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地基佬》 分卷阅读1 遍地基佬 作者:迦蚀 分卷阅读1 《遍地基佬》作者:迦蚀 文案 爱上你,是我的错。 囚禁你,没有选择。 内容标签: 灵异神怪 前世今生 古代幻想 搜索关键字:主角: ┃ 配角: ┃ 其它: ☆、鬼——上部 村子里静悄悄的,被一排又一排的古树围着,像是一个监狱。 伽什进来的时候就觉得古怪,从进来开始就没有听见任何声音,即使还没有发生什么危险,但是…… 看着突然出现的村子,他警惕的将手放到腰间的唐刀上,眉宇间染上一抹杀气。他是来做任务的,可不是想来丧命的。 看着前方有说有笑走着的一群大小姐大少爷们,他罕见的觉得有些烦。啧,太吵了。 不对―― 这不该是他会有的心态。 察觉到事情可能并非想象中那么简单,他也不慌,左右不过一个死字,早死早投胎。但是能活着,谁又想去死呢。 不过是跟老天爷偷命罢了。 像他这种人,多活一天都是跟阎王借的。 说来奇怪,若是以往,他想安安静静的走上这么长时间可是不容易。每天上百起的意外事件让他的神经时刻紧张着。 但是这一次,说不得是吃亏了还是什么,或许,他还得感谢这种安静? 走走停停,一群富二代加上唯一的保镖终于走到了村子的尽头。 那是一座古色古香的宅子,朱色的大门虚虚的掩着,透着点点的光。 危险! 他神色一变,极极的后退几步,唐刀出鞘,横劈而下―― 空的。 缓缓的将刀插入刀鞘。 既来之,则安之。 没什么事还好,要是有谁不长眼的,他自当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又发什么疯”似是看不惯他,那群人不满的抱怨,眼神中是挡不住的厌恶和畏惧。 也是,像他这种疯子,怎么可能让人喜欢呢? 不管那群人的窃窃私语,他径自走了进去。 有风吹过身体,冷飕飕的。那些人虽是怕他,但还是跟了上来,许是知道他不会无缘无故的拔刀,那群人很有眼色的安静了下来,亦步亦趋的跟着他。 前方是一条石子铺成的小路,四周是已经凋零了的树。 “有东西”提醒了一句,但不是太在意,他能感觉到不是针对他,甚至还有一点点的熟悉。果然,在他刚说完,一股黑风就吹了过来,是真正的黑风,卷着不知是什么的杂物和尸体,隐隐的有一股腐烂的臭味。 在大自然面前人总是显得无助,尽管他身似鬼魅,但还是被卷了进去。这风不同于一般的风,竟让人感觉到一种刻骨的寒意。 身后传来一声又一声谩骂,似乎是在怪他将他们带到这鬼地方,随后,骂声渐息,只能听见几声微不可闻的哀鸣。 冷。真冷。 是那种几乎可以将人的灵魂都冻住的阴寒。他渐渐的也有些受不住。索幸他生来命犯七煞,自小便与师傅上山,也是知道这是什么,虽然麻烦,倒无性命之忧。 阴气,古有传闻,乃已死之人自身之怨气。但是阴气又不同于怨气,阴气是纯粹的,仅仅是与与阴灵修为有关,而怨气责承担了阴灵死前执念,往往让人苦不堪言。 而这黑风,就是这阴气的一种在外形式。 阴气他也见过,但是强到这种的还是罕见。而且,这阴气中似乎还含了怨气。 意识变弱,他狠狠的咬上自己的舌尖,来自口中的钝痛和鲜血的腥味让他意识清醒了些。 真是奇怪,他为什么不反抗? 这力量虽强,但是他又不是没遇见过比这更强的,更何况…… 开了天眼,很容易看见这一切的始作俑者,不过是一个有些气候的鬼物,连鬼修都算不上。这般强大的力量,也不知哪里来的。但是这个样子…… 头有点疼,总感觉有点熟悉。 “你回来啦”声音轻轻揉揉,没有一点属于鬼的阴寒。 他面前是一个约莫双十年年华的青年,广袖长袍,端的是君子风范。不过…… 不过是一个执念太深的鬼罢了。 “你答应过我的,你不记得了吗?” 男鬼自言自语,似乎将他认成了另一个人。 他命犯七煞,是天生的天煞孤星,注定了一人在生死的边缘徘徊,不可能会答应任何人任何事,更何况这鬼他是一点印象也无,更不可能平白答应什么事情了。 不过…… “我……回来了”不由自主的张嘴,心口越来越疼,似是有什么要冲出脑海。“不要伤心”他竟不由自主的安慰。 “我就知道你会回来”男鬼笑弯了一双清澈的眼眸。 很可爱。 鬼牵着他走出去,献宝似的带他在这院子里转悠。“阿言你看”他指着一株有些干枯的树枝,枝头有些泛绿。“你回来了,它也要开花了”。 不可能的。这树生机全无,断不可能开花。但他只是看着,不想说,也不必说。一个可怜的鬼,他又怎能断了人家的念想? “放了他们”他素来冷清却并非见死不救之辈,只不知为何刚开始没有想到这些? 那鬼低下头看不清表情。 “阿言是我一个人的”过了很久才听到这一句。这语气,终是像个鬼了。“我是伽什”平静的陈述。虽然不知这鬼有什么过往,但他…… 始终只是他自己罢了。 “阿言……”那鬼的声音听着委屈,但是没有了之前的阴森。抓着他袖子的手好像更透明了。看着他的眼神也好想带了点可怜。 他没有说话,只抬腿走了。他始终记得在他出山之前恩师批字“一生坎坷,害人误己”所以他不能与人亲近。 走了几步不见那鬼,回头发现那鬼竟蹲在地上……这是? 肩膀一抖一抖的,哭了?无奈的摇摇头,斜眼看了看还在阴气中挣扎的一群人,拔出刀在自己手背上划了一刀,以血为引,瞬间就破了那鬼灵之气构成的幻阵。他是会法术的,只是不太想用罢了。 做完了这些方才走回去将那男鬼从地上抱起来,却不料还在滴血的手背竟是被那鬼头舔了起来。 …… “阿言……我很有用,不要嫌弃我”那男鬼认真的盯着他,末了还加了一句“这是你以前交给我的呢”。 他心里觉得好笑,却不忍多加责备。只问他“你等了多久了?”鬼一脸迷茫,恐怕是自己也不记得等了有多长时间了。他只记得阿言说过在这里等他,他会回来,他会……护他一生。 阿言会不会嫌弃他没用?他也不想的,但是他真的是等了太久了啊。 “舒诚,我叫寂舒诚。阿言你给我起的呢” “舒诚?”试探着说完竟是觉得没由来的 分卷阅读1 欲望文 分卷阅读2 遍地基佬 作者:迦蚀 分卷阅读2 心情平静,就好像一生漂泊终于有了居所一样。 “阿言” “嗯” “阿言” “恩?” “阿言” 回头看他。有事? “真好,我叫就能听见阿言的声音,睁眼就能看见阿言。”说着说着声音就低了下去,似是不安一样一直看着他。 阿言他真的不会丢吗?以前阿言就喜欢丢呢,他可一定要好好看着。 春夏秋来,不知不觉以是过了三个春秋。 伽什在这里生活了三年,再将那群大少爷大小姐送走后就一直呆在这里,和一个……鬼。 这三年里他没有问那鬼和寄舒言的过去,和一只鬼在一起生活,一起看日出看日落,一回头,就有一人(鬼)在你身边,不用担心随时随地的“意外”真的……很好。 缓步回来,手中提着好不容易找来的滋养灵魂之物,想必诚诚会很高兴吧。 像往常一样回来,还没进来就感觉到了不对之处。 ……推门,那个一直在等他的人不见了。 第一次黑了脸,煞气挡不住的肆虐,三年不曾出窍的唐刀闪过一点猩红。随处可见的打斗痕迹很容易让人猜到这里发生了什么。 一路追逐,终于在三天以后找到了蛛丝马迹。 豪华的别墅里,华丽的装扮和黄色的道袍刺痛了他的眼。 那群人! 他让他们回去竟是埋下了这么大的隐患! 原本已经被养出了点人气的诚诚奄奄一息的扒在笼子里,笼子上的紫霄神雷符正在一点点消耗寂舒诚的力量。 紫霄神雷符! 这东西绝不是普通人拿得出来的,这字迹是…… 师尊! “阿言,快走,你打不过他们,阿言快走……”越来越冷越来越累,但是还是害怕阿言会过来救他,就像当初一样。阿言,寂舒诚很弱,但是不想拖累…… 不知怎么成了如今这样,看着师尊冷眼以对,看着寂舒诚奄奄一息,他竟什么都做不了。 双眼赤红,诚诚不能再等,在等下去他会魂飞魄散的。“师尊,伽什从未求过你什么,只求……”“放肆!你可知道他会危害苍生,致使生灵涂炭,民不聊生”他的师傅从来都是仙风道骨,何时这样过?他心里明白。但是,三年相处,他忘不了诚诚对他的依赖,忘不了他温润的眉眼,忘不了他为讨他欢心一次又一次的将自己弄伤的样子,更忘不了他依在自己怀里说“要看着,不然会丢”时的样子。 “自你出生起我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但我相信我的弟子不会不知轻重” 他师傅也被他的执着弄的说不出话来,一生就这么一个弟子,他视若亲生。 “你可知道若是让他活着迟早会引来那些杀星,倒时莫说是是你我,就是整个华夏也……” “错不在他”趁师尊走神间将鬼救了出来抱在怀里,感觉到真实的触感方才缓过神来。怀里的鬼气息微弱,他只得将那滋养灵魂的宝贝拿了出来。“阿言”怀里的鬼神色迷离,透明的手指无力的垂了下去。阿言知道,知道他很坏了! “我不是故意的”趴在他男人怀里,攥紧衣袖,就好像这样就没人会注意了。 “我知道”伽什抱紧了怀中的鬼低头笑的温柔。 都说冰山若是融化那必然是极致的美景,伽什的笑更是让见者动容。 南溪子知道恐怕这便是自家宝贝徒弟最后的笑容了。 “我们一起消失,我会陪你,不要怕”他不可能看天下苍生陷入水深火热之中,更不可能辜负他,那便和他一起消失好了。 …… 一切重回平静。 他看见年少的国师言笑晏晏的对着和他长相相同的男子说笑,他看见“自己”向他许诺待到班师回朝定会回来陪他到老。他看见尸山血海,看见一个全身雪白的男子失神的凝视着百万敌军中的黑发男子。看见…… 原来如此。 千年前他是执掌天下的国师,他是战神将军,他救他与战场,恋他与朝堂。他为天下重披戎装,他为救他逆天改命,最终落得个身死道消的下场。他本福运无双,即使成了鬼魂亦应是鬼中之仙,不落凡尘。奈何为等他蹉跎光阴。如今更是成了养鬼的最佳容器,他在一天,世间阴气不自觉的增强一分。他爱他……何错? 他不是消失了吗? “阿言……” “傻子,寄舒言已死,我是伽什” “那……阿什” “恩”。 作者有话要说:  求评论,求收藏 ☆、鬼——下部 伽什是一个骨头架子,一些非人的生物都知道。但是忽然有一天,这个自称骨龙的骄傲自大的家伙突发奇想跑去了轮回隧道。然后他变成了三界六道中最奇怪的生物–人。 压在大家身上几万年的老家伙终于阴沟里面翻了船,非人类联盟准备了豪华的宴会,用最精美的食物和最醇厚的美酒庆祝这个千古难逢的好消息。然后大家聚集在一起,暗搓搓的给那只自大的家伙使绊子。 那只骨头架子是天煞孤星,很好,那么它们就找几个富家子弟附身,雇佣这个家伙,然后肆无忌惮的折辱他,只要一想到那个家伙从云端落到泥土里的模样,他们就兴奋的全身发抖。这种感觉美妙到让它们想要围着宇宙跑十圈! 伽什爱上了一只阿飘,和对方相处了三年。整整三年的时光都没有克死对方,这真是太有趣了。它们请来了伽什这一世的师尊–清虚子。当然,顺便制造点幻觉让清虚子认为伽什可爱的小情人是灾星那只是顺手的事情,别不相信,看它们真诚的大眼睛。让清虚子出手最大的好处就是:如果有一天伽什那个怪物回归本位,它们这些从犯或许不会被特别报复。当然,它们人多势众,一点都不怕。 伽什抱着他的阿飘一起死了。没有被认出来真是有点开心。不过,那个骨头架子死了是不是魂飞魄散了?还真是有点悬啊。总觉得脖子凉嗖嗖的。 十天,二十天,一年,十年,非人生物的圈子里没有听说伽什回来的消息,只是它的老朋友们一天天的都死了,死的挺奇怪的。作为一只势单力薄的非人类生物,看来它要找个地方藏起来,毕竟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嘛。 它到了人间。 它看见了一脸杀气的骨头架子╭(°a°`)╮ 死前的一瞬间,只想说,谁说只有人类有第六感的,它的第六感也很厉害好吗。果然会死在这个老家伙手里。不过,有点羡慕,伽什这种万年老光棍出去一趟就勾搭到了一个小可爱,它这么年轻的非人类怎么就一直单身呢。 伽什抱着舒诚的骨灰,一遍又一遍的擦拭着手中的刀。像是魔怔了般喃喃自语。 “最后一个,等等我,马上就去接 分卷阅读2 欲望文 分卷阅读3 遍地基佬 作者:迦蚀 分卷阅读3 你。” 刀上没有一丝血色,甚至连气味都几不可闻,月光凄冷,刀光禀寒。伽什的身体,整个就像是蜕皮了一般,黑漆漆的骨头被萎缩的肉体包裹着,恐怖骇人。但伽什好像没有察觉,或者说,它知道但是不在乎罢了。 “舒诚,你叫寂舒诚。从此不再是蜀国人,不是蜀国国师,只是寂舒诚。” “阿言?”那个人疑惑的看着他。 “不用知道这么多,跟我走就好。我们在一起,蜀国吴国又有什么关系?” “好”那个人笑了一下,扑到他怀里。 “别闹,自己走。”伽什一动不动。 “抱。” 好吧,抱走了就是我的了,没有我的准许,谁都不能带走。我的人,只属于我。执念深种。 “舒诚,是我的,谁都抢不走。”一个字一个字的说出来,一头骨龙冲破云霄。 ☆、交融中的光和影 神在创世的第六天,看着欣欣向荣的新天地,突然间觉得有些寂寞。他按照自己的模样,用纯粹的光明力量捏造了一个全新的灵魂,他将天空的星辉引下,做他的宠儿的双眸,他给予他的宠儿灿烂的金黄色长发,用自己的圣光,为他的宠儿加上了束缚的六翼。 然后他道:“汝之名,路西,封号,菲尔。统领炽天使。” 天使一族从此开始生生不息。 每个种族都知道,天堂的路西菲尔是拂晓的晨星,光明的宠儿。当他走下天堂的时候,光明为他指路,花儿为他开放,世界的一切事物,为了停留他的目光,都会竭尽所能。路西菲尔,是真正的天之骄子。 神的目光,可以穿透过去现在和未来。他端坐在天堂的第九层,试图创造出和他一样拥有肉体的生命,失败了多次,但当他无意间将此世之恶引来时,却突兀的创造了新的生命,这个生命拥有和天使一样纯洁的灵魂,却也拥有足以与恶魔媲美的污浊的身体。 神无奈,将之放入了伊犁园。 千年一度的天堂盛典开始,御座之右的路西菲尔安安静静的弹奏着竖琴,神的目光扫了过来。并带来了唯一拥有肉身的生灵,神为之取名,弥赛亚,是为圣子。 神有了新的宠儿,为了这个新的生命,即便是炽天使长,也要低下高傲的头颅。 说他嫉妒,其实并没有,他只是厌恶污秽,讨厌圣子罢了。 不承认这个生灵的存在,为此,他被罚落天际。 拂晓的晨星在深渊的底部看着上帝,骄傲的神情从未变过。被黑暗侵蚀的滋味并不好受,他是极致的光明,就注定了会被黑暗伤的体无完肤。完美的容颜上布满了深浅不一的暗纹,九天九夜,要熬过去,何等荒谬。 深渊的力量发出了刺耳的怪笑。黑暗中走出了他的主人。污浊猛的加重,陌生的男人成功得到了一只被震晕过去的天使。 路西菲尔是在地狱的深处醒来的,随手抓了一个高等恶魔,对方告诉他,路西菲尔因为嫉妒神对圣子弥赛亚的宠爱,带领天堂三分之一的天使反叛。最终,由于上帝插手,双方休战。 他想,昨天的那个影子,大概就是这一切的始作俑者了。目标初定,刚踏出奢华的大殿,就被黑发黑眸的他自己惊呆了。 如果他堕落了,估计就是这个样子的,那么对方是? 路西法悠闲地看着他的美人出神,趁机将对方抱回了自己的大床。 路西菲尔虽讨厌污秽,但路西法却是纯正的黑暗。加之路西菲尔作为七美德之首,本也不是会为难别的生灵的天使。故而,两个天使生活的还算和谐。只除了,这只恶魔总想占便宜这个特点。 听地狱的恶魔说,地狱的魔王路西法,喜欢上了一个金发的天使。同吃同住不说,还宠到了极点。 天使们对此笑而不语但是恨得牙痒痒,对于抛弃了他们的光耀晨星,现在的地狱之主,他们其实并不愿意提起,现在对方竟然又勾搭他们天国的天使,怎么让人喜欢的起来。 神对此疑惑了很久,他的本意是让路西成为黑暗之主,平息黑暗和光明的偏颇。现在的路西法……他看不到他的未来。 路西法一个恶魔来到了深渊,无底深渊在时时刻刻提醒他,将路西菲尔同化。不然,他将永远也无法战胜耶和华。同样的,不能被阳光所喜。魔王路西法,黑暗的绝对支配者,阳光都不愿意停留在他的身上。他的生命中,除了无底深渊就只有路西菲尔。 “愚蠢,你还在等什么,你难道忘了你存在的意义了?难道你忘了对神的仇恨?” 路西法转身走了,他特别想现在去抱着他的美人洗眼睛,洗耳朵。 路西菲尔觉得路西法最近看自己的目光有些恐怖,像狼一样绿油油的。他本该还他一个圣光守护,但是不知为何,竟不想动手。 路西法很饿很饿,他本来就是不完全的,需要路西菲尔的力量作为补助,但是他怎么舍得伤害他。路西菲尔是路西法的憧憬,菲尔不知道,当他走下天堂的时候,那些爱慕的目光中,还有一道来自地狱。 想要吃了他,吃了他,吃了他,这样他就不用饿了。 但是他不能。 路西法被光明灼烧的险些毁容,但最终还是成功的到达了九重天。神在哪里等他。 这次会面,我们不做详细的解释。只需知到,后世之中,路西菲尔消失在天使的史册之中,天国和地狱再也不可能休战。 好吧,路西法告诉大家,他们的谈判失败了,神在知道了他的存在后,对于他想要吃了路西菲尔不发表任何意见,或者说,为了光暗的平衡,他愿意牺牲路西菲尔。这样想的话,神就没有用了。 路西菲尔在路西法离开地狱的时候,遇见了深渊,聪明的他在深渊口中知道了他和路西法的关系。 路西菲尔是神创造的第一个天使,其实并不尽然。当初的灵魂本来是两个,光与暗,一个是无暇的金色,一个是漆黑一片。神厌恶黑暗,随手将黑色的路西法扔到了无底深渊。可以说他们是双生的天使,也可以说,路西法的存在是因为路西菲尔。 这是一件理所应当而实际上又不可思议的事。他们本该是彼此的半身,但是因为从出生时就分离,让没有外力帮助下的路西法对他的渴望从一丝丝到不可收拾。嗯……无底深渊客串了一把爱情的挑破者,它在为路西法向路西菲尔告白。好吧,其实路西法一直在告白,只不过他的行为举止过于轻佻,让路西菲尔直接认为对方本身太风流…… 世界上已经有了神,路西菲尔的存在只会使光暗不均造成世界毁灭,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他们同化,但是路西法对待他的半身特别郑重,明明一直在渴望,却非要压抑自己,他说这是爱情的魔力, 分卷阅读3 欲望文 分卷阅读4 遍地基佬 作者:迦蚀 分卷阅读4 无底深渊嗤之以鼻。 知道了一切反而并不好,路西菲尔想要仔细分辨一下无底深渊说话的真伪,但是路西法没有回来,他还在毁容,绝对不会回来让路西菲尔看到。但他不为光明所喜,离开了黑暗就只能去人间,当然,也会被人间的生灵驱逐。还好他魔力强大,不怕! 等路西法狼狈的回到地狱,已经过去了很久,路西菲尔也已经冷静了下来。路西法在路西菲尔倔强而严肃的眼神下临危正坐。然后他打了路西菲尔一拳……他的心情糟糕到了极点,他竟然听到他的菲尔想要被他同化,为了神,菲尔还真是不怕死。但是路西法并不喜欢他的这份无私,他已经身处地狱,他的世界除了路西菲尔一片黑暗,他绝对会好好保护他唯一的光。任何人都不能碰!但是……路西菲尔执着的向他要求。 路西菲尔很无奈,他的半身很不愿意为世界做贡献。甚至在知道了他的想法之后将他关在大殿里,这些天,两个一样执着的人打起了冷战。路西法更是郁气难平,分分钟撕了圣战停战协议,跑到天国又打了一架。战争可以让人冷静,等沾满鲜血之后,路西法冷静了下来。其实同化的方法不是只有堕落,一个魔后的称号也可以让世界规则承认路西菲尔。把自己的半身娶回家,想想还是很激动。 当路西法遇见路西菲尔的时候,大多是不能理智思考的,所以他的求婚被当做了儿戏……这真是一个喜乐见闻的故事。 天堂最近很平静,因为路西法没有发疯又造成新的战争。其实暗搓搓的想,能够为了天使放弃血腥,或许路西法找到了真爱也说不定。想知道对方是谁……可惜去了地狱大概就回不来了。 路西菲尔觉得路西法在逃避问题。明明已经有了最好的解决方案缺弃之不用。还无理取闹的把自己关了起来。 我们只能说……路西菲尔怎么会是路西法的半身,这个思想太纯洁了。没有陷入绝望的人无法理解路西法对路西菲尔的执着,路西菲尔自己也不理解。 通过我,进入痛苦之城, 通过我,进入永世凄苦之深坑, 通过我,进入万劫不复之人群. 正义促动我那崇高的造物主; 神灵的威力、最高的智慧和无上的慈爱, 这三位一体把我塑造出来. 在我之前,创造出的东西没有别的,只有万物不朽之物, 而我也同样是万古不朽,与世长存, 抛弃一切希望吧,你们这些由此进入的人. 这正是路西法一生的写照。但这份凄苦在有了路西菲尔之后渐渐消失,没有人能理解当路西菲尔掉入深渊时路西法的心情。路西法自己也不理解,他从没有失去过理智,但那次,他就这么蛊惑了一大批的天使,举兵造反,顺便为地狱带来了一群新鲜的血液。 两个天使相处了很久,路西法喜欢看着路西菲尔,无论对方什么样子。天使是灵体,堕天使则拥有代表了欲望的肉身,吃了他的念头无时无刻不在打击路西法的机智。但还好他的忍耐力足够好。法则也没有强迫他直接吞了对方。 让一个不懂情爱的炽天使爱上一个恶魔,这很难,但还好他们是彼此的半身,在一起时,内心的愉悦就可以战胜一切。 路西菲尔并不是不懂,他足够聪明,尽管路西法看起来漫不经心,但是眼睛也可以让人分辨,那份浓郁的感情从来没有藏在心里,它们通过眼睛表达了出来。路西菲尔在猜测,他什么时候才会向自己表白,或者说自己什么时候会被他感动到自己把自己送给恶魔。 创世庆典过了一次又一次,天堂突然收到了一封来自恶魔的信。据天使们说,那天所有看过那封信的人都心情复杂。 路西法大婚,无底深渊代替了神父。这场没有宾客的婚姻,在场的两个主角一个笑的荡漾,一个面无表情。好吧,据荡漾的路西法透露,路西菲尔他的耳朵红了。 路西菲尔一直没有堕落,在地狱时间长了对身体不好,索性人间成了人类的主场,昔日的剑拔弩张早就不存在,他们可以把人间当家,路西法会时不时会地狱一趟处理公务,路西菲尔却从没有去过天国。 当掉落天际的那一刻,路西菲尔就应该消失了,他不沉迷于过去,或者说,他荡漾的伴侣只要看着他就会让他忘记过去。 我曾憎恨神,他创造了我,却弃之如履。 我曾厌恶自己,为何拥有黑色的羽翼 我曾爱慕自己的半身,那种光明让人沉迷 我不再憎恨,因为他创造了我的半身,尽管无情的把我们抛弃,但我们还有彼此。我已忘记仇恨,因为看着他,会让恶魔身不由己;我不在厌恶自己,因为我找到了厌恶之外的情绪,我已忘记厌恶,因为每一天,我都在为他的喜恶负责,自己不能破坏他的心情;我依旧爱慕我的半身,却不再受相思之苦,我已忘记饥饿,因为我对他的爱喂饱了我自己。 我们是这世界上最独一无二的伴侣,没有性的维持,但是对于彼此而言,爱才是唯一。 ☆、当吸血鬼遇上末世 吸血鬼醒来之后 他的脸色很不好,一觉醒来,百年匆匆而过,周围充斥着烂肉的腐臭味道,得益于血族灵敏的嗅觉,这味道在他看来比那些卫道士手中的蒜精更恐怖。实在是太挑战血族的意志力了。 他在白骨慢慢变成骨灰之后陷入沉睡,醒来发现整个世界都变了,更另吸血鬼们恐惧的是,他们的食物来源,人类,少的可怜…… 他沉睡了这么久,饥饿的程度自然不必多说,然而当他刚刚迈开脚步准备捕猎的时候……一群神情僵硬,缺胳膊断腿的奇怪人类挡在他的面前…… 过了上千年的老怪物从没有见过这么奇怪的非人非鬼的生物,着实被吓了一跳。尤其是当面迎来的恶臭…… 刚刚醒来就发现这么恶心的东西,一向波澜不惊的他不能忍受,重新睡回自己的棺材,里面已经失去了熟悉的气味,有点混乱…… 他知道世界上并没有很多血族存在,到了现在估计还活着的寥寥无几,现在的他,没有同伴,没有爱人,连以前最常见的食物都快找不到了。 他和丧尸第一次打交道完全就是单方面的轰杀。当他还沉浸在失去一切的痛苦中,一只丧尸猛的拉开了他的棺材的门,扑了上来。 不过…… 实际上…… 那只丧尸被一拳打爆了头盖骨……这真是喜乐见闻得事情。丧尸的血不能喝,他也没有强迫自己,虽然很饿很饿。看来,在这个地方他要找一个人类圈养起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求评论,求收藏 ☆、你是我的劫 莱斯特是一只吸血鬼,从中世纪开 分卷阅读4 欲望文 分卷阅读5 遍地基佬 作者:迦蚀 分卷阅读5 始直到现在,他玩弄了无数美丽的生命,用她们的鲜血喂饱自己。他在人类的恐惧和哀嚎声中游走,从不在一个地方长留。你知道,吸血鬼存在的地方总是充满了死亡和鲜血,食物和猎人之间总要有一些秘密。而身处黑暗的灵魂对于自己的存在总是吝啬让人们知道。他们在黑夜中挑选食物,在让人安心的心跳声中享受进食的快乐。在永恒的时间里,无数的吸血鬼陷入了长眠,就像莱斯特的创造者一样。莱斯特的创造者马里斯是一个霸道的□□者,他将莱斯特带到了这个黑暗的世界。他看着莱斯特渐渐成长为合格的吸血鬼,然后,他沉睡了。开始的时候莱斯特并不明白原因,现在他想他大概了解了。 吸血鬼,不朽的生灵,枯燥的灵魂,永恒的孤寂,很多很多可以逼疯一个人的词语都可以总在这个种族的身上,但是让大家陷入长眠的原因,绝大多数是因为他们的不朽。世界是在不断变化,万事万物都在变化,每一天都存在着死亡和新生,但是吸血鬼,吸血鬼的世界是静止的。他们的扭曲的生命中,除了沉睡就只剩下夜晚的捕猎。 多久了呢?莱斯特想了想。200年,他已经作为一个吸血鬼活了200年,他觉得有点寂寞。:\"我需要一个同伴\"莱斯特对自己说。 莱斯特在新奥尔良遇见了一个让他疯狂迷恋的灵魂,他想拥有他,独占他,看他在新世界里露出各种各样鲜活的表情。但是他依旧不紧不慢的隐藏在黑暗里,他有很多时间,不着急。:\"路易,这真是个好名字。\"莱斯特喃喃自语。 莱斯特出现在希望死去的路易视线中,他觉得有点饿,但是没有关系,路易会是他今晚的晚餐。莱斯特和路易说了很多,他是一个很有魅力的吸血鬼,这个世界上大抵没有人能够拒绝他的诱惑,路易当然也不能。 一切就像莱斯特想的一样,路易愿意成为一个吸血鬼,他有了一个同伴。 但是莱斯特失算了,他从未想过路易竟然保留着身为人类的感情,吸血鬼的身体,人类的思维,这简直是天大的玩笑。莱斯特知道这是事实。可能他的眼光没有马里斯那么好,莱斯特暗暗的想。 路易不愿意杀人,不愿意喝人类的鲜血。莱斯特很无奈,但是对着路易,他愿意悄悄地妥协一些,他毕竟是一个合格的领路鬼。老鼠,兔子,狗,鸡,各种各样的动物,除了人类,路易还可以用各种各样的鲜血活下去。 莱斯特做的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在他和美丽的路易之间增添了一个孩子。他想要留下路易,因此给他一个他想要的家。但是因为这个孩子,他永远失去了路易。这是多么讽刺的一件事啊,他很想亲自吸光那女孩的鲜血,然后把她放在太阳底下让她灰飞烟灭。但是他不能,他甚至要好好的养育这让吸血鬼嫉妒的小鬼。 莱斯特失去了路易当然不是说路易死了,相反,死去的是他自己。被那可恶的小鬼欺骗,受伤。 真是讽刺啊。 但是没关系,什么是不朽呢?就是说,阳光、火焰,都无法彻底杀死他。路易小可爱肯定以为他已经死了,好吧,现在的确和死亡差距不大,不过他有很多时间疗伤。 \"路易,等着我\"地底的墓穴里,莱斯特笑的一脸纵容。 ☆、龙凤劫 鸿蒙初现,混沌已开。大神盘古凭借一把盘古斧演化天地。以混沌三千魔神为蓝本,终于完善了后世的洪荒世界。 今天我们要说的,却是这洪荒纪年中的一段爱情故事。 却说洪荒世界,麟甲类以祖龙为首,飞禽类以元凤为尊,走兽类则推以始麒麟。此三者以一己之力称霸洪荒,并展开了逐鹿洪荒的征程。 三者之中,祖龙育有九子,九子虽个个强悍无此,但除却小儿,其余竟无一龙型。祖龙乃大智慧者,遂将小儿封印于龙族禁地,让之努力修炼。又在龙族中寻一佼佼者,赐名螭吻,是为第九子。 元凤育有二子,一为孔雀,二为大鹏。心下悲凉,遂将族内胞妹之子带在身边,悉心教养。 三族之间,战争不断,加上魔祖罗睺从中挑拨,终是不死不休。龙凤初劫,三族元气大伤,首领具陨,成员也百不留一。 仇恨就此结下,龙族退回四海,凤族归于不死山,麒麟则再不出麒麟崖一步。 却说祖龙身殒之后,第九子的封印自然打开。九子也被迫从修炼中退出,然茫茫洪荒大地,此时早已损害严重。如何能马上找得到好的安身之所?况且龙族浑身是宝,过往大能大多想斩杀了这天然宝库,或者将之收为坐骑,也好多几分颜面。故而九子一路走来,竟是无一时安宁,本来随性随心的九子,现在更多了几分杀人不眨眼的狠厉。 再说凤族这位被元凤带在身边悉心教导的纯血凤族,此凤很是不同,凤族大多是热情似火的美人,这位凤君却是冷彻如冰淡然出尘的模样,虽然自小便在元凤身边教养,但大抵天性不喜刀剑,故而,修为虽高,手上却没有沾染一滴鲜血。元凤自然也预见了三族惨祸,故而三族之战开始之时,就禁止他离开不死山。如今凤族大势已去,残留下来的孤寡老弱不愿再离开不死山,但又不想和外界彻底失去联系,便一致推选他在洪荒大地行走。 之前已经说过,洪荒世界,危险无比,凤君虽然不至于像第九子一般一步杀一人,但也有诸多无妄之灾。凤君本是目下无尘的高洁之士,自然也不会像第九子一般,邪肆无比,出手狠辣。故而,当凤君从第九子手中救下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妇人时,两位就此结缘。 老妇人本是一修为不济的老虎化形,龙虎相争,乃是必然。老妇人觊觎九子的精血,奈何自身实力不济,九子则早就对杀生之事没有一丝一毫的内疚之感,况且,与己不利之物,留之何用? 老妇人逃脱之后,自然是远遁千里,第九子和凤君,却不是那么好相与的。 凤君不愿看第九子这般弑杀,第九子不怀好意想要暗搓搓做掉这只凤凰。结果就是,一个有心渡龙,一个有心害凤,两个就这么结伴而行。 结伴同行的日子有点新奇,起码第九子是这么认为的,他被某只凤君强行改三观,路上约法三章。一:不得随意杀生;二:不得随意使坏;三:不得惹事生非。所以说……第九子是被当做大坏蛋了。这真是完全正确。第九子怎会是乖乖听话的主?这位直接一路上勾搭了无数露水情缘,没办法,你知道,龙性本淫……而且做点让这只凤凰不高兴的事情还是很大快龙心的。 凤君离家出走了,某只龙太过分。眼不见心不烦。 龙九子表示,突然离开了某只凤凰,生活还是挺不习惯的。但他自认自己成不了好人, 分卷阅读5 欲望文 分卷阅读6 遍地基佬 作者:迦蚀 分卷阅读6 也就不必专门去寻。只不过,自那以后,龙九子的身边,再也没有了任何露水。这只龙更加肆无忌惮,简直是让洪荒生灵闻之色变。 一日,大神女娲以泥土造人,请来龙九子和凤君为之祝福。 那是龙九子自凤君离家出走之后第一次看到凤君。 凤君看起来憔悴了很多。龙九子罕见的有点愧疚。嗯,要不要跟着看看…… 龙九子真的过去了,跟在人家后面。暗搓搓的看对方被一群胭脂水粉围困求姻缘。龙九子表示心累…… 龙九子准备离开。大概以后再也不会见面了,他准备回归四海,做他的龙族老祖宗。 然而,大意的龙九子还是没能离开的,他被凤君一个冷喝激了出来。然后,二者打了一架。不是那种移天换地的大规模战斗,就只是普通的……嗯……龙九子被打了一巴掌。表示懵逼。但是懵逼的龙九子也是龙九子,这家伙强制性的抱着某只凤凰飞走了。一群女仙,面面相窥。 龙九子的归隐计划依旧进行,但是地点从四海变成了海外仙山。归隐的生物,除了一只龙,还有一只冷冰冰的凤凰。 未来还很长,他们的路还有很久。 后来,龙九子参加了蚩尤之战,那场战争,凤君没有参加,他一只龙,相思很苦,所以也特别剽悍。 龙九子的语录: 父神肯定想不到,他唯一的继承人会爱上他的死对头的后代,若他知道了,定然会魂归来兮,在我还是一只蛋时就打碎我。 还好我们都没有经历那场让两族灭族的大战,不然,不死不休,大抵如此。 还好我还留有一丝理智,才没有将自己邪恶的心思彻底贯彻。我不怕失去你,怕的是,得到了之后却永远分离。 我从不是心怀天下的龙,但是如果是你,我想我不会拒绝,参加那场战争;我从不是在意生死的龙,但是为了不留下你自己,我会好好保护自己,保护你;我从不是愿意安分的龙,但是如果你喜欢安宁,我会静静地守着你。直到洪荒不在,世界不存。 作者有话要说:  一天,龙之九子齐聚,凤君作为被当成家属带来赴宴。 宴会上,凤君脸色诡异的看着龙九的前八个兄长“这些,都是龙子?” 龙九一脸淡定的搂住媳妇“以后,我们的孩子只会比兄长们更加怪异” 龙性淫,龙之九子,各不相同。 ☆、论物种不同要怎么谈恋爱 当一片野茶叶看上了咖啡豆 茶叶落在了咖啡豆面前,盖住对方。 片刻,被糊了一脸。 咖啡豆,你成功的引起了我的注意。 咖啡豆是被遗留下来的,在一包颗粒饱满的咖啡豆里面,无意间掉落在这颗绿油油的树下,遇见了一片自来熟还特别聒噪的茶叶。 从相遇的这一天开始,磨难开始了。 咖啡豆不止一次认为,这片叶子之所以会掉下来,完全是因为太吵的缘故。会被那棵看起来很健壮很温和的树抛弃,对方大概真的太能闹了吧。 茶叶有点懵,这颗豆也太安静了。能不能好好玩耍了?好吧,豆不来就我,我便去就豆。 这片叶子越来越烦,咖啡豆表示想离开。 春天,茶叶还是绿油油的,下雨了,完全忽视咖啡豆的抗议,盖住对方并包住。 那次,咖啡豆半个月没有看茶叶一眼。然而,茶叶的厚度还是很客观的,对此,茶叶表示豆只是不说,自己知道就好–豆在感动。 夏天,茶叶有点泛黄,咖啡豆以为对方生病了,第一次开口。 茶叶抖了抖越来越没有活力的叶片,继续作死。豆的寿命很长,该放弃了吧。茶叶暗搓搓的想。 秋天,茶叶的脉络已经渐渐消失了,还好,豆看不到本叶的全貌,茶叶例行遮风避雨挡太阳的日常。当然,依旧很吵。 咖啡豆有点适应了。这片叶子在,不会无聊。至于遮雨这样的事,对方高兴就好。 冬天的夜晚,茶叶突然亲了它用一生陪伴的咖啡豆。告白?咖啡豆这样分析。然而没有,那片永远讨人厌的叶子此时安安静静,一句话也不说,就这么看了一晚上。这天晚上星星很美,茶叶罕见的没有来当被子,咖啡豆看了一晚的星星。嗯,茶叶一直在,星星很难得。 这天晚上后半夜,安静的星空里,雪花慢慢的落在地上,大地变成了雪白的颜色。只有一粒咖啡豆和一片茶叶,为这个世界增添了点色彩。 茶叶知道,豆有点开心,因为没有一片叶子打扰它了,而且可以看到很久没有看到的美景。茶叶也很开心,他觉得他这一生遇上这颗豆很幸运。 世界上最荣幸的事情莫过于找到一个你愿意自不量力的保护的豆,这是茶叶用一生总结出来的。 第二天,咖啡豆准时睁开眼睛,有点疑惑,那片叶子要像昨天一样一直安静了吗?这一天,茶叶没有开口。咖啡豆看不见,这片茶叶在渐渐变化。它们依旧呆在这里,只是,没有茶叶聒噪的声音,突然有点寂寞。 第三天,身边有点冷。茶叶还是没有说话。咖啡豆第二次开口。过了一会,依旧一片安静。沉默,死一般的。 “你真残忍”咖啡豆对着茶叶说了最长的一句话。 这个冬天,很冷。这片叶子,很过分。如果现在问,咖啡豆最讨厌什么,那一定就是那片叶子。 第二年的春天,绿油油的茶树醒来了,这位仁慈的长者用自己的枝叶将咖啡豆带到自己面前。 “年轻的孩子,你介意让那片茶叶回到大自然的怀抱吗?” …… “那片茶叶,应该得到自己的归属。你们在一起这么久了不是吗?” 一句话,成功弄炸了咖啡豆。但它没说话,只是挣脱出来,跑回茶叶的叶片里,默默的看着对方。 “你离开了。但是我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 茶树没办法,只得无奈的照顾对方,时不时抖落几片茶叶,但再也不会有第二片叶子能够接近这只越来越沉默的豆。 春天快结束了,火热的夏天会将茶叶的叶身同样带走,咖啡豆很清楚这一点。但它不愿将茶叶还给茶树。 最后的最后,茶叶的尸体完全消失了。同时消失的,还有一颗色泽暗淡的咖啡豆。 “你知不知道,你很残忍” “是的,就是这样,我很残忍,死了都希望得到你” 数万年后,在一家博物馆里,发现了这样一枚琥珀,那是一个全黄的茶叶,你若仔细看,还可以看到,这片茶叶里面有一个小小的咖啡豆。这种奇迹,让人们对这块琥珀趋之若鹜,几经辗转,一位富商得到了它。富商将琥珀交给了研究院,琥珀被精细的仪器切开,里面的东西清楚的展现在诸人面前。那是黏在一起的一叶一豆。 分卷阅读6 欲望文 分卷阅读7 遍地基佬 作者:迦蚀 分卷阅读7 ☆、小鸡饲养手册 枫树下的你 枫树生长了很久,久到它觉得自己的生命中只剩下无趣。 小小的黄色的鸡仔刚破壳,还不知道生命的意义。 当枫树领养了一只小黄鸡,喜乐见闻得事情就发生了。 这是小鸡和枫树的日常生活故事,平淡,温馨。 鸡妈妈和枫树是好朋友,年轻的时候鸡妈妈曾一度认为温和有礼的枫树才是真爱,但是现实打败了她。这棵树不解风情到了极点。所以最后,他们成了朋友。好在鸡妈妈还算幸运,她的第二任对她很好,也因此,她们有很多小可爱。 数量多了就是一个负担。所以这只迟迟不肯孵化的小鸡仔被鸡妈妈托付给了枫树。 枫树从不拒绝朋友,他无所谓养一只鸡仔。只要对方不捣乱他的日常规律,该睡觉的时候去睡觉,该吃饭的时候吃饭,一切都不是问题。 说来也是缘分,小鸡仔在离开妈妈的第三天破壳而出,枫树紧张兮兮的看着对方,以至于蛋清被溅到身上都不在意。 小鸡刚出生的时候并不好看,全身的毛不但稀疏,而且还泛着不详得灰白色。 枫树给小鸡准备了据说这个年龄的鸡仔喜欢吃的嫩嫩的小虫子,很多,远远看去,就像一只小黄鸡误入了虫穴一样。结果,小鸡仔特别高冷的瞥了一眼枫树,自己挪动小身子,跑到了距离虫子们最远的地方,自己一个人努力的小口小口的吃草。 枫树觉得小鸡看他的目光中写满了委屈和不满。顿时……记忆深刻。饲养小鸡日常手册一:小鸡不吃虫,投喂要慎重。 小鸡破壳第七天,全身已经长满了绒绒的细毛,是柔嫩的浅黄色,简直不能更漂亮。枫树时不时的都会在容貌上夸奖对方,作为一只鸡仔,小黄鸡不愧是被一颗枫树养着的,这长相,没的说。然后换来小鸡看猥琐大叔一样的目光。顿时……永生难忘。饲养小鸡日常手册二:小鸡很纯洁,说话要小心。 小鸡破壳第十五天,已经初具一代冰冷神鸡的气场。以前居住的小窝在枫树的一个夹缝中,虽然很温馨,但是太小了。枫树给提建议,不如在它的旁边用树枝和草建造。小鸡没说什么,蹭蹭蹭跳到枫树的树冠上,从此就在这里安了家。枫树不敢乱动,生怕一不小心,小鸡就会掉下去。饲养小鸡日常手册三:小鸡很年幼,该宠就要宠。 一个月后,鸡妈妈来讨要儿子,小鸡表示,你敢把我丢给别人就再也不理你了。枫树也已经辛辛苦苦养这么久,早就割舍不下,现在送给别人,是在开玩笑?于是一鸡一树,安安静静的等着鸡妈妈自己离开。事后小鸡用死鱼眼瞪着枫树,莫名其妙从里面看到了威胁的枫树很无奈。饲养小鸡日常手册四:小鸡是我的,来抢要拒绝。 小鸡长了两个月的时候,已经不能被叫做小鸡了,但是在枫树看来,对方还是小小软软的一只,要被好好看着。但是某一天,小鸡身边多了另一只红色的花鸡……瞬间不淡定了。想了很久才发现,自己看上了一只小黄鸡,对方才两个月大小。。。 好吧,枫树给对方一个选择,是回到正常的小鸡们的世界,还是愿意陪他这个老人一起度过余生。小鸡啄了对方一下,又一下,第三下的时候,自己跑树冠上的小窝里不动了。饲养小鸡日常手册五:小鸡长大了,心思很隐蔽,要好好体会每个动作背后的涵义。 小鸡和枫树闹别扭,对方都不知道求婚,难道一定要他提醒吗,他都答应要和对方在一起了。当天晚上,小鸡被告白了,并且得到了枫树用自己的枝叶编制的戒指一枚。好吧,暂时可以说是心有灵犀。饲养小鸡日常六:小鸡很出色,求婚要迅速。 结婚后好像日子没什么变化,但那只是他们自己这么认为,明眼动物一眼就看出来这颗大树长得更加枝繁叶茂,这只小鸡也更加珠圆玉滑。周围的空间都是粉色的,简直让周围的小动物们吃醋了。婚后的饲养小鸡日常七:爱人要好好呵护,小鸡要一直幸福。 很久很久之后,小鸡开口了,:“你再找一个伴侣吧,我不能陪你了,好累。”枫树笑的很难看,:“亲爱的小鸡,你睡吧,下一次,我还会一眼认出你” 小鸡闭上了眼睛,再也没有睁开,春去秋来,枫树的树冠上,那个小窝里,静静地躺着一副小鸡的尸骨,姿势端正,保存完好。枫树很安静,若有动物在他小面说话,他会轻轻的提醒对方,他的伴侣睡着了,请不要打扰。时间久了,这棵枫树的周围,连空气都是静的。 枫树的自白:大概看到你出壳的那一刻,就注定了我会爱上一只小鸡,你的周围只有我自己,所以世界的中心也是我,我不知道这算不算趁鸡之危,但是无论怎么样,我们相知并相爱了,以后也将一直在一起。我很珍惜拥有你的这些日子,因为我的寿命很长很长,长到等所有的小动物们都死了我或许还会活着,等到这世界上只剩下我自己的时候,我们之间的记忆会成为我活着的唯一动力。你告诉我你累了,我也答应让你休息,等到我也累了的时候,我们会再次看到醒来的彼此,你在天堂的彼岸,慢慢的坐着小船,我在人间的这边,慢慢的等待时间。 ☆、密谈 冬天的雪依旧未化,古寺的钟声伴随着早课的呐呐传出很远。 那座古刹,在这个末冬时节迎来了一个狼狈的年轻人。说他年轻,其实也不尽然,虽看面貌尚且稚嫩,但到底眼角已经有了几率刻纹,那双眼睛,也不似年轻人那般纯粹,若是一定要形容的话,大概只能用蹩脚的几个字来说:“哀莫大于心死”。这是一个为情所困的可怜人,但这世上凡是认识他的,都不会觉得他可怜,他也不需要别人的同情。来古刹的大部分都不为了出家,但他却绝对是想来寻个清静。 大抵世上总是不能够顺心如意的,他被拒之门外。主持走出来,言道:“尘缘即未了,施主还请归去。”那人倒是说一不二的性格,虽沉默着,但倒是从未离开。 古刹虽是古刹,里面的僧侣也并非都是清静无为,为了口粮而选择出家的并不罕见。这座宁静的古刹,在这个年轻人到来的这一刻就已经不再宁静了,年轻的僧人们下了早课总喜欢围着年轻人说一些战场上的故事,生死一线时的恐惧,尸骨遍野时的悲愤,棋逢对手时的豪情,凯旋归来时的开怀……如此许多,总是吸引人的。毕竟都是血气方刚的好男儿,毕竟都是奉行先国后家的宗旨的正义之士。喜欢,再所难免,被吸引,亦是情理之中。不知何时,不过双十的僧侣们大都选择离开这里,去年轻人曾经待过的战场。最后,这座古刹还剩下的就只有道德高尚的些许 分卷阅读7 欲望文 分卷阅读8 遍地基佬 作者:迦蚀 分卷阅读8 高僧,和带来这一切的年轻人。 终有一日,主持邀请年轻人到厢房密谈。没有人知道他们说了什么,我们只知道,年轻人离开了,主持却放出消息,年轻人成了主持的弟子,现已出家。 每有香客来古刹祈福,总是能见到一个丰神俊逸的小沙弥跟在主持身后,时间长了,世人如何不信?叹息无奈者有之,幸灾乐祸者有之,冷漠旁观者有之,人生百态,端的是如此。 却说在极北之地,本是寸草不生以致贼寇盛行之所。近日来横空崛起一个蒙面侠客,其一人一骑,诡异莫测,另大恶之人闻风丧胆。其人虽是侠客,然做事大有阴诈小人之范。故诸人竟拿他不得。 天长地久,极北之地竟逐渐整合开来,以此蒙面侠客为首,再不做偷鸡摸狗抢劫杀人之举。世人斐然,有好事者曰百晓生,竟将之与开国大将军并较。称之为,战神诡侠。 然则,世人不知,两人从来都是一人而。 诡侠无名,故自称吴铭,自极北之地醒来之时,身上乃有一封血书,上言道:“君生于天地,乃当世之伟丈夫也,现身处广阔之北处,何不大展宏图以慰己身?”当时无暇他顾,脑中空空,也唯有步步为营而已。 偶有一日,一画师路过极北,初见之时,吴铭竟觉头痛欲裂,恨不能身死而已。往事种种,皆上心头,一时之间倒不知是哭是笑,悲喜交加。 你心里那个人和我谁重要? …… 画师面无表情,神情冰冷。 你若不说,我就走了。 …… 画师羞愤欲走! 忽然,身体被横空抱起。 她纵使重要,不是我的,又有何用?况且,已死之人,如何与你相比。这话,说的很轻。 作者有话要说:  画师于枫树下作画,面前是一池清莲,有仙鹤飞舞。 ···无心作画。 起身欲寻个清静。 转身。 “怎么,想我了?”身后的男子言笑晏晏。 不说话。 “不要担心,这一去,只有一个结果” 画师皱眉,如此狂妄,可是···哎,他就是喜欢。 ☆、岁月静好 夕阳的余晖,红红的,照在他们的身上,留下一圈圈模糊的晕影。 这是一对伴侣,和其他相爱的夫妻不一样的是,这是一对同性。不过这没什么,他们相处很和谐,互相之间一起扶持着,走到了现在。 他们已经不再年轻,或许年少时有过一段难以忘记的冲动岁月,但时间总是会慢慢冲刷很多东西。比如轻狂,比如轻佻。如果现在你随便把他们中的一个人拉出来问:“你们一起这么久,剩下的是什么?”或许,你会得到一个平淡的眼神,也或许,对方会告诉你,他们还剩下的东西,足够他们看着彼此一起变老。 我们无意探寻他们的过去,只说现在。 他们都不是在意生活质量的人,所以很多人在乎的东西,于他们而言,都不甚重要。或许在他们看来,有了彼此,就拥有了全世界。这世界上还有什么能比这样的感受更令人愉悦的呢?精神的追求,高于一切。他们在一起,更多的时候只是看着彼此,或许很久都不说话,但绝不会感到尴尬或者其他的什么。这对伴侣不是没有浪漫细胞的人,他们或许表达的不够炙热,但很多热恋中的爱人也没办法和他们相比的。这是他们间的隐私,我们不做探究。 今天,他们依旧和往常一样,一个煮茶品茗,一个注视凝望。这周围很安静,只有一声声动物的鸣叫。这对伴侣没有儿女,所以爱上了饲养各种动物。煮茶之人喜欢家里的一只拉布拉多犬,另一个爱好有些怪癖,他喜欢养各种小鸡。等小鸡长大了,就将它们放走。 这是夕阳的时光,他们大概不会睡得这么早,喝完茶之后,他们关上门,一起去了小河边。这边环境是很不错的,青草,流水,野花,以及最重要的彼此。一切都很让人愉悦。他们可以靠着彼此一起领略夕阳的魅力,等太阳的最后一丝光亮彻底褪去的时候,伴着月色或者青灯,慢慢的走回家。 白天他们会各自做一些喜欢的事,不一定会在对方的视线之内,最有可能的是,一个看书,一个走到厨房,为对方的胃绞尽脑汁。 爱情的世界在他们的眼里就这么简单,两个人在一起,不说太多,因为彼此都懂。 作者有话要说:  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三秒钟的记忆 生命最后的三秒钟,我想起了我以为此生再也不会想起的人。 那是一个男人,我不知如何形容,也不知这世间是否有可以与之相配的词汇。或许爱上一个人,就会容易盲目,觉得这人完美无缺。也或许是那个人真的是卓然不群的遗世仙株。不过不重要了,我就要与这个世界说再见,任何人,任何事,都不在属于我。 我们分开了很久,相识的时间也不算太长。在我一生中,能和他在一起的时间,大概是十分之一?还是更少? 人是很奇怪的动物,在一起的时候完全不懂的珍惜,或者用无数为了彼此好的这样的理由抛下对方,工作,社交,很多时候,这些都排在你爱的人前面。用我自己的话来说,我们的一辈子很长,不在乎一点点的时间,或者说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都不会等你,除了你的那个他。故而我们在可选择的时候,选择了留下对方。曾经看来这种无甚重要的事情,在死前的最后三秒变得尤为清晰,甚至让我悔恨。 我还记得他在我怀中笑着离开的模样,他去世的时候还很年轻,或者说岁月对他特别偏爱,我看不到一丝皱纹,我是那种越着急表情越呆的人。所以我还算平静的听完了他的话……然后抱着对方的尸体呆坐了三天三夜,直到朋友闯入家门,后来……才慢慢的好了起来。 我一生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没有认识他的时候,心如止水,认识他时再也无法抵御丘比特的魔力,他离开后,用忙碌压抑思念。 我们在一起,其实不是特别浪漫,大部分时候,都是一些日常琐事,但大抵相爱的两个人在一起总是心情愉悦的,即使不说话,静静地抱着彼此。也可以自娱自乐很久。我从不知道自己也有这么单纯的快乐的时候。 他不爱说话,表面看起来如天山的雪莲,但是内心很柔软。我们的生存理念不一样。他是那种可以为了一个人抛弃一个世界的纯粹的人,我则相反,在他离开后的前三年,我一直觉得,我为了全世界,抛弃了最重要的人。 之前说到,我以为自己不会再想起他,这话其实很有真凭实据。我从没有陷入情商三年还无法自拔的时候,或者说,很多时候,一旦分开,我会连对方叫什么,长什么样子,爱好,特点,忘得一干二净。不算 分卷阅读8 欲望文 分卷阅读9 遍地基佬 作者:迦蚀 分卷阅读9 刻意,但我这人是天生的冷血。我不认为,我刻意的想要忘掉他离开我这件事会失败。 但大抵我这一生,就这么栽在了他的身上。一旦我停下来,就无法抑制思念,朋友说,我从不知道你是这么痴情的一个人,这样下去,你会被自己压垮。我也想说,我不是这么痴情的人,但上帝大概是很不顺眼我昔日游戏人间的生活态度。偏偏派来了这么一个让人不舍的拒绝,只能任其住进内心的人。 朋友不愿意看我这么堕落,曾恼怒的说,是男人的,就给我清醒点。 这话真是莫大的讽刺,没有人比我更清醒。 三秒钟能有多长呢?大概只有一次呼吸。与别人的恐惧不同,我想我有点开心,我看到了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他不相信世上有鬼,我也不信,但是现在,我却想自欺欺人的相信一下,如果有,他一定在黄泉的奈何桥边,用一双冷若冰霜的眸子盯着孟婆,带着些许倔强和委屈,不肯离去。 我们没有重新来过的机会,但是我们的尸骨会永远在一起。这也算是,永生永世了吧。 ☆、萤火虫语录 它死了,没有人知道。它走的很安静,就趴在芦苇荡的叶子上,无声无息的闭上了眼睛。它想着它可以解脱了,它在生命的最后一个月爱上了一只蝉,它还没有享受到爱情的甜蜜,就已经背负了死亡的压抑。 它在思念中度过生命的最后一晚,在脑子里将想要告诉蝉的话整理了一遍。然后,没有了遗憾。 萤火虫的语录: 你一定知道我是痴情的萤火虫,不然你不会就这么离开我; 你一定是这世界上最好的伴侣,虽然我们只在一起一个夜晚; 你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心思莫测的伴侣,我们相处不久,我还无法从你的一个眼神中明白所有; 有时候我会想,爱上你到底是不是灾难?现在我有了正确的答案。爱上你,是我一生中最大的荣幸,我不会想要做一个连思念都没有的萤火虫。 很多动物看不上我们的爱情,它们觉得这是愚蠢的选择,不同物种之间审美,习性,生存时间,都是不一样的。偏偏我对你一见钟情。这算不算是我这一生所做的最失去理智的事情?我想是的。 用一夜的欢愉换取一个月的思念。这是什么样的概念呢?没有遇见你之前,我以为这是脑子有问题,但是见到你,我的脑子也有了问题。你要学会负责,等我找到你,记得多说一句话。 你真是独一无二的蝉,不说话,很少动,故而你不在的日子,我虽看不见你,但也不觉得寂寞。 如果时间再来一次,我一定还会爱上你,亲爱的,别急着否认,给我一点信任,也给自己点自信。 我是游戏人间的萤火虫,每天用十分之一的时间燃烧生命,稍不小心,被风吹走,被蜘蛛吃掉,也不是不可能的事请。但我还算是幸运,最后的一个月,即使我没有认真对待生命,死神依旧遗忘了我。 没有你的日子,是幸还是不幸? 我没有答案,也不想寻找答案,我就要死了,下一次,如果可以,希望还能遇见你。 分卷阅读9 欲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