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师爷的儿媳妇》 分卷阅读1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1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1 ?《祖师爷的儿媳妇gl》作者:桒陌 文案 首先:这是一篇以我自述的百合文。 其次:这是一篇略沉重、略清淡、略致郁、结局he、男配炮灰的百合文。 第三:本文纯属虚构,纯粹yy,绝无恶意,不喜右转直走,请勿打负分。 剧透版文案: 1.我早早明白,我的爱情与我都是见不得光的 2.青春仿佛因我爱你开始 3.为了与你长相厮守,我嫁给一个不爱的人又何妨 4.皇天后土为证,十指相扣我再也不松开 一句话简介:民国时期一个戏班花旦的长成史 作者有话说: 此文最精确的定位应该是一个女同志的成长历程,说是百合只是因为结局两人会在一起,但她们一样会各自结婚,各自有孩子。诸位亲,跳坑谨慎,别到最后拍砖。谢谢!! 内容标签:民国旧影 边缘恋歌 搜索关键字:主角:姬鸣凤、毓敏秀 ┃ 配角:丁建国、丁建业 ┃ 其它: 正文 ☆、前言 专家说过,同性者是先天性生物因素所决定,加上后天社会心理因素的推波助澜,才促使一个人最终作出同性行为。 鉴于这条理论,我一直认为一个人的性别应该从心理上去定义。就像我,长发披肩、身高五尺的矮小身材,怎么也称不上男子汉大丈夫,可我总觉得我的身体里面住着另一个人,那个人就像人们对男人的定义一样,有责任、有担任、勇敢果断、爱恨分明。 当然,小时候我是不懂这些的,我也不知道我会长成一个,喜欢女人的女人。 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开坑了,请多关照啊! 说起来这文竟停了一年多了,时间真是过得好快。开始时是因为觉得对文章整体把握不好就停了,后来我断断续续写了一些,又不断修改,删删改改之下觉得这文越来越不像自己想要的那样,最后干脆就停了。这个新年得空重新看了一下,如今已经完结,不管怎样,就算有始有终。若有冒犯之处,还请见谅。 [1]我早早明白,我的爱情与我都是见不得光的 ☆、第 2 章 盛夏的夕阳血红地沉沦在凝如镜面的海缘,霞光染映天涯海角,像一股火红染剂落入海天交会之际,越接近中央的地方颜色越浓艳,至出海口边颜色只晕染为橙红橙红的,在粼粼河面的反射下颇有几分金波万顷的气象。 那条终年飘着异味的河,在夕阳的笼罩下,河面上像跃动着千万点的金光。河面上漂浮着肚子鼓胀、露出森森白牙、好像死不瞑目的死鱼死狗,遭这金点一洒,竟似有了笑容般活灵活现,闻着好像也不那么臭了。多年以后我才知道这条河原来是有名字的,叫淡水河。沿着河湾延绕过村外的那条马路,也有个名字,好像叫什么泊金公路。据说路上车来车往曾撞死过很多小孩,一直被大人警告着不许靠近。淡水河与马路之间是一片树林,每一棵树木都卯足了劲一般长得枝繁叶茂。树丛里栖息着一只只白鹭鸶,远远看去像艳碧碧的水面开着一朵朵的白花。 顶着少了股泼辣劲的落日余晖,我逆着光,一身金闪闪地坐在河岸上,看着河岸那边一大片由垃圾压成的平原。有很多小孩在那垃圾堆里翻找着宝贝,抠啊挖的。有时候只是找到一块被人丢弃的橡皮他们也会欢呼雀跃,要是找到一两块废钢铁,那可不得了了,那模样简直像打了胜仗凯旋而归的大将军,一手高高举着那废钢铁趾高气昂地走在前面,后面簇拥跟着一群随从,在村口的破烂回收站换得一两块钱后再到村西面的小杂货铺换得一两块吃食,再在众人艳羡的目光中享受美食,那简直是人生的一大成就。当然,大多数时候是什么都找不到的,还会搞得全身脏兮兮臭烘烘,回到家免不了要遭母亲一顿藤条,但他们仍是乐此不疲。翻完了宝贝,如果太阳还没落山,他们又成群结队地转战田野,有人拿着旧茶壶有人拿着筷子,企图在那千疮百孔的田野里逮到一些反应迟钝的小螃蟹,用来钓白鹭鸶。 我总是远远地坐在河岸上,静静地看着他们。我是不屑于加入他们的,在他们眼里,我也是不属于他们一类,所以从来也没有人邀我一起过。那时候我仿佛就已经生活在平行于世俗人眼中的正常生活的一个世界里。或许在我们还什么都不懂的时候,宿命就已经这样安排好了,我们只是按部就班地循着它的轨迹走下去而已,至于究竟是谁唾弃了谁,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叫姬鸣凤,就出生在台北这个叫作北莱的乡下小镇里。 我的父亲曾是国民党的军官。在我日渐稀薄的记忆里,他有一张棱角分明的脸,很短的头发,透亮的耳廓和干净整洁的下巴。他笑起来很好看——嘴角微微上扬,勾起一抹上弦月,但他不经常笑。他喜欢一切整齐有序的东西,用现代人的话讲,可能就是强迫症。家里有一个大大的书房,书柜上的每一本书都是他亲自摆放上去的。在他离开以后,我几乎在那里消磨了整个少年时光。他还喜欢钓鱼,拿着一根长长的鱼竿,在那条淡水河河岸上顶着烈日和恶臭能坐上一天。我曾听村里那些八卦的女人说,喜欢钓鱼的人都是能干大事的人,因为在那样恶劣的环境里不言不语等待一天的耐心,不是一般人都有的,所以父亲在整个村的女人眼里就是能干大事的人。因着他的缘故,我们在那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镇里过着高人一等的生活。那时候我以他为骄傲,我觉得我以后要成为一个像他一样的人。 暮色渐黯,母亲不见我回去,便会出门寻我。她用很轻柔的声音唤我,我就会站起来拍拍漂亮衣裙上的灰尘,和她一起回家。关于我的母亲,在镇上也是个颇具话题的女人,不过我更愿意相信这些话题纯粹是出于嫉妒。因为她在我眼里是个很柔和的女人,温婉简约,高贵美丽。她有很好的修养,很少大声说话,几乎从来不发脾气,从不会在人前穿露趾凉鞋,更不用像镇上那些女人伎着拖鞋就出门了。也许是生活条件的优越,她的皮肤很好,白里透红,粉嫩娇俏。总之,在那个时候我的心里,我的父亲是个英雄,我的母亲是个完美的女人,他们是天生一对天作之合。 这是村里那群孩子羡慕不来的。他们的父亲总是满嘴黄牙,他们的母亲总穿着肥粗的短裤伎着凉鞋,所以他们就沿承了这种遗传,邋遢不堪,满嘴脏话。查埔囝仔可能好一点,查某囝仔可就不得了了。她们还没从河边回来,她们的母亲早就准备好了藤条在等候,一边打嘴里还一边骂着“从没见过这样野的囝仔!简直不像个查某囝仔!破格囝仔!”那咬牙切齿的模样,会让你以 分卷阅读1 分卷阅读1 分卷阅读2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2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2 为他们之间有什么血海深仇似的。那个时候我就知道,人生的悲剧是会遗传的。 如果非要在我十岁以前的人生找出一点瑕疵的话,可能就是父亲和母亲的感情问题了。并不是他们不恩爱,只是有时候会有一些意外而已。那个时候,父亲的工作常常需要应酬,每次都喝得酩酊大醉半夜才回家,一回到家里就吐得一塌糊涂。烂菜叶和酒肉混在一起,散发出与那条淡水河一模一样的恶臭味。母亲总免不了要埋怨,但他总是不以为意,下次还是会这样。他有着冠冕堂皇的理由——他在维持我们的生计,我们吃的穿的用的花的每一分钱都是他辛辛苦苦一滴血一滴汗挣来的。事实真是这样,但可笑的是,我们从不知道他是做什么的。记忆里闹得最凶的一次,估计就是父亲夜不归宿的那一次。母亲坐在客厅等了他一晚,直等到第二天傍晚的时候他才缓缓归来,没有喝醉酒,很是清醒,但也没有跟母亲交代他去做了什么。他只是很反常地把衣服往沙发上一丢,倒头便睡去了。母亲在他的口袋里翻出了一张相片。她痴愣了一会儿,然后被踩了尾巴的猫似的跳了起来,叫嚣着让父亲交待相片上的女人。父亲不悦地将相片抢过去,却不小心撕成了两半。接着好清晰的一声脆响掌在母亲脸上,我吓得都忘记了哭。 那是父亲第一次打人,母亲第一次歇斯底里。大概是爱之深责之切吧,之后就算我们的人生遭受了怎样的变故,却再也没有人有过这样的爆发。我躲在楼梯口,看着父亲为了维护相片上的那个女人对母亲拳脚相加,看着母亲被父亲打得嘴角流血脸上淤青却仍然不依不饶,谁又会知道在别人眼里天作之合的两个人在人后又会是这样呢? 那次以后,很长一段时间他们都没有说话。我不知道他们怎样和好,只是父亲喝醉回家,母亲还是会伺候他,洗他吐得乱七八糟的衣服,再整整齐齐地挂在衣柜里。父亲更像是害怕以后都没有机会了一样加倍的疼爱我,当时各种罕见的零嘴比如牛肉干和果脯之类,家里常常堆积如山。那时候我还不懂得男女之情和世事无常,只知道他们爱我,对我好,也就心安理得地接受了。而这些堆积如山的零食只有一个作用——巩固我在那群孩子中的地位以及一大堆溢美之词。当然,我是不会刻意去讨好他们的,只是这些吃食会让他们心甘情愿地把我捧在高高在上的位置。说起来倒是很奇怪,像平常孩子惯有的一些毛病,贪嘴贪玩这些,我全都没有。我像是心智未开又偏偏异常清明,我看着一群人为了一口吃食而心甘情愿卑躬屈膝,心里莫名痛苦却享受着。 或许,这就是人的劣根性。 ☆、第 3 章 我识字很早,差不多七八岁的时候,已经能够不用查字典就能读完一张报纸了。后来,报纸已经不能满足我识字的欲望,我便开始疯狂扫荡父亲的书房。那些各式各样的书籍我大抵已经想不起来了,却诡异地记住了一篇传记。 传记的内容以日记的方式讲诉一个女子简短的一生。她是一个孤儿,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一个植物园实习,以期回到收养她的孤儿院家乡发展中草药,但她却在朝夕相处中爱上了植物学家的女儿。为了与爱人长相厮守,她甘愿嫁给植物学家的儿子。她一心一意以为等丈夫去远方当兵了,她就可以与爱人朝夕相对了。她不甘心将自己的清白奉献给一个男人,便委身于自己的爱人,而这深深地伤害了她丈夫的感情,在对她一番侮辱与伤害后含恨离去。这一对终修成正果的恋人幸福得忘乎所以,被身患冠心病的父亲发现,终于导致他病发身亡。他在遗言中说道,杀死他的不是冠心病,而是一种更可怕的疾病,他的女儿和媳妇同时患上了同一种病。这个病的名字就叫做同性恋。 我那时候还小,在我朦胧的启蒙里还未有同性恋这样的词语,更不知道它在人们口中代表怎样的腌臜龌龊,我只是被这段惊世骇俗的感情震惊地呆掉了。我像被一只看不见摸不着的手紧紧地扼住了喉咙,让我想哭想喊却没有声音。我本能地拿起那本书冲到村外河岸对面的垃圾平原里,偷偷地把它烧掉了。火焰熊熊地燃烧,随风摇曳翻飞,渐渐变为渺渺火星,化成灰烬。灰烬在风中飘飘荡荡,落在那些千疮百孔的暗黑里,变成黏糊糊的一片浓稠体,但那只虚妄的手还是没有放过我,我浑身虚脱地瘫坐在河岸上,望着满目灿烂的夕阳,终于潸然泪下。 就在同一天,我烧掉那本书回到家里,再一次被震惊得呆掉了。家里就像遭了强盗一样,花花绿绿的糖果散落地上,墙上的挂画东倒西歪,鞋子被丢得东一只西一只,就连茶几上的电话也被摔得老远,听筒线胡乱地搅在一起。我呆呆地扶着门框,连呼吸都不敢太大声。 母亲眼神呆滞地坐在地板上。她没有看我一眼,只是紧紧盯着面前的地板,久久才眨一下眼睛,一眨就落下一串眼泪。她的头发散落在肩膀上,半截裙子盖住她的腿。一双好看的脚裸[露在外面,两条腿被泛着青光的瓷质地板冻出一块淡淡的淤青。脸上有未干的泪渍,在灯光的反射下照出一片黯淡的光,我就在那片黯淡里看到了我同样黯淡的未来。 父亲就这样走了,带走了属于他的一切。他的奖章他的军装他的衬衣他的剃须刀,就连桌上三只一套的茶盅他都带走了他常用的那只,干净、彻底,就像从来没有过这个人一样。他安静而平静地拿走了属于他的一切,而不属于他的——比如我,比如母亲,他一概不要。我像是忽然明白了那些昂贵的零食和温声笑语的含义,真是愚昧,愚昧!我愤愤然地起身,捡起地上的糖果丢出了家门。这还不够,我唾弃它的肮脏。我又跑到门口,将糖果都捡到衣兜里,带到了河岸对面的垃圾平原,再狠狠地踩进那千疮百孔的暗黑里。肮脏了的父爱,只配活在垃圾堆里。肮脏了的父亲,不配得到原谅。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他,但我的眼泪流了一路。 我再次回到家里的时候,母亲还是坐在地板上。她像是失去了提线的木偶,眼神呆滞,毫无生气,一动不动。她再也没有看过我一眼。我抱着她,喊她,她都不应。她脸上的泪痕干了又湿湿了又干,她饱满的嘴唇已经皲裂,起了一层薄薄的白皮。她仿佛一夜之间苍老了十几岁。她就是这样一个人,无声地反抗这一切,没有只言片语。我也那样看了她一天,没有只言片语,直到这一片沉寂被阿甘婶的破锣声搅碎了。 那是个身材肥硕的女人,一双大脚铿铿踩在地板上,有一种踏穿地板的气势。她一进门就开始呼天抢地,脸上挂着不知有多少真情的眼泪,粗鲁地推开家里每一扇门查看,连厕所都不放过,口 分卷阅读2 分卷阅读2 分卷阅读3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3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3 中一直哭喊着父亲把他们家男人带坏了,带走了。她的男人,就叫阿甘,是个很憨实的男人,据说曾是父亲出生入死的兄弟,两人亲如手足,一起当兵,一起来到这个地方,一起在这里娶妻生子。他逢年过节都会来家里拜访,偶尔唠叨一下他这个没教养的查某和那个不成器的儿子。“还是大哥你好。”他总是唯唯诺诺地这样说,然后嘿嘿地憨笑,露出一排长期吸食烟酒的黄黄的牙齿。父亲通常只是弹着烟灰,没有回应。 阿甘婶聒噪的声音一直在继续,这出没有对白的独角戏她演得不亦乐乎。她说父亲是外省猪仔,联合起来欺负他们,占他们的地方,睡他们的查某,最后还拍拍屁股一走了之了。她说我们是粥锅里的老鼠屎,是害群之马。她站在母亲面前,居高临下地望着她,说她是红颜祸水,是狐狸精,是罪有应得。母亲没有抬一下眼皮,她像是聋哑了,什么都听不到看不到,任由着阿甘婶数落她那些莫须有的罪名。我为她出头,被阿甘婶推倒一边,她也不看一眼。门口挤满了一群看热闹的查某,还有三两个村公所的管事,但没有人为我们说话。叽叽喳喳地响着一些声音,我什么都听不清,只剩下一张张嘴在动。 围在外圈的男人肆无忌惮地盯着母亲。这是个深居简出的女人,在这一带是出了名的美人。据说她年轻的时候也有一堆男人上门求亲,但不知为何她最后竟选了父亲这个阿甘婶口中的外省猪仔。或许,曾经的父亲真的很英勇,在这个小小的镇上,也唯有他这样的男人才配得起她这样的美貌。般配如斯,他们本应该天长地久的,所以我一直都不能理解父亲为何那般决绝,母亲又如何此般淡然,难道父亲大陆的那个老婆比母亲更漂亮吗?直到很久以后,我又在父亲的书中看到了那张被撕成两半的黑白照片。照片已经发旧发黄,被人小心的粘合在一起。年代久远,依稀只能看见照片上一个女人抱着一个婴孩,一个小男孩拉着她的裤管,旁边站着一个年长的女人。照片上的女子,打扮得一点都不漂亮,可以说是非常庸俗,相貌更是不如母亲,但那个笑,温柔极了。那个眼神,在我的学识增加些许之后终于可以找到了一个词形容——含情脉脉,大概就是老婆的代名词吧,不是美丽或风情可比拟,而是一双眼中只有彼此的缱绻。这就是父亲心心念念的那个大陆的家,他的妻儿和母亲,于是他回到了那个我们在书本上叫做水深火热的地方。 一个女人的卑微莫过于此了,但这样的卑微却是她咎由自取。美丽的女人,在男人眼里就是一件奢侈的附属品,有她,也许会颜上增光,比如牙齿;没她,也是无关痛痒,比如盲肠。而母亲之于父亲,就是盲肠的意义。因为他的牙齿,在大陆。 母亲从始至终都没有说过一句话,没抬一下眼皮。众人渐渐散去。在他们眼中,别人家的戏始终是茶余饭后的赏玩,哪里比得上回自己家给老公孩子做晚饭来得重要。 天黑透之后,阿甘回来了。他推开门进来,轻轻叫了一声“嫂子”,似乎终于把母亲的魂叫回来了。她缓缓地抬头,有几秒钟的时间,黯然失色的眼睛慢慢变得流光溢彩,就像经过寒冷的冬季慢慢吐春的草木,一眨眼便已春意盎然。母亲倏地从地上站起来,想要扑过去,但她整整坐了一天一夜的身子早已冻僵,麻木,没有知觉。阿甘扶着她到沙发上休息,但她不肯,蹒跚着走到门口,急急求证父亲是不是回来了。 “嫂子……”阿甘这样木讷地叫着,他的头低得很低,似乎很是愧疚。“他真的走了。”他说,“我亲自把他送上船的,我亲眼看着他走的。” “我不信!”母亲忽地大喊起来,她的头发散落下来,看上去像个竭斯底里的疯子,她再也不是我那个温柔娴雅的母亲了。她的手紧紧揪着阿甘的手臂,“我不信,我不信他就这样走了。他是不是就在外面?他肯定在气我,气我说那个女人坏话。”她还要走出去,阿甘扶着她。门外早已漆黑一片,在杳杳冥冥的黑暗里,什么都看不见,只有冰凉的夜风四处流窜。 “嫂子,他真的走了。”他又小声地说。母亲终于沿着门框滑到了地面,泪流满面。母亲沉默了两天之后终于爆发,凄厉的哭声一直在房子里回荡。我想我也应该哭,心里莫名的悲痛压得我心口好疼,可我的泪腺像是干涸了。我身体里的战斗细胞却完全清醒了,我像打了鸡血一样冲上去,对阿甘拳打脚踢,让他还我父亲。阿甘没有制止我,只是一脸愧疚地看着母亲。不久,阿甘婶就来了,怒气冲冲地拉着他的胳膊死拉硬拽地拖走了。房子里又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夜渐渐静下来,我终于在沙发睡了过去。 那一年是一九七二年,我十岁,国小四年级。 ☆、第 4 章 母亲很年轻的时候就嫁给了父亲,十九岁的时候生下了我。父亲足足大了她一倍,她一辈子没吃过苦,没失去过依靠。父亲走后的一段时间,我们的生活都处在混乱之中。母亲没有想过去工作,因为她什么都不会做。她会做饭,会洗碗,可她又放不下面子去饭馆里做这些杂活,每日便只是在房子里等我放学回来。开始的时候,阿甘还试图帮衬我们。所谓帮衬,也就是在我放学回家的路上,悄悄地塞给我几块钱或一些小文具,但我始终记着他帮助父亲离开的事情,始终没给他过好脸色。那时候他因为父亲的事接受了好长一段时间的调查,后来只得在村里的工厂上班。那是一家很小的机械零件加工厂,每次走近都能听到刺耳的钢铁切割声。从工厂里流出来的废水是黄色的,沿着那条村外的河延绵上千米,可想而知里面的工作环境多么恶劣。他说他在赎罪,书本上也教过我们,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或许因为这件事,我终于原谅了他。 后来有一次他给了我五十块钱,那个时候,这些钱足够我和母亲一周的生活了,我便忍不住告诉了母亲,还谎称是路上捡来的,然而母亲一眼就拆穿了我这个拙劣的谎言。母亲听到我一直在受阿甘所谓的帮父亲照顾我们的话气得手指发颤,她戳着我的额头骂我不孝,是财奴、势利鬼、讨债鬼。她问我到底拿了阿甘多少钱,可我早已经记不得了。她气愤地从首饰盒里拿出一张百元甩在我脸上,问我够了没有,我连应都不敢应一声,她又甩了一张。我的眼泪就不争气地落了下来,我从未想过拿阿甘的钱是这么大的罪过。她走了之后我才敢颤栗栗地捡起那些钱。 我记得那是个黄昏,天似乎都跟着我哭了。我一路哭着一路紧紧地攥着那两张钱打算跑到阿甘家里兴师问罪,却只看到阿甘婶坐在门口择菜。 “阿甘呢?”我怒气冲冲地问。 分卷阅读3 分卷阅读3 分卷阅读4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4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4 她不屑地抬头瞥了我一眼又低头继续择菜。 “阿甘呢?”我提高了音量。 “阿甘阿甘……”她喃喃重复道,“果然是有娘生没爹养的小杂种,就不知道个尊卑啊!”她骂得咬牙切齿,我心里的委屈和怒气倾泻而出,一下掀翻了她的菜篮子就跑开了,身后仍传来她中气十足的骂声:“小杂种!你别给我逮住。” 我跑着跑着脚步却慢慢停下来了。从来没有人当面这样骂过我,这么明目张胆,这么嚣张跋扈。而这个女人,以前父亲还在的时候,她每次见到我总是一副哈巴狗的模样舔着脸奉承我是天生丽质的小公主,若是父亲因此给她一些什么赏赐的话,她就会更卖命的夸奖。现在,还没多长时间,她就敢戳着我的脊梁骂我小杂种了。 我回过头的时候,她已经收拾好菜篮子转身回屋了,嘴里依然还在念叨着什么。那一年,我十一岁,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只捡起一块石头冲着那肥墩墩的身子扔了过去然后没命地跑起来,一直跑到身边呼啦升腾起一片美丽的白鹭鸶,我才发觉已经跑到河岸对面的树林里了。 我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在树下休息了很久才缓过来,想着阿甘婶这回肯定不会放过我了,又想着母亲那张气得发青的脸,怎么也迈不动腿回家了。天渐渐暗下来,我手里还紧紧攥着准备还给阿甘此刻已被我蹂躏得皱皱巴巴的钱。我想这一切都是阿甘的错,要不是他,母亲不会那么气愤;要不是他,那个臭婆娘不会骂我小杂种;要不是他,我不会有家不能回。我越想越气愤,连心里那点害怕都顾不上了,只匆匆跑去找他算账。 后来我在路上截到了阿甘,我像母亲甩我钱一样把钱甩给他,正式和他恩断义绝。他缓缓地把那钱捡起来,也没有问我为什么。他为我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摆平了他老婆。那个唯唯诺诺又惧内的男人,终于有一次像个真正的男人了,不过也仅仅那么一次而已。那块石头到底没造成多大的伤害,阿甘一拍板断喝一声也就过去了。我因此得了个顽劣之名。很长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再见到他。再见他的时候他的背似乎有些驼了,头发也花白了。他没有再帮衬我们任何事情,他为我们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介绍母亲去镇上的工厂工作。长贫难顾,人言可畏,这就是母亲去工厂的理由。 那年秋末,母亲正式成为了零件加工厂的女工。她剪去了那头引以为傲的飘逸长发,换成利落的短发。我不懂,只依稀记得父亲曾赞扬过她有一头很美丽的头发,挽成发髻有一种成熟优雅的风韵美。她也曾为此留过很多年的长发,但她说斩断这三千烦恼丝,便是斩断繁华红尘梦。她还买了一双她曾经认为庸俗不堪的夹脚式拖鞋,哒哒地从楼上走到楼下,像是唱一首离别的赞歌,告别过去的她和过去的男人。遗憾的是,生活并没有开始顺风顺水,这繁华俗世,红尘三千,更是不可能说斩断就斩断。 母亲在工厂的生活并不顺利。流水线的工作细碎又繁琐的工作,每天坐在同一个地方,无数遍地重复同一个动作。工作时间长,不休假,工作单调重复,若是质量不合格,还要继续永无止境地修改,而钱却是一毛五毛地往里赚,让人充分体会到了赚钱的不易和艰辛。夹脚式拖鞋让她的脚起泡;粗糙不堪的尼龙衫让她的皮肤过敏;漆黑的润滑机油,让她的手粗糙,这些原本都是无关紧要的,艰难的日子里没有谁能过得行云流水,但因了阿甘这点因由,一切不足为道就变成津津乐道了。更可笑的是,阿甘婶为了把自己塑造成一个苦主的形象,更不惜在人前搬弄自己的是非,俨然将母亲视为夺夫之敌。母亲试着解释、融入,可解释就变成了掩饰、心虚。在这个是是非非的舞台上,母亲就像是穿错了水晶鞋的高贵公主,别扭得像个跳梁小丑。那些喜欢搬弄是非的女人,更在带着一种探索僭越的精神不断地探讨着她的过去,她成了乡里上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弃妇。或许正应了那句话,寡妇门前是非多,而且她是一个有美貌有“身价”的寡妇。她向来都不丑的,她还不到三十岁,正是女人盛放的年纪。 我一直觉得母亲后来的选择,或多或少都跟这群女人脱不离干系,倘若这个世道能给她一些宽容,或许人生会是另一种模样,只可惜任何假设不过是一种无能为力的安慰罢了。母亲在她盛放的年纪,就在这片盛放的流言蜚语中结识了工厂的老板。 工厂的老板是个日本人,据说在抗日还没胜利的时候就进驻中国,趁乱敛了一笔不小的财产,之后才成为工厂的老板。母亲后来成为了他几个情妇之中的一个。只是当时,我还不知道。 我看着她把当年的衣服重新从柜子里拿起来,重新描眉、画唇,我看着她渐渐蓄起来的长发,看着她重新欢喜雀跃的心情,看着家里逐渐多起来的各种零嘴,贫瘠正在褪去,繁华正在入侵,可我的心却像死了一样。或许我是高兴的吧,母亲似乎重新找到了生活的方向,她就像涅槃重生的凤凰,说不出哪里美,却锤炼得更让人沉醉,只是这沉醉更像是酒醉,虚无缥缈。母亲终于不用再在艰难的流水线上苦行,艰难来得快去得也快。这一切,都是她天生的恩赐,是有些人无论如何苦修都得不到的。她再次变成了别人高山仰止的对象,在村里深居简出。那一扇眺望远方的窗户,既是她的桎梏,也是她的保护。她躲在里面,就可以对外面的世界充耳不闻。 倘若我没有亲眼所见亲耳所闻的话,或许我也可以像母亲一样就带着这片厚重的壳,躲在这个安全的区域里,对外面的世界不闻不问。然而我还是什么都看见了什么都听见了。就在那一片河岸上,那个绰号叫鼻涕虫的孩子,叉着腰迎着风,一面狠狠吸了一把他那流到嘴唇上的鼻涕,一面赤裸裸地将真相说了出来。他说:“姬鸣凤的妈妈是个婊[子!哈哈哈哈哈……” 随之附和的哄笑声一下就炸开了,回荡在我的耳朵里像响在水下面的鱼雷,总隔着一层什么。每个人的嘴巴都在动,却什么都听不清。我头脑一热,腿便跳起来,伸手一推,他就从河岸上摔下去了。大家都愣住了,好一会儿,磕得鼻青脸肿的鼻涕虫躺在河岸下,好半天才大声哭喊起来。“啊!我的腿……姬鸣凤杀人了,姬鸣凤要杀我了!”他想站起来,但又倒下了。梨花带雨的脸上合着两条青青的鼻涕,被他反手擦在脸上。我就那样静静地看着他,呆掉了。鼻涕虫,就是阿甘的儿子。 那一天,阿甘婶骂骂咧咧地骂我是白眼狼,说我恩将仇报,在大庭广众之下细数那些她臆想而来的阿甘曾经对我们的恩惠。阿甘只是用一种陌生人的眼光望着我,再也没 分卷阅读4 分卷阅读4 分卷阅读5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5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5 有说过一句话。那时候我似乎明白母亲听到我拿了阿甘的钱之后为何那般盛怒了。这世道,是非黑白可以本末倒置,子虚乌有可以煞有介事,欠债人追债又有何稀奇呢? 母亲只是静静看着,时而紧一紧她那件好看的衣服,没有起风,但她的嘴唇是青紫色的。她没有还嘴大骂或者争辩什么,也没有像别的女人那样张开双翼护在我身前,她从来都不是那种强悍的女人。一切都由工厂老板做主。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我的嘴角抽了抽,忍不住就笑了起来。你看,她就是这样一个女人,这么柔弱的一个女人,没有男人就过不下去的。后来,工厂老板赔了些钱,这件事就算解决了。 这件事证明了三个问题:第一,姬鸣凤是个有娘生没爹养的小杂种,这是真的;第二,姬鸣凤的母亲是个婊子,这也是真的;第三,姬鸣凤的母亲的姘夫是镇上加工厂的老板,这还是真的。是我把这一切昭告天下的。在这之前,人们交头接耳窃窃私语我们还可以自欺欺人,如今一切都光明正大了。这究竟是谁的错呢?我想我终于可以不必再理会任何关于她的事了,母亲亦没有向我解释什么。于是日子就清静下来了,我彻彻底底地成为了一个孤家寡人。 太阳落山的时候我喜欢坐在河岸上,余晖会把我的身影拉得好长好长,再投射到河里,变成一块暗影。微风吹过河面,那块暗影就跟着浮动,飘飘荡荡,又好像随时都可能支离破碎一样,但微风一停,它又恢复了原来的模样,就像这生活,每每带着希冀,每每又会落空。我痴迷着那片河岸,漫无目的的,有时候细数阳光,有时候细数白鹭鸶,若是数完阳光晃了眼,那就更好了,就可以来来回回地细数白鹭鸶也不会觉得厌烦了。偶尔我会动一下,悄悄走到那群白鹭鸶中间,趁它们不注意的时候振臂一呼,受惊的白鹭鸶就会蓦然腾空,那一瞬间美得目瞪口呆。我痴迷着这样的自娱自乐,好像也终于渐渐明白了那一片垃圾平原的魅力,那冒着苗火的白烟,就像焚着的鸦片带着瘾头的,在这里你可以找到一个活着的希望。 ☆、第 5 章 就这样,又过了一年,我国小毕业,上了中学。 在这个小镇上,一共有两所中学,分别坐落在镇东西两面。东面那所,是镇上的繁华地带,师资比较好,据说每年有很多学生考上了重点中学,反正一直是镇上升学率的代表,也是所有学生努力跻身的目标。西面那所则像是收容所,专门收养那些在升学线下聊以度日的“弃儿”。毫无悬念,我就去了那所收容所。 母亲没有表现出失望或悲伤,她给我买了一辆自行车,做工很好的尖头皮鞋还有绣着精致花纹的手帕。我心里说不上什么感觉。这个女人,她提供我的所有,她让我吃饭,穿衣,上学,给我钱花,她孕育了我,又养育了我,可我心里竟没觉得多少感恩,又想不到可以苛责的地方。我知道若非为了活着,没有人愿意寄人篱下,没有人愿意出卖肉体,可就是这么冠冕堂皇的理由,越让我想不通人为什么活着。我把鞋、手帕和自行车的钥匙锁进了柜子里,母亲也没有追问因由。我们只是同住在一个屋檐下最熟悉的陌生人。 这所镇西的收容所也有个名字,叫北莱镇初级中学。它的大门前,有一条小溪,常年都流淌着淙淙的流水。左边是一家小吃店,右边是一家文具店。一进大门,是两排高大的榕树。在第一棵树的树干上,悬挂着一个锈迹斑斑的开口钟。穿过这排榕树和一些教学楼,尽头是足球场。右手边是食堂。虽然它是一所收容所,但也有好班坏班的分别,我想大概就像监狱里,重刑犯和轻刑犯的分别吧。我被安排在女生班的上段班,算是意外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父亲走了之后,我已无心向学,母亲亦很少过问我的学业。可人总得活下来,总得想办法度过那些或空白或黑暗的时光,我便是泡在父亲的书房度过。那书房自父亲走后纹丝不动,如今已被我阅过小半,当然大部分我还是看不懂的,但这已足以让我在这所收容所里有个立足之地了。或许生活就是这样有得有失。 开学的第一天并没有任何新奇之处。班主任是个尖脸的女人,声音冷漠尖锐,时至今日我已经完全忘记了她的名字,只记得听说四十多岁了还没有结婚,大家背后都叫她老处[女。大概是到了更年期,她的脾气从第一天就很阴晴不定。简简单单地交代完各种注意事项之后,她就站到一边让同学们自我介绍。抿着薄薄的唇线,从厚厚的眼镜后面紧紧地盯着上台的人,微微点头或侧漏鄙夷。我就在人群中看见了她。 那是个白白净净的女生,似乎很羞怯。头发像黑瀑布一样直直垂在耳际,嘴唇柔软得像花瓣。她的眼睛,漂亮而有神,在黑帘幕下散发着一种我一看就知道是生活在幸福家庭里的孩子的光芒。她的制服崭新而笔挺,是外面订做的,熨烫得光滑整洁。漂亮的皮鞋,虽然也是黑的,但一眼就看出了和街边那种廉价货不一样,是鞋尖略呈尖尖的款式。她从我身边走上讲台的步伐是小心翼翼的,在地板上敲出轻微的哒哒声。 我低头瞟了一眼自己的大头皮鞋,这是我用攒下来的早餐钱在街边买的一双二十块钱的皮鞋,靠近脚趾的地方还小小脱胶了。没来由的,我脸上竟有些僵住了,火辣辣的,第一次因为贫穷而自惭形秽。我悄悄地把脚收回桌子下。 她用粉笔在黑板上写了她的名字,江采薇。我记得曾在父亲的书架上看过一本书,好像叫论语,里面有一首诗就叫采薇。采薇采薇,昔我来思,杨柳依依,今我往矣,雨雪霏霏。多么美的名字,多么美的意境。再看那双黑帘幕下的大眼睛,只觉得除了她再没有人配得上这个名字。我以为那是对美的一种欣赏。欣赏,便是远观即可。所以整个国一,我和她始终只是泛泛之交的同学,止于见面笑着打个招呼罢了。 她很文静,下课从不和同学们疯玩,甚至很少大声笑,笑起来也是轻轻淡淡的,因此同学关系并不亲密,常常形单影只。大部分的空闲时间,她都坐在座位上看书,但她的成绩并不好,甚至可以说很差。那时候对成绩不好的学生还没有体罚这种说法,而是被老师们美其名曰为鞭策。所谓鞭策,那可不是苦口婆心的教导,而是实实在在用鞭子在抽打你。鞭策的手段也是千奇百怪,从打手心到站墙角,打开腿站桌子上以免影响后面的同学听课,罚抄手册,写检讨书等等,都是老师们闲下无聊之时想出来的鞭策之法。我常常怀疑这些老师是战争时期遗留下来的纳粹党,不然何以如此手段残忍而面容冷峻,甚至还带着隐忍的兴奋。 唯一能避开这些惩罚的途径就是做 分卷阅读5 分卷阅读5 分卷阅读6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6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6 老师眼中循规蹈矩的好学生,不出一丁点差错,但这又是不可能的。每一天语数英物理化试卷一门不落地发下来,试题量大如山,勉强完成已是不易,根本没有时间去修改订正。老师们利用午饭时间让同学相互订正,有些功利心重的女孩子往往把试卷改得很严,又促成很多“冤假错案”。除非有着天才的智慧和过目不忘的本领,否则挨罚是免不了了的。 我想江采薇之所以留给我深刻的印象,除了那周身浑然天成的美丽与甜蜜外,便是她那凄绝美极的哭泣了。班里所有的人都不可避免的受到惩罚,但没有一个人像她一样哭得那么凄绝那么惹人怜爱。班里有个漂亮宝贝,也长着一张天使般的脸,但挨打后那龇牙咧嘴的模样,就好像一个美女当众扣鼻屎一样令人倒尽胃口。江采薇从不这样,江采薇的哭,是隐忍的坚毅的,又带着天然的温婉,她总是在挨打后紧紧抿着下唇,仿佛强忍着极大的痛苦,紧紧护着挨打的手在胸口,在老师离去之后才敢轻声啜泣,再从书包里抽出缀着碎花的手绢轻轻将眼泪擦去。她那凄极美绝的哭泣,就像春天里一朵含苞待放却不胜凉风的花朵,让人忍不住想挺身上前护住她孱弱的身形。 但我什么都没做,我只是这样偷看她的眼泪看了一年。我们平平淡淡地做了一年点头之交的同学,然后我的初经就在这永无止境的偷窥和挨打中毫无预警的来了。那并不是个稀罕日子,只是当老处[女的扫帚落下来,我咬咬牙稍一用力,一股温热便流出了下[体。我以为我被打得尿失禁了,只怔怔地愣在原地,害怕湿了裤子让同学们看了笑话。 老处[女从镜片后面冷冷地望着我,薄薄的嘴唇一翕一合,冰冷的话语便溜了出来,“还想再挨一次打吗?” 我才恍然发觉自己还站在前台,几个同学已经发出丝丝窃笑,我红着脸赶紧夹着双腿走回座位。下[体传来的粘湿感让我坐立难安,挨打已经不再重要了,只担心这闷热的夏天,尿骚味会很快扩散开来。 过了好久才听到老处[女的大赦,“想上厕所的赶紧去!” 我急急忙忙地冲到厕所,脱掉裤子后才发现是一种深褐色的凝结体,不像是能从人体里流出来的。 这就是女孩蜕变为女人的必经历程吗? 好丑陋的仪式啊! 我愣愣地望着它,不知所措。上课的铃声再次响起,我依然怔怔地望着它。 “你怎么了?”一个温柔的声音响起来。我抬起头才发现江采薇就在我面前,瞥见了底裤上的那一块深褐色凝结体。她的脸刷得一下红到了脖根。 “没……没事的。”她说,因为羞涩而结巴,“先……先垫几片草纸就好了。”说完飞速地转身离去了。我仍以那种赤裸的张着腿的姿势站着,只觉得脸上的温度简直要把整个人烧着,似乎嗓子已经烧坏了,我甚至连吱一声都吱不出来。 一整个下午我都在难堪、尴尬和羞涩中度过。老师们讲了什么,我完全记不住,初经似乎也不再那么震惊、无措和厌恶,只记得自己以那么难堪的姿势站在她面前。我控制不住我的眼神飘向她。她还是那么安静那么美丽,直直的黑发齐肩。当眼神飘过她微微隆起的胸部,脸上的温度又增加了几分。我偷偷看了她一年,竟没发现那胸早已现出女性初具雏形的美好。生理课上教过,女性初经之后第二性征发展迅速,想必她的初经早已来很久了吧。又想起我就那么赤裸地站在她面前,脸上的温度竟一直未能散去。勉强等到下课铃响,便急忙跑回了家里。 我没有告诉母亲这件事,一个人躲在那个狭小的卫生间里揉搓着那条底裤。上面那块暗褐色的污迹却似怎么也洗不净了,无端端的,我觉得自己就这样跌入了一个深坑里,好像暗无天日了一般。 ☆、第 6 章 这件事像一条诡异的线,把我和江采薇联系到了一起。我们没有说话,但眼神交流多了。后来有一天批阅数学试卷的时候,我拿到了她那一组的试卷,很自然而然地从一堆试卷中抽出了她的试卷,把错的题目都悄悄改正了。我做得那样理所当然,就好像蓄谋已久一般。她拿到试卷的时候,震惊又很自然地回头望着我,我报以一笑,就像心有灵犀的好朋友。 再后来有一天我们自然而来地站在一起,开始说话。她叫我鸣凤,手里还拿着吃到一半的盒饭。我止不住嘴角向上飞扬。 几句寒暄之后,她小心地查看了周围的环境,才小声地问:“我的试卷,是不是你做的?” 我轻轻点了点头。她似嗔怪又似赞扬地轻轻打了一下我胳膊,“你怎么敢哦,要是被抓住的话,要受很重处罚的。” “我知道,”我笑了笑,“你放心,我会尽量模仿你的笔迹,不会被发现的。”我小心翼翼地,就好像做了什么坏事又不想牵连她一样。那时候,我终于发觉自己似乎真是蓄谋已久了。 她低着头,轻轻点了点,似是赞同,又不说什么。直直的头发从耳际垂下来,随着她的动作摇曳生姿。我仿佛闻到空气中有一股淡淡的芳香,便有些得意忘形了。我循着那芳香凑近她发际,“下次你不会的时候就空下来,我好方便帮你订正。” 她的脸上登时升起一抹红润,却不知是因为这突然靠近的关系,还是因为学有不精的尴尬,只紧紧抿着柔软红润的嘴唇,好似下定决心似的,说道:“那我下次拿到你的试卷是不是也要帮你改?” 我想为一个人付出是不求回报的,何况我本来就是报答她的,嘴里便冠冕堂皇地说:“不用了,大部分考试我都能过的。” 她似是获得了大赦一般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要是真的让我这么做,其实我也不太敢耶。” 我谅解地点点头,这么乖巧的女生一定从小到大都活在爸爸妈妈的细心呵护中,怎么敢做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情。 之后,我们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为了减少挨打的次数,我们开始一起写作业。后来又因试题量太大,我们便互相抄袭互相作弊。我开始成为江家的常客。减少了一半的试题,我们便有了多余的时间。江就会兴高采烈地弹钢琴给我听。在江的房间里,有一台锃光瓦亮的钢琴。她的手很漂亮,白皙光滑的肌肤,长长的指节,粉嫩的指甲盖,上面有一枚弯弯的月牙。她的手在那些黑白键上跳跃,灵动的音符就飘荡在房间里。 有时候江妈妈会为我们磨上一杯香浓的咖啡,会宠溺地笑着看江握着我的手教我弹琴,会夸我漂亮聪明,戏说我像她的第二个女儿。我想我已经疯狂地爱上江家的一切,不是因为他们的富足,而是在这里,我体会到了作为一个人的尊严。江爸爸江妈妈把我待为宾客, 分卷阅读6 分卷阅读6 分卷阅读7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7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7 尊重我的喜好。在这个不大不小的镇上,我不知道江家是否知道我的家庭和我的母亲,我从没有提过,他们亦从来没有问过。这样的日子一直延续到了一九七六年,我们国二下了。 那是个闷热的夏天,再次面临分班的压力,紧张的学习氛围让每个人都变得脾气暴躁,身上更是像涂满了炸药了一样,一不小心就会爆炸。一上午的考试之后,江神秘兮兮地拉着我往走廊外面走。 阳光灿烂耀眼,照得江柔软的唇瓣熠熠生辉。江出落得更加楚楚动人了。许是受了她的感染,我的心也跟着雀跃起来。 “什么事啊这么神秘?”我问。 “嘘!”江紧张地竖起中指在唇边轻轻吁了一声,又神秘地左右张望,“不要让别人看见。这件事我都没告诉我妈妈。” 听她这话,我心里顿时生出一股甜蜜——我在分享连江妈妈都不知道的秘密呢!原来我在江的心里,分量这么重。我便又急急问道:“什么事啊?” 江甜蜜地笑了一下,从制服的口袋轻轻抽出一枚折叠成心形的信笺交到我手上,“给你看!” 我接过信笺,一股淡淡的馨香冲入鼻端,看得出来被人拆看后又小心翼翼的沿原痕折好。我小心的打开,一片粉红色的衬托中,一颗颗红色的桃心在飞扬。 “怎么样?他是男生上段班的,长的白白净净的,不是很高,但是很帅。我放学常常碰到他,昨天他突然跑过来把这封信交给我,我紧张得心都要从嘴巴里跳出来了。” 情书?这是我的第一反应,血液蹭地一下窜上我的脑袋,我完全没有了思考的能力。我紧紧攥着那张纸,只感觉到自己微微颤抖的双手。 “偷偷地告诉你哦,其实我也注意他很久了。昨天晚上我还梦到了他,不要告诉别人哦,没想到他竟然会写情书给我。”江一直沉浸在幸福的喜悦中,喋喋不休的笑着谈论他。 “你不是说你很讨厌那些男生吗?他们又脏,又臭,袜子好几天都不洗,打完球之后身上全是汗,一脱下鞋子全是一股脚丫子的味道。”我数着江曾经多么嗤之以鼻的男同学的毛病。 “那说的是别人啦,不是他。他很干净,他的校服每天都熨得很平整,他的皮鞋虽然款式都是一样的,但我能看出来他每天穿得不一样。”她不以为然地摆摆手,就那样不作数了。她还观察得那么仔细,连他每天穿得皮鞋都注意到了。 “你觉得怎样?”江满怀期待地望着我。 “我们才十四岁,年纪还小,应该把精力都放在学习上,而且学校也规定,不允许早恋。” “可是你不觉得这样很好吗?下课了两个人可以一起去自习,会比较有动力啊。你知道,我根本学不来,我也不能一直靠你作弊啊。” “你不是学不来,你是没用心认真学。我可以一直到你家去帮你复习。我们今天学……” “他说今晚会在图书馆等我。”江急急打断我的话。 我想起自己每天早出晚归就为了与她一起上学,我每天学习到半夜就为了她问我的时候能骄傲地给她解答,我那么拼命地努力学习,像一只雄孔雀利用高分数吸引着雌孔雀的眼球,而现在,江一句话就扒光了我身上引以为傲的羽毛,我瞬间从美丽的孔雀变成了藏头缩尾的鸵鸟,我仿佛看见自己遍体鳞伤血肉模糊地站在一旁,而江毫无所察,仍在喋喋询问,“你说我回信应该写些什么呢?” “你要回信?”我很意外。 “当然了,难道不回吗?”江很无辜地看着我。 “随便你吧。”我冷冷地把信塞进她手里,耸耸肩,很无谓地走进教室。我想她一定觉得我很莫名其妙,但那已经是我能做出的最大的风度了。 整个下午,我都在偷偷地看着她,看着她柔软的唇瓣,她直直垂在耳际的发,她晶亮的眼,看着她有意无意摸着制服口袋里的那略微的鼓胀,我知道那封信她就收在那里,离她心脏最近的地方。那么幸福的笑,在过去的两年里都从未出现过,我想她是真的恋爱了。 我想起那段我们一起躺在床上的时光,午后的阳光从窗外照进来,温暖暧昧。从我的视角望过去,江微微隆起的胸部,小巧的坚挺的,带着一种雏形初具的朦胧美的果核。她玩弄着那双修长纤细的手指,小巧修长的指节,修理得整齐干净的指甲还透着粉嫩粉嫩的红色,上面盖着一弯浅浅的月牙。她说着将来要嫁给一个会穿白衬衣手指修长的男人。我想起我们勾搭着肩膀一路走回家,江小小的乳[房会时不时地擦在我身上,那股有意无意的酥麻撩拨得我忘乎所以。那本传记的结局,那两个人向国家交付了子弹费接受了死刑和世人的审判。 那么,我真的是个同性恋吗? 或许早在很久以前我就已经意识到这件事了,只是我就这么放任着自己。我那不断隆起的胸部被我用布缠住不见光明,下[体逐渐生长的卷曲阴[毛,像夏天闷发的绿豆芽,刮也刮不净,清也清不完。其实我早在试图掩盖自己女子的身份,我早在试图掩盖心里那股朦胧的爱意,是了,我早就知道了,直到现在才被迫承认了而已。那股懵懵懂懂的意识经过日积月累终于渐渐现出清晰的轮廓,长成张牙舞爪的模样,将我攫住,撕裂,啮啃。 我又想起了江。她会怎么看我呢?是不是像躲瘟疫一样躲着我? 别人怎么看我我是无所谓的,只有江,这个美好柔软的女子,才是我心坎里心尖上心瓣间在乎的。她会不会像别人一样戳着我的脊梁骂我无耻、变态、妖精多作怪?江丝毫不知道我的痛苦,她就坐在我不远的地方,若无其事的上课,心里塞满满满当当的幸福。 好几天,江都没有理我。她完全沉浸在爱情的蜜罐中,早已忘了我这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每天偷偷看着她和那个男生一起走出校园,看着她在下课时间偷偷回情书,看着她脸上洋溢着属于恋爱中特有的光晕。我终于意识到我将要彻底失去了她,也或许,我从来就没有拥有过。但就算是最普通的朋友,有一日重归陌路,我又如何能装得无动于衷呢。 几天之后,我向她道歉了。那是个万里无云的晴朗日子,我们站在曾无数次聊过心里话的走廊里,我向她说对不起。原来爱真的可以让一个人卑微到低进尘埃里。 “那件事,我已经不记得了。”江若无其事地回我,却再次伤害了我。我不知道这是她给我的台阶,还是在她心里我原本就是如此的无足轻重,但我还是装作很高兴的样子,像以前一样拉着她的手,说:“嗯,不开心的事就不要记得了,以后我们还是好朋友。” “嗯。”江应道,然而终究是少了些什么,就像破碎的花瓶,粘合的再严丝合 分卷阅读7 分卷阅读7 分卷阅读8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8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8 缝都会留下裂迹。只是委曲求全得来的幸福,又是我想要的吗? ☆、第 7 章 后来的故事应该从何说起呢?大概美貌的女人注定会比平凡的女人多一些桃花,聪明的女人可以让这些桃花开成富贵牡丹,愚笨的女人只能让这些桃花开成扇面上的一抹血。我,或许就是个笨女人。 没有了江采薇学业上的需要,我的成绩跟着一落千丈,和江采薇一起被分到了中段班。母亲表现出略微的失望,却没有苛责我。因着点点微微的失望,我心里竟生出莫名的喜悦来。反倒是江妈妈,敏感地察觉到这事似有不妥。在江的房间里,江妈妈苦口婆心地问我是否出了什么情况。江的成绩一直都不好,就算后来有我的帮助也都是不上不下,只是我,江妈妈眼中这个乖巧聪明的孩子,是万万不该被分到中段班的。 “是不是我们家阿薇累着你了?”她这样问我。 我摇头。这不关她的事,我想。 她迟疑着,又问:“是不是家里出什么事了?” 我还是摇头。 不知道为什么,我直觉觉得江妈妈是知道我家情况的,知道我的母亲,但她什么都不曾说过,就连那句问候都小心翼翼拿捏着,就怕我敏感地察觉了什么。江妈妈那句说我是她第二个女儿的话,时常给我一种错觉。我想也许很久以前,我便在希冀着有一天能真正叫她一声妈妈。我真是痴心妄想啊! 江妈妈没有再说什么,已经既成事实,就只剩惋惜了。江什么都没说,房间里就只剩下悠扬的钢琴曲。 中段班的生活相比上段班要轻松很多,没有了升学的压力,很多人都开始得过且过的混着。青春期肆意飞扬的荷尔蒙不安地躁动着,短短一个月之内,班里竟速成了三对有情人。学校对这种情况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这其实是破罐子破摔,因为已经管不过来了。我和江采薇还是无话不说的朋友,只不过以前我们总有说不完的心事讲不完的笑话,如今的话题就只剩下傅伟了。傅伟,就是江的男朋友。 我陆陆续续地知道傅伟是中段班的,就像江喜欢的那样,有一双干净修长的手指弹得一手好钢琴,想必也是家境不错的,连我都忍不住赞叹门当户对天作之合。后来每每再去江家,便只剩江飘飘荡荡的悠扬琴声了。我想很快,我和她之间就会连最后的话题都没有了。 那时候母亲在筹备着搬到镇上,工厂老板为她置办了一套房子,正在装修。工厂老板并没有向她求婚,她亦没有苛求,只是在积极地置办家具。彼时她三十四岁,我十五岁。在别人眼中,她还是个风韵犹存的女人。工厂老板给她买了一个金色的鸟笼,她便心安理得地住在里面,不惧风雨。有些人大概与生俱来就是如此吧,母亲注定是金鸟笼里的金丝雀,又怎做得了风里来雨里去寻找食物喂哺幼鸟的雀鸟。很快,我也需要从这个暂时栖身的金鸟笼里起飞了吧。 很多年以后我想起这段时光,都不知道我的初恋是江采薇还是徐振,亦或者两者都不算。总之,我就在这样的时光里,收到了我的第一封情书。写信的男生名叫徐振,是男生中段班的。那是一封淡粉色的信,没有信封,粗糙地折成一个心形,中间写着我的名字。那字,真丑!就像它剪着碎发的主人一样歪歪扭扭,惨不忍睹。姬字还被汗渍晕开了,化成模糊而肮脏的一片。江当年的话没来由地响在我的脑海里——那么肮脏龌龊的男生,我怎么会喜欢呢!她说完还皱皱那精巧的小鼻子,一脸的嫌弃。那信我没有看过就丢掉了,但是后来我知道他是傅伟的朋友,是江鼓舞他追求我之后,我又鬼使神差地写了回信答应了他的交往。 我和江之间因为傅伟和徐振的加入,慢慢地由两人行变成三人游,再由三人游变成了双双对对。我对徐振是没有丝毫感情的,但他却是我和江的纽带。若是没有发生后来的事情的话,也许我们就会保持这种关系到毕业,然后各自散落天涯了吧。 那是个周末,寒冬已过,正是踏青好时节。不记得是谁首先提出来的,我们四个人相互帮助瞒着家里人,在学校后面的一座山上进行所谓的郊游。那山并不高,山脚至山腰部分都修葺有整齐的台阶,中间修建有两座凉亭。山腰至山顶部分,山势陡峭,只对山路稍加修整,旁边砌有简单的护栏,中间有一个小凉亭。旁边有个信号塔。 江很少进行户外活动,一路上被傅伟半搀半拖走走停停终于到山顶那的小凉亭便再也走不动了。因为剧烈运动脸上直淌汗,出现一层红晕,大口地喘着气。见她如此,谁都不忍心非要走到那个山顶了。山上人很少,江脱下外套没有放在凉亭的椅子上,反而交给了傅伟,这让我很是震惊。 在凉亭歇息了很久,大家都没有继续往上爬的欲望。吃了些食物补充了能量,江便提出想去信号塔附近看看。傅伟陪着她。凉亭里就只剩下我和徐振两人了。徐振并不是个木讷的人,倘若对恋爱中的少男少女来说,他或许还算得上些许幽默。但那天,他说了什么我却是完全记不住了。江走了,顺便带走了我的心。虽然我知道她和傅伟在一起,知道他会保护得她很好,知道再没我什么事了,但我就是控制不住想念她的心。有时候甚至觉得只要能见到她就好,哪怕是见她和傅伟在我面前你侬我侬卿卿我我。 本着这样的心思,我越发坐不下去了,后来竟留下徐振一个人走开了。我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一走,把我的人生走到了另一个方向。 我循着江的方向没走几步,便看到江和傅伟紧紧地拥抱在一起。在青山草木间,他们忘情地拥吻。娇小瘦弱的江,窝在他的怀里。她的长长的直直的头发似乎在随风飘动。尽管隔了那么远,但我觉得自己竟然听到了那个羞耻的声音。我从未想过他们早已亲密如斯。我完全惊呆了,我觉得我应该尖叫,或者紧紧地捂住自己张大的嘴巴,但我没有,我只是愣愣地站在那里,静静地看着。那个我日思夜想的人,那曾引起我无数遐想绮思的娇躯那若隐若现初具美好的隆起,此刻正在别人怀里婉转承欢。 “阿凤。” 一个声音突然响起,惊得我不由吓了一跳。是徐振。我不知道他站在我身边多久了,也不知道这一幕他看了多久了。我想说点什么,才发现嘴里竟分泌满了口水。我小心地咽下,竟听到它滑过喉咙的声音。真是可耻!我的脸腾地灼烧起来。我转身欲逃,但手却被人抓住了。 “阿凤,我们……”我听见他喉咙里吞咽口水的声音。我们才十五岁的年纪,真真是美好又易冲动的年纪。我甚至不用问就知道他想干什么。我挣了挣,但他的手紧紧地攫住我。眼看着他的嘴越 分卷阅读8 分卷阅读8 分卷阅读9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9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9 来越近,我猛地抬手狠狠地扇了下去。 徐振愣了好一会儿,才从那意乱情迷中醒过来。他捂着脸,用难以置信的眼神看着我。好半晌,他才缓缓说出一句,“你打我?” 我没想过打他,那只是下意识的一个本能动作而已。我心里有愧,便只低着头,忘了转身离开。出乎我意料的,我的双臂突然被紧紧地箍住,他稍一用力,我的身子就撞进了他怀里。那是一种冬天发霉的味道,伴着一股冰冷的腥臭味。我错愣地抬起脸,迎上的是一张带着同样腥臭的嘴巴。 倘若初吻的定义是一男一女第一次双唇的接触,那么这就是我的初吻了。在我十五岁的年纪,在一个不知名的山上,和一个不喜欢的人,在一种意想不到的情况下,在我的错愕和不及反应中,结束了。我来不及感受,更来不及后悔,只又狠狠地一巴掌掴下去。徐振放开了我。 他只用了短短的一秒钟时间就反应过来了,接着一声脆响在我耳边响起。其结果是这一整天接下来的时间我的耳朵都一直轰鸣着,我的半边脸高高翘着,眼光的余光甚至都能瞥见它肿得像个苹果。 “你个臭婊子,竟敢打我!”他恶狠狠地骂道,用力使劲地揉搓那半边被我打了两次的脸。不知为何,我竟想起电视里老公虐打老婆的场景。又不知,我的眼神是否像电视里那些女人那般恶毒和怨愤? 他狠狠啐了一口,那痰仿佛带着血丝。 “瞪什么瞪!你个婊子养的,你妈是婊子,你他妈就是个小婊子!” 我从不知道十五岁花样年纪的人竟能骂出如此恶毒的话来,但那时候我真真切切地听到了。我也不知道我小小的身体里竟积聚了那么大的力量,和他扭打在一起,从围栏边一直打到台阶边,又一起从台阶上摔了下去。台阶只有五级,不多不少的五级台阶,倘若再高点或者再矮点,我们就都没命了或者就都好好的,如今我们都只是受了伤,死不了地赖活着。我的眼角缝了三针,他的腿撞在石头上,据说有轻微的骨裂。说起来,还真是让人失望。 ☆、第 8 章 我肄学了,就在即将升入国三的那个夏天。 母亲被传唤到学校的时候,我第一次有机会光明正大的观察她。她为她的金鸟笼衔泥铺草的忙碌着,早已忘记了我这只跌落山崖的幼鸟。 那天,她穿了一件白衣的衬衣,小小的花边,上面缀着人工绣的图案,衬得腰肢婀娜胸部饱[满。下面是长长的裙子,显得很高挑。脚上穿着白色的高跟凉鞋,露出小小的脚趾。她走进来,白色的高跟凉鞋在地板上噔噔的轻微声响,仿佛在极力克制着自己,怕大太声会打扰别人。烫着大波浪卷儿的长发从肩上披散落下,她轻轻拨动,说不出的风情。大概风韵犹存说的就是她这样的吧。较之旁边穿着宽大t恤,及膝花裤衩的徐振的妈妈,她简直就像误落凡尘的九天玄女慈悲为怀的圣母娘娘,难怪校长的眼光在两人之间来回逡巡最后落在了母亲身上。 我之所以观察得这么仔细,是因为她在聆听校长训导的时候,我就无所事事地站在旁边。她脸上因为尴尬泛着淡淡的红晕,微微欠着上身,谦卑得好像做错事的是她,请求原谅的是她,我只是个旁观者。 其实事情本不需要惊动家长这么严重,但好巧不巧那天在山上遇到一个锻炼的老师。徐振抱着他那条断腿添油加醋地向他哭诉我伤人的事实。一个十五六岁的大男孩,一边哭着指责我,一边还不忘骂我婊子养的,于是我就在江、傅伟和那个老师的注目中,又狠狠地朝他那条断腿替了两脚。如果那时候他还没有转移到小凉亭的话,也许我会抱着他一起从山上滚下来吧。后来江送我到医院缝了针之后就走了。她说我真可怕。眼角流着血,脸上嫣红一片,衣服上到处都是斑斑点点的血迹,就像来自地狱的血罗刹。我笑了笑,也许我就是地狱来的吧。 “姬鸣凤同学犯的事很严重,伤人,按照学校规定你们除了要负责对方的医疗费用之外,还要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予以不同的处分。情节严重的,还要开除离校。”校长抬了抬厚重的眼镜,小小的眼睛从镜片后面紧紧地盯着母亲,不自然地舔了舔嘴唇,又补充道:“你知道的,家长们都很担心孩子的安全问题,而且我听说姬鸣凤同学从小就有些乖戾,有些家长担心这会影响到他们孩子的安全。” 我不由冷笑一声,想来这辈子我都洗不清这屎盆子了吧。 “孩子还小,不懂事,校长你给她一个机会。”母亲哈着腰恳求。 “留在学校,可能会对其他同学造成不好的影响。”校长为难地抬了抬眼镜,小小的眼睛发出精光。他又不自然地舔了舔嘴唇。他不过才说了两句话! 我心里蹭地冒出一股无名火,对这个道貌岸然的男人,口口声声为学生好,到底又做过什么真正为学生好的事情。那些巧立名目的体罚,那些美其名曰的取巧,有哪一样不是虚伪做作,简直枉为人师表;还有我的母亲,对权势的委屈求全,对世道的人尽可夫;还有那个一脸市井不修边幅的女人,倘若同意和解,她又该如何狮子开口。可偏偏我又无可奈何。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我张嘴即回道:“不用你可怜。”推开母亲就跑了出去。 母亲怔愣了好一会儿,才暗自埋怨了一句追了出来。外面的阳光很灿烂,明晃耀眼。耳畔传来朗朗的读书声。这个地方,我待了将近两年,如今就要离开,突然生出一股不舍之情。我趴在栏杆上,钦钦的望着外面湛蓝明媚的天空。 母亲以为我要做傻事,气急败坏的斥道:“你疯了!” 但她不敢走进。我回头看她,这个女人,我的母亲。她站在走廊的光阴里,在外面灿烂阳光的反衬下,散发着柔和的光。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她的脸,她的眼,她的唇,她粉嫩透亮的耳朵。这个女人,她生我,养我。 “你赶紧下来!”她命令道。 “姬鸣凤同学,关于你的问题,我们还有商量的余地。”校长站在母亲旁边,解释着。 哼!我轻轻一笑,人都说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果然所言非虚。我知道他只是顾忌学校的名声,如果真的有学生在这里跳楼,会让学校的名声受损,影响学校的升学率,进而影响他的地位。所以你看,不管进取还是退让,人永远都以自己的利益为先。 我收回目光,望着满目灿烂的阳光。跳跃的阳光投射在地上散发出一点一点的光晕,像调皮的精灵在跳舞。我闭上眼,慢慢把这属于阳光的呼吸咽进肺里,循环一圈,再轻轻吐出来。不知道这个夏天,又会发生怎样的故事,又有多少人能够见证它的到来,多少人在等待的路上离去。死 分卷阅读9 分卷阅读9 分卷阅读10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10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10 亡,或许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中间这段缓慢而漫长的过程。 楼下聚集了一些好事者,带着探寻的眼光仰望着楼上的一切。今日的死亡或许只是明日的笑料而已,又有多少人真正关心呢。想想也真是好笑,于是我便笑开了。我低下头,在人群中看到了江。 她还是那么安静,与旁边的人相隔几个人的距离,就那么遗世独立地站着,像一朵迎风而立的孱弱的花。她微微仰着头,直直的头发从掠过耳际,露出粉嫩的耳朵。这么远的距离,其实我是看不到的,但早已深谙于心。一直到那一刻,我都想不明白我是否爱她。我只有十五岁的年纪,有着一颗年轻、躁动、异类又不安的心,我还谈不上爱这么深沉的字眼。我抬手摸上眼角,那里缝的三针还没有拆线,摸上去有点扎手,却是不疼。我又想起江说我像地狱里来的血罗刹,我又笑了笑。大概真的是吧。但我并不想回那去,并不想做傻事,我只是想凑近看清楚自由的模样。 我从栏杆上下来,母亲紧紧地抓住我的手臂,半拉半拖着我回了家。镇上的新居已经落成,与当初的家千差万别。那个小村子,名叫北莱,我的家。在那个偏僻闭塞的地方,我是个贫穷又富有的人。我豪华的房子,是父亲的恩惠;我美丽的容颜,是母亲的恩赐。而这个家,窗明几净,住着我不洁的母亲和我那不为人知的秘密。我站在盥洗室里大大的镜子前觉得好累好累,胸腔里似被万斤大石压着,直压得我几欲不堪重负。我突然好恨啊!我恨这里的一切,恨我的母亲,更恨我自己!我恨我为什么是一个女人,我为什么要爱上和自己同性别的女人!我恨我怎么就长成了这样一个怪胎! 是的,我是个怪胎。是个喜欢女人的怪胎。 如果我不是一个怪胎,就不会去接近江采薇,我不会害怕失去她而答应徐振,我们不会出游,不会看到那一幕,我也不会伤了他。这一切,只是因为我是个喜欢女人的怪胎。如今就连生命里曾经出现的那么一点虚假的亮光也黯淡下去了,生活还有什么希望。活着,不过是日复一日地重新着阿鼻地狱的苦难。罪魁祸首,就是我,我这个怪胎。 我撕拉一下撕开制服的前襟,露出白色的裹胸布。那布,因为害怕掉下来,害怕被人看出来,害怕不够紧束,害怕起不到作用,我每天都花很长时间绑扎,系成死结,终于把自己系死了。我拼命地想要解开,那带子却仿佛故意跟我作对似的纹丝不动。我抬头瞥见自己扭曲的脸,愤怒终于让我抓起台上的东西狠狠地砸向镜子,清脆的声音响起,玻璃碎渣溅得到处都是。 母亲应声前来,被一地晶亮的碎渣和我手中的玻璃片震惊了。 “你在干什么啊?”她吼我。 我只是一下一下机械地割着胸前的白布。它紧紧缠在我的胸上,勒得我喘不过气,勒得我几欲窒息。 “你疯了!”母亲夺过我手中的玻璃片,犀利的边缘一下子割破她的手,嫣红的血液吧嗒吧嗒的滴落在地板上,像一朵艳极一时的鲜花。 “你滚开!都是因为你!”我大声地咆哮,推开她,瘦弱的身体没有力气,反把自己的手肘撞在满是碎渣的梳洗台上。 “啪!”的一声脆响,响在我的耳侧。“你疯够了没有!”母亲更大声地咆哮回来。 很奇怪,脸上没有传来火辣辣的疼痛,反而温温热热的,带着一股粘腻。我呆呆地望着她,因为那一声脆响耳朵里有一阵的轰鸣。她的嘴巴气愤地颤抖着,好像涸辙里频死的鱼儿,不安地跳动,吧嗒吧嗒地寻找一线生机。我也不知想什么嘴唇就那样凑上去了。她的呼吸有淡淡的馨香,她的唇柔软得像花瓣,散发着浓浓的花香。 母亲愣了好一会儿才记起将我推开,她甚至忘了责备,只无力地靠在门板上,望着她这个陌生的女儿。 我也愣愣地望着她,好半晌才反应过来自己的所作所为。我想我一定是疯了,我竟然……轻薄了自己的母亲。我抚上自己的唇,那里似乎还带着母亲嘴上的温度,烫疼了我的手。我跌跌撞撞地夺门而出。在那个夜里,终于走向人生的另一个起点。 [2]青春,仿佛因我爱你开始 ☆、第 9 章 出走的那晚是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我沿着那条泊金公路一直走一直走,终点在哪里我也不知道,只是身体里有股力量不断驱策着我前进,前进。脸上传来火辣辣的疼痛,仿佛母亲的那一巴掌到此刻才真正发挥了威力。我用手捂着,掌心也传来火辣辣的疼痛。我低下头,借着电闪雷鸣的空隙,看到了掌心细长破碎的伤口。血被雨水稀释了,伤口被雨水泡得发白发胀,我灵魂里的绝望似乎也稀释了。我终于恢复了感知的能力,那气味,带着一丝丝血腥,一丝丝凉风,有点点腥,还有点点甜。掌心里张牙舞爪的割痕,像一弯弯蚀骨的蛇,从伤口钻进去,吸食我的骨髓,痛得我心口一阵一阵痉挛。 我低头看去,才发现一时气愤撕开的衣服仍敞开着,我极力割断的裹胸布仍稀稀落落地缠在我的胸口。 真是……羞耻! 我暗骂一声,才想将衣服扣好。可是,那一撕太用力,有几颗扣子已经掉了,剩下的依稀被一根线牵扯着,重新被扣好后,也只松松垮垮的搭在身上。我最终放弃了努力。管它呢。 我就这样一直走着走着,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天愈加地黑暗了,天边偶尔闪过的亮光,带着路边草丛里发出的窸窸窣窣的声响,让每一个脚步的回音都被放大了,每一下都铿铿的敲在我的心坎上。我突然有些害怕,呼吸也变得急促,手心传来的剧痛感却让我愈加的清醒。我紧张的四处张望,却什么都看不清,这一片杳杳冥冥昏昏默默,忽远忽近,时高时低,若隐若现。我就在这一片天旋动转中,昏了过去。 醒来之时,那一片黑暗已经过去,取而代之的是橘黄色的灯光,散发着一股暖意。我向上看,就看到一尊笑容可掬的菩萨在向我微笑。很好,我想。于是我又睡了过去。再醒来的时候,身边有了一个女人。 “你醒了?”她这样问我,很温柔的声音,带着一丝丝跳跃,说得一口闽南话。 我的台语不太好,这句话倒还勉强听得懂。我想坐起来,那股天旋地转的感觉瞬间又攫住了我,我只好放弃了。 “你小心点。”手臂被那个声音的主人扶住了我。一张化着厚厚油彩的脸就在我面前。不化妆的地方也涂着白白的粉,看不出年纪,只觉得眉毛画得英气逼人,身上穿着戏服,束得腰身紧紧的,显得十分干练。 “谢谢。”我轻声说。手心再次传来剧烈的疼痛,我低头一看,手掌已经被人包好了,白色的绷带被人很仔细 分卷阅读10 分卷阅读10 分卷阅读11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11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11 的系在手背的外侧。身上换了一件土不啦叽的花衬衣。我向胸口摸去,空空荡荡的,那跟随我三年的裹胸布不见了,凉飕飕的一片。 “你帮我换的衣服?”我的态度冷下来,语气也淡淡的。我想到或许是这个女人将我胸口那破碎的裹胸布解下来,我曾经赤身裸体在她的面前,而那时候我什么都不知道。 她笑了笑,没有介意我的冷淡,弯弯的眉毛仿佛也没有那么强硬了。她在床沿坐下来,看着我的眼光也变很柔和了,她犹疑了片刻,才用十分别扭的国语对我说:“是。” 我连忙拉过盖在身上的棉被遮在胸口。我在别扭什么呢?她的声音听上去比我的母亲还要苍老一些,对我根本没有什么企图,我亦不会有其他遐想,可我的心里还是生出了一股羞耻,脸上火辣辣的。 她仍旧笑了笑,仿佛看穿了我的窘迫和惶恐又不揭穿,“你流了很多血,晕倒在路边,是我老公路过救了你。这里是戏班。戏马上要开演了,我没有时间照顾你,你要是觉得累了就再睡会。” 她站起身,停了片刻,估计是想我回答什么,但我一直默不作声,她就走了。她走后不久,耳畔便传来紧锣密鼓的敲击声和稀稀疏疏的欢呼声,我才恍然醒觉她说这里是戏班。台湾的传统戏剧我并不太懂,只知道有很多种,早几十年曾倍受乡绅百姓的青睐,但近些年因为战争和科技的发展,实则早已没落,仍在演出的剧种少之又少。父亲还在的时候,曾有过京剧班到小镇演出,但那时我还太小,记忆早已稀薄,只依稀记得那时候骑在父亲脖子上闹腾着,对于面容冷峻不苟言笑的父亲,那是极少数极少数的欢乐时光。 我躺着床上恍恍惚惚地想了很多,眼泪不知不觉流了下来。我年轻的生命,我过去十五年的所有经历,已经承载得太多太多了,似乎非要找个缺口流出来不可。耳边欢呼声依旧,那些铜锣声或轻或重或近或远地飘忽着,我也不知怎地就循着那声走了出去。 我来到外面的时候剧目早已开始很久了,从后台的缝隙里看出去,戏棚边高挂着剧目《罗通扫北》。戏台下坐着密密麻麻的观众,情绪高昂,高谈阔论,隔着老远我依稀都能听见观众说:“等一下罗通大战老番将最精彩了!” “是啊是啊,大将军罗通曾经立誓会死在九十九的人手上,所以当九十九岁的老番将出现时,誓言就应验了。”另一个人高兴的附和。 我抬头望向戏台。高高的戏台上,一个男人在锣鼓声中化身罗通翻身上台,与九十九岁的番将战在一起。战场萧萧,在夕阳的余晖下仿佛整个现场都感染了一片肃杀。两人先时战得不可开交,可是霎时间老番将番刀一扫,狠狠一刺一拖,罗通立时开膛破肚。那时候还看不懂抛散而出的五彩布条象征的是罗通的肚肠,只见那个男人翻滚、甩发、逃命。紧锣密鼓中,我仿佛看见罗通在崎岖的山路上,奔走匆忙。那一声声锣鼓都敲在我的心坎上,敲得我热血上涌,几欲晕倒。 我急忙扶住手边的台柱,连手上的伤都顾不上,只目不转睛地盯着舞台上的剧情。罗通的儿子罗江看到父亲肠肚外泄,一时心急,急忙捧起沙尘为他止血。不料灰沙一倒,罗通挣扎的更厉害了,翻滚着逃到象征悬崖的舞台边,从高处翻落,倒地而亡。罗通一死,热腾腾的战场止息了,锣鼓点安静下来,萧瑟肃杀的秋风呼呼而过,夕阳的余晖映照着台上肝肠寸断的人。我分不清台上台下,只觉得夕阳的余晖恍了眼,一片晶晶亮亮的支离破碎间,模模糊糊的,看不真切。我抬手拨开,才发现自己泪流满面。 “你怎么了?”一个声音惊醒了我。 是那个扮演罗通的男人,他仍穿着戏服,身上凌乱地挂着象征肚肠的五彩缤纷的彩带,他的眼睛很深邃,隔着厚重的油彩也能看见眼睛深深的沟壑。 他抬脚走了一步又停了下来,始终觉得不太放心,又问道:“你没事吧?” 我摇了摇头,喉咙里梗着难受让我发不出声音,只是心里某根弦到底是被莫名的拨动了,眼泪像断了线的往下流,都来不及擦干。我努力地遏制着不让自己哭出声,他却像看透了一样,站在我面前,温柔地道:“要是想哭,就哭吧。” 我的眼泪就再也收不住了。先是抽噎着,然后慢慢地哭出声,后来竟变成了嚎啕大哭。心里好像很痛很痛,又不知道痛在哪里,为什么痛。到后来,竟变成了为了哭而哭,仿佛好把眼泪哭干才甘休似的。 男人就任由我抱着,在粗糙的舞台布景缝隙透照进来的一缕夕阳中,我抱着一个“死去”的男人,痛哭流涕,哀恸不已。 ☆、第 10 章 我哭了很久,久到我已经忘了时间。戏落幕之后,演员们陆续回到后台,我才抽噎着抹去眼泪。 “哭出来好点没有?”男人略微欠着上身迁就我的身高,让自己与我平等身高,我心想他真是个很细心的男人。 “嗯。”我轻轻应了一声,哭哑了的嗓子听上去有些怪异,但整个人却好似真的轻松了,仿佛堵在胸中的郁结真的融在眼泪里流了出来,连呼吸都顺畅了。 男人还没有回话,只听一个聒噪的声音响起来,“阿爸真是好命咯,每次出门都能捡着宝贝,这次更好,捡回个这么水的查某囡。” 我抬眼望去,是一个刚从舞台上下来的女人。她是在台上演与罗通相爱的番邦公主屠炉。脸上还染着厚厚的油彩,白白的粉底说不出的凄惨,眼窝很深,脸上的胭脂是一种诡异的红色。她说话的腔调让我想起小村工厂里的那些女人,状似无知,细细想来又觉得每句话背后都有些隐晦的含义。后来才知道她口中所谓的宝贝无非是些受伤的流浪猫流浪狗,也有一两次救回来几只受伤的小鸟,大多数时候都是照顾到伤好也就回归自然了。只有一次捡了一只怀孕的母狗,因为不忍,所以收留了很久,后来生下一只小狗,就是小黄。此是后话了。 紧跟她进门的男人,在台上演罗通的儿子。他略带责备地埋怨了一句:“阿红,你莫胡说。” “我哪有胡说,你看她跟阿爸的感情多好。”女人一边卸下头饰放在箱子上,一边戏谑地拿眼瞟着我和她口中的阿爸。 这话就像一个指令,听到的人好像瞬间拥有了求知的渴望,带着求证的目光齐齐向我们看来,连我都下意识的望向身边的男人。男人身上花花绿绿的戏服被我哭湿了一大片泪痕,正嘴角噙笑望着我。 “你莫听他们胡说,这些女人啊,就是爱踅踅念。”安慰的话语,更似落实了这一罪名。 女人得逞一般的勾嘴笑了一下,转过身在箱子搭成的临时梳妆台上卸了妆。围观的目光像章 分卷阅读11 分卷阅读11 分卷阅读12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12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12 鱼探听的触角统统回笼,叽喳声停了下来。 我大抵已经猜出这几人之间的关系,面前的男人就是我的救命恩人。他的声音听上去厚重而沧桑,他的身材不算魁梧挺拔,甚至已经略呈佝偻之态。他的嘴与父亲的很像,微微一笑形如角弓,弦朝上起。只是记忆中的父亲并不似他这么温和,总板着一张脸,似乎周围的一切都令他不满意。我记得有一回私自拿了书架上的一本书翻看,他气得脸色铁青,二话不说夺过那本书丢在桌子上,拎着我的后脖子从二楼的书房到一楼的大厅才放下,勒令我此后都不许再进入他的书房。我像一只受惊的雏鸟,呆呆的站了好久,才终于流出眼泪。那天过得似乎特别的漫长,母亲不知道去了哪里,我坐在客厅里哭得昏天黑地,直到哭累了才睡过去。那之后,书房成了我的禁地,我很快也有了自己的小书房,就在我的房间里用两片木板随意隔成的一个小隔间,仅容得下一张小桌子和一排书架。书架上放满了各式各样的小人画、童话故事和神话故事,但大多我已经不记得了。 我兀自陷在自己的思绪里,直到耳边再次响起那个女人的声音,“阿爸,你咋还不换衣服,大伙都该等急了。” 男人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没说什么,走到几块木板隔开的空间后面。女人已经换下戏服,穿着一件蓝白碎花的短袖衬衣,身材略显丰腴。走到我身边的时候,她停住了脚步,一双犀利的眼毫不客气地从上到下扫视了我一番,就像在打量一件货物。 “走吧,跟我出去吧。”她说,凉薄的语气,就像打发一个乞丐。 我不知从哪突然冒出的倔强,轻飘飘地扫了她一眼,将头转到一边。而这一眼,深深地伤害了她的自尊。女人愣了片刻才冷哼道:“哟,还挺傲!”两根手指捏着我的下巴强迫我与她对视。她脸上仍留着一抹冷笑,妆容没有完全卸干净,整张看上去像麻花一样狰狞。我打掉她的手,她的眉心急促的跳动了两下。我想若不是当时男人刚好从木板后面走出来,她很可能双指一掐就能拧断我的脖子。我被自己这可怕的念头吓住了,忍不住后退了一步。 “怎么了?”男人问道,一面整理衣服一面走出来。他穿了一件普通的格子衬衣,整齐的扎在裤子里。脸上仍有些妆容遗迹,擦拭了颜彩的脸约莫五十岁光景。他的眉毛也浓厚,英挺的剑眉显得英气逼人。嘴唇倒没有很大差别,依然微微上翘,露出好看的弧度。 “没什么,这囡儿说要等你,我就叫她先出去。” “哦,那出去吧。”男人不疑有他,大步走在前面。我亦步亦趋地跟着他,看见我瘦小的身影正好容纳在他的身影里。我猜他年轻的时候应该是个很英俊的男人,即使人到中年,即使生活潦困,他还是很讲究品位。这个男人,我还来不及知道他的姓名。 夕阳已经完全西下,星星点点的光晕透过厚厚的布景从缝隙里挤下来,让原本不明亮的后台变得更昏暗深沉,稀稀疏疏的木板间透出影影焯焯的暗影。戏台的布景已经卸下,露出高高的突兀的戏台。方才聚满密密麻麻观众的地方,零零落落的用木板搭起十来个小隔间,隔间前放置着一个个大大的木箱。三三两两的人坐在上面。男人淡淡扫了一眼,走到戏台后面。一尊大大的菩萨立在案上,面带仁慈地望着众生。原本这真的是一个寺庙,我醒来时看见的正是这尊菩萨。舞台,就搭建在庙门前。 男人点了三炷高香捻在手中,诚诚恳恳地拜了三拜,站起身将香插入香炉中,道:“路过贵地,有所叨扰,还望菩萨见谅。”接着又烧了三炷高香,男人拜了三拜,没说话,默默将高香插在香炉里。我才注意到旁边还有一座小小的塑像。塑像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座下刻意垫了一块小木板,像前放置着一个小小的香炉。塑像的做工十分精细,头戴插满金花的学士纱帽,衣着红色蟒服,旁立两个侍者。脸上的一只毛蟹描绘得栩栩如生,一笔一画都入木三分。红黑相间,演绎得一派正直刚烈,忠孝仁义。听说吃八方饭的人都很讲究,遇庙进庙,遇佛拜佛,靠祖师爷赏饭的,都要随身携带祖师爷的雕塑。这,估计就是歌仔戏的祖师爷了吧。 戏台上燃起几根蜡烛,发出橘黄色的亮光,远远看去,像跳跃在暗夜里的鬼火。空中忽闪忽闪着三三两两的星星,凉风吹过,烛光摇曳,仿佛置身在荒郊野外,心旷神怡又不免有些凉意。原本空空荡荡的戏台,此刻变成了饭桌,空气中飘着浓浓的饭香。众人敲打着碗筷准备填饱辘辘饥肠。掌勺的女人,正是班主的老婆。她的戏份少,早在戏还在紧锣密鼓的演出时,她就已经在后台紧锣密鼓的张罗做饭。原来在戏班一个女人,穿上戏服,可以是出得厅堂的千金小姐,脱下戏服,可以是下得厨房的家庭妇女。 她塞给我一副碗筷,仍是一脸温和,拉着我在一圈人群中蹲下来,“赶紧坐下吃饭吧,他们是不会跟你客气的。” 我讷讷地蹲下,望着她的侧脸。卸了妆的侧脸很好看,英挺的鼻梁,红润的唇,脸上肉肉的,带着这个年纪的女人该有的丰腴。 一只瘸腿的黄毛小狗一直跟在她身后,耷拉着一条腿走得极为缓慢,走几步就颠一下脚,姿势看上去很别扭。它很瘦,粗糙的毛发下面能看见肚腹上清晰可见的一条条肋骨。伸长的舌头似乎还在滴涎,每每欲靠近一些祈求食物,都被那些人伸腿一脚踢开了。它看上去真是一只名副其实的流浪狗。它绕了饭桌一圈,最后我和班主老婆中间。许是脚上的伤不轻,它寻了个舒服的姿势就地躺下了,将受伤的前掌小心翼翼地收在肚腹下,周身都散发着一种怪异的味道。 许是因着同样寄人篱下的沦落感,我心里竟有丝丝的动容,将碗里的饭倒了一半在旁边的地上给它。有一瞬间,我觉得所有人都停下了手中的事看着我,好像我做了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一样。然后那女人阴阳怪气的声音就响起来了:“哟,阿爸这回捡回来的查某还真是跟他一个脾性诶,都这么有爱心,看看,小黄跟着我们这么久,你们谁有喂过它一餐一顿。” 她轻蔑地扫一眼,又冷哼嘟囔:“自己都饿得有上顿没下顿了,还有闲心关心一条狗。” 我才知道原来这条狗不是流浪狗,但是它看上去连流浪狗都不如。我抬头望向男人,他只是很轻淡地扫了一眼,便又继续吃饭了。 班主的老婆嗔怪地瞪了女人一眼,安慰我,“吃饭吧,你别听她胡说。” 我应许地点点头,然而这饭,我却是无论如何都吃不下了。剩下的饭我再一次倒给了小黄。班主的老婆看了我一眼,没再说话。 小黄吃得很高兴,没有语言的 分卷阅读12 分卷阅读12 分卷阅读13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13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13 生物永远不懂人类冷嘲热讽的威力,它只是一面吃一面看着我,饭后一瘸一拐地跟着我,又不敢跟得太近,似乎还不能断定我就是好人。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突然生出一种破罐子破摔的悲壮,想着反正滥好人的恶名已经当定,索性我就救狗救到底了。我握起它的前脚掌查看才知道原来它掌心的肉球被划伤了,被细菌感染的地方已经开始腐烂,散发着一种污浊的腐肉气味。 它很乖巧,我拿着石片为它刮去烂肉的时候都只是偶尔的哼哼,哼哧哼哧的喘着粗气。或许是因为天生具有孕育新生命的能力和使命,我一直都觉得雌性动物比雄性具有更强的忍耐力和忍痛力。我拿着掏碎的艾草敷在掌心为它止血的时候,它痛得紧紧蜷缩着脚掌,终于忍不住叫出声,在那静谧的夜里,传出好远好远,满含压抑的狗吠,听来像来自一个遥远而朦胧的梦。 ☆、第 11 章 那是我到戏班的第一天,我知道这出惹我痛哭的戏叫《罗通扫北》,这剧种叫歌仔戏。那天之后,我知道戏班的名字叫民乐社,是班主丁永昌一手创办。他花了二十多年的时间,从一个戏班的丫丫学徒,到今日这个有数十演员戏班的班主,其中艰辛,绝非三言两语所能说得清道得明。他的老婆王玉桂是他的结发妻子,一路跟着他闯荡,风雨相随。 后来我又渐渐听说了班主有三个儿子。大儿子丁建军是班主年轻时候走野台演出,在台南一个村庄收养的,父母双亡,唯一一个亲戚将他托付给了班主,便随了班主的姓,按年纪排行老大。早前一直跟着戏班走南闯北,为戏班的发展流下了汗马功劳,与班主不是亲生胜似亲生。几年前他娶了戏班里的花旦徐红,也就是演屠炉公主的那个女人,成立了小家庭,目前仍无所出。夫妻俩现今是戏班的顶梁柱,一个是当家小生,一个是当家花旦。 二儿子丁建国,据说是班主最为倚重的儿子,只是男人的感情大多深沉内敛,不轻易出口,两人感情深厚相处却不甚愉快。班主一心想把戏班交托给丁建国,奈何丁建国志不在此,更道戏班乃落后迂腐之道,在台南服完兵役之后走上了经商之路。事业还在起步阶段,无暇常回戏班探望。 三儿子丁建业,自小聪明顽劣,不喜束缚,更不爱校园繁冗沉闷的生活,兼之表演能力很强,班主也就随了他的愿,国中毕业之后演起了歌仔戏。据说小时候是个很出色的娃娃生,现在是戏班的二线小生,偶尔客串丑角。 当我从那些年轻的花旦口中了解到这些的时候,戏班已经拔营转寨,再次穿乡过镇了。丁永昌问过我的家庭和那晚发生的事,我只道自己是个孤儿,随便撒了个谎搪塞过去了。当然那谎话一点都不高明,骗不住丁永昌,他锐利的眼睛像一只鹰隼,但他没有拆穿我,也没有暗示我离开的意思,我就这样在戏班生活了下来。 戏班在一个地方停留的时间很短,如果没有收到特殊邀请的话,一般不会超过半个月。节目安排得很满,第一天挂旗宣传之后,第二天就开始了连续演出,基本上一天两出戏,有时候会重复演出。若是剧目演完了,班主还没有找到下一个演出乡镇的话,就会耽搁几天,但总体而言,戏班不会在一个地方待过超过一个月,所以戏班的一切设备都很简便简陋。曾有人戏说,我们是“卡车上的游牧民族”。 一辆大卡车带着我们穿乡走镇,承载我们所有的悲喜。繁华的城镇,主办方会租好演出的剧院,条件好,地方宽敞,包银丰厚,演出完之后还可以在镇上逗留一两日。这叫做我们的“happy hour”。有家室的人可以把攒下来的钱寄回家,以尽孝道,没家室的可以找到地方买上一两件漂亮的衣服,慰劳自己。若是到偏僻的乡镇演出,我们自然也会全力以赴。多数情况下都是在镇上的庙门口搭起简易的舞台,演出完了之后拆掉木板当床。夫妻关系的,就会在偏远的地方用几块木板围成一个箱子,隔音隔视。班里的查某戏称那是“夫妻档的私密空间”。单身的查某郎查埔郎或簇拥一团,或独独分开,全凭喜好,前提是有多余木板的情况下。 戏班的生活很艰苦,从分得的包银中能看出演出并不景气。奇怪的是,人们依然说说笑笑,抱着十二分的热忱演好每一天的演出,有时候我甚至觉得那热忱里满含浓浓的绝望与悲壮,因为谁也不知道明天在哪里,下一站到哪,不知道明天是否还有机会继续唱下去,但没有更好的办法,就像太阳始终会落山,而我们能做的时候,只是在夕阳下尽情的欢唱绝歌。 丁永昌总是很忙,那天之后我几乎很少再见到他。他总是骑着那辆破旧的摩托车穿乡走镇,寻找演出。运气好的时候,可能临镇就会收到邀请,甚至有人慕名而来;运气不好的时候,可能要从一直从台北找到台南,也不一定会被邀请。那天,他正是出门找戏才在路边救的我。 眼角的伤加上手心的割伤让我流失很多血,整个人看上去瘦弱不堪,我休息了好长时间身体才稍微缓过来,开始帮手打理戏班的杂物。眼角的线因为没有及时找到医院,后来我便动手自己拆了,但彼时肉芽已经和线长在一起,拆线之后伤疤逶迤丑陋,成为我脸上永久的伤。 我在戏班的工作都是一些很简单的劳力活,比如整理道具和服装,在厨房打打下手。戏班的师傅收弟子的要求很高,要年纪小,要身段好,要有可塑性,有悟性,有表演天分。彼时我已经将近十六岁,对于拜师学艺来说,已经算高龄了,加上胸口平平,面黄肌瘦,实在不能称之为可塑之躯。也好,我也很安于这样的生活,无忧无虑,无拘无束,无欲无求,三餐温饱,轻松度日。过去的一切仿佛就在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彻底地终结在黑暗那头了。 只是有时候我躺个在那小小的隔间里,望着满目繁星,闻着淡淡的清苦的艾草味,偶尔会想起母亲,想起她面色苍白满眼空洞地望着我,颤抖的双唇失去血色像两片薄薄的浆纸。不知道她是否像我一样时常受噩梦的困扰,不知道她是否会经常想起那晚的事,会不会一面失魂落魄地找我一面像那些女人一样破口大骂我大逆不道,会不会担心我客死异乡而食不下咽。还有江采薇,以及我那段不知道算不算初恋的初恋,不知道她最后有没有和那个小白脸在一起。想着想着就会不由傻笑起来,所有快乐的不快乐的往事,就在那个以为永远都过不去的夏天里,无声无息地过去了。 那时候小黄总是很安静地坐在我的床边,不吭一声。后来我又找了块破布帮它把伤口包扎起来,只是毕竟是被剜去一块肉,它又一路跟着我们颠簸,到后来伤口逐渐好了之后它 分卷阅读13 分卷阅读13 分卷阅读14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14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14 走路的姿势仍有些别扭。它的毛发被我清洗过后干燥蓬松,看上去没那么瘦了,身上也没有了怪异的臭味,戏班的人对它倒是好了很多,有时候还会逗它一逗。不过狗是最懂得感恩的生物,就算别人对它再好,每晚它还是栖在我的床脚。 若说这样的生活还有何不尽人意的地方,估计就是浴室了。戏班的浴室是在空地上随便竖起几块木板就成了,基本算是露天开放式。这本不算什么,从没有人奢望过多豪华的设备,也没有人觉得辛苦,大家都习以为常,好像他们生来就接受了这样的宿命,唯一不适的人只有我。往日那不断蛊惑我心神的饱满,那引起我无线狎思的背带,突然有机会毫无保留地展露在我的面前,我被这突如其来的视觉撞击得不知所措。于是我只好每晚只好帮忙着收拾餐具,收拾戏服,收拾道具,但无论我怎么磨叽,最后总还有一两个人共用。那狭小的空间里,相隔不到一米的距离,连对方身上的汗毛都看得一清二楚,晶莹的水珠从她们优美的锁骨沿着凹凸有致的曲线流下,在胸口汇成一股细流流向腹下的森林。坚[挺的娇蕊带着未被采撷的粉嫩水灵,颤颤如兢兢玉兔潜伏在胸口上。这抹瑰丽怡人的景色便日日提醒着我我的过去,我的喜好,我的渴望与我的绝望,我想在我有生之年只怕都逃不出了。宿命的轮[盘在我烧掉那本书的时候就已经转动,从此以后只能也将永远活在那暗无天日的黑暗里。我的爱情与我永远都是见不得光的。 ☆、第 12 章 我来到戏班之后胸部没再束缚过,又正是生长的年纪,胸前那两抹柔软犹如报复我曾经的束缚一般,卯足了劲在我的胸口上挺出,如雨后的春笋般蹭蹭地向外生长。腋下和下[体也重新长出一根一根卷曲的黑毛,一夜之间就露出头角峥嵘的嫩芽,几天不理便密密麻麻,如铲不尽的野草,清不净的秽物。我便每日躬着背,企图掩盖这难堪的事实。 在我暗暗盘算再找一块裹胸布之前,我心里不无忐忑。过去的一切看似久远,却仍记忆深刻。那日是我不顾一切想要撕烂这虚假的面具,如今我要重新戴上,又如何能施施然若无其事。我惶惶不可终日,但无论如何,王玉桂那两件超大尺寸的胸罩,我是戴不了的,我又不知在这个戏班我能求助于谁,最后只得目光放到了花旦的裙子上面。我知道戏服对戏班的重要性,没有戏服就不能演出,断了数十个人的衣食,但除戏服之外又没有其他可作为裹胸布的选择,我便一面一遍一遍地麻痹自己道我只是取一小块而已,不会到断人衣食那么严重,一面伺机寻找机会下手。 戏班的戏服每天落戏后都会清点,看管戏服的人大家都称他明叔,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单身老头。听说是当年和班主一起创建戏班的元老之一,本是个打鼓将,后来因为常常醉酒连鼓都打不了,班主便让他专管戏服一事。清点后的戏服会装在箱子里锁好,钥匙只有一把,就别在明叔的裤腰上。下午和晚上的演出时间,后台都是忙着换戏服和化妆的演员,我是没有机会下手的。唯一的机会,就是凌晨人们醒来之前。 盘算好之后,我就下手了。雾蒙蒙的清晨,黑色的夜空似乎正在悄悄退出,仍未清醒的大地冒着微微的寒意。空荡荡的庙门前,乱七八糟的堆着这些临时搭起来的板房,没有门,远远望过去,隔着薄薄的蚊帐似乎还能看见四平八仰的睡姿,有些连蚊帐都没有,更是一览无余。不远处,一排木板后面透出来阴冷阴冷的光,正是那传说中的夫妻档。 我收回目光,蹑手蹑脚地下床。明叔的床位我一早就注意过了,此时他正睡得酣甜。我猫着腰,像一只潜伏出行的猎兽,摸到了明叔的床边。还未走近,便传来一股香港脚混合着黑色胶鞋的味道,隔夜的廉价酒精似乎还来得及散去,也来掺和一脚,诡异的气味刺激得我胃里翻江倒海。小黄却似乎很喜欢这种味道,一直兴奋地在我的脚边打转。 我轻轻地将它踢开,强忍住不适,轻手轻脚迈了进去。 床下,正放着他那双磨损得几乎没跟的胶鞋,鞋勾边藏着一条条黑泥像一条条肮脏污秽的蚯蚓。他睡得很沉,半张的嘴巴里露出黄黄的牙齿,打着呼噜呼噜的鼾声。松弛的双眼皮眼角下垂,整张脸看上去就只剩一个大鼻子。他佝缩的身子面向外面,像一粒脱水的虾米。邋里邋遢的破汗衫极度扭曲,压在他身下,露出腰间一截干瘪褶皱似乎还藏污纳垢的腰身。钥匙,就别在他的裤腰带上。 我皱着眉,真是想不明白班主怎么会和这样的人一起创建戏班。人与人之间的缘分真是离奇又不可思议。我屏着呼吸捏着两只手指从他的腰间钳出了那串钥匙,然后逃也似的离开了那个小隔间。床上的男人还在酣睡,我心里没来由的轻快欢畅,好像终于找到一个理由原谅自己喜欢女人的事实。如果爱上女人是一种错,也只怪它错得太美丽太甜蜜,让人心甘情愿万劫不复。 东方已经现出一片柔和的浅紫色的鱼肚白,我蹑手蹑脚走向了戏箱。我打开箱子拿出戏裙正准备下手之际,手猛然被一只手狠狠地攥住了,手中的剪刀软软的落在衣服上,耳边响起大声的喝斥:“你在干什么!” 我的脑袋轰地一下炸开了,心里只剩下一个想法——被抓住了被抓住了!我愣愣地回头。班主的三儿子丁建业紧紧皱着眉,一脸恶狠狠的瞪着我。这是进入戏班以后,我和他的第一次冲突。 我挣了挣被他紧紧抓住的手,“我……我昨天收拾戏服的时候,发现衣服上有些地方脱线了,我想帮忙……”我说得很慢,声音很轻,这个理由粗糙得连我都不相信自己。 丁建业紧紧攥着我的手,跻身到箱子前随意翻看了,仍皱着眉头,一脸不信。只是看到衣服完好如初,偏又不好说什么。 “这么早?” “是啊,因为今天是我做早饭。”我继续编着瞎话。这是戏班的规矩,每天的饭菜都是由女旦轮流准备,洗澡的热水由男性准备。 我们僵持了一会,就在我以为侥幸逃过一劫的时候,他又突然发话了,“不行,这件事我还是要告诉阿母。”说着就往外走去。 我被他拽得只能亦步亦趋跟着他,捏着我的手指节发白虬劲有力,几乎要捏碎我的手腕。我知道各行各业竞争都很激烈,就连黄昏时期的歌仔戏事业都不例外,为了生存,出尽各种奇招损招阴谋阳谋也不足为奇。坦荡磊落的,或许还走改进戏法戏服创作新戏的老路,遇到蛮横之主,争夺演员制造意外也是家常便饭。听说徐红嫁给丁建军以前,曾是别班的当家花旦,是丁建军打感情牌挖来的墙角。 天已经微亮,陆陆续续有几个查 分卷阅读14 分卷阅读14 分卷阅读15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15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15 某起来准备一班人的早饭。好几个好事者远远地围观着。我的脸上逐渐灼烧起来。我又试着挣脱他的禁锢,“你先放开我。”我说。 丁建业看了我一眼,并没有理会。 王玉桂刚起来,边抻着衣服边从木板后面走出来,见到我们微微一愣,站住了。 “怎么回事?” “阿母,她……她……”丁建业支吾了几声,又不敢妄下结论,只狠狠将我一拽,“你自己问她吧。”我趔趄两步停在王玉桂面前。 “怎么回事啊,阿凤?”王玉桂还是很温和的声音。 我低着头,手腕上一阵一阵的隐痛蔓延开来,呈现出一圈淡淡的青紫色。我不想对她撒谎,又不知能说什么,就沉默着。王玉桂便安静地看着我,我能感受到头顶上她灼灼的目光。半晌,倒是丁建业最先沉不住气了。 “阿母,她……她偷东西!” 这话一出,我和王玉桂都同时看向他。他脸上有气急败坏的神色,指着我的手却一动不动,又重复道:“阿母,她偷东西。” 我第一次惊奇的发现人类强大的想象力,丰富的想象力可以解决一切难题。因着这丰富的想象力,就有了神创造了人类,鬼创造了苦难,一切不可解释就都有了解释。不远处仍徘徊着那几个人。我不知道她们做饭是不是需要一直停在一个地方,只是那不断伸长的耳朵就像触角一样探听着这里的一切。每个地方总少不了这样的人。论断别人的是非是他们唯一的嗜好,仿佛看见别人悲苦或者肮脏就能衬托出他们的高洁,他们便能从原罪中解救出来,就像围观血淋淋的车祸残尸后,庆幸自己能站着观看死亡而感叹生之愉悦,再蹙眉唏嘘几声陪落几滴眼泪作为掩饰。哼!我嘴角轻勾,真是人类天性中最残忍的幽默感。 王玉桂顿了一下才责备道:“囝仔人,有耳无嘴,不要乱说。” “我没有乱说,罪证确凿。不然你说她一大早起来不是想偷东西是什么。哪有人做好事会不想别人知道的,处心积虑避开别人的肯定是做那偷鸡摸狗的事,反正我里看外看,她都不像好人。真不懂阿爸为什么要收留她。”说到最后一句,就变成了轻声咕哝。 “幺儿!”王玉桂怒喝一声,丁建业讪讪然噤了声。 王玉桂转向我,问道:“阿凤你起来这么早做什么?” 我努力低着头,装着谦卑的样子,我不知道该如何重复那个谎话才更有说服力。我心里是有愧的,正如丁建业所说一些,人们做了好事就恨不得著书立碑昭告天下他的丰功伟绩,只有那偷鸡摸狗的事才会挖空了心思避开人们的眼光,而我正是准备做那偷鸡摸狗之事的。被人发现了,我又编造了一个冠名堂皇的谎言,更是罪大恶极。但我没有办法,我只能又小心翼翼地重复一遍那个冠名堂皇的理由。人总是如此愚昧,好像只要说得够冠名堂皇,即使犯了错也能得到原谅。 王玉桂松了好大一口气,她没有深究,只有丁建业难以置信的看着王玉桂,“阿母,这……” “阿母知道了。”王玉桂温柔开解的声音。我望向她的嘴,不知道她对所有人是不是都这样温柔,还是只是因为丁建业是幺儿的缘故,所以特别受宠。“去吧。”王玉桂轻轻推了他一把,他才不情不愿地走开。 我低头等着。王玉桂没有深究不代表她相信,她只是顺着我的台阶下而已。直到后来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凡事都可以有一个更圆满的方式解决。 待人全部走散之后,她拉着我走进了木板后面。那是我第一次来到传说中的夫妻档,里面的设置与外面差不多,只是隔间稍大一些,距离稍远一些。大概,是害怕相互间听到声音尴尬吧。那床铺设得也很简单,床单很干净,铺得很平整,被子整齐的叠好放在床头。旁边还有一个小小的箱子,一把金黄色的锁扣因为常年触摸泛着淡淡的金属光泽。 王玉桂坐在床沿上微微仰头望着我,“我不知道你不是要偷东西,但是也没有要缝戏服,能告诉我真正的原因吗?”她真是一个有极好耐性又很聪慧的女人,说话不急不躁,温温柔柔。不知怎的,我竟突然想到这么温柔的女人在做[爱的时候又会发出怎样魅惑的呻吟呢。 这想法瞬间让我很尴尬,脸上火辣辣的,仿佛都能感觉到热气噌噌地往外冒,羞得我只能将头埋得更低,却看到王玉桂圆[润丰满的胸[脯,细碎花纹的衬衣撑开了一条缝,隐约看出里面紫色的胸罩。 王玉桂以为我羞愧,又接着说道:“建业那孩子就是口无遮拦,你别往心里去。阿姨相信你不是那样的人,但你总得告诉我这是为什么吧。” 她的眼神若有似无的飘到我的胸口,我下意识地用双手交叉遮住胸口。我穿的仍是当初她给我那件土不啦叽的花衬衣,小小的坚[挺仿佛不忍我受此猜疑,在胸口上亭亭玉立。 “你……”欲言又止的语气,脸上薄薄的红晕似乎在告诉我她已经了如指掌。这个想法让我犹如芒刺在背。她好像掌握全局的操盘手,却偏偏欲盖弥彰,让我的心一阵狂乱。我局促地遮挡胸口偷偷抬眉看她,王玉桂看似无事的脸上又像在算计着什么。 半晌,她突然拉着我在她身边坐下,“你不想说,阿姨不会逼你。阿姨没有女儿,以后你就给阿姨当女儿好不好?”我突然想起我的母亲,想起逃离前那一晚的魔魇,我感到害怕,害怕我们成为同一种关系,最后也会是同一种宿命。 我连连摇头,想都没想话就出口了,“不,阿姨,你就一直当我阿姨好了,或者,当我师傅,好吗?” 王玉桂错愣地看着我好一会,才笑道:“师傅?你想跟我学戏?” 我频频点头,“是啊,我想拜师很久了,但怕你不答应,一直都不敢问。”其实演戏是什么,做戏是什么,我一点概念都没有,更没有想过有一天真的有机会走上这条路,但祖师爷就在那时候冷不防地为我打开了一扇门。话已出口断然没有收回的道理,我又诺诺地问道:“你愿意吗?” 王玉桂似乎很高兴,拉过我的手握住,“好啊,阿姨正缺人传承我的衣钵呢,这么漂亮的查某将来一定很多人喜欢。”她的手很粗糙,手指很长,却不纤细,每一个指节都特别突出。她一定受过很多苦。 我红着脸,叫了一声“师傅”。王玉桂笑了笑,却没应,只一直摸着我的手道:“傻孩子。” 或许我真的很傻吧,没料到故事的最后会出现这样戏剧性的变化,王玉桂不仅没有追究我的责任,没有追根问底,还收我做了徒弟。幸福来得太突然太简单,就像一个美丽的谎言,而我却无从分辨。后来有一天午后,王玉桂突然趁无人注意的时候来找我,神 分卷阅读15 分卷阅读15 分卷阅读16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16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16 秘兮兮地将一包东西塞到我手里。 “给你,别叫人看见了。”她这样说。她说话的神情竟与当年的江采薇一模一样,仿佛在同我分享一个很了不起的秘密。 我惴惴不安地将报纸打开,是两件胸罩和生理裤。我想起那天她若有所思和若有似无扫过我胸口的眼神,越发觉得她似乎知道了什么。我试探地问道:“你,为什么要给我这个?” 她腼腆地笑了笑,“傻孩子,你那个,来好久了吧?”淡淡的声音,却又能听出话里的忌讳、尴尬以及暖暖的关心,问完她的脸竟起了一层薄薄的红晕。她没有女儿,一定也没有跟别的人谈论过这样的话题。我心里突然泛出一股暖流,似乎就要从我的眼眶涌出来。我努力眨了眨眼,将它憋回去了。 “傻孩子,需要什么就跟阿姨说。”柔柔的声音,听来蛮是宠溺。 十岁以前,我的母亲也曾这样温柔地抚摸我的头发,也曾这样宠溺亲昵地叫过我,只是十岁以后,就再也没有了。我不明白,明明只是一个男人离开了而已,明明是那个男人对不起我们,为什么要用他的错误来惩罚我们。如果她在我年少的岁月里,也能这样温柔的关心我,或许现在生活该是另一般光景吧。想着,眼泪终于簌簌地落下来。 过去,真的有太多不开心的事了。 ☆、第 13 章 后来,我的花旦生涯正式开始了。王玉桂虽答应了收我为徒,但她从舞台上退下已久,只是在演一些二三线花旦的角儿,她便让我跟着徐红学习。 每天清晨,在庙门前的空地上,徐红教班里的花旦吊嗓、练功的时候,我就默默地站在水池旁压腿下腰;在一大群人围成圈子练习腰腿功的时候,我还在压腿下腰;大家练习把子功的时候,我仍在压腿下腰。徐红以我十六岁的年纪入门,身体已经开始僵化为由,让我拉伸身体各个关节和韧带,这压腿我足足压了两个月才算小有成效。练习扇子功的时候,徐红也会破例让我随同大家练习。只是在别人手中玩转得仿佛有生命一般的折扇,在我手中就是几张破纸糊着几根破木头,时不时地啪嗒掉在地上。徐红就总是神出鬼没地站在我旁边,往往扇子捡起来还没有拿稳,徐红手中的扇子已啪地一声落下打在我的手背上,留下一道红印,然后边轻声嘟囔“猪猡”边走开。那声音也把握得恰到好处,不远不近的,只是让身边几个人都听得到,然后就会传来一阵窃笑。 那时候我便知道我是不讨徐红喜欢的,但却不知她为何如此憎恶我。有时候我甚至觉得连站在我身边的人都是徐红刻意安排好的,就像那个屏东的查某囝仔,叫林佳喜,徐红总是叫她阿喜,十二三岁,从小跟着徐红从娃娃旦开始学习,如今算是徐红的得力门生了。 林佳喜年纪虽小,嘴巴却是一样刻薄,嘴唇薄薄的,不演戏的时候也涂着殷红的唇脂,不可一世地睥睨着众人,时不时从薄薄的唇瓣间溜出一句“生鸡无蛋,放鸡屎有”,好像所有人都是低三下四,唯独她高高在上。我的扇子大多数都是她碰掉的。 长枪对打的时候,徐红会安排我和她一组。按常理新手和老兵不会安排在一起,但徐红美其名曰我是王玉桂嫡传的,不可怠慢,我也就无可奈何。林佳喜的动作很轻盈,挑、拨、刺做得优美有度,常常令我的长枪却常常不知不觉脱手而去。丁建业也耍得一手好枪,与林佳喜的飘逸轻盈截然不同,而是孔武有力,点、面、扑虎虎生风,是属于小生的枪法。他总是一脸戏谑地看着我们。 不记得这样的窘境持续了多久,直到后来有一天我带着小黄从外面回到戏班,一进门就被林佳喜抓住手臂,“一定是她偷的!”不由分说就拖拖拽拽又欲将我拉到外面。 我被这劈头盖脸的指责弄得莫名其妙,却是听懂了里面一个偷字,就狠狠甩开她的手,“你放开我!你东西被偷了关我什么事。” “什么不关你的事,班里只有你一个小偷,不是你拿的还会有谁?” “对啊,不是你拿的还会有谁。”那几个小旦七嘴八舌的附和她,真真应了那句人多势众。 “你丢了什么东西?”我说。 “两百零八块,我原本锁在盒子里的,现在不见了。” 她的身后,床上胡乱丢着一个小盒子,锁被撬开了。里面的东西被翻得乱七八糟,都是些零碎玩意,饰品之类,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或者说,值钱的东西不见了。两百零八块钱,在那个年代,不是个小数目,像歌仔戏班这样餐风露宿不定时不定量的演出,一个小小的女旦也许要攒半年不止。 见我没再说话,林佳喜不由分说拉着我,“走!我要找班主评理。” 丁建业就在那个时候走了进来,“发生什么事了?”他说。 “她偷东西!”一模一样的动作,一模一样的口气,我似乎明白了什么。 “偷东西?”丁建业假装难以相信的语气,看着我,“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幸好这次只是丢了两百块钱,真难以想象若继续留下来还会发生什么事。这种事情,绝不能姑息。”丁建业顺溜地说完,都不喘一口气,就像已经在心里演练过很多遍一样。 “对!姑息足以养奸,绝不能姑息她。”林佳喜咄咄逼人地应和。 我不得不承认这就是他们的手段。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我没有想到我只有一次并不成功的行窃经验,却一辈子被扣上了盗贼的罪名。我没有想到人们的想象力竟丰富到这种程度,任何事情只需凭借那丰富的想象力和一传十十传百的广播手段就可以形成最无形最无情的仲裁,不用审决就已经宣判有罪,而且罪名终身成立。他们早已坐实了我是个名副其实的盗贼。更何况他们如此蓄意为之,我又还需辩解什么呢?我只是冷静地说道:“我没拿过你的东西。”是拿,不是偷。 林佳喜走到我面前,手上拿着她的那个盒子,“这里就只有你一个贼,你说你没有拿谁信呐?你们信吗?” “不信。”几个女人异口同声地回答她。 “你看,大家都不相信你。”她居高临下地睨着我,好像借别人的嘴说出来的话更可信一些。她走近一步,又道:“要我们相信也容易,只要让我们搜搜就行了。” 我下意识地后退一步,冷冷拒绝,“我不需要你相信。你的脏钱,我一分也没拿过。你要嫁祸麻烦高明一些。” 林佳喜明显一愣,她或许没有想过我会识穿这个阴谋。我高估了她的智商,却低估了她的武力。大概所谓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说的就是人的智商值越低,武力值就越高。 “我的钱明明就是你偷的,你还敢抵赖。”她仍在强辩,气势却是弱下去了,最后她竟 分卷阅读16 分卷阅读16 分卷阅读17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17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17 是一挥手,说道:“姐妹们,给我搜。” 她一声令下,张牙舞爪的魔爪就招呼到我的手上。她真的动手了。我紧紧地护住身体,还是传来了衣服撕裂的声音。到身后响起丁建业喝止的声音,纷乱渐渐止息,我那件破旧的廉价的土不啦叽的花衬衣,也终于遮不住我的羞我的丑我的慌乱了。仅剩的两颗纽扣也摇摇晃晃的,欲落未落。 所有人都呆掉了,我也呆掉了。那一抹头角峥嵘的嫩芽,好像终于找到机会报复我这几年以来对它的压制。那是后来我借王玉桂的钱买的一件小小的汗衫,粗略剪裁去了袖口当做裹胸布。王玉桂送我的那两件胸罩最终被我束之高阁,而那两抹柔软此刻它正孤立无援的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我用力地环抱住自己,像一只受伤的蜘蛛,将所有的手足紧缩护住我的肚腹,但那里仍是我最软弱的地方。 我疯了一样挤开拥挤的人群,在那个大大的衣箱底层,翻出了那两件胸罩。就在那个开放式的露天浴室里,我对着一面小小的镜子,最终戴上了我女人的躯壳。那一年,我十七岁。所有的温暖都会令人脆弱。幸福,只是一种假象。 ☆、第 14 章 那时候的我还不懂得妥协,不懂得世道艰难,不懂得委曲求全,只知道一味地逃避。我想着天大地大,总有我容身之所,反正我孤家寡人一个,无牵无挂。所以,我在计划离开的事情。发生这样的事情,我再也没有脸在这里呆下去了。人生嘛,大概就是这样,一站一站地路过,遇见不同的人,相处,爱恨,然后分开,重新踏上旅途。我们不知道终点在哪里,不知道会遇到怎样的人,不知道会爱上谁或者恨了谁,也许她只是你漫漫人生长途中一个毫不起眼的过客,也许她一不小心就与你白了头。对于这样的恩赐或惩罚,我们都无能为力。只是我或多或少还是有些留恋,比如王玉桂温暖的怀抱和她羞涩的关怀。缘分这么浅薄,倘若此去经年,前路又是否还有人对我如此羞涩的温柔,在我出事的时候,总是站在我身边,给我扶持,给我信任。若留下来,或许她就是我这条路上的盟友,能和我一起抵御所有生活的不幸。还有我的小黄,它那么乖巧,给我陪伴,听我倾诉。它估计已经三岁了,身材肥硕高大。它的肚子越来越大,也不爱到处乱跑了,还有意无意的护着肚子,我猜它大概是怀孕了。我不知道离开以后还能否再相见,我怕是等不到它的狗仔出生了,想来也不无悲伤。我毕竟只是一个十七岁的孩子,前路茫茫,又如何伪装得沉稳老练? 出乎意料的是,几天之后那几个罪魁祸首竟然向我道歉。其他人也开始热心地和我说话,吃饭的时候都会刻意地给我留一个位子。我不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对于他们虚情假意的好意,我照单全收,即使这一切别扭得像个讽刺的笑话,我也乐呵呵地陪着笑。别人怎么看我怎么想我,我已经没有多余的力气去想,那些丰富的想象力和似懂非懂的联想能力,已经足够满足他们所有的猎奇心理了。我不怪丁建业,他并没有说错,或许我真的是个贼。我想起小时候看过的一个童话故事,好心的牧师收养了流浪汉,反被偷走了银器。我就像那个贼,偷走了他的母爱。倒是丁建业比我想象中多了一点点担当,在我离开之前,有一天他趁着落戏人少的时候拦住了我。 明叔整理完戏服收好之后很识相地离开了。我不知道那段时间他发生了什么事,只是觉得距离我偷钥匙的那一天又过去了很久,他似乎有了一些变化,没有再烂醉如泥。 丁建业手撑着戏箱,将我堵在两个箱子之间,很久都没有一句话。天色已晚,周围静悄悄的,偶尔透进来的光线也是阴暗至极,透着一种莫名的诡异。在堆满戏箱的空隙里偶尔能看见某尊菩萨的塑像和寺庙里特有的黄色布条。他的脸背着光,看不清什么表情,我上下打量寻找他的软肋,心里盘算着他要是再敢动手,我就先下手为强,绝不能再让自己处于劣势。 丁建业警惕地回头扫视了一圈整个寺庙,确定没有人之后支支吾吾却是没有下文。 “要是没事的话,就请让开,我要回去了。”我平静地说道。 “诶别,我是想为上次的事情向你道歉。”丁建业一紧张,话反而顺溜了。我微微一愣,算他多少有些担当,只是一片阴翳里看不清多少诚意。 “我知道了。”我说。我已经决定离开这里,就不会带走这里的一爱一恨。过去的,终将会过去。还没走两步,手就被丁建业抓住了。他的手和王玉桂的很像,掌心里都是茧,很粗糙的触感。 “我真是很诚挚地向你道歉,我本来只是玩玩而已,我没想到她们会那样做。” “玩玩?”我停住脚步,直直地望着他。 “不,也不全是。”他窘迫地否认,却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我再次抬步离开,手还是被他抓着。我用眼神示意,他才悻悻然地松开了。 “我承认我一开始是想要赶你走的,谁让你平时总是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呢,我就是想教训你一顿。”他小声地嘀咕,听起来像是埋怨,复又举起手信誓旦旦地道:“不过我真的没叫她们搜你的身,只是想找个借口赶你走而已。” 是了,或许我该恨的人还有林佳喜才对,不过谁对谁错都没有意义了。我说:“那你的愿望很快就能实现了,因为我很快就会离开这里了。” “你说真的?” “千真万确。” 这次他没再抓住我的手,在我快走到门口的时候,他才大喊道:“你要去哪里?” 我没有回话,他又喊道:“你还没原谅我呢。” 我反而觉得有些好笑,一个要离开的人了,也许以后生死不相逢,又何必执着于原不原谅呢。便问道:“我原不原谅你,重要吗?” “重要!我不想我的人生留下污点。”他掷地有声的说。我突然想起江采薇来。污点。那个开始性子淡淡恬淡安静的女子,当初我也是那么小心地呵护着,怕污了她一点点清白。我忍着那手心的疼,想着自己就像守卫公主的骑士,不能让公主同流合污。只是最后,她在别人怀里迎风娇羞含苞待放。 见我停下来,丁建业以为我在等他说下去。他急冲冲跑到我面前,像是下了极大的决心似的,狠狠地咽了一口口水,喉间发出咕噜一声,说道:“那我把我的秘密告诉你,咱俩算是扯平了。” 他的手在裤腿上狠狠擦了几下,又支吾了半天才扭捏说道:“我说了你可不要笑话我哦。” 我不置可否。他又不安地扫视了一圈空荡荡的寺庙,好像害怕这些佛像都会听到他的话一样,讪讪然地欠着身子,用手挡着嘴凑近我,道:“其实,我 分卷阅读17 分卷阅读17 分卷阅读18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18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18 尿尿的时候会分成三条线。” 我下意识地看向他的下[身,门外的月光从斑驳的树影间投射下一片阴翳,依稀可以看见他宽松的裤管。 他像是终于放松下来,声音也变大了,“是真的。虽然你出了糗,不过看看也没什么嘛,该有的你还是都有了。反正大家很快就会忘了的。我就不一样了,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病,这么难堪的事情我不敢告诉阿母。我也不敢问别人尿尿是不是也会三条线。我才二十岁,我还很年轻,你说要是被别人知道我身有隐疾,那我……我天天都在想着怎么样能尿成一条直线。现在你是唯一一个知道我这个秘密的人,咱俩算扯平了吧。”他停了停,又突然靠近我,小声说道:“而且我真的还没有过第一次。” 他深深地叹了口气,声音终于停下来,空旷的厅里显得静悄悄地,只剩下他那苦恼的叹息在回荡。好半晌儿,我才大笑出声,随即没来由的落寞起来。二十岁,如果想的是还是不是处[男,有没有办法尿成一条直线这样的问题,该是多么幸福的小孩啊!而我呢?我还没有二十岁呢!从我十四岁认识江采薇开始,到朦朦胧胧地意识到自己与众不同的性别喜好之后,我每天在想的都是如何伪装自己,如何不露出可疑的蛛丝马迹启人疑窦,小心翼翼的暗中观察人们是不是看出端倪,是不是以为我是变态,是不是每句话都有特别含义,是不是都别有所指。我每天缠着胸部,小心地清理腋下和下[体卷曲的体毛,不敢让任何人发现。我小心翼翼地守着它,没有人分享,没有人分担,周围的人嘻嘻哈哈的笑声,仿佛都与我无关。我寻寻觅觅,迷迷茫茫,我想要找到另一个相似的存在,哪怕只有一个,也能证明我不是唯一的。我甚至都开始羡慕那本传记里的人,至少她们相遇,相知,相爱,就算最后没有相守,亦死亦同穴,又何其幸哉。 丁建业莫名所以地看着我,先是微笑,后来变成莫名其妙的大笑。我笑到最后,眼泪流了出来。丁建业变得局促,粗犷的大笑声渐渐止住,惶惶不安地看着我。就那个眼神,满足了我瞬间膨胀的虚荣心。就那个眼神,我释然了。无所谓他是不是让我在众人面前出丑,无所谓他是不是启人疑窦,也无所谓同性恋是人们眼中是怎样一个定位。这个人,从小在关爱下成长,还不懂得何谓人生百态世事艰辛。而我,本就是肮脏龌龊的。 “好,我原谅你。”我回答。 丁建业咧开嘴露出大大的笑容,他想抓住我的手又不敢,最后笑着后退向外走去,不小心踢到门槛上发出碰的一声,无限扩散,在这个漆黑的夜里,在这个被微弱月光笼罩的寺庙里。我望着头上若隐若现的菩萨竟也笑开了,不知道我是不是也这样,原谅了自己? 丁建业的身影又倏忽窜回我的面前,尴尬地问道:“那个,我还有个问题,能问你一下吗?” “问吧。”我说。 “那天你是怎么认出是阿喜嫁祸你的?” “看锁头就知道了。那个锁头被撬得干净利索,没有点力气是办不到的。再想想,戏班里跟我有过节的好像就只有你了,而且你们平时关系那么好,我也很难想不到那是你的所为。”其实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林佳喜喜欢丁建业,只是丁建业当局者迷,我也没有提醒他。 丁建业若有所悟,消失在斑驳的树影里。夜已经很深了。薄霜袭上肩头,凉凉的。我抱紧了手臂。 ☆、第 15 章 遇见毓敏秀的那天,我正站在台柱下的阴暗角落,思量着该怎么和王玉桂说离开的事。我原谅了丁建业,但不代表我也能得到大家的谅解,有些罪名一旦被刻上,一辈子骨血都是脏的。既然过得不愉快,强留也不会幸福,但我感念王玉桂温柔的声音,她把那两件胸罩塞给我的时候,脸上升起一抹指甲盖那么大的红晕。多么干净温柔的女子,不告而别未免太不负责任了。然后她就来了,搁置了我离开的想法。 她穿了一件后背深v的连衣裙,衬出婀娜的身段。裙子没有长过膝盖,露出纤瘦的骨节。肌肤白皙胜雪,散发着盈盈的光泽;卷曲的头发披散在肩上,遮住一半裸露的后背。她时不时抬手伸入发中拢一下,露出两抹性感的蝴蝶骨。 她美得并不惊心动魄,却美得清新脱俗。在那个过分闷热的暮春下午,就像一股凉爽的山风,涤荡了凝滞的空气。一双活灵活现的杏仁眼栖在如墨泼成的柳叶弯眉下,流连处顾盼生辉,英挺的鼻子小巧玲珑,嘴唇薄薄的,涂着淡淡的唇脂显得唇线很明显。 “嗨!”她这样对每一个人打招呼,像风情万种的电影明星。她的声音有些沙哑,像泠泠清水中有砂砾滚过,带着一丝丝凛冽坚韧。她走路的姿势也很好看,细细的高跟凉鞋在地板上发出轻微的哒哒声,细长的鱼尾裙摆随着身姿左右摇曳。 “嗨!”她也这样对我说,打招呼的手五指纤纤,白皙细致。她笑得很有张力,腮边有两汪几不可见的酒窝,盛满了蜜一般,一下就攫住了我心中蠢蠢欲动的羞涩。我胸中一紧,气便有些不顺。 “嗨。”我回应她。 小黄仿佛很喜欢她,兴奋地绕她的脚边转了两个圈,又汪汪叫了两声。它的身子很重,没有很活跃。戏班的演出并不景气,我不知道如何告诉王玉桂小黄怀孕的事情,只得一拖再拖。 我稍稍蹲下,安抚道:“小黄乖!” “这是你养的狗吗?它叫小黄吗?”她笑着,一面蹲下[身子和小黄打招呼。 “是啊。”我站起身,也不知在想什么,就告诉她小黄怀孕的事情。说完又觉得有些羞涩,好像把自己的家人介绍给她一样。 “难怪它的肚子看起来圆滚滚的。”她又叫了它两声,只是并没有抚摸它,不过她的友好已经足够留给我很好的印象了。因为从来没有人对这只流浪狗这么感兴趣过。然后丁建国就催着她去见丁永昌和王玉桂了。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传说中班主的次子。据说比丁建业大四岁,今年二十四,却一眼能够看出比丁建业成熟稳重。他长得不高,只高出毓敏秀半个头,穿着一件起了褶的西装裤。说话倒是温婉,但总有一种拒人千里之感。 我目送着他们进屋,看着他们消失在门后。她笑着依偎他,他笑着宠溺她。他们看上去那样的般配,郎才女貌,天作之合。那一天,戏班有史以来第一次停演了,我才知道原来她是丁建国的准媳妇儿。 班里的查某浩浩荡荡的去镇上采买,打算煮一顿丰盛的晚宴接待这个城里的准儿媳。王玉桂很高兴,从下午见过面之后就一直笑眯着眼睛,拉着毓敏秀的手话了一阵家常之后去了厨房帮忙。我整理大厅的活计,将庙门前的空 分卷阅读18 分卷阅读18 分卷阅读19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19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19 地整理一下,把箱子摆放成一排座位毓敏秀在旁边玩着戏班的一应道具,看看扇子,耍耍长枪。 在她第三次耍掉长枪仍不放弃之后,我终于鼓起勇气走到她面前,问道:“你很喜欢长枪吗?”不知道为什么,我在她面前总觉得很紧张。我并不是害怕生人的人。 “不知道,就是看起来很亲切,好像它天生就是属于我的。”她一面回答我,本想挽个漂亮的枪花止住,却不小心脱了手,枪直直朝我飞了过来,险险地从我手边飞了出去。她紧张地惊叫一声,冲上来查看我的手臂,口中直说着对不起。她的手细长细长的,右手中指第一个指节有一个淡淡的茧,握在我手臂上的感觉光滑细腻,和王玉桂的触感截然不同。 “没关系。练枪的时候也经常伤着,这点小伤不算什么。”胳膊不疼,我心里反而有些说不出的甜蜜,好像因了这点伤,一下子把我们的距离拉近了。 她查看我的手臂一会儿,见没流血,才放下心来,感喟道:“没想到这个东西这么难控制哦,那你学几年了?” “我进班两年了。” “我听阿母说过,说做戏很辛苦,要从小开始练习,拉筋劈腿,还要四处奔波。你这么大才开始练习,会不会很辛苦?” “还好,只要喜欢,就算再苦也是值得的,而且学习歌仔戏有很多又好笑又好糗的事情,也算苦中作乐。”不苦是假的,可我却下意识说了谎。 她显得很有兴趣,问道:“是吗?说给我听听。” “不过很流氓哦。” “没关系,说说看嘛。”妖娆靓丽的女孩子,竟那么爱撒娇。我笑着,既觉得羞涩又有些跃跃欲试。 那是我刚到戏班的时候的事。戏班演出收益好的时候,丁永昌就会拿出一部分包银给大家加餐。有一次买了很多鸡翅膀回来,王玉桂做了腐乳鸡翅膀,上桌的时候给我夹了一块。那时候和王玉桂莫名地亲近,随口就问了她翅膀用台语怎么说,然后我依葫芦画瓢学了一遍,结果整桌的人都笑翻了,一脸戏谑的看着我。王玉桂脸红红的,只急忙给我夹了一筷子菜,叮嘱我吃饭的时候不要说话,便没有下文了。我只觉得莫名其妙,后来丁建业有一次他在信里说起了这件事,追问之下我才知道原来是因为我发音不准确,把翅膀说成了鸡[巴,出了个大糗。 我靠近她耳边准备说出那两个字的时候,一股淡淡的馨香沁入鼻端。她的耳朵晶莹粉嫩,戴着一枚复古式的银质耳钉。脖子白皙洁净,脖根处是两抹曲线优美的锁骨。我止不住心里的渴望想要接近她,她毫不防备地微微低着头迎合我。她的唇线很美,一直带着好看的弧线。我的心砰砰地跳着,就在她耳边不稍一巴掌距离的地方,我停住了。这么美好的可爱的一个人啊,我心想。 我暗暗平复了心跳,离开她一些,才小声说出那两个字,她怔愣了一会才发现,随即哈哈大笑起来。脸上和脖子都起了一层薄薄的红晕,我想她是害羞的吧,却偏偏要以这么夸张的动作掩饰自己,真是个可爱的女子。落日的余晖把天空衬得一片明亮几净,山风吹过高高的法国梧桐,惊起一阵沙沙的响动,像她独特的声音。 “果然好流氓哦你。” “是你要说的。”我也开始有些耍赖。 她娇嗔地白了一眼,“难怪你国语说得这么好,原来你不是从小说台语的。如果我也学的话,会不会像你一样?” “肯定会哦,”我糗她,“我以前住的地方,周围的人也都是讲台语的,只是因为我父亲是大陆人,所以我们家才说国语。你从小在台北长大,说不定还会说出什么更离谱的词呢。” 她赞同地点点头,“嗯,说不定。这么说这台语还真处处是陷阱诶。那你后来还有没有出过这样的糗事?” “没有了,我后来学乖了,想说的时候先在心里默念几遍,觉得差不多了再说就差不多了。”其实只是因为后来戏班的人都不跟我讲国语了,我被迫慢慢适应这种语言罢了。 毓敏秀没有再追问,小声地重复两声,后又兀自笑开了,余兴未了,她又嘲笑我道:“好糗哦你。”大概是终于深切反应过来那两个的含义,脸上薄薄的红晕未退,在余晖的映衬下,像抹了一层淡淡的胭脂,煞是好看。 “不许说出去哦!” 我心里竟突然生出一种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的冲动,好像一下子回到国中时代那个懵懂无知的查某囡,分享同一个秘密就理所当然的成为好朋友。我想我们应该算得上一见如故,我几乎把那几年积攒的语言和快乐都一下子迸发出来,所有曾经不以为意或不甚深刻的事情却在与她的对话间悄然想起,我如此自然的取悦她,真像久别重逢又毫无间隔的好友。而她也不负我所望,陪着我说啊笑啊,脸上的肌肉笑僵了,拍一拍舒缓舒缓接着笑,像一只花枝招展的雌孔雀。我们看上去是那样的快乐,我幸福地忘了丁建国的存在,直到饭菜上桌之后,他和丁永昌从木板后面走出来,我才猛然想起原来她已经有了爱人。心里由猛然生出一种时不与我的哀痛。 毓敏秀亲昵地迎上去,甜蜜地跟丁永昌打招呼。丁永昌本脸色阴沉,微微带着一层薄愠,见她微微一笑,便招呼她落座。他们已经是一家人了。后来那桌还有空座,王玉桂又招呼我、林佳喜和明叔坐下。毓敏秀坐在丁建国的下手,和我中间隔着丁建业和林佳喜。我偷偷抬眼看她,正巧她也在打量我,眼神相触,她轻轻一笑,我扯出一抹浅笑回应。 丁建国端着一杯酒站了起来,大意说了准备仓促招待不周的话,还说会在下个月与表妹会在台北举行婚礼,届时再好好宴请大家,最后一饮而尽以示诚意。毓敏秀略显羞涩地望着他,脸上是甜蜜的笑容。 她是他的表妹。怎么表哥表妹也可以结婚的吗?我紧紧地抓住林佳喜的手臂求证。 林佳喜鄙夷地白了我一眼,语气里仿佛有一种世事洞明的幸灾乐祸,“当然可以了,不过九月十号新婚姻法颁布了之后就不可以了,所以建国哥哥才要选在这个时候结婚啊。” 竟然是真的,我想。大家纷纷举杯祝贺他们,丁建国一一回应。毓敏秀也偶有回应。我不知道自己在希冀什么,只是心里空落落的,好似缺了一块,怎么也快乐不起来。多年以后我才明白也许那时候我就已经爱上了。爱情的发生,大概只是讲究一个契机,不关乎年龄不关乎性别,只是恰好在那个时间恰好遇见那个人,也许恰好还有一抹温柔的笑,人生便没有了回头路了。倘若有人问我,这世上有没有一见钟情,我想这就是吧。没有什么缘由,没有什么心潮澎湃,只是一抹春风袭来,伊人浅笑轻谈,便觉得如沐春风 分卷阅读19 分卷阅读19 分卷阅读20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20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20 。这大概就是爱情最初的模样吧。 我随着众人举起酒杯祝她幸福。只是这爱情,有些人能够分味同甘,而有些人只能独饮苦涩吧。 ☆、第 16 章 我迷迷糊糊地喝了很多酒,后来脑袋昏昏沉沉没有洗漱便倒头睡了。半夜酒劲过去后,喉咙干燥焦灼,把我渴醒了。我咕噜喝下很多水,独坐在静夜中。场地已经被简单的整理过,人们都已睡下,周围静悄悄的,天空覆盖着薄薄的雾气,天空中悬挂着半轮下弦月和稀稀疏疏的几颗星星,照得天地灰蒙蒙一片。我看了看,没有发现有新搭起的蚊帐,估计她和丁建国走了吧。 心里又陡然生出莫名的失落来,翻来覆去睡不着。天色尚早,我却觉得倍感煎熬,心里烦躁纷乱。身上黏黏腻腻地,我又起身去了洗浴室,冷水当头浇下,我才觉得这无名火似乎熄灭了些。重新躺回床上,仍然无法入睡,无端端又想起毓敏秀来。想着他们此刻或许正在某个旅馆里同榻而眠,或许他们会酒后乱性,心里就越来越烦,甚至觉得他们翻云覆雨的场景就在眼前一般。我紧紧闭上眼睛,那画面又如刻入脑海般挥散不去。我是知道的,我早在小镇里那些女人的窃笑中知道男女在一起睡觉定会做那苟且之事的,顿时又觉得就连身下这床,都忽然肮脏起来了。我再也躺不下去了。起身在院子里走来走去,凉爽的夜风吹在脸上也没有让我清醒一点,身体内好像有多股力量横冲直撞,要将我冲撞得四分五裂似的。我不停地踱着步,来来回回地走,最后竟没等到天亮,就趁着那点余劲跑出去了。 我不知道能去哪里,只是觉得再那么坐下来我只怕是要疯魔了。就这么一路走着走着,就到镇上去了。那时候还没有二十四小时营业的旅馆和便利店,小镇上静悄悄地,有一两个醉汉卧倒在墙角下,偶尔的狗吠声会惹来他们一声嘟囔。我就凭着双腿机械地不停地走,像一只无头苍蝇在夜里乱窜。天渐渐退去阴暗,曙光渐渐爬上屋顶墙头,窗子里的灯开始一盏一盏亮起来,早起的人开始打破我纷乱杂沓的脚步声,我才拖着疲惫的身体踱回了戏班。然而心中始终是缺了一块,我恍恍惚惚筋疲力尽,好像身体里那股劲好像一下子全泄尽了,庙门前一条小小的水沟我抬脚几乎要跨不过去似的想一头栽进去,一了百了算了。 戏班的人早已经开始忙忙碌碌的一天,王玉桂见我失魂落魄地从外面走回来,关切地问我怎么了,我心里满满当当都是那股莫名的失落,没理会太多,王玉桂唏嘘一声,没再说话。我没精打采地走到练功场,不想,却在那里见到了魂牵梦绕的那个身影。毓敏秀竟然在练习长枪!一大帮男人中,她纤细的身影那么的显眼,我几乎是忘乎所以地一下跑到她面前,好像身体里被抽走的力气又一下去回来了。那时候我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原来我奔走了一晚上,是在找她。 “秀秀!”我大声喊道,声音里的雀跃连我都吓了一跳。 她仍是一面耍着手中的长枪,一面回应我,“早上好!” 她身旁的丁建国也同我打招呼,“阿秀说很佩服演员们的功夫,想要见识一下,所以我陪她来练习练习。” 我了然地点点头。虽然他是班主的次子,把子功夫却不过尔尔。我重新把目光放回毓敏秀身上,她换了一套衣服,穿着宽松的汗衫和短短的牛仔裤,倒是很适合练功。长长的头发扎起来,显得很青春活泼。她学得很认真,额上沁出细密的汗水,后背汗湿了一小块。 见我愣神,她笑着催促道:“还愣着,赶紧练功啦!” 那时候我心里溢满了莫名的喜悦,就连这训斥听来都像极妻子对丈夫的训斥,话虽严厉,情却是甜蜜的。我不由想到如果她和丁建国结婚以后住在戏班,我们天天一起练功,也该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嘴里竟呵呵笑了出来。 她一脸狐疑地看了我,“你偷乐什么呢?出门捡钱包了?” 丁建国也一脸兴趣地看着我们,我急忙摇头否认。趁机靠近她一些,试探着问:“你今天怎么这么早?” 她反而很意外,“早吗?我看见戏班的人都起来了就跟着起来了,建国说戏班的人练功都是这么早的。” “你昨晚睡在戏班了?”我简直不敢相信。 “是啊,不然呢?” 我想到自己昨晚的种种猜测直觉得脸上发干,再看她那一脸无害的模样,觉得自己真是太龌龊了。这么自爱自重的女子,怎么会在婚前行那苟且之事。若是让她知道我为了那样的邪念奔走一夜,该是再也不会理我了吧。我不自然地清了清嗓子,掩饰道:“我是觉得戏班的生活太艰苦,会委屈了你。” “也还好,昨天有几个家在附近的女孩子请假回家了,空了几个床铺,阿姨就让我睡了。”因为使的不是很顺畅,她干脆停下手中的长枪,凑近我道:“我不想搞特殊。” 原来是这样。这个时髦靓丽的都市媳妇儿,王玉桂知道她的脾性但别人不知道,她早晚都是丁家的媳妇,总要顾着丁建国的面子顾着丁家的家业,不好落人口舌。可一想到她是为了丁建国,我心里又有些酸溜溜的。虽然我相信我比任何人都无比渴望她能够幸福,但一想到这幸福与我无关,心里还是忍不住非常非常的难过。我偷偷瞟了一眼丁建国,想着这个男人真是幸福。 午饭过后是准备下午场的演出,毓敏秀的戏瘾被勾出来了。看着大家在舞台上准备得如火如荼,她很想占有一角。当时的歌仔戏是一种很草根的文化,没有很严格的舞台背景或台词之类,演出的剧目都是戏班的老一辈口口相传,演员对唱词的表演自由性很强,老一辈的演员往往张嘴就能唱出新词。考虑到她是个从小说国语的城里姑娘,丁永昌决定让她参演舞台上的一棵背景树。没有台词,没有动作,甚至一动都不能动,但她兴奋地直抱住丁建国,嚷着丁建国帮她穿戏服。 树是不用化妆的,但她看到我们的颜彩时,还是难以置信地惊呼起来:“工业颜料?你们用的粉底是工业颜料?”说着还满脸惊惧地摸着她粉嫩的脸蛋,好像已然涂在她脸上了似的,然后又很心疼又很难过地看着我们问道:“涂在脸上会不会很疼?” 工业颜料对皮肤的腐蚀性很强,长期用在脸上会使皮肤很容易老化,严重的甚至有可能毁容。工业颜料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抹在皮肤上很不容易抹均,看上去就是深一块浅一块凹凸不平,我初次见徐红的时候,就觉得她的脸像麻花一样扭曲。戏班的开支很大,演出又不景气,实在负担不起演员粉底的开销。上妆用的胭脂是姑娘们在路边采摘的红野花熬的,那些花朵大小色泽都不均匀,熬制 分卷阅读20 分卷阅读20 分卷阅读21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21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21 出来的胭脂涂在脸上有色差,肤色很差。眼底线是在黑黢黢的屋檐下刮下来的烟灰,抹在脸上还有一股诡异的油垢味,画的眉毛也经常是一边粗一边细。我是知道戏班的窘境的,所以我除了安慰性的笑笑之外,再说不出什么。 林佳喜喟叹着,“当然会了,不过后来慢慢就不觉得了,我已经抹了五年多了。”她的皮肤并不好,虽然才十五岁的年纪,仔细看去能看出一层细细的褶皱。 毓敏秀一面拿起一罐颜料查看瓶身上的文字,“难怪了,工业颜料各种成分的比例都比化妆品高很多,用久了会中毒的。” 丁建国解释说:“其实,这已经是阿爸的极限了,歌仔戏一日一日没落,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去电影院看电影了,除了一些老票友哪还有愿意来看这么老掉牙的土戏啊!” “这我们都知道,所以就算再苦再累我们都没有怨啊。班主说过,歌仔戏是我们台湾的本土剧种,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东西,即使再苦再累,我们都应该竭尽所能把它传承下去。”然而这样的勇气毕竟渺茫模糊,现实光是有勇气而没有物质也不过是一座美艳绝伦的空中楼阁罢了,一点点风吹草动就会风雨飘摇,说到最后,林佳喜忍不住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但是,我现在觉得前途渺茫啊!” “别气馁嘛,戏做出来总会有人看的,我们应该相信皇天不负有心人,只要肯努力肯吃苦,歌仔戏一定会有自己的未来的。”毓敏秀紧紧握着丁建国的手开导。 丁建国回握着她,宽慰地笑了笑,“希望了。” 我转过身,开始上妆。我有想过做戏既然这么苦为什么不另谋出路,起早贪黑餐风露宿也不讨好为什么还要坚持,而且做戏的人自古以来在社会上的地位都十分低贱,为何数十年如一日的执着,但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舒适的活着固然重要,但总有许多事比舒适的活着更重要,比如梦想,比如信念。没有梦想和信念的人活着也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人海中的一棵浮萍,死后的一堆蛆虫罢了。白白的工业颜料涂上去的时候仍然会一下一下轻微的刺痛,黑乎乎的眼膏也仍有一股怪异的油垢味,却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以接受了。 那天演出的剧目是《杨家将》,她是一棵树,我是穆桂英身边的一个低眉垂目的小丫鬟。整场戏演了什么我当时不知道,只知道双腿机械性的跟着小姐的脚步移动,眼睛却一眨不眨的看着毓敏秀。她真是敬业,扶着个树牌站在那一动不动,脸上的汗水滴进眼睛也不敢擦。歌仔戏的舞台表演没有那么苛刻,并不像现在的大剧院里一样不给说话不给吃东西不给东张西望。歌仔戏的草根性大抵就在于观众可以一手抓着瓜子一手吃着煎饼,看到动情处潸然泪下,看到悲愤处义愤填膺,喜人物之喜,悲人物之悲,嬉笑怒骂,皆由性情。何况,下午的观众本不多,她站在高高的树形牌后面,观众也看不到她。 我一面低头迈着碎步一面示意她擦擦汗,不用太紧张,结果她压根没看我,我倒踩在徐红的后脚跟上。台上的观众一下就看出了我脱戏,爆发出一串嘲笑声。徐红隐晦地白了我一眼,匆匆把我带下了舞台。 台上的演出即兴性很强,演错了我也只是被丁永昌小小地训斥了几句,换了另外一个小旦上场。我便有足够的时间和角度站在场边好好地观察她。她穿着一件很普通的土黄色的小厮戏服,头发简单的包扎在黑色头巾里。日头已经西斜,把她的身影长长的投射在树形牌上,汗水沿着她的侧脸汩汩流下,在下巴留下一滴悬而未落的汗珠,在阳光下晶晶亮亮的。 第 17 章 一九八零年九月,我迎来自己十八岁的生辰,不知不觉我已经在戏班生活将近两年了。日子波澜不惊,徐红仍是一副刻薄的女主人姿态,却总掀不起大风大浪。王玉桂一如既往,自那件事以后,我们之间反而生出一种陌生的客气,不咸不淡不近不远。班主仍常年在外奔波找戏,忙于应酬,很少再与我有瓜葛,大概他早就忘记我这个萍水相逢施与援手的可怜人了吧。丁建业倒是与我走得越来越近,我竟也渐渐习惯了那张略有些乖戾嚣张的脸和那些俗烂透顶的笑话与情书。 徐红总是一脸暧昧又戏谑的看着我们,大声传播着她的先见之明。当初,她第一眼见我的时候就说是班主捡回来给阿三做老婆的。有时候连我自己都会有一种错觉,觉得现在的一切才应该是真实的,甚至有一种劫后余生的轻松感。果然,长大了以后我真的会遇到一个属于自己的白马王子和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而过去那些不能说的秘密难堪的隐疾和破败的时光,以及那个恍如隔世的台北某个犄角旮旯里名不见经传的小镇,都逐渐沉淀到了时光深处。 我曾经以为这就是我的余生生活,日子会这样顺水顺风的过下去,也许有一天我会顺理成章的嫁给丁建业,了结残生,直到那一天我遇到了她,毓敏秀。如果说江采薇是温婉的初春,那毓敏秀就是春风拂面阳光和煦的暮春,芳草依依清水泠泠,还带着一点点夏的凛冽。 我想大概这辈子我都注定栽在春光明媚的女子手里。 我躲在阳光照不到的阴暗台柱下偷偷看她,她美的并不惊心动魄,却美得超凡脱俗。一双活灵活现的杏仁眼栖在如墨泼成的柳叶弯眉下,流连处顾盼生辉,显得灵动欢雀。英挺的鼻子小巧玲珑,嘴唇薄薄的,涂着淡淡的唇脂更显红润饱满,一下就攫住了我心中蠢蠢欲动的羞涩。她笑起来腮边有两汪几不可见的酒窝,盛满了蜜一般,我就溺在那一弯浅滩里,不可自拔。 我终于知道,爱情并没有所谓的模式和标准,在遇见那个人之前,对于另一半的所谓要求,温柔娴淑,气质高雅,或美貌清丽,都只是为了遇见真正对的人而拒绝别人的理由。爱情这东西,遇见她之前,我没想过,遇见她之后,我更不敢想。因为即使遇见了,即使是对的人,我也只能毫无指望的爱着。她身边早有了另外一个人,他的名字叫作丁建国。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传说中班主的二儿子。据说只比丁建业大两岁,今年二十四,却一眼能够看出比丁建业成熟稳重,也更有想法和追求,是以年纪轻轻就事业有成。他长得不高,只比毓敏秀高出半个头,穿着一件起了褶的西装裤,说话倒是温婉,待人谦卑有礼又有些冷傲萧肃。 他携着毓敏秀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时候,引起了一场不小的轰动。不是因为班主的二儿子难得的回来了,而是他身边的女子。那天的毓敏秀穿了一件在无知的大家眼中所谓伤风败俗的连衣裙,群长未过膝盖,后背深v,露出两抹性感的蝴蝶骨和婀娜的身段,肌肤白皙胜雪,散发着盈盈光泽又富有弹性;烫着卷曲的头发,她时不 分卷阅读21 分卷阅读21 分卷阅读22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22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22 时抬手伸入发中拢一下,露出一截嫩滑如藕的手臂,那动作,可谓风情万种。 我之所以观察得这么仔细,不仅是因为心中蠢蠢欲动的渴望,还因为那天戏班破天荒的第一次停演了。演员们都放了假,只有我一个人无处可去,王玉桂让我以半个丁家人的身份出席了家宴。 整顿家宴,王玉桂从头到尾都笑眯着眼睛,哦不,应该说她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笑开了。班主也是破天荒的第一次下厨,帮忙张罗着。一直到饭菜上桌,丁建业才神秘兮兮的向我透露,我才知道原来他们是回来订婚的,因为九月十号,新婚姻法就颁布了,而她是他的表妹。 我的心无声的碎开了。难怪,难怪那笑意直达眼底,难怪那笑容里溢满了蜜,原来是要结婚了啊!我努力想笑着祝福,心里某道旧伤却被无情的撕开了,悲伤汹涌而来。我果然是有罪的,我爱的每一个人都会以这么残忍的方式告诉我,她是幸福的。江采薇是,毓敏秀也是。 我偷偷抬眼看她,正巧她也在打量我,眼神相触,她轻轻一笑,拿起桌上的饮料浅呷一口,在杯边留下淡淡的口红印。她的手真好看,纤细的修长的干净的,右手中指第一个指节有一个淡淡的茧,证明她应该从事文化工作。 我愣愣的看着她,直到她放下杯子才恍然回神,努力的扯出一抹浅笑回应。也好,也好,遇见了这辈子就都不遗憾了。毫无指望的爱着未必不是一件幸福的事,至少美梦难成也在预料之中,不会怨怼不会奢求,而若有朝一日美梦成真,则会更加感恩和珍惜。 王玉桂浑然不觉,忙着给她夹菜,顺便给我夹了一箸。我努力抚平心中情绪,抬头若无其事的道谢。在众人眼里,我不过是腼腆一点内向一点罢了。 一场家宴在众人的欢笑声中结束了,王玉桂对这个准儿媳似乎很满意。晚饭之后又拉着她聊了许多家常。锅碗瓢盆的事自然而然的落在我身上。这两年,我跟着戏班东奔西走穿乡过镇,未演过一台戏,厨房的功夫倒是越发得心应手了。往常,我也愿意呆着,跟王玉桂聊聊家常,这日却特别的烦躁。我看着自己浸泡在污水中的双手,因为洗涤剂的作用而有些肿胀,十指也因为常年刷刷洗洗显得很粗糙,再想起那双干净葱白的手,我更加自惭形秽。 “发什么呆啊,洗完了还有杯子呢。”徐红的声音冷不丁的在我身后响起。我懒得回头,也不想应话,只狠狠擦着盆里的碗筷。徐红轻哼一声,走了出去。厨房里又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在戏班,徐红是有特权的,女旦们要轮流做饭,只有她不用。因为她是第一小旦,每场戏都有很重的戏份,演完戏已经很辛苦了,而大家都或多或少都仰仗着她吃饭,自然不会让她做这种粗活。于是,她俨然把我当成了丁家的奴婢。我心里没来由的生出一股无名火,怨怼的看着满盆的碗筷,在心里诅咒了徐红千百遍后,终究还是默默的将碗筷擦干,收好,才回头望向柜上的那排杯子,心中却忽然紧紧一窒。 那只杯子上还残留着淡淡的唇印,我一眼就认出了是她用过的那只。我轻轻将它拿在手中,想起她轻握杯沿浅呷的样子好温柔好温柔,就像在亲吻情人一样。我偷偷将唇印上去,想象那个情人就是我,心里就漾开了满满的幸福。 杯子最终被我偷偷藏起来了。王玉桂后来问起的时候,我只道不小心打破了。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 光线昏暗的房间里,摇曳的烛光星星点点,闪闪烁烁,恍恍惚惚。我努力瞪大眼睛,她的脸就放大般呈现在我的眼前。她紧闭着双眼,长长的睫毛如蝶翅轻扑。她轻啄我的唇,一下一下,温柔的,绵软的,像品尝一道佳肴般,恨不能一口吃掉又舍不得一口吃掉,心急又必须按捺着。她的唇那样美好,带着一股淡淡的馨香,一股电流就在她的唇下流遍了我全身,下身随着躁起了火热。我艰难的咽下一口唾沫,吞下[体内乱窜的躁动,却紧张得心都要跳出胸膛。她那双好看的手一路顺着颈间滑到我的胸前,覆在我小巧的浑[圆上。我紧张的一下子抓住她的手,害怕那里还缠着厚厚的裹胸布,害怕她嫌弃,害怕她鄙夷。 她睁开眼看着我,好看的眼睛里晶晶亮亮的,她轻轻拨开我的手,顺着我的曲线滑向腰间,向下,在腿根处轻轻撩拨,温柔的爱抚。 然而这梦,终究没有做到最后。 碰的一声闷响,惊醒了这旖旎的春[色。我懊恼的起身,正见丁建业捂着肚子跑向厕所,宽松的睡裤显得邋遢不堪。真是可恶!我暗啐了一口,躺回小板床上。如若没有被丁建业惊醒,是不是已经和她……共覆云雨了?这,难道就是我心中最隐晦的渴望吗? 周围静悄悄的,天空覆盖着薄薄的雾气,灰蒙蒙一片。戏班没有多余的地方,也不会在这样的地方招待她,所以昨晚丁建国就带着她去住旅馆了。 不知道她现在起身了没有?不知道他们……昨晚……有没有…… 我望着晦暗的天空,无力的叹了一口气。爱的,始终是别人的爱人。 下[体的湿粘我早就感觉到,我起身瞥了一眼,内裤上已经湿了好大一块,让人很不安。怔了怔,我最终还是抬手轻轻抚了上去,粘稠的触感令人更加不安,我却始终没有移开。昨晚的梦中,她……是这样抚摸自己的吗? 我深深舒了一口气,重新躺在床上。举起摸过自己私处的手,在光线下细细的看,晶莹的手指间有被拉成丝的液体。那液体,我并不陌生。 突然…… 好想要…… 好想要她…… 好想,狠狠的要她…… 活了十八年,才终于真切的知道自己的性欲何在。 真是……狡猾啊! ☆、第 18 章 晚饭之后是夜场的演出,持续了差不多三个小时,到观众完全散去之后已经将近半夜了。看着一边揉着胳膊一边走去烧水的查甫郎,我才猛然想起洗浴的事情。毓敏秀睡在戏班,肯定避免不了。适应是说不上了,却不知道她是否接受得了?我一面胡思乱想,一面偷看着她。不见丁建国的身影,她一人坐在木箱上,使劲地揉着脚踝。身上的戏服还没来得及换下。 “受伤了吗?”我问。估计是一个姿势站得太久腿麻了,我努力的克制着自己去帮她揉腿的冲动。 她抬着看着我,有些不好意思,“没有,就是没想到这里的蚊子这么刁,穿这么多还是被咬了好多地方,好痒,又不敢挠,就怕留下疤痕。” 我才想起戏班的每个人身上都会挂一个小小的香囊,装着晒干的艾草和香料,可以驱蚊和清香。她初来乍到,自然没有人告诉过她这件事。我解下自己的香囊交给了她。 “这是什么?” “是香囊。” “香囊?”她狐疑地看了两眼,又放在鼻端闻了一 分卷阅读22 分卷阅读22 分卷阅读23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23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23 下,“里面是什么?” “是艾草和一些山花。艾草可以驱蚊,山花是我以前在山上看日落的山花采的,不知道叫什么名字。这里天气潮湿,会有很多蚊子,你带着它,晚上就怕蚊子咬了。” “我原以为做戏的人老套,没想到你们还有更老套的东西了。这香囊不会是你自己做的吧?” “我倒是想,可惜我没有这么好的手艺,这是我跟镇上的阿麼买的。”我看见她对着暗淡的灯光努力的辨认上面的花纹,又说道:“是莲花,阵脚细密,我一眼就看中了它,你要是喜欢,以后我给你绣一个。” 她嗤笑一声,“你会吗?还大言不惭。” “就一个香囊而已,又有何难?” 她不置可否,又问道:“那给我了你怎么办?” “艾草这种东西很廉价的,路边就有,待会我再去采一些烧会就好了。而且洗净晒干之后,还可以调经止血,班里很多姑娘来例假的时候就会食用一些,不会有痛经这类的事。” “这艾草有这么多功效啊?”她似是很诧异,又把香囊放在鼻端嗅了嗅,皱着鼻子感慨道:“好清苦的感觉,不过味道倒是不讨厌。我跟你一起去啊,我也想看看艾草长的怎么样?” 她把香囊收入裤兜里,兴奋得像个来乡下野游的城里孩子,对贫瘠而落后的这一切充满好奇,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然而,我也没有更多的更好的提供给她了,只得应道:“好吧,不过你先把裤腿绑好。” “为什么?”她又开始发问。 看着这个好奇宝宝,我想若是这样下去,只怕到天亮光都未必能说出个一三五来,只得无奈地蹲下[身子帮她绑扎裤腿,连哄带唬道:“因为乡下的晚上容易有蛇,你是不是想再被咬两个大口啊?” 她果然被吓到了,果断回道:“不想!”紧张地立刻弯下[身体,头却碰的一下撞上我的头。我抬起头望着她,她的脸近在眼前,温热的鼻息仿佛就喷在我的脸上,带着她独特的馨香。她睁着大大的杏眼,一眨不眨地看着我。好半晌,她才反应过来这个姿势有多暧昧,结结巴巴地说道:“我,我自己来就行了。” 我讪讪然起身,有些不知所措。我没有任何意图,却不由自由这样做了。她似乎还陷在那尴尬中,一路上没再说什么话。月光把我们的身影拉得好长好长,中间隔着好大一块空隙。我暗暗懊悔自己的唐突,又于事无补。静谧的夜里,只剩下我们脚步的回荡声。艾草似乎也不像想象中那么有趣了。 回到戏班,丁建国正四处找她。她亲昵地迎上去,挽着他的胳膊走开了。我独自在床上坐了许久,想着她是否察觉了什么,但又不太像,可我又不敢贸贸然去找她。又想着可能会在浴室遇上她,只会徒增尴尬,倒不如不见。又想着自己在希冀什么呢?她即将嫁做人妻,或者就算没有嫁人,那又如何,始终都与我无干的。但心里又不知在害怕什么,只纠结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后来脑袋越想越沉,我竟迷迷糊糊睡过去了。 又过了很久,我似乎听到一个低低的声音在呼唤我。我睁开眼睛,只见她站在我床前。 “你发烧了。”她说。 “是吗?” 我试着动了动,只觉得脑袋还有些昏昏沉沉的,估计是昨晚那冷水澡洗的,加上大半夜的发疯奔走,所以着凉了。只这一整天都沉浸在认识她的喜悦中而不自知,如今安静下来了终于病发了。 “我一晚上没见你出去洗澡,才想着过来告诉你说我叫人帮你留了热水。这一来才发现原来你发烧了。”她又说了一遍,站起身来从我额上拿下毛巾,又用手背试了试温度。那手,冰凉柔软,抚在额头上很是舒服。 “还好,现在退烧了。” 我抬头看了看,周围黑黑的,也看不出个时间,便问道:“现在什么时辰了?” 她看了看,估计也拿捏不准,“很晚了吧。”说着还很应景地打了一个哈欠。 “我是不是睡了很久了?”我心里有些不忍。 “还好,我刚换到第二盆水而已。我刚还在想着要是不能退烧,只怕天亮得去医院了。所幸现在是退烧了。” 对于做戏的人,医院仿佛是很遥远的一个地方,又因总是走南闯北居无定所的,若不是什么迫不得已的病情,基本上是不会去医院的。毓敏秀不知道,但我心里暖暖的,说不出的感动。还在学校的时候,我很少生病,从来没有人这么细心的照顾过我,而眼前这个人,我们才相处了一天了,就为我如此奔波劳碌。见她眉间流露疲色,我便叫她早些回去休息。她又试了试我额头的温度,确定我已经退烧,又帮我掖好被角,这才放心地离去了。 我躺在床上,却是再也睡不着了。额头上柔软的触感仍然存在,屋外是虫鸣的声音。我想象着几米开外的地方,她就躺在那里,与我沐浴同一片月光,聆听同一声虫鸣,静静入睡或辗转反侧,心里就莫名的甜蜜。这个本应无所事事的秋天,就这样因为她的到来,让一切又重新有了意义,让每一次心跳都变得更加强而有力,每一次呼吸都带着一股桂花淡淡的香味,就连无色无味的空气变得异常真实而暧昧。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 她坐在箱子上面,我蹲着帮她绑扎裤腿。她笑着看我,温柔的眼睛仿佛能掐出水。灯光很暗,杳杳冥冥的烛火忽明忽暗,像一直被夜风吹着。四目相对的时候,我捧着她的脸吻下去,她没有拒绝我,还闭着眼睛回应我。她的睫毛很长,向上翘着,她一定很紧张,睫毛像蝶翅扑闪扑闪。她的唇很柔软,像一片花瓣戴着淡淡的馨香。 我的手摸上她胸口的时候,她忍不住呻[吟了一声,压抑着的呼吸突然找到了出口变得粗重,一直回荡在我耳边。她的脖子白皙颀长,皮肤细腻光滑,含在嘴里像一块丝滑的巧克力,我恨不得一口吃掉她又不舍不得一口吃掉如此可餐秀色。她的手勾在我脖子上,一直难受地在我身下扭动着。 然而这梦我终究没有做到最后。 正当我想进一步动作的时候,突然碰地一声闷响,惊醒了这旖旎的春[色。我懊恼地起身,见丁建业捂着肚子跑向厕所,宽松的睡裤显得邋遢不堪。可恶!我懊恼地暗啐一口,胸腔里狂乱的心跳仍未平息,粗重的呼吸声仿佛真的见证了那场意乱情迷的情[事。下[体的湿粘还能清楚的感觉到,我偷偷瞥了一眼,底裤上湿了好大一块,让人很不安。怔了怔,我最终还是抬手轻轻抚了上去,粘稠而炙热的触感令人更加不安,然而我始终没有移开那手。我想着如果没有被丁建业惊醒,是不是已经和她……共覆云雨了? 周围还静悄悄的,薄雾笼罩上空,灰蒙蒙一片,初秋的夜带着 分卷阅读23 分卷阅读23 分卷阅读24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24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24 一丝丝寒气。我深深舒了一口气,重新躺在床上。摸过私[处的手,在光线下可以看见晶莹的手指间有被拉成丝的液体,让人羞涩又隐隐期待。 我想起她纤细修长的手,光滑细腻的肌肤,她美好而柔软的唇,她笨拙却吻得专心一意的舌,她在我手下变得坚[挺的饱满,还有她抚在后背滚烫的温度。 突然好想要她…… 好想,狠狠地要她…… 作者有话要说:  因17章被锁,而我好像也不能解锁,17章就在此了。 ☆、第 19 章 性[欲旺盛的人大多不挑剔对象,挑剔的原因大抵是性[欲乏弱,于是为了掩饰乏弱的结果,要用一个理由来弥补,这个理由就叫做[爱情。 我想,我大概是个性[欲旺盛的人。 因为在那一天,我竟然在病痛中做了那样一个春光旖旎又倍感真实的梦,好像我身体里所有的性[欲细胞全都苏醒过来了。我的双手多么渴望抚摸她完美的胴体和丰腴的乳[房,我的双唇多么渴望亲吻她柔软的唇瓣,她的脸颊,她细长的手,她身上的每一个地方;还有我的身体,多么渴望与她融为一体承那鱼水之欢。我甚至不顾羞耻地抚摸自己的私[处,亲眼看着自己的身体因为想象她的欢愉而引起的兴奋。这在过去十七年里,都是从未有过的。我想着这隐晦的感情,竟隐藏了十七年之久,真是……狡猾啊!我一定是没救了。我大概真是个淫[荡的女人。更不可救药的是,我竟然为这样的淫[荡而兴奋着。但我随即又想到身为女人的我,是不配拥有幸福或性福的。这又令我无比的绝望。 我恍恍惚惚地想了很多,又发了半宿的烧和那场旖旎的春梦,我竟像泄了身般飘飘忽忽脚步不稳,后来我心念着她,辗转了很久终于拖着沉重的身体起来了。我以为她一定会在练功场。她那么热爱歌仔戏,我以为她一定会早早起来,笨拙地挥舞着她手中的长[枪,会嘴角噙着两枚浅浅的酒窝对我说早上好,像前一天一样。 然而没有!熙熙攘攘的数十人,我一一看过,却没有找到她的身影。我心上的那个缺口好似一点一点的撕开。我以为她可能在厨房,从练功场到厨房短短的几十步路,每一步我都像踩在自己心尖的撕口一样,走得步履维艰。厨房里也没有,我到处都找不到她,她就像凭空消失了,就连丁建国也不见了。我恍恍惚惚的,像做了一场梦,练功的时候竟被自己的长[枪擦伤了手臂。嫣红的血液泅湿了我的衣衫。丁建业惊呼一声,才把我的魂叫回来。我便静静地看着那血沿着我的手臂流成一条暗黑色的轨迹。 “你干什么呀!”他略带怒气的责备。那天之后,我们几乎没再说过话,见面的时候也只是微笑示好。 “没事。”我说,“不疼。” “都流血了还说没事,到那边坐下,我帮你包扎。”他拉着我在旁边坐下,我便任由他拉着。他跑到屋里拿了纱布回来仍在埋怨着,“你啊,这么大个人了,怎么都不知道好好照顾自己呢。” 伤口的血渐渐止住了,远端的血迹越发暗沉了,像一条粘附在皮肤表面的蚯蚓。想到这,我竟恶心得干呕起来。 丁建业又问:“你怎么了?” “没事。”我还是这样说。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永远只会问你怎么了,却永远看不出你有多痛。又觉得自己实在很可笑,对于他,我又在希冀他懂什么呢。这根本不关他什么事。最后,我还是忐忑地问了一句,“阿秀他们,去了哪里?” 他一愣,道:“他们去镇上领结婚证了。” 是了,我怎么把这件事忘了呢。他们原本就是要回来领结婚证的,我怎么就忘得一干二净的呢。我听说丁建国在台北经营一家建材公司,事业蒸蒸日上。她婚后一定会很幸福的。我算哪根葱呢?我仿佛看见心里那道裂口又撕开了几寸,只疼得我倒抽了一口冷气。我甚至忘了丁建业,只木然地转身离开了。 我独自坐了一天。丁永昌又出门找戏去了。除了下午的演出,没有人找我。手臂上的血迹,被我擦掉了。其余时间,我就坐在木箱上面。我想起毓敏秀。我认识她不过短短三天,短暂又漫长的三天,我的心忽悲忽喜,大起大落。见到她的时候会忘却所有的烦恼,不见她的时候觉得天都塌下来了,而她什么都不知道,甚至我也不知道。 傍晚时分,他们回来了,手里拎着一大袋东西。我仍然坐在木箱上面,从下午的演出之后脸上还没有卸妆。夜场的演出又准备开始了。我不知道该如何跟她招呼,该笑着若无其事,或者默默就好,抑或暗暗落泪,我只是静静地坐在那儿。 王玉桂问他们去了哪里。 “阿秀说想去山上看日落,我看今天是个好天,就带她去了。你记得吗阿母,小时候我们演戏路过这里,山上就有一大片杨桃林,没想到今天都还有哦,我们摘了好多”丁建国兴奋地说着,将袋子里的杨桃递给王玉桂,“阿母,你尝尝。” 王玉桂嗔怨道:“你啊,这么大个人了,还这么贪玩,山路难行,小心伤着阿秀。” 毓敏秀急忙否认,“没有,阿姨,山上蛮好玩的,而且看到的日落和台北很不一样,在台北都只能看到钢筋水泥,比不得山上清爽空旷。” 王玉桂宠溺地朝她笑了笑,没再说话。多么和谐的一家人啊,母慈儿孝,婆媳友好,正应了那句老话,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不像我,虽然王玉桂也时常宠着我,可我总觉得那宠溺太不真实。我时常觉得倘若有一天她知道了一切,知道了我是这样一个人,只怕也会像别人一样手指戳我的脊梁大声斥骂的吧。说到底,还是我自己不好。 我拿起画笔,一下一下沿着旧痕描摹着脸上的颜彩。毓敏秀拿了一个杨桃来给我吃。她还惦记着我的病。我心里一冷一热间,鼻子就有些酸了。 “生病了要多吃点水果,对身体好,你试试,这杨桃一点都不酸的。我吃两个了。”她把杨桃放在台上,还得意地扬起两根手指。 或许是刚下山的原因,她的脸上现出一层薄薄的红晕,额上有细密的汗珠。多么快乐活泼的女子!我嫉妒什么,又祈求什么呢,难道指望她爱上我吗?爱上我像我一样忍受这无休无止的折磨吗?若真的爱她,又怎么忍心她承受这样的苦难?我觉得自己自私透了。 她活泼灵性的眼睛调皮地眨了眨,用糯糯的声音引诱道:“试试吧,还不错的。” 那枚小小的杨桃,在橙黄的灯光下似乎熟透了。果皮透亮透亮的,有洗过的痕迹。我轻声说道:“谢谢,我待会吃。”她又叮嘱我一定试试才走开,好像在极力同我分享生活的快乐。 画上唇彩之前,我 分卷阅读24 分卷阅读24 分卷阅读25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25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25 小小地咬了一口,只觉酸涩无比,然而我还是一口一口把它吃完了。杨桃这种东西,大概就和爱情一样,与心爱的人同食,再酸涩也甘如蜜澧,而第三者独食,除了酸涩更无其他。 后来的故事,他们回了台北。我像初见那样躲在台柱下阴暗的角落里看着她,看着她同每一个人打招呼,看着她拖着小小的皮箱,看着她隐晦的在人群中张望,似在寻找什么。我一厢情愿地认为她可能在等我,但我没有现身,一来我怕自己会忍不住哭出来,二来留点遗憾大概她会记得我久一点吧。她仍穿着那件蓝色深v的连衣裙,精巧细致的高跟凉鞋。她的皮肤在阳光下散发着柔和的光晕。最后,她回头看了一眼,拉着箱子同丁建国一起走了。 我不知道这辈子还有没有机会再见,也不敢想象再见的时候又会是怎样的光景。我只是久久地站在台柱下,待他们的背影消失在路的尽头才收回目光。小黄蹭着我的裤腿,跑了出去,一颠一颠的。笨重的大肚子,永不可能在愈合的瘸腿,它就要以这副惨样儿做母亲了。我眼里涌满了酸涩,流浪狗永远是流浪狗,就算暂时找到一个好心的主人收留,管它三餐温饱又能如何,有朝一日它的主人再也供养不起它的狗仔也只好再次被抛弃,到时候它的狗仔会不会怪它,不经过它的同意就擅自把它带到这世上,成为一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狗? 我蹲下[身摸着它的大肚子,问它:“小黄,这仔儿咱不要了好吗?”然而它毕竟听不懂,只是舔了舔嘴巴,喉间含糊地应了一声。 我的眼泪就落了下来。 ☆、第 20 章 我终归没有残忍到真的要去伤害一条生命,失去爱人和失去骨肉的痛,该都是同样的透彻心扉。那时候镇上还没有兽医院,我只好问王玉桂能否凭借肚子的大小来推测它的预产期。王玉桂只说乡下的土狗,自有它的生产之道,叫我不要过分担心。又以东家的身份,邀请我参加了丁建国的婚礼。我抱着就算来不及相爱,就算不能亲手给她幸福,也要亲眼看着她幸福这样的想法,也大概还因为知道早晚会有这么一天,婚礼的消息对我来说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撕心裂肺。我甚至因为即将到来的重逢而莫名的兴奋着。只因她曾经很喜欢那个香囊,我又去跟镇上的阿麽学习刺绣,然后数着手指头一天一天地算着重逢倒计时。 戏班越来越忙,在歌仔戏逐渐没落的年代里,带着一股蒸蒸日上的劲头。丁永昌常年不见人,只是偶尔从风言风语中听说戏班即将常驻台北。这传言就像在一潭死水中注入了一股清泉,整个戏班的面貌都焕然一新。歌仔戏这种古老又草根的戏剧要进军大都市了,多么振奋人心的消息。最后的日子,人们几乎都是狂欢着度过。心里有了重逢的期盼,我也受到了这种热闹的影响。我开始热心地在厨房里帮忙,刷锅洗碗,打扫屋顶,整理餐具,天气好的时候把戏服都洗了一遍,劈柴,连烧热水的活都包了。徐红冷嘲热讽地说我终于改邪归正了,懂得感恩了,我都是一笑了之。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台北没传来常驻的好消息,反而是丁建国生意上的事情耽搁了,但没有人知道具体发生什么事了,婚礼延期举行。延到什么时候,也没有人知道。 曾经近在眼前的重逢如今变成了遥遥无期的等待,我终于熬不住了。那时候我的绣工已近完结了,那双戏水鸳鸯就只差一片荷叶就完满了,我看着它无端生出一种再也用武之地的愤慨。我流了多少血,扎破多少手指才有了个轮廓,我就要眼睁睁看着它压入箱底了。谁知道再见光明又是几何呢? 后来我的训练开始频频的出错。长枪落下来擦伤手臂,刀把抓不住险伤他人,徐红的冷言冷语我充耳不闻,后来我只能练习徒手对打。饶是这样,我还是常常失手,没有人愿意跟我对打,徐红便命令我再从最基本的压腿劈叉开始练习。纵是如此,我还是把自己弄伤了。最后徐红向王玉桂抱怨不想再带我的时候,我几乎已经遍体鳞伤了。 王玉桂这样问我:“阿凤,这段时间你总是魂不守舍的,你到底怎么了,能告诉阿姨吗?”我们已经好久没有这样讲话了,让我恍惚回到了十六岁那年,她偷偷把一件生理裤和大号胸罩塞给我的时光。那时候,她的声音也像现在这么柔软,只是中间因为毓敏秀的到来,因为丁建国即将的大婚,还因为戏班即将常驻台北,这些人这些事都远远地隔开了我们。我觉得好痛,那些不小心伤到的伤口似乎同一时间痛了起来。 我咬着下唇。 她耐心地应道:“嗯。”尽管我什么都还没说。 “我痛。”我说。 她很惊愕,“是不是伤口疼?” 她紧张地给我查看,但我摇着头。我不知道我哪里痛,但我又好痛。我不知道如何告诉她我有一个不洁的母亲,我的父亲把我们抛弃了。我爱上了一个人,她叫毓敏秀。我想念她。我病了,那种病的名字叫同性恋。我背负着它走得太久,我累了。这所有的一切都压得我步履维艰。我不过也才十七岁。 王玉桂握着我的手,安慰道:“傻孩子,过去只是一种人生经历,而不是一种负担。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我们都要学会放下。”她轻轻拍着我的背,很久都没有再说话。 我还是决定离开了。我必须去见她。我知道就算我见到她也什么都改变不了,也不能改变什么,但我必须去见她。我想早在很久,也许就在我见到她的那一刻开始,我的生命就已经和她连接在一起了。就算不能在一起,我也必须知道她在那,幸福安康地活着。她在那,我的心才能安定地留在我肚子里,不会忐忑不会惶恐。 我翻遍了整个衣柜才找到一个破旧的袋子,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遗留下来的。我的东西不多,来来回回不过几件不值钱的衣服和辛辛苦苦攒下来的一点钱全都塞了进去。小黄像是感觉到了什么,一直在我的脚边打绕,哼哼唧唧的表示着什么,我听不懂。它的肚子越来越大了,它就像我的孩子一样,我养着它,看着它孕育,却没能看着它产子。更可怜的是,也许我一走,它就要沦为一只流浪狗了。大概是初到戏班的时候,它和我一样沦落天涯寄人篱下,我总觉得我对它有一份责任,想来想去却只能托付给丁建业了。 我把它带到丁建业面前,他很震惊地问我:“你要走?” 聚散离合本是很平常的事,都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又有谁会一直停留不走呢。我从攒下来的那几百块钱里拿出一半递给他,说:“你就当是行行好,帮我照顾小黄。它怀孕了,我不能在这个时候抛弃它。”我说得好像我就是那个导致它怀孕的罪魁祸首一样。 丁建业没 分卷阅读25 分卷阅读25 分卷阅读26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26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26 有接受我的钱,蹙着眉,“钱你留着吧,小黄我会替你照顾的。” 我想了想,还是把钱收起来了。我出门在外,万事都离不了钱。 “你要走是不是因为那件事?你不是说你原谅我了吗?” 这话倒是让我很意外。他竟还一直那么介意那件事。我说不清心里什么感觉,只觉得好气又好笑,便忍不住起了玩弄他的心,“是啊,这不正是你的心愿吗?现在不用你赶,我自己走了。” 他猛然按住我的包裹,“你这人怎么这样!我已经道歉了,那些人你别理他们。我已经跟他们说过了,那件事是我弄错,冤枉了你。” 我这才确定他似乎真的很在意那件事。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所谓自作孽,不可活,便冷下声音,“不然你要怎样?” 他却是再也想不出反驳的话了,只讷讷地拿开手,看着我走了。我没有和任何人打招呼,走之前,我回头看了一眼整个戏班。熙熙攘攘的庙门前挤满了人,手里拿着零食和板凳来来回回的走动,想找一个视线良好的地方。舞台上,王玉桂在指挥舞台布景。一切热热闹闹又冷冷清清的,看起来陈旧而遥远,好像一幅陈年古画。 小黄一步一颠地跟了我,或许它也知道这是最后一程,一直跟着我到了车站也没有离开。我坐在候车室里,它就蹲在我的脚边。 暮色像油画般一层层加重黯淡的颜色,夜色悄悄爬过房顶,像一只阴骘的巨掌慢慢的伸进时光里,攫走什么后又无声无息的一寸寸退隐回去。广播员一遍一遍的播报着车次,机械的声音在空旷的大厅里越发的空灵寂寥。 有一瞬间我忽而生出了怯心,我不知道该去哪里找她,我没有问王玉桂她的住址。我也不知道见到她之后说什么,以一种什么样的情感面对她。我那么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到她,却在临行的时候胆怯了。我想回那个犄角旮旯里的小镇看一眼,我想起我的母亲,多年以后在夏日的午后她站在河岸上温柔地唤我回家吃饭,阳光照在她的脸上金灿灿的。她将一兜一兜的糖果塞在我的衣兜里,让我拿去显摆。只是我又想起房门外那双大码的男士皮鞋和那个连我都猝不及防的吻。终归都是岁月的痕迹,不管过了多少年,蒙上多少尘埃,只要轻轻一擦拭,总是现出当年的模样。 我呆呆地坐了很久,最终坐上了去台北的列车,在那座城市里,住着一个我来不及了解却早已深深爱上的女人。 ☆、第 21 章 有人曾经说过,如果你有两个面包,你要用一个面包去换一朵鲜花,这才是生活。我觉得他说得不对。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各式各样的人,彼此间会产生各式各样的感情,或刻骨铭心或泛泛之交,但无论多深刻的感情都罢,在生活面前或者说在生存面前,都那么的微不足道。你曾经以为钟爱一生的那个人,最终只会在时光里沉淀成内心的一朵玫瑰花,而另一个面包,你要留着当明天的早餐。 在台北这样的大城市里生活,这是我体会到的生活真谛。我每天睁开眼睛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哪里找工作,夜晚该宿在哪个公园,会不会被保卫赶走。我每天只吃一餐饭,在公共厕所里洗漱,在每一个招工的商店前停留,一次又一次的碰壁。我没有学历,也不希冀找到体面的工作,但就连饭店和洗衣店,都嫌我太过寒酸二话不说就给赶走了。 那或许是我人生中最落魄最艰难的时光,但当时我竟没有觉得多可怜或难以接受,因为我每天光是这样无果的奔波就已经精疲力尽了。我甚至想过放弃,放弃那个遥远而美好的梦,我卑微得像尘埃,她圣洁得像天使,我们本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这荒唐而疯狂的一切,本就不应该发生,或者应该早早结束。但在第十天,我在一直光顾的小摊上终于以免费洗碗的代价换来了一碗担仔面。 一九八零年的台北出于高速发展的时期,台南台中很多民众出于各式各样的原因涌入台北,想要在这熙熙攘攘过分膨胀的繁华中求得一处安身。担仔面摊的老板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老家在台南乡下,跟很多涌入台北的年轻人一样,希望能在这里安身立命,又苦于没有学历和手艺,做苦力赚不了几个钱还总被欺负,就自主卖起了担仔面摊。经营了两年多,有固定的客源,收入过得去,但因为没有执照,经常被城管追得满城逃逸。那天,我正是在他躲避城管的时候帮了他一把,我们才有了说话的机会。 担仔面只在早饭和宵夜时间卖俏,所以每天只会出来两趟,我也只在那段时间出去帮忙,报酬就是每次一碗担仔面。没有客人的时候,我们会闲聊几句,大多时候是他在说我在听。只能说他是个好人,骨子里却带着小民无知的狂妄自大。其他时候我依然在台北的大街小巷游荡,希望能找到一份工作,但都是徒然。经济发展的结果就是很多劳动力大量地涌入城市,造成供过于求市场膨胀的局面,而赚钱是所有资本家的最终目的,没有人愿意为一个外地人提供住宿,特别是一个没有竞争力的女人。 基于这点,我也从未想过提出加点工钱之类的话,那不过是自取其辱罢了。我只希望着在我坐吃山空之前能找到毓敏秀,而那之后的事情,我还没来得及想。没想到几天之后,面摊老板竟然主动提出给我一天十块钱,我心里实在惶恐,愣是不敢接过那钱。 他这样跟我说,“我猜你应该跟我一样都是北漂的,都不容易,而且你一个查某只身在外,有点钱防身是应该的,更多的我也给不起你。” 听来似乎很有道理,但这世上会有这么好的人吗?我将信将疑。 “就这么简单?”我问。 他面有难色,措辞了半天,才支支吾吾地说道:“你没闻到一股味儿吗?”见我不甚明白,他示意性地在自己身上闻了闻,又拿眼睛瞟我。 这下我终于明白了。脸腾地灼烧起来。怎么可能,我每天都有在公共厕所洗澡!我急忙抬起手臂上闻了闻,有一股子诡异的味道。大概是洗的衣服都来不及干,每天又一直浸泡在担仔面和洗碗水之间,那味儿越发的诡异难闻。 “我知道你一个查某不容易,我住的那附近有个钟点旅馆,价钱也很便宜。”他很善解人意地告诉我旅馆的名字。只是这窘境只逼得我深深地低下头,再也不敢见人了。他把钱塞到我的手里。 “钱拿着吧,我这么做也是为了我的面摊。现在的人越来越讲究卫生,虽然我们只是个小面摊,可也不能让你把客人都赶跑了。” 我还没来得及回他什么,只听着远处一个摊贩高叫一声“城管来了”,各种小摊贩即刻乱作一团。摊主低声咒骂一句,急忙收拾碗盆板凳,各种物什混乱堆在小 分卷阅读26 分卷阅读26 分卷阅读27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27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27 车上。我帮手推着小车往别的街道上跑。不知走了多少街道,才终于气喘吁吁地停了下来。 摊主一手撑着车架,喘了半晌才大骂道:“你婆咧!” 我连埋怨的力气都没有了,只是半弯着身子不停地喘息。 “看样子今天是卖不了了,你先走吧。” 我点点头,想着也是该找个地方好好拾掇自己了。想到我竟把自己过得如此落魄,又忍不住一片心酸。然后身后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来,“老板,现在还有面吗?” 我想象很多见面的场景很多应景的话,我独独没有想过,在这样黑暗的一个小巷,在我这么落魄的时候,她来了,这么快,这么措手不及。街灯远远地照进来,在地上投下一片树影斑驳的黑影,在夜风吹动下像一片涌动的黑浪。 “有是有,不过要等会,这刚开始呢,东西还没拿下来。”摊主热情地招呼着,将两张小矮凳从车上拿下来,“两位稍坐片刻就好,”又招呼我道:“快点来帮忙啊!” 我想过转身逃跑,那是我过去的人生里最下意识的动作。但我紧紧盯着那团黑影,脚步像是定住了,回不了头也迈不开脚。我不愿这么面对她,可这么好不容易这么恰巧遇到了,不是上天安排给我们的缘分吗?我不知道我这一走,又要等到几时才能再见。面子,在她面前又算什么? 就在我犹豫的片刻,面摊老板又催促了两声,我才讷讷地转过身。她还是那样美好,即使在这个树影斑驳的小巷,即使看不清她的面容,我也知道她是那样的美好。 我轻声叫了一声秀秀。 “阿凤?”她很意外,人跟着站了起来,“你怎么在这里?你不是在戏班吗?”丁建国也跟着她站了起来。 “我离开戏班了。”我说。 “为什么?” 我心里突然觉得很委屈,我不顾一切地来找她,她却什么都不知道。我什么都不能对她说。这一场自编自导自演的戏,就连观众都只有我自己。最后谢幕了,我还得找一个冠名堂皇地理由安慰自己,说服世人。 “我……我想来这看看,来看看你,我还没有找到工作,钱包弄丢了,又忘了你的地址。”我说。 “你这个傻姑娘啊!”她似乎想说点啥,又不知如何说下去,扫视了一下周围的环境。面摊老板见我们相识,也没说什么,只在煮着那两碗担担面。 “那你现在就在这面摊工作?” 我低着头,没有回答。算是吧,但没有工钱,也不是长期工作,而且我害怕我一说是的话,她就没有理由理我了。我们这么艰难才能够遇见,我需要很多的时间,来看着她,来爱她,我怎么舍得就这样擦肩而过呢。于是我抬起头看她的时候,眼里蓄满了泪水。 她轻声叹了一下,没有说什么。我轻轻抽噎了一声。好半晌,我们都没有说什么。我想起离开之前给她绣的香囊,我还随身带着,便在包袱里翻找出来给她。 “上次你说很喜欢那个香囊,我后来去找阿麽学了,本来想等你大婚的时候送给你,你看看喜不喜欢?” 那个鸳鸯戏水图案的香囊,原本用作结婚礼物也该是应景应情的,只是在这个漆黑的小巷子里在这种不期然地情况下拿出来,倒有些违和了。毓敏秀似在低头算计着什么,只轻声道谢,没有多话。 丁建国从她手里拿过香囊,就着微弱的灯光看了看,赞道:“没想到你手法还真不错,真是人不可貌相。” 这话似是褒来又似贬,我只轻轻一笑,没有回话。气氛有些冷却,只剩下一锅热汤咕咚咕咚地冒着泡,所幸面摊老板很快打破了这沉默。面已经下好,他端上桌,招呼他们坐下,但毕竟失了吃面的兴致,毓敏秀几乎是未动一筷。 她又问了我一些关于戏班的问题,我都一一告之,说到戏班可能会在台北常驻下来,她眼里的精光一闪而过,复又黯淡了。 “还没有问过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大婚呢?还在戏班的时候说是延期,后来我没等到时间就离开了。现在竟然再遇到了,定要告诉我个时间,到时候我一定会去的。”我说。 丁建国回道:“就定在十月十号了。到时候一定要来啊!” 我下意识想到了十全十美,真是好意头啊!“真是个好日子。”我说。 丁建国嘿嘿笑了两声,“时间紧迫了点,是因为之前有些事情耽搁了,现在解决了,就想着赶快把婚事办了,之后说不定又得忙成什么样子呢。”好像一说到他的工作,江建国就不知不觉话多了,字里行间都透着一股意气风发。 我偷瞟着毓敏秀,只见她低着头忽而抬起来,看着丁建国问道:“婚礼还有好多事没筹办好呢,不如阿凤你去帮帮我吧。我妈妈她身体不好,爸爸又一直在忙着,我一个人实在忙得够呛。” 问的是丁建国,话却是对我说的,我和丁建国均是一愣。丁建国没说什么,我也不知道回什么,便只沉默着。她又说道:“阿凤你刚才不是说还没有找到工作,钱包又丢了吗?” 我仍是低着头没有回话,于是,我就这样去了毓家。 ☆、第 22 章 毓家是个殷实的小康家庭,同我想象的一样,干净精致,并不十分宽敞。中国人的传统婚姻观讲究门当户对,若是大富大贵之家又怎会让毓敏秀嫁给一个戏子之子。毓爸爸是个裁缝,听说年轻时候也曾是歌仔戏演员,只因做戏太苦,后才改了行,经营一家成衣店。毓妈妈在店里帮忙。毓敏秀有个做医生的哥哥,叫毓敏成,比她大十岁,结婚后搬离了毓家,与妻子一起居住。 当我怀着喜悦的心情坐在毓家舒服的沙发上时,突然从房间里走出来一个一模一样的毓敏秀,我的震惊是可想而知的。我几乎怀疑我因为太想念她而产生了错觉,连毓妈妈给我倒了一杯水塞到我手里也浑然不察。我的眼睛只是紧紧地盯着她。她有着和毓敏秀一模一样的五官,浓密的大波浪卷随意的散在肩上,穿着一件宽松的居家服装,却掩不住窈窕玲珑的身材。她的眼睛是勾勒出来的桃花眼,淡淡的绿色的眼影,魅惑而邪气,一挑眉仿如撒开密密情网,勾获人心,让人无力招架。 那眼神,让我瞬间分辨出了她不是毓敏秀。毓敏秀虽也化着淡淡的眼妆,眼神却恬淡而澄澈,而不是这么犀利的,赤[裸裸的,像一把无形的利刃,冰冷地透着一股不怀好意。我讷讷地收回目光,垂眸看着坐在身旁的毓敏秀,心仿佛一下跳回到了原位,安定而真实。 那女子见到我微微蹙着眉,碰地一声将房门带上,边走边问:“阿秀,这是谁啊?”她的眼神毫不客气的上下打量我,嫌弃地微微蹙眉,隔着沙发和茶几的距离,我甚至可以看见她皱紧好看的 分卷阅读27 分卷阅读27 分卷阅读28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28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28 鼻翼,控制自己的呼吸,好像我的到来使整个房间的空气都变得酸腐不堪。 我猛然想起担仔面老板之前跟我说的话,脸一下红了,头便埋到自己胸前再也抬不起来了。眼光只能看到她的居家拖鞋夹脚式拖鞋吧嗒吧嗒地移动,坐到毓妈妈旁边。 “是阿秀的朋友,叫……叫……”毓妈妈努力地回想,刚进门的时候毓敏秀曾介绍我给她,但她没记住。 毓敏秀忙接过话头,“姬鸣凤啦!妈,你这么年轻,记性这么不好哦。”说着还用手敲着自己的脑袋。 “这孩子……”毓妈妈略微嗔怪,“嗯,叫阿凤。阿凤啊,这是阿秀的姐姐,叫阿英。” 我一抬头就看到那股审视的眼光在打量我,只轻轻微笑示好。 “阿凤就是话不多,这孩子太乖巧了,是哦妈?”毓敏秀说道。 我抬起头来,不知道回什么,不能四处乱看,又不能低下看,便只能看着坐在对面的毓妈妈和毓敏英。虽是一奶同胞的孪生姐妹,气质却截然不同,一个冷得像冰,一个柔得似水。毓敏英似乎并不介意我的眼光,涂着艳红色指甲油的手指拿起茶几上的遥控器打开了电视,头微微偏在毓妈妈肩膀上,一双媚眼却直勾勾地盯着丁建国。 那眼神令我极不舒服,以至于后来他们又说了什么我完全不记得了,只记得那个眼神好像从头到尾都没有从丁建国身上移开过。那眼神,我并不陌生。因为我也常常那样看着毓敏秀,那种满含爱慕又带着深深的嫉妒与怨恨的眼神。她爱丁建国这样的念头突然闯入我的脑海,她爱丁建国,那秀秀怎么办? 我看向毓敏秀,她像是什么都不知道一般,安静温和地坐着。嘴巴一张一合,好像在说什么。毓敏英已经离开毓妈妈的肩头,静静地看着毓敏秀。后来她站起来,把丁建国送出门。丁建国一一向众人辞别,礼貌周全。毓敏英回了房间,毓妈妈叮嘱毓敏秀好好照顾我之后也回了房间。房子里就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 当我终于躺在毓敏秀的床上,穿着她的衣服,闻着房子里属于她特有的芳香,我从彻底从这场恍惚中醒了过来。我拥着她的棉被,闻着被子里的芳香里,心里又甜蜜又酸涩。我这么努力,终于来到她的身边。我爱的这个女人,就在隔壁,安静地入睡,均匀地呼吸,我的每一次呼吸都带有她的味道。这里的一切,都是她的印迹。我的眼睛贪婪地看着这房子里的一切。她的床头有一张桌子,桌上堆放着一摞海报,都是时新的电影海报。旁边是她梳妆的盒子,另一侧放着几本书,上面隔着一本淡绿色封面的记事本,被一支原子笔的笔帽夹着。 我下意识认为那是她的日记。好迷糊的女人哦!我在心里暗叹,她怎么就那么放心我呢,不知道我有多爱你吗?不知道我多么想知道你的一切的吗?我的手小心翼翼地伸了过去,那上面似乎还带着她常年书写的温度,像脉脉流水的岁月。 纸是象牙白的白纸,笔是非常普通的原子笔,淡蓝色的透明笔壳,隐约可见里面绘着可爱卡通图案的笔芯。我拿着它,想象着多少个夜晚毓敏秀就这样坐在桌旁,静静地书写。恋爱的甜蜜,工作的烦忧,生活的感悟,不知道她笔下会不会有我呢?又不知她笔下的我是怎样的呢?我心里竟涌起了一股淡淡的期待。她是否也会像我想念她一样的想念我呢?或者哪怕只是一点点也是极好的。我一厢情愿的想着,打开了那本记事本。映入眼帘的事实让我心里的痛意一点一滴蔓延,像一只无形阴骘的巨掌揪着我的心脏,越揪越紧,好似要拔出胸膛似的,痛得我几欲窒息。 那纸上满满一纸写着丁建国的名字,潦草的,重叠的。我不知道这里面到底浓郁了多少相思最后才简单地汇成这三个字,没有千言万语,没有华丽诗句,这三个字,便是全部。我无力地合上记事本,将笔小心地夹好,放回去。没有我,没有关于我的一丝一毫,也没有别人,她的故事里只有丁建国。冰凉的夜风似乎想挑开厚重的窗帘,几经努力之后,窗帘只是轻轻晃动了一下又重归于沉寂,就像一枚投入无底深湖的石头,惊起一丝丝涟漪罢了。我知道她爱他,我这样告诉自己,我从见她第一面就知道了,但是没有人说知道了就不会痛。我不顾一切地来了,仍然走不进她的心里,因为那里,早已有一个男人住下。 一整个晚上我都在半睡半醒之间辗转难眠,我仿佛梦到我们初见那时她笑哈哈的听我说糗事,羞涩的说我好流氓,我手把手的教她练枪,我们一起去路边的草地摘野菜。一切都好好的,但她又突然跟我说她要结婚了,我晴天霹雳,求着她不要走,哭着喊着,但她还是毅然决然地走了。我的眼泪沾湿了她的枕头。 醒来之时,天已经透亮,清晨的阳光努力的从窗帘缝中挤下来,将整张梳妆台都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色光晕。我的额上都是冷汗,我喘着气一眼就看到了书上的那本记事本。也许曾有一天,她也在害怕失去的惊恐中醒来,如我这般。我想起毓敏英直勾勾的眼睛,那么魅惑的眼神,最初为什么没有看上他呢? 毓敏秀。 我低低念着。 三个字,我仿佛用尽毕生的力气才启开唇齿轻轻逸出,心里莫名的揪痛让我大口大口的呼吸。我实在是不够大度,可以心平气和的把你交到他手里,可以若无其事的祝你新婚幸福,我的心,它会痛。但是痛,我便只能任由它痛着。我无能为力。我坐了很久,调匀了呼吸,才静静地起身出了房门。 ☆、第 23 章 客厅里坐着一个男人,正在读报纸,听见动静,从报中抬起头来朝我微微一笑。五十上下的年纪,穿着一身深灰色剪裁得体的中山装,整个人显得既精神又挺拔。很干净的五官,戴着一副金边眼镜,松垮垮的架在又高又直的鼻梁上,整张脸看起来斯文又英俊。他笑的时候,嘴角微微上扬,勾成一抹上弦月,隐隐能够看见毓敏秀的影子。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毓爸爸,比我想象中的干净温和。 “醒了?”他说,声音略带沙哑,和毓敏秀像极。 “叔叔早上好。”我脆生生地叫道,从小到大乖戾内敛的个性,让我再找不到其他词语。 毓爸爸微微点头,没有回话,只是嘴角的弧度越发上扬了一些,抬手扶了一下他几欲滑下鼻梁的眼镜。性子淡淡的,透着一股精明睿智。 毓妈妈也一改昨日不冷不热的性子,笑着向我打招呼,让我有些无措。我轻声应答,让自己尽量表现得乖巧可爱。走进卫生间里,我才深深地舒了一口气。似乎天生就带着这样的肮脏腌臜,只有在卫生间这种带着同等性质的地方才能得到暂时的缓解和释放。我拧开水龙头,掬 分卷阅读28 分卷阅读28 分卷阅读29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29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29 了一捧水泼向脸上,冰凉的触感才渐渐止息我不安的内心。其实他们都是好人,都很善良,我却莫名的不自在,好像随时都会从裤兜里掉出一两件毓家的宝贝似的。我抬手,将下塌的嘴角抬了抬,换上一个甜美的微笑,走出了卫生间。门外,毓敏英不耐烦的手正欲落下,遇见我微微一顿,从我身边挤了进去。 毓敏秀已经起来了,正在厨房里忙活。一时间,厨房里传出一阵锅碗的声音,然后毓敏秀叫我们吃早餐。毓家的早餐如今说来很是平常,只是简单的油条豆浆外加几个茶叶蛋。在戏班,我们吃的大多都是米粥和包子。 毓爸爸一边吃着油条,对毓敏秀说道:“阿秀啊,婚纱我已经赶得差不多了,你待会得空去店里看看。要是还有什么不合适的地方,我再改改。” “知道了,那我待会和阿凤一起去看看。”毓敏秀应道。 毓爸爸轻轻嗯了一声,没再说话。之后毓妈妈收拾了碗筷,我们和毓爸爸一起出门了。毓敏英只说了有约,并没有帮毓敏秀准备婚礼的事,毓妈妈似是宠溺地责备了她两句,便也没话了。 毓爸爸的成衣店离家并不太远,只走了两个街口就到了。店面很小,两面墙壁上挂着一些做好的衣服,角落里还放着一台缝纫机,上面还堆放着一些制衣剩下的布料,所以显得有些拥挤杂乱。两排成衣中间有一个用窗帘隔开的换衣间。毓爸爸把婚纱交给毓敏秀,毓敏秀就进去了。 在过去我的认知中,裁布制衣做出来的衣服都是那种两袖宽大、腋下恨不得长到腰上的衣服,或者是一脚长一脚短又掉裆的裤子。我从没有想过毓爸爸的手艺那么好,这些成衣看起来竟还有些款式,收腰提肩倒是似模似样,更令我想不到的是,毓爸爸似乎技术更胜一筹,专门为自己的女儿出嫁缝纫嫁衣。 不一会儿毓敏秀忽然掀开换衣间窗帘一角,朝我轻轻勾了一下手指,道:“阿凤,过来帮我一下。” 我不明所以地走进去。那个换衣间很小,几乎只容纳得下一个人转身的距离。我一进去,几乎就和毓敏秀贴在一起了。她背对着我,后背一大片白皙的肌肤裸露在我面前。 “帮我拉一下,我够不着。”她说。 那是一件后背拉链的婚纱,因为腰束得很紧,所以拉链开到了腰上,又因为腰束得太紧,所以毓敏秀只拉上去了一点点。我的手拿着那条拉链顺着她的后背慢慢地往上拉,几乎能感受到她后背的温度。因为指尖那里,微微发热。她很瘦,两块蝴蝶骨很优美,衬在白色的婚纱下,直觉得就要羽化而飞了。她的脖子很美,略微低着头能看到清晰的脊椎骨延伸入发际线。有几小绺头发散下来,说不出的风情。我慢慢拉着,终于拉到尾了。 “好了。”我说。脚下却是没动。她一转身,几乎和我撞了个满怀。我急忙道歉,从那个小小的换衣间里出来了。她紧跟着出来,我这才看到了前面。 婚纱是圆领的,露出她圆润的锁骨。锁骨下面是两抹浑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裸露得部分有点多的缘故,直觉得那两抹浑圆饱满无比、娇艳欲滴,让我想起树上硕大红润的苹果来,大抵都是已熟透待摘的状态,竟也一样的惹人垂涎。腰肢细极,堪称不盈一握,被腰封很好地衬托出来了,越发显得胸前那两抹浑圆饱满无比。袖子是泡泡袖,两截手臂像两截洁白的莲藕。五指纤纤,手上戴着和婚纱一样质地的手套。裙叶散开,被她提在手里,露出纤巧白皙的小腿。真是很难想象,这样一件婚纱竟只出自一人之手。 “真好看。叔叔真厉害。”我恭维说。 毓爸爸也是得意,看着她笑逐颜开地赞道:“嗯,是很好看,差不多了。” 毓敏秀转个两个圈,略微提着裙叶走了两圈,又觉得真正婚礼的时候是要放下来的,前叶正好落在她的脚踝上,不沾地,又隐隐生风,后叶拖地,一段长约一米的距离,显得身姿高挑摇曳,最后满意地说道:“还是爸爸的手艺好,很适合了,不用再改了。”她撒娇似的抱住毓爸爸,“爸爸最后这段时间辛苦了,现在可以好好休息了。” 毓爸爸宠溺地看着她,“还不行,还有头纱没做。” “头纱简单嘛,以爸爸的手艺,那还不是一眨眼的功夫。” “你就会得了便宜卖乖。”毓爸爸嘴上始终笑着。 我想着真好啊,古有慈父为女出嫁酿制女儿红,今有毓爸爸为毓敏秀亲手缝纫婚纱,所谓慈父也不过如此了。 之后毓爸爸说为了不让我们影响他赶进度,催着我们离开了成衣店。那时候已经是准备婚礼的后期,并没有像毓敏秀所说的忙不过来需要我帮忙,而只剩下一些琐碎的事,有时候毓妈妈会帮衬着,有时候衣店里忙,就只剩下我和她了。我每天陪着她奔走,日子忙碌而充实。 在这忙忙碌碌的日子里,毓敏秀竟还记得我初到台北,带我去游了中正纪念堂。那时候我的感动是无以言说的。从大中至正牌楼上远望纪念堂,真是气势雄伟。那些白色大理石墙体,蓝瓦金黄琉璃宝顶的建筑,让我忍不住赞叹整座建筑的气象万千和台北的高速发展,也难怪丁建国不愿意回去继承那个常年游走于山野乡下在穷乡僻壤间出力卖力的戏班了。那时候,我还渺小得甚至第一次踏足台北这样的大都市,我还贫穷得没有相机,没办法记录下这美好的一刻,就只能深深地印在记忆中了。只是后来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里曾是丁建国服役的地方。他们谈恋爱的时候曾在那里留恋过无数次,我又分不清她带我游览那地究竟是为我这个初来乍到者做导游,还是在走进婚姻殿堂之前纪念她恋爱的点点滴滴了。 丁建国第一天的时候来过一次,大抵是见毓敏秀有人陪了,竟放心得再没出现过了。只偶尔听说那时候他的公司风生水起,有一个国外回来的朋友想要加盟,正商量着扩大经营的事情。那时候,他是爱情[事业双丰收,春风得意。毓敏秀很通情达理,从没有抱怨过一声。婚礼就这样在我们的忙忙碌碌中不早不晚地来了。 ☆、第 24 章 一九八零年十月十日,是毓敏秀和丁建国大婚的日子。双十取自完满之意,婚礼在台北的世纪大酒店举行。同时,我迎来了自己的十八岁生日。 凌晨五点半时,化妆师就上门了。那是个浓妆艳抹的老女人,画着暗色的眼影,显得眼窝很深,薄薄的嘴唇涂着火红的唇脂,妖艳而媚俗,但化妆的手法极为老练,不到半个小时,毓敏秀原本清丽姣好的面庞在她手下,就像一朵迎风绽放的娇花,婀娜多姿,光彩照人。 我站在窗边静静地看着,房外时不时传来一阵开门关门的声音,喧嚣喜庆的一天就这样 分卷阅读29 分卷阅读29 分卷阅读30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30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30 来临了。三五个女人妆容艳丽的女人哄闹着进房,嘴里说着恭维祝福的话,一会又出去了。楼下接着传来一阵振聋发聩的炮竹声。我挑帘向下眺望,十二辆礼车娓娓而来,车上贴着大红的喜字,粉红色的纱绸缠绕着一棵由根至叶的竹子,根上挂着葡萄。打头的车上,两个同穿结婚礼服的小人傲然挺立,随风瑟瑟起舞。车在楼下停住,胸戴佩花的丁建国从车上走下来,手中拿着捧花,脸上笑意款款。 单从长相上看,丁建国除了身高稍矮之外,体形还算匀称,五官端正,短短的板寸头显得干练霸势,与时兴流里流气的长头发不同,一身墨黑色的新郎服很合身,老成持重。单从长相上看,他们很是匹配。我默默地收回目光,踱出房间。 厨房里,毓妈妈正在准备毓敏秀出嫁前的最后一顿姊妹餐,毓爸爸在帮她。我淡淡地扫了一眼,走向客厅。沙发上三三两两的坐着几个人,毓敏英坐在她们中间,仍然画着绿色的眼影。门口,三五个伴娘严阵以待地堵在门口。 “来了来了来了!” 女人们叽叽喳喳地声音提醒了我丁建国来了。沙发上坐着的女人们箭一样簇拥着毓敏英走过去,堵住了门口。这轰轰烈烈的送亲仪式我还是第一次,以前只零星听人们讲过娶亲的男人要过五关斩六将才能抱得美人归,我想这大概就是了吧,要跨越这水泄不通的人山进得屋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或可瞥见毓敏英的身影。已是十月的天气,她仍穿着一件宝蓝色后背深v的连衣裙礼服,露出一背光滑白皙的肌肤。我有一瞬间的恍惚,以为见到了初识的毓敏秀。 如果娶的是毓敏英该多好啊!我心里暗暗这样想,只听一个甜美的声音调戏道:“新郎官,准备好了吗?过关可不容易哦。” 这是讨喜。门外传来两声愉悦的憨笑声。那女人嗖了嗖嗓子,朗声问道:“第一个问题,你是什么时候爱上我们毓敏秀小姐的?” 这正是我想知道又不敢问的,那么深刻的思念该是有一段缠绵悱恻的爱情吧。 “你不会是忘记了吧?”另一个女声,戏谑中又不免有些幸灾乐祸。 “没有没有,”丁建国反驳得倒是很迅速,只是反驳之后又再没了下文。我不由踱向门口,偷瞟了一眼。光鲜亮丽的衣着间只留着一条窄窄的门缝。 “既然不是,那你说啊!” “是两年前。”这句话,丁建国回答得很轻,我几欲听不到,便又凑了凑。肩上冷不防地搭上一只手,吓了我一跳。我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毓敏秀制止了。她的手附在我的唇上,冰凉冰凉的,带着一股浓浓的香味。婚纱裙叶被她抱在怀里,露出一截小腿和好看的玉足,趾甲新染上粉红剔透的甲油。她朝了我笑了笑,紧张地盯着门口。 女人们很兴奋,没人注意我们,又大声吼道:“在哪里呀?大点声,不然我们新娘子听不到哦!” “在餐厅!”丁建国跟着提高了音量。 “当时,我们新娘子做了什么,让你爱上她?” “当时,”丁建国的声音又降低了,大概是在回忆,“当时,阿姨正在给我介绍相亲对象,她就陪着阿姨一起来,安静地坐在旁边,看似很温柔,一双眼睛调皮而灵动,眨巴眨巴地望着我。那时我还在当兵,很忙,那些姑娘很多都只见过一次,相到后来就只记住了这张脸。” 原来是这样。 原来没有所谓的一见钟情缠绵悱恻,爱情,源自一张熟识的脸。 我转头望向毓敏秀,却见她紧抿下嘴,脸色苍白,清丽的脸庞分仿佛笼罩着一层雾气,如同黑玉般温润的眼睛好似失去了生气,又流动着一股浓浓的哀愁。 “你没事吧?”我担忧地问道,敏感地察觉到丁建国那段话似乎出了问题。 “没事。”她微微摇头,抱着婚纱的手松开了些。 女人们仍在吵吵闹闹。透过怔愣的人群,我依稀可以看见毓敏英站在人群里,淡淡扫了一眼,嘴角挂着浅浅的笑,似戏谑更似嘲讽。我下意识地以为,她听懂了那话里的玄机。我反复揣测,又想不出有何不妥。 “新郎官,只要你大声对新娘说三声我爱你,我们就放你进来。新娘子可还在房里哦,大点声她才听得到。”话虽如此,手上却有意无意拉开了半边门。这讨喜似是要结束了。 门外,丁建国憋得涨红的脸,急欲推门进来,又被众女子倏地一下合上,哄笑着道:“想进可以,只要你说三声新娘我爱你就可以了。” 毓敏秀最终没有等来那一声我爱你,丁建国男大当婚也是头一遭,他的脸从双颊都到脖根都泛着潮红,急促地喘着粗气。他大概是太害羞了。最后女人们每人收下一份九百九十九块的红包礼就让他进来了。 毓敏秀只是静静地看着他,嘴角噙着浅浅的笑,只那眼里浓浓的爱恋与哀伤,却怎么都化不了了。丁建国笨拙地将捧花交到她手上,叫了一声阿秀,就只剩下这含情脉脉的对望了。不知是谁突然使劲推了丁建国一下,才终于搅开这浓稠的深情。丁建国趔趄一步,差点跌倒在毓敏秀脚边,身后的众人爆发出一阵欢呼声。 毓爸爸表情有些冷漠,大抵是对丁建国那句没有出口的表白有些不满,嘴角只挂着一弯浅浅的笑。毓妈妈倒是极为满意,一番诚恳祝福之后笑意盎然地将两人送出了门。 楼下,十二辆礼车列队等候,司机候在车旁。毓妈妈端着一盆水跟在后边,待他们上车离去之后水倾盆而出,眼泪才后知后觉的落下来。 “好了好了,女儿这是长大了嘛。”毓爸爸抚着她的背安慰,望着渐行渐行的车队,眼中也蒙上了雾气。 “我就是想起阿秀小时候,身体比阿英差,一岁多了走路腿还老打颤,常常嗑得鼻青脸肿,还时常生病。有一回半夜烧得直说胡话,你又不在,我背着她到处求医,第二天才退烧,差点吓死我了。这一眨眼,竟比阿英嫁得还早。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以后就是人家的人了。”毓妈妈絮叨着,又看向身边的毓敏英。 毓敏英只是呆呆地站着,望着,什么也没说,最后傲然地一转头,回屋去了。车队越驰越远,越变越小,最后变为视野里的一条小黑点消失不见了。毓爸爸搂着毓妈妈的肩膀,招呼着我们上车前往世纪大酒店。 世纪大酒店巍峨庄严,大门被色彩艳丽的彩带缭绕,大红的喜字贴得到处都是,一派喜气洋洋,就连门前的工作人员都显得异常精神,丁建国给足了毓家人面子。我坐在窗边的位置。这场婚礼越盛大越色彩斑斓,对我来说就是更深沉的丧礼,祭奠的是我早早夭折的爱情。于我而言,所有的艳丽都只是虚伪的表象,世界的本 分卷阅读30 分卷阅读30 分卷阅读31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31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31 质只剩下灰暗。 不时,便有司仪上台主持,请上贵宾,恭贺新人。 所谓的贵宾是一位姓马的司令,据说是丁建国服役时的长官。后来丁建国役满下海,他很惋惜,不过人各有志,也只好天高任鸟飞了。身材臃肿的马司令携着美丽的少妇上台,在麦克风前说了几句陈词滥调的溢美之词就下台了。后来司仪又说了些漂亮话,毓敏秀在结婚进行曲悠扬的曲调中携着毓爸爸的手臂走了进来。她走得很慢很优雅,脸上始终挂着淡淡的笑,一步一步走进幸福的殿堂。丁建国就在尽头一脸笑意盎然地等着她。他们一定在对视,虽然我看不见。我躲在厚重的窗帘后面,接着传来毓爸爸低沉坚定的声音。 “首先,要谢谢大家远道而来参加小女的婚礼,今天是我女儿毓敏秀和丁建国先生大喜的日子,谢谢大家。谢谢大家的祝福,相信有了大家的祝福,这对新人在今后的婚姻生活中一定恩恩爱爱平平坦坦,在这里,我也奉上我的祝福,祝福你们白头偕老恩爱有加。但是有一点,我却必须要在今天这个隆重的场合里提出来,希望丁建国先生能给我一个承诺,也希望众位能做个见证。”他顿了顿,似是给众人一个反应的时间。我从窗帘后面走出来,见他站在麦克风前,扫视着大家。 “大家都知道,丁家人是唱歌仔戏的。我们毓家虽不大富大贵,也并非我对做戏人有成见,我原来也曾演过歌仔戏,深知其中不易,做戏的辛苦不是每个人都能承受的,所以我坚决不能让我的女儿走上这条路。说我疼爱也好霸道也罢,我就只有一个要求——不能让我的女儿回到民乐社,回去做戏。你能做到吗?” 毓敏秀略微低着头,看不清什么表情。场下有些骚动,不懂内情的人们议论纷纷。半晌丁建国才从毓爸爸的手中接过麦克风,缓缓的转过身面对众人。麦克风因为晃动而发出沙沙的响声,让我有一瞬间的耳鸣。 “今天,就请大家做个见证,我丁建国以我的名誉发誓,有我一日,绝不让秀秀回到戏班唱戏,我此生会一心一意对她好,只爱她一个。君子一言,快马一鞭。”他坦坦荡荡地望着众人,毫不怯懦与退缩。 很奇怪的,我的心突然很平静,我一直等待的汹涌澎湃的悲伤竟然没有如约到来。或许,终于见证了这一刻,终于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没有了奢望和企盼,心反而不再煎熬了。只是年轻的生命,一个不懂苦厄,一个轻许诺言,未经过人生痛苦的洗礼又怎会知晓人生百态,年轻的承诺更像一纸没有保质期的空头支票,又怎么兑换来幸福? 酒宴不时就开始了,毓敏秀和丁建国端着酒杯游刃有余地行走穿梭在众宾朋之间。她的脸一片酡红,像一枚成熟的苹果,她笑意盈盈身影款款,像一个轻灵跳跃的舞者,手中的酒杯空了又满满了又空,那杯子的边缘上是一圈淡淡的红色唇印。 那时候我根本没有能力想到其他,就沉沦了下去。也许我还提醒了自己,不可恋杯,不可贪醉,不过已经记不清了。最后的记忆定格在那个杯子的边缘,一圈淡淡的红色唇印,我轻轻地自己的将嘴唇印了上去。温热的酒温,入喉时炽烈的灼烧,像情人滚烫的眼泪。我一杯一杯的饮下,如同饮下这段艰涩的爱情。 ☆、第 25 章 后来的故事大概就是王玉桂找到了我,不过那时我已经神志不清,也可能昏迷不醒。宾朋散去之后,我这个买醉的独行侠无处可去就留了下来。从未饮酒的我一下子灌了太多白酒导致酒精中毒和轻微的胃出血,在医院洗胃观察了一晚上之后,第二天就出院了。如今想来已经很模糊了。我醒来之时,是下午,周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药水夹杂着淡淡的酒精味,有点刺鼻。我刚一掀被,身子又无力地摔回床上。脑袋晕晕沉沉的,额中间突突的跳动,喉中干涩生疼,腹中灼烧苦涩的感觉似乎还未来得及散去。 我艰难的咽下一口唾沫,只觉得喉中如刀片划过,割出一股淡淡的腥甜。帐顶上因为雨水漏湿形成一块肮脏的黄斑,中间隐约可见星星点点的蚊蛾的尸体。若不是阳光明媚从小小的窗户外毫不吝啬的倾泻下来,把屋内烘托得一片锃亮,让我看见正对着床的一扇年代久远的木门,我真的以为自己只是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什么台北,什么毓敏秀,什么婚礼,统统都只是个不太美妙的梦。梦醒了,我还躺在妈祖庙外的小板床上,活在自己狭隘的世界里。 我强忍着不适从矮矮的木板床上起来,床前的地上有一块肮脏的污迹,我小心地越过它,开门出去。门外是一条阴暗的走廊,相隔不远就有一扇小门,鳞次栉比就像学校里的宿舍,只在长廊尽头泻下一点偷闲的亮光。我循着长廊来到外面,景象才豁然开朗。 空旷的院子里,三两个年轻的学员在苦练腰腿功,围成圈一下一下练习朝天蹬,汗水一滴一滴地沿着年轻的脸孔落下,渗入土地里。这些人我见过,却从未记得他们姓甚名谁。我努力地搜寻着王玉桂或者徐红的身影,没有找到。三三两两的阳光照下来,投射在斑驳倾坯的墙根上,那里堆放着一些用久了的断枪断棍和其他陈旧的道具,阳光照在上面形成一片片晦暗的千疮百孔。 我恍恍惚惚的,好像真的只是做了一个梦。我扶着门框,站在檐下的阴影里,十月的台湾阳光依然明媚耀眼。明亮的阳光在屋檐之外折射出一种令人晕眩的光彩,温和的风带着十月的台湾该有的温度迎面吹来,然后我就那样毫无预兆的栽了下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身边就有了王玉桂。她还是很温柔,没有问我后来发生了什么事,又怎么会出现在婚礼上。也许她知道,不过不重要了。她看着我的眼神很复杂,有同情有仁慈有悲悯,或许还有怜爱,我不确定。 我说:“我做了个梦。”我的头还是很痛。 “你病了。”她淡淡地回答我。 哦,是吗?我心里这样想。可能是的。在我十五岁的时候就已经确诊无误了,如今大概已经病入膏肓了。 “医得好吗?” “你好好睡一觉,很快就好的。”王玉桂安慰道,似乎还叹了一口气,我听不清。她帮我掖了棉被,又被我掀开了。她就没有再坚持,叮嘱我好好休息就出去了。 我黯然地点头,抬手摸上自己的额头,热乎乎的,全身都冒着腾腾的蒸汽。身上黏黏腻腻的,好像连血液都变稠密厚重了。我记得倒下去之前,天气也是暖暖的,大概我真的只是做了一个梦,梦里面我遇见一个美好的女子,奋不顾身的爱上她,千里迢迢的找寻她,最后眼睁睁地看着她嫁做人妻。多么荒唐的一切,怎么可能不是梦呢。这样想着,我竟然痴痴笑了 分卷阅读31 分卷阅读31 分卷阅读32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32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32 起来。 我又回到了戏班。没有人觉得不妥,好像我只是请假离开了几天。大概是王玉桂没有宣布我离班的消息,她好像看准了我会回来一样。这个女人看起来温柔善良,却实实透着精明,难怪丁永昌不在的时候,她把整个戏班管理得有条不紊。我以前竟从没想过这个问题。 丁建业的出现终于提醒了我我还有一件心事未了。算算时间,小黄的狗仔应该出生了。在我最艰难最孤独的日子里,它一直都陪伴我。新的生命会带来新的希望。我满心欢喜地向丁建业询问小黄的情况,但丁建业嗫嗫嚅嚅的表情让我隐隐觉得出事了。我急得一下子抓住他的手,他也就任由我抓着,只眉头紧紧地拧在一起。 “是不是小黄出什么事了?它怎么了?” “不是,它很好。”他急忙解释。只是眉头还是拧着。 我顿时泄了口气。 “只是我没有把它带过来。” 他的声音低下去,但我的声音却尖了起来,“为什么?” “它快生了,阿母说它肯定经不起这一路的颠簸了。” 竟然是王玉桂,她怎么会不懂得十月怀胎的艰苦,她怎么忍心在它临盆的时候抛弃它!她不知道那条狗对我很重要了吗? 我冷睨着,一字一句咬牙切齿地说道:“你们怎么可以这么残忍。”那时候我甚至分不清我这浓浓地恨意究竟来自何方。丁建业仍在喏喏地狡辩:“不是残忍。我们也是为了它好,它当时的情况已经不适合奔波了,何况只是一条狗而已,你何必如此耿耿于怀。” 他说得好轻巧,一条狗而已。或许它曾经是一只流浪狗,但我照顾它这么久,它陪伴我这么久,早已经是我生活里最要好的伙伴,怎么可能那么轻巧地重新做回一只流浪狗就算了。初见那时它掌心的肉垫都脓化了,它一瘸一拐地走着,我用石片刮下它掌心的烂肉它都很少哼哼唧唧。它俨然已经是我的朋友我的亲人,为什么他们要连我最后的所有都要剥夺。 “那条狗我们已经收留它很久了,也算仁至义尽了,它本来就是一条流浪狗,重新做回条一条流浪狗又怎么样。”丁建业仍在絮絮叨叨着。在他的逻辑里,这是很理所当然的。我已经气得再也说不出一句话。为了避免我做出什么不理智的行为,我急忙将他赶出了房门。 如果你曾经一无所有,我给你十块钱再问你要回来,你觉得会一样吗?就好像你曾经是一个人,后来爱上一个人,再后来你失去她重新回到一个人,这怎么可能一样呢? 或许因为曾经有过陪伴,我竟然开始不习惯这么冷清的日子了。我听人说过,狗是最忠诚的动物,一生只会认一个主人,就算被抛弃了也会站原地一直等着,希望主人有一日会回来找它。我抱病回过小镇,但小黄已经不在了。人去灰落,物似昨非。我不知道它是否重新找了一个好心的人,又或者每日奔走在各个饭店和垃圾桶之间找食,喂饱它可怜的小狗仔。我们的缘分在我决定抛下它的那一刻就已经彻底结束了。 后来丁建业为了表示歉意,在台北的宠物店里买来一只小狗,说是国外的品种,很名贵。它的尾巴很短,全身肉呼呼的,长着长长的毛,干净洁白。它跑起来全身的肉都在颤,叫声很小很尖锐,看上去乖巧可人。但我没有接受。这辈子或许我只会养小黄一只狗,不关乎它多名贵或多漂亮,它只是乡下的一只土狗,一条腿是瘸的,只是因为它让我产生了一种惺惺相惜之感而爱护它罢了。而这些,永远不在丁建业的理解范围。丁建业的那只外国名狗转送给了林佳喜。林佳喜欢喜得不得了,大家都赞那狗乖巧可爱,夸她机灵可人,她便每天抱着那只狗在大家面前晃荡。 身体康复之后我恢复了花旦的生活。每天练功唱戏,日复一日。大概生了一场重病,多多少少稀释了灵魂里绝望的成分,日子轻便许多。只是从那以后,我的体质愈发变差,偶有个风起云落就会伤风感冒。 戏班逐步走上正轨。戏班的人都在忙着接受从乡下到大都市的转变。我们有了宽敞明亮的演出舞台,有了四人一间的小宿舍,不再需要随便搭就的浴室。演出安排得秩序井然,丁永昌不用再四处奔波了,也有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打理戏班,一切朝着美好的方向前进。在这个浮夸聒噪的年代,歌仔戏作为民族传统的戏曲,总归也算蒸蒸日上。 一九八一年的冬天,台湾遭受了有史以来罕见的风雪,强大的寒流夹着充足的水气袭过岛上,小小的岛屿如雨中浮萍飘摇不定。一整个冬天,除了年底的庙会,戏班几乎没有演出。我躺在矮小坚硬的木板床上,听着窗外肃索的寒风呼啸,裹紧自己的寒被仍是瑟瑟发抖。那年的冬天过得异常艰难,我为了还王玉桂的医药费,几乎攒下所有的份子钱,就连寒被上那件缀着小碎花的棉衣都是王玉桂不忍,私底下送给我,叮嘱我天冷被薄就盖在棉被上面加厚防寒,到底作用不大。 我不知道王玉桂究竟有没有从我的异常中看出些许端倪,我甚至开始搞不清她的那些好是她的仁慈还是她的精明,那股朦胧的被洞悉感是确有其事还有我的敏感多虑。她还是一样的对我好,与以往相同,又似乎有所不同。她曾借徐红的嘴撮合过我和丁建业,只是戏谑的口吻,听来总有些不真实,我没有回应。 阳春三月的时候,天气仍阴寒料峭,阴雨绵绵,戏班逐渐恢复了演出。经过一个冬天的沉淀,王玉桂终于找我说破了。 具体的谈话我已经想不起来了,只记得在那个小小的房间里,她静静地坐在我对面,一下一下地搓着双手。她的手还是很粗糙,手背皲裂开一道道破碎的细纹。她的脸上是难见的赧色,躲在北风吹起的酡红之下,显得很厚重。她一直低着头,我们几乎没有对视过。她的嘴唇也是皲裂着的,起了一层薄薄的白皮。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我进班两年却仍旧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甲,不是因为我年龄大资质低,而是戏班的传统规定——看家本领,内传不外传。言外之意,若想在这戏班站得一席之地,非得成为丁家人。我莫名想起当初王玉桂说正缺少一个人传承衣钵的话,就像被谁冷不防地掴了一巴掌,在这数九寒天,火辣辣的,又有些麻木。 我多么傻! 我紧紧地裹着棉被,温度似乎瞬间降低了一个冰点,周围的空气凝结成一粒粒冰渣穿过心肺刺骨的痛。我看着她的嘴唇一张一合,终究没有开口拒绝。大概经历过一次失去,和我或多或少从丁建业口中得到一些毓敏秀的消息,知道她过得很好,知道他很疼爱她,知道她已经在悄悄孕育一个新的生命,心中也就慢慢接受了这个事实。生活总要回归正统,一 分卷阅读32 分卷阅读32 分卷阅读33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33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33 个人一辈子总要结一次婚,哪怕不能成为灵魂的伴侣,至少这样的婚姻也是无害的,不爱不恨无欲无求,也找不出拒绝的理由。 窗外的风呜呜的呼啸着,像是谁沉痛的哭泣,破旧的木门随着风声碰的一声狠狠合上,惊起一阵细碎的尘埃。 那一年,我十九岁。在一九八一年的台北,正是适婚的年龄。 [3]为了与你长相厮守,我嫁给一个不爱的人又何妨 ☆、第 26 章 我和丁建业糊里糊涂地交往了大半年,说不上如何感动或如何羞耻,大概就像这座城市里所有恋爱中的情侣一样,吃饭逛街看电影,没什么新奇。当时台湾的电影行业刚刚兴起,满大街都是浓妆艳抹的女人的海报,最时髦的事就是捧着一桶爆米花在戏院里看戏。他总是笑着说我们是不打不相识,缘分真是好奇妙。我常常不置可否,一笑了之。 丁永昌很反感电影这种新兴玩意,与传统的歌仔戏有利益上的冲突,而且是下流低俗的表现手法,我们瞒着他只看过一两回。在那乌漆墨黑的电影院里,听一群女人或兴奋或惊惧或放浪的笑声,我的兴致本来不高,再被林佳喜一破坏,就越发的兴致泱泱了。那时候她十六七岁,扎着高高的马尾,总仰着一张无辜天真的脸跟着丁建业身后,建业哥哥建业哥哥的叫着。丁建业有时候很反感,却从来没有义正言辞的拒绝过她。我想男人大概都是一样,从来不会拒绝任何一个送上门的女人。 丁建业二十三岁了,变得沉稳成熟,会讨女孩子欢心了。他会给我写情书——如果那算情书的话,也算别出心裁的情书——有时候是生活中的一点小笑话,有时候是一些无关痛痒的琐事。每次交给我之后既不追问下文,也没要我回信,好像寄给了一个遥远的知心朋友,漫无边际的谈天说地分享生活的经历。那些信有些我看过,有些我没来得及看就被塞进箱子里。 他很健谈,说的多是一些幽默风趣的趣事,有时候谈论时事,大多都是小心翼翼。说话之前总喜欢先舔一下嘴唇,润湿之后更显得丰厚。每次听他说话,我都会下意识的想起曾听人说过,厚嘴唇的男人好情欲重感情,却不知是否真实。 丁建业偶尔会告诉我丁建国和毓敏秀的近况,我也只当故事听听,像报纸上某个角落里的人物列传或者某个有过一面之缘的远房亲戚,听来也无关痛痒。那次大病好像偿还了我所有的罪孽,终于得到了原谅和救赎。那些陈年的往事,就像被积压在厚厚的木箱底下了,从此尘尘土土风风雨雨,再不相关。 那个女人,那个叫毓敏秀的女人,终究是别人的女人。 我爱上了看日落。有时候是在湖边,有时候是在山上,落日的霞光照在身上暖暖的懒懒的,身上的每一个细胞在这个苟延残喘的时代找到了一个裂缝自由的呼吸,像母亲温暖的子宫。据说人从受精到出生会经历漫长的十个月,从一个小小的精子和卵细胞结合,在羊水温柔的包围中,分辨,成形,我们睁开眼睛,张开拳脚,越变越大,只得蜷缩着自己,十个月之后,才来到这个世界。所以人们在受伤或者无助的时候,都习惯环抱自己,因为这是我们来到这世上最初的姿势。所有最初的东西都是美好纯洁的。那时候我就在一片霞光中环抱着自己,觉得安宁祥和。有时候我甚至会觉得自己在那一片祥和里死去了。 到一九八二年的时候,发生了很多事。先是戏院无故被查封了两次,戏班的人担惊受怕,有几个得力的武行转去了别的戏班,演出受到很大的干扰,接着戏班的老板横尸街头,人心惶惶,戏班连夜搬离了台北。命运的脚步如此纷繁杂沓,或许就在某一天阳光正好的午后,死亡冷不防的撞开了门,从此告别了这颠沛流离的人生,又或者就那样被远远的甩在记忆的角落里,来不及咀嚼,也不允许拒绝。 事情发生的那天,阳光娇好慵懒。一院子的人都在彩排白娘子中许仙篷船借伞的桥段,我依然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甲,魂不守舍地看着许仙与白娘子一见钟情,院外就响起了杂乱铿锵的脚步声。一群穿着黄色卡其衣服的人匆忙而紧张的从院门前走过,随即枪声响起,人们面面相觑半一会儿才后知后觉的惊慌四散。丁建业不知从哪窜了出来,拉着我一下子躲在门后面,碰碰地将门栓好,紧张地在门缝里张望。我沿着丁建业的视线从狭小的门缝中望出去,恰好可以看到戏班老板的脸圆睁着大眼睛对着我们,黄沙飞扬的背景里,他呈大字型的尸体直挺挺地躺在地上,那么荒凉。 那些人淡漠地扫了一眼就收拾枪膛走人了。丁建业粗重的呼吸声一直回荡在我的耳边,待回过神来,我的手腕已经被他紧紧地箍出一圈淤青。那或许是我最直观最近距离面对死亡的一次。丁建业握着我的手,就像汪洋大海里的一块烂木头,尽管不可能成为救赎,却与我共同沉浮。那一刻,他曾给我一种叫做安全的感觉。后来我曾千百次想起那个场景和那只紧紧攥着我的手,或许除了王玉桂和毓敏秀的原因之外,那一握的安稳或多或少让我下决心嫁给了他,不过那也是很久之后的事了。 那是我第一次听说匪谍这个词,往常总觉得那个人人自危的白色恐怖时代离自己非常遥远,而戏院的老板却一夜之间成为了匪谍,戏班的每一个人差点成为共犯。我久久的没能从那场震惊中清醒过来。 丁永昌如何斡旋我不得而知,关于戏院老板,我所知不多,只知道那是个很儒雅的男人,剃着十分干净清爽的板寸头,总是穿着一件灰色的长袍,颇有古时的雅士之风,不经常笑,笑起来却轻轻柔柔的。单从外貌上来说,我很难相信那样的人会作出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不过坏人的脸上从来也不刻着坏人两个字。后来又陆续听闻他的悲剧源自所谓的组党结社发表反政言论尔尔,我也只默默地陪了一阵唏嘘。至于追求言论自由集会自由或其他自由一类的话,我想都没有想过,在我还未开化的脑袋里,只知道改革是需要无数人的鲜血和尸骨喂养才能成长,是伟人做的,而我始终不敢相信所谓的伟人就在我身边,那些勇敢的人,头上戴着光环的人,就那么毫不起眼的生活在我们身边。 戏院老板的下场很惨,他似乎没有家人,也可能是家人为了避免牵连,始终没有露过面。他的尸体孤零零地在地上躺了一个晚上,开始浮肿和发臭。他的脸被粉尘覆盖着,血迹已经干涸,受伤的地方停留着一只只绿色的大苍蝇,蚊虫嗡嗡地飞舞盘旋着。衣服上的一块块污渍和血迹与死时一模一样。许多人掩鼻驻足,唏嘘感喟几声,然后漠然走开。第二夜,尸体不翼而飞。戏班连夜搬离了台北市,来到 分卷阅读33 分卷阅读33 分卷阅读34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34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34 台北乡下一个名叫梧桐的小镇。后来丁建业为了表现他的果敢与勇气玩笑说起,才神秘莫测地向我透露,是丁永昌带着他偷偷地把戏院老板的尸体埋葬了,就在台北到梧桐镇路上的某个地方。 那个地方,我应该是知道的。搬离的那个晚上,天上挂着一轮偏西的上弦月,影影幢幢的,并不亮堂。车上的人横七竖八地睡着,鼾声此起彼伏,和着聒噪尖锐的虫鸣蝉叫,竟有一种安定人心的感觉。我坐在大卡车里,看到他和丁永昌从众多箱子中拽出一个黑色的道具箱,半拖半拉着走进山林后面。 或许戏院老板的尸首就藏在里面,或许那个箱子就是他的坟冢,也或许丁建业他们找到了一处山洞,总也算个遮风挡雨的地方,我不甚清楚,后来的故事就只剩下我不切实际的揣测了。因为这件事,丁永昌怕当局者追查会连累丁建国,曾与丁建国失去过一段时间的联系。我们以那个梧桐小镇为根据地,又开始走南闯北的野台演出生涯。再联系上的时候,丁建国传来了毓敏秀落胎的消息。我深情的看着你说:“ 众多gl分类文包请戳→谁染兰色凉薄意贴吧 ” 得到消息的那天天阴沉沉的,在梧桐镇西面一座名叫翠屏山的山上,我看着山下绿色盎然的田野、晚归的人儿和袅袅的炊烟,丁建业半是喟叹半是期盼的口吻对我说起,我心头竟掩不住一阵莫名的震颤。丁建业很遗憾,连着叹了好几声气,直说着可惜可惜,好似那个早夭的孩子是他的骨肉一样。 我回头看着他,浓重厚实的眉毛,不大不小的眼睛,眉宇间逐渐褪去了稚气,下巴上是青色的胡渣。我第一次如此认真地看他,五官隐约能认出丁建国的影子。 那个孩子,丁建国该是很遗憾的吧。 或许他不会光明正大地叹气哀怨,但一定会黯自神伤。或许他会在毓敏秀睡着之后,默默地站在窗前抽烟,一吐郁闷之气;或许他不再爱回家,每每以工作繁忙拒绝面对毓敏秀,那个孩子的失去他或多或少都有责任的啊;也或许他还会狠狠地要她,以一种新生的姿态弥补这个粗心的遗憾。关于这一点,或许想得多了,我心中也没有了当初那股狠烈的肮脏和亵渎感,既无能为力又于事无补,也就渐渐麻木了。 我就这样胡思乱想着,脸颊上突然传来温润的触感,轻轻一碰后迅速地离开了。我猛地转头,见丁建业正赧着一张脸,微微皱着眉头,半是羞涩半是不满地看着我。他埋怨道:“你总是这样爱出神,都没有在听我说话。” 然而我的心思全被脸上那温热的触感吸引过去了。我茫然地看着他,想象着过去不远的刚才,他丰厚的嘴唇印在我的脸上,脸颊就一阵阵痉挛抽搐,眼眶跟着酸胀起来,泪水迅速模糊了我的视线。 丁建业慌张地抓住我的手,急忙道歉,“我……我不是故意的,我下次不经过你的同意,一定不亲你。” 我的眼泪还是落了下来,不是我不接受他的道歉,相反,他的笨拙让我很不忍,只是我不知道我哪里痛了,我找不到它,或许在脸颊那里,又好像不是,它像一个无处不在又蛰伏隐藏得极其隐蔽的怪物,躲在我看不见的地方,时不时的在我不经意的时候狠狠地咬噬我,让我措手不及痛不欲生。 “你别哭了。”丁建业为我擦去眼泪,但不管用。我的眼泪源源不断地向外冒,滑过我脸上温温热热的。 那是丁建业第一次亲我,一直到后来我们结婚之前,也是唯一的一次。清爽的山风一阵一阵吹来,还是没能驱散那股疼痛。眼泪安静而平静地流着,我没有擦去。我怕会碰到他亲过的地方,好像那里溃烂了,我一碰肉就会掉下来。 丁建业踌躇着想要抱我,但放弃了。我哭了很久,他就在旁边默默地坐了很久。到山下陆陆续续亮起灯火,我们才沿着崎岖的山路下山。山风静静的吹着,一路上再也无话。 我们的关系兜了一个大大的圈子,又回到了最初的起点。我再也装不出高兴的模样敷衍他的热情。丁建业最终与林佳喜走得越来越近了。我静静地看着他们出双入对嬉笑玩闹,相互爱慕,相互扶持,哪怕只是看着对方,心里就是甜蜜的,或许这才是爱情的模样。只是每每听到林佳喜那一口假装老成持重的俚语,我都会下意识的想起丁建业的唇,厚嘴唇的男人好情欲重感情,大概真是这样吧。 再后来我又陆陆续续听说丁建国的事业陷入低潮,美国极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和石油美元滚滚流入第三世界国家,造成全球范围内的经济危机。合资的朋友害怕生意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早早将周转的资金通通卷跑了。丁建国举债经营,毓敏秀为了帮他度过难关,已经辞职誓与他共同进退,就算这样,情况还是不太乐观,很可能要宣布破产了。丁建国回过一次戏班,只停留了小半天就走了,我没见过他。 这些于我多是无关紧要的,只是那个以为已经忘记的女人,又这样措不及防地重新占据了我的心。毓敏秀三个字,就像释放我心中爱的魔鬼的咒语,她结婚的时候,它沉睡了。听到她的不幸,它又从半睡半醒的状态苏醒过来。当初听到她怀孕的时候,我失眠了很多个晚上,想象过她站在窗前等待丁建国的身影,一遍一遍书写他的名字,还有她在他身下婉转承欢的每一个细节,我想象中的她一切都很幸福。而这不幸的涟漪终于像一只无形的巨掌慢慢揭开了幸福的虚伪面纱。原来她也曾每晚熬到凌晨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家,洗衣,拖地,收拾丁建国的臭袜子和脏内裤。怀着身孕的身子太重,她要时不时地站直身,手撑着腰杆,一下一下地捶着,重复着。多么苍凉而悲伤的姿势!是的,爱的魔鬼苏醒了,我心里没有多少悲伤,反而生出如愿以偿的隐隐快感——终于有机会名正言顺地怜惜她,是的,怜惜,从我见到她的第一面起就想起了这个词,如今它终于拨开了阿鼻地狱阴暗的桎梏粉墨登场了。 丁永昌定是知晓这一切的,但他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更加卖力地寻找演出的机会,戏班里很难再见到他的身影。有时候只是台南一个偏远的乡镇,只有一场演出,演出的包银都不够车费,他也要赚个声名在外。那辆破旧的摩托车,陪他度过了所有艰难的时光,然而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戏班还没走上正轨,他就出事了。 ☆、第 27 章 丁永昌出事的时候是个大雨滂沱的夜晚,傍晚时分他骑着那辆破旧的摩托车出门了。在庙门前,王玉桂一直劝他不要去了,反正只是一场无关紧要的演出,还是在台南那么远的地方,丁永昌却是一副倔脾气,说哪怕不是为了演出,他也要问清楚对方突然取消邀请的原因,随手将一件雨衣别在摩托 分卷阅读34 分卷阅读34 分卷阅读35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35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35 车后架上就出发了。我们谁都不知道,那一眼几乎成了永别。 晚霞已经完全谢去,天色暮霭沉沉,高高的梧桐树沿着模糊的路延伸向远方,在黑色的夜色里镶了一圈又一圈攫绿,有时被夜风拂过沙沙地响,也只那么一阵,很快就消失在那一片沉闷之中。一只只鸳鸯水鸭扑闪着翅膀矮矮的飞过平野田畴,远处的深巷里不时传来几声狗吠,让那一切沉静得宛如一个遥远而朦胧的梦。 戏班在紧锣密鼓的筹备着晚上的演出,我演徐红身旁的小丫鬟和小武行。我的功夫根本不行,但搬离台北后很多人随着离开了戏班,理由不一,丁永昌大概也看出了歌仔戏愁云惨淡,并不强留,剩下的人要么是实在苦无出路,要么就是像丁永昌誓与歌仔戏共存亡。 我正笨拙地描着眼线,猛然一声惊雷,屋顶紧接着传来噼里啪啦的响声。人们怔愣着不知发生了什么事,片刻之后才有人说许是下冰雹了。冰雹这种天气,在南方可谓是百年难得一见。一时间,整个后台出现了一种诡谲的兴奋。有人急忙奔走相告,有人出门查看实况,板凳的拖拽和倒地声噼啪一片。不时,便传来了取消演出的消息。 我随着人群来到庙门前,看戏的人们已经散去。间或有三三两两的戏友,许是住得远了,和我们一起挤在庙门前。门前的空地上几张来不及收好的板凳孤零零的倒在狂风暴雨中,四溅的水花在地上跳跃着。整个天空好像被一层黑纱笼罩着,昏昏默默杳杳冥冥,透不进一丝亮光。王玉桂沉默地站在人群中,衣上泅来了一块一块水渍,在昏黄的灯光下像一块块黑色的斑。 那场雨整整下了一个晚上都未停歇。我卸好妆回到门口,躲雨的人看热闹的人已经散去,王玉桂萧索的身影依然等在门前。偶尔骤起的电闪雷鸣闪在她的面前,衬出一片模糊的剪影,在漆黑的夜色里,像一幅中国泼墨人物画。她双臂抱胸倚在门框上,脸微微侧仰着,远眺。 我走上去,站在她旁边。雨还一直下着,逐渐转为了淅沥连绵的小雨,天空露出一抹隐晦的亮色,仿佛太阳正在极力的从厚重的云层中挤出来。久久,她才斜昵了我一眼,我顺着她的目光说道:“他会没事的。” 话刚说完,雨幕中一个若隐若现的身影越变越大,最后蹭地跃到屋檐底下,狠狠抖落他水流成线的蓑衣,轻声咒骂一声喘着粗气向王玉桂吼道:“电话!宜兰那边的医院打来的!” 那時候电话还没有现在这么普及,像梧桐镇这么僻塞的小镇,像我们这种三餐难裹腹的平头小老百姓,与外界的联系基本全靠镇上便利店里那台唯一的电话机,接听一次两块钱。那人便是便利店的人。 王玉桂的身形晃了一下,回头目光快速的扫了一遍整个庙堂。我猜她是想找伞,可是没有,她举起手挡在头顶上,毫不犹豫地冲进雨中。我犹豫了片刻,追了上去。王玉桂扫了一把脸上的雨水,似是责备的厉声问道:“你跟来做什么?” 我只是突然想起出走的那天晚上好像也下了一场很大的雨,我一个人沿着那条路走啊走,也不知道走到什么地方就倒了下去。我醒来的那天,抱着他哭了很长很长时间。我想到他温柔的眉眼嘴角,像极我的父亲。我甚至想到了我的母亲,那个我从十四岁开始就没怎么思念的女人,也突然粗鲁地闯进我的脑海,一下子变得清晰起来。我脑子里闪过很多很多念头,或模糊的剪影,好像都是答案,又好像都不是,我只得紧闭着嘴。 王玉桂的脚步只是停顿了一下下,又急速的向前走去。其实,她并不关心这个问题的答案。 那人又低声咒骂了一句这该死的天气,从我身边走了过去。 电话的确是宜兰打来的,却不是医院打来的。我站在王玉桂的旁边,模糊地听到电话里是一个低沉的男音。他说着话,王玉桂静静地听着,连连迭声应谢,担忧的表情舒展了一些,只是眉头仍像她身上的衣服一样皱巴巴的。她的嘴唇青紫色,露出的脖颈起了一层细密的鸡皮。湿哒哒的衣服粘在身上显出她的胸罩带子的形状。 我别开眼,便利店的老板坐在旁边一脸不耐烦地看着我们,泡湿的裤脚挽到膝盖,露出一截长满了密密麻麻黑毛的小腿,被雨水润湿之后软趴趴地汇成一团粘在腿上,像一只只软体虫。我的胃部突然一阵一阵抽搐,直想要呕吐出来,好在电话终于打完了。 “发生什么事了?”我问她。 王玉桂轻吁道:“回去再说。” 她从粘湿的裤兜里摸出一小叠纸币,还未展开湿币,店老板便抢白了,“下雨路滑,一来一回收你五块钱。” 王玉桂一愣,默默从中拿出五块钱,边递给店老板边道歉,“来得太急,都湿了,对不住了。” 店老板倒是不在意,捻过那五块钱扫了扫水放在柜台上,转身进去了。 我和王玉桂回到戏班已是半个小时后。王玉桂换过衣服后召集众人开会,简单地说了事情的大致情况,话一停,丁建业便急急问道:“阿爸伤得严重吗?” “嗯,伤了右腿和头部,还在观察之中,具体情况我明天过去看了才知道。幸好有好心人将他送去了医院,应该不会有性命之虞。” 听到没有性命之虞的话,徐红抢过话头,“那既然没事,也就不需要太担心了。” 王玉桂默默点头,“也只能这样希望了。明天我会赶去宜兰,叫大家来是想安排一下我离开这段时间的事情。” 徐红附和,“这倒是,你走了这戏班没个人主持很难以维持。怎么说,还是我们建军最适合担这个责任了。” 许是嫌徐红说得太过赤裸裸,丁建军略为批评的叫了一声“阿红”,但到底没多大作用。徐红反唇道:“这我有说错吗?论资历论辈分,这里除了你还有谁能担当此任?”她说着一双锐利的眼睛一一扫过众人,“人有能力就要敢于担当,过分谦虚就变成虚伪了。” 望眼一观,确实没有比丁建军更合适的人选了。丁建军娶了徐红后在戏班又是典型的妻管严,是以也只是低着头不说话。 王玉桂像是在等反驳的声音,她看着丁建业,但丁建业确实未成气候,并不能给她任何回应。静默了半晌,在场的人像是默认了这个决定。她轻轻地吁了一口气,道:“既然大家都没什么异议,那我不在的这段时间,戏班就暂时交给建军打理吧。你们有什么问题,就多问问他。建军在戏班这么多年了,应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那倒是,戏班交给我们你就放心吧,保证不会出什么大事的。”王玉桂话音刚落,徐红便接过话头,脸上是如愿以偿的喜悦。 “你放心吧,阿母。”丁建军跟着附和了一声, 分卷阅读35 分卷阅读35 分卷阅读36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36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36 王玉桂微笑着,没再说话。 丁建业提议道:“阿母,我跟你去宜兰吧,阿爸那边要是出什么事情也好个照应。” 王玉桂拒绝了,“你还是留在戏班吧,跟你大哥一起好好管理戏班,戏班是你们阿爸的心血,我希望不管是好是坏,你们都要用心经营,不要为了无谓的争端而毁了一旦。”王玉桂意有所指的看向徐红,徐红却是不做声。 丁建业仍是不依:“但是宜兰离这里不近,我实在放心不下。” 丁建军附和:“阿母,让建业跟你去也好,多个人多个照应。戏班有我就行了。” 这一点王玉桂不是没想过,但是戏班不仅要管理,还要演戏。一出戏的核心人物是小生小旦丑角,正是丁建军徐红和丁建业的角色,任何一人走了,这戏还如何演得下来。戏班不是没有其他替补演员,但都火候未佳,能出场顶梁的又都离开了戏班。王玉桂望着这一群老弱残兵,也是无奈了,“不用了,戏班重要,你们的任务也不轻,档期演完之前,你们要学会自己找戏做,你们阿爸那边我一个人就行了。” 丁建业思索半晌,又建议道:“要不叫二哥回来吧?” 这本是丁永昌的原意,但丁建国志不在此,强求不得。如今他生意惨淡,正是提出来的最佳时期。王玉桂仍是拒绝了。原因很简单,一来丁建国从未正式提过这件事,说明他的生意未必不能东山再起;二来她需要和丁永昌先商量过才稳妥。 众人随即散去,丁建军匆匆向王玉桂保证之后,同徐红一起离开。我才诺诺地说道:“明天,我陪你去吧?”心里莫名的忐忑,记不清什么时候开始我们之间多了这份客气的疏离,再也没说过体己话了。 王玉桂望着我,那双蒙尘的眼睛似乎经过雨水的洗涤澄澈许多。她没有回答我,倒是丁建业说话了,“阿母,既然我们都走不开,让阿凤陪你去也好。”他在帮我说话,那种俨然袒护自家女人的语气。 王玉桂看了他一眼,才松口说道:“也好。” ☆、第 28 章 丁永昌的伤远比电话中讲的严重许多。他的车滑出路边,造成身上多处擦伤,右腿被夹在路边和摩托脚踏中间造成小腿骨折。脑子受到重度震荡,又在大雨中淋了很久才被救起,发起了高烧,情况不容乐观。也算丁永昌好人有好报,在这大雨滂沱的夜晚,竟还有人在路上。救他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斯文儒雅,我们把医药费还给他之后就离开了。 我和王玉桂在医院走廊里坐了一天,到晚上的时候,医生终于告诉我们丁永昌醒了,可以去看他,但不要逗留太长时间。他的一条腿被石膏绑着,吊在架子上。脑袋被纱布包着,据说是摔下路边的时候擦伤的,不严重,没有其他外伤。许是高烧未退,他的脸泛着一股淡淡的潮红,吁吁的喘着气。 王玉桂还没说话,眼泪就直在眼眶里打转,最后问出口的竟是:“你想吃点什么,我去给你买。” 丁永昌无力地摇摇头,看了看身后的我,没有说话,脸色只一阵青转白,额上冒出冷汗,竟开始呕吐起来。 王玉桂吓得慌忙在床下寻找器皿装秽物,然而丁永昌只是有那动作,吐出一些苦水之后又无力地闭着眼睛睡过去了。护士叫我们离开了病房。在门口,王玉桂一直在眼眶里打转的眼泪终于不争气地落了下来。 那是我第一次见她哭,或许也算不上,只是落泪而已,伤心欲绝又坚强隐忍。大概是经历多了人世无常,我心里没多大的哀恸,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想起以前我难过的时候她都抱着我便仿效了,但她拒绝了,大概是觉得在一个小辈面前软弱太没面子吧。 丁永昌骨折的腿一时半会好不了,总是被吊在架子上。重度脑震荡在之后的几天折磨得他总是晕眩呕吐,吃不下东西,吃下的东西不一会又吐了出来。王玉桂每日没夜地照顾他,到他终于能清楚地思考和说话时,已是五六天之后,两人都消瘦了一大圈。王玉桂提出了让丁建国回去主持戏班的事情。 “建国那孩子,你又不是不知道……”丁永昌无奈地看着她,摆明了同意又束手无策。 “我知道,但是今时不同往日,他的公司已经难以为继了,以他的生意头脑未必不能好好经营戏班。现在提出来是最佳时期。”王玉桂坚持。 “话是这样,上次他回来订婚那会,我就已经劝他安家立业了,但他说想要在商界闯出一片天,想成为什么商业巨子,叫我不要把我的理想强加在他的身上,不要阻碍他的追求,这个逆子!”丁永昌气哼哼地骂道,仍有些耿耿于怀。想来就是我初见毓敏秀的那天,他们在房里谈了一下午。人各有志,实在强求不得,哪怕是亲生儿子也不例外。 王玉桂安慰道:“你也别跟他较真了,这点他还不是随你。现在他知道那条路走不通了,自然要回来的。无论如何,我还是要叫他来看看你,当面跟他说说。” 丁永昌算是默认了。王玉桂急着站起来,“如果你不反对的话,我就去打电话了啊。” 丁永昌却是制止了她,“先不忙,我就是躺几天而已,戏班我还是要亲自打理的好。” 王玉桂也忽然有些气急,“你都这样了还要逞能到什么时候啊,几十岁的人了,你以为你这腿还能恢复到原来的样子吗?戏班一天都不能少人管理的,这些事就交给他们去打理好了。” 丁永昌也提高了音量,“我这样怎么了,我就是断了一条腿,这戏班我也能经营下去。” 想来再说下去也争不出个结果,反而落个不愉快。王玉桂静了半会儿,只得妥协了,“叫他来看看你总应该吧,他那边现在也该是焦头烂额,来避避也好。这孩子……就是太要强。”她念叨着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走出去了。 丁永昌绷着脸,也不做声了。想到毓敏秀或许会跟丁建国一起来,我的心便有些不忐忑起来。虽然提出跟王玉桂一起来的初衷本也是如此,但阔别一年多了,又不知如何面对她。丁建国在婚礼的旦旦信誓仍言犹在耳,没想到不幸来得如此之快之迅猛。过了许久,丁永昌突然开口问道:“阿凤,在戏班呆得还习惯吗?” “挺好的。”我应道。彼时我已经进班四年了,所有的快乐不快乐适应不适应都过去了,剩下的只是日复一日的习惯罢了。人常常觉得人生痛苦漫长,却往往低估了自己的生存能力。对于这个迟到了四年的问候,我又兀自笑了起来。 “我在戏班的时间少,一直也没有问过你。”他的脸色还是很苍白,瘦削的脸庞颧骨很高,鬓边衰雪,华发横生,才短短几天时间他苍老了很多。我看着他,怎么也不能把这个形象和当年那个在夕 分卷阅读36 分卷阅读36 分卷阅读37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37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37 阳余晖下我抱着痛哭的男人叠合在一起,他们在我的记忆里,分裂了。 “嗯,我知道,都挺好的。”我强调道。只是故作强调的语气听来更像敷衍与虚伪,丑陋的横亘在我们之间,让他找不到更多的借口与我搭讪。 又过了一会儿,他又说道:“跟戏班的人相处得还好吧?” “嗯,挺好的。他们都很照顾我。”我说。 丁永昌兀自点了点头,像是早就料到我会这么说一样,又说道:“多跟班里的前辈好好学习,戏班虽然苦了点,不过总算衣食无忧。只要肯努力,也不失为一种谋生的手段。” 我不知道他为何突然要跟我说这些,只得又点头应是。他疲倦地躺上床上,闭上了眼睛。我帮他将被子掖好,转身离开了病房。在走廊里坐了一会,实在不习惯医院浓浓的消毒水味道,我又走到了花园。时近正午,太阳已渐渐毒辣,炙烤着大地。心里很平静,甚至连一直想要见到毓敏秀的执着都荡然无存了,我百无聊赖的数着一朵一朵阳光,想着等王玉桂回来就该收拾包袱回戏班了。我在一棵橡树底下坐了半晌,又踱回了病房。 刚一进门,就遭到女护士劈头盖脸地一顿臭骂:“你们家属是怎么照顾病人的,不知道他腿脚不便吗?怎么可以让他一个人去厕所,要不是刚好有医生看见,他到现在都还倒在地上呢!” 我一惊,急忙跑到床前。丁永昌已经完好地躺在床上了。他的脸上全是沁出的冷汗,脸色苍白。 “班主,你摔倒了?你不是说要歇会吗?你还好吧?” 我一连问了好几个问题,丁永昌只得强挤出一张笑脸,安慰道:“没什么大事。” “还敢说没事!”女护士又恶狠狠地骂道:“你们以后要好好照顾他。要是再摔一次,你这腿就别想要了。”说着把考勤的原子笔往臂上的笔袋里一插,踩着尖尖的高跟鞋吧嗒吧嗒地出去了。 我仍是不放心,又问道:“班主,你真的没事吗?” 丁永昌只是无力地摇着头,闭上眼睛假寐着。我打了水帮他擦去脸上的冷汗,王玉桂就回来了。她的脸色苍白,与出门时的哀愁又是不一样。她一进来,就直直盯着丁永昌看,也不说话。我直觉得发生了什么事,忐忑不安地等了几分钟,她仍没有说话。寂静的病房里阴沉沉的,从窗户透进来的阳光依然温暖透亮,却怎么也驱散不了房内的阴霾。我不敢大声地呼吸,怕一不小心就变成了一声叹息。 丁永昌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王玉桂扯出一抹微笑,却是比哭还难堪。她说:“没事,刚才我回来的时候正好碰上医生,医生说你恢复得很好,以后可以每天都到花园里去散散步。” 丁永昌却叹息着拆穿了她,“别骗我了阿桂,我的身体我自己知道,应该脑子里出问题了吧?”他若有所思地看着门口,苍白的脸庞似乎又苍白了几分。 王玉桂很惊愕,“你知道?” “最近我的头总是忽然就一阵阵痛,眼睛有时也会看不见,不过过一会又好了。我猜大概是撞了脑袋还没好吧。” 王玉桂怔愣了一下,突然紧紧揪着他的病号服,无声地痛哭起来,“你既然早知道,为什么不早点说出来,早说出来就不会……” 丁永昌任由她抱着哭着。我想那一定是个噩耗,就悄悄退出了病房。想想,那虚无的死亡突然就在眼里,就在房里,在王玉桂哀嚎的痛哭声里。 ☆、第 29 章 丁永昌的诊断是脑疝,因为撞伤造成颅内组织移位,从而压迫视觉神经造成暂时性失明,在颅内出现了一个小凸起。头痛和失明只是暂时的症状,如果不及时做手术,凸起会越变越大,最后有可能会爆裂而亡。这不是绝症,却好比绝症。戏班的经济状况并不好,丁建国的公司已经宣告破产,台湾的医疗条件倒也可以做这项手术,但始终比不得外国。医生最后给我们的建议是,如果有条件的话就去国外做手术吧。以我们那时的经济能力,这无异于宣布死亡。 没有人能坦然地面对死亡,也没有人能坦然地面对失去亲人。王玉桂眼睛红肿地望着丁永昌,双手紧紧地握着他的手。丁永昌只是任由她握着双手,静静地躺在病床上。我想这或许就是死亡的姿态,安静而绝望。人总有一死,早晚罢了。若死之前,有一个心爱的女人陪着你,紧紧地握住你的手,也算不枉此生了。 第二天丁建国和毓敏秀赶来了。那是分别了将近两年后,我第一次见她。她穿着雪纺衫牛仔裤和运动鞋,长长的波浪卷头发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头栗色的过肩直发,显得稍微蓬乱。她再也不是那个时髦的都市俏女郎了,也不是生活无忧的成熟美少妇,她成了大街上随处可见的为生活奔波的一个平凡的女人。她还是笑着,只是不再清澈明媚,而是蒙上了生活的忧愁。她平凡了。 她简单地和我打了一个招呼,把带来的水果篮放在床头的柜子上,随丁建国叫了一声“阿爸”。王玉桂擦拭着眼角的眼泪站起来,把位置让给他们。我有一瞬间的恍惚,又细细看着她蒙上了忧愁的脸才实实在在地确定她如今是丁建国的妻子了。 丁建国询问丁永昌的病情,丁永昌隐瞒了脑疝的事情,转移了话题,“你那边生意怎么样了现在?” “都挺好的,阿爸你不用担心,我自己能搞定。现在最紧要的,就是你好好养好身体。”丁建国安慰道。 丁永昌和丁建国因为事业的问题,关系一直都不太融洽。在三个儿子当中,丁建国算是最有野心的,也最符合戏班继承人的理想人选,但丁建国却志不在此。王玉桂曾经斡旋许久,两人却都没有退让。此刻,许是感受到生命即将走到了尽头,丁永昌软下了态度,长长的叹了一口气,道:“你也不用骗我了,你那公司早已油尽灯枯了,你老老实实告诉我,到底欠了多少外债?” “爸……”面对这语重心长,丁建国没法撒谎。 王玉桂许是因为那句油尽灯枯,和道:“就告诉你爸吧。” 丁建国顿了顿,“也没多少,阿爸,你就安心养病吧,这事你就不用劳心了。”言外之意,数目定不在丁永昌的接受范围之内。 “罢了罢了,我这病估计一时半会也好不了,我还是那句话,你,就跟阿秀一起,回戏班吧。做戏是辛苦,但至少还能保你三餐温饱。” 丁建国低着头,“阿爸,你知道我的理想一直都是在商界打出自己的名号,创立自己的品牌,对歌仔戏实在没什么兴趣。你的腿过段时间就会好的。我打算让阿秀跟你们回戏班,你还有大哥和三弟,戏班一定会越来越好的。” 一九八二年的台北,城市建设如火如荼的进行, 分卷阅读37 分卷阅读37 分卷阅读38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38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38 圈地建设,街道更改,绿化植被,整个城市都在更换着一副崭新的面貌。或许他的眼光独到,他的坚持亦没有错,只是那时候都是个未知数。毓敏秀震惊地望着丁建国的背影,颤抖的嘴唇欲言又止。 丁永昌兀自絮絮叨叨:“品牌品牌,现在这种光景还敢大言不惭。哼!让阿秀回戏班……”丁永昌抬起头望着毓敏秀,眼里有不忍有怀疑。这个城里媳妇,如何吃得了戏班餐风露宿的苦,但又不见她拒绝。他叹息着收回目光,这孩子,越是懂礼越让他觉得丁建国为了那所谓的事业理想亏待这样的姑娘更是不可原谅。他冷哼一声,“让阿秀回戏班,亏你说得出口!你忘了当初是怎样答应阿秀她爸的?” 丁建国没多少底气,只嗫嚅回道:“我没忘。” “没忘你让她一个人回戏班,你……”丁永昌不免有些气结,他剧烈地咳嗽起来,吊在架子上的腿让他只能躺回床上。丁建国起身帮他顺气,被他拒绝了,只断断续续地问道:“我再问你一遍,你真的不肯回戏班吗?” 丁建国无奈,却不妥协,“阿爸,你别逼我了,身体要紧。” 丁永昌没再说话,铁着脸转向了一边。 王玉桂见丁永昌犟脾气上来,忙拉开丁建国,当起了和事佬。丁建国叹了一口气,匆匆向丁永昌告别就和毓敏秀出去了。 房间里,王玉桂仍兀自开解:“你别怪他了,他不知道你病了。”丁永昌叹息一声,剧烈的咳嗽让他孱弱的身体疲惫不已,身体狠狠的摔在床上,没再说话。王玉桂给他掖好被子,和我一起离开了病房。 医院的人不多,走廊里偶尔见三两个步履匆忙的护士。丁建国和毓敏秀就坐在病房外的椅子上,见我们出来,丁建国站起来向王玉桂感慨道:“阿爸真是老了,原来他也发脾气,不过好歹还给我解释的机会,这次他竟连解释的机会都不给就翻脸了。” 王玉桂满脸沉痛:“他受伤了心情不好,你多体谅体谅他。”他比她高半个头,她要仰着头望着他。 丁建国仍是有些牢骚:“他一见面就提回戏班的事情,要我怎么体谅,这话我怎么能胡乱答应。” “你别说了。”王玉桂制止了他。脑疝的事情是丁永昌千叮万嘱的。这个男人坚强了一辈子,到最后连死都不想得到家人的同情和陪伴。“来这边,我和你说点事。”王玉桂看了一眼我和毓敏秀,就拉着丁建国离开了。 怕丁永昌突然醒来,我们没敢走开,还是坐在走廊里的椅子上。她的话不多,整个人沉稳了许多。我嗫嚅了半天,才轻声说道:“小黄不见了。”这或许是我和她之间唯一的共同话题吧。关于我,她或许什么都不知道,关于她,或许我什么都知道,却什么都不能说。 她愣了一会,才惊愕地问道:“为什么?” “那时候它快临产了,他们觉得带着它不方便就把它留在那了,我后来回去找它,它已经不在了。” “哦,你别太伤心了。”她低低地应道。 “嗯,都过去很久的事了。”缘聚缘散,人去人来,我本没有多少坚持。她久久没有再说话,我才恍然反应过来她可能是想起自己的孩子了。老话说孩子是娘的心头肉。她一定很伤心。 我握住她的手,说道:“对不起。”那是我第一次那么名正言顺那么久的握住她的手。她的手还是很白皙修长,左手拇指上有一道还未完全愈合的小伤口。掌心有些干燥。我想起王玉桂的手上也有几道相似的伤口,她是为他洗手做羹汤吗? 她的几绺头发从耳际落下来,她随手将它们别到耳后。腾出来的手还是落在我的手上,我能感觉到自己轻微的战栗。她笑着回答我:“没关系啦,都过去了。” “我以前常听人说,孩子是上天的使者,是上天派他们下来宽恕人类的罪恶,涤清世间的污浊,所以孩子最初来到世间都是干净纯粹的。那时我还不明白,后来我在医院亲眼看见父亲离去。我看着他躺在病床上,浑身冷汗,很大声很大声地呼气吸气,那少得可怜的气体在他的呼吸道发生呼呼的声音。我觉得死亡对他来说是一场苦役,一场他不堪重负的苦役。到后来,他甚至已经不能认出我也不能看见我了,他所有的力气都用在了他的弥留上,很大声很大声很深很深地呼气吸气,是他留在这世上最后的状态,最后终于戛然而止了。那时候我觉得死亡是一种休息,一种恩赐,一种上天对它的使者的召唤。我就释然了,一定是上天不舍得他受苦,是疼爱,不是不幸,他会在另一个世界里得到幸福。” 我说了谎,但我眼中涌满了泪,我几乎就要把自己感动了。世间最打动人的大概就是揭开自己的伤疤用血泪的教训宽慰,毓敏秀紧紧握着我的手,聪明的她听出了我话里的安慰。嘴角柔和的弧度温柔上扬,“谢谢你。”她说。 我也紧紧地握住她的手。王玉桂和丁建国不一会就回来了。不知道谈了些什么,丁建国的脸上没见悲痛的神情,王玉桂该没有和他说起丁永昌的病情。我一直在等着丁建国说让她回戏班的事,但他只叮嘱王玉桂好好照顾丁永昌,一直到最后什么都没说。他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叠钱交给王玉桂,但王玉桂没有收。终不过是杯水车薪罢了。 我们没有再说话。夜幕低垂的时候,她和丁建国离开了。阔别两年后的重逢就在夕阳的余晖中结束了。我站在花园里看着他们的身影穿过长廊,消失在拐角,心里忍不住失落。我认识她多久,我的目光就追随了她多久,然而我从不敢告诉她我想她,我甚至不知道哪一次分别之后我们就再也不会遇见了。 丁永昌被丁建国拒绝之后,情绪一直不好,或许离死亡近了,人都会生出一种落叶归根的情感。他不顾医院的反对,坚持要求出院,他不吃药抗议了几天,王玉桂妥协了。毓敏秀回来的那天,我刚从外面给丁永昌买拐杖回来,王玉桂在收拾东西出院。她拉着一个轻便的旅行箱,银灰色的,和她的腿齐高。 她有些胆怯,抢着帮王玉桂的忙,又有点心不在焉,背对着丁永昌的时候,她轻声说道:“阿爸,建国说让我回戏班帮衬一段时间。” 丁永昌冷哼一声,“他说得倒是好听,他怎么不回来帮衬。”说完又觉得毓敏秀听了这话,心里肯定不舒服,转而安慰道:“回去也好,回去了就好好干吧,就是苦了你了。” 毓敏秀轻轻应了一声,将衣服放进包里的动作慢了许多。当时她的窘境我并不十分清楚,我掩不住心里的喜悦,殷勤地帮手将一应东西收进包里。她笑了笑,没说什么。她真的变了很多。生活的苦难一下子偷走了她笑容里的欢乐,留下了哀愁。不过没关系,以后有我一切都会不一 分卷阅读38 分卷阅读38 分卷阅读39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39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39 样的。我一定不会像丁建国一样让她受苦的,我心里暗暗这样想。 那是丁永昌出事的半个月之后,我们回到了戏班。 ☆、第 30 章 梧桐镇隶属台北市,但地处偏僻,交通十分闭塞,从宜兰坐火车到台北市后,还要再转几个小时的汽车。也正是这样,这里的文化发展十分落后,像电话这样的现代设备只有镇上的便利店才有,电视机更是凤毛麟角,所以歌仔戏成了全镇绝无仅有的娱乐节目。我们回到镇上的时候是傍晚,然而迎接我们的却不是那耳熟能详的铜锣钵胡的声音,而是一阵陌生的流行音乐远远叫嚣着。 “怎么回事?”王玉桂嘀咕着。但我们谁都没有答案。 丁永昌的拐杖铿地一声杵在地上,加快了步伐。一辈子赖以为生的艺技再不仅仅是一种谋生的手段,他敏感地察觉到这是对他歌仔戏班存亡最大的威胁。王玉桂急忙搀着他。我拉着毓敏秀的旅行箱跟在身后。丁永昌住院的东西不多,但他一辈子克勤克俭,脸盆毛巾什么都带回来了。我就放在箱子的拉杆上面。路上毓敏秀几番想接过手,但我一直坚持。我想就算她把整个家都带来我也会背上,何况这少许东西。 “重不重?”她又问我。她身上只背了一个小包。 “不重,你身上的包再给我也可以。”我还特意晃了一下沉甸甸的拉杆,证明自己没说谎。拉杆上的脸盆倏忽滑向一边,被我手忙脚乱地接住,惹她一阵轻笑。 音乐的源头正是我们平常演出的宫庙,庙门前只稀稀疏疏坐着几个年轻的观众。全然不见往日的老票友,舞台上也没有演员,台柱下一套崭新的音响正兀自播放着震耳欲聋的音乐。巨大而厚重的声音在空旷的上空传得很远,震得我太阳穴一阵一阵的跳突。 丁永昌那只打着石膏的瘸腿悬空着,他几乎是单腿跳跃着前进,拐杖在泥土地上铿铿的闷声。舞台下几个懒散的乐师坐在那里互相攀谈,见到丁永昌都有些意外。有人讷讷地站起来,“班……班主,你回来了。你的腿,怎么样?” 丁永昌根本没空理会这声问候,一手指着那台崭新的音响,厉声问道:“这怎么回事?” “是建军的主意。” 丁永昌绷紧了脸,愤愤然转身。他打着石膏的腿笨拙而僵硬,因气愤而发抖的手差点杵不稳拐杖。王玉桂连忙扶住他,安抚道:“你先别这么气,问清楚再说。”但他是个好强的男人,听不进一句劝。 我们走进后台的时候,徐红正在安排演员上妆。丁永昌的眼神快速地扫视一圈,十一,哦不,十二个小姑娘,还有一个刚刚从衣帽间——其实就是临时搭建的只有一米见方的小空间,走出来,一只手还在整理肩上细细的舞裙肩带。十二个穿着短裙的小姑娘,十五六岁的模样,小短衫不齐肚脐眼,露出一截稚嫩的腰肢。脸上浓妆艳抹,掩不住稚气,头顶上带着装饰用的羽毛。我们俨然到了一个纸醉金迷的声色场所。见到这副情形,丁永昌的脚步就再也受不住了,他朝着徐红直直地走过去,用他所能达到的最快的速度,来到徐红的面前。 徐红很意外,但不露声色,她殷勤地笑着说道:“阿爸,你回来了。腿怎么样?来,坐这。”每个人都一眼看到了丁永昌的那条打着石膏的瘸腿。徐红让开身子,将一张小椅子向前挪了挪。 丁永昌冷冷地回道:“我还不瘸,还站得住。你告诉我,这怎么回事?”他指着身后那一众年轻的姑娘。 徐红讪讪地笑开,掩不住几分得意,“这是我在外面新找来的演员。阿爸你不知道,现在的人就好这一口,你那老一套的歌仔戏过时了。”话一出口才意识到丁永昌定是不爱听这话,又马上解释道:“我的意思是说现在时兴这个,我们这个月的包银翻了两倍呢。” 丁永昌阴沉着脸,又问:“建军呢?”不仅没见丁建军,连一直跟着他的老歌仔戏演员也不见了。 “他……”徐红支支吾吾。 “他不在?”丁永昌皱紧了眉头。 “在,刚刚还在这儿呢。” 丁永昌显然是不相信她,犀利的眼神直盯着徐红。这样的眼神,锐利得就像一面镜子,从徐红闪烁的眼神中反射出一个个不堪一击的谎言。他什么都也没说,但徐红投降了。 “没错,我们订了几套舞裙,他取去了。”她顿了顿,索性一股脑地全倒了出来,“我思忖着总租用别人的服装别人的演员也不是个长久之计,一劳永逸的办法就是培养我们自己的演员置办自己的服装。我想着你要是不同意的话,再把服装卖掉就是,反正这始终稳赚不赔的买卖。我也是为了戏班着想,我没想到你这么快回来。” 真是世事如棋局局新,没想到离开半个月,戏班就换了面貌,差点成了歌舞团了。我和毓敏秀对视一眼,交换了眼里的感慨,手里还拉着她的旅行箱和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 丁永昌许久都没有说话,我能感觉到周围被他压抑的气息。久久,他才说:“建军回来了叫他来找我。”说完杵着他的拐杖离开了。身形就像他那条瘸腿一样悬挂而漂浮着。 想到丁永昌不会再有心思管这些小事,王玉桂已经焦头烂额,我很自然的把毓敏秀带到了我的床位。搬来梧桐镇之后,这里就是我们的常驻地了。丁永昌在镇宫庙旁租用了一间大杂院,厨房在西面,一个约莫三十平米的小房间。其他的大房间做成四人一间的小宿舍。大院子就是平日的练功场。旅行箱轮子轧过地面发出咯吱咯吱地响声,舞台绚丽多彩的灯光还远远的从院墙上照射过来,倒映出一片片千疮百孔的树影。 “看来今晚就只有委屈你和我一起睡了。”我略带歉意地对她说。其实搭一张简易床铺对我们这些常年走南闯北的人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但我私心想着她初来乍到,就数与我关系最为要好,今晚无论如何她也找不到第二处栖身之所了。想到那张只有一尺五宽的小床,我们会紧挨着睡在上面,我就再动不了手再帮她铺床了。 她虽不太习惯还是笑了笑,“幸好还有你收留我。” 为了弥补我阴谋得逞的内疚,我从床铺底下拿出脸盆递给她,让她去洗个脸,之后我们再次回到后台。 丁建军已经回来了。丁永昌站在他的前面,用拐杖狠狠地戳向地上的包裹。身体的重量全都压在右肢上,让他的动作看起来有些扭曲。打开的一个角露出里面雪纺蕾丝的衣物。 “你看看这像怎么回事,”他又狠狠地戳了两下,“歌仔戏难道要靠这些不三不四不伦不类的东西维持下去吗?我以前告诉你过什么,你都忘了吗?” “我劝过大哥,但他不听,还说这样做是为了戏班的发展 分卷阅读39 分卷阅读39 分卷阅读40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40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40 。”丁建业告状。丁永昌扫了他一眼,没说话。丁建军低着头,也没有回话。王玉桂明白这场批斗很可能会持续很长时间,她拉过身后的一个箱子,让丁永昌坐在上面。 “我跟你说过,我们歌仔戏一日拜了祖师爷,一辈子吃的就是祖师爷赏的饭。你这样做岂不等同于抹黑师门,欺师灭祖?” “阿爸,对不起。”丁建军诺诺地道歉。 王玉桂一只手抚在他的后背,大概是觉得可惜。丁永昌演了一辈子歌仔戏,到头来竟连自己辛辛苦苦创立的戏班都不能保持住,这该多么遗憾! “阿爸,你这样说我可不敢同意。”徐红小声地抗议。 丁永昌挑了挑眉,讥讽道:“你还有不敢的事情?我看你的胆子可大了。你说这些是你在外面新找回来的演员,那老的那些呢?你逼着人家去跳这些艳舞你还有理了?” 大概从嫁入丁家以后从没有人这么严厉的指责过她,丁建军又是个疼爱妻子唯命是从的妻管严,何况她也不认为这些是不三不四的东西。这样正义却备受委屈的指责,让她忍不住为自己叫屈。她说:“我这么做都是为了让戏班更好的发展,我们的演出也是正正经经的演出,我们挣的钱也是辛辛苦苦表演的钱,不是什么下三滥,怎么就不三不四了,怎么就欺师灭祖了?阿爸,你知道现在歌仔戏有多没落,那些老掉牙的故事只有那些个老古董才喜欢,现在挣钱的是年轻人,花钱的也是年轻人,大家都愿意花钱去看漂亮姑娘跳舞,如果我们不跟着变通,不迎合观众的口味,难道就等着饿死吗?你看看这些人,”她指着远处几个戏班的老歌仔戏演员,“一年到头跟着戏班走南闯北,结果呢?只有那少得可怜的分红,连养家糊口都不够,更不要说什么娶妻生子了。” 徐红越说越起劲,好像跟着丁永昌闯荡是罪大恶极似的,丁建军想制止她,但她根本不理。她接着说道:“你拉我我今天也要说。原本我早就有发展这歌舞团的想法了,但一直为了尊重阿爸,”她望向丁永昌,为了表示她真的尊重,她还刻意停顿了片刻,“我才没有说出来。但是现在,成果你们也看到了,钱你们也分到手了。我们不费吹灰之力就比过去艰难的走南闯北多赚了一倍。难道要为了那愚昧可笑的忠孝仁义而放弃吗?何况这钱,真的是干干净净。都是一样的演出,为什么非要执着于外在的表演形式?”她以盛气凌人的反诘结束了她的长篇大论。 ☆、第 31 章 诚然,她说的或许是事实,但却不是事实的全部。就像钱固然重要,但却不是全部。一个市侩铜臭的脑袋永远也理解不了梦想的意义。 丁永昌沉默了一会才平复下来,说道:“这么大个戏班,我自问没有亏待过任何人,没有让谁饿着肚子。你要是觉得我亏待你了,那哪座庙好呆你哪去,我这个小庙供不起你这尊大佛。”他下了逐客令。他犀利的目光一一扫过众人,没有人迎视。歌仔戏是没落了,但他一直都在尽心尽力的找戏做戏,表演方式上也有一些小小的突破,他自问对得起天地良心对得起观众。 徐红不依不饶:“今天是吃饭,明天就喝茶,后天就只剩下茶渣了。我们可以演一天歌仔戏可以演十天歌仔戏,但你可以保证我们可以一直演下去吗?” 保证的话毕竟变数太多了,世界日新月异,歌仔戏的出路会越来越窄,这是事实。也许大家都想过,但没有人想得到出路。丁永昌说道:“做人有做人的宗旨,做戏也有做戏的宗旨。我做了一辈子歌仔戏,演了一辈子忠孝仁义,从我拜了祖师爷的那天起,我吃的就是祖师爷这碗饭。祖师爷让我吃多久,我就吃多久。如果歌仔戏要靠这些不伦不类的东西才得以为继,那我宁愿歌仔戏从此没落,我宁愿由我亲自解散这个班!” “阿爸,”徐红沉痛的说道:“用新的设备怎么就和忠孝仁义扯上了关系?我们稍微变通一下有什么不好呢?我们用新的设备,那些音响,这些磁带,”她扬了扬手中的几把磁带,“用完了还可以再用,过时了就换别的,我们都是为了吸引更多的观众,挣来的钱还不都是为了戏班的发展,为了更好的发扬歌仔戏。这个月我们添加了这套设备,受到的邀请都多了,再也不用到处骑着车找戏,这不挺好的吗?” “这样是挺好的,但阿爸的坚持也没错。”一个突兀的声音突然打断了两人的争执。众人的目光齐刷刷地回望,就像一群在黑暗中摸索了很久的人终于看到了一丝亮光。毓敏秀精致的脸庞就盛放在那炙热的目光深处。她说:“世界日新月异,歌仔戏渐渐淡出历史的舞台是迟早的事,这也是不可改变的。但就算再古老再陈旧的东西,都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财富,都应该好好的坚持和传承。戏班挣钱固然是好事,但我想阿爸,以及很多真心投入歌仔戏的老前辈的初衷绝不仅仅如此。一日拜了祖师爷,戏班就该坚持歌仔戏的演出,这是诚信的问题,决不能干那种挂羊头卖狗肉的事。今日这些歌舞受欢迎我们就演这些歌舞,如果明天人们喜欢看耍猴呢?我们是不是都要上山抓猴子?我们要做的不仅仅是迎合观众的口味,而是要让观众觉得我们的歌仔戏有内涵有深意,能带给人们爱和教育的意义,从而爱上我们的歌仔戏。” 这番话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冲击着众人的耳朵和大脑。没有人说话,甚至没有人呼吸。有些人或许从事了一辈子的歌仔戏演出工作,但却未有一刻想过歌仔戏班存在的方式和意义。从我们的师傅,师傅的师傅那里,传承而来的就是这样一种固有的既定的方式。戏是这样唱的,我们的师傅也是这样唱的,但为何这样唱,却鲜有人追根问底。我们对于祖师爷田都元帅的理解与领悟,远远没有对我们的师傅的理解那么多,他成了一种非真实非实在的存在,我们忠诚而愚昧。丁永昌若有所思地望着毓敏秀,但也只是望着。 一阵沉默之后,徐红不以为然的反驳道:“你说得倒是轻巧,你以为做戏光是耍耍嘴皮子的?”她以一种公然轻视的眼神瞟了毓敏秀一眼,咕哝道:“不过就算只耍嘴皮子,怕是你也不会说。”整个戏班的人都知道,毓敏秀从小在台北长大,是个不会说闽南语的都市姑娘,而歌仔戏的演出语言就算闽南语。 “歌仔戏要唱,要念,要打,要挨多少苦多少打才学成一技,你知道吗?人总得生存下去才能图长远,基础都没有就妄谈深刻,就像连根基都没有就妄想空中楼阁,岂不是让人笑掉大牙。你认为我们谈钱是肤浅,我且不论它肤不肤浅,但凡你能找到一场演出,我就算服了你了。” 突如其来的挑战就像一场倾盆大雨立誓要击垮毓敏秀弱 分卷阅读40 分卷阅读40 分卷阅读41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41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41 不禁风的空中楼阁,但若不接受这一挑战无疑又是打了自己一嘴巴,承认刚才那番话不过是意气之争,若接受了,又当如何呢。出现了沉默,徐红露出了怡然自得的微笑。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她的生活曾有多苦,很久很久以后她才偶然提起,最困难的时候兜里一分钱都没有了,一个便当要分两顿吃。有一回做事迷糊了,连着便当外面的泡沫盒子一起放锅里蒸糊了,也没舍得丢掉,就那样吃了。再难做的事总有人在做,再难走的路也有人在走。我们不能因为觉得渺茫就固步自封不出发了。她决心回戏班的那一刻,就决定了回来受苦的。凤凰涅槃就是一个受苦受难的过程。因为生活没有给我们更多的选择。 她说:“我知道做戏很难很苦,但我相信有志者事竟成。” “既然你这么有信心,那我们就打个赌,只有你能在一个星期之内找到一次演出就算你赢。我们就撤掉这些所谓不伦不类的东西。”徐红的成竹在胸就像一只胜券在握的小猫叼着一只老鼠,放开抓回来,放开再抓回来,她已经不再急于将对手置于死地,而更享受这个玩耍的过程。到时候她便可耀武扬威的挫败毓敏秀的锐气,又可以杀鸡儆猴,一举两得。戏班再也不会有不和谐的声音了。 毓敏秀为难地望向丁永昌,显然是征询他的意见。 本来只是一场父子间的问责,却出乎意料的变成决定戏班命运的争夺。或许生活也没有给他更多的选择。他说:“既然如此,就让我来做这个公证人。” 得到丁永昌的首肯,毓敏秀很坚定说道:“好。”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一场协议就这样定下了。 无知者无畏或者初生牛犊不怕虎都不足以形容毓敏秀的做法给我的感觉,勇敢是值得称赞的,但有勇无谋却是可耻的。那晚入睡之前,我忍不住问她有何想法。她双手枕在头下,头微微偏向窗外的月光,久久才摇了摇头,说:“不知道。” 我不免有些着急,倏忽起身居高临下地望着她,“不知道?不知道你也敢答应她。”我觉得我就像一个妻子在责备做事欠缺考虑的丈夫,而毓敏秀,望向窗外的脸更深地偏向了窗外。 我注视着她,她刚洗过澡的脸上泛着淡淡的红晕,在月光下似是蒙上了一层薄薄的红纱。她的下巴曲线优美,露出一截白皙细致的粉颈。她的睡衣是我喜欢的款式,丝绸质地,坠感极好,上面缀着大朵的紫色茉莉,是我喜欢的颜色。袖子和胸口做成泡泡状,很可爱。胸前一对浑圆坚[挺而饱满,在被埋在薄被下之前,我得以匆匆一瞥。我的心跳突然抑制不住地狂乱起来。身体里那股沉睡的欲望似乎在她身上淡淡的馨香的包围中渐渐苏醒过来了。 我为自己刚刚还在为她犯愁此刻却翻涌着各种绮思狎念感到羞耻。我软下语气,别开自己贪婪的眼睛,说道:“那现在怎么办?以前班主出门找戏都是很随机的,有时候运气好能连续找到几场戏,运气背的时候可能几天,甚至是十几天都找不到一场演出。”我絮絮叨叨地向她讲述找戏的艰难,但她没有回应,枕上传来均匀而轻微的呼吸声。我偷偷瞥望,她的眼睛闭着。 她也许是太累了,我想,也在她身边躺下来。但这样恬静又美好的她像一只毫无招架之力的小羔羊,而我这伺机等待已久的饿狼又如何与体内翻江倒海的肉欲相抵抗。20岁,多么美好又精力充沛的年纪。我努力抑制狂乱的心跳,但根本不行,我蠢蠢欲动的心跳声和紧张不平的呼吸声在静谧的夜里被异常地放大、扩散、夸耀。 许久,我以为她睡着了,她才突然窸窸窣窣地从胸前扯下胸罩,挂在床头睡去了。那胸罩是青春耀眼的亮蓝色,罩杯边上缀着蕾丝花边。我又等了很久,像等候在草丛里伺机捕猎的动物,一动不动。确定她真的睡着之后,我才伸手去量了尺度。我惊奇地发现不管时光如何变迁,那浑圆、那细细地肩带对我来说始终都有一种说不出的吸引力。有时候我也憎恶它,但我憎恶的只是它戴在我身上,我憎恶的只是它对我女子身份无语地审判。我看着自己握成弧形的手,那是她的尺寸。她甜美又诱人的胸部的尺寸。我猝不及防地想起那夜那个来不及完成的春梦,突然抑制不住地想要要她,就在此时、此刻、此地,狠狠地要她。我的心因为这突然生出的强烈的渴望而狠狠地抽搐了一下。 我抬起身俯望着她。从窗户里漏下来的月光带着一层薄薄的深沉,越来越黯淡。她长长的头发拢在枕上,摊成好大一片黑浪。光洁的额头,两绺刘海随意搭在上面。眉毛是好看的剑眉,有一种掩不住的英气,像毓爸爸一样又高又直的鼻梁,鼻翼因为呼吸轻轻抽动着。 嘴唇…… 嘴唇饱满而柔润,在黯淡的月光下泛着晶莹的光泽,像一颗亟待采撷的蜜桃,嘴角浅勾着,似淡淡笑意又含淡淡愁。 是什么让你在梦中又欢喜又忧愁呢? 我伸手轻轻抚了上去,冰凉的指尖传来温热的触感。我想象着唇齿相偎的感觉,我的唇就那样印了上去。她的呼吸带着一股淡淡的香甜,她的唇瓣柔软芳香又甘醇,似一杯陈年佳酿。这一品啜,我便像饥渴千年了的瘾君子尝到了甜头般离不开了,我忍不住在她的唇齿间温柔流连。 “嗯——” 一声轻轻的梦呓惊醒了我沉迷的意识,我愣愣地停在她的上方。我想完了,一切都完了。她全都知道了。她会怎么样?会如何看我?大声怒斥?还是沉默以对?亦或者仓惶逃避?然而庆幸的是她只是伸手抚摸了一下嘴唇并没有醒来。她身上的被子因为抬手的动作滑落了一角,露出一侧香肩,半抹酥[胸在薄被下半遮半掩。我又狠狠地咽了咽口水,伸手帮她掖好被角却再也不敢乱动了。夜静悄悄的,多情的夜风呼啸着挑逗粗糙的窗帘,拍打着我狂乱不息的内心。 ☆、第 32 章 第二天毓敏秀就开始筹备找戏的事了,她真是个聪慧的女子,想到向丁永昌取经。他们密谈了一上午,到下午的时候她关在房里画了一张周围村镇的简易地图,圈出一些交通闭塞的小村镇。按照丁永昌的说法,在交通便利高度发展的城市,演出的概率是极低的。因为交通便利,必有其他歌仔戏团路过,而高度发展的城市,人们对于文化的需求,已经渐渐趋向于电视机这些新鲜先进的高科技产品。只有落后的村镇,或许还保有歌仔戏演出的传统。之后她就出发了。 我本想陪着她,但她笑着说成长的路都是一个人走的,这是她的责任,她必须一力承担起来。她只带了一个小包。丁永昌那辆气喘如牛的老摩托车还搁置着,但她不会骑,如此去交通 分卷阅读41 分卷阅读41 分卷阅读42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42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42 闭塞的小村镇在时间和交通上又是一个大挑战。大家都知道这是关于歌仔戏班命运的关键之举,几乎所有的人都目送她离开,就像目送一个为了遥远又不切实际的梦想而远行的人。有人祝福有人嗤笑。 我只是没日没夜的训练加以掩饰内心的忐忑。我痛恨自己那麻木的信任里竟有一丝怀疑的腌臜,我痛恨自己不能说服自己完全的信任她。我渴望她能找到戏,戏班能坚持下去。那是我们唯一的出路,我的和她的,但我却信不过自己。徐红仍在组织那些莺莺燕燕的舞蹈和歌曲演出,大家对新鲜玩意的劲头还没过去,每天仍有不少人前来观看。热闹喧嚣与冷落凄清,成为了现实和内心最强烈的对比。到第七日的时候,她终于风尘仆仆地回来了。 她进门的第一句话是:“我赢了。”脸上蒙着灰,衣服脏不啦叽的,但神采奕奕,叫嚣着属于胜利者的耀武扬威。 “这不可能。”徐红震惊地否决。 她得意地从衣兜里拿出一张红纸,炫耀似的在徐红面前晃了一圈,道:“我就是怕你不相信,特意叫那老板给我写了邀请函。虽然简陋了点,不过白纸黑字,不对,红字黑字可是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你不相信,尽可以拿去看。” 徐红嗖地一声抢过那张纸,匆匆地查看了一遍,脸色苍白。 丁永昌已经略显病态了,他的两颊凹陷,颧骨突出,眼睛深陷在眼眶里,但一点都不妨碍他眼里喜悦的光芒。他问道:“怎么回事?” 她有些羞赧:“其实这回真的算我好彩,刚好那镇上有个工厂老板开新工厂,又碰上他老来得子,儿子满月,双喜临门,怎能不大肆庆祝一番?他还给了双倍的包银。”毓敏秀匆忙从她那个小包里拿出一封红包交给丁永昌,“他还怕我们嫌远,不去,先给了一部分定金呢。”她简直是全胜而回。所有的等待和冷落都有了双倍的回报。所有人都为她的胜利展开了笑颜。就连丁建军也受这气氛的影响,脸上漾着笑意,但碍于徐红,没有说话。 丁建业谄媚道:“二嫂,你真能干。” 徐红把邀请函折好,递回给毓敏秀,阴阳怪气地说道:“没想到你还真是能干啊!” 毓敏秀笑着,口中连连说着“过奖过奖”。 真正干实事有本事的人从不用理会他人嘴皮上耍威。然而这不是关键,关键是若没有半斤八两,连环计中计,谁也不会无知的自找麻烦。徐红嗤一声,缓步走到王玉桂的身旁,嗖了嗖嗓子,引起大家的注意后,才说道:“阿母,有件事我想跟你说。” “什么事?”王玉桂问。 “我怀孕了。前段时间去看过医生,医生说我怀孕这头三个月胎位不稳,容易滑胎,叫我不要做剧烈运动,还叫我过段时间再去医院复查一次,算算时间,这几天就到了。我们家建军要陪我去一趟。” 毓敏秀又被将军了。如今就算她收到演出邀请,但徐红一个小旦带走一个小生,剩下丁建业一个小丑,她就算再厉害的将军也打不赢这没有士兵的仗。她想不明白何时与徐红建立起这么大的敌对关系,难道只是因为她赞同了丁永昌的说法吗? 王玉桂是听出来了,她看着徐红平坦的肚子说道:“怀孕了是好事。几个月了?”她套近乎。 “差不多三个月了,医生说目前最危险,也最关键。”徐红不买账。 “听医生的话没错,好好休息是应该的,但戏班现在是非常时期,我们做戏的人从来都是走南闯北的演出,也不比城里那些查某娇气,你看我怀了几个还不都是好好的。你就跟着戏班走,有人替你的时候就尽量不要上场了。你看这样行吗?”她用近乎低声下气的语气商量。 徐红还是不买账:“阿母,你知道建军不小了,我也不年轻了,我们这么多年这才是头一胎,说怎么我也要好好对待。戏少一场多一场,没多大关系,但孩子少了这一个,难不保下一个就不知道怎么时候了。” 她说得言辞切切,一场戏确实比不得一个孩子重要,王玉桂怜惜地看着毓敏秀,不知道怎么反驳了,只怕再说下去,就要影响家庭和睦了。 毓敏秀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戏她已经找到了,但演出的事她就算有三头六臂也搞不定。闽南语这一关她就过不了。她的目光一一扫视众人,最后落在我身上。我知道她的意思,但我就是个半桶水。那一刻,我好后悔自己浪费在戏班的这四年时光。 “既然阿红怀有身孕,就让她好好养胎去吧。演出的事,我们来想办法就好了。”一个浑浊沧桑的声音突然穿透了这一片难堪的沉默。 大家回头看去,正是明叔。他仍穿着一件破旧的汗衫,脚踩着黑色胶鞋,但整体看上去感觉不一样了。至于哪里不一样,又实在说不上来。他看着椅子上坐着的丁永昌,叫了一声“永昌兄”。我似乎在丁永昌的眼里看到某些闪烁不定的光芒。 “我以前也是演丑角的,希望我还没忘光吧。生角就由建业来演好了,至于旦角嘛,”他看了我一眼,但没有指明我,也没有说下去。 毓敏秀欢喜地推了我一把:“让阿凤来演旦角好了。” 我趔趄一下跳进人们的视野,四面八方的眼光齐刷刷地射在我身上。我不自然地缩了缩脖子,第一次觉得这么自己这么无遮无拦。那些精锐的眼光像科技精密的计算仪,快速的计算着,剖析着我主演的可能性。我的体形,我的身姿,我的脸蛋,我的嗓音,我的唱功。 毓敏秀凑在我的耳边,低低说了一句:“相信自己,你行的。” 她脸上炙热的光芒仍未散去,像戴上了特殊的光环。我希望我能受到她的影响,我能行。我抬眼看了一圈,没有人提出反对意见。很多女旦的功底都比我好,但因为她们是徐红的亲传弟子,徐红不会同意她们跟随毓敏秀演出。主角的机会就这样意外地落在了我的肩上。 徐红凉飕飕地说道:“那既然如此,我也就放心了。预祝你们演出成功。”这柳暗花明的转折让她将毓敏秀军的计划夭折在摇篮中,她便以一种与己无关的完全漠然的态度睥睨这一切。 “谢谢。”毓敏秀象征性的回应。 “既然演出人员都定好了,你们就商量一下具体事宜吧。演出的时间、剧目、其他人员等等,要是有问题不懂就多问问明叔。他是这行的老前辈了。”丁永昌叮嘱说,又叫王玉桂扶他站起来。他看上去如此疲惫又如此孱弱。从椅子上站起来,他的身体向前倾着。他的腿仍打着石膏,他明知道再也好不了了但一直没拆下。他的眼神暗而无神,到哪都要王玉桂跟着,但脑疝的事,除了我们三其他人都还不知道。 “正明,你帮我多看着点。”他说。后来我才 分卷阅读42 分卷阅读42 分卷阅读43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43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43 知道明叔的名字叫,郝正明。 “永昌兄,交给我你就放心吧,多多休息。”他们用兄弟间最简单的方式完成了最隆重的交接。那一刻,我像是突然理解了为何明叔一直烂醉如泥但丁永昌一直信任于他。我的眼皮好像在死亡面前突然被深了。 “阿爸,你好好休息,不用担心我们。”毓敏秀恭恭敬敬地说道。 丁永昌走了之后,我才知道演出的地方就是北莱镇,那个犄角旮旯里名不见经传的小镇,我的家乡。真是无巧不成书,命运是最幽默的剧作家。从前镇上只有一家工厂,就是那个承载了北莱镇所有大大小小八卦的零件加工厂,只有一个老板,就是那个趁战乱敛财后长驻下来的日本人。我曾经以为我再也不会回去了,我很少再想起它,但命运的手再一次措不及防地擦去了我心上的尘埃。我曾经终日流连的那片河岸,埋葬了一本我不记得名字的传记。我的母亲,那个在河岸上温柔唤我回家的女人,嘴唇上散发着淡淡的苹果香味。江采薇,那个温暖时光也冰冷了时光的少女,都渐渐浮出了记忆的水面。 毓敏秀后来说了什么,我已经完全不记得了。我打算向她辞去主角的角色,但看到她顶着炎炎烈日在阳光下指挥布置着各种事宜,头上湿乎乎地粘在她的额头上,她都没工夫别开,我的话就一次又一次哽在喉咙里了。明叔说我们是赶鸭子上架,骑驴找马,走一步算一步了。我不忍心让她最后连骡子都没有。 演出的日子很快就到了。毓敏秀带着一群残兵浩浩汤汤地出发了。我觉得我们真是名符其实的游牧民族,穿乡走镇,跨岭越野,一个地方又一个地方的辗转。我们最固定的家就是那辆大卡车,它带着我们走过台湾的很多地方。没有人觉得辛苦,因为我们就是来自这个阶级的人;很少人有家,因为做戏的人收入低微居无定所,也不会有人愿意嫁给他们。戏班的婚姻只能在戏班内部匹配,似乎成了一种必然。这是一个怪圈,一个轮回,像一种会遗传的病,直到有一天病入膏肓死亡覆灭才算彻底得到解救。 毓敏秀坐在卡车中间的一个大箱子——那是大家照顾她专门腾出来的地方——双脚以一种十分怪异的姿势放在两边。周围的人神态奄然,这样的演出对他们来说是家常便饭,但毓敏秀很兴奋。我坐在她的正对面,可以真切地看到她溢于言表的喜悦。 “我给你们唱首歌吧。”她说。哀婉的乐曲缓缓地从她的嗓间流出,那首歌我似乎听过,在很久以前,某一天我和丁建业走去电影院的路上,从一家音像店的扩音器里流出来,是当时台湾街知巷闻的帽子歌后凤飞飞唱的,一首思念恋人的歌。但她低沉的嗓音诉来却像一个垂垂老矣的老妪坐在小小的渡口前,向一个陌不相识的路人打探多年前远游的爱人。岁月的钝刀缓缓地割过,苍老的皮肤上流出血泪却割不出疼痛。 一曲终了,只有明叔一人鼓了掌。相较蔡琴的醇厚馥郁,她的嗓子其实不太适合凤飞飞的歌,但其他人鼓噪着让她再唱一首。她看着车外匆匆向后退去的风景,笑着摇摇头,再也不肯开口了。 车子渐渐驰入了沿海的路段。盛夏的夕阳血红地沉沦在凝如镜面的海缘,霞光染映天涯海角,像一股火红染剂落入海天交会的那片,越接近中央颜色越浓艳,至出海口边颜色只晕染为橙红橙红的。随着车子渐渐驰入那片树林,依稀可以看见几只潜伏的白鹭鸶,像含苞待放的一朵朵白花。河岸对面的那片平原上,有几个拿着水壶的小孩在垃圾堆里抠啊挖啊,一如当年。不管多少年过去,这里总是不断的生长着,在同一个地方,用同一种方式,继承同一种命运。过了这一段河湾,北莱镇就到了。 西装革履的日本男人早已等候多时,但他俨然已看不出日本人的痕迹。工厂门口摆放了一个大大的海神妈祖像,像前一个大大的香炉里面正烧着高香。海边的人家信奉妈祖,寓意是大海养育了我们,给了我们一切。他已经被这个地方同化了。剪裁仪式已经过去了,接下来的三天三夜是我们的专场。那真是我在北莱镇从未见过的盛举,星光微露的时候,几乎整个镇子的人都涌过来了。 演出就像我料想的那样,没有成功。我想我最终连骡子都不是。我眼里涌满了泪水,步伐紊乱。因为在黑压压的人群中我看见那个男人搀着一个女人,坐在主人家的位子上。那女人全身包得严严实实,只留了一对眼睛在外面,在这炎热的仲夏之夜异常夺目,我一眼就看出了她是我的母亲。他对她呵护倍加,因为她为他孕育了一个孩子。 也许她已经忘了她还有一个孩子,我想,一个崭新的生命终会取代一个陈旧的过往,人的记性很有限,也许一年,也许四年,历史就会被遗忘。人们记住的只是现在,是她旁边这个年近花甲的男人,而不是房外那双陌生的男鞋。我的涂满油彩的脸也早已现不出昨日的轮廓,热闹的音乐喧嚣着别人的欢乐,简陋的舞台演绎着别人的故事。 这是恩赐,也是救赎。这里是起点,也是终点。舞台下那个巧笑嫣然逗弄天伦之乐的女人,她是别人的母亲。她曾有一个孩子,但早在很久以前就死在离开的路上。如今的我,只有一个牵挂,她叫毓敏秀。那是我的心栖息的地方。 我望向毓敏秀,她正坐在台下边缘的地方,仰着头观看着台上的演出。她的头发有些凌乱,脸上带着微笑。她显得那么平凡,又那么与众不同。我的步伐就坚定了。 ☆、第 33 章 北莱镇的演出对民乐社的现状到底没有很大改善,徐红消极地撤去歌舞团的演出,她以养胎为由,不再参加任何演出,对毓敏秀日益加深的敌意伴随着为丁建军叫屈的声音日益高涨。众人均说丁永昌私心偏袒,瞧不起丁建军这个养子。丁建军做牛做马为戏班劳心劳力这么多年,竟不及一个初来乍到的女流之辈。且不管这话虚实,一说出来却是凉了一半人心。当时丁永昌已在弥留之际,为了不让人察觉他眼睛已经看不见,他大部分时间都以瘸腿的理由躺在床上,度过了他最后的时光。这扰乱人心的流言终于变成了最后一根压死骆驼的稻草。他出现过一次短暂的假死现象,尽管已经有了足够的心理准备,王玉桂还是哭湿了他的半片衣襟。 当他醒过来之时,房里站满了人,几乎整个戏班的人都来了,还有镇上几个与他刚刚建立起微薄友情的人,房里一片阴暗。角落里一盆兀自烧得很旺的炭火也没能驱赶沉痛的阴霾。很多人叫他保重身体,抱怨自己的粗心,他从医院回来这么长时间也没来看过他几次,以致他在他们眼皮子底下病入膏肓他们都没有察觉。丁建军感谢他的收养之恩 分卷阅读43 分卷阅读43 分卷阅读44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44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44 ,有人感谢他的授业之情。他们回顾昔日他对他们的好,带着他们走南闯北四处谋生度过了很多艰难的日子。有人甚至还回顾了建国初年统治者叫嚣着反攻大陆的人心惶惶。他们就是经历了那个时代的一类人,他们都顽强地挺过来了,他们坚信他这次也一定能战胜病魔。很多很多的人,他们循着礼节一次一次以沉痛的表情询问他的病情,叫他照顾好身体。 丁永昌在枕上一一点头表示他全都听到了。他的脸色很不好,脸颊深陷,太阳穴松塌,眼窝又大又深,眼睛暗而无神。王玉桂将身上的棉被拉至他的胸口,那里瘦骨嶙峋,肤色很差,透着一股汗涔涔的粘腻。他看上去虚弱而疲惫,但清醒。他半闭的眼睛在人群中搜寻着毓敏秀的身影。 “阿秀。”他伸出他骨节嶙峋的手。鼻子因为呼吸不畅而发出重重的喘息声,听上去就像他刚刚暂停下手中死亡这件他力所不逮的繁重的苦役。 毓敏秀急忙穿过拥挤的人群迎上去,握住它。她的眼睛里噙满了眼泪,她什么也没说,丁永昌却连连说着好孩子。他感谢所有来看望他的人,有劳他们挂心,说他一定会好好保重身体,然后委婉地下了逐客令。他们走了。 天淅淅沥沥地下着雨,一阵阵寒风钻到屋檐底下。我和王玉桂站在走廊外等着,身上阴寒凄凉。我抱紧了双臂,轻轻地哈着气,低着看着脚尖被雨水泅湿的一块水渍,因为沾着粘土,看上去十分肮脏。从我们在医院得知噩耗的时候,到后来我和毓敏秀时时去看望他,安慰的话我已经对王玉桂说过无数次了,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千篇一律的话语。叫她保重,希冀奇迹出现。其实都只是一些苍白的废话,但人们在无能为力的时候却惯于将希望寄托在虚幻的神圣身上,以此寄托他们哀恸的感情。 “阿姨,你怎么样?”我说。她看上去也形容枯槁了。 “事到如今,我早就有准备了。一切都挺,挺好的。”她喉咙突然一哽,我别开了眼睛。 “今年的冬天好像来得比较早。”我说。天灰蒙蒙的,就像冬雨的午后。 “嗯。”她应我。 雨仍淅淅沥沥地下着,雨丝夹风时不时扑到脸上。我们站了很久,没再说话。其间,她走到隔壁的宫庙去上香。她喃喃自语地说着求神庇佑的话,打开一把破旧的伞走进雨中,暗黑色的天幕盖在她的头顶,就像瓢泼大雨的那晚她为丁永昌独自守候在庙门口一样。她回来后不久,身后的门拉开了,毓敏秀走出来。她的脸上有哭过的痕迹,眼睛红红的,她灰色的长衫袖子有一片黑色的湿迹。 “阿母,阿爸叫你。”她对王玉桂说。王玉桂默默走了进去。 我没有打听丁永昌和她说了什么,与她并肩走回了我们的住所。丁永昌出事的那段时间,徐红用戏班一半的经费买了那套音响设备,曾要求班里的女旦盛装演出,有些女旦因此离开了戏班。空下来的床铺没有重新分配,毓敏秀就住了进来。一路上她的表情都很凝重。路过大院的时候,她盯着墙角里一棵孤零零被风雨摧垮的秋海棠看了许久。雨水沿着伞沿落在她的肩膀上。 晚饭之前丁永昌聚集了戏班所有人。他腿上的石膏不见了,穿着一套浆洗得发白的棕色正装被王玉桂搀扶着坐到主位上。他的腿上盖着一张陈旧的羊毛毯。眼睛半闭着,多了些神采。 “今天召集大家,第一件事就是我决定正式收毓敏秀为徒。”他宣布。 毓敏秀从人群中走出来,她穿了一件黄白斜条纹的羊毛衫和一件蓝色外套——我猜那是她能找到的最隆重的衣服了。她的头发整整齐齐的扎起来,盘成一个髻。出门前,她还洗了一个冷水澡,在下着小雨的初冬下午。 丁永昌说:“拜师之前先拜过我们的祖师爷。” 歌仔戏的祖师爷是田都元帅。相传田都元帅是唐时的一位乐师,受宠于唐玄宗。后来在安史之乱中忠贞不渝而殉国,后被追封为田都元帅。因幼时与母亲在田间走失,为毛蟹濡沫以养而生,故所有尊田都元帅为祖师爷的剧团人员均不食毛蟹。我刚被丁永昌收留的时候见到的那座祖师爷的雕像,跟着我们辗转每一个地方。后来在梧桐镇落下脚来,就在大堂前安排了一个专门的供桌,像前放置了一个香炉。日日擦拭像身上香酬拜原来是王玉桂的必修功课。 毓敏秀点点头,明叔将点好的香交到她手上,她捻着三炷香诚诚恳恳的拜了三拜才插进香炉里,又从明叔手里接过茶盘,举过头顶,头谦卑的低着,在丁永昌面前跪下来叫了声师傅,但丁永昌没有接过。他半闭的眼睛紧紧地盯着茶盘的中间,就好像那里是毓敏秀的眼睛一样。他说:“既拜了师就要守师门的规矩。” “请师父教诲。” “业精勤荒嬉,行成思毁随。艺技的精湛要看个人的天分与努力,我不要求你有多大的成就。但是歌仔戏既尊的是田都元帅的道,田都元帅的忠孝仁义我们就得守。戏品如人品,看戏看人生,绝不能台上演绎忠孝仁义,台下却阳奉阴违。” “弟子谨遵师父教诲。” 他深深地朗了一口气,这才将手从那张陈旧的羊毛毯下面拿出来,端起茶杯浅呷了一口,说道:“起来吧。” 没有人提出异议,大家竟肃穆又庄严地见证了这场拜师仪式,就像祖国的国旗正冉冉升起,每个人都肃然起敬一样,只是一种根深蒂固的形式。她站起来,将茶盘交还给明叔。大家都对她说恭喜。她一一笑着应着,半躬着腰很谦卑。这样的谦卑却让我深深的嫉妒起来。从我进班至今,戏班还没有如此正式且隆重地收过徒弟,因为我们只是可有可无的虾兵蟹将而已,我那曾经暂时押后的拜师仪式,一押就押后了一辈子,终我一生都没有拜过祖师爷。 “今天召集大家,还有第二件事。”丁永昌虚弱的声音穿透了人群,抚平了浮夸的热闹。 “我从小就跟着师傅学习歌仔戏,走过很多地方,吃过很多苦,也经历过战乱,终于在二十五岁的时候创立了这个歌仔戏班,到如今也有二十多年了。”他停了下来,一方面因为回首往事感慨悲怆,一方面是虚弱的身体已经不足以支撑他一口气说这么多话了。王玉桂将滑落的毛毯重新拉到他的胸部。 “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戏班这些年换过很多地方,早些年在台南,这几年在台北,但一直在漂泊,一直都没能完完全全的停下来了。”他叹了一口气,“如今,我也走不动了。这戏班能不能在这里扎根下来,或者搬到更好的地方去,我已经无能为力了。现在,我就把这戏班交给阿秀打理。戏班往后如何全由她做主,绝不容许旁人插一句半句嘴。”最后一句他说得掷地有声 分卷阅读44 分卷阅读44 分卷阅读45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45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45 ,但也因此令他孱弱枯瘦的身体咳得前后摇晃起来,瘦骨嶙峋的胸部剧烈地起伏着。 徐红小声嘟囔了一句什么,但丁永昌羸弱的目光就像一只有力的手突然捂到她的嘴上。死亡,就因为愧疚和不忍成了一件无形的武器,让周围的空气变得凝重起来,好像丁永昌大口大口地粗重地呼吸,把所有的空气都吸完了。 没有人说话。人们退出了这个突然狭窄的空间。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戏班谁做主都无大所谓,有个人领导着有演出有分红有饭吃就够了,至于究竟是演传统的歌仔戏还是眼下时兴的莺歌燕舞,又有何差别。他们只是一些来自贫下阶级的福薄之人,没有几个人能识得一箩筐的大字,在传统的忠君思想与新兴的时代大潮的冲击中,又有几个人说得清文化的坚守与掠夺之间的差别。 毓敏秀走出大堂,在门口站了许久。神情就像从丁永昌的房间里走出来的时候一模一样。她脸色凝重,一语不发。最后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一个人出了大院,没让我跟着。天空下起灰蒙蒙的细雨,天色渐暗。 那天夜里丁永昌睡去之后就再也没醒来了,安静而安详,就像只是睡着了一样。由此可见,死亡真的是一种睡眠,一种休息,一种眷顾。临走之前他还叫王玉桂湿了他的头发,把它们整齐的往后梳。用热水擦了身。那条受伤的腿被很好的包在裤腿里面,没有看出受伤的痕迹。他把自己收拾得干净整洁,以完整的姿态维护他死亡的尊严。 王玉桂一边抹着泪,絮絮叨叨的说着这些和其他一些事情,但我没有听清,因为眼泪淹没了她的声音。毓敏秀把她扶到旁边坐下,不停地安慰她。 那时候的乡下没有墓园没有火化场,大多数人死了会在郊外随便找一处墓穴土葬了。镇上有专门帮忙料理丧事的人家。丁建军去张罗着。丁建业去镇上的便利店打电话通知丁建国。徐红和班里几个女旦在整理丁永昌遗物。明叔张罗着将灵堂设起来,一切分工有序,仿佛我们已经在心里演练了很多遍。 丁建国赶回来见过他最后一面之后就匆匆下葬了,四个穿着旧衣服的男人用套绳抬着他。在镇外西面翠屏山的山脚下,他们把棺材抬起来,慢慢地放进墓穴里,抽出绳子。他们把泥土一铲一铲地铲进他的墓穴里,潮湿的泥土落在棺盖上发出砰砰的响声,最后堆成了一个土丘。没有墓碑,也没有墓志铭,只是一个光秃秃的土丘。他孤零零地躺在那里。天仍下着纷纷细雨,刮着风,地上有污泥。送葬的人们在墓穴前面参差地围成半个圆。我在里面,毓敏秀也在里面,她擦拭着眼角。丁建国温柔地抱住她的肩膀。然后,送葬的人们陆续离去。 我想起那天他们还满怀希望的眼睛熠熠的对他说,他一定能战胜病魔。如今他们一脸漠然地转身离开,害怕地上的泥土弄脏他们的鞋子。但是很快,我们也都会离去。从今以后,就只有他一个人孤零零地躺在这里,他的身体会变成成千上万种蛆虫的食物。一年之后,他会变成一堆白骨。这世上再也没有这个人了,再也看不到他的笑,他匆忙的身影,还有他不遗余力的弥留了。我想起初见他的那天,夕阳的余晖映照着苍凉的舞台,他在上面翻滚、甩发、逃命,在铿锵的紧锣密鼓中,奔走匆忙。他的充满了紧凑、匆忙、艰难又抗争的一辈子,从今以后,就变成了非真实非物质的无限的虚无了。也许事情不是那样的,那只是一个不幸的意外。他意外地消失了。我的悲伤簌簌地落下来。 一九八二年的初冬,下着雨的那个夜晚,丁永昌永远地离开了。 ☆、第 34 章 戏班停演了一个星期,然后死者已矣,生活继续。丁建国只停留了那七天,之后又匆匆奔赴他的事业了。毓敏秀也有了她的事业——民乐社歌仔戏班。来去匆忙,又是多事之秋,他们没有很多的独处时间,除了晚上她不再回我们的小房间过夜。七天之后,徐红提出了分家的要求。其实分家不过是个噱头罢了,实际上她只是不满丁永昌把戏班交给毓敏秀管理而已,不然她也不会把我和明叔等这些不是丁家人的人都叫去了。 她这样对王玉桂讲:“阿母,你知道我现在怀孕了。怀胎十月,这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我知道我不能再为戏班做更多的事了。戏班现在很困难,我也不想白吃白喝,所以有些话晚说不如早说。”她停下来,扫视了我们一圈,以她那种独有的漠视一切的眼神。我们都等着她把话说完。 “我知道阿爸辛辛苦苦维持这个家不容易,在这时候提出分家的话……” “分家?”她的话说还没说完,丁建业就咋咋呼呼地站起来了,“大嫂,我没有听错吧?你说分家?” 徐红点点头,确认道:“我知道,在这时候提出分家确实不合时宜,但这纯粹是为了大家好。既然道不同,勉强绑在一起也只是耽误大家的前程嘛。” “阿爸尸骨未寒你就说这样的话,你还有没有点良心啊?这个家姓丁,阿爸在的时候是一个家,阿爸不在了,它还是一个家,一个完整的整体。你想分家?我绝对不同意。”丁建业义愤填膺地说道。 “我哪儿没有良心了?”徐红也急得差点站起来,丁建军责备地拉了她一下,没逃过我们的眼睛。他接过话:“阿红这样说也有她的考虑,毕竟她现在怀了身孕,想让孩子有一个更好更宽裕的成长环境也无可厚非。”他说话是一贯的温温吞吞,他抬眼看了一眼王玉桂,又心虚地低下了头。 徐红重新坐好,平整了呼吸,“戏班什么状况大家都心知肚明,歌仔戏是阿爸的事业,他苦点累点觉得没有关系,难道要丁家的子子孙孙都跟着受累吗?” 是啊,她怀孕了,怀的还是丁家的长孙,这要是在古代得多母凭子贵啊!要是在皇宫里,还可能因此当上皇太后也说不定,更何况她只是想另起炉灶罢了。如果不答应,那她就会说他们丁家看不起丁建军这个养子,几十年的收养之情转眼间不仅没落得个好,还变成了丁家人薄情寡义的有利证据。多么锐利的武器啊!丁建业除了无奈又不甘地低喊一声大哥之外,再说不出更多的话了。 相比之下,王玉桂这个当家主母就要稳重许多。毕竟多吃了几十年的盐,她虽不忿徐红的做法,却还是心平气和的说道:“阿红,建军是我们家的一份子,这么多年他也姓丁,建业也叫他一声大哥,你腹中的孩子就是我们丁家的长孙。我很疼爱他,但是戏班目前的状况你是知道的,你现在说分家,岂不是要大家拆伙吗?” “阿母,要志同道合才能说是拆伙,志不同道不合也只不过是各行其是罢了。以前阿爸还在,我尊重他,我也就不提了。 分卷阅读45 分卷阅读45 分卷阅读46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46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46 但现在阿爸不在了,我再委屈自己屈从就没什么意义了,你说是不是?何况这么多年,无论是戏班还是丁家,从来也没有说离开了我和建军就过不下去了,如若不然,阿爸也不会不将戏班交给建军了。” 再说下去似乎真的没有意义了,无论从责任和道义上来说,她都是无从责备的。没有哪一个母亲不想为自己的孩子提供一个宽松优越的成长环境,也没有哪个逝去的父亲可以用遗愿强迫孩子去完成自己未竟的事业。王玉桂沉默了。 但明叔却抗议道:“管理戏班和重不重要是两个完全不相关的概念。永昌兄虽然没有亲口说过你们很重要,但这么多年他待你们如何,想必没有人比你们更清楚的了。永昌兄不把戏班交给建军,我想是因为他觉得阿秀比建军更适合担当这个重任,这并不是说建军就不重要。在战场上,每一兵每一卒都很重要,若没有士兵们的团结一致,再厉害的将军也不能单枪匹马赢得胜利。” 徐红顺着他的话说:“我不是嫉妒或者故意刁难,我尊重阿爸的意思,也相信阿爸的眼光。有能者任之,我也相信阿秀能做到这一点。但分家,只是我和建军离开了,不带走戏班的一人一物,我知道阿秀一定能当好这个家的。”她把问题抛给了毓敏秀。 毓敏秀沉默了一晚上。她一直低着头,被点到了名才抬起头来,神情疲惫,眼神朦胧而无辜。她的嗓子有些沙哑,轻咳了一声才说道:“这个家一直都是阿爸在当,他刚刚走,我实在不愿意在这个时候听到分家的话。但是大嫂也有她的顾虑,如果强留就有些强人所难了。这件事情实在事关重大,不仅丁家三兄弟的问题,还牵扯到歌仔戏班。它不仅是阿爸毕业的心血,也关系到班里几十个兄弟的生计问题。我们不能贸然的做决定,我觉得还是问问他们的意见比较妥当。” 徐红又提出了反驳:“这话我不敢苟同。每个人都有决定自己命运的权利,你这样讲,就好像他们要是不同意,我们就不能离开一样。凭什么要让他们来决定我们的去留呢?” 毓敏秀又哑口了。事实也是这样,这就像猪八戒照镜子——里外都不是人,因为利益和意愿的冲突,不管兼顾哪一头,总会冷落另一头。人这辈子最无能为力的一件事,大概就是离你而去的爱人吧。曾经的相濡以沫,如今的劳燕分飞,无奈又无可挽回。沉默。长时间的沉默。 良久,王玉桂深深地朗了一口气,沉痛的问道:“你已经决定好了吗?”徐红只是轻轻地应了一声。或许如愿以偿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痛快,而分别多多少少都有些伤感。 王玉桂又深深地朗了一口气,说道:“那就分吧。把戏班传来阿秀是永昌生前的意思,他说过,不许任何人对这个决定有非议。我就决不允许任何人有非议,只是有个念想都不可以。”她是心知肚明的,如果连委曲求全都没有用,那假装软弱又岂会得到同情。 毓敏秀和丁建业都有些意外,却都没表现出来。丁建业舔了舔他丰厚的嘴唇,平静地说道:“既然阿母说分,那就分吧。不过我的那份归到二嫂那里。我和二嫂不分。”毓敏秀抬头看着他,眼里大概是感激,感谢他的不离不弃共同进退。 家最终还是分了。毓敏秀留下了那辆承载了我们太多悲喜的大卡车,和歌仔戏班所有的演出道具。几天以后徐红和丁建军离开了。歌仔戏班没有散,但难以为继。因为天气和场地的关系,野台演遭受了很大的挑战,老戏迷愿意提着火炉来看戏,但多数人是不愿意的,演员的表演热情也受到影响,有些演员离开了,有些留了下来。徐红临走前,我看到她和林佳喜在厨房谈话,但最后林佳喜还是留了下来。我想大概是因为丁建业吧。 同年深冬,王玉桂为丁建业向我提了亲。那一年,我二十岁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是因为我太冷淡了吗?为什么都没有人看?为什么都没有人给我留个言和我说说话呀?好可怜~~~ ☆、第 35 章 仍然是那个寒冷的冬天,王玉桂双手胶着,坐在毓敏秀的床上——就在我的床旁边,但她几乎没睡过。几乎丁建军和徐红离开之后她就开始东奔西走地找戏了。她说时下正是年关,多走走勤跑跑,一定能找到演出。整个戏班和丁家的担子都落在她肩上,她不过是个二十五岁的大姑娘而已。后来丁建业说他是丁家唯一的男人,要勇敢地承担起家庭的重任,加入了她的队伍。 王玉桂说道:“我知道现在这种情况向你提出来是委屈你了,但是……”她咽了一口吐沫,没有把但是后面的话说出来,而是顿了顿,问道:“你和建业交往有一年了吧?” 她不说我几乎已经忘了,我在和丁建业谈恋爱。时至今日,我都不能很准确的定义我和丁建业是否谈过恋爱,如果他那些肤浅的小笑话算是取悦我,他那些从不要求回复的信算是吐露心事的话,那或许就有过吧。但我心里空落落的,那些笑话和信的内容,早就不记得了。 “建业这孩子还年轻,不够成熟,又不够懂事,这是真的。但好在他重感情,对感情专一,又肯吃苦。老话说宁欺白头翁,莫欺少年穷,你……”王玉桂絮絮叨叨的数着丁建业的好,一抬头见我怔愣着,又问:“你在听我说吗?” 我说我在听。她黯然的点点头。我看见她银灰的头发中夹杂着白发。都说夫妻同心,随着丁永昌病重、逝去,她的双颊也深深地凹陷了下去。她穿着一件波点棕色对开外衫,胸前再也撑不起她丰腴的饱满。她随着丁永昌一同老去了,没了精神骨儿。 “建业以前跟我说过,说对你有好感。当时我觉得你们都还小,不着急,但没想到……”她的喉咙一哽,眼泪又在眼眶里打转。她一定想起了丁永昌。哪个疼爱孩子的父母不想亲眼看着儿子娶妻生子成家立业,只是丁永昌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阿姨,你别难过了。”我走过去,坐在她身旁,抚着她的后背。 她抽噎一声,擦去眼泪。双手握住我的手,不住的婆娑着,手背上残留她的泪渍。“都过去了。我现在,”她深深地吸了一下鼻子,“我这也算在完成他的心愿。” 她仿佛在交代后事一般,好像了结了她那些心事,她就可以了无牵挂的离开了。但是我不爱丁建业,那些她牵肠挂肚的事都与我无关。不忍和同情都不足以成为婚姻的筹码啊!于是我说:“阿姨,现在戏班光景惨淡,我不想考虑儿女私情,我想等戏班度过了难关再说。” 王玉桂点点头,“是这样没错,但问题总要一个一个解决,这始终是我一块心病,早些定下了我也少了一件心事。” “你有更适合的人选 分卷阅读46 分卷阅读46 分卷阅读47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47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47 。”我说。 她一愣,“谁?” “林佳喜。” “阿喜啊。”她低着头,松开我的手,两只手相互胶着,像是在考虑这个建议的可行性。我又确认说林佳喜比我更适合。她却以为我不答应丁建业是林佳喜的原因,又问:“你是不是听别人说什么了?你别听别人胡说。建业是和阿喜走得近一些,建业是把她当妹妹的。建业和我说过这件事,但戏班的事一拨接着一拨,就给耽搁下来了。” 我摇摇头,我不知道该如何向她解释清楚所有的一切。我低着头,沉默。我想起林佳喜说会嫁给丁建业的话,那只白色的外国小狗一起在脚边打转。那天是个好天,紫色橘红色的霞光布满了整个天空,投落到在她布满薄汗的脸上,金灿灿软蜜蜜,但那天之后,我再也没看过日落。 “阿喜是个好孩子,就是为人有点势力了,又好大喜功,做事情还可以,做媳妇就有点……”她望向我,“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明白。”我说。意思是我不需担心丁建业会和林佳喜有不当的关系,她不会承认林佳喜做儿媳妇。我从窗帘的缝隙里望向外边,天凄凄寒寒阴沉如幕。我想到毓敏秀,想着她今夜在哪里过夜,有没有吃饭,会不会受冻。她在寒风冷雨中奔波,而我却坐在这里,身上盖着温暖的毛毯,谈论着别人的婚事,什么都帮不了她。 王玉桂笑了笑,再次抓起我的手,“我第一次见你就觉得和你很投缘。我曾经有个女儿……”她说到这里,喉咙又一哽,我听见她狠狠咽下喉里的悲痛,但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她曾有过一个女儿。她握紧我的手,“也许你就是上天派来弥补我的遗憾的。” 我的软弱在她眼里变成了一种美德。懦弱可以变成朴实,逃避可以是与世无争,伤痛可以带来拥抱。我想起过去的种种,她小心翼翼塞给我两件大尺码的胸罩;丁建业抓住我偷东西的时候她袒护我;她抱着我说过去只是生活的一种经历,不是负担;我在毓敏秀的婚礼上喝得酩酊大醉,她把我带回戏班,然后她撮合我和丁建业在一起,为他说亲。原来都只是一种错觉而已。生活给了我一个美好的幻象,最终破灭了。我突然就分不清谁真谁假了。也许每个人都有不为人知的两面,或者很多面,它们不同时存在,而我们需要很多的契机在很长的时间里才有幸偶然遇见。 “建业是个好孩子。”她再次强调。 “嗯。”我想我不能有更多别的话了。 “那你是答应了吗?” 我没有应声。 窗外的风呼呼地吹着,从窗子的破洞里挤进来的几缕风吹得窗帘呼呼作响。从那台破旧的收音机里听说近几日会有台风袭击台湾,不知道会不会波及这深山,不知道她是否赶得及在台风前回来。我起身将窗子关好,天又下起了毛毛细雨。深山里的冬天总是这样,阴雨连绵。丁建业和她都去找戏之后,生角被一个二线演员顶替。那个演员的老婆是个醋坛子,致使小生的表演束手束脚,生旦情感和眼神的交流不到位,反响一直不好。倒是旦角,我和林佳喜之间总会闲置一人。反串生角的想法出其不意地跳进我的脑海,让我整个人蹭得站起来,把王玉桂吓了一跳。她惊疑的问道:“怎么了?” “阿姨,我要学小生。” “啊?” “我想做小生。” 提亲的事最终不了了之。 ☆、第 36 章 我从箱子里翻出夏天的汗衫,想重新剪裁一件束胸,但仅仅一层薄布的汗衫早已束不住我胸前的饱满了。我又偷偷裁下丁永昌过世时剩下的一段白绫,紧紧地缠在胸前。在那个小房间里,时光暗淡,我仿佛回到了当年那个忐忑羞耻的小女孩。我把手紧紧贴合在胸口上,数层白绫裹束下依稀还能感受到它的柔软,就那样莫名地叹了一口气。 专家说过,同性恋者是由先天生物因素决定,加上后天社会心理因素的推波助澜,使一个人对同性情感的感受超过了绝对阈值,最终促使一个人做出同性行为。每个人心里都潜藏一份同性的恋情,它可能躲在血浓于水的母女亲情后面,可能躲在亲密无间的姐妹之情后面,但只要超过这个阈值,它就会演变成为几千年的传统封建礼教所不耻的同性行为。而年轻时候的我,也许是我烧掉那本忘记了名字的传记之后,也许是我躲在阴凉的时光角落里搓洗那件沾染暗褐色经血的底裤时,不可避免地超过了这个阈值。因为年轻,所以无知地定义爱情的模式,并固执地遵循着这一模式,所以一次又一次嫌恶自己隆起的胸部,如同一颗不该存在的肿瘤,而那清也清不净的茂密阴[毛,就好像昭示着我们永远也脱离不了动物本性的可悲命运。这是对幼时干净纯粹的生命的否定,是对年轻的神圣的爱情的亵渎,它耀武扬威,但我们无能为力。时间让我们毫无例外地成长起来了。我毫无例外地成为了一个货真价实的女人。 一切都是命啊! 然而我的小生生涯并不顺遂。有些东西可以是后天学习塑造的,胸部可以抹去,身高矮可以穿上朝天靴,但嗓子天生阴柔却是我无法克服的难题。我想着朝天空声嘶力竭地高喊,又担心过犹不及。歌仔戏越是传统,观众的品味越是刁,生角是一出戏的核心所在,表现的是男性的果敢、智慧和力量,又岂能阴柔过旦角?不过两三场,就足以让我无地自处了。 毓敏秀回来的时候,我正满脸挫败地从舞台走回我们的小房间。我推开门,见她只穿着一件里衣,背对着门。听到声音,她慌忙地拿起床头的外套捂住胸口,回头见是我,才嗔怪着说:“你吓死我了,我还以为哪个男人进来了呢。”一边将外套披到身上。 我满脸愁容,有气无力地走到床边坐下,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小别之后重逢的喜悦没有驱散我心头不能有所作为的失落感。她心思聪慧,看我的妆容估出了七八分,问道:“你反串了?” 她刚从寒风中进屋的鼻尖红红的,薄薄的嘴唇就在我的面前关切的问候我,我心中顿时一片柔软。看着她疲惫却不失精致的脸,我突然粗着嗓子,挑起她的下巴轻佻地说道:“妞儿是不是从来没见过这么英俊潇洒的帅哥啊?” 她噗地巧笑出声,却是配合地轻轻点头,任由我捏着下巴,媚眼如丝,“你是我见过的男人里面最英俊潇洒的了。” 我凑近她:“那你有没有对我一见钟情?” 她羞怯地别过头,眼波流盼,欲拒还迎。 我更凑近一些:“今晚留下来与我共度良宵,如何?” “你……”她恼羞地突然回头,却因为这似有动情之处的疏忽而暴露出低哑的嗓子,她便再也演不下去了,啐了自己一口, 分卷阅读47 分卷阅读47 分卷阅读48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48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48 说道:“你听我这嗓子,根本就演不了那娇俏的娘子嘛。不玩了。” 我拉住她的手,哀伤欲绝地说道:“你勾起了我的相思,又如何忍心弃我而去?” 我觉得我就是在表达自己多年的爱慕,我甚至感觉到了自己绯红的双颊和暗自压抑的呼吸。我从不敢这么和她玩闹,从没有这么口无遮拦,但这一刻我却放纵着自己在玩笑中吐露情思。我的心砰砰直跳,既害怕聪明的她听出任何端倪,又希冀聪慧的她听出任何端倪。但她只是恶寒地抱紧自己双臂,嗔道:“还来,我鸡皮疙瘩都掉一地了。”又顺势一拉,将我拽到她身后的镜子前,脸贴着我的脸,“你看看我们俩,谁长得比较像男人?你听听这嗓子,谁比较像男人?” 镜子中她鼻梁英挺,鬓眉刀裁。剑锋犀利的剑眉散发着一股英气。她低沉的嗓音具备了男性嗓子的得天独厚,就算不故意压低也比我粗犷。我脸上厚重的油彩还未洗去,五官仍显出阴柔的轮廓。 “你。”我嘟着嘴小声地说,越发滑稽起来。方才嬉笑玩闹的底气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她如洪钟般深具穿透力的笑声在回荡。 “要不然你来反串生角吧?你反串一定很好看很受欢迎。”这个奇特的想法突然冒进我的脑海里。 “我?”她收住了声,连连摆手,“我不行啦,我根本就不会说台语,我连听懂都很困难。” “行的行的,台语多说说就会了。我以前也不会的。”我撺掇着,不由分说地将她拉到床边坐下,拿过她桌子上的化妆盒——那上面已经覆盖了一层厚厚的灰。“我先帮你化一次看看。” 她嘴角含着笑,半是无奈半是宠爱地纵容了我的任性。她的笑真好看,嘴角的弧度微微上扬,像月牙。皓齿,像珍珠。嘴唇有些干燥,让我忍不住想为她湿润一番。她闭上眼睛让我打粉底,她白皙细腻的脸就在我的眼前,每一寸肌肤每一个毛孔都清晰得毫发毕现。我甚至能看见皮肤下面细微的毛细血管。脸颊侧面有些微的绒毛,淡淡的,很可爱。 “好了吗?”她问。惊醒了我的迷思。 “好了。”我说,“只是粉底打好了。” “你真磨叽哦。”她睁开眼看着我。灿烂的眼珠像一眼洞穿了我的心不在焉,我只得加快了手下的动作。 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眇兮。这是我能想到的形容她的句子。略加粉黛修饰,这些华丽的辞藻已不足以形容她在我心中的美好。 “你真美。”我说。把镜子推到她面前。 她娇羞地看了我一眼,探向镜子里。手小心地抚摸着头上的男髻,左右看了看,嘴角始终挂着好看的弧度,然后毫不客气地自我夸耀道:“这是不是叫天生丽质难自弃啊?”抬眼看我,“你手法不错。”又凑近镜子仔细看了看,“这还是我第一次扮男人诶,怎么样,比你能迷倒女人吧?” 我心想你不用扮男人也能迷倒很多女人,我就早已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下了,脸上却笑意盈盈地逢迎,“是了是了,你最好看了,你不管化什么妆都是人间绝色。哦不,你不化妆就已经是人间绝色了。瞧瞧,多么漂亮俊秀的男人,连我都要爱上了。” 她回头扫了我一眼,眼角勾着笑意,不好意思地嗔怪:“哪有你这样夸人的。” “我说的是事实,”我义正言辞地更正,身子斜靠在她的梳妆台上,“小女子方才不是已表衷情,恨不得以身相许了吗?” 她站起身,“得了,别越说越没边际了。” 这样欢乐轻松的时光以前不曾有过,以后可能也不会再有。我奢侈地盼望着这一刻能走得慢一些,再慢一些,能让我好好地把它刻印进记忆的深处。在我垂垂老矣的时候,还能清楚的记得这片刻的甜蜜欢愉。我凑近一些,越发得寸进尺地调戏她,“你害羞了?” 她却不再理会我的痴言妄语,手伸向头上的发髻。就在她即将松开发髻的刹那,我不知哪里来的勇气,抓住她的手就往外走。她趔趄着,被我拖拽得只能亦步亦趋地跟着。 “去哪啊?我还没穿好衣服呢?”她一只手紧紧揪着滑落的衣服。 我倏地松开手,急剧地喘着气才终于抓住了脑海中那一闪而过的冲动,又是七手八脚地帮她把衣服扣好。 “去哪啊?”她又问。温热的气息居高临下地喷在我脸上,撩拨得我脸上心里都痒痒的。我帮她整理好衣领,仔细地端详着,直到确认再无遗漏为止。仍是那件灰色的外衫,但丝毫不妨碍她的俊俏美丽。我急急地喘着气,我简直按捺不住心里的喜悦和失落想亲吻她。 “你要带我去哪儿?”她第三次问。没有了急躁。 “这么漂亮的小生,应该让更多的人看见。”我说。 “啊,我以为……” 她以为只是闹着玩的,我却没给她反驳的机会。命运再一次在没有深思熟虑的情况下为我们做出了选择。这大概就叫冥冥中自有注定吧。毓敏秀的扮相无疑是可圈可点的,她身材高挑,模样俊俏,又是天生嗓子低沉,简直是浑然天成的小生人才。 “其实我早有此想法。”明叔说。这很出乎我们的意料。 “建军走了之后,戏班的生角一直都是最薄弱的环节。我听过阿秀唱歌,声音浑厚,腔调圆润。虽然流行歌曲和歌仔戏有本质的区别,但稍加训练未必不能成一番大器。” “明叔……”毓敏秀有些羞涩。 “就是我们上次出去演出,你在车上唱过歌。”明叔解释说。 我恍然大悟。大智若愚,大音希声,原来他一直是个生活的有心人。 “只是……”明叔的脸色变得凝重,郑重其事地望着她问:“只是你真的准备好了吗?” 沉默。 “永昌兄把戏班交给你,我相信他。但作为一个歌仔戏班的班主,绝不仅仅是四处找找演出就算了。找演出只要肯跑路、口才好就可以了。现在戏班处在困难时期,这可以理解,但戏班不能一直囿于此。固步自封就是在时间中沦亡。戏班如何走上正轨?走上正轨之后,你又该如何做?你想过吗?” 这是个很犀利的问题。很显然,如果一丝不落的照搬丁永昌的做法,一辈子找戏做戏,就只能像丁永昌一样被动地苟活着,但丁永昌的做法不是完全没有可取之处,如何去粗取精加以改进,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她不过是一个刚接触歌仔戏没多久的门外汉,要她在短时间内解决这个问题未免太强人所难。因为这根本不是一件可以一蹴而就的事情。 “我暂时没想到有效的方法。”她说。 “那你真的要好好想想了。”明叔语重心长地说道。 “嗯。” “我倒有个 分卷阅读48 分卷阅读48 分卷阅读49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49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49 想法,你不妨考虑一下。” “明叔你说。”毓敏秀谦虚地请教。 “戏班的生角薄弱是事实,但生旦丑又是一出戏的核心,生角更是核心之核心。要培养一个独挑大梁的顶梁柱是必要之举。建业我不是没考虑过,但我觉得他更具备丑角的天分。何况我也老了,演不了多久了,戏班迟早要交给你们年轻人。” “嗯。” “但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个成功的角色更可能需要三年,五年,或者十年,有些人甚至付出一辈子也没有成功。所以这是必要之举,更是后备之举。你就是那个要培养的生角,你明白吗?戏班别的方面照旧,建业继续找戏,戏班继续演出,但不能有更大的发展。我们会进入一段很长的冻结期,就像动物冬眠一样,但春暖花开天地冻融的时候,我们是否会像预料中那样苏醒过来,是一个未知数。任何稍有差池,都有可能让我们再也醒不过来。所以你的任务很重,非常重,你知道吗?” “我知道,”毓敏秀应道,“阿爸把戏班交给我,我就一定要把它发扬光大。无论多苦,我都受得了。” “好。”我听到他的声音有些哽咽,“那接下来我会为你专门制定一套特殊的训练计划。”他望向我,“阿凤,你帮她。” 从一个无名小卒突如其来地成为如此重大事件中的一角,让我很震惊,但一想到有机会和她共同进退,我即便不清楚事情的始末也早已点头称是。 “苦了你了,孩子。”王玉桂摸着她的肩。毓敏秀反握住她的手,说这是她的责任。又是责任二字,就好像她的一生都在为责任而活,而这责任是丁永昌,哦不,确切地说是丁建国给她的。成为丁建国的媳妇,她的责任就要担承丁永昌的遗言。从那以后,戏班就是她,她就是戏班。戏班千疮百孔,而她苟延残喘。我不知道戏班能否坚持到她成为一个出色且出名的角儿,又或者我们都会死在通往明天的路上。这真是一场置之死地而后生的豪赌。 那天晚上我几次想问她对我嫁给丁建业有何看法,但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 ☆、第 37 章 明叔所谓的特殊训练特殊之处在于它的残忍,几乎到了灭绝人性的地步。后来每每想起,毓敏秀都说她突破了人类的极限,全身每一处筋骨都被重新打造过。但事实上,她那副残躯只是一部报废的天气播报器而已。那年,她二十五岁,按照人类的生理发育规律,各部位器官已经进入老化阶段。骨骼停止生长,韧带完全僵化,所以重新拉开筋骨是她尤为重要且十分艰难的第一步。训练开始之前,明叔再次郑重其事地向她确认是否真的准备好走歌仔戏这条路,她坚定地点点头,三年地狱式的训练就拉开了序幕。 从前戏班招收徒弟专挑十岁以下的幼童,筋骨柔软,身体可塑性极强,拉筋劈叉不费吹灰之力。但她不是。她初次拉筋的时候,把腿撑在横杆上只能比腰部高一点点。正常情况下,是靠自身的腰力下压,以达到抻开腿部韧带的效果。但时间要求我们必须速成,明叔便叫我把腿压在她的后背——我要同时拉开我腿部的韧带,以达到更柔软的效果。他没有明说,但我一厢情愿地认为他要培养我成为戏班的当家花旦是不言而喻的。他站在我后面,双手按着我的后背使我的脸完全贴合到大腿上。有五年的训练基础,这对我是小菜一碟,但于她而言,这完全违背了人类的生理构造。到休息的时候,我才发现她早已泪流满面。紧紧咬住的牙关使额上的青筋爆出,冷汗瀑流。 我觉得她遭受的这一切苦难都是因我而起,因我的恶作剧,因我自私地想永远留下那俊美的容颜,因我自私地想占有她,才将她推下了火坑,但我后悔了。看到她脸上和汗水融在一起的泪水,我后悔了。我哭着对明叔说,不要让她在练下去了,她已经老了,她的身体根本已经不能承受重新拆分组合了,这已经完全超出了她身体的负荷。 但他只是冷冷地扫了她一眼,冷酷到一句话都没有说。短暂的休息之后,他要我们换一条腿练习。我坐在地上,怎么也不肯起来,我好像把小时候从没使用过的耍赖伎俩一下子全用上了,连毓敏秀的话都不听了。明叔只是冷冷地说了一句:你这不是疼她,是在害她。 我知道,我就是罪孽的化身。因为我,父亲抛弃了母亲;因为我,母亲抛弃了贞洁;还是因为我,毓敏秀要遭受这样的苦难。是不是我真的满身罪孽,要如此抽筋拆骨才能换来一点相守? “真的吗?”我问。 然后毓敏秀把我扶起来了。所有的一切就只剩下四个字——周而复始。我压在她背上的腿,明叔压在我背上的手,她的眼泪,我的不忍。唯一不同的是她面前的横杆高度,齐腰,齐胸,齐颈,齐头。到我们终于可以不再靠外力也可以轻松自如地完全将脸贴合到大腿上——大概一个月的时候,训练变成了劈叉。横劈是她面朝墙壁张开双腿,我使劲往里压。竖劈是我把腿压在她的肩膀上——底下悬空的姿态让我着地的那只脚处于完全受力的状态(我压在毓敏秀肩上的脚使劲下压的力的反作用力以及承受我自身重量的力的结合),致使我的大脚趾骨节发生严重的扭曲变形,让我的整个人生都没有穿过一次露趾凉鞋。 人们总是惊艳于舞台上惊人曼妙的舞姿,啧啧称赞那些翩翩起舞的女子宛如误落凡尘的九天仙女,可又有谁知道我们曾吃过怎样的苦,承受多少非人的待遇,流过多少汗水多少血泪,才换来人前这么光鲜亮丽的一面。愚昧的世人总喜欢把看不见的事物想象得无比美好,却从没有人质疑那些牺牲换来的东西是否真的繁花似锦。一直到后来很久以后,她成了业内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无敌小生,我也努力成为了与她媲美的娇美小旦,观众称赞我们是金童玉女,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我都只是轻轻付之一笑。 那时候她还是常常一面练功一面痛得眼泪哗啦哗啦地往下流,我偶尔会趁明叔不在之时偷偷给她减压,但却遭到她的严厉责备。她说丁永昌生前对她的教诲就是戏如人生,容不得半点马虎掺不得丝毫虚假。夜深人静我帮她擦跌打酒揉散瘀伤的时候,她才敢龇牙咧嘴地喊痛,一边擦去眼泪一边说幸好她有现代舞的基础,不然真是抽筋、拆骨、扒皮。她一边流泪一边笑着强调这三个词,而我除了陪着心痛,也只能陪着这样着了魔似的疯狂地练功。 待身体所有的筋骨都重新疏通拉软之后,才正式开始训练戏曲身段。那又是一段长长的奋斗史了。各种手势、甩臂、甩发都要拿捏到位,站有站姿,走有走法。站讲究三平——两脚平站,身子似坐似蹲,由臀部到膝盖要横 分卷阅读49 分卷阅读49 分卷阅读50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50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50 平,从膝盖到脚腕要竖直;腰要笔直地挺起,两只胳膊要耷拉下来。这种站功练好了,腰里和腿上才有了功夫,在舞台上无论直走矮走圈着走就都如履平地了。走讲究轻巧又不浮躁,劲随意走。无论是行动着或间歇着,劲都要贯彻始终。所有的戏曲表演形式都来源于生活,在舞台上的演绎却要经过艺术的夸张以达到一目了然的效果。因而每一步路每一个动作要有劲的表现才能显出精神。精神才是一部戏曲表演的关键所在。所有的身段、舞蹈、歌唱都只是一种外在的表演形式,即使同一个剧本同一个故事,由不同的演员表现出来也全然不是同一种效果。表演水平高的演员,可以将身子的风度、面部的神气和内在的感情融会贯通结合起来,使表演更生动灵活且富有感染力。这要看演员的天分和对戏曲的领悟能力。这大概才是明叔要我与毓敏秀练习的真正原因。所谓神的练习,讲究情感的交流,眼神的交汇,这绝不是一面只能反射人影而没有感情的镜子所能达到的效果。 有了身段,还得有唱功。这是毓敏秀的死结。虽然她低沉的嗓音具备小生得天独厚的条件,但她蹩脚的闽南语可以瞬间把一部肃穆庄严的歌仔戏变成一部笑料迭起的小丑剧。为了帮助她练习闽南语,明叔向整个戏班下了死命令,不准任何人和她说国语。她的任何需求如果不能用闽南语表达,就让她自生自灭。因此闹过很多笑话,也算我们艰苦烦闷的训练生活中一点点欢乐的调剂。 那三年是我们在戏班最艰苦的三年。我每日陪着她练功,陪着她落泪,陪着她疼痛,风雨不改。那三年也是我在戏班最幸福的三年。我每晚伴着她入睡——虽然是不同的床上,听着她均匀的呼吸声,最后一眼看的是她,醒来第一眼看的也是她。有时候太过劳累起晚了,还会手忙脚乱地伺候她穿衣。因为常常受伤需要揉散淤血,我几乎摸遍了她身上的每一寸肌肤。是怜惜,是深深的怜惜,而不是猥亵。那时候我觉得我像她的妻子。爱情再没有了固执的男女模式,没有了非要在一起的执念,而是朝夕相对同甘共苦的两个人,是生活的点点滴滴、相濡以沫,是微笑,也是眼泪。 那三年我几乎忘了两个人的存在——丁建国和丁建业。丁建国的建材公司最终破产了,欠了很多外债。我偶尔从毓敏秀口中听说,他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找到了一个经营服装公司的合伙人,准备东山再起。他还是很忙,很少回戏班。偶尔团聚的时候,毓敏秀因为害怕他看到满身的瘀伤,没有和他过夜。她在那些夜里向我倾诉他不理解她的淡淡愁思,但都只是蜻蜓点水一笔带过,不复当年记事本上的浓厚炽烈。这多少算是我一件很值得高兴的事,就好像她无意中吐露了他们夫妻生活并不和谐的真相,证实了我曾无数次想象过她在他身下婉转承欢的场面不过是无数次自寻苦恼的想象罢了。性这回事,大概是起于没有快感的兴奋,终于没有兴奋的快感吧。所有重复的东西都会缓慢而不可避免地失去第一次的美好和求而不得的期待,就像倘若我们日复一日地重复“我爱你”,它最终就会变成无关痛痒的“早上好”三个字。丁建业算是彻彻底底的子承父业了。他骑着丁永昌那辆残旧的摩托车走南闯北地找戏,时不时给我带回一些附近城镇的特色小吃和稀奇玩意。他可能还说过一些让我多忍耐一段时间或者委屈我的话,但那时候我满腹心思地想着和毓敏秀分享那些吃食,大多都成了过耳旁风,最终连同那些稀奇玩意沉睡在时光的箱底。 毓敏秀一场不落地参加了所有演出,尝试了所有的角色,从没有生命的到有生命的,从一棵树到一只老虎一头牛。后来她的闽南语发音稍微标准一些了,可以开口说几句话了,就开始演个强盗头子、婢女、乞丐婆。她把“婆婆”说成“分不到”,把“薛金莲”说成“刷金炼”的时候,我就哈哈大笑。我一步一步看着她成长,一步一步陪着她由一个无辜又茫然的小婢女变成一个目光坚定足挑大梁的当家小生。 第三年末,也就是一九八六年年关,戏班搬到了歌仔戏的故乡——宜兰。戏班由野台歌仔戏班正式转化为内台歌仔戏班,我们将长居此地。这是毓敏秀做的决定。三年的冻结时间,戏班总算稳中有升,各方面都有改善,最重要的是毓敏秀想通了戏班的路。民乐社的老招牌虽然不响,但它是丁永昌一辈子的心血,毓敏秀决定留下它,但戏班也必须推陈出新,创立新的招牌。丁永昌的民乐社一直不温不火是因为没有打响名声,没有让观众一见不忘的东西,所以一直是人找戏而不是戏找人。唯有一鸣惊人,才能声名远扬。唯有品牌,才能恒远。她作为戏班磨了三年的宝剑,就有责任和义务把这块活字招牌变成金漆招牌,所以她决定以新晋百变小生的名号打响第一炮。另外,她还把企业的经营理念带到戏班的管理中,按部门分类,职责具体分到每个人头上,由每个人直接向她负责。这不仅避免了很多冗繁的过程和推脱责任的现象,也断绝了戏班里某些人插科打诨混日子的念头。 戏班改头换面,经过三年的沉淀,终于以全新的姿态厚积薄发。 ☆、第 38 章 毓敏秀的第一场演出准备了一个月,势在一炮走红。整整半个月,戏班都在全力宣传新晋百变小生的名号和剧目《界牌关传说》。《界牌关传说》是在传统歌仔戏《罗通扫北》的基础之上作出更改和粉饰而成。除了踩街以外,戏班还印制了宣传单。宣传单上印画着她的头像,英俊帅气且新鲜的男人,浓墨重彩又跌宕起伏的剧情,以及前三场免费观看的优惠,都只是为了吸引更多的眼球。时近年关,人们辛苦一年之余,正是口袋充实的时候,有大把的时间和心情听戏消遣——这也是毓敏秀的策略。 丁建国回来过两天,带走了一沓宣传单,说为戏班做点力所能及的事。这沓传单最后变成了命运的传票,改变了戏班、我和毓敏秀的命运,因为它带来了一个人。 演出的第一天,观众并没有料想中那么多——事实上,我们所租的戏院观众席只稀稀疏疏的坐了前三排,光景异常萧条。当一个小演员把从帘幕后面偷看到的这场景告诉大家时,演员的失落就像一块大石头挂在他们的脖子上,他们垂头丧气,士气低沉。 这情有可原,毓敏秀深知不能在这个时候给他们更大的压力,她嘴角露出浅浅的笑,像安慰一个被宠坏的小孩子一样,说道:“这已经很好了,毕竟大家也不知道我们是谁,能来三排我已经非常满意了。” 命运人回应她,大家的情绪还是非常低落,就好像脖子上那块石头同时压住了他们的喉咙。 分卷阅读50 分卷阅读50 分卷阅读51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51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51 “今天只有三排观众不是我们的失败,但是明天,如果还是只有三排观众,那就真的是我们的失败了。”她的目光一一扫过我们,“成败在此一举。戏班的存亡也在此一举。所以,大家必须全力以赴!必须收起你们的悲伤,使出你们的浑身解数,知道吗?”她几乎是喊起来。但依然只有稀稀落落的声音回应她。大家准备得太久了,希冀太高了,以至于面对失败的时候跌得太重了。 “我去叫乐师准备开始。”我说。除此之外,我不知道还能以怎样的方式回应她。紧锣密鼓很快敲了起来。熟悉的鼓点锣声,似曾相识的故事,几度辗转的心情,全部涌到了心头。我第一次看这出戏的时候,是丁永昌在扮演罗通。时过境迁,故事还是故事,故事里的人还在原地被我们反复诵唱,不停变换的只是身边的人。 毓敏秀扮演的罗通穿着一身月色长衫,袖都镶绣着银丝边流云纹的滚边,乌黑的头发束起来戴着顶嵌玉小银冠,一派风流倜傥。他与番邦的屠卢公主一见钟情,由原来的对立变成了如胶似漆的恋人。为了给这份爱立下了一份永远不会违背的保障,他承诺若为誓言甘愿死在九十九岁的人手上。但机缘错会是上天最爱玩的把戏,屠卢公主被骗婚了,勇猛的罗通被骗离开了戍守的界牌关。阴谋得逞,界牌关告急。唐皇束手无策,只得逼罗通再上战场。最后他向慈母辞别的时候,为了强化内心矛盾的剧烈、不甘与无奈,她在场上跪走了两圈。膝盖直直地重重地地“走”在地上,在哀婉凄绝的音乐声中,一个女人擦着眼角在人群中站了起来。 她穿着一件毛皮大衣,毛茸茸的披肩跨在修长的手臂上,手里提着一个小巧精致的皮包。身边站着一个衣着朴素的小婢女。她忘情地擦着眼泪,略微低着头,轻轻地擦拭,那优雅凄美的模样让我有一瞬间的恍惚,以为见到了当年的江采薇。记忆再一次现出了它的不可捉摸的不可抗拒的力量。 罗通终于战死,落日的夕阳照耀着苍凉的舞台,帷幕缓缓落下。女人没有马上离开,而是走进了后台。毓敏秀脸上厚重的油彩还没来得及卸去,女人站在她的身后,叫了一声“妹妹”。 这突如其来的宠爱让毓敏秀不知所措。她嘴巴张着,好看的眉毛蹙着,却没能叫出她的名字。 女人嗔怪道:“妹妹真是贵人多忘事,我还参加过你的婚礼呢。喏,这是丁建国给我的宣传单,我正好也闲得发慌,就过来给你捧捧场。”她从小包里拿出一张纸递给毓敏秀,正是我们《界牌关传说》的宣传单。纸面上演出的时间被人用原子笔画了两个圈。 毓敏秀又仔细看了她一阵,女人调皮地眨着狐媚的丹凤眼,眼角微微上吊着,微微一笑很是勾魂。她的双手交叉放在身前,显得很婀娜。毓敏秀这才幡然醒悟,悔恨得直拍手,“是马夫人啊!瞧我这眼神,”她眯着眼,“肯定是新排的戏,太紧张了,你别介意啊。司令近来可好?” 马夫人?我努力地在脑海里搜寻关于这三个字的蛛丝马迹,婚礼?司令?是那个大腹便便满脸油光在婚礼上致辞的司令?难怪我有些眼熟。我一定错过了很多事,在那场盛大的婚礼里迷失在我失恋的阴影里。 “他好着呢,能吃能睡,龙精虎壮的,你不用惦记他。”马夫人笑说,把包交给身旁的婢女,握住毓敏秀的手,“我这次就是专程过来看你的。当时我一听丁建国说你在演歌仔戏,我真是震惊得……”她顿了一下,似乎一时间没找到合适的词,啧了一下嘴,“你演得太好了,这出戏我几乎是从小看到大的,没想到改编之后的罗通更有血有肉有情有义了,更惹人喜爱。” “你过奖了。”毓敏秀谦卑地回道。 “不管怎么说,我这次不仅不虚此行,还大有斩获。我已经很久没看过这样的好戏了。”她说着,又从婢女手里拿过小包,从里面捻出几张千元面额的纸币递给毓敏秀,“这样的好戏,该赏!” 传统戏曲的表演自古以来都有打赏的惯例,打赏是在原本的酬劳上多余的赏赐,其实也就是小费。包银的收入由班主按照一定的比例分给大家,但打赏就可以归入自己囊中了。当时一张歌仔戏的门票不过几十块钱,出手这么阔绰的看客,我出道以来也是第一次遇见。但毓敏秀将钱推了回去,“这太多了,我们不能接受。” 马夫人按住她的手,“是你的戏好,值得这么多。你知道刚才我看你跪在台上,跪走那么多步,我的心……”她的心痛得好像眼泪一说就要落下来了,“你演得真的太好了,我不是那种无知的只会乱花钱的女人。不然你就是侮辱我,也是侮辱你的戏。” 毓敏秀尴尬地笑了笑,“你误会我了。我从来没有那个意思。但是这个,我真的不能收,太多了。” “那就当我给你看病的,你的膝盖,你一定要好好保重,我以后可还想多看几遍呢。”蛮横不成,女人开始撒起娇来。毓敏秀一直陪着笑,自然而然地宠溺着。她们之间涌动的那种亲密熟稔突然让我深深地嫉妒起这个女人。 毓敏秀从那叠上万元的纸币中抽出一张,将剩下的不容拒绝地还给马夫人,“这样吧,我就收一张,你的心意我就算收下了。” 马夫人撅着嘴,似乎在思量是否接受这个建议。自古做戏人只会嫌打赏的少了,哪有人再三推辞婉拒。或许也正是这样的与众不同,让她觉得更难能可贵。她将钱收进包里,说:“好,既然你不肯收,我再坚持就是强人所难了。我回去一定会帮你好好宣传,以后你的每一场戏我都会来看。” 毓敏秀又笑着道谢。 荣光和赏识来得如此迅猛刚劲,仿佛刚刚我们还沉浸在没有观众的失落之中。那吊在脖子上的石头仿佛就要压跨我们早已苟延残喘的头颅,但是转瞬间那块巨大的石头变成一块金矿石。它熠熠生辉,仿佛照亮了我们光明而富有的前程。戏班里热闹沸腾,因为这一千元丰厚的赏赐而激动着,不仅仅是为了钱,更为了有这么一个人,她高度赏识我们的戏,她豪掷千金犒赏我们的辛劳,我们给她标榜知音的标志,所有精神上和肉体上苦苦地等待与煎熬,在那一千元面额的纸币上,得到了物超所值的回报。 当然,我们的真材实料也确实对得起马夫人的赏识。民乐社歌仔戏班《界牌关传说》的与众不同几乎一夜之间传遍了整个宜兰,第二天座位紧缺,连过道里都坐满了人。趁着还未开场的功夫,聚在一起窃窃私语,投以一两眼探寻和赞赏的目光,不过到底是一些溢美之词。这一片熙熙攘攘中,最显眼的还是人群中那一抹倩影——马夫人言而有信地来了,鹤立鸡群,光彩夺目。她身边还坐着几个衣着艳丽的 分卷阅读51 分卷阅读51 分卷阅读52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52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52 女人。她们相互微笑,不言而喻。演出结束之后,马夫人照例到后台打了赏,仍是一掷千金的豪迈。她简单介绍了同来的几个女人,都是某某夫人,财大势大,身份显贵。几位夫人同样豪掷千金。这一次毓敏秀悉数收下了。 有人说我们时来运转,贵人相助;有人赞赏毓敏秀高瞻远瞩,目光长远;也有人说她心思缜密,城府深邃,放长线钓大鱼,放走了一只大鱼,带来了一群大鱼。且不论褒贬,总之在那群有影响力的女人的宣传下,戏班在走上坡路。开始那段时间《界牌关传说》几乎天天上演。新晋百变小生的名号越来越响,女小生作为一种新鲜的血液正以一种潜移默化的方式冲洗着歌仔戏陈腐的血脉。 “班主,照此情景下去,戏班很快就可以在宜兰站稳脚跟了。”明叔对毓敏秀这样说。戏班做出调整后,他一直称呼毓敏秀为班主,丑角的演出重新交还给丁建业。他专职管理各种杂务,担起戏班的管家。我担任《界牌关传说》的小旦,但在新晋百变小生的浪潮下没有引起很大的反响。其他的一线花旦仍由林佳喜担任。 毓敏秀嘴角含笑——那段时间她几乎一直笑着,“三年的努力总算看到些成果了。” “班主绝非池中之物,遇到风云迟早会化龙的。”明叔恭维。 “那也是你教导有方。”毓敏秀看着他。 明叔笑了,对毓敏秀的感恩不忘或者对自己的慧眼识珠。他扫了我一眼,没有说别的。我心里忍不住失落。所有的荣光和赏识都是毓敏秀的,所有美好的形容词围绕着她,掌声、欢呼、尖叫和成千上万的丰厚打赏,点亮她身上的光环。她置身在那片明亮耀眼到足以使人盲目的光环之中,全然忘了我这个共同患难的盟友。而对于明叔,我就像一块擦亮珍珠之后可随手丢弃的抹布,不带一点可惜。他们相互恭维称赞对方,英雄识英雄,英雄重英雄。 ☆、第 39 章 女小生的飓风迅速席卷了宜兰的歌仔戏班,其他几个戏班开始纷纷效仿,打出俊美小生俊逸小生的名号,掀起了一股女小生和改写传统歌仔戏的热潮,能力有限的戏班甚至出现偷戏的现象。《界牌关传说》被粗略修改后,出现在各个戏班的舞台。没有了男女之别的封建礼教束缚,越来越多的妇女家庭生活闲暇之余也更热衷观看歌仔戏,传统的忠孝仁义被越来越多地刻画描摹为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歌仔戏界一场具有历史意义的变革正不可逆转地行进着。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明叔说,“要保持戏班的竞争力和持久力,我们只能继续推陈出新了。” 毓敏秀赞许地点点头,“我也是这样想,旧饭炒一次,加点佐料或许能有香喷可口的效果,但总炒同一碗旧饭,根本适应了观众对内容的要求。” “这几天我叫人去打听了,日月兴在筹备上演一出新戏,好像叫什么《魂断断桥》,改编的《白蛇传》,已经先我们一步了。我们得加紧步伐了。” “话是没错,但戏不是说改就改,很多名剧在观众心目中的地位已经根深蒂固,情节、人物和剧情,很多老票友都如数家珍,甚至比很多年轻的演员还要地道得多。冒然改动,搞不好只会弄巧成拙贻笑大方。何况,改编一出戏不仅要保持戏的精神不变,要新颖创意,又要迎合观众的口味,实非易事。我们戏班缺少这样的人才。”毓敏秀说。 “这些传统的歌仔戏都是老师傅们口口相传传下来的,故事从来都一样,只是演绎的人变了。自古做戏人身份低下,多是不识字的,戏班哪有人能改戏啊。”明叔感慨万千苍凉的口吻就好像在感叹自己多舛的身世。他蹙着眉头望着毓敏秀,让他的眼眶深深凹陷了下去,“我们这里就数你知识最多,只能看你了。” “我好好想想。”她说。 她是整个戏班学历最高的人,在台北这样的大都市里长大,见识广博,又曾在职场工作过,阅历丰富。她接触歌仔戏的时间不长,但学戏的时候总会刨根问底——为何是云手为何要沉臂,为何要这样唱词,是否有深刻的寓意,经常问得班里的老师傅哑口无言,只说师傅传下来的时候就是这样子。她又会问是不是非得这样,如果采用别的方式或者改一句词是不是可以。没有人能回答她的问题,她便自己查阅书籍考证。她的脑子里常常冒出很多奇思妙想,《界牌关传说》就是在她的一个一个问题中问出来的。我对她的爱慕已经变成了一种高山仰止的敬仰。经过三年的锤炼,她又远远地走在我的前头,而我只能跌跌撞撞地追在她身后,看着她的背影越来越光耀,也越来越遥远。这样的感觉让我很无助。我不想永远站在她身后的阴影里,我想平等而自豪地站在她的旁边,吃一样苦,享受同样的荣耀,和她平起平坐,就像两棵枝叶繁茂的木棉树紧紧挨在一起,相簇相拥。 后来那段时间,她一直为新戏的事情愁眉不展,我想帮她,但愚笨的脑袋又不开窍。人都是喜新厌旧的生物,《界牌关传说》很快只剩下马夫人和她的几个追随者以及其他一些零零星星的看客忠实的拥护了。某一天的演出,毓敏秀刚刚出场,马夫人和几位夫人竟然纷纷往台上撒钱,高声欢呼着百变小生的名号。旁边的报幕者高声向大家宣布打赏的金额。这实在始料未及,但毓敏秀很快就反应过来了。接下来所有有毓敏秀出场的情况,赏钱就源源不断的飞上台来,整场演出就在纸币翻飞和报幕者某某夫人赏多少钱的声音中度过了。 一落幕,毓敏秀满面阴沉地叫来了报幕者,厉声责问:“这是什么回事?” “这……这是马夫人她们的意思。”那人唯唯诺诺地回答。那天之后她们几乎成了戏班的人,自由出入后台。戏班所有的人都对她们和颜悦色,奉为知己,因为她们赞赏我们的戏,豪掷千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若不是每次上千金的打赏宣示了她们与众不同的雄厚财力,外人一定会以为她们是托儿。至于她们的老公是何职业,除了马夫人之外,我至今也没能完全记住并对号入座。 “马夫人说要是被你知道了,你一定不准她们这样做,所以她们就擅做主张了,叫我只管按她们吩咐的做。”那人解释说。 “她们叫你这么做你就这么做,你知不知道我才是这个班的班主。”她眉头深锁,语气严厉地宣布她的主权。其实不仅仅是对报幕人,更是对马夫人这喧宾夺主的做法不满意。就好像有一天睡醒了,突然发现自己的领土被最亲密的人夺取了,而她们的交情还没有完全没到不分你我的地步。意识到这点,我心里竟有些窃喜。 “秀秀,你不要责怪他了。要怪就怪我吧,是我叫他这么做的。”马 分卷阅读52 分卷阅读52 分卷阅读53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53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53 夫人她们来到后台——这也是她们的习惯。每场戏散了之后,她们都要见见毓敏秀,握着她的手,一遍一遍地不厌其烦赞美她的演技。有时候我甚至会觉得她们不是为了戏而来,而是为了毓敏秀而来。所有蠢蠢欲动躁动不安的情思,因为她是一个女人,都得到汪洋肆意的释放,这种不明的喜悦和热衷或许连她们都不自知,因为挂了歌仔戏的头衔,明正而言顺。所以除了马夫人亲昵地称呼她为秀秀外,她们一直叫她罗通。 “哎呀罗通啊,你别误会。我们这样做不仅是捧你的场,更是为了给自己撑面子。”陈夫人——也可能是王夫人或易夫人,我没认真记过这几个女人,对毓敏秀这样说。 “怎么回事?”她问。 陈夫人挤着一双小眼睛,以一种极其低廉下气的口吻说:“你不知道,另外那个戏班,叫个什么俊美小生的,演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官人,竟然还有一大堆的追捧者,每场戏都往台上撒钱,互相攀比,说谁给得越多谁就越爱。这不是寒碜我们嘛。” 另一个女人马上附和着,“我们去看过了,真是恬不知耻,长那么丑还敢叫俊美小生。”她说着还朝旁边的地上吐了一口唾沫,好像说出俊美小生这个词脏了她的嘴巴。 几个女人竞相埋汰起来,“要我说叫丑陋小生还差不多,那模样哪点能跟我们百变小生比啊。” “就是,我们罗通就是无敌。”陈夫人说道,双手突然紧紧地抓住身边人的手臂,就好像抓住她脑中灵光一现的念头,“干脆叫罗通改名为无敌小生好了,这够霸气,又威武,最主要是无敌,我看哪个名号能响过无敌小生。无敌小生……”她喜滋滋地重复着,“对,就改这个,叫无敌小生。” 几位夫人七嘴八舌地应和着,为想到无敌小生这样的名号而骄傲,根本不需要毓敏秀回应就已经达成协议了似的。马夫人一言不发,我私心觉着她还在为毓敏秀的那一句宣布主权的话感到失落。 “诶,罗通,你觉得无敌小生这个名字怎么样?”一位夫人兴奋地问毓敏秀。 话语权终于转到了毓敏秀手里,“这个名字挺好的,想必也一定能一鸣惊人……” 毓敏秀话还没说完,那夫人又急忙抢道:“你喜欢就好,你喜欢你就好了。” 毓敏秀只好提高了一辆,“但几位姐姐请务必听我一言。” 七嘴八舌的声音才渐渐静了下来。 “几位姐姐如此抬爱是我的荣幸,我一直都把你们当亲姐姐看待,你们爱看我的戏我就觉得很开心了,不用每次都打赏这么多,更不要为了我和别人争执。不管是百变小生也好俊美小生也罢,这都是戏班的一种经营手段,是正常的良性竞争。一出戏好不好观众自有判断,与其去做一些无谓的攀比不如我们踏踏实实做戏。演一部好戏,才是对观众的热情和爱情最好的回报。别人是否投机取巧,我们管不了,也不用管。” 这些话就像一个巴掌打在衣食父母的脸上。荣耀的光环让我们目光浅薄,以为所有人都像我们一样明白事理,我们用自己的法则去度量别人的思想,得到的只能是难堪。我们忘了,她们身份显贵,更娇生惯养。 毓敏秀解释说:“师傅生前告诫过我,做戏如做人,戏品如人品,我一直都当是我做人和做戏的宗旨,希望几位姐姐明白。”她谦卑地鞠了一个躬,就像对待她亲生的父母一样。 马夫人解了这难堪的场面,“嗯,既然你这么坚持,我们下次就不会了。这样才是我们认识的那个罗通,正直不阿,你们说,是吗?” 她们笑着应和她,就像应付一场牌局一样游刃有余。然而有些东西变了就是变了,就像从天而降的宠爱一样,因为建立虚无缥缈的罗通身上,所以失去就可以因为她是毓敏秀。任何企图挽留都只是体现了我们的无能为力。 明叔拿走了那些赏赐的钱。这些钱他会入账,做为戏班的经费。她们走后,毓敏秀摊坐在椅子上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脖子后仰着,解开了腰带之后久久都没动一下。疲惫的神情让人心疼,但有些东西又实实在在地回到了我的怀抱。我如此怡然自得地与她的困境呆在一起。 我走过去,帮她解衣服。我们已经许久没有这么亲近了。搬到宜兰后,她有了一个单独的房间。除了舞台上的莺莺燕燕,我连和她单独说话的时间都很少了。她睁开眼睛看见是我,又闭上了。 “是你啊,阿凤。”她这样说。 “嗯,我看你累了,就帮你。”我说。 “嗯。”她含糊地应一声,把胳膊伸开了一些,方便我解开里衣的纽扣。 “这样下去戏班早晚都会被其他戏班挤垮的,他们根基深,想赢过他们,稳固在观众心中的地位,只能排练新戏了。但是……”她深深地吁了一口气,像自言自语,又像是对我说,“这段时间我想了很多也试着改了很多,但没有想到更合理更吸引人的剧情。我接触歌仔戏的时间比你们谁都短,打打跳跳我还勉强练得来,改戏?《界牌关》已经是我的极限了。你说我们该怎么办呢?” 她又深深地吁了一口气,眉头紧紧锁着。我想要抚平眉间川字的手突然被一种称作愧疚的蛇咬了一口,毒液从指尖流到我的心脏,让我的怡然自得变成了心虚。 “既然自己不会,为什么没有想过让别人来写呢?”我说。她猛然睁开了眼睛,抓着我的手按在胸口上,“有才华的人那么多,我们出钱,找个文笔好有知识的人来写,不行吗?” 她蹭地站起来,几乎把我挤倒在身后的梳妆台上。她紧紧地贴合着我,因激动而变得急促的气息扑在我脸上。“对啊,我怎么从来没想过找一个人回来写戏呢?”她激动地捏住我的肩膀,“阿凤,谢谢你,谢谢你!”她抱住我,又放开,反复地说谢谢你。没等我说不客气,她就匆忙扒掉身上的戏服,说:“我去和明叔商量一下。” 她就这样别下了我。我愣愣的,直到她的背影消失在黯淡的光影里也没有惊醒过来。我不知道我到底是成全了她,还是个愚蠢的织娘,为别人缝了新嫁衣裳。 ☆、第 40 章 几日之后,毓敏秀在报纸上登出了民乐社招聘编剧的公告。开始时只有一些资质平庸的半桶水来应聘,吹嘘自己是编故事的高手,现场即兴而来,却都是胡编乱造,内容肤浅夸张,入不了毓敏秀的眼。这个方法几乎就要宣告失败。一个星期之后,一个男人拿着报纸来应聘了,他就是我们后来的编剧,闫振南。那是一个很有才华很傲慢的男人,他要求单独见毓敏秀,具体的谈话我不得而知。他停留的时间很短,约莫一盏茶的功夫,之后毓敏秀关在房里大半天,黄昏时分召集我 分卷阅读53 分卷阅读53 分卷阅读54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54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54 们召开紧急会议。 她说:“这个来应聘的人叫闫振南,他把他创作的剧本带来了。”她扬了扬手边一沓厚厚的稿纸,“就是这个。他说我们看过剧本之后若是觉得满意,大可以加以排练,酬金他收取演出收入的百分之五。若是结果令他满意的话,以后还会再为我们创作剧本。” 这个提议标新立异,但这不是丁建业的关键。丁建业不屑地嗤之以鼻,“这男人好自负。” 毓敏秀扫了他一眼,“但凡有点本事的男人都有点自负,文人更是脾气怪异。不过剧本我粗略看过了,我觉得还不错。”她将剧本递给丁建业,接着说道:“百分之五的酬金我也大致想过了。虽然从没有过这种先例,而且戏班租用场地、购置道具等等都需要大量经费,但我觉得可以答应他的要求。一来可以说他不花我们戏班一分一毫,自行创作;二来好剧本千金难求,若他真的能创作出观众喜爱的剧本,这点酬劳也不算过分。明叔,你觉得呢?” 在我们大家心目中,能得到毓敏秀赞赏的剧本自然不会低劣到不能忍受。明叔是掌管戏班财务的人,酬劳的问题还得征询他的意见。 “乍一听来好像是个稳赚不赔的生意,不如你先给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故事梗概吧。”明叔说。 “大家先了解一下也好。”她说,“这个故事叫做《梨花颂》,是讲一个名为殷梨花的女子反对封建礼教的束缚,勇敢追求爱情,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故事。封建社会男尊女卑,多数女人都是盲婚哑嫁,幸福在媒妁之言之中靠运气。爱情两字也许一辈子都不曾听说过,更不要说亲身感受过了。一直到这个世纪四五十年代,都是这样。但到现代社会女权主义渐渐深入女性的思想,自由恋爱以及享受爱情的甜蜜成为多数女人一种不可企及的迟到的幸福。人们努力地想要掌握未来就是因为想要改变过去的既成事实。因为遗憾之深,所以想要弥补的想法就更强烈,相信一定能引起很多女性观众的共鸣。” “有别于大多传统歌仔戏称颂男人的忠孝仁义,这个故事的着笔点新颖别致,而且不同于《白蛇传》,不再依托于神话故事,更真实化,更触动人心。我个人觉得未尝不可一试。”她停下来,双手交叉放在身前的桌子上,殷切地看着大家。她跃跃欲试的表情和大加赞赏的言辞,几乎已经不容拒绝。 “主题听来倒是有别于其他的歌仔戏。”明叔平静地说道。 “他一个大男人写这样的故事……”丁建业的眼光似乎总与大家有别。 毓敏秀反驳:“好故事不关乎作者是男人还是女人。” “但是我担心如果一味地颂扬女性的智慧和勇气,是不是对男权的一种挑战?这样会不会引起更多男性的反对呢?”明叔说。 “不会的,”毓敏秀坚定地说,“这是一个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爱情故事,歌颂的是自由恋爱,不是一味地颂扬女性,所以不用担心男权和女权的问题。”她望向我们——我和林佳喜,问道:“你们呢?有什么看法?这个故事既然讲述的是一个勇敢与命运和世俗抗争的女子,旦角自然至关重要。” 林佳喜无谓地一耸肩:“反正我们现在也没有更多的选择,既有新戏,一试无妨啊。” 毓敏秀看着我,我只能顺着林佳喜的话说:“与其坐以待毙,不如主动出击。其实想知道观众的反应如何,只要把自己带入观众的角色中就可以了。” “既然你们都支持,我们改改戏路也好。这个阶段我们正在打响百变小生的名号,既然是百变小生,我看花旦还是你来演吧。”明叔说。 毓敏秀拒绝了,“我这嗓子,一开口都比小生还粗,哪里行呢。而且我演花旦,谁来演这个小生?一出好戏光有一个出色的小生是不够的,必须要大家同心协力才能把戏的主题完完全全地表达出来,我们不能一味追求泡沫效果,那些虽然光彩,但毕竟不能长久。有时候松弛有道,未必是坏事。” 明叔还在辩解:“生角的戏份在本剧并不多,我怕突出不了你。嗓音低沉,我们可以用人在后台假唱。” 这话却是触到了毓敏秀的禁忌,她义正言辞地再次拒绝了。有时候她就是这样霸道的一个人,但霸道之余却处处显露出她是一个深思熟虑的人。每一个决定她都是在全面权衡利弊后选择的最优值。散会之后我又和她讨论了故事的具体情节。 殷梨花是一个贤良淑德的女子,五岁诵诗书,六岁弹箜篌,时时勤劳作,日日不得闲。梨花的相公季卿是衙门的小吏,结婚三年余,夫妻感情很好。季卿因公出差,婆婆贪图荣华,意欲为季卿休妻,重新赢娶富家千金,百般刁难梨花,将她遣退娘家。亲大哥殷禟嫌她被遣退,败坏家门,急欲将她另配他人。走投无路求救无门,她本欲一死了之,又想起与季卿坚如磐石韧如蒲苇的誓言,不甘孤独死去。于是她女扮男装逃出家门,千辛万苦寻得季卿,最后与季卿出谋献策,改变了大哥殷禟和婆婆的偏见,有情人终成眷属。虽然故事情节老套,但毫无疑问,花旦的戏才是整出戏的连线,几乎是一夜成名的最佳时机。 生角丑角再明显不过,没有更多的人代替他们,但我和林佳喜却是势均力敌,孰输孰赢还很值得商榷。是我向毓敏秀提议找一个编剧,是我亲手促成这一切,我怎么允许自己眼睁睁看着别人披上我的嫁衣。那天,我整夜难眠。我躺在黑暗中,眼望着月光刺穿黑暗,在墙壁上投射出一片银光。在那片摇曳明晃的光影里,我看见毓敏秀穿着那件后背深v的蓝色连衣裙,蹲下[身子和小黄打招呼,露出后背优雅的蝴蝶骨。她轻声对我说,担心我着凉,水帮我热好了。她拉着旅行箱离开,在人群中张望,深深地回眸一瞥。所有的经历都匆匆地告别我们而去,来不及归档就被存进时光深处,一层一层地被重叠覆盖。我们以为我们忘记了,却原来只是蒙上时光的纱,在某一时刻,我们揭开那件熟识的旧外衣,它们就跃进我们的脑海。一样不落。 我决定去找王玉桂。丁永昌走了之后,她退隐后方。我们经常见面,但很少再交谈。她消瘦和苍老了许多。别人说夫妻本是连体儿,来到人世之前才被分开,所以每个人生来都寻求另一半的欲望和需求。找到正确的另一半,就会相得益彰,找到错误的另一半,就会受到惩罚。因为错误的结合会妨碍另外一个人找到正确的另一半,是一种孽障。我看着她,心里想,这就是我的原罪。 我说不清我为什么没有找丁建业而找她,也许这段感情从一开始就在她的铺就中,她撮合我和丁建业在一起,给我们时间谈所谓的恋爱,为丁建业提亲,这条路一步一步走来,就只差 分卷阅读54 分卷阅读54 分卷阅读55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55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55 我点头就功德圆满了。如今,我点头了。她也许知道我的意图,但没有说破。也许她司空见惯,这没有多少不光彩。总之,我们达成了协议。人生大概就是这样吧,我们生来匮乏,所以要不断交换才能存活。 总而言之,我拿到了梨花的角色。林佳喜不情不愿地出演了梨花婆婆的角色。我心里没有多少羞耻,想着倘若没有这次私相授受的话,那我就是那个演婆婆的人了。人这一辈子总要结一次婚,我梦想中理想的另一半再也不可能和我在一起,而这样的婚姻对我是有益无害的。我可以名正言顺地留在她身边,天天与她朝夕相处;我会变成民乐社的当家花旦,和她平起平坐,在舞台上与她双宿双栖。我们的人生原本就是一场做戏的人生。戏下呢,丁建业对我也不错。他在危急关头紧紧地拉着我,护我周全。王玉桂和丁永昌对我有情有义有恩。左算右算,我都不亏,不是吗?我以为我打了一个满分的算盘,做了一宗稳赢的买卖。 紧张而仓促的十天之后,《梨花颂》首演了。马夫人与她的几位追随者仍旧出席了,但有两三个不见了。《梨花颂》的反响比预料中好很多,一切就如毓敏秀所言,引起了很多家庭主妇的认可和共鸣。演出结束之后,她们热情地涌到后台,将我和她团团包围在中间。报社的记者举着高高的相机,记录下这欢欣鼓舞的一刻。第一次有人称赞我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有人说我们是天作之合,有人甚至絮絮叨叨地向我们诉说起遗憾的往事,要我们珍惜眼前人。这些痴情的戏迷引领着我沉湎在缠绵悱恻的爱情之中,让我恍恍惚惚觉得这是我和她的婚礼,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故事就是我们自己。 “我本来还担心这场戏旦角戏份太重会影响你,现在看来我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明叔说。 “一出好戏怎也离不了三角,任何一个薄弱都会让戏减色不少。事实证明,我们是铁三角。”她勾起的眼角含魅,像是成功预言了一个奇迹。 次日,我在报纸的娱乐版条上看到了那张照片。我和她被人群簇拥在中间,她俊秀的脸庞灿烂如花,侧身向着我,手微微撑在我肩上形成一个包围圈,帮我挡开热情的观众。我把它小心地剪下来,只留下中间的我们,折好,夹在我的记事本里。一句铁三角,肯定了我所有的努力和地位。就算是代价惨重,最起码我在戏里,也成全了自己。 ☆、第 41 章 一九八六年七月,我和丁建业结婚了。那年我二十四岁。 与其说是一场婚姻,不如说是一场交易更为确切,一场水到渠成的交易,就好像买东西要付钱一样天经地义。然而人都是贪婪的,交易的时候我们会心痛那些钱,会不舍,因为我们深知它得来多不容易,甚至会生出拿着东西就跑的念头,因为有些代价一旦给付了就再也没有了。那就是我心里的煎熬。 《梨花颂》首演之后,丁建业就当众宣布了婚期,就在半个月之后,很急,但这个日子却是我选的。因为从订下这个协议开始的每一分每一秒对我来说都像一个世纪那么漫长。那漫长的一个世纪中每一分每一秒又都被无限地放大了,我手里紧紧攥着我要付出的代价,仿佛在进行一个一个世纪那么漫长的凌迟处罚,割在我身上的每一刀的痛苦也被无限地放大和延长了。我在麻醉的情况下定了这场协议,而现在麻醉药的药效就随着这一分一秒失效了。我希冀着那个日子不要来临,又希望它快点来!等一切都尘埃落定了,就再也不会彷徨不安了吧。 毓敏秀很高兴,她握着我的手说以后就是一家人了。戏班的其他人也都纷纷向我们贺喜,热心地介绍哪款婚纱最流行或者哪家影楼的摄影师技术最高超。他们好像一夜之间多出很多五花八门的亲戚朋友。毓敏秀说女人一辈子就只结一次婚,一定要热热闹闹,还说要包下宜兰最大最好的酒店,这样足够风光体面。 丁建国在婚期的前几天回来了。他三十有余了,身体开始发福,穿着一件灰色西装,好一派成功商业人士的派头。毓敏秀为了陪衬他,重新烫了一头栗色的波浪长发,直直地披在肩上,风情万种。就是这个迎合的姿势,终于成了最无情的仲裁。我想这也是极好的,一切都要尘埃落定了。所有的一切都会回归正统。我终于可以不用在那些睡不着的夜里一遍一遍地回想在我手下她的遍布瘀伤的躯体,终于可以不用一遍一遍想象那副躯体躺在丁建国身下是怎样婉转承欢,终于可以不用再一遍一遍地回忆与她之间那少得可怜的点点滴滴。命运就是这样霸道的啊!命运就是这样不可逆转的啊!多么不负责任的命运啊!它自私又霸道地主宰了我的一切,却从不对我负责,而我却要为我的命运负上一辈子的责任,套上一辈子的枷锁。多么的滑稽啊!不管我曾多么不甘,曾做过多少愤世嫉俗的抗争,现在,我终于屈服了。一切快乐或不快乐就都结束了。 日子没有了期待,历史就变成一段只有白天和黑夜交替的空白,然后婚期就到了,不早不晚。丁建业为了表示爱我和尊重我,答应了我一切从简的要求,只租用了宜兰一个小酒楼的一层,只邀请了丁家的一些亲戚长辈。至于我为什么要从简呢?我大概以为结婚始终是两个人的事,越是风光无限若走不到最后,只怕越是落人耻笑。我大概从来就没安过好心吧。 宴席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出现了一点点小小的插曲。店老板兢兢战战地走进来,恭贺我们,然后小心翼翼地说打扰了,楼下有人送来贺礼,要我们亲自接收。 我们下楼,两个穿着素衣的男人凶神恶煞地站在门口,手边拿着一个花圈。其中一个问:“是不是有个叫丁建业的人这儿在结婚?” “是啊,我就是。”丁建业回道。 “有人托我们给你送份大礼。”那人说着把花圈往丁建业面前一送,“并祝你们婚姻早夭,此生无后。”婚姻早夭,此生无后八个大字,正是写在花圈上的挽联。 “你们这是什么意思?谁叫你们送来的?”丁建国问。 “话我们已经带到了,别的无可奉告。”两人说完扬长而去,只留下依然震惊的我们。 “是不是你们得罪什么人了?”有人问,“或者戏班得罪什么人了?” “不可能是戏班,要是戏班的话应该直接送到戏班去了,看这上面的意思应该是感情纠葛。”毓敏秀说。我下意识想起林佳喜。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她已经不告而别。 丁建业狠狠踢了一脚花圈,咕哝着什么然后骂了一声“晦气!”便招呼大家回座,又叫店老板找人把东西收拾了。 遭此突变,欢快喜悦的气氛荡然无存,客人们搜肠刮肚说着 分卷阅读55 分卷阅读55 分卷阅读56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56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56 祝福的话,总有点欲盖弥彰的嫌疑,因此喜宴早早就散了。丁建业兀自喝了很多酒,似喜酒又似闷酒地一杯一杯豪饮,散席的时候他已经酒至半酣了。丁建国架着他回新房,但是他没躺一会就跑出屋外剧烈地呕吐起来。之后他消失了一段时间,一段不长不短的时间,回来的时候喜服上破开了一个洞。他一面脱下它,一面解释说酒醉得太厉害了,他去找王玉桂煮解酒茶,不小心被路边的树枝勾到了。我静静地听着,没有追问。 或许真应了花圈上婚姻早夭的话,我和丁建业的婚姻从第一天就出现了欺骗和谎言,还有冷漠。他企图把那件破洞的喜服丢挂在衣架上,但没有成功,我想走过去把衣服捡起来,但手腕被他紧紧地攥住,有力的手带着温度传到我的手上,就像过去一样,我的心没来由漏跳了一拍,接着突突地跳起来。那种被禁锢一辈子的感觉再次攫住了我。 他把我拉回来,面对着他。他坐在床沿边,脸埋在我的肚子上。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炙热的温度隔着薄薄的衣服传到我的肚子。我觉得那里开始变烫、灼烧。 “阿凤。”他叫我。 他抬起头迷离的眼睛望着我,焦距扩散的瞳孔里好像在努力辨认我的身影。我说让我先过去把衣服捡起来,但他的双手一箍,翻身就将我压在了身下。被子下面传来花生和桂圆膈应的感觉,阵阵疼痛开始丝丝扣入我的后背。 他的手捧住我的脸,我得以用双手撑开他的身子,在那片狭小的空隙里,得以苟延残喘。但他的唇却覆到我的唇上,温热的气息带着浓浓的酒精味扑进我的鼻端。我的鼻子开始酸酸的。我别开头,但箍住我两边下颚的手掌像把我固定住了,任我怎么躲避都只变成他嘴中的一声咕哝。 他的舌头撬开我的唇齿,在我的口腔内横冲直撞,还是带着酒精淡淡的腐烂发酵的味道。我在找我的牙齿,我想我应该狠狠地咬下去,是的,狠狠地咬下去。但那条舌头就像一条僵硬而有力的鲸,而我的牙齿被那股腐烂发酵的味道酸蚀了。我只得张开嘴让我的肺部大口大口地呼吸。 他的手附上我的胸部。我的呼吸就窒住了。我闭上眼睛,努力地逼自己把他想象成她,是她,是那双纤细修长的手在量度我的尺寸,而不是这双粗鲁强劲的手,在揉捏放开,揉捏放开。我的眼睛开始湿热。 他亲吻我的脖子,在那里来回的摩擦。他的手使劲地蹂躏我的胸部,握住放开,握住放开。粗重的呼吸声温热的带着酒味的气息一阵一阵扑到我的脸上颈上。我感觉不到我的呼吸。我感受不到我的脸了。那里,一片一片的疼痛,但我不知道在哪里,也许是眼角,也许是牙根。 他握住我的胸,他说:“你知道吗?我等这一刻已经等了很久很久了,从我见到它的第一眼起。” 我睁开眼,一排滚烫的泪珠滑进了枕头里。我的胸开始疼痛,接着是我的脖子。一下一下,随着心跳和呼吸急速地往里渗透。我的肚子开始剧烈地翻滚、绞痛。我的眼睛开始发胀。我以为我就要卷缩成一团了,但我没有,我只是紧紧地攥紧了拳头。我的双臂开始酸痛。 人的一生总会诡异地执着于某一种东西,得不到的或者已失去的,也许只是不经意的一瞥,就在一生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记。我想起小时候,大概是我国小二年级的时候,我的国文老师是一个非常漂亮且年轻优雅的女人。她和后来我遇到的那些老师都不同。当时我还不能很确切地分辨女人和女孩之间的区别,但她身上散发的那种成熟女性的知性美深深地吸引了我。我非常倾慕她,常常趴在栏杆上偷看她,以至于有好几个月的时间我都在做自己和她一起上厕所的梦。这件事因为年少无知觉得荒唐羞耻被沉在记忆深处的某个角落,它沉默不语地栖息在那很多年,竟然在我的新婚之夜,我的男人哼哧哼哧地在我身上驰骋的时候,被猝不及防地想起来了。 多么可笑。 丁建业开始解我旗袍的扣子,一颗一颗地往下解,笨拙而缓慢,到最后一颗,他猛然一掀,露出我红色的胸罩。大片大片冰凉的感觉从空气中凝结,形成一把无形的冰锥,狠狠地刺在我的心上。我的心开始剧烈地痛。 解开的旗袍被他很用力地从头上扯开了,迷离的眼睛直直地盯着我的胸。或许他真的垂涎已久,我听见他咽下一口口水,喉间发出咕哝的声音。他的呼吸开始急促,但紧窄的裙子不能让他得偿所愿。 “帮帮我。”他说。 但我只是那样躺着。他笨拙地沿着裙缘找拉链,炙热的手指来回摩擦着我的大腿。那根小小的拉链被我来回地挪动身子转到身下去了。他不耐烦地将裙缘往上拨,我的底裤被扯下来。 他从我身上让开,半跪着,白色的衬衣从他的头顶上脱下来,发出破裂的声音。他的脸在橘黄色的灯光下红扑扑的,半闭着眼睛,喘着粗气。他开始解裤腰带,黑色的西装裤连内裤滑下小腿。那不算小的性器像沉睡初醒的巨龙,从他浓密的体毛中抬起头来,露出粉色的龙头。我的喉咙开始疼痛。 他压在我身上。大片大片炙热的触感从他的身上传到我的感知末梢神经,我的肚子、我的胸、我的脸、我的脖子、我的手臂和我的腿,我全身的疼痛终于找到了途径连接在一起,终于痛得我如蚁蚀骨胃部痉挛,终于痛得我有力气推开他,在床边干呕起来。 他怔愣着,微醉的酒和意乱情迷的身一同怔愣着。我不停地干呕,唾液源源不断地从我的牙根冒出来,我吐掉又吐掉,喉底尝到了胆汁的苦味和眼泪的酸楚。他终于冷静下来,问我:“怎么了?” 我只是无力地摇摇头,牙根的酸楚连同喉底的苦楚仍在往外冒。 “要不要喝点水?” 我还是摇摇头。但他还是从床上走到房中央去倒水,不着寸缕。我抬头看见他两瓣光洁的屁股像两个白色的肿囊在一晃一晃地移动。我的胃又开始抽搐。 “喝点水。”他蹲在我面前,胯间耷拉着微蔫了的性[器。我突然想起多年以前他告诉我他尿尿的时候会分成三条线。 也许这就是我们的缘分,我们最初的相遇就是分享彼此一个口不能言的龌龊的秘密开始。在很久以前,就注定了我们会成为彼此在这个世界上最孤独的盟友,分享彼此隐私的一切,我们相互守望,却永远抵达不了彼此的灵魂。我突然深切地意识到我的一生都要这么过了,守着一份无望的爱,躺在一个不爱的男人身边。眼底的酸楚开始簌簌地落向地板,我忍不住哭出了声。他擦去我的泪,问我是不是疼得很厉害,要不要去医院,我仍然摇摇头。 他走过去把杯子放下,捡起地上的底裤穿好。他 分卷阅读56 分卷阅读56 分卷阅读57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57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57 温柔地整理好我的裙子,没有底裤,躺在我的身边。他伸开手臂,将我的头枕在他怀里,告诉我如果太痛了就告诉他。我点点头,闭上了眼睛,听见他强而有力的心跳。 我的眼泪又开始源源不断地往外冒,擦也擦不干。我以为我就算不爱他,我也能和他好好地过下去,尽一个妻子的本分。我以为我不爱他就可以什么都不计较,就可以幸福了,我们还可以成为盟友,共同抵御生活的不幸,我本来就不是为了寻找一个灵魂伴侣才选择的他。无所谓是爱情,是救赎,还是利用,我以为我走过这条路,一切就都结束了。但我错了。大错特错。这一刻真的来了,我出乎意外的异常痛苦。我痛得胃部痉挛,不能呼吸。我只是一个我以为大如天的自以为是的女人。这能怪谁呢?一切都是我自己判断失误造成的,是我咎由自取。 ☆、第 42 章 我和丁建业真正的洞房夜如今想来已经不记得是多久之后了。后来在丁建业的再三要求下,我们又尝试了很多次,但始终没能成功。不再是因为我胃痛,而是我湿不了,我太痛了,他怜惜我,不敢硬来,很多次都中途放弃了。 开始的时候丁建业还是很怜惜我,他谅解我,变着法地讨好我,约我去看电影,去看日落,送我礼物,关掉房里的灯换上昏黄的烛光。他甚至连床单都换了,柔软的绵绸,睡在上面有一种被温暖怀抱的感觉,据说是外国进口的。他出生在五十年代末,长我三岁,那时候的台湾虽然已经没有殖民没有外国侵略,台湾岛早已从那遥如梦幻的祖国大陆中分裂出去,但我们对家国的概念对民族的仇恨还经常受到上一辈人的耳濡目染。他竭尽所能地取悦我,希望我们能有一个愉快而顺利的洞房夜,但我们还是失败了。就算一开始他真的想好好爱我,我也曾想过好好地被爱,但这样的折腾之后,我想我们都不能了。 时间会侵蚀掉一切,所有的快乐、所有的耐心都会因再三重复而消失殆尽。他开始变得不耐烦,他不愿意再单独面对我,落戏之后会和班里的兄弟呆到很晚才回房间,回到房里一声不吭,倒在床下就呼呼大睡,睡觉的时候背过身子。有时候甚至会整宿留宿在外。他的脾气越来越怪异,无缘无故地挑剔我的一切,要不然就是沉默以对,但面对外人,他又很关心我,表现出一派新婚燕尔深情缱绻。我们的婚姻除了谎言、欺骗和冷漠之后,开始出现了虚伪。但作为专业演员的我们,足以轻而易举地演绎这样人前恩爱人后冷漠的两面,我甚至巴不得日子就这样顺风顺水地过下去。 有时候他还抱有一些薄弱的希望,在黑暗中,摸我的胸脯,他还是会长时间地流连辗转我的脖子和嘴唇,手经过大腿的时候,我能感受到他的犹豫,但他终于摸进去的时候,干涩的触感就令他兴致索然了。那种夜晚,天总是透不下一丝月光,我从厚重的窗帘缝隙里望出去,一片杳杳冥冥。身边是他强劲有力的呼吸声。那时候我单纯地从未想过像他一样将近而立的年纪,身体里澎湃的欲望总是需要一定的途径发泄出来,也可能只是我从未关心过那具身体罢了,然后我们的洞房夜就这样毫无预兆地来了。 那是我们结婚很久之后的一天,两个月,或者三个月,他狠狠地摔上房门,把我惊醒了。没有开灯,房子里一片昏沉,稀疏的月光刺穿黑暗,投落在墙上形成一片银光,如同当初我决定嫁给他的那晚一模一样。我看到他步伐轻浮的身影走到床边。 我识相地向床沿挪了挪——以往我们会很均匀地平分半边床,但他没有躺下,而是双手撑着身子在我身上。他粗重的呼吸声带着浓重的酒味扑到我脸上。 “你喝酒了。”我说。 他没有回答,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如果不是背光的话,我想我一定能看见那眼里炙热的愤怒与痛苦的隐忍,但我看不到。这种安静地蛰伏状态,就像一个成竹在胸的猎人在盯着陷阱里的猎物,玩味着它的不安。我突然很想快速地逃离这里,越远越好。我企图起身,但他迅速地用双手钳制住我的肩膀,整个身子的重量落在我的肩胛骨上,一阵刺痛。 “你弄疼我了。”我说。 他紧紧地盯着我,久久,才问:“你是不是从来没有爱过我?” 如果我足够聪明的话,我应该会说一个无伤大雅的谎话,但是我太笨了。我说:“你喝醉了。” “我没有!”他大声地否认,“为什么?为什么我那么多个夜晚不回来,你问都不问我一下?我在你眼里,到底算什么?” 我平静地重复:“你喝多了。” 他皱着眉,执拗地强调他没有。 沉默。 还是沉默。 然后他突然俯下[身亲吻我,带着惩罚的吻落在我的嘴上、脖子上。他粗鲁地撕去我的衣服,我慌忙阻止,我说你疯了,他的牙齿就咬破了我的嘴唇,腥甜的血液流进我嘴里。我说你放开我,但只是徒劳。那种一辈子被禁锢的感觉又狠狠地攫住了我。所有的美好与幸福,不过是梦幻泡影。我的胸罩、底裤被他扯下,随意地丢在地上。他的手伸向我的下[体,毫无预兆地直直插了进去。撕心裂肺的疼痛瞬间席卷我的全身,让我忍不住轻吟出声,我痛得身子紧紧地蜷缩在一起,全身冒出冷汗。而他再也没有怜惜。 性跟爱是不是绝对充分必要的关系,我没有想过。两情相悦自然会有和谐的性,但性不和谐又不知是否真的跟爱息息相关。也许是的吧,不爱,所以不湿。如果爱,仅仅是一场虚幻的春梦就够了。 身后传来他解腰带的声音,他裤子掉在地上的声音,他脱衣服的声音。我痛苦地闭上眼。我不该奢望他会一直怜惜我,不该奢望他会守着洁白的我就像我守着我洁白的爱情一样,我不该贪婪,那么这一刻我就不会痛。我想起那天,那群穿着黄色卡其衣服的士兵托着枪支匆忙而紧张地从门前走后,他躲在门后,紧紧地攥着我的手,给我一种叫做安全感的东西。然后,更大的疼痛撕裂了我。 有人说过,男人通往女人灵魂的路是阴[道。大概,我的灵魂之路从来就不曾为他敞开过。干涩的抽动正在一下一下剥离我的神经,我在那支离破碎里看见我不安的灵魂和我残破的身,它们飘飘荡荡地围绕在我身边,嘲笑我的愚蠢和咎由自取。 第二天,我没能下床。事实上,撕裂的疼痛让我动一下都极为困难。我就那样一动不动地趴在床上,身上盖着一张薄被。丁建业没有说一句话,他可能花了一支烟的时间才回忆起那些不堪的事,但他还是什么都没说。他沉默地抽了第二根、第三根、第四根烟,然后捡起地上的衣服胡乱地穿上,一语不发地走了。我 分卷阅读57 分卷阅读57 分卷阅读58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58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58 一直都觉得他很有丑角的天分,嬉笑怒骂,一挤眉一弄眼都唯妙唯俏。我只是从来没有想过,该如何凭借一张画满油彩的脸判断一颗心的真情实意。 以前没着没落的,心里总怀着希冀忐忑,如今终于落在尘埃里污浊不堪,我心里竟没有了动容。我以为我会大哭一场,最起码是黯然垂泪,为我最终失去了的贞操,或者觉得受到了羞辱,再无勇气面对这破败的人生。但我没有。我只是静静地躺在床上,眼睛如同我的下[体一样干涩,还有我的喉头,我咽一口口水都觉得如刀片割过的疼痛。我只能一动不动地躺着。 毓敏秀来看我的时候,我还是那样躺着。她敲门,我一动,那全身的痛苦又统统从沉重中苏醒了。我把自己埋进被子里,只露出个脸,才敢让她进来。她高兴得有些忘乎所以,兀自喋喋地说丁建业为我请了假,问我病情有没有好点,又用手背试探我额头的温度,然后告诉我日报要选她做一期专访,重新宣传没落的民族戏剧。她作为歌仔戏的明日之星,当仁不让。她是那样的快乐,像一只翱翔蓝天的小鸟,无忧无虑。 我忍着痛,笑着恭喜她。下[身火辣的疼痛与异样一直提醒着我,我昨晚被狗啃了,被鬼压了,或者被猪拱了。眼底终于泛出酸楚。人生大概就是这样,有人一出生就穿金戴银荣华富贵,有人天赋异禀才艳双绝,也有人资质平庸命途多舛,追赶着一个遥远的目标,最终也可能只是虚妄不实。 “日报的记者说也要采访《界牌关传说》和《梨花颂》,连你也一起采访。他明天就会过来。我过来除了来看看你的病,还想告诉你这个消息,你能参加吗?”她说。 “我可能不能参加了。”我舔着皲裂的嘴唇。每一次开口回应她,嘴里都会泛出一股血腥。 “是不是还有哪里不舒服?”她问。 “可能是这段时间有点累了,我想休息几天。” “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一定要好好把握。那个日报的记者说,就采访明天上午。你看看能不能坚持一下?” “我……你……”我喉咙一哽,眼泪毫无预兆地落了下来,“你让别人代我去吧。”我终于还是变成了那个愚蠢的织娘。 “怎么了?”她抱住我的肩膀,愣愣的,似乎终于看见我衣服下的屈辱和难堪。她的手像被某种力量牵引,慢慢地伸进我的衣领,冰冷的手指钝化了我的疼痛。 “建业做的?”她的声音强忍住发颤。 我终于哭出了声。她抱着我,将我的头按在她怀里。我的哭声变成了一阵一阵呜咽。 “他真是太不像话了,他怎么可以这样对你?我一定要向他讨个说法。”她愤愤地说,双手抱着我的头,像母亲一样温柔地抚着我的头发。 “秀秀。”我说。 “嗯。”她应我,“你放心,我一定会让建业给你个说法。” 我摇摇头。 “这怎么可以姑息,你就这么原谅他,下次他还是会这样伤害你。我最痛恨家庭暴力的男人。” 我没再说话。我静静地趴在她怀里,她默默地抱着我。这个美好的女子,我为了到达你的身边已经精疲力尽了。我可能再也迈不出一步了。我只想在我累的时候,可以在她的怀里安安静静地歇息半天,在我受欺负的时候她为我出头,这就够了。我只是一个多情的精子遇到一个寂寞的卵子,是最卑贱的结合,一出生就注定了卑微到尘埃里,所以我的爱情也需要这样的伤害,才能换回这一丝安慰。 ☆、第 43 章 我不知道毓敏秀对他说了什么,之后,丁建业向我诚挚地道歉,我原谅了他。感情中有了愧疚,相处变得小心翼翼,我们过了一段相敬如冰的日子。所谓相敬如冰,自然有别于举案齐眉。我们不再过问彼此的事情,保持表面的寒暄与客气,睡觉的时候中间隔着一人的距离。他不再强迫我做任何我不愿意的事情。在外人眼里,我们是模范夫妻,伉俪情深。在毓敏秀面前,他已经痛改前非,我也很幸福。我曾以为如果我的贞操能换来余生的宁静,也不算满盘皆输。但是那时候我还没有领悟到,建立在妥协基础之上的这一暂时平静、暂时波澜不惊的临时约定,本身就意味着出其不意的危险。王玉桂并不知情,她没跟我说过任何关于那件事的话或者露出一点点知晓那件事的蜘蛛马迹。 之后,日报对毓敏秀的采访得到了部分人士的关注——那天的采访,我还是参加了。厚重繁冗的戏服掩盖了我身上所有的伤,我在报纸上的笑脸如花灿烂。因为这件事,她对我更照顾有加。照片中的我们被称赞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那份报纸我依然小心地剪裁下来,与之前裁下的那些好好地收在一起。我想着等我老了以后回忆起这青葱岁月,这些就是我们相爱的证据。 戏班收到了来自花莲的演出邀请。毓敏秀和明叔都觉得这是打响戏班名号的好机会,不容错过。十一月初,我们奔赴了花莲。 还是那辆曾经载着我们走南闯北的大卡车,从我进班至今已有十余载,如今它算是戏班的元老功臣了。它的绿色油漆掉了大半,露出里面锈迹斑斑的腐朽黑铁。它启动的时候先咔咔地响两下才能点着火,发出很大的声响,像早已不堪重负,还有司机——如今是丁建业,旁边的座椅——如今是明叔的座位,坐垫早已被坐穿了洞,露出里面发黄的海绵泡沫。 临上车前毓敏秀用沉痛的语气感慨说,如果戏班的演出一直顺利的话,来年就换了它。她久久地看着它,然后熟练地跨上车,坐在中间的箱子上——这些年,那里成了她的专属座位。 车子缓慢行驶在繁忙狭窄的街道,步履匆匆的人们神色疲惫。拐角处树立着各式各样的布告牌,粘贴着可口可乐和香烟的广告和电影海报,风情万种的女演员搂着英俊男人翩翩起舞。残破的楼房门前断枝的树枝、人力车。铺满地面的枯黄树叶。车开得很慢,各式各样的街景缓缓地向后退去,然后慢慢驰离街道,走上乡镇间宽阔的马路。 从宜兰到花莲的路途不近,车子一走上正道,有孩子的母亲打起了毛衣,年轻的查甫郎逗乐俊俏的花旦。车子在山路上颠簸起伏,路边高大的乔木丛林栉比,节节往后退去。天渐阴寒,北风轻拂,带着淡淡的海咸味和厚重的湿气,一年的冬天又即将来临了。我心里怅然若失,似乎一到冬天就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毓敏秀坐在箱子上,静静地望着窗外。我坐在她身后,静静地看着她。分享同一个隐晦的秘密,让我们的关系变得诡异。私下里,她会拿来药酒,像过去她练功受伤我帮她那样,小心翼翼地帮我擦拭,关心我和丁建业的关系。但在人前,除了必要的交流,我们 分卷阅读58 分卷阅读58 分卷阅读59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59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59 几乎没再说过话,多了一份心照不宣的客气。也许是她无意,也许是我多心,恰是这样的小心翼翼,更让我一厢情愿的认为,我对她也是与众不同的。我的心在疼痛中蠢蠢欲动着,越是被禁忌的爱情,越让人带着一种殉教式的狂热。 天下起蒙蒙细雨,稀稀落落地落在我们身上。连绵冬雨,在宜兰极为普遍。丁建业将车子停在路边,不知道从哪里拿出来一张大大的绿色篷布,同几个年轻的武生搭手把篷布架在车顶,扎稳,又重新上路了。 紧留的出口透进来一丝昏暗的光线,从缝隙里漏进来的寒风灌进我们的脖子里,车子摇摇晃晃的,越发让人昏沉。身边的人多数已昏昏睡去。她抱紧双臂,打了一个哈欠。在那个箱子上,她是没办法假寐的。 “秀秀。”我叫她。 她回头看着我,“什么事?” “还有很久才到花莲,你困了来我这里睡会。”我的位子是车厢的角落。 她犹豫了一会,才小心翼翼地在纵横交错的箱子和道具间跨过来,挤在我身边坐下。那个拥挤的角落,她紧紧地挨着我。 “你靠着我。”我说。 其实我比她矮,但她还是把头轻轻地靠在我肩上。她许是太累了。车子继续沿着山路蜿蜒逶迤前进,我静静的感受着肩头的重量。周围静悄悄的,只有发动机轰轰的轰鸣声,还有偶尔有路过的车辆按喇叭相让的声音,但不多。 我想起北莱镇的演出。那是她第一次野台演出。她浩浩汤汤地带领大家前往北莱,但没有一个人提醒她该带哪些东西。戏班的人七手八脚地拿着自己的东西抢最舒服的位子。她愣愣地看着别人的大包小包,手足无措,连爬上卡车都非常笨拙。后来是明叔吩咐将中间那个大箱子留出来给她坐。她坐在上面唱了歌。那次她什么都没有带,帐子被子都和我共用。我们一起挤在小小的木板床上,看了一夜又一夜的星光。我们有过很多共同患难的日子,我想,但有些我竟然渐渐忘了。人的记忆力消逝的速度真是可怕,也许有一天我会彻底忘记她。这个突然的认知让我很惶恐,我伸手抱住了她,也是那一刻,我决定花莲演出结束后要记录下与她生活的点点滴滴。如果我们足够幸运,一起白头偕老,再拿出来一页一页与她回忆。雨渐渐大了,落在篷布上发出轻微的砰砰声。也许即将到花莲的某一个地方,我昏昏睡去。 醒来的时候,是我靠在她的肩头上。入眼处是一片广阔的叶子焦黄的甘蔗,潜伏在锯齿形的群山下面。她以为我还睡着,伸手替我整理好脖颈处的衣服。我再次闭上眼,听风看雨温情,不想打扰这份偷来的安宁。 到达花莲已是昼尽黄昏,天上挂着浓稠的雾色,几朵浓重不散的云,像天空哭花了的眼睛。顾主已经为我们准备好房间,我们分别入住,养精蓄锐,准备第二天的演出。我不可避免地和丁建业一间房。当天夜里,地动山摇的事发生了。我们睡到迷迷糊糊的时候,剧烈的震动一下子席卷了整个房子,房间里所有小件的东西不停的跳跃、翻倒,连身下的床板都在嘶啦嘶啦地移动。 “地震了。”丁建业惊慌失措地对我说。我们的第一反应就是跑,但是地板抖动得太厉害了,像波浪一样起伏抖动,跑两步就摔一跤。房子左右摇晃,门窗被撞得发出砰砰的声音,玻璃噼啪碎落在地板上。那感觉就象坐在一部满载的汽车,行驶在一片坑坑洼洼的土地上,剧烈的摇晃着,再后来就坐在一个正在工作的巨型发动机上。耳中不断轰鸣着各种声音,呕吐感袭上喉头,头晕,什么都看不见。丁建业搀着我,跌跌撞撞地跑往那块空地上——那里,原本预留做演出舞台。 地面还在持续不断地晃动,脚步不停地跟着地面移动,但比第一次好了许多。周围陆续有人搀扶着站在我们身边,狼狈不堪。夜色杳杳冥冥,只依稀分辨得远处的山脉和近处的楼房,在夜幕中塌落一角。 “秀秀!”我声嘶力竭地喊,我已经顾忌不到丁建业就在我身边。我努力地搜寻,都没有看到毓敏秀的身影。我一个一个地辨认,都没有看见她。我什么都来不及想,转头就跑回了那座刚逃出来的房子。 “你疯了!你干什么去啊?”丁建业在我身后吼,但周围的声音很大很杂,我耳中轰鸣着,什么都听不见。 那是一座四层楼高很普通的砖混型住宅,是顾主专门为我们准备的。因为时近冬天,我们不可能再随便搭起床板宿在旷野。房顶的瓦砾啪啪地从空中落下来,激起一阵一阵灰尘。墙壁随着剧烈的晃动出现断裂,我想用不了多久这座房子就会化为残垣。也许,我会被埋没其中。我的脚剧烈地疼痛,让我几乎迈不动步伐。我控制不住腹内想要呕吐的感觉。 我叫她,大声地嘶喊,但回答我的只有房顶不断掉落的砖土。房子里堆满了乱七八糟的家具,步履维艰。我猜房间里可能没有人,或者说是活人,但找不到我怎么也走不出去。不断地有碎裂的碎土石渣落在我的头顶脸上,无助感淹没了我。 ☆、第 44 章 “阿凤!” 天很黑,但我听得出她的声音。 “秀秀。”我喊出来,死亡面前重逢的喜悦让我的声音充满了泥土。 “快出来!” 她在门口。暗黑的天幕里只能看见一个模糊的身影,但就那一点点光,足够支撑我走到她的面前。她半拖半拽地拉着我,我们刚跑出那个房子不远,又一阵剧烈的震动传来,我们摔在一起。那个房子轰隆一声塌落一角,化为瓦砾废墟。在漆黑的夜幕中,裸露出来的钢筋像断了线的木偶稀稀落落地摇摆着。我忘情地抱住她,泪水混着泥土粘住我的眼。我说:“我以为我再也见不到你了。” 第一次深切地害怕失去,就算是她当初离开的时候,她结婚的时候,甚至是我结婚的时候,我都没有这么害怕过。因为我知道她就在那里,她健康而快乐地生活着,我们只是没有在一起,有朝一日我们还是会再见。我们缺少的不过是时间而已。但是死亡,剥夺了一切的可能。 她抱着我,愣愣地看着那片废墟。破碎的砖土尘土飞扬,窗棱门框斜插,断裂的木头,依然斜挂着埋了一半的广告牌。满目疮痍。也许再迟一点点,我们都会被永远地埋在下面。地面还在晃动,但好了很多。她说:“没事了。” “我很害怕。”我说。 “没事了,没事了。”她一直安慰我。我的牙齿在颤抖,但我还是一直说我很害怕,好像说出来恐惧就不会再攫住我的心脏了。我在海边长大,在那个叫北莱的犄角旮旯里的地方,有一片长长的河岸。在夏天,太阳落山的地方会在河面上升起一片火红的霞光 分卷阅读59 分卷阅读59 分卷阅读60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60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60 ,就像一块火红的染剂不小心掉在了海里,涂抹开一片金碧辉煌。那里的河流,还会漂着一只一只散发着腐臭味的死鱼死狗。但那里,从来没有地震,没有海啸。 我们站在那片废墟旁边,我紧紧地揪着她的衣服抱着她。天边现出鱼肚白。余震渐渐止息了,她推开我。她的脸上全是尘埃,头发散乱地落在肩膀上,衣服破损了,有星星点点的血迹。我的脚底开始传来剧烈的疼痛。我的鞋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弄丢了。所有身体上的疼痛和感应一下子回到了我的身上,我的脸开始因疼痛而扭曲。 “你哪里受伤了?”她问我。 我说是我的脚。她蹲下来,我看到她的后背铺满了肮脏的灰尘,印着一道一道皱褶。她让我将手按在她的肩膀上,抬起我的一只脚。其实那样会让我的另一只脚更痛,但我什么也没说。她抬起头望着我,“试试看,还能走路吗?” 她搀扶着我,将我的手臂搭在她的肩膀上,一只手揽着我的腰。她几乎想用尽全将我抱起来,但她如此的瘦削,她也只是一个弱女子,单薄的肩膀不足以支撑起我的重量。我尽量用不受伤的脚尖垫着走,她搀着我走向那片空地。 戏班所有的人都站在那片空地,那里简直就是福地,地面没有裂缝,没有任何造成伤害的事物。她开始清点戏班受伤的人数。丁建业静静地看着我,什么都没说。之后她交代了没受伤的兄弟收拾残局,丁建业背着我,她陪同受伤的兄弟一起去了医院。 包扎完之后,我坐在轮椅上被丁建业推出来,在候诊区见到她。她神情疲惫,一手抱着腹部,时不时地往各个过道上张望。她身上那件布满肮脏褶痕的衣服,星星点点的血迹颜色似乎更深了。 我的轮椅上在充满裂纹的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声音滑向她。 “二嫂。”丁建业叫她。她笑着回应,没有看我。废墟中那千钧一发的时刻,我以为她什么都懂。但她没有看我。 “二嫂,你也去看看伤吧,这里我看着就行。”丁建业又说。 她大概真的受伤了,双手一直抱着肚子,犹豫片刻之后将受伤的人员名字告诉丁建业才朝外科的方向走去。就在她的身影即将消失在拐角的时候,我突然大声喊道:“我陪你。”我甚至来不及细想我为何说出这句话,我的轮椅就嘎吱嘎吱地在地板的裂纹间滚过去了。 给她看病的医生长着一张薄薄的嘴唇,瘦长尖脸,很瘦,中年,他用一种有切割感的声音问毓敏秀哪里受伤了,她说她的肚子不舒服,总想要呕吐。他解释说这是地震中很常见的现象,有些人体质特殊,可能在震后还有所影响。但为了谨慎起见,他建议她做全身检查。他喋喋不休说这些的时候,毓敏秀的脸上开始冒出一层薄汗。 “不行,太痛了。”她说,眉头紧紧地皱在一起。 那医生这才察觉到情况可能有些不同寻常,他起身走到她的身边。她已经痛得不能让他查看受伤的地方了,然后他僵硬的皮鞋撞击地板的声音消失在门口。 “你怎么样?”我问她。她连摇头的力气都没有了。我想靠近她,但我该死的轮椅根本靠近不了。我只能眼睁睁看着她额上冒着冷汗,脸色煞白。她佝偻着身子像一粒缩水的虾米。过了一会,那个医生回来了,还有另外一个女医生和一个护士。他们把她抬到病床上,盖在她身上的白床单一角逶迤游行在匆忙的六只脚间。我想追上去,但我该死的轮椅,我还不习惯操纵它,他们离开了我的视野。 漫长的两个小时零十七分钟,我等在候诊区。丁建业问我什么,我都答不上,我也没心思回答。除了毓敏秀最后那半张痛苦而煞白的侧脸,其他一切都是空白。我的轮椅在破碎陈旧的地板裂纹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我不停地走,但怎么都挥散不去那张痛苦而煞白的脸。她怎么可以强忍着痛苦那么长时间!她怎么可以这样无视自己的安全!怎么可以这样自私!她从没有想过这世上还有一个如此的心疼她吗?这怎么可以是不自爱的理由? 我来回地移动我的轮椅,像一只没头苍蝇,不知所措。我忐忑不安,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多反常,而丁建业竟那么安静。然后那个瘦高的像竹子一样的医生找到我,他说那个女医生要见我们。在妇科的诊室里,那个女医生问我们是否是毓敏秀的家人。那是40多岁的女人,右脸有一大块暗色的胎记,包住了右眼,使整张脸看上去很诡异。 “我是,”我急切地说,“她怎么了?” “你别着急,”她抬头看着我,右手不自觉向下压了压,“她很好,很幸运。”似乎为了肯定她说话的内容那只诡异的右眼毫不忌讳地直视我,“她已经怀有三个月的身孕。虽然动了胎气,但很幸运,孩子保住了,很好,很安全,等她醒了,你们可以告诉她。” 这个消息让我和丁建业都惊在了当场,以至于在应该欢呼雀跃的这一刻,我们都没有什么表示。女医生那只诡异的右眼疑惑地看着我们。半晌,丁建业才说:“谢谢医生。谢谢你。”他倾身跨过椅子想同她握手,但她没有站起来。 “谢我就不必了,”她说,“回去让她好好注意休息,饮食方面多注意一下。怀孕头三个月最滑胎,要多加注意。”她朝在门口喊了一声,就有护士带我们去毓敏秀的病房。 毓敏秀还没有醒过来,麻药的效果让她的睡颜很安详,呼吸均匀。身上换了一件干净的蓝白相间的病号服。我不知道他们怎么做到的,总之他们换下了她肮脏的一道一道褶痕的衣服。裸露在外的一张瘦削的脸庞,额头上轻微擦伤的地方也涂抹了黄色的碘酒,只是不规则的暗黑色的血迹还在。干涸的断裂的血迹粘在她的额角上。 “走吧,让她休息会。”丁建业说。 可我不想走。就在刚才,前不久,在那片废墟中,生死关头,我以为她什么都懂。才这么一会功夫,她就要做母亲了。 “走吧。”他调转我的轮椅。我的眼光扫过她的脸,盖着她的身子的白床单,盖着她平坦的肚子的白床单,盖着她的脚的床单角,离开了她。 三个月,也就是我结婚的时候。在我们不成功的洞房花烛夜,我泪流成河的时候,他们成功了。现在,她怀着他的孩子,她就要做母亲了。我已经分不清心里什么滋味,就好像幸福出门遛弯,被我碰巧撞见,我满心欢喜地与它打招呼,得到了温柔的回应,结果走近一看,才知道原来是我自作多情,幸福是在向我的身边人打招呼。我该怎样?我又能怎样?我心爱的女人怀了孩子,我应该为她高兴,祝福她,这是上天在弥补她失去的那个孩子。这个新生命,会给她带来天伦之乐。但我的心 分卷阅读60 分卷阅读60 分卷阅读61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61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61 这么的委屈,幸福只是向我打了一个虚晃,却逼我像君子一样高尚,又是多么强人所难。 ☆、第 45 章 毓敏秀怀孕的消息很快在戏班传开了,大家都说这孩子福大命大,将来一定会大富大贵光宗耀祖。王玉桂笑得合不拢嘴。她烧着香,在神龛前对丁永昌说丁家终于有后了,这是丁家真正的长孙。丁建军和徐红走了之后,几乎没再与戏班有所联系,只是偶尔有些风闻,听说他们自己开了一个歌舞团,专收一些年轻的查某,表演现代时兴的歌舞,与歌仔戏再也没有任何关系。总之,生活就是这样公平,有人走,有人来,有一失,有一得。悲伤欢喜轮流上演,永不落场。 毓敏秀打电话告诉丁建国这个好消息——戏班搬到宜兰后不久,为了方便联系演出我们就装了一部电话——丁建业站在毓敏秀身旁,信誓旦旦地向丁建国保证会好好照顾毓敏秀和丁家的子孙,不再让毓敏秀那么操劳。之后,他确实言而有信,承担了戏班大量的杂活,给毓敏秀安排轻松的角色,关心胎儿的发育情况,提醒她注意时间去医院妇检。他处处体贴周到,就好像怀着的那个是他的骨肉。演出的时候,会很眼尖地注意到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可爱的囝仔,有时候会驻足观望许久,像小时候垂涎母亲放在高处的糖果罐,但是一回头看到我,就好像行窃的时候被母亲抓了现行。 丁建国回来看过她一次,走路的时候会很刻意的用一只手护着她的腰一只手挡着她的肚子,他小心翼翼的将她保护在自己的羽翼之下。丁建业总是钦钦的艳羡着他们。那时候我们的情况并没有好转,但也没有恶化,他开始有意无意地暗示我为他生个一儿半女。他带我去逛婴儿用品商店,买小风车,买铃铛,买长命锁,为毓敏秀的孩子准备各种小玩具,他希望我受到感染,有孕育孩子的愿望,我们的房事就能够顺利进行。但是没有,我们成功的次数依然寥寥无几。在这种情况下有孩子更是一种奢侈的妄想。我唯一庆幸的是,他没有再硬来。 随着毓敏秀的肚子越来越大,丁建业的热忱陷入一种魔障。所有可能想到的尝试都失败之后,他开始怀疑是我们的身体出了问题。他央求我去医院。我向他解释我的身体没有问题,我不想对一个素昧平生的人谈起性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但我没说真正的原因是我害怕,我害怕他们一眼就看出来我是与众不同的。那些锐利的眼光带着尖刀赤裸裸地窥探你身上的每一处角落,然后露出鄙夷的神色,在心里幸灾乐祸。丁建业不听,他太想要一个孩子了,他表现得太想要一个孩子了,他甚至求我。最后,我屈服了。我曾经希望通过婚姻结束所有一切的罪恶,但我出乎意外地痛苦着,我又想着如何早日解脱。我天真地以为,一个孩子就能终结这一切。 那个妇科专家大腹便便,脸蛋圆润,他详细地问起我们性生活的细节之后,要我们做检查。 “你先来,男人简单些。”他这样对丁建业说,手指在办公桌面轻轻敲打,“男人的管道就像他们的头脑一样,简单,很少出意外。”他抬起头向我们微笑,一口细牙齿洁白整齐,“你们女人就不同了,相当之复杂。” 我莫名觉得那笑里充满幸灾乐祸,也许他曾对每一对出现在这里的夫妻说过同样的自以为幽默的话。 他给我们一张测试纸和一个塑料罐,要求我定期做血检。丁建业的测试很快通过了,接下来的时间我都处在一种浑浑噩噩的状态。基础检查、抽血检查每一种所能想象到的荷尔蒙、超声波、尿检,最后他还要求做一个“宫腔镜”的检查——将显微镜插入阴道,进行检视,但我拒绝了。 其他的检查统统结束之后,他解释不了我们为什么怀不上孩子。他的眉头深深蹙着,仿佛很沉重。我开始怀疑他对每一对走进这里的夫妻都是这套例行检查。 “嗯,”他在努力的措辞,手指有节奏的敲打着办公桌面,“通过检查,证明你们身体很好,没病,怀上孩子只是需要一点时间。” “但是我们已经结婚半年了,这时间不算短吧。”丁建业说。 “半年时间不算长,有些夫妻可能要两三年才能怀上孩子,有时候这需要一点缘分,这不代表你们的身体有问题。” 丁建业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你别灰心,你们的情况并不罕见,多点时间没准就好了。” 我心里嗤笑一声,没准,多么巧合的词啊!他给了我一张测试基础体温的纸,教我每天早上醒过来就测一下[体温,然后记录在那张曲线图上。如果二十四小时之内体温突然增加0.3到0.6度,说明进入排卵期,那天就是容易受孕的日子。他还建议我们使用凡士林润滑液,说这样更容易成功。 “慢慢来,没问题的。”他说。 丁建业没有放弃,带着我穿过一间间点着荧光灯的无菌检查室,一次次屈辱地对素昧平生的人谈起我们性生活的每一个细节,按时按量地叮嘱我吃各式各样的药,但都没有用。所有检查的结果都是一样的,没有一项指标发生变化。最后所有的医生把他们的学艺不精都归咎到我不肯做的那项宫腔镜检查上。丁建业受不住危言耸听,开始对我责难。他认为我是心虚,是讳疾忌医,是不想要一个孩子才成心跟他作对。无论我如何解释这屈辱,他都认为这是我的怪癖。 “怪癖!”最后一次会诊之后,他在妇科检查诊室的门口这样对我大声地咆哮。 “变态的怪癖!”他又低低地咒怨,好像不能接受面对一个陌生人脱下裤子,张开双腿,让她把一根冰冷的仪器插到阴[道里观看,真的是一个不能饶恕的怪癖。 “每一个来这里的人,”他指着大厅里三三两两正在看着我们的人,“每一个人来这里的人,女人,谁不接受这项检查?大家都是女人,为什么只有你例外?你怕什么?你心虚什么?”他咄咄逼人的气势就像在暗示什么。 “你能不在这里说这些吗?”我说,“我觉得很丢人。”那些落在身上的目光与当年如出一辙,带着戏谑和窥探,而丁建业就像鼻涕虫,在言辞凿凿兴奋之极地将一个大疮疤公之于众。他享受这种赤裸裸的被窥探,就像终于掌握了使我屈服的筹码。 “怕丢人你就进去。”他提高了嗓音,指着身后的门。 我不知道哪里来的一股执拗,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我说过,我不去。这孩子,我不生了。” “啊!”他惊叹,“终于说出你的心里话了,终于说出你的心里话了!你不去的原因是你根本就不想生。你不是身体有病,你是心理有病。你……” 他没说出口的话就像哽着一个重大的秘密 分卷阅读61 分卷阅读61 分卷阅读62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62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62 在喉间戛然而止,而我还未来得及领悟这错愕的戛然而止就已经大步走出了医院。我们友好的关系也随着这一声闷咽而戛然而止。我们同时撕毁了那暂时平静、暂时波澜不惊的临时协议,再次陷入了相敬如冰的窟底,没有交谈,不相过问。我们会均匀地平分半边床,不再做[爱。因为丁建业已经认定是我在作祟,再多无谓的交欢也换不来一个孩子。以往多次半途而废的尝试,终究静静消失在我的肚子里。但我干瘪的肚子又不是完全的虚空,不,它甚至像一个正在孕育着的新生儿,一个活着、会呼吸的东西,在无数个没有对话的晚上,横亘在我们中间,悄无声息地慢慢地渗进我们的生活。 ☆、第 46 章 那时候毓敏秀已经怀有八个月的身孕,但仍穿着大蟒袍在舞台上出演文武百官,和我们一起吃大锅饭。她的肚子和双脚已经肿胀到不能再蹲着夹到碗里的菜,身子也越发笨重,每一个下蹲的动作她都花好长时间才能完成。等她夹到第二块肉时,往往动作快的人都已经吃完了。我便每次坐在她的旁边,帮她夹菜。晚上热好热水,让她泡脚。开始的时候她很不适应,但随着肚子越来越大,演出越来越劳累,也就接受了。我每天记录她的妊娠反应,调理她的饮食,需要注意的事项,不要多碰冷水,尽量避免任何需要体力的劳动。我做得那样得心应手,连王玉桂都说我们妯娌情深,很是难得。 “会不会是双胞胎啊?”有人这样打趣她。 这话倒是提醒了她,她一脸顿悟,“有可能哦,上次去医院检查的时候医生倒没有说,我得找个时间再去看看。”她说,沉浸在将为人母的喜悦中。 “那赶紧去吧,要是双胞胎那可不得了哦。我听人家说双胞胎可是上天对人们的厚赐呢,是贵人星临凡,大好事呢。” 她点着头,笑得跟蜜糖一样。她不知道我和丁建业的事情,见我如此关心还常常拉着我的手问我打算何时生一个。怀孕之后,闲聊时她最多谈起的就是肚里的孩子,会亲切地抚摸着肚子,猜想是男孩还是女孩,男孩取什么名字才够霸气又不失正义,女孩取什么名字才够温婉又小家碧玉。我都只是笑着,我们就像约定好似的都没有再谈起地震那天的事。世事无常,才给人一种错觉;世事艰难,才给人一种幸福的错觉。而现实,总会在我们幸福的头晕目眩的时候给我们最清醒的一击。以前,她闪亮得像天上的日月星辰,我卑微得像尘埃里一粒沙土;以后,她做她的贤妻良母,我做我的罪孽元凶。我们会沿着这条路越走越远,也许到她顺利诞下这个孩子之后,我们就缘尽了。 隔日她和王玉桂去了医院,证实了她腹中怀的确实是一对可人的双胞胎。她兴高采烈地和我说医生说能够看见她们的小手小脚,还在里面乱动。 “一定是太挤了,她们着急出来。这两个小调皮。”她宠溺地说。 “你看你看,又在踢我的肚子了。”她拿起我的手按在她的肚子上。隔着薄薄的春装,掌心传来真实又清晰的触动,我想这大概就是母亲的感觉吧。 “可惜医生不肯告诉我是男是女,不然我就可以提前给他们取名字了。建国那么忙,肯定没时间想,要是我提前想好,到时候让他定夺就方便多了。”她很遗憾,手抚在肚子上,“先前我告诉你的那些你觉得怎么样?看来得再想几个女孩子的名字,要是一男一女就好了。”她兀自说着,脸上始终洋溢着幸福的光晕。 许久没有露脸的王玉桂再次为毓敏秀开了家庭会议——包括明叔。大意是说毓敏秀已经怀有八个月的双胞胎身孕,不能再在舞台上演出,她会到台南丁建国那里去好好养胎,迎接孩子的出生。戏班的事就交托给丁建业和我,明叔代为多加照看。 明叔自然是乐意之至。虽然他和毓敏秀不是名义上的师徒,却是有着深厚的师徒情谊。他一步一步把毓敏秀培养成业内小有名气的百变小生,看着千疮百孔的戏班起死回生,喜爱和欣慰之情绝不亚于父亲对女儿的疼爱。 “去吧去吧,好好养胎,戏班的事就交给我们,你放心吧。”他笑着说。 王玉桂也笑得合不拢嘴。她已经五十,也可能六十岁了。惜花连盆,惜子连孙,她那么疼爱丁建国,这两个未出生的孩子自然也是掌上明珠。“建业,你听见了吗?阿秀这一走可能需要很长的时间,你要学着挑起大梁,知道吗?明叔会帮你的。”就像过去帮助毓敏秀一样,辅佐一代一代明君。 然而越是待享天伦的极乐融融,越能反衬孤独无子的愁苦。丁建业平平淡淡地应道:“我知道了。”他望向我的眼神,深邃、幽怨、阴冷。 那天晚上,他一如既往地睡在他的半张床上,却突然阴阳怪气地对我说:“你不用羡慕,因为你没有那样的福分。你不配。” 这话让我很莫名其妙,只当他是自言自语。见我不回话,他瞟了我一眼,又酸酸地说:“也对,是应该伤心的。因为你根本不可能有自己的孩子,别人明天就走了,你就连照顾别人孩子的机会都没有了。” 我还是没有应声。是的,她明天就要走了。我连照顾别人孩子的机会都没有了。 “不过看到自己心爱的女人怀着别人的孩子,心里该不是滋味吧?”他没有看我,但我心里咯噔一声,我甚至听见自己的心脏漏跳了几拍,以至于我拿着梳子的手就那么保持一种诡异的姿势停在头上。 沉默。 一种难堪的等待的沉默。 他似乎睡着了,响起轻微的均匀的呼吸声。但我知道,他没有睡。他在计算手里的筹码,和我摊牌。但他根本不需要,因为此刻我就是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久久,我听见自己扭曲的声音问:“你这话什么意思?”我的喉咙就像一只无形的手捏住了。 他冷笑一声,“什么意思?什么意思你不心知肚明吗?” 是的,我心知肚明,我甚至找不到自己的喉咙假装不心知肚明。 “地震中,你不顾一切地返回去找她,连性命都可以不要,连脚被玻璃碎石割破了都没有感觉。她怀了身孕,你无微不至地照顾她。每一顿饭坐在她的旁边,帮她夹菜。她腿肿,你为她热水泡脚,你比孩子的父亲都要体贴,你难道要告诉我你们是妯娌情深吗?” 梳子掉在地板上,吧嗒一声。我看见我的手在颤抖,随着他的每一声细数凌乱地颤抖。我以为一切伪装得天衣无缝,我以为我演技高超,却原来他早已知悉一切。那又为何不揭露我?是为了现在这样羞辱我吗?还是家丑不可外扬? 他的身子从床上一下跃起,床发出不安的一声吱呀。他突然有些气急败坏,质问道:“你 分卷阅读62 分卷阅读62 分卷阅读63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63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63 为什么不说话?听见别人说这样的话,难道你就不应该说点什么吗?” 我应该说点什么呢?说这是污蔑,我对毓敏秀真的只是妯娌情深?就算我能昧着良心说出来,只怕他也不会相信吧。他原本等的就不是这个答案。那是要我大大方方地承认吗?就算我说了,他也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吧。久久,我才轻声回道:“我无话可说。”是是非非,就让他自己论断吧。 “哈!我听见什么?无话可说?无话可说就让我替你说吧。”他冷呵一声,像是自嘲,“你这个无耻的女人,你知道当我从别人的嘴里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有多震惊吗!多么耸人听闻啊!”他激动地拍着他的胸口,“我说这不可能,是子虚乌有的中伤,是诋毁。我看着你长大,你那么乖巧,你只是有些忧郁而已。你嫁给我的时候是处子之身,是,我们没有孩子,但你还愿意跟我去医院。有病,我们治好就好了。是不是?”他狠狠抹了一把脸,像是哭了。 “一直到那一刻,我还是那么维护你,但是你呢?”他指着我,“你出卖了你自己,彻彻底底,干干净净!开始的时候我还不相信,我还专门去向闫振南求教。闫振南,闫编剧,你记得吗?”他狠狠吸了一下鼻子,“他说外国有很多这样的人,那是因为人家的文化背景不同,崇尚的是自由和平等。你知道吗?那感觉就像狠狠甩了我一巴掌,打得我大牙全落光了,还逼我和血全部吞下去。我们,是炎黄子孙,是受了几千年的儒家教化,是要求女人三从四德的国度。你怎么可以这样?”他的声音低了下去,像是一种低低地咒怨,“你无耻,你变态!你不肯生孩子的理由,是因为你爱她!你爱她!” 他愤慨的指责和低落的咆哮我全都没听进去,我只是记住了三个字——一个名字——闫振南——那个只有过几面之缘的男人,那个据说喝了几年洋墨水很有才华的男人,不知为何甘愿为歌仔戏这种传统戏剧写剧本的男人——我被他出卖了!他怎么可以这样做?他凭什么这样做?他怎么可以这么无耻地给自己戴上法官的高帽?他怎么可以这样自作主张地决定了我们的命运?这个无耻的男人!如果要受到审判,像那本传记的结局一样,我是罪有应得,那毓敏秀呢?她怎么办?她是无辜的。从始至终都是无辜的。这个世界全都是这些戴着虚假面具的伪善的强盗,如果要受到审判,他们又凭什么可以逃脱?难道只是因为我爱一个女人,就活该遭这么多罪,受这么多指责吗?那一刻我竟然涌起了一种同归于尽的悲壮。我想我真的遮遮掩掩得太久了,这条黑暗的没有一丝灯光的路,我已经摸黑走得太久太久了。现在,我终于走完了。就好像终于脱下了长长的枷锁,虽然它扯烂我的肉,弄得我遍体鳞伤,但终于,还是脱下了。同归于尽至少也是一种结局,终于我的灵魂可以不再那么孤单地漂泊着了。 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平静地说道:“是我对不起你。” “我不要你的对不起!”他愤怒地挥舞手臂,又咒骂起来,“你这个无耻的女人!” 我只剩下无奈了,“那你想怎么样?” 丁建业暴跳如雷地站起来,指着我,“你是我见过的最无耻的女人!最无耻的女人!你怎么这样无动于衷地问我想怎么样?” 我笑了,我竟然笑了。我逆流成河的悲伤在他眼里是冷漠,是无耻,是无动于衷。我诚挚地想要弥补,我像一个虔诚的教徒抱着堕入地狱的决心跪在教主面前忏悔过错,得到的却是无情的责骂。我除了笑,还能说什么。但我忘了,这时候的笑是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是孤独的化身,是不应该存在的存在,更是对他权威的挑衅。于是他狠狠挥动手掌,击碎了这个笑。我感到有一股淡淡的腥甜从味蕾里慢慢渗出来。 这突如其来的冲动出乎了他的意料,他停在身侧的手不安地抖动着,但仍倔强地说:“你……你不要脸,我还要做人。无论如何,孩……孩子你必须给我生一个。” “没有孩子的夫妻也不少见。”我在用没有肿胀的半边脸说。 他再次暴跳起来,“但我必须有自己的孩子!我绝不允许自己成为别人的笑柄。” “你可以找别的女人为你生,我绝不过问。” 他紧紧地盯住我,那一巴掌带来的愧疚因为真相的羞辱而荡然无存。他从牙缝里一个字一个字地挤出来,“我也绝不允许别人利用我。” 是的,我利用了他,豪赌一场幸福,最后输得一塌糊涂。我不知道这样残忍而赤裸的揭露和争吵之后我们怎么还可以赤裸着身体躺在同一张床上,怎么还可以有性,但事实上,我们有。我仿佛亲眼看见自己坐在床头,静静地看着那两具没有灵魂的躯壳在重复进行一种有规律的机械运动。那个我的身体,与以往任何一次一样,没有湿,但他强行闯入了,像日本侵华时候一样霸道地扫荡了她身上的每一个疼痛的细胞,她紧紧皱着眉头,但是我不痛。软弱会成为致命的武器,那是因为怜惜。没有怜惜,软弱就只是软弱。她强烈地反抗,但那孱弱的身躯在霸道的强制下只如一片风中柳絮,破败飘零。也许有反败为胜的机会,但那需要很长很长的时间,如同抗日战争一样,八年,或者十年。我不知道。这个或然率的问题,发生的概率也可能为零。 ☆、第 47 章 毓敏秀离开了,匆忙、仓促又充满甜蜜和期待。我没有送她。我躲在门后面,从狭小的缝隙里偷偷看她,一如多年以前那样。她笨重而臃肿的身子,走得很缓慢,宽松庞大的孕妇装罩在她身上,再也看不出当年婀娜窈窕的倩影。王玉桂拉着她的箱子,手臂上挂着一件她的防风外套。她们渐渐淡出我的视野,最后消失,她没有再回头张望什么。我身边也已没有小黄的陪伴。物似人非。 “很不舍吗?”丁建业的声音冷不丁地响在我的耳边,他顺着那个缝隙向外望去。没有虚以委蛇的虚假面具之后,我们的对话可以如此坦诚赤裸,如此无情。 “不关你的事。”我说。 “你不要忘了你说过什么。你现在是别人的老婆,拜托你先学学什么叫做廉耻。” 老婆,这个宣告主权的词,意味着有很长很长的时间,可能是一辈子,可能是一个孩子的出生,我都是隶属于他的。这婚姻中的绑定关系,是不是所有女人的悲哀? “我以后不会了。”我说。 以后,也不会有以后了。等她生下那两个孩子,之后就是一段漫长的哺乳期。再之后,他们要学走路要上学要贴身的照顾他们的一言一行,也许我们都不会再见面了。那个离开的背影也许我会用一生来眺望。他永远不必担心会被别人揭发这 分卷阅读63 分卷阅读63 分卷阅读64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64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64 个变态的不贞的老婆,他永远不必担心我还敢有什么非分的奢望。我这样欢喜又这样庆幸,庆幸她带着满满的幸福远远地离开了这里。这个不令人快乐的地方,离开这里就不会有罪孽,不会有邪恶,也不会授人以柄担惊受怕。那时候我并不知道,所有的艳丽都是虚伪的表象,越是令人艳羡的幸福,越是脆弱得不堪一击。找个世界的本质原本很灰暗。 两天之后,戏班沉寂已久的电话叮铃铃地响起来,在静谧的夜里,像一声声来自地狱的催命铃,聒噪又不安。我一拿起听筒就听到王玉桂带着哭腔的急切的声音从电话线那端传过来,伴着电流的嘶嘶声。 她喘着粗气,带着惊惧,“建业吗?阿秀有没有回戏班?” “没有。”我说。 话筒哐当掉落的声音,然后是被胡乱抓起的声音,接着是王玉桂急切的声音,“要是看到阿秀回去了,记得千万要看住她啊!要一直跟着她,千万别让她做傻事。告诉建业,让他到附近去找找,记得一定要看好她啊!” 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发生什么事了?” “你记住找到她,好好地看着她就好了。”她急急挂了电话,听筒里传来嘟嘟的忙音,吵得我心内一阵烦乱。不是说要去台南养胎吗?怎么会做傻事?难道是孩子出了问题?她怀着八个多月的身孕呢,又能到哪里去?我急得犹如热锅上的蚂蚁,偏偏王玉桂说话只说三分,剩下的七分在我脑海里匆匆掠过,乱作一团,根本理不清头绪。 一个人只有在无助的时候才会想起家,但如果连家都想不起来,那她一定是遇到了非常心灰意冷的事。王玉桂千叮万嘱不要让她做傻事,就像在千叮万嘱我她就要做傻事一样。想到此刻她正怀着八个月的身孕孤零零一个人呆在某一个地方,孤苦无依,寒冷无助,我又不在她的身边,我再也坐不住了。 整座医院都陷入黑夜里,黯淡的白炽灯光静静地笼罩整座医院,间或有穿着白大褂的医生和护士推着盖着白床单的抢救车匆匆跑过,抢救某一个频临死亡的病患。王玉桂坐在大厅里,流过泪的眼睛红肿无神,不见丁建国或者其他任何一个人。 “到底怎么回事?”我问。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很平静,“我去过他们家,但那里没有人。” 王玉桂抬头看了我一眼又低下去了,双眼低垂着,苍白的双唇颤抖着,喃喃地说:“这都是冤孽。冤孽啊。” “她到底怎么了?”我的声音是强压制的冷静。 她哭了起来,“阿秀一直没有告诉建国她怀有双胞胎的消息,说想给他一个惊喜。这个傻孩子,那天我们到达台南,”她的喉咙一哽,泪水就流成了线,她抽噎了一声,“那天我们到达台南,没想到,阿秀的姐姐也在,还有一个一岁多的小女孩。” 阿秀的姐姐,那个有着一双勾魂摄魄的桃花眼的女人。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那双眼睛就一直肆无忌惮地停留在丁建国身上。毓敏秀结婚的时候,她被簇拥在那一群伴娘中间似嘲讽似戏谑地微笑。毓敏秀瞬间苍白的脸,似懂非懂的话,所有不好的预感,好像终于都一一应验了。 “那个小女孩,在阿秀面前,吃吃地喊建国爸爸。冤孽啊!”她无力地闭上眼,抹去脸上的泪,“她怀着八个多月的身孕,跌跌撞撞地走到大街上,又碰到游行示威的人群。她被暴动的人群撞到,孩子差点就保不住了。” 我想象着那样一副场景,她被那一声爸爸震惊得完全没有了理智,她被拥挤的人潮挤得分不清东西,她笨重而臃肿的身子被撞得跌倒在地上,再也起不来。破了的羊水润湿她的碎花孕妇裙子,她无助地跌坐在地上,求救却没人伸出援手,也许还有人踩到她的手。周围的人步履匆匆面容冷漠,高举着正义和自由的牌子却对一个跌倒的孕妇无动于衷,而罪魁祸首早已不知所踪。 我哽咽着,“她们,都还好吗?” “已经八个多月了,送来医院还算及时,只是有点虚弱。” “她呢?” 她摇摇头,“生下她们之后不久就不见了,没有人看见她去了哪里。今天已经是第二天了,他们都找不到她。发生这么大的事,我不敢不通知阿秀她家人了,是我们对不起她。这都是冤孽啊!” 她一直在重复着冤孽二字,然而孰是孰非,我已无心论说。除了她,我谁也不关心。 “那现在怎么办?”我问。 她又摇摇头。 “她以前来过这里吗?这里有没有她熟悉的地方?” 王玉桂还是摇摇头。 “她爸为了给他们兄妹固定的生活环境,在他们很小的时候就放弃做戏了。我也有很多年没见过他们了。若说来过,只能是很久以前了。” “我去找。” 她点点头,眼里又泛出泪花。 从医院走到街上,夜已经冰凉如水。暮春时节,空气中弥漫着厚重的雾气,视线不明朗。夜行的人们渐渐潜伏,归巢,一片冷清。这是一个不太繁华的南方城市。低矮的楼房,冷清的街道,狭小的玻璃橱窗,以及橱窗里影影幢幢的布景。在这里,某一个地方,她也许正静静地呆坐着,默默地流着眼泪。这么小又这么大的一个地方,我该去哪里找她呢? 我的脑子里又无端想起她看到一个乖巧可爱的小女孩喊自己的姐姐妈妈,喊自己的老公爸爸那场景,我仿佛亲眼看到她跌跌撞撞地走到街上,鼎沸的人声、车马声、口号声此起彼伏,四处晃动着游行示威的人群,她茫然四顾举步维艰。我仿佛看到她捂着阵痛的肚子,透明的液体从下[体汩汩流出,而她彷徨无措心如死灰。我脑子里很乱,好像又无端端想起多年前,在那个小小的房间里那本象牙白纸的笔记本上,她密密麻麻写满了丁建国名字;还有她穿着婚纱苍白的脸,也许那时候她就已经听到了答案,但她还是义无返顾一头栽了进去。是命运的捉弄?还是她爱得深沉?只可惜最真的心遇不到最好的人,总落不了个痛彻心扉的下场。 也许命运再也不会眷顾她了。不,命运早就不眷顾她了。从她嫁给丁建国的那一刻开始,从那个以为永远都不会发生的许诺开始,从她逆来顺受地回到戏班开始,早就注定了今天的结局。悲剧不是一蹴而就的,悲剧往往披着幸福的外衣,说着甜言蜜语,一步一步把我们哄上天堂之巅,然后在某一时刻不经意间再将我们狠狠地摔下,才猛然那曾经视若珍宝的东西早已不堪入目,蒙了时间的尘,也再不复当年的光鲜亮丽。 街道静极了,我的脚步越来越轻,越来越慢,好像沉重的心思拖重了我的步伐。路边的玻璃橱窗里倒映出一套婚纱的叠影。我疲倦地想每一天有多少人在 分卷阅读64 分卷阅读64 分卷阅读65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65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65 这里进进出出有多少人中途散场,又有多少人能幸福收场。晦暗的光从天际投下一栋栋模糊的阴影,在支离破碎的缝隙里,更远处的天空,只有更晦暗的光影。昧爽,意味着黎明,以及黎明前的黑暗,杳杳冥冥、昏昏默默的黑暗。穿过这片黑暗,在光亮的那一边,那里应该没有痛苦,那里应该极乐融融。那里,是不是叫极乐世界? 是了,那里一定是叫极乐世界。 夜风渐渐吹来寒冷的湿意,好像还伴随着淙淙流淌的水声。一条河。逐渐吐春的河柳在夜风中悠悠摇曳,冰冷的河水静静洗刷着河底的石头。别人说,水是世界上最干净的东西,因为它从天上而来,能洗污净秽,而且永远向前,永不回头。对死亡最大的尊重就是在水里死去,除了那些自由自在的鱼儿,不会有人看见你留在这个世界最后的丑态。当你静静地躺在河底,那些零零碎碎随处置放来不及整理的往事哦,就会在你面前缓缓流淌而过。快乐的悲伤的,喜悦的愤怒的,都终将一一过去。如果你的手上沾满鲜血,水会替你洗去;如果你的心沾满鲜血,死亡会替你洗去。这是对人生最后的尊重。 如果让我亲自选择死亡的方式,我想我应该会选择与河底的鱼儿长眠。在那里,它们不会嘲笑你,不会看不起你,不会在你背后窃窃私语,不会把你死亡的丑态到处宣说。它们都围在你的旁边,同情你的痛苦。我想心如死灰的她,必然也会找这么一处静地,归去。然后命运再一次将我们联系在了一起。我放眼望去,就看到河中一个茕茕孑立的身影,正一步一步走进河中,缓慢的,机械的,冰冷的河水淹没了她的膝盖。 “秀秀!”我大喊,但她听不到。接着另一个身影冲着她说话。她木讷地跟着他往回走,就像漂泊的河流中打捞起一片随波逐流的浮萍,静安天命。 那是一座小小的妈祖庙,乌瓦飞檐,残败破旧,并不少见。门口的围院是一片断圮残垣,围墙下种着一排青菜。昏黄的灯光,慈爱的妈祖,她静静地跪在蒲团上,背对着门口,头低垂着。不见任何人。这辈子,我注视了太多她的背影。那样单薄那样脆弱的背影,我却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遇见。我躲在门外,一动都不敢动,我怕我轻轻一碰她就碎了,散了。很久很久,她一直以那个姿势跪在蒲团上,泅湿的裤脚在地上流了好大一滩水。裤子上有好大一滩血迹。黑色的。就在我以为她要将那个姿势跪成永恒的时候,她说话了。 “妈祖娘娘,你告诉我,我到底做错了什么?”她说。嗓子嘶哑,声音模糊。 “妈祖娘娘,你告诉我,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妈祖娘娘……” 空旷而寂静的庙堂里,渐渐升起她垂泪的声音。凄凉又哀婉。先是默默地呜咽,然后是轻轻地抽泣,肩膀微微地抖动,接着是抑制不住地哭声,嗓子沙哑,然后是歇斯底里地嚎,肩膀剧烈地抖动,深深地抽噎,仿佛要闭气了一样。最后,她终于哭晕在那一片蒲团上。 ☆、第 48 章 救毓敏秀的和尚名叫道乙,他告诉我他从小在这个小寺庙长大,被师父收养的时候曾有一个俗家名字,但年代久远,已经不记得了。庙宇里还有两个人,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师父,一个年近花甲的师兄,道乙最年轻,不过也已至知命之年了。 “救她是缘分。”他这样说。 因为那座庙宇地处偏僻,香火冷清,更鲜有生人走动,院里三人也是需要洗涤东西的时候才到河边去。她在河边痴愣了一整天,刚好被道乙这个有心人留意,才侥幸得救,他管这叫缘分,是她命不该绝。他说这话的时候,带着一种世事看透的淡然。 她这一睡就是整整一天。刚刚生完孩子的身子虚弱劳累,又在寒风中呆了不知多少时间,穿着潮湿的衣服跪在蒲团上哭了大半夜,终于熬干了她所有的坚强。天将亮的时候她发了起高烧,将近四十度的高温把她烧得直说胡话。她不停地流着冷汗,我一遍又一遍地为她敷毛巾换毛巾。道乙只有一些普通的退烧药,我囫囵全给她吃了,但全不奏效。她的脸色烧得红彤彤,嘴唇却皲裂苍白,呓语着谁也听不懂的胡话。她的下[体淋漓不净地流着血,一盆一盆的血水被我倒掉,仍源源不断地往外流。我整个人都慌掉了,我从来没有想过一个人可以流那么多血,就好像身体里所有的悲伤,都融在那血里流了出来。那么多那么多的血,遮住了我的目光。 后来,他们推着她进去,穿过一些双层门,我跟在后面,冲过一扇又一扇门,闻到碘酒和消毒水的味道。白色的床单从轮床侧面垂落,拂着污秽的地砖。接着有个穿白色衣服的护士用手掌压住我的肩膀,将我往门口推。我的皮肤能感觉到她冰冷的结婚戒指。我向前挣扎,恳求她让我进去,但她还是一个劲地将我往外推。 “你不能进去,你必须等在这。”有人这样说。然后那扇双重门砰地关上,门上“手术进行中”的指示灯亮起来。 我听到呜咽声。一张灰色手帕递到我的面前,我才意识到那声音是从我的喉咙里发出来的,像某种野兽强制压抑喉咙的声音。我紧紧地用手捂住嘴,泪水从我的手背滑过,流过我的嘴角,我尝到了咸味。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好像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两个小时,或者更长,亮着荧光灯的双重门还没有打开。后来我开始不停地来回踱步。道乙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开了。这条宽大深邃的长廊上,没有窗,没有月光。尽头有个拐弯,拐弯的地方有个狭长的长方形窗口。又过去了很久之后,灰白色的晨曦正从那里射进来,冲淡了身后的白色荧光灯。 我像是终于受到某种指引,终于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了。我欣喜地跑过去,在那里,跪下来,我的膝盖能清楚的感受到地板的冰凉。从那个狭长的窗口望出去,依稀还能看见月光。我双手合十,我不知道这个手势对不对,又或者该说哪里祷告词,但没有关系,我会把我记得的所有的神仙,妈祖娘娘,观世音娘娘,佛主,菩萨,还有真主安拉,基督耶稣,哦,还有祖师爷田都元帅,谁都好,只好能听见我的祷告就好,能让她好起来就好。我不停地磕头,承诺我会改过,会日行一善,会尽力去帮助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我茹素,我愿意折寿十年。我忏悔我曾经对那些罪愆心存侥幸,我悔过我做过的坏事还没有受到惩罚。我愿意接受惩罚,请把所有的惩罚都加诸在我的身上,我才是罪魁祸首,但是请不要,不要以这样的方式惩罚我。我只要她好起来。所有的罪,我一个人背。 我又听见那种动物嘶吼的呜咽声,我捂住自己 分卷阅读65 分卷阅读65 分卷阅读66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66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66 的嘴巴,我听见我的喉咙在来回地吞咽,胸腔内一片闷窒。泪水滴落在地砖上,沾在我的额头上、我的头发上,一片冰冷。我的耳朵很痛,就好像身体里满满的悲伤正在从那片薄薄的膜后挤出来。又过了很久,我站起身,停止了祷告。已经过了数个钟头,亮白的日光拂去夜晚的黑暗与寒冷。我坐在通往急诊室的走廊外面,看着那片晦暗的光,疲惫地想,不知道这个过去的夜晚又发生了多少不幸的事,不知道有多少人活了下来,又有几个人死去了。这个生离死别的地方。这个该死的生离死别的地方。她苍白的面容,汩汩流出的血,再次遮住我的目光。浓浓的腥味,再次扼住我的喉咙。 我需要空气。 我沿着长廊拐弯走了很远,身边走过的人越来越多,安静的医生逐渐热络起来。墙上的时钟指示着已经早上七点了,距离我被关在双重门之后,已经五个小时了,没有任何消息。 我机械地来回踱着步,怔怔地望着地面上弯弯曲曲的裂缝,数着窗台上散落的死苍蝇,倾听我的鞋跟敲击地面。我的双眼疲惫至极,尽头处那扇紧紧关闭的门上,“手术进行中”几个大字仍泛着冷冷的白光。我紧紧地盯着它看,我希望它灭掉,又害怕它灭掉。我的心开始一点一点地往下沉,我不知道自己要沉到什么地方,就像在一个深渊下面的寒潭里,在那里,只能看见很遥远很狭隘的天空。我突然很想要逃离这个地方。我害怕。然后门上的灯啪地灭掉了。门开了,一个两个三个人从里面走出来,脱掉脸上的口罩。一个面容微胖的男人向我走来,漆黑的眼睛上面是粗粗的眉毛。他的嘴唇上下一翕一张,他说她失血很多,但幸好送来及时,他们给她输了血,若不是她自身强烈的求生意识,他们已经不能再抢救她了,但她活着,只是以后都不能再生育了。我的眼泪簌簌地落下来。 她活着。 她活着! 谢天谢地,她活着。 他还说了别的,但我已经听不到了。接着有护士把她从急诊室推出来,白色的床单没盖着她的脸。她安静地躺在上面,安静而祥和。她的脸色苍白如纸,呼吸器罩在她的鼻子上,我能听见她微弱的呼吸声有节奏地一起一伏。 她活着。 眼泪瞬间涌上我的眼眶,他们——那些佛和主,都听到了我的祷告。我的膝盖铿地一声跪到了地上,不由自主地磕了三个响头。我说: 我会改过 我会日行一善 我会茹素 我愿意折寿十年…… ☆、第 49 章 他们说要观察二十四小时。 重症监护区也有一个拐弯,更阴暗,更冰冷,充塞着各种器械。有两个护士守在那里。毓敏秀的病床在屋角的最后那张。我看着他们将她抬到上面去。她一动不动。只有呼吸器里的嘶嘶声证明了她还活着。 我在那里站了很久,天已经大亮,明晃晃的日光从窗户里透进来驱散了一些阴霾。两个女护士开始聊起指甲油,稍年轻的那个盘着一个朝天髻,使护士帽歪向了一边。接着她们聊起了重症区昨天死去的那个人,据说是在车祸中压碎了半边颅骨,没坚持几个小时就去了。然后她们阴测测地说起医院太平间的传说。大概是为了停尸方便,太平间离重症区不是很远。年长的那个兴奋地说起上次医学院的学生来参观,被停尸间的工作人员吓得尿了裤子。她说的时候,小眼睛有意无意地瞟向我这边,充满了幸灾乐祸。我的头很重,眼皮子很重,接着我浑浑噩噩地睡去了。 我醒来的时候,天又暗了。毓敏秀还没有醒,距离24小时还有很长时间。她依然静静地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呼吸器的氧气嘶嘶地叫着。我走到医院外面,天幕很沉,仿佛正在酝酿一场春雨。我给了天桥下一位老乞丐十元钱,又走回医院。我腹内饥肠辘辘,但我什么也没吃不下。 几个小时之后,毓敏秀终究熬过来了,失血过多的脸苍白似纸,嘴唇干裂,但毕竟带走了心里的绝望,稀释了灵魂里的悲伤。他们把她推到了普通病房。她寂寂地朝我笑,没有说话。 她变了,常常一个人长时间的发呆,不说不笑不哭不闹,再也没有和我说过话。她好像一夜之间瘦了很多,脸色蜡黄,颧骨突出,双眼深陷。生产之后没有再哺乳,令她双乳发胀,挤出血奶。但这些与她心内的悲恸比起来,又何足挂齿。只是每次乳房酸胀,奶水洇湿胸前的衣物时,我才在那张面无表情的脸上看到一丝若有似无的怅然若失。 我是知道的,我深切地知道,他们在满世界找她,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孩子就躺在这个医院的那一头,妇婴科,她们安静地躺在温箱里。身子已经收水,没有母乳喂养,看上去又瘦又小,睡着的时候一动不动,好像死了一样。我想过去实践我的诺言,改过,日行一善。我去看她们,王玉桂泪水涟涟地问我有没有找到她,我的喉咙就像被透明胶粘住了,发不出一丝声音。 第五天,她终于开口了,她说:“阿凤,我想去看看我的孩子。” “你想好了吗?”我问。 她低下头,盯着无名指上的钻戒看了很久很久,才寂寂地说:“这几天我想了很多事情。我想起小时候,爸爸也是演歌仔戏的,妈妈和他在一个戏班。那时候做戏比现在还要辛苦,居无定所,也没有电话联系。每天一放学,大哥就带着我和阿英背着书包各个村镇地找戏班。大哥就是有这样的本事,他总是能很准确地找到他们,几乎从来没有出错过。只有一次,我们赶到那个村庄的时候,戏班已经走了。那时天完全黑了,我们不知道还能去哪里找他们。大哥就决定在那个村庄住一晚,就住在别人的屋檐下,睡在一堆干草堆里。结果第二天我就生病了,但还是硬撑着去了学校。等放学找到爸爸妈妈的时候,我已经烧得满嘴胡话了。大哥自然是免不了责备的,我也因此住了几天医院,几乎耗尽了爸爸妈妈全部的积蓄。因为这件事,爸爸意识到演歌仔戏不仅辛苦,还要抛弃家庭四处奔波,最后可能连生一场小病的钱都没有,所以他改行去做了裁缝。这么多年,无论富足与否,我们都在一起。我们五个人,一直都过得很快乐。” 她停了下来,仿佛陷在那遥远的童年记忆里。 “我知道做戏很辛苦,可能辛苦之后还是没有出路,但我从来没后悔过走上这条路。我这么努力,不仅是因为阿爸生前的嘱托,也是因为这是我自己的人生。我知道人生没有捷径,不会一直顺顺利利,但我没想到……” 她的声音一哽,眼泪直在眼眶里打转。我握住她的手,那双冰冷的手,左手无名指上那枚冰冷的结婚戒指硌得我好痛。她的声音哽 分卷阅读66 分卷阅读66 分卷阅读67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67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67 咽,“我没有想到……” “人生遇到很多困苦磨难总是在所难免,我觉得这是上天给我们机会让我们认清谁真谁假。有些事晚知道不一定就比早知道好。”我说。 她摇摇头,“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追求自己的幸福也是错,我不明白为什么所有的事都要先人后己。” “也许你追求的是别人的缘分。既然错了,既然上天给你第二次机会,你为什么不再看看清楚?” 她泪眼婆娑地望着我。那双明亮澄澈的眼睛,那双在那个夜里居高临下地望着我、灿若晨星的眼睛,那双曾经调皮地一眨一眨向我撒娇、哄我吃下那枚酸涩的杨桃的眼睛,此刻覆满了泪水。我的心却静得可怕,没有了焦灼难耐的等待,没有了害怕失去的忐忑不安,没有了非要在一起的执着,静得可怕。 “人们总是以为要倾尽所有去追求的爱情才轰轰烈烈,才算是真爱,而越是唾手可得的东西,越是近在眼前的人,往往越容易被我们忽视,不被珍惜。有时候真爱明明已经在我们手边了,却被我们不小心丢弃了。” 我擦去她的泪。我们很久都没有再说话。雨后初霁的天空碧空浩瀚,澄净透明,闷热的阳光烘烤着大地。 久久,她又说道:“那天我坐在河边,我一直在想我为什么要这么不幸,为什么别人可以幸福快乐的生活我却要承受这么多痛苦,为什么同样是一奶同胞的两个姐妹,她可以得到眷顾而我却要被人抛弃?为什么我要每天勤奋学戏演戏,她却可以和爱人相对朝夕?我再也不想承受这么不幸的遭遇,我再也不想要这么悲惨的人生了。我想起我还有两个刚刚出生的女儿。她们那么小,皱巴巴的,红红的,总是哭,仿佛一出生就带着与生俱来的痛。如果那是一次错误的结合,但错的并不是她们啊!错的是我,是我自私地把她们带到这世上,又自私地弃她们不顾,这满身罪孽的我,还有什么脸面活在这世上。于是我走进河里,想让流淌的河水带着我一路飘荡而去,远离这痛苦的人生。冰冷的河水让我的肚子一阵一阵疼痛。” “但是那个和尚点醒了我,他说如果连死亡都可以不怕,还有什么理由不能坚强地活着。不宽恕别人,就是苦了自己。如果认为自己没有错,又何苦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如果我们曾经犯错,就更应该用余生来弥补。我又想到我的两个女儿。前不久,她们才从我的肚子里出来。我想到她们正孤独地躺在暖箱里,等我回去。她们一出生就没有了父爱,如果我再自私地弃她们不顾,那她们该多么可怜。我可怜的孩子,想到以后她们会被别人戳着脊梁骨骂是有娘生没爹养的狗杂种,我就觉得自己犯了多么不可饶恕的错误。过去的错已经铸成,已经无可挽回,又怎么可以自私地让这个错误再去祸害下一代?” 她看着我,松开我的手,缓缓转动无名指上那枚婚戒,“结婚的时候他说会永远爱我。在他眼里,我是最漂亮的女人。他喜欢与我对视。他说我的眼睛会说话,像一部内容丰富的藏书,他要用一辈子去读。我全都相信了。”她自嘲地笑了笑,“爱情就是这样愚蠢。” 她脱下那枚戒指,将它远远地抛进了草丛里。我闻到一股海水淡淡的咸味,台湾特有的春天的味道。 ☆、第 50 章 后来的故事像一场轰轰烈烈的家庭伦理闹剧。王玉桂通知了毓家人,毓家一家风尘仆仆地赶来了。毓妈妈泪眼迷蒙地握着她的手,心疼地抚摸她瘦削的脸庞,毓爸爸和毓敏成站在旁边看着。毓敏成的老婆是个冷冷清清的女人,一言不发地站在旁边。毓妈妈喋喋不休地说了许多担心的话,没有提及丁建国或者毓敏英的只言片语,对白刻意得就像曾经演练过很多次,但总显得刻意得有些欲盖弥彰。 接着丁建国和毓敏英来了。毓敏英怀里还抱着那个一岁多的小女孩,用粉色的丝带扎着两束小辫,红扑扑的小脸上一双灵动的眼睛扑闪扑闪,炯炯有神。还没等他们走去,毓敏成就大步走了上去。 “谁叫你们来的?你们走!这里不欢迎你们。”他淳厚而高亢的声音回荡在妇婴科婴儿房外面的走廊上,他二话不说地推搡着他们向外走。 王玉桂唯唯诺诺地走上去,大概是想解释人是她叫来的,希望看在长辈的份上,毓敏成会稍微客气一点,但她是那样的心虚,以至于她只走了两步,嘴巴张张合合,却什么也没有说。 “哥,哥……”毓敏英讨好而撒娇的声音。怀中的小女孩惊恐地望着毓敏成,一双大大的眼睛泫然欲泣。 “不要叫我哥,我没有你这样的妹妹!” “哥……” “阿秀不想看到你们,你们走!” 值班的护士探出头来勒令他们在医院禁止喧哗,想吵闹就出去,皱着深深的眉头,脸上的皱纹更深了。毓敏成继续推搡着他们。 “大哥……”丁建国开口了。 一声低低的毫无底气的大哥,彻底打破了毓敏成的底线。他停下来,双手仍按在丁建国的肩前,悬空又不碰着他,“不敢当。” “大哥。”丁建国又叫了一声,“我知道我对不起阿秀。”然后毓敏成强劲又有力的一拳毫无预兆地落在了丁建国的左脸上。丁建国擦着锃亮的皮鞋歪向一边,他的身子沿着墙根滑下,垮坐在地板上。这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以至于有一秒钟的时间,大家都只静静地看着。 “不许跟我替阿秀,你不配!”毓敏成声色严厉地说。 丁建国扶着墙,他呸地一声吐出一口血水,擦去嘴角的血丝,才缓缓站起来。毓敏英怀中的小女孩哇地一声哭了起来,但毓敏英完全顾不上,她把孩子放下,挺身将丁建国护在自己身后。孩子的哭声更大了。 “哥!你干什么?”她质问。 “我说过你们走,这里不欢迎你们。”他指着身后的过道。 没有人说话。没有人站出来为他们说话。因为所有的人都站在毓敏秀一边。毓敏英一一扫视过毓敏成身后的我们,王玉桂,毓爸爸,毓妈妈,毓敏成的老婆,毓敏秀,还有我,目光重新回到毓敏成的脸上。 “我知道,你们都疼阿秀,我知道。”她说,兀自点着头,“从小到大,她做什么都是对的,她最懂事,最乖巧,她学习成绩最好。她是你们的骄傲。我不懂事,我顽劣,我学习不好,所以不管我做什么都是错的。你们觉得是我不知廉耻,是我横刀夺爱,但是,横刀夺爱的人是阿秀,不是我。我和建国本来就是真心相爱的。当初是我先认识他的,是我陪着他去相亲的,是我先爱上他的。横刀夺爱的人,不是我!”她越说越激动,最后竟吼起来,接着“啪”的一声脆响紧接着一声难以置信的“爸”— 分卷阅读67 分卷阅读67 分卷阅读68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68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68 —毓爸爸以我们不可见的速度冲到她面前。 “爸,你打我?”毓敏英捂着火辣辣的脸颊。 “你们走!”毓爸爸隐忍的声音,还有颤抖的手指指着前面的过道。 毓敏英吸了一下鼻子,扭曲的脸庞似乎强忍住眼泪。在她把大家逼到更窘迫的境地之前,毓敏秀走了上去。她的身子那么瘦弱,蓝白条的病号服穿在她身上松松垮垮的。她走得那样慢,又那样坚定。 “爸,”她说,“我有话想说。” “阿秀,有话以后再说。”毓爸爸似乎早就料到她会在冲动之下说出什么不可挽回的话。 毓敏秀缓缓地摇摇头,“爸,我已经想得很清楚了。既然今天大家都在这,我们又都是一家人,有什么话不能摊开来说呢?你说是吗,爸?” 毓爸爸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阳光很好,温暖明媚。即使在离病房很远的草坪上,空气中仍弥漫着一股淡淡的消毒水味道。院子里有一些高大的棕榈,遒劲有力的树干直直插进云霄里,散开盛大的浓荫。树根下安置了两张长椅。 毓敏秀企图从毓敏英怀中抱过那个小女孩,但她生涩地避开了。余有惊恐的大眼睛茫然地看着这个与自己母亲长得一模一样的人。 “你叫什么名字?”毓敏秀柔声问道。 小女孩没有回答她,头偏靠着毓敏英的头。 “我是你阿姨。”毓敏秀作出友好的态度,但小女孩还是偏着头,紧紧抱住毓敏英的脖子。 “阿秀。”毓敏英叫她,与毓敏秀一模一样的脸上没有了刚才的怨气和戾气,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茫然和无措。 毓敏秀柔柔一笑,微低下头,一绺头发从她耳边垂落下来,“看我,”她说,“光记得逗小孩子了。” 她在长椅上坐下来,紧了紧身上的外套。出现了片刻的沉默,她的眼睛直直地望着前方。谁都没有想要开口,因为谁都不知道能说什么。少顷,毓敏秀收回目光,但没有看任何人,她寂寂地说:“我知道有些事情很难面对,但我们始终都要面对。有些话迟早都要说出口,早说和晚说也没有什么区别。事已至此,我们再追究根源也于事无补,不如就商量一下事情如何解决才比较实际。你说是吗,建国?” 那是一种不容商量的语气,仿佛她昨日遭受的种种伤害,今日都变成了她手中的利器。她看向丁建国,但他惭愧得抬不起那颗曾经骄傲的头颅。 “这几天我想了很多事,所以我的这番话绝不是冲动之言,而是经过我深思熟虑的。”她啧了一下嘴,轻轻朗了一口气,仿佛在做一个艰难的决定。“我想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我们都不可能再在一起生活吧。既然分开是必然的,那我们就得商量一下孩子们的抚养权问题。” 丁建国还是没有说话。 “你们,”她抿着嘴,紧紧咬住的牙根使脸上的咬肌明显地凸出来,她艰难地咽下一口口水,“你们既然已经有了自己的孩子,那我的孩子,自然理所应当由我来抚养。”她抹去垂下的泪,“你说是吗,建国?”仍然是那种不容商榷的语气,虽然夹杂着重重的鼻音。 “阿秀。”丁建国艰难地叫了一声,毓敏秀只是连连摇头。她不想给他任何反驳的机会。 “你有你的事业。戏班是阿爸生前交给我的,这些年我也一直在苦心经营,我还是会继续演下去。孩子们,我自己会抚养。我不要你什么抚养费。我什么都不要。从今以后,你我喜丧嫁娶,各不相干。”她泪眼婆娑地望着他,再怎么假装坚强,她始终不过一个弱女子。而最后那句,她说得掷地有声,异常坚定。 “阿秀,你别说了。”毓妈妈开始垂泪。 毓敏秀还是摇摇头,“阿英说得没错,我才是横刀夺爱的人。是我一早没有成人之美的美德,所以今日这样收场,我不怪任何人。”她深深吸了一口气,站起来,走到毓敏英面前,“现在,我把他还给你。祝你们白头到老。” 这辈子,我默默地注视了太多她的背影。有青春靓丽的,穿着那件蓝色的后背深v的连衣裙,露出美丽优雅的蝴蝶骨,像一个快乐的天使;有流连缱绻的,她拉着旅行箱在人群中回头张望,搜索我的身影;也有单薄脆弱的,她跪在妈祖娘娘神像前,哭问她做错了什么。这一次,是凌然决绝的,那随风飘起的衣袂就像一只对过去道别的手,花泪飘零,恩爱云消,宛如昨夜西风。 毓敏成终究还是狠狠揍了丁建国一顿,一个,哦不,三个美满幸福的家庭全被他破坏了。他颓然地站在那儿,任由毓敏成的拳头落下,任由嘴角流下血丝。或许,他正巴不得毓敏成狠狠地揍他一顿,从今往后,他就可以轻轻松松地睡个安稳觉了。不用担心半睡半醒地时候看着同一张脸会叫错名字,不会害怕有一天这两张一模一样的脸如何不经意给撞见。因为这一切噩梦,终于结束了。看着他的狼狈样,我甚至开始有点羡慕他。所有做错的事,惩罚就是救赎的开始。救赎,就是痊愈的开始。而我的罪,还在继续溃烂着。 毓敏英没有再阻止他们,因为毓敏秀已经大度地让出了丈夫。不问前因,不顾后情,至少从今以后,她的生活会充满幸福,她有丈夫,她的孩子有父亲,他们是完整的一个家庭,缺失的那部分始终是锦上添花的,而不是必不可少的。她这样想,但她望向丁建国的眼睛里充满了茫然和质疑。至于她的生活是否真的繁花似锦,又或者也有一个毒瘤正在悄悄地生长,伺机着有一天爆发身亡,就不可而知了。那已经不是我故事的范畴了。 [4]皇天后土为证,十指相扣,我再不松开 ☆、第 51 章 我曾认为人是一种绝对的时间生物,我们作为生物的存在,本身意味着绝对的三维,但在这个剩余的唯一活动性的巨大而广袤的时间领域里面,我们除了遵循时间流的规律——也就是绝对的因果关系以外,我们完全无能为力。我们必须先生,然后再死;必须先闭眼睛,再睡着;必须先吃饭,再消化。和人一样,我曾经认为人的感情也是一种四维存在。它依附于人这个特定的三维生物,也必然遵循着时间的因果。我们先性[交然后高[潮;我们憎恶会先有憎恶的原因再有憎恶的结果,而不是无缘无故的憎恶。但是当我回顾我的人生,发现这样的说法又不完全正确。感情并不是绝对因果的存在。因为我们性[交,却未必会带来高[潮,我们甚至可以先恨,然后再爱上一个人。而死亡,是生的延续,而不是生的对立。它依附于人,但又可以超脱于人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独立,有自己的喜怒,可以自私,可以霸道,但却不可以脱离人,因为脱离了人,感情就没有了使动的载体。 分卷阅读68 分卷阅读68 分卷阅读69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69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69 然而,恰恰是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虚无缥缈的残缺四维存在,支配了人的一辈子。 我们回到戏班,一起练功,一起排戏,悲愤处哭泣,欢喜处笑颜。一切似曾相识,但又真的不一样了。她绑着头巾,穿着裤腿宽松的练功服,生产后没有及时收束的腰身有些走样。她催着闫振南创作新剧,她笑着说她家多了两张嘴吃饭,她要更努力地拼命演戏挣钱。两个孩子就放在练功场旁边的屋子里,王玉桂照顾她们。她们饥饿或者哭闹的时候,她会第一时间跑过去。她面朝着墙壁喂奶,留给我一个模糊的背影。她朝每一个人笑,她用这种坚强向上似的方式掩饰着那颗伤痕累累的心。 我不知道她背人默默垂了多少眼泪,才可以假装这样若无其事的微笑,但我知道,所有冠名堂皇的说辞不过是一种虚有其表的掩饰。我的心,日日面对着那张强颜欢笑的脸,在泣血。曾经的她,看似高高在上美丽优雅的她,我曾以为那只是一场色彩斑斓的梦,我一辈子都只能在背后默默注目的她,如今都和我一样了,和我一样不再受到命运的眷顾,和我一样每日辛劳做戏演戏,和我一样披着一张虚伪的面皮逢人说笑乖巧,和我一样卑微了,终于全部都与我没什么两样了,我又如此痛着,又开始无比希望这一切从来都不曾发生过,甚至连梦都不曾做过。她拒绝了我所有的关心,她对我委婉而客气,和气而陌生,她抱着孩子,逗着她们欢笑,温柔又疏远,我就知道,这场梦大概是永远都醒不来了,哪怕它不再色彩斑斓。她永远关上了那扇心门,而我始终只在门外徘徊。但是,无论如何,她始终是回来了,平平安安地活着,而我深切地知道,我不应该再抱有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我不该暗暗庆幸她重获自由之身,不该钦钦期盼着有一天或许我们能修成正果。我真的不该! 我开始讨好丁建业,尽一切可能修补我们的关系,丁建业出乎意料地没有追究我不顾一起去找她的事情,他甚至对那一切只字不提。他对毓敏秀不冷不淡,我天真地以为这是因为对毓敏秀的愧疚,因为无论如何都是他们丁家有愧毓敏秀,而毓敏秀无论是延续了丁家的香火还是继承了丁永昌的遗志,她都做得毫无保留可圈可点。因了这点缘故,我们的婚姻中竟出现了在过去两年从不曾出现过的看似极乐融融的相处方式,以至于我总恍惚有种错觉,仿佛我们回到了一九八二年。在台北的那一年,我们像所有恋爱中的男女一样,看电影,写情书,讲心事。在得到和失去之前,最幸福的就是这段追求幸福的路程。因为我们都还有相信幸福和追求幸福的能力。 毓敏秀的两个孩子,后来分别取名为毓静男和毓静贤,当然也有人质疑过为何两个孩子都不姓丁而姓毓(毓敏秀后来和丁建国低调离婚,所有情况都维持着表面的平和,所以除了丁家和毓家,这件事基本算是个秘密),但她从没有正式回应过。这种茶余饭后的谈资,嚼的不过是个新鲜,也就不了了之了。这对双胞胎对奶水的需求大大超出毓敏秀那瘦弱身体的供给,王玉桂给她炖了鱼汤、鸡汤、木瓜汤,到底不太凑效,为了照顾静贤弱小的身子,静男四个月的时候就被迫戒奶了。大概是因为稍长静贤几分钟,静男在个性和身体上都比静贤表现得当仁不让,很有担当。静男很活泼,学习能力很强,她蹒跚学步的时候,静贤还在地上爬。静贤丫丫学语的时候,她已经能说几句完整的小句子了。静贤的第一句“妈妈”是她教的,接着是“呀呀”“嘟嘟”“呼呼”“噜噜”“粑粑”,到第六个才是“爸爸”。两个小天使嘴里冒着泡,喋喋重复着两个字的时候,泪水直在毓敏秀的眼眶里打转。戏班很忙,没有很多的时间精致地照顾她们,王玉桂在做饭,静男就旁边的桌子上一边吃饭,一边喂静贤。无论开始如何,无论生活如何,至少她们健康且快乐地一天一天成长起来。 我的肚子还是毫无动静。我和丁建业去过医院,我主动要求丁建业陪我去医院。我每次看着毓敏秀欣慰地望着两个孩子的时候,我就觉得那是我的福报,是我曾跪在神的面前答应离开她而带来的福报。只要我离开她,命运就会再次眷顾她。我迫切地想生个孩子,去实践我曾在那间医院冰冷的地板上许下的诺言。 一张张面容各异的脸,一句句大同小异的问话,一间间点着荧光灯的无菌检查室,我一次次屈辱地谈起我那不和谐性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一次次屈辱地面对一个陌生人脱下裤子,张开双腿,进行那项所谓的宫腔镜检查,吃各种各样的药。那时候一天吃药的量比饭都多。我们还求助过中药,各种偏方古帖,那些熬成黑糊糊的中药是我每天的茶水,但又不敢当着众人的面毫不忌讳地喝,于是每次都只好磨磨蹭蹭地磨到最后一人才去吃饭,而饭菜不是被吃光了,就是只剩点残羹冷炙。最后,我的肚子还是毫无动静。不记得有多少个夜晚,月光从窗外射进来投下一片灰白色的光影,或者杳杳冥冥一片黑暗,丁建业从我身上下来,我能听见一声若有似无的叹息,就像在说终于做完了,终于完成了这项艰难的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了。我们静静地躺着,没有说话。 我们最后一次走进医院的时候,医生第一次使用了收养这个词。建议,他说。他解释说各项检查证明我们两个人的身体都没有问题,但他解释不了为什么不能怀上孩子,丁建业平静地听着,我曾以为他会暴怒,会气愤地质问他为什么,但他没有,平静地就像在听别人不孕的消息,或者只是明天的天气预报。医生接着说这在医学上叫做原因不明性不孕症,由某些不明因素造成,生物因素或者心理因素,又或者兼而有之,目前医学还无法做出准确的解释。有许多年轻夫妻和我们一样情况,他们当中有些选择了收养一个孩子,有些选择两人相伴一生。他又笑着说我们还年轻,这种事不必着急,先放松身心,若最后还是不行再考虑,他只是站在一个医务人员的立场告诉我们一种更多的可能罢了。我们都明白,说越多安慰的话,可能性就越低,我想拥有一个自己的孩子的愿望大概是落空了。 走出医院的时候,路上攒动着熙熙攘攘的人群。丁建业在路边沉默地抽完一根烟,没有说话,没有表现出多大的悲伤或者失落。我走到一个四肢残疾,坐在板车上,但仍用没有五指的手臂在自食其力的手工艺人那买了一朵泥制玫瑰花。粉红色的花朵,颜色就像他没有五指的手臂,绿色的枝叶,露出一小截丝线股的茎,散发着呛人的廉价气味。我给了五十元,没有找零。这是我两年来养成的习惯,见到残疾人、乞食者,或者像这样身有残缺的手工艺人,我都会略尽 分卷阅读69 分卷阅读69 分卷阅读70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70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70 薄力。丁建业淡漠地扫了我一眼,我们沉默地走回了戏班。 那天晚上,丁建业没有回房。我坐在梳妆台上,看着月光刺穿黑暗,在墙上投下一片银光。微弱的银光折射出镜子里我晦暗的脸。我二十六岁了,岁月开始在我的眼角嘴边留下痕迹,这张脸早已不复当年的稚嫩和青涩了。十岁那年,我偷偷在镇外的那片垃圾平原烧掉那本传记,从此注定了这一生悲惨的命运。我到底算不算是个同性恋呢?大概是,大概也不是。我走了太长的路,追逐了太久,到最后,连我自己都分不清了。我爱着她,可我嫁给了他。我这样的失落,也早已分不清是因为没有一个孩子,还是因为我最终没能实践自己的诺言,亦或者是丁建业冷漠的抛弃。 我们还有没有性呢?几乎没有了。当我们都放弃了希望,不再苦苦追求那个孩子的时候,任何的性对我们来说都是一场苦役,有时候在黑暗中,丁建业喝得醉醺醺,我甚至听见我们同时发出一声叹息,终于完成了某项艰巨的任务,但人生就是这样充满了戏剧性。就在我们都放弃了之后,孩子来了。 仍然是那个医生,他兴奋地不停在用手敲打桌面,夸夸其谈,就像在见证一个难忘的历史时刻。他口若悬河地向我谈起现代医学,中医学,甚至是生物学,他说人是这世界上最奇妙的生物,进化得最高级,自然有时候也会遇到一些前所未有的事情,或者奇迹,比如我不治而愈的不孕。反正这就是个讽刺,黑是他白也是他。当我从他滔滔不绝的口水中证实这个消息的时候,已经说不清什么感觉了。 我走到那个四肢残疾的手工艺人那里,买了一朵泥制玫瑰花。那时候是一九八[九年,距离我们最后一次走进医院已经又过去一年了。 ☆、第 52 章 静男和静贤三岁了,毓敏秀决定将她们托管在戏院不远的一所幼稚园。王玉桂越来越老了,丁永昌走后,她更快速地苍老了,头发似乎一夜之间变成银丝,静男很好动,静贤身子多病,两个孩子已经令她不堪重负了。开学的那天,马夫人来了。这三年,马夫人还是一直帮衬戏班的演出,只是追随者少了——事实上,从毓敏秀怀孕以后,看戏的人就少了。我一厢情愿地认为是因为英俊帅气的罗通一下子变成了一个大肚婆,伤害了她们美好的幻想。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奇怪,因为她是女人的罗通而爱她,又因为她是女人的罗通而不爱她。 马夫人抱着静贤,静贤静静地靠在马夫人怀里。她很宠溺静贤,因为静男太好动了,脑子里太有主意,嘴巴里一直喋喋不休,脚下又一直跑动,片刻不停,活脱脱一个假小子。静男蹦蹦跳跳地跑在前面,毓敏秀宠溺地嗔怪着她。她们一起去入学。阳光照在她们身上,像镀了一层金。我站在身后默默地看着她们,竟也不觉得违和,就像婚礼那天,我看着毓敏秀手挽着丁建国不觉得违和一样。什么时候起她们如此亲密的呢?是第一次马夫人来看戏的时候,毓敏秀自然而然的宠溺?亦或者马夫人这么多年的不离不舍?是她怀孕的时候,马夫人时不时买的营养品?还是毓敏秀偶尔的礼尚往来? 说不清了。阳光突然很刺眼,我不知道为什么有些事情别人做来理所当然,而我做来却困难重重。是因为我心虚吗?是我一开始就抱着不切实际的梦想,奢想白头到老,以为有了一个目标就可以大无畏地走下去?我为自己背负了太多的妄念执念,最后我连一些甜蜜的小恩小惠都错过了。真是太愚蠢了!我暗暗下定决心再也不要这么愚蠢了。我的孩子,我感受着衣服下面传来微微的触动,好像终于有了更适合存在的理由。 几天之后我们的新戏《化蝶》首演。仍然是闫振南改变的剧情,大意还是颂扬梁祝缠绵悱恻又哀婉凄绝的爱情故事,总免不了一些陈词滥调。马夫人还是来了,她的婢女手里拿着一袋东西,说是给静男静贤的礼物,是一本图册和一盒颜料,一式两份。 “那天来得匆忙,除了书包也没别的礼物。我听人家讲小孩子语言的能力还没发育好,所以对美术和音乐都比较有天分和兴趣。今天刚好路过,我就买了两盒。”她笑着解释,她清楚毓敏秀不太喜欢她宠着她们,虽然每次都不是空手而来,但也必定先征得毓敏秀的同意才把礼物送给她们。 毓敏秀边卸下头饰,只笑不答,就算是默许了。马夫人拉过一把椅子坐在她的身边(她的婢女被支走了),手撑着下巴,目光灼灼地盯着毓敏秀,又接着说:“时间过得真快,一眨眼她们都上学了。我待会跟你回去,有些日子不见她们了,真是想念得紧呢!” “她们也天天念叨着你呢。”毓敏秀说。 “算这俩兔崽子还有点良心,不枉我这么疼她们。” “她们现在对你这个干娘可比我这个亲娘亲呢。”她笑着。 马夫人得意地扬起唇角,这样的恭维简直是至高无上的荣耀。 “大概是因为我和你很相像。你知道吗?我小时候也学过歌仔戏哦。” 毓敏秀停下来看着她。马夫人那双狐媚的丹凤眼调皮地闪了闪。浓郁饱满的红唇,精巧细致的手指,怎么看也不像是会拿长枪唱“我身骑白马走三关”的人。毓敏秀挑着眼,“你看起来不像。” 马夫人轻轻笑了,“这怎么能看出来呢,眼睛看到的东西往往是会骗人的,心看到的东西才是真实的,你看起来又哪里像是演歌仔戏的。” 毓敏秀审视自己一番,点头应是。 “我学的第一出歌仔戏是《薛平贵与王宝钏》。里边有两句我还记得怎么唱呢。”她起身,连带比划地唱起来,“我身骑白马走三关,我改换素衣过中原,放下西凉没人管,我一心只想王宝钏。”她得意地收住声,“怎么样?我唱得还不错吧?” “岂止是不错,简直是太厉害了。你要是演歌仔戏,我肯定没饭吃了。”毓敏秀赞着,一边将身上的戏服脱下,马夫人很自然地帮她。她还在絮絮叨叨说着什么,但我完全听不见了。只记得那动作与我曾经一模一样,一样自然而然。我的手一抖,手边的顶戴碰落在地上,发出哐啷一声。 有片刻的沉默,毓敏秀和马夫人回头惊愕地看着我,茫然地双眼就像两个美梦初醒之人。 “阿凤,你怎么了?”毓敏秀问我。 “没……没事。我不小心碰到了。”我说。跟着声调抖动的还有我纷乱灼烧的内心,以致我怎么也收不回的眼光。毓敏秀似乎终于觉得事情不对,稍稍转过身子避开马夫人的手,轻声说道:“我自己来好了。” 马夫人讪讪然收回手,笑着圆场,“在家伺候我们家那位穿衣习惯了。”她的眼睛锐利地扫过我,还有我微 分卷阅读70 分卷阅读70 分卷阅读71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71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71 微隆起的肚子。 毓敏秀邀我一起离开,这是我们多年来的习惯,但那天我再也走不动了。那个自然而然的动作似乎证实了马夫人喜欢毓敏秀这个猜测,我浑身冰冷,双手沉重,一直到她们双双离开,我身上的戏服都没能换下来。我跪在祖师爷面前,双手合十,我承诺过我会改过,我日行一善,我会茹素,我愿意折寿十年,我每一天,每时每刻都谨记我的诺言,严格执行我的诺言。我的肚子里,已经在孕育一个七个月大的生命。我承认我动摇过,我不够虔诚,但这是惩罚我的借口吗?这是吗? ☆、第 53 章 承诺到底是什么呢? 谎言和誓言之间的差别,大概就是前者是听的人当了真,而后者是说的人当了真。 马夫人喜笑颜开的脸在我的眼前盘桓不去,她自然而然帮毓敏秀脱下戏服,一面说着她小时候的趣事,她自然而然地让她帮着,陪着欢笑,听得津津有味。是我想多了吗?我没有!如果没有那一声惊醒,她们就会自然而然地继续下去。这种自自然然从身体流露出来的感情,就像人的欢乐和悲伤一样,丝毫假装不了。我不想说这是嫉妒,因为我真的没有。从她关上心门的那一刻开始,我就决心为她的幸福最后守护一次。时间已经过去十年了,距离遇见她那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已经十年了,很长很长的时间,就在她关上心门的那一刻,我就打算好了第二个十年,甚至第三个十年,就这样陷在那个永远都醒不过来的虚妄的梦里。但是现在,梦出其不意地醒了,我不知道我该如何继续闭着眼睛自欺欺人了。也许我应该像马夫人一样,逮着一个冠名堂皇的借口,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出现在她身边,可以和她送静男静贤去学校,可以给她们买礼物讨她们欢心,甚至可以当她们半个妈妈。我这么得天独厚,却因为我的怯懦,我愚蠢的伪装,终于将她拱手相送了。 一想到她们也许享受着四人的家庭温暖(因为王玉桂身体的关系,她体贴地给她们专属的母女时光),静贤会乖巧亲昵地搂着马夫人的脖子,在她的怀里撒娇,用糯糯地含糊不清地声音喊她,告静男的状。静男撒着脚丫子围着她乱跑乱叫,我甚至能看到静男衣服涂抹着五颜六色的颜料。毓敏秀宠溺地责备她不要贪玩,嗔怪似的瞪着马夫人,嘴角却漾着笑意。我的心再也受不了这样的煎熬。这不是嫉妒。不是。 事实上,所有的景象与我想象得如出一辙。唯一不同的是,毓敏秀没有看着她们。她不见了。马夫人抬头向我微笑示意,又宠溺地看着她们。我知道,她在厨房,在为她开小灶。很多年以前,在一个月光晦暗的夜晚,她曾在像个天使一样站在温柔光晕里轻声对我说,热水已帮我热好。那个晚上,我躺在床上听见蝉鸣,看见萤飞,月光躲在云层里忽明忽暗,所有的一切因为她的到来都变得迥异往常。 我站在厨房外,透过稀疏的窗棱看到她拿着铲子熟练翻炒食物的身影。不是长及腰间的波浪栗色卷发,是被随意盘起的黑发;不是婀娜窈窕的身姿,而是生育了两个双胞胎之后未来得及及时收束的臃肿腰肢;不是后背深v露出优雅蝴蝶骨的连衣裙,而是这件穿了三年或者五年,上面还残留着静男不小心洒上去的汤汁的衣服。岁月在我们身上留下了什么?生活又在我们身上留下了什么?这就是。这就是一个女人的成长和老去。我目睹了她的一切,那个曾经说一口流利标准国语的妙龄少女,这个如今操着一口聒噪难懂的闽南语的失婚妈妈。生活不是偶像剧,不是所有的男女主角都是帅男美女。岁月也不是仁慈的慈善家,只赋予于我们成熟和智慧,却不带我们的青春与美貌。就是这样一个女人,一个平凡、普通且不再青春美貌的女人,我爱了一辈子。 若还有人问我,还相信一见钟情吗?我想我已经不能快速地给出答案了。或许它曾经存在过,比如一个稍纵即逝的瞬间,之后转换成另一种形式存在。又或者它也存在一个绝对阈值,比如在她怀孕脚肿而我每日为她温水泡脚的时候,就超过了这个阈值而成为了一种相濡以沫的亲情。爱情、友情和亲情之间的转换关系,总不能像数学一样简单地划个等号,而它们之间的转换条件是什么,时间期限是多久,发生概率为多少,至今也没有人能给出一个标准公式。不论是亲情还是爱情,亦或者是友情,这个女人,我还是爱了一辈子。 若有人问我,还继续爱吗?还敢继续爱吗?我唯有报之一笑。说好的一辈子,少一年、一天、一个小时、一分钟、一秒,都不算一辈子。一辈子,就是最后一眼看的是她的脸,最后一口呼吸闻的也是她的味道,最后一次触碰是她的手。 我打着这样的主意,开口叫了她。我的声音颤抖不止,我的呼吸急促更迭,我的心狂乱不安。我曾经不求厮守的爱情,因为一个突如其来的女人被推上了不归路。我忘记了我在神前许下的诺言,虽然就在不久前,我还跪在那里一遍一遍地质问,我的膝盖似乎还残留着地板冰冷的温度,但这一刻,紧紧抓住她的心攫住了我的思想。我不能再这么懦弱了。 “怎么了?”她问。 但是我什么都说不出来。她还在照顾着那一锅炒到一半的三杯鸡,那双无辜的眼睛纯洁得像一只温顺的小白兔,不知所措地看着我。我拼命克制着,但我的肺部还在急促地喘着粗气。她仍在分心照看着那一锅炒到一半的三杯鸡,在这么重要的时刻,在我的心狂乱地为她跳动的时候,她竟然还在照顾着马夫人那一锅三杯鸡。真是可恶!然后脸就那样被我捂住了,连我都被自己吓了一跳,但她的吻,芳香绵软,像一杯陈年佳酿,我曾经尝过的味道,我流连忘情的味道,我曾在梦中辗转过许多次的味道,带着一如既往的淡淡的芳香。我沉醉在这个芳香的吻里,我的舌头甚至能感受那芳香里如受惊的小鹿般无处可躲的小舌,酥滑的,带着浓浓地蜜汁,逃匿的,战栗的,又带着欲拒还迎的缱绻。有一瞬间,我以为她在回应我,但下一瞬间,她狠狠推开了我。喘着粗气的呼吸,微微涨红的脸,茫然无措的眼睛望着我。没有严厉的指责,没有惊诧的错愣,没有只言片语,她什么也没说,从我身边走了出去,留下那锅炒到一半的三杯鸡兀自散发着烧焦的味道。 她和马夫人走了,带着静男和静贤。我在客厅里等了一晚上,什么人都没等回来,无论是毓敏秀还是丁建业。我一遍一遍回味着那个冲动的吻,那个什么都来不及解释就发生的吻,我想我一定是疯了!我确实疯了,因为我发现我根本坐不下来,我极力想平复自己,但根本不行。我如坐针毡,如芒刺在背,我茫然无措。 分卷阅读71 分卷阅读71 分卷阅读72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72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72 天将明的时候,她还是没有回来。我想着这个过去的夜晚,她一定宿在马夫人那里;她们整晚都在一起,彻夜相对,孩子就熟睡在身边。我胡乱地臆想着,我根本控制不住自己不往下深想。那个绵软的吻,在过去的这个夜晚,众多gl分类文包请戳→谁染兰色凉薄意贴吧,你个磨人的小妖精。是不是也曾辗转在别人的唇下;那对柔美的胸,我曾深深贴合过它的尺寸,是不是也曾在蹂躏在别人的手下。不不不!一定不是这样的,她不是这么随便的人。但是我控制不住自己,马夫人那双狐媚的眼睛,那双自然而然为她宽衣的手,一直萦绕在我的眼前,我看见了赤[裸的颜色。我企盼着像很多年前那样,天一亮就看见她笑颜如花地对我说昨晚在戏班睡得不错,马夫人早早就走了,我忐忑狂躁都是多虑了。我怀揣着这个美好的梦想,坐在门口冰凉的石阶上等了一夜,但她没有出现。 我不知道去哪里找她,石阶冰凉冰凉的,就好像一路从屁股凉透了我的心。太阳出现了,我祈求着它慢一点慢一点,但它一下就跃出了山头,圆盘似的,我甚至来不及一眨眼它就到了头顶,明亮得刺眼。夜晚真的过去了,肩头上的薄雾逐渐被温暖包围融化。她始终没有出现。 我们搬来这个地方已经三年了,这开心不开心的三年,成就了她的名利荣誉,破碎了她的家庭,出卖了我的爱情,撕裂了我的梦想。我曾经以为我会守着这份毫无指望的爱,直到死的那一天,都不会把我的爱恋说出口,因为从我们遇见的那一天,就注定了我不能有这样的奢望。我曾经以为这样日日相对的陪伴也算是永远厮守,但是现在,好像一切都结束了。是时候离开了。舍不得又能怎样?除了一颗伤痕累累的心,我还剩下什么? ☆、第 54 章 收拾包袱的时候发现了我的记事本,我轻轻抚摸着它们,又想起在花莲的地震中我们忘情拥抱,我们在死亡面前珍惜彼此,而在那之前不久,我暗暗想着为她记录下生活的点点滴滴,直到暮年老去,我们静坐庭前,什么都记不清了,再拿出来与她细细分享。如今,已经写了厚厚四本了。我一页一页地翻着,这不长不短的四年时光。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毓敏秀怀孕了。我不停奔波在各个大小医院不同的无菌检查室之间。最后她的肚子越来越大,而我也越来越疲惫了。这其间,还发生了一件小事,小到我几乎以为微不足道的事。林佳喜在我和丁建业结婚之时不告而别,但她没有离开这座城市。大概在静男静贤两个月的时候,有一天我去买木瓜给毓敏秀催奶,在水果栏偶遇她。她穿着平底鞋,撑着一把碎花伞,把自己保护得很好。从果栏老板的话中我知道她已经有了两三个月的身孕。当时我莫名想起曾经有一天,在一座不知名的山上,她语气坚定地对我说她要嫁给丁建业。世事难料,从未曾听说有对象的她竟然已经怀有身孕了。我目送她消失在离戏班不远的一个小巷里,想着其实她的离开好像和我也没有什么必不可少的牵连。 一九八七年四月初,毓敏秀的孩子意外地降生了,比预料中早了两个月,也比预料中痛苦许多。我和丁建业许下协议,不,应该是我答应了他,不会与她再有任何联系,再见犹如陌路人。但是我食言了,就在我说出这句话之后的两天,我食言了。生活交替的脚步如此之快之迅猛,从不给我们喘息和商量的机会,就这样匆匆忙忙粗粗鲁鲁地来了,而我已分不清是喜剧还是悲剧。 一九八七年四月底,我们从台南回到宜兰。那段不愉快的历史,我很久就忘记了它,因为它对我来说是那么无足轻重。我只要她,只要她回来,只要她还在我身边,我就可以用我无尽的爱无微不至的关怀融化它。但是我又如此忐忑与害怕。我又看见了血的颜色,覆盖了整个天空,我的眼前一片殷红。我跪着对天空起誓,我会改正。我严格茹素。我日行一善。天桥下那个孤独的老人,我已经去看了他一个月了。他那么苦那么脏,身体那么残破,还病恹恹的,吊着的一小截短腿被粗糙地包扎在肮脏的裤管里,连他坐的木板车都是那么的残破,简单地由几块短木拼接而成。他第一次对着我摇那个破烂的瓷碗时,我吓了一跳。我往里面投下一百元,他错愣地望着我。我以为他会贪得无厌,我甚至害怕他是假装的,会一跃而起揪住我,但我在那双混浊的老眼睛里看到了泪花。一个月了,他还是那么苦那么脏,但是他看起来没有那么营养不良了。我祈问佛,这算不算一项福祉? 一九八七年五月。佛没有回答我。善与恶之间,福祉与罪孽之间,是一种此消彼长的关系。我克制不住思念她的心。我狂悦的心,每一分每一秒都在为她的重获自由而跳动。静男静贤那些无牙的齿龈多么可爱,允吸着她的乳头,像露水一样的奶水沾在她的衣服上。那件薄薄的春装,展露着她胸前的春意。她们小小的胸脯那么可爱,鼓鼓的肚脐和软软的屁股那么可爱。她把脸贴在上面,逗着她们咯咯地笑,吐出一口浓浓奶香的奶水。静男两只强壮的小腿总是乱踢,在我怀里咯咯地乱笑,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线。她的嘴唇细细的,嫩嫩的,像香甜可口的草莓。静贤总是咳嗽,那具小小的身体总是憋得小脸通红,像一枚烧透了的苹果。我和她帮她们穿衣脱衣,帮她们洗澡,那柔软的小身子在手下就像一块棉花糖。我看着她们打噎,清理她们的尿布。我觉得那是我们的孩子。每当夜深人静,我和她演戏回来,双双抱起两个孩子,在她们孩子脸上印下深深一吻,甜甜的浓浓的肉香。我幻想着我们就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生活,就像一对平凡的夫妻带着两个孩子。但是她拒绝了。 诚然,这是一段快乐的回忆。但是她拒绝了,拒绝的理由我竟忘得一干二净了。我来回翻看着前后几页,日期间断了,没有记录。人的记忆,在岁月面前,多么脆弱。我第一次深刻地意识到,我曾经不可避免地成为了一个女人,如今我又不可避免地成为了一个老人。我还不到三十岁,但我觉得自己早已垂垂老矣。 一九八七年九月,她的乳汁干涸得厉害,王玉桂炖了很多补汤仍无济于事,静男被迫戒奶了。孩子还太小,才刚刚满四个月,她舍不得将她们分开,她买了很多的营养粉,但静男那么挑剔,就是不肯吃。她干瘪的乳[房早已不堪重荷,最后王玉桂决定带静男回老家。那天她最后喂了一次奶,没有避开我,那两张无牙的齿龈榨干了她的乳[房。她为了她们付出了所有,最后还是被分开了。静男被带走了。她站在门口落泪了,我怀里的静贤一个劲地哭闹。 一九八七年十月,静男回来了 分卷阅读72 分卷阅读72 分卷阅读73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73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73 。双胞胎从在母体里开始就是连体同肢的一个人,分开之后又如何能一个人安生。静男被带走后,身体变弱了,不再活泼了。静贤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本就虚弱的身子更是一个风吹草动就病变。一个月的时间,静男又回来了。或许,最恩爱是双胞胎,最残忍也是双胞胎。因为从在母体开始,她们就进行了最残酷的竞争。静男赢了,所以身体强壮;静贤输了,所以身体羸弱。但她们又是同气连枝的,所以谁都离不开谁。我想到了毓敏英,那个和她有着一模一样一张脸的女人,当她得知正是这个女人夺走自己丈夫的时候,该如何痛彻心扉。我又无比庆幸着岁月的无情,带走了美好回忆的同时也带走了这痛苦的过去。从今往后,我的笔将只会记下美好的瞬间。所有的离别、痛苦和不幸,都将只是岁月中无足轻重的一部分,我都将交还给岁月。 一九八八年一月,静男还没满一周岁,但她已经会说“妈妈”了。这句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话,从她长着两颗门牙的小嘴里溜出来,说不出的滑稽与可爱。毓敏秀高兴得不得了,抱着她一直狠狠亲着。静贤茫然地看着,那双无辜又脆弱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她还只能坐在地板上。她完全看不懂什么。我抱起她,在她柔嫩的小嘴上印下一吻,粘了我一嘴糯糯的口水。好可爱,不是吗?这是她的孩子,她的孩子。也是我的孩子。 一九八八年二月,在这喜气洋洋全家团聚的节日里,静男会说“妈妈好”了。多么乖巧的孩子。她还不懂得爸爸。丁建国回来看过她们几次,仅仅几次,没有停留很长时间。在那两个小小的脑袋的认知里,这只是一个陌生的人,意味着危险,所以她们拒绝了他。静贤还在丫丫学语,嘴角漏风,咬字不稳地重复着“妈妈妈妈”。她的每一句话似乎都跟在静男后面。静男一岁半的时候会说一些简单的句子了,静贤仍然在单调重复着“妈妈好”“粑粑呀”“噜噜哒”。毓敏秀担心她会有些先天不足之类的缺陷,但是医生说明学习能力会因人而异,这不值得大惊小怪。一直到后来,一九八九年那个春节,她终于说出一句完整意思的话,打消了毓敏秀的顾虑。 这件事情我不用翻看记事本也记忆犹新。那是春节,却与每一个忙忙碌碌演出的日子毫无不同,甚至更加忙碌。王玉桂要采买过年的物资,两个孩子穿得严严实实被安置在后台。戏院,对她们来说就犹如家里一样熟悉。她们还在襁褓的时候,就已经在戏班开始生活。王玉桂没空的时候她们会被放在通往后台的过道上用宽布条搭起来的摇篮,路过的时候可以顺手摇动她们,就像在母亲的怀抱里一样,她们就不会哭闹。这是惯例,她们早已习以为常,但那天静贤却哭得很厉害,嘶哑的哭喊声几乎响彻整个后台,还蹒跚着从后台走了出来。我们都在舞台上,毓敏秀的戏份很重,可怜的静贤就一直那样不知哭号了多久,等终于落戏了,她已经被马夫人逗得咯咯大笑了。 “她刚才对我说‘阿姨漂漂’诶!”马夫人兴奋地对毓敏秀说。 毓敏秀当然不信,因为几乎所有的孩子学会的第一词都是“妈妈”,第一句话是“妈妈好”,就算静贤第一句话学得不是妈妈好,也应该其他叠词,比如“粑粑呀噜”或者“噜噜哒呀”之类的,何况她从未开口说过超过三个字的话。 “是真的是真的!”马夫人急急地强调,“刚刚我帮她换尿布的时候,她就这样对我说。”她吧唧在静贤脸上亲了一口,哄道:“小贤贤,乖贤贤,再说一声阿姨漂漂。” 静贤真的张开那小小的嘴巴说了一声阿姨漂漂,仍然有些咬字不清,但我们都听得一清二楚了。她大概想说阿姨漂亮,但她笨拙地小舌头还是拐不过弯。饶是如此,毓敏秀也已经高兴得从马夫人怀中抱过静贤亲了又亲,马夫人则扬起了她骄傲的头颅。静贤的第一声“阿姨”是叫我的,后来我一直和马夫人分享着这个称呼,但这句“阿姨漂漂”令我深深地嫉妒起来。我们曾处在一种势均力敌的状态,我自恃有着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却在不经意间输得一败涂地。我一心得意于尽管我一直和马夫人分享着这个称呼,但大部分时候它都是专属于我的,在那些时候它是独一无二的。转瞬间,我再也追不上她的步伐了。马夫人因为这句话还办了一个小小的聚会,也邀请了我。就在戏班不远的一个饭馆,我们庆祝静贤在两岁之前开口说一句完整的话。后来,她还以此为由(因为静贤说出的第一句完整的话不是‘妈妈好看’而是‘阿姨漂漂’,而且不是别的阿姨漂漂,而是当着众人的面说她这个阿姨漂漂),认为静贤跟她有缘,成了静男和静贤的干娘。是的,这或许也是她特别偏爱静贤的原因。愚不可及的我,竟然时至此刻才看得清楚。当时,我又在迷糊什么呢? 那两年,我在各个医院间穿梭度过,羞辱地在各个走方郎中间荒唐度过,在一颗一颗药丸和一碗一碗浓稠的草药中度过。我着了魔似的以为这一切都是我谨遵神的旨意得到的善报,静男静贤越是可爱,我越发觉得我应该生下一个孩子作为见证。命运充满这样的戏剧性,可笑的是梦想终于成为现实的时候,我竟不能感受到深深的失落之后那如愿以偿的喜悦。关于我的孩子,我肚子里已经七个月大的孩子,我怀着太多太复杂的感情,而我再也无法一点一滴细枝末节地分解出来。或许感情从来就不曾真挚过,因为我从来就不曾毫不动摇过,我总在摇摆之间。惩罚我的不是我对一个女人的爱恋,而是我对一个女人动摇的不够真挚的爱恋。 记事本从我开始决定记录这一切开始,故事里再没有我们了,只有静男静贤。一直到最后一页,她和马夫人带着静男静贤去幼稚园,在温热的阳光下留下温暖暧昧的身影,像一幅古朴的画面,两个女人带着两个孩子,一点都不违和的画面,定格了。马夫人什么时候来到我们的生活里呢?我一遍又一遍地翻阅着厚厚的记事本,但什么都没有发现。她就像一个无所不在又无影无踪的病毒,早在不知何时就已经将我们俘虏了,而我们竟毫不自知。但愿,不仅仅是我就好了。 我在桌前坐下来,摊开最后一页。空白的纸张散发着柔和的温度,就像那个暧昧又被匆匆拒绝的吻,很快被苦涩的泪水覆盖了。这么多这么多的故事,就在不经意间被另一个女人代替了。是的,一个女人。不是她道行太高,而是我沉默得太久了。只是我沉默的爆发没有换来她的恩爱与缱绻,没有换来梦寐以求的爱情,没有得偿所愿的幸福,换来的只是她的逃避,逃到另一个女人的怀里。 ☆、第 55 章 然而我终究没有走成 分卷阅读73 分卷阅读73 分卷阅读74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74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74 。 我终究不能不辞而别。我的爱情死了,无论如何,我都得埋葬它。但是它又怎么会死了呢?我怎么可以眼睁睁看着它埋入那冰冷的地下,怎么可以眼睁睁看着它成为污秽的食物,怎么可以眼睁睁看着它融进卑微的尘埃里。我做不到。 毓敏秀终于回来了,仍穿着那件旧衣服,这不禁让我想到那个过去的夜晚,她一晚上都和衣没睡,她脑子里时时刻刻都想着我,以及我的那个吻。我开始奢望着只要是我就好,不论是好人的我还是恶魔的我。我可能将要走上恶魔之路,而那时候我还完全没有意识到。我始终没能像我说的没有在一起的执着,原来它一直都潜伏得好好的,就等着伺机将我吞没。我的爱而不得成为罪恶的魇。 我再也顾不得丁建业了,我甚至顾不得那是在院子里,在身边时不时有人走动的院子里,在这个长着无数双看不见的眼睛的世界里,我等到了她。她站得离我很远,警惕的双眼像一只受伤的小鹿,而我就是那个让她受伤的猎人。我意识到我可能把她逼得太紧了,我和丁建国没什么两样。 “秀秀。”我说。 她紧闭的嘴巴就像她紧紧关上的心门,只是转动的眼睛示意我把话说下去。 “我等了你一晚上。”话未出口泪已润湿眼眶,“你去哪儿了?” 她用极细极轻的声音回答我说去了马夫人那里。 “她好吗?” 她大概以为我疯了,事实上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话就那样从喉咙里溜了出来。果然是本性难移,不管过去多么年,我始终是最善于答非所问的。她沉默着,没有准备回答,也没有离开,似乎在等我说下去。 “我以为,你都懂。” …… “你在地震中不顾性命危险找到我,在废墟中抱着我,问我哪里受伤了,安慰我说没事了,那时候我以为你都懂。” “换成任何一个人,我也会这么做。这是我的责任。”她解释。 “那去花莲的路上,你靠着我的肩膀,你的手放在我的怀里,又是因为什么?” “我……我……我那是累坏了。” “我和丁建业的感情出了问题,你替我做主,你从中斡旋,你为我主持公道。” “我不仅仅是为你,还有建业,还有阿母,长嫂为母,我不想阿母老了老了还要如此操劳。” “那你替我擦药,落在我背上的泪呢?” …… “我们在梧桐镇的那三年,每日一起练功,每天晚上我帮你揉散那些瘀痕。那些你耻于向他展现的痕迹,又为什么对我这么放心?” “那是因为……我把你当成最好的姐妹。” “在你心里,我只是最好的姐妹?只是一个和所有人没有任何差别的女人?” 我不由自嘲一声。她的脚步犹豫地挪了挪,始终没有走向我。“阿凤,你别这样。我不知道我的所作所为让你这么误会。我知道你对我好,有你这个好姐妹、好妯娌,我也觉得很幸运很幸福。” “好姐妹、好妯娌……误会……”我不可抑制地笑了起来,脸上的泪水流进嘴里,咸咸的。可爱的傻女人,我该说你太傻还是太幼稚?敢问这世上,可曾有一个好妯娌如此一心一意地待过你? 我的眼睛完全被泪水覆盖了,我看不清她的样子了,“你早就知道,我要的不是好姐妹的感情。” “我……我不知道。” …… “你是爱上她了吗?”细弱蚊蝇的声音从声带的摩擦里发出来,充满了干涩和疼痛。她退开了一步,我逼近一步。 “你回答我。” 她又退开了一步。 “秀秀。” 她终于站定了,却是咬牙切齿地说道:“你不要把每个人都想得和你一样。” 我不懂,我不懂什么叫不要把每个人都想得和我一样。我怎么样?是说我变态吗?还是说因为我爱上了她?原来她这样不耻我,这样鄙夷我。这个我用了一辈子去爱的女人,是这样看我的。这些话的每一个字都像一把利刀刺进了我的心脏,我只得任由它们乱刺,毫无办法招架。 “你根本不懂爱是什么。”她说。 “我不懂?我那么爱你,我甚至不求你知道。” “你不懂,”她强硬地强调,抬起头目光灼灼地望着我,“你的爱太自私了,你的爱只是占有,没有慈悲,没有成全。你就像一个没有长大的小孩,以爱的名义,自私地占有你得不到的东西。你的爱只会把人烫伤,只会让人窒息。” 我完全怔住了,“我那么爱你……”我喃喃地说,却那么苍白那么无力。爱这个字,终究太虚幻了,每一个爱字都披着华美的外衣,每个女人都渴望这件华美的外衣,但只有穿过的人才知道里面是不是长满了虱子,会不会被咬得遍体鳞伤面目全非。 “你……是这样……看我的?” “我知道你对我很好,但这个世界,阴阳雌雄,早有定律。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既定的轨道,你已经分不清现实和做戏了。在台上,你是小旦我是小生,我们当然可以恩爱缱绻生生世世,但是在台下,我是女人,你也是女人,你爱我这是违背人伦的。这样的话以后都不要再说了。” 她急促离开的脚步顿了一顿,没有回头,没有挣扎,我眼里什么都看不到。 “你真的要这么残忍吗?”我问。 她的声音像来自域外之音,恍恍惚惚,飘飘摇摇。“这样的话以后都不要再说了,我什么都没听见过。你很快也会有自己的孩子,好好待他。” “毓敏秀!” 这三个字像一个滚烫的煤球滚过我的喉咙,被泪水灌溉过后只剩下撕裂和喑哑。 “别再说了。” 她压抑的沉痛的哭声,带着不容拒绝的决绝,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的爱情终究死了,我的孩子兀自生长着。我跌坐在地板上的时候,他就顶在我的肚子上,强硬的硕大的。我的爱情死了,我的孩子又该守护什么呢?我该怎么办呢? ☆、第 56 章 我悲伤地呆坐了很久。我脑子里乱糟糟的,好像什么都想到了,又好像什么都想不到。她的话一遍一遍的回响在我的耳朵里。过去的一切匆匆掠过我的眼前。我的母亲,我的爱情,我的孩子。父亲决绝地一走了之的时候,我正好十岁,还未谙世事的年纪。那时候,我竟从未觉得我们的日子过得多清苦,我在街边随便买到十块钱三条的土不啦叽的手帕,我的劣质皮鞋二十块,我面黄肌瘦的脸和瘦弱的身子没有受到别人的冷眼。和过去的一切,那些又红又大的苹果,那些难得一见的牛肉干相比,这贫穷的一切黯然失色,就连客厅里的灯光都显得比过去黯淡,但我竟从不觉得那一切就是贫穷。我 分卷阅读74 分卷阅读74 分卷阅读75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75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75 只是沉浸在自己失去了父亲的事实里,从来没觉得生活应该是柴米油盐酱醋茶。随后我的母亲出卖了自己的清白,我不耻于她提供的大头皮鞋和绣着精致图案的手帕,我执拗地延续着我的贫穷,以为那就是忠诚,是骄傲,我甚至用道德和良心惩罚了她。她曾经用手戳着我的脑袋骂我不孝,她曾经冷冰冰地好几天不跟我说一句话,我以为那是恨。或许从父亲走的那一天起,她就无时无刻不在后悔着,以至于后来她为了照顾我们的生活要出卖清白,我更是以为她为此曾深深后悔生下我这个罪孽。我的出生剥夺了她的美貌,我的存在剥夺了她的自由,我的一切对她来说都是债,一笔她一辈子都还不清的债。这就是一个孩子对一个母亲的意义。 悲剧是一种会遗传的疾病。 关于母亲的一切,都让我感到可怕。我害怕有一天我的孩子认为我也是这么可怕。我们的存在对于彼此只意味着拖累,而我能找到的唯一救赎的路就是远远的离开。如果结局只能是这样的话,如果我早已知道这会是个悲剧结局的话,如果他的存在已不再富有意义的话,那继续留着他又有何意义呢? 我掀开衣服。七个月。圆鼓鼓的肚皮上面几乎能看到血液的纹路,胎动的时候甚至能看到一只小小的脚撑在肚皮上。我的眼泪就那样流了下来。这或许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我对他的怜惜。 不记得多少下了,可能是几百下,可能是上千下,我气喘吁吁甩掉绳子的时候,下腹的阵痛几乎已经将我淹没了。我疲倦地躺在地板上,我在等,等待着结束。我能感受到下腹一阵一阵地抽紧,冰凉的液体从下[体流出,就好像真的有一个小小的生命在那里娩出、流逝。我躺在冰冷的地上,疲倦地想,我还没看过他的脸,不知道他是男是女,不知道他有多大,不知道他的脸长得像不像我,我们的母子情义只有七个月就结束了。他在报复我,在撕扯我的肉体,在惩罚我自私地剥夺了他生存的权利。下辈子,如果有下辈子,再也不要做女人了,不用亲手造一次杀孽,不用亲自体会这种失去的身心痛苦。我觉得累极了,下腹持续的阵痛还在继续着,我想要是睡着了就不会痛了,于是闭上了眼睛。 我听到了脚步声,杂沓地踩在地板上,好像在跑动,有人大喊着“快让开快让开”,有人在低泣,好像还有人在喊我的名字,好像是毓敏秀,我想张口叫她,我想睁开眼睛看她,但我实在累极了,我几乎连抬眼皮的力气都没有了。我挣扎着,但又放弃了。我想到她说不要把每一个人都想得和我一样的话,我想到她说我的爱没有慈悲的话,我的心就被刀刺得再无完肤。我的眼泪顺着眼角落下来,不想再看见那张令我心碎的脸了。周围变得很安静了,阳光突然很刺眼。我的肚子很轻,我几乎感受不到它了,我疲倦地想到我的孩子可能已经不在了吧。也好,也好。如果我就这么跟着他去了,也是极好的。于是我睡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是在一个白色的世界。白色的阳光,白色的房间,白色的窗帘,还有白色的风,吹得窗外的树枝轻轻晃动,沙沙沙。我收回目光,看见白色的床单下面我的肚子瘪瘪的,我的孩子果然已经不在了啊! 不在了啊!我疲倦地想。身子还是好累,无处不在的疲乏,就连思想都困乏,好像被扔在炉子上高温煅烧重新打造过一样,每一次疼痛中都带着陌生。我再次闭上了眼睛。 再次醒来,景物有了一些变化。还是白色的世界。白色的房间,白色的窗帘,黑暗的风,吹得窗外的树枝轻轻晃动,沙沙沙。只是白色的阳光变成了白色的白炽光。我的喉咙好痛,那种煤球烫过的感觉还没离去。我咽了下口水,发现嘴唇被粘住了。 毓敏秀伏在床沿睡着了。她的容颜憔悴了好多,头发胡乱扎成一束,前额和脖颈处都散落了一些。那双好看的杏仁眼闭着,大大的黑眼圈几乎覆盖了整张脸。嘴唇还是很红润,多少年过去了,始终让人想一亲芳泽。 我一动她跟着就醒了,迷蒙的眼睛怔愣地看着我,却什么都没说。周围静寂寂没有人声,黑魆魆没有光明,这一片黯淡的白炽光照得四周围白惨惨一片。 “想不想喝水?”她问。声音轻柔温婉,平静疲惫,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又一切都在不言中。 我将头别过一边,但她还是起身消失在门口了。周围仍然很安静,没有人声,应该是半夜,窗外有些不知名的昆虫不甘寂寞地叫嚣着。窗户还没有关紧闭,有丝丝的风从缝隙里挤进来,窗帘轻轻地扑扑摆动。没一会儿,她回来了,拿着我用惯了的那个杯子。我低着头,余光看见她捧着水杯轻轻地吹,氤氲地雾气升腾起来,洇湿了她的眉眼。 “你为什么还要来?”我最终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大概还是隐隐期待着什么吧。我总是这样一个人,好了伤疤忘了疼。 她的手顿了下,低着头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将水杯交到我手里。水温刚刚好。她的话却像一块大石投入了平静的湖面。 “孩子很好。”她说。 我的手一抖,水洒了一些在被子上。她接过我手中的杯子,拿回毛巾之前,水已经完全渗进去了。 “虽然只有七个月,但总算是活下来了。她很漂亮,是个女孩。心肺功能有些先天不足,但医生说只要后天照顾得当,和其他孩子不会有所不同。天亮之后,你可以去看看她。” 我重新拿起桌子上的水杯喝了一口。温热的水润过喉咙,流进胃里,能感受到一股温暖。它本应该停留在腹部的位置,但它一直流一直流,流到了下[身的位置,变成了一阵一阵撕痛。 ☆、第 57 章 一九八九年九月二十七日,我的女儿降生了,单名一个惜字,取自失而复得,惜而待之之意。她只在我肚子里呆了七个多月就被迫出世了。医生说她刚出生的时候还不满五斤,就比巴掌大点的肉,却是一个鲜活的完整的生命。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看上去比当初的静男静贤更小,更瘦,更红,更虚弱。小手小脚蜷缩着,在温箱里呆了大半个月,终于可以像其他孩子一样有一个正常的开始了。我抱着她,看着她的小脸、小嘴、小手、小脚、小屁股,感受着她软绵绵的身子。她的皮肤还有些褶皱,她的小腿偶尔会乱踢一下,她的小眼睛忽闪忽闪地看着我,她那么小,又那么有灵气。我曾经想要通过疯狂地跳绳结束这疯狂的一切。我真是个残忍的母亲,残忍得令人发指,但她终究在我的魔掌下活了下来。 她就像静男静贤小时候的翻版,一样的小,一样的不安静,一样的经常哭,不爱喝奶,但是她很喜欢静男 分卷阅读75 分卷阅读75 分卷阅读76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76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76 。每次看着静男像个小母亲一样照顾她,摇摇篮,跟她说话,哄她,我心里就有一种说不出的动容。在白天,她是静男静贤的;只有喂奶和晚上的时候,她才是我的。这个迟到了三年的孩子,每天晚上静静地躺在我的怀里,躺在我和丁建业婚姻的缝隙里。我们曾经那么渴望她的到来,但她真的来了,我们又一直浑浑噩噩着,如同置身梦幻。她背负了太多,背负了丁建业曾经心心念念想要洗刷的耻辱,背负了他对于世俗的交代,提醒着他我这个背叛了他的女人给他带来的痛苦。她还背负了我对爱情的诺言,爱情对我的背弃,提醒着我已经成为一个母亲的事实,她甚至提醒着岁月的无情,以至于我们都忘记了她的本身,她仅仅是一个刚刚出生的孩子的事实。 丁建业只字不提孩子早产的事情。他不提他如何在血泊中把我救起,救下这个孩子,他甚至不去看我。他看着我的眼神,冷漠、深邃、幽怨,就像瞧着一个罪孽深重的陌生人。所有的话从毓敏秀的嘴里转述,所有丈夫的责任由毓敏秀代劳。这或多或少冲淡了我对这个新生女儿的陌生感。他们抬我进手术室的时候,我已经晕过去了,我醒来之后,她告诉我我有一个女儿。她说透过锈迹斑斑的玻璃窗子后面可以远远地看见她安静地躺在温箱里,那么安静,一动不动,就跟死了似的,但是只要你仔细地看,你就会看见她的胸膛在一起一伏,虽然很慢,很轻,几乎察觉不到,但她真的在呼吸。那就是生命。跟怀孕的时候用手摸在肚子上的感觉是一模一样的,轻微的跳动,连着自己的心跳。这就是母子。她说孩子是娘身上掉下的一块肉,连着你的筋骨你的血肉,一辈子都跟你不离不弃。无论身在何方,那都是另一个你的存在,你的延续。 “善待她,就是善待你自己。”她这样对我说。 我的女儿就这样来了。我们不可避免地成为一个女人,又不可避免地成为一个母亲,从我们还在自己母亲肚子里的时候,这就已经是一个不可改变的事实。无论如何兜兜转转撞得头破血流,这条才是归途。我花了好长时间才确定她真的是从我肚子里出来的,是我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我的身体也出现了一些变化,腹部的皮肤变得粗糙多皱,下面的韧带出现了微白的条纹,皮肤看上去不像是身体的一部分,而像一床宽松的被单。那是生下丁惜之后不久,我绝望地意识到一切都太晚了,纱布绑缚已经完全不起作用了。丁惜那张无牙的齿龈在啃啮允吸着我的乳[头,就像在吸食着我生命中最后的缓缓流逝的青春和美丽。我绝望地看着这一切,终于相信那个小小的身子,那双忽闪忽闪的眼睛,确实是从这褶皱的被单下面出来的。因为这个事实,我觉得一切都结束了。我再也不可能面对她露出这满是褶皱的肚皮了。完了,一切都完了。 我们没有再提及那天的事,好像因为丁惜的到来再说任何私人感情的话都是不忠、都是背叛,好像我终于可以确切地体会到我们都有了各自的家、各自的孩子,真的不应该再有任何非分的想法了,我终于可以确切地体会到她话里那句违背人伦的话了。错了,一切都错了。从我决定嫁给丁建业的那一刻开始,不,也许是更早的时候,从我遇见她的那一刻开始,一切就都错了。所有经历,都应该还给岁月。 有很长一段时间,马夫人没有再来了。丁建业除了关心丁惜的状况之外,和我再没有交流。这很奇特,两个最熟悉的陌生人,孕育着同一个孩子。我难看的腹部和下垂的胸部对于一段四年的婚姻而言,似乎也已经到了倦怠期。我们再没有性。我们依然会均匀地平分半张床,和气而陌生。表面上,我们只是一对不那么恩爱的夫妻罢了,谁又说夫妻之间一定要恩恩爱爱卿卿我我呢?我每天周旋在戏班和三个孩子之间,看着毓敏秀逗着她们,看着静男静贤关爱丁惜就像对待自己的亲妹妹一样,我就觉得日子如果这样天长地久,也不算那么绝望。 小丁惜一天一天地长大了。她很幸福,长得白白胖胖干干净净,甚至比正常出生的孩子还要健康。丁建业疼她、宠她,给她买了很多营养品,定期带她去医院检查,恪尽着他作为父亲的责任。静男每时每刻陪着她,静贤牙牙教她说话。她们也有把她弄哭的时候,毕竟都还只是三岁的孩子,但那是极少数时候。总之,作为家里最小的孩子,丁惜享尽了所有人的宠爱。静男还是那样活泼,听说是校园一霸(她常常把静贤保护得很好,偶尔被告些小打小闹的状),但始终无关痛痒。马夫人送的颜料被她胡乱涂抹了几件衣服之后,被毓敏秀没收了。静贤身子稍弱,性子喜静,对算术很具天分,四五岁就能做简单的算术了。 丁惜长到三岁,到了去幼稚园的年纪。静男静贤上了国小。每天她们一起吃完早餐,王玉桂会送她们去学校。但是,丁惜很不适应那个陌生的环境。那些叽叽喳喳的小孩子让她很好奇,又很害怕,第一天她拉着我的手远远地站在人群中张望,一张小脸严肃安静,什么都没说。不断有人离开,不断有孩子哭闹着找妈妈,接着她毫无预兆地哭了起来。她哭闹着找静男和静贤。我束手无策。有很长一段时间,她都不能适应那段空白的时间。后来,很自然而然的由静男静贤领着她去。对此,静男很是责无旁贷且义无返顾。因为除了那些没玩没了调皮捣蛋的告状外,这是她在学校里第一次得到老师的赞赏。她兴奋地抱起丁惜(差点摔倒了),挥舞着两只小胳膊兴高采烈地对我和毓敏秀说,老师夸奖她真能干,这么小的年纪就会带妹妹去学校了。从那之后,每天都是由静男和静贤带着丁惜去学校,没有出错过。那段约莫一刻钟的路,沿途种着一排排相思树,夏天的时候开满一路黄绿色的花朵。树下有卖各色早点的小摊,有小规模的早点店、便利店、文具店、体育器材店。每天毓敏秀都会远远遥望着那三个小小的身子涌入人流,才开始一天的训练。有时候我会恍惚觉得日子可能就这样天长地久了,然后有一天,不幸再次出其不意地叫醒了我们。 ☆、第 58 章 幼稚园老师打电话来说丁惜生病了的时候,我大概在准备演出或者正忙碌于什么事情,没能及时地接到那个电话。丁建业没有通知我,等我从别人嘴里听说这件事火急火燎赶去医院时,就只来得及看到那双紧紧关闭的双层门。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经历得多了,人心就会变得冷漠,我看着门上那扇亮着手术进行中几个荧光字样,心里竟没有了多少动容。窗台上仍躺着几只死苍蝇的尸体,阳光明晃晃地透过玻璃射进来。在很多年以前,我看见了一个满是红色的世界。我曾跪在一个 分卷阅读76 分卷阅读76 分卷阅读77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77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77 相似的地方祈求上苍原谅。我仅仅唯一的一次自私,差点导致了她不能睁眼看看这个世界。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严格地茹素,我严格地日行一善,我再没有任何非分的想法。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是会来到这个地方,经历这种煎熬的等待。 丁建业焦躁地走来走去,他的皮鞋不停踩在地板上发出吧嗒吧嗒的声音。他严厉叱问幼稚园老师给丁惜吃了什么,斥责她的不负责任,她唯唯诺诺地回答说是营养粥菜,和所有同学一模一样。午饭的时候还好好的,只是后来游戏的时候突然就哭了起来。她说话的声音很低,充满了愧疚和不安,听起来就像要哭了似的。那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姑娘,左眉稍上有一颗褐色的痣,她的人生还苍白得像一张白纸。我不忍心,我劝丁建业说,等医生确诊之后再追究也不迟,既然来了医院应该不会有大事。如果我有未卜先知的能力的话,我一定会收回这句话。我一定不会同情那个泫然欲泣的小姑娘。我一定不会把自己暴露在他的满腔怒火下,但是什么都太迟了。 他眉头紧蹙地盯着我,像盯着一个陌生人,“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现在里面那个躺着的,是你的女儿,你的女儿诶!你怎么可以把话说得这么轻巧,这么若无其事?”他隐忍的怒火在空旷的过道里啪啪地燃烧起来。幼稚园老师不知所措地望着他,而我只是张着嘴,怔愣着。 “你表现得像个无事人一样,如果换做别人,你是不是也能这样若无其事?” 我不知道我是否真的若无其事,或者只是表现得若无其事,我没有亲眼看到她泪水涟涟地望着我,没有亲耳听到她嗓音嘶哑地向我喊痛,没有看到白皙可爱得像天使一样的小脸憋得像猪肝似的,所以我不能判断我说得是否都太轻巧了。但那一刻,我的心咯噔地漏跳了一拍,就像走在大街上无端端从楼顶掉下一盆花在面前,惊惧,忐忑,又带着莫名的兴奋和痛恨,好像终于可以通过切肤的疼痛知道自己还活着,而又痛恨被人洞悉这羞人的活着的动机。我的话开始带着冷箭。 “我知道那里面是我的女儿,我也很关心她,但你这样疯狗似的乱咬人,她就能好了吗?” “你说我是疯狗?”丁建业意有所指地看着我,“你不要忘了,你一辈子都是亏欠着她的。” “这里是医院,医生在帮她,她会有什么事?能有什么事?在这里,你才是最居心叵测的人。” “你们,你们别吵了。这件事都是我的错。”幼稚园老师诺诺地道歉,但根本压制不住已经爆发的战争。 丁建业气呼呼地看着我和幼稚园老师——不知不觉间,我已经和幼稚园老师形成了同盟,“要是我女儿有什么事情的话,我绝不会放过你们。” 不可理喻,这是我能说出的最后四个字。我当时完全没想到这样的焦躁除了关心和愧疚之外,可能更多的是不知所措。人年少的经历会一直影响着一个人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就像一个一直被宠爱被保护得很好的幺儿,可能永远也不能成长为一个有担当负责人的人,永远不可能完全的独立。一旦事情发生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就是寻求保护,但有朝一日这种庇护不见了,他就会彷徨不安,四处乱窜,甚至可能一辈子都找不到出路。 半个小时之后,手术终于结束了。丁惜昏睡着,大大的床单盖着她小小的身子,一张小脸发青,头发凌乱地贴在前额上。那个医生脱下口罩对我们说这是食管异物,手术很成功,劝诫我们三到五岁的小孩是最容易误吞食东西的年纪,下次切记要好好看管孩子。他还让护士停留了一会儿,给我们看从丁惜气管里取出的东西。那是一块约莫拇指大小的积木,是她初去幼稚园那阵,幼稚园老师说她乖巧得有些孤僻,不爱和同学玩,常常一个人玩耍,她说孩子过于安静孤僻可能不利于日后的智力成长和交际,我便买来这积木让她打发时间。自那以后,她每天都玩得不亦乐乎,组建拆开拆开组建从不厌烦,也没叫我添购过新的积木,就只是因为她知道每天组建拆开两次,静男静贤就来接她回家了。有一天,她憋着小嘴对我说组建拆开两次之后,静男竟还没有来,害她多等了很久,她很不高兴。其实并不是静男静贤爽约了,而是她组建的速度变快了,于是我便给她买了第二套积木,这一块便是其中一块。 医生走了之后,丁建业仍冷冷地看着我。幼稚园老师也走了,还有十几个小朋友在等着她。在丁惜的病床前坐下来,我和丁建业还是没有对话。我整理着丁惜的乱发。卷曲的假发辫歪到了一边。她从小就是个爱美的美人胚子,才三岁的年纪,就懂得以美色取悦静男和静贤。她每天醒得很早,就是为了多点时间把自己拾掇干净,不用当着众人的面刷牙。她觉得这很羞耻,尽管她有时候还是会尿床。我总是觉得这么干净乖巧的孩子,一定不会误食那些肮脏的积木。但我忘了,她还只是一个三岁的孩子。我解下她的假发,在她额上爱怜地印下一吻,引来丁建业一声讥讽。 “现在才来假惺惺,你若是真关心她,就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了。” 他开始把这次意外归咎到我头上。所有的过错都在我,就连我的关心都是虚情假意,若他觉得我动了一点点真情,那必然也只是在弥补我的愧疚。在他眼里,我就是罪孽的化身。 我还是小心翼翼地整理她的头发,动作轻柔。我很少这样温柔地看她。她是我的女儿,但她似乎也只是我名义上的女儿。我没有亲身经历过那种撕心裂肺的疼痛,我没有亲身感受过她小小的身子一下一下从我身体里娩出来,他们把她从我身体里拿出来的时候我昏迷着,我在经历着与她全然无关的痛苦,或许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我们母女关系如此淡薄,我甚至要看到我肚子的褶皱和难看的妊娠纹才能确定她确实是我身上一块孕育了七个月的肉。她一岁半的时候,走路还一颠一颠的,就已经学会逗我了。有一天我躺在躺椅里假寐,她拿着一根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羽毛挠我的手心,目的就是把我弄醒陪她玩。我想伸手抓住她的时候,她就一颠一颠地往后退,步履蹒跚,几次差点跌倒,但她就是玩得不亦乐乎,咯咯咯咯地笑。对她来说,这简单的撩逗和躲避充满了惊险和刺激,但这样快乐的时刻对我们而言少之又少。我不能像马夫人一样,抱起她们,用下巴在她们的胸前挠痒痒,逗得她们哈哈大笑。或许,这也是我最终败给她的原因。总而言之,我是个失败的母亲,一个失败的妻子,一个失败的阿姨,和一个失败的追求者。 “我从没有想过,你会这么自私,这么残忍。”他平静地说。 ☆、第 59 章 分卷阅读77 分卷阅读77 分卷阅读78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78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78 丁建业扔了所有我买给丁惜的礼物,他在光明正大地剥夺我对丁惜的爱。他觉得这样的爱是肮脏的龌龊的可耻的,就像他贴在我身上的标签一样。丁惜抱着那些积木和奇多圈哭着说不要烧,最后它们还是都化为灰烬了。孩子毕竟是孩子,他答应她更多的礼物,她很快就抛之脑后了。但这件事突然深切地令我意识到自己就像一只被丁建业捏在手里的蜘蛛,受伤的时候浑身的血液以一种能听得见声音的速度流回心脏,张牙舞爪的触角会收回来保护自己的肚子,却依然觉得无遮无拦。我一辈子都没有觉得自己如此无遮无拦过。在医院的时候,只要他愿意,他就可以说“如果是换成毓敏秀,你是不是也可以这样若无其事”或者“你一辈子都是亏欠她的,你欠她一条命。你在她七个月的时候就想要亲手杀死她,她长大了就会知道自己每天都在叫一个想要杀死自己的人妈妈,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这是他说话的风格,他总是以一种非常轻巧非常不屑的口气赤裸裸地说出最残忍的真相,哦不,是在高傲地宣读他对我的权益。这项不公平的协议,注定了我一辈子都只能活在他的阴影下。 幼稚园老师最后告诉我这件事纯粹是意外,是孩子之间的争闹造成的。她又一再解释所谓的争闹就是那天有一个孩子也想玩丁惜的积木,但丁惜如此宝贝那些积木,以至于连碰都不让碰,那孩子又是执拗脾气,两个孩子最后争闹起来,丁惜情急之下才吞食了那个积木片。她说那个孩子的家长想当面对我们表示歉意。丁惜病得并不严重,在医院取出积木之后,吃了两天流食,食道已然恢复了。我委婉地拒绝了幼稚园老师,但她说那个孩子的家长很执意,最后我便去了。 来到学校的时候,我才知道我实际上奔赴的是一场鸿门宴。林佳喜身穿一套粉色连衣裙笑意连连地迎着我,当着幼稚园老师的面诚挚地道歉,还向我介绍那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小女孩。我从未如此认真地正视过一张脸,不是我高傲,而是我天性凉薄,但我却一下子记住了那张脸。不算精致,甚至有些粗糙,脸颊略微凹陷,眉眼间若有似无地带着丁建业的气息。我再看向丁惜,那张小小的脸,很少展开笑颜的嘴,似乎都带着我的忧郁,毫无丁建业的阴影。林佳喜含义未明地对着我笑,我又莫名想起那一天,在那座不知名的山上,她对我说要嫁给丁建业的话。或许她执意要我来学校的目的并不是道歉,而是让我看这张脸,告诉我她做到了。我想起遇见林佳喜的那个下午,天似乎少有的阴暗,果栏老板笑眯眯地向我介绍适合孕妇吃的水果,最后竟买得和林佳喜的一模一样。我们看着彼此,笑得含义未明。 我听见自己温柔寒暄的声音,用深沉的语气回忆往昔,很自然而然地说起年少的时光,她的不辞而别,还有那个偶遇的下午。我们就像几十年未见的老朋友,絮絮叨叨地聊起往事。幼稚园老师见我们是旧识,就离开了。接着我很自然而然地问起那个孩子,林佳喜幸福感十足地说是个调皮捣蛋的男孩子,已经六岁了,刚刚上国小。我不确定她说了这么多,因为我脑子突然想起了很多人,小时候的我、我的父亲、丁建业、还有丁惜。我想起小时候的我也很幸福快乐,父亲离去之前对我极好,当时罕见的零嘴家里堆积如山,他有时候会抱着我,但他从来不会用下巴扎我或挠我,因为他下巴总是干净得没有一丝胡渣。丁建业像极了他,丁惜也像极了我。我终于明白丁建业对我莫名其妙的苛责、毫无理由的吹毛求疵,我终于明白了这一切的暗示,怜惜并非只是怜惜,他就像以一种苛求的态度要求我疼爱丁惜,他就像在为我做示范,以致他能够安心地离开、能够毫无愧疚地面对自己的心灵。他把对她的亏欠都提早地加诸在我身上,那种犹如困兽被关在牢笼里焦虑、着急却只能团团转,只是把满腔不安与怒气都撒在牢笼上的困兽之斗。追根究底,我就是困着他的牢笼啊!我就是陷他于无情无义不仁不信境地的罪魁祸首啊!他曾多么想怜惜我,他曾多么想要好好地爱我,可惜一片春意枉付流水。如果我也能稍微爱他,如果我也能稍微尽一个妻子的责任,如果我能不把全部心思都放在毓敏秀身上,如果我能一切都伪装得好好的,结果也不会是现在这样。怪我,全都怪我。可怜这世上还有另外一个人跟我深深陷在生活的沼泽中。可笑这个人我日夜相对,和他分享同一张床,我称之为丈夫,却视为陌生人。 我又想起丁惜,想起她还在我肚子里的最后那个下午。汗水不断地滴落在我面前的地板上,但其实我看不见。因为我已经不记得自己到底跳了多少下,到我终于跌坐在冰冷的地面上,到我的肚子开始阵阵发痛之前,我才看到了地板上的汗水。我一定还疲倦地想,应该够了。没错,我亲手杀了她,丁建业亲手救了她。所以,我是杀人凶手,他是救命恩人。但他救了她也是害了她,因为他最终没能一直爱她。我又想起毓敏秀,想起在台南那个医院里她脸色苍白地对我说,她想到她还有两个孩子,她自私地把她们带到这世上,又自私地弃她们不顾。她们多可怜啊! 后来的事她说的话我已经记不清了。犹记得似乎面前有风,天空中有飘飘荡荡的落叶,我们坐在矮小的秋千上,一边晃荡着一边说着话,大概就像真的老友重逢。倘若非要理出个头的话,大概就是这人世艰难吧。人世艰难,人总得有一样执着的东西才能生存下去。那是我们活着需要的动机,只不过有人执着权利,有人执着金钱,有人执着肉欲,有人执着爱情罢了。凡尘俗子,又有谁能真正说清幸福底是什么模样,是长着羽翅或者纯洁如婴呢。 我第一次想到了离婚。这一段绑缚了我一辈子、充满了谎言和不幸的婚姻,就像曾经缠缚在我胸口上的白布,让我苟延残喘。我的爱情和我的自由都因此奄奄一息。是时候结束了。命运始终阴差阳错,又何必执着于命运结果,是时候还自己一份轻松了。趁我还有一点力气,趁我还走得动,远远地离开这里。如果世界注定没有太阳,又何须惧怕黑暗?如果从来都不曾拥有过,又何须害怕失去?不过是一场失败的救赎罢了。虽说兜兜转转营营役役百般艰辛,可不曾走过,我们又如何知道这条路走下去是末路穷途还是柳暗花明呢?这世上还有千千万万人和我一样,卑微地不被祝福地不敢见光地爱着一个人,曾经多少辛酸多少痛苦,只怕没人说得清,但倘若问后悔吗,我想每个人都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没有! 我的记忆开始出现断断续续的缺失,有很多事好像再也想不起来,想起来的一些事又好似梦幻,以至于我恍恍惚惚的,好 分卷阅读78 分卷阅读78 分卷阅读79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79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79 像真的分不清现实的梦境里。我记得曾经在某一本书里看到过一个故事,大概是说一个什么国王的故事。他爱上了自己的母亲,杀死了自己的父亲,最后又因为内疚和悔恨,而选择了自我放逐。这个故事在我脑海里原本只模糊得像一场梦境,但随着时光的推移,我发现它竟越来越不像梦了,反而像是静男静贤从学校老师那里听来后向我转述的故事。可是当静男静贤会讲故事的时候,丁惜已经出生了,静男静贤大抵也不会向我转述这样的故事了,于是它便又模糊得像一场梦了。 还有一次,大概是某一次《化蝶》的下戏之后,灯光并不通透的后台和往常很多次一样,后台只剩下我和毓敏秀了。我问她梁山伯到底爱的是英台还是九妹。那种昏黄的灯光,营造出一种很梦幻的感觉。毓敏秀回答我山伯爱的应该是英台,当时他连九妹是谁都还不知道,又如何言爱呢。我听着觉得自己内心一片小鹿乱撞,又问她如果英台不是女扮男装,山伯又该如何自处呢?她沉默了很久,一面卸下头饰脱下衣服,久久才回答我说,爱了就是爱了,又何分男女,自古断袖分桃也是有的。这大概不像毓敏秀能说出来的话,于是我便认为这是我的一场黄粱美梦罢了。果然,日后我再言语试探的时候,毓敏秀便再也什么都不说了。梦始终是梦,想把梦变成现实的人,大概就叫做梦想家吧。 人的一生能有多少时间来重新整理归档往事呢?命运的脚步总是杂沓纷繁,匆匆而至。我想着时间越久,我能记住的事情就会越少,最后我可能会忘记我曾经用尽一生的运气和勇气来爱这个叫做毓敏秀的女人。在时光面前,很多东西都会黯然失色,比如我们的记忆。我唯有再次诉求于我的记事本了。生下丁惜之后,它几度变成了空白,偶有的只言片语变成了凌乱的涂鸦。一九八九年九月二十七日,沾满泪渍的页面上只留下了慈悲二字,是我最后的记录。整整三年的时间,我反复思量爱这个字。整整三年,我怀着微薄的希冀恪守着这个字。我不知道还需要多少个三年,才能向她证明我爱她这个事实。我不是等不起,我只是怕这段等待的时间充满了遗憾,而我又始终不够大度。三年时间做一个抉择,大概也是够了。 ☆、第 60 章 一九九三年七月,我平静地向丁建业提出了离婚申请,正好是我们婚姻的七年之痒。那时候,离婚还没有像现在一样家常便饭,我也没有想好作为一个失婚女人,我的路该走向何方,但我终究是累了。因为知道这件事必然不会只是我和丁建业两人的私事,所以我在饭桌上将事情说了出来,那时候我们已经不再吃大锅饭了。毓敏秀平静地抬起头看了我两眼,又若无其事地继续吃饭了。也许聪慧如她,早已料到了事情早晚会发生。丁建业也冷静地吃着饭。只有王玉桂震惊地放下了碗筷。 “阿凤,你这是说什么傻话呢?”她说。 “我没有说傻话。”虽然我不知道该怎么像她解释这其中诸多种种。 “你不说傻话你怎么说这样的话。”王玉桂气急败坏了。 “这件事我是深思熟虑过的。惜惜已经长大了,再过一两年,她就可以完全自己穿衣吃饭照顾好自己了。我很放心。” “放心什么?她还那么小,你放心什么?”她咄咄地逼问,眼睛在我和丁建业之间来回看着,“我不知道你们之间发生什么事了,但是有什么问题不能大家一起想办法解决的?我们都是一家人,哪有夫妻一遇到一点小问题就说离婚的。” “阿母,你别理她。她脑子烧掉了。”丁建业不耐烦地打断王玉桂的话。 “建业!”王玉桂责备地低吼。 “她脑子不烧掉了她能说这样的话吗?”丁建业更大声地吼回去,啪地一声将筷子摔在桌子上,满含怒气地瞪着我,“这样的话是应该放在饭桌上说的吗?离婚?你跟我商量过吗?” 丁惜在我怀里哇地一下哭了起来,被丁建业愤怒地抱了过去。他在气我打扰了他的兴致,气我让王玉桂操心,气我不尊重他的主权,但他从来不觉得说出这样的话或许不是我所愿,这样的结果他或许该负有同等责任。 “都别说了。”毓敏秀沉声打断了我们的话,“有话吃完饭以后再说。” 她平静地放下碗筷,又平静地拿起来。没有看我们任何一人。王玉桂轻轻叹了一口气,起身离开了。毓敏秀又重新放下了饭碗。 沉默。片刻的沉默罢了。但这片刻的沉默深深地伤害了丁建业的感情。他烦躁地将面前的碗筷往前推了推,讥讽道:“现在怎么不说了?” 还是沉默。 “是不是她叫你不要离婚,你也会不离婚?” 我的心又咯噔一下漏了一拍。毓敏秀望向我的眼充满了震惊、疑惑和不安,那意思仿似我已经对丁建业招供了一切。而我,只是平静地回望着她。这一场无果的爱恋里,最愚笨的是我和她。我以为自己伪装得天衣无缝,我以为即使是舞台上的天长地久也算地老天荒,却原来只是一场愚弄自己的小丑戏。而与我同样耽溺其中的主角——我望着无辜的她,笑了笑,或许知晓,或许情愿不知晓,此刻彷徨无措。我心里突然涌满了幸福感。终于在最后一刻,得到了承认。就算死灰覆灭,也证明我曾经真的爱过。 “建业你……”她的声音欲言又止。 “我怎么会知道是吗?”话里掩藏不住的敌意,我甚至还记得很久以前他总是喜欢温柔地叫她二嫂,很尊重她的意见,不介意这个家和戏班都交到她手里。他尊重她,像母亲,像长姐,也像老师。但现在,充满了鄙夷。看向我们的眼睛,深邃、冷漠、隐忍,就像看着一对赤身裸体躺在床上偷偷摸摸行那苟且之事的男女。在他有可能说出更难听的话之前,我大声打断了他的话。或许我一辈子没这么坚定过,没这么大声讲过话,以至于她怔愣地望着我,忘了反应。 “我不会!我还是要求离婚。”我说。 丁建业皱着眉头,“你到底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真是我见过的最自私最无耻的女人。丁惜才三岁,还要过两个月,她才四岁。你是她的母亲,你……你就……”他变得烦躁,急速地舔着他的嘴唇,“就为了一个女人,你就……她还是你的……” “我知道。”我再次打断了他。他以为我离婚完全是因为毓敏秀。 他烦躁地站起来,抱着丁惜来回地转换左右手,“变态!真是变态!你真是不可救药!不可救药!你真是肮脏!”他又烦躁地抓了两下头发,“离吧离吧,最好都给我滚得远远的。”说完大步离开了。由始至终,毓敏秀始终低着头,没有看我,没有劝我,没有挽留我,没有说一 分卷阅读79 分卷阅读79 分卷阅读80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80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80 句话。 我平静地站起来,平静地离开。周围静静寂寂没有人声,远处的某一个地方,仿似传来一阵时轻时重地鞋跟敲击地面的声音——王玉桂走路特有的声音。那个在年少青涩的年纪里,小心翼翼塞给我两件大号胸罩和生理裤说别叫人看见了、脸上却羞涩地升起两抹指甲盖大小红印的女人,她对我说过去的一切只是人生的一种经历,不应该是负担。那时候日子虽然也很彷徨,一样不知所措,目标虽然模糊不清但却还有足够的勇气和信念走下去。她曾经像海里的一座灯塔,指引我一条类似归家的路。多少年过去了,那个女人,她已经双鬓斑白垂垂老矣,佝偻了的身子,已经抱不起我三岁的女儿了。日子一去不复还了。 ☆、第 61 章 人的记忆伊始大概是在两岁到六周岁的时候,忘却却是每时每刻的,而小时候的记忆大多都是短暂的,很快就会忘记。记得我大概三岁的时候,就在绕过村在的那条河湾对面的公路上,我坐着等爸爸回家。有一个男人走上来和我说话,他穿着一件干净的白衬衣,有一双非常修长的手。具体说了什么,早已完全忘记了。后来记忆就变成了一片模糊的剪影,只记得在红红黄黄的光影下,夹杂着一片干净的白色。我因此对修长的手指特别敏感,特别容易有好感,就好像被那样一双手触摸都会异常温柔和幸福。毓敏秀就有那样一双手。这,大概就是人小时候的记忆。 等到若干年后,丁惜长大成人,她对我的记忆也会只剩下一片恍惚的剪影。说是恍惚,是因为我们没有什么特别记忆深刻的事,我也没有特别出彩的地方。她会断断续续地从别人嘴里听说,她的母亲是一个歌仔戏演员,她个子小小的,瘦瘦的,不爱笑,除了在舞台上台下很少看到她笑,长得不难看(所以她不守妇道)。谣言也好,世情也罢,人们总是比较容易相信一个女人失婚是因为她不守妇道。她还会从一些老歌仔戏迷(如果那时戏班还在的话)口中听说,曾经有几出戏轰动一时,也算我的成名作了。她可能会一面怨恨又一面期待着什么,在一大堆废旧报纸中翻找出那小的可怜的娱乐版条,再在那小的可怜的娱乐版条中找到那更小得可怜的歌仔戏明日之星报道。静男静贤可能会帮她。除此之外,她没有其他办法能直观地看到我的面容了,因为就连结婚这件人生最重大的事情,我都没有拍下一两张照片作为留念。时间啊,真是无情。往事还历历在目,仿佛就在昨天,戏班所有人都笑着恭喜我新婚,毓敏秀握着我的手说很高兴我成为她的妯娌,婚礼要大肆宴请,费用由她全包。那时候我还一心一意想着和她白头到老,哪怕只是舞台上的伉俪情深缱绻眷侣。可一转眼,我们的女儿都各自长大了。 丁惜似乎感觉到我要离开,她变得爱哭了,不爱吃饭了,扎着的假发辫被她搞歪了,静男哄着她也不管用了。对于丁建业的勒令和责问,她置若罔闻,若是丁建业气极了打她屁股,她更是扯开了嗓子大声地哭喊。家里面一片乌烟瘴气。她似乎在以她的方式抗议我的离开,指责我的狠心,让我亲眼看到我加诸在她身上的叫做悲剧的遗传病。她不停地哭闹会惹来丁建业的烦厌,他还有两个孩子(虽然我没有亲眼看见),他不会再那么耐心和细心地对待她,她失去了母亲,同时也失去了父爱。她还没满四岁,相比当年的我,还小得很多。可我又无比侥幸,她还不到四岁,等她长大成人,她不会记得我,也不会记得失去我的痛苦。由始至终,我都是亏欠她的,但毓敏秀会弥补了我的亏欠。她会温柔地抱起她,哄她,像母亲一样疼爱她。静男静贤很乖,她们已经七岁,过完这个夏天就会升入国小二年级,到了足够长时间长篇幅的记忆人生的年纪。关于那晚的争吵王玉桂有无听到我不得而知,毓敏秀也再没提过。所有的一切,她只字不提。 一九九三年九月,丁惜四岁生日的时候,我终于和丁建业签订了离婚协议。在那个狭窄的街道办事处里,两张椅子,两支笔,那个女人象征性地劝我们慎重考虑之后,笔落协议成,就像当初签订结婚书一样轻巧。一本红皮书一本绿皮书,就是女人的一辈子。走出门口,和丁建业分道扬镳。我照旧沿着街道漫无目的地游荡,在一家音像店门口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乞者,给了他五十块钱。在一个陈旧的小杂货店门口,帮店主把被路人不小心碰翻的糖果整理好,她和我说了几句话。沿途是一排长长的相思树,花已落尽,结着小颗小颗的果实,有些落到地上,形成斑斑点点的污迹。阳光姣好,晒在身上暖洋洋。我在蛋糕店买了一个草莓蛋糕,返回家中。 丁惜的生日宴加上我的饯别宴,在丁家算难得一见的隆重,也算好聚好散吧。毓敏秀掌厨,我帮忙打下手。当她熟练地切好牛肉、生火、上锅的时候,我想起她刚到戏班的那一年。那时候她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台北城市姑娘,虽然丁建国生意失败,曾经有过餐不果腹的苦日子,却她从来没过过还要生火做饭的原始生活。她一到戏班就信誓旦旦地说要承担众人的伙食。那时候王玉桂全心全意扑在丁永昌的病危上,没有多做考虑就答应她了,但是第一天大家差点就饿着肚子排练了。她看到黑漆漆的灶台,足足有一米宽的锅,长半米的铲子以及有大半个人高的米缸就完全愣住了。她痴愣愣地对我说这种东西只在古装片里才看得到,根本不知道在民国竟然还有人会生火做饭。最后是班里心灵手巧的女人收拾了烂摊子,但不服输的她又不能完全置之不理,搞到整张脸像花猫一样只剩下一双灵气闪烁的眼睛了。被我笑了之后又恼羞成怒,追着我非要把我的脸也弄花才善罢甘休。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得很轻快,仰起头就能感受到风,风中带着浓浓的花香。从她一九八二年回戏班至今,将近十二年了。她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台北都市姑娘,变成一个柴米油盐和演戏做戏的老查某,已经过去十四年了。这十四年,是一个女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我依稀记得当年初见她那一眼,穿着蓝色连衣裙、细高跟凉鞋、披着长长的波浪卷发的她,只那一眼,换了我的一辈子。只那一眼,我便溺在那眼眸里再也醒不过来了。 “时间过得真快啊,一转眼我们已经认识第十五个年头了。”我说。 她背对着我,手上一顿,片刻之后才应道,“是吗?没想到已经这么久了。” “是啊,一九七九年盛夏,我第一次见你,现在已经是一九九三年深秋了。” 沉默。她熟练地翻炒着锅里的苦瓜牛肉。 “我还记得那个夏天与以往都不一样,虽然天还是一样的闷热,屋外的 分卷阅读80 分卷阅读80 分卷阅读81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81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81 虫鸣仍在没玩没了地叫嚣着,但有些东西确实是不一样了。我还记得我躺在那小小的板床上,觉得连天上的星光都变得更加灿烂了,每一次心跳都更加强劲有力,就连呼吸都带着花香。那时候我就知道,我这辈子,除了爱你,大概什么都做不好了。可是最后,我才发现我竟然连爱你都做不好了。” 还是沉默。锅里的牛肉散发出烧焦的味道。我提醒她,她翻转了两下,显得那么心不在焉。 “我从来没想过要打扰你,所以你不必紧张,也不用担忧。我已经打算离开这里了,只是这么多年,我心里藏着这么多话,总觉得憋着慌,在走之前,想全都说出来罢了。就是那么抑制不住的。”我的声音有些哽咽,“我想,如果放手是我能为你做的最后一件事,我一定会成全你。” 她静静地听着,但她越静,我越是什么都说不出来了。久久,她又信手翻炒着苦瓜牛肉,随着锅铲发出沙沙的撞击声,她的声音传了过来。 “你要到哪里去?” 这也是我要问自己的问题。我已经三十一岁了,我离开我的母亲已经十六年了。我的母亲大概已经想不起来她曾经有过这样一个孩子了吧。我追随了一辈子的爱情,我以为的归宿,将我拒之门外。天下之大,好像竟无我一人容身之处。我耸了耸肩,这或多或少都有点凄凉吧。 “不知道,大概随便走走吧。世界这么大,总会有落脚的地方的。” 接着又是一阵长长的沉默。她用碟子把苦瓜牛肉装好,可是因为多次停炒,已经炒焦,她看了看,走到屋角,倒进了潲水桶里。 “若实在无处可去,就留下来吧。”她轻轻地说。 “我的意思是,戏班需要你。如果你走了,小旦就没人演了,你也知道,底下那些二线三线小旦,还欠缺火候。你要是走了,戏班可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秋菊,你知道她怀孕了,顶替不了你的位置。还有石兰,你知道,她和一个医生恋爱了,可能要去做医生娘了。其他那些小旦,你都知道,也没有特别出色的了。就算有一个好苗子,也还需要磨练好几年才能独当一面。所以,戏班真的很需要你。” 她似乎突然打开了话匣子,喋喋不休起来。等她终于停下来了,我才问:“你呢?” “啊?” “戏班需要我,那你需要我吗?” 那双迷蒙的闪亮的杏仁眼,怔愣、迷惘、闪烁、回避。她低下了头。 最后她说:“先吃饭吧。” 我终究没有等来一句肯定的话。若是以前,我定然会认为这就是肯定的回答了,只要她肯迈出一小步,甚至只要有一点点走向我的倾向,我就算跪着走一百步一千步,我也会跪着走完。但如今,我看着遍体鳞伤的自己,看着我已经溃烂发脓的膝盖,我再也走不动任何一步了。 晚饭之后,丁建业借口买烟出去了,大概是刻意腾出时间让我们母女最后独处,往后再见是不知人事几番新了。丁惜安静地窝在我的怀里,黄金档在播《包青天》。开封有个包青天,铁面无私辨忠奸,江湖豪杰来相助,王朝马汉在身边。当陈世美假装授意将秦香莲接回驸马府,并用两个孩子的性命要挟秦香莲签下休书时,丁惜跟着两个孩子哭了起来。在她只有四岁的认知里,所有的东西都是有生命的,所有的人都有相同的喜怒哀乐。她曾经不小心踢到桌脚上,蹲下来却不是检查自己是否受伤,而是问桌子伤了没有,还诚挚地向桌子道歉。这个纯洁如白纸善良如佛陀的孩子,她没有责备桌子挡出了她的去路,没有责怪桌子踢伤她的脚,恰恰相反,她充满悲悯地关心那个伤害她的事物。老话说三岁看大,八岁看老,我想着她长大以后必然不会自怨自艾自暴自弃,大概就是我最大的福祉了。 我哄着她,接着电话出其不意地响了起来。毓敏秀走去接听,平静过后是她强制压抑却仍然颤抖的声音。 “出了点事,我要去处理一下。阿凤你跟我去。阿母,你看着静男和静贤。我们今晚可能会很晚才回来。”她快速安排了所有事情。 “出什么事了?”王玉桂问。 “一点小事。” 但我们都知道这绝对不会是小事,从她紧张的神情和再三的催促可知,只可能是一件非常重大的事。她跟着我进房,才在我身边轻声说丁建业出事了,情况不太客观,叫我把丁惜带上。秋夜凉爽,一片幽静,耳畔呼呼啸叫的风,似乎在回应这晚不同寻常的故事。 ☆、第 62 章 死亡到底是什么呢? 从王玉桂抱着丁永昌痛哭失声的时候,我就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漫漫洪荒,时间长河,人作为一种最长只能存活百余年的生物存在,实在是沧海一粟。每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都遵循这可耻的时间流,最后临了临了,还要留下一具腐烂的躯壳。这个躯壳的主人,无论生前如何高贵或者低贱,如论如何受人推崇或者遭人遗弃,死了都只是一副躯壳,一样会长出蛆虫,一样会面目全非,一样会成为空空髅骷。这是失去,也是存在。所以死亡,既是失去,也是存在。死亡最大的幸福大概就在于对人世的痛苦再也无知无觉,尊崇也好,耻辱也罢,就算最后躯壳被人拖着脑袋撞到门槛上,就算下[身失禁躺在一堆秽物中也都无所谓了,甚至还因为人们冷眼旁观所激发出来的悲悯,使死亡更富有了感情和高尚,因而也就具有了尊严。反正,死亡的尊严是留给别人看的,从来都与自己无关。 林佳喜哭得跟个泪人似的,眼睛肿得像一个桃子,那个跟丁惜一般年纪的女孩子在她旁边。她在医院门口等着我们,一见我们就开始喋喋不休。 “他们说他肋骨断了。他们说要马上手术。他们说要家属签字。他们不让我进去。他们已经进去很久了。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 她说着说着又开始哭起来。她的小女儿笨拙地帮她擦眼泪。毓敏秀安慰她。她一直说着没事没事的,就像在源源不断地往那身体注入勇气和信念似的。丁惜完全懵了,大眼睛只盯着那小女儿怀里的两个一模一样的木雕。那是用一块薄木板连接一个小女孩和一个小房子,中间部分用链条连接的玩具。扭动链条就会发出悦耳的音乐。 “我爸爸说要送一个木雕给我做生日礼物。”她像自言自语又像对那小女孩说。小女孩下意识地将手上的木雕藏到身后,保护好。丁惜就被这个小小的动作伤害到了。她过骄傲地扬起她的头颅,即使从来没拥有也装得底气十足,“比你这个更大,更好,更漂亮。” 小女孩躲到林佳喜身后,她似乎没有心情应付丁惜的嫉妒。没有人说话。角落里站着一个桀骜的查甫郎,二十出头的年 分卷阅读81 分卷阅读81 分卷阅读82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82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82 纪,烦躁不安地走来走去。接着,手术室的灯灭了,医生们陆续走出来。一个医生道歉说他们已经尽力了,只是送来的时候已经太晚了。他的肺部被一根折断的肋骨刺穿了,他的呼吸几乎已经停止了。他的肋骨还断了好几根。总之,是回天乏术了。林佳喜悲恸的哭声一下子响彻了整个过道,抑扬顿挫的,就像歌仔戏里面的苦旦。毓敏秀抱着她。丁建业盖着白床单的身子躺在床上,从我们中间推过去了。那医生挤过我们,也离开了,没有什么表情。我想大多数医生都是披着救死扶伤的外衣,藏着一颗冷漠无情的心。他说要家属签字。我下意识地跟了上去。我已经完全忘了就在白天,在那个小小的房间里,我们已经签下了离婚协议。我三笔两笔签下自己的名字,没走两步,又被那护士叫住了。那是一个小个子护士,站在护士站后面垫着脚尖才略微探出点身子。 “你们到底谁才是死者的家属啊?怎么两个名字不一样?” 她递给我两张纸,一张病危通知书,签字的是林佳喜;一张死亡通知书,是我刚刚签下的。我一时语结,只支支吾吾着“我……”,那护士以为我说的是我才是丁建业的家属,又问:“那这个林佳喜又是谁啊?不是家属怎么可以冒签病危通知书呢?这是要追究她责任的。她人呢?”说着从我手上夺过通知书,嘴上不耐烦地啧啧两声,就要走出护士站。 我忙拦住她,“她才是死者的家属,是我签错了。”我实在找不到更合理的理由。 “签错了?”她挑眉望向我,又不耐烦地责备,“你这人怎么回事啊?吃饱了撑的,这怎么能签错呢?这是可以随便签的吗?”埋怨完了,将那张死亡通知书上的字狠狠划去,命令道:“叫死者的家属过来签字!” 我只能灰头土脸地往回走。毓敏秀已经扶着哭做一团的林佳喜走过来了。两个孩子亦步亦趋地跟在身后。她们已经忘记了彼此的嫉妒和不快,在痛苦的环境里结成了联盟,虽然那小女孩仍紧紧地保护着那两个一模一样的木雕。 “他们说要家属签字。” 毓敏秀和林佳喜震惊地抬起头看我,怔愣了一会,又同时低了下去。林佳喜吸了一下鼻子,从我身边走了过去。 太平间里很冷,冷气嘶嘶地向外冒,像从夏天一步走进了冬天。林佳喜走得很慢,几乎是一步三打抖。她慢慢地在床头的吊牌上寻找丁建业的名字,在他床前停下来。他身上盖着白床单,上面有斑斑点点的血迹。他身子的轮廓清晰地凸显了出来,只是有些地方扭曲了。他躺在一大群白床单中间,那么毫不起眼,那么冷清。 死亡是人生的一项必修课,总有人得天独厚处理得慢斯条理,总有人略有欠缺以至于匆匆忙忙奔赴,也有些人可能连想都没想过,人就死了。我的手始终有些颤抖,空气有些凝重,带着凉凉的死亡的气息。法律意义上,他的死已经与我无关。可我记得,曾有一年夏天,我们曾经很近很近地靠近过死亡。我们躲在厚重的木门后面,却觉得自己无遮无拦。他牵着我的手,曾经给过我一种叫做安全感的东西。在以后的岁月,他曾经想好好地爱我,只是我辜负了他。就为了这点恩情,我想我应该送他最后一程。 林佳喜颤抖地掀开盖着他的白床单,只到他脖子的位置。他的右眼眶撕裂了。右颧骨有擦伤。额头上有伤口,头发上粘着一些血迹。除此之外,他还是跟过去一样,只是脸色变成了暗青色。她没有再掀下去。我不能想象肋骨断裂刺穿肺部是什么场景,是不是像建筑物的框架轰然倒塌露出钢筋水泥样的支离破碎,我不敢看。他的一只脚露在外面,分开的五趾僵立着,就像被什么东西冻僵的五指。 林佳喜的声音从轻轻的吞咽声慢慢变成了压抑的流泪声,再变成抑扬顿挫的哭叫声,带着一些喃喃自语似的咒骂,就像歌仔戏的苦旦连带着唱词一样。我突然不合时宜地想她唱苦旦应该也会和她的小旦一样出色。我猜她可能会像那些撒泼的女人一样疯子似的冲上去揪着那人的手臂摇晃再摇晃,叫嚣着还她的丈夫,哭喊着他猪狗不如,害她失去了生活的支撑,还应该抱着孩子头发散乱地跌坐在地板上,以博得大家的同情。那个愣头愣脑的查甫郎,还青涩地只能用反叛和假装坚强来伪装自己的勇气,还可以通过眼泪博取同情和金钱。但她没有那样做。大概不是因为她仁慈或者矜持,她只是没有立场而已。 我平静地走到门口。毓敏秀抱着丁惜看着我,只是静静地看着我。丁惜趴在她的肩头睡着了。她还不懂得死亡,不懂得有些失去一辈子都不会再遇上了,甚至对父亲的概念都很模糊,就像她曾经对桌子说对不起一样,她甚至以为所有人的父亲都叫丁建业。那个小女孩站在毓敏秀的身边——林佳喜不让她跟进去。 走回家的路似乎很漫长,路灯忽明忽暗,把我和毓敏秀的身影拉得细长细长,就像多年前我们曾肩并肩走到村外采艾草一样,只是肩头多了一个脑袋,一点点重量。朔风紧起,夜越发冷了。若是往常,若放诸在任何一个人身上,只怕没有一个女人能平静地谈起自己丈夫的婚外情,只怕也没有哪一个女人能平静地听另一个女人谈起家弟的婚外情,只是因为这段情牵扯了太多的人,而我们都牵扯其中,甚至是罪魁祸首,又刚刚经历一场死亡的洗礼,所以毓敏秀也就平静地听我讲完了林佳喜的事。在夜色忽明忽暗的掩饰下,我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袒露自己的内心,以一个局外人的口吻讲诉自己的故事,自己身处的是是非非里,好像借着丁建业的死,我的爱情终于见光了。 “有时候想想,人可能是这世上最脆弱的生物了。一场小感冒,一次粗心地过马路,都有可能随时丧命。在死亡面前,可能我们才会发现我们曾经的执着、贪婪、恋恋不舍、期期艾艾,甚至是痛苦,在死亡面前都显得那么可笑,多么微不足道。” 可能即将离去,也可能是赤[裸裸地面临死亡,我的话一下子收不住,便絮絮叨叨开了。这三年,我们日日相对,却没有这样贴心地说过话。 “在花莲的时候,我在一堆废墟中找你。那些尘土不断落在我脸上,天空很暗,我什么都看不清,可是我知道我必须找到你。我很害怕,我害怕就那样和你天人永隔。我还什么都没和你说,我还没看够你的样子,我怕我还记不住你的脸,我怕不知道下辈子该去哪里找你。” 丁惜安静地沉睡在我的肩头上,挡在我和毓敏秀中间。我没有打算将她调转在另一个肩膀。可能没有她的阻隔,我也没有勇气说这么多话。我的余光扫过毓敏秀,她没有看我。她低着头,看着前路。灯光照在她 分卷阅读82 分卷阅读82 分卷阅读83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83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83 脸上,一片明灭。我接着说下去。 “幸好后来你又回来找我了。那时候我以为你懂得,可惜命运的脚步太快了,我什么都来不及说,静男静贤就来了。再后来,你生下她们的时候,我在急诊室门外等了整整一个晚上。那是我这辈子度过的最漫长的时光,我数着时针的滴答声,数着地板的裂纹,数着窗台上的死苍蝇。我寻找一切可以转移注意力的东西,其实我什么都看不清,我的眼睛里全是红色。那时候我害怕你再也不会出来了,我害怕他们对我说已经尽力了,我连哭都不敢哭,但我还是流了很多泪。” 我在自言自语。周围静静寂寂的,只是偶尔踩到路上的树枝会发出一声断裂的声音。路上两个模糊的影子在平静地向前移动,越来越靠近家门了,我不免自嘲地笑了笑。还在祈求什么呢?期待什么呢?最后我平静地下了结论,“不过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话音刚落,我整个人就落在瘦弱的臂膀里了。丁惜受到骚扰,轻声咕哝了一声。夜静极了,我的眼泪毫无预兆地落了下来。心里充满了悲痛,是悲痛,不是幸福,像骨子里积攒的悲痛一下子全都袭向了我的眼眶,痛遍我四肢百骸。这个幸福的讯号,像一条附骨之蛇,迅速地游遍了我的全身。我不知道这一抱意味着什么,我问都不敢问,我害怕我一问,这幸福的幻象就散了、灭了。她身上的温度隔着丁惜之间的缝隙传到我身上,挡住了些许寒风。她只是抱着我,没有说一句话。我只是由她抱着,任凭脸上泪如雨下。 ☆、第 63 章 丁建业的丧礼,让我想起多年以前曾在父亲的书房里读过一本大概叫做《如是我闻》的书。当时并未能深刻地理解禅宗和红尘,只是觉得这句话莫名的美好就随手翻阅了,看完才知这句充满禅味的话竟是写一个明朝歌妓的故事。秦淮河畔,夜夜笙歌,纸醉金迷,有多少文人墨客流连温柔,献身温柔,最后葬身温柔。家财万贯也就罢了,只可怜有些最后连个像样的坟冢都没有,只落得几个妓[女合资送葬,不免可怜、可悲又可气。这比喻不甚恰当。丁建业并不风流倜傥、满腹诗华,我们——我,林佳喜和毓敏秀亦都非妓[女,只是结局凄恻得有些类似——都没有一个名正言顺的女人为他立碑。我,已经成为历史;林佳喜,还生活在遥远的不可能的将来;毓敏秀,也早已不是丁建国的妻子。于是尸体在医院停留了两天,等丁建国回来主持大局了。 这几年丁建国时有回来看望静男和静贤,只是两个小孩子怕生,对他并不近乎,渐渐地他也就慢慢冷却了愧疚,回来的次数越发少了,我连最后一次见他的时间都完全忘记了。他仍穿着西装,面色红光,想来这几年该生意兴隆,算得上真正的“三中(中年、中产、中庸)男人”了。没有人和他说林佳喜的事情,他只当她仍是戏班的一份子,可能曾在某次闲聊中听王玉桂说起是丁建业认的干妹妹,也就当妹妹那么待着。毓敏秀没有和他说话,不鼓励也不阻止静男静贤和他说话,非回答不可的时候也只是用最简单的话语陈述最完整的意思,她待他就像她曾说的那样,喜丧嫁娶,各不相干。 因为已经找不到地方下葬,就选择了火化,但这终究与中国传统几千年的丧礼别有不同,王玉桂白发人送黑发人更是心有不忍,便在殡仪馆租赁了礼堂进行告别仪式。丁建业的仪容被简单修复过,血迹清理了,看上去就像只是受了一点轻伤,只是他的脸毫无生气与血色。有三三两两远方亲戚或者熟人陆陆续续来吊唁。王玉桂心下悲凉,落泪不止,在人们充满悲伤的劝慰中只是频频点头和频频摇头。所有人的脸上都带着对这个年轻生命逝去的哀婉,只有静男、静贤、丁惜和林佳喜的两个孩子,这几个未谙世事的孩子,在众人的哀恸中玩得不亦乐乎——平时没有这么多玩闹的小伙伴,学校里多是一些没有陌生的同学,也没见过这么多人、这么大的场面,就连绑在胳膊上的黑纱都充满了新奇和玄妙。至于躺在那里的丁建业对他们而言,大概只是睡着了吧。 我又见到了马夫人。她穿着素黑的外套,面无表情地走进来,表示哀悼。她似乎没什么变化,还是那样的美艳动人,只是脸上没有化妆,没有了色彩的遮掩,看上去真实了许多。她来到我们面前,表示关心,然后平静地坐在一旁观礼。没有人和她一起,她似乎也不认识任何人。陆陆续续有人进来,甚至丁建军和徐红也闻声来了,我忙着答礼、谢礼,等再在人群中搜寻她时,她不知何时已经离开了。毓敏秀跟着不见了。我的心没来由地慌乱了,那个黑夜里的拥抱像梦魇一样紧紧地攫住了我,可随即又觉得自己实在好笑。所有的故事、所有的情节、所有的对白、所有的感情都是我臆想出来的,她何曾说过一句爱我、需要我或者留下来的话。这大概就是爱吧,因为只有爱,才能自动的弥补所有的缺憾。因为爱,才忽悲忽喜患得患失。可是这爱,如今已化成了缺憾本身。梁山伯爱祝英台,大概也只是梦一场。 丁建业的一辈子就这样到头了,可能都遗憾都算不上,因为他走得那么匆忙那么仓促。心里怀着太多太复杂的感情,以至于我怎么也整理不好自己的思绪,就任由它放浪着、游荡着、乱麻似的在脑海里揉做一团,一切俗物都交给毓敏秀和丁建国去处理了。宾客并不多,一两天之后基本上再没人来了。丁建业的尸体火化了,一辈子就这样过去了,最后连一抔黄土都没有。之后,丁建国和这个不幸意外的肇事者、那个桀骜不驯的年轻查甫郎的父亲交涉了几次,达成了一百万元赔偿款的协议。根据法律,丁惜作为丁建业唯一的继承人,我作为丁惜唯一的监护人,这钱顺理成章地到了我的手里。我拿着那张略比手掌大的卡片,只觉得沉甸甸地仿佛要压垮我的手臂。它是丁建业的生命,是林佳喜的两个孩子可怜巴巴望着我的眼神。法律不承认的事情太多太多,但我们却不能因为法律不承认而否认它们的真实存在。这不是怜悯,也不是清高,更不是假装高尚,我只是在赎我的罪孽。于是丁建业的生命价值在我手下被分成了三分,我只为丁惜留下了三分之一。 丁建国又走了。走之前,他和毓敏秀聊了一段时间,大概是商量王玉桂的问题。经过这件事,她似乎更老了,更沉默了。她不愿意和我说任何一句话,见到我的时候甚至连眼皮都不愿意抬一下,那天晚上,她大概什么都听得清清楚楚了。但是她不愿意离开戏班去跟丁建国安享晚年。无论这里有多少不开心的事,它始终倾注了她一辈子的心血,是她和丁永昌一点一滴亲手建立起来的,丁永昌不在了,她更不能眼 分卷阅读83 分卷阅读83 分卷阅读84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84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84 睁睁看着戏班没落、毁灭。但是她太老了,已经将近古稀了,双鬓斑白,牙齿脱落,就连只是平日的三餐温饱就已经精疲力尽了,她便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了。 丁建业走了之后,戏班的丑角再次空缺了。二线三线的演员,终究少了点丁建业的诙谐。明叔也早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告老离开戏班了。现在的世道,歌仔戏式微,父母一般都不再愿意把孩子送到戏班来,何况就算有好的苗子,也还需要时间才能练成角儿。这又不知要到猴年马月了。毓敏秀首先想到了林佳喜,这个老资历的戏班小旦,一来就能上手的现成人选;加上一个寡母带着两个不谙世事的孩子,生活总要有着落,在这凉薄的世上,总要相互扶持才能走下去,而且她身份特殊,回到戏班相互扶持度过困难,似乎也是理所当然。毓敏秀没有居高临下地说收留,而是说戏班需要她,希望她们能相扶相持。林佳喜在毓敏秀的挽留下回到了戏班。 因了这个理由,又一再搁置了我离开的念头。我不忍心她低声下气求别人回戏班,而我却要置她于举步维艰的境地。这个叫做民乐社的民族歌仔戏班好像一鼎带着魔力的熔炉,所有人靠近它、走进它,就会被它吸纳,纠缠在一起,炼造成一颗叫做命运的丸子。我如此,毓敏秀如此,林佳喜亦是如此。我和林佳喜是别无他择,从我们的十五岁(或更早的时间或稍晚的时候)开始,我们每日只会练戏、演戏、做戏,除了歌仔戏,我们什么都不会。我们的生命已经与歌仔戏班联结在一起,祸福与共,同生同死。也许有过离开(正如我千里迢迢奔赴台北找毓敏秀,正如毓敏秀结婚了,正如林佳喜的不辞而别),但终究都回来了。我们又聚在一起,在这个充满了诡异、痛苦又紧紧联系着爱情与幸福的地方,大概就是人生的泊岸了吧。她拉着一个大箱子,那个大男孩子拉着那个小姑娘,再次回归了我们的生活。兜兜转转,最后剩下三个同命相怜的女人,支撑一个频临危境的戏班,养育五个孩子。 毓敏秀为林佳喜的入伙准备了一顿家宴。饭桌上,林佳喜拿出一个木雕——跟丁建业出事那晚,那小女孩拿着的一模一样,只不知是另买或者就是那其中之一——送给丁惜。她哄丁惜说丁建业因为突然有事离开,没来得及送她礼物,又怕小丁惜等得着急,就托她送给她了,希望她喜欢。丁惜当然喜欢,虽然没有她说的比这个更大、更好、更漂亮,虽然不是丁建业亲手送给她,但有一个就已经足够了,证明她真的有,她真的没说谎。她高兴得从林佳喜手中接过木雕,还不忘糯糯地向她道谢(她修养一直很好),然后看向丁子妤(那个小女孩)笑了笑。丁子妤沉着一张小脸,看上去似乎不太高兴。丁子涵是这五个孩子里面唯一的男孩子,似乎桌子上的美味对他来说更有吸引力,便只顾着大快朵颐了。命运多舛的戏班,自此便更换了丑角。 ☆、第 64 章 丁建业离去之后,王玉桂的身体越来越差,相继患了腰间盘突出和胃炎,加上年轻时候演戏遗留下的一些小病患,没过了一年,便离世了。一九九四年初冬,仍是一个下着连绵冬雨的季节,她似乎感受到自己即将离世,早早叫了丁建国回来——那晚之后,她与毓敏秀之间也有了一条看不见的隔阂。虽然毓敏秀一样尊敬她,她也一样很喜欢毓敏秀,毓敏秀仍像过去一样兢兢业业为着戏班和孩子,没有半点出轨的症状,但有些东西毕竟是不见了。 丁建国回来住了大半个月。不下雨的日子她便叫丁建国把她房里和杂物间的东西整理出来,细数着他们兄弟的小时候,说着说着又不免一阵落泪。丁建国便劝她慢慢来,但她毕竟都坚持下来了。就在戏班大院的一个角落里,偶尔路过的时候能听到她低低的声音传来,中间隔着一段长长的可能是回忆可能是休息的间隙。丁建国小时候用的书包,丁建业小时候穿的衣服,就连后来收养了丁建军,他第一次来到戏班穿的那件寒酸的破旧的衣裳她都还留着。她回忆说丁建军刚来戏班的时候很胆怯,总是沉默寡言,吃饭永远坐在最不显眼的角落。后来有一次他不小心打碎了祖师爷的塑像,这在戏班是很大的忌讳,他吓得躲了起来。她和丁永昌找了半宿才在杂物间里找到他,他蜷缩着身子睡在一个大麻袋里面。丁永昌又心疼又无奈,抱起他的时候他还在睡梦中吓得直哆嗦。那之后,丁永昌就疼他多过疼自己亲生儿子。只是他这懦弱怕事的性子大抵是一辈子都改不了了,遇上强势的徐红之后就完全处在被动的地位,到丁永昌离开了都还没有翻身。 越想着往事,心下感慨越盛。风很大,身上的风衣到底不太有作用。冬日的阳光仿佛也总带着点阴冷。她仍坚持着说下去。她说因为要爬上一段很窄很陡的楼梯,那杂物间平时几乎没有人去。可偏偏,她的这几个小兔崽子都很喜欢那个地方。她说到这里,慈爱地爱了丁建国一眼,拉着他靠近自己。她的手枯槁、干涸,像秋天的树皮。她伸出手在丁建国的眼角摸着,感慨着说丁建国七岁的时候很好动,明明三令五申不让去杂物间,却还是领着只有三岁的丁建业要去探险,结果在那陡峭的木梯上没站稳摔了下来,在左眼角留下一道疤。那伤口要是再向前半公分的话,左眼可就瞎了。她记得那天他哭着来到她面前,满脸的血,满脸的红色,她慌得不知所措,拿很多卫生纸按着,到了医院血终于止住了,只是留下了一条疤痕。没想到随着年龄的增加,那条疤痕也跟着增加,幸好是在眼角的位置,看上去并不明显。后来,那个杂物间便彻底废置了,只有她一个人有钥匙。她是个节俭的人,平时偶尔剩下来的饭便晒干了收在里面。再后来,开始闹大饥荒了,他们就靠着那点剩干饭度过了最困难的时期。 她确实曾经有过一个女儿,算起来那孩子还是丁建国的姐姐,只是生下不久就夭折了。她还曾到庙里请师傅测算过命。师傅说那孩子是女生男命、天生福薄,若是生在富贵人家,尚且好养活一些,只是生在戏子之家,便贱如草芥。倘若能活到三岁,自可福寿双全。她一直对那句“若生在富贵人家,尚且好养活一些”耿耿于怀,觉得是自己为人不够成功,才致使她女儿过早离世。幸好后来丁建国和丁建业都是两个男孩子,也就免去了这个顾虑。 丁建业从小就是调皮捣蛋的主儿。结婚以前,她总是叫他幺儿。在她眼里,他始终是她的小精灵调皮鬼。在学校里偶尔捉弄捉弄同学犯点小错,在舞台上演个古灵精怪哗众取宠的小小丑角,就好像所有的小孩子都会这样,始终是无伤大雅的。而她,也只是像所有母亲一样,宠溺他罢了。她记 分卷阅读84 分卷阅读84 分卷阅读85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85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85 得有一回他不知从哪里抓来一只小田鼠放在一个女同学的课桌里,惹得那女同学怕得直逃,仓惶间被课桌勾坏了校服。他被老师问了责,最后她只得赔了人家校服的钱,还点头哈腰地作揖道歉。回家的路上,他向她解释说只是看不惯那女孩子平时的娇气想捉弄她一番罢了,却连累了她。这世上我们看不惯的事情太多了,我们能左右的事情又太少了,但随着岁月的流逝和阅历的增长,会拓宽我们心的尺度。那时候他好像是国一,像是一个小小男子汉了,却还在她面前潸然落泪。自那之后,丁建业似乎懂得了她的委屈,对人处事也有了很大收敛。可能这也让他意识到自己与校园那种中规中矩的氛围格格不入,便早早回了戏班帮忙。他没有读过很多书,不懂得很多道理,所以他做错了事,始终是她这个母亲没有教导好。她说着,眼泪一颗颗从那双干涸凹陷的眼睛里滚下来。 “现在的人生活得太幸福了,都不懂得珍惜。只有在鬼门关走过的人,才会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以前的人,每天都只想着如何让自己的家人三餐温饱,如何让自己的孩子上学校学知识,如何有更好的生活,从来没有多余的功夫想到自己,想什么所谓的爱情,一辈子也就顺顺当当这么过来了。虽说也有过小打小闹,也有过不开心,但哪对夫妻不是这样的呢?家始终是家,始终还在那,没有散过,临了临了想的也全是彼此共同患难的日子,念的都是彼此的好。而你们这些自鸣为先进的现代人,享受着最先进的科技,什么都有了,实际上却是最匮乏的人。你们连爱都不会,还如何枉论幸福。”她说。 在一片熊熊大火中,她结束了她的回忆,之后安静地离开了。她走得并不痛苦,甚至是从容不迫的。她叮嘱丁建国将她的尸体带回梧桐镇,和丁永昌合葬在一起,就像在简单交代她要回娘家住几天似的。她说她只有这点要求,若是往后繁忙,春秋二祭大可不必理会,她不会怪他,因为想她不被任何人打扰。她说这话的时候,已在弥留之际,听来隐隐带点怨气,又那样坚决。丁建国劝慰她不要多想了,放宽心就能长命百岁,但毕竟人死如灯灭,说走也就走了。我们带着她回到了梧桐镇。在镇外,将她和丁永昌合葬在一起,又将墓穴重新修葺了一番,立上了墓碑。但碑上的刻文再次难倒了我们。仅仅是丁永昌、王玉桂六个字远远不足以表达他们多舛的一生,更不足以概括他们为戏班、为歌仔戏奋斗的一生。于丁永昌而言,大概他最希望人记住的是他对歌仔戏执着了一辈子的热情;于王玉桂而言,大概丁永昌就是她的墓志铭。最后,我们刻上了:这里埋葬着一对为歌仔戏献身了一辈子的伉俪。落款是民乐社歌仔戏班。 其他事情并无任何不同,又确实有些不同了。距离那个含义未明的拥抱,已经过去一年了,她没有任何表示,我亦不敢问,一拖再拖,那种一走了之的勇气好似便拖没了,只是我也不敢再希冀什么了。 ☆、第 65 章 一九九五年,戏班走进了新纪元。台湾和大陆联合举办了名为《春回大地》的大型戏曲比赛活动,夺魁者不仅可以声名大噪,还可以代表台湾的戏曲界到大陆进行文化交流,可谓至高无上的殊荣。毓敏秀认为这是戏班枯木逢春的好契机,不容错过。当然,机会越是难得,竞争就越是激烈,若不拿出点真才实学,只怕就会变成别人的垫脚石了。从得到消息的第一刻起,毓敏秀就马不停蹄地对戏班进行整改了。 首先,一出好戏得有一个好剧本,这是毋庸置疑的。这得倚赖闫振南。事实上,民乐社歌仔戏班和百变小生在歌仔戏领域能够持续不落,全是仰仗闫振南时不时创作的新剧,满足了观众对新鲜的渴求。戏班与闫振南的合作方式仍延续当初的协议——抽取百分之五的佣金,其他毫不过问。这些年,只有毓敏秀一人与他保持联系,外人无从知晓。 其次,戏班的制度改革。戏班从一九八六年年关搬来宜兰至今,已经整整九年了。当初的整改曾经让戏班改头换面,但九年过去了,再没有与时俱进实际上也算退步了,而且当初实行那些改变的人,如今都已经各自归去了。整改刻不容缓,主要分为三个方面进行。第一,是财政。一个戏班的维持需要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所以财政是戏班里面的重中之重,自然理应由毓敏秀掌控。但她要联系闫振南创作剧本,要联系各有关部门商量参赛事宜,还要忙着排戏做戏,还要想着整改戏班方方面面的事宜以及其他大小事宜。一个人毕竟忙不了那么多事情,剧本方面,她交给了林佳喜;财政这方面,她交给了我。她笑着说女人管钱比较在行,以后她要花钱都要经过我的允许才行了,说得好像她已经忘记了自己也是个女人,而我就是她的管家婆。能替她分忧我自是乐意非常,但这不明不白地分忧让我多多少少有些看不清自己的位置。女人始终是女人,不管在什么朝代,不管喜欢的是男人还是女人,不管是谎言还是誓言,都执着地要求个名分,何况我还是个蠢女人。第二,是内务。所谓内务,就是戏班一干人等的吃喝拉撒睡。事情多而杂,而且毫无头绪、毫无规律,自然也是吃力不讨好的活计。这方面不算什么重大事情,反正大家吃苦也是吃惯了,一时半会若得改得不尽人意也是无可厚非,于是毓敏秀提拔了一个新人,名叫于大伟。按照现代公司的管理手法,也算晋升为戏班的管理层,于大伟自然也是非常乐意的。第三,是演出安排。大抵类似于整改之前找戏的活计,但戏班租赁戏院落定多年,早已不需要四处奔走,演出安排实际上就是将戏班所有的曲目列举成表,斟酌演出时间、概率、投入、收益等等各细部因素,分析观众喜好、票价制定、演出最优时间、最高回报,以期得出最优值。当然,这也不是一项简易的活儿,需要时间收集资料,而且需要一定的知识基础,戏班里面似乎能担当此任的人是凤毛麟角,这重任自然而然便又落回她的肩上了。 时光仿佛回到一九八六年,戏班刚搬来宜兰那阵,因为整改或多或少都是对旧制度的一种质疑,在利益上与戏班某一小部分人存在冲突,还有保守派担心整改会让戏班陷入更糟糕的境地的想法,所以改革进行得并不顺利。当时,她还要一面排练着《界牌关传说》,力图打响百变小生的名号,与如今的境地如出一辙。只是如今没有明叔支撑着她了,没有一个人可以给她提供意见了,还可能因为我的关系,她连最后一个忠实的拥护者都没有了——马夫人已经很久再来戏班了。 出于某种愧疚或者心疼亦或者是习惯,我还是主动收集了演出的 分卷阅读85 分卷阅读85 分卷阅读86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86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86 各种事宜。因为这是一项记录调查,涉及方方面面的资料以及对各种资料的挑选、分析,所以等我得出大概结论的时候,闫振南已经把我们参赛的剧本写好了。剧名叫《问情》,改编自《白蛇传》,只是在舞台效果上与传统的《白蛇传》会有很多差别。在传统表演中,白蛇和青蛇出场的时候仍以幻化的人形走路,但是改编之后,出场会引入现代舞的动作,体现出蛇类无骨的柔软感和妩媚感。这一点,得益于她的现代舞基础。当然,得到青蛇的角色后,这也是我需要苦练的项目之一。另外,在白素贞水漫金山寺的环境,虽不能真正的引出水源,但会在舞台背景上稍做变化,引入现代电视剧吊钢丝的拍摄技巧,以达到飘逸俊秀的效果。这些是她在闫振南创作的时候提议加进去的。或许也正是她独立、创新、求异的精神,才促使他们合作了这么多年。 任何美好的蓝图都需要现实的财力、物力为基础才得以建造成功的,所谓不当家不知材米油盐贵,她初初向我们会声会影地描述那副场面的时候,虽然可以想象得到美轮美奂,但实际可行性我和林佳喜仍有所保留。那时,她才想起预算的问题。可她就是这么一个人,言出必行,无论多少阻碍和困难都罢,也是过五关斩六将勇往直前。我心里想着要是在感情上她也能勇往直前该多好,可就是那个含义未明的拥抱,就一再搁浅了我离开的想法,我便又将离开的时间推到了演出之后。 民乐社演出的曲目不算多,但都还算经典,而且每出曲目必有他人所不及之出。《界牌关传说》,将罗通刻画得更加有情有义有血有肉了;《梨花颂》颂扬一个女子坚贞不移地追求爱情,第一次从女性的角度出发,讲述女子的感情问题;《忠义杨家将》、《化蝶》大抵讲述忠孝仁义的同时不忘乎有情,情义交融更贴合人性。其他曲目自不必赘说。分析之下,发现戏班的曲目演出比例可以稍微调整,票价也可稍微上调。那时候距离《春回大地》的比赛还有三个月的时间,只希望能在预算上稍微有些上调,这样就算破釜沉舟最终失败的话,也不至于太惨淡收场。当然,在这个关键时期将票价上调不算是明智之举,但可以有额外的回报——就是如果观看民乐社的演出场次达到一定数量的话,可以得到《春回大地》的免费入场券。这对老戏迷来说,可算是个不小的诱惑。 这当然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三个月的时间,到底还是太仓促了。她到处找熟人宣讲,希望能拿到一些赞助,又不敢太大张旗鼓,因为这毕竟算是商业机密。如果这么好的构思最后因为财物的问题而夭折,尚可原谅;倘若是被有心人剽窃,偷鸡不成尚蚀把米就未免有点得不偿失了。因此,进展并不客观。她经常愁容满面又苦无对策,偶尔和我说起也只是谈到那些有钱人很是看轻歌仔戏这种草根文化,然而越是勇者越是无畏,越是被人轻视她越是要有一番作为。这已经不再只是戏班的兴衰问题,更主要的是能让所有的同仁看到歌仔戏应该走的路,甚至是改变社会上一些人的偏见。她坚持,是因为她坚信她走的路是对的,她做的改变是进步的。我别无他法,便只有将那半成品的调查结果交给她了,只希望能有些微作为。 “这些,都是你做的吗?”她看着我,很惊异。那一沓报告并不算精细,而且时间太短,也看不出什么规律,大多都是我自己的推测罢了。 “嗯。”大概我这辈子最爱的就是她爽朗明媚的笑吧,甚至超过了我自己。我从来见不得她失望,见不得她失落,更舍不得不成全她的梦想,虽然我有时也会忘了她,只记得自己。“虽然一己之力确实薄弱,我想着你以前说过只要是好戏,不愁没有观众。我们以前的宣传尚有些鄙陋,我们可以把看点再重新渲染一番。这只是我的初步构思,还不够完整,希望有所帮助吧。做这些调查的时候,我发现戏班的乐器师傅偶尔也会创作新曲调,如果能让曲调和唱文结合起来的话,应该可以创作一种新的唱法,加到新戏里面,这样夺冠的胜算可能会更大一些。”我说。 她的头抬起来,低下去,又抬了起来,似乎还是找不到合适的话说。我也只是杵在那儿。她犹豫了又犹豫,最终轻轻抱住了我。“谢谢你,阿凤。”她这样说。 我原本应该很高兴的,只是我不懂为何我的喜悦里竟蒙着一股淡淡的哀愁。我怎么都擦拭不净,它渐渐覆盖住她的脸,我最终看不清了。我匆匆忙忙便逃也似的离开了她的怀抱,离开了那里,有时候我甚至不知道自己在逃什么,只是那种不上不下不明不白的感觉,就像上吊的时候卡着的最后一口气。虽然我没有亲身感受过上吊究竟是何滋味,想来也该是极像极像的。我喉咙里卡着那一口气,便也回了一句“不客气”。 ☆、第 66 章 我有很长一段时间都在思考两个深爱的人到底如何相处,那种亲密无间不分彼此的感觉究竟是如何的,心有灵犀到底存不存在,谢谢你和不客气究竟是客气还是见外,但是这些问题似乎没有答案,不能一概而论,也不能通过简单的归纳总结就能得出唯一不变的答案,甚至不能通过事情的累积来达到一种经验似的的结论。然而有些事一开始了就收不住了,于是我便和她重复着谢谢你和不客气,似乎越来越回不去了,我喉头卡着那口气便越来越紧了。 无论如何,戏班按着那份半成品的分析书安排演出,更趋合理化了,更有条不紊了,避免了一些无谓的瞎忙活,时间上对排练新戏也比较充裕。《问情》毕竟关乎整个戏班的生死存亡,而且毓敏秀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物力来做背景布置、投影以及吊钢丝等等舞台技巧上,这一次比赛就显得更加意义重大。好在我演的是青蛇,没有了和她恩爱缱绻的对手戏了,也就不怕在舞台上惊慌失措耽溺美梦了。 一九九五年五月,省歌仔戏协会举办的《春回大地》大型戏曲比赛在台北正式拉开了序幕。表演的戏曲不拘形式,歌仔戏、布袋戏,甚至是皮影戏等等,只要是台湾本地的剧种都一视同仁,只是作为发源于台湾本土的歌仔戏似乎更受青睐,竞争也更加强烈。参赛的戏班不在少数,而一出歌仔戏至少需要两三个小时,于是比赛分三天进行,欣赏完全部戏曲之后再统一评价。为公平起见,评委最后有一次修改分数的权利——避免前期打分过低或者后期打分过高的现象。民乐社的演出在第二天,算是最适合的时间——尚有一天时间对新戏进行审阅改正,也避免了评委第一天因经验不足造成一些评判上的失误。 开始上妆的时候,我看到毓敏秀的手有些不稳,拿着眉笔的手几番拿起放下 分卷阅读86 分卷阅读86 分卷阅读87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87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87 又擦去,反反复复。其实,每一个学戏的人首先学的就是上妆,歌仔戏的妆容还算简单,但越是简单越是对演员技术的挑剔。毓敏秀这么些年早已练得炉火纯青了。我知道她紧张。这个决定,可能会让戏班从此平步青云,也可能从此万劫不复。这是每一个决定者都有的忧虑,但在出场之前,这实非好事。 我轻轻接过那根笔,说道:“我帮你画。” 往常,我很少有这样的机会。小生和小旦的妆容有很大差别,又因是女小生,就更需要在化妆上多下功夫,以期弥补自身女性的阴柔而多带着男性的阳刚。但今天,她是白蛇,我是青蛇,除了脸上白颜料和绿颜料的差别,我是信手拈来的。 她的眉型是剑眉,因一直都是演小生,许久没有修整过了,眉梢很锋利。我要画出柳叶弯眉的感觉,就要修整眉梢,就免不了要倾身靠近她。她的鼻息温温热热的扑在我脖子上,撩得一阵酥酥麻麻的。那双明亮的眼睛蒙了一些时间的尘,眼角有了细纹,常年化浓妆的脸上也不复当年的光滑,只是白皙依旧。我瞥了一眼,便匆匆别开了。那么近那么近的距离,我连对视的勇气都没有。她的额头有一些细纹,梳得光滑整齐的头发在橘黄的灯光下似乎有一根白丝晃了我的眼。我将它拔了下来。 “白头发。”我说。 她从我的手上接过,来回转着圈把玩着,感慨似的唏嘘了一声,“不知不觉就老了啊。” 我的手停下来,不知为何突然就有勇气细细地端详她了。蒙了尘的眼睛,还是很好看。鼻子依然高挺,鼻翼随着呼吸在微微地抽动。嘴唇仍然娇艳欲滴,依稀带着我记忆中的味道。 “没有,你还是和以前一样好看。”我说。 她没再应声。我早已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从那次告白之后,只要涉及感情私事,她全都沉默回应。她已经三十六岁了,我也三十三了,再以后,我们的头发会变白,牙齿会脱落,不知道这样是不是也算白头偕老了。可是倘若一起变老也算一起白头的话,在这个世界上,和我们一起变老的是整个时代的人,又何谓这样自欺?一想到那遥远的以后,我都只能卡着那一口气不上不下地活着,这一路坚持而来的疲惫、无助和荒诞就都一下子袭上了我的喉头。 “比赛结束之后,我想离开这里。”我说。 她的脸倏地抬起来,因为太急速太匆忙,在脸上留下了突兀的一笔。她的眼睛望着我,似梦似幻般。接着林佳喜的声音传来,“时间差不多了,该出场了。” 时间再一次匆匆地催促着我们向前了。 演出的前半场该是极成功的。风采俊逸,眼波流转,特别是加入了现代舞的技巧,使两条从林间来到凡尘的灵蛇逶迤而来、款款生姿,一出场便赢得了一片掌声。白蛇邂逅许仙,两人一见钟情、结为连理自是掌声不断、喝彩震耳欲聋。接着便是端午许仙劝杯雄黄酒,白蛇难却现原形了。为了盗窃仙草救回许仙一命,白蛇免不了要与守护仙草的神仙以及法海和尚有一场恶斗。这是一场武戏。为了更突出舞台效果以达到生动传神的效果,这个情节增加了吊钢丝的环节。虽说吊起的高度不算高,但再加上空中的跳踢双枪,这就十分考验功夫和技巧了。她一出场,便得到了雷鸣般的掌声,但是当白蛇旋身而起,灵动的身姿接着钢索的牵引灵巧地踢开长枪之时,意外发生了。有一把长枪大概是没把握好方向,便直接冲着我飞来。当时我正与四个武生周旋在一起,只觉得眼前一晃,便有清凉的感觉沿着眼角落下。我下意识地用手按住,只觉得冰凉的液体从手背滴落。接着是毓敏秀踉跄地身影疾步朝我走过来,匆匆忙忙地带着我下场了。 “我们去医院。”她说。豪迈地将代表白蛇蛇鳞的裙摆撩起一边,插在腰间。 “你不能走,你走了戏就演不下去了。” “演不下去就不演了,你的眼睛要紧。”她坚持。 “我们准备了这么久就为了一举夺魁,不能就这么功亏一篑。” 她要走,我要留,我们就那么僵持着。身边是铜锣此起彼伏的声音,可我们仿似什么都听不到了。我的手仍按着伤口和左眼,少了一只眼睛,她的身影开始浮动起来,看不真切,如梦似幻般。大概真是梦幻吧,不然我怎么听见她说在她眼里,我就是全世界呢。我怔忡着,脚下却不由自主地跟着她走。 伤得不算严重,没有伤及眼睛。打了麻药,我也数不出到底缝了几针。只记得有一双手飞快地在我眼角穿针走线,而我脑子里想的全是那一句如梦似幻的“在我眼里,你就是全世界。” 从眼角的余光里,我能看到她全神贯注地看着医生缝合。那双薄薄的好看的双唇紧闭着。有好几次,我甚至抑制不住地想确认她刚才是不是真说了那句话。我那么急于肯定它,又那么害怕地不敢求证它,以至于从医院回到旅馆我都还沉浸在如何开口的问题里。 戏班落选了这是毫无疑问的,每个人脸上都透着一股暮霭沉沉,就像在对我无声地指责。就算受伤了,也不必毓敏秀亲自送去医院的,这样的话就算表现不突出,好歹也算有始有终,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虎头无尾。毓敏秀没说什么,只是简单交代事已至此,就放大家一天假可以尽情地游玩,便又不见了。一直到后半夜才回来,好像还喝了酒。 搬去宜兰之后我们就很少参加野台演出了,后来我和丁建业成婚,即使有野台演出我们也再没同宿一屋过了。她推开门看到我的时候有些诧异,微微晃了晃脑袋醒了醒酒,才走到床边,换下鞋子。 “你去哪儿了?”我问。 “去找那几个评委道歉,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重新演一次。”她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倒身睡在床上,双手揉着额头,仿佛醉得不轻。我起身给她倒水泡脚,她很顺从地泡上了。 “那他们怎么说?” “他们说要商量一下,明天才能有结果。如果能重新演一次的话,也是明天最后一场。” “你跟他们喝的酒?” 她轻轻应了一声,又没音了。这个女人不知从何时起就一直担任着男人的角色,不管是台上还是台下,她都是如此担当如此重情重义,只怕她早被生活磨砺得已经忘记自己只是个女人了。我掬起一捧水,缓缓沿着她的脚踝淋下,按摩着脚踝的位置。奔走了一天,脚踝该是极酸极酸的。她猛然坐起身子,想要制止我。 “你躺着吧,我能为你做的也就只有这些芝麻绿豆的小事了。”我说。 “阿凤,你千万不要这么说。你为我做的,实在太多了太多了。” 大概是水温太热,我直觉得蒸腾起来的热气熏 分卷阅读87 分卷阅读87 分卷阅读88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88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88 得我眼睛一片雾蒙蒙的。 “有你在这,我才能做其他事情。”她说。声音很轻,但字字清晰。我甚至能听见她的呼吸变得粗重,大概是喝了酒的缘故。如若只是酒精的作用,那天亮后,酒醒了,我们又该如何自处呢? 很久没有声音,我只是机械地重复掬水敷她的脚踝。那双纤细白皙的小腿,一如当年一样,只是因为练功的原因,看上去更结实了。水渐渐凉透,她提起了脚。我们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 临睡前她查看了我的伤口,带着淡淡酒精味的温热呼吸,以及略显粗重的呼吸声,听来总别有一种想入非非。但我们各自睡去。我背对着她,她的手小心翼翼地越过被子,停留在我的肚子上,隔着薄薄的衣服,散发出烫人的温度。但我们各自睡去。夜静得出奇。 ☆、第 67 章 总算皇天不负有心人,戏班赢得了第二次表演的机会。虽然因为钢丝失误,被迫取消了这一亮点,但总归是匠心独运,增加现代舞和曲调以及其他一些小方面的改进,最终还是独占鳌头,戏班获得了代表台湾与内地进行文化交流的机会。此后百变小生才算真正走出了宜兰,成为了业内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知名小生。 关于那个夜晚,我似乎应该解释点什么,但什么都没有发生。我们各自睡去,也可能我们假装各自睡去。她搂在我腰上的手,散发出烫人的温度。我想起那手下面,是我褶皱如床单一样的肚皮。那些难堪的妊娠纹像一条条蚯蚓,就游离在我的皮肤上,随着岁月的增长,颜色会越来越深。我想着那只手,那只纤细的修长的干净的手,抚摸在上面,就像一只圣手在洗礼罪孽。但是,我还没有足够的勇气坦讳我的过去。我还没有。我们各自睡去。夜静得出奇。我反复思量那句“有你在,我才能做其他事情”。它就像滞在牙缝间唇齿留香一样,我反复咀嚼着。夜,静得出奇。 十月份,我们去了北京。几个孩子都是第一次坐飞机。他们在飞机上叽叽喳喳地谈论着那些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见闻,抑制不住的兴奋。 “我听说故宫晚上有很多飞人,我要去看飞人。”丁子涵说。小小的胳膊做出飞翔的姿势,嘴里发出咻咻的飞翔声。他是五个孩子里面唯一一个男孩子,十岁了。 “不要不要,我要去看圆明园里的孔雀下蛋。金色的蛋。”丁子妤反驳。 静男鄙视地看了他们一眼,说道:“当然是去爬长城了,没听说过吗?不到长城非好汉。我要做个好汉。再建立三个帮。”她九岁。一脸的坚毅。 静贤没有说话。她本来话不太多,倒是这几年跟着戏班偶尔出演娃娃生,也要练习些基本功夫,身体比小时候强健许多。 静男看着丁惜。丁惜才六岁,她是几个孩子里面最小的,又因是七个月的早产儿,看上去更是有些瘦小。静男怜惜地问道:“惜惜,你想看什么?” 丁惜歪着那个小脑袋,想了好一会儿,才道:“男男想看什么惜惜就想看什么。” 静男的脸一下就黑了,她略有惩罚地捏着丁惜的小脸蛋,威胁道:“说了不许叫我男男了,再叫我男男以后就都不带你玩了。” 丁惜憋着小嘴,但还是乖乖说道:“惜惜知道了,但惜惜还是喜欢叫你男男。” “可我不喜欢!”静男大声地反抗,丁惜便再也不敢回嘴了,只低着头,憋着嘴,像受了极大的委屈要哭了似的。静男见状,只得又哄道:“惜惜乖,男男以后再也不凶你了。”这大概就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最后只落得静贤一个超大号卫生眼外加一句“自作孽不可活”。 众人一下子就笑开了。林佳喜宠溺地看着他们。毓敏秀若有所思。她答应演出结束之后带他们到处游玩,去故宫看飞人,去圆明园看孔雀下金色的蛋,去爬长城做好汉,孩子们即刻爆发出一阵欢呼声。在安静的飞机里,有些突兀。有人假寐着,有人看着窗外飞过的白云静静发呆,有人在低低交谈,没有人注意我们,也没有人指责孩子们的欢闹。 关于静男和静贤的名字,当初是毓敏秀取的。静贤的名字倒是很好理解,静,为娴静,女子娴静温雅,是为淑也。贤,作德解,女子贤良贤淑,是为女德。但是静男的名字,我却始终参悟不透。若取男音者,则可有楠,南之乔木,可取坚强珍贵之义;亦可为婻,取义美好,只独独这男者,我思来想去,始终不得解。那时候静男静贤才几个月,我想着只这短短几个月断不能让一个人忘却那背叛之痛的,也就没有问她。时至那时,我都还不知道这男字该作何解。显然对于这个名字,静男也是颇有微词的。一直到后来,静男读到国中之后,嚷嚷着要改名字,毓敏秀才解释了静男这名字的由来。静,与静贤的静一样,为娴静温雅。男字,更简单,一为希冀,希望静男长大能拥有一些男子品德,诸如宽容、担当、责任等等,成为一个独立自强的女人,切莫成为男人的附属;二是告诫,时时警惕静男能慧眼识人,切莫爱错人嫁错郎。彼时静男十四五岁,已略晓得毓敏秀与丁建国之间的一些往事,终于知道毓敏秀的用心良苦,不仅不再嫌弃这男字难看难听,反而生出一股强烈的自豪感,也算是一种慰藉了。此是后话了。 我看着窗外,天空湛蓝,白云近在眼前的感觉,想到几个小时后飞机就降落在北京,我们就要来到那个传说中父亲的生养地,心里也说不上是什么感觉,更谈不上憧憬或者兴奋。这个名为大陆的地方,曾在很多年前处在水深火热之中,被父亲视为家乡。多年以前,他不惜抛妻弃女回去那里,我不知该恨他怨他念他还是原谅他。但到底算心底一个埋藏在心底多年的种子,便在这一刻悄悄地生根发芽了。我不禁要想,那里——那片滋养了我父亲的土地,是不是遍地都是鸟语花香;那里的女人——包括我那个名义上的大娘,是不是特别的漂亮温柔。我是应该看一眼的,应该问他一句,为何他那么狠心。他知不知道一个十岁就没有了父亲的孩子有多可怜,他知不知道悲剧是会遗传的。如果他还在台湾,或许我也会正常地长大成人,我也会和别人一样相夫教子。或许,我不会活得这么辛苦,还要辛苦地延续这个悲剧。他知不知道我的女儿丁惜,六岁了,她像我一样没有了父亲,她像我一样有一个不洁的母亲。肯定有怨的,怎么会不怨呢,怎么能说走就走说算就算了呢。可若说恨他,都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我已是好累了,再没有精力去恨任何人了。思绪就这么漫无边际地驰骋着,这些旧日的时光,好像被谁的手轻轻一扫,又都回来了。那时毓敏秀不知道这些,我从来都没和她说过。 飞 分卷阅读88 分卷阅读88 分卷阅读89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89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89 机降落了之后我才知道这个名叫大陆的地方其实与台湾并没有很大的差别,这里的花不是特别香,这里的人放屁也是臭的,这里的女人也有优雅和粗鄙的差别。这里的一切与别处并无两样。 接待我们的是个女干事,个子挺高,爱穿高跟鞋,走起路来也是吧嗒吧嗒响,一开口就是一片京味儿,眼界高于顶,并没有向我们介绍她的名字,而是叫我们称呼她为刘干事。刘干事好像是个科长级的干部。在这祖国的首都偌大的北京城里,开始我们并不知道科长是个什么级别的领导,大家就都有些拘谨。后来有人说这科长级的大概就是个镇长,就像过去我们走野台演出,镇长亲自接待我们一般。这话一说大家就都放开怀抱了,但又隐隐觉得心里有些不是滋味。过去我们没名气没人气,但走野台演出被镇长接待也不算罕有的事,最辉煌的时候丁永昌与那些个县长镇长也是有把交情的,如今我们代表宝岛台湾跟祖国大陆人民进行文化交流,若是搞得好,那也算一件功在千秋的事,竟然也派一个镇长级别的人接待我们,实在叫人难以接受。再加上那位眼高于顶的刘干事对我们一直爱答不理——安排我们入住酒店之后,就没再理会过我们了——大家心里就有些愤愤然了,是以戏班竟生出一种前所未有的团结,想要为歌仔戏争一口气。这倒也算是错有错着的好处。说是交流,但谁知道,交流之余定然也是要分个高下的,所以团结一致很重要。 拿到节目单的时候,我们才意识到自己有点井底之蛙了。节目单很长,剧种之繁多复杂应有所有,有京剧、昆剧、豫剧、评剧、粤剧、黄梅戏、秦腔、川剧等等,有些剧种我们甚至连听都没听过,其中要数国粹京剧和台湾本地也有演出的黄梅戏最为众人所知,而歌仔戏淹没其中,倒显得式微粗鄙了。那时候我们才意识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歌仔戏采用闽南语唱腔,在这一大片京味儿中,观众能否听懂?可倘若将闽南语转做国语来唱,又势必失了曲调的原汁原味,未免得不偿失了。 “不能长他人士气灭自己威风啊,既然来都来了,管他那么多呢,先唱了再说。”林佳喜这样说。自从她顶了丁建业的丑角之后,说话倒是越来越豪迈了。又许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再无谓那些扭捏矜持,她也是放得很开。 “就是啊,还有一天就比赛了,我一定要照顾好你们的起居饮食,你们就放心训练、彩排,然后一举夺冠就是了。”于大伟应和。 我也认为将闽南语转为国语不可为之,一来两者的表达方式略有差别,若直白转过来不免有突兀之处;二来戏班演员并不是各个都说得一口流利国语,我和毓敏秀算是例外,其余演员大多都是说闽南语长大的,若是临阵磨枪,又不免有些不伦不类了。事已至此,更无他法。最后毓敏秀决定保留歌仔戏采用闽南语的唱法,想要通过纯粹的腔调及感染力打动观众。语言只是一种交流方式,但语言从来都不应构成交流的障碍。 之后我们在酒店里认识了前来参赛的各种戏剧演员,对其他戏剧都有了一些初步的了解。京剧其实是集众家之所长,吸收了秦腔、昆曲、梆子、弋阳腔等艺术的优点,又在北京一地发展了近两百年,才逐渐被视为国粹。秦腔亦为中国最古老的戏剧之一,流行于西北,保留了较多古老的发音,也叫梆子腔。昆曲,有“百戏之母”的雅称,很多地方戏都受过昆剧艺术多方面的哺育和滋养,也被称为百花园中的一朵“兰花”。黄梅戏原是采茶戏,最早源于黄梅一带的采茶歌,是农民自娱自乐的一种文艺形式,因此腔调简单动听,朗朗上口,主要代表作品是《天仙配》、《女驸马》。豫剧以唱见长,唱腔铿锵有力,富有热情奔放的阳刚之气,具有强大的情感力度,代表作是《穆桂英挂帅》。 大家心下恻然,想着这才真真不愧是文化交流,堪称中国现代戏剧史上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亦不敢再盲目狂妄了。 ☆、第 68 章 比赛竞争之激烈自不必赘说。我们对各个剧种都有了一些浅薄的认识,也不再盲目自信,但各个演员都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众人心下又免不了想要一较高下。毓敏秀便告诫大家,既是交流,尽心尽力即可,输赢暂且抛之一边。话说如此,倘若真输得不光不彩,我们又有何颜面面对宝岛人民呢?是以大家心里仍是暗暗较力。 国粹京剧自是实至名归的,一亮嗓就已经艳压群芳。京剧参演的曲目是《霸王别姬》,这本就是一出乱世山河中的英雄悲歌,那英雄失路、美人殉情的故事被演员们淋漓尽致地演绎出来,人们心下莫不凄然,正如诗唱云:“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騅不逝。騅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歌数阙,美人和之,项王泣数行下,左右皆泣,莫能仰视。另外还有豫剧《穆桂英怪帅》和黄梅戏《天仙配》。《穆桂英挂帅》是一出老戏,早被一代又一代的演员精英们淋漓尽致地表现演绎出来,越是老戏,就越难演出戏骨,越是熟谙于心,就越难演出新意。然而穆桂英苍劲悲壮地呐喊出“老太君她还有当年的勇,穆桂英我就无有了当年的威风?我不挂帅谁挂帅,我不领兵谁谁领兵!”的豪言壮语时,全场观众无一不动容,真真就好像置身在那家仇国恨中,想要一举歼灭仇敌报效家国。无论多少年过去了,这一番凌云壮志振聋发聩的宣言,仍在激荡着我们的内心。《七仙女下凡》则是一个脍炙人口的民间小调,只后来又被重新撰写,更名为《天仙配》。《天仙配》的剧情与原来的剧情相距甚大,却似更合乎情理。七仙女嫁给董永不再是玉帝使然,而是私自动情下凡;傅员外亦不再主动焚烧卖身契,而是对董永百般刁难,七仙女为董永一夜之间织成的锦绢仅争得三年长工改为百日,从而凸显去两人情路之坎坷与可贵,这一千古憾事就更令人唏嘘不已。这一刚一柔一忠一情,一如大家闺秀般温润如玉,一如小家碧玉般含情脉脉,虽是不尽相同的演绎方法,表达的却都是千古传唱的忠孝仁义以及对美好爱情和幸福生活的向往。 这一众奇葩瑰丽中,最令我们印象深刻的则要数川剧《白蛇传.金山寺》了,又因讲述的故事与《问情》都改变自《白蛇传》,大家拭目以待之余又不免有些隐忧。《白蛇传.金山寺》讲述的是白蛇仙姑因爱恋桂枝罗汉,被如来佛长期囚禁于白莲池中,但她愈经磨练,愈恨天规无情,于是愤然挣断枷锁,逃得人间来,后来在青蛇的帮助下,与谪贬下凡的桂枝罗汉(即许仙)结为夫妻。法海禅师奉如来旨意,尾随下凡,屡施暗害,直至拆散美满姻缘。为维护纯真的爱情,还击法海之流 分卷阅读89 分卷阅读89 分卷阅读90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90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90 的倒行逆施,白蛇怒显神通,水漫金山,与青蛇一起勇斗凶恶。最后青蛇舍生取义,终于成全了白蛇的幸福。 故事并无新意,但用川剧演来,我们却都是第一次观看。毓敏秀不免有些看呆了,那变脸、喷火、水袖独树一帜,妙语连珠,再加上写意的程式化动作含蓄着不尽的韵味,连那带着诡异腔调的四川方言土语都变成横生妙趣了。这是与歌仔戏全然不同的演绎方式。歌仔戏原是以宜兰地区的落地扫为雏形,吸收了车鼓阵等元素发展而来,虽也带着土生土长的土气,却都以唱调为主,或是生旦对唱,或根据剧情穿插有丑角的插科打诨制造笑料。文场的丝竹乐器与武场的打击乐器则与京剧相差无多。 见她怔愣着出神,我犹豫了片刻,伸手握住了她的手。彼时她脸上已经画好了妆,身上穿着那件晶晶亮亮的白蛇装。不知道制作组作何想法,竟把《问情》安排在《白蛇传.金山寺》之后,时间紧迫得让人们喘口气的机会都没有,只怕我们一上台,高低优劣便立见分晓了。 “别担心。”我说。是她告诫我们是非成败抛之一边,却不想她才想最紧张之人。 她回我一笑,“倒是让你笑话了。” 我不知再说什么话,只望向那舞台上,端地一看只见一人水袖一扫,已是换了一副面具,真真是堪称神奇。我便忍不住赞叹道:“川剧这变脸功夫倒真是天下一绝。” “嗯,”毓敏秀低低应道,过了一会,才听她说:“你说倘若把这变脸也引用到歌仔戏里面来,是不是也算一种特色呢?” 我被她这异想天开的想法逗得忍不住笑了笑,“你痴人说梦呢,就说我们这歌仔戏,哪一个没有十年八年的功夫敢上台献丑吗?你看他这炉火纯青的技艺,只怕十年八年也练不出来。更何况,人家凭什么把这看家本事教给我们呢?” 毓敏秀却是若有所思地看着,没有回话,我以为她气馁了,又过了一会儿,只听她又说道:“没试过又怎知不行呢。”说着便往后台走去,不再看了。 《问情》初初上场之时,并没有引起观众共鸣。虽然白蛇和青蛇的出场采用了现代舞的技巧,但观众似乎并没有看懂。人也不多,就纹丝不动地坐着几排,据说好像都是文化局的领导,这本就令我们很拘束,如今就更有些无措了。饶是我之前再怎么舌灿莲花,如今怕也只剩自卖自夸的嫌疑了。因为闽南语的唱腔,再加上歌仔戏独有的曲调从未在大陆开演过,一众领导竟从一开场到第一场结束就那么面无表情地看着,只最后结束的时候爆发出一阵井然有序的掌声。 毓敏秀和林佳喜显然也都意识到了整个问题。 “他们是不是不喜欢我们的戏啊?”林佳喜这样说,“我从来见过有人听戏还能不言不语不笑的。” 第一场白蛇邂逅许仙,雨天借伞的故事虽不是轰轰烈烈,亦没有赚人热泪的桥段,但依我们在台湾的演出经验来说,这时候最起码应有所期待才是,何况我们一直自诩在歌仔戏、甚至是其他传统戏曲中加入现代舞的元素是前所未有的,观众们的冷淡反应着实有些出乎意料了。 毓敏秀沉思半刻,说道:“应该不是,之前的演出我也有看,就算再精彩的剧情他们都没有喝彩过,就只是鼓掌,还是很场面化的那种。” “这可能就是大陆的文化。”我说。 “大陆人也真是奇怪,看戏都这么一板一眼的。”林佳喜感慨道。 接着第二场结亲开始了。了解到一板一眼看戏大概是大陆人的特色,我们也就不再执着与观众的互动了,只在舞台上把自己的看家本事淋漓尽致地演绎出来。果然,此后随着剧情的展开,一直到白蛇盗得药草后,在金山寺苦求不成怒极水漫金山,原本拘谨的观众和评委才完全放开了,爆发出一阵惊呼声,甚至还有几个边角的观众走到台下来,拾取我们的道具在手中把玩。这才是歌仔戏真正的模样,无拘无束,源于生活,融于生活。舞台上的演员们越是卖力地把本性演出来了。 水漫金山为何成为一个转折点呢?其实,真正的水漫金山是不可能的,在台湾的首演中我们采用钢丝将人悬吊高空来体现出白蛇高超的法术,营造出水漫金山时青蛇白蛇腾云驾雾的意境失败了之后,我们就另作他想了。后来,得益于那几个顽劣孩童的启发,毓敏秀提出采用小塑料泡沫球来代替水源。在舞台背景布的上面架设两台高压喷射机,从中源源不断地喷射出小泡沫球,同样达到了水漫金山的效果。这又算另一古典与现代的结合了,可谓与时俱进,独辟蹊径。那时我眼角的伤已经完好,只留下了三针不大不小的缝印,正好与小时候那处伤口参差相对。台湾首演之后,毓敏秀再也没提起这件事,我私心想着她苦寻他法的原因,只怕是或多或少顾忌到了这点。 后来演到青蛇血溅雷峰塔之时,观众们已经彻底被舞台上的情景感化了。传统歌仔戏曲多白少,格律自由。音乐曲调大多都是七字调、都马调、大调、哭词和杂念调等。在青蛇血溅雷峰塔中,我们增加了一种新曲调,那是戏班老师傅随感而发,被我偶然听到并运用到《问情》中的,后来被我命名为“相思调”。最后青蛇倒在血泊中,便是用这“相思调”将那凄绝的唱词娓娓唱来,赚尽了观众热泪。 曾有人认为青蛇是男人,认为只有男人才能有这样一颗包容的心。尽管白蛇不爱他,他却还尊重她的选择。白蛇要找许仙,于是他给他们牵线搭桥。他怕许仙以后会轻信谗言伤害白蛇,就与他约法三章。他一次一次为白蛇做出牺牲,最后献出了生命。当我躺在她的怀中,看着她为我留下感激的眼泪,而那眼里没有一点爱意,我就觉得我像极了那青蛇。当初接下这戏的时候我便觉得这角色像极了我自己。不管青蛇是男也好女也好,他对白蛇的爱是毋庸置疑的,为了她的自由和幸福可以不惜性命。但白蛇与青蛇又是及其相似的,她对许仙的爱也是矢志不渝的,一旦爱上了就是一辈子。 这大概就是命了。 ☆、第 69 章 比赛就在井然有序的掌声中结束了。我们自是没有夺魁,不过倒是起到了文化交流的作用。有几个其他戏剧的演员觉得《问情》中现代舞、高压喷射枪的应用很是新奇,赛后又热情地邀请毓敏秀参加了交流。 我们在北京逗留了几天。一来这对我们来说实在是一次非常难得的机会。对于日日演戏做戏的人,出门一趟并不容易,既然来了就应该趁兴好好观摩观摩。二来比赛虽然没有夺冠,但观众们不由自主的掌声及情不自禁的融入剧情对我们来说已是一种承认。我们代表着台湾戏剧参加这次文化交流,不 分卷阅读90 分卷阅读90 分卷阅读91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91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91 论结果如何,都可以预见民乐社歌仔戏班和百变小生这个名号在一段时间内定会声噪一时,也算是达到了理想的结果。毓敏秀需要时间好好考虑戏班的发展,我也需要时间好好考虑我以后的路。之前我几番想离去几番被搁置,如今一切尘埃落定了,也是时候做个了断了。还有我的父亲,虽然我不知道他如今身在何方做着何事,但我仍想亲眼看看这片令他抛妻弃女的土地,究竟有何神奇之处。 圆明园的孔雀并不会下金色的蛋,这令丁子妤非常失望。我们站在那座大院门前只看到一只美丽的孔雀走来走去。据说那院子当年是皇帝为心爱的贵妃专门修建的,只供她观赏孔雀专用。如今美人早没了,徒留下这孔雀在这来来去去。故宫晚上也没有飞人,不过丁子涵倒没有很失望,想来以他的年纪也能知道那种电视里看到的黑幕中飞檐走壁的英雄时代已经过去了。林佳喜给他买了一把仿制的宝剑,他便佩在腰间咻咻地穿梭人群中,口中还时不时地大喊要行侠仗义。静男和静贤也各有一把。几个孩子玩得不亦乐乎。 那时正是大陆国庆之后不久,周围还呈现一片喜气洋洋的余兴。我和毓敏秀、林佳喜走在广场上,身边是孩子们幸福的欢呼声。毓敏秀时不时地告诫他们不要乱跑,小心跌倒,不要伤着别人。在这样的大城市里,在这种雄伟壮观的建筑面前,人们很容易感染那喜气洋洋的气氛,进而生出一种豪迈和激昂来。我许是受了那气氛的感染,竟忍不住大喊了一声,冲进了广场中央。林佳喜大概是以为我疯了,孩子们怔愣地看了我一会儿,便又欢呼开了。毓敏秀先是静静地看着我,随后像我一般竟也大声喊了起来。入夜之后的天安门,似乎别有一种风情。 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我们只是小小的戏子。在这里,没有人认识我们,没有人介意我们是谁,也没有人以异样的眼光看我们。我想这就是陌生的好处。因为陌生,一切都无拘无束;因为陌生,一切都可以肆意妄为。但是,我们拥抱、没有深吻,我再不敢冒昧打搅这片宁静,我们只是看着彼此,笑着,欢闹着。在这里,我们只是小小的戏子。 隔日我们去爬了长城。几个孩子很是兴奋,每个人肩上都背着一个小小的背包,还在酒店里就已经开始嚷嚷开了。来到长城脚下的时候,他们就更兴奋了。远远望去,长城像一条气势磅礴、蜿蜒盘旋的巨龙卧在连绵起伏的崇山峻岭之中。游客不少。从只能过一个人的窄小的入口绕上去,我们就算正式站在长城上了。静男很是兴奋,像个假小子一样手脚并用爬在最前面。子涵和静贤紧跟着她。丁惜和子妤心有余而力不足,便只能跟着我们一步一步往上爬。那些石阶,时而宽时而窄,时而疏时而密,走起来不觉得有多辛苦,汗水倒是肆意地流淌下来,顺着脸颊、顺着后背、顺着衣角滴落在那残破的城墙上。山很险,树很青,景色很美。站在烽火台上大喊一声,四周山环谷应。孩子们此起彼伏的叫声在远处遥相呼应。然而那残破的城墙上时有残留一道道深深的刻痕,那不知要残留着多少人的血泪才遗留下来的古迹,如今却被一个个世俗的名字刻得有些面目全非了,又不免令人有些心酸。原本静男也想效仿写下自己的名字,后来被毓敏秀制止了。这让我想起不知在哪见过的一句话,说向往奇迹,就去走那古人从未走过的路,除了脚印什么都不要留下。大概这才是对这些历史伟迹最好的保护吧。 下来的时候山势似乎更加陡峭了。丁惜早已不堪劳累,伏在我的肩头上,而子妤也倒在林佳喜肩头上了。那么高那么陡那么险的山,愣是被我们三人轮流背着她们走下来了。我们一行,只有丁子涵一个男子,且年仅十岁。沿途上家庭同游、情侣同游等三三两两的游客不少见,但三个女人带着五个孩子游长城倒也算别具一格。有时候人的坚强和隐忍能超乎了自己的想象。静男静贤早已累趴了过去,却什么都没说,只一路坚持着回到酒店才倒头睡去。毓敏秀很自然地抱着丁惜睡在她们中间,一一帮她们脱去鞋袜,退去衣服,又倒了热水帮她们净了面擦了脚。其间,她又催着我去洗漱两次,但我都没有动。我就那么静静地看着她照顾三个孩子。最后,她在三个孩子额上分别印下一吻,将被角掖好,才终于坐下来,额上竟出了一层薄汗。 我就那么静静地看着她。她左右扭动着脖子,想必是脖子酸痛得厉害,她又抬手捶了捶。从长城上下来,丁惜似乎就一直靠在她的肩头上。她不过是个女人,比我稍微高一点,看上去比我稍微壮实一点,但她毕竟也只是个女人。她不必如此的。我的手很自然地放了上去。 “我帮你。”我说。 她肩头一僵,按住我的手,说:“不用了,今天你也很累了,早点洗漱休息吧。” “我不累。” 她的肩头这才放松下来。已是十月中下旬了,入夜之后薄凉薄凉的。她的衣服很薄,肩头很瘦,捏上去似乎只剩下皮包着肩胛骨。 我不记得从什么开始我们逐渐形成了这种相处方式。每次出门,我们都会住一间酒店,两张床。毓敏秀会很自然而然地抱着丁惜睡在静男静贤中间。她很疼丁惜,将她视为自己的女儿,和静男静贤一样。每一份礼物都是一式三份,每一个亲吻一式三份,每一声责骂却少一份。我们睡在另一张床上,但中间隔着一个人的距离。除了那晚她有些醉酒,将手放在我腰上将我稍微往她身边一带之外,我们中间始终隔着一个人的距离。那距离,我甚至觉得这辈子都跨不过去了。我明明能够感受到,她很爱我们,爱我和我的孩子,可又为什么要拒我于千里之外呢?难道两个女人就真的不能在一起吗?到底是我太执着了还是她太执着了?最后一次,我想,就让我执着最后一次,就让我再往前迈一步,倘若她还是远远将我推开,那我就远远地走开吧。从此喜丧嫁娶,各不相干。 我的手顺着她的后背滑了下去,环抱在她的腰上。我的头埋在她的颈窝里。我能感受到她的身子一僵,却没有推开我,也没有说什么。 “秀秀。”我说。 “嗯。”她低低地应道,身子还是那么硬挺着。 “秀秀。”我又说。 “嗯。”她还是低低地应道。然后我的泪毫无预兆地流了下来。这一步,我走得太艰难太艰难了。除了这两声低低的呼唤,我再也说不出什么了。喉头似乎卡着许多话,又怕一张嘴就变成了呜咽。我们就那么静静地抱了很久,最后她握住我的手,再细细地掰开我的手指,与我十指相扣,久久她才说道:“很晚了,早点洗了休息吧。” “嗯。”我低低地应道。从她后背离开 分卷阅读91 分卷阅读91 分卷阅读92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92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92 。她的肩膀看上去那么瘦弱。 后来,我们回了台湾。 临行前收拾东西的时候我见她很看重一个小包裹,还亲自带在身上,便忍不住问她是何物。她得意洋洋地对我说我曾笑她痴人说梦,如今她便让我看看什么叫美梦成真。那是一个川剧脸谱,是一个老川剧演员送与她的。我不知道她与那人如何交涉,只觉得这世上原来有很多事看起来遥不可及异想天开,但只要有恒心有毅力有一颗至死不渝的心,哪怕是痴人说梦也可以梦想成真。虽然毓敏秀没有真的和川剧师傅学会了变脸,但我却真真正正赢得了美人归。我说这话的时候,飞机正在返航,窗外是湛蓝的天空矮矮的云朵,身边是孩子们的欢闹,而我与她十指相扣。那是我们认识的第十六个年头,终于在一起了。皇天后土为证,十指相扣,我便再也不松开了。 那一年,我刚刚三十四岁。毓敏秀三十六岁。 ☆、第 70 章 人的一辈子很长。从我们还在娘胎里孕育开始,这一辈子就开始了。这一个孕育了我们的娘胎,会一辈子都跟着我们,影响着我们。这长长的一辈子中,我们会经历出生、爱恨、离别、衰老、最后死亡。这长长的一辈子,我们都要不徐不疾地走过,着急不得,磨叽不得。我们只能按照它既定地轨迹按部就班地走下去。人的一辈子又似乎很短。当我回首我的过去,我年少的时候,当年觉得过不去的那些坎忘不掉的那些人,就这么悄悄地过去了,甚至当我想回头再看看它的时候,才发现不知何时它早已经模糊不清了。这长长短短的一辈子,我不知我走过了多少,又剩下多少,但长短大抵是无关紧要的,这生命的宽度和容量才决定了人一辈子的精彩与否。 我们回到台湾,世道日渐变好,戏班蒸蒸日上。在我、毓敏秀、林佳喜和于大伟的合作下,一九九七年戏班扩大了规模,开始招收新一代的接班人,真真正正地稳定发展起来了。那时候林佳喜大概三十二三岁,于大伟估计痴长几岁,两人在戏班的合作中培养出感情,重新组成了家庭。我和毓敏秀的感情一直都不温不火的。原因无他,毓敏秀的情路我算是知道得八[九不离十了,但我的过去,虽不能说劣迹斑斑,却始终有些难以启齿。因了这点缘故,我始终觉得我不够坦诚、不够忠实,便一直那么拖着。那时候我们都已经不是十七八岁的少女,身体里早已不再涌动那澎湃的激情,也不再渴望轰轰烈烈的爱情,只觉得就这么相濡以沫、互相扶持已算是难能可贵了。我们一直相敬如宾,毓敏秀似乎对我也无激情,再加上我那褶皱如床单一样的肚皮,更是让我无法对她袒露。我以为我们就要这样过一辈子了,我不愿令她背负上世俗的骂名,只要她心灵上承认我们也能相守一生了,这样一直到林佳喜新婚的那天晚上。 林佳喜是二婚,所以没有大肆铺张,只邀请了班里关系较好的几个同事参加喜宴,算是做个见证而已,与我当年有些类似。喜宴也很简单,就一桌酒席,围坐着几个人。也不知道是戏班太久没有喜事了,还是林佳喜演了丑角之后嘴皮子更利索了,总之在她的劝杯之下,酒桌上几人竟都喝得有些面红耳赤了,我自然也是喝得微醺了。我看向毓敏秀,她仍在与酒席上几位同事推杯换盏,脸上起了一层薄薄的红晕,连耳朵都粉红粉红的。她极少喝酒,更少有喝到微醺的状态,平日里也总是一副雷厉风行的模样,这乍然看上去竟别有一种风情,我便不由看得有些痴了。 酒宴结束,我竟趁着那点酒兴跟着她回房了。不记得是谁主动的,我们开始接吻。先是淡淡的,蜻蜓点水般的温柔辗转,后来逐渐变深、变急。她的呼吸温热温热的,带着一股淡淡的酒香味。她的舌头笨笨的怯怯的,竟还带着我想象中的那股生涩。 如今说起来也是可笑,想我们两人均已过而立之年,也都已经育有孩子,不想在床上竟都如此生涩。她小心翼翼地探寻着我的舌头,在我嘴里笨拙地流连两巡便退去了。那时候我们还不会舌吻。她只是循着我的脖子亲吻到我的锁骨上。我们动情了许久,行动却是很缓慢。然而这一刻我却是等了大半辈子了,又如何舍得不仔细品尝她的味道认真感受她的温情呢?我细细地承欢在她身下,一直到她解开我衣裳的时候我才惊醒过来。我想起这衣服下面是我褶皱如床单的肚皮,那上面还游离着一条条像蚯蚓一样的妊娠纹。虽然我们的吻都还如此生涩,但我们都已非十七八岁的少女了。这身躯,早已不复年轻时的美艳了。我想留给她的那一份干净、清白、纯粹的爱情,早已经脏了。我的手猛然制止了她。 “怎么了?”她问。声音带着动情处的魅惑的嘶哑。 我抓着她的手,一颗眼泪不期然滑落眼角。 “我老了。”我说。 她愣了片刻,才在我唇上轻轻印下一吻,“傻瓜,你要是老了,那我岂不是更老吗?” 我轻轻摇头,“你在我眼里还是像当年一样好看。” “你在我眼里才是像仙女一样好看,就是不经常笑,像个不快乐的仙女。你以后要经常笑就更好看了。” “我从你听你夸过我。” “傻瓜,”她轻轻一笑,“你当我是登徒子吗?看见美女就要夸。” 我突然眼眶一热,油然生出一股想哭的冲动。这赞美,似是等得太久太久了,乍听起来只觉得那么不真实。若真像仙女一样,为何这些年她都不会对我动一点点心呢?若真像仙女一样,为何这么多年她都可以无动于衷?为什么她可以说不要把每个人都想得像我一样?实际上,她不过是害怕我离开而已。在这场爱情的博弈里,我一直处于劣势,我手里唯一的筹码就是离开。这又不免让我生出些许凄凉。我的爱,一直这么卑微。 “你知不知道,我爱你很久了。”我说。 久久,她都没有回话。也许爱这个字,真的太沉重了。于我们而言,或许只要默默的相守扶持就好了,我又何谓奢望太多呢?然后,她紧紧抱住我,说:“我知道,只是生活有太多的不如意了。这世事阴差阳错,又岂容我们简简单单爱或不爱要或不要呢?你真是个小傻瓜。” 我的泪就落下来了。原来,她都懂得。原来,她并不是像她表现得那么不懂。可是,为什么不能早一点?为什么非要到我们人老珠黄之后才能在一起?为什么非要等我这身躯残破成这样才说爱我? 她轻轻地吻去我的泪。 “我老了。”我说。 “我知道。我会陪着你一起变老。” 我转过身,在黑暗中,我看见她的眼睛晶晶亮亮的,大概就像这誓言一样熠熠生辉。 我又说 分卷阅读92 分卷阅读92 分卷阅读93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93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93 :“你知不知道我真的爱你很久很久了。” “我都知道。”她轻轻一欠身,在我额头上印下一吻。 “但是,我还有很多事没有告诉你。”我低着头,不敢看她的眼睛。我不知道该如何坦讳我的过去。许是真的有些老了,身体里那激情退去得也快,她轻轻拉着我往她身边一带,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躺好。她的手横过身体握住我的手,与我紧紧十指相扣。 “是吗?那说给我听听。” 我轻轻摇了摇头,不知从何说起。夜,静得出气。身体里的酒精慢慢退却,我能听到她逐渐平缓的呼吸,很安全。我将头靠在她的肩头上,突然觉得那些过去实在太遥远了。那个犄角旮旯里的小镇,我的母亲,我的父亲,甚至还有江采薇,代表我出身的这一切,都恍如隔世般不真切。那一切,就当是一场梦吧。我伸手反抱住她。 “以后,静男静贤还有丁惜都长大了,我们找个安静的乡下每天晒晒太阳,我再慢慢告诉你好不好?” “好。”她说。 那一年,我三十五岁。故事终于落幕了。 全文完 分卷阅读93 分卷阅读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