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了》 第 1 部分 神了 作者:肉书屋 第 1 部分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蔡明亮导演拍过一部纪录片,叫做《小树慢慢长大》,我借来做这篇文章的标题。蔡先生在自己的工作室外也种了一棵小树,看着它慢慢长大。这个行为很酷,可惜我学不来,我没有自己的土地。 据说种树会上瘾,因此有人会一棵接一棵一直种到死掉那天。这个说法不知相信的人有多少,因为我们看到的行为多是上瘾的砍树,一棵接一棵砍,尤其是珍贵的树种,一直砍到自己死掉那天。 珍惜植物的生命,甚至被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史怀哲定义为仁慈:一个农人在田地里为他的牲畜收割牧草是应当的,而若他在回家的途中,故意践踏路边的一株野花,那就是残忍。不知有谁会听信史怀哲的劝说,善待卑微的植物。可是植物(尤其是树)的某种特性,恰恰是最有价值的,能成为人类的教师,那就是它的“慢慢长大”,这里面包含了成长和耐性,它们是树的天性。而人类当中,只有极优秀的那一群人,才会在后天意识并且养成“成长”与“耐性”。 马克·吐温有次被问到“什么是人最重要的信条?”他说:毫无疑问,是成长,我们必须持续不断地改变自己,一直到生命的结束。马克·吐温年轻时是个沙文主义者,自大狂。我们年轻时很像他。众所周知,马克·吐温后来“成长”为一个信奉种族、人类平等的人,一个视自由为最高价值的人,一个以幽默和讥笑抵挡所有残忍与短见的人;同样进入了中年,我们倒是没有一点像他了。 成长,能让一个人挣脱丑陋的茧。可惜的是,我们并不是植物,一生下来就开始成长,永不停歇,直到死亡。我们可以在很年轻时停止成长,把生命剩下的所有时间用来美化那层丑陋的茧。 树木最好地诠释了“成长”的内涵,一是把“成长”视为生命的最本质的特征,自我否认、自我怀疑、自我更新能使“成长”过程进行到生命体的最后一刻。 第二点,恐怕失传得列为久远:成长只能是缓慢的。一棵小树只能慢慢长大,搞拔苗助长行不通,所以,缓慢在植物那里,还是成长的基本准则。而焦燥的人并不会死,所以,缓慢就在人类社会成为稀缺元素,你可以碰到从来不读经书的信徒,从来不写作的文学家和从来不诚实的评论家,从来不做一件小事的救世者与从来不坐在书房的大学教授,从来不接受新知的批评家与只相信骗术的投机者……一天之内,你可以碰见上百位这样飞快地哼哼着奔跑的人,好像要带领我们到幸福彼岸,其实,只不过是盘旋在一颗脑袋顶上的蚊群而已。让人心酸的是,他们盘旋着的下方,似乎并没有一颗脑袋。 像蔡明亮一样种一棵树吧,至少,也得经常看一棵树,看看它们怎么慢慢长大的,开始像马克·吐温一样慢慢成长,不要停下来。 ※虹※桥※书※吧※。hqdoor。 第3节:委身于人 委身于人 “委身于人”这四个字,它现在主要的意思是和他人发生了性关系,而且似乎是姿态主动;可是,我不想顺着这层意思说,纵使我知道你想让我说下去,也不得不小小地得罪一下你。我要从r体完全回到精神,说说“委身于人”的另一层意思,那就是体会他人的处境,感同身受。听起来好像不怎么样,但是有一个人却把它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思潮,崇拜者甚至说他名字的亮度,已经要超过福柯和德里达。 我在《南方周末》上的“我是j汤”,是一个问答专栏,后来,我接到不少邮件问我这样下去,听了太多别人的诉说,会不会疯掉?这样的问题无法回答,如果我说“还没疯”,那么这个宣告就有点疯狂的意味了;而谦虚地表示“我已经疯掉了”,又显得很清醒。但这样的疑问触动了一个很好的话题,那就是,作为人来说,真正的倾听是一项危险的工作,倾听你自己和别人,都是如此。所以,多数人的选择是按照习惯生活,从不倾听自己,把自己所有敏锐的心智搞成哑巴,再也不会开口烦人。不想这样从众,或者,你也想开个问答专栏,那么,圣人托马斯的一句话可以相送:要记住,人很坏,总在邪恶边缘游走——这句话不像圣人说的——心灰意冷、玩世不恭。不好意思的是,它正对我胃口。 以倾听作为职责的,最著名的,莫过于神父了。有一则故事是这样的,某人去向神父忏悔,他说:法官及陪审团都坚信,那桩分尸案是连岳干的,其实不是,那是我做的。忏悔完毕,凶手焕然一新地走掉,这个神父内心受不了了,但是他又必须保守忏悔者的秘密,于是,他向另一个神父作了忏悔,然后焕然一新地走掉。再三再四,终于所有的神父都知道了案件的真相。行刑之前,有个神父去接受连岳的忏悔,连岳说:我真的没有杀人。神父叹一口气说:哎,我们都知道…… 倾听,有时候就是这么需要定力,你有可能知道自己和他人罪过,而又无话可说,无法可想。这是真正的“委身于人”,当然,我做不到,只有几个人能做到这点,其中就有秘鲁的古铁热(gto gutierrez)——我超喜欢这个译名,远古的冷铁都会温热,他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率先提出“解放神学”的概念:“我们的是委身于穷人,一种“非人”,它的概念源自受害者。”他现在,就是准备超过福柯和德里达的那个人。 神学这门学问也许离我们很远,我们也可能永远不会去秘鲁,但是谁都不会缺少“贫穷”,可能你身边有大量的穷人,可能你内心一片荒凉,这些状况,也许都需要“委身”,去听,最终知道我们都是某种穷人,也许,发疯的概率会低一些。 虹桥门户网。hqdoor。 第4节:贫穷与穷人 贫穷与穷人 两年前写过一篇文章,里面说了一句“贫穷是最大的罪恶”,我当时以为这是浅显当然的真理,人人都明白,没必要加以解释。直到前几天,有个人提起这件事问我:过去了几年,你现在还坚持这句话吗? 是的,我仍然坚持这句话,并没有痛哭流涕,洗心革面,觉今是而昨非。不出太大意外的话,我一直会认为这是句真理。不过,经此一问,我也发现,有多加论述,把这句话的意思说得明白一些的必要。 “贫穷”和“穷人”是两个概念。一个人不幸陷于“贫穷”的状态,就是所谓的“穷人”。没有人喜欢“贫穷”的状态。“贫穷”的状态,一般都是无可奈何的,也许一个人就出生在贫穷地区的贫穷家庭,也许是缺乏援助并被剥夺了多数机会,可悲的是,从世界范围来看,这两种状况往往还会相继发生在一个人身上。很明显看得出来,“贫穷”是对一个人的惩罚,而非奖赏。贫穷让人吃不饱、穿不暖、受不了教育、改变不了命运、几乎没有机会体验知识与思想的乐趣,“贫穷”能把一个人的存在与命运压得如此扁平痛苦,当然是最大的罪恶。我们中的多数人,都在努力提高自己的技能,寻找更多的机会,以期获得更大的财富,总不能说我们是自甘堕落吧? 而“穷人”,毫无疑问,应该获得尊重、同情、帮助,政府应该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改善他们的处境。由于“穷人”与“贫穷”永远联系在一起,很容易把“贫穷”看成是“穷人”的道德属性,所以,夸奖“穷人”,连“贫穷”也一并欣赏。“贫穷”并不是“穷人”的勋章与花环,而是枷锁和羞辱;赞美“贫穷”,是在恶心“穷人”,就像你夸一个人的秃头灿烂辉煌一样。 人总愿意站在弱势那一边,在情感上,更容易把更多的美德赋予穷人,这当作一种田园抒情,完全可以理解;但在进行理性判断时,不应该相信财富的多寡可以与美德划等号。仇穷的人,相信美德与财富成正比;仇富的人,相信美德与财富成反比,这两类人,都只爱用脚后跟思考而已,一样乏味,并无高下之分。 伯特兰·罗素有个无情而真实的判断:贫穷最可怕的后果是让贫穷扭曲了自己的思维。而长期贫穷,这个后果发生的概率很高。甚至,可以发现,有些人在经济上脱离贫穷相对容易,而要改变扭曲的思维方式却非常困难,这是“贫穷”之罪的惯性。要拯救“穷人”,也要扑灭“贫困”。 我们是以公正为出发点推理、判断,正如《圣经·旧约》所说: 【你们施行审判,不可行不义,不可偏护穷人,也不可重看有势力的人,只要按着公义审判你的邻居。】《利未记》。 只要有公义,穷人、富人才都不会受伤害;穷人才可能得到财富,富人也才可能享受财富。需要赞美的,是“公义”,而非“贫穷”。 ※虹※桥※书※吧※。hqdoor。 第5节:谎言可能成为集体意志 谎言可能成为集体意志 柏拉图的“乌托邦”理念,体例很美,却被认为是贻害自他以降的多数知识分子。这些知识分子都想成为乌托邦里的“哲人王”,用自己的思想给万民带来幸福,在“爱智慧”的羊皮里,是“爱权力”的狼身,在你身边,可以很容易发现终日空谈,毫无创造力与实践能力的大小“知识分子”,而且在表象上还充满了拯救焦虑与道德优势。如果他们是一颗洋葱,一瓣一瓣剥开以后,在内核上只写着“权力”两个字,而有没有智慧他们其实是不在乎的。所以,把“哲人王”从知识分子概念中驱逐出去,在现在和将来,似乎都是成为真正知识分子的门槛。用一句直白的话来讲,那就是:不要吹牛,不要撒谎,多看几页书。 “乌托邦”理念就像茂盛的罂粟花,它的迷幻效用,不仅会败坏知识分子,甚至可以沦陷一个集体,“持续撒谎”作为重要政治技术,应该就是在“乌托邦”理念中完善的。柏拉图的一个谎言是:神创造了三种人,最好的一种是用金子作成的,次好的用银子,普通人是用铜和铁;用金子作成的人适于作卫国者,银子作成的人是士兵,最差的人当然只能去干体力活。这种弥天大谎,谁会相信呢?掐掐自己的皮肤就知道自己是用什么做的,或者,看看怯弱无能贪婪残忍的卫国者,可能也会觉得他们值不了金子的价钱。柏拉图说,不必害怕这种理智,如果你从这一代人开始宣传这种神话,他们确实是不太可能相信的,但你只要持续说下去,在下一代人以后的一切世代,却会被教育得确信无疑。 你是卫国者,并且想保持这种优越地位,就要撒谎,持续不断地撒谎,不要害怕被揭穿,有利于你的谎言,迟早会成为集体意志,到时候,你就可以坐享其成了。你做多么荒谬冷血的事情,都会得到群众的支持。 很多人恐怕还是不信人类的理智可以这样轻易地丧失,因为有一个乐观的看法在告诉我们:谎言永远只可能是谎言;骗得了人一时,骗不了人一世。 那么,研究纳粹大屠杀史的克里斯托夫·布拉温宁(chrisher browng)的新近结论,却剥夺了这种想当然的乐观,证明柏拉图的“骗术策略”会成功。他的新书《大屠杀的起源》e sthe fal sotioeber 1939…arch 1942)讲述的就是德国人如何到达普遍接受“灭绝犹太人为正当行为”的过程。大屠杀不可能由希特勒一个人完成,不可能只由纳粹冲锋队完成,也不可能通过强迫德国人去完成;只有德国人都平静自然地去杀犹太人,视之为当然,种族灭绝的大屠杀才可能实行。 犹太人在历史上承载了许多恶名,他们被视为吝啬、贪婪、冷酷、唯利是图的高利贷者,反犹情绪在逐代强化中,成为政治正确的事情。就是轰动江湖的梅尔·吉布森投资、导演、编剧的影片《耶稣受难记》e passio)也隐约把耶稣受难的责任归罪给犹太人。 希特勒的大屠杀就借助这种由来已久的反犹情绪,只要是德国人讨厌的特质,就把它宣传成是犹太人所特有的。在这些被强加给犹太人的特质中,克里斯托夫注意到两个性质相左的定语:自私的逐利者和共产党员。从理论上看,这两类人是完全不相容的,但纳粹宣传都让他们由犹太人扮演。以严肃思考、逻辑推理见长的德国人,并没有任何人质疑这个矛盾。因为“犹太人就是坏人”这个谎言已经成功地占领了德国人的大脑,成为不言自明、毋须证明的前提了。就像“乌托邦”的信徒相信卫国者是黄金构成的一样,德国人相信了犹太人是由地球上所有的坏元素构成的。 终于,屠杀包括妇女、儿童在内的种族灭绝行动在1941年成为德国人毫不怀疑的集体意志。在离焚尸炉不远的歌剧院,德国的知识分子优雅从容地聆听贝多芬的《合唱》,感受着贝多芬“百千人类,终成兄弟”的悲悯情怀。 千万不要说,你比这些德国知识分子更聪明,更不容易被欺骗,说不定,你坚信的很多东西,就是谎言。 虹桥。hqdoor。 第6节:苛刻是批评本色 苛刻是批评本色 在拳击比赛中,尤其是十二回合的职业拳击,选手的眉骨一带是最容易受伤的,那个部位,皮薄、无r、骨硬,被对手的头一顶,甚至是拳风带到,往往就会开一个血口。只要出现这种状况,对手的策略就会像大白鲨一样,集中所有的力量攻击这淌血的伤口,让它变得更大、更深、更痛,以期摧垮斗志,获得最后的胜利。而那浴血奋战的那位,如若能把比赛坚持到终场锣声,在意志力上,似乎更能搏得观众与裁判的钦佩。这种场面使拳击比赛看来充满了血腥和暴力,这也是许多人反感拳击运动,甚至有些国家一度禁止拳击运动的原因之一。但现在认为这是勇敢者的运动的人越来越多,它需要的力量、策略、耐性都非同寻常,而且,拳台上的“杀手”,在现实中可能是一位温柔的“圣人”,像阿里一样。 从反感到欣赏,是不是人变得更残酷了? 不是,那是因为人们知道,所有的“血腥”攻击,都是发生在规则的范畴之内,感到不支的选手,可以认输放弃,裁判也可以中止比赛。这和我们走在街上,看到有人眉骨上有伤,就给他一拳,打到他服输,是完全不同的。 任何竞争,你的对手都只会看到你的缺陷、攻击你的缺陷;你的对手就是你的批评者,苛刻就是他的本色。 苏格拉底讨厌政治,他认为政治中无公义可言,当政者无疑要一味说自己的好,而反对者却只会说执政不力的地方。这种情形一直发生到现在,将来恐怕也不会有什么改变。今年(2004年)是美国总统的选举年,我看到一款电视机的广告辞是:买y晶电视,看总统选举。四年一度的“攻击”与“防守”盛大娱乐开演了。比拳击比赛的趣味性高多了。 观摩了几次选举,就会发现,有些戏码是会固定发生的,在选举攻防之前,双方都会表示,这次选举将会是“良性”选举,没有苛责、没有丑闻、只会赞美对手的优点,让选举起到“净化人心”的作用。当然,谁都像苏格拉底一样不会相信这些,大家还是能如期看到苛责与推诿、自夸与嘲讽、丑闻与更大的丑闻,情势诡谲、跌宕起伏。人心当然没有因此净化,但也不会因此被污化,大家都知道,这只是一场规则许可的比赛,所有的攻击都围绕着伤口。双方都只说出了事实的一个层面,而观众们,当然可以接触到事实的两面,从而判断出谁更为优秀一些;或者,谁坏的程度少一些。违犯规则的结果将是致命的,即使是尼克松那样了不得的人物,在反对党的办公室里装窃听器,结局也只能是充满羞辱地退出政坛。 一个不会攻击对手伤口的拳击手,会受到观众的嘲笑;如果不允许攻击伤口,看则和气,但也不会有精彩的比赛,也根本产生不了阿里那样的伟大拳手。而美国的一位评论家的判断在这里也值得推荐:股票指数上涨、失业率下降、经济成长率增加,这些对反对者的打击才是致命的,这些数字不好看,就等着被反对者撕成碎片吧。从这个角度看,也只有苛刻的反对者、批评者,才能让人戒慎恐惧地把事做好;同一个逻辑,批评者温柔可亲,就不必太认真做事情了。 §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7节:灵性流亡 灵性流亡 犹太人在现在人们的印象中,是经商天才,能从任何生意中挣得利润。罗曼·波兰斯基在他的电影《钢琴师》中,有这么一个细节:在同被送往集中营的前一刻,依然有不幸的犹太商贩向不幸的同族兜售糖果,赚取惊人的暴利。作为一个犹太人,波兰斯基恐怕对自己所属民族的一些特性体会特别深。 犹太人并不是从来就具有经商天才与爱好的,事实上,他们被迫学会了这项技术。犹太人原来几乎全是农民。反抗罗马帝国的起义失败后,在公元七十年,耶路撒冷圣殿被捣毁,犹太人多数被掳获。在此后的流亡的过程中,犹太人却在巴比伦那里学会了经商技术,而且成为专家——优势一直保持到了现在。 流亡固然不幸,新知识与新技能却是丰富自己的重要收获。不流亡,就接触不到巴比伦迥然不同的商业技术。当然,这不能理解为被敌人掳去是件好事,只是为了表明,时空的突然转换、熟悉氛围的完全消失,能迫人做出艰难的转变,从而迎来命运的转折。 任何动物都相当具有惰性,对熟知环境有迷醉式的依恋,而相当简陋的物质及知识供给,都可以让人忍耐下去。所以“流亡”的状态的出现,从古至今,都有被外力强迫的因素在。 在结合了大量犹太人历史的《旧约》中,“流亡”也是一个重要主题,从中也可以看到“流亡”是人的本性所憎恶的。在《出埃及记》中,先知摩西带领寄居的以色列人出埃及,找到自己的神应许的“流奶与蜜”的土地;几十年在野地里流浪的过程中,以色列人一碰上难题,就会冲着摩西大发怨言:巴不得我们早死在埃及法老的手下,那时我们坐在r锅的旁边,吃得饱足;你将我们领出来,到这旷野,是要叫我们全会众都饿死啊! 只要有个r锅,当奴隶的现状可以坦然接受;而只要饿几餐,再自由的“流亡”,也会引起普遍反感。自由的价值远远高于奴役,这是个常识,也无须论证了。可是奴役的状态仍旧为许多人所选择,原因很有可能就是自由的状态需要某种程度的“流亡”。 《新约》中的许多元素都是新的,可是“流亡”主题还是一再出现,而且被赋予了传播学上意义:那些被驱散的人,流落到各地,宣扬理念。《使徒行传》当“流亡”的价值在长期的事件中凸显出来以后,“流亡”逐渐成为主动追求的状态,“流亡”状态也多数是在精神领域内的“灵性流亡”,从“埃及”走到“流奶与蜜”之地,全然都在自己每天的一念一瞬,在自我挣扎中完成,也许这个过程所需要的时间,绝不会少于摩西在野地里花去的几十年吧? 曼德拉说他在长期的牢狱之中,有一项重要心路历程——要为这种“灵性流亡”找个例子,这个相当合适——曼德拉入狱之前,脾气暴躁,在狱中,他发现这样只能给他带来更多的对立,不可能争取到一丝一毫可用的资源,于是决心彻底更改。我们可以想象得到这种改变的艰难程度,因为一个被不公正惩罚的人,完全有理由放纵自己的愤怒。可曼德拉偏偏从可供寄托的惯性中开始了“灵性逃亡”,最终,这个人在狱中赢得了全世界——包括曾经暴力对待他的看守。在他的总统就职典礼中,来宾就包括他的两个狱中看守。别人不解这个邀请时,温和的曼德拉说:如果我不能包容曾经仇恨我的人,那我的牢不是白坐了吗? 我们的惰性是不是大得一定需要被关在牢里,或被人驱赶,才能开始自己的“灵性流亡”?但愿不是吧。 虹桥门户网。hqdoor。 第8节:逃城的设计理念 逃城的设计理念 不夸张地说,对西方文明影响最为深远的文本,应该是首推《圣经》,一个西方人,无论是不是基督教徒,思维、判断都会受到其无形的暗示。在西方的阅读者当中,对《旧约》不喜欢的人不在少数,总是认为它过于严厉、毫不留情,着眼点在“罪与罚”,而不像《新约》,着眼于“罪与恕”。这种观念有其合理的一面,但是也忽略了《旧约》的史料中已经有许多宽容的元素,不然的话,它也无法演变成《新约》文本了。 一个必然以铁血手段报复仇敌的民族,在他们的律法中,专门留有条文体现赦免、宽容,这才是有趣的地方。 【若遇见你仇敌的牛或驴失迷了路,总要牵回来交给他。若看见恨你人的驴压卧在重驮之下,不可走开,务要和驴主一同抬开重驮。】《出埃及记》 牛和驴的生命都高过人的恩怨,这个要求也许太超现实了,只是一种道德劝说。 在记录了人口统计、财产分配的《民数记》中,却有硬性指标要腾出土地建立“逃城”: 【你们过了约旦河,进入迦南地,就要分出几座城,为你们作逃城,使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这些城可以作逃避报仇人的城,使误杀人的不至于死,等他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你们所分出来的城,要作六座逃城,在约旦河东要分出三座城;在迦南地也要分出三座城,都作逃城。这六座城要给以色列人和他们中间的外人,并寄居的,作为逃城,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 这里就是将“恩怨有度”上升到了律法的高度,逃城里的人如果出了逃城,报仇的人就可以杀了他们,而在逃城之内,生命权高于一切。 这也许是对罪不当死之人的一种保护制度。在《士师记》中,却有对“当死”之人,存一念之慈的故事。以色列利未族的一个人带着他的妾行经以色列便雅悯族所属的基比亚时,这个妾被便雅悯人终夜轮j致死。此人【到了家里,用刀将妾的尸身切成十二块,使人拿着传送以色列的四境。】将他的冤屈诉之于众。以色人于是发兵四十万问罪,要求便雅悯人交出凶手。便雅悯人拒绝,并准备开战。以色列人先败两战,最后大胜,对便雅悯所属各城的“人和牲畜,并一切所遇见的,都用刀杀尽,又放火烧了一切城邑。”只剩下六百便雅悯人,逃散到了旷野。 以色人在起兵之前曾经发誓,再也不将女儿嫁给便雅悯人。正义之师大胜之后,他们却“放声痛哭”:【如今以色列人中绝了一个支派了。我们既……发誓说,必不将我们的女儿给便雅悯人为妻,现在我们当怎样办理,使他们剩下的人有妻呢?】 与血腥报复并列存在的,是对灭绝生命的恐惧。这两种元素互相抵触,却都又强势存在。灭绝生命的恐惧随着时间,最后取得了绝对的优势,甚至到了现在,有“绝对宽容”的观念出现,那就是任何人都没有剥夺生命的权力;即使不愿意放弃把剥夺生命作为最严厉处罚手段的人,在这种自古以来的“灭绝生命恐惧感”面前,也是战战兢兢,所以,往往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个普遍被认为罪大恶极的罪犯,对他的审判也会慎之又慎,时间长达十数年也不稀奇。这是不是可以倒溯回“逃城”的设计理念,还有待考核,但是至少目前知道,存在珍视生命的传统,确实是件好事情,它能收敛杀心,在杀得兴起之后,还能“放声痛哭”,而不是意犹未尽。 ◇欢◇迎◇访◇问◇虹◇桥◇书◇吧◇hqdoor。 第9节:科学地讨价还价 科学地讨价还价 我很庆幸自己不是一个完美主义者,星座专家说这和星座有关,因为我不信星座,所以我认为这和一种偷懒的人生态度有关,不想把事情做得尽善尽美,就会允许自己犯一点错误,允许事情有些纰露,这样,人当然会活得轻松一些。科学的观点认为,这正契合了科学的本质,因为没有事物是完美的,所有的知识与真理都是相对的,暂时的,说不定明天就会被推翻,缺陷是生活的本质。科学是如此地体谅人,不相信它实在是说不过去。 在科学的发展史上,有些为了科学玩命的人,比如被教庭拿去烧烤的布鲁诺。此人以非凡的勇气说:在真理面前,我半步也不退让。日心说以现在的眼光来看,不是真理了。但是布鲁诺的勇敢还是成为科学进步的重要象征。 拿布鲁诺来反衬哥白尼与伽利略的“怯懦”,是长久以来轻松惬意的说话方式。哥白尼在生前,仅管在日常聊天辩论中向朋友们流露出相信“日心说”,但为了不给教会谴责他的口实,直到去世那年,才出版《天体回转论》。伽利略更是在异端审判所前,声明悔过,不再主张地球自转或者公转。据说,他念完悔过书之后,还是不甘愿地说了一句:即使我悔过了,地球照样在转动。但这显然已经失了底气,就像孩子打架输了,说:有本事别走,我叫我哥哥来。 我们当然有一百个理由希望哥白尼与伽利略也选择火刑柱作为自己理想的归宿,这样能增加科学家整体的勇敢程度,但其实对科学并无太大助益。每一个推动进步的人,都以被消灭作为自己的结局,那么,进步就生不了根,偏见只会更具有力量。在异端审判所前面,这些审判官有生杀权、有真理定义权,找死是容易的,活下来说一点新东西却是困难的。 勇敢者当然凸显了异端审判所的荒唐,而圆融者更是有韧性地磨软了偏见的刀锋。 略迟于哥白尼、与伽利略同时期还有一个天文学家,名叫泰可·布拉,开普勒曾经是他的助手。他在天文学界以外,几乎没有人知道。他的行事方式接近于一个普通人:既支持哥白尼的学说,又不太想得罪教庭;对新知有兴趣,可是又怕火。 他这种骑墙态度,让他发展出了一种折衷的理论。他说,在宇宙中,各行星围绕着太阳;这是用来支持哥白尼学说的。然后说,太阳和月亮环绕地球,这是用来讨好教庭的。不知是不是这种小翼翼的态度,让教庭不好意思发火,反正这个善于讨价还价的天文学家,平平安安做了一辈子观测,为助手开普勒留下了无价的观测资料。而开普勒,是行星运动三定律的发现者。 泰可·布拉的奇怪学说,看起来比长达千年之久“地心说”偏见还更可笑。它的价值显然不是在科学上有多么原创,而是表明,不可怀疑的教条,是可以拿出讨论的,像菜市场一样讨价还价。科学固然被搞得有些尴尬,可是松动教条的第一步也同时迈开了。没什么确立无移的东西是不可讨论的,这也正是科学精神的体现。不经意间,就由布拉找到了。 进步有多种可能性,任何有利于松动教条与偏见的方式,都可以产生前行的助力。布鲁诺的坚强与布拉的狡猾,只要传递了科学精神,都是值得效仿的,完美主义者可以当前者,嫌完美主义太累,就随随便便当个布拉吧。 ◇欢◇迎◇访◇问◇虹◇桥◇书◇吧◇hqdoor。 第10节:善巧方便说 善巧方便说 前段时间,一家报纸书评版的编辑,跟我说了一件很郁闷的事。他参加一个座谈会,席间他谈到了应该写些启蒙文章。马上被座上几个知识分子痛批,然后跟他谈起了启蒙的危害性。所谓启蒙,就是把认为有价值的思想,尽可能平白通顺,容易理解地说出来,让更多人知道;是思想的增值与繁殖。就算他们说得对,这其中恐怕有些害,这也是当下应该多做的事情,也许未来还要做下去。 为什么伯特兰·罗素在我心中排在第一位?因为他完整体现了知识分子的各个层面,很多事情可以以他为衡量标准来做出真伪判断。这个比谁都更具有原创性的哲学家、数学家,不敢说他是人类有史以来最聪明的人(苏格拉底恐怕比他更聪明),至少,他比现在这些发怒的知识分子更聪明。在漫长的一生中,他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启蒙,每天散步的时候都在想:今天的文章应该怎么写得更有趣、更可读。结果,他琢磨出了诺贝尔文学奖,1950年,他得奖的理由是:表彰他所写的作品,捍卫了人道主义和思想自由。他当然不是为了得奖写作,只是为了人道主义与思想自由这些普世理念,能让更多人接受。 在佛教的传播中,有“善巧方便说”,指要因势利导,不让人心生厌倦地说法。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我曾经每天花一个小时听佛学家净空讲说《华严经》,这部浩大经典,听起来确实有许多有趣的地方。他在解释“善巧方便说”时,举了一个这样的例子:如果你信佛,呆在几个不信佛的人当中,焚香敬拜,念经唱诵时,应该怎么做?一般人的做法当然是大模大样,表示自己有信仰。净空说,这样错了,应该是把这些仪式放在心中默默进行就可以了,你不能因为自己的信仰让旁边的人不开心、起厌烦之心;不然,信来何用?这段话真是让我折服,确实是大师言论。此人钻研佛学之前,只初具文化,他把自己关在台中图书馆,苦读了十年。后来,他在讲学当中,数次夸奖一位官员,与我对此官员的了解大相径庭,让我反感,就没再听下去了。由此可见,“善巧方便说”并不容易做到的。 《新约》中,有更明确的字句,要求放下身段,只为话语远行: 【我虽是自由的,无人辖管,然而我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为要多得人。向犹太人,我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虽不在律法以下,还是作律法以下的人,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没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没有律法的人,为要得没有律法的人。……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哥林多前书》 宗教有拯救焦虑,所以总是在传播方法上特别花心思,特别有心得。一般人写文章,即使是所谓的启蒙文章,也还是不要有拯救的念头才好,谁也没资格拯救谁。写文章,只是满足一下偏好,说你自己认为重要的事情罢了。如果认为自己的思想很重要,那么,媒体请你写篇文章,你就写吧,对个人与他人,都有好处。你又不写,又要大骂启蒙有害。干嘛那么气?不就千字文吗?至少可以写写启蒙是如何有害的;这么恼怒,莫非是不会写?不会写也没关系,术业有专攻,就承认不会写吧,不丢脸的,这是罗素都需要努力才能掌握的文体。诚实是一切学问里最为“善巧方便”的,也是最没有危害的。 ◇欢◇迎◇访◇问◇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11节:因为软弱所以刚强 因为软弱所以刚强 人,可以成为怎么样的人?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有一种认为经过系统的、严格的规训,人可以成长为完人,无懈可击;由这样的人组成的民族与国家,则当然天下无敌了;有一种认为人天生就是不可能完美的物种——事实上,没有任何完美的物种——因此,要在承认人的缺陷的基础上尊重人类社会已经取得的成就,不要打断人们自行调整适应的进程。 我认为后者更有道理,因为以乌托邦信奉者为代表的前者,把人类狠狠地搞惨过几次,想养成完人的企图,都以生产出无数完美的恶人作为终结,而且累及数代人。 知道人不可能完美,总有某种程度的软弱,这是令人失望的事情。不过,想想自己有多少每天发誓要改的坏习惯,却永远也改不了,就知道,我们不得不接受这个结论。 对人的不完美、软弱,有种种解释,有所谓的“撒但说”:【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启示甚大,就过于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r体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击我,免得我过于自高。因这事,我三次求过主,叫这刺离开我。他对我说:“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欢夸自己的软弱……因我什么时候软弱,什么时候就刚强了。】《新约·哥林多后书》在这里,人的不完美与软弱被当成是与神性相对应的人性,因此,人才要对神谦卑,就像亚军要尊重冠军一样。这恐怕也是在《旧约·创世纪》中,神要耍诈坏掉人类的巴别塔工程的原因:让人完成了过于伟大的工作,他们就不敬神了。 把人的不完美与软弱都归结于神的破坏,或者说,只把它当成宗教谦卑的一种。这个后果就是,无神论者很容易认为人可以是完美的,而软弱的人是有罪的,不可原谅的。 在这个问题上,保守主义者的解释是比较合理的,人的不完美与软弱就是人的自然属性,既不是神的刻意打压,也绝不可能彻底消除。保守主义大哲罗素·柯克(rsell kirk)在晚年把他的学问精练成一篇短文《保守主义十信条》其中的第六条就说到:人类不完美,也没有完美的社会制度可以创造出来,任何乌托邦统治都会引起人类的反抗……我们要寻找一个宽容、正义与自由的社会,里面难免会有一些罪恶、失调和缺陷。要记住,人类史上,所有保证将人及社会带到完美境地的想法,都曾经将世界变成了地狱。 承认不完美是宽容的开始。因为自己不完美,所以要尊重很多理解不了的东西;因为别人不完美,所以要允许他犯错误。也许,只有这样才有办法理解“我什么时候软弱,什么时候就刚强了”这句话。 我不知道别人的感受如何,当我从“完美枷锁”中解脱以后,浑身轻松,对自己也更有信心了,仿佛斯巴达战士从格斗训练场离开,去海边散散步,肌r开始恢复柔软的弹性。 §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12节:死亡的可能性 死亡的可能性 马丁·斯科西斯备受争议的电影《基督最后的诱惑》:基督在十字架上时,天使对他说,你的任务完成了,可以去过凡人的生活了。基督最后的诱惑是尘世生活之美与平静的快乐、温顺的妻子、坚定的理性。当然,这一切,不过都是撒但的幻像。 真正引起争议的是,其中犹大的角色,完全以最纯正的圣徒面目出现。出卖基督,是基督本身的授意,他需要一次壮丽的死亡来传播自己的声音。所以,不情愿的犹大问他:如果是你,你会出卖兄弟吗?基督说:不会,所以上帝把更 第 1 部分 欲望文 第 2 部分 神了 作者:肉书屋 第 2 部分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剿担翰换幔陨系郯迅菀椎氖氯梦依醋觥!    ?br / 这部影片改自希腊作家尼科斯·卡赞察斯基的同名小说。所以,颠覆工作其实在传统文本上早已完成。而在尼科斯之前,还有博尔赫斯在他的短篇小说中写道:犹大出卖耶稣,并不是像大多数人认为的那样,只是为了三十枚钱币。苦修者为了至高无上的上帝,宁愿诅咒自己,折磨自己的r体,犹大也如是,放弃了荣誉、幸福、宁静和天国,以卑躬屈膝和进地狱来体现上帝的尊荣。他更是伟大的使徒。 死亡成为不断重写的事件。不仅世俗的艺术家在改写,在《新约》中,这次死亡也不断被刷新、赋予意义,【儿女既同有血r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r之体,特要藉着死,败坏那掌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的人。】《希伯来书》 剥夺生命是最严厉的惩罚,因此,它也是权力最远的疆界。死了之后,就逃脱了权力的控制,甚至,主动追求的死亡成为了对权力的反讽。也就是说,权力在这种新的死亡观前面完全失去了效用。 对死亡的颠覆性革新,使人与死亡之间的关系,由单纯的“害怕”拓展到“不怕”、“平静接受”。这并不是基督的首创,而要归功于公元前399年苏格拉底的死亡。卞哲明·周维德牧师也不得不承认,它是仅次于基督的死亡,“无论是在古代还是近代的任何悲剧里,无论是在诗歌还是在史乘里,(除了一个例外)没有一件事是可以与柏拉图书中苏格拉底临死时刻相媲美的”。考虑到苏格拉底死在基督之前,站在更客观的立场,应该认为他的死亡影响了基督的死亡。 苏格拉底这样看待死亡,“我们之中认为死是一件坏事的人乃是错误的……死要么是一场无梦的熟睡,——那显然很好——要么就是灵魂移居到另一个世界里去……如果一个人能和奥尔弗斯、缪索斯、赫西阿德、荷马谈话,那他还有什么东西不愿意放弃的呢?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就让我一死再死吧。” 最后,苏格拉底说:“死别的时候已经死到了,我们各走各的路吧——我去死,而你们去活。哪一个更好,只有神知道了。” 神不知道会如何评价苏格拉底的死亡,可是,人确实被他打开了一种可能性,纵使我们从来没有勇气和智慧像他一样死亡,依然只是“因怕死而为奴的人”,可是,我们毕竟有了一种抵抗的可能性。 虹桥。hqdoor。 第13节:守望者只说凶言 守望者只说凶言 能看到一个社会的凶兆,以未来的危险促进当下的改过革新,这样的人,有知识、有胆量、生死置之度外,是一个时代的心灵与眼光。这类人多,世界就不会那么愚蠢。在不同的时期,会有不同的人来说出凶兆,哲学家、思想家、文学家、报人、大学教授、批评家、科学家。这就全看机缘了。 在《旧约》里,这类人被称为“守望者”,他负责指出一国或一人的罪错。 【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人子啊,你要告诉本国的子民说:我使刀剑临到那一国,那一国的民从他们中间选立一人为守望的。他见刀剑临到那地,若吹角警戒民众,凡听见角声不受警戒的,刀剑若来除灭了他,他的罪就必归到自己的头上。他听见角声,不受警戒,他的罪必归到自己的身上;他若受警戒,便是救了自己的性命。倘若守望的人见刀剑临到,不吹角,以致民不受警戒,刀剑来杀了他们中间的一个人,他虽然死在罪孽之中,我却要向守望的人讨他丧命的罪。 “人子啊,我照样立你作以色列家守望的人。所以你要听我口中的话,替我警戒他们。我对恶人说:‘恶人哪,你必要死!’你以西结若不开口警戒恶人,使他离开所行的道,这恶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却要向你讨他丧命的罪;倘若你警戒恶人转离所行的道,他仍不转离,他必死在罪孽之中,你却自己脱离了罪。”】《以西结书》 从上面的文字可以看出,守望者是吃力不讨好的活儿,要么得罪人,要么得罪神,收益率一定是为负数。 说好话,讨好彩,并不在守望者的话语责任之内;做这种事情,好处很多,从来都有熙熙攘攘的人群争相唱颂,并没有必要指定一个人来做。这反过来可以当作一个有趣的标准,如果连守望者都开始只说吉兆,那有可能就到了一个败坏的时代。 《列王纪上》中,承担守望者职责的先知米该雅,生活在一任邪恶的以色列王时期。王有一次要出征,召集四百先知询问,他们都说:必胜!他听了还是不放心,想到还有米该雅没有询问,而米该雅素来只说凶言,不说吉言,他心里非常讨厌。派去召唤米该雅的使者了解王的心思,对米该雅说:【众先知王一口同音地都向王说吉言,你不如与他们说一样的话,也说吉言。】米该雅来到王的前面,张口就说:必胜!这倒让王不敢相信,他说:你要说实话。米该雅说:必败!王马上翻脸,说:把这个人下在监里,使他受苦,吃不饱、喝不足…… 在《圣经》文本中,先知也好,守望者也好,这些口说凶言的人,他们让自己惹麻烦的职责是神所指定的,因此,有神权的庇护,王权还一般不敢听了凶言就下毒手,但是像米该雅一样,太不识趣,也还是会被下在监里。那么,自神权式微,守望者没有了保护伞以后,如何让只说凶言的守望着活着,就成为一个必须解决的难题了。任何一个听不到凶言的大寂静时代,有可能是守望者失职了,有可能是守望者死光了,活在其中的人,虽然有各种声调的吉言,但往往不能如愿恭喜发财、长命百岁。 ◇欢◇迎◇访◇问◇虹◇桥◇书◇吧◇hqdoor。 第14节:使徒学外语 使徒学外语 原来读高中的中学建校一百周年,给校友定期寄《校庆特刊》,上面有很多诗词曲赋,捐款快讯。有一次,看到一个九十多岁的老校友写的一封短信,只有百来个字,却说了一个很重要的事情。他建议要学好英文。 我们在某个时期,语言也分敌我阵营,全民学的是俄语。他当驻外参赞时,在一次聚会中,有个外交官非常不理解地问他这件事,说:世界上百分之九十的最新科技资讯都是用英文写的,你们为什么不学英文呢?他由此深受触动。 他信件的结尾说了一句有趣的话:如果不想当慢腾腾的乌龟,就要把英文学好。这封信很有价值,可能会影响那所县城中学的很多孩子,比捐钱重要多了。 我在那儿读高中时,痛恨英文。首先,当然是心里藐视它,觉得中文这种语言好极了,天下第一;还有就是碰上一个非常讨厌的英文老师,我觉得他作风夸张,耸肩摊手,连叹气都要学美国人的两截法:哼——横——?当时是个傻孩子,不知道珍惜自己,也更谈不上尊重别人的癖好,就在课堂上和他作对,被赶出了教室。英文当然就彻底完了蛋。 结果一晃到了中年,才发现,不得不重新去过英文关。我不要考职称,也不必过四六级了。只是害怕匮乏。我们真的是身处于一个信息时代了,只要你的能力足够,别人很难全面封锁声音,一定能知道、验证你希望得到的消息。这个能力的核心就是英文关得过掉,英文是资讯最新、速度最快、使用面最宽的语言,也就是说,英文可能是世界上最不可能彻底哑火、最不可能被统一口径的语言,你很容易在里面实现求真意志。当然,语言这种东西确实太难了,是个苦力活,尤其是最好的学习年龄已经过去;不过,花多少心力,总得过掉它;因为饿死在面包店旁边的感觉会坏得多。 做梦都想一瞬之间掌握了数门语言,仿佛这个场景【五旬节到了,门徒都聚集在一处。忽然,从天上有响声下来,好像一阵大风吹过,充满了他们所坐的屋子;又有舌头如火焰显现出来,分开落在他们各人头上。他们就被都被圣灵充满,按着圣灵所赐的口才说起别国的话来。】《新约·使徒行传》这样学外语倒是蛮轻松的。只不过,我们不是使徒,没这样的大能,也并不是去别国布道。我们恐怕只是为了听得更多、看得更多,这样,才更不容易上当。 一个英文老师不好,英文考试制度不合理,这都有可能激怒我们,结果是我们放弃了一种最有力的知识工具。英文老师和考试制度都活得好好的,受害最深的却是我们自己,我们发泄了愤怒,却帮助他人捆绑了自己,这其实是不智之举。 ※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15节:地和人都要休息 地和人都要休息 《旧约》中,造物主在前六日创造了光明、天地、海洋、大地、星辰、动植物以及人类,在第七天,【歇了一切创造的工,就安息了。】这个传说影响巨大,无人不知,一是因为我们现在按这个体例休息,虽然前面六天什么没做成,第七日,一定是什么也不做的。第二个原因,可能是这些事情记载在一本两千页书籍的前两页,多数读者还是有耐心看到这里的,再接下去,就难说了。 “七”以及“七的倍数”,在这本书中还经常出现,而且与“休息”多少都有些关系。《利未记》里,有一系列条例。 土地在第七年要休息。【六年要耕种田地,也要修理葡萄园,收藏地的出产。第七年地要守圣安息……不可耕种田地,也不可修理葡萄园。遗落自长的庄稼,不可收割;没有修理的葡萄树,也不可摘取葡萄。这年,地要守圣安息。地在安息年所出的,要给你和你的仆人、婢女、雇工人,并寄居的外人当食物。这年的土产,也要给的牲畜和你地上的走兽当食物。】 其实看起来,更像是人及动物在休息。 更重要的是这点,如果你是一个旧约时代的以色列人,又不幸当了奴隶,不会是无期徒刑,而是有期的四十九年。 【你要计算七个安息年……共是四十九年。当年七月初十日,你要大发角声,这日就是赎罪日,要在遍地发出角声。第五十年你们要当作圣年,在遍地给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这年必为你们的禧年,各人要归自己的产业,各归本家。】 这里面有个问题,这种禧年制度受损失最大的当然是奴隶主,若不是以色列人,他有可能就不会严格遵守这种自减福利的规矩。所以,又有个必须帮助同族尽快脱离奴隶身份的命令。 “住在你那里的外人,或是寄居的,若渐渐富足,你的弟兄却渐渐穷乏,将自己卖给那外人,或是寄居的,或是外人的宗族,卖了以后,可以将他赎回。无论是他的弟兄,或伯叔,伯叔的儿子,本家的近支,都可以赎他。” “休息”这个概念,不仅指躺下睡觉,还指重新获得生机,还指从困苦的奴役状态中解脱。而且,这是人毫无疑问的权利。旧约里的以色列人坚信自己是“上帝的选民”,这个坚信,其中的一个内核是对同一族类无条件的关爱。没有任何一个以色列人可以终身为奴,纵使命运惩罚他暂时为奴隶,他也必然得到释放,恢复自由的身份。 现在奴隶制似乎已经不存在了,很多人却更得不到休息,不仅礼拜天要加班;万一时运不济,陷于贫乏,就会陷于双重困境,可能无力自救的,好像也无外力加持,解脱就遥遥无期了。 →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16节:总得怕点什么吧? 总得怕点什么吧? 近来收到不少垃圾邮件,有不少还是朋友、读者发来的,都会先道歉一番,因为他们收到略带有恐吓色彩的邮件,说是有某个灵异事件,若不将描述此事件的邮件转发给七个人,就会死掉。与其心里发毛,不如顺手转发了,发七封邮件,现在是多容易的事情。老要删除这种邮件,心里烦得半死,推己及人,当然不会去转发了。 被这种弱智邮件吓倒,胆子固然太小了,但也还可以理解。对超自然力量的恐惧感,从来是人类社会的重要力量。宗教某种程度上就是升华了这种恐惧感,将之转化为对“神”的敬畏;信徒就会按照宗教典籍里面的教条去做事,不太敢为非作歹,避免招惹无法逃避的惩罚。 即使是王权这样广大无边的权力,在“神”的监视之下,也不敢造次。《旧约·列王纪上》,有一个“拿伯的葡萄园”的故事。以色列国王亚哈的王宫旁边是拿伯的葡萄园,他对拿伯说:把你的葡萄园给我当菜园,因为靠近我的王宫(国王竟然要管这么小的事,好像要亲自种菜的样子,换成现在,不知要感动多少心软的民众),我会换给你更好的葡萄园,或者给你一个好价钱。拿伯却不领情,说:我敬畏耶和华,不会把祖宗的产业给你的。国王就心情郁闷地回去,也不吃饭,躺在床上生气——国王生气的样子,非常平民化。 王后耶洗别知道这件事,马上拿出女强人的样子,大大瞧不起国王,说,你当了个以色列王,连个葡萄园都搞不掂,看我的。她指使拿伯所在城市的贵族,安排人污告拿伯渎神,然后用石头把他砸死了。如此这般,成功地占了拿伯的葡萄园。 伤天害理之后,耶和华传话给了亚哈:很得意是吧?杀了拿伯又抢了他的产业,告诉你,狗在什么地方舔拿伯的血,也会在那个地方舔你的血。 亚哈于是忏悔,撕裂衣服,禁食,身穿麻衣,缓缓而行。耶和华见他改正,二审的惩罚就轻了一些:亚哈在世之时,可以不降祸,只降祸给他的儿子。以现在的观点来看,这样对儿子未免太不公平了。 神盯着国王的一举一动,有恶必惩,所以,即使支持君主制,也不会害怕王权的无所节制。支持君主制的哲学家霍布士就说过,除非君主自愿让出权利,否则臣民没有和君主对抗的权利。他的理由也是,君主的惩罚权利在神那边,比如,大卫王为了得到乌利亚漂亮的妻子,设计害死了自己的这个忠诚战士,即使这样,他也没有侵害乌利亚,但是他侵犯了神,因为他是神的臣子而不遵从神的律法。而神,由于它完美,所以并不会错误地使用权力,因此,所有世俗权力,那怕是王权,都不能犯罪,在它之上,有一个无所不知的权力。 当然,越来越多的人相信,不能把最后的监督权与惩罚权交给神,它显得太过于遥远,所以,绝对权力的君主制就逐渐被淘汰,执政者的恐惧感不是来自神了,而是来自民众或民意代表的批评与不信任。但是不管在相信神的时期,还是不信神的时期,人类都有认识权力本质的智慧:人不能有绝对权力,人作为有缺陷的动物,是需要有一种力量让他害怕的;否则,他会诸恶做尽,诸善不为。最悲惨的事情莫过于此,已经不相信神了,却又没有别的东西可怕,那么,抢个葡萄园,不过是一件小小的拆迁新闻而已。 →虹→桥→书→吧→。hqdoor。 第17节:傲慢的资格 傲慢的资格 无论哪一种宗教,都让人学会谦卑,这符合宗教的逻辑:再了不得的人,也比不上神的功绩,在这样的对比之下,人自然没什么好傲慢的。遗憾的是,现实生活中接触到的诸多信徒,却往往使人对宗教心生厌倦与反感;这些人共同的特征就是傲慢:我信了某个宗教,我就是有寄托的人,得拯救的人,非我族类的,全是魔鬼,全低我一等,全不可救药。这样的嘴脸出现,人家怎么可能尊重你相信的东西? 前段时间,听了一个神学讲座,主题是所有宗教的核心:祈祷。据观察,大量的祈祷是自私的,功利性十足。有人为了赌博胜利而祈祷;有人为了职场恶斗而祈祷;有人为了惩罚他人而祈祷;有人为了性能力而祈祷;有人为了艳遇而祈祷……它们往往以命令句式结尾,“神”被他们驱使做许多事情:出老千、当后台老板、做打手、成为威尔刚、甚至拉皮条。 主讲的神学家对这种情况,自然是心急如焚,他说:这样的祈祷其实是把自己摆在了“神”的上面,你已经做出了判决,好像是最高明的生灵,“神”不过是你的仆人,用来满足你无穷无尽的私利。这是世间一等的傲慢呀;而它偏偏在宗教的光芒与祈祷的唱诵中被化妆过了,让如此这般祈祷的人浑然不觉,越陷越深,成为一个亵渎宗教的人。 真正的祈祷应该是怎么样的?它恰恰是简单地描述自己困境或当下状况的求助与叙述,不下判断,不作谴责,这些事,应该由你求告的“神”来完成。 关于祈祷的真伪标准,说出了一个很有趣的事情,那就是,多么圣洁的概念,都会被曲解。而人从本能上来说,善于也乐于曲解——如果有利可图的话。 《马可福音》中,法利赛人与文士因为耶稣的门徒饭前没有洗手,违反了规矩,就对耶稣提了一点意见。耶稣说,你们自己因为敛财而教唆他人不孝父母,怎么有脸来批评别人呢?这个反驳有点牵强,当然不能因为别人伪善而放弃好的卫生习惯。但是法利赛人与文士对规矩的两重态度,却正说到了要害。从卫生习惯到宗教礼仪,这个世界上有一套套的“规矩”,人在对待别人时,总是严格按照规矩来,在对待自己时,总是可以通融;而人之所以要认识、接受“规矩”,主要目的往往是要取得“谴责、惩罚”他人的权利;从而有了傲慢的资格。权力的傲慢、知识的傲慢、金钱的傲慢,虽然同样无趣,取得的过程毕竟相对艰难;而宗教的傲慢,由于取得容易,所以从来成为穷人与弱者的武器。这样,谁都有了傲慢的资格。大家都掌握无趣的力量,也算是公平呐。 ◇欢◇迎◇访◇问◇虹◇桥◇书◇吧◇hqdoor。 第18节:有什么好急的? 有什么好急的? 我们可能过于夸大变化的功效了。在这种气氛里面活久了,看到什么东西两天之内没有分别,就觉得落伍了。军民人等,三教九流,不折腾点“新”玩艺出来,誓不罢休。 比如你有幸掌管一个城市,流行的做法是,在你的任期之内,把它搞得四年以前离开的人再也不认识它。那些回来寻根的人再也看不到老街旧巷,原来自己住的五百年古宅现在已经神奇地化身为一座现代化公厕。大便一元,小便五毛。这个人想到一座比美国历史长两倍的房子说没了就没了,俯身痛哭,仿佛内急的人挣扎到了公厕前面却发现自己没有带钱,在铁面无私的看厕人前面彻底失掉自尊……请让我进去,我要炸了……不行,大便一元,小便五毛…… 这个人旁边若有记者(考虑到现在媒体发达,他身边一定会有记者的)看见此人一副海外游子的打扮,又举止怪异,当然就拍了下来,登在报纸上,图片说明是:家乡巨变,游子喜极而泣。然后还有链接新闻,说欧洲有的城市,三百年没有新房子,寒酸死了,鬼都懒得旧地重游。 一个人,六根摄入的,都是类似的资讯,他就会变得非常着急。一个文学青年写下第一个字,就看到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支票;一个新闻青年,做完第一个采访,就已经化身为社会的良心;一个受迫害妄想狂,在网上发几个帖子,就以曼德拉的口吻说话了。而更多的人,时时在交换神秘的资讯,不完全统计,有这些:利润一百倍的生意、处女膜自然再生、迅速成名的圈子、一年就可以拿到的博士文凭、年薪五十万的工作…… 快快快,来不及了。 我的意见是,除了内急我们要急着解决,不要允许别的东西让我们急。急匆匆才能赶上的东西,往往不是什么好东西,它可以是地产泡沫的最后一棒,可能是一个公开性a日记的女人,最好的结局就是一辆已经塞得密不透风的公交车。 人生只有两次迅速改变命运的机会,一是托生在大富大贵之家,二是嫁入大富大贵之家。这两个机会没有把握住,只有慢慢来了。一个急迫的人,五点就跳起床,每天见另外五十个急迫的人,说一些牛x的想法,晚上十二点才回到床上,好像非常充实;我们不妨起得迟一点,早一点睡,自己想做成的事,订个三年计划,每天做一点,三年后和这些人比比,看看谁的效率高。 后者的活法好一些,它符合人的节奏。好像下面描述的这个人: 【他要像一棵树栽在溪水旁边, 按时候结果子, 叶子也不枯干。 凡他所作的尽都顺利。】《圣经·诗篇》 一年结一次果,就是树的最快,就是树的节奏。一棵树听信传言,说可以一年结五次果子,这棵树就疯了。 →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19节:摩西的压力 摩西的压力 农业社会的人,可以普遍不着急,那是一个培养悠闲精神的时代,鹅要慢慢肥,菊花到秋天才会开,节气就那么几个,大寒一定在小寒之后,粮食一年就收那么几斗,有些当种子,有些蒸酒,朋友都住得很远,要坐轿子或者骑驴去探访,书法掌握起来很困难,而诗歌又更是需要精细琢磨。 没有任何技术能让人比时间更快。 现在是商业社会,人得在压力下生存,被迫得着急起来。有专家研究表明,自从电视技术统治媒体以后,人的压力感是有史以来最强的,而且有加剧的趋势。战争、灾难的画面第一时间呈现,并不断重播、不断更新,让人无法逃避恐惧感。对比起来,在亚历山大时期,死几百万人的战争,对战役以外的多数人毫无影响,只有在多年以后,别处的人才在史书上读到一串冷冰冰的伤亡数字…… 电视技术即使传播好消息,商业奇迹、中彩故事、少年名人,也都在撩拨人心底的欲望,让人无法安心入睡,想想别人二十岁都上时代杂志封面了,你却还在沉迷于成人网站,这可如何是好,混下去会上案例选编封面的…… 不过,人又需要合适的压力。否则,摩西就只是一个普通牧羊人,并不能带以色列人出埃及。事实上,他被“神”选中时,也是推三阻四的。 《出埃及记》中,他不断表示自己的软弱:【“我是什么人,竟能去见法老,将以色列人从埃及领出来。”摩西回答说:“他们必不信我,也不听我的话,必说:耶和华并没有向你显现!”摩西对耶和华说:“主啊,我素日不是能言的人,就是从你对仆人说话以后,也是这样,我本是拙口笨舌的。”】 他甚至耍了无赖:【“主啊,你愿意打发谁,就打发谁去吧!”】 这个日后的以色列人大救星,在压力面前,原本是这种窝囊样子。 没有压力不好,老呆在农业社会,几千年如一日,淡出鸟来;压力太大也不好,搞得做梦都在上班,上班时只好在补觉。最好的度是,一点压力来了,就增加一点能力,就像摩西一软弱,“神”就赐给他一点力量。不过,这种度谁能找得到呢?所以,现在只好有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人活在极度压力当中。 至于其他的百分之八十,当然已经崩溃了。 →虹→桥→书→吧→。hqdoor。 第20节:左右为难 左右为难 有一条纯洁准则是这样的: 如果一个人不知道正确的人类繁殖方法,即为纯洁。他们可以胡说人是从胳肢窝钻出来的(好恶心,想想狐臭的腋窝);从肚脐挤出来的;从路上捡回来的(这种传言存在逻辑缺陷,扔在路上的人是从哪里来的呢?);是爸爸妈妈打架时来劝架的(太无聊了吧?)…… 如果一个受过科学教育的人直截了当地说:人是通过生殖器繁殖的。那么,就“羞死人了,流氓”。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实话实话,反而道德败坏。当然,意识到了不对,还是有办法补救的,我当年说出这句话时,看见周边的气色不对,就接着说,人的生殖器是胳肢窝和肚脐!于是宾主尽欢。看来,我的危机处理能力还是蛮强的。 美国的《新闻周刊》在圣诞将近的时候,作了一个“耶稣诞生”专题,将科学昌明几百年后的宗教与科学悖论再次“不合时宜”地提出来。 《路加福音》里有这样的描述:【……天使加百列奉神的差遣,往加利利的一座城去,这城名叫拿撒勒。到一个童女那里……童女名字叫马利亚。天使进去,对她说:“蒙大恩的女子,我问你安,主和你同在了!”……“你要怀孕生子,可以给他起名叫耶稣。他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 针对这段原文,还有个网上调查,题目是“你相信如《圣经》所言,耶稣是处女所生的吗?”,我想了想,科学在脑子里占了上风,选了不相信。调查结果是,有55%的人相信,35%的人不信,10%的人不确定。《新闻周刊》的阅读者,可都是大小知识分子呐,有过半的人完全与自己所知的生殖科学背道而驰。新闻中引用一个受访者的话,非常好地说明了这种自相矛盾后面的复杂心态,“我不想成为一个头脑简单的人,不过,我的信仰有时候要让我像孩子一样单纯”。孩子嘛,当然相信处女可以生孩子。人要得到科学与宗教的双重保护,双重抚慰,就只好不顾逻辑。话说回来,这有何不可呢?我们又不是逻辑学家。 一位护士出来对一位等候诊断结果的姑娘说:恭喜你,你有宝宝了!姑娘扑闪着沌洁的双眼说:怎么可能?我还是处女呀……护士姐姐说:那么恭喜你,你怀了一个神。你看,要安慰别人的话,任何情境下都是找得到理由的。 ◇欢◇迎◇访◇问◇虹◇桥◇书◇吧◇hqdoor。 第21节:森诅咒 森诅咒 《旧约》里的“耶和华”,是个性情中人(或者说是性情之神),换言之,就是和我们一样,心里永远气鼓鼓的,有冤报冤,有仇报仇,我们和他相比,就是没有惩罚权而已。如果能像他一样,动辄把战争、饥荒、灾难加之于对头,那是多么爽的事情呀。 骂人的文字从来可以达到文字的最高段位,就像情书永远可以沉到文字的最弱智段位一样。同样是激情,恨比爱更能唤起灵感。爱除了千篇一律说“宝贝”、“我的小猪猪”之外,就没有新鲜的玩艺了。遗孀们把她们的作家死鬼的情书拿来出版,我从来是理解不了的,若不是殡葬改革,他们已经被烧成了灰,继续用传统方法土葬,他们一定会羞愧得坐起身来。 随便拿一段《阿摩司书》里的骂人话语来看看,【你要击打柱顶,使门槛震动,打碎柱顶落在众人头上;所剩下的人,我必用刀杀戮,无一人能逃避,无一人能逃脱。他们虽然挖透y间,我的手必取出他们来;虽然爬上天去,我必拿下他们来;虽然藏在迦密山顶,我必搜寻捉出他们来;虽然从我眼前藏在海底,我必命蛇咬他们;虽被仇敌掳去,我必命刀剑杀戮他们;我必向他们定住眼目,降祸不降福。】试着一口气读完,同时在心里想念你的上司,感觉真是如三伏天喝冰镇可乐。 之所以提到《阿摩司书》,是里面还有绝无仅有的诅咒法,好像整本书,只出现过这一次,【日子将到,我必命饥荒降在地上。人饥饿非因无饼,干渴非因无水,乃因不听耶和华的话。他们必飘流,从这海到那那海,从北边到东边,往来奔跑寻求耶和华的话,却寻不着。】 根据圣经逻辑,把“耶和华的话”用“真理”或“真相”加以替代,可以行得通的。那么,替换后的话,就成为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替亚·森的理论:信息垄断造成的信息缺失和匮乏,是造成饥荒的主要原因(甚至可以说,是造成大多数灾难的原因)。所以,我称这段诅咒为“森诅咒”,最悲惨的境地,莫过于此,看起来不愁吃,不缺穿,其实,脑子开始萎缩,得不到一句有价值的话语;杀r体,不过痛一刀,杀脑子,是看不出死相的痛苦。 森诅咒,作为最高级的诅咒。有必要知道一下。 →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22节:神有什么了不起的? 神有什么了不起的? 人是不完美的,而且如何努力也不可能完美,总是会有缺陷。这似乎是人类的不幸,就像一个登山者知道有一座山峰他永远征服不了。不过,我倒认为这样做人才有意思,不可能完美也意味着有无限的可能性,就像一个登山者活在一座可以不断向上攀登的高山,到不了项,但是可以成为爬得最高的人——我的意思不是官当得最大,而是指趋近于完美;当然,如果权力对你来说是完美的主要成分,你这么理解也无不可。 如上所述,同样一个“爬”字有不同的理解,这又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人不同能完美,就算是你爬了一座你认为最高最美的山峰,其他人却有可能批评你犯了方向性的错误,错过另一座更壮观的大山。两帮人互相不服气,接下来就会对骂,群殴,只想送给对方一个“完美”的毁灭。 《旧约》有一个叙事逻辑非常有趣:没有什么是完美的。人是如此,神也是如此。人不断地违反神的美意,作j犯科;神忍不住频频动怒,在暴力中沉沦。有一点点悲观主义色彩: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啦,无法可想。 在《创世纪》中,有一个雅各和神的使者摔跤的故事(可见摔跤毫无疑问应该成为最神圣的奥运项目),这一人一神从深夜摔到黎明,分不出胜负,神的使者就作弊,在雅各的大腿窝摸了一把(性s扰!性s扰!),没有裁判的比赛果然不太可能公平,雅各的大腿窝于是就扭了。即使这样,雅各仍然有力气不让这位神的使者离开,说:“你不给我祝福,我就不容你去。”神的使者只好为他祝福,说“你不要再叫雅各,因为这让你听起来像一款日本车……” 哎呀,写错了,神的使者原话是这样的:“你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因为你与神与人较力,都得了胜。” 这场马拉松摔跤比赛的结果是雅各变瘸了。但他仍然很高兴地把此地命名为“我面对面见了神,我的性命仍得保全。”如果你现在坐公交车经过此地,就会听到:“‘我面对面见了神,我的性命仍得保全’站到了。” 神也没什么了不起的,至少摔跤不在行;而胜了神的人雅各却只能靠神的祝福,也了不起到哪里。 虹桥。hqdoor。 第23节:谦卑悖论 谦卑悖论 四福音书(《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约翰福音》),体例有点像每年高考作文题目公布之后,报纸专栏版的同题作文;也有点像不同机位拍摄的同一场比赛;最适当地说,它们仿佛现代小说技术崇尚的多重叙说,指望在层层叠叠的描述中不断深入事物的核心,在叙述完成之时达到了在叙述开始之时不曾奢望的高地。 “谦卑地牺牲”是共同的主题之一,所以产生了匪夷所思的语句:【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马太福音》;再没有更厉害的文字可以如此表达出“谦卑”与“绝对宽容”了。 对比“耶稣之死”,我认为,《路加福音》更具戏剧性地表达出了“谦卑”。耶稣被钉十字架,有两个强盗和他同钉,四福音书都提到这一点,它说明耶稣之死在世人眼里是相当卑贱的。唯有《路加福音》,让这两个强盗开口说话,三人都钉在十字架上,痛苦不堪,有一番“十字架上的谈话”发生了: 【那同钉的两个犯人,有一个讥诮他说:“你不是基督吗?可以救自己和我们吧!”那一个就应声责备他说:“你既是一样受刑的,还不怕神吗?我们是应该的,因我们所受的与我们所作的相称,你这个人没有作过一件不好的事。”就说:“耶稣啊,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耶稣对他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加福音》 “谦卑”悖论是这样的:说“我要谦卑!”收敛平时的骄傲与优越感;这个宣称本身就体现出了傲慢。真正的谦卑是你的没落、低贱与死亡,旁人认为都是正常的,与你身份相称的。也就是说,当别人意识不到你在谦卑之时,才是真的谦卑;而别人感觉到你在表示“谦卑”,他反而会觉得受到了侮辱,你这是在放低身段与我们来往呀,你以为你是谁? 即使是罪有应得的犯人,也以为有资格嘲弄十字架上的耶稣。这种情境下的受刑者,才是真的谦卑,谁知道此人正在经历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一次死亡? ◇欢◇迎◇访◇问◇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24节:第一契约 第一契约 《旧约·创世纪》里,描述了一系列的创造过程,在六天内完成,开始的时候,心情愉快,第一天是,【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和暗分开了。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 心想事成,这是创作的极乐境界。在第六日,“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模子没有问题,工艺想必也不差,不过,“人”这种产品,却越来越有毛病,按照现在的商业规范,应该“召回”这些不合格的产品。 但是他想的是摧毁,【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的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耶和华就后悔造人在地上,心中忧伤。耶和华说,“我要将所造的人和走兽,并昆虫,以及天空中的飞鸟,都从地上除灭,因为我造他们后悔了。”】这有些像写作者删除不满意的作品,像海子把他的诗作扔进粪坑,都是绝望透项。但是海子的诗还是被清洁工人捞起来了,耶和华也还是允许挪亚和地上各物种代表通过参加挪亚方舟大会幸存下来。 之后,就是著名的大洪水。 洪水过后,耶和华闻着挪亚燔祭的馨香,在心里拟定了与人的第一份契约的指导精神【我不再因人的缘故咒诅地(人从小时候心里怀着恶念),也不再按着我才行的,灭各种的活物了。地还存留的时候,稼穑、寒暑、冬夏、昼夜就永不停息了。】 不再灭绝生命。为所有人提供相同的机会与环境。这第一契约在《新约·马太福音》中,当成了宽容的例证:【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居,? 第 2 部分 欲望文 第 3 部分 神了 作者:肉书屋 第 3 部分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不再灭绝生命。为所有人提供相同的机会与环境。这第一契约在《新约·马太福音》中,当成了宽容的例证:【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居,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的仇敌,为那迫你拉的祷告。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 所谓“绝对宽容”的产生,大概与这“第一契约”精神,多少也有关系,没有什么是不可原谅的,至少,再坏的人你都剥夺不了他雨中漫步的乐趣(如果他文艺的话);你把他关起来,他照样有排泄的快感。那,那,把他杀了呢?可是第一契约里说了,【不再按着我才行的,灭各种活物了。】于是,最好的选择就是—— 宽容他。自己才不会生气。 ◇欢◇迎◇访◇问◇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25节:是的,永远的青春 是的,永远的青春 杨振宁先生写了首诗歌给他的末婚妻翁帆:没有心机而又体贴人意,/勇敢好奇而又轻盈灵巧,/生气勃勃而又可爱俏皮,/是的,永远的青春。 诗歌我基本上是外行,不敢贸然下判断,改天问一问我的诗人朋友小七先生,看看从专业的角度来看,写得如何。不过,不管好坏,它至少是一首名诗了。是的,永远的名诗。 这桩姻缘,眼红的人不少。我倾向于认为,凡是骂的人,那怕你抬出了多少理论,骨子里就是嫉妒。我看到的最古怪的反对意见是:如果八十二岁的人还来娶二十八岁的姑娘,那么,二十八岁青春男人的资源不是被侵占了吗?太不公平了。功成名就的中老年人若是都爱上了小姑娘,年轻人怎么办呢? 嘻,这种话也有脸说出来。年轻人怎么办?趁年轻去拿诺贝尔奖嘛,还能怎么办。而且,中老年人,无论成不成功,从人的本性来看,都是容易爱上小姑娘的,关键是小姑娘爱不爱他们。 一个社会,从来没有出现过二十八岁的小姑娘嫁给八十二岁的男人的情况,那么,只能证明,这个社会的男人都太失败了。失败到年轻人都害怕老年竞争者,只能猥琐地呐喊:我们的老婆从哪里来? 永远的青春是没有的。但是青春可能会非常长,若要牵强地找个例证,在《旧约·创世纪》中有“第一个人”亚当的简历:【亚当活到一百三十岁,生了一个儿子,形像样式和自己相似,就给他起名叫塞特。亚当生塞特之后,又在世八百年,并且生儿养女。亚当共活了九百三十岁就死了。】 那时候的人,活得这么长,连耶和华都不耐烦了,他说【人既属乎血气,我的灵就不永远住在他里面,然而他的日子还可到一百二十年。】 一百二十岁,就不牵强了。那么,杨振宁先生还有近四十年,谁说他太老了? 八十二岁还有二十八岁的人爱,无论如何,都是一种荣耀,没什么不好意思的。而二十八岁的人没人爱,无论如何,都是一种耻辱。是的,永远的耻辱。更惨的是,二十八岁没人爱,到了八十二岁,一般也是没人爱的。所以,若要人生不那么凄惨,最好是从二十八岁开始就开始呈现出可爱的素质来,即使拿不了诺贝尔奖,甚至没有像翁帆那么多优点,至少可以学会不吃醋。 §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26节:不可知的命运 不可知的命运 在一段文本上认真停留,它就能给你更多意思。就像小时候吃水果糖,没有耐心的孩子迅速把它“咯咯”嚼碎吞下;正确的吃法应该是把它含着,慢慢溶化,一点点释放出甜味。 耶稣在被出卖之前,与门徒一起过逾越节时,指示了叛徒的存在。【到了晚上,耶稣和十二门徒坐席。正吃的时候,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中间有一个人要卖我了。”他们就甚忧愁,一个一个地问他说:“主,是我吗?”耶稣回答说:“同我蘸手在盘子里的,就是他要卖我。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他所写的,但卖人子的有祸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卖耶稣的犹大问他说:“拉比,是我吗?”耶稣说:“你说的是。”】《马太福音》 这段著名的文字,有几个可玩味的细节。 我们若在一个群体里,不是叛徒,我们会以肯定的口吻说:不是我!或者会询问说:是谁?或者直接以谴责的面目出现:谁是该死的叛徒呢?即使是叛徒,也会假装清白,说的话也不外乎是前面三种。 而这里,门徒们却是说:“主,是我吗?”对自己是不是叛徒,毫不知情,似乎害怕被指派去履行出卖的职责。 第二个细节好像也证明了“叛徒”是指定的。两个人的手蘸在盘子里,这是一个相当明显的举动,也就是说,这相当于指着犹大的鼻子说:这人要卖我。但在座的其他门徒却浑然不觉。也可以理解为,他们松了一口气,因为最艰难的任务摊派给了倒霉的犹大。 博尔赫斯在他一篇论文体的小说里写了一个可能,犹大出卖耶稣,并不是像大多数人认为的那样,只是为了三十块钱。禁欲主义者为了至高无上的光荣的上帝宁愿诅咒自己,折磨自己的r体,而犹大则从精神上这样做了,放弃了荣誉、幸福、宁静和天国,以卑躬屈膝和进地狱来体现上帝的尊荣。他是最伟大的使徒。电影《基督最后的诱惑》也是以此观点重构故事。 各人有各人的结论,文本可以有无穷尽的折s,这篇文章的意思是想说在经典里泡着,也许有件非常有趣的事情。有个朋友最近天天抄写典籍,完全无意自己的写作,这可能是其中的一个原因。 ※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27节:名分于我有什么益处? 名分于我有什么益处? 我原来收到过一位女大学生的邮件,有个中年男人想让她当自己的“小”,用来打动芳心的论述是:大的有名分,小的有实惠。意思是,选择当“小”,性价比最划算。现在有一票中年男人,形状仿佛图钉,生活的重心就是阳具。虽然乏味了一些,可是不能不承认,他们的还是有说服力的。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个“二奶”,他们就成功了多少次。 看到《旧约·创世纪》中“以扫卖长子的名分”,忽然又想起那个女大学生的邮件,时间过去了两年,不知她选择了什么。不过,“名分”这个概念,可以再拿出来讨论一下。 亚伯拉罕的长子以扫,善于打猎,而次子雅各熬汤有一手(技艺像广州的大厨),【有一天,雅各熬汤,以扫从田野回来累昏了。以扫对雅各说:“我累昏了,求你把这红汤给我喝。”……雅各说:“你今日把长子的名分卖给我吧!”以扫说:“我将要死,这长子的名分于我有什么益处呢?”雅各说:“你今日对我起誓吧!”以扫就对他起了誓,把长子的名分卖给雅各。于是雅各将饼和红豆汤给了以扫,以扫吃了喝了,便起来走了。这就是以扫轻看了他长子的名分。】 长子的名分在旧约中,非常之重,在《出埃及记》中说到【耶和华晓谕摩西说:”以色列中凡生生的,无论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要分别为圣归我。”】 长子在中国人的伦理中,即使没有上升到“神属”的高度,也是举足轻重;这有助于我们轻松地判断出以扫的这桩生意,有些大不敬。 有趣的是,以扫出卖名分,是在暂时满足的“温饱”状态下,舒适地完成的。“名分”所代表的权利、责任与神性,显得很轻;敌不过红汤与饼的“重”。这第一起出卖“名分”事件,就将出卖的原型建立起来了。后世的所有出卖“名分”事件,都符合这些要件:“名分”可有可无,与当下的生活没有太过紧密的联系;而当下生活的某种力量为这种“虚无”的“名分”开出了价钱;最重要的是,出卖者必须自己轻视自己的“名分”——这与任何一种夸大商品价值的策略恰恰相反。 出卖者一定会用这句话将自己的行为合理化:名分于我有什么益处? 视不同的交易,“名分”可以被不同的词汇代替:自由、权利、尊严、公正、诚实、平等、婚姻……既然是将自己小瞧的东西贱卖,出卖者就不如旁观者、后来者想象的那么困苦。奴隶社会一定有大量快乐的奴隶,不觉得自由有什么益处;宫庭内也有许多觉得成功的太监,认为阉割不过是个小小的外科手术。 “以扫吃了喝了”,自此以后,所有的出卖“名分”者,总是能像他一样,“吃了喝了”,得到好处的。值得祝贺的是,一个人降生在世上,他身上就带有若干可以出卖的“名分”,可以一点一点贱卖,换吃换喝。 ◇欢◇迎◇访◇问◇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28节:有关秃顶的神圣指示 有关秃顶的神圣指示 我小时候到了三岁都没长头发,像圣僧转世。有人给了我妈一个偏方:养几只小j,然后让它们着凉感冒,它们于是拉稀,再把这些排泄物收集起来,涂抹在我的头上。据说,就能长出茂密的头发。所有秘密流传的偏方都有些妖气,这个也不例外。我妈也许觉得j屎过于恶心,也许觉得对小j太过残忍,没有实行。她现在还经常提起这件事,说是做事要有耐心,得善于等待,因为顺其自然,我照样长出了健康亮泽的头发;如果急火攻心,就会把j屎顶在头上,还充满了喜悦与期待。 再过十来年,如果我不幸也开始秃顶,不知会不会迷信这个偏方,在家里养一群小j,对着它们一下开暖气,一下开冷气,虔诚地守候在它们的p股后面。秃顶就像草原荒漠化一样,是无法解决的世界性难题。荒漠里的稀疏植被会得到异常的照顾,表示还有生命,存在绿化的可能;秃顶者一般也是这样对待他们残余的头发。几乎所有的秃顶者都相信把那几缕头发轻描淡写地扫过广阔地带,就能使旁观者忽略他们的问题。这是有史以来,得逞率唯一为零的“骗局”,但这是最为流行的发型。这有可能是在表明一种姿态:我虽然秃顶了,但我仍然认为头发是美的,秃顶是不光彩的。这是对正统头发美学标准的臣服。 这么古老的困局,当然也可以找出相关“指示”:【人头上的发若掉了,他不过是头秃,还是洁净。他顶前若掉了头发,也不过是顶门秃,还是洁净。】《旧约·利未记》这里说的“洁净”,从卫生程度来理解也是可行的,等量的水与洗发y作用于更少的头发,当然更为洁净。原来好像是雅虎与一位员工打了官司,起因是此人头上仅有一撮头发,他精心将期培养成十数米长,盘在头上。这种行为艺术让许多同事每天的心情极为沮丧。劝阻无效后要炒他,引发了争端。抛开权利概念不谈,欲盖弥彰的事情干得太过分,总是会有些烦人的。 随着饮食结构的改变(或许生存压力加剧也有关),人的秃头年纪也越来越轻,比例也逐渐增大,选择“后茂密期”的发型,成为日趋普遍要面对的难关。我个人认为,阿加西的选择最值得效仿,索性推光,以光头的面目出现,不仅看起来“洁净”,而且心态坦然;秃顶了照样很性感,并没有必要折腾小j与他人的忍受力。 ※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29节:一切都是表述问题 一切都是表述问题 村上春树曾传授过他的写作秘诀:最重要的是找到一种独特的表述方式,然后一辈子受益无穷。所谓“益”,说得具体一点,就是作品大卖,版税丰厚;在中国的一代小资身上盖上“村上制造”的印戳,应该不是他关心的“益”。当然拿村上这样的“流行”作家来说事,想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青年们是不信服的。那么,就说海明威吧,此人年轻时在巴黎,为了找到自己的“表述”,饱一顿饥一顿。还好,他找到了。后来有批评家诟病海明威的懒惰,说他一种表述写了一辈子——这证明了村上的说法是对的。批评家的话倒是可听可不听,如果海明威中途变法,他们一定会谴责他误入歧途。批评家的金科玉律是:作家干的一切都是不对的。 找到自己的表述方法,其实就是确立自己的说服能力,这样看来它不是可有可无的超级能力,而是人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没有表述方法,没有说服能力的人,只能是一个失败者了。 康德说过一句有意思的话,一些人是因为想表述得太清楚,反而说不清楚了。那么,是不是存在着一种表述方法,以含糊的面目出现,却以公认的清晰收尾? 《马太福音》有一个故事,法利赛人想要陷害耶稣,就设计一些两难的问题去拿捏耶稣的话柄,问“纳税给恺撒可不可以?”。税务机关在中国一直地位崇高,父母都想把儿女塞进去工作。可在新约时代,税吏与罪人可等量齐观,生为一个人,竟然莫名其妙要纳税,是人人憎恨的事情。这种背景下,耶稣面对的才是考验。他若说要,百姓不高兴,不会再听他讲天国;若说不要,恺撒找他的麻烦,就更难对付。 【耶稣看出他们的恶意,就说:“假冒为善的人哪,为什么试探我?拿一个上税的钱给看。”他们就拿一个银钱来给他。耶稣说:“这像和这号是谁的?”他们说:“是恺撒的。”耶稣说:“这样,恺撒的物当归恺撒;神的物当归给神。”他们听见就希奇,离开他走了。】 他的意思就是应该交税。不过用的是含糊的暗示,在叙说的过程当中也巧妙地偷换了概念,将钱币的构成要素恺撒等同于钱币的所有者。不过,这有什么关系?正反双方都觉得他说得很好,无懈可击。“恺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现在是引用得最多的一句话,引用者似乎看到了其中明白确切的道理。这一切,要归功于找到了表述方法。 ※虹※桥※书※吧※。hqdoor。 第30节:两个耶稣 两个耶稣 哲学家高达美(hans…ge gadar)——每次写到他,我都用“高达美”这个译名,而发表出来时,都被编辑改成内地通用的译名“伽达默尔”。我觉得“高达美”非常符合此人一生的知识追求,三个字本身充满了指示;而“伽达默尔”,像某种s线的学名。当然,我前面的话语把“高达美”与“伽达默尔”混搭在一起构成句子,再有标准概念的编辑这次都没有办法改了,因为把前面表述里的“高达美”替换成“伽达默尔”,就会变成毫无意义的一派胡言。 这一点小恶作剧说明了稍稍组织一下文本,就可以达到目的,而且以无法修改的方式出现。其实,高达美认为语言对世界具有发现价值。按照他的观点,文本显然可以满足人认知真理的需求;搞一点文字游戏,应该是旁门左道罢了。比如他说诗歌的作用在于唤醒文字的神秘力量,从而认识自己。文字并不单纯是人书写下来的痕迹,反而像是人的朋友。 在《马太福音》,“耶稣被判死刑”一节,【巡抚有一个常例,每逢这节期,随众人所要的,释放一个囚犯给他们。当时有一个出名的囚犯叫巴拉巴。……彼拉多就对他们说:“你们要我释放哪一个给你们?是巴拉巴呢?还是称为基督的耶稣呢?”巡抚原知道,他们是因为嫉妒才把他解了来。……他们说:“巴拉巴。”彼拉多说:“这样,那称为基督的耶稣,我怎么办了他呢?”他们都说:“把他钉十字架!”】 如果参照常见英文新修订标准版圣经,巴拉巴的名字其实是jes barabbas,与“基督”jes同名。彼拉多的话直译应该是:“你们要我释放哪一个耶稣给你?是耶稣·巴拉巴,还是被称为基督的耶稣?”出现了两个耶稣,这样的文本就更有意思,至善的耶稣和至恶的耶稣,谁死谁生,民众有选择的自由,拥有审判权的彼拉多并不重要。情境如刘德华刘天王对他的前情人喻可欣所唱之偈: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只不过,嫉妒他人更接近“神”,总是会让人一念地狱,又一念还地狱,念念都地狱。出现两个“耶稣”的文本,更为悲凉,更为绝望。这是文字本身具有神秘力量的例证。 ◇欢◇迎◇访◇问◇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31节:目的论之温暖 目的论之温暖 万事万物都有目的,我们曾经这么认为,现在多数时候也这么认为。在中国传统观念中结婚的目的是生个儿子,儿子的目的是再生个儿子,一直“儿”下去。只不过,无中生有的宇宙,最终要复归于无。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一切目的论在这个宇宙的终极悲观命运前面,都变得失去了目的。 没有当下的幸福,目的就只能沦为骗局。 话说回来,当下的状态并不是完全由我们自己把握的,它有可能就是苦不堪言,恨不得一死了之。这时候,目的论反而起到了安慰作用。 《创世纪》中,雅各的小儿子约瑟深得宠爱,又数次梦见自己要做兄长们的王,被兄长们设计卖到埃及当奴隶。埃及法老梦见七只瘦母牛吃下七只肥母牛,七个细弱麦穗吞下七个美丽麦穗。约瑟准确预言这是七丰年之后必有七灾年,因此要居安思危,做好粮食储备工作。约瑟因此成为埃及宰相。 灾年之中,约瑟的兄长们到埃及买粮,约瑟恶整了他们一通以后终于相认。于是雅各全家移居埃及,不仅躲过了饥荒,还生育甚多。 雅各死了以后,兄长们害怕约瑟怀恨报复,就去苦求约瑟,【他的哥哥们又来俯伏在他面前,说:“我们是你的仆人。”约瑟对他们说:“不要害怕,我岂能代替神呢?从前你们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许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现在你们不要害怕,我必养活你们和你们的妇人孩子。”于是约瑟用亲爱的话安慰他们。】 约瑟这一通深明大义,就是“目的论”精华,再大的苦难都不算什么,只要它们是为了一个神圣的目的。结局若是快乐的,过程中艰难曲折越多,只能益增其快乐。就像国际米兰零比二落后桑普多利亚,在最后十五分钟连入三球乾坤大挪移(这几周脑子里一直地重播这场比赛);它带来的快乐远大于国际米兰先入三球,再被对手追回两球。(在出书整理这篇稿件时,最恰当的例子无疑发生了变化,利物浦与ac米兰2005年欧洲冠军杯决赛才具有无可比拟的说服力,利物浦上半场就丢了三个球,在下半场扳回并最终夺得胜利。) 目的论的温暖作用在此:现在多么苦,苦得当了奴隶,一口气也得憋住,只有拼得圆满的结局,这些苦才能转变成甜。也就是说,苦闷将化为前戏,汹涌的快感迟早会吞没我们。迫害这种坚定的目的论者,实在是不划算的事情,被他们当成了兴奋剂。 虹桥门户网。hqdoor。 第32节:走神的阅读乐趣 走神的阅读乐趣 《以西结书》里面的一段话,原来在下面打了横杠,今天乱翻,重新看到它们,忽然觉得有了新意思。 【……他们或听,或不听(他们是悖逆之家),必知道在他们中间有了先知。人子啊,虽有荆棘和蒺藜在你那里,你又住在蝎子中间,总不要怕他们,也不要怕他们的话,他们虽是悖逆之家,还不要怕他们的话,也不要因他们的脸色惊惶。他们或听,或不听,你只管将我的话告诉他们。他们是极其悖逆的。】 《以西结书》作为其中一小部分的那本两千页厚书,从头到尾,一年只读一遍,一年也只能读一遍。去年在字句下划线时想了什么,已经记不得了。这是找一本书反复读的好处——前提当然是这本书值得,足够吸引人。一次又一次从词语的表面滑过,不知道什么时候,你看到了它们藏在水面之下的巨大体积,足以撞沉奢华的泰坦尼克号。而它们原来在你的眼里,只不过是苍白孱弱的浮冰,随波逐流,毫无作为的样子。 今天我想到的意思是:一个人,当然指望能说出别人从来想不到的话,事实上,再了不得的人,他原创的想法,写下来,恐怕也很难用掉五十张a4纸。你即使成为一个这样的人,也不要指望这个世界给你什么报酬与喝彩,甚至,可能得不到稍稍像样的尊重。 以上两种情况真的发生在一个人身上,他也没什么好抱怨的。最合乎理性的态度是,不发出任何抱怨。他能说出新鲜的话,本身已经是福报了,不能要求再多了。说出来没有人听,也不须说话者焦虑,他没有强迫他人听从的权力。他对这个世界也没有恨意,因为世界总是如此这般的,把话说出来,让它存在,就完事大吉了。 《以西结书》那段话和我的胡思乱想,可能并没有逻辑联系。这可能就是阅读的乐趣之一吧?你不知道哪些文字会让你走神;仿佛酒徒不懂哪一杯酒会让他醉,但是一定会有一杯酒让他醉的。每个人在自己的生活中,都需要一部经典让自己反复阅读,无关生计,无关痛痒,只是为了反复阅读,一层层在纸面上叠加笔迹。 ◇欢◇迎◇访◇问◇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33节:圣人语法 圣人语法 所谓“圣人语法”,就是构筑以下语句的方法: “其实,我不是一个成功的人,我才开始呢……” “其实,我都算不上漂亮啦,我还是相信内心的力量……” “其实,我自己做得很少的,感谢命运……” 这些话,我们听了,挑不出刺来,其实,内心烦得要死;碰见这种四平八稳的伪君子,还不能和一个真小人做伴。 这种圣人语法,是圣人奥古斯丁开的坏头,他的《忏悔录》,成为影响千秋万代的文本,问题是,他的文风很好学,他的诚实却学不来,所以,只给了伪君子提供了新的化妆术。 诚实,就意味着说很多令人难以启齿的事情,奥古斯丁说他16岁的时候,r体的欲望控制了他的一切,根本没有任何心思做别的事情,更不用说去想宗教、哲学之类的高深题目了。可以推荐我们的青少年及其父母看看这段文字,圣人尚且有这个过程,可以证明,青春期的性焦虑,其实是很自然的,不必太过紧张。 对有些小事的忏悔,那就是我们这些凡人们理解不了的。奥古斯丁小时候曾经偷过邻居的梨树上的梨(这很正常,我们种果树,就是为了造福邻居小孩的);他却从中发现了自己的罪恶,因为他偷梨的时候,既不渴也不饿,而且自己家还有更甜美多汁的梨,也就是说,他没有任何动机,那么,只能说这种举止是对偷窃的热爱。 伯特兰·罗素烦死了这种忏悔(此人在青春期曾经强吻过女仆,他在自传中不掩藏这点,他也是一个有忏悔能力的人),他说:过于爱认罪,反而是一种自负了。这里面的逻辑是,你看看,我不放过一件小事的罪性,比起你们这些放纵的人,我是最诚心悔过的。但是,圣人不就是这么当的吗?奥古斯丁以及后世有效仿者卢梭、托尔斯泰,对待自己都严苛到了极点,他们的忏悔,看起来倒是可信,虽然跟这样的人活在一起,可能会被疯,可不得不承认他们是圣人。 至于我们凡人,还是在自己的语法书上删除“圣人语法”好了。 ※虹※桥※书※吧※。hqdoor。 第34节:要有光 要有光 这个世界上的第一句话是什么?若以《圣经》为标准,是这句:“要有光”。 【起初神创造天地。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旧约·创世纪》这句中文译得何等漂亮,应该鼓掌。想象一下,有了光以后,渊面瞬间亮得像白银一样,映出水面上运行的物体。 亚里士多德认为这句话是智慧的象征。“神”创造天地时,为什么默默无语?可能因为没什么成就感,就像在漆黑的屋里写字。“神”于是马上发现“光”是事物存在的本质之一,只有凭借它的照亮,才能看见创造的进行,从此后,“神”创造每一件物体,都会事先把创造目的以语言的形式体现出来——当然了,是自言自语。 我们知道光的存在,需要一个光源,而且光要照s到我们身上,使我们知道它;光以让我们视力良好的方式体现它的明亮。这些要性与智慧的特征相近。一个人充满了智慧,就像光源,他的智慧散发出来影响他人,像苏格拉底“败坏”雅典青年,像莎士比亚的戏剧取悦观众。 智慧是以传播来增加价值的,有钱人的最大共性是独占财富,有智慧者的相同之处却在于分享。分享的人越多,说明越有价值,更强的光才能照耀更多的人;说得再精确一点,就像是论文引用的次数与论文价值成正比。在人类历史上的诸多蒙昧反智时代,智慧的分享就停止了,拥有者将它们藏在心中,打死不说,伪装成无知者,以融入大众。 用上面的观点来看《马可福音》里的这段话,就好理解了,【耶稣又对他们说:“人拿灯来,岂是要放在斗底下、床底下,不放在灯台上吗?因为掩藏的事,没有不显出来的;隐瞒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 当作灯的使用说明来读,当然也可以,但是意思不大,就算不看说明书,我们也不会把灯放在床下。以亚里士多德的智慧象征当作注释,就好玩了——这是在说明智慧的作用,它最重要的特征之一是“到达他人”,有对话的可能。 §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35节:求智慧 求智慧 再过一万年,人也会有病,还是会有无名肿痛、不治之症,这实在是人类之大不幸,医生之大幸。有孩子,打也要把他打去读医学院,绝不愁没有生意。 比患上绝症更可怕的事情是:人类再无秘密可言,无论身体还是心理,都由亿万种药品一一对应;再隐私的心理,也有仪器与公式一一测出。那样人也许可以活一万岁,但是在十岁的时候就会一门心思想死——因为这种“寻死”的心理疾病隐藏不了,所以从来死不成,只能熬到一万岁那年才死掉。 人的愿望和人的存在一般都呈背离状,天天得病,却坚信有万灵仙丹;靠几条偏见过日子,却认为穷尽知识是件简单的事情。 寻求完美的宗教典藉和爱智慧的哲学典藉,到最后都有浓厚的悲观主义论调,“完美”与“智慧”,就像挂着驴鼻子前的萝卜;如果认为把人比作驴,两种动物都会不开心,那么,“完美”与“智慧”,就像梦中情人,在梦中可以为所欲为,你却永远得不到真实的她。 但尽量健康是做得到的,尽可能多得一点智慧也是值得鼓励的。对人性愚蠢百般诅咒的《旧约》里,也留了个爱智慧的例子: 【所罗门对神说:“你曾向我父大卫大施慈爱,使我接续他作王……因你立我作这民的王,他们如同地上的尘沙那样多。求你赐我智慧聪明,我好在这民前出入,不然,谁能判断这众多的民呢?”】 这个要求讨到了神的欢心。 【神对所罗门说:“我已立你作我民的王,你既有这心意,并不求资财丰富尊荣,也不求灭绝那恨你之人的性命,又不求大寿数,只求智慧聪明好判断我的民;我必赐你智慧聪明,也必赐你资财丰富尊荣。在你以前的列王都没有这样,在你以后的也必没有这样的。”】《历代志下》 果然,从那以后,人们依然相信智慧与财富不成正比,甚至认为成反比。有时候好像确实如此,财富这种东西,有时候真是来得不清不楚,去得不明不白。 虹桥。hqdoor。 第36节:还是要多读读书 还是要多读读书 小布什连任成功之时,不仅美国的媒体哀声一片,甚至中国的有些媒体也郁闷得很,认为美国的民主完了蛋,小布什这样的糊涂虫竟然骗得了多数选民的信任。这让我一头雾水,干卿何事?在美国知识分子中颇有势力的美国民主党就是因为自以为聪明,老是担心选民看不透美国共和党政客的画皮,结果输得一干二净。隔着一个太平洋,一些中国时评家也时髦教训几句美国选民,真是娘娘不急太监急。 近来有文章说,小布什其实是个书虫,有些学问的,在接受采访时也经常指定参考书让记者阅读,说,你要看某某的某本书,才能更好地理解我的政策。但这并不妨碍美国的脱口秀主持人不懈地把他塑造成一个半文盲。最大牌的杰·雷诺在小布什第二任就职典礼后,这样挖苦他:四年后,他的手终于又碰了一次书。(美国总统就职宣誓时,要手按《圣经》) 小布什爱读《圣经》,倒不是新闻,平时的谈吐也爱引用《圣经》中的话语。反对小布什的人群中,还是有聪明人的,金·沃力斯近日出版的《神之政治》(god〃s politics),是一部只引用《圣经》新旧约文本来批评小布什的书籍,有人甚至断定此书为美国民主党找到了神学基础。当然了,此书也打了入侵伊拉克之前反战人士的p股,认为他们忽视了“邪恶”势力。沃力斯说,新约中耶稣的绝对和平主义(有人打你的左脸,连右脸也伸给他)其实已经为反战提供了最好的论据;而战争中屡次发生的虐囚事件,再次证明了《圣经》的一个重要观点:人类是有缺陷的动物。这次动物有了看守士兵对待囚犯的绝对权力时,就会坏到极点。 【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启示甚大,就过于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r体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击我,免得我过于自高。因这事,我三次求过主,叫这刺离开我。他对我说:“我的恩典够你用的,因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欢夸自己的软弱……因我什么时候软弱,什么时候就刚强了。】《新约·哥林多后书》这种戒慎恐惧的话,在《圣经》中比比皆是,沃力斯批评小布什,不必花太多力气。有力的批评并不难做到的,多读读书就可以了。 ◇欢◇迎◇访◇问◇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37节:求你不要驱魔 求你不要驱魔 几天前一个聚会当中,座中一人声言拒绝网络,并历数网络的坏处。这种观点不新鲜,早几年还算是酷的,本来说也就说了。可我一句话没忍住:“网络都没用过,你怎么有资格批评网络呢?”看来还是不够成熟,年算是白过了。 电脑与网络的出现,不仅改变了世界,而且累积到现在,有人已经认为它取代了人脑的一部分功能,美国一位未来学者据此,提了一个建议:让自己的职业有前途,要做到两点,一是印度的低薪电脑工程师做不到的,二是网络做不到的。比如当诗人。 诗人当然成不了职业,可它提供了一个方向,人的灵性、感性、情感,这是电脑工程师写不出来的,也是海量资讯堆砌不成的。一台现在最低端的电脑,运算能力超过原始社会所有人类的总和,可是现在所有电脑联合起来,也不可能即兴画出一幅动人的岩画。 巨大的变化总会在我们身边发生,而我们的心灵却总是一成不变。 《马太福音》中,耶稣有次到了加大拉,此地有人被恶鬼所附,凶猛异常,没有人敢从他们身边经过。耶稣将恶鬼驱出赶入附近的猪群,猪全从山崖跳入海中淹死了。按理说,这为当地除去了一大祸患,当地人应该喜形于色,可以结局却出乎意料。 【放猪的就逃跑进城,将这一切事和被鬼附的人所遭遇的都告诉人。合城的人都出来迎见耶稣,既见了,就央求他离开他们的境界。】 奇迹并不总是受欢迎,而变化往往让人惊恐。即使有“恶鬼”常在我们身边,只要成为常态,也会让我们觉得舒服。 人就是如此脆弱的生物。以致于把每一天都花在对明天的惊恐当中,因此,有保障的公务员长期成为我们这个社会的热门职业,就一点也不奇怪了。当然,如果一个人顺利当上了公务员,他又会把他的许多时间用来抱怨,不满自己的收入与平淡生涯。 在电脑与网络已经成为最基本的工具之时,你依然可以拒绝它们;当一个人面临无穷多的可能性之际,他可能照样热爱变化性最小的单调生活。这说明无论怎么变化,笨人都可以快乐生活,这是一个多么宽容的世界。 ◇欢◇迎◇访◇问◇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38节:爱自己 爱自己 上个世纪四十年代末,著名的拉比(rabbi,有“教师”之意)约书亚·罗斯·李普曼出版了《心灵之平静》,这本书总共卖出了几百万本;它现在也许还存放在许多人的书房里,纸页已经发黄。这种平易的小书,总是容易被人轻视的,尤其是当下心灵j汤类的出版物已经成为强势品种,提及它的人恐怕不会很多了。但是有心理学家认为,它当时把弗洛依德等人的高深学问转化成了公众常识,为以后心理学的一阵子强势起到了桥梁的作用。 这本书的观点让我喜欢:你可以逃离自己的罪错,只要你直面自己内心的冲突,认识你自己的欲望,而且,爱自己!心灵的平静不是多么难做到的事情。“爱自己”,成为最重要的前提。李普曼说,“要像爱自己一样爱自己的邻居”,这条诫令就暗示了人应当爱自己,否则这句话就难以理解了。 不爱自己,能让人做出恐怖的事情,在李普曼之前近半个世纪的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durkhei)认为有一种自杀是源于完全的利他,根本无视自己的存在价值,或者说,认为自己所属群体的价值高于自己的一切。无所畏惧的自杀炸弹客就是最好的例证。令人胆寒的是,涂尔干的理论在先,自杀炸弹客却只是三四十年前的于中东地区发明的斗争方式。本·拉登说不定也热爱涂尔干的《自杀:一项社会学研究》。爱自己的人是无法成为恐怖分子的,要成为恐怖分子的第一条命令就是在心里“杀”掉自己,放弃爱自己的本能。 在《旧约·列王纪上》中,所罗门在一件疑案上展示了他过人的智慧。有两个妓女同住一房,相隔三日,各生了一个男孩。其中一人在夜里熟睡当中,不小心压死了自己的孩子,她趁? 第 3 部分 欲望文 第 4 部分 神了 作者:肉书屋 第 4 部分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了一个男孩。其中一人在夜里熟睡当中,不小心压死了自己的孩子,她趁另一人睡着,将自己的死孩子换了她的活孩子。天亮以后,被掉包的女人发觉有异,两个妇人于是为了活孩子的所有权,争执到所罗门前面。【所罗门说:“将活孩子劈成两半,一半给那妇人,一半给这妇人。” 活孩子的母亲为自己的孩子心里急痛,就说:“求我主将活孩子给那妇人吧!万不可杀他。”那妇人说:“这孩子也不归我,也不归你,把他劈了吧!”】 故事的结局没有人不知道,“爱”这个活孩子的“急痛”女人才是真正的母亲。“爱自己的孩子”是一个母亲的本能,所罗门以此断案;而约书亚·罗斯·李普曼以“爱自己”的本能作为人悔改的,很符合所罗门的逻辑。 ◇欢◇迎◇访◇问◇虹◇桥◇书◇吧◇hqdoor。 第39节:明天的飞鸟与百合 明天的飞鸟与百合 若要统计《圣经》中被引用得最多的话语,下面这段不能遗漏。 【你们看那天上的飞鸟,也不种,也不收,也不积蓄在仓里,你们的天父尚且养活它。你们不比飞鸟贵重得多吗?你们哪一个能用思虑使寿数多加一刻呢?何必为衣裳忧虑呢?你想,野地里的百合花怎么长起来;它也不劳苦,也不纺线。然而我告诉你们:就是所罗门极荣华的时候,他所穿戴的,还不如这花一朵呢!你们这小信的人哪!野地里的草今天还在,明天就丢在炉里,神还给它这样的妆饰,何况你们呢!……所以,不要为明天忧虑,因为明天自有明天的忧虑;一天的难处一天当就够了。】《马太福音》 这里面的原则和现状当然格格不入,这是一个建立在按揭制度上的消费社会,我们都在花明天的钱,哪一天没了工作,银行就会来把房子与车子全部收走,信用也会破产。那时唯一的出路就是去当飞鸟与百合。 更有趣的是,根据科学家最新的研究,人类如果没有对明天乃至更远的未来的忧虑,那就不会有宗教,就像飞鸟与百合没有信仰一个样。加拿大行为神经科学家托德·墨非最近发布他的研究成果,当大脑前庭和大脑颞叶(这两个地方还真不好找)长大以后,人就开始了对未来的忧虑,一些特殊的思维技能开始产生,比如见到一个死人,他就会设身处地,想我将来死了会是如何?围绕着这点,生与死,当下与未来,存在与消失,瞬间与永恒,这些不可能解的疑问将一一浮现,相对容易将人引向宗教的安慰。 这是一个另类迷局,因为明天的不确定,才走向宗教,而上面提到的著名教条又让人不要忧虑明天;若是真的被教导得只想着今天,也许又会放弃宗教。从这点看,宗教是不是应该感谢按揭制度将现代社会的工蚁们死死钉在对明天的忧虑当中?而所有人都不花未来的钱,那么,这个消费世界会不会就此垮掉?这些问题,想想都头大,也许打通宗教家与经济学家两在门派武功的高手,也未必解得开。 不过,未来的不确定感,自由主义大师们有不同的看法:这正是人的本质之一,也是做人有趣的地方,未来什么都安排好了,那还有什么意思呢?这话的主旨也是不要为明天忧虑,今天过好了,明天自然不会差到哪里去。从这点来看,托德·墨非的论证不够周密,大脑前庭和大脑颞叶的成熟,明明还有将人引向自由义的可能。 →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40节:就是石匠、木匠 就是石匠、木匠 去年年底,忽然觉得《旧约》里面有一句话很好,可是找不到在什么地方,只记得出现在漫长乏味的叙述当中。这种感觉就痒了却不知道痒在哪里,抓不到痒就只能抓狂。 今年看《旧约》时碰见冗长单调的篇幅,特地留了心眼。结果耐心在《历代志上》得到了报答。在大卫王的事迹之后,在人口统计以及圣殿建筑规划之后,大卫召来他的儿子所罗门,将圣殿开工的任务交给他,因为大卫王一生战争过多,流了许多人的血,所以耶和华不以他的名建造殿宇,却对他说,【“你要生一个儿子,他必作太平的人;我必使他安静,不被四围的仇敌扰乱。他的名字要叫所罗门(即“太平”之意)……他必为我的名建造殿宇。”】这些话,在杀戮连连的旧约文字当中,非常罕见。《旧约》的暴力惩罚与《新约》的无条件反对暴力,像是硬币的两面,像是一个人的挣扎。 大卫将所有的资金与建筑材料清点给所罗门以后,说了那句我找了很久的话:【“你有许多匠人,就是石匠、木匠,和一切能作各样工的巧匠,并有无数的金、银、铜、铁。你当起来办事,愿耶和华与你同在。”】清点材料的账单开列之后,这句话说出了一种幸福的生活状态,与海子的“喂马、劈柴”“关心粮食与蔬菜”是同类型的安慰。一个技艺纯熟的石匠,雇用为圣殿琢磨石头,衣食无忧,每天回家以后,清理头发里细微的石屑,洗掉身上的石头味道,好好睡一个觉。而他的邻居木匠,也和他一样心满意足,两人相安无事,不会彼此嫉妒。 当然,可能是我个人觉得那句话特别动人,因为之前我被阅读疲劳压迫着,忽然被那句话放松了,对它的好感有纯粹个人的印记。曾经有长篇小说的写作经验说,若要写这种少则十数万,多则上百万的东西,得学会“平庸”,不能每个字都苦心经营,用力千钧,一些篇幅的无聊、琐碎是必须的。这样其实反而会让最想说的话跳到半空中,光芒四s。这话说得不错,不过恐怕高估了多数小说作者的追求,因为“平庸”是他们唯一掌握了的才能。 即使那句话并不好,没有失业担忧的匠人也还是值得羡慕的一群人。现在,石匠与木匠像是没落职业了,这有些可惜。 →虹→桥→书→吧→book。hqdoor。 第41节:不要相信显得完美的人 不要相信显得完美的人 布什家族有一位很亲近的牧师,尤其和小布什联络得多,从小布什下定决心要当总统以后,他们之间的谈话就没有间断过。小布什万万没有想到,此人将他们的通话偷偷录音,最近写了一本书公开。所以,不要相信任何人,即使他是牧师。 换成另一个人,这个录音是致命的,如果是克林顿,那全世界又将知道他增加了性伴侣。而小布什只有一个隐私被抖了出来:他年轻时吸过大麻。而这除了为他获得年轻人的好感以外,没有任何坏处。其他的资料只证明了一点:此人生来就是为了当总统的。也就是说,小布什私德严谨,按理说,美国人民应该欢天喜地才对。偏偏有人大咧咧地说,这样的“道德标兵”成为总统,并不是一件好事。因为“道德高尚”,所以做什么决定都认为绝对正确,充满自信——这在对伊战争中体现得很明显,哪怕多数盟友都反对,他也毫不畏惧——这样的后果是他做起错事来也分外利索,并没有在伊拉克找到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就证明了他错得离谱。当然,这也并不影响小布什的自我评价,因为他觉得自己做了一件正确的事情。 对于人的本性,有两个观点,一是认为不可能完美,必然会有缺陷,所以对看起来太过高尚的人,抱有怀疑心理;另一种是相信存在着完人与超人,他可以被赋予绝对的权力,让他拯救万民。对小布什持怀疑态度的人,无疑认同前一种看法。 宗教力量在美国,一直很强大。杰弗逊总统有次夹着本《圣经》去教堂,他的一位朋友见到了,万分惊奇,问他:“总统先生,你为什么要去祈祷?那本书里的没一个字是你相信的。” 杰弗逊的回答是:“没有一个国家的存在或统治可以不需要宗教,我作为这个国家的最高长官,必须去表示我的敬意。” 也正是包括杰弗逊在内的这批聪明人,认识到宗教的影响力,才坚持“政教分离”,如果政权与宗教合一,他们认为,这不太可能让圣徒当选总统,只可能让最伪善地窃取了宗教权力的人统治整个国家。 由此看来,美国自开国以来,“人性恶”就在政治学当中占了不可动摇的地位,碰见一个挑不出毛病的人,他们反而会心惊胆战。 虹桥门户网。hqdoor。 第42节:第七天 第七天 第七天,也就是星期天,我们用来睡懒觉、打麻将、玩体育彩票、请客吃饭,关于这一天的解释,却扑朔迷离,有凶,有吉。 第七天的来头很大,【天地万物都造齐了。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神赐福给第七日,定为圣日,因为在这日神歇了他一切创造的工,就安息了。】《旧约·创世记》 所以,在《旧约·出埃及记》之《重新立约》里面有说,【你六日要作工,第七日要安息;虽在耕种收割的时候,也要安息。】这个约定把人类想象得太勤快了,我们现在已经是五天工作制了;而在“懒惰的欧洲”,每周工作三十五小时,人们都已经嫌太长了;要在这个基础上增加工作时数,那更是会激起众怒,法国就想完成这个不可能的任务,结果巴黎大罢工,整个城市停摆,而罢工那天,恰恰是国际奥委会考察团在巴黎,罢工的人群,穿着支持奥运的衣服,懒洋洋地走着。 这些人,肯定不会在安息日工作的,不像《旧约》里的某个妇人,因为在安息日捡柴,被耶和华用雷劈死了。 惩罚如此暴烈,才显示出安息日不作为的重要性。 这是引发《新约·路加福音》中一段争论的原因。安息日,耶稣治了一个病了十八年、腰直不起来的女人。【管会堂的因为耶稣在安息日治病,就气忿忿地对众人说:“有六日应当作工,那六日之内可以来求医,在安息日却不可以。”】 这样解释安息日的戒律,应该是一点都不错。 耶稣的回答也绝对正确,却得出了另一个结论:【假冒为善的人哪,难道你们各人在安息日不解开槽上的牛驴,牵去饮吗?况且这女人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被撒但捆绑了这十八年,不当在安息日解开她的绑吗?】 人不应当在安息日作工,这是一种“安息观”;而人更应当在安息日释放一切负担,包括工作、疾病、忧虑、困苦……在这一天,得到彻底的安息,这也是一种“安息观”,折磨人的病病从来不遵守安息日,在第七天暂不发作,那么,在安息日将这病驱赶走,让一个十八年不得安息的人得了安息,这是最虔诚地守了安息日的戒律。 严酷的教条,以惩罚维护它也行,以拯救实践它也行;它既可成为雷击,也能化为雨露,全看你从哪一个角度去解读它。 第 4 部分 欲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