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霁寒霄》 分卷阅读1 霁寒霄 作者:李无良李先生 分卷阅读1 霁寒霄 作者:李无良李先生 分卷阅读1 书名:霁寒霄 作者:李无良李先生 文案: “你怕不怕死?” “我当然怕了,死可是很疼的……不过你在,我就没那么怕了。” “那便好了,我也不怕。” …… “沈宵。” “……?” “沈宵……” …… “我还是不够爱你,我要是足够爱你,我就让你忘了我。可是我贪心啊,我不舍得你忘了我,你记得我好不好……” 生生死死相欠,世世代代难分。 内容标签:前世今生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宵,苏子煜 ┃ 配角:夏小荷,安世镜,苏予临 ┃ 其它: ☆、素荷歌(1) 沈宵打着呵欠给茶铺开了张,推开的木门外是京城清冷的黎明。 此时天色未亮开,因着阴云又添几分昏黑。鹅毛般的大雪悠扬飘洒,经过一夜的累计,已然在地上铺就了厚厚的一层。城里的小贩已经开始摆摊,一言不发地将货架搭好,再放上货物。满街的寂静,只偶有器具碰撞发出的闷响。 沈宵揣着手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好几片雪花飘入室内落在他脚边,却无一沾染他的衣袂。 待到睡衣被寒意驱逐些许,沈宵摇了摇头道:“今日的天气适合睡懒觉的,你却一大早就把我叫起来,真是该遭天谴。” 坐在铺子内的木桌上摇荡着双腿的夏小荷冲着他的背吐了吐舌头,道:“谁叫你动作这么慢,都这么久了我的肉身还没有做好!再过六天就是良辰吉日啦,最适合婚嫁不过,要是错过了就要等明年才行啦!” 沈宵懒散地回过神来,随手将袖子一挥,地上的灰尘与雪片都不翼而飞。他自给自找了个位子坐下,掂起桌上的茶壶往茶杯里倒上热气腾腾的茶水。 “我的大小姐,肉芝化成人身需要七七四十九天,我这是又耗费了许多灵物才给你压至三十七天的。现在只剩下八天,你便不要再挑剔了,有本仙人给你们主持,哪天都是吉日的。” 夏小荷生气地拍了一下桌子,喊道:“我不管!你要是不在六日之内化好,我就吓唬你茶铺里的客人!看以后谁还敢来光顾你的生意!” 沈宵佯装着痛苦的样子捂住心口,摇头道:“你这个女人真是不讲道理,我白白为你消耗千年肉芝、你不知道感恩也就罢了,竟然还要吓跑我的客人。哎呀哎呀,我要是赵书生,我才不娶你这样坏心肠的女人!” 夏小荷被他的话气到,生气的不知道说什么好:“你、你、你最坏了!你坏你无赖!你这种人一辈子都讨不到媳妇!” 沈宵眯着眼睛抿了一口茶,看她语无伦次地说了好多孩子拌嘴一般的话,才心满意足地说:“好了好了,你要是再说我不是,那肉身可就不能在三天内赶出来了。” 夏小荷骂得意犹未尽,听到他的话一时反映不得,呆了几秒后才欢呼出来。 “我就说沈先生是全天底下最最最最厉害的人,一定能做到的!” 三天后,沈宵领着夏小荷去看化好的肉身。只见幔床里睡着个小家碧玉的女子,唇红齿白,双手置于腹前,睡颜天真无邪。 沈宵:“……时间还是有点赶,头发跟眉毛都没生出来。” 夏小荷:“你!……你混蛋!假神仙!江湖骗子!” 连续了好几天的大雪终于停下,被洗过的天空冻住似的通透。夕阳西下,斜日透出柔和的红光,静谧谐和的半隐在天际,用余光普照着人间。 茶铺的门被人推开,一个绝美的女子走了进来。见她青丝含情,眉目含羞,娇唇含笑,若是她凝神注视着谁,准能让他面红耳赤、心归魂去。 女子迈着莲步走到柜台前,成功吸引了铺子里几位茶客的目光。她低头掩嘴一笑,向沈宵递上了一份帖子,低声道:“后天小女喜事,还请老板务必光临。” 沈宵满脸欣慰的冲她点了点头:“当然,当然。” 那佳人行了一礼告辞了,出门时恰与一俊朗的玄衣男子擦肩,还顺势抛了个媚眼。 “……” 苏子煜被惊得说不出话,在她离去后足足愣了两秒才回过神来,向沈宵问道:“刚才那位是?” 沈宵轻笑出声,道:“夏小荷,你见过的。” 苏子煜表情复杂地望着他离去的方向:“我记得夏姑娘长得虽然清秀喜人,却是没这么……美艳绝伦的。” “她化肉身的时候按照自己的喜好改了改,最后就变成这样了。” “这当真是……” “女子爱美的心地都是很可怕的。” “确是。” 今日苏子煜依旧是穿着一袭黑衣——五皇子惯着黑衣,京城里人人都知道。不过此次他批了一件深色的狐毛大氅,便衬得他更添了几分沉稳的气质。 沈宵低笑着嗑尽了手上仅剩的几粒瓜子,才草草对苏子煜行了一礼:“参见殿下。殿下今日来是想拿普洱,还是拿银针?” 苏子煜若有所思地缓缓摇了摇头,答道:“前些日子先生所赠的茶叶尚未饮尽,今日来并非买茶,只是闲来无聊,想找先生说说话。” 沈宵听了挑眉笑道:“能做殿下的知音者,沈某三生修来的福分。” “……先生,您是为何愿意助这些游魂孤怪?我见你平日救济他们,皆不惜物力、不计回报,您所求又为何?” “……”沈宵静默了片刻,低下头将柜台上的瓜子壳拢在一起,轻描淡写地答道,“我以前处于绝境的时候,就期望着有人能帮帮我——后来真的有人拉了我一把。所以我总想,如果我能帮上别人,绝不会放任不管。” 沈宵望向门外的白雪,对面房顶上晶莹的雪绒在夕阳下放出柔和的光线。这个时辰鞍马已稀,只有街道上散布着行人的脚印、马蹄印、与车轮碾压过的痕迹,诉说着白日的繁华。 “而且,你没有看见,那天夜里她就蜷缩在赵行歌家的门墙处,孤苦无依地嚎啕大哭。那个声音……你没有听到,你要是听到了,也会帮她的。” 作者有话要说:  月更渣渣,紧张兮兮。 ☆、素荷歌(2) 夏小荷跟赵行歌的故事说来也俗套,一个是家境殷实的小家碧玉,一个是生活清苦的穷书生,擦肩而过时谁丢了一块方帕,又被谁拾起来,一个照面间便情愫蔓延。 书生许诺他日功成名就定八抬大轿,女子明资暗助红袖添香。 这时候就得出现一个横行霸道的小霸王,非要强娶了这姑娘过门,不仅砸了书生的居处,还暗中作梗让他落第。书生在床卧病不起,姑娘家里也支撑不住霸王的威压要送她出嫁,姑娘望着凤冠霞帔落下潇湘泪,最终一段红绫了却了一生。 沈 分卷阅读1 分卷阅读1 分卷阅读2 霁寒霄 作者:李无良李先生 分卷阅读2 霁寒霄 作者:李无良李先生 分卷阅读2 宵见她的魂魄时,她正在赵书生家的围墙下抱着膝盖嚎啕大哭。她魂魄聚成后担忧赵书生的病情,立刻前去探看,可赵书生家门前挂着去年年节时贴的门神,她几番尝试都进不去。手足无措的小姑娘只好蜷成一坨哭了起来,可尽管哭声悲痛欲绝,过往行人也无一能听见、无一能救援。 幸亏有沈宵及时发现,为她安了魂,还为她破开了赵书生的家门。赵书生当时已病得人事不知,若是再晚几个时辰怕是就无力回天了。为了救他,沈宵也不惜奇珍异草,一人一鬼忙了三天三夜,赵书生的病情才有了起色,由危转安…… …… …… 沈宵与苏子煜一同行至赵家门口,往日里破败的居所如今被修点的有模有样,双红喜字,红花绸缦,门口还挂了两个大灯笼,十分喜庆。邻里喜事的孩子帮忙张罗着放鞭炮,噼噼啪啪的声响震耳欲聋,驱逐了空中冷滞的寒意。 住在旁边的百姓都围过来旁观,不知道一向穷苦低调的邻居如今是要搞什么名堂,也有不少是闲来无事过来凑热闹的,总之是凑足了人捧场。 沈宵跟苏子煜今天都穿了一身青,本来今日苏子煜前去找沈宵的时候是穿了一身黑的,沈宵嫌参加婚礼不吉利,便自拿了一套衣服让他换上,苏子煜接过穿着也正合适。方才在路上,沈宵还问他: “你说,我们走在一起像不像兄弟?” 苏子煜答:“不像兄弟,倒像是情侣。” 鞭炮燃了一半,远处街巷行来一白马。马上一窈窕丽人身穿红色嫁袍端坐着,马前赵书生同样一身红衣,满脸笑意地牵着缰绳往前走。有小童超他们跑去,臂弯出挎着竹篮,内有红色彩纸,跑近了就抛一把。漫天红碎飘下,落在雪地上斑斑驳驳,画面美不胜收。 见到主角登场,观众们也有了小小的骚动,议论声渐起。 沈宵用手肘碰了一下站在旁边的苏子煜:“说起来还要谢谢你愿意资助赵行歌,不然凭借他自己,可搞不出这个场面。” 苏子煜轻笑了一声,道:“哪里的话,苏某要是不助,不是还有先生——只是我本想将花车轿夫、乐手媒婆都请好的,赵公子却不受,只要了喜服、马匹与一些杂物,否则今日还能更热闹些。” “若只有那个姓赵的一人,是分毫不会取你的,可是夏小荷却不依的,才有今天这个局面。” 苏子煜颔首:“女子婚嫁,终身大事,确实马虎不得。” 等到人马走近了,新娘子似是好奇人们为何在言语,挑着喜帕朝外看了一眼。这一下,人们看清了她的容貌,一时间都呆住了,随后是欢呼声、口哨声与掌声。新娘子娇笑着放下喜帕,倒是新郎面色有些愁苦,哭笑不得地朝着邻里点头。 马停到了大门口,赵行歌将夏小荷抱下来,携着她的手慢慢地走向了门内。夏小荷提着裙摆迈过了门槛,就这样过了赵家的门。 待他们进去,沈宵跟苏子煜也跟上,顺便关上了门,隔绝了门外的喧嚣。 赵书生见门合上了,皱起眉来对夏小荷念叨:“你怎么能把喜帕掀开呢?这不合规矩的。” 夏小荷听了一把把盖头拽下,不满意地朝着他喊:“我这么漂亮,再不给人看就没机会了嘛!女孩子长得好看,当然就想听别人夸奖了啊。” 赵书生弯眸一笑,道:“不是有我夸你。” 夏小荷听了脸颊微红,低下头扭捏道:“你夸的不算数,你……你喜欢我,当然夸我了,要旁人夸奖才行。” 沈宵听不下去,在一旁轻咳了几声,催促道:“行了行了,你们过一会儿再恩爱,现在先把堂给拜了。今天有五殿下给你们当通赞,不知是你们几世修来的福气,赶紧的,新郎整理一下服装,新娘把盖头盖上,准备好拜堂了。” ☆、素荷歌(3) …… …… 沈宵从赵行歌的房里退出来,轻手轻脚地掩上门,夏小荷见他出来立刻急切地望向他。 “大夫说他已无大碍,再下几副药休养几天就好。” 闻言,夏小荷如释重负般松了口气,缓缓坐到木凳上,同时眼中沁出了水光。 “没……没事了就好。” 沈宵叹了口气,问道:“你今后打算怎么办?” 夏小荷茫然地看着他。 “你死后执念不化因而成鬼,大愿不消难入轮回。你若有什么愿望,只要是不伤天害理,我会尽可能帮你的。” “我……”她踌躇了一下,眼中氤氲了无限哀伤。半晌,她徐徐将目光投在地面上,低声说道:“我一生最大的心愿,便是等他金榜题名后娶我过门。如今我变成了孤魂野鬼,也不知……不知他是否还愿娶我。” “我愿意的。” 夏小荷错愕地抬起头,只见木板门吱呀一声被推开,露出了赵行歌苍白却温柔的脸。 “我赵行歌,这辈子非夏小荷不娶。” …… …… 沈宵:“新郎搭躬。” 赵行歌拱手向夏小荷做了一个请的动作,夏小荷挺直了腰背仔细检查了一番衣服,又正了正喜帕,这才羞答答的牵住了赵行歌的手。 沈宵:“新郎新娘直堂前。” 二人慢慢地走过了从柴门到厅堂这段路,迈过门槛时赵行歌嘴角抽了一下,颤抖着指向在椅子上端坐的两个纸人:“这……这是?” 夏小荷用手拍了他一下,道:“大惊小怪!这是你爹跟你娘啊,我特地去棺材铺定做的。” 赵书生双亲早在早年归西,想是夏小荷惦念二老今日不能出席,找了两个纸人来替代。 她言语间颇有得意,似是对自己机巧的主意非常满意。 赵行歌尴尬地笑了一声,后心想反正新娘子都是鬼了,也不在乎尊堂位上做了两个纸人了。 沈宵:“新郎新娘就位。” 赵夏二人站定了位置。 苏子煜:“新郎新娘进香。” 沈宵将檀香点好了递予他们,二人皆在接过香时对他轻轻点头。 沈宵:“跪,献香。” 新郎新娘齐齐跪下,将手中燃着的香火插在了早先放在案上的香炉中,复而站起,后退几步站好。 …… …… “书生、书生!” 绿色罗裙的小姑娘在一处破旧的民居前拍打着大门,边喊还边四处张望着有没有行人走过来。住在里面的书生跑出来将门拉开,见到来人时露出了讶异的表情:“你怎么来了?” 夏小荷门一开就立刻闪了进去,将门一扣,背抵着门长舒了口气。 赵书生同样着急地向外无谓地望了望,皱眉道:“你私下里跑过来,传出去可是对名声不好的。” 女子咬唇看他,随即展颜一笑:“传出去就传出去了,反正 分卷阅读2 分卷阅读2 分卷阅读3 霁寒霄 作者:李无良李先生 分卷阅读3 霁寒霄 作者:李无良李先生 分卷阅读3 我就是要嫁给你——你瞧,这个月我省下了七钱银子。” 她笑着将怀中的荷包打开,拉过赵行歌的手,将里面的东西倒在他手上,小小的碎银在他宽厚的掌心反射着细碎的光亮。 夏小荷满心欢喜地看着她,等待着赞许。 赵行歌注视着手中的钱,良久后才苦笑出来,一把抱住夏小荷,将头埋在她的颈窝。 “你待我这么好,我不知道该怎么回报你。万一我功名未取,贫贱一生,对不起你的期托该如何?” 夏小荷突然被抱住,有些惊愕,听了他的话后笑出声,轻柔地顺着他的背。 “那你就来我家,我养你;如果我爹不许,我们就私奔——折子戏里的主角们都要私奔,想想还是很浪漫的。而且呀,你这辈子不会被埋没的,我读过你写的诗,就是你写给我那几首,那是我读过最好最好的诗啦。所以我相信你。” 夏小荷想了想,推开赵行歌,紧张地说道:“那你不会高中了以后就不要我了吧?以后你当了高官,是不是会娶很多很多的女人?如果你当了状元,可能就被招去做驸马啦,到时候你有了公主,就不会想我了!你……” “不会的。” 赵行歌被她的话逗乐了,温柔地摸了摸她的头止住了她未说完的滔滔话语,“我这辈子,只会娶你一个。” 夏小荷还鼓着嘴故作生气的样子,忍了一会儿终于憋不住,从嘴角泄出一丝笑意。 “真的?” “真的。” “大美人主动凑上来你也不娶?” “不娶。” “皇帝逼你你也不娶?” “不娶。” “那要是我早早的就死了呢?你会不会再找一个比我年轻、比我漂亮的啊?” “不会。要是你死了,我就跟你死在一起。” “呸呸呸!死来死去的多可怕。我不许你死,要是我死了,你也得好好活着。” “好,那我就孤独终老。” “哎呀,听起来还怪可怜的。不行,本小姐可怜可怜你,我好好活着罢了,陪你长命百岁!” “呵,你啊……” …… …… 苏子煜:“跪。叩首,再叩首,三叩首。” 赵行歌一把跪下,神色肃穆,在地上铿锵有力地磕了三个响头,势头竟然将站在一旁的夏小荷吓到。新娘子犹豫了一会儿,才跟着跪下,也郑重其事地磕了三个头。 沈宵提了气,高声唱道:“一拜天地——” 夫妇一齐转向门外,对着悠远澄澈的天、银装素裹的地叩拜。 “二拜高堂——” 二人再度转向案台,对着两个纸人一拜。 空气里紧张又欢愉的气氛凝重起来,马上就是最后的也是最重要的环节,过了这道,二人便确实是不可拆散的夫妻了。沈宵活动了一下颈椎,向苏子煜处望了一眼,只见他脸上也带着无声的笑意。 “夫妻对拜——” 赵行歌带着温柔的笑意转向夏小荷,两人隔着盖头对视,只是不知盖头中的人是什么表情。 新郎对着朝思夜念的意中人弯下了腰。 沈宵皱眉,与苏子煜对视,彼此眼中都是担忧和疑色。 沈宵清了清嗓子,又喊了一遍:“夫妻对拜——” 新娘依旧迟迟未动。 站在一旁的苏子煜向前一步,轻声催促道:“夏姑娘?” 谁知他这一催,新娘子整个人都瘫倒了下去,幸亏有新郎扶住。似有光华从她体内流窜出,又在香案前汇聚成一个翠衣少女。 沈宵在心中哀嚎了一声,挡住脸对夏小荷恨铁不成钢地喊:“你出来干什么!拜天地啊!夫妻对拜!” 他本以为夏小荷又要耍什么幺蛾子,谁知小姑娘将脸转向他,面上却布满了水痕。 苏子煜与沈宵皆错愕。 夏小荷看了沈宵一眼,最终将目光定在赵行歌身上。那呆子怀抱着她的肉身坐在地上,眼中有隐约的哀伤,但更多的还是那化不去的温柔。 “我,我不能嫁给他……我死了……我不能耽误他一辈子的……” 她声音哽塞难通,说话间还有大滴大滴的水珠从眼中流出,顺着掩面的手背落下。 “你真傻。” 赵行歌扶着那具毫无生气的肉体站了起来,细心地拂走沾染在她嫁衣上的尘埃,将她脸上的泪擦干,再替她盖好喜帕。 “如果我没有娶到你,也不会娶其他人的。” 新郎一手扶着新娘的腰,一手扶着新娘的肩膀,与她两相对拜。 礼成。 凛冽的寒风扫过厅堂,红烛的火光动荡了两下,又继续安稳地燃烧起来。 绿色衣衫的少女,跌坐在地上,泣不成声。 苏子煜迈进茶铺。他总是临近打烊时来,那时客人基本都已回家,不会引起什么轰动。 沈宵以一个散漫的姿势瘫坐在椅子上,听到苏子煜进来,眼皮都不眨一下,只是伸手给他倒了一杯茶。 他就是每一次都知道进来的是他。 苏子煜既不觉得被怠慢了也不客气,在沈宵周边的椅子坐下:“夏姑娘,投胎去了?” 沈宵闻言闭上眼,长出了一口气:“去了。她这一走,铺子里安生下来,我倒不习惯了。不说这个了——” 沈宵坐正,带着几分调侃的意味看向苏子煜:“说起来,五殿下有没有想过,会与一位什么样的女子共度一生?” 苏子煜弯起眸子,手中折扇一敲桌面,似在琢磨。 “——什么样的都无所谓,父皇指给我的是如何便是如何。苏某对婚姻已不抱期待,此生有沈兄做知己足矣。” 沈宵笑出来:“我不能陪你一辈子的。” “那就珍惜当下。” 苏子煜从托盘上翻起一个空茶杯,也为沈宵倒了一杯茶,放到他面前,又拿起他为自己倒的那杯:“以茶代酒,喝。” ☆、噬心恨(1) 惠妃夜间梦见一条金龙盘旋于天,梦醒之后诞下一子,便是苏子煜。 这位名满京城的五皇子随着传奇降生,自是不凡。打小他便端静沉稳,聪敏过人,七岁时为当今圣上写的贺文惊艳了满朝文武,十四岁在围场独自猎下一头成年黑熊。然而,他的文韬武略并非都比不上一点更令他与众不同——这位皇子天生通灵。 不知是否是因为窥见了另一个世界的缘故,苏子煜年幼时体弱多病,孤僻寡言,深受皇宫里其他皇子公主的排斥。然而天子喜欢他的灵智,一直对他关爱有加,才令他的成长算是顺利。 然而天子的关照也有触及不到的地方。五岁那年,小皇子独自一人在荷花池发呆,一不怀好意的恶鬼突现、将之推入池塘。 那恶鬼原是名门闺秀,一朝踏入深宫,本期得一跃成凰,却终其一生都 分卷阅读3 分卷阅读3 分卷阅读4 霁寒霄 作者:李无良李先生 分卷阅读4 霁寒霄 作者:李无良李先生 分卷阅读4 未见得圣上一面,郁郁而终。她死后仍有不甘,便化作银魂游荡与皇城内,若见得貌美的妃子或谁的子嗣便有心害之一二。 通灵体质除了能视穿阴阳之外,较于常人也更容易受到鬼神的影响。此时此景,若是换了另一个谁来,那恶鬼绝不会得逞,可在那里的是苏子煜,于是体弱多病我们的小皇子就这样毫无防备地落到了水池中。 所幸,在这九死一生的关头上,一位白须道人从天而降,将小皇子救了上来,并驱散了怨灵。 “我游荡至此,掐得会有一子命中劫数应于今,念他与我有缘,特救之。” 此后苏子煜随其学法四年。虽然天子对这位不请自来的道士有着许许多多的猜忌,但耐不住小皇子同他甚是亲厚。在老道的教导下,苏子煜逐渐掌握捉鬼降妖的技巧,同时,没来由地,他的性格也变得开朗了许多,甚至称得上圆滑。皇上见到这结果自然是欣喜不已,非要给老道加官进爵,道长却以一句“红尘外人不惹红尘”谢辞了。 九岁那年,苏子煜郑重地宣布要一心修道、不问世事。 皇上龙颜大怒,狠狠地惩罚了“懵懂无知”的小皇子,将其禁足后欲找道人算账,却发现整个皇宫、乃至整个京城之内,都寻不到他的踪迹。不知何时,道士已悄悄然离去了。 …… …… 度了夏小荷的亡魂后,苏子煜与沈宵助赵行歌安葬了她用灵芝化出来了肉身,又立了一块书有“赵行歌之妻夏小荷”的石碑。 一切就绪后,赵行歌还想在墓碑那里陪陪她,便让二人先回了。 怕惹人耳目,沈宵与苏子煜挑了条偏僻、通后门的小道。小道里墙壁林立,夹缝极窄,乃至阳光射不入,堆满了积雪。加上旁边的人家多扔些竹篮废瓦等杂物,就让它更难行了。不过他们两个也不烦躁,权当是途中趣味。 “你觉得赵书生如何?”沈宵随手捏了个法诀让身前断了一条腿的凳子浮空,不留脚印地踏过积雪,待苏子煜也过来时又将凳子降回原地。 苏子煜礼尚往来地开了前方的路,沉思片刻,道:“这几日我同他有过几番议论,他确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我打算先请他到府上做幕僚,过些时日再荐给二哥。” 沈宵好笑地看了他一眼:“既是人才,为何不收为己用,还要推给他人?” 苏子煜无奈地弯了一下嘴角:“天下皆知我无心朝政。” 苏子煜不理政事倒不是真是因为不思进取,沉迷道论。他应真龙之梦降世,一出生就给许多人带来了忌惮,再加上他天资过人,备受皇帝喜爱,从小到大明枪暗箭更是防不胜防。下毒,刺杀,设陷阱……凡是人能想到的暗杀手段,苏子煜都经历过一遍。 最严重的一次是九岁那年春猎,皇后买通了五十个一流杀手围堵他,势必置他于死地。不到片刻,小皇子的侍卫全都战死,幸而那天他的师父嘉木道人伴他出行,才没让他魂归天外。但嘉木道人也负了危乎生命的重伤,待送他安全回营后,还没来得及说一句话,就晕死了过去…… “男儿都有志经纬天下,一身雄才大略无处施展,殿下不觉得可惜吗?” 苏子煜终是一介凡人,不如沈宵修成正果道法高深,走过一路衣摆已经被雪濡湿。 被如此问道,苏子煜面上无悲无喜,只是缓缓地摇了摇头:“我是无谓的。如今盛世太平,边疆安稳,长兄又是个贤明礼让的人,这天下大抵是不必我插手吧。” 沈宵跟着道:“太子不仅贤明礼让,还‘明察秋毫’呢,抓住你点什么纰漏就绝不放手。” 苏子煜只是笑笑,并没有应答。 “况且我也爱好自在。若是被案牍之务缠上,又哪儿来的时间与沈先生呷茶赏月?” 苏子煜说这话的时候顿足看向沈宵。那目光温和深邃,就像一滩风平浪静而深不见底的渊。 不知为何,沈宵一触及那目光便回避了。 “如此也好,你本就不属于这尘世。” 苏子煜闻言来了兴致:“哦?先生的意思是,苏某有机会如先生一般修成正果?” 沈宵笑了一下,随即摆出一副高深莫测的表情,曰:“天机不可泄露。” “非也非也,天机可漏!拆字看相析八字,仕途财途都能算!只要三两银子!” 道路前方,茶馆后门,一位披着蓝色道袍的男子伫立在一地残雪中,笑着看向来人。 ☆、噬心恨(2) 待看清了是何许人,沈宵挑起眉:“好啊你个道士,骗人骗到皇家了——我问你,不好好在屋子里养伤,出来干什么?” 那男子——名唤顾天清——摇着头叹息道:“我翻遍了整个茶馆也没找到一壶酒,嘴里淡出鸟了,刚想出门沽几两酒喝,便撞上你了。” “是了,我开的茶馆,只贩茶、不贩酒,你能找到酒就怪了。” 苏子煜看二人聊得熟络,诧异地问道:“你们认识?这位是?” 沈宵这才想起为二人做介绍:“这是昨天在路边捡到的江湖骗子,见他快死了,就顺手带回来救治了。”又转身对顾天清道,“这是五皇子苏子煜,想必你也有耳闻,我便不多说了。” 对苏子煜拱手一礼后,顾天清捂住心口颤抖着指向沈宵,脸上摆出一副心痛欲绝的神情:“我堂堂陵虚门第二十一代弟子,在你口中竟成了江湖道士!” “一般江湖骗子都会给自己报出些名号,你叫我如何信你?你可有证物?” 顾天清被说得一时语塞,呆了片刻后低头发出一声长叹:“到底是我没落了,竟然被一个茶贩子欺凌。不谈了,不谈了,我要回屋里躺着了。” 顾天清幽幽地踏回了茶馆,进到里面打了个哆嗦,又回身带上了木门。 苏子煜收回放在顾天清身上的目光,徐徐道:“先生倒是经常收留些落难之人。如若哪天苏某也落得穷途潦倒、无路可行的境地,先生可也会收留我?” 沈宵听了哈哈一笑:“堂堂皇子怎会走到那般天地?倒是我这个茶贩子落魄的更快!等我哪天茶馆赔钱开不下去了,还指望投靠苏兄呢。” 苏子煜轻勾嘴角,定定看向沈宵的眼,郑重地说道:“一定。” 沈宵跟着同笑,又被他的目光灼得无所适从,只得转过身来清嗑两声缓和气氛。 沈宵:“对了,明天我外出有事,茶馆不开张,你不必过来了。” “先生何去?” 沈宵刚欲开口解释,只听后门被推开,顾天清从里面探出个头:“不对啊茶贩子,你要是不信我,为何昨天还要让我替你寻人?我又掐了一下,还是个姑娘家,别是人家不要你四处躲你,你非要死皮赖脸地往上凑吧?” 沈宵面无表情 分卷阅读4 分卷阅读4 分卷阅读5 霁寒霄 作者:李无良李先生 分卷阅读5 霁寒霄 作者:李无良李先生 分卷阅读5 地掐了个诀,屋檐上的堆雪不知受到什么力量的催使纷纷下滑,端正地落在顾天清头上。 “哎呦!” 苏子煜暧昧不明地笑着看向沈宵,道:“哦?先生所去是为了寻俏佳人的?” 沈宵苦笑着摇了摇头,无奈地说道:“正是,正是。” …… 沈宵倚在马车里半梦半醒。这马车行起来毫无颠簸之感,坐久了难免会有睡意。 行了又半个时辰,沈宵察觉到何处有异样,挑开帘子一看,只见四周一片灼灼桃花林,开得异常摇曳。那桃花的色泽却又不是那盈盈柔嫩的粉,而是阴惨凄厉的红,远远望去,活似淋淋鲜血。 沈宵叹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难怪走了这么久都感觉不到转弯,原来是入了他人的法阵。” 他一挥手,赶马的小人化作一个纸片飞入他袖中。 沈宵跳下马车,向前走了几步,高声喊道:“寒冬腊月,却得见如此旺盛的桃花,还要多谢款待!东家也不必躲藏了,出来会面罢!” 话音落不久,从前方一棵桃木后走出一红衣男子。其虽生得俊朗端正,看着正气凛然,身上却隐隐透露出一丝暴戾的怨气。 这是一个怨灵,年岁看上去已是深远,远到怨气都该被时光磨尽了。 见那男子垂眼向沈宵一拜,低声道:“在下东方绯,无意冒犯仙人,只是愚人不知如何引起仙人注意,才出此下策。” 这人说话的声音很是耐听,低沉、温润、语调无甚起伏、语速不急不缓,似是一条溪流缓行而过,润人心神。 沈宵见他又如此客气,敌意消退了大半,一仰头道:“不知公子找沈某有何贵干?” 怨灵虽没有什么表情,却也能从眼角眉梢看出他的紧张与忐忑,他抿了抿唇,道:“不知仙人于天庭时,有没有听说过一个名为顾青的仙人?” 沈宵将天庭的一干仙众回想了个遍,终于捕捉到了蛛丝马迹,肃然道:“我是听说有一个姓顾的仙人,因不服天条天道,自剥仙骨,遁入轮回去了。” 东方绯闻言一时惊愣不已,半晌,才苦笑了出来。 “遁入轮回去了,原来是去轮回了……”东方绯低声喃喃自语后,又抬头看向沈宵,“仙人身上有他的气息,可是近日与他有往来?” 沈宵听了一惊,道:“我今日确是收留了一个道士,名唤顾天清,莫不就是他?” 怨灵一下子跪在了地上,吓得沈宵连忙上去搀扶。 “我东方绯平生不跪天不跪地,唯今跪了仙人,还请仙人相助于我。” ☆、噬心恨(3) 江城是个小城,坐落于荒郊,不与其他城池接壤,也没有严峻的军防。 论富贵,它称不上繁荣;论景色,它称不上灵秀;论文学,它称不上书香。 在临镇河三十二城中,它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城。 很少有外人会进来探看,其间的人也懒得出去。 江城生活虽不能论奢华,但也是舒适畅怀,再加上很少有人员的流动,民风也更淳朴自然些,清早起来从城东穿到城西,路上遇到的商贩你几乎都叫得出名字。 就是这样如半个桃源般的城池,半个月前迎来了一位艳美非凡的佳人。 她是一名琴师。 在一个阴霾的晨,她面朝着如柳絮般纷飞的小雪,抱着琴一路从城门走到了城内的一间歌舞坊。她一路走去,全城的人都口耳相传、忍不住出来相见,仓促裹着寒意便出门了的居民站在道路的两旁,惊艳间又窃窃私语。没有人大声的说话,整条大街都处于一种热闹又冷清的氛围之中。 长歌坊的坊主也一早就听闻有一靓女子入城的消息,之后又闻是朝着自己方向来的,不由得惊得不知如何是好。最后她立于檐下等了许久,那女子姗姗来迟。 所幸,她并不是如坊主所想前来踢馆的,更幸运的是,她淡淡的表示要借宿一段时间。 从此,每天都有大量的人群前来听她弹琴,虽然她很少出席演奏,但长歌坊的生意一时兴旺到了极点。 那位女子到来之日距今日已有一个月,与往日相同的是,今日也有一群人来寻觅那位姑娘的身影,其中包含一位青年。 与往日不同的是,那个青年是个外乡人。 尽管那位佳人名声大盛,但也到底只限于消息闭塞的江城之内,所以当坊内的丫鬟见到时很是惊讶与新奇。 当青年大大方方从怀中拿出一张银票时,小姑娘脆生生的叫了声“公子这边请”,便带他进了最好的厢房。而当请年又拿出三张银票时,想见一见那位令全城的男子魂牵梦萦的姑娘的要求,也显得那么的合情合理了。 沈宵一边品着香茗一边恭候着恭候着那位“江城神女”的到来,他盯着手中那盏青花瓷杯——杯中的液体随着手的摇晃波澜起伏——心想茶虽然是好茶,但总比不上自家的香。 不多时,有小厮进来将琴置于房内珠帘后的琴案上,再片刻,一位身着淡蓝色长裙的女子走进来,目不斜视地走入了珠帘。 那人自然便是沈宵等的那人。 从她进来那一刻沈宵便在打量她,打量至她落座,只得出了一个结论——她美,很美,不经意间勾魂摄魄的那种美。她的美却不浮华,不妖冶,如空谷幽兰般凝静,如大雪寒梅般冷傲。 就是这种美,让江城没见过世面的男女老少为之痴狂齐同观赏,让沈宵也不由自主的赞叹。 “我先前从丫鬟小绿那儿听说了你名为谢水衣,现在一见果然名副其实——以水为衣,以冰为魄。” 谢水衣却并没有理会沈宵,素手从古琴间一撩拨,一阵悦耳的音符便流窜了出来。紧接着,成篇的乐声起,连贯如流水。 沈宵心道你却也不问我想听什么便自作主张弹了起来,真是高傲至极了。但这种小埋怨也没持续多长时间,因为很快他的心性就被音乐完全带走了。 谢水衣不是空有其表,而是内外皆为金玉。一手好琴竟也令人如痴如醉,如梦如狂。琴弦与指尖接触,奏出的颗颗音符直直的钻入人的大脑,卸去人的疲惫,洗涤人的精神。你所有的情绪都准备着被她的琴音调动,她快,你变变得紧张起来,她慢,你又开始感伤。一曲终了,竟是余音绕梁,让人痴迷其中不愿醒来。 那个不愿醒来的人便是沈宵,他闭目良久才睁眼,带着笑意看着谢水衣道:“妙琴,妙曲,妙人。” 珠帘后的谢水衣身体微微前倾行了一礼:“公子过誉。” 听她说完这句客套话后竟是没有再续的意思。沈宵顺着她那方向的窗看了一眼天色,只见天光已然被夜色淹没,几颗稀疏的星子零零散散挂在夜幕之上,明明灭灭。 “夜色已至,漫漫长 分卷阅读5 分卷阅读5 分卷阅读6 霁寒霄 作者:李无良李先生 分卷阅读6 霁寒霄 作者:李无良李先生 分卷阅读6 夜,不知姑娘如何度过。” “公子今夜花大价钱包下妾身,妾身定是陪公子度过。公子若想听曲,妾身便再次献丑;公子若是想闲谈,妾身也决计不会推辞。” 她说话的时候依然是没有那些姑娘应有的娇媚和温顺,依旧是淡淡的冷意,在音调上甚至有些像沈宵前几日见过的一个孤魂。 沈宵从桌上又放出一个茶杯,往里面斟上热茶,道:“那你过来陪我说说话吧。” 谢水衣提起裙摆起身,走到他面前又行一礼,然后落座。 “公子想谈些什么?” 沈宵思量了一会儿,笑答道:“我看这夜色正好,不如我们聊一下民间奇谈如何?” 谢水衣听了后抬头看了他一眼,她抬头的瞬间,那张绝美的容颜展露出的并不是雪莲一般的孤傲,而是死尸一般的僵冷。随后,她又恢复如初。 “妾身不太了解这方面的事。” 沈宵装作没有察觉刚才那一刹那的变故,兴致昂昂地向她凑近了一点,神秘道:“我听闻人间有不死者,食人心以成活,名为尸妖。 “若想成为尸妖,必先为人,尸妖乃人之所化。一朝成为尸妖,终日为天道所谴。” 谢水衣无悲无喜地看着他,眼眸里甚至没有一丝暴躁不安,只是静静的看着他,等着他的后话。 沈宵在她的注视下有些遗憾地摇了摇头,道:“只是不知道人究竟以何种方式才会变成尸妖,成为一个与人完全不同的种族,奇也怪哉。” 谢水衣将一缕垂下的发丝拢到耳后,用沉静空灵的声音答道:“人若吃食同类的心脏,吃到一百颗,自然成尸妖。” 听了她的回答后,沈宵露出了一丝明悟的申请,问道:“那不知姑娘现在还差几颗?” 谢水衣难得的微微一笑,霎时冰川化作一江春水,粼光闪闪。 她道:“一颗。恰好就是你的这一颗。” 就在那瞬间,适才拨弄琴弦的素手突然发难,携带者狠厉阴森的魔气,向沈宵胸口袭去。 ☆、噬心恨(4) 那只冰玉凝成的柔荑此时依然柔弱动人,指节弯曲成温顺美好的形态,轻柔却不可抗地向前送去。 纤弱的指尖落到沈宵的胸前,就如同情人之间的嘻笑打闹,恼羞的女儿伸手推开了情郎。 所以沈宵也就如同那个情郎一般,因这充满娇羞的一推身体稍稍后倾,然后伸出手来握住了丽人藕段般的小臂。 说是握不尽合适,实际上,他只是用拇指与中指按住了她的两处穴位,一点即可。 一掌未得,谢水衣秀美微蹙,她快速地收回素手,化指为勾划向沈宵的咽喉。明白了沈宵自持些尽量,这一次下手就不比第一次那般还带着漫不经心的意味,暴戾之色愈盛,连带着她好看的面容也狰狞了几分。 沈宵面对这凌厉的攻势也不慌忙,只随手一挥衣袖,他身旁的八仙桌上的茶具骤然腾空而起,随即迅疾地向谢水衣冲撞去。 面对高速袭来的茶杯,谢水衣只好退而避之,旋身离开了座椅。 茶壶茶杯没有撞到那位丽人的怀里,只能带着冲势杂碎在墙壁上,茶水与碎瓷片散落了一地。 门外的人听到里面的骚动渐渐向门口聚拢,谢水衣见势不妙便欲速战速决,再次向沈宵袭去,沈宵也开始正面迎击。不过几次喘息的时间,二人便过了二三十招! 只见沈宵再次超她肩膀一处点下,随着在这条手臂上的第九指落下,谢水衣终于察觉到异样,眼中露出惊怒的神色。 那条手臂无力地垂在身侧,就仿佛不是自己的了一般,不再听从主人的使唤。 沈宵微微一笑,想着这场战斗应该结束了。 谢水衣死死地盯着他,另一只手突然结了一个奇怪的印,击向沈宵胸腹。沈宵心绪微异,却还是用手掌来迎接,却不料这一击的力量却是超乎了自己的想像! 乍一接触,便感受到一股如巨浪如高山的气势,它汹涌而来,沛莫能御,气力从掌心一直传到肢骸末端! 沈宵一下子被击飞了出去,竟是撞碎了身后那面墙,一直撞到隔壁房间的墙壁才停下! 他痛苦地发出了一声细微的□□,虽然说仙人之躯这点小事不会受到伤,但还是很疼的。 然后他又想,突然闯入别人的房间好像很没有礼貌的,若是恰巧房里的人在做些不可言说的事,那就更尴尬了。 只消片刻想到这点,他马上捂住眼睛打算道歉,又觉得闭眼之前看到的画面不大对劲,于是猛然抬头向房间中间看去。 房间里没有什么情情爱爱的画面,房间很空,只有一个佩剑的黑衣青年在自斟自饮。 看到沈宵在看他,他还笑着举起茶杯向他做了个碰杯的动作。 沈宵忙不急去思量为什么堂堂皇子会来到这荒僻的小镇里一家乐观喝茶,只想冲他喊别喝了妖怪都要跑了你还喝。 “你……” 然而他话还没说出口,只是做了个手势,苏子煜便已经明白了他的意味,破窗而出。 他破窗而出,是因为于刚才的同时谢水衣也在隔壁破窗而出! 窗外是一条冷落的街,没有夜行的人,只有几个暗红的灯笼迎风摇曳。 在看到苏子煜后,谢水衣知道与这二人打斗定不能获胜,便下了心想逃跑。谁知刚一落地,苏子煜的剑便送了过来。这位皇子似是不懂什么叫怜香惜玉,出剑便要致命,谢水衣咬着银牙又作出了刚才那个印,来迎那无法可躲一剑! 这幕恰被刚从窗户探出头的沈宵看见,来不及做解释,他只好急忙大喊道:“收剑!” 苏子煜剑势一顿,皱着眉撤回,他也察觉到了那个手印的古怪,但此时他隐约有另一番猜想,不禁升起一股醋意。 取得了喘息的机会,谢水衣瞬间撤出十几米。 好巧不巧,这时恰有一个行者从街角拐出来,他看到谢水衣后先是惊喜,再看到苏子煜提着剑后又是恐怒,张口便要训斥他:“你……” 可惜不等他说出什么,那位他眼中被坏人强迫的美人便从他身前掠过,取走了他的心。 这不是某种夸张的比喻,而是真正的取走了心脏。 那运气极差的可怜人瞠目结舌良久,最终倒在了地上,血水从胸前的空洞里渗到地板的缝隙间。 苏子煜与沈宵相视一眼,面色皆有些凝重。 “追。” ☆、噬心恨(5) 谢水衣是魔不是因为她吃过一百颗人心,而是因为她母亲便是魔。 当初她母亲年幼一时赌气离开家门,于江南小镇相遇了穷苦的谢书生,便如同话本中所说的那样,一场春雨一把油纸伞便定了情。 一朝定情,便结了姻缘。此后谢父不再孤灯 分卷阅读6 分卷阅读6 分卷阅读7 霁寒霄 作者:李无良李先生 分卷阅读7 霁寒霄 作者:李无良李先生 分卷阅读7 独卷唯相伴,自由红袖添其香。 谢父为了功名劳苦了一辈子,除了读书一无成就,就连读书也未能居于人上。待到三十余岁,再次落榜,而祖辈留下的积蓄也终于消耗殆尽,他开始紧张,开始愤怒,开始疯狂。 也就是那时,谢母生下了谢水衣。 也就是那时,丝绸铺的千金向他投来了橄榄枝,言只要他抛弃妻女,入赘其家,便为他捐个官。 对于一个走投无路的穷苦书生,这是一个不容拒绝的诱惑。 于是谢父颤抖着双手端上了一碗药,眼睁睁看着与她举案齐眉的妻子弯着温顺的眉目将它一饮而尽。 当最后一滴汁液也流入妻子口中,谢书生松了一口气。 如同预想中的那样,服下□□的妻子开始露出痛苦的表情。她难以置信地看着他,眼中充斥着难以置信的神情,随后是夹杂着痛苦、悲愤、绝望的呼号。 然而与预想不同的是,妻子并没有死。 而他死了。 丝绸铺的主人也死了。 他的全家都死了。 他们的心脏都被谢母吃掉了,谢母的心却也死了。 从那天起,她就带着谢水衣漫无目的的游走,肆意地杀害着世间的男人,直到最终被一个道士杀死。 道士并没有杀死谢水衣,因为当时她体内的血统还没有苏醒,看上去只是个平凡的小姑娘。说平凡也不合适,因为她是一个非常好看的小姑娘。 于是道士将她卖到了青楼。 那天晚上,道士用卖掉谢水衣的钱买了几坛好酒,喝得酩酊大醉,再也没有醒来。 因为他的心不见了。 谢水衣穿过一片暗林回到家中,熟练地将尚温热的心脏切成碎末,与其他药材一同放在火上煎煮。 做好这一切,她在木凳上待了片刻,然后将本就整洁的家又清理了一遍。 她似乎有些紧张,所以需要一些事情来分散她的注意力。清扫结束后,她又开始对着铜镜梳妆。 她用金钗锁住了流水一般的青丝,她用眉笔勾出了云间远黛,她用胭脂红润了苍白的面颊。做完这一切,她的客人似乎终于要到了,于是她出去,站在木门外候着。 门内的烛火顺着敞开的门泼洒在地上,将丽人的身影拉长,长到两个人的靴前。 沈宵与苏子煜隔着一段距离与她对峙。他们没有立刻行动,但只要谢水衣一动,他们会立刻出手。 气氛僵持了一会儿,谢水衣动了。 她跪下了。 沈宵皱眉,上前一步问道:“这是何意?” 谢水衣道:“我作恶多端,不求再存于世。但请道长让他活下来。” 沈宵道:“你方才献祭自己魂魄施展□□阻止我们两个,本来就命不久矣,而他活下来也是一个魔,也要作恶,我为什么要答应你的请求?” “我将我的内丹渡给他,他便能成高阶的魔,不需要吃食人心求生。” “不需要也不代表着不会做,杀人食心是魔族的天性,人心对你们来说就是天底下最大的诱惑。” 谢水衣摇头:“他不会。他是善人。” “我没理由相信你。” 谢水衣抬头看向他,狠狠道:“我杀了一百个人,他们的生命确已无法挽回,但至少还有几分意义。道长若不让他活,那一百人便是白白死亡,如此看道长何不乐于再挽救一条生命?” 沈宵出口欲辩,却被身旁的苏子煜伸手拦住。 苏子煜:“我觉得她说得有道理。” 沈宵摇头:“不会有善果的。” 苏子煜上一步:“不试试怎么知道?” 沈宵微怒转头看他,两人对视了半晌,最终沈宵败下阵来。 沈宵跟他待了很久,很久很久,他知道那漆黑如墨的眼中的执拗与坚持无论如何都不会被抹去,只能顺从。 他有些疲惫地掐掐眉间:“你想这样,那就这样吧。” 谢水衣闻言眼角顿时沁出泪水,及其认真地冲他们磕了三个头。 “谢二位成全。” ☆、噬心恨(6) …… …… 那是齐鸣第一次跟学院中同窗好友聚会,也是他第一次进入听风楼。 他本纵意刀剑,向来不齿于书卷,也同那些同窗无甚交情。但想来这也许便是同这群人最后一次会面,于礼便去了。 本就曲意逢迎,觥筹交错却也兴致缺缺。可能便是因为酒桌上无甚趣味的缘故,向来无关风雅的他竟然留意到了楼内弹奏的曲子,一旦留意到,便想见见是什么样的人才能弹奏出这样的曲子。 一旦开始去留意,那人的身影便迅速占据了他的眼,令他再也移不开视线。 然后一向不解风流的齐鸣开始日日去听风楼听曲子,一日一日在台下为她牵肠挂肚。 一开始她并未留意到他,但时间久了,也总会注意到有一双眼睛时时刻刻都在注视着自己,总会注意到有位客人每天都会来场间为她喝彩。一旦注意,便也多多少少放在心上。 两人就这样神交良久,却从未有过直接的往来,直到一场急雨洒落人间,条条丝线将二人串在一块儿。 那天谢水衣未带伞,结束了当天的台场后便站在檐下望着天发呆。站立良久后,她确定这场雨不会再突然停下,确定没人会来接自己后,便决定冒雨回家。 天赐良机,齐鸣怎能不珍惜。所以当谢水衣走出屋檐后,一把油纸伞为她挡去了那道道猛烈的水针。 谢水衣错愕抬头同齐鸣对视,他心头一阵紧张,准备好的千千万万句用来搭讪的话语全都忘得一干二净,最终只好不去言语,只保持住脸上那温和方正的笑意。 他不言语,谢水衣也就没有言语。两人在不是很宽大的伞下并肩而行,一路无言,唯有雨声滴答。起初齐鸣还觉得拘束,走了一段路后便如常,再走一段路,只觉得本应如此,似乎相识已久,心领便能神会,不必多问。 路再长也有尽头。当齐鸣和谢水衣一起走到那被篱笆围住的小院前,谢水衣低低说了一句:“我到了。” 他便停住脚步,目送她进了屋子后,又驻足良久。 一场雨成就了谢父谢母,同样的,一场雨成就了谢水衣和齐鸣。 从那天起,齐鸣便天天伴着谢水衣回家,谢水衣并不拒绝,二人每天便如老夫老妻般相伴而行。 日子久了,其余的事就有些顺理成章。齐鸣鼓起勇气向谢水衣告白,她如往常一般默许…… 从此男耕女织,举案齐眉。 闲淡自守的日子过久了,就有很多外世中的事情被忘却。齐鸣为了和谢水衣在一起抛下了一切,有些事情更是必须被忘却。 所以有一天,他的父母带着他有着婚约的未婚妻和一干家丁来到了他们 分卷阅读7 分卷阅读7 分卷阅读8 霁寒霄 作者:李无良李先生 分卷阅读8 霁寒霄 作者:李无良李先生 分卷阅读8 的家。 谢水衣一怒之下,杀尽所有人。 …… 谢水衣的五指化作爪状置于齐鸣的胸口处,狠狠地看着他。 齐鸣眼中许许多多的情绪糅杂在一起,最终熔进深深的爱恋与悲痛之中,他低声道:“你就这样不信我。” 谢水衣愤怒地喊道:“世间的男人没有一个是值得相信的,全都是朝三暮四!” “我解释,你却不愿听。” “不过是你为了骗我编造的辩解之辞。” 齐鸣苦笑,却还是温柔地看着她。 “既然我说的你不信,那么就让我的心说吧。” 他缓缓抽出悬在身侧的长剑,然后,刺入胸口,剜出那颗温热的心。 然后他死去。 然后谢水衣如坠冰窖,呆立许久却不知何为。 半晌,眼泪决堤般涌出。 如果说当年被卖那夜是她入魔伊始,那么这就是她真正入魔。她发了疯一般寻求令爱人死而复生的办法,甚至不惜杀害一百条人命让他也论入魔道。 …… …… 谢水衣小心翼翼地喂齐鸣服下汤药,乍一入口,便被一阵无形的力量极速吸入体内,然后转化为阵阵奇异的能量,充斥他的四肢百骸,完成他身体的最后一道改造。 当那改造完成后,空缺的心脏位置被另一种东西所取代。齐鸣面色如纸的脸渐渐又变得红润起来,谢水衣收回施放在他身上的一道法力,随后他缓缓睁开了双眼 刚刚睁眼,他尚有些迷惘。等到头脑变得清明,会想起一切前因后果,他坐起来,看着谢水衣无奈地笑了笑,然后摸了摸她的头。 就像对待一个偷吃了糖的孩子。 “傻瓜。” 谢水衣怔怔的看着他,她预料过很多他醒来时的场景,她猜他会气、会怒、会失望,却不想他会这样对她。 只两个字,便让努力克制自己情绪的谢水衣开始失声痛哭。 她扑到她怀中,再也抑制不住几年以来积压已久的情感。长久以来对他的思念,不信他逼死他的自责,杀人时的罪恶感,此时通通爆发出来。她是杀人不眨眼的魔,但在他面前,她也只愿和只能是一个柔弱孤谨的女人。 “傻瓜。”齐鸣又重复了那两个字,然而这次更像是恋人之间的昵语。他轻柔揩去她眼角的泪水,又低头吻住她那好看的眉。 “你刚才说的话,我都听到了。” 谢水衣离开他的怀,不知所措地看着他。 “这些年发生的事,我也是知道的。” 一阵无言,二人就这样对视良久。 最后还是齐鸣先叹了一口气,看向她的眼中依然充满了爱恋与悲痛。 “只是,我举世无亲,身上背负着一百条人命,你又要撇我远去,我又怎能独活,怎该独活,怎敢独活?” 听到他的话,谢水衣的泪水再次汹涌。她不住地摇头,不住地哭泣。齐鸣则是搂住她,不住地拍打着她的背。 过了很久,又或者只一会儿,谢水衣笑了,笑容里充满了满足与解脱:“不管怎么样,我们是在一起的。” 齐鸣点点头,道:“对,在一起的。” 谢水衣幸福地闭上了眼睛,与爱人紧紧相拥。 室内的烛火还在跃动,一对俪人的身影烙在纸窗上,显得那样宁静美好。或许是察觉到这间屋子里已经没有了生命的气息,一阵晚风悄悄吹灭的那显得温馨的蜡烛。 苏子煜静默良久,眼神复杂地看向沈宵。 “你早就知道会这样?” 沈宵苦笑着摇摇头:“我又不是全知全能的,我怎么知道会这样。” 解决了南方小镇噬心妖怪的事情后,沈宵与苏子煜又在周遭的城市中逛了两日,领会一下当地的风土人情。 苏子煜在夜市上为沈宵买了一块玉佩,沈宵收下后不知道回赠什么,思来想去之后灵光乍现,对他说:“我带你去看桃花吧。” 苏子煜笑道:“寒冬腊月,又哪里能见得桃花?” 沈宵笑而不语。 马车驶入歧途,山穷水尽之后,一片桃花林浮现于世人眼前。 只见灼灼桃花开得灿烂至极,在凛冽的寒风中自有一番别致的花枝招展韵味,繁密艳丽地勾人魂魄,不似凡物。 更加不同凡响的是,桃花朵朵皆为鲜血色。红的妖冶至极。 沈宵惬意地眯起了眼睛,仿佛冬风拂过了花瓣就变成了东风,让人舒适。 “好看吗?” 苏子煜点头:“先生选的地方自然是不俗之地。” 道完这句话,苏子煜的表情突然充满了敌意与戒备——他注意到了那个凭空出现的怨灵。 骨节分明的手默默搭上剑柄,在触及到那冰冷之物之前被却被沈宵拉住。他不解地望向沈宵,只见沈宵摇了摇头,依然轻松惬意。 怨灵直勾勾地看着沈宵,一步一步向他走去。 随着他的靠近,苏子煜的敌意愈发旺盛,更加不解沈宵为何阻止自己拔剑! 那铺满了艳红桃花的路很快便被踩完了,怨灵站在沈宵身前,突然消失。 与此同时,沈宵也晕了过去。 他没有倒在地上,因为有苏子煜接住她。苏子煜皱着英俊的眉,看着怀中似在熟睡的人,在桃花中若有所思。 ☆、千年醉(1) 三千六百年前,这个世界正处于前所未有的动荡时期。那时,神魔大战与人间六国之间的战争并起,无论哪片土地都沁润着鲜血,无论哪片空气都弥漫着硝烟。 两百年后,神主用通天法力诛杀魔王。魔界大败,魔族子民遭到残酷的屠杀,只有极少一部分被冥灵神树一族相助得以存活,神魔大战至此告一段落。 再六十年之后,人间之战也逐渐平息。 那日,明国年轻的王东方绯带领着明国仅存的四千名骑兵在路逃亡,行至一片桃花林,被魏国事先埋伏在这里的军队诛杀殆尽。于是魏国终于完成了一统天下的雄图霸业,魏王在史书上留下了前无古人的一笔。 也是从那日起,那片山萦水绕的桃林被染上一抹冲刷不去的血意,年年桃花似血。 桃花艳若肆乃怨之故,亡魂不归去亦然。 几千战士的生命葬于自己手中,家国的命运葬于自己手中,巨大的遗憾与怨气让他死后不得往生,只能囚守桃林。若是有魏国兵士往来,他便将他们困死在这篇桃林,妄图以这种方法实现自己的复国之愿。 只是他自己也清楚,自己所作所为只不过是杯水车薪,于事无补。 只不过这就是他存在的原因,这就是他唯一能做的事情。 时光荏苒,斗转星移,他在世界上活得越来越久,法力越来越深厚,却也越来越不知所措。桃林除了太多的人命,一代代人口耳相传,早就成了凶险 分卷阅读8 分卷阅读8 分卷阅读9 霁寒霄 作者:李无良李先生 分卷阅读9 霁寒霄 作者:李无良李先生 分卷阅读9 神秘的不可之之地,再也见不得人烟。他终日孤独地游荡在凄美艳丽的桃花之间,满腔怒火不得以发泄,最终变成了难以抑制的迷茫与无所适从。 终于有一天,一个不知情的商队再次闯入桃林,东方绯装作常人一般与他们交谈,才得知魏国已经覆灭四百余年了。 那一瞬间,怨灵的心神遭受了极大的动荡。 自己苦留于世的唯一原因,便是想要毁灭这个亡国之国,然而如今听闻它早就已经淹没于历史的长河之中,未等自己动手便已烟消云散。那他几百年以来的悲愤孤独,岂不就是一场笑话? 事到如今,他一直以来的执念又该置于何处? 精神支柱骤然崩塌,心中思绪万分梳理不开,这么多年积累的寂寞疲倦一下袭来,东方绯失神地望着天空,不知如何是好。 他就保持着抬头望天的姿势过了好长时间,他已经没有实体,自然也不会累。太阳落山了,柔美的光华将云霞染红;月亮挂上桃枝,于是桃花上覆上一层浅霜;有细雨洒落人间,浇浓情人之间剪不断的缠绵。 东方绯终于回过神来,茫然四顾,不明白为何自己还留在人间。 …… 之后的一千年,东方绯还是没有如同预料那般自然消失,但他学会了生活。 他开始温和待人,带着善意去看世间。他与过往的人攀谈,为迷路的人指点方向,跟打柴的人学唱山歌。他向游客问些人间新出的糕点,甚至学会了酿酒,将朵朵桃花浸为青液。 日子不咸不淡的过着,他几乎也已经能接受这种步调,直到一位初出茅庐的道士闯入桃林,剑锋直指他眉心。 道士道:“妖孽!伏诛吧!” 然后道士被他打趴在地上。 当年怨灵气势正盛的时候也有不少道士前来制服他,但全被他杀害变作花肥。如今东方绯的棱角早就被时光打磨的圆润,不再喜好杀伐之事,再者他也强大到了一定的地步,不需要做什么永绝后患的事,所以小道士没死,而且还能在地上哎哟哎哟地喊疼。 小道士被打倒后满地打滚□□不止,过了一会儿却还是不怕死地爬起来提剑刺向东方绯,自然再次被他击倒在地。如此反复了十余次,道士终于死心,摇头晃脑地爬起来。 “不打了不打了,一点意思都没有——我闻到酒味儿了,快拿来给我喝。” 这话说得理所应当甚至有点不要脸。先前你拿剑对着人家非要打个你死我活,一转脸竟然就让他拿酒来喝,无论哪点都及其欠揍。 然而东方绯只是笑了笑,依他所说端上了两坛自酿的桃花酒,在溪水旁幻了一方矮几两片毯子,邀他来饮。 既然来了桃花林便是客人,当主人的自然会招待好。 而且,已经有很久没人同他一起饮酒了。 清澈腾跃的溪水便胜过世间所有丝竹音,夹杂此间桃花瓣瓣,随风摇曳飘散,自是如画般的风景;再看今日天朗气清,阳明而不烈,更是上佳天气。总而言之,天时地利人和,最适合饮酒。所以道士没喝得酣快极了,甚至忘了东方绯的身份,叫嚷着要与他拜把子,却被一笑而置。 从那以后,道士经常来找他喝酒,竟成了桃林的常客,东方绯也渐渐习惯了他的到来,时常备好了酒在溪边等他到来。不知不觉,他的光临竟然成了东方绯唯一的期待。 道士来了以后会喝酒,会给他讲些身边鸡毛蒜皮的小事。他会讲他七师兄偷看四师姐洗澡被发现受罚跪搓衣板,会讲镇上包子铺里的肉包子又涨了两文钱,会讲戏院里新来了个貌美的戏子唱戏可好听了……他侃天侃地,将所有都说给他听。 而他就在一旁静静的听,听他讲人间百态,讲悲喜离合。 不知不觉,年轻道士不再年轻,隐然已是世界顶尖的修道者,成一代宗师,受万人敬仰。 但他依然是那个爱漫无边际说话的道士。 道士最后一次来的时候没有喝酒,只说了两句话便走了。 “我已经看到那扇门了,只要我跨过去便能登仙而不朽。” “多酿点酒等着我,到那时候我就能陪你喝到天荒地老了。” 于是东方绯依言等他,无论是春花烂漫,还是冬雪纷飞。 奈何故人未曾归。 …… 作者有话要说:  写的时候忍不住想说骚话。什么魏王也翻车了,什么新大王实行共产主义…… ☆、千年醉(2) 马车背着朝阳飞快地驶入京城,那强健有力的马蹄落在积雪上竟近乎无声。不一会儿,马车停在一个僻巷的茶馆儿前,马儿低低嘶鸣了一声便化作青烟飞散。 宽大的车厢内,苏子煜带着十足的警惕意味死死盯着对面的青衣男子。那人是沈宵,也不是沈宵,看样子确乎是的,但眉眼举止间流露的气质又大有不同。 车厢内的气氛僵持了一道,直到到达了目的地也没有回转的意思,沈宵疲惫地闭上眼睛,低声道:“你不用对我敌意这么大,我与沈仙人事先便已有约。再者,只是借用躯体片刻,也不会伤了他的身。” 苏子煜默然。他当然能猜到这是沈宵自愿为之,但看到那具身体被他人占据,自己熟悉的人近在咫尺却无处可寻,巨大的愤怒与恐惧毫不讲理地占据了整个大脑。 半晌,苏子煜深呼一口气,解除了设在马车之内的禁制。 “你什么时候离开?” 沈宵苦笑道:“半日之后即可。” 苏子煜颔首:“午后我来寻他,希望已经看不到你了。” 说完,他挑开帘子离去了。 沈宵摇摇头,提起车厢角落里的两坛酒,也下了马车。 当他双脚落在地上时,身后的马车也骤然消失在大街上。茶馆的门被人拉开道缝,从缝里探出顾天清的脑袋,他看看苏子煜离去的方向又看看沈宵,最终看向沈宵手里的酒坛。 “你们又吵架了还是怎的,那黑大爷怎么走得那么凶?唉泄露你行踪这事儿你可不能怪我啊,你刚走的时候那位大爷就怒气冲冲地来问我你跑哪儿去了,活跟追债似的,我觉得我不告诉他他能把我活剥了——哎说实在的,你是不是真欠人家一大笔钱没还啊?哎哟这段日子你总不准我喝酒可把我憋闷坏了,现在终于发现自己的行为惨无人道丧尽天良了?道爷告诉你你醒悟的太晚了,不让陪我喝个痛快休息道爷我绝对不原谅你。” 乍一出面顾天清便絮叨了一堆话,边说边走到沈宵身旁小心翼翼地提走一壶酒,放在臂弯里护着,生怕沈宵说什么“留到你伤好以后再喝”之类的话。 还好沈宵没像以往一样婆婆妈妈指责他一堆话,他只是温和地笑道:“外面风 分卷阅读9 分卷阅读9 分卷阅读10 霁寒霄 作者:李无良李先生 分卷阅读10 霁寒霄 作者:李无良李先生 分卷阅读10 大,先进去。” 已经准备好迎接一顿训斥的顾天清听到这句话有些措手不及,本来他预期听到的话语没听上,那本来他准备好的回击也就用不上了。他有点无趣地撇撇嘴,跟着沈宵走入店内,顺手带上了门。 沈宵出门几日内茶馆一直暂停营业,现在也没把歇业的牌子拿下,自然无人,因为无人,简陋狭小的厅堂也变得敞亮宽阔起来。沈宵随意走到一扇承着晨曦的桌子坐下,翻开桌上的茶杯打量一番,觉得不妥又摇着头放下。顾天清知道他在想什么,跑到后堂从橱柜里摸出两口海碗来,取酒斟饮。 酒坛开封,酒香四溢,扶着坛体的手一斜,便有清液顺势而出,争先恐后地奔腾至碗中。水撞在碗壁上发出清脆的声响,又回旋成涡,如此天然纯粹的声音在顾天清耳边简直如同天籁。 两碗斟满,他下意识地舔舔嘴唇,双眼露出黄鼠狼般的精光。 拿碗,仰头,转腕,清酒如口,涛涛痛饮。未有多久,一碗酒便被饮尽。 顾天清舒服地长吁一口气,叹道:“真是好酒!” 沈宵笑道:“全天下只有你会称赞这酒好喝。” “那说明全天下只有我懂酒。”他说得洋洋得意,边说边又给自己倒了一碗。 沈宵一笑而过,没有深入这个话题。 见他不说话,顾天清就自顾自开了话匣子:“我这个人可是嗜酒如命的,你这几天非要拦着我,忍得我牙痒痒。当初我受聘去收那老虎精,临行前还要痛饮三海碗热身哩!那老虎精定是趁着我有些醉意才得手伤我,结果我就被你捡到禁酒了近十天……师父曾教过我‘因为喜欢吃鱼所以不吃鱼以吃更多鱼’的故事,看来于酒同用,啧啧。” 顾天清咂咂嘴,看沈宵只在一旁看着,不满意地用空碗去撞他的碗:“喝啊,我一个人和多没意思。” 沈宵依他,细致认真地去尝身前的酒。 顾天清须臾一瞥瞧他低头细饮的样子,心头突然涌上无穷无尽的熟悉感,只觉这画面似曾相识,在自己眼前重复过千千万万遍。 他细细眯起眼睛看沈宵,似乎要透过他看到更遥远更真切的画面,来打破脑海中那片挥之不去的恼人的迷雾。什么东西要从那片迷雾里飘出来,它有艳丽的色泽,温腻的触感,淡淡的香气,对他来说具有极大的诱惑力…… 沈宵喝了三分之一,察觉到有人看他,抬头询问:“何事?” 顾天清这才察觉到自己刚才的异样,暗骂一声许久未喝酒得了魔怔,略带歉意的笑道:“没事,没事。” 一场大梦,未睡先醒。 一朵桃花黯然飘落,在重重迷雾之后,化作尘埃飘散。 ☆、千年醉(3) 二人在饮酒上消磨了一个上午,直到午时将至,顾天清喝得迷醉不堪才告罢。喝得晕头晃脑的顾天清裹紧外衣嚷嚷着风大,回屋歇息去了,沈宵简单收拾了一番后,也回了房间。 合上房门那一瞬,沈宵腿脚一软,幸亏扶住了木门才免于跌倒在地。他的脸色略显苍白,却又透出红润的色泽,想来是刚刚厉鬼附身与酒力叠合的原由。 他转过身来,神色复杂地望向居室中央那抹残魂。 “就这样……你便满足了?” 怨灵平静喜悦地笑了笑:“满足了,不然如何?” 沈宵沉默片刻,涩然开口道:“你本能唤醒他的记忆,让他知晓前事,或许还能在人事共享数十年光景,然而你现在只是与他共饮了两坛酒……便够了?” 东方绯闻言露出惊讶的神色,抿唇思索半刻,弯眉道:“我与他……并非仙人所想的那种关系。” “算起来我同他不过共饮一时而已,而且大多数都是他在喝,喝的还是我的酒。那段日子其实在我漫长的岁月里也不过算一瞬,虽然在他来看曾是半世,但谁又说得准他是否只将我当段空树桩,一吐卿怀呢?如今他再度为人,前尘尽忘,理应开始一段新的人生,我又何必何应何能去把那段过往强加给他?” “诚然,他说让我等他再一同痛饮时我是感动的,算是我离世以来最值得回忆的温情,乃至随着春去秋来已然成为我新的大愿。当年复国之念无疾而终,令我徘徊游离,如今得以同他再度畅饮,心愿终了,我便该离去了。” 东方绯的脸上的笑意渐渐变淡,最终与疲惫糅杂在一起,似有若无。 “况且,这么久了,我也累了。” 冬季正午的阳光明媚却不暴烈,落在人的面颊上便能传递温热,舒服得很。东方绯走向窗旁,伸出手来承接住从开缝的窗口泄露出的阳光,缓缓握住,似乎是在回味生时的感受。 那抹浓烈的红在光线的冲洗下渐渐变淡,手腕处已然透明至近虚无。他虚弱的面庞仍带着温和沉静的笑意,似乎很是享受,如果外人看到这幅画面定不会猜测这是怨灵在魂销魄散,而会想为诚挚的久病信徒在神迹下羽化登仙。 东方绯眼角微动,转身对沈宵笑道:“我在桃林中最大的桃树下还埋了两坛酒,你若是喜欢便赠与你了。” 东方绯走后,沈宵胸中的沉郁烦闷之感挥之不去,便走出去散心。他浑浑噩噩地行走在街道上,不知不觉间竟已经走到了那片桃林。 如今怨灵归去,此地的桃树失了它法力的支撑尽数枯死,先前的盎然生机已全然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似乎早就化作干木多年的死气。沈宵视枝骨寻到那棵最大的桃树,徒手挖开下面的泥土,果然看到两坛封存多年的美酒。 他呼出一口浊气,开封尝了一口。 至苦,至涩。 …… 夜幕四合时分,沈宵才回到城中。此时暮光式微,只勉强冲淡四周的夜色,西方一片天色空明若琉璃。 城内有道道炊烟升起,在朔风的摧残下形迹飘忽。临近新年,街头巷尾张灯结彩,一派喜气祥和的气象。街上行人三两结伴,商量着去哪儿游乐。到处都欢庆热闹。 沈宵独自穿行于人潮中,与周遭的氛围显得格格不入,幸好夜色掩映下还不是很狼狈。他上午喝了很多的酒,午后也喝了许多的酒,现在早已醉得灵台倾倒,踽踽而行全凭借着本能。 他从心走过一条又一条的街道,神情酸涩而隐忍,如同在外受了欺凌含泪回家的孩子。然而他并不是要回家,他走的路不是通往茶馆的路。 拐弯抹角,一座宅院终于出现在眼前。 橘红灯笼迎风摇曳,是为夜色中一抹明亮夺目的色彩,火光投在漆门与青石砖上,那是五皇子在京城内的府邸。 作者有话要说:  我红一路走好。 ☆、千年醉(4) 看到苏府后门时沈宵 分卷阅读10 分卷阅读10 分卷阅读11 霁寒霄 作者:李无良李先生 分卷阅读11 霁寒霄 作者:李无良李先生 分卷阅读11 踉跄了两步,似是心头负担放下时刹有的恍惚。他缓步走到门前,守门的侍卫认识他,见他来到也不惊讶,只问:“沈先生可是来找殿下的?” 沈宵垂着眼,轻轻点了点头,想到什么又猛然摇了摇头,然后机械地摇头,幅度越来越小直至停下,一动不动仿佛入了定。 两个侍卫对视一眼,都觉得今日的沈宵很不对劲,也不知道如何是好。张姓侍卫和声对沈宵道:“公子稍等片刻,小的进去通报一下。” 苏子煜依言在午时前去茶馆寻沈宵却无果,心中本是烦闷不堪,在书房泼墨良久也未静下,此时听闻寻者自上门来找,登时心花怒放。 不多时,苏子煜疾步从门内走出,出了门便见沈宵抱膝坐在石阶上,神情木然垂落。 他皱着眉看了一眼剩下的那名侍卫,侍卫满脸的无辜:“我拦了,他不听我的。” 听侍卫把沈宵来时到现在的举止讲述一遍,苏子煜眉头皱得更深,生怕被鬼魂一附他的沈先生便变成了傻子。转念一想变成傻子也是好的,沈先生若是变成傻子自己便养他一辈子。 他俯身拉起沈宵的手,温声细语哄道:“先生,外面风大,同我进屋去吧。” 沈宵脑子里一片混沌,苏子煜的声音传到他耳中却如穿林打叶的风声般夹携着清明,让他好生舒服。他转头看到苏子煜,小鸡啄米似的点点头。苏子煜这才问道他身上传来的浓郁酒味,心想原不是变傻了是喝醉了。 在苏子煜面前的沈宵乖巧的多,全然不是当着侍卫的面又哭又闹的样子,苏子煜拉着他去哪儿他便去哪儿。苏子煜每次回头,都能看到沈宵定定地在看着自己,眼里悲喜糅杂百味相掺。 他心中既怪异又欢喜,心想这样子的沈先生还是第一次见到。 苏子煜还是带沈宵去了书房,他先前便在那边,想来炭火熏染一下午温度最是宜人。果然推门那一刹那便有暖气扑面,仿佛一双如水柔荑拥你入温柔乡,引诱你不要离去。 沈宵听苏子煜的话坐在书案前的椅子上,双手放在膝盖上脊背微弓。苏子煜见门还未合,轻叹一声前去关门,转身见沈宵眼一眨不眨地看着书案上的画作。 纯白细密的宣纸上,有一片灼灼逼人的桃花,一位青衣男子迎着春风独立,忽一回头,眉眼间盈满了珠明星璨的笑意。 正是沈宵。 苏子煜见他发现了自己的画,也不窘迫,上前几步走到他身旁,修长的手指拂过纸面,低声道:“本是随手所画,未想在这儿被先生看到了,自惭画不出先生十一光彩。不知先生以为如何?若是还算满意,他日我差人送去,聊表长久以来拂照之恩。” 苏子煜满怀希冀地说出这几句画,只盼沈宵愿收下,然而他说了什么沈宵一个字都没听见,只有一个个低沉充满磁性的音符窜入他神识中四处乱窜,搅得他本就成了浆糊的脑子更加迷乱。 他看向苏子煜,轻不可闻地吐了两个字:“子煜。” 苏子煜以为他要说些什么,便附身下去以听得更清楚。 沈宵搂住他的脖子,继而抬头覆上他的唇。 有那么几秒,苏子煜的脑海是一片空白的。 当他感受到那柔软润泽的唇瓣是多么真实,确认如今他确实是清醒着的而非做梦,他眼中的惊愕便尽数化作了喜悦与温柔。 唇齿间的温存愈演愈烈,接下来的事情便顺理成章。他搂住他的腰,这个动作他曾在梦中重复了无数次,却未曾想到真正有这么一天能如愿以偿。 一阵风轻轻拂过,吹熄了桌上所有燃着的蜡烛,却不似冬风。 却似春风。 第二日沈宵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身处自己熟悉的卧室,宿醉的恶果一下袭来,令他头痛欲裂。艰难地草草洗漱了一番,走进前堂便见顾天清提着行李站在门口,似是要走。 顾天清本是想等与他告个别再走,谁知他一觉睡了那么久也没有醒来的迹象,便欲先走,谁知就在这时沈宵醒了。 他看到沈宵姿势怪异地走过来,面上一乐:“你腰怎么了?” 沈宵含糊道:“人老了难免长些毛病,你以后就知道了。” 顾天清摇头,露出挪揄的表情:“我看你是作业出去寻欢作乐,跟柳巷的姑娘风流缠绵太久才致腰疼。” 沈宵被他说得尴尬至极,轻咳一声岔开话题:“你要走了?” 顾天清闻言沉默片刻:“天下无不散之筵席。” “你在外面风餐露宿日子定不好过,不如留下在我茶馆工作,没准将来我还会把茶馆交给你。” 顾天清笑道:“你别看我穿的这么寒酸,我在钱庄也存有些许银钱,过的不定比你差。再者道爷向来心往天下,不愿栖居笼中,不然当年我何不留在陵虚门?” 沈宵思索一下也觉得有理,道:“真不再留几天?” 顾天清道:“不留了,我还赶着去赴约呢。” 沈宵笑问:“你又要去赴哪家美娇娘的约?” 顾天清嬉笑一阵,笑容越来越牵强,直到最后露出苦涩无奈的神情。 “我忘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一定是我整本书写的最爽的一章! ☆、长相思(1) 申时未过,一辆华贵的马车停在了茶铺之前。沈宵于是早早打了烊,听从前来的公公吩咐上了马车。 马车四平八稳驶入皇宫之中,沈宵下车,又在另一位公公的带领下走入一座宫殿。 宫内装潢清幽低调,看细节又不失华贵。紫檀木雕花四折屏风,分有梅兰竹菊四君子之绘,祥瑞金兽口中烟雾缭绕,暗香弥散在空气里,闻着便让人心神安宁。 沈宵踏入里屋,只见宽阔床榻之上躺着一个须发尽白、体态龙钟的老人。那名老人脸上虽然沟壑纵横老态毕露,但神色间从容沉静,气魄自存,又令人有种此人尚值春秋的错觉。 那名老人自然不是普通人,他是当今太上皇。 沈宵提起衣摆准备行李,被他抬手拦住,那只手又向外挥了挥,于是屋内的侍女太监们鱼贯而出。 屋内只剩下沈宵与太上皇二人,谁也没有说话,只听得四角出火炉中不断传来噼啪的爆破声。 半晌,太上皇长倏然出声发问:“他一直没走,是不是?” 那声音不似寻常老人一般虚弱颤抖,平稳坚实依旧,只是岁月赋予了它一种疲惫与沧桑。 沈宵不知该如何作答。 犹豫之际,他不经意抬眼看见了床上那个苍老孤独的身影,然后在心底暗自发出一声长叹。 “回太上皇,他的残魂确实从未离世。” 太上皇听到了意料之中的回答,缓缓闭上眼睛,吐出一口隐忍了数 分卷阅读11 分卷阅读11 分卷阅读12 霁寒霄 作者:李无良李先生 分卷阅读12 霁寒霄 作者:李无良李先生 分卷阅读12 十年的浊气。 然后他开始重重地咳了起来,咳得那么剧烈沉重,又那么酣畅淋漓。 沈宵见状连忙上前搀扶他起来,拍打他的背顺气,顺便将仙力拍入他体内。片刻之后,太上皇止住了咳嗽,只剩下风箱拉动一般厚重的喘息声。 沈宵欲帮他顺气,却不料手腕被他一把抓住,那力度让沈宵为之一惊。 太上皇定定看着沈宵,眼中崩射出坚定不移的光,连带着常年以来养就的威严与帝王之气,一同为眼眸深处的胆怯与恳请做掩饰。 “我要见他。” “我要见他……” 沈宵离开光和宫,屏退了那名领命送他出宫的太监,一个人在皇宫内行走。 他曾经在这重重围墙中住过今年,对其中的路线早已熟悉,不需人领路。再者,他要去做的事情也不方便有俗世之人在旁。 沈宵走到了御花园的一座红亭处,那是太上皇最喜欢的一角。春光明媚之时,此处姹紫嫣红尽态极妍,翩翩彩蝶飞舞期间,好不漂亮。 此时春意已临,这里已经小有韵意,只可惜天色晦暗不明,不合适赏景。 沈宵不来赏景,乃是来寻人。那亭中青年正百无聊赖地依靠在圆柱上坐着,见到沈宵来,先是一怔,然后才有所察觉,眯着眼睛笑道:“当年你说走就走,也不来跟我道个别,害我翘首盼你许多天,真是失望至极——过去这么久了,你还真是越活越年轻。” 沈宵牵强扯了扯嘴角,想了半天还是放弃了客套,开门见山道:“他想见你。” 青年自然知道他说得他是哪个他,所以他沉默了。半晌,他笑着撇开头无谓道:“大半辈子没见了,现在突然要见,我还真不知道去是不去。” “他已经时日无多了。” 青年的嘴角笑意在这句话的冲击下消失,薄薄的唇渐渐抿成一条线。 “我不知道。一辈子都错过去了,现在再见上一面又有什么意义?” “你不敢见他?” “……算是吧,”青年仰头望向天际,夕阳的柔美的光线在他的下颚的边缘镀上薄薄一层,“近乡情怯,怕物是人非。” “近乡情怯,却也还是要回家。” 青年缄默不答,只深深呼吸了一口气。 沈宵摇头,转身离去。 “明日此时我再来见你,到那时你给我一个答复吧。” 沈宵幽然走出宫门,看到苏子煜在那里等他,看样子已过多时了。 自那天起,沈宵有意避他,所以二人还未曾见过面。如今一见,少不了尴尬。 自然,沈宵一个人负责双人份的尴尬。 苏子煜本来备了马车,但见沈宵并无乘坐的意思,便叫车夫牵马回去,与他一同步行回家。 天色愈暗,一路无言。 身侧沈宵局促不安抓耳挠腮的样子全落在苏子煜眼里,等走上白石拱桥,苏子煜终于没忍住轻笑出声。 沈宵听见他的笑声脚步一顿,面色难看至极,大有顺势跳下石桥一头扎在河里淹死的意思。 黑暗中一抹明亮的火光沿水面漂来,暖光飘忽不定,照亮水面的细纹与浮冰。 不知识哪位姑娘折作的莲花灯。 两人都注意到了这盏小灯,于是皆临桥不语,目送花灯悠然漂过。 待到火光全然被桥身淹没不见踪影,苏子煜心念微动,上前一步逼近沈宵: “当日赵夏成婚,你给我青衫换。我比你高这么多,穿你的衣服却正合适,是因为你专门替我备好的是不是?” “你也喜欢我是不是?你早就喜欢我。” 沈宵在他咄咄的逼问下头脑一片空白。两相对视,逼迫之感越发强盛。 他皱起了眉。 苏子煜见他不悦,抿唇后退了一步。 “抱歉,刚才是我唐突了。” 之后的一路比之前压抑地多,两个人都保持沉默,若有所思。 最后沈宵终于走到了自家的茶馆,大大松了一口气,简直想飞速遁入其中再也不出来。 他朝苏子煜勉强地笑了笑,迈步去推那扇全世界最亲切的门。 就在这时,苏子煜喃喃开口,恍如自语。 “以前我不知你也心悦我,便只想一世同你相知相伴,现在我既知你同我心如一……” “那我便一定要与你在一起。” 门吱呀一声开了,似是代替沈宵发出的一声叹息。 作者有话要说:  春节快乐! ☆、长相思(2) 五十六年前。 “混账!” 皇后暴喝着将手边的茶盏掷向大殿上跪着的太子,釉里红瓷杯在距他膝前尺余距离碎的四分五裂,热茶涓涓流动,在地上淌出一个莫名的形状。 太子苏予临顶着上方如化实质的愤怒,跪得笔直□□,似乎什么也无法让他稍微曲折。 “儿臣,要娶安世镜为妻。” “荒唐至极!龙阳之癖,大悖伦常,是为天下之大不韪!你贵为一国太子,怎能行出如此背德之事!” “儿臣眼中不见伦常,只知两情相悦,则必要厮守终生。” “你若非要同那安将军家那小子厮混,我可以不管你,但你怎么能放到明面上来,非要立他为太子妃!南风如噬骨之毒,沾染上便得落得个体无完肤的下场,若是被朝中元老知道,非得把你弹劾至废!你都这么大了,为何还如此幼稚糊涂,至于为情置大业不顾!” 苏予临抬头直视皇后,眼中是磐石泰山一般的坚决:“若是连个名分都不能给他,又如何能说爱他?若是大业不许我明媒正娶他,那皇位我便不要了。” “混账!” 皇后第二次怒吼出这两个字,情急之下又捡起一茶盏扔出。这次茶盏不偏不倚正中太子额头,一声闷响后,鲜红的血液如泪滑落。 苏予临闭上眼让血水顺着眼睫流过,再睁眼时依然是那副风雨不动的模样。 皇后突然感受到了难以言喻的疲惫,身形一晃用手撑住了额头,蹙着眉摇了摇头。 苏家的男人骨子里这股蛮不讲理的固执劲儿似乎是代代相传的,此时此刻皇后又想起了自己的丈夫当年因疼爱那个民间来的妃子,不顾满朝文武的反对,非要立她的孩子为太子时的情景。 皇后叹了一口气,再次出口,声音已经没有先前那么盛气凌人,细听更有些倦怠。 “罢了,你大了,我管不了你了。叫他进来吧,我同他单独说几句话。” 苏予临见她让步,登时露出欣喜若狂的神情,连扣几个头:“谢母后成全!” 看着自己的儿子欢喜离去的背影,这位一国之母嘴角噙起了一抹淡不可见的冷笑。 ——然而那贱人的孩子终究命薄,还来不及加封,便 分卷阅读12 分卷阅读12 分卷阅读13 霁寒霄 作者:李无良李先生 分卷阅读13 霁寒霄 作者:李无良李先生 分卷阅读13 被一场风寒带走了。 苏予临焦急地在殿外地等候着,来来回回不知走了多少圈,地上的积雪被他踩的不成样子。 终于,正红宫门被从内推开,安世镜从中走了出来。 苏予临快步走过去,牵住他的手急切问道:“母后都同你说了什么?她有没有为难你?” 可能是最近天气骤冷的缘故,此时安世镜的面色有些许的苍白,却被他明艳动人的笑容掩盖。 “皇后隆恩,许我们成亲。不过需我先率兵镇压西北来犯鞑虏,功成,以为赏赐,平满朝人心。” “是了,母后想得周到。”苏予临听他所言终于松了一直悬在嗓子眼里的一口气,心念几动,最终都化为无言,只重重抱住眼前人。 “我们终于能在一起了……” 身居官场之上,沉浮全在一念之间。一念之中站对了队,那以后便能权势加身,飞黄腾达;一念之中站错了队,那便落得一身囚衣,魂归九泉。 安家曾经便站错了队,甚至于秋猎之际亲手策划过一场针对苏予临的刺杀。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在那场刺杀中救苏予临逃出生天的,正是安家末子安世镜。 此后苏予临同安世镜交好,安世镜又多次立下战功,才令安家尘埃落定之后逃过死劫。不过曾经做错的事终究难以改变,如果哪天突然有人拿它说事,当事人也百口莫辩。 明德二十二年,北方战事平定。 定远将军安世镜,于战乱之中不幸牺牲,哀恸天下。 …… 苏予临又一次来到了红亭,面容温和欣喜地将今日带来的精致点心一道一道摆上石桌。 安世镜看着他不厌其烦地重复着每天的工序,心中五味杂陈。 半晌,他艰难开口,语气里带着明显厌烦的意味:“我不明白你这样做有什么意义,我已经死了,你应该放我去轮回,而不该这样霸道地将我的魂魄拘留在此地。” “你继续这样我只能化作厉鬼然后灰飞烟灭,你是个大人了,别幼稚好不好?” 苏予临对他的话恍若未闻,自顾自摆好点心,对他道:“你平日最喜欢吃翡翠虾饺,我令御厨多做了点,你来尝尝?” 安世镜对他的反映很失望,愤怒地大喊道:“我尝不到!我现在是个鬼,我已经死了!” 游魂的轰然动怒,桌上的菜肴悉数摔在了地上,一个个小巧珍贵的点心粘上了灰。 苏予临眉头一皱,与安世镜对视,嘴角颤抖了几下还是没有开口。 还是安世镜先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我们不会有结果了,我已经死了……” “死了。” 次日,苏予临再去时,红亭里没有了那个人的身影。他呆愣了一会儿,再次将带来的点心摆好,然后在那里发了一下午的呆。 第三日,第四日……一连半个月,他都没再见过安世镜。 道士说亭子里的魂魄投胎去了,苏予临不置可否,只是一日又一日地到这儿消磨时光。 不知到底过了多久,他终于不再来了。 然后太子娶了相府小姐做太子妃。 然后太子登基了,变成了皇上。 皇上有了小皇子小公主,个个白白嫩嫩好不可爱。 皇上将江山治理得极好,百姓又迎来了一个太平盛世,街头巷尾歌功颂德声不绝于耳。 游魂全都看在眼里,欣慰非常。 ☆、长相思(3) 次日黄昏时,沈宵提一把油纸伞缓缓踱至红亭。到了亭中,他将伞撑开放在桌上,于是桌上盛开了一朵纯白的花。 一只骨节分明的手骤然出现在空中——若观察得仔细,能发现恰是在伞面笼罩的范围内——它自然流畅地搭上伞柄,一握一斜,白伞便立了起来,将大片的阴影投在那个鲜衣少年身上。 安世镜面无表情,不是冷漠,而是平静。 他朝沈宵一笑一顿首,道:“走吧。” 光和宫的大门被推开,一位青年挟暮光走进,然后轻掩门扉。 苏予临在床上听到了那些声音,所以他紧张得闭上了眼。他还听到了他逐渐变得清晰的脚步声,甚至听到了他走到屋前的时步子的停顿。但实际上一抹没有实质的魂魄走路是不会发出声音的。但安世镜也确实停了一会儿。 似乎是过了一辈子那么久,安世镜终于走到了他床前。于是房间里仅存的脚步声也消失了,只剩下一片静谧。 时隔这么多年,两双眼睛终于再次对视,却不似当年只含情脉脉。 苏予临一夜辗转反侧,反复在脑海中演习这次相遇,然而直至晨光熹微他也没能确认他该用那句话来开场。 他本想笑着打个趣说“你还这么年轻,我却成了一个糟老头子”,可这并不是一个恰当的笑话,他的年轻归功于停滞了他的时间的死亡,而他们阴阳两隔也源于同样的东西。 他曾爱他如翻涌洪流,激增猛涨之际被死亡的堤岸拦住,此后水流虽未干涸却也被迫平静。如今他又出现在自己面前,安静了数十年的水面再次汹涌起来,却依旧无法越过那道墙。他们两个所有浓烈的爱意都隔着死亡。 他也想向他邀功,说你看你不在的时候我是活得多么认真,我没有一蹶不振,我娶妻生子,经纬天下,他们夸我是明君,我的名字在史册上会留下光鲜的一笔。可是他说不出口,其实他过得没那么好,长久以来他都活在悲痛之中,只不过一想到他可能还在看着他他就不敢表现出来。他在看着他,所以他要把一切都做到最好,不让他失望。 当年他为了让自己走出去故意不见他,他又怎么能辜负他。 两相对视,没有只字片语,却胜过千言万语。 似乎就在这难以言说的相望间,两人又并肩度过了一辈子,挽回了那段失落的光阴。 苏予临突然笑了起来,笑声出便老泪纵横,泪水顺着脸上那道道深刻的沟壑流淌。 “下辈子……你投做个女娃儿,嫁予我吧。” 安世镜见景也十分悲戚,但总归强笑着,闻言反驳道:“呸,怎么不是你去?” 苏予临一吹胡子:“我不管,我去地府去的早你一步,定是要先投胎,我投了男胎,你就只能投女胎了。” 见他这么老了还似孩童一般耍无赖,安世镜一个没忍住笑了出来。苏予临见他笑也笑,两人一同哈哈大笑,竟似当年月下把酒言欢。 笑声渐止,苏予临紧紧握住安世镜的手。 安世镜心念微动,将另一只手也贴上去。 苏予临的面容更加苍老虚弱了,眸光也不似安世镜刚进门时看到那般明亮。此时他已经卸下了一切,无论是天下重任还是皇家威严都跟这个将油尽灯枯的老人没有关系了,他眼中心中只剩下他,只剩 分卷阅读13 分卷阅读13 分卷阅读14 霁寒霄 作者:李无良李先生 分卷阅读14 霁寒霄 作者:李无良李先生 分卷阅读14 下疲惫与满足。 “世镜。” 他小心翼翼地唤了一声,语气像做错了事的孩子,胆怯又无助。 安世镜大概也是感应到了什么,眼中闪过一丝悲色,他应道:“我在呢。” 苏予临听到他的回答很是满意,舒服地又叫了一声:“世镜。” “嗯,我在。” “世镜……” 他最后一次呼喊他的名字,声音沙哑却遍布柔情,绵长的尾音渐弱,随着它的完全消失,那与安世镜紧紧相握的手掌终于无力地松开。 安世镜试图抓住它不让它就这样垂落,却没有成功,于是他痛苦地哭了出来。 夜色浓厚,整座皇宫内都燃起了火烛,橘红色的光焰摇曳生姿,好不漂亮。 与此同时,一只孤独苍老的蜡烛,终于燃尽了它最后一点烛芯,泯灭在时光中。 太上皇苏予临,崩。 …… …… 安世镜又为苏予临守了三天的灵,直到他入殡以后他才前去轮回。 苏子煜今日没能进茶铺见到沈宵,也不气馁,回府之后又在书房临了一天的字帖,直到深夜才回房休息。 沐浴之后,他熄了灯准备上床睡觉,不料就在屋内陷入黑暗之际,凭空一对藕臂从背后环住了他的腰。 体会着身后之人熟悉的味道,苏子煜先是一愣,然后会心一笑。 “我设想了很久今日你会送我什么当作礼物,没想到你要把自己送给我。” 苏子煜转身吻住那日思夜想的柔软唇瓣,饥渴如久旱逢甘霖。 “我很欢喜。” 黑暗之中,沈宵眼波微动,似有水光。 ☆、相见欢(1) 传闻冥灵木在天地初开之时便存在世界上,天长地久滋生出独有的神性,于六界之外自成一小世界,远离六界纷争。冥灵族是绝对的中立,对于他们,不管是神是魔都要礼让。 冥灵木几乎寿与天齐,若勤勉修法,日后必定拥有一批法力震慑天地的老怪物。不过这一族向来心境平和淡泊,不喜杀伐之功,代代只传一些疗伤用的功法——也幸得他们不好杀伐,不然这样一个天生灵性又寿命悠久的种族,其他六界定然容不下他繁衍的。 总之,无数年岁演化之后,冥灵木竟然衍生出了治病救人的功效,单闻叶香便能神清气爽,树果还能医死人活白骨。 不过这些都只记载在人间的志怪书籍里,究竟是不是真的,也无人能探识。 别说是世人,就连天上的神仙都不清楚。 这些传闻终究在神魔大战中被证实了。魔王兵败之后奄奄一息躲入冥灵界,不过数日便又生龙活虎地走了出来,重振旗鼓与天帝再度厮杀,威势不减当年鼎盛时期。 这不仅是飘渺传闻第一次被印证,也是冥灵木族第一次表态。 冥灵木站在魔族一边。 此后魔族大败,冥灵一族又为魔族提供避难所,令魔族余孽不得伏诛。天帝终于发怒,降下天罚。 那场天罚持续了九天九夜,无数法力浅薄的树灵都被劈得魂飞魄散。而族中的老辈们为了保护后代,一齐以生命为祭撑开□□,最后也命丧雷鸣之中。 此后冥灵后代五百年一小雷劫,一千年一大雷劫,花不得开,果不得结。 老辈皆丧,新生代又得不到充足的时间成长,曾经清幽雅致如仙境的一界也化作遍地焦土,冥灵一族至此凋敝。 沈宵现在是这片山头的山大王。 说他是大王其实他是拒绝的,只不过他年岁最大,法力也比其他同族高上那么一点点,逢年过劫还能替山头挡一挡,所以林子里的其他树都尊称他为大王。 这么听起来还挺厉害的,其实也没什么。天帝毕竟不敢承受灭族的杀孽,此后的雷劫威力都不大,只是欺负残存的树灵年岁都不大,难熬一些,只要勤修抗雷大法,过个五六百年自保不是问题。 再者,沈宵的法力也不是自己勤修苦练得来的。说来惭愧,当初九天天劫过后,他油尽灯枯的老母将毕生修为都渡给了不足百岁的他,只为他将来能在雷劫之下苟延残喘。 沈母临终之际只觉得之后的雷劫也必然也得那般声势,搞的沈宵第一次面对雷劫也紧张兮兮的。当雷霆打在身上的时候,他才发现并没有预想那般疼痛,自己甚至有余力帮旁边的朋友们承担。久而久之,他就成了传说中的冥灵树,孤傲立于山巅那根又高又直的—— 避雷针。 避雷针这个比喻真是再恰当不过,沈宵在心里暗自夸奖了自已一番。 这一天避雷针如往常一样哼着小曲晒着太阳,遥望山上成片成片青翠欲滴的冥灵木,感慨我族后辈日益兴旺,复族大业指日可待。 沈宵斜跨在自己的一条侧枝上,手里拿着的是隔壁小王写的话本——树灵除了每天努力茁壮成长以外,也是有自己的生活的,比如这位小王就梦想成为冥灵界畅销书作家,并迎娶树花小红——他无聊的时候喜欢看书,看得多了便颇觉得自己肚子里有些墨水,远近的话本都要抢过来评一评,不过最终也真都能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就是了。 总而言之,这一天就如同过往三千多年的每一天一样寻常又清闲,本应也如同过往三千多年的每一天一样迅速流逝。 不过某件不寻常的事情发生了,骤然打破了一千多年的寻常。 回头说道那沈宵正好端端看着话本,只听身后的枝叶突然一阵剧烈地摇晃,随之而来的是一声巨响! 数不清的叶子随着声响哗哗落下,纷纷扬扬落了一地,侥幸留在树上的叶子惊恐不安地抖动着,发出飒飒的声音。 沈宵眉一扬,翻身跳下树去查看,待走近了不由得倒吸一口气——竟然是一条通体乌黑的龙! 冥灵界由于雷劫的缘故,物种稀少——不是被雷劈死了,就是举家移民了——曾经神兽奔飞、珍鸟乘瑞的景象只能在书卷内回味。而如今一个活生生的灵物出现在眼前,沈宵心中自然惊喜难自收。 如果非要做一个比喻便于理解的话,大概就是某地人民见到大熊猫时的感觉。 遍体鳞伤的黑龙在地上不住地翻滚着,看上去十分痛苦。覆盖在他身上的树叶随着他的挪动滚落在地,与大地相融。 沈宵见他难受的模样心中一阵怜惜,想也不想便招来条树枝——那树枝前端盘绕,裹着一个形貌古怪的果子,似乎就是传说中的冥灵神果了。 手中接过神果,沈宵心中又有些犹豫。 神龙固然珍贵,但也不值得自己付出这样的代价相救。 黑龙渐渐虚弱地没有力气再滚动,安静地躺在那儿,就像个乖孩子,如果不是看它的爪子还在颤抖,简直像是已经死去。 沈宵在心底叹息一声,暗道,天 分卷阅读14 分卷阅读14 分卷阅读15 霁寒霄 作者:李无良李先生 分卷阅读15 霁寒霄 作者:李无良李先生 分卷阅读15 大地大,今日你却好死不死落在我面前,那便是我们之间有缘。天注定要我救你,我自然不能违抗天意。 他从那果子上小心翼翼地剜出一小块,绕到龙的头部,掰开它的嘴投入其中。黑龙感觉到了口中之物清新的气息和极强的药力,下意识地吞咽了下去,然后如溺水之人终于攀上浮木般吐出了一口气。 看他那般狼吞虎咽的模样,沈宵不由得心疼地皱起了眉。 服下那一小块神果,黑龙绷紧的身躯逐渐放松下来。道道白光从它皮肤表面迸射出,在光芒掩映之下,黑龙急速缩小变成一条蜷缩起来的小蛇。 沈宵看着地上小小的一条,紧张又兴奋地眨眨眼。他在旁边观望许久才下定决心,颤抖得伸出手指去戳。 ——很柔软。 ☆、相见欢(2) 沈宵救下青虫当然不是因为突然善心大发,而是因为,他觉得有一条龙当自己的宠物很酷。 人间帝王有冠冕黄袍,只要穿戴上便威严霸气,举世无双。身为整个山有最具权势地位的树,他自然也需要一些配得上自己身份地位的东西来装点自己。 而一条黑龙——别说是在现在青黄不接的冥灵界,试问整个世界,又有几个人能得到呢? 人有虚荣心,树也不差。于是第二天沈宵便美滋滋地带着小黑龙走亲访友去炫耀了,罔顾它伤势未愈、还在休眠调整。众树一见,果然哗然,沈宵欣喜,来日复游访之。 一连半月,沈宵日日带着小龙到处转。起初大家都觉得新奇惊喜,时日长了便只觉乏味,又不好拂了沈宵面子,只好强颜欢笑。沈宵心知肚明他们不乐意自己再去,他其实也没了滋味,便放弃了这个好不容易找到的消磨闲余时光的乐子。被宠幸一时的小黑龙被他随意放在树根下,他自己又爬回树干看话本去了。 树众乏味,沈宵乏味,龙似乎也乏味了,想换点新花样,于是它醒了,于是第二天沈宵醒来,在树下见到了一个粉雕玉琢的小男孩。 男孩约摸十二三岁,眉眼清秀俊朗,眉宇间带着几分不属于这个年龄的沉稳气质,配着那稚嫩容颜更填几分独特的可爱劲儿,十分讨沈宵喜欢。 沈宵醒时他正靠着树干翻阅掉在地上的话本,不知是翻到了什么内容,双眉一拧。 沈宵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他脸蛋上飞升的红霞,在心里大声笑了起来。 男孩神情不悦地悄悄将话本放回原处,起身时不经意抬头看见了一脸坏笑的沈宵。于是沈宵脸上的笑立刻变成困顿于迷蒙,还伸了个懒腰以装作刚刚睡醒的样子,见了他,佯装惊奇。 沈宵下了树,转着圈打量他一番,啧啧感慨:“奇了,没想到一条大小黑蛇化作人形能这么好看!” 小男孩眉头一皱:“你说我是蛇?” 沈宵有意逗他,疑道:“难不成你是一条虫子?” 小男孩张口欲言,想了想又懒得解释了,解释了他也不见得听懂,何必欺凌乡下树见识短。 方才沈宵未醒时他已观望过周围的环境与灵气波动,大抵知道了自己所处的是什么地方,也猜到是这个年轻男子救了自己一命。自己身中奇毒,又被从云端打落受重伤,若不是服用了被尊为至尊灵药的冥灵树果,恐怕必定一命呜呼。 看在救命之恩的份上,他可以饶恕他把自己当成低等生物。 他转过身向前走了几步,将双手背在后面。 “我叫苏子煜。” …… …… 苏子煜本来以为沈宵是个蒙昧无知的愚人,相处下来却不禁感慨此人学识广茂,无论谈到什么都头头是道,针对事物的见解也独具一格、引人深思。他喜欢同这个人谈话,如同直接用心交流,不需多少言语便能互相通达,渐渐只觉得高山流水,相逢恨晚。 沈宵的感觉不如他真切,但也是欣赏这种交流过程的。他喜欢听他讲这个世界外面发生的事,那些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却确实存在,但他可能一辈子都见不到的事。 苏子煜同沈宵一同生活了五年,期间形形□□,不一一道来。五年以来,日子虽然平淡,但不乏喜乐,二人都乐在其中。沈宵本以为他会带着小跟宠稳稳当当过一辈子,却不想有一天他会不告而别。 那一天沈宵醒来没看见苏子煜,只道是孩子贪玩去哪儿戏耍了——虽然这个山头也没有什么值得戏耍的东西——可他在树下等了一天依然没见苏子煜回来。他意识到发生什么了,又安慰自己不要胡思乱想,继续苦等……一个月过后,他终于确定那个大概是因为青春叛逆所以每天故意装作成熟端庄的小不点再也不会回来了。 朝夕相处,一时间身边不见了他的踪影,沈宵有些失落和无助。 他用了十秒钟安慰自己,孤苦伶仃过了这么些年了,只不过是再回到过去的生活,没什么难适应的。他以后就如往常一样,看看小同志们写的新话本,帮邻里调节一下婆媳关系,闲的没事还能教给后辈一些做人的道理。 十秒过后,他还是很失落,不仅失落,而且气愤。所以他用了半天骂他狼心狗肺。 不过骂完了还能如何呢?人都走了,或许以后再也不会回来了。他从天而降,带给他一时欢响,便已经抵过了他对她的恩情。他有自己该回的地方,有自己应该继续的生活,即使自己救了他一命,也没有权力垄断他之后的人生。 他感慨了一句,树生漫长,注定要学会忍受别离。 不过这次别离还是比较短的,也就是沈宵骂完他第二日再醒来,便看到他回来了。 说是回来了也不尽合适,因为走的是小子煜,回来的却是个大子煜。 大子煜同他打招呼的方式很独特:“你想上天吗?” 沈宵:“冥灵树犯过政治错误,修不了仙的。” 苏子煜:“修是不成的,总有别的法子让你上去——我此番回去朝故友苦苦求了一枚丹,服用后能将灵气伪装成仙气,你吃了它上去,不会被发现的。” 苏子煜伸手,手中果然一颗仙气逼人的丹。 沈宵被这突如其来的邀请吓到,脑子里还是一片空白。本来他见苏子煜回来便惊的不浅,看到小不点人高马大地回来更是无法思考,现在他又问自己要不要上天。 亡母在上,他这辈子从来没想过会遇到这么刺激的事。 苏子煜见他犹豫,以为他心系满山无力自保的树,便道:“若你还想为他们挡雷劫,时间到了下来便是。” 沈宵倒是没想这么高尚的事,听了他这话不由得更加呆愣。 苏子煜抿嘴,定定看着他的眼睛道:“我喜欢你,想同你继续一起过。” 沈宵二话不说吞了仙丹。 事后再评论这事,他只能说出四个字, 分卷阅读15 分卷阅读15 分卷阅读16 霁寒霄 作者:李无良李先生 分卷阅读16 霁寒霄 作者:李无良李先生 分卷阅读16 鬼迷心窍。 ☆、相见欢(3) 苏子煜的母亲本是西海龙女,容貌姣好,性格更是如水一般温柔知性,是顶尖儿能激起男人怜爱心情那种女子。自她成年几百年来,来提亲的望族子弟多得几乎要将龙宫的门槛儿踏破,龙铃却是一个都未看上,尽数婉拒。 正当西海龙王开始担忧自己的女儿要孤独一生时,龙女在一次宴会上偶然见到少年天帝,少女心便被这气宇不凡的少年郎整颗掠走,甘心嫁上天庭做一个寻常的妃子。 这任天帝继承了他们血脉之中流传的英俊面貌,更有着非凡的天资,他上任时年纪尚轻,但他的所作所为却让人挑不出一丝毛病,更让人赞叹有加。他励精图治,不贪图享乐,那点应放在女色上的注意力一丝不落地被放在了开疆扩土上,给天界带了了前所未有的昌盛。 这点是天界的大幸,却是他嫔妃的大不幸。那个个风姿绰约身世显贵的女子,不远万里嫁到他身边,却从未见到过自己的丈夫,天长日久自然积愤万千。那些妃子为了泼洒自己攒下的火气,便只能互相捅刀子来解气。 龙女龙铃是个温婉的主,不擅长与那些妇人争斗,在天上是个老好人。她对谁都好,反倒令那些尖酸刻薄的人无所适从。久而久之,其余妃子都不搭理她,却也没人欺负她。 龙铃的日子本来就应该这样无波无澜又孤寂冷清地过下去,但是人活着向来都会迎来变故。变故过后可能令人悲痛,也可能令人欢喜,总之,都是过往平静年岁的终结。 龙铃在神魔大战中为天帝挡了致命一击。 也是因此,天帝记住了龙铃,战争结束之后恩宠了她一段时间。 也是因此,龙铃怀上了苏子煜。 目前,这是天帝的第一个孩子,他的出生会决定很多事情。有人不想让这些决定被落实,所以就不想他出生,甚至希望这个孩子连同他的母亲一同死去。 有权势有女人的地方就有宫斗,远离了红尘的天庭也不过如此。 龙铃怀孕期间,恰逢天帝出剿魔族余孽,无人庇护的孕妇在这期间遭受的暗算不胜枚举。天帝的妃子从来没像这段时间这样团结一致过,她们的矛头统一指向了这个温良无害的柔弱女子,过往种种彼此伤害的手段如数使出,意愿是让这个脱颖而出的女人挫骨扬灰。 九死一生之际,幸亏玉帝及时赶回,这对母子才被保住。虽然如此,本就在战争中受了重伤的龙铃,在遭受这番祸害后,身体变得虚弱不堪,生命如同在狂风中摇曳的烛火一般微弱。尤其在生产下苏子煜之后,几乎日夜都只能躺在床上,气息微弱地似乎随时都会死去。尽管天帝为她四处奔走寻了大把大把的灵丹妙药,她还是不见好转。 龙铃的命是用药吊着的,但药总不能为她续一辈子的命,于是有一天,美人眼见香消玉殒。 那几日苏子煜没有回过他的仙宅,整个天庭也冷清萧瑟了不少。沈宵知道出了事,却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只能在家里焦急地等。不知哪夜里苏子煜突然回来,面容憔悴得吓了沈宵一跳。几天不见,他就瘦了好几圈,站在那儿活像个支着衣服的骨架子,可把沈宵心疼坏了。 沈宵想说点什么安慰他,却因为不了解状况什么都说不出,只恨他出了事自己却什么都帮不上。 苏子煜望着他,眼里糅杂着悲伤、希冀、胆怯与无助,他干涩地开口道:“我知道冥灵树果能存亡续断,我也知道冥灵树果对你很重要……但母亲她对我也很重要。” “求你了,救救她。求你了。” 沈宵听到这话还不明所以,反应过来后心里忽然酸涩的要命,一是因为他知道苏子煜他娘就要死了,二是因为知道苏子煜一直以为当初救他的是树果。可惜树果虽能延年益寿,却不能救死扶伤,能活死人生白骨的是冥灵树心。 当初冥灵族王女割一半树心救治自己的爱人魔王,魔王起死回生,杀回战场。 沈宵剜四一树心救苏子煜,苏子煜伤消毒祛,同他朝夕共度。 树心损,本基损。树心失,尽尽失。 沈宵还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 苏子煜待他极好,不仅将他带出了幽闭之地,还带他尝尽了世间百态。他们二人赏过夏荷看过冬雪,吃尽海味食遍山珍,乘着云舟游过星海,青梅煮酒评点过山河,醉酒后还尝了双修的滋味……该做的不该做的都做过了,他已尝过所有愉快的滋味,就算现在让他死,他也心满意足了。 再者,树心固然重要,没了也不会立刻死,凭借他灵魄的强度,还能保个三四百年不散。寻常精怪寿命尚不及此,再得三百年日日夜夜,夫复何求? 沈宵缄默着交出自己剩下的树心。 …… 树心被掌丹的仙君沈修合着其他药材炼制成丹,龙铃服下之后,果然死气消散,生机迸现,整个人以极快的速度恢复了生机与活力。母亲康复,苏子煜欢喜,沈宵见他欢喜也欢喜,心道苏母痊愈,那一直以来笼罩在他心头的阴影便不复存在了,从今以后他们的小日子继续过,应该是团圆结局了。 然而树灵究竟是想的太天真。命运是个恶趣味的作者,他既然精巧地安排一场遇见,让两个素不相识的人心心相印,就绝对不会让这段故事简单告终。 医仙为康复的龙铃掌脉时,在她体内发现了魔族的气息。 ☆、相见欢(4) 几千年前天界跟魔界的关系不算糟糕。和平协议已经维持了上万年,双方在友好往来中逐渐忘了争端的原由,无论哪族哪人都不愿意打破这个稳定的局面。甚至,为了增进感情,小天帝诞生以后,魔族王后还带着小魔王上天界住过几年。 小天帝被小魔王抱过,这是全天下都知道的事实,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还被当成两族情谊的证明。长大后他们两个的关系也一直不错,至少在大人眼里是这样的。 这届的魔王是个善种,心地顶顶好,也顶顶单纯简单。当他在小天帝父母的允许下接过那个只有一点的孩子时,小天帝瞪着眼睛用柔软的小手摸了他脸一下,就是这个简单的动作,让他登时便下定决心要如亲哥哥一般待小天帝。 之后他也一直都是这样做的。他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以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他在一起出游时把事情安排的面面俱到,还竭尽自己所能将自己会的东西传授给他。 小魔王对自己的作为很是满意,他觉得他已经做到了所有一个哥哥应做的事情,事实上他也成功了。在天真的小魔王心里,小天帝也将自己当作哥哥一般敬爱,他们二人情同手足。 按照这个走向,神魔两族日后必定是相亲相爱的,和平的主题将会天长地久地延 分卷阅读16 分卷阅读16 分卷阅读17 霁寒霄 作者:李无良李先生 分卷阅读17 霁寒霄 作者:李无良李先生 分卷阅读17 续。然而历史明明白白摆在所有人眼前,之后神魔大战爆发,魔族遭到残忍的屠杀,剩下的族民无家可归,四处徘徊。 人心不同于人心,虽然二人的关系在小魔王里坚不可破,但在小天帝心里却残破不堪。 而最大的裂缝,大概是小魔王第一次带着自己喜欢的人给小天帝看时产生的。 …… …… 天帝坐在雕龙刻凤的宝座上,面无表情看着在大殿上跪着的那个年轻男子。 他没有说话,所以其余的仙君不敢说话,大殿十分安静。安静,本该让人觉得放松,可此时此地的安静只会催化人心中的惶恐,让本就压抑的气氛发酵得更盛。 沈宵猜测他的安静是因为他很愤怒,其实不然,他在发呆。 那个叫沈宵的人面容有七分像她,那七分相似之处让他精神恍惚。 那年青莲池畔,他第一眼见到她便喜欢上她了,从此以后一直疑惑,那般好的人,为什么会选择跟那个废物在一起。 他讨厌魔王,从很小的时候就讨厌,从第一眼看到就讨厌。 直到此时此刻他还能回忆起他们第一次见面时他看自己的眼神,雀跃而简单。他不是在夸他,而是在说当时他就像个整日嬉笑的白痴。事实上他也确实如此。 就是这样一个白痴,处处压他一头,装作一副什么都清楚的样子,对自己的事指手画脚。 他真的很讨厌他。 见到她以后,更讨厌。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直到最近,他还在想,如果先遇到她的人是他,她会不会跟他在一起? 熟悉的问题给自己带来了熟悉的疲倦感,天帝合上眼,自我调整。待到他将千万思绪完美地收敛干净,他冷冷开口:“你就是他跟她的孩子?” 他没有指明那两个人是谁,可是沈宵却知道他说的是谁,所以他承认了。 沈宵并不是一早就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的,他解开自己的身世之谜同所有人一样,是在龙铃诊断出魔气以后,他被压入天牢之前。 要是知道还有这么一出,借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跟苏子煜回天。 “半魔孽种,你是怎么混到天界的?” 天帝说话的语气很是随意,夹杂着些许的冷清,但不知为何就是让人感觉极具压迫感。沈宵喉咙一动,磕磕巴巴将想了几天的回答吐了出来:“诱骗苏子煜……拿取仙丹。” 天帝对他的回答很是满意,带着欣慰的笑容点了点头。 “当初九天九夜的雷没能劈死你,却不知到了诛仙台上,你是不是还那么大难不死。” 话音未落,大殿的门被仓促推开,沈宵回头,看到脸色阴沉的苏子煜。 …… …… 沈宵依靠着苏子煜,一起看着天际的鱼肚白慢慢扩散开。 本来苏子煜要陪着他,他是拒绝的。不过苏子煜一个大活人,非要赖着不走,那沈宵也管不了他。不仅他管不了他,天兵天将天官天帝都管不了他,后来大家一思量,反正龙类能扛雷,诛仙台的雷霆能将他劈个重伤,却也劈不死他。就索性不管他。 更何况沈宵本就想他陪自己走完最后一段路。他是心疼过他不想他来,但他救他一次,救他母亲一次,整颗心都交出去了,最后因为这些因果还要被劈死,本来就吃了大亏了,让他被雷劈一下又怎么了? 凌晨的空气湿冷湿冷的,即使在天上也是如此。一夜未睡的沈宵突然被困意围住,疲倦地靠在苏子煜身上闭目养神,却又怕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不敢睡去。 两人在台上共呆了七天,前几日还能说点往事来回味,后几天便是长久的沉默。二人都不想说话,一是因为累了倦了,二是因为能回想的东西都倾吐尽了,最重要的还是怕说多了离别的气氛太浓重,谁都不舍得收场。 沈宵还挺享受这种沉默,因为沉默带来一种隽永的和谐。他原本设想这种温馨的沉默会一直持续到他死,谁知被苏子煜开口打破了。 “你怕不怕死?” 几天没有进水,苏子煜的声音有些沙哑,但依然低沉富有磁性。 沈宵抽抽鼻子,也不睁眼:“我当然怕了,死可是很疼的。” 或许是觉得自己答得有些窝囊,沈宵往他怀里拱了拱,补充道:“不过你在,我就没那么怕了。” 苏子煜闻言轻笑出声,伸手环住他道:“那便好了,我也不怕。” 东方的白色已经铺垫到了极致,再过不久,第一缕天光就会从地平线泄露出来,降落到很很远很远的地方。到那时候,满天紫雷也会轰然而下,将沈宵脆弱的灵体撕搅殆尽。 苏子煜看着太阳要升起的地方,忽然道:“沈宵?” 沈宵都快睡着了,被他一叫又醒过来,含糊答道:“……嗯?” “沈宵。” “……” “沈宵……” 当紫雷霆在空上孕育出,细小的电花伸展成形、就要势不可挡地冲击下去时,苏子煜低头吻住了他。 天雷持续了很长时间,那一吻或许也持续了很长时间,只不过雷光掩映,没人能看清。 天雷过后,诛仙台上只剩下满脸泪水的沈宵。 ☆、相见欢(5) “我还是不够爱你,我要是足够爱你,我就让你忘了我。可是我贪心啊,我不舍得你忘了我,你记得我好不好……” …… …… 京城忽然降了一场暴雨,乌云将天空密不透风地遮住,雷鸣电闪,活像一场天罚。 五皇子苏子煜随手招来一朵云,罔顾凡俗百姓的瞩目直飞冲天,他心急火燎地奔上天宫,还没跟天帝母妃请安,便直奔掌丹仙人的宅府。掌丹仙人正思索今年要推出的丹最后一味药材放什么好,见到他来也不惊讶,不咸不淡地拱手便算打过招呼,继续闻手中药草的气味。 苏子煜一把抢过他手中的草药,直勾勾盯着他:“沈宵在哪儿?” 研究被打扰,张丹很是不悦,他没好气道:“我又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我如何知道他在哪儿?” “……昨晚他还跟我在一起,今日我却到处都找不到他。” “兴许是死了吧……”张丹从苏子煜手里拿回药材,才反应过来沈宵是哪个,神情逐渐悲悯,“既然你回来了,那他就是死了。” 尽管早就猜测到这个结果,但听到他人肯定地说出来,苏子煜还是剧烈地颤抖了一下。 他手指渐渐握拢,感受到了柔滑的触感,才恍惚想起还有这么个东西。 苏子煜将沈宵留给他的锦囊递给张丹看:“这是什么?” 张丹打开锦囊,辨别了一下里面的东西,讶然道:“嚯,冥灵树的种子。” 苏子煜眼中骤然燃起星火:“那……” 张丹知道他在想什 分卷阅读17 分卷阅读17 分卷阅读18 霁寒霄 作者:李无良李先生 分卷阅读18 霁寒霄 作者:李无良李先生 分卷阅读18 么,摇头打断:“别想了,不会是他,就是一颗普通的种子,种出来连树灵都不一定有。” 又想到冥灵树种药力也是很强的,舔唇劝说:“你不如把种子给我,我保准能种植成活,没准以后还能为丹药界的发展做贡献,正巧你当初抢我一颗神丹还没还……” 说着,他小心翼翼地收起锦囊。苏子煜本还在愣,察觉到他的意图后猛然抢回锦囊,还恶狠狠地瞪了他一下。 张丹耸耸肩,知道他死了老婆心情不好,不再理他。 苏子煜看着手里的种子,脑海中一片空白。 他回到第一次遇到沈宵的地方,发现那里空出了好大一块,然后才想到是沈宵不在了。 他把种子种在了沈宵原来生长的地方,然后发呆。 一年过去了,种子变成了小芽。 三年过去了,小芽变成了小树。 …… …… 不得不说沈宵与苏子煜这段缘分很神奇,堪称报应。天帝杀死了沈宵父母,沈宵救了苏子煜和他母亲,也因此招来灾难,最后苏子煜又因救他死去。 雷劫降下之前,苏子煜将自己的内丹吐给了他,保他一命,自己却被劈死;沈宵得了内丹得以不灭。 诛仙台后,天帝多次想直接杀了沈宵,因怕毁坏苏子煜的内丹才没动手,只让他下凡照顾好投胎后的苏子煜,期满便将内丹归还。他陪他几个轮回,直到这世苏子煜的魂魄才恢复到足以承受内丹中蕴含的仙力。这辈子沈宵本来想像从前那样作为师父陪他一生,却因为皇帝频繁施压不得不离去,在尘世戏耍了几年之后,他又改头换面回到京城,开启了小铺子,成了沈先生。 他本想悄无声息地离去,不料尽管投胎转世,苏子煜还是喜欢他。 苏子煜知道他们两情相悦后不肯放手,他又何尝不是这样?他做不到像东方绯那样孑然离去,犹豫再三还是在最后关头放弃了删去他有关自己记忆的举动。 失去内丹的支撑,沈宵经历了几百年消磨的灵便寿终正寝了。 但出乎所有人——包括沈宵自己——意料的是,他的魂依然存在 兴许是帮助了太多鬼怪积了很大的阴德,他竟然被阎王放去轮回了。 沈宵站在奈何桥头,看着往昔故人,心中百味杂陈。 夏小荷——不,应该说是孟婆——依然顶着那张美艳动人的脸,只不过眼角眉梢缺了从前的活泼和灵动,神情麻木地好像七八十岁的老太婆。 “别看了,奴家本就是这般模样。” 沈宵尴尬地笑了笑:“真没想到是你……那赵书生?” “他是个真凡人。不过等他下来以后我求阎王给他个职位,便留在地府同我天长地久下去,不让他去轮回了。” 孟婆十分生硬地扯出一个发自内心的笑,却因为早就习惯了面无表情,显得阴测测的。 沈宵尴尬地笑了笑,现在他应该祝赵书生早点死吗? 她熟练地舀了一碗汤递给沈宵,沈宵在心中叹了口气,惋惜这一生的恩怨情仇。 汤碗都碰到了沈宵的指尖了,孟婆手腕突然一翻,一碗澄清汤液悉数落到了地上。 孟婆:“下一个。” 沈宵:“……” 于是沈宵顺顺利利带着记忆转世了。 不知道是气运深厚还是福分浅薄,沈宵生下来不久便被父母抛弃了,在路边被一个道士遇着。那个道士是当世有名的活神仙,道法了得,早就有了成仙的本事,却不知为何不愿登天,终日带着大徒弟在人间游走。 顾天清看着怀里的婴孩,装模作样掐指一算:“你我之间缘分不浅,我便顺应天意收你做二弟子吧。” 不满一岁的沈宵:“别废话,教我修仙。” 顾道长被吓得差点一把扔出这个妖孽去。 沈宵没有修仙,而是选择学着顾天清修长生,一是因为长生比较快,二是怕上了天庭后被天帝非人道毁灭。他天生聪慧,再加上灵物转世底子好,不到十六岁就出师了。 顾天清听说他要走,还很是不舍。 “你越长越像我一个故人……哎,当年为师同那个黑店老板把酒言欢,好不快哉。徒儿,不如你陪为师喝两杯再走?” 黑心老板看了一眼旁边的东方绯,嘿嘿笑道:“你让大师兄陪你喝吧,我先走了。” 顾天清很是失望地摇了摇头:“男大不中留,男大不中留啊——大红,买点酒去,我们今夜不醉不休!” 出师后,沈宵也不知道干什么,便想先回京城看看。进城前恰看到两个女侠决斗。 粉衣女侠抱剑立在一头,一双明眸定定看着对面的蓝衣女侠:“你已经扰了我三个月了,能不能停一停?” 蓝衣女侠上前一步道:“你答应嫁给我,我就不追了。” 粉衣女侠颇为无奈地摇摇头:“我们都是女子,怎么能成亲?” “都是女子又怎么了,我不在意。” “天下人在意。” “谁在意,我便杀了谁。” “……” 沈宵默默走过,对这个结局一点都不意外。 回到京城,他先拜访了一下从前的邻里。二十几年过去,当初的邻居虽都变了模样,心肠还是一样好,不一会儿,他怀里就抱了很多糖果跟点心。沈宵看着一堆零食,哭笑不得。 从邻居那里打听到,自己走后,有一个外地来的富商接手了自己的茶馆,现在还经营着。想到当初苏子煜送自己的玉还在铺子里,便想进去碰碰运气,兴许便被店主留着呢。 走进茶铺,惊觉铺子里的格局分毫未变,只是那黄花梨木椅上坐着的不是自己,而是个三四岁模样的小男孩。 小男孩见来了客人,兴致勃勃地欢迎道:“你是来买茶的吗?你要喝什么茶呀?” 小男孩声音软软糯糯的,音调里还带着孩童独有的天真,沈宵一听他说话便心生喜爱之感,以同样的语调回道:“我不要茶,我来见你们老板哩。” 男孩儿后将眉头搅在一起,似乎很是失望:“爹爹说他不见客人的。” 沈宵挤眉弄眼哀求道:“有件东西落在了铺子了,实在是紧急,麻烦你去叫一下他吧!我把我的点心都给你好不好?。” 看到沈宵手中那些平日里父亲不准自己吃的美味,小男孩儿顿时心花怒放,屁颠屁颠地跳下椅子去后院叫父亲大人。 不一会儿,一只好看的手挑开了隔断前后的帘子,墨色的袖子紧随其后露出来。 沈宵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眼中不禁蒙上一层水气,嘴角也不禁牵上一分笑意。 “我一路见着想着,就觉得要遇到你了。” 分卷阅读18 分卷阅读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