:是最近小朱和小刘每天上班都要摸鱼偷看的那部热门偶像剧里的演员,孔郁。 他按捺着好奇,稍稍打量了几下面前的男人。 男人有一张很端正的脸,眉目俊朗,脸色温和,穿着也很简单有品,邓廷歌心想天哪长那么帅还要来约炮?现在的状况是约炮不成所以一拍两散?转而又想,不对,不一定是约炮,说不定是情侣。哎,挺好,很般配,视觉上非常赏心悦目。他想。 他把手里的安全套收了,说句“不打扰了”转身离开。 走进电梯的时候他抬头看到男人依旧站在618的门口,呆呆看着自己。 ……又被基佬看上了?邓廷歌心里很不舒服。虽然那男人是少见的端正帅气,但他是个直的,这不是件令人愉快的事情。 况且那男人和孔郁,很明显有非常亲密的关系。他忖度。 电梯一路下行,邓廷歌隐隐约约觉得那个男人有点面熟,但怎么都没法从记忆里捞出个确切的印象。 ……估计是这里的常客。他想,有了孔郁这样的极品还要出来约炮?顿时对那人的印象差了几分。 他下了班,急匆匆骑自行车去洗车店,换上制服开始工作。 除了酒店小工、洗车店小哥,他还偶尔到朋友的奶茶店里冲冲奶茶粉。兼职很多很忙,还要兼顾学业,他时常很疲倦。邓廷歌考虑过辞去一两份工,但绝不包括洗车店的这一份。 来店里洗车的都是会员,大部分是豪车,有的人出手阔绰,运气好的话,除去工资,他每天还能拿到几百块的小费。有钱的鼓励,还能摸着自己一辈子都买不起的靓车,邓廷歌觉得其实也挺开心的。 某日,他正满头是汗踮着脚擦拭一辆奥迪车前窗上的鸟屎,突然听到有人在他身边问了一句:“你是邓廷歌吗?” 邓廷歌回头,看到一个很帅的男人。 他一下就想起来,正是那天618号房间门外盯着自己猛瞧的客人。 ……连我的名字都知道了?邓廷歌有些郁闷。 他没工夫理会他,冷冰冰地转了头,没搭腔。 男人似乎还不死心。他犹豫片刻,又转到邓廷歌面前:“你是华观中学高一六班的邓廷歌吗?” 邓廷歌顿时一愣。他是的。 他忙抬头盯着面前的男人。男人真的很面熟,他的眉目非常温柔,笑意也如此真挚,邓廷歌觉得这个表情自己应当很熟悉,他甚至觉得男人的面熟是有历史渊源的,仿佛在很久之前他们也这样面对面亲热地交谈过。 男人又补充道:“学号的最后五位数是00635,对吗?” 邓廷歌这下真的吃惊了。他已经完全记不得自己高中时候的学号。 “你是谁?” “认不出我了吗?”男人举起双手,做了一个吹奏乐器的动作,手指灵活地弹动,“我是罗恒秋。” 邓廷歌一惊,立刻欢喜地喊了一声:“师兄!” 随着“罗恒秋”这个名字的出现而浮现在记忆里的是一张总没什么精神的脸。高中时每周一都要举行升旗仪式,鼓号队照例吹奏国歌。鼓号队里的男孩女孩全都好看又高挑,唯有一个号手脸上总是面无表情,强装肃穆。邓廷歌习惯在人群里冲他挤眉弄眼,那号手往往会冲他露出一点不太明显的笑意。 邓廷歌还记得自己当时的印象:罗恒秋,高自己一届的师兄,号手,个子很高,人挺帅,但看上去脾气似乎不太好。 先跟他说话的是罗恒秋。开学第一天的升旗仪式上,邓廷歌作为高一新生的代表站在主席台一侧紧张地等待着上台,手里的方格子稿纸被他攥得都快湿透了。 这时鼓号队里有人喊他:“喂,那个高一的。” 邓廷歌抬头,看到一个拿着小号的男孩站在不远处,指指他的鞋带。 “你鞋带松了。” 他窘了几秒,讷讷道谢,蹲下来系好。再起身的时候鼓号队已经整肃队伍,走到了升旗台下方,开始奏乐。 红旗缓慢向上飘扬,鼓乐猝然中止。邓廷歌站在罗恒秋面前,看他一身齐整的衣服,头发整理得有型又潇洒,突地有种陌生的感觉。然而那双眼睛里的笑意又和当年一模一样。 “师兄。”邓廷歌笑着,忍不住又喊了一声。 ☆、去你的情趣 邓廷歌快手快脚地洗完了车,跟班组长打个招呼,之后就坐在一边和罗恒秋聊天。 罗恒秋是被朋友带到这边来洗车的,见到邓廷歌也很意外。 “我当时就认出你了,不过你好像没想起我。今天我去酒店那边问过,他们说你今天不当班,我打算明天继续去的。”罗恒求说,“好久不见,有四五年了吧。你好像没什么变化。” 邓廷歌想了想。罗恒秋毕业的时候他刚准备升高三,学业繁忙,罗恒秋又去了国外,两人就这样断了联系。他今年大三,算来算去,他说没多久,就四年。 罗恒秋笑着说我怎么觉得隔了很久 他问起邓廷歌现在的状况,邓廷歌一五一十地说了。他考上了自己喜欢的表演专业,现在学业不太紧张,所以到处找兼职挣钱,还在话剧剧场里演出,磨练自己。罗恒秋看看他的工装,有些诧异:“现在大学里可以申请助学贷款,也有助学金,你不用那么累的。” 邓廷歌忙告诉罗恒秋,他误会了。 “我打这么多份工是有原因的。” 正准备说明时,班组长在那头喊他去搬东西。罗恒秋的朋友也在另一边说准备走了。两人匆匆留了电话,邓廷歌说下班再联系你,你把今晚空出来。 罗恒秋说好的,把他的号码保存了,又翻出来看几眼,默默记在心里。 上车之后罗恒秋边系安全带边透过车窗看又开始洗车的邓廷歌。 毕竟已经是二十岁上下的年轻人,脸庞褪去稚气痕迹,手脚的肌肉块垒也凸显出来。他穿着洗车店的工装,衣服似乎不太合身,显得有些肥大,但他个子高,反倒露出了纤瘦的脚踝和脖子。邓廷歌回头看着罗恒秋上的那辆车,犹豫一会朝车子挥挥手。 罗恒秋连忙也挥手。 钟幸在驾驶座上戴了墨镜,看到他那副样子忍不住笑出声。 “别挥了,车窗一关,他在外面看不到你。”钟幸说,“人就随手挥挥,你瞎回应什么。” 罗恒秋没理他,依旧盯着外面狂看。 钟幸简直看不下去了。 “喂,那个是谁?”他打量了邓廷歌一会,“你不喜欢孔郁啦?” “再说一遍,别把我和孔郁扯上关系。他是我师弟,学表演的。”罗恒秋收回了视线,“很久不见了而已。” “不错啊,挺帅。”钟幸说,“身材也还行,就是瘦了点。前两天那个谁不是让我帮他找个拍广告的模特么,你师弟可以啊,不用拍全身,取重点部位……” 罗恒秋脸色立刻有些不太好了。 “那个内衣广告?” “内衣怎么了?”钟幸说,“谁不穿内衣?那是大众生活必需品,你身上不穿?别嫌弃内衣,内衣也是有尊严的。” “那是正常内衣吗?”罗恒秋很不高兴,“不可能我告诉你。” “像你师弟这个年纪的年轻人啊,又是准备入行的,最大的愿望就是成名。那种内衣怎么了,也有很多人穿着啊。情趣,情趣你懂么,生活需要情趣,所以拍情趣才受欢迎。受欢迎了自然就成名,自然就高兴,自然就感激你,自然就……” 罗恒秋说去你的情趣,自然地系好安全带吧钟导。 他惦记着邓廷歌说的话,路上立刻把今晚的邀约全都推了。 然而一直等到傍晚六点多他才收到邓廷歌的电话。邓廷歌约他今晚在人民剧场门外见。罗恒秋莫名地兴奋起来。 出门之后他才想起,因为猜邓廷歌会和自己吃饭,他晚餐一点没吃,此刻腹中空空,甚至有点疼。 胃袋干瘪的罗恒秋在人民剧场外面等了一会,饿得受不了,掏钱买了两个茶叶蛋。刚吃完一个就看到邓廷歌从剧场里跑出来,奔向自己。 “师兄,我带你进去看话剧。”邓廷歌说。 罗恒秋看着邓廷歌的装扮。邓廷歌和白天穿的完全不一样,尤其是脖子上挂着一个老式的女包,里面鼓鼓囊囊装着不少零钱。 邓廷歌低头看看自己,笑着说:“我在这里卖票。” 两人边走边聊天。罗恒秋听他提起还没吃晚饭,顺手就把手里剥了一半的茶叶蛋给撸干净了,递到邓廷歌面前。邓廷歌抓着他的手啊呜一下囫囵吃了,继续呱唧呱唧说话。罗恒秋跟在他后面往里走,暗搓搓地摸手指。 人民剧场在很多年前是这个城市里最高雅的消费场所。邓廷歌和罗恒秋高中的时候,学校还组织过学生来这里看电影或者演出。有一次看电影途中,高一那边突然发出混乱的声音。坐在不远处的罗恒秋抬头望去,看到一个男孩直起身,怀里抱着个软绵绵昏过去的女同学。 那个人是邓廷歌。他身边的女孩一直脸色苍白,之后更是捂着肚子就晕倒了。少年邓廷歌见义勇为,二话不说抱着人就往一街之隔的人民医院跑,身后呼啦啦跟着一串因为电影太无聊而趁机逃窜的男孩子。电影播的是什么,罗恒秋是一点也记不住了。但他坐到了最后,只是什么都没看进去,一直想着少年人跑过他身边时那张气喘吁吁的脸。 后来人民剧场渐渐衰败。地方太小没办法扩建,也根本没钱去修建,它一直不尴不尬地立在那里,今晚上演二人转,明天表演脱衣舞,也算自负盈亏,苦中还带了点荤素不忌的色彩。 罗恒秋跟着邓廷歌拐进剧场的一个房间时愣了一下。 “小剧场?”罗恒秋笑着说。 他知道邓廷歌在卖什么票了。这是一个小型的话剧剧场。 房间里坐着二十来个年轻人,看到邓廷歌进来都抬头冲他打招呼,似乎很熟悉。 “你看过?”邓廷歌带他坐下。 “看过。”罗恒秋说,“但不算了解。” 邓廷歌坐在他身边开始数钱,“不了解没关系,你觉得好看就行了。” 这个小小的话剧剧场就是他连打几份工的重要原因。一次五百块,房间可以用一个晚上,表演结束之后还可以对演出进行检讨和排练下一场。 邓廷歌和几个学校里的同道人组成了一个小小的话剧社,在这个城市的高校话剧圈里略有名气。他和朋友作为牵头的人,自然要负担起这些费用:场地租金、道具租金、桌椅租金,还有演员们的服装费等等。 “我们一般都是自己人演出,有时候如果约到别的剧社的人,劳务费肯定免不了。兄弟院校的人都比较客气,但不请一顿饭、喝点东西肯定说不过去。”邓廷歌数好了钱,笑道,“观众都自愿掏钱,一张票二十。今晚有四百多块,差不多了。” 罗恒秋忙掏出一张二十:“我也买票。” 邓廷歌推了回去:“你别这样,今天我请你。” 罗恒秋收起了钱,想了想之后说:“那一会儿结束了,我请你吃夜宵吧。” “好好好,这才对头。”邓廷歌也要上场演出,于是把颈上的挎包放在了罗恒秋的手里,“先帮我保管,演完了我再来找你。” 罗恒秋抱着那挎包想,你不怕我卷款潜逃? 他又想,逃了也挺好的,这样邓廷歌就会来追自己,追啊追啊,不小心就海角天涯了。 今晚在小剧场里演出的是某先锋剧作家的作品,他将《动物庄园》进行了改编,通过几只宠物和它们主人的故事来讲述城市人思想和生活上的困窘。 灯光照亮小房间当中的一片空间,博美、金毛、萨摩耶、中华田园犬先后上场,跟在它们主人的身后唯唯诺诺。 房间里十分安静,演员们也相当投入。他们在观众和观众之间的空隙里走动,充分地融入这个环境,在倾听者的耳边缓慢地吟诵诗歌,激动万分地用台词表达心绪。观众仿佛置身于剧情之中,和演员、和故事一起呼吸。 邓廷歌饰演的是宠物主人的男友。他换了一件上衣,头发抓得凌乱,急匆匆闯入明亮的空间。 从他出现的时候起,罗恒秋的眼神就一直没办法从他身上拔离。 他们之间仅仅隔着两排椅子,大约三米的距离,但站在灯光之下、表情生动的邓廷歌像是另外的一个人。 他说话的声音、腔调、语速全都变了,站在那里的不是邓廷歌,而是一个软弱的、不敢反抗自己女友的男人。中华田园犬扑到他身上,伤心地哭诉自己被主人遗弃的事实。邓廷歌坐在地上摸那个演员粗糙的金色假发,眼神和手势都万分温柔,仿佛趴在他膝盖上的真的是一只悲伤的狗。 他站起来走动,拉着那女孩的手苦苦哀求,站在灯光的边缘里语气忧伤地背诵诗歌,在遭到女友嘲笑的时候沮丧地垂下脑袋。罗恒秋知道,这就是小剧场话剧的有趣之处:观众和演员几乎是无隙的,他仿佛伸手就能碰到那个人。 然而他又十分失望:邓廷歌出场的时间不多,而且一次都没有走到自己身边来。 罗恒秋从没有这样投入地看过一次话剧。邓廷歌的一举一动他都立刻能了解其中的意义,他在灯光的边缘移动,面对着观众叹气,偶尔在眼神移动的时候扫到罗恒秋,这一切都让罗恒秋又兴奋又激动,隐隐还有一种无法言喻的幸福,仿佛场中那个人和他有一个不可对外人分享的、微小的秘密。 “怎么样?”结束表演之后的邓廷歌走到他身边热切地问。 “很有趣的剧本。”罗恒秋老老实实地说,“就是你出场的时间太短了,还没看够。” 邓廷歌有些不好意思,抓抓脑袋笑了。 虽然和罗恒秋高中时代就相识,并且关系还比一般朋友要亲近一些,但他始终觉得自己和这个师兄的差距很大。罗恒秋父亲是有名的商人,母亲是大学教授,再往上一辈,不是军人便是学者,他从真正的书香世家里走出来,身边的朋友偶尔打趣喊他“罗少”也没有任何不妥的地方。邓廷歌起初只觉得他是个不苟言笑但性格很好的师兄,和他熟悉起来之后也没有刻意去了解罗恒秋的背景,之后偶然得知,再回头看自己,只觉得很不可思议。 为什么罗恒秋会和自己做朋友? 除了对方人好,邓廷歌确实再也找不出别的理由。 “去吃夜宵吧。”邓廷歌将挎包交给话剧社的其他人,回头跟罗恒秋说。罗恒秋见他没有介绍自己的意思,朝邓廷歌的同侪们点点头权当招呼,跟他走出去。 人民剧场边上的辉煌街依旧灯火辉煌。夜市里各色食品热烘烘地发出香气,邓廷歌在粥铺门口坐下来之后看到罗恒秋站着,笑得莫名其妙。 “你笑什么?” “你一直都在这里喝粥,高中的时候也这样。”罗恒秋坐下来朝老板招手,“两碗黄鳝粥,今晚有什么新鲜的东西?” 等他点完菜,邓廷歌带着点惊讶的表情看他。他确实最喜欢吃这个粥铺的黄鳝粥,以前晚自习下课之后,总要蹬着自行车吭哧吭哧踩上十几分钟来喝一碗。 他带罗恒秋来过几次,但他一点都没想到,罗恒秋居然还记得。 罗恒秋坐在简单的塑料椅子上,扭头扫了周围一圈:“清火堂凉茶还没倒闭?你喝凉茶吗?” 他去买了一杯罗汉果一杯菊花茶放在桌上。邓廷歌看着桌上的两杯液体,心情有些复杂。他这才意识到一件自己之前没想起来的事情:罗恒秋和孔郁的关系。 乍见罗恒秋的欢喜太强烈,他甚至忘记了这件事,这时感到有些尴尬。 罗恒秋不知道他在想什么,黄鳝粥上来了就推到他面前:“味道变过吗?” “你很久没吃?” 罗恒秋点头承认。 邓廷歌心里装着那件事,吃得也不够安稳,踌躇半天,眼看快吃完了才决定问出来:“那天……那天我见到你和孔郁,你们吵架?” 他斟酌了问的方式,不过罗恒秋还是一下就听出了他的弦外之音。 “没有吵架,我和他之间什么事都没有。”罗恒秋喝光了杯子里的凉茶,盯着杯底说,“我喜欢的人不是他那样的。” 他抬头瞅瞅呆愣的邓廷歌,又说了一句:“怎么了,知道我喜欢男的,怕我骚扰你?” “不是不是不是!”邓廷歌胡乱挥手,“不怕不怕不怕。” 罗恒秋便笑了一下。 邓廷歌一时心里涌起某种复杂的感觉,像是得知答案之后的轻快,又像是更沉重的忧虑。面前的罗汉果茶他一口没喝,此时慢慢端起来倒进了口里。粥铺门口挂着灯管,从罗恒秋头顶照下来,他又低了头,表情和眼神都看不太清楚,嘴角笑意倒还没消。 邓廷歌觉得自己心里的想法是遗憾。师兄真是好看,以前就觉得他好看了。这么棒的人,怎么就喜欢男人呢。 ☆、悖伦的父亲。 罗恒秋说送他回学校,邓廷歌在车上坐了一会就困得睡着了。 他很忙,因而很累。这种累在面上显示不出来,但始终是藏不住的。罗恒秋将车停在他们学校门口,转头去看他。邓廷歌歪着脑袋睡得很沉。他伸手过去,在不惊动邓廷歌的前提下,摸了摸他软乎乎的头发。 本来只想摸一下,结果连续摸了好几下,舍不得放开手。 他心里有许多想法,乱纷纷地冒出来,又被他一个个压了下去。 邓廷歌的家庭、理想和人生,跟他的完全不一样。所以他不可能走出那一步。 心里一旦开始烦乱,罗恒秋就忍不住想抽烟。他小心翼翼下了车,靠在车边抖出一根烟点燃。被辛辣的烟气和微凉晚风熏了一会,身体的燥热才慢慢冷静下来。 刚才摸了几下,他突然就很想凑过去亲邓廷歌。 不行,不能这样做,他是直的,别把人拉下水。罗恒秋边抽烟边想。可这辈子还有没有机会告诉他,自己喜欢他好些年了呢。 邓廷歌醒来的时候车里没人,他看到罗恒秋站在外面,忙晃了晃脑袋,下车喊他。 “醒了?”罗恒秋正好抽完一支烟,顺手扔进了垃圾箱,“见你睡得熟,没叫你。回去吧。” 邓廷歌跟他说谢谢,罗恒秋笑笑,挥手说不用谢。 完了。邓廷歌站在这边没动。他看罗恒秋的神情觉得不太对,心道完了,师兄不太高兴。他脑子飞快一转,能想到让罗恒秋不高兴的原因,也唯有刚刚粥铺里说的那一件。 “不回去吗?”罗恒秋手臂叠在车顶上,有点疲倦地看他,“十二点了,宿舍不锁门?” “师兄,你后天晚上还有空吗?”邓廷歌说,“后天晚上我们演《生死场》,是我们的镇社之宝。我演的角色挺重要的。” 罗恒秋一时没说话,默默看他。 “没事就过来看看吧,比今天这个好看多了。”邓廷歌继续说,“我觉得自己演得还不错。” “啊……”罗恒秋脸上露出了片刻烦恼的表情,随即苦笑了一下。 邓廷歌:“???” 他心里大喊师兄答应啊快答应啊!他很想直接告诉罗恒秋,自己完全不讨厌他,更不会排斥他,可他不敢说得太直白,只能如此笨拙地表达,心想这样算是曲折委婉了么。 “好吧。”罗恒秋说,“我有空一定去。去了的话我是要买票的,别拦着。” 邓廷歌喜道:“好好好,买买买。” 说是有空会来,实际上之后的一个月里,几乎每一场邓廷歌表演的场次罗恒秋都没有错过。有时候他会来得比较迟,戴了眼镜穿着西装,一身职场精英的气质,和现场的所有观众都格格不入,但看得很专注。 邓廷歌觉得罗恒秋这段时间很高兴,但又不确定是否跟自己表现出来的接纳有关。他最近略烦:罗恒秋来的次数多了,不可避免地引起了剧社里其他人的注意。 “邓啊,你师兄是做什么的啊?”这一天表演结束后,邓廷歌在后台被拦住了。他满脸油彩,没从小丑这个角色里抽离出来,听到问题时还恍恍惚惚地啊了几声。 女孩把他拉到位置上看他卸妆。“问你呢,你师兄做什么的?有女朋友没有?年薪多少?你们呆会要去吃夜宵是吗?带我行不?” 邓廷歌慢吞吞卸妆:“你问这些干嘛?” 女孩笑了一会,娇滴滴地推他:“你师兄好帅呀。” 邓廷歌躲开她的手:“我不帅吗?” 妹子:“可你没钱。” 邓廷歌:“……等等,你那个大款男朋友呢?” “最近没来找过我。”女孩转了下椅子,“我也要找下家咯。” “媛媛,你这样是不是不太好?”邓廷歌说,“今年你都换好几个了。” “谁说不好,大家不都这样么。”女孩和他玩得好,不客气地瞪他一眼,“谁像你这么死心眼,就在这个小地方演。演得再好也没用好吗?你看你们届的陈青和王大川,论外形论演技,你甩他们几条街去了。现在怎样?一个开始在电影里露脸,一个上综艺节目做主持人助理了。” 邓廷歌不出声。 “邓啊,不是姐姐说你,你脑子太僵了。其实混这一行的,谁不需要提携?你不给人家点东西,人家怎么提携你?对吧,有来有往,而且你得到的东西比给出去的多得多呢。”女孩说了一通,又问,“又打岔,快说!有女朋友没?” “有了。”邓廷歌干巴巴地说。 “哦,有点可惜。”妹子说,“那我努力一下,做第二梯队吧。” 邓廷歌:“……” 即便竭尽所有想象力,邓廷歌也想不出罗恒秋身上挂着个大胸长腿妹子的景象。 以前还念书时他就觉得罗恒秋身上有一种微妙的、拒人千里的冷傲。年岁渐长,现在的他已经没这种淡漠感了,但邓廷歌还是无法想象他脱了衣服和别人厮缠的场景。 尤其在知道他的性向之后,他根本连想象的念头都没有。 然而这一天他开始困惑了:他和孔郁真的没任何关系?那他会和什么样的人有关系?罗恒秋是哪一方?上面还是下面? 虽然这样的想象对对方不太礼貌,但邓廷歌刹不住车。他一边卸妆一边思考,结合罗恒秋的体型和气质,最终做出结论:上面的。 换句话说,在他邓廷歌心里,能将这位在他心里伟光正的师兄压在下面的人是不存在的。 数日之后的一个晚上,罗恒秋在结束漫长的会议之后,载着钟幸来到了人民剧场。 钟幸取笑了他一路:“你还真的上心了啊?别白费心机落得自己里外不成人,这种结局我见得多……” “在说我之前想想你和你的方仲意。”罗恒秋冷静地说。 钟幸顿时不出声了。 下车之后时间还早,罗恒秋跟钟幸大致说了说邓廷歌的背景。 表演专业,热衷话剧,演技还不错,在高校话剧圈里小有名气。罗恒秋三言两语说完,看着钟幸。钟幸莫名其妙:“就这样?” 罗恒秋:“这样不够吗?我觉得已经挺好的了。” “好个球啊!”钟幸哭笑不得,“你好歹也经营着一个传媒集团,请你关注一下该关注的部分好吗?身高,体重,学历,家庭背景,这些至少要提一提吧?还有些别的什么特长我也得知道吧?长得怎么样你也要告诉我吧?” “你那天不是看到他长什么样了?”罗恒秋很快反应过来,“不,不是,钟幸你懂我带你来的意思吗?” 钟幸说我懂啊。 “你是想让我带他入行。但是你得想清楚了,他们这种所谓的表演专业里出来的人十个有九个演戏都带着匠气,不合适的话我是不会推荐他的。我跟你关系再好也不可能砸自己的招牌。”他说,“万一他确实不适合在摄影机前演戏,总得想些别的办法吧?人是长得不错,就是瘦,你多给人家喂点补品,不要做得那么猛,来日方长。那内衣广告真的不行吗?” 罗恒秋顿了半天,没什么情绪地道:“我们真的不是那种关系。” 钟幸微讶地看他片刻,又无奈又好笑:“罗少,你何必啊。那人到底有多好?” 罗恒秋不出声,掏出一支烟。 罗恒秋买了两个人的票,带钟幸进了场。 他拉钟幸过来并没有告知邓廷歌。两人出去吃夜宵的时候邓廷歌偶尔会跟他发点牢骚,无非是租金又涨了,伙伴有点不靠谱,等等等等。很普通的牢骚,罗恒秋总是听得津津有味。他觉得邓廷歌应该可以走得更远。他没什么可以给邓廷歌的,至少能为他提供一个机会。 钟幸嘴上说没兴趣,心里其实挺兴奋。他大学的时候也参加过许多次小剧场的演出,此时坐在自己熟悉的氛围里,不由得对一会儿表演有了点期待。 “我会好好看的。”他歪着脑袋跟罗恒秋说,“不过才学了三年表演,抱很大的期待也不现实,对吧。” “其实他高中的时候就上台表演过了。”罗恒秋回忆了一下,“他有一次在晚会上参演一个小品,那是我印象中他演得最好的一次。” “演什么?” “他当时十六岁,演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一个父亲。”罗恒秋说,“演得非常好,表演结束的时候很多人都哭了。钟幸,我不是因为你以为的那种原因才拉你过来的,他真的很好,你应该成为他的伯乐。” 钟幸的神态稍微认真起来。 “在我这里,让观众哭不是演技好的标准。”他说,“不过十六岁演四十多岁,你这个小朋友有点意思。” 今天在场中卖票的不是邓廷歌,换成了个姑娘。 那姑娘长得不错,三番几次经过罗恒秋的身边,后来终于忍不住跟他搭话:“你是小邓的师兄吗?” 罗恒秋有些惊奇。 邓廷歌并没有刻意把罗恒秋介绍给他的同伴们,但罗恒秋和其中的几个人也算打过招呼,彼此知道名字。眼前的女孩他是不认识的,不过对方显然是邓廷歌的熟人,他点点头:“你好。” 小邓——罗恒秋心里没来由地想,这个称呼也很亲昵,感觉比他称呼邓廷歌全名要亲昵很多。他有点想这样喊他。 钟幸笑眯眯地在一边看他和女孩寒暄,待人走了之后从罗恒秋手里扯出张写着电话号码纸条:“罗少好魅力。” “给你吧。”罗恒秋拿着那姑娘给的宣传单看,“演员应该找导演。” “找老板也很合适。”钟幸笑道,将纸条揉成一团后发现没地方可丢,只好揣进兜里。 今晚演的是一出短篇改编的话剧,一改之前房间里的布置格局,像模像样地搭起了简单的舞台。钟幸低头发微信,听到舞台上传来声音才抬起头。他扫了一眼舞台的布置,笑道:“民国剧?” “嗯,《心经》。”罗恒秋说,“张爱玲的《心经》。” 此时舞台灯光突然暗下,四周一片寂静。片刻后电话铃声在黑暗中突兀响起,铃铃铃,铃铃铃。老式拨盘电话在缓慢亮起的灯光里震动不已。一个梳着大背头的男人从屏风后走出来,手里拿着报纸,稳步走到电话旁拿起了听筒。 “你好,许宅。”男人声音低稳沉重。 钟幸扭头看罗恒秋。罗恒秋无声地说“是他”。 太巧了。罗恒秋无论如何都没想到这么巧。邓廷歌今天演的也是父亲,一个远超出他现今岁数的、悖伦的父亲。 作者有话要说:  《生死场》是萧红的中篇,《心经》是张爱玲的短篇。两个作品我个人都非常喜欢。 空想家里面也会有我原创的脑洞(我脑洞多又大你们懂_(:3」∠)_),但目前小邓的故事还集中在高校话剧圈,鉴于这个高校这个圈子的创作能力尚不足,很多剧社一般采用改编的方式演出,同时因为会涉及到一些现实的内容,所以目前的剧情里会出现部分不是我脑洞的作品。作品大多只涉及名称和介绍,和剧情关系不大。 以上,作个简单说明。 (对的没错其实我是在卖这两篇的安利! ☆、你这小朋友啊…… 多年前,在钟幸还是个小文艺青年的时候,他自己曾将《心经》改编成剧本试图参加戏剧节。但这个故事里对父亲产生恋慕之情的女儿、和女儿的同学出轨的父亲、默默忍受的母亲,通篇压抑、混乱的感情让当时学院里审读剧本的评委勃然大怒。 白发苍苍的老教师将二十多页的剧本扔在钟幸脸上大吼:道德沦丧! 钟幸也大怒,卷起剧本狠狠摔在桌上:你食古不化! 导师吓出一身冷汗,按着他脑袋让他给权威低头道歉。钟幸梗着脖子不从,回到宿舍越想越怒,一气之下决定放弃编剧这条道路,开始学习拍片。 他不是专业出身,但有一番韧劲,又因为审美的加成,拍出来的短片都可圈可点。大学时的最后一届戏剧节,他导演的短片被选中参加全国比赛。递给他参赛通知书的就是当时白发苍苍的老教师。钟幸和他礼节性的握手,然后听到他说:你走了正确的路。 许多年过去了,他现在是爱情文艺电影领域的导演新秀,然而心里对当初那份挑灯数夜写成的剧本还是带着复杂感情。那条他走不下去的路和那个没能演出的剧本令他看到了无形的桎梏。 罗恒秋不知道他还有这么一段,但见他看得投入,心里才觉得安定。 ”他知道你带我来?“ ”不知道。“罗恒秋小声说。 两人的交谈中止了,钟幸很安静地在位置上看完了全场。 经过改编的《心经》把父女间似有若无的感情放大了:许小寒直接冲着许峰仪说“你爱段绫卿,不就是因为她像我么”;而许峰仪给了自己女儿一个似有若无的吻,最后却又紧急刹车,匆匆站起说不行,我们停下来吧小寒。 罗恒秋看到半途,心里震荡得厉害,不由得想起当时十六岁的邓廷歌在校庆晚会上演出的那一段。 第1节 恋耽美 正文 第2节 亲爱的空想家 作者:凉蝉 第2节 那是个歌颂亲情和人间大爱的小品,名称他已经记不住了。在运动场上昏倒的女孩被紧急送往医院,接到通知后赶到医院的父亲却得知女儿患了白血病。他在病房外崩溃地大哭,转身走到女儿床前又硬撑着强颜欢笑安慰她。全校都行动起来,捐款捐物。数万元的零钞送到父亲手里的时候,医院告诉他“我们误诊了”。四十多岁的老男人蹲在医生面前痛哭失声。那捐出来的数万元最后被女孩送到了福利基金会,真正用于困病者的救助。 罗恒秋的好兄弟是晚会的主持人组的牵头人物,他常常借机去观摩晚会的排练,一来二去,就看到了在礼堂后面对戏的小品组成员。 他对在升旗仪式上初见的那个男孩子念念不忘,心里有模糊不清的好感,下午最后一节课鼓号队例行排练的时候会不自觉转头暼向足球场。 罗恒秋只知道那男孩叫邓廷歌,是高一六班的班长,那一年中考的榜眼,不久之后就加入了足球队。虽然是个板凳队员,但他板凳的位置和鼓号队的排练场地只隔了一条跑道。罗恒秋鼓着腮帮猛吹小号的时候,眼神会悄悄飘到那边去。 他在小品组成员里看到邓廷歌时觉得很有趣。这个男孩子看上去应该是个运动健将,拿着剧本演戏,实在不像他的风格。 然而他倚着自行车只看了七八分钟就震惊了。 邓廷歌哭得太投入。 那天排练结束之后,罗恒秋怀着莫名其妙的心思,悄悄跟在邓廷歌身后。 他发现原来两个人回家的路有一段是相同的。两辆自行车一前一后行过景观树,行过大王椰投下的阴影,穿过下班放学的人流。罗恒秋一直跟着他,跟到了医院。 邓廷歌把自行车放在医院对面的沙县小吃门口,要了笼蒸饺坐在门旁的小桌小凳上,边吃边盯着医院看。 罗恒秋一直跟了他好几天,才终于明白这人在做什么 他在观察医院里出来的人。 有人一脸轻松,有人满身沉痛。邓廷歌看得认真但不无礼。罗恒秋会在沙县小吃旁边再旁边的凉茶铺子里要一杯凉茶,倚着自己的自行车悄悄陪着邓廷歌一起看。 医院里生老病死太多,有时候确实有家属是边哭边走出来的。这个时候邓廷歌会稍微凝神,默默看着那些哭泣的人,手里筷子插着的饺子有时甚至忘了放进口里。他眉头轻皱,年轻稚嫩的脸庞上带着令罗恒秋难忘的同情、歉意和专注。 那表情既复杂又生动,罗恒秋突然觉得自己注视着的同龄人心头可能有一个自己摸不透的宇宙。 再后来,他直接走过去跟邓廷歌打了招呼。 邓廷歌记得他,刷的一下站起来跟他说谢谢。两人分享了那笼蒸饺,罗恒秋趁机从邓廷歌身上套了一些话。 虽然只是一个十几分钟的小品,但邓廷歌非常非常认真。他仔细地揣摩着四十多岁男人面对独生女儿患病这个噩耗的心思,已经基本弄明白了;现在他苦恼的是后面的一段。 “应该是有悲有喜,但悲多一点,还是喜多一点?”邓廷歌喃喃道。 罗恒秋没办法给他意见,于是和他闲聊。也是从这一天开始,两个人才真正算是“认识”了。 当日为了观察别人的表情他可以天天去医院蹲守,但现在这出剧,他根本找不到参照物。 一个享受着自己女儿爱慕目光的父亲,哪里有这样现成的人物? 然而邓廷歌还是令他感到震惊。 他举手投足都稳重有度,俨然一个受过良好教育、家境富裕的成功男人。三个围绕在他身边的女人他应付得游刃有余,然而却在女儿许小寒的步步紧逼中露出了颓然的慌张。邓廷歌压低了自己的声线,呼唤“小寒”的声音时而炙热,时而犹豫,时而慌乱。和剧中的其他角色相比,许峰仪没有过分激烈的台词和情绪表现,然而他就像一片巨大的、沉重的阴影,稳稳地笼罩在这个家庭、这个舞台之上。第二幕结束的时候许峰仪放好报纸,转身与自己妻子亲吻,又和女儿相拥道别,随即离家去工作。两个拥抱的幅度并不一样,两个女人的反应也全然不同。邓廷歌的肢体和表情自然也有微妙的变化:亲吻妻子额头时是深情的丈夫,而那只搁在女儿腰上犹豫地攥紧拳头的手臂又暴露了他不可宣于人前的内心秘密。 一个优雅又卑鄙的男人,罗恒秋想。而纵然如此,他也快要被台上那位假绅士迷住了。 “怎样?”演出结束之后,罗恒秋问钟幸。 钟幸长出一口气,脸上没什么特别的表情:“比想象中好那么一点。” 罗恒秋笑着站起来:“那就不止是一点了。走,我带你去后台找他。” “你这小朋友啊……”钟幸边走边说,“有灵气,但少了点野心。” “什么意思?” 钟幸笑道:“他这个年纪的很多学生身上都有一种理想主义。以为自己演得好、专研得深就够了,其他的事情都不必要去掺和。认真是很好的,但是目标和方向不明确的努力实际上就是浪费时间。你看他刚刚的表演,他完全可以更出彩,甚至比许小寒这个主要角色更夺目。但他没做到。一个剧里的角色分配确实需要平衡,但演员和演员之间的竞争也必不可少。你的小朋友少的就是这种争斗心。没有争斗心是绝对走不出来的,酒香不怕巷深?我不相信这种话。理想主义再往前一步,就是空想了。” 他一口一个小朋友,听得罗恒秋浑身不自在。 “你也不过比我们大了几岁,什么小朋友。“罗恒秋说,“尊重人一点。” 钟幸:“啧啧。不得了。” 罗恒秋不再搭理他,带着他走进后台。 邓廷歌领他来过几次,他一路和认识的人简单打招呼,一边寻找邓廷歌。 演出才刚刚结束,后台的气氛非常热烈。有些剧迷进了后台,和演员们大声聊天讨论,罗恒秋只觉得耳朵里都嗡嗡的声音,但这种热闹的场面又令他有点儿开心。说实在话,他看了那么多次邓廷歌他们剧社的演出,没有一次比《心经》热烈。 邓廷歌应当很高兴。罗恒秋想,自己会给他另一份更高兴的礼物。 找到邓廷歌时,他正在后台的角落和人激烈地争吵着。 “这和合同上说的不符,我们不可能接受。”他语气强硬,“道具租用的时候你们也检查过的,单子上明明写得清清楚楚。” “单子上写明了受损的是哪一个吗?”他面前的中年人也不甘示弱,突地拔高了声音,“现在屏风出了问题,这桌子椅子也不完整,单子没写明白,那就是你们的问题。” 邓廷歌还未出声,站在他身边的一个瘦弱青年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大声怒斥:“是你们做生意太不诚实!奸商!” “小刘!”邓廷歌忙拽了他一下。 然而两人跟前的男人一下就气炸了,骂声滔滔不绝:“我操你妈个烂……”他嘴上开骂,手里拿着的木棍已高高举起。 罗恒秋大惊,和后台里见势不妙的其他人一起冲了上去。 邓廷歌捏着那人的手腕不知使了什么力,瞬息间夺下了那根棍子。他将眼镜青年护在身后,严厉地高声道:“我再说一次,照章办事!一切都按照合同来,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但你最好先跟我们的人道歉。”被他夺下来的棍子握在手里,直直指着那个中年人。 情势一下逆转,扑过去的人又都停了脚步。 罗恒秋觉得这样的邓廷歌跟自己的认知很不一样。他怔忪片刻才意识到,邓廷歌和同侪支撑着这个话剧社,在这个没名气没设备的地方撑了那么久,又和那么多兄弟院校维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他不可能是一个任人拿捏的软柿子。 这个事实让罗恒秋心里的情绪顿时有点莫名。他这时终于觉得自己贸贸然带钟幸过来,可能不是一件好事。 中年人最后还是按照合同上的道具租用费收取费用,悻悻走了。邓廷歌安慰了那眼镜青年一会,转身看到罗恒秋时脸上的阴霾一扫而光,眼睛都亮了。 “来怎么不跟我说?”邓廷歌大步走过来,“给你留专座。” 一句话未完,邓廷歌已经看到了罗恒秋身后的钟幸。钟幸冲他客气地笑笑。邓廷歌的笑意还留在脸上,眼里却多了些疑问:“新观众?” “嗯专门来看你们演出的。”罗恒秋向他介绍,“这位是我的好朋友,钟幸。你应该看过他的电影。” 邓廷歌呆了片刻,像是不太相信一般看看罗恒秋,又看看钟幸:“《无风的山丘》和《昨日》的,钟幸导演?” 作者有话要说: ☆、死清高 《无风的山丘》是钟幸的成名作,《昨日》则是他摆脱商业电影导演头衔、成为爱情文艺片领域新领军人物的破壁之作。 邓廷歌说出这两部片子,顿时获得了钟幸的好感。他这几年里拍了四五部电影,实验短篇也不在少数,自己感情最深的却是这两部。 邓廷歌看向钟幸的眼神有点希冀。钟幸之前还一脸冷淡,现在绷不住了。 “演得不错。这个故事其实不太合适话剧舞台,它的内心戏多了一些,但你们把握得很好。”钟幸说,“无论是剧本的改编还是演员的表演都很恰当。” 他从事这一行几年以来,对于当日老教师所说的“正确的道路”有了更多的体会。《心经》固然是一个冲突激烈的故事,却并不合适搬上舞台。他当时还那么年轻,写出来的剧本里带着无法回避的迷茫和不确定,对于故事本身甚至没有自己的判断。他被故事捆缚着,反倒失去了把握故事的能力。 今天看的话剧让他体会到了当时自己剧本里没有的某些东西。 世事往往不缺多,不缺少,缺的是“恰当”。泛滥的激情有时候是不合适的,对年轻的新人,这个所谓的“度”很难把握准确。 他这边刚把话说完,邓廷歌脸上就闪过兴奋的神色,转身去把刚刚站在他身边的眼睛青年拽了过来。 “他就是《心经》的编剧兼导演。”邓廷歌向钟幸和罗恒秋介绍眼镜青年,“也是我们剧组另一个意义上的台柱子,刘昊君。” 刘昊君:“???” 钟幸眼睛亮了。就刚刚他所看到的表演,邓廷歌确实出色,但还未达到令人惊讶的地步;而编剧对他来说意义就大不相同:一个优秀的编剧千金难求。 不理会罗恒秋在后面咳个不停,钟幸十分兴奋地和刘昊君交流起来。他问刘昊君对这个故事的理解和处理方式,两人聊得兴起,完全将邓廷歌和罗恒秋甩在了一边。 邓廷歌倒不以为意,拿来两罐啤酒。啤酒不冰了,喝进嘴里口感不太好,罗恒秋已经很久没喝过这样的酒,几口之后就放下了。 “小刘很有才华,但脾气有点拧。”邓廷歌说,“在这一行可能不太好混。” 罗恒秋想起钟幸方才说过的理想主义,便笑了笑。“你呢?” “差不多。一条道走到黑,不肯回头,不肯认错,不肯改。”邓廷歌转头道,“慢慢来吧。希望有朝一日能成为你这样成熟的人。” “成熟的人很无趣。”罗恒秋说,“你这样比较快活。” “也就快活这一段时间而已了。”邓廷歌跃上一旁的桌子坐着,慢悠悠说,“过了这个学期就是大四,写毕业论文,找工作,养家糊口。很多现实问题。” 罗恒秋默默看着对面聊得兴高采烈的两个人。和邓廷歌重逢以来,邓廷歌一直没有问过自己在哪里工作,他似乎对他的背景没什么兴趣。罗恒秋希望他问,又觉得不问也挺好,两个人之间没有任何利益牵扯,可以正正常常地做朋友。 父亲过世之后,罗恒秋就开始接管他的传媒集团,为此放弃了继续深造的机会,回到国内学习做生意。然而事实上需要他做决策的事情并不多,股东会一个个都是老谋深算的人精,他不得不努力去维持自己的形象和气势,免得被元老们看不起。 他明白只要邓廷歌开口,他一定能为他进入这个圈子打通一条基本平顺的道路。 然而这里有一条界限,一旦过了,他和邓廷歌的现在的关系也就完了。 钟幸和刘昊君聊得兴起,互相留了手机号码。罗恒秋这边已经和邓廷歌聊到当年邓廷歌暗恋的级花身上了。 “准备结婚啦?”邓廷歌吃惊,“还没毕业呢。” “确定了就结了。”罗恒秋道,“估计一毕业就会举行婚礼。新郎倒是我认识的人,你想去么?” 邓廷歌哈哈大笑:“不不不,不去。我现在对她没感觉了,你提起她名字,我现在还没想起她长什么样。” 罗恒秋和钟幸很快告别。因为今天这一场表演反响很好,邓廷歌他们打算针对今晚的状况进行讨论,只把两人送到剧院门口。 钟幸此时才像是突然想起正事一般问:“小邓,你现在跟什么公司签了约吗?” “没有。”邓廷歌说,“没有这样的打算。毕业了我考公务员。” 钟幸一愣:“为什么?你资质不错,而且我看你演得挺开心的。” “人总要现实一点。”邓廷歌笑道,“这一行出头太难了。” 钟幸回头看了眼靠在车边的罗恒秋:“不难的。你知道你师兄是华天传媒的老板吗?” 罗恒秋一惊:“钟幸!” “我知道。”邓廷歌平静道,“师兄的名字前段时间还出现在日报的经济版上。” 钟幸顿时不解:“那你怕什么。你演得好,如果签了华天旗下的影视公司,路会很顺。” 邓廷歌有些尴尬。罗恒秋更是站在那儿,眼神复杂地看着邓廷歌。 “不太好。”他笑道。 钟幸看了他几眼,嗤笑道:“死清高。” 回去的路上罗恒秋心头不痛快,一路都没怎么出声。 钟幸满脸疲倦地打呵欠:“送我回家,谢谢。” “哪个家?” “我的家。”钟幸说。 罗恒秋沉默了一会,连过两个绿灯,在路口停下来的时候终于忍不住开口:“钟幸,我知道你不清高,但你说话能不能客气一点?你没看见他多尴尬吗?” “我客气对他有好处?”钟幸嗤之以鼻,“他这种学生就是理想主义,假清高,喜欢端架子。” “你别忘了,你刚入行时也是这副死样子。” “所以我才想提醒他。” 钟幸刚入行时也是一个很清高很孤傲的人。然而作为一个导演,他需要兼顾的上下关系实在太多,在无数磕磕碰碰中终于明白看菜吃饭的道理,也开始习得曲折迂回地实现自己的目的的方法。 “我欣赏他才想点醒他,别人我会说这些话?”钟幸说,“小朋友不要那么傲,不是谁都有端架子的资格。” 罗恒秋不出声。 “主要是那么好的一个苗子,自己这样放弃了实在很可惜。”隔了半晌,钟幸自顾自地说,“你知道的,好资质实在难求。去年年底欢世有新人演了个傻子,记得吧。别人都觉得他自毁形象,结果呢,拿了几个奖。好演员演什么都能出彩,不论年纪,不论出身。问题是,明星那么多,好演员那么少。你那师弟我真是挺舍不得的。” “舍不得你还那样说?”罗恒秋打方向盘转弯,“但出头太难了。你说的那人叫丘阳,我知道。他是丘子真的儿子,欢世的少爷,这奖的含金量有多少,谁都看得出来。” 钟幸扔进口里的木糖醇差点喷了出来:“所以我讨厌跟你们这些做生意的人聊天。你看过片么?看过片你一定不会这样说。坦白讲,邓廷歌给我的感觉跟那个新人有点像,他们身上都有好演员的气质和根底,你看他多沉稳。他知道我是导演,关于自己的事情一句话没说,直接把刘昊君推到我前面来。你觉得是为什么?” 罗恒秋不假思索地回答了这个问题。 “他已经决定大学毕业之后放弃这条路,所以干脆把有意往这个圈子里挤的人介绍给你。” 钟幸又嚼一颗木糖醇:“是嘛,你还挺了解他。有能力,性格脾气还好,肯举荐别人,有识才的眼光,很难得。我跟他不熟悉,你劝劝他呗。你手里有资源,他有能力,红起来不费什么力气。” 罗恒秋又不吭声了。快到钟幸的家时,他才闷闷道:“圈里脏,又乱。” 钟幸笑了一会,打开车门下车。他说脏有你护着啊,乱怕什么,他可以出淤泥而不染,像我似的。 罗恒秋说是是是,你白莲花。 演出讨论结束后,剧社的人留下来整理东西。邓廷歌把废旧报纸展开铺在化妆台上,盖住了没来得及收拾的物件。 “太突然了。”刘昊君说。 “确实。”邓廷歌嗯了一声,“下午才告诉我的,所以后天就是最后一场了。”他转身拿扫把扫地,回头时看到几个演员正拿出几张新的宣传海报准备贴出去,海报上硕大的“心经”二字十分醒目。 在刚刚的演出讨论中,他已经跟大家说清楚了剧场的事情。苟延残喘多年的人民剧场终于要拆迁了,后天的《心经》将是他们最后一次演出。剧社成立三年,从学校里的小教室到学院的小礼堂,最后终于在这里找到了一个固定的表演场所,过程曲曲折折。现在连演出场所都没有了,说心里不难受那是不可能的。 和邓廷歌同届的几个人都比较淡定,但新加入的师弟师妹十分悲伤。他们认认真真地整理道具、清理地面,又仔细地重新张贴海报,后天那场演出的意义突然间就更加肃穆。 邓廷歌知道自己不能沮丧。剧社是他和刘昊君两个人带头组建起来的,但刘昊君处事方面不够圆熟,和社员的沟通、鼓舞士气这些事情,大都是他来做。但他心里也一片凄怆,好听的、带劲的话一句都说不出来。 他本来已经将自己告别舞台的期限定在了毕业,谁知这一刻提前来到,还这样猝不及防。 刘昊君收拾起地面上不要的废报纸,脚下突然一顿:“小邓,上面这个,不是你师兄么?” “嗯。”邓廷歌看了一眼,点头,“是他。” 刘昊君蹲下来细看,猛地抬头,满脸兴奋:“他是华天传媒的!小邓,华天传媒!你可以找他,他能帮你的。” 邓廷歌低头看着报纸上的照片。报纸上的罗恒秋非常陌生,他的装扮、脸上平静冷淡的神情,全都和邓廷歌平时见到的不一样。 “算了。”他说,“不太方便。” 刘昊君不解:“怎么不方便了?你们不是好兄弟么?我看他几乎场场都来。” 邓廷歌左右扫了一圈,蹲在刘昊君身边有点烦躁地抓头发。 “君啊,问你个问题。”邓廷歌说,“你……你被人喜欢过么?” 刘昊君愣了一会,十分愤怒地说我今年二十二岁了你是在侮辱我吗! 邓廷歌:“有过吗?” 刘昊君:“……可能,没有。” 作者有话要说: ☆、演不演? 邓廷歌没有对自己这个莫名其妙的问题加以说明,然而已经彻底点燃了刘昊君的好奇心。他和邓廷歌同学三年,从未见过邓廷歌和别人交往。对他示好的倒是有不少,但邓廷歌不知怎么回事,一个都没有答应过。 剧社里的人偶尔聊起大家的八卦,纷纷认为邓廷歌心里肯定有一朵白月光。 邓廷歌自然是从不承认的。 回校的路上刘昊君继续扯着邓廷歌问这件事。邓廷歌简直懒得跟这种经验都没有的刘昊君讨论,况且这还牵扯到别人。 是真的吗?他又不敢确定,很忐忑。 心里觉得罗恒秋对自己实在好得不太对头,是从上周回家的时候开始的。 回家的前一天刚刚被剧社妹子说了一堆洗脑的话,想要得到些什么就必须要付出代价,有人对你好肯定是要你给他些什么,等等等等。邓廷歌并没往心里去。这几年类似的话他听得太多。第二天他回家看爸妈,承受了父母的一堆唠叨之后回房间睡觉,睡得不够安稳,梦见了很久以前的事情。 那时候邓廷歌还只是个高一的学生,为了校庆晚会上的一个小品心神不宁。他回家问自己爹:万一有一天医院误诊说我得了绝症,后来又告诉你我什么事都没有,你是什么反应? 邓啸一口饭差点咽不下去,拍桌大吼:铲他全家! 邓廷歌觉得跟个有蹲监狱经验的前流氓讨论这样的事情自己实在天真。他想不出别的办法,只好选择了最蠢的一个:天天蹲守在医院门口观察。这样非常无礼,所以他很怕那些被观察的人发现。 后来反倒是他发现有个人一直跟着自己。 那人他有印象的,是提醒他鞋带松了的师兄,学校鼓号队的号手,很高大帅气的一个人。 邓廷歌不知道他为什么跟着自己,在罗恒秋过来打招呼的时候,只好装作自己从未发现似的和他聊天。原本以为这师兄是个怪人,结果相处几天下来,竟然十分投缘。 梦境到这里为止都很正常,后面就变成了莫名其妙的冒险经历:医院突然涌出大量的医生护士和病人家属,楼里浓烟滚滚。罗恒秋猛的跳起来说我们去救人,他就热血上头地跟着他冲了进去。 梦里的罗恒秋有一张看不清楚的脸,一会儿是学生时代的师兄,一会儿又是事业有成的精英,总是站在他前面,带着他躲避流弹或寻找藏匿地点。医院里枪弹乱飞,乒乒乓乓。邓廷歌和他躲在拐角,手里不知何时握着两支枪。他们隔着一个走廊对视,没有说话,全用眼神交流。 真像拍电影。邓廷歌突然想,可这明明只是一个梦。 这个念头一起,他顿时就醒了。邓廷歌在床上坐起来,拧亮台灯发呆。在梦结束的瞬间,罗恒秋用口型对他说:我掩护你,你往前冲。 邓廷歌下床,拖出床底下的储物箱。储物箱有好几个,他一时记不清各自装了什么,翻了半天终于把自己高中的学生证翻了出来。 学生证的最后五位数果然是00635。 起床吃早餐的时候他问自己爹妈:你们记得我学生证的后面几位数字吗? 邓啸说我还不如记股票代码。庞巧云笑着说你们还有学生证?我怎么从来没见过。 他又问:“如果有条件,你们会不会天天去看我演出?” 庞巧云说天天看你,不腻么。一直不赞同他学这个的邓啸一声都没出,径自看早间新闻。 邓廷歌啃着油条喝着粥,心想师兄他……不会吧……不会的不会的…… 最后一场演出之后,人民剧场的管理员过来收走了他们手里的钥匙。剧社的成员和听闻这件事的观众都帮忙搬东西,将属于剧社的物件整理出来,把凳子之类的东西摆放整齐。很快,这房间就再也看不出剧社存在过的痕迹了。 邓廷歌看着墙上的印子发愣。他还记得这是去年排练的话剧获奖之后他们在这里庆祝时,将红酒泼到墙上留下来的痕迹。墙皮老了旧了,酒色就一直褪不去,他们只好自己向人讨了些腻子过来刷。新刷的那一块很白,反而更加显眼。 他站近了看,又走远回头再看。 格格不入,如此突兀。 “邓啊,来合个影吧。”那边有人叫他。 邓廷歌便转身跑了过去。他被推搡着站在最中央,身边是手里拿着个奖杯的刘昊君。 “举好了举好了。”有人喊。 他们照了好几张照片,众人笑成一团。剧社里暗恋某个妹子的男孩还趁机跟人抱了一下,紧张得话都不会说了。邓廷歌觉得这样结束也挺好的,很快乐。除了他,这里面的许多人还会继续在这条路上走,包括刘昊君。 “别哭丧着一张脸。”刘昊君看他喝完了手里的啤酒,又给他塞了一罐,“喝喝喝。” 邓廷歌于是就喝了。 “我很难醉的。”邓廷歌说,“你在打什么鬼主意,说吧。” “到底是谁喜欢你?”刘昊君笑。 邓廷歌说别问了,没谁。 “意料之外的人?不喜欢的人?”刘昊君问,“觉得吃惊还是恶心?” 邓廷歌说不恶心,怎么会恶心。他倒是觉得有些难过。自己是不会喜欢男人的,罗恒秋如果真对自己有这样的意思,谁比较辛苦,一目了然。 大家在剧场外的小广场上聊天喝酒吃东西,两人坐得稍远,看着灯光下大笑的同伴,仿佛隔着一幅大银幕,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我应该没被人喜欢过。”刘昊君说,“但我喜欢一个人很久啦。” 邓廷歌:“哦?男的女的?” 刘昊君:”……当然是女的!你问的什么问题。” 邓廷歌抓抓鼻子:“继续。” 刘昊君说的是一个无甚特别的故事,暗恋、表白、无法放下于是继续自己煎熬自己。邓廷歌默默听着。辉煌街的喧嚷声音传过来,烧烤的烟气和香味也飘过来,熏得人直想打喷嚏。 数日后罗恒秋终于结束了繁忙的工作,顺路到人民剧场想看看邓廷歌他们最近有什么剧,结果发现这个老旧的建筑物被围了起来,小广场上的几棵大叶榕已经准备迁移。外墙的海报栏上自然也没有了话剧社的宣传海报。罗恒秋吃了一惊,询问后才知道人民剧场即将拆迁。 他立刻联系邓廷歌。 邓廷歌很快联系了他,跟他说明状况。 “那你们以后怎么办?”罗恒秋问。 邓廷歌说剧社依旧是存在的,再找演出的地方就行了。然而说出来之后自己也没有底:他和刘昊君都要毕业了,剧社的结构一直比较松散,也无人能继续往下扛这个担子。刘昊君虽然平时对剧社不太上心,那天晚上却也主动跟他提起了解散的话题。 正想着这些事情,罗恒秋在那头说了几句话,他没听清楚。 “什么?” “为什么不通知我?”罗恒秋的声音很明显地不愉快,“这么大的事情。” 邓廷歌胡乱地支吾了几声。自从心里察觉到罗恒秋很可能对自己有些别的意思,他就觉得浑身不对劲。失去了表演场地对他们来说确实是大事,但对罗恒秋算什么呢?一个数年不见的师弟遭遇的小挫折而已,他完全不必要在意。 于是邓廷歌没有跟他说。他心里隐隐地担忧:万一说了之后罗恒秋果然将它当做一件了不得的大事来对待,简直就像坐实了邓廷歌心里的猜测。 那太可怕了。 那头的罗恒秋沉默了一会,语气变得有点公事公办:“你有需要我帮忙的尽管开口。” 邓廷歌心头一咯噔:完了师兄不高兴了。 他无暇去思考自己为什么那么怕罗恒秋不高兴,立刻接上:“需要的!” 罗恒秋:“嗯。是什么事?” 邓廷歌想了想,说:“我们剧社的刘昊君,就是编剧。他现在挺需要一个实习的机会。这人有点儿傲,不过确实有才华……” 罗恒秋在那头无语了,听他啰啰嗦嗦说了半天,终于忍不住打断他对刘昊君的溢美之词。 “我是问你的需要。你呢?你没有吗?我认识不少表演场地的负责人,一定能找到适合你们剧社的场地。” 邓廷歌笑了:“我们以前也比对过,除了人民剧场,别的地方租金都太贵了。” “这个我来解决。”罗恒秋立刻说。 说完之后两人都微妙地沉默下来。 罗恒秋心想糟糕,做得太过了。 邓廷歌心里也想,糟糕,师兄不会真的……那个我吧。 “不不不不不用了。”脑补的时候还能正常对待,现在听着罗恒秋的声音,想到自己的揣测,邓廷歌紧张得结巴了,“我要开始准备毕业论文和演出,估计时间不太多。” “好的。”罗恒秋说,“那你把刘昊君的简历和作品发一份给我。先这样,再联系。” 他很干脆地挂断了电话,然后发现手机背面都是汗。 自己的想法可能被邓廷歌知道了__这个念头让罗恒秋在瞬间有一种绝望的感觉。 怀着不可说的不安工作应酬,晚上即将回家的时候他接到了邓廷歌的短信。 “师兄有空记得来找我玩,我们学校很多好吃的东西。”邓廷歌还用了个卖萌的颜文字,“对了,你想看我的毕业演出么?” 罗恒秋写了个“想”,看了几秒删掉,换成了“好的”。想想觉得过于冷淡,这是邓廷歌在主动示好,回复得太冷冰冰对方也许会不高兴。他斟酌了半日,换了几种说法,最后发出一条信息:“行,我有空去找你。毕业演出加油。” 攥着手机,罗恒秋想,他知道了吗?他知道了吧?可是如果知道了为什么不回避我反而主动找我?他对我有兴趣吗?然而自己又立刻摇头:邓廷歌高中的时候还疯狂迷恋过当时的级花,他不是同道人。 分析了半天,罗恒秋一时希望他不知道,一时又希望他知道,纠结得饭都没吃好。 邓廷歌收到罗恒秋的回复,暂时觉得安心。 好好做前辈后辈就行了。邓廷歌安慰自己,别自己乱想那么多复杂的。退一万步讲,他师兄连孔郁都没兴趣,还能看上自己? 邓廷歌一边在食堂吃饭一边看着电视上播放的预告片。孔郁偶像剧天王的地位不可撼动,一会儿和卫子夫促膝长谈,一会儿又骑马追逐大玉儿。邓廷歌看得津津有味。 手机响起的时候,孔郁正在电视上抬手扣袖扣,腕上一个表,“时不可待”的广告词啪嗒啪嗒从旁边窜出来。 “你好?” “邓廷歌是吗?我钟幸。”钟幸的声音从电话里传过来,“现在有个戏,有个配角,抗日的学生领袖。没别的要求,就长得正气,能演好,最好有舞台表演的经历。这角色要上台演讲的。” “噢。”邓廷歌说,“你是让我帮你找演员吗?” 钟幸提高了声音:“你找个蛋!是我要找你!演不演?陈愚话剧改编的,就那部《巨浪》。” 作者有话要说: ☆、《巨浪》 《巨浪》是邓廷歌非常熟悉的一部作品,作者陈愚在辞职离开学校之前曾是他们这个表演本科班的老师。 “《巨浪》改编成电视剧了?”邓廷歌没心思再吃饭,认真问起来,“这个作品不好改编吧。” “不是电视剧,是短剧。一个小时,以电影的标准来制作。”钟幸那头传来轻微的纸张翻阅声,“这是中宣部优秀话剧改编和展演活动的一环,《巨浪》影响力大,主题又好,自然被选中了。废话少说,演不演?” 邓廷歌犹豫了。 他从未涉足过真正意义上的影视圈,在摄像机面前演戏的经验也非常少。 “我考虑一下再答复你,行么?”邓廷歌问。 “最多半个小时。”钟幸说,“半小时后你不回复我我就找别人了。” 食堂里十分嘈杂,邓廷歌收拾了餐具,信步走出食堂。 他学习表演实在是机缘巧合。高中参加小品演出,在老师的引导下学会了揣摩角色和表现自我,就此对表演的兴趣一发不可收拾。高二的时候他和父亲大吵一架,最终还是报考了这个学校的表演专业。 三年来邓啸对他的这个选择一直心怀不满。他年轻时没读过什么书,又因为打架斗殴进过牢房,总觉得低人一等,始终希望自己孩子能考上国企或是公务员,好让自己扬眉吐气。 邓廷歌一直不肯。他学表演学得十分快乐,和同伴们演出也能获得巨大乐趣。虽然因为性格过分认真不太讨同学和老师的欢心,但也是个勤恳踏实的人。邓啸和庞巧云去看过他的演出,两人都被邓廷歌在台上的表演吓了一跳。 那次之后邓啸就没再跟他谈过毕业后考公务员的事情了。然而没有多久邓啸就检查出了严重的糖尿病。进了几次医院,天天吃药打胰岛素,邓啸憔悴了,邓廷歌也终于开始正视自己的以后的生活。 邓啸和庞巧云是靠做小生意维持生计的。那个小五金店虽然不大,但也支撑着邓廷歌从小学一直读到现在。邓啸的病一下抽走了家里的积蓄,邓廷歌看父亲量血糖的时候才无比明晰地意识到,家中除了他,再也没有壮年劳动力了。 走表演这条路太凶险。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能否出头。 不能出头的人他见得太多了,他们挤挤挨挨地住在逼仄的地下室里,有活就去拍戏,没活就打零工。邓廷歌刚上大学的时候还觉得这样的奋斗很有意义。他们天天把尹天仇的那句“我是一个演员”挂在嘴边,始终相信自己也像周星驰一样,能从被三合板隔开的小单间里走上大银幕。而到了成名时,这些艰辛的过往都可以拎出来,当做奋斗中泛着酸涩的趣事说给自己的粉丝听。那时候他们应该坐在灯光灿烂的演播厅里,面前坐着一个慈悲的主持人,殷殷地说:天哪真是太让人感动了,那么当时是什么让你坚持下来的呢? 但邓廷歌后来明白,尹天仇不是周星驰。 尹天仇们认真,态度好,肯学习,能吃苦;然而没有天分,更没有运气。 这个圈子之所以枝繁叶茂,之所以能捧出那么多闪亮的人,全是因为有无数尹天仇牺牲血肉、时间和青春,奉上了数量巨大的养分。 再退一步,如果这一行能让邓廷歌看到挣钱的希望,他也许不会放弃。 但就像剧社里妹子跟他说的那样,他的性格太不圆滑,为人也过分认真,而且又不舍得扔开一点尊严和脸面去陪笑,根本走不远。 事实上在学校里,他和同学的关系也处得很一般,有些老师也觉得他虽然是个好苗子,却太难调教和说服。他这样的人太多了。表演专业里齐刷刷地都是一把把的好苗。青嫩,茁壮,有无限可能:他邓廷歌算不上什么。 他走到学校礼堂面前的亭子里坐下,看到高自己一届的师兄师姐正在礼堂前面拍毕业照。 邓廷歌心想,有多少人会继续走下去,有多少人像自己一样放弃了呢? “放弃”这个词在他心里扑腾来去,让他心头一阵难以抑制的闷痛。 他不舍得。 刚进学校的时候怀着许多憧憬。当时陈愚还是他们的老师,第一节课就扔出了《巨浪》的剧本让他们分组讨论,各演一段。 邓廷歌被这个故事吸引了。 《巨浪》讲述的是抗战彻底爆发之前发生在一个中学礼堂里的故事。一个上午,十二个学生和两个老师,没有场景切换,全用台词和演员的表演来推动情节发展。然而在对话之中,年轻学生们沸腾的热血和老师的忧虑都被一层层地推上了顶点。 所有人都在热烈地讨论。如果自己是那个老师,应该怎么阻止学生们以近乎愚蠢的献祭方式投身时代的浪潮中;如果自己是学生领袖,又怎么用语言、感情、肢体动作去震撼和说服两位拦在礼堂大门前的师长,让他们意识到巨浪已经扑上了海岸,没人能独善其身。 陈愚是个戴眼镜的小胖子,不太说话,只静静地听他们讨论,偶尔点拨几句。等到学生们分批开始表演,他才终于打起精神,认真观看。 角色都是随机抽签分配的,全班分成两个组,各演一部分。邓廷歌抽中了一个女学生。他很兴奋:这个激动的女孩子冲到老师面前将糊好的旗子扔到他脸上,给了他一个耳光。正是这个耳光引发了礼堂里最激烈的一次争执,也引发了之后一段比一段精彩的演说和议论。意识到自己是个关键人物,邓廷歌既投入又认真。 演完之后他连忙跟刚刚被自己甩了耳光的同学道歉。下台的时候陈愚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邓廷歌告诉他自己的名字怎么写。 “演得太用力。”陈愚难得地笑了一下,“好好努力,你大有可为。” 之后没有多久,陈愚就在学院内部的权力转移中遭到了不公平待遇。他没吵没闹,辞了工作,全心全意地开始自己的编剧生涯。 邓廷歌听闻这件事之后,很佩服他的勇气。 此时想起陈愚的那句话,想起他笔下那部沉重的《巨浪》,邓廷歌捏着手机,微微发抖。 他已经在这三年里学会了不那么用力的方法,如果陈愚看到他在《心经》里演的许峰仪,也许会做出完全不一样的评价。 最后一次。最后演一次。《巨浪》是他开始学习表演之后演的第一部剧,虽然完全不正式;但现在正好有一个机会,他可以为自己的梦想画一个句号。 他拨通了钟幸的号码。 在钟幸的举荐下,邓廷歌的试镜无惊无险地通过了。 导演还问他是否记得陈愚。邓廷歌说了自己和陈愚短暂的师徒缘分。导演笑了:“知道你来试镜这个角色,陈愚非常高兴。他现在人在国外回不来,但他还记得你。” 邓廷歌紧张得直笑。 他很快跟钟幸联系上,告诉他自己通过了试镜。 “很好啊,好好干吧。”钟幸说,“我是不知道你有什么顾虑,但喜欢演戏就演下去,哪来那么多犹犹豫豫。你以为人这辈子长啊?” 钟幸说了他几句,邓廷歌好不容易才逮到空隙跟他说谢谢。 “过锦华阁吃个饭,你师兄也在。” 邓廷歌应了。 放下手机之后,钟幸看到坐在对面的罗恒秋不太高兴的脸。 “你不能对我笑笑?”钟幸拿过菜单又点了两个菜,“我可是按照你的意思,带他进这个圈子了。” 罗恒秋问:“你和他什么时候关系变得那么好?” “好吗?你怎么看出来好的?”钟幸不解。 听个电话都谈笑风生的,不算好?罗恒秋心里想着,嘴上却不说。说出来就像嫉妒了,太不雅观。 倒是钟幸脑子里想了两转,已经明白罗恒秋的想法,自顾自在那里笑个不停。 “难看啊,罗少。”钟幸给他添了茶,“这人还不算是你的,你这占有欲实在是……” 罗恒秋抬头冷冰冰扫了他一眼。 钟幸耸耸肩,识趣地闭嘴。 然而没消停两分钟,他又忍不住逗罗恒秋说话。 “说把他带入圈的是你,现在一副不情愿的样子也是你。”钟幸说,“你到底想怎么样?” 罗恒秋自己想了想,觉得也许真的是钟幸所说的占有欲。 能做些让邓廷歌高兴的事情,他很乐意。但一想到之后邓廷歌步入的那个声色场,心底又感觉非常的不愉快。 他认为这是因为邓廷歌不属于他,所以才会这样充满忧患地纠结。然而邓廷歌不可能属于他,他也不可能在邓廷歌身上获得自己情感的宣泄开关。 他就像一个巨大的、被自己心底种种恶念充斥膨胀的气球,立在邓廷歌面前。希望他看自己,又希望他不要看自己;希望他喜欢自己,又希望他不要因为看到自己可鄙的一面而厌弃自己。 没有落脚处,甚至没法控制那个人的眼光是否落在自己身上。那人会绕过他,继续往前走;而自己无法变成邓廷歌希冀的对象。 “你师弟快到了。你真的不去化化妆?”钟幸有点幸灾乐祸,“脸色臭得啊……我说了什么不好听的话吗?” “让方仲意堵上你的嘴吧,少说两句。” 罗恒秋不想面对他,起身到外面去转了两圈。 一支烟没抽完,邓廷歌就来了。 “吸烟有害健康。”邓廷歌说。 罗恒秋说好,于是不抽了。他把那支快燃尽的娇子夹在指间抖了抖,地上落了小小的一簇烟灰。 邓廷歌伸手将他的烟拿走,转身扔进了烟灰缸里。 “师兄吃饱了?”他问。 罗恒秋说没有。他忍不住打量邓廷歌。两人之前在电话里那段小小的不愉快,或是说不知如何处理的囧状对邓廷歌似乎完全没有影响。他依旧非常自然平静,开开心心地跟罗恒秋说今天试镜的事情。 第2节 恋耽美 正文 第3节 亲爱的空想家 作者:凉蝉 第3节 罗恒秋也听得高兴,被钟幸毫不留情戳穿的晦暗心思又密密裹在了身体里,不会在邓廷歌面前漏出分毫痕迹。 两人穿过锦华阁的回廊,罗恒秋带着他往贵宾包厢里走。 “哦对了,师兄。”邓廷歌说,“我刚刚听导演说的,这个戏的主角是你的……呃,朋友,孔郁。” 罗恒秋:“……” 邓廷歌:“师兄不知道这件事吗?” 罗恒秋一点都不知道。钟幸并没有跟他提过这件事,罗恒秋简直想踹个嬉皮笑脸的人两脚。他现在完全不想回到有钟幸的包厢里了。 身边的邓廷歌仍旧在问:“师兄和孔郁关系很好?” 罗恒秋想到孔郁就觉得心烦,完全没注意到邓廷歌对孔郁和自己的关系有种不太自在的热衷。 “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罗恒秋说。 邓廷歌:“噢。” ☆、孔郁 孔郁饰演的是两位老师中的一人,这是试镜结束之后导演跟邓廷歌说的。 “他这个年纪,也应该试着转型了。”制片人坐在导演身边吃饼干,“不可能一直拍无脑偶像剧吧。嘘,我说小声点。” 邓廷歌想,听到了噢,你身边站的两个人都听到了噢。 然而包括他在内的两个人都没有任何表示。 之后制片人又说了一些话,和孔郁有关,也和华天传媒有关。 邓廷歌那时才知道,孔郁原来是从华天传媒走出去的。数年前华天传媒和官方合作举办过一次模特大赛,孔郁就是当年模特大赛上的季军。冠军和亚军都在t台上发展,唯有孔郁进军娱乐圈。制片人说,是因为当时身为模特大赛评委的华天传媒副总点名要了孔郁,让他签了华天旗下的经纪公司。 而让副总做出这个决定的,是当时华天传媒的二世祖、从外面回国过暑假的罗恒秋说了一句话:“这个人不错,我喜欢。” 邓廷歌心想师兄会这么直接地夸人吗? 但制片人言之凿凿:“你不是这个圈里的你不知道。孔郁和那个罗总,是罗总吧?他们走得特别特别近。孔郁不止一次被偷拍到出现在那个姓罗的家里。” 导演说别扯这些没用的,能拍好这个戏就行。 邓廷歌脸上笑笑,心里也觉得扯得这些真是没用。他想起以前自己曾被罗恒秋邀请到他家去,参加他的生日派对。他在那个豪华的住宅区外转了许多圈,彻底迷路。后来他听罗恒秋的朋友说,罗恒秋撑着把伞在家门口等了他两个小时,没等到人。第二日去到学校,罗恒秋也没说什么别的话,就跟他提了句:你要不要买一部手机? 他现在还住在那个别墅区吗?邓廷歌想。很奇妙的,他觉得突然有许多问题想问罗恒秋,关于他住哪里的,关于孔郁的。 但得知孔郁也在那个剧组里之后,罗恒秋对他的问题就有点心不在焉。 邓廷歌于是觉得师兄可能在骗自己。 一顿饭吃得七零八落,席间最开心的就是钟幸。罗恒秋坐在邓廷歌身边,没什么胃口的样子,只吃了些简单的东西。邓廷歌自己舀了汤,顺手给他舀一碗。罗恒秋小小地吓了一跳,道谢的时候手还有点抖。 吃完之后钟幸心满意足地开始闲聊。 “演戏很快乐吧,小邓?”他说,“我以前也上过台,演《雷雨》。站在舞台上的感觉确实不一样,说话的好像不是自己,是另外一个人。” 邓廷歌对他的这种想法深表赞同。 “创作很艰难,但停止创作很简单。”钟幸说,“扼杀自己的天分也一样简单。小邓,我很欣赏你,别让我看走眼。” 他顿了顿又说:“也别让老罗失望。” 罗恒秋和邓廷歌同时抬头,互相看了一眼。邓廷歌一头雾水,罗恒秋则恨不得拿卷胶带,直接将钟幸的嘴巴封上。 达到目的的钟幸说着“饱暖思淫欲”,结账走了。 罗恒秋送邓廷歌回学校,邓廷歌跟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 半途下了大雨,天地迷茫。罗恒秋顺理成章地放慢了速度,心里对这一场雨很感激。 邓廷歌问他住在哪里,罗恒秋说了。 “你以前不是住那边的。”邓廷歌说,“什么时候搬的?” “你还记得?”罗恒秋笑着说,“你那次都没去成,我以为你都忘了。前两年搬的,自己出来住,比较自在。” “那你回家不是要过桥?”邓廷歌说,“风挺大的。” 雨点顺着风势,啪嗒啪嗒狠狠击打在车窗上,窗外的景物一时全都模糊不清,只剩一片看不到边的茫茫。 太危险了。这种天气开车很不安全。 邓廷歌心里想着,嘴巴一动就说出了口:“师兄,要不你直接在我们宿舍挤一晚上行了。” 罗恒秋手里的方向盘差点握不住。 “我的三个舍友都出去拍戏,半个多月都不在宿舍里。你睡他们的床就行。”邓廷歌说。 罗恒秋:“……” 邓廷歌:“哦,如果你不喜欢睡别人的床,就跟我挤挤呗。我不会踢你下去的。” 罗恒秋:“……” 把话说完了,邓廷歌见罗恒秋没有任何反应,终于想起自己师兄是喜欢男人的,自己先囧了片刻。 “谢谢。”罗恒秋也察觉了他的囧态,于是笑了笑,“不过我认床,也认枕头。除了自己家里的,哪儿都睡不惯。” 邓廷歌的思路立刻就被这句话带岔了。 “那你出差或者去旅游怎么办?带枕头?带……床单?” 罗恒秋:“……” 他只好面不改色地将这个蹩脚的谎言继续圆下去:“是啊。所以我家里类似的枕头至少有六七个,出远门就拎一个,其余的都放着,以备不时之需……” 邓廷歌担心到半夜,接到罗恒秋报平安的短信才定下心来。 刘昊君的宿舍正在集体打魔兽,他没电脑,又嫌吵,抱着枕头被子到邓廷歌宿舍来睡觉。看见他搬运自己的枕头和被子,邓廷歌毫无来由地想起罗恒秋。 穿着西装衬衫的罗恒秋抱着枕头和被子……这副场景实在很诡异。 邓廷歌脑补片刻,觉得不现实,心想应该是穿着睡衣才对。然而罗恒秋穿着睡衣是什么样子他没从见过。直觉告诉他罗恒秋这样的人不会像他和刘昊君那样穿着个大裤衩就在家里乱走。睡衣套装?睡袍?邓廷歌莫名其妙地,觉得好奇起来。 “邓啊,我觉得你师兄对你真是太好了。”刘昊君看了会儿书,突然抬头说。 邓廷歌还在想着罗恒秋在家里是什么状态,随口应了他一句。 “我怎么就没有这样一个师兄。”刘昊君满是遗憾地说,“你师兄那么大雨送你回来,我这么大雨还去给念双送夜宵。我们都是苦命人。” 邓廷歌听在耳朵里怎么都觉得不对劲:“你装什么林黛玉啊?你追林念双当然要讨好她,我师兄这叫仗义。” “你师兄有女朋友没?剧社里好几个人问过我了。”刘昊君收起了书,走到门边关灯。 “有了有了。”邓廷歌说,“你别乱扯红线。我师兄这人要求很高的。” 他乱扯一通,说罗恒秋眼光高,家里规矩多,对女朋友的要求又苛刻。说了几遍,自己都有点信了。 刘昊君听他讲得那么认真,也有点信了:“好了好了,我信。你今天怎么那么躁?话说啊,你呢,林念双她宿舍有人问我你有没有女朋友。” “我没有啊。你知道的。” 刘昊君想了一会,小声说:“你没有,那你平时要那个的时候怎么办?” 邓廷歌笑得嘎嘎响:“自己解决啊。我右手很厉害的,你要不要试试?” 刘昊君说滚滚滚,你今晚吃了什么鬼这么浪。 《巨浪》很快开机了。邓廷歌一边兼顾毕业的大剧排练,一边又要研究论文,还得抽出时间去拍戏,不得已辞去了酒店和洗车房的工作。龙姐和小朱等人十分惋惜,纷纷表示没了穿小马甲的邓廷歌送餐,点餐的客人急剧下降,营业额减少了30。 邓廷歌说好啊,把那30里的50给我,我就继续干。 老板十分干脆地拍拍他肩:“小邓,好走,常回来看看。” 洗车房的工作辞得颇不甘心。邓廷歌在这里干一天,能顶《巨浪》剧组的两天。 剧组的投资虽然很高,但大部分都放在了主要人物和制作班底上,不然也不会找那么多表演专业的学生来饰演角色。邓廷歌心里清楚,他们这些学生价钱低,又勤快,演得也中规中矩偶尔还能有惊喜,实在是最佳选择。 话剧剧本改编成长一个小时的短剧,改编者不是陈愚,但也尽了最大努力还原陈愚原剧的精髓。邓廷歌演得还挺自在。进组的第二天,邓廷歌就见到了孔郁。 他对孔郁印象是很模糊的。垂着长辫子还露着半个光脑袋的清朝人,或是背上负着把剑的大侠,又或是开着跑车在校园里转悠见到漂亮姑娘就往上靠的二世祖——孔郁演的戏多,却没有代表作,因而想的起来的也都是些不清晰的印象。 外加当日在酒店里的那一幕,还有制片人说的那些话,邓廷歌心里不自觉地就把孔郁划到了那些背靠金主上位的演员堆里。 这个定义一出,邓廷歌瞬间想到孔郁背靠的那位金主是谁,顿时又觉得不太爽。 孔郁来得很早,而且很有礼貌,带了些东西给剧组的人,就连他们这十来位学生也有。邓廷歌心里紧张:他不知道是应该装作认出孔郁好,还是认不出比较好。 然而孔郁经过他身边三次,又和他面对面说了几句话,完全没露出想起他的任何迹象。 邓廷歌这才明白,他自己把人家记得死牢死牢的,人家可完全没记住他。 对孔郁来说,他没必要记住当日酒店里那位拿着安全套送上门的服务生。邓廷歌坐在边上看孔郁和另一个饰演老师的演员对戏,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即便今天他邓廷歌告诉孔郁自己的名字,孔郁也不一定能记住他。 人红了自然就多人黑。平时看杂志报纸,说孔郁靠卖自己来上位,或者现场耍大牌,或者演技烂,邓廷歌记得图书馆里的《影视圈周刊》每月都要来那么一两篇。 别的他还没机会见识,但孔郁演的戏虽不算特别出彩,可也不至于像黑他的人说的那么不堪。 一个多小时下来,所有人都大汗淋漓。为了尽量还原那个年代的场景,剧组租用了这个破旧的小礼堂,礼堂里没有空调,脆弱的电路也只能支撑两台普通的鸿运扇。所有人都汗流浃背,孔郁和另一个老师因为戏份需要跑动和与学生推搡,更是热得妆都花了,隔一会就要补一次。 休息的间隙,邓廷歌和几个学生坐在一边聊天。他们都不是他那个学校的,有些甚至不是专业演员。邓廷歌想不透这选人的关窍:钟幸当时不是跟自己说要找表演专业和有演话剧经验的吗? 孔郁坐在他的椅子上,助理左手一把扇子,右手一个小电扇,呼呼地左右开弓。 邓廷歌去上了个厕所回来,正好看到孔郁溜到礼堂门口背台词。 门口还勉强有点风,邓廷歌也不太想进去,于是站在另一棵树下玩贪食蛇。他游戏玩到一半,面前突然站了一个人。 “你好。”孔郁说,“你是学表演的对吗?” 贪食蛇一下就撞上了自己的蛇尾,ga over。 邓廷歌忙收起了手机:“你好,是的。” 孔郁坐在他身边,一副求贤若渴的模样:“刚刚试演的时候我就发现了,你说台词的感觉跟其他人不一样。我请教你几个问题可以么?” 邓廷歌吃了一惊。孔郁这句话把他之前对他的所有想象都推翻了。他仿佛看到内心里那座骄傲跋扈的雕像啪啪啪地碎裂四散,而此时坐在自己身边、面色诚恳的青年突然清晰起来。 邓廷歌心头一热,很为自己之前的揣测尴尬:“不用说请教的,你是我的前辈。有什么问题我们可以一起讨论。” 孔郁没跟他废话,笑了笑,翻开剧本开始问他问题。 孔郁的表演技巧全是进入华天传媒的经纪公司之后才赶鸭子上架似的学上的。他天分一般,好在肯用功,长得讨喜,又兼青春偶像剧需要的演技有限,所以发展得很平稳,很快就红了。 但演技这个软肋他心里一直耿耿于怀。 “台词课是很重要的一门课程。”他的表演课老师说过,“它不仅需要好的体力,也需要长久的练习。台词功底好的演员可以把一首悲伤的诗歌念得让人发笑,也可以把一段婚礼贺词诠释得令人泪流。” 孔郁对这种境界心向往之。进了这个圈子,有了一定的人气,自然就会有些更高层级的追求。孔郁知道这是自己的短板,因而更加花心机去填补。除了平时看书阅读、上课练习之外,他还很能拉下面子向人请教。 比如邓廷歌这种表演专业都没毕业的学生,他也不放过。 邓廷歌看了他的剧本,又默念了几遍孔郁觉得没办法表现好的台词,大概知道问题出在了那里。 “我们的台词课老师很严格,课上学的内容也很细碎繁琐。除了必要的体能练习之外,我们还必须要联系用不同的语速、音调和重音来让同样的台词表现出不同的情感。”邓廷歌说,“我说这些你会觉得无聊吗?” 孔郁眼睛发亮:“不会,你继续。” “我……我其实说的都是自己的见解。”邓廷歌斟酌了一下,继续开口,“电影和电视为什么常常会用特写,因为很多情感可以通过人的面部表情,甚至是眼神来透露。但话剧不一样,它和观众有一段距离,这个时候肢体动作和台词功力就特别重要了。” “但我们现在拍的是一部短剧,它不是话剧。这两种不同的表演方式,台词的表现方法应该也会有不同吧?”孔郁说。 “有很多不同。”邓廷歌想了想。他自己钻研过话剧,然而在面对摄像机进行表演的时候也一样会有很多不自然。“但有一个核心是一样的:台词一定要有韵律性。” “这个我知道。”孔郁说着翻开了自己的剧本,“但这个韵律性有点难以把握。比如这一句,老师说的这一句,‘你们完全是盲目地去送死’……” “看你把重音放在哪里。”邓廷歌自己试着念了几遍,“你将重音放在哪里,就是把台词的重点放在哪里,其实也能看出演员对剧本的理解。你关注的是学生,是‘你们’,还是他们的鲁莽,或者是他们的结局,‘死亡’呢?” 孔郁低头思考。 天气热,阳光又猛烈,光斑落在树下,落在两人身上。孔郁想得认真,邓廷歌也不好立刻离开,默默坐在他身边。 他之前觉得自己可能会不喜欢孔郁,现在又有点被他的认真劲头打动了。 不喜欢的缘由无非是因为罗恒秋和孔郁之间他理不清的关系,然而这关系实际上和他又没有任何关联。 邓廷歌觉得再想下去十分危险,依靠直觉迅速地切断了这根思维线。 这时他眼角瞥见礼堂后门处有人举相机对着他们。 邓廷歌:“……孔、孔老师,有人拍你。” 他不知道怎么称呼孔郁,但捧一捧人应该是没错的。 孔郁头都没抬:“不是拍我,是拍我们。” 邓廷歌:“……” 孔郁:“明天娱乐新闻上就会有我和你的照片。你的脸会打码,我的不会。标题大概是,嗯,‘孔郁拍摄现场与神秘男子单独相处,行为暧昧’。” 邓廷歌:“Σ( ° △ °|||)” 孔郁:“或者是‘又耍大牌!孔郁将新人演员骂哭’。中间要有个感叹号,不然模拟不出我凶巴巴的气势。” 他抬头兴致勃勃地说,脸上全无困扰或恼怒。 邓廷歌:“……” 孔郁按照他刚刚说的台词练习的方法,把自己想的两个标题翻来覆去地念,笑得特别开心。笑了一阵,他突然一收,刷的站起来:“谢谢你,我明白了。你叫什么名字来着?交个朋友吧。” 邓廷歌心想这次能记住我了吧。 后来邓廷歌觉得应该跟师兄说一下自己拍戏和对他朋友的感受:【这个戏很新鲜,也挺有趣的。我见到师兄的朋友了,孔郁很不错呀,没有媒体上说的那么糟糕。】 收到短信的罗恒秋莫名其妙:“……???” ☆、无出头天,有快活日 邓廷歌戏份不多,主要都集中在跳上舞台演讲的部分。 他的台词功底很硬,那一段几乎一次就过了。导演十分兴奋,满脸都是自己捡到宝的表情。 “你演话剧的?”他问。 邓廷歌说是的。“当时不就是因为这个才找我的吗?”他拍戏间隙蹲在一旁吃盒饭,顺口问副导演。副导演疑惑地歪歪脑袋:“没有,当时我们的要求就两个:年轻,会演戏。” 邓廷歌:“……” 那钟幸说的那些有过舞台经验之类的条件是什么意思? 之后那一段又重复拍了几次。邓廷歌穿着一身袍子,夺下同侪手里的小旗跃上小礼堂的舞台,重重落在木质地板上。他年轻英俊的脸庞在自然光和灯光里显出不可侵犯的大义凛然。 同学和两位老师齐齐抬头看他,看这个平日里不吭声的男孩子突然像是爆发出了最大的勇气,用略微颤抖的声音说话。 他的声音越来越平顺,也渐渐不再颤抖,目光坚定。 陈愚在给他们上课的时候提到过自己对《巨浪》中这个人物的感受。学生们不顾后果的示威和游行,既愚蠢又可笑:在枪弹和炮火面前血肉身躯不堪一击。“但是在这种愚昧的狂热之中,又有另一种崇高的梦想存在:他们相信一切都是可以改变的,而他们自己就是这种改变的力量。”陈愚在教室里走来走去,午后纤尘在窗户透入的光线里飞舞,他圆胖的光脑袋闪闪发光,“旁观者认为他们是无力的,但他们自己不觉得。没有什么比投身在一个狂热的梦想里更令人兴奋了。年轻、热血、聪慧,然而在巨浪面前这些都是脆弱的。” 可是这些脆弱的东西又昭示着大无畏的勇气,正因为这种反差带来的悲剧感,它们才能更长久地留在我们心里。陈愚说。 邓廷歌站在舞台上激动地说话时,才真正明白陈愚所说的话的意义。 身为一个演员,他自己也被这样的脆弱鼓动了。他所饰演的这个学生领袖像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他和他在邓廷歌的身体里呼吸、思考,为未知的命运而激动。 邓廷歌结束拍摄之后,背上冒了一层粘腻的汗。 他突然感激起钟幸和这部戏。他明白自己是不可能放弃这条路的了:在角色和自己厮打的过程中,他品尝到真正的激动和狂喜。 结束《巨浪》的工作之后,邓廷歌回了一趟家。 邓啸面色十分糟糕,听邓廷歌说完之后冷淡地哼了几声,手里的不锈钢茶杯磕在桌上,茶水甚至溅了出来。庞巧云坐在一旁听儿子说话,等他不出声了才开口问:“你真的想好了?” “想好了。”邓廷歌说,“我了解过,经纪约有签三年的,也有签五年的。我用五年时间去试,五年之后如果证明了我不能走这条路,我一定会离开那个圈子。妈,我是真喜欢演戏。” “我知道。”庞巧云看看自己丈夫,又瞅瞅儿子,“学校不包分配啊?” “现在都不包了。”邓廷歌跟庞巧云解释经纪公司和艺人的运作模式,说到一半看到邓啸起身,一声不吭地进了房间。 邓廷歌一时语塞。他知道父亲一直都不同意他的选择,但出于对他的尊重,并没有太多的干扰。他掏出一张卡放在庞巧云面前:“妈,卡里有钱,你们拿去用。我前些日子拍了一个片,下半年你们就能在电视上看到了,说抗战的。其实拍片很赚钱,卡里有一万多块,你收着。” 庞巧云吓了一跳:“你拍了多久?一万?!” “就拍了一周,得了一万。”邓廷歌有些心虚。他撒了个谎:《巨浪》剧组给他的酬劳只有五千块,其余的几千块钱都是他平时打工一点点攒下来的。剧社失去了表演场地,他打工挣的钱不用再花在这些事情上,自然就留了出来。 “我知道你喜欢演戏,你也演得好。”庞巧云没拿他的卡,“上次我和你爸爸去看过的,后来听到很多人都说你们这几个学生好,演得比大明星都棒。” 她把卡又推回儿子面前:“你自己收着,我们不要。” 邓廷歌不肯:“你拿着,爸的药太花钱……” “不是,你先听我说。你没进过社会你不懂。哪里都要花钱,你要做明星了,就要把自己收拾得好看一些,买些贵一点的衣服,不能再穿地摊货,让人笑话。”庞巧云说,“还有出去吃饭应酬什么的,不花钱啊?我看电视上说的,明星去剪一次发都要好几千块钱。拿着,自己收好。你别管你爸,我的意思就是他的意思。” 邓廷歌想告诉她自己还没到那个地步,但又什么都说不出来。 他低了头,沉默一会才慢吞吞吐出些心里话:“其实……其实我不一定能出头的。我就是想试试。” 庞巧云想拍拍他脑袋,又惊觉自己儿子已经长大,再不是昔日需要自己这样安慰的少年人。她说:“没关系,无出头天,有快活日。” 她兴致勃勃地说,这是昨晚上看的电视剧里男主角说的话。你知不知道孔郁呀?他长得好俊哟。 邓廷歌点点头,嘴角动了动,终于笑了。 “我会记住的。” 跟家里坦白之后,邓廷歌开始密切地关注影视和经纪公司的信息。 《巨浪》剧组的导演十分欣赏他,问过他几次有没有签约公司,似乎很想将他吸收进自己熟人那边。邓廷歌只知道导演说的那个经纪公司叫欢世娱乐,是经纪圈中十分出名的大公司,出过不少明星。但他知道自己的斤两,而且没有有分量的人举荐,他进入大公司反而不利于自身发展。 大三的最后一个学期就这样结束了。暑假期间邓廷歌依旧住在学校里,和同学们一起准备毕业的大剧。出乎他意料的是,钟幸居然亲自找上门来了。 “要找你还真是麻烦。”钟幸在校门口等他,“以为我没当过学生么?哪里有那么忙。” 邓廷歌看看他身后,又打量周围:“你怎么来的?师兄呢?” 钟幸奇道:“你师兄不在这里,他又没跟我一起来。” “我以为你和他一起来的。”邓廷歌带着钟幸往学校里走。 “有人送我过来,但不是罗恒秋。”钟幸笑道,“想你师兄啦?他最近可忙了,天天飞来飞去。” 钟幸扯了几句,终于把话题扯回到今天的来意上。 “小邓,你毕业之后怎么打算?”钟幸说,“想继续演戏吗?签公司了没有?” “没有。”邓廷歌有些不好意思,“没有合适的。” 两人站在湖边亭子里聊天,钟幸靠在亭柱上,推了推眼镜。他长得温润平和,不说话的时候十分书生气,一旦说话就很毁形象。此时微拧着眉头思考的神情令他整个人都显得平静。邓廷歌看了他几眼,心里咯噔一下:不是平静,他从钟幸的脸上看到了一些些狡黠的表情。 “没有中意的公司,要不要考虑我的工作室?”钟幸说,“你可能不知道,前两年我自己成立了一个工作室,目前正缺人,缺懂得演戏的人。” 和其他大的经纪公司相比,钟幸的工作室劣势和优势都非常明显。邓廷歌向钟幸要了一些资料,研究几天后给了钟幸肯定的答复:好的。 工作室虽然名气和规模都不大,但好在针对性强,而且会为他提供专门的经纪人和成套的训练课程。钟幸为了扩大工作室的影响力,同时也是为自己的电影不断物色人才,这半年来一直在接触新人。但他要求很高,所以成效不明显,邓廷歌是他出口邀约的第三个人。 钟幸对刘昊君也充满兴趣,但并没有把他吸收到自己工作室的想法。他仍旧希望一个具有创造力的编剧应该以自由身来行动和工作。刘昊君对钟幸的印象异常好,得知邓廷歌的决定之后手动点了无数个赞。 半个月之后,邓廷歌去钟幸的工作室签约。看到合同上华天传媒的标志,他才后知后觉地问:“你的工作室是华天传媒旗下的?” “不是,但罗恒秋是我的投资人。”钟幸递给他一支笔,“签吧,就算我有可能骗你,你师兄是绝对不会的。” 邓廷歌心里有些不舒服。钟幸没有跟他说明这个情况,令他有一种措手不及的慌乱感。 在决定继续走这条路的时候,邓廷歌第一个想起的就是罗恒秋。罗恒秋和他的华天传媒都能让自己实现愿望,但这个念头只在他脑子里存了短暂的一瞬就被他自己抹去了。 他希望自己和罗恒秋的关系是更单纯更直接的,不牵扯任何利益,也不是上下级。“师兄”这个称呼他喊了好几年,已经懒得改口。而且他心里总隐约觉得,自己和罗恒秋现在就很好,师兄弟,很平等,也很自如。 他想了半天,在钟幸的劝说下还是签了自己的名字。 “你别有那么多顾虑,你的老板是我,不是他。”钟幸拿起合同看,十分满意,“先签三年的经纪约,三年之后再签就是十年。” 邓廷歌点点头表示明白:“合作愉快。” 钟幸瞅他几眼:“你这人挺奇怪的,有时候看上去可幼稚,有时候又装深沉。说你不懂吧,又好像什么事都揣在心里。” 邓廷歌一下子分辨不出这是夸还是贬,挠挠头笑了。 “谢谢钟导。我会努力学的。” 钟幸收好合同,抬头对他露出个怪异的笑容。 “别谢我,谢谢你师兄。”他说,“你别跟我说你什么都不晓得,换了是任何一个别人,他都不可能有那么多心思对他好。” 邓廷歌呆在当场。 “你明确一点吧。”钟幸说,“行不行,是不是,给人一个答案。他自己肯定不会主动说的,但你别装傻。” 他站在邓廷歌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老罗这个人活得很累,请你别让他更累了。” 送走邓廷歌之后,钟幸一边步行下楼,一边给罗恒秋打电话。 “老罗啊,我把人签下来了。”他说,“满意了吧?” “满意满意。”那头的声音有些疲倦,但听到他说的话之后语调明显上扬,“回去请你和老方上游艇吃大餐。” “其实何必通过我呢?”钟幸一步步往下走,“华天传媒的能力可比我这个小工作室大多了。退一万步讲,你直接出面不是更好?他是你罗总罩着的人,多少好戏好角色好剧本自动自觉就会堆到他前面去?” “不,这样会毁了他。”罗恒秋平稳地说。 钟幸揉揉自己太阳穴:“你不要那么迂腐。 喜欢人那么久了,又为他做了这些事情,你向他要一点回报也是应当的,哪里是毁不毁这么严重?” “不行。”罗恒秋斩钉截铁地说,“他的生活不能沾上任何污点,一点都不行。” 顿了一顿之后,罗恒秋放缓了语气:“钟幸,我知道你花了心思,也知道你为我好。但这种事情要讲究你情我愿。他不是我们这样的人,不要拉人下水,害他一辈子,也害他父母一辈子。你可能不信,但我对他的喜欢,不比你对方仲意的少。” 钟幸无言片刻。 “所以你理解了吗?我希望他好,希望他干干净净、漂漂亮亮地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一生顺利当然很好,若有不顺利,他需要我的话我就会帮他。”罗恒秋说,“我知道你能懂的。” 挂了电话之后,罗恒秋疲惫地打了个呵欠。 他刚刚结束一段长时间的出差,正坐在从机场返回家中的车上。秘书跟他汇报日程,他实在很累,将今天晚上的邀约都给推了。 在车上假寐片刻,手机突突地震动起来。 邓廷歌给他发来了短信,约他今晚去辉煌街吃夜宵。罗恒秋顿时来了精神,心想他肯定是要跟自己说成功签约的事情,立刻回复说好的。 “罗总,今晚不是要休息吗?”秘书说,“这个约会我需要记录吗?” “不用了。”罗恒秋闭目小憩,心里却忍不住想今晚邓廷歌会用什么表情跟自己说他和钟幸工作室的经纪约。想到那人脸上没心机的坦诚笑容,他觉得心头淤积的不快和压力都散了许多。 作者有话要说:  秘书:罗总今晚还是不要去了吧。 大罗:不行呢一定要去。 秘书:……qaq 方仲意明天要粗来啦~ ☆、可怕的老婆饼 粥铺的老板最近炒股挣了点钱,把招牌和灯箱都换了,桌椅也购置了一批新的,摞在门口,十分整齐。 “我们还没开业,你来得可早啊。”老板说着,麻利地放了一张圆桌和两张塑料椅,让罗恒秋坐下,“小邓还没过来呢,你先等等。” 他熟悉邓廷歌,却不太熟悉罗恒秋。只记得这人常常和小邓一起来这里吃粥,又见他穿着打扮都不像他们这些在街市生活的人,谈吐气质也十分淡定,不由得有些恭敬。 罗恒秋说我先等等。他确实来得早了,辉煌街夜市里的很多摊子都还没开始摆出来。粥铺的拐角处有卖煎饼果子的,有卖臭豆腐的,还有各种海鲜烧烤、印度飞饼、豆浆油条、台湾小吃,林林总总,气味全都混杂在一起,有种特别拥挤的热闹。现在街上都还忙碌着,人们推着车子,收拾即将开摊的物件,火轰轰然地烧起来了,酱汁咕噜咕噜地沸了。罗恒秋靠着椅背等待邓廷歌,平静之中有一丝隐约的快乐。 人人都喊他小邓。罗恒秋想,他就继续喊他全名吧。虽然拗口,但贵在特别。 邓廷歌来的时候,黄鳝粥已经开煮了。 “师兄,等很久了?”邓廷歌在他对面坐下,顺手递给他一个纸包。 “没很久。这什么?”罗恒秋拎起那袋子,看到上面写着“绿豆饼”三个字。纸包里放着六个金黄的饼,饼皮是酥的,层层分明,里面裹的绿豆馅泥又香又甜,咬开之后满口清香。罗恒秋很快吃完了一个。他还没吃晚饭,此时确实是饿了。 两人把那袋子饼吃完了黄鳝粥才上来。邓廷歌呼噜噜喝了一半,烫得直喘气。 罗恒秋见他不提,于是主动开口:“我听钟幸说,你签了他们工作室。这挺好的,钟幸这人可能口没遮拦,但人非常靠谱。而且他很欣赏你,你跟着他不会吃亏。人脉多自然资源就多,你能挑的好剧本当然也会多一些。” 邓廷歌抬起头静静听他说话。 “那混蛋给你开什么档次的工钱?不会克扣你吧?”罗恒秋笑着说,“有的话跟我说,我带你去劳动局告他。” “钟导不会克扣我这个的。”邓廷歌放下了勺子,瓷勺沉进碗里,“毕竟是师兄你让他这样做的,他肯定要给你面子。” 罗恒秋脸上的表情顿时僵了。 粥铺的老板又走出来给客人端粥,两人都沉默着不出声,待人走了才同时抬眼瞅了眼对方。 罗恒秋的心也沉了。他在邓廷歌的眼里看到了抗拒和隐约的躲闪。 “师兄,我知道你对我好。但我现在有点怀疑钟导要签我,是受你的影响比较大,还是欣赏我比较多。”邓廷歌抓抓脑袋,“我有点没自信了。” 罗恒秋平了平心绪:“这个你不需要怀疑。钟幸不是那种被我说几句就会轻易下决定的人,你和他相处过就知道了。我的话没有那么大的影响力,最终让钟幸做出这个决定的肯定是你自己的资质。” 邓廷歌的眼神转开了,不知在想什么。 “师兄你帮了我很多。”他说,“我不知道怎么报答你。” 罗恒秋笑了笑:“我和你不用说这个,生分了啊。你再说我不高兴了。” 邓廷歌看着他:“师兄,我没什么可以给你的。我……我……我们之间也……不可能。” 他的声音越来越小,但罗恒秋都听清楚了。 罗恒秋放下了勺子,扯了张纸巾擦嘴擦手。 “你想多了。”虽然他已经尽力控制着自己的语气,但一开始亲热如朋友的口吻已经彻底消失,他几乎是带着一种事不关己的冷漠在讲话,“我觉得你很优秀,和你认识也有好几年了,关系虽然不能算特别好但至少你还喊我一声师兄,所以想帮你一把。邓廷歌,我不是那么龌蹉的人。” 邓廷歌从未听罗恒秋用这样的语气喊自己的名字,一下就忘了自己心里不舒服的事情,忙不迭地解释:“不不不,师兄,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绝对没有这样想过你!” 罗恒秋静静看他。 “师兄……”邓廷歌满腔的话不知从何说起。罗恒秋冷漠地盯着他,他心里慌乱得不行,生怕自己师兄就此不理他了,原先想好的说辞一句都想不起来,只能又喊了他一句“师兄”。 “我承认,让你去《巨浪》剧组是我给钟幸提的建议,觉得你是个可造之材,所以我才把钟幸带到你面前来。”罗恒秋压低声音,缓慢地说,“但我从不在你身上求过什么,从来都没有。” 邓廷歌万分紧张地看着他。 罗恒秋突然不说话了。他看看邓廷歌,又低头瞧瞧自己攥成一团的拳头。 “邓廷歌,我是喜欢你。”罗恒秋轻声说,“但我不卑鄙。” 邓廷歌呆在当场,愣愣看着罗恒秋起身拿着外套,转身走了。 虽然之前自己有过揣测,但被罗恒秋亲口说出来,震撼力还是太大了。他连忙结了账追出去,走到街口时卖绿豆饼的大妈喊住他:"靓仔你还买不买啊?我们的老婆饼刚出炉,最好吃的!” “不不不……不要了。”邓廷歌哪里敢给罗恒秋买这么可怕的饼,刚才等了半天才等到绿豆饼,现在就更不可能了。他连忙窜到路边到处找罗恒秋。他看到罗恒秋的车子了,罗恒秋靠在车门上正准备点烟。 但他的手一直在发抖,怎么都点不燃那支烟。 努力了一会他自己也放弃了,双手垂下来,叹了口气,盯着眼前热闹非凡的路口不知在想什么。 邓廷歌站在路边,不敢走过去。罗恒秋的身影看上去那么茫然和孤单,他突然难过起来。刚才说的话实在太没有技巧,以往面对剧场工作人员或者来挑衅的那些家伙,自己明明伶牙俐齿,然而朝着罗恒秋时,那些话术技巧就全都想不出来了。 在钟幸那边得知自己被签的隐情和罗恒秋对自己有意思之后他一直都是惊愕的。来之前也翻来覆去想了很多话,好听的、委婉的,句句都能把自己的意思表达清楚,又不会让罗恒秋太尴尬。然而并没有什么用。他没想到罗恒秋比他直接多了。 他站在罗恒秋看不到的地方默默盯着他,直到罗恒秋上车离开了自己才转身。 师兄的直接里有一种破釜沉舟的味道。邓廷歌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才真正觉得不安。 邓廷歌发给罗恒秋的短信对方再也没有回复过。他也没勇气给罗恒秋打电话,真打了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接到工作室通知让他到那边去看看自己的课程安排之后,钟幸很八卦地问他怎样了。邓廷歌说钟导我们谈正事吧。 钟幸笑笑:“谈崩了吧。老罗现在连我都不理了。” 邓廷歌低头看课程安排。 钟幸并不觉得自己做错了。和胶着的状态相比,至少现在这两个人还有一些进展。他把邓廷歌手里的课程安排拿开,塞给他一个剧本:“你先看看这个。” 剧本名叫《如何用洗衣机处理前男友的尸体》。 邓廷歌:“……” 钟幸:“很有趣的。你去试试镜。” 邓廷歌看了一下剧本的介绍,发现这是一个由话剧改编成的网剧,披着悬疑外皮,实际却像是一个科普和爱情小品。 “你去试镜,尽量给制片人留下印象。”钟幸十分神秘,“这个网剧的制片人是陈一平。” 邓廷歌一惊。陈一平是现在国内非常有名的电视剧制片人。他顿时明白了钟幸的意思:他的主要目的不是拿下这部网剧的角色,而是在陈一平那里留下印象。 “陈一平最近在筹备一部大剧,保密工作做得好啊,基本情况不清楚,但一出来肯定具有话题性。他在很隐蔽地找演员,估计这个网剧也是他们公司的试水。我跟他不是同一挂的,交集不多,但是他跟我提过想找一些年轻又会演戏,而且敢演戏的人。”钟幸叮嘱道,“你一定要去试试。我是攻大银幕的,但是你还是个新人,尽量用电视剧来积累人气和熟悉度,不急。” 邓廷歌说我不急。他听钟幸说得神秘,自己也来了兴趣,正想再问一些别的问题,办公室的门突然被人直接打开了。 走进来的年轻男人看了眼邓廷歌,冲他点点头算是打招呼。邓廷歌只觉得他很面熟,但一时想不起来是谁。男人走到钟幸身边:“你招的新人?很俊啊。我一会就走了,来说句拜拜。” “一路顺风。”钟幸说,抬手揽着他亲吻。 邓廷歌目瞪口呆地坐在沙发上看自己的老板和人旁若无人地亲来亲去,愣了一会才突然反应过来,有点脸红地拿着资料走了出去,还贴心地关上了门。 钟幸的助理正在茶水间里给他泡茶,水还没开就看到邓廷歌出来,十分惊讶:“谈完了吗?那么快?” “不是。”邓廷歌很不好意思,“钟导有客人。” “什么客人这么重要?”助理笑问,“比老板的正事还重要?” 邓廷歌想了想办公室里的景象,面红耳赤地形容了一下那个年轻男人的长相:“挺高挺帅的,头发有点长,扎着,一看就是搞艺术的人。” “噢,方仲意啊。”助理又笑了笑,“又是那种事。你以后也会知道的,报纸上都有。” 邓廷歌大惊:“什么报纸那么开放?” 助理:“开放吗?不就是他又有新男朋友咯。” 邓廷歌:“……他、他们不是一起的?!” 助理:“不算是。你别走,等一等,很快就会吵起来了。帮我拉架啊。” 邓廷歌:“……” ☆、旧恋情如尸体 没过几分钟,钟幸的办公室突然传来巨响,把茶水间的两人吓了一跳。 “老板!”助理当先冲了出去。邓廷歌紧跟在后面,看到办公室的门已经开了,名叫方仲意的年轻人站在门边,保持着开门的姿势。他捂着自己额头,又放下手。手心和额上都有血。 钟幸满脸狂怒的表情在看到他脸上的血时立刻就消失了,睁着眼不断喘气,又急又怒。 邓廷歌和助理站在走廊上,不知如何是好。 “你生气啦?”方仲意也不在意自己额头上的伤,弯腰把他脚下的一个木制摆件捡了起来,手指擦了擦,沾上一点点血。这东西原先是放在钟幸桌上的,他转身又将他放回去:“别砸坏了,我难得送你一个东西。” 钟幸一句话不说,又将那东西扫到了地上。 “拿走吧。再不用过来了。”钟幸的声音在发抖,“永远不用过来了。” “对不起啊。”方仲意说,“我不知道你这次是认真的。” 第3节 恋耽美 正文 第4节 亲爱的空想家 作者:凉蝉 第4节 “……我哪一次不是认真的?”钟幸打开他摸到自己脸上的手。 邓廷歌看得心惊肉跳。钟幸的神情太绝望了。 背对着他们的年轻人将手收了回去,短暂地沉默了一会。他抽了张纸巾擦擦额上的血,低声又说了句:“对不起。” 方仲意走的时候带着歉意跟门外的两人笑了笑。笑意没有抵达他的眼底,他转身慢吞吞地走了。钟幸颓然坐在自己的椅子上,全身紧绷,一言不发。邓廷歌不敢进去了,助理轻轻将门关上,两人溜到了别的地方说话。 “钟导和那个人常常这样吵架吗?”他问。 “常常吵,但没有那么激烈。”助理心有余悸,“我是第一次见老板发那么大的火。老板嘴上不饶人,但从来不动气,更别说拿东西砸人了。” 所以他一定是非常非常生气。邓廷歌想。他也不好意思打听自己老板的八卦,蹭了点助理的零食就走了。 回家路上经过报刊亭,他心头一动,停下来翻娱乐八卦杂志。 方仲意的照片其实还是很显眼的。他很英俊,浓眉大眼的脸上没什么生动的表情,嘴角轻轻勾起,一副宠辱不惊的模样。八卦周刊上将他的这个大头照圈了起来,底下是他和一个邓廷歌认不得的男人手牵手走路、拥吻的拼图照片。报道的题目也十分值得玩味:【又惊爆!方姓歌手再换新欢,肌肉男大讨欢心】。 中间有个感叹号。邓廷歌想,孔郁说得没错,果然很有惊爆的气势。 他掏钱买了这份周刊,回校的路上在车上摇摇晃晃地看完了。 方仲意是年初刚刚拿了个音乐创作类奖项的音乐人,但邓廷歌没有关注过这一块的新闻,所以从来没听过他的名字。看报道里说的内容,看来是他拿奖之后,私生活开始受到极大关注,不断被扒出各种□□:同性恋、混夜店、频频更换新欢。 钟幸是他的新欢之一么?邓廷歌把周刊折起来放在膝盖上,心想又不太像。若不是新欢,那就是旧人? 想起钟幸面对方仲意那句“我不知道你这次是认真的”时脸上露出的绝望和悲哀,邓廷歌有种心悸的慌乱。他毫无来由地想,罗恒秋在听到自己说那些话的时候,是不是也会那么伤心。 当时罗恒秋控制得太好,邓廷歌只能想起他微微颤抖的声线和抓起自己外套时连续两次抓空的窘迫。 车停了又开,邓廷歌给上车来的老人让座,扯着个挂环摇来晃去地想,不知怎么样才能修补好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可是关系修补好之后又怎样继续?两个人都把话说开了,一个说不可能,一个说我确实喜欢你,邓廷歌想要当做没听过这些话也是不可能的。 或者进一步,或者从此中断。车载电视里陈奕迅在唱歌,来年陌生的是昨日最亲的某某呀,很多东西今生只可给你保守至到永久呀,为何旧知己最后变不到老友呀。 邓廷歌:“……” 什么鬼。他又好笑又无奈,这时机太巧了。 v里陈奕迅还没胖也没秃头,小卷毛,肿眼泡,在小电视里咬文嚼字地唱。窗外车来车往人声嘈杂,邓廷歌身边一个跟妈妈一起乘车的小萝莉抓着他的裤子咯咯地笑。 公车过了桥,一路往前。那首歌还在循环地播,突然停了,取而代之的是电子提示音:“终点站到了,请按顺序下车。终点站……” 邓廷歌:“……?!” 他发现自己坐过站了,只好下车,打算走到路对面再搭一次车。这趟车的终点站他从未来过,但下车之后四处一望,突然想起这地方他听罗恒秋说过。一个高档住宅区,罗恒秋现在搬出来了,住在这里。 邓廷歌也不知道自己想的什么,走到那小区门口坐在花圃边上,盯着门口看。 现在正是白天,罗恒秋应该还在自己公司里做事,不会回来。小区门口十分安静,物业保安狐疑地看了他好几眼。邓廷歌人模人样的,即便引起怀疑也引起得极有限。他等了一会儿,虽然明知这时候等不到罗恒秋,心里又觉得来都来了…… 世上没什么话比“来都来了”更能改变人的主意的了。 他便安心坐在树荫下,掏出那个《如何用洗衣机处理前男友的尸体》来看。紫薇树盛夏中花开得正盛,枝叶也繁茂,周围十分安静,他边看边思考,嘴巴一动一动地默念台词,很快就沉浸在剧情里。 剧本的内容很简单:出租车司机深夜在等客人时,接到了一个滴滴打车的单子。女孩用很平淡的语气说我要运送一台洗衣机到码头,我在春熙路,给小费,麻烦尽快。司机说好好好,接了单。随即场景变换:在司机到来的十分钟之内,女孩以独角戏的形式不断在房子里走来走去,自问自答,思考着怎么用洗衣机装殓前男友的尸体。尸体放在客厅里,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然而女孩每经过那具尸体一次,就会发现那尸体的位置稍有变动,竟越来越靠近她。 旧恋情应当放进洗衣机里过一遍,用消毒水,用洗衣液,用狠劲去绞,最后把旧的、脏的、臭的、令自己恶心的东西全都清洗得干干净净。邓廷歌刷刷刷翻到了后面,觉得虽然主旨是蛮好的,但是表现方式实在太奇怪。 他自己没谈过恋爱,不知道是否旧恋情都那么令人厌恶,是否都像一具无法处理的尸体一样让人不愉快。 天上飘了点小雨,邓廷歌没有伞,往树荫里又沾了一点。 此时应该已经接近中午了。邓廷歌这才想起:罗恒秋中午会回来吗? 中午不回来的话岂不是要等到晚上? 邓廷歌觉得有些摸不准了。但自己这次是要道歉的,做不到负荆请罪,至少要拿出诚意。 他这边的公车始发站边上走过来几个背着书包的小学生,像是在等车。几个人等得无聊了,蹲在地上玩抛石子。邓廷歌看了一会,忍不住也凑过去跟他们一起玩。他虽然年纪大,但手的灵活度远远不及几个□□岁的孩子,屡屡落败。小孩子们输了的要把自己的卡片给赢的那个,邓廷歌看了一下,是那种动画片人物的小卡片。他没有,兜里倒是有一堆毛票,于是输一次就掏个几毛钱出来给他们,居然也玩得兴致勃勃。 雨渐渐大了,好在树荫浓密。公车还没来,他越玩越投入,没注意周围几个孩子都抬起头往上看。 “嗯?到你了。”邓廷歌说。 罗恒秋没什么温度的声音从头顶传来:“你在搞什么?” 邓廷歌大吃一惊,连忙抬头,自己师兄果然撑着把大伞站在自己身边,垂眼冷冰冰地看着他。雨伞将枝叶缝隙漏下来的雨点也挡住了,哒哒轻响。 邓廷歌慌忙站起来,看着罗恒秋不知道说什么好。小孩子们抓起自己的石子和赢得的毛票,哇啦哇啦大叫着冲向驶过来的车。 “师兄……”邓廷歌看看那伞,又看看罗恒秋,“我坐过站了,结果没零钱坐回去,想……想赌一把,赢个公车费。” 罗恒秋:“……” 他决定不揭穿自己刚刚看到那些小孩子手里攥得毛票远远不止一块钱的事实。 邓廷歌见罗恒秋没有任何表示,慢慢尴尬起来,抓抓脑袋。随即又立刻想起自己刚刚在地上玩石子,手都脏了,顿时更加尴尬。 雨势越来越大。二十四骨的黑伞完美屏蔽了雨水,雨滴落在伞面上又沿着弧度滚落。 罗恒秋像是叹了口气,站到他身边:“走吧,先到我家里去,雨小了我送你回学校。” ☆、鲁知夏 罗恒秋的家并没有想象中的大,但确实整洁干净,很有格调。 天阴沉沉的,雨水哗哗从天上往下倒,室内十分昏暗。罗恒秋顺手开灯,给他拿了双拖鞋:“你去坐一会儿,我给你拿毛巾。” 邓廷歌很紧张,紧张里又有一点点的好奇。他当时没有去罗恒秋家里玩,深感遗憾。在当时的他心里,罗恒秋是个很了不得的人物:会乐器,会打架,学习好,脾气温和,重要的是这么个又帅又光芒万丈的师兄对自己实在是好得没话说。能得到他的邀请,仿佛满足了少年那个年纪不可能没有的虚荣心。 他在客厅里站了一会儿,走到书架前看几眼,瞅见书架上一个足球模型,上面还有个看不懂的签名。邓廷歌没有碰。罗恒秋进了自己房间还没出来,他盯着那个足球,想起高二时发生的一件事。 当时罗恒秋已经高三了,刚刚结束一次月考,没别的事情可干就去操场找他聊天。足球队正训练着,队里的两个人突然争执起来。邓廷歌听了一会,发现是争风吃醋。其余的人见那俩人几乎要打起来,忙呼啦啦涌上去拉架。邓廷歌架着其中一人的胳膊往外拖,另一个男孩冲上来踹了那人肚子一脚,指着他脸面说你等着,放学别走。邓廷歌看到他瞪了自己一眼,十分不解。 训练结束之后罗恒秋请他去吃牛杂,告诉他他太鲁莽了。 “他们两个争女孩子,你上去凑什么热闹。”罗恒秋说,抢走了他碗里最后一块萝卜。 浸透了汤汁的萝卜相当软熟,邓廷歌还没来得及阻止就被罗恒秋吞了下去。“不阻止的话他们会打起来的。”他说。 两人各自推着自行车回家,经过学校后门的时候又看到了足球队里那两个争执的人。两人身后各自站着十来个满脸戾气的男孩,流里流气。其中一人看到了经过的邓廷歌,立刻指着他:“还有一个!” 这一声喊立刻拉开了两堆人对殴的序幕。有几个人径直冲着邓廷歌跑过来。邓廷歌和罗恒秋立刻跨上自行车猛蹬。 他们踩得飞快,那些人追是追不上了,干脆抓起地上石块扔过来。罗恒秋刚好跟在他后面,那石块没砸到目标人物,伤到了无辜群众。 于是那一场对殴第一个见血的不是互殴的人,而是罗恒秋。他捂着后脑勺翻倒在地,看到邓廷歌从倒地的车子上爬起来冲向自己还对他吼了一句:“跑啊!” 后来罗恒秋的脑袋上缝了几针,留了一道疤。邓廷歌心里愧疚得不行。这场危及高三高材生的斗殴惊动全校,所有人都受到了严肃处理。当时邓廷歌还没那个能耐想清楚,现在再回忆起来,估计那严肃处理背后还有来自罗恒秋家人的一些压力。 然而他惦记起罗恒秋头上的那道疤。伤痕只有一点点,但那一点点地方似乎再也长不出头发了。罗恒秋毕业的时候邓廷歌还趴在他身上拨开头发看过,罗恒秋当时很不好意思。 他说了什么? 邓廷歌记得很清楚。 罗恒秋脸有点红,把邓廷歌从自己身上拽下来,抚平头发:“不看了,很丑。” “擦头发。”罗恒秋拿着毛巾走出来,扔在他头上。毛巾干燥温暖,很快吸干了头发上的湿气。将毛巾递回给罗恒秋时邓廷歌碰到了他的手指。略微冰凉,一触即离。 罗恒秋将毛巾扔进了洗衣机里,转身发现邓廷歌站在门口看自己。 “什么事?”罗恒秋脱了外套,捋起袖子,‘‘我吃过午饭了,给你叫外卖。” 罗恒秋走到餐桌那里找外卖单。七八张外卖单被夹子夹着放在桌上。他翻了一会,抬头又看到邓廷歌挪到餐桌对面又盯着自己。 “……你有什么事?” 邓廷歌说师兄,你头上的疤我能看看么? 罗恒秋顿了一下,面无表情地说不能。 邓廷歌不吭气,有些不甘心,但很快又软了声音:“师兄,我是来道歉的。” 罗恒秋说哦,手上继续不停地找外卖单:“吃什么?饭?粉还是面?” “师兄!”邓廷歌抓住他的手腕,抢走了他手里的外卖单,“听我说话。” 罗恒秋:“放开手,不然立刻离开我的家。” 邓廷歌不放:“师兄,我从来没有把你当做那种……那种圈里常见的人。我知道你对我好,你从以前开始就对我很好。” 他一边说话,罗恒秋一边一个个弄开他手指,看上去居然有些狼狈。 邓廷歌心想师兄说他喜欢我,喜欢我多久了?他隐约意识到肯定不短,但如果说从高中时代开始,自己都觉得难以置信。 “我……我只是觉得你这样会很辛苦。”邓廷歌磕磕巴巴地说,“我,我没办法回应你的感情……” “好了,我知道。”罗恒秋从他手里抽出一张外卖卡,“你不用又强调一遍,我已经很清楚了。吃饭吧,你等一等。” 他没看邓廷歌,直接用这些话堵死了邓廷歌继续讲话的欲望,转身去拿手机打电话。 邓廷歌跟在他身后。拒绝交流的罗恒秋让他气闷,但他自己也不知道还能交流。罗恒秋走到窗前打电话,窗外水色透窗,他的轮廓显得特别清晰。在后面完全看不到那一小处长不出头发的地方,趁着罗恒秋打电话,邓廷歌忍不住伸手去拨了一下他的头发。罗恒秋吓了一跳,猛地转身。 外卖店:“喂?叉烧油鸡还是烧鸭油鸡?喂喂?” 两人你瞪我我瞪你地互相看着。罗恒秋退了一步离开他,低头继续讲电话,却不敢再背对他了。邓廷歌心跳得飞快。他没有看到那道疤,但他知道那道疤是存在的,而且永远都会存在。 邓廷歌回到学校,刘昊君看着他那身衣服大吃一惊:“你发达了?” 衣服是罗恒秋的。他觉得呆在罗恒秋的家里实在太尴尬,于是告诉罗恒秋自己下午要回校。他的裤脚和上衣都被雨打湿了一些,罗恒秋就把自己的衣服给了他。给他之余还要加上一句“买回来还没穿过”。邓廷歌心想你穿过也没事,后来想了想,有点脸红。 一直到翌日起床,去《如何用洗衣机处理前男友尸体》那边试镜,邓廷歌都在想昨天的事情。罗恒秋打完电话之后就不怎么说话了,邓廷歌默默吃完外卖,看罗恒秋在书桌那里看资料工作,自己只好窝在沙发上发呆。之后罗恒秋送他回学校,两人很平常地道别了。 早晨的时候他模模糊糊做了个梦,梦里罗恒秋坐在书桌那里看书工作,他喊师兄,起身向他走去。罗恒秋抬头冲他轻笑,拉着他的手说了一些记不清的话。两个人靠得很近,他低头揉揉罗恒秋的头发,摸到了一道细小光滑的痕迹。罗恒秋突然颤抖起来,邓廷歌忙退了几步,看到自己满手的血。再抬头时罗恒秋倒在自己身后几米处,满头是血,疯了一样冲他大吼快跑。 邓廷歌在惊悸中醒来,浑身是汗,心跳几乎过速。 试镜的现场人不多。邓廷歌是冲着前男友这个角色来的,他遵照钟幸的叮嘱,在现场看了一圈,没有看到陈一平。场中大部分都是年轻男人,正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聊天,邓廷歌甚至看到了自己的两个同学。 身边的男人突然小声躁动起来。 “胸好大。”有人轻笑着说,“是主角吗?福利啊。” 邓廷歌抬眼,看到有个留着齐肩小短发的女孩正从他们几人面前走过。那姑娘应该也听到了男人的话,转头瞅了他一眼。 “羡慕我胸大?”女孩说,“也对,像你么,干柴似的,连胸都没有。” 那瘦瘦的男人脸色一下就变了。姑娘嘿地一笑,径直走过去,眼角余光在邓廷歌脸上一扫。邓廷歌正在想剧本的情节,压根没注意她的眼神。 试镜开始的时候邓廷歌才听到了那姑娘的名字:鲁知夏,这个剧的女主角。 他立刻顺着她的名字想到了罗恒秋的名字,又想到罗恒秋站在窗前打电话的身影。 邓廷歌:“……” 他觉得自己应该是哪里不对劲了。 ☆、喜欢我,还算数么 对邓廷歌来说,这是一场没什么难度的试镜。试镜的内容是女主角和男主角的灵魂对话。邓廷歌一看到修改后的剧本就明白了:这考的不仅是对剧情、角色的把握,还有瞬时感情的爆发和记忆台词的能力。男主角和女主角的台词又多又激烈,其中反复多次的打断和被打断,感情冲突强烈。然而又因为男主角以灵魂形态出现,两人并没有肢体接触,全凭各自的肢体语言和台词来表现。 这不是一个网剧的剧本,完完全全是话剧剧本。 邓廷歌并没有花时间去思考为什么这样修改,拿到剧本后他立刻开始记忆台词。台词量太大,他知道自己根本不可能在十五分钟内全部记忆下来,于是拿笔写下每一段台词之间的承接关系,以防在无法说出准确台词的时候也能在理解情绪发展的基础上继续和对戏的演员对话。 像他这样做的人很少。邓廷歌几下就理清了感情脉络,偶然抬头时看到鲁知夏在笑眯眯地看自己。 邓廷歌:“?” 他对这个姑娘毫无印象。 试镜的地点在房间里,鲁知夏晃着两条大长腿坐在窗台上看剧本,和几个似乎是剧中演员的人讨论事情。邓廷歌没有再看,低头继续揣摩角色。 这个所谓的“死去的男友”实际上是一个虚构角色。他是这段破裂的感情的象征,像一具旧尸体似的横陈在女孩的家中,角角落落都是他的痕迹:成对的牙刷、不符合自己口味的碟片、没有用完的保险套、剩半瓶的辣椒酱……这个剧的象征味道很浓,改成网剧的难度自然也会增大。邓廷歌手里这份事实上是改编过后的话剧剧本。他想象着男孩的心情,想了一会突然醒悟:这个旧恋情的象征是从女孩心里孵化出来的。 他应该从女孩的角度出发去演绎,演绎一个因为失恋而几乎崩溃的少女心中的前男友。 这一点顿时令他豁然开朗。 轮到他进入小房间的时候,鲁知夏从窗台上跳下来,也跟着钻进了房间。 一走进房间,邓廷歌立刻看到了陈一平。架着眼镜的陈一平坐在摄像机后面,似乎是一个普通的、记录试镜者表现的工作人员。但他的长发太过醒目,邓廷歌一下就认了出来。房间一头的长桌坐着几个评委,简单问了邓廷歌的名字之后准备开始。 “我和他对戏吧。”溜进房间的鲁知夏主动说,“行么,大陈?”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陈一平身上,他看看鲁知夏,点点头。 鲁知夏转头对邓廷歌笑道:“开始?” 邓廷歌有些吃惊,但很快就调整了状态。他拿到的剧本里第一句台词是女主角说的,没有动作。他于是站在原地,平静地等待鲁知夏开口。 “开始吧。”陈一平说。 鲁知夏转身,像是在寻找某物一般走来走去,垂着头。邓廷歌没有移动,眼神随着她的动作变化。鲁知夏再次站立在邓廷歌身前时猛地抬头。她眼里流下泪,张开手臂想要拥抱邓廷歌。 邓廷歌没想到她这么突然做出了肢体动作,随即立刻想到自己是灵魂形态,便退了两步。鲁知夏抱了个空,抬头泪水涟涟地说:“你还在我家里做什么?你不是已经走了吗?” 她的台词一出口,邓廷歌立刻捡拾起自己已经料理清楚的感情线:他是存活在女孩精神世界里的尸体,在少女的心里,他冷酷、漠然,却又依旧深爱自己,始终温柔地对待自己。剧本里的男主角台词和情绪都充满矛盾,一时温柔,一时又极其冷酷,话语残忍。邓廷歌知道,这是因为少女心里本身就存在着许多矛盾:旧恋情如尸体,因为无法处理,还占据着内心空间,而在心中某一处又愚蠢地存着那具尸体有朝一日能被心捂热、能真的复活的愿望。 邓廷歌低头注视着因为抱不到自己而更加悲伤的少女。 “小米,我走不了的。你还在这里,我根本走不了。”他温柔地说,“有很多事情我们都身不由己。但爱你这件事,我从来都是真的。” “你骗我!”鲁知夏突然止住了哭泣,抓住无形的某物浑身颤抖地大吼,“你骗我!你对我不是真的!你做的那些事情……你背叛了我们的感情!” 随着少女的愤怒,前男友的语气也立刻发生了变化。 “你不信我?”他冷笑道,“你跟踪我,偷看我的手机,不就是因为你不信我?信任才是我和你之间的基础,它是根!根都松动了,还有什么好说的?” 邓廷歌非常投入,他的肢体动作和语气在温和与冷漠之间转换得十分自如;与此相对的,鲁知夏和他的对戏也极为流畅,两个人的记忆力都很好,台词虽然无法完全记准确,但对话中毫无障碍,情感的冲突一步步推进。 房间中的其他人全都看得很认真。陈一平忍不住从摄像机后面站起来,看着房间中两个年轻的演员。 邓廷歌结束试镜、返回钟幸工作室的时候,钟幸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接待了罗恒秋。 “小邓跟你说什么了。”钟幸看上去不太愉快。 “他什么都没说,我是顺便过来找你的。”罗恒秋说,“所以?他应该跟我说什么?你和方仲意又分手了?” 钟幸不出声,坐在椅子里一口口地喝茶,脸朝着窗子。窗外天光明媚,照得他眯起眼睛。 罗恒秋倚靠在窗边看他:“你这副样子……刮刮胡子行吗?你别那么颓废,过一段时间他就会回来了。” “……我用他送我的那个生日礼物砸了他。”钟幸说。 罗恒秋一惊:“没出事吧?” 钟幸:“没有。没有!他能有什么事?有事的是我!” 罗恒秋静了片刻:“反正你们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我以前就跟你说过了,老方不是认真的人。他见一个喜欢一个,人不要他了或者他不要人了,就回来找你。” 钟幸瞪着他。 “多少次了?从你们认识开始,从你跟他说你喜欢他开始,有多少次了?”罗恒秋说,“我已经不想再提了。你别忘了我以前提醒你的时候你还跟我发脾气。他不行的,钟幸。方仲意喜欢玩,喜欢自由自在的关系,和你要的东西根本不一样。” 钟幸依旧瞪着他。 “别糊涂下去了。你是在自己折腾自己,好玩吗?”罗恒秋手里的茶杯转了两圈,“你和他都闹得那么僵了,这次就断干净吧。” 钟幸皱眉闭上了眼睛,像是在思考,又像是直接拒绝了和罗恒秋的沟通。 罗恒秋只好不说话了。这时办公室的门被敲响,邓廷歌的声音在门外响起:“钟导,我回来了。” 他带回来了钟幸想要的好消息:试镜结束之后,陈一平留下了邓廷歌的联系方式。 “很好很好。”胡子拉碴的钟幸终于笑了,“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这个网剧只是陈一平试水的作品,他不会把一个自己欣赏的演员放进去的。他肯定会招揽你进他现在秘密筹备的大剧里。” 罗恒秋听两人聊工作,初始还听得津津有味,后来发现邓廷歌坐得笔挺,显然有些不自在。他想了想,心道可能是自己的存在令他紧张了。自嘲地笑了笑之后,罗恒秋冲钟幸无声地扬扬手,权当告别,转身离开了办公室。 电梯正逐层上升。罗恒秋等了一会儿,干脆从安全通道下去,也算是锻炼身体。 安全通道这一侧的窗玻璃被擦拭得通透无比,他走了一会,身上感觉有些热,于是便脱了外套搭在手上。 又往下走了一层,耳边听到有人急匆匆下楼的声音,抬头时看到邓廷歌在自己身后刹住了车。 罗恒秋:“……送你回学校?” 邓廷歌点点头。 两人慢慢往下走,邓廷歌见这种沉默太尴尬了,于是跟罗恒秋说起了今天试镜的事情。罗恒秋十分感兴趣,而在听到他提起鲁知夏的名字时,扬起了眉毛:“鲁知夏?这么巧?” 邓廷歌:“……你认识她?” 罗恒秋诧异地看他一眼:“你不记得她?” 邓廷歌:“不记得。” 罗恒秋哭笑不得:“她跟你演过小品的,是我们的师妹。就是那个校庆晚会上,你演父亲还捐款的小品。你女儿就是鲁知夏。” 邓廷歌:Σ( ° △ °|||)︴ 天地明鉴,他一点儿都没想起来。邓廷歌这才明白为什么鲁知夏一直看自己和主动提出和自己对戏,她已经认出了邓廷歌,但看邓廷歌一点反应都没有,干脆放弃了自报家门的想法。他立时大感尴尬:“天哪,怎么办,我完全没认出来。” “她这人性格还挺好的,不会怪你。”罗恒秋笑着说,“很大方,不小气,是个好相处的人。孔郁和她关系不错。” 邓廷歌心道又是孔郁,说什么都能提到孔郁,好烦,你们就那么熟悉? 罗恒秋知道他和鲁知夏之间的乌龙后心情变得很好,没什么表情的脸上也挂着笑。邓廷歌走几步台阶又转头看他一眼,走几步又看一眼。 完了……邓廷歌心口咚咚地跳。他以前就觉得罗恒秋颇帅气,是那种挺拔、英气的帅,但现在更认为自己师兄带着点微小笑意的表情有种可怕的吸引力,攥得他胸膛里那颗心都紧了。 好不容易走到一楼,邓廷歌出了一身的汗。罗恒秋没比他好多少,但仪态还是十分得体,只是衬衣背后显了点汗痕,衣服贴在背上。 “直接回去,还是去别的地方?”罗恒秋回头问他。 “师兄很喜欢孔郁吗?”邓廷歌没头没脑地问。 罗恒秋:“……我说过了,我和他没有关系。” “那,师兄。”邓廷歌看着他说,“你之前说喜欢我,还算数吗?” 罗恒秋眉毛一跳,呆了片刻。 邓廷歌右臂和背后被透窗的阳光烘得发热。他也被自己脱口而出的这句话吓坏了。 然而话都出口了,不由得又想知道罗恒秋会怎么回答。这个问题撬开了他心里密闭部分的一个口子,他僵立着站在罗恒秋的目光中,仿佛豁然开朗,又仿佛身临万丈深渊。 沉默的数秒钟里,邓廷歌的心怦怦乱跳,已经在“好后悔”和“后悔个鬼”的念头间辗转了几百遍。 罗恒秋静静看他,似乎笑了笑,有点无奈。 “不。”他说,“不算数了。” ☆、这个就是恋爱啊 很久很久之后,邓廷歌跟罗恒秋说,你那句“不算数”真是太过分,明明还算数的。罗恒秋笑道:你那句话也很伤人呐,为什么要问我算不算数?你自己觉得算数吗? 当时当刻的邓廷歌还没有预知能力,他只知道师兄拒绝了自己,那前一刻才被撬开的地方立刻紧张地合上了。他站在阳光里,像站在火里一样,浑身发热,内里却发凉。 罗恒秋没有再说话,径直走了出去。他以为邓廷歌还跟在自己身后,快走到停车的地方时回头一看,发现邓廷歌已经走了另一个方向,很快拐过街口不见。 罗恒秋站在树荫下,又抖出了一支烟。只是火还没点起来,路边带着红袖章维护交通的大爷就凶巴巴冲了过来。 大爷:“严禁抽烟!” 罗恒秋:“我还没……” 大爷:“想抽也不行,有没有公德心,嗯?!” 罗恒秋讨饶似的笑笑,将烟取下来拈在指间。 他并没有蠢到认为邓廷歌真的对自己有意。他也认识过不少同类人,其中的不少人并不像他这样只喜欢男人。有的人抱着好奇心来,有的人纯为解决欲望而来,有的人还以为试试也无妨,离开了床穿好衣服,站在日光里又是无比正常的普通人。他们可以继续过普通人的生活:娶妻生子,升职加薪;偶尔忍不住了再出来玩一次,还会悄悄将左手的戒指取下。 罗恒秋理解这样的人,却不愿意沾身。学生时代的恋情因为他必须回国而中止,回来之后不久遇上了孔郁。孔郁的过分主动令他应接不暇,只能干脆地表示拒绝。 毕竟一回到这里,经过并无太大变化的道路,他会想起邓廷歌,想起他们高中时踩着自行车穿过的大街小巷。 记忆真正根深蒂固,无法拔除。它一日日往下生长,死死抓住心肌的皮层,扯出来会疼。 罗恒秋心道,他是开玩笑的,他只是一时兴起,他什么都不懂。念叨多了几次,心情也微妙地变得好了一点。烟是不用抽了,他扔进了垃圾箱,转身上车。 邓廷歌回去之后就一蹶不振。舍友拍戏间隙回校收拾东西,几个人出去吃饭,邓廷歌喝多了,回去的路上突然蹲在地上不肯走。舍友们拉他,他不动,远远看着路边的一辆车。 看了半天,他才恍然大悟似的站起来:“号牌不对。” 舍友:“???” 梦也越做越多,越做越清晰。梦里的自己总是穿着高中校服,幼稚又可笑的样子。罗恒秋时而用手指勾着小号冲他招手,时而在小卖部门口截住他让他请自己一瓶可乐。然而大多数时候罗恒秋走在他身边时是西装革履的,邓廷歌觉得他很高大,很成熟。而身着臃肿运动服的自己毫无可取之处。 说实话,他后来想了又想,对于罗恒秋那么直接的一句“不算数”,心里不是不惊讶的。 罗恒秋对他非常好,他细细回想起来,那些眼神和动作都带上了不一样的情绪。若是从高中开始到现在,又怎么可能在短短数日之内就变得“不算数”了。 邓廷歌想不明白,又找不到资深的恋爱专家商量。他只知道自己比之前更想念罗恒秋了。想见他,想和他说话,想看到他因为自己而表露出各种不同的表情,想更靠近他。 刘昊君说这个啊,这个就是恋爱啊,我对念双的感觉也是一样的。 邓廷歌这次没有反驳他。 刘昊君:“话说,你想见的到底是谁啊?” 他不出声,咔吧咔吧咬鸡腿,不敢和刘昊君对视。 几天之后陈一平的助手联系了他。邓廷歌稍微整饬了自己一顿,打起精神出门去见工。 他到制片厂的门口,意外地看到了鲁知夏。 “嗨。”鲁知夏把自己的头发扎了起来,穿着衬衫短裤,很干练活泼的模样。 邓廷歌连忙向她道歉,暌违数载的两父女终于相认。 鲁知夏对他忘记了自己表示很理解:“正常啦。你高考结束出考场的时候是我给你送花的,你当时完全没有认出我。才过了一年啊,我算明白你的脑容量了。” 邓廷歌尴尬地笑笑。他连高考结束之后还有妹子给自己送花的事情都没记住,何况妹子的脸。 陈一平的助手很快来了,带两人进入制片厂。制片厂里划分了许多个功能区,两人走进了一间已经坐了不少人的房间。房间的男人们都在抽烟,鲁知夏走到门口轻轻皱了皱眉,但很快调整好表情,冲同样在猛抽烟的陈一平挥挥手。 陈一平和她似乎比较熟悉,冲邓廷歌点点头当做打招呼,随手点点,让两人自己找位置坐下。 房中数人都坐在陈一平周围,中间的桌子上铺着许多张密密麻麻写满字的纸张。陈一平身后的白板上写着字,透过烟气,邓廷歌看到了两个很大的汉字:久远。 “这一条不能写。”戴眼镜的中年人挠了挠自己地中海式的发型,抓起一张纸说,“绝对过不了审。你忘记去年的《人山人海》的教训了?” “《人山人海》是因为提到了红卫兵杀人,这里没有说啊。”坐在他对面的人抢过那张纸拍在桌上,“这个情节太重要了,是久远从一个积极向上的青年变化为厌世者的关键。不能改,绝对不能改。” 另一个咬着烟的男人开口了:“话不是这样说。久远变化的原因是他未婚妻的死,至于他未婚妻是怎么死的,没必要一定套上这个……” “这叫套吗?”那人急急地打断了他的话,“不这样表现,怎么渲染出悲剧感?” 另外的人接着喊出声:“要什么悲剧感?我们今天在这里磨这玩意儿为的是过审!不过审就真他妈悲剧了。” 全场俱静,男人们狠狠地抽烟,又低声讨论起来。 邓廷歌和鲁知夏互相看了看,大概明白这是一次剧本修改的讨论会。剧本在没成型之前一般很少会让演员加入讨论,两人也不知道陈一平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只好静静旁听。 听了半个多小时,邓廷歌总算听懂了这个讨论会说的什么。 钟幸的情报不够准确,他所谓的秘密大剧名为《久远》,是陈一平这两年花了大力气去筹备的一部电影。《久远》的主人公是一个笔名为“久远”的青年诗人,年轻,充满活力,积极,又对生活满怀希望。然而在上世纪的十年浩劫中,久远和他的未婚妻都遭受了巨大的伤害,年轻的姑娘怀着久远的孩子在牛棚里死去,久远揣着挚友自杀前写给自己的遗书关好了门窗,点燃一盆劣质的火炭。 邓廷歌心里滚过一串的卧槽。 这部电影不要说播出了,连过审都是不可能的。 陈一平和他的编剧组成员已经提交了两次剧本,两次都被以“意识形态不正确”或“出现较为严重的政治错误”为由退了回来。他们打算第三次送审,同时这也是剧本最后一次过审的机会。 剧本讨论会最后争执得越来越激烈。陈一平大多数时候不出声,偶尔抬头看看两位渐渐也听得认真的年轻演员。 “不用吵了,把重点转移一下吧。”陈一平说,“前两次剧本都把重心放在久远之前和之后生活的对比上,这次试着换一换,关注久远感情的变化。通过他感情的变化来反映时代背景。” 陈一平把烟蒂扔进烟灰缸。 “明白了吗?那段历史只是背景,我们要把重心放在人身上。是人,不是灾难本身。《人山人海》过不了审是因为过分渲染了血腥和暴力,《礼花》过审了、能上映了,是因为它的方向把握得很准。我要的就是这个准。” 编剧们没出声,全都抬头看着陈一平。 “这个故事我一定要拍出来。”陈一平说,“剧本里关于久远和他挚友的部分也不能一笔带过。” “那怎么写?”编剧中有人说,“那封不是遗书,根本就是情书啊。” “就那样写。”陈一平一锤定音,“写感情,写人,不要老是说灾难啊浩劫的。上面的老领导看了不高兴。” 冗长的剧本讨论会结束之后,邓廷歌和鲁知夏走到走廊外面透气。俩人都觉得自己浑身的毛细血管里,都是二手烟的气味。 等透完气了再回去,陈一平却不知何时已经跟着其他编剧一起走了。 邓廷歌:“……把我们忘记了?” 鲁知夏:“是吧……” 陈一平的助理窜出来忙不迭地道歉,让两人明天再过来直接和陈一平沟通。邓廷歌倒是无所谓,反正他那边也没什么事可干,能近距离地了解自己可能要拍摄的剧本成形的过程,也是一件挺愉快的事情。 鲁知夏和他走出制片厂的时候说:“你一会有空吗?我们去吃个饭聊聊天呗。” 邓廷歌说好的。 鲁知夏立刻抄出手机拨电话,叽叽喳喳说了半天,转过头来很兴奋地跟他说:“带你去个地方,我一个朋友正在那边呢,介绍你们认识。” 邓廷歌点点头。 “他也正和熟人吃饭。他那熟人你还认识的。”鲁知夏说,“你还记得罗恒秋师兄吗?就你以前老跟在他后面的,吹小号的那个帅哥。” 邓廷歌:“……你朋友是谁?孔郁吗?” 鲁知夏有些惊讶:“你怎么知道?” 邓廷歌:“他们在哪里?去去去!” 作者有话要说: ☆、谁都喜欢你 罗恒秋和孔郁完全是偶遇。一个在这边谈生意,一个在和导演聊新剧。各自送走了商谈的伙伴,转身看到对方时都有些尴尬。孔郁最先提出“一起吃个饭”,罗恒秋犹豫片刻,答应了。 他知道孔郁对自己有意,上次甚至还借口将罗恒秋约到酒店,想要把事情做实。罗恒秋对那一次乌龙实在大感不快,但若是没有那次酒店的偶遇,他可能现在还不知道邓廷歌在哪里。想到孔郁还是华天传媒重要的形象象征,自然也不能把关系弄得太僵。 然而看到邓廷歌和鲁知夏走进来的瞬间罗恒秋就后悔了。 当时他们点的汤刚上桌,罗恒秋在接电话,孔郁便抬手盛了一碗放在他面前。侍者引着邓廷歌和鲁知夏走进来,孔郁正好将汤勺端正地放在罗恒秋的碗中。 罗恒秋看着邓廷歌:“……” 鲁知夏蹦到孔郁背后捶了他一拳:“嘿。” 邓廷歌跟孔郁笑着打了招呼,垂眼看看那碗汤,又看看带着一脸惊愕表情打电话的罗恒秋。 “师兄。”他说,“那么巧啊。” 孔郁听鲁知夏说起他们三人的校友身份,脸上露出没什么心机的欢喜笑容:“小邓,原来你也认识恒秋。” 邓廷歌轻声说:“嗯,我和恒秋师兄关系不错的。” 他别别扭扭地说罗恒秋的名,总觉得没有孔郁讲得那么顺畅。 挂断通话,罗恒秋十分郁闷地盯着自己面前的碗,还未喝就已经觉得难以下咽。碗里几块齐整的排骨在微白的汤水里浮沉,他拿起汤勺搅了搅:“好久不见了,知夏。” 他本来话就不太多,鲁知夏和孔郁叽叽喳喳说话,孔郁也知道罗恒秋不会太搭理自己,又怕冷落了邓廷歌,于是三人聊得火热,只剩罗恒秋一个人默默吃饭。 这一段饭吃得实在索然无味。眼看鲁知夏把最后的糖水也喝完了,罗恒秋松了口气。 “我现在回市区,知夏顺路吗?我送你。” 他没问邓廷歌。 邓廷歌的脸色不太好看,但除了罗恒秋之外并没人察觉。他虽然笑容开朗言辞热烈,但全程都没有挑起任何一个新话题,只是不停附和孔郁和鲁知夏的聊天内容。这个方式罗恒秋自己也常常用:心情不好又不能陷入冷场的时候,往往很奏效。聊天只要能正常进行下去就行,没有人会注意面前的人是否往谈话中添加了新话题。 鲁知夏说不顺路哦。“孔郁说教我钓鱼。”她说,“我鱼竿什么的都没买呢,陪我去买。” 孔郁说好,看看邓廷歌又看看罗恒秋:“那,罗总送送小邓?” 罗恒秋突然来了点兴趣:“你和我师弟怎么那么熟悉?” 孔郁:“小邓是我的老师,我跟他请教过重要的问题。” 邓廷歌连忙摆手:“不不不,不敢当……” 罗恒秋:“他还没毕业,有什么本事做你这位前辈的老师?谦虚了啊孔郁,你多提点他才是。” 邓廷歌:“……” 他只能在鲁知夏和孔郁的笑声里尴尬地呵呵。 孔郁临走时还跟邓廷歌交换了手机号码,说改天会去学校找他玩,顺便尝试蹭蹭表演专业的课程。邓廷歌对孔郁的印象完全坏不起来。他很喜欢孔郁这种没架子又认真的人,两人走出去的时候一直在聊天。 然而邓廷歌心内又有些好笑:这人对着自己喊罗恒秋为“恒秋”,转头面对罗恒秋时称呼又变成了“罗总”。这来自第三者的微妙敌意反倒令邓廷歌有点说不清楚的愉悦。 目送孔郁的车离开之后,邓廷歌走到罗恒秋的车边,拉车门。 车门没开。 他再拉,还是不动弹。 罗恒秋站在驾驶座的门边盯着他:“我答应载你了?” 邓廷歌:“……” 他忍不住小声说了句卧槽。 罗恒秋仿佛笑了一下,但笑意太模糊,一闪而过,看不清楚。 “你和孔郁很熟悉,嗯?”罗恒秋懒洋洋地问,“前几天还说不记得鲁知夏,今天就一起出来吃饭了?” 邓廷歌心说卧槽你到底想说什么来点儿痛快的。 “你怎么和我周围的人都那么好?”罗恒秋说,“个个人都说小邓人不错小邓人挺好……” “我是挺好的。”邓廷歌打断了他的话,带着点儿气,“我不好你能喜欢我?” 罗恒秋顿时哑口。他皱紧了眉头,低头开锁上了车。邓廷歌立刻溜上副驾驶座,迅速系好安全带。 “是,谁都喜欢你。”罗恒秋轻声说,慢吞吞地咔哒一下嵌上了安全带,“你跟谁都好。” 邓廷歌贫乏无比的恋爱神经在这一刻异常发达。他从罗恒秋这一连串的话里敏感地嗅出了一丝不悦的苗头。 “我和你也很好。”邓廷歌满心的郁结顿时烟消云散,转头欢快地说,“师兄,我们可以更好一点的。” 罗恒秋哼了声,发动汽车。午后阳光异常刺眼,他干脆戴上墨镜。邓廷歌盯着他看个不停,总算在那人白净的脸皮上瞅出一点点不自然的羞赧。 天哪太有趣了。邓廷歌觉得自己脑内简直要爆炸了:各种各样能令罗恒秋继续脸红继续答不上话来的语句疯狂地涌现脑海,他随手拈一句都可以化身情圣。这些话哪里需要学习和准备,如此自然、如此顺畅地几乎要脱口而出。他活了二十多年,从不知道自己能想出那么多无耻又不要脸的话。 但又一句都说不出来。不舍得说。 于是只好盯着罗恒秋嘿嘿地怪笑。 罗恒秋怒踩油门,一路上无论邓廷歌讲什么都冷脸相对。 邓廷歌的心情实在太好,回校之后立刻拉着刘昊君去喝酒大搓了一顿。刘昊君很兴奋地告诉他,自己从钟幸的工作室里接到了第一个编剧的工作,发挥的余地很大。 两人各自心里都很欢喜,当天晚上喝得有点高。 邓廷歌躺在床上睡不着,翻身抄手机,一个个摁着按键给罗恒秋发信息。 第4节 恋耽美 正文 第5节 亲爱的空想家 作者:凉蝉 第5节 【师兄,睡没】 数分钟之后罗恒秋回复:【什么事?】 【没事,聊天嘛。你觉得我演戏行不行?钟导说让我尽管去试,你对陈一平熟悉吗?我听说他人挺严格的。不过严格也有好处……】 短信六十个字一条,邓廷歌原本还斟酌着字数好省信息费,后来觉得没必要就完全撒开了去写,洋洋洒洒地写了近两百字。 罗恒秋回了俩字:睡了。 邓廷歌:“……” 他只好也睡了。 第二天他照旧整齐干净地出发去制片厂。中途下起大雨,他撑着伞从公车站跑向门口。在入口处收了伞抖雨水时,有个人擦着他肩膀走进了雨里。 那人外套的兜帽都没戴到脑袋上,直直走了出去,立刻就被雨水淋透。 邓廷歌忙又撑开伞跑出去:“喂?你等下再走,雨太大……” 那人转头看他,邓廷歌咦了一声。虽然形容狼狈,但他还是立刻认出是方仲意。 他额上的伤结痂了,粗糙的一小处,很显眼。 方仲意皱眉看了看邓廷歌,也不知认出了没有,甩开他继续往前走。邓廷歌自己的时间也快到了,只好将那把伞往方仲意的手里一塞:“拿着,别淋坏了。” 方仲意说谢谢,我不需要,没法还给你。 邓廷歌又拉着他手将伞举起,在雨声里大声说:“不认得我吗?我是钟幸今年招的新人!不用还了!这伞给你,你注意安全!” 他飞快地冲过雨帘,站在屋檐下冲方仲意挥挥手,转身走进了制片厂。 ☆、《久远》 这次陈一平正正经经地接待了鲁知夏和邓廷歌。他给他们俩大致介绍了一下《久远》的剧情,倒和和当时邓廷歌旁听时揣测的没什么差别。 电影主要围绕着这位笔名为“久远”的年轻诗人展开。他成名的过程、和未婚妻相遇相爱的经历、与挚友于夜灯下指点江山的往事,都在剧本里娓娓道来。饱受折磨的他最后是烧炭自杀的。穿的虽是破旧衣服,但整齐干净,被剃去一半的头发还被他用缺齿的木梳认认真真梳好了。他躺在床上睡了过去,怀里揣着未婚妻的照片和挚友的信件,尽量体面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事实上久远这个人是有原型的。”陈一平说着,翻开了人物介绍表,指着一个名字说,“朱白华,这是六年前我在乡镇取材的时候在他们的县志里看到的一个人物。历史上的这个翻译家叫朱路,死的时候三十四岁,是在批斗大会上被活活踩断肋骨而死的。” 陈一平的语调平缓安静,无悲无怒。 “县志说得很不详细,我只能一个个去拜访还活着的老人,从他们口里挖出可用的信息。“陈一平看了看面前两个演员的反应,似乎很满意,“引起我兴趣的是什么原因?在朱路的简单介绍里提到他曾翻译过一部《囚笼与自由》。这部哲学作品现在流传在世面上的所有中文版本都署着另一个著名翻译家的名字。但朱路死的时候,那个翻译家甚至才刚刚出生。” 他语气终于有一些激动。 “这说明什么?他可能是一个天才,是一个出生在错误时代的天才。在上个世纪的那个年代,朱路他居然翻译除了一部德语的哲学作品而且没有在历史上留下任何的痕迹,这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他顿了顿,“不过若是放在那个时候,倒也不难理解。” 陈一平察觉到朱路背后可能隐藏的故事,按图索骥,不断寻找和朱路有关的事情。在这个过程中,《久远》剧组的编剧和导演慢慢聚集起来了。 最后他们在朱路的外甥家中找到一本被藏得严严实实的德语字典。朱路在这部字典的每一页上都写满了字,这本字典实际上就是他的日记。老人并不知道这本字典的重要性,只是告诉他们:朱路被卷入时事斗争时他还很小,玩耍的时候在朱路的床下发现了这本字典,想到舅舅的所有书都被人抄走烧掉了,便连忙悄悄挖洞藏了起来,想等舅舅回家后还给他。然而这一藏就是数十年。 也是在这本日记中,陈一平发现了久远的名字。 朱路反复多次提起自己认识了一个年轻的诗人和他的未婚妻。他在日记里亲热地称呼他为“久远”,认识他之后的大部分记录都提及他和他美丽可爱的未婚妻杨春霞。他们一同谈天,一同出去游玩,一同拜访友人。而有时候日记里会出现某些陈一平看不懂的德语词句,他们无力翻译,遂找到专业的翻译人员去逐条以中文译出。 朱路用别人看不懂的语言写下的,全是他对另一个“他”的思念。 “今日暴雨,不知他家中是否安好,不知霞是否记得他畏寒畏冷。” “终于又见到他。心中十分欢喜安乐,然我应当知道这是不当的。” “世道越来越混乱。然而想起他我便觉得生命中还有些安宁的依恃,不至于过分痛苦,也不至于被恐惧摧毁。” …… 然而两个月之后朱路就死了。他离世后数日,久远的未婚妻杨春霞在劳动的时候不慎摔倒,之后被砸得头破血流,在久远赶到之前就已经死去。朱路死后的第十天,久远收拾好自己,安静地睡在稻草铺就的地上停止了呼吸。 邓廷歌听得心头发闷,喘不过气。鲁知夏默默坐在他身边,吸了吸鼻子。 陈一平探寻到的是朱路的故事,但朱路的这个故事太过敏感,根本不可能拍出和播出。陈一平和编剧组的人商量之后决定转而以久远为主体,把朱路对久远的感情尽量隐藏起来,更改了朱路的死因,以电影前面漫长的铺垫为最后一刻揭示的残酷埋下伏笔。 昨天两人离开之后,陈一平和编剧组已经转战其他更便于直接进行剧本修改的地方,花了一个通宵的时间把剧本里过分敏感的内容全都删改了。交到邓廷歌和鲁知夏手里的剧本已经是最后一个版本。故事说的尽是久远和杨春霞的爱情故事,那位名为朱白华的翻译家只成了这个电影里一个重要的配角。 “朱路……不对,朱白华。我还是以剧本里的人物来称呼他吧。他对久远是什么感情我们心里知道就行,不能表露得那么直接。“陈一平点了点自己面前那份剧本,“现在我这边算是把所有的情况都跟你们说清楚了。这电影的导演是我,制片也是我,我是一定要把它拍出来并拍好的。小邓、知夏,你们的角色分别是久远和杨春霞。目前对这个故事还有问题吗?如果觉得接受不了或者有表演难度,立刻告诉我。” 两人都摇摇头。 “这个故事需要你们补很多很多课。”陈一平从抽屉里抽出几张纸,“先熟悉剧本,然后跟我说说你们对剧本的理解吧。这上面列出来的书你们尽量都看看,有用处的。” 邓廷歌接过那纸,发现是手写的一份书单,另外还有一些文献的名称,都详细地在纸面上列明了。 “没有问题那我这边就走流程。知夏的经纪人已经知会过了,我一会儿会跟钟幸说你的事情。” 陈一平做了个散会的手势,但邓廷歌逮着他问了个问题。 “朱白华谁来演?” “严斐。”陈一平说,“原本欢世那边塞了丘阳过来……你们认识丘阳吧?” 鲁知夏:“当然知道啊!” 邓廷歌:“……不知道。” 陈一平又点了支烟:“他还不错。可惜太年轻了,和朱白华的年纪不符合。严斐你们都知道的,拍《瘦马西风》男主角的那个,还拿了个最佳男主角的奖。” 邓廷歌回去的路上又买了几份八卦杂志和报纸,草草翻了一遍,大概对陈一平提及的那两个人有了点印象。他知道自己必须补课了:这种一问三不知的囧事发生一次就够了,绝不能有第二次。邓廷歌心里仍旧存着有朝一日能再次站在话剧舞台上的希望,但他熟悉的圈子确实已经渐渐变远。 回到钟幸工作室又碰到钟幸的助理在茶水间泡茶。水壶咕嘟咕嘟,姑娘跟他说别进去啊。“老板和方仲意在里面呢。“她说,“估计又要和好了吧。“ 邓廷歌身边见过的同性情侣就那么一对,纵使反复折腾得让人无语,他也按捺不住好奇。 “他们常常这样吗?”邓廷歌问。 助理一副满怀八卦但说不出来的悲愤模样:“算是常常了。老板心很软,方仲意来道歉几次就会原谅他啦。哎别问我,我不能再说了。你去翻《娱乐八点档》去年第17期和今年年初的第9期就知道了。” 邓廷歌:“……厉害。”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邓廷歌这次终于喝到了泡好的茶。没等助理端茶进去,方仲意先走了出来。他抬头看到走廊上的两个人,显得有些惊讶。邓廷歌同时也想起那次他和钟幸争执的过程。两人互相看了一眼,方仲意说:“你的伞我放在前台了。谢谢你。” “不用谢。”邓廷歌见他全身还是带着水汽,但精神已经好很多了,“你没事吧?” “没事。”钟幸走出来,靠在门边慢悠悠地说,“走吧,我有空再找你。” 他的精神也很不错。 方仲意回头看看他,眼里带着点说不清的依恋。 “先回去。”钟幸放轻了声音说,“洗个澡,吃个饭,好好睡一觉。” ☆、吻 钟幸告诉邓廷歌,方仲意的作品被盗用了。 令他的经纪公司做出暂缓他一切音乐活动的原因是,他们花了一年时间筹备的专辑主打歌,在前几天成了另一个音乐工作室新人的新ep。 换一首歌对方仲意来说不难,但经纪公司十分愤怒,立刻着手彻查;才查几天就查到了方仲意身上:他在健身房里认识的新男友将他的谱子和歌词偷偷拍下,高价卖给了那个音乐工作室。方仲意甚至连deo都还没录,作品直接就被盗用了。 然而更讽刺的是,他没有任何证据表明,那首歌是他的作品。 男友昨日刚刚分手,手机关机,住处也退租了,连工作没辞就跑路不见。方仲意的经纪公司找不到人,只能把气撒在他这个不够谨慎的当事人身上。方仲意在音乐创作上向来方式自由,灵感一来随手拿着什么都能写:餐巾纸、打印纸的另一面、广告单、病历本……写好的乐谱或歌词就随便往包里塞,回家之后再仔细誊写出来。然而就算誊写出来也只是直接放在抽屉中,并不着意保管。 这种种漏洞,最终让有心人钻了空子。 经纪公司折腾了许久最终却出了这样的纰漏,十分恼怒,立刻让方仲意停止一切无谓的活动,全心全意地做专辑,否则无法赶上原定的发行日期。 邓廷歌也不知道钟幸为什么要跟他说那么多,但听得津津有味,连连点头。 “他这人性子直接又单纯,当然很多人都认为他蠢。不通人情,不懂委婉,唯有做音乐这条路走得顺遂。”钟幸坐在沙发上,姿态很惬意,眼神却带着点忧虑,“他是怎么都想不到自己的恋人会对他做这种事情的。” 钟幸显然在为方仲意辩解。 在制片厂里跟导演谈主题曲创作谈到一半,经纪人接了电话之后把他拉出去,将公司的调查结果告诉了他。经纪人见他神情恍惚,自己就先进去跟导演那边说明情况,出来之后却发现方仲意已经走了。 “谢谢你那把伞。”钟幸突然十分认真地说,“若是没有遇到你,他现在不知道会走到哪里去,或者根本想不到要来找我。” 邓廷歌看他一会儿,忍不住问:“钟导,他都这样对你了,你还……你还为他说那么多?” 钟幸想了想,说,不这么说说什么?说他自作自受,说他活该? 他坐直了身子:“你不懂。方仲意决心和人谈恋爱的时候,他从来是全心全意扑进去的。他必定真的很喜欢那个人,所以打击才会那么大。” 顿了片刻,他自嘲地笑了:“是啊,我也明白,他每次和我在一起,从来没说过我们是在谈恋爱。他说钟幸,我今天能来找你么。然后他就来了。” 钟幸笑容渐渐消了,那种自我嘲讽的表情终于也不见了。 “我都明白。但如果不装作不知道,他不会靠近我。”他说。 邓廷歌不知说什么才好,只能不吭声。 好在钟幸很快调整了自己的心情,听他说了今天见陈一平的事情之后,告诉他一定要按照陈一平所说的去做功课。 “陈一平为人严谨认真。他应该是总导演,下面还有一个导演组的成员,这是他以往做事的常规方式。他给你的书单肯定都是他一个个去问了专业人士才列出来的。”钟幸拍拍他肩膀,“虽然我个人认为你从电视剧领域开始会比较好,但现在有这么一个好机会,可绝对不能放过。你的起点够高,以后只要走得稳走得对,只会越来越高。” 邓廷歌虽然一直对“越来越高”没什么希冀,但也被他的话鼓动了。 “小邓,尽量做个自己也喜欢的好演员。”钟幸摸摸他脑袋说。 邓廷歌学校的图书馆里并没有那么多相关的资料,他在知网和维普上下载文献,又天天蹬着刘昊君那辆二手自行车到区图书馆里翻书。 就连回家吃饭的时候他也抱着好几本厚厚的资料,没到饭点就窝在自己房间里疯狂地看。他记笔记的手速越来越快,看得也越来越深。 邓啸敲了他的门,但邓廷歌没听到。邓啸悄悄走到他背后看他在研究什么,看到一本《中国1960实录》时眉毛猛地一跳,往下又瞅到一本《红卫兵溯源》,心里更是咚咚跳个不停。 他的父母亲早年就离世了,两个老人都是从60年代走过来的,对于当年发生的事情心有余悸,常常将那些旧事当做故事讲给他听。邓啸不知道自己儿子研究的是什么,只是隐隐觉得不安,于是直接问了邓廷歌。 听邓廷歌说了自己现在在准备的那部电影之后,邓啸松了一口气。 邓廷歌主要说久远和杨春霞的故事,朱白华对久远的感情一点不敢提。邓啸看了看他桌上的书:“这些都是从图书馆借回来的?” 邓廷歌:“对,我们学校的图书馆,还有区图。” 邓啸随手翻了翻。他文化程度不高,读书的时候全在校外混,看也看不出什么究竟,便又放了下来:“图书馆连这些书都有?” “有的。”邓廷歌说,“什么书都有。爸,你想借什么,我给你借。” “有教人斗地主时怎么出千的书吗?”邓啸问。 邓廷歌:“……没有。” 邓廷歌偶尔会给罗恒秋发发短信,说些无聊的话。 罗恒秋十分无奈:【我秘书看到了你的信息,问我懂不懂如何设置黑名单】。 那时邓廷歌看书看得热血沸腾,一口气给他发了六条短信。收到罗恒秋回信之后邓廷歌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又想起好几天没见过他了,心里有些蠢蠢欲动的想念,干脆约他到学校来吃饭。 然而他因为临时被导师叫去训导,误了饭点,最后只能和罗恒秋买了盒饭,坐在礼堂后门的台阶上吃。 “不好意思……我今晚必须要参加排练,时间来不及了。”邓廷歌边吃边说。 罗恒秋比邓廷歌的速度更快,没一会儿就吃完了,顺手把一次性饭盒放在台阶上。 “我吃饭比较快。”罗恒秋解释道,“一个人吃饭,事情也多,只能速战速决,绝对不是饭菜不好吃的原因。” 邓廷歌默默接受了他这个说法。 趁着礼堂里的排练还没开始,两人在暮色里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邓廷歌想提起那天车里自己说的话,但又觉得气氛太不适合。罗恒秋看上去心情很好,他不舍得打破这种宁静愉快的氛围。 “听说你要看很多书,研究得怎么样了?”罗恒秋问他,“有问题的话我可以通过我朋友的关系,帮你找一些学者……” “不用了,我自己可以。”邓廷歌言罢突觉语气太生硬,于是又平缓了一点,慢慢说,“看多了就看出意思来了,很多人说是时代的问题。” 罗恒秋此时转头看着他。 “与其说是时代的问题,不如说是人的问题吧。”罗恒秋说,“任何一个时代都是由人来组成的。把一切的问题归于时代、制度、社会,不过是扩大了错误的承受范围,好让个人心安理得罢了。” 见邓廷歌表情认真,他便继续往下说。 “我父亲年轻的时候,华天传媒的规模还没有现在那么大。他是一步步打拼出来的。他常常告诫家里的后辈要懂得借时势,懂得借人力。”罗恒秋神色平静,像是闲谈一般自然,“人是很容易被鼓动的,只要被时势影响,失去自己的判断力不是什么难事,所以这也是为什么炒作这种方式被很多公司青睐的原因。这就是一种借时势和人力的方式。人人都说不是我的错,是时代的错,然而时代却是由无数个人组成的。他们也很懂得借时势,借人力,然后去掩盖自己的错误选择。‘时代’真是无辜。” “我对那个年代了解不深。”罗恒秋转头说,“但是真正去伤害别人的不就是借着‘时代’这个时势的人们么?时代不会拿刀,杀人的还是人自己。” 邓廷歌从未听过他说这么多的话。在他的印象里,罗恒秋少言寡语,看到自己会露出个不太明显的笑,两人聊天往往也是自己说得多。然而这么多的话他都听进了心里,知道罗恒秋是在指点自己。 心头有很多复杂的情感都在涌动。邓廷歌见罗恒秋的目光又被灌木丛中的一只肥麻雀吸引,忙一把抓住他的手,拉回他的注意力。 “师兄。”他问,“这些是你自己想的,还是你帮我去问你的……你的那些学者朋友的?” 罗恒秋一开始对他的动作很抗拒,听他这么问,脸上顿时显出一种难言的尴尬。 “不,没有问过任何人。”他说着,抽走了自己的手,“这是我自己的想法,你听听就算。” 邓廷歌却又把他的手抓住了。两人的手心里都沁出薄汗,温度略高,粘腻不适。 邓廷歌想说许多话,想逗他,想讲一两句好听的、让罗恒秋不那么紧张的句子。可他除了低哑地喊他一句“师兄”之外,脑子里反而一片空白,仿佛没有什么话比这个称呼更有力、更通透地表达出他的感情。 还未等他彻底理清这种感情是什么,罗恒秋的另一只手突然动了。它落在邓廷歌的耳侧。 罗恒秋眼里映着路灯暗沉的光,呼吸急促。他似乎笑了笑,移动自己的手指,侧头飞快地吻了吻自己的指尖。 ☆、开玩笑? 邓廷歌整个人都僵了,罗恒秋坐直了收回手,慢吞吞地捻着自己的手指。 “没亲到,放心。”他微笑着说,眼里全是戏谑。 然而邓廷歌的脸红得厉害,亮着的眼睛呆呆看着罗恒秋,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罗恒秋心里动荡得让他自己都难受。他很想就这样吻下去,可心里又恼:不是你来挑我的么,怎么现在又这个样子?你是开玩笑的?心里立刻有个声音又在提醒他:邓廷歌说不定是真的在开玩笑呢? 刚刚他差一点就想给他个实在的吻了。 最后一刻还是不敢,怕吓坏他。 邓廷歌摸摸自己的脸,又看看罗恒秋的手,脑子里一片浑噩,看罗恒秋起身拿着两人的饭盒准备下台阶,连忙也站起来,跟着他走下去。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心里仍旧被刚刚发生的事情震动着。 师兄亲我了……没亲到……也算亲上了……算吗?……算的算的…… 罗恒秋将饭盒扔进垃圾箱,转身看他。邓廷歌站在最后一级台阶上,脸上依旧红着,乍看到罗恒秋望向自己,紧张得全身都绷紧了,手指无意识地揪着衣摆。 “走了。”罗恒秋说,“刚刚是我开玩笑。” 他走出两步,听到邓廷歌在身后喊他。 “师兄,那不开玩笑呢?” 罗恒秋转身盯着他。邓廷歌和他站在平地上,顶着张涨红的脸问他。 他吓了一跳,默默看着邓廷歌不出声。 这时礼堂的后门被人打开了,那人远远冲着这边喊:“老邓!准备排练了!” 罗恒秋:“回去吧。” 他想了想,又说:“下次再来找你。” 邓廷歌哦一声,站着不动。罗恒秋一直走到自己放车的地方才回头看他。邓廷歌站在昏黄的灯光里望着这边,清瘦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和别的黑暗处纠缠不清。 今天的排练内容比较简单,主要是一场男女主角之间的情感交流。毕业大戏是民国题材,有儿女情长有家国恩仇,剧本出自学院里颇有名望的大家之手。邓廷歌担任男三号,这一场基本没有他出现的机会。 男主和女主在台上互诉衷肠,言辞中的情绪越来越浓烈。两人抱在一起,依依不舍。要送恋人上战场的少女凝视着男人,踮脚亲吻他。 众人在舞台一侧看排练。女孩子有些放不开,这一场拥抱和接吻的戏练了许久都不满意。邓廷歌坐在一个箱子上,埋身在灯光找不到的地方,脸又噌噌噌地红起来。 “老邓,你淫笑什么?”和他相熟的女孩突然叫起来,“快说!” 邓廷歌:“没脸红。” 女孩子不依不饶:“骗谁呢,你在想什么?” 邓廷歌:“没……没什么。” 他从箱子上跳下来,说自己去洗手间,匆忙走出了后台。礼堂的后门十分安静,一个人都没有,间或有虫鸣在树丛里响起。他又坐回刚刚自己坐着的位置上。 身边没有罗恒秋了,然而他还是控制不知自己的颤抖。脸上热得厉害,心跳飞快,可这种感觉又不令人难堪,仿佛其中有无边的、无形的愉快和甜蜜。他从未窥看过这样的甜蜜,今天突然觉得自己碰到了。虽然只是一点点,也足够令他激动难持。 身边的任何东西好像都跟那个人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总是无法克制地将一切都与他联系起来,自己明知是牵强附会,但又控制不住胡乱奔逸的思维。 邓廷歌静静坐在台阶上,一时扯着嘴角笑,一时又静静看着灯光下层叠的树影。 在一开始的惊愕过去之后,他心里已经是另一个想法了:师兄为何不干脆吻下来! 之后数日,邓廷歌既要花时间在毕业演出中,又要到《久远》剧组讨论,忙得只能和罗恒秋用短信联系。 罗恒秋短信回复的语气也似乎缓和了,连惯常的结束语都从“睡了”变成了“好,睡吧”。邓廷歌跟他说剧组里的事情,说陈一平要求严苛,说自己每天研读资料的心得。 《久远》的保密协定和宣传策略要求他在剧组宣传期开始之前都不能对外说任何这部电影中参演人员的信息。罗恒秋除了知道他现在这个电影的题材和鲁知夏也参与进去,其余一概不晓得。邓廷歌不主动说,他也清楚是什么原因,又认为自己还没有立场去问,自然也不会提起。 邓廷歌其实想跟罗恒秋说,他认识了一个非常认真敬业的前辈。 严斐的年纪比鲁知夏和邓廷歌都大,和剧本中朱白华相差不多。他演了十几年的戏,少年时就因为拍儿童歌曲的录影带而出名,但名气一直都不大。前几年他主演的一部武侠电影《瘦马西风》却令人惊奇地为他夺得了当年某电影节的最佳男主角称号。 《瘦马西风》里的严斐是个落魄的侠客,在流浪的过程中救下一个孤女,孤女临终前恳求他为自己洗雪冤情。侠客应承着,转身又踏回他才刚刚脱离出来的江湖。整个故事张力十足,节奏感非常强,虽然没有大腕参与,却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侠义情节通过一系列的小人物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 在剧本讨论会上交流的时候,严斐提出的问题和见解让鲁知夏还有邓廷歌深感吃惊。 他翻阅了大量的资料,甚至请了个德语老师来教自己这门完全陌生的语言。陈一平早在《瘦马西风》之后就将这个演员记在了心上,他是《久远》剧组里第一个确定的演员。经过数个月的资料收集和德语学习,架着眼镜的严斐身上再看不出任何的江湖气息,完全是一个文质彬彬的学者形象。 邓廷歌知道自己的印象是不准确的。《瘦马西风》里营造出来的侠客形象是严斐的演技和化妆、服装的共同作用,但他演得太活太灵,邓廷歌觉得坐在自己面前的严斐说不定下一刻就会跳上桌面,从桌下抽出一把长剑,剑尖轻颤着点向自己的喉头。 他自然没有放过这个向严斐请教的机会。 那日罗恒秋对他说的话令他印象深刻,心里也有了些别的看法。严斐听他提起朋友的观点时显得很感兴趣:“你朋友年纪轻轻,想法倒是很稳嘛。” “是啊。”邓廷歌说,“他是生意人,眼界也宽。” 严斐也颇喜欢和自己讨论问题的邓廷歌。鲁知夏因为行程较忙,资料阅读量不够这两人多,于是每次他俩一开始讨论,她也必定要凑过来听,补足自己尚未熟悉和理解透彻的部分。 如果知道有前辈也同意他的想法,师兄会高兴么? 邓廷歌心想应该不会。罗恒秋脸上的表情不多,就算特别高兴也就是眼睛略微一亮,嘴角那么一抽,声调稍高那么一些而已。 他不知怎么的又想起那天罗恒秋作势要吻他之前的神情。 那时候师兄是高兴的么? 邓廷歌忍不住自顾自地傻笑起来,立刻又被人揪住了。 “又在笑!” 他立刻收好自己的表情,晃晃脑袋:“没有噢。” 排练的间隙依旧不断给罗恒秋发短信。他现在能理解为什么很多人说恋爱之后通讯费会显著上升了,他每天要给师兄发十几条信息,每条都极长极长。罗恒秋有时候还会直接劝他:【不要发那么长,有时候接收不完整,只能看一截】。 邓廷歌依旧坚持不懈。 之后的某一天,他才将今天排练的内容长长地发送出去,并且问罗恒秋要不要过来吃饭,很快就接到了电话。 邓廷歌认出这是罗恒秋办公室的座机。 他不知道罗恒秋何时适合接电话,罗恒秋也不知道他何时适合,两人从来都用笨拙的短信来联系。 邓廷歌略显诧异,立刻接起了电话:“师兄。” 罗恒秋的声音有些急,也有些疲惫。 “最近不要再给我发短信了。”他说,“我手机里的短信息都被拦截下来了。” 邓廷歌一惊:“什么?” “和你没关系,是冲着我来的。”罗恒秋顿了顿,“通话也被监听,我现在用的是座机。” “严重么?”邓廷歌连忙问。 “不严重。”罗恒秋平静了一些,慢慢说,“我这个只是私人手机,能接触到的人不多,联系的人也不多。等解决了再跟你详细说。明天排练么?我可以去看么?” 邓廷歌这才放下心:“可以,来来来。” 然而他们两人都没想到,随后发生的事情竟会让他们措手不及。 ☆、已经不正常了 罗恒秋是在朋友的提醒下才发现自己被监听的。 手段不算高明,但坏在罗恒秋从未想过有人居然会对自己的手机下手,所以毫无防范。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朋友给他拨打电话的时候听到了细微的杂音,见面后取了他的手机旋开,果真在里面发现了一个极小的监听器。朋友告诉他,不仅通话被监听了,短信内容也极有可能被拦截了。但目前拦截短信的技术还十分落后,拦截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接收不完整、或者根本接收不到的情况。 罗恒秋顿时想起这段时间以来,邓廷歌发给他的长短信常常只能接收到一截的事情。 两人都以为是通讯网络的问题,完全没有往别的方面想。 罗恒秋先是吃惊,但很快就镇定下来。他最近正在主持华天传媒高层的人事调动,触动了好几位大股东的利益,心里已经有了些想法。 “拆下这个之后,监听方就会立刻知道我们已经发现这个监听器了。”朋友告诉他。 “不要拆,留着。”罗恒秋之后便告诉邓廷歌减少联系,他需要时间去针对这件事做出反应。 他委托朋友买了新的手机,将旧手机里的一切重要资料全都转移到新手机里去,还特地把邓廷歌发给他的短信都存了起来。他不知道对方是否已经知道邓廷歌的存在,因而不敢再贸然地去找他,没事的时候就翻短信看。 他想起在外面读书的时候认识的一个朋友。那男孩追求她女朋友三年,将这三年间他们互相发的每一条都写了下来,整齐地誊抄在笔记本上。他们知道他居然做这样的事情时,纷纷嘲笑不已。没有人认为他能坚持下去,但他确确实实做到了。 毕业那天彼此送别。男孩和女友将飞往另一个国度。罗恒秋送别他们的时候看到他鼓鼓囊囊的书包,想到里面装着的那几本笔记本,突然困惑:自己当时为什么会嘲笑这样的人呢? 多蠢的事情,天长日久地做下去,也都成了令人唏嘘的坚持。 他找出一本笔记本,拧开笔盖,钢笔笔尖在纸上滑动了几行之后,笑着又放下了。他又决定不写了,懒洋洋地蜷在椅子里,一条条地翻看。 邓廷歌还在等着《久远》开机。他依旧每天准时和严斐、鲁知夏以及陈一平碰头讨论。最近的剧本交流会中还加入了编剧组的编剧老师,偶尔还有陈一平请过来的学者,邓廷歌有时候觉得自己仿似是在另一个教室里上课。 他并不讨厌这样。没有按照父母的期望走相对平稳的道路,他心里不是没有忐忑的。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作品能遇到这样的创作团队,让他看到了这个圈子里另一种做事干活的方式。 这日刚刚结束讨论会,陈一平就告诉众人,《久远》的开机时间就定在下个月初。邓廷歌离开他的办公室不久,接到了钟幸的电话。 急急忙忙赶回钟幸的工作室,一进门就看到方仲意抱着把吉他坐在休息室里,脑袋上罩着个硕大的耳机,正在认真地写谱子。助理告诉邓廷歌,这几天方仲意和钟幸几乎是同进同出,来这里也不干别的事,光闷在休息室里写歌。 钟幸见邓廷歌进门了,让他先把门关上,随后才一脸严肃地跟他开始谈话。 “把你这么急地叫回来不为别的,是老罗的事情。”钟幸说,“我跟几个主流媒体的关系都不错,昨晚上他们接到了一份和华天传媒有关的通稿,稿子的内容主要是说华天的新任管理者管理不当,华天面临巨大危机,等等等等。当然这些都不是重要的问题。” 钟幸停了,端起茶杯喝了口水。 邓廷歌:“……重要的问题是什么?” “站在我们的立场上,重要的问题是里面的一句话。”钟幸说,“通稿里列举了一堆罗恒秋平庸无能、贪图享乐的证据,其中提到他和一位年轻的邓姓艺人来往密切,短信内容更是肉麻不堪。” 邓廷歌:“……” 他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这么无聊狗血的发展,他不知怎么应对,只好噢了一声。 “我那几个媒体朋友都知道,我这工作室的投资方是华天传媒,所以第一时间给我透了口风。我觉得其他的不重要啊,罗恒秋他都能处理的,问题是你。” “邓姓艺人那么多……”邓廷歌突然打住了。他想起罗恒秋说过短信被拦截的事情。如果短信被拦截也是那些故意放出这种通稿的人做的,那么他的存在应该已经被对方知道了。 “为什么对方没有在老罗的感情问题上做文章,因为那目前还不重要。”钟幸说,“操纵舆论是需要节奏和层次的。当其他的问题都无法奏效的时候,老罗他的感情、性向和生活作风,全都能成为他们反对他的原因。你应该明白,这世道的大多数人还是很在意这种事情的。” 邓廷歌说我明白。“我能做什么呢?”他问钟幸。 罗恒秋虽然自有应对的办法,但钟幸也知道这个突然爆发的内部争端实在也令他猝不及防,其中掺杂的恶意太过明显,他还得想办法招架。 “什么都不要做,注意保持距离。”钟幸顿了一会儿,似乎在斟酌词句,“不说别的,你才刚刚走进这个圈子,不要给人泼你污水的机会。坏事传千里,坏事还能记好几十年。” “我知道。”邓廷歌说,“可我跟师兄又不是那种关系。所谓的肉麻短信也不过是早上问好,晚上说一句晚安,有时候跟他讨论下工作而已。” 钟幸皱眉:“就这样?那不肉麻啊。” 邓廷歌:“可能就,就数量多了一点。” 钟幸:“……怎么多了?” 邓廷歌:“就每天早安,每天晚安,每天十几条讨论工作的短信吧。哎,就跟正常的一样啊。” 钟幸:“……已经不正常了好吗?!” 他吼完之后就笑了,嘎嘎嘎嘎地,冲着邓廷歌挤眼睛。 邓廷歌嘴边带着一点笑意,像是明知道他的想法但也不反驳,神情自若地接受了他的揣测。钟幸笑了一会终于收了起来,说:“敢捉弄你老板……你和老罗是认真的?” 邓廷歌抓抓自己的鼻尖:“还,还没到那种程度。就关系还比较好吧。” 他没有告诉钟幸,在钟幸跟他说罗恒秋现在面对着的事情时,他心里冒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离开钟幸办公室又碰到电梯正好逐层往上,邓廷歌只能转而走楼梯。他慢吞吞地往下走,掏出手机拨了罗恒秋办公室的电话。 他并不知道罗恒秋是否在,就算在又是否有空接听,所以当罗恒秋的声音从另一端传来时,他略显惊讶。 “你好。”罗恒秋似乎在那边看资料,他能听到纸张摩擦、翻动的声音。 “师兄……”邓廷歌慢慢说。 罗恒秋似乎也吃了一惊,手边的声音消失了:“怎么打电话过来了?出什么事了?” “没有事。我刚离开钟幸的工作室。他刚刚跟我说了华天现在发生的事情。” 罗恒秋状似轻松地笑了,声音并无沉滞:“这件事么……我早就有准备了。这个状况是难免的,大股东都不服我,不过不是什么难对付的事情,不用担心。股东想的是挣钱,只要能给他们看到你挣钱的能力,那部分中立的、摇摆不定的人就能争取过来,剩下的老顽固没什么威胁。” “你都能解决?”邓廷歌问,“那他们说你和一个邓姓艺人关系特别密切那个事呢?” 罗恒秋静了片刻,很平缓地说:“捕风捉影,我和你之间的关系很正常,不是么?” “不,师兄。”邓廷歌紧张得口干舌燥,猛咽口水,“我的意思是……” 罗恒秋疑惑地嗯了一声。 “我的意思是,既然他们都这么说了,我们干脆把它坐实吧。”邓廷歌说。 罗恒秋在那一边静了很久才缓缓说出一句“你没毛病吧”。 “我没毛病。”邓廷歌终于把话说出来,那个大胆的想法已经道破了,他顿觉浑身的力气已经回归,能继续说下去了。 他压低了声音:“我和你都清楚的,它已经不正常了。” 在邓廷歌以为罗恒秋已经放下电话,一直是自己在自说自话的时候,罗恒秋终于给了他一个回应。 “你现在在哪里?”他问。 ☆、你也别反悔 等罗恒秋过来的时候,邓廷歌已经将可能发生的事情翻来覆去想了个遍。 罗恒秋下车之后就看到蹲在路边花圃石块上,那个一脸幽怨的男人。 “……怎么了?”罗恒秋有点莫名,满腹的话突然就不知道怎么说了。 邓廷歌拍拍身边的花圃。他擦净了一小块地方,给罗恒秋留着。 罗恒秋没坐,站着看他:“怎么了?” 此时还没到红袖章大爷出门维持交通的时间,路面上人流车流十分热闹,两人呆着的地方倒是无人经过,非常安静。夏天最热的一段时间过去了,有发黄的叶片晃悠悠从阳光里落下来,掉在邓廷歌的脑袋上。罗恒秋伸手帮他拿掉了。 邓廷歌抬头看他几眼,别过头:“算了,没什么可说的。” 罗恒秋:“……” 他揪住邓廷歌的脸让他看自己:“什么叫算了,不是你跟我说要坐实的吗?” 邓廷歌不吭声,盯着他。 “还坐不坐实了?”罗恒秋简直被他弄得没脾气了。 本来怀着满心的激动飙车过来,结果发现邓廷歌脑内不知编排了什么剧情,心里挠得慌。 “你到底什么意思?”罗恒秋有点生气,“我去你的,一会儿说这个一会儿说那个,你反悔了是吗?” 邓廷歌说不是,我是怕你会反悔。 罗恒秋更郁闷了。 “我怎么可能反悔?!”他低声冲邓廷歌怒道,“我要是有反悔的心还能等到今天才反悔?!” 邓廷歌突然从花圃上跳下来,单臂揽着他肩膀,抱了一下。 “好,你说的,不可能反悔。”他笑嘻嘻地说,“我记住了。” 罗恒秋:“……” 他抬起手腕往邓廷歌腋下狠狠一击。邓廷歌嗷地叫出声,立刻把手缩了回去。 “你在试探我?”罗恒秋气得脸都红了,“好玩?嗯?” “不……不好玩不好玩!”邓廷歌见罗恒秋转身大步往自己的车走过去,忙紧跟着追了上去,“我就是开个玩笑。” 他不明白罗恒秋为什么会变得这么生气。他原先设想的在震惊之后转为欢喜的表情完全没看到,只瞥见罗恒秋抿得死紧的嘴唇和气恼的眼神。 罗恒秋坐在驾驶座上,气得说不出话。邓廷歌悄悄溜上副驾驶座,心知自己做错事了,但连续讲了几遍对不住,罗恒秋都没有原谅他的反应。 “师兄……”邓廷歌心里懊恼不已,见罗恒秋伸手从烟盒里挑出一支烟,忙伸手过去夺了过来,抓住罗恒秋的手,“对不起,我混帐,你批评我。要不骂我,打我也没问题。任打,真的。” 罗恒秋没理他,又拿了一支烟咬在齿间,却发现自己的打火机遗忘在了办公室里。他胸口喘着气,衔着这根燃不起来的烟,突然就觉得心头很空。邓廷歌见他神情似乎平静下来,又把他的烟取走,小心翼翼地放在一边。 “我再也不做这样的事情了。”邓廷歌说,“师兄,我保证。我刚刚跟你在电话里说的所有话都是真的,我,我……” “我知道了。”罗恒秋很冷淡地打断了他的话。 他应当知道,说着“坐实吧”的邓廷歌不可能理解这句话对罗恒秋意味着什么。虽然不至于说夙愿得偿,但那种几乎令他整个失态的狂喜和震愕却没有什么区别。对邓廷歌来说,那可能是一句平常不过的话,他可能也曾对别的人……别的女孩说过。 罗恒秋慢慢冷静下来。他放好了烟盒,转头打量邓廷歌。 他的眼神像是在掂量一件自己喜欢的衣服,一个货物。树荫落在车里,落在他们的脸上,外面的所有声音都被隔绝了。 罗恒秋心想自己确实没有什么资格去嘲讽钟幸。两人在这个问题上相似得可怕。他原先说的所有原因,所有不想让邓廷歌和自己扯上关系的话都在邓廷歌这一次直接的主动表达中消失了。不想让他的前途带上污点?不想将人拉下水?他心里知道自己说的都是借口,冠冕堂皇,却在邓廷歌主动的靠近中,一点点消弭。 一直蛰伏着的、可怕的野兽正从心中慢慢抬头,露出它的利齿和锐爪。 “师兄?”邓廷歌突然发觉罗恒秋的眼神有点奇怪。他和许多人对过戏,太熟悉这种情绪的变化。他不太想承认在罗恒秋眼里窥伺到了一种极为赤裸的占有欲。 罗恒秋突然拽着他的手将他拉近自己,侧头以唇在他脸颊上轻轻碰了一下。 “好,坐实吧。”他轻笑着说,看见邓廷歌整张脸都突然涨红了。他摩挲着他的手心,轻声道:“都说出口了,你也别反悔。” “邓师兄是谈恋爱了吗?”鲁知夏吃盒饭的时候,突然问他。 邓廷歌夹着叉烧,筷子猛地一抖,脸上露出个茫然的表情:“啊?” 鲁知夏盯着他看了几秒,嘿嘿地笑:“别装了,这种表情谁都装得出来。” 她和邓廷歌刚刚结束了最后一次剧本讨论会的上半场,正打算吃完盒饭之后继续下半场。鲁知夏坐在他面前,放下自己吃了一半的饭菜说:“我给你演示一下。” 邓廷歌:“……演示什么?” 鲁知夏掏出自己的手机举在面前,很专注地看。她的眼睑慢慢皱起来,抿着嘴笑,眼角堆积出细细的纹路。但这个笑意立刻又消失了,她平静地看着自己的手机屏幕,偶尔鼻翼微动,嘴角轻扯,像是很想露出笑容却又尽力放松脸部肌肉,不让自己露出太过明显、被人轻易理解的情绪反应。 邓廷歌:“……” 鲁知夏收好自己的道具,严肃地说:“你平时看手机的时候,大概就是这个表情。” 邓廷歌心道好烦,原来自己平时跟刘昊君表演情绪反应的时候是那么惹人烦的。他这一刻在心里决定再也不这样做了。 第5节 恋耽美 正文 第6节 亲爱的空想家 作者:凉蝉 第6节 他的师妹完全没把他的不自在放在心里:“邓师兄,你知道以前我们班上有多少女孩子跟我问过你的事情吗?你高中的时候怎么就没谈一两个呢?” 邓廷歌:“那时候学业为重。” 鲁知夏嗤之以鼻:“是因为你一天到晚跟着罗师兄跑来跑去,结果耽误了人家找女朋友,自己也没谈成恋爱好不好。” 邓廷歌想了会:“是我跟着他么?应该是他跟着我吧。” “……你疯了?罗师兄跟你做什么?”鲁知夏说,“是你成了罗师兄的马仔好吗?鼓号队哪一次训练你不是坐在旁边看的?还有每次都在车棚那里等师兄放学,我在小卖部和食堂也常常看到你们啊。” 邓廷歌眨眨眼,回忆了一会。他低头装作吃饭,将心分出一半来运作演员之魂,让自己的脸部表情变得松弛正常。鲁知夏太敏锐了,他不敢再露出一点端倪。 但是想到那日在车里罗恒秋给他的那几个吻,邓廷歌的手还是抖得拿不稳筷子。 鲁知夏饶有兴味地看着他。 邓廷歌面无表情,一双眼睛死死盯着盒饭里的叉烧。 《久远》的开机仪式低调顺利地完成了。拍摄地点距离邓廷歌活动的城市并不远,来回也比较方便。 在开机仪式之前陈一平找邓廷歌谈过话。他直接了当地问邓廷歌,娱乐新闻上所说的事情是不是真的。 陈一平神情十分严肃,邓廷歌 想不起来他对这种事的看法,想了一会,没有明确回答。 “我的私生活会对电影造成影响么?”他问。 “这很难说,有时候会,尤其在宣传期。”陈一平又说,“你还年轻,也有天分,没必要急着去依靠什么人。那些他现在能给你,你自己通过努力,几年内也一样能得到。但是走错一步就回不了头了。” 陈一平指指自己的脑袋。 “舆论的记忆是很可怕的。十年二十年,哪怕到你死的那一天,污点还是污点。” 邓廷歌知道不正面回答他不行了。 “我不是。”他说,“我们不是那种关系。” 陈一平盯紧他,眉头松了:“好。” 他站起身出门:“那就这样吧,明天就开始拍摄了,你好好干。” 邓廷歌跟着他走出去。他倒是不觉得陈一平逾越了前后辈对话的界限,反而对他怀着新的感激。 “陈老师,谢谢你。”他说。 离开之前,邓廷歌跟罗恒秋简单说了自己的行程,顺带告别。 “去多久?”罗恒秋还在加班,简短地问他。 “回来很方便的。”邓廷歌说,“你什么时候有空我就回来呗。” 罗恒秋在那边笑了一声:“哦。那我去找你行么?” “你不是很忙么?”邓廷歌在食堂里排队打饭,顺口说,“忙就不用了。” “再忙也想见你。”罗恒秋十分自然地说,“还有很多事情没教会你呢。” 邓廷歌:“……” 排在他身后的刘昊君:“哎你——你手机掉饭碗里了!” 作者有话要说:  也许有姑娘会觉得“咦师兄的性格怎么变了= =”…… 其实前文师兄自己和钟幸都有提过他的“占有欲”,性格不单一的人物在故事里慢慢变化的过程蛮好玩的~(写文的乐趣之一( ̄▽ ̄") ☆、金主为你出头 第二日清晨,邓廷歌在学校门口拖着行李箱等待剧组的车子。罗恒秋给他电话说自己在路上的时候,剧组的车也刚刚抵达。 “桥上太堵了。”罗恒秋的声音里带着鲜见的急躁,“我已经提前一个小时出门,现在还堵在桥中央。” “送我吗?”邓廷歌笑道,“专门来送我?” “……你上车了?”罗恒秋问。他听到了这边大巴的声音。 邓廷歌安慰他几句,挂了电话钻上车。鲁知夏坐在他身边,目光炯炯:“哟,电话里是谁?” 邓廷歌:“……你好烦。” 鲁知夏嘿嘿地笑,见他没有真的不悦,忍不住又继续问了些问题。邓廷歌心情很好,跟她打太极似的聊天。 在车上晃了近三个小时,终于抵达目的地。 陈一平选择的这个镇子正是朱路生活和留下记录的地方。镇子已经大变样,国道和铁路带来了发展的机会,原先在朱路日记和县志里存活着的村子已经没了形迹。 剧组受到了当地宣传部门的热烈欢迎。《久远》最终通过的那一个剧本和原先的故事已经大不一样,朱白华成为数个配角之一,他死前写给久远的那封信被删删改改,剩下的都是挚友情谊和问候,再不见一丝感情的端倪。 那封遗书花了编剧组的人颇长的时间,最后却完全没有用上,大家都很遗憾。但《久远》的项目通过了,也算达成了大家的愿望。邓廷歌几乎参与了剧本前期创作的整个过程,陈一平从镇上搬过来的资料他也全都翻过了许多次,对朱路的了解比他要饰演的久远还要多。 在剧本讨论的后期,严斐渐渐不再参与。他已经开始沉浸在角色塑造中,尝试理解朱白华的孤僻、清高和骄傲。在旅店住下来之后,邓廷歌发现自己和严斐是同一间房,两人住下来之后又忍不住开始聊天,聊这个他们之前从来没接触过的故事题材。 《久远》的开拍引来了镇上的很多人。邓廷歌没事做又不想看剧本时,就在旁边和小孩子们玩抛石子,技术越来越好。 鲁知夏:“你……你能成熟点吗?” 邓廷歌:“我很成熟。我现在凭借着那啥,物理的知识点,已经快要打遍镇上无敌手了。” 鲁知夏蹲在他身边看他玩,果然老到又熟练,没几下就把小孩子们的石子都捞进了怀里。小孩子们一脸不忿,跑开时纷纷回头指着他:“有种你别走!明天再战!” 邓廷歌:“好好好,等你们噢。” 然而悠闲的日子没过多久,随着久远相关戏份的增加,邓廷歌再也没时间和小孩玩石子了。陈一平戴着墨镜坐在拍摄现场,气场顿时和之前大不一样。 鲁知夏的导师也是陈一平的老师,鲁知夏刚上大学不久就跟着陈一平拍过戏,对他十分熟悉。邓廷歌也跟着她一起喊陈一平为“老陈”,并且从鲁知夏那里听到了不少关于陈一平的八卦。 大概凡是导演都有某种执著,陈一平抠剧本和台词抠得特别特别严格。那些演员在片场中随意发挥、随机应变改台词的事情不可能在他的剧组里出现。 “他的想法就是,你要把所有的台词都背下来,背得滚瓜烂熟,台词就是你自己的语言,这样你才能把这个角色从内到外真真正正地演好。通过了剧本就连他自己也不会出手修改,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必须由整个编剧组来完成这个修改的程序。”鲁知夏耸耸肩,“很多人不以为然,但我觉得他是对的。如果剧本的内容可以随意让演员、让投资方或者导演修改,编剧的意义又是什么呢?谁都可以去做编剧了。” “是啊。”邓廷歌闭着眼睛化妆,“花了那么多时间,一个字一个字地琢磨台词,怎么能说改就改。” “不过这也带来一个问题。”鲁知夏说。 邓廷歌睁开眼睛,给他化妆的化妆师冲他笑笑。 “在实际拍摄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绪反应,演员其实才是最清楚台词是否合适、是否准确的人。”邓廷歌说,“所以这是我刚刚跟他争吵的内容。” 鲁知夏歪脑袋看他:“你没有办法说服他。” “不是说服。”邓廷歌说,“我很喜欢这个故事,所以想让它更加完美而已。” 鲁知夏眯起眼睛,皱着鼻头笑道,好有范儿,我快要爱上你了。 这天上午的拍摄内容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情节,是久远把自己不用的一本德语词典送给了朱白华。 陈一平始终认为邓廷歌没有把握好情感的分寸。他急躁起来,直接拿着大喇叭在片场吼:“忘掉之前的剧本!忘掉朱白华对久远的感情!你只是把他当做一个前辈!听懂了吗!” 那本原本属于久远的词典是久远的老师送给他的。词典又重又厚,扉页上盖着老师的藏书章,书页里一根鲜红的细绸带,软软夹在字词之间。久远对德语没有任何兴趣,但这份毕业礼物他是非常重视的。邓廷歌认为久远决定把词典送给朱白华的时候,在崇敬和尊重之余其实心里是有期待的。他的老师希望这部词典能令自己的学生看到更广阔的世界,他没有做到,因而希望朱白华能做到。 陈一平却认为不是。 “久远在那一刻不应该出现这么多复杂的感情。他仅仅是因为朱白华需要,所以就给了他。朱白华也清楚久远的意思,至少在那一刻,这两个人之间还是纯然的友谊,没有任何别的东西。”待邓廷歌补完妆又回到片场上,陈一平又继续跟他说戏,几乎说得口干舌燥,“我要一个反差,明白吗邓廷歌,反差。这个电影里处处都是反差,前后不同的社会环境,每一个角色所怀着的憧憬和他们遭遇的死亡,全都是反差。你太敏锐了,我不希望你把敏锐放在久远身上。他只对自己感兴趣的部分敏感,其余的时候都是相当迟钝的。朱白华也一样,他的感情没有苏醒之前,他仅仅将久远看做一个真挚的朋友。” 陈一平停了一会。 “这和你之前熟悉的话剧舞台很不一样。”他说,“在我的镜头面前你要学会收敛。你要把你的敏感、聪颖全都藏起来。演员自己要思考,他还要代替角色思考。你觉得久远应该这样,应该那样,没有用。我要的是,久远本人在行动,在说话。” 他的声音已经微哑,此时终于变得轻柔:“你忘记了吗?久远他后来是知道朱白华对自己的感情的。他没有回应,他把自己的所有反应都藏得很深很深。小邓,活在你身上的这个人是一个很懂得隐藏自己负面情绪的年轻人。你要变成他,不是单纯在演他。” 邓廷歌咬着唇,皱眉听得十分入神。 他觉得有些茫然,但又充满新鲜感和挑战欲。面对镜头演戏和直接面对观众演戏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体验。邓廷歌被说服了,没有再坚持自己的观点。 久远将德语词典递给朱白华的时候说,白华,你什么时候翻译好了,我能做第一个读者吗? 朱白华将词典托在手心里点点头。“我每翻译好一章,就带过来念给你们听。” 围坐在院子里的年轻人们脸上都露出欢喜的笑容。灿烂的阳光从葡萄架上漏进来,照得人人都精神饱满。这是故事开始没多久的时候,一切都还很平静,久远甚至还没意识到身边坐着的杨春霞是个值得自己喜欢的姑娘。他们热烈地讨论文学、科技、政治,浑然不知外面的世界悄悄开始变化。 拍摄的任务实际上并不重,邓廷歌只是将大部分的时间都用在了揣摩和分析久远这个角色身上。他常常找陈一平讨论,陈一平和编剧组的老师非常欢迎他去聊天,各种好酒好茶都取出来任他喝。 罗恒秋听他说起这些事,笑得有些古怪:“很受欢迎啊。” 邓廷歌每天固定给他打一个电话,一般都选在晚上睡觉之前跑到旅馆的楼顶,蹲在水箱的背后悄悄说话。他发现自己实在是太能说了,一切大的小的,有趣的无聊的,能跟罗恒秋扯上一个小时都不腻。罗恒秋一般不怎么出声,大部分时候都在听他说,偶尔给一些回应,引他继续不停地往下讲。 “并不是。”邓廷歌十分黯然,靠着水箱坐下来,甩着自己刚洗完还没吹干的头发,“几乎每天都被导演骂啊。” “这么难演吗?”罗恒秋说,“陈一平这么拽?我明天就撤了他们公司那个新人在《全民主持人》里的位置。” 邓廷歌:“……啊?” 罗恒秋问他撤不撤。 邓廷歌囧了:“撤他做什么?” 罗恒秋:“他老板凶你,看金主为你出头。” 两人哈哈直笑。 罗恒秋笑了一会,在那头嘶地吸了口气。 邓廷歌立刻紧张:“师兄……还、还疼?” “有点。”罗恒秋碰碰自己的舌头,伤口又渗出点血丝。 邓廷歌:“qaq对不起……” 罗恒秋无语片刻:“行了,你已经说过好几次了。” 邓廷歌捂着脸叹气:“我吓到你了。” 罗恒秋在那头笑了一声,问他:“你没试过那样接吻?” “没……没试过。”邓廷歌有点羞恼,“我怎么会试过,我又没有谈过恋爱。” 罗恒秋默了一会儿:“那挺好,我以后再教你些别的。” 邓廷歌把腿盘起来,忍不住揪着自己胸口的衣服。心跳得很快,但不难受。 “你喷点药吧。”他说,“这样吃饭也会疼。” 罗恒秋说没关系。“你回来再帮我舔舔就好了。”他轻快地说。 “……师兄……” 邓廷歌顿时脸红,撑着自己额头蜷起身体,忍不住一边笑,一边抽气,从胸膛里发出震动的声音。 “你怎么……你怎么这么……” 罗恒秋:“什么时候回来?你不回来我就去找你了。” 邓廷歌:“回……我这周就回。” 罗恒秋:“嗯。那药我就不喷了。” 邓廷歌:“……不不,师兄你——” 罗恒秋在手机那头哈哈大笑。邓廷歌知道自己又被戏弄了,但也恼不起来,反而突然十分想见到他。沉静的夜晚和灯火稀落的城镇,白日里还觉得十分静谧美好,此刻却变得难以忍受了。 第二天他还在化妆间里一边看剧本一边化妆时,接到了钟幸的电话。 钟幸终于为他安排了一个经纪人。 “叫常欢,我挖过来的。”钟幸说,“很有能力,你过两天有半天休假是吧?回来见一见。她手头上有几个还不错的剧本,你看看。” 邓廷歌本想说自己想先拍完《久远》再想其他,随即立刻想起自己现在要走的是职业道路,不能再由着性子来,于是连忙答应了。只是放下手机才想起和罗恒秋说好休息的那半天要回去见面的,现在是不可能了。 师兄会生气么? 他想,应该会不高兴吧。如果不高兴应该怎么办……真要按他说的去舔…… 鲁知夏坐在他斜对面化妆,偶然抬头瞅他时咦了一声:“小苏,你腮红是不是拍多了?” 化妆师:“没有。” 鲁知夏:“哎哟,那脸怎么那么红。” 邓廷歌:“……” ☆、吻(货真价实) 常欢是个瘦削干练的女人,她说你叫我欢姐就行。 邓廷歌便十分礼貌地喊了句欢姐。 她是钟幸很欣赏的经纪人,正好前段时间炒了老板鱿鱼,钟幸立刻趁机将她挖了过来。钟幸的工作室起步没有多久,绝大部分的事务都在钟幸的老本行上。邓廷歌这样的演员没有几个,因而个个矜贵。 “钟幸夸了你很多次,我也看过你之前在人民剧场里表演和后来试镜的资料。你可以走得比现在好,我会帮你。”常欢说。 钟幸自从第一次被罗恒秋拉过去之后,又自己偷偷溜到人民剧场看过邓廷歌他们表演,顺带和刘昊君聊天。他手里关于邓廷歌的表演资料远比邓廷歌知道的要多。常欢说了一会自己对邓廷歌表演风格的看法,从文件夹里拿出几份薄薄的文本。 “我手头上有三个剧本,你全都看一看。这些剧本没成形,只是一个想法,但应该都是能顺利拍出来的。”常欢说,“三个项目的主导人都是电视剧圈里特别懂得游戏规则的行家。他们从来不做亏本买卖,所以这三个剧本每一个都比你的《久远》靠谱。” 邓廷歌翻了翻这几个剧本,都是家长里短的社会伦理剧,符合主流观点,热闹喜庆中又有狗血剧情,拍起来难度不大但能造成社会话题。 “欢姐,你觉得我不该接《久远》这个电影?” 常欢很坦诚:“是的。你第一次正儿八经地在屏幕上亮相,观众看到什么样的你,你就是什么样的人。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你几乎没有任何机会去扭转这种印象。《久远》会框死你,你会成为一个只能拍文艺小众电影的演员,不要谈成名了,你甚至连更好的学习机会、更成熟的项目都无法见识。” 见邓廷歌沉默,常欢继续道:“我承认,陈一平是个好导演,他也有操作成熟商业片的经验。但问题是,你太年轻,太嫩了。这个圈子里能博到一个镜头都是不容易的,对新人来说如何在一开始的亮相里让人记住、被人发现,对我来说,这是比你去思考怎么演好戏还重要得多的事情。” 邓廷歌注视着她:“欢姐,我不太认同……” “你不需要认同我,钟幸认同我就可以。”常欢笑了笑,“小邓,你是个很好的孩子。但演员和经纪人是需要分工的,你可以不同意我的思考方式,也可以继续钻研你的演技,我尊重你的选择,也理解你的坚持。但是在其他对外的方面,请你也务必尊重我。我的工作是让你获得更多的曝光率,让你成为一个更好的娱乐圈人而不仅仅是只懂拍戏的演员。” 强势,直接,又客气。 这是邓廷歌对常欢的第一印象。他想了又想,心里其实承认常欢说的话是有道理的。 他将桌上的三个剧本拿了起来,开始认真地看。 “一个民国时期的爱情伦理剧,两个是当代的家庭剧。”常欢待他看得差不多了,开始跟他介绍这三个剧本的情况。两人在办公室里谈了很久,最后决定参加《古道热肠》的试镜。 告别常欢之后,邓廷歌眼看还有时间便打算跟钟幸说几句话。但钟幸不在办公室。邓廷歌最后离开写字楼时,距离他必须搭乘的最后一班车还有一个小时。 他并不打算约罗恒秋,时间太紧了。一般这个时候罗恒秋都在公司开总结会议,想见也见不到。他掏手机给罗恒秋发信息,抬头却看到一辆熟悉的车停在路边,罗恒秋正靠在车边抽烟。 邓廷歌心里一下就刷的亮了起来,灿烂又光明。 “师兄!”他奔了几步,突然想起常欢刚刚告诫他在外要时刻注意形象的话,连忙收了脚步,稳稳当当地走过去。 罗恒秋手忙脚乱地把烟给掐灭扔了。 “……又抽烟。”邓廷歌有点不快,“不是说好了不抽那么多么?” 罗恒秋有些无奈地看他,看了一会就笑了:“好,不抽,今天都不抽了。” 他本想带邓廷歌去吃饭,但路上又碰到堵车,时间已经来不及了。邓廷歌在肯基基买了汉堡套餐,两人寻了个僻静的街边,直接坐车里开吃。 罗恒秋吃得不多。他舌头上的伤还没好,转头看见邓廷歌狼吞虎咽,不由觉得自己十分好笑。 他并不是一个急切的人,但那天却迫不及待地要吻邓廷歌,而且是非常深的吻。 邓廷歌根本反应不过来,在他的舌头探入齿间的时候忍不住一抖,就咬破了。当时确实十分狼狈,一个痛得惨烈,一个又惊又囧又心疼,呼啦啦地狂扯纸巾,连声道歉。 罗恒秋觉得是自己应该道歉才对。一个直男被同性深吻,怎么想都不可能一下子就适应。是他做得过火了,没有控制好自己。所以虽然在电话里隔空还能挑逗人,但真的面对面时,罗恒秋反而更加拘谨起来。 他也会感觉茫然,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才合适。太迫切,怕吓到邓廷歌,他会跑开;而太循序渐进,又怕邓廷歌觉得无聊,主动放弃。进退之间的度,罗恒秋一点眉目都没有。无人的夜里他甚至有时候会带着点自暴自弃的感觉想,干脆做点更直接的事情算了,等他教会邓廷歌怎么快活,说不定就真的离不开他了。 然而他很快又嘲讽地想,世上又不仅有自己一个喜欢干男人的同性恋,同样的快活邓廷歌也可以从别人那里获得。 翻来覆去,七上八下。但在两个人的通话里,罗恒秋从来没有表露出分毫。 “吃完了吗?”罗恒秋问他,“我先送你到车站吧,路上万一堵车,可能得二十分钟。” 邓廷歌抽出纸巾擦嘴:“不用急,还有半个小时,能到的。” 罗恒秋嗯了一声,发动汽车。正准备倒车离开这个角落,邓廷歌突然拉了拉他的衣袖。罗恒秋迷惑转头时被他抱住,吻个正着。 充满紧张和怯意的亲吻。罗恒秋稍稍一愣,甚至还从他唇上尝到了一点点食物的气味。 邓廷歌不懂得如何深吻,也怕碰到他的伤处,不敢乱来,只是试探式地舔舐着他的唇。罗恒秋一动不动,握住方向盘的手心沁出薄汗。 “……我,我不太会。”邓廷歌稍稍退开,低声说,“是这样吗?” “是的。”罗恒秋轻声道,“就是这样,你做得很好。” 他的声音低沉温厚,又带着几分难言的、似是被刻意压制的喑哑。邓廷歌脑袋一热,又贴了上去。 作为一个二十多年来从未正式谈过恋爱和亲吻过别人的好汉子,邓廷歌不久之前还觉得自己可能会接受不了和男人接吻。 可是这怎么可能呢?他后来回忆起那天在车里咬伤罗恒秋舌头的时候,除了羞愧之外,忍不住一次次回想起罗恒秋吻他嘴角、告诉他“不能反悔”时候的表情。 他觉得在那个时刻,在面对那种表情的时候,不可能有人能抗拒得了罗恒秋的吻。何况在还没有发生流血事件之前,那些吻热烈又缠绵,让他浑身发热,几乎控制不住自己。 他此时突然亲吻罗恒秋,本意是想道歉,但再接触下去,觉得一切都不太对了。 罗恒秋张开口发出像是喟叹一般的喘息声,邓廷歌忍不住抓着他的肩膀,忘记了他舌尖的伤口,主动要和他那根同样绵软的器官纠缠。 手机铃声突然从邓廷歌的衣兜里传出来。 两人的动作都是一顿。邓廷歌立刻放开他,脸上露出尴尬的表情,伸指擦过罗恒秋的嘴角:“对、对不起,我又忘记了……疼吗?” “不疼。”罗恒秋顺势抓着他的手指吻了吻,“我很喜欢。” 邓廷歌呆了一瞬,害羞地笑着挠头,顺手掏手机。罗恒秋让自己平静下来,开始倒车。 “妈。”邓廷歌的语气里有无端的紧张,“哎,跟朋友在吃饭……” 罗恒秋嘴角的笑意很快就消失了。他面无表情地开车,穿过数个红绿灯,载着邓廷歌直奔车站。 此时,在客运站斜对面的公寓楼里,方仲意正从房间里打着呵欠走出来。 “在家里吃吗?”他靠在厨房门上问,抓抓自己睡得乱蓬蓬的头发。 钟幸煮了两碗面,让他端出去:“我不想出去了,你吃这个么?” “吃啊。”方仲意坐在他对面,拿了筷子调羹就开始吃面。 钟幸看了看他的衣服。他穿着宽松的睡衣,露出颈上的吻痕。“你出门的时候注意一点。”他指指方仲意的锁骨,“有印子。” “你太用力了。”方仲意含糊不清地说,“下次轻一点好吗?” “你也一样。”钟幸还想掀开衣服说话,突然觉得自己这样太蠢,顿时不说话了,低头吃饭。 方仲意吃饭的时候也没闲着,手机刷个不停。他吃了一半就放下筷子,歪着脑袋看手机轻声笑。 钟幸的心被一种熟悉的、令他不愉快的预感攥紧了,跳得他难受。 “跟谁聊天?”他尽量平静地说。 “男朋友。”方仲意盯着手机,头也没抬。 钟幸不出声,只是心里那种令他振奋、愉快、幸福的力量像是突然之间萎缩了。 方仲意比他年轻,长得秀气俊朗,又一身才华。他对他是一见钟情,踏入泥淖就拔不出腿。罗恒秋曾经恨铁不成钢地冲他比划,伸出手指大吼:三年了!你们在一起多少次又分了多少次!你还嫌折腾得不够吗! 不够啊,怎么会够呢。钟幸当时想,这么多的恋慕和钟情,不知道要耗费多少漫长的年月他才能走出来。 只是他怎么都没想到,这一刻来得既突然又顺理成章,无比自然。 “新男朋友?”他问。 方仲意点点头,翻出那男人的照片给他看:“还没答应我。你看看,帅吗?” 屏幕上是一个陌生的英俊男人,钟幸点点头,顺手把他的手机抓在自己手里:“他是你男朋友,那我呢?” “……你啊。”方仲意笑着说,很愉快的样子,“你是我最亲密,最重要的人,钟幸。我爱你。” 钟幸静静看他。愤怒和悲哀在他心里翻翻滚滚,不相上下地厮斗。 “但我和你是不可能的,你知道。”方仲意说,“我的创作需要动力,爱情是最好的动力。但,但我们太熟悉了,没有新鲜感。没有新鲜感,就连爱情的前提都不存在了。钟幸,钟幸你别走,等等,听我说!” 钟幸站在桌面看他:“你说。” “我把你当做亲人。我没有家,你说你会给我家的……”方仲意这时终于意识到钟幸的反应和以往完全不一样,“钟幸,我是真的很喜欢他。我也喜欢你,但这个不一样。你比他还重要……” “我是你重要的家人,是随时可以跟你上床的家人,是你在外面遇到事情才会想起来的那个人是吗!”钟幸还是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方仲意你的心是用什么做成的?!自私!恶劣!不可救药!你听听你自己说的话,全是我,我我我我……你心里只有你自己好吗?你……说谎我也会,可是你怎么能说得那么拙劣?” 他嘶哑地笑了:“家人?我最重要?你不过是觉得我爱你,我应该纵容你,无条件,没有底线。对不对?!” “不……我以为那些事情只是,只是互相帮助,你也需要发泄……”方仲意连忙站起来,结结巴巴地辩解,“我说的都是真话……” “我也说一句真话吧。”钟幸深呼吸以令自己尽量平静下来,“我受不了了。” 方仲意惊愕地站在他面前,手足无措。 钟幸看到他因为自己的话语而惊慌恐惧,心里发疼,却又难过得喘不上气。 “……滚出去!”他低吼。 ☆、=3= 钟幸是在自己拍的电影里遇到方仲意的。 投资方希望负责演唱主题曲的当红歌手在电影里随便串个场吸引粉丝,钟幸看了方仲意的资料和照片后笑着说好的好的,而事实上心里想的是怎样在拍完之后把这个硬塞进来的门外汉咔嚓咔嚓剪掉。 看照片时没什么感觉,见到真人的瞬间就知道自己栽进去了。 虽然最后还是态度强硬地剪去了方仲意所有僵硬的表演,但他也接着说抱歉的机会,顺利将人请出来吃了几顿饭,见了几次面,之后他就大大方方地表白了。方仲意说你吓到我了,我得考虑几天。再次因为电影的宣传而见面时,他说我们先试试? 因而钟幸觉得他们之间的发展虽然略有坎坷,但基本算得上非常顺利,直到他看到方仲意和同期另一个新人的亲密照片出现在报端。 自此之后已经三年了。 钟幸看着方仲意拖自己的行李箱出门。方仲意显然是不服气的,但他也没有生气,关门的时候还说了句“再见”。 他发现自己确实没见过方仲意生气。他是不舍得跟那个人生气的,患得患失,怕自己哪一步做得不对不好,让他不高兴,让他起了分开的心思。但钟幸不知道方仲意是怎么想的:是觉得不舍得跟自己生气,还是觉得不值得跟自己生气?这之间的差别如此巨大,竟如一道跨不过去的深渊。 他一个人坐在安静的客厅里,想着这几年里自己和方仲意的事情,只觉得浑身发冷,内外俱累。 赶回剧组的邓廷歌也在想罗恒秋的事情。 接到凌巧云的电话之后罗恒秋就没怎么说话了。邓廷歌也不知如何开口,好像这一通铃声将两个人之间从来没有明说的忧患都勾了起来。 邓廷歌的家庭很简单:一对夫妻,一个孩子。高中时他就跟罗恒秋说过了。但罗恒秋的家庭情况,邓廷歌却是最近才有意识地去查找的:父亲已经离世,母亲身体还健康,活跃在大学课堂上,另外,他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姐姐。 罗恒秋父亲打拼出来的华天传媒,在罗恒秋没有回来之前,一直都是他的姐姐罗琼在打理。对于这位按照父亲遗嘱而接管了华天传媒的弟弟,罗琼应当是不服气的。但在外人看来,姐弟俩也算和气,并没有什么特别出格的八卦。 邓廷歌却在想,之前罗恒秋说过华天传媒里不少股东对他并不服气,现在想来,他们应当是站在罗琼那边的。他又不由得开始忧虑:被监听的电话和拦截的短信,是否是罗琼为了扳倒自己弟弟而在暗地里搞的手脚? 他对这些事情没有概念,却因为在电影里看多了,莫名有了些警惕。车子摇摇晃晃,邓廷歌很快又自嘲地笑了出来:这些事情,罗恒秋应该一早就想到了。 跟罗恒秋提出“我们坐实吧”的那一刻,邓廷歌是一点都没有想到怎么跟家里说清楚的。现在两个人在一起,彼此都想在试探这段关系是否可以牢靠地走下去。邓廷歌看着窗外白云青山,很忧伤地想,如果有一天自己跟师兄真的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分开了,自己还可能喜欢上别的男人么? 他觉得不可能的了。学校里、系里长得和罗恒秋那般好看的人不在少数,可他三年多来没有一次动过心。能让他产生“想跟他坐在一起”“想碰他的手”甚至是亲吻欲望的,只有罗恒秋一个。所以在那一天到来的时候,是谁先会放弃呢? 邓廷歌说不清楚。但他隐约觉得,罗恒秋这样的条件,能选择的人太多了,而他却只可能喜欢师兄一个人。 倚靠在靠背上,邓廷歌一会儿露出模糊的笑容,一会儿又拧着眉头。他好像有点明白谈恋爱的滋味了:幸福和不安接踵而至。 回到剧组之后邓廷歌立刻开始为今晚的夜戏做准备。他洗了澡出来,看到严斐正好回来,手里拿着两盒饭。 两人匆匆吃完饭,步行到拍摄地点去化妆。 灯光已经打亮了,明晃晃地照在广场上。工作人员在跑来跑去地安放道具和轨道,副导演站在石凳上,声嘶力竭地跟群演说明一会儿的剧情。因为是乡镇,所以剧组直接从周围王记五金店、三姑鸡饭和美好人生发廊里找人。反正闲来无事,吃饱饭的人都很乐意上一上镜头,换几十块钱零花。 “哎,对了。”严斐突然开口,“你一会儿记得真打啊。” 邓廷歌:“真打了啊。” 严斐:“打打打,我不怕。” 他英俊的脸庞上露出大度的笑。邓廷歌活动活动手腕作势要打,两人笑了一阵。 这个晚上要拍摄的内容是久远和朱白华的冲突。在广场中央,因为群众举报而被揪出来的久远打了朱白华一拳。这一拳是久远主动挥上去的。杨春霞已经被反绑双手抓了起来,他站在人群中,看到朱白华一脸震惊地冲过来。 久远知道朱白华会说什么,不过是“他没有问题”“我可以保证”之类的话。 说实在的,朱白华可能是他们那帮人之中,最幼稚也最天真的一个。他仍旧相信着一切事实可以通过辩论和说明来澄清。那一刻久远突然害怕起来:这样的朱白华如果也被扣上一个大帽子抓起来折磨,他肯定是撑不过去的。 他回头看着自己的未婚妻。杨春霞也看到了朱白华,同样惊恐万分地盯着他。 于是在朱白华冲过来,拉着带红袖章的年轻小兵们正准备说话的时候,久远突然冲上去给了他一拳。 “是不是你举报我!”他把朱白华踹倒在地上,按住他又要打,“我知道你憎我!我知道!” 穿着制服的年轻人连忙往他脸上和胸前捶了几下,把他拽离。 久远疯了一般撕扯着那些年轻人的手:“他!抓他!他也是反革命!朱白华!我知道的!他翻译的那些什么宣言,都是外国人写的!” 有个和朱白华熟悉的人忍不住喊了出来:“死到临头还想抹黑?!老朱翻译的都是革命的著作,他还会用德语念共产党宣言,跟你不是一路的!” 久远没出声。年轻人们不再管满脸惊愕坐倒在地上的朱白华,也不理会哭着跪在墙边的杨春霞,径直揪着久远狠打。 这一场戏难度很大,陈一平希望是一口气拍摄完成,这样可以保证演员情绪饱满,衔接顺利。邓廷歌在此之前已经和严斐有过练习,而负责殴打他的演员们也已经到位。他并没什么压力,只是在拍摄之前给罗恒秋发了个短信:【拍打戏,我是被打的那个。】 短信最末还有一个跟鲁知夏学来的颜文字:tat。 罗恒秋回复:【哦】。 应该是觉得自己的语气不太好,他五秒钟之后又发来新的一条:【摸摸】。 整场打得非常顺畅,连陈一平都忍不住开口夸赞。 “很好很好,你们打得非常真实。”他脱了帽子扇风,站在红卫兵队伍里眉飞色舞,“你们是哪个体校的啊?这周还有几场批斗大会的戏,好好拍啊。” 邓廷歌和鲁知夏蹲在一起,欲哭无泪。 “夸我们啊!”鲁知夏怒了,“什么意思,我们不真实吗?” “打人的真实,被打的才真实嘛。”邓廷歌抹了抹脸上的血浆,撸了一手指伸进嘴巴。甜的。 他冲鲁知夏指指自己的脸:“饿吗?可以吃这个。” 鲁知夏:“……你有病啊?谁要吃你的,我自己有!” 严斐:“……” 鲁知夏:“严哥,吃吗?” 严斐:“不不,那么少……你们吃。” 他默默看着两人兴高采烈地吃血浆,扭头不想说话。 好不容易等陈一平情绪恢复了,三人窜到监视器那里看刚刚的拍摄成果。数台机子同时拍摄,邓廷歌看到自己被打的惨状被各种角度地展示出来,觉得还是很有趣的。 陈一平指着朱白华被久远揍了一拳之后倒地的那个画面:“这里非常好,严斐,非常好。这个特写很关键……” 邓廷歌和鲁知夏也觉得严斐的表演很到位,甚至比预想的还好。他倒地的时候,眼睛睁大,满是震惊和不可置信。 但朱白华并不是一个愚蠢的人,他很快就知道了久远揍他的原因。他默默站起,隔着人群注视已经被按倒在地上的久远,眼里尽是痛苦和哀伤。 “什么都不用说了,也不需要台词来表明。”陈一平说,“这样就很好。” 朱白华从未说出口的感情全藏在他的心里,随着死亡而永远深藏。而在电影里,这个部分被陈一平处理得隐晦又动人,虽然没有一句台词表明,也没有一个暧昧的镜头,但严斐的表演远远超出他的预期。 邓廷歌心里对严斐的崇敬蹭蹭蹭上了一个新台阶。 顺利结束夜戏之后他才看到罗恒秋发过来的“摸摸”。邓廷歌笑得像个傻子,溜到一边去回复了。 “你很忙啊。”罗琼看着震动的手机说,“是你那位新的情人?” 她妆容精致,是个很有味道的美人。又瞥了一眼罗恒秋放在桌面上的手机,罗琼笑着说:“我看过他的照片,挺精神的一个小伙子。听说还是你的高中同学?” 罗恒秋不说话,静静看着自己的异母姐姐。 “我不是来为难你的,恒秋。”罗琼收起脸上的笑意,认真了一些,“我知道你不信任我,我也不信任你。但姐姐说的这些话,确实是为你好。王博海他已经集结了好几个大股东,准备在股东会议上针对你这段时间的改革发难。你现在的又和娱乐圈的小演员扯上这些事情,对你很不利。” “我认为我的私生活和华天的事务,没有任何关系。”罗恒秋说,“正如姐姐你的私生活,我也从来不认为它会影响陈总的决策。虽然,它会给陈总的家庭关系带来不良影响。” 罗琼笑了一笑,显然并不在意。 “你和陈总也是高中同学,姐姐。这些事情我也很容易就能了解到。”罗恒秋抽出一支烟,但随即想起今天和邓廷歌说过这一日内都不抽,于是又慢吞吞放好。 罗琼拨了拨头发。 “我不是在威胁你,恒秋。你喜欢男人这件事家里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我从来没有跟爸爸和妈妈说过。”她口吻有些激动,“我当日不说,今天你已经坐在这里了,我就更不会说。我是想告诉你,王博海他知道你的这些事情,就很有可能在这上面动脑筋。你知道,他这个人很会玩小把戏,和几个大媒体的关系也都非常好。华天的管理层才刚刚变动,如果再传出丑闻,会是很大的打击。” 罗恒秋深吸一口气。他摸不准罗琼是带着敌意,还是带着善意而来。但他承认罗琼说的很有道理。 “我会注意的。”他说,“谢谢。” 罗琼从沙发上站起来,即将走出去之前,忍不住回头问他:“你这次是认真的?” 罗恒秋没回答,只扯了扯嘴角笑笑,像是讥讽又像是嘲笑。 他心情烦躁,烟瘾犯得厉害,把刚刚那支烟又叼在嘴上。 邓廷歌又发来了很长的信息。这次直接发到罗恒秋的新号码上,没有被拦截,信息是完整的。 罗恒秋一边看短信一边紧盯着时间,数字一跳成“00:00”,他立刻将烟点燃了。 【……明天再聊,晚安,我休息了。】长短信的最后一句里,邓廷歌小心翼翼地又加了个颜文字:=3=。 罗恒秋看了半天才明白,笑出声来。 “晚安。”他温柔地冲着手机说。 ☆、危险的导演工作 邓廷歌结束一段时间的拍摄,终于获得了数日的假期。他和罗恒秋在餐厅吃晚饭的时候,很巧地看到了方仲意。 方仲意穿得很正式,头发也经过打理,鼻上架着一副文质彬彬的眼镜,看样子是和别人在商谈工作。罗恒秋告诉他,坐在方仲意身边的那个胖子就是方仲意的经纪人。趁着邓廷歌好奇地打量那边的空隙,他跟邓廷歌说了钟幸和方仲意分开的事。 邓廷歌:“卧槽。” 罗恒秋见他一副义愤填膺的模样,不知为什么觉得很有趣,于是把自己跟钟幸的往事也告诉了邓廷歌。 钟幸大学时参加过华天传媒举办的一次剧本大赛,拿了个小奖,还跟内定的金奖得主一起参加过采访。半年后华天再联系他,却发现这人居然不写剧本改拍片了。负责比赛的总监十分遗憾,然而看了钟幸的习作之后立刻死抓住这个人不放。罗恒秋出国之后参加华天在那边的活动,在活动中认识钟幸,两人十分投缘,没多久就成了关系很铁的朋友。 方仲意和钟幸的关系,罗恒秋一直是知道的。他并不看好,但也不好说什么。两人关系和缓的时候还能开几句玩笑,一旦陷入冷战或者短暂的分手,就连“方仲意”这三个字都是钟幸的禁忌词。 邓廷歌:“……这么累?” 罗恒秋:“前些天钟幸跟我说起的时候,我觉得这次可能不一样了。” 一顿饭快吃完的时候,方仲意那边也起身了。方仲意显然也注意到了这边,出门了又走回来,自来熟地坐在两人身边。 “就你们两个吗?”他问,“钟幸呢?” 邓廷歌:“?” 罗恒秋:“钟幸没有来。你想找他没必要到这里来找。” 方仲意掏出自己的手机:“那他的电话为什么一直不通?他最近有什么事情吗?” 年轻的歌手低头翻看通话记录。没什么精神的眼睛和抿紧的嘴唇让他看上去有些羸弱和茫然。邓廷歌不太想同情他,于是掏出了自己的手机,也把罗恒秋的那台拿过来,亮出彼此的通话记录。 他们这顿饭确实是想和钟幸一起吃的。但半个小时前钟幸来电话说有别的紧要事不能来了。他给邓廷歌打的电话没人接,于是又换了罗恒秋的。 第6节 恋耽美 正文 第7节 亲爱的空想家 作者:凉蝉 第7节 方仲意看看半个小时之前的通话记录,又看看自己的手机。 “……只有我的打不通?”他有些困惑地抬头看邓廷歌,“为什么?” 邓廷歌平静地说:“他不想接听你的电话,所以把你拉黑了。”、 “不会的。”方仲意立刻说。 “会的。”罗恒秋说,“老钟一般只留工作伙伴和朋友的联系方式,别的无关人等,他也懒得理。” 方仲意怔怔看着他。 邓廷歌突然很想为钟幸出一口气。 “对了,我今天离开的时候听到编剧组的人在聊天,他们提到前几年拍戏的时候出了件挺大的事情。”邓廷歌说,“有个导演在片场出了事故,死了。” 罗恒秋一惊:“什么时候的事情?谁?” “两三年前吧?”邓廷歌回忆着编剧老师们的聊天内容,“具体的他们也说不清楚,好像很快就被压下去了。不是很有名的导演,好像是个拍小众电影的,片场管理不严,直接发生了流血事件。听说影响非常糟糕,一整个剧组的人都要去做心理辅导。” 罗恒秋的眼神有些变了:“这么危险。” 邓廷歌这才意识到,这些事情同样也会令罗恒秋紧张的。他虽然是华天传媒的老总,但向来只做决策,对于下面的很多事情不可能全都清楚。 “个别例子。”邓廷歌放缓了声音,“很少见的。我听他们说,自从出了那件事,每一个需要用到动物和大型器械的剧组都特别关注安全措施,所以现在是越来越安全了。” 方仲意突然插了一句:“拍电影那么危险么?” 邓廷歌看看罗恒秋,罗恒秋的嘴角挑起一丝似有若无的笑意。他已经明白邓廷歌的意思了。 “很危险的,工作人员最危险,比如导演啊道具师啊。”邓廷歌认真而沉重地说,“其实片场出事几乎每年都有,只不过全被压了下去,你不是这个圈子里的人,你是不会知道的。” “我也听过。”罗恒秋适时插话,“特别是外景。” 方仲意表情有些不对了。钟幸非常热爱拍外景,他知道的。 邓廷歌趁热打铁:“你跟钟幸不是很熟么?他没跟你说过他拍戏的事情?他去年拍的那个什么……哎,我一下想不起片名了,出外景的时候还发生过车祸。” “……我不知道。”方仲意十分紧张,“车祸严重吗?他好像说过,但我没记住。” “不严重吧。”邓廷歌笑了笑,“还有更危险的事情呢,他只是不肯告诉我们。” 方仲意不再说话,低着头把玩自己的手机,不知道在想什么。良久后他才起身跟邓廷歌和罗恒秋告别。 “谢谢你告诉我这些事情,你是个好人。”方仲意最后对邓廷歌说。 邓廷歌:“……” 完了,他心中涌起很浓重的罪恶感。方才那些事情,除了从编剧组老师那里听来的是真事之外,其他都是他胡诌的。 “骗人总是不太好。”邓廷歌一边系安全带一边说,“我觉得有点对不起他。” 罗恒秋无奈地又说了一遍:“你别管了。方仲意就那个性子,特别容易相信别人的话,但他不会记在心里的。” 邓廷歌心想他一旦跟钟幸求证,立刻就知道自己这个“好人”对他撒了谎。但他很快又意识到,现在钟幸已经单方面切断了跟方仲意的交流,求证不容易了。 车子还没开,停在停车场的角落里。邓廷歌在罗恒秋的引导下又吻了他几下,觉得自己越来越熟稔,很是得意。 虽然他很快就不得不拜服在罗恒秋的技巧之下,气都喘不过来。 “师兄你……你很擅长这个啊。”邓廷歌捏着罗恒秋的耳朵,装作恶狠狠地瞪着他,“肯定不是自学的。” “当然不是。”罗恒秋笑道,“真人教学。” 邓廷歌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才知道,当时听罗恒秋说这句话的时候,自己心口那种突然翻滚起来的憋闷和愤怒,统称为嫉妒。 两人又缠着亲了一阵,邓廷歌虽然不舍,但罗恒秋下半夜还要赶飞机外出出差,只好主动跟他说来日方长,催着他开车。趁着他启动车子,邓廷歌给常欢回了个电话。常欢告诉他过两天有一个宴会需要出席,钟幸会和他一起去,让他有空去找钟幸好好拾掇一下自己。 “丘阳凭《风霜里》拿了白鹿奖的最佳男主角,欢世为他举办了一个宴会。”邓廷歌说,“你认识丘阳吗?我听陈导和钟幸都提过他,听说是个挺不错的演员。” “很不错。”罗恒秋说,“条件很好,后台硬,资源足。如果这样都不红,那才是怪事。” 出停车场的时候邓廷歌看到了摄像头,随口问了句:“会有人拍我们么?” “他们抓不到我。”罗恒秋平静地说,“怕吗?” “不怕。拍到就公开。”邓廷歌笑着说。 罗恒秋脸上露出一丝笑意,拐上路面才慢吞吞说:“行啦,知道你在开玩笑。” 邓廷歌看不出他是否有不快。但刚刚那句话,他确实只是开玩笑。公开带来的后果他现在完全无法想象,也根本不能承受。侧眼去看罗恒秋,但罗恒秋确实太过平静,邓廷歌摸不清他的心情。 主干道再次堵车,他信口问起别的事情:“上次监听的事情有眉目了吗?” “解决了。”罗恒秋说,“我姐在最后关头站在了我这边,挑事的股东没办法再说什么。” “……你姐是站在你这边的?”邓廷歌略微吃惊,“我以为她一直不喜欢你回来。” 罗恒秋突然沉默下来。他看着前方车辆发红的尾灯,和远处虽然亮着但毫无作用的绿色交通灯,心里猛地有一种想说故事的欲望。 “我姐她小时候很疼我。”他说。 罗恒秋和母亲回到罗家,是罗琼的母亲因病去世两年之后的事情。彼时罗琼才七岁,刚上小学一年级,罗恒秋被母亲牵着手走进罗家大门时,正好看到有个梳着辫子的女孩子站在台阶上。她背着书包,手里拿着一束路边摘的野菊花,怔怔看着台阶下方的女人和小孩子。 “阿姨,你找谁?”她说,“天好热啊,你先在那边坐坐吧。” 她把两人带到院子里的大树下坐了,又奔回家里喊人。等她把管事的喊出来,却看到自己父亲牵着陌生女人的手,怀里抱着那小男孩亲个不停。 罗恒秋非常快乐地喊了爸爸。他太小,四五岁年纪,根本无暇顾及那个长辫子女孩的神情。 然而虽然很小,罗恒秋很快就遭受到了其他孩子的攻击。罗家坐落在别墅区,都是长久住着的住户,罗琼在这里生活了七年,早就认识不少同龄的孩子。她没有欺负过罗恒秋,却架不住别的孩子口里说着“野种”“私生子”,合力将罗恒秋往水沟里按。 罗恒秋吓得大哭,又不知道该向谁求救,四肢扑腾着栽在浅浅的水沟里。 听到罗琼怒骂的声音,又被人从水里拉起来,罗恒秋又惊又怕,扑在罗琼怀里一直流眼泪。 回家的路上罗琼一直在安慰他,还买了根冰棒给他。罗恒秋记得那是橙色的橘子味冰棒,两毛钱一根,不太甜,但靠着这个他才止住了哭泣。罗琼牵着他的手往家里走,反复教他以后再发生这样的事情不要躲,要不就跑,要不就喊姐姐,要不就跟他们打。 罗恒秋真的打了几回。他被人揍过,也揍过人,最后和周围的小孩子反而都成了朋友。 一直到读中学,罗恒秋都没有从罗琼那里感受到任何的恶意。他觉得自己的家庭是非常圆满幸福的,姐姐是他的骄傲,是他可以带着自豪口吻跟同龄男孩炫耀的完美少女。直到罗琼十八岁生日时,两人的父亲公布了遗嘱。 “也不能说怨恨。”罗恒秋的目光没有落脚处,在前方车屁股上游移,最后落在车后窗放着的几个麦兜身上,“应该是愤怒和不甘心。我爸骗了她。他一直跟她说,华天是你的,别的那些才是你弟弟的。但遗嘱里全都不一样了。” “所以她讨厌你么?” 罗恒秋想了想:“是吧。我和她彼此都不太信任,一个觉得对方想抢自己的东西,一个觉得对方是个白眼狼。” 他笑了一下:“我也说不清楚。但我一点都不怨她。她以前对我是真的好,我喊她姐姐,她就是我的家里人。” 邓廷歌默默地握了握他的手。 “太累太麻烦了,这种关系。”罗恒秋说,“像你家那样简单的就很好。” 车里不够亮,罗恒秋眼睛里闪过一些说不清的情愫。他反手轻握邓廷歌的手掌,慢慢摩挲着。 “等你出差回来,我还有一天假期。”邓廷歌突然说,“去我家吃个饭?” 罗恒秋:“……什么?” 邓廷歌想了想,觉得可行:“我带我朋友回家吃饭也不是第一次了,刘昊君跟我妈混得可熟悉。你是我师兄,我请你吃个家常便饭,很正常的。” 罗恒秋觉得这人是在胡说,可是心里又蠢蠢欲动地带着点希冀。 “真可以?”他想了片刻后问。 “可以可以。”邓廷歌猛点头。 作者有话要说:  丘阳:明天见。:) 然后秦观也会出场的,野狗中提过,他和丘阳早就有过数面之缘。 虽然会出现两个野狗中的人物,但不会影响这个文的阅读,都是独立的线索和故事。 ☆、给老子长点儿脸 欢世娱乐是业内首屈一指的企业,宴会的级别大不一样。 邓廷歌没有能出席这种场合的服装,钟幸让他去向罗恒秋借,邓廷歌拒绝了。钟幸恨铁不成钢:“你们都这样了,还介意什么?” 邓廷歌:“……不是介意。” 钟幸只好把自己的借给他,因为两人身材的区别,钟幸最近又瘦了些,那衣服穿在邓廷歌身上比穿在钟幸身上好看得多。钟幸说你滚啊,你这是踩自己老板的脸。 他和平时完全没有任何区别。邓廷歌想起上次他跟方仲意争执之后一脸颓废不堪的样子,又看他现在春风满面心情颇佳的模样,有些怀疑他的好心情是装出来的。 两人出发到宴会场地,邓廷歌莫名地紧张起来。 “柳超也会来是吗?” 钟幸:“会吧,他的经纪公司跟欢世关系还不错。” “周博义呢?还有周博夫呢?” 钟幸:“……年纪那么大,不会来了吧?哎我不知道,你别问了,我要开车。” 邓廷歌不停口:“池晨呢?他是我大学的师兄,不是拍了冯越广的电影么……” 钟幸烦了:“不知道!老子要看路!你看又开错路口了!” 邓廷歌不敢出声了,默默坐着,偶尔扯一扯自己的领结。今天穿得十分正式,是他印象中最正式的一次。钟幸说他穿正装很帅气,但邓廷歌有种莫名的紧张,总觉得手脚不知往哪儿放。 土鳖。他在心里跟自己说:不就是一个很多明星的宴会么? 可只要一想到自己可能看到那些平日里见不到的明星和演员,满心的激动根本按不下去。 邓廷歌:“老钟,你车上有本子和笔吗?签名直接写在衣服上不太好,你这套衣服我买不来……” 钟幸:“……没有!给老子长点儿脸好吗!” 然而邓廷歌在宴会上呆了半个小时,就发现自己之前的想法有点儿幼稚。 宴会的会场占地面积很大,除了室内的宴会厅还有室外的一大片观海平台,但来的人却并不是很多。除了不少日常在屏幕和报刊上常常露脸的,还有不少看上去不像是娱乐圈的人。邓廷歌端了杯酒默默站在观海平台的栏杆边上观察。他虽然刚刚下车的时候硬是从钟幸的车子里扒拉出了一支钢笔,但此刻揣在兜里,觉得它应当没有用武之地。 这是个分三六九等的圈子,同一阶层的自动站在一起,旁人很难插进去。邓廷歌突然觉得凑上去拍个照签个名好像也没有多大意思,何况他刚刚很想见到的那几位泰斗级人物和自己的前辈都没有来。 钟幸一开始还拉着他,向自己的导演和制片人朋友们介绍邓廷歌,此时已经不知道跑哪儿去了。邓廷歌跟陈一平打了招呼,说了几句话,又回到平台上喝酒吃东西。 食物很好吃,酒水质量也高。重要的是,这个观海平台上能看到极佳的星空和海景。海水如墨,星光和游船在海面浮荡,遥远的天空彼端亮起城市霓虹的亮光,耳边有觥筹交错笑语连连,仿佛置身异界。邓廷歌在这里呆得很舒服,一时也忘记了钟幸带他来的重要目的是让他在圈内相关人士面前露脸。 宴会厅的灯光骤暗,随即响起掌声和喝彩声。 “谢谢大家今晚的到来,谢谢我的爷爷童瑞阳老师,还有《风霜里》的导演黄玉和编剧方小路。谢谢所有的工作人员。”沉稳的年轻声音在宴会厅里发出,曲曲折折传到平台上,已经淡了很多,“我会更努力……” 邓廷歌走到宴会厅的门口,见里面几乎站满了人,于是也没有走进去。 《风霜里》是一部商业性和艺术性俱佳的电影,讲述了一个大漠上负责寻找探险者尸体的老人和他的孙子之间的故事。丘阳饰演的是电影的主角,那个年轻的、一心想要脱离寻尸人命运的男孩。这部电影还没有在国内上映,邓廷歌尚未看过。但电影的试映会获得了几乎一边倒的赞扬,除了因为片中有大量不可避免的敏感镜头而不能如期上映之外,它在白鹿电影节上也获得了极大的赞美。 宣传片和预告片已经满天飞。邓廷歌来之前匆忙看了,结果只记得在预告片里在漫天黄沙中寻找自己爷爷的男孩。年老的寻尸人最后也湮没在黄沙之中,他年轻的孙子穿戴上他的设备,拿着他的拐杖,开始寻找他被风沙掩埋的尸体。男孩从未想过,自己非但不能摆脱这个命运,职业生涯的第一件工作竟然是寻找自己亲人的遗体。他在风里一边走一边哭,沙子吹进口里,话也说不清楚,只能嘶哑地一声声喊着“爷爷”。 丘阳演得实在太好。仅仅看过预告片邓廷歌都对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钟幸说过丘阳的一些事情,比如他现在准备脱离欢世自己成立工作室,比如欢世的老总丘子真就是丘阳的父亲但这个关系圈内知道的人不太多,比如丘阳一直获得的都是最好的资源、最好的帮助,在丘阳刚刚出道的时候欢世就安排了极为出色的经纪人专职带他。罗恒秋也说过这样的人不红是不可能的,但邓廷歌心里却觉得并非如此:在短短三分钟的预告片里他就记住了这个年轻的演员,这样的天分和表现,绝对不是运气和资源能给他的。 站在台上的年轻人挺拔英俊,话语温和有力,邓廷歌远远看他,心里终于生出些别的憧憬。 被众人拥戴,被众人喜爱,被众人承认。 他突然理解了尹天仇不甘心只做群众演员的坚持。只要身在这个圈子里,没有谁不想站在聚光灯汇聚的舞台中央。演戏很快乐,若能用这样的快乐来达成自己的理想和人生,那是比这种快乐更深刻的幸福。 丘阳讲的话不多,很快就走下了台。邓廷歌很想过去跟他说几句话,但终究有些紧张和羞涩,心想自己这样一个不入流的小演员,凑过去也是好笑。他又回到了观海平台上,一边想自己的事情一边慢吞吞吃东西喝酒。 钟幸终于从宴会厅里走了出来,带着一身的烟酒气站在他身边:“别光吃,我刚刚跟你介绍的那几个人你都记住了吗?” 邓廷歌:“记住了。” 钟幸:“现在的状况是,你记得住别人,别人记不住你。不要急,等《久远》进入宣传期,你的名字很快就会被他们熟知了。” 他笑了笑,示意邓廷歌看远处的陈一平:“陈一平在圈子里的影响力可比我大多了,他非常欣赏你,刚刚我们在那边聊天的时候,他跟别的制片人提过你。不过今晚是丘阳的主场,他们主要是冲着丘阳去的。票房保障啊,又有演技,是个香饽饽。” 两人聊了一会,看到丘阳在众人的簇拥中走了出来。观海平台上原本没多少人,他一过来立刻就显得拥挤了。邓廷歌站直了身,钟幸拉着他说“别走,过去跟主角打招呼”,但自己那边却被人截住了。 “咦,方仲意呢?” 邓廷歌心里一个卧槽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转头去看时瞅见一个挺俊秀的男人站在钟幸那边,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新欢?好脸啊。”男人说,“你不要方仲意了?哎,我要啊,你早说。” 钟幸一脸吃了屎的表情:“这是我工作室的新人,不要乱扯。” 男人眯起眼睛,将邓廷歌从上到下一路露骨地打量过去:“你叫什么名字?你唱歌么?我可以捧你……” “秦观!”钟幸低声打断了他的话,“你注意点行不行?要发骚滚一边去,我脾气不太好。” “对啊,你脾气好的话我肯定会喜欢你的。”男人说。 邓廷歌:“……” 这个人的脑回路有点奇怪。邓廷歌不知道作何表情,干巴巴地笑了几声。 丘阳已经又走了回去,钟幸和那人在胡扯,邓廷歌觉得有些无聊,又转头去看海景。 如果想走到丘阳这样的位置上,他需要付出什么努力呢? 回去的路上钟幸满脸怨忿地跟邓廷歌强调,以后见到秦观一定要绕路走。 “那人太……太那什么了。”钟幸十分不爽,“见到好看的人就发情,不管男女。当然他确实也很有能力,捧出来的人也都是很厉害的歌手,不过这人风评太糟糕。不管怎么样都不要和他牵扯上关系,洗不干净的。” 他想了想,又自我安慰道:“不过他搞音乐的,和你没什么交集。” “那他怎么会在丘阳的宴会上出现?” 钟幸突然笑了一笑,像是想到了十分有趣的事情。 “丘阳和秦观互相有点看不顺眼吧,但是架不住欢世现在和海音唱片有音乐电影的合作项目,秦观就是那一系列电影的创作总监,肯定会被邀请的。” 钟幸的八卦之魂终于爆燃,一股脑儿地跟邓廷歌说了一堆娱乐圈和音乐圈的事情,听得邓廷歌除了目瞪口呆也作不出别的表情了。 将他送回学校之后,钟幸问清他明天还要去拍戏,顺便多叮嘱了几句。 “钟幸。”邓廷歌突然说,“你觉得我可能成为第二个丘阳吗?” 钟幸稍稍一愣,很快笑道:“不可能。” 邓廷歌:“……” 他说得太干脆直接,完全不犹豫,这让邓廷歌刚刚才燃起的奋斗之心受到了一万点伤害。 “你确实有才华,又有挺扎实的基本功和舞台表演经验,工作也很认真。”钟幸补充道,“但是你没有依恃,我也还没看到运气。” 邓廷歌沉默了。 钟幸见他有些失落,拧着眉头不太开怀,于是宽慰说:“不过你现在也算是有依恃的,罗恒秋就是你的靠山。” 邓廷歌硬邦邦地说,我们不是那种关系。 钟幸歪着头,一脸“这句话真好笑”的表情:“他那么喜欢你,用他能动用的力量和方式为你做一些事情,这有什么关系?你不用急着否定,他是华天的老总,但他也是你的恋人。这两个身份真的要分得那么清楚?” 他开车一溜烟地走了,留邓廷歌一个人站在路灯下。 ☆、朱白华 邓廷歌心里一直有些说不清楚的担忧。 现在罗恒秋和自己的关系十分简单直接:他喜欢他,他喜欢他,其中并不夹杂着别的内容。 但钟幸的话让他产生了别的想法。 罗恒秋是华天的老总,但同时也是自己的恋人。邓廷歌知道自己很介怀罗恒秋和自己在事业上的不平等,但此时他才真真切切地意识到自己心里在想什么:在他介意罗恒秋的身份、惧怕罗恒秋的帮助会让两人关系变质的时候,他其实已经在设想罗恒秋能给他什么帮助了。 这个想法像一道闪电劈开了邓廷歌心头的混沌。 他太清楚师兄对自己事业能起的作用,但又惧怕这样会让自己成为依附罗恒秋的人,因而潜意识地否定了罗恒秋这边的可能性。 钟幸说的话很有道理。邓廷歌见过太多有才华但没有运气的人。他们比没有才华的尹天仇们更为悲惨:一天天地看着自己的才华在苦闷、无聊的生活和工作中被消磨干净,偏偏心里还是不肯放过自己,坚持认为还能有翻身再来的机会。 邓廷歌想到自己和父母约定的三年,又想起自己在宴会场上里连主动跟人攀谈都无人理会的尴尬,想起秦观一脸猥琐地公然说自己可以捧他的坦然,心头又混乱又迷茫。 于是这夜便失眠了。回到剧组投入工作之后,忙碌的拍摄日常令他无暇去思考这些问题,反而平静了许多。 《久远》的拍摄已经进行了一个多月,宣传工作也正式开始,陆陆续续有了不少来探班的记者。 严斐和陈一平是最受关注的人,鲁知夏和邓廷歌因为毫无名气,大部分时间无人问津。听闻这两位居然是男女主角,记者表现出了得体的惊讶和礼貌,但碍于对两人毫不了解,问也问不出什么花儿来。 陈一平曾表示宣传工作演员们只需要配合就行,目前主要还是剧组和电影的整体宣传。等各个主要角色的独立宣传片出来之后,才是他们表现的时期。邓廷歌和鲁知夏对这些事情没什么概念,严斐早就熟悉跟媒体打交道的要诀,于是有空就提点他们。 剧本已经拍了五分之四,剩下的除了一些补拍的镜头便是重头戏:三个主角的死。 杨春霞的死是最为凄惨的。满地鲜血,号哭声声。久远跪在她尸身旁,面容抽搐,像是想要哭出来却又不敢。他抱着杨春霞的尸体,手捂着她脑袋上被砸出来的伤口,一声声地大叫。 这一段难度不大,但会给邓廷歌几个特写的镜头,对他脸部表情的把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拍摄之后,连陈一平都忍不住说了句“好啊”。 从《久远》开始拍摄时每次都要说几遍戏,到现在即便是重头戏也能一遍过,期间不过是一个多月的时间而已。邓廷歌的成长速度令陈一平非常惊讶。 监视器里的邓廷歌抱着鲁知夏,皱眉要哭,却又惊恐地抬头飞快瞥了一眼围观的人群。这个细节是邓廷歌之前思考的时候加进去的,也得到了陈一平的同意。久远必定是惊恐的:他白天黑夜,没有一刻不处在别人的监视之下,以至于他已经不自觉地形成了一个随时要抬头看别人眼神的习惯。若是对方满脸愤怒,他就要做好挨打和自保的准备。 周围的人群有惊慌,有漠然,还有催促着他赶快回去干活的。男人抱着自己已经断气的未婚妻,看着自己满手的鲜血,终于流出眼泪。 拍的时候邓廷歌和鲁知夏都十分压抑。好不容易完成了,鲁知夏自己的戏份就全部结束,而邓廷歌还要继续更重要的高潮部分:久远自杀。 按照故事的时间线,先离世的是朱白华,随后才到杨春霞的事故和久远的自杀。但在拍摄中,因为朱白华的自杀和久远的死有相呼应的地方,为了演员情感衔接的顺畅,陈一平决定一起拍,先拍严斐,后拍邓廷歌。 朱白华写给久远的遗书最终还是誊抄了出来。严斐写得一手漂亮的钢笔字,他自己亲自一字字抄完了那封编剧组一起完成的遗书。虽然大家都知道遗书这个部分极有可能会被剪掉,但创作的时候仍旧一丝不苟。 他们参考了朱白华的原型、那个名为朱路的翻译家所拥有的那本日记。日记里用德文写成的那些词语十分隐晦,里面所透露出的恋慕、思念和压抑却因此更加饱满。遗书并不完全照抄里面的词语,只是化用了一部分,其余的则由编剧组的人根据朱路日记的行文习惯和感情来写就。朱路的外甥对剧组这样的安排没有任何异议。他并不知道朱路对久远曾产生的感情,只晓得“很好很好,他是很厉害的人,要拍出来,让别的人也知道”。 拍摄朱白华自杀的戏份时,邓廷歌就在一旁静静坐着。 朱路是在批斗大会上被人踩断肋骨、救助不及时而死的。电影里的朱白华却是主动地选择了死亡。 他的“罪”比久远他们要轻,因而在经过一天的劳动之后还能回到自己家里。朱白华洗了个脸,冷水碰到脸上的伤口,让他疼得皱了皱眉。他拿了木棍,爬到床下挖开床脚的某处,掏出自己藏的一个铁盒子。脱了脏衣服之后,朱白华从箱子里翻找出一件足够干净的外套穿上,然后盘腿坐在床边打开了盒子。 盒子里是十几张写满字的信笺,半瓶墨水,还有一只钢笔。这些东西是朱白华悄悄藏在自己床底下的,坑挖得深,于是得以保全。他起身到灶台钱找火,翻了半天都没有找到点火的东西,只好又回到床边坐在地上。 书桌和凳子都被劈开奉献给集体当柴火烧了。他把床铺当做书桌,一张张地看那些信笺。信笺上全是字,邓廷歌也不知道写的什么,但确实是严斐一张张抄出来的。 朱白华看一张就笑一阵。他嘴角有伤口,渗着血,不能笑得太开,但心里是真的开心,眉眼都温柔起来。 一张看完了,他细细地撕碎,把纸条都吞进肚子里。 这一段很漫长,陈一平没有喊停。严斐坐在地上,十分虔诚地看信、撕纸、吞下。房子里泥尘的微粒在残余的暮色里飞舞。没有任何遮挡物的窗外可以看到渐渐沉落下来的夜色。 朱白华终于将所有的信笺都看完了。最后一张纸只写了一半,他仔仔细细撕下有字的那部分吃了,提笔吸了墨水,在无字的另一半上写字。 “我的死和任何人都没有关系。 无产阶级万岁,毛主席万岁,未来万岁! 一室清贫,也仅有这三两句口号还有些重量,你们若要就都取了去吧。给我烧点烛香纸钱即可,地下那么黑,来点光也好走路。 我心里有一件很大很大的错事。虽然没有影响到任何人,但我知道我是社会的渣滓,这罪是死也无法洗清的。这些罪和我的亲人没有任何关系。他们老实善良,从不知道我肚子里有那么多坏思想,我也故意瞒着所有人。我不恨陈喜果和庞大勇,他们是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才告发我。我有错,我应该被告发。 姐姐,对不起,我先走了。 阿军,舅舅是坏的,心里也腐朽了的。不要学我,你应做一个好人。你可以做好人的。 小霞,愿你和久远的孩子健康长大。孩子一定像你,是顶好顶好的人。我会在别处永远给你们祝福。” 他很平静地写着,唯有在提及姐姐的时候停了一下。墨水洇在纸上,小小的一团。 最后那一句他停顿了很久。笔尖落在纸面又提起,提起又放下。墨迹一点点留在纸上,深深地渗了进去。朱白华最终还是写了下去。 “久远,遇到你,抵得过我一生许许多多的好事。” 邓廷歌看着严斐平静地将那半张纸放进衣兜里,平静地脱了鞋子摆好,坐在床上。他将两根鞋带系在一起,又掏出这段日子里悄悄藏起来的布条,一根根连着打上死结。长绳很快就做好了。他躺下来,将绳子的一端在窗口的铁条上绑牢,另一端绕在自己脖子上,一点点拉紧。 邓廷歌虽然坐在一旁,却被严斐一举一动中透出来的悲恸和绝望给感染了。 这半张纸没有被搜走。第一个发现朱白华尸体的是早上从他窗外经过的孩子,朱白华的外甥阿军。男孩已经懂事,哭了一阵之后看到朱白华的手死死抓紧了口袋,随即从口袋里掏出那封遗书。 阿军藏起了遗书,在杨春霞下葬的那天悄悄塞进了久远的手里。他和母亲都不识字,只晓得这应该是很重要的东西,想来想去,朱白华熟悉的而又识字的人,也就剩下久远一个了。 久远看着那封信哭出声来。他的眼泪一直往下流,跪在杨春霞小小的坟前不停磕头,满头是血。他把遗书撕成两半,只留着有杨春霞和自己名字的那两行,其余的还给了阿军,让他好好收着。烧炭自杀的时候,久远将朱白华写的那两句话放在胸前的口袋里,紧贴着心脏的地方。 他死得平静,痛苦也少得多,脸上的神情甚至可以称作安详。 拍完之后陈一平长出一口气,也不说话,反复看严斐和邓廷歌表演的片段。 其实也就等于已经过了。 换衣服的时候邓廷歌接到常欢的电话。常欢跟他说了《古道热肠》的试镜时间,另外似是忍不住好奇,问了他一个问题。 “你认识《古道热肠》的制片人?” 邓廷歌:“不认识。” 常欢:“他点名要你噢。” 邓廷歌:“……点名?” 常欢:“是的,钟幸是这样跟我说的。他在背后帮你活动了?” 邓廷歌想了一会儿,心道活动的人应该不是钟幸,可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于是闷闷道:“这些事情我不清楚。”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无敌和数到二就躲的雷,(づ ̄ 3 ̄)づ 朱白华的信写得还是没啥那个年代的味道_(:3」∠)_研究了一下当时的人们写的遗书,看得心里好难过。 ☆、我是在羞辱你吗 罗恒秋一直在等邓廷歌邀请他到家里吃饭。 电话迟迟不来,发的短信虽然都会回复,但感觉语气和以往有了些微不同。罗恒秋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心里估计是因为剧组拍摄太过忙碌,他也许心情不太好。 《久远》的宣传全面铺开,罗恒秋终于能了解这个电影的梗概。他对于钟幸居然给邓廷歌选了这样的一个片子颇有微词。 “这电影太文艺,题材风险太大了。”他跟钟幸说起的时候,不由得带上了一点不满,“花了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拍,这是他的第一部电影,但是拍完了很可能无法上映。这种可能性太高了。钟幸,你在用他的事业和时间冒险。” 钟幸心说我了个槽,陈一平保密工作做得那么好,我也是才知道这电影说的啥。 但对着自己的投资者,显然不能这么讲。 “老罗,这个你就不懂了。你是从商业角度看,我是从邓廷歌的口碑积累上看。你应该很清楚,他不是那种会靠炒热点上位的人。当然他可以跟着一起炒热点,但是小邓他不喜欢这样做,我相信你也不会勉强他去做,对不对?”钟幸心里想着钱钱钱,嘴上循循善诱,“这部电影虽然不能上映的可能性很大,但是这电影让他认识了陈一平和严斐。一个是有名的制片人和导演,一个是口碑和人气都很好的演员,这就是他积累人脉的开始。” “但……” “罗恒秋,你要矫正你的想法。”钟幸语气一转,突然严厉起来,“你确实有很优质的人脉资源,但那是你的人脉,不是小邓的。你一边说让他这条路干干净净没有污点,一边又想用自己的资源给他铺路。路是可以铺的,你别做的太过火了。” 罗恒秋:“过火吗?没有吧。” 钟幸:“没有?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跟包嘉树通过气啊?他专门点了邓廷歌的名,跟我说一定要让他演《古道热肠》。是不是你?” 罗恒秋:“……我就随口那么一说。” 钟幸嘿嘿地怪笑:“嗯,你就随口那么一说。那你就好好想想怎么跟小邓解释吧。我可以跟你打包票,他一定不高兴。” 罗恒秋:“……” 《久远》剧组终于杀青。邓廷歌回到市里已经是深夜十一点多,剧组的车将他送到学校门口,下车的时候鲁知夏问他为什么不出来租房子住。邓廷歌想了一会儿,觉得住宿舍确实有许多的不方便。 但他现在手头上没有多余的钱,很难单独住。和人一起合租?邓廷歌一边往回走一边开始认真地考虑这件事。 他刚回到宿舍,罗恒秋就给他打来电话,问他回到了没有。 邓廷歌自从猜到罗恒秋在背后给自己活动过,心里就憋着一股莫名的气。他心想正好把话好好摊开了说,彼此也都好过,便说和罗恒秋出去聊聊,回头又出了宿舍门,往外面走去。 他即将准备去试镜的电视剧叫《古道热肠》,是电视剧圈里颇有名的制片人包嘉树的作品。电视剧说的是一个叫傻强的男人生活的故事,常欢希望邓廷歌朝着男主角这个方向努力。包嘉树非常喜欢提携新人,从他制作的电视剧里走出去的新人大部分如今都成了二三线的小明星,并且还在不断上升。素有“伯乐”之名的包嘉树主动点名要邓廷歌,这在常欢看来是邓廷歌绝不能错过的运气。 她作为一个经纪人,对邓廷歌的私人生活和人际交往并不关心,邓廷歌的事业发展才是她工作的重心。 邓廷歌已经听常欢提过男主角的大概信息。 虽然被称为“傻强”,但傻强并不傻,他只是憨厚、没什么城府,但从小在山林里生活让他保持着很高的敏感和直觉。电视剧大致可以分为前后三部分,傻强在农村的生活、被亲戚接到城里之后的生活,还有最后一部分收获到的成功人生,故事脉络清晰,而且高潮不断,又符合小人物逆袭的热点。邓廷歌对这个电视剧很感兴趣。 但自己感兴趣,和罗恒秋在背地里要把他往里推,那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 天差地别。 在校门口等了几分钟罗恒秋就到了。 没见到人的时候在心里想了很多开场白,一旦见到人,邓廷歌基本把所有的腹稿都忘记了。他跐溜一下钻上车,转头看看罗恒秋。罗恒秋也看着他:“饿不饿?带你去河边吃东西?还是你更喜欢辉煌街?” “饿了。河边吧。”邓廷歌说。 他的气已经消了大半,趁着黑伸手过去碰了碰罗恒秋的手。罗恒秋的手指和他缠了一会,扭头对他笑笑。 邓廷歌知道罗恒秋是很重视他的。在这样的前提下,对方因为太过关心自己而作出了一些自己不太喜欢的事情,好像也很容易理解了。 河堤是这个城市另一条热闹的夜市街。两人叫了一堆烤串,坐在河堤边上看着星空和河面,有一搭没一搭地吃。啤酒喝了几罐,邓廷歌觉得自己越喝越清醒了。 “师兄,你别喝了。你要开车的。”他说。 罗恒秋看上去心情很好。 “我开不了还有你。”罗恒秋又拿起一罐,“喝足再说,别扫兴。” 邓廷歌说我不会开车。 罗恒秋笑了笑,挨着他坐近了一点。两人选的位置比较偏,周围并没有人。他握住邓廷歌的手,把车钥匙塞进他手里:“给你。” 邓廷歌心里突然又是一烦,手猛地一挣,钥匙就从手心落了下去,哒哒哒摔在河堤上,滚落到河堤下方的茂密草丛里。 两人都有些愣神。 “不想要……也不用丢掉的。”罗恒秋站起身,从河堤上跳下去,弯腰在草丛里摸索。 邓廷歌忙跟着他也跳了下去。 “我不是丢掉……师兄,师兄你等会儿,你歇着吧,我来找。”他把罗恒秋拉了起来,“你喝多了,真的。” 方才坐在车里,他就隐约闻到了罗恒秋身上的酒气。但罗恒秋坚持要开车,他也没辙。这人晚上应该也是去应酬了的。邓廷歌感觉心疼,不舍得看他再埋身在草丛里寻找那串小小的钥匙。 邓廷歌找到了钥匙,在衣服上擦干净了,才爬上河堤交还给罗恒秋。 罗恒秋眼睛有些红,精神不太好。他默默地将钥匙收好了,揣在兜里。 “师兄,你是不是认识包嘉树?”邓廷歌坐在他身边又啃了两串腰子,终于忍不住问。 罗恒秋着一晚上就等着他开口问这句话。然而酒气冲上了脑袋,又被刚刚的事情一激,原本想的“好好说”已经抛在脑后。 “我认识他,他和华天合作过很多次。”罗恒秋语气平板地说,“我听钟幸说你跟经纪人对《古道热肠》有兴趣,我就去找了包嘉树,请他吃了顿饭。我说老包啊,给你介绍个人,特别好,你一定要让他上你的《古道热肠》,不然就别来找我了。” 邓廷歌皱眉盯着他。 “我还用了各种手段,威逼利诱,强迫他一定要把你收进去。”罗恒秋抬眼看邓廷歌,眼神有些冷,“怎么?讨厌么?生气了吧?再扔一次。扔进河里吧。找不到就算了,我不要那车了。” 喝多了的罗恒秋和平素很不一样。邓廷歌只觉得他在耍赖。 “师兄,我不是怪你。”邓廷歌让自己心平气和,“我甚至还没有去试过镜,没有见过导演。你可以这样想:我凭自己的能力也可以拿下这个角色的,不一定要你去做这样的事情。人情债是要还的,我不想你欠债……” 罗恒秋哈哈大笑,打断了邓廷歌的话。 “你就用这种技巧演戏?嗯?”他站起来在河堤上走来走去,“不想我欠人情债?你看看你自己,说个谎都说得那么糟糕,试镜能过?没有我的帮忙能过?” 邓廷歌忙站起来想拉着他。河堤虽然颇宽,但罗恒秋现在不太清醒,十分危险。 “你不就是觉得和我在一起是羞辱你么?”罗恒秋浑浑噩噩的脑子里还存着一片清明,理智告诉他要立刻停口,但话冲到喉头,不说出来不痛快,“我是有钱,我还有一堆你想都想不到的资源。我想给你,我想让你高兴,这也是羞辱吗!你是我的,邓廷歌,我想让我自己的人威风八面,让他被所有人看到被所有人爱戴,我是在羞辱你吗?!” 邓廷歌手上用劲,把他从河堤上扯了下来。 “我不是你的。”他尽力让自己冷静,“你否定了我的努力,你如果真那么做了,我会觉得自己一无是处。难道这些还不算羞辱吗?” 罗恒秋却被他那句“我不是你的”激怒了。 “谁说你不是我的?”他扯着邓廷歌的衣领将他拉近自己,“谁敢说你不是我的?你不是我的,那你是什么……” “师兄!”邓廷歌大吼道,“别说了!这些话不能说!” 罗恒秋猛地安静下来。他在邓廷歌的眼里看到自己模糊的身影,然而因为醉意上头,他的眼神都是晃的,连带着看到的邓廷歌也模模糊糊。他突然害怕起来,伸手紧紧抱住了邓廷歌。 “我们都冷静一下。”邓廷歌放柔了声音,像是在安慰他,“坐下来,好吗?” 以后再也不能和喝多了的师兄谈话了。他想。 或者以后一定要随时盯着,不能让这个人喝多。 满心的愤怒和不甘,因为罗恒秋的胡言乱语也没了发泄的渠道。罗恒秋抱得死紧,邓廷歌只好拍着他背部安抚他。 两人在夜风里抱着站了一会儿。 就在罗恒秋慢慢冷静下来,抱着他的力气也没有那么大的时候,邓廷歌突然听到在相隔不远的灌木丛中传来轻微的快门声。 他太熟悉这个声音了。《久远》剧组里这一段时间反反复复都是这样的声响。 邓廷歌心头一凉,大吼了声:“谁!” 灌木一阵乱晃,有人跌跌撞撞地跑了。 ☆、你也是我的 常欢浑身散发着“你找死”的凛冽气场,又跟邓廷歌确认了一遍事情的来龙去脉。 “人没看清?”钟幸问,“什么交通工具?” “都没看清。”邓廷歌说。 会议室里的三个人都沉默了。 “我认为不需要这么草木皆兵。”良久后常欢说,“小邓现在根本还没有进入观众的视线,他身上的任何八卦都是没有新闻价值的。你们这么紧张,是因为另一个人的原因吗?” 钟幸和邓廷歌都没出声。 “圈里人?”常欢问。 邓廷歌:“不是。” 常欢挑挑眉,一脸饶有兴味的模样,但没有再追问下去。 和钟幸相熟的几家媒体都没有接到相关的爆料和照片。邓廷歌心里很清楚,常欢说得很有道理,他是没有价值的,所以拍摄的人肯定是冲着罗恒秋而来。对一个刚刚接掌父亲留下的企业的年轻人来说,他还没来得及做出任何成绩,能攻击的部分确实有限。责备他年轻,责备他没有能力,或者责备他私生活不够检点——虽然力度不够,但效果应该不会太糟。 昨晚上将罗恒秋送回家之后,他怀着以防万一的念头把这件事告诉了钟幸。现在经过讨论,钟幸和常欢表示对外的事情由他们来搞定,邓廷歌不应把心思花在现在还没有眉目的事情上,应该立刻开始准备《古道热肠》的试镜。 邓廷歌离开写字楼的时候,心里涌上一种很强烈的感觉。 他觉得罗恒秋是孤单的。环伺在他身边的猎人太多,而他孤立无援。 他突然想为他做些事情。 常欢为他安排的行程非常赶,他回到宿舍里洗漱一番换了衣服,立刻赶到试镜现场和常欢会合。 “包嘉树亲自见你。”常欢对邓廷歌那位不是圈内人的“好朋友”充满好奇,但又不方便问,只好板着个脸端出公事公办的表情,“好好表现,别让大家失望。” 邓廷歌“哦”了一声,坐在副驾驶座上翻本子。 常欢开了会儿车,又开口闲聊似的说话:“以前我手里的艺人也碰上过这种事情。他确确实实是跟男人在一起,但是两个人都不想公开,最终用了障眼法。” 邓廷歌:“什么障眼法?” 常欢:“找个愿意一起炒绯闻的女星就行了。牵牵手,吃吃饭,借位拍几张照片,流言不攻自破。没别的意思,就跟你先通个气儿:这个事情以后说不定还是会爆出来的,你要不就不承认,要不就找人一起演戏。” 邓廷歌几乎没有丝毫犹豫:“你说的这种障眼法,我不会用的。” 第7节 恋耽美 正文 第8节 亲爱的空想家 作者:凉蝉 第8节 他的经纪人笑了笑,很宽厚,还带着点无奈:“好。” 她停了一会儿,继续道:“其实很多人一开始也会这样说。但形势逼人,你不要前途不要事业了?不可能,所以权衡之下还是障眼法最实在。不过这个法子很考验演技和保密技巧。你记得苏星宇么?他在夜店泡男人被拍下来,第二天立刻牵着女朋友的手出现,又继续顺顺当当拍戏当明星了。但后来被爆出他和那姑娘就是个烟幕弹,结果呢,惨啊,事业一落千丈,大众的口碑也落到谷底。有人说他欺骗观众,有人因为他的性向抵制他的电视剧,没人敢找他拍戏……” 邓廷歌敲敲手里的本子,把话题给岔开了:“欢姐,我今天算是明白了。” 常欢:“才三十多岁的人,多好的——嗯?明白啥?” 邓廷歌:“你不仅是个话唠,还是个八卦党。但是因为职业原因,平时都只能装高冷。” 常欢:“……” 邓廷歌笑道:“今天逮到我很高兴对吧?” 常欢:“……” 《古道热肠》的试镜是邓廷歌见过的最简单的一次试镜会。参加者只有他一个人。 包嘉树让他念一段台词就说好好好,当场拍板。邓廷歌刚刚投入情绪就被打断,又连忙和他继续闲聊。 太方便、太迅速了。他想,这就是有后台的好处么?这就是师兄能给我带来的好处么? 包嘉树说傻强这个角色就是你了,哈哈哈。闲聊之中他还说起华天也是《古道热肠》的投资方之一,还对邓廷歌提出了诸如好好干之类的常规要求。 告别之后,常欢也忍不住对邓廷歌背后的那个人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不能轻易放手啊,你这个好朋友可不得了。” 常欢在被他看破内心本质之后,愤然抛去人世面具,一路上滔滔不绝地跟他普及圈内常识。 “包嘉树这个人不一般,手里资源多人缘好,不过就是有一点,风流。上他的戏的女演员,很多都跟他睡过。”常欢说,“在圈子里也不算秘密了,包嘉树还会跟人分享交流心得。你可得当心点,别和他混得太近,被当成一类人就完了。” 邓廷歌说我有男……男朋友了。说完还十分紧张地抓抓鼻子。 常欢十分好笑地瞥他一眼,迅速切换模式:“有男朋友也不安全啊,男的也会被潜。就最近特别红那部古装悬疑偶像剧的导演,特别喜欢男孩子。尤其你这种长得帅身材好的,去年他……” 邓廷歌:“……欢姐,你简直是活体百科。” 开车载他过桥,让他在某个高档小区下车,常欢探出个脑袋笑问:“你的‘好朋友’住这里啊?” “嗯。”邓廷歌点头。 他在对常欢说出“男朋友”这个词的时候,心头很通透开阔,越想越觉得这个词真是太棒太美妙了。 回头冲常欢笑笑,邓廷歌很潇洒地并拢两指在眉前一挥:“欢姐,这是我们的秘密。” 常欢笑骂道:“大庭广众不要笑成这样!” 送罗恒秋回家的时候顺手把他的备用钥匙也拿走了。邓廷歌熟门熟路地上楼开门,屋子里窗帘都拉紧了,十分昏暗。 罗恒秋宿醉未醒,仍在睡觉。邓廷歌摸摸他额头,发觉有薄汗,便拿了毛巾帮他擦拭。擦到脖子时发现背上和胸前也沁出汗珠,干脆就给他脱了衣服,翻出睡衣准备换。 不说话也不生气的罗恒秋看上去很乖,邓廷歌给他脱衣服的时候他似乎醒了一阵,直直地盯着邓廷歌看。 他上身赤裸坐在床上,眼神很茫然,像是刚从酣梦中苏醒的人一般还未清醒。仿佛仍旧被梦境所惑,罗恒秋看了邓廷歌一会,嘴角抽抽笑了,脑袋一垂,搭在邓廷歌肩上。 邓廷歌脱衣服的时候本来就有点不好意思,现在更加紧张。 “师兄?你醒了吗?”他抚着罗恒秋的背部。光裸的背脊摸起来……有种让他很新鲜的舒适感,邓廷歌觉得自己也有些热了。 罗恒秋其实仍未清醒,也听不清身边人说的什么,模模糊糊应了句“好”。 说完之后他扭头蹭着邓廷歌的侧颈,鼻尖在邓廷歌耳垂下方摩擦,突然很低很低地发出无意义的笑声,温热的气流扑在邓廷歌的皮肤上。 邓廷歌全身僵硬,在罗恒秋吻上他下颚时更是抖了一下。 罗恒秋慢吞吞张开手臂,将身边的人抱在怀里,脑袋搁在他肩上,又睡着了。 “师师师师兄……?”邓廷歌轻轻拍他的肩膀,“你醒了没……” 没醒。而且拍不醒。 邓廷歌愣了一阵,学着罗恒秋抱他的姿势,托着罗恒秋的背让他尽量平稳地躺了下来。 他看了罗恒秋一会儿,像是忍不住,又像是带着万分期待,低头吻了吻他的眉间。邓廷歌此时心里全是说不出缘由的温柔,盖过了那些短暂的不快,此刻罗恒秋无论做过些什么,他都觉得自己能够谅解。 “师兄,你也是我的。”他轻声说。 罗恒秋一直睡到下午才醒。他头疼得厉害,在床上滚了几回才慢慢精神了一些。 扯扯身上的睡衣,又看看自己的房间。他隐约觉得有些不对劲,这时耳边听到客厅里传来很轻的说话声。 邓廷歌正在看电视上《久远》的宣传片和采访报道,抬头看到罗恒秋走出来,连忙站起来。 结果把瓜子壳洒了一地。 罗恒秋:“……” 邓廷歌连忙蹲下,一片片地从地毯里把壳子扒拉出来。 “……娱乐最前线的记者同时还采访到了我们备受关注的男主角邓廷歌。《久远》这个故事具有很深厚的历史内涵,我们不妨来听听年轻的演员们又是怎么理解那一段历史的……” 电视里外景主持人叽叽喳喳说个不停,还带着特效妆的邓廷歌站在她身边。那时他刚拍完自杀的戏份,顶着张一氧化碳中毒的死人脸兴高采烈地应主持人的要求,“跟电视机前的观众朋友们打招呼”。 邓廷歌抬头看罗恒秋,一只手不停地扒拉瓜子壳,一只手指指电视,有些羞涩:“那个是我。” 罗恒秋:“……我看到了。” ☆、查查资料 邓廷歌在等他醒来的时候给他做了点粥。 罗恒秋吃了两口,沉默了。 ……非常难吃。 肉末虽然是现成的,但邓廷歌没放料酒之类的佐料,直接就往粥里扔;葱花煮得太久,姜丝切成了姜片,种种东西混在一起,吃起来滋味十分奇怪。罗恒秋实在是饿了,不想跟自己的肚子较劲,干脆从他手里抢过牛肉粒,倒进了粥碗里。 他没说话,邓廷歌也不知道怎么开口,搬个椅子坐在他对面看他喝粥。 电视上又播了一遍《久远》的宣传片。光明灿烂的开端和沉郁晦涩的结尾像一对寓意明显的对比物。邓廷歌饰演的久远骑着自行车载杨春霞在田野里前行,杨春霞笑着回头,将手里的一束野花抛入紧跟在他们身后的朱白华的自行车上。朱白华抓住了,然后画面骤然一黑。再亮起来时,久远跪在台上低着头,浑身发抖。他颈上挂着大白板,人们从他背后走过,都要踹他一脚。邓廷歌的头发被剃去一半,是那种令人羞耻的阴阳头。 邓廷歌觉得挺不好意思的。在电视上看到的自己的大脸原来是一件那么尴尬的事情,他鲜少有露脸的机会,今天一下看了好几分钟,尴尬又害羞,好在现在坐的位置正好背对着,他只需要盯紧罗恒秋就行。罗恒秋偶尔会抬一抬头,瞥电视一眼。邓廷歌不知道他看到自己没有,耳边听到广告的声音不由得有些懊恼:方才还嫌采访太长,现在又觉得它太短了。 罗恒秋艰难地吃了半碗,实在吞不下去了,拿了罐果汁喝。 “你以后别做了。”他说,“太难吃了,叫外卖吧。” 邓廷歌眼神一闪,似乎有点受伤。 “……你怎么想到做这个?”罗恒秋看他眼神闪烁的样子,又气又心软,简直想揍人。他憋了一会儿主动开口。 邓廷歌十分镇定:“有句话叫想抓住男人的心就要先抓住他的胃。” 罗恒秋:“……你不需要做这种事情的。” 邓廷歌尴尬地动动嘴角,想以笑解围但又笑不出来的样子。他干脆站起来拿了罗恒秋的碗,看似要给他收拾东西。 罗恒秋慢吞吞又接了一句:“你早就抓住我的心了。” 邓廷歌:“……你从哪里学来的台词?” 罗恒秋一脸正经:“不记得了。” 邓廷歌顿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又坐了下去,将那个勺子翻来翻去。 “师兄,我去见过包嘉树了。”他说,“他说的话和你讲的不一样。” 在和包嘉树告别的时候,包嘉树打量着他,笑着说你得好好给陈一平长脸,要不是他推荐你,我连你是谁都不知道。 包嘉树见他一脸茫然和惊讶,顺着又说了几句话。 “你是钟幸他工作室的人对吧。钟幸他老友罗恒秋你认识不?就华天传媒的新管理者,他也跟我说过你。我想你小子可以啊,钟幸赞你,连钟幸的朋友也赞你。后来陈一平给我电话,三番四次地说你这个新人确实不错。我信他的,我跟陈一平认识好多年了。” 罗恒秋眨眨眼睛,把眼神飘到了电视上。电视上正在播广告,一个能煲粥的电饭锅。 “你真的威逼利诱罗嘉树了?”邓廷歌问。 罗恒秋叹了口气,靠在椅背上看着他:“我这次没有威逼利诱,难保我下次就不会威逼利诱。” 他没承认也没否认,直直盯着邓廷歌。 “你不是讨厌我帮你么,以后我就不帮了。”罗恒秋说,“你做什么都随便,你选什么剧组我都无所谓。你不喜欢我这样,我以后也懒得这样了。邓廷歌,我很少和人吵架,太累了。如果我们以后会因为这个问题纠结,干脆就算了吧。” 他说得平静,放在膝盖上的那只手却轻轻颤抖。 以退为进,这是谈判桌上的方式。他将它搬到饭桌上,用在自己喜欢的人身上,带着点不管不顾的味道。 邓廷歌立刻就呆了。他怎么都没想到罗恒秋一觉醒来,直接把话题引到了分手上。 他猛地站起,手撑在饭桌上,脑子里尽是罗恒秋刚刚说的几句话。 “我现在不怪你了。”他紧张地说,“不用说这样的话……师兄,我知道你关心我。我不是否定这个,我们……我们可以商量出一个度的。” 见罗恒秋没什么反应,他干脆绕过去,走到了罗恒秋身边。 “别说那样的话。”邓廷歌小声地说,有点慌乱地抚摸罗恒秋的肩膀,“你不能这样……” 他低了头,手顺着罗恒秋的脖子一直往上,抚上他的脸颊。罗恒秋抬手覆在他手背上,很轻地问:不能怎么样? “……你不能把我拉进这个坑里,自己又跑了。”邓廷歌低头混乱地亲吻他。 嘴唇慌乱地碰触摩擦,他试图顶开罗恒秋的唇缝,但罗恒秋没有任何反应。 “师兄……”邓廷歌又一次喊他,语气里已带上了恳求。 罗恒秋对他喊自己的这个称呼实在是毫无抵抗力。想到自己的目的也已经达到了,邓廷歌不再坚持拒绝自己以后可能的帮忙,也终于卸力,张开了口。 他的顺从便是某种回应。 邓廷歌一下激动起来。 被他吻得喘不过气的间隙,罗恒秋心想你这几招还是我教你的…… 他仍旧坐着,干脆将邓廷歌的腰抱紧,拉近自己。贴得近了,某处的细微变化便十分明显。邓廷歌吻得兴起,手指插进他头发之中。这暧昧的接触令罗恒秋背脊发颤。 “做吗?”罗恒秋问他。 口唇间吞吐出的气息扑入另一个人的口腔内。邓廷歌愣了一下,顿时脸刷的就红了,身体下意识想往后退。 罗恒秋将他牢牢抱紧:“想不想,嗯?” 邓廷歌眼睛乱眨:“不……不……” 罗恒秋笑得了然:“不想吗?你帮我换衣服的时候是不是就在想这件事情了?” 邓廷歌拼命从他怀里挣出来,不太自然地站着:“没有,真的没有。” “是么。”罗恒秋垂眼露出失望的神情,“我倒是很想。” 邓廷歌呆呆立在他面前,觉得浑身的血由下到上,被一把火轰地烧沸了。 他闭眼僵了一会儿,转身扑到沙发上把自己的手机和钱包抓起来,也不敢抬头:“我我我我今晚要排练,回学校排练。我走了,再见。” 罗恒秋刚刚说的那一堆话都在逗他,眼看他尴尬又紧张,手足无措的样子,心里又是好笑又是喜欢,歪着脑袋挥了挥手:“再见。” 于是那人刚将门开了一缝,又砰的关上了。 罗恒秋:“?” 邓廷歌把刚穿好的鞋子又踢开,蹬蹬蹬走回来,低头又亲了他一下。 “再、再见。”他说,“我先回去查查资料。” 罗恒秋:“……” 邓廷歌还是走了。罗恒秋歪坐在沙发里,盯着电视发笑。 他喝粥的时候决定不能再这样让邓廷歌任性下去。谈恋爱这样的事情有时候需要一点小心机,一些小手段。他从来是不排斥的,于是便想试试如果用在邓廷歌身上会怎么样。 只是自己挑逗是挑逗了,最后却反被那个人过分认真的做法反将了一军。 罗恒秋很好奇:邓廷歌到底怎么样去查的资料。 带着一脸肃穆的表情逡巡在书架间,邓廷歌陷入了沉思。 应当借什么书好?这种问题是生理卫生还是生理健康还是人体结构? 他盯着面前一排的《法医鉴证实录》,茫然抬手抽出了一本。 看了两页又连忙塞了回去。自己简直疯了,怎么可能是这种…… 邓廷歌镇定地挪了个位置,一本本沿着书脊看过去。 最后抱着几本生理健康的普及知识站在借书处,他自己还莫名地脸红。 走出去的时候邓廷歌暗想,学校的图书馆其实内容也蛮多的…… 毕业大戏已经排练得差不多了,各种道具也制作完毕,亟待使用。 时间真是过得飞快。邓廷歌坐在道具箱上发呆,看见舞台灯光下的同学站得笔挺,情绪饱满地讲着对白。入学时候的一切仿佛就在昨天,他又紧张又激动地站起来自我介绍,围坐在一起的年轻人个个都抬头看他,目光里带着好奇和期待。 排练完之后一起出门喝酒吃夜宵。天边泛起热闹的红色,他们喝啤酒吃烧烤,谈着未来和现实,直坐到炉火熄灭。 邓廷歌无法控制地思念起罗恒秋。他的紧张、恐惧,对未来的希冀和向往,都需要找到一个出口倾诉。 “邓啊……”有人问起他现在的戏拍得如何,邓廷歌于是随口说了一些。 他们这些人之中,有的发展得很顺利,有的却不然。带着酸气的话语最后也在酒气里消弭无形了。回去的路上人人勾肩搭背,走在朝霞刚刚显露的天光下。 趁着毕业气氛正浓,刘昊君又跟他的女神表白了一次,于是又遭到了一次拒绝。 “林念双不合适你啊大刘。”邓廷歌躺在床上发短信,忙里偷闲地说。 刘昊君创作的剧本已经给了钟幸,拿到了很漂亮的稿酬。心里激动,然而表白不成功又令他十分落寞。刘昊君不想谈自己的事情,转而问起邓廷歌。 “《古道热肠》好像是根据一个中篇改编的,你看了没?” 邓廷歌点头:“从图书馆里借回来看了。傻强这人挺有意思——等下!” 他跳下床,扑向自己的桌子。刘昊君站在他的书桌前,左手拿着本《古道热肠》,右手点着那垒在一起的《大学生生理健康课程》《关于生理的一百个疑问》《人体结构》等书,转头问他:“看这个做啥?” “有用!”邓廷歌把书抱回了自己床头。 刘昊君看着他爬上床的背影,突然十分担忧。 “老邓,你别乱搞。”他说,“我听说圈子里很危险的,什么病都有。” 邓廷歌转头笑骂:“你乱想什么,我是为了试戏做准备。” 他说起谎来面不改色:“除了《古道热肠》,还有一部刑侦剧的法医我也想试试。” 刘昊君被说服了:“那就好嘛。看这些有用吗?你不如看法医学或者人体解剖吧。” “有用的。”邓廷歌笑得十分古怪,“蛮有用。” ☆、能?好?怎? 常欢帮邓廷歌找了处房子,虽然不大,但地理位置不错,周边环境也挺安静。邓廷歌很喜欢,打算毕业演出一结束就搬出去。 《古道热肠》的相关通告还没有来,参加《久远》的宣传活动和排练毕业大戏成了邓廷歌最重要的事情。 结束《久远》的拍摄令他非常惆怅。给家里打电话的时候母亲问他什么时候可以在电视上看到,他想了一会,告诉她:“电视上可能看不到。” 庞巧云说:“要去电影院看吗?哎呀我和你爸好久没去过电影院了,以前谈恋爱的时候倒是去过几次。那时候的电影票可便宜了……” 邓廷歌:“电影院……可能也没有。” 庞巧云一惊:“儿子,你拍的是什么东西?” 邓廷歌无言以对。 事情确实很不凑巧。剧本是已经过审了的,电影原本也排了明年的档期,但广电总局最近又有限令,《久远》因为涉及敏感题材,审核将会特别严格。 说不遗憾是假的。陈一平通知他们这个消息时表示他已经有了对策。公开上映的版本肯定经过删减,至少朱白华的自杀和写遗书的段落就肯定不可能出现。“但是完整的版本我也会另剪一份。这里放不了,我们去别的地方放。这里不能卖,我们去别的地方卖。” 他显然已经将所有的可能性都考虑到了。 陈一平另外还向邓廷歌和鲁知夏道歉。两个都是新演员,他确实觉得有些许抱歉。 鲁知夏倒是没什么想法。她本来就是因为陈一平的缘故才进入这个剧组的,很诚恳地表示自己学到了许多东西。邓廷歌也在一旁点头:“不是客套话,拍完《久远》我是真觉得自己懂得了很多。不仅是这个故事的背景,还有很多在镜头面前演戏的方法。” 站在舞台上的邓廷歌大多数时间都是兴奋和恐惧并存的。 虽然常常看不清舞台下的人,但他明确地知道观众都存在着。他们坐在距离他那么近的地方,随时准备为他的精彩表现喝彩,或是因他的蹩脚演技而发出嘘声。他必须讨好这些人,讨好这些苛刻但又宽容的人,以他最直接的声音、肢体动作和表情牵引他们的情绪。 而面对着镜头演戏却又是完全不一样的。会对他做出评判的只有导演,而镜头后面的观众仍在时间和空间之外。邓廷歌怀着新鲜感和前所未有的安全感,尝试彻底、完全地沉浸在角色之中。这里没有观众,没有掌声,没有嘈杂的说话声。他觉得自己就是久远。 他将自己的这种心情跟陈一平沟通过。陈一平笑言他还是太稚嫩,不够稳。 “一个好的演员能掌控好这一切。他即使站在千万人当中,也能令自己仿佛立于千万人之外。”陈一平说,“外物、外人都无法扰乱角色情绪的时候,你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演员。” 邓廷歌说陈导你合格的标准很高啊。 陈一平说是啊,所以我们剧组里只有严斐一个合格的演员。 邓廷歌好奇心起:“那你心目中优秀的演员有谁?” 陈一平却不肯说了,神神秘秘地笑着摇摇头。 这一场历练,令他的导师对他在毕业大戏里的表现也多了几分称赞。 邓廷歌性格认真,虽然因为在剧社里工作的原因已经比以往圆滑了许多,但并不是一个十分讨人喜欢的家伙。导师是院领导,带着几个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生,邓廷歌走动不多,导师对他的印象也并不十分深刻。 但看到他这番举手投足,稳重之余又带着掩不去的轻佻,和剧本里的角色无比契合,忍不住出声赞扬。 “出去拍点戏,收获很多啊?”导师问他。 邓廷歌老实地说确实收获很多。他告诉导师,严斐为了演好这个角色不仅学德文还看了一堆朱白华研究的哲学书籍,鲁知夏为了还原好那个年代的女性特点,接触了很多老人也看了很多老电影,特意去练习了步态和走姿。陈一平的编剧组抠字眼抠得厉害,和现代读音不同的字都在剧本上标得清清楚楚,标着句号的台词决不能念出感叹号的效果。 “但我还真说服过他们一次,改了那句台词的语气。”邓廷歌笑道,“挺有意思的。较真的时候你简直要生气,但回头想想,都是让人佩服的能人。” 导师与他坐在礼堂后门的石阶上,看着当日邓廷歌和罗恒秋一起看过的景色。 “这是你的运气。有很多人从这里走出去的第一部戏是粗制滥造的电视剧,或者是为了圈钱无所不作的电影。你遇上陈一平这个人,确实是你的大幸运。”导师说话的时候喜欢摸鬓角的大胡子,“幸运一次两次不难,难的是把这种运气一直维持下去。” “运气不好维持吧。”邓廷歌说,“我不是什么幸运儿,很多机会还是要尽力把握的。” 导师点点头,笑着说是的。“成名了的人大家都说你瞧他运气多好。一次两次可能是运气,但运气之后还是得有别的东西撑着。那些幸运平白就砸到你头上么?不会的。你总得要钻出个头,总得让人先瞧见你,才有资格去论实力还是运气。” 两人谈了很久,邓廷歌觉得这一个夜里从老人身上学到的,也许比过去三年的都重要。 回到宿舍里,刘昊君又抱着枕头被子过来了。 “在玩魔兽,太吵了。”他熟门熟路地把被褥往邓廷歌对面的床铺上放,“幸好你宿舍还有你。” 邓廷歌又趴在床上发短信,刘昊君自顾自地去提水洗澡了。 和罗恒秋的短信内容跟平时没什么区别。吃了没,吃什么;累不累,摸一摸;睡了吗,晚安吧。 可已经成了习惯,再简单都觉得高兴。 罗恒秋估计仍在加班,没有回复他。邓廷歌靠着个枕头坐在床上,又抄起枕边的书翻开。 看了一会儿,瞥见刘昊君出来了,他便盯着刘昊君的屁股瞧了半天。 “大刘,你过来。”邓廷歌说,“转过去。” 刘昊君莫名其妙地背对着他。 邓廷歌捏了捏他的屁股肉。 刘昊君:“……你,你看书看变态了?” 邓廷歌放开手,十分茫然。没感觉,一点感觉都没有。他说你多久没锻炼了,肉都垮下来了,刘昊君又被他骗住,跑到镜子前照屁股。 手机上网可以查到一些相关的信息,比书上平平板板说的那些内容要……香艳一些。邓廷歌看了两晚上,倒是觉得如果不把对象置换成罗恒秋,即便是吴彦祖没穿衣服站在自己面前,自己都没什么感觉。 他现在倒是把大概的程序都弄清楚了,跃跃欲试,又怕罗恒秋觉得他不稳重,太急躁。 直接开口说去你家吧,太露骨。但如果不说,不知道到什么时候才能顺理成章地跑到师兄家里去。邓廷歌把枕头挪了躺下来,叹气。 在酒店里打工的时候他见过很多次两个男人一起开房的情况,比如正好撞见罗恒秋的那一回。当时孔郁那副模样,应该也是想做那件事的。邓廷歌连忙晃了晃脑袋,不能往这个方向想,师兄以前和谁有过什么,他不能介怀。何况罗恒秋不止一次跟他解释过,自己和孔郁屁事都没有。 虽然这样想,但他还是腹诽了孔郁一阵子。 酒店里的安全套和润滑油全都是齐备的,邓廷歌在龙姐的恳求下也补过很多次货了。他知道怎么用,但疑惑的是——能?好?怎? 书上说得那么公式化,没办法给他直观感受。手机上查到的东西又好像过火了一点,他脑补了一下罗恒秋扑在自己怀里柔若无骨地扭来扭去,羞红着脸说“好哥哥弄坏人家了”的场景,脑袋上冒出一阵黑烟,像是被雷劈了。 快要睡着的时候罗恒秋总算给他回复了信息。 【周末有空吗?有个活动建议你去参加,邀请函我已经给钟幸了。】 【你和我一起去?】邓廷歌问。 【你和你经纪人去,我和我秘书去。】 邓廷歌:“……哦。” 他又继续啪啪啪按着按键回复信息,一句话没打完,罗恒秋又发来了信息。 【去了再说,见得到。】 邓廷歌想可怕啊,师兄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 他心道不晓得师兄知不知道我正想着的另一些事情。 【我查了很多资料,那个,我已经懂了。:d】 刘昊君站在门边说我关灯了啊,你开台灯吗? 邓廷歌:“别吵我,我等回复。” 刘昊君开着自己台灯写了会练笔的习作,抬头看到邓廷歌趴在床上,死盯着自己手机。 “都半小时了,你在等什么?” 邓廷歌:“哼。” 这时罗恒秋总算慢吞吞回复了短信。邓廷歌激动地摁开,看到了一个字:【好】。 邓廷歌:“……?” 含义深远,神秘莫测。 作者有话要说:  周末那什么你们懂……我要想想不老歌的密码_(:3」∠)_ 这章里邓廷歌关于舞台表演和在镜头面前表演的思考,参考了尹天仇奉为至宝的《演员自我修养》 原文如下: “我好像是这上千人群的奴隶,变得卑躬屈节,没有原则,准备做任何的妥协。我想掏尽心窝,讨好观众,我将更多地奉献曾经拥有的和我能够给予观众的一切。但内心深处却出现了从没有过的空虚。” 吴彦祖:关我什么事?! 虫单:(抹口水) 谢谢无敌和山山的雷,(づ ̄ 3 ̄)づ ☆、让我亲一下 罗恒秋所说的活动是华天传媒和其他几个企业合作举办的一次慈善晚宴。宴会上人头济济,钟幸问他:“想签名吗?我带了笔。” 邓廷歌:“……不,这次不签了。” 这样的慈善晚宴并不是邓廷歌这种连西服都要靠借才能穿上身的二十八线小新人能挤进来的。亮出邀请函的时候,那个负责检查和回收函件的女孩十分好奇地看了他几眼,礼貌地笑了。邓廷歌也回以客气的笑容,将自己的邀请函递给了她。 钟幸说,你可别又怪老罗。 “……没有。”邓廷歌有些诧异,“我不会的。他在给我制造机会。” 这下轮到钟幸诧异了。他看了邓廷歌几眼,笑着说:“你小子,脑筋终于清楚了嘛。” “有时会犯浑。”邓廷歌笑道。 晚宴上有不少大腕,钟幸这次没有再消失,而是带着邓廷歌去逐个打招呼。让邓廷歌惊讶的是,居然有几个导演在听到他名字的时候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 “久远,对吗?” “陈一平新片的那个新人?” 大师们眯着眼睛打量他,邓廷歌又惊又喜。 “我在老陈那里看了一点样片,挺好的,一个新人,确实不错。” “老陈现在逢人就说起他新片里演主角的那个新人,哎哟,他是真欣赏你。” 想起陈一平在片场里没表情的脸和训斥自己时冒出的“蠢货”“动点脑子啊你是木头吗”,邓廷歌满是感激。 慈善晚宴的重头戏是拍卖各个明星拿出来的竞拍品。所得钱款均会捐献出去,做了好事又能攒点名气,人人都十分踊跃。邓廷歌想起以前在港片里看的剧情,心道会有用这个来洗钱的么。这念头刚冒出来他就被站上舞台的一个人吸引了全部目光。 从进场开始就在寻找罗恒秋,但罗恒秋不回他电话也不回他短信,邓廷歌心知可能是忙于别的事情,于是想着等一会儿闲一点了再找他。没想到突然之间,罗恒秋就闯入了视线。 舞台上的青年挺拔英气,一身合体的西服令他多了几分成熟稳重的气质。他微笑着接过主持人的话筒,开始主持拍卖今天的第一份竞拍品,同时也是华天传媒最近投资的一部大戏里的重要道具。 “这种事情需要师兄出面么?” “这是这个慈善晚宴的传统。不一定需要罗恒秋,但是几个赞助单位肯定都会有人上台。老罗其实也就主持拍卖这一个而已,他们为了宣传这个片还真是费劲了心思。”钟幸看着台上的人说,“这个砚台可是珍品,孔郁在戏里用过的。” 邓廷歌眉毛一跳,不出声了。 罗恒秋的声音通过麦克风和音箱再传出来,和他平时听到的有些不同。 他今晚为了调动气氛,音调略略上扬,非常欢快活泼,偶尔还会顺口开几个玩笑调侃一下。邓廷歌觉得有些陌生,但心里又确实觉得很喜欢。 看到那个人站在台上,他有些嫉妒,又怀着骄傲。 罗恒秋将那个砚台拍出去之后就下台了,主持人继续主持拍卖。邓廷歌站起来想走到那边去跟罗恒秋打个招呼。罗恒秋下台的时候好像抬头往这边看了一眼,但他不能确定。 只是刚站起身就看到师兄立刻被一群人包围了。邓廷歌犹豫片刻,又退了回来。 肩上被人轻碰:“你好。” 钟幸和邓廷歌同时转头。两人的脸色都瞬间起了变化。 方仲意一身正装站在两人身后,看着钟幸黑了脸,连忙转头继续跟邓廷歌说话:“好巧。第一次见你,你怎么来的?” 邓廷歌:“钟幸和我一起来的。” 方仲意:“不是,我是说,你怎么也被邀请了?你想买什么?” 这么会聊天的人实在不多见了。邓廷歌有些尴尬,哭笑不得。方仲意没有丝毫恶意,只是单纯好奇,歪着脑袋等待邓廷歌的回答。 一边的钟幸开口道:“坐下来,别跟着丢脸。” 邓廷歌连忙坐下来了。邓廷歌身边还空着一个位置,方仲意也跟着坐下来。他看着邓廷歌,眼睛却盯紧钟幸:“最近很忙吗?” 邓廷歌:“还好,你呢?” 方仲意:“忙,没空吃饭了都。前天还去医院吊了水,上吐下泻的。” 邓廷歌:“哦。”他看看钟幸,钟幸专心致志地和邻座的美人笑谈,似是完全不理会这边的两位。他搞不清自己老板的心意,只好跟着方仲意闲扯下去。 方仲意本来心思也不在邓廷歌身上,见钟幸一眼都没看自己,渐渐也觉得无话可说了。 舞台上拍卖正酣,某当红女星拿出来的一件首饰被众人争抢,气氛十分热闹。邓廷歌坐的这一桌比较靠后,围坐的众人似乎都不是太熟悉,只是偶尔聊几句,很冷。菜也快冷了。邓廷歌觉得十分遗憾。那道海参刺身他很想吃。 “我走了。”方仲意突然说。 邓廷歌:“哦。你,你坐在哪里?” 方仲意:“前面。拜拜。” 他起身正欲离开,钟幸也站了起来。 “不好意思,离开一会儿。”他笑着跟正聊得欢的美人说,转身往侧门走去。方仲意在原地呆了片刻,整整脸上神情,也急忙跟着走了出去。 邓廷歌身边一下空出了两个位置,让他很寂寞。他终于心满意足地将海参刺身吃下肚,十分满足。 首饰好不容易被买下,全场鼓掌欢呼。邓廷歌一直盯着罗恒秋那边的动静,看到罗恒秋起身往外走,自己也连忙跟了过去。 这下可好,自己和老板一个被人跟,一个跟着人。邓廷歌心道,真是上梁不正下梁歪。 罗恒秋走到露台上抽烟,烟气刚从鼻子里漫出来,便看到邓廷歌出现在露台上。 “又抽烟。”邓廷歌每每看到罗恒秋抽烟就会不太高兴。师兄尚年轻,但烟瘾实在太大。他伸手将烟取了下来正要扔去,谁知罗恒秋又夺了过去。 “……别抽了。”邓廷歌说。 罗恒秋喝了点酒,神情很放松。 “你穿西装不错,很好看。”他仔仔细细地打量邓廷歌,轻声说。 邓廷歌被他这声音弄得头皮发麻。罗恒秋是故意的,他在瞬间确定了这一点。他故意压低自己的声音,让音调变粗,喑哑但诱人。 罗恒秋见他脸色变化,笑了一下,低低地说:“这里没人,让我亲一下。” 说完就凑了过来,贴紧邓廷歌的唇,把刚刚吸进口里的烟全渡进了邓廷歌的嘴里。 邓廷歌被呛了一下,罗恒秋立刻趁机入侵,紧紧压着他的舌头,舌尖灵活舔舐。 指间夹着的烟掉在了地上,灰烬纷纷散开,下一刻便被人踩扁。 “你说你都懂了,嗯?”罗恒秋见他喘得厉害,便退了出去,伸指抹抹邓廷歌唇边,“懂什么了,跟我说说?” “在这里说?”邓廷歌不甘示弱,环抱着他的腰将他拉得贴紧自己,“不方便吧?” 罗恒秋此时才终于笑进了眼底。 “确实不方便。”他亲了亲邓廷歌的鼻尖,“回家吧。”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分章原因所以在这里断一下。明天预告: 师兄:吃吃吃! 小邓:吃吃吃! ☆、你是想上我? 罗恒秋喝了酒,邓廷歌是坚决不可能让他开车了。上次罗恒秋酒后的情况依旧令他心有余悸。他去找钟幸,远远看到钟幸和方仲意站在庭院里说话。方仲意站着钟幸坐着,钟幸嘴里还叼着根亮着的烟。 怎么个个都爱抽烟。 邓廷歌没走过去,直接给钟幸拨了个电话说自己和罗恒秋先离开了。钟幸骂了他几句,大意是说这么好一个机会你不留在会场里认识人跑了作甚。但邓廷歌一说“你都不在了我上哪儿认识人”,他就不说话了。 “钟幸呢?”罗恒秋在外面的出租车待客处等他,见他小跑出来顺口问道。 “和方仲意在说话,我跟他说我和你走了。” 罗恒秋钻进了出租车里,哼地一笑:“跟那个蠢货有什么好说的?” 邓廷歌说我不知道。可能是跟方仲意见的几次面中,方仲意给他的印象都不错,而且因为雨天赠伞,方仲意完全将邓廷歌当做好人来看待,邓廷歌怀着欺骗了他的微小罪恶感,没办法讨厌起这个年轻的男人。罗恒秋倒是对他印象不佳,见邓廷歌没说什么,自己也不说话了。两人在出租车里默默地坐着,各怀心思。 邓廷歌想到到了罗恒秋家里会发生什么,脸上一直持续发热。下车的时候连罗恒秋都觉得他不对劲了:“你酒喝太多了?怎么脸那么红?” “没、没有。”邓廷歌紧张得要命。设想中的游刃有余完全在罗恒秋这个老手的面前施展不起来。在电梯里他按了楼层之后就站在按键面板前不动,呆呆抬头看数字屏幕。 罗恒秋靠在壁上瞅了他一会,突然笑出声。 第8节 恋耽美 正文 第9节 亲爱的空想家 作者:凉蝉 第9节 “你紧张什么?”他说,“怕吗?” “……不是。”邓廷歌抓抓脑袋,把手插进口袋里,装作轻松地回答。 罗恒秋问他:“你回去翻了什么资料?” “就……就一些书。” 罗恒秋走近他身边低声说:“看什么书,我教你啊。” 邓廷歌被他突然凑近吓了一跳,脑袋下意识往前一伸,砰地撞在按键板上。 罗恒秋:“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一直走到家门口罗恒秋都在笑。好不容易憋住了没出声,还是笑得肩膀抖。 邓廷歌又气又恼,可又无计可施,进了门就将人推在墙上亲下去,带了点怒气。罗恒秋也不反抗,手搭在他腰上,将人往自己身上拉。 “别笑我。”邓廷歌说,“师兄,我不喜欢这样。” 他确实有些受伤。经验不足也不是他的错,被罗恒秋这样嘲笑令他很抬不起头。 “但我喜欢呀。”罗恒秋笑着摸他耳垂。邓廷歌脸上温度再度升高,就着玄关的感应灯看到罗恒秋眼里尽是戏谑,还带着说不出的温柔。他拨开罗恒秋的额发,默默用手指拢好,再度低头亲吻。 罗恒秋不知一次对着他说过“喜欢”这个词。邓廷歌突然很想也这样跟他说一次,但那两个字梗在喉咙里,发不出音节。他用力将罗恒秋抱紧,重重地亲吻他。罗恒秋有些困惑地皱眉,但还是顺从了他略显焦躁的动作。 将人压在床上的时候邓廷歌一时想不起自己读过的那些书里说的东西了。罗恒秋从床上坐起身,两人急切地舔吻着,将衣服脱去。罗恒秋肌肉结实,但皮肤略显苍白,是一副不事劳作的身体。邓廷歌笑着说了句“好白”。他之前在拍《久远》的时候下地干过活,也脱了衣服在大太阳下暴晒过,麦色的肌肤上还留着不少细微的伤痕。 “你还受伤了?”罗恒秋摸了摸他胳膊上结痂的地方。 “小问题。”邓廷歌伸手去解罗恒秋的皮带,“师、师兄……?!” 罗恒秋突然低头舔他胸前的疤痕。 从未尝过的战栗感瞬间占据了身体。邓廷歌僵着不能动,身体却无法控制地热起来。 “师兄……” 罗恒秋按着他微微立起的乳头,以舌尖顺着疤痕往上游移,轻笑着咬了一下他的喉结。 “你想知道什么,我都教你。” 罗恒秋说。 这个形态的师兄让邓廷歌很震惊,甚至有些无法适应。罗恒秋认真细致地亲吻他的身体,被他唇舌碰触过的地方都异常地敏感起来,邓廷歌压抑着喉头的声音,手足无措地跪坐在床上,只能垂首盯着罗恒秋。他小心地把手放在罗恒秋赤裸的背上。那天的感觉似乎又回到了掌心里,邓廷歌忍不住沿着他脊椎处微凹的地方一路摸下去。 应当是这样做的吧?邓廷歌满脑子浑浑噩噩,突然想起这件事。 然后他就又僵了。 罗恒秋的手指已顺着他背部滑进了裤子里。 “师兄……这这,不对。”邓廷歌按住了罗恒秋的手,“和我想的不太一样……” 罗恒秋坐直了:“你想的是什么样?” 邓廷歌此时终于意识到,罗恒秋和自己的想法是一样的。 短暂的沉默中,罗恒秋哈地笑了一声,声音骤然冷了下去:“你是想上我?” 邓廷歌呆了一会儿,万分尴尬。原先看的那些东西突然之间全都派不上用场了。罗恒秋脸上的表情又硬又冷,垂着眼睛不看他。邓廷歌心想师兄生气了,师兄又生气了。 他忙拉着罗恒秋的手,牵着他手指:“师兄,我,我知道怎么做的,不会痛……” “滚下去!”罗恒秋怒吼,差点没把邓廷歌踹了下去。他说过会教他,但无论如何都不是教这个人怎么操自己。心头又气又怒,还掺着些说不清楚的复杂情绪,罗恒秋眼角余光看到邓廷歌站在床边沉默不语,像是被吓呆了。过了一会儿,那两条紧实的腿开始移动。邓廷歌捡起地上的衣服,踌躇地在原地磨蹭了一下。 “对不起,师兄。”邓廷歌说,“你别生气。” 罗恒秋心里烦躁起来。 他情绪容易不稳,许多次都是邓廷歌在没搞清楚他为什么突然心情不好,就先自己说出了“对不起”。邓廷歌很害怕自己生气,因而无论错在谁的身上,他都会先说对不起。 罗恒秋抬头看他。邓廷歌穿好了衬衫,意识到他的目光,又僵在原地不动。床头灯照亮他的侧脸和半个身体,在墙上落下长而曲折的影子,和罗恒秋的影子几乎紧贴在一起。 这个情况确实令人无语。他喜欢的这个人估计从来都没想过有朝一日会被人压在下面。罗恒秋心想会是一样的吗?他喜欢这个人的程度,和这个人在意他的程度,会一样吗?他有令邓廷歌愉悦的自信,但由邓廷歌这样的新手来做,他怕他感觉不到趣味。更重要的是,这种脱离自己掌控的感觉让他恐惧。 可笑透顶。罗恒秋除了嘲讽自己,不知道还能做什么。 他说你过来。 邓廷歌犹豫了一会,走到床边。罗恒秋勾着他的手指,沉默片刻才开口:“你来吧。” 邓廷歌:“……?!” 罗恒秋:“说好的,我教你。” 罗恒秋勾着他脖子躺在床上,邓廷歌怕压着他,手臂撑在一旁。 “师兄,我会小心的。”邓廷歌小声说,俯头去吻他。他刚穿上的衣服又被罗恒秋扒了,两人连裤子也蹬掉,在床上光溜溜地翻滚。罗恒秋这里该有的东西都有,他翻出来扔给邓廷歌,脸上一扫之前的热切,满是平静。 邓廷歌把润滑油倒在手上,抬眼看罗恒秋。 “我、我开始了……” 罗恒秋见他满脸是汗,紧张得不行的模样,心里有些软。他抓着邓廷歌的手引导他:“你慢一点,轻一些,这样不会疼。” “……不会疼吗?书里不是这样说的。” 罗恒秋躺下来挪了挪身体,尽量放松,没什么精神地说:“可能不会疼吧。” 他闭着眼睛躺了,张开腿,感觉到邓廷歌的手指正慢慢进入自己身体。那种感觉太过诡异和难受,但他告诫自己不能出声。如果他的抗拒太强烈,邓廷歌可能会放弃。他一想到之后两人可能会因为这个问题而慢慢疏远就觉得恼怒:因为床上不协调而分手的情侣他不是没有见过,但这种情况不可能出现在他们两人之间。那太扯了。 邓廷歌十分谨慎温柔,罗恒秋适应了之后倒也没有太反感。他喘了几口气,伸手去摸自己的性器,随着邓廷歌的动作慢慢撸动。 “别乱动,轻一点。”罗恒秋被他弄得发颤,“找准位置……” 沉默之中,他发现邓廷歌俯下身,鼻息扑在他的脸上。 邓廷歌亲吻着他。两人方才吻得狠了,罗恒秋的嘴唇有些肿。邓廷歌心头涌起一种陌生的激动。他沿着罗恒秋的颈脖和锁骨一路吻下去,空闲的那只手覆在罗恒秋撸动性器的手上。罗恒秋的手停了一瞬,随即微微颤抖起来。他吻过他的胸口、腹肌和小腹,舌头最后在他的阴茎上绕了一圈。 罗恒秋猛地睁开眼,看到邓廷歌正沿着自己大腿内侧的皮肤舔舐,眼皮抬了抬,眼里都是情欲。他无法控制地呻吟了一声,突然觉得手脚发软。 邓廷歌顶入他身体时几乎被撑裂的痛感令他浑身发颤。他死死抓着床单,拼命喘气放松身体。邓廷歌已经扩张了很久,但罗恒秋始终是第一次,他紧紧闭着眼睛,眼角沁出泪水。 进入的动作停了。邓廷歌慌乱地擦掉他的眼泪问:“很痛吗,师兄?” 邓廷歌连忙想退出。罗恒秋在痛楚之中反应过来,忙制止了他:“不痛!继续。” 他抓住邓廷歌的手臂,重复了一遍“继续”。 邓廷歌突然间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仿佛瞬间明白了比之前更为深刻的某件事情。这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反而让他无法抑制地激动起来。 他俯下身疯狂地亲吻罗恒秋,身下硬物一寸寸地、坚定地抵入深处。罗恒秋被他吻得喘不过气,待身体的痛楚消失之后,被异物填满的充实感才渐渐清晰起来。 邓廷歌的眼睛非常明亮,低头温柔地吻罗恒秋的眼角和鼻尖。他将罗恒秋软下来的那根握在手里,一下下地套弄到发硬。 罗恒秋已经被他弄得有些难受了。他抱着邓廷歌的身体,温热的胸膛彼此紧贴着,心里弥漫着难以析清的悲哀和幸福,互相糅杂在一起。 “师兄……”邓廷歌低哑地说,“看着我。” 他额上沁出细汗,罗恒秋伸手帮他抹去,痴迷地注视他微微发红的双眼。 填满身体的硬物缓慢开始抽插,异常的痛感和饱胀令罗恒秋不适,他抱着邓廷歌的手臂收紧了,大口喘气。邓廷歌低低地喊他师兄,罗恒秋羞得揪着他的耳朵扯,又被他插得忍不住呻吟出声。 邓廷歌没坚持多久就射了。他怕罗恒秋仍是痛,忙抽了出来。罗恒秋看着他,嘶哑地笑了一声:“早泄。” 邓廷歌脸一红,扑上去咬他鼻子,被罗恒秋躲开了。 “下次会久一些。”邓廷歌跟他解释处男的困窘,换来罗恒秋凉凉的嘲笑。 “没有下次了。”罗恒秋说,“技术太糟糕。下次换我来,干得你流水。” 邓廷歌目瞪口呆。他没想过罗恒秋居然也会说这么黄的话。 把套子扔了,回头看到罗恒秋躺在床上正摸着自己那根套弄。邓廷歌觉得一辈子的尴尬都集结在这一刻。 “你、你没射?” 罗恒秋:“你还没能耐把我插射。” 完了完了。邓廷歌扑上床的时候脑子里尽是“完了完了”两个字:满口荤话的师兄他也喜欢得不得了。 他压着罗恒秋半边身,帮着他一起撸管。罗恒秋不耐地皱眉,又被邓廷歌吻住,很快就张口与他缠在一起。邓廷歌的手很热,带来和自己摸的时候完全不一样的感受。罗恒秋抬眼看着他,身体的热潮一分分堆积起来,他忍不住张口发出低沉的呻吟。邓廷歌亲密地吻他嘴角,握着他的手加快动作。罗恒秋很快颤抖着射了满手。 邓廷歌胯下那根又硬了起来,顶着罗恒秋的腿。 “不做了。”罗恒秋说。 “嗯。”邓廷歌的手撑在脑袋上看他,小声问,“刚刚舒服吗?” “不舒服。”罗恒秋抽纸巾擦手。 “可是后来好像你有点感觉了。”邓廷歌伸指摸他眉毛,凑得很近,“缩得特别紧。” 罗恒秋:“……” 邓廷歌见他神情变化,忙解释道:“我、我看书里说的,会有这种反应。” 罗恒秋恼羞成怒:“你看的什么书!烧了!” 他这怒气毫无来由,反而暴露了真实想法。邓廷歌没有放开他,盯着他眼睛不住地笑。罗恒秋被他看得发毛又不好意思:“滚,去洗澡。” 等罗恒秋洗完出来,邓廷歌已经清爽地睡着了。他抱着罗恒秋的枕头趴在床上,睡得很沉。罗恒秋简直想骂人。他必须好好教教邓廷歌一些基本的床上礼仪。 站着想了一会儿,自己也觉得无可奈何,于是爬上床去。他学着邓廷歌的样子趴着,正好能看到邓廷歌闭目沉睡的模样。未干透的头发纠缠在一起,他伸手去抓了一下。邓廷歌迷迷糊糊中仍知道是他,将他的手拉下来胡乱亲了一口,握在手里又睡了。 罗恒秋心头发软,觉得一切都无所谓了。他挪近一些,再看几眼才闭眼睡去。 醒来的时候看到邓廷歌穿着短裤坐在窗台上,开了一半的窗,正在抽烟。 罗恒秋倒是从不知道邓廷歌也会抽烟,开口说了句早。 “你不是不喜欢我抽烟?怎么自己又抽起来了?”他将自己卷在被子里问,“想什么?” 邓廷歌熄了烟跳下窗台,光着脚走回来坐在床边,说想你。 “我不是在这里么。”罗恒秋笑道。 “那也一样想。”邓廷歌低头抓抓他头发,吻他的唇。 还没刷牙。罗恒秋皱了眉想,却伸手干脆把邓廷歌拉倒在床上。 邓廷歌就着被子抱他,脑袋在他胸前蹭来蹭去,低声地笑。罗恒秋想推开他但推不开,只能由他抱着。窗外有几只落单的鸽子扑棱棱飞过,阳光透过窗帘照进来,有种令人舍不得的平和与温暖。 把邓廷歌送回去的时候,罗恒秋顺便给了他一条钥匙。 “就这一条,丢了就没有了。”罗恒秋说,“好好给我收着。” 邓廷歌自然谨慎认真地收了。罗恒秋在他面前越来越多地暴露出自己原本的言语习惯,之前端着的绅士做派也几乎毁得差不多了。他笑嘻嘻地侧头看罗恒秋。 “看什么?”罗恒秋瞪他一眼,“这个红绿灯过了就到你学校了。” “师兄,周末有空吗?”邓廷歌说,“我跟我妈说了,我带朋友回去吃饭。” 罗恒秋吓了一跳:“这么快?!” 邓廷歌:“快么?说了很久了。” 罗恒秋这才意识到确实已经说过了很久。但昨天夜里刚刚有了深层关系就立刻约定要到邓廷歌家里去吃饭,他总觉得有些不对劲。 “脸红了。”邓廷歌说。 罗恒秋:“……滚下车!” 邓廷歌:“那到底去不去呀?” 罗恒秋:“废话。” 他想这人太过分了,上了自己一次就这样蹬鼻子上脸。转头想以师兄身份教训他几句,却看到邓廷歌眼睛发亮,满脸掩不住的快乐。 罗恒秋:“……” 算了。他想,教训的话留到下次再说吧。 ☆、这是见父母 《古道热肠》剧组开始进行剧本讨论会,邓廷歌不得已,将约好的吃饭时间又推了一周。 这次这电视剧的导演是圈中特别擅长拍该类电视剧的能人,对剧本和演员理解的要求非常高。邓廷歌心里记挂着常欢跟他说过的八卦,认识剧组内演员的时候强迫自己不要去想哪些人爬上过包嘉树的床。 《古道热肠》以他饰演的角色傻强为主,间中出现多个人物,穿插着各种世情。剧本由一篇七万字的中篇展开,洋洋洒洒二十多集,令原作中的人物更加血肉丰满。编剧却不是原作者。原作者表示自己不熟悉剧本改写,同时因为对这个作品怀着不一样的感情,无法动笔扩写,干脆将改编权也让了出来。 邓廷歌揣着剧本,回到钟幸的工作室里和常欢碰头,顺带开始研究剧本。 常欢又端起了一副正经得不得了的面目,邓廷歌坐在她对面一直笑,笑得她眉头抽搐,嘴角都歪了。 “别、笑、了!”常欢怒道,“再笑我就给你加日程,让你不能去约会!” 邓廷歌耸耸肩:“我现在也不能去约会,没什么差别。” 他和罗恒秋的工作骤然变忙,自从上次相聚之后就一直没能再见面。常欢哼了一声,似是对他这副模样十分不满。邓廷歌十分理解常欢这样的人,正如他知道罗恒秋有许多副不同面貌一样。 社会人,尤其是常欢和罗恒秋这样需要与许多人打交道的忙人,总要端着不同的面具,在不同的人面前说谈。罗恒秋初始和他重见时,也常常是西装革履的模样,头发梳得发亮,言谈之中俨然是社会精英的派头。邓廷歌喜欢他的所有模样。所有的面具他都不会厌倦,那全是罗恒秋,是他熟稔社会规则、却又对自己完全敞开信任的师兄。 常欢:“……谈工作呢你在笑什么!最近你要注意一下行为分寸,别又被人拍到了!现在特别关键!上次的事情还没收拾好,你上点儿心。” 邓廷歌收好了表情,一脸正经:“好好好。” 两人谈完工作之后,邓廷歌溜去找钟幸玩。 钟幸正在办公室里拧着眉头看杂志。 方仲意的新专辑没有获得预想中的销量,新创作的几首歌更是被乐评人认为只是在单纯地重复自己之前的路子,“江郎才尽”这样可怕的词语大咧咧摆在杂志封面上。 这样的评价是一夜之间冒出来的。方仲意应该是惹到什么人了。钟幸有些烦恼。 他很想不管了,但看到那个人被这样批评,甚至被踩到泥里嘲笑,心里始终是不忍和愤怒的。 慈善晚宴的时候他和方仲意在庭院里聊了很久。大多数时候是方仲意说,他默默地听。他并不知道原来方仲意也会对自己说那么多的话。断断续续相处的数年间,总是自己在不停地对他说,此时终于调转过来,钟幸心里一点都不觉得愉快。 一起住的时候其实也有许多愉快回忆。钟幸在稀薄的灯光里看着方仲意,心想他瘦了。 和他在一起的人是否有好好地照顾他?方仲意一旦投入创作就会彻底忘记了外物,连吃饭喝水都会忽略。钟幸总是会备着简单的粥饭和饮水,觉得时间差不多了就端给他。方仲意迅速吃了喝了,但完全忘记曾经进食,脱离创作状态之后就会嚷嚷着肚子饿。在这件事上钟幸总是表现出十二万分的耐心。他至今仍记得自己教方仲意怎么煮意大利面时,扑过来抱着自己的年轻人眼里的神情。 感激,但没有爱。 意识到这一点的钟幸心头发涩。他放下了杂志。 那天晚上方仲意说的那么多话里,唯有一句最令他难过。 他讲了半天,讲到喉咙沙哑才停,低头盯着钟幸,笑道:我好久没有跟人这样聊天了,你再听我说一会儿行么? 心里有个声音说算了吧,原谅他,他没有你不行的;然而他还残存的理智却拉扯着他的四肢,让他无法站起:不能这样,他还不知道自己到底错在哪里,你不能再纵容他。 钟幸最终没有对他这句近似恳求的话表现出动摇。他问他:“你男朋友呢?” 方仲意干涩地一笑:“没有男朋友。他不是认真的。” 钟幸不说话,方仲意接着又说了一句。 “我总是很轻易就喜欢上别人。” 钟幸冲口而出:“那我呢?” 他将杂志扔在一旁,觉得自己十分悲哀。方仲意当时愣了一会儿,半天才讷讷道:“对不起。” 钟幸始终想不明白自己与他爱上的其他人差别在哪里,更容易把握、更加纵容他,所以得不到珍视? 那一点还盘踞在神经线里的理智又在叫嚣:不要回头!往前看!往前去! 钟幸想得脑袋发疼。他看到邓廷歌在外面探头探脑,干脆起身走了出去。 庞巧云对于儿子说带朋友回家吃饭起初表现得很平静。 “又是小刘啊?”她在电话里说,“我最近学了个新菜式,大肉,小刘应该喜欢。” 邓廷歌却告诉他这次不是小刘,是自己高中的师兄。庞巧云想了半天,没想起他这个师兄是谁。倒是邓啸一听到罗恒秋的名字,顿时一拍膝盖:“就是那个男孩子呀!这混球围观别人打架结果那孩子帮混球挡了一石头,你忘了?” 庞巧云恍然大悟:“哦对对对!哎呀可俊了那孩子。心地又好,还那么好看……” 邓廷歌:“爸,混球是谁?再说了我不是围观打架,我也是无辜群众。” 邓啸冲座机大声说:“反正人家对你这个混球有救命之恩。” 邓廷歌无语:“对对对,你都对。” 他终于带罗恒秋回家,邓啸还在门外激动地瞅了罗恒秋的车一会儿。他家在老宿舍区里,是旧房子,邓家在二楼,庞巧云从窗户上探出个脑袋冲自己老公挥手,让他快回家,别丢脸。罗恒秋的豪车停在一众自行车、电单车和摩托车之中,分外显眼。罗恒秋觉得十分不好意思:“是不是太招摇了?” 邓廷歌看了下车头的四个圈:“这已经是你最朴素的一辆了。” 罗恒秋:“是的。” 邓廷歌安慰他:“别多想,就是个车,四个轮子,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家也有四个轮子啊。” 他指着邓啸的摩托车和庞巧云的电动车给罗恒秋看:“我妈还有辆自行车。加起来比你这个还多俩轮子。” 罗恒秋只好承认他有点道理。 在邓家受到的欢迎级别之高,是罗恒秋从没想到的。 邓啸拿出了舍不得喝的君山银针,庞巧云捧了两个大果盘,里面装着各种时令水果。 “吃吃吃。”两人欢天喜地地坐在对面,对罗恒秋笑道。 罗恒秋紧张极了。从进门将礼物递给邓廷歌父母开始他就处于一种没办法脱离的紧张状态之中,面对这么热情的接待,一边承受着罪恶感一边自我欺骗“这是见父母这是见父母这是见父母”,硬是从僵硬之中拉扯出一点莫须有的甜蜜来。 邓廷歌倒了杯白开水站在窗边喝,看着他手足无措的模样,无声发笑。 罗恒秋忍不住道:“小邓也过来坐吧。这么好的茶。” “我爸不让我喝。”邓廷歌说。 邓啸立刻接上:“他不懂欣赏。小罗啊,你喝,啊。没什么好东西招待,真是不好意思。” 罗恒秋:“哪里哪里,很好了很好了。” 一老一少互相谦虚,客客气气。 两夫妻对罗恒秋的印象一直很好。记得自己儿子在医院里包扎从车上摔下来磕出的伤口时,这孩子躺在急诊室的病床上正被医生按着缝合伤口。两人万分感激,想去说句谢谢,进去却却看到十来岁的罗恒秋疼得浑身发抖,咬牙不吭声。那缝针的痛原本是自己儿子该受的,却让别人承受了,两夫妻又是感激又是难过。罗恒秋平静之后连声说没关系,庞巧云提醒了好几次让邓廷歌带人回来吃顿饭,结果直到罗恒秋高中毕业都没成。 罗恒秋拨开头发让邓啸看他脑袋后面的伤口。邓廷歌帮庞巧云擦桌子,抬头看到那道伤,又勾起嘴角笑了笑。 亲吻那个伤痕的时候罗恒秋的反应会很激烈。那天早上自己鼻子差点被撞伤,两人在床上踢了一会儿,才不甘不愿地消停。 庞巧云做了一桌的好菜,邓家的三个人都接连不断地给他夹菜,罗恒秋除了吃,几乎没空说话。他偶尔趁两夫妻没注意的时候瞪邓廷歌一眼,邓廷歌嘿嘿笑着,又给他夹一块肉。 邓廷歌先吃饱了饭,说着“等我一会儿,带你出去玩”就跑下了楼。片刻后他扛着根竹竿站在楼下喊“师兄”,邓啸一瞅,笑骂道:“又要去打果子了。” 庞巧云给罗恒秋塞了个袋子,让他赶快下楼去。 罗恒秋一头雾水,跟着邓廷歌往前走。 “做什么?” “摘龙眼。”邓廷歌指指脑袋上方,“你看,都熟了。” 罗恒秋这才注意到宿舍区里到处都种满了龙眼荔枝这一类果树。饱满多汁的果实沉沉缀在枝头,一簇簇地将树梢都压弯了。人抬手可及的地方果子都被摘光,高处倒还有不少。 将竹竿的一头劈开一道缝隙,在缝隙里塞入木棍把缝隙撑开,竹竿就成了一个最简易的摘果工具。罗恒秋看邓廷歌十分熟练地完成这些工序,忍不住说:“你常常摘?” “讲真,这小区里没有谁的摘果技术比我好,个个都是跟我学的。”邓廷歌把竹竿往上伸,裂口卡在一串龙眼上,手腕一旋,果串就和树枝分离,卡在了竹竿上,“小区里的果子都是种了很多年的,公共财产,谁想吃就摘。高的地方特别难摘,要像我这样用工具。” 说话的时候他已经迅速地摘了好几串,扔进罗恒秋的口袋里。 罗恒秋由衷地夸他:“厉害。” 两人已经走到了偏僻处,邓廷歌四周望望,扭头在罗恒秋脸上亲了一口。 “师兄再夸我几句?”他乐颠颠地说。 罗恒秋不理他,低头剥龙眼吃。 邓廷歌只好没话找话地跟他说:“我前几天去参加剧本谈论会的时候,看到有一部电影也在做前期宣传,那电影和《古道热肠》的拍摄地点是一样的,不过它的进度比我们快。电影的名称跟你关系特别大,你猜是什么?” 罗恒秋被手里的水果吸引了注意力,纵使刚刚已经吃得很饱仍旧忍不住剥剥剥:“不猜,爱说不说。” “……”邓廷歌无奈道,“好吧。电影就叫《师兄》呀。” ☆、大笑话 罗恒秋没什么感觉,手上还在疯狂地剥龙眼:“是吗?然后呢?” “没有想看的欲望吗?” “并没有。”罗恒秋淡然道,“听上去很像哗众取宠的玩意儿。” 两人扫荡了好几棵的果子,最后确实吃得太撑,装着一袋的果壳和果核回去了。邓廷歌在家里住一晚上,罗恒秋便自己开车回去。邓廷歌送他到楼下,罗恒秋见楼道昏暗,将他拽近身边亲吻。 仿佛是因为有过了肉体关系,亲吻的意味一下就变得深层。两人抵在墙角,怀着随时会被人窥破的紧张接吻,舌头缠得分不开。邓廷歌把罗恒秋压在墙上,揉他敏感的耳后,直到听到师兄喉间传出压不住的喘息。 “……够了。”罗恒秋将他推开一些,“我得走了。” 邓廷歌亲他耳垂:“出完外景回来见。” 罗恒秋脸上微微发热,这回来见的意义很明显不止是“见”。他深呼吸几下,拍拍邓廷歌的脸:“好的,处男。” 邓廷歌:“……” 罗恒秋低声笑道:“这次再早泄,就真的永远没有下一次了。” 邓廷歌之后又认真研究过自己为何会这么快就缴械,最后发现问题出在师兄身上。 他随着《古道热肠》剧组的车赶往拍摄地点的途中还在认真地刷手机看百科,力图找到让“下一次”绵绵不绝的方法。 鲁知夏给他发短信问他在做什么。 【准备拍戏。怎么?】 【下个月校庆,你回去么?】 邓廷歌想了想,果然是华观中学110年的校庆。这数字虽然也整,但始终不够100有气势,这一次的校庆规模也只能算一般。他问鲁知夏是不是所有的校友都能回去,鲁知夏说不是。 【开放日可以随便进去,不过晚会的时候要凭邀请函。】 邓廷歌:“……” 【我没有。】他打字。 【……我只有一张。】鲁知夏也打字。 【为啥不给我发邀请函?】 【因为你没名气吧。姐姐我可是省级电视台金牌少儿情景剧的女二号啊。】 隔着手机邓廷歌都仿佛能看到鲁知夏狂笑的脸。 他读书的时候并没有经历过这样规模的校庆。不逢整数,校庆的活动便简单许多,弄个晚会,唱几首歌,表演些小品也就过去了。只是离校这么多年,邓廷歌被鲁知夏的三言两语勾起了很多想法。他确实想回去看看了,最好是和罗恒秋一起。 罗恒秋没有及时回复他短信,邓廷歌估计他正在忙。 《古道热肠》的前面一部分剧情全都在山里拍摄。傻强是个地道的山里汉子,以种树为生,天天在山里奔忙。邓廷歌抛开别的想法,一心一意地投入这一天的现场训练里。 副导演带着他去熟悉借住的村子和村民。村子十分普通,通了水电,还有平整干净的水泥路,邓廷歌在村子里转了两圈,整个村的人都知道这儿又来了个许多拍戏的城里人,城里人里还有个长得十分帅气的年轻人。邓廷歌调整好自己的“自来熟”频道,很快和村里人侃起了大山。 这一片山地稍微远离城镇,自然环境保护得比较好,且水电、通讯和网络全都通了,这一年到这里来取景拍摄的剧组确实不少。村民告诉邓廷歌,就在隔壁村那边,也有一堆拍戏的城里人。 “拍武打戏,可好看了!那些人都吊着在天上飞来飞去。”给他作向导和教他做农活的老刘说。 老刘拿了剧组的钱,负责教邓廷歌一些傻强才可能具备的技能,比如下地干活,比如砍完柴之后怎么拖到山下,比如遇到野猪又该怎么应付。邓廷歌跟副导演打了招呼,让老刘带他去看别的剧组拍戏。他一路上都默默跟在老刘身后,观察他的行动方式和姿态。 老刘是典型的山里人,骨骼有力,肌肉结实。他走路有些拖拉,说是年轻时从山上摔过下来腿折了,好了之后就一直不对劲。下山的时候他告诉邓廷歌应该怎么弯腰,石头太滑的时候应当怎么走,过水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踩稳石头,哪些是牢固的哪些是松动的,全都能看出来。 邓廷歌学得很快。快到隔壁村的时候他走到了老刘面前,让老刘看看自己像不像个山里人。 老刘目瞪口呆:邓廷歌微微佝偻的脊背、罗圈腿和皱着鼻子擤鼻涕的神情,跟他几乎一模一样。 “你咋学得那么快?”老刘非常惊讶,“太像了。” 但还是不够。邓廷歌心想。 傻强一直在山里生活到三十多岁才进到城里。这三十年的经历需要他用三天来熟悉。这是个很大的挑战。 只是他竟觉得十分兴奋,跃跃欲试。 《师兄》的剧组就在前面,邓廷歌远远就听到了武器击打的声音。 那么真?他赶快溜了过去。 场中的两拨人已经你来我往地打了起来。邓廷歌隐约认出其中一个是现在正红的偶像明星舒杰,其余的他就完全分辨不出来了。《师兄》的导演坐在监视器前,戴着顶帽子掩住了面目,二郎腿一翘一翘,看上去不是很满意。 老刘去跟隔壁村围观的人聊天了,邓廷歌一个人站在场边看。他看了几下,突然辨认出舒杰身后的一个演员有点眼熟,皱眉想了一会儿,猛地击掌。 他想起来那是谁了。 前些日子他去参加《古道热肠》的剧本讨论会之后,偶然经过影视城外面,正好看到《师兄》剧组在找临时演员。他闲着无事,也挤了进去想凑凑热闹,谁料刚挤进去就被里面冲出来的一个给撞了出来。 “对不起对不起!”那年轻人一副好相貌,充满活力,胳膊一伸就将他从地上拖了起来。 “没事。”邓廷歌拍拍屁股上的灰尘,看到年轻人手里拿着一张写着台词的纸,立刻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恭喜啊,有台词呐。” “对的对的。”那年轻人看上去和他差不了多少,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第一次接到有台词的。你也是来等活儿的?快进去,不然就没你的份了。” 邓廷歌摆摆手:“算了。” 他偷偷往那男孩子手里的纸上瞥了一眼,看到“师兄”两个大字,想起最近听到的一些传言,顺口道:“这个剧组蛮有名的。” 年轻人看他几眼,皱眉轻笑:“你很懂啊?你演过什么戏?” 喔唷……邓廷歌心想,瞧不起我呢。他还想逗逗他,但被找过来的常欢拉走了,只好作罢。 常欢一路小声说着“做你的经纪人可真累啊随时准备给你善后还要随时准备着报警找你你能不能给我点生活的希望”,那年轻人见他居然有了经纪人,愣愣地呆在当场。 邓廷歌此时在现场看他有模有样地跟在舒杰后面舞剑,觉得十分有趣。 这人会迈进这个圈子吗?他会知道自己吗?或者日后自己有机会得知他的名字吗? 邓廷歌站在那里胡思乱想。面前正在打斗的人里除了舒杰,各个都是尹天仇。小小的梦想,巨大的艰厄,这个反差巨大的世界足以压碎很多人的希望。 他倒是期待那年轻人能坚持下去。毕竟他那样的相貌,其实已经比百分之八九十的造梦者要好得多。 下次若有机会在别的剧组再见,邓廷歌决定问问他的名字。 跟着老刘循着来路回到剧组,邓廷歌一下子就发现气氛不对劲。 “方导?”他拉着导演问,“剧本又要改?” 包括他在内,所有人的剧本都被收上去了。 导演有些尴尬:“改个小地方,比较重要。很快就发回来给你……给你们。” 邓廷歌十分熟悉他脸上的笑容。常欢和罗恒秋试图以笑容掩盖什么的时候,嘴角肌肉和眼尾纹路扯动的幅度和现在的导演几乎是一样的。 等拿到新剧本之后邓廷歌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演员表上参演人员的顺序改了。男二号胡慕的名字原本排在他之后,现在被人给挪了个位置,压在了他头顶上。邓廷歌忍不住笑了一下。《古道热肠》原本只有他一个男主角,只有傻强一个主线角色,现在把傻强的好兄弟给摆了上来,显然是要改成双男主了。 剧组里的其他演员都克制着不抬头看他。但邓廷歌一米八几的高度,那么大一个笑话摆在那里,光天化日的,想要装作看不到也很难。 不是说包嘉树只潜女明星?邓廷歌心里倒还是冷静的:怎么现在连男的都爬上去了? 他拿着剧本站起来,走向导演和正跟导演讨论问题的制片人包嘉树。新的剧本是刚刚到来的包嘉树带来的,邓廷歌心想不找你还能找谁。 除了默然坐在一边的胡慕,所有演员的目光都齐刷刷集中在邓·笑话身上。 “哟,小邓,来来来,坐坐坐。”包嘉树先看到了他,招呼他坐下来喝茶吹风扇。 他满脸堆笑,脸上肥肉挤在一起,十分壮观。 邓廷歌心里突然对胡慕充满了钦佩之情。 “包老板。”邓廷歌学着其他人那样称呼包嘉树,“我就想问问,这剧本改了,我的酬劳可没改吧?” ☆、遵命,师兄 包嘉树看看剧本又看看他,脸上堆起热情笑容:“不改不改,怎么会改呢?” 邓廷歌像是放心了,露出松一口气的轻快表情。 包嘉树忍不住又加了一句:“你的片酬一分都不会少的。” “多谢包老板。”邓廷歌笑着说。 包嘉树看他的眼神这时终于有了点变化。他像看着一个陌生人一样扫了邓廷歌几眼,点点头,像是惊讶又像是赞赏。 邓廷歌拿着剧本又穿过众人“快看这里有个好高大的笑话”的眼神,坐回了自己的椅子上。 胡慕就坐在他身边,两人对了个眼神。邓廷歌笑着点头,权当打招呼,很快又低头翻剧本察看还有哪些改动。他觉得自己是应该被夸奖的。刚刚浮在脸上的笑容非常自然,他信手拈来。 胡慕是这两年迅速蹿红的一个男演员。 《古道热肠》这样的片子一般都会用有演技的演员来压阵,男二男三、女二女三等角色则选择有收视保障的新人。胡慕的长相在邓廷歌看来限制有些大:太女气了。尖下巴大眼睛,脸皮太白净,二十多近三十岁的人了,看上去还是一副大学生的稚嫩模样。他走不出自己戏路的限制,但近几年因为找准了受众群体,红得非常出乎意料。 邓廷歌现在知道他是怎么红的了。 还在学校里的时候就已经见惯这样的事情,邓廷歌没什么别的感觉。人各有志,人各有路。他翻了十来页剧本,开始思考怎么去表演那些经过改动的部分。 说不气愤是不可能的。邓廷歌却知道气愤也没有办法。包嘉树这样地位的人,连钟幸也要让他几分脸色,他没什么可以说理的地方。况且这种事情也没道理可说。 但是看到居住房间的分配,邓廷歌就有点木了。 他和胡慕一个房间。 吃饭的时候胡慕也坐在他身边,看到邓廷歌走过来,还自来熟地喊他坐在自己身边。 邓廷歌和老刘一起坐了,没过去。胡慕脸上有些尴尬,很快又继续和其他人笑谈起来。 住的条件也不好,都是村民自己的房子改造成的农家乐。邓廷歌拎着行李走进去的时候看到胡慕正在铺床,他转头一看,自己的那张已经铺好了,整齐干净。 邓廷歌:“?” 胡慕:“本来铺了那张,后来发现墙外面的树林太潮湿。我关节不好,所以又换到这张来了。” 邓廷歌客气地向他道谢,随即收拾自己的行李。 他觉得胡慕似乎有意地在讨好自己。或者这是他表达歉意的一种方式?邓廷歌不太清楚他的想法,只把胡慕当做一个普通的共戏演员看待。两人都累了一天,随便聊了一会儿,都觉得无话可说,干脆熄灯睡觉。 第二天醒来,充满电的手机里塞了几条信息,都是罗恒秋的。 罗恒秋已经知道包嘉树调换邓廷歌和自己新欢位置的消息,非常生气,语气很不好地在短信里说“给他些厉害瞧瞧”。 除了短信还有几通未接来电,只是手机调了静音,邓廷歌没接到。他趁着早起洗脸刷牙的机会给罗恒秋回电话,好声好气地安慰他,告诉他自己什么事都没有。 罗恒秋也是刚醒,声音还带着点迷糊,一听到包嘉树的名字就立刻彪了。 “不是……你别生气,我都不生气呀。”邓廷歌说,“这改来改去的成什么样子。今天就要开始拍了,别整那么多事情。” 罗恒秋被他气得几乎发笑:“邓廷歌,你……你得生气啊。知道钟幸怎么说你吗?他说你最缺少的就是竞争意识。你不争怎么出头?你难道不知道这个圈子竞争多激烈?明里暗里,多的是别人想把你挤下去!” 他说话声音太大,邓廷歌干脆拿着手机走到了窗边,离正在穿衣服的胡慕远一些。 “你觉得我这样就没办法出头了?”邓廷歌平稳地说,“师兄,就是这样我才更要稳住。我不靠你,我不靠钟幸,即便别人带资进组,我也能在戏里把他压下去。” “……你真是理想主义。”罗恒秋实在无奈,呻吟着说,“你拧什么?没有靠山,我就是你的靠山;没有依恃,我就是你的依恃。这不是更好走的路吗?” 邓廷歌温和地对他说,这对我不是好走的路,是走不下去的路。 “我又不想要什么一夜成名。”他说。 罗恒秋哼了一声:“那你想玩什么?厚积薄发?忍辱负重?” 第9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0节 亲爱的空想家 作者:凉蝉 第10节 邓廷歌笑了几下,没接话。罗恒秋知道他在这一点上确实固执,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劝了。 “我知道你想帮我,不过这次先让我自己来试试行么?”邓廷歌十分耐心,“不行的话……” “不行。”罗恒秋咬牙道,“你一个演戏的,哪里懂这后面商业操作的事情?你可以继续演你的,但我这边不可能让包嘉树就这么堂而皇之地干。” 这已经是他作出的艰难让步。邓廷歌只好答应了。 “……好好演!”罗恒秋怒道,“把那个什么压下去!” “遵命,师兄。”邓廷歌笑。 放下电话转身,胡慕满口牙膏泡沫站在他身后。 “你那位啊?”胡慕笑着问,“我听说你靠山也很厉害。” 邓廷歌顿时想解释,但立刻想起罗恒秋曾因为自己的事情跟包嘉树提过自己。也许胡慕是从包嘉树那里听来的消息,他把手机放进了兜里,不承认也不否认,冲胡慕笑笑,回到房间换衣服了。 当然是个厉害的靠山。邓廷歌心想,还跟自己有商有量地讨论怎么搞你的金主呢。 他的心情确实没受多大影响,甚至有点想念罗恒秋。 罗恒秋果真给包嘉树施加了一些压力。之后的拍摄剧本时不时就会有所改动,原本放在胡慕这个角色身上的台词会在第二天突然转移到傻强这里。进驻剧组的编剧苦不堪言,每每见到邓廷歌和胡慕就没有好脸色。邓廷歌知道她也是被包嘉树坑的人之一,同病相怜之下,对她刀一般的眼神也就不在意了。 邓廷歌演得很顺利,夏秋季节的戏份很快就拍完了。山里的落叶乔木开始渐渐变色,清晨爬上山腰,可以看到层峦之中一点点冒出来的火红和金黄,非常好看。 傻强在这样的山里生活了许多年,很快就要进入城市里了。 邓廷歌在山里呆了一个多月,活脱脱变成了一个山民,还跟老刘学了一口的当地土话,已经到达能够逗笑熊孩子的地步。 胡慕的角色在山里的戏份并不特别多。他饰演的是傻强的好友,但家境比傻强好太多。这个富有同情心的角色在进了城之后也牵挂着自己又憨又呆的好友,终于为傻强找到了他的远方亲戚,成了傻强离开山村走进城市的一个关键原因。胡慕和邓廷歌相处久了,发现这个人对自己分薄他一部分戏份的事情好像没什么太激烈的反应,而且邓廷歌一旦展开亲和气场,确实很讨人喜欢,于是跟他也渐渐熟悉起来。 有时候两人会一起爬山晨练。胡慕有些兜不住话。偶尔包嘉树进组来“检查工作”,那几个晚上胡慕就不会回去睡。他没事的时候还跟邓廷歌说起包嘉树喜欢一边做一边让自己喊他“爸爸”,说这话的时候满脸厌恶。 邓廷歌确实从没想过胡慕会主动跟自己分享这些事情。 “你那位怎么样?变态吗?”胡慕站在晨风中,倚着根竹子问他。 好看的人怎么样都是好看,邓廷歌心想。他为了傻强这个角色牺牲很大,但胡慕的角色不需要剃头发也不需要往脸上糊灰尘,一直都是干干净净的。 他一点都不想跟胡慕分享任何关于罗恒秋的事情,更何况是这么私密的问题。 见邓廷歌没反应,胡慕有些好笑。 “也不比我高贵多少吧。”他望着云雾蒸腾的山坳,“都是傍的金主,你那么清高做什么?好好交流一下,以后有资源还可以互通有无,对吧?” “不行。”邓廷歌折了根草茎衔在嘴里嚼,“我很喜欢他的,不想跟任何人通有无。” 胡慕一愣:“他给了你多少钱?” 邓廷歌想了又想:“没给过我钱吧,去外面吃饭常常是我刷脸付钱。” 说到这个他突然有点想念辉煌街的黄鳝粥。 胡慕:“……你,你不是被人坑了吧?你就是被坑了啊傻强。如果不是被坑,你怎么可能被我抢走那么多戏。” 邓廷歌:“可能哦。” 他嘿嘿地笑,觉得胡慕这人也挺好玩的。 转战城里戏份的间隙,邓廷歌终于获得了几天的假期。他立刻奔回学校参加毕业大戏的排练。毕业演出的日子越来越近,参与演出的人也越来越不舍。 和罗恒秋见面已经是回城的两三天之后。邓廷歌拿着毕业演出的券跑到他家里给他,罗恒秋收好了那张纸,在他脸上重重捏了几把:“怎么那么黑?” “疼疼疼……别掐,这里还有个小伤口。”邓廷歌指给他看,“山里拍戏太辛苦。晒的。” 罗恒秋哦了一声,慢悠悠站起来解领带。 他其实也刚回家没多久,一身齐整的衬衣裤子都没换,此时站在邓廷歌面前脱领带解扣子,有种说不出的性感。 邓廷歌笑着说:“这么着急呀?我晚饭都没吃。” “别吃了。”罗恒秋将领带扔在沙发上,“先让我检验一下你还早不早泄。” 邓廷歌被他的话吓了一跳,脸腾地红了。 罗恒秋:“钟幸跟我打赌,说我们这次肯定又得吵架。” 邓廷歌拉着他解开衣扣的手:“没吵呀。” 罗恒秋笑了:“是呀,没吵。我们都进步了对么?嗯,验不验?” 邓廷歌想起那天自己坐在窗台一边抽罗恒秋的烟一边想他的事情。沉在记忆里从未被意识到的细小碎片被他慢慢打捞起来,他想知道罗恒秋喜欢自己多久了。 碎片越完整,他就越心惊。 哪里还舍得跟他吵呢? “遵命,师兄。”他慢吞吞地说,抱紧了面前人。 ☆、古道热肠 (拉灯一章。fro向来追求精准的作者( ̄▽ ̄") ) 这一次做得畅快淋漓。 两人从沙发上做到了床上,滚了好几次。罗恒秋靠在床头抽事后烟的时候,手都是抖的。 邓廷歌取走了他的烟吸了一口,学他当时的样子凑过去亲吻。敏感而湿润的皮肤仿佛带着黏性,他的手放上去就没办法挪开。罗恒秋没力气推开他,任他吻得越来越深,手臂紧紧揽着邓廷歌肩膀,腿缠在他腰上。稀薄的烟气从唇舌间溢出来,消失在湿热的空气里。 “二手烟……”罗恒秋声音有些嘶哑,带着几分慵懒的笑意。 “还来么?”邓廷歌问他。 罗恒秋抓抓他湿透了的头发,懒洋洋地说不来了。“教你点床上礼仪。腿酸,腰疼,按摩。” 两人洗了澡,邓廷歌乖乖地给他按摩。 罗恒秋浑身发软,脑子里还有点晕。邓廷歌给他按大腿和腰侧的时候他忍不住颤了几下。邓廷歌俯身冲他笑:“检验结果打几分?” 结果换来一个白眼。 罗恒秋告诉他包嘉树那边他施加了压力。 “他已经知道我罩着你了。”说这话的时候他还特意看了看邓廷歌,但邓廷歌很平静,没有不满和生气的表情,“他和华天向来都有合作,这次做的是过了一点,我已经跟他沟通了几次。” 色令智昏。包嘉树第一次碰男人,捧得有点过火了。再加上他不确定邓廷歌是罗恒秋的人,自然就不太看得起。 “谢谢师兄。”邓廷歌说。 罗恒秋很不满他的客气口吻:“谢什么谢。你好好拍就是了。包嘉树这部片是要评奖的,不管最后拍出什么样的东西,明年的白玉兰肯定有《古道热肠》一份。” “好……”邓廷歌被太阳晒得发软,舒服地趴在窗台下的桌上,扭头看罗恒秋,“师兄说什么就是什么。” 罗恒秋想了想,觉得他今天的表现不是很正常。邓廷歌一直笑嘻嘻看他,他根本无法安心看文件,抬腿踢了他一脚。 “别看我,我会分心。你去玩游戏。” 邓廷歌不肯走,挪过去和他坐在一起问:“要校庆了,你回去吗?” “嗯。可能要捐点钱吧。”罗恒秋歪歪脑袋躲开邓廷歌,“不知道他们想要十万还是二十万。” 邓廷歌:“……你也有邀请函?” 罗恒秋:“有的。你没有?” 邓廷歌:“嗯。” 罗恒秋有些无语:“……那我帮你拿一张。” 想了一会儿之后邓廷歌精神了:“不,不用拿。我晚上翻墙进去就行。你记得在墙脚接我,就是食堂后面,以前我们经常翻墙的那个地方。” 罗恒秋抽抽嘴角,只当他在放屁。 《古道热肠》的拍摄工作依旧在正常进行。工作间隙,常欢带着邓廷歌去拍了一些写真,效果一般,就是照片修得连庞巧云都不认识了。她逢人就亮出手机骄傲地给人看并且不停解释:这我儿子。没整容没整容……帅呀,真的,就是歌仔啊,以前天天在你家门口流鼻涕偷看电视那个呀。 羞得邓廷歌回家的时候偷偷把他发给庞巧云的彩信都删掉了。 照片当然也会给罗恒秋,邓廷歌挑了最帅的几张,原图发过去。 罗恒秋给的回复是:【什么时候有空,我带你再拍过。】 邓廷歌郁闷不已,回头就跟常欢散布负能量:“欢姐,你带我拍的这些照片没人喜欢,我也不太喜欢。” 常欢冷冷一笑:“你懂个鸟。新人刚出道不要拍太炫酷的写真,要青涩,要留下对比的空间。你现在拍得是一般,等《久远》和《古道热肠》开播了,你红了,再拍几套上档次的,一对比,你知道展示出来的是什么效果吗?” 邓廷歌:“不造。” 常欢一拍方向盘:“成长!” 邓廷歌:“哦……” 他想信你才有鬼,明明是审美出了问题。 毕业演出和《古道热肠》挤占了邓廷歌绝大部分的时间。他每天不是泡在剧组就是泡在礼堂,人都折腾得有些憔悴了。 这段时间偏偏又是《古道热肠》几个戏内小高潮的关键点,他和胡慕天天在镜头前吵来吵去打来打去,心累。 胡慕一直以为邓廷歌是和自己一样,这一个主角位置是睡出来的。甚至连包嘉树也是这样的想法,连同剧组里的几个主创人员。 然而在拍摄傻强被姑母赶出家门的一场戏时,邓廷歌的表现让所有的人都吓了一跳。 傻强到城里来投奔的正是自己的姑母。姑母一个人住,儿女都不在身边,她一开始是很喜欢傻强的。但傻强惹来的麻烦事情太多太杂,加上她儿女对这个憨傻男人的意见,姑母渐渐也不太乐意傻强呆在家里了。 累积的矛盾终于爆发,傻强又带着个离家出走的女孩儿回家的时候,姑母终于忍不住了。 导演和编剧都认为这场戏的关键是傻强和姑母争吵的部分,但邓廷歌却认为虽然争吵很激烈,但真正有意思的部分其实是争吵之后傻强跟姑母道歉的那一段。 他带回那个离家出走的女孩子只是想给她一顿饭吃,吃完就带她回家。姑母不愿意听他的辩解,只想让他立刻离开,恼怒之下冲傻强吼了句“你还真是个傻子”。 饰演姑母的女演员演得投入又用力,唾沫星子喷了邓廷歌一脸。 邓廷歌愣愣站在门口,一脸震惊地看着愤怒的姑母。然而很快,这种震惊就转变成了羞愧。 别人喊他傻子他能捋起袖子冲上去揍人一顿,而当他唯一的亲人也这样说他的时候,惊愕在瞬间转变成了令他悲伤的自卑和羞愧。 导演和包嘉树等人都吃惊于邓廷歌在极短时间内转变的情绪。 邓廷歌眼里已经浮出泪水。他低头擦擦眼睛,小声尴尬地笑了,说姑母对不起。他拼命点头鞠躬,学电视里那些人一样说对不起对不起。转头看到那个被自己带回来的少女害怕地缩在一边,他又赶快对着她说:对不起对不起。 剧本里傻强说了十一次对不起。邓廷歌精彩万分地将每一句对不起里蕴含的感情都分析和表现了出来:自卑、羞愧、歉意,傻强最后捂着自己眼睛,连头都抬不起来,只不断模糊地哭着说对不起。 拍完这一段之后胡慕拿着水送到邓廷歌面前。 “你演得太好了。”他真心实意地说,“最后那几个对不起特别棒。” 他絮絮叨叨地说,自己看现场都能明白,傻强是自卑到为了自己活在世上这件事情跟人不断道歉。“你怎么想出来的,太厉害了。” 邓廷歌歪歪脑袋:“一开始就分析出来了。剧本讨论会你也参加了不是么?” 胡慕隐约想起,不好意思地说:“我没注意听。你是专业的,毕竟厉害一些。” 邓廷歌不置可否地笑了。胡慕又和他聊了一会儿,问他有没有时间去参加一场派对。邓廷歌问了他时间,很抱歉地表示不行:“那天晚上是我的毕业演出。” “你还有票么?”胡慕说,“我也想去看看。” 邓廷歌手里还剩一张票,随手就给了胡慕。 “你那位会去吗?”胡慕突然笑着问。 邓廷歌没仔细想胡慕问这句话的意思,随口回答:“会的,这对我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他一想到毕业演出,心里又惆怅又紧张。他的父母会来,师兄也会来。他将站在舞台上,隆重地告别自己的大学时代。 ☆、胡慕 演出之前罗恒秋问他可不可以送花。邓廷歌无语片刻,告诉他不可以。 罗恒秋连连叹气,很失望的样子,邓廷歌差一点就心软了。 他主动开车去载邓廷歌的父母,三人一起来到了邓廷歌的学校。邓啸一副不太乐意的神情。他下车的时候扯了扯身上的衣服,抬头挺胸,像个领导似的检阅着自己儿子的学校。 庞巧云不好意思地向罗恒秋解释,邓啸因为不高兴邓廷歌学表演,除了送他来报到时进过学校,其余四年间竟然一次也没来过。 罗恒秋来的次数总比两夫妇多,眼看时间还早,就带着他们俩在学校里闲逛。临近毕业,学校里的气氛总是有些不一样,邓啸和庞巧云看到穿着学士服的学生从身边走过,会回头注意地盯上几眼。 “这衣服不太好看呀。”庞巧云说,“那么宽,怎么还有个大帽子?” “中国人,毕业就该穿中山装。”邓啸哼了一声,“假洋鬼子。” 罗恒秋在脑内想了想邓廷歌穿学士服的样子,又想了想他穿中山装的模样。都很好看,他都喜欢。想罢他很愉悦地笑了。 邓廷歌在后台一边跟人闲聊一边化妆。大家都十分轻松。刘昊君虽然没有演出任务,但也跑到后台来帮忙和捣乱。 “这是我演的最轻松的一场戏。”有人说。 “是啊,没有返场,一次就结束的戏。”有人接话,“一辈子就这么一次……” 说了大实话的那家伙被众人按在地上揍。邓廷歌拿着手机蹦来蹦去地拍照,没提防身后撞上了一个人。 胡慕捂着自己鼻子,疼得弯腰:“我的天……邓廷歌你的背怎么那么硬!” 邓廷歌把胡慕介绍给自己的同学。胡慕小有名气,走一圈下来连续签了好几个名。 “你什么时候出场?”胡慕问他。 ‘邓廷歌就跟他简单讲了讲这次演出的剧情和自己的角色。胡慕听得心不在焉,眼睛一直在后台里扫来扫去。 邓廷歌:“你看什么?” 胡慕:“你不是说你的那位要来?是哪一个?” 半天等不到回答,他转头看邓廷歌,发现邓廷歌眯眼盯着自己,无声地笑。 “你想做什么?”邓廷歌问。 胡慕很坦然:“认识认识呗。多个朋友好走路。我听包嘉树说,你那位年轻有为,又帅又有钱,但是不怎么露脸。介绍介绍?” 邓廷歌把他拉出了后台:“不介绍。你别动这些脑筋,没用的。” 他和胡慕拍戏一段时间,知道这个人心地不坏,但花花肠子特别多,所以也就直接讲了。 胡慕笑笑,并不在意,朝他挥挥手让他好好演。 邓廷歌不太高兴地回了后台,正往脑袋上套假发,突然想起自己的那几张票都是连在一起的,胡慕和师兄还有自己爹妈,正要排排坐。 “第三排啊。”庞巧云很惊讶,“这票要不要钱的到底?位置那么好。” “不要的,这是学生的赠票,位置是专门留给家长的。”罗恒秋说。 邓啸已经坐下了,见自己老婆和罗恒秋还站着说话,拉扯着两人:“坐坐坐,小罗也坐,站着说话不累?” 庞巧云于是坐了下来,左右看看,冲罗恒秋说:“你是邓廷歌师兄,今天就升个级,做家长了啊。” 罗恒秋笑得差点破功:“好啊。” 这时他身旁坐下个人,笑嘻嘻地开口:“这么巧啊?你们都是邓廷歌家里人?” 罗恒秋转头,看到身边是一个年轻英俊的青年。青年很有礼貌地冲他伸出手:“你好,我是胡慕,小邓常常跟我提起你。” 他笑得极有技巧,眼角眉梢都是隐约的情意,嘴角有点歪,但更显出脸颊上那个若隐若现的酒窝极其可爱。 罗恒秋打量他几眼,伸手握了握。胡慕的手指很有分寸地捏了捏他的手心。 舞台是个特别有趣的地方,灯光就是魔术师。有它没它,舞台是两副不同的样子。 平时它是潦草简陋的。没有灯光的加成,即便上面放了道具、站着盛装的演出者,它都还是个灰不溜秋的场子。然而灯光一来,立刻就不一样了。 混合光和白光交替将舞台点亮。少女坐在镜前,母亲一边为她梳头一边问她是否有意中人。巨大的屏风反射着柔和的暖光,将两人笼在温柔宁静的氛围之中。 邓廷歌走上舞台的时候,虽然前一刻仍很想看看观众席上注视着自己的那几个人,但下一瞬就立刻投入在演出里。 彩排的时候并没有这么完善的舞美,他在舞台上激情四溢地说话,台下几百个位置都空空如也,像无表情的观众,冷淡地注视着他。然而当他站在被灯光充盈的舞台上,台下的观众就变得不再重要了。 他看不到他们,这种被灯光和舞台庇佑的感觉令邓廷歌生出一种安全感。 同伴们跪在地上,他却挺直脊背,与面前人互相不客气地瞪着。冷冽的灯光打在屏风上,落在地面上,舞台气氛也随之一变。 “那是……邓廷歌吗?”庞巧云很吃惊,迟疑地问。 罗恒秋看到邓啸显然也竖起耳朵,装作不经意地听。他侧过身,小声为两人解释剧情和邓廷歌的角色,说完了还不忘加上一句:“小邓演得非常好,你看他把男主角的风头都盖过去了。” 前排坐着男主角的家里人,有人立刻转头瞪着罗恒秋。罗恒秋浑不在意地笑笑。 他还可以不重样地用各种句子夸邓廷歌至少一百遍。罗恒秋冷静地想,罢了,今天就不炫技了,等回去和他面对面可以再慢慢说。 舞台上演出正酣,立场不同的两方正在争执。罗恒秋看得入迷,但全程都只盯着邓廷歌,连剧情都不太在意。 他的手突然一动,有水滴在了上面。 罗恒秋扭头看胡慕。 在娱乐圈里混的人,有些成熟得很晚。他们知道世界上有些不会落在纸上但存在于任何地方的规则,也熟悉这些规则的运作方式,但心里还存着一点天真的希望,因而被改造得很缓慢。有些人则被改造得很迅速:他们熟谙并利用规则,为了目标可以降低自己的底线,甚至主动献媚。 罗恒秋知道邓廷歌是前者,而前者往往混得很糟糕。后者会获得更多的机会和资源,然后这些机会和资源全都进入了潜规则的世界,不断循环。 胡慕肯定是后者。 他意识到罗恒秋的目光之后,带点歉意笑了笑:“不好意思,我太投入了没注意。”说着掏出块手帕覆在罗恒秋手上。 罗恒秋顿时一阵恶寒。他想是不是邓廷歌跟胡慕说过什么,或者胡慕从包嘉树那里听过了什么,总之他必定误会了。 他把手帕还给胡慕,自己抽了纸巾擦水。 “没关系。” 看演出时也仍旧能感受到胡慕热切的目光投在自己身上。罗恒秋见过许多这样的目光,他甚至还在心里比较了下,孔郁和胡慕,谁的眼神更热烈一些。 但胡慕确实让他不舒服了。 “放开。”在胡慕把手搁到他膝盖上的时候,罗恒秋终于忍不住出声了,“别做得太过了。” 胡慕也不恼,悠悠然收回手,嘴角带着点笑意说:“你怎么称呼?我跟邓廷歌关系挺好的,改天大家一起出去吃个饭?” “……你最好小心一点。”罗恒秋低声说,“包嘉树心眼小脾气不好,小心整死你。” “我和他快结束了。”胡慕说,“不用担心。” 罗恒秋:“……” 他不擅长对付脸皮厚的人,于是不说话了。 舞台上的剧情终于到了高潮部分。 即便是第一次观看这种演出的庞巧云和邓啸也被感染。邓廷歌并不是主角,一开始两人在看到邓廷歌出场的时候会比较认真,后来随着故事的进行,渐渐也投入进去了。 邓廷歌事实上并没有掩盖男主角的风头。男主角的表演大开大合,虽然还带点脱不去的稚气,但情感充沛热烈,和角色非常契合。年轻热情的人,演澎湃汪洋的戏,一切都那么自然和合适。 主角有主角的派头,配角也个个出彩。邓廷歌演得适合得体,和其余人一样,是融在这个舞台和故事里的人。 罗恒秋突然觉得自己确实弄错了一件事。 邓廷歌是熬得起的。他确实不需要一夜成名,他可以厚积薄发。 这样的人热爱舞台和表演,热爱他正在为之奋斗的一切。自己若是再强行要他适应别处的规则,反倒很不合适了。他所喜爱的人并非不懂规则,反而是因为很明白深流的可怕,才苦苦地保存自己的一点初心。 要是毁掉了,也就完了。 胡慕眼看演出快结束了,又一次转头跟罗恒秋搭话。 “听包老板说,罗总最近在投资……” “不是不知道我怎么称呼么?”罗恒秋烦得不行,冷冷瞥他一眼。 胡慕顿时语塞,半天说不出话,好看的笑容凝在脸上,有些难看。 ☆、不要找我 罗恒秋平静地转头,不再理会胡慕。 胡慕自讨没趣,呆了一阵就起身走了。罗恒秋心想这都什么玩意儿,邓廷歌上哪里招惹过来的。恼了半天想起《古道热肠》是自己向包嘉树推荐的邓廷歌,很懊恼。 演出结束后确实不需要他送花,毕业的人们站在舞台上,早已有准备好的花束纷纷送上去。给邓廷歌送花的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子,罗恒秋看到邓廷歌脸上露出惊喜的表情,两个人还在舞台上抱了一下。 罗恒秋:“……” 庞巧云问他:“那女孩子是谁呀?你认识吗?” 罗恒秋说不认识。然而等那姑娘转头下舞台,罗恒秋看了一眼:尖下巴圆眼睛,还有尺寸丰满的胸__他简直快炸毛了:那是鲁知夏。 对于鲁知夏的突然出现,邓廷歌同样很吃惊。鲁知夏给他送花的时候小声说陈一平也过来了,在台下不方便上来,所以就委派她上来祝贺。邓廷歌很开心,但是在舞台上看不到鲁知夏所说的那个位置。他跟鲁知夏匆匆抱了一下,目送她走下了舞台。 下台之后他把自己手里的花束放进了导师怀里。导师很高兴,对他今晚的表演连声称赞。老教师说着说着也惆怅起来,手掌在邓廷歌肩上拍了又拍:“小邓啊,你啊……” 同学们又哭又笑,回到后台也消停不下来。这天恰逢一个同学的生日,后台乱糟糟闹成一团,有人关了灯开始哽咽着唱生日快乐歌。 邓廷歌给罗恒秋发短信说明情况。放下手机之后眼前还是一片黑,只有生日蛋糕上插着的一根蜡烛燃着亮光。黑暗中不知是谁先唱起了他们自己写的毕业歌。 “如何学会适应寒冷 明白世界许多不可能 当有天想起昨天 可笑仍在学习 如何成为更好的人”。 刘昊君写的歌词又直白又简单,曾被邓廷歌嘲笑他在词人这条路上走不下去,成不了第两百个民间林夕。可怕的是,这些歌词现在唱起来,令他心里突然涌起没法压抑的难过。他仿佛看到自己十年二十年之后,仍在迷惑于如何成为更好的人。 刘昊君在他身边哭了出来。邓廷歌心想他不会又去跟林念双表白了吧?又被拒绝了吧?他揽着他肩膀安慰,在他耳边用不太准确的调子和大家一起唱出那首歌的最后两句。 “当有天想起昨天/庆幸我未学会放弃”。 罗恒秋把邓啸和庞巧云送回家之后,又回头将车开回了学校里。 胡慕正要离开,看到罗恒秋从车上下来,忙关了自己的车门走过去跟罗恒秋打招呼。罗恒秋实在对他没辙。孔郁虽然也是死缠烂打型,但孔郁极懂看人脸色,他的死缠烂打也绝不会让人觉得烦恼,反而有时候会演化成有人倾慕后产生的愉快。罗恒秋心中暗想:所以就连求包养这件事,也是要看天分的。 胡慕的硬件条件绝对不比孔郁差,但他混得绝没有孔郁那么好。罗恒秋大概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 “我这里没有适合你的戏。”罗恒秋直截了当地说,“我也没有要捧谁的想法,你还是去找别人吧。” 胡慕笑笑:“罗总怎么突然心情不好了?” 罗恒秋心里暗想关你鸟事,脸上仍是得体的表情:“见到了心烦的人。” 胡慕站得很近,很殷勤的样子:“我常常听邓廷歌提起罗总,早就想认识你了。罗总给我一个机会?我也不是想从你这里得到什么,只不过你是这圈里的专业人士,精英啊,像我这样仰慕你的人一定很多。罗总没有什么想问我的么?” 罗恒秋笑笑:“我对说谎的人没有兴趣。” 胡慕:“?” 罗恒秋冷冰冰地说:“你不可能从邓廷歌嘴里听到任何有关于我的事情。” 胡慕脸色一变,满腹的话梗在喉咙,说不出来。 “我和他的关系,跟你还有包嘉树是不一样的。”罗恒秋退了两步,转身要走,“你和你的包老板在一起有几个月?我们已经好几年了。胡慕,做人做事踏实一点,你条件不错,没必要这样作践自己。” 胡慕咬着唇看他。罗恒秋觉得他确实是个硬件条件很好的人,又想起他跟邓廷歌还在同一个剧组里,多说了几句。 “你跟他一起工作,相信你也看到,他不是那种绣花枕头。”罗恒秋说,“这个圈子难出头,很多人都要熬。人各有志,我不好多说什么,但你想出头的话不要找我,我帮不了你,也不想帮你。” 走进礼堂时发现灯都关得差不多了,唯有舞台上还亮着。邓廷歌和同学老师在舞台上合影,人人脸上都抹着奶油,笑得不成样子。 罗恒秋站在暗处注视舞台上的邓廷歌,直到邓廷歌也看到了他。 “表演结束之后不去high?”罗恒秋问他。 邓廷歌一直呆到老师同学都走了才从舞台上跳下来,走到罗恒秋身边。 “不去了,你在这里我去哪里high?”邓廷歌吻了吻他。 “吃了什么?”罗恒秋问道,“味道很奇怪。” 邓廷歌吐出半截舌头坏笑:“慕斯蛋糕,芒果味的,甜吗?” 罗恒秋:“很像口气。” 邓廷歌:“……” 罗恒秋问他鲁知夏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邓廷歌跟他解释了,见他不是很愉快,勾着他脖子要亲他。 罗恒秋:“别来这套,先解释。” 邓廷歌笑道我解释了啊。 罗恒秋明白是自己心里先有了这种莫名的妒忌,恼邓廷歌又恼自己。他跟邓廷歌说已经将他爹妈送回家了。邓廷歌不停地问邓啸的反应,罗恒秋细细地跟他说了,还说到邓啸穿了一身好衣服,坐下来之后很认真地看手里的那份传单。 “我爸文化程度不高。”邓廷歌听了之后笑道,“难为他了。”说完之后发觉自己眼眶有点润,怕被罗恒秋发现,忙转身坐了下来。 礼堂里没有其他人,两人坐在观众席后排小声聊天说话。巨大而静谧的空间仿佛将声音压缩在口唇和耳朵之间,每一句都无比清晰。罗恒秋觉得自己会将这一刻记得很久很久。他们亲密地谈心,亲昵地牵手、轻吻,低声谈论恐惧和欢喜,在偌大的无人场所里坦白诚恳地彼此相爱。 数日后包嘉树到华天传媒谈生意,顺道拜访了罗恒秋。 两人没说几句话,包嘉树就从兜里掏出了一个信封。“一些照片,能压下来的我都压下来了 。”包嘉树抖搂出几张照片,“这事吧,也不是胡慕他干的。这种破坏别人名誉的事情他绝不会摆到台面上来,但有心人难防,狗仔队也难防。” 照片光线不足,但能看出两个男人站在车边,靠得很近。 罗恒秋自然知道这是借位拍摄的效果,加上成像模糊,就更像是他和一个男人依偎在一起。 包嘉树显然对照片里的内容是不是事实很感兴趣:“胡慕这人吧,我也不好说,你知道的,哈哈。他没什么心计,有想法都写在脸上,很容易看破。这种人最容易被推到前面。说实话我觉得他还是可以的,继续发展下去还有很大的可能性。你要是想要他,我无所……” 想起胡慕说他和包嘉树快要结束了,罗恒秋皱眉将照片扔在桌面上:“别跟我绕弯了。你还想保他?” “想。”包嘉树说,“他很明显是被你拉下水的啊。弄出这照片的人目的是想搞你啊。” “那我不管。”罗恒秋说,“别的不讲,就这件事。没捅出来之前我可以当做是胡慕自己在那儿乱跳,现在不行了。没压下来就别压了,换个角度,这也是个蛮有趣的八卦不是么?” 包嘉树静静看他:“就帮个忙,他知错了。” 罗恒秋笑笑,神情有些残忍:“他知错,关我什么事?” 包嘉树的想法他已经弄清楚了。有的媒体他压不下去,想借助罗恒秋的力量。但罗恒秋并不想帮这个忙,他至今仍想起胡慕放在自己腿上的那只手,相当令他反感。他必须给那个人一点教训。同样的照片,同样的人,重点稍稍转移一下,就有不同的效果。 零零散散的报道出街了,没有溅起多大的水花。照片上罗恒秋的面目被处理得更加模糊,但胡慕那天在后台和学生的合影被翻了出来,两件一模一样的衣服摆在一起,成功证明那个跟男人亲密交谈的人就是他。 然而胡慕的上位历史早就被八卦记者扒过了。如今不过是将他身上原本还光鲜的衣服又扒了一层下来而已。 邓廷歌自然也看到了那些报道。在片场里胡慕说话的次数变少了,呆呆的没有什么精神。 他不知道胡慕和罗恒秋之间发生了什么,只是看到胡慕这样,有种同病相怜的感觉,有时候会去找他聊天。 但胡慕看他的眼神特别奇怪,像看着个傻子。 这一天拍完傻强的戏,邓廷歌摔得胳膊都青了。他从车上滚下来滚了八次,次次导演都说“不行,再来”。邓廷歌问他哪里不行,导演只说他摔下来的表情不对。 不对你个鸟毛。邓廷歌走回去准备再摔,在心里将那导演从车上扔到地下又从地下拽到车上再扔。 滚了第八次,他听到“重来”时,干脆躺在地上不动了。 他在想自己是否又得罪哪个人。 想了半天,除了抢过副导演六岁女儿的棒棒糖,他确定自己是无辜的。 导演说先吃午饭,一会儿再继续。邓廷歌胳膊又疼又酸,赖在地上不起来。钟幸没有给他配助理,今天正好常欢不在,来叫他去吃饭的是胡慕。 两人端着盒饭吃了一会儿,胡慕抬头欲言又止。 “说。”邓廷歌饿得狠了,哗啦哗啦吃了大半。 胡慕先说了一句对不起。邓廷歌莫名其妙,抓起矿泉水猛灌:“对不起什么?你又吃我零食了?” 胡慕:“……你认真点听我说话行么?” 邓廷歌:“行行行,说。” 胡慕:“照片上另一个男的,是你的罗总。” 邓廷歌:“……” ☆、我也记得 邓廷歌不由得回想了一下那张照片的内容。他看的是杂志,虽然印刷质量很好,无奈照片本身拍得模糊,光线又太暗。很遗憾,并没有把罗恒秋的俊朗和冷静拍摄下来。 “看不清。”他说,“你有清晰版的吗?给我洗一张。” 胡慕:“……” 他愣愣盯着邓廷歌,突然哈哈大笑:“你是傻的吗!” 邓廷歌也跟着他笑:“是啊,我不是叫傻强嘛,阿和。” 胡慕满腔复杂心思全在这句话消散了。片中傻强每每做出些蠢事令朋友气恼着急,无计可施只好放低姿态求饶时就会说这句话:我是傻强啊,阿和。 胡慕用筷子戳着饭里的肉片。他并不想破坏邓廷歌和罗恒秋,罗恒秋当时已经说得很清楚,他无法插脚。他也知道是包嘉树给导演那边说了些话,所以这段时间邓廷歌拍戏的时候阻碍很多。 他心里有点羡慕邓廷歌。在这里多苦多疼,还是有人关心着。罗恒秋说他们在一起几年了,到底是多少年?他很好奇,但知道不能问。邓廷歌见他不吃了,从他饭盒里把肉片都挑出来扔进口里。 “导演是在故意针对你。”胡慕说,“当时照片出来的时候包嘉树也拿到了。有的媒体他压不下去所以去找罗总,但是罗总不答应他。” “所以来折腾我?”邓廷歌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 “他确实不高兴。”胡慕心想,这种不高兴包嘉树发泄到自己身上,那才叫真正的折腾,“但没办法对付罗总,只能挑个软柿子捏。” 邓廷歌点头表示明白:“我知道,我是软柿子。” 胡慕问:“那你打算怎么办?罗总知道了之后……” “不,我不会说。”邓廷歌说,“说了更不好处理。” 胡慕有些吃惊:“不说?那你就仍由导演这样……你,你真是傻的。” 邓廷歌笑了笑,放下饭盒,喝尽最后一口水:“傻一点好。这种事情自己心里知道就行了。他事情多,那么忙,再为我这样的小事情花费心机不值得。” 他擦擦嘴巴,转身跑到导演那边给他扇风讲笑话了。 在校庆到来之前,《古道热肠》第二阶段的拍摄终于完成了。邓廷歌看了自己接下来的日程安排,喟然长叹。 常欢最不喜欢他叹气:“不要叹气!叹一口气就会飞走一点幸福的!” 邓廷歌:“欢姐……你,你这颗少女心啊。这是几百年前少女漫画的台词了吧求你不要天天挂在嘴上。” 常欢冷冷一笑:“我相信啊,所以它几百年也好几千年也好,都不过时。” 邓廷歌:“你是个唯心主义者。” 常欢:“我是唯利主义者!你看剧本看得如何了?” 两人又在钟幸的办公室里碰头讨论。常欢人脉多且工作能力强,眼看《古道热肠》的拍摄即将结束,立刻给邓廷歌拿来了几个剧本。 “你先挑一个好的。”常欢说,“还有一个本子,我正在接触。那可是个大制作,只是制作周期很长,现在剧本还在找编剧。” “连续剧吧。”邓廷歌说,“我演过知识分子和傻子,能换个别的么?” 常欢抽出一个本子:“这个?这个不错,都市偶像剧,最容易吸粉。你肯定不是男主,但你可以去竞争最容易讨观众欢心的男二。” 邓廷歌没推,拿起就认真看了。 “不嫌弃了?”常欢看了他一会儿,笑道。 “我什么时候嫌弃过你帮我挑的剧本?”邓廷歌说,“谁不知道你有一双慧眼,你挑的剧本从来不出错。” “啧啧,还会拍马屁了。像你这种刚出校门的新人我见得多了,特别嫌弃那些偶像剧的剧本,觉得没有挑战性。”常欢被这个马屁拍得很开心,“挑剧本啊……那是我曾经跟过一位好老师。” 第10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1节 亲爱的空想家 作者:凉蝉 第11节 邓廷歌从未听她说过自己的事情,这时有些好奇:“好老师?是谁?” “你知道丘阳的经纪人么?他还没独立出来自己干之前那位,谭辽。”常欢说,“我在欢世做过一年,那时候就跟在他那个经纪人手下打杂。虽然只有一年,但学到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邓廷歌想了想:“没印象。” 常欢叹了口气:“是啊,他太低调了。这人是个工作狂。其实他能力很强,不知道为什么对经纪人这个工作那么热衷。他对丘阳真是超级上心的,我自问绝对做不到。如果不知道他们的关系,我可能会以为丘阳是他家里人,该凶就凶该骂就骂,一点面子都不留,但是确确实实又对他好。” 常欢絮絮叨叨地说,抬头看到邓廷歌看着自己咧嘴笑。 “笑什么?” “欢姐你刚刚叹气了。”邓廷歌说,“幸福飞走了。” 常欢:“……看剧本!废话那么多!” 校庆当日,邓廷歌借着罗恒秋的光,大摇大摆地回了校。 虽然回来之前有些抱怨,但实际来到,发现其实没有邀请函但也依然归校的校友非常多。七八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在校门口合影,把相机递给他让他帮忙拍照。镜头里的人个个脸上都笑容洋溢。 多少岁了呢?邓廷歌很煞风景地想,一个班的人,也许就剩下这么几位了。 罗恒秋要先去会议室里开会,“交支票”,把自己带的相机塞进邓廷歌怀里让他先去随便逛。下车时邓廷歌看看角落里没人,扭头在他脸上亲了一口。 罗恒秋:“歪了。” 说完凑过来吻他。邓廷歌被他弄得脸有点红,撺掇他去开会,自己拿着相机在学校里乱逛。 校庆当日也是学校一年一度的开放日。乍一看,学校里的校友比学生更多。穿着校服的少年少女扛着道具匆匆从校道上跑过,笑声清亮活泼。女孩皱眉训斥男孩不认真,男孩子嘿嘿笑着,并不辩解。 太怀念了。邓廷歌心想怎么会不变呢?五年之前自己身边的那些同龄人和现在这些孩子,怎么看上去并没有任何区别呢?大概这样的年纪能展现出的表情、小小的别扭、暧昧的情愫和心机,都是一模一样的。 他转了几圈,拍光了一块电池,但罗恒秋还是没出来。坐在花圃边上换电池的时候,身边咚地坐下了一个人。 邓廷歌吓一跳,扭头发现是鲁知夏。 “你也回来了?” 鲁知夏白他一眼:“老娘可是正正经经用邀请函进来的。” “那你不去交支票?”邓廷歌说。 “……我就捐了五千块,哪里有什么支票。”鲁知夏说,“和罗师兄不一样,他是捐几十万的,要拍照,还要搞仪式,还得发表讲话的。” 邓廷歌笑笑,低头继续换电池。 鲁知夏在他身边坐了一会儿,突然问:“你和罗师兄在一起多久了?” 手里价值几万块的相机差点脱手掉到地上。 “小孩子别乱说。”邓廷歌哼了一声。 鲁知夏:“我都看到了。刚刚你们在停车场那里还接吻了呐。” 邓廷歌:“……看到就看到,不要乱说。” 鲁知夏:“那就是承认咯。” 邓廷歌很紧张。熟识的人知道了他和罗恒秋的关系,带来的危机感异常强烈。他知道鲁知夏应该不会乱说,但还是强调了一句:“知道的人不多,知夏……” “我知道,你相信我的人品好么。”鲁知夏见他承认了,转头看着校道上一起抬着桌椅走过去的学生,“多久了?” “……没多久。”邓廷歌说。 “骗人吧。”鲁知夏笑着说,“你以前就老跟着师兄。我高一的时候师兄是高三,我还记得你常常把罗师兄拉过来看你排练,排练完了就一起回家。还常常跟我们说你们下了晚自习一起去夜市喝粥吃烧烤什么的。” 邓廷歌想起来了:“哦,对。” 他不由得回忆起当时的事情,笑得温柔:“剧社里的人还让我请客来着。” “是我让你请客……”鲁知夏万分无奈,“师兄你啊……你还真是一点都没记住我。因为眼里只有罗师兄么?” “不不,不是的。”邓廷歌心想那时候我还没觉醒,后来连他的模样都记不清楚了,“是……是他先在意起我的。” 他很喜欢跟鲁知夏聊天,这时不知不觉将心里的一些话也说了出来。 “隔了很多年了,他居然还记得我当时学号的后五位数。”邓廷歌自己说起来也觉得十分好笑,“谁会记这些啊?连我都不记得了,他倒是记得住……” “我也记得住啊。”鲁知夏平静地说,“00635,对吧。” 邓廷歌一愣,鲁知夏没看他,仍旧盯着打闹的男孩女孩们,慢吞吞继续说。 “我还记得你高二的时候剪了小平头,期中考试的那张照片上你戴了眼镜,框架的。那时候你很瘦,早餐常常在校门口对面的粉店里吃一碗香菇鸡肉粉。” ☆、《久远》过审 鲁知夏说了很多。邓廷歌愣愣听着自己从未在意过的那些从她口里讲述出来,像是回到了数年之前。 “你特别喜欢喝隔壁那条街那家奶茶店的奶茶,抹茶奶绿,记得吗?我不喜欢绿茶的,但你买什么我也会说我也来一杯。你肯定都从来没有意识到。”鲁知夏扭头看到邓廷歌呆滞的脸,哈哈哈地笑起来,“你别紧张啊,我说出来没有别的意思,就是告诉你我放弃了。” 两个女孩小声争执着什么走过来,看到这里坐着人,连忙停口小跑着飞快经过,走远了之后又继续小声争执。 邓廷歌讷讷开口:“知夏……我,我不知道……” 鲁知夏表示他不用说了:“我知道你不知道。嗨,我也知道现在说出来没什么意思。但我现在还处于受冲击的状态,也得让你受受冲击。” 邓廷歌只感到十分抱歉:“对不起。” 鲁知夏笑笑,没说话。邓廷歌心里一时间有许多情绪拥堵着。 “你们这样……要小心点。”鲁知夏说,“我们这样的人,做的就是个永远不收工的工作。一不小心就真的身败名裂。” 邓廷歌点点头。两人静静在校道的树荫里坐着。邓廷歌陪她一直坐到了她的朋友过来。几个校友分别打了招呼,女孩子手牵手去找老师了。邓廷歌那个班的人回来了十几个,他也起身回去了。 罗恒秋作为年轻而杰出的校友代表,除了交支票和开会要讲话之外,还在当晚的晚会中上台讲了几句话。这位“杰出校友”一上台,台下的少女们就炸开了锅。 邓廷歌和没有收到邀请函的大家在操场上席地而坐。晚会是露天举办的,在升旗台的基础上搭了个更大的舞台,即便坐得远也看得很清楚。罗恒秋修长挺拔的身姿出现在舞台上,他兴奋地跟着少女们哟哟哟地叫了几声。 邓廷歌的同学们:“……” 邓廷歌:“罗恒秋师兄,不记得了?” 他们可能会不记得邓廷歌,但不会有人不记得罗恒秋。在校三年,三年都是风云人物,有脸有智商的男神,常常占据宿舍卧谈的十大话题之首。 少女们纷纷小声激动地议论这位是何方神圣。邓廷歌莫名其妙地觉得有点骄傲。 罗恒秋的讲话很短,下台之后给邓廷歌发了短信问他在哪里。两人在操场的角落里碰面,罗恒秋递给邓廷歌一朵摘了梗的白玫瑰。 邓廷歌:“给我的?” “嗯。”罗恒秋坐在他身边说,“没送过你什么。这朵刚刚是他们别在我口袋里的。” 邓廷歌:“蔫了啊。” 罗恒秋:“……因为我揣在兜里。不要吗?还我。” 邓廷歌藏在手里:“要。” 他很想亲吻罗恒秋,但这个地方不太合适。操场的角落有一棵树龄很长的大叶榕,气根密密匝匝地垂下来,巨大浓密的树荫统辖了很大的一片空间。两人便坐在这树下看晚会演出。话题聊着聊着就聊到了当年邓廷歌演出的小品身上。 “中年男人妆难受死了。”邓廷歌抱怨道,“很热,脸上糊着太多东西。” 罗恒秋却在想别的事情:“你变成中年男人原来是那个样子的……” 邓廷歌:“我们会同时变成中年人。” 罗恒秋笑了一阵,伸手和他在黑暗中悄悄握着。 等到晚会结束,两人跟老师和同学纷纷告别。邓廷歌在操场上自己转圈等着杰出校友和众人握手后再回来。他很想跟罗恒秋在这里走几圈,想弥补他当年在自己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付出的心思。 月光十分好,照得天地都通透起来。 两人在无人的操场上走了两圈,偷偷牵着手,像是回到了十几岁的时候。舞台还未拆除,罗恒秋突然来了兴致,又跑到了舞台上。舞台上还剩一盏小灯,将他的影子拖长,落在台下的邓廷歌身上。 “你当时就站在这个位置,很大声地说老师们好,同学们好,我叫邓廷歌,来自高一六班,是今年的新生代表。”罗恒秋今天心情很好,按着记忆学邓廷歌的表情和手势,“很有指点江山的气质。” 邓廷歌笑看他在台上学着自己做讲话。每周一例行的国旗下的讲话,他确实上过好几次升旗台。那时候两人已经很熟悉了,他每次都看到罗恒秋站在高三的队列里,很高很帅的一个人总是面无表情,偶尔和他对上眼神时眉毛才会挑一挑,笑得很轻。 “师兄。”邓廷歌突然问他,“你当时就注意到我了吗?” 罗恒秋一窒,垂下手低头看他。两人互相盯了一会儿,罗恒秋忍不住笑了:“是的话,你想怎么样?” 不能怎么样。邓廷歌心想,原来真的那么多年了,他没有理解错。他疑惑地想自己究竟有什么好的,值得这样那样好的人暗恋那么久。罗恒秋见他不出声光盯着自己呆看,跳下舞台:“不说话了?害羞?” 邓廷歌揽着他的腰吻他:“不是,不害羞。是……是别的。” 他紧紧抱着罗恒秋,下巴搭在他的肩膀上。 “我有什么好的?”他问。 罗恒秋说你长得好看。 邓廷歌笑了一会儿,低声说你也好看,你是我见过最最好看的人。 《古道热肠》开始进入第三阶段的拍摄,邓廷歌又要跑到深山老林里去了,这次去的是四川。他的毕业典礼也已经结束,罗恒秋没空去参加,他就洗了一堆自己穿着学士服和中山装的照片给他。庞巧云和邓啸都到了现场,两人和儿子合影,笑得特别开心。 邓廷歌收拾行李的时候庞巧云一直在唠叨。 “你现在就搬出去吗?”她絮絮叨叨地说,“拍戏多辛苦啊,就住在家里不好么?家里有吃有喝,还不用花钱。” “我这工作时间不固定,住在这里太不方便了。”邓廷歌说,“而且以后我红了,这个宿舍区能挡得住记者和狗仔队?” 邓啸正在看电视,闻言嘿地一声嗤笑:“还红了,还狗仔队,哼。” 邓廷歌嘿嘿地笑。邓啸参加毕业典礼的时候比庞巧云还激动,他还记得很清楚。 常欢来接他去租的新房子里,顺便告诉他明天一早就要启程。 第三阶段的拍摄之所以要选择在这个时候开始,是因为剧本里有几场特别重要的戏发生在冬天的雪山上。拍摄时间不能拖得太长,只能在这个时间上山安营扎寨。在海拔高的地方,雪已经零零散散地落下来了。 “我还没爬过雪山。”邓廷歌说,“要准备些什么?” “剧组基本都准备好了,你自己带好保暖的衣服去就行。”常欢始终有些不放心,“有一场戏你要背着人在雪里走,撑不住一定要说。我这次会全程跟着,有事情立刻跟我沟通。” 送走常欢之后他给罗恒秋发短信说自己已经住进来了。罗恒秋知道他选择租这个地方之后没说什么,但显然心情很好。这地方距离他的家不远,他来回都很方便。 [你还过来吗?] [明天出差了,等你回来我再上门。] 邓廷歌有些失落。在毫无人气的房间里,会分外思念温暖的身体。他只好翻出自己和罗恒秋拍的照片来看。 在雪山上开工到第三天,胡慕发烧了。 胡慕在这里的戏份不多,原本第三天拍完就能收工回家,但这天他一出来,谁都看出他脸色差得可怕。 “三十八度了,行不行?”医生问他。 胡慕说行。 这一天他的戏份全都是跑。傻强背着自己生病的侄女翻过雪山都镇上求医,他一路追赶过去,要把他拦下来。山上的情况很多变,前两天有点雪,这一日什么都没了。道具组把鼓风机和硫酸镁造的假雪搬出来,哗啦啦地往外飘。胡慕穿着厚衣服跑了几趟,脸色潮红,医生上去一量,体温又升高了。 连导演都让他回去休息。邓廷歌和他聊得多,凑过来劝他先休息一下。 “这深山老林的,你要是出了什么事情,肺炎啊脑膜炎之类的,上哪儿去治?”邓廷歌给他换了个冰袋,说。 胡慕有气无力:“你真是太会说话了。” 坐了半个小时,胡慕又站起来投入了拍摄。邓廷歌心道被包养的都那么拼? 胡慕演戏一般,这段时间倒是越来越认真了,偶尔也会跟邓廷歌讨论一下剧情和角色心理。邓廷歌揣摩,应该是上次那什么照片门被捅出来之后,他心里有点受伤了。入行的方式确实不太摆得上台面,但一而再再而三被人扒出来,这次因为有罗恒秋在里面使坏,舆论转向他的并不太多。错一步就能记一生,舆论的记忆力惊人的可怕。邓廷歌看了一些所谓的八卦帖,里面说的许多事情令他皱眉咋舌。 要不是写八卦的人当时就趴在胡慕的床底下偷听,要不就是他们凭空捏出来的。邓廷歌后来想想,还有另一个可能:和胡慕有过一段的什么人,将那些事情当作笑话或者炫耀资本,告诉了别人。 无论哪一个可能都很可怕。他看着胡慕气喘吁吁地在厚厚的假雪里跑来跑去,热得人都冒烟了,心想都不容易啊。 回城之后胡慕立刻就被带去了医院。他给邓廷歌发信息,还带了个愤怒的表情:[借您吉言,成肺炎了。] 邓廷歌接到信息时,常欢正一脸严肃地跟他说话。 “《久远》过审了。”她说,“不知道陈一平使了什么法术,一刀没剪。” ☆、乌鸦嘴 山里信号不好,报纸杂志更不用提。数日之后常欢从外面带回来几份报纸,邓廷歌才知道一刀未剪的《久远》已经引爆了舆论。 “揭秘《久远》背后的创作团队:以心成事”“广电:不剪《久远》是尊重历史”“《久远》导演专访:我想拍一部走心的电影”……溢美之词看得邓廷歌头晕。他在拍戏间隙把所有的报道都过了一遍,大概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久远》确实经过了很严格的审核过程,但是在审核的那段时间,上面下了一份新文件,关键词是“正视历史,尊重历史”。陈一平和他编剧组的人整装出发,在审核人员面前口沫横飞地说了一周。他们说朱路的那本字典,说他日记里所写的那些鲜活而青春的人们,说电影改编的意愿和原因。 陈一平所说的一切邓廷歌都在讨论和拍戏过程中听他说过很多次。他觉得陈一平最厉害的一点是,他心里有个宇宙,他就能把这个宇宙展示出来。所有的改编细节都合情合理,互相呼应,每一个镜头经过琢磨,甚至镜头中的寓意他也充分考虑,绝不晦涩:为了让《久远》顺利拍好、播出,陈一平对这个故事的边边角角都深入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 邓廷歌知道这些东西事实上并不能说服审核人员。每个人看片的角度和立场不同,看到的内容和内涵也是不同的。真正起作用的是那份文件,陈一平的这个作品说的是往事,但巧妙地回避了那些真正有冲突的地方,完全是在说人,说人和人之间的感情,冷漠或热烈,坦白或隐晦。他将三个主角的死亡都模糊处理了,强化了悲哀,弱化了愤怒。 “导演是一个搭积木的人。我心里有一座城池,我就会想把它呈现出来。我知道自己想要怎样的城池,然后我才会去想,这里怎么建造,那里的材料怎么来。”陈一平在访问中说,“等到电影上映之后,很多人都会看到这座城堡。我的目标是,让他们看到的和我心里所想象的,尽可能一致。” 邓廷歌把陈一平的这个访问放在自己床头,睡前有时候会看几眼。陈一平在片场里特别爱抽烟,有一次看到陈一平和一堆人围在墙角抽水烟,咕噜噜咕噜噜的,邓廷歌也凑过去试抽,一口下去涕泪横流。他就保持着满脸是泪的状态,蹲在日头照不到的墙角听陈一平和编剧组的老师讲故事。 那是他没听过的、但很好很好的故事。 邓廷歌现在相信自己确实是个很有运气的人。遇到罗恒秋,遇到钟幸,遇到陈一平,每一个都令他改变,带他看到新天地。 《久远》出乎意料的顺利让钟幸开心炸了。 开心到在办公室门外看到方仲意的时候,第一反应不是把他赶出去,而是让他走进来。 方仲意带来了自己的单曲deo给钟幸,钟幸说我不要。 方仲意:“是我给《古道热肠》写的主题曲。” 钟幸:“……什么?!” 他吓了一跳。方仲意以前写的都是情歌,有时候会写几句“把世界掀翻/来给你看看/里面的腐烂”之类乱七八糟的玩意儿。他的受众还是更喜欢他的情歌,温情缱绻,好唱又好听。前段时间他还看到自己戏里的演员把扣扣签名改成了“在最长的雨里/在命运之中/遇见你”。 酸得他发抖。 他不会告诉那个刚刚坠入爱河的年轻姑娘,那两句词是方仲意在自己的床上写成的。当时外面下着暴雨,方仲意刚刚从梦里惊醒,疯狂地在床头上扒拉纸,结果只找到了笔。他把钟幸的被子掀开,在他的手臂上刷刷刷地写字,涂涂改改,把一首口水情歌的一半歌词都写完了。 钟幸记得第一次见到方仲意的那天也是个雨天,心里软成一滩,问他“写给我的吗”。 方仲意茫然地抬头看他:“当然不是啊。” 后来才知道,他和当时正在追求着的男朋友也是在雨天认识的。 这些事情想来也十分讽刺。钟幸问他来就为了给自己听歌么,因为自己心情很好,还给他倒了杯白开水。倒完之后想想,慈悲地扔了几片茶叶。 “嗯。”方仲意说,“第一次写这种类型的歌,想给你听听,给我点意见。” 钟幸说我可不懂。方仲意不吭声,定定看着他。 像一条没了主人的宠物狗。有点可怜。 钟幸让自己硬起心肠,硬了半天,反而越看越可怜。“拿来吧。”他只好说。 方仲意留下deo就走了,没多呆。他说还要回去写歌,说心里有很多想法要写出来。临走时钟幸下意识提醒他记得吃饭,方仲意呆呆看他一会儿,很乖地点点头。 钟幸听了那首歌,回家的时候顺带也拷到车里继续听。车子走了一段路,他想方仲意这次写的这歌儿,和以往真的不太一样。他最近接触了民谣圈儿的人?钟幸想起自从那次宴会上见面,自己也已经很久没跟方仲意聊过天。他很忙,他相信方仲意也很忙。他以为自己仍旧会想念他,但发现一旦看开了,好像也不过就这样。 还会有不忍,但算不上心疼。 方仲意年轻、温和的声音在车里回荡。这首名为《愿望》的歌像是写给心爱之人的一封情书,用词平实朴素,曲调低缓柔软。钟幸心想老子是走出来了吧,毕竟听到“我还不够好/也想陪你到老”的时候他还抖了一下。被酸的。 后来方仲意问他,歌儿感觉怎么样。钟幸啪啪啪按了许多个字,最后又逐个删去,发给他一句“挺新鲜的,不错”。 几天后导演把方仲意写的主题曲带到片场,给大家也放了一下。有说太平淡的,有说不错不错的,更多的人惊讶于方仲意居然也能写出这样的歌。邓廷歌听了很多遍。这是他拍的电视剧里的主题曲,甚至可以说是为傻强这个角色专门写的一首歌,他是越听越喜欢的。 常欢有时候会听到他自顾自在旁边哼歌,调子不太准,歌词倒是听得清: “坐在时光里,说一说未来 坐在你怀里,说人生的期待 只要你肯为我赞颂 我就会相信,世界没有那么坏” 常欢个人不太喜欢这首歌,太柔和了,反而没有力度。但她手里唯一一个演员却表示他非常非常喜欢。常欢跟着他听过几回,渐渐也听出些别的味道来,不由得暗想:是一首经听的歌。 邓廷歌每天在“世界没有那么坏”的歌声里醒过来,精神百倍地开工。剧组给演员都买了人身保险,邓廷歌在雪里放肆地摸爬滚打,身上难免多了些伤。每天收工回到房间总是呲牙咧嘴地上药,疼得自己都颤抖。上完药就给罗恒秋发信息吐牢骚,罗恒秋现在熟练掌握了颜文字和无意义的安抚话语,不是“摸摸”就是“么么”。邓廷歌觉得可肉麻了,又觉得可喜欢了。 胡慕很快就出院了,说自己又是条活奔乱跳的男子汉,正在寻找新金主的路上上下求索。邓廷歌不认同他的这种方式,但是确实没办法讨厌起他来,假惺惺地说“你注意身体”。胡慕说你才注意身体,深山老林的,出事了就糟了。 邓廷歌说光说我了,你其实也很会说话嘛。 只是两个人都是乌鸦嘴。胡慕说完这句话的第二天,邓廷歌就在山里迷路了。 ☆、第42章 长蟑螂须的帅哥(三章 合一) 发现自己迷路的时候,邓廷歌第一反应是翻手机。然而手伸进兜里才想起,自己的手机在出来之前放在床头小柜子上充电。 山里居住的条件不好,一个房间里就一个插座,和他同住的还有另外三个人。四个人商量好了各自充电的时间,邓廷歌为了不占用别人的充电用时,没拿手机就出来晃了。雪早就停下,路上覆着薄薄一层,有点滑,但不至于走不了。天气也不算特别冷,他吃饱饭便打算在路上走一会消食。只是走没多远就瞧见有个人在前面摔倒了。邓廷歌忙跑过去把人扶起来。那是个住在山里的胖子,腿脚不灵便,邓廷歌于是送佛送到西,送肥送到家。胖子的家人十分感激,他喝了点热水,借了个手电往回走,没多久就发现自己迷路了。 没有通讯工具,也没有同伴,邓廷歌站在岔路口有点发愣。岔路口的两条道是被人踩出来的小路,他刚刚背着那胖子,全部精力都放在如何支撑自己上,没留心这个路口。邓廷歌想了一会儿,决定回头。然而走到一半,小雪花飘下来了,天也擦的一下黑了,他再找不着那胖子的家。 站在黑乎乎的林子里,邓廷歌想起了平时吃饭时向导给大家讲的那些怪力乱神的玩意儿。什么没有脑袋的女人,从罐子里爬出来的小娃娃,还有拿着把斧头在路边不声不响砍树的大汉。还砍树,吴刚么?邓廷歌想了一会,没觉得怕,反倒越想越有趣。 走呗,怕什么。他拧亮那小小的手电筒,折了根树枝扔出去,根据细的那头指示的方向选了一条路。 夜里十一点多,他总算回到了住的地方。常欢蹲在门口不停地打电话,看到邓廷歌披着一身雪花从外面走回来,顿时嗷地一声大叫扑了上去。 剧组的人都挤在小小的院子里等他。邓廷歌十分抱歉,跟大家说明情况之后不出意外地又被说了一顿。 喝着热乎的水,邓廷歌的身体仍旧在发抖。在户外呆的时间有点久了,穿的衣服不够,那冷透过皮肉渗进骨头里,又从打颤的骨头里一点点挤出来。 他第一次选择的路是错的,走着走着又走回了原地,消耗了很长时间。第二次走了另一条道,他说感觉比原先要远,不过好歹是走了回来。闻讯跑过来想帮忙找人的向导听他这样说,脸都白了:“你是被迷住了啊!” 向导认识那个胖子,腿脚不灵便,常常走着走着就摔倒。但那胖子的家距离邓廷歌他们住的地方,怎么走、怎么迷路,来回最多也只需要一个小时。“你在这林子里困了四五个小时呐!”向导紧张万分,手脚乱舞,“不行不行,要驱邪要驱邪。” 他是个信佛的人,说明日一定给邓廷歌带来些家中供奉的开光法器护佑他。邓廷歌乐颠颠地道谢。 等人散了之后,常欢看着他欲言又止。 邓廷歌:“咋了欢姐,我不是还很生猛么,没事。” 常欢看了看他同住的那些人,把他拉到门外檐下,小声说:“跟你在一起的那位是,是华天传媒的罗恒秋?” 邓廷歌:“……” 他从没告诉过常欢这件事情,此时皱着眉头盯紧常欢,一副“既然你知道了那我也只能灭口了”的可怕表情。 “他给我打电话了。”常欢说,“我不知道他是谁,那时候正慌着呢,嘴上就不太客气。他直接在电话里冲我吼,说我是邓廷歌家属我怎么不能问了。” 罗恒秋气得自报家门,常欢愣了半天才意识到电话里是尊神。 邓廷歌无语了。“谁告诉他的?哦,你跟钟幸说了?” “当然要说。”常欢快要跪下来求他了,“真要叫你一声祖宗了。平时拍戏就够奋不顾身身先士卒,你也不是为人民服务啊,何必这样鞠躬尽瘁。求您了啊,以后吃饱饭就呆房间里别往外跑了,你再消失一回我也不必回去了,直接从山上跳下去算了。” 邓廷歌嘴上应着好好好,把常欢送走了。他仍旧发冷,裹在棉被里攥着手机想该怎么跟罗恒秋说自己的事情。在漆黑、寒冷的山林里迷路的时候,他也害怕过。要是有个人来找我就好了——这个念头不断鼓舞振奋着他。虽然最后没有人找到他,但他在寻路的时候还设想过如果这个时候罗恒秋出现在自己面前说“我来找你了”,自己会怎么样。 会疯狂地拥抱他,会狠狠吻他,会抛开所有的顾虑,愿意和世界上所有的人类分享爱这个人的心情。 罗恒秋不出意料狠狠骂了他一顿。邓廷歌知道这次是自己做得不对,连连道歉求饶,承诺回去之后任他处置。 本以为事情到这里就算了,谁料邓廷歌助人为乐反而将自己困在山里的事情不知怎么被记者知道了,写成了个小报道。这段时间《久远》正红火着,几个主要演员的名字不断出现在大众视野里,“邓廷歌”的名字很快就被搜索出来,小报道不断被转发转载。 等接到邓啸的电话,已经是三天后了。 “滚回来!!!”邓啸吼得邓廷歌脖子一缩,觉得头顶树枝上的积雪都簌簌落了不少,“别干了!” “爸,爸你别气……哎对对对,是我错。但我是帮人啊。”邓廷歌好声好气地说,“这事情的原因是我先帮了人,难道你让我看到一个人倒在雪地里不闻不问吗?这种事情你和妈可没教过我。” 邓啸完全不理会他的辩解:“废话少说!滚回来!都他妈演的什么屁玩意儿!” 邓廷歌捏着手机在一旁看工作人员布置场地,唯唯诺诺地听邓啸骂人。等邓啸骂够了,庞巧云在一旁接过了电话,开始怀柔。 头大如斗。邓廷歌好不容易安抚好自己父母,还得应付罗恒秋每天早中晚例行的三个电话,安慰了这边安慰那边,跟那边承认错误又和这边检讨。 那段日子过得简直风生水起。 在忙乱中总算结束了山里的拍摄工作,一拨人启程回城。钻进车子里的时候所有人都一副活过来的舒畅表情:“太舒服了,从来不知道小巴也那么舒服。” 邓廷歌裹着大衣窝在车尾打瞌睡。他睡眠不足,又有点着凉,之前一直强压着,昨天收工的时候发觉自己鼻子喷出滚烫火热的气,顿时知道不妙。常欢提前两天就走了,去给他安排回城之后的《久远》宣传日程,他自己跟医生要了点退烧药吃下去,之后在车上睡了很长很长的一觉,过收费站的时候才醒过来。在飞机上也睡,落地也睡,药片效果奇佳,邓廷歌回家的时候在电梯里看到自己,觉得自己都睡肿了。 进了家门他什么都不顾了,澡也不洗牙也没刷,先躺在床上睡了个昏天黑地。 第二天起床后吞咽口水,喉咙像火燎过一样疼,脑袋里仿佛有一窝小人在神经线上狂奔乱跑。他把自己清洁料理干净,昏昏沉沉地从洗手间里挪出来,想起自己沉寂很久的手机。掏出手机才发现从昨晚开始罗恒秋就一直在打他电话,但手机调成了震动,他一点没听到。 拨回去的时候立刻就被接了起来。罗恒秋的声音透过机械传来,有稍许失真,似乎带着清晨刚刚苏醒的迷糊。 “我醒了,睡了一觉。”邓廷歌没力气给自己做饭吃,拆了包辣条叼在口里瞎嚼,又苦又淡的口里勉强尝出一点儿味,“你别过来,我感冒了,会传染你。” 罗恒秋顿了顿说是吗。“可我就在你楼下。” 邓廷歌:“……咦?” 他从沙发上爬起来,拉开窗帘往下看。楼下宽敞的路边停着几辆车,他立刻认出了罗恒秋那辆四个圈。夜里下过雨,那车顶上淋淋漓漓的一大片,是彻夜停在外面被雨浇透了的模样。 邓廷歌顿时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你不回家?”他扯着发疼的嗓子说,“快,快上来,你傻啊车里能睡觉么?!” 罗恒秋:“太想你了,想见你。” 邓廷歌给他开门,在门边就抱着他不放手。 他病了,有软弱的理由,那么高大一条汉子就赖在罗恒秋身上不肯动弹。罗恒秋把他拖到卧室里扔在床上,让他躺着,自己随处乱翻,翻出了些药片。药片是剧组里的医生开的,他就给邓廷歌吃了下去。邓廷歌烧是退了,但人仍旧是软的,脸色发黄嘴唇发干,唯有一双眼睛盯着罗恒秋走来走去,又亮又润。 戏里傻强很喜欢喊自己对象为“媳妇儿”,这称呼里包含各种情愫,又缠绵又蛮不讲理,喊出来了,就像是喊出天地间早几百年就默认了的某种关系。 他其实也就心里想想,不敢喊。喊了估计会被罗恒秋揍成人泥……揍成人泥他还喜欢我吗?邓廷歌躺了一会儿,开始迷糊。即便他把我揍成人泥儿我也喜欢他的呀……不过什么是人泥儿? 邓廷歌想起那是向导说的一个鬼故事,故事里的女人将负心汉砍成了一锅肉泥,生火熬成羹,香飘十里,十分带感。他想跟罗恒秋分享,才刚开口喊了句“师兄”,下一秒就直接睡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罗恒秋也睡在一旁。邓廷歌盯着他睡脸看了一会儿,伸手摸摸他下巴上新冒出来的胡茬。罗恒秋困得很,迷迷糊糊把他的手推开。邓廷歌又摸他眉毛、眼睛、鼻子,在唇上停留得久了一点。 “师兄……”他想说我也想你,在那个黑漆漆的林子里最想你。很想念,也很害怕。那黑暗中似乎潜伏着所有阻隔他的力量,然而当他走出来,一口浊气吐尽,突然间就有了勇气。 他掀了被子将两人裹在当中,抱着罗恒秋蹭来蹭去。罗恒秋被他蹭醒,还被他蹭硬了。 “别滚了,再动我就直接办了你。”罗恒秋凶巴巴地说。 邓廷歌笑了一阵,软绵绵压在他身上说办呗。 罗恒秋踹他一脚,下床去给他煮吃的。邓廷歌在床头没找到那包刚拆开的辣条,应该是被罗恒秋收走了。 罗恒秋好歹在外面生活过几年,一锅清粥熬得火候很足。但邓廷歌家里没别的东西,他拆了包榨菜细细切碎,撒在粥上面,邓廷歌一口气喝了两碗。 吃饱喝足该受处置了,邓廷歌乖乖坐在饭桌边上,看他器宇轩昂的师兄拧着眉头思索怎么办了他。 “你去拍钟幸的片吧。”罗恒秋说。 邓廷歌没想到罗恒秋千思百虑之后冒出这么一句,愣了一会儿:“钟幸说过,我现在还不到拍他电影的时候。” 身为钟幸工作室数量不多的演员的其中一个,邓廷歌也对钟幸提出过类似的疑问:你自己拍的片怎么不用工作室里的人? 钟幸说是为了你好。 邓廷歌刚刚入行,没有什么经验和拿得出手的作品,钟幸想让他想积累观众基础。选择《久远》是一次赌博,因为坐庄的人是陈一平,是手里握着巨大资源的庄家,能赢得他就等于赢得了之后发展的绝大机会。在《久远》之后,钟幸和常欢为他选择的都是电视剧。电视剧是积累观众最好的方法,比一开始就进入电影圈更为重要。 “绝大多数的观众看电影都是冲演员和导演去的,所谓口碑就是这样。”钟幸说,“没人认识你,谈什么口碑,谈什么吸引力,哪里来票房?没有票房,谁找你拍戏?” 他非常理解钟幸的说法和现在电影电视圈内的现状,于是跟罗恒秋分析了。 罗恒秋扶额:“是的,他也是这样跟我说。” 他沉默良久都不开口,一双手隔着饭桌中间空荡荡的距离,抓紧又松开。 “可是太危险了……”罗恒秋说,“我现在特别同意你爸妈的看法,你应该安安稳稳去考个什么单位,别在外面折腾。” 邓廷歌没说话,慢慢握住了他的手。 “我会小心的。”他认真说,“我也怕,怕极了,怕以后都见不到你们。” 罗恒秋很无奈:“但你不会放弃的。” 邓廷歌明白他心里的担忧,但这工作难免危险,甚至有时候危险也成了工作之中的一种趣味。当时凶险,日后说来都能当成笑谈。罗恒秋也就是发发牢骚,他现在已经不再坚持要邓廷歌按照他的想法去走了。那天晚上看到舞台上光亮的邓廷歌他就明白,这个人是捆不住也绑不定的,他心里那么多想法扑腾着,身体里那么多才气闹嚣着,绝对不能压。 以为会是一场争执,结果根本争不起来。邓廷歌把自己洗得清清爽爽,和罗恒秋一起蜷在沙发上聊天。 他给罗恒秋看他手机里的照片。罗恒秋看到他满脸是冰渣雪沫,鼻子里沉沉垂下来两条冻凌似的鼻涕,吓了一跳。 “这么丑。”他说。 邓廷歌不服气,想给他翻出些不丑的照片,翻了半天都没找到,放弃了。“这戏的外景拍得苦,上一次苦,这一次也苦。”他的脑袋歪在罗恒秋肩上,这姿势让他也觉得平白生出许多依恋来,“这些苦都能有回报吧。” 罗恒秋说会的。 鼻涕都冻成了冰凌的那场戏拍了一个下午,万分艰难才过了。傻强背着自己生病的侄女翻过雪山去找医生,真雪假雪混在一起扑面而来,融化了之后顺着颈脖流进衣服里,被风一吹就冻在了一起。跟邓廷歌一起拍戏的那个姑娘也被冻得不轻。但她没有拍完全程。导演说邓廷歌演得不对,再来,再来,再来。邓廷歌把冻得发抖的小姑娘放下来,站在导演面前说:“哪儿不对,我自己先过几遍吧,她歇着。” 邓廷歌当时这么一说,剧组里的人都静了。大家早就看出来导演有心对付他,胡慕也在背后不知跟他说过多少次。邓廷歌平时一脸无所谓的样子,但当时是真的生气了。背上的小姑娘和自己这种五大三粗的汉子不一样,人还在生理期中,被这样折腾确实辛苦。导演见他把话都挑开了,也不装,直接说那行,你就这样自己先过几遍吧。 邓廷歌沿着设计好的路线来来回回地跑了几趟。剧组里的人有的像是在看笑话,有的倒是真心为他紧张。后来导演也觉得不对了:邓廷歌不是在耍脾气,他是确确实实在演。他走的每一趟都在调整自己的表情和步子,迈多大,使多少力,冻僵了的脸上要拼命露出什么表情。每一趟都是不一样的。 最后连导演也忍不住了,毕竟不能做得太过分,于是连忙喊停。最后拍摄的时候一条过,顺利完成。邓廷歌的脸冻僵了,几乎成了面瘫,回到屋子里一张嘴口水就往下淌。 这些事他一点都不打算跟罗恒秋说。他指着那条闪亮的鼻涕,十分得意:“这一幕特别棒,你到时候一定要仔细看。我的脸都快裂了。” 罗恒秋看着他没出声,转身又把人扑在了沙发上,摸着他粗糙了的脸,认认真真、温温柔柔地吻。 《古道热肠》转回城里拍摄,傻强的媳妇儿终于上线。 傻强的感情戏在剧情中只占了三分之一,邓廷歌知道自己有个媳妇儿但一直没见到面,现在总算出现了。 罗恒秋听说有吻戏,眉毛动了动,淡淡地笑了。两人正在外面吃饭,小蜡烛噗噗地烧着,牛排滋滋地响着,很有情调。 “有什么想法?”邓廷歌问他。 罗恒秋说没想法。他特别安静淡然地点点头:“好好吻。” 邓廷歌发现他在笑,好像知道他为什么而笑,又好像不知道,于是就着昏暗灯光握住了罗恒秋的手。罗恒秋也顺着搓搓他指头。两人像是交换了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快吃完的时候两人遇到了个老熟人,孔郁。 孔郁是带着一个女伴来的,看似是吃完了正将女伴送走,又折回来坐在他们桌边。邓廷歌心想你不是吧……难道又是上次那样自来熟地撑桌脚? 孔郁看看邓廷歌,又看看罗恒秋,开口问:“你们俩是不是在一起。” 罗恒秋没有丝毫犹豫,说是的。 孔郁的脸上一瞬间出现了某种奇怪的表情,像是嘲讽又像是不甘。他点点头,起身走了。 邓廷歌:“他怎么了?” 罗恒秋:“失恋了。” 邓廷歌叉起块牛肉吃了,说:“你看上去很得意。” “是啊。”罗恒秋悠然道,“毕竟除了你,我不想跟别人扯上什么关系。” 孔郁一路乘电梯上行,心里躁得发慌。 他是真心实意喜欢罗恒秋的,这里面固然有罗恒秋的背景因素,但除去这些乱七八糟的,他的确很喜欢罗恒秋这个人:长相就不说了,身材也是他的菜,罗恒秋本人的气质、学识、举止,没有一个不正戳准他心里那块地方的。 追不到人的时候还能在自己心里安慰自己:是你还不够好,是你不够优秀,所以这样那样,总之追不到。但是罗恒秋居然看中了邓廷歌——他有些受刺激了。他心里觉得邓廷歌更加配不上罗恒秋,不过是仗着多认识罗恒秋几年而已…… 对了,问题就出在多的这几年上。他孔郁少的就是这几年。那情种深深嵌在时光的缝隙里,一遇到机会就疯狂抽枝发芽。他就算再好,又怎么比? 他郁结归郁结,其实也不能做什么,也找不到人来出气,只能怨上天没让他和罗恒秋在同一个学校里念书,没给他机会喊罗恒秋为师兄。 郁结够了,他走出电梯准备回房间休息。公寓漏水正在修理,他遵循就近原则在酒店里已经住了几天了。走了几步觉得不对劲,他往回退了两米,看到安全通道的门在抖。 门后缩着一个年轻人,抱着头弯腰蹲在角落,衣衫不整,浑身是汗。 “你怎么了?需要帮忙吗?”孔郁觉得情况不妙,抄出手机准备给前台打电话,“需不需要叫医生……” 那人猛地窜起来把他的手机打落在地上:“不,不要医生,求你……不要医生……” 孔郁:“……” 他走近那人把他拉起来:“胡慕?你在这里做什么?” 胡慕眼神混乱,抓着自己的衣服不停地抖,十分害怕孔郁的接触。孔郁发现这人没认出自己来。 他和胡慕有过几面之缘,还一起参加过圈中人的婚宴,坐同一桌,聊过天也交换过手机号码,但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络。 “你怎么了?”孔郁把他拎起来,一股浓得呛人的酒气扑过来,熏得他退了一步。 胡慕被他抓在手里还在抖抖抖,细长的手指颤抖着伸进口里,压着舌头往里抠,另一只手捶着自己肚子。但他什么都没吐出来,反倒把自己弄得满脸都是眼泪,很凄惨。 孔郁有点明白了。他把人扶起来带回自己房间,把他推进浴缸里坐着,洗菜似的哗啦啦给他浇了一通水。 升高的体温稍稍下降,胡慕像是恢复了一点神智,胡乱拨开自己的头发,哑声说了句多谢。 “你怎么玩这么疯?”孔郁怕他一会儿出什么事,干脆坐在浴缸边上盯着他,“吃了什么?” “我……我不知道……”胡慕喝了几口冷水又吐出来,整个人苍白地坐在冷水里,软趴趴的很虚弱,“我从不吃那些玩意儿,他……他们……他们放在酒里,我不知道……” 他的脸又红起来,眼珠子乱晃,抓着孔郁的手不放:“我、我看到、看到好多人,这里怎么、怎么那么多人……别看我、别看我……” “这里就我和你两个人,你是吃药吃出幻觉了。”孔郁见他被那些乱七八糟的药弄得浑身发抖,压下心里的烦躁,轻声说,“不用怕。” 胡慕死死攥着他的手,攥得孔郁都疼了。 “不是、不是……还有别人……他又把别人叫、叫来了……”他又惊又怕,颤得扔在浴缸里的喷头哐哐哐撞在缸壁上,响个不停,“他们灌我……灌我酒……” 他衣服也扯开了,胯下顶起一块,是被那药激出来的。 “别怕,认出我了吗?”孔郁拍拍他的脸,强迫他看自己,“我是孔郁,你不用怕我。这里没别的人,你很安全。” 胡慕愣愣看他,眼睛眨了几下,滚出两行泪。 孔郁心想,也是个可怜人。 折腾到大半夜,胡慕总算冷静下来。他在浴室里洗了半天,穿着睡袍走出来,头发湿漉漉地支棱着,脸色虚得可怕。 孔郁本来想给他再开间房间,看了下时间已经午夜,想想也就算了,直接让他在自己床上睡觉。他倒是没心情问胡慕怎么会弄成这个样子,但胡慕一副很想跟人说话的表情,孔郁被他看得心烦,还是问了。 事情和孔郁想的差不多。胡慕的老板约他到酒店,酒喝了几杯之后胡慕就有些不清醒了。他看见门外又走进来几个男人,脑满肠肥大腹便便,顿时明白要发生什么事。跑到走廊之后那些人顾忌着走廊上的摄像头,没敢真的追出来,胡慕顺着安全通道跑了几层,眼前出现各种怪奇幻觉,跑不下去了,只好坐在那里发抖。 孔郁想了半天,不知道现在应该安慰他还是批评他。 “以后小心点儿。”他说,“别把自己搭进去,不值得的。” “我这回可把老板得罪了。”胡慕盘腿坐在床上,水滴从头发上一颗颗坠下来,渗进被子里,“估计明天就有报应。” 孔郁把毛巾扔到他脑袋上:“你怕什么?嗯?你那个什么老板还能一手遮天,堵死你所有的路?” 扯了毛巾擦头发,胡慕的眼睛从毛巾里露出来,很紧张地看着孔郁:“老板能耐很大的。” 他自始至终没敢说包嘉树的名字,没敢说是因为包嘉树要跟自己分了,说想最后好好玩一次,才将自己坑成这样。孔郁站在自己面前,他不知怎么的就自惭形秽,不敢把自己那些不堪的事情再坦白出来。 毕竟已经够丢脸了。 “死不了。好好活着,对得起自己。”孔郁关了房灯,只留下床头灯和台灯,转身说,“你休息吧,我这边还有活干。” 他从行李箱里扒拉出一堆书和笔记本,全扔在桌上,然后坐好,拧开一只钢笔。孔郁还把眼镜戴上了,两片镜片一架在脸上,那股子腹黑阴险的书生气止不住地往外冒。偏偏又挺好看的。 胡慕看了他一会儿,问他:“你要考试?” “看剧本。”孔郁抬头盯着他,“你睡吧。” “你好认真啊。”胡慕真心诚意地夸他。他现在觉得孔郁真是个好人,哪怕现在浑身毛孔都渗着凉气,也还是个比许多人都要好的善人。 孔郁说你是不是听不懂别人说的话?“那我换个说法吧。”孔郁冷冰冰地推了推眼镜,“别吵我,睡你的。” 这次胡慕听懂了,忙跐溜一下钻进被子里,伸手关了床头灯不敢乱动。 第11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2节 亲爱的空想家 作者:凉蝉 第12节 这件事过后一段时间,胡慕在电视上看到了孔郁参演一部历史剧的新闻。 屏幕上的孔郁没戴眼镜,西装革履又帅气逼人。胡慕看得呆了,筷子上夹着的面条一根根断了掉进汤水里,溅了邓廷歌一脸。 “吃不吃啊你?”邓廷歌回头,正好看到插播的一则内衣广告,“我说你一个基佬看36d的胸有什么意思?” 两人在没人的面店里吃午餐,吊扇嗡嗡嗡旋着,绿头苍蝇嘤嘤嘤地乱飞。胡慕吃了几口面,那电视里的娱乐新闻结束了,开始播那部历史剧的主题曲v。胡慕看了几眼,问邓廷歌:“你觉得孔郁帅吗?” “我跟他合作过。”邓廷歌吃得抬不起头,“人还不错,很谦逊,没架子。” “挺好的吧。”胡慕说,“我,我,我也认识他。” 他很想多说点什么,说孔郁怎么帮了自己,又怎么把那张舒服温暖安全的大床让给自己,但又怕被邓廷歌窥破自己的那点小心思,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按下倾诉。 “他这人眼光还挺高。”邓廷歌说,“要我师兄那样的才入得了他的眼。” 他盯着胡慕嘿嘿地笑:“你这看得两眼发光的,是不是喜欢上人家了?” “没有没有。”胡慕说,“没有的事。” 他想对啊,那样的人只有罗恒秋这种级别的才衬得起,自己这是在乱想个什么鬼。他没有怨怼也没有生气,连一点不甘都没有,很轻易地接受了这个事实,又开始琢磨怎么才能安全闪避包嘉树。孔郁对他说的话确实稍稍触动了他,入行这么久,他突然很想尝试下没有人罩着、自己闯天地的感觉。 邓廷歌完全不知道他在琢磨什么,见胡慕汤碗里浮着几块薄如纸片的牛肉,飞快夹起来吃了。 俩人吃完了饭,晃荡回剧组继续拍戏。《古道热肠》的拍摄进度很快很顺利,眼看两周后就要杀青了。邓廷歌天天在剧组里揪着女主角喊媳妇儿,揪着胡慕喊阿和阿和。导演现在也不怎么针对他了,他估计是包嘉树那边又有别的事情忙,顾不上他这里了。罗恒秋说他心太宽,邓廷歌跟他纠正说自己不是心宽,是觉得为这样的事情发脾气不值得。 “师兄,这不一样的。我不跟你生气是因为不舍得。”他汗津津地吃完一碗酸辣粉,笑嘻嘻地说,“不跟那些狗犊子生气是因为不值得。” 罗恒秋受不了酸辣粉的味道,踹他一脚:“别扯废话,吃完就回去!” 快结束拍摄的时候,邓廷歌跟剧组请了假去试镜。常欢最后和他共同确定的那个连续剧给了邓廷歌通知。据说原本导演和制片都对邓廷歌没兴趣,男二号本来想找个更有名气的新人,但《久远》一刀未剪的事情一出来,他们的态度立刻就变了。 和已经颇有名气的严斐、小有名气的鲁知夏相比,邓廷歌是个实实在在的圈中新人。他长相很好,倒也不会和偶像剧有出入,身上又自带话题,不选他那才真是有问题。 偶像剧自然有个很偶像的名字,叫《第二王储》。邓廷歌以为这是个架空历史的偶像剧,结果发现是现实主义魔幻爱情赞美诗,说的是时尚圈里清纯可爱美少女和酷炫霸气帅总裁之间跨越地位和层级的爱情故事。 “噢,好一个撕心裂肺的爱情故事。”邓廷歌说。 常欢:“……你不识字?是痛彻心扉。” 邓廷歌:“不管,就是撕心裂肺。” 他虽然是男二号,却不算反面人物,而是男一号的哥哥,和男一号争夺总裁之位的大帅比。男一号还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就被赶出了家门,母子俩相依为命,现在他爹快死了,急吼吼地叫人把流落在外的儿子找回来,却发现那就是个野孩子。“但是他对时尚有绝对触觉!”剧里的那位忠诚大秘书说。 邓廷歌脑补了一个长着两根蟑螂触须的帅哥,在车后座笑得难以自持,滚到脚垫上。 常欢:“……” 第二王储指男一号,第一王储自己就是男二号了。邓廷歌津津有味地翻看自己的角色设定。 说实在话,他觉得挺有趣的。他没演过这样的角色:文质彬彬,温文尔雅,正直,坦诚,敢爱敢恨,唯一的缺点就是有个野生的弟弟。看到这些形容词,他脑子里第一个蹦出来的就是罗恒秋。 “你好像以前没演过这种角色,要好好揣摩。虽然是个没什么脑子的偶像剧,但这个剧一出来肯定就是吸粉的,男主角是谁你知道吗?是丘阳啊!是那个偶像剧之王丘阳啊!”常欢说到帅哥自己先激动起来,“你虽然盖不了他的风头,但你可以借势。哎哟丘阳呀,你昨天看了电影频道放的那个片儿没有,他去年拍的,里面有个裸背的镜头真是帅极了,那头发,那腰……” 邓廷歌有一搭没一搭地应和着常欢,听她发花痴,一边在心里回忆罗恒秋平时的举动。 试镜的现场人不多,除了他之外还有另外两个男演员。邓廷歌和常欢一看那两个人的穿着打扮心里就咯噔一下。那两人穿了套西装皮,人模人样的,头发梳得滑溜,能反射出一片灿灿然的灯光——这是全副武装的架势。 常欢看邓廷歌,邓廷歌也看自己。不寒碜,撑死了能说句“得体”,但在气势上就输给了两套西装皮。 “我们要变身吗欢姐?”邓廷歌问。 常欢说你带魔法棒了吗带了就找个角落变呗可紧张死我了万一丢脸怎么办哎我还是先走了吧一会儿实在太尴尬了。 邓廷歌听了半天没听明白,只知道常欢今天不止特别花痴,也特别激动。 十分钟后,房间的门开了,导演和制片当先走进来,后面还跟着个戴着眼镜的高个青年。常欢噌地一下站了起来,又嗖的一声窜到了青年面前,笑得牙齿咔咔响:“谭老师,你好啊。” 邓廷歌在心中暗暗击掌:原来是常欢提过的那位教给自己很多东西的经纪人。他记得这青年叫谭辽,此时忍不住打量起他来。 谭辽和他剧本里说的那个男二号感觉差不多,文气,但又有种决断的力量。他鼻梁上架了副细细的眼镜,镜片下的目光温和但不热络,意识到邓廷歌在看自己,他侧头冲他笑笑。 常欢在谭辽身边坐下了,一副花痴小女生的模样。邓廷歌心想难怪你怕尴尬,他现在也觉得好尴尬——他以为常欢花痴的是丘阳,结果是丘阳的经纪人。 丘阳的经纪人团队目前无法抽身,谭辽作为一手将丘阳带出来的领路人,被临时安排来跟导演方面沟通。正好碰上男二号试镜,他是带着来看看的想法过来的。一圈人各自都介绍完了,导演却不急着让三个年轻人表演,倒是让他们先开口说说自己对这个剧和角色的理解。 常欢盯着邓廷歌,意思是让他注意点措辞。她转回去之后愣了一下,又扭头看了一眼邓廷歌。 邓廷歌的坐姿和刚刚已经不一样了。 他十分悠闲地坐在椅中,一半背脊贴着椅背,左手手肘撑在扶手上,手指松松地搭在下巴和唇上,右手手指则轻快且有节奏地无声敲击着扶手。 虽然坐姿和之前没什么区别,但整个人的气场已经完全不同了。 他仍旧穿着简单的休闲服,头发虽然经过打理但远远不到能反光的程度。可他坐在那里,就仿佛真的是一个胸中有乾坤万里的决策者:认真地聆听,冷静地忖度。 ☆、第43章 捆绑销售(+小剧场) 除了常欢,其他的几个人也注意到了邓廷歌的变化。邓廷歌正将自己模拟成罗恒秋,模拟成一个霸气内敛的老总,一双眼睛似笑非笑,审度着面前的几个人。 导演等人倒是不恼,反而冲他点头,笑眯眯地,很和蔼。 邓廷歌脸上一派云淡风轻的冷静表情,心里却有点打鼓。罗恒秋是这样的没错,但不知道罗恒秋这一款的符不符合对方的要求。 毕竟师兄一点都不酷炫霸气。 试戏的内容很简单,就是读剧本。邓廷歌大大松了一口气。他想起以前在学校上台词课的时候汗流浃背的每一天。说台词是个力气活儿,老师说你站在那舞台上,那么辽阔敞亮的一个地方,你不在丹田使劲儿不用中气发声,谁能听到你的声音?你们以为任何时代都有扬声器?台词就是一个剧的骨头架子,是血管是细胞! 邓廷歌一开始是不以为然的,但当他听到老师站在舞台中央用激情而饱满的声音吟诵着《琥珀》的台词时,他被震住了。 “去吧,去做平庸者!只有平庸的人才有可能继续存在和繁衍,它们将是未来的人,将是仅有的幸存者……” 一班子学生都被五十多岁的老师震惊了。他的声音激昂有力,在剧场里回荡着,鼓动四壁,隐隐似有回声;但当他突然压低声线,将背脊佝偻,缓慢地在舞台上踱步时,立刻从青年人变成了老年人。 “你从不知道我爱了你多久。我们永远在和过去告别,我永远和你告别,和往事告别。但小屏,那真正束缚着我们的并不是回忆。我害怕未来,我害怕迎接一定会失去你的未来。” “是老师自己写的那个话剧。”有同学立刻根据台词认出了剧本。方才舞台上洋溢着的昂扬气息荡然无存,没有灯光没有化妆没有道具,老人站在舞台一角,沉重低缓地一字字念着对心爱之人诉说的情话。室内气氛也随之一变,他跪在地上,像是从坟头抓起一把干燥沙土,腔调渐渐带了哭泣之意。 向自己的初恋倾诉了深藏多年的爱情之后,老师直起腰,走到舞台边缘很平静地问:懂了吗? 所有人都点头。 邓廷歌是第二个念台词的。他没有像前一个人那样站在原地念,也不想炫技,手里仍旧拿着那几张纸,过了一遍之后基本已经明白这个场景是怎么回事。念台词不仅需要力气,也需要情绪。邓廷歌每一次上台词课都是极出色的,他能用欢快愉悦的口吻念出《雷雨》高潮部分的残酷真相,也能用沉郁痛苦的语气阐释《威尼斯商人》。这薄薄的两页纸对他来说完全不成问题。 在这个场景中,男二号正面对女主角倾诉自己的爱意和男一号归家后他所感受到的压力。邓廷歌一边念一边踱步,偶尔抬头,伴随着手势亮出一个压抑痛苦的眼神。 “人人羡慕我,我却羡慕你。能对自己所爱的人表白心迹需要多大的勇气,你不会比我更了解。”他停了脚步,微微侧头,是轻柔温和的口吻,“怕惊动她,怕骚扰她,怕为难她。我宁愿为难自己,也不愿意为难她。我希望,我希望她永远是快乐的,哪怕这种快乐和我没有任何关系。” ……好可怜。邓廷歌心道。等他将所有台词念完,会议桌边孤零零地响起了掌声。是谭辽。 没有任何悬念,邓廷歌极其扎实的台词功力令他没有任何异议就拿下了这个角色。常欢一直缠着谭辽说话,邓廷歌有点为自己的花痴经纪人脸红。他在停车场等了一会儿,看到常欢一边走过来一边哭,吓得不轻:“谁欺负你了?你那个老师?我帮你去揍他啊。” “我是太激动了。”常欢擦擦眼睛又抹抹鼻子,眼圈还是红的,“他夸你了啊!他说常欢你干得不错,挑了一个很出色的新人。我、我就忍不住哭了。” 邓廷歌:“……他夸我你哭什么?” 常欢抽抽鼻子:“不知道。” 邓廷歌于是主动给她找了个台阶:“因为他夸我所以你心里为我高兴是吧?” 常欢想了想:“不是。是因为他夸你就等于夸我,我是为我自己高兴……” 邓廷歌:“……” 他有些哭笑不得,但又挺能理解常欢的想法。如果那个谭辽对常欢来说,既是敬仰的人,也是带领自己入行的老师,那么他的一句肯定对常欢的意义肯定比别的成绩都重要。 自己经纪人的内心不仅是个花痴还是个小女孩。邓廷歌心想谭辽那样干练的人怎么就教出了一个会在老师走后哭鼻子的学生? 《第二王储》的剧本零零散散地发到邓廷歌手上,他开始进行剧本和角色分析。时间一下子就变得不够用了:《古道热肠》的拍摄要收尾,要补录一部分声音;《久远》的宣传已经开始,他开始了坐着飞机飞来飞去的生活。 “我算红了吗?”有一天他翻了翻自己的行程,问罗恒秋。 罗恒秋现在一有时间就到邓廷歌的家里来休息,闻言从文件上抬起头,一脸茫然:“红什么?” “……没什么,你继续。”邓廷歌见他忙着,也就不再问他了。 他买了台笔记本电脑,又给这个租住的房子添置了各种各样的东西,成了个似模似样的家。刘昊君到他这里来玩的时候都忍不住惊叹:“你是不是被富婆包养了?!” 邓廷歌心说不是富婆是个大款,然后想起前一天晚上吃夜宵又是自己付的帐,罗恒秋一天天赖在自己家里不回去,白吃白喝白住的,心想这是谁包养谁呢。但,当然,他是万分乐意包养罗米虫的,恨不得他日日都在自己家里住着,每天都能抱着人从温暖被窝里醒来。 《久远》的酬劳来了一半,《古道热肠》的钱也划了些过来,邓廷歌一下子成了十万富翁,觉得自己不得了了,回家就给爹妈甩了张卡:“尽管用,密码是你俩生日。” 庞巧云很高兴,邓啸也很高兴,但不肯流露出来,以一连串的“哼”“嘿”“呵”表示对儿子充大款行为的鄙夷。 邓廷歌:“爸,你放屁呀?痔疮又犯了?” 庞巧云一边做饭一边听外面两父子闹起来,瞅了个空探头出去问:“仔啊,小罗最近怎么不来吃饭啦?” “他很忙。”邓廷歌立刻说。 此刻他看着罗恒秋坐在书桌那里处理文件,台灯光线落在他脸上发上,氤氲出一种让人看着就喜欢的暖。 “师兄,我妈说要给你介绍对象。”他说。每次回家庞巧云都问他罗恒秋有没有女朋友,喜不喜欢白脸盘长头发好气质的女孩子,庞家还是邓家有一个这样的表妹堂妹或是什么七拐八弯的亲戚,年纪正好合适。 罗恒秋头都没抬:“我对象不是你么。” 邓廷歌说我知道。但总得想个说辞对对口径来推脱,你不给个说法,她又张罗着要推到我身上了。 罗恒秋终于有了反应,摘下眼镜慢吞吞回头:“说到这个,我也有件事情想问你。你和鲁知夏怎么回事?” 邓廷歌:“……那是发行方的宣传策略,我是冤枉的。” 因为两人是高中校友,又在电影里有大量的对手戏,发行方拟定宣传策略的时候把两个人捆绑在一起,打着似有若无的擦边球说这是间隔数年的前缘再续。 常欢这边还没说什么,鲁知夏的经纪人当场就炸毛了。鲁知夏大学期间一直在很有名气的儿童剧团里工作,她饰演的角色很受小孩子和家长欢迎,因此个人形象的塑造非常非常重要。她和邓廷歌之间没有前缘更罔论“再续”,经纪人气得镇定不下来。 “所以你现在看到的宣传方式比原先的已经温和很多了。”邓廷歌说,“不就是在一起拍个照,一起接受访问,一起参加宣传活动么……” 罗恒秋嗯了一声,看上去没有不高兴,但也没有很开心。 邓廷歌甩了日程走过去坐在书桌上,长腿一晃一晃:“这是我的工作。” 鲁知夏对自己的心意,邓廷歌没有跟罗恒秋说。罗恒秋看了他一会儿,将心里的烦躁和妒意压下去,伸手把人推开:“走走走,你坐在我文件上了。” “还生气吗?”邓廷歌嘿嘿嘿地看他。罗恒秋又把眼镜戴起来,岔开了话题:“你不是说要去我那里,取材?还是观察生活?下周吧,你有空就过去,我都在。” 自从试镜时s罗恒秋一击即中,邓廷歌转身立刻就向他提出了要到他公司去转转的要求。他不敢说是去观察罗恒秋,只说接了个新戏,内容特别时尚,无奈他是个土鳖,没有时尚触须,只好求助罗恒秋。 罗恒秋想了想,问他:“时尚触须是什么?” 邓廷歌:“……触觉,触觉。” 把自己拾掇整齐,从宣传城市一回来,邓廷歌就到华天去找罗恒秋了。罗恒秋下来接他,一边带他上楼一边给他介绍华天的几个部门。华天传媒是个综合性的传媒集团,各个领域都有涉及,邓廷歌穿过纸媒和广告部门,罗恒秋正想带他去看看影视部,抬头就看到罗琼正从另一台电梯走出来。 ☆、第44章 雪白干净美青年 罗恒秋向罗琼介绍了邓廷歌,又转向邓廷歌:“这是我姐。” 邓廷歌早就上上下下打量了罗琼好几眼。罗琼气质很好,看得出年纪比罗恒秋大,但保养得宜,脸色红润,一看就是活得滋润圆满的人。 两人相互握了握手。罗琼也早就知道邓廷歌的存在,歪着脑袋细细看着邓廷歌,眼里带着不做假的笑。 “你好呀,来看恒秋吗?”她说。 邓廷歌连忙跟她解释了自己的来意。罗琼看看罗恒秋,笑着说:“你一会儿不是有会议么?我带他四处走走?小邓是吧,你叫我琼姐就行。” 罗恒秋一路带着邓廷歌过来,已经接了几个来自秘书的电话。他征询邓廷歌的意见,邓廷歌点头表示没关系,罗恒秋犹豫片刻,转身慢吞吞地走了。 罗琼带着邓廷歌按照原先的计划,参观了影视部。邓廷歌身边没有了罗恒秋这个观察对象,转而观察起罗琼。大概是家境优渥、处事干练的人身上自然而然地都会散发出一种气场,罗琼的举止在邓廷歌看来,和罗恒秋有很多相似之处。接人待物,行走的步伐和频率,略微倨傲但不失礼貌的笑容,邓廷歌站在她身边,认真地揣摩着。 气场,气质,气度,这种看得到但摸不着的东西是最难模仿和表演的。它需要内涵。唯有身体里有那么一份底子,面子上才能显出淡定和大方,否则就是东施效颦,不伦不类得令人发笑。这个度其实不太好把握,合适了就是正剧,不合适了就是喜剧。邓廷歌一边认真听,一边仔细想,参观完影视部之后罗琼带他上楼,笑着说你刚刚是在观察我吗? 邓廷歌见她看出来了,于是坦白承认:“我最近在准备一部戏,要演一个富二代。来这边是想观察师兄……罗、罗总的,不好意思,冒犯你了吗?” 他客客气气,罗琼笑得直不起腰。 “他知道你观察他吗?” 邓廷歌老老实实地摇头:“不知道。琼姐你别跟他说,他会不高兴的。” 罗琼很快和他达成了统一战线,愿意为他保守这个小小的秘密。罗恒秋的会还没开完,罗琼把他带到会客室,亲自给他沏茶。邓廷歌受宠若惊,手脚僵硬,不知道往哪儿放才好。 怎么就见亲戚了?他想,自己可一点准备都没有啊。 罗琼给他递了杯茶,悠然坐在邓廷歌对面。一张和煦笑面,两只盈盈笑眼,却看得邓廷歌背脊一寒,隐隐有种不祥预感。 “你们以后打算怎么办啊?”她问,“就这么过下去?遮遮掩掩,不敢公开?” 邓廷歌:“……” 好猛的一记直球。 邓廷歌意识到罗琼并不是在质问或责备自己,而是正正常常地询问。他斟酌着词语,小心开口:“我们会过下去的。” 罗琼笑意更盛,但眼里多了些复杂神情:“哦,会过下去的。你凭什么这么跟我保证?” “琼姐,我是跟师兄保证。”邓廷歌说,“我尊重你,他依赖你。但我和他的感情不需要向别的任何人保证。” 罗琼像是没听到他说的话:“在一起的时候可以爱得死去活来,山盟海誓每天都不重样地说。但谁能保证呢?你爱他,他爱你,至少现在是真的,但两年后,二十年后呢?他说不定还在外面爱着别的人,一颗心分成几份,你只占了其中那么小的一部分。可不可怜?” 见邓廷歌还未出声,她又继续说下去。 “凭什么能做出这样的保证呢?凭爱吗?爱有几斤重,能值多少钱,能撑多长时间?”罗琼沾了点茶,把茶杯稳稳放回桌面,“你当这是演戏么?” 两人的茶杯里烟气袅袅,升到半空,消融在空气里。 “能和师兄过两年,过二十年,都是我的运气。”邓廷歌不想和她争辩,也觉得没有争辩的意义,只平淡地说,“我现在没办法为未来可能发生的情况负责,但我现在是喜欢他的,并且决定一辈子喜欢下去。” 罗琼张了张口,又被邓廷歌小声地打断了。 “你可以不相信,但我心里知道我说的都是真话。”他说,“琼姐,对我来说,师兄是个好得不得了的人,我以前没想过会跟他在一起,但既然我们能走到一块儿去,就不可能每天都想着以后会分开的,分开后会怎么办。” “但危机是存在的。” “什么没有危机呢,琼姐?”邓廷歌笑道,“你泡的这杯茶里没有危机吗?水,茶叶,杯子,可能出现的危机太多了。我们只有两个人,过两个人的生活,有什么危机就坦白说出来,一起解决呗。虽然不敢保证以后一定顺风顺水,但至少现在是齐心合力要奔着一辈子这个目标去的。” 他说完之后心里擂鼓一般响,是血液震荡的慌张。 师兄也会这样想吗?他不知道现在现在代替罗恒秋说出了这样的话,会不会让罗恒秋不满。 ……不管了,谁让他不在。邓廷歌心想,脸上摆出十分坚毅的表情。 罗琼丝毫不为他的神情打动。她仍旧没有指责也不带质疑,笑着说:那我就等着吧。 罗恒秋送他离开的时候问他下一次什么时候过来。邓廷歌想了想:“下次来的时候我会先问清楚你姐在不在。” 罗恒秋:“她怎么你了?” 邓廷歌:“不,是我怕她。” 罗恒秋:“……?” 邓廷歌想了想,问他:“你肯不肯跟我过一辈子?” 罗恒秋说你脑子坏了? 邓廷歌一看时间来不及了,连忙代替他回答“肯的肯的”,说完在楼梯间的角落飞快地和他交换了一个吻。他匆匆离开华天的大厦回家,准备乘坐今晚的航班奔赴下一个宣传城市。 《久远》的宣传很顺利,除了一线城市之外甚至铺到了一些比较活跃繁华的二线城市。这个片子并不打着商业片的噱头,但“一刀未剪”四个字已经成了最大的广告,所到之处都能受到媒体的欢迎。不过那些问题问来问去都是差不多,鲁知夏和邓廷歌一开始还抱着极大的兴趣,最后干脆将答案全背下来,不同的人问就调换一下顺序,换个模样说一样的话。 邓廷歌觉得这也算是一种学习。 大部分的记者都会选择问严斐和陈一平问题,严斐不在场的时候,他受到的提问压力才会转移到其他两个主演身上。这一次有记者问邓廷歌拍戏的时候印象最深的是哪一段。邓廷歌按照之前自己想过的答案回答了:“是杨春霞、久远和朱白华各自死去的那个部分。知夏和严哥拍这一段的时候我一直在旁边看……”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那个记者打断了。 “你觉得朱白华和杨春霞,哪一个的死亡更让你感到震撼呢?”记者问他。 这是个他没有接触过的问题。遵循陈一平所说的“没设计过的问题就照实回答”的原则,他说是朱白华。“因为朱白华是电影里最压抑的一个人,他有理想但不能实现,渴望有自己的感情但一直都压制着这种可能。包括他的遗书,上面提到不要怪当时举报他的人,请别人不要害他的姐姐和侄儿,都说明他其实是个非常……怎么说呢,算是个把自己看得很轻、把别人看得很重的人。他的自杀其实就是这种长期压抑的爆发——” “那从你自身出发,你对朱白华的死有共鸣吗?你觉得他是被那种求而不得的感情困扰才最终选择自杀的吗?你怎么看他对久远的这种感情?”那记者一副伶俐的模样,声音机关枪一样啪啦啪啦从嘴里蹦出来,“你自己会不会……” 邓廷歌稍稍一愣。这是个很不礼貌的问题,他不由自主地盯着那个记者看,脸上仍旧微笑,脑子飞快地运转。 身边的鲁知夏已经拿起了话筒,但在她出声之前陈一平已经先行发声:“身为导演,我可不希望小邓跟朱白华这个角色有什么共鸣。他演什么就跟什么共鸣好啦,不然严斐会不高兴。这是抢饭碗啊。” “说到这个我要爆料了。邓廷歌一开始对朱白华这个角色也很有兴趣的。”编剧在一边笑着说。 话题轻巧地被岔开了,记者们开始感兴趣地问陈一平为什么最后选择了严斐来饰演朱白华而不是邓廷歌。邓廷歌和鲁知夏互看一眼,一边聆听周围的声音,一边不动声色地观察那个记者。 那位记者再没有提问,只是坐在位置上整理笔记。 “那人是针对你吧?”回去的路上,鲁知夏说。 邓廷歌说他不知道。他有些迷惑,又好像知道些端倪,在脑海里一条条地捋最近的事情。 会发生些什么呢?他茫然地想。这段时间的劳累令他思考问题都迟钝了很多。那个人知道些什么?他是冲自己来的还是冲着罗恒秋来的?或者是冲着《久远》而来?一桩演员的丑闻确实可以拖垮一部电影,他知道太多这样的例子。 鲁知夏见他坐在位置上发愣,推推他:“你这么没精神,一会儿别去了吧。” 她和邓廷歌还要去参加一场晚宴,和陈一平一起见几个发行方的老总。“不去不行啊。”邓廷歌的身体往下溜了一点,毫无仪态地垮在车座上,“好累啊,好想回家抱师兄睡觉。” 正在开车的常欢:“……” 鲁知夏:“……” 两个女孩不理他了,叽叽喳喳地在前排开始聊天,扔邓廷歌在后座打瞌睡。 宴会厅里十分热闹,常欢把邓廷歌弄醒,顺带弄成了一条雪白干净的美青年,目送他和鲁知夏一起进去了。 陈一平还没到,邓廷歌转了一圈,跟自己认识的人打招呼。他现在也算有一点点指甲盖大小的知名度了,居然也有人主动跟他说你好,一颗心又惊又喜。逛了一圈下来,鲁知夏跟她熟悉的女伴们走了,邓廷歌又不知道哪个才是发行方的老总,估计不会在这个场合里出现,还在后面蛰伏着,于是安心吃东西。 吃着吃着,孔郁从后面拍了他一把:“嗨。” 邓廷歌一口虾刚咽下去,忙转身和孔郁面对面。 “罗恒秋没来?”孔郁很小声地问。 “没来。”邓廷歌也很小声地回答。两个人脑袋凑得很近,地下党一般对接暗号。 孔郁问清楚他是来见发行方的,本来想带着他过去,想了想,又后悔了。“算了,你还是等你的陈导吧。”孔郁说。 邓廷歌跟着他才走了两步向导就反悔了,顿时不知道怎么说才好:“不是,你这人怎么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的。” “我没放弃。”孔郁说,“我跟华天的接触比你多得多。” 邓廷歌被他突转的话题弄得十分茫然:“哦。” 他很想说那又怎么样,但为免激怒孔郁,还是不吭声了。孔郁和他之前在《巨浪》剧组里接触的样子很不一样,邓廷歌心想估计是把我看作情敌了。邓廷歌前一段时间还将人看作情敌,吃了一些似有若无的醋,现在立场骤然逆转,他忍不住笑了几声。 孔郁:“笑什么?” 邓廷歌:“没什么。哎哎,胡慕,胡慕!我在这里。” 一身白西装的胡慕刚从人群里挣脱出来,正拿着杯酒四处张望,听到邓廷歌招呼连忙走了过来。他眼睛有点近视,为了美观又不肯戴眼镜,正好这两天拍戏时眼睛过敏连隐形也戴不了,走近之后他才看到邓廷歌身边站着个门神一样脸黑黑的孔郁,心里一惊,又一喜。 邓廷歌上上下下看了胡慕一圈:“你行啊你,这衣服可贵了。谁赞助你的?” 胡慕飞快看了一眼孔郁,没见他有什么表示,小声说:“我自己买的,没有人赞助。” 邓廷歌笑着说:“挺帅的。” 胡慕觉得孔郁好像往自己这边看了一眼,顿时悄悄将腰挺得更直,不太好意思地说谢谢。 他手里端着杯酒,刚刚在人群之中又被熟识的人劝了两杯,脸上有一点点红。孔郁眼见邓廷歌又奔着新菜去了,胡慕却站在自己身边不动,低头小声道:“你还敢喝那么多?” 胡慕吓了一跳,酒浆在杯子里颤抖:“不、不多的。” 为强调可信度,他举起酒杯认真道:“这是很低度的葡萄酒,而且里面什么别的料都、都没有。” 他声音越来越轻,说到最后也觉得自己好笑,想起那时的窘状,尴尬地笑了。孔郁说那就好,你自己注意一点。胡慕心里有些高兴。他觉得孔郁跟邓廷歌似乎很熟悉,孔郁对自己的这几句关心也许只是连带着的,是和邓廷歌聊天之后的余韵,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但他心里很愉快,顿时觉得这连爵士乐也显得过分喧闹的会场霎时间可亲可爱起来。 正想再说些什么时,门口又热闹了一阵。胡慕回头正好看到包嘉树领着几个年轻的演员笑眯眯地走进来,满脸春风。 他躲包嘉树躲了好几天,现在猛地一见,方才被孔郁勾起的好心情顿时全都消失,脚下忍不住退了一步。 孔郁正站在他身后,没提防他突然后退,自然没有避让。胡慕手里那半杯酒浆涌出杯口,正正落在他白西装的衣襟上。 孔郁:“……” 胡慕:“啊……” 孔郁觉得十分烦,还没跟邓廷歌下完战书,这边就沾上了个麻烦。“去洗洗吧。”他觉得不是自己的责任,没什么情绪地劝说。 然后他看到身边的人碰了碰衣上酒渍,方才看到自己后骤然欢快提高的声音已经降了下去,脑袋垂着,露出头顶一个头发旋。 “这衣服要两万三的。”胡慕懊丧不已,“没了。” ☆、第45章 陈愚 孔郁让他先去洗手间清洗一下,把有污渍的地方稍微处理处理。他帮胡慕拿着酒杯,胡慕莫名其妙地抬头看他,正好孔郁也低头瞅他。 孔郁:“?” 他想,还说自己没喝多?脸都红了。 胡慕觉得孔郁很温柔,这种温柔让他有些昏昏然,走路的脚步都飘了起来,这身两万三的衣服也不算什么了。不就是两万三么,他心想等《古道热肠》的余款结清了,他能再买上两三件。 走了几步,发现包嘉树和他带来的几个年轻演员正堵在去洗手间的必经之路上。包嘉树可能没注意到他,一直跟人笑呵呵地聊天,口沫横飞。胡慕在原地踌躇了一阵。他不太想直接面对自己的前金主,毕竟分手不快乐,他也没有找到更好的,走过去唯一能想象到的就是尴尬。 孔郁推了推他:“跟着我。” 他不知何时走了过来,站在胡慕前面带着他往那边走。胡慕没有回头,他也不知道包嘉树有没有看自己,但盯着孔郁的背影已经让他没那么紧张了。 胡慕用口袋里的手帕蘸水按在酒渍上,一边按一边偷偷透过镜子看孔郁。 孔郁上了厕所之后在旁边洗手,目光很专注地盯着自己的手指,搓来搓去,洗来洗去。他抬头时正好看见胡慕的眼神,于是也对着镜子问:“怎么了?” “你是来上厕所的啊。”胡慕说。 孔郁:“……不来上厕所,来吃饭么?” 胡慕知道自己问了个蠢问题。他其实想知道孔郁是不是因为看到自己不敢往前才走过来带自己的,但又想到自己并没有告诉过他包嘉树的事情,可能他真是专程过来上厕所…… “你不用怕包嘉树。”孔郁扫了眼没人的洗手间,很平淡地说,“他现在有了新欢,一般来说对以前的人就不会太在意了。在这行里讨生活,低头不见抬头见,他的势力比你大,你要总是这样一惊一乍的,很容易又被他抓到把柄……你怎么了?” 镜中的胡慕一脸惨白。 “没事,没事。”胡慕低头把沾了酒色的手帕伸到感应龙头下。水哗哗哗流出来,一下就把手帕打湿了,他小幅度地搓着。手上的动作仍旧自然,心里刚刚钻出来的旖旎建筑已经轰隆隆地坍塌成了废墟。 原来他知道的。 胡慕一边洗一边自我安慰,怎么可能不知道呢,包嘉树把自己的事情拿出去在酒桌上当做笑话或者荤段子一样讲也不是第一次了。只是想着想着心头越来越委屈。自己怎么就被这么恶心的人碰上了,为什么当时决定做这个事情的时候遇上的不是孔郁这样的人……不过孔郁这样的人也不会包养小明星吧。胡慕自己胡思乱想,手上搓个不停。孔郁扯了纸巾擦手,皱着眼皮盯他。 邓廷歌和鲁知夏跟着陈一平去见了发行方的老总们,回来远远看到胡慕一个人站在角落里。他的西装外套脱了搭在手上,细纹的灰衬衫十分合身,没了外面那层反而勾勒出他匀称好看的身体线条。角落是色泽沉重的酒红色帷幔,他站在帷幔下,其实非常显眼。 邓廷歌走过去递给他一碟水果沙拉:“吃。” 胡慕默默吃了。邓廷歌见他情绪不高,问他怎么了。胡慕把酒泼上衣服的事情跟他讲了。邓廷歌安慰他几句,之后才意识到另一件重要的事情:“你跟包嘉树掰了?” “嗯。”胡慕点点头。 “怪不得我最近拍戏顺了很多,原来是没茬可找了。”邓廷歌说。 胡慕:“……” 邓廷歌:“别,别这样,是我说错了。我不是怪你。” 胡慕:“对不起。” 邓廷歌没劲了。胡慕平时不是这样的。他只好不断给他拿东西吃,又给他倒酒,劝他要怀着不虚此行的心态去享受。胡慕喝了几杯,有点晕,不肯再喝了。孔郁终于又发现邓廷歌的身影,赶快走过来继续下他的战书,远远看到胡慕带着些许迷茫的眼神看着自己。 “又喝多了?”他不悦地问。 胡慕犹疑着没回答。 “喝多就回去吧。你,你过来。”孔郁把邓廷歌拉走了,“我跟你说正经事,别嬉皮笑脸的!” 音乐声哇啦哇啦,听不清唱的什么,大概是很活泼的一首歌。胡慕带着自己已经不值两万三的衣服,一步一回头地走了。 《古道热肠》终于杀青,剧组又吃又喝又玩儿地high了一天。邓廷歌在家里赖了三天,天天看邓啸的黑面,吃他妈的好菜,把瘦下来的一张脸养得圆润了才回到自己的狗窝。 狗窝也是窝。虽然是租的房子,但在邓廷歌心里这其实才是他最喜欢和依恋的家。他打扫清洁,擦窗拖地,又买了一堆东西塞在厨房里,然后用手机登录鲁知夏推荐的美食论坛,想做一道五杯鸭。 邓廷歌:“……” 片刻后他震惊地意识到,自己买的不是鸭而是鸡。 ……都是两条腿会下蛋的,应该差不多。邓廷歌心想反正这次是试验作品,还没到给罗恒秋显摆的地步,先随便做一做。把酱料依次倒了进去,他改上锅盖焖着那鸡肉,转身到客厅里开电脑了。没什么别的事情可干,他就在网上搜自己的名字,搜《久远》的宣传新闻。《古道热肠》的宣传也已经开始,邓廷歌看了这个看那个,还点开影评人的博客看他们的评论文章。他很佩服影评人,能够在还没看到成片的情况下洋洋洒洒写上两三千字,令人感慨。他在网上转了一圈,看到新的游戏立刻手痒,正想着要不要注册一个号玩玩,手机响了。 给他打电话的是刘昊君。 “君儿哟。”邓廷歌拍完戏了这腔调还是没改过来,一边走去看鸡肉焖到了什么程度一边说,“嘛事……” “你在家是吗?”刘昊君的声音有点急,“身边没别人吧?” “没有,就我一个。”邓廷歌一愣,“你怎么了?” “这事情我也是刚知道的。”刘昊君说,“陈愚从外面回来了,说想跟我们几个他比较熟悉的学生见见面。” 邓廷歌一下高兴起来:“那很好啊!什么时候?哪里?我一定去的!” 陈愚曾是他的老师,又是他演出的第一部电视短剧《巨浪》的原作,他对这位前辈是敬佩和喜爱的。 “我记得他之前是在国外学习还是工作?”邓廷歌把锅盖掀开,忍不住又加了半碗水,“回来干什么了?” 刘昊君犹豫了片刻:“还要跟你说一件事。” 邓廷歌:“你快说,别一抽一抽的。” “陈愚现在精神状态不太好。”刘昊君说,“他抽粉抽了三年多。” 邓廷歌印象里的陈愚是个圆脸圆眼睛的小胖子,个头不高,脾气很大,对剧本要求极高。刘昊君很崇拜和喜欢他,陈愚也非常欣赏刘昊君这个认真又有天分的学生,两个人的私交很好。陈愚因为在学院内部职位的调整中收到了不公平待遇而选择辞职时,学院里的许多学生都是不舍得的。 陈愚只是一个小讲师,但他对这一行的热爱、对教授课程的认真,上过他课的人都知道。他离开之前学生本想自发组织一次送别,结果他们找到陈愚的时候,他在学院小礼堂的后台刷墙。 “要走了,把这里给你们弄干净。”墙上是他以前在礼堂上课时候写的东西,“文本和剧本的差异性”“台词的节奏重不重要”“把台词唱起来”等等等等,都是讲课的时候兴致来了,随手抓起一支笔就在墙上乱涂。这面墙一直没有人清理过,字迹一行叠着一行,最后却是被陈愚自己一点点刷掉的。 以往的印象仍旧存在脑海里,邓廷歌无论如何都想不到,陈愚会从一个150多斤胖子收成一个脸颊凹下去的干瘦男人。 陈愚坐在露天大排档外面抽烟,油腻腻的头发打着卷,垂在额前。看到邓廷歌走过来他先是一愣,随即跳起来大笑着冲他招手。刘昊君和另外两个同学都来了,陈愚等到邓廷歌之后就拉着他进了包厢。 刘昊君和邓廷歌是常常见面的,但陈愚这次回来带着很多不寻常的滋味,令在座的几个人都隐约不安。席间陈愚说起自己在国外辗转了几个城市学习和工作,在剧院里写剧本和帮人改编剧本,桌上的气氛才稍稍活跃起来。 话突然间多了,聒噪了。邓廷歌心情万分复杂地看着自己的老师。陈愚比他们这几个人大不了多少,所以和学生处得很好。但看现在发黄的指尖、粗糙的指甲和满脸油光,谈吐间说的尽是在剧院里他写一个剧本只能得六十美元,“抽一次就没了”,陈愚说。 看到几个学生神情各异,他也不遮掩,笑着说你们都知道的。没别的,那玩意儿刺激脑子,能带来灵感。他将抽完了的烟头摁灭在桌上:“再说我也戒了,不戒真回不来。不敢回来。” “我听说你拍了《巨浪》?”陈愚问邓廷歌。邓廷歌点点头,陈愚抓抓自己油腻的头发笑了:“也多亏他们买下了《巨浪》的改编权,不然,不然我连回来的机票费都没钱买。” 他又抖出一支烟咬在齿间,啪地一声打亮打火机。 “穷疯了,穷怕了。”陈愚声音低了些说,“这一行真不是人过的。我以后有儿子要是说自己要写剧本为生,我……” 意识桌上还有一位刘昊君,他连忙收声:“不好意思,小刘。” 刘昊君忙摆手:“不不不,没事没事。”他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尴尬地笑。 陈愚看着他,那烟始终没点起来。“是老师没本事。”他说。 一顿饭吃得沉闷枯燥。快要结束时陈愚记了他们四人的手机号码,漫不经心地说了一句话,让邓廷歌警惕心大起。 “最近手头挺紧的,你们谁能帮帮老师?”陈愚笑着说,“别怕,我会还你们的。我手里现在有个大制作准备写,是历史剧,钱挺多的。《大唐君华》,是吧,听过吧。我写得差不多了,等款子一结就还你们。” 邓廷歌脸上笑着,心里百味杂陈。 这个剧常欢跟他提过,确实是大制作,确实有大投资。但投资方确定的编剧团队里,却从来没有出现过陈愚的名字。 ☆、第46章 老婆饼 席上的众人都面面相觑,刘昊君先掏出钱包,把里面几张红的都抽了出来递给陈愚,邓廷歌在桌下踢了踢他,刘昊君没理。 “陈老师,我这里有一些,你先拿着。” 陈愚看看那钱,又看看刘昊君,眼神很奇怪。他拿着那几张钱折来折去,放进了口袋里。还有另一个人也要给他钱,他这回倒拒绝了:“小刘给了,行了行了,谢谢你们啊。” 离开之后邓廷歌和刘昊君一起走了。刘昊君说太晚了要打的回家,邓廷歌往他手里塞了一张五十:“打吧。” 刘昊君:“……你什么意思?” 邓廷歌在路边走了几步,回头问刘昊君:“你怎么就这样把钱给出去了?他说不定是在骗人。你没看到吗?他一直在抖……连筷子都有点拿不稳。” 他自己说出口,自己都觉得难过。刘昊君只说了句“你不懂的”,转头去打了辆出租车,一溜烟地跑了。 邓廷歌看着车屁股,在手机上记下那出租车的车牌,心里想,谁说我不懂,不就是因为你曾把他看作自己的偶像么。 事情就这样过去了一段时间,在邓廷歌几乎以为陈愚拿了那几百块钱就此消失的时候,他又极偶然地遇到了他。 最近这段时间《第二王储》一直在等丘阳的档期,邓廷歌一闲下来就浑身发痒,干脆联系了自己的导师,又跑回去演了几出话剧。都是经典的剧目:《一只马蜂》《雷雨》《原野》,还在茶馆里提着鸟溜了一圈,被导师批评他没有京味儿,演得不好。 邓廷歌见惯摄像机的黑镜头,再站回到舞台上,对着密密麻麻的观众,很有种解脱的畅快感。 各有各的快乐,也各有各的不快乐。 他十分享受话剧表演的快感,排戏间隙拉着导师说等以后他老了不红了,或者出了什么事情身败名裂了,能不能回到剧社里来。剧社是导师自己成立的,很新,但他手里的熟人和资源都很多。他听了邓廷歌的话,眼睛一瞪胡子一吹:“混猴子!你把剧社当做什么了!避难所还是收容所!” 邓廷歌:“都不是呀,我就是喜欢演话剧,我把你这里当做家呢。” 这句马屁拍得恰到好处恰如其分,导师浑身舒畅,眼睛不瞪了胡子不吹了,一口气能上十五楼。 “混猴子。”导师哼了一声,“能走得出去就尽量走出去。你走出去了,就能把你喜欢的东西推广起来。话剧现在不景气,我可不希望你们这些年轻人都窝在这个小地方,施展不出来。” 邓廷歌想了想,不明白:“可话剧舞台也需要新鲜力量的。你为啥拒绝年轻人?” “我拒绝你这种年轻人。”导师说,“话剧要生命力,要活下去,它就必须走上商业的道路。像你这种把它当做避难所的想法是不可行的。” 两人天天坐在后台聊天。导师心想怎么以前不知道这家伙这么好聊,真是可惜;邓廷歌心里也想怎么以前不知道老师会拎来那么多好茶好酒,真是可惜。一老一少,其乐融融。 这天他结束了在市里剧院演出的话剧,剧社里一群人要去唱歌,他惦记着今晚出差回来的罗恒秋,自己先跑了。 回家途中想到罗恒秋是夜班飞机,十点才到,回到家里——回到他的家里也是将近十二点了。他在辉煌街路口下车,去打包了一份黄鳝粥,又刷脸卖萌求打折。那老板的女儿特别喜欢看电视,邓廷歌一走进去立刻认出他就是最近特别红火的那部电影《久远》的男主角。小姑娘虽然对电影没什么兴趣,但是邓廷歌怎么也算是个小明星,立刻抱了一堆作业本让邓廷歌帮忙签名。 “签一本打一次折啊。”邓廷歌运笔如飞,忙里偷闲抬头跟老板说。 老板:“……我叼。你都红了怎么还那么抠门。” 邓廷歌嘿嘿地笑:“我没红呢。等我红了还是来帮衬你们。” 他签了二十多本空白作业本,觉得这小姑娘挺有生意头脑,比当时的自己强多了。又打包了一盒老婆饼,邓廷歌脚步轻快地往街口走。 辉煌街汇聚着三教九流的人物,街面上是有灯火有人气,很旺盛,但街上各条通往小巷子的路口却黑乎乎的,适合藏污纳垢。 邓廷歌人高马大,不太怕,拎着夜宵钻进了巷子,想抄近路直接走到公车站。 陈愚正好蹲在某个烧烤大排档的后门,就着后门吊着的一个灯泡,颤抖着手正往自己腿上扎针。针管推到了尽头,他懒洋洋地瘫坐在地上,脸上露出很迷糊的笑容。邓廷歌站在暗处看着,心一分分沉下去。 他并不是全相信陈愚的话,但他心底里仍旧希望他是真的已经戒了。 那天回去之后,他和常欢见面的时候问起常欢关于《大唐君华》的事情。常欢告诉他《大唐君华》还在筹备中,原本的编剧组资方不够满意,因为他们想找一个更有噱头的编剧来打大纲和完成剧本。邓廷歌问他知不知道陈愚是否在编剧组里,常欢问了陈愚之前的作品,很肯定地说不可能。“《大唐君华》是大投资,投资商和制片人想找最合适的人,包括编剧和演员。编剧组里的几个老师都是擅长写历史剧的行家,最年轻那位也有四十多岁了,就是写那个《万人关》的编剧。是吧,就都是这么响亮的人物,你那个老师是话剧界的,那不一样啊,不可能选他的。” 邓廷歌说好的我知道了。他随后又在网上查了一些资料,确认毒龄三年的人会出现一些什么症状和改变。 陈愚是不能信了。他应当已经习惯了欺瞒和蒙骗自己的亲友。 但猜测和自己亲眼看到,还是很不一样的。邓廷歌不知应该继续往前走,还是往后退。陈愚已经站了起来,伸个懒腰,小心地将针头和针管折断了,包在报纸里扔进垃圾桶。他抬起头来,迷蒙眼神好不容易聚焦,终于看到邓廷歌。两人无声地互相看着,最后是陈愚先开口笑道:“你还有钱吗?我手头有点紧,帮帮老师?” 见邓廷歌没有反应,陈愚朝他伸手:“要不给我点吃的吧,我饿了。” 邓廷歌把那盒老婆饼给了他。陈愚吃了两个,剩下的四个好好地放在盒子里,小心提着:“好久没吃过这个了。留一点明天吃。” 若不是被刚刚的那一幕震惊,邓廷歌知道自己可能会难受得流泪。 第12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3节 亲爱的空想家 作者:凉蝉 第13节 刘昊君不知道的是,邓廷歌也曾将陈愚看作自己的偶像。 他真正开始系统学习表演的时候,是陈愚给了他第一句鼓励,告诉他虽然演得用力了一点,但后生可畏,后生也可期。邓廷歌看过陈愚所有的剧本,他甚至现在还随口说得出里面的台词——陈愚的剧本激烈而充满矛盾,他擅长在一个很短的时间里把角色的冲突最大限度地激化,又在这个极短的时间里令矛盾依次爆开,戏剧张力达到极致,高潮的冲击令阅读者和观众都心驰神荡。当年陈愚还是个学生时,他的《巨浪》就获得了全国高校戏剧文化探索与研究大奖的特别期待奖:“既有青年人的激情,又怀着历史的悲慨”,颁奖词曾这样形容陈愚的风格。 然而陈愚现在就站在他面前,没有激情,没有悲慨,唯有灵魂和躯体一样恶劣,布满破败的孔洞。 仿佛感受到邓廷歌的想法,陈愚脸上硬扯出来的笑容消失了。 “我确实没用,不怪你看不起我。”他说,“但没办法,这一行就像讨饭,你把碗递到别人面前,别人连你的碗都不屑于看,更别说给你两枚铜钱了。” 他上下扫视邓廷歌。后面的灯泡虽不够明亮,但足够把邓廷歌照得清楚。 “你多光鲜,多显眼。”陈愚嘿嘿地笑,“你在高楼,我在泥淖。” 邓廷歌无声地听着陈愚抱怨。那些粉末和针剂令他性格大变,邓廷歌越听越觉得不堪入耳。 “陈老师。”他打断了陈愚的话,“我走了。你的事情我不会说出去的,任何人都不会说。” 陈愚正怀着很强的倾诉欲,口若悬河地说着自己在美国的生活状况,被邓廷歌一打断,思路立刻没了,愣愣地嗯了一声。 “你不要再……碰这个了。”邓廷歌说,“你去公安局,他们会把你送去强制戒……” “你别告诉小刘。”陈愚突然提高了声音,“你不能告诉刘昊君,你发誓,你发誓!” 陈愚在灯光里发抖,眼眶湿润,命令式的口吻渐渐变成了恳求。 “我不会告诉他的,他非常、非常尊敬和崇拜你。”邓廷歌加重了语气,“被你曾经的事情鼓励着,他正在编剧这条路上努力。” 陈愚的身体晃了几下,口齿清晰地说了一句“傻逼”。 “不傻怎么可能把钱给你。”邓廷歌决定真的要离开了,他不希望罗恒秋回到家里连灯都没有一盏,为了陈愚而耽搁他更觉得难受,“他……” 他突然停了口,看着陈愚从贴身的口袋里掏出两张一百块钱。 “你帮我还给他……就说……就说我用不完,谢谢他,你还给他。”陈愚把钱递给邓廷歌,“帮个忙吧小邓,我错了,你还给他。我不要他的钱……我、我……” 话未说完他突然捂着脸哭起来,哇哇地嚎啕,面子也不顾了。油腻腻的头发被泪水糊在脸上,陈愚哭着蹲在地上,把两百块钱举起来,在邓廷歌面前晃。 邓廷歌擦擦自己的眼睛,把那碗黄鳝粥也放在了陈愚面前。“你收着吧,他不会要的。你也千万别让他知道你现在的样子。” 罗恒秋回到家时,邓廷歌正把粥和饼都弄出来放在碗碟里。他后来又回头去重新买了,仍旧是热腾腾的,很香。 “什么饼?”罗恒秋洗了手出来,拿起一块老婆饼细看,“不像绿豆饼,是……” “老婆饼。”邓廷歌说。 罗恒秋:“……什么饼???” 邓廷歌:“绿豆饼。” 罗恒秋放下了:“我不吃了。” 邓廷歌哭笑不得。最后罗恒秋还是把粥吃完了,饼吃了几块,剩下的都给邓廷歌去解决。吃饱喝足,罗恒秋带着旅途的倦意趴在床上休息,邓廷歌一边给他按摩,一边跟他说了今天遇到陈愚的事情。 罗恒秋立刻道:“他好不了了。不要存着侥幸心理,这样的人不能信。” “我知道。”邓廷歌想了想,心底有些难受,又有些茫然,“刘昊君特别崇拜他。我不想告诉他陈愚在骗人,但是又怕陈愚回头找他,还坑他钱。” 他也趴在了床上,掀被子钻进去,和罗恒秋靠在一起。 “刘昊君没啥钱的。虽然现在钟幸那边有工作介绍给他,但编剧这一行,名气大了钱才多,现在他说自己就是卖字求生,也很艰难。” 罗恒秋说你别说,千万别说。“刘昊君肯定知道的。他也不是蠢人。他能在告诉你陈愚回来这件事情的时候,把陈愚的那些事也跟你说,这就表示他自己也知道陈愚因为抽粉已经和以前不一样了。” 邓廷歌嗯了一声。 罗恒秋想了想,摸摸他毛绒绒的脑袋:“刘昊君应该知道陈愚在骗他。” “那他还给钱?”邓廷歌心里不舒服,“你是不知道,陈愚当时那个眼神……他一定觉得自己碰上了一个傻子。” “我也见过刘昊君几面。这人心软。当时那个场合如果他不掏钱,一桌人,多让陈愚下不来台。” 邓廷歌想到今晚看到的陈愚,又生气又不甘:“下不来台就下不来台,下不来台就要给他钱?这么圣母,那人人都能找他要钱了。这人越活越回去了。” 罗恒秋笑了一会儿:“不是圣母,他毕竟还喊他一句老师对不对?要是有一天我变得落魄了,说不定也和陈愚一样了,我在好多人面前跟你说,说邓廷歌我改了,我变好了,你给我点钱去买吃的。你给不给?” “不会的。”邓廷歌在他脸上捏了一下,“不可能,你别做这样的假设。” 他想了一会儿,有点明白罗恒秋的意思。刘昊君不是不知道,是不舍得。但这一回的钱给出去也就给出去了,陈愚要想有下一回基本不可能。 罗恒秋又问:“他没有家里人?都不理他了?” 邓廷歌:“可能吧。我不清楚他家里的事情。” 身边沉默了片刻。罗恒秋不知道在想什么,翻了个身,眼睛转来转去。 “你以后,不要走错路做错事。”罗恒秋说,“有什么问题要跟我说,我们商量解决。” 邓廷歌说好。 “……要真是错了,你也要跟我坦白。”罗恒秋转身拍拍他脸,“我不会不理你的。” 邓廷歌没吭气,慢吞吞伸手,在被子里把他抱住了。 “你下个周末在家吗?”邓廷歌盯着他说,“《古道热肠》下周末就播了,你看不看?” ☆、第47章 《古道热肠》开播 罗恒秋没有空,《古道热肠》开播的那天,邓廷歌把自己收拾干净,出门跟着剧组一起去看片了。 导演包了个有电视的大包厢,早早就点好了菜。众人落座之后就开那个买下了首播权的频道守着。 “我演的电视剧第一次上国家台。”傻强的媳妇儿说,“什么时候要是能上一台就了不起了。” 邓廷歌心想这还是我演的电视剧第一次在电视上播呢,想想觉得挺开心的。 短剧《巨浪》不能上星,但会作为系列短剧中的一部在电影频道上播出。《久远》下个月就要上映,又加上这个,邓廷歌觉得现在和一年前相比,实在太不一样了。 胡慕坐在他身边默默吃菜,神情有些紧张。邓廷歌和他有一句没一句地聊,想起那天在宴会上看到的胡慕,忍不住笑了出来。 他当时是奔着肉去了,但拿了肉要往回走的时候,远远看到胡慕和孔郁聊了起来。邓廷歌那时候是想走过去逗一下胡慕的,告诉他你知不知道自己看孔郁的时候整双眼睛都在发光。他端着鸡肉沙拉和三文鱼生走了几步,突然想到拍戏时两人住在那房子里的头一天,胡慕悄悄给自己铺床的事情。也许他是想表示歉意,也许他确实是铺错了地方,但这点小小的善意落在邓廷歌心里,他就怎么都讨厌不了他。 不知道胡慕的脸皮有多厚,会不好意思吗?但看他瞧孔郁的神情,确确实实很激动也很害羞。邓廷歌最后还是没过去,心想抓人把柄的感觉也挺不好受的啊。 胡慕一顿饭吃得心里七上八下,没法安定。邓廷歌见他低头只夹自己面前的菜吃,跟别人的交流也很少,想了想大概知道他在担心什么。 “包老板今晚不来吗?”邓廷歌主动在席上问导演,“他是大功臣,我们要敬酒的。” “包老板不来了,他在别的地方逍遥呐。”导演说。 胡慕悄悄抬头看看邓廷歌,邓廷歌装作没注意他的样子继续和别人聊天。 和邓廷歌以往接触到的电视剧不太一样,《古道热肠》播出之前的宣传比较少。但它播出的平台决定了它必定会有大量的观众,而且这些观众都是吃惯这种粮食的味道的,不会嫌弃。饭吃完了,也终于等到电视剧播出。片头曲是导演专门请了知名音乐人创作的,片尾曲才是方仲意的那首《愿望》。邓廷歌自己比较喜欢方仲意那首歌,唱得他心里很温柔。 开场就是辽辽远山。云雾在山间浮荡着,漫成一片平缓柔软的海。 镜头拉近,杂乱的脚步声和人声在山路上传来。林子里刚下了雨,一片青翠潮湿,壮年的男人们拿着棍子从山下慢慢走上来。 “在哪儿呢!傻强!滚过来!你在哪儿看到的野猪啊?”沙哑的声音吼叫着,人们纷纷回头。人群最后,拿着一根瘦伶伶竹竿的傻强茫然地抬起头:“就在这儿,就是在这里。好大一头,黑乎乎的,还会叫。” 这是村里人围剿野猪的一幕。山里种粮食艰难,各类野兽都要防着,尤其是野猪。野猪往地里一跑一拱,山脚山腰上费尽力气才开垦出来的一小片耕地就被踩乱了,作物折断的折断,啃光的啃光。傻强早起上山挖蘑菇遇到了野猪,狂奔着下山找人。电视剧正是从这里切入的。 邓廷歌第一次在电视屏幕上看到自己的大脸,很是新鲜,又有些不好意思。 他的妆化得很好,后期把色彩之类的一调,屏幕里那位俨然就是个灰扑扑的山里汉子。傻强还年轻,眉眼都是蛮好看的,但嘴巴总是傻呵呵地张着一条缝,脸上也时时都是茫然的表情。邓廷歌看了一会儿,被大家推搡着调笑。他心里佩服起这个导演来:虽然导演跟他不太对盘,后来还常常给他找茬,但不可否认,他在拍戏过程中反复多次跟邓廷歌强调要他注意自己的眼神和肢体动作,都是切中要害的。 傻强跟着大部队一起走。这里是个远景:山路上闹嚷嚷地走过去一群人,但傻强就是一眼能看出和别人不太一样。他微微佝偻着腰,不太自信的样子,因为自己提供的消息出错,还一步三回头,捏着那根瘦竹竿瞧着山路尽头。 胡慕也看呆了:他在现场就已经觉得邓廷歌演得很出色,现在一看成片,简直更了不得。 “小邓出道就拍这个片,对形象不太好吧?”傻强媳妇儿说,“这造型,太那啥了。” “后面不是整齐了么,到了城里之后阿和还给他好好拾掇过了呢。”邓廷歌笑着说,“要不你能喜欢上傻强?哎,人是帮你抓过贼,但重点也是长得帅啊对不对?”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过招,打扰了别人看电视的兴致。大家也不那么紧张地看了,一个接一个地开始说起拍戏时候的趣事。邓廷歌看了一圈,发现最认真那个居然是胡慕。 “看什么呢?”邓廷歌说,“第一集还没有你,你在第二集里出场的。” “下集预告里有我的。”胡慕说。 邓廷歌:“……你怎么那么认真。你可是我的前辈,都演过多少戏了。” “但像你这样演得那么好,又那么年轻的人,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胡慕十分认真地说,“向你学习。” 邓廷歌窜起一身鸡皮疙瘩:“谁跟你说了什么啊?突然这么励志,太酸了。” 胡慕想了想,不出声,嘿嘿地冲他笑。 “你无不无聊,跑了半个城市来找我吃饭,居然还惦记着看电视……”钟幸一边在火锅里烫牛肉一边回头,正好看到《古道热肠》的片头曲唱完,邓廷歌一个大脸噌地一下占据了整个屏幕,吓了他一跳。 罗恒秋脸色平静地看了一会儿,眼里漫起一些笑意。 “演得不错。”钟幸稀里哗啦地吃完了一碟肥牛,又把筷子伸向羊肉片,“他用这部戏来开头挺好的,干净又漂亮,符合你的期待。” “多谢你了。”罗恒秋正正经经地跟他道谢。 “别说虚的,再叫几碟肥牛。”钟幸说,“饿死我了,跟你谈个生意能从中午谈到晚上。” 罗恒秋这时突然想起些什么,扭头问他:“哎,你刚进来的时候说你好久没吃过肉了?怎么回事?” “咳。就,就最近,认识了一个新朋友。”钟幸突然扭捏起来,嘿嘿地笑着,“他信佛,吃素的。” 罗恒秋眉毛一跳:“行啊,新男朋友?” 钟幸:“不是……怎么可能那么快!” 罗恒秋:“快吗?你跟方仲意不是分开很久了?” 钟幸:“久么?” 他想了想,确实有些日子了,但细想起来又觉得看方仲意拉着行李走出去,好像发生在昨天。中间的日子细细一捋,倒也能捋出许多线索:自己怎么一点点就忘记了,一点点地解脱了。 “总之我现在挺好的。”钟幸说,“你也挺好的。” 罗恒秋喝了点酒,眯眼睛想事情,想得脸上带笑。 “他问我春节去不去他家过。”他说,“你觉得去还是不去?” 钟幸没回答这问题,岔开了:“说真的,之前我以为你是在发梦,在空想。小邓那么直挺挺的一个人怎么就为你那啥了。” “……”罗恒秋不服气了,“不是你一直撩他?他都跟我说过了。” 钟幸笑了:“我那时候是为你好,想着先试探试探嘛。那你到底去不去?” “想去。”罗恒秋想了想,又小声补充,“去吧。” ☆、第48章 白玉兰奖提名 冬天很快就来了,人奔走在路上,随口就能呼出白团团的气。 邓廷歌不怕冷,他觉得冬天里什么都很好,火锅是热的,浴室里的水是热的,外面越是冷,就越显得贴身的这些热难得又珍贵。他最喜欢每天晚上钻进被窝里的那一刻,就算有人拿千金裘五花马要跟他换,他也是不肯的。温暖的被子,温暖的褥子,枕着罗恒秋给他买的保健枕,脖子不疼不难受,他蜷在被子窝里,把边边角角都掖死了,一丝冰的凉的空气都进不去。他就在那团温暖柔软的被中睡觉。年底罗恒秋非常忙,来的时间也不多。邓廷歌十分喜欢彼此相贴着入睡的夜晚。抱在一起有点不舒服,胳膊会麻木,但他还是忍不住想要抱。 罗恒秋在家里都是开着空调制暖的,但他心疼邓廷歌的电费,在这里就不好开了。他也学着邓廷歌的样子,把被角掖好了,压在身下,像被一团云裹着。没有压力,没有催促。他们可以安然在这不大不小的一方天地里入眠,再被清早的闹钟唤醒。 邓廷歌跟他提了几次春节怎么过。罗恒秋心里是很高兴的,但脸上不显山不露水,十分平静:“你跟你爸妈说过了吗?” “说过了。”邓廷歌说,“他们说特别欢迎你去。” 罗恒秋嘴角不自然地抽抽,很快恢复平静:“为什么?” “我说师兄在家里过年的话就一个人,我妈说太可怜了,让我拖也要把你拖过去。”邓廷歌十分得意。 罗恒秋:“……我并不是一个人。” “我知道。但还是来我家比较好,不是么?” 罗恒秋不出声了。邓廷歌说的是对的。 他还有妈妈,但妈妈不太管他,每年的春节都留在学校里跟学生一起过。他有姐姐,姐姐也有自己的生活。在国外的时候过年反倒还热闹一些:无法归乡的年轻人们聚在一起,买回许多东西包饺子下火锅,剪笨拙的窗花贴在门上墙上。罗恒秋回家过过两次年,之后就不想再回去了。那时候父亲还在,但父亲也不会在家里守着。他招呼家里干活的人一起吃饭,结果大家都吃过了,只剩他守着慢慢一桌年夜饭,开了春节联欢晚会,一个人边看边笑。 罗琼的母亲还在的时候,父亲就和自己的妈妈有牵扯;而自己十来岁的时候,偶然发现父亲在外面原来还另有别人。那几个女人倒是没有孩子,父亲有他一个儿子就满足了,仿佛在外依恋的是别人年轻的躯体和活力。 好笑的是,罗恒秋发现这件事之后,先是为母亲难受了一阵,随后竟有一种松了一口气的感觉。 ——姐姐不会再恨我了。 罗琼没有对他表现过太突出的恨,但罗恒秋毕竟长大了,懂得从别人的脸色里看出故事的细节。他回家之后立刻将这件事和姐姐分享了。他希望罗琼能将那些全放在自己身上的怨恨,分一部分给别人;而他将头一次可以和罗琼彻底站在同一阵线,一起怨恨那些面目模糊的女人了。 但罗琼没有太激烈的反应。她比罗恒秋成熟几年,对于这种事已经生出了麻木:“噢。你不要跟你妈妈说,她会伤心的。” 没有姐姐牵头,罗恒秋一下子觉得自己的怨恨无处安放,飘了一段时间之后也就消失了。他不知道自己妈妈是否晓得这件事,但妈妈和父亲的感情日渐变淡,全心全意扑在自己的学术研究上,即便晓得,反应也很有限。 想起母亲,他心底有些难以说清的难过。 “我还是陪陪我妈吧。”罗恒秋说,“各陪各妈。” 邓廷歌听他说过家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也没有强求他,只是侧身过去抱抱他:“师兄,我是你的。” 罗恒秋干巴巴地笑了一声,像是不太相信,但随后也用力将他抱紧了。 一月中旬的时候,已经播完一段时间的《古道热肠》传来了喜讯:它获得了今年白玉兰奖的好几项提名。 “最佳导演,最佳摄影,最佳音乐,最佳编剧……”常欢翻着手机短信,一个个给邓廷歌念,“还有你的最佳男主角。” 邓廷歌哇的大叫一声,被果冻噎住了。 常欢在他背上狠捶一记:“吓到啦?” “是的是的……”邓廷歌擦擦嘴巴,拿过常欢的手机。信息是刚刚得知内部消息的人发过来的,说之后立刻会有正式的通知。邓廷歌看了好几眼,终于确定“最佳男主角提名”七个字后面那括号里的,确确实实就是自己的名字。 “包嘉树很有手段。”常欢悠然道,“他虽然和罗恒秋那边闹了一些不愉快,我听说他之前捧的那个胡慕也跟他掰了。但无所谓,钱还是要挣的,这电视剧收视和口碑都那么好,他再活动一下,你有提名也不是难事。这电视剧拿的奖越多,他就越有名气,钱也来得更容易。” “太夸张了……”邓廷歌结结巴巴地说,“这这这相当于我的出道作啊。哪里有人一拍戏就拿这种奖的?” 常欢:“……你拿到了吗?你只是提名好吗!你就是一个陪跑的酱油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重要,吃完了没有吃完了接着试衣服!” 邓廷歌揣着心口一窝乱跳的老鼠,嘭嘭嘭地去找造型师了。造型师见他脸上带着梦幻的笑容,帅得有些突破日常,忍不住多摸了几把。 《古道热肠》一开始播出的时候,水花并不大。那个电视台播出的一般都是主旋律电视剧,可看性缺乏。但随着一周之后各个媒体通稿的出现,这个剧一下子就受到了关注。原著的读者想看,被傻强扮演者写真照吸引过来的不知情群众也想看;那时正好播出了十集,剧情已经充分展开又刚好处于傻强刚刚进城的关键剧情点上,收视率一下就飙升了。 之后不久,《久远》在院线上映。一边是傻头傻脑的山里汉子,一边是青春俊朗的年轻诗人,邓廷歌迥异的两个形象令他一下成为了媒体关注的焦点。陈一平在采访中对邓廷歌一直都是赞美:很有想法,非常努力,是个走心的演员……邓廷歌的名字和电视剧、电影名称一起,占据了不少搜索引擎的十大热门词前三位。 虽然热度很快退下来,《久远》因为没有商业噱头,票房成绩也只是一般,但他却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关注。年纪不大,又是科班出身,演技可圈可点,长得也可圈可点:在青黄不接的疲软时刻,邓廷歌甚至有那么几天时间被人摆在和丘阳并列的位置上。 但这个说法很快为他招来一群黑子。 邓廷歌对这些事情不太搞得清楚,基本都是常欢在给他处理。他凭着这两部片子,知名度上去了曝光率也大大增加,渐渐也有了广告代言来找他。常欢每天忙得不亦乐乎,邓廷歌只觉得自己实在运气太好太好。 确定了参加品牌活动的衣服之后,邓廷歌乐颠颠地要回钟幸工作室那边等寄过来的通知。 常欢一边开车一边打电话,叽叽呱呱,邓廷歌坐在副驾驶上快快乐乐地给罗恒秋发短信报喜。 挂了电话,常欢瞅了几眼邓廷歌:“你跟那个胡慕,关系好么?” 邓廷歌想了想,不好不坏,但他说挺好的,他这人蛮好相处。 “哎,这样啊。那就不太好处理了。”常欢神神秘秘地说,“刚刚我的线人跟我讲,一开始报上去的名单里,《古道热肠》是双男主的,你和胡慕。” “是啊,宣传和制作的时候都是双男主的。”邓廷歌说,“我记得有两张海报上甚至只有他没有我。” “那是之前的事情了,是他和包嘉树分开之前的事情。包嘉树那时候可喜欢他了,要不是傻强的造型太土太村,他说不定能把你撤下来让胡慕顶上。”常欢幽幽叹了口气,很是感慨,“但我线人说,这次把胡慕名字撤掉,也是包嘉树的意思。” 邓廷歌顿时一愣,想了半天才开口:“名单都确定了还能撤下来?” “仅仅一个最佳男主角,那么多剧组,报上去的人员名单至少都有二十个。最后就剩包括你在内的六个人,剩下的那些人因为什么原因被撤走,谁知道是不是真的演技不行?”常欢笑了笑,“听说文件都寄到组委会了,结果被包嘉树的熟人临时拦下来,又重新给了一份。” 见邓廷歌不吭气,常欢继续说下去:“其实你和他如果关系不好我反而放心点。好不容易交上的朋友因为这样那样的事情反目成仇的事情,这行里一堆一堆,百分之九十都是真的。你还记得十几年前拍《罗汉与金刚》的那两个武打巨星吗?哎哟当时好得,简直分不开,后来怎么样,还不是成了仇人。这内情我也是最近才知道的,听说是因为那个罗汉……” 她的八卦神经里窜动着无数信息,话啪嗒啪嗒往外蹦。邓廷歌却没听进去,他在想着胡慕的事情。 一起看首播的时候胡慕那么紧张,是因为知道了包嘉树会对自己不利吗?他突然很想揪着胡慕问一问。两人不算什么很铁的朋友,但胡慕现在在他的心里完全成了一个弱者,激起邓廷歌一些莫名其妙的正义感。 白玉兰奖提名出炉的信息,通过无数个神秘的线人,在发送给常欢的同时也同样发送给了其余的人,其中就包括孔郁的经纪人。 孔郁这次没有获得任何提名,他从经纪人那里得到这个消息时很平静。他去年演了两部挺卖座的电影,这类电视剧奖项对他来说意义不大了,他瞄准的是接下来的几个电影奖项。 他刚刚结束一个难度较大的场景拍摄,暂时松了一口气,溜出仍在拍摄的指挥部,跑到院子外面没人的地方抽烟。影视城里人来人往,他找到了一个不太显眼的墙角。 一支烟抽得通体舒畅。他带着愉悦的心情抬起头,看到一个书生打扮的人从面前经过,脚步匆匆。 “喂!”孔郁开口叫他,“胡慕!” 胡慕吓了一跳,转头看到是孔郁,立刻笑了起来。 这种没有任何掩饰的欢喜让孔郁觉得很愉快。他在罗恒秋身上虚掷了很多这样的欢喜,所以很高兴看到别人把这欢喜原模原样地还给自己。 “你也在这里拍戏?”孔郁把烟头扔进了旁边的小垃圾桶里,走到胡慕身边。他穿着一身笔挺军装,浑身散发的男子气概有点汹涌。 胡慕看得有点眼直,好在心里还清醒,连忙跟他打招呼。 孔郁打量着胡慕。胡慕在拍古装戏,打扮成一个干净修挺的书生,文质彬彬,俊朗风流。他碰碰胡慕戴着的儒巾。儒巾后面还有两根细长带子,在风里翻翻滚滚地飘荡。 “什么朝代?”孔郁问。 “宋朝。”胡慕扶正被他戳歪的帽子,兴高采烈,“你在拍《第十次战役》吗?” 孔郁闻言,眉毛挑了挑:“是。你怎么知道?” “我在电视上看到过,有点印象。”胡慕说得很客气,“你是演个军官对吗?这军装太帅了!比我这个好看。” 孔郁觉得有一点不好意思。胡慕夸得太真,他分不清这人是说客套话还是说真心话。 “你也挺帅的。”他心想自己勉强也算个前辈,要鼓励一下对方,于是随口道,“好好加油。看了点你之前演得电视剧和电影,有进步,比以前好多了。” 胡慕先是一呆,随即不敢置信地笑了一声:“你看过我拍的戏?你看的哪一部?” 孔郁其实一部都没看过。他平时太忙,有时间也都在网上找自己的帅气剪辑反复看,哪里还顾得上看别人的戏?但话说到这里了,怎么也得圆下去。他看看胡慕亮起来的眼睛,忍不住想跟他开个玩笑。 “看过的。每年都看。那个第十九放映室每年年底的烂片和烂剧盘点里总能看到你。” 胡慕:“……” 说实话,他也知道孔郁不会真的看自己演的那些烂剧,即便看了也不可能记得住自己。听到孔郁这样说,他心里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但又掺着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失落,两种情绪在他脸上搅和出一个不太自然的笑。 这时手里的手机震动了。胡慕看了看屏幕,挂断。 “剧组的人在找我了。”胡慕说,“改天再聊吧,再见。” 他离开自己的剧组走到这边,是因为接到了经纪人关于白玉兰奖提名的电话,所以想找个没有熟人的地方仔细听。不能说没有失望,但他很快自我安慰:和包嘉树睡了几次他就给自己安排了一部《古道热肠》,这是他拍戏那么几年以来最好的一部电视剧,他要知足了。手机又响起来,他攥在手里跟孔郁告别,转身小跑着走了。走了一段,他又有点舍不得,孔郁穿军装实在太帅了,他甚至想偷偷拍下来自己藏着。回头的时候吓了一跳:孔郁也没走回去,正站在原处看自己。 胡慕慌了两秒,连忙抬手冲他挥挥。 孔郁其实知道自己那个拙劣不堪的笑话令胡慕有些难堪。他感到一点点后悔,于是带着点歉意盯着胡慕的背影,看脑袋后面两根干净的带子随着跑动晃来晃去,很欢快,然后看他回头,朝自己挥手。 他忍不住也抬手回应了胡慕。只是抬到一半惊觉自己和对方不算很熟,这个手就挥得相当浮皮潦草。 走回院子的时候他掏出手机上百度,开始搜索“胡慕”这个名字。 下次再见面总不能又让人难堪了。他想。 ☆、第49章 实至名归? 这一天罗恒秋离开公司,感觉还有时间,就顺道去打包了几份菜,拿到邓廷歌家里一起吃。 邓廷歌的做菜手艺虽然仍在练习,但进步实在太小。罗恒秋从不给他面子,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并不管这样是否会打击邓廷歌自信心。邓廷歌被他说得蔫了又没有反驳余地,只好嘀嘀咕咕地说师兄你变了,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回到小区门口,前面的车主和物业保安正在说话,罗恒秋等了一会儿。他抬头四处张望,在物业的保安室旁边看到了一个奇怪的人。 这一片虽然不是什么富庶的地方,但往来的路人不多,平时都非常安静。更重要的是,小区里人车分道,这里是车辆的入口,附近没有任何商铺,一般来说是很少有人逗留在这里的。 也许他是来找保安的。罗恒秋看了那人几眼,并没有特别在意。 那人很瘦,眼睛很圆,头发油腻腻地打着卷。罗恒秋想了想,自己平时在邓廷歌这个小区里来去,并没见过这样的人。他正要启动车辆往前,突然看到那人往前走了几步,对着车里的自己笑了一下。 罗恒秋顿时一愣。那人笑了之后立刻转身就走,不作任何停留。 “可以通过了。”保安招呼他。罗恒秋进了小区,想起那个人,觉得有种挺怪异的感觉。但他没有放在心上,也没有跟邓廷歌提起过。估计只是一个怪人,素不相识的,何况那个笑容消失得飞快,他也不确定是不是真的冲自己而来。 睡前的时候他把自己卷在被子里,又意外地想起那个瘦子。那样的瘦是不太正常的,像是生着病。他穿着挺厚的衣服,四肢都封得密实,只有领口露出的脸和脖子能看出他极度不健康的气色。 “想什么?”邓廷歌笑着在被里咯吱他,“想我吗?” 罗恒秋想了又想,还是没说这件事。 元旦过后不久,白玉兰奖的颁奖典礼就要举行了。 邓廷歌一整天都处于一种难以跟别人说明的紧张和恐慌之中。钟幸的助理跟着钟幸好几年了,大大小小的颁奖仪式也见过不少,此刻觉得这个帅得出奇的男人简直就是个乡巴佬:“你紧张啥呀?你就一个打酱油的,没人会关注你。” 邓廷歌:“你和我经纪人说的话一模一样。” 助理:“因为这就是事实。” 可即便认清了自己酱油的身份也不能让邓廷歌冷静下来。罗恒秋飞到别处出差了,现在还在机上,他联系不到他,只能转头去找钟幸聊天排解紧张的情绪。 他听罗恒秋说钟幸最近日子过得有点滋润,因为认识了一个还不错的人。两人正在磨合之中,那层糯米纸一样薄的界限谁都没说破。钟幸和方仲意那一段他是非常主动的,可能所有主动的勇气都被消耗光了,这次说什么也不肯说破;而他认识的那个“朋友”又是闷骚——内秀型的,钟幸不说他也不说,两人就你来我往地认识了一个多月,每周见面,一起出去爬山逛博物馆,钟幸倒也觉得很有趣味。 既然他自己得趣了,别人还能说什么呢?邓廷歌拉着他就问自己今天穿得帅不帅究竟有多帅,把钟幸烦得半死。 “帅帅帅,帅破天际了。”钟幸说,“走,离开我办公室。” 邓廷歌在他办公室的沙发上舒舒服服地坐下来:“你在看什么旅游攻略?我给你参谋参谋啊。” “你去过多少地方?”钟幸嗤之以鼻,“别烦我,这是很重要的旅行,我得好好准备准备。” 邓廷歌心想我不想问的,你自己倒提起来了。 “你那朋友什么职业啊?”他问。 钟幸也不讳言:“医生,神经外科医生。” 邓廷歌:“哦,很挣钱。” 钟幸:“对的,很有钱。” 两人相对而视,都在嘿嘿地笑。 邓廷歌说你赚到了。钟幸看上去心情挺好,他见邓廷歌的紧张情绪稍微缓解了,从抽屉里抓出一把资料扔给他:“你看看这些资料,知己知彼。” 邓廷歌拿到手里一翻,全是和丘阳有关的。 “我看这个有什么用?”他问。 “你不是想成为第二个丘阳么?”钟幸埋头研究旅行攻略,头都没抬,“他今晚要颁你那个奖的。你有机会和他面对面。” 邓廷歌精神一振,突然觉得在这小办公室里和钟幸呆着也是无聊,抱着一堆资料就走了出去。关门的时候他十分认真地说:“注意带套,安全为上。” 钟幸:“……” 颁奖礼十分热闹。头一次走红毯的邓廷歌发现自己是整个剧组里最紧张的人。他拉着胡慕跟他讨教怎样才能像他一样平静,胡慕眼神有些茫然,像是凝不准焦距:“我不知道别人,反正我就不戴隐形。我有些近视,不戴眼镜就看不太清,看不清就不会紧张了。” 他笑笑,整整衣服。今天他穿得十分精神,酒红色的礼服衬着他白净的脸庞,更显得整个人有种青嫩红润的活力。邓廷歌知道自己问错人了,可眼看就要开始走红毯,只能硬着头皮上。 主持人对邓廷歌很感兴趣。他是新人,《古道热肠》可以说是他的第一部公开播放的影视作品,乍一出现就受到关注,自然要问些能活跃气氛的问题。 一直到下台邓廷歌才猛地回过神,又拽着胡慕:“她问了什么?我说了什么?” “放心,很得体。”胡慕说,“我走了那么多次红毯,有采访机会的次数不多,但我觉得你表现得很好。虽然一看就知道挺紧张,但紧张才真实。你没有那么圆滑,观众才更加喜欢,因为你是新人。” 邓廷歌看着他。 胡慕:“?” 邓廷歌:“你,你从哪里听来的这些?很有道理。” 胡慕一头雾水:“这是我的经验。不信吗?” “信。”邓廷歌和他并肩往前走,找到自己的位置落座。每个座位后方都贴着一张白纸条,写着这个位置所有者的名字。整个会场像矗满了绛紫色墓碑的坟场。邓廷歌漫无边际地想着,又想到胡慕,心道自己可不能把他看做傻瓜,这个人在圈里混的时间比自己长得多。胡慕就坐在他身边,正扭头和别人聊天。邓廷歌觉得这人十分有趣,一时觉得他很稚嫩,一时又觉得他心里其实挺通透。 想到再过几年自己说不定也是这样,他觉得有些唏嘘。 颁奖礼十分顺利,《古道热肠》丢了最佳导演奖,但拿到了最佳编剧和最佳摄影两个奖。导演脸上的笑容不太自然,但两个奖项他都上台去亮相了。《古道热肠》也算实至名归,众人的掌声客客气气。 邓廷歌接二连三地看到自己平时只能在电视和影院里看到的前辈和明星,他几乎忘记了自己来这里的真正任务,直到胡慕用手肘捅了捅他。他把目光从第一排的某个后脑勺上移开,抬头就看到舞台上大屏幕窜出来的几个大字:最佳男主角提名。 浑厚男声开始介绍提名者,屏幕上播放提名电视剧的片段,下方还有几个小屏幕,专门给提名者亮相。邓廷歌连忙摆好自己的表情,等待自己的影像出现。 很快,挂着两条冰鼻涕的大脸显示在屏幕上。 邓廷歌:“……” 胡慕:“噗哈哈哈哈哈……” 邓廷歌快要抓狂了。有那么多帅的镜头!傻强进城之后各种人模人样!和自己媳妇儿结婚的那一段是全剧最帅的镜头没有之一——然而为什么要用这一段?! 整个剧组都在笑,连带着前后左右的人也开始笑。邓廷歌也在笑,一边笑一边在心里哀哀感叹人心不古。 提名者都播完了,浑厚男声隆重介绍出为最佳男主角颁发奖杯的嘉宾。 胡慕:“哎,好帅。” 傻强媳妇儿:“对啊,好帅。” 丘阳站在舞台上,像一株令人移不开眼的树。 邓廷歌看得有点呆。要成为那样的人确实有难度。他呆了半晌,隐隐听到有巨大的声音在耳边嗡嗡嗡地喊他的名字。 他转头看胡慕。胡慕看着他。胡慕身后的媳妇儿和其他剧组成员也看着他。 “傻了你!”胡慕推了推他,“是你啊,快上台去!” 舞台的大屏幕上定格着一位苦大仇深的山里汉子。他背着一个小姑娘,在风雪中艰难跋涉。 邓廷歌在掌声和尖叫中站起来,他一边发懵,一边意识到身边种种声音里夹杂着的奚落。丘阳站在台上笑着又喊了一遍他的名字。邓廷歌突然清醒,在抬腿离开之前突然转身,重重抱了抱胡慕,又顺便抱了导演一把。 采访区又乱又挤,各个拿着奖杯的人都被记者围着。获奖者像是npc,记者则是勇者,在这边领完任务又奔向下一个,再奔向下一个,不亦乐乎。 邓廷歌和导演编剧挤在一起站着,被问来问去,把那些感想颠来倒去地说。 “谢谢,我没想到,真的没想到。”他心里仍有种不踏实的飘忽感,仿佛说话的不是自己而是自己的第二人格,“非常感谢《古道热肠》剧组,傻强是一个很特别的角色,他对我来说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他已经说得有点口干舌燥,但话筒们纷纷递到他前面,没有后退的余地。 邓廷歌还记着常欢的叮嘱,脸上始终带笑,脑袋转来转去,不错过一个人。 人群中突然闪过一张他有点印象的脸。那是个短发的男人,戴着记者证,也挤到了提问人群的前面。邓廷歌第一眼觉得他面熟,第二眼再看过,猛地想起这个人是谁了:是在《久远》的宣传活动上刁钻地问他“会不会和朱白华有共鸣”的那个人。 那人并不提问,只是拼命地将话筒往前送。 回到休息区,邓廷歌觉得自己出了一身虚汗。 “记者太可怕了。”他说,“有些问题……怎么回答啊。” 有人问他除了你之外你觉得今晚的其他五位提名者里谁最可能获得视帝头衔。邓廷歌根本无法回答,只能和编剧在一起打太极。他想起当时会场充斥的掌声,和掌声之中带着的奚落。 除了他之外其他五位提名者全都是资历较深的前辈,有的人陪跑四五届,年年有提名,却从没有获过奖;有的曾经拿过奖,去年也有收视大热口碑良好的电视剧播出——总之,无论怎么看,邓廷歌都是最不可能拿奖的那一个。 编剧和导演让他先在休息室里坐一会儿,两人到别处去找吃的了。邓廷歌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发热的头脑渐渐冷静下来。 他第一时间意识到的是,这个奖会不会是买回来的。 掏出手机想给罗恒秋拨电话,但想起罗恒秋应该在开会,又打消了这个念头。他告诉自己应该相信罗恒秋,他已经跟罗恒秋说过很多次,请罗恒秋不要过分干涉他的工作和事业。他知道师兄是尊重他的。可是谁会给他买奖?钟幸么? 正在胡思乱想,手机突突突地响起来,是常欢的电话。 常欢言简意赅地告诉邓廷歌,暂时不要再接受采访,如果无法避免,就不要正面回答媒体的一切问题。 “怎么会是你呢……你只是个陪跑的啊。”常欢的话语充满疑惑,“我现在在钟幸这里。你一会儿散了之后立刻过来吧。先冷静,这个奖可能背后有猫腻。但是既然给了你,我们不管怎么样都会为你保住它。” 邓廷歌此时终于彻底平静,他说了好,慢慢挂了电话。手机上有不少祝贺短信,他翻了翻,没点开,在最后看到了来自陈愚的短信。陈愚是在颁奖礼之前发的,内容很简单:【能借我点钱么?】邓廷歌之前没有看到,现在看到了也不想回复。 休息区挺大,陆陆续续又有人走了进来。邓廷歌不想和任何人对话,他起身走向了洗手间。在通往洗手间的路上,他看到了嘉宾休息室。 休息室的门没有关,丘阳和自己的助理正在休息室里和别人交谈。邓廷歌突然想跟丘阳说两句话,他犹犹豫豫地站在门口,敲了敲门。 丘阳和另一个人同时抬头看了看门外。丘阳的脸色不太好,站在他对面的另一个人又是很面熟。邓廷歌心想怎么今天尽是遇到些面熟的人? 丘阳示意邓廷歌稍等,回头对自己面前的人说:“我再警告你一次,秦观。别对我身边的人下手,你自己的猎物还不够多吗?小心吃太饱了撑坏自己。” 他面前的男人笑笑,是一副好样貌:“不搞你的人,难道搞你啊?不好意思,你年纪大了,我对你没有兴趣。我最喜欢十岁的男孩子。” 丘阳:“……” 助理:“qaq” 邓廷歌:“……” 他想起这人是谁了。 丘阳有点凶,和他平时给人的温文印象很不一样。他气鼓鼓地带着助理离开嘉宾休息室,和邓廷歌一直走到平台上。 “恭喜你。”丘阳对他笑道,“不好意思了,刚刚我有点失态。” “没关系没关系。”邓廷歌顿了一会儿,决定冒昧地问他,“你觉得我实至名归吗?” 丘阳看看他,笑得十分了然。 “我第一次在国际电影节上拿奖的时候,国内基本没人知道我。当时也有媒体说我那个奖是买回来的,毕竟电影没在国内上映过,又是比较冷门的电影节,他们不相信。” 邓廷歌想了想,那些资料上不包括八卦消息,所以他不知道这件事。 “你不知道是正常的。”丘阳靠在栏杆上,夜风吹拂他的头发,在他秀朗的脸上留下模糊阴影,“现在已经没有人知道了,我已经让所有人都确信,我是实至名归。” 他转头对邓廷歌说:“现在是不是实至名归很重要么?新晋视帝,等你用自己的实力扭转别人的看法之后,你就会发现,在意是否实至名归这件事的人只有你自己。舆论只会记住别人的笑话,很少会谈起自己看走眼的过去。” 邓廷歌一动不动,他在认真咀嚼邓廷歌的话。 “原来你被蒙在鼓里?”丘阳拍拍他肩膀,“没关系,撑过去就是了。这一行特别实在,坚持就是胜利。被人捧的时候是很愉快的,但那个人能把你捧到高处,也能把你按进泥淖。” 邓廷歌忍不住问:“你知道什么?” 丘阳皱眉想了一会,似是意识到自己和邓廷歌终究算不上很熟悉,没有把话说透:“我看过你演的《久远》,你做得到的。” 邓廷歌顿时从惶惶不安的老鼠变成了看着自己偶像的小粉丝。 “你……你还看过我的电影,我没想到。”邓廷歌结巴了,“今天太多我没想到的事情了……” 丘阳跟他聊得兴起,回头看到自己助理正站在平台入口,也不会有人走进来,干脆拉着邓廷歌坐在地面上说话。 “其实我是去陈一平他那边跟他请教问题的时候偶然看到的,粗剪片。但是你演的很好。跟你一起的另外几个演员也很不错,但你比较特别,有一种很符合时代感的压抑。”他说,“我对那个时代了解不太多,那天问了陈导很多事情。临走的时候我又看了几眼粗剪片,就是朱白华和久远分别自杀的那里。哎呀,你们太厉害了。” 谈起这些,丘阳的情绪和方才完全不一样了。 “陈导的镜头很棒,他能找到你们这些年轻又会演戏的人,还能聚集起那么多人一起拍好这部电影,太厉害了。”他这次是真心实意地笑了出来,“你也好,严斐也好,都是很用心的演员。我听说严斐为了演这部戏还去学了德文和哲学?你,你下地干活和放牛,练了半个月,对吗?” 两人聊得高兴,邓廷歌甚至快把那个令他惴惴不安的“明天”抛在了脑后。 “你和陈导有合作是吗?”邓廷歌说,“他也很欣赏你的,你们如果合作一定能出好作品。” “不不不,不是合作。”丘阳摆摆手,“我是向他请教问题的。” 他压低了声音,装模作样地看看四周,是一个要和邓廷歌分享大秘密的样子。 邓廷歌也凑近了,很配合地把耳朵递上去。 “你不觉得导演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工作么?”丘阳小声说,“我想试一试。” ☆、第50章 我不怕 钟幸的办公室里,常欢痛苦地抓挠着自己的头发。 “我了个艹,包嘉树是有病吗?”她抓完自己的头发又奔去抓钟幸的衣服,“他有病吗有病吗有病吗?!” 钟幸艰难地将她扒拉下来,按在位置上:“冷静点。” 第13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4节 亲爱的空想家 作者:凉蝉 第14节 “邓廷歌哪里得罪他了?”常欢抓狂地大吼,“他有必要这样整他吗?!” “得罪他的不是小邓,是罗恒秋。”钟幸说。 两人各自打了许多电话,终于确定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在今年的玉兰奖中,邓廷歌确实只是个陪跑的角色,评委对于要把票投给谁早就心里有数,怎么也不可能轮到邓廷歌这样的小人物。但同时,这一届白玉兰的最佳男主角竞争也是最不成气候的一届:没有更醒目的人,也没有更大的竞争对手,在颁奖之前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奖杯应该是放在那位已经拿过视帝的演员手里的。 然而邓廷歌横插一脚,把奖抄进了怀里。 说来也很巧:在邓廷歌告诉罗恒秋这件事情之后,罗恒秋确实在饭局和应酬上跟某些人物隐晦地谈起过邓廷歌。但罗恒秋没有给出任何钱银或生意上的承诺,他就像一位欣赏新人的生意人,在饭桌上悠然说起自己投资的某个工作室里,有一个新人也被提名了。他的原意是让邓廷歌不要被轻视,在可能的范围内,尽可能多地得到关注。这并不违背他和邓廷歌相处的时候双方默认的原则。 他和邓廷歌在一起之后,保护欲和占有欲相对而生,汹涌万分。以前还想着要让那个人干干净净漂漂亮亮地奋斗下去,现在却恨不得告诉世界上所有人,邓廷歌是自己罩着的。罗恒秋知道邓廷歌很顾忌这种事情,只能死死压着自己要炫耀和保护他的想法,轻飘飘地赞美,同时还拉了几个华天旗下的演员来当挡箭牌。 钟幸对他简直无话可说。但两人怎么也没想到,包嘉树居然硬气起来,要掀了罗恒秋这个面子。 “小邓拿这个奖,说不可以,行,但你说可以,也行。”钟幸手指在手机屏幕上轻轻敲打,“正好今年的视帝本来也不是最受关注的一个奖项,《古道热肠》拿了这么几个奖,包嘉树再在后面活动一下给点钱,邓廷歌拿奖不难的。” “帮他拿了奖,再让他身败名裂吗?”常欢无法平静,“所以我说他有病,这根本不是正常人该有的逻辑!” “让邓廷歌身败名裂对包嘉树有什么好处?”钟幸看着桌面上的几张打印纸,“包嘉树想要的是罗恒秋狼狈。华天传媒的老总和一个不入流的小演员在一起,溅起的水花不大,但若说他和新晋视帝有不正常关系,那就不一样了。毁了邓廷歌,也狠狠拉了罗恒秋的面子。” 他把那些纸推到常欢面前:“包嘉树前段时间不是和大悦娱乐的人接触很多么?大悦的高层和罗恒秋那边一直关系都不好。包嘉树现在腰板硬了,又有大靠山,和大悦的人还不一拍即合,要唱黑罗恒秋?你别忘记了,今年的玉兰奖,大悦娱乐也是一个赞助商。” 常欢看了那些打印纸两眼,烦躁地将它们抓揉成一团。 打印纸上是几张照片,打印机质量不好,但仍旧能看出那两个男人是谁。两人坐同一辆车进出,进入同一个楼道,有一张还清晰地拍到他们在小花园里坐着休息,手牵在一起。这很明显是有人潜伏在邓廷歌住的小区里拍下的,同进同出,又一起过夜,再加上一些文字修饰,已经构成很有冲击力的新闻了。 常欢为邓廷歌着急,又为自己着急。 “怎么说?”她尽量让自己冷静,“这些都是你的推测,你现在又联系不上那个罗总。一会儿小邓就要过来了,这些事情我根本不知头不知尾,要说你自己来说。” 她话音刚落,手机就响了起来。 “……他到了。”常欢垂头丧气地说。 照片是钟幸通过熟人拿到的。刊发照片的媒体都是大悦娱乐的合作媒体,罗恒秋虽然想压但压不下来。 第二天,玉兰奖的获奖名单刊登在各大媒体上,随之还有邓廷歌和某位神秘男士的一个大八卦。 邓廷歌没有回家,在钟幸办公室里休息。他早上在茶水间里泡咖啡,把来上班的助理吓了一跳。 助理见他神情疲倦,连胡茬都没刮,想到今天刷新闻看到的内容,心里又是好奇,又是可怜。 “哎,你泡这个吧。”助理从她私人的小柜子里翻出一包珍贵无比的猫屎,“咖啡豆,你要用这个磨……行了行了,我帮你磨吧。” 邓廷歌乖乖地说谢谢,站在一边等助理妹妹给自己磨咖啡豆泡咖啡。 他一夜都没睡,钟幸和常欢陪着他,两人也没睡。那两位比自己更忙,又联系公关公司又联系媒体,使尽力气要把这件事的影响范围缩小。 罗恒秋凌晨的时候给了他电话。他应该刚刚结束一次会议,时差还没倒过来,劈头第一句话就是“对不起”。 邓廷歌抱着电话坐在楼梯间里正抽着烟。烟是他去二十四小时便利店里买的,买了两盒,心想等明天报纸一出街自己可就不方便出门了。他一边抽烟,一边听罗恒秋说话。 “包嘉树想要针对的是我。是我没有处理好上一次的事情。”罗恒秋的声音里罕见地带上了焦虑,“你现在怎么样?钟幸在你身边吗?我已经让华天的公关部跟进这件事情了,你放心,不会有事的。大悦娱乐那边你也千万别理,我来处理就行了。这种事情其实……邓廷歌,你听到我说话没有?” “听到了。”邓廷歌说,“你吃饭了没有?不要吃西餐了,吃点饭什么的。你确定买哪个窗帘没有呀?我还是比较喜欢有锚的那种,你不表态我就付款了啊。” 罗恒秋:“……” 他简直要无力了。 “你在说什么?”罗恒秋无奈地说,“我跟你说的是昨晚上的事。” “我跟你说以后的事。”邓廷歌应他。 两人都沉默了。良久后罗恒秋叹了口气:“你正经一点,这样怎么谈?” 邓廷歌正好抽完一根烟,他将烟头夹在指间。楼梯间十分昏暗,外面路灯和楼群的稀落灯光透过玻璃窗照进来,他脚下的楼阶晦暗不明。 “师兄,你别怕。”邓廷歌说,总能解决的。 罗恒秋说我不怕,我怕什么? 邓廷歌笑了一声:“好吧。” 两人都不说话,心里又都知道对方想的是什么。 邓廷歌要参加玉兰奖颁奖典礼的事情,邓啸和庞巧云都是知道的。 ☆、第51章 态度问题 第二天点,邓啸给邓廷歌拨了几次电话。 邓廷歌一个没敢接,全都挂断了。后来连挂断也不敢,干脆开着静音,屏幕亮着也不管了。他一晚上把太多电话拉进了免打扰的黑名单,还剩寥寥几个。后来他实在忍不住了,抖着手把邓啸和庞巧云的手机号都给放进黑名单里。 很快、很快就把你们放出来。邓廷歌在心里说。不要生气,不要揍我。 钟幸端着杯咖啡,肿着眼皮幸灾乐祸地说你完了,你死定了。 邓廷歌:“?” 钟幸:“连你爹的电话也不接,下一步就是断绝亲子关系,信不信?” 邓廷歌默了一会儿,点点头,似有所悟:“你和你爸就是这样发展的吗?” 钟幸:“……” 他被堵了回去,愣在那里不知道说什么好。一夜的忙碌,他睡眠不足,吃得也不好,一腔蠢蠢欲动的怒气就在心口盘桓着,被邓廷歌这句话一戳,差点就爆发了出来。 邓廷歌现在不是对着他就是对着常欢,不敢忤逆,忙跑上去为钟幸顺毛,又撺掇小助理去订了几份早餐。 钟幸这柜出得早,因此跟家里闹翻得也很早。邓廷歌记得罗恒秋说过,钟幸的家里比较富庶,他还有个在读高中的弟弟,但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家人,因为不敢回去。每年春节,他没事做了就坐火车回家乡,住在家对面的锦江之星里,偷偷摸摸看几天,再兜着一肚子惆怅和自怜回来。 邓廷歌给他顺毛顺够了,钟幸把他推到沙发上坐下。 “去刮刮胡子,刷个牙。一会儿常欢给你去买些内衣裤,你可以穿我这边的衣服。把自己打理干净,天塌不下来。”他说。 邓廷歌很乖地点点头:“我知道。” 钟幸呼啦一下把咖啡喝光,将杯子重重磕在桌面上:“我说你这人怎么那么奇怪呢。你也不像着急,也不像不着急。我好歹也算是你半个衣食父母,你跟我把话说清楚行不行?” 邓廷歌的长腿交叉,十指也交叉,是一个防备又渴望倾诉的姿态。 “我急什么?我确实和师兄在一起,这是真事。他们说的是真事,我能说什么?”他慢吞吞道,“我拿的那个奖确实名不正言不顺,这也是真事。既然他们说的都是真事,我急什么。” 钟幸:“……” 邓廷歌继续说下去:“事情都是真的,这没什么可说。但我们处理这件事的态度还是很可以商榷的。” 钟幸说你这不是说的废话么。“我和常欢一晚上没睡,不就在商量这个态度问题么?说什么,怎么说。妈的,烦死了。” 罗恒秋希望邓廷歌否认他们在一起的事实,邓廷歌不太愿意。最后华天的公关部和钟幸商量后表示可以直接将这件事情模糊化,就把它归到“艺人”这种可以大做文章但又极容易踩雷的地方去,转而把重点放在玉兰奖上。 包嘉树像是做了一件没什么用处又赔了大钱的事情,但实际上他挂着制片人名号的《古道热肠》却彻底红了。玉兰奖颁奖典礼举行的当天晚上,《古道热肠》的有线电视点播量和网络点播量一路狂飙,电视剧放出来的原声带下载量更是惊人。各个影视和八卦论坛、门户网站的社区里,凡是涉及玉兰奖和电视剧的讨论,没有一个能避得开《古道热肠》。 这样的热度是广告商和投资方非常非常欢迎的。至于《古道热肠》里某位演员的形象,他们并不太在乎。这一笔已经挣到了,那年轻人以后会怎么发展、能不能继续保持这样的势头,谁会关心呢?除非,他会出现在他们投资的下一个影视作品中。 包嘉树一点都没有吃亏。邓廷歌和华天的老总有不正常关系,华天的老总为了自己包养的小明星而花了大钱贿赂玉兰奖的评委,最后拿出的却是一个大笑话。包嘉树隐没在这些看似真相的事实后面,外面的人完全看不到他的尾巴。 在此之前,邓廷歌是绝不会想到有人竟然愿意用这种方式去对付别人的。钟幸嘲讽他过分天真。 “不过也是我这边不对。”钟幸吃了早餐,有了点扯皮的力气,低血糖的症状也减轻了,看邓廷歌就觉得很是同情,想到自己的老友,这份同情里又加上了分不忿,“要是你有一个厉害的经纪公司撑腰,可能就完全不一样了。” 邓廷歌看看他,认认真真地说,再大的公司也没你对我这么好啊。 钟幸愣了片刻,半腔怒气和半腔愁绪全都发不出来,憋了半天冒出个无可奈何的笑。 “你行啊你,这甜言蜜语说得……你平时就这样哄老罗的是吧?” 邓廷歌摇摇头,又点点头。他现在哪里也不能去,只能窝在钟幸这边等待新的消息和躲避风头。师兄在做什么呢?他想现在应该还在睡觉。不知他是否能睡得着。他想。 ——我妈昨晚上睡得着吗?邓廷歌想了一会儿,觉得自己爹妈应该是今天早上看了早报的八卦版才知道自己的那些事情的。昨晚应该睡得好,今晚……就不一定了。 他一想到那两位,顿时又唉声叹气起来。 庞巧云此时正在菜市场买菜。她连续买了两把空心菜,第三次走去问“空心菜多少钱”的时候,买菜的小妹忍不住提醒她:“阿姨,你买了好多啦。” 环保袋里两把空心菜,六七块豆腐,三个萝卜。庞巧云说是噢,不买了。她走出菜市场门口,又想起自己还没买肉买鱼,转身又钻进了人群中。 昨晚上她和邓啸一起守在电视机前看玉兰奖的现场直播。邓廷歌走红毯的时候比较早,她还在擦桌子,抬头一看电视就嚷了出来:“老邓!儿子,出来看儿子!” 邓啸从卫生间提好裤子跑出来,《古道热肠》的剧组已经结束访问走下去了。他颇不高兴地转头又回了卫生间,哗啦啦接水冲厕所。 邓啸嘴上说一套,手上做一套。说只是陪着庞巧云随便看看,结果最佳男主角颁奖的时候他反而最紧张,脖子伸得老直,全身都绷紧了,嘴巴耷拉着眉头皱着。两夫妻一模一样的表情,等着颁奖嘉宾宣布最终结果。 “这颁奖的叫丘阳,可帅了。”庞巧云还不忘跟自己丈夫分享自己追小鲜肉的心得,换来邓啸的一声“哼”。 狂喜令他们无法入睡,两人躺在床上,你一言我一语地回忆着邓廷歌从小到大的各种事情。庞巧云说他读小学就喜欢表演,最喜欢上台了,邓啸说你都不知道,他暑假时带着一堆小孩子还排练小品呢,结果没人理他。一番话絮絮叨叨说个没完,两人带着浮肿的脸起床取了塞在信箱里的报纸,想再看看儿子得奖的消息和专家评论,结果被玉兰奖奖项报道下方的八卦和照片当头锤了一记。 报纸是邓啸先看到的,庞巧云现在是一点都想不起当时邓啸怎么把报纸扔给她,自己坐在门口大喘气了。因为邓廷歌成了正经的演员,所以他们才订了这份每天都有四五页影视圈新闻的报纸。往日看到自己儿子的消息出现在边边角角时觉得这报纸有多可亲可爱,现在就有多可恶可恨。 她买了肉,买了两条新鲜鱼,茫茫然在菜市场里转来转去。 “庞姨,你儿子什么时候回来呀?让他给我女儿和同学签个名好不好?” “庞姨,你仔很厉害哦,我家里人每天晚上都看他的那部剧,演得真是好。” “庞姨……” 庞巧云不敢再逛了。平时虽然大家也是这样招呼她的,但今天这些和平常无异的交谈都好像带了些别的意义。庞巧云知道这菜市场里的很多人是不看报也不关注明星八卦的,但她又觉得好像所有人都在看自己,看自己的笑话,看老邓的笑话,看邓廷歌的笑话。 不是真的,不是真的……两夫妻都不相信,但稍稍冷静下来之后,又同时想起邓廷歌常常带着罗恒秋来家里吃饭,吃完还带罗恒秋去打龙眼,去打篮球。当时是不觉得的,但庞巧云此时终于明白,自己儿子正在让罗恒秋一点点地熟悉这边的生活,让罗恒秋慢慢渗入进来。 她站在树荫下休息,越想越生气:被自己儿子和罗恒秋骗得太苦。 歇了一阵她转身打算继续走,突然看到身边的报刊亭上挂着几份报纸杂志,邓廷歌拿着奖杯傻笑的模样和他跟“神秘男子”牵手坐着的照片并排印着,刺眼极了。庞巧云忙扭头不看,继续往前走,走了一会儿,心酸得挪不动步子。 她觉得自己儿子的那些事正被展览出来,全世界都在围着他取笑。 掏尽了身上的钱,她买了一堆的报纸杂志抱回家。 接到钟幸“给邓廷歌买几件内裤”的电话,常欢郁闷得说不出话。 谭辽在她面前笑:“不是很正常么?他现在出不来,钟幸也出不来。你至少已经在外面了,他现在最信任你,也只能让你去做了。” 常欢被他几句话立刻抚平了心情,端了杯茶小心地喝着,等谭辽继续往下说。 她虽然是个经验挺丰富的经纪人,但这么久以来从没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今天本来是到欢世这边跟《第二王储》的制作人还有丘阳商量之后的事情的。但她来得早,会还没开始,先遇到了谭辽。 谭辽请她到自己办公室里聊天,常欢心想此时不问更待何时,于是揪着谭辽就跟他说了自己的困惑和紧张。 “我为他紧张,也为自己紧张。”常欢说,“我怕我这边处理不好,会影响他很长一段时间。” “现在这种状况,其实已经对他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有大影响了。”谭辽冷静地说,“但邓廷歌现在有一个好处,他的形象还没确定下来。” 常欢愣了一下:“什么意思?” 谭辽用丘阳来举例。丘阳出道的起点很高,但随后他转向电视剧圈,拍了很多部叫好又叫座的偶像剧。这些偶像剧为丘阳打下了很好的观众基础,但同时也把丘阳的形象固定了下来:他阳光、健康、积极、向上。“道德完美的人是不存在的,但丘阳的很多粉丝年纪都比较小,粉丝自己、粉丝的家人和舆论都希望丘阳是一个道德完美的人。”谭辽慢慢说,“其实从长远来看,这是个很大的限制。所以丘阳现在也在慢慢寻求转型。” 谭辽猛地一拍膝盖:“我懂了!” 她和钟幸彻夜未眠都没讨论出结果的态度问题被谭辽点醒了。钟幸是拍戏的,她又没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两个人都没有从这个方向去思考。邓廷歌的观众认知度非常一般,甚至可以说很低,所以现在他有一个很大的缺陷:几乎没有人会对他有期待——但这个缺陷却成了解决态度问题的天然优势。邓廷歌不完美,形象也不阳光,更没有在媒体上谈论过自己的爱情观和择偶观:他就像一个突然跃上舞台的浓妆演员,观众看到了他的演技,却还未来得及看到他油墨下的脸。 所以邓廷歌的形象仍旧是未塑造过的,他可以不顾忌着要让什么人满意,可以不符合社会主流观念、不规矩——但他可以真实。 常欢几乎要哭了:“我明白了,谢谢你谭老师,我明白了。” “你记得就好。这是处理这类问题的特殊思路,不要一味想着维护他的形象。其实趁这个机会,你们可以开始为他打造自己的形象了。”谭辽笑道,“真实自有万钧之力。我对他印象很好,这样的年轻人,能把自己袒露出来就是真实了。只是注意度,不要把话说死,半遮半掩打太极,媒体很吃这一套。他们希望你把真相说出来,又希望真相可以多捂一阵子,毕竟没有挑战性和话题性的新闻没什么价值。” 告别了谭辽,常欢又参加完了《第二王储》的会议,带着一盒内裤欢快奔回了钟幸的工作室。 邓廷歌的这件事没有对他参演《第二王储》这件事情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会议上对方也坦白说了,在宣传中他们只会强调邓廷歌从傻强到霸气总裁的形象转换,绝对不会主动提及这次的事件。常欢非常同意。两边都心知肚明,即便不主动提起,最后肯定也无法避免,但他们不愿意选择这种逼格低的炒作方式。 “毕竟男主角是丘阳,还需要炒作吗?”常欢说完,获得了钟幸和邓廷歌的一致认同。 邓廷歌已经在钟幸的办公室里呆了一周多。他完全占据了钟幸的休息间,茶水间里也塞满了助理妹妹为这个可怜人买回来的零食。邓廷歌每天吃饱了就睡,睡醒了看剧本,看完剧本就自己在洗手间里演,演完继续吃,演傻强时掉的膘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长回来。罗恒秋依旧每天和他通电话,两人谈谈自己的事情,谈谈回来之后的事情,又谈谈正面对的这件风波。 在常欢、钟幸和华天传媒公关部的共同努力下,玉兰奖发表了声明,表示邓廷歌的这个奖名副其实,不存在任何暗箱操作。邓廷歌这边在私人问题上选择了沉默,不承认也不否认。 “记得明天说什么了吗?”常欢紧张兮兮地问他。 邓廷歌:“知道。说真话。” 常欢:“说一半真话。” 邓廷歌见她这几天熬得眼睛都红了,忍不住伸手摸摸她脑袋:“好。” 常欢觉得邓廷歌那个动作像在摸狗,很不爽地把他的手打掉了。 邓廷歌继续刮胡子。明天就是《第二王储》的开机仪式,也是他这个新晋视帝在爆发争议之后第一次正面面对媒体。问题无法避免,他只能尽量得体客气地回答,而他又是第一次面对必定会相当直接的诘问,因而要练习。 邓廷歌一个人在洗手间的镜子前演练不休,钟幸每次进来看到他,都一脸生不如死的绝望脸。 钟幸:“你疯了吗?不要在我的办公场所发癫,你拿常欢的小镜子也可以练,锁会议室里,不要让我看到你。我特么已经看腻了。” 邓廷歌从镜子里看他,洗刷干净的脸英俊潇洒:“你肾虚吗?看你来来回回跑几趟了。” 沉默片刻后,邓廷歌被钟幸从洗手间赶了出来。 “你他妈在外面捏着嗓子扮演人格分裂谁尿得出来!!!” 邓廷歌不和他一般见识,跑到助理妹妹跟前继续练习。 《第二王储》的开机仪式上几个主角都会到场。想到能再见到丘阳,邓廷歌其实是有点高兴的。自从那天夜里的一番谈话,他觉得丘阳这人真心不错,而且他还和自己分享了一个重要的秘密,邓廷歌认为两人算是朋友了。 于是他一路揣着紧张不安又略带期待的少女心,坐在常欢的车里往前去。 快到的时候罗恒秋给他打来了电话。 “你一直都没接叔叔阿姨的电话?”罗恒秋劈头第一句就令邓廷歌慌了,“他们现在在华天的楼下。” ☆、第52章 摊牌 邓廷歌其实在前两天就已经把爹娘的手机号码从黑名单里释放出来了。他不仅放了出来,还在钟幸和常欢的要求下,给邓啸拨了电话。 只是一开始是他不敢接电话,之后却成了邓啸不愿意接他电话。 他用常欢的手机拨回去,邓啸一听是他的声音,二话不说立刻挂断。 邓廷歌也没法从庞巧云样那里打开突破口,他估计邓啸也学会了黑名单的用法,把儿子的手机号码拉进自己和老婆的黑名单里。他本来想干脆伸头一刀缩头也一刀,回去算了;但《第二王储》开机在即,他虽然不用在外面露面,但事情一点不少,本想等开机仪式结束之后就回家,谁料自家爹妈居然跑到华天传媒那边去了。 邓廷歌跟罗恒秋说了事情的始末,罗恒秋十分不忿地骂了他几句。邓廷歌知道这次是自己怂了,乖乖认骂。 他像世界上大多数的孩子一样,最怕自己父母生气。 罗恒秋挂了手机,头疼欲裂。 邓廷歌那边不好过,他这边也一样。董事会的人又开始闹嚷,说他太年轻太浪荡,经不起事,三天两头要召开股东会,罗琼坐在他身边,有时候说话,有时候不吭声,只看着他神秘莫测地笑。他知道自己姐姐一直在看着,看自己能不能将父亲这块江山守稳;他若是守不稳,罗琼自然而然就要站出来接手了。 新来的秘书也见过邓廷歌几面,在邓廷歌跑到华天来取材的时候她还接待过他。她也十分热爱八卦,知道自家老板最近和那个好帅好温柔的小明星闹出的事情。此刻她站在罗恒秋面前,规规矩矩冷冷静静,丝毫看不出内心波澜壮阔的寻求真相之魂。 “要我去打发他们吗?”秘书说,“那两个人一直在一楼等。然后十分钟之后是股东会,罗总。” 罗恒秋呻吟了一声,按着自己太阳穴。 “你通知楼下一声,我散会之后去接人。” 他站起来,脸色很不好:“你,不能说的不要出去乱说。” 秘书连忙点点头。她挣着不错的工资,老板又帅又正经,她不敢动歪心思。 罗恒秋尽量快地结束了会议,但也消耗了一个多小时。他站在电梯里,把每一个楼层都按了一遍,慢吞吞往下去。让邓廷歌的父母一直晾在楼下是不可能的,但请上来了又怎么样呢?他已经能预见到可能发生的情况。 邓啸和庞巧云找到华天传媒也花了一番力气。邓廷歌说过罗恒秋是在哪里工作的,但俩人都没记清楚,要不是报纸上的八卦挖得越来越清楚,既说到了两人是高中同学,又提到“神秘男子”是华天传媒的高层,两夫妻想找人都不知道上哪儿找去。 说是高层,他们却是到了楼下的接待处报了罗恒秋的名字才知道对方是何许人也。 “你们和罗总有预约吗?”漂漂亮亮的小姑娘问,两夫妻呆站在哪里,这才意识到自己儿子招惹的这个人是什么角色。 楼里干净透亮,两人穿着普通举止平凡,丝毫没有在这种亮堂地方出入的气质,引来了不少人侧目。漂亮姑娘把他们带到接待室,给两人端了茶和一些点心,让两人先好好等着。邓啸坐着看了一个多小时的电视,突觉不对,他以前上访过,很懂得这套好吃好喝但不给办事的套路,大口喝尽那茶,拉着庞巧云就往外走。 罗恒秋正好从一旁的电梯里走出来,三人打了个照面。 两夫妻一看,面前人长着一副熟悉模样,但裹着一层看上去就价格不菲的西装,皮鞋亮得刺眼,和在他们家里饭桌上跟邓廷歌抢吃的那个孩子完全不一样。 庞巧云先喊了声“小罗呀”,话音刚落就被邓啸斥了一声。 罗恒秋带着他们上楼,一路无话。他和邓啸夫妻相对站着,谁都不看谁,一个心虚,另两个是理直气壮又色厉内荏地要把气场扯出来。 等三人都在罗恒秋的办公室里坐下了,邓啸一看罗恒秋将门反锁,立刻不愿意了,蹦起来喊:“锁门干什么?干什么?开了开了!把门打开了!你也知道这事情见不得人吗!” 庞巧云尴尬万分,将他扯到沙发上:“你还嫌不够丢人么!” 罗恒秋什么都没说,把锁开了,只将门合上,回头默默给两人沏了茶。他坐在他们对面,隔着一张茶几开口:“阿姨叔叔,这事情是我的错,和邓廷歌没什么关系的。” 他张口先把事情定性,把责任揽下来,反正错在他、错在邓廷歌,现在其实都差不多了。 邓啸又怒了,从沙发上再次一蹦而起。他年轻时也是拿过刀纹过身砍过九条街的人物,那凶狠的气势依稀还在,指着罗恒秋就吼开了:“当然是你的错!我儿子二十几岁人了,一直是个乖仔,是个正常人,怎么一跟你碰上就沾上这种事情了!” 罗恒秋不出声,默默听骂。 吵架这回事是必须有对手的。邓啸今天来,憋着一肚子怒火,但罗恒秋是个不吭声不吭气的货,他气势恢宏地骂了半天,哑火了。 太脏太臭的话他骂不出来。在这栋干干净净的楼房里,在这个乖乖听骂的孩子面前,邓啸有种有力无处使的茫然。 他想就算是他错了又能怎么样?自己儿子已经身败名裂了,揍死他也修补不了了。 这念头一出,他身体里残存的那个流氓的精魂没有了,只剩一个手足无措的父亲。 罗恒秋听他无话可说了,抬头很诚恳地说:“我不是变态,邓廷歌也不是。阿姨叔叔,我非常非常喜欢他,我也可以在事业上帮助他。你们就当做……当做多了个儿子……” 他自己家里的亲子关系也一言难尽,面对罗琼他还能找出些应对办法,但如何应付父母亲,罗恒秋是一点都不懂的。他这些话不说还好,一说就勾起了邓啸和庞巧云的伤心事:他们不要一个便宜儿子,他们想要邓廷歌带回一个好女儿,然后还有子子孙孙,无穷无尽。 罗恒秋说我知道你们恨我,我——他话还没说完,就看到站着的邓啸慢慢跪了下去。 庞巧云一下站了起来,罗恒秋愣了片刻,连忙也朝着邓啸跪了。 邓啸心里难受极了,煎熬一般痛苦。他和庞巧云都知道罗恒秋不是坏孩子,他能在那么小的时候就为邓廷歌挡砖头,那是冒了生命危险的,他们还不了这种恩情。“小罗啊,叔叔求你,你放过邓廷歌吧,好不好?”邓啸没了气势,苍老如世上每一位疲倦的父亲,“他是个死心眼的孩子,认准一条路就不回头,爱钻牛角尖,认真得固执。我和老庞看得到的,你们很好……可是这种好是不对的啊小罗。” 邓啸说得自己都快哭了。 “我和他妈劝不了他回头,我们求求你,求求你放过他,行不行?你喜欢他,叔叔现在晓得了,叔叔阿姨对不起你,小罗你听我说……”邓啸说得飞快,生怕被罗恒秋打断,“你是个好孩子,你条件那么好,以后也还会找到别人的,比我们家的混帐好一百倍都不止。你放过他行不行?小罗……” 罗恒秋听不下去了。邓啸亮出一副要跟他打架的架势他还能应付,这样放软姿态他实在对付不了。他也不敢答应那个“行不行”的要求,只一个劲地说“叔叔你先起来,你先起来”。 就在庞巧云和罗恒秋共同把邓啸扶起来的时候,办公室的门嘭地被打开了。邓廷歌气喘吁吁地冲进来,领口都歪了。 他看看房里的三个人,反手将门掼上,冲到邓啸跟前咚地一声跪下来:“爸是我错,你别怪师兄,要打打我。” 罗恒秋头大如斗。这刚跪完,又来一个。 邓廷歌是从开机仪式上飞奔回来的。 开机仪式按时举行了,丘阳作为《第二王储》的绝对主角,带着一帮子年轻演员在台上亮相。各人纷纷烧香分猪肉,之后就是记招。 没开始记招之前,丘阳在后面主动跟邓廷歌聊天。邓廷歌心里记挂着自己爹妈和罗恒秋,烧猪肉吃得寡淡无味。 “正在努力撑着了。”邓廷歌小声说,“你当时就知道了吗?” “知道了一些,毕竟我跟玉兰奖组委会还是比较熟悉的,他们还想邀请我作下一届的评委。”丘阳说,“你待会别紧张。哎,世界上天天都有新鲜事,过两天你这些就会被人给忘记了。最近《八卦影视圈》的狗仔在追天后的出轨事件,最迟下周就会爆料,你放心,当时候就没有人记得你这些事情了。” 邓廷歌苦笑了一下。 记招上除了丘阳被疯狂追问之外,邓廷歌的风头大大盖过了其他人。问题大同小异,不是那奖的,就是那“神秘男子”的。邓廷歌来之前心里窝了一堆演练熟悉的台词,对着话筒尽量不紧不慢地说。 他调动了自己的演艺细胞,在台上扮演一个风轻云淡、历尽波折的老戏骨,慢吞吞地说自己和传闻的那位罗总是很好很好的朋友,他是自己的良师益友。他其实还想说,罗恒秋一直在鼓励他,没有罗恒秋他根本不可能出现在这个位置上。罗恒秋爱他,担心他,希望他平安健康地生活,但也努力控制着自己的掌控欲,没有左右他的选择。 邓廷歌很希望将来有一天,自己真的能对着面前的话筒和摄像机说出这些话。 他翻来覆去地说良师益友,说做人做事方面罗恒秋都教会自己很多,但绝不正面回答是或者不是。丘阳也在一边分担了他的提问压力,每说几句就扯回《第二王储》上。记者们知道丘阳不太好对付,这人是个老油条,后来终于想起这是剧组开机仪式的记招,总算提了些正常靠谱的问题。 记招结束之后常欢立刻带着他告别了剧组,她一路飞车,总算将邓廷歌送到了父母面前。 邓啸一看到自己儿子,那股火气噌噌噌地往上冒,邓廷歌脑袋的位置又无比合适,他抬手就是一巴掌。 邓廷歌直直跪着,任他爹扇了几下脑袋。力度不重,而且不痛,庞巧云把邓啸拉开,不让他继续动手。 “回家住!别在外面混了!拍什么戏,都给我辞了!”邓啸怒吼,“我就说过这个工作不干净,你看看你都接触的什么人!” 邓廷歌小声说师兄也不是现在才认识的,又被他爸扇了一下。 “先回去吧,我们回去说。”庞巧云小声道,“别在别人办公室里吵,成什么样子了。老邓!” 她扯邓啸,邓啸扯邓廷歌,一家人拉扯着往外走。邓廷歌知道有些话要和父母面对面说清楚,回头匆忙给罗恒秋一个安慰的眼神。罗恒秋冲他摇摇手,心思复杂地与他告别了。 邓廷歌一家人上了常欢的车,一溜烟地开走了。 此时孔郁正在华天的二楼等着跟人谈事情。他看到邓廷歌和两个上了年纪的人离开,脑子里把最近的事情过了一遍,露出个幸灾乐祸的笑。 经纪人踢踢他:“注意表情。” 孔郁肃容,打开了手机看视频玩儿。他心情确实很好,邓廷歌在事业和生活上受到了双重打击,他觉得这是应该的:他那么嫩,才刚进这个圈子里,真正厉害的事情还没见识过,想就这样一方风顺,那也是不可能的。 他戴了耳机,打开一个电视剧视频看。 下载了一堆胡慕参演的电视剧和电影,发现前几年这人完全就是个跑龙套的,能勉强在人群中认出张脸就不容易了,罔论台词。也不知道百度百科是谁给他编辑的,什么电影都往上放,孔郁花流量下了一大堆,一半都是没意义的。胡慕近两年才开始慢慢接到了有台词的角色,慢慢地把他的作品看过去,有种仿佛看着他慢慢成长的感觉。 当然这感觉只在孔郁心里停了一瞬间。他没什么兴趣看,电视剧也好电影也好,都不是什么精良的制作,于是就挑着,光挑有胡慕出场的剧情。 ☆、第53章 不听了,我去撒尿 胡慕是那种很打眼的人。他无论演的什么,看上去都是他自己。又因为只演好看的、英俊的角色,而且角色基本都一成不变,不是心地善良就是一往情深,看得孔郁十分乏味。 所以后来他就不看剧情了,胡慕的脸一出现就盯着胡慕看。经纪人见他看了几天了,手机屏幕上全是胡慕晃来晃去的身影,惊得满头是汗:“祖宗啊你千万别玩这个。答应我至少现在别玩。” 孔郁抬头:“为什么?” 经纪人:“那个邓廷歌闹出来的那些事情还不够麻烦么?你又没什么可靠的奖项加身,很容易就被黑得爬不起来的。” 孔郁不由得笑了:“你放心。我就最近和他聊得多了一点,顺便看看他的作品。要玩也不是跟他玩呀,他能有什么?” 经纪人想了想,噗嗤一声笑出声:“对对对,他自己也是个要爬上别人床的货呢。” 孔郁瞅了他一眼。经纪人以为孔郁是想听胡慕的详情,于是绘声绘色地讲了起来。 胡慕出道很早,但一直籍籍无名。他刚入行不久就被行内的一个大佬看上,旁敲侧击没有回应之后,大佬干脆直接面对面问他跟不跟自己。胡慕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之后他再没有接过戏,只能演些小龙套小虾米,有时候连正脸都没有。那段日子非常难熬,胡慕甚至成了那大佬逢人就说的一个笑话。然后那笑话来找他了,答应了他的要求。 大佬对他不错,戏也接二连三地来了。可大佬对谁都不错,身边并不是只有他一个人。胡慕很快失宠,又回到无戏可接的困窘之中。 “然后就是包嘉树啦。包嘉树也算是个好靠山,但这人的癖好特别奇怪,我估计胡慕没少被他欺负。”经纪人笑了一阵,想起了别的事情,“包嘉树还是第一次玩男的,特别喜欢跟别人说胡慕床上的那些事情。他说啊胡慕……” 孔郁突然站了起来。他摘了耳机,把手机揣进兜里:“不听了,我去撒尿。” 经纪人有些郁闷:他满腔的八卦还没说出个头,就活活被掐断了。 邓廷歌跟着爸妈回家,常欢照例在楼下等他。常欢在邓廷歌父母面前完全收起了她平时的那套,端出职场精英的范儿,很能唬人。 一回到自己的家,邓啸气足了喉咙也粗了:“跪下!” 邓廷歌看看他,走到沙发上坐了下来倒水喝:“累死我了,为了这件事我一周都没睡好觉,让我喝口水。” 邓啸:“……” 邓廷歌喝完了,扑通跪在地上看着他爸。 “……起来吧。”邓啸无话可说,让邓廷歌起来了。 庞巧云开始絮絮叨叨,邓啸坐在一边生闷气,邓廷歌一出声他就立刻怒吼着把他的反驳压下去。庞巧云说了儿子又得转头让他小点儿声,忙忙乱乱,最后自己也一屁股坐在邓啸身边,不吭声了。 邓廷歌知道他们担忧的是什么,但他不可能答应父母的要求。非但不能答应,甚至不能松口。 “仔啊,如果是他带坏你的,你自己心里要有数,不要跟他混了啊。”庞巧云说,“他家大业大,我们惹不起的。我看新闻说,他们那种人最喜欢乱搞,你跟他混在一起没有好结果的,你听听我们的话好不好?” “妈,我说了几百遍了,真的和师兄没有关系,是我,是我主动的。” 邓啸又嚷了起来:“你主动个屁!你喜欢女人,跟个男人凑什么!” “你见我交过女朋友你知道我喜欢女人?”邓廷歌也嚷起来。 庞巧云:“小声点小声点,邻居都会听到的。” 邓啸被邓廷歌这句话吓得半天回不过神来。他确实没见过邓廷歌交女朋友。他和庞巧云对视一眼,突然想起毕业演出时给邓廷歌送花的那姑娘,然而转而想到那女孩子也是娱乐圈里的人,顿时又不提起了。他俩现在觉得这个圈子里水太深,人也太深,个个背后不知道都有着什么样的靠山和力量,让他们这种平头百姓无端端地恐惧起来。 邓廷歌慢慢地、很认真地说:“师兄对我很好,你们也都是知道的。我想演戏是我自己的选择,跟他没有关系,我想和他在一起也是我自己的选择,他绝对没有威胁过我。有一段时间他甚至还不停跟我说要我想清楚,因为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也不是一件好事!”庞巧云突然说。 “我知道不是好事。”邓廷歌乖了顺了,声音也放柔下来,“但我就是喜欢我师兄。爸爸,妈妈,我知道你们很难理解我,也不会允许我。但我已经二十多岁了,我知道这件事的影响。” 他看到茶几下堆着几份娱乐刊物,封面都是玉兰奖事件和自己的丑闻。想到是父母买回来的,他这些话说得也很艰难。 “其实我不知道和师兄这样,能维持多久。”他慢慢道,“但我们现在是不能分开的。爸爸妈妈,我不求你们理解,我求你们宽容,行不行?” 邓啸什么都没说,嚯地站起,大步走回了卧室,重重关了门。 庞巧云抬起头,眼泪已经流了一脸。邓廷歌最看不得他妈妈伤心,忙扑过去抱着她。庞巧云把他推开,邓廷歌又抱上去,推了几把推不开,她干脆放弃了,把脸埋在手里哭。 “我不出门了……谁看到我和老邓不是笑?”她其实十分爱面子,儿子演了个电视剧都要出门炫耀,现在反而觉得迈出这道家门是一场难耐的酷刑,“笑我们就算了,我们都几十岁的人了,还有什么可以笑的,我和你爸都不怕。但是他们笑你啊……你还那么年轻,怎么办?仔,你说你怎么办?” 邓廷歌无法回应,只能跪在地上,紧紧抱着自己的母亲。 常欢送他回家的时候,邓廷歌坐在车里一声不吭,扮完金城武扮梁朝伟,很忧郁。 他手机里没被拉进黑名单的那几个号码纷纷给他发短信。胡慕说不要怕我撑你啊,鲁知夏蛮认真地问他要不要选择障眼法先说自己其实有个在交往的异性,她可以帮忙扮演。邓廷歌全都回复了谢谢。刘昊君什么都没说,就约他去家里吃个饭,导师居然也发来了短信,开着玩笑说你还想回来演我的话剧吗?给你留位置。 ☆、第54章 两个小孩子 邓廷歌很感激他们,虽然对于现在自己的这个情况,这些善意完全没有任何作用。 他回复完信息,又瘫在位置上扮梁朝伟,还是王家卫版本的。 常欢看他心事太重,也不好讽刺或开玩笑了,正正经经地建议他好好梳理一下现在的事情。“再说你着急也没用,放宽心,说不定等过了几天有了别的猛料爆出来,也没谁顾得上你这桩了。” 邓廷歌倒不是心急。他心里已经知道迟早要有和父母摊牌的这一天,只是这一天来得太猛太急,他一点准备都没有。他和罗恒秋的事情暴露了,别的影响他倒不十分在意,就是爹妈那边令他开怀不起来。他已经很久很久没看过庞巧云流眼泪,心里难受又说不出来,只能把额头抵在车窗上扭来扭去,唉声叹气。 回到自己的家里,罗恒秋不知何时已经来了。他拆了邓廷歌买的窗帘,是印着船锚和水纹的,站在椅子上正往窗上挂。邓廷歌走过去,默默抱着他膝盖不说话。 罗恒秋:“……你别抱,我站不稳了。” 邓廷歌深深吸了口气:“师兄。” 罗恒秋被他这种山雨欲来的口吻吓得心都乱跳了:“怎么了?你回家出了什么事?” 他挣开邓廷歌的爪子跳下来,紧张得不行:“你……你爸妈说什么?” 邓廷歌看着罗恒秋不出声,罗恒秋以为是他受不了家里的压力要跟自己分开了,脑内轰轰乱炸,不由得颤抖起来。 “你别想着跟我分手!”他一下子凶悍起来,“我说过的,我不会放开你……” 邓廷歌突然笑了一下,扑过去抱着他就狂亲。罗恒秋推开他他又立刻缠上来,两个人在挂了一半的窗帘里撕扯不清,气喘吁吁。 “说话啊!你狗啊扑上来就舔!”罗恒秋怒道。 邓廷歌抓起窗帘把自己和他裹在里面,亲密地和他脸贴脸:“看他们的态度,应该是不想管我了。” “……不管你了?”罗恒秋一愣。 邓廷歌告诉他,邓啸这个人的脾气很大,有什么不高兴的事情是一定要骂出来的。但这次他一声不出就回房间了,表示自己和邓廷歌已经无话可说,是冷战的开端。“我高中的时候说要考表演,他也是这样的态度。不过没有多久,一年吧……好像是一年,他就软下来了。”邓廷歌像是跟罗恒秋说,又像是跟自己说,“我爸这个人很硬,但是他特别护短,对家里人都是心软的,上一秒骂你,下一秒就能给你递糖果。我小时候没少被他揍过,每次揍完了他还不是悄悄来敲我房门说对不起……” 罗恒秋抱着他,默默听他讲。 邓廷歌讲了很多事,关于邓啸的,关于庞巧云的。他絮絮叨叨地说了半天,快把自己的眼泪说下来了。 他在罗恒秋的身边才觉得自己实际上软弱又害怕。他不怕外面的流言,不怕记者尖锐的提问,却唯独害怕邓啸和庞巧云真的不管自己。仿佛在他心底,自己仍是小时候那个将房门反锁、满心期待地等候父亲像平常一样悄悄带着糖果来道歉的孩子。 邓廷歌心里也隐约知道,这一次邓啸不会来敲门了。 晚上睡觉的时候,两个人都罕见地失眠了。 平时两个大忙人有时候看着电视歪在沙发上就能睡着,这几天各种休息不足,反而精神奕奕。邓廷歌睡不着,就和罗恒秋小声说话,裹在被子里慢慢地做了几次。 他现在稍稍平静了,才顾得上去思索罗恒秋的心情。罗恒秋看上去没什么问题,就是更喜欢抓他了,很用力,掐进肉里的那种。 “师兄,我们不会分开的,一定不会。”邓廷歌小声说。 罗恒秋看着他,不像相信也不像不相信,亲了亲他脸颊,起身去洗澡了。 心烦意乱,又知道罗恒秋和自己一样不安,邓廷歌想为他做点事情,于是起床去捣鼓夜宵。 邓廷歌厨艺依旧没什么进展,他也不敢做别的复杂的东西,就煮了碗清汤面。罗恒秋晚上没吃什么饭,看上去心事重重的,正好也饿了,二话不说就坐下来大嚼。 等吃完了,邓廷歌这才意识到,这次的作品罕见地没有受到批评。 他十分开心:“好吃吧?” “不好吃。”罗恒秋将汤也喝完了,“浪费我一锅好汤。” 邓廷歌:“……” 他默默收了东西去洗,洗了一半罗恒秋走进厨房,默默站在他身边。 “我不是心情不好。”罗恒秋主动跟他解释,“我就是……” 他话没说完,又莫名叹了一口气。 邓廷歌回头把洗洁精抹在他鼻子上:“就是什么?” 罗恒秋把泡沫抹去,声音没什么起伏地说:“我妈还没有找过我。我不知道她是不知道这件事,还是她不在意。” 他欲言又止,一堆话梗在心里说不出来,只好盯着邓廷歌洗碗的手,把脑袋靠在他肩上。 邓廷歌:“没事干的话帮我洗锅吧。” 罗恒秋:“不洗。看你洗。” 水声哗哗,邓廷歌洗净了手帮罗恒秋擦干净鼻子上的泡沫,心想今天晚上在这厨房里,有两个担惊受怕的小孩子。 再担惊受怕,日子也一样过去了。 和丘阳说的一样,两天之后,三栖天后婚内出轨的照片和视频一下子占据了所有娱乐媒体的版面,邓廷歌即便想再看到玉兰奖和自己的一些边角消息也找不到了。天后的影响力不同凡响,拥堵在小区门口和钟幸工作室楼下的狗仔们一夜之间全都不见了。天后的丈夫、儿女,出轨对象的老婆、儿女,两人共同的朋友圈,所有似乎有所关联的人全都被严密地追踪,邓廷歌大大松了一口气。出于慈悲心理,他还在多谢天后的同时,为她祈祷了几遍。 《第二王储》的拍摄工作十分顺利,《古道热肠》的热度也还未褪去,罗恒秋身后的华天传媒已经被圈里人认为是邓廷歌的大靠山,好剧本和好代言接二连三地找上门来。邓廷歌和常欢都想解释,后来发现越解释越凌乱,干脆不说话了。 “你被看作是被包养的小白脸了。”常欢语气不变,“你的金主就不说些什么话?” 邓廷歌睡了一路,口水横流,醒来后迷迷糊糊地回答她:“说什么?他总不能说其实是我包养他吧?” 常欢哼地一笑:“开玩笑,你有能耐包养罗恒秋?” 邓廷歌擦擦口水,开始认真思索起这个问题。 事实上他现在住的那个房子里,所有的装修、家居、软装饰,都是根据罗恒秋的喜好来的。即便他要买什么放着,也一定会先征求罗恒秋的意思。至于罗恒秋在他那边蹭吃蹭住就不说了,毕竟他每个月还是会象征性地给些家用。但邓廷歌回头一想,其实生活中罗恒秋出的钱还是比自己更多:他穿的衣服、吃的食物,没有一样是不高档的。罗恒秋可以跟他穿着拖鞋搭公车去夜市撸串,但在邓廷歌身上总是花十二分心思去打扮他。 计量这个确实也没什么意思。在邓廷歌心里没有谁包养谁,他们就像所有的普通情侣一样共同分享一个可称为家的空间。 两个人都懒得去解释,反正越解释越黑,既然说是包养那就包养吧,毕竟要是正儿八经地说“我们俩在谈恋爱呢”,也是没有人信的。 这传闻越说越真,转眼已经在圈子里盘桓了一年,连邓廷歌都差点以为它是真的了。 罗恒秋想过什么恋爱一周年的纪念日,结果两个人谁都说不清楚哪一天才算是真正开始,干脆把第一次上床那天当成了纪念日,好好奔出门去旅了个游。这游旅得是很轻松的,两个人除了吃就是睡,在房间里就没出去过。好不容易到了最后两天,罗恒秋受不了了,拉着邓廷歌出门玩。两人去逛了一趟街,莫名其妙地随着陌生旅行团的人流去了游乐园,乘了一次摩天轮,还照了几张照片。 照片被罗恒秋珍而重之地洗了出来,但藏在抽屉里。邓廷歌后来偶然发现了,把它装在相框里摆在柜子上,结果没有一天又被面红耳赤的罗恒秋塞回了抽屉。 “藏起来干嘛呀?”邓廷歌不解,认真道,“不是挺好看么?” “不行,不行。”罗恒秋摇头。 邓廷歌:“你戴着米老鼠的耳朵也很帅的呀,摆出来摆出来——噗!” 罗恒秋:“……” 两人顿时扭成一团。 邓廷歌此时裹着军大衣在帐篷里坐着,一边看罗恒秋发过来的信息一边自顾自地笑。一年过去了,那些觉得很难撑的事情没了威力,另外以为坚持不了那么久的那些,却很奇妙地一直存在着。 第14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5节 亲爱的空想家 作者:凉蝉 第15节 这一年里邓廷歌算是彻底红了。带给他这个运气的是和丘阳一起拍的那部《第二王储》。 现在电视剧的收视群体范围比之前要扩大了,同时收看的方式也更加多样。《第二王储》还在拍摄的时候就因为有丘阳这个活招牌而新闻不断。丘阳虽然是从电影圈成名的,但真正让他拥有老中青幼四个年龄层粉丝的,还是他拍摄的偶像剧。 邓廷歌在现场看过丘阳试妆和拍摄,回到家捂着小心脏跟罗恒秋说哎呀妈呀太特么帅了从内到外从里到面的帅,走路的时候帅不走路的时候也一样帅,我要是女主我也会爱上他。 罗恒秋:“……是吗,我觉得你好像已经爱上他了。” 邓廷歌:“可能吧……不过你在我心里还是排首位的,师兄。” 说完立刻开手机,看自己现场偷拍的照片。 经纪人常欢也是丘阳的脑残粉,碍于自己身份和形象,不能做太出格的事情,只能每天给邓廷歌塞各种海报、照片、宣传册,让他去找丘阳帮忙签名。签多了丘阳自己也很困惑:“你怎么收藏着我那么多东西?” 邓廷歌百口莫辩,干脆承认,借花献佛地成了丘阳心中一个铁铮铮的小粉丝。 电视剧拍得顺利,播得也顺利。最让邓廷歌开心的是,即便自己的对手是丘阳,他觉得自己也没有被他压过去。总裁的隐忍、温柔和杀伐果断,在角色身上糅合成一种十分特别的气质,邓廷歌掌握得很好,导演在现场不止一次说“你让我很惊喜”。 《第二王储》拍摄完成播出之后,还惦记着邓廷歌上一次玉兰奖那个大笑话的媒体一开始仍旧抱着看好戏的心情,但因为有丘阳的圣光加持,首播那一天的收视率非常非常高,随之观众评论出现了相当罕见的两极分化。 争议和好评一路飙升。邓廷歌和罗恒秋在钟幸的邀请下,跟那位传说中的钟幸“朋友”见面吃饭的时候,白净斯文的医生居然也认出了邓廷歌:“啊,你是演那个电视剧的。” 邓廷歌强装平静地点头:“你好你好。” ☆、第55章 大失水准 钟幸的“朋友”是个医生,还是个挣钱很多的神经外科医生,这个邓廷歌是知道的。 他不知道的是,这个姓许的好看医生居然喜欢看电视剧。 “医生不是很忙吗?”邓廷歌问他,“看电视剧的时间多么?” 许医生想了想:“还行吧,反正不耽误。” 他挑出青菜吃了,把烤鱼排给了钟幸,完了两人还心有灵犀地互相看了一眼,脸上都是笑眯眯。 回来的路上邓廷歌跟罗恒秋说,许医生不是个普通人。 罗恒秋:“?” 邓廷歌:“你看他那么白,手又那么好看。真是医生吗?他还吃素。” 罗恒秋:“……逻辑是?” 邓廷歌想了片刻,击掌:“忘记问他那双手是怎么保养的了!” 许医生很白净,很帅气,很斯文,总之和方仲意是完全不同的类型。方仲意被他的公司送到国外去进修了。这活动写作“进修”读作“瞎玩儿”,方仲意也一板一眼地玩,每隔几天就在微博和k上po自己的旅游照片,说又去哪儿哪儿取材找灵感了。他在外面过的这大半年,人瘦了也黑了。邓廷歌有时候还在他的照片里看到一个长得蛮俊的混血小伙子,两人并不亲热地并排站在一起,方仲意没什么表情,那小伙子倒是喜笑颜开。 比了又比,对了又对,邓廷歌觉得许医生比方仲意要好那么一点,就像歌儿里唱的,有的人说不清哪里好,但至少他不出去乱搞。 “但他居然吃素。一个医生居然信佛又吃素。”邓廷歌始终耿耿于怀,“这正常吗师兄?” 罗恒秋一路被堵,离开饭店一小时了才开了两公里,又没能在这一个多小时的饭局里看清老友新欢的真面目,心烦意乱:“闭嘴。” 邓廷歌闭了嘴,脑子里万分活络地想着自己老板一年后、十年后、二十年后的生活。想了挺久,突然意识到自己其实不晓得许医生会不会出去乱搞,顿时很懊恼。 这大半年里,在钟幸和常欢的帮助下,邓廷歌一点点地摆脱了之前那桩丑闻的影响。很多人依旧记着他那个玉兰奖奖杯来得不清不楚,但邓廷歌完全像个没事的人一样,该吃吃该喝喝,该演戏就好好演戏,该上综艺节目就疯玩一通。 《第二王储》的播出令他人气暴涨,电视剧播到最后部分,无数观众捧着少女心和师奶心投票要求给总裁配一个可人的女孩儿。制作方熟稔营销方法,半遮半掩地说我们会拍续集,续集里总裁会收获一段浪漫又唯美的爱情。在这样的承诺下,《第二王储》的结局以男主女主在游船上举办浪漫婚礼、总裁一个人坐在头等舱里目送夕阳没入云海而结束了。 但最终邓廷歌没有答应拍续集的要求。 一开始签订的合同里没有续集的打算,邓廷歌拍了一趟偶像剧,和自己的偶像同框了无数回,又收获了那么多掌声,他觉得已经足够了。 “我和丘阳的情况不一样。”他用小锤子敲开常欢的茶饼,咬牙切齿地敲,顺便咬牙切齿地说。那茶饼不知放了多久,经年累月,已经结成一块拆不开切不碎的砧板。 这茶饼是同行送的,但常欢不喜欢喝茶,就直接转手给了钟幸。她大口灌着碳酸饮料说:“你们情况确实不一样,我也不赞同你继续去拍续集。” 续集的剧本大纲他们看过,和这世界上绝大多数的续集一样,是狗尾巴后面续了根狗尾巴草。邓廷歌尝过了拍偶像剧的瘾,又想回头去拍那些他觉得“有意思”的剧了。 “不拍还有个好处,你永远是那个留着遗憾的总裁,不至于在续集里变成失忆之后忘了女主爱上别人的渣男。”常欢又补充。 “不渣好吗?要不是那姑娘和女主角长得像,我至于爱上她?”他终于敲下了一小块,心满意足地递给钟幸。 钟幸正在看续集大纲,正好看到邓廷歌所说的那个情节,满脸黑线。 因为丘阳档期不对,续集没有他反而以总裁和一个酷似总裁心中爱人的女孩为主。女主没有变,男二升为男主,酬劳翻了两倍,邓廷歌虽然很喜欢钱,但仍旧是不答应。钟幸看完了自己也觉得不靠谱。 “不拍就不拍吧。”他说,“常欢那边还能找到别的好本子。这什么鬼剧情。” 这个决定就这样拍下了板。 邓廷歌又敲了一小块,扔进钟幸的杯子里。 钟幸看看杯中木块一般的茶叶,又看看他:“你什么意思?怎么突然这么讨好我?” 邓廷歌嘿嘿地笑,常欢正在苦思要用丘阳新片的哪张造型做手机屏保,闻言补充道:“他是想问你,能不能在《人间蒸发》里给胡慕留一个角色。就男三男四,要不男五男六。” 钟幸:“……” 这半年胡慕过得并不好。 和包嘉树分开之后他没有再找过别的人,倒是不断有人会接二连三地找上他。他跟自己的经纪人说过,以后不做那些事了,经纪人半信半疑,也尝试着帮他挡下了一些不怀好意的应酬。但包嘉树在饭桌酒桌上说的那些话半真半假,令好这一口的人实在对胡慕大感兴趣。 包嘉树说他什么都能做,又说他什么都做得好,余人纷纷也想试试。胡慕长得一副乖巧的模样,若是能这样那样摆弄,也是挺有意思的;开心之后就给点回报,无非是一两个不错的角色——对他发出邀请的大多都是抱着这种想法的人。 胡慕心里一清二楚,但他确实不想再继续以前的生活了。 于是他的戏越接越少,角色也越来越不重要。原本拍得好好的,莫名其妙地剧本改了人物设定也变了,而且戏份被大大削减。经纪人说你要不就再去陪陪这个谁,或者那个谁吧。胡慕心头茫然,又不知该怎么跟人说,他之前在圈子里聊得好的朋友不多,于是就把这件事跟邓廷歌讲了。讲的时候只是发个牢骚,吐吐苦水,喝下几杯马尿后更觉心里又酸又苦,冰凉的马尿热烘烘地要往喉头涌。他忍着没在邓廷歌面前哭,就是觉得自己挺委屈,又难受又委屈;回到自己住的地方之后,一边洗澡一边茫茫然地流泪了。 邓廷歌知道钟幸最近筹备的《人间蒸发》是一部现实题材的商业片,正在选角,于是厚着脸皮跟钟幸提了。钟幸没有立刻答应,也没有立刻说不,只点点头:“我考虑考虑。”邓廷歌没从钟幸这边得到肯定答复,所以也不敢跟胡慕说自己自作主张地给他问了这件事,怕他难堪。 只是另一头,胡慕在应酬的时候又被人堵上了。 面前的老板不胖,就是有点小肚腩;也不丑,就是头发有点少。胡慕冷静地审度着老板,又看看老板身后两位五大三粗的保镖,还没笑出来就被老板壁咚了。 老板喝多了酒,一张脸直往他面前凑:“摆架子,嗯?” 胡慕笑笑,往旁边挪了一下:“不是,我……” 老板啪地又往墙上放了另一条胳膊,几乎要咬上胡慕的鼻子:“跟我摆架子?你一只鸭子,还真以为自己很矜贵了?” 胡慕:“不贵,不贵。” 老板见他不敢动了,摸摸他肩膀,又摸上他胸口。两个保镖奉行非礼勿视的原则,扭头走得无影无踪。走廊上一个人都没有,老板满口酒气摸了又摸,胡慕推不开他,脸上的假笑终于伪装不出来了,抬腿往他胯下猛地一撞。 嗷地一声大叫,老板滚在地上缩成了一只发抖的虾米。胡慕知道自己可能闯祸了,扭头就往另一头跑。他从包厢里出来是为了上洗手间的,现在也不想回去了。一边往外走一边给经纪人打电话,走了一半有人猛地从后拽住了他的手臂。 胡慕慌了,以为是那两个满脸横肉的保镖追了上来,回手就是一拳,正好砸在孔郁的下巴上。 “我艹……”孔郁立刻放开了他,捧着自己下巴大吼,“你看清楚人再打!” 胡慕呆了片刻,愣愣看着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你没听到我叫你?”孔郁差点把自己舌头咬破,现在疼得一口的口水,说话咕咕乱响,听不清楚。 胡慕伸手想摸他下巴,被孔郁生气地甩开了。 “今晚应酬,有个人在走廊上,摸、摸我。”胡慕说,“我踢了他一脚。” “踢得好啊。你跑什么?”孔郁仍在不爽,“我叫你三声了。” 胡慕:“我可能踢爆他的蛋了。” 孔郁:“……” 孔郁今天是和一堆亲戚来这地方吃喜酒的。吃了一半觉得挺无聊,他打了一圈招呼说自己要赶着回去拍戏,圆滑地溜了。溜到半路看到胡慕啪啪啪地跑下楼,这才追了上去。 两人开车离开之后,孔郁想想还是不妥,就电话自己的亲戚,让他帮忙让经理把某条走廊的监控录像保留下来。胡慕听他打电话,隐约才觉得有点后怕。 万一真破了怎么办? 他想,自己可赔不起。 孔郁见他缩在副驾驶座上,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心里莫名其妙地烦躁。他扯了扯他衣领:“衣服穿好,什么鬼样子。” 胡慕把衣服抻平了,讷讷说了句多谢。 孔郁把他最近的事情都问了个清楚,心想怪不得最近网上找不到他的新剧了。他看完电视剧之后也不大删,什么时候想起来了,觉得这个将来可以在见面时拿出来谈一谈,就把那一集重新又看一遍。只是老剧看得多了,他也有点想看看胡慕的新剧。 “上次见你拍个宋朝的古装戏,什么时候播?”孔郁有心把气氛弄活跃,问他,“那帽子后面垂着两条布的,挺好玩。” 胡慕尴尬地笑笑:“没有了。” 孔郁:“什么?” “就拍了两天,戏份没了。”想了一会儿,他有着不甘心,忍不住又补充了几句,“本来我是男三号,结果最后变成了一个只有十三句台词的配角。” 孔郁想那倒真是挺过分的。车子停在路口,他看到胡慕的头发也是乱糟糟的,安慰似的摸了一把:“没事啊,听哥一句话,总会过去的。别跟那些渣渣认输。” 他安慰不成功。胡慕被他这么一揉,反而觉得自己实在可怜极了。 孔郁也发现自己没有安慰人的功力,想了几秒钟决定和胡慕谈一谈他的作品。 “其实你去年演的那两部剧,进步挺大的。”他说,“《昆仑山奴》就挺好,不过题材太沉重了。第七集你有个镜头很不错,就是为了救你主人的孩子,一枪捅死了三个人的那里。我觉得特别有爆发力,看得出这个角色是有血性的。如果说之前一直被压抑着,那么那个时候你爆发出来的愤怒让角色一下跟别人区分开了。真的,我特别喜欢那个镜头,特别有感觉,比开篇的长镜头还……” “啊?”胡慕十分茫然,“有吗?” 孔郁:“……第七集,第七集啊!十五分三十七秒的时候!” 胡慕皱眉回忆,但一点都想不起来。 胡慕:“你……你看得还挺仔细。” 他突然开心起来,今晚的郁闷心情一扫而空。他从没想过孔郁真的会看自己的演的电视剧,也没想过他看得那么细。反正胡慕自己是一点想不起来了,爆发力什么的,他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但既然孔郁说有,那应该就是有的。 孔郁:“……” 他很愤怒,决定不送胡慕回家了。 车子停了,孔郁说你下车吧。 胡慕开开心心地下车,然后发现这里并不是自己的家。 胡慕:“我不住在这里。” 孔郁:“可我住在这里。你自己回家吧。” 胡慕:“……” 他弯了腰,透过摇下来的车窗好声好气地问孔郁:你是不是生气了?对不起我是真的记不清楚了。 孔郁很生硬地说没有。他扭头看胡慕,粗声粗气地说:“好走,不送。” 胡慕见他仍旧没有把车窗摇起来,于是继续弯着腰跟他说话:“谢谢你孔郁。虽然每次你都在我比较丢脸的时候出现……嗯,不过还是很多谢你。晚安。” 两人一个车里一个车外,大眼瞪小眼。 胡慕犹犹豫豫地举起手摆了摆:“晚安?” 孔郁沉着脸摇上车窗,把那个人隔绝在外,自己把车开进了车库。他觉得自己今晚有点奇怪,和平时很不一样。孔郁最喜欢的是在罗恒秋面前的自己,得体帅气,落落大方。他觉得自己现在有点失偶像明星水准。 停了大概五分钟,孔郁又把车开了出去。他觉得胡慕这人看上去十分之愚蠢,说不定根本找不到打车的地方。但是刚开出大门,立刻看到胡慕钻进了一辆出租车。门口的保安好奇地看这车在门口停了两秒钟,掉个头又开了回来,心道这人傻逼么。 孔郁当然是不知道保安内心吐槽的。他回家的时候觉得心中略有些懊恼:他想提醒胡慕:我拍得最帅最好的一部偶像剧是《漫长的诺言》你可以去看看——回过头又觉得这种举动确实很没水准。 ☆、第56章 年年岁岁 中秋快到了,大街小巷都摆出果品和月饼,一色的大红大紫,铁盒木盒上的菊花瓣儿张牙舞爪。 邓廷歌在外地上一个综艺节目,一遍遍被推进水里,冻得他发抖,脸上兀自挂着苍白的僵笑,冲镜头比着v说“耶”。他最近一直在看剧本,偶尔参加些综艺节目,因为没有正处于宣传期的作品,所以上是上了,但完全像是去玩儿的。 没事做的时候他就回学校,赖在导师的办公室里或家里,一边蹭好酒好茶,一边磨着老头子:“老师,我想演话剧。” 导师抓抓头发,又抓抓胡子,让他滚到剧院里去跑龙套了。 邓廷歌这个龙套跑得专业,海报贴出来之后居然有人专门跑到剧场里问:“这个邓廷歌是不是那个邓廷歌呀?”有的人甚至还记得他之前在剧院这边演的剧,一板一眼说得头头是道。 邓廷歌攥着一卷剧本就站在售票处门外,笑得见牙不见眼。 演出结束后有观众会到后台去找他。他们都是当时邓廷歌和刘昊君那个小剧社还盘根在人民剧场时形成的忠实粉丝,见了面分外激动,握着邓廷歌的手摇来晃去,说他们等着刘昊君的新作品等很久了,麻烦邓哥给刘哥说一声,赶快写呗。 邓廷歌:“……我呢?你们不是来找我的?” 粉丝:“嗨,你多好见啊,电视上一找就有了。” 刘昊君在钟幸的帮助下写了一些电视剧剧本,但一个都没拍出来。邓廷歌知道他又回头去写话剧剧本了。刘昊君太习惯话剧剧本的阐释方式,他写出来的电视剧剧本并不受到制作人的青睐。偏偏他心气很高,时间一长了,连钟幸也没办法。 邓廷歌答应下来,顺便告诉他们,刘昊君的话剧作品也一直都在创作,相信不久之后就能见到。 这么官方的回答也让剧迷们很高兴。 和当时在人民剧场里一样,罗恒秋只要能抽出时间,无论多远都回来看他的演出。他规规矩矩地买票,规规矩矩地坐在观众席里当一个普通的粉丝,一个人的粉丝。 钟幸有时候和许医生约会,也会到这边来看话剧。许医生觉得邓廷歌是个很有意思的演员,看了他的舞台表演之后就更惊讶了:“似乎比在电视上还有趣。” 钟幸说是啊,他在舞台上完完全全就是享受。 这种“享受”的快感让邓廷歌如鱼得水。他回到家里的时候说的话也明显多了起来,虽然排练的时候非常疲累,但他每天都精神奕奕地起床,精神奕奕地和罗恒秋吻别,精神奕奕地奔向学校。 罗恒秋喜欢看到这样的邓廷歌。他初始喜欢上的也正是这样的师弟。 中秋节那天剧院也有表演,而且是邓廷歌担任主要角色的话剧。邓廷歌没想到会突然加场,他起初想拒绝,但罗恒秋说没关系。 “中秋节我回家过。”罗恒秋摘了眼镜关电脑,走到沙发上和邓廷歌坐在一起,“我妈说让我回去。” 这一年春节两个人都没有过好。 邓廷歌想回家,趁机赔礼道歉。但邓啸照例不接他电话,庞巧云支支吾吾,只说你不用回来了,回来又惹你爸生气。邓廷歌想来个先斩后奏,年三十的时候提着一堆年货,屁颠屁颠地跑回去了。 但家里落了大锁。他开了门之后发现灶台十分冷清,冰箱里也基本没有年货存着。打了电话才知道,邓啸和庞巧云悄悄跑到外地亲戚家里去了。邓廷歌一下子明白庞巧云在电话里支支吾吾让自己别回家的原因。 “你们怎么去的?”邓廷歌一想到春运盛况就担心,“回来的车票买了没有?” “我们坐飞机来的呀。”庞巧云说,“二姨家出的机票费,听说是很贵。但除了飞机票,其他都没有了。” 邓廷歌:“……你们什么时候决定去的?不是提前买?” 庞巧云:“不是。就,就你说要回家过年,你爸知道后,立刻跟你二姨说来这边过年了。” 邓廷歌:“……” 他叮嘱母亲好好注意保暖,北方天气冷,会下雪,地滑。邓啸以前摔过,腿骨上还有旧伤。庞巧云一一答应了,答应完了忍不住问:“你回家啦?一个人过吗?” 邓廷歌不让她心疼自己:“不是,我就顺路回来看看你们,买了点东西。今晚和剧组一起过的,还有刘昊君他们。可热闹了。” 挂了电话,他一个人把家里的地扫了一遍又拖干净,将年货各自放好,看到邓啸和庞巧云走得匆忙,连对联都没有好好贴,意识到他爸还在躲自己,买春联的时候忍不住鼻子酸。那时已经是大年三十的傍晚,家家户户都热闹地捣鼓年夜饭,邓廷歌在街上走了很久,终于找到还没收摊的一家春联铺子。好的也没剩什么了,他买了两副,一副说一家和睦四季平安的,贴在家里,一副简简单单,是他让那个山羊胡子的老人家帮忙写的,贴在他和罗恒秋住的地方。 上联是年年岁岁,下联是岁岁年年。 罗恒秋早就打算回家,也跟自己妈妈姐姐都说过了。但他回了家同样发现家里挺空荡:罗琼打扮一新正要出去,自己母亲连人影都不见。罗琼换了双新皮靴,活泼地在地毯上走来走去:“阿姨出门啦,她没跟你说?前几天就走了,他们学院的几个老师一起去国外旅游。” 罗恒秋看了看已经做好的年夜饭:“她没说。你呢?你去哪里?” 罗琼有约会,罗恒秋不可能拦着她。他一个人在饭桌前坐了一会儿,家里管事的人过来问他是不是饭菜不合口味,他什么都说不出来。 “你们吃了吗?”他问,“一起吃吧?” “我们都吃了。”老人说,“现在该去看晚会了。” 薄而冷的冬雨里,罗恒秋把年夜饭都打包了,提回邓廷歌那边。回到家门的时候正好看到邓廷歌贴好了红彤彤的横批,是两个好看的大字:同春。 只是这个中秋节,罗恒秋的妈妈倒是突然把他召唤了回去。 罗恒秋肯定是要回去的,邓廷歌虽然舍不得,但也没办法。没等他忧伤几天,连续几个剧本砸到他身上,他再一次脱离了在剧场里跑龙套的生活,回到了正常的演员轨道上。 常欢秉承了谭辽的看剧本和选剧本能力,眼光奇准,邓廷歌每个剧本都很喜欢,纠结不已。 两个现代剧,两个古装剧,还有一个奇幻电影。 钟幸除了筹备新电影和约会,偶尔也要在邓廷歌这边掺两脚:“不要拍电影啊,国内的特技水平太菜了。” “但是故事很有意思。”邓廷歌十分不舍。 钟幸看了常欢一眼,攥着手机又跑出去了。邓廷歌莫名其妙:“他什么意思?” “要看故事,也要看导演和制作班底。”常欢把玄幻电影的剧本抽了出来,“我也觉得故事很有意思,但这样的电影如果制作出来的特效不好,那就是一坨屎。不过这个故事确实是很不错的,制作人和导演名气也挺大。我挑出这个来的意思是,你可以跟他们接触接触,表达一下你对剧本和故事的兴趣呀赞赏呀。档期方面我来跟他们说,但你最好能在导演和制片人那边留一个印象。” 邓廷歌挺失望。他其实很喜欢这种大英雄主义电影的套路。但在选剧本方面他非常重视常欢和钟幸的意见,于是乖乖放下了玄幻电影的剧本。 “上两个都是现代剧,我选古装剧吧这一次。”邓廷歌看完四个剧本之后说,“这个还不错。” 常欢若有所思地看着他,眼神闪烁,似有叵测之光。 邓廷歌:“……欢姐?” 常欢转了两圈,慢慢说:“想拍古装剧吗?” 邓廷歌:“剧本好就想,能挣钱就想。” 常欢于是从他手里抽走了两个古装剧的剧本。 “那你等一等,有个剧挺好的,而且肯定能挣钱。”常欢说,“本来不想说那么早的,因为剧本现在还在筹备。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那部《大唐君华》么?” 邓廷歌说当然记得。 “现在制片那边找到了一个新的编剧,他们非常满意,估计已经开写了。”常欢长叹一口气,十分沧桑地说,“你应该知道吧,木木,《剃头草》的编剧。” 邓廷歌:“不知道啊。” 常欢:“……” 邓廷歌被无奈的常欢勒令从两个现代剧里选一个,他卷了剧本回家,顺便约刘昊君到家里来吃饭,顺便问下木木的事情。编剧他并不熟悉,但刘昊君应该是知道的。 他决定以刘昊君和自己的做试验品,开始捣鼓一锅蘑菇炖鸡。刷微博的时候看到丘阳发了自己新剧的照片,一身利落军装,帅破天际。邓廷歌眯着眼睛认了一会儿,惊讶地发现跟丘阳一起拍照的人自己也是认识的。 他记得这个男孩,在《师兄》选群演的时候,他曾热情建议过自己尽快挤进去不然就没有名额了。邓廷歌对他有点印象,于是盯着丘阳的微博,将他的名字记了下来:楼小衡。 人人都在努力工作。人人都有好的工作。邓廷歌叹了口气,他很想帮帮刘昊君。 ☆、第57章 耍流氓 刘昊君给邓廷歌说了木木的情况,邓廷歌听得一愣一愣的。 “很厉害啊。”他说。 刘昊君不吃他的蘑菇炖鸡,嫌弃鸡毛没拔完,自己拿了拌饭酱下饭:“挺厉害的,功底扎实,想法也蛮多。《剃头草》拿了个国际性的奖她才出名,不过这个人比较低调,而且兴趣点有些歪。她写的电影剧本比较多,倒是从没有写过电视剧呀。” “写电视剧的剧本很难么?”邓廷歌问。 “在我看来,比话剧剧本难一些。”刘昊君笑着说,“我,我不太擅长这个。” 他把饭吃得干干净净,又去帮邓廷歌洗碗刷锅。邓廷歌在一旁吃零食:“我最近去老师那个剧团跑龙套,好多人问你的事情。” “问我什么?”刘昊君奇道。 “问你有女朋友没有。” 刘昊君嘿嘿地笑:“别玩这套,我心里就林念双一个人。”他顿了顿又问:“都什么人问的?好看么?” “说着玩的。”邓廷歌正色道,“都是问你什么时候有新剧上演的。” 刘昊君一下子就沉默了。他将锅碗洗净放好,才转身讷讷地说:“最近可能没有了。” 他告诉邓廷歌,因为连续几稿的剧本被毙,他觉得十分对不起推荐自己的钟幸,所以钟幸再找他,他也不敢再答应了。钟幸给他推荐了一个同行的前辈。那人也是写话剧剧本出名的,转型得很成功,但刘昊君和他接触之后觉得不太投缘,渐渐也没什么联系了。 “他写剧本全是冲着市场热点去的,什么热就写什么,自然受欢迎。”刘昊君说,“我做不到……” “是呀。你有理想主义癌嘛。”邓廷歌说。 钟幸说他是理想主义,至少在大学里的时候还是个乌托邦式的空想家,对现实怀着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但邓廷歌心里是不太服气的,他觉得刘昊君才真正对得上这些形容词:他的理想主义病可比自己严重多了。 刘昊君听惯了,也不反驳:“都癌了,还能治吗?” “能。”邓廷歌揽着他肩膀把他推到客厅,“你现在写话剧剧本能挣到钱吗?挣不到,那就好,你租房子吃饭送礼物给林念双,都要钱吧?你想去进修,也要钱吧?你就试着去迎合一次市场热点行不行?” 刘昊君唯唯诺诺地点头。邓廷歌现在红了,他在他面前有时候会觉得自己舒展不开。 “就一次,你答应我,就试一次好不好?”邓廷歌说,“钟幸那个电影啊,《人间蒸发》,知道吧?他的编剧组还没正式成形,你知道他特别欣赏你的,去试试,嗯?” 刘昊君被他又说又劝地磨了几个小时,终于答应主动出击,第二天就去找钟幸聊聊。邓廷歌知道他固执,但也知道他有才气。在这个人人都不缺少天分的圈子里混了一年,他知道才气其实不起决定作用。除了才气还要有运气、际遇、坚持、不要脸的勇气,很多时候后面的几个可能更有威力。 他把自己这套理论跟刘昊君说了,两人叽叽咕咕争论半天,又饿了,这一次碰头以出门吃夜宵告终。 邓廷歌很快选定了一个商战题材的电视剧。他顶着“玉兰奖视帝”的光环,戏都不用试了,说哪部就是哪部。这个剧还带了点政治背景,中港台的演员一锅炖,邓廷歌觉得还挺有意思。 他演的是一个在cbd楼下的邮政报刊亭里卖报的小年轻人。卖了四五年的报纸,他在雨天里把一把伞给了落魄的路人,结果那路人第二天西装革履地来找他,问他想不想换工作,从cbd楼下换到cbd楼上。 励志鸡汤式的开始,卖报小哥最终收获的却是人财两失的绝望:他跟着的金融集团老总把他一路提携到了总秘书的位置,最后在商场博弈中将他作为棋子推了出去,壮烈牺牲。 故事的末尾,卖报小哥给自己离婚的妻子打了个电话,然后从cbd楼上跳了下去。 邓廷歌一开始看的时候只是觉得这角色有大起大落,一辈子足够坎坷,演起来很是有趣,等到仔细分析了角色特点,他突然之间产生了巨大的兴趣。 他演过久远,演过傻强,也演过自带光环的总裁,但所有的这些角色都不够这个卖报小哥特别:他从报刊亭打工仔变成金融集团老总的秘书,身份地位的改变非常巨大,因而他的性格和处事方式也全都改变了。 邓廷歌很想演这种前后不一的角色,现在终于碰上了一个,他立刻投入了十二万分的精力去做基本功。商场是他不擅长的,只好又求助罗恒秋。罗恒秋天天在忧虑他妈妈让他中秋回家做什么,邓廷歌要再去华天取材观察他也就由着他了。邓廷歌在华天转悠了一段时间之后发现,别的都不靠谱,他的师兄就是最好的观察对象。 “……你书都看完了吗?”罗恒秋摘了眼镜,疲倦地揉揉鼻梁,“看你的资料,不要老看我。” 邓廷歌乖乖低头。他看了一会儿又忍不住抬头去瞧罗恒秋。罗恒秋在办公室里处理事务和在家里看文件是两个不同的状态,这里的罗恒秋和自己有强烈的距离感,办公桌和待客茶几之间的几步路,邓廷歌觉得似乎走不完。 他突然站起来,大步走过去,歪着脑袋喊了声“师兄”。罗恒秋刚抬起头就被他亲了一下。 罗恒秋:“……” 邓廷歌亲完了,心满意足地走回沙发上继续翻资料。 罗恒秋:“你能不能不要每天都来那么一下?这是我办公室,正经一点儿。” 邓廷歌摇摇头:“不行,看到你就不想正经了。” 罗恒秋无言以对,觉得自己这个师弟不行了,是越来越蹬鼻子上脸了。秘书通知他准备开会,罗恒秋整理了文件起身,走到邓廷歌身边照着他的方式喊了他一句:“邓廷歌。” 邓廷歌“嗯”了一声,没动。 罗恒秋怒:“抬头!” 那人笑嘻嘻地抬起头,罗恒秋果然凑过来重重吻了他。 “好好看书,我回来要考你的。”他十分倨傲地捏着邓廷歌的下巴,尽量冰冷地说,“开完会一起吃饭。” “好的罗总。”邓廷歌说,“记得想我。” 罗恒秋瞪了他一眼,起身离开了办公室。秘书终于看到自己老板脸上出现了一丝愉悦表情,穿着高跟鞋也差点要蹦起来了。 邓廷歌应剧组的邀约去跟主创人员和主演见面讨论,回来的时候看到胡慕和他的经纪人正要走进酒店大堂。 “今天那么帅,干嘛呢?”邓廷歌身上没事,见了胡慕就想起这人挺讲义气,在周围一片落井下石的时候还给自己和罗恒秋加油,几步凑上去和他并排走,“试戏吗?” 胡慕穿了一身干脆利落的休闲服,头发不再油光水滑了,整个人像是活泼了好几岁,看上去俨然是一块青春滑嫩的小鲜肉。 “对呀,试戏。”胡慕心情非常好。这是他这段时间严重低迷以来,剧组向他发出的第一个好信号,“演一个青春美少年,我像吗?” “没人比你更像了。”邓廷歌和胡慕的经纪人闲扯了几句,又回头盯着他上下打量,“你瘦了啊?” “瘦了一点。”胡慕不敢说是因为最近太忧虑,吃不好睡不着才导致瘦下来的。邓廷歌和他进了电梯,没外人了才敢抬手捏捏他脸:“啧,就剩一张皮了。” 经纪人也在一旁帮腔:“他胃口不好,吃不下什么东西。瘦了形象也不好,怎么见人呢?” 邓廷歌:“哎,这个你问我啊,我很有研究的。” 胡慕低头认真研究电梯的数字显示屏,全神贯注,尽力不理会经纪人和邓廷歌在后面嘀嘀咕咕说的一大堆菜谱。 什么深港烧鹅薄皮虾饺叉烧蟹黄鲜灼海虾乌鱼蛋汤葱烧海参芙蓉鸡片…… “我不吃大肠的。”他听得满口泛津,忍不住插嘴,“不要九转大肠。” 他不是不想吃,而是吃不下。现在听那一肥一瘦一道接一道地报菜名,真是心如刀绞肝肠寸断。 胃都疼起来了。 邓廷歌在咖啡厅里等他试戏结束一起吃饭。明天就是中秋节了,西式咖啡厅里也洋溢着浓厚节日气氛,邓廷歌研究着冰淇淋、巧克力等新式月饼,心中蠢蠢欲动,很想买回去试一试。 无奈他喜欢蛋黄莲蓉里的蛋黄,罗恒秋喜欢五仁叉烧里的五仁,没人对这种甜腻的东西感兴趣。 罗恒秋的母亲今天回家,罗恒秋于是也提前了一天回去。邓廷歌心想今年过节再厚着脸皮杀回家一趟,来个措手不及。自己爸妈总不可能在团圆节的时候将儿子撵出门的。他对明天的突袭充满了信心。 胡慕试戏非常顺利,他往那里一站,咧嘴那么一笑,基本这个角色就敲定了。经纪人把车钥匙给他让他自己回去,邓廷歌给他点了一堆荤菜,把他塞得差点就真的胃疼了。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胡慕开开心心地告诉邓廷歌,钟幸的新电影来接触自己了,说是有个角色应该挺适合,他今天上午接到的消息,正想跟邓廷歌分享。 邓廷歌眨眨眼睛,举起酒杯和他碰了碰,笑得牙齿噌地一亮。 一顿饭快吃完了,天也快聊完了,邓廷歌不知搭错了那根神经,突然想起孔郁来。 “你最近见过孔郁吗?”他随口问,“你不是喜……崇拜他么?” 胡慕正叉起最后一块牛排,闻言顿了顿:“啊……那个……” 他皱眉想了想,一副不知道怎么表达的囧状,牛排的酱汁啪嗒摔在碟子上。 “怎么了?”邓廷歌问。 胡慕停了半天,十分艰难地说:“他……他耍流氓。” 邓廷歌:“……” 他至少有十年没听过这么古老的词汇了。 “怎么耍的?我帮你揍他。”邓廷歌忍着笑,一本正经地说。 “你别笑,我不懂用什么词才好。”胡慕放下了牛排,很苦恼,“不管怎么样,他总不能乱摸人吧?” ☆、第58章 冒犯 事情发生在几天之前。 胡慕接到剧组的实习通知之后就开始着手做准备,各种准备事项里其中有一件是去实地观察。他在市体育馆里转了几天,专门盯着那些肌肉发达的运动型男看个不停。要不说人长得似模似样还是有好处,他每天在馆里走来走去转好几圈,没人表示反感,反而有观察对象冲他挤眉弄眼地笑。 胡慕戴着平光眼镜,头发也剪得挺短,又穿着运动型紧身衣,手脚上绷出些小肌肉,和他平时在电视上饰演的角色差别很大,居然也没人认得出来。 他对运动的兴趣不大,那天在外面跑了几千米之后又在室内走了挺久,加上这段时间饮食不规律,早就出了一身的汗。他进更衣室里换衣服,结果一走进去就看到了孔郁。 孔郁也正在换衣服。他身材高大健壮,皮肤虽然挺白,但背上肌肉一块块凸起来,是很有力量的样子。胡慕看看他,又看看自己,尽量挺起胸膛收紧小腹走过去:“这么巧呀。” 孔郁回头看到他,好看的眉毛一下子扬起来,脸上呈现一个有点过分的惊讶表情,像是想笑又按捺住自己不要笑似的。 “你来这里干什么?”孔郁问他,“瘦得跟小鸡似的,也来锻炼?” 他脱了衣服,身上都是发亮的汗水,油油地在皮肤上裹了一层,头发稍上也有细细汗珠落下来。胡慕听到他问自己问题了,但一下子没法把眼神从孔郁的肌肉上抽离,看得直发呆。 孔郁:“……看饱了吗?” 胡慕:“饱……饱了。” 胡慕赶快收好自己的表情,跟孔郁说自己是过来观察的。如他所料,孔郁哼地笑了一声:“看男人就看男人,说得那么隐晦。” 胡慕眼珠子乱转了一通,觉得孔郁说得也对,自己确实是来看男人的;但这个说法让他又有点受伤,至于伤在哪里伤了多深,胡慕一下也没想清楚。如果是别人说,说了也就说了,他不会觉得难为情,问题在于面前的是孔郁。 可,是孔郁……也没什么区别。胡慕最后实在想不出来应该说什么好,干脆嘿嘿地笑了,算是默认。他见孔郁盯着自己一言不发,也不继续取笑,于是转身取了毛巾去淋浴。脱剩一条内裤之后,胡慕见这里只有自己一个人,于是忍不住站在更衣室和淋浴室之间的地方照镜子。 “这里为什么要放一面镜子?”胡慕想了一会,想不出答案,觉得设计师非常高深莫测。他将问题抛在脑后,开始伸展手臂收腹提臀,然而无论怎么看自己的身板都没办法和孔郁相比。 ——要练成那种样子不知道还需要多久。然而他很快想到,自己没恒心没耐性,无论多久都可能练不成。 他对自己很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气愤,不由自主在镜前扭来扭去地看哪里有赘肉哪里算是肌肉,扭了一会突然从镜中看到了孔郁的一个脑袋。 胡慕:“……” 孔郁面无表情地在胸前交叉双手,靠在墙上静静看他。 胡慕:“……你,你也洗?” “我不洗。”孔郁说,“你怎么瘦了?” 胡慕万分尴尬:自己全身上下就一条薄内裤,孔郁的眼神虽然没有任何波动,但胡慕还是紧张得浑身发热,连忙窜进了淋浴间。 孔郁的声音在外面传来:“怎么瘦了啊?” 胡慕冲了会儿冷水,才敢颤着声音回答:“没胃口。” 孔郁:“哦。” 胡慕忍不住问他:“你看什么呀?你不冲水了?” “看你好玩。”隔着水声,孔郁的声音模模糊糊有点听不清楚,胡慕只知道他走进了自己隔壁的淋浴间,“一会儿和你吃饭。” 这么主动的邀请,令胡慕顿时受宠若惊。惊完了又从心底里慢慢浮出一点欢喜,但很快那欢喜就消失了:他心想孔郁是不是知道自己有点那啥他,所以故意引着自己玩。 胡慕呆呆淋水,心里越想越真。刚刚才说过自己是来看男人的,立刻又开口约自己,怎么想都觉得不太对劲。胡慕想着想着就想到了别的地方去,无端端一冷。 他慢慢抬起头,看到孔郁趴在隔间之间的隔板上,探出个脑袋盯着自己。 “问你问题呢,吃不吃?”孔郁皱着眉,不太高兴的样子。 胡慕说不吃了,你自便吧。 孔郁:“吃什么?饭还是面?还是海鲜?海鲜吧。” 胡慕:“我不吃了,真的。” 孔郁:“好,说定了。你继续洗。” 胡慕:“……” 邓廷歌听得两眼发光,压低声音兴致勃勃地问:“所以呢?然后呢?他就冲进去摸你了?怎么摸的?” “……不是。”胡慕脸上有点红,“是吃饭的时候。” 邓廷歌十分着急:“继续继续,快说。哎服务员,麻烦续个杯谢谢。” 胡慕:“……你看上去太八卦,我不想说了。” 邓廷歌急得一把抓住胡慕的手,万分恳切地说:“我只是对孔郁这个人比较关心,没有别的意思。说,请说,请快说。” 胡慕戳戳他手臂,把自己的手抽回来,继续小声往下讲。 孔郁带他去吃的海鲜十分鲜美。店子就在码头附近,傍晚打渔归来的渔民在码头上蹲开长长的一溜,人人面前都摆着鲜虾鲜鱼鲜蟹,个个在网兜里扑腾,体硬身软的海螺最为桀骜,噗噗噗地往自己的买主脸上喷出一股股咸水。 胡慕没这样买过鱼虾,觉得很有趣。孔郁看上去是常来的,直接走过去就冲着一个人打招呼,买了几斤虾蟹。那个人黝黑脸庞,脑袋上罩着个帽子,看胡慕白白净净斯斯文文就冲他笑:“都是活的,新鲜的。” 胡慕看这些活物觉得有趣,忍不住抬头看孔郁。孔郁正好提着东西直起身,扭头也盯着胡慕,冲他很温柔地笑了一下。 一直到跟着孔郁走进饭店里,胡慕的心跳都是过速的。 新鲜的虾蟹不用太复杂的料理方式,入水白灼或隔水清蒸,很快虾身红了蟹身也红了。红皮红壳里裹着又白又滑的筋肉,嫩得鲜脆弹牙,要是在醋里飞快过一趟,那滋味就更加耐品。 胡慕吃得都快醉了。孔郁说吃海鲜怎能不喝酒,一点点一点点地让他喝完了两小杯白酒。胡慕心里有种挺不祥的预感。他参加过挺多饭局,知道这些劝酒的伎俩,也知道劝了酒晕乎乎之后自己可能会遭遇什么事情。 但孔郁能对他做什么事情呢?胡慕眼神有点迷糊,心里还在翻来覆去地想:他那么光明正大,那么善良温柔的一个人,会做什么事情呢? 两人坐在小包厢里,三面是墙一面是通透的推拉门。推拉门一直都是开着的,咸涩海风灌进来,门上浅蓝色的薄纱帘被鼓得乱飞,还没彻底黑透的半片天、半片海之间,有海鸥滑翔来去。 孔郁起身把薄纱帘系紧,走回来的时候却坐在了胡慕身边。 胡慕还没反应过来,孔郁突然抓起了他的手。 “别紧张。我……我碰一碰。”孔郁说。 他抓手的方式也是很不客气的,好像挟带了说不清楚的怒气,但力度却很轻,被他手指环着的手腕没有任何不适。胡慕不知道他想做什么,在酒气上头的迷糊中满眼困惑。 孔郁非常奇怪。他慢慢变换了接触的方式,握住了胡慕的手。他的手心比胡慕的要凉,握了一会儿之后他小声说:“你喝多了。” 第15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6节 亲爱的空想家 作者:凉蝉 第16节 说完话,他抬眼看了胡慕一阵子,看得特别仔细。胡慕说你看什么呢,你今天怎么那么不对劲。他被孔郁看得心乱跳,想把手抽回来。 孔郁猛地一把抓住他的手,低头就往他手指上亲了一下。 胡慕浑身汗毛一下子就竖起来了。然而也就竖了一瞬——下一瞬他的心就狂跳起来,浑身竖着的汗毛都软下来,温顺服帖地,不动了。 他也不动,就睁着眼睛死盯着孔郁。 孔郁亲了一下,皱眉想了想,像是想再确认一遍似的又亲了一下。胡慕的手在他唇下发抖,他握着胡慕的手贴在自己脸上,挺亲昵地笑笑,问他:喜欢这样吗? 说这话的时候孔郁的手沿着胡慕的手往下溜。秋季仍十分酷热,胡慕身上只穿了个半袖的衣服,孔郁摸到他手肘处,又继续慢慢往上。手臂内侧的肌肤十分敏感,胡慕突然抖了起来。 “你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孔郁小声问他。 胡慕突然抓住他一直摸索的手,小心但坚决地放了下来。 “孔郁,我已经不做那个事了。”胡慕乱跳的心脏在慢慢恢复,脑袋也清醒了很多。他在孔郁呆滞的惊讶神情里,认认真真地强调:“你也别破费了,我不会跟你上床的。” 咖啡杯咔哒一下磕在碟子上,邓廷歌声音都变了:“什么?” 胡慕:“对吧,你也觉得他很奇怪是吧?” 他有点激动:“孔郁……孔郁太过分了。” 邓廷歌忍住取笑孔郁的想法,一脸严肃地说:“你觉得孔郁冒犯你了?” “那不是冒犯吗?”胡慕飞快扫了一眼周围,低声说,“什么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还有一边摸一边问我喜不喜欢,和那些想要出钱包我的人说的话,完全是一模一样的。” 邓廷歌:“……” 胡慕:“你……你在笑吗?还是哭?” “小胡呀,小胡。你呀你呀。”邓廷歌模仿着《古道热肠》的导演给胡慕说戏时无奈的口吻,“我是局外人,也不好说什么,但是你要先知道一点,就我个人不是特别喜欢孔郁。你别管为什么,总之我挺希望看到他出丑的。” “你也不是什么好鸟。”胡慕眯眼道。 “我当然不是好鸟。”邓廷歌用叉子戳菜叶,“但今天坏鸟想帮孔郁说两句话。你这傻瓜脑袋坏了啊?是进水了吗?孔郁他是想包养你吗?他一个小明星包养你干什么?我是不知道他为什么莫名其妙摸你,不过一般人都会认为他那个叫表白,不是叫冒犯啊。” 胡慕:“……” 邓廷歌:“真的。你好,是的,麻烦续杯,谢谢。” 胡慕:“……不,等等,我,我先冷静一下——表白?!” 叉子快把菜叶戳烂了,邓廷歌气得快要笑出来:“不像吗?” 胡慕想了想,又想了想:“是……有点像。但他是孔郁啊。” 邓廷歌:“是啊,是孔郁啊。孔郁怎么了,他三只眼睛还是四条腿?有什么特别的?” 胡慕也说不上来。因为说不上来,看邓廷歌就觉得有些可恶,他扭头道:“你不懂。” 此时此刻,孔郁觉得自己也有些不懂了。 他戴着耳机看那些已经看了好几遍的视频。胡慕一身利落长衫,缓缓推开一扇沉重木门。手是斯文的好看,脖子是斯文的好看,眉目也是斯斯文文的,总之很好看。 孔郁慢慢叹了一口气。 经纪人默默回头看他。自己伺候着的这个明星连续几天都在车上边看剧边唉声叹气,不知道什么剧引得他那么动情。 孔郁演过的偶像剧很多,在剧里谈过各种各样的恋爱,所以对于那些小心思小悸动,他简直不能更清楚。 他按了暂停,皱紧眉头盯着胡慕定格了的笑脸看。 那天他本来只想试一试如果有了肢体接触答案会不会更清楚。但是还没到肢体接触的地步,光看胡慕兴高采烈地坐在自己对面吃东西他就已经很开心了。脑袋里钻出两个孔郁来:一个负责开心,一个负责超然地看着他傻开心,然后提点他“有意思吧,你又喜欢上一个人了”。 但他为什么要在什么都没说清楚的情况下去碰胡慕呢——孔郁又长长叹了口气。他简直想穿越回前几天拎着自己先揍两顿。 ☆、第59章 坦白 经纪人愁眉苦脸地转头跟孔郁说,你又看的什么啊,求您别看了,我天天都在怕啊。 孔郁说:“你放心,我不会乱来。” “我不放心呀祖宗。”经纪人哀叹道,“退一万步讲,你也不要看胡慕行不行?他这个人不行的,包嘉树和他的事情……” 孔郁一听他说起这个事情,立刻又把耳机塞紧,音量开大。 他巴拉巴拉说了很久,没听到后面有声音,从后视镜一看:他的祖宗已经塞着耳机坐在后面闭目养神了。 经纪人:“……” 他暂时放弃了。 在难得的清静里孔郁给胡慕发了个信息,先是道歉,然后问他什么时候有空可以出来再聊聊,自己不是那个意思。 胡慕那时正在车上看剧本,忙里偷闲地看了两眼。他想到邓廷歌跟自己说的那些话,不敢相信之余又有点受宠若惊的小雀跃。但最后他没回复,揣好手机又继续研究台词了。 可怜孔郁攥着手机默默等了三天。 中秋节当天,孤身一人的邓廷歌在剧组过的节。早上他拍了月饼和片场里的伙食发给罗恒秋,罗恒秋十分怜悯,承诺回去之后会亲自下厨给他做一顿好吃的,并且强调“这次你不用帮忙,不要进厨房”。 罗恒秋提前一天回的家,但没有看到自己妈妈。罗琼告诉他人只回来一趟又匆匆出门了。罗恒秋一直到第二天早上起床吃饭的时候才看到许久没见的母亲。 纪英一头微卷的短发,蓬松地盖在脑袋上,衣着整齐得体。她的职业让她拥有一种淡定自若的气质,看到儿子头发乱翘、穿着睡衣下楼,她放下手里的茶,挺不高兴地说:“出了房门就要注意形象,你现在怎么这样?跟什么人混就学成什么样子,上去换了!” 罗恒秋无言以对。他和邓廷歌一起混得多了,在家里两人都很自在散漫,光膀子乱走也是极其正常的。但在纪英看来,这不是自在,而是粗鲁和无礼。罗恒秋上楼去梳了头换了衣服,干净清爽地下楼,纪英这才终于点点头。 一顿早饭下来,母子俩没有什么话可说。纪英自从发现自己丈夫在外面还有别人之后就对这个家渐渐冷了。罗恒秋长得像他父亲,只有一双眼睛和纪英相似,纪英看在眼里是又喜欢又觉得不舒服。她长期住在学校里,和年轻的学生们呆在一起,现在对于罗恒秋的沉默和呆板就更加看不惯。 “你今年才几岁?别一副老头子的表情。”纪英吃完了早餐,十分不悦地说,“别学你父亲那副样子。” 罗恒秋:“哦。” 纪英:“我以前见你并不是这样的。” 罗恒秋:“哦。” 纪英:“……你平时也这样不吭声吗?” 罗恒秋不吭声是因为心里很紧张,过分紧张所以没办法显出自然的表情。他不知道纪英召唤自己回来是为了什么,但罗琼已经告诉他,纪英知道了他和邓廷歌的事情。“眉头皱得那么紧……”罗琼还给罗恒秋学了一下纪英的神情。 一把刀悬在脑袋上,罗恒秋怎么可能笑得出来。 饭毕之后,罗恒秋听秘书汇报了今晚公司中秋聚餐的一些安排。纪英戴着眼镜坐在书房的另一头看她的史料,边看边做笔记,两母子各不打扰,相处得很安宁祥和。 就在罗恒秋渐渐放松下来,打算自己先开口跟纪英说邓廷歌事情的时候,纪英摘了眼镜,轻咳一声:“对了,妈妈有件事情想跟你说。” 罗恒秋一凛:来了。 纪英的手指在眼镜框上摩挲,显得有些轻微的紧张。 “我和你爸爸以前是有感情的,但后来……后来你也知道了。我身边没有别人,只有你一个孩子了,恒秋。”纪英慢慢说,似乎在斟酌着词句,“我是永远希望你好的,我和你虽然是母子,但我从不干涉你的选择,我们始终都尊重彼此的决定,对不对?但是,但是有些事情,我觉得我们是要好好商量的。” 罗恒秋:“嗯。” 他飞快地在脑子里模拟纪英可能说出来的话,和自己要用什么方式去应对。 “我在报纸杂志上看到了一些你的事情。”纪英抬头说,“我希望你自己跟我解释,而不是我质问你。” 罗恒秋默默地听着。他的母亲说话从来都有很多的“我”,我这样,我那样,我希望你这样,我希望你那样。他不能说纪英自私,但纪英确实是一个十分自我的人。这种自我曾在他的童年里给过他许多的压力,也让他有样学样地,成了一个话语中总是充斥着大量“我”的人。 罗恒秋于是跟纪英说起了邓廷歌的事情。八卦报纸杂志上说的事情并不详尽。那段时间只要翻开娱乐版,就肯定能看到由这件事情发散开去的许多边角消息,但即便是这样,邓廷歌和罗恒秋的交往细节也没有谁能搞清楚。他告诉纪英两人高中的时候就认识了,他第一天见到邓廷歌的时候,他是个紧张得鞋带松了都没发现的学生代表。他又跟纪英说自己悄悄跟着邓廷歌去医院,去和他攀谈,去认识他,去熟悉他,去和他约定放学一起回家。 在这样的讲述之中罗恒秋慢慢平静了下来。纪英是个非常好的听众,她不打断,不打扰,而且会对罗恒秋所说的内容表现出恰如其分的反应:罗恒秋说到邓廷歌上台演出化妆的事情,两人一起笑了起来。 罗恒秋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样看过大笑的母亲。两人也很久没有像一对母子那样面对面聊起心里话。 “他这个人有点理想主义,钟幸说他是空想家,太过不现实。”罗恒秋慢慢道,“我以前也觉得他不够踏实,但是和他交往之后我发现是我错了。他心里什么都很清楚,因为很清楚,所以还能保持着自己的理想才更加不容易。我想为他这样的理想做一些事情,帮助他,或者是支持他。妈,我跟他之间……我们之间不是外面说的什么包养不包养,不是这样肤浅的关系。” 他停顿下来,皱着眉头思考。 纪英开口接话:“当然不是包养。你已经喜欢他很多年了,不是么?” “是的。那个时候,你应该还记得。我不喜欢回家,也不喜欢……见到你们吵架。我天天都在学校里消磨到很晚,没事可做就只能看书做题。身边的朋友都和我差不多,但只有他是不一样的。我的路早就决定好,我身边那些人的路也一样。我们会考试,继续上学,拿一个漂亮的学位,然后做生意,接家里的公司。邓廷歌是,是完全不一样的。他很喜欢演戏,我也很喜欢看他演戏。” “他对你来说那么特别。”纪英轻声说。 罗恒秋像是受到了鼓励。“他非常特别。我希望这个世界上只有我知道他的好,知道他很特别。我不懂演戏,但我喜欢听他跟我说演戏的事情。那个时候我知道他可能不会走那条路,但我还是觉得,他有这样的理想真的特别棒。因为我没有,我……妈妈,我,我想看他完成,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了解他,喜欢他,听到他的名字就会立刻想起他。” 纪英慢慢点头,没有出声。 “我没有想过自己和他还能重新碰上。我们的生活方式和阶层都是不一样的,你和我都很清楚。所以我也没有想过能和他发展到现在。”罗恒秋笑了笑,“钟幸说他是空想家,我觉得也和他一样,是个不折不扣的空想家,毕竟我一直以为,他是喜欢女人的……所以我现在觉得特别开心,哪怕曾经是空想,但我们至少现在在一起。” 纪英嗯了几声,问:“那以后呢?” “以后是从现在开始的。”罗恒秋说,“妈妈,以后的事情谁都说不准。” 纪英长长叹了一口气,把手肘撑在桌上,歪着脑袋注视自己儿子。 她仍是个相当美丽的女人,岁月添了风尘之色,也添了难言的韵味。罗恒秋不知她心里想的什么,但一番长谈没有被打断,他觉得应该没有什么太大的阻碍。 在小小的兴奋中,纪英似乎也在斟酌着自己的话语。 “恒秋,我这次回来过节,除了想问你这件事之外,我也有一件自己的事情想告诉你。”纪英说,“就像刚刚说的,我们都互相尊重彼此的选择,对吧?” 罗恒秋莫名其妙:“对的。” 纪英坐直了身子,有些紧张地露出一丝笑意:“那我可以再邀请一个人来,跟我们共进晚餐吗?” 罗恒秋:“……” 纪英笑眯眯看他,然而眼睛眨个不停,在罗恒秋的沉默里渐渐不安。 罗恒秋开口问她:“谁?” 纪英松了一口气,没什么底气地说:“妈妈学院里的一个老师。你……你不认识的。” 罗恒秋惊讶地看到自己母亲脸上浮现一种可以称作羞赧的表情。他突然笑了一声,纪英瞪着他,他又立刻将笑意收了回去。 “请呗。”罗恒秋直到现在才真正放松下来,“我可已经对你坦白了,你不跟自己儿子说清楚吗?他是谁?什么样的人?” ☆、第60章 他不理我 罗恒秋和罗琼、纪英,还有纪英的男朋友一起吃了顿还算和乐融融的团圆饭。罗琼对纪英的男朋友没有什么别的看法。她爸死的时候订立遗嘱,把大部分的财产都留给了一对儿女,不仅外面那些跟着他的女人分文未得,就连纪英得到的也不过是华天的一小部分股份和一间公寓。 纪英是不在意的,她的那一点股份让她出席股东会的资格都会遭到怀疑,至于公寓,则是可有可无:她的经济独立,完全可以自己买房安家。 因此纪英多了个身边人,对罗琼的利益没有什么威胁。她不算喜欢这个女人,但也不至于恨她:毕竟在自己成长的二十多年里,这个女人始终忠实地扮演着母亲的角色。不出色,但至少合格了。罗琼怨过纪英和罗恒秋,这种怨是很难彻底消失的,但它在现在除了令罗琼疲倦之外,已经无足轻重。 饭桌上人人举杯,谈着一些欢快的话题。纪英和罗琼不断地向罗恒秋询问邓廷歌的事情,越问越细,罗恒秋终于闭嘴不肯再说。 “带回来让我们见见嘛。”罗琼说,“阿姨和我都没见过呢。” “……你见过了。”罗恒秋忍不住提醒她,“他上次去华天……” “不算不算。”罗琼非常擅长应付这种问题,“那怎么能算呢?太不正式了。” 罗恒秋:“……怎么才算正式?” 接下来的半个小时里,他意识到自己那朵高洁白莲花一样的母亲,其实和喜欢端架子的罗琼没有啥区别。他举着酒杯,和纪英的男朋友对视几眼,心领神会地笑笑,任两个女人叽叽喳喳地讨论正式会面的种种,各自默默喝酒吃菜。 回到邓廷歌那边,罗恒秋果然按照自己说的话,给邓廷歌好好做了一顿饭。 邓廷歌仍不死心,溜到厨房要帮忙,帮着帮着这忙很快就帮到了罗恒秋身上。 “师兄……”邓廷歌从后面抱着他,脑袋搭在他肩膀上,“你喷了什么香水?身上好香。” 他在罗恒秋脖子上嗅来嗅去。 “特清新!”邓廷歌鉴定完毕。 罗恒秋动动鼻子:“我刚切了葱,是葱味儿吧。” 还想再说什么,邓廷歌扭头就亲了上来。两人在案板前腻了一会,邓廷歌模模糊糊地说:“先做那个,再做这个,行不行?” 立刻被罗恒秋打了回去。 邓廷歌于是乖乖给他洗菜,给他放碟子,还特别殷勤地给他递锅铲和倒油。罗恒秋把锅盖盖上,将肉焖着,转头看到邓廷歌拿了串葡萄靠在冰箱上吃,笑嘻嘻地看他。 “你出去吧。”罗恒秋简直头疼,“这么窄,别走来走去了。” 邓廷歌牵着他手指摆来摆去,说,高兴。 罗恒秋忍不住也笑了一下。 “明年中秋一起过吧。”邓廷歌说。 他中秋节的当晚又回家搞了个突袭,上楼的时候灯还亮着,他一敲门,里面就呲的一下黑了。 楼道也是黑的,声控灯坏了。邓廷歌站在里外浑然一体的黑里,听到门里隐约传来欢乐热闹的音乐声,中秋晚会正在直播。他在门外站了一会,说了几句话,将提过去的东西都放在了门口,转身走了下去。 他想摸烟,掏完了口袋才想起罗恒秋不让他抽那么多烟,已经开始管制了。他在楼下站着,看看左边一溜整齐的自行车,又看看右边一溜整齐的电动车,掏出手机给邓啸和庞巧云各发了一个短信:爸爸,妈妈,中秋快乐。 离开的时候他抬头看到家里又亮起了灯。庞巧云站在窗边,幅度很小地冲他挥手。邓廷歌鼻子酸得厉害,站在一个果子都没了的龙眼树和芒果树下不停地抽鼻子。 罗恒秋听他又说起这件事,忙走过去抱着他:“那就一起过。” 邓廷歌又将脑袋搭在他肩膀上,慢吞吞地喊“师兄”,手上微微使力将他抱紧了。 锅里焖着的肉咕嘟嘟地响,他又抽了抽鼻子,这次终于确定罗恒秋身上的,确实是葱味儿。 中秋过后又是一段忙乱不堪的生活。邓廷歌每天在片场里连轴转,还得抽空去上综艺节目。他名气越来越大,那个一周一播的综艺节目里他有了不少粉丝,镜头也越来越多。许多次他下午五六点结束片场的工作,虽然饿得厉害也只能在常欢的车上吃个饭,下车就到了机场要飞去录节目。 常欢也累,但累得十分开心,钱滚滚而来。她这天抽空跟邓廷歌说,《大唐君华》的编剧木木想见他。 邓廷歌一口炒牛河刚咽下去,满口的油,含糊不清地说:“见我?见我做什么?我确定能演了?” “八九不离十了。”常欢心情非常好,“钟幸亲自出马,当然我估计你的罗总可能也在里面有些……那啥。不过最终起决定作用的是你玉兰将视帝的这个头衔和最佳爆升的人气。只是不确定你是演什么角色,这个剧大手笔啊,很多人竞争的。” “剧本写好了?”邓廷歌继续吃,“上次不是说刚确定么?” “好像没写好,不过编剧说想见见一些演员。”常欢说,“制片特别尊重她的意见,所以就同意了。其实我入行那么久,也从没听过编剧还要见演员的。” “那见了之后说什么?说剧本还是说故事?”邓廷歌吃完最后一口,将快餐盒扔进袋子里,“我连《大唐君华》说的什么还不知道。” 常欢耸耸肩:“就随便聊聊呗。编剧好像人还不错,应该挺好聊的。人家是软妹,真·软妹,和我不一样。” 邓廷歌一口水呛在喉咙里:“咳咳,欢姐……你很,很实在,有自知之明。” 他现在正在拍摄的商战题材连续剧叫《暗流》,天天跟一堆实力派老戏骨飙戏,精神上像是天天都超负荷健身,疲倦的同时也渐渐强壮了。 饰演赏识报刊亭打工仔的老总的是五十来岁的资深演员陈厚实,非常喜欢邓廷歌,有空就拉着他说往事,说拍戏的要诀。那都是实实在在的干货,邓廷歌恨不得掏出纸笔记录下来。陈厚实台词功底非常扎实,邓廷歌一问,他果然是话剧舞台上走过好几年的人。 “那时候的话剧跟现在可不一样。”陈厚实对现在的新话剧表现出一种不太赞同的姿态,邓廷歌兴致勃勃地约他一起去剧场看话剧,陈厚实也兴致勃勃地答应了。但因为拍摄太忙,陈厚实的戏份远比他这个男二号多且重,很多时候邓廷歌拍完了退下来,陈厚实还要继续开工。 邓廷歌叫他陈老师,是从心底钦佩和尊敬他的。 陈厚实对经济类的知识并不熟悉,为了这个戏,他戴着眼镜拿着笔记,认认真真地在大学里蹭了三个月的经济类课程,还在业余时间请教了不少人,现在已经是剧组里很有架势的“学者“了。邓廷歌觉得严斐和他有点像,他们揣摩角色的入戏的方式不仅是钻进剧本里,而且是尽量地成为戏中人。一问之下才知道,陈厚实正是带严斐入行的人。 邓廷歌自己也在各式各样的报刊亭里蹲了十几天,观察各种报刊的简称,看摊主如何摆放报刊杂志,买一瓶矿泉水然后跟摊主聊几个小时的天。他仍远远觉得不够。这些对他来说很容易,因为他自己就生活在这样的世界里,自己父母也是一毛钱都要仔细打算的平头小百姓。真正难倒他的是打工仔转变之后的状态。 罗恒秋的秘书对他已经很熟悉了。一开始以为这个传说中的帅哥是过来盯老总的梢的,但后来发现这帅哥居然真的在看资料。他不仅看资料,还仔细做了笔记,逮住老总就请教老总,逮不住老总就问经理或者总监。 这么帅,这么踏实,这么好——秘书小妹天天暗搓搓地咬手帕:为什么偏偏喜欢男人?! 邓廷歌在华天里混熟了,罗恒秋办公室这一层的工作人员见了他就会打招呼,他默默看书的时候还会有人跑过来问他要签名。他这天仍旧喝着咖啡看《证券分析》,没注意到有人走过来,桌子被笃笃敲响。 他抬头,看到孔郁站在面前。 “哟。”邓廷歌现在一看到他就立刻想起胡慕,忍不住笑,“今天帅啊。” 孔郁像是刚刚参加完别的活动赶过来的,一身笔挺的白西装,胸前叠着块蓝色小手绢。他看看邓廷歌手里的书:“学炒股?你有钱吗?亏不死你。” 邓廷歌眯起了眼睛。 自从知道自己和罗恒秋在一起之后,孔郁对他说话的语气就一点都不客气了,以前在《巨浪》剧组里那个谦逊学习的人像是已经被吞噬的第二人格。但邓廷歌知道孔郁是在进步的:去年他被提名某个电影节的最佳男配角,虽然没有获奖,但证明他的演技已经得到了一部分的认可。 孔郁坐在他身边:“我来开会。烦死了,老是开开开。有事情跟我经纪人说不就行了?” 邓廷歌:“什么会?” “品牌或者代言吧,我不清楚,跟华天有关的。”他毫无仪态地歪在柔软的皮料里,“每件事都那么烦。” 邓廷歌想起他是华天的品牌代言人,了然地点头。 两人没什么话可讲,邓廷歌看k线图也累了,于是想跟孔郁聊点闲天。想来想去,好像只有一个共同话题。 “对了,你知道胡慕拍戏受伤了吗?”他说。 孔郁说知道。 邓廷歌:“你不问候么?胡慕挺喜欢……你的戏的,很崇拜你。” 孔郁终于来了点反应,抬起头狐疑地看着邓廷歌,片刻后脑袋又歪回去了。 “他不理我,我有什么办法。” ☆、第61章 不许跑 距离那条道歉短信发出已经过了几天。但是胡慕始终没有回复过。之后孔郁也断断续续发过一些别的问候信息,全都石沉大海。 不郁闷是不可能的。孔郁工作间隙就在角落蹲着抽烟,边抽边想自己到底是喜欢胡慕什么地方。然而每一次的思考都会绕到“他为什么不理我”上去。孔郁演过很多偶像剧,见过很多含着倾慕和爱意的眼神,因而胡慕看自己的神情实在太好解读了。但是他现在有些怀疑,怀疑写偶像剧剧本的编剧极有可能自己都没有谈过恋爱。 孔郁张了张口,但是看到对面是邓廷歌,他就没了一丝一毫跟他倾诉的。 太心酸太掉价了,跟昔日情敌说感情困扰?孔郁又窝在沙发里,抬头盯着天花板,一言不发。 邓廷歌笑眯眯地等他下文,等了一阵都没有,推推他:“不说了?” “不说了。”孔郁开口,“看你那八卦的样儿。” “我这里倒是有一个消息要跟你分享的,你听不听?” 孔郁甩头:“不听。” 邓廷歌:“和胡慕有关的。” 孔郁:“……” 邓廷歌乐颠颠地看他慢慢抬头:“胡慕待会儿要到华天这边来。他们剧组要在华天楼下那间书店拍戏。” 一个小时之后胡慕和剧组的人抵达华天传媒的楼下。邓廷歌说他在楼里等他,拍完了一起吃饭。胡慕拿着修改过的剧本一路匆匆往楼里走,快走到电梯那里的时候听到身边一堆女孩子发出惊喜的叫声。 孔郁和邓廷歌齐齐站在不远处。一个笑着,一个则满脸故作淡漠的复杂表情盯着胡慕。 胡慕看看他们,又看看周围的人,确定两个人都是在看自己。 “嗨,这么巧。”他穿过兴奋的工作人员,走到孔郁和邓廷歌面前。 孔郁:“……” 邓廷歌:“你不是说他不理你?” 胡慕:“?” 孔郁想说话,但身边的人实在太多,不方便开口。他转头按下了电梯的上行键,给胡慕留个背影。 剧组的女主这时也走了过来。这几个演员搭乘的电梯里没有工作人员,只多出来一个助理。邓廷歌很有礼貌地跟那姑娘打招呼,姑娘和自己的助理都认识他,而且看过他的《第二王储》,很兴奋地跟他聊起来。电梯空间诡异地分割成热闹和冷清的两部分,冷清的那一块站着孔郁和胡慕。 孔郁终于忍不住,又不好出声询问,在手机上敲了一行字:【怎么不回我信息】 胡慕盯着他手机屏幕看了很久,久到孔郁简直要怀疑他不识字了。胡慕的左脸颊下方贴着一块创可贴,挺显眼的。孔郁站在他身边,正好看到那个地方。 这是他在拍一场追逐戏的时候受的伤,伤口很小,血也不多,但伤在脸上,对于一个走偶像路线的演员来说有些难办。孔郁盯着那块创可贴,胡慕盯着他手机屏幕,两个人都不说话。 “你……你当时是开玩笑的嘛。”胡慕抬头很轻松地冲他笑,不过声音有一点颤抖,“开玩笑的就不用道歉了,哈哈。” 他笑起来的时候故意扬起嘴角,皱起眼睛,调动脸部肌肉让这个笑看上去十分真实。真实的后果是牵动了伤口,反而疼得脸上一颤,整个笑变得非常怪异。注意到孔郁看着自己脸上的伤处,胡慕说了句“小问题”。 孔郁把手机收了起来,不太愿意再去追问这件事情,倒是很想扒了那块创可贴看看他伤口。 走出电梯的时候他心想,原谅你了。 等到孔郁开完了会,讨论了明年的各种代言事项,胡慕的戏份也结束了。他这场戏台词不多,女主负责高贵他负责冷艳,镜头主要从右侧拍摄,巧妙地避开了创可贴,他仍是那个被女主伤透了心之后变得漠然孤傲的运动小帅哥。 女主后来跟他说,她觉得胡慕还是演那些开开心心、活泼外向的角色比较好。“因为你笑起来特别好看呀。”姑娘比划着跟他说,“多笑笑嘛。” 胡慕想笑,但脸疼。伤口正好在下巴的左侧,讲话或者发笑都会扯到那块皮肤和肌肉。他觉得自己仿佛能听到好不容易愈合的一点的裂缝又刺啦一下扯开了。 他自己换了块创可贴,今天的剧情有利于伤口愈合,不像前几天,血丝一直往外渗。但明天呢?胡慕有些忧愁。明天有一场下水救女主的戏份,而且要拍正面特写,肯定不能贴这个了。 胡慕站在镜前,心底有些说不分明的忧愁。 孔郁在走廊上堵住了他。 胡慕:“你不是去开会?” “开完了。”孔郁说,“你过来,聊会儿天。” 胡慕不想聊,但孔郁正好拦在离开的必经之路上,他只好跟着他,磨磨蹭蹭地走到了安全通道里。 华天的安全通道很宽,高处的窗子开了一半,凉风呼呼灌进来。孔郁背靠着窗台,牙齿上咬着一根没点燃的烟,不知道在想什么。胡慕呆呆看外面的风景,心里想起孔郁帮了他的那一次,就是在酒店的安全通道把自己拎回去的。 脸上一痒,胡慕下意识地往旁边缩。缩完了抬起头,看到孔郁一脸不悦,手指停在自己脸旁边。 “躲什么?”孔郁有些生气,“你这里到底严不严重?” 他伸手摸摸胡慕的那块新的创可贴:“换了一张?那张湿了吗?疼不疼?” 胡慕的脸顿时红了,结结巴巴地说不疼,没事。 “别骗我。”孔郁的脸色一沉,“我看到网上的照片了,一片血。” “确实是小问题。”胡慕怕他不信,撕开创可贴让他看,“小伤口,就是有点深……” 孔郁按着他的手,把创可贴又贴了回去:“我不看了,别放开,贴着。” 他按的力气大了点,胡慕的眉毛一抽。孔郁立刻将手缩了回去。 “对不起啊。”他慢慢说,“上次的事情,还有……你别缩了,疼不疼啊到底?” 胡慕想到上次的事情,从心底里窜出一股热气,烧得他脸红。 他等凉风把脸上热气吹散了不少,才慢慢开口:“我知道你是开玩笑的,不用道歉。那个,那个虾太好吃了,你知道糖醋怎么做吗?我回去做过一次,感觉味道不太对。糖和醋的比例是多少?还要加别的东西……” “那是人家的独门秘诀,我怎么知道?”孔郁恼怒地打断了他的话。 两人面面相觑,都不太明白为什么突然之间讨论起糖醋来了。 孔郁皱着眉,又伸手去摸了下胡慕的伤处。他这次很轻,很温柔,胡慕不知怎么的就想起自己坐在浴缸里发抖的时候,捧着自己的脸一字字说“你不用怕我”“你很安全”的孔郁。 他知道那是孔郁对一个可怜人所能给予的有限善意和有限温柔,但确确实实令他冰冷颤抖的身躯暖起来。 “我不是开玩笑的。”孔郁认真起来,“你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 “……挺好的。”胡慕不敢看他,“榜样。” 他抬起自己的手,手指按在孔郁的指尖,隔着创可贴他也能感受到孔郁手上的温度。 “但求求你不要说了。”胡慕把他的手拉下来,“它就是个玩笑不行吗?我已经把它当成玩笑了。我……我听过很多这样的玩笑,我知道的,孔郁。你别说了,我们都不说它了好不好?” 虽然心里万分希望那句话是孔郁真心问出来的,但胡慕仍将它当成玩笑。他的生活已经是踏错一步,不能删除重写,污渍明明白白印在他的身上,根本洗不去。问一个笑柄“你觉得我怎么样”,听上去也是十分可笑的。 你很好,非常好,但我不够好。胡慕在心里用偶像剧悲剧男二号的口吻凄凉悲切地说,背景音伴以各种电闪雷鸣,凄风苦雨。 他心里也很乱,稀里糊涂地说完那些话之后退了一步想走,但被孔郁一下按住了肩膀。他稍稍一愣,孔郁飞快凑近,在他唇角吻了一下。 胡慕僵立着,前一刻还仿似浆糊的脑袋里突然蹦出一点火光,瞬间就把他心里所有乱七八糟的复杂念头烧个干净,只剩一个疯狂的声音在耳边响来响去。 ——亲了我亲了我亲了我亲了我亲了我孔郁他亲了我!!! 孔郁吻得很轻,也很谨慎,一触即退。见胡慕睁着眼睛冲自己发愣,他恶狠狠地按着他肩膀回答了他方才的问题:“不好!” 胡慕被他这句话吓了一跳,总算回魂。眼看孔郁距离自己还很近,直觉告诉他这个人还会再吻过来的。胡慕惊得抖了一下,从孔郁手里逃出来。 “你去哪里!”孔郁怒道,“不许跑!我们先把话说清楚!你别想又躲着我!” “我……我我……我去找小邓。”胡慕慌张地跑上几级阶梯躲开孔郁,“我先去找他……我……再见!” 孔郁瞪着缓慢关上的安全通道门,简直气得想揍邓廷歌。 是我亲了你,你去找邓廷歌干什么!他又想起以前自己想要追罗恒秋的时候,也是这厮中间插了一脚。 孔郁凶巴巴地抽出一根烟,凶巴巴地点燃抽起来。他认为自己和邓廷歌一定天生不合。 ☆、第62章 面基 邓廷歌又翻开了《证券分析》看,看了一会儿觉得实在无聊,罗恒秋不在身边,他左右张望一阵,只好拿起巴菲特的传记翻了几页。正努力集中精力时,眼角余光看到胡慕匆匆从走廊经过。 邓廷歌:“胡慕!别走啊,说好了一起吃饭的。” 胡慕这才回头走到他对面坐下,自己倒了一杯水一口气喝了。他皱着眉,盯紧邓廷歌,满脸的欲言又止。 邓廷歌:“你看你,饿得脸都绿了。孔郁呢?等他一起吃?” 胡慕:“不,不用等了吧。” 邓廷歌的八卦雷达蹭蹭蹭全朝向了胡慕:“怎么了?一起吃呗,可以多点几个菜。”得不到回应,他压下自己脸上的八卦笑容,认认真真地问:“你们怎么了?吵起来了?” 胡慕抓抓头发,开口说话的时候扯动伤口,疼得脸上抽搐:“没有。有什么好吵的。” 邓廷歌这时不说话了。他起身蹭到胡慕那边,和他坐成一个九十度夹角。他还歪了头,盯着胡慕仔仔细细地看,看得胡慕莫名其妙。 “你怎么回事?” 邓廷歌笑了笑:“谁欺负你,我帮你揍回去。孔郁也揍,我跟他有旧恨。” 胡慕:“……你说什么呢?” 邓廷歌十分亲昵地靠过来,抱了他一下。 “我就是想说,你别怕,什么都别怕。”他很认真,“没什么可怕的,什么事不会过去呢?过不去兄弟扛你,背你都要跨过去。” 胡慕想笑笑以对,但笑不出来。脸上的伤口疼,心里却热得将湿润水汽拱上了眼眶。他心想邓廷歌其实什么都不知道,但他确实也不愿意他知道。自己什么都怕,没有一天不在怕:过去怕生存不下来,怕没有戏拍,现在仍旧每天担心无法开工,还多了一些别的心事。 他转头看着桌面上摊开的书,看到上面起起伏伏的曲线,跌落谷底,又扬上顶端。 “我……我会改的。”胡慕慢吞吞地,小声地说,“以前做错的,我都会慢慢改。” 邓廷歌跟罗恒秋说了孔郁和胡慕的事情。罗恒秋惊吓得手一松,削了半圈的土豆落到地上,一路湿漉漉地在地毯上留下印迹。邓廷歌捡起土豆,奇道:“你手怎么抖了?”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罗恒秋又抄起一个土豆削皮,嘴角勾起一丝笑意。 做饭这种事情邓廷歌帮不上忙,他为了显示自己在这个家里仍旧是有价值的,殷勤地将客厅和房间打扫干净,把新买的套子整整齐齐放在抽屉里,将罗恒秋睡前惯看的书摆在台灯下。家务活做完了,邓廷歌扒拉出自己的手机,紧张地又确认了一遍时间。 明天他要和《大唐君华》的编剧见面了。 就连罗恒秋也对这个编剧有印象。“当年《剃头草》的剧本出来的时候,很少人看好。我知道这个项目,钟幸跟我说过好几次。他应该是少数几个看好这个项目的人。确实拿了奖,但国内不能上映,知名度欠缺,所以木木在编剧圈子里有点名气,但是大众的熟知度很低。”罗恒秋告诉他,木木从没写过电视剧的剧本,这次是制片方的诚意和给出的巨额报酬打动了她。 这和常欢那边打探到的消息一致。邓廷歌自己也挺爱钱,因为要买房买车,和罗恒秋一起生活,钱是必不可少的,他觉得自己和木木在精神上一定是有共同话题的。在见到木木之前,他以为自己将面对的是一个成熟、内敛的现代女性,所以看到小跑着过来的姑娘,他有些晃神。 木木给他的第一印象和他之前获得的所有信息都完全不同。 “老远就看到你了!”木木十分开心地笑,“艾玛,真帅啊,我在外面就注意到了。你先给我签个名行吗?” 她从包里掏出一本本子,推到邓廷歌面前:“我妈我二姨我大表姐,都特别喜欢你。” 这是个安静的会面,只有邓廷歌和木木两个人,常欢自己坐在这个店子的另一头看丘阳的新剧,根本不理他。 邓廷歌乖乖地签了名,不动声色地打量着面前的姑娘。很年轻,甚至看上去有些稚嫩。小卷发搭在肩头,圆眼睛灵动活泼,他看着木木,会想到鲁知夏。 “制片那边跟我说这个剧会有你参与,我就提了面基这个要求。”木木喝了几口冰茶,仔细将签了名的本子放好,“你出道的所有电影电视剧我都看过。在你还没有认识我之前,我就知道你啦。” 她亮出一排大白牙,灿烂地笑。 邓廷歌:“所有?你什么时候认识我的?” 木木笑得更加开心:“你大一的时候,刚开始上大学。” 邓廷歌这时真的糊涂了:“我们是校友?” “几乎所有的报道都说,你起点很高,一开始入行拍的就是陈一平的《久远》,一部好电影,又碰上了好导演,好剧本,好演员。但我知道不是。”木木收起了笑容,小女生的气质慢慢被更稳重的部分代替,“你第一次在摄像机面前拍的戏是《巨浪》。” 邓廷歌顿时吃了一惊。 在他所有的履历里几乎都找不到《巨浪》的痕迹。《巨浪》拍摄完成之后不久他就接到消息,说这个短片不能播出了。他在很久之后才知道不能播出的真正原因:题材敏感。那个系列的电影除了《巨浪》之外别的都顺利播出,唯有这部被尘封起来。常欢和钟幸商量之后决定把《久远》当做邓廷歌的出道作,而不是这部根本见不到的片子。 “知道《巨浪》被改编成短片的时候我太开心了,但很可惜,它最后播不出来。知道你参与到《巨浪》里,我也很开心。陈愚跟我提起过你。他说在他的课堂上,有一个大一的新生表现出了和别人不同的表演特质。”木木看着他,慢慢说,“在编剧这个职业上,陈愚也算是我的老师。” 邓廷歌和罗恒秋那些偷拍的照片最后被查实都是出自陈愚的手中。他用这些照片换来了毒资,在和毒贩子现场交易的时候被抓获,强制送进了戒毒所。 陈愚的事情是刘昊君跟他说的。刘昊君想去探望他,甚至已经打通了关系,但陈愚拒绝见面。刘昊君带过去的食物和衣服,他也全都没有要。刘昊君前前后后去了六次,没有一次能见到陈愚的面。最后陈愚托人给他带了一句话:我没脸见你。 刘昊君非常伤心,不再去,也不再提起这位自己曾敬重的人。邓廷歌现在从木木口中听到陈愚的名字,一时间还反应不过来。 “我很早就认识陈愚了。那时候我偶然看到他的《巨浪》,非常喜欢,所以给他写了一封信,他居然给我回信了。你懂那种心情吗?粉丝居然收到了偶像的回信!”木木很愉快地沉浸在回忆里,“他这人挺热情的,帮我改过剧本,也提点过我很多剧本的细节问题。我写《剃头草》的时候他也给了我修改的意见,非常有用。” 邓廷歌接口道:“他很有才气。” “是啊。”木木用吸管搅动着杯中的冰块,红茶的醇厚色泽透过玻璃杯映在白净的桌面上,“有才气,但走错路了。” 木木告诉他,《大唐君华》制片方很早就和自己有过接触。她没写过电视剧剧本,于是想起了不久之前把《巨浪》改编成电影短片剧本的陈愚。她不知道陈愚已经将改编权卖了出去,依旧兴致勃勃地给他拨了越洋电话说自己现在面对的问题。只是当木木把《大唐君华》的事情告诉陈愚之后,陈愚开口问她借两万块钱。 “我给他打了两千,然后就再也联系不上了。”木木无奈地笑,“然后就是他回国之后被送去强制戒毒。” 邓廷歌想起陈愚曾借《大唐君华》的名义跟他们要钱,犹豫片刻,决定还是不告诉木木这件事为好。 两人聊得还是挺融洽,木木说自己对邓廷歌真正有了印象是在《久远》里。 《巨浪》没能播出,木木也没有看到的机会。她听到这部题材敏感的电影的制作班底,立刻想起了“邓廷歌”这个陈愚当年曾向她提及的名字。再次在公开媒体上看到这个名字,是在《久远》的宣传片中。 《久远》的题材同样敏感,但好在陈一平处理得很高明。木木看了电影,邓廷歌确确实实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很多人都说最后朱白华和久远自杀的那两段震撼,其实在前面有一个镜头就已经很打动我。”木木说,“就是你察觉朱白华对你有爱慕之心的时候。” 邓廷歌一下子就想起来了。 那个镜头非常难拍,前后花费了四天时间,每天拍完别的戏份,就在那儿慢慢地磨。陈一平极有耐心,编剧组的老师也极有耐心,严斐的感情已经到位了,问题出在邓廷歌这儿。 邓廷歌花了很多时间去揣摩久远的情绪。朱白华暴露自己心情的那一段出现在电影的前半部分:几个朋友到河边去踏青,久远载着杨春霞,朱白华车上装着食物和饮水,还有其他三辆自行车,一行人摇摇摆摆地在路上行进。经过一道小水沟的时候久远的车因为负重太多,骑得不稳当而翻倒了,久远和杨春霞滚到了河堤下面。河堤上长着厚实丰茂的草,两个人都没受伤,只是觉得有趣,相对大笑。朱白华却扔了自己的自行车,飞快地跳下河堤把久远拉起来紧张地察看。 久远先是安慰他,然后发现朱白华紧紧攥着自己的手臂,浑身发抖,眼睛却不敢看自己,只是死死盯着自己手上轻微的擦伤。 虽然朱白华很快恢复了正常,也把杨春霞拉了起来,但久远却从他的动作和神态里解读出了不一样的意义:这个人非常、非常在意自己。 这里久远有一个特写,邓廷歌就困在了这个特写里。 “那个镜头特别好。”木木说,“你先看朱白华,又看朱白华的手,然后笑容慢慢就没了。” 笑容没了,是因为久远察觉到朱白华对自己的感情。然而察觉到这份感情之后呢? 陈一平和编剧组的老师给了他很多时间去思考和揣摩。最后邓廷歌给出的表现很令他们满意。 久远在惊愕之后,看朱白华放开自己的手转身去拉杨春霞。朱白华的身体仍旧轻颤着,久远注视他弯下腰的背影,眉头皱起,肩膀卸了力似的松下来。河堤上有风猛地卷过,同伴们在河堤上守着物品和自行车喊他们的名字,细长草叶被风吹起。久远在朱白华身后张了张口,眼里不是恼怒和慌乱,而是隐约的怜悯。 “你知道,杨春霞知道。可是朱白华不知道你们知道。”木木说,“没有人说破,但是久远和杨春霞都从自己立场出发怜悯朱白华,怜悯他这段得不到回应的感情。你们都爱他,他也爱你们。所以最后这种怜悯爆发出来,成了遗憾。真正获得解脱的人是朱白华,杨春霞走得突然,而你走得不甘心。只有他,无牵无挂,该说的都说尽了,说不出来的也都吞进了肚子里,堪称幸福。” 邓廷歌默了片刻,说你和编剧组的老师肯定聊得来。 事实上他和木木也很聊得来。两个人从《久远》出发,把邓廷歌最近演的几个戏都聊得很深入。木木还跟他提起了几部同期的作品,邓廷歌听得津津有味。 常欢送他回去的时候,邓廷歌仍意犹未尽。 “我挺想拍这个戏的,欢姐。”他说,“编剧非常用心,制作班底也很硬。” 现在能确定的是他肯定会在《大唐君华》里有一个角色,最糟糕的也是重点男配。常欢提醒他,既然确定入组了,那他从现在开始就要做准备工作。 “它是个历史剧,虽然纯属虚构,但你先补充点儿唐朝的常识肯定是没有错的。”常欢说,“我个人和钟幸都很看好这个剧。如果我们的推测是准确的,这个剧选择的演员应该都比较年轻,而且都很能演。说实在的,符合这些要求,还得有档期的人不多,你好好把握住这个机会,说不定能再进一线,以后就是一二线明星了。” 邓廷歌心里也是这样想的。一二线的片酬和三四线,那就完全不一样了。 从此他的功课又多了看历史书这个部分。罗恒秋下半年也突然忙了起来,华天传媒投资一个系列电影,电影一共有三部,而且是中外合资,罗恒秋每周都东奔西跑,两人聚少离多。 第16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7节 亲爱的空想家 作者:凉蝉 第17节 邓廷歌不方便询问这个项目的事情,但他在偶然之中得知,这个电影项目的牵头人居然是包嘉树。 邓廷歌:“……” 罗恒秋:“生意场上哪里有永远的敌人?” 他安慰邓廷歌说一切都不会有问题,这次自己非常谨慎,而且他的私生活已经没有别的价值,生意上有华天的一整个智囊团,包嘉树想使坏的话,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这么大的一个项目,他不可能自己砸自己招牌的。”罗恒秋说,“一半以上的投资都是通过华天和我的渠道拉过来的,他敢有小动作吗?” 邓廷歌心里有种怪异的感觉,但他说不上来。脑子里满是恒生指数和玄武门之变,他没心思再去细想罗恒秋这边的事情。罗恒秋的生意他从来不发表意见,这次也一样。两个人也不再提起这个话题,在少得可怜的见面机会里不是蒙着被子干事就是蒙着被子聊天。邓廷歌后来想自己现在算是挣了钱了,总算说服罗恒秋开空调制暖。他觉得罗恒秋会答应这个要求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自己也觉得裹着被子实在不好办事:两个人动静都不小,伸胳膊踢腿的各种不方便。 寒意渐渐深了的时候,《大唐君华》剧组有了确切的消息。 经过钟幸的多番活动,邓廷歌最终获得的是非常重要的角色份额:双男主的其中之一。 他接到常欢的电话时正在化妆。报刊亭打工仔要在下一幕的拍摄里跳楼了。 化妆师在他脸上添加各种擦痕,显示他被高利贷者刚刚追打了一段时间,东躲西藏,十分狼狈。但这个狼狈的人声音却是兴奋的:“真的是我吗?” “是是是!”常欢不耐烦地说,“我就跟你说这个消息,还得去钟幸那边跟他具体商量这件事情。你好好跳,挂了啊。” “等等!”邓廷歌对于《大唐君华》的另一个主演十分好奇,“另一个是谁?” 电话那头传来轻微的纸张翻动声。 “不认识,估计是走后门进来的,没什么本事,肯定威胁不到你。”常欢说,“名字怪怪的,叫陆晃。” ☆、第63章 剧本讨论 《大唐君华》是在一个真实的朝代里发生的虚构故事。杜蘅与冯修文在参加春闱的路上相识,之后同朝为官,却最终因不同的选择而反目,到最后兵戎相见。 故事很合邓廷歌的口味,他听木木说过大概情节之后,表示自己对冯修文这个角色十分感兴趣。冯修文是男二号,而且是剧中的反派,邓廷歌没怎么演过反派,自从在《暗流》里演了个报刊亭打工仔之后,立刻喜欢上了这种性格有变化的人物。 不过最终确定的是,他饰演男一号杜蘅。 从剧本的内容来看,杜蘅和冯修文的戏份其实是差不多的,甚至在某些部分上,冯修文比杜蘅更有张力。但冯修文的演员实在名不见经传,制片方衡量了许久,决定把这位“玉兰奖视帝”饰演的角色定为主角,在宣传口径上也始终保持了一致。 邓廷歌知道这件事之后其实觉得有些尴尬。常欢安慰他:“这是很正常的,你现在有名气,宣传的时候能争取到很多曝光率,当然要把你摆在最前面啦。” 他回去问过罗恒秋,罗恒秋没有听过那个人;他问钟幸,钟幸倒是对这个名字有一点点印象。“以前拍小众电影的,我好像看过他的一部什么电影……”钟幸想了一会儿,表示想不起来了,“你要真是想了解多一点,可以找常欢呀。那个演员不是欢世的么,常欢以前跟过谭辽,你让她帮忙去打听呗。” 常欢打听回来的消息并不太详细。邓廷歌只知道陆晃是个演过很多电影的演员,但比一年之前的自己更加籍籍无名。在见面之前他想象过那是个怎样的人,但直到见到他才明白这人为什么籍籍无名。 太不起眼了。 主创人员见面的地方是欢世的会议室。邓廷歌去得比较早,提前进了会议室。会议室里已经坐着一个人,听到门开的声音,那人从摊开的剧本上抬起头。 普通的t恤,普通的休闲裤,普通的鞋子,不长不短的头发,还有一张看上去挺平和但不够难忘的脸:乍看上去没有任何特别之处。 “你好。我是陆晃。”那人冲他笑笑,“我看过你的电影。” 邓廷歌连忙跟他握手。这人声音挺稳,挺好听的。他想。 陆晃面前摊开的剧本上写满了笔记,尽是密密麻麻的黑色字迹。他看邓廷歌的剧本,邓廷歌也看着他的。两人的剧本在笔记的数量和密度上几乎一致。 剧本到手已经有十天,而距离邓廷歌和木木的那次会面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冬天到了。今天的见面会除了让各个主创相互认识之外,同时还是几个主要角色的分析会议。两人毕竟是初识,陆晃看上去不是个很热衷于聊天的人,正好邓廷歌也差不多,两人默默各自看剧本,偶尔闲聊几句。等到导演和编剧等人到位了,会议也差不多开始了。 在会议开始之前,邓廷歌又看到木木掏出了她那本签名本,刷刷刷地翻到新的一页,郑重而严肃地推到陆晃面前。 “签名。”她说。 “……我还需要给你签?”陆晃低声说,“你连我家有几瓶醋都摸清楚了。” “你的签名以后能卖钱,废话少说快给我签上。十张。”木木也压低声音,语带威胁,“不然我就给你和楼小衡捣蛋。” 邓廷歌在一旁听得云里雾里,心想原来两人很熟悉。陆晃给木木签了十张纸,推回去:“你有本事的话,就捣啊。”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带着点笑意,姿态和神情丝毫不变,但微微上扬的语气乍听起来竟有点勾人。邓廷歌汗毛刷的一下就竖起来了——我天,这人,有点,可怕。 木木呵呵地冲陆晃傻笑。 各自介绍过一遍,开了几个玩笑,一脸严肃的导演周亮就摊开了剧本:“看看你们功课做得怎么样了。” 到场的几个演员除了两位主角之外,还有冯修文的妻子杜琴,以及饰演冯修文和杜蘅那届主考官的男演员彭子安。木木没怎么出声,主要在认真地听几个演员对自己角色的分析和理解。 先开口的是邓廷歌。他作为这个剧的男主角,扑在剧本上的时间相当多。《暗流》里他的戏份早就结束了,在这一个多月间,他每一天都在做功课:研读剧本、钻研木木和周亮以前的作品、查找史书。他拍《巨浪》时办的图书馆借阅证此时再次发挥作用,社科类借阅室和古代文献借阅室他甚至坐出了自己的固定座位。 罗恒秋简单翻过他的剧本,说杜蘅和他很像。邓廷歌问哪里像,罗恒秋说:你们都是理想主义者。 杜蘅是笃信仁善为本,笃信正直不阿的圣人子弟。他对于朝堂有种单纯得可称幼稚的理想,也满心认为自己一旦能考中,穿了官服就能造福一方百姓。杜蘅的家庭很平凡,他私塾的夫子是个屡考不中的秀才,满腹文墨却无施展处,于是将一辈子的才学都给了杜蘅。杜蘅踏上那条过江的渡船时,紧张的心里是怀着家国天下的。 他在渡船上遇到了冯修文。 杜蘅没心机,冯修文那时候还没想过对他用心机。两个人很快熟悉起来。在赶路的时候两人不巧遇到了山贼,冯修文甚至还保护了杜蘅。杜蘅心中立刻将他看做了生死之交,恨不得就在满地狼藉中跪下结拜。 “杜蘅是一个理想主义者。”邓廷歌接受了罗恒秋的说法,“他和冯修文一样有着为国为民的大理想,但他们最大的不同是,杜蘅的理想在他的一生中几乎从未动摇过。哪怕他后面被冯修文迫害,下狱受刑之后十根手指都被折断,包括后来满门抄斩,他都没有怀疑过自己的理想。这是一个异常坚定的理想主义者。” 邓廷歌翻开剧本,看到了自己密密麻麻的笔记。他干脆不要剧本,看着面前凝神细听的几个人继续说自己的想法。 “这种坚定不是一成不变,而是百折不挠。在杜蘅的身上有风骨,我觉得最困难的就是表现出这种风骨。而且因为杜蘅在初期是个比较单纯的理想主义者,他对冯修文的感情也是特别直接的。欣赏、赞许、钦佩,基本上,我觉得杜蘅当时是把冯修文当做一个……偶像吧?” 他说完之后忍不住侧头去看陆晃。陆晃一直很认真地听他说话,这时慢慢点了点头。 “在冯修文娶了他的心上人之前,杜蘅确实是将冯修文当成偶像的。”陆晃补充道,“所以杜蘅性格并不是一直没有变化,在他知道冯修文挖自己墙角的时候,立刻有了改变。。” 杜琴插嘴说道:“冯修文当时确实是卑鄙了一点,但我演的这个角色也不够坚定。杜蘅的变化是在知道冯修文要娶我的时候,还是我把定情信物还给他的时候?” “没有这样一个点吧。”邓廷歌回答,“我倒是觉得他的变化是一直在进行的。杜蘅不是傻子,冯修文在暴露自己真面目之前暗地里做的那些事,他已经有察觉。只是他一直认为冯修文是根据彭老师的指示去做的。” 彭子安点点头。 “杜蘅对冯修文整个情感变化的过程,我觉得是最关键的。他一个出身贫寒的读书人,遇到的第一个能跟自己聊到一起去的人就是冯修文。他将冯修文看做偶像,是因为冯修文非常优秀,杜蘅在他身上寄托了自己的理想。他甚至认为自己做不到的事情,也许冯修文能够完成。” 陆晃截住了他的话头:“但是冯修文非但没有做到,反而将他的那个宏大的,伟大的,是吧?那个理想,摧毁了。杜恒发现冯修文是个骗子,同时他也发现,自己一直笃信的那些观念,可能也是骗人的。” 邓廷歌突然来了劲,他觉得陆晃说到了自己心上去:“冯修文其实也经历过这样一个信仰破灭的过程。但是他没有杜蘅那么坚定,杜蘅从不,真的,是从不怀疑自己从小受到的教育,他信了就一直信下去。就算发现这个朝廷比自己想的更黑暗恶心,他根骨里的信仰是没有动摇过的。” 陆晃看着他:“所以这是他和冯修文下场不同的根本原因。” 邓廷歌不知为何,有种通体舒畅的感觉。他很快明白了这种舒畅感的来源:陆晃是个非常好的交流对象。那本同样被标注得一片黑的剧本说明,他不仅研究了自己的角色,连冯修文最重要的朋友和对手,他也一并研究过了。 讨论会持续了三个多小时,会议室里的几个人聊得热火朝天,激烈又畅快。邓廷歌中途去了洗手间,回来的时候看到陆晃在走廊上打电话,口里说着“今天也是我买吗”“鱼汤呢鱼汤行不行,省时省力”之类的话。他放下手机后看到邓廷歌,冲他笑了一下。 邓廷歌心想天啦刚刚谁说他不起眼的我揍死他! 他完全把自己之前的印象抛开了。常欢那句“肯定威胁不到你”在耳边晃来晃去,邓廷歌有了前所未有的危机感。 他这个男主角可能要被男二号压下去了。 ☆、第64章 谁会跟钱有矛盾 邓廷歌这边很忙,罗恒秋那头也没闲着。华天传媒投资的系列电影筹备工作一直顺利开展,他常常要和包嘉树见面。 和包嘉树见面很能考验人。罗恒秋觉得自己大概也被这样的会面磨练出了一些演技。包嘉树依旧肥胖,他说自己是浮肿,只要身体锻炼好了自然就会瘦下去。陪在他身边的不再是拿不出手的男人,换成了随时可以挽着他肥壮手臂的女孩儿。 罗恒秋接到过那姑娘的几次眼色。他装作不知,面上岿然不动。 包嘉树在玉兰奖那次的事情上狠狠黑了罗恒秋一把,这次华天居然还会投资进来,他是很惊讶的。但这个电影是中外合资,拍的剧本是由极畅销的漫画改编,有着很良好的观众基础,立项的时候就已经确定能大赚一笔。在钱的面前,就不好意思谈过节了——包嘉树很理解,于是面对着罗恒秋,他就不免有些按耐不住的得意。 “小邓呐?”他乐颠颠地问,“来了这么多次都没见到他,我听说他之前常常到你这里来上班啊?” 罗恒秋笑道:“他有自己的工作。” 包嘉树扭头对自己的女伴介绍道:“他包的那个就是邓廷歌,你记得吧,你最喜欢的那个帅总裁,什么最想嫁的男演员投票的亚军。哼。” 女孩纠正他:“是网上今年最性感的男演员票选的亚军,最想嫁的是季军呀。” 罗恒秋觉得自己的脸抖了一下。 这些投票是什么鬼?他怎么从来不知道? 包嘉树开够了玩笑,觉得自己很有面子,人也到齐,便开始商谈。华天这边表现出来的态度是所有投资商中最好的,同时通过华天和罗恒秋的渠道拉来的赞助几乎是所有赞助的60。华天传媒多年在生意场上打下的人脉让包嘉树惊讶,他不由得收起了自己的戏谑和不敬。 罗恒秋在他心里慢慢变成了一个金子铸就的伟岸身影。 那可都是钱。谁会跟钱有矛盾? 电影圈和电视剧圈的事情交集不多,邓廷歌除了听罗恒秋提过这件事之外,并没有得到更多的信息。自从《大唐君华》的剧组开始了剧本讨论和演员见面。在近一个月的交流中,他和大家迅速地熟悉起来,并且很快在还未开拍之前就享受到了演戏的乐趣。 这种乐趣主要来自陆晃。 邓廷歌后来忍不住找了陆晃挂名的一些电影来看。确实小众,除了很大一部分的恐怖和悬疑题材之外,陆晃还拍过几部实验性质的电影。故事艰涩,但能看得出导演和编剧的强烈愿望;而陆晃那个年纪的时候,演技还稚嫩着。他远没有现在的沉稳和游刃有余,但某些充满爆发力的镜头中,他的眼神、表情、肢体动作都强烈地传达出一个信息:这个演员极其专注地投入到自己的角色和这个电影之中。 邓廷歌挑了陆晃主演的几个电影反复看,边看边漫无边际地想,数年之后自己会留下什么呢? 他有些钦佩陆晃。 自己在毕业的时候也曾想过放弃这条路,在他看来,陆晃走的路比他的更为艰难。他不知道中间空白的数年陆晃身上发生了什么,但这几年显然将这个男人镜头表现的技艺塑造得更加准确和有力。 邓廷歌心头黯然:除了台词功底,自己好像没什么能和陆晃相比的。 这半途杀出来的oss,实在难以对付。 但和陆晃对戏的诱惑太大了。 他总是在不动声色地引导。邓廷歌发现自己总是被对方拉着走的时候,会下意识地抵抗,并且想把场子找回来。他和冯修文同时在街上遇到主考官的那一段,三个人对了很久。陆晃的神态和表情都极其到位,邓廷歌自认做得还不够到位,但他在话剧舞台上磨的那几年练就的台词功底非常出色,一句“自有铮铮铁骨,但求无愧于心”说出口,彭子安和导演都忍不住开口夸赞。在这种微妙的、只有两个演员才能感受到的拉锯之中,邓廷歌在压力之外还发现了不少乐趣。 剧组里年纪较大的主要演员是饰演两个主角的主考官的彭子安,他和陆晃有很多话题可聊。邓廷歌厚着脸皮发挥自己在陈一平那边学来的功夫,不管自己听不听得懂,只要有机会都凑过去参与。 陆晃和彭子安也非常欢迎他。邓廷歌跟罗恒秋说,他觉得自己好像又开始了学习和进步的过程。 手机里传来的声音很愉快:“那太好了!” 邓廷歌意识到罗恒秋心情很好:“有什么好事发生了?” “非常好的事情。”罗恒秋甚至在那头轻笑了一声。 这笑声让邓廷歌心头发软,又觉得有些骚动。 “说给我听呗。”他在窗台上蜷起,远远望着罗恒秋家所在的方向,“你还在公司?那个电影项目还没搞好?都那么久了。” “是的,还要处理一些……愉快的事情。”罗恒秋似乎不想和他多说,“明天再告诉你。你们什么时候出发?” 邓廷歌深深叹了一口气。 《大唐君华》要去甘肃拍挺长一段时间的外景,听说那还是一座没什么人气的山,冬天会被大雪覆盖。导演说和他们一起去的还有另外一个剧组,“都是年轻人,还挺热闹的”,他表示。邓廷歌倒不是不愿意去,只是罗恒秋的生日他又要错过了。 “我可以去探班么?”罗恒秋问他。 “还是别去了。人多嘴杂。”邓廷歌说,“这个剧现在已经宣传得很厉害,到时候万一传出什么新闻,又会被认为是在花式炒作。” 罗恒秋的声音听不出是否有失落。他嗯了一声,又跟邓廷歌多聊了几句,各自道了晚安。 第二天邓廷歌立刻知道罗恒秋所说的是什么事情了。 包嘉树的那个电影项目流产了。流产的直接原因是,包含华天传媒在内的四个投资商集体撤资。 撤资的理由报纸上说得非常清楚:这个电影项目的财务非常混乱,投资商多次提出合理的核对请求都得不到回应。同时电影的男主角本来已经基本确定为一个国际巨星,但投资商们却发现项目根本没有和那位男明星签订合同。觉得自己受骗了的投资商们于是集体撤资,短短一段时间,包嘉树的项目就陷入了流产的困境。 当时邓廷歌正在钟幸的工作室那边听钟幸说他的恋爱烦恼,被手头这张报纸的报道吓了一跳。 “你们做那事儿的时候一般说什么话?还是不说话?”钟幸喋喋不休,“从头做到尾都不说话是不是不太对?” 邓廷歌:“啊?” 钟幸:“应该说点儿话的。可他不说,我说他也不太喜欢听的样子。” 邓廷歌哪里顾得上他这种无聊的事情,一目十行地看报道。钟幸得不到回应,很是郁闷:“你和老罗是我撮合的,你得把我的事情放在心上,帮我解决啊。” 他看到邓廷歌在看娱乐版的报道,也凑过去瞅了两眼。版头上是包嘉树一张微怒的肥脸,满是油光,很不雅观。 “他被老罗骗了。”钟幸轻声道。 四个撤资的投资商中,华天是最后一个撤走的。 包嘉树发现情况不对劲,立刻上门去找罗恒秋。罗恒秋笑眯眯地接待了他,然后告诉他,自己也没有办法。 账目混乱是包嘉树这个项目无法推卸的责任,华天什么都没做,只是在几次会议上稍稍提了几次意见而已。那位签不了约的明星,华天也没有机会接触,只是跟华天有密切生意往来的娱乐集团在听取了罗恒秋的意见之后,重新衡量了一下自己艺人参加这个项目的意义,同时重新审视了一遍这个电影的制片人包嘉树。 包嘉树知道自己是被罗恒秋坑了。 在这个圈子里没有哪个项目的账目是不混乱的,大家都心知肚明,没有谁会那么频繁地要求看帐。重要的是,那些混乱的部分投资商也是默认的:暗地里塞给政府机构的、吃饭喝酒找小姐的、用于给回扣的……这些都是“正常的”支出,最后账面能圆回来就行。 真正导致这个项目流产的原因是巨星的中途退出。 但这件事包嘉树也无话可说。在前期的接触中,他们已经走到了商谈合约的这一步,因此在碰头会上就循例跟投资商们通了气。他没有想到,那位巨星的公司突然说不拍了,而就在他接到这个消息的一小时之后,三个投资商同时提出撤资。 他放低姿态到华天这边恳求,想要一个解释。 三个投资商都是华天和罗恒秋拉过来的。包嘉树是确确实实没有想到,有人真的会跟钱过不去。 罗恒秋说我也不能左右他们的想法,对吧。做生意嘛,起起落落,你以后有了好项目我们还是会合作,对吧。吃一堑长一智,以后做什么事情都要规规矩矩地来,对吧。 包嘉树气得在办公室里破口大骂,还把那张茶几给砸了。 邓廷歌一惊:“那茶几我很喜欢的!” 钟幸也义愤填膺:“我也很喜欢!” 砸了茶几也无济于事,待保洁大妈扫完那些玻璃渣渣,华天也撤资了。 项目的钱一下少了百分之六十,最具有号召力的男主角也不见了,项目根本进行不下去。包嘉树研究了合同,发现这四个混帐投资商撤走是撤走了,但一分钱的违约金都不用给:因为过错方是包嘉树这边。 “气得要跳楼噢。”钟幸没什么同情心地说,“老罗为了这件事,忙了整整一年,从玉兰奖之后开始,整一年。” 他告诉邓廷歌,这个套子布得很艰难,但它又完全的合情合理,没有任何不妥的地方。 钟幸看着邓廷歌:“我说的比报道详细吧?怎样,你有什么想法?能听我说我的烦恼了吗!” 邓廷歌:“……茶几,我舍不得那张茶几。” 他想念罗恒秋了。 当然也想念那张光滑的、完美的、宽大的、洁净的茶几。重点是十分稳固:人就算躺上去,再做些什么激烈动作,感觉它也不会散。 ☆、第65章 他很好 钟幸又絮絮叨叨地说起自己的烦心事,邓廷歌在一旁已经神游天外。 玉兰奖爆出来的事情对他的生活和工作都造成不小的影响。父母那边就不用说了,在丑闻被报道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邓廷歌甚至根本无法独自一人出门:随时都有蹲守在角落的狗仔队架起镜头对准他。 他有时候甚至分不清楚,是自己和罗恒秋的关系曝光对自己的影响大,还是这个名不副实的“玉兰奖视帝”更具威胁。 常欢和钟幸为他烦恼了很久,两个人在玉兰奖之后的半年里几乎从未停止过活动,不断地接触制片人和剧组,想为邓廷歌争取一个好剧本。而那段时间除了《第二王储》正常拍摄之外,几乎所有的采访都会问到玉兰奖以及他的私生活。人们兴高采烈地对他提出疑问,而那些疑问已经在提问者和公众心里预设了答案,邓廷歌无论怎么回答,他们都不满意。 邓廷歌觉得自己实在很难熬的时候,就反复念叨丘阳跟他说的话,让自己等待机会,等待一个证明自己名副其实的机会。他把手机的闹铃又换成了方仲意的那首《愿望》,哼着“世界没有那么坏”洗脸刷牙,为罗恒秋做渐渐有了好滋味的早饭,努力令自己不要焦躁。 罗恒秋一直很淡然。他不止一次让邓廷歌回家去和父母沟通,也常常劝他放宽心。邓廷歌并不因为自己和罗恒秋的关系后悔,他只是苦恼于不知如何应对现在的状况。罗恒秋虽然想帮他,但也知道自己此时此刻的帮忙只会让他陷入更加没办法说清楚的境地。 虽然两个人都没有说破,但冷静下来之后彼此都很清楚:这是不能轻易承认的事情。 等邓廷歌终于用《第二王储》里那位站在丘阳身边也毫不逊色的总裁把人们对他私生活的关注拉回到工作上,他才终于开始慢慢恢复正常的情绪。 他太过于关注自己的情绪起伏,所以根本没有注意到罗恒秋在不声不响之中,已经开始了惩罚和报复。 若是让他来说,他其实是不希望罗恒秋这样做的。这个事情无论处理得多么好,对罗恒秋和华天始终有影响。邓廷歌觉得,自己心里那位不畏惧、不退缩的师兄应当也是光明正大,磊磊落落的。 钟幸仍在嘀咕着自己的恋爱烦恼,苦恼于如何跟许医生就床上的交流问题达成共识,邓廷歌有一搭没一搭地听他说话,偶尔应和两句,但心思完全不在这上面。 罗恒秋说这几天都非常忙,没办法到他家里去了。邓廷歌现在终于知道他在忙什么,心里说不清什么滋味。 他的师兄也曾在生意场上给对手下过这样的套子么?他那位温柔、沉静、始终包容他的师兄,一直都是不齿这种事情的。 罗恒秋为他破例了。 “常欢快到了。你就穿这个去发布会?”他仍在胡乱地想着自己的事情,钟幸终于放下了自己恋爱烦恼,把他拎了起来,“好歹也是个记招,去换衣服。” 邓廷歌现在是钟幸工作室最重要的人,钟幸腾空了一间办公室作为邓廷歌的衣帽间,方便他针对不同的场合更换服装。邓廷歌把衣服换好了,常欢正好抵达,慢悠悠给他拾掇了一下外表,拍着他肩膀说:“好了!够帅!走走走!” 临出门前钟幸仍旧顺口提醒:“不能说的话千万别乱说。” 邓廷歌:“哦。” 《大唐君华》在编剧曝光的时候就引起了极大的关注:从未写过电视剧剧本的木木,和被她挤下去的许多著名编剧,成功为尚未开拍的电视剧好好造了一次势。 面对质疑和困惑,木木非常得体地给出了回答:坊间流传的“编剧组成员”只是误传,他们实际身份是这部电视剧的顾问。自己第一次接触电视剧,而且是这样恢弘的历史题材,仍有许多需要向前辈们学习的地方。顾问老师们给出的意见和建议都切中要害…… “我还是个新人,老师们是我努力的方向。”木木对着镜头笑道,“没有顾问老师的指导,我可能还要走很多弯路。” 编剧的事情还没消停,《大唐君华》的演员阵容就掐准时间曝光了。彭子安是老戏骨,杜琴是人气颇高的年轻演员,邓廷歌又是大受欢迎的玉兰奖视帝,某些媒体甚至把他的入行经历挖出来,认为他由电影入行、转战偶像类电视剧的路子和当年的丘阳极其相似,而且无论外形还是受欢迎程度都和丘阳不相上下——但是陆晃是什么人?! 没有履历,没有资料,好不容易从欢世那边打听出一些细节,却更令人对这位“据说”很会演戏的陌生演员产生怀疑。 总之《大唐君华》从筹备开始,新闻就一直没有断过。负责宣传和公关的是业内十分有名的公司,邓廷歌和他们接触过很多次,他也是现在才知道除了镜头前后的准备之外,一部电视剧、电影的成功还需要形形色色、各行各业许多人的协助。他们和戏本身无关,却和观众、渠道、舆论这些内容密切相连。 去发布会现场的路上,常欢循例提醒他注意事项。 邓廷歌默默听着,突然问:“还会有人问我是不是和男人一起住这种问题吗?” “会啊。”常欢平静道,“只要你还没表态,他们就肯定会问的。不过我已经打过招呼了,发布会之后的记招禁止提问一切与这个剧无关的事情,尤其是演员的私事。” 仿佛是想到邓廷歌的心事,常欢又多说了几句。 “你不用担心,这个公关公司非常专业,他们懂得怎么做的。这也是行业惯例。当然我估计制片人和投资商是很喜欢记者问你这些问题的,毕竟是噱头,能有轰动效应。”常欢正色道,“但不管怎么样,你都不要回答。否定也没有用,欲盖弥彰更加恶劣。你只要记得不回应就行了。” 邓廷歌点点头。 他到了举行发布会的酒店,化妆师又给他收拾了一次。陆晃和杜琴已经准备好,两人坐在一旁闲聊。邓廷歌忍不住多看了陆晃几眼。 他觉得陆晃这个人十分有趣,比如自己每一次见他都会觉得他很不一样。此时的陆晃因为脱去了平时随便穿的衬衣,换上搭配好的整套服装,发型和妆容都经过打理,乍看上去也没有那么平庸了。 妆化到一半,邓廷歌又想起罗恒秋。他给罗恒秋发信息,罗恒秋没有回。 信息原本很长,他写了删删了写,最后只剩两句话。 【我知道包嘉树的事情了。谢谢。】 发出去之后他十分紧张,想了又想,觉得过分生疏,又补充了两条。 【什么时候过来我这里?我的五杯鸡做得越来越好了。】 【我在准备发布会。……想你】 化妆师皱眉说:“脑袋抬起来。怎么脸红了,嗯?” 邓廷歌:“这里闷得很。” 发布会一切顺利,只是在最后举行记招的时候,果然有记者不顾工作人员强调的规定,向邓廷歌提了个问题。 “请问你对于你和华天老总罗恒秋的关系有什么想说的吗?” 当时已经是发布会的尾声,台上的一行人都已经起身准备往后台走去。那记者问得突然又响亮,一下子吸引了所有人的视线。 工作人员立刻反应过来,拿起话筒试图维持现场秩序。但记者们纷纷躁动发笑,等待着邓廷歌的回应。 邓廷歌回头盯着那个记者看了一会儿,在记忆里搜索半天才想起,这个人也曾在《久远》的宣传活动中问过他一些不怀好意的问题。 他也记得钟幸说过,这个记者所属的刊物的主编和包嘉树是关系非常非常铁的老友。 台下的几十双眼睛盯着他,他身边的陆晃和杜琴也看着他。 杜琴拉了拉他的衣服,让他继续往前走。 邓廷歌走了几步,回头看到那些渴望着他的答案的记者们。 他们仿佛在等着看一个笑话。 邓廷歌转身走到台前,拿起了已经关掉的麦克风。 接到钟幸的电话时,罗恒秋刚刚结束一个冗长的会议。他十分艰难地说服了股东们接受华天撤出包嘉树这个电影项目的决定,身体和精神都非常疲倦。 “你上网,我给你发个新闻。”钟幸的声音有些急,“别说废话快开电脑!是你家邓廷歌的事情!” 罗恒秋回到办公室立刻点开钟幸发过来的邮件,里面是一个视频网站的地址。页面打开之后,他熟悉的人出现在有些嘈杂的现场里。 罗恒秋盯着视频的标题,惊得半天回不过神。 “公开回应”和“传闻”两个关键字让他一下子愣住了。 ——“请问你对于你和华天老总罗恒秋的关系有什么想说的吗?” 毫不客气的提问之后,他看到邓廷歌犹豫了片刻,走回台前拿起了话筒。提问的声音又响了一遍,套着各式各样媒体标示的话筒不停地往前伸,迫不及待地,像抢食的动物。 然后,他听到邓廷歌平静地说:他很好。 视频中传出躁动的声音,邓廷歌身边的几个人都有些惊讶,罗恒秋看到了挤在人群中试图阻止邓廷歌的常欢。 他坐了一会儿,把视频往前退了些,又听邓廷歌把那句话说了一遍。 听完之后,再退一次,又退一次。 别的声音都进不了罗恒秋的耳朵。他坐在椅中,握着鼠标的手有点颤抖,只反反复复地听邓廷歌一遍遍说那句话。 “他很好”。 ☆、第66章 他知道了 回到后台的邓廷歌迎接了来自暂时将模式切换为“常·凌乱·欢”的经纪人的狂轰滥炸。 “天哪你疯了吗!!!”常欢举着手机大吼,“它已经过热关机了!太多电话了!你说话之前能不能先跟我打声招呼?钟幸说什么你忘记了么?找抽是不?!讲话过过大脑啊!就等着你这句话呢!” 邓廷歌:“别急,喝口水嘛。” 常欢:“喝你个头啊混帐!” 邓廷歌毫不生气,笑嘻嘻地安慰她:“别生气别生气,我老早就想说了,就是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你不是说投资商和制片其实也都很希望搞噱头么?那不正合他们的意?” “你是为了噱头才说的?” “不是。”邓廷歌殷勤献上一杯温水,“我是在想补救的办法。” 常欢无话可说,颓然坐在沙发上:“你真是超级麻烦,怎么就能搞出那么多事情呢……” “欢姐你行的。”邓廷歌笑得灿烂,“看好你哦。” 常欢有气无力:“滚你的。” 制片和投资商都很开心,但导演非常不开心。 邓廷歌等记者们都撤了,才从休息间里钻出来。陆晃等人在外面等他,看到他走出来,个个神色微妙。 “导演走了。”陆晃主动跟他打招呼,“气得头发都掉了。” “哦。”邓廷歌给他们道歉,“我给大家道歉,不好意思。把记招搞砸了。” “不不,没有砸。”陆晃笑着摇头,“记招就是为了宣传电视剧的,这下很好,这个剧很快就会成为关注的重点。你搞砸的是导演的心情。” 邓廷歌心想你这人怎么那么会说话呢,委婉一点不行么。 陆晃笑眯眯看他。邓廷歌觉得他的笑容有些奇妙,一时间也不知道该露出怎样的表情的回应。 记招就这样结束了。常欢第一时间跟钟幸报告了这边的事情,钟幸那时正要赶赴许医生的约会,大手一挥,让常欢全权处理,不用跟自己汇报,也把常欢气得说不出话。 “不干啦!”常欢愤怒地拍方向盘。 “好好好。”邓廷歌心不在焉地翻手机。罗恒秋没有发来任何信息,他想他可能还不知道这件事。 邓廷歌此时才从混乱和激动的状态中回过神,有些紧张和羞涩。 那句话其实并没有说明任何状况。他也不是想针对记者的那个问题做出解释,只是还能够说别的么?让那些心怀叵测的人消停,让罗恒秋知道自己明白他的所有心意,还有别的更好的话么? 此时在车上,在安静的环境里,邓廷歌才慢慢意识到其实还有很多可以说的话。更动听的、更美妙的、更浪漫的、更温柔的,它们都比自己说的那三个字好得多,如此适合对他思念的人表白爱意。 他懊悔又彷徨。可能以后再没有这样的机会,能让他对着那么多人说这样的话。邓廷歌心想他可以说得更好的,为什么当时没有想到呢?他读过那么多书,脑子里拥塞着那么多缱绻的台词,结果那一刻却什么都想不出来。 跳到舌尖的只有“他很好”。 钟幸的工作室不用回去了,常欢直接将他送回了家里。临下车的时候常欢还亮出中指狠狠冲他一挥。 “老娘又要加班了!”常欢怒道,“今晚本来要去相三个亲的!你赔我三个高富帅!” “欢姐,我觉得吧……”邓廷歌走开了又回头,趴在车窗上说,“你不用加班,不用写通稿。只要今天那些人能把我说的那句话原原本本放出来就够了。” 常欢:“……不澄清?” 邓廷歌:“我都说出来了,还澄清什么?我不怕呀,这是事实,师兄确实非常好。” 他笑起来,眼角眉梢都带着些幸福的意味。 常欢无奈了。她关了车里的广播,认认真真地对他说:“你很冒险。” 她做经纪人的时间长了,见过很多这样的例子。一时冲动的表白,满不在乎的处理,最后事态一发不可收拾,变得无法掌握。只要邓廷歌想,她随时可以给他举出十七八个例子。 但常欢突然间什么都不想说了。 “我知道了。”她慢慢点头,看着邓廷歌说,“小邓,罗总很好,其实你也很好。一个人能做到不骗自己就不容易了,如果还能做到不骗别人,他是难得的。” “……这是鸡汤么?”邓廷歌问。 常欢:“是啊,你喝不喝?” 邓廷歌:“喝的。谢谢欢姐,你也很好!祝相亲顺利!这次不要嫌弃大肚腩了!” 邓廷歌打开家门,发现罗恒秋居然也在。 他才刚刚脱了外套,领带甩在沙发上,正在解领口的扣子,是一副刚刚回来的模样。 “师、师兄……”邓廷歌顿时忘记了自己预设的所有场景和台词。 回来的半个多小时里,他设计了好几个场景和台词。无一例外都是自己兴高采烈地向罗恒秋展示记招的视频,然后罗恒秋会夸奖他,亲吻他,两人再兴高采烈地做一回。或者几回。 只是他没有想到罗恒秋会比自己先回来。一看到师兄平静看过来的眼神,他顿时就没了把那些场景完成的勇气——没有跟罗恒秋商量过,他心里非常忐忑。 “结束了?”罗恒秋将袖子捋高,转身看着邓廷歌。 邓廷歌:“结束了。那个……” 罗恒秋:“今天还要出去么?” 邓廷歌:“不、不出去了。那个……我……” 他心想直接说可能还不够,最好找出个视频什么的给罗恒秋看看。他于是低头掏出手机,准备找刚刚看到的那个视频新闻,没提防罗恒秋突然扑上来,将他狠狠撞在门上,发出巨大的声响。 然后那个人就急切地吻了上来。 邓廷歌的唇甚至被他咬了一下,有咸涩气味在两人口唇间弥散。罗恒秋舔了舔他的伤口,将带着血腥气息的舌头粗暴地探入他的口中。 他非常用力地抱着邓廷歌,隔着温暖厚实的衣物,将还未反应过来的邓廷歌困于自己和门扉之间,以令邓廷歌吃惊的力气和迫切与他交换气息和唾液。 邓廷歌愣了一瞬,然后才猛地反应过来——他知道了。 他摸索着握住了罗恒秋的手腕。袖口已经捋起,露出他带着肌肉线条和干燥皮肤的手臂。他攥紧了他的手,手指慢慢与他相交,另一只手环着他被衬衫包裹的腰,将人拉近自己。 这一场吻突如其来,却令两个人都沉迷不已。 罗恒秋喘了口气,着迷地看他。玄关的声控灯幽幽地亮着,橙黄色灯光落在两人头上脸上,他眼里的邓廷歌像他的信仰。 虽然罗恒秋从未有过信仰,但这一刻他愿意把这个人揉进自己的血肉里、生命中,填密自己未来所有的空隙。 “师兄,等等……”邓廷歌把他的手拉开,“换个……” “不,就在这里。”罗恒秋手有点重,他拨开了邓廷歌额前的头发,露出他明亮好看的眼睛。 他想要立刻玷污自己的信仰。 罗恒秋吻上邓廷歌的眉间,那动作带了点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的虔诚和深挚。 (拉了个灯。) 邓廷歌摸着他汗湿了的头发:“出汗了。会着凉的。” 罗恒秋还没开口,他就开开心心地抱紧了他:“让我温暖你吧~” “……酸。”罗恒秋亲了亲他的颈侧,额头抵在门上,没什么力气地说,“起鸡皮疙瘩了。” 他坐在邓廷歌身上,邓廷歌靠着门,两个人都没有起身的意思。 邓廷歌其实有许多话想跟他说。但好像又没了说明的必要,只是慢慢给他擦去背脊上隐约的汗水。罗恒秋依恋着他的感觉非常美好,他心想早知道,早知道就趁着玉兰奖之后立刻跟记者表明算了。 颈侧的气息仍旧带着热度。邓廷歌突然开口提了个想法:“师兄,我能抱起你吗?” 罗恒秋:“……什么?” 邓廷歌:“我抱你去洗澡吧。” 罗恒秋:“……不!不用……你别!” 邓廷歌亲了一口他的手,兴奋地说:“我试试。你别乱动。” 罗恒秋只好由他去了。 虽然抱得比较艰难,但总算有惊无险。邓廷歌开了热水帮罗恒秋洗头,把他被自己揉乱的头发全都打湿。他隔着水雾看罗恒秋,发现罗恒秋的眼神没落在自己身上,但脸很红。 邓廷歌知道他在尴尬什么,越想越觉得师兄有趣,低头小心给他擦去快要流到眼睛里的泡沫。 不用等到第二日,网络飞快的传播速度在发布会结束之后,就立刻将邓廷歌那句“他很好”传播开去了。 确实引起了小范围的地震。不相信他是同性恋的粉丝坚持认为这句话有很多种解读方式,顺便在论坛里普及了语用学和语境的基本常识;相信他是同性恋的粉丝挖出一年前的种种旧闻,挖出所谓“他和那个人已经在一起很久了”的传言,说明自己男神坚贞不渝,是为圈中典范。一心要黑他的人则纷纷拿着这个把柄,把各种是是非非往他身上套。路人看得很开心,广告主看着增长的点击和流量很开心,周刊杂志看着增加的销量,也很开心。 “……邓廷歌太……敢了。”肥肥的经纪人抹了一把汗水,抬头说,“这下《大唐君华》这个剧简直不用打广告,我的天。” 胡慕摸着下颚上那道刚刚脱痂的伤口,没怎么听清楚他的话:“什么广告?” “听说《大唐君华》是去雪山里拍戏?”经纪人也自顾自地说下去,“雪山哦我去,太苦了。” 胡慕:“……在零度的气温里拍跳海自杀的戏,好像也没好到哪里去吧?” 他裹着一床被子抖着声音说。 不远处终于传来导演响亮的一声“过了”,胡慕这才松了口气。 ☆、第67章 给个机会呗 胡慕依旧演着不轻不重的小角色,收入和以前相比大不相同。经纪人手里不止他一个演员,但和他相处时间最长,也最清楚他现在的状况,所以能陪着他就陪着他。 “不要小看我啊,我的人别人不许欺负的。”经纪人说。 胡慕说没人欺负我呀。 确实没人欺负他。因为没人理他。 经纪人拧开保温瓶让他喝姜汤。滚烫的液体灌下去,整个人才慢慢缓了过来。 跳海自杀的戏份过了,也就没他什么事情了。胡慕坐在旁边等身体暖和起来再离开,手机在外套口袋里突突突地震动,又是孔郁的短信。 胡慕很无奈。他任它突突突个没完,等不突了才掏出来看。 每一天的内容都大同小异:拍戏吗?吃饭了吗?有空吗? 因为自己没有给他那个回应,所以孔郁常常借各种机会骚扰他。孔郁的骚扰是很文明得体的,胡慕并不反感,他甚至有时候还觉得很喜欢手机在口袋里突突突震动:这说明有人肯这样不疲倦地惦记着他。 “小胡,走了。”经纪人走过来,“去试镜了。” “好。”胡慕跟剧组的人告别之后离开,最终还是没忍住给孔郁回复了一个信息。 【我拍完了,现在去别的地方试镜。】 按道理说,像胡慕这种已经有了一定知名度的演员很多时候是不需要试镜的。但他现在人气急跌,每一次试镜他都不想放过,机会这种东西一旦错过了真的就没有了。 第17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8节 亲爱的空想家 作者:凉蝉 第18节 民国剧、古装剧、抗战剧、奇幻剧……胡慕去过很多剧组,见过不少导演,得到的机会虽然不算特别多,但他大都十分珍惜。 实际上靠自己去拼确实是非常累的。他每每回到家里,都会这样想。但这累累得令人心安,不像以往,虽然看似轻松,却永远似站在悬崖边上,那些前一刻捧你的人,下一刻就能在背后推你一把。 经纪人送他到片场去试镜,自己提前走了。胡慕试镜完毕,不好不坏,中规中矩,他很忐忑。对方也没有说是否一定要他,只是让他先到外面去等候消息。 胡慕在片场外头的小吃档里坐了一会儿,要了一碗馄饨面吃起来。吃了一半,面前坐下来一个人。 他抬头一看,勺里的一个馄饨没舀稳,噗地掉进了面汤里。 “你在这里试镜?”孔郁掰开了一双筷子,开始大口吃他的叉烧面。 胡慕左看右看。小吃档比较冷清,现在并不是人最多的时候,别处都是空荡荡的位置。他嗯了一声,抖着手把那颗馄饨送进了口里。 孔郁吃得比他快,吃完了又叫了一份馄饨。 胡慕:“你很饿?” 孔郁:“嗯。昨晚和早上都没怎么吃东西。” 他告诉胡慕自己昨晚上要拍一场飙车的戏份,本打算全程都不用替身,但有些撞击的镜头非常危险,他撑着拍了大半场,剩下的交给替身了。孔郁胃口本来挺好,但拍这场飙车戏拍了整整一晚上,他不敢多吃东西,觉得随时都可能吐出来。 胡慕:“哈哈哈哈!” 孔郁:“笑什么?累死我了。” 那场戏一直拍到了凌晨五点,天色不对了,导演这才喊了结束。 “今晚还要拍。”孔郁慢吞吞吃馄饨,“没事瞎飙什么车,什么鬼扯的情节。” 他嘀嘀咕咕发了一些牢骚,胡慕认真听了,还很慈悲地将自己碗里的馄饨给了他几个。 这样就很好嘛。胡慕心想,这样才是正常的交往方式。 结账之后两人一起走回去。胡慕没接到电话,估计自己没被选中,他想陪着孔郁走一段路,再听他说说闲话。 只要孔郁不讲那些让他紧张无措的话,他觉得孔郁还是很可爱很有趣很帅气,他还是很愿意喜欢他的。 孔郁带着他左拐右拐,拐进了一条挺长的走廊。胡慕隐约听到远处传来车辆发动机的声音。 “在调试车辆。”孔郁说,“摔死我了,你看。” 他把袖子捋高。冬天穿的衣服挺厚,但他的胳膊还是显出了一大片正在转为淤青的软组织挫伤。 胡慕看看他的伤:“可怕。” 孔郁:“是啊。” 胡慕忍不住伸手去抚摸他的伤。皮肤上肿起了一片,按压下去有点软。孔郁“嘶”地倒抽一口气:“别压!” “对不起对不起!”胡慕连忙放开手,“走神了。” 孔郁弯下腰,低着头看他:“你怎么了?” 他一下子凑得太近,胡慕猛地往后一缩,和他拉开了距离。 孔郁:“……” 胡慕:“没什么。就是,就是工作不多。” 孔郁盯着他:“你怕我啊?你怕我亲你?” 胡慕心里说是的,嘴上说“没有”。 孔郁说那好吧。 他飞快凑过去,果断亲了一下。 胡慕:“……………………” 孔郁勾起嘴角笑:“给个机会呗。” 回去的时候胡慕总算接到了剧组的电话,他被选中了,而且是这段时间以来戏份最多的一个角色。他很高兴,想要跟人分享,想了想,果断跳过孔郁,给邓廷歌拨了电话。 邓廷歌知道之后也挺高兴的,两人寒暄了几句,邓廷歌告诉胡慕自己正在外面拍戏:“冷啊我去,太冷了。比傻强那地方冷多了。” 胡慕觉得既然他在工作,也不方便跟他聊天说自己烦恼的事情,两个人聊了半天,挂了电话。 邓廷歌把手机给助理,继续站在避风的地方发抖。 陆晃和他站在一起,两人身上都是沉重的盔甲。在甘肃这边拍摄的戏份是杜蘅和冯修文入朝为官后,到边疆督军的情节。杜蘅虽然是文官,但也要套上盔甲练习马术。邓廷歌和陆晃都觉得骑马非常有趣,但穿这件道具的过程却十分辛苦和劳累。除却穿的过程,在演戏和休息的时候他们都不能坐下:道具服装容易出现褶皱,甲上的装饰物也容易移位,两人只能站着。 “我看过你跟丘阳拍的那个片。”陆晃说,“不过名字我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邓廷歌觉得陆晃这人吧,实在很会聊天。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说完了拍戏就说自己看过的那些作品。邓廷歌挺想问他以前拍电影的事情,话还没说出来,他就看到远处跑来一个人。 “吃完饭了?”陆晃从来人手里接过两个热气腾腾的包子,顺手递给邓廷歌一个,“别跑,出汗了会着凉。” 邓廷歌看看他还包扎着的手臂,又看看来人的脸,冲他很热情地笑。 和《大唐君华》一起在这边拍戏的是《九寸针》剧组。 《九寸针》是武侠大家苏方最受欢迎的一部作品,历经多年终于改编成电视剧,主角由丘阳来演,面前的年轻人演的是男二号。 邓廷歌记得他叫楼小衡,还记得他在片场外面招呼过自己。但他确定楼小衡完全没有认出自己来。 这是楼小衡和丘阳的第二次合作,两人又和陆晃关系很好,平时没事就过《大唐君华》的剧组来聊天玩儿,邓廷歌和楼小衡没几天就熟悉了起来。 楼小衡亮出一个保温瓶摇摇,一脸自得:“姜汤,要吗?” “甜的?”陆晃问他,“甜的不喝。” 楼小衡:“……姜汤不都是甜的?” 陆晃说不要,他就给了邓廷歌。 “我们剧组的福利,你们没有啊?”楼小衡笑着说,“这么冷的天气,要保暖。” 邓廷歌谢过之后就喝了。他想昨晚上罗恒秋跟自己也是这样叮嘱的,师兄还很认真地表示自己会煮很多种姜汤,味道层次丰富,喝之难忘。一边想一边笑,他完全没注意对面两个人好奇地看着他发笑。 ☆、第68章 不要脸的失落 戏拍得比较顺利。邓廷歌很喜欢和陆晃、彭子安这样的人一起工作,省时省力,还能逼着自己去学习和进步。 几乎每一场戏开拍之前,主要的几个演员和导演都会凑在一起讨论表演的细节。木木本来说要过来,但她时间安排不开,多数时候都用电话和网络跟他们沟通。除了拍摄之前讨论,结束拍摄的当天晚上一般都会有一次检讨的时间。剧组的演员们聚在房间里,针对今天自己表演中的问题提出想法和疑惑。 邓廷歌心里很清楚,他演得非常好。彭子安是老演员,陆晃是和他最多对手戏的人,这两位对他都表现出了赞赏。同时他也知道,除了自己之外的其他人,也都演得非常到位,就连年轻的配角们也十分投入和认真。而他最关注的陆晃更是几乎每一场都令他惊讶。在山里拍摄的是中间部分的戏份,两人都入朝为官,并且被委派了重要任务。因为顾及到天气原因,拍摄的日程安排和剧本上的时间线是不一致的,上午还是两个愣头青紧紧张张地站在书坊外头等彭子安,下午在镜头前出现的可能就是已经上过战场的冯修文。 陆晃对冯修文的把握,令邓廷歌在看他表演的时候常常觉得自己是在享受。 雨雪中将旧披风转移到自己身上的同僚,和勒紧马头在山巅回望的少年将领,所不同的不只是表情,更是眼神、姿态、手势。 邓廷歌也为这个角色专门去练习过步态和说话的腔调。从前期的羸弱到后来的强硬,他用自己的方式诠释着对杜蘅的理解。但陆晃和他不一样:他享受着表演的快感,也显然享受着成为“冯修文”的快感。 “很有趣,不是么?”陆晃跟他说,“他在变化,所以我也要变化。这种变化很有意思,你会用另一个人的思维去想问题,你会完全地成为另一个截然不同的自己,俗一点说,就是一个身体里有两个灵魂。” 邓廷歌自己也非常理解这种感受:“一个灵魂驱使你表演,一个灵魂监督着你去思考。” 因而他和陆晃很谈得来。陆晃跟他聊自己以前拍的小众电影,他跟陆晃讲话剧表演的趣事。陆晃说听你念台词的感觉就知道你不一样了,上过舞台表演的人和只熟悉镜头的人是不一样的。 邓廷歌说是的。 他跟陆晃讲了自己认识的一个前辈的故事。那年表演的是一位京剧大家的传记,为了演好这位从小就在梨园里浸淫的艺术家,前辈去学了京剧。“当时他四十多岁,表演的前半段都尽力化妆成二十来岁的样子。到后来他以四十岁的面貌出现的时候很多人才认出他是谁。”邓廷歌说。 陆晃:“什么意思?听声音认不出来吗?” 邓廷歌笑着说:“你知道他是怎么学的吗?他不仅学唱段,学动作,他连平时说话的腔调都学习了,在台上的时候他发音的方式是完全不一样的。那位老艺术家已经过世很多年啦,前辈于是就去找那些和他当年同龄的京剧表演者。因为一个人从小练习吊嗓子,从小就唱戏,他的声线和普通人是不一样的。前辈花了一年的时间去摸索,结果只演出了三场就被叫停了。被老艺术家的孙子告了。” 陆晃露出向往的表情。 ”了不起。”他轻声说,“三场也值了。哎,我想看。” “下次他再有演出我一定叫你。他对声音的处理特别厉害,不看人的话,台上台下你是认不出来的。”邓廷歌说。 陆晃心里对邓廷歌所说的世界那个向往啊,简直像是饿了十几年的人突然见到了肉。 因而在听到陆晃身边的人遥遥对着自己发出“他喜欢男人”的嘲讽时,邓廷歌心里是有些惊讶的。 在没有和罗恒秋在一起之前,他对这些事情十分不敏感。学校里成双对的自然有,被校外的人包养的学生他也不是没有见过,但还是和师兄勾搭上了之后,邓廷歌深藏的那根雷达才开始发挥它强大的检索和辨识功能。 所以他很早就看出来,陆晃和隔壁《九寸针》剧组的楼小衡关系不太简单。 细节太多了:吃饭时互相莫名其妙的一笑,偶尔躲在一边说悄悄话,更重要的是邓廷歌觉得陆晃有时候看楼小衡的眼神自己是很熟悉的。 大概就是罗恒秋做好饭之后叫他去吃时会露出的那种神态。 出言讽刺他的是《九寸针》剧组的一个女演员。邓廷歌听过她名字,但对她好不熟悉。她说话的时候正好站在楼小衡和陆晃身边,声音没有压低。于是这种仿似坦荡的话语更显得刻意了。 邓廷歌在瞬间注意到陆晃和楼小衡脸上流露的讶然,和紧接着的不安、尴尬。 他镇定地啃自己的肉,脸上什么波动都没有。 邓廷歌心想说得没错呀,我喜欢的那个确实是男的。 他也是在这一刻,在直接面对着这种奚落的这一刻,才知道自己当时说的“他很好”对自己也是有莫大意义的。 在人前承认了,也等于是对自己确认了。罗恒秋很好,比我好,比世界上我遇到的大多数人都好。和这样好的人在一起,他还会怕这样的小风小雨么? 自己原来也从那三个字里借得了勇气。邓廷歌细细地用牙齿和舌头捋骨头上的肉丝,心里恍然大悟地想。 这件事对邓廷歌的影响微乎其微。他知道那女演员说的话并不代表陆晃和楼小衡的想法,但在平时的接触中,他还是尽量客气了。倒不是因为那些话的影响,而是他意识到就算陆晃和楼小衡真的在一起,但这两个人显然还没有把这件事情公开,和自己这种公然表白的人很不一样。若是因为和自己混太多,被跟那位出言不逊的女孩子一样想法的别人想到了别的地方,那就太对不起陆晃了。 然后就在他确定这些想法后不久,他就在饭后散步时,看到了在灯光和雪路中手牵手散步的陆晃和楼小衡。 虽然楼小衡立刻将手甩开了,但邓廷歌两只已经被启蒙的透视眼将什么十指紧扣的细节都看得清清楚楚。 邓廷歌脸上很平静,心里已经狂风骇浪,惊天动地。 于是一奔回房间,立刻给罗恒秋打电话。 “师兄我们好久都没去散步了。”他说,“要牵手,牵着手的那种!” 罗恒秋:“不想牵,你手汗大。” 邓廷歌:“……师兄你以前不是这样子的。我是紧张。” 罗恒秋哼地一笑:“紧张什么,怕人看见?” 邓廷歌:“不是,是太喜欢你了所以紧张。” 罗恒秋:“……” 他做作地咳了几声,勉勉强强把不由自主露出来的笑容压了下去。 哦。他沉静地说,是吗,没证据。 没谈恋爱之前,邓廷歌对于每天在校园角落里上演的情侣对话是很不能理解的。他还跟刘昊君认真探讨过,为什么女孩子会乐此不疲地为了早餐吃什么而咯咯咯笑上十分钟,而男孩子居然陪着她说“那包子呀”“有这个馅那个馅”“要不面包吧”“有这个味那个味”,也能说上十分钟。“拿饭卡去食堂,看到什么吃什么咯。”他说。刘昊君批评他没有情趣,不懂种种废话中蕴含的爱意是多么悱恻缠绵,然后他被邓廷歌一句“你也没谈过啊”气得差点吃不下饭。 但邓廷歌现在完全懂了。 他已经为了这个所谓的“喜欢你的证据”,跟罗恒秋扯了半个小时。 “不能再说了。”邓廷歌正色道,“再往下说我就只能讲那些事,你又得说我不要脸皮太厚耍流氓……” 他心里其实很想讲。因为没试过在电话里描述那回事,而他现在有些想念罗恒秋。这想念的内容十分具体,具体到罗恒秋的皮肤、耳朵、嘴唇、轻皱的眉头、沁汗的背脊,等等等等。 但罗恒秋果然拒绝了:“那就别说了。” 邓廷歌:“……好吧。” 像是察觉到他的失落,虽然这失落很不要脸,但罗恒秋还是安慰道:“我过两天去看你。正好要去那边开个会谈项目,一个传统文化保护的影视项目。” 邓廷歌一下又不失落了。他于是把对罗恒秋的思念演绎得更为详细具体,一边想一边笑。 就在罗恒秋启程的前一天,山里的气候开始变化。雪很快就落了下来。 邓廷歌那时候正和陆晃在外面拍戏,小腿埋在雪堆里,冻得几乎失去了知觉。导演的嘴巴也差不多失去了知觉,含糊不清地说话。雪越来越大,但为了不耽误进度,借着这场和剧本内容几乎完全一致的雪,两人在雪地里坚持了几个小时。 天时地利人和,导演终于说收工,一队人艰难跋涉回去。 邓廷歌立刻联系罗恒秋让他不要过来了,这样的雪不可能进得了山。罗恒秋说他在机场,航班已经被取消了。两人各自忧心忡忡,又各自想出些话来安慰对方。 邓廷歌挂了电话,僵直地站着等待腿脚的温度缓慢恢复。等他和陆晃终于能坐下来,两人立刻开始吃饭补充热量。只是一顿饭还没吃完,周围就炸开了一个消息:楼小衡失去了联系。 陆晃站起来太急,汤水差点打翻。邓廷歌连忙帮他扶好。他头一次在不演戏的时候看到这个人脸上出现了霎时间的神情剧变。 ☆、第69章 回家算了 邓廷歌没见过这么大的雪,陆晃也没有见过。 但陆晃没有任何犹豫和迟疑,立刻开始着手做出门寻人的准备。室内的人都看着他,看他借了手电还往怀中揣了馒头。丘阳想要阻拦他,但陆晃没有听。邓廷歌走过去,将自己的手电筒和他的交换了。 “这个好用。”他说。 手电筒是罗恒秋为他选的,光线足又耐用。陆晃匆匆道谢就钻出门走了。风雪从开了一缝的门里疯狂灌进来,邓廷歌听到丘阳气急败坏地问自己为什么不拦着陆晃。 邓廷歌很少见到这么着急的丘阳。他确实也没有想过拦着陆晃,因为不可能拦得住。自己的恋人在风雪中失联,在还有寻回可能性的情况下让他一个人在这里等消息?邓廷歌和陆晃相处这段时间,知道这是个极其坚定和独立的人,他没办法干等。 “他等不了的。”邓廷歌说,“你根本拦不住他。” 丘阳挺凶地瞪着他。 邓廷歌攥着没了信号的手机溜到一旁等候。他也吃不下东西了。罗恒秋可能正在拨打着无法接通的电话,可能也在担心着失联的自己。 一夜无眠。邓廷歌看到丘阳坐在自己的对面,停电之后只能瞧见他手里那一点不熄灭的火光,明明暗暗地亮着。 两天之后,陆晃和楼小衡等人回到了山庄。所有人都没事,大家全松了一口气,尤其两位急得上火的导演。两人很快被拆开,被各自的导演训斥半天。陆晃将邓廷歌的手电筒还给了他,很感谢他那时的援手。 邓廷歌自己没有做任何事情,这谢意令他很羞愧。 之后不久,山庄里来了一辆车子,车上下来两三个干部模样的人,还有一位行色匆匆脸色沉沉的男人。男人径直往楼小衡和丘阳那边过去了,邓廷歌正在山庄外面帮着工作人员扫雪和清理落木,心里突然一动,莫名地抬起头朝那辆停在外面的车子看去。 他扔了手里的大扫把,飞快地走向那辆车子,拉开了车门。 罗恒秋坐在车里,手里拿着手机,脸上带着几分惊愕:“你手机怎么不通?不是,你怎么知道我来了?” “我不知道。”邓廷歌溜上车,顺手关了门,紧紧抱着他,“就觉得这边好像有人。” 罗恒秋拍拍他的脑袋和衣上雪沫,笑道:“还有预知能力了。” 被压抑着的紧张和恐惧这时才缓慢释放出来。邓廷歌抱得他生疼,他也嗅闻着邓廷歌头发中的湿气和汗意,揪着他的外衣,扭着腰拥他。 两人什么都没说,只是反复确认着怀中人的体温。 邓廷歌吻了吻他的鼻子,长长舒出一口气:“还要去开会吗?” “暂时不开。”罗恒秋擦鼻子,“情况还不明朗。我在机场等了一晚上,后来听说这边政府部门的人要来这里察看情况,所以就让朋友还了我一个人情。你这里情况怎么样?” 邓廷歌简单跟他说了一下,除了停电和有人失联之外,并没有太大的问题。 “可能拍不下去了,还会继续下雪,暴雪。”罗恒秋说,“回家算了。” 邓廷歌说好。 车子还要继续开往别的地方,邓廷歌和罗恒秋聊了一阵,远远看到山庄的门开了,有人走出来。他抓紧时间,又吻了罗恒秋一下才跳下车。 “不许擦。”他装作凶巴巴地说。 之后不久,两个剧组都开始了撤离。回去的路上邓廷歌接到常欢发来的信息,有个新的影视项目,制片人对他很感兴趣。 那个项目正是罗恒秋之前跟他提过的传统文化保护项目。项目将会以纪录片的方式去制作,是长达十集的大型纪录电影。每一部电影都由不同的人物、地点和文化特色构成,邓廷歌作为其中某一部纪录片的引导人,将以旅行者的身份游历,并且介绍当地的传统民俗文化。 这其实就是一个比较特别的真人秀节目,邓廷歌倒是觉得相当有趣。 【我有兴趣。】他回复道,【现在准备到什么程度了?】 常欢:【才刚开始准备,不着急。你如果有兴趣回来之后我和你一起去找那个制作人聊聊天,你先了解清楚再说。】 邓廷歌想了一下,惊觉自己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工作都很多:《大唐君华》的拍摄、这个真人秀节目的筹备,还有导师那边说了很多次的一部希望他参与的话剧,以及出发甘肃之前手里拿到的几个电视剧本子,还有钟幸那边正在商谈着的一部电影…… 虽然有点累,但生活充实到这种程度,他觉得很知足了。 数月之后,《大唐君华》拍摄完成,各个渠道的宣传开始密切配合着进行。 邓廷歌在常欢的敦促下也申请了一个微博,他想关注罗恒秋,但罗恒秋说他不玩这玩意儿。他关注了一堆认识的演员,想关注一些大腕吧又觉得不好意思,但没过几天,一忙起来就把这件事抛在了脑后。等很久之后又一次想起来,他才发现自己一条微博都没发过。 想了一想,顺手将罗恒秋昨晚上做的一道糖醋排骨发了上去。 十二个小时之后,评论仍旧为零。 邓廷歌觉得微博实在不好玩,他决定将这个app拖到角落,轻易不会再临幸。 《大唐君华》和《九寸针》的宣传几乎是同时、同步进行的。两步都是古装题材电视剧,宣传渠道又大量重合,不少路人观众一开始纷纷表示分不清两部电视剧,完全靠看脸来辨认:有丘阳的是这个,有邓廷歌的是这个。 丘阳和邓廷歌这对在《第二王储》里成功拉郎的cp被拆了,而且还拆到了两部注定要抢收视率的电视剧里,cp粉痛不欲生,段子和文层出不穷,各种奇妙的be纷纷冒出来。 常欢非常喜欢看他俩这对cp的文和段子,逮着空就给邓廷歌念。 “太惨啦!你失忆了又毁容了,最后回到娱乐圈里和丘阳竞争,把丘阳从一线小生的位置上挤了下去,噢,天啦~” 邓廷歌:“……” “不过后来丘阳根据你的身体认出了你的身份,悔不当初,渣攻变忠犬,回头狂追妻。后面撒糖不要钱啦,还有视频剪辑呢你要不要看?哦对,还有相应的剧情歌,有一句说‘你在我一生的过往里不朽’,是不是很带感?” 邓廷歌:“……听不懂,不理解。不是,你刚刚说什么?什么根据我的身体认出我?好狗血呀,他怎么认的?” 常欢停口了,慢慢转头看她。暮色苟延残喘,照得车前盖闪闪发亮,也映得常欢的眼睛闪闪发亮。那是一个非常兴奋和激动的表情。 “相信我。”她微笑着说,“细节你不会愿意知道的。” 邓廷歌:“是的我不想知道你不用说了也别笑了好吓人……” 常欢一路仍不肯放过他,跟他东拉西扯地说自己看的cp文,剧情种种跌宕,也确实令邓廷歌大开眼界。 下了车见了制片人,常欢已经收起了车里那一副模样,身上严丝合缝地蒙着一张精英的皮,看不出一丝空隙。 和负责那个传统文化影视项目的关键人物已经见了好几次。对方给邓廷歌和常欢留下了很好的印象,同样邓廷歌的认真和诚意也很让对方欣赏。常欢说这个项目华天传媒也有投资,罗总不可能给你坏东西的呀。邓廷歌知道这个项目会找到自己跟罗恒秋应该也有那么一点点关系,但他已经毫不在意了。 希望邓廷歌负责扮演引导者的是前往云南某个山区的部分。 “我们会配备向导和翻译。”制片说,“那里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没有翻译很难进行。这名翻译是我们在当地民俗研究院里找到的一个研究人员,沟通绝对没有问题。” 邓廷歌认真看着这些资料。 根据时间安排,他们将在一个月后出发。在出发之前邓廷歌要做的功课有许多,大部分都是当地的一些习俗和禁忌内容。他看得津津有味。 “车辆是赞助商提供的,包括路上的食物、工具、衣服鞋袜,都有赞助商。当然衣物这些你可以带自己习惯穿的,只要最外面那一层穿着赞助商的就行。”制片人和他详细解释,“这次的拍摄团队非常专业,我们力求真实,形象这些当然会顾及,但肯定没有你们平时拍戏那么讲究。” “没关系的。”邓廷歌坦然道,“写实就行,我觉得这样就很好。” 制片人:“好好好。那你什么时候有空,我们联系那位向导和翻译,你们可以先熟悉一下。” 这个项目有宣传部门的力量参与,对整个过程都盯得很紧。制片还叮嘱邓廷歌最好先练练酒量:“他们都很会喝酒,去到那里肯定要开宴接待,你必须喝。不然还没进山呢,就先倒在酒桌上了。” 邓廷歌说好好好。然而他酒量十分平常,心想回去要找出罗恒秋那些酒好好灌灌才行。 这头的工作安排得很紧凑,《大唐君华》已经播出在即。 罗恒秋早就看过了《大唐君华》的预告片,他已经勉力表现得平淡,但邓廷歌看出来他很喜欢。 首播的那一天邓廷歌没办法和罗恒秋在家里看,剧组约了部分关系良好的传媒,正儿八经地一起看首播。 邓廷歌:“师兄,你想不想去看?” 罗恒秋:“想就能去?” 邓廷歌说是的。他带个人进去,并不是什么难事。 “算了,不方便,会被拍到的。”罗恒秋说,“我在家里看就行。” 邓廷歌在沙发上盘腿坐着,歪脑袋看罗恒秋:“师兄,你是不是很喜欢我在戏里的那些造型?” 从杜蘅的少年时期到中年时期,从一个愣头愣脑的书生到立于城墙上与昔日挚友对峙的朝臣,邓廷歌换过很多个造型。每一个造型他都拍了下来,全都给罗恒秋看过。 罗恒秋盯着正在卖广告的电视屏幕,嘴角动了动,像是一个很轻的微笑。 “嗯。”他承认了。 邓廷歌捂着自己心口歪倒在他肩上,无声地笑。 罗恒秋推了他脑袋几把,推不起来,只好由他压着,伸手揽着他的腰,把他半拥在怀里。 预告片一共有四五个版本,有以故事线为主的,也有以某个主角为主的。邓廷歌自己也有一个“杜蘅版”的预告片,罗恒秋非常非常喜欢。 在那一分多钟的预告片里,他看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邓廷歌。 杜蘅在渡船上回头,满脸不谙世事的笑容。他对坐在船舱里的冯修文说:“冯兄,你快出来,雨停啦。” 乌云散尽,金箭簇簇。 江水平缓流动,两岸山色苍翠。 然后下一刻,满山翠色都收在一张宣纸上。杜蘅提笔,审视着自己的新画,露出平静的笑容。他已穿着官服,正将蘸了浓墨的狼毫放在笔架上。书房外是沥沥雨声,雨声里又隐隐传来奔跑的声音。 “报!”士兵在雨里的长街中勒马停住,“报杜大人,军情有变!” 雨越来越密了。杜蘅和冯修文骑着马,在几乎笼罩了全部视野的豪雨中跋涉。他看见冯修文腰侧新打的如意结,是他爱恋的那个女孩的手法。 杜蘅收回目光,默默审视着冯修文的背影。 他的目光里已经没了当时招呼朋友出舱看景的清澈和纯然。眼睑皱起,眉头微拧,嘴唇紧抿,在下巴上显露出紧张和戒备的线条。 杜蘅摸了摸马上的箭筒。 他抽出一支箭的时候,已站在烟火滚滚的城墙上。 “杜大人!”有人在声嘶力竭地喊他,“撤吧!撑不住了!” 杜蘅披着战甲,脸上伤痕累累,裸露出来的手背上尽是烧灼痕迹。他听若不闻,架箭拉弓,直至城下乱军之中的一人。 此时仍是淅淅沥沥的雨,雨中的废土中燃着未灭的火堆,尸体蜷曲在平原上。镜头飞快移动,给了冯修文一个正面特写。 那是一张狠戾又冷静,狡猾又自得的脸。 “杜蘅!我不杀你。”他高声喊道,“我仍将你当做冯某人此生唯一挚友!但天下靠你这样的人守不住!” 杜蘅面色丝毫不变,是视死如归的平静,也带着隐隐的悲哀和绝望。 他拉满了弓,箭尖在空气中轻颤。 惊雷乍起,所有烟尘、兵马、血肉、人影都在浓墨一样的幻境里缓慢消融又汇聚。 一位年轻书生踏进船舱,手里的油纸伞一滴滴地往舱里坠水。 “在下冯修文,兄台如何称呼?”他笑着问。 在画面完全暗下去之前,有一个声音愉快地回答了他的问题。 “杜蘅。” 罗恒秋将这个预告片看了很多遍。邓廷歌很出色,他以前就知道,但看了预告片之后就更加确认了这个事实。 杜蘅这个角色事实上远不如陆晃的冯修文更出彩。他坏,但坏得有根有据,有血有肉。杜蘅的好就稍显单薄了一点,他仿佛是创作者寄予那个时代的梦想:现实中带着天真,永远挣扎,永远犹豫。 然而在最后向自己挚友射出那支箭的时候杜蘅是没有迟疑的。 罗恒秋爱屋及乌,觉得杜蘅这个角色好得不得了,比剧里的任何一个角色都好。钟幸说你不理智,你被爱情蒙蔽了。他说是啊,那又怎么样? 首播的时候他又觉得一个人在家里看剧凄凄惨惨,不好玩,强行命令钟幸陪他看。钟幸和许医生本来又要去约会,无奈许医生也想看这个剧的首播,他只好陪着两尊大佛一起守着电视台等放映。 看到一半,钟幸发出一个冷静的观众的感慨:“演冯修文这个演员,太棒了吧。” 邓廷歌的路人粉许医生和脑残粉罗恒秋不予置评。 然而几乎所有的观众和评论者都与钟幸的观感大致相同。《大唐君华》的首播结束之后,除了狂赞邓廷歌帅气的,剩下的几乎都在讨论一件事:演冯修文的那个是谁?他演得太好了。 罗恒秋一边为这些评论感到不服气,一边又关注着许多被邓廷歌的脸勾过去的言论。邓廷歌饰演的杜蘅在第一第二集主要以书生扮相出现,儒雅俊朗,他又将一个初入都城的年轻人所怀着的紧张、惶恐、激动和不安演得活灵活现,很是讨人喜欢。 罗恒秋没事就窝在办公室里看视频,看着看着,心里就冒出来很多陌生的惆怅。 电视剧开播之后邓廷歌的行程一下子就满了,回家的次数寥寥可数。罗恒秋喜欢找媒体的评论和现场报道,只有在照片上他才能天天都看到邓廷歌。他将照片放大了又缩小,好看的就全都保存下来,秘密地放在很深的一个文件夹里。 痴汉。他想起钟幸对自己的评价,嗤之以鼻。 原本在《第二王储》这部偶像剧里积累出来的少女粉和师奶粉也纷纷冒了出来,他每天都能在微博上看到大量对邓廷歌的表白。虽然和冯修文那个演员引起的轰动比较,声势是稍微小了一点。 罗恒秋摸着屏幕。画面上邓廷歌在宣传中接过了一个粉丝的鲜花还和她拥抱,场下的观众挥舞着手臂尖叫。 他知道这样不好,被压下去很久了的占有欲又死灰复燃,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罗恒秋自己很清楚,这种是在经历了甘肃的暴雪之后突然复苏的。他根本无法跟邓廷歌说明自己呆在机场里的时候是多么恐惧和绝望。终于切实握在手里的珍宝可能在猝不及防的时候破碎——罗恒秋当时几乎被各种混乱的想象击溃。 所以他比以往更喜欢拥抱邓廷歌,更坦诚地承认自己喜欢他;他渴望邓廷歌用进入自己这种方式来宣告彼此是相互紧贴和拥有的;他希望邓廷歌永远留在自己身边,留在这个不大不小的空间里,留在自己随时都能见到的距离中。 罗恒秋一会儿觉得自己酸得可怕,一会儿又觉得邓廷歌太受欢迎了才叫可怕。 画面换了一张图片,是邓廷歌和粉丝的合影。 他放大了图片,注视着邓廷歌温和的笑容。 愿人人爱你。罗恒秋控制不住地想:愿无人爱你。 和钟幸的预言一致,《大唐君华》播了一段时间之后,饰演冯修文的演员远比邓廷歌更受关注,各类宣传也不约而同地在报道的时候将陆晃摆在了更显著的位置上。 常欢非常愤怒:“这肯定是欢世在背后搞的鬼!有钱了不起吗!钟幸是穷啊但一开始就说明了是我们家邓廷歌主演,现在你看看,你们看看!陆晃陆晃陆晃,这姓陆的是怎么冒出来的!” 钟幸:“我,我穷吗?” 常欢:“反正没有丘子真那么有钱。想个办法啊。” 邓廷歌挺平静的。他和陆晃的对手戏最多,因而比任何人都更清楚陆晃值得受到这种关注。 “他确实演得很好。”他试图安慰常欢,“再说了我的戏份主要出彩在后半段,下周就播到杜蘅被冯修文诬陷入狱了,从那里开始杜蘅的剧情就好看了。” 常欢:“……你还真看得开。” 邓廷歌甩甩手里的资料:“那个事情我左右不了,过几天就要出发去云南了,这个比较难搞。” 他手里的正是那个传统文化影视项目中“云南特辑”的部分。这个名为《深山秘密》的脚本被邓廷歌看了很久,自信已经烂熟于心了。钟幸和常欢只好由着他研究,两人自顾自地研究宣传策略。 出发前日,邓廷歌和罗恒秋胡天胡地地在家里厮混了一天。邓廷歌表示十分满足:“还是在家里好。” 罗恒秋被允许抽事后烟,但抽了两口就被邓廷歌抢走了。 “别抽了。”邓廷歌将烟咬在齿间,“我不在家的这段时间,你不能再抽那么猛。师兄,有事情你可以跟我说,你最近抽烟的次数又多了。” 罗恒秋想,怎么说,说什么?说我希望你哪儿都不要去,天天不穿衣服在家呆着等我回来? 他凑过去吻他,舌尖灵活地将那根烟卷回了自己口里。邓廷歌和他离得很近,看得到彼此眼里的亮光。两人都笑了笑,邓廷歌抚上他光裸的背脊,把脑袋枕在他的腹部。 “不用乱想。”罗恒秋轻声说,“总之你是最好的。” 邓廷歌笑了一声,嘴唇吻了吻他的腹肌。 他心里有点讶异,又有点感激。罗恒秋看得到他秘而不宣的害怕,这让他很惊讶。《大唐君华》的热播和随之带来的对自己的否定和质疑,虽然邓廷歌努力忽略,但他也同样为这部电视剧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心里始终有着过不去的地方。 他不想让钟幸和常欢知道自己的烦恼,因为陆晃背后是欢世,是钟幸这个小工作室没办法抗衡的大集团。 但邓廷歌此刻心头充满了感激:罗恒秋居然懂。 他顿时又来劲了,猛地将被子一掀就钻进去:“师兄,我给你来一次。” 罗恒秋手里的那支烟猛地一抖,想拒绝但已经来不及了。 飞到昆明之后转车,转车之后再转车,转车又转车。最后车队终于在山路上启程,邓廷歌才给罗恒秋发了个信息:【开始进山了。给你带特产嘿嘿嘿。】 罗恒秋正在开会,简单回复:【好。:)】 两个多小时之后他走出会议室,发现静音的手机里有二十多个来自钟幸的未接电话,时间是半小时之前。 他给钟幸回拨电话。 钟幸在那边已经急得声音嘶哑,罗恒秋甚至还能轻易辨认出常欢的大嗓门也在旁边呱啦挂啦。 “什么事?”他问。 钟幸喘了口气,尽量平静地说:“你别着急,我们也在等消息。他们路上遇到山体滑坡,那几辆车都掉下去了,现在还没找到人。” ☆、第70章 有希望的 罗恒秋顿时站定。跟在他身后的秘书没想到他停得那么突然,没刹住车,在他背上撞了一记。 “怎么回事?”罗恒秋问。 “情况还不完全清楚,是说车队里有三辆车掉下去了,其中就有邓廷歌坐的那辆。”钟幸急匆匆地说,“订不到票,你们华天不是有架专机么?” “有。”罗恒秋立刻说,“立刻过来,我跟你们一起去。” 钟幸和常欢等人到达停机坪的时候已经过了一个多小时。罗恒秋已经等了他们好一会儿。钟幸还没说话,罗恒秋就拉着他让他先上机。 “华天跟那边的几个宣传部门有工作上的往来,我已经托人去打听消息了。”罗恒秋说,“可能是因为前段时间下雨造成了滑坡,但他们说那一段路下面还是比较平缓,车能看到,就是专业的救援人员还没到位。” 钟幸:“……对的,我也想跟你说这个。” 他们几个人坐在机舱后面,罗恒秋和自己的秘书正在一个接一个地打电话。从对话内容来看,有和邓廷歌这件事相关的,也有和华天的生意相关的。 常欢悄悄拽了拽钟幸的衣服:“罗总怎么那么镇定?” “他不是镇定,是还不相信。”钟幸低声回答。 在震耳欲聋的轰鸣中,飞机爬升,罗恒秋以极快的速度翻阅着手里的纸本资料。 “他还不相信邓廷歌出事了。”钟幸说。 当年罗恒秋接到父亲病危的消息回国时,钟幸和他也像此时这样坐在同一架机上。罗恒秋关了手机,打开笔记本开始整理论文资料,神情认真专注,效率高得惊人。钟幸以为他当真心智坚韧异于常人,但看到他在整理完所有的资料之后,又默默从第一份开始重看时,才觉得不对劲。 罗恒秋在令自己忙碌起来。忙碌才是他的日常,深陷在这种日常里,能让罗恒秋有一种任何意外都没有发生、一切如常的安全感。 钟幸溜到罗恒秋身边坐下,也不说话,只沉默无声地陪着他。 罗恒秋手里的资料终于看不下去了。他的手指按在燕尾夹上,轻轻发颤。 “不要担心,别自己吓自己。”钟幸握了握他的手,“你现在不如先想一想,到了那里应该怎么做才能帮到他。” “我想过了。”罗恒秋点点头,“我都想到了。” 他不说自己想到了什么,钟幸只能认为他已经将最坏的那个结果也考虑进去了。罗恒秋抖得厉害,最后自己长叹了一口气,低头紧紧攥着手机。 下机之后立刻转乘车辆赶往出事的县城。罗恒秋带着钟幸几个人,一路畅通无阻。一行人刚刚抵达县城就接到救援方面的消息:人找到了。 邓廷歌被抬出来时已经因为失血过多陷入昏迷。他和同行的向导坐在车子后排,车辆侧着被滑坡的山体推下路基,翻了个滚之后,头下尾上地栽在地里,车头完全撞毁,司机当场死亡。后排两个人的腿被死死卡在变形的座椅后方,根本拔不出来。白的骨头和红的血肉都翻在外面。救援人员以最快的速度切割开车体,才将两人救出来。 窜上罗恒秋车子的是县上的一个工作人员。他满眼血丝,一脸疲惫,飞快地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跟罗恒秋说明情况。 山体滑坡其实不是突发性的灾害,车队出发之前已经接到过警示,那一段路程因为连日的暴雨,极容易发生滑坡事故。车队执意出发,因为领队的车辆里坐着三个人,三个人都是熟悉当地气候和山地状态的老行家。 然而三个人都喝了酒。 车队便跟着这样的领头车一路向前。 罗恒秋攥紧了拳头,但没能压抑住自己的怒气:“我艹!!!” 疲倦的工作人员对他的粗口不予理会:“目前死了一个人,其余的都是轻重伤。轻伤员全都送到县人民医院处理,重伤员还在去市医院的路上。我现在就带你们去市医院里。” 钟幸拼命安抚罗恒秋。但他和常欢也非常担忧:邓廷歌伤的是一双腿。 车子停下,罗恒秋立刻跳下车往医院的急救科奔去。钟幸等人紧跟着他跑了进去,看到罗恒秋喘着气站在几个穿着救援人员服装的人身边问:伤员呢? 事故一共出现了数位受伤程度不等的重伤员,邓廷歌和那位向导都属于程度较重的,正在手术室里急救。 这番反复折腾,天色已经完全沉了下来。人人疲惫不堪,但罗恒秋、钟幸和常欢都不敢松懈,三个人或坐或站,谁都不说话,全都等候在手术室外。 伤员情况不太乐观,除了各种各样的外伤之外有一个还是颅脑损伤,手术室的灯亮起之后就再没有熄灭过。罗恒秋坐在宽大的等候室里,觉得实在太吵,干脆走到走廊里等着。走廊的尽头是手术室,这头是他,中间隔着一个吵嚷嚷的家属等候室。 他站了一会儿,觉得手脚都发软,慢慢倚坐在墙边的草绿色塑料椅子上。 罗恒秋心里很乱,在这个相对安静的地方里,他觉得心里翻涌着各种各样的情绪和念头,让自己又痛苦又难受。 第18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9节 亲爱的空想家 作者:凉蝉 第19节 他想起热爱踢足球的邓廷歌,想起他坐了一年多的冷板凳终于能代表校队出去比赛时,那么开心地跑过来跟自己说这个喜讯。那时候他坐在靠窗的位置上,邓廷歌从走廊里跑来,穿过跟他打招呼的人群,趴在窗台上把趴桌子睡觉的自己戳醒,欢欢喜喜地说师兄,我能上场了。 他还想起自己毕业的那天和邓廷歌告别,邓廷歌三步两步地跳上礼堂的石阶,亲密地和他站在一起合了个影。他说师兄我好像比你高一点了。他说师兄你记得给我打电话,你知道我家里电话不啦?他说师兄哎我可真是舍不得你。 罗恒秋忍不住抬手擦眼睛。 他喜爱的这个男人受伤了,伤的是腿。罗恒秋记得他在雨夜里撑着伞去为自己买一份宵夜,长腿踏着水走回来,被自己勒令脱鞋再进门。这个人还喜欢在家里走来走去,一刻不停,喜欢随时冲进厨房问自己“饭好了吗菜呢汤呢”。还有他演的那些戏,都是活泼健壮的角色,骑马射箭,无所不能。 罗恒秋突然觉得自己十分孤单。好像这个世界上除了邓廷歌他再没有别人了。这走廊那么冷,那么空,不远处的喧嚷仿佛另一个世界里发出的声音。而他的整个世界都被关在两扇门里,未知安危。 常欢去取了点热水,眼角余光看到罗恒秋孤零零地坐在走廊上,看上去满是软弱和悲伤。 跟着她走过来的钟幸也看到了罗恒秋低着头,频频抹眼。 他一下就呆住了。 常欢推着他往罗恒秋看不到的角落走。“嘘。”她竖起手指抵在嘴上。 钟幸不停点头。 将近凌晨时分,邓廷歌终于被推了出来。他被送入重症监护室,罗恒秋等人没法立刻去探望,于是转而围住了医生。 医生也是满脸疲倦,挥挥手让他们先等一等。片刻之后他拿着病历本走了出来,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 “双下肢粉碎性骨折,主要是小腿部分。”他冷淡地说,“手术已经做好了,骨头也基本摆正,看复原情况,最好做内固定。” 钟幸立刻接着问:“好了之后会影响他的活动吗?走路跑步什么的?” “完全不影响是不可能的,但不要做太激烈的运动,病人还年轻,复原能力比较好。”医生翻了一页,继续说,“病人的职业是什么?” 常欢:“演员。” 听到这个词之后,医生立刻抬起了头。他脸上不再是冷漠神情,从眼底升起了一丝异样的同情。 “病人最严重的不是骨头伤。”医生指了指自己的腰,“他的脊椎在车祸中受到撞击,出现移位,脊髓有损伤。” 罗恒秋顿时愣了。钟幸看看他又看看医生,忍不住接着问:“那是什么意思?” 医生合上病历本:“详细的检查结果明天出来。通俗来讲,目前病人的下肢完全失去了活动能力和知觉。” 常欢也呆住了:“瘫、瘫痪?” 早晨六点多钟,庞巧云刚刚起来准备做早饭,家里的电话就响了。 打来电话的是邓廷歌的经纪人,她记得那个看上去就很精明能干的姑娘叫常欢。是个好名字,她曾这样称赞过她。 常欢带来的却不是好消息。 夫妻俩抵达昆明的时候已经是下午时分。罗恒秋派过去的车子将邓啸和庞巧云接到了医院。庞巧云情绪太过激动,常欢一直扶着她,几个人隔着重症监护室的窗看了邓廷歌几眼。 邓廷歌无声无息地躺在床上,身上这是管子那也是管子,完全似一副濒死的模样。 庞巧云紧紧捏着丈夫的手,失声痛哭。邓啸比妻子更不镇静,揪着带他们过来的那个人就要打:“我儿子是出来工作的!怎么就弄出了这种事情!你!你赔命啊!” 吵嚷的声音太大,医护人员纷纷冲出来拉架。 罗恒秋披着件外衣睡在护士站外面的长椅上,半睡半醒之间被吵醒了,也过去拉扯邓啸。 “叔叔,叔叔,别打别打,是我!小罗!” 他一夜未眠,在监护室外面站着,心里把自己和邓廷歌这辈子所有的事情都想了一遍,好的坏的,过去的以后的。他暂时没心情和空闲时间去害怕邓啸,他知道邓啸现在也没这个心情再去管自己和邓廷歌的关系了。 罗恒秋把医生的诊断告诉了两个老人,最后又强调了一句:“上午详细的检查结果出来了,脊髓确实有损伤,但是现在还不能确定是完全性的还是暂时性的。要先看康复情况才能确定,有希望的,有希望的。” 他说了几次“有希望的”,说给邓廷歌父母听,也说给自己听。说着说着连自己也觉得虚幻起来。在短暂的茫然中,庞巧云突然伸手在他肩上拍了拍,又摸摸他冒出了胡渣的憔悴脸庞。很温柔,和他想象的母亲会有的温柔是一模一样的。 罗恒秋强憋了两天的眼泪立刻流了出来。 ☆、第71章 不恶心吗? 邓廷歌是在夜里第一次清醒的。 守在他床边的是钟幸。常欢陪着他的父母亲正在外面和护士沟通具体的护理方式,罗恒秋因为太过疲惫,坐在病房的沙发上睡着了。 那时邓廷歌刚刚被送出重症监护室,距离他昏迷已经过去了七十二小时。 钟幸看到病床上那个脑袋也被包扎得很密实的人似乎睁开了眼。他顿时清醒,立刻凑过去,果然看到邓廷歌肿胀的眼睑睁开一条缝,眼珠子有气无力地转了一下。 “小邓!”他声音都变了,立刻按下呼叫铃。 罗恒秋立刻从沙发上跳了起来,冲到病床旁。病房里呼啦一下涌进来不少人,医生护士将人赶走只留了家属在内,罗恒秋不肯离开,庞巧云拉了拉他的衣袖,让他留下来。 “再等一段时间吧。”检查之后医生说,“他还没彻底清醒。你们不要太紧张,这个病人伤的又不是脑子,腰那里也不算太严重,他一定会醒的。” 医生觉得很不愉快。他理解病人家属的焦虑,但他对站在自己身边这个年轻男人的表情感到十分郁闷。他的脸上再清楚不过地写着怀疑。 “就算要转院也不是现在。”医生慢慢解释,“病人现在的身体状况绝对不适合移动。” 除了钟幸之外谁都没看到邓廷歌睁开眼。他已经又一次进入了无梦的深沉睡眠。 第二天下午,邓廷歌终于醒了一次。 他被双腿的剧痛从昏睡中扯醒,发出了模糊的呻吟。罗恒秋自从昨天晚上他那次短暂清醒之后就一直守在床边几乎寸步不移,此时立刻扑到床边,着急地喊他的名字。 邓廷歌痛得厉害,脑袋还昏沉着,眼里全是生理泪水,所看到的罗恒秋也是模模糊糊的。麻醉药的效果已经消退,被压制住的疼痛正以千百倍的速度迅速唤醒他的神经,他张口想说“师兄”,但喉咙干涩,发出的是嘶哑的呼吸声。 然后他看到罗恒秋哭了。 邓廷歌愣住,手挣扎着抬起,没什么力气地拽紧罗恒秋的衣角。罗恒秋低头和他额头相碰。温热的水滴落在邓廷歌脸上,他这才确信自己没有看错。 他无所不能的师兄流眼泪了。 但罗恒秋很快调整好心情,擦了眼泪,按下呼叫铃。邓廷歌听到了门打开的声音和杂乱的脚步声,邓啸和庞巧云的脸出现在视野里,一句话还没说完就被戴着口罩的医生取代。 邓廷歌疼得冷汗涔涔,他拼命在不太可靠的、甚至不太清晰的记忆里打捞自己自己之所以会躺在这里的缘由。慢慢想了起来的时候,医生的检查也随之结束了。 “清醒了,暂时还不能多说话。”医生转身对护士叮嘱工作,庞巧云和邓啸的脑袋又覆盖上来。 “妈妈……”邓廷歌慢吞吞地喊。一双发抖的粗糙手掌摸了摸他脑袋,庞巧云哭着在他耳边说话。邓廷歌听得仍不太清楚,一句话只能辨认出半句。他动了动另一只手。一直站在床边不出声的罗恒秋悄悄地牵住了他的手指。 真特么疼啊。邓廷歌想跟妈妈撒娇,想跟师兄撒娇。但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他必须确认。 “妈妈……”他艰难地开口,“我的腿能……能走吗?” 他不擅说谎的母亲顿了一下,低头小声说:“别想那么多,先好好康复。” 邓廷歌喉咙里发出粗重的喘息。他突然明白了这种疼痛背后的意思。 所有人都以为需要安抚邓廷歌,但邓廷歌非常平静,甚至可称为安静。他很乖地喝粥吃水果,很乖地接受治疗,还记得跟过来换药瓶的小护士说谢谢。 脸上的擦伤消肿之后他原本的五官凸显出来,小护士们这才确认他是谁。项目出事和邓廷歌受了重伤的消息根本压不住,钟幸和常欢一直等到他清醒了才匆匆赶回去处理这些事情。邓啸和庞巧云留了下来,轮流照顾他。和两位老人一样留下来的还有罗恒秋。他把很长时间都花在医院里,还要应付过来找他解释项目纰漏的人,十分疲惫,才几天时间整个人都憔悴了。 医生护士都说邓廷歌“坚强”,这个词唯有陪护着他的三个人是不相信的。 这天是罗恒秋陪着邓廷歌过夜,于是他早早就处理完事情,要给邓廷歌擦身。邓啸仍旧不愿意和他说话,但庞巧云和他的交流却越来越多。 这也许是这件祸事里唯一能让他觉得愉快的部分。 事实上这是罗恒秋第一次陪邓廷歌过夜,庞巧云很不放心地嘱咐了好几遍。特殊病房里也只能留一个人陪护,两个老人的劳累程度并不比罗恒秋少,罗恒秋执意要代替他俩一晚上。 邓廷歌太过安静了。罗恒秋找了许多有趣的事情跟他说,邓廷歌的反应甚至有些冷淡。 罗恒秋给他脱衣服的时候敏锐地察觉到邓廷歌的抗拒。 他放开了手,站在病床边垂头认真问他:“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 邓廷歌苏醒了好几天,精神渐渐好了,但双腿的疼痛仍在持续。打着夹板的小腿怪异地粗壮了数倍,邓廷歌有时候会伸手去抓自己的大腿,但毫无知觉的身体令他害怕。 罗恒秋没等到他的回答,以为他是心情不好,又伸手去帮他脱衣服。他已经做好了准备,也跟医院里的专科医生聊过很多次,连护士长也没有放过。这些经验丰富的医护人员都告诉他:邓廷歌这种情况,他精神上受到的打击很可能比更严重。 “月底就能回去了。”罗恒秋帮他解了病号服,“鲁知夏和胡慕联系了我好几次,他们想来看你,但时间不足够。你想见他们吗?胡慕说他后天有休假,如果你精神好的话他就飞过来。” 他口里絮絮叨叨地说着,手上的动作一刻都不停。 罗恒秋长这么大从没这样为人擦过身,平时在家里除了做饭这件事之外,几乎所有的家务都是邓廷歌负责的,他自己被邓廷歌照顾得里里外外都很妥帖。擦了几把之后罗恒秋觉得可能不够。他不知道自己的手劲是重了还是轻了,问邓廷歌他也没回应,只是睁着眼睛盯自己。 罗恒秋知道他的平静很可能只是一种下意识的压抑。他洗了毛巾又继续给他慢吞吞地擦背和脖子,很仔细地清洁他的腋下和手臂。 意识到邓廷歌一直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罗恒秋有些无奈。 他的所有动作和话语都好像面对着一个无知无觉的人偶发出。 他倾身过去想吻邓廷歌,想借此安慰他。但邓廷歌伸手按在他胸前,阻止了他的动作。 “师兄。”他终于肯开口跟罗恒秋说今天的第一句话,“你不觉得恶心吗?” 罗恒秋:“什么?” 邓廷歌:“我,我啊!不觉得我很恶心吗!” 他掀开了被子,指着自己下身大吼:“大小便不能自理!站不起来走不动!什么知觉都没有除了痛还是痛!我就是个废人啊你不觉得恶心吗!不讨厌吗!” 没等罗恒秋说话,他像是控制不住自己一样继续吼着。 “我自己都觉得自己恶心了!一辈子坐轮椅吗!骨头都碎了我还有什么用!” 罗恒秋扔了毛巾,把他紧紧抱着。邓廷歌的声音闷在他胸前,听得模模糊糊。 护士长跟他提醒过,一个健全的人在遭遇生活功能失效的情况时,会更容易陷入崩溃。“相反,如果是一个从小就行动不便的人,他所感受的痛苦可能没有那么大,因为没有反差。越是知道身体健康有多幸福的人,就越无法接受肢体的受损和行动的受限。这个问题别人没法解决的,因为你们谁都不是病人自己,他自身的痛苦和难受别人无法体会。你只能在身边鼓励和安慰他,能不能坚持下来必须看他自己。” 罗恒秋将邓廷歌抱着,自己心也乱了。 邓廷歌不抗拒他的拥抱,也伸开手臂抱着他,在他怀里发抖。 “我会治好你。一定能治好你。”罗恒秋下巴在他头顶上磨蹭,轻声对他说话,“怎么会恶心呢?你只是病了,这个病还没好。因为身体状况不好,所以需要器械和别人帮忙,我怎么可能讨厌呢?” 邓廷歌把他的衣服都抓皱了。 “等到我老的时候,八十岁或者九十岁的时候,我说不定也会大小便失禁啊,我也会走不了。我还会流口水,滴到你的衣服上。”罗恒秋语调轻快地说,“听说老人的口水味道很难闻,你到时不嫌弃我才是真的。” 邓廷歌含糊不清地说了句话,罗恒秋没听清楚。他当做是邓廷歌的回应,继续自顾自说了下去。 “我已经做好接你回去的准备了。我们换一个医院。你今天听到医生说的话没有?他说你的脊髓损伤情况没有想象中那么严重,我们都要乐观一些”他摸了摸邓廷歌的耳朵,是两人独处的时候经常做的动作,“别乱想那些不存在的事情。有任何问题都要跟我说,我们一起解决好吗?但你不要跟叔叔阿姨讲,别跟他们发脾气,答应我。” 邓廷歌终于抬起头。他的眼圈全红了,眼睛是湿的:“……只能跟你发脾气吗?” “嗯,跟我就行。”罗恒秋擦擦他的眼角,很温柔地回答他,“他们比你更难受,也比你更怕。这几天他们都没有睡过一个好觉,不要让他们担心了,不然……不然你想想你爸那暴脾气,等你好了之后是要揍你的。” “你呢?”邓廷歌给了他拙劣笑话一点面子,勉强笑了笑。 “……怕极了。”罗恒秋吻了吻他的唇,“所以你就别怕。那么多人都为你害怕,你已经没有害怕的份额了,安安心心继续治疗和康复就行。” 罗恒秋说了一会儿,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 他的恐惧并不比任何一个人少,但这种恐惧又无法对任何人说,他只能将它藏在心里,不给它任何爆发和泄露的机会。因为他必须比邓廷歌,比邓啸和庞巧云更坚强。 他命令自己必须这样。 怔忪中,邓廷歌握着他的手小声说,可是师兄,日子真的太长了。 早晨醒来看着日光照进窗,听着外面的人声鸟声,活泼伶俐,都是新鲜健康的生命。然后他必须躺在床上,熬过无聊又冗长的十数个小时,时间的流逝好像都变慢了,他又是习惯了忙碌的人,仿佛能嗅闻到日子枯燥乏味的气息。 “明天你就能坐轮椅出去放风了。”罗恒秋也握紧了他的手,避开手上还未脱痂的擦伤,“长就让它长,我们慢慢来。” ☆、第72章 千万别可怜我 飞机起飞的时间没到,胡慕来得太早,干脆拿着剧本开看。他戴着个口罩,坐在候机室里,乍看上去是个很普通的男孩子。 孔郁经过的时候一眼就认出他来了。 他走到胡慕身边不客气地坐下,扭头盯着他。 胡慕转头,看清楚身边人是孔郁的时候吓了一跳,上半身下意识地往后仰。 孔郁:“……不是,你别这样好吗?我不会……我不会做那个事情了。” 不提还好,一提起“那个事情”胡慕顿时觉得唇上发烫,连忙捂住了嘴巴。可他戴着口罩,这个动作就显得十分笨拙可笑。 孔郁:“……什么意思你?” 胡慕:“没有,没别的意思。” 他松了一口气,但心底又好像有些遗憾。 上次孔郁趁着话赶话的机会亲了他之后,胡慕就陷入了混乱之中。这种混乱比之前的任何一次都要可怕:他刷牙的时候会想起那个吻,吃饭喝水的时候会想起那个吻,就连拍戏跟人对台词,看着对面人呱嗒呱嗒说话的嘴巴,也会想起那个吻。 孔郁吻得很轻很快,但在胡慕心里引起的震动不异于一场巨震。 他应该是喜欢我的——胡慕心想,但他不理解孔郁的举止和说的话,为什么处处轻浮。这个疑惑一旦出现,很快又被他用自己的逻辑说服:因为你之前就是个轻浮的人嘛,所以他也只能用轻浮的方式对待你了,这不是很合适么。 他被这个理由说服了,然后心里哗哗淌血,一边说服了自己,一边又刺伤自己。 不好受。太不好受了。 孔郁不知道胡慕心里的想法,他伸手去扯他的口罩。 “戴这个做什么。”他说,“认不出来,这里人那么少。你先摘了,不闷吗?” 胡慕于是摘了。孔郁把饮料给他递了一罐:“你去哪儿?我飞北京。” “飞昆明。”胡慕开了饮料喝,抽空回答他。 孔郁最近的事业发展得非常顺利。他进军大银幕,甘愿自毁形象接戏,两部电影先后上映,一个说抗战年代,一个是内地和香港合拍的警匪片,都很受好评。在大银幕上的孔郁再不是偶像剧里那位精致的、每个角度都无可挑剔的男人,“头一次在他身上看到了演员的魅力”,评论家这样说。 凭着那部抗战电影,孔郁还拿了个大学生电影节的最受欢迎奖。 胡慕记得最近北京也有电影节开幕式,他猜想孔郁应该是去参加活动的。 他这边一下就知道孔郁出行的目的,孔郁在听到他说目的地的时候也马上就明白了他去昆明的原因。 “邓廷歌现在恢复得怎么样?”孔郁问。 邓廷歌的情况胡慕也是从钟幸那边听说的。他现在正在参与钟幸那部电影的拍摄,跟钟幸的来往稍微多了一些。联系罗恒秋的时候罗恒秋的语气听上去很不高兴,胡慕想到自己当时和这位罗总那些尴尬的事情,自己也感到不好意思。 罗恒秋告诉他,邓廷歌的腿恢复得很理想,但现在仍旧是不能动。 胡慕觉得说多了不好,简单讲了几句就停口。孔郁也陷入了沉默。两人不声不响地坐着,隔壁正在吃东西的孩子闹腾的声音特别刺耳。 “会好的。”孔郁说,“我有个亲戚,他是从楼上摔下来,也是伤了腰,本来不能动的,躺了半年就好了,现在还不是活奔乱跳,去年还去爬雪山了呢。” 胡慕:“哦。” “而且现在医学发达,连绝症都治得好,这种伤,只是小问题而已。他可以转院啊,转到更好的医院,说不定医生的说法就不一样了。” 胡慕:“嗯,也对。” 孔郁觉得不满了:“你要是顶着这个脸,干脆别去了。” 胡慕:“……为什么不能去?” 孔郁捏了捏他的脸:“开心一点,活泼一点,你是去看邓廷歌,去让他高兴的,别陪着他一起哭。” 胡慕把他的手拍下来:“当然不会哭了。” 孔郁松手之后又盯着他看,看了半天突然笑了笑:“我跟你一起去?” 胡慕:“……你不去电影节了?” 孔郁把登机牌给他看:“时间早过了,已经延误五个小时,飞去也没法好好亮相。” 胡慕有些心动。他这次是一个人去的,总觉得有些伶仃,去探望病人也显得冷清。 “行不行?”孔郁问他,“你说可以的话我跟经纪人去办手续。” 胡慕犹豫了片刻,点点头说那一起去吧。 坐着轮椅在外面转了很久的邓廷歌一回到病房,立刻看到两个杵在房间中央的发光体正在和罗恒秋说话。 邓廷歌扫了一眼,心想我师兄也毫不逊色呢,哼哼。 他心里很高兴,胡慕和孔郁的到来让他住院的日子多了很多乐趣。他给两人介绍庞巧云,又跟庞巧云说这两位是他圈里的朋友,都是大明星。 庞巧云前两天刚应付完刘昊君,昨天见到了自己最喜欢的小鲜肉丘阳,今天面前又出现了两位帅哥,相当开心,连连握手。 咦?胡慕心想,大家看上去都很高兴,并没有想象中的愁云惨雾。 孔郁心里也有些疑惑。如果说邓廷歌和罗恒秋能压制住自己的忧愁,但邓廷歌的母亲没理由也那么高兴的。 “他出去之前刚检查过。”罗恒秋把手搭在邓廷歌肩上,没什么精神的脸上浮起笑容,“下肢出现肌肉反射了。” 胡慕:“什、什么意思?好了!好了是吗!” 邓廷歌:“不不不,还没有,需要长期康复。但这个至少说明我不是半身瘫痪。” 随即罗恒秋和邓廷歌很费力气地跟胡慕和孔郁解释了脊髓休克的概念,告诉他们这次的损伤不是永久性的,身体技能正在缓慢但有序地恢复,暂时失去反射活动能力的脊神经已经开始传递信号。 “肌肉有收缩了。”罗恒秋看上去非常兴奋,他详细地跟两位探病人说明当时检查的情况。邓廷歌嘴角带着很浅的笑意,和自己不出声的母亲一起看着罗恒秋比划。 胡慕整个人都松了一口气:“太好了……太好了太好了!” 他抓着孔郁的手臂狠狠地捏,自己还不自知,只顾着不断重复“太好了”“太好了”。孔郁的表情有些无奈又有些痛苦,想笑不敢笑的样子。 “他们两个真的在一起了?”罗恒秋问邓廷歌。 邓廷歌咔嚓咔嚓啃苹果:“像是,又不能肯定。哎,你跟孔郁相处得比较多,孔郁他这个人到底怎么样啊?” 罗恒秋露出郁闷的神情:“你……别乱想,我们真的什么事都没有的。” 邓廷歌噗的一声笑出来。他发现因为自己曾经的草木皆兵,所以罗恒秋在孔郁这个问题上,也很有些草木皆兵的惊恐。 “我知道的,你最爱我嘛。”他厚着脸皮说。 “……对的。”罗恒秋也厚着脸皮承认了。 他告诉邓廷歌,孔郁和自己的交集其实不多,但孔郁不止一次表现出对自己的兴趣和欣赏,制造各种奇怪的机会,所以罗恒秋见他的次数还是很多的。“孔郁这人挺认真的,以前刚入行的时候还不太踏实,最近两年已经好很多了。他说自己在娱乐圈里玩的目的就是挣钱,所以什么挣钱他拍什么。”罗恒秋坐在床边说,“不过也是最近两年的事情,他的戏路和事业发展的方式都变了。我觉得应该是换了经纪公司的原因,他现在拍电影,还学着自己投资,成绩都不错。孔郁他的优势是粉丝基础很牢固,习惯看他霸道总裁或者青涩少年扮相的粉丝里有人觉得他自毁形象是不对的,但公关部那边的调研结果显示,大部分人还是接受了自己偶像的新路子。” “那他的粉丝挺忠诚的。”邓廷歌歪在罗恒秋身上,接口道。 “很忠诚。因为当时喜欢他演的偶像剧的粉丝也在慢慢长大,她们的口味会有变化,所以孔郁选择现在转型,时机抓得很准。”罗恒秋说,“之前还在犹豫是不是跟他续签品牌合约,就是因为他在转型。后来公关部的调研报告和舆论的反馈让我们这边也定了心,这个代言人是可靠的。” 邓廷歌:“现在呢?现在还可靠吗?这个代言人简直要出柜了。” 罗恒秋:“……” 两人在背后议论着的代言人正在机场里候机。他推迟了去北京的时间,但第二天的电影节有几个展播,里面就有他自己的电影,是绝不能不去的。孔郁改飞昆明的时候已经被经纪人训了一顿,待发现他居然和胡慕同行,经纪人更是怕得腿都抖了。孔郁再三强调“我们是去看望重伤的知名小鲜肉邓廷歌,要是被拍到就这样写啊”,然后哭着的经纪人和几个未知就里的助理被他赶上了飞机。 离开医院有几个小时了,胡慕仍旧一脸恍惚,时不时就突然笑着蹦出一个“太好了”。孔郁一开始觉得他烦,但一路走过来这种烦已经变成了“好有趣”。 “你简直比罗恒秋还怕。”孔郁取笑他。 胡慕一本正经地说是的。 “我和小邓都是演戏的人。他比我好很多,我是除了演戏之外不知道还能做什么的那种。但是我很理解他的心情,之前那个……那个事情的时候,我不是有过一个低谷么。”胡慕轻声说,“想过重新走那样的路,想过自暴自弃,想过不演戏了去打工,想过很多很多事情。很绝望的,我们只走过这样一条路,它走不下去的话,能把人毁掉。” 孔郁问他:现在呢? “好很多了。”探病之后胡慕的情绪明显活跃,话也变多了,“有一些不错的戏拍,还跟着优秀的前辈学了挺多东西。” 孔郁觉得自己的心情也莫名其妙地变好了。他笑着看胡慕。 胡慕:“说起来还得谢谢你。” 孔郁:“我?” 胡慕:“你劝我的啊,你说要自己去拼一拼,要好好活着,对得起自己。” 孔郁:“……” 他忘记了。 孔郁皱了皱眼睛,他一下子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他被胡慕勾起来的保护欲在这一刻突然就变味了。面前的这个人虽然数年如一日长着一副看似软弱的脸,但他的性格却有自己看不到的强韧。 有意思的是,这种强韧是通过自己生成的。 他的眼神和口吻突然间都温柔起来。 “胡慕。”他轻声说,“你考虑一下我,好吗?我上次说的那些话都是认真的,真心真意。” 通透的窗外,飞机起起落落,巨大的银白色铁鸟在地面移动、滑行,然而所有想象中的震耳欲聋,都被隔绝在窗外。 两人站在地毯上,候机室里十分安静,稍远处有瓷杯撞击瓷碟的轻微声响。 “你看到的,邓廷歌和罗恒秋应该已经获得家里的同意了。”他继续在胡慕僵住的表情里轻缓地开口,“你怕什么呢?我可以证明给你看我是认真的,我也可以像他们一样争取认可……” “我怕你不是喜欢我,你只是在可怜我。”胡慕突然开口打断了孔郁的话。 他鼓足勇气,终于将那句盘桓在心里很久的话讲了出来。 “求你千万别可怜我。”他说,“我知道自己很可怜,但我绝不希望我喜欢的人来同情我。” ☆、第73章 粉红心形小泡泡 孔郁愣了一会儿,结结巴巴:“喜、喜欢?” 他卡壳的脑袋总算回复了思考能力:“我吗?是我吗?” 胡慕看着他不吭声。 孔郁自顾自地点点头:“那就是我了。嘿。” 他十分得意,又十分雀跃,想要抱一抱眼前人,又顾及这是候机室,虽然室里人很少,但还是不能太出格。他凑近胡慕,借着两人身体的掩护,握住了他的手。 “我没有可怜你。”孔郁想了想,又更正道,“那次……那次在酒店里看到你的时候,确实是有点可怜的。但现在没有,真的没有。” 胡慕也想起了酒店那次相遇。落魄又尴尬,他赧然地想抽出手,但孔郁抓得很牢。 “你比我厉害,也比我坚强。我这个人其实在事业上一路都挺顺的,没有经历过什么大的波折,也没有所谓的低谷。如果遇到了你碰上的那些事情,我能不能走出来自己都不知道。”孔郁很认真,很诚恳,盯着胡慕的眼睛一字字地说,“我可怜你什么?我钦佩和喜欢你都来不及。” “骗……骗人吧。”胡慕紧紧张张地说。 “更好的理由其实我也说不出来。任何时候都想见你算吗?有开心的事情总是希望说给你听算吗?”孔郁轻声说话,像是怕被不存在的第三人听去似的,“我有时候甚至会想,要是时间能倒流,或者像电视里演的那样,我会穿越就好了。我可以穿越回去,早一些遇到你,罩着你,或者帮你揍那些欺负你的人。最好是像小邓和罗恒秋那样,我们很早就已经认识了。好事情我带你去见识,坏事情……坏事情帮你挡。” 他说,迟一些早一些都一样的,我都会喜欢你。 胡慕受到了惊吓。 曾经也有人跟他说过喜欢,说的时候气氛很热烈,伴着酒精、在身体上游走的手掌,甚至还可能有药品。胡慕对于这两个字的回忆并不都是愉快的。 但此时此刻,他突然之间愿意相信孔郁一次。 可能因为孔郁一直悄悄握着他的手不放,可能因为孔郁注视他的眼神没有任何欺瞒和的杂质,可能受到了邓廷歌和罗恒秋的影响,可能——胡慕终于败下阵来——可能最大的原因是,自己已经非常渴望亲近这个强大又温柔的人。 他小心地抓了抓孔郁的手心。 孔郁:“?” 胡慕:“我……我也是这样想的。” 孔郁:“是吗?” 胡慕连忙点头。两人你看我我看你,他生怕孔郁不信,又猛地连点了几次头。 等胡慕想起给邓廷歌发洋溢着粉红心形小泡泡的报喜短信时,已经又过了一周。 “真在一起了。”邓廷歌说。 罗恒秋很高兴:“那挺好的。” 他心想终于,孔郁终于不用再来烦我了。 邓廷歌向他伸出手,罗恒秋把他从轮椅上小心地抱起来,坐在车里。两个人的动作非常自然,即便邓啸和庞巧云就在一旁看着也没有任何停顿。在邓廷歌可以用轮椅离开病房放风的这段时间里,因为邓啸抱不动他,一直都是罗恒秋负责他的转移工作。 邓啸第一次看到时,重重哼了一声,被庞巧云悄悄训了一通,之后就没再说什么了。只是后来他偶然发现自己儿子其实完全可以用手完成从床铺到轮椅的转移工序。被抓了现行的邓廷歌苦着一张脸跟自己爹强调:不行啊还是得师兄来,我手疼,疼疼疼。 邓啸心说去你的,别以为你老子看不出来,你是在装。 罗恒秋乐此不疲,很愿意为邓廷歌服务。邓啸觉得罗恒秋这么精明的人,不会看不出来邓廷歌的想法。他想了又想,一会儿觉得自己儿子这么好一个人,怎么就喜欢男人呢,一会儿又觉得小罗那么好的一个人,怎么会看上自己儿子呢。 答案很矛盾,简直无解。 “一个月了,都闲出毛了吧?”钟幸从驾驶座回头冲邓廷歌笑。罗恒秋坐上了副驾驶。 “我本来就有毛。”邓廷歌调节脚的位置坐好,等父母也坐上来。 庞巧云和邓啸放好行李,一行人坐着钟幸从许医生那里借来的七人座启程回家了。 邓廷歌在这边住了一个月的院,出院的时候医生嘱咐他一定记得定期去复查。下身的知觉正在慢慢恢复,邓廷歌的情绪也一天比一天高。 出院的前几天,常欢和钟幸过来跟他沟通工作的事情。 邓廷歌自己也很清楚,自己目前这种状况,短时间内不可能恢复正常的工作。他之前接下来的剧本、已经基本敲定由他来主演的片子,还有这个仍在继续进行的传统文化宣传项目都已经剔除了他的名字。钟幸和常欢多番活动,但无济于事:让各个项目停工一年来等男主角,还不如就此换一个。 罗恒秋起初想介入,但邓廷歌阻止了。 “够啦,这次不用出头了。”他说,“等以后好了再说吧。” 只是圈子里新人旧人的轮换如此频密,谁都不能保证他伤势痊愈之后再回到大众的视野里,人气还能保持现在这样。 “我喜欢演戏,不是喜欢做明星。”他对罗恒秋说。 罗恒秋最终没有插手。钟幸和常欢倒是不断接到剧组和项目负责人的道歉,他们这边也只好不断说对不起。在这件事情上两人的意见是一致的:这些负面的消息内部消化就好,目前最重要的是让邓廷歌保持愉快的心情去治疗和康复。 邓廷歌看似不在意,但罗恒秋知道他心里是有疙瘩的。 原本“瘫痪”这个可能性的冲击力太大,以至于被告知“不会瘫痪”的时候,狂喜把别的一切事情都压倒了。等到这种喜悦慢慢转淡,那些未曾消失的忧虑还是会一如既往地存在着,赤裸地袒露在面上。 他相信邓廷歌自己也清楚,即便是康复了、能行走了,他的腿部状况也不允许他再像以前那样投入到那么危险的工作中了。 钟幸和罗恒秋轮换着开车。钟幸说自己和许医生自驾游的时候走过这边的路线,几个人还特地绕了路去看那些新奇的山山水水,一路晃悠着回去。 原本邓啸和庞巧云希望邓廷歌回家住,但他们的宿舍没有电梯只有步梯,邓廷歌出入很不方便,最后还是决定住在罗恒秋家里。邓啸和庞巧云第一次到罗恒秋的家里去,一个很局促紧张,一个莫名其妙地愤怒。 庞巧云是觉得这房子可大可漂亮了,邓啸则是觉得自己儿子好像被这个有钱人给包养了,实在太愤怒。 但很快,这种愤怒就微妙地消失了。 他看到罗恒秋跑前跑后地给他们两夫妻端茶和摆吃的,又干净利落地把邓廷歌抱到沙发上,转身把行李都归置好之后立刻钻进厨房里把钟幸拉出来,让他放下手里的冰淇淋先和自己去市场买菜。 “小罗……你,你会做饭?”庞巧云十分惊讶。 邓廷歌很有些骄傲:“他做的饭挺好吃的。” 邓啸瞪了他一眼。 罗恒秋和钟幸很快就走了,邓廷歌在师兄特地给自己留出来的相处时间里,跟父母详细地说这个房子和罗恒秋的事情。 有些事情两个老人已经知道了,但更多的是他们所不知道的。夫妻两个听得很尴尬,心里百味杂陈。邓廷歌告诉他们是他先往罗恒秋身上凑的,又告诉他们这个沙发是自己喜欢的款式,这个窗帘和沙发配套,也是自己喜欢的款式。 开口之前觉得紧张,怕自己找不到那么多的话可说;开口之后倒是越说越顺畅:这个家虽然是罗恒秋的,但几乎每一处都有邓廷歌生活的痕迹。 庞巧云还到厨房去看了一遍。油盐酱醋的摆放方式是她的习惯,碗碟的陈列也是她的习惯。邓廷歌自己转移到轮椅上,转来转去给她说明:“他很会做饭,但善后处理一般都是我来做,碗碟也是我来洗。不说好什么放哪里的话,他会乱放的,等到想用的时候又找不到了。” “儿子啊。”庞巧云心里有很多话想说,回头看着轮椅上的邓廷歌,又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妈妈。”邓廷歌拉着庞巧云的手,“他很好的。” “我知道。”庞巧云蹲在轮椅前面,拍拍他的手背,“我和你爸爸都知道小罗是个好孩子。” 庞巧云告诉邓廷歌,他当时还在住院的时候,邓啸不信任医院的诊断,在当地又人生地不熟找不到可信赖的医生咨询,后来想到邓廷歌以前说图书馆里什么都有,于是就天天坐公交车去书店和图书馆查医书。 “我觉得他看不懂的。”庞巧云说的时候自己也觉得很好笑,“你爸爸那什么文化水平,他能看得懂医学的书?我可不相信。但他不自己搞清楚,怎么都没办法放心。什么脊椎又脊髓的,那个髓字他不认识,抄下来去查字典才懂得。” 邓廷歌也笑了。 “后来有一天,他回来的时候跟我说,他在图书馆里看到了一些说你和小罗这种事情的书。”庞巧云说。 邓啸会看到那些完全是偶然。他在自然科学类的借阅室里一排排地找医学辞典和治骨伤的书,又不懂得用电脑检索,只能自己拿着小本子和笔,记下“第几排书架第几层第几本”。走着走着就看到了一本说如何调节心理和精神的书。 他想自己儿子好像最近精神确实不好,腿疼,心里又不开心,调节“心里”嘛——于是他就把书拿了下来。 书里有一章说性心理异常的,在最后的段落前面加了个粗体小标题:同性恋不属于性心理异常。 邓啸看得似懂非懂。他把那一章看了几遍,又去找别的说心理健康的书来看,最后还在角落翻出了几本在封面上就把那三个字光明正大写出来的书。 那是三个令他心惊胆战的字。 邓啸在书架和书架之间小步来回,犹犹豫豫,最终还是把书翻开了。 “他说你们这种不是病,是正常的。”庞巧云怜爱地摸邓廷歌的脸,“他不懂,我也不懂。其实你过得开心,过得好,能平安健康就行了,妈妈现在什么都不求,你好了就行。正不正常,你喜欢跟什么人过,我都答应。” 邓廷歌听得一愣一愣的。 他想连初中都没读完的邓啸怎么看得懂那些大部头的、满是英文单词的医书,又想到他顶着一脑袋黑白间杂的头发,在书架上迟疑地盯着一本说同性恋的书。 “你千万不要怪你爸爸。”庞巧云看他哭了,自己也哭,抽抽搭搭的,还得提防着不让在阳台上研究那个自动晾衣架的邓啸听到,“他很爱你的,他真的很爱你,他就是不知道,我们都不太懂……” 邓廷歌说不出话,只好紧紧地、紧紧地抱住她。 ☆、第74章 做不了了 因为脊椎受伤和下肢的粉碎性骨折,邓廷歌回家之后要面临的是极其漫长的康复和治疗过程。骨折的地方已经做了内固定,现在暂时还不能行走,邓廷歌每天都很紧张地在自己大腿和屁股上乱掐。 一个多月以前的他绝对不会想到,手指和皮肤、肌肉接触的每一丝感觉都会令他陷入狂喜。 然而和这狂喜相伴相生的还有他没办法排解的沮丧。 医生说一年吧,一年你就能走了。医生又说跑步跳跃这些剧烈运动即便能走了也不能随便做,你要给你的骨头一些恢复生长的时间。 父母不来,罗恒秋离家上班的时间对邓廷歌来说特别特别难熬。 他原本会习惯打开电视。但电视里的综艺节目和影视剧里总是看到自己熟悉的面孔。那些健康快乐的人们在大地上奔跑、跳跃,邓廷歌看了一会儿就默默关机。他后来更习惯看书,习惯把轮椅移动到阳台上,看周围的景色。 楼层比较高,楼下经过的人们都很小。邓廷歌其实觉得这样也挺无聊的,但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往往一看就是好几个小时。 罗恒秋常常会把工作带回家里来做,陪他说话聊天,教他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因为邓廷歌现在的活动全都坐在轮椅上完成,罗恒秋不久前将厨房和卫生间全都改造过了,安装上了低位橱柜和洗手盆等东西。之后邓廷歌可以在厨房里完成洗刷和烹煮的操作。 但罗恒秋身材高,他做饭的时候就会不太方便。 罗恒秋不会抱怨,邓廷歌也没说对不起。他知道现在还说这样的话就太见外了,于是干脆把之前悉心搜集的菜谱都翻了出来,一个个地试着制作。 他仍旧是不太开怀的。肢体的受限让他整个人的世界仿佛都缩小了,对安全感的渴望前所未有地强烈。罗恒秋抱着他睡觉的时候他会特别安心,罗恒秋亲吻他的时候他也会特别激动。 “做不了了。”有一次邓廷歌很突然地跟罗恒秋说。 罗恒秋正和他依偎在床头看电影,想了好几分钟才意识到他说的是什么。 罗恒秋:“哦。” 邓廷歌:“怎么办,以后都做不了的话怎么办。” 罗恒秋哭笑不得。他有些明白邓廷歌会在意这种事情的原因,又觉得他很好笑。但这是不能笑出来的。他十分严肃地摸了摸邓廷歌的脑袋:“还是起不来?” “……不,不太行。”邓廷歌十分窘,说这些话的时候脸红得厉害。 罗恒秋看在眼里,心里莫名觉得很有趣。像是两个人第一次的时候,邓廷歌紧张、局促、尴尬,又渴望、期待和坦率。 “不行就我来。”罗恒秋装作认真地说,“我行的,你知道。” 邓廷歌下意识看看他下面。被被子遮住了,什么都看不到。 ——哦对,他见过,所以当然知道师兄是行的。邓廷歌自顾自地点点头。 在这种很容易引起伤怀的时期里谈论这样的问题本该很奇怪,或者很不适合,但邓廷歌却觉得这个很重要。如果不跟罗恒秋说,他还能跟什么人讨论。 罗恒秋其实是开玩笑的。他咨询过很多医生,虽然每个人都不能跟他打包票,但也每个人都在看了邓廷歌的病历和目前的复原状况后告诉他:脊髓神经没有问题,他的下肢可以完全恢复知觉。 第19节 恋耽美 正文 第20节 亲爱的空想家 作者:凉蝉 第20节 但邓廷歌显然是当真了。 “那也好。”他说,“那,那我要先学些什么吗?还是你来就行了?” 罗恒秋:“……” 邓廷歌很认真。 罗恒秋愣了一会,忍不住把他的脑袋抱着乱揉,下巴在头发上蹭来蹭去:“你真是……” 邓廷歌:“……师兄,我是认真的!你,你在开玩笑吗?” 他顿时更窘,头皮都紧张得发麻了。 罗恒秋:“都听你的,听你的。” 邓廷歌回来后不久,刘昊君和鲁知夏都先后来看过他。 刘昊君来了没到五分钟,又抱着他哭了一次。邓廷歌浑身油烟气,由着他抱紧自己哭。刘昊君哭了半天,邓廷歌才知道他不是为自己哭的。 “念双、念双答应我了!”刘昊君又哭又笑,“我们在一起了!以结婚为目标!” 邓廷歌:“……你是不是喜当爹了?” 刘昊君:“……不是。滚!” 邓廷歌就撇下他,滚着两个轮子去关火了。 鲁知夏来的时候眼圈也是红的。邓廷歌住院的那段日子她的工作非常非常忙碌,三天两头的飞来飞去,没能去探望他,这让鲁知夏很难过。 邓廷歌把鲁知夏当做一个小姑娘,知道她现在毕业了,也知道她进入了省电视台里做少儿节目的主持人,并且仍旧在拍戏,连连安慰她很好很好。 但他很快就被他们两个吓了一跳。 先是刘昊君哭完了也吃完了邓廷歌做的焖鸡,抽抽搭搭地说起自己事情的时候。“我要放弃了。”刘昊君说,“写完现在这个剧本我就不干了。” 刘昊君和自己追求多年的女神林念双终于有了实质性的进展。两人虽然一直没有确定恋爱关系,但暧昧了好些年,一旦林念双答应,一切都顺理成章,林念双甚至还把他带回了家里给自己的父母介绍过了。当以婚姻和家庭为目标,刘昊君的想法和考虑的事情顿时就完全不一样了。 他现在写的这个剧本是兵和贼的故事,是他决定不当编剧之后最后一次尝试市场化的努力。刘昊君想把这个故事写好,也希望演员们能将这个故事演好。他仍在写剧本,像对待一件珍宝,一个向心爱之人交付出去的承诺。 “能做什么?”他笑了笑,“除了写字,我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写了那么多故事,最后一事无成,在你面前说起来我都觉得丢脸。只好趁年纪不大,还没到不能回头的时候,先赶快选条别的路吧。” 除了刘昊君之外,鲁知夏也告诉邓廷歌,自己不打算继续演戏了。 “拍戏太辛苦,我想做幕后。”鲁知夏显然思考了很久,“现在的市场形势不一样了,少儿类的节目越来越受到重视,国家也颁布了很多政策支持鼓励优秀的少儿类节目。这是个好机会,和拍戏相比,我其实更喜欢策划和统筹这样的工作。” 她兴致勃勃,邓廷歌从她脸上看到了和以往不一样的光彩。 他很惋惜。无论是刘昊君还是鲁知夏,邓廷歌都很清楚他们的能力和天分。 但那没有用。他自己也在这个圈子里,知道这个圈子的残酷。有天分的人太多太多了。邓廷歌甚至会目光短浅地怀疑,世界上还会有别的领域像这个圈子一样,能聚集起那么多时刻都在疯狂创造的人么? 天才太多,而机会太少。 运气不是人人都有幸可得到。他得到了,而且得到了不少。邓廷歌知道,自己得到运气的同时,也意味着有许多人失去了对他们来说更为珍贵的唯一一次出头机会。 他当然是不愧疚的。这是这个世界的生存规则,他自己也正体味着这种残酷。 只是跟罗恒秋谈论起刘昊君和鲁知夏的事情时,他还是忍不住流露了一点别的情绪。 “每个人都在做选择,大家都在往前走。”他说,“只有我……” 罗恒秋觉得一年其实挺短的,刷的一下就过去了,他感觉很快又要发年终奖。但邓廷歌觉得一年太漫长了:365天的时间,他可以拍完三个戏,可以配一堆的音,可以看很多剧本,去很多地方,参加很多节目。空出来的时间顿时被放大,康复训练的痛苦和难受也随之加倍了。 罗恒秋说我愿意代替你。但他做不到。 之后过了一个多月,邓廷歌迎来了一个意料不到的访客。 刘昊君带着导师过来了。 老头子提了好酒好茶,顺手递给罗恒秋。罗恒秋见到这位邓廷歌敬佩的长者,莫名其妙地比见邓廷歌的父母还要紧张。放好茶酒之后他借口自己还有公事处理钻进了书房不肯出来。 刘昊君:“罗总那么害羞啊?” 邓廷歌:“……因为老师的样子太凶了。” 一直在吹胡子瞪眼的导师这时才慢慢地把神情缓和下来。 “凶吗?”他问,“我在学校里不是以和蔼可亲著称吗?” 虽然大部分时间和蔼可亲,但他对邓廷歌的伴侣也表现出了微妙的不满。邓廷歌现在已经获得了父母的认可,对老师的不满视若无睹,嘿嘿地请他坐下。 导师和刘昊君陪他东拉西扯,邓廷歌一直耐心地等着他说出来意。 “小邓,你还想不想演话剧啊?”导师说了半个多小时的闲话,才终于慢慢开口,“没别的意思啊,就是,我现在手里有一个话剧项目,挺好的,作品和演员都很好,导演和编剧都是响当当的人物。你有兴趣吗?” 没别的意思。导师又多此一举地加了一句。 邓廷歌愣了一会,眼圈有些酸。 “有兴趣的。”他立刻说。 今天早上起床的时候他的左眼皮跳了几下。他问罗恒秋左眼皮跳是好事还是坏事,但罗恒秋也不知道。 现在他想,应该是好事,绝对是好事。 “是什么项目?”他压抑着内心惊涛一般的激动,勉强冷静地问。 ☆、第75章 新的开始 导师说的项目是由中宣部牵头的一个大型话剧展演活动,内容全是抗战题材。其中导师负责的三个话剧分别是著名编剧新写成的作品,或由著名作品改编而成的二次创作作品。 “都是讲士兵的故事,我看过剧本,确实很好。舞台空间有限,但这次在舞美上会花很多心思,尽量还原当时的场景。我手里的这三个剧本的主角都是老兵,但除了几位主角之外,参演的演员大多数很年轻。有些……”导师笑了笑,“有些甚至从没有过话剧舞台表演的经历。” “哦。”刘昊君和邓廷歌心知肚明地点点头。 这样的项目是罕见的。它有诸多限制,但同时也意味着巨大的机会。就像春晚一样,每次出来都受到诸多批评,节目形式的变化也不多,受到的审核和限制更是无比繁琐,但那样的舞台本身就具有某种无法替代的象征性意义。由中宣部支持开展的话剧项目更是如此:邓廷歌虽然对这些事情不太熟悉,但毕竟也在这个圈里混了些日子,立刻就明白了导师的意思。 “这些孩子我都见过。”导师说,“其实都是挺好的孩子,性格也不错,肯学,能认真地学,但吃苦的精神还是不够。” 他忍不住说起以前带邓廷歌他们那个班的时候,台词、仪态、步姿,就连讲话时候如何控制气息,都苦苦地训了他们许久。 “你们班的那个谁不是哭了好几次吗?哎哟那个娇弱。”导师笑着说,“不过她现在发展得不错,还成了那个挺有名的话剧剧团的固定班底。” 他絮絮叨叨说了许多往事,终于又把话题转到现在的这个项目上来。 “我愁的就是这件事。这些孩子虽然不错,但他们还是很缺少从文本中挖掘信息和把这种信息表演出来的能力。一个对内,一个对外,缺一不可。” 导师说完之后看着邓廷歌。刘昊君捅了捅邓廷歌的侧腹:“说话呀。” 邓廷歌终于明白了导师的意思:“你想让我教他们?” “是的。”导师从容点头,“我知道你现在是越来越像个演员了。但还远远不够,教学相长,趁你现在正在康复,这是个很好的机会。” 他没有避讳邓廷歌现在不便于行动的状况,坦然地跟他分析这个机会的来之不易和珍贵性。邓廷歌认真听着。 他非常心动。 罗恒秋回来之后邓廷歌立刻跟他说了这件事。 吃了一口邓廷歌尝试做的汤,罗恒秋顺手扔了几个桂圆干进去,表示赞同。 “我觉得很好。”他洗了手,蹲在邓廷歌面前拉着他手说,“我知道你天天呆在家里其实也挺无聊的。” “嗯。”邓廷歌倒没有否认,“但我心里有点……有点……担心。” 罗恒秋亲了亲他的手,鼓励他继续说下去。 要参与这个项目,他就必须离开家里到外面去。这将是邓廷歌失去行动能力之后第一次坐着轮椅离家。 “我担心会麻烦别人。”邓廷歌轻声说,“导师说训练的场地在礼堂里。那里可没有让轮椅上下的通道,五十多级阶梯,我上不去。还有舞台,我不可能一直在台下指导,总要到舞台上去的。还有,还有怎么去呢。学校和家里离得不近,上下楼有电梯,但……” 罗恒秋又抓紧了他的手,说我陪你。 “不可能的,你有自己的工作。”邓廷歌犹豫良久,终于说出心底真实的想法,“师兄,在平时的生活里你不可能随时随地陪着我。我要学会用这个玩意儿走出去,还要学着尽量恢复以前的生活节奏和内容。我……我只是,不太习惯。” 在“出门”这个命题还没有真正成为现实之前,邓廷歌认为这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当他真的开始思考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心里是恐惧的。 他在突然之间明白了残障者的恐慌和不安。 道路、车辆、人流,甚至是路上奔跑的孩子都能对他造成无法预计的伤害。而他总是忍不住地想,如果自己被撞翻了,怎么办;如果自己面对着三四十级的台阶而找不到无障碍通道,怎么办。 邓廷歌倒不怕嘲笑。他害怕的是这样一个现实:腿不能动了,自己连正常照顾自己的能力都没有了。 罗恒秋把他推到客厅里,坐在他面前,认真忖度着自己的话。 他想告诉邓廷歌不需要担心,这个城市里的无障碍措施已经很完善,他在路上也可以看到许多坐着轮椅或者持着盲杖出行的人。他更想告诉他不要恐惧,自己无论如何都会陪着他。 但他转念一想,这些安慰在邓廷歌切切实实的恐惧面前是如此地空幻,完全落不到实处。 罗恒秋换了一个说法。 “这样好么?你去学校和回来的时候我会去接你。上舞台的方法很多,只要安装一个可拆卸的无障碍通道就行。礼堂也不用担心,我记得你们礼堂那里有侧门,侧门才四五级台阶,那边也装个通道就行。”罗恒秋很认真地回忆着,从进去到出来,还有哪些是邓廷歌不方便上去的地方。 邓廷歌:“……这么麻烦?” 罗恒秋:“不麻烦。” 他认真地看着邓廷歌。 “这本来就是在修筑礼堂时必须考虑到的,只是很多时候为了美观,或者觉得没有必要,那些斜坡都被取消了。” 邓廷歌好奇地问:“你怎么观察得那么仔细?连侧门都记得?” 他实在不好意思。自己在学校里生活了四年,却很少注意到这种事情。在自己成为这个状况之前,他甚至从来没有察觉到学校的礼堂没有无障碍通道。 罗恒秋笑了:“我记性好。” 他决定不告诉邓廷歌,不仅是学校,还有华天传媒那栋楼和钟幸那边他也详细地看过了。他觉得邓廷歌在家里呆得无聊了,也许会回学校找朋友和老师,也许会去华天传媒那边找自己,或者去钟幸的工作室骚扰钟幸。他走过自己觉得邓廷歌可能会想去的地方,设身处地地去想,如果让一个坐着轮椅的人出来,他会有什么不方便的地方。 这样的体验对于罗恒秋来说也是第一次。 前几天他就坐在礼堂前面,坐在树荫之中,认真而沉重地思考着邓廷歌的事情。 他希望他快活,健康,平安。如果这些得不到,他至少希望邓廷歌能活得自在和有尊严,不必时时刻刻仰赖别人的援手。 但这些话罗恒秋是不会说的。 “要是觉得有什么不方便,或者自己做不来的地方,就跟身边的人求助。”罗恒秋说,“出门在外,很多时候都要靠陌生人的善意。” 邓廷歌心想你以前可不是这样的,以前恨不得我谁都不找谁都不求,什么事情都全依靠你。 但他也没说破。 罗恒秋很快和导师取得了联系了。 让他惊讶的是,他想的事情导师也已经想到了。 “装了,都装上了。”导师在电话那头说,“这不是很自然的事情嘛?嗨,还要你亲自打电话过来叮嘱我。我既然邀请了小邓来参与这个项目,当然会把所有事情都想好。” 这下反倒是罗恒秋觉得不好意思了。 导师和他啰啰嗦嗦地说了一堆。挂了电话之后,罗恒秋神情有些奇怪。 “我那天觉得你的导师不太喜欢我。”他说,“可是他刚刚挂电话的时候叫我小罗。” 邓廷歌从资料里抬起头,鼻梁上架着罗恒秋的眼镜:“是吗?因为觉得你特意打电话过去说这件事,所以对你改观了呗。” 罗恒秋:“有道理。放下眼镜,这个度数不合适你。” 邓廷歌:“我戴着好看吗?我觉得你平时戴着可帅了。” 罗恒秋稍稍有点脸红。 他觉得邓廷歌导师给他安排的这个事情特别好,好得不得了。他已经很久没在邓廷歌脸上看到那么欢快的表情了。 熟悉了项目情况,也看过剧本之后,邓廷歌按照导师的安排,跟着他去寻访几位还健在的老兵。 其中不乏同样也坐着轮椅的人。老人见到邓廷歌,大多很惊奇,但又觉得他年纪轻轻就和自己一样窝在二轮车里,十分可怜,言语之间相当和蔼可亲。 三个剧本中有一个是原创作品,探访这个作品中提及的抗日连队的老兵时,编剧也跟着去了。邓廷歌对这个剧本印象非常非常深,因为他不理解其中的一个段落。 那个情节发生在战场后方。幸存的士兵躲在战壕之中,四周烟雾弥漫,枪弹声声,但已经稀落了许多。一簇簇的火焰在干枯焦黑的平原上燃着,那个孤零零的士兵捏着自己没了子弹的枪,一边无声地哭,一边狠狠击打自己的腹部。 他问过编剧那个动作是什么意思,编剧说你直接问那个老人就知道了。 回忆起当时的情况,老人已经尽量保持平静,但双手还是微微颤抖。 “都烧起来了。枪子和炮都不得了,轰地一声,什么人都没了。”老人口齿不太清楚,邓廷歌听得吃力,“到处都是烧焦的气味,又苦又……臭。我三天没吃饭了,光啃草。” 老人说了很久,邓廷歌终于逮到机会把问题问了出来。 面前的老人突然停止了说话。他眯着浑浊眼睛盯紧邓廷歌,发皱的嘴巴一抖一抖,欲言又止。 邓廷歌不敢打岔,被他的模样弄得也紧张起来,局促地等着他的回答。 “恨咯。恨自己,恨自己的胃。那些都是我战友的肉的味道啊……”老人古怪地笑了起来,眼角挤出一些湿润水意,“饿极了。” ☆、第76章 炫了个技 和几位老兵的见面给邓廷歌带来极大的震撼。 在此之前,他一直相信一个演员出色的理解能力能让他充分体味角色的心态,哪怕演员本身不曾经历过那些事情,也能比较恰当地表现出来。 但他这次终于明白,有些惨烈的故事,如果没有亲身经历过,任何人都是无法理解的。 剧本里那个痛苦的士兵击打自己的腹部,想让抽搐的胃部停止对食物、对肉类的渴望。邓廷歌起初不懂,但在回去的车里他不断地想起那一段。在那寥寥几十个字的描述和行为刻写中,他头一回感受到巨浪一样几乎能将他压垮的绝望和悲恸。 之后和演员们见面的时候,他主动拈出了那一段,问年轻的孩子们这个行为背后的角色心理。 参与项目的演员大多数都很年轻,不过即便没有太多的演出经历,大多数也对演戏这个行当有着自己的理解和体会。但没有一个人能理解士兵为什么要这样做,有的人犹豫道:饿太久了,胃疼? 邓廷歌知道这很正常。他们没有上过战场,连饥饿可能都体会不到,又怎么能理解剧本里描写不出来的气氛和味道? 在短暂的沉默中,有一个坐在角落的男人开口道:“因为饿了吧。他问到了火烧尸体的味道。” 邓廷歌又惊又喜,连忙让那个人站起来,问他:“你叫什么名字?那个剧团过来的?” 他认不出这个年轻人。年轻人长得端正阳光,目光温和。 “我叫向锐。”他说,“我是欢世推荐的人。” 邓廷歌恍然大悟。又是欢世的人。欢世最近出的几个人都是演技派,可怕的是又有偶像派的脸和身材。他打量着向锐,等他坐下来之后将老兵的那个故事告诉了面前的演员。 几乎人人都很吃惊,邓廷歌不动声色地打量着这些孩子的神情。他们中的一部分也许能成为不错的演员,他强装自己是一个伯乐,很得意地想。 除了这一批年轻演员之外,导师给他的资料里还有几个在话剧中担任主演的名字。邓廷歌挺惊讶:他看到了严斐的名字。 因为目前主要还是针对这些年轻演员的培训,所以严斐并没有出现。邓廷歌第一时间联系了严斐,严斐知道他也参与这个项目之后很高兴。邓廷歌住院期间,《久远》剧组里的人都给他发来了问候,陈一平还专门离开自己拍摄的地方绕道云南去看他。严斐在电话里详细问了他现在的身体状况,像是放心了似的来了句“那还不错,好好康复”。 他受了重伤,现在只能坐轮椅出行的事情已经不是秘密。娱乐刊物和网上只要一搜“邓廷歌”三个字,出来的联想搜索词必定带着诸如“轮椅”“残废”“意外”“瘫痪”之类的关键词。 年轻的演员们有不少人还追看过他的《第二王储》和《大唐君华》,对他成名的《久远》也有所了解。邓廷歌第一天出现在他们面前时笨拙地从临时架设的坡道溜上舞台,几个人连忙跑过去帮他扶着那个坡道,或是为他推轮椅。 邓廷歌不太适应,也不太好意思,但想到都是好意,就不拒绝了。 他很快就发现,他们知道他,其中有些人很喜欢他,但他们明显都不太信任邓廷歌的教学水平。 邓廷歌:“不仅是步态,你们在说台词的时候注意不要用朗诵表演的方式,自然一些,这是你的心里话,不是台词,理解吗?还有,不是越大声越好,中气十足的声音才有震慑力。” 众人:“啊?中气十足不就是大声吗?老师你自己都没有搞清楚吧?” 邓廷歌:“……” 他倒是理解这些“学生”的顾虑。原本都是看上去老成持重经验丰富的前辈,突然换成自己这个二十来岁的人,对于迷信年纪越大越有资格教人的大多数来说,邓廷歌确实挺值得怀疑。 邓廷歌想了想,招了招手,让向锐把剧本递给他。 他们正在上的是台词课,也是学生时代的邓廷歌最重视的一门课。邓廷歌心想不亮出点真本事,你们还真以为我是弱鸡? 平时大家都隔着屏幕看他,有音乐,有场景,有化妆,在这种情况下演员本身的台词功底就显得不太明显,尤其是对那些对台词本身不太重视的人来说。 他抬头看看向锐。向锐是一个很优秀的演员,邓廷歌发现他显然也练习过发声。本想请向锐和他对戏的,但邓廷歌转念一想,决定还是在年轻人面前炫个技吧。 老子才不是花瓶呐。他想。 “我们今天讨论的剧本叫《三十封家信》,主角是一位在战场上失踪的普通士兵,曹轩,剧本里他的战友都喊他轩子。三十封家信里真正是轩子写的只有六封,其余二十四封都是他幸存的战友在战后写成寄回他家的。”邓廷歌说,“现在,全体向后转。你们都熟悉这些信的内容,但我们还没开始作角色分析,那先来玩个游戏吧。我念信,你们来说一说写信人在写信的时候是什么心情。” 众人面面相觑,但都乖乖转身,齐刷刷用屁股对着邓廷歌。 邓廷歌随手翻开了一页。 “妈妈,我们又打了一场胜战。我头一回打死了敌人,有些害怕。但连长说我不用怕,那都是法西斯,是侵略者,应该是他们怕我。我不会写这几个字,是干事教我写的。我后来就高兴了,胜利之后还能喝到汤,大家都高兴。”邓廷歌慢吞吞地念着,“但班长受伤了,他不告诉我们,是我发现的……” 背对着他的众人越听越诧异,纷纷左右对望,满脸惊诧。 这是一封快乐的家信,曹轩在信里跟自己的母亲讲述一场令他愉快的胜利。这些无法投寄的信件会被保留下来,送到后方,在合适的时候再送回战士的亲人手中。所谓的“合适的时候”是什么时候,谁都说不准,但曹轩仍旧在信笺上写满了自己的欢喜:班长的伤势很轻,他还用陕西话给他们唱了歌。 但邓廷歌念得太沉郁了。 他压低了自己的声线,声音从震动的胸膛中传出来,带着一丝沙哑和颓丧。那绝不是愉快的声音,相反,里面尽是痛苦、哀伤和无法明诉的悲恸。在念到“大家都高兴”的时候,邓廷歌发出了带着轻微鼻音的哭腔,仿佛是写信者正在压抑着自己即将崩溃的情绪。 他念完那封信之后用正常的声音问:“什么心情?” 众人都沉默着,没人敢回答。 若是看信件内容,那是很愉快的;但邓廷歌念得和信中传达的情绪完全不一样。有人很周全地回答道:“如果写信人是曹轩,他是很兴奋的,如果是你,那是很悲伤的。” “如果这封信不是曹轩写的呢?”邓廷歌平静地说,“你们先暂时不要管剧本的内容。剧本上它是曹轩写的,但如果不是呢?如果那个时候曹轩已经牺牲了,是他的班长用他的语气来写这一封信的呢?” 那一切都能解释了:信中透出来的愉快,和写信人的悲伤都顺理成章。 众人仿佛有些明白,纷纷皱起眉头思考着。 “这是情绪的力量,是表演者本身的能力。”邓廷歌的轮椅在舞台上发出轻轻的倾轧声,“这也是我之所以强调台词的原因。这些信件在念出来的时候,观众并不知道它们都出自谁的手,但我们是清楚的。所以我们要用声音的表现力把不同写信人的心态表达出来。我念得很大声吗?没有,但这就是我所说的中气十足。你们认为它有震慑力吗?很好,是的。声音是演员自我表达的途径,它当然也是展示角色特点的重要方式。为什么重视声音?因为这是话剧,每个人的角色都在交流,你们要怎样表演,才能在当时当刻让观众理解和明白自己角色的身份。” 他轻声继续说。 “话剧舞台的表演是有时效性的。你们之中的许多人在舞台上露面的时间都不长。就这么一点点时间,把握好了,角色就能让观众记住。” 他又翻了几页:“我再念一段,你们来分析。” 这一次台词课很成功。邓廷歌念了四封家书,两封是曹轩写的,两封是他的战友写的。他用沉重的语调朗读快乐的语句,用活泼的声音诠释“班长没了,连长也没了”。 炫技完毕之后,邓廷歌点了几个人来尝试。 接下来的训练中,每个人都认真了许多。他们仔细揣摩着邓廷歌所说的关键,练习控制自己的声音,控制发声部位的颤抖。 邓廷歌忙出一身汗,让他们自由练习,自己悠悠然先下台来吃罗恒秋的爱心零食。拐出后台的时候他突然听到观众席上有清脆掌声,抬头看到是冲自己露出牙齿的胡慕。 “精彩啊。”胡慕和他分食罗恒秋亲手制作的零食,一边絮絮叨叨地夸他,“真是听君一堂课,胜拍十年戏。” 邓廷歌:“少来,你拍戏有十年了?等等等等那个不能吃,师兄专门给我做的。你吃这种。” 胡慕只好将快放进口里的饼干又放了回去。 两人在台下看了一会儿,又交流了一些意见。胡慕最近的事业稍有起色,钟幸的电影也开始拍摄了,他稍微忙碌起来,于是没什么时间探望邓廷歌。 在邓廷歌面前胡慕不提自己的工作,光聊八卦。 邓廷歌听了一会,突然想起昨晚上罗恒秋刚跟自己说的一个大八卦,立刻本着求真的精神向胡慕求证。 “师兄说孔郁到你家留宿,第二天被拍到照片了?”他兴致勃勃,“怎样?公关那边压下来没有?” 胡慕顿时噎住了。 ☆、第77章 不要脸红嘛 说起这次借宿,胡慕简直有十万字想跟邓廷歌倾诉。 “借宿,哈哈。”邓廷歌大笑,“目的性不要太强噢。” “……什么都没发生。”胡慕说。 邓廷歌:“……什么?” 借宿是真,被拍到照片是真,但什么都没发生也是真。 孔郁到胡慕家里的时候尽管表现得十分镇定,但他无论在哪里都要盯着胡慕走来走去的身影,十分拘束紧张。胡慕后来干脆坐在他身边,孔郁这才慢慢松口气,表现得正常了点。 他结束拍摄的时间比原定的要迟了四个多小时,当时已经是深夜,他赶回家再回到拍摄地点,也许只能休息一个多小时,于是想起胡慕的家就在附近,立刻向他求助。 求助的时候说自己没有什么别的想法那是不可能的。孔郁和胡慕谈恋爱以来有亲亲有抱抱,但没有更进一步的举止。 其实胡慕心里也希望他主动一点的。在两个人的关系里一直都是孔郁主动,突然让他先跨出这一步,胡慕有点不太适应。 他以往的那些交易关系里,主动的也从来不是他,最多只是在做那件事的时候稍微放得开一些,要让他贴上去撩拨,他做不到,也没做过。 孔郁很规矩地喝了点温水,吃了些零食,两人大眼瞪小眼地坐着。胡慕说看电影不?孔郁说不看了我可刚从电影片场里走开。胡慕又说那还吃点别的水果不?孔郁又说不吃了这么晚了一会儿太饱睡不着。 两人又诡异地沉默了下来。 “睡……那你睡吧。”胡慕说,“睡、睡、睡哪里?” 他家不算大,虽然有一个客房但一直没收拾,里面被他用来放杂物了,让孔郁睡那里绝对是不可能的。 让男朋友打地铺?睡沙发?那也不对劲。 唯一正确的选项在两人面前闪闪发光。 “我,我我,我去拿被子枕头。”胡慕结结巴巴地说,在孔郁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钻进了自己卧室。 被子有的,就他盖的那条。枕头也有的,两个并排放在床头,特别和谐。 胡慕想不到还能拿什么被子枕头,走到床边抓起自己不常枕的那个抱在怀里,发愣。 他觉得自己是有点怕的。 以往的那些床事不能说完全没有愉悦,但他心底一直都非常抗拒。以恋人的身份去发展这样的关系,他还是头一回。 怕这件事,也怕孔郁会看不起自己。 胡慕之前就觉得很奇怪:孔郁拥抱自己、亲吻自己的时候,难道就没有片刻会想到,面前的这个人也曾经在别人怀里紧张地仰起过头吗? 只要一想到在两人赤裸相见的时候,孔郁会因为突然想起自己以前那些不光彩的事情,或者做不下去,或者对自己心生厌恶,胡慕就觉得很恐怖。 还、还是不做了。总之只要坚持不做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情。 胡慕攥着枕头胡思乱想。 无性也很好嘛。不是有什么无性婚姻,无性家庭,无性繁殖——不不不,不是这个。 他的担忧无限发散,没边没际。把乱跑的思维抓回来花了他很多注意力,所以胡慕没注意到孔郁走了进来。 孔郁歪着脑袋瞅他。 “想什么?拿个被子枕头那么久?”孔郁笑着从他手里抽走了枕头,“被子呢?” 胡慕指指自己床上那条。 “……我拿了,你睡什么?” 胡慕犹豫片刻,说一起睡吧。 孔郁不说话,看了他一会儿,突然低头在他额上吻了一下。 “我到外面去睡。”他笑着说,“沙发很大,我还可以悄悄看电视,不打扰你。” “哦!!!”邓廷歌大叫出声,“我知道了!你就这样被他感动了!然后就滚……不对,你们最后还是没滚啊。” “没滚!”胡慕叫他小点声,“不过我最后还是把他拉到床上躺了。” 胡慕睡不着,孔郁也睡不着。 两个人就你一言我一语地开始聊天。 聊天的内容十分无聊,胡慕不想复述给邓廷歌听。邓廷歌表示我知道这种无聊的内容我也常常和师兄这样讲话,请说重点。 聊到倦意稍稍上来了,孔郁和他都裹在温暖的被里,靠得很近。 胡慕突然间很想问一问他那个心底的问题。 “你……你抱着我,或者亲我的时候,不觉得膈应吗?”他问。 孔郁:“膈应什么?” 胡慕:“想到我以前被别人包养,肯定也会被别人抱过吻过啊。你不觉得,有点点……不舒服?或者,恶心,没有吗?” 他十分紧张。不问很难,问出来也很难。他揪着自己熟悉的被角,手里都出汗了。 孔郁有点疑惑。 “我……我没空想。”他碰碰胡慕的额头,在他茫然的眼神里轻声说,“抱着你的时候很激动,想的是怎么才能亲到你;吻你的时候很开心,想的是怎么才能压倒你。我根本,根本没空去想你刚刚说的那些事情,控制住自己就已经很不容易了,亲爱的。” 胡慕:“…………………………” 孔郁慢吞吞,也小心翼翼地尝试在被窝里抱着他:“不要脸红嘛。我还有很多话你都没听过呢。” 胡慕几乎要发抖了。他将脸埋在掌中,听到孔郁胸膛里发出的沉闷笑声。“你、你、你让我缓一缓,别说。”他小声地开口,“现在别说。” 胡慕说完,看着邓廷歌。 邓廷歌也看着他。 “你,你要不要听听昨天师兄跟我说了什么话?”邓廷歌说,“比孔郁的更甜,真的。” “我没兴趣。”胡慕说。 邓廷歌:“那你为什么跟我说那么详细!!!你特么是在炫耀好嘛!秀恩爱!妈呀你人性呢!” 两人在座位上扭成一团。 所以到最后,也什么都没做成。胡慕平静下来了,孔郁也冷静下来。两人脸挨着脸睡了一觉,和胡慕想象中的情侣们会做的事情一模一样。 离开的时候确实被狗仔队拍到了。拍到的还是孔郁和他站在楼下等经纪人开车过来的时候,和他悄悄勾着小指头的一幕。 胡慕后来想了想,心生怀疑:自己这种有点糊涂的人也就算了,孔郁那么精明,又那么多躲狗仔队的经验,他不可能不知道那边有镜头。即使不知道,在光天化日之下牵手指什么的,也太过招摇了。 奇妙的是他不怕。孔郁也不怕。 “不怕好啊,说明他这人确实是不错。”邓廷歌与他勾肩搭背,看台上演员练习,“一辈子就那么些年,过得坦荡些,自己也舒畅。” 胡慕看了看他:“你现在怎么样?” “好很多了。”邓廷歌说,“总会越来越好的嘛。” 胡慕很佩服地叹口气:“你太厉害了。换成是我,肯定撑不过去。” “说什么蠢话。”邓廷歌道。 几个月之后,话剧终于开始了巡演。邓廷歌也去医院拆掉了腿里的钢钉。 “恢复得很好。”医生用小锤子敲他的膝盖和脚背,“嗯嗯,好好好。” 邓廷歌告别了轮椅,换上了拐杖。他不让罗恒秋处理那台轮椅,决定将它存在杂物房里。 “纪念品啊,怎么能丢?”他说,“见证着我身残志坚的毅力,也见证了我们之间矢志不渝的……” “来端菜。”罗恒秋说,“别演了。” 邓廷歌:“哦。” 在话剧开始巡演的时候,邓廷歌跟导师说过自己可能有一段时间没办法跟过去。腿正在练习如何在没有任何辅助器具的情况下行走,太久没有使用过的肌肉和神经有点萎缩,关节也僵硬得不像是自己的,它们都需要恢复。 “没关系,你什么时候好了就什么时候过来。”导师说,“但我有一个要求,你必须满足我。” 导师提出了一个愿望:巡演的最后一场在北京,他希望邓廷歌能上台。 “这里面也有你的心血和努力。”导师用一种令人无法抗拒的语气劝说,“退一万步讲,你不想站到上面去吗?小邓,你是从这里走出去的,你要回来。” 在没有工作和曝光率的这段时间里,邓廷歌很无聊,也过得很平淡。 他从一开始的不适应到现在已经习惯这种生活,花了挺长的时间来调整。他几乎没有犹豫,立刻就答应了下来。 回家之后跟罗恒秋聊起这件事,罗恒秋问他,导师的意思是不是让你先获得曝光率,再重新回到大众的视野里。 “是吧。”邓廷歌坐在床上,让罗恒秋给自己按摩小腿,“不过师兄,我有个想法。” 罗恒秋:“说。” 他特地去拜师学了按摩推拿之类的康复方法,现在是越来越熟门熟路了。 “我挺喜欢演话剧的。要是真比较起来,这种喜欢胜过对着镜头演戏。”邓廷歌说,“我觉得以后要把——不、不要捏那里!” 罗恒秋:“继续说。” 邓廷歌:“……你别乱捏。我以后想做自己更喜欢的工作,减少电视电影拍摄的频率。” 罗恒秋停了手。他看着邓廷歌,发现他是认真的。 “这件事我想了很久。”他说,“其实从导师邀请我加入这个项目开始,我就在考虑了。” ☆、第78章 简直是个变态 邓廷歌的这个想法不是一时冒出来的。它扎在他心里已经很久很久,然而直到最近这段时间才有空余时间,将它拿出来仔细打算。 导师邀请他参加这个话剧项目是一个让邓廷歌理清楚自己想法的契机。他坐着轮椅在空荡的舞台上来去,灯光将舞台中央照得发白,映得人眼睛都快眯起来。而台下一片黑暗,没有观众,于是也没有掌声,没有嘘声。那天他正在等待加班的罗恒秋过来接他。在罗恒秋还没到的那段时间里,邓廷歌在舞台上想了很多事情。 他喜欢这里,喜欢站在灯光下,喜欢现场表演。现场表演没有喊“cut”的机会,它是经过无数次排练之后呈现出来的东西,唯一,不可逆转,所见即所得,比在镜头前表现更加充满挑战和刺激。 邓廷歌深爱这种刺激。 他无法忘记第一次上台表演的经历。鲁知夏扮演他的女儿,他扮演一位绝望的父亲。而那处临时搭建的舞台被太过明亮的灯光围拢,质量一般的音箱嗡嗡震动,他拼命压着嗓音,刚刚度过变声期的声音尽力沧桑悲凉。操场上坐着全校的学生,他的师兄在后台陪主持人聊天。 而他,他自己,在简陋的舞台上看到了能令自己为之永远兴奋的一个梦。 听了邓廷歌的想法,正把自己胡子编成小辫子的老人停了手,想起曾和自己学生有过的一次交谈。 “小邓,你是在逃避吗?”他问,“回来演话剧,这是你给自己的退路?这里是你躲避挫折的地方?” 邓廷歌稍稍一愣。他也想起了当时那场谈话。 “老师,我喜欢演戏,但不喜欢做明星。”他说,“而和在镜头前表演相比,我更喜欢舞台表演。这次的意外让我明白一件事,时间不多,而意外太多。我不想给自己留那么多的遗憾,用有限的时间做喜欢的事情。” “你要放弃拍别的东西?”导师又问。 “不是,但我的工作重心会转移到话剧这边。”邓廷歌指着自己的腿笑道,“你也知道的,跑、跳或者一些危险的动作,我可能都做不了。你就当做我太现实,想找一个稳妥的、自己又不会太辛苦,而且不危险的工作吧。” 导师嗤之以鼻,显然是不相信的。 老头子忖度了半天,慢吞吞开口:“你不要跟我打太极。说老实话,你是不是当老师,当上瘾了?” 邓廷歌心想姜还是老的辣,忍不住有些不好意思地笑起来。 “有限的时间做喜欢的事情……”罗恒秋听了他的讲述,打量他片刻,“你喜欢在舞台上演戏,也喜欢教人演戏?” “喜欢。”邓廷歌立刻就承认了,“或者说做了这一段时间的邓老师之后,感觉自己很适合这个工作,而且它也很有意思。” 他悄悄想,还有在有限的时间里,跟自己喜欢的人呆在一起。 他跟罗恒秋细细地列出学院助教的薪资和福利:“五险一金肯定有,还有绩效,做项目或者带学生拍戏也有钱拿。然后我平时演出也有报酬,也就是正职兼职都有了……” 罗恒秋无语:“这个重要吗?你怕没钱买房买车还是看病,我有啊。” 邓廷歌笑嘻嘻地赖在他身上:“不重要,但你也得知道。” 罗恒秋很是无奈。他决定不干涉邓廷歌的这个决定,点了点头:“随你喜欢。有什么跟钟幸那边说不通的我去讲。” 第20节 恋耽美 正文 第21节 亲爱的空想家 作者:凉蝉 第21节 他说完之后又低头按摩,好像刚刚说的不过是明天穿什么衣服出门这样的轻巧话题。 按了一会儿,他发现邓廷歌在看他。 “怎么了?” “师兄。”邓廷歌笑得神秘莫测,“你很高兴是吧?” 罗恒秋:“???” 邓廷歌:“以后就没那么多曝光率了,你也不用嫉妒我的粉丝了。” 他说着还捏了捏罗恒秋的脸:“嗯哼?” 罗恒秋一把捏着他的手:“……你在说什么?” “你不想吗?”邓廷歌低声道,“我只是你一个人的,谁都看不到,谁都摸不着。关在家里,锁在房间,除了你我谁都不认识。” 罗恒秋呆呆看着他,连眨眼都忘记了。 他以为邓廷歌是不会知道的。 不知道他心底里的龌蹉事,不知道他那些无法宣之人前的可怕想法,于是自然也无从得知,自己这些不齿的妄想已经在身体里盘桓了多久。 罗恒秋沉默下来。他被突如其来的惊恐击中,狼狈不堪,连指尖都冰凉了。 他确实希望邓廷歌不要被那么多人认识,也千万别被那么多人喜欢,但绝不是以这种方式。若要他选择,他宁可邓廷歌受无数人爱戴倾慕,也不愿意他成为一个拄着双拐行动的人。 他跨过邓廷歌的双腿,坐在他身上,紧紧抱着他。 邓廷歌发现他脸是凉的,手脚也是凉的。拥抱的动作太用力,令他背脊有点难受。他这时才醒悟自己突然说出这些话让罗恒秋吓了一跳,连忙轻声安慰他:“别紧张,我又不会跑。” “……不怕吗?”罗恒秋深深吸了一口气,嗅闻着他颈脖上干净清爽的沐浴露气味,“我简直是个变态。” 两人很久没有过这样亲密的举止,一时间彼此气息都有些急促。 “有多变态?”邓廷歌粗着嗓子问他,一边还歪着脑袋吻他的脖子,柔软的唇在他的皮肤上移动磨蹭,舌尖探出一点,慢慢抹出一道湿润的痕迹。 罗恒秋痒得笑了一下。 “就像你说的,关在家里,锁在房间里。脱掉衣服,绑着你,或者捆着你。你那里都不能去。”他贴在邓廷歌耳边,声音很轻,很不稳定,“喂你吃饭,帮你洗澡,连上厕所也要和你一起去。你所有敏感的地方我都知道,我会吻你这里,舔你那里,啃……你硬了。” 邓廷歌不得不将他略略推开,不让罗恒秋再故意擦着那处。 “看来你很喜欢这么变态的我。”罗恒秋捏着他下巴,和他交换了一个很深很湿的吻。 在他为自己擦去唇上湿意时,邓廷歌伸舌头碰了碰他的手指。 “喜欢,再变态都喜欢。”他声音嘶哑低沉,“师兄,我是你的。” 罗恒秋捏着他手腕,一点点地舔吻下去。动作很轻,像是小心翼翼,又像是兴奋得发抖。 “做一次吧。”他说,“现在可以了。” 邓廷歌一愣,霎时对自己信心不足。 “不……还不行吧……” 罗恒秋已退到他两腿之间准备扯他裤子,闻言抬头笑了笑:“可以的。” 邓廷歌顿时觉得,室温实在太高了点。 (师兄伸出手,优雅地拉灯千把字。) 后来邓廷歌比较了一下,发现罗恒秋一旦“变态”起来,是非常有趣,非常无耻,非常下流,也非常赞的。 ☆、第79章 我妈喜欢你 在常欢的安排下,邓廷歌在脱离双拐、只用单拐行走的情况下,去参加了钟幸电影的首映礼。 胡慕演的那个配角让邓廷歌略感惊讶。在他的印象里,胡慕是个更适合演偶像剧的演员,不需要太多的情感起伏和细微表情,他的那张脸就足够吸引别人的视线。但他也想起钟幸曾说过他安排胡慕去重新上了一些表演课程,他说这个演员还是可以的,他对小人物的心态揣摩得非常准。 或许是因为感同身受,屏幕上的胡慕看上去和以往大不一样。当他饰演的那个年轻人蹲在夜晚的桥墩上一边抽烟一边哭时,厮打中被扯破的衣服、青紫的脸庞和手上的伤痕令他看上去非常落魄可怜,但他脸上的眼泪和双目中的不甘心,还有咬着那根香烟时露出的恶狠狠的表情,令这个角色在不多的几个特写镜头里一下子立体了起来。 胡慕坐在台上,看上去有些拘谨。他解释这是因为自己也是第一次看到成片。“我的脸好大”,他说。 片中一直被现实和剧情压制的年轻人终于在片尾奔跑了起来。他朝着一辆公交车奔去,车体上贴着的巨幅广告印着他喜欢的那个女孩子。影院里响起了低低的笑声。这样的奔跑段落应该更为唯美或浪漫,但钟幸处理得很怪异。年轻人追着一辆不断喷出黑色尾气的公车狂奔,那画面像一个尴尬至极的黑色幽默。 年轻人最后停了下来。他站在午间狂烈的日头下,站在热浪蒸腾的桥面上,目送着那僵硬笑着的女孩被乌黑的尾气包裹,渐渐去远了。 邓廷歌被胡慕的那个表情震了一下。 茫然,失落,嘲讽。年轻人的嘴角抽了一下,眼里的热烈情绪渐渐黯淡。汗水从发际淌下来,快滑到他眼睛里了。他伸手抹了一下,转身慢慢往回走。 邓廷歌以为按照钟幸以往拍爱情文艺片的尿性,这里应该给那背影一个镜头的。但钟幸没有。年轻人转身之后画面里面被人流和车流拥堵得严严实实,那个逆流而上的身影立刻就消失于芸芸。 这部电影和钟幸以往拍的风格完全不一样,现场的媒体人和影评家都十分谨慎。但他们都说,这电影很特别,很有意思,很不一样,是一个进步。 只是没人敢开口说“好”。 邓廷歌知道钟幸也不太在意这个。这部电影里穿插了三个年轻人的奋斗和爱情,三个人无一例外地都遭到了挫折,残忍的编剧最后也没有给他们一个足够激昂的结局。邓廷歌心想,哪里会有人喜欢在电影院里看这种片子呢?花钱买票,付出时间,还要选购饮料和爆米花,想舒舒服服度过一个多小时的人仍旧是大多数。 但他自己是很喜欢这个电影的。若是放在之前,他可能还没有这么强烈的认同感。 剧组的采访结束之后,邓廷歌短暂地被记者包围了。 “有复出计划吗?” “对陈敬和了解吗?他被称为‘小邓廷歌’,你觉得他会威胁到自己的……” “目前的复原情况能跟关心你的观众分享一下吗?” “上个月在网络平台上重新播出的《大唐君华》重制版创下了收视纪录,你有什么想说……” “听说你最近回归话剧舞台?我们什么时候能看到你的作品……” “不拍戏了吗以后?是和身体的健康状况有关吗?” 问题太多太杂,他挑了一些回答,尽量说明了自己现在的工作意愿和身体状况。邓廷歌记得当时自己还是说了很多的,但第二天、第三天,甚至第四天,钟幸愤怒地举着一堆报纸刊物大发牢骚。 “那么小一点!!!”钟幸暴怒了,“你的消息只有那么一点点!” 常欢喝了口水,很平淡地说:“那是因为这次制片方找的公关公司不靠谱。” 制片方组成人员之一的钟幸不说话了。 他坐下来,认认真真地看着邓廷歌:“还会有别的报道的。” 邓廷歌拿起被他揉皱的报纸扫了几眼。三天过去了,和他有关的报道仍旧很少,即便有也只是很小很小的一块,连配图都没有。 相比之下,他倒是想起昨晚在网上看到的一个帖子更红。帖子是路人发的,配了很多照片,都是他在云南那边住院的时候和罗恒秋在一起的场景。有些照片十分清晰,里面甚至还有他的父母亲。邓廷歌和罗恒秋兴致勃勃地讨论了一阵,觉得拍摄人不是医生护士,就同是病人。两人还对那个楼主的拍照技术和构图作了一番深入浅出的分析。 楼盖得很高,有一段时间还成了水货论坛置顶的热帖。帖子里的话倒是和以前抨击邓廷歌自甘堕落、罗恒秋恃钱行凶的论调不同,许多人都用了诸如“患难见真情”之类的感慨话语。 “好玩。”罗恒秋这样总结。 邓廷歌放下了报纸,又津津有味地品尝起钟幸珍藏的茶。 钟幸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你不生气?” “啊?”邓廷歌摘下嘴唇上的一片叶子,“不生气。以前不生气,现在就更不生气了。” 这次换成常欢愤怒地扭头:“我生气了!你作决定之前怎么不跟我商量!你这段时间不干活,你知不知道我损失了多少钱!别想逃,继续回来拍戏,我专给你接文戏,一口气念五百字台词位置都不用挪一下的那种!” “欢姐。”邓廷歌笑嘻嘻地说,“你别骗我,钟幸不是把胡慕挖过来了么?听他说你就是他经纪人,现在他人气又开始恢复了,你数钱都数不过来了吧?” 常欢轻咳一声,优雅地继续喝她的温开水。 这一天罗恒秋照例送邓廷歌去医院复查。 检查的时候邓廷歌接了个电话。医生用小锤子敲来敲去,表示什么问题都没有,敲了半天抬头问他:“能正常勃起了吗?” 邓廷歌心想幸好挂了电话,然后很平静地点头:“可以了。” 罗恒秋陪他进的诊室,站在一旁笑得脸都扭成一团,连忙装作咳嗽,举起手来挡住脸的下半部。 邓廷歌觉得自己肯定没看错,师兄有点脸红。 两人下楼的时候,他装作不经意间想起似的说道:“刚刚那电话是我爸打的。他让我回家吃饭。” “好。”罗恒秋走在他身边,闻言掏出手机来看时间,“正好,我现在送你过去。” 他走前几步为邓廷歌挡着从门口走进来的人流。 然后罗恒秋听到邓廷歌在自己身后用毫不掩饰的笑意说:“他让我和你一起回去。” 罗恒秋猛地转过头。 他脑袋转过来了身体还依着惯性往外走,差点撞上一个大妈。 邓廷歌见他一脸震惊,干脆拉着他走到了外头。罗恒秋一下被太强烈的阳光迷了眼:“什、什么?” “一起回去,我爸说的。”他故意惟妙惟肖地学邓啸讲话的语气,“咳,那个,就你妈,手抖,煮饭煮多了。你叫那个小罗,一起过来吃。” 他说完就开始笑,罗恒秋也笑。 两人笑了一阵,察觉在医院门口笑很是不合适,连忙并肩往停车场走过去。 “我买点东西拿去。”罗恒秋说,很快又开始犹豫,“买什么好?脑白金?还是中式的补品?鲍鱼?燕窝?还是……你爸喜欢什么?” “只给我爸买?”邓廷歌说,“你够偏心啊,我妈不要了?” “……我没说不要。”罗恒秋又紧张又慌乱,钥匙在手里翻来覆去,哗啦哗啦地响,“都买都买。那,那阿姨喜欢什么?” “我妈喜欢你。”邓廷歌说,又开始模仿他妈的口吻,“儿子都不要啦。每次回去吃饭都要问我十八遍小罗来不来,小罗怎么又不来,你是不是欺负小罗了儿子哎你要有良心。” 罗恒秋忍不住又开始笑,边笑边去捏邓廷歌的手。 到邓廷歌家里吃饭的那一次,是罗恒秋二十来岁人生中经历的最艰难的一个饭局。 四个人围着圆桌坐在一起。本来他左边是庞巧云,右边是邓廷歌,两个人令他安心的人都在身旁,应该是很轻松的——问题是他正对着邓啸。 邓啸没什么笑意,脸色平常得令人惊奇。 罗恒秋不敢多说话,怕自己讲得多了引起邓啸不快。庞巧云确实是喜欢他,不停给他夹菜,连自己儿子都不管了。邓廷歌说妈妈你只要他不要我了。庞巧云说是啊谁让你那么闹。说完又转头对罗恒秋笑:“也难为你照顾他那么久。” 邓啸那头没说什么话。一直到快吃完饭了,罗恒秋看到一只手伸过来把自己吃干净的碗拿了过去。邓廷歌仍在扒饭,庞巧云刚放下筷子。三个人都抬头看着平静地舀汤的邓啸。 邓啸将盛了汤的碗推回罗恒秋面前:“不要浪费,喝完。” 罗恒秋眼眶一下发热,连忙端起那碗汤大口大口地喝了,喝完才想起要说句谢谢。 邓啸看着他,点点头:“嗯。” 罗恒秋突然想起,其实邓啸和他是有过一段单独的谈话的。 当时邓廷歌和剧团的人去聚餐了,他自己先回家,在楼下花圃那里看到坐在路灯下的邓啸。邓啸没有罗恒秋家里的钥匙,他临时起意带了点东西来看儿子,手机也忘了带,只好坐在楼下等人。 听说邓廷歌不在,邓啸就不想上去了。他将装着干货的袋子给罗恒秋,却没有立刻走。两人在长椅上坐得很疏远,天也聊得很疏远。 邓啸问罗恒秋累不累,问他公司到底做的什么,问他以后事业上有什么打算。罗恒秋全都规规矩矩地回答了。他看不出邓啸满意不满意,但邓啸脸上一点笑容都没有,甚至也没有任何波动。 路灯光线透过枝枝桠桠落下来,饭毕后散步的人们三三两两地在小区的路上走。邓啸起身要走,罗恒秋想送他回去,邓啸看了看他,说了一句话。 “你没吃晚饭吧?不饿吗?” 罗恒秋后来想了又想,察觉那可能是邓啸对他流露出柔和与关切。但太罕见,也太出乎他意料了,他当时竟然一点都没反应过来。 这天晚上罗恒秋心里满是说不出的开心。他在阳台上晾完了衣服,看到邓廷歌拄着拐杖在锻炼,走到了阳台上。两人亲了一会,并肩站在阳台上吹风。 邓廷歌也少见他这样愉快,于是和他牵着手,手指亲昵地扣在一起摩挲。 腻歪了一会儿,两人同时开口说话,都是一愣。 邓廷歌让罗恒秋先说,罗恒秋吻了吻他的手指,像是下了极大的决心一般,开口了。 “我今天把我名下的一部分股权转给我姐了。”他说。 邓廷歌:“哦。” 他愣了一会儿,突然意识到罗恒秋这句话的意义,大吃一惊。 “为什么?!” 罗恒秋笑笑,说:“你刚刚想说什么,你说了我再告诉你。” 邓廷歌不满地瞥了他一眼,转述了刚刚自己收到的信息。 “方仲意回来了。他问我能不能见见面,一起吃个饭。”他说,“他想见的肯定是钟幸不是我,估计想让我帮他约。” ☆、第80章 钟幸男朋友 罗恒秋一听就郁闷了。 “约什么约,不许出去。”他说,“跟那个人有什么好聊的?谁都不许约,真把你绑在家里了。” 最后邓廷歌还是跟钟幸说了这件事。钟幸一开始显然也不太愿意,但想到彼此也认识了那么多年,方仲意出国之前就接触不少影视剧原创音乐这一类的工作,以后工作上说不定还会继续有碰面的机会,于是就答应了。 罗恒秋说他也要去。 邓廷歌:“……你去?你去做什么?” 罗恒秋:“扇他两巴掌。别回来捣乱了,老钟现在和许医生不是挺好么。” 邓廷歌闻言笑出声来:“捣不了乱,钟幸说他会带许医生一起过去,介绍介绍。” 罗恒秋:“……” 他觉得钟幸这次处理得不错,就是这样,才能给方仲意一记足够重、足够清醒的耳光。 邓廷歌催着他问转让股权是什么意思。罗恒秋告诉他因为罗琼从他父亲那里得到的东西实在太少太少了。 邓廷歌回家养病期间,罗琼来过几次,还带来了罗恒秋他妈妈的问候。罗恒秋扔下公司的所有事务不管,全心全意扑在医院里陪着邓廷歌住院的那段日子,和后来几乎长达一年的康复过程中,公司的担子有很大一部分转移到了罗琼肩上。 罗琼不是那种任劳任怨、甘心吃亏的人,她找过罗恒秋很多次,要求罗恒秋把她的职位再往上提一提。罗恒秋提了,开完股东会宣布任命之后,将股权转让书交给了罗琼。 他说着说着,想给邓廷歌模仿一下罗琼当时的表情。 罗恒秋也从没想过会在自己那位擅长戴面具的姐姐脸上,看到丝毫没有掩饰过的震惊。 “她肯定想不到你会这样做。”邓廷歌说。 “想不到。”罗恒秋点头承认,“连我自己都没想过会做到这一步。但这几年她很辛苦,以后的几十年也还要靠我姐帮忙,一家人应该的。” 他告诉邓廷歌,罗琼一直没有结婚,她唯一能让自己安心的方式就是缠着自己那位老同学,和他继续牵扯着不清不白的关系。她疯狂地挣钱,比罗恒秋更像一个工作狂。 “她是没有安全感的。虽然有一个名义上的家,但我和我妈谁都不算她的家人。”罗恒秋叹了口气,“我姐很……” 他突然不说了。“可怜”这个词他自己在心里想想就算,很快也会被压制下去。他不愿意和别人说起,即便是邓廷歌也不行。 邓廷歌对他生意上的一切事务都没什么概念。他对罗琼的印象并不糟糕。虽然她问过自己一些不好回答的问题,但他大可用很长很长的时间来给她答案。罗琼当日问他爱能值多少钱,能撑多少年,邓廷歌现在想来,意识到她确实没什么安全感。 他也没说那个词。他觉得自己没资格去同情任何人。罗琼活得比大多数人自在愉快,这是她的选择,任何人都没立场置喙。 方仲意回来的第二天,是他们几个约好一起吃饭的日子。 罗恒秋定了个规格挺高的地方,包厢的隐秘性很好,窗外景致也不错,他和邓廷歌提前到了,两人喝着茶慢吞吞地聊天。 窗外慢慢飘起细雨的时候,包厢门被推开了。 邓廷歌:“哟,黑了。” 方仲意看看他,看看他椅子边上的拐杖,又看看罗恒秋,点头打了招呼之后才坐下来。 他黑了也瘦了,但人看上去比之前壮实也比之前精神。虽然仍旧是一副没什么礼貌的死样子,但罗恒秋见他一坐下来就立刻逮着邓廷歌问他这段时间康复的情况,心里对方仲意日积月累的不满就压着,没有表露出来。 “没事了,过一个月就能扔了这东西。”邓廷歌给他看那拐杖,“进口货,又稳又好用。” 方仲意:“要不我托朋友再给你买几副回来?你换着慢慢用。” 邓廷歌无语片刻:“……我一个月后就不用了!你听没听我说话?” 方仲意:“哦,对。” 他不好意思地低头,喝了一口茶之后就皱起眉头。 罗恒秋异常敏感:“不好喝?” 这是他带过来的老茶,虽然很苦,但回甘。 方仲意说不是。“太久没喝茶了。”他说,“有点不习惯。” 罗恒秋又不理他了,自顾自地刷手机。方仲意和邓廷歌小声聊天,一边聊一边不着痕迹地看手表上的时间。 邓廷歌说过钟幸会来,但没见到人,他是不敢信的。 比约定的时间整整迟了四十多分钟,钟幸和许医生才到达。 “雨天路滑,主干道上出了一起小车祸。”钟幸说,“人好像是扭伤了,没什么大问题,他下车去帮忙。他同事来了之后才把他赶上车的。没办法,滥好心。” 语气里带着一丝责怪,但脸上是笑着的。许医生为他拉开椅子,殷勤地请他坐下,又说了一遍对不起。 钟幸当然是没有生气的,罗恒秋和邓廷歌也已经习惯他们两个的相处方式。两人间永远都是许医生在让步,钟幸这人本来脾气就有一点点冲,但遇到许医生这个性子的人,那一点点的锐利部分也被温柔包裹起来,不会伤人。 许医生的头发被细雨淋得湿透,外套也湿了。他随手取了擦手的毛巾擦脑袋上的水珠,扫视了一圈:“不是说还有个朋友么?” 话音刚落,走出去接电话的方仲意就推门走了进来。 邓廷歌不知道钟幸会不会主动介绍,于是连忙站起来向许医生介绍方仲意。 “这是钟幸男朋友。”他这样向方仲意介绍许医生。 方仲意看看站起来要和自己握手的陌生人,又看看始终坐着微笑看他的钟幸,默默和许医生握了手。 在他进包厢之前其实就已经看到了钟幸和他身边的这位陌生人。 看到钟幸的瞬间,方仲意的脑袋就嗡的一响,手机那头经纪人还在呱嗒呱嗒说话,但他一句都听不到了。 他看到邓廷歌有了变化,罗恒秋有了变化,而自己在外面这么长的一段时间,不仅外貌就连心态都不同了——但他没想到钟幸看上去还是和以前差不多。 不是他离开以前,是他和钟幸刚刚认识的时候。 那是一个高挑、端正,脸色冷淡的年轻人。而那年轻人唯有在看到自己的时候才会露出温和柔软的微笑。 被各种异乡的语言包围的日子里,方仲意常常会想起钟幸。 他们刚开始在一起的时候钟幸很快乐,他也很快乐。他分外想念那时候的钟幸:充满活力和希望,每天都和他分享自己的愉悦和郁结。他会拉着自己的手小心地亲来亲去,眼里都是快活,笑得眼角的皱纹几乎都堆起来了。 但之后钟幸这样的表情就少了。 他仍旧笑着,神色里带上了陌生的怀疑、揣测、不安和哀求。 方仲意太想他了,太想了。他后来连钟幸最后如何狂怒地要求他立刻离开的那一刻都要反复从回忆里拈起来回味。 正是因为太久没有见到钟幸这种快活的笑,方仲意看到他走进大厅的时候直接愣在了一旁。 紧接着他就见到有另一个年轻的男人跟在钟幸身后也走了进来。他们自然地牵着手,钟幸脸上那种快活的笑是落在男人脸上的。 经纪人的声音又慢慢回到了耳里,但他说的话方仲意一个字都没听懂。 年轻男人的手修长有力,有点凉。他是个医生,一个很会挣钱的医生,脾气很好,长相温润俊朗,好像还是个心善的人。 方仲意不停喝茶。他在心里说我也很会挣钱,我长得也不错,我也是个…… 他想不下去了,偷偷抬头看钟幸。钟幸这时正巧也转过头看他,于是对他笑笑,很客气的那种。 “你试试这个。裕和居的新菜。”钟幸指点着转盘上一道红红绿绿的大菜,“不辣,有点甜,不会刺激嗓子。” 方仲意:“好。你,你也吃。” “不了。”钟幸摇摇头,“你吃吧。我不爱吃鱼。” 方仲意没胃口,他跟钟幸有一句没一句地聊起自己的事情。 上半年他发行的音乐专辑卖得前所未有地好,在现在低迷的唱片市场上是一个不小的奇迹。发行日当天、连续上榜的那段时间,还有拿了个金曲奖的时候,他都不停地刷手机和邮箱。连当时还在病床上苦恼半身不遂应该怎么治的邓廷歌都在悲伤中抽空给他发了个“恭喜”的邮件,但他没有等来钟幸的一言半语。 “得奖了吗?”钟幸有些茫然,“我很久没关注过流行音乐这一块了。” 方仲意愣了片刻,问他:“你没听我的专辑吗?” “没时间。”钟幸皱着眉头,像模像样地跟他抱怨起自己的工作有多么忙,“别的事情根本没有时间想。正好这个混蛋又出了事,我三天两头飞来飞去,忙出病了都。” 方仲意正想问他现在好点了没有,一直悄么么偷听两人聊天的许医生接上一句:“胃病,还有焦虑和失眠。现在好多了,他失眠那段时间啊,真是……” 他这句话立刻引起了罗恒秋和邓廷歌的回应。 “你睡不着不是有许医生抱着你吗!你打我电话做什么?”邓廷歌笑骂道,“也不说正经事,还让我给你唱安眠曲!” 钟幸:“……他要上早班,我是到阳台上才给你打的呢。” 邓廷歌:“你怎么那么贴心啊!你一晚上打了十三次电话给我,你怎么不对我贴心啊!” 钟幸:“你一个闲人,我是你工作室的老板,听我几个电话就不爽了是吧?” 罗恒秋立刻接上话茬:“等等,而我是你工作室的大股东。你吵他,就等于吵到我。” 两个人开始扯皮,说起留学时候罗恒秋赖在钟幸家里不肯走还蹭吃蹭喝的往事,而许医生对邓廷歌说的安眠曲十分好奇,兴致勃勃地问最后唱了没有,到底唱的什么。 几个人聊得开心,方仲意完全插不上话,肩膀慢慢松懈,背完全靠在了椅上。 他坐在这桌边,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局外人。 饭局毕了,许医生和钟幸回家。钟幸坐在副驾驶座上不出声,默默看着窗外。夜深了,原本细细的雨滴也越来越大,砸在车窗上啪啪乱响。 “他就是你的前任吗?”车开了一半又堵上了,许医生关了车内的音乐,转头跟钟幸说话,“你为什么不开心?” 钟幸说我不知道。 “他现在应该发展得不错。好像回国之后有长期的打算?”许医生顿了顿,轻声问他,“你是觉得自己今天太不礼貌了吗?” “……有点。”钟幸终于转过头,“我好像不应该那样做的。” “他看上去很伤心。”许医生说。 钟幸说不清心里的想法。不是不舍,也不是难过,只是觉得自己可以更加得体大方,故意说那些让方仲意难受的话,自己也没有开心到哪里去。 方仲意的专辑他听过的。托追星族助理的福,他也知道方仲意拿了奖。那张专辑和他以往的风格很不一样,但钟幸觉得很好。他在方仲意的曲和词里听到了不一样的东西,不囿于情爱,他开始试图在自己的作品中传达更多的意义了。 “心里像是不痛快,又像是很痛快。”钟幸轻声说,“我不够豁达。” 许医生别别扭扭地侧身抱着他,姿势不舒服。 “不需要那么豁达嘛。”他拍拍钟幸的背,“你以前跟我说他的事情时,我还想去揍他一顿的,记得吗?我今天也不太礼貌,但那又怎么样?” 他摸摸钟幸的耳朵,想去亲他,但亲不到。 “人是有脾气的,没人要求你一定要礼貌得体。”他说,“而且他做了那些不好的事情就应该承担后果。你如果不开心,就不开心到明天早上为止。明天上午我休假,我们去登山,好不好?” 钟幸说好,扭头吻了他。 ☆、第81章 你是我的运气(正文完)(捉虫) 邓廷歌尝试扔开拐杖走路的那段时间里,话剧巡演引起了一轮新的讨论热潮。 话剧式微的现在,太过主旋律的题材更不受市场欢迎。大量的票都流入了企事业单位,被当做政治任务下达。但随着几个城市演完,主要由年轻人和极有口碑的资深演员来担纲演出的话剧收到了几乎一边倒的惊讶和赞扬。 重点不是说它讴歌了不畏牺牲的精神,而是剧本敢于暴露和直面战争之中的恐惧。三个剧本都从最普通的士兵入手,他们的恐惧、不甘、害怕、懦弱和人性中不可避免的阴暗,被巨大灾难全都引爆了出来。编剧和导演让这些负面的情感展示在舞台上,更神奇的是,它居然被允许演出。 “时代总是在进步的。”著名的评论家说,“之前反映十年动乱的电影《久远》能顺利播出,就是一个信号。市场需要什么,市场上就会出现什么。一味塑造高大上形象的作品已经让人厌倦了,平凡小人物身上的大无畏更符合观众的喜好。” 第一次开枪打死敌人的小战士哭着喝粥,闻到战友尸体被烧焦的气味的士兵击打自己的胃部,思乡的年轻人在信里一遍遍地写“妈妈我怕死,妈妈我想回家”……以前被看做懦弱而被人不齿的部分,在成熟的剧情烘托和表演中,都成为了灾厄中的小小悲哀。 无论老少,大量的观众被这种小小的悲哀,和带着自身的恐惧去面对更大恐惧的战士打动了。 “更令人惊奇的是,年轻的演员们非常细腻完美地表演出了这种很难拿捏的度。”评论家的剧评满天飞,“和快乐、悲伤这种情绪相比,生与死是很难演活的。极端的欣喜和极端的绝望都在考验演员的功底,这些年轻人至少已经合格了。” 教出这些合格年轻人的顾问立刻被好奇的人们搜寻起来。 “邓廷歌”的名字就这样出现在了意想不到的地方。 “太巧妙了!快夸常欢,快!”钟幸说。 邓廷歌立刻一通乱夸。常欢脸色如常,很镇定地接受了他的赞美。 一直压着邓廷歌的名字不作为宣传重点,这个宣传策略是常欢建议的。她说服了这个项目的重要参与者:邓廷歌的导师。白胡子老头也很希望自己的学生能够有一个漂亮的返场,于是欣然答应。 没有新作品的邓廷歌不可能一直靠着炒冷饭维持热度。在他还不能正常参与拍摄活动的时候,这个话剧项目为他挣来了非常珍贵的曝光机会。 观众从年轻的话剧演员身上看到了一个成熟演员的身影。邓廷歌像是一直隐藏在幕后的boss,此时才慢慢被推了出去,把自己展现在灯光之下。 在邓廷歌无法接剧的时间里,常欢一刻都没有停下。她不断地活动,争取最大的机会和最好的时机,和几个熟悉的媒体一起完成了这次足够精彩的返场。 “场面不算特别大,对不起。”常欢说。 邓廷歌抓着她的手,心里很感激:“欢姐,你这样说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你才好了。这样才最合我的心意,真的。我本来的重点就是演技,我是演技派的偶像啊,用这种方式回到他们的视线里最合适不过。欢姐你坠棒了!” “好好说话!”常欢笑了,“还偶像呢,脸皮厚不厚?” 说完之后她也承认邓廷歌的话很有道理。 “你要好好给我提点一下胡慕啊。”常欢话锋一转,开始给自己正看顾着的新人找靠山,“演技方面他太需要人教了。” “好好好。”邓廷歌说,“我下一部电影不是和他一起拍么?” 下一部电影的导演正是钟幸。将近两年的努力,邓廷歌终于获得了拍摄工作室老板的电影的机会。 名为《如烟》的电影是钟幸“民国三部曲”的最后一部。他之前拍了《人间蒸发》这样叫好不叫座的转型电影,回头还要完成自己的三部曲任务,牢骚满腹,但也热情充沛。在电影里,他给邓廷歌和胡慕都留了一个位置。 “男主角,不用跑不用跳,能骑自行车就行。”钟幸这些话是跟罗恒秋说的,“不错吧?艾玛求你了,你就点个头吧,你不点头小邓就不答应我啊老罗!” 他疯狂地摇罗恒秋。 邓廷歌对这部电影的兴趣很大,他说我还没演过小邮差呢,师兄点头吧? 和钟幸以往的爱情文艺片风格一致,《如烟》讲的也是一个爱情故事。 骑自行车送信的小邮差每天都会经过百货大楼。雪天中他停在百货大楼门口给掉链的车子上链子,双手被冻得通红,百货大楼里的一个姑娘给了他一杯热水。 小邮差对那位穿着花格子洋裙的姑娘一见钟情。 他每天经过百货大楼的橱窗,都会在光洁的玻璃窗前放一朵花。花格子洋裙就在橱窗里,他知道她是卖帽子的,他知道她耳朵上有圆溜溜的半颗珍珠耳环,他知道她能看到自己,也能看到自己摆在窗前的花。 花是道旁摘的,玉兰,茉莉,百合,月季,桂花;冬天太冷了的时候,他还偷偷折过别人家的梅花。后来不敢再偷,于是他用彩纸学习怎么折花,觉得很好:它们放在窗台上,很久都不会凋谢。 送到第一百朵花的时候,他写了一封信。可信没送到,花也没送到。百货大楼关门了,街上开始跑过成列的军人,他骑着自行车经过了好几趟都没见到花格子洋裙。小青年将信在怀里放好,把一朵新鲜的粉色康乃馨放在窗前。 之后便是几十年的分别。他随着亲戚去了南方,又辗转到了香港。信纸被船舱底部渗进来的水泡湿了一半,字迹都模糊了。 待年老的邮差再回故土,怀中依旧揣着那封信。他试图寻找当年的花格子洋裙少女。 故事的时间跨度很长,不断地插入当年的旧事,恋慕、钟情,动荡、炮火。老人寻找的过程也充满起伏。 “没找到?”罗恒秋不解,“悲剧?” “人都死了当然是悲剧。这电影拍出来就是赚眼泪的。”钟幸说,“悲情,大爱,人性,还有灵魂呼告。啊!远隔几十年的一封信,还是一封没送到的信……” 老人在女孩的坟前和她说了很多很多话。当时他是幸福的,现在也是。在动荡岁月里有一个爱着的人,仅仅是这个事实,就足够令跌宕的一切变得不值一提。 “停停停,够了。”罗恒秋说,“演吧演吧。” 他看了邓廷歌一眼。 邓廷歌冲他嘿嘿地笑。 罗恒秋的一部分工作转移给了罗琼,但因为事业越做越大,工作量倒是一点都没见少。 他这天在家里处理完工作,抬头发现在书房里看剧本的邓廷歌走了出来,扶墙站着,默默盯着他。 “怎么了?”罗恒秋放好了电脑,摘下眼镜,“洗澡了吗?等我一会儿,给你按摩……” 他话音突然停了,猛地站起来,没放好的眼镜啪嗒掉在地毯上。 邓廷歌没有用拐杖。他直起身,手指离开了墙壁,完全靠双腿的力量站着。 罗恒秋的心狂跳起来。 “不不,师兄,你别过来。”邓廷歌阻止了他,“对,别动,就站在那里。我走过去。” 他迈出了第一步。 罗恒秋又惊喜又害怕,像等待刚开始学习走路的孩子一样,站在原地紧张地等着邓廷歌。 脱离了所有别的支撑,仅仅靠腿部来站立和行走,邓廷歌心里也一样是紧张的。经过这次小腿的骨折,他总有一种自己的骨头变得很脆弱的错觉。但双脚坚实地踩在地板上,那感觉如此踏实,令人心安。 他没看脚下,抬头盯着罗恒秋。 师兄越来越……嗯,爱哭了。他想。 短短一段路走得两人都心惊胆战。邓廷歌终于走到罗恒秋面前时,先伸手抹了一下他湿润的眼角。 “男子汉,坚强点!”他故意粗声粗气地说。 罗恒秋懒得理他,蹲下来捏着他的脚和小腿:“不舒服吗?行吗?还痛不痛?” 邓廷歌把他拉起来,亲了他鼻尖,笑嘻嘻地说没问题。 “我走几步再去洗澡。今天去复查的时候医生建议我在家里练习这样走路了。” “好。走呗。”罗恒秋抱了抱他又放开。两人互相盯了几眼,他突然猛地凑上去,抱着邓廷歌疯狂地吻起来。 两人缠着亲了一阵,气喘不止,浑身发热。邓廷歌将他额前垂落的头发拨开,很温柔地亲吻他的眉心。 “师兄,谢谢你。为……为很多很多事情。”他小声说,“你是我的运气。” 罗恒秋一句话都没说,用热烈湿润的吻堵住了邓廷歌接下来的话。 话剧巡演的最后一场回到他俩所在的这座城市,又是一番小轰动。初演时错过了的人们纷纷购票,门票开售没到三个小时即售罄。 罗恒秋载着邓啸和庞巧云去剧院。 “我知道他能走了,上次回家我看到,但是……”庞巧云在车上一直絮叨到剧院里,“还是不太好,太不安分了这孩子。” 邓啸把妻子拉到位置上,往她手里塞了一本介绍让她好好看,别发牢骚了。罗恒秋跟两人简单介绍了一下邓廷歌演出的角色和剧情内容。 邓廷歌代替的是严斐的角色。严斐饰演的正是以那位饥饿的老兵为原型的战士,经过短暂的沟通之后,严斐欣然同意邓廷歌代替自己演出这最后一场。 “战士年轻的时候确实有很多跑动的戏份,但是那个不是邓廷歌来演。”罗恒秋解释道,“他演的是抗战胜利之后的老兵形象。这角色其实挺轻松的,一般的时间都坐在轮椅上。” 邓廷歌对这个暌违许久的出场机会很重视。虽然之前在排练的时候他就跟大家配合过,但正式演出之前的几次彩排,他的情绪都有些过分紧张。 严斐虽然不需要再上场,仍旧每次排练都到场,陪着邓廷歌练习。两个人的表演风格大不一样,严斐比邓廷歌年纪大一些,更能沉下来。为了保持演出的一致性,邓廷歌曾试图模仿他,但被严斐拒绝了。 “你按照自己的套路去演就已经很好。”严斐提醒他,“我记得你以前说过,你在舞台上演过父亲之类的角色。就用当时的方式去揣摩好了。” 严斐的提点让邓廷歌及时冷静了。 此时他在后台准备,罗恒秋很想去看看,但邓啸和庞巧云都在这里,他并不方便走开。邓廷歌说结束了之后让他带父母到后台,现在因为所有人都在准备,后台十分忙乱,除了演员之外其余人等并不受欢迎。 邓啸看完了介绍,又盯着剧院瞅了几圈。 这个剧院比当时的学校礼堂气派得多。市里并没有专门的话剧剧院,这里实际上是一个比较大的室内演出场所,罗恒秋来过很多次,都是看演出或者交响乐,看话剧还是头一次。 “上次也是你去接我们的。”庞巧云突然说,“怎么那么巧呢。” 罗恒秋:“是啊。” 庞巧云:“当时你们俩在一起了吗?” 罗恒秋:“……” 他一时语塞,窘在当场,不知应该说什么好。 邓廷歌虽然跟庞巧云和邓啸坦白了很多事情,但罗恒秋不知道他是怎么说两个人确定关系那一段的,也不确定俩人知道自己那时候已经和邓廷歌在一起的话,会不会心里不舒服。 他还在支支吾吾不知道说什么的时候,场上灯光突然渐次熄灭。随即有清晰男声从广播中传出:“演出即将开始,请观众就座,将手机……” “开始了开始了。”庞巧云的注意力立刻被吸引过去,没再追问罗恒秋这个尴尬的问题。 第21节 恋耽美 正文 第22节 亲爱的空想家 作者:凉蝉 第22节 罗恒秋还在调节心情,庞巧云伸手拍拍他手背。 “什么时候我们跟你妈妈见见面?”她小声说,“一家人一起吃个饭?” 罗恒秋说好,好好好。他结结巴巴,边说边点头。 舞台上一片漆黑,唯有几处亮点依稀可辨。老兵在第一幕就要出场,邓廷歌坐在轮椅上,滑行到某处定位点上停下来。 全场灯光齐暗的时候,站在舞台上的人反而可以隐约看到观众席的情况。他没有寻找罗恒秋和父母的位置,抬头注视虚空中的某点。 回到舞台上的感觉确实不赖。邓廷歌在后台时紧张得要连续上厕所,一旦进入舞台,所有的紧张情绪都消失了。 他很快回忆起在这里排练的记忆,甚至想起了在人民剧场里,为了桌椅的租金跟物管员扯皮的自己和刘昊君。 那时候的激情和热情都十分直接。他们在小房间里排练、演出,自己制作道具和海报,光着膀子去辉煌街吃烧烤喝粥,挂着挎包在稀稀落落的观众群中走来走去,收取一人二十块的票款。 谁都不知道那样的热情会持续多久。新鲜感慢慢被磨去,只剩下无以为继的窘迫和门庭冷落的凄凉。 回想起来连邓廷歌自己都觉得吃惊:他居然真的坚持下来了。 刘昊君写的最后一个剧叫《深渊凝视》,主演是陆晃。刚播不久这个剧就打破了同类型电视剧的收视纪录,陆晃获得明年视帝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他问刘昊君还会回去当编剧吗,刘昊君犹豫了很久都没有回答。 当日一起在人民剧场里演出的同侪,一部分仍在演戏的路上走着,一部分已经有了人生的新目标。他想念他们,也祝福他们。这次突如其来的一场大病让他变得更坦荡,但也更执着了。 仿佛是这一摔,令眼前迷雾消失,他一直想要走的路途突然间无比清晰。 灯光缓慢亮起,是凄冷的白光,打在邓廷歌身上。 他满脸皱纹,声音粗哑,喉咙里还有欲咳未咳的痰。 垂暮的老人坐在轮椅上,轮椅停在舞台中央,舞台在观众的眼里。 “我叫苏家友,八十六岁。我是刺刀团三营先锋二连一排一班的战士。我的班长是王大石,我们班有十个战士,陈玉,方小友,董爱青,王爱军,张大鹏……” 他念完了一排一班的战士名字,开始回忆自己的排长和连长。他一辈子见过的最大的官就是连长,但他已经记不清连长的名字,也记不得他的模样了。 这是一段独白,灯光始终发白发冷。 冗长的台词和不断被提及的名字十分枯燥无味,但观众却被老人颤抖的声音带入了情景之中。 随后灯光忽的一敛,舞台再次陷入黑暗。 “那天天气很不好,我们跟着班长擦枪……” 漆黑中响起一把苍老的嗓音。每讲一句台词那声音都在变化,说到最后“飞机突然就来了”时,罗恒秋已经能辨认出那就是邓廷歌自己原本的嗓音了。 演出非常成功。演员们到台前谢幕的时候,严斐从后台走上来和邓廷歌一起向观众鞠躬。 邓廷歌怀里被塞了几束花。他心想师兄不上来给我花儿么?想着想着又记起自己以前拒绝过罗恒秋献花的请求,不由得笑了出来。 他心跳仍旧很快。一个多小时的话剧,他虽然只出场一半时间,却是最激烈也最难演的老年时期。血液流速飞快,脑袋里仿佛还有嗡嗡的声音,他和严斐、和年轻的演员们站在一起,在全场轰鸣的掌声之中再次鞠躬。 邓廷歌低头的时候看到自己落在地面上的稀薄影子,眼眶突然发热。 灯光已经全部亮起。邓廷歌能看到罗恒秋所在的位置,他们也看到了他投过来的眼神和笑容。 这一次演出比毕业演出更为出色和震撼。邓啸和庞巧云完全投入到剧情之中,也没有问罗恒秋任何关于剧情的问题。罗恒秋因此也看得很投入。 舞台上的邓廷歌他是不陌生的。任何模样的邓廷歌他都不陌生,然而此刻远远看着高处正冲自己露出笑容的邓廷歌,罗恒秋的心跳莫名地也加快了。 再来一次,或者再重复许多次,他都确信自己会爱上那个人。 他温柔地朝邓廷歌笑。 这种爱似乎一天比一天更浓稠,几乎要将他淹没其中,却又时刻令他清醒。罗恒秋从未像现在这样直接而深刻地意识到,邓廷歌并不是他一个人私有的。 他爱独自在家等着自己回去的邓廷歌,也爱此刻骄傲又快活的他。 愿无人爱你。他忧伤地想,愿人人爱你。 (正文完) ☆、第82章 番外:痊愈(上) “不拍?不拍就滚啊。我们缺他这一个?” “让他经纪人接电话。……叫过来!” “就一句,拍不拍?” “我能说什么话呀哎哟苏大哥,我一个小导演能说得上什么话嗯?别跟我抱怨啊,没用,你们跟制片说去。” “我……我针对他?!我特么针对谁了我!水不愿下妆也不肯好好化,是谁针对谁?” 男人气得在椅上重重一拍。他力度不轻,看得许知洋都觉得疼。 许知洋走过去,在男人挂了手机之后弯腰察看他手背的输液管。针脱了出来,血珠从医用胶带下冒出两颗。 “这只手不要乱动了。”许知洋顺手招来一个护士,“你嗓子都哑了,就别这么大声说话。” 方才还在发脾气的男人坐在椅子上喘气。许知洋记得这人是因为重感冒而过来的,伴随的还有营养不良和睡眠不足。他看着护士重新给病人扎针,顺手看了一眼吊瓶上的名字。 “钟幸”。 许知洋怕自己看错了,但这两个字太过简单,谁都不可能看岔。 男人靠在椅背上,清秀的脸上满是疲倦之色。 “谢谢。”他跟护士道谢,又抬头跟木木地站在一旁的白大褂道谢,“谢谢你啊医生。” 许知洋点点头,神色有些复杂莫名。但已经闭目的病人显然并不在意,径自无声地酝酿睡意。 许知洋回了值班室。 他今天值夜班。夜晚的急诊室在一般情况下没有什么特别的情况,他没想到自己随意在急诊室里看了一圈,居然逮住了一个不得了的人物。 许知洋坐在办公桌前,又把椅子往外挪了一点。在这个角度上,他可以看到闭目养神的钟幸。 许知洋心想原来大名鼎鼎的钟幸导演是长这个样子的。 他把这个八卦压在心里,坐一会又站一会儿,时刻密切注意着钟幸所吊的药水下降的速度。钟幸已经睡着了,他轻手轻脚地帮他换了药水瓶,在值班护士惊讶的目光下,掏出手机想和钟幸合影。 手机举了一会儿又放下,许知洋心想还是算了吧。钟导说不定会不高兴的。他揣好手机回到办公室,一边值班一边继续密切关注着呼呼大睡的钟幸。 几天过后,许知洋在报纸上看到了钟幸又在筹备新电影的新闻。 “许医生,你又看娱乐版呀?”护士长凑过来,“你比我那里的小护士还喜欢看娱乐版哦。” “轻松嘛。”许知洋说,“哎对了,昨晚《我的好媳妇》大结局你看了没有?我有个病人,走不开。” 两人立刻热烈地聊开了。 过了几天,又过了几天。许知洋休息的时候接到圈中朋友的电话,邀请他参加一个聚会。“有娱乐圈的人啊,你不是最感兴趣么?”朋友说。 许知洋于是就答应了。 那样的聚会他以前曾参加过,也认识过一两个彼此都很有好感的人,但只要他想要继续再往前一步,想要认真地和对方规划未来时,那些人往往就胆怯地退缩了。他们是找可以一起玩的人,而许知洋是想找一个伴的。 目的不同,自然路也不同。 许知洋对这样的聚会再提不起什么兴趣。他懒洋洋地简单拾掇自己,打算去认识一下所谓的娱乐圈中人,弄些八卦来听听。 然后他在聚会上见到了把胡子刮得干净,脸上毫无疲倦之色的钟幸。 钟幸当然是记不得他的,听到他自我介绍说是一个医生的时候,还口无遮拦地说那你一定很熟悉人体。 许知洋平静地笑着,任由他调笑自己。 他此刻终于有机会仔细打量气色变好、心情显然也很好的钟幸。 许知洋看过他的每一部电影,但他没想过现实生活中的钟幸会是这样的。他以为电影的气质和导演的气质应该一脉相承,那些温柔、忧郁的故事应该也出自一个温柔、忧郁的人。 “18公分?!”钟幸翘着二郎腿在沙发上狂笑,“卧槽你受得了啊?不会捅伤吗?换一个吧,听哥哥话啊。” 几个人笑成一堆,许知洋也在一边随着他们发笑。 虽然一点都不好笑,但他觉得钟幸肆无忌惮的表情挺好玩的。这样的神态和他从电影里得来的印象不一样,和他那天在急诊室里看到的钟幸也不一样。 于是有钟幸参与的聚会他一次都不落。 聚会是为了让看对眼的人彼此勾搭上,所以也成了几对。参加这个单身汉聚会的人几乎每一次都不同,几轮下来,钟幸记住了一个熟人许知洋,许知洋也终于能和钟幸熟悉到交换彼此手机号码了。 他对钟幸的兴趣表现得很光明正大,连朋友都撺掇他去跟人表白。 许知洋向护士长讨教,又在百忙之中研究了一下言情剧的套路,无奈找不到适合两个男人的剧本,只好紧张地自己计划。 他先给钟幸发了一条很纯情的短信。 【钟幸:你好。认识你的时间也不短了,我想问,你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许知洋】 他怕钟幸没有保存自己的号码,还十分认真地打上了自己的名字。 片刻后钟幸给他回了电话。 “我准备上机了,要出门。”钟幸说,“你什么意思?看上我了?” “想,想追你。”许知洋清清嗓子,抖开手里的一张处方签。处方签的背面他密密麻麻地写了很多字,需要眯着眼睛才能找出其中被重重圈出来的那些动人情话。遇见你好像遇见了星辰啦,如果有这样的幸运我希望每天醒来都能看到你啦,你可能不知道但是我已经喜欢你很久了从看你的电影开始啦,等等等等。 他决定先说“我已经喜欢你很久了”那一句。 这时钟幸的声音从手机里传来,很平静,没有任何波澜:“哦。好吧,先试试?行不行?” 酝酿好的情绪完全没机会爆发出来,被残忍地剪去所有动情戏份的许知洋重重呼出一口气,将处方签揉吧揉吧塞进了口袋里。 “行。”他也尽量平静地、没有波澜地说。 许知洋没有和文艺界知名人士谈恋爱的经历,他发现自己以为有用的那些情话并没有任何施展空间,和钟幸以“试试”的名义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这种茫然的感觉越来越强烈。 他的工作很忙,钟幸的也一样。钟幸的家他还没去过,但钟幸已经来过他家里几次了。许知洋自己一个人住,住所干净整洁,钟幸说我还以为这是样板房。 许知洋就一本正经地告诉他,他就是以样板房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的。 当然在钟幸来的前一个晚上他才紧急地树立起这个标准的事情,就不必要讲出来了。 两人除了一起看电影吃饭,其余的大部分时间,钟幸都在睡觉。 他的失眠症状非常厉害。许知洋和他聊了几次天之后发现,钟幸的焦虑程度很重,而且时常反复。不久之前看到的那个气色转好的人已经又颓靡了下来。 许知洋用自己所知的一些粗浅的按摩手法让他放松,和他聊一些轻松的话题,还为他专门买了新的枕头被子。钟幸每次到他家里来,吃了饭就懒洋洋躺在沙发上,招呼他“许医生,按摩”。 许知洋洗干净碗筷,帮他捏肩膀和颈椎。 钟幸说你会不会唱歌,唱点什么来听听?许知洋说我不会。钟幸自己哼着一首听上去很熟悉的流行歌,但总是哼一段就不继续了。 钟幸有时候在沙发上就能睡着,有时候察觉倦意上来了,立刻要求转移到床上。由于钟幸来的时候一般都是许知洋的休息日,而且还不是晚上,许知洋就搬个椅子坐在他身边做自己的事情。他有时候戴着耳机开笔记本看电影,专门挑钟幸的作品看。看看屏幕又看看正沉沉睡着的钟幸,他觉得很有趣。 钟幸醒来的时候总是一脸茫然,眼神对不上焦。 许知洋很想吻他,但又不敢。 这一天钟幸醒的时候许知洋没发现。他眉头微拧地看书,等书里的紧张剧情告一段落了才习惯性地抬头看钟幸。 钟幸不知道盯着他看了多久,脸上似笑非笑,是许知洋会打心底里觉得“这人真有趣”的那种表情。 他想,这人会爱上我吗?他已经喜欢上我了吗? 他自己倒是完全被钟幸迷住了。他的才华,怪脾气,偶尔的冷漠和拒人千里的固执,都让许知洋很着迷。 钟幸伸手取走了他的书。 “想不想做?”他问许知洋。 许知洋心里说想想想,但脸上保持着平静。他坐到床边,问钟幸:“你想做吗?” “想。”钟幸说,“很久没做了。来不来?” 许知洋于是翻床头柜找保险套。 钟幸盯着他的侧脸看了一会儿,伸手摸他下巴的线条:“你长那么秀气斯文,做医生浪费了。” 许知洋扭头看了钟幸一眼:“做你男朋友足够了。” 钟幸:“……” 许知洋很高兴地笑了笑。他忘记自己把保险套放在那里了,找了好一会儿。 钟幸被噎了一下,伸了个懒腰耍赖说不做了。“你有18公分吗?没有就别做了,这是我的最低标准。” 许知洋:“……” 钟幸:“没有吧?哈哈哈。” 许知洋:“你有?” 钟幸:“……” 许知洋:“别说没用的,比一比。” 钟幸掀开被子:“妈的,比就比,谁长谁上。” 两人掏出来比了一通,都是面红耳赤。虽觉得这个举动实在幼稚,但是厮磨中又不舍得停下。 钟幸心跳得太快,还出了点虚汗。许知洋帮他擦干净了,又换了毛巾擦汗。 “我长一点儿。”许知洋很学术地说,“目测长零点五厘米。” 钟幸:“……无聊。” 许知洋突然笑出声,就着自己擦汗的毛巾,揉了他头发几下。 “你血糖低,去吃点东西吧。”他说,“要不然我再做点别的?你好像不太喜欢吃鱼?” “嗯。”钟幸大字型躺在床上,看向许知洋的眼神很复杂。 许知洋说起来,穿好衣服。钟幸把衣服穿好了,许知洋正好也洗了毛巾走出来。 “许医生。”钟幸开口问他,“你……你好像是真的喜欢我?” 许知洋听在耳里,觉得这个问题很奇怪。他走到钟幸面前,心想不管了,亲一下再说,被打也没事。 他弯腰在钟幸唇上飞快吻了一下:“是啊。” 钟幸没有打他,而且离开的时候在门口犹豫了两分钟,转身在许知洋脸上碰了一下。 许知洋吃惊地发现钟幸脸红了。 而他自己也脸红了。 “再见。”钟幸说。 “再见。”许知洋说。 “……下次请你去我工作的地方玩。”钟幸又说。 “那下下次我也请你去我工作的地方玩。”许知洋也立刻说。 钟幸:“……不,不去。” ☆、第83章 番外:痊愈(下) 后来从钟幸那里听到和方仲意有关的事情,很让许知洋惊讶。 他以为钟幸这样的人,在感情上应该也是干净利落的,却没想到有这样拖泥带水的一段。 钟幸跟许知洋说了很多事情。 他睡眠一直都不好,入睡很艰难。方仲意和他的作息不一致,生活在一起的时候钟幸常常在浅眠中被他吵醒,听他的新作品。 那都是一些很好的歌,但钟幸大多数时候都硬撑着去听,边听边想还有多久才能继续睡。 方仲意十分热爱吃海鲜,钟幸就陪着他吃。他说方仲意可能一直都不知道我并不爱吃鱼。他还说起那些被劈腿、被背叛的过去,轻描淡写。 钟幸说得认真,许知洋听得也认真。他们坐在阳光里,平静地聊天。 许知洋看不出钟幸的脸上有丝毫惋惜和不舍的神情。但从他刻意保持冷淡的声音和叙述中,他仍旧察觉到前任对他的影响。 许知洋觉得自己很难与之匹敌,这让他很忧愁。 滚床单的时候钟幸问他为什么不喜欢说话。 许知洋说做就做了,说什么说。 他不爱讲话,却很喜欢撩拨钟幸。钟幸被他压在床上,笑得特别无奈。 “你不是那么沉默的人吧……轻一点!”钟幸抓着他的手,“你……你应该没有十八公分啊……” “你确定没有吗?”许知洋问他。 钟幸哼哼几声,不说话了,转而很用心地咬他的手臂。 齿痕虽然留着,但穿上白大褂,什么都看不到。许知洋很喜欢钟幸在自己身上留下的痕迹,咬痕,抓痕,或者别的痕迹。这让他觉得自己和这个人之间,存在着别人无法参与的秘密。 他确实不是一个太沉默的人。但许知洋不知道在床上应该跟钟幸交流些什么好。他埋头苦干之余,又觉得一声不吭不合适,于是问钟幸这样行不行,那样舒不舒服。 钟幸不回答他,专注地摩擦他手臂上的咬痕。 许知洋感觉钟幸是很喜欢这样的。 至少他喜欢床上的自己。许知洋心里有些挫败感,又有点开心。 “……别亲了。”钟幸说,“都是汗。” 许知洋摸他汗湿了的头发,连湿透了的发梢都觉得喜欢。他抱着钟幸,在他耳边蹭来蹭去,像渴望抚慰的宠物。 钟幸显然不是一个特别合格的主人。他很少回应许知洋,但也不会拒绝他的亲密举止。 许知洋想问他我们试了那么久,你喜欢我了吗? 他仍旧是不敢。 这一天许知洋仍旧兴高采烈地完成了上午的工作,拿着份报纸在食堂里边看边吃。 娱乐版上以很大的篇幅报道了邓廷歌出事的消息。许知洋一块排骨还咬在口里,以一目十行的速度飞快浏览文字,终于看到了钟幸的名字。 “据悉,事故发生之后钟幸及邓廷歌经纪人已搭乘私人飞机抵达昆明。目前虽然已到达医院,但钟幸方面拒绝透露任何信息。在记者的追问下,钟幸表示将在明天……” 许知洋记得邓廷歌,他也知道邓廷歌是钟幸工作室最重要的一个演员,于是立刻放下报纸和筷子,吐掉排骨,给钟幸打电话。 这电话一直打到下午下班,钟幸才终于接起来。 那时候许知洋的手机都快没电了。 钟幸简单跟他说了邓廷歌的问题。他忧心忡忡,问许知洋脊椎受损会有什么严重后果。许知洋跟他说了,不严重的会怎么样,最严重的又会怎么样。他尽量实事求是,钟幸却恼怒地低吼:“你会不会安慰人?!” 许知洋语塞了。 两人各自沉默了一会,钟幸客客气气地说谢谢你了,我回去再联系你吧。 说完他就挂了电话。许知洋捏着手机站了一会儿,跑到主任那边问:“我的年假还有一周,对吧?” 第二天上午,他下了飞机就给钟幸打电话。钟幸照例没有接。许知洋觉得钟幸可能生气了。 他打了车到医院,在医院门外看到数量可观的记者和这类摄影摄像器材。许知洋一身便装,手里拿着个手提包,畅通无阻地进入了医院。 他记得钟幸跟他说邓廷歌还在重症监护室里,于是一路找了过去。在走廊上正接受盘问的时候,钟幸正好从拐角走出来。 “嗨。”许知洋冲他喊了一声。 钟幸:“……” 许知洋后来回想,觉得当时钟幸的眼里是有一点惊喜的。 他带去的资料虽然不多,但很有用处。 许知洋利用自己的人脉,通过老师和主任联系了几位神经内科的权威。钟幸把复印的病历交给了他。 “我是外科,没办法给你们更多的建议。”许知洋说,“等我的消息吧。” 他还要带着病历飞到上海去找那几位专家,一番辗转下来,那一周的假期也就没有了。 许知洋临走的时候仔细嘱咐了罗恒秋和邓廷歌的父母一些必须注意的事情。他说了一会,看到两个老人脸色凄怆,又安慰了几句。 离开的时候钟幸说我送你,许知洋拒绝了。 “你这个目标太引人注目了。”许知洋把病历整齐地放入手提包,“我自己走就行,没人认识我。” 他正要说再见,钟幸突然握住了他的手。 许知洋心里一惊。钟幸很少这样主动。甚至在他的印象,两人“试试”以来,这是钟幸第一次主动牵他。 “怎么了?”他温和地问。 钟幸欲言又止,清秀的脸上显出一点窘迫来。 许知洋便抱了抱他。 “我走了,要赶飞机。”他说,“回去的话记得联系我。” 许知洋离开的时候心情变好了一点。他不停地想着邓廷歌的情况,也想钟幸在自己离开之前牵手的动作。 他恋爱的经验不多,但也敏锐地察觉到,自己的地位可能有些不一样了。 邓廷歌出院回家之后,许知洋和钟幸常常去看他。罗恒秋忠实地遵循着许知洋的嘱咐,甚至还跟他学了一些按摩手法。许知洋说学按摩还不如跟中医学,回头又给罗恒秋介绍了一位按摩大师。 钟幸从来没有问他为什么对邓廷歌和罗恒秋那么好。但邓廷歌和罗恒秋确实都挺喜欢许知洋的,钟幸也是头一次明白,自己的伴侣被自己的朋友接纳是那么愉快的事情。 和许知洋的交往让人很放松,也很快乐。他几乎感受不到任何压力:有人牵挂他,有人爱他,有人为他考虑许多的事情,钟幸甚至觉得有些不踏实。 因为对他来说,许知洋太好了。 不仅是对自己好,对自己的朋友和重要的工作伙伴,许知洋也尽心尽力地好。这种圆滑和成熟令钟幸几乎没有任何压力,而且许知洋的圆滑也圆滑得很有分寸,令人感觉舒服而不突兀。就连罗恒秋这种挑剔又刁钻的人,也会跟许知洋说出“有空来玩”之类的话。 罗恒秋跟钟幸说,你病了那么久,也应该好了吧。你别想那么多,坏东西吃多了,碰上好的你肯定会不习惯。 筹备《人间蒸发》的时候,许知洋正好要到外地出差一个月。他自称肩上担负着神经外科的希望,要去别的医院进修学习。钟幸不以为意,说去就去吧,说完继续趴在桌上画分镜。 但失眠一周之后他就顶不住了。 许知洋接到他怒气冲冲的电话时,正跟新认识的同事在外面玩。 “不是说明天天放假吗?”钟幸问,“你不回来?” 许知洋嗯了一声,脸上忍不住冒出点狡猾的笑容。 钟幸乱七八糟地扯了半个多小时,最终还是没说出想见他之类的话。许知洋挂了电话就跟同事告别,买了车票回去。 进入彼此的家门已经是非常自然的事情。许知洋到的时候钟幸还没有回来,他给他收拾了房子,做了点饭,随即悠哉地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钟幸回家之后,直接就在玄关呆了一会儿。 “回来啦。”许知洋笑眯眯地说,“快过来,我学到了一些新的按摩方法。” 钟幸一脸不高兴地换了鞋子,脱下外套,转身瞪着他:“不是不回来吗?” “想见你就回来了。”许知洋很平淡地说,“不欢迎吗?” “不欢迎。”钟幸在沙发上坐着,扭扭脖子,“累死了,帮我按摩。” 许知洋才按了一会儿,他脑袋一歪,睡着了。 似乎睡了很久,睡得很沉,钟幸醒来的时候看到阳光透过窗帘漫进来,在被子上温暖地摩挲着。 许知洋坐在身边翻书,一只手搁在他脑袋上,揉他的头发。 钟幸恍惚间觉得日子真好,许知洋真好,而自己再也不会被过往的病痛困扰了。重病需要猛药,许知洋就是他的猛药:他矫正了自己对付出和回报之间这个不等式的理解。 钟幸抓住他的手,小声说:“欢迎。” 许知洋没听清楚:“什么?” 钟幸不肯重复,迅速地爬了起来,从包里找出几本笔记本。 “给你的。”他说,“珍藏着,别弄丢了。” 许知洋一头雾水地翻开,才看了几页就笑了。 “……不喜欢吗?”钟幸郁闷地看着他,想要把笔记本抢回来,“不喜欢就还给我,随便一页都可以卖钱的。” “喜欢喜欢。”许知洋不让他抢回去,“你怎么拿到那么多签名的?后面这几个是谁?写太花了我认不出来。” “认不出来?许知洋你是叶公好龙吗?”钟幸指给他看,“这个不就是你喜欢的那个好莱坞帅哥,杰斐逊的签名么。还有这个,这是俄语,人用英语和俄语给你签了两个,就上次你看的那部间谍片的主角……” 许知洋一把将他抱住,顺势压在了沙发上。 钟幸:“……不干。” “你搜集了多久?”许知洋问他,“我认得出来,这么多人呢。” 他亲了亲钟幸的嘴。钟幸盯着他一会,慢吞吞道:“这个你就不用管啦。还有哪个你喜欢的没签上去的,跟我讲啊,下次有机会遇到我就帮你要签名。” 许知洋想了想,问:“你自己签一个上去行吗?” 钟幸:“……” 许知洋:“我喜欢的,又没有签过字的,就你了。” 钟幸:“我操……滚开,你……你太可怕了。” 他心想自己之前怎么会以为这个医生一脸严谨又禁欲的神情,应该是个死板又木讷的人呢? 许知洋:“签不签啊签不签啊?” 钟幸:“……不签!” (番外一完) 耽美分享平台腐书网 fubook 第22节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