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神医》 分卷阅读1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 书名: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文案 阿珩是人族历史上最伟大的神医,被誉为医仙,是药医道的鼻祖,然,医德欠高利贷,师门消受不起,赶其出门祸水东引。 未几,名声显赫(遗臭万年,所到之处自动清场)。 多年后,作够了的阿珩决定给儿子找个后爹,怼死寥寥无几的勇士,云洛脱颖而出。 阿珩:“......我的夫君只需满足一点即可,死在我后头。” 云洛:......咱先不提你好梦中掐人脖子的毛病,也不提你身上那六斤的剧毐,只你是乃羲和氏后裔,寿两三百载,谁活得过你? 内容标签: 宫廷侯爵 天之骄子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苏夏(阿珩),云洛 ┃ 配角:云湛,云晞、三七、苍凛、齐载,离湣王 ┃ 其它:医者、战国 ================= ☆、楔子 太阳最后的一丝余晖也恋恋不舍的落了下去,暮色四合,山林里的动物们开始活跃起来,千兽齐吼,万虫齐鸣,俨然一曲华美乐章。 山林间一灯如豆的屋舍里,两鬓斑白的云洛躺在榻上凝视着窗外,太阳终会落幕,人亦将走向死亡,但他一点都不想死,他想活下去,活很久很久,至少要比那个人活得久,哪怕只是多一天,一刻。 沉重的脚步声自屋外而来,一步一步走进了屋内,云洛望去,进来的是一个很奇特的女子。 女子的五官很端正,每一处都搭配得极和谐,尽管平庸得进入人群就很难再注意到,但当你真的用心去看的话就会发现那张毫无特点与出挑之处的脸令人瞧着打从心里觉得舒服。然而很少有人能发现这一点,人们看到女子的第一眼往往先被她的三千青丝所吸引,女子的脸上没有半丝皱纹,应正值青春芳华,却已然青丝如雪;再一眼注意到的是女子的眼睛,那双眸子极大也极有灵气,很美,然而眸子的晶亮却破坏了这一分美,那双眸极亮,如妖似鬼,亮得仿佛不属于人间;再瞧则是女子整洁的衣着,虽是葛衣,却整洁异常,显然是有洁癖,还不轻;最后才会注意到那张脸,而有之前的特殊做对比,每个注意到女子容颜都将大失所望。 云洛没有大失所望,因为年迈而浑浊的眸子看清女子时不由亮了起来,亦难得清醒了三分。“你来了。” 女子是端着一碗药进来的,闻言嗯了一声,在榻边坐了下来,语调温柔而深情得仿佛在与自己一生的挚爱说话。“夫君,到吃药的时间了,先把药吃了好吗?” 云洛努力的想坐起来饮药,却怎么都动弹不得,还是女子放下了盛药的木碗将他扶着坐了起来,仍没什么气力,只得倚在女子身上。 女子将木碗拿了起来,一勺一勺的喂着云洛饮药,喂得极仔细,没让一滴药液流出。 云洛嘴巴配合的饮着药,琥珀色的眸子却始终贪婪的盯着女子。 一碗汤药很快饮尽,女子温柔的给云洛擦了擦嘴,喂了一点蜜水。“要不要再睡一会?” 云洛摇头,目光始终不离女子。 女子见了,不再说什么,只是表情恬淡一派岁月静好的陪着云洛。 云洛仍旧直勾勾的盯着女子,嘴唇逐渐发黑,嘴角溢出了殷红的血丝,饶是如此,云洛的目光也不曾离开半分,直至气息全无也未合上眼。 女子取出帕子沾了点水一如既往的为云洛洁面,又伸手为云洛合眼,没合上,再合,还是没合上,女子微微蹙眉。“你这可一点都不乖哦。” 伸出手第三次合眼,这才得以合上云洛的眼。 女子将仿佛睡着了一样的云洛抱在怀里,一派岁月静好之态。 ☆、第一章俘虏 当最后一名保护自己的亲兵倒下时,阿珩仍旧没跑,任由敌人将自己包围,只是微微叹息,都说了不用管她,怎么就不听话呢,瞧,这不就把命给丢了? 然,仔细想了想,阿珩又理解了,这些人是齐载的亲兵,真丢下自己跑了,齐载定会诛杀他们全家。谁让齐载是齐武王的孙子,是王族,而这些士卒皆庶人,而贵族可随意处死卑微如蝼蚁的庶人。 这个世道,人命最不值钱。 阿珩悠悠走神,带人杀了她护卫的百里靳却忍不住眼神古怪的看着草地上坐着的葛衣女子,乍看以为是老妇,如墨的青丝中掺杂着缕缕银色,然仔细一看,只是一个及笄之年的少女。 军中不带女子,特别是出征时,一来是女子无法急行军,二来容易生事。因而,很多将领宁愿在战后默许士卒□□侵占城邑中的女子也不会在行军时带上女子纾解生理需求,自然,事无绝对。也有靠关系上位的将领哪怕出征也会带着美姬,但很危险,美姬若是落入敌人手里,定然会被所有敌人轮了,鲜有生还者。 齐载领兵驰援牧云原时带了一名女子的事,百里靳即便一开始不知道,但这牧云原上双方都已打了一个多月,很多消息都不难打听到。 初时百里靳觉得齐载齐国少年英才之名名不副实,但掉以轻心的结果便是差点吃大亏,这才收起了小觑之心,齐载携美姬出征之事也全当是齐载放不下美色。然如今见到阿珩,百里靳立马推翻了之前的认知。 巡视时意外发现离开了齐营的阿珩身边跟着齐载的亲兵,虽不知此女子究竟什么人,但这不妨碍百里靳理解阿珩的价值,能让齐载如此上心定大有来头,会是不错的筹码。 为了防止阿珩逃走,百里靳还专门在周围布了陷阱,然而......全都没派上用场。 被敌人包围了却不肯跑,连累所有亲兵枉死,这女子吓傻了吧? 齐载这是脑袋被驴踩了还是怎么了?竟带着这种累赘,又打得什么主意? 百里靳正疑惑着便见到了少女的眼睛。 少女有一双晶亮的眸子,亮若妖鬼,慎得紧。 百里靳收回了之前的猜测,这女子根本没吓傻,那双亮若妖鬼的眸子极清澈,没有半点害怕与恐惧,有的只是平静,平静得仿佛看到了自远方路过眼前的旅人。 诡异的,百里靳沙场多年的敏锐直觉感觉到了可怕的危险,不待他反应过来,率先去抓女子的两名士卒在靠近女子三尺的距离时忽的倒下,面色发紫,浑身抽搐。 阿珩对百里靳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说个事,不要靠近我三尺,否则这就是下场。” 百里靳闻言,取了辰军的制式弓箭瞄准了阿珩。 “三尺之外我也杀得了你。” 嗖! 箭矢射入了阿珩的右肩,深深嵌入了骨头里,然而阿珩却眉头都没皱一下,仿佛被箭矢射中肩膀的人根本不是她。 阿珩默然,脑子转得真快,瞅了瞅肩头 分卷阅读1 分卷阅读2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 的箭矢。“射这里可死不了人哦。” 百里靳从箭袋里取出了第一枚箭矢。“你是什么人?” 阿珩反问:“这与你有什么关系?” “你还真不怕死?”百里靳再次瞄准了阿珩,这一次瞄准的目标是阿珩的眉心。 阿珩默然片刻,终是叹道:“我如果说我不是齐人,也与齐国没关系,你信否?” 百里靳扬眉:“你当我是傻子。” 阿珩无奈感慨:“这年头,说实话都没人信。”她是真和齐国没关系,只是出诊出到战场上来了而已。 百里靳思索片刻,终究拿捏不住阿珩的价值,只得先带回去再说。“解药给我。” 阿珩瞅了眼两个倒霉蛋,无辜道:“没解药。” 百里靳再次瞄准了阿珩,阿珩见了忙道:“真没解药,这也不是什么要命的□□,过十二个时辰就没事了。” 百里靳狐疑的看着阿珩。 阿珩一脸诚挚的道:“我可以拿我的医德起誓。” 百里靳决定信阿珩一回,尽管他很快就会明白某人医德虽有却是严重变质的,但此时此刻却是不了解的。 碍于阿珩之前下毒的事,百里靳没让人去绑她,而是让人拿长矛对着她逼着她跟着走,若是想逃,长矛手可扎穿她的心脏。 阿珩意识到百里靳打算让自己走到辰军营地后不由呆了下。“将军且等。” 百里靳不耐的拧眉。“何事?” 阿珩回道:“我有脚疾,不良于行,可否给我一匹马?” 不良于行?百里靳这才看了眼阿珩的脚,没看出来什么来,但若非如此,无法解释阿珩方才不逃跑的行为,不是不想跑,而是身体不允许。 若如此,齐载究竟是犯得什么糊涂竟将这般累赘带上战场? 百里靳已信了阿珩不良于行的话,却有别的不信任。“我怎知你不会骑马逃跑?” “你可令人与我共骑。” “我又怎知你不会下毒?” 阿珩无奈:“将军,人与人之间应有最起码的信任。”虽然逮着机会她一定会下毒,但让她走到辰军大营真的会出人命的。 百里靳也无奈,但他真的没法相信一个会用毒的女子不会下毒逃跑。 于是就此僵持。 阿珩无奈,看来真的要去辰营跑一趟了。 “将军可否令人伐一株树木?我自己做一个小工具,如此,我不用走,你也不用担心我跑。” 百里靳同意了,双方没有基本的信任,且让阿珩交出□□也不能,乱军之中,女子若不想千人枕万人骑,必须有足够自保的能力,而这女子的自保能力便是毒,死也不可能交出。既如此,只能双方各退一步。 树木很快就伐来了。 阿珩继续道:“麻烦你把树枝都砍下来,树干削片。” 被指挥的士卒不由看向百里靳,百里靳点了点头。 树木很快被处理好,阿珩用木头做了个简易的木榻,要了绳子,一头系在辰人的战马上,一头系着木榻,弄好后便坐了上去。“我们可以走了。” 所有人瞠目结舌的看着阿珩,想来,他们这辈子都没想到这世上竟有如此奇女子,于战场上被俘虏竟还能这般平静自如,仿佛并未被俘虏,活了几十年,真是头回见。 百里靳很快回过神,一声令下,队伍往回走。 阿珩坐在简易木榻上,取下了背上背着的竹箧放在木榻上用以固定东西的地方。 竹箧是阿珩自己设计的,共四层,放着不同的东西,所有空间被利用到最大,因此看着不大,分量却极沉。 竹箧的每一层都很机巧,拨开固定的栓子后,只要一推,便能将上一层推到下一层的边上。 阿珩拨开了最下面一层的栓子,最后一层竹箧里放着的是两瓶伤药、两瓶烈酒、两卷透气的葛布条与一堆极精细小巧的工具,有柳叶一般薄而窄的小刀,亦有小夹子,皆是陨铁所铸。 噗嗤! 阿珩伸手拔下了肩头的箭矢。 疼! 阿珩咧了咧嘴,今天出门前就应该为自己卜一卦,血光之灾啊。 拔了箭矢,阿珩从竹箧里取了剪子龇牙咧嘴的将伤口周围的布料剪掉,再剪去了伤口上的腐肉,剪干净后又取了烈酒倒在伤口上,确保伤口的每一寸皮肉都不清洗到,这才取了一瓶伤药将药粉倒在了伤口上。 白色的药粉一沾上伤口阿珩便疼得微微抽搐起来。“疼......” 百里靳瞠目结舌的看着在这种情况下给自己处理伤口的阿珩。 看到阿珩拿剪子剪腐肉时,百里靳有点晕,这真是女人?自己莫不是弄错了俘虏的性别? 闻到烈酒的酒香时,百里靳口水险些下来。 百里靳虽非王族子弟,亦出身贵族世家,而北方人不论贵贱皆好烈酒,百里靳自然也不例外,自小什么样的美酒没饮过?然而从未有一种烈酒如阿珩手里的那瓶酒烈,仿佛能燃烧起来。 百里靳琢磨着如何弄到剩下的酒过过酒瘾。 辰国将军云洛治军极严,对亲信更是严三分,因而从出征至今,做为云洛心腹的百里靳滴酒未沾,酒虫早已饥渴难耐。 在阿珩将伤口包扎好后百里靳策马走了过去。“你这是何处买的酒?” 阿珩瞅了眼烈酒。“这是我自己酿的雪莲酿,你想喝?” 阿珩主动递上了另一瓶烈酒,百里靳有点犹豫,一个会毒术的人送的东西能碰吗?现在还在痛苦抽搐的两个人可是活生生的教训。 明白百里靳担心什么的,阿珩打开泥封饮了一口,然后再递给百里靳。 百里靳微怔,想着这女子自己都喝了,应是无毒,否则她不也会中毒? 百里靳欣然接过烈酒饮了一口,口鼻间萦绕着淡淡清雅的莲香,香醇可口。“雪莲是什么?” “那是一种生长在冀州与西域交界雪山之巅的药材,花有除寒与止血之效,可治风湿所致的关节发炎,也可治外伤出血,我花了两年的时间才在九州移栽成功。”阿珩很是得意的道。 百里靳静默片刻。“原来你真的是医者。”他看得出阿珩是真的很自豪自己移栽活了一种药材,而会为了一种药材如此得意自豪的只能是医者。 阿珩默,她看上去不像医者吗? “你叫什么?” 阿珩随口道:“我的字是珩,你可以叫我阿珩。” “女子十五及笄而起字,你及笄了?”百里靳瞧着阿珩的头发,三千青丝并未挽起,而是将从耳朵到额头的头发分成若干绺,编成了辫子与剩下的头发一同束于身后,看上去很清爽,但那不是华族人的发型。不过华族的五官较扁平,少女虽姿色平平,五官轮廓却极深,应是华族与异族的混血。齐国与戎狄接壤,这般容貌不足为奇,而因此而效 分卷阅读2 分卷阅读3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 仿戎狄的发型也不少,可很难看出这女子是否及笄。 阿珩道:“尚未,不过我阿父他想给我起个字便起了。” “你姓什么?” 阿珩反问:“将军在查户籍?” 百里靳笑道:“我抓到了一条大鱼。” 庶人多无名无姓,即便有名有姓亦不会有字,然阿珩有字,更有姓,且学识不错,她是贵族。 阿珩无言,将军想太多了,她与贵族可不沾边,不过对方爱误会的话,随便。 回到大营的时候云洛不在大营里,百里靳便找了辆囚车将阿珩关了进去,阿珩没反抗,很顺从的进了囚车。 阿珩一进囚车便摆了个五心朝天的姿势坐着,足足三个时辰不曾动一丝一毫,直到闻到饭菜香味才睁开眼。 时人一日两餐,阿珩亦然,且一直都很规律。 饮食不规律对肠胃不好,然太过规律也有弊端,时间一到,肠胃立马造反。 阿珩摸了摸肚子,咬了咬牙,继续打坐。 不饿,我一点都不饿。 然再怎么催眠,饥火中烧,还是饿。 一股血腥味扑鼻而来。 阿珩皱眉,这被疯子改造过的鼻子就是这点不好,嗅觉发达是发达了,但不管她想不想闻到,那味道都会跑到鼻子里来。 “老伤医快来救人。” 阿珩皱了皱眉,自己现在是俘虏,不是医者,没必要再守不得见死不救的规矩,而且人家有军医,用不着她出手,忌多管闲事。 一把中年人的声音传来。“伤得太重,诶......” 不杀生。 不贪生。 不见死不救。 医者三戒在阿珩的脑子里欢实的蹦跶着。 阴魂不散呐! 阿珩咬了咬牙,睁开了眼,对最近的一名士卒道:“把刚才送回来的伤兵送过来,我能救他。” 士卒狐疑的看着阿珩:“你是医者?” 阿珩理解士卒的眼神,哪个医者不是年纪一大把,而她,除了半黑半白的头发,她就没一点像一位资深医者。可她确实是医者,并且医术天下第三,只是她的毒术比医术更有名,而她又不想太出名把仇家给招来,行医时都不报名字,因此知道的人不多。 阿珩撕开了肩上的葛布露出了下头的伤口,已经结痂,并且痂已经呈现脱落状态,相信要不了两日就该愈合了。 士卒瞪大了眼,他虽未一起出去抓了阿珩回来的人,但他知道阿珩肩头这一箭是谁射的,又是什么时候射的。 事实胜于雄辩。 士卒去找人了。 阿珩瞅了瞅伤口,也不重新包扎了,痂都要脱落了,没必要再包扎。 士卒很快就回来了,和几个袍泽抬过来一个快死的伤兵,阿珩一瞧,顿时了然伤医为何说没救了,这伤势......也就是遇到了她,不然真得准备后事了。 胸口位置插着一根长矛的一部分,透体而过和还在体外的部分都被截掉了,但想要治伤还得把剩下的给□□。唯一的问题是伤口离心口太近,紧贴着心口,也不知碰着心脏没有。想来,应该是没有,阿珩自问心脏被劈两半仍能活一会,可别人没她这生命力啊,心脏出一点问题都该一命呜呼了。 “这位置真不太好。”阿珩皱眉,拔出长矛的时候一个不留神就可能把心脏给伤着了。 伤医赞同的点头,这伤口位置是不太好,根本没法下手。 阿珩问:“能把我放出来吗?” 众人默然,百里靳之前下了死命令,此女擅毒,不准靠近她三尺,更不能放她出来。违者,斩! 阿珩了然,看向伤医。“我指挥你动手如何?” 伤医想了想,点头。 阿珩打开竹箧从里头取出了刀子、剪子、夹子以及针线给伤医。 “给他喂一碗麻沸散,什么?没有,那算了,给他扎几针止疼,穴位是......算了,你还是打晕他吧,省得一会疼死......把刀子放火上烤烤,再拿烈酒擦一擦,没酒?怎么什么都没有?算了,我这里有,拿去。用刀子把伤口割开,我先看看里头怎么样......拿夹子把血管夹住,手要稳,你要不够稳他一会就得流血而亡了......抓住矛,我说拔你就拔,说停你就停,一、二、三,拔......缝伤口,赶紧的,没缝过人不要紧,你当他是一匹布,缝衣服总会吧?” 伤口缝合之后阿珩将自己之前用的伤药给伤医。“给他伤药,别用太多,两匙就可以了,多了会死人的。伤药之前先把找个东西塞他嘴里给他咬着,再按住他的四肢。” 什么伤药用多了会死人?伤医很疑惑,但把药倒进去后便立马明白了。 伤药一倒上去,伤口立马渗出了一层透明的□□包裹了伤口,伤口立马止了血开始结痂,但之前被打晕还被扎了银针的伤兵却生生痛醒了,额头青筋凸起,嘴里的木片生生给咬断了。 所有人都不忍的别过头,这得有多疼。 阿珩漫不经心的道:“诶诶,注意点,别让他把舌头给咬断了,不然出事了可别怪我把人给害死了。” 一名士卒给伤兵换了一块更结实的木头咬着。 一名士卒问阿珩:“他没事了吧?” “想得美,再观察十二个时辰,伤口没恶化就死不了了。有吃的没?我饿了。” 立马有士卒将自己的饭食分给了阿珩,军中没有女性的地位,但如果对方是个神医自然另当别论,战场之上刀剑无眼,没人敢说自己不会受伤,这个时候,一名医术出色的医者极重要。 士卒虽殷勤,阿珩脸色却不太好,辰军伙食真不错,士卒给她拿来的饭食是一条肉干。 士卒见阿珩脸色不太好,忙道:“味道虽然不太好,但腌制时用了很多盐。” 盐是战略物品,寻常庶人一年到头也难得吃几回盐,云洛待士卒却是不错,根据爵位的不同,每个士卒都有肉干,用的盐极重,一口咬下去感觉在吃盐,但这种食物是军中很受欢迎。 “苏医师茹素,你给她肉干倒不如给她几根野菜。” 一把咬牙切齿的声音忽的响起,众人不由扭头望去,开口说话的是一个身形挺拔如松、五官深邃、轮廓分明、俊美若神人的玄甲少年,然那张俊美的容貌仿佛寒冰雕琢,深邃而冷峻。 阿珩惊喜道:“青雀,好久不见。” 云洛咬牙切齿:“看我活着你很失望吧?” ☆、第二章恩将仇报 阿珩摸了摸鼻子。“我是医者,医者三戒头一戒就是不杀生。” 云洛讥笑:“你的确不杀人,你只是让别人自尽而已。” 阿珩怪不好意思的道:“啊呀,青雀你可真是我的知己。” 云洛气结。 反复深呼吸,云洛终于将气 分卷阅读3 分卷阅读4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4 给理顺,不是他脾气不好,而是这女人太无耻。 云洛笑问:“你说我是不是应该杀了你?” 阿珩也笑:“我要是你就不会,我可是这天下间顶尖的医者,只要没咽气,我都能救回来,你现在很缺医者吧?” 医者是稀有生物,特别是良医,军中最缺的不是强兵悍将,而是医者,一个好的医者可以大大减少军中的阵亡率。 “我怎知你不会下毒?”云洛对阿珩的毒术深有体会,你根本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被下了毒,甚至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阿珩叹道:“我又不是禽兽,若非你当年先招惹我,我何必对你下毒?即便你不信我,你也该信我的父亲,我不会做令他蒙羞的事。” 云洛眸色复杂的看着阿珩。 阿珩的身世云洛略有所知,生母不详,生父却是一名奴隶,一名堪称传奇的奴隶。 奴隶无姓无氏,因此阿珩的父亲只有一个名——清。 清据说原是一名齐国贵族府中奴隶的家生子,五十年前,齐国某地大疫,齐王下令焚城,满城尽亡。事后清理废墟时,役夫们发现了唯一幸存的清,清的身上有染上疫疾的痕迹,但他却自己好了。 被当做稀罕物品送给了齐王,因清体质特殊,便成了齐国宫廷御医们专用的药人,为御医们试药。然而谁也没想到,一名奴隶竟在医道上有那般天赋,六年药人,他竟将所有御医的医术给偷师了,且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因其医术过人,便成了一名医丞,但三十多年前,太子之被废,与太子之走得太近的清也受到了株连。九死一生逃离齐国,自此浪迹列国,走到哪边行医到哪,多番出入疫区,活人无数,被世人尊称清神医,不知多少人家在家里为其立了长生牌位。 清的晚年几乎销声匿迹,直至阿珩出现,这个与清酷似的少女带给了世人一个消息:清神医于八年前过世。 虽因距离而使得消息传递变得缓慢,但很多得到消息的人都于家中挂上了白幡。 虽出身卑微,然清却真的做到了圣人行迹,一生不曾恨自身的不幸,沉醉于医道,救死扶伤。 父亲是圣人一般的存在,女儿却跌破了所有人的眼珠。 血医,这是阿珩的称号,由此称号可知阿珩名声与其父有多悬殊。 虽然女不肖父,但云洛知道,阿珩对其父极尊敬,纵使从来都不认同,但仍旧守着清为女儿定下的医者三戒,至少明面上她不曾违反。 云洛曾经怀疑过,医者三戒的出现是否清很清楚自己生的是个什么东西?若非如此,怎会专门定下三戒约束阿珩? 清一世英名,最大的败笔就是生了阿珩这么个东西。 “清神医若是看到你如今的模样,不知会是何心情。” 阿珩想也不想的回答:“自然是被我给气死。” 云洛对阿珩刮目相看,原来你也知道自己是个什么东西啊。 阿珩继续道:“不过那又怎样呢?他已经死了,死人可不会再死一次。” 云洛终是拂袖而去,阿珩的脑子就不知道什么是道德伦理。 虽走了,但云洛走之前丢下了一句:“带她去军医营,最难治的伤员都给她治。” 阿珩被送到了军医营。 云洛对此很放心。 医者三戒,不见死不救。 阿珩的原则性很强,对于没找上自己的病人,她会挑挑拣拣,但病人一旦出现在自己面前,哪怕很想一刀砍了病人她也会忍着,并且把病人给治好,当然,中途会不会下毒就不保证了。自然,她下的毒都是不会毒死人的毒,但......之前那两个中毒的士卒已经受不住痛苦自刎了。 这世上最高明的杀戮不是借刀杀人,而是让你希望去死的人自己杀了自己。 云洛是阿珩手下唯一的例外,他熬过了十二个时辰,熬到了药效结束,因而活了下来。 人人皆知辰国宰辅云洛毅力过人,心性冷硬如铁,却不知他的毅力是被阿珩给折腾出来的。 阿珩初时没反应过来,但反应过来青雀就是云洛时便明白辰国宰辅云洛为何毅力恐怖了,中了她的毒却没自尽,毅力能不恐怖吗? 自己这是招惹了什么怪物啊? 阿珩哀叹不已,虽说她仇家不少,其中也不乏位高权重的,但她都没放眼里。王侯将相在她眼里与尸体无异,她若是想,让他们变成真的尸体不过动动手指的事。然而云洛这样的,她却不曾碰到过,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也能忍。 与这样的人为敌,阿珩宁愿与华族所有君王为敌。 哀叹没一会,便有重伤员送了过来。 在云洛说出阿珩的身份后,军医便将自己治不了的重伤员都往阿珩这里送。 阿珩磨了磨牙,对军医营主事的老伤医展示了下自己的右肩:“我这条胳膊使不上力,你应该给我找个人打下手。” 老伤医微怔,随即点了两个机灵好学的药童给阿珩。 血医人品虽然有问题,但医术堪称举世无双,且无门户之见。别的医者对自己的方子敝帚自珍,恨不得当传家宝,传男不传女传到失传为止,她却不然。这也是阿珩唯一在行为上与其父高度吻合的一点,辛辛苦苦研究的药方子随便送人教人。 能够得清神医或血医指点,对于每个医者而言都是祖父冒青烟的机缘。 “对,好好擦,我说让你好好擦没让你这么浪费,我就这点烈酒了......轻点,那是活人,不是死人,就是死人也不是这么下刀的......” 这厢阿珩忙得嘴一直合不上,那厢云洛却阴沉的坐在营帐里。 云洛营帐里有一张书案,放着各种公文,但此刻铺在正中的却不是公文,而是一幅帛画。 画中只两个人,一个垂暮老者,另一个是青丝如雪的少女,少女正在喂老者饮药。 云洛微微闭眼,这幅画是他六年前做的一个梦,六年前,大兄自北荒归来。 “青雀,为兄此次在北荒碰到了一个很有趣的女孩。” “哦。” “你就不想知道那是什么女孩吗?” “不想。” “哪怕她是你未来的妻子?” 未来的妻子?云洛讥笑,未来杀他的人还差不多。 六年前不待他琢磨透自己未来妻子是怎样的女子,便做了这个梦。 很好,他不仅看到了自己未来妻子是什么模样,还附带了自己的死因。 “将军。” 百里靳掀开布帘而入,云洛立时将帛画收了起来。“何事?” “我听人说我之前抓的俘虏是苏珩?”百里靳也在知道阿珩全名后才反应过来对付为何不肯说出姓氏,苏珩,这名字如雷贯耳啊,至少在齐国极有名。 云洛点头。“是又如 分卷阅读4 分卷阅读5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5 何?” “她怎会出现在齐营,三年前她可是众目睽睽之下将退婚书拍公孙载脸上令公孙载颜面尽失......”百里靳想不通阿珩出现在齐营的原因,若是被绑的,别的女子倒是有可能,那般将公孙的脸往泥里踩,换别个女子,准被充入军营里给全军将士当发泄工具,但阿珩......见识了阿珩的毒术,百里靳更相信公孙载想对付她,死的只会是公孙载。 “退婚并不代表翻脸。”云洛理所当然道。 百里靳疑惑的看着云洛。“将军你莫不是知道什么?” “她与公孙载关系特殊,不会对付公孙载,而公孙载也不会对付她。” “旧情难忘?”百里靳的脑子思索起来,阿珩与公孙载虽然退了婚,但说实话,那事,公孙载也没什么错。 哪个贵族不是姬妾成群,如此方能更好的开枝散叶,虽公孙载不是纳了姬妾那么简单。与阿珩有婚约在前,却迎娶了齐王的外孙女朝云为妻,虽有点理亏,但公孙载也不曾负了阿珩。齐王赐婚,公孙载若是反抗,定人头落地,且公孙载也尽力了。虽无法退了齐王的赐婚,却坚持与阿珩的婚姻,逼得齐王不得不也退了一步,两女共为公孙载之妻,不分大小先后。百里靳觉得公孙载挺重情重义的,面对君王也坚持糟糠之妻不下堂,因此百里靳完全不理解阿珩的行为。 三年前,公孙载之大父,齐武王庶子,公子旦离世。阿珩千里奔丧,同时将一封退婚书拍在了新婚不久的公孙载脸上,上演了一出惊世骇俗的灵堂退婚。 公子旦与清神医是刎颈之交,太子之被废后,清神医能够逃出齐国,多亏公子旦相助。而清神医晚年病重也是公子旦在照顾他们父女俩,在公子旦临终前为了让好友放心走,更是为阿珩与其最出色的孙子载定下婚约。 要知道,彼时阿珩还不是声名在外的血医,只是一个连路都走不了的残疾,公子旦废了极大的心血才让阿珩得以重新站起来。但凡正常人都不可能为自己的嫡孙定这么个残疾的妻子,然公子旦却为了刎颈之交这么做了,被传为佳话。 恩重如山莫过如是,阿珩的回报却是公子旦灵柩前的一封退婚书。 活生生的白眼狼。 想了想阿珩的劣迹,百里靳摇头否认了自己的猜测。“真旧情难忘她当年不至于那般羞辱公孙载。” 云洛见了百里靳的反应,知道百里靳在想什么。 虽然觉得阿珩脑子有病,但云洛比谁都了解阿珩。 齐载为阿珩而与齐王进行的博弈,逼得齐王退步不让他休妻为妾,很感人,但他根本没想过阿珩愿不愿意。 那封退婚书很能说明阿珩的答案,她不愿意。 纵使恩重如山,于她有恩的也是公子旦,不是齐载,若是公子旦在世,阿珩或许会犹豫要不要那么羞辱齐载,以防万一把公子旦给刺激到,但公子旦都走了,她还需要顾忌什么? 虽然羞辱了齐载,但阿珩也没因此而把公子旦的恩情给忘了。 云洛磨了磨牙,好一个重情重义的血医啊,他千里护她回条邑,她给他的回报却是一碗加了料的肉粥,然后将他打包送给了齐载,为了救他,他多年来埋在条邑的细作折了半数。 蓦的,云洛意识到了一个不对劲之处。 阿珩是什么人? 医者三戒不贪生,但这家伙实际上贪生怕死到一定境界了。这辈子最冒险的事也不过是六年前青睢两国开战,打得你死我亡,死了几十万将士,尸体多得根本来不及埋,加之天气炎热,引起了大疫。阿珩四年前不知怎么想的,竟然不远千里跑去疫区呆了小一年。 却也仅限于此了,如今却好端端的跑到了牧云原来?这又是为何? 四年前的大疫可以说是她痴迷医道,为了探索疑难杂症不要命跑了一趟疫区,然牧云原上有爆发疫疾吗?就算有,她也没必要与齐军搅一起。经过青睢两国搞出大疫的事,阿珩对军队便没什么好感,如今却能忍着不悦与军队为伍,除非是齐载出了问题。 云洛忽的起身,想军医营问阿珩,但很快又坐了回来,阿珩不可能说的。 严刑逼供对那么个有事没事用自己的身体做药物实验的人而言根本没用,她不想说的事,怎么问都没用。 当一个人尝过这世间最可怕的酷刑后,这世上还有什么酷刑能够让她恐惧? 一直僵持着的辰军与齐军忽的似吃错了药一般对对方开始了激烈的进攻,牧云原东部几乎打成了一锅粥,伤员顿时激增,阿珩每日都累得脚不沾地。 可纵使疲惫不堪,阿珩每日夜里也在思索牧云原现在是什么情况。 辰军发疯,阿珩能理解,以云洛的脑子,只怕看到自己时没反应过来,转身就该反应过来自己为何出现在这片战场上。可齐载这又是发的什么疯?云洛的身体可好得很,活蹦乱跳的,再活个六七十年都不是问题,这么个熬法可熬不死云洛。 阿珩迷惘的盯着陶鬲里的菜粥,齐载可千万别把他自个给折腾死了。 “在想什么?” “在想齐载。”阿珩答完便反应过来声音不对,不是军医营的人,抬头一看,云洛竟不知何时跑了来。 云洛抱着胳膊看着阿珩,凭心而论,阿珩真的不是一个美人,当然,这是遗传问题,清神医也不是美男子。虽不令人惊艳,但认真看的话,就会发现,其实这对父女很有魅力,也很耐看。不管是多么美丽的容貌,看久了都会产生疲劳感,王侯贵族姬妾成群,究其根本,除了好色还有这个原因。一直对着一张脸,会产生疲劳,而他们又有能力换张脸继续看,于是顺从了自己的欲望随心所欲。然而这对父女,越看越觉得顺眼,特别是眼前这个,哪怕清楚人皮下是什么颜色也无法否认,真的认真去看阿珩,都会发现这张脸的美丽。 虽有一张特别的容貌,但极少有人注意到,那张脸太平凡,王侯贵族们看了之后很少还想再看的,且阿珩的眸子亮若妖鬼,令人慎得慌,更难将注意力移到她的脸上了,而不看就无法深入发现那张脸的美。云洛看了,还看了很久,因而险些为之动心,若是没发现阿珩是怎么个本质的话,想来他已然动心。 阿珩笑道:“有没有人告诉你,一直盯着一个女人看的话,你会爱上这个女人的。” 云洛呸了一口。“我瞎了眼也不会爱上你。” 阿珩鼓励支持的道:“那很好,继续保持。” 云洛哽了下,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便换了个话题。“你既然这么在意齐载,为何要退婚?” 阿珩闻言顿觉无语。“这些年骂我不知好歹的人太多了,你莫不是也想加入?” “我只是好奇。” “因为不想枉死。” 分卷阅读5 分卷阅读6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6 云洛闻言挑眉。“此话怎讲?” 阿珩反问:“你可会与人共妻?” “自是不会。” “那就对了,独占欲是人的天性,只要是人,天性都厌恶与人共享自己在意的东西。只要有能力,男子无法容忍妻妾有别的男人,而女子亦然,只是女子地位太低,处于弱势,即便有这样的欲望也无法做到。因此,除非对自己的夫君根本没有男女之情,否则都会想方设法弄死夫君身边的女子。”阿珩有条有理的分析道。 “朝云没有能力杀死你。” “可她会努力让我去死,毕竟,再怎么说不分大小先后,只要我活着,她就是个妾。偏偏我又有能力让她去死,但她是齐王的外孙女,而我是奴子,弄死她,我会很麻烦,犯不着。”阿珩理所当然道,为了个男人拿自己的命去开玩笑,她又不是脑子有病。 “齐载会保护你。” “他不会,当他为了权势而第一次选择妥协让我受到委屈时,便已注定此种事必将一而再,再而三。无关大局,他会保护我,但一旦涉及重要利益,我必将被舍弃。” “你不信他。” 阿珩莫名其妙:“对于已经选择了舍弃我的人,我为何还要给予信任?” 云洛道:“可你为了他对我恩将仇报。” 阿珩闻言唇角勾起一抹似讥似讽的弧度:“哦,恩将仇报也得有恩,你真的对我有恩?” ☆、第三章青雀先生 捭阖遂1334年,云梦大泽,齐国西樾平原。 重金买来的良马口吐白沫轰然倒下,阿珩敏捷的用脚在地上一蹬才及时跳开避免被马给砸着。 马累得倒下了,她也累,半个月的时间从青睢边境的沧水赶回齐国境内,她的大腿内侧都被磨得血肉模糊,若非自愈能力诡异,早已见骨。 阿珩躺在地上没起来,不是不想起来,而是实在起不来,摸索着从包袱里翻出一根五百年的野山参咔擦咔擦的生吃起来。 嗖! 阿珩怔愣的看了下穿透自己自己身体的长矛,很快反应过来自己这是被袭击了。 睢国还是青国?怎么找来的?她这一路上可没透露自己的身份,更不曾进入任何城镇,追踪能力真好。 阿珩叼着野山参,双手抓住长矛一用力,长矛立时拔了出来,鲜血四溅,一包药散拍了上去,没一会便止住了血。 一边止血包扎,一边滚进了旁边的密林里。 不管是谁在追杀她,这密林都不是什么适合伏杀的好地方,至少不是适合伏杀她的好地方。 云梦大泽方圆千里,衍生的密林更是涵盖了大半个中州,而密林里最不缺的就是狼虫虎豹,特别是云梦大泽,大泽深处更栖息着无数可怕的异兽。 阿珩不需要做什么,她只需要洒点吸引猛兽的药物在路上,当追杀的人追来时,不免沾上药物,从而被猛兽盯上,她只需要看着就行。 阿珩的计划中途出了点岔子,药撒了,猛兽也引来了,却跳出一个路见不平的士子。 士在大荒的历史上一直都是一群非常特殊的存在,自诞生之日起便是。 饱读诗书的士子为了增长自己的学识与见闻,也为了了解列国好选过立身都会在少年时游历列国,待觉得自己的火候够了后就会选择一国效力。 捭阖遂时代,九州四分五裂,中州更是战火纷飞,士子便于中州这片充斥着战火的土地上孕育,而孕育于这样的土地,想也知道士子不会是那种死读书,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书呆子。 后世史家曾言:大荒若干纪元所有首遂中,捭阖遂时代的士子最是凶残。 阿珩跟士子打交道不多,她所见到的只是士子游说列国的口才,但武技,没怎么看过,但这一次却见到了。 跑得太急,双足撑不住而跌倒被扶住的时候阿珩以为自己这一次得英年早殇了,却在抬头的刹那知道对方不是死士或杀手。 士的出身不一致,有贵族子弟,也有庶人子弟。庶出而无继承权的贵族子弟,亦或在本国不得志的贵族,或在本国无法出头的庶人子弟,都会去别的国家寻找明主。而其中最有学识的那一茬便是士,士有士的气节,纵然士为知己者死,也不会当死士,那是羞辱。 少年容颜俊美,英姿勃发,腰间佩剑,是很典型的士子形象。这个时代,剑并不是什么人都会佩,也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佩的,无外乎贵族与士子。而会只身佩剑在外的就只有士子,贵族的佩剑纯粹是装饰品,安全主要靠身边如云的从人。 只要不是杀手,那这条命就算暂时保住了,却不曾想少年给了她更大的惊喜。 玄衣的少年剑光如瀑,杀手纷纷倒下,但血腥味加上药物,猛兽也到了跟前。 玄衣少年愣了下,这英雄救得不是美也就算了,怎么连猛兽都跳出来掺和一爪子了? 在连杀一头猛虎,两匹狼后玄衣少年将阿珩背到了背上,风紧,扯呼了。 阿珩继续啃着野山参,同时猜测这玄衣少年的身份。 士子虽效力于不同国家,有的出色的士子一生可能跟转马灯一样换国家,但凡觉得主君有一点不满意就把主公把给炒了是捭阖时代士子的特色,因此想要看出士子为哪国效力有点困难。准确说,这些士子根本就不为谁效力,谁能让他们展示自己的才华,他们就为谁办事。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辰国云氏的祖先云越,他创下了士子中的一个记录:为二十几个国家出谋划策过。 换主君简直跟换衣服没什么两样,也是因为云越的事迹,士子以其为偶像,如今士子游说列国,来去自如,归根结底,源头就在云越那里。 不过云越是够神奇,后世效仿的士子却得看运气,不是每个士子都有云越那把主君给炒了,还能让人拿他没辄的手段。那些君王骨子里是自私而自我的,他可以不重用士子,但士子必须忠诚于他,否则就去死,为此而丧命的士子太多。 虽然没法看出士子如今隶属哪一国,但判断出士子是出身哪一国还是有可能的。 玄色是需要染很多次才能染成的颜色,因此一直被誉为贵族的服色,能穿这种颜色的布料,非富即贵。但这也说明不了什么,哪个士子家里没点资产?古往今来,书籍都是最珍贵的财富,便是女子出嫁,带着一箱典籍做陪嫁都比带着一箱金银财宝有面子。家里若无资产,是无法识字买书看的。 便如她的父亲,活到三十几岁,纵然医术精湛,却目不识丁。虽有后期跟着太子之,为了不让太子之与君王猜忌自己从而活得更久,因而刻意表现得对识字没兴趣的关系,但在那之前他是想学也没地学。 看衣服上的花纹,少年的玄衣上绣着精致的暗金色夔纹,不仔 分卷阅读6 分卷阅读7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7 细看都看不出来。 再看头发,华族男子都是四方髻,但细节上却有些不同。睢国与青国都是歪髻;齐国是先将头发分成若干股,编成小辫子再绾成发髻;唐国与离国是直接梳成竖着的四方髻,但唐国男子从耳朵到脖颈的那一部分头发会编成辫子,然后在脑后汇成一股编入发髻中,离国则是从脑后绕到耳朵边,再从两耳耳侧汇入发髻;辰国与唐国一般,但前额的那一部分头发会向两边分开从两边并入发髻中,讲究一点还会将分开的头发分出一些编成小辫子,不容易松散。华族男子的发髻总的来说就这四类,最多就是一点细节不同,每个国家都有自己一点的特色。 没记错的话,辰国的图腾就是夔,加上前额分开编成小辫汇入发髻的发型,这少年有八成是辰人。 安全后,坐在温暖的篝火边,少年问咔擦咔擦啃百年人参的阿珩:“那些人为何追杀你?” 阿珩道:“不知。”这是实话,原以为是青国或睢国派来的,但见了那些人的身手后就知道不是,真是那两国派的,绝不会是这种层次的死士,而且他们也不可能派死士来追杀自己做无用功。可如果不是这两个国家,阿珩一时半会也想不到别的人了,她的仇家都不少,但无一不是位高权重,根本不会派这么次的人来对付自己,有条件的话,那些人拉出一支千军万马都不足为奇。 少年没说信不信,阿珩也不在意,继续啃着人参。 “我名唤苏珩,你呢?” “姜青雀。” “青雀?小雀鸟?你以前身体很差吗?”身体不够差的话,不至于起这么个名字。时人给孩子起名,多是看孩子的特征来起,如孩子脑门有点凸,便是起个丘字,如孩子很强壮,便起个勇或武字......青雀这名字,好听是好听,但含义却是孱弱。 青雀回道:“是啊,我幼时体弱多病,听说生下来时都是没有呼吸,因而阿父为我起了这么个名字。” “这是华族人的特色,我还以为你......”阿珩略尴尬的道。 青雀容颜俊美,但也有着非华族的特征,他与阿珩一样都有着深邃的五官,轮廓分明,很有立体感。阿珩清楚自己这模样是因为自己流着异族的血,那么云洛呢?华族贵族可是很忌讳与异族通婚的,虽不乏买异族美女做姬妾的贵族,但这些异族姬妾的地位是所有姬妾中最低的。即便生下了孩子,也没有继承权,除非贵族父亲的孩子死光了,否则哪怕还有一个纯粹的华族血统子嗣,哪怕那是个残疾,也不会考虑混血的庶子。 阿珩在齐国见过一些华夷混血的庶子,成长的环境与自小受到的歧视使得他们的性格不是偏激就是懦弱,然而青雀身上却没有,反而堂皇大气,极不凡,便是传承千百年的世家嫡子也不如他有气度。 青雀很清楚自己的模样有什么问题,答道:“我的祖母是戎族人,所以我的模样与华族人有些不同。” “巧了,我的祖辈也是异族,不过不是戎族,是蜀人。” 蜀人据说是由夷狄及戎人迁徙混居后形成的一个特殊的民族,在宁州的平原上建立一个名为蜀的国家,但阿珩这辈子都没去过蜀国,距离太远,足足几千里,没个几年根本到不了。 阿珩对蜀国所有的了解都是源自于其母,但母亲死得比父亲还早,阿珩对蜀国的了解也就仅限于蜀国的一些神话故事,很适合当床头故事。 或许是类似的出身,阿珩与青雀很聊得来,出身类似,有一点亲近的感觉,而在发现对方同样知识渊博,天南海北的话题都能接上,虽各有各的看法,但两个人都聊得极开心。 虽未抵足而眠,然一夜闲聊,两人已然成为知己,意见不合的知己也是知己。 阿珩从闲聊中得知青雀要去齐国探亲,便表示自己也要回条邑。 “咦,那可真巧,不如同行。” “那便多谢青雀了。” “无妨,对了,你说回条邑,你是条邑人?” “不,我哪儿人都不是,我就是一个天涯为家的流浪之人。” “那你回条邑?” “我有一个长辈是齐国的公子旦,听说他前不久过世了,我赶着回去奔丧。”顺便验验尸。 官方说法是公子旦因为早年戎马征战而旧伤复发而亡,但阿珩一个字都不信。公子旦的身体是她调理的,每隔半年做一次全面的检查,上次检查的时候还恢复得不错,再活个十年八年也不是难事。突然就死了,还是旧伤复发,见鬼的旧伤复发,公子旦的旧伤早就被她给治好了,这里头肯定有猫腻。 “公子旦,那可是一代名将啊,可惜了,也不知他的孙子能否撑起门庭,不过想来即便撑不起,问题也不大。” 阿珩不解:“此话怎讲?” “你不知吗?公子旦离世前,也就是一个多月前,公孙载便娶了齐王最宠爱的外孙女为妻,齐王亲自赐的婚。” 阿珩愣了下。“据我所知,公孙载已有婚约在身。”已定有婚约,却悔婚,公孙载的名声不要了? “他并未悔婚,原本的婚约不作废,只是与朝云翁主同为公孙载之妻,不分大小,二美并举,公孙载艳福不浅。” 阿珩瞅着颇感慨的青雀,忽道:“我就是公孙载的未婚妻。” 青雀:“......”一夜相谈甚欢,他怎会看不出这是一个怎样的女子,她有着一身根本无法打折的傲骨。如此女子,哪怕仅仅十一岁,也不是毫无自主能力的弱女子,更不可能感激公孙载向齐王争取保留的妻位,她只会认为那是羞辱,奇耻大辱! 这世上从来都不存在两全其美,只有鸡飞蛋打。 青雀很期待接下来的好戏,加上阿珩的确很有意思,便千里护送阿珩回条邑,帮她解决了暗杀者。 到了条邑青雀便与阿珩分开了,他是真的来条邑探亲的,帮阿珩也不过是临时起意,自然优先去探亲。 探亲回来时青雀便听到了一个消息:血医苏珩在公子旦灵柩前一封退婚的帛书拍在了公孙载脸上。 古往今来,男子以妻子无出或善妒而休妻的不少,但以男子不忠而休夫的,阿珩是第一人。 青雀找到阿珩的时候阿珩正在一家食肆里饮豆羹,见青雀来了,便给青雀也点了一碗。 “此乃齐国特色小吃,味道甚美,你也尝尝?” 青雀看了眼阿珩身边已经摞半尺高的粗陶碗,真的很好吃吗? 青雀尝了一口,有点微甜,很难得,这年头有甜味的东西都极昂贵,但豆本身是带点甜味,只是能够将味道给做出来的疱人不多。 “你才得罪了陵阳侯,不怕他让人来杀你?” “他不会。” “你可是让他颜面尽失,男人都是好面子的。” 分卷阅读7 分卷阅读8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8 “我知道啊,但齐载他在娶朝云的时候就已经猜到了我会有什么反应,只是抱着一丝妄想,如今这般,也是他咎由自取,他没道理怪我。” “权贵不会与弱者讲理。” “他没胆不与我讲理。” 青雀觉得眼前有点发黑,被阿珩的胆大给惊的?不可能,他不至于此,奇女子他不是不知道,阿珩不算出格,他知道比阿珩更出格的。“你在羹里......” 阿珩将吃干净的粗陶碗摞好,同时道:“加了点调料。” 青雀被阿珩打包送给了齐载。 青雀先生,近些年活跃于列国之间的一个士子,十二岁便出仕,曾为唐国、睢国以及青国效力。咦,为何是三个国家?自然是因为短短七年里,他给自己换了三个掌柜。 若是这位主没能力也就算了,偏偏他有真材实料,并且完全靠自己的能力得到了重用,位列公卿。然......他出仕就跟玩似的,玩够了就挂印而去,又有玩的心情时继续出仕。 这么折腾,还没给君王们杀了真是个奇迹。 世人佩服青雀先生游说列国的才华与手段,却无人知晓青雀先生除了是士子更是细作。 阿珩初时也没想到,但千里同行足够她发现很多细微的问题,林林总总加起来,阿珩得出了一个结论:青雀先生是细作。 只是阿珩无论如何也没想到青雀先生竟是辰国宰辅世家云氏的嫡次子云洛。 数百年前,青雀先生的玄祖父云苍也曾游说列国,将列国玩弄于鼓掌中,为辰国崛起创造了机会,不曾想,青雀先生颇有乃祖之风,也不知睢、青与离三个国家有多少机密被他给窃取了。 阿珩没想到,青雀也同样没想到。 原以为阿珩是旧情难忘,灵前退婚不过是一场戏,事实上青雀并不认为齐载会真心接纳朝云为妻,不过是利益需要罢了,这样的联姻最牢固也最脆弱,一旦没有了利益,立马就能翻脸无情。青雀推测过齐载的心理,阿珩周游列国寻找疑难杂症,不一定收得到条邑的消息。加之阿珩年纪还小,成婚的话还要不少年,只要约好成婚的时间,以阿珩的性子,成婚之前定然能怎么浪就怎么浪,一定要浪个够,说不准一不留神就不知道跑哪去了。因此只要齐载及时提升,巩固好自己的地位,让朝云失去价值,自然就可以休妻或是让朝云顺其自然的“病逝”。 齐载算盘打得好,大父莫名其妙暴毙,说没猫腻,鬼都不信。背负血海深仇,他也是受害者,有不得已的苦衷,女子本就易心软,何况死的人对阿珩而言也是至亲一般的存在,阿珩更容易对齐载心软。只要齐载口才够好,将阿珩给哄住,未必不能让阿珩答应等他掌握大权休妻或丧妻之时两人再修成正果。 若是寻常女子,自然会被感情冲昏头脑从而被齐载给哄住,愿意为英俊深情又不幸失去至亲的未婚夫不顾一切。但阿珩,见面之后,青雀觉得,为爱不顾一切这种事永远都不会发生阿珩身上。 女子多情,容易为感情冲动,然阿珩姑娘根本没有女性的自觉,在她的眼里,男人和女人的性别只是她做实验时的一笔不一样的数据记录罢了。人在她眼里,只有是否病人,能否做实验的区别,性别?那是什么? 但被抓时青雀觉得自己应该是看错了,阿珩终究是个普通女子,却不曾想,阿珩再一次刷新了他的认知。 逃出条邑后,重伤的他在心腹的保护下向辰国的方向逃亡,却在一座废弃的神庙里看到了阿珩。 阿珩讪笑:“好巧。”好倒霉! “你不陪着你的情郎,怎跑这破庙来了?” “我与齐载已解除婚约。” “朝云把你赶出来了?” 阿珩无语。“我没那么贱,罢了,你爱怎么想就怎么想。” “为我治伤。” 心腹将剑架在了阿珩的脖颈上,微微用力,割破了阿珩娇嫩的皮肤,渗出了丝丝缕缕的血迹,但不过眨眼的功夫,白色的透明液体流出,伤口便止了血,很快就结了痂。 “君子动口不动手,我治。”阿珩推了推青铜剑。 阿珩说到做到,真的治了,并且只用了十天便让青雀身上被严刑拷打落下的伤都好了,但阿珩给他用的药里都掺了别的东西,当他发现的时候已然毒发,而阿珩更是在途经云梦泽时跳进了烟波浩渺的大泽,他就是想找她解毒都无法。 ☆、第四章谈心 阿珩虽然三观不正,但有一点很值得尊敬,医者三戒不杀生,她就真的不杀生了。哪怕给人下毒也是下死不了的,只要挺过十二个时辰,药效自己就消退了,只是多年只有曾经的青雀先生,如今的宰辅云洛是唯一一个挺过十二个时辰没自尽的人。 人都是自尽的,阿珩没杀人,所以不算犯戒。 如此孝顺的女儿,也不知清神医九泉之下会否瞑目,估计死不瞑目可能性大一点。 云洛道:“你对齐载真是好。” 阿珩叹道:“他是旦翁的孙子,旦翁已逝,我不能让他的孙子也跟着下去。” “哦,原来不是郎情妾意啊。” 阿珩闻言道:“这话你三年前乱说就算了,如今可别乱说。” “为何?” “我与他都已是有了家室的人,这话让我儿子听到,多容易误会啊。” 云洛噎了下。“你儿子,齐载的?” “怎可能,我给谁生孩子也不可能给他生。” “那是谁的?”云洛磨了磨牙,让他知道是谁的,他弄死那人。 阿珩露出了哀伤怀念之色。“他在三年前去世了,三七是遗腹子。” 阿珩不会说谎,她说有孩子就一定有孩子,说孩子他爹三年前去世了就一定已经死了,但三年前这个时间,前脚踹了未婚夫,后脚就跟别的男人生了儿子,云洛很怀疑,当年齐载犯错,阿珩你其实是很高兴的吧? 但,究竟是什么样的男人能够让这个医痴有了性别意识,还为他生下了孩子? 怎么就死了呢? 云洛颇不甘,这世上最难对付的就是死人,因为人死了,活着的人便会不断美化他,怀念他,永远都无法忘怀。 不对,我想这些做什么? 还真打算娶这个蛇蝎女人了? 我可不想死。 云洛拍飞脑子里诡异的想法,阿珩是很有魅力,并且过去了三年,小萝卜头长成了绮年玉貌的少女,愈发的耐看,但再美也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蛇蝎美人。 “你儿子长什么样?” “小家伙很敦实,特别可爱。”阿珩骄傲的道,虽然肥得跟个肉球似的,但真的很可爱啊。“他有一双很好看的琥珀色眼睛,这点与你倒是有些相似。” 原本只是随口一问的云洛闻言不由一 分卷阅读8 分卷阅读9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9 愣,摸了摸自己的眼睛,他的眼睛很漂亮,像宝石,却也是异族的象征,只有西域的一支戎人才有这种颜色的眼睛,不论是在九州还是西域都极罕见。 云洛诧异挑眉:“怎么会是琥珀色眼睛?”华族的眸子颜色都是黑色与褐色两种,即便是黑色眸子,也多多少少带点褐色,但阿珩的眸子却是纯黑色的,孩子像父母,就算不是纯黑色眼珠也该是浅黑,怎会是琥珀色? “孩子他阿父并不是华族,是戎人,我听说戎人中有一支是琥珀色眼眸,我想他祖上应该与那支戎人有过联姻,隔代遗传到三七身上了。”阿珩道。 三年前,遗腹子,琥珀色眸子...... 云洛若有所思,可能吗? “战事结束后我会放了你,你到时打算去哪?” 阿珩狐疑的瞅着云洛:“你这么好心?”虽然她人品有问题,但医术却是真的好,时人惜命,谁会放过她这么好的医者? 云洛反问:“我不想,可你要是给我下毒怎么办?” 阿珩一想也是,云洛要真敢把自己扣下来,那一定会英年早逝。“你还可以杀了我的。” “这个主意不错,但你杀了睢国太子,青国的名将,暗害了唐国的君夫人,仍旧活得好好的,说明你不是那么容易杀的,我不想拿自己的生命冒这种险。”云洛轻笑,三年前他就查了这个女人,被睢、青两国派大军追杀,这女人活蹦乱跳的回到了齐国,反倒是追杀她的那两万大军在一场泥石流中全军覆没了。 青睢两国震怒,然后这女人在灵前退婚后就回了药王谷,三年没挪窝,青睢两国再怒也进不去。 “也是哦,那可真是不好意思了,让你这么头疼。”阿珩很是不好意思的道,似乎真的在不好意思不能让对方摘了自己的头颅。 云洛无视阿珩的不好意思问:“你到时候打算去哪?” “去一趟条邑,然后回家,也就是药王谷,再不回去,小没良心的就该认不出我来了。” 云洛建议道:“与世隔绝的雪山可不是一个养孩子的好地方,你可以将孩子带出来找个可以开拓眼界的城池居住。” 阿珩指着下颌默默思索,云洛说的确实很有道理,药王谷不适合养孩子,倒不是孩子环境太过与世隔绝,尽管药王谷的位置确实与世隔绝了点。即翼雪山与摩云雪山都是断云雪山的支脉,但位置却有所不同,摩云雪山在牧云原的北部,想看到即翼雪山,得翻过七千五百尺的摩云雪山,而药王谷就位于这两座雪山夹角的一个山谷里。 地理位置偏其实也不算难事,阿珩这个半残废都能来往雪山内外,自然说明能出来,真正让阿珩顾忌的是自己的师父。 在阿珩出师前,天下间有四位不世神医。 清神医是其一,不过他死之后的空缺被阿珩给补上了。擅外伤与骨科,以及疫疾。 阿珩的师父苍凛是其二,也是四神医中最年长的,也是公认大荒医毒第一人。具体年龄无从知晓,但史书上关于苍凛的第一笔记载是在百年前的一个秋季,苍凛一把毒/药把一个国家的都城给变成了死亡之城,方圆数百里,人畜皆亡。性格亦正亦邪,看人不顺眼一把毒/药送人归西是家常便饭,看人顺眼,哪怕人死了都要把人给弄活过来。 有其师必有其徒,这话在苍凛与阿珩这对师徒身上被完美的诠释了,师徒俩都贵脑有恙,天生就该是师徒。 近朱者未必赤,近墨者也未必黑,但跟苍凛呆久了,绝不会长成正常小孩。 阿珩很担心自家儿子的教育问题,自然,她这么想苍凛的时候显然忽略了她自个也是个蛇精病的事。 唔,确实需要考虑一下换个环境养孩子的事,至于师父,等三七成年了,她自然会回去给他养老送终。 见阿珩真的开始思索,云洛也没有继续说下去,静静的等阿珩思考结束。 过了许久,菜粥咕嘟咕嘟的冒泡,显然是煮熟了,阿珩拿碗盛了一碗粥,问云洛:“要不要来一碗?” 云洛有点犹豫,阿珩的厨艺,他在三年前就领教过了,根本摸不准咸淡,一条鱼烤得半生不熟都能大口大口的吃完。 “不吃就算了。”阿珩也不想分,捧着碗喝了起来。 云洛想了想,问:“可需要我让人给你抓鱼?”牧云原虽是高原地形,但高原上也有河流湖泊,并且很多,肯定能找到鱼。 阿珩道:“我更想吃人参。” “军医营有人参。” 大军远征,能够携带的药材不多,而且药材也不便宜,很多将领出征都不会带太多药材,能够供贵族们使用就够了,至于底层士卒,不过是贱民,死了再补充就是了。但云洛不然,大军开拔时,带的第一多的是那种咸得齁死人的肉干,其次就是药材,其中也不乏人参。 阿珩撇了撇嘴:“我想吃的是千年人参,军医营里的人参就没超过十年的,还都是切成片的,你切片也就算了,炮制的人肯定是个生手,药效都影响了三分。” 云洛无语:“你连味觉都没有还挑个什么食?” “谁规定没有味觉的人就不能挑食......你怎知我没有味觉?”阿珩诧异的看着云洛,她没味觉的事除了她自己和苍凛就没第三个人知道了。医者最重要的就是手感、味觉与嗅觉,少了一个就等于残疾人,有一些药靠手感和嗅觉是无法判断出来的,必须亲口尝一下,但阿珩,尝了也没用。也因此,阿珩不乐意此事广为传播,便从未与人提起,哪怕齐载都不知此事,云洛这是从何得知? “你做饭食时,调料乱放一气,完全没个准,味道难吃的要死,你自己却能毫无感觉的吃完。最重要的是,三年前我有了这个猜测后便试探了下你,给你做了一道放了小半罐盐的汤,狗不肯舔一口,你居然一点感觉都没有的吃完了。” 阿珩愣了下,顿时想起三年前与云洛同行时她有一段时间感觉非常想喝水,当时只以为是自己急着赶路出汗太多,身体缺了盐分,如今才知道,不是缺了盐分,而是盐分太多了。 阿珩道:“我挑的又不是味道,是营养。”没有味觉她照样能挑食,咋的了? 云洛语塞。 阿珩将粥喝得只剩下最后一点后递给了云洛。 云洛道:“我不吃你做的东西。” “里头有解药。” 云洛清隽的脸立马黑了下来。“你什么时候给我下的?” “我给你下毒干嘛?是百里靳。” “酒里没毒。”云洛道,知道百里靳没脑子的接受了阿珩的酒他就让人验过酒,确定里头没毒。 “你也太小看我了,只要靠近我三尺,哪怕没有一丁点接触也难不倒我给人下毒。”阿珩自信道。 云洛留意了下自己 分卷阅读9 分卷阅读10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0 与阿珩的距离,不由往后退了两步拉开三尺的安全距离,同时拿了粟米粥。 阿珩无语。“你身上带着辟毒丹呢,至于这么大反应吗?” “辟毒丹也不是什么毒都能防住。”云洛觉得还是小心驶得万年船比较好。 阿珩闻言随口道:“要是防不住你就把辟毒丹吃了,说不定能解毒。” “辟毒丹不是吃的。” “辟毒丹是丹药,丹药不就是炼制出来吃的?” “辟毒丹是丹药?”云洛觉得不可思异,弄到辟毒丹有两年了,他可一点都没看出来辟毒丹是丹药。 “自然。” “你如何知?” “你身上揣的那枚就是我炼的。”阿珩支着下颌道:“话说回来,你挺有钱的。”三年前她缺钱,就卖了不少自己和苍凛炼制的丹药,辟毒丹是其中之一,虽是丹药,但实际上和配饰差不多,完全可以当配饰带身上。那枚辟毒丹也是最贵的,卖了两百金,不过买主并不是云洛。如果不是云洛把别人给抢了的话,肯定破了不少财。 云洛摸着衣服里的辟毒丹,无语凝噎,他买这枚辟毒丹就是为了防阿珩的,如今看来......白花钱了。 “这世上难道就没有可以让人完全百毒不侵的东西?” “有啊,我就百毒不侵。”阿珩随口道。 “你有更好的辟毒丹?” “辟毒丹很难炼的,你手里那枚都是掏空了师父的私库才炼制出来的,再炼,谈何容易。” “那你.....”怎么做到的? 阿珩大方的传授经验:“你把天下间所有□□都尝一尝,人体自身也是有记忆的,毒素侵体,只要靠着自身的排毒能力把毒给排了,下一次就不会再中毒了。” 云洛深以为,阿珩脑子没救了。“你仇家有那么多?逼得你要对自己这么狠?” “这跟仇家没关系,是我没有味觉的关系,如果碰上鼻子和眼睛分辨不了草药就得上嘴巴的药,那我可就惨了,唯一弥补的办法就是把所有药物都尝一遍,记住吃下去后身体的反应,下回一尝就知道是什么药物了。”阿珩一脸“我很聪明吧?”的道。 云洛:“.....”聪明个鬼啊,到现在还没死,真是个奇迹。但对自己都这么下得了手,不怪这家伙尚未及笄便入了天下四大神医之列,若非太年轻,她能把另外三位都给甩出十条街不止。 “你就不怕把命给玩掉?” “不会,我对自己的身体很了解,死不了。” “擅水者溺于水。” “朝闻道,夕死可矣。” “我为你卜一卦如何?卜你会不会把你自己玩死。” 辰国云氏,占卜之术举世无双,千金难求一卦。 阿珩想也不想拒绝:“不要。” “为何?” “因为你要是说我明天就会死,你的卦若准,我今儿就别想好好过完了;若明天我还活着,那就说明你的卦象不准,我白折腾自己了。不管准与不准,我都别想好好过了。命运这种东西,唯有无知方有乐趣。” 云洛不期然的想到了自己的梦与卦象,无法反驳,命运还是无知比较好,若是已知,无疑是折腾人。“阿珩,你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杀死自己的夫君?” 阿珩噎了下。“我没打算给三七找继父。” “我是说如果。” “如果啊,我想想......唔,要是他虐待我儿子的话,我肯定给他下毒。” 云洛:“......”所以那个预言梦是因为他虐待了阿珩的儿子,所以阿珩想杀了他? 这也太......有可能了,云洛了解自己,他若是娶了阿珩,必然是因为真心想娶。而真心想娶的话,他绝不会高兴一个臭小子天天在自己眼前晃,提醒自己,妻子曾爱过别的男人,并且孕有一子。虽非绿帽,但也高兴不起来,独占欲是人的天性。 可......自己不至于那么猥琐吧?再看继子不爽也不至于脑子有病的去虐待继子,为了婚姻能够好好延续,再不爽,哪怕演他也会演到继子成年再把继子一脚踢出门眼不见为净。 云洛懵了,自己日后的死究竟是自找的还是阿珩的蛇精病,一点都说不准了。 ☆、第五章史书 捭阖1337年孟夏十七日,在牧云原胶着了三个月的辰军与齐军如同两股洪流一般在牧云原狠狠的碰撞在一起。 阿珩被留在了后方,除非溃败,否则军医是不用上战场的,留在后方救治伤员就行。不过这并不代表阿珩就很悠闲,事实上,她很忙。 云洛的军中有一支特殊队伍,虽然也要上战场,但不用杀敌,只负责将战场上受了伤但还没断气的人给扛出战场送到后方进行救治。 第一个送阿珩面前的伤员断了一条胳膊,身上插了五支箭矢,别的伤医一看差点就说出准备后事这种话,因此送阿珩这里来了。 急救营的士卒很体贴的把一条被砍下来的胳膊放在了阿珩手里。“还很新鲜,能用吗?” 阿珩:“......” 三年前云洛被齐载给挑断了手筋脚筋,按理,这人是该废了,但他运气好,遇到了阿珩。 医者三戒,不见死不救。 虽然阿珩在药里下了毒,却也没忘了自己的医德,把云洛的伤势给完全治好了,包括手筋脚筋。 摸了根针,再扯了段羊肠线,阿珩非常麻溜的把断掉的筋脉给缝合,伤口养好后四肢就跟没受过伤一样灵活有力。 云洛从未见过这么救人的,虽然看着恐怖,但效果不错,因此在俘虏阿珩后问了句: “筋脉断了能缝上,那胳膊腿断了呢?” 阿珩的回答很简单:“你脑袋掉了我也能给你缝上,并且中途死不了。” 这不是说大话,是真的,阿珩是真的做得到,她曾经试过把别人脑袋割下来再缝回去,人没死。 阿珩现在都还记得苍凛当时的反应: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干得漂亮,下回试试把人大卸八块再拼回去看能否不活。 拜师六年,那是苍凛第一次夸赞她,因此印象深刻,便随口拎了出来做回答。 云洛在得知阿珩真的把人脑袋摘下去再缝回去的事后,虽悚然阿珩的恐怖,但也放下了心。 在战场上缺胳膊断腿的伤兵都送阿珩手里,并且没忘记捡回断胳膊断腿。 既然你有本事把别人脑袋摘下来再缝回去而不死人,想来缝个胳膊腿不是什么难事。 在阿珩真的把人胳膊腿缝回去,并且病人对胳膊腿仍有感觉后,每个在战场上断了胳膊腿的伤兵被拖下来时都不会忘记自己已经离体的胳膊腿,没有了胳膊腿就是残疾人,晚景凄凉,若是能缝回去,仍可作战。 只是,这种缝合手术并不是容易 分卷阅读10 分卷阅读11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1 的事,缝合必须快,不够快的话病人就失血过多而亡了,但就算快,也会流很多血。因此缝合时必须给病人含补血补气的丹药,吊着一口气让病人死不了。可这战场上去哪弄丹药?所幸,云洛大手笔的弄来的十根千年人参,勉强替代丹药。 其次是痛,不能止疼的话,病人极可能活活疼死。为此阿珩不得不把清花了半辈子时间研制出来的麻沸散方子贡献出去,在齐营的时候她也贡献过一次,但有方子也凑不齐药材,其中几味药价格不菲,一般人买不起,只供给高层将领。 阿珩之所以被俘虏也是因为药材不够忍不住出来采药,结果倒了霉。然在辰营,不知是否该说云氏财大气粗,云洛竟真的弄来了大量的药材,让阿珩不至于每次阴沉着脸折腾病人的痛觉神经。 痛觉神经上扎一针是止痛了,但副作用也不轻,阿珩治病救人,除非自己下毒,否则都会强迫症一样不把病人治得一点后遗症都没有绝不罢休。亲手给病人留下后遗症,对阿珩而言是自我侮辱,要不是头上压着医者三戒的三座大山,她宁可见死不救也不想自我侮辱。 虽然从前有点过节,但阿珩还是想说,云洛是个不错的人。 阿珩看得出来,云洛所做的不是为了收买人心,而他真的认为他应该这么做。 然再觉得云洛不错,阿珩也不高兴自己的手指濒临抽筋。 为了保证成功率,阿珩缝合必须极快,要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将筋脉找出来缝合,若非她曾解剖过上千具尸体,根本做不到。缝合不难,难的是怎么在血肉里找出那些极其微小的血管筋脉,不将血管筋脉缝合,人还是得废,而军医营只有阿珩有这份眼力。 从早缝到晚,还要求高速度,阿珩的十指几乎抽筋。 在一天之内缝合了五个人的伤口后阿珩果断罢工,再做下去她的手指真得废了。 一名军医忍不住道:“你不是说医者三戒不见死不救吗?” 阿珩反问:“他死了吗?”有她出马,哪怕动动嘴,人要是能死了,她就白被苍凛折磨了那么多年了。 老伤医示意军医退下,递给阿珩一袋温热的羊奶。“手指受不了了的话,可以先休息一下,让别人代替你。” 阿珩接过羊奶咕嘟的饮了一大口,唇边沾上了一圈白胡子。“你们代替不了我,缝合断肢跟缝合伤口不一样,后者只要只要把皮□□起来就可以,但凡懂点针线活都能做到。可缝合断肢却不是,必须眼力过人,只看一眼就能看出肢体所有血管筋脉的位置,并且准确无误的抓出来缝合。” “你可以教。” “找具尸体拆了,再拿针线缝合,什么时候能把尸体缝合得跟没被拆过一样就算出师。”阿珩讥笑,这可没那么好学呐,她当年都花了整整两天才把支离破碎、只有一堆碎肉的尸体缝回人形,苍凛这才勉强算她通过,而为了那一次通过,她跟尸体打了整整一年的交道,不眠不休,并且连吃喝拉撒都没离开过。 阿珩不再自己动手,改成了只教药童们救治病人,虽然不可能再维持四肢健全,但生命是保住了。 面对士卒的祈求,阿珩毫不客气的道:“我是医者,这双手是我最宝贵的东西,我可以去死,但我不能废了这双手,你们袍泽的四肢健全远不如我的双手珍贵。” 她会遵守医者三戒,但医者三戒里关于对待病人只有两条:不贪生,即不因病人的病会传染而贪生怕死的撒手;不见死不救,不因任何内因与外因对病人见死不救。 阿珩对此的理解是:病人死不了就行。 明白阿珩的态度后,士卒们便没再求她。 得了空,阿珩慢慢发现,辰国被称之为虎狼之国真的不是污蔑,这还真是个虎狼之国。 送下来的伤员很多,但都是只剩下一口气被人给拖下来的,没有一个是轻伤,只要还能动,他们便一往无前的杀敌。 阿珩咕嘟咕嘟的饮着羊奶,这场战争的胜负她已经知道了。 辰军是云洛这两年训练的虎贲锐士,只带了三分之二,即一万来攻打牧云原,齐军原本的驻军加齐载后来带来的也有三万,虽是以一敌二,但双方质量完全不在一个层次。 虎贲锐士每顿都有一块盐肉,用盐腌制的肉,不知道腌制时放了多少盐,肉吃在嘴里跟吃盐没什么两样。齐军的伙食阿珩也见过,寻常士卒的伙食寡淡得很,不少士卒都只能靠发臭的醋布泡水来弄点咸味。而醋布,阿珩看过,就是沾过盐水的布,有的干脆就是被汗水浸透过的衣服,弄出来的咸水,她看得差点吐了。 庶人如草芥,人命不如盐。 一方是士气高昂,悍不畏死的精锐,另一方是缺医少食的败兵,纵使齐载用兵如神,也不可能打赢这一场仗,这场战争的胜负从一开始就不是由前线将军的用兵能力来决定的。 如安徽所料,几日后云洛便回来了,凯旋而归。 齐载及齐国的败军被赶出了牧云原,如果接下来齐国不打算再发兵的话,那牧云原这一方水草丰满盛产战马的草原将自此全部纳入辰国的版图。 “你的前未婚夫跑了,感觉如何?” 阿珩反问:“他死了?” “没有。” “受了致命伤没有?” 云洛想了想,道:“没有。” “那我要有什么感觉?” “他可能受伤了,但不致命。” “死不了就行。” 只要没断气,残了废了都没关系,她能治好。 看懂了阿珩心思的云洛有点同情齐载了,这女人可比薄幸郎无情多了,就算能治好,也是会疼的啊。 “有个那么深情又俊朗的青梅竹马,你似乎从未动心。” “把深情两个字去了,他与我定亲是被旦翁逼的,为了让他妥协,旦翁差点把他给打死。” 云洛愣了下。“虽然你不是惊艳众生的美人,却也很耐看,他有必要那么不甘心吗?”而且,如果是被逼的,为何要与齐王抗争? 阿珩很是理解的道:“我那个时候是个残废,双腿无法站立,更无法行走,双手连筷子都拿不到,只能瘫在床榻上,但凡是个正常男子都不可能接受这样的婚约。” “公子旦跟齐载有仇?” “没仇,只是阿父对他有恩,又是刎颈之交,因此他觉得为了让好友死得安心,牺牲一下孙子的婚姻也不是什么大事。”重义气重到孙子不如刎颈之交,这就是公子旦的性格。士子是士为知己者死,公子旦是为义气舍弃嫡孙。 “可你好像不怎么领情。” “我很领情啊。” 云洛提醒:“你在公子旦灵前退的婚。” “我本来打算私下解决的,但我到条邑的时候旦翁的心腹给我送来了他的遗书,让 分卷阅读11 分卷阅读12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2 我闹得越大越好,让所有人都知道我跟齐载掰了。” “他这是为何?” “王族怎么可能容忍一个奴子与王孙享有等同地位?若是旦翁活着,他自然是能护我的,但他死了,我若还维持婚约,那很快就能与他团聚了,而他暂时不想看到我。” 云洛都不知道该怎么同情齐载了,丢了那么大人,原来从头到尾都是亲祖父的意思。 云洛换了个话题:“你以前是残疾?” “现在也是。” “天生的?” “你看我像能天生残疾的人吗?” “不像。”云洛坦诚的说,阿珩继承了清神医的自愈体质,不管多重的伤和病,哪怕不吃药也能自己好,这样的体质,根本不存在先天残疾的可能性。“谁干的?” 虽然现在看上去和平常人差不多了,但治的时候也一定很疼吧。 “问这干嘛?你还想给我报仇?” “好奇。” “没必要,那家伙比我还惨,我的毒可不是吃素的。” 云洛:“......”他怎么就因为这家伙最近一直在救人就忘了这家伙的毒术有多凶残?不,就算没有毒术,她也是凶残的,三年前青睢两国消失在泥石流中的两万大军就是血淋淋的例子。 “不说这些了,你都打赢了,什么时候放我走?” “你有急事?” “为了齐载我把我儿子丢给我师父那个禽兽一百零九天六个时辰了,再不回去,我怕我儿子命都没了,我现在就想早点解决齐载的身体问题,早点回家抱儿子。”阿珩边说边比划着时间,表示很久了。 “你儿子才多大,谁会伤害一个孩子?” “我师父是苍凛。” 云洛默了下,正常人都不忍心伤害一个孩子,但苍凛,真不好说。“那你还把孩子交给他?” 阿珩哀叹:“有别的选择我肯定不给他。” 这是实话,虽然自个的师父心狠手辣加没人性,能笑吟吟的为了研究新药把活人给逼疯,但......阿珩扒拉了一遍,悲哀的发现自己可以信任到托付子嗣的竟然只有那个没人性的混蛋。 云洛想了想阿珩的那惨绝人寰的人缘,唯有默然以对。 “你何苦将所有人都给得罪?” 阿珩反问:“你觉得一个国家最不能得罪的人是什么人?” 云洛想了想,道:“君王或权臣。” “我得罪了不少国家的君王,他们恨不得喝我的血,吃我的肉,啃我的骨头。” 云洛不以为然:“中州有很多国家,得罪了一个,再去另一个国家就是了。” 捭阖时代被誉为士子们最凶残肆意的年代并非空穴来风,委实是,单是中州就有上千个国家,加上不曾建立国家的部族,那就更多了。士子们不管得罪了多少人,都能重新找到立身之所,如云越,为二十几个国家效力过,那些君王真的舍得放他离开?自然是不舍,只是云越技高一筹,他们无可奈何,好不容易默契的一同对付云越,云越却扶持了边缘之地一个小部族建国以对付列国,那个小部族是今日的辰国,而那二十几个国家,大多已并入辰国的版图。 阿珩虽非士子,但换个国家生活并不是难事。 哪怕在一个国家犯下了弑君之罪,在另一个国家,绝对不会有人因此而通缉你。 这些东西,阿珩不是不明白,但......她得罪的都是大国之君,还不止一个。 似乎明白阿珩在担忧什么,云洛又道:“不过你的情况,想来鲜有人能忍住欲望,得罪与不得罪,区别不大。” 阿珩扬眉,什么意思? 云洛递给阿珩一卷帛书。“这是我默的一卷史书,你可以看看。” 阿珩闻了闻,没毒,遂接了过来。 帛书上是《大荒纪年》的一卷。 人族成系统的史书并不是很多,近三百年才发展起来,国别体史书一枝独秀,看得每个研究历史的人都想去死,几千个国家,几千部史书,真详细,详细得令人想撞墙。 《大荒纪年》是非国别体史书中的佼佼者,非常悠久,也残缺不齐,从未有人收藏了整部《大荒纪年》。 捭阖时代的战火纷飞是一个因素,但主因却是,这部史书的历史太久。 曾有一位太史令穷尽毕生之力收集《大荒纪年》的残篇按照时间顺序加以整理,错愕的发现最早一篇记载的是燧人氏族钻木取火,且与一个叫羽人的种族大战几千年最后给灭族的事。 燧人氏是人族的先贤,在人族的传说中,那是一位人族的圣贤。大荒纪年却告诉所有人,燧人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整个氏族,几十代人,并且,这个被誉为人族先贤的氏族最后的结局是灭族。 前半部分光怪陆离,难以置信也就罢了,偏偏后半部分的内容又有了别的问题,那位太史令难以置信的发现,《大荒纪年》最新的一篇离自己所处的年代不超过五年,也因此,这部史书的真实性一直令人置喙。 阿珩知道的比别人多一点,这部史书通篇无一虚假,至于为什么一直有新内容补充进去?简单啊,这部史书并不是个人所著,而是一个传承近万年的神秘势力所著。这个势力由燧人氏的后裔建立,因此记载的历史跨度大很正常。 《大荒纪年》是一部半种族半纪年半氏族半国别体半编年体的鸿篇巨制。 为什么这么多个半? 这部史书以氏族与国家的发展史为主干,以纪传为枝桠。 如阿珩手里拿的帛书,密密麻麻的蝇头记载的是《大荒纪年·羲和氏》,而主篇的后头跟着若干纪传附篇,每一篇都是一个或两三个人的传记,每一篇的主角都有一个共同的氏——羲和。 “我对历史没什么兴趣。”阿珩诚恳的道,别人没有完整的大荒纪年,苍凛却有,从燧人氏钻木取火到三十年前,一篇不落。 云洛抬手一指帛书上的一列字:其直系血裔受伤亦或有疾可不药而愈,血肉为长生药药引。 ☆、第六章活药 羲和氏是一个历史非常特殊的氏族,最初之时因着长生药的关系,很是受人觊觎。 天知道,最早的时候,只是有个羲和氏族人为了救自己爱的人而炼制出了长生药,虽是出于好意,但最后却是整个氏族的悲剧。 约莫八千多年前的郁绯时代,羲和氏几近灭族,活着的也多被掳为药奴,日日割肉放血。因此当时的羲和氏族长毅然投身神权,并且扶持青帝登上了王位,羲和氏得以进入人族权利核心,权倾天下,然后......轮到天下人悲剧了。 在羲和氏长达数百年的报复中,无数氏族被灭族,单是直接死于屠杀的人就超过千万。 报复时是痛快了,却也拉了更多的仇恨,这本也 分卷阅读12 分卷阅读13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3 没什么,羲和氏兴盛了五千多年,代代英才辈出,仇家再多也奈何不了它。直到两千多年前,大一统的人族帝国崩溃,普通王朝的覆灭,上至王侯将相,下至庶人都倒霉,那么一个种族王朝的覆灭呢?自然是整个种族一块倒霉。 人的欲望很奇怪,吃不饱的人想要吃饱,吃饱了又想吃得好,吃得好了又想成为贵族拥有特权,有了权势凌驾所有人之上掌控所有人的生杀予夺,而有了极致的权势后又会想要长生不死,永远享受权势。 大荒的上一遂是郁炎,郁炎时代的初期,也是九州帝国的末期,当时古洛王朝的君王就是这样,为了长生不死,劳民伤财,折腾得国力衰弱,最终高楼倾塌,所有人都倒了霉。 虽然人族帝国崩溃时,羲和氏及其仇家都倒了霉,仇家想报仇也得先活下来,然而羲和氏并没有因此而无事,渴望长生不死的人可谓割了一茬,立马就能再生出一茬。 郁炎时代,羲和氏后人都倒了霉,哪怕是远得不能再远的旁支都被抓起来炼成了丹药,这么折腾的结果就是,大荒的历史进入捭阖时代时,羲和氏的苗裔已经断绝了。 这篇史册上就清楚得记载着最后一名羲和氏直系的毁灭,拖了一个国家陪葬,真正意义上的陪葬。 羲和氏除了是长生药的药引,更有着得天独厚的医学天赋,大荒纪年最后记载的就是那位最后的羲和直系释放瘟疫令得害了他的那个国家被瘟疫所灭。 真够彪悍的。 阿珩忽然觉得,自己没事给人下点死不了人的毒什么的劣迹,真不算什么。 阿珩道:“我的氏是苏。” “神裔氏族为了掩人耳目的活下去,都不会使用自己真正的氏。” “阿父从未与我提过这些。”阿珩非常笃定,清生前就没提过羲和氏半个字。 云洛笑问:“你可知,很久以前,曾有鱼类走上岸?” “你是想说走鲸?”阿珩反问。 苍凛做为人,无疑是个令人想起就忍不住发噩梦的恐怖分子,但为人师时,他却很博学。 鸟儿曾经是陆地生物,只是进化出了翅膀,因而飞上了天;鱼儿曾长出腿跑上岸,但后来不适应陆地环境又跑回去了。 鲸鱼便是曾经上岸的鱼类,对于那些在混沌纪元时长腿的鲸鱼跑上岸的鲸鱼,后来人为它们取了一个名字——走鲸,意为,会走的鲸鱼。 云洛颌首,和一个什么杂学都有所涉猎的人交谈就是这点好,对方一下就能明白你在说什么典故。 “现在的鲸鱼已经失去了双腿,但有的时候,也会有一些鲸鱼生下来就有着退化严重的腿。” “返祖。”阿珩道。 生下孩子跟父母长得一点都不像,却和不知道那一辈的祖先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不是没有。 “清神医应是返祖,而你继承了这种体质” 阿珩明白,如果大荒纪年里记载的羲和氏族不是假的,那她的诡异体质还真就只能是返祖,否则没法解释几千年前有一群人有着诡异的体质,而几千年后的她也有这样的体质。 “你对长生不死也有兴趣?”阿珩笑容和煦的问,指甲缝里却抓了足足五种□□。 云洛毫不犹豫的摇头,不能犹豫,犹豫的话就该一大把□□落自己身上了。 医者三戒:不杀生,不贪生,不见死不救。 别以为有这三戒就真以为阿珩无害了,别人自杀就不算自己杀生;人没找到面前,自己可以拒绝救人,也不算见死不救,因为没见着;把活人的脊椎剖开取出活人的脊椎观察也不算杀生,只要她自己觉得自己杀得不是人。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对此,阿珩玩得特别溜。 也不知道清神医是怎么生出这么个不肖父的子嗣来的。 为了保证自己不被抓去炼丹,杀几个人这种事,阿珩真的出来,凶残一点说不定还会灭了整个军营的人。曾有一位羲和氏族人就是这么做的,在被人发现自己是长生药的药引后为了保密,果断毒杀了一国的人灭口。 “长生不死有什么好的?所有人都死了,唯独自己死不掉,那是一种悲哀。” 阿珩闻言愣了下。“听你这意思,好像挺有感触的。” 云洛反问:“炎帝是不死药的创造者,你觉得她的一生幸福吗?” 炎帝幸福吗? 呵呵,这问题从来都不会有人去想,在所有人族分支的传说中,炎帝是圣贤,是完美无瑕的圣王,也是人族第一位帝君,功绩彪炳万世。 倾尽天下所有美好的词汇去描绘那位伟大的圣王都不夸张,但它真的幸福吗? 少女时代被选为跟祭品没什么两样,注定活不长久的巫祭,虽大权在握,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生命力以诡异的速度流逝。 为了活得更久,炎帝成为了一名医者,炼制出了不死药,但前脚解决了寿命问题,后脚就被人灭族了,所有族人死于屠刀之下。虽然她在废墟之上建立了属于人族的帝国,成了人族万世的圣王,但想要在一片废墟之上建立起一个统治了九州近万年的庞大帝国,难度比起统一捭阖时代混战不休的人族诸国还高。 好不容易坐稳了帝位,新问题又来了,一场大战,受了重伤,生命最后的几百年,一直缠绵病榻,想死都死不了。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炎帝活了一千多年才因为九州帝国内部的权利争斗而暴毙。可她在暴毙之前,她的亲人朋友知己就已经死干净了,没人能活一千年,经历了那么多,没发疯算她意志力强大。 这样的人生,幸福吗? 阿珩将心比心,觉得如果是自己,那肯定不会后悔,但绝不会幸福。 阿珩略复杂的轻叹:“你倒是长了脑子。” 云洛道:“我只是知道如何让自己过得好而已。” “你一个贵族嫡子还需要考虑如何让自己过得好?”阿珩觉得稀奇,贵族子弟,不是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就是不择手段的去掠夺,完全不考虑那东西是不是适合自己。 云洛反问:“你不知道我的家世?” “辰国权臣世家云氏嫡次子。”阿珩道。 权臣通常只能一代,一代之后就该灭族了。 没有哪个君王能够容忍自己被权臣给架空了,因此为了掌权,君王与权臣往往斗得不死不休。而君王,在这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正统,因此一直以来,两者的斗争都是以君王的胜利而告终,除了云氏。 云氏干权臣这一职业到云洛这里已经十代人了。 整整十代人,辰国不少地方都是只知云氏而不知辰王。 历代辰王想来也是不甘心的,但再不甘心也没辄,云氏权臣归权臣,但治国还真的很有一套。虽然也不乏有治国能力的辰王,但跟 分卷阅读13 分卷阅读14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4 云氏一比就是差了一截,在经过对比后,很多贵族干脆劝云氏推翻辰王族自己做王得了。 只是不知为何,云氏虽然杀了不少任辰王,但从未兴起过自立为王的念头,因而辰王族得以继续坐在王位上......做花瓶。 是的,花瓶。 云氏祖制不与王族联姻,从来都不干涉辰王的后宫,辰王想要选秀,云氏也随便。因此每代辰王都会用联姻扩充自己的势力,然后......有人的地方事儿就多,同样,女人多了也容易出事,每代辰王的后宫都热闹得紧。还没扳倒云氏,辰王的手下便已经因为后宫之间的龌龊而斗得不可开交了。 云氏历代家主都不娶本国女子,各方势力想要跟云氏联姻都做不到,正好云氏从来都不管谁来继承王位,因此各方势力都将目标放在了辰王身上,让流着自己家族血脉的公子登基为王,想不斗起来都难。 或许就是因为这种诡异的情况,权臣这一职业在辰国变成了世袭的职业。 不过,能把权臣干成世袭,还一干就是十代人,足可见云氏子弟的出色。 一个贵族世家想要延续,一时的兴盛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子孙有没有能力接棒,否则就是一朝踏错,万劫不复,很多世家就是倒在了子孙不给力这一关上。而寒门士子即便发达起来也往往被世家子瞧不起,一方面是世家子本身的傲慢,但寒门士子自己也有问题,暴发户再怎么发,底蕴都不如。因而,世家往往长存,寒门士子却鲜有跳出君子之泽五世而斩这个怪圈的。 在子孙的教育方面,云氏,足可睥睨所有庶族与贵族。 没见当年云洛的大哥担任族长,做为嫡次子没有继承权,云洛去各国溜达,却凭着真本事将列国玩弄于股掌之中吗? 别的世家的嫡长子或许也有这本事,但嫡次子绝对没这本事? 同为嫡子,长幼不同,享有的资源也是不对等的,没有足够的资源支持,即便世家嫡长子也绝对赶不上云洛。 若非云湛死得早,又没留下子嗣,云洛或许能成为云越第二。 云洛意有所指的道:“我是说别的。” 阿珩想了想,最终无奈道:“抱歉,我平时对这些不是很关心。” 做为一个医者,她只要确定战火不会烧到自己头上就成,至于别的什么,干她屁事? 若非如此,当年沧水瘟疫爆发,她也不会过了两年才得到消息,而之所以能在两年后得到消息还是瘟疫蔓延到了牧云原,她义诊时正好碰着个疫疾病人,倒霉的染上了瘟疫。只是,别的病人都死了,她因为特殊的体质而活了下来。 “我父亲的正妻,我的母亲......”云洛指了指脑袋。“早年被人重创,虽捡回了一条命,却得了迷心症。” 阿珩很想说节哀。 迷心症是什么毛病,阿珩是知道的。 人全身最重要的部位莫过于脑袋,脑袋不能随便动,阿珩曾经在自己脑袋里做实验,结果半边身子瘫了半年。好了之后她就在别人的脑袋里做实验了,被她弄伤了脑子出现各种问题的药人不少,其中就有迷心症。 患有迷心症者,不傻,但架不住脑子里根本留不住记忆,今天发生的事,明天起来的时候就忘光了。 “阿母永远都记不住自己生了三个孩子,而阿父的精力也放在照顾阿母身上,除了找人教我们文韬武略,就不曾管过我们。”在那样的环境里长大,云洛没法不早早学会如何让自己过得舒服。唯一庆幸的是,虽然生母是个迷心症患者,但云离从未想过纳妾,也没有外室,三个孩子都是一母同胞,后宅之中,没有人会害三个孩子。家主再不上心,那也是他的嫡嗣,且一母同胞,根本没有别的效劳对像可以选择,仆人们自然尽职尽责,没人往孩子的吃食里加料。不然,就云离那对孩子不闻不问的态度,三个孩子一个都别想活到成年。 阿珩忽问:“你母亲是在生病前生的还是之后生的你们?” “生病之后。” 阿珩讶异不已:“一个压根记不住自己怀了孩子的孕妇竟能平安生下孩子?” 生孩子本就是危险的事,孕期一个没注意,孩子生下来的时候就可能有毛病,但云家人,云洛的身体是有点问题,但那是毒,至于两位,想来很健康,老大还屡屡上战场来着。 云洛也愣住了,这个问题他还真没想到过。 “迷心症不是弱智,只是因为记忆缺失导致了心智出了问题,但智力还是很正常的。就算记不住,只要她的脑子过得去,潜意识里还是会知道自己要生孩子,从而下意识的注意,这才能把你们健健康康的生下来。”阿珩摸着下颌道。“虽然记不住你们,但她肯定爱你们,否则不可能有这样强烈的意识。所以你真没必要一副爹不疼娘不爱的样子,碰上个迷心症的妻子,你阿父又不是神,能够兼顾病妻与孩子。我估摸着,他也是觉得自己给了你们一个能够安全成长的环境便将重心放妻子身上了,毕竟,你们再小也是健全人,妻子年纪再大,也没法让人放心。” 糟心的爹娘,阿珩不是没见过,可着劲折腾自己的孩子,不知道的还以为那是他们的仇人呢,还是有血海深仇的那种。 云洛的父母,阿珩真心觉得,挺好的。 得了迷心症还能潜意识保护腹中胎儿,必然是极爱孩子的。 至于云离,他再怎么样也没落了孩子的教育,并且不曾纳妾,令得后宅之中无人会对嫡嗣动歪心思。阿珩敢发誓,云离但凡纳了个妾,三个嫡嗣一个都别想活。没有生母庇护的孩子,在后宅争斗很难存活。曾经在王宫呆过的阿珩对于女人宅斗时的伎俩可是叹为观止,杀人不见血啊,“意外”小产夭折个孩子就跟家常便饭似的。 云离对云洛兄弟几个终究是上心的。 云洛呆住,他一直都以为父母是不爱他的,特别是母亲,记都记不住又要如何爱孩子? 然而,如今却有个人告诉他,你的父母是爱你的,只是一个没精力,另一个有病,没法告诉你而已。 云离哽咽道:“谢谢。” 阿珩想也不想的道:“你要是真谢我就放了我吧,我想我儿子了。” “等你把重伤员都治好了,我就放你走。” 阿珩想去死,等重伤员都治好了,那得到什么时候? “你儿子也不是离不得大人的婴儿,你师父再过分也不至于真把孩子弄死,你不必如此着急。” “你可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一个孩子的成长,父亲和母亲的爱都是不可或缺的,三七没有父爱,我可不能让他连得到的母亲都缺斤少两。” 云洛脱口:“你可以再嫁。” 阿珩摇头:“我阿父曾经说,没有哪个女人能容 分卷阅读14 分卷阅读15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5 忍自己丈夫和别的女人生的孩子,把孩子给养废了是仁慈,把孩子养死是天经地义。至于男人,除非家贫,无力娶妻,否则但凡有点地位的男人,只怕会比女人更狠毒。” 云洛挺想问清神医是怎么长大的。 这年头,贵族虽然姬妾成群,但平民百姓却不是。百姓普遍一夫一妻,可仍有不少连妻子都娶不起,或兄弟一起攒钱娶一个,然后兄弟共妻;或租别人的妻子回来住一年,直到生下孩子,然后妻子送回去,孩子留下来自己养;或找个夫君是残疾的人家一起生活,帮着干活,与残疾之人共妻。 娶个寡妇在这个时代并不是什么稀罕事,战事频繁,天灾人祸,今日新妇,明日寡妇是家常便饭。 娶个带孩子的寡妇,也不稀奇,年纪大了的百姓中不乏娶有多个孩子的寡妇的,即便不是自己的孩子,但只要自己把孩子养大了,日后自己老了,孩子也会给自己养老送终。而自己一个人孤零零的生活,家里没什么温度不说,更可能死在了家里头很多天,直到尸体臭了才可能被人发现。 云洛年少时游历天下,就曾见过一个没有妻儿的男人因为年迈生病没人照顾而死在了家里,直到数日后有野狗进去吃尸体,别人才发现他已经死了。 清神医的思维清奇得都不像一个奴隶。 庶人再差也可以租妻,亦或与人共妻,生育的子女养大了也是自己的。奴隶却不然,妻女都是主人的财产,主人可以给,也可以收回。 不过,想想清神医生命里最糟心的前二十五年,不管是齐王宫还是太子府都姬妾成群。贵族可不缺妻妾,只要不是已经没落得不能再没落的贵族,家中除了正妻都会不少姬妾侍婢。后宅里女人多了,问题也会多,清神医看到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产生阴影也很正常。 话说回来,算算时间,清神医生阿珩的时候应该有四十二岁了,这个年纪的人,重孙都呱呱坠地,指不定都牙牙学语了,但清神医却是才抱上女儿,也不知是何方女子如此有魅力能让疑似有心理阴影的清神医成婚生女。 ☆、第七章牧云原 牧云原位于中州北部,北边是巍峨断云雪山,南边是比断云雪山稍矮一点的燕环山,中间一片因为巍峨雪山而出现的高原地区,即牧云原。 相对于整个中州而言,这里只是非常小的一块,但真的踏上这里就会发现,牧云原一点都不小。 东起天璧山余脉,南至漱玉川,将近三千里。而夹在断云雪山与燕环山之间的距离也至少六百余里。 据说牧云原曾经有过一个很强大的游牧古国,是赤帝的后裔,只是时过境迁,牧云原几经战乱,多次分裂,昔日古国早已被荒芜所淹没,即便是如今,牧云原也不曾如往昔一般统一。 阿珩会想到这些是因为发现一个问题:国家的前身是氏族,九州帝国崩溃后,人族赶走了非人种族的侵略者,残存的氏族很快开始了内战,谁都想当共主。到现在都没打出个共主来,反倒是那些占据了肥沃土壤有着充足资源的氏族干脆丢掉了九州帝国的王旗,以氏族图腾为新的王旗,立国了。 别看如今九州大地上的国家成千上万,实际上,九州很大,氏族无数,建立了国家的氏族只是极少的一部分,更多的还是在积攒实力。 牧云原既然在一开始就有国家,就说明了一件事,这片土地上的资源很丰富,这才足以令全盛时的古氏族立国。 阿珩一直以为,这所谓的资源丰富是指矿藏。 牧云原上的河流都发源于断云雪山,而断云雪山多金玉,积雪融化,雪水裹挟着泥土冲出雪山,而泥土中可能夹带着玉石,因此牧云原的不少河流的河床都沉积着玉石。还有,牧云原及紧挨着的断云雪山有着非常丰富的矿藏,断云雪山环境太恶劣,没法采矿,但牧云原却可以,就阿珩所知,齐国在牧云原就有一座储量相当可观的金矿。 然而,阿珩很快发现,云洛比齐国更有商贾的眼力,除了矿藏与牛羊战马,牧云原还有着数量极庞大的野生动物群。有多庞大?草原深处便是本地人都不敢只身去狩猎,怕被猛兽叼走。即便是放牧也是在固定的区域,所幸牧云原上的牧草长得快又好,这才养得起数以万计的牛马。 暂时赶走了齐军,云洛决定邀请牧云原的原住民参加一场绝世的盛宴。 没错,原住民,不论是辰人还是齐人都不是这片高原上的原住民,这片土地上有别的族群,还不止一个,戎、狄、夷三个民族在这片土地上混居无数年,虽然部落无数,但这些部落全都是三民族混血后的后裔。 蛮夷悍勇,牧云原上由三个民族融合后形成的原住民对于外来者,无论是齐人还是辰人都不欢迎。奈何实在打不过,只能暂时俯首,降了又叛,叛了又降,把反复无常四个字给诠释得淋漓尽致。 论齐王每年最头痛的两件事,一是牧云原土著们的反复无常,二是北荒游牧民族没完没了的进犯。 两件事如今变成了一件,牧云原变成了辰国的麻烦。 阿珩原以为云洛是准备给牧云原的土著们一个下马威,结果...... “你几时改行做媒了?”阿珩很是不可思异。 云洛的邀请极简单,牧云原诸部在半个月内准备好三千名未婚的适龄少女,以及三千名武士。其中三千武士要与他的三千虎贲锐士竞赛,比谁猎的猎物多,胜者可将自己猎到的野生动物做为聘礼下聘,娶那些适龄少女为妻。 这是求婚还是求婚?亦或是挑衅还是挑衅? 不算辎重营与军医营这样的“文职”,云洛的虎贲军共有锐士一万,是他花了三年的时间炼出来的精锐。 阿珩不否认云洛的虎贲锐士是真正的精锐,以少敌多都打赢了齐军,并且牺牲不超过三千,这简直就是个奇迹。谁不知道齐武王胡服骑射后,齐国骑兵甲中原,从未有过敌手,齐国这些年也是因此而得以大肆开拓版图。 云洛的虎贲锐士却做到了,唯一的问题是,牺牲是不多,伤员却很多,全员带伤,让一群伤员去跟一群游牧武士比狩猎,云洛你是吃饱了撑得吧? 云洛不以为然:“狼即便受了伤也还是狼。” 阿珩道:“受了重伤的狼通常离死不远了。” “就算要死了,能娶妇这件事也会让他们活过来。” 阿珩无言,不至于吧? “数年前的大疫你可还记得?” “记忆深刻。” “辰国是重疫区。” 阿珩颌首表示自己知道,辰国与沧水虽然隔了几个国家,但实际距离也不远,当沧水战场的难民向四面八方逃难时,辰国也是难民的主要迁徙方向。 打仗拼得是人口,人口从哪 分卷阅读15 分卷阅读16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6 来?生?太慢。收拢流民是最快捷的法子,因此人族列国都对别国逃难而来的流民很欢迎,辰国也不例外。只是寻常时候这么做没什么,但前些年......正好赶上大疫,所有收拢了流民的国族都倒了大霉。 那场大疫最终能蔓延大半个中州,列国收拢流民的政策功不可没。 “辰国将三分之一的人口在那场大疫中折损了。” “节哀,有的国家可是所有人都死光了,三分之一再多......”阿珩忽的顿了顿,想起了一个问题。“辰国拢共多少人口?我是说大疫之前。” “六十万余户。” 阿珩:“......”她要没记错,正常的一户人家约莫五、六口人,六十万余户便等于三百万人口,三分之一的人口......而这还单指大疫时死的人,疫后的饥荒死得人也不会少......大疫害人不浅。 “十五年前,辰国着手修建白洛渠,每年都有二十万余壮丁呆在白洛渠的工地上。当年大疫爆发,大兄以玉龙山为界封锁了整个玉龙山以西的国土,射杀了大量欲逃亡东部的难民,使得东部受到疫疾影响较小,大部分人都活了下来。” 阿珩摸了摸下巴。“这意思就是,大疫里,因为白洛渠的关系,辰国的壮丁大多活了下来,老弱妇孺却死得差不多了?” 云洛点头。 阿珩无言,虽然一百万人口加男女比例失衡挺恐怖的,但比起别的国家,辰国已经很好了,当权者反应快还够果断,要知道睢国和青国可是折损了过半的人口,还有不少国家更是死绝了。 要知道,当年那可不是一般的疫疾,而是双重疫疾。 鼠疫加尸瘟,简直是所有人的噩梦。 庶人黔首,王侯世家,一族一族的死去。 白骨路于野,千里无鸡鸣。 若非如此,云洛也不会想到这么个相亲法子,实在是人口比例严重失调。 还活着的锐士,云洛淘汰了已成婚或未成婚但已有姬妾的将士,人口比例本就失调,再任由贵族子弟扩充姬妾的数量,若是他们能够在姬妾成群的同时每年生十几个子嗣出来,云洛也没意见。问题是,贵族姬妾成群的同时却子息单薄,坐拥数十位姬妾,子嗣数目能够超过十个便已是能生。 放任男子姬妾成群等于浪费,云洛无法容忍这种浪费,因此大疫之后,便颁布了一项政策,除去妻子,男子纳一名姬妾侍婢便罚金一枚金铢,再纳则翻倍,每多纳一名妾婢,罚金便翻一番。至于已经姬妾成群的人,要么一名妾婢缴纳一金的罚金,要么遣散妾婢,放其改嫁他人。 另外,云洛鼓励生育,生下一名女孩,奖励麦十升,绢半匹,酒一壶,免徭役三年;生下男孩,绢减半,免徭役一年,其余减半。 奖励的钱都是从姬妾成群的贵族富户手里敲来的罚金,说起来,云洛此次出征牧云原的所有军费也是出自贵族富户的罚金,罚金太多,单是奖励生育根本用不完。 因为清楚辰国的现状,以及云洛对此的怨念,倒没哪个将士反对,尽管被淘汰的将士出身都很好。家境优渥的男子,多半十二三岁便有通房的侍婢,成亲之后更是有条件就往后院纳姬妾。一来,国中人口比例再失调,他们也不会缺女人;二来,得罪了云洛,出身再好也可能身死族灭,没必要为了女色得罪这么个心狠手辣的家伙。 小筛子筛过,仍有五六千人选,大疫之时,便是有家室的人,家室也该死得差不多了。 云洛丢出了第二把筛子:半个月后恢复得最好的三千锐士可以参加围猎。 为了让伤员早点恢复,云洛从辎重营调了两千匹绢、两百斤盐、一百车粮食向牧云原诸部换来了十万只羊与万余的牛。 “牧云原的牲畜真丰富。”对于手下来换来的牛羊,云洛唯有无语,在辰国,他拿出的绢、盐与粮食再翻两番都换不来如此多的牛羊。 阿珩不以为然:“齐国以条原为界,北边发展畜牧业,南边发展农耕,本就不缺牛羊,加之早年齐武王北伐,从北方胡人手里掠夺了大量的牛羊,因而在齐国,牛羊价贱。如今这还是好的,据说北伐凯旋时,在齐国,一斛粮食便可换来一只牛。” 云洛默然,齐国是游牧氏族发展起来的国家,但牛羊丰富到这份上也是奇了。 “你说我若是用丝绸去向齐国换牛马会如何?” 阿珩想了想,道:“牛很容易买,马就别想了。”牛在齐国是主要的食用家畜,要买很容易,但马,虽然齐国的马也很多,但再昏庸的君王也不可能忘记马的战略地位,因此齐国在这方面把得极严。 “有牛也不错。”云洛很满意,因为大疫的关系,中州大片的田地荒芜,列国都缺乏人手耕种,为了鼓励耕种,纷纷出台了对应的政策,但云洛觉得,说得再好也不如弄几头牛来。牛耕可比人力耕地麻利多了,能够开垦的荒地也更多。 为了保证伙食有营养,云洛出征时专门带了五万匹丝绸,这年头,布=钱,到了地头后正好用布向当地人换牲畜加餐。只是万万没想到牧云原的牛羊如此贱价,到现在,丝绸连五分之一都没花出去。 带回去也麻烦,云洛干脆让人全都拿去换牛羊骏马了。 整个军营上空从早到晚都飘着浓郁的肉香,肉食炖着比烤着有营养,军中日日都在炖羊,香的不得了。单是闻一闻都想流口水,哪怕是云洛都忍不住一天一头羊的大吃。阿珩却是唯一的例外,闻着肉香,一点食欲都没有,整宿整宿的失眠,眼睛下方的青黑越来越严重,涂什么药膏子都遮不住了。 发现阿珩的黑眼圈又回来了,云洛颇为讶异:“你的失眠症还没好?” 阿珩默然,阁下观察力真是入微,她可从未与人说过自己有失眠症的事,不用说,又是三年前相处的那段时间被看出来的。 阿珩叹道:“就没好过。” “治不好?” “治标不治本。” “如何指标?” “你让我抱着睡我肯定睡得着。” 云洛:“......你这是什么毛病?” “谁知道呢,晚上睡觉时不抱着个活人根本睡不着。” 云洛顿时了然为什么三年前在篝火边休息时阿珩老是睡到他怀里,合着,拿他当药了? “你抱过很多人吧?” “不多,也就几十个。”阿珩随口道。 云洛:“......这些日子怎么没找人陪着睡了?” “我身上都是毒。” “所以?” “容易出人命。” “你以前怎么没担心?” “以前只要别人不对我起歹意,且能够坐怀不乱,自然不会有事,可如今,我在学习蛊术,初学,身上的蛊还有点 分卷阅读16 分卷阅读17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7 不稳定,晚上睡觉,即便别人对我没歹意,我身上的蛊也可能把人给杀了。”她是医者又不是屠夫,再失眠也不能随便拿别的性命冒险。 云洛咬牙道:“我陪你。” 阿珩顺杆就爬。“多谢,那能再给我弄些果蔬来吗?这肉味太浓,我每天都想吐。” “青稞如何?” 高原之上,除了草,种什么农作物都活不了,让阿珩啃草显然不现实,青稞是最好的选择。这种由齐武王北伐时被一位军医从北荒带回来的农作物生命力顽强,在高原之上也长得极好,硕果累累。 青稞不好消化,阿珩很想这么说,但瞅着云洛俨然有点不耐烦的脸,只得道:“青稞好,青稞粑粑味道很有嚼劲。”顿了顿,阿珩还是忍不住问了句:“可有咸菜?”青稞粑粑陪咸菜应该不错,哪怕吃不到味道,阿珩也不想委屈自己。 云洛坦诚道:“缺盐。” 制作咸菜是要盐的,制作肉干也需要,云洛对给虎贲锐士弄了充足的盐,但还没奢侈到吃咸肉干的同时还能吃上咸菜。 阿珩只得死心。 好肉好药的将养着,大部分的虎贲锐士在围猎到来时便好得差不多了,没好的自然是继续养,于是围猎开始。 围猎时间是五日,以整个牧云原为猎场。 牧云原诸部派出的都是草原顶尖的猎手,云洛的虎贲锐士,是精锐战士,但狩猎,阿珩表示呵呵。 打猎与打仗是两码事。 围猎一开始,双方便分开了,阿珩一直在等,结果,原住民的猎手相继归来,差一点的带回来的是野猪、虎豹等猎物,厉害点的也带回了熊罴与豨等大型猎物。 阿珩忍不住调侃:“每年的牧云原,草原说不定会消失。”天敌元气大伤,诧异上的食草动物必然大肆繁殖,草不够吃,草原被啃成秃子是很正常的事。 云洛笃定的说:“不会。” 阿珩一指猎手们带回来的猎物,单是熊罴就有近百头,虎豹更是过千,这还不会出事? “你瞧着便知道了。” 阿珩仍旧茫然,但第五日的时候便知道了。 打仗与打猎,如果人多的话,其实是可以一概而论的。 阿珩曾经见识过王侯的夏苗,数百从人将驾车将猎物驱赶到一处令王侯射杀,但这种大规模的狩猎只有王侯才会举行,并不是是什么人都能放下身份做驱赶猎物的从人的。 不过,军队不存在这种心理障碍,这些锐士更在意能否猎到最多的猎物打败戎狄猎手,抱得美人归。因此,五日的围猎,这些虎贲锐士跑遍了大半个牧云原将猎物都给赶到了一处,事实上,若非时间有限,他们都打算将整个牧云原跑一圈。 数以十万计的猎物亡命奔逃,阿珩第一反应是:地动!倒霉! 随后看到了那数以十万级的动物,阿珩顿时了然云洛之前什么意思,大量猛兽是被猎杀了,但食草动物也随之减少的话,这片草原是不会出问题的。 兔子、狐狸、野羊、野鹿、野牛、野猪、豺、狼、虎、豹、猞猁、豨、犀牛.......草原上所有能动的物种都能在里头看到,简直就是兽潮。 三千虎贲锐士自各个方向驱赶着兽潮,同时不断掷出手中的长矛,或射出箭矢,每一轮攻击过后,兽潮便会被剥下一层。驾驶战车追击的锐士也没下车去捡,御者娴熟的避开猎物的尸体继续追赶兽潮,后面驾着辎重营运送物资的特制大车的锐士则会赶上来捡起猎物,剥皮硝制,骨肉则用盐腌制避免夏日腐烂发臭。待前方战车上的锐士疲惫得受不了时,辎重大车上休息的锐士则会顶替上去,下来的锐士则接替处理猎物的工作,原本处理猎物的锐士则开始休息。 这哪是狩猎,分明是打仗。 阿珩无语的看着一头板齿犀被长矛扎成刺猬,板齿犀是犀牛类的一种,据说有异兽血统,身高近一丈,犀角更是庞大,皮又特别厚,活脱脱的一座石山,在草原上可以说是无敌的存在,如今却死得如此之惨...... 阿珩抓着云洛问:“我帮你治好了那么多人,一个伤员都没死你是不是应该表示点什么?” 云洛大方道:“回头论功行赏时定不会忘了你一份。”打了胜仗都要论功行赏,而辰国......典型的尚首级之国,别的国家只奖赏中高级将领,士卒什么都没有,辰国却不然,将领的奖赏是按着所率军队的全部功劳来算的,而士卒与底层将领,按首级算,杀得少,有财货,杀的多,有爵位。 阿珩虽然没杀过一个齐人,但看在她让所有活着离开战场的伤兵一个都没死的份上,所有人都很愿意给她记一笔大功。打仗时,牺牲很大,但不是军中之人不会明白,大部分士卒并不是死于战场,而是死于战争结束后的缺医少药,以及伤口恶化。云洛几乎搬空了国库的药材与抓了辰国所有医者充当军医解决了缺医少药的问题,却解决不了伤口感染的问题,而这个问题被阿珩解决了,只要没断气她都能救回来,至于伤口恶化,盐水清洗、高温烧灼......阿珩预防伤口恶化的法子很多,虽然一个比一个恐怖,但效果都极好。 痛,总比死了好。 阿珩激动道:“我不用你给我财帛,你就把所有犀角给我就行了。” 兽群里至少有六头板齿犀,以及三四十头犀牛,而犀角可是很珍贵的药材,阿珩一直想收集,但犀角这种药材,市面上很难找到,有钱也没用,何况她还没钱。 “要不要把鹿茸一块给你。” “你若是舍得,我自是却之不恭。” 九州北部诸州多野鹿,特别是云水流域,野鹿极多,数以千万计,很不巧,牧云原上的河流都是云水支流,因此也多野鹿,这一次被驱赶过来的野鹿足有三四千头。鹿的全身都是宝,其中鹿鞭鹿茸最为珍贵,不过鹿鞭这种东西阿珩显然不可能需要,别的东西也不好保存,便只能是鹿茸了。 四五千支鹿茸,阿珩想想就激动得不行。 “想得美,最多予你百支。” 阿珩顺杆就爬:“三百,我可是救了你那么多虎贲锐士。” “两百。” “多谢。” ☆、第八章死有钱人 戎狄野蛮不假,却也实诚,崇尚勇武,因此牧云原诸部输的心服口服。 云洛让锐士按照功劳将猎物瓜分了,然后让戎狄的少女们自个挑选夫君。 “若是几个女子挑中了同一个人呢?” 云洛理所当然道:“那就让男子从几个女子里挑一个。” 阿珩觉得,云洛挺有意思的,更有意思的是云洛没参加围猎,仍有女子求婚到了他头上。 云洛长得极美,不是那种文弱的美,虽然容貌比女子更美,但那轮廓鲜明的 分卷阅读17 分卷阅读18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8 五官,很符合戎狄的审美观,且戎狄尚勇者,云洛击败了三万齐军,这足以诸部承认云洛的勇武。 勇武俊美又位高权重的郎君,有几个女子会不喜欢? 只是......阿珩很想提醒下,云洛已经二十二岁了。 人族早婚早育,普通十四五岁便成婚,贵族因为联姻的关系,更早,婚龄普遍在十二三岁左右。并且,为了鼓励早婚早育,列国都有规定,男子十六岁,女子十五岁仍未成婚都要多交一种税。 云洛是贵族,这个年纪,不说儿女成群,但孩子能打酱油了是可以肯定的事,如果贵族子弟需要打酱油的话。 如果真要嫁云洛,那么在云洛已经有妻有子嗣的情况下,只能做妾婢姬的一种。不过华族是一夫一妻一妾多婢姬制度,男子娶妻后,年满四十岁,且妻子始终无嫡嗣方可纳妾,妾所出之子享有继承权。若妻子有嫡嗣,不论男女,男子都不能纳妾,但可以蓄婢姬。 也就是说,连妾都做不了,至于婢姬,且若是生下儿子还是可以上族谱的,儿子也有继承权,婢姬所出之子却没有继承权。最关键的是,婢是奴婢,是奴隶,即便爬了主人的床,地位也不会有半点改变,并且子嗣也是半个奴隶,不论主人有无嫡嗣,奴子都没有继承权。姬子亦然,甚至更惨,除了服侍主人,还要服侍主人的宾客,若是宾客觉得姬子伺候得特别好,主人会大方的将姬子送人以彰显自己的富有与大方,说白了,姬就是高级女昌女支。也因此,姬子即便生下了子嗣,也多半不能上族谱,因为主人不能笃定的说那孩子一定是自己的。既如此,反正自己不缺子嗣,没必要认一个野种。 另外,即便是婢,除了正妻陪嫁的媵侍,其余的婢妾也没什么地位。 宁为寒士妻,不为贵族妾婢。 这是华族贵族中流传很广的谚语。 除非是没有地位的庶女,否则女儿送给贵族为姬妾纯粹是浪费,还不如嫁给寒士可以拉拢人才。 姑娘啊,这么一个有妻有子男人,再有能力长得再好看那也不是良人呐。 面对少女们的示爱,云洛愣了下,果断道:“抱歉,我已有婚约,不可再碰旁的女子令其难过。” 人都这么说了,草原上的女儿又是洒脱的,因而并未生气,只是遗憾的离开了。 阿珩诧异的问:“你如今是鳏夫?” 云洛:“......咒我?” “你这般年纪,不可能未婚,却有未婚妻,只能是你的妻子早逝,你又订了亲。” 世间男子,只要有能力,妻子未逝而蓄婢姬者比比皆是,妻子死了后,服完丧就再娶的更是稀松常见。 云洛反问:“为何不能是我未婚却已定亲?” 阿珩莞尔。 怎么可能。 食色,性也。 没有人会没有欲望,所谓的无欲无求也不过是所求更大。 欲望,是每个人都会有的,权欲与□□皆如是。 相亲大会很快结束,紧跟着的是婚礼,按着草原民族的习俗在草原上举行的婚礼,唯一的区别是,婚礼都是一对新人,云洛却把它变成了集体婚礼。 皮毛能够做成皮甲或裘衣的猎物都被剥了皮,猎物有药用价值、又能保存下来的部分也被分割出来单独保存,这些是属于锐士们自己的私人财产,可以拿回去换钱,是一笔很大的收入。不过就这么带回去也麻烦,锐士们可以去找管军需的文职换成便于携带的绢帛。 列国的律令:庶人不得穿丝绸。 因此在别的国家,肯定不会有人去换,在辰国却不然,斩敌首一人即可得到辰国二十等爵最低的公士爵,并且杀得越多,爵位越高。有了爵位便可穿丝绸,即便换回去不制成衣服也无妨,布帛本身就是钱,还是硬通货。 此次辰军斩首万余,平均算下来的话,每个人都有斩获,因此没有顾忌,所有猎物都被换成了丝绸。 阿珩颇佩服云洛,也不知他哪来的那么多丝绸,前些日子的用完了,后方又送来几万匹,不是草原民族最喜欢的彩绢就是吉服所需的颜色,不过—— “你收罗那么多皮草药材做什么?这些在北方也不值多少钱。”物以稀为贵,而皮草与猛兽身上的药材在北方很常见,虽然值点钱,但对于贵族而言,根本不值钱。 “在北方不值钱,在南方却不然。” 所以你这是想改行当商贾? 阿珩无言,云洛这是有多缺钱。 换出去的丝绸都没浪费,被裁制成了吉服,新人就穿着吉服举行婚礼。吉服的样式很简单,本来是应该穿华族的完整吉服,但华族的吉服,真不是一时半会做得出来的,即便是熟手,也得小半年才能做出一套,而这牧云原上绝对找不到一个精通针线的熟手,即便是阿珩,她也是最擅长缝合人的皮肉。专门去找,太耽误时间了,而早点联姻,云洛才能早点放心,因此就让新人按着自己的想法做,颜色到了就行,至于吉服上的图案,能省就省。 云洛恨不得军中所有未婚男子每个人都在牧云原娶妻。 对此,阿珩就一感觉:拉仇恨呢。 适龄女子都嫁给了外来者,本地儿郎不气死就怪了。 云洛显然也想到了这一点,因此在牧云原就地招募起了新兵。 待遇从优,每月菽米半石,麦半石,咸肉三条。若是斩获敌首可得爵,得爵之后,待遇再优。若是未娶妻,亦可有机会解决终身大事。 “咸肉三条?是有很多盐的那种肉干吗?” “麦半石?是什么样的麦,可别是掺了很多砂石的陈粮。” “你们能给我娶个什么样的姑娘?我要温柔的。” 在得到满意的回复后草原儿郎纷纷心动,云洛很快就挑选了五千名最骁勇的戎狄儿郎编入虎贲。 阿珩只想给云洛竖大拇指。 就地取材也取得太方便了。 暮夏上旬,集体婚礼如期举行,共有新人四千余对。 篝火熊熊,载歌载舞,跳累了便到篝火边坐下休息,从篝火上烤着的野味上切下一大块肉,大口吃肉大口饮酒。 在所有人里,阿珩是个异类,跳舞对脚的要求太高,她连蹦都难,何况跳舞,还是跳戎狄那格外激烈的舞蹈。吃肉饮酒?她饮酒没问题,但吃肉,尝一下就想吐。因此,坐在一堆正烤着豨腿的篝火边,阿珩淡定的一边饮酒一边烤野菜吃。 野菜没油没盐的烤了吃,一般人根本吃不下,味道太怪,哪怕配着葡萄酒,喜肉食的牧人与锐士也受不了。然阿珩坐在篝火边吃得极津津有味,概因她根本吃不出味道来。 篝火上的豨腿烤得滋滋冒油,阿珩视若无睹。 豨是一种非常巨大的野兽,一头成年的豨单是体重就能达到二十石,极 分卷阅读18 分卷阅读19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9 难猎杀,它直接冲过来,便是战车也得翻,再被踩个稀巴烂。不过还是有很多猎手喜欢围猎豨兽,无它,肉多味美,一头成年的豨,在去了牙与骨后仍能得肉十余石。一个部落若是猎到一头豨,未来几个月都不用发愁了。 这场婚礼上却有五头豨兽被烤了,都是这段时间云洛带着新兵练兵时自草原上猎来的。 豨兽肉太厚,很难同时烤熟里外的肉,因此烹饪时不是切成小块炖了便是边烤边吃。 载歌载舞的人群吃得很快,表层的肉前脚烤熟,后脚就切走了,胃口好的说不定还会连生肉一块切掉一大块,半生半熟的嚼着。 阿珩终究忍不住放下了野菜,不是羡慕别人能吃人,而是......食物弄熟了吃不会死人的,何必这么生吃呢?就算生吃也麻烦滚远点,别当着她的面就大嚼生肉好不?她有洁癖啊啊啊!!! 食用生的食物是人族沿袭了很久的习俗,除了蔬菜与五谷会做熟了吃,别的食物......兽肉多是切成薄片,亦或捣成肉泥生食,若是鱼类,则更简单,直接切片吃。而华族这还是讲究的,换了北荒的胡人,不乏剥皮后直接生吃的。 对于完全没有味觉,吃不出酸甜苦辣的阿珩而言,生食不仅不是美味,还会导致疾病的滋生,太不健康了。虽然吃得人不是她,但作为医者的职业病让她对这种情况极为不喜。 如此折腾,哪个能长命百岁?尽管这个天灾人祸绵延不绝的乱世根本不可能有人长命百岁,能活到四十岁都算是长寿了。 从别处来的云洛将一个瓦罐放进了篝火边,见阿珩脸色不太好,不由问:“谁惹你了?” 阿珩瞅了瞅云洛手里正在吃的半生半熟的烤肉,无奈问:“你们吃东西就不能熟了再吃吗?” 云洛瞅了瞅手里的烤肉,道:“古来皆如此。” 阿珩道:“所以人最短命。” “怎么说?” “不干净的食物吃进肚子里,容易滋生疾病,轻则肚子不舒服,重则......” “什么?” “疫疾。” 云洛悚然的看着阿珩。“疫疾不是天灾吗?” “别这么看我,这是我阿父琢磨疫疾琢磨了一辈子得出的结论。”疫疾很可怕没错,但基本是人自己作死或是不注意给弄出来,阿珩很好奇得出这个结论时清是什么心情。 “我不曾听说清神医提及此事。” 清一生行医,对于自己的经验从来都不敝帚自珍,有人询问,必然巨细无遗的相答。而清一生视为大敌的便是疫疾,频繁出入疫区也是为了琢磨疫疾,因此他在世时,若是碰上疫疾或是对疫疾有疑惑,世人的第一反应都是找清,可数十年来从未有疫疾是人自己弄出来的话传出来过。 阿珩吃剩的果核抛进半人高的草丛里。“大荒至今三个纪元,所有种族都认为疫疾是神降下的灾难,是天罚,这种思想根深蒂固,深入骨髓。突然有个人跳出来说,疫疾不是天罚,是人自己不注意或找死的折腾出来的东西,你觉得他会如何?” 肯定会被当成妖魔给烧了。云洛默然。 朝闻道,夕死足矣。 可即便是朝闻道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夕死足矣,何况这种不是朝闻道就死的死法,是个人都要掂量一番,并非每个人都有为真理献身的牺牲精神。 云洛下令兽肉必须清洗干净,再烤熟了才能吃。 此时此刻,云洛才恍然为何阿珩那么多讲究,包扎伤口的布必须用水煮过,洗干净后还要放太阳下暴晒,伤口为何不是上盐水就是上酒水清洗......林林总总,不胜枚举,但每一条都跟卫生沾边,原以为是洁癖,如今方知是医者的经验。 下了令,云洛看火候差不多了,将火边的陶罐取了出来,打开了盖子,鱼香扑鼻,招呼阿珩道:“尝尝。” “我茹素。” 云洛夹了一块雪白的鱼肉递到阿珩嘴巴。“有没有想吐?” 阿珩怔了下,瞅了瞅雪白的鱼肉,不是红色的,也没有血腥味,便没有觉得恶心。 “既如此,多吃点。”云洛将一整罐鱼递了过去,同时道:“茹素对身体不好,你若是实在吃不下地上跑的和天上飞的动物肉,可以鱼虾替代。” 阿珩尝了一筷子鱼肉,什么味都没有,但也正是没有味道,因而没有吐出来。 多年不尝肉味,阿珩立马拿起筷子自己动起了手。 云洛焖的是香菇豆腐炖鱼肉,豆腐是阿珩教军中之人做的一种食物,将菽浸泡之后再磨成浆,最后点上卤水,放置一段时间后便可形成豆腐。这是阿珩学习炼丹术时意外鼓捣出来的东西,让药奴试了没毒后便成了阿珩的主食。 菽是数十年前,清做为军医跟随齐武王北伐北荒时自北荒的一支戎人处发现的谷物,能在寒冷的环境里生长,并且收获丰富,因而将此谷物带回了中原,劝谏齐武王推广种植。齐武王看菽的收成却是很好,也比粟麦的生长期短,便在齐国推广了菽的种植。齐人的主食谷物便是菽,而药王谷与齐国挨得太近,阿珩也只能以菽为主食。然菽若是无油无盐,便有极重的豆腥味,味道也不怎么好。阿珩虽吃不出味道,但口感却是吃得出来的。 豆腐比菽饭好吃,这便足以阿珩更换主食了。 在辰军中,又被人喂菽饭,阿珩便忍不住指导了豆腐的做法,要求自己吃的菽饭全都做成豆腐。 豆腐一出,大受欢迎,可做主食吃,亦可充作菜肴,所有人都更换了主食,增添了菜肴。 同样是豆腐,军中做的比阿珩坐得好吃很多,都味道都很讲究,哪怕阿珩吃不出味道也能感觉出来优劣。 鱼是牧云原上的河流中抓的。 游牧民族以牛羊为食,鱼类却是很少食用,因此草原上的鱼虾极肥美,加之去味去得好,没有什么腥味,吃着感觉极好。 最后的香菇,阿珩瞅着有点奇怪,夹了一支咬了一口。“三十年份的灵芝?” 就算吃不出味道,这些年拿人参灵芝当饭吃,阿珩也吃出感觉了,一尝便尝出了年头,味道非常好。 “你不说很喜欢食用人参芝草吗?味道如何?” “死有钱人。” 人比人,气死人。 自己想吃人参,得自己去茫茫雪山里挖,还都是雪参,想换换口味都没法,雪山里虽不止这一种参,却只有这种最常见。 最重要的是,别看雪山里雪参遍地,但五花八门的猛兽却从来都没少过,甚至不乏异兽。 断云雪山绵延万里,据说蛮荒纪时,大荒的中央是广袤富饶的平原,然神魔大战,天翻地覆,世人从废墟中爬出来的便发现自己的家园面目全非了,辽阔平原之上拔起一座直入云霄的山脉。即断云雪山,虽 分卷阅读19 分卷阅读20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0 然终年被积雪覆盖,但山中其实有很多适合人居住的地方,只是人族进不去,可异兽进得去,因此万年来,断云雪山俨然成了异兽的一个主要聚居地。 阿珩有时采药也会碰到异兽,若非跑得快,可能就被当成塞牙缝的点心吞了。 云洛却随随便便拿三十年份的灵芝煲汤,除了死有钱人,阿珩别无他感。 云洛很无辜:“你做为世间数一数二的神医,至于如此反应?” 阿珩叹道:“可我赚的钱根本不够我买试药需要的药材。”医术再好,她炼丹炼药需要的药材都不少,赚得钱不过杯水车薪。 云洛大方道:“若你愿意成为虎贲军永久的军医,日后你试药所需的药材我全包了。” “心领了,我对军医这行没兴趣。” 医者的天职是救人,无能为力,救不了人,病人死了,阿珩可以说自己需要继续努力,但军医这一行,看得死人远比活人多,天天看两军杀戮,阿珩敢说,自己的脑子迟早要添新问题。 虽然觉得对方是死有钱人,但阿珩也没客气,陶罐里的灵芝全都夹出来吃了,一条鱼啃得精光,灵芝鱼汤更是饮得涓滴不剩,唔,也不能说涓滴不剩,最后几滴洒衣服上了。 “怎么回事?地动?” 感觉着地面的震动,阿珩愣了下,不是这么倒霉吧? 云洛仔细听了下,地动不是这声音。“不是,是畜栏那边,你在这边别乱跑,我去看看怎么回事。” 这场集体婚礼,云洛邀请了整个牧云原的部落,反正那次围猎收获颇丰,足够邀请牧云原所有人吃一顿了。为此,他还特别弄来了两万瓮的葡萄酒,每一瓮都有六十斤美酒。美酒美食,成功将牧云原诸部给引了来。 牧人的财产是牛羊,走到哪带到哪,因此来参加婚宴,牧民们也将自己的牲口都给带来了。 数以百万计的牛羊,混乱起来,云洛完全不敢想会乱成什么样。唯一庆幸的是,婚礼之前跟牧人换了两万头牛与一万匹良马,前者送去了王城,后者送去了牧云城。畜栏里生下的都是羊群,牛马不多,否则不知会出多少人命。 参加婚宴的牧民也感觉了地面的震动,听出不是地动,而是畜栏出问题后纷纷丢下了酒碗去抢救自己的牲口。 草原上,牲口就是牧人全部的财产,没了牲口,整个部落的人都将饿死在寒冬的风雪中。 羊群到处跑,利用牧羊的大狗将羊群赶回来,马匹都有受过训练,吹骨哨可以召回,至于牛......只能先杀了,回头吃牛肉。 虎贲锐士不懂如何管理牛羊,因此云洛下令让虎贲锐士在周围戒严,一来防止细作逃出去,他可不信这是意外,二来,那些发疯想要跑出一定范围的牛羊马匹全都杀了,回头加餐,他付钱给牧人就是。 盛大的婚礼算是完全泡汤了,畜栏的混乱直到第二日才午间才得以解决,云洛带着一身的疲惫去找阿珩,有不少人受了伤,急需救治,寻常伤口倒也罢了,军医能解决,但有几个人伤得太重,需要用到一些好药。 阿珩的营帐里空无一人,竹箧也不见了,只有地上用兽皮铺成的床上还放着瓶瓶罐罐的药物,估计是把竹箧里的药物给倒光了。 望着空荡荡的营帐,云洛漂亮的琥珀色眸子顿时沉郁冰冷似深海的玄冰。 ☆、第九章条邑 牧云城以东三百里。 阿珩感受着快要四分五裂的臀部,忍不住问齐载:“可否下马休息?我受不了了。” 一夜加一个上午,跑出三百里,也亏得牧云原是高原,地势平坦,但这一路上都在骑马,阿珩也吃不消。 捭阖时代的骑马,没有马镫,也没有马蹄铁,就是马鞍也不过是马背上垫了个坐垫,完全靠高超的骑术,但骑术再好,骑这种跟光背马没多大区别的马跑一天,也足以丢掉半条命。 齐载迟疑了下,终究是停了下来。 马一停下,阿珩便拿出一根人参啃了起来。骑马之前她在衣服的腿部缝合了皮革,因此虽然腿上的肉仍被磨得血肉模糊,但胜在有皮革保护,没有布帛碎片嵌入血肉里,身体的自愈能力几乎立刻就开始发挥作用,伤口与尸块飞快的愈合,消耗极大。 阿珩边吃边问齐载:“你在畜栏做了什么?” 齐载随口道:“放了一把火。” 阿珩:“......你知不知道如此牧人会损失多少牲畜?” “区区几头牲畜而已。” 阿珩讥笑,区区几头牲畜?对于平民,一头牲口往往是家里最重要的东西,怎能用区区这个字眼来描绘? 见阿珩不悦,齐载忙哄道:“你别生气,他们背叛了齐国,只是让他们损失几头牲畜算是便宜的。” 阿珩愈发讥讽:“对于牧云原上的牧人而言,不论是齐人还是辰人,都是入侵者,他们凭什么要忠诚齐国?又不是脑子有病。” 牧云原上的土著都是昔日古国的后裔,是根红苗正的土著,无论是辰人还是齐人,对他们而言都是彻头彻尾的外来者。 都是入侵者,将心比心,阿珩觉得,换了自己也会在齐人败退时毫不犹豫的倒戈。反正辰人是想吞并牧云原,而非毁灭牧云原,不论哪一方占据牧云原都不能将牧云原上的原住民干掉。 既如此,为何要忠诚于入侵自己家园的人? 齐载被驳得语塞。 啃了人参,感觉休息得差不多了,阿珩便道:“继续赶路吧,去摩云关吗?” 齐载摇头。“回王城。” 阿珩微怔。“齐王放弃牧云原了?” 不至于那么蠢吧? 牧云原有丰富的金玉矿藏,更有水草丰美可以培育战马的广袤草场,最关键的是,牧云城位于牧云原东部,过了牧云原往东三百里左右往南便是条原,而齐国王城便位于条原。 牧云原虽非齐都的门户,但丢了它的意义跟丢了门户差别不大。云洛只要越过摩云关便可长驱直入齐都。 齐载黯然道:“我战事失利,已被撤职。” “哦,代替你的是谁?” “是公子高。” 公子高?阿珩想了好一会才想起公子高是哪位。 齐王膝下有十三子,其中公子高是较出色的。 以公子王孙为将是人族的祖制,自炎帝时代流传下来的祖制,已有一万年的历史。 尽管炎帝当年那么做纯粹是为了向聚拢在王旗下的氏族们表示,她将人族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绝不会追随她的人当棋子。虽然阿珩一直觉得,在炎帝的脑子里,只怕所有人都是棋子,没有谁是不能牺牲的,包括她自己。但炎帝这一招挺绝,烽火狼烟的战场上,炎帝的血裔几乎死绝,其余人见了,哪怕明知自己的任务可能会死,也不会有什么异 分卷阅读20 分卷阅读21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1 议。 当一种政策变成习俗,并且延续万年之后,便已然刻进了文明的骨髓里。 列国的公子在成年后都要领兵为国征战四方,自然,也不是没有例外,但那些不涉战场的公子都不会有地位。即便是嫡嗣是最合法的继承人,也必须有战功傍身。 齐王诸子中,公子高在武功方面是最出色的,军功远超诸公子。 若非齐王有一名嫡子加一名嫡女,或许,公子高是最有可能继承王位的。 以战事失利削弱齐载的兵权是个好主意,齐国北部因为旦翁与齐载近二十年的经营,兵权完全掌控在齐载手里。齐王盯着这块肥肉也不是一两日的事了,依着列国的风俗,兵权多掌控于宗室贵族之手,君王的弟弟自然也是掌兵权的,列国中不乏兄长是君王,弟弟是国之良将的美谈,但这种美谈在齐国就有点问题了。 这需要提到一个人——齐武王。 齐武王骁勇善战,但已经没有多少人还记得他的王位是怎么来的了,五十二年前,齐献王薨,嫡长子继位,即齐简王。齐简王继位会对自己骁勇善战的兄弟加以重用,明君名将,美谈传列国,然......四十五年前,齐简王最信任的兄弟弑君夺位,史称齐武王。 经此一遭,齐国王族便变了味,每一任齐王都对自己的兄弟百般打压,恨不得斩草除根,一个不留。 齐武王杀了自己剩下的兄弟,而齐武王的儿子们,如今也只有王位上坐着的那个还活着。 旦翁的身份在齐国本就尴尬,掌控了齐国一半的兵力后就更尴尬了,齐王不免着急上火。好不容易把旦翁给熬死了,却来了个公孙载,接手了旦翁的兵权,也不知齐王有没有气得呕血。 如今终于抓到机会削弱齐载的兵权,哪怕临阵换将,换上的新将领还是个不如前任的,许会影响接下来收复失地,但齐王也顾不上了。 阿珩觉得云洛收到这个消息时一定会很高兴,猪一样的敌人是什么人都喜欢的。 公子高虽是良将,却一直在南部同离国作战,擅步兵战与水战,让他跑高原上收复失地打骑兵战,齐王对自己的儿子着实有信心。 阿珩道:“既如此,我们去王城。”齐辰两国的战事干她甚事?早点治好齐载早点回谷抱儿子。 列国之中,齐国是数一数二的大国,疆域也是最辽阔的,南至云水,北至北荒黑水,形似一块如意,而齐国的王都便坐落于这块如意的中间位置——条原。 两百年前,齐庄王励精图治,开疆拓土,原本的都城不再适合继续做为都城,便在条原之上修建了这座王城。 在上古时代,条原还不叫条原的时候,这里曾经有过一座繁华帝都,赤帝所营建,乃人族的核心,只是被战火所毁,人族又四分五裂,这座帝都也就彻底消失在了荒草中。齐庄王迁都于此,还为新都起了个一样的名字,雄心壮志如何,一目了然,奈何时不待他。 齐庄王享年四十一岁,这个年纪已然是长寿,但......这么点时间想将九州重新合并无疑是痴人说梦,因而齐庄王只得含恨而终。 入城时,瞅了瞅城墙上的名字,再瞅了瞅齐载,阿珩完全无法理解,这些男人这么折腾究竟是为哪般。 不过,齐庄王的雄图霸业虽然是做梦,但他的确是齐国今日强盛的奠基者,没有他及之后几代齐王打下的基础,齐武王也无法将齐国推至鼎盛。 不算部族时代,单建国至今,齐国的历史差不多有□□百年,历经五十余君。而崛起则是从齐庄王之父齐文王时代开始,也就三百多年。与辰国差不多时代崛起,据说当时云水以北,国族数千,加上外敌威胁,这两个都是崛起中的国家选择了联合,一起扫灭北方诸国,对抗来自其它地方的强国。 是的,如今这两个打得你死我活的国家曾经有过蜜月期,并且挺长,直到一百多年前,北方大地的从国族数千变成了小猫两三只,只剩下几个做为缓冲带的小国。蜜月期就此结束,两个国家以缓冲带诸国为战场斗了一甲子,然后......终于直接接壤了,肆无忌惮的大战也开始了。 总的来说,齐国发展得比较快,辰国地理位置特殊,四面皆敌,想快也快不起来,因此辰国还在西北奋斗时,齐国已然成为中原霸主,疆土是所有国家里最辽阔的,方圆约三千里,地广物博,辰国的疆土全加起来连它三分之一都没有。 不过,这样的强盛也是经过五十多代人的经营才得到的,齐庄王的野心......完全脱离了现实,就算是寄希望于后人,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齐国也没能逃出盛极必衰的怪圈。 很多君王都自认为是不世明君,死抓着所有权利,不眠不休的勤政,也征战四方,折腾得本国与周边诸国百年不得安宁。 他们自己是高兴的获得了明君的美谥,却苦了后继者,不是每个君王都热爱开疆拓土,热爱权利,就算真的热爱,也不是每个君王都能不眠不休的熬油,一国事物,掌控欲强烈的君王往往要将一切都掌控在手里,而为此,继位后都别指望好好睡个觉了。 懒惰是人的天性,大多数人都想睡个好觉,国君这一职业不是正常人能当的。正常人坐上去,便是英明神武的先君后继无人,找个跟先君一样不正常的坐上去?除非效仿九州帝国时的禅让制,否则就得指望明君的子孙代代皆不正常。 阿珩颇同情齐王,被齐武王给坑了。 齐武王留给他的是一个庞大得任何以任何一个正常人的精力都无法完全掌控的国家,以及满目接敌。凡是与齐国接壤的,和不接壤却没超过千里的国家都被齐武王侵略过,从华族到蛮夷戎狄,一个都没落下。但凡是个正常人都吃不消这么个担子,从老狮王倒下的那一刻,所有蛰伏的豺狼虎豹都亮出了爪牙,还有同样年迈或年轻的狮子,他们也迫不及待的撕碎新的狮王,取而代之。 祖宗一世风光,坑子孙百年。 阿珩一边感慨着一边同齐载进了城,贵族有专门的入城通道,不用排队,省很多事。也幸亏有齐载,否则阿珩想进城还真是个麻烦,时人出入城邑或远行都需以照身帖证明身份,而这种东西是每个人一出生就去官府登记了户籍,然后才有的。自然,事无绝对,也有的人是没有的,比如奴隶。 清是奴隶,因此一生都没有照身帖这种东西,后来逃离了齐国,浪迹四方不得安居,一方面是喜欢游医这一行,另一方面便是他没有身份。办个假身份也不是不可以,问题是他曾是王族的奴隶,每个奴隶的身上都有烙印,主人不同,烙印也不同,清身上的奴隶烙印,辨识度太高,办个假身份等于没办。 奴子一般来说是随父母,父母是奴 分卷阅读21 分卷阅读22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2 隶,子孙自然世世代代为奴,若奴子的父亲是贵族,自然另当别论。 阿珩的父亲是清,清在发生大疫、人生剧变前是地地道道的庶人,大疫后虽侥幸生还,却成了王族奴隶,供御医试药研究,从头到尾都与贵族不沾边,阿珩的身份自然略尴尬,虽然没人敢拿烙铁往她身上补个奴隶烙印,但身份却始终是个问题......标准黑户。 公子旦在世的时候倒是想过给阿珩弄个身份,她不像清,身上有辨识度极高的奴印,弄个身份不会露陷,然......弄一个□□无缝的身份以公子旦当时的权势还不够,后来足够了,阿珩却跑去了药王谷拜师,再后来,公子旦去了。因此阿珩在列国之间蹦跶,用的都是早年时公子旦赠的符节,那符节是齐武王赐公子旦的,代表了公子旦的身份,有王印,可以当照身帖和路引用,也很好用。至少在公子旦在世时很好用,公子旦一世后就成了废品。 见阿珩瞅着自己手里的路引,齐载微怔,想起了阿珩尴尬的身份,虽然如今没人敢当面说阿珩的身份问题(敢当面说的人都中毒自尽了),但即便没人当面说,这始终是阿珩的一个硬伤。当年齐王赐婚于他,对他已有之婚约,别人也是拿阿珩的身份对阿珩加以攻讦。 “你这次回来就别走了,我给你办一个身份,以便在条邑落户。”齐载温声道。 阿珩闻言抬眸,宛若子夜的眸子亮若妖鬼,哪怕她没有恶意也令人不由自主的觉得不自在。 齐载与阿珩相识多年,对于阿珩的眸子已然习惯,别人眸子天生就是这般亮,除非不看,否则就学会适应。“你如此年轻,莫不是打算隐居药王谷一生?” “我自不会一世与世隔绝,然我也不需要弄个莫须有的身份,仅风珩这两字便是我的身份。”阿珩淡淡道。 弄个身份,她真正的身世自然就得瞒住,奴子是不能拥有身份的,哪怕明白如此会给自己带来很多方便,阿珩也不想给自己弄一对莫须有的父母。 风姓苏氏女珩,这是她的身份,迟早有一日,她会让这个身份没有任何证明也可畅通无阻于列国之间。 齐载皱眉,但不想与阿珩吵架,便道:“你若不喜欢莫须有的身份亦无妨,你有姓有氏,来源于何处,我或可帮你。” 清是奴隶,无姓亦无氏,生下的孩子却有姓有氏,明显有蹊跷。而姓氏并不是可以随便给自己孩子冠上的。得氏必须得到君王的用玺,得姓则须宗族认可,否则便是重罪。清不是会随便往脸上贴金的人,便只有一个解释:阿珩的身世不止奴子那么简单。 阿珩蹙眉:“我的姓氏,只我一人活着。”所以,别指望找到她姓氏所属的宗族办个合法的身份了。 阿珩不会说谎,齐载顿时百思不得其解,青梅竹马你身上的谜题为何这般丰富? 正茫然着便见阿珩拿了自己腰间的钱袋,然后走了另一个方向。“阿珩,你走错路了,是这边。” “没走错,我住客栈。” 齐载不悦:“你住的院子我一直留着,不曾有一分改变。” 阿珩头也不回的走远了。 没有身份,始终是个硬伤,住客栈需出示照身帖进行登记,不过阿珩也有解决之法。齐国法治不严,在条邑的西市寻了一家中等的客栈,塞了掌柜一枚金叶子,问题立时迎刃而解。 ☆、第十章情敌相见 朝云没见过阿珩,三年前阿珩灵前一退完婚就走了,根本没给朝云见情敌的机会。 尽管不曾见过,朝云却一眼就认出了阿珩。 凭心而论,阿珩虽然不是美人,却也不难看,眉清目秀,只是端正的五官组合在一起,就平凡无奇了。但这并不代表阿珩就真的走进人群里就找不到了,找不到的那是清,清有着一张丢进人群里绝对找不出来的脸,长得平凡很正常,但能平凡无奇到清那种程度也称得上一个奇字。 阿珩的容貌酷肖清,却因为其母的关系,她的五官有着鲜明的异族特征。 华族的脸偏扁平,轮廓很浅,只有北地诸国的华族略深一些,却也只是一点。而人族的其余民族也各有特色,胡与戎及其分支民族的五官轮廓极鲜明深邃,不过,也毛发浓密。 阿珩的母亲有东夷与蜀族的血统,阿珩对此很是无语,蜀族聚居地在宁州,东夷在沃州,中间隔着万里之遥,阿母你是如何诞生的? 不过,也拖母系的血统所赐,阿珩的容貌特色极鲜明。 蜀族是宁州以濁山氏为首的诸氏族与羌戎杂居而形成的民族,有两个典型的特征:肤白,五官鲜明。 东夷是沃州少昊部所有氏族经过一番分裂融合后形成的民族,典型特征是:擅射,身形高大。 阿珩的身体条件显然不可能擅射,但她身形高挑却是真的,这个时代的人大多营养不良,身形矮小,男子身形普遍在五尺到五尺半之间,便是贵族也不过是堪堪沾着五尺半的边,子娴才十四岁,却已有五尺三寸,不少男人都没她高。 齐国与胡人接壤,五官轮廓深邃,身形高挑的人在齐国也不是没有,但似阿珩这般的,世所罕见。同样是肤白,别人肤白是美,阿珩却是活似鬼的苍白,大白天都能透出三分阴郁的味道。还有那双眸子,星眸璀璨是夸赞之词,夸赞别人眸子明亮的褒奖之词,阿珩的眸子非常明亮,就是亮过头了,亮得慎人。 最显眼,也最瞩目的便是那一头长发,十四岁正是女子的花季,阿珩却两鬓雪白,墨黑与银白衬得两种颜色愈发鲜明。 综合了母系血统和父系血统的遗传,阿珩容貌辨识度不亚于清身上的齐王族奴印,这也是阿珩大咧咧出入列国的一个原因,在中州列国中,这容貌辨识度太高,遮掩也没用,寻遍九州四溟都找不到第二个这般容貌的人族,三个隔着万里之遥的民族混血以及源自于清的诡异遗传造就了阿珩独一无二的容貌。 瞧着大咧咧坐在窗边案几上捣药的阿珩,尽管对方姿色平平,且毫无礼仪可言,然瞅着微光下的阿珩,朝云却诡异的有一种对方其实极美的感觉。 怎么会呢,自己定是看错了。 阿珩的身世,朝云很早的时候就查过。 充当药人的奴隶之女,至今都没个身份,母不详,估计是某个无名的女奴。 这样卑微的女子怎配得上英武俊朗的公孙载,因此,那一年夏苗中,被公孙载所吸引后,朝云便对公孙载展开了追求。 公孙载已有婚约?她可是齐王嫡系后裔,有什么是她不能得到的?何况,便是公孙载自身不也很苦恼有着一个卑微而姿色平平的未婚妻吗?婚约根本不是他自愿的,是公子旦逼迫他的,公孙载因着不同意还险些被公子旦给活活打死。 分卷阅读22 分卷阅读23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3 若非阿珩有个与公子旦刎颈之交的父亲,且其父无耻的利用交情挟制公子旦,公子旦又怎会牺牲嫡长孙的婚事? 思及此,那一瞬的恍惚已从朝云的眸中消散,恢复的是一个骄傲尊贵的王族。 瞧着朝云的变化,阿珩忽有种感觉,齐载或许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朝云似乎不是那种可以轻易掌控的女子呢。 想想朝云的身份,也不足为奇。 华族的继承制沿袭自九州帝国,也是人族第一个和唯一一个种族王朝。为什么是唯一?自然是九州帝国亡了之后人族就分裂成了碎渣,天知道人族如今到底有多少国族。 虽然亡了,但九州帝国的影响却没有随之消失,或者说,没法消失,谁让它代表的不止是王朝,更是最初的文明符号,九州帝国之前,人族与山林里的猴子无异。 九州帝国的继承制很有意思,嫡嗣继承制,父母的爵位一般由嫡长子继承,不过也可以从别的嫡子或者嫡女里挑一个最喜欢的,只要是嫡嗣就行。 若无嫡嗣,那么就从第二继承人里选,别误会,第二继承人不是庶子,而是嫡出兄弟姐妹中选一个,若嫡出手足没活过自己,也无妨,还有第三继承人,即嫡出手足的嫡嗣。 若连第三继承人都没有,亦有第四、第五继承人——父亲的嫡亲兄弟姐妹,以及其嫡嗣。 若这都没有,那妾生子里可以选一个继承家业,不过也仅限于妾生子,侍婢姬人所出庶嗣想都别想。 人族诸分支中,除了信奉强者为王的草原民族,别的民族都沿袭了九州帝国的继承制,嫡嗣一脉相承。 齐王的嫡嗣就两位,太子与太子妃感情不睦,宠幸美姬,虽然勉强与太子妃生了个儿子,却不到三岁就“意外”夭折,连宗室谱牒都没得上。 为此,齐王据说都犹豫过要不要废太子,尽管太子并不是他最出色的儿子,然嫡庶有别是刻在华族的骨髓里的,换了别个儿子做太子,也不是不可以,但只要不是嫡嗣,哪怕有王令,史笔之下仍是名不正言不顺。 太子若无嫡嗣,日后继位,王权的传递必然出问题,不是每个非正统的君王都能如齐武王那般用功绩把齐简王比得一无是处,从而压下所有异议,这才没造成齐国的动荡,否则,乐子会很大。 废嫡立庶,是一场泼天的豪赌,赌赢了是独具慧眼的英明之君,输了则识人不清的昏君。 齐王终究没这个魄力。 在太子无嫡嗣之时,排在他之后的继承人便是朝云的母亲,其次是朝云。 除非太子真的生出一个嫡子或嫡女出来,否则朝云绝不可能如普通贵女那般教养,即便不接触帝王之术免得刺激到太子,也不能随便养着,变成一个任人拿捏的蠢货。 哪怕太子不喜,也没人会在意,这是一个国家延续时不可避免的保险措施。 “我若说,我与载并无男女之间的关系,你可信?”阿珩轻叹的询问。 诚然,齐载很出色,英武高大,战功赫赫,地位尊贵,是条邑无数香闺梦里人,可......她苏珩不是条邑人,且莫说做梦,她便是睡觉都难,失眠症会成绝症了。 “我信。”朝云道。 阿珩挑眉。“哦,你竟如此轻信于我?不怕我对你阳奉阴违?与载藕断丝连?” 朝云亦看着阿珩亮若妖鬼的眸子。“大人翁离世前与我说过你的事。” 在公子旦的描述里,阿珩虽身有残疾,性格亦乖张,却从不是寻常女子。 公子旦一生中最庆幸的事便是当年为了让清神医走得安心而为两个孩子定了亲,那一年,北荒遭遇百年不遇的雪灾,胡、羯、戎三族倾举族之力联合出兵攻破了落雁关。齐国北部,黑水至郢水,十座城池化为红莲地狱。公子旦的家眷与之失散,两个成年的儿子亦战死,原以为将绝嗣,却不曾想,两年后,被他以为已经死了的阿珩与齐载活着从北荒回来了。 若无阿珩的照料,齐载活不下来。 阿珩虽残虽幼,却是清神医之女,年纪轻轻已然在医道小有成就,对于医者,不论是哪个游牧民族都不会随便杀了,草原上最是缺医。 回来后已经恢复了行动能力的阿珩选择向公子旦辞行,去了断云雪山寻找传说中的医魔苍凛。 朝云还记得自己当时问:“您是希望我知难而退?” 若是如此,朝云很想讥笑,她会不如一介奴子?不,区区奴子,连放在一起提一下都是对她的折辱。 公子旦摇头:“我只是想告诉你,阿珩定会退婚,而退婚后虽会与载保持联系,却会半丝男女之情,你介时莫要寻她的麻烦,为她,也为你好。” 公子旦不认为朝云是阿珩的对手,诚然,二人的地位天差地别,可公子旦始终记得清离世时对女儿的牵挂。并非怕女儿被人欺负,而是清觉得,自己的女儿只要有一丝活下去的欲望,谁也无法取走她的性命,因此他所担心的是阿珩是否会成为为祸世间的祸害。 公子旦虽不知为何,但多年老友,他看得出,清对阿珩遗臭万年的信心极足,在阿珩保证了不会用医术胡来后仍坚持为阿珩量身定制了医者三戒。 虽不知那对父女为何出现在齐国北境时那般落魄,但在阿珩立誓时,公子旦似乎有点理解清的忧虑了。 阿珩立誓时,字字句句铿锵有力,满腔诚挚。 公子旦想,他一定会觉得清死时脑子犯糊涂了,竟如此残忍苛刻的疑心一个垂髫稚童。 可惜他不经意间留意到了稚童一手三指竖起对天立誓,另一手却背于身后,手指交叉指地。 一个人是否危险,看得从来都不是出身,而是其隐匿在骨髓最深处的性格。 朝云确有手段,若循着这个时代的游戏规则来,阿珩绝不是她的对手,确切说,阿珩在这方面谁的对手也不是。然阿珩有一个优点,她从不遵守游戏规则,怎么痛快怎么来。 无招胜有招,阿珩深谙此中三昧。 也是在那一日,朝云觉得,阿珩命真好,有这样一位真正关心爱护她的长辈。 灵前退婚打消了朝云大半的疑心,而仅剩的一丝疑心也在见到真人时如春日暖阳下的积雪一般消融了。 此女子,绝不会回头。 既已退婚,必不会自甘下贱为婢妾。 而听朝云提起公子旦,阿珩微怔,默然无言。 刎颈之交源于捭阖时代,亦是捭阖时代的华族文明中有着极深的符号。 君既亡,吾随之。 这不是传说,捭阖时代却有人在刎颈之交被害后为义而从容赴死。 也因此,十年前在北境与公子旦重逢时,清对女儿说:“此乃为父刎颈之交,你日后待他要如待我一般。” 阿珩人品虽混账,但 分卷阅读23 分卷阅读24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4 孝顺这方面却是不错,至少不会明着违背。因此,初时阿珩对公子旦,心里如何想不得而知,但态度却始终恭敬。 渡过一段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难熬日子后,阿珩的察言观色已然炼出来了,不炼出来,命早没了。 若没有后来的事,阿珩与公子旦的关系应也就那样,然清终究熬尽了心血,临终托孤给公子旦。 阿珩虽是面子工程,公子旦却不是,极认真的照顾阿珩,如待亲生骨肉,两人这才亲近起来。 尽管明白对方待自己是因为清,但阿珩并不介意这一点,只要没有恶意就行,阿珩对此要求很低。而之后公子旦待她,确实真心。 “何事?”阿珩问朝云。 无事不登三宝殿,若不是来对付情敌的,那就是有别的事了,阿珩琢磨了下,琢磨不到。她三年不曾踏足条邑,条邑如今的情况,着实不了解,也就无从分析。 “我请你去救一个人。”朝云道,她今日来此,一是为情敌,不过这个目的在见到真人的那一刻就没必要了;二是请医者,如果阿珩有真材实料的话。 “先说是何毛病,非疑难杂症我可没兴趣。”阿珩懒洋洋道。 好困,偏偏睡不着,想做研究提提神,这客栈里也不敢随便玩,一个不留神,整个客栈的人都可能被她给弄死。 瞅着阿珩的模样,朝云略气不顺,倨傲的医者并非没见过,然阿珩这样的,少见。 虽然,阿珩确实有些本事,苏神医之名早已深入牧云原的每寸土壤与血脉。 思及此,朝云终是把气给理顺了。“丹毒。” 阿珩闻言略微错愕,这是哪家贵族子弟磕丹磕出问题来了? 凡药带三分毒,丹药亦然。 没事别乱吃药,丹药也是。 阿珩学过炼丹,与苍凛相识的第一年,她是苍凛的药人,被喂了整整一年五花八门的毒.药,她对毒.药的高深造诣便是那时打下的基础,搁谁拿毒.药当饭吃,且一天两顿加宵夜绝无重复,都会对毒.药出神入化。 第二年,没被苍凛玩死的她终于得以拜苍凛为师,苍凛这才想尽法子救人。没病尚且不能吃良药,何况苍凛那花样百出的毒.药,熬过药人的那一年后,阿珩的身体简直就是个筛子,千疮百孔。阿珩一直都很佩服自己,这都未死,真是命硬。自然,这与苍凛医术卓绝也有一定关系,没苍凛的医术,她命再硬也没用。 阿珩的炼丹术基础便是在第二年打下的,那一年,苍凛手把手的教她炼丹,炼出来的丹药给她当饭吃,吃了一年,身体这才堪堪养正常了。 虽然苍凛心狠手辣,不拿弟子的命当命,时不时拿弟子试药,但有一点却是无可指摘的,苍凛是真的见多识广,学识渊博。 丹毒这种东西,苍凛为阿珩讲解过。 丹毒严格来说,分为两种,一种是专门炼制的毒,另一种则是乱磕丹磕出来的毛病。 苍凛对后者了解不深,他炼丹绝不可能炼出有问题的丹药来,反倒是前者,他门清,阿珩在第一年就没少吃他炼制的丹毒。 虽然苍凛不曾深入研究,清却研究过,得出一个结论:丹药这玩意,吃不得。 炼丹时加入了大量的丹砂、铅汞等物,清每一样皆取了一些喂兔子,日积月累,兔子全死了。 死因?主要为内脏衰竭。 拿有毒的东西炼丹,吃不出问题来,除非太阳自西边升起。 阿珩将两者的研究加以比对,得出一个结论:丹砂、铅汞等物,喂死人的话,却能保存尸体,然生死是一道界限,死者能用的东西,生者不一定能用。且,死人尸体不腐不朽,并非尸解成仙,实为可防腐的金属吃多了以至尸体防腐。 不过,丹砂铅汞等物,寻常人用不起,有能力磕丹养生寻求长生的都是贵族。 会是谁呢? ☆、第十一章齐王 王是个非常古老的字。 古早的时候,人族的文字里是没有这个字的,它始现于蛮荒纪末期。 燧人氏被灭族后,以其为首的部落联盟也遭到了重创,炎帝在燧人氏废墟之上重建联盟时,初时追随她的人极少,直到她后来做出了成绩,加上羽民王朝对其它种族的统治越来越高压,因此别的人族部落才纷纷来投。 当炎帝的威望超过了曾经所有的联盟首领后,有人提议炎帝应该有一个独一无二的称谓,炎帝觉得有道理,然后......随手指了一头猛虎额头上的花纹做了新称谓,即王。 这随便的......每个读这段史书的人都不禁无语凝噎,吾等知您老有个性,却也不必如此个□□。 阿珩对此有新的理解,炎帝当年或许并不是随手而为。 何谓虎,择人而噬者谓虎。 王难道不是择人而噬者吗?且,猛虎噬人,尚知吐骨头。王者却不然,食人不吐骨头的同时以愚民之法令庶人黔首认为如此理所应当。 以上是阿珩见到齐王宫时跳出来的想法。 齐国的宫室不少,每次迁都都会营建新的宫室,加之每代国君都会修建行宫。齐国的宫室数量之众,无国能及。 众多宫阙中,最大气堂皇的当属位于条邑的王宫,几百年前齐庄王动用数万人力,累死上千民夫,耗费二十余年修建而成。之后数百年,每代齐王都会扩建几座宫室,到如今成了阿珩所见的占地万顷的千层宫阙,殿宇楼阁鳞次栉比,层层叠叠,一眼望不到头,端的气势非凡。 阿珩忍不住估算,若将这座王宫给变卖了,价值几何,可让自己做多少研究,最终得出的结论是无价。 暴殄天物,钱多的没处花为何不给她做研究呢? 阿珩颇为痛心疾首。 浪费啊! 可耻啊! 朝云额头青筋忍不住跳了跳。 阿珩不知是天性使然还是肆无忌惮,大多时候,心里想什么,脸上就差写上什么。 朝云破天荒的痛恨起自己察言观色的能力,看这么一个人在想什么,真的挺......她亦不知用什么词来描绘,只知阿珩的脑子与所有人皆迥异。 朝云道:“你若能治好阿翁,定会有重赏。” “治不好则人头落地。”阿珩似笑非笑,当她不了解王宫里乱七八糟的风格吗?在民间为人治病,只要不是故意将病人治死,即便救不回来,也只需尽力了即可。然在王宫,尽力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贵人是否救回来,救不回来,则根据贵人的身份地位会有若干医治不力的医者为贵人陪葬,严重的话,可能整个御医司皆要殉葬。 朝云反问:“这是你跳窗的理由?” 她去寻阿珩,阿珩却在得知要治什么毛病后毫不犹豫的跳了窗。 客栈为了招待更多的客人,建筑物都 分卷阅读24 分卷阅读25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5 是两层的,阿珩住的便是二楼,毫无身手可言却玩跳楼这种高难度动作,结果可想而知——如今是被抬着进宫的。 摔断了一条腿的阿珩根本跑不过健仆,斟酌了下,下毒也改变不了境况,只得认命入宫。 阿珩摸出一根百年人参扭过头默默啃着。 齐王是个极有威严的中年人,看得出来,保养的不错,近五十岁的人与六十岁似的。 这真不是阿珩的讽刺,实是国君每日要忙的事情太多,保养得再好,操劳过度仍会未老先衰。越是勤政的王,老得越快,这由人的身体先天条件所决定,谁也无法抗衡。 做为一个勤政的王,看上去却只比实际年龄大十岁,着实不易,年纪轻轻便华发早生的君王可不少。 许是疾病折磨,虽仍保留着三分威严,阿珩却敏锐的在齐王的身上感觉到了一丝虚弱。 狮子老了,也病了。 对于狮群的王而言,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狮王一旦虚弱,豺狼会渴望瓜分它的王国,其余的狮子亦会渴望撕碎它。 阿珩顿时了然齐王为何肯让自己这个声名狼藉的医者来诊病了,对于此时的齐王而言,他最迫切的需要是恢复健康,旁的暂时顾不上。 不过,都快五十岁了,就算没病,也该死了。 生老病死,天理循环,谁也逃不掉。 心里腹诽着,阿珩示意齐王伸手。 齐王伸出手放在了臂搁上。 阿珩瞅了眼,脸上保养得再好,手臂也暴露了现实。年轻时越是肌肉发达的人,年纪大了不再坚持不懈的锻炼,皮肉便会不可避免的松弛肥胖起来,齐王手臂上的皮肉极松弛,阿珩觉得,便是清死时都比齐王看着精神。 一诊脉,阿珩微默。“齐王时常磕丹?” 方士的丹药,阿珩研究过,偶尔服食一辆丸亦有养生美容的用处,然若因此而常服便是寻死了。 齐王的内脏衰竭得挺严重,阿珩已然能闻到他血液里散发的某些金属味,这分明是金属丹毒晚期。 早知今日,自己就不该进城,如今可好,殉葬品的命运俨然在载歌载舞的向自己招手。 齐王幽深浑浊的眸子直视着阿珩的眸子问:“寡人如何?” 阿珩不客气的与齐王对视,不就是目光吗?谁怕谁? 齐王不自觉的回避了下,阿珩的眸子太过妖异,人的眸子即便明亮也有极限,阿珩的眸子亮若妖鬼并非虚言,着实是正常人的眸子都无法亮成那般。 对此,云洛若在,只会告诉齐王:诚然,阿珩的眸子亮得妖异,然羲和氏直系血裔的眸子都有这问题。 齐王不知羲和氏,却不妨碍他恼怒一介奴子竟敢直视自己,且自己更是可耻的退避了,不可饶恕! 一抹杀意自齐王的眸底划过,却止于阿珩开口。 “齐王丹药磕多了,而丹药之中都有加入丹砂铅汞等物,服食少量确有益处,然长期服食却会导致这些东西在体内淤积,中毒,以至于内脏衰竭。”阿珩道。 齐王闻言怒道:“方士安敢谋害寡人,来人,将方士皆拖下去斩了。” 立时有一队禁卫直奔方士居住的地方。 阿珩:“......”听不懂人话是不?她说的是长期服食才会有问题,丹药本身没事大问题,是你自己拿丹药当饭吃,生生磕出了问题。 虽深有人与猛兽无法沟通之感,然阿珩也不会蠢的在此时劝说齐王莫怒,野兽发怒时,保持距离最安全。躲都来不及,又怎会去惹? “寡人的身子可有法治好?”齐王冷冷盯着阿珩。 “有。”阿珩不假思索的道,纵是没有,此时也必须说有,否则......没有两个字一出口,那些方士便是自己的前车之鉴。 “金属丹毒虽无药可解,却可利用人体自身的排毒能力将丹毒排出体内......” 自己的身体同寻常人有别,同样挨上一刀,别人伤筋动骨一百天,阿珩却只需要两三日即可活蹦乱跳。同样是给苍凛当药人,以毒.药为饭食,无人在苍凛手里活过三个月,自己却始终活得好好的,中毒后,即便苍凛不给她解药,过个几日,毒亦会被自身排毒能力处理掉,并且下一回碰上同样的毒,身体会有免疫,毒性会被削弱无数倍。自然,若一日两顿加宵夜皆是毒,且不带重复,阿珩也会吃不消。 阿珩曾疑惑过自己的体质,因而专门对自己动刀子研究过。 毛发、血液、肉、脊髓.......甚至骨头都抽了一根检验,在把自己玩死之前,阿珩的研究终于得到答案:她之所以异于常人,不是她非人,而是她体内有些地方不太正常。 伤口愈合速度诡异,是因为她的血液里含有令血液凝结加速的东西。阿珩推测,这种东西,所有动物的血液里都应该有,否则动物在受伤后,血液便不会凝结结痂。只是,同样的东西,在她的血液里显然活跃过头,以至于她的伤口愈合速度诡异。 至于对疾病与毒的免疫,这倒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 阿珩记得阿母曾经说过,自己孩提时体弱多病,比其余孩子更瘦弱,也更容易生病,她一直担心孩子无法长大成人。更让做母亲的想抓狂的是,女儿病了,清从不给女儿吃药,净喂些补充元气的补品,为此,夫妻俩险些成仇。 尽管生病后从不吃药,然阿珩仍熬了过来,且各种病都得了一回却奇迹的没死后,她的身体对各种疾病都产生了免疫,一种疾病,只要得过一回便不会再得第二回。毒的话,稍逊一些,却也只是多花些时间。 阿珩对此的推测是:疾病应不是乱七八糟的中邪理论,而是生物,是活的,只是肉眼不可见罢了。如人族有诸多分支一样,疾病生物应也有分支,每一支都是不同的疾病,从而攻入人体使人生病,然人是活的,不是死的。 她曾将两个健康的人的器官互换,结果两个人的器官都产生了排斥反应,若非她及时把器官给换了回去,那两个人就该衰竭而亡了。 由此可见,人体对于异物是有排斥作用的,疾病生物亦是异物,人体自身的抗性与疾病生物之间展开了一场攻坚战,前者胜,病愈;后者胜,病来如山倒。而人体自身的防线一旦靠自己战胜了某个敌人,便会一直记得对方的弱点,下次再来犯,可一击致命斩杀敌人。 羲和氏的体质与常人相比并不妖异,不怕疾病与毒也不过是自身免疫力比寻常人要更强大一些,记忆力更好。 金属丹毒虽非疾病生物,却也是有害物质,人体自身也具有排毒能力,少量摄入,人体自己就能摆平,完全不用吃药。自然,齐王如今的情况,除非他也是羲和氏的直系,否则摆不平,因此需要借助外力。 既然研究过金 分卷阅读25 分卷阅读26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6 属丹毒,阿珩自然也研究过中了这种丹毒要如何解决,虽然她自己是不可能出这种问题,但可能碰上这样的病人,因此阿珩做了若干实验后整理出了几个法子。 “齐王,我可否取你一皿血?”阿珩问齐王。 齐王锐利的看着阿珩:“取血做甚?” “看看齐王你是中了什么毒,以及深浅程度。血液流经整个人体,很多问题都可以通过血液查出来。”阿珩解释道。 给王侯治病就是这点不好,若是寻常庶人黔首,爱给不给,不给本大医师直接走人。然给齐王治病,阿珩敢说,自己若敢甩手走人,齐王立马令人将她枭首。 且,纵然齐王不杀她,她也不能走。 医者三戒,不见死不救。 人没出现在她面前,她自可当不知,亦可绕道避开,然病人既已见到,便不能当没看见。 华族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自残。而君王身体更是重中之重,连修个胡子都要挑挑拣拣日子和时辰,何况取血。 自己提的要求足可齐王以意图谋害君王之罪将自己处以醢刑,因此阿珩提完后便很识趣的等齐王自己做决定,不答应也关系,拿捏不准病情最后出了什么问题,阿珩表示:她有把握病人死不了,但会不会多遭些罪可不好说。 齐王犹疑许久,终究求生欲胜过被冒犯的恼怒,同意了阿珩的要求。 阿珩目光在殿内摸索了一圈,最后瞧中了一只用饭的漆碗。 原本阿珩是想寻个饭碗的,却不是这种,而是在辰军军营时用的那种海碗,放个人头进去都绰绰有余。奈何王宫里就不可能出现那样的海碗,全是婴儿巴掌大的漆碗,也就比茶蛊大点。 寻好了碗,阿珩又取了自己的针袋,针袋有两层,一层插着长短粗细不一的银针,另一层则是一套薄如蝉翼、形如柳叶的小刀。 阿珩斟酌了下,最后取了一柄柳叶小刀给齐王放了一碗血。 齐王几乎是强忍着喊人将阿珩拖出去剁成肉酱的冲动看阿珩放血的。 一国之君,龙体何其之重,竟被阿珩这般对待。 然齐王终究是忍住了,阿珩什么破名声,与牧云原毗邻的齐国自是知晓,真把人给得罪了,死不可怕,可怕的是死去活来。 到阿珩手里的病人,鲜有一命呜呼者,便是死了,她也能救回来。而这也是她声名狼藉的原因,医者医术好是好事,然你医术好却爱拿病人试药,纵然死不了,可死了又活,活了又弄死,还不如一开始便被治死。 诚然,自己是尊贵的王,但齐王没把握阿珩不会对自己乱来。 若能有半丝理智可言,这位医者便不会是血医了。 取了血,阿珩提笔在御用绢帛上写了起来。 捭阖时代的书写材料有绢帛、简牍、兽皮以及甲骨四种,其中简牍最常用,其次是甲骨,绢帛那是贵族的特权。庶人黔首没有使用绢帛的权利,也用不起,兽皮亦然。 阿珩最喜在绢帛上写字,因为写起来最流畅,可惜金钱不够,更多时候仍是在简牍兽皮上书写。 阿珩书写时,朝云瞧了一眼,错愕的发现阿珩书写的是青体书。 人族古早之时的文字是同一种,然九州帝国覆灭,人族四分五裂,数千年过去,每个有文字的国族都发展出了具有自己特色的文字。同一个字,在不同国家的模样可能截然不同,国内的才子去了国外,九成会变成目不识丁之徒。也因此,捭阖时代往来列国,游说献策于君王的士子含金量为所有时代里最高的,每一个士子,不论才华出众与否,皆通晓五种以上的文字与语言。 青体书乃离国废太子琚所创之书法,因其为离人,青体书不可避免的有着浓厚的离国文字气息,只有使用离国文字才能将青体书写出最好的味道来。然朝云最为错愕的却不是阿珩会写青体书,青体书是新书法,时人重视书法,有一种观念:见字如见人。因而列国贵族子弟,尤其是士子们,皆写得一手好字,青体书在刚出现的二十年里,风靡列国,人人向往,每一个能收罗到一幅废太子琚的字帖的人都会将之做为传家宝,供族中子孙临摹练习。因而,列国会写青体书的人着实不少。 青体虽一度风靡列国,如今亦然风靡,然如今会习此种书法的人已然少之又少。非书法不好,而是太好,也太有特色。 废太子琚性格刚直,戎马一生,其所创书法自然有着浓郁的戎马之风,特色极鲜明,唯有见识过战场惨烈厮杀,心胸博大,且性格坚毅之人方能得青体书之神。 阿珩的青体书,形神俱备,且隐有了一丝不一样的味道。 此女,当真只是一介奴子? 青体书想要习好,需有废太子琚之字帖,而自废太子琚被离王诛杀后,此字帖便成了稀有之物。 废太子琚死后,太子妃抱着废太子琚的尸首自焚于太子府,太子琚无数书法作品亦毁于火海,仅有少数在太子琚生前流出的得以保存,却无一不是为列国顶级的权贵所收藏。 能够得到青体书的字帖加以临摹,且炉火纯青,并隐隐摆脱青体书法的限制,数十年来,前者或有人做到,后者却从未有过。 阿珩并未理会朝云的目光,事实上,近些年她每每在人前写字,皆有这般目光。 青体书再好又如何,创造者已化为一堆骨灰,且寻都寻不出,临摹毫无意义。 文字嘛,写得别人能看懂即可,何必要求乱七八糟的东西。 这是阿珩对书法的真实看法,奈何没人信,她自己炉火纯青的青体书说服力太低。 阿珩也无法解释青体书是她懵懂时母亲教她写字时,手把手抓着她这么写的,十数寒暑,日复一日,青体书已然刻入她的骨髓。 几张帛书飞快写好,然以传世书法所写的却不是珍贵的药方,而是——食谱! 从材料到烹煮过程皆巨细无遗,许是怕看得人不懂,阿珩还配了几幅极写实的烹煮画。 朝云的脸色不太好,君子远庖厨,贵女亦然。 简言之,庖丁之技是下里巴人的东西,如今用这般珍贵的御用绢帛书写如此卑贱的东西,阿珩这是想做什么? “若你一生皆不用饮食,否则不要说劳什子的下贱之物。”阿珩面无表情的道。 职业无贵贱,三百六十行皆有其作用,少了哪一行都不可。 虽时常腹诽清教自己东西,亦时常阳奉阴违,然阿珩对这一句却很认同。 朝云在阿珩如妖似鬼的目光下咽下了原本的话。“请你来是为阿翁治病,非整治吃食。” “此乃药膳,齐王的病情太严重,吃药已无用,只能食疗。哦,食疗你听不懂?这是我新发明的一种治疗之法,病从口入,那么理论上亦可病从口出。”阿珩道。 分卷阅读26 分卷阅读27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7 理论上? 听到这三个字,齐王便忍不住有斩了阿珩的冲动。 阿珩的斑斑劣迹,足以令每个求医者望而却步,除了罹患不治之症者。 似是瞧出了齐王的杀意,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阿珩终是补了一句:“此齐王宫,陛下若有三长两短,我定将殉葬。”是否心甘情愿不重要,是否尽力亦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为齐王治病了,而齐王没治好,她便有不赦之罪,其罪当诛。 ☆、第十二章差不离 阿珩的食谱真没乱写。 做为医者,活在这世上,可以没有节操,但绝不能没有医德。 因此,阿珩人再混账也从不乱写药方,每个药方或是药膳食谱都是认认真真写的,并且定下来之前也一定再三拿活人做了试验,确定有用,并且对症才作罢。 她写给齐王的食谱虽然清淡了点,不是直接煮食小豆就是野菜,贵族被称为肉食者,此三字足以说明贵族的食性,一日两餐所食皆山珍海味的肉。野菜?那是庶人黔首食用的东西,贵族才不屑食用那些东西。然阿珩不关心齐王能否接受庶人的饮食,她只是很认真的写药膳,这些食物都有排毒作用。 既然吃药没用,就试试食疗,食疗个十年八载,齐王定然痊愈,若他还能再活个十年八载的话。 不过阿珩可不管齐王能否活到十年八载之后,做为医者,她已给出了治疗的法子,用不用取决于病人,反正命不是她的,没了她不心疼。 齐王虽觉阿珩给的治疗之法荒唐,却也没因此而让人将阿珩拖下去斩了,而是让人将阿珩抬去了御医司,在他没事前,阿珩就准备在齐王宫长住吧。 阿珩没吭声,任人将自己抬了下去,她如今这情况,想跑也跑不掉。 朝云也退了下去。 “你看这所谓食疗,是否有用。”齐王忽道。 暗门中走出了一个男子道:“我对此不甚了解,然那个人的弟子,想来食疗确有其事,王上试试也无妨。” 齐王闻言瞧了眼男子,男子与阿珩有些相似,却不是容貌气质的相似,而是两人皆有着一张年轻的容颜,却华发早生。不同的是,阿珩只有一半头发是银白的,而此人却是一半白一半灰,齐整的束于头顶成髻。单看三千发丝,此人年纪应比齐王大,然那张脸实际上却只二十余岁,容颜俊美,可惜阴郁之色比起阿珩只多不少,更添三分阴鸷,生生破坏了一张好皮相。 “你与她相识?” 男子随口道:“不曾见面,却有过一些瓜葛。” 齐王对男子还是信任的,既然男子说食疗可信,齐王便让人去做了药膳,纵是无用,这般东西想来也不会吃出问题。 对于齐王的心思,男子一眼便看出,心中讥笑,若那人真想害你,有的是法子。 阿珩并不知齐王的举动,却也不难猜出,王者猜忌多疑,亲生骨肉尚且能疑心,何况她一个声名狼藉的医者。 若非委实无药可治,齐王想来是死也不愿寻阿珩求医。 阿珩的斑斑劣迹以无数病人的血泪涂抹而成,北方诸国消息略广泛些的人皆知。拿活人做实验,将人弄死了很正常,但能将人弄得死去活来若干次(真正意义上的死去活来,死了又活,活了又死),最后逼得别人想自尽求个彻底解脱的,仅阿珩一人。 她如今比较关心的是自己的情况,被安置下来后阿珩便忙不迭打开药箧取出一丸解毒丹服食,然体内染上的毒素并未因此而离去,反而愈发活跃。 阿珩轮廓深邃的脸因痛苦而皱成了一团,唇角却勾起一抹兴奋的笑:“蛊毒,有意思。” 同样痛苦的不止阿珩一人,灰白发丝的男子亦于府中痛苦挣扎,唇角轻勾,低语:“这就是您多年培养的第四个弟子吗?资质不错,可惜还差得远呢。” 阿珩并不知道灰白发丝的男子吐出的话语,否则必定给男子打上高危的封戳,口吻间与老不死忒熟。 自家师父什么德行,阿珩太清楚,而与之相熟,且未死他手里,无一不是无法按常理来对待的危险存在。 因着不知,因而阿珩此时正忍着蛊毒的折磨一脸淡定的看着夜访自己的齐载。 齐载并未发现阿珩的异样,自相识之时起,他便不曾见阿珩的脸上有过一丝血色,永远都是似鬼的惨白,并非医者的他自然察觉不出阿珩的异样。 齐载疑惑而惊怒的看着阿珩用木简固定着的腿,据他所知,阿珩为人治断腿断胳膊时都会用厚薄适中的木简加以固定,避免骨头长歪。“你的腿?朝云她......” 阿珩打断道:“我自己跳楼摔的。” 齐载微愣。“你跳楼?” 没记错的话,苏姑娘似乎从来都不做剧烈运动,哪怕是赶着去送葬都走得慢吞吞的,将他人气个半死,在齐载的记忆中,阿珩唯一一次挑战身体的极限是在六年前,他们自东胡人的手里逃回中原,为了生存,也为了回到故园,他们不能被抓回去,可即便是多年前的亡命奔逃也抵不上跳楼的伤害。 “医者三戒,不见死不救。若我见了齐王,我就必须救他,无论我是否心甘情愿。”阿珩轻叹。“是你告诉朝云我来了条邑?” 虽是疑问句,阿珩用的却是陈述语气。 齐载静默片刻。“我需要齐王活着。” “为何?”阿珩似了然又似茫然的看着齐载。 为何?因为想让齐王死得更痛苦,或想亲手杀死齐王......诸如此类的借口,齐载可以说出很多,但也并不知那究竟是否他真正的心意,而他,不想欺骗阿珩。 看着齐载的模样,阿珩心里微叹,齐载终究是变了,或许,三年前就已经变了。 阿珩仍记得三年前,她退完婚后翻墙回了公子旦府。 那座府邸,她曾经呆过一段时间,六年前刚从北荒逃回数月,她一直在调养身体,在北荒的一年多,她虽然重新站了起来,身体却也更差了。 公子旦压着她在府中养伤,她不乐意,觉得太闷,没少翻墙出去玩,公子旦府的墙壁并不高,也不需要多高,府内日夜有部曲巡逻,完全不担心出事。 翻墙翻得熟,加之府中部曲都识得她,是以她得以轻松回到停放灵柩的明堂。 没有半点迟疑,她打开了棺椁,将公子旦的遗体解剖了,活人是否中毒,她一眼即可瞧出,死人则有点困难,却也难不倒她,解剖观察一番便可。 齐载赶到时只能震惊的看着死后仍不得安宁的祖父。 阿珩不想听他指责控诉自己没人性的言语,因为没意义,她只是冷冷将遗体上的指点指出,然后问:“此事,你知否?” 齐载自是知的,公子旦中毒时日不浅,纵然公子旦自身并非医者,然他与阿 分卷阅读27 分卷阅读28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8 珩相识日久,没少见阿珩玩毒,被阿珩灌输过些许经验,因此自己是否中毒这一点他还是察觉得出来的。鉴于阿珩在这一领域的出色,公子旦令齐载去了药王谷寻阿珩。 阿珩奇道:“我不知你来寻过我?” “你半年前在何处?” 阿珩无言以对,她半年前在哪?自然是在白骨路于野的疫区,有进无出,进去的人不是死了便是被封锁在疫区不准出,谁知疫区出来的人是否带着疫病?安全第一,疫区中人,不论死活,一律烧干净了事。 公子旦再有权势他也没法在疫病肆虐时跑去疫疾爆发的中心寻到阿珩。 除了无言,阿珩不知还可以说什么。 诚然,医者三戒,不见死不救。可她若不想去疫区,其实也无妨,毕竟,疫区不曾蔓延到牧云原,她之所以染上疫疾也是因为出去采买时接触了疫病病人,与疫区隔着十万八千里呢,不违背医者三戒。然她对疫疾有心病,不去的话,本就严重的失眠症愈发严重,一次炼药时精神恍惚险些弄死自己,再三思量后,她终是决定前往疫区爆发中心寻找疫病的源头。 谁曾想,这一去便错过了救自己这世上最后也是最亲自人的机会。 倘若时光倒流,自己可还会去疫区? 阿珩不得而知,这世上的许多事,不到真正发生或碰上,没人知道答案,即便给出答案也不敢笃定的说那是唯一且绝对的答案。 自己的心纵然五味复杂,阿珩也没忘了齐载做的事,在名字自己祖父身中剧毒之时还去迎娶仇人的嫡外孙女。倘若是真爱,那么,阿珩想说:齐载你心真宽;倘若是虚情,那么,阿珩想说:或许我该考虑对你敬而远之,一个能利用女子真心的男子,焉知不会卖了自己? 见微知著。 阿珩深以为然,这也是她整整三年都没再见齐载的原因,便是此次,也是因着齐载旧伤复发,许是会死,她才看着公子旦的面而出谷。 阿珩,假以时日,齐载或许会变成她这一生最厌恶的那人的样子,而彼时,他们想来也该彻底的分道扬镳了。 见了阿珩的神色,齐载虽不知她心中所想,却也能猜出三分。三年前灵前退婚之事在出乎他的意料,却也打醒了他,他其实从未真正的了解过这个与自己青梅竹马且生死与共过的少女。 她那不知源头的姓氏,以及她当年与清出现在北境之时的狼狈不堪,那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 人族酷刑之多,之惨烈,冠绝大荒所有种族,然并非每个人都知道如何施行,并且懂得实施。 多年前,他初见阿珩之时,阿珩便遍体鳞伤,人族所有酷刑但凡不伤及神智与性命,又能在一个孩子身上用上的酷刑都能在阿珩的身上找到痕迹。 阿珩一身的伤残亦是因为当年昔日的酷刑。 不论这对父女是得罪了什么人,又是什么让阿珩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风声鹤唳,并且自闭与彻夜失眠。然而得罪了那样残狠的人仍能活下来,足可见这对父女不论是老还是幼,皆非寻常人,而他竟以为阿珩是可以任其掌控的寻常女子,又怎能不被打脸? 齐载不悦道:“你对我有偏见。” 阿珩想了想,不否认:“那又如何呢?” 齐载为自己控诉:“你应该信任我,多年的情谊难道抵不过你一点疑心?” 阿珩闻言笑了,令齐载微怔,阿珩笑起来时其实并不难看,就是悚然了些,气质本就阴郁,再皮笑肉不笑,无法不给人以悚然之感。 “三年前,我便已不再信任你了。”阿珩道,三年前之事,只要齐载有心,纵然她不在牧云原,也会收到消息,毕竟,齐国第一名将唯一的孙子娶妻,非同儿戏,且齐载还将过程设计得那般令人刮目相看。 糟糠之妻不下堂,阿珩虽疑惑自己啥时成了糟糠之妻,却也佩服齐载。抗衡齐王,宁死不愿休妻另娶,因而齐王赐婚二美并举,可谓千古美谈。自然,前提是她配合,齐载,约莫也猜得到她不可能配合,因而刻意控制了消息的传播。若无云洛的掺和,待她得知消息,只怕齐载与朝云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届时,面对已成定局的婚事,她自然不可能妥协,妥妥的退婚到底,然世间大多数女子却是会选择妥协。 齐载若光明正大的将消息送到了她耳朵里,引她去寻他,在他与朝云大婚之前好聚好散的退婚,他们也不至于走到如今这一步。 齐载焦急辩解道:“我那也是爱你,我不想失去你。朝云她只是一时,待我为阿翁报了仇,自会处理掉她,她不会妨碍到你半分。” 阿珩颌首道:“所以我更瞧不起你。” 齐载语塞。 阿珩支着下颌道:“我似乎从未与你提及我的母族,今日便与你说一下我的曾外祖母,你不需要她是谁,你只需知道,我的曾外祖父,早年心有所属,却为了利益而隐瞒了他已心有所属之事,殷勤的追求我的曾外祖母,最后也迎娶了我的外祖母为妻。在目的达成后想将自己的真爱扶正,为此,不惜纵容庶子害死曾外祖母的嫡长子,随后又诬陷诛杀了嫡次子,最后更纵容庶子与真爱谋害了嫡次子留下的两个儿子。便是我的母亲,亦九死一生。我,生平最恨玩弄女子感情的男子,若你不是旦翁唯一的孙子,你早已自尽。” 齐载的脸色顿时苍白如雪,失魂落魄的离开了。 齐载一走,阿珩立时痛苦的在地上直打滚。 来而不往非礼也,来日她定要炼制出比蛊毒更令人痛苦的毒挨个用在差不离身上,否则岂非失礼? “差不离,十年了,便让我们再决高下吧,看是你先解了我的毒,亦或我先解了你的毒。” 阿珩笑得很灿烂,皮肉皆在笑,若齐载在,定会惊讶于阿珩竟有如此美丽之时。 虽姿色平凡,气质亦过于阴沉,然阿珩真正发自内心的笑起来时却是极美,盈盈若夏花,灿烂而绚丽。 虽笑,阿珩却不曾想过寻出差不离弄死他。 对于他们这一类人而言,证明自己强过对方才是最重要的,而从肉.体上毁灭对方无疑是在承认一件事:自己不如对方,因不如,所以杀死对方。 真正的强者,是不会想着用小人伎俩从肉.体上毁灭对手,而是以最无可争议的方式战胜对手。 这也是她十年前不曾死于酷刑的缘由,差不离拒绝承认自己竟不如一个垂髫稚子,因而阿珩必须活着,只有阿珩活着,他才有机会与时间去研制更好的毒战胜阿珩。 自然,战胜之后是杀或是研究就随意了。 差不离的想法,阿珩不用亦知,定会好好研究自己的羲和氏直系血裔的体质。 至于自己,阿珩琢磨了下,师父的药人换的太快,差不离的体质显然经过许 分卷阅读28 分卷阅读29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9 多药物淬炼,很合适。 有些仇,有些恨,万死难消。 阿珩不恨差不离,恨这种情绪太浪费精力,然她无法忘却自己是如何残疾的。 羲和氏的体质何其恐怖,骨头一寸寸敲断尚且能慢慢愈合如初,又怎会落下这一身的问题? 差不离,你很好。 大荒如此辽阔,你我有缘再会,十年前种种,焉能不报答? ☆、第十三章棋逢对手 人生得一知己,死而无憾。 阿珩深以为,人生棋逢对手,犹胜得一知己。 阿珩很兴奋,她已经很多年不曾这般激动了。 前脚解了蛊毒,后脚便来了新毒,接连半个月,她便尝到了四种截然不同的剧毒,自然,毒不死她,只是受伤一条腿彻底没了知觉。然她可以笃定的说,差不离比她只会更惨。 “差不离,我们慢慢玩,玩到你亲父亲母都不认识你......” 阿珩心情悠哉的哼着自编的小调坐在食肆里等野菜上案,在宫中的日子其实很好,只一点不好——饮食。 阿珩虽无味觉,却不沾荤腥,一丁点的肉都能让她呕吐不止,并且在之后的数日食欲不振。 偏偏贵族有个别名:肉食者。 只看着别名就知道贵族以什么为食,这个时代,贵族食肉,庶人黔首食野菜。宫中贵人一日两餐皆为山珍海味的肉,炖熟了吃,烹饪之法阿珩不挑,反正捭阖时代的烹饪不外乎炖、煮、焖、煮、烤、煨几样,味道都很淡,自然,不淡她也吃不出。重点还是食材,就不能来点素的吗? 贵人有要求,自是有的,然齐国的游牧民族之风浓郁,饮食偏荤腥,也是,有肉吃谁又愿意吃野菜? 在别的国家,庶人黔首想要吃肉或许很难,但在齐国,昔年齐武王北伐北荒,搅得民不聊生之余也带来了一个好处——北荒数以十万计的牛羊涌入齐国,直接结果便是直到如今,齐国的牛羊肉价都极物美价廉,家境略优渥一些的,便是以牛羊肉干给孩子做零嘴也不难。 如此情况下,齐国的素食很不发达,宫里准备的所谓非荤腥食物也是蒸饼,吃得阿珩想去死,宫中疱人手艺再好,天天吃蒸饼也受不了。 这不,今儿实在受不了了,同齐王说了声要出城寻一味珍贵药材便出来溜达觅食了。 哼着小曲等着想吃的菜肴,别提多美了。 “你心情不错。”一把熟悉的声音响起。 阿珩微叹,抬眸,果不其然看到了云洛,玄衣乌发,比女子更美的脸上有一条玄色布巾蒙了眼。 冤家路窄。 不对,阿珩慢半拍的反应过来一个问题。“你怎会在此?牧云原已无事?” “已经解决,我此来是为了寻齐王和谈。” 阿珩闻言瞅了眼云洛脸上的玄色布巾。“显然不曾谈妥。” 若是谈妥了,云洛大可光明正大的见人,无须将他那双几乎可以说是标志性的琥珀眸给蒙住。 阿珩已非三年前不知列国局势的少女,这些日子被齐载恶补了不少列国之间的常识。 琥珀眸是戎人中的一支的标志,然那支戎人生活在西域,离中州几万里之外的广袤高原上。 在中州,这般眼眸的只有一支氏族有——辰国云氏。 做为云氏这一代的族长,也是昔日名传列国的青雀先生,云洛长什么模样,列国已然尽知。 云洛顺势坐了下来,笃定的说。“他会答应的。” 阿珩很好奇公子高是否还活着,除非牧云原惨败,否则齐王再怎样也不可能答应谈和,想也知谈和时云洛绝不会提什么轻松的条件。齐国已然强盛太久,虽然已由盛转衰,然齐人的心态并未随之调整过来,它们仍旧以为自己是那个傲视列国的霸主。 除非惨败,败得敲醒了齐王。 “公子高战死了?”阿珩问。 云洛摇头。“他还活着,只是在我国的军医中做客。” 阿珩觉得,齐王此时此刻定气急攻心的想呕血。 人族诸国有以公子王孙为将的祖制,被俘的将领亦非没有。对此,有的国家很宽容,公子打仗输了,下一战赢回来即可,亦有的国家比较极端,比如南方的青国,王都的大门永不为败军而开。便是国君,战败归来,城门亦不会为其打开,因而在青国,大多数战败的将领都会选择自刎谢罪。 齐国自然不会有青国那般极端,然齐国已有数十年不曾有公子为将,不仅战败,更被俘的情况出现。 这脸打得,忒狠。 “我若是齐王,抓了你,可以换更多好处。”阿珩戏谑道。 论起价值,云洛远在公子高之上,公子高只是一介庶子,虽能征善战,然在以公子王孙为将的祖制与习俗下,齐王族能征善战的公子王孙不知有多少,并未到非他不可的地步。而云洛却是辰国不败神话云氏一族的族长,辰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辅,价值完全不能同日而语。 “齐王不会抓我。”云洛笃定的道。 “为何?” “因为他不希望辰国内部太稳定,而我活着,辰国内部便始终不稳。直到我除掉辰王,亦或辰王覆灭云氏。”云洛淡定的说着大逆不道的言语,弑君在他的嘴里仿佛只是吃饭喝水一般。 阿珩知道,这还真与吃饭喝水无异,死于云氏一族手里的君王不知凡几,有敌国的王,亦不乏辰王。王权与臣权无法和睦,君王想要掌控臣子的生杀予夺,臣子想要展现自己的抱负与才华,皆需要权利。必得有一方压过一方,三百年前,辰威烈王孤注一掷的主动拱手权利给云越,只求云越从虎狼环饲中延续辰国的国祚。然当危机渡过,辰国从边陲小国变成了北地强国,威烈王溘然而逝,他的后人却不再满足于权利尽掌于权臣之手,渴望自己成为这个国家真正的主人,权利尽掌于自己之手。 辰王与云氏的争斗延续了三百年,云氏始终稳压王权,直到三年前,云氏前任族长云湛战死沙场,六万辰国锐士埋骨九陵原,云氏的声望大降,现任辰王才得以压下云氏掌控权利,成为国家真正的主人。 让阿珩百思不得其解的却不是云洛在云湛死后支撑起了云氏,她无法理解的是,三百年来,历代云氏族长或废或杀的辰王不下十位。有这本事,云氏只要想,辰国的王位换一个家族很简单,而以云氏在辰国的声望,相信国人会踊跃支持。事实却是,云氏宁愿没完没了的镇压王权也不愿取而代之。 没病吧? 对此,阿珩只这一感想。 一代人不愿取而代之可以说是个性,然十数代人皆如此,显然不正常。 不过,阿珩对这些事情兴趣不大,也就没有深究的打算。 “齐王真憋屈。”阿珩如此说。“奇耻大辱却不能报 分卷阅读29 分卷阅读30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0 ,为了大局还得忍着,他可真不愧是国君,比乌龟还能忍。” 听了阿珩的比喻,云洛微愣,这比喻......真够绝的,活脱脱的地图炮,无差别攻击了整个大荒的王。 “你不喜君王?”云洛敏锐的在阿珩的言语里察觉到了一丝对君王这一职业的憎恶。 “谈不上不喜君王本身,我不喜的应是君王所拥有的生杀予夺之权。” “你吃过亏?” 阿珩点头。“你可识得差不离?” “齐国名医,擅毒。”云洛略微流露出了一丝厌恶。 “我十年前与他交过手。” 云洛略微沉吟,交过手?阿珩这节操人品严重赊欠的家伙能跟差不离那么个没人性的东西比什么?“毒?” 阿珩颌首。“我在离王身上下毒,他解毒,或他下毒,我解毒。” 云洛比较好奇这一点:“谁赢了?” 十年前,阿珩也就四五岁,论理,她是斗不过差不离的,然此女不可以常理看待。你觉得她定会如此,极有可能她绝不会如此。 “不分胜负。” “怎么会?谁解不了毒,便输了。”云洛不解,斗毒这种事,不难判断胜负。 阿珩到:“中毒后,便是有解药也不可能将毒素全部化解,仍需调理许久,将残毒清除。然当年,我与他接二连三的斗毒,根本没有清理残毒的时间,以至于最后,四十九种残留毒素一同爆发......” 云洛略微呆了下,四十九种毒素?“离王并未死。”他可以肯定,离国十年前并未改朝换代,十年后的如今与十年前的离王是同一位。 “那是因为四十九种毒素相互克制,如同五行,相生亦相克,在离王体内形成了一个循环不息的圈,使得离王仍活着。”但体内的毒圈有一点失衡,离王都会呜呼哀哉,这种情况,不论是她或差不离都没辄。 阿珩未尽之语云洛猜到了,对于一个君王而言,不确定自己此时此刻仍活着,下一刻会不会就呜呼哀哉了,可不是一般的难过。难怪十年来离王愈发暴戾,动辄诛杀臣子王族,前朝后宫人人自危,活生生的暴君再世。 显然,离王的心理素质尚未强大到足以面对此种境遇的程度。 云洛打量了一番阿珩的身体,忽问:“你的身体......是离王做的?” “嗯。”阿珩无所谓的点头。 “你为何要对他下毒?”云洛不解,即便是斗毒,有很多选择,没必要拿离王做药人。 “我以为他将我阿父杀了。” “你父亲不是八年前过世的吗?” “是啊,后来看到阿父还活着我才发现自己弄错了。” 云洛默默为离王掬一把同情泪。“你这根本是自作自受。” 搁任何一个君王被如此对待都会发疯,弄残阿珩,真心不算过分。 “我虽有些许自作自受,他也不算冤枉,只能说,彼此彼此。他却利用王权害我一生残疾,我焉能忘记?焉能喜欢那掌控他人生杀予夺的王权?” “可你不恨。”云洛道,诚然,阿珩够毒,但她的言语中并无恨意。 “阿父在世时曾说,仇恨这种东西,杀敌八百,自损一千。人生于世上,应珍爱自己,待自己好,想着如何让自己与身边的人过得更好,将精力浪费在让别人痛苦上,毫无意义。我很赞同,仇恨的确很浪费精力,而我没有那个闲工夫。”阿珩抚着心口道,她还要想着如何让自己活下去,不会像清那样痛苦的死去,哪有功夫去恨离王? 云洛愈发好奇清神医了,你究竟是多变异才能生下阿珩这么个截然不同的子嗣来? “那你如今与差不离重逢,该不会又......”云洛甚是为齐王担忧,身边有这么两个疯子,太危险了。 “怎会,当年之事,我一身残疾,他亦好不到哪去,否则怎会跑到齐国讨生活?这一次我们是给彼此下毒。”阿珩说着还拍了拍自己失去知觉的腿。“他的进步很大。” 云洛已然不知说什么了。 见过疯的,没见过这般疯的。 阿珩与差不离已然疯得空前绝后了。 云洛相信,不止泱泱人族过去的一万年,便是日后的一万年也不会有这两位这般疯狂的医者出现。 天纵奇才也就罢了,偏偏还不用在正道上。 这两位若是好好使用医术,定是一个时代的福,流芳百世是板上钉钉的事,遗憾的是这两位感兴趣的方向......简直是时代的悲哀。 “你们两个,若是往正道上的发展,定能流芳百世。”云洛很是惋惜,他虽是名传列国的少年名臣,但他可以笃定的说,若这两位往正道上发展,一万年后,世人必然忘却曾经有过一个名唤云洛的名臣,却永远都不会忘记曾经有过两个叫苏珩与差不离的名医。 “差不离是否流芳百世,我不知,但我一定遗臭万年。”阿珩想也不想的道。 云洛不解:“为何?”哪有人还活着便笃定的说自己一定会遗臭万年?这理想......忒危险。尤其是阿珩这么个家伙有此理想时,岂止危险,或许会成为一个时代的梦魇。 阿珩反问:“你觉得我如今与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有多少距离?” 云洛默然须臾,道:“你若是在这食肆说出你是谁,整个食肆定然清场,比禁卫清场更干净。”在这离牧云原不远的条原,阿珩的名声并不陌生。 过街老鼠是人人喊打,阿珩出没,人人跑路。 距离很遥远。 阿珩忍不住噗嗤一笑。“你还挺幽默。” 云洛道:“你可以让他们敬爱你的。” “那又如何?再怎么敬爱,也就那样,这世上有很多比敬爱更重要的东西,而那样东西,偏偏我有,若要世人做个选择,我定是被舍弃的那一个。既如此,我何必去花心思与精力讨世人欢心?闲得慌?”阿珩嗤笑。 “羲和氏的血肉并不能令人长生不死。” “却是长生药的药引,古往今来,多少人狩猎羲和氏子孙,为的是什么?而那些被猎杀制药的羲和氏子孙,难道就不是医者吗?”阿珩反问,羲和氏不知是何原因,子孙世世代代都极有医道天赋,因此很多时候,渴求长生的世人若想狩猎羲和氏子孙,往那些神医堆里寻,定能寻到一二。 神医不一定是羲和氏子孙,羲和氏子孙却一定是神医。 云洛无言以对。 羲和氏与渴求长生的世人的恩怨便是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世人狩猎羲和氏获取长生,而羲和氏荼毒世人复仇。 根本就是一笔糊涂账。 除了生活在九州帝国中后期的羲和氏族裔,其余族裔无一不是过得艰难,便是九州帝国中后期的羲和氏族裔,虽不会被狩猎,却满手血腥,屠 分卷阅读30 分卷阅读31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1 .杀震慑了世人,令得世人不敢再轻易冒着被屠灭国族的风险猎杀羲和氏族裔。 阿珩纵是有心,世人若知晓羲和氏的历史也无法相信,更不愿相信,因为长生是一个深入人族骨髓的魔咒,迫使世人为之癫狂,背弃道德伦理。 云洛只得道:“那你这样也好,能保护你自己。” 比起别人的命,自然是自己的命更重要,云洛很赞同阿珩的想法,如果阿珩别那么偏激的话。 野菜终于端上来,伙计瞧两个人的气氛有些古怪,赶紧退下了。 阿珩问云洛:“可要尝尝?” 云洛瞅了瞅案上的食物,一桶麦饭,一碗两半青菜,一碗苦苦菜,以及一碗菽叶汤。“我不饿。” 粗粮云洛自是吃得下,但仅限于他饿的时候。 见云洛如此说,阿珩也不勉强,自己扒起了麦饭,一条青菜一大口饭,令人看着就觉得饭菜极香,忍不住也想尝尝。但云洛很清楚,阿珩吃得一点都不香,她根本吃不出饭菜的酸甜苦辣,大口吃也不过是想早点吃完早点完成任务。 进食于阿珩而言只是一项维持身体健康的任务罢了。 云洛自己虽不吃,却一直看着阿珩吃,在阿珩吃得差不多时便开口道:“你用完陪我祭祖可好?” “咳咳.......” 阿珩被惊悚的果断噎着了。 ☆、人物表 名字:阿珩。 别名:苏夏(此为大名),苏医师,夏儿 姓氏:风姓苏氏(实为羲和氏后裔) 出生地:不详。 武器:随身携带六斤□□,以及全套的手术工具。 立身之国:无。 亲人:清(父亲,已逝),瑕(母亲,已逝),三七(儿子),苍凛(师父) 人物介绍:为远古羲和氏后裔,体质特异,也是长生药药引,因而有被当做活药的经历,轻微厌世,对谁都无法给予全部的信任,厌憎欺骗与玩弄感情。姿色普通,但因为多族混血的关系,五官轮廓很深,然气质阴郁,脸色苍白似鬼,眼眸亮若妖鬼,生生给人以白日见鬼的感觉。但很有诚信,答应的事一定会做到,只是需要防着她多做点什么(比如神不知鬼不觉的下毒) 名字:云洛 别名:青雀先生,青雀,阿洛 姓氏:姜姓云氏(实为连山氏) 出生地:辰国。 武器:龙渊剑,玄铁枪。 立身之国:辰国。 亲人:云湛(嫡兄,已逝),【】(嫡姐,已逝),云晞(侄子,云湛嗣子),无忧(祖先,算活着) 人物简介:因为预言的关系对阿珩的心情极矛盾,不想爱,却在不知不觉中动心,愈发纠结,但一旦认清了自己的心,便会死不回头,不离不弃。性格坚韧不拔,坚忍而诡诈,能忍人所不能忍,也善于变通。 外形:容貌如画,比女子更精致,轮廓深邃鲜明,琥珀色眸子似流转着万载星光。 百里靳:英姿勃发的年轻将军,云洛心腹。 名字:齐载。 别名:公孙载,将军。 出生地、立身之国:齐国。 亲人:公子旦(祖父,已逝),阿珩(前未婚妻),朝云(妻子) 任务简介:出身尊贵,却因为权利的倾轧而流放边疆,很长时间里都无法接受,初时被迫与阿珩定亲,后真的爱上了,却又因为种种原因而放弃,最终错过。很爱阿珩,虽更看重权势,也会利用阿珩,却不曾伤害过阿珩。 外形:暂无介绍。 齐威王:齐武王之子,得位不正而猜忌多疑的君王,杀了所有兄弟。善于玩弄人心,曾利用辰王对权臣的忌惮设计令云湛战死。 朝云:齐威王嫡长外孙,齐载之妻。 名字:苍凛 别名:谷主,鬼医 弟子:差不离、泽漆、青苔、阿珩 人物介绍:没人性的医学狂人,不信任任何人,曾毒杀一国之人的前科。因为自身体质,及早年活药的经历,认为自己与人族并非同类,因而杀人时的心态如同宰杀鸡鸭。 名字:差不离。 同门:阿珩,泽漆,青苔 简介:七老八十的毒医,心狠手辣没人性,虽背叛了苍凛,却很敬重苍凛。喜权势,喜擅毒,不喜被人超越,却会以堂皇正大的手段打败对手,再残忍的杀死。 外形:虽年过古稀,看上去却是二十余岁的年轻人,精气神皆与年轻人无异,除了发丝是灰白的。 名字:无忧 姓氏:风姓少昊氏 亲人:云洛,云晞(n代子孙) 介绍:宛若古卷中走出的紫衣神女,气度卓然而尊贵,实为赤帝乱.伦所出的子嗣,亦为上古巫姑及古老帝陵的守陵人。 名字:师宴 姓氏:师氏。 介绍:落魄世家之后,家族没落后碰上饥荒,因此投身盗墓事业,世代相传。多年前的大疫中族人十去其九,剩下的族人被阿珩所救,因而为阿珩奔走于地下世界中。 外形:刚出场时是十七八岁的阳光少年。 名字:泽漆。 同门:阿珩,差不离,青苔。 情人:萱夫人。 子嗣:公子恪,公子芾 介绍:青国国师,因为青王炼制长生药而成为国师,握有青国大权,是青国的顶级权贵。 外形:虽年纪一大把,然看上去却似自己儿子的兄长,温润的蓝衣青年。 公子高:齐幽王。 介绍:齐威王庶子,牧云原之战被云洛俘虏,与云洛勾结而夺得王位,为此签订了不平等条约。 辰献王:渴望掌控所有权利的君王,为此不惜与敌国合作令本国名将战死沙场。 齐简王:齐国先君。 齐武王:齐国先君,中兴之君,令得齐国成为战国霸主。虽功绩彪炳,人品却比阿珩、苍凛更烂,也是清早年苦难的制造者,九陵原之战被云湛所杀。 公子旦:齐武王庶子,齐国名将,清的刎颈之交,虽为公子,却不喜齐武王作风,助清逃离齐国,晚年时为照顾阿珩而令载与阿珩定亲,本是一番好意,奈何子孙不领情。晚年时因功高震主而被齐威王毒杀。 齐威王:齐武王嫡次子,诬陷嫡兄而上位,得位不正,因而诛杀齐武王诸子。虽重视国家利益,却欠缺手段,心胸狭隘,手段拙劣,被云洛所杀(灌了一整瓶阿珩炼丹时发现的浓硫酸) 桔梗:阿珩弟子,先天失聪,因而被抛弃,阿珩行医时遇到而捡回,生性善良,虽非最有天赋的弟子,却是最认真的。 菖蒲:阿珩自疫区捡回的孤儿,性情乖张,小小年纪,心狠手辣,却极有医道天赋。 名字:三七 姓氏:风姓苏氏(随母) 亲人:阿珩,云湛(父亲),云洛(叔父),云晞(大兄) 分卷阅读31 分卷阅读32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2 介绍:云湛嫡子兼遗腹子。 外形:肥,超肥,超级肥。 名字:云晞 姓氏:姜姓云氏。 亲人:云湛(嗣父),云洛(叔父),三七(幼弟) 介绍:云湛在世时因无子而过继的嗣子,亲生父母不祥,云湛死后由云洛照顾,实际上叔侄自相差四岁。敏感多智,善于揣测人心,以及用人。与云洛关系复杂,有亲情,亦相互提防。 外形:月白深衣的翩翩公子,眉目如诗如画,似江南烟雨,又宛若谪仙,迷离莫测。 名字:张不易 知己/对手:云洛。 介绍:辰国丞相,有治国之才的国士,奈何总是不遇知己,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却是政敌,因此多次炒鱿鱼。心思较单纯,只要能一战才华,不介意牺牲任何人,包括君王。与云洛是政敌,打从初识便一直在斗,却也是知己,了解彼此,斗了一辈子。 外形:白发苍苍的中年文士,温文儒雅,细心,相处时令人如沐春风,也会笑着送人去死。 辰僖王:辰王,不甘心做傀儡,为此而疯狂,不惜一切代价,奈何手段太过昏庸,被张不易与云洛蔑称为猪。 辰烈王:辰国先君,也是张不易的伯乐,已逝。辰国历史上自云氏当权后第一个握有实权的王,却无多大野心,只是用张不易牵制云氏,使得朝堂上多足鼎立,开创了盛世。虽为盛世明君,奈何诸子不肖,夺嫡结束后,只剩下两个还活着,令其被生生气死。 名字:云湛(已逝) 姓氏:姜姓风氏。 亲人:三七(嫡子),云洛(胞弟),云晞(嗣子),桃华(妻子) 介绍:是温润中带着淡淡忧伤的谦谦君子,也是辰国杀伐决断,挑动列国混乱的云氏族长。曾救过阿珩,阿珩也因而得知了他的故事,爱上了他的痴情。 公孙係:离王嫡孙,太子嫡子,质于辰国。日子艰难,受尽欺辱。与阿珩“意外”相识,被阿珩的坦率残忍所吸引,最后却发现从一开始,便是悲剧。无关仇恨,无关风月,只是不能动心。 炎帝(已逝):上古时代,人族第一个王朝的缔造者,人族人文始祖,万年难遇的天才,博采众长,虽然什么都会,却最喜欢医道。缔造了人族历史上最辉煌的王朝,也留下了无价的珍宝——藏有她所有医道知识的蜃珠。也是大荒所有种族历史上第一个炼制出不死药的生灵,人族史上最长寿的王。 作者有话要说:  本人略起名废,欢迎读者帮忙给之后会出现的一些人物起个名字,好听点的,不过也别取太现代的,麻烦起那种很有古味的,秦汉和先秦时风格的名字,毕竟我的这本小说背景跟先秦时代差不多 ☆、第十四章祭祖 作者有话要说:  有兴趣的猜猜的阿珩接下来想干什么,提醒一点:她想干的事是每个正常人都想砍了她首级的事 人族重视祖先,华族更是事死如事生,因而不管在华族中,祭祖是一件极慎重的事。 云洛如此轻飘飘的说要去祭祖,阿珩可以当云洛洒脱不羁,但你祭祖就祭祖,带我一个外人做甚? 祭祖大事,古往今来都只有宗族的子孙才能参加,且必须是男性子孙或嫡女,庶女是无资格参加祭祖这样的重要事宜的。 阿珩是外人加奴子,不论是哪一种身份都无资格。 另,也是最重要的,云氏发迹于辰国,祖先的陵墓不应该在辰国吗?这里可是齐国的条原,怎会有云氏的祖先? 无怪阿珩噎着,着实是云洛语出太惊人。 云洛不曾想到阿珩的反应竟如此大,无语的伸手拍了下阿珩的背,力度适中,阿珩立时将喉咙里的食物吐了出来。 云洛体贴的送上一碗热汤。 阿珩接过热汤饮尽。“谢谢。” 云洛道:“吃完陪我去祭祖。” 阿珩艰难的将热汤咽下,一个男人邀请一个女人去祭祖,怎么感觉都不太好。就算她在这方面不敏锐,也能明白云洛什么意思。 “这不太好吧,我一个外人......” “我要去祭拜的这位祖先,你去了也无妨。”云洛解释道。 “我去也无妨,总不至于也是我的祖先吧?”阿珩反问。 祭祖不能有外人,祭拜者必须是被祭拜者的后人,如果她也可以去,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她是这个宗族之人所娶的妇,另一种便是,那也是她的祖宗。 云洛想了想,道:“可以这么说。” 阿珩不解,她一介奴子,根本没有族谱可探询,云洛是怎么个知道那是她的祖宗的? 既然疑惑,阿珩便直接的问了。 “你去了便知。” 阿珩瞅了瞅自己毫无知觉的腿,毒素一直在蔓延,相信过不了多久她就该瘫痪了。“远吗?” 云洛瞧了眼阿珩的腿,也对阿珩无语,被折腾成这般模样还激动兴奋的,普泰之下应只有阿珩,或许可以加上差不离,能与阿珩不相见便“玩”得如此默契,显然是同类。 “我带你走。” 显然,不去不行。 阿珩无奈的扒干净最后一粒麦饭。“走吧。” 云洛是骑马来的,一匹纯黑色,没有一丝杂色的高大骏马,曾经在北荒当过一段时间羊奴的阿珩一眼便瞧出,那是产自北荒与西域交界处的汗血宝马,价值千金。昔年齐武王四次北伐,有两次便是为了这汗血宝马。 阿珩微微蹙眉,汗血宝马可是极珍贵之物,便是在齐国,也只有武勋世家才拥有,而这还是昔年齐武王所赐。中原列国,也仅齐国有,云洛是从何得来的汗血宝马? 想起多年前的旧事,阿珩忽然有种感觉,齐王此次不杀云洛,日后一定会后悔万分。 云洛率先上了马,然后冲阿珩伸出了手。 阿珩瞅着马背上简陋的马鞍,这种马鞍,太过简陋,坐着很不舒服。至少对于曾经为了让自己舒服点而专门改良过马鞍的阿珩而言,使用这种马鞍是一种折磨。 “不上来?” “马鞍太简陋,坐着不舒服。”阿珩坦诚道。 云洛略微沉吟了下。“凑合一下。” 阿珩磨了磨牙,今日是非得走一趟了。 云洛气力极大,两只手将阿珩抱起放在了自己面前,随后策马出了城。 条原的地理位置较特殊,云水流经此地,在此大拐弯,蜿蜒向东南而去,注入月照海。条原便是云水冲刷而成的一片地域,据说远古时,这里曾是湿润的大泽,后来大泽变成了条原。昔日毁于战火的条邑虽重建,位置却变了,随着河道向南移动了许多的云水一同南移了。 远古时的人族帝都遗址,位于条邑以北的地域,确切说如今的条邑也是建立在昔日帝都的部分遗址上方。只是三千年的岁 分卷阅读32 分卷阅读33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3 月,剩下的东西不多,只能在北边看到一些旧都残骸。 阿珩瞅着变换的风景,云洛这该不会是想带自己去怀古吧? 若是完整的帝都,阿珩一定很有兴趣,可被岁月冲刷了三千年的古都残骸,鬼都没兴趣,哦,除了九州帝国的老鬼,但她是肯定没兴趣的。 令阿珩稍感安慰些的是,云洛并未带她去怀古,而是去了一片凤凰林。 条原之上有一片占地数百顷的古凤凰林。 凤凰树是一种生活在气候温暖湿润的环境中的植物,远古时,中州北地气候温暖湿润,有凤凰林不足为奇。然数千年过去,中州北地已然化为北国,冬季漫长而苦寒,昔年的大多数植物都消失了,被寒带植物取而代之,唯有这片凤凰林始终屹立于这片古老的平原上,时光、战火仿佛都不曾干扰它半分。 “你带来这做什么?虽然凤凰林风景甚美,可我对这些,兴趣不大。”阿珩道。 云洛瞧了阿珩一眼,问:“你就不曾想过这里为何会有一片凤凰林?” “为何?” “远古时,陵墓封墓后,后人会在陵墓上栽种树木,遮掩陵墓所在。” 阿珩反应过来了。“此事我亦知,可......我从未见过陵墓上栽种凤凰树的。” 陵墓上头栽种树木也是有讲究的,多为榆树与松树,而种凤凰树,这是头回见。 云洛提醒:“在历史上,有一位帝君酷爱凤凰树。” 帝君? 阿珩在脑子里过了过。 帝君这个尊号并不是谁都配用的,至少三千年来,人族有过无数王侯,却无一人配使用此尊号。 在人族漫长的历史中,王侯数之不尽,然帝君,仅六位。 酷爱凤凰树的帝君...... “赤帝?”阿珩反应很快,条邑古都可就是一位帝君所建,正是赤帝。 这段历史在史书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毕竟,不是每个君王都能脑子抽筋的将都城修建到前线去的。 嗯,前线,四千年前,条邑初建时,中州是有着血肉大磨的惨烈战场,在那种情况下将帝都迁至帝都,虽方便了大军的后勤,却着实考验君王与群臣的心理素质,战场刀剑无眼,一个不慎就可能丢了命。 条邑古都初建时,赤帝不少臣子就是这么折损的,建都于战场前线,没过人的本事,活不下来。 单从这一点,可以遥想出赤帝的一分风采,这位主不仅在战场前线将帝都给修建了起来,还结束了中州大战。 古往今来,君王修建陵墓,不是修建于名山大川,便是修建于都城周围,以后者居多,条邑既然是赤帝营建的古都,那么她顺手将自己的帝陵修建于此也实属正常。 只是,如此张扬的在陵墓上方种植凤凰树,这是传说中的大隐隐于市吧,至少四千年来,从未有人想到过赤帝陵会在凤凰林。 乱世之中,为了活下去,人什么事都能做,包括盗墓。整个条原都被人翻过,许许多多的九州帝国贵族陵墓被盗,唯独赤帝陵始终缥缈无踪,这片凤凰林,似乎从一开始就被所有人给忽略了。 无它,太显眼了。 多脑抽才能将陵墓给弄得这般显眼,当天下盗墓贼皆是瞎子? 好吧,天下盗墓贼也的确是瞎子,至少至今仍未发现问题。且,这也的确符合赤帝的风格,仅从她将帝都迁到战场上便可看出一件事:赤帝的思维有别于正常人。 不过,若此处是赤帝陵,那么她来祭拜倒也理所应当,赤帝是人族的人文始祖之一,所有人族称她一声祖先并不为过,尽管,史书上似乎记载着她无嗣。但这并不妨碍后人往自己脸上贴金,自称赤帝后裔,北地不少国家就自称赤帝苗裔,将赤帝的牌位供奉于宗庙最高的位置上,齐国便是其中之一。 虽有贴金成分,但也真不能说别人这么做不好,因为人文始祖也是始祖。 在得到云洛肯定的回答后,阿珩由衷道:“赤帝当真别具一格。” 难怪找了那么多年都找不到。 云洛从马背上取下了一个包裹,里头是新鲜的三牲祭肉。 阿珩问:“祭拜人文始祖,这么点祭品是否不够?” 云洛挑眉:“我说过我是来祭拜人文始祖?” “难道你想说你是赤帝苗裔?”阿珩反问。“赤帝绝嗣可是古书上明明白白记载着的。” 云洛不以为然:“史书不一定是真的。” 阿珩微怔,随即想起了一段历史,确实,赤帝绝嗣并非无嗣,她是有一个子嗣的,只是因为九州帝国后期的权利倾轧而“夭折”了,但这夭折的含金量真不好说。 别误会,与王权倾轧无关,九州帝国时的王位继承制是禅让制,前任与现任都是没有血缘关系的,赤帝的子嗣虽尊贵,却无继承权。因此,远古时的帝子帝姬们只要自己不作死,是不会有生命危险的。赤帝的子嗣之所以特殊,也是因为身世太过特别了些。可也说不准,九州帝国后期,人心变幻,远比前期与中期复杂,赤帝与玄帝溘然而逝后,人族便进入了内战时期,最终四分五裂。谁能保证那个时候,没人会丧心病狂的向君王的子嗣下手? 可想想赤帝不拘一格的手段,还真保不准,赤帝仇家太多。 赤帝是中兴之君,何谓中兴之君?即大厦将倾时力挽狂澜之君。 守业比创业难,而中兴比守业更难,因为守业者继承的是一块肥肉以及保护肥肉的利刃,而中兴之君接受的却是一个腐朽不堪的大烂摊子,想要利刃保护帝国不被豺狼撕碎吞噬,行,自己先铸造一柄绝世的利刃出来。古往今来所有中兴之君中,赤帝应是最倒霉的,她接手的烂摊子堪称空前绝后,内有诸氏族内战,外有异族虎视眈眈,天灾人祸没完没了,但她最后留给继任者的却是一个富庶强盛的庞大帝国。若说这期间赤帝的手段始终光明磊落,鬼都不信,阴谋、暗杀、血腥、残杀......只要管用,赤帝什么手段都不嫌弃,直接后果便是,贵为人族的王,仇家遍布大荒所有种族,同族、异族,想要杀她的人多如长河之沙,刺杀、投毒之类的事于赤帝而言比吃饭喝水更稀松寻常。 那么多仇家,出几个泯灭人性的对赤帝唯一的子嗣下手的,太正常了,仇恨腐蚀人心,可将人变为鬼。须知,当年赤帝前脚死,后脚她的氏族便遭了大难。 虽如此,阿珩觉得,赤帝未必会输给她的仇家。 或许,赤帝真有后人遗存。 阿珩摘了一支凤凰树枝桠,北地冬季苦寒而漫长,来得早,此时的凤凰树早已凋零,古树枝桠光秃秃的,然而光秃秃的枝桠到了阿珩的手里却吐出了红色的花骨朵,花骨朵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绽出了一朵朵荼蘼般鲜艳的凤凰花。 分卷阅读33 分卷阅读34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4 云洛微怔。“长生诀,你与巫咸殿是什么关系?” 阿珩亦是一怔,挑眉:“你究竟什么人?” 长生诀是阿珩挺过了一年,没被苍凛给玩死,得以拜师时,苍凛所赠。 “你的身体......想治好根本不可能,但修炼这个的话,或许能慢慢自我痊愈。” 抱着万分之一的希望,阿珩接受了这坑爹的长生诀,嗯,坑爹,自愈能力加倍,唯独没有半点杀伤力,活似给人一块绝世玉璧,却不给人保护自己的利刃。 坑虽坑,然这长生诀却也有另一个好处——人形肥料。可令即将枯死的植物焕发生机,也可令植物长势更好,一言以蔽之,能力全与植物有关。 这也是阿珩大冷的天能令已凋零的凤凰树枝桠重新开花的原因。 可阿珩也清楚的记得,苍凛当时还补充了下长生诀的由来。 一位想长生不死想疯了的古巫所创的功法,那位古巫认为天地万物,潜能都是没有底线的,只要不断的挖掘潜能,未必不能长生不死。他是如此认为的,也如此去努力了,于是有了长生诀,长生不死是做梦,但多活几百年却是不难。 只是这功法,一般人修炼不了,心性必须和缓,天塌不惊,什么事都能心平气和。简言之,没有乌龟的好心性,修炼不了这功法。 这便导致了一个情况,长生诀知道的人极少,而随着巫咸殿的覆灭,长生诀就更成绝响,苍凛能知道,还是因为他是巫咸殿的后人。 自然,所有羲和氏苗裔也是巫咸殿后人,只是失去了传承,没了传承就不能算巫。 云洛知道得太多了,收藏了大荒纪年关于羲和氏的那一部分史料也就罢了,权当云氏历史悠久,宗族收藏自然多。然长生诀,这并非收藏品多就能了解的东西。 见阿珩危险的瞧着自己,云洛略苦笑,这女人,有点人性好不好?或者委婉点也好,他敢说,他今儿若不能给出满意的答案,阿珩定会请他尝尝她这几年炼制的毒。 “我姓姜。” “我知。”姜姓,上古人族八姓之一,非常久远的姓,但这说明不了什么,人族有姓的人中,十个里有八个的姓是八姓。 “那我的氏呢?” “你不是云氏吗?” “云氏是我这一族在辰国时用的氏,在很久以前,我这一族,有另一个氏。” 阿珩有点兴致的问:“哦,什么氏?” “连山氏。” 阿珩:“......” 指尖不着痕迹出现的毒.药不着痕迹的收了回去。 阿珩没再说什么或做什么,将凤凰花放在了三牲祭肉的边上,纵然自己不是赤帝苗裔,也应祭拜赤帝。 不论是野史亦或正史,都说赤帝万花之中,赤帝独爱凤凰花,阿珩不确定史书是否正确,却觉得,凤凰花最是衬那位空前绝后的中兴之君。 在历史的长河中,赤帝不过昙花一现,虽短暂,却比荼蘼更绚烂,耀眼了人族上下万年。即便是她活着的时候,哪怕仇家遍天下,想杀她的人也一抓一大把,但不论是仇家还是朋友(若她有朋友的话),都不得不承认一件事:赤帝的品行与手段再渣,于整个人族而言,她有不世之功。 凤凰花不也是如此吗?不论是绽放亦或凋零,都如火如荼。 阿珩深以为,赤帝一生不算白活,活得肆意,死得......是有点惨,但关键是人家活着的时候够快活啊。 赤帝,请多海涵,我不想打扰你,可我需要一样东西。 您应该......不会怪我吧? ☆、番外羲和氏 疫疾肆虐的明确记载是自九州帝国中后期才开始出现于史册之上的,可在更古老的年代里,疫疾就不存在了吗? 不,疫疾古早之时便存在,人族尚未诞生,甫一诞生时,它都在,不曾离开,并且随着人的进化而进化,天地万物皆以其为克星,却无能为力。 比震旦纪更古老的蛮荒纪时,疫疾最活跃的地域是西荒,此时的西荒尚未变成了震旦纪时的寒冷高原,海拔适中,西溟的水汽涌入,西荒的气候温暖湿润,极适合人族生存,因而人族最早的足迹便是在西荒。只是此时的西荒虽温暖,却温暖得有些过头,人族于此繁衍生息,疫疾亦猖獗于西荒。 疫疾每一次的出现都将带走一片聚居地所有人的生命,却很难如蝗灾般蔓延开来。蛮荒纪时,人族数量太少,城邑聚落更是如一顷地里撒了一把芝麻似的分布于整个西荒大地,待后来人来到曾经的疫区时,只剩累累白骨。 着天蓝鲛绡华服的女性走在疫区中,尸骨尚未完全腐烂,但已隐约可见白骨,完全腐烂想来只是时间问题。 女子无视疫疾的威胁查看了还完好的尸骨,都死透了。 确定都死透后,女子不再翻查,大地翻开了一道道口子,腐烂的尸骸沉入了地缝中,地缝很快愈合如初,仿佛从未裂开过,唯有消失殆尽的遗骸仍在证明着什么。 处理了仍带着疫疾的尸体,女子想了想,忽的打了个响指,鹅毛大雪纷纷扬扬的落下,这一片区域很快就会被大雪深埋,直至来年春天积雪融化,彼时,这片土地里蛰伏的疫疾也该死得差不多了。 “您是大巫祭吗?” 一把稚嫩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女子转身瞧去,一株百丈古树上落下来一名十一二岁的少年,少年的手里抓着一根粗壮的藤蔓缓缓从古树上落下,以敬畏的眼神瞧着女子。 “我不是大巫祭。”女子道,严格来说,她连人都不是。 少年瞅了瞅这一方土地上的变化,这显然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在他的印象里,唯有传说中的大巫祭。 女子抬脚准备走人,少年赶紧跳下藤蔓拦住女子。“不论您是否大巫祭,您可否为小子解惑?” 女子定定的瞧着少年。“说。” 少年咬牙切齿的道:“这害死我所有族人的究竟是什么诅咒?”就算是死,他也希望族人能死得明白一些。 女子闻言默然片刻。“那是病,这世上有很多东西是人族的躯体无法适应的,不适应,便会生病。而害死你族人的是比较特殊的一类疾病,杀伤力最大。” “那便没有对付它们的办法吗?” “有。”女子道。 少年激动的问:“什么办法?” “神创造万物时赋予了万物一种能力——适应,炎热气候里的生物去了寒冷地域,初时会生病,甚至会死,然而生活得久了,会发生改变,身体长出浓密的毛发,从而适应寒冷气候。疾病,亦是一种可以靠自身体质去适应与战胜的存在。” “人如何能适应这种东西?”少年怒道:“神是不是一点都不希望人族延续下去?” 女子闻言,诚恳道:“ 分卷阅读34 分卷阅读35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5 我绝没这个想法。”最多就是想利用疾病控制一下人族的繁衍速度。 少年愣住。“您......” 女子道:“你也得了疫疾吧?” 少年点头,他也得了疫疾,却不知为何,后来自己好了,成了这个聚落唯一的活口。 “下次再遇到同一种疫疾,你不会再染上,这是我给你们的适应天赋。”女子道。 少年强忍讥笑反问:“可我还会染上新的疫疾。” 女子无言以对。 少年道:“您真冷酷。” 女子无奈叹道:“这并非冷酷,而是我们并非同一种生物,鸡同鸭讲,永远讲不通。” 造物主与造物,三观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要如何讲通? 少年完全无法理解。 造物主与造物之间的距离有如天堑。 许久,女子道:“我无法让你理解我所思所想,然我正想了解一事,若你不想再被疫疾所折磨,我可以送你与你的子孙一样东西。” 少年疑惑的瞧着女子。 女子随手用拇指的指甲划破了食指,挤出了一滴带着氤氲着五色华彩的殷红血液点在少年的眉间,奇异的,血液并未流下,而是渗入了少年眉间的肌肤,深入骨髓,最后只余一点似痣的红色痕迹。 疼! 少年疼得想死,血脉仿佛被切开,生生嵌入了什么东西,痛得他直接昏了过去。 再醒来的时候女子已然不知所踪,唯余脑海中一句话。 “便让我看看你与你的子孙会遭遇什么,又会做什么,是否一如初衷。” 一千年后。 鹅毛一般的雪花纷纷扬扬洒落,身披雪白貂裘的少女坐在黑色鹏鸟的背上,仿佛漫天雪花中的一片,单薄得仿佛随时都可能被一阵风吹走。然风始终吹不走她,一层透明的罩子笼罩着她,拂开了所有风雪。 鲲鹏扶摇直上九万里,足可见其速度,然幼鸟虽没振翅九万里的本事一日千里却不在话下,因而貂裘少女只用了半日便从辋川海南部跑到了北部,中间至少隔了三四千里。 黑色大鸟落下时,整个羲和氏的人都被惊动了。 无它,人族皆知,普天之下只有一人能驾驭鹏鸟。 燧人氏与部落联盟的现任大巫祭,史上最不着调的大巫祭。 十岁继承大巫祭之位,然后......羲和冧都不知道说大巫祭什么好。 你丫上任六年,至少五年找不着人,还能更好意思一点吗? 若非五年前这家伙跑去北溟弄回来一只鲲鹏蛋,然后给孵化了,有鲲鹏为坐骑,不管跑多远,都能在部落联盟找她的时候及时赶到,估计大巫祭会是有史以来第一个被族人给干掉的大巫祭。 见过乱来的,没见过这么胡来的。 腹诽归腹诽,羲和冧却不得不亲自去招待大巫祭,人再不着调,那也是大巫祭,整个部落联盟所有成员都要予以尊敬的存在。 最重要的是,能够跑北溟去,还活着带回来鲲鹏蛋,实力绝对不容小觑,或许,历代大巫祭里,这一代的是最强大的。 羲和冧赶到院中校场时,一个披着雪白貂裘的少女正好从鹏鸟的背上纵身而下,羲和冧目测了下,高度至少百丈。 虽然高度可以摔死人,然大巫祭却如一片白羽般翩然坠地,连灰尘都不曾扬起一分。 看清落下来之人时,羲和冧不由愣了下,早听说过这一任的大巫祭皮相生得极好,姿容绝艳,宛若神祇临世,却不曾想,传言竟如此失真,这容貌,哪是宛若神祇临世,根本是不逊于神人。 大巫祭绝美的容颜在看到羲和冧时勾起了一抹礼貌而美丽的微笑。“羲和氏族长?” 羲和冧道:“见过大巫祭。” 大巫祭谦逊的道:“不必多礼,我来此是有事请教于你。” 羲和冧呆了下,大巫祭的脾气好是不错,然脾气再好也是万人之上的大巫祭,如此谦逊......太不正常。 羲和冧有种鸡被黄鼠狼给拜年的感觉,虽然很没骨气,但他的感觉就是如此,并且他是鸡,大巫祭是黄鼠狼。 “不知大巫祭欲请教何事?” “长生之术。”大巫祭道。 羲和冧默然以对。 大巫祭继续道:“你应知我对长生的执念。” 羲和冧苦笑,若是不知,他又怎会头疼? 大巫祭是一个很尊崇的职位,万人敬仰,然这一切并非无偿。 每一代的大巫祭都活不过二十五岁,甚至很多连二十岁都没活过。 现任,较特别,她是临时挑出来的继承人。 前任大巫祭十六岁就死了,还没来得及培养继承人,因此临终前病急乱投医,让整个部落联盟的孩子参加考核,通过者便是下一任大巫祭。 现任大巫祭便是在那个时候倒霉的被挑中的,所有孩子里,她是最符合条件的。 成为注定短命的大巫祭,是个人的心情都好不了,每代大巫祭都需要不少时间来调节心情,现任大巫祭却不用,她直接跳过了调节心情的过程,直接接受了现实,然后......开始寻求起长生之术。 对此,整个部落联盟都无言以对,大巫祭您的思维逻辑真真是别具一格。 虽无语大巫祭的迥异的思维,然也拜大巫祭这些年万事不管,一门心思寻求起长生之术的事迹所赐,整个部落联盟的人都知晓大巫祭对长生之术有多执着,简直走火入魔了。 自己炼制出长生药不过数月,而羲和氏与燧人氏相距数千里,这么快便寻来,足可见这位主对长生之术究竟有多敏锐。 想来,自己若是不说清楚,这位大巫祭,只怕什么都做得出来。 羲和冧令族人退下,然后将大巫祭请去了密室,交付了一张方子给大巫祭。 大巫祭只瞧了一眼就瞧出了问题,成为大巫祭之前,她的志向是巫医,成为大巫祭之后,为了追求长生,她的医术更是突飞猛进,当今世上医术能及得上她的,两个巴掌数的清。 方子的合理与否,她一眼就能瞧出。 羲和冧纠结,没瞒过,这家伙医术究竟有多高?“此方仍需一味药引。” 大巫祭深邃的眸子若有所思的瞧着羲和冧:“哦,是何药引?” 羲和冧默然许久,终是坦诚:“羲和氏直系之肉与心头血。” 大巫祭微愣,这药方......“你研制这种东西做什么?” 羲和冧嗫嚅道:“我之妻寿命将近......” 大巫祭瞧着羲和冧道:“羲和氏将因你一时之念万世不幸,你的子子孙孙亦将永世唾弃诅咒你。” 人心贪婪,大巫祭虽年轻,但身处权利中心,周围根本不存在真正单纯之人,大巫祭又怎会是一张纯白的绢帛? 羲和冧警惕的瞪着大巫祭。 大 分卷阅读35 分卷阅读36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6 巫祭随手丢掉了方子,倨傲而不屑的道:“我燧人华歆虽渴求长生,然我是人,人与禽兽最大的区别便是人不食同类。” 她便是想长生想疯了,也没到丧心病狂的程度。 ☆、第十五章凤凰林 “可要我为你卜一卦?” 祭拜之后,云洛问阿珩,连山氏占卜之术可谓举世无双,远古时不乏捧上千金只为求连山氏一卦的。 阿珩沉吟片刻,极坦白的道:“乌鸦的卦,还是免了。” 云洛的脸色有一瞬的古怪,却无法反驳,远古时代,连山氏素来有乌鸦的“美誉”。 倒不是卜算时好的不灵坏的灵,而是连山氏卜卦,算到的东西十之八九不是好事。这也就罢了,偏偏连山氏的卦还奇准无比,就没不准的,算你三更死,你绝活不到五更。 大部分被卜卦的人最想做的事只怕都大同小异:揍得连山某某满地找牙。 在明知连山氏乌鸦美誉的前提下还让人给自己卜卦,阿珩自问没找罪受的诡异心理疾病。 云洛颇遗憾,他的占卜之术一般,对方要不配合,他算不到多少东西,不像他的祖先,管别人配不配合,想算就算,并且能算到很多东西。 阿珩狐疑的瞧着云洛:“你很想为我卜算?” 云洛略尴尬。“有些好奇。” 阿珩一针见血的问:“我的未来与你有何关系?” 云洛微讶。“你怎么会如此想?” 阿珩道:“因为你对我的未来太过关心了,以你的性子,不合理,除非我的未来与你有关。” 云洛瞧着阿珩那双清澈却慎人的眸子,忽的脱口:“我看到你杀了我。” 这下换阿珩惊讶了。“我杀你做什么?” “我也想知道。”云洛郁闷道,就算命中注定被阿珩所杀,好歹也让他死的明白点行不?他究竟是因为什么而死的呀? 若阿珩是个疯子,喜欢杀人,或是与自己有利益纠葛或恩怨,也可以接受。事实却是,阿珩不是疯子,她严守医者三戒;也无利益纠葛,阿珩的圈子与他的圈子完全不同,医者的圈子里,毒死对手是最下三滥的法子,他们要的是真正的打败,最重要的是,云洛很确定,自己绝不会改行去当医者;更无恩怨,阿珩的性子,想与她结怨,难。 一个疑似厌世,骨子里对什么都不在意的家伙,你要如何才能让她恨你,并且恨到想要杀了你?就算真能,云洛觉得自己只要没病都不会刻意惹阿珩恨自己,这是得多闲才能去做这种事? 越想,云洛就觉得眼前的迷雾越来越浓。 阿珩也觉得迷糊,连山氏的预言不是开玩笑的,乌鸦之名在远古时代九州人尽皆知便足以说明一二。 “你可否说一下你具体看到了什么?” 云洛迟疑了下,终究选择了坦诚。 虽然很多人都能够原谅谎言,但云洛觉得,阿珩不会,这个有一定厌世问题的医者对欺骗极敏感,能一竿子打死你一辈子,最典型的悲剧就是齐载,当他欺骗了阿珩之后,阿珩便永远的收回了对他那微乎其微的信任。而云洛,不太想步齐载的后尘。 云洛将自己曾经看到的东西如实告诉了阿珩,不过云洛长了个心眼,没说阿珩那个时候对自己的称呼。直觉告诉他,阿珩似乎不想与人有太深的瓜葛,身在烟火尘世,心却不知去了何方。若是知道这事,日后一定离他远远的。 顾不上想为什么,云洛本能的排除了这种可能。 “且等,你说什么?我满头白发?”阿珩拿起自己的发丝瞅了瞅,有白的没错,但以黑色居多。 十年前,受了那么大的刺激,且是双重打击,加上肉体,那就是三重打击,她也不过是一夜白了近半的发丝。满头白发,那她未来得受多大刺激才能做到? 不合理。 自己什么德行,阿珩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她在这世上的亲人只剩下了一个三七,别的,不论与她有什么样的血缘,她都不承认。那些人便是死光了,她眼都不带眨一下的,至于三七,三七虽是她儿子,可她当年亲爹死了也没难过啊。儿子死了,想来就算伤心,也伤心不了多久,如此,又怎会彻底白头? 云洛不解:“有什么问题?” 问题大了,阿珩心中想,然她也不可能将自己那癫狂疯魔一般的过往告诉云洛,有些事,就算她一辈子都不可能放下,但她都不想再提起。或许有一日,伤口会被撕开,露出里面流脓的烂肉,但她就是不想自己亲手撕开。 瞧着无言的阿珩,云洛试探的问:“你的头发不是天生的吧?”天生白发的人,他也不是没听说过,可每个人生下来,头发颜色再奇异,都不可能有两种颜色。阿珩如今的头发就一个解释:早年不知受过什么刺激,打击太大,少白头。 “我的头发与你无关,我只是觉得,你所看到的不合理,我不可能再因为什么事而彻底白头。”阿珩以笃定的语气道。 “许是为情所伤。”云洛推测。 阿珩露出了讥诮之色。“我?为情所伤?” 呵呵,她连还有没有爱人的能力都未知,怎么个为情所伤?而且情字再伤人,曾经历过地狱的她还能再被情字所伤?所谓情之一字最伤人,不过是因为精神上的伤害胜过肉体罢了,可她当年是从精神折磨的地狱里爬出来的,情字再伤人,也不过是所爱非人,而这与当年的精神地狱一比,连个屁都算不上。 云洛瞅着阿珩,不用阿珩再说什么,他自己也觉得不靠谱。“许是时光流逝。” 阿珩挑眉。 云洛提醒道:“人都会老,都会有白发苍苍的一日。”想了想,又补了一句:“不过也不太可能,怎么可能有人白发苍苍仍颜如少女?” 阿珩闻言,道:“应该如此。”童颜鹤发什么的,她又不是没见过,她亲爹就是个活例子。医者精通养生,只要愿意,四五十岁却顶着二十几岁的脸,太正常了。如她亲爹,她亲娘当年初见她亲爹时便以为那是谁家少郎君,虽长得平凡无奇,却气度卓然,因而产生了好感,最后倒追抱得平凡男归。再之后,晓得亲爹的实际年纪,悔婚的心都有。 鉴于自己亲爹的事例,对于自己日后白发苍苍,却顶着少女脸这种事,阿珩接受度极高。 云洛想了想自己当时的模样,年纪似乎也不小,虽然保养得不错,眼角的鱼尾纹却不少。 很好,白发的疑惑得到解决,那么阿珩又为何要杀云洛? 阿珩不会说自己双手清清白白的,她的双手,说是满手血腥也不为过。 千夫所指,万人唾骂,遗臭万年。 阿珩有自知之明,这些扣她脑袋上绝对不过分,也不冤枉。 可,阿珩也了解自己是什么样的人, 分卷阅读36 分卷阅读37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7 她就算想要谁死,绝对不会自己动手杀人,只会下毒令人自尽。 “我苏夏今日立誓,今生今世绝不杀一人,谨守三戒:不杀生,不贪生,不见死不救。如违此誓,定自刎谢罪。” 八年前立的誓言,时刻萦绕耳畔,阴魂不散,自己怎么可能杀人?且是亲手杀人?得多大仇多大恨才能背叛誓言亲手杀人? 杀的时候固然痛快了,杀完了就该麻烦大了,届时她是自刎还是不自刎? 阿珩笃定的说:“我不会杀人。” 云洛反问:“你不曾杀过人?” 阿珩微默。“八年前我于老父病榻之前立誓,永不背叛医者三戒,终我一生,不杀生,不贪生,不见死不救。” 云洛脱口:“你父亲与天下人有仇?” 阿珩疑惑的瞅着云洛。 “不杀生,却逼别人自尽;不见死不救,避着病人不见;不贪生,这我倒没见你如何过。”云洛很是为阿珩的三条戒律犯嘀咕,阿珩这风格,活脱脱与世为敌。 阿珩略尴尬。“阿父他也不曾想到我会如此。” 清的心眼不多,本心还是很实诚的,虽见过阳奉阴违的,却因为阿珩是亲生骨肉,便不曾想到,亲生骨肉有时也是阳奉阴违的。更悲剧的是,他逼着阿珩立完誓便溘然而逝,连将阿珩扳直的机会都没有。 阿珩想不通,云洛更想不通。 什么仇什么怨才能让阿珩这样的人如此不顾一切? 百思不得其解,阿珩干脆不想了,船到桥头自然直,事到眼前自然知缘由。 阿珩在凤凰林寻了一株百年血灵芝便想走,凤凰林有着数千年的历史,而远古时代,这片区域是草药资源非常丰富的宝库,现如今,这片土地里仍有许多药材,许多人迫于无奈时都会来此采药一搏。其中最盛产的便是血灵芝,血灵芝生长于极阴地,凤凰林很符合条件,底下是一座数千年前的帝陵,绝对够阴,简直是血灵芝的温床。 不过,子娴将血灵芝放入专门的玉匣中,心想,这里的血灵芝至今生长个不停,也不知这里是死过多少人。 极阴地不是天然形成的,便是人为——曾经死过无数人。 条原这里曾经是人族帝都所在,显然有一块天然阴地,否则就算当年赤帝一意孤行,人族议事大殿的臣子都不可能答应她将帝都修建在风水不合适的地方。 战乱地带可以忍,风水绝对不能忍! 采了血灵芝,阿珩正要走,云洛忍不住提醒:“你觉得如今赶回去,城门还开着?” 阿珩默。 列国的城门都是日落而闭,鸡鸣而开。城门关上了,王侯或许能将城门叫开,但她这个连照身帖都没有的奴子......等鸡鸣开门吧。 阿珩将血灵芝放好,走向林子深处。 云洛不由问:“你去做什么?” “寻些干草铺地,过夜。” “这种事怎么能让你一个女孩子来做?你在这坐着,我去。”云洛忙道,看着一个女孩子做这些,他是无所谓的,然阿珩如今偏瘫,他还没冷酷到那份上。 阿珩考虑了下自己的身体状况,没拒绝。“我生火,你顺便抓只动物回来烤。” 云洛讶异:“你不是茹素吗?” 阿珩道:“你吃。” “我包袱里有蒸饼,你可以烤了尝尝。” 阿珩果断去翻云洛的包裹,有的吃,谁也不想空腹折磨自己。 北地的秋季,树林里可以当柴火的枯枝挺多的,阿珩随便一扒拉就揍起了一堆篝火的量,用火石点燃了火,一边取暖一边将蒸饼烤软了吃。就算没有味觉,阿珩也不想委屈自己,能吃热的绝不吃冷的,能吃软的,绝不吃硬的。 云洛带着干草与一只狍子回来的时候,阿珩已经在啃蒸饼了,还递了他一个。 云洛叼着蒸饼开始处理狍子,麻利的剥皮去除内脏,烤了起来。 云洛的烧烤很讲究,先用大火烤,不停的翻转,烤得受热均匀,快熟了的时候换成小火慢慢烤,烤熟后云洛非常大方的割了一条狍子腿递阿珩。“尝尝,只吃素对身体不好,特别是你如今还是在长身体的时候,更应该多吃荤。” 阿珩无言的看着云洛。 狍子烤得很香,但再香,阿珩也没兴趣。 “你怎么知道我在长身体?” “你比在牧云原时长高了一寸。”云洛道,阿珩这个年纪,正是发育期,长身体不足为奇,但似阿珩这般长的,云洛却不曾见过,隐隐有种感觉:阿珩日后只怕还会长,而这么长下去,必定比大部分男子都高挑。 阿珩愣了下,云洛你是眼力多好才能看出我在这几个月里长了一寸?话说她自己都没注意到这一点,这些日子,天天琢磨毒,阿珩压根没想到自己的身体竟然还能继续生长,羲和氏体质真心过人。换个寻常人,又是毒又是蛊的这么折腾,早该停止发育了,阿珩却是从不受影响的发育着,阿珩估算着,照自己这趋势,长到六尺也不是不可能。 “我不食肉。”阿珩道,再怎么发育,她也不吃肉。 云洛略无奈,从篝火的灰烬里掏出了一个泥团,那是他烤狍子肉时丢进篝火堆里,这么一会,整个泥团都烤干了。 云洛将泥团敲碎,里头赫然是一条香喷喷的草鱼。 “凤凰林东边有条小溪,我抓了这条鱼,这个你总可以吃吧?” 阿珩不客气的接过了鱼,却没吃,而是收了起来。 “怎么不吃?” 阿珩道:“过午不食,晚上最多用少许糕饼,不可再大吃。这鱼,明日做早膳。” 讲究真多。 云洛无言,养生他并非不知,然做为武将,且是经常上战场的将领,他的饮食便不可能正常起来,战场上,刀剑无眼,又是数日不食都是常事,似阿珩这般固执的坚持养生,便是有心,也无力。“你很注意养生。”云洛道,在牧云原时他便发现了,阿珩的饮食极规律,除非白日实在太累,否则晚上绝不会再吃,便是用,也只是用些粥。 阿珩理所当然道:“嗯,我可是要长命百岁的。” 云洛愣了下,这志向,真远大。 捭阖时代,战乱频繁,人均寿命不超过二十岁,便是王侯,也不敢说自己一生无忧,保不准几时就被灭了国。而国破之后,也只有王侯贵族能保全性命,若自己不寻死的话,然庶人黔首却是惨了,不论战争谁胜谁负,苦的都是它们。 长命百岁,莫说庶人黔首,便是王侯贵族也做不到,阿珩的追求着实遥远。 云洛仔细打量了阿珩一番,姑娘的气色着实不像能长命百岁的人,不过......气色虽不对,面相却很奇特,云洛用自己半桶水的相面之术看了看,阿珩的面相有些许奇特,出身卑微而尊贵,寡亲缘,坎坷多 分卷阅读37 分卷阅读38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8 难,却有后福,很长寿。 非常长寿,应能活个一百多岁。 人瑞啊。 夜里,篝火边,阿珩犹豫再三,终是问云洛:“你可否与我一块睡?” 云洛微怔,荒郊野外,孤男寡女,若是旁的女子这么说,云洛定会以为对方想借机发生关系,从而缠上自己。然这话从阿珩嘴里说出来,云洛知道,对方是单纯拿自己当抱枕。睡觉时,身边有个人,不论是什么人,只要是活的,又没有危险,阿珩都不挑。 “你经常这样邀请别人吗?”云洛问。 阿珩道:“不够暖和我不要。”她要抱着人睡,也只是太冷,想要抱个人形暖炉暖和点,顺便缓解心病,但并非每个人的身体都跟暖炉似的。 察觉到阿珩潜台词的云洛噎了下,拿着自己的大氅走了过去同阿珩一同睡。“我可是正常男人啊,你就不怕我?” 阿珩鼓励道:“你可以试试。”她正缺试药的药人呢,别人主动送上门,她定不会客气。 云洛果断道:“我虽是正常男人,却也是君子,怎会趁人之危?” 阿珩回以怀疑的眼神:“你是君子?” 云洛闻言,道:“就算我不是君子,对你这般无半点姿色的女子,也不会有兴趣。” 阿珩一想也是,自己的模样,活似鬼,正常人都不会有感觉,便放心的抱着云洛睡了。她用过的所有暖炉里,云洛绝对是最好的,抱着云洛活似抱了个暖炉,且是不会降温的那种。这也是阿珩与云洛相处甚好的原因,暖炉质量太好,交恶的话,挺舍不得的。 ☆、第十六章风满楼 跟阿珩一起睡,需要防备一件事,身体有残疾归残疾,小姑娘的气力着实不小。抱着人睡觉时都不会将人当人,而是当抱枕,怎么抱着舒服就怎么抱,考验做为男人的生理正常性时也考验着抱枕的生命力,生命力不够顽强,可能就被睡梦中的她给掐死了。 三年前,云洛便体验过这种险些在睡梦中被掐死的感觉了,因此与阿珩睡觉时,阿珩前脚睡着,他后脚就将阿珩的四肢禁锢,整个人禁锢在怀里。如此,她一会便不会勒自己了,也不会乱动。阿珩睡觉一点都不老实,确切说,也不是不老实,而是睡得不安,仿佛一直做噩梦般不舒服。身体也随之动来动去的,云洛自问是个正常男人,可阿珩却不是正常女人,他要真敢对阿珩做什么,阿珩绝对会让他好好体验一下她这几年研制的新毒。因此,便是有反应,云洛也得忍着。 怕睡梦中被掐个半死,云洛一直没睡,百无聊赖之下干脆观察起了睡着的阿珩。 睡着时的阿珩与醒着时的差别极大,大得令云洛很是叹服,这世间竟有人闭眼与睁眼仿佛两个人,造物主果真神奇。 睁开眼时,一双眸子如妖似鬼,加之那苍白阴郁的气质模样,阿珩整个人活脱脱从地狱里爬出来的鬼,且是恶鬼,令人忍不住琢磨:其实鬼医这个名头更适合阿珩,而非其师父。而闭眼睡觉时,阴郁整个的消失了,只剩下恬淡与令人心怜的苍白,令人忍不住心尖发疼。然再疼,云洛也很清楚一件事,这家伙睡觉时瞧着再无害,也不过是看上去,猛虎即便收敛了爪牙,它也变不成狸花猫。 云洛忍不住轻抚阿珩苍白深邃的容颜,虽然知道对方挺危险的,可心里就是忍不住为这一份苍白心疼,十年前,这家伙也就四岁吧,离王得多狠的心肠才能对一个孩子下这种毒手?虽然也不是不明白,阿珩与差不离以离王为药人试药,是对王权的十足挑衅,世间最贪生怕死,最贪恋权利的便是君王。一念生杀的权利如毒.药一般腐蚀人心,不论是昏君亦或明君都被腐蚀得彻底,而为了更加长久的享有这种感觉,君王最渴求长生,也最忌讳他人威胁到他们。古往今来,因谋逆而被处死的臣子,十之□□未必是真谋逆,而是他们的存在让君王感觉到了威胁,对于君王,这是最十恶不赦的罪。 无谋逆之心尚且能被君王诛杀,何况阿珩当年是实打实的动了手,且离王至今仍活在随时都可能死亡中的恐惧中,惶惶不可终日。碰上这种事,不论多么宽宏大量的君王都不可能饶了阿珩,阿珩能捡回一条命,着实是个奇迹。 可,云洛就是为阿珩心疼,不论十年前之事阿珩是对亦或错,他就是心疼阿珩。 云洛的手抚过阿珩的眉间,顿觉手感不太对,僵硬了点,怎么觉得像死人的皮?做为一个屡经沙场厮杀的将领,云洛最不陌生的便是死人,这皮,真像死人。 不,这就是死人的皮。 云洛的薄唇紧抿了起来,眉头紧皱着思索起来。 远古时代,人族有一支极特殊的分支,被誉为神裔氏族,排外性极强,实行族内通婚,因而外人对神裔氏族的情况了解甚少。但这不包括云洛,连山氏与羲和氏皆为神裔氏族的成员,做为未曾丢失传承的连山氏后裔,云洛对神裔氏族各氏族的情况略有所知。 神裔氏族内部也有许多分支,每个分支都有其特征,如连山氏,擅占卜,且眸子极璀璨,似万千星光沉淀流转其中;再如羲和氏,眸子清亮,眉间一点似朱砂的胎记。 可认识阿珩这么久,云洛从未在阿珩的眉间看到羲和氏最标志性的朱砂胎记。 云洛略思索了刹那,又摸了摸阿珩的眉间,这块皮确实有问题,抬起手指便想将这块皮撕下来瞧瞧,手腕便被一只冰凉的手抓住了。 云洛不由低头,一双亮若妖鬼的冰冷眸子正冷冷瞪着自己。 “你不是睡着了吗?”云洛略尴尬,这种被人逮个正着的尴尬感真不太好,也挺新鲜,他这辈子还是头回做这种事,且被逮个正着。 “我睡眠浅。”阿珩淡淡道,身边有个男人,她想不睡得警醒些都难,谁知会不会睡得正熟就被害了?便是下毒,她也得醒着才能下。 云洛觉得阿珩着实绝了,有暖炉还睡得浅,那没暖炉该是什么样?彻底失眠?“抱歉,我只是想看看羲和氏的朱砂印记,我只在连山氏的族谱里看到过,从未见过真的。” 阿珩将云洛的手扳离自己的眉心。“我觉得我还是换个暖炉比较稳妥。”她是缺暖炉帮助睡眠,却不想为了睡眠而给自己招惹什么麻烦,毕竟,失眠她也只是难受,并非无法忍受。 云洛皱眉:“你心真宽,可不是每个人都与我一般坐怀不乱的,罢了,你不想给我看,我不看便是,你安心睡吧,我保证不再打扰你。” 阿珩狐疑的瞅了云洛好一会,终究考虑到这凤凰林她不可能找到第二个活人,只得再给云氏暖炉一个机会。 一夜好眠,云洛果然没再做什么不该做的小动作,让阿珩翌日醒来时难得的笑了笑。“云洛,你可知我为何最喜欢你这个 分卷阅读38 分卷阅读39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9 暖炉?” 暖炉?反应过来阿珩什么意思,云洛额头上的青筋微微跳了跳,他在列国的名声魅力极大,不知是多少贵女的春闺梦里人,如今竟被当做了暖炉,且是不带半点情绪的暖炉,着实打击人。“为何?” “我以前的那些暖炉,我醒来后都得赶紧急救,而你不用。” 云洛愣了好一下才反应过来阿珩几个意思。 就阿珩那睡相,与她一同睡觉着实有些危险,年纪虽不大,力气却着实不小,一个不慎就可能被她......简言之,没有高超的身手,与阿珩睡一起,小命极有可能交代在她手里。 云洛气结:“合着你真拿我当暖炉了?” 阿珩理所当然道:“本来就是啊。” 云洛被阿珩的坦诚给气得不轻,直接把人丢在了凤凰林,自己策马回城了。 “莫名其妙。”阿珩腹诽。 虽腹诽,然瞧着完全看不到影子的条邑,阿珩微微蹙眉,走回去的话,就算腿不断也够痛苦啊。 “亏你还自诩君子,心眼真小。”阿珩忍不住道。 “你信不信我真把你丢这?” 阿珩闻言不由扭头,云洛不知何时又回来了,且似是将自己的腹诽给听了个正着。 背后说人坏话,结果被当事人听个正着......阿珩也为自己的运气感到悲哀。 心中虽腹诽自己的坏运气,阿珩面上却是一本正经的道:“你听错了,我是在说你是君子,怎会将我一个弱女子丢在这荒郊野外不管。” 瞧着一本正经,煞有介事的阿珩,云洛错愕不已,这女人究竟有多少面? 提起儿子时的温情。 提起往事时的厌世。 给人下毒时的心狠手辣。 为了不走回去时一本正经的无耻。 这女人简直是千面,也不知那种苍白阴郁的脸孔下还有多少张脸孔是他不曾见到的,云洛错愕之余亦忍不住好奇,想要探索,想要见到更多。 云洛哈哈笑着将阿珩抱上了马,心里却是琢磨日后是否要离这女人远点,他隐隐有种预感,若是继续与这女人接触下去,了解得越深,他将沦陷的更深,届时,多年前的预言定然成真。 思索了片刻,云洛最后决定:去他娘的预言。 连山氏的预言无数,想要改变的人何其之多,又有几人成功?至少云洛是没听说过。 若结局早已注定,他倒要看看,自己会如何被这个女人毒杀。 或许,谁杀谁还不一定呢。 回了条邑,阿珩径自回王宫,云洛则继续忙他的和谈计划,不从齐国身上咬下一块肥肉,他绝不罢休。三年前的事,他可记得一清二楚呢,这回就先取点利息,本金他来日会慢慢取回来。 以血灵芝入药,阿珩花费了半月时间炼制了一丸丹药,虽然挺想弄死齐王,但医者三戒压在头上,阿珩还是不得不昧着本心救治齐王。 “此药只有一丸?”齐王瞧着玉盒中的丹丸问。 “我炼了一炉丹,共成丹六丸,可我费了这么多心思,总得收些利息。”阿珩理所当然道,她炼制的是清骨丹,可以清理体内的杂质,对丹毒极有效。考虑到齐王亏虚严重的身体,她又改良了些许,加了补血的药效。虽未试过,但阿珩对自己的炼丹术极有信心,这药肯定能吃,既然炼制出了六丸,那么自己昧掉五枚做为酬劳也是应当的。 齐王道:“再取一丸。” 阿珩皱眉:“服药需慎量。”吃少了没关系,最多就是治不好,但吃多了就成猛药了。 齐王道:“不是我用,是你用。” 有病! 凡药带三分毒,没病吃药等于自杀,很多的药,病人吃了正好对症,健康的人吃了却可能出人命。 阿珩挺想将盒子糊齐王脸上去,虽然清骨丹吃不死人,但没病吃药也有后患,她是多想不开才会没病嗑药?王公贵族养方士炼丹,磕丹,自己磕之前会让药人先尝尝有无毒,对此,阿珩一直都觉得那些王侯有病,这么个吃法,就算是好药,吃的若是个没病的人,八成出问题。君王比王公贵族更厉害,君王服食的每一炉丹药,在给君王服食之前,方士得先自己尝尝。 阿珩还是忍住了糊齐王一脸的冲动,无它,齐王怕死,王宫禁卫将王宫给防得滴水不漏,边境要塞的防御力度都没这地方严实。她虽擅毒,却也没毒杀整个齐王宫禁卫军的本事,为了小命,只能妥协。 阿珩取了一枚清骨丹准备吞,齐王却又开口了:“且等。” 你还有什么幺蛾子?阿珩不耐蹙眉。 齐王令人将为自己准备的那一丸清骨丹给阿珩:“你服这一丸。” 阿珩深呼吸,想要令齐王自尽的冲动愈发强烈,伸手取了那一丸清骨丹吞服。 齐王等了许久,见阿珩不曾出问题,这才服下阿珩原本准备服的那一丸清骨丹。 事情终于结束,阿珩拂袖而去。 蔑视她的人品没问题,但不信任她的医术却是奇耻大辱。 齐王,你很好! 你给我等着! 服食了清骨丹,齐王的气色好了许多,精神亦然,但......连着上吐下泻了三日,一般人尚且受不了,何况齐王,于是不可避免的开始虚弱,且日渐严重,数日之后更是连床都起不来了。 齐王大怒,令人着人去捉拿阿珩。 “你这是正常现象,排毒排得太厉害,好生调理几个月,自会无事。” 这是阿珩的说辞,齐王去问了差不离,得到的也是差不多的回答,只是多了句:“王上是否得罪她了?清骨丹确有奇效,然不至于反应如此之快之重。” “有毒?” “那倒没有,只是戏弄了王上,将原本需要一个月的过程给压成了三日,虽不会有危险,却会令人虚弱一段不短的时间。” 齐王当场便下令着人去将阿珩腰斩了。 差不离一听,这怎么行?他还没与阿珩分出胜负呢,阿珩若在此时被杀了,他还如何与阿珩一决高下?“王上且等,您的身体还需她为您调理,若您此时将她斩了,您上哪寻更好的医者为您调理。” “你不如她?” “各有所长。”差不离坦言,投毒杀人他很在行,调理这种慢工出细活的事情,他也不是不会,却比不上阿珩。 齐王只得恨恨的收回了腰斩阿珩的命令。 太医司,阿珩悠哉的使用着王宫的收罗的珍贵药材。 宫里的病人不多,寺人宫娥病了是没有资格请御医的,要么自己熬着,熬过去便可无事,亦或是自己想办法寻个相熟的御医,耗费金钱换点药。因此,宫里真正有资格在病了后请御医的仅妃嫔与高位的寺人宫女,且即便是妃嫔,也得是有地位或受宠的妃嫔,若是没有地位的妃嫔,御医是 分卷阅读39 分卷阅读40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40 懒得理睬的,病了也没人管,仍旧是死路一条。 虽然服务对像只有几十位,但御医司的药材却是着实丰富,阿珩估摸着,这些给万儿八千人义诊都绰绰有余,且能针对各种病症下药。虽然搬不回药王谷,但阿珩不想浪费自己这一次的机会,既然有缘进入这样的好地方,自然要将自己以前因为没有材料而搁置的实验都给做了起来。 机会难得,浪费可耻,要被天打雷劈的。 于是阿珩到齐王宫不足一月,宫里的珍贵药材便被其挥霍掉了八成,总价值超过千金。 养个爱做研究的医者绝非简单事,败家子挥金如土,而阿珩这样的医者,金山银山都不够她挥霍。若非如此,阿珩也不至于为了自力更生而在中原打出名声来,没有名声,便没有病人,没有病人,便没有肥羊,没有肥羊,她便没钱,没钱便做不了实验。 对于阿珩的所作所为,齐王压根不懂,医道没有十数载的浸淫是无法学精的,而不精便无法看懂这一领域的很多东西。然齐王看不懂,差不离却懂。 “学得真杂。”瞧着阿珩的草稿,差不离很是惊叹。 博与精始终是一个无法分出胜负的话题,但总的来说,大多数人都是选择专精一门,博采众长九州什么的,听着很厉害,实际上,真没几个人能做到。便是医学这一领域,也有若干分支,差不离所精的便是毒术,其余分支虽有涉猎,却谈不上炉火纯青。在差不离的印象里,只有一人做到了精通医道所有分支,兼顾了博与精。然如今,差不离却发现,那家伙后继有人了。 阿珩的毒术,基本不用说,差不离在十年前便与之交手过,十年前的阿珩,毒术仍稚嫩,然如今的阿珩,毒术可以说炉火纯青了。然除了毒术,别的分支,阿珩同样擅长。 熟悉丹毒,且钻研出了解法,必须对炼丹术有着极深的造诣;养生,单从阿珩为齐王准备的养生小册子便可知,阿珩不仅精通养生,还走出了一条自己的路;能解了他的蛊毒,显然对蛊也有所了解;如今连外伤、骨科都熟知,差不离瞧的方子便是伤药与骨科药,差不离粗粗一瞧便瞧出,这方子的效果比如今的那些金疮药都要好。 只是......差不离将其中一张方子单独拎了出来细看,这方子似乎有些许眼熟,有些像长生药,且是被改过的长生药。 “您竟将长生药传给了她,您的心可真够偏。”差不离咬住了腮帮子。 当年他们求了那么多年也没得到长生药的方子,如今却被一个孩子给得到了,且这个孩子还对方子乱改一通,不是当事人,无法体会差不离的心情。 当年是青苔,如今是苏夏,您究竟有没有在意过我们? 鬼医苍凛。 作者有话要说:  差不离可是很重要的角色哦,充分诠释医者的恐怖 ☆、第十七章宫变 差不离咬着腮帮子放下了阿珩的草稿。 气虽气,然差不离明白,若他是苍凛,他也会偏爱阿珩,无它,这孩子资质不错,也很努力,以及想法。至少正常人得到长生药只会想着如何凑齐上面的药材炼制出长生药,却从未有人如阿珩这般得到了长生药的方子后竟对长生药的方子进行改造,看这些都带有长生药影子的草稿,差不离推测,阿珩不仅改了,且改了不止一日,否则不会有如此多的草稿。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他的心虽喜医道,却也浮躁,医道于他,是获取权势的手段,而阿珩......瞧了眼阿珩的草稿,差不离不得不承认,论起对医道的热爱,昔年的师兄妹三人无一人及得上阿珩。 差不离轻叹,然再不如阿珩热爱医道,此番毒术的博弈胜利后他都会杀了阿珩。 毒术第一人,有他一个就够了,不需要一个造诣同样高深,有可能杀了他的第二人,但出于对同道的尊重,差不离会用属于医者的方式杀死阿珩。 放下写在绢帛上的草稿,差不离离开了太医司,他还有别的事要忙呃。 出了宫,差不离上了马车,齐国的马匹价格并不算昂贵,昂贵的只是可以充当战马的良马,那些马被官府与贵族牢牢掌控着,不允许流入民间。自然,事无绝对,重金之下,也不是不能弄到。 在齐国,只要有些资产,齐人都会为自己买一匹马,出行时自己乘骑骏马而行,因此满大街乘着马的骑手极多,马车却极少见。差不离算是个另类,只要不赶时间,都是乘坐马车。 “医者最忌急躁,不管是救人亦或炼毒,最需要的便是冷静,心不定,手便不稳,手不稳,不是害死病人便是害死自己。” 虽是御医兼客卿,然差不离的马车却极特别,虽不如红漆皂缯的马车华贵,却也别有味道,马车上雕琢了无数草木虫鱼纹。很别具一格,也很醒目,所有人都看到差不离进了一家食肆。 许是早年被迫服食各种乱七八糟的药物,差不离离开那个人后便爱上了美食,确切说,他们师兄妹三人皆如此,只不知阿珩是否亦然。 若阿珩知差不离的喜好与缘由,只会表示:老娘不爱美食,腐烂的食物亦或山珍海味,吃起来都一个味道。 所以,有的时候,真的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然这些,阿珩是不会明白的。差不离的痛苦,她永远都不会懂。 这家食肆是齐都条邑最好的食肆,差不离是这里的常客,一日两餐就算不是在这里解决的,也一定令人来此订餐再带回去。食肆所有客人中,绝无比差不离更熟的客,也因此,差不离一进门,伙计立马殷勤上前招呼,同时将差不离引到了老位置,食物也立时送了来。不论差不离来不来,这家食肆都会早早为差不离精心烹饪四道佳肴。 差不离对饮食极讲究,这也是后遗症,当年活下来的人,不是如他一般对饮食讲究至极便是什么都能不嫌弃的往嘴里送。前者如前小师妹,现三师妹,哪怕是最差劲的食物,她都得整治得美味了才肯用,否则宁可饿着;后者如二师弟,只要能吃,便是别人丢弃的腐烂的食物也能面不改色的吃进嘴里。差不离没前者那样绝症,也没后者那样不挑捡,不论是何时,他都会在自己的能力之内为自己弄最好的吃食。 食肆很清楚差不离的口味,确切说,差不离根本没有偏好,什么都吃,只要美味即可。山珍海味的肉也好,野菜也好,他都不挑,但对味道极挑,然就算是美食,也不能顿顿吃,至少十天半个月不能有重样。 不得不说,这家食肆能走到今日,差不离功不可没,有这种挑剔又有权势的客人,只要不想关门大吉,食肆都得飞快进步。 四道佳肴,三个菜一个汤,菜是腌制的野 分卷阅读40 分卷阅读41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41 菜与腊猪肉、蜂蜜烤鸭,汤是鳕鱼羹,都是顶好的食材。差不离满意的执起筷子吃了起来,不知为何,竟有些许食之无味。 “小师妹,她长得一点都不像你,却和你一样得他的欢心。长生药,当年他连你都不曾传,如今竟传给了她。或许......我们都错了,我们与他从来都不是同类,那个孩子才是他的同类,才是他最信任的人。”差不离苦笑,将心比心,若他是那个人,他也不会相信任何人。毕竟,长生的诱惑太过蚀骨,他最后不也是为了长生背叛了那个人吗?那个人从一开始就是对的,所有的弟子都不值得信任。可为什么在不信任每个弟子,且对每个弟子都留了后手后却信了一个孩子? 小师妹以刖足的代价换得了自由,他与二师弟却是...... 仅仅就是因为那个孩子是同类吗? 可是,师父啊,我们固然渴望长生,却从未想过吃了您啊。 为何您却吝啬于给予我们半点信任? 没有人想死,每个人都渴望长生,羲和氏得天独厚,即便没有长生药,亦可寿数百载,然寻常人鲜有长命百岁者,他也只是想活得更久一些,更好一些罢了。 差不离扒着粟米饭,忍不住想起了六十五年前。 六十五年前,离历王在位,前期虽英明神武,后期却是耽于享乐,昏聩无道,谏官冯鹏因力谏君王而被枭首,父族、母族、妻族三族四千余人被诛杀。 没人知道,那一场因君王被劝谏得恼怒而引起的杀戮中,冯鹏的妻族有一个孩子因为君王雷霆大怒之日恰巧出城田猎而躲过了一劫。然而离历王昏聩归昏聩,然离悼王几十个儿子,他活到了最后,且登上了王位,纵然晚年昏聩,斩草除根的道理还是懂的。一个孩子要如何避过那天罗地网般的追杀?自然是避不过的,然他遇到了一个人。 六十五年前,离国的都城在稷阳,临着稷泽,稷泽乃是云梦大泽的延伸,多珍贵的木料与草药,那人为了等一株药成熟,已在那片大泽中等了十年。普天之下也只有那人有这份闲心以及时间,十年啊,人的一生最多四五个十年,谁能挥霍得起? 奄奄一息的孩子看到了一株即将绽放的九叶花,花的枝桠都是玉石一般的碧色,却有殷红的色泽流转,仿佛滴落的血丝。花却是粉白色的,花心点着一抹如血的红色,美极了。 重伤的孩子想了想,觉得自己这样子不管怎样都是死,不如试试这株明显不一样的灵药,或许能活下来。 孩子将九叶花摘下来生食了,去买粮食而离开了一会的苍凛回来后笑了。 “老子等了十年的药啊,你竟然就这么吃了,还没成熟你就给吃了,暴殄天物!” 实在怒不可遏之下,苍凛将身上带着的三十一种毒.药用在了八九岁的孩子身上,原以为孩子死定了,谁知准备离开的时候却发现人还没断气,且体质有了些微的变化。 “哦,竖子运气倒是不错,可惜九叶花未成熟,否则这体质未必不能赶上我。”苍凛瞧着奄奄一息的孩子,琢磨道:“我的药人正好死了,你的体质应能用更久,便同我走吧。” 苍凛虽是疑问句,却完全没问孩子的意见,径自将人给带走了,离历王派来的追兵无一人能从他手里将人抢回去,反倒是追兵被他一把毒.药下去,死得一个比一个凄惨。 虽然苍凛的初衷恶意满满,然差不离必须承认,没有苍凛,他当年活不下来。碧血九叶花能够让苍凛挥霍十年的岁月等候它成熟,足可见它的珍贵。虽说苍凛可能是几百岁的老怪物了,然即便是老怪物,时间也是有限的。苍凛所看上的,是世间顶级的珍贵之物,唯有古九州流转下来的些许传说中可以寻到一丝痕迹。苍凛耗费数十年的时间寻找,又花了十年的时间等待它成熟。差不离当年食用时,碧血九叶花只差一小会便可成熟,他如何不怒?没杀了差不离都是奇迹。准确说,那也不能是奇迹,而是幸运。 千年人参是好东西,然除了羲和氏后裔,其余人生吞一整支千年人参都只有一个结果——暴毙。 补过头,也是要命的。 碧血九叶花是比千年人参更珍贵的药,若非苍凛想试试碧血九叶花是否与传说中一般具有脱胎换骨的作用,给差不离用了几十种毒,化解了大部分药性,差不离必死无疑,死因:补过头。 虽是救命之恩,以及养育、授业之恩,然差不离的日子并不算好过,苍凛不亏待他的弟子,除了每次研制新药都会拿找活物实验。而为了炼制更好的药,苍凛从不用兔子老鼠什么的试药,从头到尾都是活人,且哪个活人离他近他就抓哪个活人。 苍凛所有药人里,只活了三个,后来成了他的弟子。 阿珩......差不离不知她的遭遇,想来,差不了多少,都是命硬之人。 差不离食不知味,心情本就不怎么好,偏有人爱打扰。 一个小厮溜了进来。“差医师?” 差不离嘴角微抽,苍凛所有行为里最让他想剁了苍凛的便是苍凛起的名字,知道您老起名废,也不能这么随便,三个弟子的名字各有各的特色,当自己最有特色。 “古往今来有人叫这么个名字的吗?” “有啊,你现在不就叫差不离了?” 想起旧事,差不离心情更扭曲了,不悦的看着小厮,道:“告诉你的主人,齐王,最多一个月的时间。” 小厮明显露出了不解之色。“怎么会?” 差不离反问:“血医出手,他还能活?” 小厮顿时悟了,随即告辞。 差不离将一片腊猪肉送进嘴里,血医出手,莫说半个月,便是一日都活不了,然......那孩子,似乎修身养性了,也可能是十年前害死的人太多,如今对这种伤天害理之事已然腻味,因此换了新花样。十年来只听说过那孩子把人逼得自尽,直接杀死的,倒是从未听说过。 齐王并未中毒,可那又如何呢? 血医已然将齐王的名字刻上了忘川碑,狮子已经老了,不论是因为利益亦或私怨,想要他死的人太多了。 其实仇家遍天下也没关系,远的有炎帝、青帝、黄帝、赤帝......哦,赤帝例外,这位的下场有点惨。但还有别的,近的有云氏祖先云越,有鬼医苍凛,哪个不是寿终正寝? 齐王,最大的错误就是不该惹上一名医者,且是一名医术卓绝的神医,更悲催的是这名神医医术无双之余,毒术更无双。 清骨丹这种丹药,差不离也知,药效更是清楚,因为没少吃。可齐王服食的,显然被阿珩给改过,后遗症那么厉害,说是巧合,鬼都不信,至少差不离是不信。 阿珩,眼力不错,不论是十年前,还是十 分卷阅读41 分卷阅读42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42 年后的如今。 差不离边吃边为齐王默哀。 差不离这边默哀着,小厮却是着急的在条邑大街小巷绕了几圈,确定没人跟着后这才从东城北部紧挨着王宫的一座大宅的后门进了门。 进了后门,小厮便被带到了大宅主人——齐国太子面前。 听完差不离给的情报,齐太子忍不住皱眉。 齐王想废他已非一日之事,近一年最为厉害,若是齐王会死了,以齐太子对自己老父的了解,死之前必定先废了自己,甚至干脆拉自己殉葬。国君死后,当有人殉葬,虽然主流殉葬品是国君的妃嫔与臣子、宫人,以及一支护卫的军队,但也并非没人带几个公子王姬殉葬。嫡嗣殉葬,自是不曾有,难保齐王不会开个先例。 齐太子在厅中焦躁的踱着步子,自己是嫡嗣,更是储君,继位的新君只要不是自己,那么不论是谁都不会容得下自己,包括自己那一母同胞的姐姐。 虽然嫡子的继承权在嫡女之上,然舍嫡子而择嫡女者,历史上并非没有。 女子为君在人族的历史上不少,甚至上古六帝中便有三分之二是女性。其中就有齐国认的始祖——赤帝,虽然瞧史书时,齐太子很是钦佩赤帝一介女子能够做到那样的功绩,讥讽那些在王位角逐中被赤帝所打败的男子。可如果成为女性国君垫脚石的人是自己,那齐太子绝高兴不起来。 赤帝手段过人,被她所打败的男性王位候选人大多成了她的臣子,名留青史。可齐太子不认为自己能有那份心性,被割女子踩脚底下,还能尽心尽力的为其做事,且,他也不认为自己的姐姐有赤帝的豁达与清奇心性,能不拘一格的重用自己曾经的对手。虽是一母同胞,但齐太子可以肯定的说,自己的嫡姐若登上王位,自己不是身死人灭便是幽禁终身。 距离王位曾只有一步之遥的人,是无法舍下对王权的欲望的,若非如此,三千多年前,赤帝也不会自焚浮络野。 不论是齐太子自己,亦或嫡王姬,都不信彼此能够放下对王权的渴望,甘心一世为臣。 齐太子最终停下了步伐,咬了咬牙,英俊的脸上露出了坚定的神色,已然有了决定。 是死是活,就看这一步了。 捭阖1337年,暮秋之月9日。 阿珩是以一种看好戏的心态拖着自己已经瘫了一半的身体看齐王宫乱起来的,不过看了没一会就觉得不对了,宫变中不是只有三股势力吗?齐王的,太子的,嫡王姬的,怎么如今似乎还有第四股? 齐王的表情让阿珩验证了自己感觉的准确性,的确有第四股势力掺和了进来。 咦?阿珩怎么知道齐王的表情?自然是她就在齐王身边。 阿珩本来已经收拾东西准备跑路了,却不曾想,齐王生性多疑,反应还够快,虽然暂时没证据表示这一切同阿珩有关,仍令人将都城中医术最好的两个医者抓起来。结果可想而知,阿珩离得太近,跑不掉,至于另一位,阿珩现在都没见到,显然是没抓到。 阿珩是以一种无奈加看好戏的心态陪在齐王身边的,齐王的身边最后也只剩下了她,别的侍从不是跑了就是死了。 狮子年迈病弱后,不仅会有许多豺狼想撕碎他,而原本追随他的人也多为离开。 毕竟,并非每个臣子都是士,士为知己者死,若齐王的心腹中有一位真正的士,齐王绝不会落得身边最后只剩下一个心怀叵测的阿珩的份。游说列国的策士那动不动就炒君侯鱿鱼的风格固然令人抓狂,但士狂归狂,却是这个乱世中唯一一个会为信义而轻掷生死的群体。 君若为吾知己,纵然前方是死路一条,臣下亦相随。 阿珩原本还担心齐王发疯的想杀了自己,毕竟历史上那些亡国之君不乏国破时杀死自己所有妻妾子女的疯子,甚至连国破前夕纵火焚烧都城为自己殉葬的都有。 按照世俗的价值观,奴隶与奴子都是生而下贱的人,不论是王侯亦或寻常贵族,只要有条件,都会带几个奴隶一起下黄泉。阿珩任性归任性,但对于自己在人族的身份地位却是极有自知之明,不管是谁,只要有能力,杀了她都不用偿命,连罚款都不用。 卑贱的奴子能够为君王殉葬,绝对是无上的荣耀......啊呸! 阿珩绝对不会觉得为谁殉葬是一种荣耀,谁敢让她殉葬,她死前一定毒杀别人全族。 因此,阿珩的手里始终有毒.药在流连,只要齐王敢让她殉葬,她立马让齐王自尽。 事实证明,亡国之君与被亲生骨□□宫的君王是不同的,前者发疯于宗庙断绝,江山自此它姓,后者,再怎么宫廷政变,肉还是烂在自己家族的锅里,也不是不能接受。相反,齐王还挺高兴,虽然如今这一切都出乎了他的意料,可他要的是一个强大的继承人,至于是嫡是庶,又是如何上位,那不重要。 能够干掉他上位,这本身也是一种实力,不论最后的胜利者是谁,只要是胜者,哪怕被砍下首级,齐王都很高兴。 瞧着心情不错的齐王,阿珩深以为:君王果然是最变态的职业,脑子没一个正常的。 在阿珩与齐王等着哪位王姬或公子杀到面前时,命运却仿佛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且是冷笑话,来的是人完全是齐王意料之外的人,齐王所有的好心情都没了。 ☆、第十八章拂晓 玄衣素净,长剑滴血。 云洛便是以这样一幅模样出现在齐王面前的,打碎了齐王原本含笑的表情。 齐王能够接受自己被亲生儿子给逼宫诛杀,却绝对接受不了这场宫廷政变中有别国的势力掺和进来,那将意味着自己的国家在未来一段时间里受到他国的挟制,而这所谓的一段时间具体有多久就得看他的后继者够不够争气了。争气的话,几年就能摆脱挟制,不够争气的话,自此沦为附庸,最终被蚕食殆尽。 齐王不担心齐国被蚕食殆尽,先人留下的家业太丰厚,蚂蚁固然能吃光大象,却也容易撑死,他所担心的是自己的国家将因此而没落,最终被列国瓜分。六十多年前,离国离历王无道,东夷入侵,诸公子向列国搬救命救国,最后固然驱逐东夷,得以复国,却也有大半的疆土被割让给列国。最后还是离国后继有人,现任离王早年有两个出色的儿子,历时三代,戎马征战,终得以恢复离国山河,且拓土千里。 可,齐王不认为自己的那个子孙比得上离国的废太子琚,莫说自己的子孙,便是整个齐王族都无人能与废太子琚一比,包括齐载。若齐载有太子琚的本事,那么,哪怕他不是自己的直系子孙,齐王也不介意扶持他。毕竟,太子琚那样的人物生在他国,自然是想方设法灭掉,可生在自己的国家,自当重用。 分卷阅读42 分卷阅读43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43 子孙不够争气,齐王如今气死的心都有了。 云洛冷峻绝美的容颜上绽出了绚丽的笑容。“你莫不是以为你哪个儿子有做黄雀的本事?” 齐王脸色发青。 云洛继续道:“虽然你不是一个合格的君王,手段太过狭隘,净是些见不得人的手段,挑拨别国君臣,毒杀重臣。二十七年前与诸国联手设计离国,令离王诛杀太子琚;三年前与辰王里应外合,毒杀我大兄。可我得说,你对齐国挺尽兴。” 虽然手段一桩比一桩下三滥,完全没有王者的堂皇大气,但齐王对齐国确实很尽心。 齐王瞧着云洛,冷笑。“你莫不就是来告诉我,我是个怎样的君王的?” 云洛摇头。“怎会?我只是挺惋惜的,你若是手段高些,齐国的兴盛定能繁盛很久。不,就算你手段高些,你也会死。” 阿珩忍不住插嘴:“为何?” “因为他害了我大兄,我得为我大兄报仇,所以,请你去死。不过你可以放心,辰王很快就会去陪你,你不会孤单的。”云洛浅笑道,手中黑色长剑划向齐王的脖颈。 齐王拼命的想躲,却发现云洛这一剑太快,自己根本躲不掉,只得闭眼等死。 “且慢!” 云洛与齐王俱疑惑的看向突然开口的阿珩,多活了一息的齐王露出了一丝柔和的神色。“苏医师,你不必为我求情......” 阿珩从药箧里翻出了一只陶瓶,闻言打断道:“我想你是误会了,我只是想提供云洛一个有趣的东西。”阿珩说着将手里的东西丢给了云洛。 云洛随手接住了陶瓶,里头有液体流动的声音。“这是何物?” “哦,那是我炼丹时意外炼出来的一种东西,腐蚀性极强。”阿珩示意了下自己至今还包扎着白布的手,当时因为不知自己炼的什么东西,仗着自己百毒不侵的体质,阿珩毫不犹豫的伸手去碰了下,然后......一大块皮肉都被腐蚀掉了。“杀兄之仇,让齐王死得痛快岂不是无趣?喂他服下这玩意,他将清楚的感受他的内脏是如何被腐蚀干净的,相信一定很有趣。” 齐王的脸色黑成了锅底。“苏珩,你我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你为何这般歹毒?” 阿珩森然笑道:“看你不顺眼,可够?” 云洛瞧了瞧手里的陶瓶,也觉得有趣,果断将陶瓶里的液体给齐王灌了下去,齐王的舌头与喉咙立马红了起来,舌头更是被整个的腐蚀掉了。齐王痛苦的满地打滚,胸腹间似火在烧,内脏正一点一点的被腐蚀。 云洛不由愣了下,怎么也不曾想到药效竟如此恐怖,阿珩一点虚言都没有,这玩意真能腐蚀掉人的内脏。 齐王过了许久才咽气,云洛想了想,伸手撕开了齐王胸口的衣服,胸膛上松弛的皮肉上尽是被腐蚀的红色痕迹。 “他怎么惹你了?”云洛好奇的问阿珩,这么狠的毒.药,有血海深仇吧? 阿珩随意的道:“他没惹我,只是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有一个人应该很想他死,死得越惨越好,我觉得,应该尊重死者。” 为了个死人,你就让齐王死得这么凄惨? 云洛对阿珩的清奇思维彻底服了,华族虽事死如事生,但这么个尊重死者法,闻所未闻。 云洛道:“你真不像个女人。”他这辈子就没阿珩这么奇葩的女人,仁慈的时候敢往疫区跑,狠毒的时候,地上的齐王就是个活例子。 “那你当我不是女人好了。”阿珩随口道。 云洛:“......” 阿珩给齐王验了验,确定死透了,这才背起药箧,对云洛道:“我要走了,你可要一同?” 云洛想了想,问:“你一人能离开?”外头兵荒马乱的,遍地尸骸,阿珩一个女子,若是落入乱军手里,下场绝对会很惨。 阿珩闻言,道:“能。”她身上的毒很足,只要对手不超过五百人,都足够了。 云洛瞅着阿珩偏瘫的身体,终究是不放心。“罢了,我送你一程。”说着便去背阿珩。 阿珩闻言也没拒绝,有个高手护送也好,可以省不少毒.药。 继三年前对付刺客后,阿珩再一次见到了云洛出神入化的剑术。 碰上乱军,阿珩正在摸毒,便见眼前一道电光闪过,乱军已然化做冰冷的尸体,阿珩不由愣住。 云洛疑惑的看着跑神的阿珩:“想什么呢你?” 阿珩闻言道:“突然觉得,能痛痛快快的杀人应该是一件享受。” 云洛惊讶:“你怎么会这么想?” 阿珩回道:“刚才看你杀人时突然跳出来的。” “你以前不曾杀过人?”云洛觉得很稀奇,就这姑娘有事没事拿活人试药的风格,居然不曾沾人命,可能吗? 阿珩道:“十年前杀过很多,但后来,阿父为我定了三戒,永不许我违背,我便不曾再杀过一个人了。” “可你平日里拿人试药......” “我都有分寸,虽会痛得想死,但死不了。” 云洛默然片刻。“清神医真有先见之明。”明白自己生的是就个恐怖生物,不上个枷,太不安全了。 阿珩不解,什么意思? 云洛没解释什么意思,不好意思,也怕阿珩恼羞成怒对自己下毒,死不了是一回事,没人想生不如死。 趟过齐王宫的腥风血雨,云洛将阿珩平安送出了宫,毫发未损。一路上,云洛的背都很宽阔,阿珩一点都没觉得颠簸,让阿珩有些走神,其实云洛不止是个合格的暖炉,也是个不错的代步工具。 临分别,云洛忍不住叮嘱:“你快些回药王谷吧,自己解不了,便寻你师父解毒,早些恢复健康,也别再这么折腾自己了,若真的恢复不了,得偏瘫一辈子,我看你如何是好。” 阿珩如今的瘫痪已经蔓延出了腿部,还加上了一条胳膊,她的身体只有右半边能动。都成这样了还能淡定的在宫中来去,胆量着实惊人。 “不会。”阿珩笃定的道,她肯定不会瘫痪一辈子,当年那么重的伤都挺了过来,如今这点,根本不算什么。 云洛闻言顿时想揍阿珩一顿,就算瘫痪不了也不能这么作践自己的身子。“罢了,你爱怎样就怎样。” 云洛气得便想拂袖回去,却听阿珩道:“我能解你身上的毒。” 云洛不由止步,琥珀色的眸子定定的瞧着阿珩。 阿珩继续道:“三年前我闻出你身上中了百年孔雀胆之毒,看年份,应是你母亲怀你时被下了孔雀胆之毒,只是被人以断肠草以毒攻毒相互压制,并以内力压制于一处,如此虽可保得一时性命,却终有毒发之时。我对此极有兴致,这三年一直在想如何解,前不久想出了一个法子,有机会咱们试试?” 云洛狐疑 分卷阅读43 分卷阅读44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44 的瞧着阿珩。“我怎么觉得你更想拿我试药?” 阿珩流露出了不好意思的表情。“你这么说我该多不好意思?” “你的意思,我说错了?” “那倒没有。” 云洛:“......”苏珩你怎么不去死? 云洛拂袖往回走,阿珩见了,忙问:“你到底要不要试试我研制的药?我可是用了齐王宫大量库存才研制出来的。” “服了可立刻解毒?” 阿珩异常坦诚的道:“我尚未寻个活人试过......”所以能否解毒都不确定。 明白了阿珩潜台词的云洛果断走人。“以后再说。” 阿珩闻言顿时露出了遗憾之色,她上哪去找个和云洛一般情况的人来玩?啊不,是试药。 罢了,以后总有机会。能活着,没人想死,否则羲和氏苗裔也不会世代被人猎杀生食了。 阿珩相信,云洛一定会再来讯自己。 云洛回到宫里的时候,杀戮已然到了白热化的程度。 云洛想了想,没立马掺和进去,而是在旁边看戏。 虽说他与公子高有盟约,他助公子高登基,公子高给他三万青壮奴隶、五万斤铜、三万头健牛、一万匹战马,可他也相信,公子高更想趁着宫变时连他一起解决掉,如此什么酬劳都不用给辰国了。 没事还是别随便现身了,如此最安全。 云洛寻了一处高台俯瞰齐王宫,齐王宫已然成了一锅乱粥,四方势力绞杀,血肉横飞。然细看的话便会发现,四方势力中,其中一方势力正在撤出战斗,正是齐王的心腹禁卫,再怎么忠诚齐王,在齐王被干掉后都不可能继续忠诚下去。剩下的三分势力,当属公子高的部曲最强,一来是齐太子与齐载都被齐王看得太紧,能调动的兵力都不曾超过一千,而公子高是直接带着边境的一万精锐打着勤王的幌子杀回来的。 实力对比太悬殊,云洛只瞧了一个时辰,齐太子与齐载的兵力便折损得差不多了,甚至齐太子都被乱兵所杀,尸首被乱兵争抢,分成了好几部分。 云洛默了下,齐太子这下场,也就二十七年前的离国太子琚能比。 真真是惨呐,云洛幸灾乐祸的想。 不过,同样是太子,同样死得惨,齐太子与太子琚死后的待遇绝不会相同,齐太子会有一个体面的葬礼,毕竟是先王嫡长子,这点面子工程还是得给的,但也就这样了。而太子琚,他的骨灰至今都在太子府的废墟里,当年太子妃怕烧不干净,自己夫君死后尸骨还要受人侮辱,烧之前浇了大量的烈酒。根本没人能进火场救人,事后离王派人寻找遗骸时也只寻到了一块没烧干净的骨头,完全看不出是谁的。虽死得惨烈,且因谋逆之罪而被君王诛杀,死后连个坟茔都没有,仅剩的遗骸被随手埋在了荒郊野外。可,太子琚二十八年的生命如同饱蘸浓墨的笔,在史册之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远的不说,就说近的,华族列国仍有无数人临摹其书法,学习青体书。 可是,人都死了,这些还重要吗? 云洛有点茫然。 正茫然间,便见齐载也要步齐太子的后尘了,齐载身手不错,能够在战场上立下赫赫战功,并且活下来,齐载的身手必须过人。然身手再过人,也难敌千人,万人。 云洛没法再看戏了,齐载可不能死,齐载若是死了,公子高会很快就掌控齐国朝堂的,如此,这场戏就没有第二场了,那他还看什么?不好,很不好。 云洛嘴里嘀咕着不好,取出一张青铜面具戴在了脸上,提着龙渊剑跳下了高台。 今儿这里所有人都可以死,唯独齐载必须活着,接下来的戏绝不能少了这么一位主角。 剑光如电光般闪过,为齐载清出了一片安全的空间。 “公孙载,速走,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云洛“善意”道。 齐载咬了咬牙,狠狠的瞪了议政殿一眼,强压下了心头的不甘,总有一天他会杀回这里,得到这里的一切。 “撤!” 齐载的心腹精兵本就精锐,且有云洛相助,九死一生后终是杀出了王宫,随后出了城门。 在公子高登基时,齐载绝不能留在王城,否则随便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压下来,齐载跑都不跑不掉。唯有先回封地,回了封地,兵强马壮,公子高便是想做什么也鞭长莫及。在自己的封地里,贵族与君王无异。 云洛只送了齐载出城,出城后便礼貌的分道扬镳了。 策马立于条邑城墙外,云洛摘下了面具,露出了绝美的容貌。远方的太阳跃然而出,破开了黑暗的世界,淡金色的光芒洒在云洛的脸上,愈发衬得其似神人,寂寥的神人。 太阳出来了,所有的污浊血腥都会被清洗,仿佛从未发生过。但云洛知道,那些只是被这个乱世掩盖,隐藏在阳光的阴影里,仍将在这片大地上无休无止的上演,可—— “那又如何呢?我只求无悔,别的,想那么多做什么?” ☆、番外怀璧其罪上 中州与北荒交界处是一片大平原,据说这里曾经是非常辽阔的大泽的一角,然三千年前,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东溟之水倒灌进陆地,淹没了月照大泽,大泽化为大海,仅剩贴着断云雪山的一隅得以幸存。 因靠山临海,这一方平原被称之为山海原,自北边雁鸣山直至祈水,千里之地皆为山海原。 最早时,山海原为胡羯两族牧马之族,祈水为胡羯与齐国的交界处,也是战事频发地。 虽是战乱地带,却有一些地方是安宁祥和的桃花源,如白螺聚。 白螺村位于祈水下游,月照海畔。 很多年前,齐国开疆拓土至此,与胡羯僵持至今,为戍边,无数罪犯流民被迁徙至此,开垦戍边。 白螺村的祖上便是如此来到这里的,最早的聚居地变成了如今的白螺聚,一个胡、羯、华三族混居的聚落。 白螺聚是祈水流域所有聚落里环境最好的,不论是剪径的强人,或是逃犯来到这里,都会遵守这里的规则,安安分分的生活,以捕鱼或放牧为生。 阿一是白螺聚他出生那一年第一个出生的孩子,因此叫阿一。 阿一虽身体孱弱,然在这民风尚武的地方,却无哪个孩子会瞧不起他,无它,阿一是巫医的孩子,日后会继承巫医的位置。巫医没有强大的武力也无妨,聚落里有的是武士愿意豁出性命保护巫医。 蛮荒之地,很多东西都很落后,若是病了,便唯有等死。也因此,这里的人们都很健康,因为一旦生病便意味着死亡。 直到百年前齐国发流民罪犯戍边,阿一的祖先一同到来,流传的较为广的说法是,阿一的祖先,白螺聚最早的巫医是犯了事被流放至此,但在 分卷阅读44 分卷阅读45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45 阿一的家族里,还有一个说法:祖先是故意跟着跑来这蛮荒之地的。 不论阿一的祖先是缘何来到这片土地的,他都救了所有人,若无一个医术高超的医者,当年的流民罪犯一个都别想活下来,更遑论建立起白螺聚。 捭阖遂1287年,白螺聚。 山海平原鱼类丰富,时不时能捕到鳕鱼,阿一坐在冰面上将羊羔裘衣裹得紧紧的,呵了呵没抓鱼竿的手,好冷。 手背有点痒,阿一忍不住抓了下,立时抓下了一块皮肉。 山海原毗邻北荒,每年的冬季至少半年,而这还是山海原南部,据说在北部,冬季最长能达到□□个月。别说被冻掉了皮肉,便是鼻子都可能随便摸一下就掉了。虽然受了伤,阿一却没哭,而是看了看周围,确定没别的人,这才松了口气。他手背上的伤口在这短短时间里流出了一层透明的□□裹住了伤口,转瞬便结了痂,且痂的边缘隐有脱落的痕迹。 阿一的身体很早的时候便表现出了与众不同的愈合能力,对此,家人都很淡定,只是叮嘱他不能让家人以外的人发现,会很麻烦。阿一不懂,却在发现别的人都没这种能力后隐约明白了些许。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哗! 水面四溅起水花,一条尺长的鳕鱼咬钩,阿一将鳕鱼甩在冰面上,鳕鱼很快便被冻僵了,足可见,山海原是真的很冷。 将冻僵的鱼放进鱼篓里,觉得够自己与阿母食用了,阿一便满足的抱着鱼篓回家。 阿一的父亲在他孩提时便离世了,那一年,山海原下了百年不遇的大雪,很多的房子都被整个的埋了,何况山林里的野兽。山海原被称之为蛮荒之地可不是空穴来风,这地方,猛兽比人还多,便是彪悍的胡人与羯人,在冬季时都会头疼。寻不到食物的猛兽会成群结队的跑出山林觅食,虽然人族的血肉脂肪极少,骨头多,不合野兽的口味,但饥火中烧的兽是没有挑食的资格的,自然,它们不挑食了,山海原的人族就得倒霉了。 为了防止猛兽袭击聚落,也为了获取食物,山海原,乃至整个中州北地的人族都有一个习俗:冬猎! 一个聚落,或几个聚落的青壮组成队伍猎杀尚未结成群的猛兽,在它们结成群之前尽可能的猎杀猛兽,以减少即将到来的猛兽袭击聚落的力度,若是能令兽群聚不起来就更好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山海原很多的聚落与部族都是消失在冬季的兽灾中的。 那一年的冬猎,阿一的父亲也参加了,却赶上了白灾。山海原与北荒所有天灾中最可怕的白灾,来自极北的白色狼群掠过,连骨头渣子都不会留。那些来自极北贫瘠之地的狼群,进食时是连肉带骨头一起嚼碎了咽下的,肠胃非常好,牙口更是出色,前提是被吃的不是人族,否则正常人都夸赞不起来极北雪狼的肠胃与牙口。 阿一父亲所在的冬猎队伍在碰上白灾后只跑回来一个报信的,别的人都没了,能找到一截碎骨头的还能立个坟茔,没有的话,就只能立个衣冠冢了。 阿一的家庭失去了支柱,却没有因此而一落千丈,一则巫医是个很赚钱的职业,特殊是垄断的巫医;二则巫医家族的特殊性。 贵族有宗庙,宗族以宗庙为中心而存在,庶人黔首无姓无氏,亦有宗族,只是不能立宗庙罢了。巫医的家族经过百年的繁衍,亦有几十口人,且有个特殊的习俗——族内婚。 华族同姓不婚,巫医家族却反其道而行,不仅同姓通婚,且近亲通婚,第二代的巫医夫妻便是一对兄妹,而阿一的祖母便是堂兄妹。若在中原,巫医家族这么做,整个家族都该被沉塘了,然山海原却不会,山海原的人族以胡羯为主,而这两族的不少部族亦有族内通婚的习俗。且比巫医家族更过分,巫医家族只在最初人丁凋零时允许兄妹成婚,后来人丁增加,便禁止血缘太近的族内婚。 血缘太近的近亲通婚会导致生下的孩子畸形,这是祖训,因此巫医家族正在考虑将同一代的族人不能通婚给改成两代以内,待日后人口增加了,再改成三代、四代、五代以内。阿一对此完全无法理解,既明知近亲通婚的弊端,又为何如此坚持?山海原又不是没有别的人族了。 阿一的父母是特例,母亲年轻时不知为何死活都不愿在族里寻找另一半,最后瞧中了一个羯族人,因而有了阿一。 不过族内婚也有个好处,虽然阿一的父亲非同族,但失去了父亲,家里仍不缺衣少食,家里缺了什么,别的族人都会尽力帮忙,你帮一把,我帮一把,使得阿一的生活仍旧过的很好。虽如此,阿一却想尽可能为母亲分忧,族人也有族人的难处,不能总麻烦别人,能自己解决的事,还是自己解决得好。 鳕鱼在山海原是很寻常的鱼类,然在中原却不是,阿一琢磨着,改明儿能不能想个办法多钓几条鱼,然后制成鳕鱼干卖给过往商队,应能赚取一些金钱。 回到家时,阿一将钓到的鳕鱼刮了鳞片煮了起来,母亲的年纪很大了,四十多岁了,虽然看上去仍旧很年轻,不看那灰白的头发的话,她的脸宛若双十年华。然这也只是看似,灰白的三千发丝证明着世间的流逝,因失去伴侣而伤心过度以至出了问题的眸子都清楚的诉说着,这是一个年纪不小的女子,尽管她的肌肤血肉仍紧致如少女,尽管她的心早已苍老。 对此,阿一也没太奇怪,医者擅养生,族里的人老得都挺慢的,母亲的模样,只能归咎于母亲更擅养生罢了。且,母亲也并非完全不老,只是老得慢了些罢了,阿一注意到母亲的眼角添了几道痕迹。 少年结发,中年得子,却又丧偶,一人抚养孩子,又怎会不老? 将鱼羹熬好,阿一给母亲盛了一碗。“阿母,鱼羹做好了,新鲜的鳕鱼羹,您尝尝。” 巫医摸索着接过了鱼羹,明明已经半瞎的眸子亮的惊人,完全瞧不出是个半瞎。“阿一长大了。” 阿一点头。“嗯,阿一能照顾母亲了,母亲的眼睛一定会好起来的。”历代巫医生病受伤了都不用吃药,只要食肉可补充元气的补品即可,身体过人的自愈能力会将所有伤害愈合。鉴于此,阿一认为,只要有足够的补品吃,母亲的眸子是可以恢复的。 巫医笑了笑,没说什么,摸了摸阿一的眸子,巫医的特殊血脉在家族里极不稳定的遗传着,然她也不曾想到阿一会与自己一般。孩子出生时,瞧着孩子眉心的宛若朱砂的印记,她便知道,自己生了一个不一样的孩子。家族里已有数百年不曾有族人生下来边有朱砂印记,此印记是直系的标志。 羲和氏的子孙分直系与旁支两种,唯有眉间有朱砂印记者方位直系,而无此印记者则为旁支。巫医体质虽特 分卷阅读45 分卷阅读46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46 异,却仍是普通人,未曾脱离旁支之列。然阿一却是真正的直系,若是自己去来了,这孩子要怎么办? 羲和氏直系子孙,长生药药引。 这是生生世世的魔咒,她当年宁死也要与异族在一起,固然是真的瞧上了阿一的父亲,却也有一半是因为她不想近亲成婚下去。族里近亲成婚是自蛮荒时代遗留的习俗,亦是为了诞下直系的羲和氏苗裔,可她不愿意,她怕啊,怕生下的孩子被人给生食炼药。 明明他们也是人,为何被发现是羲和氏苗裔时,人人都想吃他们的血肉? 巫医相信自己的族人,却无法相信旁的人,因为那些人不会有这种苦恼,可自己的族人又真的保得住一名直系吗? 巫医饮着鱼汤,心中叹息,不论如何,为了这个孩子,她都得长长久久的活下去。她的体质与直系极接近,想来能活很久,应能看到孩子平安长大成人。 阿一并不知巫医在想什么,见巫医饮了鱼汤,便很高兴,多吃点,定能好起来。 巫医用完鱼羹后问阿一:“阿一以后想找什么样的妻子呢?” 虽说年少时,每个人都会遥想一下自己日后的伴侣,但阿一却从未想过,不知为何,不论异性或同性,他都不曾有半分兴趣。因而被问到这么一个问题,不由无言以对。 巫医也没勉强阿一回答,而是问:“你觉得你阿舅家的孙女如何?” 人总归是要成家的,虽然自己年轻时反抗族里嫁了个外族,但对于儿子,巫医更希望他娶个同族,因为安全。 长生的诱惑似魔所下的魔咒,无人能抗衡,便是结发夫妻,也保不准会食用枕边人。 阿一愣了下,想了想,道:“母亲希望我日后娶她?” 巫医坦言:“母亲希望你日后娶一名同族女子为妻。”是否自己兄弟的孙女不重要,重要的得是同族。 阿一说:“那就她吧。” “为何?”巫医不解,这答应的是否太快? “我看每个女子都差不多,既如此,倒不如娶从妹,至少相熟。” 巫医一想也是,便道:“那我每日便同族长说一下,将此事定下来。”族里有人成亲,必须娶族长那里说一声。 阿一嗯了一声。 阿一与巫医所有的打算毁于一场人祸。 那一年病重的齐简王一意孤行,田猎于祈水,实则冲白螺聚而来。 长生的诱惑,无人能抵抗。 万千年来,寻找羲和氏苗裔的王侯将相多如长河之沙,如草一般,死了一茬还有一茬。哪怕六十多年前,鬼医苍凛屠尽一国,也不能令此魔咒根除,只是让渴求长生的人汲取教训,对付羲和氏苗裔时愈发凶残狠辣。 红色的铁骑冲入白螺聚大开杀戒,保卫聚落的勇士没死在山海原的兽灾中,却倒在了王师铁骑之下。 巫医与阿一被带到了齐简王面前,齐简王虽知羲和氏苗裔为长生药药引,却不知长生药如何炼制,炼制时除了药引还需要什么,因此为了保险,他留下了阿一,令人将巫医的血肉打碎制成肉泥生食。 病重将死的君王贪婪的吞咽了巫医的血肉后重新焕发了一丝生机,虽未痊愈,却可以看出,已经摆脱了之前随时可能咽气的局面。 年轻的君王由衷感慨:“传说果真不虚,此药,果有奇效。” 确定了羲和氏苗裔果有奇效,齐简王将巫医家族中体质有别于寻常人的族裔都带回了王都,既然药引为真,想来长生药亦是真的存在,他要的不止是病愈,还要长生不老。 ☆、第十九章长生不死 “苏医师,我们真的要盗?” “不盗我寻你们来此作甚?秋游?” “这是赤帝陵墓。” “这要不是赤帝墓,我还懒得下去呢。”顿了顿,阿珩问师宴。“良心发现,觉得盗墓缺德了?” 师宴摇头。“不是这个,而是这里头埋的是赤帝,上古六帝之一。”旁的陵墓,哪怕是王陵,师宴也能面不改色的盗了,可上古六帝,不论是人族的哪一个分支里,那都已是被神化的存在,生前于人族有不世之功,死后被神尊为人族人文始祖。 盗上古六帝的帝陵等同于掘自己祖宗的坟,掘别人的祖坟与掘自己的祖坟,显然是两种概念。 阿珩凉凉的瞧着师宴。“后悔了?” 师宴坚定的道:“怎会,苏医师您对我们有恩,你的意愿,我们一定会为您达成。” “老规矩,我只拿我要的东西,不论有没有,别的东西都归你们,一座帝陵,其中宝藏比起寻常王陵可丰富多了。”阿珩道。上古六帝是整个人族的王,每位在世时期都是九州帝国的兴盛期,依着人族事死如事生,人死了也要带着一大堆宝物进棺材的风格,一座帝陵里的宝藏定胜过百座王陵。 师宴没吭声,若这片凤凰林下只是一座王陵,他肯定高兴,可只要想想这是一座帝陵,且埋葬的是赤帝,他就高兴不起来。 那可是赤帝啊,传说中,九州帝国被异族侵略,内忧外患时降生的帝君,遏制了人族的内乱,驱逐了异族的不世之君,人族的人文始祖之一。破天荒的,盗墓无数的师宴产生了掘祖坟的罪恶感。 我们不会损害赤帝您的遗骸分毫的,师宴在心中默默说,请赤帝您一定见谅。 祈祷完了,师宴继续打洞。 寻常王陵,占地也不过数十顷,奢侈点,也就百顷。帝陵却不然,每一座帝陵都相当于一座地下城邑,在得到阿珩的消息后,师宴便令人在这片凤凰林掘了多日,从一个点向左右挖掘,挖了十天都没见到帝陵墙壁的尽头。 师宴想计算一下帝陵的布局都难,压根不知道这座帝陵究竟有多大,最终只得听天由命,找了个大抵是墓道的地方打盗洞,先进去再说。 在阿珩吃到第五条鱼时,盗洞到底,见到了帝陵的封顶。 师宴并未忙着下墓,谁知道封顶里有没有火油沙石之类的东西,不是一个不慎整个陵墓都会被毁,就是极易埋葬盗墓贼。因此师宴的意思是先检查一下再说,对此,叼着烤鱼的阿珩问:“你觉得九州帝国时,人族的陵墓就已经在封顶里掺乱七八糟东西的技术了?” 师宴愣了下,呃,好像也是,这技术是人族近几百年才出现的东西,赤帝所处的那个时代,不可能有这种技术,正松了口气,便听阿珩接着道:“比起机关,你还是先看看有没有什么咒术吧。” 师宴的心里咯噔了下。“何意?” 阿珩无波无澜的瞧着帝陵的封顶。“九州帝国时,秘道昌盛。王权与神权共掌帝国权力,赤帝营建陵墓时请神巫与秘术师在陵墓内弄些诅咒,很寻常。” 师宴挺想说,咱不盗这墓了成不?九州帝国时乱七八糟的诅咒秘术绝对 分卷阅读46 分卷阅读47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47 是最让人头疼的东西,没有之一。曾有盗墓贼就在一座九州帝国时的王陵里中了招,结果整个家族都倒了霉,他中的是血咒,祸延全族。然太清楚阿珩不可能放弃的师宴并未将这话说出口,他不知道阿珩究竟要找什么,但他知道阿珩找那东西的决心有多坚决,做为一个医者,阿珩都改行了,这些年盗掘的陵墓有六七座,古往今来有哪个医者会有这经历? 阿珩将封顶检查了一遍。 “没咒术。” 师宴闻言不由松了口气,却听阿珩又道:“有蛊卵。” 师宴想去死,蛊是什么东西?虽然不甚了解,但想也知道不是什么好东西啊,若真是好东西,绝不会用在帝陵的封顶内。 阿珩对此倒是早有预料,取出了在齐王宫时制的香囊给师宴。“这里头的药可辟蛊,每人一个。” 师宴惊讶:“这东西不是极珍贵的吗?”你哪来的这么多?他早些年是见过阿珩配这个药的,价值昂贵的......哪怕花的不是他的金钱他也觉得心如刀绞。 阿珩道:“这些是用齐王宫的药材配的。” 师宴很怀疑,齐王宫太医司的药库是否被阿珩搬光了。 虽无语阿珩的风格,但师宴还是得承认,这药的效果不错,封顶内填的蛊卵都没醒,阿珩洒了一些药粉,蛊卵立时死光了。师宴疑惑,都已经有辟蛊的药了,何必多此一举的浪费药材? “这些蛊接触到人提便会苏醒,若是醒了,条原只怕活不下几个人。”阿珩解释,她虽想盗墓,却没想屠城。 师宴顿觉悚然,一座陵墓而已,有必要布置的这么狠吗? 正悚然着,便将阿珩递过来一张羊皮,这两日阿珩一直在一张羊皮上涂抹着什么,师宴也没多问,如今阿珩主动递过来,不由瞧了眼,好眼熟,怎的有些像九州帝国时期的陵墓结构?就是规制有些怪,从未见过这般巨大复杂的陵墓结构图。 “这是?” “玄帝墓的结构图。” 师宴:“......” 玄帝墓? 呵呵,上古六帝,炎、青、黄、白、赤、玄六位,按照时间先后排序,玄帝居于最末,也是九州帝国最后的中兴之君,他带来了九州帝国的极盛,而他之后,九州帝国由盛转衰,数百年后轰然倾塌,四分五裂至今。 九州帝国时的陵墓遍布九州,一个比一个难缠。但总的来说,陵墓也有等级之分,帝君、王、君侯、氏族族长......最为常见的是后两者,前两种,极难寻,寻到了也很难成功归来。那个已然消失的时代,有着太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其中不少被用在了陵墓中,棘手得紧。 九州帝国国祚八千年,加上六位帝君,共历王七十三位,挺多的,可算算九州帝国的国祚长度就觉得稀奇了,八千年,拢共历经七十三王,明显不合理。可仔细瞅瞅史书就不这么觉得了,九州帝国时,秘道纵横,在灵力的维续下,当时的王侯贵族都能活很久。 漫长的国祚,换代换慢的君王,使得九州帝国的王陵极难寻,无它,陵墓埋的太深。那些君王也怕自己死后被人打扰,因此陵墓修建的极深,加上几千年的沧海桑田,可能几千年前埋的地方是桑田,如今却已然是沧海。这种事还真有,苍凛就掘过一座海底王陵,是九州帝国的一位王,陵墓原本是修建在一座山里的,结果......几千年后那里变成了大海。 九州帝国所有王陵里,上古六帝的帝陵最难寻,也最难盗掘。漫长岁月,根本不知道如今埋得有多深,比如眼前这座赤帝墓,掘了百丈才看到封顶。对此,师宴可以笃定的说,赤帝当年脑子没抽着都不可能将陵墓修建得这么深,太考验当时的工匠能力了。那么就只有一个解释,岁月流逝,地脉活动所致。也有炎帝墓,天下人都知道炎帝墓的大致位置,愣是没人去盗,哪怕那座帝陵里可能有长生不死的秘密。 原因? 自然是那座帝陵经历了七八千年的岁月,哪怕知道原本的位置在哪也死活掘不出来。 鉴于这些因素,上古九州帝国的王陵偶有被人盗掘的,帝陵却是一座都没有,不是找不到就是盗不了,如今却有个人告诉你,六帝陵已然被盗掘了一座,师宴顿时汗颜。 “苏医师,您怎会有......” “玄帝墓位于摩云雪山。” 师宴茫然的瞧着阿珩,在摩云雪山又如何?摩云雪山自古是风水宝地,许多疆土与摩云雪山接壤国家的君王都会将王陵修建于其中,师氏也曾去过不少回,可没发现帝陵。 “我师父曾经在摩云雪山寻了十数年。” 师宴只想说:你们师徒都是变.态。 为了一座帝陵,在茫茫大雪山中蹉跎十余年,这是得多闲? “你们究竟是想找什么?”师宴很是不解,阿珩与苍凛显然是想找什么东西,而这东西,应在地下世界,为此,阿珩这些年行医之余还不忘造访古墓,尤其是九州帝国时期的古墓。之余阿珩的师父,根据阿珩方才的话可以推测出一个结论:鬼医苍凛只怕也是个盗墓贼,且是最拔尖的,帝陵都给盗了。 阿珩反问:“你听说过蜃吗?” 师宴闻言,想了想所谓的蜃是什么玩意,道:“似乎是传说中的一种会喷吐蜃气的异兽,能迷惑别人,令人永远走不出某一片海域。” 阿珩颌首。“你说的很对,只是不全。” “差了什么?” “蜃其实是一种与蚌酷似的东西,居于海中,蜃气,是它们保护自己与猎食的一种手段。但鲜有人知道,蜃也会结珠,且因为长年累月的汲取蜃吐出的蜃气,蜃所结的蜃珠,有一种奇特的作用,记录它目睹过的所有影像。在九州帝国时期,有一群自称为巫的人发现蜃珠的这一特性,献了十二枚万年蜃珠予炎帝。” “竟如此神奇,确是宝物。” 阿珩瞅了师宴一眼。“蜃珠确是稀罕之物,然我要寻的,最珍贵的并非蜃珠本身,而是它所记录的东西。” “炎帝用那十二枚万年蜃珠记录了什么?” “你说炎帝最宝贵的知识是什么?” “为王之道?征战之道?那是什么?”怎么猜都是错,师宴只得开门见山的问答案。 “炎帝是一名医者。”阿珩叹道,做医者做到炎帝那份上,阿珩着实同情炎帝。不论是燧人氏大巫祭,亦或人族始祖的炎帝,皆非其所愿,她爱的,是医道,她想成为的是最伟大的医者,命运却将她逼上了另一条道路。医道只能成为闲暇时的乐趣,而不再是生命,对于一个医者,这无疑是最残忍的事情。 虽叹息,阿珩也没法说炎帝不应该当炎帝,没有炎帝,不会有九州帝国,没有九州帝国,那么人族只是大荒列族的奴隶 分卷阅读47 分卷阅读48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48 与食物。 对于炎帝,阿珩只能表示四个字:有够倒霉。 同情归同情,阿珩对炎帝留下的十二枚蜃珠仍旧觊觎着,九州帝国后期人族内乱,而大厦倾塌后,战火更是连天,令得九州帝国时的很多东西都失传了。 尤其是九州帝国后期,异族趁着人族因内乱而损耗了太多力量而卷土重来,为了雪恨,也为了更好的镇压人族,人族各个领域的精英几乎被屠戮殆尽。对于这一段历史,阿珩记得苍凛曾经感慨:虽然异族没成功灭了人族,却非常成功的令人族的文明倒退了六七千年。 除了善战者,各行各业的精英被杀得七七八八,只剩下一些不入流的门外汉。苍凛表示:都成这样了,人族还能在废墟上将被战火摧毁的差不多的文明残骸给拼回点东西来,真心不易。 炎帝,约莫是料到了人族可能遭到许多灾难,甚至灭顶之灾,她所著的医书会毁于战火,因此留了后手——蜃珠。 蜃珠里记录了炎帝所有的医道知识,没留什么治国征战的宝典,只留下医道知识,那位人族最古之王也愈发令人感慨,这得多倒霉才能生生走上一条背道而驰的人生路? “炎帝的医术比鬼医还高?”师宴问,虽然炎帝被神化了,但终究是万年前的存在,而文明始终在前进,如此漫长的岁月,后人怎会及不上前人? 阿珩想了想,道:“没法说。” 师宴讶异:“真不如?” “你要说孰优孰劣,我只能说各有千秋,一万年的岁月,隔着的不止沧海桑田,也有文明的差异。九州帝国,巫风浓郁,炎帝的医道,严格来说是巫医之道。而师父,他的医道虽是在九州帝国传下来的巫医之道的废墟上发展起来的,可龙生九子尚且各有特色。师父的医道,虽起源于巫医之道,却走出了他自己的路。” 炎帝与鬼医,那是真正的两个风格啊,前者追求长生,济世救人,后者......满手血腥,罄竹难书。 自然,炎帝手上的人命是鬼医的万倍不止,做为王,且是万世帝君,炎帝绝不可能清白,可炎帝始终坚持着一条底线:哪怕以帝君之身亲自抄刀子剁人,她也绝不用医道杀人。自然,这底线也就她能做到,哪怕不用医术,看似文弱的炎帝也能以一敌百。这点本事都没有,她也当不了大巫祭与王。 简言之,如此南辕北辙的两个路子,着实令人无从比较。 师宴道:“那苏医师你是想博采众长?” “这只是一半原因。” “那另一半是?” 阿珩似笑非笑,又似讥似讽的吐出了四个字:“长生不死。” 师宴愣了下,恍然反应过来一事,传说中,炎帝近两千岁。虽说九州帝国的王因着灵力都比较长寿,但再长寿也不过两三百岁,炎帝的长寿不论是在哪个时代都不正常。 虽说炎帝最后也死了,可炎帝的死,不管是正史还是野史都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炎帝死得太过突然,加之她自身的医术,明显不合理,因此一直都有人怀疑炎帝其实是被青帝给害死的。 理由?人性而已。君王亦有私心,辛辛苦苦打下的江山社稷,自然想传给自己的子孙,让江山在自己子孙的手里世代传承。而青帝为姚姓,炎帝为风姓,显然不是一个家族的。后人将心比心,都觉得,青帝八成是自炎帝手里强夺的王位。 炎帝的死因,疑云重重,可有一件事可以肯定:炎帝并非寿终正寝。 非寿终正寝都活了一千多年,那要是寿终正寝了,还不得活上一万年?如此,与长生不死何异? 长生不死,并非虚妄。 作者有话要说:  盗墓进行时 ☆、番外怀璧其罪中 巫医家族只剩下了阿一一个人,别的族人都被制成了药,被齐王服食了。阿一这个最明显的羲和氏直系不曾被制成药并非齐王仁慈,而是手里只有这么一个羲和氏直系,炼制长生药的话,也只有一次机会,得慎用。 直白点就是,齐王虽知羲和氏苗裔是长生药药引,却不知要如何炼制长生药。然齐王虽不知,这世上却有一人知,即鬼医苍凛,因此齐王在琢磨如何令鬼医苍凛吐出长生药的方子。 明说是不可能的,天下人都可能觊觎长生药,唯有鬼医苍凛不会,因为他也是长生药药引,忌讳这种事。六十余年前,为这事,他可是灭了一个国家。那可不是小国,而是大国,原本位于唐、离之间,若非被苍凛所灭,国土也不会被诸国瓜分,宗庙不存。 鬼医苍凛以最刻骨铭心的方式令所有人记住了羲和氏苗裔的恐怖。 阿一没苍凛令所有人都畏惧的能力,因而只能齐王宫的太医司做为一名珍贵的药人苟延残喘。 可没人愿意永远做一名药人,齐王用秘药在阿一无法留下任何伤痕的脸上留下了齐王族的奴隶烙印,然奴印只能印在身体上,无法烙进骨髓。 捭阖1391年,齐王宫。 阿一握着一个木雕,白螺聚已然化为焦土,这是他唯一带出来的东西,一个木雕神像。乱世之中,功利主义盛行,已很少有人再虔诚的信仰神祇,甚至怀疑起神祇的存在,然这绝不包括羲和氏苗裔,因为它们清楚一件事:它们的存在便是神祇存在过的证明。 阿一很疑惑,若真有神祇,它为何要赋予羲和氏这样的能力,又为何看着残暴的君王屠灭白螺聚三千余人?难道齐王是它的子民,白螺聚的三千余人便不是了吗? 自幼随族人一同信仰神祇的阿一陷入了深深的迷惘中,只得握着木雕思索。于是在外人看来,这个珍贵的活药的脑子似乎有问题,整日里痴痴呆呆的。许是白螺聚被屠灭时受刺激太大,傻了。 可阿一真的傻了吗?傻子是无法在数年内偷师学会太医司所有御医的医术的,只是他藏得太好,因此不曾有人发现,除了公子召,齐简王的胞弟。 虽是一母同胞,然年轻健康,英武不凡,且南征北战的公子召比齐简王在国内更有威望。美丽的歌舞姬对其趋之若鹜,贵女的香闺梦里人亦是他,年轻的贵族子弟们也敬仰他。这么一个人,简直完美,完美得令齐简王感到了害怕。 公子召蛊惑的对阿一说:“你想自由吗?帮我做一件事,我给你自由。” 阿一太想要自由了,每一个细胞都在想,想得发疯,因此他毫不犹豫的服下了公子召给的百年孔雀胆,在毒性未褪时任人取走了自己带毒的血。 齐简王早年于战场上受了重伤,一直没养好,这也是他会到处寻找羲和氏苗裔的原因,在吃掉了别的羲和氏苗裔后虽未杀了阿一,却每日都会取阿一的血肉炼丹维持身体的康健。然以前 分卷阅读48 分卷阅读49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49 取的血都是没毒的,效果虽谈不上显著,却也有点,而今,立竿见影......齐简王薨了。 公子召率兵入宫,诛杀齐简王膝下十一名公子,登上了王位,是为齐武王,却未曾守诺。 阿一仍旧是药人,是奴隶,并且太医司对其的看管更严了,每日取血时会检查其是否服过毒。 公子召给阿一上了一课,永远不要相信任何人,因为长生是每个人都无法抵抗的诱惑。 贪生怕死是人的天性,齐武王也不例外。 五年后,经过胡服骑射,励精图治强大了国力。齐武王决定进行第一次北伐,攻打对像是胡人,御驾亲征。怕自己受了重伤,落得齐简王一样的结果,齐武王带上了阿一。阿一很用心,也很谦卑的跟随着北伐的军队,用自己的医术竭尽全力救每个伤员。 伟大的齐王,请您相信,我是真的接受了奴印,奴印烙进了我的骨子里,我是卑贱的奴隶,我会为您献上我所有的忠诚,为底层将士治伤,我会宣传您的仁慈与伟大,增加您的威望......只求您信任我,若您真的信了,那么,我会斩下你的首级。若您不信,我会一直等,等到您信为止。 “阿一......” “殿下,我叫清。”阿一说,早些年的时候齐武王为了结交他时曾为了表示对他的重视与信任,想要赐名给他,但他想了想后拒绝了,他不是奴隶,也不是任何人的财产,他的名字应有由父母起。按照白螺聚的习俗,年满十二岁后父母会为孩子取一个大名,但阿一,显然不可能了,便干脆在十二岁时自己为自己办了一个成人礼,起了一个名字。 白螺聚虽已化为焦土,但无边无际的白螺海湾想来清澈如故。 公子旦立马改口:“清,他们为何每日取你的血?”他早就注意到了,每日都有人取清的血,也因此,饶是清的体质特殊,手腕上也有着一道永远都无法愈合的伤口。 清随口回答:“回殿下,是配药,有些药,需以人血为引。” 对于公子旦,清觉得很烦。他可以发誓,他救人的时候是真没想到这位会是齐武王的公子,齐武王虽只而立之年,儿子却着实不少,单是有序齿的就有二十几个。也因此,清虽一直生活在王宫,却也不识得齐武王的每位公子,太多了,恐怕就是齐武王自己都未必认得全。 清只识得地位较高的几位,遗憾的是,公子旦不是地位较高的,生母只是齐武王做公子时别人赠的歌姬,齐武王只宠幸了几日便没兴趣了。若非幸运的生了个儿子,只怕早就无声无息的消失在了后宅之中。不过也因着有一个儿子,在齐武王登基后按例册封公子府中的姬妾,第一批册封的自然是有子的姬妾。瞧着谱牒,发现自己原来还有这么一个儿子,既然有儿子,自然也有母亲。公子旦的母亲这才得了一个最低等的名分,这种位分,等于没有,因此公子旦母子这些年在深宫中与隐形人无异。便是此次,年满十三岁,依着齐国的祖制,跟随出征,也不曾像嫡公子那般领着一只军队,而是从最底层做起,只是一个伍长。 伍长=公子,这个等式是清想不到的,别人也没想到,因此公子旦受了重伤后,见是个小伍长,便随手丢给了在底层士卒中忙碌的清。也亏得是丢给了清,若是丢给了别的医者,以公子旦的伤势,必然不治身亡。而清,集太医司所有御医医术大成,费了好一番气力,总算将人给救了回来。 不过,要是知道公子旦是齐武王的儿子,清肯定不会救人,在宫中呆了那么多年,如何神不知鬼不觉的令一个人不着痕迹的咽气他还是懂的。 清找不到后悔药的心情是公子旦所不知的,这许多年,从未有人不带蔑视或歧视而认真的对待自己,公子旦对清的印像极好,哪怕之后发现清对每个病人都是极尽温柔认真,自己并非特例,也仍如此。 对于清的回答,公子旦并不满意,却也知,清不想说,他问不出来。 第一次北伐,齐国大胜,迫使胡人称臣纳贡。 1299年,齐武王第二次北伐,仍御驾亲征,分兵四路攻打羯族,谁曾想,胡人叛乱,与羯族勾结,打了齐武王一个伏击,齐武王被困祈水北边的一个蝴蝶山谷里。 齐武王没再取清的血,带来的医者只剩下两名,一名是御医,剩下的一名便是清。齐武王是不敢让清照顾他的,至于另一名,在处理了自己的伤势便让他与清一同去照顾别的将士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剩下的两名医者必须保护好,杀鸡取卵的结果齐武王还是懂的。 被困五日,所有食物即将耗尽的前夕,齐武王决定与胡族、羯族拼了。太子未一同出征,他便是战死,齐国也乱不起来,力战而死的君王总好过投降或被俘虏的君王,那对齐国无疑是奇耻大辱。 清很疑惑,那么怕死的家伙居然也会做这种决定? 人心真难猜。 齐武王最终还是没战死。 四路大军有一路是公子旦率领,上一次的北伐,公子旦表现出色,因此这一次得以领一千骑兵做为第四路。骑兵机动能力强大,且公子旦生性谨慎,并未被开头的胜利冲昏头脑,因此没被伏击,逃出来后想到自己都险些被伏击,那另外三路只怕好不到哪去。公子旦选择了驰援齐武王,也因为他的及时赶到,齐武王才不曾全军覆没。 乱军之中,公子旦长戈划过,正与清厮杀的两名胡人被挑起一名,剩下的一名,公子旦拔出青铜剑掷出,也解决掉了。 废了半天劲,被砍了好几下也没解决掉敌人的清:“......” “清你没事......”公子旦关心的神色与话语在看清清身上伤口的那一瞬愣住,战场厮杀,公子旦受伤也不少,自是清楚不同的伤势的恢复速度。可他从未见过有人前脚被砍出一道深可见骨的口子,后脚肌肉便自己蠕动着绷紧合拢止血,同时流出透明的液体,伤口迅速结痂,别人身上三五日才能做到的事在清的身上只用了几个呼吸就完成了。 清看了眼自己的伤口,并未说什么,不过就是失去一个想跟自己真心交朋友的脑残公子罢了,没了就没了吧,反正他也不稀罕。 数月后,回到王城,公子旦终于弄清了清的体质是怎么回事,也猜到了清在宫中的身份,开始避着清。对此清很淡定,这很正常,不是吗?长生是每个人都渴望的东西,但比起不一定能得到的长生,自然是现下的生命最重要。 公子旦打破了清既定的认知。 第二次北伐的失利令齐武王大为恼怒,回来后不过半年便迫不及待的开始了第三次北伐,虽然自己因为伤势而无法亲征,却令太子亲征。清仍要跟随,一来是因为多年前太子主动为父分忧 分卷阅读49 分卷阅读50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50 ,愿为齐武王研制长生药;二来是齐武王担心爱子安危,带上清,必要时可以吃了,定能保住性命。 北伐的路上公子旦试图放了清,他也做到了,将清带出了太子的身边。 公子旦不舍的对清说:“大荒很大,离开齐国,你还有很多的地方可以去,以你的医术,一定活得下去。” 清拿着公子旦给了一袋金叶子瞧了瞧,最后还给了公子旦,转身往回走。 公子旦愣了下,赶紧拉住清。“你做什么?我让你走,你听不懂人话是不是?” 清难得认真的看着公子旦,不是看病人,也不是看无关紧要之人的眼神,而是看朋友的眼神:“我还不能走,不过我真的要走的时候,你若是还愿意帮我,我会来找你。” 十年后,太子被齐武王嫡次子公子嘉设计带兵入宫,被齐王鸩杀,公子嘉成为新太子。 瞧着在鸩杀亲子后仿佛老了二十岁的齐武王,清很满意,也很麻溜的逃了。 太子被设计之事,他虽非得利者,却是一切阴谋的策划者,以齐武王的精明,在走出丧子之痛后定然会发现他做过什么,此时不逃更待何时。 公子旦是以一种异常纠结的表情送清离开齐国的。 边境,清对公子旦说:“你若是后悔,还来得及抓我回去。” 公子旦闻言,呆了下,道:“我不是后悔,也不是害怕触怒父王,我只是惊讶你竟......”有此手段,他一直都以为清是一个医痴,痴迷于医道,除此之外什么都不懂,也没兴趣,不曾想,人是痴迷医道不假,却也不代表别的也不懂。 ☆、第二十章赤帝墓 赤帝墓的封顶厚达一丈,四千多年的岁月,原本的石砖,如今已然融为一体,师宴的人拆了没一会就拆不动了,越拆越结实,这究竟什么封顶啊?最后还是阿珩配了之前给齐王服的药水撒在封顶上融出了一条通道来。 盗洞清理出来后师宴让人将若干绳子串起来,不串不行,陵墓太深了,一根绳子的长度根本不够。 拽着绳子,阿珩打可以头阵,有什么蛊的话她第一时间处理。 师宴虽然觉得这个方案挺合理,但—— “你的身体?”师宴瞧着阿珩偏瘫的身体,一半身体能动,另一半身体僵死,左右无比对称,亏得是阿珩,成了这般模样还能活蹦乱跳的。 “小事。”阿珩不以为意,偏瘫而已,又不是整个瘫了。 知晓阿珩心意已决,师宴只得不拦着,但调整了下墓的顺序,他第一,阿珩第二,如此,有个什么意外,他比阿珩也反应快一些。 下盗洞的感觉一点都不好,盗洞狭小,哪怕已经爬过不少回了,阿珩也仍不喜欢这种感觉,黑暗、窒闷,仿佛又回到了十年前的几日,也是所有梦魇的起点。也因此,阿珩很佩服苍凛,苍凛盗墓那不叫,那叫强抢,鬼医进墓从来都不走盗洞,他直接从大门进去。 啥?大门都被封死了?这这难不倒鬼医,大门封死了,那就将大门拆了就是,别不信,鬼医真有这本事。鬼医除了医术卓绝,更有着高绝的灵力,又精通机关术,区区断龙石,难不倒他。 阿珩倒是想效仿鬼医,奈何十年前差不离废了她的根骨,令得她无法修习那些强横的秘术,不然阿珩早直接找到大门一路拆进去了。 越往下,黑暗窒闷的感觉就越重,阿珩脑子里的思绪愈发紊乱,最终消失,呼吸也随之急促起来。 阿珩抓着绳子顿住,控制着呼吸,平缓的深呼吸,努力的不去回忆十年前的事情,去想别的事。 算起来,如今快过冬了,也不知谷里过冬的粮食准备得怎么样了。虽然谷里种了五亩菘菜、萝卜与南瓜,可谷里那几个人,老的也就算了,可小的那几个却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饮食缺不了荤腥,特别是三七和豹子们,无肉不欢。自己走之前采买的肉食早就应该吃完了,之后的肉食也不知雪豹们有没有驮进谷里去,千万别自己去狩猎。老不死没人性,没道德,对吃人是一点心理障碍都没有,阿珩虽改变不了,却也不想自己的儿子与徒弟同老不死一般。 还有三七,身子骨不好,师父虽说不会把孩子给弄死,可师父所谓的死不了显然与正常人有别:缺胳膊断腿也是死不了,只剩下一口气同样是死不了。 还有,三七素来不肯好好吃饭,师父绝对没耐心陪着他耗,一顿饭吃上半个时辰,定然是孩子不吃就饿着。 这么久,三七定然清减了。 还有,自己走的时候三七也没学会走路,还只会翻身,如今想来应该能走了,自己这个当母亲的竟然看不到儿子的第一步.......真是失败。 还有桔梗和菖蒲,桔梗还好,乖巧懂事,菖蒲那性子,可千万别跟师父越走越近,泱泱大荒百万里,天底下可选择的崇拜对像太多了,犯不着选老不死那个生而为人,实则连禽兽都不如的混蛋。 越想越纠结,阿珩成功的将阴影抛到了脑后,尽管是从一个极端跑另一个极端去了,源自阴影的恐惧尽皆化为对弟子与儿子的担忧。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这话绝对套不到苍凛的头上。 一个曾经放瘟疫灭了一个国家,动辄杀人,且杀人的原因不是有仇,而是心情不好想杀了,亦或心情好想杀人,亦或心情不好不坏,就是想杀个玩玩...... 泱泱大荒,自混沌纪至今,无数种族,阿珩都不知,苍凛这样的奇葩是否寻得出第二个例子。 几个三观尚在建立期的小孩子放在苍凛身边,阿珩着实担心孩子长歪,不是每个人都跟她一样□□,不受苍凛毁人不倦加孜孜不倦的精神污染。 在阿珩的胡思乱想中,盗洞终于到了头,掉下来的地方是一个很空旷的空间,什么都没有。 “这是什么地方?”阿珩微讶,太空旷了吧?真正意义上的一根毛都没有。 师宴瞧了瞧空间坑道,又瞧了瞧玄帝墓的结构图,最后道:“这里应该是殉葬坑。” 阿珩给了师宴一个“你在开玩笑”的眼神,当她没下过墓吗?殉葬制是人族延续了万年的习俗。遥远的上古,人族不管办什么事都喜欢祭祀一番天地鬼神,而祭祀时自然要献上人牲,如今的人族也一样,重要的祭祀也会献祭人牲。而下葬这种事,更是殉葬制的着重发挥处。 庶人黔首是不修陵墓的,修建陵墓的只有贵族,而贵族都有些资产,死的时候都会带上自己最喜爱的姬妾与奴隶殉葬,若是君王,连庙堂里的臣子都会被殉葬掉一部分。 阿珩去过一座九州帝国末期——古洛国时期的一位洛王的王陵,啧啧,殉葬的姬妾有一千多个,以活的姬妾制成的活人俑站满了通往主墓室的道路两侧;还有庙堂之 分卷阅读50 分卷阅读51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51 臣,估计当时半数的臣子都给拖进王陵里殉葬了;更有奴隶殉葬奴隶十余万,精锐军队六万。 时隔数千年,王陵被打开时,那阴气与怨气重得......阿珩当时都忍不住浑身鸡皮疙瘩起了一身,乱葬岗都比那鬼地方的阳气重。 可是这座帝陵,阿珩仔细感应了下,阴气重得恐怖,但别的东西却是没有,这感觉,就好像掉进了雪水里,冷归冷,但还挺干净的。可干净这两个字能出现在一座古墓里吗?且是一座四千年的帝陵。 陵墓的主人为了不被盗墓贼光顾,可谓无所不用其极,在陵墓里养些凶煞的鬼东西,实属正常。 师宴显然也反应过来这个问题了,师氏盗墓的历史也不是一两代人了,如此干净的陵墓,闻所未闻。 师宴推测:“这莫不是疑冢?” 阿珩瞧了师宴一眼。“弄个这么大的疑冢,赤帝是多闲?” 师宴反问:“为了防盗,弄几十座疑冢的王侯少了?” “赤帝不是那种人。”阿珩笃定的道,不论是正史还是野史,虽都对赤帝的某些事纠结万分,但有一点却是一致的:赤帝虽然也不介意用阴私的手段,但能够用光明正大的方法解决的问题她都不会用阴私的手段。 弄几十座疑冢什么的,以赤帝的性格,做不来,将帝陵光明正大的修建在别人眼皮底下才符合她的性格。且,赤帝也没法那么奢侈,赤帝接手的是超级烂摊子,初期赤帝的王位坐得苦不堪言,养成了极端的节俭的风格,一枚铜钱能扳成三份花,绝不只扳成两半。这么一位帝君,会吃饱了撑的修几十座疑冢吗? 一名盗墓贼忍不住问师宴:“那接下来怎么走?” 师宴看向阿珩。 阿珩想了想,道:“你安排,反正我不会往回走。” 师宴只得寻找离开殉葬坑的道路,找到了,有三条。不用说,正确的路肯定就一条,走错了,准悲剧。 阿珩取出一枚齐国的刀币抛上天,刀币落在了厚厚的灰尘里,阿珩看了下,是刻着王号的正面,果断走了左边的通道。 师宴愣了下。“苏医师,你怎么知道这条路能走?” “我不知道啊。” “那你?” “正面是左边,反面是右边,插在地上是中间。” 师宴:“......”这是危机重重的古墓,不是郊游,苏医师,咱能认真点吗? 赤帝墓真的很别致,王侯之墓喜用鲛人油脂做长明灯,因为鲛人的油脂可以燃烧很久,也因此,生活于海中,与人族风马牛不相及的鲛人万年来一直被人族猎杀熬油。依着师宴的经历,在古墓里看到鲛人油脂所制的长明灯是极常见的事,前些年去过的古洛王陵里,那位洛王奢侈的在所有墓道里都设了鲛人油脂所制的长明灯。而赤帝墓,用的都是普通的青铜灯,灯里的油脂也是普通的牛羊油脂,早已燃尽。 便是阿珩都有些怀疑这是否疑冢了,哪有帝君的帝陵如此寒酸的? 现实狠扇了阿珩一巴掌,寒酸并不代表就是疑冢,或许只是迷惑盗墓贼的一种手段。 墓室大多是空的,什么都没有,但有一间墓室里却满是金银制品,虽历经四千年的岁月,金银的光泽都已黯淡,却仍可见制品的精致。 看到了整整一屋子的金银,所有盗墓贼都忍不住眼睛发直,这金银的数目,国库也不过如此了。 师宴忍不住询问的看向阿珩。 “没毒。”阿珩道,古墓的主人喜欢在宝物上涂抹□□,怕自己的殉葬物品被窃走,典型的死了也要钱,可赤帝墓的这些金银却是没毒的。 一听没毒,众盗墓贼就扑了过去捡金银,师宴没动,总有种不太好的感觉。 赤帝可从来都跟好人这个词不沾边啊,且就算是好人,也不可能高兴自己的陵墓被盗墓贼光顾,这里放了这么多财宝,怎会一点危险都没有? 师宴正思索着便听到了一声惨叫,抬头一看,一名盗墓贼的两条腿已然被一层金色覆盖,且那层金色还在蠕动、蔓延。 “食金蚁!”阿珩惊了下,难怪这里全是金银制品,合着在这等着呢。 在药王谷时,阿珩看到过一部生物图鉴,是九州帝国时遗留下来的古籍,也不知是那位仁兄著作的,图鉴上详细介绍了一万多种诡异生物,食金蚁便是其中之一。食金蚁喜矿石,啃金属就跟吃豆腐似的,但吃完后,它们也会排出体内消化不了的金属,而排出来的都是极纯粹的纯金属。不过仅限于少部分金属,大部分金属都会被啃干净。 “跑!”阿珩转身就往外蹦,虽只有一条腿能动,但这个一直表示残疾人行动不便的家伙真蹦跶起来却比健全人还快。 师宴也招呼手下逃跑,同时给了那已经被食金蚁覆盖的手下一匕首,死了被吃掉与活着被吃掉,是个根本不用想的选择题。 “这里怎么会有食金蚁?” “九州帝国有驯养食金蚁开采一些特殊矿藏,赤帝弄几只过来守陵也很正常。”阿珩理所当然道。 师宴咋舌:“这是几只?”简直是蚁山蚁海。 阿珩蹦蹦跳跳的回答:“四千年的岁月,你不会认为它们就不会繁衍了吧?” 师宴诡异的瞧着一点都不担心的阿珩。“苏医师你很淡定啊。” “毒蛇七步之内必有解药。” “食金蚁并非天然生成于此。” “可这座帝陵没被食金蚁啃光。” 对啊,以食金蚁的食性,十座帝陵都不够它们啃的,可它们于此繁衍生息了几千年,帝陵仍好好的,这只能说明一件事:帝陵里有食金蚁的天敌。好消息,可师宴笑不出来,有食金蚁,又有天敌,那么食金蚁的天敌不可能没有制约,任何任务,没有天敌的繁衍一段时间都会变成生态灾难,可条原一直都好好的...... 师宴记得,九州帝国时的古墓最喜在墓里豢养一些镇墓兽,不过大多是以秘法令镇墓兽长眠于古墓中,直到被人打扰醒来。 赤帝,做为远古时整个人族的王,八荒六合,九州四溟皆俯首,大手笔的在自己的帝陵里弄个怪物生态圈......也不是做不到。 师宴将自己的想法同阿珩说了说,阿珩此时正好打开一间墓室,陵墓的石料不知加了什么东西,食金蚁不啃,追着他们一群人不放。因此阿珩想找个棺木避避,偏偏这座帝陵,一个殉葬的人都没有,想找棺木都找不到,阿珩只得在各个墓室里寻找机关。终于找到,却听到了师宴的想法,正好墓室的地面裂开一条通道,一只似是穿山甲的动物跑了出来,见到食金蚁,顿时欢快的扑了过去,金色的食金蚁被疑似穿山甲的怪物嘎嘣嘎嘣的啃着。 阿珩瞧了瞧碰上天敌的食金蚁,再瞧瞧空气流通的通道, 分卷阅读51 分卷阅读52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52 对师宴道:“你真是乌鸦嘴。” 从下方流出的空气里,阿珩至少闻出了三种动物的味道,虽不知是什么,但想也知不会是温驯的猪羊。 师宴:“......”他也只是随便猜猜而已。 阿珩问:“你觉得主墓室在这下面的可能性如何?” “十成。” 阿珩果断蹦进了通道。 师宴愣住,苏医师您还真是不要命了,明知下头是怪物生态圈还往里跑。 事实证明,赤帝还没变态到把自己的陵墓弄成怪物乐园,陵墓的下一层有不少动物,却谈不上恐怖,至少在远古时代不算恐怖。 啥? 在如今算哪个级别的生物? 自然是怪兽级的。 差点喂了一头比大象还大的类狼生物后,师宴忍不住道:“赤帝这是从哪弄来的这么多怪兽?” 阿珩一边蹦跶一边道:“在远古时,这可不是怪兽,是寻常猛兽。远古时代,个头惊人的动物比比皆是,时人以巨兽的皮毛骨骼修建大屋。” 师宴闻言,狐疑:“当时的人真的是人?”人能奈何得了这些怪兽? “远古时秘道纵横,庶人黔首不好说,但能够进入人族议政大殿的无一不是能徒手与剑齿虎搏杀的存在。”侧面证据就是赤帝迁都之事,若是不能肯定自己的臣子大部分能活下来,赤帝再奇葩也不能那么胡来。而能够在战场中营建帝都,且活下来,想也知道赤帝的臣子不会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弱鸡。 “如果这些只是普通生物,那赤帝想来不会用它们来镇守帝陵吧?” “想当然耳。” “那赤帝弄这么多巨兽在帝陵里做什么?” “食物链虽一环扣一环,但都有尽头。” 作者有话要说:  猜猜赤帝墓怪物食物链的终极是什么,猜中, 没奖! ☆、第二十一章清奇帝陵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这是一个很美好的成语,自然,仅针对于黄雀。可黄雀也不是那么好做的,至少下手之前得确定一件事:被螳螂所狩猎的蝉真的是蝉,而非顶级掠食者。 在看到狼狈的差不离时,阿珩很想得意的大笑。“差御医,让你在我身上下追魂引,赤帝墓怪物生态圈滋味如何?”为了折腾差不离,她这一路上可是哪里危险就哪里去绕一圈,这都没整死差不离,阿珩表示:差不离你命真硬。 看到阿珩,丢了一条胳膊的差不离也笑,尽管脸色比阿珩更苍白。“小师妹,我们合作如何?” 正笑得矜持的阿珩闻言不由愣了下。“嘎?” 啥?听错了吧? 差不离重复。“小师妹。” 很好,没耳花。阿珩瞧着差不离,虽惊讶,却也不是完全不能接受。这段日子与差不离斗毒,她也发现了一个问题,差不离的毒道依稀有苍凛的痕迹,却不是苍凛。就好像一株树结了个果子,果实的核发芽长成了大树,很像,却已然脱离了母体,有了自己的路子。 因此阿珩推测过差不离是否得到过苍凛的指点,尽管这不太可能,苍凛极少真的指点别人,他与人打交道多半是想拿别人做实验。就算得了他的指点,也活不到离开的时候。 请教苍凛,必须做好“朝闻道,夕死足矣。”的心理准备。 师徒,阿珩不由得想了想自己的拜师经历,没有蜚蠊一般的生命力,挺不下来。 捭阖1331年,断云雪山。 在大荒有着一座八荒六合皆可见的山脉,即断云雪山,绵延万里,支脉、余脉遍及整个大荒陆地。 断云雪山的支脉究竟有多少,无人知,但主要的支脉有十九座。这十九座支脉,因种种原因有了名字,且流传于人族,因而名气较大。 摩云雪山便是十九座支脉中的一座,较有名的一座,多金玉矿藏,多......墓。 摩云雪山的风水极佳,古往今来的王侯皆喜将陵墓修建于此,也多隐士隐居于此,风景好。 不过近一甲子,来摩云雪山隐居的人明显大减,缘由?自是这里近一甲子隐居来一个鬼医。鬼医出场,立马清场,摩云雪山因绵延千里而不曾彻底清场,却也只剩小猫三两只。一个不留神被抓了当药人,那就太悲催了。 然近二十年,隐居的人又多了些,概因鬼医已有三十年不曾出雅舍祸害他人。 推测鬼医已下黄泉的人不少,却没人能肯定,鬼医是羲和氏直系血裔,羲和氏的直系血裔出了名的长寿,鬼医本身也证明了这一点,成名时年岁不小,而成名至今......已近百年。九州上下三千年寻不到比他更长命,也更命硬的。 也因此,二十余年来,来摩云雪山求医的人始终未绝,不过最后都死在了摩云雪山,非鬼医祸害人,而是敢来寻鬼医的都是身患绝症,即将命不久矣之人。还有寿命的人是不敢来找鬼医的,病固然能治好,却更可能被鬼医玩死。 寻血医求医死不了,却生不如死;寻鬼医求医,被玩死的可能极大。这对师徒,真不好说谁更恐怖,不过六年前这个问题尚未产生,因着此时血医犹是在摩云雪山中寻找鬼医拜师的稚子,呃,能否活下去也是个问题。 原因? 自然是正叼着她的雪豹。 断云雪山多异兽,多猛兽,雪豹是较为常见的一种,在摩云雪山出没最为频繁。八岁的阿珩绝望的瞧着叼着自己的雪豹,她能接受自己的遗体喂豹子的事,不过皮囊一具而已,死后怎样都是要归于尘土的,至于是入土为安,还是被猛兽吃掉多一道程序,有区别?至少阿珩是觉得没区别,都是要归于尘土。 可她如今还不想死啊。 她还没完成阿父的遗命,将阿父的医案、药方整理成书,还没成为人族最伟大的医者,她不甘心如此死去。 真的不甘心呐。 可不甘心又能如何?摩云雪山的雪豹是群居的,她之前拼死也不过是杀了两头雪豹,而这已然耗尽她所有的气力。事实上,若非羲和氏的体质,她被豹子抓咬的伤早已致命。 呵呵,真的要结束了呢。 其实也挺好的,死了好,死了就不要再看这炎凉的世界了,也不用再忍受日夜不休的折磨了,更可以再见到阿父阿母了。 这很好。 真的极好。 阿父,阿母,我来寻你们了...... 失去意识时阿珩很高兴,死亡是一件好事。 很遗憾,阿珩没死成。 被生生痛醒时,阿珩已然四分熟。 摩云雪山北边是断云雪山的另一座支脉——即翼雪山,雪山之间不乏山谷,而这两座雪山之间便有一座方圆十里的山谷,谷中有一片冰炎池,一半冰寒入骨,另一半炙热如火海 分卷阅读52 分卷阅读53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53 。 这片山谷,极难被发现,四面皆是陡峭的悬崖,猿猱都愁。 想要发现这座山谷,得从悬崖上跳下去,阿珩自然不可能寻死的跳崖,是雪豹将她丢下去的。 雪豹将猎的食物丢下山谷,落在炎池里,等上一段时间便熟了,可以吃了。 苍凛坐在炎池边正等着饭食熟了开饭,便见食物没死......没死就没死吧,以炎池的高温,不论死活,过会都该熟了。 苍凛没下水救人,阿珩也没发现这里还有别个人,发现自己没死后,想了想,觉得被猛兽吃掉与溺毙,似乎没什么区别,便随意了。 阿珩没求生之意,苍凛却在看到她身上伤口的诡异愈合速度后改了主意,用平素捞取食物的钩索将人捞了上来。 阿珩虚弱的皱眉:“你救我做什么?” 鬼医闻言不由一怔,活了百余年,头一回做好事,竟是如此回应,是他与世隔绝太久与世道脱节了还是怎的?“你想死?” 阿珩无所谓的道:“死与活,皆无所谓。” 鬼医挑眉:“既如此,你来摩云雪山做什么?” 身有疾病而跑来摩云雪山都一个原因——寻鬼医问药。 你都不想活了,还来此做甚? “寻鬼医。” “既然死与活皆无所谓,还寻医问药做甚?” “我非寻医问药,而是求医。” 拜师?鬼医愣了下,古往今来寻他求医问药的不少,拜师......想的人应不少,然有这个胆量的却不曾有,他之前的三个弟子都是他或捡或救回来的孤儿。 鬼医道:“我便是鬼医。” 阿珩呆了下,在雪山里苦熬了一个多月连鬼医的一根毛都没寻着,如今这是走了什么狗屎运,被雪豹丢下悬崖到碰上了。 反应过来,阿珩挣扎着跪于鬼医面前。“请鬼医收我为徒。” 鬼医直接道:“我没兴趣收徒。” 阿珩重复道:“请鬼医收我为徒。” 鬼医坐在草地上,支着额头想了想,道:“我不缺弟子,却缺个试药的药人,不如你做我的药人,若一年后你还活着,我便收你为徒,如何?” 阿珩毫不犹豫的回道:“喏。” 只是药人而已,她之前可是连活药都做过,药人,再苦能苦过活药? 只是她到底还是低估了鬼医的残忍,一日两顿加宵夜,皆有毒,苍凛你个老不死还能更变态些吗? 那一年,阿珩都不知自己是如何熬下来的,反正一年后她照镜子时发现自己只剩下一把骨头了,皮与骨之间,一点肉都没有。 整整一年,若无羲和氏的强大体质,阿珩可以笃定的说,自己活不下来。 差不离若是苍凛的弟子,他是如何从苍凛那个没人性的变态首领手里活下来的? 虽有所猜测,然阿珩仍有所怀疑。“老不......咳,师父可从未与我说他有别的弟子。” 事实上,她一直以为苍凛就她一个弟子,无它,根本没别的人受得了苍凛那德行。 食人、药人......那家伙的道德与人性早喂了野狗,阿珩能忍受也不过是因为曾经做过活药,苍凛再残忍,也不曾想过把她制成长生药。毕竟,这家伙手里是有长生药方子的,只是欠个药引罢了。 自然,这个问题她如今也约莫猜到了,苍凛食人是因为他从来都不认为他自己是个人族,既非同类,为何不能食?可当年她也是食物,却没一块进他的肚腹,究其本质,想来是因着苍凛不食同类。 差不离,受得了? 差不离笑容和蔼:“我是他捡回去的孤儿,命硬,因而做了他的弟子。” 阿珩闻言,顿时信了差不离的话,做鬼医的弟子,什么都可以没有,唯独不能缺了命硬这项条件。 阿珩亲切打招呼:“师兄你好。” 差不离纠正:“大师兄。” 阿珩微愣,啥? 差不离补充道:“你前头还有一位师兄与一位师姐,我为首徒。” 阿珩讶异不已,这世间命硬之人真多。“那不知师兄师姐今何在?” “你师姐已于二十余年前自焚,你师兄......”差不离想了想,吐出了两个字:“你猜。” 猜你个大头鬼! 阿珩叹道:“原来已经死了一位啊,真可惜。”世间这般命硬之人,着实不多。 差不离默然,是挺可惜的,三师妹本可不用死的,他也真的没有逼死三师妹的打算,到底同门一场,共患难数十载,且他也是看着三师妹长大的。可谁让她看上了一个男人,天底下那么多男人,瞧上谁不好,偏瞧上离氏的子弟。 差不离迅速收拾了心里的惋惜,对阿珩道:“小师妹,你瞧这帝陵一挺危险的,你我兄妹齐心,合作一回如何?” 阿珩微默,合作?这帝陵是挺危险的,可还没到这份上吧? 似是瞧出了阿珩的意思,差不离不着痕迹的展示了下自己的断臂,又道:“这里养了一条烛九阴。” 阿珩果断对差不离露出了笑容:“大师兄既有言,小妹自当听从,兄妹齐心,其利断金。” 师宴瞧着笑得兄友妹恭的两人,忽的有种作呕的感觉,二位还能更恶心点吗? 能! 阿珩取出了一枚丸药。“此乃解药,为表诚意,小妹愿将其交予大师兄。” 差不离也很有诚意的取出了一份解药予阿珩。 这赤帝墓中危机重重,想要活下去找到自己想找的东西,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已经没用了。因为要捕的蝉不论是螳螂还是黄雀都无法独立解决,既如此,不如合作,而为了合作成功,双方都恢复全部的实力最为妥帖。否则一个偏瘫,一个随时可能毒发的,真不好应付赤帝墓里的一切。 阿珩与差不离都极痛快的将解药服下,连眼都没眨下。 解了毒,双方都表示了进一步的诚意,对于帝陵,阿珩有经验,差不离则是准备充分,药和食水都准备得极足。阿珩将帝陵结构图与差不离分享,差不离也将药物分了阿珩一部分让师宴的手下处理伤势,阿珩为了让差不离倒霉,自己也并非一点代价都没有。 差不离道:“我之前不小心掉到了下一层,那里有通往更下一层的通道,但有一条烛九阴镇守,我没过去......”反而被赶回来了,并且被机关术弄掉了一条胳膊。 阿珩微讶:“帝陵九重,这才第五层,下一层是第六层,烛九阴这样的异兽被放在第六层,那第七层、第八层以及最后一层是什么在镇守?” 差不离表示自己也不知,若是知道......那他还是得找阿珩合作。 陵墓之中,越是深入,镇墓兽与机关便越是危险,才第六层就已然是烛九阴,那更后头只会更凶残,他连烛九阴都摆不平, 分卷阅读53 分卷阅读54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54 何况更后头的镇墓兽与机关。 阿珩道:“烛九阴,我倒是有法子,可更后头......”该是怎样的凶兽啊? 赤帝果真画风清奇,虽未带任何的殉葬人牲,却有一堆的异兽,这是修建陵墓还是修建兽苑呢? 差不离不由惊讶阿珩竟真有法子对付烛九阴,却也愁,烛九阴后头得是什么玩意啊? 阿珩揉了揉眉心,着实想不到,干脆不想了。“罢了,休息好了便出发,不论是什么,总得面对。” 差不离无语:“你便不怕丢了命?” 阿珩反问:“死亡有什么不好吗?” 瞧着阿珩理所当然的模样,差不离语塞,苍凛你真真是害人不浅,好好的一个孩子竟被毁成了这般。 阿珩将包袱放地上当枕头打算睡一觉,养养神。 差不离见了,饶有兴致的瞧着,这是病好了?也不知是谁治好的,肯定不是鬼医,鬼医没这本事,他只能加重别人的心理疾病,那就是清,可清不是擅长疫疾与外伤吗?怎还懂这最偏门的心理疾病? 差不离正嘀咕着便见阿珩对师宴招了招手。 师宴愣了下,苦着脸走了过去让阿珩抱着。 差不离:“......”以前没见有这毛病啊。 阿珩还是睡得不够好,师宴虽是十七八岁的年轻人,身体很暖和,但与云洛一比仍差了些,不够暖。因此阿珩睡得不够沉,她睡得不够好,师宴便险些被她梦中杀人给掐死,及时反应过来问题后阿珩果断不睡了。 差不离一直瞧着阿珩的反应,奇道:“我记得你当年并无这般严重。”十年前的阿珩只是时常被噩梦惊醒,但还是能睡着的,而今,彻底失眠。 阿珩没回答。 差不离琢磨了下,冒出一句:“十年前的疫疾是你做的。” 阿珩终于瞅向差不离,如妖似鬼的眸子阴测测的瞧着差不离,足以止小儿夜啼。可惜差不离不是小儿,相反,见了阿珩的反应,他便解了一个疑惑。“果真是你啊,我当年就觉得那场疫疾来得蹊跷,别这般,那也不算什么,咱们师门,比你当年过分的事太多了。” 差不离是真觉得阿珩做过的事不算什么,她也不过是直接害死上千孩童,间接导致一场战争,毁灭了一座古都,真不算什么。 阿珩合眼休息。“大师兄,我的过去已然过去,这病,就算治不好,那也是我该得的。” 差不离撇了撇嘴,几千孩童而已,有必要吗? ☆、第二十二章赤帝? 休息足够后,队伍再次出发。 阿珩很奢侈的用月光明珠照明,并且人手一枚,也是她从齐王宫里顺的。 月光明珠是海珠中的极品,海珠以南珠最贵,次为东珠,其中南珠为产自南溟的珍珠,南溟盛产珍珠,而南溟之珠以月光明珠最为珍贵。上古奇书《大荒经》中记载,南溟螺旋海域,方圆千里,灵气所聚,盛产明珠,光照百步。 南溟离中州有万里之遥,而螺旋海域,更得翻好几番,因此月光明珠在陆地上极为珍贵,一枚指甲盖大小的月光明珠便价值数百金,阿珩拿的每一枚都有鸽蛋大小,且每一枚都同样大小,更显得珍贵。如今在她手里却只有一个作用:照明。 不少人都忍不住暗骂暴殄天物,除了差不离,苍凛也不喜用烟火照明,因此一直用月光明珠照明,差不离跟随苍凛数十年,月光明珠在他的观念里与阿珩差不多:照明工具而已。 差不离瞧了瞧自己手里会熄灭的宫灯,问阿珩:“月珠可还有?” 阿珩取了一枚月光明珠给差不离,随意的如同给了一盏灯,尽管她也的确是这么认为的,旁边的师宴却忍不住翻了翻白眼,阿珩的价值观绝对有问题。 差不离理所当然的接过了月光明珠,然后......立马后悔了。 谁能告诉他不远处的红色鳞片是什么玩意?为何瞧上去那般的眼熟? 阿珩也看到了,掉头就跑。“大师兄你怎么没说烛九阴也会串门子?” 差不离也跑。“我又不是墓主,怎会知这些?你不是有法子对付它吗?会用啊。” 阿珩取出了一枚黑色的丹药。“这是我炼制的黑甜汤。” 差不离就差在脸上写上一句:“你他妈耍我?这是汤,这分明是丹药!” 阿珩补充:“黑甜汤尚未研制成功。” 差不离抄刀子看似阿珩的心都有了。 阿珩继续道:“药量总是摸不准,最长的记录是令人睡了一整年。” 差不离:“......人没死?” “没死,我不杀人的,定时喂祝余丹,死不了。” 差不离可算明白阿珩的破名声是怎么来的了,让别人磕一年的祝余丹,你还不如一刀砍了别人痛快些。“你手里的是?” “前些日子在齐王宫炼制的特别加料的,料太多,就成这样了,应该能药倒烛九阴,大师兄你能让烛九阴吃药吗?” 差不离深呼吸:“......不如你舍身喂蛇?反正你不是觉得死亡也是好事吗?” 阿珩道:“我是觉得死亡是好事,可能够活着,我也会让自己好好的活着。”她只是无所谓生与死,并非想不开想自尽。 差不离瞧了瞧阿珩。“你没武功?” 阿珩反问:“你对自己的毒术没自信?我当年可是被你亲手废的。” 差不离一想也是,当年应离王所求他才对阿珩下手的,而离王当年......被这丫头祸害得够呛,儿子孙子几乎死绝,自然是让他怎么狠怎么来。一番折腾,这丫头还没死,完全是因为羲和氏直系体质过人,命硬堪比蜚蠊。 差不离冲阿珩伸出了手:“黑甜丹给我。” 阿珩麻溜的将黑甜丹奉上。 差不离的武功极好,九州之内,人族这个范畴里鲜有人能与之比肩。 原因? 别看差医师外表看上去二十四五岁,实则七十多岁了,习武六十多年,一身功力修为之雄厚,大部分人是想像不能的。阿珩也不能,她根本习不了武,对此自然更加没有切身体会,但这不妨碍她理解苍凛这一门的彪悍。 苍凛与她同样一身伤残,可苍凛仍能徒手打死一头剑齿虎,而她......在对自己的身体做那些改造前,随便来条野狗都能咬死她。阿珩相信,差医师既是苍凛的弟子,必定不会差。 差不离也的确不愧是苍凛的弟子,向后迎上了体型无比巨大的烛九阴,毫无惧色。 赤帝墓里的这头烛九阴活了多久无从得知,但想也知道,必定不少于三千三百载,原因?赤帝三千三百年前死于浮络野。墓主还没死,自然不可能往墓里养什么怪兽。而三千三百年,这头烛九阴的体型,真心庞大,脑袋比马车还大,体长. 分卷阅读54 分卷阅读55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55 .....差不离看不出来。 体型庞大虽能吓人,却也有个问题,行动不太方便,只要身手足够灵活,也不是不能避开烛九阴的攻击。自然,这个足够灵活是相对而言。差不离之前已经领教过了,这条蛇简直就跟天天运动,时常与鸟兽搏斗一样,灵活得不符合它的体型。 差不离的身手极灵活,上蹿下跳犹胜猿猱,但......还是被烛九阴给吞了! 阿珩在心里为差不离做了一息的鳄鱼的眼泪般诚恳的哀悼,然后就继续逃了,再然后......烛九阴睡过去了。 阿珩踢了踢还没完全恢复知觉的腿,迟疑的看着酣睡的烛九阴,这怎么那么像黑甜汤起作用的模样?不过黑甜汤通常伴有副作用,这也是她一直以来给人治病都是用清研制的麻沸散方子也不用黑甜汤的原因。可这条烛九阴,睡得挺香,没感觉到什么副作用。 师宴问阿珩:“这是起作用了?” 阿珩道:“应该是。” 师宴瞧了瞧烛九阴的肚子。“差医师,可惜了。” 阿珩愣了下,这才想起刚才有几个人被烛九阴给吃了,其中有个差不离。思索了下,阿珩对师宴道:“借把刀。” “做什么?” “救人。” “人都给吃了,你确定还活着?” “别的不好说,但差不离,他要真是老不死的弟子就肯定还活着。” 鬼医苍凛的弟子也是他的药人,什么稀奇古怪的药物都吃过,烛九阴的肠胃再强大,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把人给消化完,说不定......不扒拉出来的话,搞不好差不离能在蛇肚子里生活个好几年再死。 听了阿珩的解释,师宴觉得难以置信。“那可能吗?” 阿珩道:“在远古时有一任巫礼想抓一条烛九阴,却被烛九阴给吞了,几十年后,他的朋友寻到那条烛九阴,剖开蛇腹时他还活着。”所以差不离在蛇肚子里活个三五年,真的很有可能,须知过去曾有过更悚然的例子。 师宴:“......” 事实证明,差不离的生命力不一定比得上远古时被烛九阴吞了几十年还没死的那位巫礼,却也不差,阿珩用尽吃奶的劲在烛九阴的肚子上剖出一道口子将人掏出来时,差不离虽然一身的粘液,可人还活着,而别的人已然被腐蚀得只剩下骨头了。 被掏了出来,差不离的嘴角有点抽,烛九阴还活着,可被开了个口子都还没醒,这黑甜丹的效力果真惊人,阿珩究竟是怎么想出这么个东西的? “别看了,赶紧走,一会就该醒了。”阿珩道,说的时候自己已经抬脚向下一层去了。 第六层因为烛九阴跑上层去了便空了,因此很容易就过去了,第七层,出乎意料,什么机关都没有,只有若干间墓室,每间墓室里都摆满古九州帝国时的珍宝,青铜器、玉器、金银器皿、寒光凛冽的宝剑...... 除了明珠因为时间太过久远已然腐朽,别的财宝都保存得极好,且没有一样被涂抹□□,然经过之前差点被食金蚁给啃了的经历,不论是师氏的人还是差不离带来的手下都没人敢碰,谁知道碰了后会不会杀出什么怪物来。 藏剑的墓室里,阿珩瞧了瞧数量过千的武器,戈、剑、矛、刀......各种长短兵器都有,但最多的还是青铜剑,只是看不出是什么青铜剑。阿珩干脆凑近了看,取下了自己觉得挺不错的一柄三尺长剑。 青铜剑的普遍长度为两尺左右,三尺的长剑只有辰国的冶炼技术才能做到,但即便是辰国的利剑与这里的一比,差远了,这里的每一柄青铜剑长度都超过三尺。且金属冶炼得比如今的要更好,或许还加了别的材料,阿珩手里的这柄三尺青铜剑便一点锈蚀的痕迹都没有,从剑到剑鞘都是。拔出时,凛冽寒光令人不由想要颤栗,这是一柄饮血无数的宝剑。 阿珩皱了皱眉,将长剑归鞘,放回架子里,又取了一柄一尺长的短剑,仍旧寒光凛冽,但没之前的长剑那么森寒了,显然饮血不多。阿珩将短剑插在了自己的腰间,有柄利刃护身,活下去的几率会更大。 见阿珩取了剑,师宴也取了一柄,并让自己的部下也每人取一柄,阿珩疑惑的瞧着师宴,会用剑的拿一柄可以理解,不会用的人拿一柄做什么? 师宴道:“这些宝剑价值千金,有了它们,师氏可以吃好几代人。” 赤帝收藏的宝剑被拿去换取金钱......好吧,也不是不能理解,剑是工具,工具自然是用来换取别的东西的。 差不离的手下也拿了一柄,防身用。 取了防身的工具,阿珩在这一层寻了很久也没寻到镇墓兽,更没寻到下一层的入口,反倒是寻到了关于墓主的壁画。 陵墓都会画上壁画显示墓主的一生,而这些壁画大抵会用上夸张的手法,但也能了解一下墓主人的情况。可这座陵墓的主人是什么人,盗墓贼们早已知晓,自然对壁画兴趣不大,但出乎意料,这里的壁画画的不是赤帝一生中的丰功伟绩,而是一帧帧非常朴实平凡的内容。 第一幅壁画是烽火狼烟,不过交战双方有点特别。战争,交战双方都是人族,只是国家不同,这上面却不然,一方是人,另一方明显不是人,至少人是不可能背生双翼的。 第二幅是一座恢弘古都中走出的千军万马走向战场,而战场各处则由若干牛车载着着华服的孩子走向古都,显然,那些孩子都是质子,求援的代价。所有质子中,有两个人最为显眼,一男一女,男的是一个总角少年,白衣若雪,女的则是垂髫稚童,乌发红衣。 之后的若干幅都是质子生涯,质子......难为,说好听点是客人,说难听点,那就是人质,双方关系一旦交恶,开战时质子是第一个被砍了祭旗的。即便不被祭旗,在异国他乡,日子也不可能好过,但那个白衣少年与红衣稚童却过得不错。 “赤帝果真彪悍。”阿珩诚恳的道。 白衣少年是谁,阿珩看不出来,但红衣稚童却是显而易见的,她走出的地方是古辛原,而赤帝正是诞生于古辛原,今条原。别人为质,恨不得变成隐形人,赤帝却不然,壁画上画着她将所有挑衅的人都给揍了,且是单挑,人家一群挑她一个。 不过,也不稀奇,赤帝本就马上帝君,戎马征战平定了诸氏族的内乱,再驱逐了外敌,武功卓著,这么一个帝君,性格自然不可能多温和。 差不离也表示赞同,嚣张成那样,赤帝也不怕被弄死,不过最后能够成为帝君,想来是长了脑子的,必然是有所依仗才敢那般嚣张。 师宴道:“红衣的女童是赤帝,那白衣的少年是谁?” 这个问题问得......差不离默,鬼知 分卷阅读55 分卷阅读56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56 道那是谁,这都三四千年前的事了。 阿珩歪着脑袋想了想,道:“继续看。” 继续看的结果便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日久生情,这两位主在一起了,可他们抱在一起拥吻的那一幅壁画极为......诡异。壁画中心两名姿容绝艳、宛若天人的男女忘情而不顾一切的亲吻着,可周围却是一片黑暗,隐有雷霆闪烁。 最后一幅壁画最为夺目,赤帝抱着一身是血的白衣青年坐在火海中,火焰充斥了整幅壁画。 “原来是真的啊。”阿珩轻叹。 差不离与师宴瞧向阿珩,什么是真的? 阿珩幽幽道:“人族的很多正史上都记载着一事,赤帝,乱.伦。” 上古六帝,虽然功绩彪炳万世,但品行......一个比一个惨不忍睹。赤帝算是六帝里的白莲花了,自然,这只是相对六帝,跟旁的一比......就不提了。可品行烂归烂,这些家伙的手段也够高,哪怕你知道他们做的事不太好,也没法从道理上驳倒他们,因此上古六帝在正史里的形象从来都是光辉的。赤帝是唯一一个有明确污点记载在正史上的帝君,那也是她唯一的污点。 师宴大奇:“正史?这种事怎会入正史?”王族乱.伦什么的,并非稀奇事,可这种事素来只在野史里流传,正史里鲜有记载,即便有,主人公也定是成王败寇的寇。可赤帝,死得虽有些惨,可她并非寇,即便败了,她也是人族的帝君,是王。只要她愿意遮掩,这种事是怎么都不会记载在正史上的,事实上,不论是王还是寇,即便做了这样的事也会遮掩好,不会让别人知道,更不会令史官有机会载入史册。 赤帝,只怕是人族有史以来第一个被正史记载乱.伦的君王。 阿珩闻言道:“她压根没想过遮掩此事。”在九州帝国时期,赤帝乱.伦之事,人尽皆知。 懂了阿珩意思的师宴再次惊讶。“她这是爱美男不爱江山?” 阿珩微默。“阿宴,多读点书,不会死。” “我说错什么了?” “九州帝国的王位并非世袭,而是禅让制,每个能够坐上王位的都于人族有大功,而能够被尊为帝君的,更是于人族有万世功绩。赤帝的王位从来都不是靠美名与仁慈得来的,因此不管她的品行有怎样的问题,她的王位都无可动摇。” 乱.伦乱到天下皆知仍能稳坐王位,哪怕是政敌都不拿此事打击赤帝的名声,赤帝也是独一份,空前绝后。因为这世间再也不会有如九州帝国那样的时代了,王位,绝对的能者居之。无关血统,无关出身,无关名声,无关品行,你有能力,你最出类拔萃,只要你永远不会背叛人族的利益,永远忠诚于人族,那么王位就是你的。 师宴完全不能理解九州帝国究竟是怎么个情况,阿珩也没法真正的描述,九州帝国是种族帝国,也是一个危如累卵的王朝。证据?九州帝国七十几位王,没一个算善终的。九成的王,要么死在战场上,要么死在战场上落下的旧伤上。最落魄的时候,这个王朝的王在短短二十年里换了五任,在位最短的不足半年,连登基仪式都没来得及举行就战死了。 仓廪实而知礼节。 特殊的局势与历史早就了九州帝国特殊的王位传承制,君王乱不乱.伦不重要,她能守护这个王朝就行。 九州帝国的人民,很现实。 阿珩说的时候一只手伸出按住了壁画中赤帝腰间佩戴的组玉佩,有些凸起感,这幅画有问题。 墓道的墙壁裂开了一道门,同时,门的旁边也浮出了三列字:财帛皆于此,止步,勿扰亡者。 阿珩顿时了然为何这一层堆满了宝物,却没有任何机关与怪兽了。 师宴也看到了,不是很想继续下去,倒不是信了上面的话,而是这里是赤帝的陵墓,赤帝生前不论有什么污点,她都是人族的帝君。“苏医师......” 阿珩道:“你可以止步。”但她不会。 师宴叹道:“舍命陪医师。” 第八层是一座空旷的王宫,没人,也没养怪物,却每一步都有机关。饶是来的盗墓贼都对机关有着深切的了解,也足足花了两日才通过,折损了三分之二的人手,折损的人手死得一个比一个惨,死无全尸在这一层都算是幸运的。整整两日,精神高度紧张,不得一刻的轻松,终于出来时都有两名盗墓贼精神崩溃了,没崩溃的也差不远了。 阿珩与差不离是唯二精神正常的人,不过是两日两夜精神高度集中而已,不论是被苍凛试药还是制药时,精神高度集中个几日几夜都是极为寻常的事。 第九层只有一间墓室,墓室黑暗无比,一点光亮都没有,但在众人进入的那一刻,刹那亮如白昼,以白玉为砖,而顶壁之上按着周天星辰镶嵌了无数宝石,墓室突如其来的亮如白昼便是宝石反射了众人带进来的照明工具的光亮而成的。 “赤、赤帝!” 阿珩被突如其来的亮光刺激的暂时性失明,还没来得及适应光亮便看到周围的人都跪了下去,不由一愣,抬头望去。 眼睛还没完全适应,看东西极模糊,因此阿珩只能看到墓室的中央有一个高台,而高台之上立着一抹紫色的身影。 在动,是活的。 ☆、第二十三章祖宗 阿珩的眸子没一会便适应了光亮,也发现自己之前弄错了,对方不是活的,是亡者。 确切说,是邪灵。 邪灵是一种灵,不过是恶灵,是生者惨死,怨气冲天,不愿入轮回,被仇恨所扭曲后转化的一种怪物。因着是充满仇恨的亡灵所化,邪灵对生者充满了仇恨,以生者为食,特别是智慧生物,邪灵的主食就是这个。 虽说大荒无尽,有许多物种,智慧生物也不止人族一个,可邪灵这样的,妥妥的百族公敌,不论这样的怪物出现是因为怎样惨绝人寰、泯灭人性的杀戮与罪恶,诸族都得而诛之。 我知你遭受了极致的杀戮与冤屈罪恶,因而化为怪物重返人世复仇。可你以智慧生物为食,这是你的罪,所以你该死。 无所谓合理、正义与否,只是生者与亡灵的立场不同。 古墓里有邪灵,不稀奇,有的墓主比较猎奇,会在墓中封印一头邪灵做为镇墓兽。除此之外,陵墓中屠戮的人太多,也会出现邪灵。典型的例子便是青武王,那位青国的不世明君,死时有一千多名妃嫔、宫人殉葬,军队、奴隶也有万余,还有修建陵墓的工匠,为了确保陵墓内部的情况不会被透露出去,古往今来,修建陵墓的工匠都一个下场——殉葬。 林林总总算下来,青武王死时殉葬之人超过了十万,而超过十万人被屠杀,那怨气......青国供奉的秘术师没镇住场 分卷阅读56 分卷阅读57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57 ,诞生了不少邪灵,王陵方圆百里所有智慧生物被屠杀。 赤帝墓的邪灵不属于以上任何一种情况,这座墓里根本没有殉葬的人牲,哪来的邪灵?没有大量生灵惨死,是不会有邪灵诞生的。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高台上的邪灵同之前壁画上风华绝代的红衣帝君生的一模一样。 邪灵的诞生必有大量生灵惨死,其实也不全如此,有的人,精神力极强大,惨死又冤屈冲天,有极大可能化为邪灵。 赤帝......挺符合这个特殊标准的。 九州帝国时的每一任王都是当世最顶尖的战力之一,赤帝的实力自然不差,而她死得......略惨。 阿珩非常理解师宴等人的反应,知道赤帝死得惨,又正好在赤帝墓看到一头与赤帝长得一模一样的邪灵......她也想跪。 差不离的反应比阿珩好点,也没跪,虽然也惊得不轻,上古六帝在人族是与神无异的存在,人文始祖四个字不是随口说说的,但凡人族子孙碰上这种情况都想跪。但差不离疑心重,反应快,半途刹住了下跪的本能。 赤帝真会化为邪灵?壁画中,赤帝死时可是在笑,不是冷笑讥笑什么的笑,而是非常单纯的想笑就笑了,若壁画所言不虚,那么赤帝死时应无怨恨。二那也符合赤帝的性格,成王败寇,仅此而已,无所谓仇恨与否,赤帝在某些方面,心挺宽。 退一万步讲,就算那真是赤帝所化的怪物,那也不是人族所崇敬的人文始祖,而是一头怪物。他是人,对方是怪物,他跪个毛线? 不过......不管对方是怎样凶残的怪物,这种盗墓结果被墓主逮个正着的即视感......真够诡异的。饶是差不离与阿珩皆是机变能力强,心思莫测的人,面对如此情况都不由得脑子成了浆糊,所有机变能力都喂了狗。 “她不是赤帝。”阿珩终于开口,虽然长得一模一样,可气质截然不同,壁画上的赤帝给人的感觉像是埋藏在亘古冰川下的火山,而眼前这位,千娇百媚,风华绝代,实则冷漠入骨。 差不离疑惑的瞧着阿珩。“怎么说?” “她是赤帝之女。” 一把清朗冰冷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众人不由扭头,俊美若临世天人的玄衣少年自大门而来,眉眼俱是如冰的冷峻。“苏珩,你真是可以啊。” 阿珩略......尴尬,这种前脚被人领着祭祖,后脚就去掘别人祖坟的事,确实不太地道。且被逮个正着,就更尴尬了。 高台上的紫衣少女支着下颌问云洛:“乖孙,你识得他们?” 云洛的眼角抽了抽。“说了,别叫我乖孙。” 紫衣少女理所当然道:“可你确实是我的孙子,虽然是好几十代后的。” 云洛:“......”老子一点都不想要你这么个祖先。 阿珩轻咳了声。“打扰一下,这位......前辈是?”本来想说姑娘的,但考虑到不论生前死的年龄如何,邪灵的外表看上去都是未成年,而这位主既然自称云洛的祖先,显然不可能是刚诞生的邪灵,姑娘这词,真心不适合。 “我叫风无忧,这座帝陵的现任主人。” 墓主还有前任与现任之分? 显然瞧出了众人的疑惑,无忧继续道:“这座帝陵是我母亲的,我是她唯一的子嗣,她死后我便生活在这里,说帝陵是我的也不为过。” 是不为过,可......这里是陵墓啊,陵墓也能当成家产来继承吗? 不过,子嗣?阿珩微讶。“赤帝不是无嗣吗?”古往今来,王侯都多子,妻妾成群,没法不多子,不过生得多,能否活到成年就是另一个问题了。如这座帝陵的主人——赤帝,兄弟姐妹二十余人,最后还活着的就她一个。不过也不是每个王侯都跟种.马似的,上古六帝中,黄帝子嗣最丰,单儿子就有一百多个;其次为炎帝,也有几十个;再次是白帝与青帝,也有六七个;最次是赤帝与玄帝,这两位,无嗣。 “不是无嗣,是我的身份不太适合见人,不能上族谱。”风无忧随口道。 不太适合见人?帝君之子,哪怕另一半血缘源自最卑贱的奴隶,只要赤帝愿意,都能给孩子一个名分,怎会不能上族谱?又不是乱......呃,阿珩忽的反应过来一事,赤帝貌似就一个男人,也是风姓,风无忧姓风不一定是赤帝风泠的风,也可能是她父亲的风姓。 再荒唐或暴戾的君王都不可能将自己的不论之子记入族谱,九成九的君王应是不为,怕声名扫地,失去王位。而赤帝,她都不介意把自己不伦的事弄得天下皆知,还怕声名扫地?想来不是不为,而是不能。 阿珩挺想给赤帝写个服字,肆意至此,赤帝真真是奇葩。 风无忧并未理会下方之人对自己亲娘的“钦佩”,而是自顾自的道:“我是第七层放了大量的财宝,又留了书,拿了财宝就走,大家都相安无事,若一意孤行扰亡者安宁......你们瞧上去挺美味的。” 说最后一句时,风无忧伸出小舌舔了下娇艳的红唇,眸中是择人而噬的贪婪,不论生前如何,如今的赤帝帝姬都已然是食人的妖魔。 差不离本能的掏毒。 阿珩很淡定的道:“你真想吃我们?” “你是为财宝而来?”风无忧问。 这最后的墓室就一盒骨灰,以及一头邪灵,财宝虽不少,可有她在,也不是谁都能带走。 阿珩坦言道:“我为炎帝蜃珠而来。” 风无忧微怔,炎帝蜃珠?好像有点印象。 蜃珠在九州帝国时并不是什么稀罕物,不少人都喜欢用这玩意记录重要的事情,或日后帮助回忆,或晚年回味曾经。赤帝也有不少蜃珠,有的是她自己的,有的是她收藏的,不少。 不过炎帝蜃珠,就一枚。 那东西在如今是宝物,但在九州帝国时也谈不上珍贵,里头的知识很多人都倒背如流,因此炎帝蜃珠纯粹是一件有点收藏价值的古物,而这一点价值还是因为它与六帝之首的炎帝有关系才得来的。 这么多年,风无忧根本想不起来那枚蜃珠如今在哪。 风无忧想不到便不想了。“我不太想在父母的沉睡之地吃人,尽管我......”她如今也谈不上人了,可为人父母看到至亲骨肉变成食人的邪灵,特别是那对父母一个是人族帝君,另一个是人族大氏族首领,绝对心塞。 阿珩闻言不由对无忧刮目相看,邪灵食人很正常,可食人时还能有所顾忌,只能说明:这个邪灵人性未泯。 阿珩行礼道:“我并无打扰帝君安息之意,实乃古医道失传,我欲重振医道。” 无忧眸色幽深的瞧着阿珩,不言。 云洛忍不住插嘴:“这女人虽然不是 分卷阅读57 分卷阅读58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58 好人,可她的医德真得极好。”好得还多了。 阿珩真诚的瞧着无忧,她只要脑子没问题都不会想要与一头三四千年的邪灵斗法。 邪灵这物种,活得越久就越恐怖,也因此,这世间的邪灵鲜有活过千年的,百族公敌可不是说说的,邪灵一经发现,不论是哪个种族的态度都大同小异:先杀了再说。 综合上述,能够活过千年的邪灵,基本不存在,但一旦出现,必然是绝世邪魔,便是在秘道昌盛的九州帝国时代,高端战力满地跑,碰上这样的邪灵也会想哭。 许久,无忧道:“我信你。” 风无忧在一堆杂物里翻出了一箱子的蚌壳,每一枚蚌壳里都是一枚黑色的蜃珠。 不论是差不离还是阿珩皆默,炎帝蜃珠笼共才十二枚,赤帝墓里怎如此多?且就算赤帝好兴致收藏了所有的炎帝蜃珠,这一箱子,明显不止十二枚。 风无忧解释道:“母亲生前收藏的蜃珠不少,我忘了那一枚是炎帝蜃珠,你们一枚枚瞧过去便是。” 瞧着那一箱的蜃珠,不论是阿珩还是差不离都忍不住嘴角抽搐。 一箱箱看过去?蜃珠的记录量相当惊人,真要一枚枚翻过去,呵呵,天荒地老也不过如此。 死的心都有啊。 得了想要的东西,阿珩与差不离果断告辞,风无忧也没阻拦,只是对阿珩说了一句:“你再改下去就不是人了。” 阿珩闻言不由讶异的看着无忧,她是如何看出的? “九州帝国时,有一人与你一般。”顿了顿,无忧纠正道:“她比你更狠。” 原来自己走的路已经有人走过了啊,阿珩好奇的问:“那她后来?” 无忧道:“扬州北部古战场有一片活的森林。” 云洛闻言脸色微变,阿珩却是不解:“森林本就是活的啊。” “我说的活是指整片森林。” 阿珩的脸色也变了,却不是云洛一般的悚然,而是兴奋:“所以说我摸索的这条路是对的?” 无忧:“......”重点是这个吗? 无忧决定不跟神经病沟通,它们只会将你也拉到那个层次去,然后利用丰富的经验打败你。 无忧没要回众人拿的东西,只要不打扰她父母长眠,这墓里的东西,她无所谓,反正她的食物是人,肚子饿了,离开古墓一抓一大把,不需要花钱。 不过为了防止再有人顺手牵羊,无忧让一头一丈高的巨狼“护送”众人离开古墓。 瞧着身后跟着的巨狼,师宴走路都有点哆嗦,唯有阿珩与差不离完全不受影响。 阿珩:“二八。” 差不离:“三七。” “我七你三。” “我七你三。” “你太过分了,这可是我出了大力得到的。” “解药里有噬心蛊。” “真巧,我给你的解药里也加了料。” 师宴:“......”你们俩变态真不愧是同母师兄妹。 “四六。” “□□。” “我六你四。” “可以,但我要长生药的丹方。” “......我七你三便成交。” 差不离不由对阿珩侧目,这么痛快?“你给我的丹方莫不是有问题?” 阿珩斜睨差不离:“我看上去是那般卑劣的人?莫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你是君子?” “不是。” “那你让我如何信任你?” “人与人之间怎能连这么一丁点信任都没有?太可悲了。”阿珩一脸的惋惜,惋惜这个道德沦丧的世道。 “你可会离开师父?” “那家伙对我虽......我会为他养老送终。”顿了顿,阿珩又补了一句:“若我活得比他久的话。” 虽说苍凛比自己大一百多岁,可阿珩还真不敢笃定的说自己会活得比苍凛久,她这辈子就没苍凛那么不像人族的人:一百多岁的老头子,理应白发苍苍、岣嵝衰老,苍凛确是白发苍苍,却不岣嵝衰老,精气神比二十岁的小伙子还好。 差不离笃定的道:“你我注定为敌,你可会信任你的敌人?” 阿珩不解,同门师兄妹,何至于此? 虽不解,阿珩却灵活的换了个方向:“我身上有你的噬心蛊,这不足以令你相信我?” “我身上亦有你下的毒。” “我给你解药。” “干净的?” “我炼的毒,解药只要是我炼的就一定加了料。” “......罢了,我信你一次。” 幽暗的第九层墓室里,被无忧留下的云洛瞧着无忧。“何事?” “乖孙,你这表情,忒没孝心。” 瞧着无忧那张绝不超过十五岁的少女容貌,云洛迫切的想将龙渊剑糊上那张天人一般的绝美容颜。 孝心你个头,老子就算是你的子孙,也是你做为人时留下的后裔,而非邪灵后裔。 “此次是我的错,定不叫人再扰了你沉睡。” “不必,我不睡了,我出去溜达溜达,天天在古墓里睡得我头都疼了。”无忧揉着额头道,一睡百八十年,真心不适合邪灵这种隔三差五就需要觅食的生物。 云洛顿觉头疼,一头三千年的邪灵跑出去溜达,不管溜达到哪个国家都是灾难,只得道:“你若是饿了,可来寻我。” “寻你做甚?” 云洛没好气道:“我寻死囚与你食用。” “乖孙很有孝心哦,我饿了自会去寻你。”无忧甚是欣慰的道。 云洛:“......”家有食人祖宗,这日子真心不是人能过的。 无忧想了想,又问:“方才那女子,便是与你有姻缘之人?” 云洛讶异:“你怎知?” 无忧理所当然的提醒:“我虽是少昊氏苗裔,可我的夫君与子嗣皆为连山氏,耳濡目染数百年,连山易术,我至少比你这个根红苗正的连山苗裔精通。”说最后一句的时候,无忧茶色的眸子里是满满的鄙夷。 云洛:“......”就算生在易术世家,也不代表他就喜欢这玩意,并且是这块料。 ☆、番外怀璧其罪下 飞鸟入林,游鱼入海。 离开了齐国,清却没这种感觉,他得到了梦寐以求的自由,也成功报复了仇人,可他的心仍旧迷惘着。 长生药引,究竟为何?这个问题直到他遇到一只邪灵才得到解答。 捭阖1311年冬,离都稷阳。 前几日下过的雪,积雪早已融化,街上却没什么行人。前日,离国的太子琚因涉嫌以巫蛊谋害离王而离王问罪,心虚之下竟率领太子府亲兵杀了前去捉拿的禁军,意欲逼宫。经过一日一夜的厮杀,太子琚终兵败被杀。太子妃不愿夫君死后仍要受辱,抱着太子琚的遗体自焚于太子府, 分卷阅读58 分卷阅读59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59 太子府的烈火,至今未熄灭。 虽嫡子的尸骸仍在火海中,离王却没心思理会了,离王有一宠妃,为离王诞下了九个儿子,其中长子被年少的太子琚打断了腿,虽治好,却也落下了后遗症,不良于行,算是废了。然宠妃的次子却天资聪颖,最得离王的喜爱,离王不止一次表示次子日后定胜过太子琚,可惜所有人都知道,那不可能了,因为宠妃的次子已于昨日莫名暴毙。 对此,清只想说,王族真乱。 宠妃的次子哪是病死的,分明是被人下了蛊死的。 那位小公子出事后,清也被请进宫瞧过,传说中的蛊啊,似乎还是一种挺少见的血蛊。母蛊宿主死了,母蛊会随之死去,子蛊也会吃掉宿主的心脏为母蛊殉葬。 若没猜错,那蛊只怕与已死的太子琚有关,这两位几乎是同时死的,只是一个是被乱兵所杀,另一个于深宫暴毙。 好不容易干掉了嫡兄,就差被封储君了,意气风发眼看就在眼前,却莫名暴毙了,清很是为那位公子默哀。你嫡兄也不是善茬啊,早就防着你呢,这不,前脚死,后脚拉你殉葬了。 坐在路边的枣汤摊子上,清一边饮着枣汤暖身子一边在心里感慨,他当年在齐国的对手若是太子琚这样的主,他肯定玩不过。 “咦,这世上竟还有羲和氏直系,我一直以为你们死绝了。” 清刚被枣汤暖和起来的身子不由如坠寒谭,他已然遮住了眉间朱砂痣,为何还有人识得他的血? 清扭头的时候看到了一位宛若古卷中走出的紫衣少女,很奇异的紫衣少女。 少女的身段极好,肌肤雪白剔透,深紫的华服衬得雪白的肌肤愈发苍白,这是一个极美的女子。在齐王宫那些年,齐王的妃嫔,各种类型的美人都有,清也饱了眼福,然如今却可以笃定的说,齐王所有的美人加一起也不如眼前这位。 太美,美得不似凡人。 事实上,清有种白日见鬼的感觉。 列国王宫收藏着无数的宝物,清生于宫中,连带着也见过不少好东西。分明瞧出,少女身上的紫色华服乃冰蚕锦裁剪,千年不腐不朽,这样的衣服,便是齐王宫也没有,齐王宫所有的冰蚕丝加起来也就做一条帕子。更为诡异的是,少女所着华服的风格,疑似古九州帝国时的,还有其腰间的赤色毕方组玉佩亦为九州帝国时的玉器,且是赤帝最为喜爱的玉器。清在齐王宫见过一套一模一样的组玉佩,据说是赤帝生前最喜爱的东西。 最为诡异的却是少女的模样,很美,看上去最多十五六岁,然清不知为何觉得有点违和。少女的眼角眉梢有着历经无数岁月沉淀下来的魅力,如千年的古酒,可......这姑娘的模样,挺年轻的。 清脑海里不期然的跳出了一个想要:长生药。 少女似是猜到了清在想什么,道:“我非人。” 非人?清愣了下,仔细打量了一遍少女,呃,还真不是人,一点生者的气息都没有,这分明就是一头食人的邪灵。只是,这邪灵的修为真高深,化为人形竟这般完美。 不过是邪灵总好过是人,邪灵的生命近乎无尽,活个千年不足为奇,若是人,那就只能是清之前的猜测了。 “您见过别的羲和氏直系?” 少女道:“两千多年前,我有几个朋友就是羲和氏的人。” 信息量好大,清的脑子有点卡,邪灵姑娘,知道您这一族寿命够长,可您老究竟活了多少年? 清忍了忍,还是没忍住问:“他们是什么样的?” 少女很是怀念的道:“他们不是好人,确切说,所有神裔氏族都不是好人,不过羲和氏一直是神祇最虔诚的信徒。” 清微讶:“为何?” “羲和氏认为神祇是仁慈的,博爱众生。” 清扯了扯嘴角。“若神祇不仁慈呢?” 少女闻言露出了一抹笑。“你这个问题,我当年也问过,他们告诉我,若神祇不仁慈,那就一定不是神,而是冒充神祇的妖魔。” 清:“......” 少女笑容愈发灿烂,昔年的神裔氏族虔诚的信仰着神,但他们对神祇的看法与寻常人绝对有天渊之别,且一个神裔氏族,一种看法,也亏得这样几十个观念截然不同的氏族能够聚在一起和睦相处。 清想了许久,最终去了田野乡间,一来是为了历练医术;二来是他进不了城;三来,他想在这较为清净的环境里想想自己未来的路。 田野乡间,有许多病人,却鲜有人会在生病去看医者,多是随便弄点药吃了,亦或熬着。清到了最后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最初的目的,只是顺着本心在乡野间做了一名铃医。 一人一串铃一药囊,如此,六年,他走遍了离国,去过沃州,看过据说是炎帝直系苗裔的东夷人;亦见识过沃州密林里的有翼种族,蛮荒纪与九州帝国时,人族最大的敌人;也曾踏足扬州,看过九州帝国时留下的遗迹,繁华城邑没于荒草,郁炎时代的战火摧毁了这片土地上所有的文明,幸存者的子孙再一次从石器时代开始摸索。 看得越多,清心中的郁气也愈发的淡,最终不留半丝,他终是走出了昔日的阴影。 捭阖1317年,月照海。 乘一小舟,清瞧了瞧天色,应该没错吧。理论上,乘一叶轻舟自扬州回到中州是可以的,月照海南端是中州与沃州,而沃州以南是扬州,扬州东边是东溟,东溟又与月照海接壤,海路是存在的。就是一叶轻舟完成这万里航行忒不靠谱,然清也无奈,扬州根本没有城邑,更遑论港口船只,不想再步行个数年的话,他就只能走海路。 感谢神祇的是,虽然海路危险,但他这一路上除了中途差点跑过头去了北荒,始终有惊无险。 虽然不知如今是在何方,然清尝了尝海水,海水的味道越来越淡,显然是离陆地越来越近了。清很激动的努力划桨,然后......看到了一具黑色的“浮尸”。 清愣了下,不打算管,虽然看着别人死了还要喂鱼挺不人道的,但这里离陆地不近,也不知尸体在海里泡多久了,带上船,指不定会有瘟疫,他可不想染上瘟疫。正打算划桨避开,却见“浮尸”顺着水流浮了过来,清忍不住仔细瞧了一眼,哦,不是黑色“浮尸”,是“浮尸”穿了玄端,上衣下裳,衣为黑底醺红深边,下裳为赤色。 不过怎么瞧着有些乖乖的呢? 咦,清仔细瞧了瞧,发现玄端上绣着离国的婚礼吉纹,这是一套婚礼用的玄端,谁家新娘子,真够倒霉的,大婚之日掉水里,还顺流到了海里喂鱼。 不对! 还活着呢。 清总算反应过来自己是为何觉得哪里不对劲了,人根本没死,还有气呢。 清忙 分卷阅读59 分卷阅读60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60 不迭将人捞了上来,之前人趴着飘海里,没看到长什么模样,如今捞上来一瞧,嗬,还是个倾城的绝色美人呢。 诊了诊脉,根本没溺着,衣裳都不曾湿。 完全不合理。 清忍不住打量捞上来的新娘,肌肤白皙细腻,晶莹剔透,显然是贵族,寻常人家养不出这样一身肌肤的女儿。且这新娘应出身大贵族,因其身上的玄端用的是不怕水的鲛绡,寻常贵族也用不起。 清寻了好一圈,总算在新娘的颈下寻到了答案,那里戴着一枚云玉雕琢的小玉璧,玉璧上镶着一枚辟水珠。 就差武装到牙齿了,难怪没溺毙。 “你这是非礼我?” 一把出谷黄莺的声音响起,清不由抬眸,新娘已然醒了,正似笑非笑的瞧着自己,清微默,道:“抱歉,我只是好奇你怎么没......我没恶意,可否予我解药?” 新娘挑眉:“你怎知?” “我是医者。” 新娘鼻翼微微翕动,虽然海腥味重了点,但对方身上确有医者的药香,且有丹香,显然,这是一名医术高超的医者。可,好年轻的神医啊。 两鬓虽有几缕灰白,可头发总体来说是浓密黝黑的,且肌肉紧致光滑,感觉最多二十余岁。且,新娘从未见过模样如此出奇的人,不是出色,而是太不出色。 清留着刘海,一直到眼睛,整个额头都看不到,连眼睛也有些遮挡,可惜眸子太亮,亮得惊人,刘海也遮不住。旁的五官倒不似眸子那般奇特,单独拿出来的话,都是顶好的,可组合在一起,一点特色都没了,平凡得不能再平凡。 这长相,绝了。 半个月后,离齐边境。 “你都上岸了,怎一直跟着我?”清不解的问瑕,瑕是女子告诉他的名字,是真是假不肯定,但总得有个称呼,清便当它是真名了。 瑕涩然道:“我......无处可去。” “你夫君呢?” “我就是不想嫁才跳的水。” “你夫君哪不合你的意了?” “他年纪同我祖父一般,且有姬妾四五百,子女更是六七十。” 清愣了下:“你家里怎会将你嫁给那么个人?”再乱嫁女儿也不至于这么荒唐。 瑕红着眼睛道:“我父母、祖母皆英年早逝,祖父宠爱姬妾,甚至以妾为继室,那个贱婢一直看我不顺眼。我父母的死便与她有关系,如今她又想弄死我,弄不死我后又给祖父吹枕边风令其将我嫁给那么一个人换取利益。” 清无言,他看得出,瑕虽有所隐瞒,却没说谎。可若是真的,这姑娘得多倒霉才能摊上那么个糊涂的祖父?宠妾灭妻灭子,荒唐至此,真心不易。“罢了,你爱跟着我便跟着吧,我正好缺个药童。” “多谢清。” “你可懂医术?” “略懂。” “到底懂不懂?” “家母著有医术《针法》,我对此倒背如流 ,针灸之术尚可,旁的,却未曾学过。” 著有医书?清微怔,这个时代并非什么人都能著书立说,必然是某个领域达到了一定程度才行,医道亦然。“你家莫不是世代行医?” “仅我阿母自幼学医,她是孤儿,被一名医者抚养成人,因而也成了医者。” “我拜你为师如何?” “啊!?” ☆、第二十四章师徒 阿珩与差不离分道扬镳的极痛快,痛快得让师宴有种错觉:炎帝蜃珠其实并不是很重要。 “他就那么有信心炎帝蜃珠在他取的蜃珠里?”师宴很是纳闷。 阿珩道:“对半开。” “那若是不在他手里,他能接受?”师宴总觉得差不离不是那么豁达的人。 阿珩理所当然道:“若不在他手里,再从我手里夺便是。” “那若在他手里呢?” “那便轮到我去找他抢夺。” 师宴:“......你们真不愧是同门。” “我权且当你是在夸赞我。” 得了自己想要的东西,阿珩高高兴兴的与师宴告别。 “下回有事还找你。” 师宴顿觉胃疼。“莫再是帝陵了。” 阿珩安慰道:“帝陵也不是那么好寻的,最多是王陵。” 一点都没觉得被安慰到的师宴:“......” 阿珩在条邑置办了很多东西,主要是皮草,雪山苦寒,没有裘衣,很难挨。不是每个人都是苍凛,天寒地冻的坐在冰雪中面不改色。 虽然牧云原也能买到皮草,可都是寻常的羊皮兔皮,旁的也有,可曾经享受过王族奢华生活的阿珩总觉得不够好。虽然自己无所谓穿什么皮草,可对于自己的孩子与弟子,阿珩想给他们最好的。而考虑到穿的是孩子,阿珩非常用心的挑了最保暖的貂皮与狐皮,并且非常难得的考虑到了美观,买的皮草都是毛色纯净的上品货。 那么好的皮草自然不能带墓里去,墓里阴气重,进了墓再给孩子用,阿珩总觉得不太好。因此下墓前将东西保存在了附近的村子里。本来是想找个荒废的屋舍的,这个乱世中,最不缺的就是荒废的屋舍,甚至城邑。不过条原是王畿,情况比别的地方好些,大部分村落都是有人居住的,阿珩只得寄存给村民。 寻来时阿珩错愕的发现,这里竟然有一队精锐骑兵,被列国军队追杀出经验的阿珩对列国的军队颇为熟悉,眼前这队是非常明显的齐军。在中原,只有齐国的骑兵才会乘骑来自北荒的骏马。 北荒的马种比中原好,这也是齐武王会第四次北伐的关键原因,北荒那地方荒凉苦寒归荒凉苦寒,但非常适合培育良马。靠着北荒草原培养的战马,胡人险些打回山海平原,夺回失地。 阿珩在雁鸣雄关生活过,也在胡人那里做过羊奴,对于北荒的骏马非常熟悉,北荒的马比中原的马高出足足一个头。虽然不齿齐武王的品行,但清生前曾说过,齐武王是个枭雄,面对那般强悍的胡人,仍能取得胜利,没有过硬的军事实力做不到。 看到这样彪悍的战马,阿珩第一反应就是掉头走,她可没忘了六年前胡人的大汗是怎么暴毙的,胡人若有个黑名单,她定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名。 思及此,阿珩忍不住佩服自己,从华族到胡人,她全得罪了,假以时日,很有望成为苍凛第二——人族公敌。 “阿珩,是我,不是胡人。” 听到熟悉的声音,阿珩顿时松了口气。“载你没事吓我做什么?” 齐载亦无语:“这么多年了,你怎还对胡人如此敏感?” 阿珩回以白眼:“六年前让胡人大汗自尽的是我,被满草原追杀的也是我,不是你。” 齐载想想六年前的事,也不由无言。“我要回封地了,你随我一同吧。” 分卷阅读60 分卷阅读61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61 “你的身体已经调理好了,我得回谷了,这么久了,我儿子也不知道还认不认得我。”阿珩道。 齐载震惊:“你有儿子了?谁的?” 阿珩道:“白虎的。” 齐载微怔:“你骗我?” “我骗你做甚?三七的确是白虎的儿子。” “白虎比你大了足足二十八岁,且是个卑微的外族商贾。”齐载瞪着眼道,阿珩这得什么品位才能瞧上那么个男人? 阿珩闻言不由皱眉:“把卑微这个字给我去了,白虎是外族之子,我也非华族。” 华族重视血统,与外族通婚所出的孩子都低人一等,贵族更是森严,便是娶异族女子为妻,孩子也很难记入族谱。跟无忧上族谱的难度有的一拼,不,或许容易点,赤帝当年贵为帝君都没能做到,而异族女子所出的孩子,若立有战功受到君王重用,也是能上族谱的。唯有无忧,完全不予考虑,着实丢不起那个脸,她的存在本身就是赤帝的污点,虽然当事人从来都没那个感觉。 不过阿珩素来厌恶这种判断,且不说她身上那不知道算哪个民族的羲和氏血统,便是不算自个,她身上也有好几个民族的血统,东夷、蜀族、华族,着实丰富。 齐载也反应过来自己踩过了线,忙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白虎他真不适合你。” “可我就是喜欢他啊。”阿珩叹道,她只是喜欢上了一个叫白虎的男子,尽管那个男人的年纪大了点,且有妻室,可那跟她喜欢他有什么关系?她的喜欢又没妨碍和伤害到任何人。 “他已有妻室,你莫不是要做妾?清翁泉下有知,会被你气得再死一次。” 阿珩默然抿唇,须臾,不耐的问:“我与白虎之间的事干你甚事?” 齐载也不悦:“我是你未婚夫。” “谢谢关心,咱俩已经退婚了。” 齐载恨铁不成钢:“你一定要这么作践自己?” “我的私事与你无关。” “便是婚约解除,我也是你的世交,你让我怎么看着你作践自己。” 世交倒是真的,可......阿珩轻笑:“我没作践自己,你就别管了。” 齐载决定直奔主题:“他在哪?” “谁?” “白虎。” “三年前亡故了。” 齐载:“......” 阿珩问:“你可还有什么要说的?” “你这几年一直孤儿寡母的生活?” “孤儿寡母也生活得很好,我这点能力还是有的。你可还有事,没事我就走了,我已许久未见儿子,想得紧。” 看着阿珩急切回谷的模样,齐载所有的言语皆吐不出了,这世上没有人会永远留在原地等你,或许,三年前他便错过了,一步错,步步错,再也无法挽不回。 不,还是挽得回的,白虎不在,一切还有机会。 “我随你去药王谷。” 阿珩微讶:“你去药王谷做什么?” “求医。” “可你的身体已经好了。” “齐王希望我的身体一直好不了,我如他所愿。” 阿珩了然,公子高登基已成定局,就等着已经定下谥号为威的齐威王入陵,好跟着办登基典礼,势头正盛。 先君入殡,做为王族子弟,齐载必须参加,可他要去了条邑,也别想活着离开了。病重得无法前去条邑是最合理的借口,令人无法反驳,不是快死了,没谁愿意去药王谷求医,阿珩的名声着实......不忍睹闻。 齐载问:“你可愿帮我这个忙?” “可以。”阿珩随口道,看在公子旦的面子上,她不介意帮齐载一些小忙。 药王谷位于摩云雪山与即翼雪山交汇的地方,地理位置太偏,尽管断云雪山绵延万里,但要进药王谷,必须走牧云原这里,最近也最方便。自然,这个所谓最近与最方便只是相对,实际上,一点都不好走。 阿珩学艺时为了增长经验,每个月都会在摩云雪山脚下一块山石处义诊,久而久之,来寻医的人都会来此。而阿珩若不在,也会在山石处挂一块木牍表示自己远行了,有病人请等着,等她回来了,人还没死她自会为其治疗。 多年下来,山石周围也形成了一个小聚落,最早时是有人在此修建屋舍为求医的人提供食宿,后来便发展成了聚落。 齐载随着阿珩来到药王聚时,这里正忙着宰杀羊群,阿珩见了,随口问:“怎没有牛了?” 屠夫回道:“辰人大宗的买进健牛,也不许我们再杀牛,来年还要买。” 阿珩哦了声,辰律中杀牛犯法,看来以后吃不了牛肉了。 齐载不解:“他们宰杀如此多的羊,吃得完?”被流放过北荒数年,齐载亦非不识人间疾苦之人,还是瞧得出这杀的羊群数量不对。 “不是自己吃的,是卖给我的,谷里养了一些宠物,无肉不欢。”她儿子也是。 宠物?齐载很讶异,阿珩喜种植花花草草,尤其是毒花毒草,可宠物......不是他说,阿珩那一身被毒熏过的味,根本没有小动物敢靠近她。 事实证明阿珩也是能养宠物的,只是不是小猫小狗,而是......雪豹,且非一只,而是一群。 处理好的羊肉用巨大的网兜盛好,再交给聚落外头等候的几十头雪豹,由雪豹驮入茫茫雪山送进药王谷,阿珩带着齐载也坐上了一头雪豹的背。 “接下来会有些颠簸,忍着点,很快就到了。”阿珩对齐载道。 齐载僵硬着身子,无言,坐在比健牛还高大的雪豹背上,但凡正常人都淡定不了,阿珩例外,不过阿珩也压根谈不上正常人。 雪豹在雪山间健步如飞,阿珩很享受这样的感觉,仿佛在飞,很愉快,除了冷了点。 齐载没阿珩的愉悦感,摩云雪山雪山绵延,不是一般的冷,雪豹终于在一座悬崖边停下时齐载的不祥之感到达顶点。 齐载道:“没路了。” 阿珩从雪豹背上跳了下来。“有。” 阿珩从雪里扒拉了一根绳子出来,再串了一块肉丢下了悬崖。“等一会就有路了。” 齐载奇道:“路还能自己跳出来?” “能啊。” 唳! 齐载错愕的瞧着从谷底飞出的大雕,真正意义上的大雕,雪白的翎羽美丽得耀眼,翅膀展开超过了一丈。 阿珩跳上了雕背,对齐载道:“上来。” 齐载瞧瞧千丈悬崖,又瞧瞧大雕,好一会才跟着跳上去。 大雕带着两个人,一点都不气喘的往下落,随着距离的拉近,齐载也瞧清了悬崖下的谷底。 这是一个很神奇的山谷。 谷中赫然四季长存且同存,春夏秋冬四个季节将谷中分成了四块,每一块区域都是一个季节。 分卷阅读61 分卷阅读62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62 春季的那一块,桃花灼灼;夏季那一块,枣林芬芳;秋季那一块,点缀着片片菊花;冬季那一块,樱花洁白绚烂。 虽有桃红菊黄樱白,但谷中的更多的还是各种不知名的奇花异草。 虽不识得,但以齐载对阿珩的了解,谷中所有植物绝没一个是正常的花草,在落雁关时这家伙也养过花草,结果......全是毒花毒草。 大雕落下的那一刻,一个雪白的球挂到了阿珩的腿上,撕心裂肺的嚎道:“阿母你没死啊。” 阿珩的额头顿时冒出了两根青筋欢实的跳起双人舞。“儿子,咱俩有必要聊聊。” 团子闻言愣了下。“公、公说你死外头了。” 阿珩想要弑师的冲动顿时愈发强烈,将团子抱起来亲了一口,大半年没见,真是想得紧。“你怎么这么傻啊,师公的鬼话你也信。” 团子疑惑的看着阿珩:“啊?” 在团子的世界里,阿珩与苍凛都是最主要的存在,压根想不到这世上会有人随口乱说,并且以看别人难过痛苦为乐。 阿珩也无法解释苍凛那比自己还严重的心理问题,这世间每个人都有心理问题,只是都不严重,不影响生活,但她与苍凛的问题......简直是不治之症,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生活。可正如她永远都不可能真正的睡一个好觉一样,苍凛也永远无法纠正性格与观念: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以及坚定的认为自己不是人族。 正因为理解,所以此时此刻,阿珩无法对孩子说苍凛的坏话。 “罢了,等你长大了你就明白了。”阿珩只得如此道。 团子闻言哦了声,瞧向齐载,不认识的人。“阿母,他是谁?” “他是阿母的朋友,叫载,你叫他载叔叔就好。” 团子礼貌的打招呼:“载叔叔好。” 瞧着团子胖乎乎的脸蛋,以及琥珀色的漂亮眸子,齐载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他是白虎的儿子?” 阿珩点头:“嗯。” “我怎么瞧着他更像云洛的儿子?”齐载道。 肉团子虽然肥得不像话,但对云洛熟悉的人仔细看团子那张脸就会发现,若是瘦个几圈,这只团子根本就是小版的云洛。 “你怎么会这么想?就算我和云洛比较熟,可也没熟到上......”顿了顿,阿珩想起自己拿云洛当过抱枕的事,立马改口:“做男女之事的程度。” 齐载很想冷笑,这孩子和云洛十足十的肖,说这孩子不是云洛的,鬼都不信。虽然阿珩极少撒谎,但齐载还真不敢完全笃定阿珩说的是真的,这女子撒谎时跟真的似的,鬼都分辨不出来。 阿珩没理会齐载的反应,而是瞧了瞧肉团子的模样,什么都看不出来,这张脸太肥了,肥得连五官都瞧不出来,何谈比较他与云洛的长相?除了那双同样琥珀色的眸子,在阿珩看来,这两位就没半点相似的地方。可就算是那双琥珀眸,虽稀罕了些,可阿珩也没觉得有什么,这种眸子是西域戎人一支的特征,非云氏一家独有。 四季区域每个区域都有一座院落,阿珩将齐载安置在了秋季区域的海棠阁,自己抱着团子去找苍凛,有些事真的很有必要跟苍凛谈谈。 苍凛住在夏季的芙蕖院,苍凛的身体问题比阿珩还严重,早年受了重伤,又在冰池里泡了三天,爬上来后虽然没死,却寒气入髓,死活治不了,直接后果便是......阿珩还能勉强走走,他却是站都站不起来,直到近两年才好一点,可以稍微站一会儿了。 阿珩来的时候苍凛正在院子里散步,凭心而论,单看精气神,苍凛根本不像百岁的老妖怪,一百多岁了,腰背挺直,站着的时候身长足有六尺。面色......瞧不出红润不红润,满头银发披着,脸上也满是雪白的胡子,胡子有一尺长,垂到胸口,浓密而杂乱,活似万年古森林里树木杂乱生长的气根。 男子留胡子很正常,可别人都留三缕非常飘逸的胡子,仙风道骨,苍凛这般的胡子,若非每一根都洁白如雪,因而给人以和蔼的感觉,只会令人觉得可怖。不过就算如今须发皆白,配上那双亮得惊人的眸子,和蔼度也打了折扣。 “有事?” “你对我儿子做了什么?” “他又没死。”不过是试了几回药,他很有分寸,死不了。 阿珩深呼吸,可算理解自己那些病人的心情了。 ☆、第一章药王谷 药王谷的日子极清净,也极悠闲,虽然这里头的人其实不少。 除了苍凛、阿珩、三七、桔梗与菖蒲三代,更有服侍的仆役与工巧奴、药农六百余人。药王谷四面的山脉有着储量丰富的玉矿,阿珩与苍凛炼丹时的器皿皆为玉制,这需要大量的玉石供应,因而必须不断开采玉矿。 齐载来寻阿珩时,阿珩正挑了一块上品的玉料在打磨,一边打磨一边思索。 齐载笑问:“在想什么?” “我在想给三七做个什么样的坠子比较合适。”阿珩苦恼的道。 齐载的手不由握紧藏于袖中。“你待他真好。” 阿珩莫名其妙的瞧了齐载一眼。“那是我儿子。” 齐载默然。“是啊。” “阿母、阿母......” 一只胖乎乎的团子滚了进来,手里还抓着一包东西。 齐载伸手接住了往阿珩怀里扑的团子,关心的问:“三七走路真不小心,有没有摔疼?” 团子琥珀色的眸子愣愣的瞧着齐载,不解齐载怎会关心自己,阿珩的病人他也不是没见过,但......医者是个崇高的,令人感激与钦佩的职业,却绝不包括阿珩与苍凛师徒俩。在团子为数不多的记忆里,阿珩的病人......一个比一个恨不得吃阿珩的肉,啖阿珩的骨。齐载这般心平气和,且会关心自己的,目前为止就这一个。 亲娘太招人恨,孩子自然也得不到什么好脸色。 三七结巴道:“没、没事,三七肉多,摔不疼。” 齐载:“......” 阿珩险些一刀刻自己手上,肉多,摔不疼,所以儿子你就可着劲吃肉长肉? 须臾,阿珩收拾好了表情。“三七,咱们聊个事如何?” 三七在齐载手里扑腾着想下地,齐载见了,将团子放了下来,团子立马转投了阿珩的怀抱。“阿母,聊什么?” 阿珩吐出了两个字:“减肥。” 三七悚然的瞧着阿珩。“三、三七不肥,三七很苗条。” 抱着低头看不到脚丫的儿子,阿珩额角的青筋再度忍不住跳了出来。“可你这个样子,与你阿父可一点都不像了,须知你阿父可是非常英俊挺拔的伟男子。” “三七像阿母,阿、阿母你的脸怎么青了?” 分卷阅读62 分卷阅读63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63 齐载忍不住捧腹。“阿珩,这孩子真有趣。不对,你告诉他他父亲是谁了?” 脸色发青的阿珩反问:“不可以?” “你不是说你不曾?”嫁给白虎。 阿珩理所当然道:“孩子不能连自己的父亲是谁都不知道。” 齐载:“......”问题是那么复杂的关系,阿珩你就不怕孩子落下心理阴影? 三七骄傲自豪的道:“三七是白虎的儿子。” 齐载默然,好吧,这孩子心挺宽,或者说还挺懵懂的,落不下心理阴影。 三七喜欢玩,喜欢吃,且与一直茹素不沾荤腥的阿珩不同,三七无肉不欢,并且最爱油腻的大肉。阿珩瞧着大肉就忍不住捂心脏,三七却吃得津津有味,明天两碗,一顿一碗,若非药王谷规定弟子过午不食,这只团子想来能一天三碗大肉。 齐载待三七极好,陪三七玩,三七想要的,他都会给他,可......三七就是不喜欢他,天天撺掇着阿珩把他赶出去。在阿珩表示她不会赶齐载后,三七找上了菖蒲。 阿珩有两个弟子,桔梗与菖蒲,前者是因为先天残疾而被人抛弃的孩子,后者是阿珩从疫区捡回来的孤女,严格来说,菖蒲是阿珩从锅里捞出来的。 瘟疫与饥荒是亲兄弟,前者带走大量的生命,致使良田荒芜,最终引发饥荒。 饥荒年间,草根树皮会被掘食得一干二净,而这只是轻的,更残忍的是易子而食。菖蒲倒没倒霉的成为易子而食的那个子,因为阿珩在尸体里找到了菖蒲的亲人,他们一家都成了别人的食物。 那是一支流民所化的强盗,掳掠路人为食,菖蒲一家就是这么倒了大霉。阿珩途径那里时也遇上了,不过阿珩......碰上强盗,倒霉的绝对不会是阿珩。强盗们都自尽了,阿珩在离开时发现强盗窝的菜人里还有个活口,若是不管,肯定会死,在问过对方愿意随自己前往疫区后便把人给带上了。再之后,阿珩在疫区九死一生,这个小女孩也没死,就跟着阿珩一同回到了药王谷。 许是逃难路上的经历,菖蒲略......与苍凛极有共同语言。 苍凛因着突然中了毒,一条命去了半条的关系,暂无精力毁人不倦,菖蒲这段日子也就挺闲,每日种种花养养草,背背医书,很是清闲。 三七求上门,菖蒲略不解:“你与齐载有仇?”这只团子与她不同,心肠还挺软的,好端端的怎会想着害人?齐载这是做什么了? “他没害我,但他不怀好意。” 不怀好意?菖蒲回以疑惑的眼神。 三七愤愤道:“他觊觎阿母!”装得好像很喜欢他似的,实际上,喜欢个鬼啊,目的性那么强,当他是瞎子还是傻子? 菖蒲默,三年前条邑退婚的事她没见着,那时她已被阿珩托人送至了牧云原,可事后她也听说了这事。阿珩与齐载是青梅竹马,且自幼定亲,齐载想要破镜重圆,亦无可非议。不过,谁说浪子回头就一定要给予原谅? 菖蒲很痛快的给了三七一包药散。“不用一下子服食,每日在吃食里掺少许,多了师父会察觉的。” 阿珩虽无味觉,嗅觉、触觉等五感却敏锐得近乎非人。一道吃食,闻闻味就能分析出里头用了何种材料。 三七问:“这、这会不会死人?” “这点量死不了。” 那就好,三七松了口气,他只是想教训载,没想过杀了载。 三七很小心,阿珩也不曾想过在这药王谷里还会有人对载下手,因此将人带进谷,交代好众人要待他仔细后便赶紧想办法解决自己身上的蛊了。虽说差不离一时半会不会对她做什么,可她若不能在差不离解了她的毒之前将这蛊给解决了,那差不离一定会让她死得很惨。别问为什么,因为她也是这么想的。 终于想到了解决的法子,阿珩心情大好,想找个人共饮几樽美酒。可这谷里,能与阿珩共饮的就那么几个,几个孩子就免了,唯一一个成年的苍凛前不久被她找上门“聊了聊”,短时间内是不会出来祸害人了。同样,也不适合饮酒,自然,就算适合,阿珩也不会在这个节骨眼上去寻他。 思来想去,竟只有载能共饮,阿珩便来寻载了。 一瞧,气色不对;二听,血液的流速,心脏的泵声都有些不对劲;三诊,脉搏也不对。 “菖蒲你给我滚过来。” 不得不说,哪怕天天耗在丹房里,阿珩对谷里的情况还是极了解的。整个谷里就三个人能炼出这么好的毒,自己、苍凛,以及菖蒲。自己最近没炼毒,苍凛更没整个空闲,便只有菖蒲了。 菖蒲非常识相的跪在了桃夭轩的门口,阿珩见了,道:“别跪我,被你下毒的不是我,谁是受害者就跪谁去。” 菖蒲闻言,精致粉嫩的薄唇抿成了一条直线,咬了咬牙,跪到了海棠阁门口。 载瞧着菖蒲,颇无语,瞎子都看得出这孩子跪得有多不情愿,他敢笃定的说,回头跪完了,这孩子准会报复他。“阿珩,她也是个孩子,罢了,且让她起来吧。” 阿珩似笑非笑:“你当真如此想?” 载闻言,知晓是被瞧出来了,反问:“我若是让你杀了他,你可会答应?” 三七闻言赶紧跳了出来。“坏人,不是菖蒲要害你,是我下的毒,菖蒲是被我逼着才帮忙的。” 菖蒲闻言亦皱眉,对阿珩坦言道:“弟子不是被逼的,弟子是心甘情愿帮三七的。” 阿珩抿了一口雪莲酿。“就你们两个?” 桔梗也跟着跪了下来,毒不是她提供的,却是她掺进载的菜肴里的。 呵呵。 阿珩气极反笑,好,甚好,自己这都教的什么孩子什么弟子?比之苍凛,自己原来同样失败。 载不再吭声,若只是弟子还好,现在扯进了阿珩的儿子,性质便不同了,阿珩绝不可能为了他杀了亲生骨肉。 阿珩笑完了,对两个弟子一个儿子冷冷道:“给我跪满十二个时辰,少一刻都不得起身。” “喏!” 处理完了三个孩子,阿珩眸光转向载:“你觉得如何?” 载挺想说,我差点被毒死了,然权衡利弊,终是道:“可。” 阿珩继续道:“若你死了,纵是亲生骨肉我亦会杀了为你报仇,可你未死,我也就不杀了。” 载闻言,脱口:“若他们还想加害我呢?” 阿珩道:“你不死我便不会杀他们。” 载皱眉:“如此有何意义?” “人都死了,便是报了仇亦无意义。” 载被气得有点糊涂了。“那你?” 阿珩直爽道:“你的安危还没有重到让我为了一个可能杀了自己的弟子与儿子。” 载顿觉心如刀绞,他错了,很多东西,一旦错 分卷阅读63 分卷阅读64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64 过便再也寻不回了。“阿珩,你真是坦率得残忍。” 阿珩道:“一个谎言要用一百个谎言去圆,我没那个精力。” 两弟子与一儿子皆不由竖起大拇指,师父/阿母真厉害。 不过,若阿珩对载是如此心态,那他们此番不就是多此一举? 忒冤! 确定自己不会添个继父/师公后,桔梗、菖蒲与三七都放心了,不再对载做什么,哪怕为此他们已然跪了一整天,膝盖几乎跪瘫。 哪怕身子未痊愈,三七仍旧很高兴的在药田里给植物浇水。 载犹豫再三,终是没忍住,走到三七身边弯下了腰。“三七,你为何不喜欢我?” 圆滚滚的团子闻言,诧异反问:“三七为何要喜欢你?” 载微愣。“你讨厌我?” 团子想了想,道:“不讨厌。” “那你为何对我下毒?” 团子蹙眉道:“你想娶阿母。” “我与她青梅竹马,且自幼定亲,想娶她也是应当的。” “菖蒲说,你们的婚约已经没了。” “没了,可以再续。” “三七不想你当三七的阿父。” “我会对你很好,视如己出。” “菖蒲说,手心手背的肉尚且有多与少之分,何况亲生骨肉与继子。”三七一脸的不信。 载挑眉问:“所以你想让三七一辈子都不嫁人,孤苦一生?” 三七一点都不觉得阿珩哪里苦。“三七会陪阿母啊,还有菖蒲、桔梗。” “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的人,却只有一个人会陪你走到尽头,便是伴侣。你只是她的儿子,陪不了她一生。” 三七闻言顿觉纠结,忍不住咬起了刚摸过泥土的手指,好像是有点道理。 见三七圆盘似的胖脸纠结成一团,载知道自己说中了三七的软肋。“我娶了她,定会照顾好她,陪她一世。” 三七闻言,果断道:“若是你做我的阿父,我宁愿阿母以后都不嫁。” 载气结:“我有那么讨厌?” 三七道:“你不讨厌,但,你不适合。” “我哪里不适合?” 三七皱眉,他哪知道哪里不适合,可......“就是不适合。”说不清为什么,稚童的赤子之心就是觉得载不适合阿珩。 此路不通尚有它路,可它路也不通,载茫然了。 载茫然,三七也茫然,他在药王谷过得极好,也习惯了只有母亲没有父亲的日子,至于缺父爱而自卑什么的,三七一点感觉都没有。这也是阿珩没真的弑师的一大因素,苍凛虽毁人不倦,但有的时候他那套有毒的三观也有不错的用处,至少能将三七给洗脑成就算没有父亲也无妨,人都死了,不可能再从地底下掘出来,活着的人应当为自己而活,这人世间,谁缺了谁都活得下去...... 有不懂的地方就问大人,苍凛在闭关疗毒,见不到就寻阿珩。 “阿母阿母,你以后可会嫁人给三七找个继阿父?” “嫁人?没想过。”阿珩想也不想的道,曾经想过嫁给载,但......三观不合,不适合,这婚事最终也就掰了。 “那你以后不会嫁?” “那也不一定,若是遇上合适的,还是会嫁的。” “那三七要是不喜欢那个人呢?” “你若已成年,我所嫁之人,你喜欢与否,都不妨碍我嫁人。” “若我未成年呢?” “若那人愿等我到你成年,我仍会嫁。”简言之,她想嫁,儿子喜欢与否并不重要。毕竟,她若嫁是为自己嫁,给自己找夫君,不是给儿子找妇人,儿子高兴与否?两者间有何干系? 三七伤心了。“阿母坏。” “我是给自己找夫君,不是给你娶妇,重要的是我自己喜欢,懂不懂?” “不懂。” “不懂就算了。” 三七:“......” 许久,三七小大人的叹道:“罢了,你不肯说就算了,但不许找载做我阿父。” 阿珩很是痛快的担保:“这你放心,我嫁谁都不会嫁他。” “为何?” 听到突然□□来的声音,阿珩母子不由扭头,载不知何时出现在了门口,脸色甚是难看。 阿珩微默,须臾,道:“你我认知不合。” 载气急:“便是寻借口,你也当寻个好点的。” 阿珩想了想,从一堆丹方里搜出了一张有些年头的绢帛给载,载不由瞧了一眼,看不懂。 阿珩道:“此方是三年前旦翁死后我所创,是一个养生的丹方,此丹方服食个一年半载并无大碍,且有好处,然大量服食个两三年便会身中丹毒,无药可治。三年前,我将此方赠给了一个方士,又劝其去觐见齐王,那方士果不其然得到了齐王的宠信,齐王服食此方已近三年。”若非载将自己的消息给朝云,朝云又带自己去见齐王,自己不能违背医者三戒,齐王早丹毒发作而亡了。 载不由愣住。 “你看,同样是报仇,我选的路和你选的路差了多远的距离?你说,你我认知是否不合?”认知差异悬殊至此,便是做了夫妻也是相互折磨。 载错愕的发现自己竟无言以对。 ☆、第二章临终遗愿 蛊这玩意,说白了就是一种寄生的虫子 清早年研究过这方面的东西,沃州、扬州多水泽,当地的人很容易生病,且是同一种。清行医至两地时碰上了,专门琢磨过,那些人之所以生病是因为多水泽的地方也有很多会寄生的东西,那些东西一旦寄生到人的身上,人就会随便,随即慢慢死去。对于这种情况的解决办法就是把居住环境中乱七八糟的东西给清理一番,若已经被寄生了,只要不是很严重,清也能配点杀虫药解决,若特别严重......可以准备后事了。 鉴于清留下的这医案,阿珩在琢磨蛊的时候也有了类似的想法:蛊是否就是寄生虫的一种? 虽然不能一概而论,但大部分蛊是可以如此理解的,既如此,那也就能解决了。寄生虫嘛,实在配不出解药,拿刀子也能取出来。 或许是猜到了阿珩是怎么个解决自己种的蛊的,差不离用了最为特殊的一种蛊:噬心蛊。 蛊潜伏在心脏里,差不离就不信阿珩还能把心脏给剖开来从而取出虫子。诚然,这招够绝,若是用在旁人身上,那人再奇葩也得认栽,然阿珩......她剖开胸腔检查心脏也不是一回两回了,熟门熟路。 不过,自己下刀子剖心脏多少有点下不去手,毕竟—— “我也怕疼啊。”阿珩轻语,心脏不比别的地方,一个不慎,真的会死人呐。 对此,菖蒲眼泪一个劲的往下流。 “您怕疼,我也怕手抖啊,您找师公不成吗?”这要是有个疏 分卷阅读64 分卷阅读65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65 忽,她会害死阿珩的。 “我也想啊,可我前些日子才把他给得罪了,若是寻他,他取出一只蛊,又往我心脏里再塞两只蛊怎么办?”将心比心,阿珩觉得:自己尚且会如此报复打击,何况心眼更小的苍凛。 不会死=生不如死。 菖蒲:“......”师父您迟早把自个给作死。 “菖蒲,你就放心大胆的动刀子,师父相信你。”阿珩对菖蒲一脸诚挚的道,三年里解剖了一千多具尸体,这还没练出来,为师明儿就把你给活剖了。 不知道阿珩心里后半句的菖蒲见阿珩如此信任,顿时将小胸脯挺得直直的。“菖蒲一定不会让师父有事。” 对于阿珩的选择,苍凛很是讶异。“你真不要我帮忙?” 阿珩反问:“你可会报复我?” “不会。”才怪! 阿珩瞧了苍凛好一会,还是觉得找菖蒲更靠谱些。 “菖蒲虽不会给你下蛊下毒,可她的刀工并未炉火纯青。” “这才学了多久,很正常。” “你只用了一年。” “可我一年里解剖了近万具尸体。”这也多亏了几年前的大疫,到处都是尸体,完全不用发愁尸源,尸源多得让她在将刀工练得炉火纯青之余还炼出了一种蛊,究其根本,素材太丰富了。 苍凛闻言,轻叹:“你可真不像清的孩子。”他虽见过清,却听说过清的事迹,讲真的,那真是个好人,好得都不像羲和氏的苗裔。自九州帝国倾塌,羲和氏没落后,艰难的环境逼得羲和氏苗裔一个接一个的发疯,如他,如阿珩,唯独清那样的,已有千年不曾出现。 阿珩道:“我像你。”一对儿疯子。 苍凛闻言很高兴的点头。“你是我的后代,很正常。”虽非直系子孙,可同为羲和氏苗裔,说阿珩是他的后代,也是可以的,反正都是同族。 阿珩:“......”正常个鬼,她可一点都不和这个泯灭人性的家伙像,尽管他们也是真的很像。 仍旧在药王谷做客的载:“......”他大概明白为何短短六年,昔年那个苍白阴郁且内向的女孩是怎么变成今日这番模样的了。 载仍记得初见阿珩时的情况,那是捭阖1328年。 齐武王死后,齐威王诛杀众公子,公子旦反应虽快,却还是没赶上齐威王,只能堪堪保住一家老小的命,被流放北境。数年下来,公子旦也重新在北境建立起了自己的势力,这也不难。他早年多次北伐,山海原有小半是他打下的,人脉还在,想要重新站起来也很容易,充其量就是日子没以前那么奢华了,不过他也不挑,活着就好。 公子旦很安于现实,心情好,身体自然也好,时常出门狩猎,那一年他出门狩猎没多久就回来了。 “我在外头见到了自己的刎颈之交,把库房里的好药材都取出来,那家伙也真是的,孩子都那般模样了,竟也不来寻我。” 公子旦的关心是真切的,真切得让载很是惊讶,他可从未见公子旦如此模样,公子旦素来都是淡淡的,便是至亲骨肉,虽然尽责尽心,可实际上,他也鲜少流露出别的情绪。出于好奇,载提出一同去探望世交长辈,对此公子旦没拒绝,痛快的带上了他。 彼时清在北境呆了已有不少时日,北境环境虽艰苦,但这地方的药材极多,且药效也比别的地方好,加上天寒地冻,伤口不易感染,很适合他为阿珩治疗。因此清在雁鸣山脚下的一个地方开了一家医馆,为人诊病不收金钱,只收各种野生药材。 载到的时候,清正趁着天气好在院子里晒药材,整个院子里全是药材,尤以人参为甚,有两成是人参,密密麻麻的铺了两张草席,全是数十年甚至百年的好参。院子的一角还煮着一罐药,药虽只一罐,整个医院里却全是药味,极浓郁,令得载一进门就忍不住皱眉。 公子旦倒没感觉,他认识清那么多年,只要是见到清,肯定能闻到药味,尽管如今这药味确实浓了点,但想想屋里的病人,也很正常。 见公子旦来了,清愣了下,对公子旦:“我手头这点事还没忙完,你自己找地方坐一下,若是饿了,灶里还蒸着吃食。” 公子旦一点都没将自己客人,径自去灶里取了吃食。“我去瞧瞧阿珩。” 清闻言忍不住叮嘱了句:“她心情不太好,你别刺激她。”武将多粗心,哪怕公子旦无心,可能随便一句话就刺激到人了,清倒不担心自己女儿被刺激出什么问题来,他只担心公子旦可能出事。 女儿生的太凶残,当爹的真心累。 清都不知道自己与夫人心底纯良的两个人怎么就会基因突变成这样。(作者:清,你丫真的了解你的夫人吗?眼见不一定为实啊。) 公子旦没将清的话太当回事,一个孩子而已,再凶残又能凶残到哪去? 公子旦去看孩子,载自然也跟着,他也好奇,听公子旦曾说过,清自己虽然生的不怎么样,但她的妻子却是生的极美,倾国倾城。那样一个美人,生的孩子想来也差不到哪里去吧。 想像有多丰满,现实有多骨感。载头回对这十个字有如此深切的认知。 阿珩的容貌辨识度极高,多族混血,雪肤、轮廓分明......与中原华族区别较大,太容易分辨。可她不美,奄奄一息的躺在榻上,身上缠满了包扎用的白布,小脸苍白似鬼,眸子哪怕病重也没黯下来多少,仍旧亮得慎人。 载脱口:“鬼啊!” 公子旦一巴掌拍在孙子的脑袋上让孙子闭嘴,虽然他也觉得阿珩着实给人以白日见鬼的感觉,但也不能这么直接的说出口。 公子旦反应很快,但还是迟了点,阿珩已经听到了,并且将漆黑冰冷不带半点波澜的眸光挪了过来。 清,你女儿的眼睛咋比你的还慎人? 公子旦解释道:“阿珩你别在意啊,我这孙子就是没长脑子,不会说人话。” 阿珩没吭声,一来是不想说,二来是说不了,搁任何一个人大半年没说话都很难再流畅的说话。 公子旦也没在意,他以为阿珩是哑巴。 公子旦好耐心的陪着阿珩聊了好一会,劝阿珩放宽心,清的医术那么好,肯定能治好她......一番话足足说了半个时辰。反倒是载,没一盏茶便受不了的出去了,公子旦虽不悦,却也不好丢下阿珩追出去。虽然阿珩一直不吭声,可他看得出来,阿珩在认真听,他若是如此跑出去,很是失礼。 最重要的是,这孩子天天趟屋子里也不知有多无聊,将心比心,公子旦觉得,若是让他这么躺着,且一趟就是一年半载,他宁可去死。难得有个人陪自己说话,不管说的是什么,想来都会很高兴,尽管他在阿珩的脸上就没看出半点 分卷阅读65 分卷阅读66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66 喜悦之色来。 谈话的结束是因为清将药材处理好了,并端了阿珩要服的药进屋。阿珩每隔一个时辰就要服药,一天十二碗,一碗都不能落下。 药端来,阿珩麻木的将汤药一饮而尽,苦得要命的汤药仿佛在她看来一点味道也没有。很久以后公子旦才知道,阿珩还真的是一点味道都没吃出来,此时的阿珩已然失去了味觉。 给阿珩饮了药,清这才有空与老友叙旧,载作陪,不过前者饮酒吃肉,后者在一边看着。之前的事公子旦还记着呢,因此一脱身就把臭小子抓起来教训了一顿。 “你孩子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她怎么?”全是都缠着白布?总不能是全身都伤着了吧?“还有你夫人呢?怎么不在?”公子旦倒没想过清的夫人已经不在了,这对夫妻虽然看上去差不了几岁,实则是真正的老夫少妻,差了二十多岁。清都还没死,那个年轻的夫人又怎可能先走一步? “她已过世。”清黯然道:“是夫人以前的仇家做的,不过已经解决了。” “解决了?如何解决的?” “我用了点药,加上摄魂术让那人发了疯,一夜之间屠尽了自己的妻妾与儿孙,那人清醒后便自刎了。” 公子旦:“......”多年不见,老友凶残依旧。“阿珩的伤也是那人做的?” “是另一人,不过阿珩自己报复回去了。” 公子旦呵呵着饮了一口酒,原来不仅老友凶残如故,生的孩子也是一般凶残。 总体而言,他乡遇故知,相谈甚欢。自然,不包括载,他对阿珩是一点好感都没有,而在两个故知杯盘狼藉之后对阿珩的厌恶更是达到了极致。原因?自然是他中毒了,下毒之人就不用说了。 清饮多了,一时兴起给载诊了脉,瞧瞧这孩子身子骨如何,毕竟突然从富贵乡被流放到北境来,多少会有些吃不消,从而埋下隐患。若是诊出来了,便趁早解决,公子旦的孙子辈目前就这一个还活着,别的孩子都没抗住这北荒的苦寒夭折,可不能让他这最后的孙辈也出问题。结果......隐患没诊出来,毒倒是诊出来了。 这毒应是刚中的,还不重,而这里会给人下毒的就一个——阿珩。 对于阿珩的这个习性,清已然濒临发疯,原以为离开了离国,噩梦便已结束,谁知梦魇从未散去。阿珩与差不离交手半年,将离王给整得生不如死,为此失去了健康,却也不是一无所获,本就在毒术方面有天赋的她在汲取了与差不离交手时学得的知识后毒术突飞猛进......有时便是清都解不了她下的毒。 清的从柴堆里寻了一根砍了没多久的树枝,想了下,又换了跟拇指粗的,犹豫了下,再换了一根儿臂粗的,掂量了下,估摸着不错了便往屋里走。喝得醉眼朦胧的公子旦原是疑惑的看着清在那寻树枝,如今一见,登时下了一条,酒随着冷汗出来了一半。“清你干嘛去?” 清没回答,而是拎着棍子进了屋里。 见了清的模样,阿珩抬眸瞧了一眼,眸色仍旧无波无澜。“挺、挺......粗的,想、想......打、打、死.....我?” 阿珩说话有些结巴,却不是被吓的,而是太久没说话导致的,但清还是听明白了,瞧了瞧棍子的粗细,又瞧了瞧阿珩遍体鳞伤的模样,好吧,是有点粗,可能打死人。于是跑出去换回了拇指粗的,阿珩瞧了一眼,仍旧一个意思:还是会死人。 清又换了最开始的那一根。“这根打不死人。” “会、疼......” 清气结,想揍孩子,树枝抄了起来,半晌下不去手,最后狠狠抽在了自己的身上,力道之重,衣衫破裂,皮开肉绽。 一下,又一下,清的身上很快便满是伤口。 阿珩不由呆住,想阻止却起不来,她已经瘫痪了。“你、你、干什么?” 清怒道:“我舍不得打你,可我舍得打我自己,你再这么疯下去,我就打死我自己,到时候看你高不高兴。” 原本还迷糊着的公子旦见了,不由噗嗤一笑,哪有这么威胁孩子的? 阿珩皱眉:“他、骂、我、是、鬼!” 清反问:“你如今的模样不像鬼?可需要我给你找面镜子?” 阿珩:“......”就算如此,阿父你有必要如此刺激我吗? 阿珩最后还是给载解了毒,清也趁此机会将屋里所有的药材都给撤走了,连根干草都没留。 经此一事,阿珩总算不闹腾了,乖乖养病。清熬尽了心血,总归是将她被敲碎的骨头一块块拼回并接正,接下来只要好好调理与运动,过个十年八载,定能恢复如初。但清却没机会看到那一日了,没日没夜的熬,虽治好了女儿,却也熬干了他的身体,在阿珩站起来之前他便倒下了。 有生之年,载第一次看到清这般奇葩的父亲,临终遗言竟是那般的与众不同。 “阿珩,我为你定制了三条戒律,你若能遵守,想来一生无忧。” “您、您、尽管、说。” “不杀生、不贪生、不见死不救、” 载很清楚的看到,清每说一条,阿珩的脸色就黑一分,到了最后已然黑成锅底,若病榻上躺着的不是阿珩她亲爹,只怕一把□□早已送其归西。 清淡淡的瞧着脸色难看的女儿:“你不愿满足为父的临终遗愿?希望为父死不瞑目?” 阿珩咬紧了牙根,咬得牙根都渗出了血,一嘴的血腥味,一字一顿的道:“怎、会?” “那便立誓。” 阿珩举起一手,竖起三根手指。“我苏珩今日立誓,此生此世,定不再杀生,不贪生,不见死不救。若违此誓,便让我不得好死。” 清纠正道:“阿子若违此誓,便让为父永堕地狱。” 阿珩怒瞪清。 清坚持的道:“说。” 阿珩生生咬碎了一颗银牙。“我不。” 清被气着了。 “谁也说不准未来会发生何事,说不准我就意外杀人了呢?” 清险些被气得立马下黄泉:“说来说去,你还是想要杀人。” 阿珩咬着牙思索了下。“若违此誓,便叫死后永远见不到您与阿母,一家永不得团聚。如此可好?” 清显然不太满意,然瞧着阿珩固执的模样,也只得妥协。“可。” 可字话音未落清便已然咽气,显然,之前这位父亲便该离去了,却因为要看到阿珩立完誓才肯走而死不咽气。 ☆、第三章出谷 生手开刀有风险,需谨慎。 短短十个字,很能概括阿珩受到的教训。别误会,她没死,却也伤得不轻,她的心脏本就有一定的问题,这是先天的。清当年之所以会死,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心力耗尽。 分卷阅读66 分卷阅读67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67 羲和氏的体质几乎能愈合一切伤害,却不包括先天带来的问题,先天的问题被认可为身体的一部分,羲和氏的体质基本不起作用。 同样是取蛊虫,若是苍凛来,绝不会让阿珩的心脏为此增加一分的负担,但菖蒲,终究差了些,但阿珩也没得挑,若是让苍凛动刀,肯定会被多塞几只蛊。 躺在竹榻上,阿珩慢悠悠的饮着三七服侍的鱼汤,被两岁的孩子服侍汤药,感觉不咋的,一勺汤有一半喂了衣服,对于一个洁癖,且是洁癖严重的阿珩而言,到现在还没将孩子给踢飞,大半是考虑对方到底是自己儿子的份上;小半则是着实没那个气力,心口刚被动了刀子,伤口尚未完全愈合,动作过大就会开裂。 “阿母,你快点好起来啊。” 阿珩反问:“我很不好?”她觉得自己好极了。 三七指了指自己的脸。“白得吓人。”本来就够苍白了,如今更苍白了,不用化妆就可以扮演女鬼吓人。 阿珩:“......”自己像鬼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至于这么提醒她吗? 天天鱼汤伺候着,阿珩恢复得很快,不过三五日,胸口的伤疤便愈合如初了,伤口一好,阿珩也顾不上元气尚未养回来便向苍凛通知了打算出谷养孩子的意愿。 药王谷真心不适合养孩子,再被苍凛毁人不倦的□□下去,人孩子迟早变成人类社会的一颗毒瘤,还是剧毒无比的那种。 “谷里有仆从,你如今也能自己站起来了,生活自理并不是问题,我离开一段时间也不影响什么。” 苍凛问:“那你打算去哪个国家?” 中原有国上千,中原之外,国族更无数,可以去的地方太多了,但比较起来,文明最发达的也就那么几个地方,中原、蜀地、东夷,东夷太远,且是人族与非人族交战、混居的地方,很乱,比药王谷更不适合养孩子;蜀国闭塞,无战乱,倒也适合,然路途遥远,近万里路程,三七根本吃不消。如此便只剩下中原了,可中原,唐、睢、青、离、齐都被她给得罪了,而这几个国家已然包括了中原大半的一流国家。 对于这个弟子,苍凛真真是极满意的,不仅因为对方是自己的同类,更因为对方很有望破了自己的记录:举世皆敌。 阿珩道:“辰国。” 苍凛挑了挑灰白而长的眉毛:“那个国家是诸国中最崇尚法治的国度,你受得了?” 捭阖时代,百家争鸣,每个国家治国的道路都不同,可总的来说,大同小异。除了辰国,这是一个绝对法治的国家,何为绝对法治?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以及严刑峻法。最典型的例子便是早些年变法时,一位辰王的太子反对,还以身试法的捣乱,想看看主持变法的云氏能把他怎么着,结果可想而知......他被云氏依法处以劓刑,一个没了鼻子的太子,他还能继续当太子吗?还能继承王位吗?那位太子最后的结果完全不用去查史册。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固然极好,可辰律里长篇累牍的五刑与连坐,莫说阿珩这样的,便是寻常人都有点吃不消。因此听了苍凛的问题,阿珩抿了抿唇。“我在辰国没仇家,不至于犯法。”云洛什么的,阿珩相信他不会找自己麻烦,这世上若还有人能治好他,非她莫可。 “我走后,你看着点载。” “这谷里能有什么值得他费心的?”苍凛不以为意。 阿珩抬手一指谷中的一面崖壁,有上百工匠在崖壁上开凿着,开采玉料,以及......在里头修建神庙。前者还好,后者,阿珩是真觉得苍凛有病,你一个跟人族公敌没什么区别的家伙居然要修建一座位于山腹玉矿里的神庙,你有是多闲?话说回来,师父您老人家真的信仰神?我怎就觉得你更想将神给解剖看看构造如何? 虽然苍凛有病,但旁的人却是没病,这座山谷里的玉矿储量之丰富,不亚于璧山玉,且这里还有一条金矿,脑子正常的人都会眼红。 苍凛浅笑:“你觉得,没雪豹带路,谁找得到这里?开采矿脉可需要不少人手。” 阿珩一想也是,谷里的这几百工匠还是她这几年陆陆续续带进来的,而就这么一点人也是因为后勤艰难,几百人吃喝都得从谷外获取,不是一般的难办。至于开凿出一条通道来,阿珩也想过,然一来自己与苍凛仇家太多,二来,这里与雪山外的地方有五六百里的路程,这五六百里的路程里,雪山绵延起伏......工程量比起修建一座帝陵只多不少。 阿珩问:“过年时我会回来看你,你可有需要我带的东西?” “送我两颗人头即可。” 阿珩:“......”老娘是救死扶伤的医者,不是杀人魔。 苍凛道:“在你之前,我有三个弟子。” 阿珩闻言,道:“我之前可能碰上一个了。” “差不离还是泽漆。” 还真是师兄啊。“差不离。” “他是你大师兄。” “你让我带的两颗人头莫不是......” “差不离与泽漆的。” “呃,我记得很早就跟你说过,我立过誓,这一生都不会再杀人的。” “别人自尽不等于你杀人。” 思维如此清新脱俗,师父我们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师徒啊。 “我可否问一下你们什么仇什么恨?”阿珩忍不住问,以苍凛的风格,徒弟想杀了师父,那很正常,可师父想杀弟子,怎么都不正常。 “你曾问我,缘何沦落于这座山谷,终生不得出。” 阿珩点头,这事她还记得。“不就是你掉下来时摔进了冰池里泡了数日才醒,冰寒入髓,脊椎废了一半,瘫了,也需要炎池驱寒,便始终不得出。” “那你可知是谁令我掉下来的?” 阿珩讶异不已:“不是你自己跳下来的?” 苍凛:“......”你哪只眼睛看老子想不开了? 阿珩真诚的弥补自己的口误:“我一直以为,以你的本事,没人能将你从悬崖上丢下来。” 虽有夸赞的嫌疑,却也没太夸张,以苍凛的本事,这世上还真没几人能将他如何。 “我也不曾想到他们竟会背叛我。” 背叛你怎么了?背叛你太正常了,就你干的事,我也想砍死你啊,阿珩心说,不过也只是在心里说说,真说出口准得悲剧。 苍凛冷冷瞧了阿珩一眼。“我知你想什么,他们若真杀了我,我也不会怪他们,毕竟,我也杀了你的师祖,你的师祖杀了我的师祖,而我的师祖也杀他的师父......” 阿珩:“......”所以下克上是咱们的传统吗?那日后我会不会把你也给杀了?可能性好像很大,毕竟,师父您老人家对我做过的事......换谁都 分卷阅读67 分卷阅读68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68 想砍死你。 苍凛并未理会阿珩想什么,而是继续道:“我所怪的是他们害我残疾。” 阿珩劝解道:“好死不如赖活。” 苍凛似笑非笑:“你觉得活着比死了好?” 阿珩坦诚道:“自然是死亡美好,亘古的死亡是这世间最美好的事情。我刚才,不是依着正常人的思维劝您吗?您要想不开,我以后跟谁学医啊?” 如此不孝弟子,换了别个即便不清理门户也要逐出师门,不过苍凛却是一点都不在意。“既如此,你便送你的两位师兄去尝尝这世间亘古的美好吧。” 我觉得死亡是世间最亘古的美好,可别人不这么觉得啊。汝之蜜糖,彼之□□。 阿珩呵呵了下,果断祸水东引:“不是有三个弟子吗?还有一个呢?既然不曾背叛你,你不如找它去。” “你说青苔啊,她自刖双足,被我驱逐了师门,后来,听说是死了。”说这话时,苍凛极为感慨的瞧着阿珩的脸。 阿珩:“......”呵呵,所以咱们师门目前为止就没一个人善终的吗? 阿珩虽不言,苍凛却直勾勾的瞧着她,许久,阿珩终是投降:“若是再见,我尽量帮你想想办法看能否让你的两个弟子自尽。” “必须。” “尽量,你也知能从你手里活下来的人,哪个不是心理素质顶好的?基本不存在自尽的可能。”想了想,阿珩又补了一句:“我除外。” 苍凛一想也是,除了阿珩这个三观有别常理的家伙,真没几个人会觉得死亡是亘古的美好,并且渴望死亡的。“那不知徒儿你打算何时自尽?” 阿珩闻言不由流露出了期待之色:“三七长大成人,医书整理成册,将治疗天花的法子流传下去,我便无甚牵挂,可以走了。” 苍凛:“......”徒儿你还真的想自尽啊。 有了决定,也通知了苍凛,阿珩再通知了载一声便带着儿子和弟子走人了。大包小包的东西带了不少,主要是药膳药茶所需的材料,阿珩习惯了这些,为了避免离开谷里就没得吃了,每次出门都会大包小包的带上许多。 药王聚里有阿珩专门打造的豪华马车,真的是豪华,骏马拉的与其说是车,倒不如说是房子,规模大,东西也多,足足用了四头雪豹与一头剑齿虎才拉得动。 为何用虎豹拉车?这不是生人勿近吗? 阿珩也不想,可那么大的马车,没八匹马拉不动,而在人族的舆服制度里,只有君王才有资格八马拉车,贵族也不过是四马,庶人则是一马,想要四也可以,却不能用马,只能用牛或驴,反正不能用马。阿珩琢磨了下,好像没说不能用虎豹拉车啊,那我就用虎豹了。 东西放好,阿珩抱着圆滚滚的儿子打算睡个几天几夜。 从牧云原去辰都洛邑真心遥远,直线距离就有一千六百余里,而真走起来是绝不可能走直线的,燕环山、玉龙山......这条直线的路上群山起伏,而北地的山都极高,真走直线,非得走明年去不可。 阿珩定的路线是先陆路,再水路。 乘车从药王聚走到潼水,沿着潼水走到下游坐船。而潼水是白水的支流,乘船可顺流进入白水,到了白水后可转道白洛渠进入洛水。 白洛渠是去年才完工的水利工程,非常庞大,前后动用了四十余万民夫,畜力更是不计其数,耗时十五载才得以竣工。为了此工事,不算去年的牧云原之战,尚武好战的辰国长达十五年不曾主动对外用兵。 虽然白洛渠不是一般的劳民伤财,但不可否认,它还真的挺有用的。 引玉龙雪山之水入白水与洛水流域,日后是不用担心这两片区域干旱了,最重要的是,交通便利多了。 原本的路线应该是从白水进入云水,再从云水进洛水,最后抵达洛邑,如今走白洛渠,根本不用绕弯,直线抵达洛邑,不知省了多少事。 阿珩要坐船很容易,就是不方便带着虎豹,砸了重金也没人敢带,最后还是给人喂了一枚丸药才肯载人。瞧得三七眼睛一亮,原来还可以这样啊。 阿珩:“......”自己似乎做错了什么。 并不是所有河段都可以行舟的,有的河段极湍急,有的河段极浅,不适合载舟,庆幸的是,这样的河段主要在潼水与白水上游。白水中下游与白洛渠的水利弄得极好,到处都能行船。至于上有不能行船的地方,也不是问题,阿珩是专门选了日子出发的,暮冬之月下旬。 这个月份北地天寒地冻,江河湖泊被厚厚的冰层覆盖,在上头行军都不是问题,何况一辆大车。到了白水中游时已然是孟春之月中旬,冰消雪融,正在行船的好时间。 ☆、第四章洛邑 捭阖1338年,牧云原。 云洛在这片高原上已有一年,战事结束也有半年,牧云原上一座新城正在冉冉升起。 云洛与公子高签订的条约里什么内容都有,唯独没有割地这一项,并非他有同情心,体谅齐王刚登基就割让城池给敌国丢人丢到家,而是他提了另一个条件:通商。 齐国牛马充裕,云洛瞧得眼红,可抢的话,一时半会也消化不了,只得退而求其次,通商。 通商必须选在两国交界处,齐国与辰国交界的地方目前就两个,一个是九陵原,另一个是牧云原,九陵原是典型的兵家必争之地,一直在齐国与辰国的手里换来换去,三年前才被齐国从辰国的手里夺去。云洛若是在九陵原通商,齐王登基后第一件事就该是撕毁盟约,因而云洛选了牧云原。 通商需要建立榷场,云洛大手笔的改成建城了。 与齐国的对峙,一时半会结束不了,这牧云原需要一直屯兵,可关隘又掌控在齐国的手里,于辰国太不利,那么就在这高原之上修建一座关隘好了,随便通商,一举两得。 为了这座城,云洛连王城的事都给抛下了,任辰王在王城蹦跶揽权。 百里靳很是为云洛担心。“将军,您再呆下去,王都便要易主了。” “易主便易主,不过一座王都。”云洛满不在意的道,他对王都的兴趣不大,没了张不易,那座王都在他看来等同于不设防。不过辰王蠢得自断臂膀,云洛也不会跑回去提醒辰王干了什么蠢事。 百里靳:“......”将军您觉得辰王蠢,可我觉得您也快赶上他了啊。 虽然如此说,但开春的时候云洛还是决定回王都,在外头呆了这许久,再不回去,王都确该翻天了。 营建牧云原的事情云洛交给了百里靳,捭阖时代的官吏不分文武,大部分都是下马能治理地方,上马能征战。百里靳也不例外,且做为世家子,这方面的见识与能力,百里靳是云洛手里最适合的。 分卷阅读68 分卷阅读69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69 “我给你留下三千兵马,你有一年的时间修好牧云城。” 正伤感送别的百里靳顿时噎住,一年的时间,还就三千人马,开什么玩笑?辰国的军令可不是说笑的,军令下达,若是做不到,不论出身与职位高低皆斩立决! “我允你找牧云原的黔首帮忙。” 百里靳皱眉:“刚打下一片地方便用徭役,是否不合适?”列国的徭役都极重,辰国也不例外,可牧云原的情况特殊,动用重徭役,或许会引起大麻烦。 云洛很想敲敲百里靳的脑子。“谁让你用徭役了,可以用粮食绢帛盐巴做为酬劳。” 徭役是没有报酬的,自然没人高兴,但有粮食绢帛盐巴做为酬劳,是个人都会高高兴兴的来帮忙,百里靳反应极快。“将所有粮食、绢帛与盐巴留给我。” 云洛道:“盐和粮食我要带走一半,不过我会让人给你送来一百万枚铜锱。” 百里靳见云洛很是坚决,只得赞同。 所有物资里,盐和粮食是最紧缺的,尤其是对辰国而言,内陆国家永远都缺盐。就算没有足够的盐与粮食,有钱也不错啊。 华族国家基本一个国家一种钱币,中原大地的钱币种类之多,之混乱,极难言,在这样的环境里,一种硬通货很重要。黄金是理所当然的硬通货,却只流通于贵族之间,有等于没有。一番比较后,辰国的铜锱成为了列国之间最值钱的钱,原因有三:一,辰国的铜锱铸得极精致,仅次于青国的蚁鼻钱;二,辰国的铜锱分量很足,仅次于齐国的刀币;三,辰国是一流国家,国力强大,钱币自然也之前;四,辰国的铜锱分量最均衡,铸币的权利收归王廷,统一铸造,每一枚铜锱分量的差异不超过一厘,这在列国那分量能差异到五成的钱币中无疑是一股清流。(别的国家也不是不想统一铸造钱币,但有心无力。) 含铜量相同的钱币,辰国的铜锱能值别过两倍、三倍甚至数倍的钱。不过辰国对于铸造的钱币数量有着严格的限制,并且不允许本国有第二种钱币流通,违者斩立决,因此铜锱极珍贵,牧云原在边境,操作得好,一百万枚铜锱的价值远胜它的实际价值。 带着万余大军,云洛只用了半个月便赶回了洛水,将大军安置在了洛水下游的虎贲大营,那一处大营是前宰辅云湛在时练兵的地方,如今归了他,被他改成了虎贲军的常驻营地,没有战事时,虎贲军便驻扎于此。而这也是辰王最恨云洛的地方,一万大军驻扎之地离王都只一百里,兵戈就差杵君王的脸上了,你是想逼宫还是想逼宫? 安顿好了大军,云洛这才慢悠悠的带着三十骑亲兵去王都见辰王,四年了,有些事也该了结了。 王都之外也有不少聚落与里,不过居民不多,多以客舍食肆为主,专门招待远来的商队与旅人,不是谁都能赶上城门关闭之前入城的,且城里有宵禁,很多事在城外较为方便。最重要的是,城外的客舍比城里的价格低。 三鱼里是离王都最近的一个里,也是回王都的必经之地,因此多客舍,多食肆,很是热闹。而云洛归来时,三鱼里正好有个集市,便更热闹了。 策马而过,确实热闹非凡,但......云洛讶异的瞧着那一队队着白色麻衣的队伍,在里头看到了不少熟人,都是东城的贵族子弟。“没听说王都发生疫疾啊。” 生老病死很正常,可那些棺木有上百具,显然不正常。辰国对丧葬有着严格的限制,禁止奢靡,因此灵柩在府里按照华族的习俗与丧葬古制停够了时间后便会送入家族墓地。按照规制反推,云洛得出一个结论,这些同一日出殡的家伙死期只怕相差不超过五天。 经历过多年前席卷了大半个中州的大疫,每个人都有心理阴影,云洛也不例外,第一反应便是疫疾又来了。但很快就反应过来不可能,五年前,许多医者涌入疫区寻找疫疾的源头与解救之法,那些医者最后只活下来七个,扑灭了大疫后,活下来的医者告诉了所有人疫疾的原因:死人太多,来不及掩埋,气候炎热,尸体腐烂......瘟疫来了。 为了让所有当权者长长记性,某人还特别写了一片赋,虽然文采一般,快赶上大白话了,但内容很有意思,清清楚楚的表示:那一场大疫,青睢两国的王与领兵之将是罪人。 那片赋被人用一手炉火纯青的青体书写在了沧水城的城门口,旁边搭着两颗人头,一颗是睢国太子的,还有一颗是青国大将庄繇的,这两位正是沧水之战的两国主将。当然,嚣张至此的结果就是被数万大军追杀。 想来不说,也能猜到那名写赋搭人头建筑的家伙是谁了。 虽然所有人都惊讶于那人这都没死,但不可否认,那事真的让每个人都上了一课,至少不会再动不动就修建京观,战后也会第一时间处理尸体。 也是自那之后,若是发现疫疾,都会第一时间处理掉染上疫疾的人,不论那人身份地位如何,经历过那一场大疫,所有人都成了瘟疫阴影下的耗子,惶惶不可终日。不过生于乱世,就别想与瘟疫绝缘,不论人们多么的畏惧,瘟疫仍旧在大荒活跃着,蹦跶着。可哪里出现疫疾都正常,王都却不可能,王都里生活的是一国的权贵,在这方面很小心。 着人去打听了下,很快就回来了。 这事,说来话长。 两个月前,三鱼里开了一家药庐,不知为何与东城的王公贵族结了仇。 “结仇?何仇?” “不知,不过所有人都是自尽的。” 很好,云洛也不需要问什么了,几百人自尽,这种手笔想也知道是什么人,就算不是当事人,也必定有关系。 虽然几百人办丧事,却一点都不影响三鱼里的集市,清晨的薄雾尚未完全散去,从集市到城门口都热闹非凡,人来人往,有若干小贩推着怪异的推车在街道上活跃着。 “姜汤、豆腐脑、豆浆,一枚铜锱一碗......味道最正宗啦。” 云洛对于死了多少人不怎么上心,贵族世家的子弟多了去,死了个把根本不影响什么。他对城外活跃的推车兴趣倒更大,以前他没在王都见到这样的东西,不过离开了一年,变化还挺大。 云洛将一枚银毫丢进最近的推车上,推车上有个碗,里头大半碗铜锱,显然是专门放钱的地方。“三十一碗姜汤。” 这辆推车的主人是一名五六十岁的老人,实际上可能要年轻一些,庶人黔首不似贵族一样注重保养,老得极快。旁边还有个胖墩拿着个钱袋子在数钱,将碗里的铜锱数钱后放入钱袋里。 “......二十二、二十三......” 突然听到云洛的话,一老一小都愣了下,今日集市,姜汤卖得极好 分卷阅读69 分卷阅读70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70 ,半人高的一桶姜汤都快见底了,绝对不够三十一碗。 胖墩反应极快的道:“阿叔,姜汤不够,换豆腐脑与豆浆可以吗?可甜了。” 云洛瞧了瞧盛着姜汤的木桶,确实不够。“可以。” “客稍等,小老儿马上就好。”老叟赶紧拿木碗盛汤。 第一碗姜汤自然是云洛的,云洛尝了一口,这味道,好熟悉。 姜是辛辣之物,姜汤驱寒,北地的暮春仍旧清冷,饮上一碗辛辣的姜汤无疑会觉得浑身毛孔都舒畅了,这一碗姜汤也不例外。并且里头有着非常淡的药味,按理该又辣又苦,实际上却是透着淡淡的甘甜,味道极好。 这种不合常理的味道在云洛的记忆里只有一个人做得到。 药都是苦的,那个人煎的药却是看她的心情,心情好便甘甜,心情不好便比十斤黄连更苦。 一个没有味觉的人能够将药的味道煎的那么随心所欲,阿珩也是奇人。 只是......云洛精致的眉眼微黯,那个家伙真的残疾了吗?或者他该问,她到底是用什么极端的法子让身体恢复正常人,不,是远胜正常人的敏捷吗?在赤帝墓里一条腿蹦蹦跳跳,敏捷却不亚于旁人,阿珩啊阿珩,你莫不是要做葛天青婧第二? 厌世,迥异于世俗的三观,阿珩简直就是葛天青婧再世,这让云洛不得不忧心,会不会有一日,阿珩也如葛天青婧一般化为诡异的森林,不复人族。 葛天青婧的路,根本不是人能走的,那就是个贵脑有恙,且无药可治的神经病。若是旁的人,云洛也不是很担心,可阿珩,这位主跟葛天青婧,本质上是同类。 哪有人会认为死亡是美好的事情?云洛不是瞎子,怎会看不出,阿珩杀人时的心态极诡异,她根本不认为自己是在害人,她认为自己是在为人送行,送人去一个更好的地方。因为觉得是在做善事,所以毫无愧疚与罪恶感,而在九州帝国后期的史书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的葛天青婧何尝不是这么一奇葩? 胖墩笑眯眯的瞧着云洛,问:“阿叔,好喝不?” 云洛从以阿珩为核心的思绪里回过神,见了胖墩,不由愣了下,他这还是头回见着如此......胖的孩子。 胖的孩子也不是没见过,贵族终日饱食,孩子很容易胖起来,但辰国极少,辰国尚武好战,每个贵族子弟,不论直系亦或旁支都得上战场,把孩子养得肥肥的是在害孩子。可云洛曾游历列国,不是每个国家都如辰国一般好战,贵族子弟中不乏痴肥者,可没一个及得上眼前这个。且,眼前这只似乎是黔首家的孩子,身上穿的是细葛做的小短褐,这是黔首最寻常的打扮。 虽同样是痴肥,云洛却不觉得眼前这只难看,相反,还挺可爱的,胖得很萌,令人见了便忍不住心喜。破天荒的,云洛觉得小胖墩挺顺眼的,这还是他这辈子第二次觉得一个孩子顺眼,第一次是对阿珩,四年前的阿珩才十一岁,在云洛看来就是一个孩子。 云洛顺手将胖墩拎了起来,捏了捏胖墩脸上的肥肥肉。“小东西挺可爱的,术算学得真好,谁教你的?” 知识是贵族家传的东西,术算是很重要的知识,庶人黔首鲜有精通术算者,大多数超过了手指的数目便算不下去了,更有黔首是完全不识数。眼前的胖墩却不同,他是真的很精通术算,方才拿着钱袋数得极流畅,也算得很利落。 胖墩回道:“术算?阿母教的。”提到母亲时,胖墩笑得愈发见眉不见眼。 “你母亲待你一定极好。”云洛带着些微的羡慕到,不像的他的母亲,每日醒来时都不记得自己生过三个孩子。而这只胖墩,身上收拾得很干净,衣服的阵脚也很细密,也很用心。 “那是,阿母是最好的阿母。”胖墩自豪的道,眼睛难得睁的很大,眸子极好看,是微微的灰色,宛若沉睡千年的琥珀。 瞧着胖墩与自己如出一辙的眸子,云洛不由怔住,不由得低头细细打量胖墩的容貌,胖墩真的很肥,肥得根本看不出五官,全是肥肉,也不知是怎么养成这般模样的。孩子身上有肥肉很正常,然肥到这程度,着实不易。 云洛抬手摸了摸胖墩的脸,这张脸若是去了那些肥肉,便极熟悉了,他每日起来对着镜子收拾仪容时瞧的不就是一张差不多的脸吗? 云洛有些失神的问胖墩:“小东西几岁了?” 胖墩闻言,掰了掰手指头。“三岁了。” 三岁啊,是巧合吗? 云洛鼓起勇气带着颤抖的希冀问:“那,你的母亲可是名唤......阿湄?” 胖墩露出了疑惑之色。“三七的阿母叫苏珩。” 苏珩!? 晴天霹雳莫过如此。 云洛:“......”一腔希望被狗血浇了一头的感觉大抵就是如此了。 苏珩,我恨你。 给我一点希望可是会死? 原本对阿珩的所有担忧刹那间跑得干干净净,云洛意兴阑珊的瞧着胖墩。 三七疑惑的问云洛:“阿叔怎么了?” 瞧着三七憨态可掬的脸蛋,云洛终是提起一丝精神到:“无事,只是突然以为有个惊喜,谁知却是一场空。” “没事,这次没有,下次说不定就有了。” 云洛:“......”他该说不愧是苏珩的儿子吗?安慰人的方式真是清新脱俗。 强打着精神与三七聊了一会,待所有人都饮了豆浆、豆腐脑,云洛这才与三七道别,意兴阑珊的进了城。 作者有话要说:  发表会两个月了,点击率好惨淡,我这是写得不好还是怎么了? ☆、第五章云氏 列国的王都大抵分为四个大的区域,王宫所在与禁军驻扎的北城,王公贵族所在东城,庶人黔首所居、人口最多的西城,以及商贾云集的南城。辰国在格局遵循了华族的传统,也是如此分布的。 洛邑的规模与条邑不相上下,然真正身临其境便会发现,这座城透着一股子萧条的味道。城邑的规模太大,人口太少,只有半数建筑投入了使用,另外一半都荒废着。这并非辰国有钱,修建一座超出现实的都城,而是很多年前,这座城也如条邑一般人口密集,然多年前的大疫,辰国的人口损失近半,自然萧条了不少。尤其是都城也被疫疾冲击,如今这般模样已然是数年来恢复得好才得以重聚的人气,须知有的国家恢复得比辰国还不如。 云洛慢悠悠的策马走过宽达三十丈的主街道进入东城,做为辰国第一世家,云氏的府邸毫无悬念的矗立在东城,以一种极嚣张的姿态鹤立鸡群。哪怕是初至王都的旅人,走入王都,无需问路也知道云府当如何走。 原因 分卷阅读70 分卷阅读71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71 ? 自是因着云府那高达五百丈的观星台,整个洛邑便没有第二座建筑物比它更高,哪怕是王宫也不如,在洛邑任何一个地方都能望到那座仿佛插入了云霄的高台。 云洛不用望观星台判断方向,生长于洛邑,他闭着眼睛也能寻回家,那个冰冷的家。 昔日年少,迫不及待的离开那个令人窒息的家,今日成年,却渴望回到曾经。 人,就是犯贱。 云府的占地规模极大,囊括了一半的东城,比之王宫更大,因此云洛没一会便到了云府门口。 云洛回府的消息早几日便传来了,因此云洛回来时并非无人,门是打开的,门口也有人在等着。等候的人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眉目精致如画,着月白色云纹深衣,端的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瞧见少年,云洛微怔,他都快忘了家里还有个侄子了。 嗯,侄子,只比自己小了四岁的侄子。 只比叔父小四岁的侄子云晞微讶的瞧着叔父:“叔父凯旋归来,为何无半点喜色?” 单看着脸色,还以为打败仗了呢。 云洛虽是成年人,且位高权重,但终究是武人,心思略粗,不注意的时候心思就写脸上了。自然,终究是权臣,心思也不是什么人都能看出来的。所谓写脸上也不过是因为云晞较敏感,善于观察他人心思。 对于这位小叔父,云晞更是花了心思,很容易猜。 “碰上一点失望的事罢了。”云洛下了马,随手将缰绳丢给下属。“洛邑近日如何?” 虽然云晞年纪还小,尚未行冠礼,但云洛并未因此而小觑他。二十岁加冠是古礼,可实际上,这年头根本没几个人会真的二十岁再加冠,乱世之中,能否活过二十岁都是问题。大多数人家都是提前为家中子弟加冠,普遍十二三岁。云晞,因着某些原因,并未随大流,而是一直拖着。 尽管如此,云晞在洛邑的影响仍不容小觑。 云氏是辰国的权臣世家,所谓权臣世家即将权臣这一职业给世袭的了家族。 论理,每个权臣都应该只手遮天,族中子弟众多,且遍布朝野,庙堂之上,半数人都该同权臣一个姓氏。云氏却不然,人丁是云氏一族最大的硬伤,这个家族仿佛于生育能力有遗传性问题一般,每一代都子息单薄。 云氏前代族长云湛终生未娶,也不曾收纳姬妾,因而膝下无嗣;上上代族长云离膝下两子一女,皆为嫡出,然嫡女早逝,嫡长子云湛也英年早逝,嫡次子云洛虽活着,却始终不娶妻,也无姬妾,大有步云湛后尘的趋势;上上上代族长云览亦是终生不娶,无嗣而终;上上上上代族长云翟英年早逝,膝下只一嫡子,即云离;再之前的族长,虽未终生不娶,却也子息单薄。 简言之,云氏如今只剩下云洛与云晞两口人,这对于一个繁荣兴盛了三四百年的世家而言简直不可思异。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为宗族开枝散叶乃每个人族最重要的责任,因此一个贵族世家,哪怕初建立时只有始祖一人,百年之后也该成为人口众多的大族,嫡系旁系以及分支全加起来,说不定能过万。 人口单薄也就罢了,这并不能成为云晞受人重视的根本原因,尽管他也的确很有才华。但因着人丁的问题,云氏历代以来都只有族长出任辰国的官位,族长的羽翼皆为外姓,而这也是历代辰王最忌惮云氏的一个重要原因。 云氏族长用人完全不拘一格,谁有才便用谁,而捭阖时代的士子并不如后世那般忠君爱国。确切说,整个震旦纪元中后期,人族的士子都是信奉士为知己者死,至于忠君爱国、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什么的,根本不存在于士子们的脑子里。 忠君的士子也并非没有,前提却是君王乃吾之知己,否则免谈。 这与人族的历史有关,九州帝国时,人族的王位乃禅让制。有才之士虽忠君,但究其本质还是因着九州帝国残酷的王位选拔下,最后活着坐上王位的人都不是善茬,无一不是有能力的君王,如此的王,士子自然愿意追随。若王位上坐着的是个没有能力,亦或能力不足的,最典型的例子便是赤帝上位史,她是干掉前任上位的。而对于赤帝在时下与足以夷三族的谋逆无异的行为,九州帝国时却无一人认为不对。 成王败寇,王位能者居之,你能力不够还坐,合该去死。 或许有人会觉得九州帝国的这种逻辑太残忍,跟不开花的草原民族没什么两样,可这还真就是最符合当时国情的。一个王朝,从建立伊始到倾塌,战火便不曾熄灭,连帝都都数次被异族夷为平地,若是遵循世袭制,王位在一个家族内以血缘为纽带世代相传,八千年的岁月,早不知亡了多少回。 九州帝国虽已覆灭,然人族的文明源头却恰恰是它,忠君爱国什么的,在当时完全没有成长的土壤。人们只忠于自己的种族,追随自己认可的王。这种观念仍旧留存于人族的文明中,郁绯时代并非没有君王试图抹杀这种观念,但九州帝国之后,人族四分五裂,国族林立。 此国容不下爷,自有留爷国。 梦想与现实完全是两回事。 饶是列国之君努力,士子们仍信奉远古流传下来的观念,最多就是稍微改了一点,从追随强者变成了士为知己者死。 云氏的不拘一格,导致辰国出现了一个非常奇特的现像,来到辰国的士子在寻找知己时第一个考虑的永远都是云氏族长,而非君王。 也因此,历代云氏族长的麾下都人才济济,洛邑公卿世家的始祖的发迹多与云氏有关,十数代人的经营,云氏在辰国编织了一张极为可怕的网。哪怕四年前云湛战死沙场,数万儿郎埋骨九陵原,换了别个,定然满门抄斩,云氏却不曾,只是族长换了人,云洛仍旧有着极大的权利。 如此情况,云氏族人是否位列庙堂没有任何意义。云晞之所以例外,一方面是他的能力确实过人,云洛初执掌云氏时尚未培养起羽翼,确实缺个替自己看管洛邑的人,继任云晞有这个能力,便用了;另一方面则是云洛的身体,洛邑的世家都知道,云离的妻子怀着云洛时,云离遭遇刺杀,她替云离挡了下。没有一尸两命,也不曾小产,可刺客的剑刃上涂抹了剧毒,致使云洛生下来便带毒,年寿难永。也因此,云洛一出生,云离便定下了继承人。 云氏选择继承人不看嫡庶长幼,只看能力。而云洛出生时,云离已然花甲,不可能再生个儿子出来。两个儿子,一个活不久,那么选哪个做为继承人,完全不用想。 云洛如今成了族长,可......身体始终是硬伤,又不肯成婚,膝下无子,如此,若他有个三长两短,那么做为宗嗣唯一继承人的云晞便是无可置 分卷阅读71 分卷阅读72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72 喙的新族长。 对于这种情况,正常人都该忌惮,毕竟有个不是自己子嗣的人成了自己的继承人,谁都会不高兴,然云洛却不然,他虽对云晞有所防备,却也与此无关。云氏宗嗣,本就是能者居之,云晞的的确确是云氏的子孙,只要他的心属于云氏,骨是云氏骨,云洛真不介意日后将云氏宗嗣交给他。 也因此,考虑到自己的身体,以及自己可能没有子嗣,便是有也很难生下健康子嗣的关系,云洛这些年对云晞一直加以重用。 可云晞的来历...... 也不知那个孩子是否真的存在,若是存在,他也不用纠结什么了。 沉吟间,叔侄俩进了门。 云府占地辽阔,却无宫阙楼阁千重,相反,云府内的林木极茂密,寥寥几座院落便坐落于葳蕤的林木间,不知情的还以为这是隐士的居所。隐居于山间,屋舍藏于林木间。 云晞跟在云洛身后半步,一边走一边说了王都这一年的变化,按着轻重缓急来说的。 总结下来的话,就三个有用的。 辰王想扩充禁军。 辰王想将张不易找回来。 辰王做足了招贤纳士的范,招揽了不少士子,不过都是小才,没一个大才,不足为患,但也不能无视。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作用,说不准大人物就是倒在他们手里的。 云洛在脑子里过了下,扩充禁军应该是为了对付虎贲军。 华族列国的军制沿袭自九州帝国,不设常备军,但壮丁农闲时都要参与军事训练,战火燃起时,所有成年壮丁都会被征召入伍。也不能说完全没有常备军,边境与都城还是有少量兵马的,前者是防止敌国犯境自己却不知道,后者是拱卫王都与护卫君王。 总的来说,常备军不多,便是列国军事实力最强大的齐国,常备军也不过两万。 辰国,原本也差不多,但云洛打破了这种局面,他为了训练更强大的军队,建立了虎贲军,将常备军变为了常态。 对于云洛的这种做法,周边国家都愁,同样愁的还有辰王。辰国刚完成白洛渠,加之四年前九陵原之战,几乎耗尽了国力,需要很长时间来休养生息,一时半会还威胁不到别的国家。可辰王却不同,拱卫王都的禁军并不是虎贲军的对手。禁军的组成以贵族子弟与阵亡将士的遗孤为主,虽然挺威风的,但战力与全职的虎贲军完全不能比,只要云洛愿意,为辰国换一个王,也不是特别难。 既然质量赶不上,那就数量超过吧,辰王如此想着,也就着手扩充禁军了。 更加严格的训练禁军,让禁军的质量也赶上去,辰王也不是没想过,但......一来进禁军的贵族子弟都是奔着混吃等死来的,娇生惯养,想严厉训练,难,毕竟他们是贵族,别人也不敢训练得太狠;二来,辰王手里没有精通练兵的人才;三来,养兵是很烧钱的事,云洛整个家族就两个人,根本花不了几个钱,云氏庞大的家产完全可以全部投入养兵事业里,辰王却不能,他有后宫三千佳丽要养,有数十名子嗣要养,有宫室要修建......要花钱的地方实在是太多了。 便是削减开销,辰王能够投入养兵之中的钱财也赶不上云洛,本身花销多是一回事,关键还是他没云洛有钱。 云氏三四百年的积累,又没什么需要花钱的地方,鬼知道云氏究竟多有钱。 云洛问:“扩充禁军,辰王何时如此有钱了?” 云晞回道:“他削减了后宫的开销,不再修建任何宫室。”顿了顿,又补了一句。“他的几个心腹有贪墨之举。” 在别的国家,国库等同君王私库,然在辰王,国库是国库,君王私库是私库,绝不可混淆。因此,辰王的日子过得还真不如别国的王,虽然自己的私库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可用完了就只能省吃俭用的度日了,而这在别的国家甚至整个人族历史上都是不可思异的事,仅辰国一例。 辰国的这种公私分开的制度始于云越,他定了这么一项规制,缘由?自是觉得君王有事没事修建宫室很烦,房子够用就行了,没事修那么多宫室做甚?吃饱了撑的? 云越仗着自己架空君王得来的权利痛快了,历代辰王却恨得牙痒痒。 逼得一国之君不惜贪墨,辰国的国情也是特立独行了。 云洛闻言不由一怔,怎么也没想到辰王如此没下限。“是哪几个?明日依律处置了。” 《辰律》:贪墨之罪,当剥皮萱草,家眷没为官妓。若贪墨的是军事物资,三族皆剥皮萱草。 至于张不易...... 云洛笃定的道:“他不会回来的。” 云晞不解。“为何?辰王都亲自上门了两次,事不过三,下次该回来了。” 云洛颌首。“事不过三,王上下回上门,他必定搬家了。” 惹不起,躲得起。 云晞愈发不解:“他这是?”昔日位列丞相之职,与云氏族长叫板,不分伯仲,张不易真能甘于离开权利中心,平凡度日? “士为知己者死,他的知己已死,原本看在烈王的面上,他并非不能继续辅佐王上,可惜王上太蠢,张不易实在受不了。” 捭阖时代的士子任性惯了,你是我的知己,你有毛病,看在知己之恩的份上,我认了,可你若不是自己,我忍你个毛?哪凉快哪呆着去。 张不易在晚年时仍未失去士子的本质,因此在发现辰王实在不长脑子后,果断任性了一把,炒了君王的鱿鱼。 ☆、第六章再相逢 三鱼里开了一家药庐,药庐的主人极有钱。 买下了一座没落贵族的别院改成药庐也就罢了,更买下了三鱼里周围两百顷的土地大兴土木。 虽然无语药庐主人的挥金如土,但洛邑及周边乡里的百姓都很高兴,大兴土木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必然要雇当地的黔首做工。这年头,除了贵族,大部分人都吃不饱,多一项收入,日子也能好过些。 药庐主人也不负所望,招了上百人做工,每日的酬劳是一斛粟或半斤肉,并且管一顿饭,且每隔三日就有一顿猪油渣拌饭。 黔首一年到头都吃不到几回肉,有肉吃,自然高兴的选了后者,于是三鱼里的屠户每日都忙着宰杀肥豕。 三七回到药庐的时候立马奔厨房,小心再小心,避过了厨房的厨娘们,肥爪子偷偷摸了一碗猪油渣出来。 猪油渣是肥肉熬油后剩下的东西,撒上点盐,味道美极了。三七最是喜欢,只是以前在药王谷,家禽不是要留着下蛋就是产奶,不能宰杀,一年也就吃个两三回。如今却不一样了,药庐新开张,什么都没有,什么都得重新置办。别的还好,不是很着急,但对油脂的需求却很急。阿珩有失眠症,晚上鲜少睡 分卷阅读72 分卷阅读73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73 觉,因此很是耗油,夜里时,她只要不睡,便一定灯火通明。 捭阖时代的照明材料不外乎油脂与夜明珠两种,阿珩倒是有夜明珠,但都留在药王谷了。因此这些日子药庐大量宰杀肥豕便是因为豕身上肥肉最多,能够获取最多的油脂。 肥肉能炼油,瘦肉却不能,因此给了短工做酬劳,肥肉熬油后剩下的猪油渣则给了工匠们加餐。至于三七最喜欢这种零嘴,阿珩表示:猪油渣这种东西吃多了容易发胖,本来就够胖了,再吃下去真成肥豕了,因此明令厨房一块猪油渣都不准给三七。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三七深谙此中三昧,你不准别人给我?没关系,我自己拿就是了,拿自己家的东西算不得偷。 三七将撒了盐的猪油渣一块块送入嘴里,咸咸的,还有点脆,好吃。 一把没有半点起伏的声音在三七的耳畔响起。“猪油渣味道如何?” 三七边吃边道:“好吃,太好吃了。” 将一把猪油渣塞进嘴里,三七有些疑惑,刚才那声音好耳熟。这世上每个人的声音都有其特点,但......事无绝对,三七就知道有个人的声音九成九的时间都是无波无澜不带半丝起伏,慎得紧,谁家姑娘说话的声音跟一潭死水似的?究竟是不是人啊? “阿、阿母......”三七结巴的扭头,身后将一身白色深衣穿得跟丧服似的女子可不就是自己的母亲吗?虽然白色很难驾驭,但能真的穿出丧服的味道来,阿珩怕是头一个。加上额上勒着的芝草纹白色额带,更似身有重孝者。 阿珩伸出右手,用拇指与食指夹起一块方方正正的猪油渣,闻了闻,一股油腻味。 三七怂恿道:“阿母,你尝尝吧,味道可好了。” 阿珩随手将猪油渣丢进了不远处路过的豹子嘴里。“我不吃肉。” “鱼肉不是肉?” “那我更正一下,我不吃任何和人肉长得像的肉。” “为什么呀?” “吃同类肉的是畜生,我不想当畜生。” “猪肉不是人肉。” “可它长得像人肉。” “我说苏珩你以前是不是吃过人肉?落下了阴影。” 阿珩不悦的瞧向栅栏外,药庐里只有最外围有一圈围墙,里头再怎么划分院落都只有树木环成的天然栅栏。不过树木都是刚栽了没几天的树苗,还没她的胳膊粗,自然也不高,一眼便可以看出天然栅栏外着玄端华服、高大挺拔的青年,真的是高大挺拔。阿珩的身形已然是高挑了,这么些日子又长高了不少,将近五尺四,但栅栏外的却比阿珩还高出半尺不止。 见阿珩看向自己,云洛抬手打招呼。“我方才可是说对了?”阿珩对于肉类的反应太夸张了,沾着一点就吐,不把肠胃给吐出来就绝不罢休。更诡异的是,她并非完全不沾荤腥,至少会食用鱼类。云洛稍加推理便琢磨出阿珩怕是吃过不该吃的东西,心理阴影严重。 阿珩不答反问:“你怎么来了?” “我听人说这里开了一家药庐,洛邑又接连上百人自尽,就想着,是不是你来了。”云洛道,普天之下除了阿珩,他想不出谁有这能力。 杀人不过头点地,会逼得别人生不如死的自尽以求解脱的也就阿珩一个。 阿珩闻言轻笑:“敲锣打鼓的来拜访?”她是没有味觉,不是没有听觉,连血液流动的声音都听得到,何况门外的喧哗声,尤其是云洛还穿得这般正经。华族的服饰素来泾渭分明,玄端是最正式的礼服,只有贵族才能穿,但玄端并非一直穿,贵族的常服多为深衣。不过这里是辰国,辰国流行的深衣略不同于他国,袖子要短窄一些,方便动手打架。 没错,辰国被誉为虎狼之国并非虚言,着实是华族诸国中,论起尚武好战,辰国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好战的国家也不是没有,但那些国家真正好战的其实也就那么一小撮既得利益者,大部分人,尤其是庶人黔首,对战争的兴趣尤为缺乏。辰国却不然,这个国家,是上到君王,下到庶民都好战。 因此,在别的国家,穿玄端的贵族在大街上很容易看到,但在辰国......除非必须穿玄端的正式场合,否则这种服饰仿佛不存在。 阿珩还留意了下外头传来的马嘶声,嗯,都是百金难求的骏马,且足足八匹。 八骏拉马是君王的待遇,云洛虽非君王,但数百年前的辰威烈王为了表达对云越的信任,也为了让国中反对变法的人看到自己的决心,给予了云越见君不拜、八骏车辇等特权。云越只受用了见君不拜的特权,但后来因着云氏与历代辰王之间的倾轧,云氏历代族长将所有特权变成了世袭,并且代代享受。 只是,云洛这人,骑马的兴趣绝对多过坐车,如今这般,活脱脱的孔雀,阿珩只瞧出了两个字:骚包。 云洛一脸你不识好人心的道:“我这是给你撑腰,你想想你弄死了多少人?虽然别人没证据是你做的,可你的名声......瞎子也猜得到凶手是谁。” 云洛真心觉得,阿珩应该庆幸辰国虽然严刑峻法,动辄五刑、炮烙、剥皮之类的酷刑,更有株连以及刑上大夫乃至公子王孙的优良传统,可也因为律令里的惩罚措施超过一半是这些个酷刑,律令里开头便规定,没有实打实的证据,便是君王也不能随便定别人罪,而不能定罪就不能动用酷刑,否则......阿珩这会儿早被剥皮拆骨了。 在别的国家,贵族杀人,尤其是杀一个奴子,哪怕阿珩真的什么都没做,他们也是想怎么处置阿珩都合法。于奴隶、黔首而言,贵族就是主人,主人想要折磨或打杀自己的奴隶,又有什么问题呢? 在辰国,严刑峻法也有严刑峻法的好处,至少对阿珩是有好处,那些贵族世家哪怕知道阿珩做了什么,可只要没证据,就不能将阿珩如何。 逮不着证据的犯罪就不是犯罪,阿珩很好的诠释了这句话。 自云越变法至今三百余年,辰国还是头回碰上阿珩这样的奇葩,真定罪,便是将所有酷刑用阿珩身上都是合该,可偏偏......没证据。 可就算定不了阿珩的罪,那些贵族想要对付阿珩也不是没有办法,会踩律法边缘线的不止阿珩一个。贵族也不需要真的杀人,只需稍微做几个小动作,阿珩的药庐迟早开不下去,届时将人逼出辰国,自然是想怎么杀就怎么杀。 云洛来之前就打听过了,阿珩初来时生意很是不错,因为她定了个规矩:不论何疾,诊金皆为一半家产,自然,有的人根本没钱,或是家无恒产,也无妨,她正缺人修建屋舍,治好后给她做几个月工即可。 如此,家中无钱的人亦瞧得上病,毕竟,治好后只是做几个月工而已,还管 分卷阅读73 分卷阅读74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74 饭,总比饿死病死得好。也因此,药庐刚开始的时候客似云来,之后......洛邑相继有人自尽,并且数量达到了一定程度后,药庐便日日门可罗雀了。 想要解决阿珩如今的麻烦,就一个法子:让那些人看到阿珩的不好惹,自然就会退了,世家大族最重要的宗族的延续与利益,死了几个人,可若要为此付出超过承受能力的代价,却是每个带了脑子的宗族族长都不会答应的。 云洛琢磨了下,觉得自己的身份够用,只要自己去溜达一圈,表示阿珩受自己庇护,便是君王要对付阿珩也得再三掂量。 “云氏的仇家应不多......”顿了顿,阿珩补充了一句:“在辰国。” 云洛道:“不多。” 云氏的仇家虽多,却都是别国的人,本国,不算王族的话,几乎没有,便是有过节,也不是什么深仇大恨。 “你如今这般,会让你失去多少支持者?”阿珩继续问。 来到洛邑已近两月,饶是阿珩两耳不闻窗外事,奈何云氏与辰王的争斗如火如荼,辰国国人尽知,有事没事也听了几耳朵,自然分析出了不少东西。云洛不同于过去的任何一代云氏族长,他的前任云湛战败,且折损数万儿郎,乃是重罪,某种意义上,新上任的年轻族长始终背负着一个名头:罪臣。只是云氏的情况太特殊,这话才没人说出口,若换了别个,家门口肯定被烂菜叶、臭鸡蛋天天洗礼,数万儿郎战死,也意味着数万人家挂起白幡。 因着此事,云洛这些年与辰王的争斗,庙堂上的公卿大夫并未似从前那般支持云氏,大多袖手看戏,少数不是看戏亦是王党中人。 简言之,云洛处境堪忧,若非赢得了牧云原之战,辰王说不定真有一日能成为真正的王,不再是空架子。 云洛桀骜的道:“支持我的,我会很欢迎;不支持我的,我也不稀罕。” 阿珩闻言,微微愣神,这感觉......真熟。 “夏儿啊,这世间有很多儿郎,但你日后嫁人的话,阿母希望你嫁一个如你外祖父一般的伟男子。” “多伟?” “中原列国第一伟男子,你说够不够伟?” “即是伟男子又怎愿意娶我?” “对自己有点信心,你阿母我可是华族第一美人,你是我的孩子,应比我更有自信。” “我只是说事实。”年纪小不代表她就不知道自己长得模样按着世俗的标准是怎么个评价。 “所以更要嫁个你外祖父那样的伟男子呀。” “为何?” “因为那样的伟男子若是娶了你,定会真心待你,接受与包容你的一切。” “那也的人愿意娶我。” “所以遇上了你就得加油啊,想当年阿母的阿母可是从阿母的阿父十一岁起便倒追,一直追到阿母的阿父冠礼才让阿母的阿父点头娶她。” 呵呵,外祖母真奇女子。 再好的美色,看久了也腻,倒追男人追了九年,您老不累?不疲倦? 不过她才没兴趣嫁个伟男子,外祖父死得那叫一个惨,外祖母更是殉情了。她不想殉情,可也不想当寡妇,因而当年的话也就听听,最多就是佩服一下外祖父的品行。 云洛走进栅栏里,见阿珩走神,忍不住捏了捏阿珩的鼻子:“想什么呢你?” 回过神来的阿珩毫不犹豫的一巴掌拍向云洛的爪子,没拍着,云洛反应不慢,她还没抬手他便撤爪子了。 瞧着云洛,阿珩忍不住在心里唾弃了自己一脸,她方才怎么会认为这家伙是与自己外祖父一般的伟男子? 定是方才眼神出了问题,看错了。 阿珩冷淡的道:“今日之事,日后我定会报答你,但你要找我治病的话,仍需按规矩来。” 云洛闻言露出了狐疑之色。“你很缺钱?”若非如此怎瞧他的眼神跟瞧肥羊似的?就差磨刀霍霍了。 阿珩颌首。“缺疯了。” 辰国的土地很便宜,确切说,中州西部与中州的土地都很便宜,本就地广人稀,加之数年前的大疫,超过三分之一的人口死去,愈发地广人稀,最便宜的就是土地了。买下两百顷土地没花太多钱,但为了开药庐购置的药材,以及修建屋舍的花销却不小,还有阿珩的各种研究......出门时带的一百金已然见底。 云洛这般肥的肥羊上门,万万不能放过。 云洛:“......”能别用饿狼看鲜肉的眼神看他吗?很容易误会的。 ☆、番外华歆上 华歆决定成为一名伟大的巫医是在五岁那年。 蛮荒时代,稚童的夭折率居高不下,哪怕是人族诸部族中文明最发达的燧人氏也不例外。 华歆不小心着凉了,在远古时代,这是一种非常严重且要命的疾病,父母都给吓坏了。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虽然他们不止华歆一个孩子,但所有孩子里,华歆生的最是机灵可爱,自然最为偏爱。 华歆的父母决定带孩子去找族里的巫。 巫是人族早期一种特殊产物,天文地理、历史、医药......各个领域皆有涉猎,算得上全才。其中将多个领域融会贯通的更是不少,是燧人氏的天之骄子,不过这些天之骄子的命运大抵不算好,至少依着后世正常的价值观来看不怎么好。每一个巫都无法在青史之上留下自己的名字,在成为巫的那一刻,他们便已然抛弃曾经的身份,默默无闻的奉献,大多不得好死,即为巫。 燧人氏虽为人族最大的部族,但巫仍旧是珍稀资源,华歆所在的部落只是燧人氏的一个小分支,自然没有巫镇守,因此父母是背着孩子走了一百多里地连夜赶到附近的一个燧人氏大分支才得以寻到巫的。 那是华歆见到的第一个巫,年纪很大了,头发胡子都白了,这很难得。巫多不得好死,很多巫的时候都很年轻,有的可能都尚未成年。眼前这位,年纪这么大,定然是很有本事的巫。华歆是这么想的,也就这么嘀咕了出来。 巫蒲扇般的手掌摸着孩子的额头,闻言,轻笑:“我活得久并非因为我很有本事,而是因为我是巫医。” 华歆有些昏沉的问:“巫医?那是什么?” “是巫的一个分支,主修巫医之道,是很有用处的一个分支。”老巫收回了手掌,取了野姜与些许药材熬了一罐味道怪异的浓汤给华歆。 华歆的脸都绿了。 天下人都知道巫喜欢在吃食里加些特殊的调料,尤以巫医为甚,华歆虽年纪幼小不清楚这些,却也看清了老巫之前吃的食物里加了蝎子蜈蚣,然后熬汤时也没少加特殊“调味料”。 老巫笑呵呵道:“将这汤饮了,再睡一觉就痊愈了,不饮的话,可是会死的,以后再也吃不了食物,也无 分卷阅读74 分卷阅读75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75 法再玩耍了。” 发烧是真的会死人的,蛮荒纪时,一百种疾病,至少九十九种半能置人于死地,为何说最后一种是一半?自然是因为最后一种的生还率是一半一半。 华歆见过许多被疾病折磨死的人,因而饶是汤水诡异,仍旧心一横,眼一闭,一口饮尽了汤药。 这滋味......酸甜苦辣咸全加起来的大杂烩都没这般精彩绝伦。 华歆深以为,经此一汤,她以后再也不会挑食了,这世间不会有比这汤药更难喝的东西了。 虽然味道精彩绝伦,但效果很神奇,翌日华歆醒来的时候便发现浑身都舒坦了,虽仍有些虚弱,但体温已然恢复了正常。 华歆很是惊讶:“好神奇,真的好了。” 老巫自豪道:“那是自然,巫医便是专门为了各种疾病而发展起来的。” 华歆憧憬的道:“我也想当巫医。” “哦,当巫医做什么?” 华歆道:“当了巫医,以后就不怕生病了,也不会死了。” “生老病死是人之常理,就算你能让人不生病,你也无法不死。” “没关系啊,不生病,不会随随便便就被疾病给折磨得死掉,我就很满意了。” 没错,蛮荒纪元唯一与震旦纪元唯二的伟大医者,最初时的目的只是活下去,让自己活得久一点。 见了华歆的模样,老巫想了想,将自己抄录的一卷医书赠给了华歆。 书籍不论在哪个年代里都是极珍贵的宝贝,尤以蛮荒纪为甚,蛮荒纪时的人族还没有文字,简牍之上描绘的都是图画,那是最早的文字。也因此,蛮荒纪时的文盲几乎没有,图画文字,只要不是瞎子都会画,会写。可将知识画成书籍却着实考验人的刀工与记忆力了,不是每个人都能将图画画好的。 华歆欣喜的收下了木简编成的书卷。 书简里记载的内容一般不会太多,图画若要画得好,面积也不会小,内容自然也不会多。但华歆所得这一卷,内容很丰富,描绘了六十余种草药,唯一的问题是,每幅图都刻得极小,自然,老巫的刀工不错,刻得虽小,却也巨细无遗,显然是微雕高手,就是苦了看书的人,眼力不够好根本看不清。 华歆是孩子,眼力自然是顶好的,因而没多久便看完了,并且寻来了相对应的草药,再抓了只兔子一一试药,很符合描绘。 书籍很好,就是内容太少,这么点内容,华歆很快就学会了,并且倒背如流。 为了了解更多的草药,华歆开始深入森林里寻找没见过的植物摸索药性。 蛮荒纪时的西荒,气候温暖湿润,茂密的森林覆盖了整个西荒,十数人合抱的古木比比皆是。如此古老的森林,植物资源很是丰富,靠着自己的摸索,华歆渐渐也有了一定的医术造诣,她养的兔子也不知死了多少茬。 虽如此,但华歆离巫医的道路仍旧遥远,巫的门槛很高,巫医也一样,门槛设得高些,能力便强些,如此,存活率也大一些。 九岁时,华歆随着族里的儿郎去燧人部族的核心部落,那里是燧人氏所有分支的发源地,也是人族部落联盟的核心所在。想要成为巫,必须去此地参加考核,通过后便可进入巫殿学习,学习数年后,学得好便可成为巫。 华歆通过了考核,很高兴的走在燧人邑的街道上,心情甚为轻松,还专门用药材换了布匹。时人穿的多为兽皮,布匹是非常珍贵的东西,养蚕、抽丝拨茧、纺线、织布,工序极繁琐,也因此很是昂贵。但过些日子要去巫殿报道,华歆觉得应该穿得好一点,第一面总得给人留个好印像。 换了布匹便是寻人做件衣服了,华歆自己是不会做的,这些年她的精力都放在探索草药上了,防线织布什么的......真心不擅长。不过她不擅长,不代表别人也不擅长,部落里会裁剪衣服的人很多,有些手艺特别好的族人便是以此为生,华歆打听了手艺最好的寻了过去。 华歆来得迟了点,已经有客先上了门,华歆瞧了眼客人的衣服,上头绣着精致的......骷髅头与鬼火。 部落联盟自然不知燧人氏一个成员,也有别的成员,判断一个人所属的氏族很简单,看看那人的衣服上绣了什么图腾,若是没有图腾也无妨,不是每个人都喜欢在衣服上绣图腾,但有一点是一定的,那人身上一定有所属氏族的图腾刺青,燧人氏的图腾便是火焰。 在身上纹上图腾是每个氏族的族人在成年时都要经历的,华歆身上没有,因为她尚未成年,日后想来也不需要,巫是不属于任何氏族的,因此是不用纹氏族图腾的,只需要纹巫殿的图腾即可......显然,只要是人,身上都逃不了刺青的命运。 鬼方氏族,名声不太好,这个氏族是神裔氏族的一支,喜好玩弄尸体以及阴灵......也因此,鬼方氏族的子弟过境,自动清场的功效极其强大。这人衣服上有鬼方氏族的图腾却没达到那效果,并非鬼方氏族的名声突然转正常了,而是他的衣服上除了鬼方氏族的图腾,更有巫殿的图腾。 显然,这是一名巫,比起鬼方氏族,巫的名声无疑好多了。 华歆打招呼道:“您好。” 这名鬼方氏族的族人是一名男性,胡子一大把,头发灰白,也不知多少岁了,见华歆与自己打招呼,初时并未在意,但看了一眼后便挪不开目光了。 华歆的模样生的极好,整个燧人邑就找不到比她更好看的同龄人,至于非同龄人,也能瞧出,待她日后长开了,没几人能与之媲美。 别误会,鬼方老人看挪不开目光与华歆的美貌有关却也无关,他今日出来时有听人说巫医一脉发现了一个好苗子。不仅资质过人,且生得极美,日后完全长开了,定是世间一等一的绝色,说不得燧人氏死敌羽人王朝所谓的第一美人都能比下去。 华歆来时,老人还在想这事,人间最悲哀不是正好占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一条,而是后继无人。不一定是亲生骨肉,没有血缘的弟子与义子义女也可以,只要能继承自己的衣钵就行。很显然,巫医一脉的老不死已然寻到了衣钵传人,后继有人,可自己......不提也罢。 不知将这根苗子掐灭了,巫医一脉会不会气个半死。 老人最后还是打消了如此不厚道的想法,别人寻了多少年才寻到这么一个合适的孩子,自己一下子就给废了,巫医一脉立时就能杀上门找茬。且自己日后若是寻了传人,定会有同样的待遇伺候。最重要的是,这种做法不仅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还影响部落联盟的内部稳定。大荒列族,人族最弱,再窝里斗,等着灭族吧。 三日后华歆送走了即将远行的部族儿郎便换上了新衣服去 分卷阅读75 分卷阅读76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76 巫殿报道了。 燧人邑位于西荒内海辋川海北部,环绕着辋川北海岸,覆压百里。在远古时代,修建起这样一座城邑是极为艰难的,人族能够修建起这样的一座城,也是因为这是人族唯一的城邑。且,燧人邑与其说是城邑,倒不如说是多个部落聚居地构成的大杂烩,一点城邑的感觉都没有。可这已然是人族最好的城邑(也没别的人族城邑对比),燧人氏的祖先草创,诸氏族耗费万余载营造,最终有了如今的燧人邑。 巫殿位于燧人邑的一座山上,且方圆十里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没错,燧人邑里有山。 这很正常不是吗?方圆百里的城邑,怎么可能没有山川河流?部落联盟的核心成员便生活于燧人邑的山川河流边。其实,要将燧人邑理解为农村也是可以的,就是面积大了点,分布松散了点,数十万人口分布在方圆百里的范围里......真不好说这是城邑。 不过,华歆非常理解燧人邑的这种松散分布格局。 原因?自然是这座城邑里的大部分居民都是高危存在。 华歆来到巫殿的第一日,还在门口,都没来得及登记报到就中毒了。 巫殿里有个家伙做□□实验,一个没留神,毒气扩散,然后......就不用说了。 这样的存在在巫殿不止一个,且,巫殿不止巫医一脉,还有别的分支,每个分支都有这样的高危生物。 解毒后华歆恍然了为何一路走来就没见着一个活着的东西了,有这么一群变态在,方圆十里能够活下来的都不可能是人族。 华歆是以一种一脚踏进狼窝虎穴的心情走进巫殿的。 巫殿的每个新成员都需要拜一位师父,跟着师父学艺,至于学哪方面,巫有不少分支,就算是天之骄子也多是精通某一领域,各个领域都精通是不可能的,贪多嚼不烂反倒是正常。因此,在巫殿拜师需慎重,因为选择师父的同时也等于选择了未来一生发展的方向,若是选错了......五年后等着被巫殿扫地出门吧。巫殿不养闲人,也不养无用之人。五年时间,达不到标准晋升为真正的巫,卷铺盖走人。 不过有的时候,学徒也没得选,因为先是师父选择学徒,然后学徒再选择师父。可很多时候,那些师父未必瞧得上学徒,或可提供的选择不多,因此选择很艰难。不过巫殿也考虑到了这一点,因此出台了一项政策,给学徒一年的准备时间,自己在巫殿好好表现,然后去找合适自己的师父,你的表现让人满意,那就有合适的师父了。 华歆不用准备期,她一入殿便有一堆师父等着抢人,几乎拔剑/掏毒......自相残杀,以至于惊动了巫殿的大长老,见了华歆的资质,立时了然,将诸人的擅长介绍了下,都是诸氏族的能者,有巫医一脉,也有战力派的。 华歆不止医道资质好,骨骼也清奇,很适合修习秘术,也因此,闹得最凶的就是巫医一脉与秘道一脉。 大长老最终拍。“让孩子自己决定,选了谁就是谁,谁也不得胡来。”大长老对这帮变态也头疼,真胡来一番......呵呵,巫殿可以考虑搬迁了。原因?旧址都成废墟了,不搬迁还干嘛?因此,这法子是最好的。 作者有话要说:  此文会穿插大量番外,时间线跳跃上下一万年,怕读者看不习惯,就按内容的时间顺序来投放了,先最远的,再近期的。 ps:之前的一些细节可能有人没注意,这里补充一下,免得有人不知道这一章说的是什么。 华歆,风姓燧人氏,是大荒人族人文始祖之一的炎帝,就是那个医术卓绝被苏珩评价跟苍凛完全两个路子的上古帝君。 ☆、第七章肥羊的待遇 远来是客,肥羊也是客,何况这只肥羊还是来帮忙解决麻烦的。 阿珩很有诚意的将人请到了自己住的院子里,药庐除了前面正在使用的地方,别的地方都在大兴土木,也就这里能招待一下客人,别的地方都不太方便用来招待客人。云洛大咧咧的随着阿珩走了,到了目的地立马就后悔了。 不论是贵族还是黔首,都会在居住的院子里种植一些植物,不过贵族种的多为观赏性植物。自然,这不包括辰国,辰国的贵族在府中院子里种的多为果树,到了季节,小孩子可以爬上去摘果子吃,也顺带锻炼一下身手。黔首会种一两株果树,但大部分还是桑树,再种一些青菜与姜蒜,桑树可以养蚕,而成材后桑木是制弓与制车最好的材料,青菜姜蒜则可以添补餐食。 阿珩也没有免俗的在院子里种了植物,只是别人种的植物不是观赏性的就是实用性的,阿珩虽占了后者,但......哪个正常人会在自己住的地方种上一堆毒花毒草?云洛瞅了半晌都没认全,只认出来七八种,别的就完全抓瞎了。但想也知道,以阿珩的恶劣,不可能种什么无害的东西。 “你稍等一下,我给你准备食水。”阿珩向屋内走去,想了想,又对院子里一大一小的两个人各嘱咐了一句。“这院子里的花木,你不要随便动,有好几种都是毒发的速度不超过一盏茶的时间,这么点时间,根本不够我配解药。” 云洛:“......”苏姑娘至今还不曾将自个给玩死,真真是千古奇迹。 “还有三七,不准偷吃猪油渣,你再肥下去以后便天天吃野菜。” 三七苦着脸回道:“哦。” 待阿珩走了,云洛瞧着垂涎不已的盯着猪油渣的三七,觉得挺好笑的。这个时代,虽然贵族是食肉者,庶人黔首以野菜五谷为食,要在乱世里吃饱虽然挺难,但偶尔打打牙祭还是不难的。大荒太大了,九州之外无从得知,但九州,极其辽阔。华族的足迹广布于中州,而华族列国总人口加起来只怕有两三千万,可相对于中州而言,这点人口......半亩地里撒了两碗芝麻约莫就是如此了。自然,这是大疫之前,大疫之后,华族人口锐减三分之一,天知道中州如今究竟有多地广人稀。 中州的具体面积不得而知,想要勘测这样大的一片地区,太难了,没有一个国家做得到,但根据远古留下的文献推算,中州方圆约莫五六千里。如此辽阔的疆域,资源自然极其丰富,至少动物资源挺丰富的,只要不怕遇上猛兽,在山林里弄几个陷阱,总能弄到些许肉食打牙祭。 因着一年到头,总能打上几回牙祭,只要不是最贫穷的人家的孩子,对于肉食的渴望都不是特别严重,三七这般......云洛很是怀疑,这孩子莫不是狼崽?永远都吃不饱,对肉食有着异乎寻常的渴望。 云洛以一种诱惑的口吻道:“想吃?” 三七苦 分卷阅读76 分卷阅读77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77 着脸点头。 云洛从袖里取出了一只云纹荷囊。“兔肉干,要吗?” 三七欣喜点头,却很快迟疑了起来。“阿母不准三七再吃肉。” 为了给三七减肥,阿珩非常用心的定制了一整套的减肥计划:严格控制每日的饮食,尤其是肉食。在药王谷时,因着三七先天不足,最开始时身体一直很不好,阿珩便一直纵着他,想吃什么就给什么,于是吃成了如今的模样。只是如今儿子的身体被养好了,做母亲的态度自然随之发生了变化,既然不是病秧子了,又是个男孩,自然要糙一些养,那身低头根本看不到脚丫的肥肉必须减了,着实有碍观瞻! 云洛怂恿道:“她只是不准你吃猪油渣,没说不许吃兔肉。” 三七歪着脑袋想了想,好像是诶,只是说了不准吃猪油渣,那兔肉就是可以吃的啰。 “谢谢阿叔。”三七欢喜的收下了荷囊里,打开一看,里头赫然是用上好的香料精心制作出来的兔肉干,拿了一块咬了一口,有点酥脆,很是可口。“好吃,阿叔你也吃。” 三七大方的与云洛共享吃食,云洛见了,摇头。“我暂时不吃这种食物。”在军营的时候,肉干干粮早就吃腻了,如今回了王都,云洛是一口都不想再碰这些东西,哪怕是狗都不吃的热饭食都比干粮好吃。 阿珩拿着一包东西出来时看到的便是三七跟仓鼠似的嚼着什么,三七吃得很快,她出来的时候,他手里的荷囊已经空了,活似有人抢食。 “三七,吃什么呢?” 三七边答边咽着嘴里的兔肉干:“没、没吃......咳咳......” 事实证明,不是什么人都有一边说话一边吃东西的本事的,至少三七没有,所以他噎着了。 阿珩五官轮廓鲜明却素来苍白无半点血色的脸上难得出现了一点旁的颜色——黑色。 “这个儿子我可不可以直接掐死当没生过?”阿珩就差将这句话赤.裸裸的写在脸上了,偷吃也就算了,还噎着了,这是多没用? 云洛对阿珩表示羡慕,三七这孩子,真的挺有意思的,如果阿珩不要的话,是不是可以考虑给他?反正大兄已经开了先河,过继了一个嗣子,他再过继一个也无妨啊。 一边胡思乱想着,云洛一边拍了三七的背,想帮三七将食物吐出来,三七却躲开拒绝了,云洛微怔,这是什么意思? “到了嘴里的肉,他是不会吐出来的。”阿珩磨着牙齿从花架下的案上倒了一杯水给三七。 三七接过水饮尽,用力的将喉咙里的肉咽了下去,生理性的泪水自眸里流出。瞧得云洛瞠目结舌,忍不住问阿珩:“你平时给他吃的什么?”阿珩别是虐待孩子了,这得平时吃得多差才能对肉这么执着? 阿珩面无表情的道:“一日两餐,每餐一碗大肉,三碗素菜,两碗粟米粥,饭后一盆水果。” 呃,云洛瞧着三七的体型,他大抵明白三七这体型是怎么来的了。“那他怎么还?”这么执着肉? “他原本每餐是两碗大肉。” 云洛诚挚的道:“这孩子是该减肥。” 阿珩凉凉反问:“哦,那他刚才吃的是谁给的?” 云洛嗫嚅道:“......这不是不曾想到他原本的伙食那般好吗?”总不能说他来之前因着觉得这孩子投缘,便特别打听了下,晓得这孩子无肉不欢,便专门准备了这兔肉干吧?不过,两碗大肉,小胖子你是咋吃进肚子里的啊?怎么就没给撑死?他幼时伙食都没这么好。 “你怎会这般养孩子?”云洛觉得很不可思异,两碗大肉,就算孩子吃得下,寻常父母也不会真让孩子吃那么多,肉食吃多了不克化,很容易伤害孩子的肠胃。 院中搭了花架,缠着葡萄藤与钩吻藤,很是遮阴,阿珩令人在下面放了案几短榻以及吼你小炉,将手里的东西放了上去,听到云洛的话,回道:“他在胎里时母体被下了毒,生来便先天不足,又带有胎毒,刚出生时虚弱得连呼吸都没有,我险些就以为他是死婴了。之后虽救了回来,身体却一直不好,我花了两年的精力才堪堪将他养好。因着他那是体弱,不免纵容了些。”事实上,彼时她也不知道这孩子能不能养好,毕竟,实在是太严重了,便是苍凛都说就算救活了,也不可能活到成年。念着这一点,谷里的人对着孩子都极为怜惜纵容。不过她在怜惜之余却不甘心,七百多个日日夜夜,耗费了无数心血,终究是将孩子给养好了。 云洛将肉团子捞进怀里,沉吟了下,还是顶着上头的钩吻坐了下来,别人自己都不怕中毒,他怕个什么,且这钩吻还没开花呢,也没什么好担心的。“小孩子吃那么多肉,你简直是骄子如杀子的典范。” “我是医者,没那么蠢,他吃一碗肉便得喝两碗粟米粥,饭后陪我散步半个时辰。”虽然食用大量肉类对身体不好,但只要化解了油腻,又多多锻炼,还是有益无害的。 饭后散步半个时辰?云洛呵呵的捏了捏团子的小肥肉,那步散了跟没散有区别吗? 被捏了脸上肥肉的三七捂着脸怒道:“不准捏脸。” “好,我捏你的肚子。”云洛轻轻拍了拍团子的肚子,肥肉立时向四面八方乱颤。 三七快哭了。“肚子也不准捏,哪里都不准捏。” 云洛回以委屈之色:“我捏你是因为三七长得可爱,很喜欢你,三七不喜欢我吗?” 三七闻言愣了下,脑子有点转不过来,好半晌才道:“那你可会同三七抢阿母?” 云洛闻言微怔,这是什么问题,很想想问问阿珩,这孩子以前是遭遇过什么。 阿珩随口道:“载前些想与我破镜重圆。” 云洛闻言顿时想笑,齐载倒是会做白日梦,阿珩这人,瞧着癫狂不着调,实际上却是决绝得很。说退婚就是真的退,绝不会再啃回头草,哪怕哪根草再好也不会回头啃,何况载可不是优质的牧草,而是一根被啃过的烂草。 云洛浅笑着问三七:“我抢你阿母又如何?不抢又如何?” “你若是不抢,三七会很喜欢你,你若是抢,三七......”三七咬了咬手指,有点不知说什么好,讨厌云洛?他发现他自己挺喜欢云洛的,觉得很亲切。可继续喜欢?都来跟他抢娘亲了?还喜欢个鬼? 一旁烧水的阿珩诧异的瞧了三七一眼,微微挑眉,载才流露出一点破镜重圆的意思,这小混蛋就直接给人下毒了,到了云洛这却纠结扭捏了起来,真稀奇! 云洛戏谑的问三七:“你不喜欢阿珩嫁人?” 三七想也不想的道:“不喜欢,阿母是三七的,不给分。继阿父不好,会虐待孩子,不给三七吃的,还要卖掉三七。” “......”云洛 分卷阅读77 分卷阅读78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78 无言的扭头瞅向阿珩,肉团子果真是早慧啊,小小年纪便知人性本恶了。 阿珩略尴尬。“我师父,有些许毁人不倦。”岂止是毁人不倦,简直就是黑色污染源,三七那么吃肉,特别是肥肉,就是那家伙引导的。肥硕是一种美,是强壮,小孩子应该多吃肉,越肥越撞。当她终于从三七的身体状态中分出心神来考虑儿子的三观塑造时,错愕发现儿子早已被人给养歪了。 云洛诡异的读出了阿珩的未尽之语。“你怎会拜苍凛为师?瞧瞧孩子都被养成了什么样?” 三七不解:“我怎么了?” 云洛微默,这要怎么说?孩子,你以前的长辈告诉你的所有东西都是在玩你?这话能说吗?三七虽对他有好感,但这好感还没重得越过苍凛。人有亲疏远近之分,这个道理他还是懂的。“不是所有的继阿父都会虐待继子的。” 三七明摆着不信。 云洛:“......阿珩你同你师父有仇?”没仇没恨至于这么误导孩子?三七如此想法,阿珩日后若要再嫁,可就难了。 阿珩道:“我若想嫁,三七喜欢与否不重要,他不喜欢,我顶多待他成年后再嫁。”在孩子成年之前,她会将孩子看得很重,但孩子成年后,呵呵,你都成年独立了,我还管你做甚? 你们可真不愧是师徒,云洛腹诽,这孩子以后也不知得歪成什么样,越想便越是忍不住为三七掬一把同情泪。 三七毫不犹豫的糊了云洛清隽的脸一巴掌。 云洛(不解+疑惑+委屈):“......三七你做什么?” 三七理所当然道:“师公说,有人你刚才那样的眼神瞧三七,就杀了他,可阿母说,杀人不好,我便只打你。” 云洛懵逼的瞧向阿珩。 阿珩神色略扭曲的道:“师父认为,怜悯是弱者才需要的东西,强者不需要,谁敢怜悯他,他就杀了谁。”虽然她一直都觉得苍凛病得比她还严重,但苍凛也与她一样,就算病得天下人都头疼,也没人能将他们如何,至少苍凛是如此,那家伙已然天下无敌。哪怕他的脑子有病,他也能一直病下去。 云洛真诚的道:“阿珩你不如将这孩子送我养,我一定待他如亲子。”绝不将人养成变态。 阿珩反问:“你若有儿子,可会将他送人?” 云洛毫不犹豫的道:“除非我要死了,否则谁敢抢我儿子,我灭了谁。” 阿珩打开了之前从屋里取出的包,里头是一包粉末。“我亦然,你可要尝尝?” 云洛:“......多谢,我方才只是说笑。” 阿珩没说什么,将粉末倒进了茶壶里,待粉末融于水后倒了三杯,一杯给自己,一杯给三七,最后一杯给云洛。三七一看到水,立马端起来要喝,却被云洛按住,顿时委屈的瞧着云洛。云洛丝毫没有松手的意思,而是反问:“你阿母什么德行你不知?也不怕有毒?”一个人狠得连她自己都能用来做实验,进行一些乱七八糟的改造,焉知不会顺手给儿子同样的待遇? 三七皱眉道:“这是三七,没毒。” 云洛果断想歪了:“同你有何关系?”这玩意别是因为什么与三七有关的实验而制造出来的。 阿珩脸色阴沉的道:“南荒有芝草,名曰三七,被誉为南国神草,是上品的补血益气之物,极是养生。你若是怕有毒,可以不喝,我还不想浪费呢。”三七粉就那么点,若非对方是大肥肉,她根本舍不得拿出来待客。 云洛顿时尴尬:“......抱歉。”不过也不能全怪他,谁让姑奶奶您老劣迹斑斑,在这方面根本没有信誉可言。 ☆、第八章清粥 人族,确切说,大荒大部分种族都是一日两顿,朝食与哺食,自然,富裕的人智慧生物也有一日三餐的。但阿珩是绝对的一日两餐,清晨时用朝食,午时用哺食,然后......彻底贯彻落实过午不食的理念。 对于阿珩的这条规定,三七是最为坚定的抗议者,朝食比别人的提前了一个多时辰也就罢了,早上起来本就肚饿,早点用饭食也好,可哺食也提前了近两个时辰,且用完后就不能再进食,这是要做苦行者? 云洛不是专门来蹭饭的,只是没到朝食的时间,自然就不曾用膳,然后......正好赶上了药庐的朝食。 对于超级肥羊,阿珩的脾气与耐心几乎是无底限的好,因此就请云洛用朝食了。也让云洛着实好奇,这家伙的财政问题究竟有多严重?阿珩可从来都谈不上好脾气,所谓的淡然也正是相对苍凛那个动辄杀人试药完全不将人命将人命的疯子而言,跟正常人一比,阿珩的脾气着实......恐怖。 阿珩并不知云洛在胡思乱想什么,反正她是觉得,其实苍凛的脾气比她好的,也比她善良的。很诡异?想想苍凛的三观吧,苍凛看人族的态度就跟人族看猪羊的态度没什么两样,又不是同类,仁慈客气什么?谁吃猪羊的时候会考虑一下猪羊的心情?尽管对待人族,苍凛的观念很有问题,但他对待同类却是真的很不错,至少阿珩到目前为止都没打算效仿前头的师兄师姐背弃师门。 没有人会为了异类而压抑自己的本能与欲望,苍凛归根究底,就一种病:生为人族却坚定的认为他自己不是人族。 所以有的时候,人与变态最大的区别不是生理的不同,而是三观的悬殊。不过阿珩也不会为此指责苍凛什么,生而为人,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能在长大之后认为自己跟人族不是一个种族的,除非......他曾经经历过什么让他对自己人族的身份产生怀疑的事。那样的经历,阿珩也有,她也一度觉得自己跟人族不是同类,山林的畜生都不会同类相食,何况是人。若她是人,她怎会食人?人又怎会食用她的血肉? 她与苍凛唯一的不同只怕就是在她的认知向着非人类的方向狂奔时被人拉住再生生板了回来,而苍凛的认知却在这条路一去不复返。 朝食很快端了上来,但与华族传统的分餐制不同,阿珩与三七的朝食是一起用的,全放在一张食案上,一同取用,而非一人一案。云洛单独一张案,阿珩对肥羊再没底线也没到与人同案而食的地步,且,便是她不介意,也不会几个人愿意,毕竟......谁也不敢保证食物里没被加些不该加的东西。嗯,阿珩自己也不能保证,与苍凛生活多年的后遗症:习惯性往饭菜里下毒,自己会不会中毒不重要,只要对方能中毒就行。 虽然近两年,师徒俩的相处“和睦”了许多,但有些事,真的是习惯成自然了,有的时候阿珩自己还没注意到,身体的本能已经先下毒了。 三人的朝食很简单,云洛是客人,待遇很好,有一头烤全羊与一 分卷阅读78 分卷阅读79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79 盆名为苦须子的野菜做成的菜团,一盆霍菜疙瘩汤,还有红枣野菜粥,两个腌鸭蛋;三七稍好一些,一碗大肉,一盆凉拌野菜,一盆蘑菇豆腐鱼,红枣野菜粥,一个腌鸭蛋;阿珩的最简单,只红枣野菜粥并两个腌鸭蛋。 三七三两口就吃完了自己的那一碗大肉,然后馋巴巴的看着烤全羊啃青菜,一边啃青菜一边馋。并且不时给阿珩布菜,全是菜,布得殷勤,也不知是真的孝顺还是自己不想吃就给阿珩吃,但不管是布菜还是吃菜,他的眼神都没离开烤全羊。 云洛被看得心塞,三七这模样,就差眼泪汪汪了,着实惹人心怜,可他也真的不能给这孩子吃羊肉啊,阿珩真的会杀了他的。 不能看三七,云洛干脆去看阿珩。 阿珩用膳时永远都一个表情——没有表情,准确说,应该是麻木。 没有味觉,吃什么都没味道,进食也只是纯粹的生理需要。讲真的,云洛很怀疑这家伙是否长期服食祝余丹,四年前同行的那段时间他便不曾看阿珩真的吃过什么,最多饮点汤水解渴。换个正常人,那样做,不饿死也得虚弱,阿珩却一点事都没有,便只有一种解释——祝余丹。 祝余丹是以祝余草与一些珍贵药材炼制的丹药,可以提供身体很长一段时间所需的能量,因此服食一枚祝余丹,可十日不食。可那玩意磕多了也有后遗症,或许就是因此,阿珩如今才会坐在这里陪着用饭食。 云洛更加心塞了,他无法想像一个人不管吃什么东西都没有味道的感觉,那样的人生,相信大部分人都会选择一死了之。吃穿乃人生首要之事,其中吃字最为重要,为生命不可或缺的第一欲望与本能,哪怕是再不挑食,什么东西都吃的人,也是有味觉的,难吃也是一种感觉。可若连难吃的感觉都没了,人生也该灰暗了。 阿珩到如今还活着,只是对祝余丹有一定依赖,而非一死了之,着实坚强,也着实令人心疼。没错,云洛觉得有点心疼,他虽然也自幼体弱多病,可与阿珩一比,他顿时觉得,自己真的很幸运。至少,他能吃到酸甜苦辣咸的味道,能够吃烹饪的肉食,能够享受各种各样的美食。 云洛的嚼着羊肉,顿觉食不知味,干脆喝粥。阿珩的疱人绝对是随便请的,粥煮得一点滋味都没有。喝了一口粥,云洛又瞧了瞧面无表情,机械般的用木勺舀粥,再送进嘴里的阿珩,用了这许久的粥,这家伙的动作幅度竟不曾有一丝波动。 苏医师,您老如今对饮食究竟有多麻木? 云洛忍了忍,还是没忍住:“够了。” 阿珩与三七不约而同的看向云洛,后者同时将准备夹阿珩碗里的一大筷子凉拌青菜给放回了自己的碗里,他以为云洛是在说他自己不喜欢吃菜而将菜夹给阿珩吃的事。 阿珩疑惑:“怎么了?” “三七你继续吃,我不是说你。”与三七说完,云洛问阿珩:“你家厨房在哪?” 药庐不止一个厨房。 阿珩是准备将药庐修建成一个大杂烩一般的地方的,而这一点只看图纸便可知。图纸上,未来的完整药庐应该覆压三四百顷土地,划分为几个区域,病人上门求医的大堂区域,可同时容纳十余位医者坐堂,上百位病人上门;生徒起居与学习的桃李居、卷耳居、树人居,其中卷耳居是生徒学习识字与塑造医德观念的启蒙之地,桃李居是已经识字开始学医的生徒起居之处,树人居则是学医的地方;除此之外更有鹿鸣居、药铺...... 每个区域都有自己的食堂,而某些院落里更有小厨房,但这不包括阿珩住的地方,在有条件时她从不自己做饭食,因此她起居的甘草院根本没有厨房这种设施。 云洛最后是拿阿珩煎药的炉子来煲粥的,煲粥的米应该浸泡充足的时间再熬粥,但如今也来不及了,便直接淘洗干净后放进了陶罐里。一边熬一边以木勺搅着,避免粟米粥粘上陶罐底部。 阿珩看得兴趣缺缺,都是吃的,有必要整那么麻烦吗?真挑剔,低头便打算继续喝自己的粥。 云洛见了,道:“我这粥是熬给你喝的,别喝那破粥了,没滋没味的,难喝死了。” 阿珩反问:“粥本来就是清淡的食物。”没滋没味很正常。 云洛道:“那是因为你没吃过人吃的粥。” 阿珩无言,她这些年吃的粥若不是人吃的食物,难不成是鬼吃的食物?而且,清粥做的再好吃,她也吃不出来啊,十年前,清为了让她恢复味觉,什么法子都试过,甚至异想天开的用酸甜苦辣咸的味道最恐怖的五种东西做了一碗怪汤给她喝。那碗怎么看怎么诡异的汤,换个正常人,肯定得出人命,可她却一点味道都没吃出来。 七年来,苍凛也挑战过她的这个毛病,但最后放弃了,什么东西都吃不出味道,唯独对肉味敏锐得紧,连狼与海里的肉食鱼类都要望尘莫及,却不是喜欢肉食,而是沾着就吐,大有将肠胃给吐出来的架势。 “你这根本不是病,是心理问题。”得出这么个结论后苍凛果断放弃,世上最难医的就是心病,除非当事人放下,否则谁也治不好这毛病。 阿珩决定不理会云洛,继续吃自己的。 云洛一把拍掉了阿珩手里的粥。“信我一回。” 阿珩默然片刻。“若你做的不好,我请你饮我专门为我师父调制的茶汤。” 三七:“......”阿珩给苍凛准备的吃食有哪一样是不带毒的?这对师徒斗毒简直斗上瘾了。 云洛磨了磨后槽牙,继续熬粥。 熬了小半个时辰也没好,阿珩素来按时用膳的肠胃开始造反时,不由在心里琢磨该为云洛准备哪一种毒茶。 在阿珩忍不住起身想去找材料时,云洛的粥终于熬好。雪白的粥里洒了些许葱花,也瞧着愈发可口。三七忍不住吞了口口水,好香,与三七相反,阿珩仍旧淡淡的,瞧着好吃的食物她也不是没吃过,都没有味道。 阿珩兴趣缺缺的拿着木勺尝了一口,酸甜苦辣咸一样味道都没有,然漆黑的眸子仍旧亮了起来。一扫之前兴趣缺缺的模样,阿珩端起粥碗大口的吃了起来,虽然没有任何味道,但清粥本就没什么味道,粥最重要的还是那份口感。阿珩有十几年吃粥的经验,自失去味觉后,她的餐食便一律改成了清粥,本就没味觉,还去吃那些重口味的东西,这不是没事找虐吗?不过,这么个吃法,十年来,阿珩可谓吃遍了天下各种口味的粥,然这一刻,阿珩真的认可了云洛之前的话,她之前十年吃的根本不是人吃的东西。 虽然没有味道,但阿珩却吃出了这粥的口感,软而不腻,糯而不黏,恰到好处,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唇齿生香,令得阿珩恍惚尝到了清粥的香甜 分卷阅读79 分卷阅读80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80 。 三七原本盛了一碗清粥准备尝尝,见阿珩第一次对食物流露出麻木意外的情绪波动,立时改了主意,将清粥递到了用完了碗里粥的阿珩面前。“阿母,吃。” 阿珩接过清粥,对三七笑了笑,三七立马在心里做了决定:若以后云洛想当他继阿父,看在这粥的面上,他不会反对的。 阿珩十年来第一次吃饱,以往她用膳纯粹是为了填补肠胃,祝余丹虽好,却有后遗症,不想肠胃出问题的话,必须稳定的摄入一定的食物。于是阿珩每次都只用一点,肠胃不出问题即可,至于饱餐与否,不重要,反正有祝余丹,饿不死。 观念非常人的结果便是阿珩近十年不曾饱餐。 肚子饱得实在吃不下了,阿珩才放下了碗筷。“你怎么会庖丁之技?”贵族子弟自幼有人服侍,真正意义上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云洛虽是贵族,可他也是军人,战争时,军队打散是很正常的事,彼时可没人服侍他吃喝,必然要学会如何在野外生存,会烹饪也是正常。可云洛不仅懂得如何烹饪食物,还做得比御厨还好,太阳莫不是自西边出来的? 云洛闻言,道:“我的祖母是白湮。”说完便想起,阿珩不一定知道扶风白湮是什么人,正欲解释一下,便听阿珩开口说:“厨坛先圣扶风白湮,难怪。” 云洛挑眉:“你竟听说过她?” 若阿珩知道扶风这两个字,云洛不会惊讶,远古九州帝国是一个政体独特的王朝,没有贵庶之别,那是一个由部落联盟转变而成的王朝。最早时,人族诸部是为了抵抗异族,为了在蛮荒时代生存下来而结盟,即部落联盟,后来炎帝将部落联盟变成了九州帝国。而古早的部族也随之转型成了氏族,九州帝国是由成千上万的氏族组成,而那些氏族,亦为如今人族四分五裂的万千国族源头。 扶风氏在九州帝国时是非常有名的氏族,它是上古六帝中的黄帝后裔,黄帝后裔不少,那位帝君是六位帝君里私生活最糜烂的,这一点从他那多达两百多位的帝子们便可略窥一二。哪怕是同样子孙充盈的炎帝,也是在两千年的时光里才有了几十个子嗣,算起来,炎帝应是平均百年换一任伴侣,而黄帝,好家伙,后宫同时佳丽多如繁星。因此,黄帝之后并不值钱,除了扶风氏,它是黄帝的嫡系子孙发展而成的氏族,嫡庶尊卑,在九州帝国时也有。 只是这些历史早已被战火所毁,但阿珩因为某些原因,应是知晓的。可如今,云洛却从阿珩的言语里听出,这家伙真正知道的是扶风白湮四个字里的后两个字,而非前两个。 一个根本没有味觉的人会去关心一个死了六七十年的厨娘? “我的药膳学便是得她所著扶风食谱启发。”阿珩道,苍凛的藏书真的很丰富,天文地理、机关术算乃至食谱、春宫图都有,阿珩闲来无事时都看过,反正睡不着,不如找卷书打发一下时间。她对食谱里扶风白湮说的话很有兴趣,扶风白湮认为吃乃人生最重要的事,吃得好,吃得合理,身体便健康,身体健康,便可长命百岁。那段记载令她萌生了药膳的想法,凡药带三分毒,没病吃药是寻死,有病吃药,也会对身体造成一定的后患,很是麻烦。倒不如用药膳来养身体,不论是病愈后的调理,亦或干脆用药膳来治病,都是不错的法子,比起单纯的吃药吃补品好了百倍不止。 云洛:“......”他就不该对阿珩这人抱有什么希望,这家伙根本不关心与医道及自身无关的事情。 “就算你的祖母是白湮,你也不需要亲自动手烹饪啊。”阿珩继续道,白湮是吃货,热爱美食,因而干脆当了疱人,可云洛不是。不论是青雀先生,亦或是云氏族长,都是不需要沾阳春水的身份。 “无聊。”云洛叹道:“我幼时体弱,什么都做不了,恰巧看到祖母留下的食谱,反正也是无事,便琢磨起了食谱。”一直到他年满十二岁,云湛看他身体壮实了许多,武艺也学得不错,加之自家小弟自小被医者预言:很难活到成年。见小弟想出去见见世面,看多一些东西,不枉此生,便特批了小弟出门远行。而远行后,不想委屈自己的他,厨艺更是精进。荒郊野外的,可不会有什么珍贵食材给你享受,想吃好的,就得学会用最简陋的食材做最好吃的。 阿珩愣了下,顿时想起云洛的身体,先天胎毒啊,比她好不到哪去。“可要试试我的解毒之法?” 云洛犹豫了下。“你有几分把握?” “对半开。” 云洛道:“五成?那还不错。” 阿珩默然,嗯,是五成,不是成功即失败,自然对半开。 不知为何,云洛有种背脊凉飕飕的感觉。 ☆、第九章公孙係 云洛到底是不会读心术,虽知阿珩人品有问题,却也没想过,会那般恶劣。完全没把握,却说对半开。庆幸的是,云洛目前不想给阿珩做实验,他如今与辰王的博弈正到了终局,给阿珩折腾一番,他也别想有精力与辰王斗了。 云洛最后问阿珩:“可否半年或一年后解毒?” “那也太久了。” 云洛:“......中毒的究竟是我还是你?”为什么他觉得阿珩比他这个当事人还着急? 阿珩毫不犹豫的回答:“你。” “那我怎么觉得你比我更着急?” 阿珩一派正气的道:“这是我做为医者最起码的医德。” 云洛无言以对,苏医师原来您还有医德这东西啊,不对,您一直都有医德,可您老的医德跟三伏天里放了十天半个月的饭食有何区别? 阿珩继续道:“以后你每隔几日便来药庐一次,我给你拿一些药,虽不能治好你,却也能缓解一二,再辅以药膳,调理身子,以后的把握也更大一些。” 云洛狐疑:“你真是阿珩?”转性了?居然会如此认真的考虑起病人的感受了。 阿珩坦诚的道:“你的清粥煮的很好。” 苏医师你可真是好收买,云洛着实为齐武王掬了一把同情泪,没找对法子,把医者给得罪了,最后死得忒惨了些。 阿珩道:“我已有十年不曾饱餐。”锦衣玉食也罢,清茶淡饭也好,她都食之无味,唯有麻木,如此,如何吃得下饭食?便是平素喝粥也是为了自己的身体强逼着自己用完的。 云洛微怔,心里不由闷得难受,十年不曾饱餐,这得是什么概念?庶人黔首无法饱餐是因为生活艰难,而眼前这位却不是,她是山珍海味摆在面前都吃不下。不是矫情,不是做作,是真的吃不下,味同嚼蜡,蜡好歹还有点味道,但阿珩进食却是连嚼蜡都不如。 云洛心里如此想着,语气里不免流露出了些许:“你究竟是......”为什么 分卷阅读80 分卷阅读81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81 ? 阿珩亮若妖鬼的眸子瞧着,许久,终是道:“我吃过人。” 温热的人血涌入嘴里的感觉,她永远都忘不了,那么的甜美,那么的残酷。其实,自己就是个天生的恶鬼吧。无尽的黑暗中,刚刚迈入垂髫年华的她如此想着,若非如此,她怎会觉得人血甘甜味美? 也不知是否报应,尝过那人间极致的美味之后,她便吃肉类以外的任何食物都没味道了,而肉类却是沾着便呕吐不止。 或许,是因为她还是一个人吧,还彻底的变成恶鬼,还没彻底变成苍凛那样的怪物。 云洛并未惊讶,很早的时候他便猜到了。“乱世之中,天灾人祸不断,你所作所为,不过人性而已。”人性只有在有能力保全自己且有余力时才会发挥作用,在连自己都不能保全时,所谓人性,也就那样。 阿珩抬眸,似讥似讽的反问:“人性包括吃了自己的母亲?” 云洛语塞,这个他可没猜到,不过,若是如此,他完全能理解清神医为何临终时会为阿珩立下医者三戒了,女儿太凶残,着实放不下。“虎毒不食子,乌鸦反哺,我相信你有苦衷。” “虎毒虽不食子,人却食;乌鸦反哺,这世间不孝子人多了。” 云洛疑惑:“你为何要如此诋毁抹黑自己?”很好玩吗? 阿珩摇头。“我只是实话实说,提醒你,我是个什么样的怪物,若你不想预言成真,别爱上我。” 亮若妖鬼的眸子瞧着云洛,仿佛看透了云洛心中的变化,云洛不悦道:“你太看得起自己了,一点姿色都没有,性格还怪癖,我再没眼光也不至于瞧上你。” “这很好,继续保持这种认知。”阿珩满意的颌首。她与载不适合,与云洛却更不适合,这倒不是三观差异的问题,而是她单方面的问题,云洛给不了她想要的,所以她永远都不会嫁给云洛。而云洛此人,只看他三年磨剑只为等一个弄死齐威王的机会便可知他是一个想要什么就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人。纠缠不休的结果,不是她杀了他,便是他毁了她。 云洛气结。 阿珩成功将云洛给气走了。 三七不解:“阿母,你把他气走了,以后要如何饱餐?” “原来如何,自然继续。”阿珩理所当然道。 三七愣了好一下才反应过来阿珩什么意思,愈发不解:“饱餐不好?” “饱餐的感觉很好,但太好了,让我觉得想起了服食阿芙蓉的感觉。” “粥有问题?”三七知道阿芙蓉,那是一种止疼药,阿珩对自己的身体进行改造的过程极其痛苦,麻沸散会令人昏迷,为了确保成功,她必须全程保持清醒,因而不能服食麻沸散,可一直疼着也影响神智。阿珩最后将目光放到了阿芙蓉这味药材上,最后身体虽可以行动自如了,却因长期服食过量的阿芙蓉对这种东西产了生瘾头,为了戒掉阿芙蓉的瘾,阿珩吃足了苦头,直到两年前才完全戒断根。 三七至今还记得阿珩药瘾发作时的模样,狼狈狰狞,那么的可怕,也那么的......可怜。 “粥并无问题,只是我不喜欢那种感觉。”阿珩淡淡道,感觉是很好,可......阿芙蓉差点要了她的命。最重要的是,她不想对任何东西上瘾,那种身体不由自主,仿佛变成另外一个人的感觉,她厌透了。 云洛很好,他的粥也很好,但她不想要,她拒绝一切容易上瘾的东西。 三七不能理解阿珩的话,阿珩摸了摸儿子的脑袋,幽幽道:“我也不知要如何同你说清楚,你自己日后慢慢感觉,总有一日会懂的。”但她希望,儿子永远都不会懂,有些东西,只有遍体鳞伤之后才能明白。 三七露出了欲言又止的神色,似乎想说什么又不敢说。 阿珩不悦:“男孩子有话就直说,吞吞吐吐像什么样?” 三七迟疑了下,还是问:“您真的吃了外祖母?” 阿珩摇头,三七见了,不由松了口气,却听得阿珩道:“我只是杀了她。” 三七:“......” 阿珩没去瞧儿子什么表情,漆黑如墨的眸子愈发的明亮,如妖似鬼,且是炼狱里爬出的鬼,却无厉鬼之戾气与恨意,她诡异的平静着,无恨亦无怨。干嘛要恨要怨吗?那样的情绪太浪费精力了,且所有人都受到惩罚,包括她,她更没有恨的意义了。 云洛离开药庐的时候看到了一个人——公孙係。别误会,这可不是辰国的公孙,而是离国的。 列国有遣送质子的传统,结盟时需交换质子,战败后也需送上质子,反正各种各样的情况,都需要质子。尽管所有人都明白,所谓质子,根本没什么价值,战争开始时,质子往往是第一个被祭旗的祭品。但列国对此就是乐此不彼,公孙係便是这么个情况,做为离国第三任太子的嫡子,这位公孙六岁时便被送到了辰国做质子。 虽然做质子的日子不好过,寄人篱下,王都的贵族子弟谁都可以欺辱嘲笑他,不过公孙係也该庆幸,若非被送到辰国为质,他早死了。 说到公孙係的身份,就得提一下离王族的混乱情况了,云洛记得,自己的大兄曾言:离王族就是个筛子。 云洛深以为,此言不虚。 诚然,离王是个明君,励精图治,创下了大好基业,奈何晚年猜忌多疑,暴戾凶残,滥杀臣子,以至于往来列国的士子多不愿去离国。他们游历列国是为了寻找明主一展才华,可不是为了给暴戾的离王杀着玩。 本身暴戾也就罢了,离王早年打下的基业底子够厚,禁得起折腾,他最大的窘境是后继无人。 离王膝下有六十七子,其中嫡子有十一名,两个是先王后所出,九个是现任王后所出。先王后所出的两个嫡子教养得极好,文韬武略,但......嫡长子太子琤十七岁时领兵出征,战死沙场;嫡次子,挺有名,大名鼎鼎的太子琚,因着巫蛊之乱被离王所杀。另外九个嫡子,也有两个最出色,一个是现任王后长子,可惜年少时因与太子琚冲突,被太子琚活生生砍掉了一条腿,成了残疾,而王座上的君王是不能有污点的,毫无悬念,他再好也与王位无缘了;另一位是现任王后的次子,意气风发的干掉了太子琚,却因着同命蛊的关系,太子琚前脚死,他后脚就陪葬了。 离王大抵也想不到世事变化如此无常,他四个最出色的儿子就这么废了一个死了三个也就罢了,他还有别的儿子。虽不如这四个,却也不差,挑拣一番,也能找着一个合适的继承人。但......夺嫡之争中,这些公子们真的很出色,出色的过头了,压都压不住。反正等离王回过神来的时候他的儿子已经死得只剩下小猫两三只了,且都是庸碌之辈。因为知道自己几斤 分卷阅读81 分卷阅读82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82 几两,所以没掺和那些事,战战兢兢的关起门来过来,因而活了下来。反倒是那些出色的公子们,全死了。 彼时离王的心情,应是很想呕血的。 最悲剧的是,离王好不容易矮个子里拔了个高个的凑合着立为储君,结果......十一年前疯了,一夕间拔剑砍杀了全家老小,仅一个被送到辰国的公孙係得以幸免。 做为太子的嫡长子,论理,必然是板上钉钉的下下一任王,但公孙係的老子是癫狂而死的,比起前两个太子一个死得壮烈,一个死得惨烈,这一任太子却是死得遗臭万年,一个疯子竟被里为太子!?是离王疯了,还是太子演得太好。 总而言之,一句话,公孙係老子的死让公孙係的继承权发生了动摇,而那癫狂得屠戮全家老小的事,公孙係的继承权彻底飞了,没有人会让一个可能会突然发疯的杀了全家老小的潜在疯子成为君王。 后继无人是一个君王最大的悲剧,创下的基业再好,怎么瞧都是一片黑暗。 身份尴尬至此,公孙係这些年在异国的日子可想而知,离国方面早就忘了有这么个人,说不定,离王更希望他死了,免得生下有疯病的后裔的传言卷土重来。 云洛曾经见过公孙係,堂堂公孙,竟然落魄到在街上偷东西,而在辰国这么一个严刑峻法的地方偷窃,结果可想而知:公孙係的一根手指没了。 本来是应该依律剁去双手的,但当时同行的前任宰辅云湛想了下,觉得这位主说不定有很大的利用价值。毕竟,经过稷阳之乱,离王的子孙折损了许多,所剩无几,原本不可能继承王位的人又有了机会。离王的选择对像就这么几个了,自然没精力去考虑别的因素了。便是最后派不上用场也没关系,只是一点小钱而已,损失了对云湛也没什么影响。因此云湛当时便替公孙係补偿了失主,定罪时便轻了,只是砍了一根手指。 云湛令人给了公孙係一些帮助,令他可以温饱。但再后来,云氏剧变,他一边与辰王斗得激烈,一边谋算齐国,警惕列国,根本没心思再理会这位别国质子的死活。古往今来死在异国他乡的质子太多了,若公孙係死了,只能说他倒霉。 事实证明,公孙係的命还不算太差,离国的局势重新稳定下来后,他的祖母想起了他,令人为他送来了钱财,上下打点,日子勉强过得下去,却也只是勉强过得下去。辰国尚武,贵族子弟自小便勤习弓马,哪怕是纨绔子弟也有几招,而为了炫耀,辰国的纨绔子弟们很喜欢找公孙係玩。确切说,是单方面欺负公孙係,欺负本国的贵族子弟容易惹麻烦,大家日后都要上战场,这个时候把人得罪狠了,日后恰好在同一战场多尴尬啊?这个时候,这些别国的质子就是最好的替代品了。 离国尚武之风没辰国这般浓郁,三岁孩子都能跟人打架,因而公孙係,三岁识千字,五岁能诗赋......公孙係连年纪比他小的纨绔子弟都打不过。 这样的日子,根本不是人过的,公孙係没死已然是奇迹,云洛时隔数年再见公孙係却发现,这家伙竟然活得挺不错的。 云洛看到了公孙係,公孙係也看到了他,第一时间以为是云湛,这俩兄弟除了眸子颜色不太一样,其余地方几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很容易认错人。不过公孙係也很快就反应了过来,云湛已于四年前战死九陵原,眼前的是云湛一母同胞的兄弟云洛。 公孙係行礼道:“见过宰辅。” 云洛回礼。“公孙来瞧病?我观你气色甚好。”不像需要看医者,且是找阿珩这种医者求虐的不治之症之人。 公孙係闻言道:“我是来访友的。” 访友?云洛瞅了瞅周围,阿珩着实声名狼藉,根本没人敢跟她做邻居,这周围就没别的人家。“你访的友弄不是阿珩?” 公孙係微讶。“宰辅与阿珩亦相熟?” 云洛心里呵呵,年轻人你到底知不知道你爷爷对那家伙做过什么? ☆、第十章后天?先天? 云洛回府时被云晞告知,家里来了个客人,去了他关押细作与一些死囚的地牢。 “是一位紫衣的女子,她说......”云晞欲言又止。 云洛皱眉:“说什么?” “说您是她乖孙。” 须臾,云洛反应过来这话里隐藏的云晞所不知道的东西,普天之下会说称呼他为乖孙的紫衣女子只一个——风无忧。 云洛将缰绳丢给云晞直奔地牢,死囚吃了也就吃了,那些细作可不能吃,他还没从他们的嘴里瞧出别国的细作名单呢。 云洛来得有点迟,地牢已然减员过半,还活着的人也肝胆俱裂,快被吓死了。 风无忧正拿着一根人的腿骨在吸髓,吸得很贪婪,也很厌恶。云洛见过阿珩用餐时的麻木,也见过旁人进餐时的满足与喜悦,却从未见过风无忧的,脸上的表情是妖魔对于生灵血肉的贪婪,漆黑的眸子里却是对自我的厌弃。可就算是厌弃,也得吃,长久不进食,会控制不住属于掠食者的本能,必然到处吃人。 云洛寻了块干净的地方坐了下来看风无忧吃。“麻烦把骨头也吃了,否则一会令人来打扫时不好解释。”人死了不是什么大事,可人死得只剩下骨头了,且骨头上有明显的牙印,天知道会传出什么谣言来。 风无忧闻言,嘴角抽了下,终究是将骨头送入嘴里嚼碎了咽下。 吃饱喝足,风无忧这才问面色冷峻的云洛:“你这是怎么了?” 云洛想了想,问:“你说,什么样的情况下,一个人会吃掉自己的母亲?” 风无忧随口道:“母女之间许是有血海深仇,亦或是有利益冲突。”父子、母女相残什么的,她这几千年没少见着这样的戏码。 “可那个人很孺慕她的母亲。”云洛道,他记得,阿珩说起母亲时,如妖似鬼的眸中流转过一抹孺慕,纯粹的孺慕。 风无忧想了想,道:“我的阿母曾抱着我说,虽然世人都认为我是她一生中唯一的污点,但我不是,我是她最珍贵的宝物,若有人要伤害我,便是豁出去王位,她也会保护我。”不过,赤帝最后还是没能说到做到,她丢了王位,化做了一抔灰烬。 “保护孩子,所以让孩子吃了自己?”云洛无语,真能猜。 “谁知道呢。”风无忧表示也没碰上过这样的情况。 云洛换了一个问题。“爱情是什么?” 这问题问的,风无忧更无语。 见了风无忧的模样,云洛挑眉:“你也不知?” 风无忧轻叹:“爱令人失去理智。” 云洛不解:“何意?” 风无忧反问:“你可曾想过,我的父母离世后,我是如何活下来并且嫁入连山氏族的?” 分卷阅读82 分卷阅读83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83 “玄帝并未想过杀你。”云洛道,虽然玄帝逼杀了赤帝,但他从未想过对赤帝的遗孤做什么,也不需要。 虽然夺位的新君往往对前任的子孙赶尽杀绝,但在九州帝国时期,没有那个王会那么无聊,九州帝国的规则:强者为王,王被推翻的话说明推翻它的人比它更有资格为王,新王的登基合法合理。 自己都是合法合理的了,还用得着做贼心虚的赶尽杀绝?至于怕报复?别说笑了,九州帝国的风气注定了,先君的后裔想报仇只能走一条路:效仿新君,堂堂正正的推翻新君,但凡有一点下毒暗杀,亦或勾结异族什么的,不用新君做什么,各方势力将联手屠灭先君的后裔全族。 “可我是乱.伦之子,是赤帝辉煌人生中唯一的污点。” 云洛了然,狂信徒的思维,正常人无法理解。 “彼时,很多人都对我敬而远之,唯有他例外,因为爱我,所以他无视天下人的议论与目光靠近我,也因为爱我,他舍弃了巫咸之位,违背了连山氏族内婚的祖制与我联姻。”风无忧眸色深深的瞧着云洛,似在瞧云洛,又似在通过他瞧那个早已消失在岁月洪流里的男人。 “如何才知道是否爱上了一个人?” “无事时,你会想起她,她难受时,你会心疼。” 云洛闻言愣住,这不就是他如今对阿珩的征兆吗?他心疼阿珩的身体,忙完政务时总是忍不住想起那个家伙。“无忧,或许我爱上阿珩了。” 无忧呆了下。“谁?” 云洛重复道:“阿珩。” 无忧的脸色极其精彩,云洛见了,不解:“有什么问题?” “我可与你说过,阿珩的血脉很浓。” “看得出来。”都伤成那个样子了还不死,便是寻常羲和氏直系也做不到。 “她的羲和氏太过强悍,这些日子我想了又想,若不曾猜错,她与羲和独孤是一样的。” 这下便是云洛的脸色也精彩了起来。 羲和独孤何人?那是千古疯子。 神裔氏族各有各的天赋,但有一类存在却是神裔氏族本身也忌惮不已的。天赋极致者,都贵脑有恙。 不过这种案例极少,几千年难得出一例,最近的一例便是羲和独孤,青帝的王夫。青帝一生共有九段爱恋,前头八个,四个被她甩了,四个甩了她,最后一个修成了正果,便是羲和独孤。一个与青帝三观不合,却结为夫妻,相互折腾了一辈子的男人,青帝恢弘一生最大的败笔。 青帝的婚姻不论是在九州帝国时代还是如今,都堪称旷世奇谈。毫无疑问,她与羲和独孤是相爱的,不是真爱,不可能有勇气嫁给羲和独孤,而羲和独孤也不可能娶她。但还那句话,三观不合,没法共同生活。 怎么个三观不合?看看两个人的风格便知,青帝为人杀伐果决,若非如此,她也当不了炎帝的继任者。可青帝虽有君王的杀伐决断,本质却是仁善的。而羲和独孤,那家伙比苍凛还凶残变态,据说他原本不叫独孤,是后来改的名?原因?太天怒人怨,族人忍不住怀疑那家伙注定孤独一生。他一想,觉得孤独一生也挺好的,一个人,活得肆意,便改名独孤。不过,他最后还是成了亲,然后......夫妻俩一直折腾,到咽下最后一口气也没消停。 不过那两位也是史上最奇葩的夫妻,都拥有极大的权势,夫妻间吵架,然后顺理成章的有个艳遇什么的,是人之常理。尤其是有钱有势的人,与伴侣吵得几乎拔剑相向后都喜欢找个温柔小意的缓缓。那两位却不然,吵得快忍不住杀了对方时赶紧分居,也不拈花惹草,这俩家伙的子嗣全是与彼此所出,无一是异生之子。可,哪怕子孙满堂,这两位也不消停,分居后冷静了下来,再接再励,继续吵,吵完再分居冷静,冷静了再吵...... 青帝一生,若不曾遇见羲和独孤,相信能多活一百年不止。 羲和独孤的变态是追根究底,有自身的原因,但更多的还是神裔氏族的遗传问题:强大的天赋并非无偿,天下间所有的东西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若阿珩与羲和独孤一样,岂不是说阿珩的一堆毛病根本不是后天因素,而是天生? 云洛想想青帝那不知该说失败透顶还是成功的婚姻,顿觉无语。 无忧拍了拍云洛的肩膀。“乖孙换个女子喜欢吧,天下间的女子很多。” 云洛默然以对。 将地牢里的食物残渣处理干净,无忧表情轻松,步子沉重的离开了。 云洛瞧着地牢里少了一半的人,无语哽咽,他挖出这些家伙可不容易啊,不过......似乎也不完全是坏处,至少肯招了。 华族事死如事生,讲究入土为安,自然,就算不讲究这些,也没人愿意让怪物吃掉。 比被怪物吃掉更可怕的是你眼睁睁的看着身边的同伴被怪物一口一口的给吃了,连骨头都没剩下,都被嚼碎咽下去了。 细作们的奉献与配合让云洛将都城里别国的情报系统给理了个七七八八,略心塞。他能理解张不易跑了后辰王的真不容易,但你得多无能才能让王都跟筛子似的?王都公卿世家,竟都被渗入了,连宫中都有。 老子要不要帮辰王把张不易给找回来?云洛忍不住在心里琢磨起来。诚然,他看辰王不顺眼并非一日之事,事实上,要不是烈王膝下诸子太混乱,当年云湛也不会愿意立这位为新君。奈何,烈王膝下十五子,只一嫡子,而这唯一的嫡子还没成年就因为“失足”洛水而亡,烈王的情况便有点糟心了,快赶上离王了。 不,离王都比烈王好,离王最出色的四个儿子或死或废,但他还有别的嫡子,嫡庶尊卑,哪怕能力不够,也是能稳定局势的。只是离王比较悲剧的是,太子琤与太子琚死得......太别致,令得别的公子们发现了一条路,原来高高在上的嫡子也是可以被拉下来的,原来庶子也是可以上位的。可大家都是庶子,凭什么你们能上位,我们就不能?然后,离王便不可避免的悲剧了。 烈王的窘境在于,他不喜欢王后,所以王后就那么一个儿子,爱若珍宝。因此王后见儿子死了,当即就疯了,烈王本就头疼于要如何从庶子里选出一个继承人来,这个选择一个不慎,便会埋下日后兄弟阋墙的祸端。 大家都是庶子,凭什么你能做储君,我就不能? 平日里被嫡庶尊卑的祖制给压着,庶子们不至于对嫡嗣太无礼,可若储君是庶嗣的话,真没必要客气,大家都是庶子,谁也不比谁高贵。诸公子本就心思浮动,王后再一番挑拨,最后离王的儿子只剩下了两个,一个是当今辰王,另一个早年上战场受了伤,残了。 云湛与张不易当年是宁愿扶持那个残了的公 分卷阅读83 分卷阅读84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84 子也不想扶持当今辰王,眼高手低,太不安分,好听点是雄心万丈,难听点就是野心超过了能力,有病,庸君都比这家伙于国有益。但残疾人不得为王是列国王族的共识,哪怕再不愿,云湛与张不易也不得不眼睁睁的看着一头脑子有恙的猪登上了王位。 云洛对辰王的看法与云湛、张不易一致,那就是一头猪。猪有病是猪的事,只要不妨碍国家就行,若真忍不了,也可以杀了。比起坐在王位上的猪,云洛还是更关心国族的情况,再筛子下去,问题真的很严重。他出征牧云原时,前半段还好,后半段的所有后勤补给都是他自己掏腰包解决的。几时,辰国也开始出现这种军队后勤跟不上的问题了?辰国尚武好战,为了大胜仗,后勤素来被视为第一要事,不论看前方的将领多不顺眼,后方的君王与公卿都必须保证出征大军后勤的稳定。 张不易若能回来,他虽然也会有麻烦,但那麻烦也在承受范围之内,两害相权取其轻,云洛更愿意张不易回来。但张不易不太可能回来,四年前被辰王气得险些吐血,挂印而去,怎可能再回来? 尽管辰王经过数年的时间也意识到自己当年气走了怎样的一个臂膀,多次礼贤下士,奈何士的气性极大,辰王不合他的择主标准,便是跑断腿,他也不可能回来。 云洛磨了磨后槽牙,辰王你怎么不去死? 这头云洛头疼于王都的千疮百孔,另一头阿珩与公孙係相处得......甚欢。自然,这种甚欢是相对而言。 阿珩与季越人聊得津津有味,公孙係在一旁听天书似的,不是不想□□去,只是这两位三句不离本行。士农工商,医乃第三等,他一个大国君王之孙,怎会去学这些下等人的东西。而不懂,便插不进去。只得郁闷的同羊肉奋战,食不言,寝不语,那两位完全将这项优良传统给抛脑后了,季越人的羊肉倒现在都只动了一口,还是最开始时用的。 所幸,羊肉炖得不错,膻味也用不知名的草药给去掉了,一点膻味都没有,很是可口,公孙係也就忍了这种局面。 羊肉是人族的主食之一,另一主食是菽粟,王族更是顿顿有羊肉。然公孙係已经很久没吃羊肉了,别说羊肉,便是庶人黔首吃的猪肉或狗肉,他也许久不曾吃到。云湛去世后,他不是没得吃便是啃野菜,如今有美食,脾气自然很好。 季越人在说得口干舌燥之时饮了一口茶,也终于想起了还有另一个人存在。“公孙,不好意思,我太忘我了。”阿珩的医道造诣太深,也太别出心裁,季越人最是仰慕,难得有机会请教,自然要抓紧机会。 对于季越人的歉意,公孙係并没有高兴,他再落魄也是公孙,季越人再礼貌,其师父地位也不能与公孙同日而语。但公孙係也没失礼?原因,自然是因着季越人身份特征。虽是庶人,但多年前的大疫里,季越人救死扶伤,活人无数,是进入疫区后且活了下来的七名医者之一,在民间声望极高,被誉为辰国的国医。 在辰国的地盘上对他们的国医失礼,得多想不开? 见公孙係还算有有礼,季越人也很礼貌,虽然他一点都不明白阿珩这么个家伙怎会与一个质子结交。对方的身份尊贵的尊贵,但......阿珩的身份永远都是个硬伤,哪天友人间发生口角,公孙係便是将她杀了也不犯法。 奴隶不是人,是牲口。 阿珩如今能够在辰国自由的立足乃是因为辰国在大疫中折损人口过多,因而欢迎列国迁徙至辰国,不论曾经是怎样的出身,最差也能有一个平民的身份。这才得以解决阿珩的不少问题,可......别人一定要抓着她的出身不放的话,仍有杀伤力。 自然,季越人是不会认为阿珩能被人怎样,当年疫区几成地狱,这家伙是唯一一个在疫区里活蹦乱跳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别嫌我啰嗦,老在里头提一些不相干的事,如小说背景世界的原本历史什么的。这很重要,小说的背景不是一个刚起步的文明,而是曾经有过高度文明,但被自己给作死了。可就算王朝毁灭,也会有遗民存在,并且因为某些原因,始终遵循着远古时代的规则。 ☆、第十一章合该 阿珩专门令人制了一支笔,松木的,不名贵,但笔的个头却是有些惊人。笔杆拇指粗细,一尺长。 公孙係看到时很是不解的说:“如此大笔,很不方便。”随便一笔都比竹简宽。 阿珩不以为然。“我说能就能。” 也确实能,阿珩拿着笔跑城门那写字去了。 做为北地最古老的王都之一,洛邑的城墙极高大,将近二十余丈高,可容十马并驱而行。 “阿母,你写得不是辰国文字吧?”三七叼着酱肘子问,虽然他还不曾启蒙,可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阿珩如今写的文字明显不是辰国的,不过又有点相似。 “我写的是一种古文字。”阿珩叼着画笔回道。 “什么古文字?” “一个已经灭亡的王朝的文字。” “那别人认得出来?” “自然认得出来,这文字可是如今所有国族的文字的源头,一株大树上长出来的叶子,虽不是一模一样,却也八九不离十。”阿珩边写边答,她写的这些东西可是要全天下人都能看的,若是选择使用如今任何一国的文字,别的国族的人都得抓瞎,经过三千年的发展,每个国族的文化都迥异,文字亦然。庆幸的是,虽然人族如今的文字与文化琳琳满目的让天才都想买块豆腐撞死,但在很久以前,所有人族都使用着同一种文字,而今所有文字也是源自于那种古文字。万变不离其宗,虽然三千年的变化不小,但只要是识字的人,看到九州帝国的文字,就算认不全,也能根据其与自己母国文字的相似度猜出那字是什么意思,不然阿珩也得愁。 这种想法阿珩是从自己母亲那里学来的,她启蒙时学的文字就是这种古文字,学会了这种古文字再去学如今的文字,会容易很多。就算碰上不认识的国族文字,也能猜出一二来。 阿珩架着梯子在城墙上挥毫泼墨,城防司的人很快便找了来。 “要抓我?我犯什么法了?辰律可没说不能在城墙上写字,它规定的是不得随意破坏城墙。我写的这几个字,那里破坏了城墙?” 阿珩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将城防司的人给打败了,确实,破坏城墙要罚徭役三年,可阿珩没破坏城墙,写字损坏不了成亲,而《辰律》中不曾规定不得在城墙上写写画画。碰上这种奇葩,城防司很成功的被恶心到了。 这事最终闹到了廷尉府,自然,不是阿珩去见廷尉的,她又没犯事,别人真 分卷阅读84 分卷阅读85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85 不能抓捕他,城防司只能上报。 廷尉府的现任廷尉正是云晞,在这贵族满地走的王都之中,官不算大,却可止小儿夜啼。 三年前,君王心腹的前任廷尉徇私枉法被云洛逮着了证据,被云洛光明正大的利用《辰律》给醢刑了,直白点就是剁成肉酱。倒不是云洛心狠手辣,而是《辰律》里有六成都是这样的恐怖酷刑。 剥皮萱草、醢刑、刖刑、烹刑......人族的酷刑之五花八门、多种多样,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它没有的。曾有人戏言,列国之中,论起酷刑种类之丰富,辰国是妥妥的独占鳌头,天下间发明的酷刑,都有收集,且都活学活用的编入了《辰律》里。 灭了前廷尉,云洛毫不犹豫的将自己唯一的侄子给推上了廷尉之位。 贵族享有特权,列国多为世卿世禄制,贵族的官位在他死后是他儿子,儿子死后便是孙子的,孙子死后还有重孙......辰国,别具一格,贵族也享有特权,但想任职于庙堂之上,可以,先拿出战功来。战功是在辰国为官的入门资格,没这个资格,想为官也不是不可以,但很难,除非你的才干格外过人,否则就算是贵族子弟也只能在家啃老。 自然,事无绝对,别国来的士子可以跳过军功,只需展示自己的才干,从客卿做起,若不想上战场,也可以,可以从其它方面的路,只要做得好,也可封侯。 云晞是辰人,没这项优待,且彼时过继到云府也没几年,自然没有战功傍身,想要担任官职,难! 寻常官职也就罢了,廷尉却是九卿之一,云洛费了不少功夫才为云晞抢来廷尉之位。而云晞也不负他所望,短短三年,洛邑便夜不闭户路不拾遗,那些纨绔子弟也被收拾得服服帖帖的,宁渊每日出城去山林里游猎也不敢呆在王都里惹是生非,省了不少麻烦。但最重要的还是,有云晞这么个家伙在,云洛想收拾谁,真的是完全用不上什么卑劣手段,除非对手是没有半点瑕疵的圣人,否则证据藏得再严实,廷尉也能翻出来,再取出《辰律》翻翻当如何处置。别指望什么事都没有,辰国严刑峻法的名声不是吹出来的,而是数百年来一族族人头砍出来的。 近些日子,云晞的名声再次更上一层楼,在牧云原时被断了后勤,云洛当时是腾不出手来,如今回来了,自然要好好回敬。 做为云洛手里最锋利的剑,云洛一声令下,除了辰王,所有参与的人全族都被云晞给逮了起来挨个处以极刑,刑场如今已然万径人踪灭。 啥?权势熏天,这倒无关云氏的权势,而是严刑峻法之国的好处。王子犯法都要掉脑袋,何况寻常贵族。云晞杀得越是狠,他的地位就越是稳固。 因着王都不到半月便死了三四千人的关系,阿珩原以为云晞该是一个阴郁乃至阴鸷的人,如今真见着了,阿珩只想说:云氏一族生的真是得天独厚。 云晞生得极好,与云洛有五分相似的容貌,给人的感觉却截然不同。云洛哪怕病弱,也会不自觉的给人以锋锐之感,令人完全想不到他身中奇毒,将不久于人世;云晞却不然,温润如南国的细雨,绵密多情,端的是翩翩君子,令人见之倾心。 不包括阿珩。 虽然云晞给人以光风霁月的感觉,但阿珩却隐隐觉得,这位“君子”并无他给人的感觉那般谦谦君子。不过想想这位的职位,能够将廷尉令一职给做得那么完美,自然不可能是什么温润君子,只能说,这人的长相太具有欺骗性。 不过,这般相貌,也不是没有例子,古往今来长得有欺骗性的人多了去了,最有名的例子便是上古六帝里的白帝,那姑娘,长得着实无害,但手段......上古六帝论心狠手辣与布局的能力,就她最强,谈笑间灭人全族,眼都不带眨一下的,好似自己根本不是在杀人而是在欣赏美景,这手段,这心性炎帝再世都得自叹弗如。 云晞,道行还差点,白帝是死了几千年后别人才意识到她生前布了怎样可怕的局,而云晞,若是足够敏锐,还是能察觉他的异样的。 阿珩将嘴里叼着的画笔取了下来,问云晞:“廷尉令可是有事?” 云晞没吭声,瞧着阿珩在城墙上写写画画的东西,活灵活现的动植物,以及各种各样的药材与方子。“你在抄写医书?” 阿珩点头,自豪的问:“此乃我父花了一辈子著作的医书,如何?”虽然最后是她整理的,没奈何,谁让她老子前三十几年都不识字,想著医书也著不了。后来虽识字了,却没来得及整理就死了。 云晞温润的脸上露出了错愕之色。“你便如此作践你父亲的心血?” 作践? 阿珩微怔。“我哪作践我父的心血了?” “他一生之心血,你竟如此对待?”云晞瞧了瞧城墙上的医书,哪一家的先人著作的典籍,后人不是珍之重之?恨不得当传家宝供起来。自然,现实中不可能那么夸张,可也保护得极好,只有族中子弟才能学习,有的家族更是只传嫡系。 反应过来云晞什么意思的阿珩呵呵一笑。“夏虫不可语冰。” 云晞没生气,至少面上仍旧微笑。“哦,此话怎讲?” 阿珩反问:“你是什么人,我为何要同你解释?” “我是辰国廷尉令。” “廷尉啊,那又如何?”阿珩是真没将云晞的这身份放眼里,一来是没兴趣,二来,她弄死的人里有一个王,公子王孙更是不计其数,区区一个廷尉,真不算什么。 云晞对阿珩的言语不以为杵,阿珩的名声太烂,列国上层都知道,虽然阿珩无关列国政治,但她医术太好,而人都怕死,保不准自己就可能需要用到良医的一日。而捭阖时代的医者,医道刚刚起步,阿珩这样的佼佼者,太难寻,列国贵族不免多加注意,日后若有需要,也好找人。 面对这么一个医者,脾气必须好,否则八成被气出问题,气死则不会,苏医师的医术还是不错的,死人也能救活。 这也是列国对苍凛这一脉医者公认的常识,相比起苍凛,苏医师已然是大大的有良心,至少不会因为自己不高兴而随意将病人给故意弄死。 云晞看着阿珩肆无忌惮的模样,颇有几分羡慕,这姑娘活得肆意,很肆意,在这乱世之中难得的肆意。 阿珩问:“廷尉令来此是为了抓我?” 云晞摇头。“我只是想看看婶母是何模样。” 阿珩:“......” 三七:“......咳咳咳......” 阿珩将茶壶递给三七,三七抱着饮了一大口茶汤,总算将喉咙里的肘子肉给咽了下去。“阿母你几时为人婶母了?” 阿珩抬头望天。“我也想知道自己几时为人婶母了。 分卷阅读85 分卷阅读86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86 ” 云洛,你最好有个合理的解释,否则我饶不了你。 云晞瞧着这对母子的反应,大为不解。“你连叔父的儿子都生下来了,怎不是婶母?” 阿珩愈发惊奇:“我几时为云洛生了儿子?” 云晞惊奇的瞧向三七。“此子难道不是叔父之子?” 阿珩一口血哽了在喉间,老兄你得多眼瞎才能觉得我儿子跟那个短命鬼相似? 三七更奇:“阿母,我不是白虎的儿子吗?几时成了洛叔的儿子?” 洛叔洛叔,叫得真亲热,阿珩腹诽。 云晞原本淡淡然的神情在听到三七之言时陡然成了悚然,虽然转瞬即逝,但阿珩还是留意到了,这什么表情?三七是白虎的儿子很惊悚吗?或者该问,云晞识得白虎? 嗯,这也不是没可能,白虎虽是商贾,可他当年在北荒所为,应是中原哪个与齐国有过节的国族派出去的细作,只是她不确定是哪个国家而已,范围太大了。齐国数百年厉兵秣马,开疆拓土,灭国无数,周边国家就没哪个没被它攻打过,举目皆敌。不过,看云晞这反应,要么就是跟白虎交过手,要么就白虎是辰国派出去的细作。 阿珩忽的觉得有点脑仁疼,她或许已经猜到白虎是什么人了。 白虎,青雀,真真是对仗工整的小名,自己真是猪脑子,怎么就没一早就联想起来? 阿珩无语望天,云晞却是惊得不轻。 若三七不是云洛的子嗣,那么云洛你是想做什么? “谁说长得像就一定是父子?不过三七的话,他也合该唤我阿父。”对于云晞的震惊,云洛以一种理所当然的口吻道。 云晞温和淡然的神色终于龟裂。“那你还对外放出消息说你与苏珩有婚约。” 云洛淡淡然的道:“事实如此。” 云晞忍不住道:“你这是乱.伦。” 云洛皱眉,瞧着云晞,忽问:“你知道我为何一直都不让你上族谱吗?” 云晞闻言僵硬了下,反问:“难道不是因为我的血统?” 云洛摇头。“因为你对于事物的认知,你与神裔氏族的思维根本不在一条线上。” 乱.伦?对于俗世而言,是挺严重的,但对于神裔氏族而言,这真不是什么事。 神裔氏族的族史比人族的文明史还要长,直说吧,神裔氏族形成时,人族根本还没有产生最基本的道德伦理观念,而同族通婚,且是直系的子嗣通婚可以大大增加下一代也是直系的几率。因而神裔氏族一直都是族内通婚,啥?什么是族内通婚?自然是近亲结婚。 蛮荒纪时,虽然道德观虽未出现,但人族大部分部族都是与自己出身部族以外的人通婚,由此来避免生下有问题的后代。神裔氏族却反其道而行之,族内通婚,夫妻之间的血缘关系都极近。如此虽有更多的直系出现,却也有后遗症,那些直系多多少少都有点问题,或生理,或脑子。因而进入震旦纪后,神裔氏族便稍微改了改婚俗,仍是族内婚,却五代之内的血缘亲人都不能再通婚,且不再仅限于自己一族,鼓励与其余神裔氏族通婚。 虽然这么一来,避免了近亲通婚的弊端,但在世人看来,这仍旧是乱.伦。 同姓通婚乃不.伦,而神裔氏族,素来以同姓通婚为主,直到九州帝国倾塌,大量族人战死,神裔氏族这才不得不开始于外族通婚,可即便如此,很多东西也没改变。 悖逆世俗观念,这就是神裔氏族。 云晞最大的问题不是血统,而是他的脑子早已被世俗观念的条条框框所填满,而他一日无法摆脱这种影响,云洛便不会让他上族谱,这样一个族人,一个不慎,会为氏族带来大麻烦。 ☆、番外华歆中 华歆最后的选择是巫医一脉的羲和鼋。 选择巫医一脉是因为她热爱医道,选择羲和鼋则是因为这位是巫医一脉的第一人,之前的毒气就是他的杰作。 “丫头,有眼光。”羲和鼋很是得意,人生最大的喜事不是洞房花烛夜,也不是老来得子,而是后继有人。至于别人的眼神,有本事干掉他,否则就馋着吧。 不出三天华歆便怀疑自己是否拜错师了,她想学的是治病救人与延续生命的医术,不是杀人灭族的毒术啊! 巫殿是信仰与知识聚集的地方,虽然也信仰神,但这信仰的虔诚度得打个折扣,世人或许真心信仰神祇,但巫殿的这些人,他们第一信仰的还是知识与力量。经过漫长岁月的发展,巫殿内部的知识也有了许多分支,巫医一脉是举足轻重的一脉。虽然师父似乎有点问题,但华歆在有充足的材料,以及前人的典籍做为参考的情况下,进步很快,同时也没落下羲和鼋的毒术,这个年头,医术很重要,毒术也一样,没有毒术自保的话,很容易就丢了命。 学习中,华歆也做好了计划,在巫殿好好学习,待成了真正的巫,就挑个落后,但药材资源丰富的地方担任巫祭,继续自己的研究。 计划永远都赶不上变化。 前线同异族的战事大败,奔赴前线的诸部儿郎几乎全军覆没,连大巫祭也受了重伤,被护送回来时奄奄一息,眼看是活不成了。 同族之间的战争可以说是胜败乃兵家常事,但不同种族之间的战争输了却可能是灭顶之灾,如今连氏族联盟的灵魂核心之一的大巫祭都要死了,整个燧人邑的人心都动荡了起来,华歆看到自己那没人性的师父破天荒的有了忧虑的情绪。 战败,再失去大巫祭,部落联盟必将迎来末日。 巫殿所有巫医耗尽了心血也无法挽回大巫祭即将消逝的生命,频繁的使用不属于凡人的力量,大巫祭的生命力几乎被掏空,巫医无法令生命力已然耗尽的人继续存活。 大巫祭没有弟子,若她死了,大巫祭一职便真的不存在了。 华歆对于这些还不够理解,做为生徒,她最重要的事情是学好本事,局势什么的,根本没谁会跟一个孩子说,若非此次的事情着实太大,她也不会发现。而在她弄清如今究竟什么局势时,一只由大巫祭最后的生命力所化的灵蝶寻到了她,羲和鼋也看到了,看到停在弟子肩头的灵蝶,神色复杂。 “师父,这是什么?”不知为何,瞧着灵蝶,华歆有一种不祥之感。 “那是大巫祭寻找继承人的术法。”羲和鼋低语。 华歆的脸色霎时苍白如雪。 大巫祭是部落联盟最重要的灵魂核心,也是地位最崇高的,但......历代大巫祭无一不是英年早逝。 原因? 大巫祭传承着一种古时的强大力量,没人知道那力量的源头是什么,本质又是什么,但它很强大就是了,强大的可以守护部落联盟在异族的剑锋之下延续至今。然,时间没 分卷阅读86 分卷阅读87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87 有免费的餐食,大巫祭使用那种力量的代价是自身的生命力,越是频繁使用,死得越早。如现任,年方十六,多年轻啊,巫殿里这般年纪的女子,人生才刚刚开始,大巫祭的人生却已然走到了终点。 少时,听着大巫祭的这一则传说时,华歆一直都有一种感觉:大巫祭,更像是一种祭品。 她一点都不想当这种祭品,但她必须当,因为她是最合适的。 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成为大巫祭,那力量是挑人的,它选择的标准是什么,部落联盟至今都没摸清楚。但大巫祭可以通过一些特殊的术法寻到离自己最近,也最能让那种力量瞧上眼,肯寄宿的人。 不论想与不想,愿与不愿,华歆终究是接受了大巫祭的传承。强大的力量灌入经脉、丹田,她算是明白为何每代大巫祭就算不跟人动手也一样活不长了,这力量,根本不是人的力量,人的躯体根本不能容纳这样的力量。拿不合适的容器去盛放不该盛放的东西,最终的结果是显而易见的事。 传承之后,大巫祭放心的走了,而华歆则是丢了半条命,在床榻之上养了半年才缓过气来。 华歆问羲和鼋:“师父,您说,人要如何才能长生?” 羲和鼋反问:“你问的长生是指多少岁?” 华歆摸着后槽牙回答:“长命百岁。” “修炼灵力,灵力足够强大,人族也是可以活两三百年的。”不过古往今来能到那个境界的人族,无一不是十万里挑一的天才。 华歆补充:“我问的是,我要如何才能长命百岁。” 羲和鼋无言以对,从未有大巫祭活过三十岁,哪怕一生都不动武也活不过三十。 羲和鼋虽无言以对,但华歆仍从他的脸上得到了答案,心情顿时更加抑郁了,抑郁的都想将手里的汤碗糊羲和鼋脸上去,师父你就安慰我一下可是会死? 虽然羲和鼋给了失望的回答,但华歆仍未放弃。 成为大巫祭,算她倒霉,她认,但她认倒霉却绝不会认命。 她已经十一岁了,依着历代大巫祭的平均寿命来看,她最多再活个六七年,那多令人呕血啊? 人如果吃得好喝的好,保养得好,是能够活个三五十年的,而修习术法的人也多长寿,这是否能说明一个问题:人族的寿命其实也不短,只是因为种种干扰才极短命。 华歆从病床上爬起来后第一件事便是确定了自己日后的研究方向:如何挖掘人的潜力,不求长生不死,但求长命百岁。 成为大巫祭,虽然有短命和不得善终的命运,但还是有好处的,整个部落联盟的资源,她可以任意使用,如此,她也不用再如从前那般为了一点珍贵的材料绞尽脑汁了。不过想想这样的特权是用什么换来的,华歆的抑郁症便有加重的趋势。 可就算有整个部落联盟的资源做为后盾,有一些极珍贵的药材也没法弄到,生长在极其危险的地方,人族去不了,华歆得自己去跑一趟,很好,抑郁症直接发展成不治之症了。 在多次被人从采药的半道上叫回来后,华歆决定去一趟北溟。 北溟是冰雪的世界,没人知道那片冰天雪地究竟有多辽阔,最多就是怀疑整个极北之地全是冰盖,凿开万丈冰层,看到的不是泥土,而是深海。虽然滴水成冰,但鲜有人知道,这片冰雪的世界其实有着非常多才的生物圈,只是不在冰层上方,而是在冰层之下。 华歆在北溟呆久了之后完全分辨不出来时间了,整整半年,太阳就没落过山,得亏她如今不睡觉也无妨,不然非被这种环境折腾得筋疲力尽,然后成为冰雪世界的怪物的点心不可。 北溟的冰层之上也是有生物的,能够在这样的环境里繁衍生息的物种都不是什么善茬,百丈长的大鱿、百里巨鲸、被誉为白灾的雪狼、冰鬼、冰兽......只是碰上华歆,悲剧的自然不是华歆,成为大巫祭的第二个好处便是:碰上怪物,以前只能逃,如今却能反过来干掉怪物加餐了,虽然是生肉,但有的吃总比没得吃好。 啃了半年的生肉后华歆终于偷到了一枚鲲鹏蛋。 没错,她跑北溟来就是为了鲲鹏。 有一个速度够快的坐骑,她日后想要做什么都不用担心误事了,她真的是厌透了到处去办一件事,至少有九成的时间是花在路上的情况了,再这么挥霍下去,她十六七岁的时候就可以准备后事了。 鲲鹏是一种非常神奇的生物,在水里时是鱼,却又可以变成鹏鸟飞上九霄,也不知造物主是哪来的创意创造了这样的物种。不过......不知是否华歆的错觉,她觉得自己从传承中获得的力量似乎也有点造物主的属性,只是她是人,无法完全发挥出来,但创造不了生命,她却可以敏锐感觉到生命的气息,天地万物,一草一木,甚至泥土里细微不可查的生命。 呵呵,这个世界真是生机勃勃,神你的脑子是怎么长的,真想剖开来瞅瞅。 养鲲鹏唯一的难处是这家伙太能吃,也是,要长大传说中遮天蔽日的模样,成长期间自然需要大量的食物。而这也是鲲鹏生于北溟,且每年都会遨游四溟的原因,北溟的鲲鹏聚居地的深处有一片海底火山群,浮游生物极其多,而浮游生物多了,鱼虾自然也多了,鱼虾多了,掠食海洋生物也多,庞大的生物链是鲲鹏生长必须的环境。可就算如此,北溟也撑不住一整个鲲鹏族群的定居,因此只有鲲鹏的幼崽与需要繁衍生息带孩子的、以及快死了打算颐养天年的鲲鹏会常年呆在北溟。 华歆将鲲鹏养在辋川海,辋川海是西荒的地脉变动的结果。冀望山脉的出现挡住了无边的西溟之水,而海水退去后露出了西荒大地,但并非所有海水都离开了,仍有许多海水留在了西荒的低洼地,形成了许多的咸水湖泊。再后来,因着一场大战,海水倒灌,所有咸水湖泊连成了万里汪洋,再加上断云雪山融雪水的补充,这片内陆海也就一直保存着。 断云雪山的融雪水富含营养,也使得辋川海的鱼类非常丰富,部落联盟五成的食物便是来自于辋川海的鱼虾。华歆在辋川海里养鲲鹏的直接后果便是部落联盟出现了鱼荒,鱼都被鲲鹏给吃了。 幼鲲若非大巫祭养的,想来早被鱼荒的部落联盟给捕了炖汤。 华歆道了歉后开始了海上的漂流之旅,鲲鹏长期呆在一个地方,完全是生态破坏,必须长年累月的迁徙,但华歆也怕幼鲲走丢,或被海洋里的掠食者给吃掉。鲲鹏成年后会很强大,但未成年的鲲鹏,无边大溟里以鲲鹏幼崽为食的海洋巨兽可不少,山一样巨大的海洋生物在海里比比皆是。 四溟,这是一个比陆地更加辽阔,也更加多彩的世界。 虞渊、丛极渊、归墟、旸谷 分卷阅读87 分卷阅读88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88 ......华歆的眼界愈发开阔。 二十岁那一年,华歆采集了八荒六合四溟的无数珍贵药材炼制了一丸长生药,只一枚,想找个人试试都不行。 这些年她苦修灵力,尽量避免动物传承的力量,但有的时候却是怎么都无法避免的,因此她的生命已然油尽灯枯。她已经没有时间再去搜寻第二炉丹药的材料了,不成功便成仁,她只剩下这一个选择。 是利用长生药一搏,或可延续自己一段时间的生命,亦或是就此一命呜呼。 要不要赌? 该不该赌? 华歆眼一闭,心一横,将长生药纳入了口中。 ☆、第十二章认祖归宗 对于洛邑谣言满天飞的事,季越人与公孙係有点担忧。 阿珩完全没当回事。“谣言止于智者,不去管,自然会消停。”而且冷静下来她也明白云洛什么意思了,她干的事......云洛这招还真是最好的解决之道,谁敢杀云洛之子的母亲? 公孙係急道:“可你的名声会坏了的。” 捭阖时代的人族,民风虽开发,女子改嫁再嫁个七八回都不算什么,绝没人会多说什么,但未婚有子绝对是大忌。 “无妨,我本就没有名声可言。”阿珩满不在意的道。 季越人愈发无语。“你的名声不好只是误解,可未婚有子的事若真的坐实了,就真的坏了名声。”阿珩的声名狼藉是怎么回事,他是知道的,这家伙性格太不好,爱用活人做实验,更懒得解释一二,别人再刻意造几句谣,名声想不毁都难。 阿珩闻言,想了想,道:“我想你对我有点误解,我说的我本就没有名声不是说我拿活人做试验的事。” 季越人不解:“那是?” “是什么不重要,反正你要知道,我没有名声可言就是了。”阿珩道。 公孙係皱眉:“你何苦如此自贬。” 阿珩闻言真心想大笑,年轻人,我没有名声可言可是拜你的家族所赐啊。不过这话她到底还是没说出口,至少在她确定自己找不到别的治病之法,必须在哪里得的病就得回哪里去治之前,她是不会同公孙係把关系搞得破裂的。 若日后她真要回离国去寻找治自己心病的解药,公孙係会是一枚最好的棋子;若不用回去,那更好,她还不想再见那些家伙呢,瞧了就令人觉得作呕。帮公孙係的一把,权当日行一善,为自己地底下的父母积福好了。 啥?被人害得这么惨还这么宽宏大量?没病吧? 阿珩表示,自己自然没病,但仇恨对精力与心性的损耗太大,会影响她探索医道的精力,不好,很不好。再说了,离王也够惨了,儿子被她弄死了一打,孙子死了几十打,自己更是时时刻刻笼罩在死亡的阴影下。还有自己的母亲,生前也坑了离王一把狠的,二十万精锐埋骨边境,离国国力大减,被齐国与唐国压得死死的。 阿珩觉得自己要再做点什么的话,着实不人道。 咦,这么一想,自己还是挺善良的,阿珩惊讶了,原来自己还是一个善良的人呐。 阿珩心中所想公孙係与季越人并不知,但见阿珩如此不在意,也就没再说什么,谣言止于智者。虽然阿珩这谣言要平息是有点麻烦,三七那双眼睛和云洛根本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且中州,琥珀眸是云氏独有的特征,但任何一个话题,说久了终会冷下来。 虽然摆平了公孙係与季越人,但阿珩想了想,还是问三七:“三七,你......可想认祖归宗?”不是每个人都跟她一样无所谓有无宗族,便是风姓苏氏这姓氏也是她老娘给她强按上的。 “我就你这么一个孩子,日后也不知会不会有别的孩子,风姓苏氏如今只我一人还活着,这姓氏总得有人传下去,女儿你就帮帮阿母吧。” 那是老娘第一次求自己,且是哀求,让阿珩有种感觉,自己若是拒绝了,阿母会很痛苦,只得答应。而自家老娘那么洒脱的一个人尚且如此重视宗族姓氏,足可见这两样东西的影响力,阿珩虽然不明白,但也觉得,既然是好东西,那给儿子弄来也可有备无患。 “认祖归宗?阿父不是商贾,无姓氏吗?” 阿珩神色有些郁郁。“我之前弄错了,他不是商贾,他是贵族,有姓氏,有宗族。” 三七、公孙係、季越人:姑娘/老娘你得多心大才能连孩子他爹是什么身份,姓氏是什么都不知道? 三七想了想,问阿珩:“他会喜欢我这个儿子吗?” “肯定会。”虽然人已经死了。 三七讶异:“这么肯定?” 阿珩肯定的道:“若他有别的孩子,他会不会喜欢我不知道,但你,哪怕他并不知道你的存在,可我知道,只要他知道有你,就一定会喜欢。” 三七相信阿珩不会骗自己,便道:“那我认祖归宗。” 阿珩将手里的笔放在季越人手里。“帮我保管一下,我回头还要继续画。” 季越人愣了下。“三七他父亲的家族在洛邑?” 阿珩点头,然后带着三七去了云府。 看到云府的牌匾时,三七整个人都不好了。 阿珩抱着孩子在门口踯躅许久,就是没去敲门。 三七忍不住道:“阿母,我们回去吧。” 阿珩不解:“为何?” 三七想了想,道:“阿父已经不在了,能否认祖归宗,也没意义。” 阿珩一想,也是,果断抱着孩子掉头,她走到一半的时候就后悔了。这要是认祖归宗了,孩子就不是自己的了,她可不信云洛会允许云氏的血脉流落在外。 听到仆人说阿珩抱着孩子来寻自己,原本还很高兴的亲自来接的云洛看到阿珩在门口拖拖拉拉就是不敲门时本就不怎么高兴了,如今看到这对母子往回走,立马就急了。一脚踢开了大门,喝道:“苏珩你给我站住,你给我下毒我也就不跟你计较了,如今我大兄只这一子,你竟也不肯让他光明正大的祭拜亲生父亲。” 阿珩抱着三七不语,薄唇抿成了直线。“三七是我儿子。” 云洛道:“我知,但他也是大兄的儿子,你觉得大兄九泉之下有知,会愿意亲生骨肉无名无姓的流落在外?” 阿珩磨了磨后槽牙,云洛你狠。 看到阿珩真的因为这么一句话转身回来了,云洛发现自己一点高兴的心情都没有。 阿珩以前有过别的男人,云洛能接受,反正以阿珩那只要睡觉就得找个抱枕才能睡着的失眠症,清白什么的,还是不说了,最多他回头把那些人一个个找出来杀了就是。可如今,云洛发现,比起阿珩有别的男人,他最该头疼的应该是阿珩的心里并不是没有人。 三七拉了拉阿珩,阿母你真的愿意我认祖归宗? 阿 分卷阅读88 分卷阅读89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89 珩挣扎的咬了咬唇,终是回以七个字:“你是云氏子。”她不一定能庇护儿子一生,就她这情况,鬼知道以后能活多久。便是能治好自己的病,她那遍及天下的仇家.....儿子还是有云氏一起护着比较安全。 云府招待客人极少,这座府邸里有太多不适合见人的事物,比如无忧,以及地牢里时不时消失,且连骨头都不会剩一根的死囚...... 主人不邀请,就算邀请了,也没几个人敢踏足这座诡异的府邸,因此云府的待客经验极少,但再少也是累世的世家,素质很好。 阿珩坐下来后仆人立马就给她和三七送来了白水和糕饼,糕饼是给三七的,白水是给她的。不上茶汤倒不是小气,而是考虑到了阿珩不会喜欢。捭阖时代的茶不仅是饮品,更是食材,茶汤里的汤字不是随便说说的,时人煮茶时,会加很多东西,盐、糖、参片、牛乳、姜蒜......这哪是茶,分明是汤。 阿珩虽无味觉,但身体对于摄入的各种食材还是有感觉的,盐吃多了,哪怕吃不出咸味,身体也会觉得咸,从而想要喝水。因此招待阿珩,除非也会制作药茶,不然上一杯温的白水即可。 把人给伺候得不舒服,谁知道这家伙会不会心血来潮做点劳什子的药物试验。 握着温水,阿珩没喝,拿来捂手了,北地的暮春时节还是很冷的,北地诸国的人族是习惯了这种气候,她却不是,尤其是七年前在断云雪山找苍凛,被冻出了后遗症,哪怕春季了,手脚仍旧冰凉。 云洛见了,干脆令人拿了个汤婆子给阿珩。“既然怕冷,为何还去城门那写写画画?”并且写的还是医书,在这个什么都讲究私藏的年代,阿珩的行为同脑子被驴踢了没什么两样。 阿珩含笑道:“我高兴。” 云洛愣了下,阿珩方才笑的时候皮在笑,肉也在笑,且身上的阴郁癫狂都退了三分,竟惊悚的给人以惊艳之感。 这姑娘,其实挺好的,美人看骨不看皮,阿珩虽姿色平平,骨却是极好,但这优点也被她的苍白阴郁所遮掩,大部分时候,这家伙给人的感觉都是神经病。 云洛戏谑的问:“别人学了医书,赶上你了当如何?” “那很好啊,没有对手的日子太寂寞了。”阿珩诚恳道,这些日子没有差不离与苍凛陪她斗法,着实无聊了些。 发现阿珩说的竟是真心话,云洛只得道:“你定会成为一代神医。” 阿珩闻言挑眉:“我怎么感觉你更像是在讽刺我?” 云洛否认:“是你自己心虚,与我无关。” 叙完旧,暖好手,前戏做足,阿珩进入正题:“你打算几时让三七认祖归宗?” “三个月后。”云洛回道:“不过我打算将他过继给我做嗣子。” 过继嗣子是人族的一项特殊传统,男子无子,则过继兄弟之子继承家产,不过仅限于兄弟的嫡子或嫡女,若兄弟只有庶嗣,那就从堂兄弟的嫡嗣里继续物色。而在世家大族里,若是本人无嫡子,却有庶子,也得过继嗣子继承家业。祖制什么的,世家大族看得很重,而那些,也是维持一个宗族稳定延续的基础。 自然,也不是没有犯糊涂的,一定要将家业给庶嗣,但除非无嫡嗣,且庶嗣格外惊采绝艳,能够让宗族为其才干破例,否则宁可将该名子弟给除族也不会答应。 云洛过继三七,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叔父,叔父,这里头的父字是真正意义上的父字,在这个时代,叔侄的关系与父子等同。尤其是世家大族,自己生的儿子不争气,兄弟生的儿子争气的话,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兄弟之子来执掌宗族。 简而言之,宗族利益至上。 阿珩所不能理解的是。“你贵庚?” “二十三。” 二十三啊,保养得不错,看上去也就二十岁左右。“你无子?” “我尚未娶妻,哪来的子?” 阿珩无语,二十三岁的贵族,儿女不敢说成群,但三五个还是应该有了的,人族早婚,贵族更是早婚的急先锋,十三四岁成婚是普遍现像。且,贵族子弟,十一二岁便会安排人事的通房,因此十二三岁时便做了父亲,在贵族子弟中是常事,只是孩子能不能养活就是另一回事了。十二三岁的少年,自己的身体都没发育完全,就接触房事,不短命就怪了,便是生下孩子,也妥妥的先天不足,基本养不活。只是考虑一下这个世道的人族的平均寿命,阿珩能理解,虽然人成婚生子最好在二十岁以后,可对于平均寿命就不超过二十岁的人族而言,那么做显然不现实。 阿珩完全无法理解,云洛是怎么个这么大年纪都还没子嗣的,再过个三五年,别人孙子都抱上了,落后得也太远了。 “你这般年轻,似乎不着急过继嗣子吧。”阿珩顿了顿,有些狐疑的瞧了瞧云洛的□□,年纪轻轻过继嗣子,也不是没有例子,但那都是确定自己那方面才那么做的。 云洛的清隽的脸顿时黑了下来。“我很正常。” “那你着什么急?” “我需要一个继承人。” “这么急还说没问题?” “我至今无子,云晞是云氏的第一继承人。” 阿珩颌首表示自己知道这事,事实上,云晞比云洛更有资格继承云氏,做为云湛的嗣子,而嗣子的地位等同于嫡长子,云湛死后,云氏一族本应云晞来继承的。只是不知为何,云湛临终前没喊云晞,而是将在别国搅风搅雨的云洛叫了回去成为继任族长。思及此,阿珩心里咯噔了下。“云晞不能继承云氏?” 云洛点头。 阿珩一脸忏悔的道:“我后悔了,我之前骗你的,三七其实不是云氏子。” 云洛嘴角微微抽搐,似讥似讽的反问:“你若是我,会信这话?” “不会。”阿珩麻利的收起了忏悔的表情,既然不管用,那她还忏悔个鬼?她现在就只有后悔,原以为云氏就两个人口,内部应该很清净,她也是因着这个因素才没考虑让三七认祖归宗的,谁知却一脚踏进了狼窝。 这世间的世家,不论人口多么稀少,只会外表萧瑟,内里也萧瑟,绝不会有哪个世家,外表光鲜亮丽,内里也表里如一。 阿珩诚恳道:“三七他不太适合当族长。”自己儿子自己了解,受她与苍凛的熏陶,对医道兴致极高。权臣世家的族长什么的,阿珩可以笃定的说,三七只要清楚那是什么,便绝不会喜欢。 云洛闻言,并未生气,而是道:“他成年后若无意云氏,我再想别的法子便是。” 阿珩试探的问:“让云晞继承?”云氏子如今就三个,不是三七,便只能是云晞,若不是云晞,云洛就是在耍自己。 云洛摇头。“我若有嗣,便是之嗣承位,若 分卷阅读89 分卷阅读90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90 无嗣,便再过继云晞子嗣为嗣孙。” 阿珩挺想问云洛是不是和云晞有过节,不针对他子嗣,只针对他本人。 云洛似是读出了阿珩所思,笑问:“想知道原因?” 阿珩毫不犹豫的摇头,世家大族内乱七八糟的污糟事,知道越多,死得越快。 对于阿珩的反应,云洛说不清是无语还是庆幸,无语阿珩的对自己的谨慎,庆幸......除非撒谎,否则云晞的事真不好解释。 ☆、第十三章抚养权 确定了认祖归宗的事不能改变后,阿珩便提出了新的话题:“认祖归宗后三七还跟我一起生活。” 云洛回以“你逗我”的眼神。“云氏子当在云府生活,接受宗族的培养与保护。” 阿珩纠结,她不想将儿子完全交给别人。 三七抓着阿珩对云洛道:“三七不要离开阿母,若要离开阿母,三七便不来这里了。” 云洛一口老血哽在了喉头。“一月三十日,你可以陪她二十日。” 阿珩皱眉:“我二十日,你十日。” 云洛也皱眉:“你别太过分。” “三七,我们走。”阿珩利落的起身,三七见了,麻利的跟上。 云洛扶额。“你我各半月,不能再少。” 阿珩琢磨了下,估摸这也的确是云洛的底线了,便道:“可以,不过认祖归宗前他要一直跟着我,别反对,他是我儿子,我原本应该完全的拥有他的,如今可是要分你一半,你不至如此小气,这点要求都不答应吧?” 云洛气结:“你怎不与我成婚,他仍是你的,全部。” 阿珩微怔。“好主意,不过咱俩不适合,我不是随便的人。” 你随便起来不是人,云洛险些脱口而出。“那你我之间的婚约呢?” 阿珩呆了呆,茫然的瞅着云洛。 云洛取出了一枚云玉雕琢的青色比翼鸟玉佩。 阿珩的脸色愈发阴郁,这种好不容易摆脱一桩婚约,又跳出一桩的感觉,好想杀人。 阿珩道:“我也记得,这桩婚事必须在我二十五岁时仍未婚嫁方可成立。” 云洛颌首表示明白。“我只是提醒你一下,若是双方都愿意,婚事可以提前。” 阿珩磨着后槽牙道:“多谢,我没这意愿。” 云洛很是遗憾的将玉佩放回了怀里。 阿珩是气冲冲的抱着三七回药庐的,怎么把这茬给忘了?话说,云洛你被我害得那么惨竟还想娶我,贵脑真无恙? 三七很是惊奇的在阿珩怀里问:“阿母,你与阿叔有婚约?” 三七不问还好,一问阿珩立马来火了,在三七的脑袋瓜上敲了一记。“这还不是你老子干的好事。” 三七更加不解:“三七阿父,他怎么了?” 他怎么了?这事可真是说来话长,自然,就算话短,阿珩也不会说,那段记忆的血腥程度不比她十一年前在离国的倒霉经历差多少,跟个三岁孩子说,太容易扭曲孩子的心灵了。 阿珩只得说:“没什么。”真的没什么,不过是屠城,是当了一年多的羊奴,与牛羊同圈而眠而食罢了,都过去了。 阿珩的回去的路上看到了无忧,优哉游哉的坐在药庐旁边的一株大枣树上吹着石埙,埙声苍凉,阿珩眯眼细细一瞧,石埙的磨损很严重,且上头只有五个孔,埙的发展也是有历史的。据说最早时的埙诞生于燧人氏之手,只有一孔,后来随着历史的发展而逐渐增加,如今时兴的埙多为六孔,五孔埙是远古时盛行的,如今只有蛮夷之地还保留着五孔埙。 待无忧曲毕时,阿珩开口打招呼:“无忧。” 见了阿珩,无忧愣了下。“你怎在洛邑?” 阿珩微怔。“你不是来寻我的?”她还以为无忧是来看不知道第几代的孙子呢。 无忧回道:“不,我只是在此消食。” 消食?邪灵的食谱是什么?大荒的各种智慧生物啊。 阿珩的脸色刷的就白了,这里可是她的药庐。 见了阿珩的神色,无忧问:“这里是你的地方?” 阿珩艰涩的点头。 无忧道:“我并未在此觅食,只是见此地颇有几分特色,这才于此消食。”这座药庐,怎么看都有点巫彭殿的味道,花花草草到处都是,基本有毒。 阿珩这才松了口气,若是自己一天不在,药庐里的人口就“失踪”了,那她非吐血不可。“邪灵可食用寻常人的食物?” “有兴趣的话会,但用了等于没用。”根本没有吃饱的感觉,只有新鲜的血肉与灵魂才能令邪灵稍微觉得满足。 “我请你饮茶,我自己制的雪莲茶,味道极好。”阿珩决定跟无忧打好关系,以后觅食可千万别找上药庐。 无忧闻言,问:“可是千年玉雪莲茶?我很久不曾用过了。” 阿珩默默咽下一口老血。“没有千年的,只有百年的。” 无忧不介意的道:“也可。” 玉雪莲,苍凛那个老不死花了三十多年时间才在摩云雪山种活的异种雪莲,一年也就收获几株,是她用来保命的的东西,如今却要拿来烹茶......阿珩想想便忍不住心头滴血。 “你时常饮玉雪莲茶。” 无忧摇头:“不是我喜欢,是我阿母喜欢,不,她也不喜欢,但她在靖海之战时受了重伤,失去了健康,玉雪莲是她每日都要用的药茶,我有时也会用一些。” 阿珩挑眉:“靖海之战?”没听说过,几千年的战火,远古的历史早就被摧残得差不多了,至少在九州帝国时期,绝对不会有人背不出九州帝国有过多少王,那些王的名字是什么,而如今,也就上古六帝还被后人记着,却也没几个还记得上古六帝的名字。 “那是人族同龙族与鲛人的战争,大半个陆地被淹没,听说挺惨的。”无忧淡淡道。 阿珩默然,她没记错的话,赤帝是上古六帝里最倒霉的,在位时因着是征战天下得来的江山,做得倒也稳,就是运气不太好,天灾不断,中期时更是爆发了一场遍及大半个大荒的洪水,原来,那不是天灾,是人祸? “你不曾见过?” “我是老来女,出生时,阿母的王朝因着她身体的日渐衰弱已然落日余晖,曾经的战火也被平息了,不得见。” “老来女,我以为你......” 无忧似笑非笑道:“同姓乱.伦也就罢了,还生个孩子,麻烦有多大你根本想像不了,我,是个意外。”只是赤帝的性子较为奇葩,虽然不.伦之子是麻烦,但既然来了,便不会拿掉。自然,也有一半是因着彼时赤帝已完全掌控了九州帝国,正是王权最鼎盛之时,她再荒唐,别人也不敢置喙什么。不过,无忧觉得,以自己老娘的性子,就算没完全掌控帝国,也会把孩子 分卷阅读90 分卷阅读91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91 生下来,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事,她干得太多了。 三七忍不住插嘴:“什么是同姓乱.伦?” 无忧摸了摸三七胖乎乎的脸蛋。“同姓乱.伦啊,顾名思义,就是两个同样姓的人在一起。如我的父母,都是风姓,且一个是炎帝第二百三十九代直系子孙,另一个是炎帝第二百六十一代直系子孙,这便是乱.伦了。” 三七:“......”好源远流长的家族,两百多代啊。 阿珩也瞠目结舌,炎帝子孙的族谱真真是清楚,这都算得出来。“我一直以为赤帝与炎帝隔得不是很远。”如今一听这辈分就知道想差了。 “自然隔得远,好几千年呢。” “既如此,赤帝如何会被?” “后期身体愈发虚弱,压不住各方异动......”无忧有些失神。 阿珩立马想起了之前提到过的战争。“赤帝是因为靖海之战后身体的衰弱被推翻的?” “那倒不完全是,也有别的原因,玄帝他......”无忧抿了抿唇。“敬阿母如师如母,只是一些事情,意见不合,便......浮络野之战,是有心人挑拨,加之阿父见阿母不当王了,便想名正言顺的同她在一起导致的。”而很多事情如离弦之箭,一旦开弓,便谁也回不了头了。不过玄帝终究还没如如今的那些君王一般哪怕发现错了也会坚定的认为自己没错,并且赶尽杀绝,玄只是不后悔,然后......力所能及的弥补。得亏如此,不然当年那情况,她想要保命,还真有点难。 阿珩了然,长辈与晚辈意见不合是很正常,但能闹到那份上,赤帝与玄帝也是奇葩了。 无忧忽的对三七伸出了手。“老祖宗抱抱。” 三七瞧向阿珩,老祖宗? 阿珩颌首。 三七回应了无忧,无忧将三七抱进了怀里,捏了捏三七的脸蛋。“你跟我儿子长得真是像,不过,他没你这么丰腴。”在氏族里长大的连山氏子孙,自幼就接受严苛的教育,饮食都有着严格的控制,根本胖不起来。其实她也想像阿珩一样将自己的孩子养得白白胖胖的,宠溺着,但那个男人第一次因为一件事跟她红了脸,她也只得退让。夫妻之间本就该互相包容退让,他让了她那么多次,她让他一次又何妨。可还是有点遗憾啊,没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家伙可以玩,如今三七将她的这份缺憾给补上了。 “你很用心。”无忧意有所指的对阿珩道,三七的身体是先天不足,还有胎毒的痕迹,别人发现不了,她却是能看出来,但那些问题都已经被治好了,这个孩子,现在很健康。而依着常理,这样的孩子,哪怕是在九州帝国时,也养不活,阿珩却创造了奇迹。 阿珩微怔,旋即似反应过来,道:“他是我的儿子,我用心也是应当的。” 无忧眸色深深,也没说什么,继续哄孩子了。 用完与其说是哺食倒不如说是午食的哺食后阿珩便拿了一包肉饼去城门,医书还没写完呢。至于孩子,暂时托付给了无忧,看无忧的样子似乎挺喜欢逗孙子的,虽然不知道这两位差了多少辈的祖孙。 来到城门时,阿珩不出所料的看到季越人还在,正对医书看得如痴如醉,同样的人还有不少,不过奔着医书的不多,更多的是奔着那一手炉火纯青的青体书法。阿珩将肉饼分给季越人与公孙係,同时拿回了自己的笔。“怎么样?” 公孙係带着略微的自豪口吻道:“没想到你一个异国之人,书法竟深得仲伯的精髓,若非仲伯不收弟子,我都要以为你是仲伯的弟子了。” 仲伯? 阿珩过了须臾才反应过来这称呼是什么意思,太子琚乃离王嫡次子,公孙係的父亲是第十个嫡子,称呼太子琚为仲伯也是合该。可......没记错的话,太子琚的死追根究底虽是功高震主,但最后能死得那么惨,齐威王虽有份,但有份的不止他一人,那是一个神仙局,各方势力不约而同的设局,阴差阳错造出了一出神仙局,铸就了太子琚被灭门。而各方势力里,打头阵的正是公孙係的父亲及其同母的兄弟。 这声仲伯,老兄喊得可真是亲切,太子琚九泉之下有知,也不知会不会带着全家从地底下爬出来掐死你。须知,太子琚最小的儿子,当年也才两岁,虽说权力的倾轧中,襁褓婴孩都当斩尽杀绝。如当今离王,弑父杀兄夺位,他一母同胞的老哥可是就有几个还在襁褓里的孩子,以及怀孕的妻妾,离王为了斩草除根,不仅杀了他老哥所有的子嗣,连府里所有的雌性都没放过,原因?自然是避免日后冒出来个遗腹子。 不过斩草除根虽受胜利者的喜爱,却绝不受被害者的喜爱,因此太子琚想来是绝不会高兴灭自己满门的仇人之后如此亲切的称呼自己的。 同样觉得诡异也有季越人,太子琚的名声太大,名传列国四个字不是吹的,是真正意义上的,列国王族里,骁勇善战的不少,但如太子琚那般,击退列国强敌,且为国拓土千里的,目前就他一个例子。因而当年太子琚满门惨死,列国君王不约而同的弹冠相庆,就差大摆三天三夜的流水宴了。好吧,不少国家是真的大肆庆祝了好些日子的。 也拜列国王侯的那跟生下了三十六代单传的独苗苗的喜悦之情所赐,哪怕是季越人也对太子琚的事迹与名声,以及最后的结局也听了一耳朵。 公孙的面皮真真是厚比城墙。 公孙係也察觉了身边之人目光的变化,无奈苦笑。“仲伯之事,我尚未出生。” “可你老子有份,你还是喊他废太子或太子琚比较好,不然把人给气得从黄泉地底爬出来,乐子可就大了。毕竟,你老子不仅害死了他,还杀了他唯三的孩子。”阿珩真诚建议,王公贵族有十几二十几个儿子是很正常的事,当然,生得多不一定活得多,贵族子嗣的成活率连三成都没有。太子琚却是独树一帜,他的子嗣成活率百分百,可惜保质不保量,儿子加女儿,拢共才三个,还全被公孙係的至亲给杀了。 公孙係:“......” ☆、番外华歆下 传说中无边东溟中有一座山,山上有树名曰甘木,三千年开花,三千年结果,三千年成熟。其实食之,得长生。 长生药不能乱吃,副作用能坑死十八代祖宗啊。 不过华歆的心性够顽强,就算有副作用,可至少她一时半会死不了不是吗?尽管,同样的长生药,别人吃了能活个千儿八百年,到她这却最多长命百岁,但能够长命百岁也是一种幸福,不是吗? 不过想开了后华歆还是受不了这能坑死十八代祖宗的副作用,也终于寻到了解决之法——甘木之实。 长生并不代表不死,不死自然也不可能是真的不 分卷阅读91 分卷阅读92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92 死,这世间唯有神魔永生不死,但甘木之实炼制的不死药的效果——跟永生不死也没多大区别了,最重要的还是,终于能摆脱长生药那能坑死十八代祖宗的副作用了。 拥有了近乎永恒的生命要干什么?华歆是继续探索巫医的道路,她可还没忘了自己的理想,从来都不是当什么大巫祭,而是巫医之道。虽然如今成了大巫祭,但也没关系,大巫祭需要做的事也不多,她只要尽到最基本的责任就够了。(部落联盟:你他娘的哪是需要做的事不多,你是根本万事不管) 当华歆再次一失踪就是十年时,不少人都想剁了她,就算你是历代大巫祭最奇葩的,彻彻底底的将自己变成了一个吉祥物,可就算是吉祥物也麻烦你走点心行不?这种为了采药或炼丹动不动就是失踪或闭关个几年的事,就不能顾虑一下别人的感受吗? 要不是知道您老已经活了五百年,且大有一直长生不死的活下去的趋势,大家都要以为您老死在外头了。 华歆最后是抱着一大包相当难找的草药回到燧人邑的,一回来就发现燧人邑的气氛有些不对,闭目一感觉,什么情况?怎么阴气这么重?这是死了多少人? 风妤死了。 华歆将东西放下没多久便弄清自己不在时发生了什么事。 风妤也叫连山妤,连山氏是燧人氏的分支氏族,因此她与华歆同姓,认真算起来的话,两人几千年前还是一家。不过华歆与她关系好倒不是因为同姓,而是风妤是部落联盟里唯一一个对她成日不务正业的当个吉祥物表示支持的人,严格来说,也不是没有别的人,但别的人支持她当吉祥物是不想她分走权利,唯有风妤不是。 “......你,罢了,你既然那么爱巫医之道,就走下去吧。” 华歆不是很理解风妤为什么对自己恨铁不成钢,却在最终还是随她去了,但这不妨碍她看风妤顺眼就是了。 不足一个时辰,华歆连风妤的死因都给挖了出来。 风妤的死因说起来其实很简单:知道太多,还说出了口。 连山氏是神裔氏族的一支,天赋是先知,没错,这个氏族能够预知未来。风妤据说是连山氏五百年来最厉害的族长,有多厉害?厉害得她算到了部落联盟的末日,这样劲爆的预言,你算出来了也就算了,还说出了口。 连山氏的预言准确性,燧人氏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她这么一说,立马人心动荡不安。为了平息动乱的人心,燧人氏的大族长最终选择了囚禁她,并且逼其承认自己是胡说八道的。对于一个先知而言,这无疑是莫大的羞辱,虽然风妤最终牺牲了连山氏几千年的名声承认自己是胡说八道的,却在事后拔剑自刎了。 看到族长死了,连山氏的族人当即就疯了,燧人邑险些爆发大规模的内战。 面对脸色不太好的大巫祭,大族长嗫嚅道:“我不曾想到她会自尽。”他是真的没想过逼死风妤。 华歆轻叹,吐出了四个字:“人言可畏。” 很多时候,人没有想过去杀死一个人,却无意识的做了帮凶。 连山氏是燧人氏的分支,却也是部落联盟最特殊的一支部族——它并非纯粹的人族。 蛮荒时代,人族生存艰难,并不仅仅是因为那些凶猛的猛兽,更因为别的种族。大荒不止人族一族,在别的种族眼里,人族是很不错的奴隶,虽然不经用,没几十年就用不了,但繁殖快,而且老了不能做事的时候可以杀了喂牲口,自己吃也可以。 没有弄错,蛮荒时代,大荒列族的关系普遍是这个样子,视其它种族为牲口,唯有自己一族是智慧生物,人族因为较为弱小的关系是被遭遇最惨的一茬之一。时不时有异族的掠奴队攻打部落联盟掳掠人口,风妤的祖先便是被掠奴队掠走的人口之一,也是被掠走的人口及其子孙里最幸运与最倒霉的一拨。 为了得到更好的良马,养马人会让纯种的马交.配,从而培养出更好的坐骑。华歆曾经见过一个实例,有人让两头纯血的驮□□.配,希望得到更好的坐骑,但那两头驮兽是父女,哪怕那人用了催情的药物,其中驮兽也仍旧一头撞在了墙壁上,脑浆迸裂。 风妤的祖先有着差不多的遭遇,那些异族为了培养最出色的美人,搜罗诸族的美人,令其交.配,生出的孩子继续交.配,一代代下去,最终培养出了一个姿容绝艳连大荒所有种族中公认的最美的鲛人族都要自叹弗如。 那个美人,拥有着世间最美的容貌,几可与神媲美,也拥有着世间最深沉莫测的心机,背叛、出卖、肉.欲交易......那个人将不择手段这四个字给诠释得淋漓尽致,成功的令异族内乱,自己也九死一生,终究是逃离了异族给她打造的笼子。 流亡到西荒时因为发现那个人身上的燧人氏先知血脉,部落联盟收留了她,帮助她在西荒重建了昔年被异族所毁的连山氏。 虽然这一族并非纯粹的人族,但部落联盟并未因此而排斥连山氏,不然连山氏也进不了巫殿,更不可能代代族长都是部落联盟的核心人物之一。但这一次,不知为何,风妤的预言一出,部落联盟里谣言四起,总结的话就四个字: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大族长较委婉的说清了具体情况,饶是他说的委婉,听了最后八个字华歆亦冷笑不止:“你有一个月的时间将那些忘了自己是什么种族的叛徒找出来,你找不出来,便我来。不过我耐心有限,届时,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 部落联盟有叛徒,这是每任大巫祭与大族长都知道的事,这样的叛徒自古以来也从未少过。这世上总有那么一些人,会为了自身的利益出卖种族的利益,自甘为奴。华歆以前对政务兴趣缺缺,更没热情,也就一直当个吉祥物,加上那些叛徒也没发挥多大作用,也就随便联盟的大人物去处理了。谁曾想,苍蝇虽不起眼,却也能要人命。 华歆去了吊唁风妤的府邸,虽然她总是穿白色,但她真的一点都不喜欢这种满目接白的感觉,好像充斥着死寂的味道。可不喜欢也得进,这里头可是她的朋友,相识相知两百年的老友,她所有老友都已长眠,也就这个因为并非纯粹人族的血脉得以一直在,如今也没了。 这最后一程,她怎能不来相送? 踏入府邸,很长一段路华歆连个鬼影都没见着,直到停灵的明堂时才看到一个稚嫩单薄的人影。华歆认了好一会才认出那是风妤的女儿,十年过去,当年还是个襁褓里的婴孩,如今已是小小少女,不过除了一双眼睛,和风妤长得一点都不像,风妤的容貌是连山氏一如既往的倾国倾城,美得非人。这小姑娘却不然,五官端正,除了一双恍若沉淀着万载星光的眸子,便找不到 分卷阅读92 分卷阅读93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93 半点特色,在连山氏,这样一个孩子,简直是一堆翡翠里长出了一株狗尾巴草。 虽不美,却也不难看,相反,很耐看,认真看且看久了的话,还会诡异的觉得,小姑娘长得其实还是可以的。 “你是风姝吧,十年不见,都长这么大了。哦,你应该不记得我了,我当年见你的时候,你还是个小婴儿呢。我是华歆,你母亲应与你说过我。怎么就你一个人?别人都去哪了?”经过数千年的繁衍生息,连山氏的族人不少,族长死了,没道理就一个孩子在这守着。 女孩闻言,陈述的纠正道:“我不是风姝,我是姒姝。” 华歆愣了下。“姒姝?你改名了?姝这个单字的名挺好的,加个姒字可不怎么好听。” “我不是改名,我是改姓了。”姒姝顿了顿,继续道:“我决定以后都不姓风了。” 华歆的表情有点扭曲,猝不及防,肌肉的速度赶不上思维的传达还要硬追的结果便是肌肉抽筋了。“你恨部落联盟?” 姒姝闻言,漆黑如墨的星眸里露出了茫然之色。“我不知道,但我不想再姓风。”这个姓如今让她不舒服,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其实她就算姓了风,在那些人的眼里,她也就是个披着人皮的异类。如此,姓不姓风,有意义吗? 事实上,若非连山这个氏是祖先一代代传下来的,丢不得,姒姝连氏都想换一个。 华歆调整好抽筋的脸部肌肉。“除了改姓,你还想做什么呢?” “我打算带着连山氏迁徙,已经让族人去寻找新的适宜居住的土地了。”一言以蔽之,她要拆伙,彻底的拆伙。 华歆摸了摸姒姝的脑袋,轻叹:“既如此,就走吧。” 姒姝惊讶的抬头,她原以为连山氏想撤出部落联盟,定会面对巨大的压力,她都做好了牺牲自己的打算,不论如何,她也不要氏族跟着这艘即将沉没的船一起下地狱。可如今,华歆却给了她平安离开的路。 虽然华歆五百年来将吉祥物给当得无比称职,但这都无法改变两件事:一,她是大巫祭,整个人族至强者;二,她数次挽救部落联盟于危难之际。 哪怕当了五百年称职的吉祥物,华歆在部落联盟里也仍旧有着无人能及的威望,因此华歆说让他们走,便无人敢拦。 五年后,将羽人的大将斩杀,华歆甩了下袖子,一包血哗啦而下。她发誓,以后绝对不穿广袖的衣服了,打架忒不方便。自然,这有个前提——她此次能活下去,不过想来也知道是不可能的,百里燧人邑已化为焦土,所有人都死了,她这个吉祥物大巫祭又要如何活下去呢?羽人是不会放过她的,她没守住燧人邑,却也灭了上千的羽人大军,自然,她自己也没讨着好,五脏六腑已然成了肉泥,若非不死药的药力强大,她早已同自己的族人一起长眠。 不过,就算活不下去,临死前她也要给自己报了仇。 利刃割破袖子,多余的布帛翩翩离去,落在地上,转瞬便被满地的血水浸透,从洁白如雪变成了罂粟般的靡丽。 一道冰冷却如闪电般敏捷的剑光闪过,打算同归于尽的而正在捏诀的华歆错愕的发现攻击自己的羽人被干掉了。 已然长成的少女提着一柄滴血的剑突兀的出现在了战场里,仿若万千星光流转的星眸沉冷的注视着敌人。 华歆微微挑眉:“姝?”怎么回来了? 少女冷淡的道:“做为族长,我不会让氏族跟着必沉的船一起沉进海里,但该履行的盟约,我也会履行。五千连山氏子弟,我带来了。” 华歆闻言瞧了瞧周围,没别的人了,她只看到了姒姝一个。 少女道:“如今只我还活着。”整个部落联盟的地盘都变成了修罗地狱,她这一路上根本是杀过来的,能有一个人活着走到这里,已然是奇迹。 华歆无语了下,苦笑:“你可以转身的。”来了一个人有什么用?“来到这里不过是送死,你的氏族要如何?” 姒姝淡淡道:“我出发时已立了新族长。” 华歆终于不再笑,她想她大概明白风妤当年为何会死了,整个燧人邑如今居然就两个活口了,任哪个先知看到这样的未来都得疯。 想通后华歆忽的又笑了,对姒姝道:“我们赌一把如何?” “如何赌?”姒姝反问,同时干掉了一名羽人,年纪虽小,但武力却是着实惊人,尽管令人着实好奇她一个先知哪来的这般武技? “我这里有个禁术,无差别攻击的,若事后我们还活着,便一同离开,若你死了,我便丢下你。” 姒姝想也不想的道:“快!” 艳丽的红莲自华歆周围的尸体绽出,尸体转身便只剩下了白骨,风一吹便散了,而红莲则随风继续扩散,死人、活人身上都悄然绽出红莲。 姒姝也没能例外,手臂上绽出了红莲,姒姝毫不犹豫的抬剑割掉了那一部分肉,从而切除了红莲,看了看,发现只有华歆身上没有红莲,立马抬足跳到了华歆肩头。姒姝提着气,所有重力都靠自己解决,并未压到华歆,但肩头上立着个人,滋味绝对不会好。 红莲铺天盖地的蔓延开来,到最后,华歆自己的身上都出现了一两株红莲,真真是无差别攻击。 姒姝随手两剑切除了华歆的一部分血肉。 当红莲的蔓延终于停下时,姒姝的身上也不知被切除了多少血肉,而华歆,虽无姒姝那么狼藉,却比姒姝惨多了。姒姝下手极快极准,削去红莲时控制得极好,切除的血肉薄如蝉翼,根本算不上受伤。华歆却不然,强大的禁术都是需要消耗大量灵力,而她的灵力与传承力量在燧人邑毁灭时已然消耗殆尽,若非如此,之前也不会拿着剑到处砍了,没有灵力还要动用禁术,也可以,代价是生命力。 生命力几乎被掏空,华歆的脸上一点血色都没了,气若游丝,随时都可能断气。 姒姝抓起华歆背在背上踏着遍地白骨与红莲向外冲,纵然离开氏族时已将后事给安排好了,然能活下去,她也不想死。 姒姝夺了一只羽人的黄鸟,拿匕首在黄鸟的脑袋上扎了好几下,可算让它听话的载着她与华歆离开战场。 姒姝问华歆:“你养的鲲鹏呢?”若有鲲鹏,她也不至于如此麻烦的抢黄鸟,且黄鸟再快也没鲲鹏飞得快。 华歆有气无力的回答:“被打残掉进海里了,也不知是死是活。” 姒姝换了个问题。“接下来去哪?”回连山氏是不可能的,很容易将羽人给带去,可去别的地方,抱歉,她去过的地方也不多,不清楚什么地方比较适合暂时避风头。 华歆想了想,道:“去东溟的龙族地界,看看他们敢不敢追来。” 大荒列族,也就龙族还能与羽人一较高下,要 分卷阅读93 分卷阅读94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94 避风头的话,东溟是最合适的,不过接下来只怕要吃很长一段时间的海鲜了。 华歆继续道:“在东溟呆个一年,我的伤应该好得差不多可以动了,届时再回来。” 姒姝低落道:“可燧人氏与部落联盟已不复存在。” 华歆闻言,失神的望着燧人邑的方向。“没关系,我会废墟上重建它们的。” “你不当巫医了?”姒姝知道,华歆虽是个吉祥物,却也是个天才,再加上活得太久,这家伙几乎什么都会,什么都精通,只是因其热爱巫医之道,世人也就只知道这家伙医术无双,别的却不太清楚。可实际上,哪怕不做巫医,做别的,华歆也能做得很好,只是那些都不是她所热爱的东西。 华歆星眸黯淡的道:“嗯,不当了。” 平淡的声音似绝望的悲鸣,又似沉寂的死火山。 姒姝沉默,不知是否她的错觉,她觉得,似乎有什么在方才的瞬间死去了。 恍然间,姒姝忽的想起了很久以前母亲说过的一句话。 “大巫祭她呀,一点都不适合当大巫祭,尽管她能当好,可她的魂却是属于巫医之道。” ☆、第十四章惨无人道 清晚年整理了自己一生的行医体悟与所得,希望将其著成医书,流传后世,供后世的医者参考。可惜,出师未捷身先死,这个任务最后落在了阿珩身上。想要整理好清那半个屋子的资料,没有老道的医道经验根本做不到,很多东西根本看不懂,何谈整理?医书可不比野史杂谈什么,可以随便瞎编,这玩意有一点疏忽,病人就该准备后事了。 清死后,阿珩花了三天的时间明白了彼时的自己根本没有能力整理那堆东西的道理,干脆花了小半年时间将所有资料给记进了脑子里。不理解没问题,整理不了也没问题,等以后理解了,懂了,再来整理,事倍功半之余也不会遗祸后世。 若是早年的阿珩,肯定一字不差的抄上去就行了,孩童时的阿珩,学医纯粹是为了兴趣,无关医德,清的大道理,她听进去的同时,心里也在翻滚着至少一百条的反对意见。且她孩童时若有半点医德可言,离王也不至于变成她与差不离斗毒的小白鼠。然而人会长大,会改变,不论缘由为何,阿珩都已抛舍了幼年时天真的残忍。 在城墙上抄写医书时,阿珩考虑到自己这些年给不同的人看病,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买得起药,药材是极珍贵的东西,只有贵族才能在生病时想要什么药就有什么药,庶人黔首却是别想。同样的问题,清早年也遇到过,也因此,清后期时,方子上的药材基本是乡间田地里很容易找到的植物,珍贵的药材能不开坚决不开。 阿珩比清更进一步,因着地域的不同,有的地方很珍贵的药材,在别的地方却可能是最普通的药材。如红景天是治高原反应的良药,在中州,非常珍贵,在北荒却是喂马的饲料。鉴于此,阿珩在抄医书上的方子时,每个方子的后头都跟了篇幅极大的注解,注明其中哪些药材可以用哪些药材来代替,需要注意一些什么。如此,同一个药方,只要不是生活在鸟不拉屎的贫瘠之地,大部分人便是没钱,也可在自己的周围采集需要的药材。 为了防止别人认错药,阿珩还特别将自己写出的每一味药材的外形画了出来,并注明生长环境、味道、气味......等特征。 季越人刚开始还尝试背下来,到后来干脆让自己熊孩子取了简牍与笔来,阿珩一边写写画画,他便在下头跟着抄。 云洛来瞧了一回,惊讶于季越人那近乎虔诚的态度,季越人是什么人?多年前的大疫,冒险进入疫区寻找瘟疫缘由,扑灭大疫的医者之一,也是最后活下来的七个医者之一。也是因此,季越人在洛邑的名声口碑极好,阿珩声名狼藉还能在洛邑开好药庐且有客人,季越人功不可没。王公贵族忌惮季越人,哪怕他只是个黔首,可他名声不比任何贵族差,没有贵族敢害他。而庶人黔首相信季越人,季越人替阿珩担保,庶人黔首便相信阿珩。 不过,云洛一直以为就阿珩那破名声和性格,同别的医者都没法有交情呢,是个人都受不了这家伙随时随地可能拿身边人试药的毛病。 云洛原以为季越人不知,谁知试探的一问。 季越人不以为然的道:“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我以前也是她的药人。” 云洛不由回忆了自己四年前那险些自尽的一天一夜。“你不怪她?”他当年可很长一段时间都想杀了阿珩,只是之后发生的事情太多,当他再想起阿珩时,已然冷静,加之阿珩隐居了,不好找,这才相安无事。后来再相见,他又需要阿珩的医术,更不可能把人给杀了。 季越人想了想,答非所问:“传言你与她有婚约,是真是假?” 云洛微怔,颌首。“她二十五岁后若未嫁,便得嫁给我。” 季越人闻言无语:“你们怎会有如此婚约?”泱泱大荒万年,绝对不会有比这奇葩的婚约。 “自是因着她想嫁的不是我。” “不想嫁还会答应婚约?”季越人大奇,阿珩有多凶残他是晓得的,不愿意的事,谁也强迫不了她。人生于世,有着种种牵绊,因牵绊而脆弱,而强大,而身不由己。阿珩却不然,那个女人,在三七出现前,季越人一直觉得阿珩是无敌的。因为她没有牵绊,一个连死亡都觉得是世间亘古之美的人,你要用什么方法才能威胁打败她? “我大兄帮过她一个大忙。” 季越人无法理解,阿珩会有什么需要别人帮忙的地方,她只要顾好她自己,便没别的问题了。 “你如何识得她的?竟忍受得了她的性格。”云洛很是敬佩的道。 季越人:“......一刚开始也并非如此。”早先时他是挺想天下医者除了阿珩这个医德严重变质的败类的。 季越人至死都不可能忘记初见时阿珩在干什么,以及阿珩对他做了什么。 乱世之中,白骨路于野是很正常的事,而五年前大疫肆虐,更是遍地尸骸,有人看到了,要么不管,管的话也是将尸骨掩埋令逝者入土为安,而阿珩......物尽其用四个字被她实际行动诠释得淋漓尽致。 天气连日阴沉,黑云低低的,仿佛随时都会压到头顶。 季越人疲惫的跋涉着,同行的医者相继倒下,唯有他还活着,或许也只是暂时的,他很快就会一同追到黄泉。他离开辰国已有三月,沿途也碰上过别的医者,都是来沧水寻找瘟疫源头的,想要治病,必须了解病根。但这一次肆虐的大疫,根本没有医者看得出来那是什么,因而只得奔赴疫区,弄清源头,方可对症下药。 可是,沧水,瘟疫最早的爆发地啊,谁敢进? 分卷阅读94 分卷阅读95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95 季越人也是直到瘟疫在辰国蔓延开来,族人至于十之一二才下定决心前往沧水,与他一般的医者虽少,并非没有。可进入沧水流域后,便不曾再见到一座安然无恙的城邑,所有的城邑不是空了便是化为了焦土。没有食物,加上豺狼虎豹横行,本就寥寥无几的医者相继倒下,最后只余他一人带着死去同伴的食水继续前行。 怀里的半块饼子季越人舍不得吃,这已是他最后的粮食,若是吃了,他就完了。走了这么久都不曾见到有人烟的村落城邑,想来,接下来也不会碰上什么人烟了,粮食很重要,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吃。 暮色四合时季越人也没寻到可供休憩的安全地方,夜间活跃的狼群发出了哀嚎,再不找到可以安全过夜的地方,他今儿可以考虑葬身狼腹了。 此夜此景,且饥渴交加,忽的看到原野上的一堆篝火,季越人压根没去想那会是什么人就本能的寻了过去。事实上,他的意识已然昏沉,只余求生本能,否则但凡有一丁点理智残留都不会过去的。 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血腥味,血腥味之重,仿佛有过百的人族被屠杀,否则无法有如此浓重的铁锈味道。可如此血腥味,却没有引来任何猛兽,很不合理。中州虽是九州中开发度最高的地域,可这个最高也只是相对而言,实际上,中州......猛兽比人多。而这几年,大疫肆虐,死者逾千万,繁华的城邑化为废墟,荒野里的豺狼虎豹就更多了,更有甚者,连荒废的城邑都成了兽群的巢穴。 猛兽的嗅觉可比人厉害,如此浓重的血腥味,相信猛兽隔着几十里也能闻到,早该闻着味来了,然而,这片原野上连只耗子都没有。 季越人被生生吓醒了,他所看到的不是屠杀过后的惨烈,却比屠杀过后更恐怖。 满地都是支离破碎的血肉白骨,季越人呆呆低头瞧了瞧,这方面是被人给剥离血肉,且血肉被一厘一厘切割后的情况,他这是跑到凌迟的刑场了? “你看这肝,啧,好硬,这家伙生前肯定是个酒鬼,且是天天饮酒的那种。” 季越人超朝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篝火边坐着一大一小两个人,大的约莫十来岁,着白色丝制的深衣,衣服与面容俱是整洁无瑕,令人产生一种错觉:这里不是生命禁区的疫区,而是繁华都邑,否则怎会有如此整洁的士族少女? 自然,那也只是错觉,且不过一息便自动破灭的错觉,为何?自是阿珩这人,哪怕收拾整整齐齐的,且无喜无悲,仍从骨子里透着三分癫狂。如此奇葩,想因她产生错觉,难。最重要的是,那个士族女郎的手里会拿着肝脏的切片,且旁边还有个砧板,砧板上是切得薄如蝉翼的各种内脏切片。 这画面,季越人也没去看另一个更小的人,眼皮一番,吓晕了。 不是没听说过食人的事,饥荒与瘟疫是亲兄弟,瘟疫打了头阵,饥荒自是随之粉墨登场,疫区里,粮食吃完了便易子而食,发展到后来,老人、妇孺......都被吃掉,只余健壮者,不过许是天理昭昭,报应不爽,那些人也没多活多久,大多得瘟疫死了。 对此,若是阿珩,绝不会想到天理昭昭去,本就瘟疫肆虐,再同类相食,大大增加了染上瘟疫的几率,不死才怪。 季越人不似阿珩那般,师从苍凛,这对师徒俩,什么泯灭人性的实验都做过,很多事情,别人解释不了,他们都明白。 不论是否明白那些人因何而死,有一点可以肯定,季越人是见过不少被啃食过的人骨的,如今见着阿珩这般模样,第一感觉是什么可想而知。本就饥渴交加,又见着这么一画面,晕过去实属正常。 坐在篝火边上的另一个小人儿是两岁模样的稚童,瘦骨嶙峋,皮包骨头,明显是临时用布料拼凑起来的葛布衣服空荡荡的挂在身上,原本专心致志的听阿珩介绍内脏,发现来了个人,又晕了过去,便对阿珩道:“有材料了。” 阿珩抬手在稚童的脑袋瞧了一记。“那是活人,我不杀生。” 别看周围满地尸骸,但都不是阿珩杀的,或饿死,或病死,或被别人杀死,或自尽......死因五花八门。阿珩碰到路于野的尸骸或新冢,都会看看,若没烂光,便拖/掘了过来补习,苍凛教她解剖尸体,但这方面的很多东西必须实践才能体会,牧云原上尸源有限。依着苍凛的意思是让雪豹去袭击人族的部落获取尸源的,但阿珩不同意,她还没疯到这地步。因此在药王谷时,这方面的课程便一直无从进步。 如今来到疫区,尸源取之不尽,阿珩自然不会浪费。自己摸索着补课之余阿珩也不忘给孩子上课,这孩子的资质不错,或许可以考虑收个弟子,于是有了季越人看到的一幕。 可,她仍坚守着底线,乱世之中,纵然世俗价值观,人命与草芥无异,她也不能杀人。尽管依着时下的道德观,她刨别人的坟冢比杀人更丧尽天良,奈何医者三戒里没不准掘人坟茔这一条,被苍凛熏陶了两年的阿珩自然而然将自己本就少得可怜的道德良知喂了狗。 稚童哦了声,换了个问题。“救吗?” “医者三戒,不见死不救。若是他不曾出现在你我面前,死了倒也罢了,如今都见着了,自然要救。”阿珩将柳叶薄刃递给稚童,取了篝火边温着的水囊,同时补充道:“正好,这些日子给你看的一直是死人的身体结构,但有些地方,生者与死者是不一样的,趁着这个机会,我给你看一下。” 稚童悚然瞧着阿珩:“您不是不杀生嘛?” “解剖活人不会死的。”阿珩自信道:“我师父曾逼着我解剖活人,我若不动手,他就要杀了我,可我动手的话,又会背叛誓言。为了保命且不背叛誓言,我可是专门琢磨过这方面的知识。只要掌握了一定技巧,又足够小心,哪怕你将活人开膛剖腹了,人也不会死。” 稚童:“......” 季越人讲初识的经历时,语气是平铺直叙的,但再平铺直叙,云洛也听出了咬牙切齿的味道。显然,阿珩是真的将季越人一个大活人给解剖了,这也的确是阿珩做得出来的事,便好心安慰道:“你这不是没事吗?她说不会死人,便一定不会死的。” 季越人怒瞪云洛:“你可有一觉醒来,肚腹被人剖开观察了一番,甚至做了别的,自己却不知晓的感觉?”有些事,不是当事人,根本不会明白那种感觉。 “不曾有,可她给我下过毒。” 季越人瞪视的目光顿时化为同情。 云洛不太喜欢这种表情,果断将话题拉了回来。“那后来呢,后来你们是如何化解过节的?”被活活解剖这种事,显然不是小过节,也不易化解。 “说来话长..... 分卷阅读95 分卷阅读96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96 .” ☆、第十五章生命禁区 很多人都说,那些游说列国的策士很可恶,典型例子就是云洛曾经的身份——青雀先生,真的诠释了一个道理:有才华的人在哪个地方都能混得好。换了好几个国家,仍旧玩得风生水起。虽然青雀先生那样的名士极少见,大多数士子都是略有小才,一旦选了国立身便不会再任性而为,可名士,除非择主,否则安定不下来。也因此列国王侯贵族对名士的态度才纠结异常,爱名士之才,恨名士到处跑,你安心留下多好?哪怕不留下,也不要在任何国家立身啊,一直跑到死也好啊。名士要么不择主,一旦择主,列国的局势定然会有巨大的变化。 季越人很想说:比起名士,阿珩更令人抓狂。 至少名士,你狠狠心,也可以杀了,而阿珩,除非你确定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得什么重病甚至不治之症,否则阿珩再可恶也最好放弃这种危险的想法。医者是稀有资源,名医更是不超过一个巴掌,杀了,害人,也害己,这家伙疯归疯,医术却是真心拔尖。自然,阿珩这种神医,杀了,更可能是造福众生。前提是豁得出去,不过更可能豁得出去也杀不了这家伙,随身携带六斤以上的毒,以及各种暗器机关,睡觉时,床上一定撒了东西,屋子外头一定种植了昏昏沉沉,整个一被害妄想症。不过,也是如此,阿珩才更加无敌。 季越人醒来后便曾想杀了阿珩没人性的这疯子,结果.....阿珩随手从身上掏出了一把巴掌大的小弩瞄准了他的眉心。 季越人识趣的认输,阿珩不杀生,见他识趣也就收起了小弩,继续准备食物。 季越人赶紧观察自己的身体,肚腹有点疼,摸了摸,包扎得很好,但根据包扎得情况可以判断,他的肚腹有一道半尺长的伤口。不过恢复得很好,且不知为何,也不怎么疼,就是身体有点麻麻的。“我为何不疼?” “自然是服了麻沸散。”阿珩随口道,清留下的东西里,麻沸散是她唯一会随身携带的东西,指不定用得着,这回正好便宜了季越人。 虽然不知道麻沸散是什么,但一听名字,季越人也理解得出来。“止疼之药?” “废话。” 季越人眸子立时亮了,哪怕阿珩的眸子亮若妖鬼,被其注视时总有悚然之感,季越人仍硬着头皮套近乎:“某季越人,敢问医师姓名?” “苏珩。” “苏姓?”季越人回忆了下,有苏这个姓吗?人族的氏虽然五花八门,什么都有,姓却不多,也就二三十个,没听说有苏这个姓。 阿珩不耐道:“风姓苏氏。” 季越人微讶,风姓可不是寻常之姓,乃炎帝之姓,天下风姓皆炎帝之后。但因为某些历史原因,风姓主要集中在中州云梦泽以东与沃州的国家,尤以沃州为甚,沃州人族十之七八是风姓。而在中州,风姓最多的则是离国,而风姓苏氏,据说在离国曾是极为煊赫的一支。不过功高盖主,二十多年前被离王给灭族了,无一幸免。 季越人瞧了瞧阿珩的模样,除了眸子亮若妖鬼及眉心一点朱砂,没半点特色,哦,若那典型的鲜明的异族血统带来的深邃五官也算特点的话。传闻离国的苏氏一族,俱是容色过人,阿珩......说她是贵族根本没人信。好美色,人之本性,贵族更是色中饿鬼,喜好收罗美人享用,而经过无数代的优化,子孙容色再差也差不到哪去,阿珩这般......大部分黔首都比她生得顺眼。 季越人挺想与阿珩拉关系,麻沸散的方子啊,这么多年不是没人想过研究止疼药,但效果......不提也罢,可他如今却不怎么疼,显然,阿珩的麻沸散研究得挺成功。 同一名似乎神经病的医者套近乎应当如何?季越人同阿珩不熟,果断选择了讨论医术。庆幸的是,阿珩的知识珍藏观念根本没有,几乎是季越人问什么就说什么,到最后季越人只是试探性的一提麻沸散,她就随口将麻沸散的方子报了出来。 季越人颇为无语,姑娘究竟是心大还是真的没心机? 此时陶罐里的肉汤也熟了,阿珩倒了两碗,一碗给稚童,一碗给季越人,自己则用温水泡软了一块饼子啃食着。稚童接过肉汤吹了吹便小口的抿了起来,原本准备饮汤的季越人却在箭了阿珩的吃食后顿觉不好意思。“苏医师......” 阿珩打断道:“我茹素。” 季越人:“......”时下的人族能吃肉绝不吃素,肉食者贵,这般有肉吃却要茹素的,真奇葩。 季越人用了两口便用不下去了,原因?直到方才他才发现,遍地都是尸屑,何谓尸屑?即尸体被切割成了蝉翼般薄,且极小片的肉片,这手艺,庖丁解牛也不如,至少庖丁是没本事将好好的尸体给刮得如此透彻。 稚童这些日子日日瞧这样的场面,在尸屑里睡觉或用食都完全不受影响,季越人却不然,好不容易喝下去的两口肉汤险些呕出来。 瞧着地上的尸屑,季越人的脸色不太好。“苏医师,你煮的是何肉汤?”想起自己曾经见过的一些惨绝人寰的画面,季越人顿觉五脏六腑在造反。 阿珩想也不想的道:“人肉汤。” “呕......” 稚童诧异道:“不是狼肉吗?” 季越人:“......” 阿珩悠然道:“是狼肉啊。” 季越人松了口气,却听阿珩补充道:“可这狼吃过人,说人肉汤,也不为过啊。” “那你怎么知道狼吃过人?” “我清理狼肉时在它的肠胃里发现了些许残留的人骨。” 季越人、稚童:“......” 阿珩很成功的让两个不茹素的人都没胃口了。 用完朝食,阿珩便收拾继续上路,会下雨了,必须在下雨之前找到可以避雨的地方,她虽不怕着凉,可刮风下雨时,全身骨头都会又疼又痒,典型的风湿性关节炎,。过别人只是关节不舒服,而她因为每一寸骨头都曾被敲端敲碎的关系,碰上天气不好,便浑身骨头造反。 季越人忍不住提醒阿珩地上的尸屑:“苏医师,你不收拾一下吗?” “不用,会有东西收拾。” 什么东西?季越人不解,但很快就明白了。 无怪乎血医声名狼藉,着实是天经地义。 阿珩解剖尸体以摸索人体构造,也在炼制一种蛊,需要用到许多尸体,沿途被捡起来或掘出来的尸体,阿珩都物尽其用到了几只。季越人感觉不到阿珩在炼制什么蛊,却察觉的出危险,很危险。 那些尸体相继被蛊虫吃净,连骨头都残缺不齐。 雨落下来的时候,三人已经寻了一出破庙避雨,阿珩正在研究蛊,用尸屑喂蛊。季越 分卷阅读96 分卷阅读97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97 人听着屋外唯一传来的雨滴敲打树叶的声音,忍着旁边的血腥味,忍了又忍,仍旧没忍住。“苏医师,入土为安,你何苦如此......”狠毒,死都不让人死个消停。 阿珩闻言,不以为然:“死都死了,空皮囊罢了,与其放在地里腐朽,不如给我研究一二,至少有点价值。” 季越人委婉道:“若是你,你不介意死后被人开膛剖腹?死也不得安宁?” “不介意,只要不是我活着时解剖我,我都很欢迎。”她怕疼,死人无感六绝,被解剖了也就解剖了,可是活生生的被解剖,那就太不好了。可她也很想了解羲和氏的体质究竟是怎么回事,很想解剖一个瞧瞧。但,她所知道的羲和氏直系就三位,阿父已死,尸骨早已腐朽;师父还活着,却再变态,自己,下不去手,只能留待后人继续。 季越人弱弱道:“......可别人介意死后不得安宁?” 阿珩挑眉反问:“别人介意与否与我何干?有本事跳起来反对,否则都是允可。尸体自己都没意见,你哪来那么多意见?再吵我便将你丢出去淋淋雨清醒清醒。”在别人手里还这般无所顾忌,真当她好脾气? 季越人:“......”尸体怎么可能跳起来反对你的行为?除非是诈尸。 在季越人的伤口好得透彻时,阿珩果断决定将人丢下,自己去寻找疫区中还没死的病人。 季越人诚恳道:“大家都要寻找幸存者与疫疾源头,同行不是更安全些吗?”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这个奇怪的小孩若是将他丢下,他着实没把握活着找到自己要找的东西。荒野里的猛兽着实多了点,虽然早先时,难民连草根树皮都给啃光了,可大疫已肆虐数年,沧水早已变成了人族的生命禁区,植物也都恢复了,又没有人,自然成了野兽的仙境。没有了猎人的威胁,可以肆意的繁衍生息。直接后果便是沧水这鬼地方,如今走不了多远就能看到猛兽的影子。 虽然不知道阿珩是如何做到的,但这些日子,季越人也注意到了,那些猛兽看到自己一行人都是绕道走的。 “多带一个人很麻烦。”阿珩不耐道,带着个孩子本来就够麻烦了,她每日都要花时间寻找食物给稚童,若再多带个成人......当她是救苦救难的神人吗? 阿珩终究还是干脆利落的丢下了季越人,走的时候留下了两包肉干与一柄匕首,以及一包毒.药。“若是这些保不住你的命,只能说你倒霉,合该去死。” 季越人:“......姑娘家,嘴巴太毒当心嫁不出去。” 阿珩反问:“那又与你何关?” 季越人语塞。 虽然阿珩人走了,但季越人也没遇到什么大麻烦,猛兽什么的,阿珩的毒能够搞定。唯一的问题就是一直瞧不到人,季越人估摸,沧水只怕真成了生命禁区,一个活人也没了。 进入沧水的第二个月,在季越人找到了沧阳城,也是青睢大战的主战场,瘟疫最开始爆发的地方。不过这座曾经被两国带着各属国争夺得狗脑子都出来了的城邑早已被废弃,摆不平瘟疫,染病的人日益增加,到了最后,数十万兵卒,非战斗减员过半。不论两国之君多郁闷,都不得不让还未染上瘟疫的人一同撤离。 啥?已经染上了的人怎么办? 简单,同沧阳城一同烧掉。 大军撤离时在沧阳城放了一把火,连同城里染上疫疾与可能染上疫疾的人都给烧了,不过纵使如此,也没能阻止瘟疫的蔓延,大半个中州化为了瘟疫所制造的地狱。早先时,发现身边有人染上疫疾,还有上报官府,让官府将人处理掉。但如今,不论庶人黔首都一族族的死去,鲜有不染疾的,也因此,没什么人还回上报官府发现疫疾病人了,因为所有人都是。 季越人原以为会见到一座荒凉的废墟,毕竟,大军撤走时放的火据说不小,沧水又本是边陲城镇,虽是军事要地,却不大,边境四战之地是正常人都不会久居的地方。乱兵肆虐,家里有口余粮根本保不准,指不定就被抢走了,家里长得稍有点姿色的女儿也可能稍不留神就被乱兵掳走蹂.躏而亡。 不是每支军队都有铁的纪律,很多骁勇善战的将领都会在城破后刻意纵容下属掳掠财货、蹂.躏女子,以此来提升士气。毕竟,战场上最能激发兵卒勇气的,不是良知,是兽性。 只要不是缺心眼,都不会在边境定居,也因此,列国的边境地区都是最为荒芜的,百里无人烟是常态。 本就荒芜,再遭了一把火,又过去了这么久,能见到几根烧焦的残骸便是不错了,季越人却见到了一座像模像样的聚落。 聚落立于沧阳城的废墟上,不少人在忙碌着,收拾废墟,采集、晒药材,虽勤奋,却始终透着三分暮气。 没想到竟还有生还者的季越人梦游般的进了城,看到了一些医者,这才得知怎么回事。有一些医者来得比他早,沧水还没有成为生命禁区,经过一番努力,一个位于生命禁区的小小避难区建立了起来。最鼎盛时,有三千多口人,现如今......不足三百,其中有七个是医者,也在最后还活着的医者,别的医者都已化作沧水之畔的一座坟茔。 接季越人是随国的名医医揆。“不过,要不了多久或许就会......”医揆颇为担心,又有一名医者染上了疫疾命在旦夕,虽然经过长时间的研究,他们也研究出了一些可以用的方子,却根本不能根治,最多就是多拖一会,人最终还是会死。 医揆极惋惜:“你不该来的。”华族最拔尖的一茬医者基本都在这了,若是全没了,根本没法想像华族刚刚萌芽的医道会受到怎样的打击。 季越人微叹:“可我也是医者啊。” 医揆无言,是啊,他们还是医者。 “可惜清不在,若是他在,或许能有什么好法子。”另一名医者公孙景插了一嘴,术业有专攻,他们每个人都有各自擅长的医者领域,而疫疾这方面最为精通擅长的当属清。可惜清因着出身的关系一直无法进入城邑,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地方都不适合去,在这个奴仆等于牲畜的年代,清若非医毒双修,早不知死多少回了,且别人杀了他都不要偿命,连钱都不用赔,只因他是逃奴。如此一来,清也更加注意隐匿行踪,本就难寻,而仅些年更是不知在哪趴窝,连面都不露了,也更加难寻。若非如此,他此次来沧水准拉着清一同来。 众人无言,清有多难找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且大疫爆发如此之久都没见清露面,只怕人根本不在中原。 那名染病的医者最后还是去了,众人合力在避难区的外头掘了个坑将人给掩埋了,埋得不深,这里是生命的禁区,所有国家都放弃了这 分卷阅读97 分卷阅读98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98 里,没有任何补给会送来这里,缺衣少粮,每个人都有着极重的菜色,掘个深坑防止尸体被猛兽掘出来,不是不想,着实是身体做不到。 虽不能掘深坑,却也不想让这名医者死后还不得安宁,因此有人在坟茔旁边埋了一些从废墟里捡来的带着铜锈的尖锐物事,如此便不用怕猛兽了。只是,正常人的思维逻辑是想不到,有的时候,坟茔除了防猛兽,还需防人。 没错,坟茔里没有任何陪葬品,不会有盗墓贼有兴趣,可里头有尸体啊,有些人就是对尸体有兴趣。 翌日发现坟茔被掘开,泥土里隐有尸屑,季越人终于顿时怒不可遏。 ☆、第十六章无良医者 “找我有何事?” 季越人闻声望去,一根烧焦的梁柱残骸边,阿珩正席地而坐,手里拿着一枚新鲜齐整的头骨。 季越人好悬没气晕。“苏珩你个疯子!” 阿珩随手将头骨丢进一个草袋子里,死于瘟疫且保存完整的头骨可是很少见的呢,得带回去当收藏品,以后收了徒弟可以用来给徒弟上课。“你喊我就是想说这个?无聊。” 季越人一口老血顿时涌上了喉头。 阿珩继续道:“这个避难处是谁建的?挺聪明的,我想见见他。”避难处最难的不是聚拢幸存者,而是解决食物问题,这片避难处是紧挨着一片栗子林的。栗子是很有营养的食物,只靠着栗子,人能生存很久。 避难处的修建者必然懂得一定药膳的知识,否则不会哪都不挑,就挑这片栗子林,阿珩来的路上也看到过别的果林,但没人。 季越人更想杀了阿珩。 阿珩似是瞧出了季越人心中所想,道:“想杀我的人很多,可从未有人成功过。” 季越人警惕的问:“你进去是想干什么?” 阿珩无语的看着季越人防贼似的反应。“我不杀人,有正事,同瘟疫有关,你若不想带路也无妨,我自个去找。” 虽然阿珩的人品医德严重赊账,可医术却是着实不错,季越人研究过阿珩给的毒,很高明,显然毒术精湛。医毒本一家,精通毒术,医术自然不会太差。犹豫了许久,季越人还是觉得把人带去见见别的医者也好,说不定能给什么意见。“你先将医者的遗骸还我。” 阿珩遗憾的将袋子里的骨头取了出来。“只剩下这些了,别的被我做了实验,还不了。” 季越人劈手夺回骨殖重新埋进土里。 见到阿珩,再听说了她干的事,不少医者都想抄家伙砍死这混蛋。 人死为大,什么仇什么恨你这么作践已死的人?且还是一名医者。虽是庶人,身份地位不高,却是极受人敬重的,混蛋真够丧尽天良的。 唯一没动火的是公孙景,公孙景盯着悠哉的跪坐在草席上的阿珩,越看越疑惑。 人长得不好看不足为奇,这世间绝色本就极少,但似阿珩这般五官除了眼睛没有半点特色,没那双妖鬼般的眸子,绝对令人见之转头就忘的,比绝色更稀罕。最为古怪的是,阿珩的脸还是属于那种很耐看的类型,虽然第一眼的时候没人会觉得好看,可认真的去看便会发现,这张脸看着其实挺舒服的......若是这家伙身上的疯癫气息去掉的话。虽然不是很像,但阿珩让公孙景想起了很多年前相识的一个差不多类型的好友。 公孙景试探的问:“你与清是什么关系?” 清的情况公孙景略有所知,应是传说中羲和氏的后裔,根据古籍记载,那是神裔氏族的一支,而神裔氏族有个特性:不孕不育。 倒不是真的不能生了,只是生育能力远远不如寻常人,寻常人族,一年生一个,并不是难事。而神裔氏族则不然,想要子嗣,得用相当多的次数来换取那极小的几率。也因此,神裔氏族对于婚姻的要求都很高,必须是自己相当喜欢的,否则没法长期相对。再美的绝色,从早看到晚,从年头看到年尾,缓缓眼睛的时间都没有,是个人都会想吐。而不能长期相处,神裔氏族也甭想要后代了。 某种意义上,有些人族说神裔非我族类真不是空穴来风,就这生理差异,说是异类,也并非不可。 公孙景记得自己上次见到清的时候,他似乎并未娶妻,也没有娶妻生子的打算,再考虑神裔氏族的生育率,基本可以给清盖上绝嗣的戳了,可也保不准有意外情况,不是吗? 阿珩慎人的眸子挪向公孙景。“你认识我阿父?” 公孙景:“......”清能生出你这么个奇葩来,也是奇迹。子不肖父很正常,可差异悬殊至此,造化真真是神奇。 另外几人亦不由露出了惊悚之色,清神医的后代?开什么玩笑?清虽出身卑微,品行却光风霁月得令人自惭形愧,他们之所以会来疫区,与清有极大关系。早年清做铃医到处跑,听到有大疫,别人躲都来不及,唯有他毫不犹豫的跑去疫区救人。此次大疫蔓延大半个中州,若非有清这个榜样,还真没几个人鼓得勇气跑这鬼地方来。 很多路,最难的不是过程,是开头,但只要有人走出了第一步,那么后人便会源源不断跟随,拓宽这条路。医者进入疫区救人,化解疫疾便是如此。清开了个头,后世的医者便跟上了。 可如今......清神医一生仁善,女儿却是这么个德行,所有人都感觉到了破灭感。 公孙景也有破灭感,但还记得眼下最重要的事。“你怎来了沧水?”这片生命禁区,但凡脑子正常的人都只会想要离开,而非跑进来。 “挑战疑难杂症啊,我牧云原义诊时碰到了疫疾病人,怎么治都没给治好,这对我的打击太大了,须知我已许久不曾治死人了。所以我就来沧水寻找疫疾源头了,如此猛烈的疫疾,简直闻所未闻,太神奇了。”阿珩一脸兴奋的道。 公孙景等人脑海里唯剩一感觉:清,你九泉之下有知,不知是否气得再死一回。 医揆轻咳了下。“你如此,你阿父可知?” “他啊,都死了四年了,知道又如何,不知道又如何,有区别?”阿珩不以为意。 众人又是一愣,死了? 公孙景皱眉:“他如何死的?”没记错的话,羲和氏的红衣似乎都很长寿,别人最多活个四五十岁,羲和氏的人的寿数却是以一百保底。若清在四年前死了,那就是连保底的一百岁都没达到,太不正常了。 阿珩随口道:“心室上有个洞,忌太过劳累,他还没日没夜的熬,就给熬死了。” 季越人的眉头不由抽搐了下,从阿珩的话语里听出了一种不怎么好的味道。“你如何知道他心脏上有个洞?”人又没透视能力,如何看到别人的心脏是否有所缺损的? 阿珩理所当然的回答:“挖出来就看到了 分卷阅读98 分卷阅读99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99 。” 院子里顿时一片死寂。 见众人都不再开口,便继续开口道:“我在路上捡了个孩子,还在外头,麻烦让人去接一下。”想了想,又补了一句:“你们这里可还有热食?”她跟稚童有些日子没用正常的餐食了,沧水是生命禁区不假,却只是人族的,在这里动物很多,猛兽也多。阿珩的毒虽好,但被毒死的动物也不能吃了,因此一直只能抓些小动物加餐,可这些日子,基本没收获,加之时不时的下雨,也就一直啃干粮。阿珩自己都受不了了,哪怕没有味觉,干粮又硬又冷的她还是感觉得出来的。也不知稚童是如何忍耐下来的。身体素质也不错,这般糙养都没出事。 稚童被带到阿珩面前时阿珩已看着季越人一罐栗子羹烹好,中途除了动手加了几味药材什么都没碰,不过这几味药材却衬得栗子羹愈发香气扑鼻。 阿珩将栗子羹倒了一半给稚童。“正常的热食,用吧。”顿了顿,又补了一句。“不是我烹煮的,你可以放心食用。”对于自己的厨艺,阿珩自己是没感觉,反正没有味觉,吃什么味道不是吃?可稚童这些日子却被折腾得够呛,这也是阿珩会让季越人烹煮食物的原因,犯不着再折腾孩子,真整死了就不好了。 稚童闻言松了口气,这才放心的吃起栗子羹,季越人的厨艺一般般,但没什么特色也比阿珩做得不知道算什么味道的诡异食物好。 剩下的栗子羹阿珩只碰了一点羹汤,其余的都给了季越人,她服食了祝余丹,不怎么需要进食。“接下来你就住在这里,我要去办些事,不太方便带着你,待我事毕再来寻你。” 稚童犹豫了下,忐忑的问:“多久?” “不知,反正死不了就肯定回来。” 阿珩要去的地方是隔离区,清时常在疫区救人,虽然没寻到救治疫疾的法子,但防疫的法子却是总结出不少,他与公孙景相交,这些东西也就顺便教给了公孙景一些。公孙景来到避难处后将这些知识都给用上了,避难处已经染疾的病人都给隔离起来,避免疫疾继续扩散。 隔离区里,如今除了几个医者,根本没人能进,不敢,也不准。 阿珩是医者,可以破例进去。 阿珩进去只半个月,隔离区里的三十五个病人便只剩下了二十六个,将众人给气得不轻。 “他们本就病入膏肓,死了很正常。” 若非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家伙,大部分医者都想砍了阿珩。 “用我们的方子,他们还可以再支持一段时间。” 阿珩一针见血的反问:“你们能在这段时间里研制出治疗疫疾的方子?据我所知,你们来这里最长的人也没超过一年吧。” 最早来到这片生命禁区的医者早死干净了,看避难处的情况,不是几个月就能建立起来的,显然很早的时候就有医者来了这里。不过眼下这几个都是后面来的,说最长没过一年,也没错。 公孙景怒道:“可你在给他们喂毒!”他最气的并非阿珩将人给治死了,如阿珩所言,那几个人已然病入膏肓,活不了了,可阿珩随便给人喂含有剧毒的东西,就算还有一线生机也没了。 阿珩更加不以为然:“他们中的疫疾是尸毒发生畸变而成的东西,寻常方子根本没用,反正都是死,不如以毒攻毒试试。”一年里解剖了上千的尸体也不是完全没好处,至少她是弄清了扩散的疫疾是怎么回事。有疟疾、时疫、鼠疫等常见疫疾,更有一种新型疫疾,而这种新型疫疾便是此次中州大疫的主力。 对于阿珩轻飘飘的态度,便是好脾气如公孙景都想杀人了,就算子不肖父,你也不能不肖成这样啊,这简直就是两个极端。 公孙景疲惫的抹了一把脸。忽问:“你这些年在何处?”清死于四年前,那么这四年阿珩是在哪里生活的?以清的性子,临终前定会将女儿托付给可信任的人,而清所信任的人绝不会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人,至少心性一定高洁,若是心术不正或不够坚定,保不准就将阿珩给炼成长生药了。而心性高洁且坚定的人绝不会将孩子给养成这样,公孙景很怀疑,清死后,这家伙是否又遭遇了什么剧变。 “哦,我师从苍凛,唔,就是邪医。” 公孙景:“......” 在一国王都的水源里投毒,灭杀一国王都所有人;最爱活人试药;视人族为猪狗......某人若干丰功伟绩在公孙景的脑海里翻滚着。 清,你真是死得太早了。 阿珩没理会公孙景心里的哀叹,继续道:“我做我的试验,你们少管闲事,我最多向你们保证绝不强迫别人吃我给的药,选择的权利我留给他们,他们不喝,我不勉强。” 公孙景默然,里头那些人真的有选择的权利吗? 不过一死罢了,充其量就是一个逼死,另一个有微乎其微的机会不死。 众医者最终只得看着阿珩继续祸害病人,如阿珩所言,她一点都没强迫病人。可面对这样的选择,鲜有人能坚持的拒绝到最后,当生命即将走到尽头时,只要是还有求生欲望的人都会选择最后一搏。 阿珩的以毒攻毒之法终究没成功,病人死了大半后没人再敢喝她的药了,这药简直是谁喝谁死。便是最后一搏,也得让人看到那么一丝希望才行,阿珩却一点希望都没给人看到,任人也无法坚持最后一搏。 对此,阿珩也不以为意,继续改进自己花了近一年钻研出的方子。本该活不过一日的病人多活了好几日,疫疾也渐有好转的迹象,虽然最后还是死了。可过程也说明了她的方子是有用的不是吗?只是有什么问题是她没发现的,只要找出来,对方子进行完善,定能成功。 公孙景也染上了疫疾,大部分医者都是这么去的,频繁与病人接触,很容易染上疫疾。只是几乎是公孙景前脚染病,阿珩后脚就端着药来拜访了。 瞧着阿珩那碗因其心情不好而愈发诡异的汤药,公孙景愣了下。“你想做什么?” “我想了很久,明明我的方子是有用的,可人仍旧死了,这完全没道理。可前些日子我想到了,那就是之前试药的病人病得太重,为了有作用,药的分量不免加重,而因着病人的生命力早已耗尽,即便药有用,即便我将药量严格控制,他们的身体也禁不住猛药。除非将药量减到最小,可那样的话,对那些病入膏肓的人基本没作用。我思来想去,觉得刚刚染疾的人生命力还很旺盛,且未病入膏肓,无需猛药,如此,应能活下来。”阿珩很是欢快的将味道诡异的药碗递到了公孙景的面前。“世叔帮侄女一个小忙如何?” 公孙景很想将药碗糊阿珩脸上去,侄女你到底还有没有一点人性啊? ☆、第十七章往昔 分卷阅读99 分卷阅读100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00 对于阿珩的风格,云洛没有半点惊讶,阿珩拿活人试药的事,他是清楚的,确切说,整个洛邑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哪个脑髓无恙的医者会在门口贴个雇佣药人的木牌? 签下生死契书,试药三月,三月后无论死活皆有十枚金铢的酬金,若是死了,十枚金铢也会一厘不差的送到药人指定的人手里。 在洛邑,八百铜锱为一枚银毫,三枚银毫为一枚金铢,足够一户普通的五口之家节俭的用个三四年。十枚金铢,一家人下半辈子都不用担心吃喝了。但如此明目张胆的拿活人试药,还公开雇佣药人,也就阿珩做得出来。不过阿珩最引别人争议的却不是活人试药的事,而是酬金的问题。 医者用活人试药也不是什么稀奇事,但别人都是用的奴隶,一来奴隶是牲畜,把奴隶弄死了不算杀人;二来,奴隶便宜,虽然高级奴隶价值可达数十金铢,但试药只要是个活人就行,买最低等的奴隶就够了,也就几十枚铜锱,怎么都比花十枚金铢去雇人聪明。 “她成功了?”云洛道,公孙这个氏除了是公子或国君之孙这种身份,也有另一个含义:公室之后,至于是已灭亡的公室还是未灭亡的公室就鬼知道了,中州的国族太多了,时常有国族灭亡。叫公孙景,又是医者,应是唐国公孙家某支的奇葩了,没听说死了。 季越人面色古怪的颌首。“成功了。”在将公孙景折腾掉半条命后,阿珩将公孙景给彻底治好了,就是那个过程......公孙景事后几乎落下心理阴影。 云洛疑惑道:“不曾听说当年的事有她一份。”若方子是阿珩钻研出来的,为何当年活下来的医者明明是八个,传出来的却是七个?根本没有阿珩的存在,他若非为了设计公孙载,专门让人去查,也不会知道阿珩去过那片生命禁区。毕竟,那个时间段,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去那地方。 “她将方子钻研出来后便离开了,后来我们得知,睢国的太子与青国的名将自尽了。”季越人表情更加古怪,阿珩当年走的时候留下了一药箧的丹药让他们换成药材赠医施药,并且嘱咐他们不能提到她一丝一毫。他们原以为自己误会阿珩了,那其实是个很善良也很可爱的姑娘,做好事不留名,谁知......不到一个月就得知阿珩回了趟已经摆脱了瘟疫阴霾的沧水城,搭了个人头建筑,写了一片赋。 再之后......反正不少国家都想灭了阿珩,阿珩要是被人给刺杀,保不准阿珩自己都说不清是谁做的,因为想她死的人着实是太多了。做人能做到这份上,阿珩也是独一份了。也因此,他们都没敢提自己跟阿珩其实很熟,不是没想过说出阿珩也有大功的事,但都受到了威胁。 阿珩本来就够难杀了,若再添上这样的美名,那些国族便不能再光明正大的追杀阿珩了,因此,治疗疫疾的方子是阿珩钻研出来的事必须死死堵住。 七名医者原本还想着要不要豁出去算了,阿珩人品烂归烂,医德变质归变质,可她的医术真的极好,且不似苍凛那般胡来,这样一个人若是被杀了,简直是医道百年之内都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 啥? 阿珩活着定然祸害列国,那又怎样?苍凛的弟子,只要不跟苍凛一样乱洒那些能够屠城的毒,他们便心满意足了。至于列国王侯什么感觉,干他们鸟事? 只是后来见阿珩完全不受影响,加上利刃都加到了家眷的脖子上,七名医者终究沉默了。 云洛颇为讶异,他看得出来,若阿珩真的有生命危险,季越人真可能不顾亲族的安危说出当年的真相。“她有那么宝贵?”君王为国士可以牺牲任何东西,美姬、名马、权利......却永远都不会包括君王自己的生命。可这些医者却真的可能为了一个没有利益关系、更不会为自己带来任何好处的阿珩舍弃自己与亲族的生命。 季越人指了指城墙上的文字。“阿珩最宝贵的,是那些,而这样的东西,她能写出很多,并且不断完善。”五年前的避难处,幸存的医者为了尽可能的钻研出可用的方子,都会进行交流,将自己的医道所得拿出来,然后根据各自的需要补短。阿珩也参加了,彼时,他惊叹于一个十岁的孩子竟有那般精湛的医术与出神入化的......毒术。然而五年再见他却发现,曾经的阿珩,医术上仍能寻出一些问题,可如今的阿珩,已然在医毒这两个领域走到了巅峰。 或许,有一日,她会成为第二个苍凛,精通医道所有分支领域,成为医道全才。 云洛默然的望着专心致志的写医书的少女,阿珩最可气的只怕就是这一点,杀了固然解恨,却是对人族文明的一种犯罪;不杀,那阿珩迟早弄死你,这家伙心眼不大,你曾杀她,她定会记着,然后有机会就回敬。 对于那些会考虑一下杀了阿珩会对人族有怎样的影响的人而言,阿珩想来跟狗屎没什么两样,不论甩不甩得掉,都够膈应的。 阿珩不眠不休的写了半个月,总算将医书抄完了,其实抄也费不了多少时间,阿珩最大的问题还是自身的强迫症。医书抄城墙上是给别人看的,她就必须写得通俗易懂,比如,一味药材,她写个名字,医者一看就知道那是什么药材,哪里有,长什么模样,但非医者......还是别害人了。为此,阿珩每一种药材都配上了极写实的画,每一种药材都做了大量的注解。在将医书的最后一卷防疫篇给抄完后,阿珩想了想,又在后头补充了一篇草药种植。 在药王谷种了多年的药材,阿珩哪天要是想不开不当医者了,便是去种地也能做得很好,不过只能种药材。阿珩将适宜在洛邑栽种的药材及种植的方法都给写了上去,并且注明:种好的草药,百草药庐全都收。 云洛问阿珩:“你这部医书的名字叫什么?” 这个,阿珩默然片刻,填上了最后三个字:千金方。 “何意?” “人命重于千金。” 云洛:“......这名字是清神医所起?”阿珩绝对起不了这种名字,这家伙脑子根本没有人命重于千金的认知。亘古的死亡是世间至美,天知道这么一个认知奇葩是怎么成为医者的。崇尚死亡,却成了救死扶伤的医者,奇。 阿珩讶异:“你怎知?” “显而易见。” 哪里显而易见了?阿珩挑眉。 “千金方,人命重于千金,你觉得人命重于千金?” “人命自然比千金值钱。” “哦,那你怎还认为死亡是亘古至美?” “生命比千金珍贵,但死亡比生命美丽,这不冲突。有吃的吗?”两个话题阿珩完全做到了无缝接合。 云洛着实想给阿珩写个服字,姑 分卷阅读100 分卷阅读101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01 娘的脑子里究竟是怎样的精彩,这还不冲突,那什么才叫冲突?虽腹诽不已,但也给阿珩递了一个食盒,食盒里是一碗鱼片粥。 阿珩拿起鱼片粥吃了起来,嗯,不愧是厨圣的后人,手艺真好,香得她连舌头都想吞下去。“云洛,我们做个生意如何?” 云洛淡淡瞧着阿珩。 “我想种药材,去深山老林里采药,太麻烦,也太危险了,不如自己种来得方便。” “你想让我提供你土地?”云洛问,王都中周围的土地都极昂贵,阿珩能够弄到两百顷的土地,根本是个奇迹。不过想想阿珩没钱,拿丹药付账,且是延续垂死之人一年寿命的续命丹,也不是不能理解。 土地再珍贵,也比不上生命。 阿珩之前的麻烦也正是源自于续命丹,那样的好东西,想得到的人很多,而想得到长生药的人就更多。不巧,长生药是阿珩的禁忌,原本还有说有笑的婉拒,立马就翻脸了......连着死了几百人。 “不是提供土地,是我想买土地,希望你帮忙。”阿珩道,辰国的律法是所有国族里最严苛也最完善的,看公孙係就知道了。盗窃罪处以剁手之刑,不过若能赔偿上损失,便只切一根手指即可。阿珩可以发誓,不管是哪个的律法都不会如辰律这般奇葩,知道您老细致,可细致到这程度,真心不易。同理,土地亦然,在别的国家,荒地你占了就占了,国府根本不管田地的主人换了没,只要按时缴税即可。辰国却不然,哪怕是荒地也得登记,每次换主人也得去登记......反正什么都要登记,虽很方便国府了解国家有多少户籍与土地,但对于阿珩而言却是极麻烦。 阿珩能忍到现在还没走人,是奇迹,也是必然,辰律烦归烦,却有一条很对阿珩的口味。辰律里承认奴隶是人,且每个奴隶都要登记奴籍,一个都不能少,若是死了或是被赠人了,都得办手续,修改奴籍。非奴之主却杀奴,死罪,奴主无故而处死奴隶,亦须受刑,至于什么刑,辰律里基本没有轻的刑罚,不管是哪种都够呛。不似别的国家,根本不管国中有多少奴隶,死了多少更无人问津,不过牲畜尔,死了便死了。 “你要多少土地?”云洛心想这也不算大事,辰国的土地虽无他国那么肥沃,但前些年大疫,死的人太多,可耕种的荒地多得是,只要去国府办好手续即可。 “多多益善。” “多少?” “先来个几千顷吧。” 云洛:“......贵族的封地也不过几百顷。”辰国的贵族封地有着严格的限制,除了少数几家世代为将,立下无数战功的家族,就没哪家的封地超过千顷。 阿珩理所当然道:“所以我才寻你帮忙啊。” 云洛揉了揉额角。“你想买那么多地是不可能的,不过我的封地可以随你折腾。”辰国对于土地拥有数量也有着最高限制,除非是君王赏赐封地,否则谁也不能过线。 “你的封地在哪?” 云洛深呼吸。“你从未打听过我的爵位是什么?” “高陵侯,我明白了,高陵那地方不错。”阿珩意味不明的道,高陵?没记错的话,那里似乎是九州帝国的一座王陵所在。 啥,她怎么知道?自然是苍凛很久以前为了寻找蜃珠去那座王陵里拜访过。 “我过些日子去高陵看看能种植什么药材。” “正好,我也要回去看看,一起。” “你回去看什么?没人帮你打理封地?” “我原是在自己的封地练得兵,大军放在王城眼皮底下,终归是不太好。”最重要的是,云洛发现,因为城外大军的关系,王城所有人最近都盯着他,虎贲还是只放一部分在王城外以防万一好了。顿了顿,云洛咬牙切齿的补充道:“还有三七,他需要减肥,军营里很减肥。” 阿珩:“......”她突然不想去高陵了咋办? “不准不去,你也是人才,好好的孩子被养成那般模样。” “小孩子都有些婴儿肥。” “三七那是婴儿肥?”活脱脱的肥豕。 阿珩昧着良心诚挚的道:“对啊。” 云洛着实被阿珩的脸皮惊得无言以对。 “阿珩,我真好奇你的母亲是什么人。” “怎对我母亲好奇?” “好奇什么样的奇女子能生出你这么个厚颜无耻的奇葩。” “我阿母不过是一个没落贵族罢了。” “哪国的没落贵族?” “离国。” “风姓苏氏,且是没落贵族,她莫不是二十多年前带兵想要推翻自己夫君的苏后出身的那个苏氏?”云洛有些错愕,风姓苏氏,在离国是有一支,确切说,是曾经有一支。太子琚的母族便是离国赫赫有名的苏氏一族,苏后也是一位极有个性的王后,至少别的王后不会如她一般尊贵。别的王后的地位依赖于夫君,苏后却不然,她的地位源自于她自己。离国山河破碎之时,戎马征战,收复河山,她活着时,她与离王的地位是平等的,真正意义上的地位平等,有时离王甚至都要对她退步。 或许就是因为苏后的地位与强势,她最后同离王掰了,嫡长子死得不明不白,嫡次子更是被诬陷而亡,苏后一下子就火了,毫不犹豫的起兵了。苏后所率大军势如破竹,只差一步便可倾覆离国江山,她若有兴趣的话,说不定还能自立为王。可惜身体不由人,苏后在攻破稷阳的前夕,旧伤复发而亡,离王这才保住了王位,苏氏也因此被夷灭三族。 不过,据云洛所知,苏后似乎......是慢性中毒而亡的。 苏后防着离王,死活不肯交出兵权,离王又何尝不是防着她。 做夫妻做到这地步,都是极品。 阿珩想了想,点头,她老娘也的确算是苏氏之后。 “苏氏竟有活口。”云洛颇感慨,离王当年险些被苏后给攻破王都,火气不是一般的重,对苏氏完全是赶尽杀绝,谁敢求情,一起灭族。 “我阿母的情况有点特殊,因而逃过一死。”虽然就她一个活了下来。 ☆、第十八章合家欢? 既然要远行,药庐里的事情总得安排好。 阿珩在门口挂了新的牌子,内容很简单,就一个意思:本人要出门一趟,由弟子坐堂为人诊病。鉴于两位弟子尚未积攒经验中,这期间,所有病人瞧病都不收诊金,药钱也半价。自然,这不是无偿的,条件是需要签一份契文,若弟子没给人治好,亦或治死了,药庐不负任何责任。不过也不必太担心,季越人会在药庐里坐镇,真要死人了,他定会争取抢救,看能不能把人抢救回来。 桔梗有些担心:“师父,若我们治错了怎么办?”她与菖蒲的医术还没出师呢。 分卷阅读101 分卷阅读102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02 “不是写了吗?人死了,概不负责,你担心什么?” 桔梗生生噎住,这不是负不负责的问题,而是病人真出事了怎么办?那可是人命。 “真出了人命,那就是你们医术不精,汲取经验,继续努力,别再死人就是了。”阿珩风轻云淡的道。 对此,所有人都瞠目结舌,苏医师这是赤.裸裸要拿病人当小白鼠啊,还有没有人性啊。 对于旁人的指责,阿珩毫无理亏之色。“医者的医术最重要的便是经验,经验越足,医术越高,不给弟子实践的机会,如何出师?”便是她自己,年纪轻轻便有如此医术,非她天赋异禀,而是自她两岁起清便将病人都转交给了她让她练手。 啥?小孩子医术不精出事了怎么办?那不还是有做老子的吗?趁着人没死赶紧抢救回来呗。 苍凛就更简单粗暴了,不是拿阿珩试药便是活人试药,若是阿珩开错了药,他也不管,让阿珩自己解决,解决得了,病人能活,解决不了,病人自然是死路一条。 虽然抓了季越人的壮丁,但阿珩也不是完全不给酬劳,给了季越人一卷长长的帛书。“此乃医书《针法》,做为帮我看顾菖蒲与桔梗不弄出人命的酬劳。” 季越人将《针法》推了回去,若是过去,他是一定会收下的,在这个什么都讲究私藏的时代,书籍都是宗族世代相传的东西,除非是世交或弟子,否则一概不予借阅。外人想要得到,就两个法子,一是结两姓之好,妻子的嫁妆里自然会有抄录的典籍,书籍是嫁妆里用来压箱底的,也是最珍贵的东西;另一个法子便是熬到该宗族没落,山穷水尽不得不贩书赚取钱财。 《针法》乃离国太子琚的太子妃所著之医书,在太子妃殉情后便失传了。季越人曾为此很是扼腕,扼腕的也不止他一个,当年疫区里活下来的医者提到《针法》时都很扼腕,不是恨不早生几年去离国抢救医书就是深恨没去求见太子妃借阅一下,以至于那般出神入化的针法失传。纵然这个时代出远门很危险,毒虫猛兽横行,剪径的强人一抓一大把,但哪怕是死在路上至少努力过了,不会遗憾。 还有太子妃,不就死了个男人吗?至于那么想不开?一代神医啊,就这么死了,多可惜啊。若是还活着,不知会不会有更完善更好的医书问世。 太子妃你的殉情是对医道的犯罪,不赦之罪! 季越人将脑子里的乱七八糟的思绪甩掉。“你我乃生死之交,何须如此客气。” “你不要?那算了。”阿珩随手拿起医书就要丢一边。 季越人赶紧拦住阿珩。“诶,你对医书就不能尊重一点,这可是无价之宝。” 阿珩不以为然:“不能发挥作用的东西,再珍贵也是废物,你到底要不要,不要的话我就放回去继续发霉了。” 季越人无语的收下了医书,叹道:“其实我是想你收我儿子为弟子的。”这些日子他也看了看阿珩两个弟子的医术,年纪小归小,医术也谈不上高超,却很老道,假以时日,必成大器。季越人很清楚,自己的医道成就也就如今这般了,可他的儿子却不是,年纪小,可塑性很强,只要教得好,定能超越自己。(菖蒲、桔梗:换你天天当药人,看你经验老道不老道。) 阿珩闻言,道:“待药庐完全修建好,我打算收徒,届时让季梓来试试,若他能通过,我便收他。” 季越人信誓旦旦的道:“他一定能通过,我儿子可是很出色的。” 阿珩没吭声,希望吧。 诸事安排妥当,阿珩便出发了。 高陵邑地处辰国西北,离牧云原不远,直线距离不远,真走起来的话,望山跑死马。不过几百里,却是辰国北部赫赫有名的山脉——燕环山,群山起伏,就没一块平一点的地方。中州西北也基本是这种地形,不是山就是高原,平原少得可怜。 阿珩表示:她一点都不想去高陵了。 从洛邑去高陵的路上一点都不好走,辰国的道路是列国中最发达也最好的,但这也不过是从十分的痛苦变成了五分,还是痛苦。 洛水流域以西,山峦起伏,道路......凭心而论,辰国的道路已经很好了,在别的国家,这种地形定然只有人走多了就有了路的那种小径,辰国好歹还修出了一条齐整的大道,就是坐车实在是颠了点,阿珩觉得自己的屁股都要碎成几瓣了。 饶是云洛在车里垫了厚厚的垫子,仍挡不住车子的颠簸。 咬死云洛的心都有,封地那么远做什么? 虽说云氏最早落户辰国时,辰国还是个积贫积弱的小国,便是辰威烈王有心,也给不了什么好地方当封地。但后来云氏一族为辰国戎马这么多代人,说一句辰国的江山是云氏一族打下的也不为过,辰国的每一寸山河都浸透着云氏一族的血。换一块近一点的,沃野千里的封地也不为过,可云氏的封地,单从高陵侯这个爵位从云越那一代一直继承到如今就知道封地的位置从未改变过,最多就是从原本的几里地变成了几百里,可还是群山起伏。 云洛问:“骑马如何?” 阿珩拒绝,骑马更颠簸,忍不住问:“你家没事要一片山地做封地做什么?”封地想要封地都是为了荫庇子孙,让子孙永享富贵,封地自然是越富庶越好,富庶的封地,每年的租税才肥啊,可高陵,不是阿珩说,那地方根本不可能有多少租税,甚至有没有人住都还是个问题。 云洛道:“人少,做一些事很方便,你也知,云氏其实就是连山氏。” 云洛不说,阿珩也快忘了这茬,谁让云洛着实同先知的形象不符。不过如此的话,也能理解了,神裔氏族见不得人的东西着实多了点。哪怕是上古时,神裔氏族聚族而居的地点也是极为隐蔽的,虽然族中子弟没少在外头活动,可就是没几个人知道他们的族地在哪里,尤以羲和氏族为甚,连君王都找不到羲和氏的族地。 阿珩抱着同样被颠簸得受不了的肉团子,痛苦的问:“我不管这个,我就想知道,还要走多久?” “你若想早到,我可以急行军,也就一两日。” 阿珩反问:“能再慢些吗?” “我已经很慢了。”一天的路程走了足足三日。 “反正你不是要一边练兵一边回去吗?再慢点也无妨。” 云洛:“......”再慢点与步行有什么区别? 虽然腹诽不已,但云洛还是放慢了速度,大军简直成了专门出来围猎的,沿途大大小小的动物都遭了殃。这也是同样是颠簸,阿珩想咬死云洛,肉团子却一点意见都没有的根本原因,天天有肉吃,再颠簸点也无妨。 阿珩虽然也天天都有云洛做的粥吃,且云洛做的粥从未重复,可阿珩仍旧 分卷阅读102 分卷阅读103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03 郁闷,美食再好也改变不了快碎成几瓣的屁股的痛苦。 对此,云洛只能往车里堆皮毛,可大热的天,皮草堆多了是不颠簸了,却热了起来。阿珩还好,只是出了一点汗,肉团子却是汗流浃背,脱得只剩一条犊鼻裤,一身的肥肉都在冒汗,以至于阿珩最后不得不将皮草都给撤了。 云洛琢磨了许久,寻来了竹子,做了个盖子形状的蔑器,然后倒扣在车里,再坐在车里时,不管马车跑得多快都不会觉得颠簸了。相反,还很舒适。 阿珩坐在蔑器“垫子”上,没吭声,但近几日愈发浓郁的阴郁却是散去了,终于恢复了正常,甚至还诡异的透出了阳光的味道,瞧得云洛侧目不已,这女人气质不那么神经的时候其实还挺好看的。 途经北山北端的山时,云洛下令扎营,阿珩立马跳了下马车准备哺食。 队伍里的食材很多,都是肉类,虎贲过境媲美蝗虫,大象、豨、犀牛、剑齿虎、野猪、大虫、熊罴、长虫、豹子、豺、狼、鹿、獐子、山羊、狐狸、兔子......只要是动物都没放过。猎物身上的皮草与能够充作药材的部分都被另外保存起来,最后剩下的肉则充作加餐。 阿珩取了鹿肉、獐子、野猪肉、豨肉,剁成肉糜后用面粉与蜂蜜水做成了丸子,最后放入油锅里炸了炸,金黄酥脆的肉丸子新鲜出炉了......才怪。 阿珩炸出的第一个肉丸是金黄的,味道却是诡异的,咬一口,三七吃得津津有味。“好吃,再来一个。” 被阿珩养大,很难说是三七的独特的口味养成阿珩诡异的厨艺,还是阿珩诡异的厨艺养成了他独特的口味。反正云洛是尝了一口就吐了,炸过头了也就算了,问题是,你到底放了多少盐?盐可是很珍贵的物资,就算有钱也不能这么乱放啊,齁死人怎么办? 云洛果断接管了食材,加水重新调了料,且考虑到阿珩的口味,还专门做了鱼肉丸子,这才炸出一鼎色泽金黄的丸子。三七尝了一口,吃得更欢了,阿珩也尝了一口,口感不错,酥脆可口,再来一个。 一鼎肉丸很快便见了底,一大一小两双眼睛期待的望着云洛,云洛默默拿起之前还剩下的肉糜继续做丸子。 阿珩难得吃的饱饱的,三七更是吃得肚儿圆,虽然本来就是圆滚滚的。 用完哺食,阿珩抓起三七。“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云洛你可要一起?” 云洛拿了一条鹿腿一边吃一边站了起来。“你很想长命百岁?”没记错的话,羲和氏的直系只要不作死,活个一百年是稀疏平常的事。 阿珩想也不想的道:“不想。” 云洛愣了下:“为何?人不都是渴望长命百岁的吗?” 阿珩回道:“长命百岁是一种折磨,唯有死亡是至美。” 云洛想抽自己一耳光,没事跟个贵脑有恙的家伙聊这种话题,这不是没事欠抽吗? 北山这一带全是山峦起伏,基本没什么人烟,道路艰难是一方面,关键是,山的话,只能种植林木,虽然林木也赚钱,但大荒除了喜欢与北荒,其余地方都被遮天蔽日的绿色所覆盖,想要木料的话,到处都是,犯不着进深山里去冒险。且山林里多猛兽,一个不留神就被猛兽给吃了,因此林业不管在哪都不发达,便是要经营林业,也最多在靠近城邑的山头上种植需要的林木。很不巧,北山与洛邑有百余里的路程,属于深山。 虎贲扎营的是洛水的一条支流的上游,沿河而行,听着山林里千虫万兽的合奏曲,别有一番滋味。 除了三七,胖子走一步路比寻常人走一步更累,因此两个大人走得悠闲自在,一派踏青的风采,三七却是吭哧吭哧的跟着,挥汗如雨。瞧着儿子的反应,阿珩不得不承认,云洛是对的,这儿子真的应该丢进军营里好好练练,那一身肥肉捏着虽然舒服,可在生活上却有很多不方便。比如如今,不过饭后散个步,小家伙已经走得快断气了,而她这个重度伤残的人却一点感觉都没有,对比太残酷了。 云洛也愈发想给阿珩写个服字,提议道:“不如爬爬山。” 这一路净走山路了,但真正爬山却是没有,山与山之间有可以通过的小路,反正去挑战一下山坡,能绕就绕,实在绕不过了才会考虑爬,因此还真没爬过几次山。 阿珩瞧了眼哀怨的将自己望着的三七,点头。“爬那座?”北山有不少山头,有高有低,爬的话,得先做好选择。 云洛一指不远处的一座山。“就那座,我正好要去那里寻一个人。” 阿珩很怀疑,云洛放着大路不走,走这条路是否就是为了寻人。 肉团子望了望山的高度,顿时无语泪千行。 好高,目测不少于五百丈。 ☆、番外情深缘浅 云湛记事时起就知道自己的家庭略......诡异。 永远记不住自己生过孩子,更不记得自己有了夫君的母亲,以及生怕一个不留神妻子就跑了,然后再也找不回来了的父亲。 不是夸张,是真发生过这样的事,云夫人有一回偷溜出去玩,走丢了,云族长再找到人的时候,云夫人坚决表示:自己没成婚,若是成婚了她怎会不记得?婚姻可是人生大事,谁能忘了? 云族长好说歹说都说不通,气得好悬没吐血三升,最后还是两个人都说累了,休息了一宿。翌日清醒时,迷心症令得前一日的事被云夫人给忘得一干二净。云族长趁此机会在她醒来后告诉她,他们是夫妻,虽然将信将疑,但因着两人躺一张床上,且府里的布置都是依着她的喜好来的,云族长更对她的饮食口味一清二楚,不是多年夫妻不可能了解,也就勉强信了。 云湛很早的时候便忍不住暗搓搓的产生一个疑问:父亲,阿母真是心甘情愿嫁你的,而非因着迷心症被你骗婚的? 不过是否骗婚又如何呢?他这个儿子都生下来了,管它是否骗婚,这段婚姻都得维持下去,否则他岂不是要失去母亲? 三岁那一年,他第一次与人打架,差点将人给活活打死,因为那个贵族子弟说云夫人是疯子,他是云夫人的孩子,以后也会是疯子。 事情最后闹到了云族长那里,云族长比他狠多了,他只是差点把人给打死,最后关头还是刹住了,云族长却不然,那个贵族子弟的家族没多久便因为犯了重罪被夷了三族。 “阿父,阿母她......” “她是迷心症,不是疯子。” “迷心症是什么?” “脑袋被开瓢后的后遗症。” 云湛:脑袋被开瓢是什么意思?希望不是他理解的那种。 “阿奴年轻时被人暗算,受了重伤,颅骨被重创,虽被邪医苍凛救了回来,却落下了迷心之症, 分卷阅读103 分卷阅读104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04 苍凛也束手无策。” 脑袋很重要,必须保护好。被人敲碎脑壳死了不可怕的,可怕的是没死却落下了稀奇古怪的后遗症。 “我要照顾阿奴,不会有多少精力顾着你,你的日后,你的人生得你自己思考与计划。你需要什么,你想要什么,你不想要什么,我不会干涉,更没精力管你。而这云氏的所有东西,只要你有能力,你可以随意动用。” “......儿子明白。” 四岁那一年,云夫人生了第二个孩子,云湛一直以为,这孩子很难生下来。倒不是胎不稳,相反,胎挺稳的,云夫人只是脑子略有问题,但身体还是不错的,一手剑术出神入化,是当世顶级的大剑师之一。事实上,若非出身奴籍,云夫人年轻时定然名扬列国。做为大剑师,身体自然是顶好的,胎儿极稳,问题是养胎是个长期且细致的事情,而云夫人的记忆能够维持的时间......少则一天,多则两天。 或许是为母则强,云夫人在帛书上写了孕妇需要注意的事宜,然后将帛书绑在手腕上,每日睁眼就能瞧见,这才堪堪没出事。 云族长对儿子说:“她当年怀你时也是如此。” 云湛心里隐藏得极深的一抹郁气在那一刻彻底消失了,你是我的母亲,不论你是美是丑,是正常是有病,你都是我的至亲。 第二个孩子是个女孩,粉雕玉琢的,很是可爱。 云族长随手将襁褓中的女儿塞给了儿子。“长兄如父,以后她就是你女儿了。” 云湛、云夫人:“......” 云族长反问云夫人:“你能照顾好孩子?” 呵呵,自己什么情况自己清楚,别把孩子养死就不错了。 云夫人只得捧着云湛的脸(原本是想抓手的,但云湛的双手没空)道:“拜托大郎了。” 云湛:呵呵。 辛辛苦苦十五年,把女儿,啊不,是妹子给拉拔大了,被野小子给拐走了,云湛气得差点就想抄家伙灭了那个抢自己女儿(妹子)的臭小子,可惜,他不能那么做。 做父亲的,不论多么的不甘心,最后都不得不忍痛将女儿交给另一个男人。 他只得咽和着碎牙齿的老血,看着女儿远嫁。 对于女儿的远嫁,云族长没什么感觉,膝下一子一女,他都不亲近,便是云湛,父子之间也是淡如水,最多比陌生人好点,但见云湛如此难过,难得开口安慰:“可需要我生第三个孩子给你养。” 云湛:“......心领了,我暂时不想养孩子。” 恰好青国伐尧阳国,尧阳国来使求援,云湛觉得拉齐国下水比较好,便说服了辰王,随即出使齐国,即办正事,也散心。 遇到阿湄是个意外,齐王宫太大了,殿宇楼阁重重,领路的寺人恰好被人叫走。许是觉得他之前都能走过来,也知道如何离开,就没安排新的寺人给他。而他,头一回来,加上有点心不在焉,迷路了。 看到有寺人经过,赶紧抓住,正打算问路却发现哪不对劲。“你不是寺人,是侍女?”虽然不曾有妻妾,但养了十五年的“女儿”,且在“女儿”能生活自理前,吃喝拉撒他都包了,因此对于女子并不陌生,一眼便瞧出这寺人不过是穿着寺人衣服的侍女。 侍女见被抓住,也没跑,而是坦荡荡的道:“奴是樾水王姬的侍婢,奉命出宫办些事,郎君可是有事?” 云湛瞧着侍女身上的寺人服饰,没多管闲事的意思,却也觉得这丫头挺有意思的,道:“我乃辰国使臣,不小心迷路了,想问一下女郎宫门怎么走。” 侍女随口道:“我正好也要出宫,一起。” “那便多谢女郎了。” “不用,顺路而已。” 云湛觉得这女子更顺眼了,虽无姬妾,但出身使得他自小见过的莺莺燕燕不少,只是瞧着各色类型的美人,再瞧瞧自己那对奇葩父母,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便始终独身一人。此女子的身上透着一股鲜活的灵气,令他觉得相处起来挺愉悦的。 “白虎啊,日后要娶妻,千万要娶个合你心意,一辈子都不会觉得腻的,否则很难有后的。” “为何?” “我们这一族,生育能力比不得寻常人族,若想要后代,需得长期精耕细作以换取那微小的可能。若是你的妻子很容易就让你腻了,半途而废,极可能就此......绝嗣。” 后代嘛?他也不是太在意,养女儿的经历告诉他,孩子什么的,着实糟心。尤其是女儿,辛辛苦苦养大了,最后不知道便宜了哪家的臭小子,想想就郁闷。不过妻子的话,必须慎重,要相处一生的人,若是不合心意,日后岂不是要两看两相厌,那是没事找虐。 和离休妻什么的,虽然也可以,但打小看着云族长与云夫人的婚姻,云湛缺乏这方面的认知。 论起糟心,这世上不会有任何一个妻子比云夫人更糟心了,前一刻还缠绵燕好,下一刻就不认人了(真正意义上的不认人)。可即便如此,云族长也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的,将这段婚姻给维持了近四十年,到现在都没看到尽头的痕迹。 瞧着侍女,云湛忍不住产生一个疑问:不知道娶了这个侍女会如何。 宫门口,云湛喊住了即将离去的侍女。“在下对齐都并不熟,女郎可否为我领路一游齐都?” 侍女犹豫了下,觉得反正也没事,有美男子欣赏也不错,便答应了。 侍女对条邑很熟,每一处街道的典故往事都能信手捏来,也能一针见血的指出这座繁华王都里隐藏的问题,云湛越来越觉得这女子有意思了。可惜出使的任务很快就完成了,他得走了,只得与阿湄作别。 离开齐国后他便后悔了,他想那个女子,很想。 早知如此,就应该将人带回辰国成婚的。 希望尧阳之战结束后她尚未成婚,虽说人族女子成婚及早,但贵族的侍女却不然,很迟才婚嫁,尤其是贴身的侍女,往往要到二十左右才会被放出去嫁人,亦或配给别的奴仆。更有甚者,因为用得顺手被主子留在身边,一生都不曾嫁娶。 阿湄才十四岁,做为侍女,离成婚还早着呢。 打完尧阳之战,回到家,被告知,奇葩父母老蚌含珠,又得一子。 云湛:“......”感情真不错。 这一次不用云族长说什么,云湛识趣的抱过孩子。“我懂,他是我儿子。” 云族长给了长子一个“算你识相”的眼神。 云湛瞧了眼孩子,一眼便瞧出不对。“他的身体怎如此弱?” 云族长闻言道:“有人给我下毒,误伤了有身孕的夫人,我将夫人身上的毒移到了孩子身上,他命挺大,我都做好生个死婴的准备,棺材都已备好。不曾想,他生下 分卷阅读104 分卷阅读105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05 来虽呼吸微弱,却还是活的。” 云湛:“......”他能说什么,生为贵夫妻的孩子真真是倒了十辈子血霉? 将孩子养得稍微好了些,云湛还没想到去齐国的借口,又有新的事情。 云族长已年过花甲,在这个能活到四十岁便算是长寿的乱世,这年纪着实可以称一声人瑞了,要死了......也很正常。 只是,云族长自己要死了也就罢了,走前还给了云夫人一杯毒酒。 云湛察觉时已经迟了,脸色阴沉得可以滴墨。“为何?” 云族长含笑抱着妻子的尸体。“她的病无法治好,而这世上不会再有人如我一般照顾她,不令她受一丝委屈,便是你也不能,与其留她日后在这人世受委屈,倒不如随我一同走,黄泉忘川,我永不离。” 云湛怒:“你怎知她就愿意陪你一起走?” 云族长轻笑,苍老仍旧魅力十足的容颜上带着满足。“白虎,你真是不了解她,迷心症只是让她记不住事情,并非痴呆,她患上迷心症嫁给我之前可是三十几个国家的通缉犯。” 云族长说完便咽气了,云湛对着两具尸体呆坐了一整夜,翌日着手准备丧事,将人埋了后他立马寻了借口去齐国。 我不知我们会有怎样的结局,但我不想错过。 他想过很多,如果阿湄不愿他走该如何,结论是不知道。 很多事情得真的发生才能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将一切交给潜意识的本能,它会让人做出最合乎其自身心意的选择。 阿湄犹豫了很久,他说不勉强,不是假话,他想迫使她离开齐国,可那样的过程不会愉快,她甚至会为此而受伤。在见到人之前,他如此想过,也做了缜密的计划。但在见到她落水而险些身亡后,他觉得心脏都停跳了,发现,原来最重要的不是占有,而是她的平安。只要她平平安安的,别的,其实也不是那么重要了。 来日方长,细水长流也无妨,他们还年轻,还有时间。 万幸的是,阿湄最后还是点头了,这让他放下了悬着的心。 伐青之战后,他因着功高震主而被君王刻意打压,正好,他也想好好陪陪娇妻幼“子”,赋闲就赋闲。辰烈王的为人他是清楚的,忌惮权臣归权臣,却不会真的因为臣子功高震主而诛杀大臣,但烈王也不会允许朝堂之上,任何臣子一家独大,让他赋闲是最好的法子。 因此赋闲交出兵权,他很放心,又不会死,有什么好担心的呢?且这也不是长久的。 张不易为辰国争取来了最大的利益,却也埋下了祸患。齐国四周,东、南、北三个方向都已被齐王打服,只差辰国这一西北强国,过去寻不到借口,而今他寻到了。两国开战之时,不论他多么的功高震主,烈王都不会因此而改用不合适的将领去领兵。 九陵原之战,他斩下了一代明君齐武王的首级,令得齐国士气大降,从而在最短时间里以少敌多取得大捷。 大捷后他迫不及待的赶回洛邑想早点见到妻子,却只见到一封留书。 幼弟很是感慨:“大兄你这运气......” 他没说什么,将妻子留下的身份自白书收好,道:“我去趟齐国。” 幼弟一愣。“她是齐王最宠爱的樾水王姬,你前不久才杀了她亲父,她怎可能同你回来?” 他道:“一年不行,便两年,两年不行便三年,总有一日她会气消。” 幼弟瞠目结舌,问题是你们俩的问题根本不是气不气的问题,而是不共戴天的杀父之仇啊! 他何尝不知,可......舍不得。 作者有话要说:  新番外 ☆、第十九章张不易 北山的生态非常原始,二三十丈高,十几人合抱粗的古树比比皆是,哪怕头顶烈阳高照,走在山林里也没有一点阳光,快赶上中州腹地的生命禁区——云梦泽密林了。 不过生态原始也有原始的好处,动植物资源丰富,尤其是后者,阿珩一路上采到了无数野果,也是靠着这些野果才让三七坚持着跟着她与云洛,没一屁股坐地上撒泼打滚。但半个时辰后,饶是野果再甘甜,三七也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一脸“我就是不走了,你能把我咋的”之色。 阿珩没生气,半个时辰,她也累,三七能坚持到现在,很是不易,但让她背着肉团子继续爬山也是做梦,背不动。 见阿珩看向自己,云洛识趣的将三七放到了肩膀上坐着。 又是半个时辰,阿珩也吃不消了,将气喘匀后对云洛道:“我已经看完这里的地质了,挺适合种植药材的,咱们下山吧。” 云洛道:“我陪你这么久,如今要去山上拜访一位故人,你也陪我。” 阿珩宁愿从山上跳下去一了百了,有气无力的问:“谁啊?”那位仁兄令云洛如此重视,竟亲自上门拜访,且如此有“闲情逸致”在这鸟不拉屎的山上安家。 “辰国前御史大夫张不易。” 阿珩在脑子里翻了好一会才想起张不易是哪位。 提起张不易就得提一下辰国特殊的□□势,列国不论怎样重用外来士子,但本质上最为倚重还是本国公卿世家,有的国家干脆庙堂之上九成的官吏是公族子弟。辰国却不然,在这个国家,公卿世家的子弟填补了整个军队,但庙堂之上不需要直接上战场的职位却九成九被外来策士瓜分。 若是认真的查的话就会发现,辰国的贵族世家,有七成的祖上是别国而来的士人。士人来到辰国受到重用,立下功劳后得到爵位与封地,然后......子孙入行伍。辰律里关于爵位与封地的继承制里有一条硬性规定:无军功者哪怕贵为嫡子也不能继承其父的爵位与封地。 士子来到辰国时是为了施展抱负,或许对母国还有期望,但他们的子孙为了继承爵位与封地却会与祖先走上一条不同的道路,以军功获得继承权,并未辰国开疆拓土后,他们也从骨子里认可了自己辰人的身份。 而这也是辰国最受列国士子欢迎的关键,用人不拘一格。 张不易属于第一代士子,早年游学列国,却因没什么背景而屡屡受挫,直到来到辰国遇到先君辰烈王,辰烈王那时正头疼庙堂之上云氏一家独大的局面,见张不易有治国之才,便不拘一格的重用了张不易。张不易也不负所望,虽是御史大夫,却架空了宰辅的大半权利,并长袖善舞,游说列国,令得辰国在邦交上获取了巨大利益。 辰烈王时是辰国非常著名的盛世时期,烈王居中调和,文有张不易,武有云湛,相辅相成,辰国的国力大增,若非多年前的大疫,辰国说不定已经成为中州第一大国,这些年也不会 分卷阅读105 分卷阅读106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06 令得齐国做大。 不过,阿珩也依稀记得,四年前张不易不知为何挂印而去,不知所踪了,原来是隐居于此。 “我记得张不易与云氏似乎是政敌。” 云洛摇头:“张不易从来都不是云氏的敌人,我们不和只是给君王与旁人看的,没有君王希望朝堂上最有权势的两个权臣和和乐乐的。”因此烈王想看张不易的势力与云氏的势力不合,张不易与云湛便配合着演啰,不过,烈王也未必看不出来,但烈王那人性子惫懒,只要权臣没有篡位的野心,或一家独大,他都无所谓,便没因为看穿而专门做些什么。 “你想要找他回去?”阿珩反应极快,云洛的文治武功都不差,但人的精力有限,他不可能军政一把抓,劳累过度对身体的损害极大。如她,虽然因为体质的关系,不论失眠症多严重,她都始终清醒精神,但只有她自己知道,她的身子损耗比寻常人要快很多,否则也不会拿人参当饭吃。以羲和氏的体质,疲劳过度尚且如此严重,何况云洛普通人族的体质,只要不想过劳死,都得放权。 自然,爱权势胜过生命的也不是没有,但云洛,阿珩觉得他不是那种人。 张不易熟悉辰国的国情,也曾经处理辰国的国政十几年,云洛要找人分担负担的话,张不易是不二人选。 “辰王脑子连猪都不如,再让他祸害下去,辰国非亡他手里不可。”云洛坦然道,打压权臣没什么,但到当今辰王这份上,他还是头回发现,原来有人比齐威王更蠢。狡兔死,走狗烹。齐威王杀公子旦,还知道等兔子死了才烹,辰王倒好,兔子还没死就已经烹上了。 阿珩深以为,辰王未必蠢,只是屁股决定脑子,不管他原本多么聪明,都会被王位所影响。毕竟,辰国的王是列国中最窝囊的,别国的王想收多少美姬就收多少美姬,想杀哪个臣子就杀哪个臣子,想盖多少宫室就该多少宫室,而在辰国......辰王要敢这么干,妥妥的死路一条。 云越的变法,初识时削弱的是老氏族的利益与特权,但到了后来削弱的便是王权了,朝堂之上百家争鸣,君王与摆设也差不了多远。 不过,阿珩觉得,历代辰王也是作的,就算是摆设又如何,荣华富贵在手,只是没别的君王那般乾纲独断而已。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反正朝堂之上的公卿都不是善茬,辰国的王被架空了好几十代人,朝堂上的权臣公卿亦来来去去,不知换了多少茬,辰国可曾因此而衰落?不,辰国越来越强盛了。 做这样一个国家的王,无疑是最轻松自在的。 阿珩完全不能明白辰王有什么好作的,美姬、宫室什么的,能有命重要?吃饱了撑的,嫌日子过得太滋润,没事找事。 王位对智商的削弱真厉害。 正感慨着,阿珩便见云洛将昏昏欲睡的三七抱了下来,放在身前,用大氅割出的布条绑好,不由道:“他困了,你抱着就是,不比如此。” 云洛没吭声,将三七安置好便背对着阿珩微蹲下了身子。“上来。” 阿珩愣住。“干嘛?” 云洛反问:“你说呢?” 阿珩不客气的跳上了云洛的背。“咦,没想到你看着瘦瘦的,身上肉还挺多的。” 许是因着戎族血统的关系,云洛与阿珩一般,在这个华族统治的中州大地上都显得极为高挑,而身形高挑也衬得本来就身形瘦削的人愈发瘦削。可如今趴在云洛的背上,阿珩发现,这家伙身上还挺有肉的,并且很结实,全是肌肉,不过当垫子的话挺舒服的。 阿珩忍不住上手捏了捏,肌肉真好。 云洛略自豪于自己的身材令阿珩如此,但感觉阿珩越摸越撩人,忍,再忍,忍无可忍。“阿珩你做什么?” “云洛,我发现一件事。” “何事?” “你真是最完美的试药材料。” 云洛忍了忍,没忍住,将背上的人给丢在了地上。“自己走。” 云洛用的是巧劲,阿珩没摔疼,很快就站了起来。“你发什么疯?不就是开个玩笑吗?” 云洛冷声反问:“你摸着良心发誓你在开玩笑?” 阿珩二话不说便摸着良心立了誓。 时人重盟誓,平日里胡说八道没关系,但盟了誓却是一定会遵守,哪怕代价是生命,可阿珩这么个奇葩......云洛着实想写个服字,这世间竟有人如吃饭喝水一般盟誓,道:“你还是以清神医盟誓。” 阿珩毫不犹豫的道:“我拒绝。” 云洛不由侧目。“为何?” “他是我父亲啊,我已经是他最大的污点,再给他抹黑,真会被气死的。” “你怎么会是他的污点,你医术如此卓绝,已然超越了他,他应以你为傲。” 阿珩言简意赅:“我医德变质。” 好一针见血的品评,云洛挑眉:“你既然清楚为何还?” “我是他女儿,又不是他,谁规定女儿一定要继承父母的理念?”阿珩反问。 云洛发现自己竟无言以对,阿珩医德败坏没错,可这世上没有医德的医者多了去,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苍凛,心情不好杀人,别人挡路也能杀人,一言不合能杀人......反正随便什么原因都能杀人。同苍凛一比,阿珩简直是圣人,可为何世人对阿珩却多苛责?概因她是清的子嗣,而清医术高明,医德亦高洁得令人敬佩。 “可你在意你的父亲。”云洛道,以阿珩说谎脸不红气不喘的风格,却很介意用清的名义骗人。 “他生了我,养了我,虽然只有六年,我不应该在意他尊重他吗?”阿珩深以为,认可与尊重是两码事,她尊重清,却永远都不可能再认可他的理念了。 阿珩努力往云洛背上爬。“继续背可否?我保证这回不乱碰乱摸。”反正油水刚才已经揩得差不多了。 读出阿珩潜台词的云洛:“......” 山腰上有座小院子,草屋两三间,栽有枣树、栗子树等果树若干,草木青青,生机盎然......云洛推开门之前是如此,推开门之后...... 阿珩支着下颌道:“这地方能住人?”院子的落叶几年没扫了? 云洛看了看唯一算干净的小径。“能。”至少张不易肯定住这。 “云青雀,你怎来了?” 背后传来一把中年人的声音,两人不由转身/扭头,一个四十岁模样的中年正抓着一只兔子走来。那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中年人,蓄着仙风道骨的美髯,虽然年纪一大把了,但令人见了就觉得很亲切。一点都看不出这位是曾经掌控辰国大权的权臣,令得列国君王恨得牙根痒痒的权臣,不过望着那双深不可测的眸子,阿珩完全相信这就是辰烈王时期与云湛并称辰国双璧,名传列国的 分卷阅读106 分卷阅读107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07 张不易。 只是,云青雀?当年没骗自己,这还真是名字啊。只是......阿珩瞧了瞧云洛身上的肌肉,青雀,谁这么有创意给这家伙起的字?这家伙那里是雀鸟了?分明是万鹰之王海东青。 远来即是客,张不易很不客气的用陷阱抓到的肥兔子招待客人。 阿珩颇为侧目,他原以为张不易身边多少会有一堆仆从照顾呢,结果......草屋就一名健仆,且是做粗活的,否则张不易也不至于自己去弄陷阱打猎,也就是这一带没什么人迹,野生动物足够多,也没什么危机意识,否则还真不好说张不易会不会饿死。 张不易也不擅烹饪,因此选的是烧烤,烤熟了就能招待客人了。 云洛将背上和胸前的人都给放了下来,张不易一边烤兔子一边看了眼阿珩。“这便是传说中的血医,瞧上去也不可怕啊。”最多就是一个伤心人,不对,未必是伤心人,无心人还差不多,伤心人至少还会伤心,而阿珩,张不易诡异的觉得,这人只怕连伤心都不会。 阿珩百无聊赖的嚼着果脯,闻言不由看了眼张不易,很怀疑张不易眼神有没有问题,自己不做实验的时候虽然没什么危险,但自己苍白阴郁外带三分癫狂的气质,怎么瞧怎么像疯子。云洛能接受是因为他本身就是神裔氏族的人,对阿珩这种情况不熟,但也不陌生,神裔氏族里贵脑有恙的族人多了去。且,云洛依稀记得自己的亲爹亲娘是什么人,跟他们一比,阿珩简直正常的不能再正常,自然没觉得阿珩的气质外形有多大问题。张不易却不然,那可真的是个普通人族,不可能接触到太多神经病,以至于对神经病习以为常。 张不易继续道:“我识得一名医者,名揆,他曾与我提起一个孩子。”一个对着累累白骨称颂美丽却为了救人而不择手段的孩子,张不易至今还记得医揆当时的口吻,泱泱大荒人族万年,上溯炎帝,下至如今,就没出过那般诡异的孩子。 阿珩了然,医揆,她还有点印象,五年前在沧水之地见过,是个很敬业的医者,也很崇敬清,也因此对自己极为厌恶透顶。阿珩也很理解,崇拜向往且不顾生命去追随的偶像逝去了也就罢了,那不会影响他追随偶像的理念。可偏偏有个阿珩,阿珩的所作所为无一不是在挑战清所塑造的医者理念,更气的还是,这个叛逆者赫然是偶像的至亲骨肉。医揆没信仰崩溃,着实不易。 阿珩笃定的道:“他定然将我骂得狗血淋头。” 张不易摇头。“不,他说你很善良。” “咳......”阿珩让果脯噎着了。 云洛赶紧倒了一杯水,水是凉的,悄然用内力将水温了温,这才递过去。 阿珩接过饮了一大口,微怔,温的?一大口温水很容易便让卡在喉咙里的食物吞咽了下去,阿珩将剩下的温水也饮尽,对张不易道:“我一直以为他挺想杀了我的。” 张不易道:“在别的医者对疫区唯恐避之不及时敢于进入疫区救人的都是善良且值得尊敬的医者。”不是什么人都有胆量进入疫区的,生命何其可贵,谁舍得去死呢?进入疫区等于半个身子踏上黄泉路。当年的大疫,大部分医者被逼到了极点仍不愿豁出去,只有极少的医者前去了沧水,虽然世人最终记得的只有活下来的七个人,但每一个倒下的医者都值得人尊敬。阿珩也不例外,尽管她还活着,尽管她声名狼藉。 然,张不易觉得,阿珩其实是一个最真的医者,虽然走的路与清不甚相同,但其所追求的,仍旧是医道。 ☆、第二十章甘心否? 阿珩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至少在她近期没有拿活人试药的计划时是如此,张不易虽不知自己运气不错正好赶上阿珩的安全期,却也惊讶的发现阿珩的多才多艺。天南海北,只要她愿意,她什么话题都能接下去。 张不易可以的引了几个方向便发现了一事:阿珩的见识太过辽阔,辽阔得有些诡异。 士子游学列国,是为了寻访知己,也是为了增长见识,但再博学的士子也不可能对中州之外的情况多了解。大荒太过辽阔,九州仅仅是大荒陆地的一部分,而中州更是九州的一部分。以人的脚力与寿命,根本不可能在有生之年游学整个大荒,阿珩却诡异的对中州之外的情况也有所涉猎。 不同于张不易的诡异感,云洛非常平静,阿珩是不可能有那般辽阔的见识,但苍凛有啊。羲和氏直系的寿命极长,没病没灾的能活两百年,苍凛,天知道他活了多少年,但不少于一百年是可以肯定的,而一百年的岁月,足够他踏遍九州四溟了。 阿珩有失眠症,睡不着,但张不易终究是老人,因此在察觉到张不易的身体要受不了时,便提出了休息的要求。 天色已晚,不可能再下山,倒不是怕猛兽,而是带着个孩子,若是摔着了就不好了。 张不易有点为难,他这就四间房,厨房、书房、他住的房子、健仆住的房子。 阿珩建议:“我与三七住书房,云洛可与你一起。” 云洛插道:“我与你们一起。” 阿珩皱眉,云洛继续道:“你不怕掐死三七?” 阿珩不抱着人睡不着,而抱着别人睡了的话,轻则伤到别人,重则杀人,云洛是唯一一个与她同床共枕却没有受伤的人。略加考虑了下,阿珩终是点头,要么将三七给别人,要么就得接受云洛一起睡,她选后者。 她其实也不常与三七一起睡,自从发现自己的问题后,阿珩尝试过不少治病的法子,但都没用,因此三七出生后不管多么的喜欢这个孩子,她都很少陪他一起睡。即便三七要求,她也会在他睡熟后离开。可如今不比药王谷,在药王谷里她只需要让苍凛暂时没有祸害别人的精力就可以放心了,如今却不然,云氏内部的情况太诡异了,保不准三七会有危险,她根本不放心让三七离开自己的保护范围。 不是不相信云洛照顾不好三七,论理,这世上,三七最亲近的人应该是云洛,因为他是孩子血缘最近也是唯一的长辈,可阿珩最信血缘也最不信血缘这种东西。 有的亲人可以为你去死,也有的亲人恨不得把你撕成碎片喂狗,鬼知道云洛是哪一种。人心最是难测,且云洛这人,心有十七八个窍,如四年前的初识,她若非察觉到他是辰国贵族,且自己得到齐国的消息太过蹊跷,加之敏感多疑的神经在多年前被离王给炼出来了,只怕会单纯的以为云洛是顺路而拔剑相助,光风霁月,但现实却是云洛从头到尾都在算计自己。 对于阿珩的选择,云洛的清隽容颜上的表情有一瞬的凝滞。 张不易瞧了瞧阿珩,又瞧了瞧云洛,终于在心里为云洛默哀。 阿珩 分卷阅读107 分卷阅读108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08 有病,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她身上的癫狂与神经不是伪装的,而是从骨子里溢出来的。张不易隐隐有种感觉,这个少女很危险,不是医揆提到的她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药物实验,毕竟,阿珩的药物实验过程再怎么残忍无人道,但最终的成果却是造福世人,真正危险的是她本身。 张不易完全无法理解云洛怎么就对这么个极可能将身边人拖进地狱里的女子有兴趣。 夜里,三个人躺在一起,三七在最里头,云洛在中间,阿珩在最外头,这是阿珩要求的,睡着了要是做出什么不好的事也不至于伤到三七,至于云洛......两个人也不是第一次一起睡,以前都没被她伤到,这一次也不可能。 三七睡觉时喜欢要人陪,每次都拉着阿珩一起睡,哪怕清楚自己只要一睡着,阿珩就会离开,仍旧孜孜不倦。并且每次都紧紧搂着阿珩的胳膊,仿佛这样,哪怕自己睡着了,母亲也不会跑掉。如今也一样,虽然睡着了不知道旁边的是谁,但这不妨碍他把人当成阿珩,搂着别人的胳膊。 云洛看着三七的表现,忽问阿珩:“他好像很缺乏安全感。” 阿珩:“......药王谷,每个人都缺乏安全感。”除非苍凛那个祸害死了,或者如她一般神经粗壮,对于莫名其妙成了试药的小白鼠这种事习以为常。这也是她最近才意识到的问题,虽然她也很小的时候就炼制□□投毒害人,甚至故意引差不离一起对离王进行□□比赛,把离王给折腾得生不如死。但阿珩很清楚,她那个时候能做出那样的事是因为她已经不正常了,当一个人被环境逼到极致时,不论曾经是什么模样,都将扭曲变态。当齐载中毒时,她在三个孩子的身上看到了自己曾经的影子,尽管只有一点,但这一点足以令她恐惧。她一点都不想要自己的儿子与徒弟变成了另一个自己。 不是不明白苍凛很孤单,也不是不明白苍凛不似离王那般莫测残忍,苍凛只是单纯的喜欢医道而已,只是他的医道走的不是救死扶伤的路子罢了。但他已经在无形中影响到了孩子,并且乐此不疲。所以她选择了离开,带着孩子离开,不能放任孩子长在苍凛的身边。 云洛反问:“你呢?”苍凛是什么人,看他做过的事情就足以猜到,人性,从来都与他无关。 “苍凛每次对我下毒,我都会回敬。”阿珩带着小小的得意说。 眼泪不会让想要伤害你的人停止对你的迫害,唯有更狠更毒的回敬才能遏止迫害,俗称,以杀止杀。 云洛默了下,做为男人,阿珩这样的女子无疑是打击男人自尊心的,这女人几乎不需要男人为她做任何事,因为她的麻烦她自己都能摆平,就算摆不平她也不会让别人好过。“你这个样子,也不知你父亲见了,会是什么心情。” 阿珩微噎。“应会很高兴......吧。” “你少时犯错,他会高兴?” “我没犯错,只是自保。” “所有的毒都是?” 阿珩无言以对。 云洛摸了摸阿珩的脑袋:“我真好奇清当年教导你时,你们父女俩是如何针锋相对的。”这对父女的理念与认知截然不同。 “没有。” “什么?” “没有针锋相对。” “我,幼时很是调皮捣蛋,他被我给气出境界了。” “淡定以对。”脾气不错。 “抄鸡毛掸子开揍。” “......你做什么了?” “也没什么,上房揭瓦、下河摸鱼、打架斗殴、欺负别的小孩、偷摘别人的果子吃、不好好写字背书......反正熊孩子会做的,不会做的,我都干过。”每个熊孩子都有一段人嫌狗憎的岁月,阿珩的那段岁月虽然来得早,结束得也早,但杀伤力胜过一百个熊孩子加一块。 云洛的童年是没完没了的汤药与针灸,因而完全无法理解阿珩曾经的青葱岁月,可能让一个好脾气的父亲气得抄鸡毛掸子揍孩子......阿珩也是本事。 “他打你,你不怪他?” “那个时候怪过,还往他饭食里加过料,后来懂事了,再想想那个时候的事......”阿珩苍白的脸上流露出了深深的羞愧之色,每个熊孩子长大懂事后回首往事都只有一感觉——不忍睹闻,太丢人了,满满的黑历史。 云洛羡慕道:“那你比我好多了,我八岁前就没离开过房间,只有书剑为伴。”其余的,连吃药都比吃饭多。 云洛的情况阿珩纵然不清楚,但通过云洛的身体状况也能猜到一二,中毒那么严重,就算被人用强大的灵力给封住了,想要恢复健康,也得花费许多年,且还是不能改变短命的结局。这可比自己严重多了,羲和氏直系的血脉带来了觊觎长生的世人,也并非全是坏处,好处就是命硬,恢复能力好,皮实。“书我能理解,闲着没事干看看书也是一种收获,但剑是怎么回事?” “大兄说习武可强身健体,便在三岁那年给了我一柄剑让我学剑术。” 三岁?阿珩头回意识到自己曾经爱过的男人其实也挺......凶残果决的。 都睡不着的两个人干脆聊了一整夜的小时候,相比较而言,阿珩的小时候最是多姿多彩。清是铃医,也称游医,顾名思义,到处跑,到处行医,与流浪汉差不多,但因着清的医术好,便是四处流浪也饿不着妻女,阿珩幼时的日子过得还是挺不错的。 水泽密布、龙蛇瘴疠横行的沃州,瑰丽的月照海市,白山黑水的山海原,浩荡无边的北荒,磅礴万里的断云雪山......阿珩前半生的足迹完全及得上别人几辈子加一起的行程。 翌日清晨,阿珩完全不受一夜不眠的影响,精神奕奕的抓着肉团子洗漱,云洛的精神略有不足,却也清明。 洗漱完,张不易便表达了送客之意,明确表示:云洛所求,不允,尽管云洛还没说出口。 “我知你瞧辰王不顺眼,我瞧他更不顺眼,但你就仁心先君烈王的打下的江山就此毁于一旦?”云洛在临走时对张不易如此道。 张不易有点懵。“何至于此?” 云洛反问:“你觉得当今辰王没这份败家能力?” 张不易无言以对,当今辰王,还真有这本事。 君王一定要有卓绝的天赋,绝顶的聪明吗?张不易曾经是这样以为的,只有资质上佳,聪明绝顶的王才能成为一代明君,但他遇到了辰烈王,辰烈王的存在完全是对世人常识的颠覆。 辰烈王不聪明,相反,他还挺笨,文不成,武不就,十岁了都认不全字,弓马更是惨不忍睹,甚至连政务处理起来都极为吃力。也因此,虽是嫡子,但因着前头有三个嫡出兄长,以及一大堆庶出兄弟,他在辰惠王诸子 分卷阅读108 分卷阅读109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09 里是最不起眼的。诸公子里,比他聪明的,比他可爱的,比他懂事的,比他尊贵的......各种类型都有,不过辰惠王的地位是最特别的,他是不聪明,但他省心,辰惠王诸子夺嫡,刀光剑影,辰烈王因着清楚自己什么资质,加之年龄太小,根本没什么竞争力,果断关起门来过自己的日子,诸位兄弟慢慢争,当我不存在,我对王位没兴趣。为了表示自己的决心,辰烈王更是在惠王尚在人世时早早要了块封地就藩过日子去了。 事实证明,烈王挺有先见之明,夺嫡越闹越凶,诸子或废或死,惠王给生生气得只剩一口气,命悬一线时还得立个储君,免得辰国大乱,便立了最合适的烈王,嫡子继承王位名正言顺,哪怕能力不足,就辰国朝堂的情况,诸公子也闹腾不起来。 彼时就没人看好这个当闲散宗室胜过君王的辰君,但烈王却打了所有人一耳光。诚然,他不聪明,也文不成武不就,历代辰王里问谁资质最差,非他莫属,但他也有一个优点: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邦交朝政托付张不易,军政托付云湛,烈王自己很完美的履行了一个橡皮印章的责任,两位权臣说什么他就干什么。也不是没被小人挑唆的疑心过两位权臣,但烈王还有另一个优点:自我反省,哪怕脑子当时没转过弯来起了猜忌之心,这份猜忌的维持时间也不会超过十二个时辰。 碰上这么个君王,对于臣子而言无疑是大幸,至少云湛与张不易可以尽情发挥自己的才干。 奈何......张不易磨了磨牙,烈王薨逝时他与云湛允了烈王会辅佐新君,当时他想着,新君自小就是个聪明伶俐的,想来能超越烈王,成为更加伟大的盛世明君。现实却狠狠扇了他一巴掌。新君很聪明,也确实资质过人,但......不管多么聪明的脑子,只要被屁股给控制了,智商便会下降得连弱智都不如。 云湛死后,张不易便有种预感,二十多年前在离国上演过的悲剧将在辰国重新上演。不同的是,二十多年前离国的那一场大戏,列国弹冠相庆,辰国亦为弹冠相庆之国的一员,而这一次辰国却是被弹冠相庆的一员。 察觉到新君弄死云湛后将目光挪到了自己身上,张不易想也不想的挂印而去,新君不是烈王,烈王于他有知遇之恩,是他的知己。做为士,他可以为知己九死而不悔,但知己的儿子,呵呵,哪凉快哪呆着去。 可,这偌大的江山是昔年他们君臣三人合力创造,真的要毁在那头猪的手里吗?扪心自问,他甘心吗? 烈王与云湛已逝,日后黄泉忘川之地,君臣再会,他又要如何解释? 抬头望着亘古不变的青空,张不易合上了深邃的眸子。 而他自己,真的甘心就此埋没一生吗? 前往高陵的马车上,阿珩问云洛:“你不是来劝他毁朝堂的吗?这样就可以了?”不至于吧?辰王两顾茅庐的时候,张不易就跑了,云洛就走这么一趟,连劝告的话都没一句,能行? “我与辰王不同,辰王想用他,也疑他,他要真与辰王回去,定有鸟尽弓藏之日,我大兄的前车之鉴可是在那摆着呢,他自然不愿理会辰王。” “那怎么就愿意答应你了?” “他没答应我,也不会答应我。” 阿珩:“......既如此,你走这一趟图的什么?” “什么都不图,顺路而已,他愿意回去,我赚,他不愿,我也没损失,没他,这条路我仍会走下去。” 阿珩发现自己对云洛这个人竟无言以对了。 ☆、第二十一章高陵 高陵紧挨着燕环山与牧云原,是典型的山地地形,有三多:多山、多林,多猛兽。 踏入封地,道路好走了许多,对于自己的封地,云氏一族经营得素来是用心的,道路极发达,以高陵城为中心,宽阔的直道辐射到了每个里。这简直就是奢侈,列国之间,直道顶多连接各个城邑,城邑更往下的聚落与乡里便只有小道可走,正式的道路却是没有。而高陵地区的道路,阿珩瞅了瞅,是非常标准与严格的辰国直道。 列国修建直道的法子大同小异,唯辰国略有不同,夯土、糯米汁、细沙、卵石、碎石、条石......十几种材料层层堆砌,虽然造价高昂,但也有个好处,修好之后,只要按时维护,可以用个千儿八百年。高陵地区修建了这样庞大的道路网,只怕云氏一族几百年在这片封地上就没干别的事了。 虽然道路发达,但这并不代表高陵就繁华,相反,这里人烟稀少。高陵侯的所有封地加起来约方圆三百里,在别的国家,这样一片封地不算什么,不乏大贵族的封地比国君的直属土地还大的,但在辰国......云越变法,老氏族与贵族的利益被打压到极致,每一寸封地都必须用鲜血去换,而能够传多少代人更是需要无数的鲜血维持。云氏一族能在辰国有这么大一片封地,并且传承至今,堪称奇迹。就是......整个封地的人口加起来也就两万左右,而这两万还是将云洛带来的虎贲给算进去的关系,若是不算虎贲军,整个高陵的人口也就千户左右。一户人口通常五、六口人,千户也就五六千人,这封地......除了一个服字,阿珩不知该说什么。 踏入高陵,还没看到高陵城就先见着了若干狼虫虎豹......被虎贲锐士顺手猎了加餐。 虎狼之师,还真是虎狼之师。 不过阿珩还是将注意力更多的放在了高陵的地形上,山地地形,除了木料就不能生产别的东西了。实则不然,还可以种植草药,只要规划好林木与草药的种植密度,两者是可以相得益彰的,在自然环境里生长的草药药效可是非常好的。且如此,一块地可以有两种进项,无疑是一种好事。 阿珩咬着笔杆将适合在高陵种植的草药给单独列了出来,她此次出来带了不少种子,在药庐的苗圃里种植了不少,但还剩下许多,正好派上用场。准备到了高陵后就找胥吏帮忙,结果......高陵城与其说是城,还不如说是一座军营,阿珩找了半天也没找到胥吏,最后还是云洛给了她答案。 “我又不收租税,要胥吏做什么?” 不收租税的贵族?阿珩愣了下,虽然自身出身卑微,但阿珩打交道的贵族还真不少。在贵族在正常价值观里,奴隶是牲畜。当然,这是一种普世观,哪怕是庶人黔首,也觉得奴隶是牲畜。只是贵族比庶人更上一层楼,在贵族的眼里,只要不是与自己一样的特权阶层,那么都与牲畜工具无异,死了便死了。 阿珩至今还记得一件事,那是她三岁时的事,彼时父母还在,在唐国境内行医,可生意不怎么好,吃了很久的野菜,阿珩吃 分卷阅读109 分卷阅读110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10 得眼睛都要绿了,加上冬季将至,清便在山里设陷阱捕猎,猎到了一只雪白的肥兔子。那只兔子长得很可爱,但那不妨碍清烹掉它给女儿加餐的决心。但那只兔子的运气不错,一个贵族女郎见到了兔子,很是喜欢,觉得清心性残忍,竟然舍得吃掉那么可爱的兔子,要用一袋米换兔子。清想也不想的拒绝了,冬季将至,吃肉比吃素更能抗寒,然后......清差点被活活打死,没死还是因为他是医者,会治伤,加之羲和氏恢复能力过人。 哪怕兔子被带走时贵族女郎还善良的把那袋米留给了清,可一袋米根本不可能救命。治伤是需要吃药的,而药很昂贵,很长的时间里,看病是贵族才能享受的权利,天下医者十之七八是贵族豢养的家医,生下的本身就是贵族。庶人黔首得了病,受了伤只能用熬着或用土药凑合。清之所以能够以奴隶之身得到胜过君王的尊重便是因此,他不是贵族豢养的家医,做为铃医四处行医,开的药也是田间乡野寻常可见的东西,让庶人黔首不必为了治病而倾家荡产,从而有病不敢找医者。 当年那件事,阿珩还记得在清回家说了怎么回事后自己痛骂那个贵族女郎后阿母说的话:“这不能说她坏,只能说是天真的残忍。在贵族的认知里,他们才是人,奴隶是牲畜,庶人是贱民,是比牲畜略高等一些的工具,却仍不是人。不论是牲畜亦或工具,都不是人,从来都不是对等的存在,她自然会觉得可爱的兔子比人重要。就好像你,你会觉得兔子的命比猫的命哪个更重要?” 无关善恶,只是认知不同而已。 阿珩一直很好奇,老娘你究竟怎么长大的,哪有人能这般平淡诡异的去分析这种事的? 不过挺有道理的就是,而阿珩也是那时起对贵族略有些概念,贵族是与普通人不同的生物。再后来,见识得更多,也明白了贵族的普世观。因此哪怕没有经营过封地,阿珩也知道,贵族在自己的封地是怎样的嘴脸,租税高得哪怕别人全年劳作也吃不饱穿不暖,时不时就要卖儿卖女,而这也是人族繁荣的奴隶贸易的货源,除此之外贵族更恨不得封地里所有人口都是自己的私奴,可肆意剥削压榨。 云洛却说高陵不收租税,阿珩很是怀疑自己是否听差了。“不收租税,那你们吃什么喝什么?” “云氏在都城有几间商铺,足够吃喝了。” 几间商铺也就维持几个人的贵族生活而已,对于一个贵族世家管什么用?然想想别的贵族世家直系旁系分支全加起来成千上万的人口的,再想想云氏一族每代都不曾超过十个的人口,阿珩竟无言以对。 “若是有盗匪呢?一个胥吏都没有,谁管?” 云洛反问:“你在辰国这些日子可曾听说过盗匪?” 阿珩想了想,还真没有。 “在辰国当盗匪,被抓住了可是要连坐一串人的,且辰国以前每年都要派军队剿匪,盗匪早被清光了。” “以前,现在呢?” “后来没人肯当盗匪了,只有一些外来的流民会铤而走险做这一行,而到了如今,流民也不敢落草为寇了,也就没必要剿匪了。”云洛随口道,自从三年前一伙别国的乱兵流民逃到辰国落草为寇被他抓起来送到当地官府剥皮萱草后,辰国境内,所有盗匪都绝迹了,一千多号人被剥皮萱草,效果相当惊悚可观。 理清了高陵是怎么个情况后,阿珩一口血险些哽在喉间。“既如此,我要如何在此地传授草药种植之道?” 没有胥吏的帮忙,不管是谁,在这么个人生地不熟的鬼地方都是想干什么都干不成,何况血医阁下素来声名狼藉。 云洛在心里算了算,道:“给我三天时间。” 云洛说三天就真的是三天,高陵封地所有里的里正都被他叫了过来,虽然没有胥吏,但里正是不可或缺的,村落里的一些事情总得有人处理,在这个聚族而居的时代,里正往往由族长担任,说话很管用,比官员还管用。 阿珩将自己想到的草药的外形与如何种植都给写了下来,考虑到这年头只有贵族才识字,还专门念给了那些里正听,要求背下来。 一名中年里正问:“我们背这个做什么?” 这个问题问得真好,阿珩反问:“你们生活如何?可吃得饱,穿得暖?想不想赚更多的钱,为儿子多备几件彩礼,为女儿多置办几件嫁妆?” 高陵侯封地的人生活倒不艰难,吃喝并不是什么问题,因着云氏从不收租税的关系,这里的人都没太大的压力。靠山吃山,山里野味多,不过也仅限于吃得饱,想要过得更好却是不可能,最多也就是伐木赚几个小钱,可好的木料,北地真不缺。不敢说遍地都是,却也差不多。 阿珩的问题问的简直是一针见血。“草药很值钱的,你们在山里种植草药,我每年都会按市价的九成来收,有多少收多少。这可比采集狩猎伐木赚钱多了,还没危险。”单从来路上的遭遇阿珩可以断定一件事,就算没有租税,这里的人也不会生活得多好,猛兽太多了,采集狩猎很容易就一去不回了。 里正最终都老老实实听阿珩讲解如何种植草药了,走的时候也领走了不少草药种子与幼株,都是云洛收集的。意识到阿珩想要大量种植草药,觉得不错的他便让人从采药人手里收草药种子与幼苗,这回一起带来了。 纸上得来终觉浅,阿珩为了以防万一打算接下来在高陵四处走走,看那些原住民打算如何种植草药,等种植活了她再放下心也不迟。虽然她给的种子都不是什么难种的草药,埋下去就能活,但保不准就有奇葩胡乱种,把草药给种死了呢。 阿珩决定到处走走,云洛问:“三七怎么办?” 阿珩道:“你不是觉得他很肥吗?把他放军营里正好减减肥。”没有人能一天十二个时辰不停的演戏,且一演就是几个月,云洛对三七没恶意,这一点阿珩已经能肯定,至于最后会不会伤害三七,还有待观察。有的时候,就算人本身没有恶意,也会伤害到别人。 云洛大喜,虽然三七那一身肥肥肉抱起来很软和,但云氏子弟哪个不是姿容绝艳的美人?到三七这却冒一枚肉丸子,风格着实诡异了些,还是恢复正常比较好。只是之前考虑阿珩的感受,云洛也就没直接将孩子丢进军营里减肥,如今阿珩都表示没意见了,那他更没必要客气了。 云洛心情不错的问:“你几时走?我陪你。” 阿珩闻言问:“你不练兵了?” “一支军队,有了魂,魂没丢,那么主将短时间不在也不会影响什么。” 阿珩看了看坚决要跟自己一起走的云洛,没说什么,反正这是别人的地盘,只要不影响到她,随便。 “这地得犁 分卷阅读110 分卷阅读111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11 得深一点,太浅了,很容易被小动物给翻出来。” “枸杞只要种下去就可以了,不需要这么勤劳的浇水,会死的。” “半夏......” “龙葵......” “菖蒲......” 阿珩到处跑,云洛也一直跟着,不同的是阿珩不厌其烦的指导着新出炉的药农如何将草药种得更好,而云洛一直在看帛书,这是他让人抄的千金方注解,阿珩的注解介绍了许多草药的药性,适合做什么,他最近一直在看那些金疮药常用草药。 花了两个月走遍了整个高陵所有的里,阿珩终于得空问云洛:“你莫不是想让他们以后专门种植配制伤药所需的草药?” 云洛很坦诚:“有这个想法,每次打仗,很多人根本不是死在战场上,而是死于伤药不够。”战争时期,什么都可能充裕,唯独伤药永远都缺,准备多少都不够,原因?一场仗下来,受伤的人成千上万,多少药材都得耗光,而新一轮战斗爆发时,必然旧伤添新伤,亦或增添新的伤员。也因此,每个国家在战事,伤药都是先紧着有爵位的将士,还有剩余才会考虑无爵者。 阿珩要种植草药让云洛看到了解决这个问题的希望,若是草药变得多而廉价,那么伤药也将不再是稀罕之物。 阿珩挺想呵呵,但考虑了下云洛对自己还挺不错的,终是将讽刺的话给咽了回去。“虽然许多草药不挑土地,但也有一些草药对土壤有着这样那样的要求,高陵的土壤很肥沃,但并非所有草药适合在这里种植。”高陵是典型的山地地形,且多针叶林,气候寒冷,落叶一层层堆积在地上,来不及完全腐烂,使得高陵的土地有着非常厚的腐殖质层,极肥沃,可,还是那句话,草药也挑居住环境。 “不信,比如三七,这一味药是很好的疗伤圣药,但它只在南方生长,在这苦寒的北地,你种多少死多少。而且,一片土地上,植物的种类越丰富,土地才能更加长久的经营。你若是让整个高陵只种植几种草药,到时随便来尝虫害什么的,得害死所有药农。看在你帮了我的份上,以后你需要伤药的可以向我买,我给你打九折。” 云洛将帛书收了起来,换了个话题。“你提供得起我需要的量?”他不买则已,买就一定是为军队采买,分量可想而知。 “只要给我时间,我能。”阿珩轻笑,她不仅要提供得起军队所需的药,还要药物变成寻常之物,普通人也能买得起。 “那你需要多久?” “天知道。” 云洛:“.......”他该不该信这贵脑有恙的家伙? 这可真是个令人苦恼的问题。 ☆、第二十二章一家? 两个月的时间,三七的减肥成果喜人,以前一眼瞧去就是一只活生生的肉丸,五官根本看不出来,如今却能看出点轮廓来了。 在三七扑进怀里控诉军营生活非人时,阿珩掂了掂分量,不错不错,减了七八斤,这法子不错,得保持。 完全不知道阿珩想什么的三七(为毛感觉背后凉飕飕的?):“......呜呜呜,军营里吃得太差了,两天才能吃一顿大肉,还得练习一整天......” 阿珩挺想说,同样是训练,别人挥的是长矛长戈,就你拿的是牙签,你还真好意思抱怨训练艰苦啊。然想想这么说了的后果,还是忍住了,耐着性子顺毛。 三七也不笨,知道阿珩不可能让自己回来,阿珩如果真想他回来,那早就接他回来了,一直没接就待表着她是认真的思考过不打算接回来。因此他此番只是单纯的想要发泄一番而已,发泄完了,又被顺毛顺得舒服,哭着哭着就哼唧哼唧的睡着了。 云洛一直瞧着阿珩给孩子顺毛的模样,他是真没想到阿珩也会有如此温和的时候,身上的阴郁癫狂仿佛都消失了,甚为美丽。如醇酒,在地底黑暗中深埋无数寒暑后启出,酒香醉人,令人怦然心动。 有侍婢端着三七爱吃的糕饼走来,云洛见了,对侍婢做了个安静的手势。 侍婢立时放轻了举止,生怕发出一丝声音的将糕饼放下,走时偷偷瞧了眼廊下坐着的三人,其实,真的很像一家三口呢。 温柔的母亲,英俊体贴的父亲,乖巧可爱的孩子。 云洛并不知侍婢是什么感觉,他就只是单纯的不想打扰到阿珩,难得有点正常人的味道,还是维持得久一点吧。 可惜没有什么是一直不变的,阿珩的温和亦然......一切美好的感觉止步于三七被放上床榻时,孩子一脱手,阿珩立马恢复了“正常”。 这才是苏珩嘛,云洛松了口气,刚才那样子的阿珩很容易令人产生此阿珩是冒充的感觉,如今这般模样才正常。虽明白,但心里不知为何却有着一丝惋惜,其实阿珩方才的模样,真的挺不错的。 云洛道:“鲜有人能将别的孩子视如己出。”养别人的孩子,多少有点隔阂,纵使不苛待,也多是束手束脚以至于过度溺爱,或漠视,或客气,或这样那样......若是孩子心思足够敏感的话,定会感觉出问题。阿珩却不然,若非她的年龄与三七的年龄差距不符合常识,绝不会有人想到她不是三七的生母,毕竟,该打打,该骂骂,该夸夸,没有客气,也没有束手束脚,太自然了。 “从他还是一个小小的胚胎时,我便一直照顾着他,让他得以在母体里正常的发育成长,他出生也是我一手接生,他的第一句话也是喊我阿母.......太多太多,他是否亲生于我已无意义。”阿珩轻声道。 最开始时许是因着云湛才对还是胚胎的孩子刮目相看,但到了后来,看着一个必死的胎儿在自己的努力下健康的发育,呱呱坠地,长成一只肉团子,饶是阿珩心性诡异,也无法不将这个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除了不是亲生,这个孩子与亲生的有何区别?甚至她便是有亲生骨肉,她在亲生骨肉身上投注的心血也不可能再超过这个孩子。 云洛闻言,忽道:“其实你的心真的很软。” 阿珩:“......”呵呵。 云洛继续道:“我知道你心里想什么,所谓残忍其实是心里清楚自己在恶,却仍旧觉得理所当然,而你,你所作所为,你可曾认为自己在作恶?你的心从不认为自己在作恶,也一直顺从本心。这不昰邪恶,是纯真。”善良天真不是真正的纯真,真正的纯真是无论经历多少事,或美好或丑陋,都始终顺从本心,心里怎么想,便怎么做人。 阿珩的所作所为,需要不仅是强大的心理素质,还需要强大的信念:坚定不移的认为自己没走错。 至于世人觉得是真没错还是真有错,那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自己的认知。 分卷阅读111 分卷阅读112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12 这便好像是同样是食人,阿珩的后遗症是失去味觉,再也吃不下一口肉食;无忧也食人,且常食,可无论吃在嘴里多美味,她心里的滋味绝对是丰富的;还有苍凛,完全没有心理障碍。 此三人,种族或为人族或曾为人族,最大的区别便是认知不同。 阿珩问:“你是想说天真的残忍?” 云洛摇头:“纯真和天真是两回事,前者是顺从本心,后者是无知。”不谙世事的天真等同于无知,而那也是最为脆弱的东西,现实稍稍一冲击便荡然无存,不似阿珩这样的,任现实如洪流呼啸而过而过她也不会改变丝毫,区别大着呢。 阿珩无言以对,照云洛的理解,她还真够得上纯真这个词。 山中不知岁月,高陵城虽是城,但做为山城,它实在当不得城这个字,但也别有一番风味。草木葳蕤,高达三四十丈的乔木遮天蔽日,屋舍皆修建在古树的树下,酷热的气候里,这里却凉爽得紧,令人很容易就忘了如今是什么时节。 云洛一直在书房里看公文,他打算将高陵城扩建一番,变成一座真正的城邑,做为以后药材贸易的中转站。而这需要大量的钱财,他这些年为了练兵,云氏历年积蓄的钱粮都花得差不多了。想要扩建高陵城的话,须得补很大的窟窿,而这些日子他也一直在愁,要不要出手一些古董呢? 云氏历史悠久,明里暗里的历史可追溯至万古之前,手里头的古物着实不少,随便一件都是无价之宝,只是......就这么讲祖宗留下的东西给卖了,死人会不会气得从坟茔里爬出来自己?哦,不,也不用从坟茔里爬出来,现在就有一位还活跃于九州大地上呢。 扩建的图纸与计划,下属都给拿了出来,只欠金钱,扩建城邑势在必行。 正愁着,便有仆从来禀报,三七回来了。 为了让三七减肥,云洛吩咐过,不到傍晚不准接人回来,而今,透过古树枝桠间的光亮,云洛判断如今最多晌午时分。 事情一时半会也解决不了,云洛干脆去找三七看看怎么回事,到阿珩住的院子时,三七正蹲在厨房门口,拿着树枝在地上乱涂乱画。 云洛陪着蹲下来后递了一枚果子给三七:“你蹲厨房门口做什么?饿了?” 三七摇了摇头,拒绝了果子。“今日是三七生辰,阿母亲自下厨给三七做大餐,三七要留着肚子吃大餐。” 阿珩亲自下厨?云洛咔的咬了一口果子,脸色有点诡异,阿珩做的食物......能吃吗? 云洛不想歧视阿珩,可阿珩真不适合做下厨这种高端的事情,疱人也不一定要将食物做得多美味,这个时代的烹饪法子也就那几种,再怎么做,也不可能做出一朵花来,可最起码的咸淡也该控制好,而阿珩......一勺盐吃在嘴里都没滋味,她要如何知道食物是咸了还是淡了? 云洛在四年前尝过阿珩做的食物,抱过期望,但食物入口的那一瞬,什么期望都没了。阿珩做的食物,某种意义上,跟毒.药没什么两样,杀伤力惊人,都让人想死。 云洛担心的问儿子:“你很喜欢阿珩做的食物?” 三七点头。“阿母做的食物很好吃啊。” 云洛更忧虑了。“那我与阿珩做的食物,谁做的更好吃?” 三七犹豫了下,还是坦诚道:“你做的味道比阿母做的稍微好一点点。”说的时候三七还专门伸出右手,拇指在圆滚滚的食指上比划了非常小的一截,真的是一丢丢。 云洛:“......”怎么就觉得心情更复杂了? 三七期待的望着云洛。“阿父你要同三七一起过生辰吗?” 云洛艰难点头:“对。” 三七立马高兴的欢迎起来,他最想要的生辰便是如此,有父有母。 瞧着三七欢喜的模样,云洛略心酸,这孩子是云氏嫡子,本应有一个美满的家庭的。 甩去心头酸涩,站起身拍了拍直裾深衣袍摆上的草屑,云洛决定进去看看,可不能让好不容易得来的儿子被一顿大餐给弄死了。 云洛进来厨房时,厨房里只阿珩一个人,正拿着秤砣在称量着什么。 “做饭还需要称什么东西吗?” “称好需要调料的分量,就不会做出过咸或过清淡的食物了。” 云洛仔细瞧了瞧,阿珩正在称的东西赫然是一碟酱油,不时加一勺或减少一点......这也行? “你如何知晓多少调料最合适?”失去味觉十一年了,神医还能记得烹饪食物时应该放的调料的正常分量?记性着实不错嘛。 “计算食用之人身体所需的营养,有些人体内却盐分,便需多放盐,有些人体内盐分多了,便需做清淡一些,吃的人身体缺什么,我便加什么,缺多少,我加多少。” 云洛回以懵逼的表情。 阿珩见了云洛的表情,想了想,解释了下:“药膳的原理我之前同你说过,药膳是专门根据人体的状态来定的食补之法,缺什么补什么。” 云洛有点反应过来了。“酸甜苦辣咸只是味道。”不是补品。 “味道自然不是补品,可带来味道的食物却是,只要满足了身体所需的营养,舌头都会很满意。” 云洛:“......这样不麻烦吗?”做饭前还得专门给食客做个全面的检查,确定他缺什么才能决定下厨烹饪什么东西。 阿珩道:“可不这样的话,我做的食物,除了我自己,鬼都怕吃了会死。” 云洛:“......”原来神医挺有自知之明的啊。 云洛将袖子扎了起来。“我帮你,不然你这一顿饭,三七等成宵夜。” 阿珩的法子虽不错,但效率太慢,一顿饭得花上一整天去做,这也是她平素都乱做,只在三七生辰时认真做一顿的原因,没空。 见云洛这个厨神愿意帮忙,阿珩自然却之不恭,能早点吃上热饭,她也想早点吃。 阿珩给三七定的食谱不多,六菜一汤,烤全羊、凉拌车前子、叫花鸡、小青菜、苦菜团子、大闸蟹以及一盆鱼汤。 做鱼汤用的鱼与闸蟹都被阿珩养了两日,云洛从鱼缸里捞鱼蟹时无语的发现鱼蟹竟然是养在葡萄酒里的。 辰国禁酒令是列国最严的,民间根本无人敢酿谷酒,便是贵族,想饮谷酒都得花大价钱从别国买。不过贵族能从别国买,庶人黔首却没那么多钱财,不过庶人也有庶人的法子——葡萄酒。 扶风白湮自西域而来,西域人也爱饮酒,却因为西域的环境,无法酿造谷酒,便别出心裁的发明了葡萄酒。将新鲜的葡萄洗干净密封储存,过上一段时间便有葡萄美酒可饮了。正好白湮也带来了葡萄的种子,葡萄这种水果在辰国扎了根,是很常见的水果,民间不能酿谷酒便 分卷阅读112 分卷阅读113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13 干脆改酿葡萄酒了,葡萄不是粮食,拿来酿酒不犯法。 虽然葡萄不是粮食,但大部分土地都被开垦为农田,种植粮食,大量农田改种葡萄的话,朝堂也不允许,因此葡萄酒的价格也不便宜。这么一缸酒,云洛估计能养活不少酒鬼了,如今却拿来养鱼蟹...... 云洛无语的将鱼捞了出来,是云鲤,鳞片红灿灿的。云鲤最是难处理,这种鱼类气力极大,一个不慎就会鱼尾抽得生疼,若是体型特别大的云鲤,一尾巴将人给抽死都不是难事。 阿珩准备的这条云鲤有两尺长,软绵绵的,一点气力都没有,也是,在酒缸里养了两日,没醉死已是不易。 云洛将云鲤剖腹去鳞,再寻了一条羊腿切块一同炖了,且加入大量的辣椒、姜,看得阿珩一愣。“你这是?” “西域戎族的美食鱼羊一锅鲜,你在北荒没吃过?” “我当年是被胡人掳为羊奴的,且不说奴隶能否享用美食,我记得,胡人不吃鱼。”北荒的不少部族都是不吃鱼的,阿珩当年很不幸,掳走她的那一支胡人恰好是不吃鱼的。 云洛抱以同情。“那你也是够倒霉的。” “还好,最后还是逃回来了。” 云洛颌首,还顺手干掉了胡人的大汗。 鱼处理好了,剩下的便是文火慢慢炖,炖到入味,云洛正准备去料理烤全羊,便见阿珩递给自己一个小陶罐。云洛接过看了看,里头是半罐白色的颗粒物,想拿一点尝尝,却想起阿珩的恶劣习性,便没敢。“这是?” “那是一种调料,可以令食物更加鲜美,没毒。” 云洛立马尝了尝,鲜,鲜得味蕾仿佛翩翩起舞。“味道好鲜,我以前怎不曾听说有这样的调料?” “那是我师父漂泊海上时用紫菜提炼出的,不曾外传,你不知也正常。”便是她,也是翻阅苍凛的手札时才知道,这位老不死年轻时曾在无边无际的东溟大洋之上漂泊了十年。 十年里,苍凛见过体型如山的海龟,见过长达百里的大鲸,也见过扶摇直上九万里的鹏鸟,也曾见过房子大小的蟹,也曾见过一座城邑那么大的鱿鱼......就是没着半根人毛。 回到陆地时,苍凛都已丧失了语言能力,花了很久才慢慢寻回语言能力。 阿珩还记得自己当时的感觉:难怪苍凛有病,有那样的经历,且长达十年,是个人都得疯。 云洛并不知苍凛早年的遭遇,因此只是单纯的惊讶于紫菜那种与野菜差不多的吃食竟有此等用处,惋惜辰国不靠海,不然就能利用此物赚大钱了。 云洛摸索着放了一勺调料在汤里,随即做烤全羊。 羊肚已经被阿珩清理干净了,还塞了一只肥鸭与大量姜蒜等调味料在羊肚里,鸭肚里又填了新鲜的野果。 云洛问:“不刷蜂蜜?” 阿珩摇头。“不刷,三七的口味偏向牧云原,羊肉太甜了他不吃。” 这年头,能够提取甜味的东西不多,因此除了大国的王城饮食偏甜,别的地方的饮食都偏咸或偏辣,而牧云原,游牧民族聚居之地,口味更是独特,偏辣加偏咸,弄得甜腻腻的,三七保准一口都吃不下。 “你刷些孜然好了。”阿珩将孜然罐递给云洛,草原上很喜欢孜然的味道,可惜太贵,但云洛这里,根本不缺孜然,他有一间铺子就是专门卖这个的。反正不是花自己的钱,阿珩自然没必要节俭。 “喏。”云洛笑应了声诺接过了孜然罐,刷上调料便烤了起来。 ☆、第二十三章三生有幸 大闸蟹是从云水里捕捞的,每一只的个头都赶得上婴儿的头颅了,蟹钳看着甚是可怖,被夹了的话,妥妥的鲜血直流,不过在酒缸里养了两日的大闸蟹就没什么威胁力了,完全醉晕过去了。 阿珩也没加什么东西,将大闸蟹捞出来放锅子蒸着,蒸熟就能吃了。 叫花鸡更简单,是清早年流浪时发明的吃食,几天没吃东西,逮着一只野鸡,实在懒得烤,便将整只鸡用荷叶裹上,再裹上泥,最后丢进火堆算完事。睡醒了扒拉出来一看,咦,泥球一扒开,鸡毛全掉了,露出了里头香喷喷的鸡肉。 阿珩没清那么不讲究,好歹将鸡内脏掏干净,刷上调料,再填入各色野果后才用新鲜荷叶裹着,最后裹上泥,将泥球推入灶里。 车前子、青菜与苦菜团子三样最易做,也最难做,谁都会做,但要做得美味却很难。 阿珩只是味觉有问题,手感却没问题,做为医者,手感极其重要,不然诊错了脉,判断错了病人的病情,那乐子就大了。三样素食做好后云洛怀着壮士断腕般的心情尝了尝味道,很是清淡,眼泪险些下来,神医原来也会做人能做的吃食啊? 虽然味道很清淡,跟没味道似的,但口感却很是清爽,保留了野菜的优点。 不过云洛觉得最重要的还是味道,以前吃阿珩做的食物,味道之诡异......想想都觉得可怕,他就不明白这世上怎有人能做出酸甜苦辣咸皆有,且每一种都到了极致的食物来? 清淡得没味道总比味道惊悚诡异要好。 在三七等得饥肠辘辘时,大餐终于做好,阿珩令人搬了一张大案摆在院子里三四百年的大枣树下,三个人同案而食。 贵族用餐讲究分餐制,一人一案,每张案上都摆着各种山珍海味,每一种的分量虽不多,加起来却刚好够一个人吃饱,但阿珩素来不喜这个,嫌麻烦。平日里与三七用餐都是同案而食,如今添了个云洛,也没打算改变,仍旧一张大案。 若是旁的贵族见了阿珩的用餐,定然斥责无礼,云洛却不然,军营里也不讲究这个,且这些日子他也习惯了阿珩与三七同案而食的习惯,便跟着跪坐在一张大案前。 云洛搂着胖儿子问:“三七要先吃哪一样?” 胖儿子毫不犹豫的指向烤全羊。“羊肉。” 云洛看了看胖儿子指着的地方,七成是肥肉,顿时深呼吸,看在儿子这些日子在军营里过得也不容易份上,想吃肥肉补回点肥肉就吃吧,回头将训练时间延长个几日就行了。 云洛将烤全羊身上最肥的一块肉用割肉刀割了下来放在了三七的碗里。 三七正要吃,一大筷子青菜出现在了碗里,不由抬头望着阿珩。 阿珩笑容浅浅的道:“吃羊肉时记得将青菜一起吃了,剩下一点便同我吃三个月的素。” 三七的脸色立时就绿了。 阿珩心情不错的夹了一块鱼肉配着苦菜团子吃着。 三七认命的啃青菜,啃完青菜再吃羊肉,先苦后甜。 云洛:“......” 啃完青菜时,三七都有了一种解脱之感,可算吃完了,可以吃别的了。 云洛着实佩服阿 分卷阅读113 分卷阅读114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14 珩,怎么把孩子□□得这么听话的? 为了表示佩服,云洛将剥好的一只大闸蟹递给阿珩,蟹肉雪白,蟹黄肥美。 阿珩不客气的吃了起来,剥蟹壳很麻烦,有人代劳她何必客气? 云洛又给三七剥了一只,最后一只,也是最小的一只,他自己剥了吃。 吃了蟹黄,感觉嘴巴有点干,阿珩勺了一点鱼汤喝,喝之前将里头所有的羊肉都给去了,抿了一口,没吐,但身上没一会就起了红色的疹子。 阿珩脸色不太好的看着自己身上的红疹。 三七问惊讶的云洛:“阿父你加了杏仁?” “杏仁可以去膻味,便加了一点点。” “阿母对杏仁过敏。” 云洛:“......我去拿药。” 阿珩道:“不用,正好治治。”说着又喝了一口过敏的鱼汤。“我这毛病,不能留,反正死不了,不如趁此机会让身体对杏仁产生抵抗力,日后再食也不会再这般严重。”先天的问题单靠她的体质是无法根治的,却可以适当的减弱。 云洛皱眉:“胡闹,就算体质特殊也不能这么作践自己的身子。” 阿珩看着云洛道:“我日后可能需要重回故地,对杏仁过敏的体质不能留。” 云洛愣了下,阿珩所说的重回故地是什么地方他不知道,阿珩的一生,自出生起就一直在流浪,唯一的区别是早年是一家人一起流浪,后来变成了她一个人。但想也知道阿珩这般态度,那故地多半发生过令人不怎么愉悦的事。“谁会那么无聊要你吃杏仁?便是别人让你吃,你也可不吃,谁能逼迫于你?” 阿珩又饮了一口,淡淡道:“有啊,一念生杀的特权。”提及特权两个字时,阿珩眸底深处划过一抹深深的厌恶。特权啊,明明大家都是人,为何只因为她是奴子,别人是王侯贵胄,便能肆意毁掉她的家庭,让她变成一无所有的孤儿?更有甚者,竟丧心病狂的想吃了她。 云洛噎了下,奴子的身份有多不易,他是清楚的。纵然他是云离嫡子,可生母曾是奴隶这一点,在世人眼里都是他无法抹去的污点。尽管他一点完全无法理解这怎么就成了污点,自己的母亲有什么错,不过云洛也很快就看开了。是,他的母亲是奴隶,且是弑主的奴隶,亲手砍下了要在祭祖时将她一家充作人牲祭祀祖先的主人,自此亡命天涯,可当她成为大剑师后有何人敢再当着她的面说一句奴子?当云离娶了因颅骨受到重创而得了迷心症的母亲为正妻后,连背后说的人都没了,不就是怕云离灭人满门吗?可当云离夫妻过世后,又有人老调重弹,他与云湛险些因此而无法袭爵与封地。 云洛还是去取了药一定要给阿珩抹上,阿珩掂量了下双方武力值,没反对,但仍旧喝着鱼汤,将云洛气得险些吐血。 “若你比所有人都强大,便是王侯又能奈你如何?” 阿珩微默。“我是医者。”不是权臣,比所有人都强大这种事跟她能有几钱关系?她不可能走上那样一条路,也不愿。 云洛建议:“你可以嫁个权臣。” 阿珩讥讽反问:“我像崽丝花?”她若是愿意攀附强权,十年前就不应该谋害离王,毕竟,离王或许是所有王侯里唯一不会惦记着将她炼成长生药的君王。倒不是离王心善,而是离王想要吃了她,需要做的心理工程太大,也极易落下心理阴影,两相比较,离王还是更倾向于吃了清。至于她,只要她愿意顺服,离王定然瞒下她所有的身世,宠她到死。 “我并非此意,我是想说,你可以寻个与你情投意合的权臣。” 阿珩不假思索的道:“我与任何权臣都不可能情投意合,自古王侯便是最渴望长生的人,谁知今日枕边人,明日会不会将我生食以求长生?只看我这一份无法抹杀的多疑,你觉得我能与自己的夫君琴瑟和谐?” 云洛不以为然:“青帝不也包容了羲和独孤一辈子。”论起夫妻不睦,绝不会有人再及得上青帝与羲和独孤,别人最多是身份悬殊,这两位却是价值观差异。 “你确定她那是包容而非百忍成龟?” “王者拥有一念生杀之权,古往今来看王后亦或王夫不顺眼而废与杀的王何其多,青帝,她有能力杀了羲和独孤,也能与之和离,却从未考虑过。莫要说青帝优柔寡断,炎帝后期,人族众多氏族子弟角逐王位,她能笑到最后且令九州帝国在她手里更加繁荣昌盛,便不可能是优柔寡断之人。” 读史书时,虽然正史都说青帝仁善,但云洛却不觉得,青帝或许是真的仁善,可炎帝就不仁善吗?炎帝为王之前可是医者,医者仁心,这一点她比阿珩合格多了。但做了王之后呢?权衡利弊,该牺牲,该杀,从未手软,哪怕需要牺牲的是她的至亲骨肉,眼都不带眨一下的。青帝与炎帝,某种意义上,是同类,也因此,炎帝选择禅让时偏向了青帝,她不需要什么仁君贤君,她需要的是一个有能力守住九州帝国的明君。 青帝与羲和独孤,最初时或许有政治联姻的成分,但到了最后,青帝完全掌控了王权,这段联姻对她也就没了任何价值,可她并未因此而接纳新人或与羲和独孤和离。单从这一点,青帝比炎帝好多了,炎帝是纯粹的拿婚姻当工具,能榨出百分百的利益绝不会只榨取百分之九十九。呃,有这么个对比,也无怪正史会给青帝打上仁善重情的封戳,和炎帝那么个完全摒弃了七情六欲的帝王相比,哪怕是暴君也是仁善重情的。 阿珩轻笑:“可我不相信这世间有第二个濁山季荪。”她信青帝真的爱羲和独孤,若非真爱,摊上羲和独孤那么个王夫,任何一个脑子正常的人都会有杀夫的冲动,青帝是正常人,但她对羲和独孤与旁人不同,于旁人,她是王;与羲和独孤,她只是濁山季荪,是妻。因为一直都记着这一点,这两个价值观差异悬殊的人才得以做了一生夫妻不至夫妻相杀。 人的一生何其有幸才能遇上一个百般包容自己的人?羲和独孤遇上青帝他最大的幸运,但这样的幸运,阿珩不相信会出现在自己身上。 没有最霉,只有更霉。八个字,非常完全的诠释了她过去的十五载岁月。 当然,最重要的是...... “羲和独孤相信青帝,而我不信任何人。”阿珩说着又饮了一口鱼汤。 云洛忍无可忍的夺下汤匙。“你够了,身上已经起红疹了没必要再用,当心吃死你!” 阿珩望着火冒三丈的云洛,顿了顿,挺想问云洛是不是明知故犯了,但还是忍住了,有些事,不说出口是最好的,说出口,徒惹尴尬。须知他与云洛,因着三七这个儿子,还会打很长时间的交道,有些事,不说出口,对大家都好。 阿珩道: 分卷阅读114 分卷阅读115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15 “药给我吧。” 云洛狐疑的瞧着阿珩,真会用? 因为察觉到两个人不太对劲而一直沉默的三七鼓起勇气插道:“给我吧,三七会监督阿母的。” 不监督,阿珩根本不会用药,能不吃药解决的疾病,阿珩都不会用药。 一顿大餐,阿珩还是陪着吃完了,不过在一大一小的父子的监督下,她没再碰那盆鱼羊一锅鲜。 用完后,三七非常自觉的收拾碗筷,这是习惯,阿珩不喜也不适合有贴身仆役,用餐后收拾碗筷的事情自然没有仆役及时来处理,便只能是用餐的人自己解决。 云洛见儿子手脚勤快,因着不好意思而伸手帮忙的同时也不由刮目相看,肉丸子行动力不错嘛。 父子俩忙活时,阿珩将西瓜汁取了来,倒好,等着父子俩收拾好碗筷后喝。 云洛正在心里感慨着儿子的勤快,便因着多年不曾做过这样的事又跑了神,不小心摔了一个碗,被三七嫌弃的瞅了一眼,推回了座位上,不由露出了尴尬之色。 被人嫌弃没什么,但被儿子给嫌弃了,真心塞。 正心塞着,便见一只冰凉苍白的手搭向自己腕间,云洛本能的想避开,却有另一只手按住了自己的手,避不开。 阿珩皱了皱眉:“你还有三个月的时间考虑。”方才她看得分明,云洛摔了碗,固然有跑神的关系,关键却还是他的手有一瞬不受控制的抖动。 云洛反问:“三个月后再治会如何?” “成功的把握会下降,若是成功还好,就怕万一,若是不成功,我定让你终生难忘。” 云洛悚然。“咱俩没仇。” 阿珩理所当然道:“病人在自己的手里不治身亡于医者而言是奇耻大辱,你若令我蒙受如此大辱,我不应该报复你?” 云洛很想呵呵,别人差点弄死你,或者毁婚,乃至于派人追杀你,你都的心境都平和得无波无澜,这么点事却要报复人,贵脑究竟是何等清奇的构造? “罢了,趁着在高陵这段时间,你给我治治。” 治疗所需的药,阿珩早已备好,只差病人配合,如今云洛肯治,她立刻将备好的东西给取了出来。 一日三碗汤药,阿珩心情不错,因此汤药的味道是微甜的,很是可口,吃出这一点后云洛的心情有点诡异,忍不住犯贱的问阿珩:“你心情很好?” “自然,你这样的病例我从未碰到过,想想就有挑战性,我太兴奋了。” 七星海棠是苍凛早年自海外带回的奇毒,便是苍凛也解不了,阿珩以前一直都很想试试此毒,可惜苍凛早年带回的几株七星海棠在他缺钱时被卖掉了,仅剩的一株也因为他掉下雪山,不知被差不离还是泽漆给带走了,想给小徒弟试试都不行。 云洛:“.......”我一点都兴奋不起来。 半个月后。 云洛:“你给我吃的都是什么药?我怎么觉得身体不太对劲?”天天跑茅房,一天香汤沐浴三次,前者倒也罢了,许是肠胃不好,可后者,身上的毛孔里老是渗出黑色的污垢。不过有一点不能否认,身体感觉通透舒爽多了。 “洗筋伐髓的好东西,去一去你体内的杂质,为接下来的治疗做准备。” 第二阶段的治疗。 熊熊篝火上架着一口大鼎,鼎内不知放了什么药材,整鼎汤都是墨绿色的,颜色诡异且臭不可闻。 阿珩对云洛做了个请的手势。“把衣服脱了进去泡个热水浴,很舒服的哦。” 云洛:“.......”舒服?他怎么就觉得自己被毒死的几率更大? 云洛最终还是脱了衣服跳进去了,阿珩虽然人品有问题,但对医道还是很有原则的,不会干毒死病人的事。 “我要泡多久?” “两个时辰。” 云洛瞧着沸腾的滚水。“你是想烹了我?” “你身怀灵力,这么点热度,煮不熟你。” “两个时辰后我就没事了?” “想得美,这汤药你要泡三个月,到时才有可能好起来。” “有可能?为何不是一定?” “这法子我并未在别人身上试过,不清楚疗效,得你试了我才能知道是否有用。” 素来晓得此人恶劣习性,但云洛还是有跳出去掐死阿珩的冲动,医德一定要那么变质吗? ☆、番外齐湄上 齐湄瞧见庄姬时,庄姬离晕倒不远了,齐湄当没看见,准备径自而过。 自嫡长子被齐王所杀后,王后便对什么都是一副焉焉的样子,后宫争宠什么的。呵呵,这些年王后的眼睛里从来都没见着过那些女人,也包括齐王,在她眼里都是空气。如今庄姬跪在这,虽不知是何原因,但肯定是她自找的。 齐湄走过时忽的闻到了淡淡的血腥味,不由低头一瞧,庄姬的裙子上颜色有些不对。 一个女子下.体出血通常是什么原因?虽是未出阁的女子,但这些年王后不理事,后宫一团乱,斗得极厉害,齐湄对此不陌生,哪怕没听说庄姬有孕,她也可以笃定的说,庄姬这是小产了。 碰上这种事,正常情况下当如何?自然是召见医者,看能不能救回来。不过齐湄想了想以前看到的那些戏的最后一段,果断拔剑刺穿了庄姬的胸口。 庄姬难以置信的瞪着齐湄。 齐湄浅笑道:“我不知你是成心的还是真的意外,不过乱泼脏水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庄姬吐着血道:“大王不会放过你的。” “是吗?”齐湄笑拔出了剑。 齐湄动手太快,周围人来不及阻拦,但禀报一下还是能的,在宫室里就差出世远离红尘的王后一听女儿捅了大篓子,也不顾上继续苦修了,赶紧出来看是怎么回事。 “阿湄你在做什么?”王后头疼万分,庄姬可是齐王最宠爱的女人。 齐湄道:“她有孕了,在这跪久了,小产了。” 王后微怔。“她一直在这跪着?” 齐湄闻言无语:“阿母你......”知道您老哀莫大于心死,不在乎儿子,也不在乎齐王,更不在乎后位,什么都不在乎了,但也不至于连宫室最基本的掌控力都没了吧? 王后终究是打理后宫多年的人精子,虽然有七年万事不管,但脑子还在,想到昨日庄姬故意在花园里与自己起冲突,然后今日来道歉,而她素来懒得见这齐王宫中除女儿之外的任何人,连齐王来了都不想见。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可这庄姬却一定要当面求得原谅,见不到便一跪不起,对此王后也没当回事,爱跪就跪,跪不动了,自然就该走了,可若庄姬已有孕的话......就算有孕也没道理小半个时辰就受不了了,除非这胎本身就有问题。 反应过来庄姬给自己下了个什么套,再看看女 分卷阅读115 分卷阅读116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16 儿手中染血的剑,王后一时默然,心中五味交杂,辨不清。然心情再复杂,也得先保住女儿,庄姬是齐王最宠爱的美姬,在齐王气消之前,齐湄还是不要出现在齐王面前比较好,免得正在气头上的齐王一个冲动把女儿给杀了。 王后令心腹将齐湄送出了宫,至于宫里的事,就算多年不管事,这点事她还是能镇住的,最多就是让齐王早点气消。至于齐王给庄姬报仇,要杀了齐湄,王后压根不会去想,因为那不可能。一来齐湄是中年得女,齐王素来宠爱,不论这宠爱有几分真,但宠了这么多年,不可能一点感情都没养出来;二来,宠妾灭子并非好名声,尤其是,齐王已经杀过一个嫡子了。因此,只要齐王冷静下来,女儿就不会有事。 万里云水浩荡,经过云梦大泽后便涌入条原,再东流入海。条邑便坐落于云水之畔,出了城便能瞧见波澜浩荡的云水。 一叶扁舟浮于百里宽的江面上,晃晃悠悠的,齐湄握着钓竿也昏昏欲睡,坐在这样的小船上,着实容易犯困。 上下眼皮正打的厉害,鱼线陡然绷紧,一股大力传来,猝不及防之下,齐湄被拖进了水里。 被河水一泡,齐湄的瞌睡虫立时跑光了,也看清了将自己拖下水的是什么的东西,一条三尺长的云鲤。 云水鱼类丰富,体型大的鱼类在中游与下游更是常见,乘船溜达一圈,准能碰上大鱼,自然,碰上和能否抓到是两回事。三尺长的云鲤在云水算不得大鱼,一丈长的大鱼在云水里到处是,数丈长的少了点,可也不少,只是抓不着而已。当然,这三尺云鲤也是难抓的类型,不过抓的人也不少,齐湄以前就吃过一条三尺的云鲤做的鱼脍,非常美味。也因此,齐湄当时顺口问了几句关于云鲤的事情。 云鲤是生长于云水流域的一种鱼,在云水的主河道里极常见,也极难捕捉,原因?这种鱼的气力是云水所有鱼类里的佼佼者,哪怕是一条一尺的鱼,也得一条壮汉竭力才能拉上来,三尺云鲤,更需数人合力。也因此,体型大的云鲤虽常见,可真咬钩了的话,渔夫若寻不到人帮忙,都会果断松手免得被鱼拖水里去。 齐湄没渔夫那般敏锐,之前都差点睡着了,哪还想得起要撒手?终于想起来时,鱼线却已缠上她的手臂,死活拽不掉,而云鲤正下潜,也拖着她一起下潜。 只是,云鲤能在几十丈深的水里生活,人却不可能,身体里的空气越来越少,齐湄脸色渐渐青紫。 天要亡我! 意识模糊时,齐湄似见到了一抹寒光,手臂一阵轻松,想仔细看一下,奈何身体不受意识的控制,晕厥了过去。 再醒来时人已在岸边,旁边燃着一堆篝火,烤着衣服,齐湄瞧了一眼,衣服挺眼熟,不就是自己的衣服吗?惊得齐湄赶紧看了下自己,还剩一层单衣,已经被篝火烤得只剩下一点润了,不由松了口气。这才仔细去看篝火对面坐着烤鱼的少年郎,眼熟,赫然是三年前见过的辰国使臣。 齐湄道:“你这回又是救哪一国?” 齐湄还记得这位使臣三年前的风采。 别看齐王在后宫渣得不行,但国政之上却一直很英明,这些年,为了增强国力,列国的战事愈发频繁,大国如鲸吞般灭掉了一个个小国。中州分裂得最厉害时,国族近十万。而如今,只剩下几千个了。 齐国这些年也灭国无数,并且北逐胡羯二族,更开拓北荒,国力蒸蒸日上,仅次于南方的青国。 捭阖1315年,中州第一大国青国伐尧阳国,尧阳国与辰国挨的近,向辰求援,辰国接受,但青国来势汹汹,只自己一国的话,代价太大,便想着拉上齐国一同出兵救尧阳国。 齐王更倾向于青国与尧阳打得差不多时再出兵,即可败青国,又可吞并尧阳,但这位辰国使臣却用一番唇亡齿寒的言论说服了齐王与辰国各自出兵十万救尧阳。 尧阳之战,联军挫败青国,齐国得了不少好处。 使臣道:“这回可不是救,是伐别的国家。” 齐湄没追问伐哪国,这样的大事,使臣不可能同她个不相干的人提起。“看你的模样,不顺利?” 使臣微叹:“见不到齐王。” 见不到很正常,宫里出了那么大的事,齐王哪还有心见使臣,齐湄腹诽。 使臣换了个话题。“你不是樾水王姬的侍女吗?怎跑到宫外来了,还险些......”喂了鱼。 “我出来帮王姬办点事,在此歇息,谁知......” 都倒霉。 使臣将烤好的鱼肉用匕首割下了一片用洗净的树叶盛着递给齐湄。“之前那条云鲤的肉,尝尝。” 齐湄闻言不由刮目相看,三年前这使臣还名不见经传,但三年前出使之后,天下人都记住他了。辰国云氏嫡长子,骁勇善战的将军云湛,三年前尧阳之战辰国的主将便是他,一战成名。 可知道是使臣是将军,却没想到使臣还这么厉害,从水里捞人的同时还把云鲤也给捞了上来。 想到自己之前差点被溺死的遭遇,齐湄不客气的接过鱼肉狠狠嚼了一口。 使臣瞧着齐湄的表现,唇角勾起了一抹笑意。 使臣来齐的目的是说服齐王伐青,加上离、唐、尧阳等国,共九国一同伐青。 虽然齐王失了宠姬心情不太好,但宠姬死了不可能让他忘了正事,一时半会找不到齐湄后便先处理使臣的事了。 使臣圆满完成了出使任务,临走前寻到了仍旧在云水上垂钓的齐湄。“我要归国了。” 齐湄有点舍不得,这个年轻的使臣是个挺有意思的男子,她有点喜欢他了,她觉得,嫁给他,一定会很好。可惜他是辰人,而她是嫡王姬,列国的嫡王姬都是要与别国的公子联姻的,她是齐国嫡王姬,日后不是嫁给哪个大国的君王做妻,就是给大国的储君做妻。云湛出身虽高,却非王族,她不可能嫁给他。“你日后再来条邑,我还做东道款待你。” 云湛道。“我以后应不会再来条邑了。” 齐湄:“......真遗憾。” 云湛抿了抿唇,犹豫了须臾,终是问:“你同我去辰国吧,云氏还缺一位族长夫人。” 齐湄:“......” 见齐湄没反应,云湛的脸色有点白。“若你不愿......” 齐湄鬼使神差的脱口:“不,我愿意。” “......我不会勉强......你说什么?” “我说我愿意,你这般优秀的男子,我可是寻常女子。”怎可能不动心?只是清楚彼此之间的悬殊一直压抑着,可瞧着敢向自己一个“侍女”许以族长正妻之位的云湛,齐湄发现,自己原来是那么的软弱,云湛尚如此勇敢,为何自己也不能? 分卷阅读116 分卷阅读117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17 云湛苍白的脸色顿时鲜活了起来,一把将齐湄抱了起来。“谢谢,谢谢你。” 云府的人口及简单,齐湄从未见过人口如此简单的宗族。 有多简单? 就两口人。 一口:云湛。 二口:云洛。 然后就没了。 齐湄捏着小云洛的脸蛋。“你弟与你长得真像。”一大一小,简直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她险些以为这两位是父子,不过云湛一介绍就知道不是了。云氏前族长膝下两子一女,嫡女早逝,两子,一子为云湛,另一子是老来子云洛。 云湛瞧了眼阴着脸蛋的云洛,轻咳了下。“你就别欺负他了。” 云府人口简单也有简单的好处,婚后日子过得轻松,虽然云氏背后还有个连山氏,她要主持中馈的内容增加了,可问题也不严重。便是有个病怏怏的小叔子,也无妨,看小叔子长得那么可爱的份上,她把他当儿子就是了,反正小叔子的年纪,当她儿子确实绰绰有余。这些怎么都比看一群莺莺燕燕闹心得好,齐王宫的那乱七八糟的情况,她是受够了。这婚姻,顶好,她很满意,非常满意。 伐青之战后,云湛每日赋闲在家陪妻子与年纪小的可以当儿子的兄弟。 这一赋闲便是两年多。 捭阖1321年,齐国三十万大军伐辰,大军都打到了君水,云湛奉命领兵出征,齐湄纠结异常。齐国领兵出征的可是齐王,她亲爹,这种亲爹与夫君沙场相见的事她也是够倒霉的。要不要同云湛说,又要如何说?说她并非齐国樾水王姬的侍女,就是齐国樾水王姬本尊?呵呵,云湛八成得气死。 云洛终于忍不住问:“长嫂你有心事?” “有点。”齐湄没撒谎,倒不是不想,而是小叔子年纪虽小,却是人精子,猴精猴精的,跟他说谎是没事找虐。 “说说。” “我还没想好。” 云洛闻言便不再追问,这又不是他老婆,有心事也该是云湛发愁,待云湛凯旋归来,让他自己头疼去。 捭阖1322年,云湛夺回失地,且于九陵原大败齐军,得九陵原一地,斩首齐国八万,诛杀齐王。 云湛凯旋归来时,齐湄已留书离开。 再回到条邑,齐王已换了人,王后因着嫡子升为齐王,也跟着成了太后,但齐王前脚登基她便后脚搬去了别宫,省得母子两看两相厌。错了,不是两看两相厌,但也差不多,反正王后看自己的嫡次子是一百个一千个不痛快,恨不得没生过这个儿子。 齐湄略加思索便去寻王后了。 看到女儿归来,王后愣了许久。“你怎么回来了?云湛待你不好?” 齐湄摇头。 王后见了齐湄黯淡纠结的模样,略加思索便明白了怎么回事。“因为先君?”提起自己已逝的先君,王后没有半点敬意与在意,活似在提一个不相干之人而非自己三个孩子的父亲。 齐湄无言。 王后气得不轻。“你这蠢丫头。” 齐湄苦涩道:“阿母,我知你不喜父王,可他终究是我父啊。” 王后很想撸袖子揍齐湄一顿,看齐湄的模样便知道她这些年被养的不错。一个女子,嫁到异国他乡还能养得好,只能说明一件事,她的夫君待她很好,不曾令她受半点委屈。这么好的日子这丫头竟然就这么不要了,跑了回来,你是觉得日子过得太好还是怎么了?为了个死人,至于吗? 尽管气得几欲吐血,但王后终是明白,她恨齐武王不假,但她的女儿不恨,不论齐武王曾经伤害过多少人,所有人里,他唯一不曾对不起的便是这个嫡女。“罢了,随你,你日后有何打算?” 齐湄眼带茫然的道:“女儿还没想好,但不会再回辰国了。” 云湛很好,但她没法放下齐武王的死,与杀死齐武王的人做恩爱夫妻,与其日后因为无法解开的心结而相互折磨,倒不如就此分开。她唯一庆幸与遗憾的是,她与云湛没有孩子,庆幸可以走得轻松,遗憾云湛日后会更加寂寞。 王后只得由着齐湄。 ☆、第二十四章鼠疫 “你在哭什么?还躲在角落里偷偷哭,羞不羞?” “我就爱在角落里哭,关你屁事?” “是不关我事啊,我只是看不起你而已,哭就应该堂堂正正的哭,哭给大人看,这样你想要什么他们就会给你,哪怕你犯了错,他们也不会再打你。” “没用的,我就是哭死了,他们也会送我质辰。” 公孙係做了个梦,梦里面他遇到一个笑得没心没肺的女童,虽然容色普通,却令人印象深刻。无它,那与华族迥异的鲜明五官笑起来时,极美,恍若一道烈阳,与被阴霾所覆盖,以白骨为基的离王宫格格不入,耀眼刺目,却仍忍不住为之留恋。 从梦中惊醒时公孙係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奇怪,怎么做起这个梦了。 那个孩子已经死了,在他被送至离国为质后没几个月便被离王处以极刑而亡,犹记得那时他还伤心难过了很长一段时间。那个孩子的身上有他所羡慕的东西,也有他所渴求的东西,始终不能忘怀。 公孙係起身倒了一杯凉水饮下,他很久没有做这样的梦,异国他乡为质,那些渴望的美好太好,所以更不能想,想了便会因此而与现实进行对比,愈发愤恨,终将抑郁而亡。 “心情不好的时候永远都不要去想会让自己心情更不好的事情,那可是会郁结于心,英年早逝的哦。” 十一年前,她是如此说的,他亦如此做的,若非如此,或许他早就如历史上无数不曾留下名姓的质子一般默默无闻的死于异乡,无人知,无人记。 为什么会突然做这样的梦呢?公孙係百思不得其解,总不能是因为他最近日子好过了,有了多余的精力,于是沉淀于脑海深处的往事浮起? 喝了水,觉得不渴了,公孙係才躺回床榻上,却怎么也无法睡着了。 天明之后公孙係起身去百草药庐,他是药庐的病人,依着阿珩的意思,公孙係最好在药庐呆一段时间以便日日观察。 阿珩也是顺手为公孙係做了全面的检查才发现,公孙係还活着,挺不容易的,年幼时吃食里应经常被人掺不该掺的东西,且掺了数年,只是分量极少,难以察觉,等积累到一定程度了,能够被察觉了,应该夭折了。但公孙係很幸运,他被送到了辰国为质,辰国的王公贵族虽然瞧不起他,欺负他,但真没谁会无聊的对一个质子投毒引起外交事件。相反,为了不引起外交事件,辰国还会保护质子的生命安全,只要质子不想不开郁郁而终,在别国为质是相当安全的,也因此公孙係得以存活至今。 虽然辰国没人害公孙係,可辰国也不会管这位主来的时候身体状 分卷阅读117 分卷阅读118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18 况如何,因此公孙係体内的毒便一直沉积着,不出意外的话,再过十年,公孙係就该入土为安了。当然,这还是公孙係心宽,不去想心情不好的事,不然这两年就该郁郁而终了。 阿珩虽然不是很想救公孙係,但医者三诫在那摆着,不得见死不救。没见着人还好,人都见着了,不论愿不愿意,都得救人。 如今阿珩出了远门,公孙係仍得每日去药庐复诊,他不会煎药,阿珩试图教他如何煎药,结果煎出的药......阿珩只看了一眼便倒了,让他每日按时去药庐服药。 公孙係住的地方是质子街,整条街上住的都是来自不同国家的质子,也因此,整片街区都被五百锐士护卫着,公孙係还是打了招呼说了自己要去哪,得了锐士的证明才能出城。质子在王都可以随便转,唯独不能出城,一定要出城也并非不可,却必须有人担保,若是质子逃了,那么担保人就得满门抄斩且亲朋好友也得连坐。 公孙係有阿珩担保确实是去就医,这才得以出城。 公孙係到的时候药庐已然开门,药庐诊病的地方已经由原本的前堂变成了第一进院子,整个一进院子被阿珩改造成了一间地基深一丈,高出地面半丈,长三十丈,宽十丈的大屋,某种意义上,说它是宫殿也无不可。 大屋被分成了两个大的区域,大的区域是一排排高大整齐的药柜,药柜的每个抽屉上都钉着一个写着药名的木牌,拢共一千多种,半年的时间,阿珩已将其中三分之一的抽屉给填满。 另一部分区域则被划分为四个区域,第一个区域是领号处,有一个五六岁的小童在给来的病人发写着数字的木牌,然后病人拿着木牌去对应医者那里排队等着诊病。考虑有些病人得的是急症,排完队,命也该没了,因此木牌也有分类,普通木牌是黑色的,但有一种号码木牌是红色的,拿了红色木牌可以直接找镇场子的医者救命。 第二个区域是诊病处,拿了号码牌,病人来此排队,每个坐堂的医者前面都划出了一片空地,摆了十来个蒲团。喊到号码时,病人将木牌给医者,医者便会为其诊病。通常情况下,诊病的医者都应该是胡子一大把,头发灰白的老者,药庐这里却不然,是两个乳臭未干的女童。 女童面前的书案上还立个木牌:练手中,不收诊金,药价减半,治死人概不负责。 很好,立着这么个木牌,药庐的生意可想而知,菖蒲与桔梗都闲得拿了沙盘复习学过的字了。 第三个区域也是登记的地方,却不是领木牌,而是住宿,有的病人情况比较严重,需日日查看,以免出现别的意外,亦或出了意外医者可第一时间救治,因此药庐里专门准备了客房给这一类病人住宿。 第四个区域是急病处,也是镇场子的医者呆的地方,不过药庐的生意近来不怎么样,每日稀稀拉拉的几个客人都是没钱的庶人,桔梗与菖蒲也都能解决。季越人干脆跑到了药柜林兼顾念药方的工作,病人在医者处诊断后会得到一个写着方子的木牌,拿着木牌来药柜林这里取药付钱。 阿珩雇了一个账房,收钱的事有他负责,抓药则另有药童负责,不过......阿珩用的药童全是不满十岁的庶人孩子,大多不识字,因此阿珩走之前给了季越人一个任务,让这些药童识得每个抽屉上的木牌写得什么字,里头是什么药。 自然,若季越人能教会药庐里的每个药童都识字就更好了。 对此,季越唯有一感觉:吐血。 抓药的、煎药的、照顾苗圃的、照顾住宿病人的......阿珩一口气招了六十几个药童,不,与其说是招,不如说是捡,阿珩将大街上的孤儿一口气捡回来两百多个,有男有女,有大有小,十岁以下的当药童,十岁以上的做杂役。 你敲了不少有钱病人一半的家产,你有钱你任性,但也不能这么剥削老子啊。 公孙係一来,季越人立马将手里的小儿启蒙篇抛给了公孙係。“怎么来得这么晚?慢慢教。” 公孙係虽是质子,但辰国也不会太亏待他,质子街有一家私塾,专门教这些质子读书识字。因此虽自小为质,公孙係却并未变成目不识丁的纨绔。 阿珩不愿打破药庐的规矩,一旦开了无偿为人诊病的口子,后患无穷,这可不是她未出师时。她未出师时义诊是因为她需要病人练手攒经验,而病人想治好病活下去却没钱去医馆,双方各取所需,谈不上无偿,可如今再义诊,那就真是无偿了。除非对方的病例是自己没见过的,否则哪怕是没钱,她也要刮一层油下来做为酬劳。 公孙係也不能例外,可让公孙係去做苦力活,阿珩也要考虑一下影响,毕竟这位可是离王的嫡孙,虽然不是嫡长孙,可在太子琚两子被杀,离王族内斗元气大伤的如今,公孙係是离王实质的嫡长孙。让他充当苦力......呵呵,哪怕离国根本不重视这个嫡长王孙,也得砍死她这个羞辱离国尊严的奴子。 思来想去,阿珩向公孙係索要的酬劳是当药庐一年的夫子,学生?自然是她捡回来的孤儿。 让一个贵族,且是一国君王的嫡长孙去教出身卑微的庶人子弟读书识字,比让公孙係做苦力好不哪去。贵贱有别,让一个人去教牲畜与工具学识,同羞辱无异。公孙係初时是想拒绝的,但当时阿珩眸色幽深的瞅着他,让他有种感觉,他若是为了所谓贵族的自尊心拒绝阿珩,阿珩绝对会让他死得没有最惨,只有更惨。 那些孤儿好歹也是庶人,而阿珩的身世,所有人都知道,血医是清神医之女,而清神医是奴隶,阿珩的身份可以想见——奴子。论起出身卑微,阿珩比起药庐收养的旁的人没有最低,只有更低,哪怕是那些孤儿的出身都可以说比她高贵。毕竟,庶人再怎样也是人,而奴隶从来都是牲畜。 一入奴籍,子子孙孙永世不得翻身。除非如云洛兄弟的母亲一般嫁给权贵为妻,子孙才可能反身,否则哪怕是宠妾,生下的子嗣也生来低人一等,没有继承权。可这世上有几个奴隶如云洛之母那般令人惊艳,又有几个权贵敢且有能力冒大不韪娶奴隶为妻?古往今来,只云离一人,也因此,云洛与云湛兄弟俩的例子无可复制。 阿珩的父母,一个出身奴隶,另一个只看她的长相便可知,其母绝非华族。 华夷之别比起贵贱之别更为悬殊,奴隶加异族血统,在中州这片由华族主宰的大地上,无疑是卑贱如泥的存在。也亏得是阿珩,换了别个,绝无法活得这般肆意。 就算看不起阿珩的出身,也没人想试试阿珩的毒,虽然阿珩不一定会弄死人,可前车之鉴犹在眼前。云洛之母剑术大成后,敢当面辱及其血统的都被她送进黄泉 分卷阅读118 分卷阅读119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19 了,然后......被不少贵族派人追杀。亏得她武艺高强,否则也不知被剁成多少块了。 阿珩杀了自己,日后会不会被离国剁成肉酱,公孙係不能肯定,但自己死了肯定活不过来是可以肯定的,因此公孙係识相的接受了夫子的工作。 一名女童将公孙係今日的药取了来,公孙係一口饮尽,味道不错。至少比起阿珩煎的药要好喝,阿珩给他的每一碗药,公孙係完全不知道该说那是什么东西。诚然,药效不错,可......公孙係今生今世就没饮过味道那般诡异的东西,饮药的那一瞬,公孙係宁愿给自己来个痛快的也不想再喝药了。 公孙係疑惑的感慨:“真不明白阿珩煎的药怎么就能那么难喝。” 季越人闻言,随口回道:“也不是啊,她心情好的时候煎的药味道挺不错的,比酪浆还好喝。”同理,心情越烂,煎的药也越难喝,最难喝的时候能喝死人。 公孙係微怔。“你的意思是她每次给我煎药时心情都很不好?”那他得多不招阿珩待见? “不,你比较倒霉。” “什么意思?” “药材在煎熬时都会损失部分药性,且煎好后也只能发挥一部分药性,她最近心血来潮在研制如何煎药才能将草药的药性完全发挥出来。略有小成,只是有副作用。” “难喝?” 季越人颌首。 公孙係:“......”所以他这是被当成试药的小白鼠了? 正无语中,一个壮年男子背着一名老者冲了进来。“医师,医师在不在,救救我阿父。” 已然昏昏欲睡的桔梗与菖蒲立马精神大振。 “石头剪子布,石头。” “石头剪子布,布。” 菖蒲完胜,迎了上去。“来来来,我是医师,保证药到命......病除......” 公孙係看着热情的菖蒲,总有种看到刽子手的感觉,还没待无语便见菖蒲忽的连退三丈。 “.......有瘟疫!” 公孙係手一哆嗦,书简掉地上了。 菖蒲与桔梗有时虽然也会把病人治出问题来,但这俩人的医术总的来说还是不错的,更不可能拿瘟疫开玩笑。 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公孙係望向同样愣住的季越人。 “我阿父不是瘟疫,他只是有些风寒发热。”年轻人焦急的道,生怕这家医馆将他们赶出去。“求求你们,救救我阿父,我愿意做牛做马报答你们。” 季越人没吭声,从药柜的抽屉里取了一双羊皮手套带上,想了想,又取了块布蒙住口鼻,这才去检查被放在书案前的竹榻上的老者。病人在发热,身上有红色的疱疹,有一些已然化脓。 “他这些日子可有别的症状,感觉如何?” “阿父这些日子老是说头疼,有时还想吐,哦,对了,有的时候还会打寒颤。” 季越人的脸色很不好。 菖蒲对桔梗低语道:“怎么那么像鼠疫的症状?” 桔梗用手语道:“不是像,就是。”阿珩曾经给她欣赏过鼠疫患者的尸体,并且深入解剖过,再配上这些症状,足够她判断是什么疫疾了。 公孙係与季越人的心直直的坠入了深海。 瘟疫...... 洛邑完了。 ☆、第二十五章信我 鼠疫的消息送到高陵时阿珩正在同云洛讨论炼盐的事。 云洛对于在战争中伤残的将士并未任他们还乡了便不管了,而是将人迁到了高陵,封地的税赋是由封君来决定的,封君说不用缴纳税赋,便是君王也没权利让封地里的庶人缴纳一个钱的税。没有沉重的税赋与徭役,这些人的日子可以好过很多。其次是云洛给虎贲军的待遇太好,哪怕是非战时也两日一顿肉,战时更是日日有肉干,这些肉食从何而来?从民间买的话不靠谱,庶人黔首养的家畜多是过年时自己吃的,便是卖掉,那点量也不够,云洛干脆在封地寻了合适的山谷让这些不能再上战场的锐士为虎贲军养殖猪羊。 考虑到阿珩那不提医德,绝对出神入化的医术,云洛想试试她能否帮那些伤残将士治一治身上的问题,比如刮风下雨时胳膊腿的骨头跟蚂蚁在咬似的,十个退伍老兵有九个有这毛病...... 阿珩看了之后,表示:一堆骨科病,快赶上她了,真不容易。 也不用琢磨新药,阿珩将自己不舒服时用的膏药贴送了半匣出去。“哪不舒服就贴哪,对了,贴之前先把膏药贴用火烤热,不然药效发挥不出来。” 云洛瞧着阿珩那满满一匣子的膏药贴。“你没事带这么多膏药做什么?” “不是没事带,是我自己用。” “你一个人需要这么多?”云洛目光诡异,这分量都够阿珩贴全身的骨头了。 “需要啊。”她全身骨骼除了脊椎骨和颅骨因为有个三长两短容易伤害神智而无事,其余骨骼都遭过罪,刮风下雨、天冷时的滋味......她曾经一度忍无可忍的吞了一整瓶鸩酒,奈何苍凛医术名不虚传,那么一瓶鸩酒吞了下去,他居然还能将人从鬼门关拉回来。 云洛默然片刻。“离王何至于恨你至此?”就算是谋害君王也不带这么折腾人的。 “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我不恨他,他也不恨我。” “不恨,你们为何这般折磨对方?” “战场之上,你的敌人为了打败你,什么阴谋阳谋都用,你会因为对方的手段卑劣而恨他吗?” “战场之上只有输赢,没有对错,我若输了,与对方的卑劣无关,是我自己太蠢。” “我和离王也差不多情况,我和他,不存在共存的可能,无关爱恨,无关善恶对错,只因我们体内流着的血。”阿珩轻笑,对共存抱有期望......反正她是从来都不抱期望,而离王,想来也不会再有那般脑残的念头了。“不提这些无聊的事,我跟你商量个事,你这里反正都专门养了家畜,不介意再修建一座作坊吧,以后种植成熟了的药就地炮制,可以减少很多损耗。” 云洛闻言,虽想弄清楚阿珩与离王是什么个情况,但见阿珩的模样,也只得顺着话题道:“这个不需要那么急吧?” “早点准备齐全,到时也不会手忙脚乱。” “我钱不够。” “那你卖盐啊。” “.......辰国是内陆国家。”大荒的盐主要来自海盐,煮海为盐,而列国中临海的国家原本有不少个,但如今,那些临海的小国都被齐、离两国给瓜分蚕食干净了,除了境内有盐池的唐国,别的国家想要盐都得受制于那两个国家。 阿珩一指不远处光秃秃的山:“那不就是盐矿。” 云洛瞧了一眼,那片地方他知道,动物吃完东西后都喜欢到 分卷阅读119 分卷阅读120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20 那里去舔石头,也曾有人尝试过,石头是咸的,有盐味,但那人没多久浑身肿胀发紫的死了。“那是毒盐矿,牲畜能吃,人不能。” 阿珩回以白眼:“有毒你就不能把里头有毒的部分分离出来?” 云洛更无语:“这还能分离?” “能。” 为了表示自己不是瞎扯,阿珩拿了毒盐给云洛做了个实验,将毒盐溶于水,再用沙石、炭、布......层层过滤,最后得到了一杯非常澄澈的清水,阿珩将水递给云洛:“尝尝。” 云洛狐疑的看着阿珩。 阿珩带着些许挑衅意味的问:“怕毒死你?” 云洛摇头:“你不会杀人,可你会整人。” 真了解我,阿珩腹诽。“你要不喝我就倒了,可别后悔。” 云洛心一横,接过清水饮了一口。 噗! 阿珩笑吟吟的问:“齁不?” 云洛指着阿珩说不出话来,一嘴的咸味,齁得人想死。 阿珩怜悯的道:“我可没说这水没问题呀。” 云洛气结,他就不该信这女人有良心。 虽然阿珩性格与医德有问题,但技术问题却是真的半点都不马虎,从毒盐里分离出来的盐分是无毒的。 “这些东西其实你找几个炼丹的方士也能解决的,自然界的毒无外乎药毒和金属之毒,前者你找专业的医者比较妥当,但后者,最靠谱的便是那些不靠谱的方士。”方士寻求长生不老,效仿炎帝炼丹,但......炎帝炼的丹不论是懂不懂行的人都想吃,而如今的那些知识严重断代还走了歪路的方士炼的丹,别人想不想吃不得而知,反正阿珩是肯定不想吃,且没胆量吃,谁知道会磕出什么毛病来。 云洛讶异:“你做为医者对方士挺了解的。” “方士、医者走的路追根究底,源头都是上古巫医之道,这同你学了上古文字后再去看如今列国的文字,哪怕没学过也能猜出其含义是一个道理。师父是巫医传人,我当年为了对付齐威王,专门跟他学了这方面的知识。” 有了盐可以解决很多问题 ,比如财政,云洛可算能放手大干了,不论是炮制草药的作坊,亦或是扩建高陵城都一把抓了起来。 正踌躇满志时,云晞来信:洛邑出现瘟疫。 云洛的脑子里几乎是立刻就想起了多年前的惨像,到处都是尸体,人们走在街上,走着走着突然就倒了下去,气息全无。没有亲眼目睹那一幕幕惨剧的人永远无法想像那是怎样的炼狱画卷。 云洛立马就拿着竹简去寻阿珩。“你能治吗?” 阿珩瞧了瞧竹简,回以白眼:“通篇就提了个瘟疫,瘟疫种类繁多,单我知道的便有十七种,谁知道他说的这是那种,是什么毛病我都不知,你让我如何回答你?” “你对瘟疫了解有多深?” 阿珩想了想,坦诚道:“不算太深,我这几年都没怎么研究这方面的东西。”她精力再充沛也不可能同时抓好几个研究项目,三七的身体比较着急,便放在前头了,也就是最近才重新开始研究别的东西,瘟疫这个领域......已然生疏了数载。 “那你能治几种?” “尸瘟。” 云洛叹了口气,算了,他还是重金求医比较靠谱。 阿珩忽问:“你要回洛邑?” “回去看看,以防万一,疫疾若是处理得不好,稷阳之乱便是前车之鉴。” 十一年前,离都稷阳爆发天花,死了近万人,谁也没想到,那场天花最后竟会毁了一座三百年的王城。 “稷阳那是特殊情况,实际上肯定不至于那么严重,这个时代,那年是没有瘟疫的?只是大多数瘟疫波及不够大,知道的人不太多而已。” 云洛没反驳,事实的确如此,别的地方他不知道,但仅仅是中州一地,就时有瘟疫出现。基本上,年年都有瘟疫,只是能够像沧水大疫与稷阳天花那样震惊天下的不多而已,在这出门靠走,通讯靠吼的年头,离疫区远的人没感觉,有感觉的时候灭顶之灾已经来了。可是仔细算一算的话,就会一笔笔加起来,大瘟疫与小瘟疫死的人谁也不比谁少。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若是一国王都被一场瘟疫给毁了,云洛完全不知道该抱以什么心情,反正不会是好心情就是了,那座城可是他的祖先亲笔设计,亲手督建的。 云洛问阿珩:“你可要同归?” 阿珩兴高采烈的道:“自然,若是尸瘟,季越人知道当如何,可你云晞仍来求救,只能说明,那不是尸瘟。我最爱疑难杂症啦,既然有时间又有精力,更有机会,怎能不挑战一番?” 云洛微默,嘴巴微微翕动,似乎想说什么,但瞧着阿珩期待兴奋的模样,最终还是作罢。 在这个时代,人命与草芥无异,阿珩的态度并不算什么,唯一不同的大概是,旁的人或漠视人命或麻木,而阿珩却是崇拜死亡的美丽。 白骨累累与鲜活的美人,问阿珩更爱哪个,阿珩定然选择前者。 将三七丢在高陵,阿珩只背了药箧便出发了,半道上便收到了季越人托云晞送来的书信,信里面详细的介绍了瘟疫的症状以及洛邑如今的情况。 洛邑如今对那些疫疾的病人呈两种态度,一种是烧死以绝瘟疫,另一种是求医。前种态度占大多数,但季越人干不来这种事,因此利用这些年在洛邑积攒的人脉将此事给拖住了,但他要是拿不出来解决瘟疫的法子,那些人还是得死。问题是季越人对瘟疫这一块真不熟,他所有的瘟疫知识一半是前些年的大疫给逼出来的,另一半是当年在沧水时被阿珩顺手灌输的,判断是什么瘟疫的眼力略有,治疗的话......不提也罢。 马车里,阿珩支着下颌道:“原来是鼠疫啊,无知也不全是福嘛。” 一直在看公文的云洛闻言不由问:“几个意思?” 阿珩以一种喜气洋洋的语气道:“几个意思?自然是一个意思呗,洛邑的那些病人就算全烧了,鼠疫仍旧会爆发。你说那些贵族烧了病人后发现自己还是要倒霉,会是什么表情?” “为何?” “啊?” “为何病人都烧了仍旧会爆发瘟疫?” “瘟疫的传播主要分为三种,人与人之间的接触,人与动物之间的接触,以及食水方面的问题。鼠疫的传播方式挺有意思的,它的传播方式有三种,全占了。烧了病人,只要洛邑滋生瘟疫的环境仍在,该来的,跑不掉。”阿珩说着还专门比划了三根手指。 “你能治否?” “能又如何,不能又如何?” 云洛沉冷的道:“你若能,我便让他们烧不成,将病人给你,若不能,继续烧,能减小一条传播途径是一条。” “鼠疫 分卷阅读120 分卷阅读121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21 是常见疫疾,我以前做过一些研究。” “有方子?” “没有。” 云洛气结:“你......” “莫气莫气,且听我说完,我虽然没有研究出方子,但我也有个初步的想法,很值得一试哦。” “把握?” “对半开。” 已有过切肤之痛的云洛:“不成功即死?” “你真是我的知己。” 云洛气得都不想说话了。 阿珩揉了揉脸,认真的道:“好了,不开玩笑了,帮我。” “若你失败,我亦将身败名裂。” “信我。” “你有哪里值得信任?” “你觉得我不可信的话可以去寻我师父,关于鼠疫的理论研究我是与他一同做的。” 苍凛? 信他那个疯子那还不如信你个神经病呢。 阿珩对云洛不抱太大希望,虽然烧了病人不能遏止瘟疫,想要彻底遏止瘟疫,除非将整个洛邑连同里头所有人都给烧了,否则鼠疫爆发是迟早的事。可能够争取时间逃离,以贵族的习性是很乐意做任何事的。 不论他对你做了怎样不好的事,他是王,所有人都应该为他牺牲,包容我,这是王权。 他打你个半死,再随便给了你一点甜头,你就必须对他感恩戴德,为他九死而不悔,这是贵族特权。 你生来就是牛羊,任劳任怨,为王侯贵族献上所有血汗天经地义,这是庶人黔首。 你生来就是牲畜,,为主人奉献一切,妻女、生命,都是荣幸,这是奴隶。 这是一个怎样等级森严而操蛋的世道,阿珩在多年前就已经领教过了,她为父报仇,根本没人能理解。因为清是奴隶,是牲畜,为了给一头牲畜报仇而去杀人,且是谋害君王,脑子有病吧?也因此,她谋害君王失败后,所有人都认为她罪有应得,十恶不赦,应处以极刑。 阿珩当时直截了当的回了一句话:一群牲口好吵。 自然,逞一时嘴快的结果就是之后更倒霉了。 然而非常遗憾的是她没死在极刑里,所以之后那些人全都倒霉了。 浪费可耻,所以那些人及其妻妾子女,她一个都没浪费,非常新鲜且丰富的实验素材呐。 云洛不论做出怎样的决定,阿珩都不会惊讶,也不会在意,反正她去洛邑的主要目的是挑战鼠疫,而非救死扶伤。至于那些染上鼠疫的人,死亡多美啊?死了不好吗? ☆、番外齐湄下 悠悠十二载如白驹过隙,齐湄一直与王后生活在别宫里,王后去后,她便一个人继续于此生活。她不想再嫁,有过云湛那样的夫君后,她已经看不进别的男子了。她不想嫁,新王也不勉强她,对于这唯一的胞妹,新王也是宠爱的,只是......很多事,无法回首,也不想回首,便是重来,新王仍会做出同样的选择。因而新王只能弥补,胞妹不想嫁人,没关系,高兴就好,若是还想养面首的话,他也支持,还令人挑了几个容色出众的少年郎。 对于齐王的表示,齐湄无语,没接受,她敢说,她要敢接受,明儿就能看到那几个少年郎的尸体。 “我同意和离了吗?和离必须双方都点头方可,我没点头,你我便还是夫妻。” 第一年,云湛阴沉着脸出现在条邑,理所当然的吐出了这么一番话,显然,他是打算跟她没完了。 “这云雾茶乃我无意所得,想起你爱喝茶,便带来给你尝尝,味道如何?” 第二年,脸不阴了,带来了最顶级的云雾茶。 “这糕饼是我新学的,我尝了,味道不错,你也尝尝。” “齐湄你有本事就永远别踏出别宫半步,否则......”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 年年不落。 第十年,云湛本人没来,来的是云洛。 这俩兄弟越长越像,看到多年不见的云洛,齐湄险些以为云湛返老还童了。 “这是阿兄给你的书信。”云湛放下一封帛书,随后又放下一个匣子。“这是他给你的礼物。” 齐湄微默,迟疑了下,想问什么,又不知要如何问。 “东西送到,我走了。”云洛说完便要走。 齐湄终于忍不住叫住云洛。“他可是病了?”这些年,云湛每年都准时到来,今年却例外了,容不得她不担心。 云洛摇头,齐湄不由得松了口气,却见云洛继续道:“他死了。” 齐湄:“......” 过了许久,齐湄才寻回声音,嘶哑的道:“怎会?” 瞧着齐湄几近哀莫大于心死的模样,云洛大为不解。“你既然还爱他,为何要离开他?这么多年都不愿回家?” 正哀伤着的齐湄不由狐疑的瞧着一点悲伤之色都没有的云洛。“他还活着?”手把手养大自己的胞兄死了,谁会一点都不难过? 云洛坦诚:“我骗你的,他活得好好的。” 齐湄想抽熊孩子一顿,人吓人真的会吓死人的,深呼吸,平缓了情绪,齐湄问:“那他怎么没来?” 云洛这回没再撒谎,而是反问:“齐王令公子高领兵十五万攻打九陵原为齐武王报仇,你不知?” 齐湄默,她这些年根本不问朝政,当真是不知,便收拾知了,又能如何呢?她什么都做不了。 九陵原之战打了足足两年都没结束,辰国还拖得起,齐国却已拖不起了,北方的胡族与羯族、戎族蠢蠢欲动,趁此机会南下,北境也燃起了战火,两线作战是大忌,齐国底子再厚也禁不起这么败。 齐王最后想到的解决之法便是给云湛投毒,但他的细作根本接近不了云湛,因而选择了与云湛不合的辰王合作。 琥珀散,齐王秘密□□,也是齐王控制或秘密杀死一些不方便明面上杀掉的臣子的奇毒,是多年前自离国而来的医者差不离献给辰王的东西。 她知道,云湛死了是对齐国最好的结局,敌国有那样一个名将,绝非己国之福,但那也是她的夫君啊,纵然分居十二年,可她仍旧忘不了的夫君啊。 琥珀散的味道调得真好,一点味道都没有,也没有气味。 齐湄知道齐王一直都对自己很愧疚,愧疚多年前利用年幼无知的自己对付嫡长兄,让什么都不明白的自己做了帮凶,一夕间懂得了权利倾轧的残酷。 对于齐王的这一份愧疚,她一直都嗤之以鼻,鳄鱼的眼泪大抵就是如此吧。 如今她却要利用这一滴鳄鱼的眼泪去救自己的夫君,一个会在未来为齐国带来灾难的男人。 是对,还是错? 她不知道,她只知道,她不要那个男人死,他应该有一个更好的人生,一个不应该因为她的出 分卷阅读121 分卷阅读122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22 现而变得一团糟的人生。 得到了解药她立马离开了条邑。 看到十二年就没出过别宫一步的妻子出现九陵原,云湛半晌回不过神来。“你不要命了?”九陵原已经打成了一锅粥,知道夫人您武功不错,可再好也架不住九陵原够乱啊。 齐湄没说什么,抓着云湛的手诊了诊脉,火气立时噌噌的往上跳。在云府的时候她被云湛学了一大堆东西,其中就有医术,给人解毒治病什么的是不可能,但判断别人的身体健康与否还是绰绰有余的。 中毒都这么深了,你竟还在这费脑子的打仗,到底是谁不要命了? 恶狠狠的将装着解药的盒子拍在云湛手里。“琥珀散的解药,赶紧服了。” 齐湄给完解药就要走,至于怎么从军营里离开?云洛当年给她的玉牌挺管用的,别人一看就知道她是云氏族长夫人,根本不敢拦她。 齐湄还是没走成,云湛将她拉住了。“我说过,” “你是否忘了我说过什么?” 说过什么?齐湄茫然。 “你最好永远都不会踏出别宫半步。” 齐湄想起来了,第三年的时候确定了自己不打算再回云府后,云湛恼怒下是说过这么一句话,但她也没太当真,都拆伙了,这种威胁还有什么用? 肥肉自己送上门,不吃就是傻瓜,十二年没有房事生活,不找补一下,云湛深以为,他还没君子到那地步。 拼尽此生,尽得一月欢。 一个月后齐湄被突然翻脸的云湛送离了九陵原。 云湛你个王八蛋,翻脸翻比翻书还快! 齐湄着实气得不轻,在云梦泽北部的支流边上生气时赫然见到一只水鬼爬了上来,吓了一跳,仔细一看,不是水鬼,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不过,齐湄就没见过这般古怪的孩子,面容苍白如鬼也就罢了,看那一身被水泡得惨淡的衣服便知人在水里呆了许久,脸色苍白很正常。但,那双亮得惊人,如妖似鬼的眸子,似曾相识啊。 依稀记得,二十多年前那个帮助齐王设计害死嫡长兄的男人也有这么一双亮得惊人的眸子,只是那双眸子给人的感觉是一种有灵气的明亮,而眼前这位,女郎莫不是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 齐湄五味复杂,不知这人与二十多年前的男人是什么关系,但看着对方一个孩子,模样如此狼狈,也不知是遇到了什么事,还是先将人拉上了岸,拿了干衣服给她。“有点大,你可凑合一下。” “水鬼”见了,不由仔仔细细的打量了齐湄一番,打量得齐湄直发毛,那双亮若妖鬼的眸子着实慎人。 见齐湄不舒服,“水鬼”收回了目光,转而就地脱起了衣服,沉甸甸的湿衣服拖下,露出了衣服下瘦削修长的身体。若一块洁白无瑕的羊脂白玉,没有半丝瑕疵,完美无缺,同那张姿色普通的脸完全搭不上,却又透着诡异的和谐。 将身上的水渍擦干净,“水鬼”换上了干衣服,从湿衣服里摸出了一堆瓶瓶罐罐以及鲛绡袋子放进了新衣服里,目测,分量不少于六斤,也不知她之前是怎么藏身上的。将东西都放好了,“水鬼”这才开口:“余毒未清,怀着孩子,跑到离战场如此近的地方,夫人若那么不想要孩子,大可一碗堕胎药一了百了。” 齐湄愣住,难以置信。“孩子?” “水鬼”点头。“你已有半个月的身孕。” “女子若有身孕,至少一两月方能诊出。” “庸医才需要一两个月才能诊出。” 齐湄无语,小丫头口气真大。 “我乃邪医弟子。” 齐湄:“......”所以她这是真的救了只恶鬼上岸吗? 不过,若是苍凛的弟子,那医术高超也是正常,自己是真的有孕了? 这孩子来得......真不是时候,齐湄只这一感觉,在云府时,她一直想要个孩子,但不知为何,孩子死活就是不来,如今都拆伙了,孩子却来了,老天爷太能作弄人了。 不对......齐湄的脸色不太好。“你说余毒未清是何意?” “水鬼”揉了揉鼻子,用力闻了闻,闻到前不久才闻到过的熟悉味道,眸中划过一抹深深的憎恶。“你前不久中过毒,是琥珀散,也不知谁炼制的毒,真是不错,一点一点侵蚀内脏,促使内脏提早衰竭。” 齐湄点头,琥珀散的药效便是如此,神不知鬼不觉的令人死去,还检查不出任何原因。 “解药服得有点晚,需得好好调理才能将毒完全清干净。” “我并未服用解药。” “你在质疑我的医术造诣?” 见“水鬼”的眼神有点危险,齐湄赶紧摇头。“我并无此意,可我真的不曾服过解药。” “若你未服解药,早已不在人世。” 解药我早已给了云湛......齐湄原是这么说,却陡然想起了前些日子与云湛的缠绵。 因着将不久于人世,那些日子,齐湄忘记了所有的心结,追求最后的欢愉,因而对于云湛的情绪感觉得没以前那般敏锐,而今细细回忆,云湛那些日子的神色虽然很完美,但情绪似乎......不怎么对。 “诶,怎么晕了?” “水鬼”无语的看着陡然晕厥过去的女子,这荒郊野外的,她自己从云梦泽深处一路游回来都快虚脱了,可没多少气力照顾别人。 “水鬼”瞧了瞧自己身上穿着有点大的干净衣服,不看人面就是看在这身干净衣服的份上,怎么都不能把人丢这荒郊野外喂豺狼虎豹吧。微叹了口气,还是将人背了起来。过度使用四肢,相信过了今日她得瘫痪很长一段时间。 走了没两步,有什么东西掉在了地上,“水鬼”不由低头,那是一枚极品墨玉雕琢的玉佩,玉佩的形状极诡异,是一只冰冷空寂的眸子,眸里倒映着漫天星辰。“水鬼”愣了下,这玉佩好生眼熟啊。 “水鬼”抿了抿唇,挺想将背上的人丢水里淹死算了,然终究是忍住了,捡起玉佩背着齐湄前往最近的村落。 并不知道自己在生死间走了一遭的齐湄是在翌日清晨醒来的,“水鬼”已然收拾得干干净净,总算有了一分秀气的味道,却也只一分,那一身苍白阴郁加三分癫狂的气质太破坏给人的良好形象了。 见齐湄醒了,“水鬼”将最后一口粟米粥咽下。“醒了?” 齐湄颌首。 “水鬼”继续道:“你怀上孩子的时间不好,以至于它也带着毒,加重了你体内的残毒。再过些日子,便该死灰复燃了,而那孩子,也活不了。我建议你将毒转移到孩子身上,如此,孩子出生后,毒也解了。” “孩子会如何?” “自然是死。” 一醒来就被告知这么一个选择,齐湄觉得,“水鬼”肯 分卷阅读122 分卷阅读123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23 定没朋友,这性格太不讨喜了。 “我想保住孩子。” “那就把毒转移到你身上,可这样,你会死,而孩子,纵然生下来是活的,也很难养活。”高龄产妇本就有危险,何况这高龄产妇身上还带着毒。 “你可否让我再考虑几日?” “你有半个月的时间考虑,半个月后便是我师父也救不了你和孩子任何一个。” 不用半个月,齐湄五天后便做出了决定。“我保孩子。” “水鬼”虽不解,但很尊重齐湄的选择,死亡是世间至美,想不开何尝一种想开,去享受死亡的美? “水鬼”不多问,齐湄却自己说出了原因。“小神医你可知,这是我唯一的孩子。” “它没了你也还能再生。” “我夫君前两日过世了。” “再嫁便是。” “可这世上不会有任何一个男子比他更好,而我遇到他之后便再也不愿将就了。” “水鬼”无法理解。“我会尽力在保住孩子之余保住你。” “那便多谢小神医了。” “不用,这是最起码的医德。” 齐湄笑了笑,小神医心肠真的很好。“小神医你可喜欢孩子?” “孩子?”水鬼愣了下,这个问题她可从未想过,但,瞧着齐湄尚未显怀的腹部,水鬼道:“别的孩子我不知,但我喜欢你腹中这个。” 齐湄迟疑了片刻,问:“若我不幸......你可否收养我的孩子?” 水鬼愣了下,旋即点头。“我会认他为义子。” 齐湄嘴角微不可察的抽了抽,小神医你也就十一岁吧,能当人义母吗?不过,只要对方愿意□□,那么义子又何妨? 水鬼抓了抓脑袋,忽道:“它不论男女都叫三七如何?” “三七为何意?” “是南方的一种草药,被誉为南国神草,非常珍贵,也是一种养生圣药,常服,可延年益寿。” 齐湄想了想,觉得这名字不错,虽然是药名,可寓意极好,孩子是否闻达于诸侯不重要,重要的是健健康康、长命百岁的。“可。” ☆、第一章华阳 “我,姑且信你一回。” 云洛的话说的很慢,琥珀色的眸子锁在阿珩满是对鼠疫的期待及对洛邑未来不在意的脸上,一字一顿的吐出了七个字。 阿珩惊讶抬头。“你对我可真有信心。” 云洛:“......你只是医德变质,并非毫无医德。”至少比苍凛靠谱可信。 神经病与疯子只能二选一的时候,聪明人都会选择神经病,没节操总比没人性好。 云洛的马车直接闯进了宫,要阻止公卿贵族们烧了那些病人,必须先摆平朝堂上这些人,不然人都烧了,医者再厉害也没用。 这是阿珩头回见到辰国的朝会宫殿,她曾经见过离国的朝会,那就是离王的一言堂,离王说一,没人说二,敢说二的人都被他给灭了,离王只怕列国里唯一一个做到绝对□□的王。 辰国与离国截然不同,辰国的王,经过公卿世家及列国策士数百年来的坚持不懈,某种意义上与摆设也没多少差距了。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在这个重视血统的时代,君王广纳后宫时,别国的世族都以将族中血统纯正的嫡女送进宫为荣,且乐于尚公主,而辰国,尚公主者有之,送女入宫者却寥寥无几,都是小门小户的底层世家,高门大户都不愿送女,实在不行,必须得送的话,就随便拎个偏远旁支没有地位的庶女送进宫应付。 更有一例,烈王的父亲安厘王在位三十余年,那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傀儡,没有半点权利,百官完全无视他的存在,国家没有他,也仍旧呈良性运转,蒸蒸日上。 也因此,纵然云洛远离了辰国的权利核心,辰王也不过是多得了一份实权,但要说大权在握,还远着呢。公卿世家袖手旁观不过是因为他还没蹦跶到让它们感觉到危险的程度,否则他们一出手,辰王就算不被摁死,也不会好太多。 此番鼠疫爆发,针对此事朝堂之上呈三足鼎立之势,以云氏为首的新氏族认为应该找医者来试试能否化解鼠疫;以孟车白三族为首的老氏族认为应该尽快扑灭鼠疫;以还朝的上卿张不易为首的外来士子则保持中立。 啥?问君王是那一派的,它那一派都不是,三足鼎立,没有一只足是他的。 云洛赶到时,辰王的脸色已经黑得想杀人了,也是,被朝臣这般无视,换任何一个王都会暴跳如雷,偏偏辰王哪怕气死了也得忍着。原因?随便一只足都能废了辰王。而这也是云洛想让辰王明白的,他就是个摆设,不论是朝堂还是国家,没了他照样良性运转,想要王权独大,做白日梦! 大步走进几乎上演全武行的宣政殿,云洛随意的向辰王行了一礼便投身三足鼎立的局势中去了,重点向撑鼎的三足介绍了一番阿珩的事迹(仅限于短短几段优良历史,长篇巨制一般的斑斑劣迹被云洛昧着良心砍掉了)。 虽然云洛砍掉了大部分内容,但三足的成员都不是傻瓜,阿珩的斑斑劣迹......有心查,很容易查出来。然也诚如云洛所言,这位黑历史满满的归满满的,医道还真的挺不错的,也是最有可能化解鼠疫的人,可也只是有可能,并非一定。要不要冒这个险,大部分人都很犹豫,这可是瘟疫,不趁早扑灭,来日彻底爆发,多年前荼毒了大半个中州,死亡人数逾千万的前车之鉴犹在眼前。 阿珩投下一大枚筹码:“我可以盟誓,若不能化解鼠疫,当以死谢罪。” 时人重鬼神,盟了誓便一定会遵守,也相信别人会一起遵守,因而阿珩此言一出,不管是那一派都默了。 云洛也紧跟着道:“我与季越人皆愿替她担保。” 更加犹豫了。 张不易默然犹豫,最后一锤定音的是一把悦耳的声音。“疫疾肆虐非一日之事,便是烧了那些人,也无法遏止疫疾的下一次出现,不如让他试试,或许能有一线生机。” 女子的声音? 阿珩不由扭头,发现说话的还真是一个女子,且是年轻女子,一名站在角落里,约莫二十余岁左右的女子。女子容貌姣好,然而令阿珩侧目的却是女子眉宇间的锐气,这可是很难得的,母系氏族遗风退去后,男权之上,女子几乎成了男子的附属物,温婉有之、风情有之、泼辣有之......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对男子的依附,自己都将自己视为附属物了,自然一点锐气都没有,又如何指望别人尊重你?将你当成一个人?自然,特例还是有的,如云洛那位奴隶出身却灭了主人获得自由的母亲;如自己那位睚眦必报,一局棋险些亡了离国的母亲;如青国前些年垂帘听政,令得青国国力大增的萱夫人;如 分卷阅读123 分卷阅读124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24 风无忧,呃,这个不算,自母系氏族之风浓郁的九州帝国走来的风无忧根本不明白何谓男权至上,跟她谈女子应三从四德什么的只会被她一口吃掉......总而言之,不想遵循世俗规则且有能力我行我素的奇女子极少,显然,这里有一个。 那女子的话显然极有分量,她一发话,老氏族一派立马闭嘴了。 一比二,一直中立的张不易想了想,道:“如此,便以一月为期如何?” 阿珩插道:“三月。” “三月。”云洛瞧向众人。 女子与张不易思索片刻皆同意,于是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阿珩瞧了眼看不出喜怒的辰王,忍不住抱以鳄鱼眼泪一般的同情,这些人做决定时完全没人想起要问一下辰王意下如何。 一出宫云洛便不悦的问阿珩:“你没事盟誓做甚?不是没把握吗?若是失败了你还真要以死谢罪?” 阿珩侧目:“我就那么说你也信?” “何意。” “腿长在我身上,真治不好,我跑回药王谷去谁能将我如何?” “你盟了誓。” “誓言这东西值几个钱?” 云洛无语。 阿珩换了个话题。“先前说话的女子是孟车白氏的人?” 辰国的政治格局可以用一只鼎来概括:三足鼎立。 第一足:以张不易为首的外来士子,辰国招贤令用人不拘一格,且因早年积贫积弱,无法像别的国家那般给予士子锦衣玉食,因而为了吸引士子,在国政上对士子放得很宽,也是因此而吸引来了不喜被君王指手画脚的云越。云越助辰国强大起来后,这种政策也没改,列国士子看到了辰国的潜力与待遇,纷纷来辰,在辰国出仕。这些士子的到来包揽了辰国九成的非战斗职位,负责辰国邦交国策。 第二足:新氏族,以云氏为首。此一派有两个来源,一为部分外来士子就此在辰国扎根,子孙为辰人,若立下功劳封爵,三代之后即为新氏族;不过大多数还是辰国的奴隶庶人凭借战功获得爵位,改变自己与子孙的命运,三代之后亦为新氏族。新氏族也是武将世家的代名词,族中子弟十之六七都从军,宗族的荣耀也是靠战功堆砌而成,剩下的三四成子弟则是包揽了国内五六成的中层职位。 第三足:老氏族,以车白氏为首。此一派的来源也有两个,一为新氏族在辰国扎根十代人之后为老氏族;二为辰国变法之前的氏族后裔,云越变法,老氏族一度没落,但适应了新法后,这些老氏族卯着劲培养出色的子孙,又赶了上来,成为辰国国内举足轻重的一派,也是三足里最可怕的一足,老氏族的子弟遍布全国,包揽了国内七八成的地方职位,虽然职位不高,全是基层职位,可若是有个什么问题,整个国家都得出问题。 那女子一句话便让老氏族闭了嘴,显然是老氏族的人,而老氏族内部分为三支,一支为辰国变法旧氏族后裔,近几十年以孟氏为首;另一支为新氏族转化的老氏族,以车氏为首;最后一支情况特殊,以被辰国所灭之国的王族在辰国扎根后成为辰国的新贵族构成,以白氏为首。三足里这一足的情况可以说是最复杂的,那女子却能一句话让老氏族闭嘴,阿珩着实好奇。 “她是华阳王姬。” “我记得华阳是地名。” “华阳是她的封地。” “她是辰王的嫡女?” “庶女。” 列国国君的公子皆可封君,得到一块封地,但王姬们却不然,只有君王嫡女才会有封地,若是远嫁联姻他国,那么这块封地还会收回。自然,若嫁在国内,封地自然不用收回了,直接由王姬的子女继承。可阿珩也记得一个事,在辰国,哪怕是君王嫡子,无军功也不得封列侯,更不能得到封地。 阿珩有点懵,华阳位于辰国东部,是一片很富饶肥沃的土地,哪怕是君王嫡子也不可能封这么好的封地,华阳王姬是什么情况? 云洛无语了下。“你就不能好好了解一下辰国的情况?” “我认真了解了,至少我知道辰国三足鼎立。” “那你可知三足的领头羊是何人?” “新氏族是你,士子如今以张不易为首。”顿了顿,阿珩道:“老氏族以华阳王姬为首?” 云洛俊美的容颜略有些狰狞:“......竖起耳朵好好听着。” 新氏族的领头羊是云洛,士子如今的领头羊也的确是张不易,但老氏族却不是,严格来说,老氏族就没有领头羊,孟车白三族只是会在关乎老氏族利益时一致对外,其余时候不相互拆台就不错了。 华阳王姬是烈王的庶女,烈王年轻时也曾有一段时间意气风发想要恢复王权,便想着拉拢与分化三足,不过结果是惨烈的。士子只在意自己的抱负或野心能否实现;新氏族想着开疆拓土;老氏族,这个倒是四面透风。只是,联姻古往今来是最好的手段,可.....辰王一提联姻的事,老氏族便随便塞了他几个远得不能再远的旁支庶女。 老氏族的嫡女何其金贵,怎能浪费在宫闱里?给你几个庶女已经很给你面子,别给脸不要脸。 烈王好不容易萌生出的一点野心就这么被老氏族无声无息的摁灭了。 虽然野心给摁灭了,但人也没法退了,君王的女人,一日为君王之女,终生为君王之女,不可改嫁,不可再嫁,甚至君王死时,妃嫔不曾诞下子嗣的话,殉葬! 华阳王姬的母亲是当年老氏族送给烈王的庶女之一,是白氏之女,刚开始时烈王宠幸过一段时间,但很快就有更年轻艳丽的新人进宫吸引了他的目光,华阳的母亲也就顺理成章的被烈王抛脑后了。也因此,华阳是烈王子女里比较不受宠的,只是烈王不知是否玩得太过分,子息单薄,仅三子四女,因而哪怕不受宠,华阳也多少有点地位。 虽然年少时不受宠,但华阳却是烈王诸多子女里最出色的,十二岁时利用自己母族白氏的背景获得了跟随出征沙场的机会,然后靠着战功一步步走到了封侯拜将的高度。华阳这块封地便是因此得来的,哪怕烈王曾经不在意这个女儿,但面对诸子女里最出色的华阳,他想讨厌也讨厌不起来。因此很认真的挑了华阳给她当封地,也是烈王子女里封地最好的。 七年前,华阳年十七,寻常女子十二三岁便开始婚嫁,最迟也不过十五岁,华阳硬生生拖到了十七。烈王为此一个劲的催婚,最后也不知华阳怎么想的,同老氏族中的孟氏子联姻,因此有了老氏族中的三支背景。没弄错,三支,车氏那一支的背景则不用她做什么,老氏族中以车氏为首那一派都是武将世家晋升的,族中子弟大半在军中,华阳做为辰国最高层的将领之一,车氏子弟就算不是她的下属 分卷阅读124 分卷阅读125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25 也是袍泽,不用刻意做什么。 联姻之后,华阳便有了老氏族的背景,加上辰国重军功,华阳在老氏族中的地位便极高,老氏族就没谁是不忌惮她的。不过也仅限于忌惮,她能让老氏族闭嘴,却不能代表老氏族,并不是老氏族的领头羊。真正涉及老氏族的利益时,她也不能违背老氏族的利益,甚至可能被老氏族所牺牲,不过这也是所有氏族族长与族人都可能遇上的事,氏族利益至上。 还有士子派,虽说以张不易为首,但士子们的出身各不相同,各个国家都有,保不准站位相邻的两个士子的母国正掐着呢,也因此,这一派的团结度连老氏族都不如。若非因为辰国朝堂上百家争鸣,不是热闹两个字能形容的,这些士子连大方向都不太可能一致对外。张不易名义上是领头羊,实际上也只是把着一个大方向。 以云氏为首的新氏族是三足里团结度最高的,新氏族的族人除了十之七八都在军中,必须团结,否则军队内部不稳,所有人都别想从战场上活着下来。而这也是辰王最想灭了云氏的关键原因,老氏族与士子们虽然势大,但内里就是筛子,唯有新氏族,影响力与凝聚力都太大。云氏是新氏族的领头羊,辰王自然就针对云氏,同理,领头羊是别的氏族,只要不是那个氏族不是辰王的傀儡,都会被辰王所针对。 阿珩无语:“有华阳王姬背后的老氏族支持,辰王何必针对云氏?吃饱了撑的?”揽权也不是这么个揽法啊。 “虽然是兄妹,但华阳她根本不关心谁做王,当年烈王曾经因为怕华阳日后仗着兵权做什么,曾问华阳支持哪位公子,应是想让华阳支持的公子做王,如此新王可得到华阳与老氏族的支持,或许能挽回王权。” “结果如何?” “她反问烈王,坐在王位上是人是牛鬼蛇神干她鸟事。” 阿珩噗的笑了。“奇女子。” ☆、第二章隔离 病人主要出现在西城,阿珩让云洛隔离出了病人最为集中的几个坊,然后自己带着大量的物资准备驻进去。 “我进去后你记得让人修个墙把所有人堵里头,我不说可以放人,哪怕所有人都死在里头也不能放人出来,记得啊,不然真闹大了,疫疾肆虐,我就是千古罪人了。”阿珩对云洛千叮咛万嘱咐道。 云洛大奇:“原来你也怕成为千古罪人?” 阿珩道:“这种罪名我才不要背。” 同阿珩一块进去的还有几个洛邑有点名气的医者,包括季越人,走进云洛连夜让人修建起来的高墙时,季越人瞧了瞧阿珩,忽道:“我以前一直觉得,你和清神医一点都不像,可如今,你与清确是父女。” 不可否认,五年前沧水初见,每个医者都对阿珩失望透顶,诚然,阿珩医术极好,可那医德......纵然虎父犬子也比阿珩好啊,阿珩不肖父也就罢了,那一副心肠简直就是蛇蝎。然而此时此刻,看着不远数百里从高陵跑回来的阿珩,季越人就觉得,其实阿珩挺有乃父之风的。 阿珩道:“我挑战过很多疑难杂症,但鼠疫,至今未曾战胜,如今有这么好的机会试验我的新想法,若是错过,我会遗憾终生的。” 季越人:“......”他就不该对阿珩抱有期望。 阿珩迈步走进高墙时忽的被拉住,不由看向拉住自己的云洛:“有事?” “保重自己。” “那是自然。” “我等你出来,千万别有事。” “能别咒我吗?” “我每日在墙上放一碗粟米粥,你记得用。” “......” “少服点祝余丹。” “......云洛你快赶上我阿母了。” “你把你自己当个人好好照顾,我也不必如此啰嗦。” 阿珩瞧着云洛,须臾,语出惊人:“其实你是个挺不错的男人的。” “愿意提前履行婚约了?” “咱能不提婚约的事吗?” “你怎那么抗拒婚约?” “我不爱你啊。” “你也不爱齐载。” “所以我跟他退婚了呀。” 云洛脱口:“那你爱谁?” 阿珩坦诚道:“你大兄。” 众人闻言不由退避,弟弟的未婚妻爱着兄长,放在民间,这是狗血,放在云洛身上,这是秘闻,谁听谁倒霉。 云洛深呼吸,须臾,问:“你可知大兄长什么模样?” “......白虎,自然与你五分似。” 云洛讥笑:“你是根本没见过大兄长什么模样吧?三七与我容貌相似,你却从未联想到我大兄,若真见过他长什么模样,怎会不深想?” 阿珩无言以对,她确实不知云湛长什么模样。 “你对大兄,不是爱。” “你凭什么如此说?” “你提到他时,眼睛里有怀念,有眷恋,唯独无男女之爱。” “你眼神有问题。” “大兄思念长嫂十几年,我对思念爱人的眼神很清楚,你想他时的眼神不是。” 自己不爱云湛?怎么可能,她爱了他整整七年,怎么会不是爱呢。 阿珩趟在草席上辗转反侧,想告诉自己,自己爱的是云湛,然而云洛说的话却在脑海里时不时浮起,忘不掉,拍飞了也马上飞回来。本来就有失眠症,现在可好,更失眠了。 云洛,我想杀了你。 与阿珩的失眠相反,云洛虽然也睡不着,却也没有辗转反侧。 隔离区的事情暂时结束后云洛带了礼物上门拜见华阳,上回若非华阳发话,未必能那么轻松。 都是武将,聊了没几句便喝了起来,一喝便到了日暮,最后还是鄜侯世子孟览来提醒,这两人才想起时间,云洛也终于松了口气,赶紧开口告辞。不知道为何,他总觉得华阳瞧他的眼神怪怪的,似乎在透过他瞧着另一个人。 华阳颇为扫兴的随云洛告辞。 云洛抬脚就要走,忽的看了眼孟览的跛足,孟览的有一条腿有问题,这也是当年辰王逼婚,华阳神来一笔点名要嫁孟览时整个王城都轰动的原因。虽说辰国的王权旁落,但在这个重视血统的时代,华阳哪怕没有赫赫战功,想嫁个高门大户的健全郎君也不难,偏偏她就挑了个残废,辰王险些给气死,奈何拿女儿没辄。仅从华阳从十四岁起就被逼婚,到十七岁自己想开了才嫁人便可看出烈王对这个女儿的影响是多么的微乎其微。 孟览也不是一出生就跛足,而是十二岁时与贵族子弟一同出门田猎,结果不知为何他的马忽然就惊了,从马上掉了下来,命都险些丢掉,虽然最终还是保住了命,腿却没保住。辰人尚武,一个残疾,除非他凑合着娶个庶人黔首,否则高门贵女都不可能嫁给他,辰国的女儿泼 分卷阅读125 分卷阅读126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26 辣热情,爱的是勇武的儿郎,孟览这样的,不合口味。也因此,孟览一直拖到冠礼都没成亲,然后......被不知哪根筋抽了的华阳给点名下嫁了。 这些年,孟氏为这个嫡长子寻医多年,伤得太重,又拖得太久,始终没人能治。 云洛道:“待阿珩出来,子览可以去她瞧瞧,她许能治好子览。”听阿珩说,她全身的骨头都曾被敲碎,这都能给接好,且如今活蹦乱跳的,只要不运动过度都没事,足可见其在骨科上的造诣,孟览这点,还真不算大问题。只是拖了十五年,云洛也不敢笃定的说阿珩对这种陈年旧事也有法子,因而没将话说满。 孟览淡淡道了谢,却没太在意,这么些年,什么医者没见过?有哪个是管用的? 华阳支着下颌道:“孟览有空可以去试试?” 孟览闻言,道:“我会的。” 云洛瞧了眼这对夫妻,总有种违和感,说华阳爱孟览所以下嫁吧,鬼都不信,明眼人都看不出华阳对孟览有什么爱意,不过是为人妻对夫君最起码的责任与关心罢了。只是若非爱,别人也无法理解华阳当年的决定,那么多好儿郎,挑谁不好偏偏挑了孟览。 孟览令人送走了云洛。 华阳揉了揉额头,对孟览道:“没事我就回房了,你身子不好也别呆太久,以免着凉。” 孟览笑道:“嗯,我让人给夫人备了醒酒汤,在房里,夫人记得喝。” “多谢。” 孟览想了想,又道:“鞅明日从侯府回来,你去接吗?”虽是鄜侯世子,但孟览与华阳并未住在鄜侯府里,大婚不足一个月,华阳便受不了鄜侯府后院的混乱,洒脱的搬了出来,与之一同搬出来的还有孟览。孟览也受不了,可他是世子,哪怕世子之位迟早换人,他也走不了,别人也不会让他走,走了就没机会弄死他了。华阳许是不想婚后没多久就成寡妇,便将他一起带了出来。 只是,孟览是个废人,他儿子不是,相反,孟鞅很出色,出色得让鄜侯改了主意。鄜侯原本还犹豫要不要已经废了嫡长孙为继承人,但在孟鞅出生后立马越过儿子立了嫡长孙孟览为世子。对于被寄予了厚望的重孙,鄜侯表示要自己养。然而华阳不是一般的王姬,若是别的王姬十成得妥协,而华阳,一个月三十日,孟鞅只能在鄜侯府呆十日,有半点意外,这十日也不用呆了。 “不必,待他回来了,直接送去军营。”华阳说完便离开了。 孟览:“......”要不是确定儿子是华阳亲生的,孟览都要怀疑孟鞅是否自己在外抱回来的私生子了。 目送华阳的背影消失,孟览这才向另一个方向走去,他住的地方在那边。 自己在华阳王姬府有了一个预定的病人,阿珩并不知,她如今正面对着一群鼠疫病人,很暴躁的病人。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岂可剔光。” 阿珩随手拍出一包药。“这是□□,你若是觉得身体的毛发比命重要就把它吞了,还省了我一份汤药。” 季越人赶来时气氛如同即将沾上火星子的干柴,眼看就要酿成大火了。“阿珩你的态度可否和缓一些?” 阿珩道:“他们配合我的医嘱,我何必如此。” 季越人无语,他从头到尾就没瞧出阿珩哪里态度好了,气质苍白阴郁本身就让病人不喜,再加上对待病人欠缺耐心,若非医道着实过硬,早该关门大吉了。“一定要剔去毛发?” “鼠疫最初的源头,不是被耗子咬的,就是被跳蚤咬的,剔光毛发正好抓跳蚤啊。话说,你们多少天没洗澡了?剔完毛发洗个热水澡,拿刷子刷干净。”阿珩鼻翼稍微用力吸了一口气便有点吃不消,这年头,除了高门贵女,就没谁会日日沐浴的,阿珩例外,做为医者,且是有洁癖的医者,有条件时,早晚沐浴一次是必须的,严重时三五次都可能。然而这些病人却不是,三五天洗一次澡都是勤快的。 季越人最后还是说服了病人,头发、腋毛......所有毛发都给剔得干干净净,然后是沐浴。 阿珩一早就让人烧了许多热水,连刷子都没落下。 季越人有些疑惑:“烧这么多水需要很多柴吧?” “很多。” “你哪来那么多柴?” “房子拆了便有了。” 季越人:“......他们日后住哪?” “我找云洛要了几十顶帐篷,凑合一下呗。” “你去哪?” “喝粥。” 疫疾期间,阿珩不想苛待自己的肠胃。 云洛问准时来喝粥的阿珩:“怎么样?” “挺好的,除了病人不太听医嘱。” “你让他们做什么了?” “剔毛而已。” “胡子?” “全部。”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你已成年,长胡子是常理,为何无须?” “华族男子而立之年后才蓄须。” “你刮胡子了。” “那是自然。”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 “给你个建议,蓄须不是好习惯,有益于疾病的滋长,看上去也老气。” “你对胡子挺了解的。” “我阿父从不蓄须,清清爽爽的,看上去宛若而立之年;我师父胡子一大把,一看便老迈不堪,有时须发里还能抓几只跳蚤。” 云洛挺想说,清神医看着年轻应该不是蓄不蓄须的问题,而是他的羲和氏血统的原因。至于苍凛,就算老得快死了,只剩一口气了,也不可能真的不堪了。不过,摸了摸光滑的下巴,云洛道:“如此,我以后不蓄须了。” 阿珩将最后一口粥咽下。“灭鼠的事如何了?”进来之前她有让云洛在洛邑进行灭鼠工作,消灭城里所有的老鼠,这是避免鼠疫扩散最有效的法子之一。 “一只耗子免一日徭役,全城的人都在抓耗子,相信要不了几日,洛邑的耗子便该绝了。” “那就好。”阿珩将一张缣帛递给云洛。“这上面的东西,很重要,尽快送来。” 云洛接过缣帛看了一眼,全是鸡卵、油脂、肉蔬之类的东西,甚至最后还要求了大量的木料。“你这是?” “改善伙食。” “你这伙食根本就是贵族的待遇,朝堂上的那些家伙不会答应的。” 阿珩道:“我来洛邑还买了一个庄子,里头养了许多鸡鸭,有许多鸡鸭卵,足够我们这里的人用。别的,你去药庐寻我的弟子,她们知道药庐的收益放在哪,拿那些钱去买。” 在北荒与药王谷时,阿珩有过一段最艰难的岁月,游牧民族以牛羊为食。自然,羊奴是没那么好的待遇的,羊奴与牛羊同槽而食。不过阿珩也没当太久的羊奴,游牧民族除了骨 分卷阅读126 分卷阅读127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27 科这一行比较厉害,别的医道领域......不提也罢。阿珩利用这一点改善了自己的地位,虽仍是奴隶,至少不是羊奴了,有了地位,与寻常胡人同等地位。然而这并没有让阿珩的日子好过起来,她茹素,牛羊肉,吃多少吐多少,强逼自己也没用,黄疸水都给吐光了。 阿珩最后没饿死在北荒还是她另辟蹊跷得到了一个固定的食物来源——抓了野鸡野鸭养着,吃它们下的蛋。为了获取更多的食物,阿珩费了不少心思,吃的东西不一样,鸡鸭下蛋的数量与频率也是不一样的。按着她最后琢磨出来的饲养之法,能让鸡鸭一年下两三百枚蛋,到了洛邑后因着打算收养大量孤儿,而孤儿正在长身体需要大量营养,干脆买了个庄子专门养鸡鸭。不过,几个月下来,庄子里的鸡鸭卵根本吃不完,都孵化了,鸡鸭数量激增,鸡鸭卵也越来越多,本来就打算拿去市货增加收益。所幸,还没卖出去,正好派上用场。 云洛也知道阿珩那个庄子的事,药庐里的鸡鸭蛋多得根本吃不完,很多都做成了腌蛋给孩子们当零嘴吃,他没法不留意到。 “你几时这般仁善了?” 阿珩道:“这关系到我治鼠疫的试验,你可别偷工减料。” 云洛:“......”就知道这家伙没那么好心。 “我尽量帮你想办法。” 阿珩道:“朝堂上实在不肯的话,也不必勉强。”虽然试验挺重要的,但她也不想给云洛添麻烦,朝堂之上不比寻常人之间的来往,一个不慎就是大麻烦。 云洛道:“我会小心的,三日之内,你要的东西一定会送来。” 阿珩放心了,云洛还是挺重信的。“那就好......呕.......” 云洛见了,伸手想给阿珩把脉。“你怎么了?” 阿珩忙不迭避开。“我无事。” “我看你倒像是鼠疫。” “大约是。” 云洛强压怒意道:“你的语气好像一点都不意外。” “逮了好几只病人身上的跳蚤咬了好几口,染疾,很正常。” 云洛顿时就想跳进去揍阿珩一顿,好好教她桃花为何开得那么灿烂。 ☆、第三章染疾 云洛用尽所有自制力才忍住抽死阿珩的冲动。“你有病啊?” 阿珩不以为然:“想要解决鼠疫,我必须给别人希望,让他们相信,鼠疫并非无药可救。”若非如此她也不想折腾自己,被跳蚤咬一口的滋味可一点都不美好。 “你只需将病人治好,他们自会相信你。” “所以我需要一个肯定能‘治’好的病人呀。” 云洛的脑子顿时懵住。“为什么一定得是你?” 阿珩浅笑:“因为我只能治好我自己呀。” 云洛松了口气,治得好就行,不过......“什么叫你只能治好你自己?” 阿珩一脸你是白痴吗?“这还需要再说,我治不好别人呀。” 云洛好悬没气晕过去。“那你还说要治好他们?” “铸剑师铸造了一柄宝剑,可利刃最后能否沙场饮血,还得看使用的锐士是否勇敢。” 云洛揉了揉额角,脑袋疼。“是我理解能力太差还是你说的不是人话?”每个字拆开来的意思他都懂,但组合起来的含义,鬼才听得懂。 “听不懂没关系,这也是我的一个猜想,并未实践,效果如何还得看这一次的成果。” 云洛呵呵,阿珩永远都在挑战他对医者这一神圣职业的认知。 鼠疫的滋味一点都不好受,冷颤、神经性呕吐......旁的也就罢了,最多就是难受点,跟曾经经历过的完全不算什么,但最后一个头晕却让阿珩很暴躁,头晕便不能保持清醒的神智,这会影响她的判断与治疗。平素她最恨干扰自己理智的情绪,不去恨离王也是因此,不是心宽,而是觉得清醒的神智比仇恨更重要。然而一次鼠疫就轻易做到了刻骨仇恨也没做到的事,这让阿珩很是暴躁,乃至于季越人来找她时口气也不怎么好。 “阿珩,你怎么样?” 阿珩裹着厚厚的大氅道:“有屁快放。” 季越人深呼吸,决定不跟阿珩这么个神经病计较,不过为何别的女子病了以后楚楚可怜得令人心疼,这位主难得令人有了一丝柔弱美丽的感觉,那张嘴一开,却什么柔弱美丽都变成天边的浮云飘走了。“今日又有两名病人过世。” 阿珩平静的应了一声:“哦。” 季越人觉得额角在突突的跳舞,问:“你就没什么想说的?” “记得把尸体送我这来,我有用。” “就这个?” “还有,放把火把所有房子都给烧了。” 季越人呆了下:“烧房子做什么?” “玩。” 季越人:“......阿珩你到底能不能治鼠疫?” 阿珩抬眸,一双如妖似鬼的眸子瞧得人心里慎得慌。“你可以蔑视我的人格,也可以藐视我的医德,但你不能羞辱我的医术。” 季越人心里呵呵,原来苏医师你还知道你自己医德有多烂啊。 虽然不懂,但季越人还是听了阿珩的话,放火将剩下的房屋给烧了个精光。没错,精光,西市是贫民窟,屋舍以茅草屋为主,很是容易点燃,一把火下去,一整片都烧了起来。 反对者不少,病人大多来自西市,烧的都是他们的家,怎可能答应,奈何都是病人,身体虚得紧,没拦住季越人。 烧完了,阿珩取出了一张画在绢帛上的建筑图。“过两日木料送来,按着这上头的规划修建新屋。我也服了你们了,西城的房屋没有半点规划,乱得一塌糊涂,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最喜欢这样温床,话说到现在才出现疫疾,你们的运气着实不错。不知道保持居住环境的整洁不易生病,更不会滋生疫疾吗?” 西城的房屋密集也就算了,垃圾还随便扔,这么个环境,加上自身好几天才洗一次澡的习惯,阿珩表示:滋生疫疾真是天经地义。 季越人瞧了瞧阿珩的房屋图纸。“四层高的建筑物?没有那么高的梁柱。”这高度都赶上君王的宫室了。 “谁告诉你修建高屋必须要高大的梁柱了?用卯榫原理拿木料拼接可比梁柱结实多了。”阿珩不以为然,她在苍凛那里看到过古九州帝国时有过一些巧夺天工的建筑物,没有主梁仍旧直插云霄,利用的便是卯榫结构。这次也是西城的城市规划太无语,建筑太烂她才会临时将这些拿出来用用,否则根本想不起来。 “对了,除非病得快死了,否则那些病人全都拉起来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成天躺着感觉跟等死似的。你和别的医者看着点,我去睡觉了。” 没有染病,怀抱医者仁心或是想看阿珩如何治好疫疾 分卷阅读127 分卷阅读128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28 而进来的众医者:“......” 虽无语,却也没人反对阿珩的话,自阿珩也染上疫疾后,隔离区里的人心便一片萎靡。医者自己都染上了以及,又如何能治好别人?抱着这种心态,隔离区里的人还真就是在等死。找点事情做也好,省得闲的胡思乱想,本来精气神还不错,这么一胡思乱想,立马形销骨立,眼见着是活不成了。 回了自己住的帐篷,阿珩取了一碗黑甜汤饮下,哪怕做噩梦她也不想这么清醒的感觉自己的神智被疾病影响。至于还未成熟的黑甜汤会不会有什么副作用,反正死不了,管它呢。 望着满城素缟,聆听着家家户户绵延不绝的哀嚎,被固定在父亲宽厚的背上的女童脸色霎时苍白如雪。“阿父为何带我来此?” 短短一年便两鬓斑白的清冰冷的道:“自是让你看一看你做了什么,他们本可活下去,却因为你,人生刚刚开始便已夭折。” 女童的脸色更白了,配上一双亮若妖鬼的眸子,愈发似鬼。 清背着女儿一步步在城里转了很久,最后还去了趟城外的乱葬岗,上百的孩童尸体正在被焚烧,他们都是死于天花的孩子,对于死于疫疾之人的身体,不论是哪一族都奉行一个原则:烧干净! 尸体被焚烧的臭味与烟气都直冲云霄,令得方圆数里的人都闻之作呕。 “夏儿,这是你的罪,是你杀了这些孩子。” “夏儿,这是你的罪,是你杀了这些孩子。” “夏儿,这是你的罪,是你杀了这些孩子。” ...... 阿珩毫无悬念的被吓醒了,每次都是如此,她都麻木了,或许今生今世的她都不可能再睡一个安稳觉了。然而这一次惊醒后却感觉不对劲,挺暖和的,且自己的四肢是怎么被禁锢着的?扭头一看,一张清俊绝美的容颜入眼,这才发现自己竟然是睡在云洛怀里的。 阿珩忙低头,拿布蒙住了自己的口鼻,这才准备敲醒云洛,却发现了云洛眼底的青黑,迟疑了片刻,终是作罢。 扭过了头,发现自己的脑子挺清醒的,显然在恢复,便继续想自己的事。 云洛醒来时就看到阿珩蒙着口鼻在跑神,声音有些低沉的问:“想什么呢?” 阿珩随口道:“我在想你的脑子是不是被驴踢过。” 云洛的脸黑了片刻。“我好心来看你,你可真够无情的。” “这里是疫区,你脑子正常跑这来做甚?” “你两日没去喝粥了,我来看看你是否还活着。” “多谢,我活得挺好的,你可以滚了。” 云洛皱眉:“我不指望你狗嘴里吐出根象牙来,但起码的人话也该说一句。” “狗嘴里吐得出人话便不是狗嘴了。” 云洛气结:“你......” 阿珩继续道:“不送。” 云洛气得走人。 阿珩好心提醒:“回去记得把身上的衣服烧了,省得祸害别人。” “不劳你挂心。” “下回别来了啊,我刚才还以为自己被鬼压床了呢。” “......怕我听你说梦话?” “我从不说梦话。” 云洛提醒:“都是我的罪。” 阿珩苍白的脸立马黑如锅底:“滚!” 云洛很听话的消失。 阿珩养了足足十日,鼠疫的症状才完全消失,除了身体还有些虚弱,人已然无事,因此阿珩以一种嘚瑟的神态在所有病人面前溜达了一圈。 “苏医师精神真好。” “她不是也染上了鼠疫吗?” “这还用说,她是好了。” “等等,她能好,是否说明我们也能好?” “我去吃药。” ...... 原本还讶异阿珩好好的怎会染上疫疾的季越人瞅着隔离区里焕然一新的氛围,登时就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阿珩,你老实跟我说,你的药究竟有没有用?”别人会认为阿珩是因为按时服药而痊愈的,季越人却不会,当年在沧水时,诸多医者交流各自的医道,他被恶补了不少关于羲和氏的常识。这倒不是怂恿他去觊觎羲和氏的血肉,而是着重提醒他:别打阿珩血肉的主意,否则那家伙杀你眼都不带眨一下的。但那也让他知道了一些事,羲和氏的体质特异,不论是中毒亦或染病,不吃药也能愈合。 阿珩给那些病人用的药,季越人这些日子也给琢磨透了,那就是纯粹的养生方子,充其量就是有点润肠通便、排毒的作用。然而考虑到多年前阿珩治疗尸瘟的方子,季越人也不敢肯定的说这养生方子没有用,毕竟阿珩当年研究的方子,病人吃一个好一个,没病的人......吃一个死一个,真不好说那是良药还是□□。同理,养生方子虽然无语,但保不准就正好对症呢。 可这些日子,病人死了一个又一个,甚至阿珩都拿她自己的身体来造势,季越人想不怀疑也难。 阿珩理直气壮的道:“当然有用,那可是我费了不少心思琢磨的养生方呢。” “对鼠疫也有用。” “毛用也没有。” 季越人:“......你在骗他们。” “没有啊,我确实有一定把握治好他们。” 季越人深呼吸。“你在拿他们做实验?” “季医师真是我的知己。” 季越人想一头碰死,他怎么就信了这个混蛋女人? “别一副想死的样子,试试我的法子,他们或许有一丝活下去的机会,不试我的法子,他们肯定不能活,这可谈不上害人。” 季越人不想说话,他想起了多年前在沧水被阿珩试药而死的那些病人,他无法否认阿珩行径的正确性,却无法认同。 “你没有告诉他们你在试药。” “呀,是吗?忘了才怪,我故意的,他们不能知道真相,知道了的话就不灵了。” 季越人无语:“你试个药还讲究灵不灵?” 阿珩也表示无奈:“他们必须信我,若是不信我,我的实验便没法做下去。” “你几时做了江湖骗子?” 阿珩纠正:“应该是神棍才对。” 季越人无力。“你老实说,你到底有几分把握?” “五分。”不成功便成仁,自然对半开。顿了顿,阿珩补了一句:“若你将刚才的话泄露出去,那就一分都没了。” 季越人叹道:“我会守口如瓶。” 隔离区里除了阿珩始终没有第二个痊愈的人出现,不过也没有病人死去就是了。反倒是隔离区外,东城、南城、北城也出现了病人,鼠疫在蔓延,朝堂关于是否焚烧病人掀起了又一轮争议。 阿珩并不知道朝堂上究竟有多热闹,但这不妨碍她猜到,每日都有新的病人送进来,隔离区都快容纳不下这么多病人 分卷阅读128 分卷阅读129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29 了。 阿珩揉着眉心,治个鼠疫真难,怎么这么久都没个病愈的?难道自己的猜想真的失败了? 隔着一堵墙,阿珩问云洛:“不是让你们灭鼠勤洗澡了吗?鼠疫就算不能消失也不该这般蔓延。”这蔓延速度明显不正常。 云洛脸色不太好:“有细作捣乱。” 阿珩微怔。“什么意思?” “有细作在散播鼠疫。” “鼠疫是瘟疫,瘟疫是不可控的,不可能被人利用。” “他们在一些水井里投了病死老鼠的尸体。” 阿珩:“......丧心病狂啊。” 云洛黑着脸道:“反正死的不是他们国家的子民,死光了更好。” 阿珩平静的问:“那些细作的老家在哪?” “做甚?” “回头我也去散播一下瘟疫,你说我投鼠疫好还是麻风好?或者,天花。” “你发什么疯?” “这叫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人都对你用瘟疫了,你不会圣人的打算原谅别人吧?必须还回去,让他们也尝尝全族死于瘟疫的痛苦。” “怎可能,报复是必须的,但别人要当禽兽不如的渣滓,没道理我也要跟着当渣滓。” 阿珩闻言顿时放下了心:“你这么想就好。”若这些家伙真的来一场瘟疫战,她真得为苍生掬一把同情泪。 云洛温声问:“你能治好鼠疫的,对吗?” 不知为何,阿珩总觉得云洛的语气有些古怪。“能又如何?不能又如何?” “若是不能,我会焚了洛邑,然后让那些国家的王都也爆发鼠疫。” 阿珩呆滞:“你刚才还说不做渣滓。” “我没说我要做渣滓,问题是那些细作做的事,不是我一个人查出来的,洛邑那么多人,总有人愿意去做。” 阿珩握着云洛的手坚定得不能再坚决的道:“我肯定能治好鼠疫,你们一定要相信我,冲动是魔鬼,放瘟疫这种丧尽天良的事,真干了会有报应的。” 云洛讥笑:“报应?那是什么东西?” 阿珩麻溜的举例子:“我一生不得安眠就是报应,我当年放瘟疫害人的报应。” 云洛瞠目结舌:“你放瘟疫!?” 阿珩回以茫然的表情:“......我刚才说什么了吗?” ☆、第四章微尘 冲动是万恶之源。 与云洛深邃的琥珀色眸子对视,阿珩的脑子里不断滚动着以上七个字。 “十一年前毁了离国前王都稷阳的瘟疫是......”最后一个你字云洛怎么都说不出口,知道阿珩没人性,但稷阳之乱的事已经超出了没人性的范畴,那是真真正正的丧心病狂,足以与百年前苍凛毒灭一国比肩。 阿珩讪笑:“我的前车之鉴摆在这呢,想来洛邑不会有人想跟我一样煎熬吧。” 云洛握紧了阿珩的手:“我相信你不是有意的?” 阿珩皮笑肉不笑:“可我当年就是故意的呀。” “那也是别人先将你逼上了绝路,否则以你的性子及当时的年龄,不可能那么疯。”云洛坚定的认为:神经病跟疯子是两码事,神经病只是让你无语,人性未泯;而疯子,典型例子就是苍凛,苍凛有人性吗?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众所周知的,有人性的话就不是苍凛了。也因此,同样残忍的事,后者可能是觉得好玩,前者却一定是被逼的。 阿珩无言,被苍凛逼出来的野兽直觉告诉她,这家伙居然说的真心话。意识到这一点,阿珩的心里不由暖暖的,跳动的频率有些微的紊乱。 知道她所为的就那么几个人,别的人如何想,她用膝盖想也知道,必然恨她入骨,谁让他们是受害者,而她是加害者呢?唯一不是受害者的知情者是她亲爹,她亲爹没骂,也没怪她,更没恨她,只是带她去瞅了瞅何谓满城素缟,以及疫疾成百上千具孩童的尸体一起焚烧的画面有多壮观。 云洛是第一个不恨她,也没冰冷的提醒她,她干了什么好事的人。(某两只完全没将瘟疫灭城之事当回事的家伙例外,那两位的看法阿珩素来无视。) 这是第一次,有人注意到十一年前她还是个孩子,也是第一次有人如此笃信她的人品。诚然,她人品与医德变质,却也只是变质,不是完全没有啊,为何从未有人去想一想,她为什么要那么做?难道她就天生泯灭人性? 季越人再见到阿珩时讶异的发现,这神经病好像没那么阴郁了,哪怕眸子仍旧亮若妖鬼,可整体上却没之前那么慎人了,感觉正常了很多呢......好吧,他更正,只是感觉正常了些许,实际上,似乎更严重了。 原因? 神经病拿了匕首准备割腕。 季越人赶紧夺过匕首。“你做什么傻事呢?就算治不好鼠疫也没有必要以死谢罪。” 阿珩无语:“你哪只眼睛看我要以死谢罪了?真治不好鼠疫,那些公卿贵族找茶之前我肯定会跑的。” “那你在做甚?” “计划赶不上变化,病人始终没好,取点血加把猛火,还不行的话.......” “你就逃跑?” “不,我改主意了,我不跑。此路不通,我还有另一条路,还不行的话,那我豁出去了。” 季越人呆了下。“关于鼠疫,你到底几个想法?” “三个。” 季越人忍了忍,没忍住:“五年前几个?” “两个。” “第一条走不通,走第二条?我真该庆幸当年公孙景命大,否则所有人都得让你整死。” “没那么严重,不管我有几个想法,最后一个想法都是一定会成功的。” 季越人疑惑:“那你为何不一开始就走最后一条路?” “最后一条路虽然一定会成功,却也九成九会赔上我自己的命,你当我是圣人呢?五年前第一条路若没走通我肯定丢下你们自生自灭。” 季越人挺想说你真够实在的,但想想人性,好吧,阿珩真那样做的话也无可厚非,非亲非故,谁愿意为你一个不相干的人去死?“......那如今怎的改了主意?” “只是突然发现,这世上原来还是有人相信我的人品的,感觉不做点什么,实在有负这仅有的一份信任。”阿珩将匕首取了回来,在手腕上停顿了片刻,始终下不去手,她怕疼,捅别人刀子跟扎自己刀子是两回事,前者疼的不是她自己,她下手眼都不带眨一下的,而后者,疼的是她自己,人总是对自己最为心软。 阿珩将匕首放回季越人手里。 季越人担心的问:“怎么了?”别又改主意了啊。 “我下不了手,你割我一下吧。” 季越人:“......” 季越人拿着匕首瞄了瞄阿珩苍白得可以看到皮肤下淡蓝色血管的手 分卷阅读129 分卷阅读130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30 腕,正准备扎一记,手腕却忽的被抓住。“又怎么了?” 阿珩道:“我想了想,这么割下去也挺疼的。” 季越人无语:“改主意了?” 阿珩道:“不是,我想了下,觉得拿针扎也可以,没匕首那么疼。” “你可真是怕疼?” 阿珩理所当然道:“我是女孩子。” 季越人:“......”可你从来都没女孩子的自觉。 阿珩在手指上扎了一针,忍痛挤出了一杯血,然后就怎么都肯再挤了。 季越人瞅了瞅,问:“这点够吗?” 阿珩抄起匕首,语笑森然。“要不用你的血补补?” 季越人卷起了袖子。“需要多少?” 阿珩随手摸出了一只瓦罐。 季越人眨眼间便退避至三尺之外。 阿珩道:“胆小鬼,跟你开玩笑的。” 季越人问:“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做?我能帮你打下手吗?”他更好奇阿珩打算这么做,想学着点。 “抱歉,这是不传之秘,不外传。” 季越人:“......”把亲爹一生心血写的医书抄城墙上的人也有脸说不外传这个词? 阿珩那杯血最后还是没派上用场,有个病人终于好了,阿珩得到消息,立马忍着恶心将自己的血饮净,肠胃造了一整日的反,一整天都在反胃。 季越人无语:“倒了便是,你何必如此,医道虽有以形补形的说法,可没听说以血补血的说法。” 阿珩没吭声,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她的血不能落在外人的手里。 见了阿珩的反应,季越人推测这又什么不方便说的事,考虑到羲和氏的特殊,季越人识趣的没继续问下去。长生不死啊,他也不敢笃定的说,若自己知道如何炼制长生药,能忍住不对阿珩出手。 有了第一个病愈的人,仿佛春日第一株冒芽的绿色,有了第一点,很快便有了一大片,如燎原的星星之火。 季越人将阿珩给病人吃的药再三琢磨,除了根据个人体质的不同而用量不同,适当改了几味药,本质上还是养生方子。“阿珩,你不是说你的方子......”不治鼠疫吗? 悠哉躺竹榻上晒太阳的阿珩闻言,随口道:“是不治鼠疫啊。” “那他们怎么?”痊愈了? 阿珩将脸上的蒲扇拿了下来,阳光有些刺眼,亮若妖鬼的眸子眯了起来,面目难得的呈现出了三分柔和。然而完全睁开眼的时候,天使立马变成了恶鬼。“老季,你可知人是由什么组成的?” 季越人有些不太好的感觉。“什么?” “器官。” 季越人脸色不太好,他想起了阿珩曾经干过的事。 阿珩又问:“那你可知器官是什么组成的?” 季越人脸色更不好了,他一点都不想回忆阿珩曾经干过的事。“你想说什么,可直言。” 阿珩微叹。“你真没意思。” 季越人:“......”不是我没意思,是你太没下限。 “微尘。”阿珩道。“人是由无数的微尘组成的,确切说,这世间的万物皆由肉眼不可见的微尘构成。” 季越人讶异不已:“既然都是肉眼不可见的微尘,那么你是如何看出来的?”阿珩的解剖固然能剖开尸体,却不能看到。 “炎帝说的呀,她给我提了个醒,若她说的都是真的,那么为何构成的物质都是一样的,普通人的生命不过四五十年,随便一个疾病就能要了他们的命,而羲和氏的直系,生命力简直变态。然后,我想起羲和氏很早以前也是普通人的,只是氏族的始祖曾经得到神的恩赐,因而获得了异于常人的体质。可我研究过自己的身体,本质上,我与常人并无多少区别。然后,我又想起炎帝提过的一种猜想:神其实不是神,它只是一种比我们高等的生物,无形无相,拥有利用微尘创造生命的能力,因而被尊为神。我当时就觉得,既然无形无相,那么神话里那些人见到的是什么,鬼啊?对于我的这个疑惑,炎帝也给出了解释,神能利用微尘任意组成躯体,然后寄宿其中。这也就说,其实神之躯的成分,与我们凡人是一样的。” 季越人揉了揉额头。“你究竟想说什么?” 阿珩抓了一把泥土。“这是泥,这是兔子,这是狗,这是人......”阿珩随意的用泥捏出了若干形状。“虽然都是泥,然而它们却是不一样的,捏的时候捏成了不同的形状。” 季越人脑袋快懵圈了。“我还是听不懂。” 阿珩皱了皱眉。“我的意思就是人、神裔氏族以及神是由同样的东西组成的,然而如泥像的捏制过程用的力道、着力点都不一样,最后形状也不同。若是加入水不同,泥人的牢固程度也不同。我比对过我自己与普通人的最大区别,同样是疫疾,我不吃药也能自己好起来,普通人却会一命呜呼,为什么呢?我推测,人对于疾病其实是有抵抗力的,就好似双手时常做粗活,手上会生茧子一样,这是人最基本的本能。我觉得,应该是组成人体的微尘有不同的能力,其中一种就是这种自愈能力,而我体内主宰这种本能的那部分微尘格外多,因而造成了我与旁人的不同。” 季越人默然,他现在很好奇菖蒲与桔梗是怎么跟阿珩学医的,这他妈的比天书还难懂,俩孩子是怎么学会的? 阿珩随手一团泥拍季越人脸上。“认真听,我只讲一次。后来我发现,人体内的微尘比例是可以改变的,只要方法得当,普通人也是可以有我这样的能力的。长生药就是一种法子,不过那是歪门邪道,通过掠夺羲和氏直系的能力来获取。然而那些人不是羲和氏的直系血脉,夺了也不配套,只能维持一段时间,并不长久,且损耗很快,损耗得多了,微尘的增殖速度也会下降得极快。这个养生方就是我的一个想法,微尘自身是可以增殖的,我可以通过刺激它的增殖来增长人自身对疾病的抵抗能力。不过这方子见效极慢,且人若是不信,这方子用了还不如不用,我就想着,是否可以利用人的精神力才辅助药效。只要人坚定的认为药是有用的,那么它的脑子就会给负责对抵抗能力的那一部分器官下达一个命令:增强对疾病的抵抗力。当然,这也有个前提,身体本身营养充足,营养不良的人体质都很差,我的法子再好,体质差也没用,自然,若与我是同一种人,另当别论。” 季越人捶了捶脑袋。“你为何如此笃定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是可以增加的?” “炎帝蜃珠里有提到。”阿珩道。 阿珩的运气不错,得到的蜃珠里有一枚恰巧是炎帝蜃珠,且其中提到了关于神的猜想,并且......炎帝在里头附上了一个身体各项指标的数据。阿珩将那份数据琢磨了下,发现 分卷阅读130 分卷阅读131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31 ,那根本不是人的数据,不过若有人的各项指标能达到那个变态标准,只有一种结果——长生不死。 阿珩立马就想到了炎帝自个,这位帝君虽然曾是个普通人族,然而她服食过不死药,因而她的体质发生了改变,很多指标噌噌跳到了变态的高度。不过,关于她自个的数据那般详细,关于神的推测那般丰富,阿珩很是怀疑两个事:第一个是炎帝是否对她自己做过深入而彻底的解剖,否则解释不了她是如何得到那般详细的一份数据的;第二个炎帝貌似很想与神进行一番深入而彻底的交流,至于怎么个交流法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通过炎帝这个实例,阿珩得出了以上理论,不过关于这些她是不会同旁人说的,不死药什么的,还是别折腾了,不是谁都能跟炎帝一般炼制出不死药的,犯不着让别人为了个妄想毁掉一生。 季越人没想那么多,他被阿珩一番理论与推测给绕得脑袋都大了三圈不止,但更为悚然的还是,他妈的,你自己都不确定自己的推测行不行,你居然就那么大胆的用在了活人身上。越来越没人性了,以前拿活人做试验之前好歹还记得先找只兔子耗子先试试,如今倒好,直接跳过去了。 ☆、第五章夫妻 三个月的时间,隔离区扩大了十倍不止,进来的所有病人阿珩虽然没全部治好,但其中七成都给治好了,并且随着阿珩不断改良方子,病人的治愈率也越来越高。看着隔离区活蹦乱跳的前病人,火烧西城的提议成功被消弭。 暮秋之月,洛邑鼠疫被彻底扑灭,云洛趁势准备好好规划一下西城的布局,阿珩不提还好,一提,他才发现,西城的城市规划还真是够......乱的。阿珩那种新建筑挺好的,齐整,还能腾出不少空间,西城的建筑都很密集,而密集是杂乱的根源。 阿珩不关心那些,也管不着,终于解决了鼠疫,自然要回家舒舒服服洗几个澡,隔离区里水源不易,每日只能洗一次澡,着实难受。 洗完舒舒服服的药浴,再让两个弟子一个在自己背上踩穴道,另一个按摩脚底,好舒服。 云洛寻来时见着的便是阿珩这副享受至极的模样。“你倒是会享受。” 阿珩享受的眯着眼睛道:“要不要一起?我让桔梗给你踩踩背。” 云洛敬谢不敏。“我只是来看看你,你没事就好。” 阿珩摆手道:“我没事,你可以走了。” 云洛深呼吸,决定不跟阿珩计较,不然迟早被气死。“过些日子王城会发生一些事,你最近少出门。” 阿珩随口问:“什么事?” “大事。” 阿珩:“......我不出门就是了。”不必如此搪塞。 云洛口中什么大事阿珩猜不到,也就没猜,没几日也不用猜了。 半个月后一个消息震惊了整个辰国,辰国素来掐得要死要活的三足破天荒的联名上书请辰王退位让贤,至于哪位贤?烈王只有辰王这么一个嫡子,辰王被废,他的儿子自然也不能继承王位了,因此得从别的嫡系里选择新君。烈王其余子嗣皆为庶嗣,无继承权,所幸烈王有个嫡兄弟,其嫡重孙,年方八岁,资质聪颖,适合为新君。 阿珩听到消息时已然尘埃落定,却着实好奇,让贤给个八岁小孩,三派领头羊的脸皮有多厚?这哪是让贤,分明是逼宫。 无忧颇为感慨:“古往今来被逼宫的王挺多的,但被自己的臣子给逼宫的,这辰王比我阿母还倒霉。”她阿母是师徒俩意见有分歧才闹到那份上,可她退位后仍有许多氏族支持她,希望她重返王位,而当今辰王......看朝堂上那情况,支持他的人应该没几个。 阿珩不以为然:“应该说他做王失败透顶。”辰国的三只足掐了几百年,难分难解,如今这般齐心合力的废一个王,一般的王也没这本事。 无忧赞同:“不过,早不废晚不废,怎么就这个时候废?辰国定将有大动作。” 阿珩讶异:“攘外必先安内?” 无忧点头。 “不是,君王是国家内忧?”阿珩更加讶异,辰国的朝堂太有意思了。 “显而易见,你看着吧,答案很快就该出来了。” 废王被轰出王城后,三足随便找了个地方做为封地安置他,不过显然,他这个封君与旁的军功封爵的封君不同,封地是他的牢笼,他这辈子都别想离开封地半步了,这根本就是变相幽禁。然而没人去理会废王高不高兴,三足以最麻利的速度让新君继位了,真的是最麻利的速度,整个登基典礼只用了两天就搞定了,这只怕是有史以来最寒颤的登基典礼,没有之一。 登基典礼一结束,新君就被丢一边了,辰国同时向周边的六个国家宣战,并向十二个国家表示谴责。 原因? 在辰国王都散播瘟疫,这理由够不够? 这动作......还真是大动作。 阿珩给惊得不轻,见过直接的,没见过这么直接的,且是一个国家,国家不从来都是权衡利弊,烦得要死的吗?哪有辰国这样的,从废王到立新君再到宣战,只用了半个月,且举国群情激愤。 无忧对此大加拊掌。“不愧是人族子孙,就应该这么做,他人揍你一拳,就应该揍回两拳。可惜你们没有生在九州帝国时代,否则定然是人族议政大殿上的重臣。”若辰国打算忍了这事,或是考虑藉此获利,那她也只能说:九州帝国的历代先王希望都灰飞烟灭了,否则非从地底下爬出来掐死辰国的王侯们不可,宁愿断子绝孙也不愿有这般没有血性的后裔。 无忧说这话时云洛也在场,不知该摆什么表情比较好,得到赤帝帝姬的认可,辰国应该引以为豪吧。这可是一位帝姬,上古帝君之女,比起如今的人族王侯们都要尊贵,尽管这位主如今已非人族。然而跟无忧太熟了,云洛着实无法露出自豪之色。 阿珩也很赞赏辰国三足的反应,做人就应该如此,若是连最起码的血性都没了,还不如死了算了。“不过,云洛你是如何说服老氏族与张不易他们废了辰王的?”逼宫这种事兹事体大,三足掐了几百年,没道理突然就联手了。 “宣战是必然。”云洛道:“但后方必须稳,若是这个时候他们发现辰王曾经为了聚拢王权趁着重臣出征时与敌国君王勾结谋害前线的将士,你说他们可会放心自己出征在外时后方有这么个不省心的王?” 阿珩了然,辰国的臣子根本没有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认知,发现这个王可能在自己出征时从后头捅一刀,自然毫不犹豫先下手为强把这个王给废了。 辰王真是不作就不会死,收拢王权也不是这么个收拢法,连最起码的底线都给丢了,莫说不 分卷阅读131 分卷阅读132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32 可能成功,便是能成功,辰国也迟早在他手里败个底朝天。 阿珩问云洛:“何时出征?”虽然已经宣战,但一场战争事前需要准备的东西太多了,加之冬季将至,这场仗几个月内打不起来。 云洛默然。 阿珩微怔。“我问这个是不太合适,不过这个给你。” 阿珩给云洛的是一张绢帛,绢帛上是各种军队可能用得上的药物清单,云洛看了看量,足够一支三千人的军队使用两三个月,讶异不已:“这是?” 阿珩道:“我现在看那些国家也不太顺眼,这些药是成药作坊制作的,作坊的库存目前只有清单上的一半,剩下一半,过些日子给你们。”国与国之间的谋伐是很正常的事,阿珩虽然没兴趣,但也不会反对,但谋伐到连瘟疫都给用上了,很好,她很乐意让那些东西学学怎么做人。 云洛沉吟片刻。“这多不好意思,还是辰国跟你买比较好,不占你便宜,只要以后辰国向你买药,都打个六折好了。” 阿珩、无忧:“......”云洛你不去从商着实暴殄天物。 阿珩一句话结束了这个话题:“此战所有药物我给你五折,日后还是明算账,我也要生活的。” 云洛轻叹:“我给你拉了一桩生意,足够你补回大部分损失。” “什么羊?”油水这么足? “鄜侯世子。” “不认识。” “华阳的夫君,鄜侯乃老氏族,肥的流油,华阳征战无数,收获更是肥的连蹄子都流油。” 阿珩的眸子愈发明亮。“他什么毛病?” “十五年前坠马,摔断了一条腿,残了。” “......十五年前?” “不行?” “一年之内,他腿让人砍了我都能接回去,可十五年前,这也太久了,得看了才知道。”阿珩有自知之明,十五年的时间,能治好早就治好了,这么多年都没治好,就一个解释,骨头没长好,而这么多年的时间,也不知道长歪成什么样了,她还真不一定能治好。 “肥羊过几日便该上门了。” “放心,放血我比你在行。” “我先跟你说一下鄜侯府和华阳府有哪些宝贝,免得你被诓了。” “你且等,我拿笔记一下。” 瞧着兴致勃勃的聊着如何宰羊的两人,无忧很是好奇,乖孙与鄜侯府以及华阳王姬是什么仇什么恨?要这么坑别人? 鄜侯府与华阳府的油水真的很足,云洛说得口都干了也没说完,阿珩体贴的端上一杯茶。 云洛也没注意看接过的是什么茶,喝进嘴里才觉得味道不对,阿珩招待客人素来是温水一杯,酪浆什么的,想都别想,除非你正好赶上她在喝,这才会分你一杯,否则绝对不会让人给你也准备一份。然而他如今喝的却是参茶,而阿珩自己喝的却是素日在午时前会饮的姜茶,显然,自己的参茶是专门准备的,可阿珩几时如此有待客之道了? 云洛脱口:“这参茶有毒?” 阿珩的脸一黑。“好心给你准备好茶,你不喝就算了,我是那种会随便给人下毒的人吗?” 云洛反问:“你难道不是?” 阿珩语塞,她还真是。“这杯参茶没毒。” 云洛也回过味来了,真有毒他此时早该毒发了。“你莫不是细作假扮的?” 阿珩一双如妖似鬼的眸子甚为森然的瞧着云洛,云洛识趣的道:“那也不可能,你这双眸别人根本冒充不了。”除了羲和氏与鬼方氏的直系,根本没谁的眸子能这般令人悚然。“那你是抽的什么疯?” 阿珩抬手便要倒了参茶。“不喝就倒了。” 云洛抬手挡住阿珩,将参茶饮尽。“难得你如此体贴,倒了多可惜。”谁知道下回会不会就有毒了,自当珍惜。 阿珩磨了磨牙,挺想剁了云洛。 如云洛所言,华阳与孟览的马车没两日便上门了。 瞧着这对在洛邑颇有名气的夫妻,阿珩顿时了然为何洛邑的人提起这两位时都忍不住叹口气。 华阳是个与众不同的女子,上一回距离远看不清,如今近看才发现,王姬生的真是艳色无双啊,但最吸引阿珩目光的还是她的气质,阿珩从未见过气质这般凌厉的女子,简直就像是一柄利剑,见之终生难忘。 孟览与华阳的凌厉不同,似深谭,鲜衣怒马与沉沦都走过,最终沉淀的深谭,瞧着很是普通,可真跳下去,水深妥妥淹死人。 孟览的外形很出色,虽不如云洛,却也是俊美的,加上气质,更是加分,奈何......腿有疾。 阿珩到不至于真的叹气,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指不定华阳就好孟览这一口呢,尽管她也没从华阳的眼睛里看到半点男女之情,更像是看一个同路人。 阿珩微默,果断中止了自己脑子里的思绪,别人的私事,她还是少掺和为妙,很多事,知道越多,死得越快。 阿珩打量华阳与孟览,这两位也在打量阿珩,不论是阿珩羲和氏后裔的身份还是解救了洛邑的医者身份,都足以令人侧目,见过长得有特色的,然而阿珩这般有特色的,像鬼多过像人。只是思量一番,也能理解,长生药简直羲和氏后裔的梦魇,若非百年前苍凛疯狗一样满九州的猎杀知道以及可能长生药丹方的人,令得九州胆寒,只怕阿珩早不知死多少回了。见过疯的,没见过苍凛那么疯的,宁可错杀一万也不放过一个,当年惨死于苍凛之手的人数以十万计,其中包括九州大地上九成的医者,但对于羲和氏的后裔而言却是大幸:早年因着王侯的意愿,天下医者对长生药多少有点涉猎,只是苦于没有最重要的那一味药材,因而无法炼制出长生药。不过也因此,每次有羲和氏后裔被发现,都会极惨,苍凛干掉了人族九成的医者,成功让人族的医道倒退五百年不止,以至于如今的王侯便是召集了方士医者想炼制长生药也不知该如何下手。 然而,药方失传并不能遏止人对长生不死的渴望,百年来试图复原长生药方的王侯不计其数,只是没有一个活的羲和氏后裔供研究,始终没有成果。虽然所有人都知道这世上有一个苍凛是最好的素材,可没人敢去抓苍凛,若不能对苍凛一击毙命,他脱险后第一件事就是跑你国家的王都投毒。在数座王都化为废墟后,这世上再也没人敢打苍凛的主意了。然而阿珩并非苍凛,比起苍凛,她最是好惹,有过糟心过往很正常,没变成苍凛那样的疯子,还愿意救治瘟疫而非顺手落井下石,辰国所有人都应该去神庙烧一柱高香。 双方打量了片刻后,华阳开口:“苏医师近来可好?” 阿珩随口回道:“挺好的,玩得挺开心。” 华阳语塞,玩得挺开心?阿珩最近做什么了?挂了个愿意死后捐 分卷阅读132 分卷阅读133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33 献遗体给药庐者,医药费全免,虽说死者为大,但瞧不起病的庶人黔首为了活下去没什么是不能舍弃的,何况是死后的躯壳。阿珩得了那些尸体做了什么,她也没瞒着,也没法瞒,人体解剖课的学生太多,不可能个个都能将嘴闭得死死的。 谣言止于智者,搭讪止于“玩”。 ☆、番外源头 凛没见过自己的老娘,他老娘试图扼杀胎儿失败后被剖腹而亡,只留给了一个凛字作为名字,凛冽寒冬,她已然预见自己孩子的命运。 “这药今日的精神不错啊。” “药今日没吃多少,这可不好,身体恢复得不好,收成会少的。” ...... 自出生起就被割肉、取血,天天听人喊自己药,凛渐渐明白一件事:原来这些与自己长得相似的生物并非自己的同类,他们是人,自己是药。 尽管天天被人教导药生来就是为了被人吃的观念,然而蛮荒时代,羲和氏是最初追随燧人氏反抗异族统治的氏族之一,叛逆是那些最早的谋逆氏族的天性。幼崽再小,它也是羲和氏之后,骨子里天生就流着叛逆的血液,哪怕日日耳提面命,他仍旧产生了一个疑问,药就应该天天被人割肉放血吗? 疑问是叛逆的种子,种子日渐萌发生长,最终长成了参天大树。 众多医者一起利用凛的血肉复原残缺的长生药时,没人知道,他们所认为的药也在汲取着他们的知识,并且偷偷的藏匿起了一些给他自己服食的药物。 苍嫣寻来时看到的是满地的尸体,方士医者汇聚的长生宫已没半个活人,不,也不是完全没活人,还有一个认为自己不是人的少年。 苍嫣瞧了瞧少年,十五六岁的模样,精致绝美的容颜与高挑的身形因着日日的放血割肉而苍白孱弱,眉间一点朱砂艳得刺眼,一双亮若妖鬼的眸子清澈到漠然,苍嫣又瞧了瞧满地的尸体。“你做的?” 少年疑惑的看着苍嫣。“你......是......?”少年想问苍嫣是什么人,他为何从未在长生宫见过她?然而从未有人教过他说人话,他仅会的字句也是他这些年偷着学会的,然而勉强能听,却无法自如的表达,生命的前十五年,从未有人将他当成人来对话。 “我叫苍嫣,你可以叫我阿嫣。”苍嫣自我介绍了名字。“你叫什么?” “凛。”他记得自己的名字,据说是他那个未见面的老娘唯一留给他的东西,不过似乎不是什么好的含义。 苍嫣微默,这名字,这是多不看好自己孩子的命运?“你随我走。” 凛警惕的瞪着苍嫣,虽然做药人吃得很好,穿的也很好,但他不喜欢被割肉放血的感觉,很痛,哪怕如今已然对痛觉麻木也不喜。然而瞪也没用,苍嫣随手便将一个男人给拎着走了。虽然十五年来日日被人割肉放血以至于根本没什么分量,然而凛便是没有多少肉,骨骼的分量也不轻,能够轻轻松松的拎着凛走,足可得出一个结论:苍嫣的武功不弱。 出乎凛的预料,苍嫣并未割他的肉放他的血,而是一句句的教他说话,一字字的教他读书识字,传授他医术。 拥有了正常的语言能力后凛问苍嫣:“你打算何时取我的血?” 苍嫣微默,深呼吸。“我知道你以前没被当成一个人来养,但你若再将我跟那些渣滓一概而论,自己去大门跪着去。” 凛更奇:“那你为何不取我的血肉?” 苍嫣无力道:“我不吃人。” “我不是人。” “你是人。” “我不是。” “你是。” “不是。” ...... 一柱香后阿嫣放弃了这种毫无意义的争论,少年早已有了自己的三观与认知,挺完善,尽管完全长歪了,可已经完善的观念是没法板正的,他固执的认为他自己是对的。人能够改变一个孩子的认知,却无法改变一个成年人脑子里已然成熟的认知。 阿嫣起居的地方是中州与越州、青州交界的浮络山脉,绵延千里的浮络山脉割开了中州与南荒,令得山南山北的民族千年不得往来。自然,事无绝对,如苍嫣,她是山南的越人。 五十年前,一个重伤垂死的老者翻过了千里浮络山,避开了山中的凶禽猛兽异兽抵达了青越交界之处,在一个越人部落周围的荒山上安家落户。 阿嫣一边缝制着衣服一边道:“那就是我的师父,他在越东之地很有名气哦。” 埋头写字的少年给面子的“哦”了一声。 阿嫣顿觉手痒痒,想将手里的缝衣针扎少年脑袋上去。“我师父的氏很特别呢。” “哦。” 哦,哦,你除了哦还会什么? 阿嫣强忍心中暴躁,平静的道:“他氏羲和。” 少年终于给了点不同的反应。“羲和?”他没记错的话,阿嫣曾经说过,他是羲和氏的后人,他的体质也是羲和氏独有的东西。 阿嫣顿觉圆满了,少年你还有点人的正常反应啊。“对啊,他与你是同族呢。” 少年疑惑:“你是他的后人?”阿嫣的体质很正常,这一点他很确定,这女人没少拿她自己做实验。 阿嫣道:“我是普通人族,只是恰巧合了他的眼缘,成了他的弟子而已。” “他呢?”少年很好奇自己的同类是什么模样的。 “十年前过世了。” 少年再次哦了一声,继续写字。 阿嫣:“......”好想杀人。 终于将衣服缝好,阿嫣将裘衣丢少年脑袋上。“冬衣。” 浮络山的冬季漫长而苦寒,阿嫣自个是没什么感觉,内力太高,抗寒内力一绝,但少年没这本事。如今冬日将至,不缝制冬衣熬不住。 少年将裘衣从脑袋上取了下来,有些愣,这些日子一直在看阿嫣缝制冬衣却也没太在意,不曾想,这冬衣竟是为自己缝制的。 浮络山冬日漫长而苦寒,拥着貂皮缝制的裘衣,少年始终觉得暖暖的,无一点寒意。 寒冬过去,阿嫣让少年取了猎得的皮毛去山下换粮食、盐铁,还有很多生活所需的东西都无法自产,必须下山采买。 少年讶异:“我一个人?” 阿嫣颌首。“我年纪大了,跑上跑下的,一把老骨头也吃不消,你是年轻人,自当能者多劳。” 少年目光诡异的瞧着阿嫣双十年华的容貌以及虽然纤细却能徒手击杀人熊的身形,真没看出来哪里有要散架的意思。 阿嫣被看得发毛,羲和氏直系的眸子着实慎人,哪怕对方本身并无情绪波动,被那样一双眸子都不免慎得慌,何况她还心里有虚,顿时不耐道:“看什么看?让你下山就下山,再不下山采买,我们就没盐吃了。” 少年没说什么 分卷阅读133 分卷阅读134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34 ,翌日抱着一大□□毛下山了。 浮络山的北边中州东南,这一片只有两种地形,一为纵横阡陌的平原,二为被密林覆盖的平原。这样的地形,极适合农业的发展,因此中州各地,这一带的农业是最发达的。不过也只是相对,战事太频繁,农业想发展也没有足够肥沃的土壤。虽然百年之后,中州东南的曲水流域只剩下一个国家,但此时的中州东南仍有四五百国族,战火纷飞。 少年下山寻了最近的大城换东西,盐铁之类的东西,小地方是买不到的,只有大城才能换到。 少年对买东西不熟,除了辰国强制规定辰国的疆土上只能流通辰国官府铸币,私铸钱币是夷三族的重罪,流通非官币需服徭役十年,加之辰国的铸币都极精良,因而国内只有一种货币,购买东西极方便。然而那仅限于辰国,别的地方,布帛、皮革及粮食才是硬通货,尤其是粮食,越是战火纷飞的地方钱币越是不值钱。 少年拿着皮毛在街上站了半晌也没动,他没买过东西,不知道该如何买东西,虽然阿嫣说过,用皮革跟人换需要的东西就是,可要怎么换啊? 少年在街口站了许久,一双清澈明亮得慎人的眼珠子在眼眶里转悠着,观察着那些“人”是如何做的。 “不行,你这鸡雏都是翁,半尺布太贵了,你得给我加五只婆的鸡雏。” “客的布织得真好,我给客加两根菜,下回还来啊。” “两尺布只能换一罐盐,给。” ...... 少年越看越头疼,怎么就这么麻烦? 盐、恶金(铁)、铜是山上最缺的,布匹什么的,阿嫣种植了葛藤,能够自己纺织布匹,食物什么的,山下的人去看病时都会送来很多,怎么吃都吃不完。 少年走到了卖盐的铺子里,伙计立马迎了上来。“客人要买腌货吗?我们铺子里有腌制的鸡鸭,还有半只风羊......” 少年一字一顿的道:“我要盐。” 伙计偷偷瞧了瞧少年,少年的容貌极盛,宛若神人临世,然而眉宇间却是不谙世事的茫然,再瞧瞧少年身上的雪白貂裘,好大的一只肥羊呀。“要盐?好的,要多少有多少,客人请随我来。” 当阿嫣找到少年时,铺子里已然出了人命,死因?中毒。 “怎么回事?” 虽讶异阿嫣怎么会出现在这,但少年仍旧回道:“他惹了我,我便杀了他。” 阿嫣瞧着少年,本就不怎么好的脾气就更暴躁了,少年的口吻与语气让她有种诡异感,若非确定地上躺着的是人的尸体,只看这家伙的语气口味以及神情她真的会以为这家伙说的不是杀人而是杀鸡杀猪。 啪! “混账!” 少年摸了摸红肿起来的脸,露出了茫然。“不就是杀了个人吗?” 阿嫣:“......” 虽然气结,然阿嫣也没气得把少年给杀了,以后没事就别让这家伙下山了,大不了把人拘山上一辈子。且,到底还是个孩子,她就不信板不回来。 苍嫣努力了十年,少年给她的最后答案是一瓶日光倾城毁了他曾经出生与生活了十五年的国家。 无色的毒在整个国度里弥漫,百万人丧生。 ☆、第六章背叛 院子里,阿珩给孟览检查了腿,检查完后第一件事便是问:“当年为你医治的医者与你有仇?” 孟览平静的问:“何意?” “你这腿被故意接废了,想完全治好很难。”阿珩道。 时下的接骨正骨之术很有问题,腿断了之后不能完全恢复是很正常的事,毕竟,医者手艺再好,当时给接好了,可之后也需要养很长时间,难保就长歪了,且几率极大。对于这种情况,阿珩早年流落北荒时给摔断骨头的人接骨接多了,实在受不了那些胡人受了伤还到处蹦跶的性子,回头骨头长歪了简直就是羞辱她的医术啊。因此阿珩每回碰上摔断腿的病人都会在病人腿上绑几根长长的木片,腿不能弯曲了还能蹦跶得起来,那她也服了。虽然初衷是为了出气,但后来发现这么做后病人的骨头都长得很正,便成了阿珩的习惯。 许是阿珩接的骨都能恢复如初,很多病人都愿意找她医治,久而久之,接手的病人多了,阿珩的眼力也练了出来,接骨后骨头长歪是很正常的事,但孟览......绝对是故意的。 接骨时孟览的骨头被故意弄歪了点,幅度非常小,但十五年前孟览正处于发育期,身子骨噌噌的长,幅度便扩大了,并且骨质顺着缝隙溢出......孟览不残疾那就怪了。 对于阿珩的话,夫妻俩没一个惊讶的,一个是见识过鄜侯府的情况,另一个是心性问题。 阿珩见两人都很淡定,立刻明白,这事水深得很,不过这不妨碍她宰羊。 华阳插道:“你能治几分?” 阿珩挑眉:“王姬怎如此了解我?” 华阳毫不犹豫的出卖了云洛:“青雀所言。” 阿珩:“......” “孟郎君完全治好我没把握,但让他能如常人一般行走我却能做到,不过......”阿珩顿了顿。“因为骨头是歪的,我得将骨头重新砸断,再拿锉子将骨头上多余的骨质给锉掉,相信我,这其中滋味能让你想死。”当年清给她接骨虽然没再敲断她的骨头,但没少拿锉子锉她的骨头,不把被差不离给弄得乱七八糟的骨头锉齐整了根本没法接。回首往事,阿珩深深觉得,自己当年没自尽着实是个奇迹。 孟览终于有了点情绪波动,连华阳也不由侧目,这治骨之法还真是......闻所未闻、耸人听闻。 阿珩问两人:“还治吗?” 华阳看向孟览,她从不干涉孟览个人的事,大家各有各的生活,孟览不管她,她也不管孟览,这是她与孟览相处的基本原则。 孟览有些迟疑。“容我考虑一二。” 阿珩没意见:“尽早做决定啊,拖得越久我的把握便越小。”孟览这情况,最好的治疗时间是少年时,然而如今都二十七了,自愈能力远不如少年,很是麻烦。 送走了孟览与华阳,阿珩准备去准备治疗所需的东西,她相信孟览只要脑子没毛病都会回来。 无忧提醒道:“你的东西或许会白做准备。” 阿珩道:“怎么会?哪有人会希望一辈子残疾?” “别人我不敢保证,但孟览,他若想继续同华阳的婚姻,他就可能放弃治疗。” 阿珩不解:“这两者有什么联系吗?华阳难不成还希望自己男人是个残疾。” “你就没想过华阳为何那么多健全的出色郎君不选,偏偏选择了孟览?莫要说是真爱,你我都看得出,她对孟览有尊重,有关心,独无情爱。” 分卷阅读134 分卷阅读135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35 阿珩不以为然:“这年头没有情爱的夫妻多了去,联姻的夫妻有几个在婚前是相识的?你当如今是上古时代呢?婚礼前先同居两年,合不来还来得及退婚。不过为何选择孟览,你难道知道?” “因为孟览不会给她找麻烦。” 阿珩有点懵。“找什么麻烦?”以华阳的身份地位,不管嫁了谁都不可能有人敢找她麻烦。 “九州帝国时,女子领兵,乃至于为王都属正常,然而如今,女性的地位远不如上古,华阳的所作所为在世俗看来是很离经叛道的。孟览虽有残疾,却也有个优点,他的残疾让他在鄜侯府的地位不高,毕竟,不会残疾不得继承爵位与家业是公认的常识。女高男低,孟览便不会对华阳指手画脚。” “......你对华阳真了解。” “我只是了解我阿母而已。” “赤帝?” “华阳有点像我阿母。” “没看出来。”华阳与帝陵里的画像一点都不像。 “不是长相,但你不觉得我阿母的容貌也很美艳吗?” 阿珩回忆了下壁画,她对壁画里的赤帝的印象主要还是风华绝代四个字,更多的是气质而非容貌,赤帝的气场太强大,哪怕是一幅画,也能让人不自主的忘了去关注她长什么模样,不过......阿珩瞅了瞅无忧的长相,别说,还真的挺美艳的,只是无忧身上属于邪灵的味道总是令人忽略这一点,毕竟,没谁面对掠食者时还能关注掠食者长得美艳不美艳。“容色艳丽的人这世上多了去。” “然而那样的女子多为权贵榻上的玩物,这些年我所见到的艳色无双却能自立且凌驾他人之上的唯有我阿母与华阳。”无忧对华阳很是赞赏,虽然华阳没有她老娘那么凶残彪悍,但考虑一下两个人所处的时代,华阳已然不错了。赤帝生于母系氏族末期,虽然男权逐渐膨胀,然而在她之前,人族所建立的种族帝国有过数十位王,其中女性不少,四位帝君更有三位是女性。哪怕别人对赤帝一个女性成为王有意见也没谁敢说出来,人族祖庙里的帝君神主牌位可是有三尊是女性,说女子不能为王的先去砸了祖庙里的帝君神主牌位再来指控她。 当然了,真有人敢去祖庙撒野,妥妥的夷三族。不肖子孙,要之何用,不如死了清净。 这个时代,九州帝国已然成为虚无缥缈的传说,甚至有人认为九州帝国其实是不存在的,历史被篡改得面目全非,男性占据了社会地位的高位,女性逐渐成为男性的附庸。在这样一个大环境里土生土长的华阳能够走到如今这一步,很是不易。 阿珩没什么感觉,她所熟悉的女性没一个是善茬,以至于她对女性的认知有点偏差,华阳那样自立的女子是很正常的,而大多数的女性是不正常的。因此她最关心的不是时移世易,社会的变迁,而是—— “你的意思我的肥羊要飞?” 无忧:“......”她错了,她就不该跟个神经病感叹世事变迁,哪怕是去找自己那些已经彻底疯了袍泽也比跟阿珩聊这种话题好,至少,那些家伙虽然疯了,记忆却是很完整的,还记得九州帝国时代的人文。 阿珩琢磨着找云洛劝劝那对夫妻,许是心有灵犀,她才这么一想,不到半个时辰云洛就上门了,不过不是找她的,是找无忧的,将一份情报递给了无忧。 无忧纳闷,以她生前的身份跟这些打交道很正常,可她如今都是食人的妖魔了,还给她看这些有意义吗?就算她是尊贵的帝姬,那也是亡国帝姬。 尽管纳闷,但无忧还是看了一眼,帛书上的内容挺简单的,就几个字,只说了一件事:在齐国沿海的一座上万人的城邑一夜间所有活物都消失了。 无忧微怔。“月照海边?” 云洛点头。 无忧颇感慨:“那就是我那些袍泽干的,他们大约从长眠里醒来了,他们每次醒来,月照海沿海一带的国族都得倒霉。” 云洛问:“会不会蔓延到辰国?” “大多数吃饱了就会回去继续睡,少数,会有人处置它们的。” 不会殃及辰国就好,云洛松了口气,至于别的国家?干他鸟.事?他落井下石就不错了,不计前嫌什么的,抱歉,他没这种美德。 阿珩自两人几句话的交流里听出其中隐含的意思。“且等,无忧你的袍泽也是邪灵这是什么意思?” “字面上的意思。” 阿珩组织了下词汇。“我的意思是,你不是被人给迫害而亡化身邪灵的吗?” “玄帝没有加害我的意思,而别的人,迫害赤帝唯一的子嗣,这罪名可不小,足以夷三族,有几人会那么蠢?” “那你是如何化为邪灵?”没人迫害还能化为邪灵,那也太奇了。 无忧静默片刻,问:“听说过月照泽吗?” “我只听过月照海。” “它曾经是辽阔富饶的大泽,千里沃土,阡陌纵横。” 阿珩无语,她可是去过月照海的,真心没瞧出那里有什么陆地的痕迹,只得道:“几千年了,沧海桑田。” 无忧瞧了阿珩一眼,道:“它只用了三天的时间便完成了从桑田到沧海的转变的。” 阿珩愣住。“你真清楚。” “我是罪魁祸首之一,自然清楚。” 阿珩噎了下。“什么情况?” “同云湛差不多,当年人族与异族大战于月照泽,被背后的君王与王师给捅了一刀,不过我们更狠更绝,一怒之下拉着“友”军、敌军同归于尽了。然而,死得实在是太憋屈了,做为帝国的氏族子弟,战死沙场亦或被异族碎尸万段也属正常,可被君王给逼死,怨气太重,而当年的参战者皆为人族精锐中的精锐,精神力强大,因而月照海上诞生了成千上万的邪灵,我是其中之一。”无忧说的是很是淡然,但听的人都能听出平淡之下的刻骨仇恨。 阿珩与云洛皆是默然,这两位一个因着师承,另一个因着氏族传承都知道九州帝国灭亡的些许真相。九州帝国末年,日益膨胀的王权与神权的矛盾越来越大,最终直接掐上了,只是掐到一半时恰逢异族入侵,掐的你死我活的双方犹豫了下,还是暂时休战了。具体的过程无从得知,那一段历史被抹去了,只能从九州帝国最后几百年异族无力进犯以及神权被王权所镇压,王权达到极盛,君王自此唯我独尊可以推测出一件事:抵抗异族的战争中,神权与强大氏族都损失了过多的实力,甚至可能精锐死得七七八八,因而使得王权再无束缚,膨胀到极致。 然而阿珩与云洛最冒冷汗的却是,某些传承里隐约提到,九州帝国最后的覆灭,似乎有邪灵的手笔。只是不知为何,这方面的典籍都被人给刻意抹去了,可瞅着无忧,两人大抵能 分卷阅读135 分卷阅读136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36 明白,若那些邪灵里有赤帝帝姬,那么别的邪灵又该是怎样的身份?无忧一个人的身份便足以动荡整个人族的民心,再加上别的重量级人物,整个人族都得抓狂。 敌人可怕不打紧,令人崩溃的是,你所追随所崇敬的人想要杀你。 医揆对阿珩的痛心疾首与抓狂,追根究底是因为阿珩是清神医的女儿,若她不是清神医的女儿,她医德与人品再烂,医揆最多谴责几句,听不听都随意,绝不会痛心疾首。同理,赤帝是人族的帝君,人族的每一位帝君都是人族的守护者,对人族有不世之功,因而哪怕帝姬帝子不能继承王位,在九州帝国时代,他们的权势或许不如君王,但身份地位却不比君王差多少。 阿珩忍不住伸出手拍了拍无忧。“干得好。” 云洛擦汗,神医啊,您老究竟读没读史书?九州帝国覆灭后千年,堪称人族的地狱时代。 无忧也无语。“你很支持报仇雪恨这种事?” “有仇不报是脑残,除非有比仇恨更重要的东西。你们当年那情况,君王应该不会留下活口,定然斩草除根,只怕你们死后你们的家族也跟着倒霉了吧?” 无忧默然点头,成千上万的氏族被灭族,为了生存,幸存者不得不屈辱的成为仇人的奴隶,亦或举族迁徙去蛮荒之地。 阿珩理所当然道:“那就是了,在意的人都死光了,不可能有比仇恨更重要的东西。如此,此仇此恨,若放得下,除非凉薄冷血得连禽兽都不如。” 瞅着认真的阿珩,无忧没好意思说,复活的邪灵除了少数几个特例,大部分都已经疯了,他们已经不再是仇恨九州帝国了,而是仇恨整个人族。 虽说邪灵不一定会到辰国来祸害,但辰国与齐国紧挨着,难免受影响,云洛打算做点准备以防万一,不然一群疯子真找上门来,哭都没地哭去,须知那些几千年的邪灵全是移动的天灾。 知道什么是天灾吗?就是不可预知,不可改变,更无法抗衡的存在。 阿珩原本还想着让云洛去劝劝孟览,见此也就没说了。 云洛没劝,华阳王姬却是劝了。 ☆、第七章肥羊 因着冬狩即将到来以及备战的关系,辰国除了还镇守在边境的将领,其余将领都忙得脚不沾地,华阳也不例外,因此她是过了好几日才发现孟览一直都没去医治的。 华阳有些诧异:“你不想能够健全的行走?” 孟览摸了摸自己的腿,怎么可能不想,因为这条腿,他不能继承爵位,如今的世子之位也不过是个过度,鄜侯想将世子传给孟鞅才不得不将世子之位从儿子的身上挪到了孙子身上。事实上,若非孟鞅的出生,孟览相信,鄜侯的继承人必定是他的庶弟。因为这条腿,他更加不能做官,身有残疾者不为官也是列国的共识,以至于他空有才华却无法施展。如今,这一切都有机会改变,怎可能不想? 多年夫妻,华阳还是能看出孟览想什么的。“既然想,为何还要犹豫?” 孟览无言以对,能治好腿固然是好,可这条腿的代价却不可能轻。 “你在害怕什么?” 孟览道:“我只是觉得,或许自己会失去如今的一切。” 华阳道:“即便改变,你也只会更好,你应该对自己有信心。”这些年,她也发现了,孟览挺有才华的,若非腿有疾,位列公卿是必然。 孟览心中苦笑不已。 孟览最终还是出现在了药庐,让已经在物色新肥羊的阿珩大为惊喜。 肥羊呀肥羊,你可算上门了,我等你等得花都谢了。 “来来来,治腿之前我们先聊聊医药费,药庐的规矩你是知道的,不论病人贫富贵贱,医药费皆一半家资。把你的家资列个清单在这上面,包括鄜侯府的家资与华阳王姬府的所有家资。” 孟览微默。“那些并非我的东西。”他是鄜侯世子,但下一任鄜侯不会是他,他是王姬的夫君,但华阳王姬府的东西也不是他的。 阿珩理直气壮道:“你是鄜侯世子,鄜侯府名正言顺的继承人,鄜侯府的一切迟早是你的,就算不是你的也是你儿子的,跟是你的没区别;至于华阳王姬府,你与华阳王姬是夫妻,夫妻一体,你的就是她的,同理,她的也是你的。” 孟览无法否认阿珩的歪理头头是道,合情合法合理,但他这情况......不提也罢,因而果断走人。 阿珩有些纳闷,自己莫不是宰得太狠了?要不稍微降点? 还没等阿珩考虑要不要稍微降点价,翌日华阳王姬便送来了五十大车的财货,不是各种产业契书便是各种珍宝。 阿珩瞅了瞅清单,粗略折算一下的话,这上面的东西的价值不下于一万金,华阳王姬真有钱。按着辰国的货币制度以及近来的钱价变动,四百铜锱值一枚银毫,三枚银毫值一枚金铢(原本是五枚银毫为一枚金铢,得了牧云原的金矿,大量黄金涌入,金株的价值受到了影响),一百枚金铢为一金,而一枚银毫足够王城一户普通人家省吃俭用个一年,这一万金......阿珩着实算不出够多少户人家花用,反正够自己做上一整年的实验了。 意识到了清单上的价值后,阿珩的心情大好,看华阳府家丞的眼神也是柔和的,一双亮若妖鬼的眸子破天荒的不慎了。“王姬这是何意?” 家丞对阿珩行了揖礼,然后道:“除了先君所赐的府邸以及带有王族标记的赏赐之物,华阳府所有家资皆在其上,不知以这些做为孟郎君的诊金,可够?” “够。”阿珩端着架子平静的道,心里却是乐开了花。“让你家郎君明儿个就来治吧。” 送走了家丞后,在药庐做客的云洛问仍旧端着的阿珩。“这羊可肥?” “肥,太肥了。”确定人走远了,阿珩也不端着了,抱着云洛的脑袋在他脸上兴奋的亲了一口。“我算过了,这些东西的价值不少于一万金,足够我做一整年的研究了。” 正惊讶于阿珩的失态以及这神经病笑得时候真美的云洛:“......”一整年的研究?神医你平日里做的都是什么实验?金山银山都不够你烧的。一万金的财货,都足够别人像王子一样舒舒服服的生活一百辈子了,到你这居然只能花用一年。 阿珩高兴的哼着小曲指挥杂役将财货搬新建的库房去,契书放她书房。“啦啦啦......大肥羊大肥羊好大一只肥羊......” 云洛默然的瞧着笑靥如花的神经病,胸腔里的砰砰声乱成了一团,神经病其实也是个美人。 阿珩的好心情一直都没退去,也令得整个药庐的气氛都是轻松欢快的,虽然阿珩待人从不苛刻,奈何她之前的模样,哪怕没有半点情绪,别人瞧着她也觉得 分卷阅读136 分卷阅读137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37 慎得慌。姿色普通不打紧,眼睛生得明亮也很好,显得有灵气,可明亮到阿珩那般便不是有灵气而是悚然了。眼睛本就生得慎人,还没有半点情绪波动的眼神看人,简直能止小儿夜啼。 孟览一进门便感觉到了药庐的变化,最终在后院找到了源头,正与无忧下六博棋的阿珩身上的变化实在是太大了。 见孟览来了,阿珩随手将棋盘给拨乱,她的棋艺就是个渣,从未下赢过谁。自然,也没愿意同她下,神经病神医的棋艺烂得让人根本产生不了胜利感。 对于阿珩的行为,无忧没阻止,她也只是太无聊了才同阿珩下棋,谁知这家伙的棋艺.....诶,不提了。 “孟郎君来得真早,你想喝黑甜汤还是麻沸散?” 阿珩的两句话完全不是一个话题,却完美的做到了无缝协接,孟览微怔,须臾,反应了过来。“麻沸散我知,黑甜汤是何物?”麻沸散发明的时间虽然不是很久,但拜阿珩压根不遵守这个时代的私藏规则的关系,大多数医者都知道麻沸散的方子。 “和麻沸散差不多,喝了之后会睡着,不论我对你做什么你都不会有感觉,醒来之后也没有麻沸散的后遗症。”麻沸散用多了伤脑子,容易上瘾,更会有许久的时间没有知觉,黑甜汤却一点都不会有。唯一的问题是,黑甜汤还是完善中,有待改进。 孟览皱眉:“一定要喝?” “我到时会在你的腿上动刀子,你不想喝也无妨,我反正不会受任何影响。”亲眼见过苍凛是怎么个把一个没有喝麻沸散的大活人给零敲碎剐的只剩下白骨,且每一片切下的肉都被要求仔仔细细的观察,更被逼着亲手解剖过活人,阿珩对于在活人身上动刀子这种事完全没有心理障碍,哪怕是人是清醒的。 孟览果断做出了决定:“我喝黑甜汤。” 阿珩道:“那你先去换身衣服,在治疗屋等我,我将东西收拾好便过来。” 孟览一走远,无忧便问阿珩:“你的黑甜汤不是还在完善中吗?” 阿珩理所当然道:“所以需要寻个活人来试试新改良后的效果啊。” 无忧:“......他好歹也付了你一万金的诊金。” 阿珩更加理所当然的道:“看在他挺有诚意的份上,我肯定会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为他治腿,一定还华阳王姬一个活蹦乱跳的夫君。”这不影响她拿孟览试药,她可是给了孟览选择的呀,是他自己选的麻沸散,这可不能怪她。 无忧颇为同情孟览。“你的医德可真不愧是巫彭传人。” 阿珩疑惑:“巫彭殿医德很差?” “不是很差,是根本没有,远古时代,巫彭殿的医德比你的名声还要烂。” 比自己还要烂?阿珩着实想像不能,不过,没记错的话,羲和氏在远古时代世代担任巫彭殿主之位,这是否也可以理解为:羲和氏一直都毫无医德可言?所以她医德烂不是她的错,这是遗传,像她老爹那样才是一株奇葩,她这样的是非常正常的? 治疗屋是阿珩花重金打造的,每一块木料都是檀木,且地底下铺了地龙,确保需要时屋子里是恒温,令人带着就觉得挺舒服的,除了趟在高出地面三尺有余的窄榻上的孟览。 为了给学生增长见闻,阿珩让两个弟子打下手,自然,这是名义上的说法,实际上就两个字:观摩。 桔梗将一碗散发着淡淡清香的黑甜汤递到了孟览面前,孟览瞧了瞧黑色里带着点绿的汤药,很是怀疑这玩意是否有毒。不由狐疑的看向阿珩,在治疗屋里的阿珩已换了一身雪白的短打,头发一丝不落的扎了起来包在白色的帽子里,瞧着身为古怪。“苏神医当真能治好我?” “放心,看在那一万金的面子上我一定将你完全治好。” 提到一万金,孟览顿觉心塞,华阳根本不擅长经营,不过这在辰国也不是什么大毛病。新氏族都有这毛病,发迹太突然,底蕴不够深厚,俗称暴发户,很多方面都是一塌糊涂。不过新氏族解决此问题的法子是找领头羊的云氏想办法娶个老氏族旁支的女儿当儿/孙媳,直系是不会妄想的,老氏族的直系女儿都是圈子里自产自销,不过老氏族底蕴深厚,哪怕是旁支的女儿,能力也足够解决新氏族的窘境了。华阳出身王族,情况好一点,从宫里带了一些老人帮忙,但到底不擅长,经营惨淡,直到孟览与华阳联姻,闲着也是闲着,加上实在看不过去,便管了华阳王姬府的家资,华阳的家资这才增长至一万金,可以说,华阳的家资大半是孟览经营出来的。 华阳觉得千金散尽还复来,一万金说散就散了,孟览却是有点接受不能,倒不是心疼钱财,而是为华阳的态度,别误会,不是感动,是郁闷,他真的很好奇,华阳究竟有没有在乎过那座府邸里的一草一木?很多东西不仅仅是家资,更是七年来一家人的美好记忆。 孟览强忍心塞问:“之前不是说不能完全治好吗?” 阿珩纠正道:“是没把握,不是完全不可能,看在一万金的份上,实在不行,我也有别的法子。”最严重也就给孟览换条腿。 孟览:“......”突然很怀疑这女子的医术。 阿珩见孟览仍没动黑甜汤,不由问:“你到底治不治啊?治的话就赶紧将药喝了。” 孟览闭眼将黑甜汤饮下,出乎意料,黑甜汤的味道并不苦,带着些许甘甜,还挺好喝的。 喝了汤,孟览有点犯困,没一会就睡着了,阿珩立马从窄榻的底部抽出了一个箱子,打开,里头是各种各样的刀具、锉子,或薄如蝉翼,或精巧细小。 “孟郎君是腿骨出了问题,因而我们得看看骨头严不严重,虽然摸过了骨,但有一些情况不亲眼瞧一下是不能完全肯定的,必须谨慎。”阿珩一边说一边用一柄在火上烤过、烈酒洗过的柳叶 刀割开了孟览的膝盖皮肉。 皮肉翻开后桔梗立马递上了小夹子,阿珩接过架子将血管都夹好。“血管得夹起来,不然一个劲流血,就算膝盖这点血死不了人,病人失血过多也会落下后遗症,必须注意。当然,有一些血管特别小,夹子也夹不了,咱们可以用银针烧红烧灼止血。要实在还不行的话,也可以给病人输血,不过血不能乱输啊,你输错了可是会死人的。” 皮肉与血管都处理好,露出了森白的骨头,孟览的骨头简直惨不忍睹,膝盖一块的骨头本该光滑整洁,然而骨头是歪的,且有多处凸起,那都是增生出来的骨质物。“这些骨质增生物必须处理掉,否则腿会一直疼,什么风湿性关节炎也会找上门,更严重一些,这条腿就彻底废了。拿锉子锉的时候必须小心,锉多了,骨头就薄了,锉少了,问题还存在。” 一边精神高度集 分卷阅读137 分卷阅读138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38 中的动手术一边讲学,不是一般的累,阿珩脸上一直在出汗,菖蒲给她擦汗的布都换了好几块。 “锉完之后还得给他用续骨膏,虽然他骨头没断,但那些骨质增生物被锉掉了,骨头上便有了缝隙,必须堵上,不然还得长回来,续骨膏正好能做到这一点,而且没后遗症。等他骨头完全长好事,续骨膏也会被骨骼与血肉当做营养物吸收掉。” “最后是缝合,血管与血肉都得缝合回原样,桔梗上一次拿我练了手,这一次换菖蒲你来。”阿珩啪的将针与羊肠衣揉制的细线拍小徒弟的手里。 拿着针线,菖蒲露出了跃跃欲试之色。 负责递工具的桔梗:“......” ☆、第八章赚名声 孟览醒来时已经过去了三天,并不知道自己遭遇过什么,最多就是觉得自己腿上的伤口缝合得太丑,跟蜈蚣似的。 孟览不可思异的问阿珩:“我好了?” 虽然伤口挺疼的,但孟览感觉得出来,自己的骨骼挺舒服的,过去那种骨痛感没了。 “还早着呢,我只是给你做了初步处理,为接下来的正骨做准备。你还得养一段时间,养好了我再给你正骨。”至于养什么,阿珩没说,也不好意思说我刚拿锉子给你锉了骨头,不过她相信孟览猜得到。“我给你准备了两套疗养路子,一个是用药,我这有种新药(待活人试验),用了的话,你腿上的伤口应能在十二个时辰内愈合;另一个是药膳,利用饮食慢慢调理好。” “我选药膳。” 阿珩疑惑:“为何不选药?只需要十二个时辰啊。” “药效如此神奇,可有副作用。” “略有些许。” “些许什么副作用?” “我前头试的几个人都自尽了。” 孟览:“......一万金。” “我还记着呢,所以这不是特别问问你愿不愿意吗?”换了别个,她这个时候已经给人用上了。 孟览着实无言了,这究竟哪来的神经病? 在孟览发火前阿珩将一个两卷帛书递给孟览。 孟览接过,两卷帛书一卷是药方,另一卷赫然是食谱,疑惑不已:“这是?” “华阳王姬这些年戎马征战,身上的暗伤不少吧,现在是没什么,但年纪大了,肯定毛病一堆,说不得上面最后的十年八载就得在病榻上渡过了。这个方子与食谱用个一年半载,能缓和她身上的暗伤。当我给你们的搭头了,好歹也收了你们一万金。” 孟览问:“你能根治她身上的暗伤吗?” “那有点麻烦。” “能,亦或不能。” “能。” “我明日让她来找你。” 阿珩讶异挑眉:“你们还有钱付医药费?” “你已收了一万金怎还要收?” “一万金是给你治病的医药费,可没说包括华阳王姬的。” 孟览气结。“华阳府没钱。” 阿珩想了想,道:“这样啊,那我就收个一百金吧,明日记得让她带着一百金上门,别嫌贵,想要治好她,我还得让出我的蒸室呢,那可是我猫冬的地方。” 阿珩有个蒸室,花了半年时间修建起来的,是用砖石修建的屋子,没有窗户,只留了个通风的小口子,门一旦关上,屋子就跟密室没什么两样了。密室的墙壁与地板下都铺设了地龙,其中墙壁上的地龙有出口与密室相连,里头会有蒸汽涌入屋内,最终炙热的蒸汽填满整个屋子,令人汗流浃背。最是适合阿珩猫冬,呆在一个暖融融的环境里,她的骨头会很享受,骨头享受了,她人也就舒服了。 不过也很适合华阳王姬,涌进屋内的蒸汽实为药气,将煮好的汤药加热蒸发,气态的药充斥着每一寸空间,人呆在这样的环境里,药也会顺着毛孔进入身体里,这可比天天喝苦药汤子管用多了,就是成本太过昂贵。 华阳看到阿珩的蒸室时颇为讶异。“你是如何想出这么个屋子的?” 阿珩叹道:“被逼的呗,这里又不是药王谷,就只能想办法凑合一下了。”在药王谷时不论是她还是苍凛,过冬时都不愁,冰火池虽然一边冷得谁进去谁不死也落后遗症,然而炎池却不是,炎池是天然的温汤。且因着谷中的奇珍药草长年累月的被流水冲入池子里,那就是个天然的药池子,普通人若是日日在其中沐浴,定然长命百岁。不过到这对师徒的手里,药池子也就只是个汤池子了,长命百岁?不用药池子他们俩也能长命百岁,甚至苍凛已经一百多岁了。 华阳问:“我若用了蒸室,你呢?” 阿珩道:“我凑合一下,药浴过冬。” 药庐有个专门的大汤池,池子里的水都是药汤,也是药庐的弟子与杂役沐浴的地方,阿珩觉得,泡药浴也挺不错的,虽然这里的药浴不如冰火池,但凑合一下也可以。实在不行,她炼一炉丹药埋汤池子里,也能将汤池的水质改善得合乎她心意。 华阳问:“那我需要使用蒸室多久?” “每日一个时辰,坚持两年即可。” “两年?” “嗯。” “我即将出征。” “生命诚可贵。” “蒸室的图纸给我。” “做甚?” “我回头在自己府里弄一个,战事结束后再用。” “战事结束之后谁知道你的身体会是什么样?我如今给你准备的治疗方案可是根据你如今的身体状态来的。” “待我归来,你便调整一番治疗方案。” 阿珩着实佩服华阳,脑子转得真快。“医药费另算。” “可。” 又一只肥羊预定好了。 阿珩的心情很好,非常好,在云洛将三七送回来后就更好了,尽管一开始她都没认出来那是自己儿子。 小半年的时间,三七瘦了好几圈,原本是个球,只剩下肥肚腩了,脑袋已然有了清晰的五官。乍看到那张与云洛酷似的小脑袋,阿珩好一会都反应不过来,习惯了三七那张肥得根本看不出五官的脸,如今换了张精致可爱的,不适应也是难免的。反倒是无忧,邪灵认人不看脸,看血脉,三七的脸再怎么变,血管流的也是她(生前)的血脉,一眼就认出来了。 “寔儿,不对,你是三七。”无忧将三七抱起来亲了一口。“小家伙跟我的寔儿生得真像。” 三七疑惑:“寔儿?” 无忧笑吟吟答:“我儿子,你直系的祖宗。” 三七:“......”云洛的心情,他算是明白了。 阿珩仍狐疑的看着无忧怀里的小东西。“三七?” 三七从无忧怀里扑棱进了阿珩怀里。“阿母,三七好想你,军营里那些家伙虐待我,天天都不给我吃饱,呜呜呜......” 闻着小东西身上的 分卷阅读138 分卷阅读139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39 奶香味与药香,阿珩立时确定了这是自己儿子,不过你变化也忒大了,当娘的都不敢认了。“哦,那真是太好了......咳,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太可恶了,都是坏人,竟然虐待三七。” “阿母,三七想吃猪油渣。” “好,晚上就给你准备一碗猪油渣。” “三七要吃烤全羊。” “好。” “阿母亲手做的。” “呃.....也行。” “我要吃南瓜饼,也要阿母做的。” “行,三七想吃什么都可以,阿母都给你做。” 三七奇道:“最近有肥羊?”心情这么好? “对啊,两只肥羊呢,够我们用很久了。” “那我还要吃烤乳猪。” “可我们不能吃动物的幼崽的。”阿珩道,不食动物幼崽是苍凛的门规,也执行得很彻底,阿珩曾经在药王谷里寻到一具孩童的尸体,觉得很稀奇,因为当时所有被雪豹丢进药王谷的尸体不论是动物的还是人的都被苍凛给吃了,怎么就有一个例外?后来正式拜师了才得知,苍凛不吃动物幼崽,也包括人族的。 将三七送回来的云洛颇无语的轻咳了声。“你们是不是忘了什么?” 阿珩识趣的问:“你想吃什么?” “我不挑食,你给我做两个素的两个荤的就行。”云洛道。“对了,我不要吃你随手做的那种味道诡异的食物,我要吃三七生辰时那种。” 阿珩:“......”两荤两素,还要求味道,这还不挑,那什么才叫挑? 阿珩干脆看向无忧:“你要吃什么?” “不用,我最近有点饿了,出一趟远门。” 正准备往里走的云洛闻言赶紧问:“去哪?”可别在辰国境内乱来啊。 无忧回以白眼。“放心,我不会在辰国境内狩猎的。” 那就好,云洛放心了。“慢走不送。” 无忧:“......”不肖子孙。 最后还是阿珩关心的问:“何时回来?” “还是灰孙媳妇有良心,短则半年,多则一年。” 无忧前半句,阿珩果断过滤,甚至后悔多问了那么一句,想辩驳一句,却听到了后半句,不由一愣,半年至一年?这已经超出狩猎的范畴了吧?以无忧的本事,想猎个人吃需要那么久? 送走无忧,阿珩将父子俩带到了自己的院子里,这些日子她的院子里已经添了一个小厨房,便是想着等三七回来了给儿子好好补补。在军营里呆着,又是以减肥为目的,想也知道儿子不可能吃得多好。 时维九月,葡萄长势正好,架子上,甚至地上都是深紫的葡萄串,为了给葡萄藤腾空间,案几都给撤走了,云洛瞧了瞧,地上有一些藤蔓,结着一个个黄澄澄的果实,小的有拳头大,大者比车轮还大。云洛从院子里的水井里打了一桶水,然后找了一个车轮大的果实坐了下来,随手摘了两串葡萄。“三七吃葡萄吗?” 三七立马扑进了云洛的怀里张着嘴等待投喂,在军营这段日子,除了野菜他就没吃到别的素食了。 云洛将葡萄剥了皮投喂进三七的嘴里,忽见阿珩摘了一个车轮大小的果实准备进厨房,不由问:“阿珩你干嘛?” “做菜啊。” “你手里的不是药吗?” 阿珩问:“也可以当菜吃啊,很多药也是可以当做菜来吃吗?话说,认识我这么久你难道就没发现我们吃的菜很多都是药圃里摘的吗?” 云洛轻叹:“你觉得有人在尝了你的手艺,领教了你在食物里乱加料的毛病后还有谁愿意在你用膳时留在药庐?” 阿珩无言以对。“我去做菜了。” 阿珩走了,云洛低头看着自己坐着的东西,个头大,分量也不轻,足够一家五口人吃好几天了。将水润的葡萄喂给儿子,云洛温声问儿子:“三七,药庐这里的药,有多少是可以当菜吃的?” 三七道:“都能。”在阿珩的眼里,就没什么药是不能当成菜来吃的,没见她都专门琢磨出了一门药膳学吗? “凡药带三分毒,怎么可能什么都能当菜来吃?” 三七提醒:“药膳。” 云洛无言片刻。“你说你阿母怎么会对药膳这般有资质?” 三七道:“师公是个疯子,老是给人吃药,吃了之后都不怎么好,凡药带三分毒,药吃多了也有别的问题,只能通过药膳来慢慢调理。” 云洛对苍凛更无语,不可否认,苍凛的医术极好,他老娘当年被仇家暗算,脑袋给人开了瓢,依着常理,必死无疑,然而苍凛却将人给救活了,虽然落了个迷心症的后遗症,不过......没那迷心症,他老娘最后会不会嫁给云族长还真不一定,而他更不一定能诞生。然而云氏关于苍凛的记载却是非常斟酌又斟酌的,斟酌的让后人一看就明白,若非苍凛救了族长夫人,云离最想记载的东西应该是:疯子。 云洛换了个方向问:“那你阿母平时给你吃的最多的是什么?” 三七一指屁股底下坐着的东西。“南瓜。” “这东西的生长习性如何?就是能生长几个月?收成多少?” “大半年吧,它一直都在结果,不过能收成多少就不知道了,反正院子里只种一株,结的南瓜可以吃一冬了。” “一冬?保存期挺长的。” “对啊,能放半年呢。” “哦,那还有什么?” “菘菜。” “那又是什么?” “你吃过小青菜吗?” “你这些日子吃的不就是,我自然知道。” 三七狐疑:“你怎么知道我吃的都是小青菜?” 自然是因为那是我的命令。自然,这话是不可能真的说出口的,云洛道:“跟你一起回来的虎贲军说的。” 此次三七之所以能回来也是因为虎贲军即将远征,来王城集结,将个孩子丢在封地也不太好,便顺手带了回来。因而云洛的理由三七也没怀疑,继续道:“菘菜在药圃里就有,经了霜的菘菜最好吃,过些日子让阿母给你做,阿母腌制的菘菜可好吃了,不过她不许我吃太多腌制的吃食。”说到最后三七又忍不住叹气,有个管得严的老娘就是这点不好。 阿珩最后做的只有两种菜,一道是烤全羊,除此之外全是南瓜,南瓜饼、南瓜汤、南瓜粥、南瓜饭、南瓜蒸肉、炸南瓜、南瓜叶、南瓜藤......本来还挺有胃口的三七忽然就没什么胃口了,再想吃南瓜,对着这么一案的南瓜,也没多少胃口了。 “阿母,怎么都是南瓜?” “不还有一道烤全羊吗?” “不能做点别的吗?” “三七啊,这都什么季节了?我能找到什么食材?萝卜、菘菜或南瓜,南瓜比较近,就顺手做南瓜啰 分卷阅读139 分卷阅读140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40 。”最关键的是,南瓜坐起来比较简单,不考验她的厨艺。 三七只得认命吃,不过南瓜也没吃几口,筷子都冲片下来的烤全羊去了。 与三七相反,云洛胃口好得很,一边吃还一边问做法,一案的南瓜最后都进了他的肚子,反倒是烤全羊都归三七了。 云洛吃饱喝足后感慨:“阿珩,你挺有贤妻良母的资质的。” 阿珩毫无被美男夸赞后该有的羞涩之意。“说吧,想做什么?” 云洛果断坦白:“其实你这里的很多药都是可以做为食材的对吧?” 阿珩道:“我本来就是当菜来种的。”在她院子里的,只要没毒,那就都是当菜来种的。 云洛微默,虽说辰人没南方人那么讲究,小桥流水,鲜花满园,但哪怕是刚发迹位列侯爵的奴隶也不会做出铲花种菜这么不讲究的事。“辰国这些年开荒虽然不少,但粮食产量始终增长不了太多,你可不可以给我一些种子,我在辰国推广开来,定能让更多人吃饱,冬日时饿死的人也能少些。人死得太多,你想做实验也找不到几个倒霉蛋了,你说是不是?” 阿珩一想也是:“你要推广的话,菘菜与南瓜是最合适的,不过菘菜种子得过些日子才能收获,南瓜种子,吃完我就带你去拿。” 云洛微怔:“这么爽快?” 阿珩道:“今日带你来本来就想送你一些种子的,前些日子捡回了不少孤儿,他们家里的人不少是饿死的。” 云洛大奇:“神经......神医原来也有一颗兼济天下之心。”真难得。 阿珩摇头。“我需要一个好名声,一来可以引来更多的倒霉蛋试药;二来,我日后用得着。” 云洛:“......你还真是实诚。” “做人不就应该实诚吗?” 云洛呵呵,实诚成神经病神医你这样可真难得。 ☆、第九章出发 云洛没白拿阿珩的东西,一道封君的王令送到了药庐。 “医者苏珩治瘟疫、献新粮有功,今封骧君,封地为骧。” 阿珩先是错愕了下辰国的王令有够简洁的,反应过来那短短十几个字是什么意思后就更无语了。 辰国爵位二十等,最高为列侯,其次为君,一到十等爵位只有俸禄,十一等到十八等则有食邑,最后的君与列侯则有封地,在封地,列侯与封君等同于王。 云洛将王令塞到见到王令也懒得跪的阿珩手里。“是否惊喜?” 阿珩诚实道:“有惊,没喜。” 云洛闻言疑惑:“你不是很担心你的出身给你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吗?如今有了辰国的君爵,列国无人敢再轻视你,更不会有人敢随便杀了你,为何不喜?”辰国虽非最富盛的国家,却一定是军事实力最强大的国家,没哪个国家敢因为辰国的贵族出身低微而就仗着自己出身尊贵而拔剑杀人,哪怕辰国的贵族是奴隶出身。逞一时之快羞辱别人是痛快了,可回头就该倒霉了,别不信,辰国真干过这样的事,因为自己国家的贵族出使时因为出身被人给羞辱了,毫不犹豫的挥师灭了那个国家。也怪那个国家的贵族太没口德,别的国家的贵族羞辱了也就羞辱了,但辰国,这简直是踩人踩脸,不知道辰国虽然三足鼎立,但除了外来士子,本土的新老氏族有七成往上数几代不是奴隶就是庶人吗?剩下的三成也必然有过联姻。 阿珩指了指王令上的爵位等级。“别人奋斗一生,沙场生死多少回才能得到这样的爵位与封地,我却一下就有了,红眼病很麻烦的。”还不如她的奴子身份呢。 “不会有红眼病的,你的爵位是治瘟疫与献新粮得来的,合法合情合理。没骗你,在辰国,医者治疫疾有功是可以封爵的,献上于国有用的东西亦可封爵。” 阿珩一指王令上的封地:“会封得这么重?”当她不知道骧地是什么地方呢?那可是山南郡的一个下县,辰国封君的封地都是里,到她这倒好,变成县了。 “我承认,我推了一把,不过你也配得上,没人有意见的。” 是没意见还是意见都被你打回去了?阿珩很是怀疑。 “诶,你到底收不收?” “干嘛不收?粮食也就算了,那是我师父游历九州时发现的,可疫疾却是我治的,为此我还遭了大罪,收点酬劳也是应当的。” 云洛忍了忍,没忍住,提醒道:“你去治瘟疫真的是出于医德而非想试验你自己的推测?”比起苍凛,阿珩虽然没疯,却也不是什么正常人,神经病一枚,不过人性未泯,尚有残存罢了,否则又是一个邪医。 “不管我的初衷是什么,我最后都把人给救了。” 云洛发现自己竟无法反驳,确实,虽然初衷很有问题,但阿珩救了所有人都是不争的事实。“其实,你若非羲和氏直系,定会是名满天下的仁医。” 阿珩不以为然:“我若非羲和氏直系,也不会有这一身医毒之术。” 云洛无言,还真是。羲和氏直系在医道上都有着不错的天赋,历史上每个被当成药人的羲和氏直系都是靠着这种天赋狠扇了那些妄图利用他们炼制长生药的人一巴掌,别人研究羲和氏直系的血肉时,羲和氏的遗孤们也在观察着他们,学习着加害自己之人的医术,最后......绝地反击。不管是当年害苍凛的国家,还是当今离王都用血淋淋的教训诠释着这一颠扑不破的真理。 云洛只能如此说:“有得必有失。” 阿珩自嘲:“这样的得我还真不想要。”亲人死绝换来这么一身卓绝的医术,怎么算都不划算。 又踩着忌讳了,云洛只想抽自己一耳光。“我不是有意的。” 阿珩淡淡道:“我知,所以你现在还好好的。” 云洛:“......”未来夫人,你能别这么凶残吗? 阿珩换了个话题。“辰国冬狩何时开始?”列国都有冬狩的习俗,尤以北地为甚,兽灾是每个国家都要面对的事情,尤以北地为甚。不过辰国的情况应该是最好的,每年的冬狩,猛兽们都得倒霉,也没什么余力去祸害百姓了。 云洛道:“再过三日便出发,此次冬狩由我领队,届时我不在,药庐有时可以去寻云晞,在这王城里,只要你不是干了灭城的狠事,云氏都能摆平。” 阿珩随意道:“我很安分的。” 云洛默然,他认识阿珩这么久就没在阿珩身上看到过安分两个字如何写。“冬狩时猎物会很多,你想要什么?我到时给你带回来。” “冬狩一般有什么收获?” 云洛抱出了一串好东西:“鹿茸、熊胆、犀角......” 本来兴趣缺缺的阿珩闻言,亮若妖鬼的眸子更亮了,仿佛燃烧的两簇火苗。“我能否同行?” 分卷阅读140 分卷阅读141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41 云洛微怔:“同行?” 阿珩点头。“同行,有我这么一个医者,冬狩的将士不论受了怎样的伤,定可保住性命。” 云洛脱口:“你又缺药人了?” 阿珩默然须臾。“在你眼里,我就是个人渣?” 云洛挺想说,你难道不是人渣?但这话真不好开口,说了就死定了。“你不是为了试药,你参加冬狩做甚?” 阿珩坦言:“收集最好的药材。” 云洛瞅着阿珩,不言,阿珩只得补了一句:“顺便试药。” 泯灭人性,云洛在心里腹诽了如此四个字。“你的身体怎么办?你冬日时不是会犯病吗?” 阿珩有病,不止脑有恙,身体也有,每年冬日都会发作,别看平常时候活蹦乱跳的,但一到冬日阿珩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残废。孟览再差劲,拄着拐杖也能走,然而阿珩却不然,她冬日时得做四轮车。 “无妨,我初来时酿了烈酒,可以过冬。” 云洛无语,不过是一时动念,这家伙居然这么短时间就把后续给想出来,厉害。“若你撑不住,我可是会马上送你回都。” 阿珩轻松道:“随你。”不过是冬日而已,还弄不死她。 顿了顿,阿珩又问:“能带三七吗?” 云洛无语:“你当辰国的冬狩是儿戏?冬狩的目标是各种猛兽,每年的冬狩都会有大量锐士丧命,带上三七,就算你嫌弃他肥,也不能这么很呐。” 她什么时候嫌弃儿子肥了?充其量就是嫌弃抱不动了而已。阿珩揉了揉眉心。“不能带就算了,话说辰国的冬狩还挺认真的?”她去过的国家也不少,但冬狩,说白了就是贵族游猎而已,在圈好的围场里狩猎,玩而已。 “不认真不行,很早的时候辰国每年的冬季都会有很多人葬身兽灾,直到后来变法,辰国强大了起来,从列国的威胁中获得喘息之机,也腾出了手,开始以军队冬狩,驱散猎杀猛兽,辰国这才得以摆脱兽灾。此次对外征战,也不知要打多久,冬狩必然受到影响,今年的冬狩时间会加长,尽量不让未来两年受影响。”云洛颇为担心,兽灾是北地的天灾之一,但辰国的百姓,真不太习惯这种天灾。辰国已经有三四百年没有受到过兽灾的干扰了,若是因为征战的关系导致兽灾重临,伤亡只会比别的国家更重。偏偏这仗还不能不打,散播瘟疫啊,若不打过去,日后敌国故技重施......这回是辰国运气好正好阿珩在王都,若阿珩不在,云洛根本不敢想象洛邑会怎样,如十一年前的稷阳之乱一般,一座王都毁于瘟疫还是轻的,怕的是整个国家都被瘟疫扫荡。而这也是三足难得统一意见的根本原因,再来一回瘟疫,但凡是个人都受不了。 阿珩见了云洛琥珀色眸子里的担忧,并未说什么,兽灾是天灾,她也没辄。 出发前阿珩在门口挂了个幌子:重金收猛兽皮毛骨骼,多多益善。 云洛来接人时看到幌子,颇好笑。“你这样也起不了什么用?” 阿珩瞧了眼云洛,道:“我曾经问我阿父,你学医也就算了,为何还制定医德观念与条条框框约束自己?没事找不自在呢。” 云洛无言,摊上阿珩这种女儿也是清倒了八辈子血霉。“他肯定被你气到了。” “没有,他什么都没说,而是带我去了海边看海潮。潮水退去后,海滩上到处都是搁浅的鱼,他就带着我看那些鱼如何一点一点的干涸而死。” 云洛愣了下。“清神医不至于如此吧?”感觉不太符合传说中的仁医名声啊? 阿珩没理会云洛,而是继续说了下去。“羲和氏直系对于生命气息是极为敏锐的,我那时年纪尚小,没一会便忍不住去捡鱼。” “肯定大丰收。” “我将鱼丢回了海里。” “为何?” “阿父也是这么问的,并且比你多问了一句,你可知他是如何问的?” 云洛配合的问:“如何问的?” “他问我,搁浅的鱼那么多,你救不了每一条,何必费事。” 这问题问的真是一针见血,云洛好奇的问:“那你是如何回答的?” 阿珩道:“我说我不知,但我还是想救,能救一条是一条,总比什么都不做要让我舒坦。” 云洛默然,须臾,一字一顿的道:“我真想斩了离王的首级。” 阿珩笑了笑。“你砍不了离王的首级。” “日后定斩下离王首级赠你。” 阿珩完全当玩笑话听的回道:“是吗?那我等着瞧啊。” 云洛也没想着如何用言语让阿珩相信自己,日后将离王的首级丢她面前,不信也得信。 北地的冬季来得早,九月底时便已大雪纷飞,而此时也是冬狩队伍出发之时。自王城出发,巡视狩猎四境,孟春万物生发时返回王城。简言之,这个冬季,冬狩队伍是别想好好过了。 冬狩队伍一共四支,共两万兵马,东南西北各一支,云洛负责的是向西的一支,华阳负责南方,东方与北方则分别由车氏的车异、白川君白丁负责。 一离开王城阿珩便有点后悔了,离开了温暖的药庐,阿珩的双腿立马就废了,双手也有点抖。 云洛原本还考虑要不要把人送回去,一失去恒温的保护,阿珩就跟废人没什么两样了,她自己熬着难受,冬狩的将士也不方便,阿珩也一样,意识到自己的身体对低温的毫无抵抗力后她也琢磨着要不要打道回府,否则真够难熬的。 虽然双腿废了,双手也废了一半,但阿珩还有嘴巴,别人受伤了,她也能开口说话指挥别人如何更好的处理伤势。有些伤势,外表看着严重,实际上一点都不严重;也有些伤势,外表看着不严重,实际上已经内伤了。将士们到底不是专业的,瞧不出来,但阿珩却能一眼瞧出来,这眼力简直变态。 虽然麻烦了点,但带着好处也挺大的,于是将士都没嫌弃阿珩,阿珩要躺在雪豹拉的车里随阿珩躺着,还帮阿珩准备了不少汤婆子,尽量保持车厢内的温暖。 云洛坐在马车里看着裹着厚厚的被褥,一个劲的饮着烈酒的阿珩,皱了皱眉。“你这般滥饮,当心喝出问题。” “无事,我的体质喝不出问题。” “当心醉死你。” “醉不死。” “羲和氏的体质并非万能。” “十一年前我饮了过量的酒,酒精中毒也没死。” 云洛彻底无言,喝酒能喝到中毒,你当年是有多神经? 在阿珩拿起第三坛烈酒时云洛忍无可忍的伸手阻止。“真的会喝死人的。” 阿珩道:“冷。” 不喝不行。 云洛将阿珩抱在了怀里,阿珩微怔,反应过来后却没推开,抱着男人睡觉什么的,她也不是没做过,且抱着的对象 分卷阅读141 分卷阅读142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42 也不知道换过多少,所有人里云洛是让她抱得最满意的。 云洛暗运内力,内力可以抗寒,也可以加热,只是太过费力,然而此刻云洛也顾不上这些了,尽量让阿珩觉得暖和些。 阿珩没吭声,唇角微微翘起,真的很暖和呢。 ☆、第十章冬狩 九州极其辽阔,猛兽比人多,令得人族年年头疼的兽灾便是缘于此。别的时节还好,猛兽都生活在山林里,大多数时候与人族并无牵扯,最多就是人族进山狩猎而与它们有了瓜葛。然而冬季兽多肉少,食物缺乏,猛兽便会成群结队的攻击人族的聚落甚至城邑。 冬狩队伍的主要任务便是在猛兽集结完毕之前击散它们,猎杀大量的猛兽,使得兽群无法集结,如此百姓也可安心渡过冬日。而剩下的猛兽数量大减,山林里的食物也够了,自然不会再攻击人族。待到明年开春,万物生发,繁衍生息,猛兽的数量又会渐渐回来,然后冬季继续冬狩。 冬狩队伍的组成一半是贵族子弟,一半是从军中挑选的百战精锐,阿珩发现,前者的整体实力虽然不如后者厉害,但个人实力还真不差。阿珩亲眼看到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郎一箭射穿了一头熊罴的耳朵,一箭致命。虽然这样的箭术在队伍里是最拔尖的,但别的锐士比之差得也不是特别的远。 用膳时,云洛问阿珩:“吃熊掌吗?” 阿珩微怔。“猎得的猎物身上值钱的部分都要留下来换取钱财补贴军费吗?”养军队也不是容易的事,对国库的压力很大,因此用冬狩所得补贴军费成了辰国的惯例,这一惯例在辰国已有数百年的历史。熊掌虽然不是熊罴身上最值钱的东西,却也是较为值钱的东西之一。 云洛鼓励到:“自己猎的猎物,是可以自留一小部分的,我今日猎了三头熊,留了熊掌,熊掌和寻常肉类看上去是不一样的,你可以尝试一下。” 阿珩做了个打住的手势。“你说你猎了五头熊?” 云洛点头。 阿珩怒:“你还不如将熊胆送我呢,那可是珍贵的药材,你知道我平时收集熊胆有多难吗?”虽然这年头药材资源很丰富,但资源丰富并不代表就能弄到手,比如熊胆,熊在大荒是非常常见的猛兽,可有几人敢去猎熊?还有虎骨、犀角......诸如此类实在是太多了,这也是阿珩会跟着来冬狩的关系。一来是了解一下冬狩的收获,二来是看看能不能弄到一些珍贵的草药。 云洛无语了下。“你就不想找回味觉?” 阿珩不以为然:“都十几年了,能找回来早就找回来了。”当她没想过办法吗?没人愿意吃什么都没味道,比味同嚼蜡还惨,蜡就算难吃,难吃也是一种味道啊。 云洛道:“试试又有何妨?” 阿珩兴趣缺缺的道:“随你。”反正浪费的也不是她的东西。 云洛兴致勃勃的将熊掌拿下去烹饪了,不放心别人烹饪的,因此是亲自动手处理的。 云洛的手艺极好,香喷喷的红烧熊掌很快就端到了阿珩的面前,瞧着浇了浓厚酱料的熊掌,阿珩拿着筷子始终下不去筷子,终是放下,转而拿起一个锅盔。“我还是啃锅盔好了,你给我拿一碗热水来。” 锅盔是辰国独有的一种干粮,四斤面粉、半斤肉、半斤葱蒜,后两者切碎了拌馅包在面里面,做成了巨大的饼子,放在恶金所铸的器皿里烙熟,可以保存很久。不过如今的烙饼被阿珩提了点意见做了改动,馅里头还加了半斤葡萄干与咸菜,葡萄干里含有很多的糖,是补充体力的好东西,也能改善一下口味。自然,阿珩吃的与别人的略不同,是药庐准备的,里头只有葡萄干与咸菜,没有肉类,吃了不会吐,唯一的问题是,大冷的天,锅盔硬得跟石头似的,啃起来着实考验牙口。锐士们吃的时候都是先煮上一锅热腾腾的肉汤,再将锅盔掰碎了放肉汤里泡软了吃,如此吃着也别有一番风味,奈何阿珩不吃肉汤,只能用热水将就。 云洛将锅盔夺过咬了一口,一口牙齿险些崩掉,但碍于浪费粮食可耻,还是将咬下来的锅盔给咽了下去,将筷子塞回阿珩手里。“这么难吃,亏你受得了,试试红烧熊掌又如何?实在不行你再啃这硬梆梆的锅盔。” 阿珩纠结的看着红烧熊掌,筷子在熊掌上方徘徊了半晌也没落下去,眉头愈发纠结。 云洛无语道:“吃一口熊掌而已,你至于一脸上刑场的表情?赶紧吃,不然熊掌就凉了,在这北地,食物凉了再吃能崩掉你一口牙。” 阿珩激动道:“那就别吃了。” 云洛沉默,须臾,拿了一双筷子夹了一块熊掌肉递到阿珩嘴边。“我喂你。” 阿珩:“......”混蛋啊。 阿珩一脸痛苦的将熊掌肉吃进了嘴里,嚼都没嚼一下便咽了下去,然后迫不及待的掀开厚重的毡帘。 “呕......” 云洛无语的夹了一块熊掌肉送入嘴里,肉质软糯,口感特别好,真是极品的美食。 阿珩吐得连黄疸水都没了的时候才用温水漱了口才回来,云洛递过去一个汤婆子,阿珩接过抱着取暖,正想说句感激的话便见一块熊掌肉递到了面前。立时抓狂:“云洛你个混蛋没完了啊!?” 云洛微叹。“这不是熊掌。” 阿珩睨着云洛,就差在脸上写上一句:你当我眼瞎啊? “你闭上眼好好闻闻,别让你的眼睛影响你的判断。” 阿珩微怔,什么意思?自己忽略了什么吗?不由得闭上眼,立时就想破口大骂,她一点肉的气味都没闻到,闻到的是淡淡的豆类食物味道。“这熊掌......” 云洛道:“是我用豆子、萝卜做的。” 阿珩:“......” 不是肉做的就好,锅盔也啃腻了,阿珩果断拿起筷子夹了一口熊掌肉仔细尝了下,肠胃立时造反,好半晌才压下去。“能将素食做得跟肉食一个味道,你也真是厉害,若非口感不对,我都要以为自己吃的就是肉了。” 云洛道:“自然,我花了半年的时间琢磨出来的,怎可能不像,不过你说口感不对?” “口感太软,没有肉类的筋道。” 云洛从善如流的接受指点。“那我回头再改进一下。” 阿珩无言片刻。“......你一个大氏族的族长,何必如此?” 云洛笑答:“我高兴。” 阿珩瞧着云洛俊美深邃的容颜,不由得失神。“我不可能嫁给你的。” 云洛疑惑:“为何?” 阿珩又吃了一口熊掌。“我有家族遗传的心疾,活不长。” “有病没关系,治就是了,虽说是心疾是不治之症,可我阿母当年脑袋被人开了瓢,苍凛都给治好了。你的病,就算你自 分卷阅读142 分卷阅读143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43 己治不了,你师父也应该能治。” “我的病我知道要如何治,我也能治,只是我不想治。” 云洛闻言愣住。“为何?” 阿珩反问:“你不觉得死亡很美好吗?” 云洛想砍了离王的一颗心立时愈发强烈。“好死不如赖活着啊。” 阿珩想也不想的道:“我更想死。” 云洛顿觉心塞无比。“因为你想死,所以你不想嫁给我?” 阿珩摇头。“不,只是我若是想嫁给你,你希望我治好自己的病吗?” 云洛想也不想的道:“那是自然,你早早死了,留下我一个人多难过啊。”他的祖父母夫妻恩爱,结果祖父英年早逝,徒留祖母一人在人世形单影只,他年少时在云离的葬礼上见过祖母的最后一眼,那背影......太令人记忆深刻了,他不想那般。 阿珩道:“可我希望我的夫君长寿,至少得比我活得久,我不想当最后被留下来的那个人。”她老子当年那么容易就给熬死了,一半是因为她,另一半却是因为她的母亲,她虽然觉得死亡很美好,但没事找罪受的折腾自己这种事,她不愿,她更不想体会哪一种刻骨的痛苦。 两人相顾无言,人性本自私。 辰国洛邑所在洛川郡以西是山南郡,山南郡北边是牧云原,即牧云郡,西边虽然没有别的郡了,却在云水西边有三座与睢国紧挨着的城邑。云洛负责的冬狩范围不大,半个洛川郡与小半个牧云郡,以及山南郡与云水西边的疆域。 版图不大,却是辰国境内猛兽最多的区域,山高林密,猛兽资源最丰富,同理,珍贵药材也多。那些锐士看在阿珩帮自己治伤的份上,碰上什么珍贵草药或是没见过的植物都会带回来送给阿珩,让阿珩从中发现了不少珍贵的草药,虽然被寒冷折腾得够呛,但此行不虚啊。 除了药材,阿珩更为侧目的还是那些熊胆、犀角、鹿茸什么的,这冬狩的锐士也太精锐了。出发不过十日,猎得板齿犀三头、熊罴二十头、猛虎二十一头、犀牛二十八头、豨十头、豹子四十三头......旁的肉食猛兽更是数以百计,除了肉食猛兽,为了平衡生物链,避免猛兽被大量猎杀导致生态破坏,因此吃素的兔子、鹿之类的野兽也猎了不少。队伍里专门准备的用来载货的一百辆大车满满当当的,阿珩只看了一眼便忍不住无语,满车的皮草啊,都快赶上多年前她在北荒时参加的胡人冬狩了。然而与胡人冬狩略有不同,胡人逐水草而居,部落一直都在迁徙,因而冬狩自然是部落里的青壮一起行动,上万人一起冬狩,所过之处,草原上就真的只剩下草了。 云洛的队伍虽然没胡人的冬狩队伍规模庞大,但战果却是不相上下。 进入山南郡后,云洛下令分散队伍,以什为单位化整为零猎杀山南郡的猛兽,也顺便将猛兽们从山林里驱逐到一个合适的地方。大军重新汇合后来一场大围剿,争取最短时间里解决山南郡的兽灾去西边。至于北边的牧云郡,云洛给百里靳去了封书信,闲着也是闲着,活动一下筋骨吧。 阿珩听说后立马在脑子里过了一下北地的舆图,辰国不同于别的国家,国土大多分封给了贵族。前前前前任宰辅云翟把持朝政时趁机将贵族封地、君王直属封地给严格分开来,封地之外的土地皆为国土,不属于任何人,只属于国家,以郡县划分,由朝堂任命的官吏治理,贵族与王族都不能越俎代庖。 刚开始划分时只有三个郡,原因?大部分封地都被贵族与王族控制,就算云翟有心变革,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事实上,云翟之所以英年早逝就是因为被他的政治主张给害的。每个变法者都是最能拉仇恨的人,仇恨值突破天际,因而基本不得好死,云翟也没跳出这个圈子。只是云翟死后,云氏新任的族长云沐手段够凶残,几度废立君王,将君王与王族彻底变成了摆设,再之后云离接过变革的接力棒,继续打压氏族,辰国这才得以摆脱贵族分封制为主的统治格局。 经过几代人的努力,辰国这才有了如今的山南、牧云、洛川、白川、北地、君水六郡,其中山南郡山高林密,加之与睢国、戎狄接壤的关系,战事频繁,也因此是辰国六郡里最贫瘠的。 山南郡的西边有什么?有睢国,有狄人,也是战事频繁地带,尤其是云水西边的那几座城邑,是云氏第二代族长云端从睢国的手里抢来的一块飞地,也是辰国攻打西北列国的跳板,战略地位很重要,战事也最频繁。虽然对于睢国而言,那几座城邑并不重要,但它对辰国的意义太重要,为了打击日渐强大起来的邻国,睢国一直都想将那几座城邑夺回去,屡屡发动战争,结果......看那几座城至今都还在辰国手里便知。 在云洛回来时阿珩随口问:“饮马县那边又打起来了?” 云洛疑惑的看向阿珩。“你怎知?” 阿珩随意道:“西边能让你着急的地方也就那么几个,再想想什么地方最可能出事就知道了。” 云洛道:“我不着急。” 你不着急你都改变原本悠哉悠哉的冬狩方式了?阿珩无语。不过,没有立马就跑过去就说明,饮马县的情况还不算太糟,不然云洛也不能继续冬狩。 山南郡有多少没手续?阿珩不得而知,但肯定不少,不过阿珩在半个月后见识到了山南郡猛兽的猛兽种类丰富程度。 云洛的锐士很能干,有多能干?山南郡过半的猛兽及普通猛兽都被赶到了几处山谷里,满坑满谷的动物,阿珩数了许久也没数出究竟多少种类。 云洛问阿珩:“可壮观?” 阿珩随口道:“还行。” “还行?莫非你见过更壮观的?” 阿珩不答反问:“你见过北荒的兽群迁徙吗?” 云洛摇头:“我不曾去过北荒。”他这些年主要在中州转悠,便是如此也没能走遍中州,如何会去北荒那么遥远的地方?那地方不紧不跟辰国接壤,中间还隔五六千里,得多闲才能跑那么远? “我去过,季节变迁时,北荒的兽群也会随之迁徙,我曾经见过北荒的野牛迁徙,数百万头牛浩浩荡荡的在大草原上奔腾,极目远眺,除了牛就看不到别的东西了。” 云洛瞧了瞧满坑满谷的动物,跟数百万的野牛群一比,确实差了许多,莫说是数百万的野牛群,便是数万也及不上。 “不过你们的箭与矛可比北荒胡人有气势多了。”阿珩道,辰人的箭雨、矛雨格外的整齐划一,气势十足。且谷里全是动物,根本不需要瞄准,然阿珩注意到,那些箭与矛就没一支是落空的。 云洛闻言笑问:“胡人有军队吗?” 阿珩想了想自己见过的胡人,无言,胡人还真不能说有军队,那就 分卷阅读143 分卷阅读144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44 是一伙乌合之众,会劫掠的牧人,辰军的纪律与军阵它们根本没有,只是因为生存环境太恶劣,能够活下来的都格外勇武,这才得以将齐国弄得头痛不已。 ☆、番外无忧上 九州帝国所有的王女帝姬,她无疑是最尊贵的,不仅是因为她的母亲是王,而是父母双方的血统,皆为炎帝直系后裔,若这份血统不曾建立在乱.伦的基础上的话。然纵使如此,她的出身亦是顶顶的尊贵,母亲是帝国的王,父亲是少昊氏的大族长,名传九州的沃州侯。 站在权力之巅的两个男女都是骄傲而固执的,爱上了,便在一起了,纵然永远都不可能给予对方名分,纵然永远都走在白夜里,哪怕是百年之后,青史之上注定留下无法抹去的污点。 “阿父,若阿母看上了别的男人,你就不怕吗?”垂髫时,她好奇的问沃州侯。 炎帝薄情,不,准确说,炎帝不是薄情,而是无情,炎帝彻彻底底的将婚姻当做政治筹码,她的每一段婚姻都是纯粹的联姻,不掺半点感情。只要能达到目的,炎帝可以牺牲任何的人或事,从朋友到婚姻,再到子孙,最后到她自己的命,除了医道最基本的底线,炎帝可以说是舍弃了一切。世人常说,赤帝酷肖其祖炎帝,杀伐果决,独情之一字不肖,尽管赤帝永远都不可能向天下人宣告这个男人是她的男人,更不可能立沃州侯为王夫,但在别人问起时却也不会沉默或顾左右而言,而是直截了当的答:这是我男人。 赤帝重情于朝野而言是个好事,炎帝那样的君王,臣服的同时还要担心自己会不会哪一天就被她给当成棋子牺牲了,纵然牺牲得心甘情愿,但心里终究发悚。可,吾王你对谁痴情不好偏偏对沃州侯重情,那是乱.伦!也因此,若君王想再找别的男人,世人只会加以鼓励,找谁都比乱.伦好。 威名传九州,令人见之畏惧的沃州侯听了女儿的问题,略微沉吟。“这问题,我从未想过,它根本不可能发生。” “阿父对自己与阿母如此有信心?” “那倒不是。” “那是为何?” “阿子觉得为父的箭术如何?” 孩子用最诚挚的语气表达对父亲的崇敬:“阿父是大荒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神射手,百里之内取人性命,箭无虚发。” 沃州侯亲了亲怀里的女儿。“所以啊,你觉得除为父之外,还有第二个雄性能活着爬上你阿母的床榻?” 孩子用了许久才琢磨透父亲表达的是什么,真不愧是人族有史以来最任性的君侯,真是够......简单粗暴。 好景不长,她生的时代不太好,赤帝统治的后期,赤帝自年轻时的靖海之战后便一直缠绵病榻,那一战,她守住了她想守护的族群,却赔上了余生的康健。赤帝晚年,因为赤帝的年迈孱弱,天下诸侯蠢蠢欲动,妄图取而代之,甚至废除九州帝国沿袭了近万年的王位禅让制,让江山王位在自己的子孙手中万世传承是每个拥有权利的人都渴望的野心,只是大部分人没有那个能力,只能将野心掐灭,然而诸侯有。昔年的王,惊采绝艳,也是禅让制的拥护者,诸侯没有机会,然而如今赤帝的年迈孱弱却令人看到了机会,野心如草原上的星火,蓬勃炙热,终化作燎原之火。 她被送到了巫宗。 “我明白,我在螳臂当车,九州帝国的禅让制源于帝国建立时四面皆敌的特殊背景。不论是多么伟大的圣王都不能保证自己的子孙代代圣明,而人族,一步走错,举族皆亡,我们输不起,那万世骂名,谁也背不起,因而王位世袭没有生长的土壤。然而我平定了列族,海晏河清,呵,这何尝不是另一种危机。国无外患,必有内忧。不论是多么冷静的脑子都会渴望起更高的权力,并希望将这权力传给子孙,子子孙孙永远统治芸芸众生,掌控所有人的生杀予夺,如同人间的神祇。” 巫女轻笑。“做了自己的掘墓人,感觉如何?” “倒霉。”烂摊子不收拾,人族灭亡,覆巢之下无完卵,做为人族的一员自然活不了,收拾了烂摊子却是为自己掘墓。 “可后悔?” “不悔,然有放不下。” 巫女看向懵懂的稚子。“你还真将孩子生下来了啊。” “她是我与我最爱的男人的孩子,为何不生?” 可麻烦也大啊,巫女没将心里话说出口,而是道:“你高兴就好,只是不知你今日带她来是?” “我如今只有这一女放不下,希望你能收留她,来日我去了,她不会受到波及。” “我剩下的寿命只有半年。” 赤帝微讶,只剩下半年的寿命了你还这么淡定?跟没事人一样。 巫女理所当然的解释了句:“人终有一死,我也不例外。” 赤帝一想,确实,不止巫女,便是自己不也快到大限了吗?“巫宗这么大,就没有一个可以安置孩子的地方?” “巫姑殿如何?普天之下鲜有人敢找巫礼殿的麻烦。” 巫姑殿杀人于无形,极凶残,又与各方势力交好,确切说,是巫姑殿的职位太特殊,没人敢得罪。主持祭祀的巫,不论在什么地方都是享有极高地位的。赤帝想了想,觉得很合适。“如此便巫礼殿了。” 终于听懂老娘将自己送人的孩子毫不犹豫的放开嗓门哇哇大哭,她不要离开王宫,不要离开阿父阿母,不要去劳什子的巫礼殿。 赤帝与沃州侯在养孩子这方面完全不是一个方向,沃州侯考虑到自己膝下就这么一个孩子,日后君侯之位定是要传给女儿的,因而略严,而赤帝......女儿你把天捅了也无妨,老娘补得上。然而放声大哭这一招对沃州侯却远比对赤帝管用,只要孩子一哭,沃州侯便会心软,而赤帝......平日里再宠,真到了需要做决定的时候,孩子便是哭死了也不会影响她的判断与决定。 孩子最终还是被留了下来,哭得更伤心了。 巫女顿觉头疼,沃州侯与王一世英明怎么就生了这么个泪包?“不哭不哭,你又不是再也见不到父母了,以后还会再见的。” “无忧要回宫。” “宫里有危险,你呆在巫宗比较安全,也能让沃州侯与王安心,你也不想他们遇到危险时还要考虑你吧?” 小无忧咬了咬唇,年纪虽小,但她也不蠢,赤帝的王宫清净归清净,但麻烦也不少,加之前朝的事赤帝与沃州侯从不避讳孩子,无忧知道得也不少。“无忧日后还能回到阿父阿母身边?” “当你强大到足够保护自己时,能。” 巫女骗人! 浮络野之战,沃州侯战死,赤帝自焚。不论她日后怎样强大,她想回去的地方都回不去了。然而再气,无忧也不可能去找巫女算账, 分卷阅读144 分卷阅读145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45 因为巫女走得比赤帝还早。半年寿命,一丝不多,一丝不少。 巫姑对于小徒弟哀莫大于心死的模样甚为无语,恰巧连山氏派人送来帖子邀她新任连山子的继任仪式,便将带小徒弟一块带上散散心,纾解纾解心情。 到了地头,巫姑与老朋友谈天说地,看小徒弟一个孩子一群几百岁的老人中间也挺无聊的,便让她到处走走。无忧无所谓的离开了,寻了个清净的地方坐下。 连山氏的族地风景极好,无忧瞧着,忽的想哭,若是沃州侯还在,遇到这样的美景定会将她抱到脖颈上让她看得更舒服。 无忧还是没哭成,不是不想哭,而是眼泪才冒出头就被吓回去了,前方不远处有人在跳崖自尽。 无忧呆了下,赶紧冲过去救人,老兄你才几岁?垂髫还是总角?肯定没超过十岁,如此年纪怎么就想不开呢? 无忧没救成人,跳崖君是男孩,分量不轻,加上一心跳崖,力度太大,无忧没拉住,一块掉下去了! 无忧气得想撕了跳崖君。“被你害死了!” 跳崖君也愣住。“我跳我的崖,你来管什么闲事?” 无忧更怒:“你才几岁就想不开想死?” 跳崖君淡淡道:“我累了,不想活了。” 无忧想也不的给了跳崖君一拳。“混蛋,我父我母都死了,我一夕间从尊贵的王女变成了丧家之犬我都没想死,你竟如此不珍惜生命......”无忧气得不知再说什么好,干脆拿跳崖君当肉垫了。 被无忧之语惊着的跳崖君:“你干嘛?” “你不是不想活了吗?正好,我是因为你掉下来的,你就给我挡挡。” 跳崖君:“......” 俩熊孩子都没死成,悬崖下是奔腾的河流,跳崖君摔得七荤八素的,自幼被沃州侯带着习武的无忧倒是没什么事,看着快被冲走的跳崖君,犹豫了下,到底是一条人命,伸手抓住了跳崖君将人拖上了岸。 瞧着一个劲往外吐水的跳崖君,无忧抿了抿唇,也懒得再理会,走人了。 跳崖君无语的望着头也不回的无忧,苦笑。“我现在不想死了,娇娇拉一把又如何?这荒山野岭的我若是喂了猛兽怎么办?” 无忧头也不回的道:“连山氏族地没有太过危险的猛兽。”顶多几头狼虫虎豹,但做为神裔氏族的子弟,跳崖君再怎么样也是有点身手的,打不过也跑得过。 三个月后无忧又见到了跳崖君。 跳崖君高兴的跳到了无忧的面前。“你果然在巫礼殿,我找你找得真不容易。” 无忧一点都没有故人的喜悦,冷淡的问:“有事?” “谢谢你救了我啊。” “崖下是河流,你原本就死不了。” “可若不是你的一番话,我也不会想开,觉得自己的眼睛算不得大事,又有了活下去的勇气。” 眼睛?无忧微怔,这家伙竟然是连山氏直系。连山氏直系有一双神奇的眸子,能够看到很多“有趣”的东西,多有趣?有趣到大部分正常人都想发疯。也因此,连山氏的直系族人,精神状态都有点问题,唯一的区别是严重与否。这家伙都想跳崖自尽了,显然精神问题不轻。“我如何给了你活下去的勇气,你如此年幼便死了爹又死了娘,失去了一切,却仍能好好活着,为何我就不......能......干嘛打我?”跳崖君茫然、委屈的捂着颇为对称的熊猫眼。 无忧回以三个字:“你该打。” 跳崖君就差搬到巫姑殿了,无忧也因此知道了他的名字,连山无言,这名字起得可一点都不搭,这家伙啰嗦得紧,天天在她耳边说东说西。当五年后无言要进入巫咸殿而被连山氏抓回去后无忧发现,其实无言也不是那么吵,有了对比才发现,真冷清。 冷清了五年后跳崖君又杀回来了。“老子出师了,师父再也不能拦我来找你,无忧,陪我庆祝庆祝如何?” 无忧破天荒的没有对他冷嘲热讽,态度平和却隐含一丝不自知的欢喜。“好。” 爱上一个人需要多久?难说,它来的无声无息,当你意识到时已然情根深种。然而当你意识到时,你所爱的人却开始躲着你。 无忧想告诉自己,无言不过是忌惮自己的身世,终于意识到自己是个怎样的麻烦,所以不想再与自己来往了。然而想想自己对无言的了解,这鬼话别说她自己,便是鬼都不信,无言从来都不是那种人。 无忧做了一件自己都惊讶的事,她去巫咸殿寻了连山无言,这本没什么,问题在于后续,她诱惑了无言。 无言对无忧完全没有抵抗力,面对故意来诱惑自己的无忧,只一眼便投降。 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入屋内时无忧笃定的问枕边人:“你爱我,为何避我?” 无言复杂的看着无忧,终是轻叹。“连山氏并非纯粹的人族。” “我知。” “连山氏的族人素来长寿,能活数百年。” 无忧恍然。“我活不过你。”她是纯粹的人族,绝不可能比一个有长寿种族血统的人更长寿。“对不起,我不曾考虑这点,若是你......我以后可以不再打扰你。”她不想伤害他,漫长的岁月,她终将离他而去,这是先天所决定的。 无言抱住了想要离开的无忧。“不必,反正我也放不下。”这些日子不见无忧,他想她都快想疯了,余生孤苦又如何?他这些日子已然要疯了。 ☆、第十一章赌约 辰军花了两天的时间才将山谷里的动物围剿干净,然后又花了三天的时间打扫山谷,所幸如今是冬季,大雪纷飞,动物的尸体都给冻住了,不用担心腐坏,不然就白忙活了。 阿珩一直都躺在温暖的马车里啃葡萄干锅盔,如今已然是孟冬下旬,按着常理,她此时应该在药庐舒舒服服的陪儿子过年过冬至,吃年夜饭吃冬至饭,现实却是她和一群锐士在冰天雪地中啃干粮。倒不是她不想吃点好的,而是北地的这个时节已然冷得滴水成冰,根本没法生火做饭,因而锐士们吃的都是冷食,干粮加配生肉。 阿珩完全无法想象,接下来该吃什么,北地冬日最寒冷的时节还没到呢。如果才只是滴水成冰而已,中州北地冬日最冷的时候连石头都能冻裂。这锅盔到时也不知得冻成什么鬼样子,自己还啃得动吗?阿珩很是怀疑自己的牙口。 在阿珩艰难的啃着锅盔时云洛拿着一鼎肉丸子进了马车,不知是否恶趣味,这些日子云洛虽然用的食材都是豆子萝卜什么的,却一直在研究如何用素食材料做肉食菜肴。饶是阿珩本来还有些抗拒,但被这冰天雪地的环境一逼,也不得不吃几口,慢慢的对这些素食材料的肉食菜肴也就没之前那么抗拒了。 云洛推荐道:“尝 分卷阅读145 分卷阅读146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46 尝。” 阿珩用力的咀嚼着锅盔,还是没忍住,接过了肉丸,吃了两口便听云洛道:“豨肉味可美?” 阿珩呆愣的抬眸,什么意思? 豨是什么阿珩知道,是一种与肥豚相似的动物,据说有远古的异兽血统,不过很稀薄,但也足够这种动物坐稳食物链顶端的位置了。豨的体型是大象的几倍,高达一丈,体重十石以上,有一对极长的獠牙,在自然界基本没天敌,猛兽轻易不愿去惹豨,即便要猎杀豨,也只有一些群居的猛兽才会那么做。人也是会猎杀豨的一种生物,因为豨的肉质很好吃,还多,猎一头豨,可以令一个村子吃几个月,在人族很受欢迎,甚至高陵城的山谷牧场里都驯养了不少豨。 阿珩以前吃过豨的肉,是两岁时的事,那时清用陷阱猎了一头豨,肉质鲜嫩,阿珩现在都还记得,这鼎肉丸的口感还挺嫩的。意识到这一点,阿珩的脸色霎时苍白如雪,肠胃蠕动了起来,眼瞅着就要大吐特吐。 云洛无语的看着脸色恢复红润的阿珩。“我骗你的,还是萝卜和豆子,我算明白了,你不吃肉的毛病纯粹是心理问题。” 阿珩也无语道:“人吓人会吓死人的。” 云洛只得放弃这个话题。“还吃吗?” 阿珩摇头,示意了下锅盔。“我继续吃这个。” 云洛:“......” 阿珩啃了一口锅盔,在嘴里咀嚼了许久,抵消了肉味才舒服点。“处理好了?” “处理完了,皮草和适合做药材的回头都让人拿去唐国换取丝绸。” 阿珩不解:“你要那么多丝绸做什么?” “赏赐军功啊。” “良田华宅那个不好赏赐?赏丝绸这种不易保存还容易损坏的东西。” “良田华宅也有,只是没有丝绸多。” “我觉得他们应该更喜欢良田华宅。” “这你就不懂了,在辰国虽然只允许官币流通,但也准许用布帛做为钱的,丝绸等于钱,将士都很喜欢。” “大老远跑去唐国买,你也是闲......你日后要对付唐国?”阿珩说到一半时忽的反应过来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唐国盛产丝绸与粮食,尤其是后者。认真说起来,唐国过去并非大国却能在大国的倾轧中生存下来且位列大国之一,粮食功不可没,打仗需要粮食,灾年需要粮食,没有国家会嫌粮食多。唐国在之前的数百年里就是靠着粮食获取生存资格的,直到近两代唐王才有所改变,训练了强兵,积极对外开拓。虽然国君希望民间多种粮,但唐国什么情况阿珩略有所知,因为农业最发达,唐国的田税也是最重的,更要命的是这个国家七成的良田是被贵族所控制的。税赋沉重,百姓从年头忙到年尾都无法吃上一顿饱饭,很多人为了不饿死卖身为奴,唐国的大部分人口都是奴隶。除了辰国,奴隶占据超过五成的人口是列国的常态,但唐国算是最严重的,君王的直属还不如贵族的多,虽然辰王也是,但在辰国,贵族的封地也被严格限制着,大部分疆土都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土,在唐国却不是,唐国的疆土,不是君王的直属封地便是贵族的封地,没有中间选项。 王权与臣权的激烈冲突使得唐国的百姓过得很不好,臣权恨不得所有百姓都是田奴为自己日夜不休的耕作,而王权集权之后想着发动战争开疆拓土,不管谁胜谁负都是百姓遭殃。不过,真要比较起来,臣权坐大对百姓的好处还多一点,卖身为奴还是有那么一点点活路的,而君王集权的话,那所有人都是君王的奴隶。然而有几个人愿意为奴?一入奴籍,子子孙孙永世不得翻身,若是这个时候发现桑蚕比耕种更赚钱,且一匹丝绸能让一户人家衣食无忧半年甚至更久,那么那些百姓是会选择继续种地还是改种桑麻? 当百姓都不种地了,粮食产出被贵族所把持,君王会如何?自然是王权旁落。更坑的是,唐国若是王权旁落与辰国可不同,辰国已经习惯了三足鼎立的扩张,三足在开疆拓土的问题上是一致的,君王就是个金字招牌。然而唐国,那些臣子想要的不是架空君王,而是取而代之,内部矛盾冲突,唐国不出问题,阿珩愿意将自己的眼睛抠出来。 “唐国离得太远,不一定会打起来。” 阿珩疑惑:“那你?” “以防万一。” 这意思就是还是可能打起来?阿珩也是服了,辰国的树敌程度也不比齐国差了,只是不似齐国是霸主,等同于活靶子那般招摇,大部分国家的注意力还是在齐国身上,否则列国的靶子就是辰国了。 云洛夹了一枚肉丸塞进阿珩嘴里。“多吃点东西,好好休息,接下来要急行军,很耗体力与精力。” “饮马县撑不住了?” “还撑得住,但不早点打回去,我怕睢王会想不开增兵,到时战场拖在了那里就不好了。” 阿珩愈发疑惑:“你难道没打算攻打睢国?”虽然辰国宣战的国家没有睢国,但谴责的国家里却有睢国。 “打肯定是要打,但不是在饮马县打。” 真够麻烦的,阿珩忍不住同情云洛。“你这权臣当得也够累的。” 云洛不以为然:“天下无白吃的膳食,权势亦然,我想要掌控权势,自然也要付出代价。累一点算什么,总好过失去在乎的人,我已经失去大兄了,不想再失去其他在乎的人。”说最后一句的时候云洛琥珀色的眸子深深的看着阿珩。 阿珩顿觉头疼。“我这个人,只要我不想死,谁也弄不死我。”羲和氏直系本就命硬,加上她一身的医毒之术,真杀了她,后果很严重。就如苍凛,以苍凛如今的状态,是都能杀了他,可他临死前随便丢几瓶蔓延性的毒,那乐子就大了。 云洛颌首:“我相信你有这本事,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就让我用我的权势为你堵上这万分之一。” 心跳有点乱,阿珩觉得,自己大抵是又犯病了。“你何必?” 云洛再次将一枚肉丸塞进阿珩嘴里。“我们打个赌如何?” 阿珩将肉丸咽下。“赌什么?” “赌我们最后谁比谁爱得深。” “我不爱你。” “不,你爱我。” “你哪只眼睛看出来的?” “两只眼睛。” “......你眼有疾,需要看医者。” “我眼没疾,是你心有疾。” “多谢提醒,我有遗传性心疾,我很清楚。” “此疾非彼疾。” “哦,怎么说?” “你想想,若是别人喂你吃东西,且是肉味的吃食,你会吃吗?” 阿珩哑然,肯定不会。 云洛一边将一枚肉丸喂进阿珩嘴里一边继续道:“以我对你的了解,你不仅不会吃,还会怀疑别人试探你或是 分卷阅读146 分卷阅读147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47 害你,就算不会让人自尽也会小小的教训别人一番,而如今你在做什么?” 正咀嚼着肉丸的阿珩愣住,停止了咀嚼,肉丸还在嘴里以至于腮帮子鼓鼓的,像只仓鼠。 瞧着阿珩的模样,云洛心里有点痒痒的,这神经病真的挺可爱啊,一个没忍住伸手戳了戳阿珩的腮帮子。“我在你的心里是特别的,或许你还没有那么爱我,可你的心里是有我的。” 阿珩拍掉云洛的手指,将嘴里的食物咽下。“就算我心里有你又如何呢?我对载也有感情,可我绝对不会因为对他有感情而伤害自己的弟子与儿子,哪怕我很清楚弟子与儿子会加害他,感情也是有深浅之分的。” 云洛自信的道:“我相信我日后会成为你心里最重的那一个,重到你愿意嫁给我,赌不赌?” 阿珩道:“赌,为何不赌?我相信除非你放弃让我治疗心疾,亦或你能比我活得久,否则我一定会赢。”这些日子她也想明白了,嫁给云洛也不是什么为难的事,她觉得自己能与云洛相处得很好,但她对自己的婚姻是有底线的,这条底线便是:夫君不能比她早死。 其实云洛只要不要求她治心疾就足够了,心疾一直治不好,她肯定活不久,而心疾治好了,那么......以羲和氏的体质,她只会比苍凛活得更久,也比苍凛活得更孤单难过,除非她自尽。然而喜欢死亡和自尽是两码事,虽然她也挺想自尽的,奈何医者不杀生,而医者本身也是生命。 阿珩不想成为第二个苍凛,她知道苍凛内心的苍凉,苍凛的疯狂残忍固然有他早年药人经历的后遗症,可那又何尝不是他对自己的一种放逐?生无可恋,宛若行尸走肉的放逐。自然,阿珩有信心,她不会像苍凛那么疯,可她也不想让自己活成苍凛那个样子,尽管已经差不远了。 云洛无语:“长命百岁不好吗?” “所有人都死了就你还活着,那很好吗?摸着你的良心,以你连山氏历代先祖的名誉说。” 云洛轻咳了下。“你觉得我连山氏历代先祖有名誉这玩意可言?” 阿珩:“......”巫咸殿,乌鸦殿,这应该算是一种名誉......吧。 虽然要急行军去饮马县,但去之前得将猎物都给处理好,带着一大堆东西赶路太不方便了,找个地方放着最好。而最近最合适的地方便是山南郡城,最重要的是山南郡城坐落于云水上游的漱玉川下游,虽然漱玉川不是什么辽阔大河,但这个季节,河面都结冰了,从河面走比起陆地绝对好走,从漱玉川进入云水,而饮马县就在云水边上,只是跟漱玉川有些距离。 云洛没打算亲自去山南郡,赶时间,分出了五百人护送猎物去山南郡,他自己带着四千五百人去饮马县。 “五百人护送那么多东西,安全吗?”阿珩很是怀疑,这年头剪径的强人遍地,这些日子猎的猎物的价值不下千金,是个强人都会动心。诚然,辰国境内的强人少得可怜,军队每年练兵都会拿境内的强盗土匪当实战练兵的对象。可这里是边境,边境之地的混乱,哪怕是辰国的锐士也头疼,战事频繁,时不时就有溃兵化作的盗匪,真的很难缠,根本清不干净。 云洛道:“辰国西境的防线一直都是华阳镇守的。” 阿珩茫然的看着云洛,这与华阳有什么关系? “华阳只要有空就会找劫掠边境的盗匪,黑吃黑。” 阿珩恍然。“那我是去山南郡还是饮马县?” 云洛道:“饮马县。” 阿珩讶异:“你是去打仗,不是游猎,游猎带着我一个残疾还能理解,可战场那地方,带着我方便吗?” 云洛笃定的道:“一点不方便可以换回很多将士的命,很划算。” 阿珩瞧了瞧自己动弹不得的腿,又示意了下自己有点不自然的双手。“你觉得我这样子能做些什么?” 云洛道:“你嘴巴能指挥别人就行,反正你用嘴巴指挥生手救治病人让生手增长经验也不是没做过吧?” 岂止是没做过,简直是常态,她两个弟子不符合年龄的出□□术就是这么来的。“我还以为你会说我没人性没医德呢。” “医者若无足够的经验如何能成长为出色的国医,你只是太嚣张,拿病人给尚未出师的弟子练手虽不合世俗道德观,但你也准备了后手,不会出人命,也谈不上错。” “这也就是你会如此说。” 云洛微笑。“军中的其余人也会如此说,对于我们而言,重要的是能否活下去,至于医者是否在拿我们练手攒经验,那不重要。”吃点苦头就能保住命,太划算了。 阿珩闻言愣住,忽然发现,自己名声败坏或许是因为自己没找对试药对象,军队似乎是个不错的试药对象呢。 ☆、第十二章雪狼 辰国的道路设施是列国里最好的,至少在这样的鬼天气里,列国的道路都大雪封路没法走了,辰国的道路却仍可以走,六十里一个驿站,养护道路两旁的树木,接待往来商队行人,养护与清扫道路,只要不怕冷,完全不用担心道路不通。 阿珩抱着个汤婆子加大活人仍旧冷,这鬼天气究竟是有多冷啊?都快赶上药王谷周围雪山上的雪松林了。 听到阿珩无意识说起药王谷,云洛好奇的插了一嘴。“说起来,药王谷最初应该就你与苍凛两个人,你们是如何生活的?” “苍凛吃人,我吃野鸡下的蛋。实在受不了想吃熟食的话就去山上的雪松林伐木,不过雪松林的雪松特别难伐,每一株雪松因为环境的关系都长得极慢,木质却很结实,成千上万年的雪松比比皆是,有的甚至比石头还坚固,我最多带些枝桠回去。” “雪山上应该比这里更冷吧。” 阿珩点头。“对啊,所以我每回伐木回去都要在药池里泡数日才能恢复过来。” 云洛又调高了些许温度。“回王都后你搬去云府如何?我不是想趁机占你便宜,是云府里有一眼温汤,汤池周围埋了几枚据说是远古时代流传下来的丹药,汤池水质对身体的好处格外多。” 阿珩不是太想去云府,世家多阴私,掺和多了会没命,云府的情况更是复杂,鬼都看不清云府这对叔侄是怎么个情况。可温汤啊......阿珩很纠结,她舍不得温汤,也不想当城门失火时的池鱼。 云洛解释道:“子晞只是不能继承云氏,可这并不代表他就不可信,会加害我身边的人。” 阿珩想了想,觉得也有点道理,若云晞真的与云洛有不可调解的矛盾,云洛也不会将三七留在都城放云晞眼皮底下了,便勉为其难的道:“那好吧,回去后我去试试云府的温汤。” 云洛满意的想夸阿珩两句,车子忽的刹住,猝不及 分卷阅读147 分卷阅读148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48 防下两个人都撞向一边,云洛忙将阿珩控制在身前,自己做肉垫狠狠撞在了墙壁上,也不知背红了没。 云洛顾不上看自己身上有没有撞伤,确定阿珩没事后径自问外头:“发生何事?” 狼嚎声中传来了下属的禀告:“回禀将军,有雪狼。” 云洛与还有些迷糊的阿珩闻言脸色都不好了。 雪狼,那可不是好惹的。 雪狼其实并不是中州的特产,据说生长在极北之地的一种巨狼,体长可达一丈,北荒与西域的著名天灾便是这种狼带来的。数百年前,部分戎族东迁,将这种狼给带到了中州,在中州北部变成了常见物种,不过不知是否水土不服的关系,离开了极北之地的雪狼体型都没祖先那般高大,体型最长也不过六七尺,但就是这六七尺也够人吃不了兜着走了。更要命的是,雪狼也是狼,狼是群居动物,因此雪狼要么不出现,出现就是天灾。 只是,雪狼除非灾年,否则都不会攻击人族的,至少不会攻击人群,一来是山里不缺食物,二来人有智慧有武器,不容易对付,代价太大,犯不着。而他们这一队人有四千多人,且个个是精锐中的精锐,按着常理,便是兽潮也不会贸然攻击他们,那些雪狼是怎么回事? 云洛将阿珩安置好,嘱咐道:“你在车里待这,我去看看怎么回事。” 阿珩笑道:“我不会乱跑的。”想跑也跑不了不是? 云洛看了阿珩的腿,有点不放心,阿珩示意了下外头拉车的雪豹。“有它们在,我不会有事的。” 云洛稍微放了点心,阿珩那几头雪豹确实不是一般的豹子,雪狼就算攻击阿珩,一时半会也不可能做到,真有事也足够他回援了。“小心点,有事叫我,我马上就到。” 阿珩点头:“我记住了。” 云洛出了大车,极目远眺,全是白色,驿站清理道路时是真的只管道路,道路两旁可不会管,因而天地间一片银装素裹。至于雪有多厚,直道两侧有三尺高的排水渠,如今完全看不出来了,显然是被雪给整个埋了。 这样的环境简直是雪狼的天然保护,雪狼浑身的皮毛都是雪白的,站在这里,不仔细看根本分不清哪是雪,哪是雪狼,而看清后却是悚然,哪来的这么多雪狼? 云洛瞧着那些雪狼仇恨的目光,有些讶异,诚然,辰国的冬狩目标也有雪狼,但对于雪狼这种记仇又群居的生物,除非它们威胁到了人族的村庄,否则冬狩队伍很少会将目光放到雪狼身上。这些从西域迁徙而来的雪狼根本不按常理来。 在这个时代,一般的狼群加上幼崽也就十几二十几头,自然也有特殊情况。狼群碰上无主的同类幼崽时会捡回去养,因此人族大量猎杀狼群后,残余狼群的数量便会激增,大部分是幼崽。而雪狼也有普通狼的习性,但群落数量却不一样,雪狼似乎非常习惯聚族而居,有多聚?少则三五十头,多则上百头,据说在西域与北荒,雪狼的群落狼口甚至多达上千。 这么一个恐怖的群居生物,谁会那么无聊的去招惹?自然,最重要的还是,雪狼的数量并不会无限扩增,不知为何,这些雪狼似乎很会考虑环境的承受能力,生活环境能容纳多少头雪狼,雪狼这一物种的数量便不会过了那根线,因而哪怕是年年冬狩的辰国与雪狼的关系也还可以,井水不犯河水。因而云洛完全无法理解这些狼群是怎么个情况,什么眼神啊?老子招你惹你了? 云洛问:“怎么回事,你们谁去招惹这些雪狼了?”不是灾年雪狼却如此仇恨的攻击人族,且完全不考虑代价,那就只有一个解释:有人踩了雪狼的忌讳。 一名裨将道:“将军,我们没有。”生活在中州北部的人谁不知道雪狼有多恐怖?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想招惹这麻烦。 得不到答案那就先解决麻烦,云洛指挥盾兵先将队伍防御起来,长矛兵借助盾牌的掩护灭狼,队伍这才安全起来。但这也只是暂时的,原因?外头的雪狼少说也有三五千,甚至更多,白雪太影响云洛估测雪狼的数量了。 看了没一会,云洛忽然觉得那些雪狼有些奇怪,似乎不像辰国境内的雪狼。雪狼平时并不会如此大规模的聚集,一块土地上容纳不了太多的雪狼,因此雪狼平日里狩猎或是活动都是以三五十为单位,大规模聚集要么是为了迁徙,要么是为了捕猎某种同样群居的兽群。辰国的雪狼群已经很久没有这样聚集了,而且也比眼前这些精神,前些年的大疫及随之而来的饥荒,树皮都快啃光了,又怎会放过雪狼这种肉类?大疫之后,无论是人口还是雪狼的数量都锐减,雪狼因为竞争群落数量减少,食物却在增加过得还挺滋润的,并且努力将狼口繁衍回去,因此辰国境内的雪狼群,幼崽与半大的狼占据大部分比例。看到一群雪狼,里头多少会有几只正在学习如何捕猎的半大狼崽,眼前这些,根本没看到几只狼崽。 这些狼是从别的地方迁徙来的,云洛意识到了这个问题,而且,这么多狼堵过来,说巧合,那也太巧合了,有问题。 只是,别人是如何驱使如此多的狼群来堵自己的? 想不通就不想了,先解决麻烦。 云洛指挥着军队先灭狼,锐士虽勇,但之前冬狩损耗了太多的武器,而考虑到饮马城府库里的武器数量多到恐怖,云洛也就没想着去山南郡补充一下,赶时间去饮马城。谁曾想,会遇到这么大的雪狼群,哪怕是遇上敌人伏击都比这情况好啊。 暂时威慑住了雪狼群之后云洛让人省着点用箭矢,以盾和矛防护,慢慢的退到了树林边上砍伐树木,在树木上浇上烈酒,再给一点火星,立时燃起熊熊篝火。 阿珩见了到处都是篝火忍不住眯了眯眼,雪本就容易伤眼,如今篝火熊熊,也容易令眼睛疲倦,问云洛:“你这是打算打持久战?” 云洛点头。“这些雪狼应该是从别的国家迁徙来的,数量太多了,放它们过去肯定会攻击人族的聚落,灭了比较好。”至于饮马城,这么点时间都等不起,守将可以去死了。 阿珩微怔。“我记得辰国已经是除了齐国之外的中州最北边的国家了吧,迁徙也不是应该是向这个方向。”越北的地方越冷,食物就越少,这些雪狼是多不会找路才能找到辰国来? 云洛道:“辰国没什么人捕猎雪狼,其它国家却有很多。” 阿珩恍然,辰国拜云洛这些年拿丝绸做为军功主要赏赐物的关系自别的国家大量涌入辰国,王侯贵族多喜穿丝衣,但对于裘衣却不怎么讲究,也不是很缺。每年的冬狩都会带回大量的皮草,自产自销都够了,辰人对于裘衣一般是一两件就能过一冬,反正也没几个人是真的会觉得冷的。为了从战场活下来,辰国 分卷阅读148 分卷阅读149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49 贵族郎君,只要不是残疾都是自幼习武,身体素质好的紧,抗寒能力很不错。加之云洛与张不易都鼓励贵族穿丝衣,裘衣什么的......身体不好的话可以讲究点,但不能大肆购置。总而言之,贵族可以是丝绸这方面奢侈,却不能在裘衣方面奢靡。没有需求,自然推不动发展。 别的国家却不是,辰人贵族一件羊皮或兔皮裘衣就能凑合一冬,抗寒能力强的,干脆都不穿裘衣了,而别国的贵族,大贵族穿的裘衣必须是虎皮、狐裘亦或貂裘这等华贵皮草,寻常贵族也是羊羔裘。而在各类裘衣里,最受欢迎的便是雪狼皮毛所制的裘衣,雪狼浑身的皮毛都是雪白,不比集腋成裘的白狐裘差多少。 一头成年雪狼的皮毛约值一两枚金铢,具体价值视雪狼皮的箭孔位置和数量而定,若是雪狼崽的话,也不少于一万铜锱。有需求自然推动发展,成年雪狼没几个人敢惹,但趁着雪狼出去狩猎跑去狼窝里掏狼崽什么的,大有人在。这也使得别的国家的雪狼数量不多,狼崽时常被掏走,族群繁衍得起来就怪了。也因此,在别的国家,雪狼攻击人族不是稀罕事。 阿珩饮了一口温水,忽问云洛:“你说如果有辰国锐士去偷雪狼崽,猎雪狼,这些狼能认出那些锐士和我们不是一伙的吗?” “除非雪狼可能攻击人族的村落,否则我国的军队都不会找它们麻烦,聚族而居的猛兽最难缠,我们也不傻。” 阿珩划掉了自己脑子里的一个推测。“那有人穿着辰国军队的衣服去呢?” 云洛微怔。“谁会那么无......睢国。”饮马城被攻打,正在西部冬狩的他若是有需要,必然要去帮忙,他这一路上谨慎小心的赶路便是怕路上有埋伏,结果埋伏没等到,却等到了雪狼群。 “你干嘛去?” “找几个家乡在这附近的锐士问这附近哪里适合藏人。” 雪狼群虽凶猛,但辰国冬狩的锐士都是百里挑一的精锐,这些雪狼最多给他们带来些许伤亡,歼灭却是不可能。将心比心,云洛觉得,若是自己,肯定会在可以看得到的地方等着辰军与雪狼群两败俱伤,然后出来做渔人。灭了辰国最精锐的冬狩军队,以及位高权重的宰辅,无疑是封侯拜将的大功劳,若对手是贵族的话,若不是,那军功就可能被贵族给昧了。除去军功,这上千雪狼也是很大的收入,雪狼皮的价值可不菲。别国军队的待遇远不如辰国,除非是贵族,否则也就饿不死,想升官发财却很难,雪狼皮可以用做打点之用。 一箭双雕,好计。 瞧着明显上火的云洛,阿珩忍不住对设这个局的人掬一把鳄鱼泪,不知道辰国的人口问题是云洛的忌讳吗?这些雪狼群越过西境涌入辰国,不知多少村落要遭殃,云洛不恨死始作俑者就怪了。 云洛没多久就回来了,下令打开之前猎的兽肉借着篝火吃一顿热食,吃完之后突围,至于向那个方向突围,云洛没说,阿珩估计应该是云洛自己目前也不确定,山南郡的这种地形,能够藏人的地方真的不少。山脉起伏,河流冲击,山南郡虽山高林密,却不全是山,中间夹着无数的小块平原,山南郡的城邑多是位于那样的平原里。不过有城邑的只是一部分,更多的平原仍旧无人,也可能有人,但埋伏的军队只要把居住在那的庶人黔首杀了,同样可以掩盖行踪。 果不其然,用膳后云洛派出了大量的斥候去可能的范围看有人没人,如果有人,那突围的方向就可以定下来了。 两个时辰后斥候带回了敌国军队的行踪,人数不多,估计三千多人。 云洛听后第一反应就是回头怎么砍了这附近城邑的官员们的脑袋,辰国在大疫后人口锐减,现在都没恢复过来。现在也有很多地方是没有人的,没有人烟也就顾不上,他能理解,但敌国三千军队混了进来你居然一点感觉都没有,还活着干吗?早死早好,免得害人。 ☆、第十三章伏击 祸水东引其实不难,雪狼群在只发现一个嫌疑犯时自然容易认错,但真凶和嫌疑犯站一块,肯定不会弄错谁是偷自己幼崽的人。 云洛也没做别的,就是朝着睢军藏身的地方后退,那里有个山谷,很适合休整,暂时甩掉雪狼群后便进入山谷休整,而等候已久的睢军自然就杀了出来。按正常发展,接下来就该是睢军伏击成功,灭云洛及冬狩锐士。 然而,进入山谷的两千余人固然狼狈,固然精神不太好,但那都是演的,而少了的两千锐士也不是如睢军所想的被雪狼给灭了,而是远处藏了起来,睢军一上钩,立马将雪狼给引了过去,然后......根本没有悬念的事。 为了逼真,让睢军相信辰军真的中了计,云洛亲自上阵跳了陷阱,进了山谷。睢军将领瞧瞧山谷里张扬得生怕瞎子都认不出来的云洛,实在舍不得走,若是能斩首云洛,伤亡再大也是值得的。咬咬牙,富贵险中求,豁出去了。而不肯走的结果自然不会是狭路相逢勇者胜,睢军先是被雪狼群攻击,再是被云洛里外夹击,最终逃脱的十不足一。 云洛着实好奇是哪个王八蛋出的这么阴险的主意,在将逃散的雪狼给捕杀得差不多,确定不会对周围的城镇村庄造成危害后第一件事就去审问俘虏。 俘虏不少,辰国如今人口问题挺严重,因此在战场斩首一名敌人虽然也有功,但若能俘虏一个四体健全的敌人,功劳便相当于斩首两名敌人。因此辰军在完全控制住了战局后没再大开杀戒,尽量留活口,俘虏了一千余人。 将俘虏里头的将领揪出来一番拷问,云洛得到了一个名字:垄谷彧。 这名字有等于没有。 垄谷是一个很常见的氏,人族的氏除了神裔氏族一直坚持着蛮荒时代遗留下来的氏,别的宗族在什么年代有什么氏那还真说不准。氏是改变的,如云洛,可以叫他云洛,也可以叫他高陵洛,因为高陵是他的封地,而以封地为氏是很常见的事;还有陶某某,意思是做陶器的某某;公孙景,叫景的公室后裔。 垄谷彧意为发迹前(现在可能仍是)与田地有密切关系的氏族的叫彧的族人。 垄谷氏在列国都有,这么一个氏鬼知道是什么人,尤其是这些俘虏还根本不清楚垄谷彧的详细情报,只知道垄谷彧是两年前入伍的,表现很不错,得到了这次领兵的将领的重用,不过也谈不上言听计从。战事打到一半的时候垄谷彧就觉得不对劲,劝将领撤退,结果......所有人都知道。 垄谷彧说不动将领,便带着他自己的心腹先跑了。 云洛抓了柄青铜剑架在了被俘的底层将领的脖子上。“就没点有用的吗?比如他是哪家的儿郎,师从何处。” 将领 分卷阅读149 分卷阅读150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50 们抓着脑袋想了许久,终于想到了一个可能有用的信息,垄谷彧的姓是芈。 这信息还真有点用,不过......没记错的话,芈是青国的王族之姓,一个青国王族后裔是怎么跑睢国去的?还入了伍。 阿珩不理解云洛的疑惑。“士子出仕他国不是很正常的吗?辰国朝堂上的士子不也有很多是别国的王族后裔吗?”只要不是公子,甲国的王族子弟跑到乙国去出仕在捭阖时代是正常的不能再正常的事。对于士子而言,最重要的是自己的抱负与才华能否实现,而君王得到了士子后也不会担心士子背叛,士为知己者死。自然,放心只能限于已认主的士子,对青雀先生那种没有认主,在列国乱跑的,多留几个心眼准没错。 “是很正常,但列国中,青国与唐国两个国家有点特殊,在这两个国家的氏族十之八.九是王族的旁支,任人唯亲。只要是宗室后裔,都能出仕,垄谷彧若是青国王族,他犯不着跑异国他乡去白手起家。” 阿珩打着呵欠道:“说不定他在母国没法出仕了呢,三年前青国不是有一场大动乱吗?指不定他就是那场动乱里的倒霉蛋。” 云洛无语:“你莫不是想说他是青国那个鼎鼎有名的垄谷氏后裔吧?”青国垄谷氏是极有名的老氏族,根深叶茂,但与执政太后萱夫人的瓜葛太深。青王熬死萱夫人得以亲政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收拾萱夫人的党羽,垄谷氏被青王给打压得够呛,兵权被收回,族长都给干掉了一个,新族长是个好色贪财的庸才,垄谷氏的辉煌也就到此为止了。 阿珩道:“这些俘虏说了一些关于垄谷彧平时的习惯和谈吐,你觉得那是出身卑微的人能有的?有些东西比如自小耳濡目染才养出来。”青国垄谷氏,也不是不可能。 云洛反驳道:“那也不一定,你不是奴子出身吗?可你放到贵族的宴饮中去,我可以肯定你的表现不会比任何贵族子弟差。” 生为奴子,可阿珩的身上没有半点出身下位者的人该有的卑微与怯懦,更甚至,她的谈吐以及某些下意识的习惯,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氏族之女呢,且是非常古老的氏族。诚然,羲和氏的确是很古老的氏族,可阿珩继承的是羲和氏的血脉,并非传承,羲和氏的传承早在郁炎时代被王权给摧残得断绝了。 阿珩道:“我的情况有点特别,垄谷彧不可能与我一样。” 不是谁都跟她老娘一样彪悍和不拘一格,高门贵女,看上个奴隶就直接嫁了。 那也只有她老娘做得出来,在这个重视血统尊卑的时代,贵贱之别犹如天堑。贵族男子纳出身庶人黔首的女子为姬妾倒无妨,但若是女奴,只能做婢子,妻妾姬婢,婢是最低的一等,子嗣没有半点继承家业的资格,哪怕夫主只有婢生子一个儿子也不能将爵位与家产给这个儿子。虽然有云氏兄弟这两个特例,但他们俩也是特殊情况,云氏一族人口少,前宰辅云离在世时,云氏一族就是他的一言堂,别说娶个奴隶出身的女子,便是让一头猪当族长夫人,也没人敢发表意见。 贵女若是嫁人更是只能嫁出身贵族的男子,嫁庶人也不是不行,但很少,且嫁的都是贵族庶女,而娶妻的庶人男子也是很有能力能出仕的人。然而嫁给奴隶,连庶女都不可能,贵女与奴隶婚嫁等同于猪羊媾.和,而她老娘,氏族嫡女,想嫁就嫁了。也亏得她全家已经死光了,当然,就算没死光也不可能管得了她,否则阿珩还真不好说自己能不能来到这世上。 然而,阿珩知道自己老娘的性格,那是特例,独一无二的特例,不可能有重复。 “好吧,那就当他是青国垄谷氏的人,你说他怎么就不来辰国呢?这么好的人才,不能为辰国所用,真可惜。” 阿珩反问:“你猜不到?” 云洛叹道:“猜得到,他志向远大,只怕是想成为太子琚那样的存在,凝铸军魂,训练最强的军队。辰国的军队已经有了坚不可摧的军魂,且名将如云,最缺的是文治邦交方面的人才。唐国只有宗室子弟才能得到重用,齐国王族内部的混乱现在都还没结束,离王如今的性格,风险太大,其它几个大国也各有各有的问题,睢国是最合适的。罢了,人各有志,我可惜也没用。” 阿珩默然,离国太子琚,毛病挺明显,优点也同样明显,单从他死了几十年,离国的军队在失去了名将后仍有三分锐气,没一蹶不振成烂泥就可略窥一二。“我们几时走?” “我已令人通知了附近的地方官,等他们来接管了俘虏再走,趁着这段时间可以休息一下。” 一千多个俘虏等于一千多个苦力,辰国修建道路、兴修水利都需要大量人手,这么多苦力简直就是雪中送炭。自然,最重要的还是,一千多名敌国士卒不处理好,一个不慎,在自己的地盘里乱窜,那周围的百姓就得倒霉了。边境的百姓本就不易,何必再给他们制造麻烦? 阿珩没意见,大冷的天她也不想离开篝火堆。 周围县城派来的人手很快就到了,带走了俘虏和军中不能再跟着急行军的伤员,大军继续出发,这回真的有点急切的味道了。 许是知道了埋伏失败,饮马城那边的睢军不仅攻击更猛了,还增了兵,原本只是为了以防万一才让云洛去看看,本质上还是很轻松的饮马城守将立马不轻松了,求援的书信跟催命似的飞来,让云洛很是无语,招魂呢你。 虽无语,但云洛还是加紧赶路了,不过一日便抵达了云水。 虽然只是上游,但云水的河面仍旧是宽阔的,各个支流的汇入扩充了云水的河道,大部分河段的宽度都不少于一里。 云洛一看云水宽阔的河面便感慨这可真是个伏击的好地方。 阿珩瞅了瞅丢块百斤大石下去都未必能砸穿的冰面。“除非是鱼。”人要是能在这样的环境里埋伏,那就不是人了。 安全第一,云洛还是先让人到河面上检查了下,确定没问题后又保险起见的将手里剩下的三千多人分成了三队,一队先行探路,没危险的话自己带一队再跟上,最后一队注意四周别再杀出一支敌军来,饮马城离这也就百里左右。河对面固然是辰国的疆土,但更多的还是睢国的地盘,冒出一支睢军来也不足为奇。 阿珩与云洛是在一起的,出发时随口问云洛:“要是真有伏兵,不打前队,也不要后队,就盯着你,我与你同行不就倒霉了?” “冰面厚达七尺,你觉得哪个人能在这种鬼季节埋伏在河里?” 人的确不可能在这样的鬼季节埋伏在水里,然而,大荒不止人族一个种族。 走到一半时冰面突然裂开,跑都来不及,连人带马车掉进了大河里。 冰冷的河水没过头顶时,阿珩想 分卷阅读150 分卷阅读151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51 ,原来自己也有乌鸦嘴的天赋啊。 瞧着向自己游来的上身为人,下身为鱼的生物,阿珩果断闭眼等死,投毒倒也不是不能自救,可这大河流经的地方太多。普通□□一下就被河水给稀释冲散了,不普通的□□吧,也不是没有,但方圆几十里都得人畜俱亡。她又不是苍凛那个生而为人却坚定的认为自己不是人,人族全是异类的混蛋,还没丧心病狂到去炼制那种□□带身上,有危险时就随便撒,殃及多少人都无所谓。 因此阿珩只用了一息便判断 出一个既定事实:自己死定了。 死了就死了呗,她这可谈不上自尽。 阿父的医术已经整理成书,天花如何消灭,她也跟桔梗说过,相信桔梗日后会将那个法子传播下去的,三七有云洛照顾,肯定能平安长大成人,死了也没什么,反正也没什么遗憾了。 应该没什么遗憾了吧? 阿珩的脑海里倏然浮现出一张俊美而可恶的容颜,怎么会想到了他? 鲛人的匕首贴到脖颈肌肤时阿珩觉得有点冷,麻烦下手温柔点,她可不想死半天才咽气,那太痛苦了。 不过......若是自己死了,那个家伙应该会难过吧,不知会不会流泪。 说到眼泪,阿母说,一个人的一辈子失不失败就看他死后有没有人真心为他流下一滴伤心的眼泪,也不知道自己死后会不会有人真心为自己一哭,应该不会有,毕竟自己做过的事,是个人都接受不能。 ☆、第十四章濒死 冰面裂开的那一刻云洛也掉下去了,但比起在寒冷之时等于瘫痪的阿珩他却是矫健得很,落水的那一霎长剑出鞘,将水下的偷袭者斩成两段,斩完发现手感不太对,花的气力比正常时候大了三分。扭头一看,嘴角有一瞬的扭曲,之前还和阿珩说人不可能在这样的地方伏击他,这会就跳出个非人生物来。 鲛人这种生物对于云洛而言只是传说,鲛人生活在海里,而辰国在内陆,他又没去过沿海国家,自然不可能见过鲛人。但他对鲛人也不陌生就是了,原因?云氏的祖上有个奇葩看上了鲛人嫁去了海里。 正想去找阿珩的云洛忽的停住。“你们是月照海都哪一个部族的?”鲛人身上的鳞片有一些细纹的差别,可以判断是哪一个氏族的,但这些鲛人的鳞片,云洛根据族谱上的记载最多判断出是月照海的鲛人,要具体到哪一个氏族就没辄了。 正要攻击云洛的男鲛人闻言都愣了下,若非确定云洛是个人,他都要以为问话的是个鲛人,感觉对鲛人挺熟的啊。“你是何人?” “我与吞海部的沢是亲戚。”至于是那种亲戚,就别深究了。 “沢已离世百年。” “不可能,他也就四百多岁。”鲛人可寿千年,这死得也太早了,至于被干掉,鲛人是海中食物链的顶端存在,沢更是食物链顶端的顶端,哪有那么容易被干掉? “他确实已经离世。” “那灏呢,你可莫要说他也死了。” 鲛人现在可以肯定云洛真的同鲛人有亲戚关系了,不是格外相熟不可能对吞海部如此熟悉。“我不知,我离开月照海已有四十年,但我被人族抓走前他还活着。” 云洛问:“可需要我相助?”看在自家那位祖宗的份上,帮一把也不是难事。顿了顿,云洛又道:“回头我再帮你可以吗?我未来夫人掉水里了,再不捞上来就该没气了。”羲和氏后裔的命再硬,本质上仍是人族,不是鱼。 鲛人看着云洛,默然片刻,忽问:“你是连山后裔?” 云洛瞧着鲛人的目光顿时警惕无比,连山氏虽不似羲和氏那般倒霉一经发现就是药人甚至王侯的案上佳肴,但这几千年的经历也好不到哪去。谁不想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从而趋吉避凶,只是别人是趋吉避凶了,连山氏却得悲催了,先知看到未来没关系,但你不能随便说出口,否则......说得越多,死得越早。羲和氏不愿为他人的长生牺牲自己的生命,连山氏自然也是不愿为他人未来的平安而牺牲自己的寿命。 两个氏族的心理用一句话可以概括:你他娘的算哪根葱竟然让老子为你去死? 鲛人一看云洛的表情便知道了答案,对别的鲛人招呼了一声,鲛人纷纷停下了攻击,威信如此大,显然这名鲛人是这些鲛人的首领。想了想,鲛人首领又问云洛:“你未来夫人长什么模样?” “她穿白衣服,很好认。”辰国的锐士都是玄衣玄甲,阿珩万黑丛中一点白,显眼得不能再显眼。 鲛人首领沉入了河底,再上来的时候手里拎着昏迷不醒的阿珩,云洛赶紧接过,探了探鼻息,没反应,再按颈动脉,微弱得可以忽略不计,但还是有动静的,没死透。没死透就好,换个普通人,成了阿珩这般模样,自然是必死无疑,但羲和氏,只要心脏与头颅没大问题都死不了。 鲛人退去了,离开辰军的视线后,一名鲛人忍不住问首领:“如此放了他们,我们回去如何交差?” 鲛人首领闻言想了想,拿起之前捡的辰人青铜剑在自己身上划了几下,每一道伤口都深可见骨,旁边的鲛人见了忙阻止。“淮你做什么?” 淮道:“糊弄离人必须用心,不够用心,离人会察觉的。” 下属皱眉:“那个人值得吗?” “值得,那人是连山氏后裔,让他欠我们一个人情,说不定日后用得着。还有那个女子,她活着最好,她活着,离国未来才能乱,离国乱,甚至灭亡,我们才可能自由。”把人捞起来他才发现那白衣女子瞧上去甚为眼熟,和十二年前那个令得离国数百年的古都毁于一旦的孩子真像。虽是一面之缘,但他印象深刻,没辄,任何人看到一个孩子在那散播瘟疫都会印象深刻。 啥?既然看到了为何不阻止,阻止了,十二年前便不会死那么多人了。他干嘛要阻止?人族与鲛人可不是友好近邻,哪个邻居会把你从家里抓起来充为奴隶?他对帮助哪个孩子扩大瘟疫蔓延的热情远远胜过阻止瘟疫散播。 下属不解:“那女子是何人?” 淮眸色深沉的道:“离国的灾星,我们目前的朋友。” 云洛将阿珩抱上了岸,从身上取了一支千年人参喂阿珩,喂不进去,嘴巴张不开。云洛看着参片,想了想,将参片送进自己嘴里嚼碎。参茶云洛喝过,味道还不错,然这生人参的味道也太难吃了,麻麻的,云洛完全理解阿珩平日里是怎么啃人参跟啃萝卜似的。 人参嚼得不能再碎,云洛低头将人参渡入阿珩嘴里,渡了两口,便见阿珩将人参都给吐了出来。 云洛磨了磨后槽牙,他能理解阿珩这种反应,昏迷时什么东西都不能吃,这种训练他受过,也是神裔 分卷阅读151 分卷阅读152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52 氏族后裔的常规训练之一。因为不确定神志不清时别人喂的食物有毒没毒,保险起见,什么都不吃最安全。可阿珩绝对不可能接受过那样的训练,羲和氏的传承早就断了,那么阿珩的这种反应就只有一种解释:被人给喂乱七八糟的东西喂出来的本能反应。 喂不了东西,云洛只得先用内力蒸干了阿珩身上的衣服,再裹上厚厚的大氅,就近寻了个废弃的村落,找了个干净的屋子生了火,就差把人烤熟了也没见阿珩醒来。 “医者呢,怎么还没来?” 掉进河里,谁也顾不上谁,但云洛对自己的锐士有信心,这么点事还死不了,北地的儿郎哪个没在大冬天扎河里过?考虑到不久之后可能在河网密布的地方作战,虎贲锐士还被云洛踢进大河里扑腾过,背着一堆重物还能自己爬上来就算过。云水上游这里水流也不湍急,更不算宽,只要不是被鲛人给扎了刀,基本能自己爬上来。只是一时半会想要聚集也有点麻烦,不少人被水流给冲的有点远。 百战精锐到底是精锐,虽然刚从水里爬上来有点焉,但平时训练出来的本事还在,很快就将随军的其它医者给捡了回来。 “回禀将军......” “少哆嗦我听不懂的,你就告诉我,她什么时候能醒。” 医者噎了下。“苏医师冻得有点厉害,但她体质特殊,想要缓过来并不难。” “可她还是昏迷着。” “医者治不了心病,苏医师可是有心事?求生意志很低。”医者较委婉的道,确切说,阿珩那不叫求生意志低,那根本就是没有求生意志,潜意识里想死,否则早该醒了。 云洛磨了好一会后槽牙,问:“......那她死得了吗?” 医者愣了下,这是什么问题?宰辅大人您想她死?“若是长久不进食,会。” 云洛揉了揉额角。“需要多久?” “约莫十日。”阿珩这体质,医者也服了,想自尽都遭罪。 一时半会死不了就行,云洛带上阿珩便继续赶路去饮马城。 饮马城是云氏的第二代族长云端所建,彼时中州北地与西部还是戎狄的天下,做为华族人建立的辰国自然饱受戎狄的侵扰,在别的国家全力发展国力时,辰国主要精力都放在这方面了。云端利用辰国数十年攒下的家底近乎穷兵黩武的在二三十年里对外发动了近百场战争,辰国锐士几乎荡尽西北的戎狄,这才令得辰国摆脱了戎狄的侵扰,可以安心休养生息。 饮马城是云端对戎狄的最后一战凯旋归来时休息的地方,考虑到虽然大部分戎狄都被打服打得灭族了,但也有一部分戎狄并未灭亡,它们建立的国家接受了华族的文化,在中州扎了根,在云端那一代想灭掉很难。因此云端就势在云水西边筑城做为后人继续攻打戎狄的跳板,而睢国正是狄族建立的国家,虽然数百年过去早已被华族同化,但饮马城的存在于睢国而言无疑是一件极戳心窝子加眼睛的事。 围绕着饮马城,睢与辰也不知打了多少场大战,饮马城外的土地下全是白骨,云水在这一段水域里的鱼见着人也不怕,跟豺狼嗅到了肥肉的味道一样,都没渔夫敢在这一带打鱼了。 饮马城的守将是百里氏的庶子,名唤百里戉,与百里靳是兄弟,不过异母兄弟,还一个嫡一个庶,关系一般。百里戉虽是庶子,但也是贵族郎君,在辰国,甭管嫡庶,只要是贵族郎君都得上战场,百里戉不喜在百里府受人歧视的生活,别人是十四岁入伍,他却趁着赶上狄族入侵,主动请缨,十二岁便上了战场,立了功,得了一座宅院,立马带着自己的亲娘搬出了百里府。 十几年过去,昔日不受重视的百里氏庶子已然成了华阳麾下的一名悍将,也因此被华阳委以重任,饮马城这块说什么都不能丢了的跳板被交给了百里戉。最近几日百里戉就没睡过一个囫囵觉,睢国这是抽的哪门子疯?大冷的天发动战争也就罢了,就这么两日的时间竟然增兵四万,加上原本的一万足足五万。饮马城内的总兵力也不过五千,百里戉也是倒霉的。 饮马城对于辰国是战略要地,数百年营建,跟要塞似的,不敢说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但以五千兵马,不管发生什么事都能扛住,架不住睢国太疯狂,在这个时候发兵,且一发兵就是五万,打了百里戉一个措手不及。百里戉只想说,睢王你是脑子坏掉了吗?都没向你宣战,只是表示了谴责,你怎么就这么迫不及待的跳出来当出头鸟了? 在云洛赶来时,百里戉第一反应是高兴激动,第二反应是失望,就三千多人,管什么用? 云洛无语道:“知道为何同样的年纪参加了同一场战争,华阳步步高升成了西境大将,而你只是一座城的守将吗?” 百里戉微怔。“为何?” “若是华阳在此,她一早就让人去查睢王这几个月做什么了,不说不定连查都不用,仅凭着她这些年对睢王的了解稍加分析便可知怎么回事。”说的百里戉无语后,云洛总结:“你也别瞎担心了,睢王脑子进水了,并不代表睢国就没脑子清醒的人了,这只是个试探而已。” 睢国要真拼下去,那就真成列国的出头鸟了,列国的说客固然厉害,说服睢王出兵饮马城,但睢王虽好色昏庸,还不至于一点脑子都没有,且睢国朝堂也是有聪明人的。饮马城若是能吃下,睢王自然不会客气,但实在吃不下,睢王也不会愿意为此损害太多兵力,大战还在后头呢。 云洛带来的人不多,但胜在都是精锐,加上原本的守军,守住一座饮马城是绰绰有余了。云洛放了心便将注意力放回了阿珩身上,人还没娶回家就死了,那他也太悲剧了。 在意识到饮马城不可能拿下后,睢军终于退了,而暗卫也终于得以穿越战线将胖墩给送来了,云洛立马带儿子去见阿珩。“儿子,可劲哭,把你阿母给哭醒,不醒她就永远都醒不来了,也不要你了。” 三七一听老娘不要自己了,有点呆,反应过来后立马眼泪汪汪了,但哭了半天阿珩也没反应,反倒是他自己实在苦不动了。云洛立马让人给儿子做了一碗热腾腾的辣汤,全是辣子的辣汤,成功让三七继续哭了起来,虽然没什么眼泪,但胜在声音大。 百里戉都听得有些不忍。“宰辅,他真是你儿子?” 云洛理所当然的道:“如假包换,云氏族谱里记着的,我名正言顺的第一继承人。” 百里戉忍不住在心里腹诽,那我怎么觉得他更像你仇人? 云洛凉飕飕的瞧着百里戉:“你在想腹诽什么?” “卑职什么都没想,卑职想起还有巡视的任务,卑职先走了。”百里戉赶紧闪人,宰辅心情不好,他还是别杵云洛面前刺激他了。 分卷阅读152 分卷阅读153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53 云洛没追上去收拾百里戉,没那个心情,继续盯着三七。 三七哭的嗓子都有点哑了,实在没办法了,问云洛:“三七哭不动了,阿母是不是不要三七了?” 云洛默然,很想说你老娘有病,只怕从把你带到辰国来就有甩了你的心思,不过这话太伤人,到底是自己儿子,还是留点口德比较好。“她会醒的,阿父跟你保证。” 三七难过得想哭,可实在没眼泪了,嗓子和眼睛都因为缺水而发干。“可我三七哭了这么久她也没醒,以前我只要一哭,她都会马上来哄三七的。” 云洛抓了抓脑袋。“你阿母平时最怕什么?” “痛,阿母最怕痛。” 云洛:“......”他可真没看出来一个在自己身上动各种实验的人会怕痛,话说对自己的身体做了那么多诡异的实验,苏医师竟然还保留着痛觉,真是奇迹。不过,有弱点就好,死马当活马医了。 云洛在阿珩的药箧里翻出了一瓶药,这是阿珩正在完善的一种新药,专治外伤,他亲眼见阿珩给一个肚子被戳穿,肝脏破裂的伤兵用了,不到半日肝脏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了,然后......那个伤兵死了,活活痛死的。药效虽神,副作用同样恐怖,不管阿珩怎么改良,也鲜有人能挺过那生不如死的痛苦。 云洛拿着匕首在阿珩身上比划了好一会,下不去手。 三七见云洛拿着匕首比比划划的,顿觉不详,警惕的瞪着云洛。“你想做什么?” “弄醒你阿母,你不是说你阿母最怕痛吗?放心,我不会让她伤多重的,只是一个小伤口就行了。”云洛咬了咬牙,心一狠,割破了阿珩的掌心。 多日不曾进食严重影响到了阿珩的恢复能力,平日里可以自动止血的伤口竟过了好一会才开始自己止血,趁着这点时间云洛将透明的白色药膏抹在了阿珩的手掌上。 ☆、第十五章招魂 传说人死后会前往黄泉忘川,而忘川之畔开着鲜艳的彼岸花,因此在看到满目的红色时,阿珩有点愣,自己这是死了吗? 活着的时候渴望死亡,真的死了却发现心里竟有些空落落的,自己这是怎么了?阿珩有点不解。 想不通就不想了,不管怎样,能死都是一件好事。 阿珩漫无目的的走着,望着寂寥的黑暗世界。“原来幽冥忘川是这个样子啊。” “生魂,你再走就真死了。” 一把清朗的声音唤回了阿珩的注意力,也止步了脚步扭头望去,红色的花海里竟然还有其他“人”,那是一名玄衣的男子,五官深邃,眉目如画,身上透着沧海桑田之后的淡漠。 不知是否错觉,阿珩觉得这人的模样似曾相识,只是一时半会想不起来。“阁下是?” 种花人疑惑的看着阿珩:“忘川河畔种花人,你一个生魂是如何来到这里的?”几千年来还是头回看到生魂出现在这里的人。 “我醒来时就在这了。” 种花人稍加思索便明白了。“你很渴望死亡?”只有渴望幽冥忘川的人才会在短暂的离魂时被吸引到这里,然后就别回去了。 阿珩点头,死亡可是很美好的东西,她做为一个正常人,怎么可能不渴望。 “我见过很多的人,不论在怎样的环境里都渴望活下去,如你这般,倒是少见。”种花人啧啧称奇。 “死亡很美好,为何不愿死呢?” 种花人语塞。“死亡哪里美好了?” “死亡不美好你为何在此怡然自得?” “我怡然自得是因为我所种的花是我为我与我心爱的......夫人还是夫君以后才能知道的那个人重逢时准备的礼物,自然高兴。” 忘川河畔,彼岸花,花开不见叶,见叶不见花,哪个正常人会喜欢这种花?还有,什么叫不知道是夫人还是夫君?你难道连自己爱的人是男是女都不知道?都用上了重逢的词,显然是见过的,怎会不知那人的性别吗? 阿珩道:“我只是不想活了而已,活着太没意思了。” 种花人疑惑的瞧着阿珩,忽的上上下下打量了阿珩一番,阿珩那双眼特征太明显,不过......神裔氏族完全是挑战世俗认知的存在,芯子黑得发臭,皮相却个顶个的好,眼前这位,太不合神裔氏族的皮相特征了。“你是鬼方氏的人还是羲和氏的人?” 阿珩微愣,随即想起这人只怕在这忘川河很久了,通过那些死人,知道的多一点点也是寻常。“我是羲和氏后裔?” 种花人试探的吐出了一个名字:“羲和夏?” 阿珩默,她是叫夏没错,但羲和夏,这世上除了苍凛那个老不死根本没人知道她这个名字,也没人会这么叫她,清无所谓女儿的姓氏是什么,反正他自己没姓氏,女儿爱姓哪个就姓哪个,高兴就成,只有苍凛会坚持的跟她说:你是羲和族人。 阿珩对此始终无法苟同,在苍凛的认知里,羲和可不单单是氏那么简单,而是另一个物种,一个与人族有些相似却并非同类的物种。阿珩不否认自己神经病,但她还没神经到认为自己不是人的程度。 然而这个人说的羲和只是氏,因此阿珩略微迟疑便点头了。“你又是谁?”这幽冥忘川怎会有个种花人? 男子答道:“我叫莫言,生前是人族,如今是幽冥之地的花匠。” “你在这里多久了?” “约莫三千年了。” 三千年?阿珩想像了下这个长度,发现想像无能。“你怎会滞留于此?不是应该去轮回吗?” 既然幽冥忘川是存在的,那么轮回永在这四个字想来也不是随便说说的。 “我犯下渎神之罪,被神所惩罚,当彼岸花开遍整个幽冥忘川我方可再入轮回。” “......神的脾气真好。”渎神之罪啊,不管在什么时代都不是小罪,而在遥远的上古,那更是不赦的死罪。 莫言闻言,表情似有一瞬的怪异。“嗯,它的脾气确实挺好。” 阿珩没有发现莫言言语中极细微的感叹,犹豫了须臾,问:“你可曾见过一个名唤清的羲和氏后人?以及一个名唤苏瑕的普通人族?” “见过。” 阿珩激动的问:“他们可还好?” “他们在十年前便去轮回了。” 阿珩:“......” 顿了顿,莫言又道:“不过他们托我转告两句话给他们的孩子,是你吗?” 阿珩微怔,点头。“是我,他们......说了什么?” “那个叫瑕的人让我告诉你,你没有错,是她骗了你,请你原谅她做为母亲的自私。” 阿珩沉默许久,问:“她可曾说她有后悔?” 莫言想了想,道:“不曾听说。” 阿珩:“. 分卷阅读153 分卷阅读154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54 .....她都不后悔,我原谅她做甚?” 莫言想了想,道:“我虽不太清楚你们是怎么回事,但我相信她即便伤害了你也不是故意的,她的出发点定然是为你好,只是......” 阿珩讥笑着接了下去:“不小心忽略了我的想法。” 莫言无言。 阿珩问:“我阿父呢,他想对我说什么?” “事实上,我认为他想对你的话其实并无意义。” “哦,是什么?” “他让我转告你,你可以将仇恨当做你漫长人生的调剂,却不能将它当成重心。我一直觉得,若你真有一日来到这里,定然是生命终结,这话也就没了意义。”说到这,莫言瞧了瞧阿珩,没死透,但看阿珩的模样,似乎挺满意幽冥之地的。 阿珩闻言轻笑。“他太高估我了,我才不会将自己的大部分精力放在仇恨这种事情上,多么的没有意义啊,除了痛苦,我什么都不会获得。”哪怕她把离王族所有人剁成肉泥也换不回她所失去的,反而会搭上自己原本可以正常的人生,太不划算。原本做的准备也不过是想试试能否利用离王族来治病,不过如今,也不必治了,死人还需要看什么病? 莫言颇为讶异:“难道人间竟无半点值得你留恋的人事?” 阿珩道:“我所留恋的已经被我安排好了,便是没有我,他们也能好好的。最多就是会伤心一段时间,但生活还是要继续,他们终将放下。” “你既知生活还要继续,为何执意留在此地?”就算原本是生魂,在幽冥忘川呆久也会变成死鬼。 阿珩淡淡道:“无它,放不下尔。” 莫言不再说什么,别人都说了放不下,他又能做什么?心病仍需心药医,而他并非阿珩的心药。 阿珩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她不想继续活着,也不想再轮回,这空荡幽寂的幽冥忘川真是好极了。 莫言的嘴角有点抽,这家伙给他的感觉太像一个人——葛天青婧,但与葛天青婧又略有不同,葛天青婧只要还没咽气都会好好活着,哪怕活着一点意思都没有,而阿珩选择结束,永远的结束,放弃亘古的轮回,永世不得超生。 莫言很是感慨:“生命何其可贵,你竟如此作践。” “既然生命可贵,你为何去渎神?”阿珩随口反问,不渎神就不会死,更不会在这幽冥忘川永世不得超生。 莫言到:“渎神是世人给我按上的罪名,但我不认为我渎神了。” “你做了什么?” “我什么都没做,我只是爱上了做为一个人不该爱上的存在,并且将它拉下神座从而占有,并且成功了一半。” 饶是已经对什么都没有情绪波动的阿珩也不由悚然回眸:“......你所谓的成功了一半是何意?” “我将它拉下了神座,却无法占有。” 阿珩:“......”老兄你现在还能在这幽冥忘川之地种彼岸花着实神奇呀。 阿珩掘了彼岸花的根茎咀嚼,味道微苦,不过阿珩很高兴,这玩意吃多了,轮回对她的吸引力就会减弱,她会永世不得超生,最终化为虚无。但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苦涩的味道,真美。 阿珩最后还是没能如愿啃彼岸花啃到不入轮回的程度,一股吸力自忘川的另一边传来,扯着她往人间去。 莫言扬眉:“这年头竟然还有人能使用如此高明的招魂术,秘道也没那么没落嘛。”不对,这招魂术的路子瞧上去真眼熟,似曾相识啊。 终于想起招魂术的路子为何会眼熟后莫言忽的一脚踢了死命抵抗招魂的阿珩身上,没有料到会被偷袭的阿珩立马被拽出了幽冥之地。 莫言笑容和蔼的挥手:“好死不如赖活着,再见。” 阿珩的脑子尚未完全清醒便感觉到了手掌传来的剧烈痛苦,眼还未睁开嘴巴边先张开了。“那个混蛋给我用的再生散!我要剁了他!” 睁开眼后阿珩更诡异的发现自己竟然不是躺在病床上,而是躺在地上,地面上画着复杂的花纹,仿佛眼眸,周围挂满白幡。 这是准备出殡? ☆、番外先知 若是你有机会知道自己未来的命运,你想知道什么? 云洛想知道自己会娶谁,结果......信息量太大,七岁的小脑子卡壳了一个多月才将自己的梦给理通顺。 这里得提一下云洛的出身,连山后裔。连山氏与羲和氏一样都是神裔氏族,神裔氏族的诞生已无法考究,年代太久远,全都是上个纪元的事,人族这个纪元的历史都理不清,何况上个纪元的。唯一能确定的是,每个神裔氏族都各有各的特色,羲和氏精通医道,拥有近乎非人的体质,而连山氏则有外号为证:乌鸦嘴,狗嘴吐不出象牙......诸如此类,好吧,都不怎么雅,还是换个能入耳的吧——先知。 先知的眼睛能够看到未来,并且非常丰富,但不能说出口,说出口就得折寿。 然而并非每个连山氏子弟都是先知,直系族人是天生的先知,生来可见未来,然而连山氏的直系......比千年血灵芝还稀罕。哪怕是连山氏最鼎盛的时候,连山氏的直系数量也没超过两个巴掌。不过这也难不倒连山氏的旁支,没有与生俱来的天赋也无妨,还可以通过星辰、蓍草等进行占卜,总能探索出未来,且没直系那么坑,说出口就折寿。 云洛不是直系,他爹是。 先知之眸能够看到很多,却有个盲点,看不到自己的未来,而想要看的人事若是与自己有瓜葛,那么这瓜葛越深,能看到的东西就越少。然而,事无绝对,先知之眸也并非完全看不到自己的未来,每个连山氏直系一生都有一个机会向命运提出一个问题,而命运定然会给出答案。 云离一生都没用这个机会,或许是出于对小儿子的补偿,云离将这个机会转给了小儿子。 云洛一直没用这个机会,觉得没必要,直到那一年亲眼目睹长嫂长兄如何因为命运的捉弄而分道扬镳,云洛破天荒的想要了解一下自己未来的妻子是什么人,从而避免发生大兄那样的倒霉戏码。为了以防万一,他先让大兄为自己卜了一卦,卜的是姻缘,一生只得一段姻缘,清路坎坷。 他用了那个机会,然后做了一个梦,梦里的自己已然长大,且两鬓斑白,年纪想来不小。梦里有一个女子,红颜白发,那女子有一双极美的眸子,明亮胜过火炬,那美眸女子唤他夫君,语音淡然,却含着相濡以沫的情意,他听到那女子唤自己—— 夫君。 他觉得自己眼光真是不错,这一个极好的女子,正这么想着的时候便看到女子给自己喂了有毒的汤药,自己的一生就此终结。 整整一个月,他琢磨得 分卷阅读154 分卷阅读155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55 头都疼了,总算从自己的梦里理出了有用的信息。 其一,自己未来会娶妻。 其二,自己未来妻子有一双异常明亮(此处有专门的补解:那眸子太过明亮,完全不符合人族的生理,要么不是人,要么就是羲和氏亦或鬼方氏直系后裔,前者的可能性居大,鬼方氏杀人不会那么浪费,会将尸体与亡魂都加以废物利用,但不论是那一个都需警惕,神裔氏族的直系不论外表看上去如何完美,里子都是黑的,唯一的区别有多黑)的眸子。 其三,自己未来的夫妻感情不错(初步估计是单方面的),自己对那女子极信任,否则不会随便吃别人喂的食物。 其四,未来妻子对自己似乎也是有感情的(或者演技一流)。 其五,未来妻子似乎有洁癖。 其六,未来妻子声音挺好听的。 其七,自己做为辰国的氏族子弟没死在沙场上却被自己妻子给干掉了! 拢共七条,最后一条是重点,老子自问不会是苛待妻子的人,你为何杀我? 还我命来! 不对,人还没死呢,谈不上还命。 日后对符合条件的人需多加留意,避着点,娶谁都不能娶那么个女人。 十六岁那年,大兄给他去信一封,附带一枚比翼鸟的玉佩:兄已为汝定亲,为汝梦中女子。 他气得跑回了辰国,不知道那女子日后会杀了他吗?为何还为他与那么个家伙定亲?想害死唯一的兄弟吗? “我观察过那女子,虽性情怪癖,却是个重情义的,也极理智,这样的女子,若日后她真的杀了你,定是你有错在先。你与其思考如何不娶她,倒不如想想她为何杀你。” “我不会娶她。” “预言梦里,她是你的妻子。” “我不娶,她便不会是我的妻子。” “你很信任她。” “你觉得我如今还能再信任她?” “你是怎样的人,你自己了解,哪怕没有这个预言,你也很难建立对陌生人的信任。” “你想说什么?” “有些爱会因为认知的改变而消弭,也有些爱,不论认知怎样改变都不会消弭,如醇酒般越了解越深。” “大兄莫不是想说我对那个女人是第二种?” “她叫苏珩,不过这个名字未必是真名,你可以用这个名字称呼她。” “大兄你不怕日后她真的杀了我?” “怕。” “那你为何救她?还为我与她定亲?” “因为我更怕你后悔。” “我不会后悔。” “这话等你日后有机会见了她再说。”顿了顿,云湛补充了一句:“且,你也不必如此担心,你与她的婚事未必能成。” 他不解:“为何?” “她已有婚约在身。” 他露出了鄙夷之色。“骗婚?” “不,她与我约定,若她二十五岁时仍未婚方愿嫁你。” “......人族女子十二岁便可成婚,二十五岁,她都做祖母了。” “所以这桩婚事她一点诚意都没有呀,只是碍于我是救命恩人,不好直接拒绝,便如此婉拒罢了。” 所以自己被人给嫌弃了?反应过来这一点,他怒了,无语了,自己忧心了这么多年,却不曾想,那人也不愿嫁自己。 很好,他倒要看看那是怎样的一个女子,竟让大兄赞赏,哪怕有危险也仍坚持定亲,且是一桩如此没有诚意的婚约。 他很想立马见到人,奈何那人始终不离开药王谷,而他也不想为了个女子专门浪费时间跑一趟药王谷,只得等待,等待命中注定的相遇。 公孙载与朝珠的联姻让他看到了一个机会,便随手拨弄了下,公孙载太蠢,难道会认为朝珠为妾,他的妻子还能活吗?不可能,齐国的宗室不会允许一个奴子位于王孙之上,苏珩真嫁他为妻只有死路一条。然而爱情令人头脑发昏,他想看看苏珩会不会。 苏珩不会,因为她根本不爱公孙载,她对公孙载有发小之情,有感激,独无爱。 短暂的旅途,他弄清了苏珩的心思,也迷惑了。 唯有真正见到本人他才明白大兄当年为何没有杀了这个仍是女孩的准弟妹,这个灵魂身上的每一寸都浸透了伤害,然而她仍我行我素的活着,不曾迷失,不曾堕落。医德的变质之下是一颗伤痕累累仍旧固守本心的灵魂。她用活人做试验,解剖死人甚至活人,可这真的是错吗?哪个医者没这么干过?只是别人用的是奴隶,而她从来不用奴隶罢了。 这样一个灵魂,不了解倒也罢了,真正了解了便不忍下手。 她不善良,她残忍,她也聪明,却最有人性。 药里掺毒,毒却只有十二个时辰的效果,能忍住不自尽便可无事。 都猜到他在算计利用她了还给他留了一线生机,这人的脑子究竟是怎么长的?莫说苍凛哪怕是用上毁屠城的毒也不会放过算计利用他的人,便是他自己都不可能这般仁慈。 这样一个人,真的会在未来杀了自己吗?她根本没有杀他的理由? 为情?这人最忌讳爱恨扰乱神智,清醒得可怕;为利?这人是医德变质而非没医德。 迷惑之余却是心疼,食无味,寝无眠,这个女孩比传说中的苍凛伤得更深,且无药可救,却始终清醒。他将心比心的想了想,换了自己,不可能始终保持冷静清醒。 在意识到自己在心疼之时,他默了。 有时候,有些人,哪怕你清楚很危险,可仍旧会再一次爱上。 再一次。 预言梦里的他不知自己的命运,爱上了她,娶了她,信任她,爱护她,最终为她所杀。 现实中清楚自己将来的他仍旧爱上了他,想要娶她,想要以生命赌一局。 她不爱他,在她的心里,大兄的地位都比他高。 她对三七的呵护有一半是因为大兄,哪怕看出她自以为对大兄的爱其实并非爱,他仍旧恼怒的在家里练了一晚上的剑,毁了一院子的花草树木。 白日再见,他仍旧是对她有好感,在考虑是否追求迎娶的云洛。黑夜里的怒火中烧不见分毫,最多就是找机会提醒她,让她自己想清楚她对已死之人究竟是何种情意,能收回最好,哪怕不是爱情也令人不虞。 她在一点一点的变化,只是不自知,他不着急,温水煮青蛙,把昏昏欲睡的青蛙给弄醒了,青蛙可是会跳出锅子的。 然而青蛙煮得六成熟时却有一个新的问题卡在了中间。 祖父因为变法而英年早逝,独留祖母一人,他见过祖母一面,彼时虽年幼,但那个宛若幽灵,仿佛风一吹便能散了的背影令他记忆深刻。当从族谱里了解到祖父母的事后,他便想,自己日后娶妻,定要死在妻子的前头,他不要被独自留下 分卷阅读155 分卷阅读156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56 。 尽管自私,可他就是不愿被独自留下。 命运弄人的是,他的妻子在这方面与他有着相同的认知:做她的夫君要么不要求她治心疾,要么比她更长命。 前者他无法接受,心疾不治愈,以阿珩的作死风格,必然比注重保养的清神医更短命。后者,这世上除了一些非人智慧生物就没谁能比羲和氏的直系更长寿。 就此胶着。 ☆、第十六章生气 月照海是内陆海,也是九州人族的变迁证明,在人族历史上,这里曾经是异族的王廷所在,提起便咬牙切齿;后来这里是人族放牧耕种之地,养活了无数氏族;再后来这里是战场,是人族精锐的埋骨之地;再再后来,这里是被人族遗忘的黑历史。 无忧不是怎么愿意回到月照海的,不管是谁都不会高兴看到自己惨死的地方,回忆一下自己是怎么个惨死,怎么个从万人崇敬的帝姬变成人人喊杀的怪物,又怎么个被封印数百年的。 鹅毛大雪飘飞中,无忧叹息着走进了海边的一座城,城里一个人都没有,不论是能喘气还是不能喘气的,无忧摸了摸肚子,这已经是她找到的第三座空城,好歹留个活口啊,她也饿。 无忧最终只得凑合着吞了一头牛,没饱,邪灵的食谱按照营养程度分三六九等的话,智慧生物的灵魂为第一等,血肉为第二等,最后才是普通动物。三种食物里只有灵魂才能让邪灵感到满足,但灵魂便如罂粟,吃得越多,迷失得越厉害。 自九州帝国灭亡,复仇成功寻回理智后无忧便极少再食用灵魂,好不容易找回理智,再丢了的话真的会哭的。 吃得三分饱,无忧在城里最高的建筑物顶上坐了下来,按着如今父系社会的关系来说,这里是她的祖籍与家乡,尽管......是只剩下她一个人的家乡。 昔年驰骋沃州,令异族闻风丧胆的少昊氏族早已不存,她这个仅剩的嫡系族人也成了邪灵。 无忧躺了下来,轻叹:“其实,还不如在当年就死了呢。” 眯缝着眼,无忧看到了远方天际的一群黑点,这季节还有候鸟迁徙?禽鸟过的也不容易啊。 不对,那不是禽鸟。 邪灵是夜晚出没的妖魔,白日是不会出现的,然事无绝对,如无忧,只要高兴,白昼与黑夜都随心所欲的出行。但如无忧这样的邪灵极少,一般来说,邪灵的年代越久远,力量便越强大,千年以上的邪灵才能在白昼里短暂出没 ,千年以下,见光死。而如无忧这般毫无影响的活动,须得是数千年且进食过无数智慧物种后才能有的能力,普天之下,这样的邪灵不多,满打满算也就十几个,大部分无忧都认识,是她的同伴。当年自月照海诞生的邪灵自然不止她一个,惨死得怨魂太多,凝聚了成百上千的邪灵,只是为了覆灭九州帝国,大部分邪灵都牺牲了,剩下的也在九州帝国覆灭后身受重伤而陷入休眠,几百年难得醒一只,怎么这次醒了这么多? 无忧仿佛看到人族的头顶上笼罩上了一层千年的阴霾。 在无忧迷惘的徘徊在海边废墟时,阿珩正在怒视云洛,闲的没事招什么魂? 云洛将小胖墩提溜到身前,瞎话信手捏来。“他以为你要死了,嗓子都哭哑了,你让我这父亲的如何忍心?”所以要怪就怪你儿子吧。 小胖墩(一脸懵):“......”什么情况? 云洛在胖墩耳边蚊吶般轻哼。“烤全羊。” 小胖墩识相的抱着阿珩的腿,眨巴着从肉里解放出来的清澈眸子,如幼兽般湿漉漉且可怜兮兮的望着阿珩:“阿母不要三七了吗?” 阿珩捂住了心口,快被气得心疾发作了。 为此,阿珩好几天都没理这对父子。 云洛对此很放心,会生气就好,只有生者才能生气,死人是不会生气的。而且,以阿珩的性格,再渴望死亡也不会自尽,医者不杀生,也包括她的生命。 三七没云洛想得那么多,他只知道阿珩生气了,很生气。 三七忐忑的问云洛:“阿母会不会不要三七了?” 云洛不解:“你怎么会这么问?” “三七把阿母给气炸了,三七从未见她如此生气过。”虽然不吵不闹,但这绝不代表没事,相反,若阿珩跟他们吵起来了,哪怕是惩罚他们也没关系,惩罚完了就没事了。可阿珩如今这般模样却是真的动了气,且短时间内不打算原谅,也可能永远都不打算原谅。 “那也不至于不要你了,哪有当娘的会不要儿子?” 三七吭哧吭哧道:“可......三七不是阿母亲生子。” 云洛揉了揉眉心。“那又如何?她是你义母,不是继母,若是你继母还真有可能弄死你,可义母不会。” “为、为何?” “因为继母不论喜欢或厌恶没有选择继子的权利,而义母,她不是真心喜欢你是不会认你为义子的。”顿了顿,云洛问:“是谁跟你说这些的?”以阿珩养孩子的方式,三七根本不可能想到这种问题,不是他说,论起养孩子的风格,阿珩绝对是独一份的清新脱俗。除非有人刻意挑拨,否则三七不会有这种想法。 三七道:“是军中的一个大哥说的,说亲生子和养子是不一样的。” 军中啊?看来军队里也需要清理一番了。心里虽如此想,云洛却没对孩子说出口。“别人那么跟你说其实是嫉妒你有个好母亲,你该高兴。” “可阿母还在生气啊。” “慢慢哄着呗,她总不可能生一辈子的气。”若阿珩真能气一辈子,那云洛也不介意写个服字,然后哄一辈子。 三七无言,深以为,问云洛还不如去问一头猪。 跟三七聊完了,云洛立马去找阿珩。 大雪纷纷扬扬,封了河,也封了路,哪怕有驿卒清理道路,道路也没法行使,太滑了。因此云洛并未立马起程回王都,干脆在饮马城暂时驻扎,随便修筑工事,增强饮马城一线的防御力。云水以西,沥山以北全是针叶密林,猛兽横行,有空闲的人都去冬狩了,唯有阿珩始终不出门。 云洛推开房门的时候屋子里燃了六个炭盆,都快烧起来了,空气更是一片浑浊,赶紧将屋子打开。“你就那么想死?窗子都不开一扇?” 阿珩头也不抬的在帛书上画着草药。 云洛磨了磨后槽牙,有的时候真的挺想砍死阿珩的。“没死成你就那么心灰意冷?” 阿珩想了想,难得回了一句:“没有,只是失望遗憾。” 云洛想砍死这女人的冲动更强烈了。“好死不如赖活着,你是抽的哪门子的疯这么想死?” 阿珩想也不想的道:“我想睡个好觉,不想再做噩梦,想吃东西有味道,而这些,在幽冥忘川, 分卷阅读156 分卷阅读157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57 我得到了。” 云洛大奇:“鬼还有味觉?” 阿珩说:“彼岸花的根茎是苦的。” 想起古籍上记载的彼岸花根茎的作用,云洛用尽所有自制力才忍住送阿珩下黄泉的冲动,不能冲动,不能冲动,冲动了就如了那家伙的愿了。“所以你连你儿子都不要了?” “三七不是还有你这个父亲吗?” 云洛讥笑。“你扪心自问,一个孩子的成长只有父亲就足够了吗?苏珩,我对你真失望,没想到你这般不负责任。” 阿珩抬眸。“三七怎么了?” “他什么事都没有。” 阿珩皱眉:“他若真没事你不会如此兴师问罪。” “有人告诉三七,他不是你的亲生子。” “他本就不是我的亲生子。” “所以你不会像对亲生子一样疼爱他,需要时你会舍弃他。” “胡说八道,哪个混蛋说的?”不让那家伙好好领教一下苍凛的毒典大全上所有的毒她就不是苏珩。 云洛冷冷道:“说别人胡说八道之前你想想你自己的行为,你寻死难道不是在舍弃他?” 阿珩语塞。 云洛道:“你要气我便气,反正咱俩过节不少,也不差这一桩,有的是时间慢慢算。但三七,你引以为傲的冷静理智都喂狗了?” 阿珩放下了笔,揉了揉额角。“你让我再冷静两日调整心态。” 云洛闻言也没多说什么,让一个不能自尽却一心求死,好不容易得了去死的机会的人被迫活过来,情绪能好就怪了,这也就是阿珩自制力过人,否则换个人早该抓狂了。 阿珩说两日便真的只用了两日,两日后将三七给抱进怀里检查了一番,身体没什么事。 见阿珩为自己检查身体,三七欢喜道:“阿母不气了?” 阿珩道:“阿母从未气过三七,阿母只是心情不好,不想搭理人。” “那如今呢?” 阿珩亲了亲三七胖乎乎的脸蛋。“看到三七便好多了,这几日是阿母忽略了三七,三七想要什么补偿?阿母都答应你。” 三七不客气的道:“三七想吃豨肉。” 阿珩浅笑:“行,阿母这就让你老子去猎豨,等他猎回来阿母就给你烤。”猎不回来就不用烤了。 临时被加了这么一个任务,云洛瞅了瞅外头比巴掌还大的雪花,再瞅瞅阿珩。“你坑我?”这大冷的天,兽灾已经过去,动物都已经回深山猫冬了,哪还会在这外头溜达?尤其是豨,更是钻进深的不能再深的山里了,想要猎豨,行,去深山里找。 阿珩淡定道:“你可以不去,反正不是我要吃豨肉。” 三七期待的望着云洛,须臾,云洛恨恨道:“我去。” 隆冬时节猎豨简直是找虐,雪厚得连屋子都给埋了,要出门还得拿工具先铲出一条路来,自然,若房子已经塌了就不用那么麻烦了。这种时节,但凡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出门,也不愿出门,所幸饮马城虽然是渡口城镇,是辰国西部的重要商贸集散地,但也是军事要塞,驻军多。云洛点了最骁勇的一百名锐士出了城,回头时,城墙上没看到阿珩,但云洛想也知道阿珩此时定然是含笑的,若是身体允许,说不定还会跑城墙上来欢快的送别。 中州北地的森林不是针叶林便是针叶与阔叶的混交林,西北这一片全是针叶林,走在林子里,尖锐的树叶扎在身上,虽然不会受伤,但那种麻痒的滋味,啧啧,生不如死。 比针叶扎身上更难受的是雪的厚度,森林的乔木鲜有低于三十丈的,四十丈以上的亦不少,然而有的地方,雪都埋到了古树的三分之一。乔木尚且如此,何况灌木,能留个尖在外头就不易了,大部分根本是树梢都瞧不到了,所幸,北地的植物因着年年有这样的遭遇,早已适应,否则早该枯萎了。 这样的天气,云洛很怀疑自己脑子是否出了问题,怎么就答应在这样的鬼天气出门了呢? 在深山里转了三四日,豺狼虎豹与熊罴见着不少,顺手猎了,就是没见到豨,好不容易寻到时却是一窝。 豨是群居动物,以家族为单位,一般七八头为群。一头成年的母豨,六七头幼豨,豨的生育能力很不错,一胎少则两三头,多则七八头,不过成长期较长,需要三年才能成年。不过冬日严寒时,豨会聚在一起,饿疯了的猛兽会攻击任何可以充作食物的目标,包括豨。豨虽然在自然界几乎没有天敌,却也是几乎,并非完全没有,不少群居的猛兽便是以豨为主食,一头豨可以让兽群吃好几顿,也因此,冬日是豨减员最频繁的时期。为了生存,同一片区域的豨在冬日会聚起来抵御敌人。 云洛的运气不知该说好还是不好,发现的这一窝豨是个较大的部落,有五六十头,其中成年豨有八头,半大的豨有十三四头,幼崽则有三十几头。如此部落,在自然界近乎无敌。 云洛在带出来的包裹里翻找了半日翻出了一瓶药,锐士见了,无语。“那么多豨,下药没用。” 以豨的体型,想药倒它们,必须用十倍以上的量。 “这是黑甜汤配方制的丸药,我从阿珩哪里顺的。” 苏医师?锐士无言。 五日之后阿珩看到了凯旋归来的云洛的猎物,七头成年的豨,还有堆成小山的猛兽。 云洛亲手割了最好的一块豨肉给阿珩。“烤了给三七吃吧。” 阿珩接过肉。“有必要猎那么多?你根本吃不完。” 云洛道:“没事,我请全城吃。” 饮马城并非大都会,但人口也不少,常备军与维持治安的军队就过了万,庶人黔首更是多达两千户,全加起来约莫两万人。云洛猎回来的猎物根本不够分,但让每个人在这大冷的天喝上一口热汤还是可以的。 饮马城的校场上架起了大鼎,烈火熊熊,校场周围的积雪都给融化了,沟渠里灌满了融化的雪水,仿佛温暖的春季归来。 鼎里不仅仅只有肉,还有庶人黔首自觉加进去的葱蒜与腌制的野菜,令得一锅单调的肉体愈发浓香。 闻着远处传来的浓香,阿珩微微失神,这个国家其实还挺有意思的,当初果然没选错落脚点。 肉体炖好后云洛盛了一碗来给阿珩。“尝尝。” “我不吃荤的。” 云洛示意了下碗里的肉体,别说肉了,便是一点肉沫都没有。 “那也是荤的。” “你试试,说不定不会吐呢?你以前肯定没试过只喝汤吧?” 阿珩犹豫不已,云洛鼓励而怂恿的瞧着阿珩。 阿珩:“......你还是自己喝吧?” “你这病得治。” “治不好。” “多尝试,总有法子。” “我试过很多法子。” “你肯定没试 分卷阅读157 分卷阅读158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58 过这一种,再试一回又如何?你除非自尽,否则还有好些年可活,难不成打算一直没有味觉?” 阿珩犹豫了。 ☆、第十七章稚子何辜 “呕......” 肉与肉汤完全不同,但对于吃的人而言却是一样的——都是肉味,阿珩的身体在用了一碗肉汤后一点面子都没给的吐了个稀里哗啦。 云洛:“......”准夫人你心病究竟有多严重? 唯一算得是安慰果的应该是阿珩虽吐了,却没像以往那般吐到黄疸水都出来,不过经此一吐,阿珩是怎么都不愿再试了。“我觉得野菜也挺好吃的,吃了健康,不吃肉也没无妨。” 云洛睨着阿珩:“只是觉得野菜好吃?” 阿珩毫不犹豫的点头。“我爱吃素。” 云洛:“......” 北地的雪要到仲春之月才会消融,而今才是仲冬之月,离春暖花开还早着呢,阿珩决定趁此机会在饮马城做个实验。 “你刚才说什么?麻烦再说什么?”温暖的书房里,云洛掏了掏耳朵,觉得自己刚才一定是听错了。 “我想给饮马城的孩子种痘。” “我不问这句,我是问,你说的痘是什么玩意。” “天花。” 云洛大惊:“你要散播天花瘟疫?” 阿珩闻言将一枚简牍丢向云洛的脑袋,云洛脑袋一偏便躲了过去。“君子动口不动手。” “我是女子不是君子。”阿珩不以为然。 “那也不能成为你放瘟疫的理由。” 阿珩额角跳出一根青筋。“我不是疯子。” “天花没救的。” “那是你,不是我。” “你的这个什么种痘,能治天花?” “不能,但能让被种痘的孩子再也不会受到天花的伤害。” “几分把握?” “五分。” “又是对半开!” “你真了解我。” “我不想听对半开这种回答。” “可这种事,不管我说有多少把握,本质不还是对半开吗?” 云洛心中顿时升起了无力感。“你这种解释让我如何去说服城中的黔首将孩子送给你做实验?” 阿珩想了想,给了一个肯定的答案:“就算不成功也不会死人。” “也不会落下残疾?” 阿珩回以白眼。“我有那么无能?” 云洛想了想,阿珩虽然不太靠谱,但医术还真不无能。“我能否先了解一下你这回的实验是什么原理?” “可以啊。”阿珩组织了下词汇。“有件事我不知你注意过没,人得了瘟疫之后若是侥幸未死,那么终其一生都不会再染上同一种瘟疫。” 云洛深深的瞧着阿珩,脸上隐约可见一个大写的懵字。“谁会注意这个?” 阿珩伸手一指自己,云洛噎了下。“我不是你,别人也不是你。且等,你种痘的理论莫不是让人先染上天花,再治愈,从而获得对天花的抵抗力?” 阿珩欣慰点头。 云洛不解:“你这样还不如等人染上了天花再治。” “那样的话我就无能为力了。” “你能刻意让人染上天花再治愈怎么就无能为力了?” 阿珩有点头疼,跟个非医者的人聊医道就是这点不好,换了别个,不论是季越人还是医揆,这么一会的功夫肯定能理解她的想法了,而云洛......她还得继续解释。“我给人用的痘虽然也是天花,却是削弱后的,我钻研天花有十几年了,发现染过天花后便再也不会染上天花后我便有了这个想法。” 云洛有种不太好的感觉。“你不会就为了这么个想法便故意制造天花病人吧?” “我不是疯子,没那么缺德。”她要真有那份心性就不是苏珩,而是苍凛了,更不会被梦魇折磨这么多年。 云洛坚定的道:“我不信你什么都没做。” 阿珩挺想说自己不缺德,但摸着良心想了想,终是道:“我是做了几个实验。” “比如?” “将天花病人身上长的痘提取出来吹到健康孩子的身上。” 行动力真不错,云洛挺想夸一句,但想想阿珩给人用的是什么东西,着实夸不出来。“成功了?” “三七开。” “说人话。” “三成的孩子自己好了。” “七成的孩子死了。” “若是别的疫疾还真不好说,但天花,我有后手,一个都没死。” “那不就是成功了?” 阿珩摇头。“不,我失败了,我的后手虽然百分百管用,但不可能通用,救几个人还行,若是爆发疫疾,那我也只能给人收尸。” 云洛略无力的问:“你后来又做了什么?”如今敢拿出来放到明面上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阿珩很有把握,而这个把握绝不可能是一次实验就能建立起来的。 “后来做了挺多的实验,不过都失败了,我简单提一下我唯一成功的吧。我在药王谷养了许多牛羊,这个三七应该跟你提过。我养的那些牛羊也会生病,有一回我就在牛的身上看到了天花的脓痘,原来动物也会得天花呢。” “所以?” 阿珩喜气洋洋的道:“我把牛身上的天花提取出来用在了人的身上。” 云洛:“......”就知道会这样。 “我成功了,从动物身上提取的天花比人身上的更弱,在人的承受范围内,一个都没死。” 云洛默然许久。“我在想一件事。” “何事?” “若清神医不曾为你制定医者三诫,你会不会成为第二个苍凛?” 这个问题,阿珩想了想,无法回答。“应该很有可能,我当年有一段时间精神不太正常。”没清拽着,还真可能一去不回头。 云洛惊讶不已:“你难道不是一直都不正常?” 阿珩:“......我有几个新想法还没找到人尝试。” 云洛毫不犹豫道:“苏神医一直都是很正常。” “说瞎话也编得像样点。” “不过我是说真的,我觉得你不会是苍凛。” “我做过同样的事。” “可你知道你在犯错,你会后悔......” “我从不后悔,哪怕时光倒流,我仍会做出同样的事。” 云洛疑惑:“那你这些年为何做噩梦?” “在辰国,若有人快饿死了,不行窃一定会死,行窃......剁掉双手也是死,哪怕知道自己是在犯罪,但死前能吃顿饱的,也很不错啊。” “你当年就是为了吃顿饱的?” 阿珩苦笑:“只是想拉几个人殉葬而已,谁知,别人都死了,我却侥幸生还。” 云洛如今真相信阿珩当年精神不正常了,如今的阿珩绝不会做出自己要死了还拉人殉 分卷阅读158 分卷阅读159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59 葬的事。“早知今日,梦醒之时,我便该去寻你。” 阿珩疑惑的看着云洛。“说人话。” “十七年前,我做过一个梦,梦到了你的存在。” 阿珩唇角微抽。“我年方十六。” “那是连山氏的预知梦。” 瞅着云洛脸上的歉疚,阿珩略无语。“十二年前你我不相识,唔,最多就是你知道我日后会杀了你,没有寻我、救我的义务。”事实上,云洛没杀她,她便觉得挺神奇了。 云洛:“......” 云洛找百里戉聊了聊,百里戉不反对,阿珩的医术他这些日子也见识到了。“但我没法让别人也相信她。” 云洛淡定道:“有几个是几个,第一批成功了,自然会有别的人也把孩子送来。”这年头幼童的夭折率居高不下,固然有时代的关系,但同幼童容易生病,又很难熬过去有关,尤其是瘟疫方面,能够提升一点存活的几率,只要是真心爱自己孩子的人都会趋之若鹜。 第一批“勇士”只有七个孩子,严格来说是六个,最后一个是阿珩自己加进去的——三七。 原本淡定看阿珩做实验的云洛有那么点不淡定了,他就那么一个儿子。“你确定能成功?” 阿珩冷冷看着云洛:“你在羞辱我的医术?” “父母爱子之心,没事还能瞎操心,何况你这还是瘟疫。” 阿珩道:“相信我。” 云洛坦诚道:“我相信你的医术,可我对你的医德没信心。” “对我的医术就信心就够了。”医德无所谓,她自个都不怎么信。 阿珩种痘法子简单粗暴,她有一些空心的银针,将银针放在盛着从牛痘里取出的液体里吸入少许液体往孩子的手臂上扎一针即可。云洛等了许久都没等她有下一步行为,疑惑。“接下来呢?” “等着出痘。” “就这样?” 阿珩反问:“不然?” “感觉同你以往试药不太像。”以往都是怎么折腾怎么来。 “试药和成功品是两回事,前者需要大胆假设,不管想法多离谱都无妨,难免折腾了些。而后者,都成功了,还折腾什么?” 说的好有道理,云洛发现自己竟无言以对。 根据阿珩的经验(不知祸害了多少人后的经验),只要不是以前得过天花已有对天花的抵抗力,那么种痘后的3日左右局部会出现红丘疹,5日左右丘疹会形成疱疹,8日左右转为脓疱,12日左右形成棕色的痂盖,18日后痂盖会脱落,只留下瘢痕,如此便是成功了。 云洛瞧着温暖的屋子里躺着的一溜小孩问阿珩:“那要是什么反应都没有呢?” “那就是失败,再扎一针。” 云洛忍不住为屋子的孩子掬一把同情泪。“我以为没反应就应该是不怕天花。” “若是有抵抗力,最多两个时辰内就会出痘。” “这又是何原理?” “你得了一次风寒之后就不会再得第二次了?” “只要没死在风寒之下,并且注意照顾自己便不会。” “......你一定要与我对着干?” “我明白你的意思,这与你中了同样的毒,第一次时靠自身的恢复能力解毒需要数日,第二次却只需要几个时辰。” “孺子可教。”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阿珩抱着被褥跟孩子们一起吃住,虽说她能肯定的说一定会成功,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开张就失利,她还怎么继续? 云洛担心儿子,也日日来陪着,虽然相信阿珩的医术,但心里仍旧会担心。 出疹很顺利,脓疱也出的顺利,好吃好喝,恢复得很快,除了......三七,脓疱有增无减,一直在蔓延。 阿珩给三七检查后换了药后,脸色苍白而阴郁的来寻云洛:“你不是说你把军中给清干净了吗?” 云洛茫然的看着阿珩,什么情况? “三七得的是天花。” “你给他种的不就是天花吗?” “我种的是削弱后的天花,有人把自然产生的天花病人的脓汁加在了三七的伤口里。”自然天花和她培育的削弱版天花杀伤力可不是一个等级。 云洛愣了下,随即怒了,谁他娘的没完了啊。“三七他......” “运气好,是天花,若换了别的......”阿珩不敢说下去,若下毒手的人聪明一点,那三七就死定了,不过,若不是天花,定然一开始就被她给发现了,研究瘟疫多年,就算解不了她也能闻出一点不对来。 云洛也心有余悸。 云洛这一次下了狠手,将所有靠近过这个院子的人都给抓了起来,阿珩没反对。“你准备严刑拷打?” “我手里有几个酷吏,定能让细作开口。” “我不是这个意思,反正都是折腾,不如让我来。” “你会刑讯?” “我想给三七上课,以前给他看的都是解剖死人,活人,还不曾,如今既然有机会,正好补上。” 云洛:“......”给个四岁的孩子看解剖活人真的好吗?落下心理阴影怎么办? 出于好奇,解剖课时云洛是陪着儿子一起看的,看着阿珩如何将活人的肚腹剖开,取出里头的内脏给儿子欣赏健康与否,又有哪些毛病,大抵还能活多少年,死了又会是因为什么原因。 三七在阿珩缺德的将其中一人的心脏取出来展览时跑出去吐了,云洛瞅瞅眼前红彤彤的心脏,再瞅瞅心脏上被阿珩连了数根管子在另一人身上,血液正常的流动着,未曾断气的倒霉蛋,恍然道:“原来人的心脏长这么个样啊,跟猪心也没什么两样,不过你是怎么让他心脏没了还不死的?论常理,心脏被挖了,不是应该死定了吗?” 阿珩:“......”为什么她感觉这人比她更适合当苍凛的弟子?须知她当年第一次看苍凛解剖活人后可是整整一日吃不下东西,虽然强迫自己把苍凛教的东西给记住了,不记住不行,以苍凛的性格,徒弟记不住他肯定再找个活人来解剖。可记住了,她却没有半点提问的心思,还是许久之后慢慢适应了才开始提问,为何这人连个适应期都不用? 瞧着血淋淋的心脏,再瞧瞧饶有兴致的讨论学术的两个变态,终于有人崩溃了,须知阿珩解剖不是把人给弄死为止,而是一个一个的轮过去,一直不招她就一直解剖下去。 “我招,我什么都招。” ☆、第十八章泥足深陷 “是唐王,奴乃唐国细作。”一名婢女虚弱的道。 “你是唐国的人我看得出来,但唐王害我子做什么?”云洛百思不得其解,唐王这是疯了吗?虽然唐王有动机害他子,但唐王也有把柄在他手里,只要脑子没被驴给踩了,唐王是绝不敢 分卷阅读159 分卷阅读160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60 动他云洛唯一的嫡子的,真拼个鱼死网破,哭得最伤心的绝不会是云氏。“你说凶手是他,还不如说是辰王更靠谱。”反正辰王希望云氏灭族也不是一日两日的事了,如今的新君虽年幼,但也是迟早的事。 细作是一名婢女,为了照顾种痘的孩子而临时找百里戉借的,百里戉府里人口精简得紧,只一妻三子两女。因而府中婢仆极少,三个儿子丢进了军营,两个女儿虽年幼,但武将的女儿,自己照顾自己绰绰有余,因而他府里的婢仆全是他妻子出嫁时的陪嫁,没一个是百里戉自己的人。做家主做到这份上,百里戉也是奇人,他在他自己家里就是个瞎子聋子,所幸夫妻感情还不错,因而百里戉在府里再瞎再聋,府里也一直稳稳当当的。不过若是知道府里有敌国的细作,也不知百里戉会是什么心情,但最不痛快的应该是百里夫人。百里夫人是老氏族的庶女,老氏族的婢仆都是层层筛选,就怕混入细作之类的,如今倒好,不仅混进来一个,还差点弄死云洛唯一的嫡子......若孩子真死了,百里戉与百里夫人的母族都得倒霉。 事实上这名婢仆也是云洛在出事后仔仔细细的筛出来的最可疑的人,婢仆说是青国卖来辰国的奴仆,但某些小细节的习惯却是唐国人才有的,不过这也不能说明这人就是细作,因而云洛才随便阿珩折腾。没想到还真是细作,云洛琢磨着回去后要不要提醒那些老氏族检查一下府邸,氏族之间收买对方的婢仆问题不打紧,但婢仆是别国的细作,那乐子可就大了。 对于云洛的疑问,细作冷笑着看向阿珩。“宰辅何不问问她做过什么?” 云洛疑惑的看向阿珩,这怎么又跟阿珩扯上关系了? 阿珩将心脏放回了倒霉蛋的胸腔里,将血管一一接好,为防止人死了,还输了一些自己的血给倒霉蛋,这才施施然的道:“唐王是吧,我记住了,我记得唐国的都城是在曲水。” 云洛微怔。“你准备做什么?” “我在想往曲水里倒入日光倾城,会是怎样绝美的画卷。” 原本淡定着的细作立时激动了起来。“不可以!你不能那么做!” 阿珩疑惑的反问:“我为什么不能那么做?唐国害我子,我屠你们几座城邑不是很公平吗?” 云洛默然,这个公平法是怎么算出来的? 细作怒道:“若非你这个疯子害死王后与太子,王上也不会想让你尝尝失去至亲至爱的痛苦,小郎君的事是你自己造的孽!” 阿珩闻言笑了,从身上摸出了一包再生散。“我这一生缺德事干得还真不少,但唐国王后与太子的死,我问心无愧。看你这么激动,你的祖籍想来是在曲阳,黄泉路上且等着,不会失望的。云洛,将再生散用她身上,等她伤口好了再用酷刑,再用再生散,再生散用完了我再给你拿,一直到她死为止。” 细作立时就想自尽,但脸上忽的一痛,吐出了一口血,一起的还有一嘴的牙。 云洛捏了捏拳头,目测了下牙齿数量,只有一半,又给了细作一拳,确定了细作所有的牙齿都吐了出来才作罢。“我觉得阿珩的主意甚好,谋害我子,这笔账我先跟你算了,再去寻唐王算,不要让我找到机会,否则我定血洗曲阳。” 你害我子,我不踏碎你的江山,岂非不公? 离开了地牢,阿珩问云洛:“你不想问问怎么回事?”她的私人恩怨可是险些害死他儿子。 “你既然说问心无愧,那么便是有错,错的也不会是你。既然错不在你,便是唐王自己有病,我没有必要为了别人的狭隘迁怒你。”云洛理所当然道,且,他很怀疑,唐王令人加害三七真的只是为了报复阿珩?呵呵,鬼都不信,这分明是一石三鸟之计。 阿珩微愣。“你倒是信任我。” “你只是医德变质,但人品还行。” 阿珩:“......”这是褒?怎么感觉更像贬? “你日后真要去曲水投放日光倾城?” 阿珩无语。“我是只是神经病,不是疯子。” 若是苍凛有子,别人动他儿子,他肯定想都不想的将日光倾城的投放得凶手的整个国家都是,生怕整个国家有一个幸存者,但阿珩摸着良心问了问,她的心态自问不如苍凛。在苍凛的认知里,他与人族是两个物种,如同人宰杀猪羊不会有怜悯同情一般,他屠杀人族也不会有半点怜悯同情。阿珩厌世,但仍旧清楚,自己是个人。 阿珩花了半个月的时间将儿子给调理得没事了,心情大好,虽然说着问心无愧,但儿子真因为自己早年的私人恩怨没了的话,她绝对得哭死。 心情好,阿珩取了新酿的美酒自斟自饮,云洛闻着酒味寻来,不客气的共饮。“你酿的酒虽烈,可比起陈年美酒却差了三分味道,有点割喉咙。” 阿珩无语了下,喝人嘴短,怎么宰辅大人一点都不嘴短?“我这酒才酿了多久,自然差了味道。”好酒需经年的窖埋,她这酒莫说年了,便是一季都没有,味道自然差了三分那种岁月的味道。 云洛颇为感慨:“一季便能酿出如此美酒,医者竟也能如此多才多艺。” “一窍通百窍通,三百六十行亦然,各行各业都有联系,如你是宰辅,虽是为官,可你也得清楚一亩地一般能种多少粮食,知道该有多少税赋,以免被下面的人给耍了......” 云洛道:“没人敢贪污,那是抄家灭门的重罪。” “......那你总得清楚牛马每日要嚼吃多少粮食,怎样吃最好吧?若是牛马养得不好,你还打什么仗?” 云洛颌首。“那倒是。” “我也是,虽然很多东西并非医道,但我要学好医道,我也得将那些相关的领域给学好,否则学起来会很吃力。便比如这烈酒,我需要烈酒清洗伤口,避免感染,可时人酿制的酒......除非是五十年以上的陈年烈酒,否则我拿去擦洗伤口都不是救人而是杀人,只得自己动手酿酒。”时人酿制的酒,不够烈不说,酒里还沉淀着果脯米粮什么的,借阿珩一百个胆子也不会做这么明显要人命的实验。 云洛瞧了瞧手里的美酒。“你这酒原本是准备酿来做什么的?” “清洗伤口的,再蒸馏一遍便是最好的药酒了。”阿珩随口道,为了获得适合清洗伤口的烈酒她花了不少心思,最终专门发明了一套工具将烈酒一遍遍蒸馏为纯酒精,酒精擦洗伤口绝不会感染,就是过程不会太舒服,可命最重要不是吗? 云洛将美酒放回了案上,药酒?天知道阿珩的药酒里有什么东西,少碰最安全。死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小心就成了试药的倒霉蛋。 阿珩仍旧饮着美酒,饮了一会,忽问云洛:“辰国在唐国可有细 分卷阅读160 分卷阅读161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61 作?” “自然有。”乱世之中,列国互相安插细作,每个国家的都城都有大把的细作,只是抓不出来也抓不完罢了。 “你能调动多少?” “都能。” “给唐王下毒可能做到?” “唐王的食水都有奴隶试食,下毒没用。”王侯都是怕死的,对于食水的验毒极繁琐,即便各种手法确定了没毒,也得让奴隶试食,未经奴隶试食确定吃了没事是不会送到君王面前的,如此安全是安全了,但也别想好好吃一顿饭食了。那么一串验毒工序下来,什么饭食都该凉了。 “无妨,我想给唐王用的毒是验不出来的。” “试食者。” “据我所知,王侯贵族的试食者都是奴隶。” “世俗认知里奴隶不是人,用来试药最合适,如你用兔子老鼠试药一般。” 阿珩颌首表示知道这点。“试食的奴隶多久一换?” “这就不太好说了,运气好,几年才换,运气不好,天天换。不过若是唐王,他的试食者应是天天换。”云洛道,唐王在唐国集权的做法拉的一手好仇恨,可他要不集权,那他就是个傀儡,因此真不好说那种决定更好。 阿珩取出一只陶瓶。“那就好,我这药,无法验出,服食一两回也并无问题,但长期服食必出问题。” 云洛随口问:“什么问题?” 阿珩浅笑着吐出了两个字:“发疯。” 云洛:“......”一国之君疯了,唐国非得地震不可,还真是够......好的,他看唐王不顺眼也不是一日之事,此次还敢害三七,不好好回敬,唐王还得以为他云洛是软弱可欺之人。如此想着,云洛收下了陶瓶。“此事交给我,必不会叫你失望。” 阿珩喝了一会也没再喝了,她是喝不醉的,继续喝下去倒可能将自己给喝中毒,十二年前她就饮酒过度以至于中毒过。 坐在铺着厚厚皮草的长廊下,阿珩蓝得仿佛洗过的青空,忽问云洛:“你说青空之上是什么?” 云洛想也不想的回答:“罡风。” 阿珩诧异扭头。“你怎么会这么回答?传说中,天上不是神的万重宫阙吗?” 云洛反问:“你信这种鬼话?” “自然不信,但你为何如此笃定青空之上是罡风?” “三千年前有一位擅机关术的巫女曾制造出可以飞到青空之上的木鸢。” “然后呢?” “青空之上猎猎罡风,木鸢被罡风击碎,她从万丈高空掉了下来。” 须臾,阿珩问:“死了没?”按理说,万丈高空必死无疑,但云洛也说了那是巫女,上古时代的巫女两个字可不是谁都能有的,能够冠以巫女之称的人皆为神权的代言者,灵力强大得足以移山倒海。万丈高空虽恐怖,却不一定能摔死巫女。 “摔得半身不遂。” 阿珩搓了搓有点冷的手臂。“......生命力真顽强。”只是半身不遂而非粉身碎骨,阿珩是真的觉得这是个奇迹。 云洛深表赞同,在古籍里看到那位巫女的事迹时他也很惊奇,人竟能飞上青天之上,虽然还是没能验证青空之上是否有神祇的万重宫阙,但古往今来也就那么一位能飞至青空之上。“冷了?” 阿珩呵了一口热气在手上。“大冷的天呆在外头就不可能不冷。” “回屋。”云洛说着便要抱阿珩进屋。 阿珩忙不迭制止。“不要,我要赏雪。” 云洛气怒的看着阿珩,阿珩毫不犹豫的回视,须臾,云洛败下阵来,将阿珩拥入怀里,用大氅裹住。“也不多穿一件。” 阿珩忍不住喊冤,她穿得还不够厚?都快成球了。 云洛理直气壮道:“只要你还觉得冷,那就不够厚。” 阿珩:“......”好有道理,她竟无言以对。 云洛的怀抱很温暖,阿珩没一会便一点都不觉得冷了,忍不住感慨:“其实嫁给你也挺好的。” 云洛惊喜万分。“你愿意嫁给我了?” 阿珩毫不犹豫的道:“不,咱俩的矛盾属于不可调和矛盾,做不成夫妻。” 云洛忍住骂人的冲动道:“你也说了嫁给我会很好。” “可我不能接受你死我前头。” “那你为何杀我?” “我几时杀你了?” “你我白发苍苍之时。” “......那就是你做的一个梦。” “连山氏的预言梦。” “预言难道一定准确?” “连山氏的预言梦自连山氏族出现之日起便从未错过?” 阿珩顿觉心累。“既然你都说了我日后会杀了你,你还要娶我?不怕死?” 云洛紧了紧阿珩。“人都怕死,而我是人。” 阿珩挑眉:“既如此为何还如此?” “人的一生,生命很重要,却不会是最重要的东西。我知自己若是娶了你,极可能死在你的手上,可我已经放不下你了。”云洛叹息般的道,他曾经以为自己虽然爱上了阿珩,但那爱并未深到不可或缺,然而在阿珩毫无求生意志一心寻死时他却发现,自己大错特错。从防备到好奇,从好奇到疑惑,从疑惑到了解,从了解到惊讶,从惊讶到相知,他走了十七年,不知不觉中早已泥足深陷。 阿珩按着心口,莫不是自己的心疾又发作了?为何如此紊乱? ☆、第十九章寻欢 北地的孟春与南方的孟春有着天壤之别,后者早已冰消雪融,而北地,阿珩是半点春日气息都没感觉出来,白雪茫茫,大雪纷飞。最多就是没之前那么厉害了,道路勉强能行。 回到王都,云洛立刻将阿珩带到云府的天然温汤里泡了足足三日,原本因为冬日而要死不活等同于半残的阿珩终于恢复了生龙活虎的状态,第一件事便是找铲子在汤池子周围挖掘起来。 “你在做什么?”云洛完全无法理解阿珩这一醒过来就满地挖东西的行为。 阿珩没答,将土里的一个木质瓶子拾了起来,□□开塞子,顿时丹香扑鼻。“天级丹药,你家底蕴挺厚啊,居然在汤池子周围埋这个增益水质。” 自己的身体自己清楚,除非是药王谷的药池子,否则普通温汤,至少半个月才行,可云府的汤池子只用三日便让她恢复了正常,这太不正常了。药王谷的药池子神效是因为里头不知道融入了多少灵药,那满谷的奇花异草可不是摆着看的,也不是苍凛种植的,苍凛掉下去之时,那座山谷已然奇花异草满谷,而从里头种植的一些草本药物都快成树了可以看出一件事,那座山谷里种植草药的历史超过三千年,只是不知为何,它的主人一去不回,于是满谷的珍贵草药只能在成熟后自然枯萎,或被融雪冲入药池子里,几千年的沉淀,药池子里的水 分卷阅读161 分卷阅读162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62 完全可以当神水来喝,不敢说包治百病,但延年益寿还是可以的。云府可没种什么奇花异草,那么会是什么原因呢?阿珩想到了苍凛提起过的一件事,上古时代,大氏族为了强健子孙的筋骨,会在族地的汤池周围埋入可以高级的丹药,丹药的药力可以改善水质,洗筋伐髓,改善子孙的筋骨。 然如今不比上古,高级丹药已成传说,天地玄黄四个等级的丹药,便是苍凛也最多炼出地级的丹药,天级丹药,苍凛那也有,却不是他自己炼的,而是自古代王陵里掘出来的。 看着丹药,云洛也很惊讶。“这是天级丹药?” 阿珩瞧着云洛脸上不似作伪的惊讶,顿觉无语。“你家埋了什么好东西你自己竟不知。” 云洛无言望天,他确实不知。 阿珩最后把丹药刮了三分之一拿回去研究配方了,剩下三分之二很有良心的埋了回去,走的时候还很有医德的云洛留了一句:“温汤的水质挺好的,你多泡泡,虽然我给你解了毒,但那种解法,多少会有点残余,每日在这汤池子里泡一个时辰,少则一年半载,多则两三年你的身体肯定一点隐患都没了。” 云洛着实对阿珩无语,泡那么久的温汤还不如让他把那三分之一的丹药给吃了看看能不能把残毒也给化解了呢。 云洛如此想的,也如此对阿珩说了,阿珩呵呵表示:这世上根本不可能有什么药能够彻底的清理体内的毒素,想完全清干净毒素,必须抽丝一样慢慢调理,急躁不得。“最重要的是,这是可是天级丹药,没病吃药你就不怕吃死?” 云洛无言,还真怕,只得让阿珩带走了丹药。 虽然挺想按着阿珩说的每日泡温汤,但大战在即,冬狩一回来云洛便忙得脚不沾地。虽然军政有国尉负责,他做为宰辅需要管的也不是很多,但这次要闹的动静太大,不想国尉提前下黄泉的话,还是帮一把比较好,而且有些事是国尉的权限不够的必须云洛亲自过目的,谁让他是宰辅。 云洛忙,阿珩也不打扰他,带着丹药回药庐,顺便趁着这个时间将孟览的腿给治了,找准问题所在,一锤子下去,孟览的腿被阿珩给生生敲断了,醒着被敲断的。阿珩也不想这么凶残,奈何上回用了黑甜汤,三天才醒,孟览也猜到阿珩在拿自己试药了,因此坚决了阿珩提供的黑甜汤,然后......险些痛得咬舌自尽。 阿珩淡定的将砸断的骨头接正,再拿夹板固定。“行了,接下来好好养着,三五个月就没事了,自然,若你愿意食用我的新药,我保证你恢复得更快。” 对于阿珩的一腔热情,孟览明确表示敬谢不敏,阿珩只得不舍的放弃。 孟览迟疑了下,还是忍不住问阿珩:“华阳的身体拖上几年,影响大吗?” 阿珩自信道:“只要她没咽气,又肯听医嘱,我都能给她治好。”她挺喜欢华阳的,只要华阳自己不作死,她很乐意帮助华阳调理身体,解决多年征战落下的暗伤,免得她年纪大了以后缠绵病榻。 孟览默,这话等于没说,大战在即,华阳能尊医嘱就怪了。 瞧着孟览的模样,阿珩也很快意识到了自己说的话有点废话,想了想,写了一个养生的方子。“若是每日按时服此方,只要不是受了重伤,她的身体情况都不会再恶化,不过你能让她每日按时服药吗?” 孟览接过了养生方。“能。”大不了他把一年份的药打包给华阳带上。 暮春上旬,阿珩决定讲学,讲学在时下是一种很时髦的事,不过够格讲学的人不多。纷扰乱世,讲学的都是那些有着一展宏图的抱负的士子,通过讲学辩论等场合引起君王的注意,平步青云,一展才华与抱负。因此当阿珩传出消息要讲学时,所有人都被惊了,你一个医者莫不是还要改行出仕? 云洛倒没觉得阿珩打算改行,阿珩对医者以外的行业都没什么兴趣,只是觉得讲学不讲时政而讲医道,阿珩很快就要开先河了。不过阿珩自己高兴就行,只是......云洛的淡定只维持到看到阿珩准备的讲学地点那一刻为止。 百忙之中挤出了时间,云洛是很好奇阿珩要怎么讲学的,总不能弄几具尸体或者几个活人来玩现场解剖吧。虽然他相信阿珩做得出来这种事,但别人未必能接受。不是谁都是桔梗与菖蒲两个,在药王谷呆了几年,认知被苍凛给生生掰歪了,居然意识不到解剖尸体与活人有什么问题。然而真的去看了,云洛挺想问一句:阿珩你确定你没自虐的毛病? 讲学的地点在城郊,洛水平原是洛水在群山中冲刷出的一片平原,因此建在洛水下游的洛邑三面环山,只有南面是广阔的平原,地势平坦,随便一扒拉就是幕天席地的讲学场合。可真能这么不讲究的幕天席地的讲学的也没几人,而能够在银装素裹的季节幕天席地的讲学的人,只阿珩一位。 云洛瞅了瞅被乌云覆盖的天穹,最多两个时辰就该下雪了。“你是成心的?”他不认为阿珩连这么明显的天气变化都看不出来。 阿珩抱着汤婆子笑吟吟的回答:“对啊。” 云洛愣了下,这些日子阿珩笑得次数似乎多了很多,也没以前那么令人悚然了,皮在笑,肉也跟着笑,尽管恶意满满。 见云洛跑神,阿珩皱眉。“你在想什么?” “你最近好像心情好了很多。” 阿珩毫不犹豫的回答:“我心情一点都不好。”她心情要是好的,也不至于挑这么个讲学的地方整人。 “你以前笑的时候都是皮笑肉不笑,如今却是皮肉都在笑,感觉你好像放下了什么。”云洛指出阿珩的不同。 阿珩的脸霎时阴了下来。“你眼有疾,需要就医。” 云洛识趣的道:“好吧,你的心情一如既往。” 阿珩抱着汤婆子继续准备自己的医书,想了想,忽问云洛:“你家族谱上有没有一个叫连山莫言的人?” 云洛愣了下。“连山莫言?你怎么问起这个名字?” “看你这模样,是真有。” “曾经有。” “现在怎么没了?” “被除族了。” “他做什么了?” 云洛犹豫了下,还是道:“爱上了不该爱的‘人’。” 阿珩用笃定的语气说:“神祇?” 云洛挑眉:“你怎知?” “他自己说的。” 云洛这才想起阿珩黄泉一游,还是自己死马当活马医的用招魂术拉回来的。“他竟未灰飞烟灭。” “他应该灰飞烟灭吗?” “他干的事,很应该,没看出来,神祇的脾气还挺不错的。” “他做了什么?” “渎神。” 阿珩直白的问:“他把神弄上床了?” 云洛噎了下,苏神医 分卷阅读162 分卷阅读163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63 啊,知道您老在这方面因为解剖活人与死人多了,甚为开放,但也不用这么直接吧。“他倒是想,但神的躯体在蛮荒纪时就被毁掉了,只剩下灵魂,他再有心也不可能对鬼做什么。” “那他如何渎神?” “他是侍奉神的巫,爱上神,还妄图独占神,这难道不是渎神?” “爱上一个人,因而想要独占是人之本性,哪里算亵.渎了?” “我也是这么觉得的,奈何我是人,而他爱上的那个不是,世人都认为他不对,在古洛国的史册之上,他留下的记载便是渎神者。” 阿珩回想了自己在幽冥忘川见到的种花人。“他并不在意身后名,并且对神不曾死心。” 云洛只能如此说:“情之所钟,至死不渝。” “名誉、身份、地位......失去了一切,他这么做值得吗?”阿珩很是疑惑,无言是真的死了都没能解脱,幽冥忘川几千年等候一个不知何时会归来的存在,并且将继续等下去,几千年,甚至几万年。 这个问题云洛也不知道要怎么说,便问:“你既然见过他,那你觉得他后悔吗?” 阿珩想也不想的回答:“不后悔。” 云洛一锤定音道:“既然不后悔,那就是值得的。” 阿珩真心觉得连山氏的人生观挺清新脱俗的,这世上为了名利牺牲所爱之人的例子比比皆是,男女情爱对于男子从来都不是最重要的,或许在牺牲了所爱之人后,男子会伤心难过得生不如死,但绝不会真的死掉。所谓悲伤也不过是无病呻吟,真让时光倒流重新选一次,该舍的仍旧会舍弃。为爱牺牲名利的,也不是没有,但多为女子,男子极少,且九成九会在最后后悔,原因?自然是吃不了那个苦,贫贱夫妻百事哀。但连山莫言,他是一点都不后悔,或许,在一开始他就把后果给想明白了,然后该干嘛还是干嘛了。说不定如今只是在忘川河畔种花,而非灰飞烟灭,连山莫言自己都是惊喜的。当你以为自己必死无疑时却发现自己只是无期徒刑,无疑是谢天谢地的惊喜。 阿珩忍不住问:“他一开始也知道不会后悔吗?” 云洛道:“那是自然,连山氏族谱上第一句就是:做人做事,无关对错善恶,只关乎是否后悔。” 阿珩:“......这话是你哪位祖宗留下的?” “连山姝,也叫姒姝。” “蛮荒纪时在燧人氏大难临头时同燧人氏翻脸的那位?” “话别说得那么难听好不好,她是与燧人氏翻脸了,但她也没丢下燧人氏不管啊,虽然什么作用都没起到,但她最后为了完成炎帝对异族的布局赔上了生命,也对得起燧人氏了。”云洛是真的觉得自家老祖宗做人做事够良心了,须知被炎帝委以重任时,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出炎帝给她的任务就算完的成也得赔上命,可她还是去做了。自然,这与炎帝实在找不到更合适的人也有一定关系,呃,炎帝自己倒是能亲自上阵完成任务,但把炎帝的命给赔进去,连山姝稍微计算了下就觉得不划算,只能牺牲自己。 闲聊中很快到了讲学的时间,阿珩跑上了高台开始讲学,云洛坐在马车里看阿珩讲学,之前以为不会有什么人来听,谁曾想,高台之下,人山人海,洛邑方圆三百里的医者以及不少士子都来了。这么多人,他很好奇阿珩打算怎么个讲,开头就是解剖肯定不合适......好吧,看到阿珩在高台上挂出一张一丈高的人体结构帛画时云洛无奈改变了看法,阿珩不是一般人,常理对她没用。 事实证明,阿珩还是有点脑子的,知道开头就是如何解剖尸体甚至活人,来听的人肯定跑光。因此阿珩是以诊病之法为开头的,此时的医道以望与问为主,顾名思义,望是观病人气色,问是询问病症。但阿珩不是,她除了望与问还有闻与切,前者是被苍凛给逼出来的,苍凛曾经给不同的人服食□□,然后蒙住阿珩的眼睛让阿珩闻那些人的血液,听血液的流动,通过嗅觉与听觉来判断血液里有什么问题,从而推测中的什么毒。然后开药方,彼时的阿珩医术已然有小成,只要不弄错病症或碰上疑难杂症都能药到病除,但让弟子靠嗅觉分辨病人什么情况这种事,也就苍凛做得出来,阿珩数次开错了方,为此死了好几个药人,顶着巨大的压力才得以学成。最后的切,切脉之法早已有之,只是出现的时间不长,还没有形成什么系统,除非积年的老医师,否则切脉很容易弄错病症,在知道阿珩跟清学过后,苍凛唯一的教导便是:多看几个病人,积累经验。 闻血液味道这种法子显然不可能教给别人,正常人不可能有狗的鼻子,虽然也有法子让人得到狗一般的嗅觉,但阿珩不会认为有人愿意遭那个罪,因此阿珩的闻诊便只有听声息。一个人的身体状况,在他的呼吸、声音里都会有所体现,气血不足则说话、呼吸虚弱,一句话概括便是语言气息的高低、强弱、清浊、缓急……等变化都在诚实的反应着人的身体状况。 阿珩将各种各样的例子都给举了,并且从听者中寻出了对应的人。 大部分人来此都是受阿珩治好了疫疾的事所产生的名声而来的,由于医者越老越厉害的定理,对于年纪轻轻的阿珩,大部分人都觉得能治好疫疾是阿珩瞎猫碰着了死耗子,不过没说出口,有季越人对阿珩的无条件敬佩在,再怎么以为都不会说出口。如今一听便发现,阿珩还真有点斤两。 知识素来只传子孙与弟子,有的甚至只传子孙,碰上阿珩这么个没这方面认知的冤大头,医者不会抓住机会便是傻子,纷纷提问,阿珩也有问必答。于是乎简简单单的一个闻字,阿珩足足讲了两个时辰,待到无人再提问的时候已然下起了雪。 北地冬日漫长苦寒,这个时节下雪是很正常的事,虽然落下的是柳絮般的小雪,但北地人都知道,要不了多久就该变成鹅毛大雪了。不少人都做好讲学结束离场的准备了,谁知阿珩却来了一句:“接下来我们讲诊脉之法......” 想走又舍不得走的众人:“......” ☆、第二十章烽烟起 两个时辰后,听者只剩下了三分之二。 三个时辰后,鹅毛大雪纷纷扬扬,听者又少了三分之一。 四个时辰后,雪厚一尺多,只剩下百余人还在听。 五个时辰后,雪厚两尺,只剩下三个人还在听。 六个时辰后,没有第六个时辰了,第五个时辰的时候阿珩实在是撑不住,不跟人耗了。 阿珩坐在高台的里头是燃了炭的,为了防止屁股被烫过头,中间还有一夹层的水。因此别看她坐在高台上好像很冷,实际上屁股底下暖烘烘的,但随着雪越下越大,炭火烧 分卷阅读163 分卷阅读164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64 得不够旺,会冷,烧得太旺会冷,阿珩终究是挺不住要打道回府了。 阿珩问下起雪后跑来为自己打伞的云洛。“能拉一把吗?我腿又没知觉了。” 云洛眸色古怪的看着阿珩:“......你迟早把自个给作死。” “这话等我把自己作死了你再来说,现在说了我也不会听。”阿珩抓云洛的手想借力起来,却实在起不来,最后还是云洛看不过去将人背了起来。 “对了,让人将他们三个带回药庐。” 云洛大奇:“你还关心他们冻没冻死?” “不,我觉得他们是好苗子,我想收徒,桔梗与菖蒲,总觉得不对劲,找几个正常的回去让她们对比着反省反省。” 云洛闻言笑道:“原来你还知道你的两个弟子被教得有问题啊,我一直以为你根本没觉得她们两个的认知有什么问题呢。” “这也不能全怪我,阿父没有收徒,而老不死,我虽是他第三个弟子,但我拜师时他前头三个弟子死了一个,两个背叛了他,无从对比。”阿珩也无奈,因为早年经历的关系,她一直以为苍凛的教育方式很正常,比起那个家伙,苍凛对她是真的很好,至少苍凛不会一边真心对她一边算计怎么吃了她亲爹,苍凛吃谁也不会吃她亲爹,当然,想吃吃不了就是,人都埋了。也因此,苍凛再没人性,她都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终于意识到问题时,两个弟子一个儿子都被苍凛以毁人不倦的精神给荼毒的不轻,诚然,因为她看得紧,苍凛没能在三个孩子的身上做多少药物实验,但他这不妨碍他荼毒孩子正在发育的精神世界。 苍凛与清虽然教导方式不同,但他们本身也是不一样的,一个是不知道几千年前一个祖宗的同族,另一个是亲生父亲。父亲教导女儿,自然要宽容耐心,以女儿的心情为重,而师父,苍凛从不考虑他的教导方式别人能不能接受。 爱学学,不学就滚蛋,别打扰老子做研制新药。 被带回来的三个人,一个是四十余岁的老叟,没有名字,因为会一点草药医术被人称为药叟;一个是二十几岁的青年,名公孙岩,是辰国的公室后裔,辰惠王之后,而辰惠王是两百多年前的某一代辰国国君;最后一个是一个八九岁的男孩,没有名字,但阿珩认得他,是药庐的一名药童,自己送上门不要钱的那种。阿珩记得他是因为他有个祖父,这对爷孙很穷,阿珩当时正好在琢磨怎么做一半辣一半不辣的汤,两个弟子,一个嗜辣,一个口味清淡如水,最后想了个法子,在锅子中间弄个隔板。这孩子很聪明的做了个更多格的锅,煮着不同的食物,让他祖父推着出去贩卖赚钱,冬日时还会用药庐里剩下的边角料药材熬煮姜汤。 阿珩那段时间打算教三七数数,觉得那是个不错的实践机会,便让三七去帮忙数钱收钱,也因此对这对祖孙印象深刻。 阿珩对男孩说:“你以后就叫陈皮了,拜师礼后,跟着桔梗、菖蒲一起学医识字。” 陈皮很高兴的行了揖礼。“陈皮见过师父。” 阿珩满意的一笑,看向另外两人。“我想收你们俩为徒,不过你们的年纪与我差得太大,我虽无所谓,但你们若是有芥蒂,可以作罢,但我会赠你们几卷医书。” 拜一个年纪可以当自己女儿/孙女的人为师,着实考验心理承受能力,公孙岩选择了医书,阿珩挑了《千金方》、《针法》、《炎帝本草经》、《丹经》、《素问》、《苍子医案》等十余卷医术给他,其中大多数都是闻所未闻的书,是苍凛教给她,而她默下来的。 其实,苍凛关于自身物种的认知没有出现问题的话,他会是一个比清更伟大的医者,阿珩一直都是这么觉得的。奈何已经歪了的自我认知是扳不回来的,尤其是苍凛还在这歪了的基础上修建起了完善的世界观,想扳正他的认知得先毁了他那已经无敌的世界观。 药叟对阿珩说:“我不想再面对想要活下去的病人时,心里想救,却只能无能为力。” 阿珩回答:“我所有的医道知识,若你能吃透,且病人不作死,那这世上除了少数疑难杂症,是不会有无能为力之感的。” 药叟果断选择拜师。 阿珩很满意,两个弟子,都挺正常的,应该能给三个孩子起个好榜样,至于自己,阿珩完全不指望,她很清楚自己某种意义上与苍凛是同类,拿她当榜样只会毁人不倦。 暮春之月下旬,北地的雪仍未化,但已经不再继续下雪了,白川君为主将,华阳王姬为裨将,领兵三万出征,行动力惊人,不过一个月的时间,转战千里,灭蔡、邱、叶、林、庾五国,最终被堵在尧阳国。 尧阳国不是大国,只能算是中等国家,国土面积约方圆六百里,面积虽不是大国,但人口很可观。紧挨着云梦大泽,物产丰富,人口稠密,大小城邑加起来十二座,在这个人口分布极稀松的时代很难得。据说尧阳国原本的疆域比如今更辽阔,从君水到隐峰岭都在尧阳国版图之内,然而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先祖再有能力也架不住子孙无能,加之周边群雄并起,尧阳国的国土不断缩水,最终从方圆千里的大国变成了如今的中等国家。 尧阳国这些年的日子颇为难过,西边是不断扩张的辰国,南边是同样在扩张的商国与青国,东边是中原霸主的齐国,经常倒霉的沦为大国博弈的战场,这一次也没能例外。尧阳国的地理位置较为特殊,南边是国家想北上,得经过它,东边的国家想南下或西进也得经过它,西边的国家想东扩与南下同样要经过它。百年来也是因此,尧阳国才得以延续至今,没有绝对的实力吃掉尧阳国之前,没有哪个大国会真的灭了尧阳国,很容易引起别国的注意,最终爆发大战。不过这一次辰国不打算继续留着这块碍眼的骨头了,能吃掉最好,吃不掉也要逼死尧阳王。 虽然很多国家都看不上尧阳国在疫疾出手的事,但就这么让尧阳国被辰国给吞并也后患无穷,因此不论愿与不愿,周围的国家都相继出兵救援尧阳国,出兵的国家共十四个,共出兵三十万其中大国有商国、睢国以及齐国各出兵五万,别的国家离得远,还在赶路中,不然还会更多。得到消息时,阿珩深以为,白川君与华阳本事不弱啊,以三万抗衡三十万竟还未被灭。 虽然本事不弱,奈何兵力着实悬殊了点,不想两位大将陨落的话,辰国必须尽快增援。增援的人选很快定了下来,现任宰辅云洛领兵十五万前往尧阳战场。 出征前夕云洛来跟阿珩与三七告别。 三七还不是很明白出征意味着什么,只当云洛是要远行。“早去早回啊,记得给三七带土特产回来。” 云洛噎了下,还是没将出征所代表的真 分卷阅读164 分卷阅读165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65 正含义告诉儿子,小孩子就应该开开心心的,没必要让这些扰了孩子的心情。“好,肯定给你带土特产,想要吃的还是玩的?” 三七毫不犹豫的回答:“吃的。” 云洛一脸的就知道会这样。“好,阿父回来时一定给儿子带好吃的。” 与儿子说完了,云洛看向阿珩。“你就没什么要对我说的?” 阿珩认真道:“活着回来。” “这话不太像你该说的。” “那我应该说什么?” “你应该说,死亡是亘古至美,不要畏惧。” 阿珩无言,这话若是以前的她,还真会说出来,但如今,心境终究有些改变了。“我觉得美的事物,你未必觉得美。” 云洛笑了,越来越正常了呢,假以时日相信这女人一定能完全恢复正常的认知。“我这一去也不知能否平安归来,我是说,若我平安归来,你能否给点表示?让我有个盼头。” 阿珩望着云洛,云洛笑容很灿烂,宛若地底下沉埋万载后被掘出的琥珀,美得不可思异,然而她却看到,男子的耳根在发红。“好啊,若你平安归来,我会给你一个惊喜。” 云洛本是试探,却不曾想真能得到回应,脑子里立时拉响了警报。“又想拿我试药?” 阿珩的脸色黑了黑,最终看在对方即将出征,能否活着回来也不知的份上,咽下了这口气。“不是,是真的惊喜,没恶意。” 虽然人品有问题,但云洛觉得阿珩的信任还是可以的,因此眸子晶亮的道:“我一定拭目以待,哪怕是只剩下一口气我也要活着爬回来见了你的惊喜再死。” 阿珩不悦:“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你就不能说点好的。” “比喻而已。” 阿珩斩钉截铁的道:“比喻也不行。” 云洛闻言笑了起来,笑得很是开心。“好好,我不说这种话了,你在药庐里好好养身体,早点将腿给养好,需要用到温汤的话可以随便去,我跟府里的人说了,以后府里任你自由来去。” “我不会跟你客气。”苛待谁也不能苛待自己,双腿能早点恢复正常也是好事,天天坐在轮椅上也不舒服。 云洛低头在阿珩的薄唇上亲了一下,在阿珩抬手之前跳出一丈远,留下一句“等我回来。”便跑了,不跑还等着被人下毒? 阿珩搓了搓手指,刚才第一反应是想下毒,但最后还是克制住了的,云洛完全没必要跑。 不过,阿珩摸了摸冰冷的薄唇,云洛的唇与她不同,是炙热的,仿佛每一寸血肉都在燃烧,与她发自骨髓的冰冷截然不同,冰与火的碰撞,感觉挺不错的。 阿珩对云洛的安全抱有怀疑,以十八万对三十万,且敌人还有援军在路上,辰国这是以一国对抗几十国,就算是战神也不一定能活下来。若云洛死了,儿子是不是又没爹了?阿珩对此很是忧心,想跟着去吧,但自己的腿还没完全恢复,跟着去纯属累赘,当然,就算腿恢复了,在那种投入兵力将近百万的战场上,她更起不到作用。扩大成药作坊的生产规模,送去大量的药是她唯一能做的事。 虽然不看好云洛,但阿珩也没认为他必死无疑,敢带着十万大军去增援尧阳战场,云洛必然是有一定把握的,因此阿珩以为辰国大抵还会有援军,只是这么点时间,想拉起几十万援军也不太可能,时间充裕一点定然也是能挤出援军的。然而辰国并没有再增兵的打算,孟览请缨出使青国。 阿珩是从云晞那里得到消息的,之前得罪人不少,云洛怕有人趁自己不在对付云洛,让云晞有空时来药庐溜达溜达。许是看在三七的面子上,阿珩问什么时,只要不是什么太机密的事,云晞都会直言相告。 “孟览那胳膊腿,他去青国?能说服青王?”阿珩很是疑惑。 云晞无语。“他是出使不是去打仗的。” “如今这位青王是个什么品行,你们知道?”阿珩问,认真说起来,青王继位也有二十年了,但青国之前的情况有点特殊。青国前任君王青惠王虽然不算太早,五十岁在君王这一职业中算长寿的了,青惠王虽是一国之君,且在位二十几多年,但史笔之下对他的记载,两个字就可以概括:荒唐。 青惠王好美姬,有多好?因为听人说太子的未婚妻是个绝色美人,竟在太子准备婚礼时将太子派去出使别国,当太子完成出使任务归国准备与未婚妻完成未完的婚礼时,未婚妻已然成了庶母,只得顺从青惠王的王令娶了另一贵女为妻。那位娇滴滴的未婚妻可以说是这场荒唐事件里最倒霉的,不过未婚妻倒霉却不娇滴滴,虽然倒霉的被个老色鬼给抢了婚,却没用几年事件便将青惠王迷得五迷三道的,再利用青王父子之间日益尖锐的矛盾促使青王废了王后,杀了太子,自己做了王后。但还是那句话,美人运气着实倒霉,王后的位置还没坐热便升级为太后了。 新出炉的太后越过了青惠王成年的公子,立了年幼的公子池为新君,然后以新君年幼为由垂帘听政十七年。可以说,青王池虽在位二十年,但前头十七年他就是个摆设,国家大事都掌控在太后,即萱夫人手里。直到三年前,萱夫人病逝,青王这才得以亲政,可这三年,青王忙着疏离国内的事,对外都没什么动作,因此显然青王是怎么个风格,真没谁知道。 不过看青王在萱夫人手里隐忍十七年,一朝翻身便迫不及待掌权的事情来看,这位青王是个野心勃勃又极能忍的家伙,阿珩觉得,青王联合诸国灭了辰国,趁机北扩更有可能。 “不太清楚,所以得看孟览的手段。”云晞也无奈。“若非张不易走不开身,这事本应该他来负责的。” 辰国的邦交全都是张不易负责,宰辅负责内政,相负责邦交及所有需要对外的事情,但云洛领兵出征了,张不易这个相再走了,辰国朝堂没人镇场,非出事不可,孟览......若非张不易允可,根本没人会答应他去负责这么重要的事。 活了二十八年,前十二年孟览虽意气风发,但之后十六年一直是个废物,在洛邑销声匿迹了十六年,鬼知道这人还有没有年少时的才华。 “他好好的怎么就想去出人头地了?”阿珩疑惑,孟览这野心增长得也太快了吧。 云晞倒没疑惑。“很正常,有那么个妻子,他若不奋发向上,吃软饭的名声早晚淹死他。” 阿珩觉得孟览瞧着不像是会介意别人怎么说的人,典型的鸭子性格: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或许他是想让自己有能力为华阳做点什么呢。”此一战艰险的不止云洛,华阳也是,孟览肯定不会放心尧阳战场失败,那样的话,华阳多半保不住性命。她大概明白张不易为何会用孟览了,所有人里,孟览有能力 分卷阅读165 分卷阅读166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66 ,也一定会用尽一切手段与办法去完成出使的使命。 ☆、番外无忧下 无忧是在死后的第一百年再回到人间的,严格来说,她死后没几日就重返人间了,只是还没来得及睁眼就被封印了,直至如今,因此说用个死后一百年再也没什么问题。 耀眼的阳光几乎烧化了无忧,最后还是躲进了光明照不到的阴影里才得以逃过一死,然而身上仍旧有着大量的灼伤,邪灵是亡魂所凝聚的半生半死的怪物,阳光于它们而言是致命的。自然,就算见光死,邪灵也是可怕的,以智慧生物的血肉灵魂为食,是大荒所有物种的公敌。 人族时有邪灵诞生,然而已有数千年不曾有无忧这样的邪灵诞生,且一次就是一大波。 炎帝时代,曾有氏族认为跟着她没有前途,炎帝对此无所谓,她要做的是重建人族的文明,让人族不再是低等种族。这是一个很漫长的路,彼时的人族比散沙还散沙,别看燧人氏联盟闹得轰轰烈烈,亡得惨烈,但那只是人族的少部分人,大部分人族都没参与。这是一个很漫长的目标,炎帝没想过一蹴而就,她的一生几乎就是在给周围的人灌输一个观念:我们是人族,是人。 观念的灌输是很漫长的,得潜移默化,而在别人认可之前,冷眼旁观自己在那努力是很正常的事,炎帝接受,但她不接受别人做为一个人,不帮自己也就罢了,还投向异族,并且从后方捅自己一剑。曾有一个氏族那么干了,那是第一个那么干的氏族,对此,炎帝什么都没说,她直接动手了,将那个氏族数万族人不论老弱青壮全部处以腰斩极刑。 腰斩之后人不会立刻死亡,仍旧会痛苦的过许久才会咽气,如此酷刑,且斩的还不是一个人,自然诞生了邪灵,且是一头极其强大的邪灵,为祸人族多年,直到炎帝末年才被年少的青帝设计斩杀,灰飞烟灭。 那一件事让年少的青帝意识到了邪灵这一物种的恐怖,因此在登基后重用巫姑殿,只要有死人,巫姑殿祭祀超度亡灵,若有实在摆不平的亡灵一定要化为邪灵,也有巫谢殿负责猎杀。也因此,邪灵这种生物,很多年没在九州大地上大规模出现了,且是一波极强的邪灵。 没有巫姑超度怨气冲天的亡灵,因为巫姑自己就化成了邪灵,也没有巫谢猎杀镇压邪灵,因为巫谢自己也变成了邪灵。 人族最精锐最强大的一群人变成了邪灵,那是怎样恐怖的事情,没人能想像,也没人想得到。但当它真的发生时,哪怕是猪猡也知道这波邪灵会有多可怕,那根本不是人力能够解决的。因此洛王镇压这波邪灵将人族所有的封印都给用上了,只为一个目的:令这群邪灵永世不得超生。 邪灵以生灵血肉灵魂为食,若是长久不进食,便会一直虚弱下去,最终消亡。为了确保万一,洛王派了帝国最强大的一支军队镇守月照海,自此月照海成为禁地。时移世易,百年过去,洛王成为了整个人族的主宰,真正的掌控了所有人的生杀予夺,唯我独尊。然而,极致的王权之下是腐朽,是危如累卵的大厦。为了使王权至高无上,不受任何约束,四王族、九大氏族以及二十八中氏族......无数人族延续千年甚至万年的古老氏族被摧毁,而它们都是人族最核心的战力。 人族内部出了问题,曾经被击败的种族纷纷卷土重来,奈何江河日下,残照犹存,哪怕最后人族会败,异族仍旧会付出极大的损失,那是异族所不愿的。因此,一支鲛人潜入月照海,付出九成的牺牲后屠灭了镇守此地的人族军队,邪灵......出笼了。 逮了几条鱼得知怎么回事后,众邪灵都挺无语的。 异族死灰复燃这种事,人族以前没少碰上,但都能镇压。可如今的局势,九州帝国的人心早就散了,就算没散,洛王绝对镇压不了,披坚执锐的中坚力量早已被洛王给毁灭,因此洛王如今完全是在拿人命填这个无底洞。然而,这招还真有点用,异族的人口没人族多,这般填下去,说不定真能将异族给耗得绝种,只是真到那时,人族也不会剩下几个人便是。 句芒忍不住道了两个字:“废物。” 赞同的邪灵一片,更有邪灵恨道:“若是我在......”后头的怎么也说不下去了,因为他在也没用,他已不再是骁勇善战、战功不可一世的人族大将,只是一头食人的怪物。 所有邪灵都无言,在又如何呢?它们已不在从前的自己了,仇恨的火焰烧灼着灵魂,比起痛惜,它们更想复仇。 众邪灵最终散了,无忧去中州西南,连山氏族地只余浓郁的过去了百年也无法消散的血腥味,遍地白骨,高耸入云的观星台只余断壁残垣;沃州少昊氏,羽人突破沃州防线后第一件事时便是找少昊氏这也是千年夙敌报仇雪恨,少昊氏本家被屠杀殆尽,无一人幸存。 无忧并非特例,别的邪灵在回去看自己的氏族时,发现自己的氏族或不复存在,或沦为奴隶,本就熊熊燃烧的火焰烧得更厉害了,也烧掉了邪灵死后仅存的一丝理智。 数百年前,玄帝暴毙,新王继位后不想将王位传给不相干的人,想传给自己的儿子,废除禅让制,也成功了。因此自他起,九州帝国之后的王皆称洛王,末代的洛王还是有点本事的,利用亡国灭族的危机凝聚了大部分的人心,在最后关头扛住了危局,然而这凝聚的人心在人族发现自己面对的敌人有怎样的一些怪物,以及那些怪物多么眼熟后便再次散,散得彻底。 谁能对自己的祖先拔剑相向?谁能对自己憧憬信仰的英雄拔剑? 这是精神上的攻击,异族完胜。 帝都化为了红莲地狱。 洛王说:“这是我们的罪,你们可以用这世间最残酷的酷刑屠尽王族,然而请你们记住,你们曾经是人啊。” 无忧微微挑眉,这个洛王倒是与他的祖先不太一样,不过那又如何?他是当年那个洛王的后人,生而有罪,已经失去了理智与人性的邪灵毫不犹豫的活活剜出了洛王的心脏,然后疯狗一样满世界猎食洛王族。 最后一个洛王族的血脉被邪灵争食,无忧不肯松手,别人也不肯,于是那个最多八岁,亦或是九岁的孩子从身体到灵魂被一群邪灵给活活撕成了一堆碎块。 这样也好,所有邪灵都满意了,高兴的吞下了自己抢到的肉块或灵魂。 无忧抢到的是三魂七魄的一魄,瞅了瞅,是白色的,很漂亮的灵魂,看上去很不错,便送入了嘴里,嗯,味道真的很不错。 传说,邪灵是自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没有理智,只有仇恨,事实也的确如此,邪灵只有恨,没有爱,因此不论生前如何,如今的它们都只是纯粹的食人怪物。然而天无绝 分卷阅读166 分卷阅读167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67 邪灵之路,当了结仇恨之后,邪灵会有恢复正常理智的一丝可能,或不再被恨与灵魂里携带的天性所影响,或永远沦为清醒的报复众生的疯子。 只要放弃恨。 从未有邪灵成功过,已经失去了人性,又因恨而重生的怪物若是不再恨,便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恨是唯一的存在意义,如何能放弃?因而尽管仇人已经死光了,无忧却没想过放弃恨,除了恨,她已经不知道该做什么了,别的邪灵也一样,因此它们都选择了继续做一个荼毒众生的怪物。 百年,亦或千年,繁华的文明没于荒草,冰雪覆盖了整个世界,冰期到来了。 她忘了时间,沉迷于食人的快乐之中,看着在绝望中被吞噬掉血肉与灵魂的人们,她觉得很快乐,而快乐之后是无尽的空虚。直到那一年,南溟的冰层上,她见到了一个少年。 冰期的到来,冰封的不仅是陆地,还有无边无际的大溟。少年用石制的工具凿开厚厚的冰层,趁着海鱼出来透气时抓鱼充饥。 鱼很大,足有一丈长,少年将鱼肉生撕下来生食,被冰封的大溟之上是找不到木柴烧烤的。 少年吃得很仔细,没有浪费一丝一毫的鱼肉,食物很可贵,浪费很可耻。 无忧看得很入神,被比耗子还草木皆兵的少年给发现了,抬头的时候,无忧看到了晶亮的眸子,极美,美得仿佛有万载星沉淀于其中,令人仿佛看到了夜空的繁星群。 因着无忧维持着人形,少年没想到不远处的女子会是食人怪物,至于女子一直看着自己,他以为她看的是自己手里的鱼,便撕了一大块鱼肉递给无忧。 无忧无言的接过鱼肉,有点呆,天知道她多少年没用过这样的食物了,邪灵进食都是生吞活剥,其中以整个的生吞为佳。 无忧将鱼肉吞下,问:“你叫什么?” “小爷叫旭,旭日东升的旭,不错吧?” “姓氏呢?” “我没姓氏。” “当真没有?” “真没。” “我不喜欢说谎,也不喜欢别人骗我。”无忧的身上释放出了仿若蛮荒凶兽的庞大压力。 旭瞪着无忧:“你是来追杀我的?” 无忧讶异:“我追杀你做什么?” “你不是来追杀我的人,为何要询问我的姓氏?难道不是想确认一下是否杀对人?” “我听不懂你说什么。” 无忧是真听不懂,旭也发现了,也很快就反应过来,自己都躲南溟来了,离陆地有千里之遥,得对他多么情深义重才能一路追杀到南溟来?“我是连山旭。” ☆、第二十一章始立阶品 孟夏之月,以唐国、离国为首的列国援军相继赶到,尧阳战场上辰军需要面对的敌人达到了五十万。 云洛给阿珩来了一封报平安的书信,同时询问还有没有再生散,阿珩看着书信半晌没回过神来。再生散是她研制长生药的失败产物,虽然是失败产物,但也有个神奇的作用,能够让伤口迅速愈合,快赶上起死回生了。不过,副作用惊人,能让人痛死,不论阿珩怎样改良都无法去掉这个副作用。 云洛要出征,阿珩也怕他真死在战场上,因此准备了整整一箱的药,外伤药、内伤要甚至续命的丹药都有,以防万一,连再生散也放了一瓶。可阿珩也没想过云洛真的会用再生散,活活痛死可不是美妙的死法。 如今看到这封信,阿珩反复看了三次才确定自己没眼花,问送信的人:“他用了我给他的再生散?” 信使道:“将军说,药很好。” 药的确很好,但......你咋就没疼死呢? 阿珩找了一个两尺见方的箱子,往里头重新放了各种云洛在战场上可能用得上的药,也将自己还剩下的再生散都给放了进去,既然疼不死,那就没什么顾忌了。不过,他是怎么忍受下来的?再生散这种药,阿珩自己也曾用过,用过一次便再也不想拿自己试药了,上次被云洛给用了一些,她醒来后险些没忍住掐死云洛。 暮夏之月,尧阳战场越打越艰难,阿珩几乎将药庐里库存的丹药都给云洛送去了,只要是战场上可能用得上的救命药一丸都没剩下。 亏大了,阿珩腹诽,云洛你最好活着回来,否则便是黄泉忘川我也得追上你掐得你再死一次,这可是我三年的库存丹药。 阿珩心情不好,整个药庐都处于低气压中,人人自危。 阿珩坐在坐堂医者的位置上写着帛书,四个弟子愁眉苦脸的在一边等小白鼠上门,以及数自己还有多少钱财。发现几个弟子将药庐里库存的不少药材给折腾了大半后,阿珩给弟子限定了每个月能够使用的药物总额,领用的药物价值超过了这个额度便得自掏腰包。并且,有病人上门找他们虽然仍旧是医药费全免,却不再是真的全免,只是对病人全免了,病人的所有药费都得医者掏。别人冒着生命危险给你练手,你不能还让病人交医药费。 阿珩对弟子很好,杂役与药童每日累死累活的,每月的酬劳是五十铜锱,这样一笔酬劳很丰厚,足够一个人吃喝一个月。不过药庐里也不需要自己花钱买吃的,包吃包住,一日三餐,早膳有两个鸡蛋,午膳有半碗肉,真要付钱的话,五十铜锱根本付不起食宿的费用。但两相比较,弟子的待遇更好,只需学医,每月有一百铜锱的零用钱。一百铜锱相当可观,在洛邑,一户普通人家一年的开销也不过四五百铜锱,弟子每个月的零用钱都及得上别人全家四分之一的开销了。 一百铜锱虽多,但药材的费用都不低,一百铜锱根本不够桔梗几个用的,随便一根十年份的人参都需以金铢为货币单位,一百铜锱,也就买几味可以治着凉破皮之类的小毛病的药。无怪庶人黔首看不起病,就这医药费,谁吃得消? “怎么办,只剩下五十八枚铜锱了。”菖蒲头疼的道。 阿珩扭头看了眼被数得锃亮的铲形铜锱,辰国的铜锱本就铸得精益求精,精致程度仅次于南方的商国钱币,但阿珩觉得,便是商国的钱币也不会比菖蒲几个手里的钱币更好看,被擦得简直光可鉴人。 阿珩忍无可忍的问:“无法节流,不会开源吗?” 三个孩子愣了下。“开源?” 阿珩道:“陈皮就算了,但菖蒲、桔梗我记得我教过你们如何炼药,炼制的药物可以卖给别人,也可以给药庐。药庐里的一些药是作坊无法大规模生产的,我一个人炼药又不够,你们若炼的药品质好,我收了,会给你们酬劳。” 三个孩子愣了下,忽的产生了一个疑问:师父您突然限制了我们的药材使用额度其实就是为了这个吧? 阿珩将写好的帛书丢给三个孩子。“这上面是一些简单的药物,菖蒲与 分卷阅读167 分卷阅读168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68 桔梗先学学,药叟与陈皮继续背医书和望闻问切以及汤头诀。” 孟秋之月,季越人看阿珩心情尚可,赶紧带着自己五岁的儿子季梓来见阿珩,阿珩略加考核,发现季梓挺有灵气的,便收下了这个弟子。 仲秋之月,青国出兵十万加入了尧阳战场,却不是援助列国,而是支援辰国。有了援军,尧阳战场的情况一时好了许多,虽然辰国与青国不是一条心,但列国联军更不是一条心,各自为战。辰国与青国也不过是两个意志,且一北一南,不影响大局,联军却是令出十几门。小国怕大国拿自己当炮灰,大国则想着让别人多损失一点,自己少损失一点。 阿珩的一颗心彻底放下了,也有了心情继续自己早前的打算——给医者立规矩。 阿珩看那些庸医不顺眼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你医术不精是你自己的事,可你也不能还没学精就去坑害别人啊。那可比她的行为恶劣多了,她医德再变质也一定会把病人的问题给治好,绝不会把人给治死了。 阿珩的想法是给医者设立阶品,没有足够的医术是得不了阶品的,如此,病人也可以判断自己看的是真正的医者还是庸医。 医者一共九个阶品,一品可以分辨大部分的药材,熟读《本草》,且已有一定的从医经验,只要不是什么疑难杂症或不治之症都能解决,在此之前,不管是什么人,只要选了这一职业可以给人看病,却不能收钱;二品,疑难杂症与不治之症,只要不是特别刁钻的都能解决,并且熟悉人体结构;三品,能够自己动手炼制多种药物,且精通望闻问切之道,也可以是精通针灸之术,随便哪个都可以;四品,望闻问切与针灸之术都精通;五品,能炼制一些普通的丹药;六品,能通过给活人动刀子治疗某些不治之症;七品,能炼制中等的丹药;八品,自己研制出三种以上对应疑难杂症的新方或新疗法;九品,能炼制高级丹药。 季越人听了阿珩的想法后唯有呵呵,女郎啊,冲你这标准,这世上有几人能称之为医者?不过话肯定不能说得这么直,季越人委婉的开口:“没有成为医者之前是学徒,学徒都不是医者,要如何积攒足够的经验?不能收钱,又要如何生活?” 阿珩一指自己的弟子。“学他们呗,达到二品的医者才能开医馆,有意医道的人可以寻个医馆当药童学习医道,以及用没钱看病的病人练手,医馆只需负责他们食宿即可。当满了一年后,医馆可出示证明,让学徒来考医者品阶,证明不能乱开了,若是学徒根本不通医术,那么医馆要承担责任。” 季越人皱眉。“没钱看病的病人根本付不起医药费。” 阿珩点头。“所以医药费由学徒承担,如此,便是治死了人,学徒也不用负责。” 季越人着实好奇阿珩的脑子怎么长的。“可你要如何让人认可与支持你的想法?” 阿珩拍了拍季越人的肩膀。“这确实有点难,不过我记得你们几个的名声不错。” 季越人微怔。“何意?” “先从辰国开始,麻烦你用你的声望通知辰国所有医者此事。” “我能通知,可他们不一定会来。”他的声望还没达到让人言听计从的程度。 “有品阶的医者可以前来药庐与我交流医术,足够出色的话,我会相赠医书。” 季越人:“......”所有医者都会疯掉的。 阿珩揽着季越人的肩膀道:“第一个就从你开始吧,让我们看看你的医术是几品。” 阿珩从药柜里取了几十种药材混在一起给季越人。“不管你是用闻的,亦或是看的、尝的,一个时辰内分辨出来里头所有药材便算你过了第一关。” “石斛、陈皮、龙葵、商陆......” 几十年的医者了,季越人这点本事还是有的,只用了半个时辰便将药材分辨了出来。 第二关阿珩取了针包。“我说穴位,你指出位置,若是指错了,我就扎你一针,注意啊,别指到死穴上,否则就会悲剧的。欸,你说你要不要先写封遗书,若是你死了,我也不必付责任,你知道的,辰国的律法素来严苛。” 季越人为防万一,最后还是写了个遗书以防不测,以他对阿珩的了解,若是他指错了为止,阿珩是绝对做得出来将错就错的事的。 第三关,炼制药物,阿珩随便季越人取用药柜里的药材炼制药物,季越人自己制作了一贴治肚子不舒服的膏药。 第四关的前半关,阿珩念穴道,季越人扎针。“先声明,虽然我的体质特殊,没那么容易死,但你若是让我没事遭罪,我肯定十倍还给你。” 后半关,望闻问切,季越人的望与问都过关了,但闻与切却是惨不忍睹。 阿珩最终给季越人定的品阶是三品,在专门记载医者名字与品阶的羊皮上写下了季越人的名字与品阶,并且在几日给季越人发了一个玉牌。季越人本身对玉石并不了解,在人族,玉是只有贵族才能使用的东西,自然,这规矩在辰国不通用,辰国的情况太特殊,今日奴隶,明日贵族,今日贵族,明日庶人,谁也说不准。已经添置了的玉器总不可能丢掉,因此贵族配玉的规矩在辰国早已名存实亡。只要不是那些上乘的玉器,中下品质的玉器,只要辰人买得起都能随便佩戴。季越人再不了解,也架不住那些来求医的商贾在辰国生活时喜欢佩玉,看多了,多少也能辨别一些。阿珩给的玉牌是以中等品质的玉料所制,这种品质的玉料所制的玉器在辰国很常见,家境殷实的庶人黔首都会佩戴这般品质的玉器。 玉牌的品质虽然普通,但玉牌的做工却很细,显然是大匠所制,季越人估算了下,这枚玉牌的价值不下于十枚金铢。 季越人无语的道:“你若是钱多了烧手可以送给我。” “医者总得有个证明吧,这玩意绝对无人会伪造。”有那伪造的本钱还不如自己考一个。 “你拿玉做符牌也不怕倾家荡产。” “我没那么傻,你是三品,所以是杂玉。” “那别的品阶是什么?” “一品是花梨木,二品是劣玉,三品是稍好的杂玉,四品是白檀,五品是紫檀,六品是犀角,七品是上品云玉,八品是奇楠木,九品是异兽骨。” “你有异兽骨?”季越人大为惊奇。 “没有。” “那你还这般?” “你觉得普天之下除了药王谷里那个,还有谁能达到九品的标准?” 季越人想了想,问:“你自己也不行?” “我还没到那个境界,还有得赶呢。” “好吧,那就不提异兽骨,可你这符牌材质,未免太奢侈。” “成本太低,有心人很容易制造赝品,到时候庸医顶着神医的 分卷阅读168 分卷阅读169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69 证明,会死人的。” “所以你舍家业为大业?” “千金散去还复来。” “我辈不如你。” “既然知道就赶紧帮我宣传一番,免得我将框架搭好了,没人来填充血肉。” 季越人不遗余力的支持,阿珩的医者品阶推广得很快,仲冬之月时阿珩已经给辰国有名气的医者都考核了,无语的发现,辰国所有医者,只有二十九个一品医者,二品的则五个。这数目,阿珩无语了许久,季越人倒觉得挺不错了,多年前的大疫,中州医者界遭了大难,十不存一,如今大疫才过去六年就恢复了这么多,已经很好了。 听了季越人的话,阿珩很是无语,多年前的大疫对人口造成的损失是挺大的,但还没大到这地步吧? “你啊,是在药王谷呆得太久,所以看得不够多,否则你就会明白了。” “不过是千里无鸡鸣,白骨路于野罢了。” “你既然知道为何还这般轻松?” “我这是麻木,你见过沃州的人族与羽人的战争吗?你见过北荒胡人南下屠城的惨状吗?瘟疫,半斤八两。” 季越人愣了下,挺想问一句,女郎小小年纪究竟去过多少地方。 ☆、第二十二章迁怒 甭管日子过得怎样,年节都很快就到了,人族各支的年节时间都不同,比如辰国便是以孟冬之月为岁首。其它国家更是什么月为岁首的都有,价值加之肥冬瘦年,时人重视冬至胜过年节。习俗加现状,辰国的这个年更是过得食不下咽。列国相互征伐不是一回两回了,因为礼和士气的关系,开战之前都会找个借口,但那些借口,瞎子都看得出来有多不走心,真要说起来,那些借口一句话就可以概括:老子要吞并你的国。 辰国这一回用的借口,太好也太损,散播瘟疫啊,很多人都还记得前些年千里无鸡鸣,白骨路于野的惨状。本来鼠疫的事就够让人闹心了,结果被告知有人故意散播鼠疫,整个辰国上到王侯下到奴隶都疯了,民怨沸腾莫过于此,不过怨的对象不是本国的王,而是别国。至于别的国家,云洛为了取信于人,那些细作都没杀,派了使臣将细作挨个送回了本国,附赠供词一份连同开战书与谴责书一起拍君王脸上去了,就不信消息传出去,民间还能有士气。 事实也的确如此,辰国群情激愤,民间自发提供军粮,青壮从军,别的国家却出现了大规模的百姓迁徙,两相比较,辰国的胜利是必然。然而尧阳国的地理位置太特别,典型的战略必争之地,一下子引去了太多的国族参战,别看实际出兵的只有十几个国家,但出了粮食的国家却有百余,否则云洛这个时候估计都凯旋回来了。 战事打到这份上,已经胶着了,就看谁的战争潜力更深厚,辰人虽不后悔开战,但也担心前线的亲人是否安好。因此在这个时节,也只有阿珩还有心思过年了,肥冬瘦年,冬至祭祖是重中之重,但比起祭祖,她更想掘了自己的祖坟,自然不可能有兴趣祭祖,每年的这段时间,心思都放在了过年上。 药庐里挂上了灯笼,每个人都做了两身新衣服以及一件裘衣,厨房天不亮的时候便开始准备鸡鸭鹅以及猪羊。 阿珩给三七换上了一身色彩鲜艳的新衣,美其名曰,新年就该穿得鲜艳一点,但瞅着红彤彤的椭圆丸子,所有人皆无言,这还真挺喜庆的,活似一团火。 阿珩自己也难得的换下了跟丧服似的素衣,换上了绿色的深衣,难得的透出了三分属于少女的朝气,让以前见过阿珩穿绿色衣服的季越人忍不住感慨了一句:“以前是焉巴巴的毒丝瓜,现在看着倒是鲜活起来了。”尽管仍旧是毒丝瓜。 阿珩瞧了眼到药庐来过年的季越人,没说什么,虽然不太好听,但那是事实不是吗?别人是衣架子,她也是衣架子,不同的是,别人穿什么都好看,她穿什么都能穿出诡异的味道来。 阿珩问:“三七呢?”给三七穿了新衣后便没再见到三七了。 季越人回道:“他之前嚷嚷着要挂自己挂灯笼,不过他那个体型,你也知,大家都不放心,就不准,他就闹了起来。恰好廷尉那时来了,将他抱了起来挂灯笼,过会就该挂完了。” 阿珩闻言一怔,云晞这些日子来药庐还挺勤的,每日都会来喝一杯茶,也因此,她之前招惹的贵族没一个敢来找茬,云晞的名声太过凶残,无人敢惹。虽然明白云晞这么做是因为云洛的嘱托,但阿珩仍有种异样之感,总感觉云晞有些古怪,虽然云晞隐藏得极深,但阿珩不是一般人,察言观色的本事她或许不如这些人精子,然一个人演技再好也无法改变心脏的频率与血液的流速。只要阿珩有心,她完全可以通过一个人的心脏频率与血液流速来知晓这人的态度是否心口如一。每次云晞来拜访自己,虽然面上的态度很温和,谦谦君子,温润如玉,没有半点瑕疵,但阿珩还是听得出,云晞的血管都快爆了,内心得多激烈才能令得血液流速增加到这个程度? 诚然,见到自己时血液流速与心脏频率加快的人也不是没有,云洛就是个活例子,但云洛的血液流速与心脏频率只是略微增加了一些,偶尔会有些紊乱,但云晞,从头到尾都是高速与高频率,也不怕身体吃不消。显然,这两位绝不会是因为同样的原因而导致的身体内部变化。 还有云晞看着三七时,心脏与血液流速都很正常,但他的态度却不正常,对三七太过宠爱。云洛虽然也宠孩子,但该抽熊孩子的时候绝对不会手软,该教育时也会毫不犹豫的将孩子送去军营减肥。而云晞对三七的态度阿珩觉得很熟悉,多年前那个一边对自己好一边琢磨怎么吃了自己亲爹的畜生对自己便是这般。要星星给星星,要月亮给月亮,哪怕是被当马来骑也不介意。 阿珩揉了揉眉心,待云洛归来,她真的有必要问问他这个侄子是怎么回事。 过年要吃年夜饭,但药庐里都是孤儿,没有家可归,便是陈皮,这爷俩之前也是大街上的乞丐,更没家可归,因此所有人的年夜饭放一块了。药庐的药圃占地面积广大,足够塞两三千人,阿珩令人将食案拼接着摆在药圃里。 虽是冬日,但药圃里也有不少植物仍旧常开不败,艳丽如火的红梅,洁白无瑕的雪莲......其中不少是有毒的,也不知阿珩是如何将这些植物给凑一块的。 虽非药庐中人,但他是三七的堂兄,也是名义上的长兄,因此与阿珩一起坐在主位的食案前。食案用的都是大案,可以围坐六七人,药庐两百余人,因此拼了四十余张食案,鸡鸭鱼兔猪羊鹿狗蛇豨虎牛鳄龟虾蟹,烤、蒸、油炸、炖、焖、脍.....各种烹煮法都用上了,每张食案都是满满的 分卷阅读169 分卷阅读170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70 。三七跑了好几趟才将每一样菜都给取了几筷子,回来后将蔬菜分给阿珩,荤菜则分成两份,自己与云晞各一份。 云晞一怔,之前看三七像小蜜蜂似的忙来忙去,他可没想到这只肉丸会是在帮自己夹菜。“谢谢三七。” 三七理所当然道:“阿父说你是大兄,我得对你好点。” 阿珩想捂脸,虽然她不懂云洛怎么就脑有恙的让三七这个做弟弟的对云晞这个当哥的好点,自古以来都是兄长照顾弟弟,怎么到三七与云晞这里却反过来了?好吧,介于云晞有云氏血脉却来历不明的背景,估计这家伙以前的经历不怎么好,所以让做弟弟的让一让也很正常,可儿子你这么憨真的好吗?你就没看出来你老子让你对云晞好点,却从未说过让你信任云晞的话吗? 三七满意的带着自己的荤菜回到了阿珩怀里,靠着阿珩舒舒服服的坐着吃肉。 阿珩将一筷子菘菜沾了点酱递到儿子嘴巴前。“别净吃肉,也吃点蔬菜,对肠胃好。” 吃肉吃得正欢的三七:“......”阿母你忒扫兴。 阿珩含笑问:“吃不吃呀?” 三七苦着脸以吃□□的表情将蔬菜一口吞下,嚼都没嚼一下,阿珩无语的给小东西倒了一爵温着的酒,三七一口饮下,喉咙里的食物都咽下去了。“这是酒?” “我酿的青梅酒,味道如何?” “酸酸甜甜的,很好喝,可你不是不准我饮酒的吗?”三七问。北地的人族都有饮烈酒过冬的传统,去年开始降温的时候云洛便给儿子饮烈酒暖身子,被阿珩发现后,阿珩什么都没说,干脆利落的下手了。没人知道阿珩下的是什么,反正云洛一直到现在只要沾着酒就会呕吐不止,不将黄疸水吐出来就不会停。北地人都好饮,云洛虽不好杯中之物,但做为一个生于北方,长于北方的人,闲暇时饮一樽酒是习惯,如今......只能可怜兮兮的跟着阿珩一起饮茶。鉴于云洛的前车之鉴,三七便明白了一件事,喝酒不好,死不了人阿珩也要整掉你半条命。 阿珩颌首。“是不准啊,不过我想了想,北方的冬季太过严寒,不饮酒,没几个孩子受不了。便专门研制了这给孩童饮的药酒,叫垂髫酒,这种药酒不烈,喝不醉,也可暖身子。”她其实也不是反对孩童饮酒,饮酒的确有好处,不过小孩子的身体没成人那么好,饮多了容易酒精中毒而死,就算死不了,也容易损伤脑子。专门研制的药酒则不然,酒的含量不高,不怕喝出问题,加之加入的药材,对小孩子的身体很有好处,是很好的养生之物。 见阿珩不反对,三七又饮了一爵酒,好喝。 阿珩笑吟吟道:“虽然我不反对你饮酒了,但也不能喝多哦,喝多了的话,我就拿雪给你擦身体。” 正要饮第三爵的三七委屈一指拿酒爵饮得不尽兴,换了容量更大的酒樽的众人。“你怎么不拦着他们?” 阿珩指了指年龄更小的几个孩子,她捡回来的孤儿大多过了五岁,五岁以下的极少,年龄太小的孤儿很难生存。“他们不也没换酒樽。” “大部分都换了呀。” “换了酒樽的都是大孩子,你才几岁?能跟他们比吗?等你跟他们一样高了我就不拦你了。” 三七苦了脸,等他长得一般高,那得再过好几年。 云晞递给三七一杯果汁。“饮酒伤身,不如试试果汁,味道也很不错。” 三七哀怨的接过了果汁,阿珩微微垂下了头,鼻翼微微翕动,终是没拦。 见三七接受了果汁,阿珩便一口酒一口蔬菜的吃着自己的食物。 云晞用割肉刀将三七给自己拿的一条羊腿切成小块,再以箸夹着吃,羊肉配烈酒,别有一番滋味。不过滋味再好,云晞也有些食不知味,频繁看阿珩。这举动太过明显,阿珩在吃得八分饱后问云晞:“想问什么尽管问。” 云晞迟疑了下,终是问:“你与唐国有仇?” 阿珩一怔,无奈的问:“唐王又做什么了?”还有完没完了? 云晞平静的道:“也不曾做什么,只是唐王近来身体不适,有请你去唐国的打算。” 阿珩皱眉。“若是唐国来人,杀了。” 云晞不解。“为何?” “唐王若是派人来寻我,必定是为了我的命,我去唐国等于自投罗网。” “应不至于,我查过了,唐王身体确有其事。” 云洛动手挺快啊,阿珩心里对云洛大为赞赏,面上却没有显露半分。“你不懂,我与唐王之间,他一日看不开,便一日不死不休,尽管单方面的,只有他要我的命。不过他将我惹烦了的话,我也是会还击的。” 云晞扶额。“你与唐王什么仇什么怨?”苦大深仇也没这么个样子的。 “我与他妻儿的死有点关系,别误会,不是我杀的,医者三诫头一条就是不杀生,做为医者我是不会违背这三条最基础的戒律的,只是因为某些原因无意中推波助澜了一把。虽然我很能理解他死了老婆孩子而迁怒于我的心情,但我绝不会配合。”别人不痛快是别人的事,阿珩自问还没义务为了让别人痛快而去死。尤其是,唐王丧妻亡子深究起来的话还是他自己导致的,阿珩觉得自己最多就是给了一个导火索,可这个导火索没有她也会有别的,迟早的事,根子在唐王的身上。以前因为唐王没切实的将她怎么样,她也就不跟唐王计较,可如今唐王动了她儿子,她自然要反击,算算时间,唐王也该无药可救了,等云洛回来了就让他收手,再用药,唐王就该呜呼哀哉了。唐王呜呼哀哉也无妨,但他的死不能与云洛扯上关系,不然很容易引起战争。趁早收手趁早收尾,收尾越早就收得越干净,至于唐王,用了那么多药,除非他也是羲和氏的直系,否则神仙也救不了他,死是迟早的事,只是会推迟一些时间。 云晞好奇的问:“你推波助澜了多少?” 阿珩回道:“有个剑客从铁匠那里买了一柄好剑去杀了一个人。” 云晞茫然的看着阿珩,什么意思? 阿珩饮了一口酒润喉,这才施施然的补了一句:“我是那个铁匠。” 云晞沉默,阿珩继续道:“所以你说唐王是否有病,人又不是我杀的,至于疯狗一样死咬着我不放?” “死的是他的妻儿。” “我知道,所以这些年他派人追杀我都没跟他算账。” 云晞道:“我听说,你当年在离国被离王囚禁,脱困后不久稷阳之乱爆发,数百年的古都毁于一旦。” 阿珩亮若妖鬼的眸子寒凉的瞧着云晞。“云洛告诉你的?” “他用云氏的力量查了你,而我目前是下一任族长的第一继承人。” 阿珩忽然明白云洛为何会提防云晞了,血缘 分卷阅读170 分卷阅读171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71 继承制,不论云洛愿不愿意,在他有子嗣前,云晞都是他最合法的继承人。你不想将家业传给一个人,偏偏那个人又是你最合法也是唯一的继承人,也不知云洛在发现三七前是怎么头疼的。更奇的是,这个问题只要云洛娶妻生子便可解决,他的嫡子的继承权在云晞之上,偏偏云洛我行我素的独身,这个问题便一直得不到解决,直到三七出现。 阿珩吐出了两个字:“迁怒。” 云晞沉默的看着阿珩。 阿珩继续道:“我因离王迁怒于整个离王族,因而导致了那场灾难。迁怒是人的劣根性,也是天性。” 云晞道:“唐王对你也是迁怒。” 阿珩颌首。“对,可惜他没有收拾我的能力,只能一直抑郁下去,直至郁郁而终。” 云晞:“......” ☆、第二十三章不日将归 药庐的孩子们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而阿珩要求这些孩子每日天不亮就起来锻炼一个时辰强身健体,她可不想将人给捡回来最后还给养死了。长身体且锻炼,每个孩子都是大胃王,一顿能吃两三碗粟米饭。平日里一日两餐,过午不食也就罢了,今儿为了准备年夜饭,从早上起就吃了几块糕,所有人都饿,一鼎一鼎的食物被打扫干净,好似狼来过,汤汁都没剩。然而再能吃,做得也太多,单是猪羊便烹饪了十只,怎么可能吃得完。 三七很想继续吃,吃到不剩下为止,奈何肚子已然圆滚滚,实在吃不下了,只得放弃。“阿母,还剩下不少,浪费了。”在辰国,用餐时有剩饭是一种很失礼的行为,三七在高陵的时候有时会去别人家做客,学会了不留剩饭的传统,可如今是真的吃不下了。 阿珩看了看别的人,都是肚儿圆滚滚。“那就拿出去送给街上的乞丐吃吧。” 剩饭可以留着下一顿继续吃,反正冬日寒冷,食物放上十天半个月也不会坏。就是重新弄热的时候有点麻烦,第二日的时候食物基本冻上了,弄热后严重影响味道。可若是如正在吃的时候一般在下头放个炉子保温,那第二日的时候食物也该变质了。 有钱,任性,阿珩不想委屈自己,本来就吃的没有味道,再连口感都没了,她真的会忍不住自尽的。然浪费可耻,不如送给乞丐吃。 云晞看了阿珩一眼,正常情况下,不是应该将食物倒掉成为泔水回头给那些专门收这些的人拿回去喂家畜吗? 孩子们不舍的看着剩下的饭食被打包,其实他们不介意吃剩饭的,以前流落街头行乞时连腐烂变质了的食物都吃过,何况剩菜剩饭。 吃完年夜饭还得守岁,阿珩自母亲死后一直到三七出生这段时间都没守过岁,最早的时候是没心情,任何一个整日里只能躺床上的残疾都不可能有心情守岁,尽管她的失眠症让她做的了一整晚都不睡觉,跟守岁也没多大区别了。后来是被胡人掳走沦为羊奴,考虑的是如何活着回中原;再后来拜苍凛为师,师徒俩成日里斗智斗毒,更没空。 有了孩子,阿珩才稍微想起了人族过节的一些讲究,据说关乎以后的运道,虽然自己本身就已经背到姥姥家了,无所谓更背,但孩子还是要考虑一下的。 守岁很考验意志力,想睡却得忍着不睡,一群萝卜头没一会就吃不消了,阿珩只得让人先去休息,反正守岁也没要求所有人都不睡,他们几个大人守也没关系。 做为最后还剩下的孩子,三七拿出了拼图玩,之前被阿珩拉着守过岁,他早有准备,午睡一觉睡到了吃年夜饭的时间,如今根本没有睡意。 季越人的夫人看了看三七玩的拼图,在一块三尺见方的薄木板上雕着三千多个字,是一篇文章,被一个字符一个字符的切割成三千多块。拼起来足以令人的脑袋大上两圈,但三七却玩得津津有味。 季夫人问三七:“这上面的是什么文章?”她所看到的是已经被打散的拼图,无法看出究竟是什么文章。 三七回道:“《大荒纪年》的燧人表第二篇。” 旁边的两个成年男子闻言不由看向三七,大荒纪年是数千年来一直在大荒流传的□□,为何是□□?原因自是因为它是史书,记史也就罢了,对于王侯的某些事情,国史或粉饰太平,或春秋笔法,大荒纪年却不然,怎么戳人心肺子便怎么写。最令人忌惮的是,不论是宫闱秘事,亦或王侯将相本性,大荒纪年都一针见血,甭管多难听,字字句句都无一字是瞎编乱造。哪个王侯没有点阴私?又有谁高兴自己干的缺德事被著进史书,“流芳”百世?毫无悬念,大荒纪年成了列国君王不约而同抵制的□□,发现家中藏有此书者,斩!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虽然君王杀得不少,但这仍不妨碍贵族世家收藏此书,这书上记载的内容难听归难听,但内容真的很丰富。自蛮荒纪时一直记载到如今,很多东西后人根本看不懂,比如关于神裔氏族的那一部分,里头记载的那些古老氏族一个比一个神奇,论理根本不可能存在。然而,后人发现了九州大地上真的有人能够预见未来,也真的有人能够与猛□□流,也真的有人拥有非人的自愈能力......很多人都推测,这书的作者应是一个传承甚为久远的家族,否则没法解释这书的内容之丰富,且一直在增加。 贵族世家都以收藏大荒纪年的篇章多为荣,藏书多者,哪怕已经淡出朝堂,族中子弟仍会被人尊敬,原因?这书因为列国君王抵制的关系,很多都散佚了,只有传承久远的世家才可能有散佚的篇章。然而,从未有哪个世家收藏着大荒纪年所有的篇章,泱泱人族万年,磅礴千万字都记不完,且古洛国时代,当时的人族共主不知发的什么疯曾下令焚去出其本族以外的所有史书,大荒纪年也遭了难,古洛国之前的篇章很多都彻底散佚了。 季越人是单纯的惊讶,表是大荒纪年中用来记载世系、人物和史事的文体,大荒纪年燧人表,顾名思义,记载的是燧人氏的世系。但时人都认为燧人氏其实只是一个人,是炎帝,季越人因为阿珩的原因知道得多一些,炎帝是燧人氏,但燧人氏却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族人,只是炎帝是燧人氏最后一人罢了。血脉固然可以传承,但燧人氏的文化已然化为废墟,即便重建也不是原来的那一个,因而炎帝不允许子孙继承她的氏,她一死,燧人氏也就随之成为了历史。 虽然知道燧人氏不单单是一个人,但从未有人找到燧人表,却不曾想如今却在小孩子的玩具里看到了。 云晞浅琥珀色的眸子眸色复杂,只有他知道,云氏收藏着整套的《大荒纪年》,自燧人氏到如今的每一篇都有。 季夫人看了看已经拼出来的内容,不识字,认不得,便问三七:“三七 分卷阅读171 分卷阅读172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72 可知这一篇表记的是什么内容?” “十八氏族定盟。”三七自信的回道:“燧人氏的族长为了对抗异族,与当时最强大的十七个氏族订立攻守盟约,建立最初的部落联盟,也是后来炎帝所建立的九州王朝的雏形。”云洛可是让他每一篇文章都读、抄、背、默了一百遍,这么折腾下来,他对于学过的几篇《大荒纪年》都倒背如流,包括其中含义。 季夫人摸了摸三七的脑袋,笑道:“三七真聪明。” 季越人看向阿珩:“你还教孩子这个?”他一直以为阿珩只会教医毒之术呢,都有点担心自己儿子学好医术的同时会不会长歪了。 阿珩回以白眼。“这不是我做的。”她虽然也跟孩子讲《大荒纪年》,但都是当睡前故事,这拼图是云洛让人做的,每月一篇,在学完了辰国的国史后便换成了《大荒纪年》。也亏得云洛想得出这样的法子让好动好玩的三七能够认真学上面的文字。 季夫人问:“阿梓也学这个吗?”虽然自己不懂,但她知道,多看点史书总是没坏处的。 “除了药叟,我的弟子都要学史。”不要求精通史籍,但很多历史常识典故必须清楚,否则被人当着面引经据典的痛骂了还一无所知乐子就大了。至于药叟,一大把年纪了,表示生下的时间所剩不多,希望好好学医,不想被打扰,阿珩一想也是,便没要求他一起学。 守夜是个很辛苦的事情,三七拼了几十片木片后便受不了的钻进了阿珩的怀里。 北地的冬日漫长而苦寒,今年的冬日更是严寒,年后便下起了大雪,每一片雪花都比鹅毛还大,与其说是雪花,倒不如说是雪球,砸身上生疼生疼的。阿珩很庆幸药庐的修建用的都是最结实的材料,否则被这样的“雪花”噼里啪啦一阵砸,非塌了不可。 虽然不用担心房屋,但过冬仍旧是个问题,仅仅是穿裘衣也觉得微冷,阿珩让人杀了几千只鸡鸭鹅,将鸡鸭鹅的毛洗净烘干,再将绒毛抽出成絮,最后将毛絮填入衣服面子里做了几百身冬衣,比起只穿求医要暖和多了。唯一的问题是,鸡鸭鹅杀得太多,接下来几个月都只能吃这个了。 季梓与陈皮穿着填了鸡鸭鹅的毛絮的新衣,很是惊奇,太暖和了,一点都不冷了。 陈皮佩服道:“师父好聪明,竟能想到以鸡鸭鹅的毛絮代替絮棉,比棉衣更暖和。” 时人也有棉衣,以木棉絮填充制作的衣服,虽然也保暖,但棉是奢侈品,只有贵族才用得起,而鸡鸭鹅的毛絮就便宜多了。黔首都会家里养一些家禽过年时吃,或是卖钱,想弄一些毛絮很容易。 阿珩莞尔不语,不是她聪明,是在药王谷时给逼出来的。最早的时候药王谷里可没如今那么多人,想要生火取暖还得自己去伐木,不穿得暖和点,半道上她就该变成废人了,而药王谷是弄不到棉絮的,更没有芦苇,只能开动脑子想办法。 阿珩托人给云洛也送去了两身冬衣,云梦泽一带因为湿地森林的关系,也不是特别的冷,但进入隆冬后,不论是南方还是北地都将冰天雪地,云梦泽密林也不例外,还是有备无患的好。 大雪纷飞,根本没有客人上门,解决了保暖问题,阿珩闲着也是闲着,干脆将精力都放在了教弟子学医上,望闻问切虽然需要大量的经验,但先熟悉一下理论也没错,正好为接下来的练手做准备。若是医术太烂,连病人得的什么病都看不出来,那么哪怕医者愿意倒贴钱,病人也不会愿意冒险的。 雪花纷纷扬扬砸下来,没完没了,一日、两日过去仍未停止,朗朗读书声在雪花中飘散远去。 第四日的时候雪花终于停止,很多屋子都给埋了,甚至压塌了。道路更是堵得严严实实。阿珩去门口了眼,大门根本推不开,被雪给堵上了。 三七很是惊奇:“阿母,药王谷比北地还北,也没这么夸张啊。” “这可不一样,谷里有冰火池,再冷也冷不到哪里去,加之你平日都在夏季与春季两块区域,自然不觉得冷。这北地可没冰火池保存温暖,自然冷了些。” 三七一指大门。“门都堵上了。” “无妨,地窖里的准备了一个冬季的肉蔬,就算一个冬季不出门也不影响什么。” 三七:“......”他是这个意思吗? 药庐到底还是没有真的封门一个冬季,发现雪太大都堵了道路后,张不易下了个政令,招募百姓清理积雪,每日管一顿饭食,并一枚铜锱的酬劳。一枚铜锱不多,但足够买两个蒸饼了,足够一日的饭食,因此很多人都出门去清理积雪了。冬日闲着也是闲着,倒不如去清理积雪,家里能省一点是一点。 药庐的大门在第二日便畅通无阻了,被清扫成一堆的积雪也没浪费,城中顽劣的小儿积雪堆成球或柱状在道路两边,再修改成各种形状,有人,有动物,更有植物。连药庐里的孩子都做了几盏冰灯挂在屋檐下,这是一个冰雪的世界。 漫长的冬季在仲春之月才开始结束,春风每扫过一次,积雪便薄一分,最终于暮春时节一片绿意盎然,不在存在白色,路边的雪人/动物/植物也在春风的抚摸下消融,雪水沿着以中间线为界,向两边略倾斜的道路向道路两旁排水的沟渠流去,两尺深的沟渠里水深一尺有余,水声潺潺自门口流过,仿佛雅俗共赏的乐声。 暮春下旬,阿珩收到了云洛的一封书信:不日将归。 ☆、第二十四章一箭七雕 带着冬日冷冽的春日过去,北地一下便进入了酷热难耐的夏季。自然,这个酷热难耐也是相对的,虽然天气炎热,但辰国的植被覆盖率极高,整个洛水流域除去中下游的几百里,其余地方都是茂密的原始森林,多少抵消了不少热气,只要不是最热的酷暑时节,大多数人都觉得这天气还挺不错的。自然,这大多数人不包括三七。 “若实在受不了的话,我们可以回药庐去等。”洛邑南城城门口,阿珩无语的看着已经喝了三碗酸梅汤的儿子。 三七惊讶的看着阿珩。“可阿父今日回来呀。” 阿珩瞅了瞅城门内外人山人海、挥汗如雨的情况,她还是头回意识到,洛邑的人口还挺多的。“在哪都是等,何必拘泥于城门?” 三七有点同情云洛了。“他出征在外都不忘给你写信送东西,怎么阿母你如此冷漠?” 云梦大泽是上古湖泊群,位于中州腹地,也是影响着整个中州的湿地森林,疆域辽阔,从商於到稷泽都是云梦大泽的一部分。生物资源极丰富,也因此,环绕着云梦大泽的国家都是极富庶的。云梦泽之上演生出来的古森林简直是做天然的草药宝库,里头各种珍贵药材满地是,随便采一株好的便足以令人一辈 分卷阅读172 分卷阅读173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73 子吃喝不愁。自然,这有个前提,活着离开云梦泽密林。那片密林里猛兽遍地跑,更活跃着许多上古时代遗留下来的异兽,素有生命禁区之称。 尧阳国位于云梦泽西北,因紧挨着尧光山,又正好在尧光山以南边,山南水北为阳,因而得名尧阳。虽然土地富庶,但尧阳国最充裕的却不是粮食,而是各种珍贵的药材,紧挨着云梦泽这座金山,哪怕金山有危险,也没有人能忍住不去刨几下。这一年来云洛出征在外,每个月都会给阿珩寄信,捎回大量的珍贵药材,让阿珩省了不少精力与财力去收罗需要的药材。而阿珩如今的反应,三七都想为云洛叫屈了。 阿珩瞅了儿子一眼,淡淡道:“我若是出征在外,回来了,比起在城门看到亲人,我更高兴一回到家便有可口的饭食。”烈日炎炎的,别说她自己晒得头晕,便是亲人,她若是真的在意自己的亲人去世,便绝不会高兴这种城门相候的事。若是不知生死,来此一等倒还能理解,便是做饭食也得先确定人是否还活着。可云洛,阿珩很肯定,那祸害没死。 三七纠结道:“可我想早点见到阿父啊。” 阿珩瞅了瞅儿子身上单薄的衣服,胖人怕热,夏日一来三七就焉巴了,城门口站了这么一会,她这个半残疾的都还没什么,三七已然汗流浃背,衣服跟水里捞出来似的。“罢了,你不嫌热便等着吧,我去寻个地方乘凉。”熊孩子不热,她热。 阿珩寻了好一会也没寻到一个可以乘凉的地方,城门内外全是人,密密麻麻的,看着就想中暑。 尧阳之战已然结束,仲春的时候,辰国与青国各自增兵五万奔赴尧阳战场,列国本就不怎么和洽的联军压力顿时更大。别的国家还好,战场到底离自己国家远,就算输了,一时半会也威胁不到自己的国家,因此比起奋勇杀敌,更想保存实力。大部分人都是如此想法,唯二有切身威胁的商国与齐国倒是想拼命,可也怕自己损失太大,回头被人捅刀子。捭阖时代,列国征伐,只要不是隔了几千里的距离实在够不着,国与国之间就不可能没有恩怨,反正往上数几年或者几十年,肯定沙场相见过。 联军束手束脚,辰国与青国一南一北的夹击却是勇猛得紧,将列国打得节节败退,但因着联军也增兵了,虽然节节败退,但实际上也没损失多少元气,直到孟夏之月。齐国十万精锐突然撤出尧阳战场,联军陡然失去了最认真的生力军,被辰国与青国打得一败涂地,斩首共十七万,俘虏十五万,其中十一万是辰国的战利品。 辰军率先攻入尧阳王都,结束了尧阳之战。战事结束,辰国与青国只用了几日便瓜分完了尧阳国的疆土,王都及六成的土地归青国,辰国只取离自己比较近的四成土地。听起来好像辰国吃了大亏,尧阳之战折损数万将士,就得了这么点利益。阿珩最初也觉得不可思异,云洛会做这种亏本生意?果不其然,云洛在回信里回了她一句:吾军已得尧阳十万户民众及王都除国库外所有财帛。 尧阳国拢共也就二十万户的人口,经过将近一年的战乱,定然折损了许多,十万户,只怕是尧阳国剩下的大半人口。至于除国库以外所有财帛,阿珩完全相信,除了国库里的东西为了顾全青国的面子不能动,别的东西云洛绝对不会给青国留下哪怕一根草。 虽然看不到,但阿珩相信,青国的主将公孙柞从辰军手里交接到尧阳王都时,表情一定精彩绝伦。一个国家最重要的莫过于土地与人口,如今虽得了土地,可人口却没得几个,没有人口开荒,要不了多久,阡陌纵横的良田都将化为荒野。所幸,青国的人口是列国中仅次于齐国的,土著没了,可以另外迁徙人口过去,还更方便治理,否则云洛能否囫囵个回来还真是个问题。 二十三万大军出征,如今活着回来的也不知有几人,不是每个人都能如云洛一般在战时想怎么通信就这么通信,不到战争结束凯旋还朝,没人知道自己出征在外的亲人是否平安。也因此,洛邑不论贫富贵贱,几乎是全城出动,万人空巷。 着实找不到遮阳的地方,阿珩干脆爬上了城楼,城楼的士卒见到阿珩都不由得抽了抽嘴角,因着阿珩之前在城墙上抄写医书的事,整个城卫司就没人是不认识阿珩的,也因此没人将阿珩当场细作给拿下。 “苏神医怎上了城楼?” “找个地方歇脚,下头太热了。” 士卒问:“小郎君呢?他不是与你一起来的吗?”可千万别出事啊,宰辅嫡子,若有个三长两短,整个城卫司都得倒霉。 阿珩随手一指城楼下。“喏。” 士卒瞅了好一会也没瞅出三七在哪。“没看到啊。” 阿珩打着哈欠道:“在下头,具体在哪你慢慢找。” 士卒僵硬了下。“苏神医,这下头全是人,你将一个小童丢在下面,出事了怎么办?” “不会。” “小郎君才四岁。” “五岁。” “都是孩子,被拐子拐走了怎么办?” 阿珩皱眉,反问:“你觉得在辰国境内有谁敢拐孩子?” 士卒默然,还真是,辰国严刑峻法,拐子一经发现,本人要抓起来腰斩示众,弃尸于市,曝尸三日,三族没入奴籍,流放边境。腰斩是各种刑罚里最无人性的酷刑之一,人被从腰部斩成两截后,要很久才会彻底咽气。约莫七十年前,离厉王时,一位冯氏的谏官力谏离历王,结果被离历王给气得险些吐血而亡,忍不住对君王吐出了含有羞辱之意的话,被君王下令腰斩,一刀两断后以血写了七个惨字才咽气。没入奴籍,虽然一入奴籍子子孙孙永世不得翻身,但在辰国,这虽然也算不上酷刑,只要立下战功便可脱离奴籍,甚至封侯拜将,如此次尧阳之战的主将白川君便是奴隶出身,却因骁勇善战立下赫赫战功而封侯。并且白川君膝下四个嫡子除嫡长子要继承列侯之位,另外三个都因为他本人已经不可能再往上封只得往后代身上封的战功得了爵。真正要命的是流放边境,辰国四境与多个国家接壤,战火纷飞,没有过人的心理素质与实力,流放边境便等同死刑。 “就算没有拐子,磕着碰着怎么办?” 阿珩回以白眼。“你当我儿子是玉做的?一摔就坏?小孩子摔打几回也没什么,皮实着呢,看你这年纪还没孩子吧?” 士卒羞涩道:“过几个月便成婚,运气好的话明年应该会有孩子。” 阿珩瞅了瞅士卒,看上去也该二十出头了。“看你的模样也不小了,怎还未成婚?” “前些年一直在西境打仗,近来西境无事才得以调回来,没来得及成婚。” 那你未婚妻还没跑了也挺不容易的,阿珩腹诽。不管是哪个国家 分卷阅读173 分卷阅读174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74 都鼓励寡居者再嫁,夫婿未死就改嫁,也没问题,北地的女儿泼辣热情,未婚夫或夫君多年未归,生死未卜亦或还活着,等得不耐烦了就接解除约改嫁是很正常的事。虽腹诽,阿珩却没将这话给说出口,而是继续原本的话题:“等你日后养了儿子便明白了,小孩子,太紧着他,不是惯坏便是娇气包。只要不是本身身体有问题,糙着养,更容易养活。” 闲着也是闲着,阿珩干脆同士卒讲起了育儿经,虽然这个士卒没孩子,但别的上了年纪的士卒都有。见阿珩将三七养得高壮,纷纷来取经,这年头,孩子的夭折率太高,若能得到一些经验增加家中小儿的存活率无疑是好事。 阿珩讲了一个时辰后终于看到了凯旋的将士们的身影,一般来说只有将士才能入王城领赏,全都入城的话,城里根本容纳不了。但辰国最近几年都是所有人一起入城,大疫时死的人太多,至今都没恢复昔日繁华,大片的地方都是空着的,容纳个几十万人不是问题。 浩浩荡荡的大军涌入城中,骑马打头的是此次出征的重要将领,白川君、华阳王姬,没云洛。 阿珩心里咯噔了下,告诉自己,许是云洛在后头维持秩序,十几万人入城,不维持好秩序,非得出大事不可。 活着归来的将士有二十万,除去五万大军护送得到的尧阳国人口去山南郡开荒修路,入城的共十五万,阿珩从大清早等到午后,仍未走完,也没见到云洛,反倒是等来了华阳。 阿珩心里发慌的看着华阳,不知道华阳来找自己做什么。 华阳皱眉道:“你家药庐都快被塞满了,大家在到处找你,你怎还在这?” 阿珩欲言又止的看着华阳,想问什么,却不敢问,肆意妄为了十七年,哪怕是当年给离王下毒,最后被酷刑加身也没怕过怂过的阿珩发现,自己竟也是会怕的,可耻的怂了。 瞅着阿珩欲言又止的小模样,华阳不由想起了曾经在药庐里见到的那些支离破碎的尸体以及被取出保存完好的骨骼内脏,唇角微微抽搐,这真的是自己认识的那位血医?“云洛无事,他去增援摩云关了,再过三五日便该回来了。” “他去摩云关做什么?”阿珩奇道,摩云关她不陌生,以前经常走,是齐国王都最重要的门户之一,呃......“齐国突然撤兵是因为摩云关出事了?” 华阳点头。“尧阳之战打得如火如荼时,云洛令车异领兵十五万攻打摩云关,也该打下来了。” 以十五万兵马攻打一座拱卫王都的雄关无疑是没事找虐,但齐国的着重点都在尧阳战场,最精锐的军队也都在尧阳战场。车异骁勇善战,给他十五万兵马,还真不是不能拿下摩云关,就是拿下后如何守住有点麻烦。齐王再昏庸也不可能不知道摩云关的重要性,已经丢了东牧云原,再丢了摩云关,齐国王都在辰国的锐士面前便跟无遮无拦的美人没什么两样。 阿珩忍不住伸出了爪子掰扯起来,华阳疑惑的问:“你这是?” “这主意是云洛出的?” 华阳点头。 阿珩又问:“鼠疫扩散真的是细作做的?”太巧合了。 “是,但动手的国家只有几个,别的都是旁观者。” 不管是凶手还是见死不救者,连坐,典型的辰国乱世用重典风格。 阿珩深深感慨:“这得一箭七雕了吧。”那么短的时间里就反应过来做出这么缜密的计划,云洛脑子怎么长的? 听出了阿珩语气里的惊叹,花园深有同感。 确定了云洛没死,阿珩下楼拎着儿子回药庐了,此次出征军医治不好又还活着的重伤员华阳都让人送药庐了,接下来有的忙了,不过也不白忙,所有医药费都有国库掏。 回去的路上阿珩脱口问华阳:“那我可不可以搬走国库一半的财帛?” 华阳一怔,许是从未见过有人有如此想法。“你可以试试,不过短短一年,连续两场大战,国库应该没多少钱了。” 阿珩一想也是,四十几万大军人吃马嚼,加上兵器甲胄的损耗,确实不是小数目。虽然辰国在之前十几年都没发动过大战,但也没攒多少财帛,所有人力物力财力都用在了修建白洛渠上,虽然这条渠正为辰国带来源源不断的财富,但短时间内想回本根本不可能。她若真的说要收国库一半的财帛,就算辰国的公卿百官答应,她也不可能真的拿到多少钱,说实话,几十万大军的打仗打完,国库里还有没有钱都是个问题。 “一个人十枚金铢。” 华阳痛快道:“可。” “不是说国库没多少钱了吗?” “我垫付。” ☆、第二十五章同心结 活死人肉白骨是对神医的一种夸张描述,但用在阿珩的身上倒也算不得夸张,除了已经断气的人阿珩没辄,活着的病人,只要还有一口气,而她又不拿病人做什么乱七八糟的实验,哪怕半个身子都进了鬼门关也能拉回来。 华阳让人送去的重伤员不乏缺胳膊断腿的,断掉的肢体不是在乱军中被踩成了泥便是几个月过去烂的只剩下骨头了,阿珩先帮人保住了命,然后用木头与皮革做了机关胳膊腿给人按上,虽然没有原件那么好用,但正常的生活还是没有问题的。华阳检查了下,发现胳膊腿都做得很细致,完全考虑了使用者的身体指标,很契合,没有一定造诣的机关术是做不出来的。 血医竟然还精通机关术?华阳不由得想起了血医的师父,毫无疑问,阿珩的本事应该都是来自苍凛,而苍凛......遗臭万年莫过于他。华阳也不是没听过关于苍凛的传说,但那描绘的与其说是个人,还不如说是个三头六臂、青面獠牙的怪物,且走到哪祸害到哪的怪物。然而不管描绘得多么失真,有一点都是可以肯定的,苍凛就是个祸害。但如此多才多艺的人,怎么就成了祸害呢?命运真真是弄人。 阿珩问华阳:“想什么呢?” 华阳琢磨了下,觉得苍凛再祸害,当着人弟子的面说他坏话也不太好,毕竟,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我在想,孟览应该快回来了。”完成了出使青国的任务后孟览并没能马上回来,云洛手书一封给他,然后孟览就去商国了,现在都还没个音讯。 阿珩一脸理解的道:“想念他了?” 华阳道:“我在想要不要与他和离。” 阿珩一愣,夫妻相处不来和离是很正常的事,可......没记错的话,王姬您与孟览似乎是联姻,而联姻是不能退货的。“联姻还能退货?”联姻要能退货,她的母族也不会因为一桩错误的联姻祸延四代人了。虽然站错队会很倒霉,但站对了队却因为扶持的是个禽兽而倒霉,也不是没有,可祸延四代,她的母族可谓是 分卷阅读174 分卷阅读175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75 绝无仅有的倒霉蛋。 华阳看了阿珩一眼,退货?这词用的可真是清新脱俗。“若是单纯的联姻,自然不能和离,然我与孟览谈不上联姻。” 阿珩讶异:“你们俩这还不叫联姻?” “我嫁他时,他是被鄜侯府放弃的嫡长孙,若要联姻,我当年便应该嫁他那个眼看就要被立为世子的异母兄弟。只是后来随着鞅的出生,这桩婚姻才渐渐染上联姻的色彩。”想起儿子,华阳的锋锐的眉眼柔和了些许。 不是联姻,那就是爱啰。“那就算不是联姻,那你又为何要放弃自己爱的男子?” “我不爱孟览。” “不联姻,也无爱,那你嫁他做什么?” 华阳回了两个字:“方便。” 啊?阿珩有点懵,须臾,将这两个字给理透了,还真是方便。华阳是王姬,不管她愿不愿意,她都得嫁人,不管怎样拖都不可能拖一辈子。到了不能再拖的时候,她老子肯定越过她的意愿直接为她订婚,与其让辰王定个看不顺眼或是处不来的,倒不如自己选个方便的。孟览虽是鄜侯府的弃子,这是他无法继承鄜侯府世子位的原因,也是优势,华阳绝对不会高兴有一个喜欢对自己管东管西的夫君。女子为将虽非罕见,却也不常见,随便来个大男子主义一点的男人只怕都挺难接受有个为将的妻子,便是能接受妻子是武将,也无法接受妻子是名将,比自己更出色,更有成绩。男人也是有自尊心的,心胸不够豁达,很难接受妻子比自己更出色,衬得自己愈发庸碌,而那样的心胸,只要是个正常人都无法拥有。虽然历史上也有过例外,如白帝,白帝的王夫就接受得了自己的妻子是君王,比自己更出色的现实,并且夫妻和睦恩爱了一生,可......没记错的话,白帝的王夫是个弱智。孟览在残疾了十几年后还能在鄜侯府里好好的活着,并且看他的言行气质,并未因为那样的经历而心理扭曲,显然是经过各种打击心如死灰或看破红尘了,不管是哪一种,有一点都可以肯定,他不会干涉华阳。 “你这择婿标准,还挺......别致的,孟郎君可知?”阿珩有点同情孟览了,虽然孟览一直都是淡淡的模样,但一些细节无法掩盖,阿珩看得出来,孟览对这个妻子并非纯粹凑合着搭伙过日子的心态。 “若你是他,在当年得知我择婿选的是自己,你脑中第一反应会是什么?” 阿珩:“......懂了,可这也没必要和离吧?” “他的腿疾你已经给他治好了,而他的出使任务也完成的很出色,哪怕不是鄜侯府世子,他也能自己获得列侯爵位,前程似锦。人在有了能力,野心也会随之滋长,与其待他面目全非时我再费心费力的与他断绝,倒不如趁早,如此也不必彻底撕破脸。”华阳道。 “你当初可以选择不为他付诊金。”阿珩道,若华阳没倾家荡产的付诊金,她是不会为孟览诊治的,医者三戒不能见死不救,孟览离死还远着呢。 华阳理所当然道:“夫妻之间是平等的,他想恢复健全,我尊重他的选择。至于家资,我的家资本来没那么多的,是嫁给他后,他闲来无事打理家资以打发时间,花在他身上也是合该。” 夫妻平等是好事,可你的夫妻平等是一边尊重他人选择一边打算和离就有点问题了,阿珩深以为,孟览归国后表情一定会很精彩。“那你还打算再嫁吗?” “嫁人太麻烦,我已有嗣,无需再嫁。”华阳有自知之明,孟览是特殊情况,所以他们俩个多年夫妻能和睦,可换了别个,肯定有问题,既如此,还不如一生一世一个人,反正她本来就不怎么想嫁人的。只是出身王族,不嫁也得嫁,若非如此,她一开始就不会嫁。 阿珩更同情孟览了。 如华阳所言,不过三五日云洛就回来了,阿珩大奇,摩云关的战事这么快就结束了?不太可能吧?摩云关可是齐国最重要的门户之一,不夺回来的话,齐王得食不下咽,枕不安寝。如此一来,除非齐王收回失地亦或折损过多却仍夺不回摩云关,死心了,否则不可能结束战事。 “令出多门是大忌,我在那会影响车异指挥,将三万援军与足够车异耗用半年的物资送到就回来了。”云洛见阿珩惊讶,便解释了句,车异虽是大将军,但他是宰辅,权利比车异还大,如此一来,将领们是听谁的比较好?摩云关可不比尧阳战场,尧阳战场四面皆敌,白川君一个人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他与华阳各负责了一部分,明确了责任,所以没事,可摩云关却没有需要他帮忙只会的地方。 弯弯绕还挺多的,阿珩腹诽。 云洛问:“我饿了,可有为我准备食物?”跑了几千里就没吃过一顿正常的饭食,非常想吃正常的食物。 阿珩的回答是将自己吃的药膳分了云洛一半,很丰盛,枸杞粥、红豆糕、鱼汤、野菜、小青菜......清一色的素食。云洛看了好一会才下筷,荤素搭配有益健康,之前一直啃肉干,如今吃些清淡的正好调节一下肠胃。 用膳时云洛不动声色的道:“你一年前说要给我惊喜,是什么?” 记性真好,都一年了还记得,阿珩腹诽着从怀里取出了一只红色丝绦打的结给云洛,云洛见了,不由一愣。云洛对各种丝绦编织品不熟,但有一样他必须熟,便是同心结,以丝绦编入女子的发丝打的编织品,是华族女子赠给心上人的东西,他大兄身上就有一个,带了很多年,火化时也是握着那只同心结。 云洛问阿珩:“你可知女子赠给男子同心结是何意?”应该是不知道吧,若是知道就不会送了。 “我知。” 云洛怔了下,反应过来后高兴的收下了同心结,系在腰间玄衣红结,衬得男子显出了三分邪魅,若是忽略嘴角噙着的傻笑的话。“所以你这是愿意嫁给我了?” 阿珩摇头。 云洛皱眉。“那你这是何意?” “我只是发现,自己好像喜欢上你了,想送你这个便送了,与是否嫁你并非一回事。”阿珩素来以为,感情与婚姻是可以两论的,前一刻还夫妻恩爱,那一刻就夫妻相杀是很正常的事。 云洛默然片刻。“我怎不知这两者有何区别?” “有,男子娶的人与收下的同心结的主人不一定是一人,同理,女子嫁的人与赠同心结的不一定就是一人,” 云洛眯着眼睛危险的问:“你这是在告诉我,你还想嫁给别人?” 阿珩摇头:“我并无此意,只是比喻,喜欢你与嫁给你不是一回事。” 云洛着实佩服阿珩的思维逻辑,苏神医脑子究竟长成了什么模样?“你我有婚约,你只能嫁我。” 阿珩提醒:“二十五岁未成婚,这婚姻才真 分卷阅读175 分卷阅读176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76 正成立。” “我知。” “你年长我八载。” “我的术算很好。” “我二十五岁时,你三十三岁。” “所以?” 阿珩道:“你觉得你一个世家族长能拖到三十三岁不娶?”开枝散叶,传宗接代是每个男子的天职,自然,这是好听点的说法,难听点就是种.马,子孙越多越好。越是位高权重者,子孙就得越丰富,子孙多,选择继承人时才有更多的可选项,可以选择出最合适的。虽然阿珩一直觉得这挺无聊的,有那功夫配种配出一大堆子孙出来慢慢挑,挑来挑去还不一定合乎心意,还不如一开始就自己培养一个最合乎心意的。奈何世情如此,多子多福是每个人的追求,也是人给自己放纵.欲.望最合理的借口。 云洛笑道:“你认为我对云氏会连这点掌控力都没有?婚姻之事,除非我无所谓娶的是什么牛鬼蛇神,否则没有任何人能对我的婚姻指手画脚。” 阿珩亮若妖鬼的眸子微微眯起。“牛鬼蛇神?我可以理解为你在说我吗?” 云洛忙不迭摇头。“我并非此意,你是我真心想娶的人,是我自己的选择。” 阿珩有点头疼,照云洛这架势,八年后她若不想毁约就真得嫁给云洛了。“你是看上我哪里了?”她都可以改的。 “不知道。” 阿珩无语:“不知道?那你怎就知你对我是爱?” “这是最起码的分辨能力,若连这点能力都没有,我早不知被人杀了多少回。” “可你说不出你为何爱我。” 云洛抓了抓脑袋,他确实想不明白自己怎么就眼瞎的看上了阿珩怎么个神经病,但—— “爱一个人需要理由?” 阿珩错愕的发现自己竟无言以对,爱需要理由吗?若是需要理由的话,那么那份爱九成九是联姻,出于利益的联姻。感情这东西从来都不受人自身的控制,能够被控制只能说明,这份感情的重要性一般,属于必要时可以舍弃的东西。 ☆、番外华阳 辰国王宫的宫墙上有一面夔旗,夔兽是辰王族的图腾,辰国最早时只是北地一个普通的部族,以夔兽为图腾,默默无闻。直到后来戎狄入侵,华族列国败退,中州西部沦陷,辰部族选择留下来一搏,在异族沦陷区以夔旗召集没有离开的华族列国遗民,建立了辰国。然而,如此建立的国家也注定了一件事:自建立之日便战火不断。 最早的那一面夔王旗在最早的王离世后被悬挂在了王宫宫墙最高的城楼上,有专人持着同时代留下的号角,每当有战事凯旋时,号角便会被吹响,响彻宫墙内外。因而,宫墙上的号角声被辰人视为凯旋之音,华阳第一次听到凯旋的号角是在两岁,凯旋的将士威风凛凛的自宫门而入,瞧得人热血沸腾。 华阳心生向往,若是自己也能如此就好了,好神气,日后自己也这般了,便不会有人敢欺负自己与母妃了吧? 华阳想习武,然而这有点难,王姬要学的是如何主持中馈,甚至纺线织布,就是不用习武。自然,辰国例外,特殊的历史使得这个国家民风彪悍,女子习武虽少,却也不罕见。然而华阳是庶女,又不受宠,想习武,难,根本没人会帮她找习武的师父。 华阳花了一年的时间终于定下了目标,辰国民风彪悍,每个公子成年都要上战场,也因此辰国公子的英年早逝的比例是列国中最高的。为了增加存活率,辰国的每一位公子三岁起就习武,华阳决定去偷师。 偷师了两年,没什么效果,别人是拿着刀剑比划,实战,华阳只能自己摸索,根本学不到多少东西,这种情况直到进入泮宫才得以改善。 泮宫是辰国宗室子弟与公卿世族子弟读书习武的地方,读书,也习武,重点是习武。 辰国特殊的情况导致文治国策基本被外来士子包揽,军队与地方由新氏族与老氏族包揽,三权分立,井井有条,因而泮宫子弟的重点学习内容是如何治理地方与打仗。华阳总是往演武场跑,不免被人注意到,贵族郎君们瞧着她小小年纪便瞧得出日后精致艳丽的五官,虽不讥讽,却也自眸子里流露出了轻视,除了泮宫的云傅者。 云湛云傅者,云氏一族的年轻族长,以及战功赫赫的少年将军。 泮宫的郎君们,日后都是要上战场的,找个没上战场的人来教他们,始终不靠谱,因此辰国泮宫教学生武艺的傅者全都是上过战场的武将,至于武将哪来那么多时间?自然是谁人在王城就睡上。 云傅者是在王城呆得最长的将军,也是泮宫半常驻的傅者,不用出征时每个月都要来泮宫十次八次。 云湛摸了摸小家伙的脑袋,嗯,挺软的。“小丫头为何想习武?” 小家伙想也不想的回道:“习了武,日后立下战功,谁也不能再轻视我了,我想怎样就可以怎样。”为何习武?这个问题小家伙根本不用想。 “你想要别人尊敬你,只有战功可不够。” “那还需要什么?” “尊重他人,永远不要忽略了身边人的感受;自尊,若你不尊重自己,为了旁的人或事轻贱自己,违背自己的本心,那你日后战功再彪炳,也不会有人真心尊重你。” 小家伙一脸的懵。 云湛轻笑,他忘了,这孩子还小,不是他那个被宠坏的妹子。“不明白也无妨,放在心上,日后慢慢琢磨便是。” 小家伙被云湛的微笑迷得有点晕,云傅者真好看,但还是记得基础礼仪。“喏。” “想习武的话,便去挑一柄趁手的武器,日后习武当风雨无阻,不可懈怠。” 小家伙激动了。“傅者的意思是?” “你可以一同习武。” 小家伙激动的道:“喏!学生定勤习武,绝不懈怠。” 武艺、兵法,小家伙追着来泮宫教学的将军们求教着,一晃七年,将军们无语的发现,整个泮宫里学得最好最认真的竟然是个丫头片子。狄族扣边,一番思量,将军们推荐了丫头片子领兵,教了那么多年,不让小东西学以致用,莫说小东西忍不了,他们这些当师傅的也忍不了。 与狄族的战争旷日持久,打了足足两年,再回到王城时,她已然是战功赫赫、无人敢轻视的王姬,封地华阳,王族最尊最贵者。 庆功宴上得知云湛至今未曾再娶,她心中窃喜,面上却随口的问:“宰辅至今无嗣,为何不娶妻?” “我妻子仍在人世。” 华阳讶异,尧阳之战后云湛的妻子便销声匿迹了,一直以来所有人都以为她死了,竟还活着。“那怎不曾听说?” “我惹恼了她,她便回娘家了,不过也无妨,我迟早会哄好她的,嫡嗣也会有的。” 瞧着云湛俊美容颜上 分卷阅读176 分卷阅读177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77 的理所当然,以及瞧着自己艳丽容貌时有对袍泽的欣赏却独无对美人该有的欲望或迷恋的眸子,华阳默然,不愧是一代名将,滴水不漏啊。 十七岁的年华,被辰王给催婚催得头疼,却也知,再不成亲,辰王就该赐婚了,而云湛的妻子仍未回来。 “云湛,我心悦你。” 被美人突然告白,云湛非常平静,无法不平淡,自十二岁起向他表白的女子太多了。郎君,我心悦你,这话听太多,耳朵里都快生茧子了。“可我一直拿你当女儿,每每看着你,我都会想,若我当年辛勤些,指不定女儿都与王姬一般大了,定比你更美。” 华阳艳丽的脸上是大写的懵:“......” 虽然懵,但这不妨碍她理解云湛的意思,婉拒罢了。 虽然难过,但华阳也没太惊讶,她已经等了三年,然而三年来云湛始终如没有苍蝇的蛋一样,无缝可钻,她也只是想最后一搏罢了。只是被云湛婉拒在她的预想之中,然而这婉拒的方式,她便是不死心也死心了。 嫁不成最想嫁的人,那么嫁谁还有区别吗? 烈王给她挑了一堆候选人,有画像有家世人品的信息,挺细致的,唯一的问题是,全是亲王的氏族子弟。 华阳将帛画全扔了。“我记得鄜侯的嫡长孙已年二十,可有成婚?” 烈王愣了下。“未曾。” 华阳一锤定音:“就他了。” 烈王险些喷了。“女儿,就算你厌恶寡人,也不应如此轻忽自己的婚姻。”哪怕王姬想和离就和离,也不能这么不挑,鄜侯的嫡长孙可是个残疾。 “我意已决。” 烈王最后还是赐婚了,全当弥补这个女儿少时在后宫吃的苦了。 大婚之日,鄜侯府与王宫皆张灯结彩,一片喜色,华阳着玄色纯衣纁袡礼服,头戴“次”,以“纚”束发,插尺长的笄,愈发艳丽不可方物,然而脸上却没半点新嫁娘的欢喜与期待,唯有平静。 因着大婚,且是娶王姬,孟览也被好好的打理了一番,头戴爵弁,玄端礼服,缁衪纁裳,白绢单衣,纁色韠(蔽膝),赤色履,不看脚的话,端的是清俊不凡的一位偏偏郎君。 相比起华阳的平静,孟览显然有些紧张,也能理解,面对着华阳凌厉的气势,但凡正常人都会紧张。 繁琐的正婚礼结束,华阳立马就脱了身上沉重的礼服,看得孟览一愣一愣的。 “王姬......”顿了顿,孟览还是改口了。“夫人。” 华阳拔着头上的长笄,随口问:“有事?” “您......” 华阳回道:“礼服太沉太麻烦,之前看在正婚礼没结束,我忍了,如今正婚礼既已结束,我自不必再忍。”婚服之繁琐,华阳特别想让始作俑者体验一回,如果它还没作古的话。 孟览愣住,怎么也没想到会有这么一个回答。 正婚礼后不过半个月华阳便大抵猜到了孟览的腿是怎么回事,这鄜侯府有够乱的。 鄜侯本人还好,奈何年纪太大,早年戎马征战受了不少伤,去了温泉庄子疗养,府中都是鄜侯世子在做主,而鄜侯世子,少时还好,长大后却是越来越荒唐。妻子在世时宠爱妾室,将妾室抬得比妻还高,生生气死了妻子。若非鄜侯不赞同,且姬妾出身太卑微,世子妇又出身贵族世家,他敢将气死世子妇的姬妾扶正,两个氏族定然成血仇,否则姬妾早已被扶正。不过,哪怕不能扶正,若嫡长孙没了,庶子也是有上位的机会的,在辰国,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又无嫡嗣,贵族爵位也可由庶子继承。 华阳对还活着的孟览由衷感慨:“我真好奇你是如何活到现在的。” 孟览难得的露出了歉疚之色。“......抱歉。” 华阳摆手。“不用说这个,我打算择日搬出去,你可要一同?” 孟览愣了下:“搬出去?” 华阳颌首。“我有自己的府邸,既然在这住的不痛快,自然要回让我住得痛快的地方。若你不怕闲言碎语,可一同。” 孟览默然片刻。“我愿。”闲言碎语有什么好怕的?又不能杀了他,他这些年的闲言碎语听得还少了? ☆、第二十六章潜力 辰国对待有军功者有多奢侈,阿珩着实见识了。 辰国爵位共二十等,从低到高分别是公士、 上造、 簪袅、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左庶长、右庶长、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驷车庶长、大庶长、君、列侯。 战场斩首一人,奴隶可脱奴籍成为庶人,亦可让亲人脱离奴籍,一个人头换一个亲人脱离奴籍。自然,这仅限于非因罪而没入奴籍的奴隶,若是因罪连坐没入奴籍的人,那就得拿十倍的人头去换脱离奴籍。 庶人累计斩首三人或一个敌方的伍长,可得公士爵,赐田一顷、宅一处和仆人一个;斩首五人亦或两个伍长,可得上造爵,赐两进宅一处、丝绸两匹、仆人五个;斩首十人亦或一个什长,得簪袅爵,赐田三顷、丝绸十匹;斩首二十人亦或两个什长,可得不更爵,赐丝绸十匹,可以不用再服兵役;斩首五十人,或敌人的百夫长(同级的军官亦可)一名,可得大夫爵,赐三进宅一处、仆人十名、丝绸五十匹及金铢十枚;斩首百人(管着两百人左右的军官亦可),可得官大夫爵,赐丝绸五十匹、田五顷仆人五十名;斩首一百五十人,可得公大夫爵,赐田十顷、丝绸百匹、赐金一金(一金值一百枚金铢)、四进宅一处;斩首两百人,可得公乘爵,赐田十顷、丝绸五十匹、本人免一切徭役;斩首三百人,可得五大夫爵,食邑十到五十户(子孙只要不绝嗣或犯什么大事,这十户人家的租税永远不会收回。)、金十金、丝绸百匹;斩首四百人,可得左庶长爵,赐五进宅一处、玉器一双、食邑百户;斩首五百人,可得右庶长爵,赐玉器两双、丝绸三百匹、金十金、食邑两百户及所有子女免一切徭役;斩首六百人,得左更爵,赐玉器五双、及三代以内直系子孙免一切徭役、食邑三百户;斩首七百人,得中更爵,赐六进宅一处、玉器十双、明珠半斛、食邑四百户;斩首八百人,得右更爵,赐玉器十双、明珠一斛、食邑五百户、可养士或家臣;斩首千人,得少上造爵,赐玉器二十双、七进宅一处、食邑六百户;斩首一千五百人,得驷车庶长爵,赐八进宅一处、玉器三十双及食邑八百户;斩首两千人,得大庶长爵,赐九进宅一处、玉器五十双、食邑一千百户、佩剑入宫的特权;斩首三千人,得君爵,赐十进宅一处、玉器六十双、入宫不跪的特权,没有食邑,但有封地(在自己的封地,贵族的权利等同于王),封地的大小视功劳而定,小到一 分卷阅读177 分卷阅读178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78 个里,大到一个县;斩首五千人,得列侯爵,赐玉器百对、明珠五斛,封地同样视功劳而定,但少则一个县,多则四个县(再多就赶得上郡了)。除了租税,爵位者也有俸禄领,禄米相当可观。 辰国对于战后赏赐可谓熟门熟路,都这么做几百年了,早已有了一套章程,不到五日便将上万人的赏赐以及赏赐的王令(王令一早就写了几个屋子,就差填上名字与盖戳)都给安排好了、连王玺都盖上了(阿珩对辰王表示佩服,几日之内盖上万个戳,话说手没废?王玺还能用?还有传令的寺人腿没跑断?)。 药庐里的病人大多是有军功的,没有军功也有赏赐,辰律规定,每打一次胜仗,所有参战将士都有赏赐,小仗赏赐少点,大仗赏赐多。此番尧阳之战是大仗,因而所有参战将士,不论死活都有重赏,哪怕人死了也没关系,赏赐会发到其家眷手里。 王令上堪称重赏的赏赐看得阿珩有点后悔,她就应该选择去搬的国库,能拿出这么多赏赐,好东西还是不少嘛,可惜赏赐之后,相信国库是真的空了。 听王令报赏赐时,阿珩问就差在药庐安家落户的云洛:“若是超过五千人,要如何赏赐?” “增加封地。” “列侯的封地最多四个县,若是封赏已经到头了呢?封无可封,就该杀重臣了吧?”阿珩好奇的问。 云洛讶异的看了阿珩一眼。“你怎么会这么想?本人的封赏是到头了,但还有子孙啊,可以封给子孙的。如白川君,你别听大家一直称呼他为君,实际上他是列侯,只是他曾经在君爵上止步了十余年,大家叫习惯了才一直称其白川君,他此番立下大功,本人已经封无可封了,因此他的军功全都封赏到他的子孙身上了。白川君膝下嫡子四人、嫡女两人,除去嫡长子要承袭,其余三子皆已封君,事实上,若非列侯爵位必须有赫赫军功方能封,他的几个儿子都应封侯。不过也因为嫡子不能再封了,这一次封赏在他两个嫡女身上,那两位贵女应有一位能封君,另一位也会有个不低的爵位。若下次再有如此大功,就该封白川君嫡孙们了。” 阿珩沉默了须臾,什么叫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白川君这就是活例子。“若满门皆非君即侯,不是烈火烹油吗?” “便是满门皆非君即侯,那也得传得下去,辰律规定,爵位的继承人必须有对应的军功或别的功劳做为继承资格,否则会降爵的,嫡子承爵,降一等;嫡女、嫡孙承爵,降两等;嫡重孙、嫡孙女承爵,降三等;嫡玄孙、嫡重孙女承爵,降四等;嫡玄孙女、嫡孙女之嫡女承爵,降吾等;嫡嫡孙女之外孙女及嫡外孙女承爵,降六等;嫡出兄弟姐妹承爵,降七等;嫡出兄弟姐妹之嫡嗣承爵,降八等;爵位拥有者庶出之子亦或嫡子之庶子承爵,降八等;庶子之嫡子承爵或嫡孙之庶子承爵,降九等......” 见云洛大有一直数下去的架势,阿珩赶紧打断。“打住,你就告诉我,降爵能一次降多少?最高。” “十等。” “我还以为最高降爵二十等呢。” “若是嫡系子孙有充足的战功,那么不论是什么辈分,袭爵后都不会降爵,若是并非嫡出子孙,哪怕承爵,也会降一到五等。” “这么说,顺利传承的机会还是很大?” “自爵位拥有者往下数五代的嫡系以及三代以内的庶嗣及与自己同辈的嫡出旁支皆有继承权,这之外便不具备继承权,实无继承者,便收回爵位、食邑以及封地。” 阿珩无语道:“继承人范围如此大,只要五代以内的嫡出子孙有任何一个有出息的,爵位都能长久传下去。” 云洛摇头。“你想得太好了,必须有功劳,以军功为佳,你知道战场有多凶险吗?不是每个人都能活下来的,很多氏族的爵位便是因为所有有继承权的人皆战死沙场而失去的。而且就算有人守住了爵位,只要不是嫡系子孙,仍旧会降爵,只是降得没有那么厉害罢了。且就算第二代的嫡系守住了,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又有几个氏族能将爵位守过五代的?反正据我所知,辰国只云氏的爵位守过了五代的。” “那些老氏族不都是传了近十代甚至十代以上吗?” “可它们氏族的爵位早就不是最初那个了,子孙不算完全没出息,丢了爵位也能在没落一段时间后重新挣回一个爵位。别看那些老氏族如今花团锦簇的,实际上早不知兴盛与没落多少个轮回了。”最重要的是,辰国历史上的氏族何其之多,但坚持至今成为老氏族一员的又有几个?整个辰国的老氏族数量,两个巴掌数的清,辰国氏族向老氏族进军的道路上可谓遍地尸骸。 阿珩深深感慨道:“我终于明白为何列国都惧怕辰国了。” 这个国家的潜力简直变态。 赤帝曾言,国无外患,必有内忧。 赤帝用生命验证了这一颠扑不破的真理,她摆平了九州帝国面临的亡国危机,却在晚年迎来帝国的内忧,最终落得个自焚的下场。 云洛挑眉:“哦,为何?” “人是一种很神奇的生物,吃饱喝足后不作就会死。国有外患时,只要不是脑残,知道覆巢之下无完卵的道理都会齐心对外;国无外患时,人心便会浮动。向上爬是人的天性,当爬到人臣最顶层时,会渴望站得更高,对君王取而代之,这也会打破已经固化的势力划分,令所有势力重新洗牌。辰国将氏族分新老,变相的转移了这种注意力,便是没有了外患,氏族也不会人心浮动,因为新氏族的目标是成为老氏族,而老氏族则是想着如何守住根基,只有守住了根基才会有谋别的东西的野心与能力。而老氏族想守住根基,和平时期这或许有可能,但如今这个时代......根本不可能。” 战火纷飞,一族人保不准就一夕战死得一干二净,何况需要上战场的继承人们。如此一算,阿珩发现,除了被架空得快赶上摆设了,辰王真真是列国君王中活得最省心的,不用担心臣子功高震主,自己的王位不稳,然后日日夜夜食不下咽、枕不安寝,最终不是被内心的猜忌给逼疯,干出鸟尽弓藏的不义之事。基本上,辰王只要自己不作死,如前一任,在战争时给边境的将领背后捅刀子,每一任辰王都能坐到死为止。唔,前提是看得开自己没多少实权,可惜大部分辰王都看不开,除了烈王心宽活到了六十八岁,其余辰王就没几个是活过四十岁的。 论起稳定性,辰国妥妥的列国第一,别的国家就算出现了一两个明君,也最多让国家内部稳定个三五十年,而辰国......君王昏庸英明与否都不影响国家的稳定,至于臣子争斗......三足鼎立都好几百年也没见辰国为此动荡。 分卷阅读178 分卷阅读179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79 云洛琢磨了一番阿珩的话,发现虽然不太好听,但听一针见血的。“你明明是医者,我怎么觉得你懂得有点过界了?政治什么的,苍凛应该教不了你吧。”苍凛根本不将人族视为同类,自然不会去琢磨政治这种东西,哪个人碍着他了,一把□□过去,心情特别不好,一瓶日光倾城过去,相关的、不相干的都死翘翘,根本不需要去琢磨政治。 阿珩阴郁的道:“因为一些特殊原因,阿父教过我这些,他曾被困齐王宫二十余年,看到了不少东西。” “清神医怎会教你这些?”云洛大奇,以阿珩的性格与志向,根本不可能与政治扯上边,学政治,讲真的,完全没必要。 “以防万一。”阿珩盯着云洛道:“至于防什么万一,与你无关。” 云洛很是委屈:“我可是你未来夫君的第一候选人诶,这点信任都不能给?” 阿珩想了想,认真道:“此事,我还真不能信任你。”虽然不想承认,但阿珩无法否认,她的身份,落在有心人手里,很容易拿来做文章。虽然她不介意坑离国一把,但前提是不能将自己搭进去。仇恨可以是漫长生命里的调剂,却不能是重心。 见阿珩一脸认真,云洛只得放弃:“罢了,我等你以后觉得可以信任我时自己说出口。” 阿珩不以为然,她要么一辈子都会捂住此事,要么没必要说。 云洛换了个话题。“你今日可还有事?” “无。”病人的伤势都稳定了下来,几个弟子也在摸索尸骨,她这几日都很闲。 “我们去泛舟如何?昆池的芙蕖听说开得格外好,去看看,前些日子那么忙,就当放松一下心情。” 阿珩想了想,闲着也是闲着,遂点头答应了。 ☆、第二十七章美色 昆池是开凿白洛渠时一同人工挖掘的池泽,白洛渠的开凿究其本质是开山引水,大量的水源汇入白水与洛水,为了更好蓄水,白水与洛水边都专门开凿了一个大池。白水那边的池泽约方圆三十里,灌溉了白水中上游万顷良田,洛水这边的则只有十里方圆,位于东城与南城的交界处,是蓄水池。本来可以不用开凿的,但云湛那时考虑到若有一日敌国打到王都下,断水断粮就麻烦了,若城里有这么一座蓄水池泽,便不比担心断水了,便是敌军水淹洛邑,这蓄水池也能派上不小的用场。 虽有杞人忧天的味道,但昆池还是开凿了出来,不过一直都没派上用场。也不能说完全没派上用场,只是不是军事用处,而是旅游观光的用处。烈王是个吃喝玩乐都很精通的人,看昆池上除了水什么都没有,也挺无趣的,便让人移栽了芙蕖到昆池,十余年过去,昆池早已被芙蕖彻底占据。 荷叶田田,映日芙蕖,无边无际。不是熟人很容易在里头迷路,四面八方都是芙蕖,根本无从辨识方向。不过也不必担心饿死其中,烈王在昆池里移栽了芙蕖,云洛上任后也在昆池里专门养殖了大量的鱼鳖,每年收成一次给虎贲锐士加餐。不过游人偶尔抓几条食用、渔人平日拿鱼竿掉几尾他也不介意。 阿珩摘了一只莲蓬剥着莲子吃,看得云洛都替她觉得苦,莲子不去莲心,且就这般生吃,可谓苦到了心里,然而阿珩却面无表情的吃得很欢。这世间最难过的味道不是苦,而是连苦都没有。云洛伸手制止了阿珩继续吃莲子,道:“我带了米,给你做荷叶莲子粥吧,你采些新鲜的莲叶洗净。”云洛一边说一边从小船的隔层里取了炭炉粟米出来。 瞧着云洛带的全套装备,阿珩略怔。“你来游湖竟还带着这些?” 云洛一脸我很有经验的道:“昆池的芙蕖味甚美。” 阿珩无语道:“别人来此是为了赏这十里芙蕖灼灼,你却是为了吃,着实......” 云洛反问:“你来此是为了赏十里芙蕖?” 阿珩摇头。“自然不是,三七近来有些上火,我想给他摘些莲蓬回去做莲子粥给他下火。” 云洛道:“他就是烤的食物吃多了,你给他吃几日素,自会无事。” “他若是肯吃素我也不至于如此。”阿珩深感无奈,三七每顿都无肉不欢,用饭时有一道荤菜,他能多吃两碗饭,反之则随便扒拉几口了事。而就这几口也是因为清楚阿珩对于饮食时间有着严格的规定,非用饭时间,厨房不准开灶,一顿饭若什么都不吃就只能等下一顿了,点心什么的,想都不要想。被饿过几顿后,三七不论有没有食欲,无论饭菜是否合胃口,饭点到了都会吃几口,却也只是几口。阿珩自然不好断了小东西的肉,只能想办法给他做点降火的东西。虽然黄连比莲子更下火,但三七不是她,吃不到苦味,黄连与莲子都能轻轻松松的乱吃,给三七吃黄连,小东西只怕宁可绝食。 云洛语重心长道:“娇子如杀子。” 阿珩不可思异的反问:“你哪只眼睛见我溺爱孩子了?” “孩子挑食你便由着,这难道不是溺爱?” “小孩子喜欢吃肉是很正常的事,我曾经也无肉不欢,每餐没有肉便不肯吃饭。吃肉好啊,只要不是一味的只吃肉,孩子会长得很好。”阿珩一直都以为,一个孩子若想健健康康的长大,并且长得跟牛一样健壮,肉食是不可或缺的东西。自然,只是不可或缺,不是唯一,若只食用肉类,还是得出问题。最重要的是,她是三七的老娘,却不是三七本人,即便是父母也不能罔顾孩子本身的意愿,你以为好的,在孩子看来,或许是生不如死的折磨。 因为自幼体弱还中毒,吃药多过吃饭的云洛:“......”完全无法想像无肉不欢是什么滋味。 云洛道:“既然吃肉的意义如此重要,你便该努力克服心理障碍,早日吃肉,否则你日后有了孩子,很容易出问题。” 阿珩噎了下。“我不会有孩子的。” 云洛一怔,瞧了眼阿珩的腹部。“你莫不是不育?”若是如此,幸亏云湛给他留了个儿子,否则他日后就得无嗣了。 阿珩将一支莲蓬砸在了云洛头上。“我很正常,只是不打算有后。” 云洛疑惑:“为何?” “世人对长生的渴望一日不消,羲和氏的直系血脉便不应该存在于世,否则便是造孽。” 云洛不以为然。“你这话就说得不对了,好死不如赖活着,你看我少时活得多艰难,可我仍旧坚持了下来,便是因为,现今过得再难,只要活着,那一切就都还有希望。至于旁人的觊觎,远的不说,就说近的,苍凛、清以及你,哪个是善茬?神在赐予羲和氏特殊的体质时其实也赋予了你们自保的能力。”至少在连山氏的族史里一些与羲和氏相关的记载中,云洛就没见着哪个觊觎羲和氏直系血脉,并且动了手 分卷阅读179 分卷阅读180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80 想获得长生的人有好下场。 世人说苍凛血腥残忍,殊不知,真跟羲和氏的祖先比起来,苍凛其实也不算什么,羲和氏那些对觊觎自己血肉的人的厌恶远胜苍凛对人的厌恶,九州帝国史册之上羲和氏留下的那一笔笔屠.杀的血.腥记载便是实证。羲和氏从来都懒得去查凶手具体是哪个人,只要确定一个范围,再将那个范围里的人全杀了,凶手肯定会偿命。至于无辜者,羲和氏的族人也无辜,可不还是被人制成了药,凭什么我的族人那么无辜却还是被制成了药,而你们无辜我便该放过你们?这是哪门子的道理? 对于羲和氏这样的过往,云洛也没觉得有什么问题,神裔氏族就没一个是善茬,只有如今那些遗忘了历史的人族才会妄图动神裔氏族的主意。远古时代,追随燧人氏起兵的氏族何其多,不想整个种族子子孙孙永世为奴的人太多了,然而长达数千年的血腥厮杀,到了最后还在延续的氏族万不存一。神裔氏族因为各种特殊的能力,更是异族的重点关照对象,虽然在岁月长河中沉沉浮浮,但神裔氏族仍旧延续了下来,并且在九州帝国时期稳坐所有非人种族黑名单榜首的宝座。 想灭绝神裔氏族的人与非人实在是太多了,手段若是不酷烈些,神裔氏族早完了,虽然最后也跟完蛋差不离了。连山氏保留了传承,直系却不知什么时候才会再出现,羲和氏倒是有直系,却已失了氏族传承。但有一些东西是不会改变的,远古时代数千年的血腥战争中磨砺出来的狠戾早已铭刻于血脉最深处,哪怕没了传承,神裔氏族的子孙也不会是善茬。 苍凛与阿珩所为,本就无错,只是苍凛是非常标准的神裔氏族后裔,除了认知出了点差错,但手段很正常。清却有些不同,云洛可以拿自己族谱上的一千代祖宗发誓,他就没见过清那么不像神裔氏族后裔的神裔氏族后裔,忒仁善了。至于阿珩,堪堪卡在苍凛与清之间,血脉的天性让她本能的认同苍凛,然而血缘与清的谆谆教导又让她觉得苍凛那么干太缺德......不怪乎会变成神经病。 阿珩一脸的不认同,却也没说什么,看得云洛大奇:“咦,你今日怎不表达你那番死亡是亘古至美的观念了?” 阿珩道:“每个人的观念都不一样,驳倒了你又如何?你永远都不会认同。” 云洛点头。“但凡是个脑子正常的都不会认同你的观念。”这世上就没谁是不想活的,便真有想自尽,肯定在跳崖后的半空就后悔,领教过了极致接近死亡的滋味,都不会再想尝试那种感觉。阿珩是例外,不管多少回濒临死亡都不妨碍她坚定的认为死亡是一件好事。 须臾,阿珩开口:“你的意思是我脑子不正常?” 云洛反问:“难道不是?” 哗! “不小心”将人踢出了小船的阿珩笑吟吟的看着水里阴着脸的云洛。“呀,真不好意思,意外,不过夏日炎炎,在水里泡泡很是凉爽,你干脆别上来了。唔,反正也下水了,不如抓几尾活鱼,我请你吃鱼脍。” 云洛的脸色这才阴转晴。“我当年在昆池放养了不少云鲤苗,吃云鲤鱼脍如何?” 阿珩:“......这昆池里养得活云鲤?”没记错的话,云鲤都是生活在比较深且鱼虾众多的江河湖泊里,嗯,云鲤是杂食鱼类,以鱼虾为主食,偶尔吃素帮助肠胃消化,鱼虾不够丰富的话,还真不一定够云鲤吃。须知云鲤是群居生物,群居物种一顿吃的量极大。 云鲤道:“昆池深二十丈,放养的鱼虾大多是繁殖快的,怎么养不活云鲤?” 二十丈深的蓄水池泽,阿珩真怀疑辰国当年是否吃饱了撑的,耗尽国力修建白洛渠也就罢了,好处在那摆着呢,充其量就是过程漫长痛苦了点,但这么深的蓄水池,总不至于就是为了养鱼吧?“那你抓一条吧。” 昆池上有不少贩食物的小船,昆池里的芙蕖真的长势极好,在外围转悠尚可,进了深处就得迷路,因此这些小船就专门做那些在昆池深处迷路或饿了的旅客的生意,带路亦或贩食物。食物以荷叶粥、莲子羹、莲藕为主,虽然不是名贵的食材,但都是最新鲜的,保证采摘不超过两个时辰。自然,若是运气好有抓到鱼鳖,旅客也会很有口福。 阿珩摇着木桨寻了一艘贩食的小船,没买食物,只买了一些酱料。寻常人家做的酱料算不上精品,跟贵族世家累世琢磨的食谱什么的,完全不能比,但胜在地道,符合北地人的口味。贵族世家的吃食,不是阿珩说,着实是讲究吃食是好事,但讲究过头就是没事找事了。一道菘菜只取菜心的嫩叶、一道普通的菜汤里的汤实际上是七八只鸭子熬出来的......而这样的素食是王侯标准的食物,别问她怎么知道这么多,反正她就是知道。 与云洛相识这么多年,近些日子云洛更是只差在药庐安家落户,阿珩对云洛的口味还是清楚的,很正常的北地辰人口味,没大部分贵族那么没事找事。就算是挑食,也不是觉得食材有什么问题,而是他自己的庖艺更好,哪怕是普通的食材也能做得比山珍海味更美味。 阿珩懒得与云洛比庖艺如何,因为一定输,因此买了符合辰人正常口味的酱料便拿荷叶盖了脸,躺船上等着云洛抓了鱼回来。 云洛最后是带着一尾四尺长的云鲤回来的,阿珩愣了好一会,诚然,鱼类的寿命很长,有足够的食物,鱼类能长到不可思异的程度,但那也是需要时间的。虽然四尺长的云鲤在云水流域很常见,可这昆池才多久?放养鱼鳖又多少年?这么点时间能养出这么大的云鲤出来? “这云鲤......” “应是自洛水或白水游入昆池的,是昆池一霸,正好碰上,便带回来了,如何?”云洛笑问。 阿珩有点眼晕,阳光下,少年眉目如画,色转皎然,端的是灿烂耀眼无双。“挺....好......不对!你色.诱我!” 云洛很是遗憾,准夫人不是神经病吗?怎么意志力如此坚定,这么一会就回过神了。“我什么都没做,笑乃人之常情。”简言之,是你自己扛不住美色,不能怪美色本身。 阿珩抽了抽嘴角,不想说什么,云洛还真没做什么,他只是很是恰到好处的笑了一笑,是她自己猝不及防没扛住罢了。连山氏是以先知与美而闻名的神裔氏族,前者是因为预言未来的能力,后者则是......连山氏的血统与阿珩不相上下,都是大杂烩,不同的是,阿珩的血统是人族各个分支做成的大杂烩,本质上还是人族。而连山氏......蛮荒纪时一度被灭族,后来幸存者的后裔重建了连山氏,但那是连山氏历史上最大的分水岭,因为那个重建连山氏的后裔是一名人与 分卷阅读180 分卷阅读181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81 大荒各个非人族智慧物种的大杂烩血统,还是不是人族真不好说。 没人知道那个重建连山氏的族长身体里究竟有多少个种族的血统,反正苍凛曾经根据古籍上的只言片语推断,人、鲛人、羽人......只要是智慧物种,只怕都有。这也使得连山氏后裔中偶尔会有几人有一些很诡异的能力。云洛方才的确没做什么,但他的那一笑中却透出了鲛人的魔魅。 鲛人,大荒最美的物种。 阿珩将荷叶丢到了云洛脸上。“你说你一个大男人生这般好看做什么?”长得好看也就罢了,还美得如此不似人,若非云氏数百年的族谱国人皆一清二楚,只怕冲云洛这长相,是个人都得怀疑这家伙是否鲛人所化。 云洛将荷叶取了下来,将鱼放到船上,问阿珩:“你可见过别的美人?” “有啊,我阿母。”顿了顿,阿珩又补了一句:“无忧,以及沃州的羽人,前两年见过的鲛人。” “那你可曾为他们的美而出神?” 阿珩默然,怎么可能,除了自己老娘,她看人的第一反应从来不是看美丑,而是看怎么个解剖能最完美的观赏与保存标本,有此习性,哪怕之后注意到了别人的美,也提不起花痴的心思。 云洛笑得容色愈发盛极。 ☆、第二十八章离别 云洛取了匕首正准备操刀将被自己砸晕了的鱼刮鳞,却见阿珩往嘴里丢了一丸药,不由一愣。“你这是?” “被人吃已经够倒霉了,还要清醒的被活吃,也太痛苦了,这药能让它不痛苦。” “你把它毒死了,一会我还怎么吃?”他看不是阿珩,拿□□当□□吃也无妨。 “那是黑甜汤,死不了人,只是让它失去所有知觉做个美梦而已。” “人吃了它的肉不会有事?” “不会。”就算有事不还有她在这吗? 云洛瞅着阿珩,磨了磨后槽牙。“阿珩,你一定要那么医德败坏?”当他看不出她想什么吗? 阿珩笑:“有医德就行,你还管我的医德是否端正,无聊。” “清神医没把你打死真不容易。”云洛感慨。 “虎毒不食子。” “你命好,若是换个刻板的医者,非切了你个不肖子孙不可。”云洛边说边三两下将云鲤的鳞片刮净。 “若是刻板的医者,我根本不会留恋。”阿珩淡淡道。 想想阿珩的性格,再想想阿珩曾经做过的事,云洛无言以对,确实,若是刻板的医者,摊上阿珩这么个子孙,必然反目成仇,因为永远都无法谅解阿珩做过的事,最后必然以阿珩弑杀至亲而告终。清虽仁善,但他终究是羲和氏子孙,背负着如同诅咒一般的世人对长生的渴望,再仁善也与寻常人有着截然不同的底线。 鱼鳞刮净,阿珩道:“平日都是你为我做饭食,今日换我为你做一回如何?” 云洛有点犹豫,阿珩做的饭食......除非是量身打造的那种食物,否则,你不能指望一个平日里酸甜苦辣咸等调料喜欢乱放一气的人能做出能吃的食物来。 阿珩提醒道:“鱼脍无需放佐料,这是我从附近的小贩那买的酱。”她便是想坑害云洛,也没材料。 云洛犹豫了须臾后终是将洗干净的云鲤放在漆器上递给阿珩,阿珩摸出一柄柳叶刀便要下刀,刀落在半空便被人抓住了手腕,不解:“有事?” 云洛默默的将阿珩手里的柳叶刀取了下来,换成了自己的匕首,阿珩皱眉:“我用不惯这种刀,还是用我自己的比较顺手。” 云洛提醒:“你的刀有哪一柄是没切过人的?” 阿珩想了想,发现一把都没有。“那又如何?” “拿切过人的刀做鱼脍,你吃得下?” “吃得下啊。” “我吃不下。” “我每次解剖了人之后都会将刀子洗得很干净的,不脏。”又是火烧又是烈酒的,阿珩可不信这样还能留下什么脏的东西。 “这与洗的干净与否无关,我只要想想你拿它做过什么,鱼脍做得再好我也什么都吃不下了。” 阿珩只得妥协的用云洛提供的匕首。 虽然厨艺不太靠谱,但鱼脍这样的食物极其适合阿珩,刀光似雪花飘舞,须臾之后,云鲤仍旧保持着原样。阿珩拿箸夹了一下,夹起了一片薄如蝉翼的鱼肉,字面意义上的薄如蝉翼,肉片薄得依稀能看到另一头的情况。 云洛佩服道:“你的刀功不错。”换了他,绝无法将鱼肉给切得如此薄。 阿珩将蘸了酱的鱼肉送入嘴里,随口回道:“剖人练出来的。” 同样拿箸夹了一片鱼脍准备吃的云洛:“......” 阿珩抬眸见云洛手里的鱼脍没动,不由问:“怎么不吃?” 云洛较为艰难的将鱼脍送入嘴里,虽然刀工的来源着实......但阿珩刀工真的是极好的,云鲤的肉质本就鲜美,如今更是香滑可口,鱼肉的鲜被精细的刀工与简单的酱料给充分逼了出来。这一尝味,云洛立马将阿珩的刀工是如何炼出来的这个问题给丢脑后了。 “好吃。” 阿珩道:“可惜美酒。” 云洛闻言,自船上的隔层里取了一坛酒,拍开泥封,自己先饮了一大口。“二十年份的葡萄酒,我二十年前亲手酿的,可要尝尝?” 阿珩不客气的接过酒坛抱着饮了一大口,酒酿的不是很好,但时间足以抵消很多东西,二十年过去,这坛葡萄酒已然质变,随着时光的流逝愈发醇香。“好酒。” 云洛从阿珩手里拿过酒坛就着鱼脍又饮了一大口,良辰美景、醇酒美人,甚美,只可惜美人是能看不能吃的。 阿珩也拿鱼脍下酒,二十年的葡萄酒,算得上烈酒了,阿珩几口就喝了半坛,眼神虽清明依旧,但苍白的脸颊上却晕起了红晕,瞧得云洛愈发惊艳,吞了口口水,挪开了目光,再看下去真的会忍不住吃了美人的。以前也不是没见过阿珩饮酒,只是不是喝得不多便是在冬日,前者人的面色眼神都很正常,后者,无暇去注意,如今才发现,神经病醉酒竟是一幅世间至美的美景。 十里荷叶田田,芙蕖满池,花娇人更娇。 云洛大饱眼福之余只想抽自己一耳光,这简直是没事考验自己的自制力。 云洛甚为悠闲的陪着阿珩采了半个月的莲子,也吃了半个月的鱼脍,喝了半个月的美酒。虽然要克制自己很是折磨人,但就算吃不饱也必须饱了眼福。他才二十五岁,阿珩也才十七,离婚约成立之日还远着呢,吃不着,看个够也不错啊。唯一的后遗症就是近来有些肝火虚旺,有一回都流了鼻血,陪着三七一起喝了阿珩亲手烹饪的苦哈哈的莲子粥数日才勉强恢复正常。 云晞建议云洛:“您可 分卷阅读181 分卷阅读182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82 以去娼.妓坊或歌舞坊消遣一二。” 云洛不解:“我去那些地方做甚?歌舞坊的歌舞我一点兴趣都没有,至于娼妓坊,那地方不是强颜欢笑便是演戏演得出神入化,看着就慎人。”前者看着就想打瞌睡,后者容易得失眠症。 云晞大为惊奇:“您难道从未去过这两种地方?” 云洛摇头:“那倒不是,我以前也是娼.妓坊与歌舞坊的常客。” 云晞颇为讶异:“这些年我从未听说过。”他来洛邑也有七八年了,可云洛的名声,洁身自好到让人怀疑他是否有生理问题,不好女色更不好男色,什么色都不好。 “你没听说过很正常,那都是二十多年前的旧事了。” 云晞在心里算了下。“那时您贵庚?” “三岁,太久了,还是四岁,记不太清。” 云晞:“......您那时怎会去那种地方?阿父没被气死?”一个三四岁的孩子去歌舞坊也就罢了,毕竟正经的歌舞坊都是卖艺不卖身的,但娼.妓坊,怎么想,做父母的都会气死。 云洛瞅了云晞一眼。“你莫非以为我是自己去的娼.妓坊?” 云晞有种狂汗的感觉。“莫不是?” “正是你老子,我大兄。” “阿父怎会这么做?”误人子弟也不是这么个误法。 “这些云氏的家规,为了避免孩子长大后为人所骗或诱惑着染上不好的习惯,便让孩子尚小时将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都见识全了,如此,日后便是有人想骗我,也不会成功。你是半道来的,不知这些也正常。” 云晞只想给自家祖宗写个服字,曾经懵懂天真的孩子长大后失足堕落,究其本质,好奇心占了很大比例,在孩子还不懂之时便将日后可能好奇的东西都给孩子见识了,日后便想染上恶习也难。如美人,云洛年幼时便见识过了各种各样的美人,更旁观过活春宫,从头到尾都没落的那种,待他成年后,旁人再想用美色引诱他,根本不可能,因为他对美色与房事没有任何好奇心。唯一的问题是,祖宗也不怕子孙后代都落下心理阴影? “您既然知晓这些,便应知你最近是怎么个情况,若是不愿去沾那些女支子、歌舞伎,亦可纳良家女子为姬妾。”云晞没提议让云洛娶妻,那不可能,云洛早已定下了妻子的位置。 云洛不以为然:“这世上心里明白却不想去做的事很多,不过是区区一点生理欲望,还影响不了我。”若是那么容易就被欲望所影响,他早不知死多少回了。 云晞:“......”老祖宗留下的祖制绝对有问题。 昆池芙蕖开始凋谢时,吃莲子粥吃得想吐的三七再也不挑食了,每顿都很标准,一碗大肉、一碗蔬菜、两碗粟米饭。阿珩不再去昆池采莲蓬,云洛没了饱眼福的机会,自然恢复了正常。 昆池芙蕖凋谢过半时,阿珩在洛邑南城之外的一处供游人歇脚的八角亭送走了两个人——桔梗与菖蒲。 阿珩认为这两个弟子已经可以出师了,便效仿了苍凛,当年她出师了,苍凛踢她出谷自己寻找各种疑难杂症,因此在牧云原上义诊。如今,她也要送两个弟子离开,去做流浪于乡野城邑中的铃医,也叫游医。 云洛很是惊奇,雏鹰终将长大,若要雏鹰展翅于蓝天之上,父母都会将雏鹰逐出巢穴自力更生,可阿珩你这师父也做得忒狠了吧?桔梗今年是个哑巴,今年才十岁,菖蒲更是只有九岁,这么小的孩子,便是云氏祖制苛刻也没苛到这份上。 阿珩很是放心且自豪的道:“她们的毒术极好,足以自保。” 云洛提醒:“人心险恶。” “正因为人心险恶才更要让她们去体验一番,温室里的花是开不出绝美的绚丽的。” 云洛除了呵呵别无所想,温室里的花固然开不出至美,但如此早便逐弟子远行的,阿珩也算头一个,没见两个孩子都哭得稀里哗啦的吗? 阿珩无视两个孩子脸上的眼泪将自己亲手准备的药箧给孩子背上,里头有她准备的许多药,都是旅途中可能用到的良药,以及......□□。又将两个放着一百枚铜锱的荷囊放到两个孩子的身上,最后往两个孩子的怀里放了一枚珍珠,珍珠不大,只比菽的果实略大两分,成色只能算中上,但中州的西部,这样一枚珠子价值亦不菲,可值三五枚金铢。内陆多不产珠,北地除了齐国临海,其余国家的珍珠都靠从临海的国家买,而珠宝这一类东西,一倒卖,利百倍,利润如此丰厚,价格自然也高得吓人。 “铜锱是给你们的盘缠,这么点盘缠自然不够你们未来五年的开销,但足够你们离开洛邑了,剩下的盘缠便要靠自己的医术去挣。这枚珠是救急用的,不到生死关头不能用。”阿珩道,其实她更想给月光明珠做为弟子的救急之物的。然而考虑到月光明珠的价值,还是放弃了,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两个弟子惊讶的看着阿珩,能说话的菖蒲更是脱口:“五年?” 阿珩颌首。“少则五年,多则十年,不论你们走到了哪里都得回来继续随我学更高深的医术,若是不想学,也得让我知道你们还活着。” 国族林立的捭阖时代,一个人出远门等于变相自尽,回不来是很正常的事。虽然相信两个弟子的本事,但阿珩仍会担心。顿了顿,阿珩又补了一句:“你们俩出了这个城门便各选一个方向走,不得同行。”这两位若是同行,很容易干扰对方,桔梗她到不担心,就担心菖蒲,干扰多了到时叛逆心理上来,那乐子就大了,她可不想教出个苍凛第二来。 菖蒲与桔梗背着药箧与放着三身换洗衣物的包裹离开了,菖蒲向南,桔梗向东。 三七哭得都快抽搐了,阿珩一滴眼泪都没掉,在两个弟子的背影完全消失在视线中后拎着儿子回药庐。 回了药庐,阿珩便放儿子自己去玩了。 云洛不放心的跟来时,阿珩正在饮酒,自酿的雪莲酿,云洛听三七提起过雪莲酿。 雪莲这种药物生长与极西的雪山,但苍凛早年游历九州四溟,将雪莲的种子带回了中州,并在即翼雪山上种植了许多雪莲,省得回回需要雪莲都要费劲的去寻。阿珩拜师后发现虽然苍凛掉下深谷二十几年,雪山上的雪莲竟然生得到处都是,便采了雪莲酿酒。三七没喝过,但见阿珩喝过,雪莲酿味道香醇可口,且有清冽的莲香,但......后劲极大,以阿珩的酒量也不过能饮一坛。 云洛目测了下,阿珩手里的酒坛已经空了大半,这么个喝法,也不怕肠胃出问题,赶紧按住酒坛。“姑奶奶,就算你想狂饮,好歹也先吃点东西垫一垫肚子,否则喝出胃病,我看你下半辈子怎么办。”胃病不是大病,得了绝对折磨人,且是一 分卷阅读182 分卷阅读183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83 生,比牙疼还磨人。 阿珩瞅着云洛。“吃食拿出来。” “你怎知我有带吃食?心有灵犀?”云洛取出了一包咸鸭蛋,托阿珩优良养鸡鸭鹅的福,洛邑的鸡鸭鹅蛋几乎泛滥,从珍贵之物变成了烂大街的东西。为了方便保存,小贩也是想足了法子,拿盐将鸭蛋给腌制了起来,味道甚好。回来的路上云洛正巧见到一个在卖咸鸭蛋的小贩,便买了几个。 阿珩回道:“闻的。” 云洛扫兴的恍然。“忘了你鼻子比狗还厉害。” 阿珩:“.......”她全当这话是夸赞了。 阿珩取了一枚咸鸭蛋剥壳送入嘴里,什么味道都没有,但她感觉得出食物里所蕴含的营养,盐分比例很重。 原本慢条斯理吃咸鸭蛋的云洛无语的看着阿珩跟吃糖豆一般连着吃了四个咸鸭蛋,咸鸭蛋,顾名思义,很咸,吃一个都需要慢慢吃以便肠胃与味蕾适应,阿珩这般当糖豆吃的,古往今来恐怕就这么一个奇葩。“可要喝......”最后一个水字云洛没能问出口,因为阿珩又抱起酒坛饮了起来。 方才,真的只是垫肚子。 “既然不高兴,为何不留下他们?” 阿珩轻叹:“雏鹰终将离开巢穴,我留不了任何人。”名为人生的漫长道路终将只留她一个人。 云洛皱眉:“谁说的?我就不会离开。” 阿珩淡淡颌首。“我相信你,你会在死亡到来时才离开我。” 云洛想呕血,爱上一个神经病真的心累。闭了闭眼,云洛以壮士断腕的坚决语气道:“不会。” 阿珩笑:“你莫不是想说,你死了也会留在我身边,虽说我时常切尸体,但那是为了医道,我对死人着实无兴趣。” 云洛瞪着阿珩:“你会死在我前头。” 阿珩笃定的道:“那不可能。” 云洛继续道:“只要你一直不治你的心疾。” 阿珩惊讶的看着云洛。 云洛颓丧道:“你不想治,便不治了,不论你是否嫁给我,我都不会干涉此事。” ☆、第二十九章比金子还真 阿珩跟不少人睡过,有男有女,有人族也有非人族,有老有少,若非只是纯睡觉拿别人当抱枕,只怕可以赠她八个字:吃嘛嘛香,百无禁忌。 进一步发展这种事虽然很符合生理欲望,也算不得大事。这个时代对于贞洁并不看重,除了那些极其讲究规矩的高门大户,寻常的贵族与庶人之家,女子出嫁前有过几个情郎是很正常的事,只要不闹出人命,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事。若是贵女的话,有了孩子也不算太大的事,只要养得起,找个地方养着便是,就是嫁人后不能让夫君知道,否则容易起波折。 阿珩不否认自己有生理欲望,但她的那点生理欲望......换了任何一个正常人,在亲手拿刀子解剖过近万的死人,以及不少活人后,且前者是零敲碎剐,每一寸血肉的结构组织都要做到精细了解,哪怕是繁衍子孙后代用的器官都不落下后,生理欲望都会消弭殆尽。 云洛对阿珩的心理历程不甚清楚,却也能猜得到以苍凛的教学方式,没被他整死的弟子都不太可能热衷正常人热衷的东西,自然,差不离算是个例外,在离齐两国蹦跶得非常欢实。离国也不知是和他有什么仇,被他给坑惨了,这厮当年离开离国时还带走了大量的机密情报,靠着那些情报帮助齐王大败离国,夺了离国十五座城邑,因而被封为君。 然而阿珩与差不离显然有区别,阿珩对爵位一点兴趣都没有,这也侧面的让云洛踅摸出了不少东西。因此,被阿珩以告知的思维逻辑告白时,云洛虽讶异,却也不是特别讶异,原因很简单,这是个神经病,不能以常理论之。可如今,云洛是真的震惊了。 哪怕到了床上,云洛也有点没回过神,但本能还是有的,放在心尖上的人相邀,不抓住机会饱餐就是傻瓜。 没吃过猪肉,但见过猪跑的云洛挺着急,没几下便将自己与阿珩的衣服给剥干净了,裸裎相对。 阿珩的身上有着淡淡的药香,自肌肤里透出来的,很是好闻。云洛细密的亲着阿珩每一寸透着药香的肌肤,留下自己的气息,他喜欢这种感觉,仿佛这个女子是他的,永远都属于他。 阿珩学习能力极好,学着云洛的模样回应他,素日苍白阴郁的容颜上是□□所渲染出的媚色,虽无倾国倾城之容,却不输倾国倾城。让云洛自制力愈发薄弱,却依旧努力的克制着,不能着急,必须循序渐进,虽然书上说的未必靠谱,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若是突然进去且真的伤着了怀里的人,他会后悔。 异物冲入体内,仿佛被撕裂的痛让阿珩想起了多年前被敲碎除颅骨与脊椎骨以外所有骨骼的噩梦,本能的一口咬在了云洛的肩头。她当年就很想这么做,活活咬死那些执刑的酷吏,将那些比苍凛还没人性的家伙的血肉一口口撕下,零敲碎剐。 被曾经的记忆所干扰,阿珩咬得很重,皮开肉绽,满嘴的腥味。 云洛疼得龇牙咧嘴,险些就此释放,很怀疑自己是否阿珩的仇人,且是有血海深仇的那种。忍着痛与欲望将阿珩紧紧抱在怀里,云洛轻拍着阿珩如雪的肩背道:“别怕,会有一点疼,但很快就没事了,我不会伤害你的。你咬轻点,骨头崩了牙齿就不好了。”他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自己的肩胛骨上磨动,牙口真好,都到骨头那了。 阿珩的思绪从幼时的记忆里挣扎了出来,总算意识到自己正在做的事,品味了下口腔内的血腥味,味道不错,很甜,很像那一年.......更想吐了。不过这个时候吐就太扫兴了,阿珩赶紧去想云洛平日里做的“荤”菜,想像自己嘴里的是菜留下的味道,这才没吐出来。 看着云洛肩膀上隐约可见森森骨茬的伤口,阿珩的心抽了抽。“我......对不起。” 云洛道:“你咬得高兴就好,我不介意你在另一边也咬个印子,正好对称。” 阿珩:“......” 肩膀上的伤口不影响云洛的兴致,肉都到嘴里了,不吃干抹尽就是跟自己有仇。当阿珩适应了自己后,云洛毫不犹豫的撕开了克制隐忍的枷锁,纵情的掠夺、深入,直至最深处,一次又一次,仿佛无休无止。 阿珩在床上休息了一整日才恢复精神,看到神清气爽的云洛时一直在心里翻滚着九百九十九种整死人不偿命的毒或蛊。 没有读心术的能力,对此毫无危机感的云洛见阿珩精神恢复得尚可,人也完全清醒了,赶紧将熬制的枸杞红枣粥呈上。阿珩瞧着清粥,除了枸杞红枣还撒了些许葱花,红绿白搭配,看着甚为可口,闻着淡淡的粥香,馋了,伸出手拿勺子,却见云洛 分卷阅读183 分卷阅读184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84 拿着勺子挖了一勺粟米粥送到了自己嘴边。 阿珩不客气的将粟米粥吞下,通过口感可以判断出这是云洛亲手所熬。“这是补偿?” 云洛茫然的看着阿珩:“啊?” 见了云洛的神色,阿珩反应过来自己许是猜错了。“怎么有兴致为我熬粥?” 云洛叫屈:“我平时也没少为你熬粥。”药庐的小厨房都快成他的私人领地了。 阿珩一边吃着粥一边道:“这一次太殷勤。”让她有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感觉。 云洛无语道:“我对你好你还不满意?” “无缘无故的殷勤多半不怀好意。” “你是有被害妄想症,我只是见你之前流了血,所以给你食补一二,你脸怎么黑了?” “滚!” 做为一个人,且一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尽管人族过了二十岁便是成年人,快奔三时可以算中年人,但云洛坚决拒绝承认自己步入中年的行列),云洛觉得,让他开了荤再继续吃素,这是虐待,他能答应就是没事找罪受,因此云洛果断将云府丢给了云晞,自己搬进了药庐。事实上也不需要搬什么东西,只要人过去就行,他的东西早在之前的几年一点一点的搬进了药庐,只差他这个人了。 阿珩:“......”所以她这是老早便引狼入室了? 将自己的玄端朝服、礼服、骑装之类的衣服在阿珩的衣橱里一一放好,阿珩的衣橱不大,但很宽敞,原因?瞅瞅阿珩那一个巴掌数的清件数的衣服就明白了。“阿珩,我给你做几件衣服如何?你看看你的衣服......”云洛看了看衣服上的几个补丁。“话说,你这些衣服有几年了?三七的衣服堆了两个衣橱都没完全放下,怎么你自己就这么几件?你就不能对自己好点?” 阿珩不以为然:“物质上的享受并不能带给我快乐。” “那你还喝我做得粥喝得津津有味,近来都不怎么碰药庐厨娘做的食物了?” 阿珩无奈道:“你不觉得我是个衣架子吗?” “没瞧出来。”穿白衣服跟穿丧服似的;穿绿衣服倒是透出了生机,却不是春日鲜嫩的那种生机,而是仲秋草木将黄的生机;穿紫衣服跟被霜打过的茄子似的;穿......云洛想了想,好像就见过这家伙穿过三种颜色的衣服,绿色是三七忍不了阿珩天天守孝似的衣服,紫衣服是无忧让人做的。 阿珩道:“穿什么衣服都透出不搭的味道。” 云洛:“......你还挺有自知之明的。” 阿珩坦然道:“人贵有自知之明。” 云洛想抓狂。“我叫了裁缝,午后会来给你量身裁衣。” 阿珩皱眉:“我不缺衣服。” “你莫要说你打算穿着这几件衣服进行婚礼,你要敢穿这种衣服举办婚礼,我......” 阿珩反问:“怎么着?” 云洛噎住,他还真不能怎么着,打吧,舍不得,骂吧,阿珩绝对左耳进右耳出。 阿珩乐了,云洛这表情太有意思了,简直跟家破人亡的剧变发生前她老子老娘面对她的表情无出其二。“若要举办婚礼,我会自己做婚服。”虽然说人族女子再嫁改嫁个十几回也算不得什么大事,但见过自家老爹老娘的婚姻,阿珩不想草率婚姻,要么一生一世一个人,要么就好好嫁。婚服这种重要的礼服,从远古时代起便是女子自家裁制,直到近千年,贵族享有大部分资源,婚服才开始让裁缝做,却也仅限于贵族,寻常人家还是女郎亲手裁制。 云洛从阿珩的语气里听出了一点让自己不爽的东西。“那你打算何时裁制婚服?华族的婚服若要自己一个人裁制,少则半年,多则一年。”华族的婚服很繁复,而繁复也意味着......做工麻烦,耗时,那他得等多久才能成婚将阿珩的名字写进连山氏的族谱里? 阿珩坦诚道:“暂时没这打算。” 云洛一个没忍住将手里的朝服给捏皱了。“你耍我?” 阿珩反问:“我若是耍你又怎会容忍你将你的东西搬进我的屋里?”她可是有洁癖的,连三七的衣服都在她屋里放过,她的床更是连三七都没躺过,以前抱别人睡也从来都不是在自己床上,洁癖症作祟。 云洛想想阿珩那一日三沐浴的毛病,无法反驳。“那你之前说我若不要求你治病,你便愿意嫁我,如今怎又反悔了?” 阿珩问:“没反悔,只是你能否再等我几年?” 云洛额头跳出一根欢快的青筋。“几年?” “三五年。” “你要做什么?”说不出个合理的子丑寅卯来,他不介意强压着阿珩成婚。 “治病。” 云洛微怔。“你改主意了?” “此病非彼病。” “说我听得懂的话。” “我想治好自己的心病,我想睡得着,吃东西有味道。” 云洛微讶。“你这毛病不是......”不治之症了吗? 阿珩眉目复杂的轻叹:“我想做最后一搏,不论成败,我都认了。” 云洛无法反对阿珩行为,有病得治。“怎会需要那么久?” “需要杀很多的人,有点麻烦。” “医者三诫不杀生。” “所以才麻烦啊,要自己双手不沾血的弄死成千上万的人。”阿珩头疼的蹙眉,这也是她这么多年都没走这条路的原因,太麻烦。 云洛殷勤道:“你要杀哪些人?名单给我,三个月内我把名单所有人的头颅都送你面前来。” “心领了,我可不想染疫疾。”尸体堆积在一起,没事也得生事。 “我这不是给你准备合你心意的聘礼吗?” 阿珩呵呵,几千人头当聘礼?结亲还是结仇啊?“那些人得我自己去动手,杀戮的过程是治病的过程,你若是代替了,我便没法治自己的病了。” 云洛头疼:“真麻烦。” 阿珩也头疼。“心病本就是天下间最麻烦的病。” 云洛皱了皱眉。“五年,五年后不论你是否治好心病都得与我成婚。” “没问题。”只要那个时候她还没咽气,她肯定嫁。 云洛狐疑的瞅着阿珩,深邃的琥珀眸里仿佛沉淀着千万载的星光,美不可言,然而透着狐疑时却是锋锐的,锋锐却不伤榻上拿着医书在看的少女。 阿珩扬眉。“你什么眼神?” 云洛道:“不知为何,我总觉得你的话不可信。”不说谎与不骗人两码事,对于这一点,做为连山氏的后裔,云洛深有体会。先知能够看到未来,但不能说出口,一旦说出是要折寿的,然而这世上希望知道未来的命运从而去改变的人太多了。普通人奈何不了连山氏,但强权呢?为此,在吃足了苦头后连山氏发明了一套祖传的诈骗技巧,字字句句都是比金 分卷阅读184 分卷阅读185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85 子还真的真话,但谁信谁悲剧。云洛自己虽没先知的能力,但他老子有,被诈骗得多了,多少有了这方面的感觉。 阿珩:“......”她的话还真不能信。“你我都要成婚了,我骗你对我有什么好处?” 云洛没好气的反问:“没有好处的事你做得还少了?”在大疫爆发时跑疫区去,各种人体试验......没一件是有好处的。 阿珩想了想,发现自己没词了,只能用比金子还真诚的眼神瞅着云洛。 ☆、第三十章贿赂 定下了未来五年的目标,阿珩开始在辰国王都走动,原本全都用在扩大成药作坊扩大的金钱抽出了一半上下打点,别说金银,便是一枚铜锱都没送出去。 云洛悠哉的道:“辰律,官吏贪污受贿当劓刑、刖刑、大辟、宫刑、黔刑五选一,并根据情节严重与否株连满门到三族。阿珩你难道从未注意到,那些官吏来药庐拜访做客时都是自备酒肉的吗?真以为他们是钱多了没处花,跑别人家做客还专门带上酒肉?就算辰国官吏钱多了也不至如此挥霍。” 官与吏是不同的职,前者是真正的官,后者只能说是最接近官这个层次的阶层。一般来说,胥吏都是由黔首担任,有贵族血统者都不屑任这种职位,在辰国却不然,在辰国,胥吏只要干得好是可以转正成正式官员的。辰国的胥吏阶层有七成是由身有爵位者担任的,一句话描述便是:上过战场,立过军功,有爵位,是贵族,敢贪污,虽不至于株连,但五选一跑不掉。 官这个阶层比胥吏更严苛,无爵位者不能担任,因此都是贵族,贪污受贿,不仅有五选一,还有株连大餐奉上,阿珩花钱打点,云洛都不知道说她天真好还是世故。辰国的贵族不缺钱,俸禄丰厚,立功封爵时的赏赐更是丰厚得能砸死人,也不缺那几个钱,犯不着为了几个不缺的钱把命给丢了。 阿珩仍不死心。“送钱不行,我送丹药如何?” “不论送了什么,只要是值钱的东西,收下了就都是贪污。”顿了顿,云洛补上一句:“我劝你也别琢磨别的了,新上任的御史大夫公子治不是吃素的,御史大夫掌控着辰国国内三分之一的情报网,百官皆在他督察视线里,被逮着了,死都是轻的。” 辰国御史大夫之职一直以来都是由王族中的佼佼者担任,掌控着辰国三分之一的情报网,也是辰国王族始终没换人的因素之一。尽管烈王时为了保护张不易曾让张不易兼任御史大夫与外相之职,但张不易还朝后就把这位置还给了辰王族,他也怕三足一个不爽将王族给换了。 出了废王的破事,接任御史大夫之职的公子治将铁面无情的精神给发挥到了极致,兢兢业业,生怕有什么错处被人逮了,然后辰王族失去这一份力量,那彼时就不是君王是傀儡的问题,而是改朝换代的问题了。 公子治的发疯也导致了辰国官吏迄今为止一个比一个遵纪守法,哪怕别人送个鸡蛋都没人敢收,何况金与丹药。 阿珩顿觉无语,曾经,她很高兴辰律的变态,因为就算她逼死了上百人,别人只要没证据都不能将她怎么着,至少在辰国境内没胆子将她如何,可如今......想找块豆腐撞死了事。 云洛道:“你到底要做什么?不妨与我说说,我或许能帮你。” 阿珩道:“我想让公孙係回离国。” 云洛微怔,随即皱眉。“你怎么就跟他较上劲了?”虽然清楚阿珩与公孙係没可能,但云洛还是不高兴,公孙係可是男人,阿珩对他也太好了,要钱给钱,要什么给什么,公孙係近几年的日子虽不是王子般的优渥,却也称得上舒适,阿珩对他都没对公孙係大方。 “他回离国,我才好进行下一步啊。” “说清楚。” “我要离王的头颅。” “所以?” “我自己没这个能力,但公孙係是离王嫡子也是太子留下的唯一嫡子,他是最有能力做到这一点的人。” “可他身有残疾。”云洛道,公孙係的手指被剁了一根,对于一个王侯子弟而言,这等于判死刑,这辈子都不要指望继承家业了。 阿珩狐疑:“你们当年是故意的?” 云洛道:“我们什么都没做,是他自己作死去触犯辰律,只是剁一根手指而非剁双手已是大兄努力斡旋的结果。”辰律连王子公孙都能枭首,何况区区一个别国质子。 “身有残疾也未必不能继承王位,我听无忧说,她父亲生而目盲,却成了少昊氏族的大族长以及沃州侯,统治半个沃州大地。” 云洛嗤笑:“你觉得公孙係能跟少昊君离相提并论,他连给少昊君离提鞋都是对少昊君离的羞辱,你这话若是让老妖婆听到,有你受的。” “我当然知道他不如少昊君离,所以我这只是比喻,少昊君离生而目盲,却能够成为一个尚武好战之风不比辰国差的氏族的君侯,这是否可以说明,残疾人也是可以继承爵位的。” 云洛无语:“少昊君离那是他全家都战死,只剩下几个小毛孩,别的都是话都还不会的豆丁,就他一个成年人,根本没得选,否则你以为他能成为沃州侯?且少昊君离能够成为沃州侯是意外,但他能够坐稳沃州侯之位,打得羽民王朝后裔闻风丧胆,数百年不敢进犯也说明了他的能力,可公孙係,那么个家伙就算扶上王位,也绝对是傀儡。” “公孙係会不会成为傀儡我不在意,我要的是他坐上王位。” “除非离王脑子有坑,否则公孙係没机会。”公孙係根本没有为王的心性与能力。 阿珩反问:“若是离王死了呢?” 云洛微怔,挑眉。“逼宫?” 阿珩颌首。 云洛笑了。“这个事,辰国不会答应的。” “我知,所以我没想过求你。”阿珩道,离国与辰国不接壤,损害离国的利益对辰国没好处却可能有坏处,离国是东方大国,若是被辰国周围的大国吞并,那辰国就麻烦大了。疆土与人口意味着国力,疆土越辽阔,人口越稠密,国家也越强大。因此,在辰国与离国产生巨大的利益冲突之前,辰国不会做任何侵害离国利益的事。 云洛笑道:“我说的是辰国不会答应,没说我不会答应。” 阿珩惊讶回眸。“何意?” 云洛笑容耀眼如阳光般。“我说我帮你。” “公孙係成为离王对辰国没好处。” 云洛踅摸道:“无妨,等他坐上了王位我再杀了他换个有能力的离王便是,争取一下看能否换到利益。” 阿珩:“......本来还想谢谢你,突然就不想了。” 云洛好奇的问:“你原本打算如何感谢我?” 阿珩直白的道:“上床。” 分卷阅读185 分卷阅读186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86 云洛很想犯心疾,吃素二十五年,开了荤不免索求无度,然后......过程如何外人无从得知,但最终的结果是俩人达成一致,逢一逢五的日子开荤,除此之外云洛都不能打扰阿珩。可,曾经有一个吃肉的机会摆在他面前,他却没抓住,如今,他只想说,机会你别跑啊。“不论我是否打算利用此事获取利益,我都在帮你,你可不能这么忘恩负义。” 阿珩笑问:“我就是忘恩负义你又如何?” 瞧着阿珩脸上的笑,云洛琥珀色的眸里露出了一抹惊艳,已非第一次看到阿珩笑,但阿珩笑起来真的很美,仿佛脱胎换骨成了另一个人,苍白阴郁都不翼而飞。“不如何,你高兴便好。” 阿珩回以白眼。 虽然云洛说要帮忙,但阿珩还是想尽量自己解决,不想给云洛惹什么麻烦。 是人都会生病,就算身体好,没生病,但家里总有老人吧?老人身上就不可能没有毛病,生老病死的人之常理。苍凛例外,除了早年掉下悬崖落入冰池的后遗症,阿珩就没在他身上看到过符合老人这个定义的疾病。 阿珩秉着有病治病,没病看老人给老人开药膳食谱调理的精神拜访了王都每一座贵族府邸,很轻松,直到跑到白川君府。 白川君年纪不小了,已有五十一岁,戎马三十余年,历经大小战事五百多场......看到这,应该不难猜白川君如今是怎么个情况。年轻时,恢复力强,所以没出什么问题,但暗伤沉疴并不是不存在,而是攒了起来,等待一个爆发的机会,白川君身上积攒的沉疴已然等到了机会,尧阳之战结束后身体就撑不住了。 在检查了白川君身体,发现这位老将身上大疤盖小疤,小疤串大疤,且伤口因为伤口缝合技术近些年才出现的关系而未缝合以至于伤口翻开硬化后,阿珩震惊了,这是她第一次直面一个百战老将伤疤。诚然,别的百战老将她也见过,如华阳,但华阳征战的年岁还不如白川君,且她从战场上回来,孟览都会为她准备最好的祛疤药,因此身上没白川君这般触目惊心。 将军百战死,五个字,分量却是沉甸甸的。 白川君你现在还没死真是个奇迹。 阿珩道:“白川君这身体,若是好好调理,十年八年定能养好,只是以后却是不能再上战场了。” 白川君的问题太严重,神仙来了也不可能让他恢复如初,延续他的生命是阿珩唯一能做到的。 白川君皱眉。“将军的天地是战场,让将军离开战场如同让鱼离开水。” 你就是战争狂,阿珩无言腹诽。“那将军不如提前安排好后事。”就白川君,再去战场上折腾个一两回,妥妥的下黄泉。 虽然病人不听话,但阿珩也没真的丢下病人跑了,尽管她很想这么做,但这不是有求于人嘛,因此还是老老实实给白川君开了药膳食谱。至于药,不需要,凡药三分毒,就这白川君这身体,除非下猛药否则都是白搭,可真用猛药,他也吃不消,只能用最温和的药膳来进行调理。 白川君也没气阿珩的态度,而是给阿珩找了另一位病人,白川君的嫡长孙白卬。 白川君养孩子绝对够狠够绝,连阿珩都要自叹弗如,嫡长孙才十一岁就被他拉上了战场。尽管在辰国,贵族子弟都要上战场,但除了少数特例,都是十三四岁才上战场。白川君这么对孙子也是因为儿子都不争气,因此想培养孙子,但忽略了战场的凶险,或者说,没有忽略,却想一搏。白卬没死在战场上,也立了功,斩敌两人,但......他的眼睛也被敌人的武器划伤,瞎了。 “伤口还挺严重的,运气够背的。”阿珩对着白卬的伤口感慨,她看得出这家伙的眼睛是被箭矢所伤,战场上那情况,若没猜错,应是流矢。虽然在战场被流矢所伤所杀是很正常的事,但如白卬这般伤了眼睛的,没有一定的运气着实做不到。 白卬没反应,尽管难听,但阿珩说的是实话。 白川君更关心重点:“苏神医能否治好?” 阿珩笑吟吟道:“能啊。”若是别的问题还真不能保证,但眼睛,她恰好能做到。 不就眼睛坏了吗?好办,换双新的眼睛就是。前两日药庐得了一具新鲜的尸体,还能用的器官都被她摘了下来等着日后给需要的人用,都保存得很好,还能用,其中就有一双眼睛。至于那尸体的性别是女性,这种小问题就别深究了。器官能用就行,管它是从什么性别的尸体上摘下来的。 白川君激动道:“当真,若苏神医能治好本君的孙子,本君愿奉上半数家资。” 阿珩微微扯了扯嘴角,好狡猾的老鬼,反应还挺快,拿了半数家资她还怎么要人情? ☆、第一章大雪 北地冬季来得早,今年来得更早,九月中旬天空便纷纷扬扬洒下了鹅毛大雪,并且雪花越下越大,没一个月就从鹅毛变成了锅巴。虽说瑞雪兆丰年,但这般“瑞”,虽可笃定下半年定是丰年,但这有个前提,熬得过上半年的雪灾。 阿珩又喜又愁,喜的是,北地诸国老老少少都是饮烈酒取暖过冬。都是饮酒,阿珩的药庐里卖的药酒有针对各个年龄段酿制的药酒,如三至八九岁的孩子饮的垂髫酒,八九岁到十五岁饮的总角酒,除此之外还有各种各样的药酒,足足七八种,琳琅满目,不伤身,也暖身子更强身健体。货比三家,最后选的定是阿珩的药酒,日日都脱销,为此,在去年冬季的时候阿珩便专门买了个庄子酿酒,然而今年仍旧如此。去年时是百姓零散着来买,今年却是商贩专门来采买,六十斤一瓮,一买便是几十瓮。到最后若非药叟反应快截下了几瓮,药庐里的孩子都没得酒饮了。 阿珩算了算账,垂髫酒、总角酒以及松酒是卖得最多的,其中垂髫酒一瓮的利润是十枚铜锱、总角酒一瓮三十枚铜锱、松酒一瓮两百枚,不过两三个月,单这三项便赚了百余枚金铢,若再算上别的名贵烈酒,账上的利润有上千金铢。 愁的是,她酿药酒只是随手加缺钱,再赚钱也是副业,主业还是医药,可......雪灾这么厉害,也不知山南郡的药材能收成多少。 药庐每月耗用的药材不少,阿珩在北郊买了几十座山头自己种植需要的一些珍贵药材,但山头够大,人手却不足,北郊群山起伏,除了采药人与猎人、伐木人,根本没什么人烟。阿珩考虑过买奴隶,但辰律有条超级坑的税赋——算赋。算赋是一种人头税,根据征收对象分三种,第一种是向黔首及贵族阶层十五岁至六十岁的成年人征收,每年一百五十枚铜锱,算赋之重为列国之冠。略不同的是,列国除了收成年人的算赋,还收三岁至十四岁的孩子的算赋,只是没成 分卷阅读186 分卷阅读187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87 年人那么多,但也不少,大多为成年人的一半,而在辰国,人只要未满十五岁就不必缴哪怕一厘的算赋;第二种是向家仆收,家仆是高级奴仆,每户人家的家仆都要写入家仆,虽是奴仆,却是有身份的人,家仆的算赋是黔首的五倍,并且未成年的家仆也收,从一岁到十四岁,每年一百五十枚铜锱;第三种是向奴隶征收,算赋是家仆的两倍。 阿珩简直无语,家仆也就算了,毕竟是有身份的人,缴算赋很正常。但奴隶,她在别的国家可没见谁向奴隶主收算赋,偏偏辰国不仅收,还格外认真收,简直是当主要收入。每家每户都有多少奴隶,相关的衙署都记录得清清楚楚,少了一个都会有人上门来查证是不是真的死了,而非由明转暗做了隐奴。 阿珩在算了一番后便放弃了蓄奴,改成了租地,不过别人租地是给人种粮食,阿珩却要求不许种粮食,只能种药材。这明显很坑,辰国奖励耕战,可不奖励种植药材,粮食种的好能封爵,药材种的好却不能。因此为了吸引别人,阿珩给的条件很宽裕,正常的佃租是五至七成,阿珩只收两成,其余的药庐会以低于市价的一成收。 尽管条件宽裕,然而......辰人更在意爵位,尽管种粮食种的好能够得到的爵位最高只能到不更,但有了爵位便等于有了一份铁打的收入,公士每年的俸禄是五十石粟米,上造一百石,簪袅一百五十石,不更两百石。不算很多,若只是一个人,省着点也能吃用过活了,但一家人的话,顶多饿不死,想过得仍有问题,因此这些俸禄只能当补贴家用的不时之需。然而,碰上灾年,这些铁打的粮食能救命。辰国不论发生什么天灾人祸都不会赈济灾民一粒粮食,但有爵位者每年的俸禄却是一粒都不会因为天灾人祸而耽误,若是灾情严重的话,也可提前预支一到三年的俸禄。 因此,阿珩的条件再宽裕,百姓也更热爱耕种,最后还是云洛解决了阿珩的药材缺口,山南郡适宜种植药材,掳来的十万户人口全都送山南郡去了,大半种植粮食,小半种植草药。若是雪灾太厉害,那么不仅山南郡迁入的百姓将失去收成,药庐明年也会无药救人。 在阿珩的纠结中,新年到来,这一次仍旧是在药庐过,五百余人一起过,鸡鸭鱼鹅......各种肉类堆满了食案,而食案摆满了药圃的院子。云洛瞅着乌压压的人头,对阿珩无语。“药庐又添人口了?”全是未满十五岁的萝卜头,想也知道又是阿珩从大街上捡回来的。 阿珩饮了一口梅花酿。“原本的一些人满了十五岁,需要缴纳算赋,我不想替他们交,正好之前教会了他们如何种植药材与酿酒,便送去北郊的山里与酿酒作坊里种植药材与酿酒了,自己赚钱自己缴算赋。而药庐走了一拨人,自然要添些人手帮忙。” 云洛无语的问:“洛邑街上的乞儿被你捡光了吧?”辰国的乞丐不多,除去奴隶与家仆,良家子都会按人头拥有田地,超过十岁而满十五岁者十亩,成年者五十亩,而种植粮食的土地为了保持肥力,需轮种,因此露田会加倍或双倍授给。若是原本就有私田,那么离这个数额还差多少,官府便补多少。耕种超过十年,且年年都收成颇丰,那么十年后,这些田有十亩可以划为私田,另一半身死还田。除此之外,辰律还根据土地的肥力规定了一亩地非天灾年间的最低收成,少一斤都不行,得罚粮。如此强制规定,不想被罚死,哪怕是地痞无赖也会乖乖种地。大街上的乞丐,要么是孤儿,要么是黑户(逃奴或仆,以及别国逃篡而来的奴隶)。 阿珩道:“不止洛邑街头,还有附近两个县的乞儿。” 云洛默了下,辰国的疆域划分以郡县制为主,洛川郡拢共才几个县?好像就五个吧?“你这是要泽被苍生?” 阿珩给云洛夹了一块菘菜:“辰国大街上的乞丐只要不是四肢残疾的都未满十五岁,不用交沉重的算赋,且我也不用给他们工钱,只需给他们一口饭,养他们到十五岁,教他们生存的技能即可,比家仆与奴隶省钱。吃点菘菜,成日里的吃肉也不怕肠胃吃出问题?” 果然,对于阿珩的仁善不能抱太大期望,不是损人不利己就是有所考量。云洛腹诽着,瞅着碗里的菘菜,苦着脸道:“大过年的你让我吃素?我这些日子吃萝卜菘菜都快吐了。” 冬日里万物凋零,如果不想吃咸菜的话就只能以肉为主食,不过后者是贵族的特权。然而近些年却多了别的选择——蔬菜,不过就三种,萝卜、菘菜以及南瓜,南瓜做成糕点,味道还不错,云洛能天天吃,但前两者,哪怕平日里陪着阿珩饮食清淡,但连着吃了半个月的萝卜菘菜,并且不带不重样的,云洛如今看到蔬菜都想吐。 “你方才啃了一条羊腿,不吃点素,对肠胃不好。”阿珩示意了下旁边被咬开,连骨髓都给吸光了,并且连骨头也被嚼碎吃了不少的羊骨残骸,以及羊腿骨旁边的鸭骨头,一顿饭还没吃完便吃掉了一条羊腿与一只鸭,她大抵明白三七的好饭量是哪来的了。 “我吃南瓜饼也可以。”云洛抓起一块炸得金黄的南瓜饼道。 阿珩摇头。“南瓜饼是油炸的,吃多了也不行。” 云洛艰难的将碗里的菘菜送入嘴里,随便嚼了两下便吞了下去,看得阿珩无语,进食细嚼慢咽最符合养生学,但云洛要如此,她也没辄。吃不喜欢吃的食物时,你不能指望别人还能细嚼慢咽的品尝味道。 云洛将菘菜完全吃光,赶紧要了一樽梅花酿压住菘菜的味道。“你每年都是如此过的?” 阿珩颇为感慨:“近几年是,以前都是在药王谷里,只有几个人,吃的人只我与师父,那时菖蒲三个还小,很多过年必备的惯常食物他们都不能吃。”只有她与苍凛吃的年夜饭,不管是她还是苍凛的精力与心思都不在吃上,而在如何解毒上,师徒俩吃一口菜的同时会往饭食里加一味毒。 云洛将三七端来的烤鹅剖成两半,父子俩一人一半,又盛了一碗没有鳄肉的汤给阿珩。“你这两日不是嗓子不太舒服吗?喝点汤。” 今年的年夜饭格外丰盛,云梦大泽多鳄,以前因为辰国与云梦泽不接壤,鳄是珍贵的食物,但如今.......都接上了嚷了,尧阳境内被猎获的鳄自然就很顺畅的运到了洛邑。阿珩大手笔的买了三条鳄回来给年夜饭加餐,但她自己还没碰过,鳄肉看着跟普通动物的肉类很像。 云洛殷勤劝道:“尝尝,你看,里头一块肉都没有。” 阿珩一指汤里的肉沫。“那是什么肉?” 云洛:“......你到底喝不喝?” 喝! 阿珩接过鳄肉汤尝了尝,什么味道都没有,但也不怎 分卷阅读187 分卷阅读188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88 么想吐。 云洛往碗里添了一块鳄肉。“尝尝鳄肉,大补。” 阿珩夹了一筷子菘菜。“我还是比较喜欢吃素,鳄汤什么味都没有。” 云洛殷勤道:“菘菜也没有,鳄肉有味道。” 阿珩继续道:“菘菜好,冬日吃素不容易上火。” 云洛不以为然:“你不是备了下火的凉茶吗?” 近百张食案,今年每一张食案上都有一个大大的烫锅,锅里红彤彤全是辣椒,烫锅旁边更是有一罐罐红彤彤的腐乳与各类大肉,这顿年夜饭不吃上火,鬼都不信。 “那是给别人准备的,我没打算自己在冬日饮凉茶。”阿珩道,夏日时雪菊茶与三七水等都喝完了,另外琢磨个凉茶喝也是不错的感觉,但冬日喝却不会多愉快了,冬日就是要火气重才不会冷。 不管云洛怎么劝,阿珩怎么都不肯吃一口肉,萝卜菘菜、豆腐加南瓜饼四样东西吃得津津有味。云洛最后只得陪着儿子继续大鱼大肉,没事,夫人茹素,儿子可是肉食动物,一起吃肉才更有滋味嘛。 年夜饭过去没两日,大雪又回来了,并且下了三日也没停,所幸药庐的地龙已经修建好了,阿珩这才没如前两年一般一过冬便趴窝,舒舒服服的熬过了离开药王谷后最头疼的冬季。 新一年仲春之月,在考虑怎么跟阿珩说自己可能得去一趟摩云关,摩云关那片地都成绞肉机了,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交战双方不断增兵,到如今,双方投入的总兵力已然超过了六十万,摩云关方圆几十里全是死人。车异都快给逼死了,摩云关虽是雄关,但敌人没日没夜的进攻,铁人都吃不消,何况他一个有血有肉的正常人。最重要的是,再这么耗下去,对辰国的根基影响很大。能尽早结束战争是最好的,但云洛看了很久也没看到齐国有放弃的打算,而辰国也不想放弃,因此,想等齐国放弃以武力夺回摩云关至少得等个两三年。 云洛说出口之前齐国便派来了使者,云洛大奇。“齐王这么快就放弃了?”没记错的话摩云关可是条邑最重要的门户之一,除非齐王打算迁都,否则摩云关的战略意义不言而喻。而齐王显然不可能迁都,现如今的条邑王都可不是随便选的,辰国的版图似一块玉如意,条邑恰恰卡在玉如意的中间,接通南北,且有摩云关与东樾关以及戊城三座雄关拱卫,不管是从哪个角度来看,整个齐国都没有比条原更合适做王都的地方了。 已经拥有进入朝堂且在朝堂议事权利的孟览闻言道:“宰辅有所不知,离国前些日子攻打齐国东境的沿海城邑,齐国怕是无瑕顾及我们了。” 齐国东境临海,有渔盐之利,若是丢了,麻烦也不小。摩云关都成了血肉磨盘也没夺回去,显然是不可能夺回去了,但东境的城邑还有机会。 公卿们不由看向孟览,齐国与离国起冲突是很正常的事,这两个国家可谓仇深似海,自齐庄王时起,齐国一直是向西扩张,直到齐庄王之孙齐襄王时,齐国与当时存在于东樾平原上的一个大国相遇,受挫。齐襄王比较了下双方实力差距,果断选择改向东扩张,又与东边的大国离国起了冲突,双方较量了数十年,不分伯仲。直到齐桓王时,齐桓王灭掉了樾国,得到了富饶肥沃的东樾平原,国力大增,离国这才开始落下风。东夷入侵,离历王亡国时,齐国趁火打劫,占了离国十三座城邑,本来是二十五座的,但东夷悍勇,从齐国手里夺回了十二座。若非后来被驱逐,东夷未必不能在离国的废墟上建立起一个更强大的国家。 遗憾的是,东夷太强悍,对上华族便如狼群入了羊群,引起了羊群的警惕,羊群苏醒,变成了狮群,数十华族国族联合出兵,整个离国都变成了战场,成功将东夷赶回沃州。趁此,齐国将被东夷夺回的十二座城邑又给吃到了嘴里,就是时间不长。当今离王励精图治,早年离国猛将如云,更有名将太子琚,不仅将失去的城邑给夺了回来,并额外从齐国手里抢了十座城邑当利息。 太子琚去后,离国内乱,国力大减,二十四年前,齐武王诚心找茬的求娶离王的嫡王孙,离王同意了,然——和亲队伍走到一半,嫡王孙跳河自尽了,宁死也不受齐国羞辱。离国开战,打了三年,齐武王成功从离国的版图上割下了六座城邑。再后来,差不离叛出离国,齐武王再次发兵,又下十五城。离国至今都没能抢回去,双方关系一直恶劣,只是离国一直没恢复过来,这才没能发动大反攻。 如今齐国战事屡屡受挫,离国趁火打劫很正常,但辰国与齐国东境隔着的可不止千里,孟览是怎么得到消息的? 张不易问:“你怎知?” 孟览笑道:“我离开青国时遇到了离相子昭。” 众人:“......”拉个盟友的同时还能坑敌人一把,孟郎君好生威武! ☆、第二章齐使 阿珩不关心齐辰两国的和谈,她更关心山南郡的药材种植,为此亲自去跑了一趟山南郡,果然受灾不轻,庆幸的是,种植的都是北方生长的药材,抗寒能力不错。尽管没料到今年的雪会如此大,但这些药材还是有一半生存了下来。药庐这一年的生意不会因此受到影响,至于损失了收成的百姓,当初为了鼓励他们种植药材,辰国免了他们两年的所有税赋徭役,并且补贴了农具与种子,因此虽然什么收成都没有,但也没有因此欠下巨额债务。自然,也没有收入就是,但只要肯干,也饿不死。 摩云关的战事要结束了,辰国打算止戈几年休养生息。而辰国的休养生息略与众不同,不打仗了从来都不是轻徭薄赋,事实上辰国压根就不知道轻徭薄赋四个字怎么写。既然不用打仗了,那闲着多不好?都起来去修路与兴修水利吧。 阿珩听云洛说过,辰国接下来几年打算将山南郡修建一张道路网,以郡城为中心,连接所有县以及规模大一点的聚里。 一直以来,列国修路、筑城挖河、营造宫室、整治园囿都是动用徭役,而徭役即统治者强迫人民从事的无偿劳役,分军役、力役、杂役三种。筑城挖河、营建宫室以及整治园囿属于第二种,即力役。而因役人轮番服役,所以叫作“更”,役人也叫作“更卒”,力役也因此被称之为更役。 辰国情况稍好,辰王几乎被架空,群臣从不反对辰王修建任何宫室,但除了都城王宫十年一次的大修缮,其余时间修缮王宫,以及任何时间扩建宫室、营建行宫、整治园囿都不能动用国库哪怕一枚铜锱、一粒粟米的物资,必须辰王自己从私库里掏钱。若是修建王陵倒是不用君王自己掏钱,每年都会征发一万人修建王陵,一个都不会多,因此最后君王的王陵规模如何完全看君王活得够不够长 分卷阅读188 分卷阅读189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89 ,虽然只有一万人,但修个几十年,也能修建出一座举世无双的大墓来。尽管,陵墓再宏伟,君王有生之年都只能干看着,不可能住进去。 因此数种最常见也最频繁的徭役中,辰国只需承受三种。 每个辰人,年满十六岁后,每年都要服两个月的力役,算是列国之冠,至于力役内容,只三种,筑城挖河以及修桥造路。但征徭役都是在本地征召,且一家有七人则三人服役,六人则两家五人服役,五人则两人服役。另外,大规模征发力役时,每家只征一人,其他人为余夫(预备役)。这么个征法,小规模的工程,人自然是够的,但大工程的话,肯定不够,必须从别的地方征发力役过来。不是一般的劳民伤财加折腾人,因此列国除了修建王陵、营造宫室、筑城挖河等必须的大工程,都尽量避免大规模征发徭役,然这绝对不包括辰国。修建白洛渠时,每年固定的力役就有二十万。 不论离得多远,只要被征发了徭役,哪怕是天涯海角,被征发者也必须按时赶到目的地,少一人,或是迟了一日,那么同一个地方被征发的力役都会被连坐,斩立决!但跋涉千里就为了服两个月的力役也着实折腾人,对此,列国也有解决的法子,可以出钱雇人代替,若是贵族,那么连钱都可以省了,贵族无需服徭役。在辰国,雇人代替徭役被查出来,虽然不反对,但代替者必须是血缘亲人。贵族也可不服徭役,却仅限于高爵位者,大部分受爵者还是要服役的。只是,考虑到这的确很折腾人,辰国也有个不同的政策,服完徭役后,力役可以选择归家,明年再来。也可以留下继续干活,直到工程结束。 服徭役时,不论干多少活,都只管一日两餐,没有酬劳,但徭役都服完了,再留下来却会有酬劳拿。与其每年花两三个月的时间在路上就为了服两个月的力役,大部分人都会选择留下做工到工程结束,一年一回的折腾,得少活好几年。 服徭役时,有一日两餐,饿不死,而徭役结束后,灾民可以继续做工到播种的时间,同样管饭,且有酬劳拿,干得好还可以藉此积攒起一笔小积蓄。 明白药农不会因为灾年而出现折损影响药庐明年的药材供给后,阿珩走得很快,离开王城已有数日,她想云洛了。 和谈这种事,一般需要数月,甚至一年半载之久,但阿珩回到王城时,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齐、辰两国已然达成了一致。 原因?辰国重视办公效率,不管是什么事,拖拖拉拉个几个月,除非最后的结果好得让所有人都无话可说,否则所有相关官吏都可以卷铺盖回家抱孩子了。 和谈结果很是惊人,数十万将士血染沙场打下的摩云关归还辰国,自然,不是白还。齐国要付出的代价是三万头可以耕地的健牛,六十万斤铜、二十万斤恶金、八千斤白银、六千金、五千北荒骏马(必须是健马,不能是骟过的,也不能是老马),以及粮食一千万石、精盐五十万石、青壮奴隶十万。其中铜与白银、黄金都可以折算成恶金,精盐可以换成粗盐,但折算数量不能过半。 铜是铸造武器的东西,辰国青铜技术举世无双,六十万斤铜,足够辰国铸造出足够一支十万人的大军所需的所有装备。恶金是最合适铸造农具的金属,给了辰国,短时间是没什么好处,但有大量的农具与耕牛,辰国日后的收成将大增,不管是给铜还是给恶金,都后患无穷。 尽管明白,但和谈还是达成了,然后,阿珩进城的时候估摸着不管是哪一方都不会高兴。辰人不高兴的是为了摩云关,牺牲了数万将士才夺来的战略要地就这么还了回去,数万将士这是都白死了?对此阿珩倒是很能理解,摩云关的地位太重要了,若是辰国一直占着,哪怕今年齐人可以容忍一二,但除非齐人打算迁都,否则一旦摆平离国,第一件事就是跟辰国不死不休,亦或是夺回摩云关。如此一来,齐人固然要损失很大,但辰国也不会好,所有力量都被牵扯在摩云关,一旦损耗过大,周围的国家可都不是吃素的。如今这样,用个烫手山芋换来大量稀缺的物资与人口,无疑是最好的结果。 至于齐人不高兴,什么叫资敌?他们这就是,只要有眼光,看得出自己做了什么,都不会高兴得起来。 阿珩骑着毛驴溜溜达达的往药庐走,揣测着这主意是谁给的,应该不是云洛,诚然,云洛很聪明,但这事的取舍太大,只有策士才笑得出来,做得出来,而云洛,虽然曾经做过士子游历列国,但他士子也分不同的流派,云洛属于兵家。任何一个兵家的士子都不可能想得到如此等同践踏上万将士牺牲价值的主意来,兵家士子,重视兵魂远胜利益。将辰国朝堂上的公卿大夫都扒拉了一遍,阿珩给张不易与孟览打了个大大的嫌疑封戳。 辰国尚武好战,贵族与云洛受的教育相近,都算是兵家流派的支持者,而这也是本土贵族会乖乖交出近半权力给外来士子的根本原因——不插足自己不擅长的事情。 张不易曾负责辰国的邦交,这般出人意料的法子,他想出来很正常,至于孟览,虽是辰国老氏族的郎君,可想想他的经历,属于辰人皮肉早被十数年的时光剥离了,剩下的是一副属于策士的皮囊。 “阿珩......” 会是谁呢? 正琢磨着,忽听有人唤自己的名字,声音有点熟,阿珩疑惑的转头,看到的是一家酒楼。想起声音是从高处传来的,抬头,四楼的一扇窗户处立着一位俊俏的年轻郎君,赫然是齐载。 齐载冲阿珩招了招手。“阿珩,好久不见。” 阿珩无奈迈步向酒楼,她是真心不想进酒楼,物价贵,三七前些日子很喜欢一家酒楼里的酱肘子,说那家的酱肘子比药庐的厨娘做得好吃,天天嚷着要吃。阿珩带他吃过一回,辰国贩卖的吃食分量都很足,一鼎酱肘子有十只,个个都皮厚多肉多筋。且酱肘子的价钱也很足,一鼎五十枚铜锱,不如去抢。阿珩只带三七吃了一回便不愿了,药庐里每日都要杀两头肥豕,一头肥豕四个蹄髈,两头是八个,够吃一顿了。三七为此很是吵闹了一段时间,最后还是云洛将酒楼的疱人挖到了药庐当私厨,这才得以消停。 将毛驴递给伙计。“喂点精饲料,钱记齐国公孙载的账上。” “好嘞,客放心,一定给您的毛驴喂最好的饲料。”伙计喜笑颜开的接过了缰绳,毛驴一般随便喂点草料就够了,但既然客人说要喂最好的,自然就喂最好的,只是......价格不便宜。 进了酒楼,阿珩有种作茧自缚的感觉,她教会了别人如何无需大梁亦可平地起高楼,然后,辰人一看,挺不错的,建筑高了,视野极好。于是,两层、三层的 分卷阅读189 分卷阅读190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90 房屋在洛邑弥漫开来,而四层,虽少,却也不少,大部分酒楼为了招揽生意,不是三层便是四层。 要爬四层的楼梯...... 掉头可不可以? 阿珩终究还是爬上了四楼的雅间,说是雅间,其实也就是用竹帘隔开的空间,约莫一间普通屋子大小。屋内摆设也依着辰人的喜好摆着带有浓郁辰风,唯一称得上雅便是,四楼的视野极好,眼力好点,都能从这家酒楼的四楼看到王宫与东城各府的模样,自然,仅限于大致模样,想要看清楚却是不可能,人没那么好的眼力。 阿珩径自坐下,雅间中央是一张大案,案上摆了不少吃食,一鼎鹿肉、一鼎熊掌、一鼎鳄肉羹、一只烤羊羔、一鼎鱼汤、一鼎荠菜豆腐汤、一鼎菘菜、一鼎卷耳、一鼎南瓜饼、一鼎咸蛋、一鼎粟米饭。后七样还冒着热气,显然是刚上的菜。 走了这许久,肚子正好饿了,阿珩执起箸便用了起来,一口菜配一口粟米饭,案上的素菜很快被一扫而光,又将鱼汤拉到近前,不过三两口鱼汤便只剩下完全的鱼骨头了,喝完鱼汤,阿珩满意的拿起案上的酪浆饮了一口。“你莫不就是此次和谈的齐使?” 阿珩挺同情齐载的,若是齐使,那可真是够霉的。她去山南郡之前,云洛提到过,齐国此次和谈使者向齐王建议,以齐国在九陵原以西的百里之地换回摩云关。摩云关坐落于群山起伏间,无法耕种,但九陵原及其以西的两百里之地却都是良田。 看上去,这主意很吃亏,但辰国要是答应了,辰国只会更吃亏。失去了那百里之地,齐国将不与青国接壤,不接壤,自然很难有大战。须知,齐国如今与辰、离、唐、封四个大国接壤,中小国家倒是不多,与齐国接壤的小国都被灭得差不多了,中等国家也快被蚕食干净了。大国虽然没被蚕食得快亡国,但也被齐国蚕食得不轻,齐国东南西三境有不少土地都是源自这四个大国,如九陵原以西的两百里之地,原本都是辰国的。 若与青国再接壤,大国之间可不会和平共处,比起辰国这个仍在上升期,未来不可预测的大国,青国自然更重视现任霸主的齐国。被五个大国包围,这滋味,绝不好。可若是交出了那百里之地,青国与齐国不接壤,自然不会齐国出手做什么,只会将注意力放在接壤的国家,鲸吞蚕食扩张领地,如此一来必然与同样在扩张中的辰国产生冲突,若能掐起来,齐国自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然而从和谈结果来看,齐载的目标显然没完成,虽不知云洛与张不易是如何镇压了公卿氏族的异议,但辰国拒绝了九陵原以西的百里之地没跳进齐载挖的坑却是铁打的事实。 齐载黯然道:“有辱使命。” “很正常。”阿珩道:“你对齐王抱的期望太大了。” 百里沃土,换了任何一个君王都会不舍,百里之地,且是九陵原一带那里的百里沃土,洒一把谷物下去,什么都不做,来年都能有收成。诚然,齐国目前不缺粮,但战争消耗最多的就是粮食,除非齐王不打算继续扩张了,否则粮食很重要。然而粮仓再重要,也没削弱敌人更重要,很可惜,齐王不太懂这一点,因此对于割让土地,且是割让一座粮仓给辰国这种事不是很坚定,他的不坚定自然让辰国为粮仓而动心的贵族一同动摇。粮仓虽好,但也得吃得到嘴里才是自己的。 齐载默然,但凡齐王能给他完全便宜行事的权利,哪怕张不易与云洛再不想跳,他也能借辰国公卿氏族的势逼他们俩跳坑。 阿珩打量了一番齐载的身体状况。“身上的沉疴暗伤都养好了,看来你很听医嘱嘛,这几年很闲?”一个大将,便是想听医嘱也有很多无奈的地方,但齐载如今却是真的做到了,只能说明一件事,他这几年很闲,因为闲,所以有精力好好调理身体。 齐载更不想接这个话题,他为何闲?自然是因为他娶了齐威王的嫡王孙为妻,两年前,齐王已然赐死了齐威王的嫡公主及朝云的兄弟姐妹,没将朝云一起处死也是因为忌惮他在军中的影响力。可,再忌惮,齐王也能想到法子对付他,这几年一直闲置他,一个将领,哪怕是一代名将,多年不上战场,锐气终会被磨损殆尽,成为废人。齐载倒不是不想说一说自己这些年过得多憋屈,而是不想提起朝珠,齐威王在世时,与阿珩的婚约被阿珩毁了,且阿珩还与别的男子有了子嗣,他没了借口,自然没了不将朝云扶正的理由,只能让朝云由妾为妻。 齐载笑道:“为何不认为是我想听你的话呢?” 阿珩回以白眼。“你莫不是以为我不了解这纵横捭阖的时代,一个大将生活得如何?你若是未曾被闲置还能坚持医嘱,那我还能信你这话,可你都被闲置了,你这话,鬼信不信我不知,但我自己是不信。话说,你喊住我究竟是有什么事?没事我就走了,我儿子还在家等我呢。” “你曾说三七并非云洛之子。” 阿珩颌首。“确有此事。” “我前些日子瞧见他们,三七唤云洛阿父。” “继父也是父。” 齐载愕然:“继父?” 阿珩点头,笑吟吟道:“要不了多久,我便会嫁给云洛。” 齐载:“.....你竟愿为姬妾?”云洛的身份比他更贵,云洛若是娶妻,当娶门当户对的老氏族嫡女,怎么都不可能娶一个奴子为妻,贵贱有别。当年阿珩能与他定下为正妻的婚约完全是因为公子旦与清神医的交情,否则,阿珩顶破天也只能给他做姬妾,而清神医与云洛的父母显然不是刎颈之交。 阿珩回以白眼。“我都说了是嫁,嫁这个字眼你懂不懂,嫁者是为妻。” 齐载惊讶。“怎会?” “自然是因为老子比你有本事,爱娶什么牛鬼蛇神为妻就娶什么牛鬼蛇神为妻。夫人别误会,我不是贬你,只是比喻。” ☆、第三章谁掉坑? 阿珩扭头望去,云洛以一副颇有意思的模样站在雅间门口,脖子上骑着三七。儿子骑老子脖颈上是很常见的事,但不包括氏族,贵族世家讲究多,极重礼,明明孩子吃母乳对身体最好,偏偏因为见鬼的礼给孩子找一到数个乳娘,长大之后,孩子更亲近的是亲娘还是乳娘真不好说。同理,普通人家,孩子骑老子脖颈上或背上是很正常的事,但王公贵族之家,呵呵......十四年前阿珩曾经拿离王当马骑了一盏茶的时间,被弹劾了整整一个月,后宫那些无聊的花花草草更是这样那样的说她是不识礼仪的野女数月,闲到一定境界了。 云洛,我行我素到一定境界了,不过阿珩不讨厌,她挺喜欢的,若云洛跟她讲王侯世家的那些规矩,她定毫不犹豫的与云洛一拍两散,她便是 分卷阅读190 分卷阅读191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91 想嫁人也绝不会嫁个跟自己思维不在一个平面的男人。 阿珩道:“你让人跟踪我?”她进城根本没多久,这么点时间不可能让云洛这么快就找到她,除非云洛从一开始就知道她何时回城,然后自己还没进城他就来接了。 云洛摇头:“没有,我只是通知了城外的驿站,你到的时候给我个消息,我好带着儿子来接你,给你个惊喜,谁知,我与儿子在大太阳底下晒着,你却在这会旧情人。” 最后一句会旧情人,云洛说的很平淡,阿珩有种悚然之感,搓了搓手臂上的鸡皮疙瘩。“他不是旧情人,我跟他就没在一起过,不曾开始,何来过去?” 云洛闻言,心情大好。“如此啊,那既然都来了,我们不如一起恭喜一下齐使?” “恭喜?”阿珩抽了抽嘴角,齐载有喜可言?出使的目的黄了,只有悲,何来喜? “恭喜齐使嫡长子年满三岁,可计入族谱了,并,两月前,一名姬妾为他生下了一对龙凤胎,不错的兆头呢。真是羡慕,老子二十有六,膝下才一子,齐使比我还小三岁,却已有三子一女。”云洛抱着三七颇为羡慕。 阿珩颇为佩服,没记错的话,四年前的时候齐载尚无子,府中怀孕的姬妾都被朝云给顺手收拾了,嫡长子还不知道在哪就先生出个庶长子来,不是一般的麻烦,不少氏族之所以没落便是庶长子与嫡子内斗。庶长子年纪大,羽翼丰满,嫡子是合法合情合理的正统继承人,前者不想让毛头小子,后者认为自己是尊贵的弟子,家业与爵位合该是自己的,凭什么让给别人?于是内斗,然后不管谁输谁赢,氏族都会受到影响,九成九走向没落。因而朝云做的虽然狠了点,但按着这个时代的普世观,她的做法也是合情合法合理的,除非正妻生不出,否则任何庶长子都是错误。至于被殃及的姬妾,不过是个妾婢,也不值几个钱,死了就死了。人命什么的,姬妾是奴仆,对于贵族而言,奴仆可不是人,而是牲畜,是工具,最多就是姬妾这种工具的等级高点,但本质仍旧是牲畜与工具。 大抵是考虑到这些,齐载也就没管过朝云做的事,齐载对阿珩再好,可他的骨子里仍旧是一个传统而正常的贵族,奴仆于他,只阿珩一个特例。且,阿珩甚至有种感觉,后院里别说死个孕妇,便是跑进一头豕,一个陌生男人,齐载只怕都不担心。如今有三子一女,看嫡长子的年纪,齐载这几年挺勤奋的,三年抱四个,无怪云洛羡慕,神裔氏族后裔都有个通病——不育不孕。倒不是真的生不出了,身体机能很正常,能生,就是生育能力比寻常人差一些罢了,这与猛虎一胎一般生一个,而兔子一胎就是一窝差不多道理。神裔氏族,某种意义上,说它不是人族,并非无理取闹,就算曾经是正常的纯粹人族,拥有了那些特殊能力后,生理都有所改变。 齐载不悦的瞪着云洛。“三七当真是你亲生骨肉?”他可是记得阿珩说过,三七并非云洛子,阿珩不会撒谎,她说不是,那就一定不是,这家伙可别是给别人养了孩子还沾沾自喜。 闻言,阿珩皱眉,这话里的恶意也太重了,齐载你是脑子多有恙才能这么说一个孩子。不待阿珩开口,云洛已理所当然道:“不是亲生的又如何?嗣子等同嫡长子。” 齐载继续道:“给别人养孩子也值得沾沾自喜?” 三七瞪着齐载。 阿珩啪的将铜爵拍在了案上。“齐载你够了!” 云洛也道:“且不说三七是我大兄的嫡子,便不是,也是继子,继子也是子。”反正不管是哪一个,他都只会养三七到十五岁,然后将人扫地出门。倒不是有意见,而是神裔氏族一直都是这么干的,在成年前教会孩子各种生存技能,孩子一成年便踢出门自己讨生活,族里不会再为孩子做任何事。 三七道:“我不喜欢他,我要回家。” “那就走。”阿珩用案上的绢帕将双手仔仔细细的擦了一遍,确定干净了便起身拉着云洛要离开。 齐载有些懊恼,他不想这样的,只是一时没忍住,阿珩本该是他的,不应该是这样。 走到门口时,云洛忽的回头对齐载:“齐使,有一事忘了与你说,我令人给了条邑的质子一个任务,让他去见齐王与齐王商谈以尧水三百里地换些物资,齐王已点头。” 列国交换质子是很正常的事,但辰国的质子,任何一个国家都头疼。因着辰国的特殊政治格局,辰国的王子公孙地位不高,不似别的国家那般,王族至高无上,贵族次之,百姓是奴仆,奴隶是牲畜,自然娇生惯养。生长于特殊的环境,辰国的王子公孙大多乖觉,也很上进,不上进的话,就算勉强封个爵位也是没有封地的那种中下层爵位,并且国库紧张时,恩封的爵位往往会因缩减开支而被革除。哪怕是做质子,别的质子无所事事,沉溺于自己成了半弃的棋子的悲伤与寄人篱下的孤愤中,最终郁郁而终,辰国质子却不然,他们会努力让自己成为有价值的棋子,因此云洛的任务帛书一送过去,那位质子便立马行动了起来。非常有效率的只用了三日便摆平了辰王与齐国的公卿氏族,让云洛非常满意。 自然,满意的人不会包括齐载,齐载的脸色霎时间一片铁青。 辰国前不久灭了尧阳国,得到的土地便有尧水三百里,这一部分恰恰是与青国接壤的那一部分,紧挨着九陵原,也很肥沃,但......易生事端。他想坑辰国,却不料,辰国反将一车,如今青国这个大麻烦变成齐国的了。 离开酒楼后阿珩问云洛:“尧水的土地卖掉了,东进之路也没了,辰国莫不是打算西扩?” 云洛扬眉。“为何不是休养生息?”刚打了打仗,依着常理都应该是休养生息。 “休养生息不是辰国的风格,一直以来辰国给我的印象都是以战养战,消停不下来。且近来在山南郡开始修建的道路,太过宽阔,我归来时也注意到山南郡各县都在修建粮囤,每县都不少,对于山南郡的情况而言,这般太过了。”辰国的粮囤规模极大,一座粮囤约储粮三十万石,以山南郡的人口密度,设一座粮囤就够了,如今却是一县数座,郡城更是十余座,如此手笔,只有一个解释,打算将山南郡打造成战争时的后勤补给点。 云洛颌首。“你越来越像辰人了,消停从来都不是辰人的性格,无休止的征战,踏平整个九州四溟才是我们的追求。” 阿珩默然片刻,提醒。“可辰国如今连中州的西北一地都没能踏平。”中州之外有八个州,九州之外有西荒与北荒,陆地之外是辽阔无边的四溟,天知道四溟中漂浮着多少陆地。 云洛尴尬的轻咳了下。“饭要一口一口吃,天下也要一步一步 分卷阅读191 分卷阅读192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92 蚕食踏平,我有生之年,自然不可能看到辰国踏平九州四溟的一日,甚至那一日到来时,辰国都已湮灭于历史长河中。但我相信,以辰人的性格与风格,日后踏平九州四溟者定是辰人后裔。尽管我们这一代不会是最终征服天下者,但我们可以为后人打下更牢固的基础,因此我与张不易商量过了,辰国如今的国力,不适宜再征伐华族列国,两相比较,西北的戎狄却是好欺负多了。戎狄虽悍勇,但游牧民族都有个通病,能战,却不擅兵,更不能持久战。我们要打到冀州去,说不定中州列国仍在中州相互厮杀时,辰国已然吞并冀州。” 阿珩了然,与华族大战,除非国力碾压对方,否则就是消耗战,看谁耗得过谁,熬到最后的就是胜者。而游牧民族的特性使其根本积攒不了多少国力,更打不了持久战,自然是狭路相逢勇者胜,而比勇,没人比得过辰人。既然打算西进,那么将后方的麻烦转嫁给仇家是最合宜的,齐国朝堂未必没人看得出辰国这一招的阴毒,但食饵太肥,想要保持理智,太难。至于吞并冀州什么的,冀州虽然没中州这般辽阔得恐怖,但也不小,据说面积有中州的三分之二有余,云洛有生之年都不可能走遍冀州,何况吞并冀州,但鲸吞蚕食,几代人之后,冀州成为辰国版图的一部分未必不能。 最后,踏平九州四溟这种宏大的理想,阿珩虽然挺想呵呵,但考虑一下华族诸分支的性格,竟无言以对,踏平九州四溟最重要的还是武力,刀子不够利,别人可不会听你说话,接受你的文化。而论武力,辰国虽非列国最强大的,却是最有战争潜力的,这个国家的政策根本就是专门为了战争而量身打造的。 “你打算何时出兵冀州?”阿珩按了按额头,自己是否应该扩大成药作坊的规模?以及......多备点再生散。 云洛道:“那个不着急,去冀州前得先将玉川国解决了,否则后方容易出事。” 阿珩对云洛彻底无语,若是出兵冀州,自然要准备不少年,但玉川国,诚然,玉川国是狄族所建立的大国,但那是曾经,如今的玉川国被睢、辰两国鲸吞蚕食了数百年,只剩下了漱玉川流域及凤凰山脉南部加起来拢共方圆七百里的土地,且不是高原便是群山起伏的地形。灭这么个国家,以辰国的效率,最多准备个两三年,不过有齐王的慷慨资助,应不用那么久。 “你可真是一点都闲不住。”刚打完尧阳之战就琢磨着发动另一场灭国之战了。 云洛自信道:“闲不住说明我很年轻。” 阿珩彻底无言。 “玉川国的漱玉川盛产云玉,到时我给你寻一块上品云玉料给你雕琢个玉钗如何?女孩子,头上多少应该插根发钗。”云洛对阿珩清清爽爽什么都没有的头发很是满意,贵族女子头上都一堆的钗簪,看着就硌手加重,阿珩这般,他摸着很舒服,只是,再怎样也是个女孩子,至少应该戴一只钗。 阿珩道:“行啊,你亲手雕琢一件。”玉器可不是泥塑,捏好便是,一个不慎就得在自己手上割个口子,费时费力费劲,对耐力很是考验,她着实好奇云洛有没有那个耐心。 云洛信誓旦旦的道:“定不让你失望。” 仍旧骑在云洛脖颈上的三七:“......”当着孩子的面这么秀恩爱真的好吗?也不怕闪瞎人眼? ☆、第四章变化 阿珩决定扩大成药作坊的规模,本来战事结束,那些战争所需的药物她是打算停下生产转而生产普通的民用成药的,但云洛哪怕战事结束了也给她下了一笔大单,真正意义上的大单,数量足够辰国再打一场尧阳之战或摩云之战所需的药物了,这是有多迫不及待要发动新的大战? 阿珩只得扩大作坊的规模好多生产些治寻常头疼脑热等小毛病的民用药物,看医者很贵,因此庶人黔首得了小毛病都是熬着,熬过去就没事了,熬不过去自然越来越严重,最终不治,求不求医也没区别了。阿珩的打算是将求医与问药分开来,一点小毛病,不用看医者,病人自己也能感觉出来自己是什么情况,只要有药,自己就能解决。 对此,云洛很是惊奇:“你不赚钱了?” “赚啊,这些普通药物利润虽薄,但需求极大,薄利多销。”阿珩坚决不做倒贴赔本的生意,她自己做实验都还缺钱呢,再倒贴别人,她这一家子要吃什么喝什么?阿珩狐疑的看了云洛一眼。“你近来很闲?”据她所知,齐王挺有效率的,为了早点腾出手去收拾离国,不到半个月就送来了上千的健牛,如此手笔,也只有齐国能做到。在列国,牛马都是珍贵的牲畜,而在齐国,牛马都是大街货。手里有山海原与北荒黑水草原的齐国,缺什么都不会缺牛马。 云洛道:“齐国送来的牛马奴隶有张不易呢,他处理内政很有一手。” “外相不负责这个的吧?”阿珩道,相也分里外,里相负责内政,外相负责邦交谋伐。 “他能行的话,也能管,毕竟,他又不是那种挂名的外相,而是实打实在辰国扎了根的外相。” “你既然挺闲的,不如帮我想个事。” “尽管说。” “三七也该开蒙了,你想想辰国有什么好的开蒙夫子。” “辰国最好的夫子都在泮宫。” 阿珩默然片刻。“你当我不知泮宫是做什么的?” 泮宫乃诸侯公室子弟学艺的地方,是大学,但在辰国,略有些不同,辰国的泮宫旁边增设了蒙学与序(即小学),并且,收的学生也不限于王子公孙,爵位过了十等的贵族都要将自己的嫡子嫡女送进泮宫就读。是真正意义上的就读,不是陪读伴读之类与奴仆相似的存在。 阿珩专门打听过,辰国的泮宫颇有意思,虽然也教华族传统的六艺,然......它也教武艺,以及兵法,从里头出来的郎君无一不是军中将领,也不乏女郎成为将领的,如华阳。直白点就是,泮宫就是中层军官的培养基地。“” 三七对从军兴趣缺缺,阿珩也不打算强迫他去做他不喜欢的事。 云洛凑近阿珩笑道:“莫要这般武断,泮宫虽是培养中层将领的地方,但不喜欢的话也可学各家学说,并且想学多少便学多少。里头的夫子无一不是辰国最拔尖的,可比你在大街上随便拉几个好。” 阿珩道:“三七懒,也不喜为将。” “我没要求他一定要为将,我与你日后会有子嗣,便是你我没有,也还有子晞,不缺继承人。不过你也太纵着他了,他不喜你便由着他,将他惯坏了,日后无法独立怎么办?” “不会啊,待他满了十五岁,我将他扫地出门,他哪怕再懒也会学着独立。” 云洛挺想说,神医你真不愧 分卷阅读192 分卷阅读193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93 是神裔氏族后裔,哪怕断了传承,这秉性也没丢,云洛不放弃的道:“泮宫也不是那么容易进的,既然有机会,放弃了就太可惜了。” “你是在泮宫学的?” 云洛摇头。“我当时的身体,没法进泮宫。”进泮宫第一条要求就是身体必须好,身体不够好,里头天天掐架,很容易出事,只有足够皮实才不会掐出问题来。 阿珩猜到了泮宫为何要求身体好,培养中层将领,自然不可能多斯文,且辰人尚武好战,泮宫里只怕少不了实战方面的训练与教导。“你容我再想想。” 云洛道:“泮宫只在仲春之月招生徒,错过了就得等明年了。” “我已知,可你还是没说你是在哪学的?” “我是接受连山氏传下的训练长大的,三七现如今还小,不急。” 阿珩:“......”能把病秧子变成活蹦乱跳的名士,想也知道连山氏的传统训练不会多温柔。 仲春之月下旬,北地冰消雪融,残雪中,农人带着从府衙租借的耕牛开始犁地,趁早犁了地,冰雪完全消融,天气回暖可以第一时间播种。有了耕牛,今年的地只用了一半的时间便犁好了,不少农人琢磨着开几亩荒地多种几亩粮食。 辰国支持庶人黔首在耕了露田后还有余力就开垦荒地,开垦出来的荒地只需在官府登记一下即可。辰国的露田税赋一般是十税四,自然,这并非绝对,良田会多些,薄田会少些,而开出来的荒地在前三年不论收成多少都是五税一。荒地耕得好,变成了良田,那么达到一定年限后,这良田便可划为拓荒者的私田。 多年前的大疫中,辰国折损了过半的人口,大片的良田因无人耕种而荒芜,官府便是有心拓荒也没那个力,更攒不起多少粮食。大疫过后,人口渐渐恢复,但新生儿需要很长时间才能长成,只能消耗粮食,无法生产粮食。如今亦是如此,想完全恢复,没个十几二十年不可能,若非如此云洛也不至于去跟齐王做生意换物资,并且主要物资是粮食、耕牛以及恶金。粮食可以充作军粮,耕牛养在官衙与各地的驿站里,有专人精心养着,恶金可铸农具,农忙时租借给百姓,有了耕牛与农具,耕种的效率会翻倍,也有了余力去开垦荒地。 阿珩炼丹需要千年灵芝,虽说洛邑的北边与西边全是山,山高林密,草药很多,十年百年份的灵芝不少,但千年的灵芝还是得去深山里寻。北山深处倒是可能有,但那里的采药人不少,就算原本挺多的,如今也不会剩太多了。阿珩打算去洛邑东边百里外的玉龙山看看,玉龙山人不多,也是真正的深山,辰国的王族陵园就在玉龙山,平时根本没什么人会去那,千年灵芝应有不少。 云洛听了后直皱眉,诚然,玉龙山因为是王族陵园所在,人烟稀少,但人烟稀少也意味着......猛兽如云。你一个在雨雪天等于残废人的家伙去玉龙山采药,这是多不想活了?玉龙山绵延千里,山高林密,走在林子里,正午都没多少日光,有多危险可想而知。 对于云洛怀疑自己没事寻死,阿珩很是无语。“我不是去寻死,既然答应了与你在一起,那我就绝不会寻死。” 云洛一脸的怀疑,你不寻死你放纵心疾恶化?当他不知道昨日她午后小憩其实根本不是睡着了,而是心疾发作,昏过去了不是? 好吧,自己在这方面的信用太差,阿珩只得道:“你要实在不信,大可与我一同走一遭。” 云洛琢磨了下,这倒是个不错的法子,反正内政有张不易与老氏族的那些老狐狸在出不了问题,他陪着阿珩去玉龙山采药也不错,游山玩水,增进增进感情。 出了洛邑走出几十里后,云洛发现沿途一些不是很肥沃且位置偏僻的荒地竟都被翻了土,翻开的泥土很新鲜,应是这一两日的事,甚为满意,张不易效率不错嘛。 “好的荒地都被耕种了,因而开始开垦不是太好的荒地,或许要不了多少年,你便可看到辰国出现人无余地可耕的情况。”阿珩道,人无余地可耕,不是土地被贵族给掌控了,以至于庶人黔首无地可耕便是人多地少不够分。 “不会。” “为何如此笃定?” “已有的土地不够了,便开疆拓土,九州何其辽阔,万儿八千年,只要政策不出问题,人族是不会出现人与余地可耕的情况的。便是九州都被开发了,九州之外亦有四溟。”简言之,土地永远都不会不够。 阿珩呵呵,带着个战争爱好者来采药,忒有违和感。 云洛不悦:“你不信?” “我信,前头有个驿站,我们今晚就在那休息吧。”阿珩道,不想继续战争这种话题,虽然理解,但她永远都不可能真正的去喜欢战争,不论战争爆发的原因多么的合理合法合情。 云洛哦了声,继续刚才的话题。“你似乎不是很喜欢战争。” 阿珩回以白眼。“是个人都不会热爱战争。”虽然她一直不否认自己是个神经病,但在战争这方面,她可以摸着良心说,她是个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人。 “那可真是遗憾,你生在一个延续了两千多年的乱世中,并且这个乱世还会延续很多年,或许永远都不会结束,战争永远都是人族的主旋律。” 阿珩深深叹道:“所以有时我特别想将九州帝国后期的那些权贵给掘出来鞭尸。”若非那些野心家只看得到自身的利益与将来,罔顾整个种族的利益,九州帝国便不会被灭,羲和氏族也不会因此失去权势,跌入尘埃,子孙重新背负上远古的梦魇。而今也不会战火纷飞,列国掐得恨不得对方灭族,而她听无忧提起过,九州帝国时期,氏族之间虽然也偶有战事,但都适可而止。有矛盾的双方约个时间,选个风景不错的地,摆开车马掐一场即可解决争端。 “宁为盛世犬,不为乱世人,尽管从未有人知道盛世应该是何种模样,战争的阴影从未离开,人是现实的,都会无奈的接受乱世,你的反应有些大。”云洛道,人族自蛮荒纪时就没摆脱过战争,九州帝国何其强盛,但战火从帝国建立初期到灭亡就没熄灭过,因此扒拉出人族的历史想找个没有战争的太平盛世,根本不可能。对于这种见鬼的情况,人族早已习惯。 “十二年前,北荒遭遇暴雪,牛羊冻死无数,为了生存,北荒的游牧民族组成联军攻打齐国北境,北境原本的守军不够。条邑另外派了援军,但山海原比这里更冷,三四月了也仍会下雪,援军被大雪所阻,迟迟未到,黑水大营攻破,北荒联军一路打到了落雁关,且攻破了落雁关,城中除了极少数幸运儿,所有高过车轮的男性都被杀死。” “城破之时,一座城通常只剩下了老弱妇孺,男性没几个活着是很 分卷阅读193 分卷阅读194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94 正常的事。”云洛道,上过战场,打过攻城战,他深知攻城战就是个血肉磨盘。参战的绝不止军队,更有庶人黔首,为了守住城池,守城的将领会征用城里所有人,所有成年的男人、半大的男孩都会被发武器送上城墙做为炮灰参加防御战。攻城战是很艰难的,为了尽量保存军队的实力,裹挟流民攻打城,亦或是让城中百姓上城墙充当炮灰消耗敌人的武器是这个世道的常态,每个国家都会用。略不同的是,辰国不怎么用这招,即便用也是用战俘与奴隶,只要能杀死一个敌人,那么就能脱离奴籍成为军队的正式成员,也拥有了封爵的资格。大部分时候,那些战俘与奴隶会被甩在后头,敌人的头颅等于军功,等于爵位,哪怕会有危险,让辰国的锐士将机会让给别人也着实难为人。相反,很多时候那些没有受过训练的奴隶与流民很容易影响到锐士的进攻,破坏战局,久了,基本没人再用这招了。但攻城战的惨烈仍旧存在着,攻城的人不用了,守城的人可不会漏了城里的炮灰。 阿珩瞅了云洛一眼。“我明白,所以这一点我也不是完全不能接受,我所不能接受的是城破后还要屠城。” 云洛这下怎么也辩解不了什么了,城破后抢劫富户与贵族的家财是很正常的事,但屠城......华族列国再掐,到底是一个民族的分支,除非是世仇,否则做不到那么绝。“齐国乃华族所建立的国家,北荒的人并非华族。” 阿珩反问:“非我族类即异类,对异类不需要仁慈?” 云洛颌首。“你会为了异类克制自己的欲望?” “我没杀人的欲望。” 嗯,你有让人自尽的爱好,云洛腹诽。“这只是你,不是别人。杀戮是毒,极易上瘾,一旦沾上,等于踏上不归路,极少有人能控制自己往回走另一条路。” 阿珩无言以对,确实,杀戮是毒,会上瘾,多年前她在离国不就这样的吗?杀第一个人时极痛苦,自己也想去死 ;杀第二个人时,有一点不舒服,但没第一回那么难受了;杀第三个人的时候,什么感觉都没有;杀第四个人的时候,诶,好像挺有意思的;杀第五、第六......有一段时间她甚至迷恋上了杀戮的滋味。 “在面对同族时,人性未泯的人都会克制一下这种欲望,但面对异族,且是有仇的异族时,正常人都不会克制自己。他们会在心里暗示自己,为了生存或是复仇的所有暴行都是天经地义的,然后,彻底释放出心中的猛兽。” 阿珩侧目。“你对这方面真了解。” 云洛无奈道:“军中经常有新兵有这种问题,我都下令城破后除非别人先攻击,否则不能攻击任何人,杀任何人,那些新兵倒好,常常杀红眼,不管三七二十一,见人就杀。”士卒勇敢是欣慰,但勇过头就是头疼了。 “那如何是好。” “违背军令,自然是斩,杀几个出头椽子,别的人自然就冷静下来了。” 阿珩一脸无语:“......好吧,以杀止杀有时也是不错的法子。”杀红眼的人太多的话,不来点狠点,做什么都是徒劳。 ☆、第五章萱夫人 辰国的直道上,每隔六十里就会有一座驿站供过往行人休息,最开始时驿站只服务贵族与军中传令使。后来,驿站入不敷出,国库又紧张,前前前前任宰辅云翟继任宰辅之位,觉得这么下去不是办法,得开源,便准许过往行人在驿站住宿,只要交钱就行。 在驿站里的驿卒算是半徭役,人是徭役征来的,没有俸禄,但也不算完全白干,因此是半徭役。每一座驿站都搭配着百亩良田,驿卒可以选择自己耕种,也可以选择租给别人,收成归驿卒。 一般来说都是租给别人耕种,不是不想自己种,而是没工夫。驿卒不仅负责驿馆内大大小小的事宜,还要养护六十里直道两边的乔木,以及清理直道两边的排水沟渠,根本没那精力去种地。不过也有自己动手的,却不是种地,而是栽种果树,果树种活后只管收成便是,比种地省事。 阿珩走近后还没看清驿站便先看清了驿馆周围的桃林与杏林。“可惜还没到桃子结果的时候,否则还能吃几个桃子。” 云洛闻言道:“你若是想吃桃子,驿站里应该有。” “如今是仲春,雪都未化光,何来桃子?” “不信,打个赌?” 阿珩问:“赌什么?” “五天改四天。” 阿珩坚决道:“不赌。” “对自己这么没信心?” “激将也无用,为一时冲动许下不愿意的事,若真的有意外,定会后悔万分。” 云洛无言。“你有必要活得这么谨慎?” “若不谨慎,我活不到如今。” “可你如今有我,天塌了,也有我给你兜着。” “阿母曾与我说,靠山山倒,靠水水干,靠什么都不如靠自己。” 云洛真心觉得,阿珩的老娘着实是个奇女子,在这个母系氏族已完全成为历史,母亲都教导女儿要相夫教子,以夫为天的年代,竟教女儿靠什么都不如靠自己,不是一般的稀奇。 驿站里真有桃子,去年结的桃子被驿卒用冰保存在冰窖里,保存不错,一个桃子二十枚铜锱,阿珩一听便不想吃了,花二十枚桃子就为吃一个不新鲜了的桃子,她是多无聊? 阿珩不无聊,但云洛无聊,拍了一枚金铢在案上。“三个桃子、两个咸蛋、粟米饭、青菜、鱼汤、豆腐、南瓜饼、再来一头烤全羊。” 驿卒愣了下,歉意道:“郎君,驿站无羊。” 驿站的本质还是公家的衍生物,不是专门的客栈,想吃什么就有什么。驿站虽然也养家畜,但最多养几只鸡鸭鹅自己杀了吃,或是有重要的官员路过时杀了吃,除此之外养得最多的就是牛马与骡驴。牛是方便附近的乡里租借耕地;马是为传递王令的使者以及传递急报的传令使准备的,八百里加急,人吃得消,马也受不了,必须隔一段时间就换马;最后的骡子驴子则是为军队而养的,骡子驴子养到成年便送去军队的辎重营。不论是哪个都不能杀了,甚至死了都还会有人来检查死因,若是故意养死的,驿卒将被斩首。养死都得斩首,何况杀了来吃,那更得悲剧。 “那你这有什么肉?” “昨日刚杀了一头豕,还养了些许鸡鸭鹅。” “来十斤。” “好嘞,郎君稍等。” 阿珩对云洛道:“去年的桃子,根本不新鲜了,不值得花那么多钱。” “我又不缺这几个钱,重要的你想不想吃。” 阿珩坦诚以答:“想。” 云洛理直气壮的道:“只要是你想要的,那么我为此花费再多都不亏。” 这是哪门子的歪 分卷阅读194 分卷阅读195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95 理?然而,理虽歪,但阿珩发现自己心里还是挺高兴的。“嘴巴挺甜。” “那有没有奖励?” 阿珩扶额,不用问也知道云洛想要什么奖励,这家伙脑子里就不能想点别的吗?“吃饭。” 别的饭食做起来需要时间,但烤肉却没费多少时间,过往商旅走了那么久都想喝热汤,吃热菜,而肉类是这个时代最好的食物,杀了豕,驿卒便将肉给简单处理了下,然后每日烹饪不少。这段时间是商旅过往最频繁的时间,不愁肉卖不完,因此烤肉是最先端上来的食物。 云洛取出割肉的小刀将七分熟的烤肉切成拇指大小的方块,然后拿箸一块块的夹着吃,怂恿阿珩:“可要尝尝?这头豕应是野豕,肉质很筋道。” 阿珩敬谢不敏的摆手。“你吃吧,多吃点,话说回来,武将都如你这般能吃?”云洛一顿饭吃十斤肉完全没压力,同样是大鱼大肉,云洛的身体仍旧挺拔,而三七的身材......也就这一年好了点。 云洛咽下嘴里的肉。“也不全是,我习了内力,对吃食需求很大,加之军中训练不轻松,且为了保持身体的最佳状态,锐士在没有战事时也不能停下训练,以备不测,自然食量更大。” “够谨慎,活似狼。” “狼也比我们好。” “此话怎讲?” 云洛反问:“你觉得我身材如何?” 阿珩愣了下,这是什么问题,不过......想想欢好时的手感。“很结实。” “若我停下训练,最多半年我便会与三七一般丰满。” 阿珩对此倒是略有所知,人的血肉有点像铁块,日日训练便如同日日对铁块进行千锤百炼的敲打,久而久之,铁块越来越小,杂质被挤出,自然而然成了精铁。人的血肉不会成为精铁,却也会缩小体积以储存更多的能量,别看肌肉体积不大,但储备的能量却是极大的。储备,训练释放,形成了一个完美的循环,让血肉不断凝练,显得人愈发提拔。然有个后遗症,一旦放弃训练,肌肉便会松弛,膨胀,很快就变成大胖子。戏剧里,年少时英俊挺拔的少年,年迈后仍旧提拔,基本是扯淡,除非是日日锤炼自身的锐士,否则,不论曾经多么挺拔的少年,终会变成秃头加发福的老头。哦,苍凛和差不离例外,一个快两百岁了,另一个七老八十了,一个比一个精神,精气神比小伙子还好。 阿珩想像了下云洛身材走形发福成三七那般的模样,忍不住打了个颤,太辣眼了。“你若是与三七一般模样,夏季便不准再上我的床。” 云洛:“啊?” 阿珩言简意赅:“热。” 三七曾经在夏季让她抱着睡觉,结果......小胖子自然被热习惯了,她却是很是不习惯,好不容易待三七睡着了将人放床上,发现自己怀里的衣服料子活似水里捞出来的。 云洛咬着烤肉无语。“我以为你不会嫌弃胖子。”这么些年,也没见阿珩多嫌弃三七。 阿珩道:“很嫌弃,你若是胖子,那我犯病时,谁来背我走动?”胖人走几步就喘,再背个人,那是变相谋杀。 云洛瞬间被取悦了。“你放心,我一定背你一辈子。” 阿珩也笑,那是必须的。 用饭时聊天的不止阿珩与云洛两人,因为会出远门的基本是男性,因此自然没人秀恩爱,可这一回却见着这么一对秀恩爱的,驿站大堂里吃饭的众人羡慕嫉妒之余将原本还在聊列国局势的话题挪到了男女的趣闻上。 阿珩有点失望,她一直有在听,问这世上谁人消息最敏锐,毫无疑问——商人。为了赚取最大利润,自然要在最合适的时候抛售货物,那么消息必须灵通。商人虽不关心哪个国家灭亡了,但他们很关心哪个国家打仗了,在这年头,战事一直是影响商贸的第一因素。 之前商贾们聊的话题便是睢国在尧阳战场吃了亏,打算灭周围一两个小国,吃不着肥肉,能有点小肉渣也不错,都是肉。然而商王不知怎么想的,睢国大军还在路上,他便已联络好了西南的另外四个小国攻打睢国,从睢国大军在半道上被伏击的事可以看出,他办这事已非一两日,只怕尧阳战事一结束便琢磨这事了。商国等小国与睢国的战事对商贾们的影响很大,倒不是担心睢国,而是一直以来,沧水流域都是中州与越州、宁州的一条黄金商道、 沧水发源于昆吾山脉的西部,而昆吾山脉西部位于宁越交界之地,通过沧水,不管是去宁州还是越州都能省很多时间与路程。如今,战事一起,这条商道算是废了,商队要么等战事结束再出发,要么绕道:去宁州得从中州西北绕道,得经过辰国、玉川国进入冀州,再从冀州南下去宁州,路程增加了数倍;去越州得取道青国,经青水流域,这个的路程倒没增加,得经过青国,这几年为了备战,青国的商税增加了一成,从原本的三成变成了四成。 十税四也算不得什么大事,但青国之前是萱夫人当国,萱夫人与如今终于熬死萱夫人得以亲政的青王明显不是一个画风。青王野心勃勃,侵略性与掌控欲都极强,最直接的证据就是他上任后青国朝堂整个的被梳理了一边,曾经忠于萱夫人的公卿或被杀或被闲置,全都换成了青王自己培养的党羽,然后便迫不及待的参加了尧阳之战。而萱夫人,轻徭薄赋,重农重商,尤其是后者,青国版图内有青水流经,这是青国的天然优势,萱夫人一直大力发展水利,兴修沟渠,一来可以灌溉更多的耕田,二来便利商贸往来。与周边诸国也尽量交好,能用外交解决的问题就绝不用战争的手段来解决,商贾们都被惯坏了。 说起来萱夫人执政期间唯一一次大规模的战争,即沧水之战的也是睢桓王自己作死,怨不得萱夫人。 多年前两国会盟时,睢桓王见了萱夫人的容颜,惊为天人。 换做一般人,见着个美人,惊艳过了就算完了,因为清楚那样的美人自己得不到。然睢王不是,他是君王,君王都有收罗美人的爱好,睢桓王也不例外。因此睢桓王不似普通人那般惊艳过了就完了,他认为他看上了的美人都合该为他所得。 至于萱夫人是身份特殊了点,是青国的执政太后这首问题,睢桓王也没觉得有什么需要顾忌的,最多就是不用娶美人,偷情即可。正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也是别有一番滋味呢。以及萱夫人会不会愿意这种问题,睢桓王更不担心,青王死得早,萱夫人二十岁就守了寡,当然,就算青王没死,萱夫人只怕也与守活寡差得不多,夫妻之间差了足足三十岁,年纪那么大一把,青王就算还能临幸美人也不可能龙精虎猛。这么一考虑,睢桓王觉得萱夫人肯定会从了自己,因为萱夫人不是个耐得 分卷阅读195 分卷阅读196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96 住寂寞的女子。 诚然,民间女子夫死之后可以再嫁,这年头,战火纷飞,今日新妇,明日寡妇并非稀罕事,不改嫁的话,那这天底下就没几个不是寡妇的女子了,人口也不用增长了,但这不包括君王的女人。君王的女人,有名分的,没名分却被临幸的,都不能有别的男人,生是君王的人,死是君王的鬼,改嫁再嫁甚至偷情都是不赦的重罪,得抄家灭族。因此君王死后,除去正妻,其余妃嫔,有子的随着儿子去封地享清福,注意,是享清福,不能有第二春。无子的,自然是殉葬,君王陵墓封墓之时,无子的妃嫔及大量的宫人都会被推进王陵活殉。美其名曰,守贞,亦或是忠义。 萱夫人是正宫王后,又有子,自然不用活殉,然而不用活殉并不代表就不用守寡了,王后升级为太后,固然成为了青国最尊贵的女人,但就算是最尊贵的女人,她也不能改嫁。不过这显然不妨碍萱夫人自己找乐子,反正别的太后愿意守寡,她却是绝对不乐意的。执政后没几年就有了男宠,还生了两子一女。自然,对外是不能说那是私生子的,萱夫人对外的说法是梦会先君,因而有感而孕。 尽管只要是长了脑子的人都不会认为萱夫人是真的梦会先君而有感而孕,灵王都烂得只剩下一堆骨头了,得多生猛才能以骸骨之身让萱夫人有孕?然而萱夫人是青国的执政太后,青王是她的傀儡,所以她说三个孩子是梦会先君有感而孕,那就必须是。 有这么个养男宠的前科在,睢桓王认为萱夫人耐不住寂寞很正常,但他忘了一个事,他与老青王是同辈人,老青王便是还活着,也得喊他一声兄长。而萱夫人养的男宠可是容颜俊美的年轻郎君,两相比较,若萱夫人的男宠是鲜肉,那睢桓王就是陈年的老腊肉。别说萱夫人挺讲究的,就算她不讲究,生冷不忌,也不会看上那么一块老腊肉。 睢桓王在两国会盟的重要场合胡来的结果就是被萱夫人一剑斩下了首级,这着实惊讶了所有人,不知为何,会盟时,睢桓王真的动用权势加上不知名的原因,到了萱夫人的房间。依着正常的发展,接下来就应该是青国的臣子与睢国的臣子一起发现青国的太后竟与睢国的国君偷情这种大戏,养男宠同与别国君王偷情可不是一回事,后者比前者严重多了,前者最多就是私生活不检点,算不得大事。诚然,以前没有哪位太后养过男宠,但嫁人后夫妻生活不和睦而养男宠的王姬却是不少,所以,萱夫人那真不算大事。然后者却是信任危机,国人会怀疑她对青国的忠诚,这问题可就大了。一个不被国人所信任的执政太后,前头的执政两个字可以去掉了。而睢王干出这样的事,就等着群情激愤的青国发兵讨伐吧。 戏是好戏,就是后半场没按常理进行下去,来了个神转折。所有人都没料到萱夫人一个养在深闺里的娇女郎竟是懂武艺的,被奢靡安逸的生活腐蚀掏空了身体的睢桓王哪是暗中习武且勤习不辍的萱夫人对手?众人闯进去时正好见证萱夫人怎么个将一颗苍白肥硕的头颅斩下。 好吧,砍了打算结盟交好的国家的君王的头颅,这是个大事,但睢桓王出现在萱夫人的行馆本身就很值得思量,半夜三更,偷偷摸摸,肯定不是好事,死得不冤。既然不冤,那萱夫人就没错,相反,她干得很好,保住了自身的名誉,也保住了青国的面子。尽管因为此事,沧水之战没几个月便爆发了。 一出神转折的戏码,阿珩听得瞠目结舌,她可不知道沧水之战还有这么个□□,睢桓王死得太不名誉,且知情者也不可能随便嚼睢王这种舌根,因此此事一直只是列国王侯间公开的秘密,嗯,仅限于王侯间。阿珩能听到整个的前因后果是因为云洛,商贾们开了个头,云洛将前因与后续都给补充上了。 听到的不止阿珩一个,云洛没控制音量,一派淡然的说完了前因与后续,整个驿馆都一片死寂。 有人感慨道:“萱夫人真真是好女子。” “萱夫人算哪门子的好女子,分明是放荡不堪,便是拒绝了睢桓王,亦养了男宠,丧德不贞。” 阿珩瞅了一眼说话的人,前头说话是个商贾,衣着带着浓郁的北地特色,再看看腰间的比翼鸟,是辰人,辰王的妃嫔在辰王死后是可以改嫁的,已有几百年的历史,与辰王被三足架空的历史一般漫长,已成了所有辰人都觉得理所当然的事。然而改嫁与强女干绝对是两码事,前者是高高兴兴的出嫁,后者,辰国女郎是列国中最辣的,夫妻间吵架吵得厉害了,妻子跟夫君打起来都属正常,若是碰上那种情况,自然是拔剑砍人。后头说话的是个士子,看服饰发髻,应是唐人,唐国是古国,最中规矩,对女子的要求也极多,总结一下的话,精髓就四个字:恭顺,忍耐。 阿珩扭过了头,不打算理会,狗放屁扰了你,你总不能吠回去吧?非礼也。 “放你娘的狗屁!” 云洛扬了扬眉。“阿珩,有人说出了你的心里话呢。” ☆、番外北荒往事一 齐国北境极其辽阔,山海原往北是雁鸣山,雁鸣山以北是黑水流域,再往北是无边冰原。 落雁关位于雁鸣山,是利用山体修建的雄关,齐武王征伐三十万民夫耗费十余年修建而成,但没发挥多大用处,因为这座雄关营建之后不久齐武王便再次北伐,占据了黑水流域上游与中游,将北荒的戎、胡、羯三族驱逐至更北的苦寒之地。齐武王再次征伐民夫在黑水营建了与城邑无甚区别的黑水大营,黑水流域虽苦寒,却是极好的草场,土地是抓一把能流出油来的黑土,这里养出的战马在中原都是价值百金的宝马。 不论是为了补充军队所需的坐骑,亦或是利用马匹赚钱,齐国都不可能放弃这片土地,因此黑水大营驻扎了十万大军,真的很多,非常多。然而齐武王去后,北荒三族便不断南侵,只是一直无法突破黑水大营。然而那一年,北荒暴雪,牛羊冻死无数,在生存的巨大压力下,北荒三族所有能战的儿郎倾巢而出,黑水被染成了血色,黑水大营终于化为废墟。黑水流域地势平坦,根本没有什么天险,唯一算天险的便是黑水,但北荒联军已经过来了,因此北荒三族的联军在越过黑水大营后毫无阻碍的打到了北境的第二道关隘。 虽是雄关,但这座雄关从落成之日起便是摆设,齐人与北荒三族的战场一直都在黑水,落雁关是商队的中转以及黑水大营的将士的歇息之地,关隘这个作用,早不知被人遗忘了多少年。尽管落雁城留守的军队极力抵抗,仍旧没能挡住猛虎一般的北荒联军。 烧光、杀光、抢光,北荒联军将这三光政策落实得很彻底,高过车轮的男子,杀;所有 分卷阅读196 分卷阅读197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97 能吃的物资与能铸造武器的青铜,抢;抢完杀完后,一把火将剩下的都给烧了,不给日后会回来的齐人留一丁点东西。 载虽只十一岁,却长得很高,高过了车轮,本来被担心阿珩的公子旦给留了下来保护阿珩的他就很郁闷,在得到黑水大营覆灭的消息后更是险些晕过去。公子旦是北境主将,一年里有九个月是呆在黑水大营的,有战事时,一整年呆在黑水大营都很正常,这一次也没例外,黑水大营被破后没有俘虏,所有俘虏都被北荒联军给杀了沉入黑水喂鱼。 阿珩没住进公子旦的府邸,她一直留在清留下的医馆里,载在城破的时候便回来找她,打算先带她离开,去南边的端水。山海原气候寒冷,居住的民众不多,大多是流放的罪犯及其家眷,以及天灾期间被安置于此的流民。但山海原也是黑土,在得到黑水之前,山海原一直是齐国最主要的牲畜产地,比牧云原与条原更重要。因为这片山海平原不仅是天然的牧场,更有林海,有渔盐之利。因此尽管没有战事,但山海原仍有大量驻军,若是能找到大军,落雁关便能收复。 带阿珩离开会很麻烦,她就是彻头彻尾的累赘,但载仍旧决定带她离开,因为公子旦走的时候千叮咛万嘱咐要他保护好阿珩,君子怎能失信于人呢?哪怕要保护的对象是他素来瞧不起的未婚妻,宁死也不想娶,甚至心理做好了一直拖着婚事,待公子旦百年后立刻与之解除婚约的未婚妻。但承诺了的事便应该做到,年少未经过权利场侵蚀的少年如此坚定的践行着承诺。 少年的想法是美好的,但架不住阿珩太累赘,阿珩到如今也最多动动双手,两条腿完全不能动弹,便是双手,也没多少力气。北境多药材,却也苦寒,离了清所打造的有地龙的房子,有药池子的医馆,阿珩就是全身瘫。 少年终究被北荒的武士所擒,没被杀,因为有人认出了他是谁,生擒他或许能与公子旦做笔交易。 一直沉默的阿珩见北荒人要带走少年,却没打算带自己走,终于开口:“我是医者,在北荒,应该很稀缺吧?” 阿珩一点都不像个医者,苍白阴郁如地狱爬出来的恶鬼,看一眼都觉得慎得慌,仿若被恶鬼注视,然而她真的是医者。确定阿珩是医馆的医者后,北荒人将她一起带走了,她没说错,北荒的确很缺医者。 除了这两位,北荒人还带走了所有年轻的女子与部分成年男子。 离开时阿珩看到了化为废墟的落雁关与满城的尸骸,在华族俘虏的悲泣里鬼使神差的吐出了两个发自内心的字:“真美......” 死亡能够解脱,多美啊。 无人应和。 北荒是高原,齐国所占据的地方,海拔不算很高,还能适应,但走着走着,海拔越来越高,很多人都出现了高原反应。同全身瘫没多大区别的阿珩是第一个适应海拔变化的人,除了近乎非人的自愈能力,她的体质还有一个优点——适应能力强悍,强悍得让很小的时候,阿珩问了清一个问题:“若世代居于海上,我们会不会长出鱼鳍鱼鳃?” 清无法回答,因为那还真有可能,为适应新环境而产生变异是动物的本能,羲和氏的这种本能远胜旁的物种。 羲和氏的体质带来了麻烦,也带来了很多,长寿、健康(没被做实验前是如此)、良好的适应能力......阿珩有时挺爱自己的体质的,不过如今很恨,别的人大多没熬过去,死了,她却根本死不了。 当载也出现高原反应时,阿珩终于从郁闷中回过神来。公子旦的子孙死得就剩这一个了,可不能再出事。 毒蛇出没之处,七步之内必有解药。 高原反应虽非毒蛇,但阿珩相信,高原之上一定有可以治它的药,只是目前还不知道是什么草药。北荒人根本不需要,他们生在高原,长在高原,根本不会有高原反应,没有需求,自然不会去琢磨如何治高原反应。阿珩最后比较了自己能找到的各种草药,挨个给载试了。 载醒了,醒来后看着阿珩给自己吃的东西,很想死,那草分明是北荒人用来喂马的草料。 半个月后,北荒人回到了生活的草场,阿珩只一感觉:够冷。 载亦只一感觉:够北。 有多北,有多冷,离落雁关有两千余里,冬季有八个月,也因此,这里只是北荒人的一片草场,追水草而居,只是逗留一处,牛羊会饿死。 被掳来的华族都是奴隶,年轻健康的女奴被武士按着功劳分走,只有年轻健康的女子才能生下强壮的娃娃。余下的都是羊奴,羊奴是比牲畜还要低贱的存在,与牲畜一起住,一起吃。不管是有洁癖的阿珩还是没洁癖的载都受不了这种环境,却不得不忍着,至少载选择了隐忍,暗中想法逃走。 阿珩,忍了半日便开始琢磨怎么换个环境,哪怕她现在一心求死也不想死在如此污秽的环境里,哪怕是冻死在雪原里也比死在羊圈里舒服。 北荒真的很缺医,在阿珩展示了自身不比老巫差的医术后,两人成功自羊圈搬进了帐篷。 “阿珩,你有没有什么能杀人的毒?” “我不能杀人。” 明白阿珩为何不能杀人的载到:“你把毒给我,便是我杀人,不算你杀人。” 阿珩一愣,亮若妖鬼的眸子抬起。“你杀人不算我杀人?” “对啊,清阿翁只说你不能杀人,可没说你不能给别人提供杀人的工具。” 尽管大门已经被堵上了,但阿珩仿佛看到了一扇通向新世界的窗子在眼前打开,是啊,她不能杀人,可别人杀了人,亦或是自杀了,可不能算她杀人啊。 阿珩突然觉得自己不是那么想死,很大方的给了载毒.药。“不能乱用,否则被发现了,就算我有利用价值也救不了你。” “你放心,没有万全的把握我不会出手。” 阿珩觉得这话的可信度一丁点都没有,少年人血气方刚,谁知会做出什么来,不过只要小心,应该不会有什么事。 窗子打开了,阿珩觉得全身每个毛孔都通了,开始关心起自己的食物。 对待有本事的人,且是医者,胡人很热情,阿珩一日两餐都是新鲜的炖羊肉。然而每次看着木盆里炖得软烂的带骨头的羊肉,阿珩一点食欲都没有,宁愿继续与牛羊同槽而食,她吃素不沾荤腥啊。 北荒三族,只有山戎会栽种一种名为菽的作物充饥,半耕半牧,华族栽种的菽都是当年齐武王北伐,被清自北荒带回中原栽种,发现收成可观才渐渐变成华族的主要作物。与山戎一比,另外两族都是纯粹的游牧民族,以半生的牛羊肉为食,真的是半生,有的干脆像华族吃鱼脍一般将牛羊肉切成薄片生食。宰杀牛羊时,牛血羊血也没 分卷阅读197 分卷阅读198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98 浪费,而是用容器接住,然后生饮。 考虑到阿珩是华族人,胡人颇体贴,每日送来的羊肉都是炖得十成熟的,阿珩全都给载吃了。 啃了半个月的牛羊草料后阿珩看到了河里的贝壳。 鱼贝是人族最早的肉类主食,据说,古人类最初是生活在辋川海边的,没人知道辋川海在哪里,因为后来人族迁徙离开了那里,再后来,岁月湮灭了太多的东西,已无人知道人族的祖地在哪里了。但既然有个海字,想来肯定有鱼,又是定居,定然是有充足的食物的,稍加分析便能得出当时的人是以什么为主食的。 刳木为舟是人族最早的舟船,它的历史比人族驯养牛马,制作车还要早,阿珩相信,最早的人族刳木为舟肯定不会是为了去远方,只是单纯的捕猎而已。 北荒三族也吃鱼,渔猎是它们获取食物的主要来源,但为了获取更多的鱼类,在鱼类繁衍的季节,北荒人是不会捕鱼的。不能打扰动物的繁衍,否则来年的渔猎收获会减少,这是人族不知何时传下的传统,只是华族遵守的人已不多,鱼子是很不错的美食。 北荒人遵守,因此阿珩没能从胡人那里得到贝,不捕鱼的话,也没谁会专门去捞贝,只能让载帮忙,她太虚弱了,草料只能让她不饿死,没法提供她足够的体力,如今她连坐起来都要人帮忙。 载带回了两三斤的贝,本来想带更多的,但他实在找不到了,而且水里实在是太冷了,受不了了,便只能带着这些回来了。 载将贝壳剖开,再用水煮熟,因为没有调料,所以是清炖,腥气很重,会很难吃,然而阿珩却毫无所觉,事实上也的确毫无所觉,她闻得到鱼的腥味,却永远都吃不出来。最多通过口感判断一下这只贝平时吃得如何。 ☆、第六章公子芾 说话的是个七八岁的女童,粉雕玉琢的,煞是可爱,圆溜溜的黑眼睛,婴儿肥的脸蛋,令人见了便忍不住搓搓手指,好想捏一捏那婴儿肥的小脸。 女童方才应是在吃饭,被人喂着吃,她旁边还坐着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郎,歪髻束发,着玄色广袖深衣,配昆吾玉雕琢的组玉佩,是青国贵族的打扮,只是太老,人的感觉活似穿了大人服饰的孩子。不过任谁见了少年郎伺候女童用饭的模样都会忍不住称赞一句,是一个好兄长。 尽管女童与少年郎的打扮是贵族,然而士这个阶层也是贵族的一员,因此被人那么骂了,士子毫不犹豫的看向少年郎。“少郎君,令妹着实失礼,当好生管教。” 少年郎轻蔑的道:“你也说了,她是我妹,干你这根葱鸟事?” 阿珩轻咳了下,这少年郎嘴够毒的。 士子大怒,若非顾忌着这里是辰国,严禁私斗,只怕早已拔剑快意恩仇,列国贵族也多是以此来挑选中意的下属的,乱世人命不值钱。奈何这里是辰国,且是驿馆,真在这里动手了,今儿就得去洛邑令的大牢,再过几日,菜市口枭首示众。“孺子不道人话。” 少年郎忍无可忍的将饭碗顿在案上,抓起案上的茶壶给士子灌水,士子推开少年,甚至揍他一顿,然而而立之年的成年人竟不是少年一合之敌,被少年一拳击倒在地,随即一脚紧跟着踩他背上,想了想,也不灌水了,从袖里取了一枚丸药塞进了士子嘴里。“这是我研制的一味药,放心,死不了人,只是给你点教训。” 云洛瞅向阿珩,用眼神询问那是什么药。 阿珩道:“里头有枯血藤,量不少。” “枯血藤?什么东西?” 阿珩轻描淡写的回答:“一种令人血气早衰的药材,的确不会死人,顶多让人原本还有十年才结束的生命早几日结束,他那枚丸药不重,顶多少活个一年半载,并且老了后血气亏损,百病缠身罢了。” 所有人看少年的眼神都悚然了起来,这也太狠了。 云洛错愕:“什么仇什么恨这么狠?” 少年道:“本君公子芾。” 云洛:“......该。” 阿珩疑惑的瞧着云洛,云洛轻咳了下,道:“萱夫人次子。” 当着别人儿子女儿的面骂别人放荡不堪,确实该,须知萱夫人三子一女,只有嫡长子是在青惠王活着时生的,另外三个都是“梦会先君,有感而孕”。 士子被阿珩的描述给吓得不轻,加之得知了公子芾的身份,赶紧求饶,奈何公子芾皱了皱眉,顺脚将人踩晕了,然后抱着妹子与饭碗坐到了阿珩与云洛的案前。“女郎是如何看出我用的是枯血丹的?” 阿珩饮了一口鱼汤。“我不知那是枯血丹,只是闻出了它的成分。” 闻、闻的? “女郎莫不是狗鼻子?”公子芾险些无礼的脱口这么一句,然而多年宫廷的教养还是让他忍住了,只是怀里的妹子没忍住,公子芾赶紧道歉。“枳儿并非有意失礼......” 阿珩摆了摆手。“无妨,我不介意,敢问公子芾师从何人?” 公子芾微讶,出身及师门不是应该自报或是别人介绍的吗?哪有亲自上阵开口询问的?“我师从我父。” 公子芾的父亲?那不就是萱夫人的那个面首? 面首与男宠同义,前者是后者文雅点的说法,但再怎么文雅也改变不了这是一种畸形的存在,跟后宫妃妾差不多,君王死了,妃妾得殉葬,而面首,也得殉葬。不一定是当事人要他殉葬,而是面首是一种不被世人所认可的存在,跟女昌女支差不多,男人缺不了它的存在,便一边享受娼.妓坊的美人,千金搏美人一笑,一边从骨子里蔑视那些命运不由自己自主的女子,认为她们天生低贱。面首亦然,渴望如面首一般攀附强权,得到权利的人很多,但绝没人会说出口,嘴上说的永远都是一个意思:男人中的败类,耻辱。 面首在普世观里比娼.妓更卑微,后者,若无关自身隐私或是需要灭口,没人会去杀她们,因为不屑,嫌脏手,而面首,当所攀附的强权倒下时,有的是人让面首殉葬。口头上说说的殉葬,不会真将面首与其所依附的女子一起下葬的,女子百年之后,一座陵墓里躺着的只能是其夫君及夫君别的妻妾,不能有面首,否则不是死了还要给男人戴绿帽吗?因此面首被杀死后都是丢乱葬岗喂野狗。 不过事无绝对,萱夫人没按常理来,她活着时利用自己的权利给自己单独修建了一座陵墓,还立了遗诏。 九州帝国之后,母系氏族时代彻底结束,连遗风都泯灭了。再无出嫁的女子拥有独立的陵墓,一直都是与别的女人一同陪着一个男子合葬。萱夫人打破了这一项传统,她的陵墓不大,连普通封君的陵墓都比她气派,至少不会有哪个封君的陵墓就一间墓室,什么陪葬品都不带 分卷阅读198 分卷阅读199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199 ,就人死之后尸体放进棺材,棺材再放进墓室就行了。墓室也没封死,萱夫人遗诏的后半截是让她的面首死后与她同穴而葬,若是人死之后还能知道人世的时,相信青惠王一定会气得暴跳如雷,活着的时候给他戴绿帽子,死了还要戴,且要戴到地老天荒。 阿珩对萱夫人就一感觉:真真是奇女子。 可惜萱夫人没能如愿,不循常理的不止她一个,还有她的面首,公子芾的父亲,那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个没在依附的女子逝去时被“殉葬”的面首,萱夫人去了,他仍旧活得好好的,且权势愈胜,在青国不敢说只手遮天,但也就比青王矮一头却是真的。 同样错愕的还有云洛,公子芾的那位父亲,妥妥的面首界传奇,不一定后无来者,却一定前无古人。不过最重要的还是,公子芾怎么跑辰国来了?尽管公子芾的身世明眼人都明白,但只要青王不承认他老子被戴了绿帽子,且有了三个野种,那么谁都拿公子芾当公子敬着,至少明面上需如此。云洛一瞬间就阴谋论了,青国想要北伐北地诸国非一日之事,会不会利用这个是青国王族污点的公子做文章?毕竟,公子芾的身份仍是青国王族,他死在辰国,青国完全可以以此为借口开战。就算不成功也没什么,所有人都知道公子芾不是真正的青国王族,只是野种,青王只要略加推脱,不管有什么事都能推得干干净净。最重要的是,不论成功与否,青国都不会亏,成功了,或许能占得更多的北地疆土,失败了也正好光明正大维护王族的纯正,输赢都是赚。 不怪云洛多想,着实是一直以来青国都是志向高远的。 青、商、尧阳等国的始祖都曾是千年前某个大国的公卿,只是那个国家的王一代不如一代,最终主弱臣强,被架空成了傀儡,最终被权臣所杀,国土也被权臣瓜分,建立了青、商及尧阳等国。立国后便是争霸,这三个国家都曾是中原的霸主。 青国是最隐忍的,也最强大的,立国后,耗费五百余年,二十几代王,在青武王时统一了整个青水流域,也控制着中州南部与西部的诸多国家,当时有百余国年年向青国进贡。青武王之后,虽然因为睢国的崛起,很快失去了霸主地位,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何况青国还没瘦死。底蕴足,禁得起一两代昏君的败家,等到了明君,青襄王、青献王、青孝王、青文王四王时,青国一直都是北地、西部以及南部所有国族最头痛与打击的对象。然这并不能阻止青国向别的地方伸手,若非青文王之后,青平王庸碌、青灵王荒淫无道、青惠王目光狭窄,说不得,中州南部所有疆域都已是青国的版图。 尽管前头三个王一个比一个无语,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当今青王是个正常的王,继承了历代青王的野望,渴望击败其它国家,重登霸主之位,甚至灭诸国,一统中州。自然,后者太遥远,除非接下来几代都后继有人,否则只能是做梦,然前者还是有一定可能的。 青国若是想重登霸主之位,有三个麻烦,东边的唐国,西边的睢国,以及北边的辰国,不过前不久尧阳的土地被云洛顺手换给了齐国,换来了大量的物资以及贫瘠多山的潼水之地,因此青国的麻烦变成了齐国。但仍有部分土地与辰国接壤,若青王想要吞并辰国的话,虽然会牺牲很大,但利润足以令人疯狂。 虽然辰国的土地不是列国中最肥沃的,论土地的肥沃度,辰国在列国中属于中下等,甚至很多地方都是没法种粮食的,但论起粮食的亩产,辰国的土地冠绝所有国家。 原因?地种得好,有爵位,有了爵位,便有俸禄,孩子也可进官府办的序读书识字习武,孩子若在序里表现突出,更可进入泮宫跟着朝堂公卿与战功赫赫的将领学习。为此,农人自然拼了命的种好地,伺候土地比伺候祖宗还上心用心,哪怕原本是荒地,最多两三年,准被伺候得跟上等良田一般肥沃产粮。这也是辰国数百年对外战争无数,始终没玩脱的关键,后勤永远都跟得上。 诚然,青国不缺粮,青国地理位置极偏南,土地肥沃,物产丰富,据说青国南境的耕地可以两年三熟,甚至一年两熟,这很不容易。虽然辰国的耕地也可一年两熟,但青国南境熟的都是粮食,而辰国,其中一熟跟粮食无关,是可以充作牧草的草本植物。因此,严格意义上,辰国的粮食是一年一熟,不如青国。但青王日后若是想要大肆扩张的话,那么就必须拥有更多的粮仓,萱夫人执政时攒下的家底很厚,但战争烧的就是钱粮,且是无底洞一般的烧,打个两三场打仗不是问题,但青王想重登霸主之位的话,日后要打的大仗显然不会只两三场。 云洛瞅着公子芾,都想喊人将公子芾丢出辰国境内了,诚然,辰国被列国称之为虎狼之国,热衷战争,但没好处的战争打个毛啊? 青国离辰国不是一般的远,且版图也就比齐国小点,可人口密度比起齐国只密不疏,至少辰国的人口跟青国没法比,加之青国国内氏族林立盘踞,就算打下来,辰国也吃不下,这种战争打了就是吃饱了撑的。 公子芾没看出云洛的心境变化,但阿珩感觉出了云洛的心情有些不对,用眼神询问怎么回事。 云洛在阿珩的手心写了四个字:师出有名。 阿珩:不是她猜的那个原因吧?这才结束大战多久,又来? 云洛用眼神给予肯定的回答。 阿珩从云洛脸上移开目光到公子芾身上,公子芾显然也是医者,医者之间很有共同语言,阿珩想知道公子芾的师从渊源,公子芾想打听百草药庐,因此聊得很欢。 云洛越听越懵,完全听不懂这两位聊的专业性话题,但他看出了一个问题,公子芾想打听百草药庐的主人,而阿珩,聊了不少百草药庐的事,却只说自己是在百草药庐向苏神医求教过的医者。 公子芾......他还真的信了,还敢不敢更心大些?越看越像是青国派来的炮灰。 “听说年初的时候,苏神医治好了一个白川君府在战场被人伤了眼睛无法视物的嫡长郎君,真想见见她,向她求教一番,太神奇了。” 也不神奇啊,只是白郎君的眼睛不能用了,她给他换了一双新的罢了,就是从头到尾都没告诉任何人治疗之法。倒不是她想藏私,而是以她对贵族这种生物的了解,以后再碰上类似的疾病,需要更换器官,在寻不到合适的死人的器官代替时,贵族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宰杀活人取器官给自己用。至于是杀庶人还是奴隶就看那名贵族是否仁慈了,杀庶人是杀人,虽然贵族杀人不会被定罪,却于名声有碍。若是杀奴隶则一点阻碍都没有了,奴隶不是人,杀死一个奴隶等同于杀死一头猪羊。问题是,阿珩看奴隶 分卷阅读199 分卷阅读200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00 是看的是人,不是猪羊,她没苍凛那将所有人族视作猪羊,随意宰杀解剖的变态心性,也没世人那奴隶等于牲畜的价值观。真有哪个病人敢杀奴隶取器官代用的话,阿珩可以笃定的说,手术过程中,她肯定会忍不住将病人的心脏掏出来看看颜色,至于看之后放不放回去,以及若是放回去又是否及时放回去这类问题,看她心情,心情好就放回去,心情不好,那就等人咽气了再放回去好了。 因此,身体的某个器官出了问题,实在治不好可以用别人身上取下的新鲜器官替换这种事,阿珩没与弟子以外任何人提起过,便是膝下的几个弟子,也是先考核了心性,确定不会干出什么丧心病狂的事来才决定教这方面的医术。 阿珩附和的说:“是啊,也不知她是如何做到的,好生神奇。” 云洛:“......” ☆、第七章求医 最后还是云洛亲自上阵,比起半个时辰一直都在专业话题打转的阿珩,他轻轻松松就将公子芾的底给摸透了。 公子芾是来求医的,他有个兄长,同母异父的,名唤公子泽,是青惠王的嫡子,也是萱夫人与青惠王所出之嗣。 萱夫人怀公子泽那会青惠王还活着,她也还没后来的权势,仍被困在青惠王的后宫里。而青惠王的后宫,一个能干出因为儿媳长得漂亮就把儿媳抢来给自己当妃妾的男人,你能指望他的后宫人数精简且消停吗?不能,所以还年轻,还没吃够教训的萱夫人被人给下药了,虽然及时发现不对,堪堪保住了胎儿,但孩子生下来就先天不足,后来长大了一点又发现孩子在娘胎里被毒所伤,先天失明。 做为一个母亲,萱夫人的暴怒可想而知,青惠王死后,她成为执政太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利用列国王族的祖制让青惠王后宫里所有的妃嫔给青惠王殉葬。她也不知道当初是谁对自己下的手,或着该说,天知道有多少人参与了。不过这没关系,把所有嫌疑犯都活埋在青惠王的王陵里,凶手肯定跑不掉。 据说那简直就是人间惨剧,依着列国的制度,给君王殉葬的可不止妃嫔,修建王陵的陵奴与民夫也得殉葬,防止王陵的位置与内部情况被泄露出去,让盗墓贼得到情报从而跑去惊扰长眠的君王。除了陵奴与民夫,还有不少人,毕竟,君王可是王,死了也是尊贵的王,怎能没有军队保护?怎能没有奴仆伺候? 人殉是人族的祖制与传统,合情合法合理,谁敢与此制度对抗,都会死得很惨,如云洛的祖父云翟,变法的内容便有一项是废除殉葬制,然后......没多久他自己就暴毙了。唯一算安慰果的是,他是死了,却不曾人死政亡,他的变革都成为了辰律的一部分,倒如今,辰国的贵族都已习惯了死后不拉任何活人殉葬,在陵墓里放陶制的俑人陪葬代替活人殉葬。 不过也只有辰国是废除了殉葬制的,其余国家,殉葬制仍旧是主流传统,青惠王死后的殉葬之人本就够多,再加上近万的如花美人,生生突破了十万大关。诚然,死伤超过十万人的战争固然残酷,却也令人热血沸腾,但单方面的屠杀十万余人,谁要能热血沸腾起来,那就不是人,是连禽兽都比它高尚的渣滓。 不过事情都过去二十几年了,且同样的事在九州大地上从未停止,怎么感慨都是废话,便转回正题。尽管将所有可能的人给都活殉了,但显然不可能换回儿子的康健,萱夫人在世时寻了很多医者,都没治好公子泽。萱夫人去后,青王显然没心思理会理会公子泽健康与否,他只要公子泽能喘气,是活的,给他当一个证明他是仁君的金字招牌。萱夫人让他当了十七年的傀儡,他都没杀了萱夫人的儿子,先君嫡子,这是何等的仁厚宽容?至于眼睛,公子泽一辈子都瞎着最好,毕竟,虽然青王是君王,但论起血统的尊贵,公子泽甩青王一条街。 青王的母亲是普通的宫人,青惠王有一年狩猎,猎了一头鹿,便以鹿血佐酒,这也是很正常的事,贵族猎鹿后都喜欢用鹿血佐酒。不过,阿珩表示,没事还是别这么个喝酒,补是补,但补过头也可能出人命的。且,这么个补法,跟吃了□□没什么两样,需要找女人发泄。自然,对于王侯贵族而言,这也不是什么问题,他们想要女人,有的是女人会自己脱干净爬上他们的床榻。青惠王当时是在猎场,一时半会也找不到妃妾,也就没讲究,看着个人,嗯,是女的,那就临幸吧,然后......悲剧了。自然,悲剧的不是青惠王,他是王,没人敢将他如何,悲剧的是那个女子,人都已经成婚了,有夫有子,丈夫儿子都是猎场的散吏,因为猎场的灶房只为王公贵族提供热腾腾的好饭食,散吏、力役等吃的都是残羹冷炙。她担心丈夫儿子在猎场吃不好也吃不饱,每日都会来给家人送热饭的,结果就碰上了这么一个倒霉事。 这事,虽然倒霉,但本来也谈不上悲剧的,虽然被强x了,但又不可能杀了青王,那就想开点,当被狗咬了一口,否则岂不得因为别人的过错憋屈死自己?然而,没有最霉只有更霉,许是大鱼大肉吃惯了,觉得清粥小菜也别有一番滋味。青惠王尝了那女子,觉得挺不错的,便发了话,在猎场期间便由那女子伺候。尽管清粥小菜只吃了不到三日便腻了,把人放了,转身就给忘脑后了。 没多久那女子被发现怀孕了,一算时间,青惠王的,立马有人将此事禀报了青惠王。尽管看不上那女子的出身,但青惠王子息单薄,严格来说也不是一直子息单薄,青惠王拢共有十六个儿子,“意外”夭折了四个,夺嫡死了五个,流放了三个,自然就单薄了。因此,青惠王令人将那女子接进了宫,同时令人杀掉了那女子的丈夫儿子,君王的女人不能被任何人染指,染指者,杀无赦。再之后,青惠王听人说,准儿媳长得绝色倾城,一看画像,真绝色,不弄到手,死不瞑目。于是忙着扒灰,那女子便被忘脑后了,连那女子生了个儿子都没去留意,连名字都没给起。因此那女子在宫里没有位分,便是她所出的儿子,也是在青惠王薨了后,萱夫人想找个傀儡,扒拉了一遍宗室族谱才发现宫里竟然还有这么一位公子。一看年龄,不错,很适合做傀儡,就他了,于是这位公子这才有了名字,且为人所知。 萱夫人虽然是青惠王扒灰所得的美人,但不管她是怎么嫁给青惠王的,有一点都可以肯定,她是青惠王亲下诏书所立的王后,她的子嗣是青惠王的嫡子。嫡子比起没有名分的女人所出的庶子,尊贵了不知多少倍。当今青王能继位,一半是因为公子泽当年年纪着实太小,人族祖制,未满或是未活过三岁的孩子不入族谱,不入族谱便是没有身份,自然没有继承资格; 分卷阅读200 分卷阅读201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01 另一半便是因为公子泽失明,身有残疾者同样不能继承王位。不过这或许也是公子泽至今还活着的原因,毕竟,他只要活过了三岁,便是青国王位最合法最正统的继承者,连青王的嫡子都得排他后头,对青王的威胁不是一般大。只是这位是个有残疾,威胁自然降到了最低,很适合拿来做金字招牌。 云洛觉得,公子泽似乎不是那么想当金字招牌,至少不想当一辈子,须知,公子泽在青国可是负有盛名,年纪小小的便帮着萱夫人处理了不少事情,且每一件都处理得很好,诗赋也极佳,以至于列国提起公子泽都忍不住感慨一句“公子无双,可惜了。” 金字招牌,啊不,是公子泽,公子泽不能随便离开青国,身份太特别,他若是离开青国,青王很容易多想,青王一多想,那公子泽就连金字招牌都当不成了。因此听人说辰国有神医能治眼疾后,他便没亲自来,而是让自己同母异父的弟弟替自己前来。 云洛如今可以笃定公子芾这家伙不是青王用来当借口的幌子了,公子泽未必是好人,但公子芾于他而言也是一份助力,且有这几个同母异父的手足在,他真遇上大麻烦,萱夫人的那位面首再不乐意也得出手救他。尽管公子泽不是面首的儿子,可他与面首的儿子是一个娘胎里爬出来的,一母同胞的血缘关系斩不断,公子泽不可能蠢到牺牲胞弟给想要瞌睡的青王送枕头。 理清了怎么回事,云洛用眼神询问阿珩:治不治? 阿珩摇头,不治。诚然,青国地大物博,气候温暖湿润,但就是这个温暖湿润她不能接受,温暖湿润的近义词是潮湿多雨,她是觉得日子过得多滋润才能吃饱了撑的跑去那种地方找虐? 阿珩回答了公子芾提出的所有专业问题,除了关于如何治眼疾以及她自己就是苏珩这两点。因此吃饱喝足后,公子芾带着小妹继续往北走,他打算去洛邑城外的百草药庐找苏珩苏神医,拉车的四马跑得快点的话,正好赶在傍晚到三鱼里。 阿珩脸不红气不喘的同公子芾作别,目送公子芾远去后便对云洛道:“早点吃完,我们出发。” 云洛微讶。“我们不在这休息了?” “若是在此留宿,明儿一早就该被人堵门了。” “你可以不去青国,告诉他如何治眼疾让他回去慢慢琢磨便是。” 阿珩回以白眼。“那样便是惨剧。”怎样琢磨与练习?她是解剖了上千甚至过万的尸体炼出的这一手本事,但公子芾......但凡是个正常人都不可能有兴趣去零敲碎剐成百上千的尸体,太挑战心理承受能力了。华族观念可一直都是事死如事生,人死为大,损毁亡者尸体,令亡者死了都不能安息,名声非臭到不能臭为止。因此两相比较,自然是找几十个奴隶,先练如何完美的剜出完好无缺的眼睛,再练如何将剜出的眼睛放回去或放另一个人的眼眶里比较划算。 云洛三两口吃完了自己的那份食物,阿珩又将自己的蔬菜与鱼汤分了他一半。“荤素搭配,健康长寿,饭后一碗热汤,有助于消化。” 云洛无语:“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已经嫁给我了呢。” 阿珩反问:“迟早都是要嫁的不是?” 云洛颌首,那倒是,迟早都是,因此提前行使一下作为妻子的权利也是应当的。如此一想,尽管不太想吃那素淡得根本没什么味道的素食,也仍拿起箸吃光。 为了避免夜晚的时候露宿荒郊野外,云洛加快了赶路的速度,这才在暮色四合时堪堪赶到玉龙山的山脚下。 没有什么人家,也是,玉龙山多猛兽,聚居于此得面对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冬季时比别的地方都要凶猛的兽潮。辰国人口少,不缺适合定居的地方,犯不着在这寻死,因此玉龙山周围都没什么大的城邑。 坐在山中供采药人与猎虎栖息的小木屋里,阿珩啃着新鲜摘的野果问云洛:“说起来,洛邑三面多山,且每一面的山都是猛兽如云,辰国的先人是如何想到在洛水建都的?”其实她很早就想问这个问题了,在弄清楚洛邑处于怎么个地形后她就想给辰国的先人写个服字,这地方,若没猜错,数百年前应是猛兽们的主要觅食之地,周围全是山,就这是肥沃的河谷平原,食物多,猛兽都喜欢光顾。 “因为易守难攻啊,初建都时,辰国还没有如今这般强大。且那时,中州西部与西北的广袤疆域都沦落于戎狄之手,华族国家相继东迁,辰国的祖先因为某些原因没有迁徙,而是留在了华族沦陷区。兽潮虽然可怕,但比起戎狄,也不算什么。至少兽潮不会在攻破城邑后屠城取乐。猛兽只在缺少食物时攻击人族的城邑,并且吃饱了就走,绝不多纠缠一分,算起来,辰国当时面对的所有麻烦里,兽潮是最好打交道的。一番比较,自然就将都邑建立了这里。不过如今洛水流域也没兽潮了,周围山林里的猛兽都被我们猎怕了。”云洛自豪道,能将最初的鬼地方给经营成如今数一数二的都邑,可不是一般的艰难。“你别吃得太多,腹里积食,过会睡下了会觉得不舒服。” “无妨,我的肠胃消化食物很快的。”尽管如此说,但阿珩还是将果子分了云洛一半。“你也尝尝,我便可少吃点了。” 云洛拿干净的树叶将一半的果子包了起来。“可以明日继续吃。”这个时节找果子可不容易,就这些果子还是他在山林里转了很久才找到的。 阿珩想了想,将还没吃的果子也放了进去。“这些都留着吧,慢慢吃。” ☆、第八章玉龙山 虽是山,且山高林密,但玉龙山算是最容易爬的了,山林里有专门的道路,尽管只在外围山林里有,却很是不易,采药伐木都能省不少精力。这些道路是辰国王族所建,王族陵园就在这座山里,尽管三足不怎么在意君王,但最起码的面子还是要给的。最重要的是,不修条路,修建王陵以及君王薨逝入殡都是个问题,真动用人力将营建王陵所需的物料用人力一步步拖上去,那也太浪费人力了,修了一条路,至少省一半的人力,而这些人回家去耕种,能多打很多粮食。 看着这些年深日久却仍旧坚固如旧的道路,显然经常有人维护,阿珩很是惊叹。“辰王族的陵园究竟有多少陵墓?”看着道路上的某些痕迹,显然使用了数百年了。 云洛算了算。“王陵约有九十三座,别的王族陵墓就不太清楚了。辰王族挺能生的,大部分都是战死的,战死者有资格葬入陵园。” “九十三座王陵?辰国建国多少年了?” “六百余年。” 阿珩:“......所以辰国这是平均不到五年便会换一任王?”都快赶上远古九州帝国最悲催的时候了,人族濒临绝境 分卷阅读201 分卷阅读202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02 ,能战者尚且只余十之一二,而九州帝国又是一个要求君王必须拥有强大武力,随时随地都能顶上最前线的王朝,因而那一段时间九州帝国的王换代的速度比小韭菜还厉害。然而那也能理解,毕竟九州帝国怕是有史以来最奇葩的王朝,不仅空前,更将绝后,因为这世上不可能再有哪个王朝建立于废墟之上熊熊燃烧的战火中,然后被战火笼罩了近万年,直至灭亡,战火也不曾有一刻的熄灭。 “近三百年的辰王挺长寿的,是最早的两百年,戎狄还肆虐于北地,战事极频繁,因而平均两三年换一任王。” 阿珩大抵明白为何同样是被权臣给架空了,千年前的那个大国是被瓜分成了若干国家,辰国却只是君王成了傀儡,国家仍旧呈良性运转。诚然,这有云氏一族百年不断完善的变态《辰律》的作用,但古往今来,变法者身死政亡的海了去,辰国却将那一套为战争而服务的法治给坚持至今,只能说,辰国的凝聚力很强。所有国人都希望这个国家能够延续下去,也必须延续下去,否则华族式微时,坚持在戎狄沦陷区以至于世世代代战死沙场的先人就全白死了。 道路虽然不错但长度有限,修建陵墓,犯不着太奢靡,至少在辰国是如此,早前是战火纷飞,没精力大肆修陵,后来则是被架空了,想大修王陵,没问题,自己掏钱。问题是每一代君王每年修建陵墓的钱抵得上国库三成的收入,这钱若是国库出,由所有百姓分担,自然拿得出来,但让君王自己一个人掏,不如让他去死。因此辰王陵并不奢侈,规模也有限,便没往太深的地方修建,令得子孙祭拜亦或是盗墓人拜访都很无奈。 也因为王陵就在玉龙山的外围山脉,这些道路也只在外围了,进入深处,想要过去,必须自己开出一条路来。 没有道路想要判断方向也难,但云洛也不是没来过玉龙山,事实上,很多贵族子弟都挺喜欢这里的,人少也有人少的好处,猛兽如云。辰人尚武好战,在从军之前狩猎到猛兽,那么进入军中后地位会大大提升,别想着在军中显摆家世,一来,军中以武为尊;二来,在一个要求所有贵族子弟都要参加军队亲自杀敌获取军功的国家的军队里,不乏家世比你更好的;三来,辰国那套变态辰律的另一个优点是,谁也不知道自己身边这个没有任何背景的人日后会不会封侯拜将。白川君就是个活例子,出身奴隶,然而如今辰国有几个人在他之上? 因此,为了让自己进入军中后更有地位,也是为了证明自己,辰国的贵族子弟在入伍前都会亲手猎一头猛兽做为成人的证明。注意,是亲手,仆从先找到一头猛兽射个十几箭,你再补最后一箭这种是不作数的,必须完全靠自己的能力去寻找与猎杀到一头猛兽。猛兽如云的玉龙山是个很好的选择,猛兽满地跑,至于子弟会不会被猛兽给吃掉这种事,辰国的贵族们也表示很放心:若是被猛兽给吃了,回头他们会将那名子弟的名字自族谱上除名,连头猛兽都收拾不了,废物一个,写在族谱上就是耻辱。 云湛在世时,云洛不曾入伍,但云氏子弟长到一定岁数都会游历列国,他当年离开辰国时,云湛要求他到玉龙山猎一头山狼证明自己。特别注明要山狼王族。山狼是狼的一种,体型普遍不大,但山狼王族例外,山狼王族的体型同雪狼不相上下,甚至在雪狼之上。为了猎杀到一头山狼王族,云洛在玉龙山脉追踪了整整一个月,几乎踏遍了千里玉龙山脉。 阿珩走的方向不对,只一日,云洛便从根本没有道路与方向可言的深山中看出了问题。 云洛叹道:“阿珩,第一次你是掘我祖坟,如今又是想掘我辰国先王的墓?” 阿珩略尴尬的一笑。“我保证不动辰国先君的遗体。” 云洛无语的瞅着阿珩,赤帝陵也就罢了,那与其说是陵墓,倒不如说是无忧的巢穴,无忧自己都不介意,别人自然不会说什么,当然,就算无忧当年真有什么意见,他也不会让无忧把阿珩给啖了就是。可如今是辰国王陵,诚然,辰国近几百年来的王是列国中最窝囊最傀儡的王,但就算如此,也没哪个国家敢因此而轻慢辰王,哪怕辰王是摆设,他也是一个好战的虎狼之国的王,架空是一码事,但辰国的公卿也不会允许任何国家羞辱辰王,因为辰王固然是摆设,也不是一般的摆设,那是辰国的金字牌匾,踩它等同于踩所有辰人的脸。同理,动辰国先君的陵墓,也是一样的忌讳。 华族事死如事生,讲究入土为安,阿珩这般肆无忌惮的解剖尸体,甚至盗掘陵墓,不管是在哪个国家都是妥妥的死罪,腰斩都是轻的。只是阿珩很聪明,将法律与道德给切割开来,她解剖的尸体不是无名尸体便是获得了那人生时的允可,人都自愿让她零敲碎剐了,还专门留下了遗书,道德固然有问题,但律法却没法因此而治阿珩的罪。然而盗掘陵墓,且是一国王陵,最重要的是,这王陵主人所属的国家也没灭亡,哪怕道德允可,该国也会灭了阿珩三族。 阿珩继续说:“我很讲信用。” “若有我想要的东西,我便只拿那一件,无我想要的,我什么都不会拿。” 云洛很是不解。“你为何对炎帝的医道如此有兴趣?她与苍凛的医道并非一个路子。”不仅是一个杀人,一个救人,而是炎帝着重于巫,苍凛着重于医。 “取长补短。”顿了顿,阿珩又补了三个字:“不死药。” 云洛更奇:“你几时改了主意?” 阿珩平静而认真的回答:“我不曾改主意,只是想挑战此药,想炼出传说中炎帝之后便成绝响的丹。”做为医者,便应以挑战疑难杂症为兴趣爱好,丹药虽非疑难杂症,却也是同样具有挑战价值的东西。 云洛微叹。“哪座王陵?” “辰玄子。” 云洛:“......你行。” 辰玄子,确切来说,他不是君王,只是一个封君。那是辰国尚未建立的古老年代,戎狄入侵,华族向东迁徙,辰玄子中州西北所剩无几的几个封君之一。 那场戎狄席卷而来的华族浩劫中,无数君侯向东边的同族邦国逃难,以躲避戎狄带来的残酷杀戮。却也不是所有人都走了,辰玄子寥寥无几的留下的几人之一,甚至他原本是一个小国的封君,地盘小,也没什么势力,在大时代里,就是个微不足道的角色,他自己也是一直奔着做一个吃穿不愁的庸碌贵族的目标过活的。然而戎狄来了,君王跑了,他被君王给舍弃了。不想死的话,就只能拔出剑迎向戎狄,争取活下去的机会。 他活下来了,也死了,尽管不曾死在戎狄入侵的第一时间,却仍战死在了与戎狄的战场上。不过这也不足为奇,当年留下 分卷阅读202 分卷阅读203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03 的华族贵族就没谁是寿终正寝的,都是死在戎狄手里的,唯一区别是谁死的早,谁死得晚。 辰玄子的功绩不大,也死得早,但他的地位不低,若非他聚拢了残余的华族遗民,或许,这片土地上就不会在多年后建立起名为辰的国家,更不会有如今被列国誉为虎狼之国的辰国。哪怕是掘辰烈王的王陵,辰人都可能考虑一下听听怎么回事,但掘辰玄子的陵墓,根本没有哪个辰人会有耐心听你的解释,直接大铡刀伺候。 辰玄子也葬在玉龙山上,也是第一个被葬在玉龙山的辰人祖先,当年辰人的祖先与戎狄打得太厉害,战场如同血肉磨盘,疯狂的磨碎所有投入其中的生者,不管是哪一边,眼睛都杀红了,也失去了理智。掘墓鞭尸这种事,未必做不出来,因此辰玄子战死后,他被部下带回来的半副骸骨就被专门葬在了当时猛兽如云,根本没人敢进的玉龙山。 为何是半副骸骨?自然是因为辰玄子死于战场上,战场上,不仅刀剑无眼,车轮、人脚、马蹄也不长眼,抢得再快,抢回来的时候,骸骨大部分血肉都已成泥了,部下还是因为一直都盯着他死的地方才敢确定那被踩得面目全非的残骸属于辰玄子。也因此,哪怕华族讲究入土为安,不兴火葬,辰玄子的继承者也坚持将人给火化了再下葬。 辰玄子的陵墓有点偏,当年选择埋葬地点时第一个要求便是不能被人发现,自然是怎么隐蔽怎么选。所幸,如今辰国强大,迄今为止还不曾有人动辰玄子陵墓的主意,包括盗墓贼,辰玄子的陵墓根本没有油水可捞,一个沦陷区的亡国贵族能有什么油水?实力加上陵墓着实没油水,这座陵墓便很安全,到如今,它的位置已非秘密,辰国王族每年都会来此祭祖,久而久之,自然就公开了。 云洛对辰国挺了解的,也包括这座陵墓的位置。 陵墓是利用天然的洞穴改成的,藏于山腹里,门口的机关也难不倒云洛,三两下便给打开了。“我是真不知道这座陵墓里有什么蜃珠。” 虽然辰人都很羞愧,但无法否认,辰玄子的本质上就是一个亡国贵族,因此,他的陵墓根本没什么值钱的陪葬品,哦,如果角落里几件涂了漆的木剑算值钱物的话。不是当时的继承人吝啬,连柄陪葬用的武器都不肯给一个战死沙场的王者,着实是,条件太艰苦,每一柄剑都是极珍贵的,比人命还珍贵,因此就凑合着用漆剑给辰玄子当陪葬物了。 蜃珠可比漆剑值钱多了,若有蜃珠,辰玄子的儿子何至于拿漆剑应付已经死了的老子? 阿珩将山洞里寻摸了一圈,家徒四壁莫过于此,什么值钱的都没找到,因此阿珩的目光挪向了辰玄子的棺材,那是一副普通的石棺,连贵族专用的椁都没有。 云洛愈发无语。“你不是......” 阿珩保证:“我只看一眼。” 云洛揉了揉额角。“你如何确定辰玄子墓中有陪葬蜃珠?” “我也不是很确定。” 你都不确定你就要开别人的棺,你是多缺德?“那你如何会怀疑这里?” “巫即殿被焚毁时,殿中保存的所有人族史料文献都被焚毁,然而洛王做得绝,史巫们也早就防着它了,因而在月照之战前便用蜃珠将所有史料文献记录,再将蜃珠封存,散于九州大地。据我所知,巫即殿是人族历史的记录者,详实的纪录历史,并且要保留下证据以验证史料一字之虚假。我相信,炎帝蜃珠这种虽然在当时没有什么价值,却与炎帝关系密切的东西,巫即殿定然保存着大部分,当年的灾劫里,巫即殿一定会有史巫保存这部分蜃珠。我翻阅了大量的典籍,最终发现,辰玄子的继任者曾经得到过几枚玉雕的球,而那些球是史巫用来封存蜃珠的壳。” 云洛微默。“你看的是正史野史?” “野史。” “......” “可我有证据。” “说来听听。” “九州帝国时,青铜冶炼登峰造极,其所铸之铜剑,长度如何?” “三尺至四尺之间。” “可锋利?” “吹毛断发。” “列国所铸青铜剑长度如何?辰国所铸青铜剑又如何?” 云洛了然,辰国的青铜冶炼技术是列国中最好的,别国所铸青铜剑,长度普遍两尺到两尺半之间,而辰国的青铜剑长度从未短于三尺,且冶炼技术极高,青铜剑不论是韧性亦或锋锐都远胜它国。对此,连山氏也曾有过怀疑,却没怀疑到蜃珠上,而是怀疑辰国先人与史巫有关。 巫也有很多种,连山氏属于星巫,羲和氏属于巫医,史巫是最特别的一种,它是见证者与记载着,从建立之日起便只有一个使命:记录人族所有历史,保存人族所有历史,若有一日人族面临绝境,船要沉了,史巫第一件事也不应该是去救人,而是不管船上所有人只需用尽一切手段自救。甚至若有一日为了保护史巫所记载的历史需要付出君王的头颅也无需跟君王客气,这是炎帝给予史巫的特权。 然而并非每个王都如炎帝一般豁达,无所谓自己身后名,且看重传承。史巫所创建的巫即殿知道的太多了,九州帝国末年,禅让制改为世袭制,其过程之肮脏龌龊,耸人听闻,不管是谁坐在那个位置上都只会想着如何捂住那些事,让秘密永远成为秘密,带入坟茔,永不见天日。然而,那是不可能的,就算那些王在位时,巫即殿为了少点麻烦什么都不会说,但等他们死了,那些肮脏龌龊一定会第一时间被巫即殿拖到日光下暴晒,供世人及人族万世子孙“瞻仰”。 让巫即殿毁掉或篡改那些记载与证据,那更不可能。 巫即殿宗旨:头可断,血可流,全族可屠,历史不能有一丝篡改与遮掩。 没有任何悬念,巫即殿被毁,史巫被同族屠杀殆尽,九州帝国之后,世间再无史巫传说。 没有传说并不一定就是死光了,史巫的使命太特殊,失去了巫宗的庇护,便成为了永世不能走在阳光下的存在。 连山氏在正史上不也敲了已灭绝的封戳吗?那么他老子是什么?他又是何人后裔? 古九州时的那些人不傻,船还没出现沉的时候便未雨绸缪的做了许多后手,否则这世上也不会有他,更不会有阿珩。 云洛还是帮阿珩开了石棺,石棺里有一个盛着骨灰的陶罐,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见阿珩伸手去看陶罐,云洛已然彻底无语。“我服了你了,这种事还是我来吧。” 阿珩从善如流的收回了手。 不是有洁癖吗?这么伸手掏别人骨灰罐,洁癖哪去了?喂狗了?云洛一边腹诽着一边打开了陶罐,灰白的骨灰渣里赫然躺着一枚色泽黯淡的云玉球,将骨灰渣一粒粒清回骨灰罐才拿起细 分卷阅读203 分卷阅读204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04 看。玉球做工古拙,却很大气,刀削斧凿一般的刻画了一头狰狞的夔兽,然而夔兽的眼睛位置似乎有些怪异,云洛凑近瞧了瞧,顿觉无语,夔兽的眼睛里竟然还倒映着一柄剑与一卷竹简,滴血的长剑竖立于竹简上方,没记错的话,这应是巫即殿的图腾。 用生命与鲜血捍卫历史与知识,这是史巫的天职,史巫也由此创造了这么一个图腾以示决心,为此天职,他们可以牺牲自己的命,以及任何人的生命。 ☆、第九章帛书 在山里寻了一株千年灵芝后阿珩便由云洛背着回洛邑了,天变阴了,她的骨头很难受,而这预示着即将下雨,到时会更冷。换做一般人,在山里过夜并不是什么难事,但换做阿珩,不下雨还行,若是下雨,那她就是个真正的残废。 玉龙山脚下虽然没什么城镇,却有驿站,贵族子弟经常跑这狩猎,总得有个落脚的地方,修建一座别院吧,也太麻烦,一年到头都住不了两三日,干脆让地方官府在这设了座驿站,每年来往的贵族子弟也能给驿站带来不少收入。 因着驿站的主要客人是贵族,因此驿站里的设施都极好,很暖和,尤其是里头还有几间屋舍是有地龙的,云洛带着阿珩住进了有地龙的屋子里,阿珩这才恢复正常。 坐在云洛怀里看着窗外雨打屋檐,阿珩道:“今年的气候不错。”尽管不久前冬季有雪灾,但春季总算是没旱灾,不然就真的太整人了。 云洛点头。“应该会有个好收成,明年出兵睢国不用担心军粮了。” 阿珩无言,她说的是气候,他给扯到战争上去了,厉害,不过......“睢国?不是伐玉川国吗?” “玉川国大部分国土都被睢国与辰国包围,若是不先解决睢国在那一带的地盘,到时玉川国向睢国求援,睢国一定会插手的。” 阿珩已然不知道说什么了,要向冀州开拓,所以要先摆平拦路的玉川国,要摆平玉川国,所以要摆平可能帮忙的睢国,这逻辑真神了。“睢国还能有精力干涉玉川国?” 南边打得很热闹,睢国被商国打得很惨,被当年的大疫给祸害得不轻的不止辰国,睢国是遭灾最严重的国家。而且,前不久的尧阳战场,睢国也损失不轻,简言之,睢国现在是疲弱期,只要不是灭国的战争,那就很好捏。都这样了,睢国应该没什么精力再插手辰国北伐玉川的事。 云洛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保险起见,把睢国在孟水流域的土地都抢过来最安全。” 孟水是云水上游的支流,与漱玉川很近,也就三四百里,并且一个在河西,一个在河东。孟水原本也是玉川国的疆土,只是玉川国衰弱,睢国崛起的时候被睢国给占去了,至今已有两百余年,也是睢国如今驯养战马的重地之一,另一个是鸣风原。 鸣风原有一半在商国手里,但孟水整个都在睢国手里,睢国不可能无动于衷的看着辰国在靠近孟水的发动大战,驻扎重兵。 阿珩一听就明白云洛为什么要先攻打睢国了,就这风格,睢王想不多想都不可能,叹道:“我同意让三七去泮宫了。” 云洛大奇:“怎么这么快就想好了?” 阿珩微叹。“突然发现,战争才是这个世道的主旋律,既如此,让他学学这方面的知识总没坏处。” “你想开了就好。” 阿珩道:“先声明,他以后若不想上战场,你不能强迫他。” “他若是想继承云氏,这是必须经历的。” “那也得他自己愿意才行,你不能强加于他。” 云洛很大方的表示:“我一定尊重他,只要你给我再生个孩子,那么我的选择便不会只有他一个,我定尊重他的意愿。” 阿珩无语的看着云洛,云洛道:“我这要求可不过分。”他们俩有婚约,日后一定会成婚,那么阿珩给他生个孩子不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吗? 阿珩无奈道:“不过分。” “那你是什么眼神?”顿了顿,云洛挑眉。“你莫不是从未想过生孩子?” 阿珩无言,她确实有这个想法。 云洛也无奈了。“你这又是什么原因?” 阿珩问:“如果生个跟我一样的怎么办?” 云洛一怔。“你担心这个?你觉得谁敢动云氏的嫡嗣?” “羲和氏昔年也是九州帝国数一数二的氏族,动那个心思的人仍旧只多不少。” 云洛想了想,问阿珩:“苍凛的日光倾城,你可学过?” “学过。” “教给咱们的孩子,炼制几瓶让她带着,有人要杀它,便将日光倾城用了。” “若有人悍不畏死呢?” 云洛理所当然道:“有百万人陪葬,便是死了想来也值。” 阿珩无语道:“你与师父一定很有共同语言。” 苍凛就是那种被人给杀了,一定会在临死前拖个百八十万人一起下地狱的奇葩,至于被他拖下地狱的人是否无辜,他无所谓。阿珩曾经也是那样的人,否则也不会有稷阳之乱。 云洛嘀咕道:“总觉得不像在夸赞。” “你也可以当成夸赞。” 云洛:“......咱们还是说回正题吧?给我生个孩子如何?” 阿珩皱眉,云洛伸手将她眉间的痕迹抚平。“你也知自己长得如何,皱起眉就更慎了。” 阿珩道:“你不是还有个侄子吗?” 云洛也忍不住皱眉,阿珩伸手帮他抚平,同时认真道:“你也知自己长得如何,皱起眉就不好看了。” 云洛无奈道:“罢了,你不想生就算了。” 阿珩想了想,道:“顺其自然如何?若是来了,便生,若是没来,也不强求。” 云洛:“......”他与阿珩都是神裔氏族的后裔,顺其自然的话,想要孩子还真有点难。“好吧,我们顺其自然。。” 风歇雨停,云洛从驿站里租了一辆宽敞的牛车回洛邑,两个人都没坐车厢里,而是坐在车辕处,云洛赶车,阿珩在琢磨玉球。玉球里有机关,也有咒术,想将玉球完好的取出来必须县先破解这些,否则就算取出了蜃珠也是不完整的,保存不了多久的蜃珠。或许就是因此,这枚玉球才能保存下来。不过这难不倒阿珩,苍凛这一门追寻蜃珠上百年,对此很有经验。 到洛邑的时候阿珩差不多就弄清了怎么取出蜃珠,然而这好心情并未维持多久,因为她看到了药庐里等着的一个人。 第一个是公孙係,他可以回离国了,一方面是因为辰国暂时打算将目光移开,另一方面则是他的地位也不是很重要,只是一个王孙,阿珩费了那么大劲,云洛再推波助澜,他便不必继续为质了。早年是因为齐国势大,与其接壤的国家都自危,离国这才将他送来辰国为质 分卷阅读204 分卷阅读205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05 以示诚意,然而如今的局势也不似以前那般齐国一家独大,因此质子的意义也不怎么大了。 尽管能走了,公孙係却坚持要向阿珩辞别才走。 阿珩很礼貌,朋友一般的接受了公孙係的辞别,想了想离国如今极其复杂的局势,还是说了句:“你回国之后,低调一些比较好,还有这个,赠你。” 阿珩的赠礼是一封帛书,帛书上是一个方子,公孙係看不懂,字都认识,药材名也认识,但组合起来是治什么的就一无所知了。“这是?” “一张养生方,应能让离王舒服些,对你也有些助益。” 离国不是辰国,在离国,离王至高无上,只要得了他的喜欢,那么就算是条狗,那也是君侯都要让道行礼的狗,这便是离王的权势。 公孙係犹豫了下,道:“阿珩你不如去离国看看,邺城据说挺有特色。” 虽是离王孙,但公孙係从未去过邺城,邺城原本并非都城,甚至最早时,它只是云水一条支流,只是这条支流被云水吞没,邺变成了那一片地的地名,却不是城名。邺城是早年太子琚为鱼东夷作战而筑的城,后来因为与东夷修好,互有往来渐渐繁华起来,也因此,在旧都稷阳成为废墟后,离王才会选择邺做为新都。彼时,公孙係已经被送来辰国为质有一段时间,自然没见过传说中修建于百里云水中心的水上王都。 阿珩道:“目前去不了,但以后一定会去,届时一定去找你。” “那我便在邺城等你。” 公孙係高高兴兴的走了,云洛却脸色不太好的看着阿珩:“情深义重啊?” 阿珩反问:“谁情深义重掺杂着利用与恶意?” “我看到了你准备利用他,却没看出恶意。” “目前为止我还不确定自己做的事是否对他是坏事。”利用与恶意有事是两码事,阿珩目前还不确定自己会将公孙係如何,毕竟,她的目标从头到尾就一个——离王,公孙係不过是正好被他捡起来利用的棋子,一枚用废了她也不会于心有愧的棋子。 云洛都想同情公孙係了,公孙係虽然不是君王之才,但做为王族还不至于一点警觉都没有,但他碰上的是阿珩,阿珩的利用是摆在明面上的。她从不隐瞒她有所求,但她也不说她是否有恶意,因为她自己也不确定,或许只是心血来潮就把人给坑得满脸血,却真的从头到尾都没恶意。这样的人,最难防,因为所有第六感在她面前都是摆设,你所看到的都是真实的,但鬼都说不准她会不会突然就做出与真实截然相反的事情来,不带一点恶意的做。 第二个人也是熟人,公子芾与其妹玺王姬,这两位是住在药庐里的。 药叟与陈皮都很无奈,公子芾兄妹俩来找阿珩,得知阿珩不在,再一打听去哪了,立马就猜到了半道上碰上的人是阿珩,也明白了阿珩大抵......是不想去青国的。自己便是追到玉龙山也没用,便在药庐住了下来,打算先了解一下,琢磨琢磨怎么办,看看能不能在阿珩来之前想到办法。 “你们就这么允许他们住下来了?”阿珩凉凉的问,药庐不留外人留宿,病人例外,而公子芾兄妹俩显然不是需要裘衣的存在,公子芾自己就是个医术不错的小医者。 药叟与陈皮更无奈,他们也是用药庐的规矩来打发公子芾的,结果......公子芾在手掌上划了一刀,说自己是病人,要求留宿,,然后请神容易送神难,赖到了如今。 阿珩也无语,做人能这么赖也挺不容易的,便想着亲自去送客。人对自己都是心软的,公子芾在手掌上划的那一道伤口必定不深,这么些日子也该养好了。 云洛去看热闹,然而现实之奇永远出乎预料。 “这是大兄准备的诊金。”公子芾取出了一个密封的匣子。 阿珩没收。“我不会去青国。” “大兄说,您看了自会答应,若仍不愿答应,也无妨。” 这么自信?阿珩好奇的将匣子打开看了一眼,旋即就答应了去青国行医。 云洛:“......” 作者有话要说:  青国行正式拉开帷幕,总算可以换个副本了 ☆、第十章南行路线 阿珩还是千般不愿,万般想杀人的踏上了去青国的路,看的药叟很是不解。“师父既然不想去,不去便是了。”他真怕阿珩这样的情绪去了青阳,青阳得出大事。 阿珩瞅了眼年纪可以当自己祖父的弟子,冷声道:“那份帛书是长生药的丹方。” 药叟了然,却很快想起,很多年前,苍凛大开杀戒,灭了所有知道长生药内容的医者与权贵。当年杀戮时,苍凛是秉着宁可杀错一万也不错放一个的态度去杀的,一个人发现有问题,他便将那人所有的亲朋好友都灭了满门,因为不确定那些人有没有知道什么不该知道的事,全杀了最保险。这么个做法,死在苍凛手里的怨魂足以填满万里云水,是人族的浩劫,却是羲和氏后裔的福音,长生药彻底失传,别人就想抓羲和氏后裔炼药,也不知该如何着手。 最重要的是,自九州帝国时流传下来的长生方从一开始就是残缺的,没人知道原因,但想想苍凛做的事,大抵也能猜到是什么人做的。也是因此,后世的王侯将相才会不惜人力物力召集方士炼制长生药却始终不能成功,因为方子不完整,好不容易在经过千百年的研究复原了方子后,苍凛跑了,再之后......便是遍及中州的追杀。在那个时代,医者方士与过街老鼠无异,虽不至于人人喊打,却也差不多。他们走到哪里,苍凛便追到哪里,并且随便乱丢□□,往往连累一大片人。人都是怕死的,就算自己不怕死,也怕自己的家小被杀,因此到了最后,没有人再敢收容医者,人人视医者为灾星。 苍凛以一己之力扭转了一整个时代对一个职业的看法。 匣里躺着的那份帛书,能够让阿珩动容,显然不会是什么无关紧要的残片,可能是完整的,不怪阿珩要去青国一趟。只是,如此一来,师父您老去青国真的就只是为了救人?怎么会有种您是要去杀人的感觉? 有同样感觉的不止药叟一个,还有云洛,并且云洛非常干脆的问了出来。“你莫不是打算去屠城?”若是想捂住长生方的事,屠城是最方便也最有效最彻底的做法。 阿珩闻言,认真的想了想,道:“若是有必要,可以那么做。” 云洛悚然。“你不是立誓不杀人吗?” 阿珩想了想,皱眉:“这倒是个问题,不过真有需要的话,也顾不上了,最多屠城后我自尽便是。” 云洛揉了揉额角。“你无需如此,若真需要屠城,你告诉我。” 分卷阅读205 分卷阅读206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06 阿珩反问:“你能做什么?” 云洛回道:“我能屠城啊,我带着大军屠了青阳,那么你便不算触犯医者三诫。” “辰国公卿不会答应伐青国的。”青国离得太远,攻打青国着实不划算。 云洛不以为然:“战争的本质是为了利益,只要我能利用此事创造足够的利益,他们会答应。” 阿珩无言。 云洛叮嘱道:“你可记住了,别冲动,我派几个云卫给你,需要杀人,你告诉他们,需要屠城,你就给我写信。” 阿珩愈发无言,无奈道:“我没那么疯,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杀人。” 云洛道:“若想捂住此事,不可能不杀人。” “能。”阿珩指了指脑袋。“我剖开许多人的脑子看过,每个人的脑子都与身体每一部分都有着联系,它指挥着人的言行举止。” “所以?” “若我切断脑与身体的连接,人是不会死的。” 云洛直觉会生不如死:“会如何?” “睡到死。” 云洛觉得自己可以放心了,这姑娘狠着呢。 阿珩走的时候坐的是牛车,共五辆,倒不是不想用马车,而是马是战略物资,民间极少用,而近来因为在准备出征的事,民间马匹几乎被征尽,连贵族都没人骑马了,他们的马匹除了小马驹,也全被征走了。贵族尚且如此,何况阿珩,就连这牛车也是云洛费了不少气力弄的,牛也是战略物资,同样能用来运送粮草,事实上,若非春耕在即,可能辰国民间的牛也会被征个七七八八。 阿珩与三七乘坐一辆牛车,云洛挑的十名护卫乘了另外两辆马车,最后两辆,一辆里放着金铢、银毫、铜锱无数,一辆放着路上所需的粮食。虽然商国同睢国的战场走陆路的话不会碰上,但为防别的情况,还是多准备点好。 公子芾与玺王姬坐的是马车,他们自己从青国带来的马车。 牛车里,三七很是疑惑:“阿母,阿父怎么不与我们一起走,我看他好像很想与我们一起走。” 跑不掉呗。“因为他要忙着征兵练兵,所以脱不开身。” 辰国征兵分两种,第一种是设个征兵处,有意的自己去报名,不过这种情况都只出现在战事规模不大的前提下,若是战事规模特别大,便是第二种法子了,挨家挨户按人头征。即将爆发的战事不会是大战,因此就是第一种,设个征兵处,有意者去报名,再训练几个月便是合格的锐士了。阿珩开始时很疑惑,哪有人只训练几个月便成锐士了?来了辰国,她才知道,在辰国,锐士这个词不是谁都能用的,能够惯以锐士之称的军队或士卒无一不是骁勇善战的强兵悍将,哪是几个月就能训练出来的。直到有一回她与三七去给云洛送饭,见了征兵处的情况才了然,不是报了名就能从军的,还得通过考核,考核内容很是简单粗暴,半石重的石锁摆地上,扛或拎着爬台阶,台阶高度,不多不少,一百零一阶,每级台阶高约一尺,走上去,再走下来便算过。 不管是谁,能达到那样的标准,只要熟悉了军队作战,自然就是锐士了。 不过也因为这样招来的人太过强悍,也更受重视,云洛便得亲自负责此事。白川君是已经定下的主将,这位将军是打定了主意死也要死在战场上,华阳在调理旧伤,车异在牧云原,齐国吃亏太大,云洛怕齐国打完离国就来打辰国,干脆让车异带着重兵与摩云关深情对望。扒拉一番,就他一个是得空的,不是他也是他了。 虽然自己脱不开身,但云洛显然还是放不下心,特别将儿子也塞进了阿珩的牛车里,有儿子在,阿珩不管想做什么都会为了怀里的儿子三思再三思。 三七哦了一声。“那我们要多久才能回家?” “去去就回,少则三月,多则半年。” 三七一脸“啊,原来要那么久啊。” 辰国洛邑与青国青阳的距离着实远了点,直线距离便超过了三千里,对此阿珩也很无奈。本来是可以坐船去的,走水路比陆路快,然而......万里云水,里头凶猛的大鱼真心不少,走水路的风险极大。诚然,辰国这一带是云水上游,但只是支流的洛水下游的宽度便超过了十里,汛期时能有二十余里。如此一来,云水又该多宽?据说云水在离国那一段的河面便有两百余里,汛期时,整个邺原都是水。自然,辰与青之间的这段云水没那么夸张,但水里跳出来几条十丈长的大鱼,不是没有过。然最重要的是,走水路会经过沧水战场,云水大鱼再多,也不一定就一定碰的上,但沧水战场,一定碰的上。 拉车的四头健牛都是精选的,脚力很好,每日能走七八十里,阿珩估摸着,如此速度,自己有望在仲夏时抵达青阳。 洛川郡东南是白川郡,即白川君的封地所在,不过白川君就没回来过几回就是了,封地一直是白川君在打理。阿珩与三七趴在小窗口一路看过去,发现白川郡被管理得很好,阡陌纵横,种植的作物以菽粟为主,但也有不少菘菜,有一些山地无法种植谷物,也被种上了果树以及南瓜。绿荫间依稀可见都是黄褐色的果实,小的只有婴儿拳头那么大,大的比车轮还大。地方官很有想法,在山林里种植南瓜,林木与粮食都没落下。 再往南,到了君水郡,也是差不多情况,但到了这里总算可以不用继续乘车了,这里已经过了沧水,又远离洛邑,船只没被征去运送粮草,可以寻到渡船。 依着公子芾的意思,自然是从这里坐船一路东去,到了云梦泽再转道向南进入青水,如此一来,顺风顺水,最多半月便能到青阳。 阿珩拒绝了公子芾的提议,只是过了数十里宽的云水,进入了淝国境内,打算从淝国进入商国,再从商国期间几个小国,进入姜国,过了姜国便是青国。 公子芾听了阿珩的路线图,立时就想跳河里死了算了,这路线,至少要经过十二个国家,女郎您老就不嫌累得慌吗?外来者经过当地的国家,都得登记,出示证明什么的,除非不进城,否则都会很麻烦。 不论公子芾与玺王姬怎么个求,阿珩都无动于衷的上了岸,继续坐马车。 三七也想哭。“阿母,我不想吃干粮了。” 这年头的干粮分两种,一种是饼子,另一种是肉干,阿珩茹素,因此车队带的粮食两者皆有,三七可以变换着口味吃,但就这么两种,再怎么变幻口味也吃腻了。 阿珩想了想,让人给三七抓了条鱼。“你想喝鱼汤还是吃烤鱼?” 三七找茬的问:“我想天天吃鱼,可以吗?” 辰国虽地处内陆,但之前修建的大型水利产生了无数沟渠,辰人都没给浪费,或养芙蕖以便采莲子莲藕食用,也养各种繁殖快的 分卷阅读206 分卷阅读207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07 鱼类,一分一毫的资源都没浪费。因此,在辰国,鱼是比较常见的荤腥,加之阿珩又吃鱼,药庐每日都会买几十条回来。三七虽然吃得多不是很喜欢吃鱼,但这时与干粮一比,鱼都是山珍海味。 阿珩笑道:“可以啊,反正这边的河流不少。” 三七挫败,可他做牛车做得屁股疼啊。“牛车太颠簸了。” “那就走慢点。” 想跳河的公子芾。“别啊,你再慢,秋季都不一定能到青阳。” 阿珩没理会公子芾的抗议,公子泽又不是要死的疾病,一时半会死不了,不着急,因此她只是看着三七,三七只得点了点头。 ☆、番外北荒往事二 公子旦没死,很快带着人反攻北荒,收复失地,齐载的价值也在此刻体现,胡人打算用他威胁公子旦。 羊皮书还未送出阿珩便可笃定结局:公子旦不会顾及这唯一的孙子的死活,齐国强盛已久,齐人不会向异族低头。最重要的是,若是失去北荒的草场,对齐国会是近乎毁灭性的打击。须知齐国军队以骑兵为主,而齐国骑兵的战马有七成来自于北荒的草场,公子旦承担不起这后果。 事实也如阿珩所料,胡人的首领大怒。“既然你说不要这个孙子,那好,老子成全你,来人,给我将齐载的头颅斩下给公子旦送去。” 阿珩忍不住轻咳了下,提醒。“首领,你要杀我的奴隶是否应该取得我这个主人的允可?” 齐载被俘,便是奴隶,阿珩靠着医术得到了地位,第一件事便是向首领要了个承诺:这个奴隶给她,若是日后公子旦想要回去,那就还回去,若不想要,那就还是她的奴隶。 首领默然,最后还是没杀齐载,失去了利用价值的齐载就只是一个羊奴,而一个尚在成长却已医术过人的神医是北荒最稀缺的资源,为一羊奴得罪医者,不值。 尽管暂时避过了一劫,但阿珩知道,这事没完。 公子旦迟早会收复失地,如送往异国他乡的质子在开战时极可能是祭旗的第一人选一般,当公子旦收复失地时,齐载也将是北荒人泄愤的对象。 战事一时半会结束不了,阿珩却开始准备干粮,肉干、野菜团,从北荒回中原不是容易的事,必须有足够的食水。 齐载被打击得不轻,焉巴巴的角落里看阿珩准备东西,阿珩只忍了一日便不想忍了。“你若是不想活了,可以去跳河,别在这要死不活的碍我的眼。旦翁不过是放弃了你,可你扪心自问,你值得他放弃黑水三郡及黑水三郡所有百姓就为救你一人?且他若真的那么做了,你就算能活下去,也将一生无法抬起头做人。死亡不可怕,比死亡更可怕的是人间即地狱。” 卖国贼的后代,那绝不是什么好名声,公子旦不是士人,士人游说列国,根本没有对国的忠诚,他们忠诚的是君王。公子旦却不是,他是王族公子,他必须忠诚于国家,他可以背叛任何人,甚至君王,唯独不能背叛国家。出身带来了尊贵的地位与荣耀,自然也要为此而失去任性的资格,得失总相随,谁人能例外?至少载不是。 载讥笑反问:“所以我就该死?” 阿珩摇头。“你该不该死我不知,但我知,你若陷入绝境后只想着让别人来救你,一定会死。” 她是医者,且医术不错,这些日子救了很多人,因此首领会给她几分面子,但日后胡人与齐人再开战,载是祭旗的第一人选。 最先与齐人交手的不是胡人,是更南边的羯人,公子旦率领大军与羯族在辽阔的北荒草原上大战,打的都是闪电战,狭路相逢勇者胜,败者自然倒霉。但齐人比羯族略仁慈,北荒的游牧民族在南下劫掠破城后,除了年轻的女子,其余人都会杀死。而华族不会如此,华族的将领会在胜利后斩尽所有高过车轮的男子,妇孺则充为俘虏,回去之后卖给奴隶贩子,会是一笔不错的收入。 公子旦大军所过之处,除了血流得黑土地抓一把就能挤出鲜血来的尸体,连根人毛都没留下,羯族实力大减。 阿珩与载都知道,后者的麻烦不远了。 游牧民族内部之间部落仇杀也很严重,为了获取更多的生存资源,繁衍部落的人口,北荒诸部之间也没少起冲突,只是这些年先是被齐武王赶到了苦寒的北荒,再是北荒气候苦寒,就算将所有资源都给抢到了手里,能养活的人也是少之又少。也因此,迫于局势,也迫于环境,北荒三族之间近些年都不怎么动手,若不是被齐人灭了,就必须联手。 羯族落败,胡人与戎人参战是迟早的事。 大军出征自当祭旗,不论是华族亦或四夷皆如此,并且认为祭旗的祭品越好,便越容易获得神的庇护。阿珩对此持保留意见,什么是最好的祭品?自然是活人,人可比牛羊有灵性多了。人祭人殉什么的,在阿珩看来,都是惨无人道的,虽说人都有一死,但死得这么无聊,绝不会更惨了。且就算奴隶不算人,是牲畜,拿奴隶祭祀等同于以牛羊牲畜祭祀,无所谓有无人性,便说这种血腥祭祀的本身,完全不符合最初的神话里关于神的描绘。阿珩依稀记得老娘说过,世间一切祭祀,刍狗祭神,三牲,尤其是人牲,祭的是魔。 不论阿珩如何看人牲制度不顺眼,她都反抗不了现实,现实是,祭旗时肯定有人死,不是甲便是乙。 春去冬来,在北荒已近两年,阿珩渐渐适应了北荒的气候,只要不是太冷,咬着牙也能活动几步,只要能动,阿珩便会让自己每日走几步,用这种方式让自己的腿部肌肉不萎缩。 月照海的雪才融化时,一支商队渡海而来,带来了大量的盐、粟米以及......上等的青铜。 青铜也分很多种,按着不同的配比度冶炼出的青铜可以用于不同的地方,而最重要的一种便是铸造兵器,商队送来的便是可铸造武器的青铜。 载险些气死。“叛徒。” 阿珩不以为然:“没有忠诚,何来背叛?” 商队中人的长相,都很高大,应是中州北地之人,也可能更北或西。阿珩看到了商队的主人,是一个看上去不超过而立的青年,青年的模样与阿珩有几分相似。不是长得像,事实上,两个人长得一点都不像,阿珩的姿色平平,五官除了一双亮若妖鬼的眸子没有一点特色,而那男子却不然,姿容绝艳,宛若神祇临世。但细看便会发现,两张姿色完全不在一个层次的脸有着共同点:五官异于常人的深邃,肤色白皙却不是华族贵族那种很久不晒太阳的苍白,而是天生的白皙。 让阿珩断定男子并非华族,至少不是纯华族人的证据是男子的眸子,宛若深埋千年的琥珀。华族的眸子以黑褐为主,阿珩的纯黑色眸子虽少见,却也不是没有 分卷阅读207 分卷阅读208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08 ,但琥珀色的眸子......华族人绝不可能有。 都不是华族人,那就更不可能是齐人了,不是齐人又怎会对齐国有忠诚?没有忠诚又何谈背叛? 载气结。 载很是厌恶那个商队主人,但阿珩不讨厌,不管是谁,她都是不喜欢也不讨厌的。但商队主人却不是,他对阿珩有着一种异乎寻常的好奇,最重要的是,他的知识渊博,让阿珩想起了自己的父母,也因此,初见时是不讨厌不喜欢,没三日阿珩便对自称白虎的男子有了好感。 载对白虎更厌恶了,因为白虎想撬他的墙角。 闲聊时,白虎提起了他有个比阿珩大几岁的弟弟,性情好,也体贴,因此想为他向阿珩提亲。 提亲一般应该找当事人的父母,但阿珩的老爹老娘都去黄泉了,加之阿珩年纪虽小,却很有主见,因此白虎直接找上了阿珩。 载很生气,尽管定亲是被公子旦给逼的,他一千个一万个不想娶阿珩,但这并不代表他就高兴看别人娶阿珩,至少此时此刻是不高兴的。 阿珩没理会载的心情,而是有些诧异的问白虎:“一般不是应该为子嗣提亲吗?”哪有人越俎代庖的为兄弟提亲的? “我并无子嗣。” 阿珩讶异。“贵庚?”按着她对人族的了解,白虎这年纪,不敢说一定抱上了孙子,但儿女必然成群。 “三十有四。” 阿珩的目光有些狐疑。 白虎的脸色有一瞬的无语。“我很正常,只是我的妻子回娘家了,只剩我一个,自然生不出子嗣。” “年年回?” “只回了一次。” “回来了?” “至今未归。” 阿珩委婉的道:“你这与和离何异?” “我从未承认她写的和离书有效,我一日未再娶,她一日未再嫁,我与她便一日还是夫妻。” 阿珩:“......你没有姬妾?”就算没有妻子,也不过是生不出嫡嗣,但庶嗣却是不需要妻子就能生的。 “我若有别的女人,她就永远都不会回来了。” 阿珩大奇:“你觉得她还会回来?”都拖到三十几岁了,显然不是一年两年的事。 白虎叹道:“不到生命终结,谁会知道结局呢?等下去,至少还有希望等到她回来。” 阿珩对白虎彻底刮目相看,她发现,自己似乎爱上了这个男人,而不论是否爱上这个男人,她都毫不犹豫的拒绝了白虎替其弟的提亲。 没等阿珩认真的去了解白虎的来历,载便出了事,北荒与齐国再次开战,这一次胡人也将被卷进去,因此决定诛载祭旗,而载......刺杀首领失败,不日将被祭旗。 载的匕首上有毒,阿珩被请去为首领治病,她把首领给解了毒,然后趁人不注意时带着载跑了。 茫茫北荒,草比人高,这里是草的海洋,一个人藏进其中,如同一滴水藏在海里,纵使胡人满草原的追杀也没能找出两个人。 载很不解。“人又没死,至于这般疯狂?” 阿珩闻言随口道:“谁说没死?” “你不是解了毒吗?” 阿珩反问:“有谁规定解药里不能下毒?” 载:“......你不是不能杀人吗?” “别人自尽了可不能算我杀人。” 载默然。 半个月后阿珩开始考虑要不要让胡人抓住,草原太大,四面八方除了上头是蓝天,其余方向全是绿色,就是当地人也不敢说自己能认得路,何况两个生长于中原的华族人。只是,胡人的首领前不久才自尽,若是抓到了自己,一刀将她腰斩了都是仁慈。 ☆、第十一章乱世之因 阿珩没骗三七,过了云水之后的地区真的多河流,多鱼虾。云梦大泽就在旁边,商於山脉以东全在云梦大泽的广义范畴里,自然多鱼虾。 尽管不是很满意,但考虑到车队真的走得极慢,慢得快赶上蜗牛爬了,原因?阿珩在市人。 人口买卖是这个时代最赚钱也最热的贸易,贵族的奴隶永远都是不够的,不管是田地里的田奴亦或是府中服侍的奴隶,甚至奴隶训练的死士、战奴,都是多多益善。尽管一入奴籍,子子孙孙永世都是奴隶,但市人的价格却是非常低廉的。 公子芾很是无语。“苏神医,青阳有人市,你若想要奴隶,待回了青阳,我赠你一千名奴隶可好?” “不好,人市的奴隶虽多,却都是训练好的,价格太贵。” 公子芾疑惑:“训练好的奴隶很省事不是吗?总比你买个奴隶回来还要先教它如何伺候主子好。” “问题是我要的奴隶不是用来服侍的,训练好的奴隶对我没有用。”阿珩道。 人市上的奴隶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伎人,也是最昂贵的,少则数枚金铢,多则......有钱也买不到。伎人训练好之后是用来赠给那些王侯贵族取乐的,白日可以欣赏伎人的歌舞,晚上可以暖床,更赏心悦目,伎人都是精挑细选长得美的女奴,且自小就开始培养,据说最顶级的伎人可谓解语花,能令王侯贵族神魂颠倒。不过再怎么神魂颠倒也终究是玩物,年老色衰之后定然曾经多耀眼现今就多凄凉。 自然,事无绝对,阿珩就知道一个例外,云洛的母亲,云离的正妻便是女奴,且是做为伎人来培养的女奴,容色极为出众,心肠与手段也格外狠,十岁时,得知主人要用自己的家人做为人牲,便处心积虑的在祭祀之前弄了毒.药,将主人全家给毒死了。可惜的是并不是每个人都如她一般认为人殉有问题,奴隶自小被灌输以为主人付出一切为荣的观念,哪怕主人要将自己作为祭祀用的人牲,那也是荣幸,谋害主人这种事是大逆不道、悖逆天理、十恶不赦的,犯上的奴隶尚且要处以极刑,何况弑主的奴隶。因此云洛的老娘虽然救了家人,却没得到理解,在她准备了好一切,并弄死了主人一家,打算带着家人逃离时,她的家人却将她抓了起来去认罪......不过她运气很好,苍凛彼时追杀一个方士路过,因为不知道那个方士究竟藏哪个角落里了,便顺手一把毒将全城人都给毒死再慢慢翻找尸体确定那个方士在不在,因而无意中救了即将被处以烹刑的弑主女奴。她一直被关在地牢里,不见天日,更无食水,所有人都中了毒,她却没有。 第二类是婢女,价格在几十枚铜锱到数百枚铜锱之间,是跟在贵人身边服侍贵人生活起居的,不过服侍的主子若是男性,那长大后兼做暖床工具是必然。对于贵族子弟而言,身边的婢女等于嘴边的肥肉,不吃白不吃,只有傻子才不会吃。阿珩以前在稷阳时因为某些原因听了不少东家长西家短的八卦,得出过一个结论:贵族府里的婢女,除非是夫人小 分卷阅读208 分卷阅读209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09 姐身边特别得用的,否则只要是姿色稍微出众一点的,肯定被府里的主子享用过,等玩腻了,亦或是年纪大了就会配给府里的男奴或豢养的部曲。 离王的前太子,公孙係的父亲太子华就是这么一个人,宫殿里的女子就没谁是他没碰过的,而因为贵贱不婚,他是不可能娶那些女子,也不可能给什么名分。一个两个还好,但一堆女人,他名声别要了,养起来也很费事。因此腻了后都会赠人,有一回就发生了个有意思的事,他把人赠出去后没多久,婢女怀孕了,算算时间,是他的。虽然生母卑微,但到底是太子华的孩子,因此孩子生下来后就给送到了太子华面前,然后......被太子华给丢出去了。贵贱不婚,他不可能给一个女奴名分,自然不能认那个孩子。 这事很长时间里都是稷阳茶余饭后的谈资,离王险些给气死,将女奴拉上床不算什么事,但收尾也不做干净点,一国太子竟然让女奴有了孩子。若是个有贵族血统的女奴也就罢了,贵族就算沦为奴,也比寻常女奴高贵,可以给个姬妾的名分,但那个女奴却是祖上几代都是奴隶,太荒唐了。 阿珩那时就一感觉:离王你脑子没抽着吧?有错的是你儿子,你这个时候不教好你儿子居然还怪他收尾不够干净? 直到多年以后阿珩才明白,离王脑子没毛病,有问题的是自己,自己与云洛的老娘一样都是这个贵贱等级森严的时代里的异类。 第三类是杂役奴,这种奴隶也是最便宜的,在人市上论打卖,不过阿珩不想要经过了人市的奴隶,谁不知道每一座人市背后最大的东家都是该国最有权势的王侯们,人市是列国将自己的细作安插到国内各地甚至列国的最主要途径。用云洛的话来说就是,经过了人市这道工序,买回家的奴隶就别想有几个干净的。 因为辰国的特殊情况,辰国的贵族买的奴隶都是用来做苦力的,身边服侍起居与办事的或为已经服侍了氏族几代许多代人的家仆。这样的家仆,虽然顶着个仆字,但在府里不论是贵族本身亦或是旁人都不会真用对待奴仆的态度对待他们,累世之仆,忠心是可以肯定的,又有许多功劳,地位等同于氏族的普通族人,并且可冠以主人的姓氏。甚至很多家仆本身早就去了奴仆的身份,以良家子的身份在府中继续服侍贵族,用起来怎么都比人市上买的奴隶可靠。 新氏族与新贵们喜欢与老氏族联姻也有这方面的原因,曾有新贵意气风发,结果府中买来的奴隶是敌国细作,给辰国带来了不小的损失。与老氏族联姻,虽然陪嫁而来的家仆未必清白,但至少不是敌国的细作,能力也过人,纵然家仆忠心的不是自己,可夫妻一体,不忠于夫主只忠于夫人及夫人所出之嗣,如此,只要下一任家主是嫡嗣,这些家仆就算如今对自己这一代家主没什么忠心感,却一定忠心下一任家主,很合算。 云洛便曾想送阿珩一些家仆,药庐里的情况,在他看来就跟筛子似的,只是因为阿珩有个爱在住的地方种植各种“奇花异草”的习惯才没真的出什么事,却也难保不会真有事。 阿珩拒绝了,辰国贵族的家仆培养起来极不易,且说是奴仆,能力也不比士人差了,给她实在是暴殄天物,至于药庐的安全问题,她相信没人有那个胆子。 最重要的还是,养不起,算赋太重。然而在辰国以外的国家却没这那变态的算赋,能蓄奴的都不会是普通人,属于特权阶级,对权贵针对性施政,内乱那是必须的。便是辰国,算赋这一项政策也是数百年前云越许奴隶以军功封爵打下了基础,提高了辰国奴隶的地位,随后百年前云翟才得以在此基础上继续变法,否则......云翟就不是身死法存,而是人死政消。 既然出了辰国,阿珩琢磨着,正好多圈几块山头,多买些奴隶好好培养,然后种植药材。山南郡提供的药材很可观,但都是寻常草药,那些名贵的草药,没有极高的专业造诣,种不活。 这是阿珩第一次在人市以外的地方买奴隶,以前是为苍凛买药人,花的也是苍凛的钱,自然怎么方便怎么来。此次是为自己买,阿珩颇为尽心,挑商於之地的国家的乡野买奴隶便是因为这些国家在打仗,打仗是烧钱,必然会增加税赋,否则后勤跟不少,仗也不用打了。若商等国家与辰国差不多,这场仗打完便开始琢磨下一场打哪个方向,然后花数年去准备数月的战争所需,税赋便有所增加,幅度也不大,对庶人黔首生活的影响在承受范围之内,不至于过不下去需要卖儿卖女。然而商於众国却不是,先是突然打了尧阳之战,然后又突然伐睢,都很突然,准备不足,税赋增加的幅度不是一般大,便是小康的庶人都吃不消,何况承担了最主要压力的普通人家。 乡野间就没几个孩子的头上是没插着草标的,价格低廉,最多一斛粟米,或等同价值的粗粮。 公子芾与玺王姬看得目不忍睹,人市里的奴隶都是打理过的,不然卖相不佳,卖不了好价钱。然而乡野间的这些还不是奴隶的孩子却不是,瘦得皮包骨头,衣衫褴褛,有的干脆连衣服都没有,不论老幼,皆是一脸的麻木,千复脸孔,一张表情。加之每个人的头上都插着一根草标,放眼望去,蔚为壮观,也愈发触目惊心。 三七窝在牛车里不再下车,公子芾也抱着妹妹不再下车,心中后悔带着妹妹出来,碰上了阿珩这么神经病。 阿珩是唯一不受影响的人,一脸认真的挑选合适的货,看手看眼神看根骨。种植草药不是容易的事,娇生惯养的就算了;眼神太过麻木跟死人似的也算了,不会用心照顾草药,而且阿珩对死人也没兴趣,死亡很美,但医者碰上个死人绝对是衰神临门;看根骨则是,药王谷里有金玉矿藏,苍凛闲着也闲着,让他训练一些护卫好了。 “贵女,买奴吧,奴会干很多活。” 被幼小的孩子注视阿珩一点都不受影响走过,这个孩子身体太差,不适合。 一路挑挑拣拣,走到商国的时候阿珩拢共才买了十一个奴隶,耗费加起来都没超过一枚银毫。 三七忍不住问阿珩:“他们为何要卖儿卖女?” 阿珩闻言回道:“不卖的话,一定会死,卖了儿女,儿女虽为奴,却可能活下去,而他们少了累赘,也能活下去。” 三七继续问:“那又是什么让他们活不下去?” 此言一出,车里的公子芾与玺王姬都不由看向阿珩,想知道阿珩会如何回答。 阿珩想也不想的回答:“人心。” 公子芾忍不住道:“世道如此,怎会是因为人心?” 阿珩挑眉反问:“乱世造就无穷无尽的生离死别,那么又是什么造就乱世的?” 分卷阅读209 分卷阅读210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10 这个问题,公子芾从未想过,也不会有人去想这种根本没有意义的问题,因为乱世已经到来,是什么原因已经不重要了。 公子芾抓着脑袋想了许久,道:“如今的乱世是因为九州帝国时洛王五世无道,天下大乱,诸侯并起,直至如今。” “很中规中矩的答案,可惜是错的。”阿珩道。 公子芾不解:“难道不是?” “不是。” “怎会?” 阿珩理所当然的道:“一无所有的人想要拥有财帛,拥有财帛的人想得到权势,拥有权势的人想得到更高的权势,拥有最大权势的人想要这权势世世代代,于是乱世无休无止在这片大地上上演,成为历史的主旋律,人心的沟壑不消失,这一支旋律便不会消失。即便日后有人统一了九州,重建人族帝国,乱世重临也是时间问题。” 洛王无道吗?阿珩想起了无忧在三七读史书时随口提到的九州帝国后期的几句话。 “洛王一世是个毫无廉耻的渣滓,但他治国挺有一套;洛王二世虽然治国一塌糊涂,但很能打仗;洛王三世是个举世无双的天才,竟能想到引异族之兵来对付反对自己的同族;洛王四世善于玩弄人心,却也只会玩弄人心,他若是做一个谋士,定会是名垂青史的千古谋士;洛王五世......他是个好人,就是有一堆糟心的祖先,将所有罪孽丢给了他一个人,以至他被邪灵分食,永世不得超生。” 嗯,好人,能让一个对洛王族恨之入骨,重生的执念便是像洛王族复仇的邪灵说出这样的评价,足可见,洛王五世真是个好人。须知邪灵重生的执念便是它们存在的意义,谁都可能放下仇恨,唯独邪灵不可能。然而亲手毁灭了九州帝国的无忧却有如此评价,很不可思异,却也可证明一件事,末代洛阳与无道的暴君绝不会沾边。再看看洛王五世继位后的倒霉事,虽然继位没几年就死了,但从洛王最开始的表现可以看出他做个闲散宗室远比做王合适,事实上,所有人都没想到最后登上王位的会是他,他兄弟里比他出色的太多了,洛王四世拢共一百零一个儿子,洛王五世在其中,只能算下等。然而惨烈的夺嫡,所有王子都死了,唯有少时险些送命,为了活下去而逃离了王宫的少年洛王五世得以幸存到最后,也是唯一的幸存者。因为别的儿子都死了,洛王四世终于想起自己还有个儿子流落在外,这才将这个儿子给找回来继承王位,但一个荒废了多年的王子......阿珩敢发誓,朝堂上真正服他的臣子绝对不多。 洛王五世唯一的优点恐怕就是被逼入绝境时的魄力与血性了,洛王三世摆平了巫宗,王权自此至高无上,然而有后遗症。引异族之兵,请神容易送神也会很容易吗?不会。所以洛王三世留给子孙的是一个被异族给逼得惨不忍睹的江山,洛王五世最惨,都被逼到绝境了,若非如此,就他那能力,只怕还没继位就被不服他的臣子给干掉了。 赤帝接受烂摊子时,内忧外患,果断将王都迁到前线战场,看谁还敢在背后捅她刀子,不怕子子孙孙被整个种族唾弃的,尽管动手。洛王不需要迁都,因为异族已经兵临城下了,他的选择是放弃了世袭制建立后的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的观念,亲自上城楼当鼓励士气与凝聚人心,以及拉仇恨的靶子。异族花了二十年也没能攻破帝都,直到异族破釜沉舟......把月照海的邪灵给放出来了,一招便将洛王五世凝聚的士气与人心给打散了。 这世上最了解一座城一个王朝的弱点的是何人?不是敌人,是昔日的守护者,当守护者化为恶鬼自地狱归来时,没有人能抵挡。 尽管死得惨,且是一个亡国之君,但阿珩深以为,不论是谁,只要知道真相都得公允的说一句:洛王五世是个明君,就是倒霉了点。人族的乱世不是他的错,他只是恰好背了这口大锅,于是被钉上人族的耻辱柱。 ☆、第十二章前兆 阿珩被困在了商国的都城商阳。 原因? 睢国向齐国求援了,齐王已经击退了东境的离军,确切说,是离王完全没有拼命的打算,一看齐王大军压境便立马了,很显然,他这只是一次试探,并非真的要与齐国拼命。 齐王的郁闷可想而知,为了早点腾出手去解决离军,他付出了多大的代价,这才发现,原来这些是可以避免的,没吐血还是齐王早年戎马征战,身体底子好。 解决了麻烦,便该开疆拓土,尧阳之地的富庶,齐王很动心,只是开战需要借口,而此时睢王给他送上了瞌睡的枕头。本就磨刀霍霍,苦于没有借口的齐王立马令大将李谷领兵十万向商於而来,跑睢国救人太远了,更需要从辰国借道,辰国......显然不可能借道。两国刚打过一场大战,且为了备战,辰国的兵力集中在北境与西境,东境与南境不是很多,让这十万大军进来,麻烦就大了。正好,齐王也不想跑那么远,战线越长,后勤压力越大,干脆就攻打商国了,谁让它是商於诸国联军的领头羊,也是土地最肥沃的国家。 阿珩彼时正好在商国补充食水,于是......出不去了。 这运气,搁谁都无语。 玺王姬忍不住公子芾:“我们要多久才能走?” 公子芾默然,他那懂这个啊,他学的是医道,不是兵家。 “少则一月,多则三月。” 公子芾不解:“你如何得出的?” “青国若是出兵,一月便可离开,自然,若商王想不到,那就等三月之后城破。” 公子芾:“......你懂兵?” “经历过几次战争,略懂一些。”阿珩微叹,这世上只怕也没谁比她更背运了,变相缔造了稷阳之乱,赶上了齐国北境大军与北荒的骑兵大战,再后来被军队追杀过,也见过牧云原之战,各个兵种都有,多少有了点经验。 公子芾问:“那你可有法说服商王向青国求救?” 商国与青国的关系绝对谈不上好,青国早年强势扩张,凡是与青国靠近的国家都倒霉过。让商王向青王求救......青王真答应了,商王只会觉得自己是在引狼入室,尽管真那么做了也的确是引狼入室。也因此,商王不可能向青国求助,而商王不开口,那么青王便没有出兵的名义,擅自出兵便是不义,一个国家得到不义的名声,后遗症有的愁。 阿珩完全不理解劳什子义战,诚然,上古时,人族国族作战要守一堆规矩。但天知道,那绝对跟义不义无关,而是当年人族诸部之间多少有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尽管因为追随炎帝握手言和,可完全放下却是不可能的。若一味的压着,压到极致了仍会爆发,炎帝也不确定自己能镇得住,不想让人影响自 分卷阅读210 分卷阅读211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11 己的计划,炎帝干脆定了一大套的内战规矩。有矛盾,外交先上,外交解决不了,那就打一场吧,发泄发泄,反正按着她定的那一套规矩来,伤亡定会控制在非常小的范围里,不损害人族的元气。时至今日,炎帝定下的规矩,也就一条还在继续使用:出师必有名。 本来炎帝后头还有一句,名必有理,没理就各回各家少折腾,不过......想想当今列国君王发动战争时那不走心的借口,不提也罢。 没有合理的借口,青王不会出兵,非迂腐,而麻烦大过利益,不值得。 事实证明,商王还没到绝境,至少他不认为自己走投无路了,他选择了走上城头慷慨激昂的发表演说,鼓励国人踊跃参军,杀敌卫国。 大街上的儿郎都听得热血沸腾,连公子芾这个不是商国人的少年都受到了影响。 三七听得不是很明白,商王虽然说的很通俗,但他年纪太小了,因此不是很能理解,便问阿珩:“阿母,商王在说什么?” 阿珩想也不想的回道:“他在鼓励商国的人要为天地立心,为生灵立命,为国族开太平,请赶紧去死。死后也不用担心身后事,因为铁肩担道义,你们死后,家人他来照顾,国族也由我来照顾,一定不会浪费你们留下的孤儿寡母一丁点的利用价值。” 公子芾皱眉。“苏神医,你这话未免太过分了?” 阿珩回以茫然的表情。“我哪里说得不准?列国掐得死去活来,谁输谁赢,庶人黔首能有什么好处?哦,辰国例外,只要有功,庶人也能封爵。但在别的国家,你见过哪个奴隶或庶人能凭借军功平步青云,位列三公九卿?最多得一笔钱财。国战,说白了,真正受益的是贵族,庶人黔首不过是需要时好言说尽,不需要时往死里剥削压榨的牲畜罢了。” 游历国族无数,不论是阿珩亦或苍凛,都对战争有着不一样的见解,很多战争根本没有必要掐到血流漂杵的地步。只要被攻打的国族那些庶民与奴隶砍下自己君王的头颅送给敌国的王,敌国占据地盘后肯定不会杀任何一个百姓,大家都是华族,战争时杀戮那是很正常的,可战事根本没发生,那就不能再杀人了。最典型的例子还是云洛他老娘,很多人都知道阿奴夫人被几十个国家通缉,却很少有人记得为什么了,但阿珩知道,其中一桩便是云离与阿奴夫人的初见。那一年,云离领兵攻打一个国家,那个国家的君王也是个狠人,跟云离死磕了一年,国中成年男子几乎死绝,连幼儿与妇人都被抓了壮丁。被困在该国一直无法离开的阿奴夫人不耐烦了,溜进重兵保护着的王宫将国君的头颅摘了下来跟云离做了笔生意:城破之后不能再杀一人,也不能抢劫,哪怕一针一线也不能。 云离信守了承诺,约束军队,真的一针一线都没拿,除了那个国家原本的贵族因为国破全都沦为了奴隶,失去所有的奴隶与仆从以及家资。不过这也是正常的,万年来,人族一直如此,国破之后,原本的庶民奴隶仍旧是庶民奴隶,该怎么过日子还怎么过日子。原本的贵族却不可能再继续维持贵族的身份,或为奴,或为庶人,反正是别想再继续掌控任何一个人的生杀予夺便是。这也是一个国家灭亡时,大部分贵族会死战到底,而庶人奴隶却是选择不求有功,但求保住自己生命的原因,国破。他们或许会失去一些东西,却不会很多,只是一小部分,也可能是根本没什么能失去的,而贵族失去的却是一切。 尽管如此,阿奴夫人救了所有还活着的人,却没得到一朵鲜花,也没得到任何的掌声,她非常成功的名传列国了,只是不是美名,是恶名。贵族唾弃奴女毫无道德与立场,庶人憎恶奴女令它们亡国,让他们不得不臣服于杀死了自己亲人的入侵者,奴隶......牲畜基本不会有麻木以外的感觉。 所幸阿奴夫人根本不在乎任何人的看法,她活在世上,不求名,不求利,只求活得顺心,只要她高兴,今儿她能杀了那个君王,明儿就能杀了云离,高兴就行,别的都不重要。如此风格,无怪乎她最后会变成数十个国家的通缉犯。 若我不是受益者,那么谁也别想让我为一个国族付出一切,这是阿珩的逻辑,也因此,对于无忧的前科,她完全理解。尊贵无双的帝姬又如何?亲族被屠戮殆尽,自己也变成了食人的邪灵,无忧若还能一如既往的守护人族,定是脑子需要找医者诊治了。 公子芾看懂了阿珩脸上发自内心的茫然所表达的含义,愈发无语,这姑娘究竟是怎么长大的?脑子简直有病。“人都是爱自己的祖国的。” 阿珩道:“我不爱任何国家,但需要时我会保护辰国,因为它的法律承认我是一个人,给了我做为一个人应该有的基本尊重。可若有一日,辰律不再当我是个人,那我也会抛弃它。”对祖国爱得深沉什么的,呵呵,不论是齐国还是离国她都没有半点留恋。 “可商王爱商国,商国的民众也爱着这个国家。” “你有一样无价之宝,你会爱护吗?” “自然会。” “商王亦然,寡人即国家,国即寡人私产,他在保护他的财产。至于商国的民众,你没听商王在说什么吗?国破之后,民众会沦为奴隶,妻女会被□□,他若是将这几句去了,你看谁还会支持他的演讲。不信?那你去找奴隶或那些连温饱问题都没解决庶民问问,看看他们谁在意国君是谁?或者更直接一点,问他们是否知晓自己国家的王姓甚名谁。睁开眼睛好好看看吧,义愤填膺的都是有姓氏的士人与没落贵族。” 公子芾抓了抓脑袋。“庶民与奴隶怎么想,重要吗?” 阿珩忽然明白云洛与自己聊医德品行这一类东西时的心情了。“随你怎么想吧。” 有功夫跟个骄纵贵族少年说奴隶也是个人这种话题,阿珩觉得还是想想怎么离开商国比较重要,爆发大战时,医术好的医者都会被征走担任军医,很不幸,她的医术不错,尽管不是商人,但这不妨碍商人抓她去当军医,可她一点都不想当军医。在牧云原时那是她自己作死进了齐国军营,又好死不死的被俘虏了。没办法,所以用医术换取做为被当成一个人来对待,兵荒马乱的战场上,被俘虏的女子......绝不会有好下场。尽管辰军纪律严苛到变态,但军队里四目望去,全是雄性生物,俘虏到一个女子后还能遵守纪律的没几个。 这一次却不然,她如今不是敌国军队的成员,商国不能俘虏她,但征她为军医却是可以的。若是再倒霉一回......就算有能力自保,她也没理由冒这个险遭这个罪啊,商国的死活跟她有一枚铜锱的关系吗? 阿珩买了竹简咬着笔杆给商王写了一封书信 分卷阅读211 分卷阅读212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12 ,考虑到自己的奴子身份,别说权贵,便是没落贵族都不会将自己当回事,阿珩没自己去送这封信,而是让公子芾去送。 “若能让这封信送到商王手里,我们最多三个月便可离开。别想着拆开先看看内容,虽然很鼓励,但你未必能承担后果。” 想起阿珩身上层出不穷的毒,公子芾识趣的没先打开看看里头是什么内容。 商王的演说很鼓动人心,齐军花了两个月都没能攻破商阳,两个月的时间,唯一的成绩只怕就是双方战死的人太多,商阳的护城河已经给填平了。 商水发源商於大山,绕商阳城而过,嗯,没错,千里商水就是商阳的护城河,现如今,这座护城河被填平了。阿珩相信,未来很多年,商水平原的人应该没几个人会再从水里捕捞鱼虾食用了。味道好不好吃倒是其次,关键是吃鱼的时候突然吃出一根手指,那滋味......定然酸爽无比。 第三个月,即孟秋时节,商阳终于等来了援军,不是从西边沧水战场上撤回来的大军,西边战场上的军队仍旧回不来,被睢军给牢牢拽着,短时间内拖不了身。 援军自东而来,是唐军。 中国列国,千乘之国为大国,唐国虽为大国,却不是大国里最出众的那一茬,只能说中上,就这个中上一半是因为它是重要的粮食出口国家以及左边挨着青国,右边挨着离国,不论是哪一个都极富侵略性,到如今都没亡国,着实不易。 尽管不是顶级的强国,但对于商国而言,唐国有个优势,即,与商国隔了千里,中间还有好几个国家,就算灭了商国,唐国也得不到好处。 ☆、第十三章期待 唐国大军的到来缓解了商国的压力,虽然没立刻将齐国击退,但不发生意外的话,结局已然注定。不过齐国就算退了,也不算亏本,占了商国三座城,相当于商国一半的疆土。而唐国只是来客场作战的,最多保商国不灭国,至于将失地也帮忙收复这种事,不论是哪个时代都不会有傻缺这么干。若是自己的疆土,那为之搏杀,自是应该,但都不是我的,就算收回来也还不是我的,唐王自然不会让他的将士帮这种忙。 阿珩不关心这些,她只关心什么时候能动身,可以说,商阳的城门一开,她立马就走人了。 唐国这么久才过来不全是因为路程远,水路再慢也比陆路快,来得慢也不过是趁着齐军主力被牵制在商阳,唐国路上自然吞了不少齐国的地盘。两相比较,商国再好,到底不是已经经营了很长时间,眼看就要有收益的新疆土亦或是传统疆土,因此齐军挥师回援,若是后勤被切断,那乐子就太大了。 齐军一走,商阳城的城门便开了,收敛尸体的、焚烧尸体的、哭爹喊爷的......出城时阿珩觉得简直是魔音入脑。 三七忍不住伸出脑袋看了一眼,只一眼便收回了目光。“阿母,到处都是着丧服的人。” 阿珩道:“很正常,之前打得那般热血沸腾,城中成年男子几乎死绝,家家户户都有人死,哪能不披麻戴孝?” 三七不解:“值得吗?” “这个问题就得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自己觉得值,那就值。” “可人都已经死了,怎知值不值?” 阿珩道:“若是死的时候都不明白自己值不值,那只能说,活着也是浪费,死了也是一件好事。” 三七无言以对,他真没看出来哪里是好事了。 “我们不等公子芾吗?” “不用,商王留给他做客,也不知要多久,我们先走。”免得回头这里又变成战场,想走都走不了。 “不会有事吧?”三七有点担心,商王为何留公子芾兄妹俩做客,他猜得到一二,阿珩为何走得这般急,他也猜得到一二,问题还是出在那封信上,商王以为是公子芾出的主意,想得到下文。实际上,出谋划策的是阿珩,她也没给商国想什么下文,她要的只是可以尽快离开战场是非之地,商国未来的存亡,与她无关。 阿珩对列国谋伐,青史留名一点兴趣都没有。 过了商於之地是姜水,姜水有国,以水名为国名,最强盛时版图囊括了整个姜水以及青水下游,而今,姜水下游与青水下游都是青国的疆土。不论是多么辉煌的国度,终有没落,以及灭亡的一日,尧阳国如此,姜国如此,青国......运气稍好,桓王时任用奸佞,朝堂之上君子与小人失衡,以至于乱政,王都鄢城被越国攻破,桓王迁都至青阳,继续作,声色犬马,死于马上风。灵王继位,能力倒是有,但眼睛一直盯着王位,满脑子都是如何坐稳王位,无人能再威胁到自己的地位,为此不惜杀了嫡长的太子,灭了太子及其背后过于强大的母族。简言之,灵王就是个早年勉强算明君,晚年则昏聩到了极品境界的王,也因此死后被拟定了个灵的谥号。尽管不是不能理解他的表现,灵王与桓王之间还有两位青王,第一个是桓王的嫡长子,也是太子,当王才两年便被桓王庶子给逼宫退位,退位后第二年便暴毙了。新君继位后大肆打压政敌,手段过于暴虐,且废王的死因,着实令人疑心,引得青国王族人人自危,于是新君折腾没几年宗室便联合重臣杀了新君,推荐了桓王嫡出兄弟后裔的灵王成为新君。 初继位时,许是有外患在,灵王表现还是不错的,但后来越国的精力被蛮族牵走,头上的大山没了,灵王便开始放纵起来,到最后,眼睛里就只剩下王位了,生怕自己步了前任的后尘,让臣子给干掉了,因此大肆打压重臣,甚至诛杀重臣。单从灵这个谥号便可看出灵王生前是将青国的公卿氏族给得罪有多惨,以及他晚年的表现究竟有多差,谥号必须符合事实,若灵王不是真的胡来了,那么公卿氏族再恨,也不能随便给他安这么一个谥号。 青国摊上这种情况,按理应该玩完了,然而令人不知道该说什么的是,明明灵王晚年只是想对付太子,加上好色,便顺手扒灰,将儿媳变成了自己媳妇,谁曾想,扒来的不是灰,是明珠。尽管这颗明珠最后让灵王死后头顶绿油油,但所有人都得说一句:与杞国联姻是灵王一生中最正确的决定,尽管儿媳便媳妇这事着实荒唐,但萱夫人的入青对于青国都是幸事。 若无萱夫人,青国早完了,当今青王莫说肆无忌惮的对外扩张,便是守成都难,不是什么人都能如赤帝一般接受一个超级烂摊子,最后留给继任者一片富盛山河。至于当今青王没那本事,他是开拓型的君主,开疆拓土绰绰有余,守成......铁定败个底朝天。然而青王命好,灵王留了个烂摊子,但萱夫人将这个烂摊子整治活了,否则青国也早该退出大国的序列了。 也因为 分卷阅读212 分卷阅读213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13 萱夫人的功绩,她死后破格得到了属于她自己的谥号。 王后晋升为太后以及死后的尊号谥号是随夫君的,夫君的谥号是什么,那么王后在夫君死后就是将夫君的谥号冠在前头,称之为某后,自己死后也仍是某后。然而灵王的谥是灵,不勤成名曰灵,死而志成曰灵,死见神能曰灵,乱而不损曰灵,好祭鬼神曰灵,极知鬼神曰灵,不遵上命曰灵,德之精明曰灵。灵这个谥的含义不少,可惜没一个是好的,让萱夫人用这么个谥,着实有问题,也因此萱夫人有独属于她的谥:和。 不过大部分人还是比较习惯称呼她为萱夫人,她生前就是这么让人称呼她的,灵后这个称呼,没人会喜欢。萱夫人未必是因为这个尊号的含义太难听,但她不喜欢这个尊号却是真的,一直让人尊称她为萱夫人。 君王的正妻为君夫人,称萱夫人为夫人也没什么问题,尽管她那时已经从王后升职为太后了,但也是后,也不算违礼。 阿珩对于萱夫人的功绩只是略有耳闻,但总结的话,她对于美誉的感觉就一句话:萱夫人是个治国能手。 身为女子却有治国之能,也不知是悲剧是还幸运,萱夫人若非因为嫁入青国后灵王的乱入导致她为了生存不得不获取权势:一来,若太子继位,看着本该是自己妻子的母妃,而这母妃又是倾国倾城的美人,会做出什么来还真不好说;二来,萱夫人从头到尾就不相信灵王的感情,她对灵王有没有感情都是个问题,毕竟,灵王大了她不止一截,灵王的孙子里都不乏年纪比她大的,眼得多瞎才能对灵王衷情?诚然,灵王年轻时是个美男子,然衰老是每个人必然的命运,岁月是把杀猪刀,昔年年少俊美的少年郎,终会变成鸡皮鹤发的老叟。 人是看脸的动物,失去了美貌,一见钟情根本不可能发生,而以灵王的心性,只要是个心里清楚的女子都不可能对他日久生情。灵王宠爱一个人那是真的宠到天上去了,而不再宠爱时,那也是真的弃之如敝屐,看一眼都觉得嫌恶。灵王所谓的爱,不过是将人当成宠物来养,养宠物嘛,不就是一个宠字吗?喜欢时自然百依百顺,不再喜欢时,下锅煮了都是正常。阿珩深以为,只要萱夫人脑子没问题,都不可能因为灵王的宠爱而对灵王动心。 以心才能换心,宠则只能换来虚情假意。 萱夫人得到了权势,得到了施展才能的空间,代价却是陪一个老朽的男人演了五年的恩爱夫妻,中间还夭折了一个婴儿,没心累而亡也是不容易。 然而,尽管萱夫人功绩青史留名,阿珩印象最深刻的却从来都不是她的功绩,而是八年前她砍了青国大将与睢国太子的头颅堆了个京观,并且将大疫的真正原因公诸于世后萱夫人的反应。青王与睢王都想杀了她,前者死了大将,后者死了儿子,但战争发起者的萱夫人的表现却出乎了阿珩的预料。 萱夫人在确定阿珩所言非虚后取消了青国对阿珩的追杀及对其头颅的悬赏,并且打开国库无偿为染疾者提供所需药材,更颁下罪己诏。 犯错不好,是人都会犯错,然而比犯错更令人厌恶的是知错不改,萱夫人的态度阿珩很喜欢。哪怕从未见过那个南方国度的执政太后,但阿珩也在自己喜欢的人的名单上添上了萱夫人的名字,除了她的父母,萱夫人是第三个上了名单的人,前两个是公子旦和化名白虎与她相识的云湛。 我不喜欢这方土地上的气候,但我不讨厌这个国家,我对这个国家有期待,因为它是你救活的。 阿珩望着绵延青水的源头方向说:“青阳,我来了。” ☆、第十四章只是看看 青水发源于南荒越州的苍山山脉,蜿蜒近两千里,灌溉了青水两岸肥沃的平原。青阳城便坐落于最肥沃的青水上游,因位于青水之阳而名青阳。自然,青水将近两千里,位于青水之阳的城邑不少,但只有这一座名唤青阳,因为它是青国的王都,是青国千里江山的核心。 自青水下游逆流而上,阿珩发现,青国治理得还真不错,青水的中上游没看过不清楚,但下游流域阡陌纵横,尽是上等良田,一半是这里的土壤本就肥沃,另一半却是经年的耕种积肥,没有多年的精心耕耘,不会有如此盛景,这很难得。列国征战,百姓便是想安心耕种都难,战事一起,莫说耕种,能否活下来都是问题,尤以列国边境交界的区域为甚,十室九空,田地荒芜。然而青国,哪怕是与姜国接壤的那一部分疆土也仍是一派阡陌纵横的气象。 看到如此景象,阿珩应该感慨青国如今的强盛,然现实却是她就一感觉:青国的家底很厚。 诚然,青水下游没多少荒地,但阿珩捡起铃医的老本行时也通过一些细节发现了一个问题:青国的氏族势力在死灰复燃。 每个国家都有氏族的存在,越是历史悠久的国族,氏族便越多,底蕴也越深厚,同理,国家也越僵硬。氏族容易养出出色的子弟,但它们也垄断着大量的资源,尤其是大氏族,当一个国家氏族林立得令人无语时,那这个国家的发展也就到此为止了。中州列国,想要顺应时代变法的君王很多,但除了辰国,全都铩羽了,原因?辰国当年四面皆敌,不论是贵族还是庶人,活下去是最重要的,在此前提下,别的都能舍弃,因此阻力较小。而别的国家,君王想要变法,第一个要损害的便是氏族的利益,而君王本身属于公族,公族是氏族的首领,不是每个君王都有勇气损自身利益以换取未来更大的利益,最重要的还是,君王是公族的首领,却不是公族本身。当他不能给公族带来利益,甚至会公族利益时,王位便将不稳。而变法这种事,能给君王带来利益,也能给底层阶层带来利益,唯独不能为上层的贵族们带来利益,甚至,贵族就是被损害利益的群体。变法成功后,贵族将失去很多权势,不能将君王如何,但变法开始甚至尚未开始时,贵族能推翻君王。最典型的例子便是睢成王,他也想效仿成功变法,结果......被臣子们给联手干掉了。 家国,家族在前,国在后,同理,朝堂之上的臣子先是自己家族的领头羊,然后才是人臣。 青国的氏族问题是列国最严重的,且是无可救药的那种,原因?青国的氏族,十之七八是某一代君王的后裔,拿出族谱来翻一翻,说不得论辈分还是君王的长辈。青国的国姓是芈,朝堂之上,臣子超过七成姓芈,剩下的三成也是扎根许久,与芈姓氏族关系密切,世代联姻的老氏族。而三公九卿之类的重要高位上的人百分百姓芈,很多官位都是父传子,子传孙。君王想要变法,第一个要对付的不是别人,就是自己的宗族,而宗族是他王位稳定的最有利支 分卷阅读213 分卷阅读214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14 持者,变法等于自绝坟墓。因此哪怕清楚变法的好处,也没几个君王会那么做。 青国的这种情况到萱夫人时才稍好一些,灵王与太子的争斗令得公族与外戚氏族都元气大伤。萱夫人不是青人,不论是公族亦或是外戚氏族都不会支持她,因此执政后一稳定权柄便想也不想的打压这两派势力,大力提拔外来士子与寒族士子,打破了青国的僵局。然而每个变法者都有种忧虑——人死政消,死不瞑目也就这滋味了。 萱夫人是否死不瞑目不得而知,但阿珩知道,她所做的变革正在被消弭,青国的氏族是无法被消灭的,当一个国家最大的问题就是公族时,除非这个国家毁灭,否则这病没得治。 被开垦出来的荒地与国家的资源开始重新向氏族的手里聚拢,它们在消除萱夫人所做的种种政策,那些政策对国家有利,却大大损害了公族的势力。寡人即国,公族亦然,整个国家的所有阶层都服务于公族,而公族的核心是君王,青王要坚持萱夫人的政策的话,便需要与所有人为敌,叔伯兄弟以及子女。朝堂之上,后宫之中,每个人都是敌人。并且还要让出自己的大量利益,公族利益受损,君王也不可能例外。尤其是现任青王,他是靠着青国公族才坐稳王位的,否则......萱夫人早八百年就把他给杀了。 灵王不止青王一个儿子,青王又是最小的一个,比他更有资格的公子不少,且灵王就算没有合适的儿子也有很多孙子。哪怕公子泽不能继位,论理也是轮不到当今青王的,只是因为萱夫人当时需要一个合适的傀儡,又正好看到了年纪小又性格“懦弱”的他,他这才得以坐上王位。但坐上与坐稳是两码事,萱夫人一度想要废了青王,甚至杀了他,只是因为公族的极力反对才不得不作罢。公族可以说是青王最大的依仗,他不可能自毁城墙。 阿珩没有第一时间进青阳城,而是去祭拜萱夫人。 依着人族的传统,祭拜,若是非常隆重的祭祀的话,除了三牲,还得有人牲,因为人是最有灵性的,祭品越有灵性便越高级,萱夫人的身份享用得起人牲为祭的待遇。不过莫说如今不是重要祭祀的日子,就算是,阿珩也不可能买几个奴隶来搞一场人牲祭祀,阿珩带的祭品是路边随便摘的一束野花。 三七瞅着阿珩手里正在编织的花环,阿珩的手虽然有一点问题,但不从影响灵活度,十指翻飞,野花很快就被编织成了三牲的模样。“阿母,这样会不会太怠慢了?” 阿珩反问:“哪里怠慢了?” “祭祀陵墓,就算没有人牲,也当有三牲。” 阿珩理直气壮的道:“远古时代,炎帝祭神尚且用的是刍狗,我可比炎帝走心多了,她随便拔野草编成狗来祭祀,我好歹挑了开得正好的花。” 三七愣了下。“炎帝祭神用的是刍狗吗?” “不然你以为祭神时用刍狗的习俗是从哪冒出来的?”阿珩反问。蛮荒时代,人牲是很常见的事,稍微有个天灾人祸或是什么事就会杀人,祭神祭天祭地祭山祭水,用的极品都是当时的人认为的最好的祭品——人。这种事直到炎帝时代才有所改变,没人知道为什么,反正突然有一天炎帝就废了用人来祭神的规矩,理由是:拿活人祭祀只适合祭祀魔,用来祭祀喜爱生机的神,跟在医者面前杀人,还逼着医者从头看到尾没什么两样。 “我一直以为是人祭。” “炎帝不喜人祭。”阿珩道,这或许是炎帝曾经做为一名医者唯一的残留的一点天性了,医者救死扶伤,迫于局势放弃了七情六欲拼命的杀人也就罢了,但平常的时候,能不看到死人就尽量避免。 三七奇道:“那人牲的传统怎么延续了这么多年?” 阿珩默,她哪知道为什么?绞尽脑汁想了想,道:“因为世人有病,所以人牲的传统根深蒂固。” “什么病啊?这么厉害?” “贪婪之疾。” “有这种病?” “有。生前喜爱的美人,不希望自己死后她被别的男人占有;生前喜爱的奴仆,便想着让他在自己死还能继续服侍自己;生前享尽荣华,死后仍希望继续享受荣华富贵,锦衣玉食,奴仆如云。因此,庶人会在生前尽量置办些珍贵的东西死后做为陪葬,贵族比庶人更有权利,因而死后会令大批的姬妾奴仆殉葬。对待做为凡人的自己尚且如此,何况高高在上的神,自然要献上更多更好的祭品以祈求神的庇佑。因而古往今来,祭神的人都是精挑细选的,说不定选妻子都没有选祭神的祭品走心。” 三七:“......阿母不喜欢人祭?” “除非是祭神,否则人祭这种事都是用的奴隶,你阿母我是奴子,人祭的候选人。” “阿母你原来想活着啊。” 阿珩道:“这与想活着不是一回事,就算死,也不能死得这么憋屈。人祭啊,好听点是高级祭品,难听就是人牲,牲是什么?是牲畜?就算有一日要死了,我也希望自己是以人的身份与方式去死。” 萱夫人的陵墓位于青阳城以西四十里的平原上,这一片都是王公贵族的墓葬区,但阿珩只一眼便可以笃定一件事,千百年后,这里所有陵墓被盗掘光了,也不会有人拜访萱夫人的陵寝。 原因? 一,平原起陵,自然会有封土堆,根据封土堆的规模是可以判断陵墓的规模的。所有封土堆里,萱夫人的最小,小得可以忽略不计。 二,萱夫人尚节俭,青国的国史上有关于她自己动手裁制、甚至缝补衣服的事迹,据说萱夫人的服饰,穿久了出现了磨损也不会扔掉做新的,而是缝补几下,穿在外面的袍服会补得看不出痕迹来了再继续穿,穿在里头的,也会缝补几针继续穿。因此她临终时命令不需要任何陪葬品,青王不知是否也不想给这位差点杀了自己的继母什么面子,便从善如流了,真的什么陪葬品都没放。就连萱夫人遗诏里唯一要求的,与喜爱的面首同葬的事也当没看到。 这么一座陵墓,不管是哪位盗墓贼都没兴趣。 三七表示疑惑:“王侯去后,不是有金缕玉衣吗?玉虽不买卖,庶人不得拥有,但金却是很值钱的东西。”玉器是贵族才能享用的东西,庶人佩戴玉器在大部分国家都是死罪。 “问题是,萱夫人没有金缕玉衣,她是真的什么陪葬品都没带的下葬的,包括身上穿的衣服都是她活着时自己挑的一件家常的衣服。”阿珩道,萱夫人的家常衣服,除非是正式场合穿的礼服,否则都素净得紧。穿那样的衣服下葬,阿珩很是怀疑,萱夫人究竟是将陵墓当成了冰冷的墓穴还是家了? 阿珩将花房在陵墓前。“萱夫人想来也不认识我,唔,我不也认识你,但我听说 分卷阅读214 分卷阅读215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15 过你,所以今日来看看你,如今已看完,再见。” 阿珩说完再见转身便走,三七瞠目结舌的看着阿珩,说来看看还真就只是来看看啊。 走了两步见三七没追上来,阿珩不由回头。“你莫不是打算在这过夜?” 三七赶紧追上去。“阿母你真的只是来看看啊。” “不然?凭吊一番?人死如灯灭,都这么多年了,萱夫人的尸骨想来也烂的只剩白骨了,我一点兴趣都没有。” “就算没兴趣,也该认真,否则岂非对亡者不敬?” “生者死亡后归于幽冥,我便是掘了她的陵墓,她如今也看不到。” “那你来做什么?” “想看看便来了呗。” “就这样?” “想看看一个人便来了,难道还需要别的理由?” 三七:“......她都死了,你说人死如灯灭的。” “可这不妨碍我来瞻仰她一眼啊。” 三七:“......” 看了一眼便走了的母子并未看到,在他们离开后不久,封土堆前的一方土地悄然裂开,露出了一条通道。 ☆、第十五章留有余地 青阳的城墙极高,足有十丈高,东南西北四个城门共开了十个城门洞,足可见这座城的繁华与人口。尽管辰国洛邑也有九个城门洞,但洛邑的繁华是往昔,被大疫祸害后,洛邑一直都透着萧条的味道。早年人口鼎盛,一下子锐减过半,一时半会想恢复也难。 阿珩悠哉悠哉的排队进城,三七忍不住皱眉。“我们这样,真的没危险?”阿珩的仇家不敢说遍及天下,但分布半个中州却是真的,再加上长生药的吸引力,这么大摇大摆的,三七总觉得不太好。青国有阿珩不少仇家,八年前,阿珩将所有可能是引起大疫的嫌疑犯都给弄死了,那种事没法调查,她干脆就不调查了,有嫌疑的,全弄死。青国死的不仅仅一个大将,更有上百名中高层将领,一言以蔽之:阿珩差不多将当年的那支青军给废了,若非一起废了的还有睢军,青国指不定已经灭亡了。 阿珩不以为意:“没事,这世上想杀我的人多了,但真正敢动手的不会有几人的。” “为何?” “简单啊,百年前,别人拿我师父,也就是你师祖炼长生药,结果,你师祖下毒将那一整个国家,约莫一百多万人口给屠干净了;几十年前,齐简王想利用我阿父研制长生药,结果阿父吞服了剧毒,齐简王用了他带有剧毒的血,却没有阿父的体质,自然死得不能再死;还有齐武王,阿父设计让他亲手杀了他自己一手带大的嫡长子;还有离王,稷阳之乱,前前后后死的人,怎么也有三五十万。你说,有这样前车之鉴,还有几个人敢对我动手?赔上自己的性命并不算最严重,严重的是出手不能成功,自己会死,家族会被灭族,更可能屠国。以这种方式青史留名,我想,应该没几个人愿意吧。”阿珩刻意望着周围道。 三七无语道:“可遗臭万年的是您啊。” 阿珩浅笑道:“我无所谓啊,我本来就臭名远扬,远扬之余再扬个万儿八千年也没区别,就是可怜了动手的人,我遗臭多少年,他们也得赔我一起臭多久。” 云府十名护卫的首领名唤云沐,对于危险极敏锐,这也是云洛挑他的原因,在阿珩话音落下那一刻,云沐非常清楚的感觉到,周围的危险大多都消失了,没消失的也蛰伏了起来,一时半会是不会动手了。 阿珩忽问三七:“对了,儿子,你可知日光倾城?” 三七茫然:“什么?” “苍凛没教你?那算了,我也不教你,省得出问题。” 云沐很想给阿珩写个服字,所有危险都没了。 阿珩一点危险都没遇到的平安进了城,没第一时间去见公子泽,而是打算先找了一家客栈住着,反正公子泽的病不要命,不着急治,等公子芾兄妹俩回来了她再上门也不迟。青阳可是比条邑还要庞大的城邑,是中州第一大城,不好好逛逛岂不可惜? 住客栈,自然要住最大最好的客栈,人多,还大多不是一般人,真有个事,都是现成的人质。至于人质无辜与否,除非有人能摸着良心说世代被猎杀的羲和氏后人在拥有杀人的能力之前的所有遭遇都是活该,否则阿珩不会去考虑人质无辜与否。 客栈里,阿珩见着了一个熟人——无忧。 阿珩大奇:“你不是回赤帝陵长眠了?”无忧一直没回洛邑,只是稍了封信,遇到点小麻烦,受了点伤,回帝陵长眠了。 无忧叹道:“我也不想来,可惜子孙不肖。” 阿珩了然,这世上能使唤得动这尊大神的也就云洛一人,或许还会有一个三七,但目前为止就一个云洛,连云晞都使唤不动无忧,甚至云晞压根就不知道无忧与云府的关系。无忧也看不上云晞,觉得云晞心思太重,非池中物,太容易让人想起古洛国的王族,让人......心情不好。 确切说,无忧看任何王族子弟都会心情不好,天之骄子,出身优渥,不免有着理所当然的骄傲以及高高在上,睥睨众生,认为自己血统高贵,卑贱的世人理所当然要臣服于自己那种高高在上。即所谓王族气度,那样深藏骨髓的理所当然的嚣张跋扈,是没有累世的占据王权,享有大权的家族养不出来的,而无忧因着古洛国时期的事,对这样的气度最为厌恶,古洛国的王族子弟多多少少都有这样的气度,而她最恶古洛国王族,旁人与他们有那怕一丁点的相似都能让她想吃人。 云晞虽是无忧的子孙,但他身上有着顶级王侯之族的子弟的特质,那是即便血缘也无法让无忧改观的东西。 阿珩说:“我能自保。” 无忧不以为然:“蚁多尚且咬死象,何况你还不是象。”伟大的英雄没死在同一级别的对手手里,反而死在了鼠辈手里,太多了,如她自己,如玄帝,如她的父母,还有赤帝的至交巫女汐珞......历史上死于鼠辈之手的英雄太多了。尤其是其中的巫女汐珞,纵观人族上下万年,绝不会有哪个英雄死得比她更冤更惨,那冤那惨,纵然赤帝为其复仇,对一个人族大方国下了屠国令,屠灭方国所有能喘气的东西也无法抹去。如果说,洛王五世是悲剧英雄,那巫女汐珞便是六月飞雪都要叹息的倒霉蛋。 尽管,阿珩是无论如何都与英雄这个词不沾边,但阿珩拉仇恨的能力不比无忧所熟悉的那些人差就是了。能将仇恨值拉得冲破天机,本身也是本事,而有这能力,多半也有不弱的自保能力,不然这条路走一半就被干掉了。然而能力再强,鼠辈这一类生物,谁碰上谁倒霉。远古时代纵横天下的那些人,哪一个是弱者?阿珩的力量与他们一比,差得不是一 分卷阅读215 分卷阅读216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16 点半点,但那些人最终的结果如何?她自己死于月照之战,玄帝暴毙,死得莫名其妙,赤帝自焚,巫女汐珞被人放干所有血液而亡。 堂堂正正的死去,哪怕死得惨,也无妨,可被鼠辈给算计得凄惨死去,忒憋屈,无忧相信阿珩在这一点的看法一定与自己一般。 阿珩读懂了无忧想表达的意思,死于鼠辈之手,的确憋屈,但遗憾的是,英雄有七成是这么个死法,这是历史,是人性。幸运的是,她不是英雄,她是小人,是神经病,英雄的死法与她不相干。“我是恶人,不是你记忆里的那些人。” “你拉仇恨的能力不比他们差多少。” “那也是差了。” 无忧轻叹。“我阿母杀人如麻,但她一旦下定决心要杀一个人,定会斩草除根,不留任何后患,可不似你,弄死个人,却不动其三族,想杀了你的人,可谓多如繁星。” 阿珩:“......”她永远都无法理解王侯动不动就族诛的心理,今日你灭人全族甚至三族,便不怕来日别人也没你子孙的全族甚至三族?你是多有自信你的子孙永远都不会失去权势?永远立于权力之巅? 默然片刻,阿珩叹道:“我不动别人家眷三族,日后,别人有能力报仇,想来也只会杀了我,不会牵连我的子孙与朋友。” 无忧讥笑:“你将人性想得未免太好?” “我只杀一人,复仇者却要灭我全族甚至三族,不会羞耻?” 无忧轻笑道:“复仇是这世间最正义的暴行,不论是无耻的阴谋亦或是灭人全族都是正义的。” 阿珩反问:“若当年洛王不曾灭你全族,你可还会坚持不懈的追踪千年只为吃掉他留在人间的所有血脉?” 无忧愣了下,不由得想了想,道:“若是那样,我的复仇只会限于推翻他子孙所享有的王朝......”没被灭族,她犯不着耗费千年岁月去吃掉仇人的所有血脉,也不嫌累得慌?九州大地何其辽阔,一个王朝的王族后裔又该有多庞大?她当年可是与同伴走遍了九州大地,将每一寸山河反复筛了若干遍,几乎累死。而且那么多人,都有邪灵吃撑死了,可就是撑死了也要继续吃,因为仇深似海,不灭尽仇人所有血脉,绝不罢休。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邪灵吃人越多就越疯,她当年吃了那么多人,吃到最后的时候已经成了彻头彻尾的怪物,若非在最后一刻遇到连山旭,只怕早已成为彻彻底底的魔物。说着说着,无忧没声了。 阿珩笑了。“你看,你这个吃人无数,人性都丢得差不多的家伙尚且会如此想,何况别人?或许大部分人都会在杀了我之后或者不能耗到我死也无法复仇,想杀了我所有子孙,但我相信,一定会有一些人如你一般想。尽管我不可能斩尽每根草的根系,但我能尽量为后人留下一线生机。” 无忧默然。“我想说,你这想法一点都不符合羲和氏的性格。” “太傻太天真?” 无忧笑容绝美的道:“傻到空前绝后了。” 阿珩轻笑。“这不是傻,是无奈。”杀戮与强权都无法解决困扰羲和氏族的永世难题,但她可以选择给别人留下三分余地,不把事情做绝,若他人识趣还好,不识趣,那就只能效仿苍凛了。诚然,苍凛的风格解决不了永远,但用得好,也能暂时解决困扰。 ☆、第十六章青阳 阿珩带着三七在青阳城里转悠,无忧则一直在客栈里补眠,尽管不会像别的邪灵一般见光死,但这并不代表她就喜欢阳光,比起白日出门,她更喜欢夜行。空旷无人,肚子饿了的话,半夜三更还在外头闲逛多半不会是什么良善,正好打牙祭。 青阳很大,据说这座王城里有三四十万人口,是洛邑的三倍有余。不过城虽大,给人的感觉却是不同的,辰国的洛邑,哪怕萧条,给人的感觉也是北地冷峻的高山,郁怀苍冷,冷峻奇漠;而青国的青阳,给人的感觉却是南国之水,温润细致,儒雅风流。一者山,一者水,截然不同的风情。 地处南方,青水穿城而过,青阳自是多水的,仅次于离国建立于河心的邺城。阿珩带着三七在尝遍了青阳街头的所有美食后转而钓起了鱼,青阳与洛邑不同,洛邑城里的沟渠池泽都是官府财产,每年都有人往里头放养鱼苗,待到鱼苗长成了大鱼再一次性捕捞上来。阿珩看过那盛景,渔网奇大,一网鱼需要动用牛马方能拉起,网中之鱼,最小的也有一尺,更小的一条都没有,渔网的网眼很大,小一点的鱼不会被捕捞。每年官府捕捞放养的鱼儿时,洛邑的鱼价都会大跌,尽管大部分鱼都会被送到军营,但常备军也就那么些人,吃不完,因此少部分也会流入鱼市,但也足够影响物价了。 在洛邑,因为沟渠与人工挖掘的池泽里的鱼都是放养的,渔人自然是不能在里头捕鱼的,最多允许小孩摸几尾小鱼。阿珩每回去昆池钓鱼都得先付给看管昆池的散吏一笔钱当买鱼的钱,在青阳却没这方面的顾虑,山泽盐金都是暴利,因此收归国有,北地诸国因着兽灾的关系,只是盐金收归国有,山泽之利则予民。南方国家的山泽盐金因为没有兽灾的关系,都是收归国有的,青国稍微例外,萱夫人执政时,除了善金是铸造兵器的材料,恶金是打造农具的材料仍由国垄断,其余东西都允许民间私营。 许是因为国库充裕,因此青国没辰国那般无语,在沟渠池泽里放养鱼苗以补贴将士餐食,因此在青阳是可以随便钓鱼的。唯一的问题是,没人年年放养鱼苗,给鱼苗喂食,却年年有人钓鱼,青水在青阳这一段流域的鱼非常少。阿珩在桥上坐了一个时辰也没钓到鱼,三七倒是钓到了一条,是一条草鱼,个头跟三七的巴掌一般。 三七问阿珩:“这鱼能吃?”他记得阿珩是不吃动物幼崽的,鱼也是动物。 阿珩瞅了瞅可怜兮兮的小鱼,对儿子道:“我们去鱼市上买条大鱼,让你阿父做梨花白炖鲤鱼如何?” 梨花白是辰国有名的烈酒,梨花白炖鲤鱼是辰国的一道名菜,但......三七提醒:“阿父还在辰国。” 阿珩一怔,说:“我忘了。” 三七默然片刻,道:“我们回辰国吧?” 阿珩微笑摇头:“那可不行,我还有事要做呢。” 长生方的事必须解决,所有知道方子内容的人都必须死干净。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人子无罪,记方有罪。 “我们去买鱼吧,我给你做鱼汤喝。”阿珩准备起身,刚起身便看到一个鲜衣怒马的少年郎策马而来。 青阳的人口很稠密,做为天下第一的大城,街道上的人自然也不少,摩肩擦踵,少年骑的是骏马,即便是做为战马也是最好的那一茬战马。一句话,马 分卷阅读216 分卷阅读217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17 很强健,街上人很多,少年一点减速的意思都没有,他在跟人赛马,所以只能别人避开他,避不开的活该被骏马踩死踩伤。不过踩死踩伤的几率不大,因为少年的马术很娴熟,一手策马,一手挥鞭,前头挡道的人都被抽飞了。纵然如此,也是一阵鸡飞狗跳,人可以避开,摊子却不可能。 打头的有些阴郁的俊美少年很快来到了桥上,阿珩赶紧抱着儿子让出了足够战马过去的空间,别的行人也纷纷退避,有的更是退得太着急,失足掉进了河里,引来鲜衣怒马的少年们的大笑。 阿珩的指甲悄无声息的在少年们过去时弹了弹,当少年们过去后,便取出了一方帕子擦拭了手指,这才对儿子道:“走吧。” 三七没问阿珩刚才做什么了,而是问:“方才那些人是?” 阿珩摇头。“不认识。”她这是第一次来青国,哪认识青国的人?唯一能笃定的是那些少年应是青国的贵族子弟,在北地,有很多草场,因此普通人家也不乏养马的,但在南方,马是珍贵的奢侈品,只有贵族才养得起。而刚才那些少年骑的骏马,若她没眼花的话,应有山海原骏马的血统,是非常好的名马,即便在北地也价值百金,在这南方,只会更贵,想来,那些少年不仅是贵族,更不是普通的贵族。 三七哦了一声,没再追问,也没打听,因为不需要了,那些被抽飞却没死的庶人纷纷站了起来,摊贩开始收拾自己的摊子,将自己满地都是的货物捡起来,不论是行人还是小贩,脸上都带着一种压抑的麻木。显而易见,那些少年为祸青阳街头已非一日两日。 有与阿珩一般新来青阳的人忍不住气愤的骂了几句立马被捂住了嘴,有好心者说了怎么回事。 那些少年都是贵族子弟,而领头的那位更是青王的庶长子公子横。 虽是庶长子,但青王十九位公子里,公子横最受宠,人如其名,骄横跋扈。 阿珩很快从百姓说出口的内容里分析出了大概。 公子横出生的时候是青王最低谷的时候,青王虽非灵王最名正言顺的继承人,但只要是王族子弟都不可能对王位没点渴望,而坐上去之后不管是靠自己的能力坐上的还是做为傀儡被扶持上位的,都会渴望大权在握,唯我独尊。一般来说,君主少年继位,自然要元服加冠大婚后才能亲政,元服加冠代表已成人,可以成家了,大婚则代表可以做为成熟的大人参与进正事里了,对于君王而言,这意味着可以亲政了。不管是执政太后还是辅政大臣都该下台滚蛋,将权利还给君王了。青王十一岁时,有臣子上书萱夫人给青王元服加冠。 一般来说,华族男子二十岁冠礼,提前的人不是没有,但提前到十一岁的......也不是没有,就是非常少而已,少得可以忽略不计。十一二岁的少年已经能人事了,元服加冠,再娶一位王后,便是成年人了,萱夫人自然不能再以君王年幼为由把持朝政。 对此,萱夫人的回应很直接,将那名大臣给贬到最偏僻最穷的地方去做地方官了,那位大臣的前程也到此为止了。萱夫人不会再用他,而君王,君王真的很年幼,即便日后扳倒萱夫人得以亲政,也得是很多年后的事,那个时候他的身边自然聚集了新的保王党,君王能否想起曾经的臣子真不好说,即便想得起来,被变相流放到最偏远贫瘠的地方,谁能心平气和熬十几年?事实也的确如此,青王亲政后大力提拔自己的党羽,有人向他提起了当年那个倒霉蛋,青王也让人去找了,但十多年,那人早已郁郁而终。 虽然惩罚了那名大臣,但萱夫人不可能想不到大臣的背后是谁,因此青王倒霉了,原本虽然是个橡皮印章,但还能上朝听政,而那之后便连上朝都不能了。萱夫人以君王身体有恙为由让青王无法再上朝,反正所有朝政有没有王玺并不重要,只要用了萱夫人的印玺,比王玺更管用。虽然不耽误任何事情,但青王终究是名正言顺的王,臣子最关心的不是朝政会不会耽误,而是君王会不会被萱夫人给害了,为此萱夫人让青王每个月都亮一次相,证明君王还活着。 为了让萱夫人放低警戒心,青王在很长的时间里都装作醉心酒色,声色犬马,夜夜笙歌。看得出,青王虽然是演,却是真刀真枪的演,十二年的时间便耕耘出了十几个儿子,很是为青王族开枝散叶。 尽管萱夫人软禁了青王,却没像别的权臣一般不希望君王有后,好以此说君王仍是孩子。萱夫人彼时已经权势滔天,很稳固,不论贵族们怎么想,青国的中下层士子庶人都是支持她的。尤其是那时,因为青国朝堂的臣子都出自公族的关系,萱夫人润物无声的用寒门士子与外来士子替代了那些公族子弟,当公族意识到时,大势已去。萱夫人的权位很稳固,因此不需要做无用之事,青王爱演声色犬马,萱夫人便随他演,每年选秀的时间都没忘了让人给青王选秀。青王也没客气,每年都会增添十几二十几个妃嫔,并且宫里的女子,除了萱夫人及萱夫人宫室里的侍女不敢动,青王宫的宫女就没谁是他没碰过的。夜夜笙歌,白日宣淫,将一个声色犬马,荒淫无道的君王给演得活灵活现,就连萱夫人都信了,若非如此,青王熬不到萱夫人离世亲政时。 阿珩记得云洛提起过,萱夫人曾经想过杀了青王的,因为青王早时的表现野心太大,那样一个有野心的人是不会容许自己的王位不稳的。因此萱夫人很担心青王亲政后会杀了自己的子嗣,公子泽就算是个盲人,一个嫡字便让他天然压了青王一头,只要他活着,青王的王位便算不得名正言顺,哪怕青王是萱夫人亲口所立的王。 青王十二年如一日的荒.淫让萱夫人相信了这位主是真的被酒色给腐蚀了少时的野心,变成一个废人。毕竟,演戏不难,难的是一演就是十二年,且是不带喘口气休息一下的演。 因为不需要,所以萱夫人并不干涉青王的子嗣,宫里每个怀了孩子的妃嫔宫女,萱夫人都随青王自己处置。公子横就是在那个时候出生的,最落魄时,青王对于这个儿子自然感情不一样,或许是因为他自己那时过得太憋屈,所以对这个儿子便可着劲的宠着,就差宠上天了。 青王未必是恶意,但骄子如杀子,王族子弟本就骄纵跋扈,行事暴虐,被他这么一宠,就更跋扈了。 萱夫人在时很是被公子横与宗室子弟给气了一番,就算贵族杀几个贱民,女干或抢几个民女不犯法,但做为宗室子弟,成日里惹是生非,也着实影响王族名声。凭心而论,早期时,萱夫人的名声都比这些公子公孙好,毕竟,萱夫人只是养面首,你情我愿,谁也不害,而那些宗室子弟,谁碰上谁倒霉,还是有冤无处诉的那 分卷阅读217 分卷阅读218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18 种,贵贱有别,贵者杀贱者顶破天也就赔几个钱,赔命是做白日梦。 萱夫人为此专门令所有未成年的宗室子弟,不论父母是否在王都,都必须在泮宫读书学礼,特别是后者,礼必须学好,学不好就别回去了。泮宫的傅者便是萱夫人的那位面首,没人知道他是如何做到的,反正在萱夫人离世,他辞去傅者之职前,泮宫的宗室子弟哪怕公子横都一个比一个会做人,也不招猫逗狗了,至少明面上是如此。至于暗地里,谁知道呢,反正只要做的干净,那就天知地知自己知了,等于没人知,没人知便是没发生过。 现如今,萱夫人死了,面首先生也不当傅者了,一直都在西山不怎么出门,没了人管,公子横是第一个故态萌发的,萱夫人还未下葬他便大肆庆祝,庆祝方式很别致,在宫里因为公子泽身份特殊的关系不敢动,但萱夫人另外的两子一女却是可以动的。若非当时公子泽不放心,专门去找,公子芾三个青王族的污点就被公子横给抹去了。 不能趁机维护王族血统的纯正,公子横的心情极不好,出了宫便想着如何发泄,正好看到了一个有几分姿色的女子,便顺手抢回了府。第二日,那女子的夫家寻来时,公子横在青王的命令下心不甘情不愿的将女子还了回去,但还的时候人就剩一口气了,真正意义上的一口气,神仙难救。 这些年,公子横愈发跋扈,若非他是青王最宠爱的儿子,而青王又没嫡子,他是最可能继位的人。阿珩觉得,就他这些年拉的仇恨,足够他被人下镬鼎里活烹个百八十遍了。 ☆、第十七章盖棺不定论 阿珩与儿子在鱼市上买了一条云鲤回客栈的路上听到了一个消息,那群在城里赛马的公子哥的马都惊了,全都从马上摔了下来。十一个人,被马给踩死了三个,踩断骨头可能要落个残疾的有四个,还有三个也都摔得不轻,需要养很久,至于能不能活还不一定。因为公子横属于被给踩了,可能得落个残疾的一茬。 公子横是青王最宠爱的公子,但陪他一起赛马的却不是青王的儿子,公子横若是有个好歹,那些人少不得要殉葬,便是公子横不会有事,那些人也少得吃点苦头。至于那些纨绔子弟的从人,不论公子横有没有事,一个都活不了。 主子有事,不论那三长两短是否主子自己做的,伺候的奴仆都有罪,得以死谢罪。 阿珩听了便左耳进右耳出了,不论会死多少人,她都已顺心,这便够了。那些纨绔子的下半生以及他们将被处死的奴仆该如何,与她何干?反正她没犯戒,十一个人一个都没死,死了的都不是她杀的。 阿珩将鱼汤烹好时已然暮色四合,无忧也从补眠里醒了过来,听说了街头巷尾议论纷纷的事,对阿珩说了一句:“你真是羲和氏后人?” 阿珩反问:“需要我在身上划个伤口给你看看?” 无忧道:“我觉得你更像九方氏的后人,你挺像白帝的。” 白帝后裔有两支,其中一支便是九方氏,也是远古时代最令人忌惮的神裔氏族之一,这一神裔氏族没有任何特殊的能力,唯一的优点就是脑子比较好,然而只这一个优点抵得上所有特殊能力了。原因?脑子好的人很多,但好到九方氏那份上,啧,简直非人。 阿珩问:“杀人不见血?” 白帝最令人无语的不是她的力量,相反,九州帝国历代王,白帝应该是最弱的,但没有人会因此轻视她,她死后得到了帝君的尊号,并且是六帝里唯一与炎帝比肩的一位。 杀人不一定要自己动手,想要杀一个人,或者灭一族,方法有千百个。哪怕对方还没出生也没关系,布好局以待便是;哪怕那个时候自己已经死了也没关系,只要善用人心,哪怕是千年之后,布局仍会发挥作用。 这是白帝的风格,她也用现实证明了她不是脑有恙,她是真的能做到,尽管做到这风格,尤其是后半段的代价是她险些被拉下神坛遗臭万年。尽管最后堪堪保住了帝君的尊号,也仍是人族最毁誉参半的帝君,没有之一。 在很长的时间里,人族对于白帝的态度都是无视。夸赞,夸不出口,唾弃,也唾不出口,只得忽略与遗忘。尽管现如今,那一段历史已经被遗忘,但白帝的身后名还是受到了影响。九州帝国的史册里,她是上古六帝里唯一与炎帝比肩的存在,而今的史册里,她是上古六帝里最默默无闻的存在。人族不约而同的选择了遗忘与篡改这位伟大的帝君的历史,事实上,若非一代帝君留下的痕迹太过浓郁,无法完全抹去,阿珩相信,人族是很愿意将这个人从人族的历史里彻底抹去的。 无忧颌首。“你很有她的风范。” “......我且当你是在夸赞我好了。” 三七忍不住插道:“白帝她做什么了?” 白帝她做什么了? 这个问题问得真好,也真一针见血,然而没几个人能回答。 清楚那段历史的人都已经死了,还活着的人就算想了解也不可能,因为史书已然被篡改得面目全非,谁也无法从史书之中推测出真相。然而,无忧与阿珩清楚,前者是白帝无数棋子中的一枚,后者读过没被改过的史册。 无忧思忖了下,对三七道:“真要说起来,她也没做什么,最多就是顺应时事推波助澜,提前送了数以千万计的人族去黄泉报道。” 三七悚然的看着无忧。 阿珩皱眉,摸了摸三七的脑袋。“别想歪了,白帝一个人都没杀,她只是推演出了人族的一场浩劫,便布了个局,将那场浩劫给提前了几百年。” 三七问:“死了很多人?” 阿珩点头。“嗯,但没有她那神来一笔,死的人会更多。” “不太明白。” “那场浩劫本该在人族在内耗中消耗了九成以上的力量后到来,人族就算不灭绝,也不会多好,然而她让那场浩劫在人族内耗开始不久就来了。浩劫来得猝不及防,于是,数以千万计的人族死了,鲜血敲醒了还活着的人族。” 三七的小脑瓜反应的很快。“你说的是上个时代诸族大战?” 阿珩颌首。 “可那时白帝已经死了几千年。” 阿珩轻叹:“所以才说,九州帝国近百位王,唯她与炎帝比肩。” 在阿珩看来,不论是炎帝还是白帝都是政治家。 王侯的本质不是政客便是政治家,两者最大的区别前者只需死了盖棺定论,而后者,盖了棺也不能定论。一般的政治家,得过了几代人才能定论,但也有不一样的,如上古六帝,要定论,至少得过个千儿八百年才行。其中炎帝直到九州帝国灭亡才能定论,至于白帝,那是根本没法定论。 白帝的思维逻辑以及风格 分卷阅读218 分卷阅读219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19 是个人都能理解,但也因为是人,所以永远都无法支持与认可。无它,死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整个人族都是受害者,每个生还者都是受益者,没有任何一个人例外。上个时代,很多生还者宁可死了算了,且,若非白帝陵根本没人知道在哪,阿珩一点都不怀疑白帝能被人掘墓,甚至鞭尸。呃,白帝大抵也是清楚这一点的,所以巫的秘典上记载着,这位帝君死后留下的帝陵是空陵,她临终前就让子孙将她火化了,骨灰抛撒于九州山河间。 几千年前的骨灰,还散于整个九州,神祇也没能力将她找出来鞭尸。 三七也无语,挺想说这世上哪有那么恐怖的人,但看着无忧的表情,他知道,还真有,甚至有可能,无忧就是白帝布的棋局的一枚棋子,甚至......弃子。 无忧不会读心术,若是会,肯定会告诉三七:她的确是弃子,所有人族全是弃子,白帝保的是人族血脉不绝,至于个人与氏族,自然物尽其用。 只有在死了几百年,所有事情都尘埃落定,她才明白自己究竟是怎样的一枚棋子,所处的又是怎样的棋局。 无忧记得赤帝曾经说过一句话:这世间最不可信与最可信者即帝君。 最不可信,因为帝君在利益需要时绝对毫不犹豫的卖了你,榨干你的每一分价值;最可信,因为只要你是个人族,那么帝君就是你永远的后盾。 阿珩帮三七盛了一碗鱼汤,换了个话题。“你帮我照顾三七几日。” 无忧疑惑。 阿珩说:“我不是最狠的。” “哦,那谁是最狠的?” “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公子横被人下过药。” “什么药?” “绝嗣的药。” 无忧一怔:“谁这么大仇这么大恨?” 绝嗣非小事,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最重要的是,一个君王可以不英明,可以昏庸,唯独不能没有后。已经绝嗣的公子再出色也没资格夺嫡,除非他把王族所有男丁都给杀了,否则君王都不可能将王位传给一个生不出孩子来的子嗣,而真狠得将所有人都给杀了,这个新君却是绝嗣者,百年之后,江山自然要拱手它姓。 阿珩又盛了一碗鱼汤。。“谁知道呢,不过他血液里味道挺淡,绝嗣至少四五年了。” 无忧无语的看着阿珩,下药都是四五年前的事了你都还闻得出来,女郎你的鼻子是有多凶残?或者她该问,苍凛是对你的鼻子做过什么?人族是无法拥有这般凶残的嗅觉的。 阿珩将新盛的鱼汤递向无忧。“要喝鱼汤吗?” 无忧接过了鱼汤,邪灵进食都是生吞活剥,煮熟了的食物,精气神都散得差不多了,吃了根本不抵饿,但无忧很喜欢,这些烟火食会让她记得自己曾经是个人。如果有一日她忘了自己曾经是个人,那会很恐怖,古洛国就是前车之鉴。 吃东西也不妨碍无忧说话,并且哪怕一边进食一边说话,她身上透出的仍旧是源自骨髓里的优雅。“你没把握了?” 阿珩颌首。“原以为最大的问题不过是南方的气候,因此带了三七来,不曾想会在公子横身上闻到熟悉的东西,挺麻烦的。” “可需要我帮忙?” 阿珩摇头。“这事你不方便插手。” “你会不会死?” 阿珩笃定的说:“我会赢,你只需帮我照顾好三七,让我无后顾之忧即可。” “小事。” 一日,阿珩在贫民聚居的西城转了一整日,然后花钱弄走了三具新鲜的尸体。无忧以为是给自己吃的,点评道:“这个太老,肉质很柴;这个倒是年轻的,看身上的伤口,被寻仇而死的吧,血都留得差不多了;这个小的倒是挺嫩的,就是肉太少,而且病死的都会变味。” 阿珩无语道:“你吃人挺有经验啊。” “我已经活了三千年。” 阿珩无奈道:“这是我买来做实验的,你要吃的话,得等我做完实验,你去哪?” “我去陪三七玩。” 等阿珩做完实验,天知道尸体还剩下什么,血肉里又有没有多出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如果有,邪灵吃了也得倒霉。 阿珩拖着尸体进了自己昨日准备的屋子,这座客栈已经被她高价买下来了,不然掌柜的打死都不可能让她带尸体进门,说不定还会报官。 不出无忧所料,四日后阿珩从屋子出来的时候,三具尸体只剩下几根骨头了,就连这骨头都有点残缺。 无忧很是惊奇:“你这是做什么实验了?我似乎闻到了蛊的味道。” “净蛊。” “没听过。” “一具尸体要多久才能腐烂成泥?” “那得看有没有做过防腐处理,并且埋在什么地方。” “至少多久?” “皮肉也就几个月的事,骨头,一般情况下,它能保存很多年。” “净蛊可以将一具尸体在几日之内分解成微尘。” 无忧一怔:“你研究这种东西做什么?”吃饱了撑的? “这个时代瘟疫爆发的原因,大多死的人太多,尸体没人埋所引起的。” 无忧:“......你可真有想法。”一针见血,虽然治不了最根本的问题,但能瘟疫的种子是发不了芽了。 阿珩叹道:“可惜至今都未成功。” 无忧瞅了瞅手里的骨头,这还不叫成功? “我花了八年的时间研制了归元蛊,但我不知如何控制。” “你的蛊你控制不了?” “归元蛊吞噬尸体,将尸体分解为微尘,这期间会一直以恐怖的速度繁殖,从而达到最快分解尸体的目的。” “所以?” “若是归元蛊的繁殖方法是自我分裂,只要有充足的食物便会一直分裂下去。” 无忧懂了。“我突然觉得,羲和氏濒临灭绝,挺正常的。” 阿珩挑眉。“何意?” 无忧诚恳道:“远古时,你的祖先发明了瘟毒,如今,你发明了不比瘟毒差多少的归元蛊,你们这一族,太神奇了。”完全符合灭世者的标准。 “何谓瘟毒?” “能像瘟疫一样扩散的毒,或者你可以理解为,那就是瘟疫,只是这瘟疫是人为研制出来的。” 阿珩无言。 “你可有法子控制归元蛊的繁衍?哪怕只是想法。” “没有想法,实验材料不够,哪一日去战场上转转。” 无忧立时同情起了即将被阿珩拜访的战场的交战双方。 ☆、第十八章公子泽 公子泽的府邸与王宫挨得很近,但与旁边的王宫完全不是一个风格。 青国好起高台,宫室都极高,如君王起居的章台便有五十丈高,老远就能看到章台的飞檐。整个王宫,远远望去,高台林立,奢华得无与伦比。不止 分卷阅读219 分卷阅读220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20 王宫,青国的王公贵族们也喜欢起高台,建筑的地基都会打得特别深特别高,令人得抬头仰望才能看清。公子泽的府邸却不然,非常平实的五进宅邸,没有那奢华异常的高台,给人以朴实的感觉。然而朴实之中又处处透着精致,低调的奢华。 啧,还没见到人,阿珩便觉得,公子泽很有意思,不愧是王族子弟。 阿珩在一株檀木林下见到了公子泽,为何用株来描述林?自然因为那是一株三千年的檀树,独木成林。优雅高贵、仪容不凡的青年于树下抚琴,琴声悠远,却没有一点真正的感情。阿珩忽然有点同情那个人了,碰上这么个城府深到连抚琴都不会流露出半点真正感情的人,啧......这是倒了十辈子的血霉吧?不过也不说是倒霉,王族子弟的血本就冷的,在他们选择了为王权而活的那一刻,那血便冷如铁。只有活腻了的人才会沾上那些家伙,那家伙就算最后被坑死了,阿珩也只能说,死不足惜。 这世间有一些人,永远都不能信,信了就得做好失去所有,包括生命的心里准备。 琴声悠然,阿珩虽非乐者,却也喜欢听音乐,但她更喜欢听无忧那头邪灵抚琴弄笛,尽管无忧抚琴弄笛大部分时候都是为了杀人,并且弹的曲子没几个正常的,但她的音乐有一个可以抵消所有缺点的优点:情感饱满。 每一支曲子,无忧在演奏时都用了十分的心与情,因为琴者用心,所以听无忧抚琴会令人心情愉悦,甚至有时心里戾气重得想要杀人,听她抚完一支清心调,所有戾气都会消失。而公子泽的琴,琴技很好,不算无忧那样的非人生物,公子泽的琴技堪称举世无双,然而琴声里没有心,阿珩听了没一会便忍不住打呵欠。 铮! 甩了甩脑袋,阿珩将一只脚踩在了琴弦上,白衣青年的琴曲再也无法进行,尽管什么都看不到,仍旧抬眸看向阿珩的方向。“我的琴声很难听?” 阿珩坦诚回答:“很好听。” “那为何如此?” 阿珩更加坦诚:“你的琴技很好,然琴声里没有心,乏味得紧。” 公子泽一怔,说他琴声乏味的,阿珩不是第一位,不论是他的母亲亦或那个人都如此说过。 琴技虽好,可惜无心,乏味。 自然,萱夫人到底顾着儿子的面子,没把最后两个字给说出口,但那个人却没这个顾忌,百无禁忌,想什么就说什么。 公子泽说:“苏神医很直接。” 阿珩笑。“我又不是你的臣民,没必要对你虚以委蛇。”在需要时,她也会撒谎骗人,虚以委蛇,但不需要时,她干嘛要让自己不舒服?自然是自己怎么舒服就怎么来,至于别人是否舒服,跟她有一枚铜锱的关系吗? 看着理所当然的阿珩,公子泽默,活了二十二年,他就没见过阿珩这般的奇葩,不算那个人的话。这两个人虽然年岁相差巨大,但某些方面很像:自己活得顺心才是最重要的,别人顺不顺心,与我何干? “芾儿与玺儿还在商於之地。” 阿珩道:“那还真是没用,这么久都没摆脱商王。” 公子泽:“你可知他们在商国会有什么危险?” 阿珩道:“肯定死不了,你这般看我做甚?我不否认我随手利用了公子芾,但他没有因此而早做准备,是他自己的问题,就当长个教训呗。” “商王不敢伤害他们,不代表别人也会。” 阿珩淡定道:“我不认为有谁能动得了他们。”公子芾虽然不像她一样吃饭睡觉身上都随身六斤以上的毒,直到这两年与云洛同居,怕毒死云洛才勉强改掉了睡觉时身上也大包小包的毒的习惯,但没跟云洛睡一起时,身上的毒肯定不少。而公子芾,做为一个宗室公子,他虽有警惕性,但还没变态到阿珩这份上,身上没带多少毒,可阿珩闻得出来,那俩熊孩子身上有不少蛊。 公子泽简直对阿珩无语,这女子活得有够肆意的。 阿珩摸了摸袖袋,将话题拉回本来的目的。“你还治不治眼睛?” 公子泽微怔。“你能治好我?” 阿珩不悦的皱眉。“你可以侮辱我的人格,但你不能侮辱我的医术。” 公子泽:“......你觉得医术比人格重要?” 阿珩想了想,道:“不是比人格重要,是比什么都重要。” 公子泽大为好奇。“包括你的情人?” 阿珩默然须臾。“我不知道。” 公子泽:“......”不知为何,忽然想同情云洛,也佩服云洛。此女子的心志显然不受任何外物所影响,但阿珩的心里却分不清云洛与医术孰轻孰重,因为都很在乎,所以分不清,若是不在乎,那就根本不存在分不清的问题。 阿珩的手指从袖袋移开,道:“我走了。” 公子泽道:“你不是要为我治眼疾吗?” 阿珩道:“可我看你一点都不着急,那我也就不着急了,反正瞎了的人不是我,我没感觉的。” 公子泽说:“你真不像一个称职的医者。” 阿珩理所当然道:“医德与医术是两码事,没有人规定医者必须两者兼顾。” 虽然没人规定必须两者兼顾,但那不是因为不重要,而是因为那是基本的常识,谁会专门明文规定这种常识?很遗憾,阿珩这种人,踩边缘线踩惯了,不论是常识亦或情理,只要没把她给束缚得死了,她铁定能并且会钻漏洞。 医德与医术是两码事吗?对于任何一个人或非医者而言,答应都是:怎么可能是两码事,必须是一码事。 在阿珩的认知里,医德与医术完全是两种东西,可共存,也可只存一者。 公子泽说:“我没看过长生方。” “那你的长生方是如何得来的?” “收买了一名仆人。” “那仆人死了吗?” “不曾。” “他在哪?” 公子泽报上了一个地址。 阿珩很满意。“治眼疾,我随时都可以开始,你呢?” 公子泽道:“今日可否?” “可。” 公子泽的眼睛是先天的,阿珩推测,这应该是在娘胎里的时候母体被人下了毒。这本没什么,三七也是这种倒霉催的情况,但三七的运气好,他老娘不想活了,又正好碰上了阿珩,因此得以健全的出生。公子泽没有三七的好运气,所以身体在母体时被毒素侵蚀,虽未死,却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最为显眼的便是眼睛,生下来就什么都看不到。 阿珩细细解剖过很多人的眼睛,了解眼睛的结构,也做过一些实验,一个人的眼睛如果看不到,要么是眼球表皮出了问题,要么就是眼球里的一层晶体出了问题,再或者眼球整个出问题了。 阿珩觉得公子泽属于后 分卷阅读220 分卷阅读221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21 两者,如果属于前者,那个人不可能解决不了,至于是后两者中的那一个,那就得当面看看才知道了。也因此,阿珩今日特意上门拜访,确定了一件事:公子泽的运气真的很不好,他不是眼球里的晶体出了问题,是整个都出了问题。 所幸,她对此有所准备。 因为不确定公子泽是那种情况,她干脆做了两手准备,这也是她的习惯,为病人治病,必须方方面面都考虑到,包括药方如果没用,那么该如何应对。不过多手准备并不代表就会用上,比如曾经的疫疾,阿珩便做了多手准备,但只用了第一个方案,若是失败,她会毫不犹豫的放弃那些病人。 阿珩在公子泽的府邸里弄出了一间干燥干净的小屋子,一边用烈酒清洗即将用到的工具一边问公子泽:“你怕疼吗?” 公子泽瞅着阿珩正在清洗的柳叶小刀。“你准备如何做?” “需要在你眼睛上割几刀。”将眼睛整个挖出来换一对新的,后半句阿珩没说出口,不想赌王侯贵族的人性。 “麻沸散?”公子泽记得这种由清神医创造,近些年因为阿珩而变得满天下皆知的秘方。 阿珩笑道:“不,麻沸散虽然不疼了,却会麻,还是不舒服,我研制了新的止疼药,黑甜汤,能让你像做了一个梦,不会疼,也不会麻痹。”最新改良的黑甜汤还没找活人试过,这个病人来得真是太好了。 公子泽颇为佩服,麻沸散、黑甜汤之类的东西,这世间有几人能研制出来?文明的每一步都是无数的心血。 公子泽说:“我不想失去对身体的知觉。” “那没关系,我们不用就是了,不过你要是疼得自尽亦或是活活疼死了,可不能怪我没提醒过你,因为过程很长。” “我能承受。” 阿珩很遗憾,黑甜汤又没试药的人了。“那你先写封遗书,表明你若是死了,与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公子泽闻言,道:“我是青国的嫡公子。” “我知。” “若我死了,不论是否你所为,只要牵涉其中,青国都不会放过你,我写了遗书也无用。”他是青国嫡公子,阿珩是奴子,出身悬殊得不是一点半点,他有个三长两短,阿珩必然殉葬。 阿珩轻叹:“所以我最不喜欢给你们这些贵族治病啊,一个不留神就把命给搭上了。” “你对自己这般模样信心?” “我对自己很有信心。” “那你便没有必要忧虑。”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这世间没有意外,所谓意外,不过是人心或人自身的疏忽。” 阿珩对公子泽刮目相看。“你脑子病的不轻。” ☆、第十九章换眼 公子泽生气了,他生来就是嫡公子,尊贵无双,哪怕身有残疾,哪怕命不由己,也没人敢骂他脑子有病,不论是明面上的还是暗地里的。阿珩是头一个敢这么骂他的,或者说,那不是骂,因为阿珩的语气一点侮辱的意思都没有,她只是在陈述她自己的观念,而这也正是最令人动怒的地方。 “世间无完人,我不否认很多的错误都是人的天性所致,但人之所以为人,便是因为劣根是人的天性。只要是人,就无法摆脱。” “哦?” “你也不能。” “哦?” “你出卖了真心保护你的长辈,这就是人卑劣的天性,不论你如何光风霁月,都无法改变的本质。” 公子泽道:“我并未犯错。” 阿珩轻笑,笑容里带着三分似讥似讽的味道。 人最大的劣根便是,犯了错却毫无所觉,反而认为自己是对的,等到幡然悔悟的时候,该死的人都已经死干净了,悔悟是什么玩意?有意义吗?别人如何想阿珩不知道,但她是觉得,悔悟是这世间最无意义的事。也因此,她承认自己十几年前在稷阳放瘟疫的事,罪孽深重,但她从不后悔,也不认为自己有错。临死还要拉人殉葬,这是人的劣根性,她也是人,自然不能免俗,尽管她最后活了下来,尽管她也不明白为何瘟疫最后会蔓延得那么厉害,完全超出了自己最初的预计。但这不妨碍她坚持自己不需要后悔,人都死光了,后悔能当饭吃吗? 只是不知,这位年轻的青国公子十年之后是否心态如初。 换眼的过程不容易,公子泽的情况很严重,需要将原本的眼球整个剜出来,再换上新的,而为了确保新的眼前能够存活,必须将所有筋络一根不剩的给续接上。这过程不是一般的繁琐,也很考验手速,更考验眼力,然而阿珩挖人眼球解剖得多了,对这些很是熟悉,纵然以前没治过公子泽这样的病人,但阿珩闭着眼睛也能完成手术,就是不保证成功率,因为以前没试过。 眼球上的筋络非常细微,普通的羊肠线是没有用的,因此阿珩是以真气凝线。 阿珩没有习武,却习了另一种功法,苍凛当年对阿珩的身体也很是无语,他就没见过比阿珩的躯体更加千疮百孔的身体。 羲和氏的体质异于常人,恢复能力过人,却也有极限,否则羲和氏的直系族人就该不老不死了。阿珩的身体先是被人敲碎骨头,后又没有补充足够的营养,最后还在雪山里冻了很长时间,没死已然是羲和氏体质所创造的奇迹,想要完全恢复是怎么都不可能。但阿珩遇到的是苍凛,苍凛三观有问题,但本质上仍是一名医者,对于医者而言,碰到一个疑难杂症,若是不能治好,会郁闷死。苍凛花了很长时间调理阿珩的身体,却也只能做到让阿珩勉强如常,完全如常仍旧不能,但他并未放弃,而是从巫彭殿遗留的古籍里翻出了一卷被灰尘给埋了的功法。 《长生诀》 顾名思义,能让人长生不死才怪! 羲和氏是这世间最了解长生奥秘的人,长长久久的活着是每个人都会渴望的东西,羲和氏也不例外,并且因为自身体质的关系,羲和氏在这方面的研究走在了所有人的前头,至少别人做试验的没胆在自己身上试,更不可能拿刀子解剖自己的身体以获取第一手的资料。二手和一手终究有区别,第一手的资料,详细完备,而第二手,天知道里头有多少删减,很多东西是语言无法描绘,只能自身体会才能懂的。 长生诀是羲和独孤的创造,阿珩一点都不想了解那个疯子对他自个和别人做过什么事,但这不妨碍她佩服羲和独孤的天才。长生诀若是用来杀人,那杀伤力等同于渣,但这却是极好的养生功法,至少曾经是,修炼长生诀可延年益寿,若能大成,与曾经服食不死药活了几千年的炎帝一较人寿也不是不能。遗憾的是,这功法从未有人修炼至大成,更遗憾的是,这功法的创造者是羲和独孤,羲和独孤完全是根据他自己的体质来创 分卷阅读221 分卷阅读222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22 造的这功法,因此普通人族练不了,只能羲和氏的直系才能修炼。 长生诀重养生,借天地灵气养自身,因此能长寿,能增加身体的愈合能力,或许能让阿珩完全恢复。阿珩也是在那一次才发现,原来羲和氏的体质挺不错的,至少,她可以学习长生诀,不求长生,但求恢复健康。 阿珩将长生诀修得很好,虽然没养好自己的身体,却练出了别的花样。用长生真气代替羊肠线缝合伤口,长生真气会促进血肉的愈合,而消耗完的时候伤口也恢复得差不多了,省了拆线的麻烦。不过阿珩这只是一个近几年产生的灵感,一直没有合适的机会在活人身上尝试,这次公子泽正好撞上了,缝合眼球筋络,羊肠线太粗,线比筋络还粗,那不叫缝合,那叫捆扎,要不了多久筋络就该坏死了,真气正合适。 公子泽清醒的感受着阿珩活剜了自己的眼珠子,忽的想起了人族的一种刑罚——剜刑,剜刑顾名思义是剜去人体的某部分或全部的重要器官。剜眼也是其中一种,不过是剜眼剜刑里最轻的一种,不一定会死,别的却一定会死,器官被一片片剜下,不是疼死就是失血过多而亡。 公子泽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体会到剜刑的滋味,他是王族,就算犯了重罪,哪怕是谋逆之罪,也不会被处以极刑。利刃、毒酒、白绫三选一,酷刑什么的,只能给臣子与庶人奴隶用,王族是尊贵的统治者,哪怕犯了重罪,也是王族,不可与奴仆相同对待。且这世间也没几个人敢对王族动酷刑的刀,冒犯王族本身就是重罪。然而他如今发现,这世间真有人敢无视既定的世情肆无忌惮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阿珩先剜的是左眼,因此公子泽还能用右眼看到阿珩的表情,轮廓深邃却苍白的脸上没有半点情绪,唯有认真,尽管手里做的是最残忍恐怖的事情,但仅看阿珩的表情,只会以为她正在做着非常神圣的事,也很美。 真的很美,哪怕眼眶之内疼得让人想要咬舌自尽,公子泽仍旧有这种感觉。 这个女子,只要身上没那令人悚然的阴郁之感,真的很美。纵无倾国倾城之容,却不输半分,那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的美,让公子泽暂时性的忽略了眼眶里的感觉。 阿珩花了整整五个时辰才堪堪处理好公子泽的眼睛,将保存良好的眼球换给了公子泽,公子泽在半道上就晕过去了,倒不是疼晕的,相反,这位的意志力挺可怕的,阿珩等了许久他都没晕,最后一针扎他脖颈上把人扎晕了,再塞了一丸黑甜丸在他嘴里。 人体器官可以更换这种事,她并不想随便令人知道,王侯贵族的下限永远都不要低估,阿珩完全相信,只要有需要,这些人真的能做出杀活人取器官以救自身性命的事来。唯一的区别是,残暴会随便杀人,仁慈的王侯会杀奴隶。 将眼球换好,阿珩取了干净的白布,在上面倒了膏药,再包扎在公子泽的脑袋上,这才稍微松了口气。想找张榻,却发现没地坐,之前为了避免感染,屋里所有不必要的东西都被清理了,然后里里外外用烈酒清洗,自然不会留张没有用的榻在这。 阿珩随意的坐在了地板上,地板上原本铺着厚厚的毯子,坐着很舒服,但之前她让人将毯子给取走了,而南方气候潮湿,地上很凉,所幸,地基很深,虽凉,却不潮,阿珩凑合了下,也没嫌弃。 手里用烈酒清洗着柳叶小刀,阿珩的脑子却没闲下来,半眯着眼睛回忆之前的手术过程,这是她的习惯,治好病人后要想想自己的治疗方案或手术有什么问题,或者有没有更好的方法,加以改进,下回碰上同样的病人时便尝试新方法。 回忆没多久便结束了,阿珩的结论只有一个:非常不满意。 速度太慢了,她以前为了做实验,将两个病人的脑袋给砍下来对调也没花这么久的时间,最主要的原因还是眼球的筋络与神经太小太多,为了保证病人恢复后没有一点后遗症,她不能弄错一点地方,因此耗费了很多没有必要的时间。追根溯源的话,还是她自己的准备不够多,以后得多剜几只眼球解剖,若她闭着眼睛也能接上眼球的每一根神经,便不会需要这么多年的时间了。 将工具清洗好,又整理了自己的收获,阿珩枕着自己的手臂在地上睡着了,整整五个时辰,精神高度集中,不得片刻的放松,若非她修习了长生诀,精气神远胜常人,这会就该用脑过度而亡了。手术过程中她不止在动刀子,脑子也没一刻的闲着,手术过久,会影响病人的生命安全,而病人身体的方方面面又影响着手术的成功率,最重要的是,眼球从特质的药水里取出后便会渐渐失去生命力,神经在逐渐枯萎,她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计算最快的方案接好筋络与神经,而方案还需要一直变动,因为人体的血液流速以及空气等因素都会影响眼球的枯萎位置与速度,她做了五个时辰的手术,精神高强度集中在病人的眼眶之内的同时,大脑也在高强度的计算着。 阿珩合上眼的时候觉得自己的脑子大抵有点糊,多熬几个时辰的话,说不得就熟了。 在公子泽昏迷,阿珩熟睡之时,一个男子悄然走了进来,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男子,你可以说他三十岁,也可以说他已过不惑之年。因为他的模样看上去很年轻,身体很硬朗,若是阿珩醒着,定会佩服此人的养生之术,一大把年纪了,血气的充沛竟似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厉害。 男子看了看公子泽眼睛上的白布,又看了看阿珩药箧里琳琳满目的药物,以及针药囊里排得整整齐齐长短粗细不一的银针、金针、柳叶刀,最后闻了闻阿珩用来保存眼球活性的淡绿色药水,微微挑眉,语带三分赞叹自豪。“小小年纪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第二十章我信他 换眼之术,阿珩不能保证成功率,因为以前没这么做过,上次给白川君的孙子治疗也不过是换了眼睛里的角膜,是很简单的手术,只要手够稳便不会有事。但公子泽,眼睛在娘胎时便被毒素整个的毁掉了,而她从未给活人换过整个的眼球,最多保证死不了人,能不能痊愈却不能保证,不过好不了也没关系,她再接再励就是。 睡饱了,再让人从公子泽的府库里取了两根千年人参当萝卜啃了,阿珩再为公子泽检查了下,伤口没出问题,很好,该干嘛就干嘛去了。 公子泽虽然被青王猜忌到了骨子里,恨不得他死得越早越好,但明面上青王是不会苛待公子泽,落人口舌的,因此公子泽的府邸从外头看上去很朴实,但府库却很丰富。虽然不是云府,但阿珩想去什么地方,没人拦得住她,因此公子泽府库里的药材被她给搬了个七七八八。 青国的疆域虽不如齐国 分卷阅读222 分卷阅读223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23 ,但也不小,方圆两千里,左接巍峨千里昆吾山,右靠千里浮云山脉,北挨云梦大泽,南通澜州与越州,物产丰富,尤其是草药。青国疆域虽大,但这捭阖时代,陆地基本被原始森林覆盖,人族只是一亩地里洒的一碗芝麻。青国的人口虽是列国中比较靠前的,但人口的稠密度却较为靠后。这样一个国度,草药资源极丰富,阿珩啃着人参,觉得自己快得红眼病了。她在辰国经营那么多年,可库存的珍贵药材也没公子泽府库里的多,最无语的是,公子泽还不是医者,只是一名王族子弟,这些药材也是留着养生或救命的。 阿珩将最后一截人参嚼碎咽下,开始着手给公子泽的府库搬家,手术前就说好了,治好了眼疾,公子泽所有家资任她搬走一半,如今虽未完全治好,但也只是时间问题,阿珩觉得自己可以先搬走一半。 阿珩对金银财帛以及古董没什么兴趣,她清点了府库里所有的药材,然后清点了公子泽名下所有的土地,将所有地契用箱笼装了起来。当公子泽醒来的时候,府库给人以空荡荡之感,但他看不到,他的眼睛被膏药给糊着。 看到公子泽来了,阿珩大为惊喜。“你这么快就醒了?我的黑甜方终于改良成功了!” 这话的信息量太大,公子泽哑然了。不是不知此女子医德赊欠,但这也太赊欠得太严重了。“你很特立独行。” “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说的人。” “你一点都不像你的父亲。” “谁规定子一定要肖父?”阿珩不以为然。 “但你与清神医的差距太大。” 阿珩立马举出另一个例子:“青帝跟她老子那才差距悬殊。” 很少有人知道上古六帝里,青帝有多悲催,浪荡天涯踏遍九州,填补人族舆图上的空白之地是青帝毕生的志向,但她倒霉的碰到了炎帝。开拓与治理是古来王侯的两个大类,前者不择手段得令人心寒,却是人族存续不可或缺的,后者或许有很多毛病,却是目的。炎帝是前者,而她生命即将走到尽头时,人族需要的不是开拓的王,战火烧了几千年,不停下来休息一下的话,自己也会被烧掉。在所有候选人里,青帝不是最出色的,却是人族的目的。当炎帝做了决定时,没有人能够反抗,青帝也不能。为王之后联姻的对象是个疯子,而联姻不能退货,也很倒霉。但青帝一生的倒霉事若要排个顺序的话,第一桩应该是她老子。 青帝性情仁善而不拘一格,也可以理解为荒唐,嬉笑怒骂中化解危机,不论发生什么事都会很乐观的去解决;而其父,刻板而残酷,活脱脱的暴君再世,青帝少时就是因为受不了她老子的德行以及为了生命安全着想才不得不离开氏族流浪,一走便是数十年。 阿珩觉得自己与清神医的观念虽然有差异,但没悬殊到青帝及其父那么大,至少她与清永远都不会成为敌人,不管清死没死都不会。 公子泽浅笑。“子不肖父是会有压力的。” 阿珩反问:“我就是我,为何要去像另一个人?哪怕那个人是我的父亲?” 听着阿珩理直气壮的声音,公子泽默然,他大概能明白为何清与阿珩明明是父女,却完全不是一个风格了,这两个人的认知打从心眼里就不是一个方向,能像吗? 阿珩高高兴兴的清点好了自己的诊金,只待来日带着一起离开。 公子泽随便阿珩拿,比起眼睛,那些身外之物并不重要。 公子泽回到自己起居的院子时,院子里的千年檀树下已经有一人在了,年轻人的容貌却满头白发,很是奇特的外貌。 公子泽另一张短榻上坐了下来。“她对我的眼睛做了什么?” 白发青年道:“这你应该去问她。” “你在生气长生方的事?她不会因为长生方而杀了你。”公子泽道,他知道,若是别的人看过或拥有长生方,阿珩肯定会想法子弄死那人,但眼前这位却不一样。 白发青年道:“我并未生气,只是来告诉你一声,长生方不论你是否看过,都须忘干净,不要动不该动的心思。” “我无此意。”公子泽道。 “你如今无此意是因为你还年轻,二十年后你却不一定会坚持如今的想法。”白发青年道,长生不老,这世间有几人能抗拒这般的诱惑?吃人算什么?这世道,易子而食比比皆是,何况吃一个跟自己没有关系的人。 公子泽道:“至少此时此刻我没有那个心思。” 白发青年道:“二十年后也不要有。” “为何?” 白发青年扬眉。“你莫不是以为她给你治病时什么手脚都没做?是什么让你对她的医德如此有信心?” 公子泽:“......她对我做了什么?” “在九州帝国时,有一门秘术,名唤摄魂术,可催眠旁人从而达到控制的目的。” 公子泽皱眉。“我并无服从她的想法。” “利用摄魂术控制别人是需要极高的造诣的,她没那个造诣。” “那你之意是?” “当你对别人告诉别人长生方时,你的大脑与脊椎神经的联系便会断开。” “麻烦用我听得懂的语言说。” “你脖子以下的躯体都会失去知觉,你将在病床之上瘫痪到死,大脑一直清醒的到死。”白发青年深以为苍凛教了个好徒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苍凛杀人杀得干脆利落,到了阿珩这里却是令人生不如死。 公子泽皱眉:“她怎敢?” 白发青年反问:“她为何不敢?君王她都弄死两个了,还会顾忌你一个公子?” “你可有法解除?” “我解除不了,也不想为你解。” “为何?” “因为我也觉得,你永远说不出长生方比较安全。” “你并非羲和氏之人。” 白发青年点头。“我不想吃人,也不想别人吃人,至少不能吃羲和氏的子孙。你就这样吧,她给你下的暗示是只要你不动长生方的心思便一直都不会有事,你很有很大几率寿终正寝。”长命百岁就别想了,在娘胎里被人下毒,先天不足,这些年又思虑过度,更没有羲和氏直系的变态体质,想要长命百岁,省省吧。 阿珩并不知道公子泽府里来了白发青年,更不知两人的对话,就算知道了也不会在意,她就是没医德,就是喜欢在病人的药里加料,能将她怎样? 每日扎一次针,三日换一次药,公子泽的新眼睛并未出现排斥反应,慢慢的嵌在了新的躯体里。 日行一次的检查后阿珩很是满意的道:“刀口长得很好,再过半个月就可以了。” 公子泽淡然的问:“半个月后我便可看到了?” “不知道。” “什么!”意识到自己过于失态,公子 分卷阅读223 分卷阅读224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24 泽很快就控制了自己的情绪。“你不是说再过半个月就可以了吗?怎会不知道?” 阿珩理直气壮的道:“我确实不知道,我这是第一次用这种法子给人治眼睛,得拆了布才能确定是否有用。” 公子泽忍住呕血的冲动问:“你究竟有没有医德?” 阿珩理所当然的道:“我若是没有医德,你此时此刻已然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我不会说出去。” “我知。” “我也不会伤害你。” “这个可就不一定了,就算你此时此刻不会那么做,但二十年后,你老了,身体越来越虚弱,死亡逐步降临,到那时你还能克制对死亡的恐惧吗?就算你不怕死亡,渴望活下去也是人的本能,也是劣根性。生死关头,圣人都能变成魔鬼,我不认为你比圣人还能坚持。活得越久,权势愈胜,人便越不想死,因为死了,如今拥有的所有财富与权力都将失去。纵然轮回永在,谁又知自己来世是何种模样?是庸人,亦或王侯,甚至街头乞丐?与其妄想遥不可及,更无法确定与抓住的来世,不如抓住今生,长生药啊,千百年的活下去,便可永享荣华富贵。” 公子泽:“......你在诱惑我?” 阿珩道:“不,我在就事论事。”她要真想诱惑公子泽就应该让他看看她的血有多神奇。 “你说的事不一定会发生?” 阿珩反问:“你敢说那一定不会发生?” 公子泽无言以对,如阿珩所言,活着是每个人都会有的本能,若是能活下去,牺牲旁人又算什么? “你看,你自己都不敢肯定的说不会,又要我如何相信你呢?” “云洛也是王侯,你怎知他在几十年后不会动长生方的心思?” 阿珩笃定的回答:“他不会。” 公子泽愕然。“为何如此笃定?” 阿珩自豪的道:“因为会要求我不能死在他前面的人非常清楚长生的代价,因为清楚,所以哪怕想要活下去他也不愿付出那样的代价,宁可死亡。” 长生真的是好事吗?不,长生是世间最残酷的折磨。 炎帝活了两千年,享尽荣华富贵,可她高兴吗?若是高兴,又缘何会死? 不死药可比长生药生猛多了,除非当事人不想活了,否则活个万儿八千年绝对不是问题。 炎帝用她的落幕告诉了后人一个真理:长生不是好事。 ☆、第二十一章谁更倒霉 半个月的时间,公子泽过得比他过去的二十二年都要艰难,每日要走几步路,喝多少水,吃多少饭食,吃什么饭食,阿珩都给规定得巨细无遗,就差连他每日呼吸几口气都要定个数。虽然无语,但公子泽仍旧是高兴,甭管阿珩医德如何,但她这么认真,自己肯定能好。 半个月后,阿珩期待而忐忑的抓着白布,手有点抖,第一次用这种方法治病,也不知效果如何,创世神保佑,一定要成功啊。 阿珩深吸一口气,吐出,吸气,吐气......反复三次后,手终于不抖了,心也静了,缓缓拆下了公子泽眼睛上蒙着的布,再用沾水的布将眼睛上的膏药仔仔细细的擦干净。 “好了,可以睁开眼了。” 公子泽努力平复因为紧张而急促的呼吸与心跳,缓缓睁开了眼,刺眼的光芒入眼,生理性的泪水自眼眶内流出,一张奇异的脸出现在视线里,那张脸很苍白,很干净,也很普通,然而脸上的一双纯黑色眸子却亮得如妖似鬼,也美得令人心悸。 见公子泽呆呆的样子,拿不准有没有成功,阿珩伸出手在公子泽眼前晃了晃。“这是什么?” 公子泽瞅了瞅阿珩的手,骨节修长而分明,每一片指甲都修剪成椭圆,很是整齐,也很干净,指甲缝里什么都没有。“你的手很漂亮。” “我手哪里漂亮......你看得到?” 公子泽抓着阿珩的手流着眼泪笑道:“我看到了,我终于能看到了。” 阿珩也笑了,笑容灿烂若冬日青空之上的暖阳,令人目眩神迷。“看到了就好,看到了就好,我的理论是对的,我成功了。” 公子泽:“......”他就不应该期待此女子有什么医德。 病人痊愈,阿珩很是高兴的将自己花了半个月清点装箱完毕的财货准备打包带走,这半个月她一直住在公子泽的府邸,若是有个什么不对,方便第一时间救人。这点医德她还是有的,拿病人试药没什么,但不能将病人给弄死了。如今人好了,她留下了以后要服的药与药膳,只要病人不自己作死,肯定会完全恢复。 功成自然就该身退了,任公子泽怎么挽留,阿珩都坚决要走。无忧在青国有宅子,已经带着儿子去生活了有一阵,再不去看看,她怕儿子就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无忧的了。 无忧的宅子在青阳城外二十几里处,紧挨着青水,周围绿树环绕,很是清幽以及凉爽。 一直都在北方生活的阿珩对南方的气候简直想呕血,温暖湿润也就算了,忍忍就是了,但时不时就下场雨,阿珩就想骂人,下雨没关系,但你就不能一次性下完吗?一定要隔三差五的下一回吗? 好不容易到了如今,雨倒是不下了,但天气却越来越热,热的人都要中暑了。青王一家子早早搬到了避暑的别宫,便是公子泽,若非还要治眼睛,也该一起去避暑了。 无忧的府邸是古宅,真正的古宅,她买下这片土地,在此修建屋舍是一千多年前的事,彼时青国都还没建立。这样的房屋,无忧还有很多,虽然邪灵不拘住什么地方,但无忧还是比较喜欢像一个人族一样生活,因此遮风避雨的屋舍是必不可少的,哪怕她就是淋个十天的雨也不会有事。 无忧的宅子不大,也就两进左右,院子里种着桃、李、杏、梨各一株,屋后有个池塘,池塘里养着鱼鳖,因着主人几十年没来抓鱼吃,池塘里鱼鳖的个头一个比一个大。 阿珩来的时候无忧与三七正坐在池塘边的垂柳下垂钓,见到阿珩,尤其是阿珩身后一车车的东西,一邪灵一孩童都呆了下,阿珩这是去抢劫了? “阿母,你洗劫谁了?” “我洗劫公......说的什么话?你老娘我很像剪径的强人?”阿珩皱眉。 三七嘀咕道:“剪径的强人也没阿母您凶残。” “至少我要钱不要命,比剪径的强人讲道理多了。”阿珩将儿子抱了起来,如今的三七,除了脸上还有些婴儿肥,别的地方都已经很正常了,原本拍一下便向八个方向乱颤的肥肉都没了,粉雕玉琢的模样令人见之心喜。反正是自己的儿子,阿珩不客气的啃了儿子的脸蛋一口,有着淡淡的羊奶香。“不错,还记得喝羊奶。” 三七搂着阿珩的脖颈 分卷阅读224 分卷阅读225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25 道:“每日一碗虎奶,我记得的。” 阿珩怔住。“我说的羊奶。” 三七说:“我近来用的是虎奶。” 阿珩看向仍在杨柳阴影下躲避日光的无忧。 无忧理直气壮的回答:“羊奶喝着软绵绵的,喝虎奶更强身健体。” 阿珩无语的问:“你幼时不会喝的便是虎奶吧?” “怎会,我喝的是异兽的奶水,可惜现如今异兽很难见,否则我倒想给三七抓一头哺乳期的异兽来。” 阿珩:“......”九州帝国的人真彪悍。 将东西都放进无忧的府邸里,除了卧房与书房以外的房子都给填满了,纵然如此也不够,院子里还堆着几只大箱子。 三七很是惊讶。“公子泽真有钱。”他以前也在云府里到处转过,看过云府的府库,诚然,云府府库里东西也不少,但里头的很多东西都是没法买卖的东西,财帛并不多,跟公子泽这部分资产一比,更显惨淡。 无忧不以为然。“不过是浮财罢了,真正珍贵的是能够传世的宝物,这些东西,不过暴发户尔。” 阿珩真心想说,青国可不是暴发户,有千年的历史呢,但想想无忧本身的历史,以及无忧的出身,这话终是咽了回去。除非是神裔氏族,否则任何人跟无忧比都是暴发户,老爹老娘都是炎帝直系后裔,族谱能从无忧这一代一直追溯到近万年前去。 看着院子里堆着的箱子,无忧又道:“虽是浮财,然浮财最动人心,你就这么放着,容易招贼。” 阿珩惊讶:“有人能从你眼皮底下偷东西?” 无忧反问:“你不介意我当着三七的面进食?” 反应过来无忧所谓的进食进的是什么食,阿珩麻溜的道:“放心,半个月内我一定处理好这些财货。”有个苍凛毁人不倦已经够悲剧了,可不能再来一个。 阿珩花了半个月将所有财帛全都换成了地契,买了大量不适合耕种但很适合种植草药的山头。 无忧很是不解:“山南郡每年的药材收成不够药庐消耗?” “若只是给药庐用自然是够了,但我要的是,成药作坊里生产的药能够供给这片大地上所有的国家,所有的人。”阿珩淡淡道,纯黑色的眸子愈发明亮。 无忧略一思索便猜到了一些东西。“你想利用药物挟制人族?” 阿珩点头。“只有有求于我,人才会放弃打我这一身血肉的心思。” “那若仍不愿放弃呢?” 阿珩毫不犹豫的回答:“解药里能掺毒,别的药里也能。” 无忧:“......此时此刻,我完全相信你是羲和氏的子孙,没有发生任何遗传变异。” 阿珩疑惑抬眸。 无忧继续道:“你与你的祖先,本质是一样的,只是你比他们更聪明,也更疯狂。”杀戮不能解决问题,但威胁却是可以的,若全天下人都中了羲和氏的毒,生命掌控在羲和氏子孙的手里,还有谁会打羲和氏直系族人的主意? 这主意,九州帝国时,羲和氏也未必没想过,不过那个时候九州大地上强者林立,真要投毒的话,也就对付一下普通人,那些站在顶端的强者却很难有用,一方面是不容易下毒,另一方面是威胁对那些人未必有用。然而如今的人族,不复远古,加之近百年前苍凛对医界进行的清洗,医道倒退数百年,阿珩若要下毒,这世间没几人能看出来。然而,这主意真要实施,完全不是疯狂两个字可以描绘,不是骨子里疯到极致的人想不出来,阿珩不仅想得出来,并且一直在着手做此事。 无忧更同情云洛了,灰孙子你比青帝还倒霉啊,青帝联姻得了个不能退货的疯子当夫君,甭管羲和独孤多疯多神经,既然是联姻,那么就不能退货。自然,若是榨干了联姻的价值,拥有了可以不受联姻所束缚的力量,自然可以兔死狗烹,鸟尽弓藏。青帝的婚姻,若是前半生是迫于联姻的无奈隐忍,那后半生就是自找的了。已经完全掌控了人族议事大殿,王权稳固,联姻对她已经没有什么价值了,杀了羲和独孤或与羲和独孤和离都已不会影响大局,更不会影响她的权利,是她自己选择了继续这场令人呕血的婚姻。 甭管婚姻多无语,但青帝都有半辈子的时间做为缓冲,在需要隐忍时,她忍得辛苦,却也适应了羲和独孤的性格。因为适应,所以对羲和独孤什么德行一清二楚,不会抱有不该有的期望,后半生才能继续那场婚姻。然而云洛,话说,灰孙子你对你的准夫人真的很了解吗?如果发现她可能比你想象的更可怕,你还能接受吗? 阿珩问:“你在想什么?”总觉得无忧的眼神有问题。 “我在想,云洛与青帝哪个更倒霉。” “为什么你会觉得青帝的婚姻一定很倒霉?” 无忧反问:“你难道觉得她的婚姻很幸福?” “她与羲和独孤相爱。” “他们是联姻。” “我知他们是联姻,但古往今来在联姻的价值被榨干后翻脸无情寻觅真爱的人还少了?青帝那么做了吗?” “青帝性情仁善。” “那也可以不杀羲和独孤,只是和离,反正以羲和独孤的性格,她便是提出和离,也不会有人说她那么做有问题。” “便当她爱羲和独孤,你又如何认为羲和独孤也爱她?” 阿珩道:“羲和独孤没杀了她便是最大的证据。” 无忧茫然:“此话怎讲?” “羲和独孤此人,别人稍微惹他不痛快,他便会拿新研制的毒将人毒死,以此得个清净。然而他与青帝的婚姻......他从未想过杀了青帝,别说什么顾全大局,羲和独孤对大局的重视度还不如三岁小孩。且当青帝坐稳了王位,联姻已经失去价值时,依着常理,为了防止青帝兔死狗烹,他更应该杀了青帝,但他是如何做的?他选择相信青帝。若非深爱,他怎会信任青帝?” 无忧发现自己竟无言以对。 “你觉得我很可怕,说不定云洛还觉得我这样更好呢。” 无忧愈发无言,阿珩所言,并非不可能,云洛爱上一个人,绝不会是因为对方拥有善良天真这一类品质。神裔氏族是游走在黑暗中的存在,黑暗中的生物会好奇阳光的感觉,却不会为此不顾一切,因为阳光太刺眼,会令人不舒服,甚至失明。尤其是神裔氏族,善良天真的崽丝花吸引不了这些从生理到心理都有别于普通人的生物,乔木自当与乔木相互扶持终老。 ☆、第二十二章猜想 中州列国的农作物以菽粟为主,其次是麦,青国却不然,因为临近南荒,气候温暖湿润,青国的农作物以稻为主,其次是麦粟。为了更好的利用资源,这片土地上的先民很聪明的发明了稻田养鱼之法。在种植 分卷阅读225 分卷阅读226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26 稻谷的水田里养鱼,既可以收获稻谷,又可收获肥鱼,一份田,两项收入,非常划算。 阿珩觉得青人挺聪明的,和她利用山林种植草药差不多,也是一份土地,两份收入。最重要的是,稻鱼的味道很不错,肉质虽然不像云水里的大鱼那样结实,但很肥美。尤其是孟秋之月,山川池泽里的动物都疯狂的囤积着脂肪,肉质更加肥美,不过—— “和北地的鱼相比,青国的鱼感觉不够肥美。”阿珩一边给儿子剔鱼肉上的刺一边道。 无忧不以为然:“北地是什么气候,南方又是什么气候?北地的冬日长达五个月,最冷的时节能冻掉人的鼻子,为了过冬,鱼儿自然需要囤积更多的脂肪。” 阿珩轻叹。“以前觉得北地冷得骨头缝里都冒冷气,如今到了青阳,突然发现北地挺美好的,至少不会有事没事阴雨绵绵。”她这段时间都不知道犯了几回病,得亏她不打算在青国定居,否则长年累月在这样的环境,她的四肢肯定得彻底瘫痪。 无忧一针见血的道:“你想回辰国了。” 阿珩想了想,点头:“我想回家了。” 在她的认知里,药庐已经不仅仅是个寻觅小白鼠的固定地点了,是家,不论走多远最终都要回去的家。 三七也想家了。“那阿母,我们几时回家?” 阿珩默然,这真有点困难,不是她说,商於那一片已经打成一锅粥了。 唐国的援军缓解了商国的压力,但......商国被齐国收拾的那段时间,睢国军界新升起的一颗新星垄谷彧带着睢军击溃了商国与众小国在西线战场的联军,斩首四万,据说商於山脉西边的土地都被鲜血给染成了黑红色。而解决了边境战事,险些被啃下一大块肉的睢王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反啃回去的机会,垄谷彧带着六万睢军奔赴商於战场,与齐国汇合,商国只剩下一座都城还没丢。 商王通过公子芾的关系联络了青国,向青王求援,至于是否引狼入室,他已经不去考虑这种问题了。对此,青王同意了,或者该说,他早就做好了掺和一脚的准备,就等商王开口好让他以正义的名义出兵了。阿珩深以为,这场仗不管谁胜谁负,商国都亡定了,原因?商国使臣见了青王不过两日,青国十万大军便出发了,说不是早有准备,鬼都不信。 投入兵力超过十万的战争绝对称得上大战,对后勤的压力极大,对此,辰国的做法是广修直道,决定打东边,便在临近东边战场的地方逛囤粮食,等到战事爆发,后勤路线可以缩短大半。列国也差不多,最多就是囤积粮食的地方要离边境稍远点。一个个粮囤摆在边境,而且生怕别人看不到的将粮囤修的极高极大,每座粮囤都有三十万石粮草,但凡正常人都会眼红。不是哪个国家都跟辰国一样尚武好战,军队没事的时候都会想着法子引别人来攻打自己,好斩获首级。 青王派出十万大军的效率太高,高得完全不符军事常理,十万大军出征,就算提前花了一年时间做准备,真到出发时也得好几日,他这般神速,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是准备想要做什么,早有准备,至于早有准备想要做什么,不言而喻。 因为青国的掺和,姜水流域的姜国和别的小国也跟着出兵了,别误会,不是帮青国,而是对付青国,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商国是保不住了。看似被谁吞都是吞,但实际上区别还是很大,若是被青国给吞了,那么商於与姜水的众多小国就是瓮中鳖了,若是别的国家给吞了,虽然也有危险,但终究有限。最重要的是,操作得当的话,可以利用大国之间的矛盾求得生存。 如此一来,商於之地活似一锅粥,且是一锅大杂烩熬的粥,阿珩至今都还老实的呆在青阳,一半是想确定了公子泽的眼睛没有后遗症再走,另一半便是因着道路不通。自然,绕路也不是不可以,可绕路的话得经过唐国,唐王恨不得扒她的皮、抽她的筋、啖她的肉,她还是别凑过去刺激唐王了。被云洛下了那么久的赤汞,虽然还活着,身体却已经坏了,要不了几年唐国就该换新君了,那个时候去唐国最为安全。 不过,也不一定,唐国诸子年幼,而为了集权,唐王差不多将唐国的老氏族给得罪光了。君王为了坐稳王位而联姻是很正常的事,不过不是所有君王都与青帝一般,哪怕坐稳了王位也会继续婚姻,将伴侣的责任进行到底,不把事情做绝。唐王是一位脑子很正常的君王,所以他的后宫百花齐放,唐国所有氏族都有族女在唐王的后宫。利用妃嫔挑动诸氏族内斗,等氏族内耗得差不多时唐王再补上致命一刀,从而收回权利,达到了集权的目的。不过走的路子不同,也注定境遇不同,青帝晚年的王位交接很平稳,而唐王,虽然他还没死,但一发现他身体出了问题,唐国的贵族世家都激动了,恨不得亲自上阵给唐王来一刀送他下黄泉。 阿珩琢磨着,唐王只怕前脚死,唐国后脚就得内乱,诸公子着实年幼,而唐王重用的公卿大多出身不高,多是为了出人头地不择手段的那种。品行可以的,能力不足,镇不住唐王去后唐国将面临的局势;能力足够的,品行有问题,唐王得担心权臣会不会架空幼主,甚至取而代之。任用贵族出身的公卿,倒是个不错的主意,因为与唐国息息相关,唐国的本土贵族是不会取代唐王的,可......废杀个君王也不是什么大事,只要新君仍是王族,操作得当,并不会有什么影响。但,王位上坐着的新王肯定不会是现任唐王的后裔,说不定新君继任之时,老唐王所有的子孙都会归天。 阿珩真心觉得,自己回家的道路之艰难险阻令人望了便想叹气。 不就是出个诊顺便杀几个人吗?至于这么整她?两条归家之路,一条已经堵上,另一条也快堵上了。不知道还在北地的云洛意识到这一点后会不会气得吐血。 阿珩心中叹息,平时云洛一直在身边没什么感觉,如今分开了,且是这么久,在意识到真的分开后她才发现自己真的很想云洛。 越是想云洛,阿珩的心情便越是不好,她很不喜欢这种情绪不受控制的感觉。 不想如此挥霍时间,阿珩干脆埋头于研究,在做实验的时候,不论脑子有多乱都会被镇压,心里眼里都只剩下实验,如此便可不去想云洛,然而偏偏有人要打扰她。 阿珩近来与公子泽往来,相处得很不错,公子泽博学多才,俊美温和,懂得很多,阿珩与他说话,不会有鸡同鸭讲之感,每次去给公子泽复检都能聊上半日,然后......麻烦来了。麻烦不是公子泽找来的,但也与他有关系。 公子泽是青王的金字招牌,招牌嘛,自然只需静静的做个摆设就好,眼睛一辈子看不见最好 分卷阅读226 分卷阅读227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27 。然而公子泽偏偏复明了,不论心里怎么想的,青王都做出了很为兄弟高兴的态度,邀请公子泽参加秋狝,并且“随口”问起了是哪一位神医治好公子泽的,了解后便“随口”说了句带阿珩一起参加秋狝让他见见传说中的神医。 阿珩对此很想说,见你娘的大头鬼,老娘是医者,你又不是快死了,下不床,凭什么我来见你而非你来见我? 尽管不悦,但阿珩还是明白,地位卑微者去见地位高者是天经地义的事,不论她愿不愿意,青王要见她,哪怕那只是青王随口的一句话,可能他自己说完就给忘了,但别人都必须替青王完成他的王令。 君言即王令,弱者不需要服气,只需要服从即可。 三七说:“总觉得这秋狝没好事。” 阿珩回以白眼。“你这是废话,我让他的金字招牌变成了悬他头上的一柄剑,青王若不弄死我才奇怪呢。” 无忧道:“他是王,要杀你一个普通的庶人,根本不影响什么的,有必要这般迂回?” 阿珩道:“那你说他是要做什么?总不至于是找我治病吧?没听说青王有什么毛病。” 无忧想了想,道:“没毛病才是最大的毛病。” “姑奶奶,青王是二十九岁,不是九十二岁。”老人没病却需要看医者说明快死了,神祇也无能为力,但年轻人,离没病却快死了的时候还远着呢。 “早年为了让萱夫人放松警惕,青王做了十二年的荒淫昏君。” 阿珩懒洋洋道:“演的。”只要不是瞎子,看了青王在萱夫人死后的表现都该知道,那位君王的演技简直神了。 无忧叹道:“你觉得他与后宫佳丽的房事应该怎么演?” 阿珩微怔,昏聩可以演,但荒淫可演不了,除非那位君王不介意带绿帽子,熄了灯让别人替自己与妃嫔同房,否则都会自己亲自上阵。不上阵虽然也没关系,但女子有没有人事,宫里那些老人一眼就看得出来,演就得演到位,不然一个不慎,之前花的力气都白费了。因此青王十二年的荒淫放纵必然是真的,唯一不变的只是荒淫放纵时不曾忘却的野心。尽管如此说明了青王的毅力,却有一个问题,至少在阿珩看来,这有一个很大的问题:荒淫放纵可是很伤身的,从医者的角度来看,房事过早过频繁很损先天精气。一个男性,从十一岁起便夜夜笙歌,如此折腾了十二年,会没后遗症?青王是人,不是神,因此依着常理,轻则不举,重则年寿难永。 “青王这几年对后宫很是冷淡。”阿珩道,这个问题她原本也不曾多想,任何人都不会多想,毕竟,前面的十二年荒淫放纵是为了让萱夫人放松警惕,加上王权神化的关系,谁会想到君王也是个普通人?荒淫放纵十二年对身体的伤害也极大。青王对后宫冷淡,世人多会认为君王是励精图治,没空理会后宫,正常人都不会想到,青王可能是身体出了问题。而青王,他自己是绝对不可能对外说这种事的,君王的身体健康对国家的影响很大,家国系于一人的弊端便是这点:一旦那个人的身体出了问题,朝野必然人心生变。也因此,古往今来的君王哪怕身体真的出了问题也一定会捂得死死的,身体越有问题,就越要放纵,宠幸后宫,以此种方式告诉世人,他的身体很好,龙马精神得紧。而这么折腾,在阿珩看来纯属作死。 青王显然有点脑子,以勤政无心女色的方式掩盖了身体可能出问题的事,在阿珩看来,就算青王的身体真的出了问题,这么做也是好事,荒淫放纵伤了身体,须禁欲,若青王能放下朝政好好调理个两三年,下半辈子修身养性,未必不能将身体给养回来,再活个二三十年。不过以当今青王的性格,让他不沾女色不难,让他放下朝政却是万万不能。 朝政不能决于君王之手,那么君王与傀儡便没多大区别,已经当够傀儡的青王绝不会有兴趣继续当傀儡。 ☆、第二十三章猎鳄 秋高气爽,猎物肥美,正是田猎好时节。 比起北地诸国的秋狝,青国的秋狝内容更丰富,除了惯常的田猎,还会猎鳄。 青国气候温暖湿润,又多河泽,因此鳄在青国属于非常常见的动物,虽然常见,却也很危险就是。不过人最大的优点就是韧性,纵然鳄很危险,但鳄全身都可以食用,也可入药,因此在青国不乏勇士猎鳄。 阿珩与公子泽坐在甲板上,前者的脑袋上戴着一顶大树叶编织的帽子,身上穿着单薄葛衣,袖子挽至手肘,脚穿苇草编织的草鞋,很常见的那种草鞋,大街上一枚蚁鼻钱就能买一双的草鞋。如此打扮在慢船锦衣华服的贵族间显得格格不入,便是贵族的奴仆都穿得比阿珩得体,然而阿珩却一点羞愧之色都没有,抱着半个西瓜拿勺子挖着吃,与那些在奴仆将西瓜瓤切成小块,再插上牙签,这才一块块拿起来细嚼慢咽的贵女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直白点的话就两个字:粗俗。 公子泽比阿珩稍好,着丝绸深衣,乌发高冠,君子如玉,哪怕手里同样抱着半个西瓜,也无损其半分风姿。 很多时候,颜值真的很重要,阿珩颇为无语,萱夫人倾国倾城,青灵王年轻时据说也是美男子一枚,生出的公子泽自然风华如神子,但阿珩还是不懂那些贵女为何花痴。诚然,公子泽是挺好看的,宛若神子,但也只是宛若,她敢说,苍凛将胡子刮了,好好捯饬一番,绝对比公子泽更好,也更衬得上神子两个字。 远古时,不论是多么厌恶神裔氏族的人,都得承认一件事,甭管这些神裔氏族的里子多黑,都生得一副好皮相,哪怕是最令人无语的鬼方氏族都是姿容绝艳的。尽管到了清与阿珩这里出现了变异,勉强称得上眉清目秀,可阿珩见过的别的神裔氏族后裔都很正常,不论是云洛还是云湛,皆姿容绝艳,不同的是前者锐气逼人,盖过了绝艳的姿容,后者令人如沐春风的气质同样压过了容颜,因此很多人都会下意识忘了这两位的姿容绝艳,但这并不能改变这一点。 公子泽的容貌比云洛差远了,阿珩腹诽。 公子泽看着手里的半个西瓜,再看看阿珩手里已经被挖了一半的西瓜,忍不住问:“如此是否失礼?” 阿珩回以白眼。“你可知何为礼?” 公子泽想了想,道:“自然是纲常伦理与礼仪。” “你说的对,也不对。” “此话怎讲?” 阿珩道:“礼的本质是规矩,而规矩是由人来定的,拳头大就是规矩。强者制定规则,弱者遵守规则,我的规则便是,我高兴就成,因为我的礼便是让自己高兴。” 公子泽挑眉。“你觉得自己是强者?” “你觉得这里谁能奈何得了我?” “权势掌控弱 分卷阅读227 分卷阅读228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28 者的生杀予夺。” “但权势不能比我的毒更快置人于死地。” 公子泽无言以对,他没见过阿珩的毒,但他见过另一个人的,阿珩的毒,想来也不会差到哪去。 看阿珩吃西瓜吃得欢快,连瓜皮里的汁水都饮了,公子泽想了想,还是拿着勺子开动了,人生在世,比起遵守规则取悦别人,自然是取悦自己最重要。 这厢两个人吃西瓜吃得欢,另一头的猎鳄也热闹。 贵族猎鳄自然不可能如庶人一般下河去与鳄徒手搏杀,而是让奴隶下水将鳄引来,然后取了锋锐的矛在船上投掷水中之鳄,比的是准度。 阿珩瞅瞅奴隶留在水里的残肢,再瞅瞅每次有鳄被长矛投中后为之拊掌的贵族们,低头继续吃西瓜,却不再向那边看一眼。 将西瓜吃完后阿珩掏出柳叶小刀在瓜皮上雕琢了起来,阿珩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极为灵活,敏捷,一点都看不出指骨曾被根根敲碎,几个呼吸间,一只憨态可掬的虎头在瓜皮上跃出。公子泽惊讶的看着阿珩的手指,雕工过人工巧匠他见过不少,但不会有一人有阿珩的速度,雕工精美的同时,雕速亦快得不可思议。 阿珩将瓜皮丢进了水里,绿色的瓜皮在水里飘着,残留的汁水与河水融为一体,公子泽遗憾道:“雕得很好?怎么丢了?” 阿珩瞅了瞅公子泽,忽道:“鳄肉与我给你开的方子相冲。” 公子泽颌首。“我不吃。”这几个月他已经习惯听阿珩安排膳食了,阿珩说吃什么便吃什么,说不能吃什么他便不吃什么。虽然被人这般管着从未有过,但考虑一下自己的眼睛便百依百顺了,阿珩自己都不敢保证这对眼睛不会有别的问题,他若不想再次失明,还是乖乖听话得好,哪怕这个医者一点都不靠谱,可他......别无选择。 然而看着河里的残肢,公子泽微默,做为一个传统的贵族,他并未觉得这有什么问题,奴隶不是人,是牲畜,是工具,但没记错的话,阿珩的出身略......尴尬——奴子。 一入奴籍,永世不得翻身,指的不仅仅是一个人,而是自身与子子孙孙。 奴隶的子嗣是奴子,奴子也是奴隶。 清的身份决定了其子孙卑微如尘埃的身份地位,尽管这父女俩一个比一个没有做为奴隶的自觉,前者设计齐武王杀亲子,朝堂动荡,后者更是劣迹斑斑,到如今,无人敢当着阿珩的面以她的出身羞辱她,却难免......物伤其类。 公子泽安慰道:“你和他们不一样。” 一点都没觉得被安慰到的阿珩。“我并未难过。” “那你?”感觉情绪不太对。 阿珩淡淡道:“我只是觉得不爽,并未同情怜悯那些奴隶,他们的死是自找的。” 公子泽疑惑:“此话怎讲?” “我若是他们,在被逼跳下船前便会夺剑杀几个贵族做为提前的殉葬品。” 公子泽觉得阿珩太天真了:“船上护卫可不是吃素的。” 阿珩继续道:“那便在下船后引来更多的鳄,将船弄沉,殉葬品会更多。” 公子泽没再继续争辩,他有种感觉,不论他如何堵死道路,阿珩都能秉着没有门便跳窗、没有窗便砸墙的精神找出另一条拉人殉葬的路来。“为何不逃?” 阿珩再一次给了公子泽一对白眼。“你觉得这情况,跑得掉?”能跑自然要跑,跑不掉,自然是要多拉几个人陪葬。不过再碰上绝境,她绝不会再如十四年前那般极端用瘟疫这种武器,瘟疫太危险了,一个不留神,连不相干的人都给拉下了黄泉 公子泽无言以对。 猎得鳄很多,用膳时,每个人都分到了一鼎御厨精心烹饪的鳄肉羹,公子泽以忌口为由将鳄肉羹送给阿珩。阿珩身份不够,分不到,但他不吃的话赠她也可以,反正他没用过。 阿珩啃着蒸饼道:“我茹素。” 公子泽默,但他记性不好吗?前些日子他去看阿珩时,分明看到她与三七、无忧在吃鳄肉羹,虽然是别人吃肉,阿珩抿汤。 都不吃,那鼎鳄肉羹最终被撤了下去。 公子泽对阿珩低语:“他们都是青国的公卿重臣,亦有君王。” 阿珩申明道:“医者三诫第一诫,不杀生。” 不杀生?那就是死不了人?公子泽说不清自己心里的情绪是失望还是别的。 阿珩一边啃着蒸饼一边打量着青王,青王的容色较之公子泽要稍逊,却没有不如公子泽的味道。许是因着曾经长达十二年的荒淫放纵,青王的脸与阿珩一般,都透着三分病态的苍白,然而青王却不会给人以阴郁之感,锐气以及尊贵,黝黑的眸子里晶亮,细瞧的话能看到眸底熊熊燃烧的野心之火。因着那火,青王的眸子愈发明亮,却不会给人以侵略感。宛若一柄绝世的宝剑,锋利无双,却因为剑鞘的阻隔,别人很难摸清楚它的锋利,而清楚的时候也是命归黄泉之时。 这男人简直是天生的君王,符合现世观念所崇尚的王者,阿珩想。可惜她不喜欢,古往今来的君王,她没几个看得顺眼,最多就是不讨厌,若要问喜欢的话,便只有两位,一位是青帝,一位是白帝,她欣赏前者的人生态度,以及善良,特别是善良。青史不会说一位帝君是否善良,但阿珩相信,青帝一定是一位善良而宽容的帝君,现成的例子便是她与羲和独孤的联姻,不论她爱不爱羲和独孤。联姻的初始都是建立在她尊严受损的基础上的,只冲这一点,不论爱不爱,有哪个君王能够在大权在握后选择宽容?兔死狗烹,鸟尽弓藏才是亘古的真理,而青帝,打破了这真理。欣赏后者,是因为赤帝的真诚,一个王,天知道有多少张面孔,只要有足够的利益,君王可以是圣人,也可以是魔鬼,但不论如何,很多事,君王做了,哪怕错了,也不会允许别人说他错了。赤帝的担当可谓君王这一职业里的一株奇葩,不论对与错,不论世人是否允可,不论是否有利益,不论是否对自己有所损害,她做了,便一定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青王很好,他的身上有很多为王所需的优良品质,唯独没有属于“人”该有的东西。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青王选择了鱼,便永远都不可能再拥有熊掌。 阿珩打量的目光太过直接,除非本身也是君王,否则不论是谁,与君王相处时皆不能直视君王,阿珩没有这方面的认知,她看人都是直视,直视别人的眼睛,同时听人心跳及血液流速。 清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可以看出很多东西。 老娘说,不论是演技多么高超的人,哪怕可以控制脸上的每一寸表情,都不可能控制眸子的表情,所以,看人的时候一定要看着别人的眼睛,如此才能知道对方是不是在骗 分卷阅读228 分卷阅读229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29 你。 苍凛说,有一些人,演技骗过别人之前一定会先骗过自己,因此不论怎么看,他们的眼睛都是真挚无比的。但眼睛能骗人,血液流速与心跳却不会,只要记住别人血液流速与心跳的变化过程,略加分析便能发现问题。 阿珩的眸子很亮,亮若妖鬼,被这样一双眸子直勾勾的看着,感觉绝不会好。对此,云洛一早便习惯了,青王却没习惯,也不可能习惯,自他继位为王,敢直视他的人不多,而萱夫人死后,便只剩下公子泽这个瞎子会直视他了。 公子泽情况特殊,青王自然不会与他计较什么,但阿珩的直视却让青王微微蹙眉,此女太放肆。 ☆、第二十四章嫡庶 四季田猎自然要有围场,辰国王公贵族的田猎是往深山老林里钻,也不用担心没有合适的猎场,洛川郡、山南郡以及北地郡群山起伏,虽然不适合耕种,但很适合猛兽发展,狼虫虎豹横行,某种意义上,辰国贵族的猎场是整个辰国。别的国家没辰国那般令人无语,春季有春嵬的围场,夏季有夏苗围场,秋季有秋狝围场,冬季有冬狩围场,围场里有专人照看,放养大量的牲畜,又有行宫别院以供休息。 青王族的秋狝围场是浮水围场,浮水发源于浮络山脉,蜿蜒流淌八百里,注入青水,是青水中游的主要支流,土地肥沃,郁郁葱葱,一派原始风貌。青国虽然疆域辽阔,虽然人口众多,但......青国超过一半的疆土都被郁郁葱葱的森林所覆盖也是不争的事实。 看着被王族圈为围场,与王族禁脔似的,庶人黔首皆不得靠近,擅闯者可就地格杀的浮水围场,阿珩愈发无语,有着如此辽阔的疆域,有那功夫开疆拓土,为何不好好经营已有的土地?最重要的是,浮水土地肥沃,很适合耕种,就这么圈成围场,成为王族的禁脔,一年之中只有君王来围猎的时候才有人气,太可惜了。 尽管没什么人烟,但围场的猎物可谓满地都是,兔子、山雉已经满地跑,獐子、鹿同样满山跑,至于狼虫虎豹之类的,想猎就得进山林深处。 阿珩没去参加狩猎,更没兴趣看,在辰国呆久了,对于狩猎,她更喜欢看儿郎拿着刀剑与狼虫虎豹搏杀,带着一堆仆从围殴......一点意思都没有。因此在浮水里抓条了肥得不像话,根本不怕人的鱼便回浮水行宫安排给自己的屋子了。 青国有三座宫室最是有名,其一是王宫,宫室千重,高台林立,绵延十里,宛若仙阙;其二是章台宫,为灵王所建,动用人力超过十万,耗时十数年,规模比起王宫只大不小,其中的主殿台高达百丈,灵王晚年就是在章台生活的,据说章台之上收罗了各国的美人,风情各异。不过他一死,章台便被萱夫人荒废了,荒草比人还高,直到当今青王继位才摆脱这种窘境,重新兴盛起来;其三便是浮水行宫,南方虽有兽患,但没北地那么严重,而且冬日苦寒,出门溜达也着实苦了点,因此地理位置偏南的国家都不重视冬狩,青国也不例外,秋狝才是青国的大事,既然是大事,自然要吃好喝好玩好住好,因此浮水行宫修建得及其舒适。 阿珩不是贵族,享受不到浮水行宫的舒适,但住的地方也不差。公子泽是青王的王弟,又是先王嫡子,因此他在浮水行宫有着一座独立的宫室,阿珩便与他住在一起。阿珩原本应该是在另一处的,但问过公子泽后发现那地离青王太近,阿珩果断搬公子泽这里来了,美其名曰对病人负责。 青王是个好的君王,但阿珩表示,他再好,我也不喜欢,所以他的健康与死活关老娘屁事? 公子泽看着在院子里,身边是红泥小炉烹鱼,躺在竹榻之上看书的阿珩,颇为不解。“你不去看狩猎?” 阿珩闻言,目光从竹简上移开。“有什么好看的?” 公子泽道:“我以为,年轻女郎都很喜欢。” “我不是花痴。” “可你是女郎......话说,苏神医年岁几何?”公子泽有点摸不准阿珩的年龄,尽管阿珩看上去挺年轻的,也就十七八岁的模样,但......想想某人年近古稀之年却仍旧风采如故的模样,公子泽便决定不要相信眼睛。耳听诚然为虚,眼见也未必为真。 阿珩道:“十九。” 公子泽瞅着阿珩三千青丝里染着的缕缕银白,很是感慨:“苏神医真年轻。” 阿珩凉凉的瞅着公子泽。“你原以为我几岁?” 以为你七老八十了呗。公子泽道:“二十余岁。” 阿珩意味不明的道:“不是七老八十啊?” 公子泽:“......你的头发,很容易让人误会。”人都会长白发,但那得是四五十岁时候的事了,阿珩才几岁? 阿珩瞅了瞅自己发间丝丝缕缕的银白,十四年前从地底下爬出来,发现自己是靠什么活下来的后,她自此食无味,头发也成了这样。哪怕这些年为了方便,她剪过不少回头发,然而发间的缕缕银白也不曾消失丝毫。“我的脸不会让人误会。” 公子泽道:“可容貌很不可信。” 阿珩以疑惑的眼神瞅着公子泽。 公子泽浅笑道:“七老八十,脸上却没有半点皱纹,宛若青年的人,并非没有,我相信,苏神医日后也会这般,不是吗?” 阿珩眸色无波无澜,意味不明。“你很羡慕?” “如今的我,不羡慕。” 阿珩道:“二十年后的你会羡慕。”人是一种很犯贱的生物,只有在失去一样东西后才会珍惜与羡慕仍拥有的人,青春亦然。 公子泽道:“那也是二十年后的事。” 阿珩闻言若有所思。“那你说我要不要先下手为强灭了你?” 公子泽无语道:“你不说医者三诫不杀生吗?” 阿珩不以为然。“手不沾鲜血而取人性命的法子有很多。” “那也只是有可能。” “有可能也是可能成为敌人,二十年后我多半还活着,你若想要长生药,我是你唯一能找到的药材。” 羲和氏到如今已然凋零,整个九州大地上就两个直系,或许在遥远的未来,会因为返祖而出现新的直系,但如今这个时代,只两位。苍凛太恐怖,抓他还得注意他不会乱丢毒.药,拖个百八十万人殉葬,这种事,苍凛肯定做得出来,事实上,他做过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每次有人动长生药的心思,派出心腹死士去抓苍凛,苍凛也不管是否需要,更不管来抓自己的是谁,第一反应定然是用毒灭了方圆百里所有能喘气的生物。人畜死干净了,自然不会有人威胁到他的安全,至于被牵连的人是否无辜,谁会在意异类的无辜与否? 苍凛太过凶残,世人也曾愤怒,恨不得杀之而后快,然而苍凛 分卷阅读229 分卷阅读230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30 只要发现有人想杀他,永远都不会考虑应该明确目标的谁来杀自己就先灭谁,不牵连无辜这种问题,他回回都牵连无辜,人族对苍凛每一次刺杀的失败都以数万甚至数十万的人命做为代价。久而久之,哪怕苍凛恶贯满盈,也没人敢动他一根毫毛了。刺杀失败,只死自己一人,代价并不重,但代价是数万甚至数十万的人,刺客死了一了百了,但幕后主使者必然遗臭万年。人是欺软怕硬的,奈何不了苍凛,自然会捡软柿子挑。 阿珩很理解苍凛的风格,诚然有苍凛是个神经病的因素,但不可否认,她支持苍凛。多年前,她给离王下毒,离王令人将她关进暴室严刑拷打逼问解药,她挨了一轮刑便吃不消了,给了离王解药,然而......解药里头掺了另一种毒;再之后,一直都是这样的重复,离王要解药,她一定给,但解药里也一定掺着另一种毒,哪怕离王长了记性让她先服一丸试毒也无用,因为不论什么毒是毒不死她的,因此她很放心的拿毒当饭吃;再再后来,她与差不离以离王的身体斗毒,斗得不亦乐乎;更后来,离王放弃了酷刑逼问出解药的事,因为很清楚,他得到的解药永远都会掺着另一种毒,但这并不代表他就放过阿珩了,相反,在发现得不到解药后,离王下令酷吏无需再顾及她的生命,有什么酷刑尽管上;最后,她以瘟疫回敬离王,稷阳之乱,生灵涂炭。 阿珩相信,离王这辈子都会对她有心理阴影的,而那也正是她想要的。想让别人不对付你,就得比别人更狠更绝,唯有如此才能在他人的心里制造出坚不可摧的心理阴影,让人想起你便打从心眼里恐惧,别说害你,便是想都不再想一下。苍凛做的,其实与她当年做的没什么两样,唯一不同的是,她的目标是让离王有心理阴影,而苍凛是让整个人族都对他有了心理阴影,手笔更宏大。 苍凛那人,给人族留下的心理阴影太大,没个几百年忘不掉,相信三五百年后也没谁敢为了长生药动苍凛的主意,如果苍凛能活到三五百年后的话。两相比较,阿珩无语的发现,自己竟然是颗软柿子,对付苍凛,苍凛肯定眼都不眨的屠城,而她......稷阳之乱虽然是她制造的,但最后闹得那么大,她表示压力很大,她绝对没想过毁掉一座城的。心理阴影至今未消,因此她是不可能效仿苍凛的,而不能效仿苍凛,她便注定是颗悲哀的软柿子。 麻烦会源源不断,为了日后少麻烦点,阿珩觉得,屠城这种事不能做,可提前清理一下日后可能动歪心思的人阿珩是很乐意的。 公子泽觉得背脊发寒,阿珩的眼睛里没有杀意,但自小想他死的人太多,动手的人也不少,他的警觉性被炼出来了。杀意这种东西,只要想杀人,都会有,不论怎样隐藏,都无法抹去杀意的存在,而没有了杀意便不可能再杀人了。但公子泽记得那个人说过,这世上有一些奇葩,杀人时没有杀意,害人时也没有恶意。前者是因为奇葩杀人时并不认为自己是在杀人,谁杀鸡宰鸭会有杀意?后者则是,害人纯属心血来潮之举,与孩童因为好玩而水淹蚂蚁洞本质相似,没有恶意,只是顺手就那么做了。 阿珩虽然不似苍凛一般觉得杀人与杀鸡宰鸭没区别,却也不似寻常人一般会有杀意,因为她从不认为自己杀了人,人既然不是她杀的,那她就不是在杀人。因此,哪怕此时此刻在心里琢磨着怎么弄死公子泽,阿珩的心里也是没有一点杀意的,自在清病榻前立誓后她便不曾再杀一人,日后也一样。 公子泽道:“你应该相信我。” 阿珩扬眉。“凭什么?” “我的命在你的手里。” 阿珩看着公子泽,非常确定这家伙知道自己在他身上做了什么。“那家伙对你还挺不错的,这事也告诉你,你不生气?” 公子泽诚实道:“初时是生气的,但我也很清楚,你不可能给我解。”不是没想过用些手段,但那人直接了当的提醒了他苍凛的丰功伟绩,以及阿珩是苍凛的亲传弟子。 阿珩点头。“我的确不会给你解,哪怕我死在你前头我也不会给你解,因为我不确定,我死后,你的有生之年,会不会有别的羲和氏直系出现。” 羲和氏苗裔凶残归凶残,但猛虎啸聚山林前也曾有幼崽时期,而幼崽时与猫崽一般脆弱好欺负的。虽然很清楚,只要没死,羲和氏的苗裔都会成为她与苍凛一般强大的存在,可那过程......能减少点还是减少点吧,做为先人,她总得给后人留点礼物。 确定阿珩不琢磨怎么弄死自己了,公子泽不由得松了口气,刚刚恢复光明,他还想好好欣赏这个花花世界呢。 阿珩重新将竹简放在眼前继续看。 见阿珩整日里看医书,公子泽忽然觉得这样也挺好的,阿珩的性子,很容易惹出麻烦来。 事实证明,公子泽很有先见之明,奈何有人偏偏爱作死。 公子泽以往眼睛看不到,自然不用参加狩猎,如今能看见了,自然得参加。阿珩对此表示不赞同,新眼睛总是勉强适应了新的躯体,不是完全适应没后遗症了,用眼过度,或是有个什么意外,很容易出问题。 公子泽说:“这是青王的王令。” 阿珩皱眉:“你确定他不是想趁着这个机会弄死你?”公子泽的存在对于青王而言就是一根一日不拔便一日不舒坦的刺,原因?嫡子活得好好的,庶子却坐王位上了,不成体统,有悖人族近万年来的祖制。 嫡庶尊卑是人族沿袭了近万年的祖制,非个人能挑战,阿珩便知道一个很是有名的例子。赤帝有一重臣,出身当时濁山氏族,其父子嗣众多,但嫡嗣只得两个,一子一女,为了争夺君侯之位,庶子们联手将嫡子给干掉了,只剩下年仅四岁的嫡女,原以为君侯之位怎么也得落自己手里了,结果......最后继承氏族的是那名年幼的嫡女。尽管嫡女尚年幼,尽管还看不出她有什么才华,但她是嫡,庶子们是庶,只此一点,她便是第一继承人。 自然,那些庶子也没死心,努力弄死或架空嫡女,不过......多年之后,嫡女长大成人,追随赤帝平定了九州帝国的内忧外患,权势熏天,毫不犹豫灭了兄长们全家老小,鸡犬不留。 嫡庶之间不仅仅是尊卑的问题,更有生死之争,不曾开始倒也罢了,但夺嫡一旦开始,不论当事人日后是否后悔,都不可能回头,必须不死不休的走下去。即便当事人不想走,围绕在他们的人也会为了利益推动他们走下去。青王与公子泽之间虽不曾夺嫡,但青王坐上了王位,而公子泽是嫡子,且不曾夭折,便注定这两位只能活一个。 公子泽很明白这些,因此并未呵斥阿珩,阿珩说的虽 分卷阅读230 分卷阅读231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31 然不好听,却是实话,只要有机会,青王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弄死他,事实上,青王很久以前就做过,只是没成功,否则萱夫人执政的最后几年也不会一门心思想要杀了青王,为此与公族势如水火。 阿珩叹道:“罢了,我与你一起去。” 公子泽讶异,这姑娘竟有善心? “你若是死了,我要如何判断自己的治眼之法是否成功。”这么点时间,便是有隐患也很难看出来。 公子泽:“......”期待阿珩有善心不如期待母猪能上树。 ☆、第二十五章那又如何? 公子泽的弓术非常有意思,连只兔子都没射中。诚然,兔子跑的很快,但围场里平时根本没人来,擅闯此地等于重罪,其罪当诛,因此迷路或偷溜进来捕猎的人都埋在围场的土里。这里的动物很少见到人,都不怎么怕人,呆呆的样子。然就算这样,公子泽也一只猎物都没猎到。 阿珩忍不住笑了,笑得肆意。“我说,辰国的三岁小儿弓术都比你娴熟。“ 传说与赤帝乱.伦的情人,无忧的老子——少昊君离也是个盲人,生而目盲,却是所有盲人里最彪悍的,哪怕看不到也仍旧百步穿杨,弓术举世无双,直至今日也无人能够超越他,不论是同样的盲人亦或是不盲的人。 公子泽也是盲人,且比少昊君离幸运,少昊君离那会,先天失明的毛病根本没人能治,公子泽比少昊君离幸运,遇到了能治他的阿珩。但公子泽永远都不会有少昊君离举世无双的弓术,这倒不一定是公子泽没有少昊君离的天赋,只是两者所处的环境不同。少昊君离每时每刻都可能被人杀死割下首级,迫于生存的压力,他必须拥有强大的武力。自然这并不是说公子泽就有多安全,但两个人所面对的生死危机是不一样的,少昊君离的压力来自于战争,而公子泽的压力来自于王权的争斗。因此,阿珩能理解公子泽的武力一般,但差到弓术连个三岁小孩都不如,未免太无语。 辰国的儿郎,两三岁的时候便会得到一张玩具弓或弩,练习个两三年。练得差不多了,换成短工或铜弩,让孩子结伴跟着族里的猎人去城邑附近的树林里捕猎兔子、山雉之类的小动物。猎物换来的银钱攒起来,到孩子满了十二岁后换成更好的弓.弩,亦或青.铜剑、枪、戟、戈之类的武器,学习如何使用,并且学精。 曾有人用一句话来描述辰国的尚武好战:辰国年满十五岁之儿郎,无一人不曾征战沙场。 这话完全不是夸张,除去前些年以倾国之力修建白洛渠灌溉白水流域与洛水流域,辰国就没停止过对外扩张的战争。几年一场大战,一年几场小战,但凡与辰国接壤的国家都对其发悚,见过好战的,却从未见过这般好战的。 生于那样一个国度,别说儿郎,便是女子只身走在外头碰上强人保不准都是能拔剑砍下几个强人脑袋的奇女子。 青国虽不似辰国那般变态,却也同样尚武好战,严格来说,捭阖时代的每一个国家都尚武。生为王族嫡公子,弓马如此差劲,阿珩觉得,其实青王也没必要太担心这位,弓马娴熟是每个君王都必须掌握的技能。若是身体孱弱,弓马不通,便是坐上了王位,也一定是被群臣歧视,王位做得特别难受的王。 公子泽被阿珩笑得脸上火辣辣的,很快便寻了公子厘来教自己弓术。 公子厘是公子泽的兄弟,同母的弟弟,与公子芾、玺王姬一样,皆为萱夫人有“感”而孕,也因此,一直被青国王族所排斥,碍于萱夫人的权势认下野种已经够憋屈了,再相亲相爱,还是别恶心彼此了。不过,虽是同母异父,但公子泽与这三个异父手足之间的感情倒是不错。公子芾与玺王姬为了他,奔波千里求医,公子厘见他想习弓术,也很认真的教。 向公子厘学习,公子泽也没那么尴尬,萱夫人三子一女里,公子厘是最好武的,自小便勤习武艺,又以汤药淬炼筋骨,非常皮实,习武也习得更不怕苦,到如今,虽只十二岁,弓马娴熟不逊于军中将士。在整个王族里,不论是谁,哪怕瞧不起公子厘的身世,也没哪个人敢当面招惹公子厘。 原因? 公子厘六岁时有几个十几岁的宗室子弟以公子厘的出身为由羞辱了公子厘,公子厘哪能忍得住,跟人打起来了,论理,被揍肯定是公子厘,现实却是公子厘将别人跟揍了,并且失手打死了一个。最后这事还是被萱夫人给摆平的,给了那几个少年的家里一点赏赐便了了事,至于死了儿子的那个,萱夫人表示:十几岁的少年连个六岁都打不过,挺有脸的。 确实很有脸,少年的父亲羞愧自尽了。 青国尚武虽不如辰国那般变态,却有个败军之将不得入城的规矩,因此败军之将九多半会自尽,少年的父亲虽非败军之将,但生了那么一个儿子,败军之将都比他有脸面。 阿珩饮着鹿乳瞅了一会公子泽练弓便无聊的直打呵欠,将最后一口鹿乳饮尽。“我去找点乐子,你们慢慢练。” 公子泽闻言道:“你别随便对别人做什么。” 阿珩摆手道:“我没那么无聊。” 公子泽完全不信,阿珩在这方面完全是劣迹斑斑,上到君王,下到等同于牲畜的奴隶,她害过的人还少了?然而,他管不了阿珩,阿珩也不会听他的。 虽然阿珩劣迹斑斑,但这一回她是真没打算做些什么,青国的王公贵族又没人得罪她,充其量就是她曾经因为沧水大疫的事得罪了不少人。不过那事在萱夫人在世时就被萱夫人给平了,这么多年过去,应该没谁会为那么多年前就被平了的事找自己麻烦,因此阿珩真没打算害人,她只是打算找几只兔子继续做自己归元蛊的研究。 直到被人用弓箭对着时,阿珩仍旧没反应过来,自己这回来青国可没得罪人,怎么就有人拿弓箭指着自己呢? 瞅着明显喝了不少酒的公子横,阿珩挺佩服,几个月前才摔了一回居然没摔出心理阴影来,伤刚养好就继续骑马了。更奇的是都喝高了还没从马背上掉下来,那马也够温驯的。不过,如今的重点不是这个,瞅着渐渐满月的弓,阿珩皱眉。“我不是奴隶。” 阿珩知道,贵族间有一种特殊的狩猎游戏:人猎。以奴隶为猎物,将奴隶放出笼逃命,贵族少年们策马在后头追,比谁的箭射得更准,猎杀的奴隶更多,射得最准,猎得最多的为胜者。 在阿珩看来,人猎简直就是变态才会玩的游戏,变态程度比苍凛在没有食物时以人族的血肉为食更恶劣,诚然,苍凛从来都不认为他自个是个人,更不认为人族是他的同类。但不管是不是人族,对于和自己的一模一样的生灵都很难下得去口当成食物来吃 分卷阅读231 分卷阅读232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32 ,多多少少都有心理障碍。因此苍凛平常吃的还是五谷兽肉,人肉,他也只有没有别的食物,又实在需要进食时才会将就着人肉。而人猎,阿珩是一点万不得已都没看出来,她所看到的只有心理扭曲的虐.杀快感。 不过人猎用的都是奴隶,因为奴隶是牲畜,但价值又没牛马珍贵,却比鸡兔灵活,跑得也快,很适合做为人猎的玩具。阿珩虽是奴子出身,却在很长时间里都没有户籍,奴子只能入奴籍,她不想入奴籍,便一直没户籍,直到去了辰国才有了合法的身份。有身份便不是奴隶,不是奴隶,便不能如奴隶一般随意打杀。 公子横闻言挑了挑眉。“那又如何?” 阿珩无言,是啊,那又如何?有身份的人虽非奴隶,不能随意打杀,却也仅限于庶人黔首与下层士人不能随意打杀了她,对于权贵,尤其是王侯子弟,杀几个庶人黔首犯法吗?若是在君权被臣子跟架空得差不多了的辰国,自然是犯法,且王子与庶人同罪,辰国早些年的时候因为肆意伤人而被砍了首级的公子王孙加起来至少好几打,到如今,那些公子王孙都认清了形势,放下了属于王族的骄傲与自尊。然而在青国,王权至上,公子横做为君王之子,莫说杀她一个奴子,便是杀掉一个城镇村庄的庶人黔首,都不会有人问罪他半句。追根究底,四个字:贵贱有别。 他是公子,她是奴子,死他手里是荣幸。 荣幸个屁! 阿珩笑道:“公子很希望公子泽眼疾复发吧?” 公子横笑了,脸颊虽是饮酒过度的红色,但眸子却是清明的。“你倒是知事。” 阿珩闻言笑容愈发灿烂,仿佛夏日一瓣瓣绽放的芙蕖,美不胜收,看得公子横一愣,眸底划过一抹贪婪,这女子,笑起来真真是美,不知玩起来滋味如何,事成之后需得试试。 阿珩在公子横淫.邪的目光下吐出了一句话:“真是非常遗憾,本医师虽非良善,但我的病人,哪怕是不治之症,只要我接手了,也定然痊愈。” 公子横的眸子里升起了怒火。“你耍我?” 阿珩淡然颌首。“你是猪猡吗?这种问题还需要问?” 公子横怒射出了手里的箭矢,阿珩躲了下,躲过了,但另一支箭矢却射中了肩膀。 小瞧这家伙了,虽是纨绔 ,但弓马还不错,也是,生为王族子弟,若是连弓马都不会,也不可能有资格角逐王位。 尚武之国,没有人会支持弓马不通的公子,哪怕是嫡子也不会有臣子看好。 公子横取了第三支箭矢瞄准了阿珩的眉心。“知事了没?” 阿珩一言不发的拔出了肩头的箭矢,拔箭时,眉眼不曾有半丝变化,仿佛受伤的人不是她自己。 随着箭矢的拔出,血肉里渗出了透明的体/液包裹住伤口,凝固,伤口转瞬便自己止了血,瞧得公子横一愣一愣的,眸子的贪婪之色愈盛。 长生药。 公子横咕咚吞了口口水,若是吃了此女...... 阿珩瞧着公子横,亮若妖鬼的眸子非常平静,仿佛在看一只虫子。 公子横哆嗦着竭力拉满了弓。“放肆。” 阿珩歪了歪脑袋,鄙夷道:“你还没发现?” “发现什么?” “你中毒了。” 公子泽一愣,他几时中了毒?正想嘲笑阿珩,忽然发现自己的身体软软的,一点力气都没有。 阿珩很是开心的道:“软筋散,这是我新研制的一种药,恭喜殿下,你是第一个体验者。” ☆、第二十六章下狱 公子泽回到住的宫室时,阿珩正在炖东西,好大一鬲乱炖,野山参、何首乌、枸杞、三七.......林林总总十几种补血补气的药材,看得公子泽眉角直抽,这应该不是给自己吃的吧,这么一锅令人悚然的乱炖,会补死人的。 似是猜出了公子泽在想什么,阿珩头也不抬的道:“这是给我自己吃的。” 公子泽松了口气,随即反应过来不对。“你受伤了?” 因着某人的关系,公子泽对羲和氏的体质略有所知,确切说,是他曾经对长生药动过心思,琢磨长生药能否治好自己的眼疾,因而向某人打听,然后被某人将这小心思给掐灭在了摇篮里。羲和氏堪称变态的体质是天赐,却并非没有代价,子息艰难是一个,另一个便是每一次受伤或重兵后都必须摄入大量的肉食亦或珍贵药材,若不能及时摄入足够的能量,会死。因此某人曾告诉公子泽:受伤后的羲和氏是最恐怖的,因为你若是拦着他们去寻找药材与肉食,他们会疯狂到将所有拦着他们的人给当成补品一块吃了。 阿珩素日的饮食习惯,除去味道委实要命,营养却是极为养生的,今日这般乱炖还是头回。 阿珩抿了一口药汤,觉得味道差不多了,便将陶鬲从火里取了出来。“不小心被虫子咬了一口。” 公子泽担心道:“伤得如何?我给你叫医者。” 阿珩无语提醒:“我自己便是医者。” 公子泽:“......” “我不会有事,只是一点小伤,几日便可痊愈。”阿珩淡定的回答,仿佛之前被箭矢钉入了骨头里的人不是自己。 公子泽不可能脱了阿珩的衣服验伤,只得信了阿珩的话。 翌日的时候公子横被发现失踪了,公子泽不知为何想到了昨日在院中做药膳乱炖的阿珩。 所有人找了整整一日,几乎将浮水翻过来,仍旧没找到公子横。 第三日时,阿珩被青王下令抓了起来。 青王威严肃然的看着坐在行宫地牢里的阿珩。“横儿在哪里?” “公子横?我跟他不熟,怎会知他去哪玩了。” “有人告诉寡人,横儿失踪前去找过你。” “是吗?可我没见到他。” “横儿在哪里?寡人不想重复第三遍。” 阿珩叹道:“青王,你就是要找我麻烦,好歹也拿出点证据来,你根本没有证据证明我见过公子横,若是冤了我怎么办?” 青王嗤道:“你不可能没见过横儿。” “证据。” “不需要证据,事涉王族生死,只要你有嫌疑,这便足够了。” 阿珩默,她错了,她就不该用在辰国时的思路来应付青王,死无对证这招在辰国百试百灵,在青国绝对不管用。“青王,我真不知道啊。” 青王终于不悦的皱眉:“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我敬酒罚酒都不想吃。” “说出横儿在哪,寡人可饶你一命。” 你当我傻啊,饶过一命与放过是两回事,生不如死也是饶过一命。阿珩心中腹诽不已。“我真不知道他在哪啊。” “用刑。” 阿珩愣了下,赶紧提醒:“那个,青王 分卷阅读232 分卷阅读233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33 ,莫怪我没提醒你,我可是辰国的封君,不是你的臣子。” 青王反问:“那又如何?” 阿珩无言,真不愧是父子。 阿珩还是被用刑了,不过酷刑对阿珩完全没用,倒不是青国的酷刑不够惨,而是青王到底还不想弄死阿珩,那么一些容易死人的酷刑便不能跟阿珩用。而阿珩多年前不管是容易死人还是不容易死人的酷刑尝了个七七八八,挫骨扬灰都进行到了挫骨的地步,这些年又时常拿自己的身体做实验,没少吃苦头,酷吏给她用酷刑时,她还能很有兴致的哼小曲取悦自个。 青王见此,气得不轻,只得先去找人,这里先交给了酷吏,只要不死人,什么酷刑都放开了用。 青王一走,阿珩便合上了眼准备打个盹,合眼没一会便感觉有双冰冷滑腻手在自己身上摸索,阿珩无奈的睁开了眼,与正在扒自己衣服的酷吏对视。 阿珩的眸子太过惊悚,亮若妖鬼,却又平静如镜,仿佛能照出世间一切龌龊,酷吏瞧着便忍不住想挖了阿珩这双眼睛,不愿她看着自己。然而阿珩不愿闭上眼,酷吏只得推开了阿珩的脸,同时在阿珩的脸上摸了一把。“女郎的肌肤真是细腻。” 阿珩道:“废话,换了你,不管受了什么伤都能恢复如初,你皮肤也会好。” 酷吏用淫.邪的目光望着阿珩,奇道:“你竟不怕?以往那些落入这里的女子,可一个个都烈得紧,够味。” 阿珩闻言,道:“这个我早有心理准备。” 她曾经也是在离国的暴室长住了半年的人,天天跟酷吏打交道,多少了解到这些酷吏的心理都有问题。落入这些酷吏手里的女子,以及长得好看些的男子,甚至是孩子,只要是酷吏确定是不可能活着离开的,都会被这些酷吏糟/蹋。尽管这些隶属于王族的酷吏大多都是阉人,少了二两肉,可这也不妨碍他们作践别人。便是阿珩自己,若非那个时候离王时常来看他,而差不离更是天天来,也警告过那些酷吏不能对她做超出酷刑以外的任何事,否则阿珩一点都不怀疑,自己当年也会如那些落入酷吏手里的女人与孩子一般被糟.蹋死,亦或生不如死。 当然,就算自己没遭受那些事,阿珩也没放过那些酷吏,她与差不离当时探讨一个课题讨论得很痴迷,需要活人做活体实验。阿珩刻意引了差不离用那些酷吏做实验,那些酷吏要么死了,要么变成了人不人鬼不鬼的怪物。 酷吏的手摸到了阿珩的脖颈上,口鼻也凑了上去,深吸了一口气,药香沁人心脾。“真香,苏医师可比那些贵女好闻多了。” 阿珩含笑道:“谢谢夸奖。” 公子泽快急疯了,当意识到公子横的失踪可能与阿珩有关时,他便想从阿珩嘴里问出人在哪,好更完善的解决此事,结果阿珩表示不知道公子横在哪。没等公子泽撬开阿珩的嘴,阿珩便被青王给抓了。 青王养的那些个酷吏有多阴毒,公子泽是清楚的,落进那些酷吏手里,就算能活着出来,也一定是奄奄一息的出来,出来能不能救回来完全不保证。便是生命能保住,精神也一定会出问题。 公子泽想去找青王求情,动之以情,诱之以利让青王先放了阿珩,就算不放也不能交给那些酷吏,奈何收到消息时他正在阿珩曾经去过的地方找人。因此消息来得有点晚,青王已经出去找公子横了,他只得追上去寻青王,同时让公子厘先回去看顾点,别让那些酷吏对阿珩用刑。 公子泽直到傍晚才寻到青王,然而不管公子泽如何劝说,甚至搬出了辰国威胁,青王都无动于衷,反而奇怪的看着他。“这些年你谨小慎微,今儿竟为一女子慌了手脚,奇。” 公子泽无语,这是重点吗?“禀王上,阿珩乃臣弟之救命恩人,臣弟怎能眼睁睁的看着她被冤杀?” 青王微微扬眉,虽然他登基二十余载,但公子泽从未称过臣,一直都是自称弟,不论是萱夫人在世时还是在世后,青王明白这是为什么,自己是庶,公子泽是嫡,公子泽瞧不上他的出身。公子泽如今的反应让青王很是满意,觉得苏珩留着一命或许还有利用价值,便道:“寡人答应你,暂时不取她性命。” 公子泽松了半口气。“那王上何时放了她?” “待寻到横儿,证明了她的清白,自会放她。” 公子泽觉得嘴里有点苦,他可以肯定,公子横十之八/九凶多吉少,而阿珩,绝不可能清白。 不论如何,先找到人再说,只要先青王找到人,稍加处理,不论公子横死没死,弄成意外,怎么都能证明阿珩的清白。 先找到公子横的是公子泽的人,然而没等他处理好现场,青王便赶来了,瞧着公子横的模样,饶是近些年对这个纨绔的儿子厌恶不已,青王也不由目眦欲裂。 公子横已经死了。 对于公子横的死,青王已有心理准备,失踪四五日,多半凶多吉少,只是他万万想不到公子横会死得这般惨绝人寰。 公子横就躺在树洞里,身上爬满了南方沼泽地非常常见的水蛭,每一只水蛭都鼓鼓的,从里到外都透着红色,显然吃得很饱,也不可能不饱,公子横全身的血液都被吸干,只剩下一层皮,水蛭怎可能不饱? 最令青王震怒的是,公子横的眸子是睁开的,浑浊满是血丝的眸子几欲脱眶,被水蛭吸干血液而亡时,他是清醒的,更可能,从头到尾都是清醒的。只不知为何没有跑,也没有呼救,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一点一滴吸干血液而亡。而这个过程绝不短暂,公子横尸体上的尸斑不重,死去应未超过五个时辰。 “苏珩,寡人要剐了你!” 公子泽无言的看着公子横的尸体,他知道,这一次,谁也救不了阿珩了。 ☆、第二十七章错在何处? 青王没能将阿珩给烹了,因为他回到行宫时,行宫里的人已经只余一口气,只两个没事的,一个是公子厘,另一个自然是阿珩。 阿珩正在拿行宫里的千年人参炖鸡汤,公子厘在一边看着,至于别的人,只剩下一层皮了,原本填充于皮与骨之间的血肉已被蚕食得七七八八,隐约可见其中有豆大的东西在活跃。 公子厘道:“你杀了那些酷吏......” “人还没咽气呢,没咽气那就是没死,我就不算杀人。” 公子厘真心想说,你还不如杀了那些酷吏呢,至少有个痛快。然而这话他不敢说,那些酷吏实在是太惨了,阿珩放了归元蛊,那些酷吏原本也被蚕食了血肉,这本不算太严重,只要回头好好养着,血肉都能养回来,有问题的是,阿珩让他将她放下来后便拿那些酷吏做起了实验,不过两日,公子厘已经不知道那些酷吏还算不算是人了。不是骂人, 分卷阅读233 分卷阅读234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34 而是从生理意义上,那些酷吏真的有些问题,阿珩给那些酷吏不知吃了什么,酷吏的血肉都长了回来,但他们的下半身变成了木质,不断有草木枝桠自血肉里生出。 虽然不擅医术,但公子厘猜得到阿珩对那些人做了什么。 很久以前,九州大地上有过一个强大的种族王朝,属于人族的种族王朝。王朝里,氏族林立,有四帝族,有九王族,还有很多很多的氏族。其中一个叫葛天的氏族有一个叫葛天青婧的女子,那是一个很有想法的女子,无差别的用活人做实验,手里死的人不计其数,其中不乏与她同一个氏族,同祖同宗的族人,其罪行罄竹难书,然后她被逐出了氏族。但她并未因此而停止自己的研究,而她究竟在研究什么玩意,一直都没有知道,直到赤帝继位,人族外忧内患,葛天青婧被赤帝拖进了战场,那是一场震惊了这个大荒的战役。 战役的最后,当人族的军队覆灭,只剩下葛天青婧一个活人时,她化成了一座食人森林挡住了异族的大军。 葛天青婧已然非人,建立在无数活体实验上的成就便是如何将活人变成植物,只是别人变成植物,等于死亡,而它始终保留着意识,并且仍能以人形行走与九州大地上,直到被赤帝拖入必输的战场,她将自己完全转化,这才失去自由。 阿珩显然没葛天青婧那炉火纯青,或者说变态的动物与植物转化技术,但让一个人身上出现植物的特性这种事,她勉强能做到,那些个酷吏便是活生生的证据。 “你不是葛天青婧,九州帝国没有人杀得了葛天青婧,因此不论她的罪行怎样罄竹难书,世人也只能憋屈的看着她我行我素的用活人做实验,但你不是。”公子厘道,阿珩能琢磨出这玩意来,想也知道,手里的人命或许赶不上葛天青婧,却也不会少。 阿珩尝了一勺鸡汤,火候还差点。“你以为如今还是九州帝国?区区青国,杀不了我。” 公子厘不解阿珩哪来的迷之自信。“王上想杀一个人,不管那人是什么人都活不了。” “问题是,你家王上短时间不会杀我啊。” “你害了他儿子。” “儿子嘛,只要活着,并且恢复健康,想生多少就能生多少。” “王上的身体不可能恢复。”公子厘道,他是不懂医术,但架不住身边的人懂,还很擅长,青王的身体在十二年的荒淫放纵里早就毁得差不多了,这几年为了集权又熬油一般的算计,神祇临世也拿他那身子没辄。 阿珩提醒:“长生药。” 公子厘很想说,那更不可能,且不说青王不知如何炼制长生药,便是知道,苍凛也还没死呢。苍凛为了灭口,不惜屠戮无数医者,令得整个人族的医道倒退数百年。若青王再刺激苍凛,保不准苍凛改明儿便上门灭了青王族,因为他会觉得青王知道长生方,青王族必然也有人知道。挨个调查太麻烦,说不定会有漏网之鱼,全杀了最稳妥。 似是读出了公子厘心中所想,阿珩道:“万人的命,与自己一人的命,自然是自己的命更珍贵。且,他是王,自信心很强,是不会相信有人敢杀他,并且真的能成功。” “王上怎会那般自信?” “因为他是王啊。”阿珩理所当然道。 公子厘无言,无法理解。 阿珩轻笑,这孩子一点都不像王族子弟,心思有够单纯的,或者该说,公子泽将他保护得不错。 如阿珩所料,虽然青王气得快口吐白沫了,但也没真的杀了阿珩,而是将阿珩继续关了起来,这一次没再让人用刑。关阿珩的屋子是一间黑得没有半点光亮的牢房,每日都会有人跟阿珩送食水,但阿珩见不到人,因为食水是从门上的小窗口送进去的,因此更不会有人跟阿珩说话。 阿珩颇为庆幸,她曾经很害怕黑暗,多年前被清从地底下掘出来后她便怕黑,夜里睡觉都要点一支蜡烛或一盏油灯,完全不考虑这年头的蜡烛都是油脂所制,油灯里烧的也是油,贵得要死。不论是清还是公子旦都是纵着她,她怕黑,便让屋子里昼夜通明。直到遇到苍凛,苍凛从不知纵容溺爱为何物,发现阿珩的问题后他让阿珩在黑暗中生活了足足半年。 因此,阿珩不怕黑了,哪怕是黑暗里,她的视力也是极好的,在完全没有光的黑暗里生活了半年,夜视能力自然而然就练了出来。 没人说话什么的,若是别人,只怕会慢慢发疯,但阿珩却不怕,她在雪山里为了找苍凛,整整一个月没跟人说一句话。在沧水生命禁区时,更是很长时间没见着人,即便见着了也是死人,没一个能喘气能说话的。她最不怕的便是寂寞,几年不说话也没关系,在心里整理自己这些年的从业心得便是,一点都不会觉得闷。 阿珩很快便发现自己低估了青王,诚然,不怕黑不怕寂寞也不算什么,但不怕脏的医者,极少。医者多多少少都有点洁癖,阿珩虽非病态的洁癖,但也算得上中上程度。吃喝拉撒都在暗室里,阿珩没两日便受不了了,却不愿低头,这一低头,自己的命便没了,更可能害了未来可能出现的同类,说什么都不能低头。 暗室无岁月,阿珩也不知在暗室里呆了多久,反正暗室里的气味已经到了阿珩怀疑,若非自己体质特殊,早该染上疫疾了。脏乱的环境最容易滋生病菌,造成疫疾,尽管阿珩每日都节省出了一定量的水,撕了衣服上的一块布料当抹布打扫暗室,但排泄物不能倒出去,清洁得再勤奋也是无用的。 在阿珩琢磨着青王是不是打算关自己一辈子时,暗室的门终于打开了,光线涌入,虽然很柔和,但阿珩的眼睛仍被刺激得流出了生理性的泪水。“不管你是谁,可否将夜明珠收起来?” 来人被暗室的味道刺激得不轻,但闻言还是将夜明珠放进了袖里,同时取出干净的手帕捂住了口鼻。“你怎将自己弄成了这般模样?” 阿珩瞧着来人,不由得想起了差不离,眼前人与差不离很像,不是容貌的相似,是感觉的相似,仿佛七老八十的老人顶着年轻人的皮,不论皮子多么的年轻,里子都已苍老且满目疮痍。 阿珩笑问:“青王可是快死了?” 来人道:“果然是你做的。” 青王正卧病在床,病因?没病,纯粹是中了毒。 阿珩优哉游哉的道:“他不该靠近我三尺的。” “离你三尺你便没辄了?” “最多没那么容易得手了。” “青王不打算妥协。” 阿珩愣了下。“那么你来是?” “取血。” 阿珩笑,这一次给人的感觉却不是美丽,而是慎人。“够胆。” 来人没深究阿珩夸的人是自己是青王,而是道:“是你太蠢。” 分卷阅读234 分卷阅读235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35 阿珩挑眉。“此话怎讲?” “明明有能力一把药屠了青王及整个王族,却没那么做,若你那么做了,又怎会有如今的牢狱之灾?” 阿珩耸肩。“我挺想那么做,真的,可我答应过,今生今世不再杀人。” “那公子横是如何死的?” “他是被水蛭吸干血而死的,我没杀他。” “可你在他身上抹了吸引水蛭的药散。” “所以他的运气真的很不好呐,那么久都没被人发现,被发现的时候已成人干。啧啧,我若是他,死不瞑目的心都有。” 瞅着一脸无辜的阿珩,来人语塞,忒无耻。“若非你,他不会死。” 阿珩不以为然:“没我,他也会死,浮水围场就这么大,那么多人找了那么久都没寻到,我可不信这是巧合。” 来人笑道:“那倒是。” 公子横本来可以不死的,只要被及时寻到,但很遗憾,青王是在亲政后才得以大婚的,因此大婚没几年,膝下只一嫡女,还是个体弱多病的,王后怀孕时被妃嫔跟下了药散,孩子早产,七个月便生下来了。虽然因着是君王嫡女,各种好东西供着,哪怕是早产儿也养得活,然而继承王位却是做梦。更遗憾的是,王后服食的药散不少,这辈子都别想再有第二个孩子了。 这人都想同情王后了,一进门便当了娘,并且是三十几个孩子的娘。诚然,贵族的私生活都谈不上洁身自好,暖床的通房与姬妾,三五个是必须的,若是算上身边没有名分,但不吃是傻瓜的侍女,更多了,因此正妻有七个八个,甚至几十个庶子庶女是很正常的事。但一进门就当娘还是很少见的,为了避免日后祸起萧墙,贵族子弟不管怎么花,嫡嗣出生前都会避免有庶嗣,越是传承久远的贵族世家越是如此,若是姬妾侍婢先于正妻有了孩子,一碗堕胎药是必须的。然而君王不守这规则,君王是规则的制定者,只能别人服从他,迁就他,不能他迁就别人。因此王后不管乐不乐意,都得高兴的接受几十个孩子,哪怕这些孩子最大的也就比自己小一两岁。 有这样遭遇的王后很多,如萱夫人,登基时,继子的年纪都能做她爹了,可萱夫人并未因此而露出无法接受之色。历史上的王后亦然,然而成婚才一年就被宣判不可能再有孩子了,这对于一位王后而言无疑是悲剧。不是每个女子都是华阳与阿珩,华阳的婚姻里,只有她先提出和离,没有孟览甩她,因为华阳对这段婚姻无所求,她从一开始就是拿婚姻应付烈王,避免烈王给她赐什么糟心的婚事,因此自己挑个省心的。至于阿珩,虽未成婚,但不论有无子嗣都不影响她的人生。王后却不然,世间大多数的女人说白了就是生育工具,生不出孩子,或是生不出儿子,等于无用,哪怕是正妻,地位亦会受到影响。王后不仅是生育工具,她及其背后的家族的荣华富贵皆与君王息息相关,如此一来,她在君王面前就更加矮了好几头。心理承受能力差些,定会郁郁而终。 不论王后是否郁郁而终,有一点都是可以肯定的,王后无嫡子,嫡女又体弱多病,如此一来,王位最有力的候选人自然是公子横,尽管公子横是庶子,但青王自个也是庶子上位呢。希望公子横死的人真的很多,所以这一次机会出现了,公子横便真的死了。 ☆、第二十八章云洛之怒 来人懂了阿珩的无奈,却没同情,公子横的死,这家伙或许真有三分无辜,但别的下手的人,青王不会动。手心手背都是肉,虽然不一定重要,但青王不可能因为别的儿子杀了长子就把别的儿子杀了给长子陪葬,尤其是动手的还不止一个儿子,因此,阿珩是最好的替罪羊,谁让阿珩给了那些公子机会呢。 “青王不会杀你。” 阿珩兴趣缺缺的道:“这是废话。” “辰国加入了商於战场。” 阿珩微怔,不是在准备攻打睢国孟水之地吗?怎么换了个方向掺和进商於战场了?“何意?” “你被困于此已有一个月。” “才一个月啊,我还以为有好几个月了呢。” “半个月前辰国宰辅兼上将军云洛领两万虎贲锐士加入了商於战场。” “帮哪边的?” “前些日子与睢、齐两国联军扳回了商於战场的劣势,斩首五万,俘虏七万。” “青王肯定要气死了。” “七万俘虏,每日斩首青国士卒千人堆成京观于青国边境。” “青王死了没?” “言,一日不放其妻,便一日斩首千人。” “不愧是我看上的男人,我的眼光就是好。” “青王一直在犹豫要不要斩你首级祭旗。” “他舍不得的。” “但他也不愿妥协。” “他不会是云洛的对手。” “青王已下令增兵二十万。” “我看到了青阳家家挂白幡。” “你对他这般有信心?” “那是,他是我男人。” “身为女子,你还知不知羞?” “我爱他,他爱我,我也把他给睡了,这是事实。” “罢了,你便不怕云洛对你别有居心?” “我有什么值得他图的?” “长生药。” “我信他没这心思。” “人心险恶。” “你不是青王的人吗?怎如此关心我?” “我从不是青王的人。” “青王可知?” “知又如何?不知又如何?” “若是知道,我真佩服他做为王者竟能容忍他人不尊其为主。” “他奈何不了我。” “那倒是。” 最后一滴血落于铜爵里,来人割出的伤口这么一会的功夫已然结痂,除非再割一匕首,否则不会有血再流出。 男子没打算再割阿珩一刀,而是递给了阿珩一根雪参,阿珩瞅了瞅,年份很老,至少一千三百年。“王室果然是天下间最富裕的家族。” 男子说:“我会让人给你换个干净点的牢房。” 阿珩瞅了瞅恭桶。“不将它倒了,换多少牢房也无区别。” 阿珩换了新的牢房,旁边的牢房更是被连夜改成了茅房,阿珩忍不住扬了扬眉毛,混得真好。 被关在地牢里,阿珩也不太清楚商於战场的情况如何,最多通过狱卒的心情判断一下青国没占着什么好处便是。一下子征了二十万壮丁出征,浮水又离王都不远,不可能没影响。狱卒不论是担心没回来的亲戚,亦或是抱怨几句粮食又涨价了,阿珩都能从中得到一些有用的信息,加以汇总勉勉强强判断一二。 阿珩唯一能确定的是,冬季到了,青国这个南方国家也是会落雪的,大雪纷飞,阿珩无需再打听什么,完全能笃定胜负了,尽管战争尚 分卷阅读235 分卷阅读236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36 未结束。但.......北地是什么气候?不论是齐人还是辰人都对严寒极为适应,一年至少五个月的冬季,只要没被冻死都不可能不适应冬季的苦寒。商於之地虽偏南,但也会落雪,会变冷。而严寒对战争双方的影响是不同的,北地诸国的人对严寒没多少感觉,至少商於之地这种地理位置偏南的地方的冬季不会让那些北地将士有什么感觉。与之相反的是青人,生活于温暖环境里的人最不适应的便是严寒。 诚然,青国富庶,青王一定会准备得很充足,但先天的差距,后天的准备再充足也不如。同样滴水成冰的天气,北地列国的将士赤膊上阵完全不受影响,青人却得穿着厚厚的冬衣才能打仗,高下立判。战场上刀剑无眼,比的就是谁更快更狠,厚厚的冬衣与单薄的衣衫,哪个更方便,不言而喻。 自暗室离开后,阿珩每日都会在墙上画一笔,每三十日画一道更长的线,以此计算时间。 无忧受云洛之托来看过阿珩,阿珩不想走,她要办的事还没办完,不能走。 “你不是知道长生方是从何处流出的吗?” “知道了源头远远不够,我还得将所有可能接触过与看过的人都处理掉。” “你在这地牢里,能查到什么?” “我不需要查,我只需要通过事实来判断。” “有嫌疑便杀,那么麻烦做什么?” “滥杀无辜不好。” “被你做实验弄死的人还少了?” “这不一样。” “有何不一样?” “性质不一样,反正试药是别人心甘情愿的,死了也是他们的选择,我不算杀人,而这一次,他们不会自己选择死亡。” “所以?” “我得制造能够让他们死去的灾难,你就别担心我了,好好照顾三七,别让他冻着了,还有我之前酿的药酒记得给他喝,但不能由着他喝,每日最多饮一两......”阿珩喋喋不休的将冬日需要注意的事项一一列出,听得无忧脑仁直发疼。 “既如此不放心,你为何不自己照顾?” “要照顾儿子,得先保证自己能长长久久的活着,若是死了,我便是想照顾他也不可能了。” 无忧无语的离开。 仲冬之月,大雪纷飞,病重的青王不顾严寒决意回王城,阿珩终于能离开冰冷的地牢了。她原本还担心,若要一直关到春季该如何,冬日结束,春季到来,地气上升,时疫频发,而监狱更是死亡率最高的地方。监狱本就阴寒,而监狱里关着的犯人,除非是真的杀过人,身上有戾气的,否则地气上升都很容易风邪入体。而监狱是不会为病人寻找医者以及抓药的,不论是寻医亦或抓药都需要花钱,且不少,因此对监狱里的犯人而言,染疾等于死亡。 阿珩自己是不会染疾的,可......看着病人眼前却不能出手治疗,也没药可以治,这对于一个有着职业病的人而言,不会好受。 离开了正好,眼不见为净。 不过,不用看牢里可能出现的病人,却得面对不想见的病人,仍旧是扫兴。 青王乘坐的辇极为宽敞,整个一座能移动的房间,拉车的马是八匹毛色相同,没有一根杂色的白马。阿珩很是佩服拉车的八匹马,这么大一座辇,竟然没累死,真心不容易。 阿珩同情的瞅着拉车的八马时,青王在看奏章,自打亲政之后,不论身体如何,青王每日都要批阅一百二十斤的奏章。堪称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典范,阿珩完全能理解为何古往今来的君王就没几个是活过五十岁的了,身体再好,这么熬油费火的折腾,除非有羲和氏变态的体质,否则能长命百岁就是个奇迹。 阿珩取了一盏热腾腾的参茶饮尽取暖。“青王,你能否将奏章放下?” 青王头也不抬的问:“为何?” “你现在是我的病人,若是你这么折腾下去将你自个给折腾死了,你的臣子一定会依制让我殉葬的。”阿珩叹道。 医者也分很多种,但说起哪一种最难做,无疑是御医。给宫里的贵人当私家医者,酬劳是很丰厚,病人也不多,宫里的人虽多,却不是每个人生病都有资格看医者的,只有高位的宫女与有地位的妃嫔才有资格在病了的时候看御医。因此活不多,可很容易要人命,贵人病了,御医治不好,若是君王觉得医者无能,没用,那妥妥的被拖出去斩了。最典型的例子便是离王的王后病逝时,御医没能将人救回来,离王杀了整个御医司的御医充作殉葬品。 可在阿珩看来,那些御医死得真的很冤,离王的王后死时都快六十岁了,而那位王后又是多思多想的,这样的人,最是短命不过。然而在这个人均寿命不足二十岁的年代,离王后却活了那么大岁数,很是不易。深究起来,因是离王后一直憋着一口气要弄死先王后,终于达成所愿,不仅弄死了先王后,还将先王后两子一女,以及孙子都给弄死了,简言之,她弄得先王后绝了后,心愿达成,自然垂暮,自然要死了。 另一个便是给君王治病,给宫里的贵人治病,治不好,若君王对那位贵人不上心,那把人治死了也不是什么大事,但给君王治病,别说治死,便是治不好都是要人命的大事。君王若是死了,御医司大半医者都得殉葬,原因?治不好君王,无能,不如殉了君王以赎其罪。 如今青王是阿珩的病人,虽非阿珩心甘情愿接受的病人,但医者三戒,病人都在眼前了,她也不能拒绝。自然,最重要的还是,她如今是青王的主治医者,青王若是个三长两短,第一个被殉葬肯定是她,阿珩在暗室里便想明白了,如今的自己一点都不想死,不论是什么死法。且,哪怕是仍旧想死,她也不接受给人殉葬这种死法,太憋屈,不知道的还以为自己是别人收藏的财产呢,主人死了,会带不少财货一起进棺材,不论是奴隶亦或珠宝玉帛都不能少。 青王终于抬眸瞅着阿珩。“你倒是实诚。” “诚实是美德。” “寡人以为你是得意。” 阿珩微怔,她为何要得意?“商於战事已结束?云洛大胜?” 虽是疑问句,但阿珩用的是陈述语气,不过是想确认一下,但心里早已有了答案。青王听出了这一点,心里更不舒服了。“云洛很快会来青阳和谈,你说寡人可要趁此机会杀了他,如此出色的人才,既然不能为我所用,还是杀了最稳妥。” 阿珩闻言反问:“青国能面对辰国以倾国之力发动的复仇战争?” 青王语塞。 为了个死人发动不死不休的国战,昏君或许做得出来,但没那个能力,明君倒是有那个能力,却不会做,明君之所以为明君便在于明君能够利用每个人,为个死人发动没有好处的 分卷阅读236 分卷阅读237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37 国战绝非明君所为。然而,辰国做得出来,辰国的国情决定了辰国在很多事情上的态度无法与其它国家相同。如君王要集权,设计死几个势大的臣子是很正常的事,只要君王是明君,那么臣子死了也就死了,可在辰国,辰国前头那位王便是个活例子。被臣子给废了,国人没人为其说一句话,而他被变相发配封地后不足一年便暴毙而亡,更无人有兴趣调查一下死得如此匆忙是否有蹊跷。 云洛是宰辅,是战功赫赫的上将军,若他被青王给杀了,辰国必然发动国战,只有一个国家能够继续延续下去的国战。青王自问自己脑子很正常,别人发疯是别人的事,他一个正常人不可能跟着疯子一起疯。 ☆、番外萱夫人上 灵后的仇家很多,怎么个多法呢?这就得提一下灵后的倒霉经历了。 灵后原为杞国的公主,两国联姻,嫁的对象是青国的太子,结果......有人告诉青灵王,太子妇美若神人,青灵王动了色心,然后设计让太子出使睢国,待太子回来时准新娘已然成了灵王的妃子。 世人皆觉得太子够倒霉的,却无人考虑被迫嫁给未婚夫的老子的杞国公主倒不倒霉,一方面是因为杞国公主是女子,世道待女子不公;另一方面,杞国公主的生存能力不错,在最初天崩地裂一般的崩溃期过去后很快就提起了精神,婚事黄了,人还得活呢。 杞国公主不仅生存了下来,还生下了一位公子,再让青灵王废了王后,自己当了新王后。再之后,太子与青灵王的矛盾日益严重,太子被青灵王所杀,杞国公主的儿子本该成为新太子的,奈何青灵王年纪实在是太大,杀了太子没多久就跟着死了,杞国公主从王后升级为太后,尊称灵后。 列国王族不成文的祖制:继承人必须满了三岁,身子骨长得差不多了,没那么容易夭折了才能确立。 很遗憾,杞国公主的儿子虽是嫡子,却还是襁褓中的婴孩,连周岁都没有,让青国的公卿们同意立他为新君显然是不可能的。灵后也明白这一点,因此扶持了青灵王诸子里年纪较小且性情软弱的公子池为新君,自己当王太后垂帘听政。 没错,垂帘听政,虽说古往今来,女子为王的不少,最有名的便是上古六帝中的炎帝、青帝、白帝以及赤帝,不过捭阖时代,母系氏族的遗风衰落,女子为王,只有极少数的个例,不再似上古时代那般常见。可几千年的个例加起来也不少,然以太后之身垂帘听政的,灵后是头一位。 虽然灵后处事公正,但她的女子身份始终是硬伤,而公族里想要自己当王的亦不少,一句话:危机四伏。 然而再怎么想将灵后拉下去,公卿公族们也没辄,灵王晚年时,身体很差,政务几乎是灵后代为处置,灵后学习能力挺强的,确切说,她学了两年,比灵王几十年都做得好。当了摄政太后后,灵后的手段与眼界愈发成熟宽阔,单从朝政上,他们还真抓不到灵后的毛病。 明的不行便来暗的,但趁着围猎调动军队来对付她,这还是暗的吗? 明眼人虽无语,却不能否认,效果不错,打了所有人一个不及,唯一的问题是:灵后死了,国内大乱,谁有本事镇住朝堂扛住周围环饲的虎狼? 虽然总是拿牝鸡司晨来指责灵后,可真到关键时刻,公卿们悲哀的发现,公子们连牝鸡都不如。反应过来这一点后,公卿们麻溜的行动了起来找灵后,灵后您老什么时候死都行,千万别这个时候死,也别以这种方式死,灵王诸子都摆开车马准备内战了,青国会完蛋的! 灵后在哪里? 灵后自己也不知道,但情况不太对是可以肯定的。 也是,任何人自昏迷中醒来发现有人拿刀子对着自己比比划划的,都不会觉得正常。 灵后到底是见惯了各种场面,没被吓得惊慌失措,而是观察起自己如今是个什么情况来。 这是一间极普通的茅草屋,但茅屋里的摆设,谁家屋子里的装饰品是完整的人类骸骨?还有各种保存在透明的水晶罐子里的器官。 茅屋的主人是个年轻人,瞧上去二十余岁,容颜清俊,目光锐利,瞧着灵后的眼神不像在看一个人,倒像是在看玩具,很有意思的玩具。 许是注意到了灵后的忧虑,年轻人道:“我不会杀你,你死了,我可就没法观察了。” 灵后有种不太好的感觉:“观察什么?” 年轻人说:“我新研制的蛊,不确定效果如何,你出现得挺好。” 灵后大怒:“你大胆。” 年轻人无所谓的道:“你想说你是贵族吗?观你的服饰,身份应不低,那又如何呢?我弄死的贵族,也不是一个两个了,多你一个不嫌多。” 生命可贵,灵后决定暂时忍一忍。 这座山间小院有三座茅屋,年轻人将灵后安排在了书房里,这里是唯一能住人的地方,别的地方,对于普通人而言却是不太安全。倒不是担心别人有事,年轻人是担心自己的东西有失。 夜里的时候山里下起了雨,灵后本就睡得浅,加之雨声与些许奇怪的声音,更睡不着了,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去看看,否则今天晚上也不用休息了。出了门她就知道那奇怪的声音是怎么回事了,年轻人倒在了另一间茅屋里,抱着一条腿,一脸生不如死的模样,不远处还有个药瓶,丸药洒了一地。应是之前取药时没拿稳,药瓶掉地上,洒了。 灵后犹豫了下,将药瓶捡了起来。 年轻人如狼般警惕的瞪着灵后,灵后无视那凶狠的眼神,问:“需服食几丸?” 年轻人愣了下,似乎不信灵后会不趁机落井下石,然腿上传来的痛苦让他忍不住道:“三丸。” 灵后倒了三枚丸药给年轻人服了下去,又给他倒了一杯水帮助吞咽,再将人扶回了竹榻上。 年轻人抱着腿问:“为何?” 灵后坦白道:“你若有个三长两短,谁来为我解蛊?” 年轻人感觉了下,发现这女人竟然没撒谎,这让他想起了另一个永远坦诚的女子,坦诚的令人无语的女子。“你有点像我的师妹,都很坦诚。不过你的坦诚的趋利避害,她的坦诚是本性使然。” 灵后随口问:“哦,此话怎讲?” “她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男人,若与那个男人在一起,便得刖去双足,可刖去了双足,以她的骄傲,不会再去找那个男人。师父同她说,只要她不再去寻那个男人,她可以不刖去双足,她说,那是不可能的,然后她就失去了双足。” 灵后:“......”她实在没法想象一个女人为爱痴狂的模样,虽然她为青灵王生下了孩子,但她对灵王绝对没有半点感情,有的只是为了自保而衍生出来的算计与利用 分卷阅读237 分卷阅读238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38 。 经此一事,年轻人看灵后的眼神正常了些,至少是看人的眼神了。 翌日年轻人取了拐杖撑在腋下。“你家在哪?我送你归家。” “可否先为我解蛊?” “不可,此蛊尚未成熟,怎可半途而废。” “可会危及我的生命?” “不知,你是第一个被种此蛊的人。” 若是有那份武力,灵后只想砍死年轻人。 “既如此,你送我归家有何意义?” “免你家人担心。” “你就这么把我送回去,只会更担心。” 年轻人撑着拐杖冷冷道:“那等我做完实验了你再回去?” “我现在回去。”灵后果断道,再不回去也不知青阳乱成什么样了。先王留下的那些公子是什么德行,她太清楚了,若这江山是别人的,她自然乐得看热闹,可如今,这青国江山是她做主,是她的东西,怎能让人毁了去?“你叫什么?” 年轻人丢下了三个字:“赵泽漆。” 下山不到半天,赵泽漆就有点后悔自己的决定了。“你究竟什么人?”这都第三茬死士了。 灵后也惊讶,赵泽漆一条腿明显不良于行,发病后一段时间更是只能拄着拐杖走路,可身手,着实不错,三波死士全被他拿拐杖拍死了。 灵后道:“我乃青国王太后。” 赵泽漆默然,琢磨着如今杀了灵后能否少点麻烦。 察觉到赵泽漆隐晦的杀意,灵后忙道:“你若送我回宫,宫中药材任你取用。” 赵泽漆立马改了主意。“如何走?” “何意?” “送你回宫。” 灵后:“......” 灵后回宫,宫里几乎是立刻就消停了,灵后执政已有四年,四年的时间,不敢说整个青国固若金汤,然王宫却是完全在她的掌控之中,哪怕她失踪了几日也不影响她对王宫的掌控力。不过这些与赵泽漆没什么关系,他更关心医司里的药材。 灵后在大局已定后去看过赵泽漆一次,自己身上的蛊必须解决,不过不巧,正好赶上一波刺客。 一拐杖将刺客戳死后,赵泽漆瞅着灵后的眼神颇为不善,就差动手在灵后脸上刻上“麻烦”这两个字了。 灵后瞧着赵泽漆身上被刺客刺出来的伤口,提醒道:“你不先处理伤口?” “伤口?”赵泽漆微愣,低头一看,这才注意到自己受伤了,随意拿布包扎了下了事。 灵后微微蹙眉,不知是否错觉,她觉得赵泽漆对于身体的伤害极为......麻木。“你不疼吗?” “这点感觉叫疼?”赵泽漆有点茫然。 灵后讶异:“你不怕疼?” 赵泽漆随口道:“这点感觉,不算疼。” 灵后:“......”她真好奇这男人以前经历过什么。 灵后无视刺客的尸体将话题拉回正题:“可否给我解蛊?” “我研制此蛊时日太短,尚未有解法。” 灵后:“......”真想下令将此人拖下去剁成肉泥。 灵后换了个话题。“你医术不错,可会治眼疾?”虽然无语于赵泽漆诡异的价值观,但灵后也发现了一个事,这人的医术是真高,她之前受得伤不轻,可用了他的药,如今已好得差不多了,想来再过两日便该好透彻了。而这,换了别个医者,她不好好养一两个月是不可能的。 “哪一种?” “十月怀胎时被下了药散所致。” “胎毒?那得先看看是什么情况,严重与否。” “那你随我来。” “做甚?” “见病人。”见赵泽漆不动,灵后不由皱眉:“你难道连这点医德都没有?” 赵泽漆反问:“医德?那是什么东西?” “宫里收藏着一株千年何首乌。” 赵泽漆继续配自己的药,完全无视了灵后的话语。 “一株千年肉芝。” 赵泽漆立马放下了手里的秤杆。“病人在哪?” 灵后:“......” 病人是公子泽,灵后亲子,怀孕时被人给下了药,孩子险些没保住,但生下来后也先天不足,好不容易养得大了点,灵后悲痛欲绝的发现儿子竟然什么都看不到,气得她大权在握后将当年害她的那些妃嫔一股脑揪出来夷了三族。纵然如此,也换不回儿子的眼睛。 公子泽已经四岁,灵后美得倾国倾城,公子泽也继承了母亲的美颜,粉雕玉琢的,瞧着便令人喜欢。然而那双墨色的眸子却没有半点光亮,宛若一块绝美的玉石上多了一片瑕疵。 赵泽漆扒开公子泽的眼皮瞧了瞧。“里面已完全坏死,没得治。”若是没有坏死干净,他还能想想办法,但公子泽这情况,他也没辄。 灵后默然,公子泽安慰道:“母后不必忧心,泽并无不适。” 赵泽漆继续道:“虽然眼睛我没辄,但你这先天不足的身子骨我倒是能调理一二。” 灵后:“果真?” 公子泽:“先天不足也能治?” 自古以来,先天的毛病一直被认为我不治之症,竟也能治?灵后与公子泽的惊讶是相同的,甚至灵后都有些怀疑自己是否看错了。 赵泽漆道:“能。” 赵泽漆没瞎说八道,他是真的能,他那个倒霉师父是被人从母腹里剖出来的。羲和氏直系,长生药药引,世人垂涎,然而没有哪个母亲愿意自己的孩子被人给制成药吃掉,因而心性果决的话,母亲是会做出一些难以想象的事的,比如......扼杀自己的孩子。然而她低估了人性的凶残,也低估了王侯对长生药的贪婪,竟活剖了她的肚子取子。 倒霉师父虽然因为被及时剖出来而活了下来,但这么个出生法,先天不足是必然,为了长寿,他也是拼了,花了数十年的时间琢磨如何治理先天不足。小师妹刚被捡来时被发现天生体弱,他与差不离负责照顾孩子时,苍凛顺手将这方面的医学知识教给了两个弟子免得把孩子养死了。虽是数十年前的事了,但赵泽漆记忆力不错,还没还给苍凛。 因着孩子,灵后与赵泽漆的接触多了起来,也不怪罪他对自己下蛊的事了,因为她发现,跟这么个家伙计较,只会气死自己。这男人的眼里根本看不到医术以外的东西,甚至,不知是否灵后的错觉,赵泽漆对于医术,有兴趣,却也没太多的热情,只是一种近乎本能的习惯,好像除了医术,他就不知道做什么了。 “赵先生,你为何学医?” “师父只会医术。”顿了顿,赵泽漆又补了一句:“还有毒术。”认着讲,他手里救人的医术多是自己琢磨的,苍凛教的大多如何利用医毒之术杀人,救人什么的,苍凛也不是很擅长。 “那你可喜欢医术?” “不喜欢,也不 分卷阅读238 分卷阅读239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39 讨厌。” “既如此为何不换一行?” “师父只会医毒之术。” “那换个师父。” “换不了。” “为何?” “我生下来左脚短一截,因而四岁时被家人所弃,是师父捡了我。”师父能退徒弟的货,徒弟却退不了师父的货。 灵后难得的对人生出了一丝怜惜,公子泽亦先天有疾,可她永远都不可能抛弃自己的孩子,只能说,赵泽漆太倒霉。 ☆、第二十九章进步 与君王处得近也不是完全没好处,至少想要了解时事的话,非常方便,可惜不对兴趣。 给青王做主治医者已有半月,队伍已从浮水回到了青阳,在阿珩的调理下,青王的身体渐渐恢复,然而阿珩听到的时事里就两个勉强是她感兴趣的。 一则是唐王疑似得了疯癫之症,隔三差五的出幻觉,一出幻觉便拔剑杀人,到目前为止,被他发疯时错手斩了宫人臣子多达上百,甚至有他一个幼子,那位可怜的小公子被发疯时的唐王一剑斩成了两截。与腰斩差不多,血淋淋的,并且小公子并未立时死去,而是挣扎了好一阵,被清醒过来后的唐王看着不忍,一剑挑了他的脖颈才死的。 小公子的生母得到消息后也疯了,竟意图刺杀唐王,没成功,被侍卫剁成了肉酱,三族被株连灭族。但她拼死的刺杀也伤到了唐王,玉簪刺破了唐王的肌肤,而玉簪上涂了毒,虽及时解了毒,可唐王的身体完全坏了,据说就这两年的事了。 阿珩对此表示怀疑,被喂了不少水银,唐王到现在为止都只是发疯而非死亡,足可见两个问题:唐王的身体底子非常好,以及唐王的生活作息一定很养生,若非养生到严苛,不可能这么久还不死。而这样的人,就算身体出了问题,只要有足够优渥的环境供养着,一时半会很难死,说就这两年的事了,阿珩琢磨着,可能再过三五年都还没死。 只是,三五年后才死是正常死亡的结果,唐王未必能正常死亡,臣子与国人可以接受昏君甚至暴君,却不可能接受一个有疯癫之症的国主。想来,唐王要不了多久就该“病逝”给新君腾位置了。 另一则消息是离国的,离王子息繁盛,但经过夺嫡,以及稷阳之乱后还活着的子孙不足百分之一,而还活着的公子与王孙里,最有资格继位的有两位,一位是嫡子公子兰,另一位便是嫡孙公孙係。除了这两位嫡嗣,还有一位庶嗣公子范也很有机会,公子范虽是庶嗣,然起生母却是离王晚年最宠爱的宠妃,荣宠不衰,虽未被立为王后,却俨然后宫第一人,有这么一位母亲天天吹枕头风,比较起来,公子范的机会是最大的。 不过,公子兰与公孙係后宫虽无人,却也有一定优势,死去的人是最美的,这两位都是第二任王后的子孙。 虽说离王有两任王后,但第一任王后离王还是公子时为了帮助离章王争夺天下,以及帮助自己夺嫡时联姻的产物。成婚很多年,夫妻俩都很是恩爱,直到离王夺嫡辰国,并且坐上王位,又坐稳了王位,第一任王后没了价值,夫妻感情这才淡下来。离王也因此投入了他的真爱兼初恋,即第二任王后的怀抱,在弄死发妻后,麻溜的立了真爱为王后。 人的一生,初恋最美,真爱无敌,不论是初恋还是真爱,离王后都占全了,又已经死了,如此死者不仅为大,也最美,据说离王至今不能忘怀这位王后,邺城的王宫里有一座思妻台,离王每日都会去上头坐坐,望一望真爱的陵墓所在。也因此,当年公孙係的父亲,离王的第三任太子虽非诸子里最出色的,但因他是真爱所出的儿子,离王硬是立了他为太子,手把手的教导太子,想将太子给教出来。不过最后教没教出来不得而知,反正人是被清给弄死了,满门一块弄死的。 如今,三个储位候选人斗得狗脑子都要打出来了,青王正在琢磨要不要做点什么。 在阿珩鼓捣药茶时,青王忽问阿珩:“你觉得这三个人谁最有可能继位?” 阿珩想也不想回答:“反正不会是公子范。” 青王疑惑:“为何?” “公子兰之母,公孙係之大母是离王的第二任王后,这位王后虽是离王以妾为妻所立,但他们感情不错。” “以妾为妻,终究不成体统,朝中不可能无人看得上这身世。”青王道,华族重规矩体贴,嫡就是嫡,庶就是庶,以妾为妻有悖礼法。就算庶嗣因此成了嫡嗣,也终究不是正经嫡嗣,真论起来,公子兰、公孙係也不比公子范尊贵多少。 “你觉得不成体统,离王却觉得很成体统,因为那本就是他们的。”阿珩似讥似讽的道。 “此话何意?” “离王的发妻虽非先王后,但他与先王后实则青梅竹马,自幼定亲。” “既如此,他的发妻为何会另有其人?” “先王后家道中落,而离王还不是王,彼时离国尚未复国,他只是一个亡国的公孙,离章王与其弟公子克一同借列国之兵退东夷,离章王处于弱势,不如公子克。离章王便想着求助拉拢已隐居山林的苏氏一族,而最密切的拉拢之道便是联姻,离章王只两名嫡子,嫡长子已成婚有子,只嫡次子未婚,因而遣嫡次子去拜访苏氏一族,嫡次子很出色的完成了任务,说服了苏氏一族出身,并打动了苏氏嫡女的心,与苏氏联姻。而要娶苏氏嫡女,自然不能再娶真爱,否则一个是明媒正娶的正妻,另一个是青梅竹马有婚约的未婚妻,谁尊谁卑?” “依人族祖制,自是先来者尊,后来者卑。” 阿珩似笑非笑。“若如此,还是联姻?” 那是结仇,青王了然。“可离王最后还是娶了青梅竹马的未婚妻。” “哦,那是很多年后他登上王位,也坐稳了王位,这才将已身怀六甲的未婚妻跟迎进了宫。因着彼时嫡长子琤已被立为太子,真爱便是生下儿子,年岁相差太大,也不可能威胁到太子琤,苏氏便未反对。” 青王完全能猜到数十年前离王宫的宫闱喋血是怎么回事了。“苏氏太蠢。” 阿珩赞同。“蠢得无可救药。” “她应该杀了离王的未婚妻以绝后患。” 阿珩摇头。“应该连离王一起杀了,扶太子琤继位,如此,哪还有后来那么多事?” 青王:“......离王是王。” 阿珩反问:“那又如何?” 不如何,青王在阿珩的眸里读出了这三个字,若当年苏氏有阿珩的三分狠绝,相信绝不会落得家破人亡的下场,该死无全尸的只会是离王与真爱。 阿珩与苏氏最大的区别只怕就是苏氏不会将事情给做绝,却忘了,在真爱的眼里,她是夺走了自己正妻之位的贱女人,苏氏所拥有的王 分卷阅读239 分卷阅读240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40 后之位本该属于她,而太子琤、太子琚的嫡嗣地位也本该属于她的儿子。阿珩却不会犯这种错误,事关亲人,阿珩定会将所有细节给考虑到,从苍凛精神荼毒儿子,阿珩都能察觉,并毅然搬家换新环境养孩子足可见一二。唐王害她儿子,不论是出于什么原因,阿珩想也不想的反击了,并且是对于一个君王而言最狠最毒的反击。唐王想做明君,阿珩便让他在史册之上留下疯癫之君的记录。 药茶鼓捣出来了,阿珩自己饮了大半壶,只留了非常少的一盏给青王,医者与病人都是病人,别的医者会如何做阿珩不知,反正她是先顾着自己。被青王给用了刑,又赶上冬日,一天十二个时辰都在犯病,身子就没舒服过,阿珩绝不会因为所谓医德而将害自己如此的人放在自己身体的前头。 饮了药茶,阿珩在裘衣外头添了一件斗篷,也不行礼,施施然的出门回自己住的地方。 出门没多久便遇到了熟人,前不久在牢里探望过自己的人,也是萱夫人的面首,青国的国师。 阿珩笑问:“国师又来送丹药?” 国师擅丹道,炼得一手好丹,不是方士炼的那些铅汞丹药,磕多了就得少活几十年的丹,阿珩看过,国师炼的丹都是真正的丹药,养生效果很好,合理服食,还真能起到延年益寿的作用,虽然益的寿命不会太多,但多一天也是延年益寿。青王大抵也是清楚这一点的,因此萱夫人死后没让这个给他老子带了绿帽子的男子殉葬,而是留了下来给他自个炼丹。 国师点头,想了想,赠了阿珩一个玉瓶。 阿珩疑惑的接过。 国师道:“烈阳丹。” 阿珩:“......这丹磕多了会中火毒的。” “你的身体状况不会。” 阿珩无言,她的体质,的确不会中火毒,相反,这丹正好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她的病。“多谢国师了。” 国师对于阿珩的感谢没表示不客气也没表示笑纳,而是换了个话题。“你进步很大。” “啊?”阿珩一脸茫然的看着国师,啥意思? “牢里我对你说的话,你听进去了。”国师俊美的脸上一脸的欣慰。 阿珩终于收起了茫然的表情。“医术不错。” “我不会多言。” “我如何信你?” “你不是已经相信我了吗?” “你真了解我。” “你也很了解我。” “慢走不送,以后有机会咱俩好好聊聊。” “会有机会的。” 纷纷扬扬若柳絮的雪中,阿珩继续往住的地方走,心情似乎不错,走路都有些轻飘飘的。国师亦笑了笑,与阿珩走了相反的方向,若有人在中间望,定会发现,这两个性别年龄性格皆不同的两人,远远望去,竟有五分神似。 ☆、第三十章小别胜新婚 云洛在商於战场的发挥很出色,不论是战场之上还是战场之外,云洛只怕千年来第一个将战场给弄成朝堂的奇葩名将。 商於之战,云洛一边在战场上陪着青军玩,一边令人说服了一直对青国恭顺有加的姜国出兵从后方断了青国军队的后勤路线,然后以神速结束了商於战事。 青王一直想不通是什么让姜国背叛青国,直到战事结束,商国被灭,青国也丢了数座城池,土地被齐、睢、辰三国瓜分。云洛大方的将辰国所得的土地分了三部分,最大的一块跟睢国换了孟水之地。虽然这块土地没有孟水流域面积大,但孟水之地崇山峻岭的,土地贫瘠,没法耕种,而商於之地都是沃土,怎么算都划算。虽然土地拿到的时候,上面连根人毛都没有,但睢国不缺人,移民过去,只要有土地,人口自然会增加。 另外两份土地,一份给了齐国,与齐国一笑泯恩仇,至少暂时是泯了,另一份给了未曾参战却起了不小作用的姜国。 诚然,近百年来,姜国被青国鲸吞蚕食,青国如今的疆土,至少六分之一曾属于姜国,姜国也是被青国给打怕了。直到近几十年因为青国桓、灵两代王的败家,以及宣夫人与民休息的政策,姜国的日子才好过了点。 丢失的国土就在不远处,姜国不可能忘记,或许在青人的眼里,姜国是一个不入流的小国,被自己打怕了,应该言听计从,但人都是有血性的,被逼到绝境,会想着反击,渴望收复失地,云洛给姜国的那一份土地变是姜国曾经失去的疆土。 综上所述,云洛是胜利者,所以他也是以胜利者的姿态跑青阳来的。 在青阳王宫里看到云洛时阿珩很是无语,你还真敢跑青国来啊,也不怕愤怒的青人将你给撕了。 “我是以救你和为你报仇的名义出兵的,理在我这头,青人便是想杀,也矮我一头,更坐实了‘美名’。” 阿珩不解:“什么美名?” “我出兵时,青国遣使责我为何参与不义之战。” “哦,那你是如何回的?” “我说你们抓了老子的未婚妻,辰国未来的宰辅夫人,还敢说占理?” 阿珩笑道:“他们肯定跟你说是我先害了公子横。” “阿珩果然聪明,一猜就猜对了,他们的确是这么说的,所以我便问他们要证据,不拘人证物证,只要是确凿的证据即可,只要拿得出,老子立刻退兵。” 证据其实也不是没有,但阿珩做事极小心没留下什么痕迹,因此青人能找到的确凿证据百分百与别的公子有关,不可能做为阿珩的罪证。 阿珩无语道:“拳头大果然是真理。” 云洛搂着阿珩有些疑惑。“为何如此说?” “我也问青王要过证据,他说死的是他的儿子,青国的公子,我有嫌疑即可。”然而面对云洛的大军,青王却又开始讲起了道理,这世道......忒炎凉了,而政客的脸也着实厉害,一会一张脸,完全无缝切换。 云洛搂着阿珩的手紧了紧。“没事,他对你做过的,我一定会好好回报他。别忙着拒绝,我可是你男人,你不能一点事都不让我为你做,那不显得我太没用了吗?保护不了怀里的女人,更没法报仇,很憋屈的,我一定会郁郁而终。” 本来想说自己已经做了一些事的阿珩闻言只得道:“那我等着看你为我报答青王。” “定不让夫人失望。” “我还不是你夫人呢。” “我可是在战场上当着所有将领的面说的,你若是不嫁,那我岂非失信于天下人?日后史书上也会记载我一个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并且是一只谎话连篇的癞蛤.蟆。” “哪有那么夸张?” “就有那么夸张,商於之战一定会载入史册,我的名字一定会在里头,而我参战的原因也一定会记载在里头。” “我是说你从来都不是 分卷阅读240 分卷阅读241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41 癞蛤.蟆,我也不是天鹅肉。” “在我眼里,你就是天鹅肉,我这只癞蛤.蟆想得直流口水的天鹅肉。” “你吃了多少蜜?” “我在说实话呢,你认真点行不行?” “好,我认真点,待我从邺城归来,我们成婚如何?” “这还差......你刚才说什么?再说一遍!?” “我说,待我从邺城归来,我们成婚如何?” 云洛不满。“为何要待你从邺城归来?不能是从青阳回去后便成婚?” “我的病,若还能治,便只能去邺城。” 云洛纠结。“你这病又影响成婚,不能成婚了再去治吗?”早点把这女人的名字写进族谱里他好早点放心啊。 “我觉得很影响。” “哪影响了?” “哪都影响。” 云洛仿佛沉淀着万载幸会的琥珀色眸子与阿珩亮若妖鬼的眸子对视良久,终是挫败。“我听你的,从邺城归来便从邺城归来,我们现今便去邺城如何?”早去早回早成婚。 “可药方的事还没解决。” 云洛:“......罢了,以前不曾来过青国,听说青国的风景不错,正好趁此机会好好欣赏一番。” 阿珩忍不住抱了抱云洛,将脸埋在云洛的胸口,声音有些闷。“你这样,迟早将我惯坏。” 云洛笑道:“那很好啊,当你发现这世上不会有人比我更纵容你时,你便是想找别的男人,也会对别的男人看不上眼。” 阿珩:“......我看着很像喜欢红杏出墙的女人?” “你不会红杏出墙,你比红杏出墙还过分,你不是退婚就是和离。” “生我者父母,知我者云洛。” 云洛满头黑线。“你还真有这想法啊?” “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我们俩又相处得很好,我想不出自己为何要退婚或和离。” 云洛这才喜笑颜开。“这还差不多。” “就算暂时不成婚,你是不是该改改称呼?” “想让我叫夫君,等婚后再说。” “那也不能连名待氏的叫我,你称呼公孙载时便不曾如此生疏。” 你毛病真多。“青雀,如此可好?” 云洛满足了。“好。” 做为未婚夫,云洛想带走自己的未婚妻是非常合情合理合法的事,哪怕阿珩如今是青王的主治医者,云洛也一句“哪个医者给病人看病时是被软禁着的?” 青王最后准了阿珩离开,放人是必然,那么就没必要在这些细节上争什么了。 隔了好几个月再见到儿子,阿珩高兴的将儿子又抱又亲的亲热了好一会,最后掂量了下分量,错愕的发现自己竟然抱得起来了。“呀,儿子你又瘦了。” 三七哼了一声,背过身不理阿珩。 阿珩为三七的态度愣了下,歉疚的道:“我是真有事,你看我这不就回来了?一点事都没有。” “是没事还是伤已经好了?”三七凉飕飕的问,当他不知道她的自愈能力是不? 阿珩尴尬,最后还是云洛将儿子抱了过去。“别恼了,你阿母吃的亏,为父一定会替她讨回来。” “那是青王,是国君。” 云洛睥睨道:“我云氏历代族长杀与废的王还少了?” 三七想了想云氏的历史,默然,如云洛所言,云氏一族或废或杀的王真心不少,试图改变辰国三足鼎立格局,收回王权的辰王没一个有好下场。除此之外还有辰国开疆拓土过程里灭掉的国家,那些国家的王,不少就是在国破时或自尽或被杀。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习惯了高高在上,视凡人为蝼蚁,突然自己也变成了需要俯首低头叩拜的蝼蚁,九成九的人都接受不了。 为了补偿几个月没陪儿子,阿珩亲自下厨整治了一顿大餐,父子俩吃得很欢,无忧迟疑了许久才下筷,挨个尝了一口后,没觉得好吃,但也没觉得难吃。阿珩做的食物,不可能有什么正常的味道,没有味觉的人要如何做出味道正常的食物?因此阿珩精心烹饪的大餐的原理并非味觉,而是根据人体的需求,不管是什么味道,只要符合食用者身体的需求,自然比山珍海味更美味。然而,邪灵是亡灵,是死者,阿珩再神也不可能做出符合邪灵需求的食物来,因为不需要,抓个活人洗干净了放食案上最符合邪灵的口味,可阿珩也不可能那么做。 吃饱喝足,一家四口坐在一起聊天,主要是听三七说他这几个月学了哪些东西,待天色晚了,孩子犯困的时候,这才回屋睡觉。 云洛将睡着了还抓着阿珩袖子不放的三七放到了无忧怀里。“他跟你睡。” 无忧愣了下。“你就不怕我吃了他?”她可是食人的邪灵。 “你不怕有心理阴影的话,尽管吃。”云洛放心的道。 无忧语塞,吃自己的人,且是直系子孙,只要是正常人都不可能一点心理障碍都没有,尽管她不是人,但她已经恢复人的意识与理智,只得道:“纵.欲伤身。” 云洛道:“这你就放心,我身体好得很,一定争取这几年给你再添个子孙。阿珩,你说是不是?” 阿珩闻言愣了下,终是没反驳,若是有那个缘分,她一定会接受。 半年没有房事生活,云洛不客气的要将半年的损失找补了回来,直到阿珩主动松口将五天改成四天才肯继续记账,细水长流慢慢的找补。 燕好过后,阿珩疲倦的拿云洛当肉垫趴他身上,与她有宿疾的身体不同,云洛的身体在解了毒后便很健康,血气方刚,有着属于年轻人的火气,身体很暖和,除了全是肌肉有点硬,以及某人的双手不肯老实这两点,阿珩对这暖垫很是满意。 粗粝的大手在背部的肌肤上游移,阿珩忍不住皱眉,再来的话,她的身体可吃不消。 “不会做什么的。”云洛一脸正经的保证。 阿珩完全不信,却也实在拿这人没辄,她现在是一点力气都没有了。“在地牢的时候我很想辰国,和辰国的王公贵族们。” 正专心致志向下探索的云洛闻言微怔,不悦。“我还以为你会想我,谁知你竟是些想不相干的人。” 阿珩解释道:“我是在想初到辰国时我弄死了不少人,那些王公贵族非常清楚是我做的,却不曾想过杀了我。” 云洛纠正道:“不是不想,是没证据,辰律判人罪行是需要证据的,要求罪证确凿。你的手笔太完美,没有证据,他们不能以辰律,便想着将你逼出辰国,离开了辰国便不是辰律的管辖范围,怎么杀你都不犯法。” “不论怎样,都说明,他们从未想过在自己的地盘杀我不是吗?” “习惯和畏惧罢了。”云洛道,辰律讲究乱世用重典,通篇的酷刑,将最早的辰人给罚怕了,几百 分卷阅读241 分卷阅读242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42 年下来,所有人都已习惯遵守辰律。便是要弄死谁,也是合理的利用辰律杀人,实在利用不了辰律,便想法将人逼出辰国再想怎么杀就怎么杀。在辰国境内便仗着自己的力量或权势越过辰律杀人,辰国王公贵族们的脑子根本没那方面的灵感,即便有,也会自动忽略。 “不管是因为什么,都比青国的王公贵族可爱。”阿珩道。 云洛有点愣,此生已活了二十七年,这是第一次听到非辰女的女子说辰国那些个活似杀胚转世的王公贵族可爱。“只能觉得可爱,可不能喜欢。” 阿珩无语,这也能吃上醋? ☆、第三十一章年夜饭 青国的冬季比北地的冬季要温柔,真正意义上的温柔,在辰国时,暮秋时节就该下雪了。不,严格意义上,那不叫下雪,那叫天灾,当雪花最小也有巴掌大的时候,再美的风景也成了天灾。最坑的是,这样的雪在北方是很常见的事情,五个月的冬季里至少有三个月是在下这样的雪。可以说,除了比中州北地更内陆的国家,以及更北的北荒,就没哪里的冬季是比北地更天灾的了。 因为年年冬季都跟天灾似的,千百年下来,北地的人都已经适应了,房屋修建的极为坚实,每年入冬前都会惯例的加固一次,冬季时更是日日清扫屋顶的雪。若是雪下得太久,更是需要在大雪砰砰砸的时候爬屋顶上清扫雪,避免屋顶被雪跟压垮。最严寒的几个月,雪下多久,屋主就得拿着扫帚在屋顶呆多久。 青国的雪是鹅毛雪,片片若鹅毛,不会压垮房屋,瞧着更是美轮美奂,很适宜观赏。 云洛抱着阿珩很是感慨:“青国一定会比北地诸国亡得快。” 饮着烈酒取暖的阿珩闻言愣了下,这是什么感慨?哪有赏雪赏出这种心得的?“为何?” “你是医者,想来应该发现了,北地的人族比南方的人族更加强健勇武。”云洛道。 阿珩点头。“两地气候不同,北地的环境,不够强壮的都死光了。” 虽然很残酷,但北地的情况的确如此,年年跟天灾没什么两样的大雪,以及年年不落的兽灾,漫长的冬季,身体素质不够强,根本活不下来。据说曾有人感慨,北地的环境,哪怕是蚂蚁都比九州南部的强壮。 “赤帝曾言,国无外患,必有内忧,其实说的是人的天性,比起居安思危,人族更喜欢耽于安逸。北地环境恶劣,我们仍旧一代代的延续了下来,因为我们习惯了灾难的到来,不论是什么灾难,抱团过冬,执剑冲上去便是。然而青国,这里的气候太温暖,土地又肥沃,太容易滋生安逸的氛围。不信的话,你且看着,再过个一两代人,青国必将耽于安逸,内政屡出问题。便如桓王与灵王,这两位君王真的蠢吗?不,他们很聪明,只是他们拥有的江山太强大,也太富庶,任他们怎么败家都败不完。这极致的优渥奢靡腐蚀了他们的意志,让他们忘记了居安思危,因此旧都被越人攻破,君王仓皇逃窜迁都于此。陷入了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的窘境,一蹶不振,醉生梦死。”云洛有条有理的分析道。 “那齐国呢?” “花无百日红,国自然无百日之强盛。越是强盛古老的国家,内部便越是腐朽僵硬,极盛与极衰是亲兄弟,一个国家走到了极盛,也意味着衰落。因为它内部的腐朽僵硬也到了极致,而君王是没有办法去除它的,当一株大树,从根子上腐烂了,唯一的处理之法便是砍了树,种一株新的树苗,让树苗汲取老树尸体里的营养成长。” “九州帝国延续了八千年。” “国无外患必有内忧,同理,外患大于内忧时,只要脑子没问题,所有人都会摈弃前嫌。九州帝国,它从建立起便四面皆敌,国祚八千年,战火便燃烧了八千年,自然国祚绵长。” 阿珩颇为无语,这意思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处境越是危险的国家,国祚越绵长?“那辰国呢?辰国也很古老。” 云洛自豪道:“辰国在云氏当政之后便进行了变革,数百年的时间,旧的框架被砸的粉碎,云氏在旧框架的齑粉里铸了一个全新的框架,因此,辰国很老,却很年轻。且辰国的格局,上层血液虽然换得不快,但一直都在换,如此一来,很难腐朽僵硬。若有一日,辰国亡了,我可以笃定的说,那辰国一定不是亡于外敌之手,而是亡于内忧。” “你不是说了,辰国不会有内忧吗?” “我说的是不会僵硬腐朽,并不代表就不会有内忧,相反,辰国的内忧数百年来就没变过。” “王权、臣权之争。”阿珩道。 “对,若有一日,王权胜过了臣权,建立起强大的王权,打破了如今的平衡,辰国必亡。” “那为何不杀了辰王?自此不立王?” “那可不行,君王也是平衡的一环,而平衡,缺了任何一环都不行。” “真麻烦。”阿珩感慨。 “胜在效果极好。” 鹅毛雪花再好看,天天看也很快看腻了,怕冷的阿珩干脆窝在屋里猫冬了,一直到暮冬才肯起来,还是不怎么情愿的起来见人的。 虽然大荒的人族有着公用的自古九州帝国时流传下来的古历,但这种古历,认真说起来也只有星相学者与史官还在坚持用,倒不是古历不好。古历是九州帝国时,无数星相学大师,耗费数百年推演出来的,说是历法,实则是星辰运行的轨迹。九州大地上曾流传着一句话,若有人能将古历跟读通,必成星相大师。说到这里也就不难理解古历为何不是主流历法,只是列国用来比对的历法了,一部历书编得跟星相学巨著似的,不是累世研究这个的星相学世家与史官,根本玩不溜。 列国在星历的基础上发展出了自己的历法,虽然时常需要重新计算,并且知识量不如星历,但胜在通俗易懂,实用。只是因着各有各的历法,每个国家的节日也不太一样,比如过年,辰国以暮秋九月为一年的最后一个月,孟冬十月为元月。大部分国家也是如此,据说大荒曾是一片死寂虚无,神降临于死寂虚无之中,于是有了大荒,有了芸芸众生的万类霜天竞自由。因此很多种族都以冬季为一年的第一个季节,由死至生,象征者大荒的诞生史。然事无绝对,也有国族是以春、夏、秋为第一个季节的,反正每个国族的历法都不同,自然各有各的特色。 青国以孟春为元月,以暮冬为一年最后一个月。 入乡随俗,云洛哪怕不习惯这时候过年,也与周围的青人一般准备起了年货,反正都打算长住,准备些年货也没什么问题。新年这一日,阿珩窝在被窝里不肯起来,一来是真的累,二来是真的冷。 云洛好笑的看着阿珩将自己裹在厚厚的被褥里,跟条 分卷阅读242 分卷阅读243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43 毛虫似的,伸手将“毛虫”扶坐了起来,再解开了被褥露出里头光裸的身子,白皙的肌肤上满是粉色的草莓印,是他昨夜留下的。记账并不代表就不找补回来了,相反,越是记账就越得连本带利,对此,云洛心里的小本本上记得一清二楚。 取了衣服给阿珩穿上,同时揩揩油当零嘴,花了半个时辰也没给阿珩穿好衣服,反而越来越有一起穿床上去的趋势,阿珩只得自己动手穿好衣服,她可不想大白天的还要白日宣淫一番。 新年自然要准备年夜饭,药庐的年夜饭永远都是热热闹闹的,几百人一起的年夜饭,不可能不热闹。在青国的这一顿年夜饭自然没那么热闹,却也有一种别样的温馨感。 年夜饭一共八个菜,全是云洛做的,从清洗食材到烹饪,他一手包办了。三七太小,只会煮汤,无忧完全没有帮忙的意思,云洛也不敢指使这位老祖宗,最后的阿珩倒是有心帮忙,但想想阿珩的身子,云洛毅然拒绝了。 咸菜、鱼汤、炸肉丸、鳄肉、鹿肉、熊掌、烤兔以及最后的肉糜,除了一个咸菜,全是荤菜,最后的肉糜更是贵族于冬至年节必不可少的节菜,唯一的问题是,这道节菜是生的。将羊肉捣成肉糜,淋上酱生食。 羊肉腥味重,吃起来本就考验嗅觉灵敏的人,又是生食,阿珩从来都是无视这道节菜,当不知道这项传统存在。然而云洛下厨,自然不会忘了这道必不可少的节菜,只是考虑到阿珩曾说过生食肉类不好,因此三碗肉糜,两碗是蒸熟了的,唯一一碗生的是给无忧的,什么都没加。邪灵喜生吞活剥,加入调料,不合口味,因此云洛将酱放在一边,让无忧自己根据喜好蘸着吃。 无忧很满意,不管是生肉糜还是熟肉糜,她都喜欢。 云洛准备了屠苏酒,这是青国近些年来的习俗,年节与元月时饮屠苏酒。 屠苏酒是药酒,对身体有好处,迎接新年时饮屠苏酒更是好兆头,然,屠苏酒的味道不是很好,三七嫌弃过于辛辣,不肯用,无忧对酒类没兴趣。邪灵不论饮多少美酒都不会醉,死人是不会醉的。 半罐屠苏酒,云洛自己饮了一口便将陶罐递到了怀里的阿珩嘴边。“一人一半。” 阿珩张开嘴抿了一口,什么味道也没有,但感觉身子很暖和,复饮了一大口。“好酒。” “喜欢便多饮些。”云洛道。 两个人的对饮,终是不够热闹,许是神祇关注到了,并且心血来潮决定让这里热闹热闹,于是屋里的人听到了门外传来的敲门声。 风雪夜来客,不是寻仇便是急事,不管是哪一种,都不会是什么好事。 ☆、第三十二章托孤 听着敲门声,阿珩看向云洛,云洛看了看无忧,又看了看三七,目光最终落在了三七身上。 三七无奈起身去开门。 “阿母,找你的。” 阿珩疑惑,这青国谁会来找她?“寻仇的?” 云洛与三七父子俩皆汗颜,知道您老仇家多,但也不必这么个反应吧。 事实证明,阿珩的人缘还没烂到那份上,不是寻仇的,至少目前不是。 来人是国师以及前不久从商国脱身归来的公子芾与玺王姬,瞧着这父子三人,屋里的人皆忍不住在心中惊叹。这三位,长得酷似,只要不是睁眼瞎都能看出这三人的血缘关系,国师大人是真给青灵王戴了绿帽子啊,也不知头顶绿油油的青灵王九泉之下是何感想。 “在吃年夜饭,不介意我们一起吧?”国师道。 阿珩做了个欢迎的手势。“三七填三副碗筷。” 三七认命的去添碗筷。 因着是年夜饭,云洛做的分量很足,因此多了三个人,菜肴也并未因此而不足,只是不会再留下第二日的剩菜罢了。 国师尝了一块鱼肉。“鱼肉的烹饪技术极好,可惜肉质不够鲜美。” 云洛闻言,挑眉:“这可是云鲤。” 国师道:“在断云雪山的地下河流里生活着一种星辰鱼,其味之鲜美,远胜云鲤。” 断云雪山?云洛不由得低头看阿珩。 “确有星辰鱼,生活于雪芝之畔的河流里,因时常吞食雪芝,不仅味鲜美,也是上佳的药,活死人,肉白骨。”阿珩道,她在断云雪山时便被苍凛打发着去断云雪山被雪水融化形成的巨大地下溶洞里寻找过雪芝,因而发现了星辰鱼。 地下河流的世界并非是桃源,相反,因为没有光亮,以及食物不多,地下河流里的鱼,退化了视觉的同时也大多进化成了杂食性甚至肉食性鱼类,雪芝便生长于地下溶洞深处,一处河流之畔,附近有很多猛兽蛰伏守候。星辰鱼是离雪芝最近的鱼类,也是极危险的,好吃,却很危险。因此阿珩只吃过一回,味道如何完全吃不出来,只是听苍凛一个劲的感慨味美,便想着,大抵是美味的。 云洛道:“待你归宁,我也去抓几条。” 阿珩默,归宁?还早着呢。 国师也愣了下,看向阿珩。“你要与他成婚?” 阿珩颌首。“就这几年的事,你若是有空,届时可来参加。” 国师挑眉。“你难道不是来杀我的?” 闻言,众人皆是一愣,什么情况? “是来杀你的。”阿珩道:“可我曾经立过誓,此生此世不再杀人。” 公子芾与玺王姬松了口气,国师却不曾因此而动容,而是问:“既如此,你来青国做什么?” 阿珩理所当然道:“自然是来杀你呀。” “可你不能杀人。” “所以让我们以医者的方式一决生死如何?”阿珩道。 国师颌首。“可,何时?比什么?” “丹、毒、医,谁最后还活着,或赢的局数多,便胜,败者若未死便自刎。”阿珩轻描淡写道,仿佛说的并非如何不亲自动手杀人而要人命的战术。 “内容。” “医比谁的医术高,届时治疗疑难杂症的病人,看谁治得快,治得好;丹,自是比炼丹术,便炼制长生药如何?毒,你我炼毒,谁被毒死了便算败了。至于时间,既然内容已经由我定了,时间便由你定。”阿珩道。 国师想了想,道:“我尚未凑齐长生方的药材,便以八年为期。” “可。”阿珩赞同。数千年来,无人能炼出长生药,固然有这丹药太考验丹师的炼丹术境界问题,但最关键的还是长生方的药材不好找。长生方一共一千零九种药材,生长于不同的时节,不同的地方,其中不乏生长与人迹罕至之处的。比如雪芝,长生方的其中一味药材便是它,而雪芝这玩意只生长于断云雪山深处永不见天日的地下河流附近,不是一般难找。最无语的是,雪芝对环境有要求,永远不能见到阳光,跟邪灵颇类,见光死。因此 分卷阅读243 分卷阅读244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44 便是遇到了雪芝,若是不识货,或不懂如何采集保存,仍旧没用。与雪芝一般变态的药材,在长生方里很多。 苍凛曾经尝试着炼过一炉长生药,为了凑齐长生方的药材,自苍凛的师祖起便开始天南地北的采集药材,耗时近两百载,直到三十多年前才凑齐。不过没炼成功,倒不是苍凛炼丹术不精,而是两个徒弟在他炼丹的丹炉上做了手脚,炼丹时炸炉了。若非苍凛是羲和氏苗裔,体质有别于人,生命力堪称变态,三十几年前便该死了。不过掉下悬崖,虽因坠入冰池而得以幸存,却也因冰池寒气浸入骨髓而双腿彻底瘫痪,终身只能坐在轮椅上,更无法离开药王谷,很难说,没被两个徒弟给干掉,对于苍凛而言是好还是坏。唯一能肯定的是,对阿珩而言,苍凛没死是件好事,没有苍凛,她不可能年纪轻轻便有如今的医道造诣。 公子芾忍无可忍。“你们发的什么疯?苏珩,我阿父与你有何深仇大恨你一定要弄死他?” “什么仇什么恨?”阿珩认真想了想,然后认真回答:“我与你阿父往日无冤近日无仇。” 公子芾险些气吐血。“那你为何一定要杀他?”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阿珩表示自己也很无奈,已经答应了别人,自然不能反悔。 公子芾只得看向国师,阿珩不能杀人,若国师不与她比,那阿珩也拿国师没辄。然而国师并未理会公子芾期待的目光,而是对阿珩道:“正事聊完了,聊点私事。” “请说。” “你可认我?”国师问。 阿珩微怔,随即唤道:“二师兄。” 所有人都愣了下,搞了半天,这俩货是同门师兄妹?怎么感觉更像是前世夙敌?今生专门来了结恩怨的? 国师闻言笑了。“既然你还认我,便帮我一个忙。” “请说,力所能及,我一定帮。”阿珩不介意满足必死之人的一点遗愿。 “当你离开青国时,带走他们两个,照顾他们。”国师指了指自己的两个孩子。 阿珩微默。“八年的时间还很长,足够你抚养他们到成年了。” “青国局势太险恶,希望他们死的人太多了,我不可能面面俱到的保护他们,让他们跟你走,最安全。我不求你一直照顾他们,但至少请抚养他们到成年。”国师叹道,三个孩子的身世太过特殊,简直就是青王族头上活生生的一定绿帽子,青王虽与青灵王没什么感情,但他也是王,做为王,他绝不会允许后宫妃嫔跟他戴绿帽。尽管萱夫人并非给他戴的绿帽,但萱夫人开了先河,若不处置,他得担心自己的妃嫔以及青国日后的太后是否会效仿,除非君王死后将所有妃妾都跟杀了殉葬,否则刹不住此风。君王的妃妾,生是君王的人,死是君王的鬼,不能有别的男人。 最好的办法便是重重处置三个孩子,一来维护王族血统的纯正,二来杀鸡儆猴,以儆后妃及后来人。因此不论是青王还是青国王族都容不下这三个孩子,如今不动手不过是没有机会,有机会的时候定不会放过,前些日子在商国,这两个孩子便遇到了刺客,若非他跟公子芾留的东西多,加之阿珩走的时候也留了两个护卫,这俩孩子现如今是否还活着实是个问题。 阿珩很想呵呵,她很像干慈幼事业的人吗?“萱夫人不是有感而孕了三个孩子吗?”莫非公子厘不是国师的孩子?若如此,萱夫人得有几个情人啊?青灵王又被戴了多少顶绿帽。 “厘儿不会离开,他无心医道,醉心武道兵法,只有留下才有发挥的机会。”国师无奈道,怎么都想不明白自己怎么生了个想要当大将军的儿子。 阿珩挑眉。“想当将军?青王会用他?”别开玩笑了,青王灭了几个野种肃清王族血统都还来不及,怎么可能给公子厘发挥的机会让他掌兵权?若公子厘掌了兵权,青王再想杀他以维护王族血统纯正就难了。 “青王的身体很不好,又被你给......他的时间不多了。”国师意有所指的道。 阿珩道:“放下所有杂物,一心调理身子,什么都不去想,他还是能再活个十年八年的。” 国师反问:“你觉得他能放下权势?” 青王若是放得下权势,也不会在萱夫人执政后期与萱夫人闹得势如水火了。十一岁便想着亲政掌权,被打了回去也没放弃,夜夜笙歌以麻痹众人,私底下却从未闲着。到萱夫人执政的最后一年,这对名义上的母子就差刀兵相向了。 虽然在阿珩看来,青王纯粹是没事找虐,公子泽是残疾人,不能继承王位,萱夫人的另外三个孩子又不是王族血统,只要萱夫人脑子没问题都不会将三个孩子中的任何一个推上王位。原因?与尊重王族血统无关,而是青国的臣子与国人都不可能接受一个血统有问题的公子为王,推三个孩子为王是让他们去死。而青灵王别的儿子不是被萱夫人给杀了,便是被青王继位后偷偷杀了。 阿珩觉得,青王一手的好棋,只要他足够耐心,等萱夫人死了,自然能平稳过渡权利。虽然那需要等很久,却很稳健,毕竟萱夫人又不是祸国妖姬,她是真有治国之能,将青国治理得蒸蒸日上。将青国暂时交跟她打理,日后也不亏。遗憾的是,青王不想等萱夫人自然死亡,他想尽快掌权,于是与萱夫人闹翻了,埋下了种种隐患。 这样一个人,心中的权欲极重,死都不可能放下权势。 阿珩悟了。 ☆、第三十三章挖坑 “可我还是不太明白,公子泽是长兄,你若要托孤,不更应该托给他吗?”阿珩道。 “他是真正的王族。”国师用一种“我相信你明白我什么意思”的眼神瞅着阿珩。 阿珩的确明白,何谓真正的王族?并非指美姿容与睥睨凡人、不怒自威的气势,也并非指血统,而是指那些人的血液里流淌着对权利的无尽渴望与贪婪,为此,这些人可以弑/父杀/母,泯灭一切人伦,只因这世间不会有比权利更能让他们拼尽一切的东西了。或许他们会无病呻吟的说自己身不由己,说自己的无奈,但真正需要时,他们所放弃的必然是除去权利以外的任何东西。对权利的贪婪已经融入了骨髓,成为本能,所谓身不由己,所谓无奈,不过是让自己良心好受些的说词罢了。 “虽然在权利与亲人之间,真正的王族所放弃的必然是后者,但我不觉得公子泽会走到那一步,你的三个孩子根本没那个价值。”想要成为选择,得先有相对应的价值,若是没那个价值,那么连成为被放弃的选择的资格都没有。比如离王的那位真爱,离王放弃的时候只怕连担心不用,因为人不会跑,因此阿珩一直都觉得离王当年那根本不叫选择,也不用选择。 国 分卷阅读244 分卷阅读245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45 师颌首。“那只是以防万一,一半因素。” “那另一半是?” “他以为是我杀了萱夫人。” 阿珩愣了下。“他怎么会有这般荒唐的看法?” “萱夫人死了,而青王亲政后没杀我,反而让我做了国师。” “公子泽脑有恙,无药可救。”阿珩隔空诊断道。 公子芾与玺王姬瞠目结舌,这话的信息量太大,有些接受不能,公子泽怎么会认为国师杀了萱夫人? 青国的春季比北地来得早,仿佛一夕间,春季便到来了,天地间的银装素裹完全不见了。瞅着青国这变化,再想想北地得春季过了一半才能看到绿色的气候,云洛愈发无语,越看越想灭了青国。 随着春季的到来,阿珩将去年买的奴隶给送到了买的土地上种植药材,经过小一年的培养,这些人已经熟知了几十种常用药材的种植。 步入夏季后,阿珩去看了看,药材种植得不错,说明都学得很好,如此一来可以增加人手。这一年,她在青国买的土地超过千顷,尽管大多是不适合耕种的地方,但阿珩看过土质,只是不适合种植粮食而已,种植药材却是很合适。 阿珩去了趟人市,大的城邑都有专门的人市以买卖奴隶,不过人市上卖的奴隶少有好货色。真正的好货色,只有专门的客人才能看到,放在明面上的都是普通货色,论批买的。 被带到人市上来的云洛颇为讶异。“感觉你对人市很熟悉,你以前不会被人抓来卖过吧?” “我阿父就是个奴隶,我对这些自然会做一些了解,毕竟我的出身,委实有些麻烦,多了解些也好想出应对之策。”阿珩道,一入奴籍,子子孙孙永世不得翻身,阿珩不想顶着奴隶的身份生活,便专门想过解决问题的法子。然而得出的结论却是根本没有办法,也不是完全没有,嫁给一个贵族为妻倒是能解决问题,公子旦当年为她与公孙载定下婚约,想来也有这方面的考虑。奴女只能做妾,但有人愿意不要颜面以奴女为妻,别人也管不着,并且做了贵族的大妇,自然不会再是奴,而是贵族的一员。虽然婢妾都是玩物,但妻者却是齐也,享有与夫主等同的身份地位,可惜公子旦的一番好意被她与公孙载给完全毁了。 “你现在不需要再有这些忧虑了,你如今可是辰国的封君,因功而封爵的贵族,不论在哪个国家,都没人敢再小觑你。”云洛笑道。 虎狼之国的名声虽然不好听,但在清楚辰国的贵族组成是什么情况后,这世间已无几个国家敢羞辱辰国贵族的出身。 “拳头大就是真理。”阿珩道。 云洛给了阿珩一个孺子可教也的赞赏眼神,当敢羞辱辰国贵族出身的国家不是被辰国给灭了就是被辰国打得一蹶不振后,自然没人会再羞辱辰国的贵族。 尽管这种战争没有什么利益,但有的时候,有些事情不能纯以利益而论。且,本就因为历史原因与华族诸国不睦,被视为蛮夷。辰人表示,你说老子蛮夷?行,那老子野蛮给你看,接老子一拳而不死你再叨叨。 人市上人很多,到处都是人,不过人都分三种,货物、卖价以及买家,买家衣着光鲜,卖家谦卑讨好,货物或懵懂、或恐惧或麻木或......期待,期待被好的主家买走。 云洛越看越觉得憋闷,辰国也有人市,不过没这么繁华,那翻跟头一般往上翻的算赋非家资丰厚的贵族承受不起,而贵族也不怎么用奴隶,府里的下人多为家仆,一来算赋少点;二来,家仆是要重点培养忠心的,买回来入了家籍,不发生意外的话,家仆将一直为家族所用,辰国贵族世家的家臣也多出自家仆,家臣是要追随主人一同上战场保护主人安全的,关系打好点没坏处。辰国的历史上不乏家臣骁勇善战,斩首甚众而封爵,甚至爵位比主人还高的。三来,奴隶是可以转卖或转赠的,不似家仆,荣辱皆系于主家,若主家出事,家仆也会被株连,因此奴隶的忠诚有待商榷,若是偷了什么要命的东西出卖,后果不堪设想。 辰国贵族府里的家仆都是自小习武,以便战场上可以保护主家的子弟,因此与部曲无异,主家都会给以尊重。因此府里伺候用的婢仆是签的到一定年龄便会放其回家的契书,杂役等粗重活也另有人做。为了省那要命的算赋,大部分贵族都是选择与人签订长短工的契书,花钱雇人不是蓄奴,不用缴纳算赋,成本比奴隶低。因此相对而言,辰国西市最繁盛的是长短工的集市,人市,不敢说门可罗雀,但一片萧瑟味却是真的。 阿珩见云洛皱眉,便道:“不喜欢的话,你可以去人市外头等我。” “我没不喜欢,只是在想,得亏这不是辰国。” 阿珩疑惑。“此话何意?” “若是在辰国,我肯定得查查哪里闹天灾却被压了下来。”云洛道。 “天灾年间,人市繁盛不是很正常吗?”活不下去了,为了活下去,卖儿卖女是很正常的事,阿珩这些年见得很多。 “不正常,辰律有规定,越是天灾严重的年头越要大兴土木,广修道路与水利。成年人可以做苦力赚取钱粮撑过天灾,便是小孩子也能在工地上做不少事换取足够活下去的口粮。” “我大抵懂了为何辰国的道路之宽广发达冠绝列国了。”北地年年都有天灾,年年大兴土木,道路能不发达吗? 云洛闻言微叹。“所以我挺羡慕青国的,很多时候,辰国其实是没有必要对外发动战争的,只是要大兴土木,需要大量的钱粮,除了通过战争掠夺,别无选择。” 虎狼之国也没兴趣年年发动战场,敌人不累,虎狼自个也累,奈何辰律在上,他们不能违背辰律,便只能想办法填这个窟窿了。 “青国真的很有钱。”云洛说。 阿珩狐疑。“你去青国国库查过?” “那倒不曾,只是我用商国与青国在北边的土地卖姜国卖了一个好价钱。要卖好价钱,得先了解一下行情以及买家的积蓄,我便发现,南方的国家普遍比北地诸国富庶。姜国尚且富得流油,那比姜国地理位置更好,气候更温暖,土地更肥沃的青国没道理会没钱。” “......感觉你很想领兵洗劫青阳。” “太远了。” 所以若是离得不是很远,你肯定带兵洗劫青阳啰? “我原以为这样富庶的国家,国人应该生活得很好,至少比北地诸国的庶人黔首生活得好,谁知......”云洛颇为无语的瞅着繁荣的人市,若非过不下去了,没谁乐意将孩子与家人卖为奴隶。一入奴籍,子子孙孙永世不得翻身。“尽管如此,但青国是真的很有钱,只是财富不是分散的,而是集中在少数贵族世家手里......” “这 分卷阅读245 分卷阅读246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46 种只能看着肥羊在眼前晃却不能割肉的感觉,太难受了。”云洛总结道。 说来说去还是念念不忘肥羊,阿珩对云洛也是服了。“你真的什么都没干?” 云洛很无辜。“我能做什么?两国离得如此远,我想做什么也鞭长莫及。” “我听说青王即将伐姜。” “姜王之前导致青国在商於战场失利,青王自然要讨回这笔账。” “前些日子你时常入宫与青王下棋。” “刺激了几句罢了,但他若无此意,我再刺激也没用。青王不是一个会被人几句话就牵着走的人,他会做,必然是因为他本就想那么做了。” “胃口忒大。”阿珩道,姜国虽非一流大国,却也不是小国,而是中等国家,不敢说兵强马壮,但披甲十数万还是有的。 “君王对于疆土的欲望是无穷无尽的。”云洛觉得很正常,不想开疆拓土的君王不是好王,青王渴望开疆拓土说明他是个好王。 “欲壑难填,害人害己。” “管他呢,反正祸害不到辰国头上就行。”云洛完全不在意青国有这么一个爱折腾的王,青国及周围与青国接壤的国家会有多倒霉,诚如他所言,祸害不到辰国头上就行。 “那你给他挖了个什么坑?” “青国与齐国如今国土接壤,迟早有一战,迟来不如早来,我便推一把,让他们早些一绝高低呗。”云洛风轻云淡的道。 阿珩:“......”云洛你可真是专业的。 ☆、番外萱夫人下 灵后有一段时间没见到赵泽漆了,与赵泽漆说说话已成了她的一个习惯,跟赵泽漆说话比跟朝臣说话要轻松,赵泽漆心里想的是什么,说的便一定是什么,且嘴巴严实,不会到处宣扬。轻松,不费脑子,灵后很喜欢这种感觉,她这一生,从未有过这种感觉。不论是在母国时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们相处,乃至于与父王相处,都离不了谋算人心,毫无真心真情可言。虽然与赵泽漆也没什么情,可胜在轻松自在。 难得有了空闲,灵后又去见了赵泽漆,错愕的发现这人竟然将自己给饿晕了。 赵泽漆的地方不大,只他一人,且远离人群,不远离不行,赵泽漆有需要试药时随手逮人的毛病,根本没人敢跟他做邻居。也因此,灵后想寻个仆人给他寻医弄吃的都不行,只得自己动手做了一碗粟米饭。 粟米饭上撒了些肉糜与葱花,看着很是可口,赵泽漆拿起筷子便狼吞虎咽的扒拉起来。 灵后奇道:“你几日未食了?” 赵泽漆想了想,道:“十日。” 灵后:“......你怎么没饿死?” “我服了祝余丹,饿不死。” 灵后道:“却饿晕了。” “......我忘了适量进食,肠胃一时不适。” 灵后真心觉得,赵泽漆是个人才。 赵泽漆吃完了粟米粥,语出惊人:“你挺有贤妻的天赋。” 灵后木然的道:“......我若不是了解你,定会以为你是在讥讽我。”世人对于她做为妻子时的事只一个评价:妖后。现如今也是差不多的评价,不过是妖后的后从王后晋级为王太后罢了。 “你的粥做得挺好吃的,比我小师妹做的还好吃。” 灵后很是怀疑:“你吃得出食物的好坏?” “反正你做得挺好吃。” 灵后并不认为赵泽漆在哄自己,赵泽漆不屑于用谎言哄别人,心口绝对如一。因此她觉得赵泽漆应该是只要没有毒,哪怕是腐烂的食物也会觉得很好吃。虽然如此,但灵后还是觉得很高兴,因为第一次有人以正常的目光来看她,并且夸赞她。 赵泽漆瞧着笑得开心的灵后,心忽的有点乱,他是真的觉得这女子极好。 杞国的王后薨了,灵后收到书信时葬礼都结束了。 赵泽漆见到过灵后不一样的一面,且时常见,放松的、闲适的、戏谑的......唯独不曾见过这般失魂落魄的灵后。 “怎么了?” 灵后落寞的道:“我母后去世了。” 赵泽漆干巴巴的道:“节哀。”他亲爹亲娘死之时苍凛踢他回去看过,然而没有半点感情,看了一眼就觉得灵堂太吵,哪来回哪去了,因而实在无法理解灵后的伤心难过。 灵后:“......你安慰人的方式真没诚意。” 赵泽漆歉疚道:“抱歉,我没安慰过人。” “其实我也知道母亲在那样的环境里很难生存,她就像崽丝花,依靠也信赖着父王,可父王是什么人?后宫佳丽九百余人,宫外的红颜知己更是无数。我出嫁时便预见了她的结局,却不曾想,竟这般快。” “那为何不接她到青国来呢?杞国乃小国,它反抗不了你的意志。” “母亲不想离开父王。” 赵泽漆挺想说灵后的老娘根本是自己作死,死不足惜,可那到底是别人的亲娘,这么说,灵后八成得气得杀人。想了想,赵泽漆干脆将灵后揽入了怀里安慰着,小师妹六岁那年弄清楚她身世时也伤心难过得紧,他记得师父就是这样将人抱怀里安慰的。也是那一幕让他多忍了苍凛几十年,觉得苍凛也不是全无人性,尽管最后还是没忍住......苍凛从来都不是全无人性的问题,他是从来都不认为他自己是个人。他会安慰小师妹也不过是他觉得小师妹的资质与性格适合做他的继承人,做下一任巫彭,可即便是他的继承人,那十数载岁月也是非人一般的煎熬。 被赵泽漆揽入怀里让灵后愣了愣,旋即安心的靠在赵泽漆的怀里,她知道赵泽漆不会害她,最多拿她试药。 赵泽漆的怀抱透着淡淡的药草香,沁人心脾,令人静心凝神,然而灵后却一点都定不下心来,忽的抬头吻住了赵泽漆,她想放纵一回。 赵泽漆呆了呆,他这一生,形形□□的人见过许多,女子也见的不少,然......除了小师妹,其余女子不是病人便是药人,他待那些女子的态度自然不待半点情绪,更谈不上亲近了。虽与小师妹也亲近,可小师妹是他养大的,他看小师妹的态度,与其说是女子,倒不如说是女儿。然而灵后不一样,他很清楚,灵后是个女子,且是个优秀的女子。 认真说起来,这是赵泽漆第一次与女子这般亲近(“女儿”不算),不由得慌乱了下,然而回过神来却是顺从本心的抱紧了灵后。他很喜欢这个女子,喜欢到想要她做他的妻子,既如此,为何要拒绝? 一夜放纵缠绵,灵后清醒之时赵泽漆已不在,这让灵后稍微松了口气,不在也好,不然她真不知要以什么样的态度去面对赵泽漆。 门被推开,赵泽漆拿着一套干净衣服缓步走了进来,见灵后醒了,笑道:“醒了?” 分卷阅读246 分卷阅读247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47 见着赵泽漆的笑,灵后微微晃神,赵泽漆笑起来时,整个人的气质都变得柔和了起来,很是好看,然而灵后的心却是沉甸甸的。 赵泽漆将衣服递给灵后。“我去你宫室里取的,你年纪也不大,成日里穿着玄色正装,忒老气。”实际上也就二十四五,可穿成那般模样,给人的感觉生生老了十岁不止。 灵后瞧了眼衣服,是她早年出嫁时陪嫁的衣服,颜色很是显眼,不过......出嫁后的情况着实出乎意料,这些衣服在青灵王死后便被她锁起来了。倒不是女为悦己者容,而是着实不想再战战兢兢的以色侍人、讨好别人。 灵后有些涩然的道:“昨晚,对不起,我不该利用你。” 赵泽漆挑眉:“只是利用?” 灵后沉而缓的道:“只是利用。” “为什么人总是心口不一呢?”赵泽漆很是不解,苍凛教会了他很多东西,然而人心却永远无法教给弟子,因为苍凛本身也是极单纯的人,只是这一天性被浓厚的血腥所掩盖,世人无法察觉。而能够以野兽一般的直觉看透人心,却唯独理解不了人心为何如此便成了苍凛这一门的特色。 灵后默然,面对赵泽漆比野兽更敏锐的直觉,平常固然轻松,此时却是艰难。“我是青国的太后。” “我知。” “太后若传出养男宠的丑闻,会有麻烦。”看不惯她垂帘听政的大有人在,只是逮不着把柄。 “那你嫁我便是。” 灵后:“......君王的后妃,哪怕君王死了,也不能改嫁。” 赵泽漆完全无法理解:“这也太不讲理了。”不论是人族的哪一支,女子亡夫后再嫁都是天经地义,高兴了,又有人愿意娶,便改嫁、再嫁个七八次也无妨。 灵后苦笑:“王权从不讲理。” 赵泽漆想了想,问:“那你怕丑闻吗?” 灵后疑惑不已。 赵泽漆道:“我可以做你的男宠。” 灵后眸光诡异的瞧着赵泽漆,一眼便可以看出,赵泽漆是认真的。“你可知男宠是什么?” 赵泽漆反问:“你怕丑闻?” 很显然,哪怕之前不知道,之前的几句话里赵泽漆也理解了男宠是何意。 灵后说:“你会被很多人轻视,名声尽毁。” 赵泽漆闻言道:“名声于我毫无意义。” 灵后默,她看得出,赵泽漆说的是真心话,他是真的无所谓名声。 “我的名字叫萱,赵郎可唤我阿萱。” 养男宠,做过此等事的女子很多,然而那些女子多为公主贵女,国后养男宠,灵后估计是有史以来头一个。宛若地震一般惊动了整个王都,连公子泽都给惊着了。 “泽儿,此事你莫管。” 公子泽道:“可母后您是王太后啊。” “我知,可我爱他,所以想与他在一起。” “那父王呢?” 灵后直言。“我从未在意过那个老男人。” 公子泽:“......” 赵泽漆前两日刚犯了病,再次撑上了拐杖,走来时正好听到最后一句,表情略怪异。 见到赵泽漆,灵后皱眉,赶紧过去扶着赵泽漆:“你怎么来了?” “有点不放心。”赵泽漆看向公子泽,他知道,别的人怎么看阿萱能够完全无视,但这个孩子的看法却不能,纵然最后不会影响阿萱的决定,可阿萱仍旧会难过。 “我能与他说通。” “你那不叫说通。” 赵泽漆走到了公子泽面前,蹲下了身子与公子泽对视。“你反对的原因是什么?” 公子泽愣了下,道:“你们,不成体统。” 赵泽漆讥笑:“为何不成体统?女子在夫君逝后是天经地义的事,古来皆如此,为何到阿萱身上却不可了?因为你的父亲是王,所以为了王的面子,你母亲的喜乐便一钱不值了?” 公子泽愣住。“我并非此意。” 赵泽漆一针见血道:“可你的行为表达出的是这个意思。” 公子泽:“......” 赵泽漆站了起来,示意阿萱扶自己离开,阿萱见了,上前扶着赵泽漆离开。 “你的身体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何用了那么多药仍不见好?” “以前想治好腿疾,出了岔子,落下了后遗症。” “你这不是疾病,只是与旁人不同而已。”萱夫人是真的这么觉得的,虽然有脚疾,但赵泽漆真的是个很出色的男子。 “我也是如此觉得的,奈何我师父心血来潮有了那么个想法,需要活人尝试他的想法,我是最合适的。” “你师父在哪?” “为何如此问?” “我令人去杀了他。” “他已经死了,我与师兄一同做的。” “那就算了,晚上你想吃什么,不准说随便,也不准说不想吃,你必须规律进食,否则又会饿晕过去。” “好。” “以后也不能再服祝余丹。” “都听你的。” 两个人的声音渐行渐远,公子泽陷入深深的沉思中,王者至尊至贵,他的女人为他守寡一辈子不是理所当然的吗?然而,母亲并不爱父王,这又当如何? 赵泽漆忽问阿萱:“你介意自己夫君的年龄比你大很多吗?” 阿萱不由想起了青灵王,不由露出了恶心之色,青灵王那个好色苍老的男人绝对挑战了她此生最大的忍耐力,也多亏了那几年的忍耐,她的忍功噌噌上涨。“介意。” 赵泽漆沉默了。 “怎么了?” 须臾,赵泽漆问:“哪怕是我?” 阿萱不解:“何意?” “我年近知天命之年。” “......保养得真好。”阿萱一脸的不信,赵泽漆瞧上去也就二十余岁,身子骨更是比弱冠少年还要硬朗,身手更是灵活敏捷,可以说,除了他的脚疾,赵泽漆就似一个年轻英武的郎君。 “我早年服食过一些珍奇之药,容貌衰老得比寻常人慢许多。” “所以过二十年,当我年老色衰,而你风采依旧?” 赵泽漆反问:“那又如何?” 阿萱愣了下,是啊,那又如何呢?所有男人都可能因为她的老迈而厌倦她,唯独赵泽漆不会,这个男子的心思太纯粹。“那你年长我数十岁又如何?” ☆、第三十四章山雨欲来 阿珩最终只买了两百名健壮的奴隶,都是最下等的苦力型奴隶,也是最廉价的,年龄从十岁到十五岁不等。 倒不是阿珩不想买年纪更大的,而是年纪更大的,多半是已经转了好几手的,对于苦力,主人用的时候自然不会关心身体如何。如徭役,做的都是没什么人愿意做的重活,服完徭役,身体不够结实的都会大病一场,身体差些的,累病累死 分卷阅读247 分卷阅读248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48 都很正常。而苦力型奴隶,比服徭役的民夫还惨,徭役再怎样,只要不太倒霉,赶上君王大规模的征发徭役,都有个头,而奴隶的苦力生涯是没有头的。 主人会死命压榨奴隶的价值,到不需要时,若奴隶还没累死,便拉到人市上卖掉回些本。只是这样的奴隶,身体底子已经毁了,买了也活不了多久。 二十枚青国的蚁鼻钱一个苦力奴隶,两百名便是四千枚蚁鼻钱,正好是一枚青国金贝。阿珩不可能带着四千枚蚁鼻钱出门,虽然蚁鼻钱的分量不像辰国的铜锱与齐国的刀币一般分量十足,但四千枚加起来......非力士扛不动。在身上找了一圈,也没找到金贝,转而在云洛身上摸了一圈,寻出了辰国的金铢。 “我没铜贝,也没金贝,以金铢付可否?” “可以。”人贩子忙不迭的应了。 虽非本国货币,但列国之中,辰国的钱币铸的极精致,钱币的边缘更有繁复精致的花纹,让人没法剪边下来,钱币的分量都没什么损耗,因此一直是流通于列国的硬通货币之一。哪怕是在辰国以外的国家,金铢、银毫与铜锱的价值也是无国界流通的。 买了奴隶,阿珩没亲自教导,而是让老人带新人,先将新人带出来了,能够种植好药材了,她再继续买人。 一口气吃不成大胖子,阿珩很有耐心。 孟夏时节,青王发兵八万以庄成为将攻打姜国。 阿珩觉得有些疑惑。“那个庄成,看上去似乎有些眼熟。” 云洛闻言道:“当年你在沧水杀的青国主将便是他父亲,眼熟也很正常。” 阿珩了然。“他要是赢了这一仗,回来的时候会不会趁着这个机会杀了我?”她与庄成之间可不止杀父之仇,她还拿他老子的头颅砌了座小京观。 云洛想了想,道:“很有可能。” 阿珩默,真诚实。 云洛继续道:“不过你也可以放心,在他砍下你的首级之前,我一定会先斩下他的首级。” 阿珩笑,这才像话嘛。 夏去冬来,庄成在孟冬时打到了姜国王都之下,姜国王城有千里姜水天险保护,想要攻破,很难。这是一场持久战,比的就是谁能耗得更久。 阿珩不关心北边的战事如何,她更关心与国师的医术交流,虽是同门,但她与国师学的方向不同。她学得交杂,医道各个分支都有涉猎,国师却是专精,严格来说,苍凛前头的三个弟子都是专精某一领域,如差不离精于读书,国师精于炼丹术,三师姐精于针法、脉法,简言之,各有缩精。阿珩却不然,阿珩的第一个师父严格意义上是清,清精于草药与骨科,阿珩的老娘则擅长针法与脉法,以及如何利用药物相克的原理不着痕迹的杀人,特别是后者,阿珩很多时候都觉得自己老娘更像是从事杀手职业的,对于如何不着痕迹的杀人这种事,老娘着实太清楚了,没有积年的经验是不可能那么清楚的。 所以,阿珩幼时对于用药杀人这种事做得熟门熟路不是完全没有原因,后来拜了苍凛为师,苍凛不知如何想的,对于这个弟子并未只教一种或两种,而是真正意义上的倾囊相授。阿珩的所学便更加博了,专而精,博而不精,阿珩后来也明白了这个道理。这才不再继续开拓新的领域,而是不断完善自己已经学了的领域,一门门的学精。但再怎么学,论起炼丹术的专精,她终究不如在这一领域里浸淫了一甲子的国师。 两个人交流得很欢,王宫的药库都要被这俩家伙给败光了。 炼丹是很烧钱的事,一炉丹的药材需要花很多钱,而炼丹也不可能百分百成丹,除非丹道出神入化,否则成丹率超过一半便是大师了。若非丹药着实昂贵,有一炉成丹便能回本十炉甚至百炉丹药的成本,炼丹术根本发展不起来。自然,就算发展起来了,这世上真正的炼丹师也没几个。不是有钱人学不了这一行,古九州帝国时有一句非常形象的谚语:每个大炼丹师的成长过程中都有一个曾经富得流油,如今败得底朝天的氏族。 阿珩本着反正不是花自己的钱,耗损自己的药材,同国师交流完了玄级丹药后还不够,又挑战起了地级丹药,宫里时不时就有炸炉的声音。 极低的成丹率,再加上时不时就炸一回的丹炉,云洛觉得,这两位折腾了大半年,青王都没觉得国库紧张,真是肥得蹄子都流油的肥羊啊,更想洗劫了怎么办? 冬季结束时,云洛蠢蠢欲动的抢劫之心更重了,姜国向齐国求援,齐国大军南下,与青军在姜水展开了新的战役,继续去年的厮杀。 若此时辰国插一手......云洛最终还是克制住了自己的这种冲动,辰国如今缺的不是疆土,是人口,尧阳与商於之地的人口被他跟掳掠得差不多了,再掳掠姜水流域的人口就得犯众怒了。到那时,列国联军伐辰,就算不会输,也会死很多人,不划算。 南北两个顶级大国的倾力一战不是那么容易结束的,尤其是还有个云洛在煽风点火。虽然不打算亲自上阵抢劫肥羊,但云洛也不打算让两只肥羊好受。 1344年春,姜水之战,齐国与青国投入的总兵力已然超过八十万,饶是已经在丹道的世界忘我到废寝忘食地步的阿珩与国师也忍不住关注了下。 虽说捭阖时代的战争就没结束过,每年都有几场甚至几十场小规模战争,大战更是平均两三年一次,可规模超过十万人的大战却是不多,平均一二十年一回。可,不论是之前的尧阳之战,亦或是商於之战,规模都超过了五十万,这一次更夸张,总兵力超过了八十万。最无语的是,交战的两个国家爆发战争的原因是为了另一个国家。 这是疯了吗? “商於之地连通北地与南方,青国势在必得,而齐国更不可能撒手,姜国是一个缓冲带,若是得到,青国日后攻打商於之地会容易很多。虽然姜国对齐国的重要性不如青国,但能让劲敌难过的事,齐国不可能不做。自然,最重要的还是,姜国对齐国虽无战略意义,但若被青国得到,齐国会很麻烦。”云洛抓住了机会如此教育儿子。 所以,哪怕姜国不是自己的地盘,齐国也得为了这块土地跟青国拼了。不然,青国在北边的疆土会连成一个半圆,商於之地被包围在其中,而商於之地的背后是云水......这跟绝境没多大区别,只要青国在尧阳那一带的大军切断商於与齐国本土的联系,商於易主便是必然。 “姜水之地值那么多人命?”三七很是怀疑。 阿珩忍不住侧目,怎么感觉儿子的思维逻辑有点不对头? “姜水之地自然不值,但商於之地值。”云洛说。 “可一直这样打着,我们还怎么回家啊?还要多久才能打 分卷阅读248 分卷阅读249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49 完啊?”三七更关心什么时候回辰国,他不太喜欢青国,在辰国的时候,他觉得那些成日里舞刀弄剑,比谁的弓术最准,谁的剑术最好的辰国贵族很无聊。来了青国,他才发现自己大错特错,辰国的贵族子弟真的很可爱,至少那些家伙不会成日里闲的没事招猫逗狗,欺男霸女。 云洛也无法回答三七的这个问题,齐国与青国都是大国,这场战争还要打多久?鬼知道。 云洛唯一能肯定的是,青王绝对看不到战争结束的时候了。 青王的身体越来越差,这两个月已经到了弥留之际,尽管青王装得很正常,遗憾的是,不论是国师还是阿珩都是那种看一眼就能把别人身体里所有隐患给找出来的神医,青王演得再自若也没用。 阿珩知道了便等于云洛知道了,而云洛知道了,不拿来做点文章便不是他了。 阿珩不知道云洛做了什么,但青王显然猜到她做了什么,因此她与国师都被软禁了起来。 阿珩与国师对视了一眼,没理会外界的山雨欲来,继续交流丹道,为了六年后能够获胜,他们必须加紧提升自己的医道,尤其是丹道。若能炼出长生药,那么对方炼的毒再厉害也没用了。 青王被这俩无耻的家伙气得不轻,却已无力对这俩人做什么,病来如山倒,他虽然不是病,一半是曾经坏了身体底子,另一半是被这俩家伙给折腾出来的问题,但之前的一年都很精神,这几个月才突然进入弥留之际,说没问题,鬼都不信。 青王唯一不能理解的是,那两个人进献的药,他都有让宫人先试,确定没毒后才用的,为何自己还会中招? 青王想不通的问题,云洛倒是很容易就想通了。 “儿子,青王的教训告诉我们,学一门手艺,尤其是医道,真的很有必要。” “为何?” “因为学了医,至少不会将以榨取生命潜力的药当成治病的良药。” 虽然那药的确能治病,却是以损耗寿命做为代价,并且生命潜力榨干时,所有毛病都会回来,怎么想都是不划算。 ☆、第三十五章顺心 阿珩痴迷于炼丹术不可自拔,但国师却在风雨降临之时回过了神,顺便敲醒了快走火入魔的阿珩。 “干嘛啊你?” “杀我们的人就要来了。”国师道。 阿珩茫然的看着国师。 国师皱眉。“你莫不是认为青王会宽宏大量的放过我们?” “我给他下的药不严重,只要他禁欲,养生,规律作息便不会有事。”阿珩道。 “可我给他下的很要命。”国师说。 “......你俩至于这么大仇?”毒死一个人,非常容易,单阿珩所知道的,便有几千种可以让人在非常短暂的时间里失去生命的毒,但花两年的时间给人希望,再把人打入绝境,这是多闲得慌? “深仇大恨。”国师斩钉截铁的回答。 阿珩从身上一样样的往外掏东西,最后掏出了四五斤的药丸药粉熏香,瞅得国师眉角直抽,做为一个医者,且是苍凛的弟子,他自然看得出来,这些东西全是毒。 小师妹你随身带着四五斤的毒,也不怕不小心毒死自己? “你在做什么?”国师疑惑的问。 “你不是说很快就会有人来杀我们吗?我做点准备,让他们有来无回。” “你不是不杀人吗?” “这些东西不致命的。”顿了顿,阿珩补了一句:“自然,中毒者自尽了可不能算我杀人。” 国师:“.......”小师妹你比苍凛那个老不死的变态还凶残。 想了想,国师还是提醒。“宫里有秘道。”见阿珩疑惑的看着自己,国师道:“王宫里有秘道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是很正常,君王是最怕死的,因此王宫里有多条用于逃命的秘道,虽然派上用场的时候多半是亡国之君了,但舍不得荣华富贵,却更畏惧死亡,做一个除了吃饭喝酒便什么都不会的人活着,也不愿殉国的王族子弟很多。因此,王宫的秘道很有准备的必要,不管是哪个国家,立国或迁都的时候都会修建大量的秘道。 呃,辰国或许例外,因为没必要,辰国建国时,北地尚未被华族收复,四面八方都是戎狄,是敌人,因此,就算亡国时逃出了王宫也没有意义。再后来,王权被架空,君王的生死根本不由他们自己,秘道更没意义了。 阿珩理解青王宫有秘道,但无法理解国师宫里的这条秘道竟然连通青王的寝宫。 “这秘道是青灵王修建的,他有个宠妃,彼时他尚未大权在握,不能明着对宠妃太好,不然会跟宠妃带来灾祸,便修建了这条秘道,夜里与宠妃相会。” “青灵王最宠爱的不是萱夫人吗?” “他的宠妃又不止一个。” “那这位让他挺用心的宠妃后来如何了?” “据说失宠被打入了冷宫,或许还活着。”国师也不太清楚人还活着没,冷宫那地方,他从来都不去,君王与公子们更没兴趣去那种无聊的地方。 阿珩颇无语,宠爱时绝对用心,不宠时又比北地凛冽冬季的寒风还要冷,青灵王也是自我到非人的境界了。 不论青灵王如何,至少他是帮了国师一个忙,国师今日去送青灵王的儿子最后一程会很方便。阿珩真好奇青灵王九泉之下有知会是怎么个感觉,大抵是无所谓吧,青灵王根本不喜欢这个儿子,只是意外才得了这个儿子而已。 让两位神医给用药坑了,被压制许久的沉疴一下子全爆发了,青王已虚弱得只能躺在榻上,动都无法动一下。不过,这也不代表他就什么都做不了了,相反,越是濒临死亡,青王便越要安排好后事,杀了阿珩,杀了国师,杀了公子芾、公子厘及玺王姬,最重要的还是......杀了公子泽。青王很清楚,他的儿子们没有自己的能力,虽然他这两年已经立了太子,但太子根本不是公子泽的对手,不杀了公子泽,王位迟早易主。 公子泽是青王的兄弟,却不是子嗣,人性自私,江山王位自然要传给自己的后代,兄弟可不是后代。 阿珩很理解青王的这种想法,可惜的是,公子泽不是吃素的 ,并且青王的时间真的不多。 一句话,儿子太不争气。 国师取了一枚丸药缓缓送入青王的嘴里,又点了一炷香。“这是你当年在阿萱的膳食里加的东西,这香也是你让人掺在阿萱的香炉里的,如今,我还给你。” 阿珩一愣,萱夫人不是正常死亡的吗? 青王想吐出丸药,但国师将他的下巴给卸了,再稍微抬高下颌,药物立马顺着咽喉滑入了肠胃。 看着想要挣扎却挣扎不了,气得快口吐白沫的青王,阿珩颇为同情,死了还要遭 分卷阅读249 分卷阅读250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50 这罪,真惨。 “寡人就不该心慈手软放过你。”青王终于用尽仅剩的力气说道。 国师挑眉。“原来你是因为心软才不杀我的?我一直以为你是想让我为你炼出长生药才不杀我的呢。” 青王似乎还想说什么,却什么都说不了,本就耗尽了生命潜力,如今再中毒,虽是慢性毒,却不是如今的青王能够承受的,说完最后一句话后便已咽气。 看着死不瞑目的青王,国师笑了,笑得很是开心,畅怀。 阿珩问:“可需要化尸水?” 国师不解:“为何?” “他是中毒死的,仵作验的出来。” “验不出来的,此毒为西域奇毒,不属中原所有,中原的医者是检验不出来的。” “你不就检验出来了?” “我是因为觉得阿萱病得太蹊跷,查了很久,又询问了大师兄才得知了这种毒的存在。早知如此,我当年便应向师父学毒。”国师恼怒道。 阿珩觉得,来自西域那么远地方的毒,你就是随着苍凛学毒也没用,苍凛也未必知道,而差不离,他的毒术也是四处都走过之后,又利用离王与齐王当冤大头提供研究所需的花销,才渐渐到了如今地步,并非全靠苍凛所授。 瞅着死不瞑目的青王,阿珩叹道:“虽然赤帝与玄帝的落幕都不怎么好,但我觉得你其实很应该跟他们学学,虽然死得挺惨,但活得光明磊落,哪怕他们的敌人,也打从心底里尊敬甚至崇拜他们。不像你,仇恨值拉的不如他们俩高,却没一个敌人是真心尊敬你的。” 国师默然片刻。“你也说了,他们死得惨。” “古洛王朝前头的四个王死得倒是不惨,但你信不信洛王五世最想干的就是掘了自己的祖坟鞭尸?” “那是他的祖宗。” “若我是他,一定会将列祖列宗的尸骨从王陵里拖出来挫骨扬灰。”阿珩淡淡道。 古洛国五代君王,洛王五世是唯一无辜且冤比当年惨死月照海的人族精锐们的人,他什么都没做,登上王位更非他所愿,却要背负起祖宗所有的罪孽,成为炎帝一手建立的种族王朝的亡国之君,被钉上人族历史的耻辱柱。 在阿珩看来,做为君王,落幕如何不重要,但绝对不能如洛王五世那般憋屈倒霉,至少要活得顺心,哪怕代价是生命。自己捅的篓子,自然要自己背负罪孽,但不是自己的锅,死也不背。尤其是还是那种倒霉催的锅,虽说遗臭万年也无妨,可因为别人的锅而遗臭万年…… 阿珩此生同情的人便是洛王五世,没有之一,得是上辈子造了多大孽,这辈子才能这么倒霉? 青王死得没洛王五世惨,自然,就算有那么惨,阿珩也不同情,青王这完全是自找呀。 萱夫人不可能废了他立公子泽。 原因?萱夫人当年可不知道日后会有个阿珩能解决公子泽的眼疾问题,就算能,青王都登基十几年了,萱夫人无缘无故就想废了他改立公子泽,青国反对声绝对一大片。公子泽就算眼睛好了,那也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王族子弟,青国尚武之风虽无辰国那么变态,但想要接受公子泽也有点问题。 遗憾的是,青王自己太心急,牙还没长齐便想掌权,野心与侵略心态明显。惹恼了萱夫人,哪怕亲生儿子不能继承王位,萱夫人也想杀了青王。为此,青王不得不荒淫奢靡、夜夜笙歌十二年,以至于坏了身体。 犯了一次错还不够,这位又犯了第二回,竟然毒杀萱夫人,这更惹恼了国师。 苍凛门下,不论是否叛徒,都继承了苍凛的性子,睚眦必报。不是自己在意的人,那么死光了也无妨,但自己在意的,哪怕被人伤了一根毫毛,也非得砍下别人一只手来。 差不离是这样,哪怕他与离国的恩怨是近百年前的事了,当年所有的当事人早就死了,烂得只剩下白骨了。他没法亲手杀了仇人,便转而毁灭仇人的王国,并且一直在朝着目标努力,离国这些年被他坑得不轻。 国师也是如此,青王杀了他的情人,他便杀了青王,颠覆这青国江山。 于离国而言,流着离人血脉的差不离是彻头彻尾的离奸;于青国而言,国师是祸乱江山的妖人。 可那又如何呢?人生在世,图的是什么?不就是顺心吗? 我不在乎你们,自然没有理由为你们委屈自己? ☆、第三十六章节哀? 这一夜,青阳血流成河,乱成了一团,云洛费了不少时间才找到阿珩。 “不是让你别乱跑吗?怎么跑这来了?我找半天都找不到,还以为你出事了......青王这是什么情况?”云洛惊讶的看着榻上死状凄惨的青王。 宫变什么的,辰国没发生过,但请君王禅位这种事,辰国没少发生。每个王族子弟生下来便注定流淌着对权利的无尽渴望,不管是哪个人,登上了王位便会渴望集权,唯我独尊,说一不二。很遗憾,辰国数百年来的国情,君王说得好听的是个金字招牌,难听点就是个摆设。新老氏族与外来士子构成了生生不息的循环,王位上坐的是人还是牛鬼蛇神,对辰国都没影响。 辰国的国情,虽然所有人都无语,但也每个人都能看得出来。辰王也不例外,但没有哪个君王愿意做一辈子的摆设,想要反抗,想要推翻三足鼎立格局的王太多了,哪怕清楚,三足鼎立颠覆之日必然是辰国罹难之时,挺得过还好,挺不过就该亡了。纵然挺得过,国家兴衰也将由君王一人决定,失去了束缚,必然陷入君子之泽五世而斩的命运。可没有辰王想得到,或者说,都自动过滤了这个问题。 前任辰王不是第一个反抗的王,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对于这些王,只要做得不是太过分,三足请其禅让,换个懂事的便是,若是前任那样的奇葩,自然是废了之后再不着痕迹的弄死。 总的来说,辰国很难发生宫变,即便发生,那也是非常平和的宫变。因为王族子弟,宁愿去争御史大夫之位,甚至是地方官之位也不愿争王位。 整个都城乱成一团,君王被杀死于王榻之上,辰国从未发生过,云洛有些接受不能。虽说齐国宫变的时候也乱,并且齐王也被杀了,但那是因为他故意弄乱一滩水好杀齐王复仇。而青国,云洛可以拿连山氏一千代的祖宗发誓,他只是推波助澜,除此之外,什么都没做。 阿珩道:“青王自己想不开,二师兄成全了他。” 若是旁人,绝对听不懂阿珩这话,青王的模样一瞧就知道是死不瞑目,怎么会自己想不开,但云洛不是一般人,有过废立君王经验的云洛不过一息便了然了,虽然不知道青王做了什么,但他肯定做了什么惹着了国师。 国师看着青王的尸体,很是痛快,痛快完 分卷阅读250 分卷阅读251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51 了后也没忘了别的事。“小师妹你们若要走,便赶紧趁着这个时候离开吧,青国那些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东西的人,我会灭了他们所有的亲朋好友与三族,避免有疏漏。” 公子泽带兵攻入了王宫,虽然青王已经死了,省了他不少事,但别的人也需要时间去处理,比如青王的子嗣。宫变这种事,不论是结局如何,胜者肯定会杀了失败者所有的子嗣。青王输了,依着惯例,他所有的儿子都得与他一起去死。 处死青王所有子嗣,稳定了局势,公子泽必然不会放过云洛与阿珩。 云洛道:“我不会有事。” 阿珩道:“我不着急。” 国师无奈道:“云洛倒也罢了,青王会努力杀他,不能杀了也无妨。但小师妹,抓住你,会很有价值。” 阿珩不解:“我能有什么价值?长生药?他应该不会蠢得打这种主意吧?”打长生药的主意,蠢到了极致,以前还不能确定,但如今,阿珩敢笃定的说,公子泽真敢那么做,哪怕他是萱夫人的亲生骨肉,国师也会毫不犹豫的毒死他。就算国师毒不死他,苍凛与差不离也还活着。 差不离与国师是叛徒没错,但他们并没因此而否决苍凛给他们的所有东西。差不离是没人性,没节操,没道德的混蛋,但阿珩不讨厌他。 十多年前在离国,差不离是清楚长生方的,也有一个羲和氏后裔落在了他手里,只要他想,他随时可以炼出长生药。但他没有那么做,他纯粹出于对羲和氏体质好奇的心理拿阿珩做了很多实验,却从未想过杀了阿珩,或是拿阿珩炼制长生药。 这对师兄弟背叛了苍凛,但他们不容许任何人羞辱苍凛,更不会容许任何人以羲和氏后裔炼丹。 阿珩很理解,背叛是因为苍凛太没人性,可纵然背叛,尊敬与崇拜仍旧在。 国师轻叹,道:“三师妹。” 阿珩一愣,脑子里飞快的计算着,很快就算出了自己的价值,顿时就想骂人。“你他娘的可真信任他!” “我没想到会有人活下来。”国师也很无辜,若是人都死光了,自然不需要顾忌什么,谁能想到,会有活口,并且是阿珩这么个价值连城的活口。尽管这个活口的心性比毒蛇还冷,比变态还诡异,但她很有价值就是了。 阿珩拉上云洛就走。 云洛不解:“什么情况?” “以后跟你解释,如果一会不想被几十万大军追捕的话,赶紧走。” 云洛狐疑的看着准妻子,长生药虽然很有吸引力,但公子泽若是敢为了长生药出动几十万大军,那他的王位也别想坐稳了。王侯当以国族利益为大,若是不能做到,便可以去死了。臣民的支持不是因为觉得你人品好,而是觉得你能给他们带来更大的利益,过更好的生活,所以跟着你。但你若是为一己之私胡来,打没有任何利益的战争,被推翻是必然。便是他之前为了阿珩而出兵商於之地,也是花了很多精力想到了以地换地的法子,加上阿珩是辰国贵族,而青王是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将她下狱的,伤了辰国贵族的颜面(辰国贵族阶层成分是列国一株奇葩),这才得以说服辰国的公卿们冒着与青国这个庞然大物结仇的风险出兵。 公子泽若以数十万大军追捕阿珩,便只有一个解释:阿珩真的有那个价值。 离开青阳时阿珩带走了公子芾与玺王姬,走得非常急,活似后头有鬼在追。 公子泽稳定了局势时便收到了阿珩不知所踪的消息,一起的还有公子芾与玺王姬。 “为什么?”公子泽问一脸平静在萱夫人墓室里的国师。 萱夫人的陵墓并没有封死,这是国师的要求,因为他时不时就会来看萱夫人,隔着冰冷的坟茔看,他不喜欢,所以便不管别人的意见硬生生的改造了陵墓。 杀了青王后,国师便拎了两个小菜与一壶酒来了此处,坐在棺椁前自斟自饮。 听到公子泽的问话,国师愣了下。“啊?” “苏珩是你放的。” 国师点头。“对。” “为什么?” “她是我小师妹。” “所以你就背叛我?” 国师摇头。“没有忠诚,何来背叛?你于我,不过无关紧要之人,我这些年为你做的只是因为答应过阿萱会照顾你,但照顾不等于要做你的狗,效忠你。” 公子泽默然片刻。“可你还让她带走了芾儿、玺儿。” “自是因为小师妹比你更可信。” 公子泽怒不可遏:“他们是我一母同胞的兄弟!” 国师饮了一樽酒。“我虽然很不是很认可师父的一些道理,但他有一句话我很认可,除非你能给一个君王谁也给不了的巨大利益,否则永远都不要相信君王的情义与信用。不论君王曾经是什么样的人,若无上古六帝之毅力,绝无法控制自己被权利腐蚀的命运。” 因为这段话是在讲解上古六帝的历史时说的,因此苍凛这番话还有后半段:上古六帝之所以成为帝君,究其本质便是那六个人不论人品节操如何赊欠,都没将王位看得多重要,在他们心里有太多太多比王位更重要的东西。因此权利从来都无法影响他们的冷静理智,而很多事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当他们等同于半个旁观者时,不论遇到怎样的危机,永远都会做出最正确的决定。尽管有精神分裂的隐患,但这样的王对整个种族很有好处,所以他们是帝君。 “我不是青王池。”公子泽说。 国师闻言道:“过个二十年你若还能自信坦荡的说这话,我便信你。” 公子泽深呼吸,很想杀了国师。“既然不信我,为何不送走厘儿?” “他想当将军,只有青国能满足他的理想。” “这又信我了?” 国师仍旧摇头。“若是信你,我早放心的将厘儿托付给你,与小师妹一起走了。” 顶级医者的交流不是一时半刻就能完成的,他还有很多的东西没来及教过阿珩,阿珩也有很多东西没来得及教给他,他这让他很是遗憾。但比起儿子,这点遗憾也不算什么。 尽管尚未登基,但公子泽仍旧觉得疲惫,发自内心的疲惫,王者之路注定孤绝。 在公子泽疲惫时,阿珩与云洛正带着三个孩子行走在茫茫昆吾山中,公子泽不可能轻易放弃,走青水虽快,却很容易被抓到,阿珩稍加思索便决定走山路——昆吾山。 昆吾山位于中州、澜州以及宁州的交界处,莽莽苍苍千里,切开了中州与澜州,也是东荒与南荒的重要分界线。山中有四周产,多异兽、多猛兽、多灵药、多矿藏。就是敢于开采资源的国族不多,昆吾山没有北地独有的冬季兽潮天灾,但其中猛兽之多,以及传说中的异兽,这地方跟生命禁区没多大区别,天天都是兽 分卷阅读251 分卷阅读252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52 潮。 据说曾有个君王想取道昆吾山偷袭另一个国家,然后......几万大军进了昆吾山就没再出来。 阿珩没进昆吾山的深处,那是找死,便是苍凛都不敢说能活着从昆吾山深处活着出来,她不想试一下自己与苍凛谁的命更硬。因此只是走外围,虽然猛兽多,但胜在安全,至少对于他们这一行五人很安全。 花了三个月才走出昆吾山,阿珩始终没解释自己为什么值那个价,云洛初时还有兴趣问问,慢慢的便不再问了。他发现自己每次问,阿珩虽然面上是一惯的苍白阴郁,但他感觉得出来,阿珩这不是外形气质导致,而是真的心情不好。 出了昆吾山,云洛更没精力追问了。 在齐国与青国大战时,辰国也没闲着看周围没别的人会阻拦自己,果断出兵伐玉川国。这也是齐国与青国所乐见的,不然虎狼在侧,两国都没法放开手脚掐,得抽出大部分精力来防着这个虎狼之国。辰国攻打玉川国很好,他们不用担心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暮夏时节,玉川国破,玉川王着孝服,献上王玺,玉川国,亡。 这不算什么,这些年来,辰国灭的国家太多了,玉川国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第二个。但白川君死于伐玉川的战争中,被流矢所伤,伤势不重,但年纪太大,对于年轻人而言不致命的伤到了他身上却成了要命的伤势。做为主将,他根本不可能静心养伤,白川君瞒了消息,带着伤继续指挥作战,直到玉川国破,众将士才发现老将军的身体出了问题。 对此,云洛也没太伤心,白川君那把年纪,在他主动请缨伐玉川国时,所有人都预见了他的结局。没人阻止,马革裹尸是将军最大的荣耀。 不过白川君就这么死了,对辰国军界的影响不小,不是本国人,不掌兵权的张不易表示:快扛不住了,云洛你赶紧回来吧。 白川君离世,他生前所掌控的兵权得由别的将军来掌权,而新增的疆土必须派重兵驻扎,得增兵,又是兵权。肉太肥,张不易再有威望,拳头不够硬也镇不住场面。 除了这些,张不易还送来了另一个请君节哀的消息:云晞因疾病去世了。 阿珩见了最后头的消息,刚想说一句节哀,便听得云洛脸色铁青低斥:“养不熟的白眼狼。” 阿珩咽回了节哀两个字,云洛一点都不哀,不需要节。 ☆、第一章族巫 张不易解决不了的事情对云洛而言是小事,云氏扎根辰国数百年,威望远胜王族。事实上,若非这一族的人丁稀少,大可取代王族。不过云氏一直对此没兴趣,一来是统治一个国家,铸就一个王族,王族必须有着很多族人,并且人才济济,而云氏,出品无寻常人,每一代却只小猫两三只,几百年过去亦如此;二来,神裔氏族不称王立国是蛮荒时代留下的祖制,而神裔氏族的祖制,不管多奇葩,遵守不一定有好处,但肯定没坏处。 因着这种种原因,云氏是辰国最得人心的氏族,人少有人少的好处,不会有族人仗着家族的权势横行乡里,鱼肉百姓,需要的利益也不多。因为就那么几个人,利益再多也没用。 名声好,又没利益冲突,加上拳头硬,云洛很轻易就解决了张不易发愁的事。 趁着这个机会,云洛将整个辰国的军事布防都给梳理了一遍,牧云原屯兵八万,重点防范齐国;牧云原盛产良马,对于没有好的养马之地的辰国而言,战略意义很重要;君水郡屯兵五万,那里同好几个国家接壤,也得防着点;白川郡靠近商於与沧水,不管是哪个都是兵家必争之地,靠太近都没好处,屯兵三万;山南郡与新得的玉川郡与孟水郡,屯兵各屯兵两万。 不论老氏族亦或新氏族,所有人都瞠目结舌,虽说他们挺想得到更多的兵权,但这是否太过了? 虽是武将,但辰国的武将们对于养活一支军队的开销以及战争时的后勤门清,张不易奈何不了这些拳头硬又好战的家伙,又不可能真让这些好战的家伙胡来。因此每次有战争,战争时所有后勤开销的账单,张不易都会给这些将军们人手一份送去,并且每隔一段时间就有更新。 看久了,这些将军们也都理智了,再好战,后勤跟不上也是白搭。 二十万常备军,千年以降,有哪个国家常备军如此庞大的?若是加上地方上地方军兼预备军,将近二十五万大军。 不少人在心里算了算开销,到底不是专业的,算得脑仁疼也没算出来,唯一能肯定的是开销肯定很大,大得惊人。 这是不是过了? 云洛表示没过,现在已经不是小国林立兼并的时代了,是大国与中等国家博弈的年头,原本那点兵马根本不够用。 云洛与张不易一起通过了此议,自然便定了下来。 整个辰国朝堂都忙碌了起来。 阿珩乐得清闲,又收了四个新弟子,与原本的弟子还有公子芾、玺王姬一起教导,然而不管多忙,每日都会为云洛煲一瓮汤,云洛不论回来的多晚,总能喝到热汤,以及看到在月光明珠的光芒下给学生安排接下来学习计划的阿珩。 云洛不会说什么让阿珩别熬的那么晚,一个失眠症患者,就算上了床,那也不可能睡着,反正都睡不着,不如做点想做的事。 “你一直都在忙弟子的事,耽误了炼丹术,日后输了怎么办?” “天天守在丹炉旁边,我也受不了,休息一段时间而已。”阿珩道,她不是国师,专精炼丹术,能在丹炉前一守便是多年,之前在青国炼丹炼得想吐,必须做点别的事情,松快松快。 云洛将药膳汤饮尽。“虽然能理解,但总有种你在准备后事的感觉。” “以防万一。”阿珩说。 所以你就是真有准备后事的打算?云洛郁闷。“既如此,为何要赌?我以为你有必胜的把握。” “谁都不可能有必胜的把握。” “你不怕死?” 阿珩沉默许久。“曾经不怕,并且很渴望。” 云洛琥珀色的眸子亮了起来。“那如今呢?” “还是不怕,却不喜欢去死了。” 好兆头,有进步,云洛几乎想跳起来,不容易啊,捂了这么多年总算将这思维逻辑诡异的家伙的脑子给扳正了些许。“那为何要赌?” “一来是受人之托,二来,我想解决长生药的问题,否则日后有了孩子,会很麻烦。”阿珩说。 云洛略一思索便明白了阿珩的意思,担心日后有了孩子,孩子却有什么问题的话,真的很麻烦,不如趁早解决。“如此也好,我支持你。”他不可能将所有人都给杀了,那太不靠谱,天下人何其多,怎么杀都不可能杀完,而且,真杀完了,他还过什么日子?人之所以为人 分卷阅读252 分卷阅读253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53 ,就是因为人是智慧生物,群居的。 云洛花了一个秋季的时间将军队的所有事情给处理好,本以为能搂着阿珩好好休息一个冬季,谁知下雪了。 在中州北地,下雪是很正常的事,但才进入孟冬便下起了鹅毛大雪,且一下边是十天不曾停歇,云洛也无语。 鹅毛大雪下个三天三夜,在北地不叫雪灾,叫正常,但十天十夜,已然算天灾,而下完没几日又下了起来,百年不遇的天灾也就这样了。 虽然风雪很大,但北地诸国早已习惯雪灾,尽管今年格外大了点,可年年都是雪灾,它来得是否更严重了,有区别? 阿珩觉得还有点区别的,因为山南郡种植的一些药材熬不过去,但对于北地大部分人族而言,反正都是雪灾,来得更猛烈点也无妨。反正只要没给冻死,就一定能活下去。 房屋在秋季时便加固过了,很结实,就算没挨过去,塌了,也可以去邻居家里借住一个冬季。被北地的变态气候跟折磨了几千年,北地人族的神经素来坚韧,并且摸索出了最好的生存之道——抱团过冬。哪怕是陌生人,在这个季节去别人的家里借宿也不会被拒绝,可以用劳力跟主人换取饭食,亦或是去大街上与道路上清扫积雪向衙门换钱粮,都不会饿死。 雪灾结束,按照惯例,在土地解冻之前,辰国会兴修道路,失去了家园的庶人黔首可以去做工,管饭,并且酬劳可观——重建房屋需要的各种材料。有了这些材料,至少能将家园给重建起来。 辰国的朝堂很有效率,冬季还没结束,春季需要做的所有事情的准备工作都给做好了,待到天放晴,不再降雪,可以第一时间开工。 前几年,一来是因为天灾,二来是为了备战,山南郡所有城镇的道路都给修建了起来,因此这一次兴修土木的地方不是山南郡,而是刚得到的玉川郡与孟水郡。 修个道路,有个什么事,王城这边反应也能快点,不过阿珩觉得,对于这些辰人而言,最重要的应该是若是以后需要出兵,不管是攻打戎狄还是睢国,都能方便很多。 好战至此,阿珩着实佩服云洛那位将辰国给改造成这般模样的连山氏族人。诚然,特殊的历史铸就了辰人善战能战的天性,但如今的辰人,已然不是善战能战能形容的了,分明是好战嗜战。 那位连山氏之后肯定是巫宗各支里最能打动人心的族巫传人,巫虽然分很多种,但能够雕琢改造一个国族的,从来都只有一种巫,即族巫。 阿珩记得苍凛说过,在遥远的九州帝国时代,族巫是巫的分类里最弱小的,也是最强大的,他们弱小是因为他们很多人连头狼都杀不死,在那个时代,这样的人,跟残废没什么两样。然而它们是最强大的,虽然他们没有强大的力量,他们也没有任何人能够在史书之上留下名字,只有少数人还记得曾经有个一群叫族巫的存在,用尽一生甚至几代、几十代人的心血去雕琢一个部族,将部落雕成部族,将部族雕成国族。 史书之上没有族巫的名字,因为它们就是人族的文明与历史。 只是,阿珩微微皱眉,族巫雕琢国族是很正常的事,那些族巫因为天职的关系,在很多方面是挺弱鸡的,但对于国族而言,得到一名族巫,那是祖上烧高香。战争与权谋能跟一个国族带来利益,却带不来根植于骨髓的精气神,有了精气神,一个国族想要不崛起,难。 唯一的问题是,族巫这一类是当年反对禅让制改世袭制最厉害的人,出头椽子先烂,洛王见族巫反对得最厉害,便拿族巫当杀鸡儆猴的鸡了。不过完全没用,九州帝国特殊的历史使得那些氏族根本不知道屈膝为奴为何物,数千年的战争,能够挺到最后的氏族无一不是打断脊椎骨也要站着死给敌人看的奇葩。 虽然猴子完全没被威慑到,反而被激起了血性,引起了人族的内战,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族巫元气大伤,曾经遍布九州的族巫只剩下了小猫两三只。就这几只小猫,在洛王五世时也因为放下昔日恩怨情仇帮助洛王五世守城,被无忧那帮子复仇者给灭了。 也不知云洛的祖先是如何活下来的,而且,为什么要雕琢这样一个好战的国族。 阿珩对九州帝国族巫的工作内容不是很了解,但她看过很多古籍,知道每个被族巫雕琢的国族应该是什么模样,不应该是辰国这样。 辰人,太过好战,好战过头了。 阿珩与云洛提了下自己的想法。 云洛赞同:“的确不应该是辰国这样。” “那为何将辰国雕琢成这般?” “情况不同,自然应该变通,九州帝国时,人族的敌人是异族,而如今,人族的敌人是同类。” “这样的辰国,便是日后统一人族,王朝也不会长久。”阿珩道,辰国的国策律法完全是为了乱世所打造的。 “这更不用担心了,辰国是不会统一人族的,这个国家若是统一人族,定然是个□□王朝。” “我不懂。” “辰国不会统一人族,但日后统一人族的一定是辰人,他会在辰国的废墟之上建立一个与辰国相似却又不完全相似的王朝。”云洛很是轻松自在的道,不论是他那位雕琢了辰国的祖先还是他自己都不认为辰国适合一统人族,乱世用重典没错,但辰国的严刑峻法程度,只能在乱世里用,太平年代绝不适合。而要改变,那也很难,律法与尚武好战已然熔铸成辰国的精气神,想要改变一个人的精气神,得先毁了它。 阿珩沉默片刻。“怎么都觉得,你们不像巫咸传人,更像族巫传人。” 族巫雕琢国族,有一点最令人无语,国族千年之后或许仍旧屹立,但国族的王族指不定换了几个姓。族巫完全不在乎王朝改朝换代,甚至只要对国族有足够的好处,族巫会毫不犹豫的推动改朝换代。 “云越的确是族巫传人。” “你也说过你是巫咸传人。” “第二任宰辅云端的妻子是巫咸传人。” 阿珩微怔。“云越也是连山氏?” “对啊。” 阿珩脱口:“乱.伦?”云越是连山氏之后,云端的妻子也是,姓氏是什么,不言而喻。 云洛无语:“苍凛没告诉你,虽然人族的主流是同姓不婚,但神裔氏族都是族内婚吗?” 阿珩眉角抽了抽,想起了北荒一些部族所谓的族内婚内容。“族、内、婚?” “只要不是五代以内的亲族,不论差了多少辈分,皆可通婚。” 阿珩稍微松了口气,虽然仍旧没脱出乱.伦这个概念,但比起北荒某些部族的族内婚,神裔氏族的这种便没那么让人不能接受了。 云洛挑眉。“为何我觉得你没想什么好的东西?” 阿珩面不改 分卷阅读253 分卷阅读254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54 色的回答:“我只是好奇,远古时,神裔氏族人口不少,要如何知道自己有好感的人不在五代以内?”远古时代,神裔氏族人口众多,绝不是如今这般小猫两三只,连三代都没出,一看就知道不能通婚。 “神裔氏族的族人,启蒙用的书便是族谱。” 阿珩:“......”好别出心裁的启蒙。 ☆、第二章鸿雁 满是药蒸汽的特殊屋子里,只着了单衣的阿珩一边啃着冻梨一边瞅着华阳。 华阳又上门来了,还是求医。 阿珩头回发现,这世间竟还有女子与自己一般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尽管出发点完全不同,自己是因为对医道的兴趣,华阳是因为国族,但都很能折腾就是了。 孟水郡卡在冀州与中州之间,虽然贫瘠,却与许多戎狄接壤,很乱,若非如此,睢王也不会如此轻易的将它换了。不过那是从前,被华阳梳理了几遍后,孟水郡里里外外都安分消停了。然而在这个过程里,华阳与戎狄至少爆发了十次小规模的战事,列国之中也只有辰国会由着一个将领如此折腾。 为了大局,大部分国家面对游牧民族,能息事宁人都尽量息事宁人,攒够了力量才出手,毕竟,战争就是烧钱,易损国力。辰国却不会忍,你既然挑衅上门,哪怕砸锅卖铁,我也要杀到你家去,这是辰人的逻辑。 华阳很彻底的贯彻了辰人的思维逻辑,代价便是身上又添了不少伤。 华阳拿着书简在看着,书简上的字都是刻刀刻的,因此不受蒸室内的温度影响。 阿珩没忍住好奇。“王姬,我记得你说过打算与孟郎君和离吗?不知发生了何事?”她也是从青国回来,孟览再次上门为妻子求医问药才发现,这两位居然还没和离,也不知华阳是怎么改了主意。阿珩瞧得出来,华阳不是那种轻易变更主意的人,一旦做了决定,华阳肯定会坚定不移的走下去。 闻言,华阳道:“他说,让我信他一次。” 你男人还真是了解你,阿珩腹诽,不是真的了解华阳,不会察觉到华阳会在这种时候计划着和离,并且一针见血的说出这样的话。“你答应了?” 华阳点头。 “你不像那般轻易就动摇的人。”阿珩很是惊奇。 “我也是那时发现,自己想信他,便信了。” 因为想信,所以信了,因为所以,真是合情合理,阿珩竟无言以对。 “你呢?二十有二,又打算何时成婚?”华阳问。 二十二岁的年纪,不管在哪个国家,都应是好几个孩子的母亲了,阿珩虽已是一个孩子的母亲,却不是她自己生的,她与云洛的关系,也一直都卡在未婚这一关上。 阿珩将梨肉咽下。“你说成婚啊?定亲时说的是二十五岁时男未娶,女未嫁便嫁他,离二十五岁还差三年呢。” 华阳默然,这也就云洛受得了这女人,不是美人,性格也乖张,喜欢用活人做实验,并且杀伤力无差别,简直是麻烦的代名词。成个婚也这般拖拖拉拉,若非这两位已同居,一家三口的生活了好几年,华阳都要怀疑阿珩是否在耍云洛。阿珩二十五岁时,云洛也该三十有三了,在这年头,三十有三的年纪,孙子都该牙牙学语了,云洛却才与人结发。 “早些成亲不好吗?”华阳不解,早晚都要嫁,那么早两年嫁有什么区别吗? “好啊,等我过些日子从离国回来,便成婚。”阿珩道。 “离国?”华阳无语,离国离辰国有多远,直线距离便有千里之遥,等阿珩去离国回来,仅是来回所需的时间便是小一年。 “离国有人欠我债,都要成婚了,自然要把债要回来,省得婚后有什么麻烦。”阿珩理所当然的道。 华阳闻言没再说什么。 将最后一口梨肉咽下,阿珩也换了个话题。“对了,你也注意点,虽然你武艺不错,但到底是个孕妇,不为你自己想想,也得为你肚子那块肉想想。” 华阳愣住。“孕妇?” 阿珩点头。“一个月了,你没发现吗?” 华阳:“......”苏神医当谁都跟你一样,看一眼就知道别人是否怀孕以及怀孕多久了吗?正常情况下,孕妇至少两个月才能看出来。 “恭喜你啊。”阿珩说。 “这里头的药......”华阳没有喜只有惊,她可没忘了自己现在是在哪,孕妇能随便用药吗?不能。 阿珩道:“我有那么没医德吗?蒸室里的药对胎儿不会影响的。” 华阳想了想,神经病虽然没医德,但基本不骗人,至少治病救人这方面似乎没骗过人,便放下了心。 华阳怀了第二胎,孟览很是高兴,考虑到华阳年纪不小了,这么大年纪生孩子,很容易出事。而妇人产子本就是一只脚踩进鬼门关的事,孟览想了很久,干脆在药庐定了个给病人留宿观察时住的院子。放在阿珩眼皮底下,只要阿珩不神经病的拿孕妇做什么实验,华阳肯定能平安生产。 为了提防阿珩发神经,孟览又去寻了云洛,好说歹说让云洛帮忙劝着阿珩一点,拿孕妇做实验,一个不留神就是一尸两命,造孽,不是快成婚了吗?就当是为以后的孩子积福,少造点孽。 阿珩很是无语,问药庐里养胎的华阳。“我像疯子?” 华阳闻言公正客观的道:“你是神经病。” 阿珩:“......真贴切。” 华阳无言。 不论阿珩为人如何,都不影响云洛娶她的决心,当朝政都处理得差不多,剩下的只需按着章程即可解决后,云洛筹备起了婚事。 人族的婚礼又名六礼,繁琐而正规,是上古时传下来的古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告期和亲迎,六个环节,一样样落实下来,到完成婚礼,少说一两年,正好赶上阿珩二十五岁。 阿珩无语许久后提醒云洛:“纳采需上女方家寻长辈提亲,我父母已死,至于我师父,我想你不会愿意他离开药王谷。” 云洛想了想,问:“你可有别的长辈。” “算有。” “什么叫算有?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 “有,不过他们答应的任何事情我都不会承认。” 云洛想了想,道:“也无妨,十多年前在北荒时,大兄为我向你提亲,你答应了,我们可跳过议婚进入求婚阶段。” 阿珩愣住,能这么算吗?十多年前她是答应了议婚,可那是她自己答应的,不是长辈答应的。然想想自己还活着的准备,阿珩默默将异议给咽了回去,她不可能认可那些长辈为她定的任何婚事,自然是如今的情况比较好。 议婚完成后的求婚需备礼,这需要送的礼也是有讲究的,不是随便什么礼物都可以,一对 分卷阅读254 分卷阅读255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55 鸿雁即可,古礼如此,取的是一而终、不再醮之义。不过到如今,这也就是个象征了,远古时代,人族的婚姻以一夫一妻制为主,婚后二十年无所出方可纳妾。而到了如今,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男子不能纳妾,却可蓄婢养姬。尽管,婢姬所出的子女不能继承任何家业,但那又如何呢?庶出子嗣只是放纵欲望的搭头,谁会在意他们死活? 在阿珩看来,送鸿雁这种古礼其实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奈何时人跟她认知不同。时人认为不论蓄养多少婢姬,妻子都只有一个,只要妻子只有一个,那就仍是一夫一妻。 虽对鸿雁这种礼腹诽不已,但阿珩还是很好奇云洛打算上哪弄一对鸿雁来求婚,须知如今是隆冬季节,大雪纷飞,候鸟早就跑南方去了,整个中州,天空中连根鸟毛都没有,上哪寻鸿雁去? 翌日时,云洛提着翅膀用红绸绑着的鸿雁回来了,手里的鸿雁看得任何人都忍不住想流口水。候鸟为了飞得高飞得快,吃得虽多,运动量也更大,因此都很苗条。然而云洛手里提着的鸿雁,快肥成肉球了,很是让人怀疑这两只鸿雁能否飞起来。 阿珩瞅了瞅鸿雁,又瞅了瞅外头巴掌大小的雪花,半晌无言。“这时节还能抓到鸿雁?” “不是抓的,是自家养的。”云洛回道。 阿珩一怔。“自家养的?你养鸿雁做甚?不怕被你家里那几只金雕吃了?”云府养了几只金雕,据说是云洛祖母从西荒带来的一对雕的后代,阿珩见到过,很是凶猛,平日被云洛用来传递军情与情报,在辰国王城与四境的军镇军寨跑来跑去,很少在家。可每回在家,三七曾经养过几只宠物,都被那几只金雕给吃了。 “三年前游猎时偶得了几对鸿雁,毛色挺好看的,便留了下来养着,想着六礼时用,谁知......”云洛也忍不住一叹,几年都没能进行六礼,鸿雁都让养成肥球了。 游猎时偶得?阿珩狐疑?谁游猎时会去打鸿雁的主意?游猎猎的都是走兽,天上的飞禽,太考究弓术。因此除了季节交替,候鸟迁徙,数以百万计的鸟类迁徙,遮天蔽日,闭着眼睛都能射中,平日根本没人猎飞禽。错了,也不是完全没有,有一些人便是专门以捕雁为生,不论是民间还是贵族,娶妻时都需用到雁,因此鸿雁是永远不用担心卖不出去。 贵族游猎,瞅的都是地上奔跑的凶猛走兽,天上飞的,多闲才能去猎飞禽?射不中可就浪费箭矢了,箭矢不要钱?浪费了箭矢也就罢了,箭矢射那么高,落下来时不一定就是无人区。若是有个人,又恰好倒霉的被落下来的箭矢给射中了,辰律可不管你是误杀还是有意杀人,只要杀了人,就得秋后问斩。 阿珩将鸿雁收了下来,想了想,问了一句:“我可以拿它们炖汤吗?” 云洛不解:“你几时换口味了?” 阿珩道:“想起来还没烹饪过鸿雁的药膳,想试试。” 云洛坚决的道:“这几只不行,得留着给它们养老送终,你要用鸿雁的肉做药膳的话,回头我让人去给你买几只。” 阿珩闻言挺满意的,将鸿雁递给陈皮。“先在蒸室旁边搭个窝养着,天暖了就放养到池里。” 鸿雁若不好好养着,就北地这气候,很容易养死,必须保暖。药庐里的屋舍虽多,却只有阿珩住的地方与客舍有地龙,弟子们住的地方都是没有地龙的,倒不是阿珩吝啬,而是觉得身体既然没问题,那就尽量别用地龙,多吃保暖的药膳,吃着吃着,抗寒能力就提升了,身体素质也好了。若是年年都靠地龙过冬,身体的抗寒能力便下降,最后身体孱弱。 很多贵族体弱,不一定就是天生,大部分是娇养出来的。 弟子住的地方没有地龙,自然不能养鸿雁,而自己住的地方全是毒花毒草,鸿雁一不小心啃一口的话......真的可以废物利用的煲汤了。 客舍也不合适,客人是肥羊,把肥羊给气走了,就没收入了。 思来想去,只有蒸室旁边最合适。 ☆、第三章风骨 求婚成功便是完成了纳采,下一个环节是问名,不是字面意思上的问名字,虽然也问这个,不过问的是全名,姓与氏一个都不能少,还有生辰八字。 问姓氏是确定一下是否同姓,若是同姓,婚事可以到此为止了,人族同姓不婚。自然,一定要同姓成婚也不是不可以,但赤帝一生最大的污点就是同姓乱.伦,而作为赤帝乱.伦所出的不伦之子无忧都没法上族谱。不是每个人都有赤帝一意孤行死不回头,更无视天下人异样目光与指指点点的心理素质,有些事,浪子回头是好名声,但女子不论回不回头都不会被谅解,除非是赤帝那样的存在。 问生辰八字是则是为了占卜婚事是否合宜。 问名的礼物仍是一对肥雁,但来问的人按着古礼得是宾者,云洛扒拉了一圈,最后逮了张不易来当宾者。辰国朝堂上,地位高,辈分也比他高的,就张不易一个。 张不易瞅了阿珩的生辰八字,略微怔愣,没说什么,直到见到云洛后才问云洛:“苏神医可是离国人?” 云洛不解:“不是,怎么了?” 天知道阿珩那大杂烩一般的血统应该算哪国人,或者该问是哪一族人。 “没事,许是我多想了。” “你多想什么了?”云洛追问。 “她的年纪,与离国的一位早夭的王族差不多。”张不易道,因着阿珩平素的苍白阴郁,别人很难仔细看她长什么模样,仅她那一双眸子与气质便足够辨识了,但张不易仔细看过,阿珩与公孙係隐约有两分相似。只是阿珩脸上轮廓深邃分明,与容貌标准华族人偏扁平的公孙係略不同,这才很难令人联系到一起。且阿珩的这些年除了拔节长高了许多,比不少男子还要高挑,容貌就没怎么变过,不好判断她几岁,便更不会想到什么。然而此次看了阿珩的生辰八字,晓得了实际年龄,张不易便不由自主的将几个因素放一块了。 “一个早夭的王族你竟能记得这么久?”云洛挑眉,不论是哪个国家,君王都有一座后宫,佳丽三千那是夸张,但几十位夫人是保底,几百位也很正常。广开嗣源,自然多子,不过生得多和活得多是两回事,君王的子嗣,大部分都会夭折。因此,王族夭折几个甚至几十个孩子是正常的事,根本不值得花精力去记。 “离王族离王位最近的王族,自然记得比较深,可惜夭折了,否则离国哪还轮得到公子兰、公子范、公孙係三个蹦跶?”张不易道,公子范是庶出,公子兰与公孙係也不是正经的嫡嗣,都不是正统继承人,离国王位最合法最正统的继承人,只有那一个,确切说,也不是只有她一个,只是那 分卷阅读255 分卷阅读256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56 个时候只有她一个还活着,也就是唯一的继承人了。 云洛微怔,来了兴趣。“怎么夭折的?” “官方说法是得了稷阳之乱时得了天花暴毙的,但实际是怎么回事,谁知道呢,王族的情况你也知晓一二,鲜有正常夭折的孩子。何况那孩子还是离国最正统的继承人,离王后宫只怕就没谁是不想她死的。” “确定死了?可有尸体?” “天花是疫疾,得了疫疾而死的人都会被烧掉。”张不易挺同情那孩子的,明明是整个离王族最尊贵的人,却因为王族亘古不变的阴私黑暗而夭折,本该属于她的王位,日后也不知会花落谁家。 “烧掉了吗?”云洛低语。 问名完成得很顺利,一个姓风,一个姓姜,不同姓,可通婚。至于在宗庙里进行占卜,云洛自己就是个卜人,自然是想吉就吉。再次让使者带着一对鸿雁去向阿珩报喜,这一次的使者是孟览。 阿珩接过肥雁与帛书时对帛书上的内容一个字都不信,云洛曾经说过,他梦到了多年以后她会杀了他,以妻子的名义,这样的婚姻能卜到吉就怪了。 纳吉完成便是纳征,即南方送聘礼给女方。 关于聘礼,按着古礼:凡嫁女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士大夫以玄纁束帛,天子加以毂圭,诸侯加以大璋。币为彩色丝,意为士大夫的聘礼为五两彩色丝与一对鹿皮,君王再增加一对毂圭,诸侯则增加一对大璋。 不过这是古礼,经过几千年的岁月,列国都发展出了一些自己的特色,如辰国,除了古礼上规定的聘礼,还有一枚比翼鸟图案的玉镯,玉镯一式两枚,一人一枚。自然,只有贵族才能用比翼鸟玉镯做为聘礼,庶人只能用金银玛瑙等材料打造比翼鸟镯子。云洛与阿珩,一个是列侯,另一个是封君,都是诸侯,因此用的是玉镯。 云洛令做媒的张不易送来的玉镯是以极品云玉雕琢,刀工更是宗师级的,只是—— 阿珩蹙眉:“刀工怎有些眼熟。” 张不易闻言腹诽不已,能不眼熟,那就是云氏独门的琢玉刀法。 云氏始祖云越是国士,也是天下第一的琢玉师,一手琢玉刀法出神入化,而云氏子也多有着一手琢玉的好手艺。 阿珩虽纳闷,但还是很高兴的将玉镯戴在了手上。 纳征之后是请期,虽然还要两三年才能成婚,但云洛决定先卜个好日子,非常认真的卜。 焚香沐浴,茹素三日,云洛认真得让阿珩忍不住自我检讨了一番,自己的态度是不是太随意了?不过,婚姻嘛,有必要这么折腾自己吗?甭管有没有六礼,她与云洛如今不都生活在一起吗?如同夫妻一样生活着。 云洛没能如愿,并非卜算失败,而是孟水郡出了事,他被张不易从净室里拽了出来。 得到孟水郡与玉川郡后,为了更好的控制与同化新的疆土,辰国便向那边移民,开垦荒地,种植菽粟与草药。时间虽然不是很久,但效果不错,也因此引来了豺狼的觊觎。 中州的主要民族的农耕文明的华族,冀州则是游牧文明的狄族,也有些自西荒迁移来的戎族,但冀州的主宰者仍是狄族。既然是游牧民族,那么劫掠农耕民族是家常便饭。 孟春之月,狄族劫掠孟水郡,并且屠了十余个里。 辰国朝堂上都炸开锅了。 你砍我一剑,我至少要砍回你两剑,这是典型的辰人三观。同理,被游牧民族给屠了十几个里,自然要把凶手给抓起来用镬鼎烹了。 至于游牧民族遁入山林草原后找起来特别麻烦,这种仗打起来劳民伤财,根本没有好处,更可能折损国力这种问题,除非是非典型性辰人,否则都不会去思考这种问题。张不易也不敢提,在辰国生活了几十年,他很清楚,他若在此时阻拦此事,这些辰人贵族能把他剁了。 云洛也没反对,事实上,根本没人反对,从一开始就没人考虑和谈什么的,消息传来,公卿大夫与贵族们齐聚议政殿,一开口便是如何攻打狄族。 因为六礼的关系而暂时搬回了云府的云洛回到了药庐,阿珩拉着人坐了下来。“什么时候出发?我帮你把药物行李都准备好。” 云洛微讶。“你怎么知道?” “四位上将军,白川君已逝,车异需镇守牧云原,华阳怀孕了,自然就你最空闲。”阿珩道。 要对付狄族,加之此次辰人火气太重,不会是小规模战争。依着辰人的惯例,中小规模战争由年轻的将领负责,大战却必须有一位上将军为主将。辰国如今还活着的三位上将军,只云洛抽得出时间,唯一的选择自然是最好的选择。 云洛还是很失落,他还没算出一个成亲的好日子呢。 阿珩安慰道:“你放心,我一定在王都等你,你回来了继续焚香沐浴茹素卜卦,肯定能算一个好日子做我们成婚的良辰吉日。”如果那个时候她还没死的话肯定跟他成婚。 云洛狐疑的看着阿珩,总感觉自己被耍了。 阿珩真诚的看着云洛,相信我。 云洛略纠结,神经病你根本没什么信用啊。 阿珩的眼神愈发真诚,骗你对我有什么好处? 云洛仍是半信半疑,没好处的事你又不是没做过? 阿珩气哼哼的别过了头不再看云洛,爱信不信。 云洛决定信阿珩一回,骗自己的确没什么好处,而且儿子都认祖归宗了,这女人总不至于就为了耍他而把儿子给赔上了吧?阿珩是神经病不是白痴。 “好了,我信你,我一定尽快回来重新卜算。”云洛将阿珩搂在怀里哄道:“我一定给我们算一个最好的吉日。” 阿珩默然,略......心虚。 辰人好战是列国中出了名的,自立国起便一直战火不断,千百年下来,辰国在战争方面有着非常成熟完善的章程,只半个月便筹备了战争所有事宜,只待出征。 阿珩着实佩服,她也不是没去过别的国家,但......论起战争,绝没哪个国家比得上辰国,太娴熟了。 云洛出征之日,洛邑举城相送,真正意义上的举城相送,洛邑三十几万居民,一个都没落。孟水郡发生的事,朝堂没瞒着,非常爽利的发文告诉了所有人,然后......本来是朝堂炸开锅,如今变成整个辰国炸开了锅。 战争时屠城是很正常的事,但不论是哪个国家攻打辰国都没胆子屠城,原因?辰国定然十倍的报复回去。面对这么一头好战的虎狼最疯狂的报复,搁谁都会头疼。 辰国已经近百年没被人屠过了,突然来了这么一出,这脸打得太响,也太疼,是个辰人都不能接受。不能接受,便颓丧,不是辰人的风格,辰人这方面与人族始祖的炎帝很相似,炎帝不接受被同族从后头 分卷阅读256 分卷阅读257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57 捅刀子,所以谁捅她刀子,她便用酷刑灭谁全族,而辰人,谁让它们不能接受,它们同样灭谁。 华阳问啧啧感慨的阿珩:“你不去送送?” “又不是不回来了,有什么好送的?”阿珩理所当然道。 ☆、第四章生命可贵 暮春之时,阿珩没等到辰人与狄人的战事结束,反而听到了姜水之战结束的消息。齐军终究令得青军退兵,不过青军是否败退却不好说,虽然没灭了姜国,但青国夺了姜国三分之一的城邑,就算退兵,也没亏。 齐军不是圣人,保姜国不亡已是仁义,自然不会无私的牺牲自己的儿郎帮姜国讨回失去的疆土。 阿珩是从华阳那得到这个消息,华阳说完后还总结了下:少则五年,多则十年,齐国与青国必然还有一场国战 姜水之战,因为不是自己的疆土,双方虽然放开了手脚,却没真的不死不休,因此双方牺牲的将士加起来也就十几万,对于这两个庞然大物般的国家而言,损失不算太大,算不上国战。真正的国战是决定国家命运走向的大战,这两个国家还没开始拼命呢。 “越国。”阿珩道。 华阳微微挑眉,做为一个医者,阿珩懂得的东西着实驳杂了点。她根本没提到越国,阿珩却能说出越国来。 青国数十年前险些被越国给灭国,至今还有很多的疆土,甚至青国的旧都都还在越国手里,若不夺回,便一直会是青国之耻。旧都和普通城邑的意义是不一样的,普通城邑可以因为战争而割让,但旧都若割让,那不是胜败乃兵家常事,那是等同于自掘祖坟的耻辱。 只是越国吞并了青国近半的疆土后,国力膨胀,青国一直没有机会,因此只能忍着。 华阳问:“你为何如此笃定青国的下一个目标是越国?” 阿珩抿了一口茶汤。“我在青国的时候听了一则与越王蛮王有关的趣事。” “什么趣事?” 如今的越王是曾经那位国破青国旧都的越王的重孙,虽说子不肖父祖很正常,但到当今越王这份上,很难得。 阿珩所听到的消息内容其实很简单,也很无语。 蛮王的王后善妒且残忍,见不得蛮王有别的女人,偏偏蛮王又是个好色如命的,让他只守着一个女人,不如杀了他干脆。因此蛮王一直都在努力发展情人,蛮国王宫里的有姿色的宫人,除非不被他看到,否则一定会被他拉进林子里睡了,至于睡几回则看他的新鲜感能维持多久。 蛮王的新鲜感过去后,那些宫人也活不了多久了,王后不会放过“勾引”她男人的女人。阿珩完全不能理解王后的思维逻辑,这明明是蛮王的问题,王后却让别人来背锅,王后你得对蛮王多真爱才能因为舍不得伤他而将这锅扣受害者的脑袋上?脑残了吧。 尽管无法理解,但蛮王与王后这么多年都是这么过来的,宫里有姿色的人死得差不多后,宫里所有的雌性生物都对蛮王唯恐避之不及。就算这样了,蛮王也没放弃森林,宫里的女子反正也没几个有姿色的了,他干脆往宫外发展。蛮王在宫外有不少情人,也生了不少庶子,不过因为王后已有嫡嗣,那些庶嗣,除非特别有能力的,否则都不会被接回宫认祖归宗,而接回宫的庶嗣,进宫的同一日,其母必然被蛮王处死以抚慰王后的心情。 闹腾了不少年,王后大抵也是厌了,不再管蛮王的事了,直到几年前,有人为了讨好蛮王而献了一对美姬给蛮王。那是一对孪生姐妹,长得一模一样,倾国倾城,又训练得极好,一妩媚,一清纯,蛮王根本没见过这般的美姬,登时就给迷住了。颠鸾倒凤,什么事都不管了,甚至美姬说什么就做什么。 如今的王后脑子大抵是治好了,虽然不管蛮王找美姬的事了,却不允许有人威胁到自身的地位,那对美姬就让她有了这种危机。蛮族民风淳朴而彪悍,因此风格比华族直截了当多了,意识到了问题,王后果断拎着剑去杀那对美姬了。 蛮王为了保住美姬的命,诳王后说那是打算赠给越王的美姬。 王后一听,便看着蛮王肉疼的将美姬送上了前往越国的车。 美姬到了越国,有危机感的人变成了越王后。 比起疑似贵脑有恙的蛮族王后,越王后显然是个脑子正常的,越王同样荒淫,为了玩乐,竟然专门修建了一座庞大的华美宫室,蓄养歌舞伎上千,不着丝缕的在宫里演奏歌舞,日日寻欢作乐。越王后从来都不管越王,越王后只一门心思的教导自己的儿子,将儿子给教得很出色,能妥善的处理政务,不论越王怎么胡来,太子也能摆平。越国朝野中,太子的声望一日胜过一日,与越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蛮王送来的美姬杀伤力太大,越王后没多久就发现越王开始打压自己,立马还手,只用了一招便将美姬给摆平了。 越王后让人告诉越王,那俩美姬是蛮王用过的,蛮王将他自己用过的东西送给越王是几个意思? 越王听了,用那颗被酒肉腐蚀彻底的脑袋想了很久,得出一个结论:蛮王是在羞辱自己。 被羞辱了,应该这么做?自然要羞辱回去,因此越王砍下了两个美姬的头颅,然后将自己蓄养的姬妾打包了一半送去蛮国。蛮王羞辱他,那他也将自己用过的不要的东西送给蛮王,羞辱回去。 蛮王收到礼物后气得哇呀呀叫,那两个美姬可是他最喜欢的。 两个国君都一肚子火气,没有任何悬念,两国边境打起来了。 越王后当时是怎么个表情不得而知,但阿珩听说这事时就一感觉:这两只奇葩,青国若是不灭了他们,着实是对不住老天的馈赠。 不论是蛮国还是越国,虽然因为地理环境的关系,人口都没青国多,但论起疆土,随便哪一个都比青国辽阔,简直就是两头肥得不能再肥的肥羊。虽然没有稠密的人口,但青国有的是人,移民过去慢慢开发,人口迟早稠密起来。最重要的还是土地,蛮族与越族人少更好,方便青国移民过去。 阿珩琢磨了下青国新君的风格,与先君略显浮躁的性格不同,新君很是沉稳,深知饭要一口一口吃的道理,不可能一口气吃成个胖子,未必会第一件事与齐国进行国战,更可能先灭了周边小国增长国力。蛮国与越国虽非小国,却是很好的肥肉。 一个国家的命运不是由公卿与庶人黔首来决定的,而是由君王来决定的,自然,辰国这样臣子合力架空了君王的国家另当别论。别的国家都是君王英明则国强,君王昏庸则国弱,国族兴衰系于一人之身。这一代的越王显然是个昏君,但越国太子不是,若是越国太子继位,青国日后想灭越国就麻烦了,至少要再等一两代人,而青王如何能保证一两代后 分卷阅读257 分卷阅读258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58 自己的子孙是明君?不能,所以现在能做的事就自己动手做了最稳妥。 趁着越王还没换人,机会还没跑,赶紧动手,这时候灭越的胜算最大。 听了阿珩一番有理有据的分析,华阳默然半晌,道:“阿珩你其实可以去做外相的。” 一个国家有两个里外丞相,里相负责国内的政务,外相负责邦交国策,阿珩很有做外相的潜质。 阿珩摇头。“我喜欢做一名医者,救死扶伤。” 华阳嘴角抽了抽,救死扶伤?可苏神医你一直都是害人不浅啊。 华阳是在孟秋时节生的,被阿珩灌了小半年的加料安胎药,母体与胎儿都很健康,尤其是胎儿,非常健康,非常活泼,不知在母体里翻了个多少个跟斗,脐带绕脖子上了。 阿珩很是无语,这简直就是活脱脱的熊孩子了。 一边腹诽着,阿珩一边用火烤过,烈酒清洗过的剪子将婴儿的脐带剪断,再皱着眉头伸手到出生后一直没哭的婴儿嘴里抠了抠,抠出不少血块,再拍了婴儿屁股两巴掌,还是没哭。 皱了皱眉,阿珩深吸一口气忍着洁癖嘴对嘴渡入婴儿嘴里,一口一口的渡,同时按揉心脏及周围的穴位刺激心脏。 在华阳放弃的不再看婴儿时,婴儿终于有气无力的哭了声。 阿珩立马将孩子丢给被强行拉来观摩如何接生的玺王姬。“拿热水洗干净,再用襁褓包好。” 玺王姬僵硬的抱着孩子,求救般的看着阿珩:“那师父您呢?” “洗手漱口。”阿珩头也不回的回道,婴儿的口腔可谈不上干净,都抠出血块来了,能干净吗? 华阳生的是个儿子,母子平安,不管过程如何,大小两个最终都活着自然是平安。 孟览心情大好,给药庐里每个人都发了喜钱。 接生时有帮忙的玺王姬也有份,将红色丝绸的钱袋拆开,里头赫然是两枚金灿灿的金铢。 若是曾经的玺王姬,两枚金铢掉地上,她捡都懒得捡,但在药庐这小一年,不论是玺王姬还是公子芾都被阿珩给□□得重新做人。在青王宫养出来的骄奢习气消失得一干二净,浪费食物,挑剔食物,饿个几顿自然不会浪费也不会挑剔了,嫌零用钱少,那就一枚铜锱都不给了,看你还嫌不嫌...... 公子芾与玺王姬兄妹俩简直要怀疑自家老子是否诚心害自己,找这么个人来折腾自己。不是没给青国写过信,国师也有回信,但只字不提接两个人回青国的事,只叮嘱两人既然拜了阿珩为师,便要好好学习。 小一年下来,哪怕是小小年纪的玺王姬,也知道勤俭节约四个字怎么写了,虽腹诽孟览败家,但对于两枚金铢仍旧笑纳了,阿珩已经断了她好几个月的零用钱,想吃个零嘴都没钱买。 公子芾也笑纳了两枚金铢,同时不解的问阿珩:“孟郎君太败家了吧?” 阿珩不以为然:“败家的意思是挥霍先人留下的家业,他的钱都是他自己挣的,跟他的先人没有一枚铜锱的关系,不管怎么挥霍都不是败家。而且,喜得麟儿,是喜事,高兴过头挥霍一二很正常。” “生命很可贵。”公子芾说。 阿珩颌首。“人世间最可贵的便是生命,命没了就什么都没了。” “那师父您能不能不跟阿父一决生死?” “不行。” “为什么你们一定要不死不休?”公子芾换了个方向。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受谁的托?” “你师祖的。”阿珩继续道:“你也省点口水吧,我与你阿父之间的决斗在我找到他时便已成必然,你也别想着弄死我破坏决斗,因为那样,你践踏的会是你老子做为医者的人格与尊严。” ☆、第五章搬家 冀州捷报传来,云洛领兵深入冀州千里,打得诸多狄族抱头鼠窜,并将参与了孟水郡之事的所有部族给屠绝了种,不日将归。 阿珩将一颗心完全放了下去,没死就行。 大军算算时间应该暮秋时节归来,云洛却在仲秋时节跑回来了。 “惊喜否?”云洛站在药庐柜台前问不知在鼓捣什么药的阿珩。 阿珩呆了下。“惊喜。” 云洛皱眉。“一点诚意都没有。” “老娘一早就知道你没死,既如此,还能有什么惊喜?”阿珩反问。 云洛默然的想了想阿珩的三观,无语的发现自己竟无言以对。“罢了,没有惊喜也无妨,有吃的吗?我这几日都没怎么用膳。” 阿珩闻言,唇角悄然间勾起的弧度刹那间平了下去,比直线还平直,皱眉:“养生你懂不懂?按时用膳很重要,你若是将自己本来能活一百岁的身体能折腾得只能活八十岁了,我看你哭不哭。” 云洛忍不住笑说:“除了羲和氏之人,你觉得这世间有哪个纯正的人族能活一百岁?”活个五六十岁就很长寿了,一百岁,根本没人会有那样的想法,当然,想吃了羲和氏以获取长生的例外,不过那些人所求已经不是长命百岁了,而是千岁。 阿珩一想也是。“你必须活得比我久,哪怕多一天,一个时辰也行,绝对不能死我前头。” 云洛:“......”要不是知道准夫人你是什么德行,我都要以为你对我一片深情似海了。 “放心,我既然答应了你,肯定活得比你久。” 阿珩满意了。“我去给你做吃的。” “吃什么?”云洛问。 “我看看厨房有什么蔬菜。”阿珩回道。 “做个荤菜,别都是素的。” 阿珩从善如流,一张食案,三个菜,两素一荤,唯一一个荤菜还是云鲤汤。云洛也不想挑什么了,以阿珩茹素的食性,能专门准备条云鲤养着炖汤已经很上心了。 一口蔬菜一口粟米粥,一碗粟米粥配小半碗鱼汤,云洛吃得很是心满意足,虽然辰王赐了他不少膏粱食物,但行军时不可能带着那些,太麻烦了,随便找个地方一放便出征了。半年时间,啃的全是干粮,回来的时候,那些膏粱全都烂了,想吃口家常热饭都难。 如今回来了,云洛才真的觉得舒坦了,全身都放松了下来,身体一放松,上下眼皮便不由得掐了起来,没一会便如胶似漆了。 阿珩不过转个身盛了一杯果汁,吃了一鼎约莫十几张蒸饼,将两菜一汤也扫荡干净的云洛已然趴在案上睡着了,不由默然,这家伙是多久没有好好休息了? 考虑云洛瘦归瘦,却一身的肌肉,自己怎么都搬不动,阿珩也就没搬,拿了条薄毯盖云洛身上免得着凉了,然后坐在云洛旁边帮他按揉穴道让他睡得更舒服些。 趁着大军还在后头紧赶慢赶没回来,云洛抓紧时间在药庐好好休息了一个月。虽然战事结束了,但他开拓 分卷阅读258 分卷阅读259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59 了两百里的新疆土,失去了两百里的狄族也不会甘心,必然会想方设法夺回失地,迟早还有战事,得先做准备,需要忙的事情很多。趁着还能休息,必须养好精神。 阿珩一日两餐的给云洛褒药膳汤,养生的食物吃着,征西军归来时都很惊讶的发现一段时间没见,将军大人居然胖了一圈。 严格来说,云洛也没胖,在洛邑众人看来,宰辅大人离开洛邑时是什么样,如今还是什么样。只是征西军却是知道,啃了小一年的干粮,又长途奔袭千里,大小战事十余场,就算原本是个胖子也变竹竿了,何况云洛原本还不是个胖子。就这么点时间就养回来了,宰辅大人恢复能力真神奇。 恢复得不错的云洛配合着张不易将参战者的赏赐与有功者的封爵都给解决了,国库再一次被搬空。对此,阿珩着实同情辰国的国库,古往今来只怕就没哪个国家的国库如辰国国库这般悲催了,永远存不住钱粮,不论什么财货放进去,没几个月就会被搬空。 开源节流:开源,云洛将此次获得的战利品——数之不尽的牛羊都给卖了以补充国库;节流,云洛琢磨着削爵。 辰国国库一直存不住钱,这与辰国国内拥有爵位者太多有不小的关系,辰国的人口约莫五六十万户,而有爵位的人,约六十万,差不多一户人家一个爵位,得亏辰国的贵族也要缴纳税赋,否则辰国迟早破产。 辰国的爵位分两种,一种是恩封,一种是功封。恩封也分两种,一种是救过国君或储君,因此得以恩封爵位,另一种是王族,即公室子弟,虽然公室子弟没有军功便不能拥有封地,但爵位还是会给的。不过也不是所有公室子弟都可以无军功而享有爵位,仅限于在位辰王的公子与辰王还活着时便出生的嫡出公孙,若是庶出便不能恩封爵位了。尽管小筛子筛得挺厉害,奈何君王是这世间最多子多福的职业,后宫佳丽如云,少则十几个子嗣,多则几十甚至上百子嗣,因此一代代下来,封的爵位着实不少。 功封也分三种,一种是作战时斩杀了敌人因而封爵,另一种是种植粮食种得好而封爵,最后一种是于国有功,如阿珩,解除疫疾有功。 云洛拢共用了三把筛子,第一把筛子将救过国君与储君而封爵的贵族的爵位给削干净了;第二把筛子将公室子弟里恩封之爵位超过两代的贵族的爵位给削干净了;第三把筛子,将自家爵位来自于功封,但这一代爵位拥有者是没有军功做为证明并且已有两代是无军功便袭了爵的贵族的爵位给削干净了。 三把小筛子一筛,整个洛邑都要炸了,尤其是公室子弟,并非每个公室子弟都努力立功给自己挣个功封的爵位,大部分公室子弟的爵位都是恩封,三把筛子里损失最大的群体便是公族。 国库压力大减,云洛却上了无数人黑名单的榜首,每日夜里拜访药庐想取走云洛性命的人数不胜数,以至于阿珩无奈许久后收拾东西跟云洛搬去了云府。虽说药庐里种着各种各样的毒花毒草,除非刺客是用毒高手,否则来多少刺客都不怕,但药庐里不止她与云洛两个人,还有很多弟子与杂役,若是刺客丧心病狂大开杀戒,不知会遭殃多少人。 云洛很高兴的帮着阿珩收拾东西搬家。 阿珩狐疑的瞧着兴高采烈的云洛。“你莫不是故意的?” 云洛忙喊冤。“巧合,我虽知这会得罪很多人,但也不可能料到刺客如此丧心病狂。” 阿珩一想,觉得也有点道理,虽然药庐是医馆,是救人的地方,但苏神医是怎样一个神经病,洛邑方圆百里的人就算没领教过也见识过了。如此还敢夜闯药庐的人真不多,也足可见云洛的仇恨值拉得有多高,云洛大抵也不可能想到别人会这么不要命,清楚药庐是怎样坑爹的地方还敢来。在药庐被逮住的刺客,因为被发现而失败失去生命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生不如死,阿珩有大把的实验因为没有足够的实验素材而只能停止于理论上,无法进行实践以前进一步,刺客们的到来简直就是雪中送炭。 云府很大,建筑物去不多,花木繁盛,稀疏零散的建筑隐于花木间,不仔细看还以为云府是一座花苑呢。 瞅着云府花木繁盛的模样,以及府中央的碧池,阿珩颇有种回到药王谷的感觉,只是药王谷中央的碧池是冰火池,一半热得能将人烫熟,另一半能将人冻成冰雕,并且水里融了大量的珍贵草药,身体素质差些的人跳下去泡一会就该没命了。 “那座高台是观星台,是非烟夫人的居所,她是第二代家主云端的妻子;那座被紫藤覆盖的屋舍是青纾夫人的居所,她是云苍家主的妻子......” “传说中引起多个国家大战的倾国美人?”阿珩道,她听说过青纾夫人,青国庶出王女,在青国与睢国联姻时做为嫡王姬的媵妾陪嫁到睢国,因容色倾国倾城而宠冠睢王后宫,却在盛宠之时与当时出使睢国的辰国使臣云苍私奔了,引起了多国大战,堪称一绝。 云洛闻言道:“她是倾国倾城,但多国大战,她只是恰好被拿来当借口罢了,就算没有她,战争还是会爆发。” 阿珩点头表示赞同。“我不是说她祸国,我是佩服她,她私奔时是她在睢宫最得宠之时,睢王对她可谓集三千宠爱在一身,有几个女子能在那样的时候同另一个男人私奔?” 云洛讥道:“集三千宠爱在一身也是集三千仇恨在一身,你难道没听说过,她的双目是盲的吗?” “听说过,睢王做的?” “是睢王别的妃子做的,男人的后院或后宫,除非只有一个女人,否则争端就不可能结束,她还是好的,虽然失去了眼睛,却笑到了最后。只是,睢王对她再宠爱,她也不想一辈子都过那样的生活,她都已经失去了眼睛,不想再失去别的东西。而不想再失去别的东西,唯有离开,恰好云苍家主当时出使睢国。”云洛给了阿珩一个你懂的眼神。 “我不懂,她怎就信任云苍不会有别的女人?”尽管云苍真的做到了一生一世一双人,但阿珩很是好奇,私奔时青纾为何那般信任云苍。 “她只是利用私奔离开睢国。” “可她最后还是嫁了。” “云苍想娶她。” 阿珩了然,所以青纾是自己挖坑把自己给坑了?“那片蓝花楹又是谁的?” “云凌之妻花楹夫人的。”顿了顿,云凌补了一句:“她是邪灵。” 阿珩顿时想起自己曾经给云洛检查血液,云洛的血液有些奇怪,并非纯粹人族,疑似有邪灵血统,只是她当时以为是因为无忧。后来虽然知晓云洛的祖先是无忧还活着时留下的子嗣,但也没刻意打听怎么回事,如今可算明白是哪来的邪灵血统了。“你曾祖 分卷阅读259 分卷阅读260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60 父口味真独特。”也不怕被邪灵给吃了。 ☆、第六章待嫁 按着云府的传统,家主成婚之前都是住在紫竹院,一座位于紫竹林里的小院子,若要成婚,会在筹备六礼的同时依着喜好修建一座新的院落以供婚后起居。因此,云府占地规模虽大,实际上却只十二座院子。 同样的占地规模,换了别个府邸,亦或王宫,定然殿宇楼阁千层,云府却只有十二座院子,反倒是花木繁盛,颇有一番幽静之感。阿珩很喜欢,在看到自己要住的地方后就更满意了。 云洛为阿珩准备的住处是苏园,是他下定决心甭管阿珩多么神经病后都娶定了这个女子时着手修建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是他亲手设计。 院子里占地约二十顷,种植着来自天南海北、各种各样的花木,而这些花木都有个共同点——不是毒就是药,便是阿珩在药庐里的药圃里头的花花草草都没此地丰富,这里头的花木有一半有毒,且是剧毒。 阿珩很想扑进花木间翻滚,自离开药王谷,她便再也没在如此多的毒花毒草里的赏玩了,忍不住张开双手仰倒在一堆毒草里。“我喜欢这里。” “你喜欢就好,以后可是要住一生的。”云洛也很满意的笑道,要居住一生的地方,若是不喜欢,会住得很郁闷的。 阿珩点头,招呼云洛:“一起躺躺?” 云洛闻言犹豫了下,还是在毒花毒草间躺了下来,并且伸出臂膀给阿珩当枕头。“有多满意?” “十二分的满意。”阿珩枕着云洛的臂膀笑答。 “有没有奖励?” “你想要什么奖励?尽管说。” “正婚礼提前如何?” 阿珩默然,很想扶额。“我过些日子回药王谷。” 云洛不解:“回药王谷做什么?” “既然要完成正婚礼,我不应该回家待嫁吗?” “药庐不行?” “我唯一的长辈在药王谷里。”虽然她一点都不想面对苍凛那个变态。 云洛一想也是。“何时走?” “干嘛?” “我觉得尽早比较好。”云洛道。 阿珩:“......” 虽然被人赶着成婚的感觉不太好,但这不影响阿珩在苏园的新生活。苏园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布局陈设完全符合她的喜好,住在苏园,感觉便似在自己家里一般。 云洛甚至在苏园里修建了一座炼丹房,更令人将阿珩的丹炉给搬了来。若非丹炉的样式虽差不多,炼丹师却有按着自己喜好微调的毛病,每个人炼丹都习惯自己的丹炉。用别人的丹炉很容易出现明明丹药炼得很好,却因为不熟悉丹炉,开炉的时候一炉丹给毁了的情况,云洛都想过为阿珩铸个新丹炉放在苏园。 炼丹炉的价格不便宜,丹炉丹鼎什么的,主要材料是铜,尤以紫铜为佳,有时也会加入一些稀有的金属,这都是钱。哪怕是最普通的丹炉,造价也需上百枚金铢,而好的丹炉,百金、千金都不一定够。可这难不倒云洛,云氏很有钱,又不同于别的贵族世家,直系旁支族人成千上万,开销大得要命,云氏只他与三七父子俩,相对于云府每年的收入,吃喝嫖赌样样不沾的爷俩每年开销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别说铸一尊好的丹炉,便是铸个几尊都不算什么。 可惜,炼丹师的丹炉需要讲究的地方太多,云洛不确定自己能不能铸造出一个让阿珩更满意的,只得将阿珩平素用的给搬了过来。 三七从泮宫回来的时候便发现老爹老娘搬家了,只留下自己孤零零一个人在药庐,磨了磨牙,也搬回了云府。只是泮宫每月才休沐一次,休沐五日,其余时候都是吃住在泮宫,他每月在家的时间也不怎么多。便是回了云府,他住的地方也很别具一格,地理位置别具一格。 云府有一片专门的建筑群,名椒兰院,是云府历代未成年的族人起居的地方,所有院落里,椒兰院不论是占地面积还是建筑密度都是最具规模的,也离别的院落最远。 阿珩去看过,走了半日才到,不过椒兰院的确很完善,厨房、地窖、书楼、温泉池、演武场......孩子成长过程中可能用到的,这里都有。 虽然距离有点远,但总得来说,阿珩觉得很满意,便没理会三七的嫌弃。 阿珩与三七花了半个月的时间将云府给熟悉了,对这座府邸也彻底无语了,见过别开生面的府邸,但无一座能及得上云府。但这座府邸透着的味道却与别的古宅不同,历史也意味着血腥,每一块砖石都被鲜血与阴谋浸透的历史。然而云府却不然,这座府邸里满是温馨。它的每一任女主人活着时都按着自己的心意布置云府,使得这座府邸满是温馨的味道,哪怕她们都已成为历史,化作岁月的尘埃,然而有些气息,历久弥新。 阿珩大抵明白云洛为何对婚姻那么认真,宁缺毋滥,哪怕清楚娶自己的风险也愿意娶自己了,这座府邸迎来的女主人若不是家主心里最想要的,定然破坏这座府邸里遗留的气息。 那种气息叫做幸福,彼此在意,相爱,才会留下这样的气息。 阿珩忽然想起了花楹夫人,云凌之妻,辰国知道的人不少,但从未有人提起她是邪灵。不论演技多好,只要做了就一定会留下痕迹,星空之下无永恒的秘密,然而花楹不论是在世时,亦或离世后,在所有人的眼里,她都是一个性格略怪异的女子,从未有人联想到邪灵。若非花楹夫人演技出神入化,便只有一个解释:花楹夫人嫁到辰国后便再也没吃过人,因为她一直都不吃人,别人自然不会将她与邪灵联系到一起。 花楹夫人是因为什么而控制了自己的天性呢?或许就是因为这座府邸里的气息。 短暂的秋日结束,寒冷的冬日到来,云洛今年没参加冬狩,前往各地对付兽群的冬狩队伍由军中这几年崛起的年轻将领带领,老骨头也需要休息休息。这是云洛给的理由,虽然信的人没几个,还活着三位上将军,除了车异年仅五旬,另两位,即华阳王姬与云洛也不过而立之年,离老骨头还有很遥远的距离要走,不过大冷的天能够不出去喝西北风,华阳与一票年纪大的将领都没反对。 冬至与过年仍旧是在药庐过,药庐收留的孤儿走了一部分,又收留了新的,阿珩很有将辰国的孤儿全都收留起来的趋势。少了一个云晞,但桔梗与菖蒲回来了,五年的时间,两个人的变化都很大,桔梗更加成熟了,菖蒲......至少没以前那般直接了,看谁不顺眼就立马动手下毒,如今只要不是真的踩了她的忌讳,她都不会再出手,这让阿珩很满意,游历果然是最历练人的事情。 看着星空下吃着红彤彤的烫锅的众人,阿珩倚在云洛暖烘烘的怀 分卷阅读260 分卷阅读261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61 里道:“这种感觉真好。” 正饮着酒的云洛闻言微怔。“什么感觉?” 阿珩说:“岁月静好。” 云洛摇头。“岁月静好四个字你得留到你我白发苍苍的时候说才最有感觉。” 阿珩挑起发间的一缕银白。“......我已经白发苍苍了。” “我是说你另一半头发也白了的时候。”云洛纠正。 另一半头发也白了的时候?阿珩心说,那可有点难?自己根本活不到满头白发的时候。然而不论未来如何,如今的日子真的很好,很开心,她已经很多年没有这般高兴了。 “另一半头发也白了的时候我就是鸡皮鹤发的老太婆了。”阿珩道。“你确定你到时候不会看了就生厌?” 少年结发夫妻,老来相看生厌是很正常的事,不是每个男人都能对着一张鸡皮鹤发的老脸一如初衷,转而投向越纳越年轻的婢妾的怀里是很正常的事。 云洛道:“不会,待你鸡皮鹤发,我亦白发佝偻,谁也别嫌弃谁。” 阿珩一想也是,自己会老,云洛也会老,而她相信,云洛跟别的男人是不一样的,就算是一样的也没关系。待她老了,云洛若是纳年轻鲜嫩的美姬进门,她彼时若已不在人世则尚好,若是仍在人世,一把□□送美姬与云洛一块去幽冥之地团聚便是。 开春的时候阿珩收拾了东西回药王谷待嫁,来的时候因为漱玉川不是辰国的疆土,不想惹麻烦,因此走的是白水那边的道路,这一次玉川国已灭,又有合法的身份,阿珩决定乘船从云水进入玉川郡,再从玉川郡进入牧云郡,最终回到药王谷。这条路的路程短了很多,沿途不是水路便是平坦的高原,走起来也省力。 一路游山玩水,阿珩直至孟夏才回到药王谷,几年没回来,药王谷几乎大变样。这些年她人虽没回来,却没让人给苍凛捎东西捎人,到如今,药王谷里的奴隶与工匠已近万。幸亏辰国管不到药王谷,否则冲这奴隶的数量,算赋得让任何人都倾家荡产。 经过近万人数年的努力,几十里的山谷种满了珍贵的草药,草药一成熟便会被采摘,然后播种新的草药种子。周围的山脉也被工匠在山腹凿出了巨大的空间,奴隶与工匠都住在山腹的石室里,苍凛的丹房药房也全在山腹里。除此之外,山腹更有粮仓若干,菽粟与盐足够谷中所有人使用数年之久,而山谷附近的一片被清理出来的冰雪常年不化的地方,更保存了无数肉类。 若非苍凛仍旧接待肥羊,宰羊宰得欢,阿珩都要怀疑苍凛准备与世隔绝,永远都不与外头打交道了。 ☆、番外青苔与琚一 世有一药,名曰冰蟾,可解百毒。 做为医者,青苔表示,可解百毒纯属虚构,除非专门培养的药冰蟾,以毒为食,否则冰蟾最多就是一味良药。不过没关系啊,她会培育药冰蟾啊,这么好的东西,放在稷阳王宫多浪费?还不如给她,她能让它发挥更大的作用,想来离王是不会介意的。 仗着高超的轻功,青苔将离王宫溜达了一整圈都没寻着冰蟾,查了许久,最后得知,那东西一早就被太子琤要去了,继续查,哦,送给国后了。没关系,她找国后去,却不巧看到了颇有意思的一幕。 儿子给母亲洗脚是很寻常的事,不过放在王族,只怕没有哪个王族的妇人被自己儿子服侍着洗过脚。哦,除了离国国后。 青苔来的时候正好赶上公子琚给国后洗脚。 啧啧,真悠闲,没记错的话,这位公子似乎前两日才干掉了四个兄弟,砍了一个兄弟的一条腿。青苔当时正好全程目睹了过程,彼时离王已过五岁可以习弓马的十二位公子正在学弓,太子琚射着射着便将箭头瞄准了自己的异母兄弟,嗖嗖两箭就干掉了两个,剩下两个,一个反应快,拉住了离自己最近的一个公子做了肉盾,逃过了一死,不过那个肉盾公子就惨了,一箭毙命。 还有一个? 演武场的禁卫与伴读终究不是白痴,虽不知公子琚为何发疯,却在反应过来赶紧拉住人。然后,最后死的那名公子趁机拔出了一名禁卫腰间佩戴的青铜剑刺向公子琚,刺的是脖子,公子琚躲了下躲了过去,被刺中了肩膀,随即一脚一个踢飞了伴读与禁卫,劈手夺过青铜剑一剑砍下了那名公子的头颅,再砍了之前抓兄弟当肉盾的公子的一条腿。 一天之内干掉四个兄弟,弄残了一个兄弟,青苔原以为他是死定了呢,虽然他是嫡公子,那五个是庶公子,但这事......着实太大,不是一句嫡庶尊卑可以化解的。就算公子琚比庶子尊贵,打伤打残了,问题也不大,最多就是名声不好,赔命却是不可能,华族等级可是森严着呢。可他是一日杀了四个,这影响就大了。青苔不曾想,这家伙竟还活着,真真是奇迹。 青苔自是不知,原本事情是挺大的,但公子琚杀完人后,将其中三个公子的头颅割了下来丢进了离王宠妃的宫室。 “此次是三个,下一回你再敢对我阿母投毒,我定取你所有子嗣的首级。” 原本只是公子们的事,公子琚这一闹,事件立刻就升级了。前些日子太子琤求了冰蟾给国后,而冰蟾,似乎是解毒的良药。两相联系,再想想公子琚什么性格,明眼人都琢磨出怎么回事了,不过是宠妃大逆不道谋害国后,被发现了,君王应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这么粉饰过去的。奈何公子琚太不按常理来,动不了宠妃,他就动宠妃的儿子。宠妃拢共才六个儿子,除了尚在襁褓中的小儿子与体弱的次子,竟一夕间给毁了四个,这打击......比杀了她更大。 小儿子未满三岁,自然未入族谱,而如此年幼的孩子,能不能养活还是个问题。次子,更不用说了,体弱,能否成年未可知。大儿子因着拿另一妃子的儿子挡箭矢,名声尽毁,哪怕日后国后的两个嫡子都无法继承王位,宠妃的长子也轮不上了,没有人会支持一个狼心狗肺的拿亲兄弟当肉盾的兄弟做王。 一夕间死了四个儿子,饶是离王暴跳如雷也不能杀了公子琚,无它,将一个婢妾给宠成了后宫第一人本就不成体统,再为庶子杀了嫡子,他的名声也别想要了。男子喜爱美色,宠爱婢妾没什么,但为了个婢妾而灭妻灭嫡子,性质就严重了,十之八九得名声尽毁。而人族国族林立,一国之君的名声若是毁了,便不会有士子来投,本国的士子也可能因为觉得君王拎不清,不值得效忠而去别国出仕,久而久之,国家不免走向衰弱。 太子琤在朝堂上一番慷慨激昂、从国家大事角度出发的演说成功获得了公卿大夫们的支持,反对离王严惩公子琚,应当严惩以下犯上的宠妃。 一番扯皮,打成了平手。 分卷阅读261 分卷阅读262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62 公子琚去唐国做质子,宠妃禁足半年。 从暴室里放了出来,公子琚得知自己的结果,并不意外,太子琤这点本事还是有的。就是不知太子琤知道胞弟如此信任自己擦屁股的能力,会不会觉得欣慰就不得而知了。 收拾干净了,公子琚便来同国后告别,顺便帮国后洗个脚,这一去,也不知多少年才能回来,或许,有生之年都回不来了,临走前只能以这样的方式再尽一回孝道。 国后没说什么儿子不该那么冲动的话,两个儿子一个比一个有主见,小儿子想干的事,她便是打断他的腿也没用,与其说一些废话浪费时间,不如好好珍惜母子间所剩无几的相处时间。 国后道:“听说离国的女子个个都很水灵,琚你在离国若是瞧上了什么女子,可得记得同阿母说一声。阿母让你琤去为你提亲。” 公子琚已经十一岁了,按着贵族的婚龄,最迟两三年,最早明年,公子琚就该娶妻生子了,但......质于别国,能否如常娶妻还真不一定。 公子琚闻言,道:“不着急。” “你都十一了,还不着急?别的贵族子弟在你这个年纪,六礼都完成了一半。”就自己这个儿子,六礼的苗头都没有。 “娶妻是人生大事,得找个顺心的。”顿了顿,公子琚补上一句:“就找一个,到时,我给你洗脚,她给你洗头。” 国后摸了摸公子琚的脑袋,没吭声,小儿子太实心眼,她很欣慰,也更担心了。 在屋顶上偷听的青苔闻言微微一怔,这小子倒是有意思,娶妻回来一起伺候老母,一个洗脚,一个洗头。不过瞧着公子琚清澈的眸子,青苔默然,这小子是认真的。 冰蟾被吃了,青苔在国后的宫室屋檐上趟了一夜。 翌日公子琚坐上前往通过为质的马车时看到马车里还有一个女子,立时皱眉,怎么有婢女?不对,不是婢女。 奴隶等同于牲畜,只有高级的奴隶有一点自己的气质,以及正常的语言,底层奴隶因为长久不说话以及过度的辛劳甚至失去了正常的语言能力,老的也很快。可不管是高级奴隶还是底层奴隶,都是奴,奴的身上都会有奴的卑微、谦恭温顺。自然,那些原本是庶人或贵族,因为犯事或株连而被贬为奴隶的人则不会有那样的东西,至少短时间内不会有。而马车里的女子,气质张扬独特,且一身异族人的服饰,宝蓝色的民族服饰上绣着鲜艳繁复的花纹,极为张扬,华族根本不会这么穿。 公子琚坐了下来,问:“你是何人?” 青苔满意一笑,若公子琚被吓得惊慌失措,那她就得改主意了。“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青苔,是蜀族人,唔,就是宁州蜀国的那个蜀,郎君娶我可好?” 公子琚:“......” 宁州、蜀族、娶......公子琚的脑子成功的被青苔的几个词汇给震成了乱麻。 离国与唐国并不接壤,不算那些只有几座城的国,这两个大国之间隔着的国家有几十个,公子琚走了整整两个月才到唐国的王都曲阳。 “青苔你几时走?” “我干嘛要走?我可是要嫁给你呢。” “你比我大,我不喜欢年纪大的女子。” “无妨,我也就比你大了四岁,做为医者,我可是很会保养的哦,如今是比你大,但二十年后,肯定是你比我老。” “可我不爱你。” “无妨,我也不爱你,感情是要慢慢处出来的,我相信我们会培养出感情的。” 公子琚完全无法理解:“你不爱我,却要嫁给我?”若青苔是没有自保之力的弱女子,他不会惊讶,乱世之中,没有自保之力的美人只能依附于强者才能生存。青苔绝对符合美人的定义,倾国倾城,且不同于华族的美人,她身上是带着异域风情的美。可这姑娘并非弱女子啊,沿途碰到不少剪径的“强人”,公子琚着实见识了一番世间最爽利的杀人法——毒,美人的身上至少带着几斤的毒.药。 青苔直爽道:“我不爱你,但我有想嫁给你的冲动。” 公子琚呵呵了声,该干嘛干嘛去了,姑娘爱咋咋的,他不理会就是了。这世间没有什么冲动能够一直维持,既然是一时冲动,那想来也摆脱不了一时这个铁律,待青苔的冲动没了,自会离开。 事实证明,青苔此女,真不能以常理论之。 公子琚来到曲阳已有半年,质子的日子并不好过,但并不包括公子琚。 青苔在曲阳开了一家医馆,虽年纪轻轻,医术却俨然出神入化,不论什么疑难杂症皆能解决。久而久之在曲阳城里打出了名声,与曲阳的王公贵族都交好。这很难得,便是医者可敬,贵族也是带着鼻孔看人的,贵族与庶人是两种生物,何况青苔还是个异族。真正令青苔在曲阳站稳脚跟的还是她的毒术,没哪个脑子正常的人想试试一个毒术高超的人炼制的毒。 青苔倒追公子琚的事,一年下来,整个曲阳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介于自己日后可能有求于青苔,喜欢以欺辱公子琚为乐的王公子弟们不约而同的对公子琚保留了三分情面。 公子琚:“......”日子好过是好事,但天天被人劝着娶妻是怎么回事? 青苔:“我没利用舆论,你若不是真的想娶我,我是不会嫁的。” 公子琚木然道:“我压根没想过娶你。” “为何?我哪里不好?你说,只要不涉及底线,我都能改。” “我哪里好,让你想嫁我?你说,我什么都改。” “你看你顺眼。” “哪里顺眼?” “哪里都顺眼。” “好了,你看我哪里不好?” “身为女子,你不觉得你太不矜持吗?” “矜持?那是什么?你们华族人真麻烦,蜀族可没这些,男儿爱,女儿喜即可。” 公子琚完全无法想象蜀族是怎么个民风民俗,灌了一口闷酒。“你一个蜀族人,不在宁州好好带着,跑中原来做什么?”被个美人追求对于男子是一件很值得自豪的事,但倒追自己的美人若青苔,什么自豪感都不会有,这个女人的眼睛里没有半点跟男女之情沾得上边的迷恋。 宁州虽与中州挨着,但真走起来,望山跑死马。中州与宁州交界处全是绵延起伏的山脉,直线距离很近,真走起来,走个几年都是正常。也因此,除了商贾,基本没人会来往中州与宁州蜀族。没错,是蜀国,宁州大地,国族虽不少,但也就蜀国的文明较为发达,别的地方......跟刚学会使用石器的猴子没什么两样。 蜀国据说也是富庶的大国,占据宁州最肥沃的土地,青铜与丝绸都极为发达,公子琚不能理解青苔这么背井离乡的是为什么? “我是蜀族 分卷阅读262 分卷阅读263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63 ,可我也是孤儿,而抚养我的师父是华族,他回中原了,我自然跟着来了。”青苔回道,她原本的计划是给老头子送终以后再回宁州看看的,若是喜欢,可以考虑在宁州定居,但计划赶不上变化,这次离国之行碰到了公子琚,并且想要嫁给他。 “哦,你的师父是?”虽然青苔的某些风格令人着实无语,但教养极好,公子琚推测青苔的师父应是贵族,否则教不出如此出色的弟子。 青苔面露难色,她的师父? “不方便的话也没关系。”公子琚很理解,捭阖时代,列国之间纵横捭阖,士子发展起了不少学说,什么稀奇古怪的规矩都有。 青苔点头。“我的师父名讳是不太方便说。”那就是神话般的象征,对于华族任何国家皆如此,只是别人是出色的象征,而他是名字一出口就有清场作用的噩梦象征,她可不想将公子琚给吓跑。 公子琚换了个话题:“过些日子是唐国的秋狝,我也要去,有一段时间不会来,你......自己小心点,或者暂时关门。” 一年有四季,每个季节都有狩猎的习俗,春嵬、夏苗、秋狝、冬狩,这也是远古时流传下来的传统。一般来说,春嵬与夏苗是仪式多过狩猎,这两个季节正是动物繁衍生息与孕育幼崽的时候,不宜狩猎;秋狝与冬狩是重头,这两个季节,动物为了过冬,都会疯狂的囤积脂肪,肉多,毛厚,很是肥美,也是猎人最喜欢的季节。 秋狝冬狩,每个国家偏好都不一样,虽然冬季狩猎最合适,却也最危险,且天寒地冻的,不是谁都愿意没事找这个罪受。因而以云水为界,云水以北的国族重视冬狩,以南的国族则最重视秋狝。 秋狝冬狩不管在哪个国家都是极重要的事情,这些日子狩猎所得是为了冬至祭祖。也因此,国家举办的秋狝冬狩,参加的人以公室子弟为主,其次是重要的公卿,再其次是大国质子,小国的质子除非才华极好,名传列国,否则基本不会邀请。很不巧,离国是万乘之国,符合大国的条件。 公子琚对于唐国的秋狝兴致不大,不是他说唐国不好,而是这个国家,比起别的国家总显得少了点什么。 列国之中,唐国是最富庶的,沃野千里,农耕发达,每年所产的粮食除了自己用,还能销往它国获取利润。或许正是这一份富庶,王公贵族们都很会享受,喜涂脂抹粉,喜养方士,服食丹药。只是,王公贵族固然越来越富裕,越来越会享受,庶人黔首却是越来越贫穷,土地掌控在贵族的手里,庶人黔首交完了租子,再缴纳完沉重的税赋,也不剩几口粮食了,能够不饿死是大幸,想吃饱却是做梦。若是成为贵族的田奴倒是可以避免缴纳税赋,能多留一口粮食,可田奴是奴隶,奴隶是牲畜,牲畜是财产,对于奴隶这种不能增殖的财产,贵族都会最大限度的压榨其利用价值,尤其是田奴。没日没夜的做活,鲜有田奴能够活过三十岁,多因繁重的工作而活活累死。 走在大街上,贵族红光满面,庶人黔首面色黑黄。冬日的时候公子琚走在大街上,能看到专门负责“清理”街道环境的人,所谓的清理便是将大街上冻死的尸体与冻僵快死的人放到板车上,然后......一起丢乱葬岗去。冬日时,都城的街头每日都有收获几十车的尸体,也可能还没死透,但丢去了乱葬岗,死没死透,区别不大。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此种情况,离国也有,但绝没唐国这么严重,离国刚经过数十年的战乱,离王励精图治,努力让国家休养生息,税赋相对来说,不是很重,给了庶人黔首喘息的时间。 总的来说,唐国这样一个国家举办的秋狝,公子琚严重怀疑秋狝的含金量。秋狝的主要目的是狩猎,若都跟花孔雀似的在那炫耀谁的华服更华美,谁最会玩,秋狝干脆改成宴会得了。 虽然不想去,可别人都邀请了,他也不能拒绝。 要走的时候公子琚才发现,自己竟然有点担心青苔。 青苔虽毒术顶尖,但她生得着实是......倾国倾城。如此美姬素来最受王公贵族的喜爱,被王公贵族瞧上了,必然是要收为姬子的。若得到的人权势不够,说不得还留不住,被更有权势的人瞧见了,便会成为一件上品的礼物。 妻者,齐也;妾者,玩物也。 公子琚便是利用人族的这种世俗观念对付离王宠妃的,事实上,若那位宠妃是正妻,那么,公子琚杀了她三个儿子,不论缘由为何、对与错,都得判处极刑。也因为清楚,才更担心青苔,若是被哪个王公贵族强纳为姬妾,青苔的未来,堪忧。 平时的时候他时常来这里,再加上青苔对他的追求,别人都以为青苔是他的人,想要得到青苔就得先跟他打招呼,得到主人的许可才可取走美姬。对于那些来找自己索取美姬的人,公子琚都呵呵了,虽然贵族之间互赠姬妾是很正常的礼节往来,然......且不说青苔不是他的姬妾,便是,他也不敢将青苔赠人。 可此次秋狝,要离开不少时间,公子琚不敢笃定那些纨绔子弟不会霸王硬上弓的将人掳走。贵族子弟在大街上掳走几个美姬,只要对方不是贵女,都不是事。贵族是主,庶人黔首在贵族面前都是奴仆,主看上了奴仆是奴仆的荣幸。且,就算是贵女也无妨,只要不是背后宗族的权势不如纨绔子弟的宗族,人被掳走了,受害者只能打碎牙齿和血吞,且劝说美姬乖乖听话,不要惹恼夫主。 啥?国法? 哈,除了被蔑称为虎狼之国,崇尚严刑峻法的辰国,旁的国家的国法都是用来束缚庶人黔首的,只对普通人有用,对于贵族,国法等同花瓶。如果,那松散无比的法也叫国法的话。 对于公子琚的担忧,青苔不以为然,真有人不开眼想对她来硬的,没关系,时人聚族而居,她手里可以毒杀一片区域内所有生者的毒也有几种,回头丢那人宗族里去就是。不过,郎君一片美意,拒绝多伤人心啊,青苔便点了点头。“也好。” ☆、第七章亲迎 炎炎夏日,师徒俩坐在一起吃的却是红彤彤的锅子,锅子是鸳鸯锅,两边都是红彤彤的,看着就让人有种仿佛火烧起来的感觉。阿珩执刀将牛羊肉与鱼肉片成蝉翼一般的薄片,再一一放入锅子里。 这样的事情她平常也做,很熟练,冬日时,吃锅子最是取暖,夏日时,吃锅子也最是排毒。虽然她自己是茹素的,但云洛爷俩不是,切人切多了,切羊肉与鱼肉亦是切得一流。尽管因为辰国禁止宰牛取食而没切过牛肉,但都是肉,阿珩都切得一样好。 肉片在红彤彤的汤里浸泡了片刻便熟透了,苍凛一箸将肉捞上来蘸了酱,一口便吃掉了 分卷阅读263 分卷阅读264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64 一大卷肉片,浑身每个毛孔都在冒汗。“还是阿珩你做的吃食最合为师心意。” 阿珩将一鼎蔬菜丢进另一半锅子里。“是因为我会在你的食物里下毒,也解得了你下在食物里的毒吧?” 苍凛点头。“别的人,最多两口就毙命了,哪有阿珩你顽强。” 阿珩沉默片刻。“师父,我完全能理解大师兄二师兄为何背叛你了。”换了如今的她,摊上这么个师父,也会很想剁了他。 “我也很理解。”苍凛道。 阿珩微微挑眉。“你似乎一点都不恨。” 苍凛理所当然道:“我为何要恨?我若是他们,我也会做出同样的事,自作自受,我想不出自己为何要恨。” “可你让我杀了他们。”阿珩提醒。 苍凛饮了一杯烈酒压下嘴里的食物,道:“我能接受我的弟子将我杀了,哪怕烹杀腰斩亦无妨,但我不接受他们害我却没将我彻底弄死,只是弄残了我,让我这般苟延残喘的活着。” 阿珩瞅了瞅苍凛的身体,坐在轮椅上,腰部以下没有半点知觉,离开轮椅的话,不运用灵力,便连动一下都不能,确实苦大仇深。“他们也不会想到你能活下来。”万丈深渊,谁能想到苍凛这般命硬,这都不死。 苍凛很是无奈:“我也没想到,然不论他们是否想到,既然我活着,他们就得倒霉。” “我懂了。”阿珩道。 “懂什么了?” 阿珩回答了一句风马牛不相及的话:“我与二师兄约定四年后以医者的方式一决生死。” 苍凛微怔。“比什么?” “丹毒医。” “炼什么丹?” “长生药。” 苍凛手里的木箸顿在了锅子里,抬头望着阿珩:“什么丹?” “长生药。” “你和他应该知道我最忌讳什么。”苍凛脸色不是太好的道。 “不是你以为的那种,是另一种。”阿珩道。 苍凛闻言脸色虽恢复了,却还是道:“那种长生药最是难炼,数千年来不曾有人成功过。” “你当年成功了。” “最后炸炉了。” “那是因为大师兄与二师兄对丹炉做了手脚,你一开炉便会炸炉,否则你这会早已长生。” “长生药不可能令人真正的长生,顶多令人活个七八百年。” “就算如此也算得上长生了,普通人就算保养得好也不过百岁而终,上古时代那些灵力强大的存在,修炼到极致也不过两三百岁的寿命,长生药却能令人活到七八百岁......我突然理解为何世人要狩猎我们了。”阿珩越说越无语凝噎,换了她,她也不敢肯定的说,做为一个保养得再好也不过百岁寿命的普通人,亦或是修炼得再好也最多两三百岁的术士,她就不会对长生药动心。吃个人就能活七八百岁,她若对人肉没有心理阴影,而长生药也不是自己的肉,她未必控制得住自己。 “就算当年没炸炉,我也不会服食长生药。”苍凛淡淡的道。 阿珩疑惑:“为何?” “你可知我今年年岁几何?” 阿珩瞅了瞅苍凛满头如雪的白发,以及同样银白的满脸胡子。“看不出来。” 八十岁的人是白发白胡子,一百岁的人也是白发白胡子,天知道苍凛高寿。 “具体我也记不清了,但不下一百六十便是。” 阿珩:“......师父真是老当益壮。”年纪这么大了居然还如此有精神,简直奇迹。 “我认识过很多人,他们都死了,化作了尘土一抔,唯有我,至今还活着,并且将继续活下去,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彼时,这谷里的人,除了你,都将不复存在。”苍凛饮了一口雪莲酿,继续道:“我这一生,有两件事最幸运。” “哪两件?” “第一件事是遇到阿嫣。” “阿嫣是?” “你师祖。” “被你干掉的那位?”阿珩还记得苍凛曾经提起过他们这一门诅咒般的下克上传统与历史。 苍凛点头。 阿珩呵呵,你遇到师祖是大幸,师祖遇到你却一定是大不幸。“其实我不是很明白,你为何要杀师祖?师祖对你做什么了?你对我们做过的事,她也在你身上做了?”若是如此,也难怪师门有这种下克上的传统。 “不曾,她待我极好。” “百年之后,你自会懂。”苍凛眉目间神色复杂的道。 阿珩一点都不想懂,直觉告诉她,懂了苍凛为何那么做,绝不会是好事。“另一件事幸事是?” 苍凛回答:“遇到你,收你为徒。” 阿珩疑惑,关她什么事?她跟苍凛的关系,虽未发展到欺师灭祖的地步,却已然有了下克上的苗头,这算什么幸运? 苍凛颌首。“你会为我送终。” 阿珩:“......”还真是,不发生意外的话,同为羲和氏后裔,且比苍凛小了一百多岁的自己肯定死在苍凛后头,给他送终很正常。不过,苍凛以后得失望了,因为她是不可能死他后头的。 苍凛饮尽青铜樽中的美酒。“我很高兴,我这一生活得太久,也太长寿,终于有那么一个人是例外,我不用看着你衰老,死去,化为尘土。” 阿珩愈发沉默,心里为苍凛默哀,很抱歉呐师父,你可能还是得看着我死去,化为尘土。 见苍凛有点喝高,阿珩又换了个话题。“人生有两大幸事,那师父你这一生有没有什么大不幸的事?” “有啊。” “何事?” “阿嫣怎么就是个人族。” 阿珩懵了下,师祖本来就是个人,生来就是人,这有什么问题?“师祖是人族,这有什么问题吗?” “她是人族,我上她有心理障碍。” 阿珩无语扶额,师祖没把心思不正的师父你给丢进丹炉炼丹着实是个奇迹。 苍凛没女儿,也没嫁过女儿,三弟子当年那不叫嫁人,那叫气人。因此阿珩出嫁是苍凛严格意义上的第一次嫁女,这时代,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同理,弟子等于子女,女弟子自然等于女儿。 瞪着阿珩回来不过半月便驾着马车追来完成六礼中的亲迎的云洛,苍凛破天荒的与昔年的云湛有了共同语言,妹子/女儿好不容易养大了(尽管云湛养孩子是用菽粟养,苍凛是拿毒.药养,但不管拿什么养都是养),最后却要便宜别人,心塞。 依着婚礼的流程,新郎来迎新娘时,以雁为礼,女方家长在家庙设筵(仅限于女性嫡女有此待遇),新娘之父在门外迎新婿。婿以雁做贽礼。彼此揖让登堂,女婿再拜,这才能带走新娘。 不论是阿珩还是苍凛都没家庙,前者是清楚自己的族系,但一点都不想理会,后者是完全不清楚自己的族系,他还没出 分卷阅读264 分卷阅读265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65 生的时候他老子就被人杀了,他出生的时候,他老娘也死了,养大他的人压根没把他当成人来养,自然不会告诉他,他的族系是什么。 到底是弟子,且是同族的弟子,没有家庙,苍凛便让人盖了一座新的家庙,至于人族规定的非贵族不设家庙的制度,啥?他从未读过任何一个国家与种族的律法、礼法,所以不知道。 庙里只两尊牌位,一个是清的,另一个是阿珩母亲的。 家庙不是什么人都能进的,必须是族中之人方能进,因此虽然设宴,但筵席实际上只两个人,苍凛与三七。不过苍凛也不想太冷清,谷中每个人都领到了一只烤全羊。 谷中之人也不缺吃食,苍凛虽然有拿活人做实验的爱好,但吃食上从不亏待他们,一日两餐,早餐有鸡鸭蛋,每隔两日有一顿肉,但烤全羊,从未有人吃过,都很高兴,他们高兴了,谷中也显得热闹了很多。 哪怕是嫁女,苍凛也要热热闹闹的嫁,绝不凄凄惨惨的嫁。 从不知道琢磨着什么坏主意的长辈手里接过了新娘的手,云洛道了声告辞便抱着新娘赶紧跑路,不然等苍凛琢磨完了,天知道会发生什么悲剧。 药王谷已经修出了一条勉勉强强能与外界通行的道路,却只能步行而不能通车,云洛背着阿珩才得以离开来到停在雪山外的马车前。 依礼,出了家庙门,新郎把新娘坐车驾好,在新娘上车时,还要亲自把上车用的引手绳递给新娘,照顾她上车。然后新郎亲自驾着马车,让车转三圈,才把马车交给车夫,自己乘坐另一辆马车走在前头一路回自己的家。 云洛怕苍凛中途反悔,或心情不好对自己做点什么,因此将阿珩送上马车后飞快的让马车绕了三圈,也没去另一辆马车,而是与阿珩坐一起。 阿珩颇为好笑。“你不必如此忧心,师父不会干涉我的决定。” 云洛道:“我知道,但我就是紧张。” 阿珩无言。 云洛抓着阿珩的手问:“你紧张吗?” 阿珩果断道:“我不紧张,不过嫁人罢了。” “那你手掌心怎么都是汗?”云洛问。 阿珩理直气壮的大声说:“那汗是你的,你的手涂了我一手的汗。” 是这样吗?云洛很疑惑,他的手的确一直在出汗,大概......应该......真是他的汗吧。 马车背后的雪山深处,苍凛站在谷口望着已经没有人影的雪山,不由得想起了多年前的一场不算出嫁的出嫁,确切说,那叫逐出师门。 “师父,我爱上了一个王族,我知道,做为巫的传人,是不能与王族通婚的。” “既然知道,你还跪这做什么?我不会答应的。” “不论您答应与否,我都想嫁给他。” “你要离开?” “嗯。” “那你可知要付出怎样的代价?” “弟子知。” “你确定彼时他还愿意娶你?” “他愿不愿意娶我,我不知,但我不会愿嫁。” “既如此,你离开还有何意义?” “弟子求的是顺心意,不愿挣扎摇摆于墙头。” 苍凛微微叹息,阿珩,你与三儿有什么区别呢?云洛不可能活得过你,你终将成为第二个三儿。 ☆、第八章正婚礼 云洛迎亲的队伍走了一个月才走回洛邑,依着华族的礼仪亲自驾车在门前绕了三圈,这才领着新娘进入府中,婚前礼这才告一段落。 婚前礼终于结束,却不代表婚礼就结束了,婚前礼只是开胃菜,大餐还在后头——正婚礼——沃盥、对席、同牢、餕余设袵。 府中设了席,入席前需净手洁面,华族传统礼仪非常强调洁净意识,哪怕是辰国的贵族,除了在军营或游学时条件简陋,不可能日日沐浴,平日在家都是每日都要沐浴的。自然,阿珩那般有条件时一日早中晚三沐浴的不管哪个国家都绝无仅有,因此阿珩不反对洁净,但洗个手洗个脸而已,有必要用专门的器皿吗?并且不止一个,是两样,匜和洗配套使用。 这若非自己的正婚礼,阿珩都不保证自己嘴把得住门。 手洗干净了,脸也洗干净了,看着水里的脂粉,阿珩很是怀疑,其实沃盥这一程序其实就是为了让新郎看清新娘究竟长什么模样的吧。及笄出嫁时,女子会开脸,而出嫁时的打扮,除了着玄衣纁裳的婚服,还会惊心打扮一番,不可否认,玄衣纁裳的婚服挺端庄,但也越是正式的礼服就越难显露出美来,因此需靠打扮来弥补这一缺陷。 有时候,洗脸前是一个人,洗脸后是一个人,不是没有,新郎的心理素质差点,说不定会被吓着。阿珩颇庆幸,自己只是用了一点脂粉掩饰自己眼底因为失眠造成的青黑,除此之外便没上什么妆了,虽然因此被苍凛好一通说,但总好过对席前把人吓着。 新人的席位男西女东,意为阴阳交会有渐。 食案上有一鼎烤全羊,夫妻拿割肉的小刀割一小片羊肉,蘸酱后吃了便算完成了同牢。只是别人的新娘割薄薄的一片羊肉,阿珩却拿着刀割了一大块羊腿肉,从早上到如今,一直在准备正婚礼,她早就饿了。 云洛瞅了阿珩一眼,忽然觉得,华族的正婚礼没有筵席,只夫妻两个人真是个好事,否则阿珩这模样,定是洛邑明日所有人茶余饭后的谈资,新娘似乎、应该是矜持的吧。 见云洛看着自己,阿珩理直气壮道:“这里只你我。” 云洛闻言怔了下,随即割下了一条羊腿,他也饿了。 新人吃饱了总算想起了还有合卺酒要喝,合卺酒的容器并非青铜酒器,而是匏瓜,将匏瓜剖为两半,便是现成的盛酒器,而因为匏是苦的,用来盛酒又是苦酒,味道着实难言。 酒匏里盛了苦酒后,两个人交换了酒匏,以苦酒漱口,再同时将剩下的苦酒饮尽,象征着夫妻合二为一,永结同好,也含有同甘共苦的深意。匏瓜制的酒器与合卺饮的苦酒皆是为此意。然云洛没觉得有什么,阿珩应付着做饭食时,饭食的味道才叫真正难言,至于阿珩,苦酒什么味?苦的?没感觉。 吃饱喝足,进入下一程序,餕余设袵,即入洞房,进了布置得喜气洋洋的婚房,不等女侍服侍脱服,阿珩便自己摘了头上华美却沉重的华胜,她从出生至今,只在脑袋上插过一只玉钗,除此之外就没有过什么饰物,清清爽爽也轻轻松松,如今正婚礼用的首饰加起来却不是一般的沉。 看得云洛无语,只得先让事侍者下去。 侍者唱喏后便持烛而出,阿珩坐在榻上冲云洛招了招手,云洛在她旁边坐了下来,阿珩伸手将云洛头上的弁摘了下来,同时割下了自己与云洛的一缕发丝,云洛的发丝宛若黑色的 分卷阅读265 分卷阅读266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66 绸缎,光滑华美,而阿珩割下的发丝却是银白的,她专门挑的。 云洛问:“为何选银发?” “结发白首,这不就白首了。”阿珩理所当然的道。 云洛无语,这也行?虽然他并非纯粹的华族人,但也不能这么骗他啊。结发白首同心是每个华族人都知道的习俗,意为新婚结发,白首仍同心,可不是阿珩这般新婚时便以白发结发。 阿珩问云洛:“你编发结还是我编?” 云洛无奈提醒:“依礼,应由女子编织发结。” “那你别嫌我手艺差。”阿珩道。 “不嫌弃。” 阿珩将发丝分成四股编了起来,阿珩的手很巧,很灵敏,平素看她切人针灸时便可略窥一二,那手速,那动作,宛若一曲华美的乐章,美轮美奂——不低头看她手下的尸体的前提下。 阿珩编织发结时手也是极巧的,动作很好看,至于结果.......不能说差,但也不能说多好,只能说一般,跟她平素针灸与切人的成果完全不能比。 云洛颇无语的取了阿珩的发结。“你这手艺跟你平日切尸体的手艺完全没得比。” “这怎么一样,尸体我是熟能生巧了,闭着眼睛也能不损丝毫器官的解剖完一具尸体。而这发结,你要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多练练。” 云洛想也不想的回答:“我介意。” 女子一生一般只编织一次发结,结发两个字可不是随便说说的,若是多次编织发结便只代表了一个意思:一嫁再嫁,再嫁三嫁,反正会嫁很多次。 比起老婆改嫁,云洛觉得这发结的手艺一般也没什么了,正觉满意着,便见阿珩将剩下的发丝递到了自己面前,不由回以疑惑之色。 “礼尚往来,你也给我编一个。” “发结是新娘编织好以赠夫君的。” 同心发结是女子赠给夫君以乞白首同心的象征,不过也只是象征而已,大部分夫君在得了发结后要不了多久就不知丢哪了,妻子虽好,然妻不如妾,妾不如偷是男人的劣根性。寻常黔首之家的男子还好,想姬妾成群也没那个能力,而贵族郎君,有那个能力,社会风气又是支持的,自然是理所当然的顺从心意,美姬多多益善。 然不论男子如何,新婚之时这发结一直以来都是只有一个,女子赠男子。 阿珩无视传统礼仪的道:“我高兴,我想要。” 白首仍同心,仅一人是做不到的,需的两人共同经营才能得到。思及此,云洛果断效仿之,接过发丝编织来了起来,云洛的手没有阿珩的灵活,编得很慢,成果却比阿珩的要好。“夫人可满意。” 阿珩笑得很开心的道:“满意。” “那我如今可享夫君的权利否?”虽是问句,云洛说的时候却已不客气的将阿珩压在了榻上的红色锦被里,这一路舟车劳顿,也为了遵守古礼,他可是一直素着。 正婚礼之后还有婚后礼,成婚后的第二天早晨,新娘就得早早起床、沐浴,拿着盛着枣、栗和腶修等物的竹器到公婆的寝门外等待。盛有“枣”取早起之意,“栗”取颤栗之意,“腶修”取振作之意,都有其象征意义。不过阿珩不喜欢中间那样的象征意义,一家人相处还要求战栗,那不是家人,那是官衙上下级。 等公婆起床了,新妇还得亲自侍奉公婆进食,待二老食毕,妇要象征性地吃公婆的余食以示恭孝。关于这一环节,阿珩也不太喜欢,她不介意服侍长辈用餐,虽然没服侍过父母用餐,但她服侍过苍凛用餐,并不觉得有什么。然她介意吃余食,不论是清在世时亦或是苍凛,不论饭食里有没有掺乱七八糟的东西,阿珩永远都是与他们一起用餐。 婚后礼的第三个环节是一献之礼,公公在庭中所设的南洗洗爵,婆婆则在北堂所设的北洗洗爵,酬酒于新妇,新妇饮尽酒液后把酒爵放置于荐的东边。 饮酒完毕,公婆先从西阶下堂,然后新妇从阼阶下堂。西阶为宾位,阼阶为主位,新妇从阼阶下来,表示从此之后授之以室,代理家政。真的是一举一动都有象征意义,只是阿珩对主持中馈的兴趣不大,她最有兴趣的是医道。 下堂之后有司会将妇俎之牲交与女家送亲的人,以便其向新妇的父母复命,表示婚礼正婚礼很顺利,新妇已入门,亲家可以放心了,我们会照顾好您的女儿的。 飨完妇后是飨宾,公婆以一献之礼款待女家送亲之人,酬宾时并有一束锦相赠。 应该庆幸的是,云洛的父母早没了,阿珩可以睡到日上三竿,在所有新娘里无疑是幸运的。悲剧的却是没人等着她去伺候早起用膳,她也不可能睡到日上三竿,她的失眠症已然放弃治疗。 见公婆、飨妇、飨宾的礼节被砍得只剩下最后的飨宾,没有父母长辈,云洛亲自上阵飨宾。苍凛寻的送亲之人是一名游侠,受了重伤将死寻到了苍凛求医,然想要苍凛救人,必须备上百金的诊金,否则他能眼睁睁的看着病人死在眼前,虽不会眼都不眨一下,却会兴致勃勃的观察记录别人死亡的过程与死状。 游侠没钱,但他有一身好武艺,因此在他答应做苍凛二十年的奴隶后,苍凛将他的命从鬼门关拉了回来。此次嫁女,苍凛心情很不好,所以派了这名游侠送亲,一路上云洛便是想与阿珩亲近一下都不能。 尽管沿途恨得牙根痒痒,但如今正婚礼已成,都到了婚后礼,加之近来餍足得紧,云洛心情极好,若非依着华族婚礼的礼制,嫁女之家三日不熄烛火,在盈盈火光中思念着远去的女儿;夫家也得三日不举乐,安慰着思念双亲的新娘,云洛是真想在府里鼓捣些愉快的音乐。 尽管不能歌乐,却不影响云洛的好心情,一脸阳光灿烂的笑容筹备了飨宾之事,以一献之礼酬宾,并依礼相赠一束锦,然后欢快的送走了送嫁的游侠。 ☆、第九章一生错 云梦大泽往东一千里是为稷泽,稷泽虽不如云梦泽辽阔,物产丰富的程度亦不差,是中州东部珍贵药材的主要来源,虽然有些地方及不上云梦泽,但稷泽有个特别好的优点——不似云梦泽一般异兽横行,运气稍微差点就能碰上异兽,然后就被随爪逮了塞牙缝。 稷泽的猛兽很多,也很丰富,但猛兽再危险也比那些拥有人之智慧的异兽容易对付。很久以前,稷泽是离国王公贵族的主要猎场,稷泽里的猛兽与普通野兽多得到处跑,太适合围猎了。 物产丰富,又是云水流经之地,是贯穿了中州的云水的一个重要命脉,不论是往东还是往西的船只都会经过这里,每年春日时,冰消雪融,站在稷阳王宫的高处便能看到云水之上千帆争渡的景象,那是繁荣,那是昌盛,然而这一切止于十八年前。 十八 分卷阅读266 分卷阅读267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67 年前,稷阳爆发天花,最初时是小孩染疾,后来天花发生变异,很多成年人也染上了天花,满城哀嚎,犹如地狱。 当天花的源头被揭出来自于王宫,而王宫在发现天花患者后并未按着老规矩将患者烧死导致了地狱降临后,稷阳毫无悬念的爆发了民变。 对此,列国公卿都觉得离国很倒霉,诚然,依着老规矩,发现疫疾,自然第一时间烧死疫疾病人及其居所以扑灭疫疾,这是千百年来人族总结出来的对付疫疾最有效的办法。然,贵贱有别,庶人可以一把火烧死,贵族自当酌情处置。而王族子弟,谁敢放火活活烧死王族?不论是出于何种动机,那都是夷三族的重罪。 只是,王公贵族素来爱惜自身,居所又洁净,一有疫疾的苗头便跑进山里的别院行宫避疫,很难有染上疫疾的机会。因而谁也没想到,离国王族子弟会染上疫疾,并且一染就是一大波。离王再心狠手辣也不可能将数十甚至上百的儿孙给活活烧了,且烧了也晚了,那些王族子弟素日闲来无事,加之夺嫡之事,与王城的贵族子弟皆有来往,疫疾便如此传播了出去,被发现时,离国都城七成的未成年贵族子弟都已染上疫疾,除非离王不想活了,否则都不可能下令烧了所有染上疫疾的人。 民变被镇压后,熊熊烈火数月不息,数百年的古都也化为了废墟,离国元气大伤。 阿珩踏上告别了十八年的稷阳时,颇为错愕。 数月不息的烈火焚毁了古都,而十八载的岁月也令古都残骸没于荒草,终为尘埃,如今在这片土地上的一座逃荒而来的流民建立起的渡口城镇,小而杂乱。 阿珩微微叹息,破坏力巨大,当年之事究竟是有多少人落井下石?离国又究竟有多少仇家? “我没想过毁了这座王城的,我的本意只是让多子多孙的离王瞅瞅他多达数百的子孙如何悲惨死在他面前,真的没想过毁了这座城。毕竟是您亲手营建的,虽然我也没见过您,但您与我终究是有点关系不是吗?”阿珩一边拔着无名坟茔上几可与人比高的荒草一边说。“不过这大抵也是宿命吧,六十多年前,这座城毁于战火,是您在废墟上重建了它,十八年前,它毁在我的手里,也算得上一个圆满的轮回。您当年其实也是想拆了它的不是?只是出师未捷身先死,我替您完成了此愿,不用太感激我。” “对了,告诉你们一件事,我嫁人了,嫁的是辰国云氏子云洛,反对也没用,我是通知你们,不是征求你们的意见。” “我打算去邺城一趟,别误会,不是想被仇恨给逼疯了,我不恨离王了。事实上,我这些年想了挺多,虽然他很对不起你们,但他还真没对不起我,我与他之间一直都是我对不起他,说起恨,也该是他恨我,而非我恨他。我真不是为他说话,我这是公允而客观的看法,当然,我也知道,你们不可能接受,毕竟,你们都是他直接或间接杀死的。” “我是去治病的,虽然很对不起离王,却也只能继续对不起了。” 拔到第三座坟茔时,阿珩休息了下,嘴巴却没闲下来。“听说你挺愧疚的,告诉你个好消息,老不死其实没怪过你,而且,他也没死,活蹦乱跳的,说错了,是生龙活虎的,虽然蹦不了了,但再活个七八十年应该不成问题。他希望我给他送终,这有点难,我有心疾,我还在考虑要不要治,如果不治的话,肯定没法给他送终。不过你也可以放心,我死之前一定会生个孩子,让我的孩子给他送终,别人活不过他,但我的孩子......应该能。不过我还比较希望,我未来的孩子活不过苍凛。” 一共七座无名坟茔,阿珩从清晨拔到黄昏才堪堪清理完六座,并且在坟茔上铺了一层石子,如此下回再来,也不至于左看右看都是草,找半天才能找到坟茔,若她此去还能活着回来的话。 走到第七座坟茔前,阿珩抿了抿唇,取出了在稷阳城里买的铁锹。 连草带土一起被挖出,暮色四合时,坟包已经消失了,变成了周围的一圈垄。 中年男子拿着祭品与美酒来上坟时看到的便是正在不断往外抛土的坟坑。 半夜虽没到三更,但天也完全黑了,万籁俱寂自然不是,但隐隐能听到夜里出来活动的夜枭与狼的声音,比万籁俱寂更显得寂静,这时节看到一座坟茔在往外抛土...... 中年男子忍不住捂住了心口,很容易吓出心疾来啊。 坟茔里没有棺材,只有一个两尺见方的木箱,十八年前过去,木箱虽有些腐朽,却没有虫蚁的痕迹,木箱里里外外都抹了剧毒,绝对防虫防蚁。 阿珩将羊皮手套带上,拂开木箱上的尘土,从脖颈下取出了一个锦囊,将锦囊里的东西倒了出来,一堆不知有毒还是无毒的药丸,以及一枚小巧的青铜钥匙。 将药丸放回锦囊里,只取了钥匙,将木箱的铜锁锁孔清理出来,钥匙塞进去,青铜锁仍旧没开,这么多年过去,锁孔早已锈蚀。 使劲撬了两下,青铜锁仍旧我行我素的就是不开,反而是阿珩手里的钥匙断成了两截。 阿珩随手拿过铁锹一顿砸,青铜锁不甘的呻.吟着离开了心爱的木箱。 打开木箱,里头是一只骨灰罐,阿珩从身上摸出了一只婴儿巴掌大小的匣子,也不知她是如何在身上放下一堆零碎的同时还放了一只铜匣的。 打开骨灰罐,里头是陈年的骨灰,打开铜匣,里头也是陈年的骨灰。 一直看着的中年男子终于忍不住开口:“这位女郎,你不会多年随身带着一匣骨灰吧?”铜匣上一点锈蚀的痕迹都没有,反倒是有着非常不错的包浆,很显然,它每日都有被打理,这才能保存得如此之好。 阿珩闻言,头也不抬的道:“嗯。” 中年男子不由挑眉。“你早就知老夫在此?” “嗯。” “老夫自问隐匿得极好。” “气味。” “.......?” “每个人的身上都有着独一无二的体味,我恰巧能闻到。” 直接说你是狗鼻子不就得了,中年男子腹诽。 阿珩抬手准备将铜匣里的骨灰倒进骨灰罐里,男子见了,再次开口。“你干嘛呢?” “我曾答应过让他们夫妻合葬,虽然迟了十七年,可迟了总比彻底失约好。”阿珩一边倒骨灰一边回答,尽管从幽冥之地回来后她就觉得,那两个人如今肯定不在意骸骨是否合葬了,但做人当守信,她既已承诺,自当做到。 中年男子闻言哦了一声。 阿珩很快将骨灰倒在了一起,盖上骨灰罐的盖子,合上木箱盖,再拿铁锹将封土重新封上,中年男子见了,也帮忙将土一捧捧的洒了回去。 两个人合力,又是只是 分卷阅读267 分卷阅读268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68 重新封土,很快便做完了。 “这七座坟茔为何不立碑著名是谁的坟茔?”中年男子好奇的问。 “不能立,若是立了,被仇人寻了来,便是真的死了也不得安宁了。”阿珩微叹。 中年男子默然,须臾也叹息:“死得真惨,死后都不能结束。” 阿珩闻言轻笑。“快了。”祸延四代,早该结束了,她已成婚,或许要不了几年便会有孩子,若再牵连到第五代,云洛是否会想吐血她不知,但她绝对不能接受。即便不为第五代,她也得为自己想想,她的病,只剩下这最后的机会了。 “她当年走了的话,何至于如此。”中年男子看着第二座坟茔感慨道。 阿珩闻言疑惑。“此话怎讲?” “她年少之时曾游历诸国,遇一少年郎,结伴同游,日久生情。” 阿珩淡淡哦了一声,她就没想过第二座坟茔里的女子是爱那个混蛋的,原因?没证据,就是直觉,感觉那样一个女子不会爱上一个满心权欲的男人,思想根本不在一个世界,要如何爱得上?“那怎么分了?” “她归国之时,两人约定,一年后,少年会来她家求娶。” “肯定失约了。”阿珩笃定而扫兴的道。 中年男子无视阿珩刻意扫人兴致的话语,继续道:“不论家人怎样劝说或逼迫,她始终不愿嫁,年过十八岁仍未嫁,直到第三年,另一少年上门求娶,迫于家族的压力,她终于点头,然而正婚礼前夕,相约的少年来了。” 阿珩笑道:“这可真是个大写的悲剧。” 中年男子皱眉。“我还没说完。” “我要是她,我也拒绝。”阿珩将心比心道。 男子疑惑:“为何?你刚才不还说,迟了总比不来好吗?” “问题是那人来得也太迟了,六礼都到正婚礼他才来,迟了整整两年,来的这么迟,来了也没意义。”阿珩道。 “少年是被族里给关了起来,关了两年。他与少女的家族并不亲近,反而有仇,若要迎娶少女,让少女嫁给他之后能好好过日子,他必须在六礼之前掌控整个家族,唯有如此,少女嫁给他后才能过得好。当他终于挣脱祠堂,收拾了所有人,已是第三年,他立刻就去赴约了。”男子辩解道。 阿珩微怔,遗憾道:“本意不错,可惜还是太迟,她已经答应了别人。且她懂得被失约的痛苦?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且若是正婚礼前夕逃婚,不知该如何自处的不止她的未婚夫,还有她的父母兄弟,整个家族。” “另一少年不值得。” 阿珩笑问:“你觉得联姻看重男女之间是否有情?身为贵女,享受家族所带来的权势与荣耀,自然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男子语塞。 “这世上,有些人,有些事,一旦错过,便是一生相错。”阿珩拍着男子的肩膀安慰道。 男子默然。 ☆、第十章子昭 阿珩与中年男子挺一见如故,上完了坟,两人结伴回了城镇里找了家酒肆共饮。 人族有宵禁的传统,一入夜,不论多么繁华的城邑都仿佛死去一般,但并非每座城邑都会严格的执行宵禁之制,只有王都与重要军事城镇才会将宵禁传统给发挥到极致,前者是怕出事,怕死,后者是怕敌国借着夜色做什么。稷阳虽是王城,却是旧都,更非军事重镇,因此稷阳的宵禁制只是个摆设。 酒肆半夜也不打烊,一灯如豆,比完全宵禁了还悚然,鬼气森森的。 中年男子感慨道:“这稷阳,真像座鬼城。” 阿珩不置可否,这座城也的确很像鬼城,十八年前死了那么多人,能不像鬼城吗? 谷酒不断端上来,到最后掌柜的都委婉的表示能不能先付钱,阿珩在身上找了找,只找出了一枚银毫,再看了看满地的空酒罐,明显不够。 男子瞅了眼阿珩手里的银毫。“辰国的钱币,你看着可不像辰人。” “我夫君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阿珩展示了下雪白手腕上比翼鸟式样的玉镯。 男子皱眉,玉器是贵族才会用的奢侈品。“你是为人妾还是为人.妻?” 阿珩回以白眼。“自然是嫁为人.妻。” “他对你怎样?” “他说他会死在我后面。”阿珩回答。 男子疑惑,什么意思?“这算哪门子的甜言蜜语?”他完全听不懂,却可以从阿珩的微表情判断,在阿珩的定义里,这是甜言蜜语。 “死别是很残酷的事,而离去的人与被留下的人中,最痛苦的是被留下的人。”阿珩道。 男子很想呵呵,不过想想自己的经历,无语的发现,这还真是最动人的甜言蜜语。“他对你好就行。” 男子很开心,喝了半宿,直到烂醉如泥的躺案底下去了,阿珩却始终清醒,失眠症不仅仅是睡不着觉,是不论用什么法子都睡不着,包括饮酒,哪怕是酒精中毒了,她也不会因此而睡着。 “我明白,可那就是个人渣啊......”男子忽的嘀咕道。 阿珩饮了一口酒,随口道:“这不是嫁的人如何的问题,而是她自己不够果决,否则干掉人渣改嫁不就是了。” 男子:“......” 阿珩将最后一樽酒饮尽,就这么将男子丢在了酒肆里,自己回客栈了。 嚼了支人参,阿珩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才离开半个月她就想云洛了,一个人睡好冷清,以前怎么没这感觉啊?难道成了婚就是不一样了?希望云洛这会儿没吐血。 婚后礼的最后一环是庙见礼,如果说正婚礼代表一个少女成为一个男子的妻,那么庙见礼便代表少女成为一个家族的新妇 婚后三个月,夫家择一日,率新娘至宗庙祭告祖先,以表示该妇从此正式成为夫家成员,至此,婚后礼终于落幕。不过,阿珩估摸着,只怕没那个新郎有云洛这般倒霉,庙见礼不过半月新妇便跑了,想来定是心塞的。 翻来覆去睡不着,还冷冷清清的,阿珩干脆都不躺了,取了月光明珠照明,在帛书上写起了自己的医术,这一趟也不知能否生还,这些东西写来,找人送回药庐,这一身的医道总不至于失传。 这一写便写到了午时,外头喧闹的声音太厉害,加之用脑过度,头有点疼,阿珩这才从帛书上抽回心神。为了让眼睛休息休息,开了窗,不由得一怔。 什么情况?这么热闹? 大街上全是人,以女性为多,且多是年轻女郎,阿珩听了好一会才听出怎么回事。 虽然稷阳已经是旧都了,但人能迁,王陵不可能迁来迁去,因此王族迁去了邺城,王陵却还在稷泽这边。有祖坟,自然要祭祖,然离王已年过七旬,让那么大年纪一老人家从邺城不远千里跑稷阳来,那不叫祭祖,那 分卷阅读268 分卷阅读269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69 叫出殡。祖坟旁边再挖个坑,离王正好埋进去。因此每年的祭祖,离王都是打发几个子孙一起来稷阳祭祖,这一次打发了三个:公子范、公子兰以及公孙係。 这阵容,阿珩听得甚为无语,离王就不怕这三个子孙半路上趁机弄死另两个人? 离王虽然一直都不管子孙的争斗,跟养蛊似的养儿养孙,但祭祖的路上突然死了两个子孙,也有够丢人,因此又抓了丞相一起,有丞相镇着和调节,几个公子王孙不至于太过分。 让稷阳所有年轻女郎如此雀跃的并非三位公子王孙,而是离相子昭。 子昭是一个传奇,子昭并非贵族,乃是庶人,甚至是乞儿,本该在繁荣的阴影里惨淡一生。然而三十一年前,离王孙出游遇刺,生死未卜,离王急得发疯,将邺城掀了个底朝天,为此还将一大堆的儿子与孙子给下了狱。离王孙是离国江山最合情合法合理的继承人,她若是有个三长两短,凶手不用想也知道不是离王的儿子就是孙子。离王显然也是清楚这一点的,因此才将儿孙给关了起来,就算不是他们做的,也可避免这些人落井下石将本来不一定会死的离王孙给弄得一定死。 离王的人最终在一个乞丐窝里找到了离王孙,一个乞丐捡到了离王孙,救了重伤的她。 为了报恩,离王孙将救了自己的乞丐带回了宫,所有人错愕的发现,救了离王孙的乞丐竟是个小美人。 虽一朝升天,但被王孙赐名子昭的孩子却并未因此而恃宠而骄,反而抓住了机会勤奋学习,泮宫的名士皆惊叹此子的资质与勤奋,皆言此子定为一代名臣良将。 子昭也没有辜负旁人的评价,真的出将入相了,位列里丞相,总览离国内政,是离王最为倚重的心腹,也是想要夺嫡的公子王孙最想拉拢的对象。不过子昭很聪明,清楚他的权势取决于谁,因此不论公子王孙们如何拉拢,他都只忠于离王。 自然,话也不能说得太绝,否则将人给得罪惨了,谁知道日后这位公子或公孙登上了王位会不会第一道王令便是处死自己。因此每次别人拉拢自己,子昭便一脸哀容的回忆红颜薄命的离王孙对自己的好,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恨不得给离王孙殉葬呢。 虽然夸张,但效果不错,摆脱了公子王孙们的拉拢,得以保持中立却又没将人给得罪死。且有额外好处,世人皆赞其忠义,只是对此,阿珩记得云洛一直都是腹诽不已的:离王孙死的时候子昭也就八岁,哪来的忠义可言?不过失去了离王孙的庇护,子昭仍能平步青云,足可见,这人本事不小。 阿珩觉得,子昭不仅本事不小,保养的本事也不小,年近四旬,看上去却似刚至而立之年。 虽然年纪不小,但子昭是妥妥的离国第一美男子,英俊高大的公子王孙站在他身边,明明公子王孙是主位,却不论是容貌还是气度都不如子昭。 阿珩饮了一口清茶醒神,心中感慨:就子昭这容貌气度,未来的离王不杀了他就怪了。 臣子长得比君王好看不打紧,但比君王更有气度,更显尊贵就不行了,虽非功高震主,却也不差,都是让君王不痛快,而让君王心生不快,自是死罪。 阿珩正感慨着,忽见子昭的目光盯向了自己这边,不由一怔,不是吧,这都能有所察觉?这人以前过得什么日子?怎么警惕性跟苍凛那个老不死有的一拼? 发现子昭的目光忽然挪了的不止阿珩,还有他身边的三位公子王孙,子昭到底是离王面前的第一重臣,尽管这人老是抓着死了二十九年前的离王孙当挡箭牌,但如云洛所腹诽的,当年的子昭还是个孩子,何来忠诚?就算曾经有过忠诚,离王孙都死了二十九年了,不论是怎样忠贞的忠诚都不可能坚持二十九年之久,尤其是忠诚的对象死了二十九年之久,又无后嗣,只要子昭不是脑有恙,这份忠诚就很值得商榷。 既如此,也说明了一件事:子昭是可以拉拢的。 可以拉拢,自然会投以注意力。 公孙係率先开口:“丞相,怎么了?” 子昭道:“方才仿佛有人在看我。” 两位公子一位公孙皆无语,子昭是离国第一美男子,走哪不是回头率百分之两百? 阿珩已经不再看子昭,且顺手将窗户给关上了,因此子昭并未看清方才略不同的两道目光是谁的。 “警惕性真是变态,简直兽性未泯。”阿珩腹诽道,全然无视了她自个也是子昭回视的同时有所感觉而关窗。 “不过,离王孙的忠实拥雇,真的假的?”阿珩低语道。“假的吧,哪有人的忠诚能坚持二十九年之久?不过肯定不会是甘于屈居人下之辈。这就够了。” 虽只一面,但阿珩直觉,子昭并非甘于屈居人下之辈,若是君王有足够的心胸与能力,子昭或许会控制隐藏好自己的野心,但离王的子孙,阿珩不认为哪个驾驭得了子昭。只怕离王前脚死,子昭后脚就得生事,不过,也不一定,以她对离王的了解,离王死的时候肯定会先赐死子昭让子昭殉葬,人都死了,自然不可能生事。 思及此,阿珩忽然发现,其实自己不来,离国未来也会很热闹,子昭不会是因为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就低头认宰的愚忠之臣。 ☆、第十一章汤饼 阿珩在吃汤饼的时候又遇到了中年男子,宿醉之后脑袋疼得要命,也饿得要死,阿珩吃了不到一碗汤饼,男子已经吃了十碗,连汤汁都饮得涓滴不剩。 “汤饼里没有牛肉,味道一般。”男子道。 阿珩微怔。“你不是华族吧。” 男子不解:“此话怎讲?” “华族是农耕民族,除非是老得不能再老的老牛,否则宰牛是死罪。而你,经常吃牛肉吧。”阿珩道。 岂止是经常吃牛肉,根本是以牛肉为主食,男子立时明白了自己的问题在哪。“我是东夷人。” 阿珩默然。“你当年去抢婚,人没把你打死?”离人虽是自东夷分出来的一支,却与东夷非友邻,相反,两家是世仇,千年厮杀,仇恨似海。 “我是巫盼。” 阿珩被汤饼噎着了。“你当年大可杀了新郎抢婚。” 巫盼,很陌生的词,但对阿珩而言却不陌生,苍凛给她灌了一堆巫宗常识。上古巫宗设有十巫,巫咸、巫彭、巫姑、巫真、巫礼、巫即、巫谢、巫抵、巫即、巫盼,其中巫咸司掌预言与天文,巫彭司医,巫姑司祭,巫盼......司战。一个司战便可说明很多事情,巫盼不仅是能战善战的存在,更可能是天下间最能战善战者。 就算没有上古巫盼那移山倒海的本事,战力也不会弱,阿珩完全不能理解男子为何不杀人抢亲。 这一次换男子噎着了。“我没认错的话,你应是巫 分卷阅读269 分卷阅读270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70 彭传人。” “巫彭亲传弟子。”阿珩道。 男子感慨道:“可我觉得,你比我更像巫盼。” “你之前不说了那是人渣吗?” “我杀了新郎,新娘一定会跟我走?”男子反问。 阿珩语塞,别的少女极可能为爱不顾一切的跟真爱初恋走,但那位,真不好说,要走的话,她在男子回来的时候就该跟着他走了。那位是女子,却不是寻常女子,她会为了初恋等三年,三年不嫁,但在决定不再等的时候也一定是真的不再等了,男子回不回来,她的心情会不同,意志却不会因此而动摇。 “你眼光太好了。”阿珩只能如此说。 完全没被安慰到的巫盼,化悲愤为食欲。 巫盼吃得正欢,旁边却传来摔碗声。 “难吃死了,这么差的食物,当本公子是猪吗?” 正在大吃的两人:“......” 强忍住出粗的冲动,俩人不约而同的扭头看谁这么毒舌,简直是全地图无差别攻击,这汤饼摊子是稷阳远近闻名的第一汤饼,不敢说稷阳所有人都吃过这家的汤饼,但一半的人还是有的。 汤饼大叔正在向客人道歉,客人着玄端华服,显然是贵族,且是最贵的宗室子弟,玄端上绣着离国王族的图腾。不过衣服虽是锦衣,人却谈不上英俊,相反,面目可憎,可止小儿夜啼。 并非男子生得不好,而是男子的脸上大半都是严重烧伤后留下的伤疤,从脖颈上的伤疤可以看出,他身上的伤疤不止脸上有,只怕是全身都有。不过,从男子脸上尚完好的肌肤可以看出一件事,被严重烧伤之前,这男人定是个美男子,自然,不能与云洛那种已经超出了“人”这个范畴的家伙比,却怎么也能与子昭比较一二。 俩人立马就猜到了这人是谁,整个离国,模样如此可怖的贵族只一位——公子兰。 以兰为名,想来这位公子曾经也是为芝兰玉树的少年郎,可惜,府邸意外走水,家眷全烧死了不算,自己也毁容了。也因此离国王位的夺嫡里,公子兰是最没希望的,所有人都不看好他,他也因此一直在帮公孙係。身有残疾者不能做王位,是古往今来所有种族所有国家的共识,除非公子兰杀了王族所有男丁,否则王位便与他无缘。 有够惨的,但不论是阿珩还是巫盼都不同情,却也不想吃饭的时候满地血,太扫胃口了。 见公子兰大有拔剑砍人的架势,巫盼当没看到,死人不是没见过,在沃州战场上当着尸山血海进食他也不是做过,虽然有尸体会扫胃口,却不会影响他的食欲。 巫盼无所谓,阿珩却是有所谓的,她有洁癖,便忍不住开口:“这位郎君,敢问这汤饼哪里做得不好?您说一下,让大叔重新做一碗便是,何必拔剑,着实不雅。”最关键的还是,就算您老杀人不用偿命,更不用坐牢,就这么随便杀人,也不怕做噩梦?自然,最后的这段腹诽阿珩不会说出口,说出了口,那公子兰要砍的人就该换成她了。 公子兰瞅了眼阿珩,不由一怔,语气破天荒的温和了一分。“汤饼的味道不对。” 阿珩疑惑:“哪不对了?” “就是不对,我当年吃的时候不是这个问题。” 阿珩:“.......”大哥你上回吃这汤饼至少是十八年前的事了吧?汤饼摊子都换人了,你还指望味道一如既往? “我大抵知道问题出在哪了,我给您做一碗如何?”阿珩提议道。 公子兰没吭声,却将架在大叔脖颈上,已经割破了大叔脖颈肌肤的宝剑归鞘了。小命捡了回来,大叔不由得瘫坐在了地上,太吓人了。 巫盼问阿珩:“你还会做面饼?” 阿珩将巫彭抓了起来。“江湖救急。” 巫盼好悬没喷了。“江湖忌多管闲事。” “面前一具尸体你还吃得下?” “吃得下,老子在沃州战场时,满地都是人族与羽人的尸体,根本不会有人给你清理出个干净的环境让你用饭食。” “我没你那种经历。”所以也不会有那样的适应能力。 巫盼无奈放下了碗箸。 阿珩让巫彭做的事很简单,和面,使劲揉面,必须将面揉得极为筋道。这是细致而耗体力的活,想要将面揉得筋道,必须用力,因此做汤饼的小贩都有着不错的臂力。阿珩虽然也有这样的臂力,但她的身体内部有太多隐患,用力过度会出问题,而在这离国旧都里,她只怕是最危险的人,阿珩不想用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借助巫盼的力气是最合适的。 公子兰颇为耐心的在一边等着,这让做汤饼的两人交换了一个“传言似乎有误”的眼神。 畸余之人多偏激暴虐,尤以王侯子弟中的畸余之人为甚,因为他们有权势,有能力将自己不幸的怒火加诸于他人。比如公子兰,他很清楚自己长什么模样,换个普通人,定会铸个面具带着免得吓到人,但公子兰不然。 也不是没有无所谓被别人看到自己残疾的畸余之人,比如无忧她老子,那位沃州侯对于自身的先天失明便很是淡然,若非与赤帝乱.伦一事,他的一生简直完美,眼疾完全被人下意识的忘了,实在是,沃州侯自个都没在意过,别人也很难对此加以注意。这就好像,别人衣服上有一根线歪了,别人自己都不在意,你个不相干的人死抓着不放,无不无聊? 公子兰于沃州侯绝对是两种画风,沃州侯是坦然自若,所以不介意,公子兰却是太过介意,介意到了极致,因而不加遮掩。除了离王,所以敢对他的尊荣流露出不好之色的人在幽冥之地能凑只军队了。 据说,公子兰曾经甚为宠爱的一位美姬因着夜里被他的脸给吓得有一瞬的失色,公子兰让人活扒了美姬的脸皮。 据说,曾有一稚子跟公子兰的尊荣给吓哭了,公子兰瞬息便让那孩子止了哭,脑袋搬家了,自然不可能再哭。 据说,离王前前前任宠姬对公子兰的尊荣加以评说了两句,然后.......那位宠姬不知被谁喂了烈性□□,又丢进了同样被喂了烈性□□的牛栏里......反正那位宠姬很快就“病逝”了,离王也没追究她是怎么个“病逝”的。 据说...... 诸如此类的事情真的很多,多得整个离国都知道这位主有多暴虐了,简直就是自暴自弃,放弃治疗了。 不过,公子兰这问题也的确没法治就是了。 虽说这副尊荣登上王位根本不可能,但这么可着劲的得罪人,阿珩也是服了他,也不怕新君继位第一个拿他开刀?呃,她大抵知道公子兰为何帮助公孙係了,不一定是喜欢这个侄子,然所有王族子弟里,只有公孙係不可能在登基后杀了他,他没得选。 公子兰与公孙係的 分卷阅读270 分卷阅读271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71 父亲是一母同胞的兄弟,公孙係登基杀哪个王族子弟都没关系,因为不同母,因为曾经是敌人,唯独不能杀公子兰。君王也是要营建面子工程的,公子兰的存在是最好的衬托新君宽容的招牌,至于公子兰会祸害多少人,自然是祸害得人越多越好,祸害得人越多,公子兰的名声便越臭,而能够容忍这样的一位伯父继续享受荣华富贵也足可见新君的仁德。 面很快揉好,阿珩用刀将面切成厚薄适中的面片,加一勺陈醋与鱼脍,再加了些许刚才让人去买的咸野菜。 巫盼瞅着汤碗里的野菜。“一般不是加香菜吗?” “曾经那位小贩喜欢加野菜。”阿珩也表示无奈,不过个性归个性,从前那位小贩是真的将汤饼做得很好吃就是了。祖传的手艺,她外祖父、老娘少时都经常专门上门来吃。 不过公子兰怎么也会喜欢这种吃食?阿珩忽的有些疑惑,她外祖父是因为伯爷爷的关系,而伯爷爷,生在战乱年代,王侯尚且命如草芥,何况是他。用的膳食自然没得挑,吃这个吃得最多,因而觉得这家汤饼最好吃,连带着影响了外祖父与老娘。 没记错的话,公子兰出生的时候离国的战乱已经结束了,这位与伯爷爷不同,是真正意义上的打从一生下来便锦衣玉食,一点苦都没吃过,怎会吃得进去街上的粗食? ☆、第十二章眼缘 离国河网密布,又有着极为漫长的海岸线,因此这个国家的百姓多以渔猎与畜牧为生,农业直到近几十年才渐渐被重视与发展起来。 云水贯穿了中州,但这条孕育了华族文明的大河从来都不是乖孩子,说变脸就变脸,且年年都翻脸,因此位于云水下游的离国根本没法发展农业。更下游的沃州更惨,跟泽国没什么两样,龙蛇瘴疠横行,也不知东夷民族是怎样在那样的环境里生存下来的。 离人本就是东夷的一支,因为西迁与华族融合形成的一支特殊华族分支,也是中州华族诸多分支里不被华族主流所认可的一支,仅次于辰人。辰人与戎狄厮杀数百年,漫长岁月里,不论他们是否愿意,他们都被戎狄一定程度上的同化了,最大的证据便是辰人是华族所有分支里最尚武好战的,那样极端的尚武之风分明是游牧民族的特征。 若是辰人在华族重新打开故地的通道时与华族重新融合同化,也不是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出则为夷,入则为华是华族的一种观念。然而,辰人拒绝了再次同化,在他们看来,重新回来的华族列国不是同族,是想要灭了自己的国,吞并自己的敌人,事实上,也的确如此。数百年的厮杀后,辰人的疆土不小,在列国眼中就是肥肉,不割一块就是白痴。只是,明白归明白,真敢像辰人那般毫不犹豫的拔剑与列国为敌的寥寥无几。 离人与辰人相反,离人东夷祖先主动融入了华族,因而被华族所认可,但只是边缘分支。华族主流分支虽认可离人为华族,却也认为离人摆脱不了蛮夷之气,是下等分支。 对此,阿珩虽然无法支持,但很能理解,华族的主食是五谷杂粮,是农耕民族,而离国,以鱼羊为主食,辅以谷物,比游牧民族好些,却也不是纯粹的农耕民族。 数十年前的离国战乱结束后,彼时经历了天灾人祸,吃饱了苦头的太子琤觉得半农耕半游牧的国家形态不好,一旦遇上天灾人祸,耐力这方面却远输别的华族国家。同样的天灾,别的华族能支撑很久,直到天灾结束,因此不一定会出问题,离国却是一定会出问题。 因此太子琤费了不少心血拿出了一套向农耕国家转变的政策献给离王,农耕文明这才在离国的土地上蓬勃发展。 到如今,太子琤已经死了四十几年,但他生前的政治理念却在离国的土地上扎根,造福无数人, 公子兰觉得汤饼的味道不对很正常,他之前吃的是半农耕半游牧之地的汤饼,如今吃的却是纯农耕之地的汤饼,味道能一样吗? 阿珩做的这一碗汤饼,公子兰吃得很满意,问阿珩:“你是稷阳人?” 这一碗汤饼用的汤是羊骨炖鲜鱼的浓汤,盖在面条上的鱼脍切得薄如蝉翼,咸菜与标准的三十粒葱花更是增添了滋味与颜色,这是.......几十年前的汤饼做法。 阿珩的汤饼做的分量很足,陶瓮里滚着半鼎面片,阿珩此时正在捞面片,她不止做了公子兰的份,还做了自己与巫盼的一份。听到公子兰的话,阿珩随口道:“我祖籍稷阳,听家中长辈提过多年前的汤饼。” 将满满一大碗的汤饼递给巫盼,阿珩笑道:“尝尝。” 巫盼一愣,不由得想起了六十多年前的那个少女,离人与东夷人吃汤饼都是同一种汤料,然只有那个少女做的汤饼会不多不少的放三十粒葱花,真的一粒不多,一粒也不少。巫盼每次吃汤饼时都会数一数,葱花的数量从未有过差异。 巫盼哽咽的嗯了声。 阿珩诧异的看了眼巫盼,一碗面而已,有必要如此夸张吗? 公子兰与巫盼虽然性情截然不同,却不约而同的将每一根面都吃了,吃得很仔细,连汤汁都没剩一点。 吃饱喝足,公子兰对阿珩道:“跟我走。” 阿珩无语道:“我是医者,不是疱人。”知道这些贵族看上什么手艺便会将手艺人给带回府里养着只为自己一人服务,但她不是疱人啊,且就算真是,只给一人服务,她也不喜。 公子兰继续道:“你此次回来难道不是想去邺城?” 阿珩漆黑如墨的瞳孔有一瞬的收缩,如妖似鬼的眸子瞧不出悲喜的看着公子兰。“公子此言何意?” 公子兰道:“我也想他死,我们的目的是一致的。” 阿珩着实佩服从事君王这一职业的人,若是短命还好,若是长寿,不论有多少子孙都希望他们这些老不死赶紧去死,也亏得那些君王心理素质过人,无所谓这一点,否则......换个想不开的,说不得就真的遂了那些畜生一般的子孙的愿。 阿珩沉默的将面吃完,这才施施然对公子兰道:“你们几时离开稷阳?” “明春。” 祭祖得等冬至,而冬至到了,大雪纷飞,还远行,那是活腻了。 “你们出发前我会来找你。”阿珩道,这个冬季,她还有些事情要做 “我等你。”公子兰道。 公子兰放下箸离开后,巫盼问阿珩:“你真信那小子,他当年可杀了......你三个长辈,另外几个,就算不是他做的,他也脱不了干系。” 阿珩将面汤饮尽。“你也是说了,那是长辈。” “那又如何?” “将近四十年前陈芝麻烂谷子的事。”阿珩道。 巫盼的两道眉毛倒竖了起来,几乎插.进 分卷阅读271 分卷阅读272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72 他灰白的发里。“陈芝麻烂谷子那也是你长辈的血。” “我阿父说,人活着,仇恨永远都不能成为生活的重心。”阿珩道。 巫盼气道:“你阿父脑子有病。” 阿珩毫不犹豫的将剩下的面汤泼巫盼脸上了,没有半点温度的道:“你嘴里脑子有病的人是我亲爹。” 巫盼强忍怒气用布擦掉脸上的汤汁。“轻仇者亦轻情意,血海深仇,竟是不值一提的事,这难道不是凉薄无情之人?” “我是他女儿,比起让我为他报仇,搭上自己一生的光阴与快乐,他更希望我一生远离仇恨,否则你以为我为何始终不杀人?不是我不想杀,是我对他立了誓,此生不再杀生。”阿珩冷冷道。 巫盼愣了下。“清神医他?” “离王想吃他,让人去杀他,没杀成,落下后遗症,之后为了救我,熬油费火,因此早早去了。否则,苍凛都活了快两百岁还活蹦乱跳的,再活一百年都不成问题,为何只他一个人不到天命之年便去了?” 巫盼哑然。“他活得可真是......洒脱。”虽然不太合适,但除了洒脱,巫盼着实不知说清神医什么好,别的人死的时候都会嘱咐子孙报仇雪恨,就他一个是阻止女儿报仇的。 “他是对生活负责。”阿珩说,因为觉得人生第一要务是活得好,不论什么东西都不应该超过活得好这个目标的地位,所以不在乎自己死后是否有人为自己报仇。 “那你怎么又回来了?” “打从十八年前离开的那一日起,老娘便日日失眠,心病还得心药医,我的药在离国。” 巫盼彻底哑然,离王有够造孽的,失眠十八年这可比死亡可怕多了。一不睡觉失眠没什么,这个乱世里,不少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十天半个月不睡觉,也不是没有,但身体底子必须好,否则会吃不消。 十八年不睡觉,巫盼发现自己想像不能,这孩子若非羲和氏体质特殊,只怕早就死了吧。 吃饱喝足,阿珩从钱袋里取了钱准备付钱,但掌柜的坚决不愿收,这两位今日可是救了他的命,半鼎汤饼虽值不少钱,但再值钱也没命更值钱。 阿珩皱了皱眉,半鼎汤饼不便宜,若真不付钱,掌柜的这几日也别想有顿饱饭了。 “聒噪。”巫盼将阿珩手里的铜锱拍在了案上,留下一个深深的手掌印,掌柜的终于消声。 阿珩:“......” 回客栈的路上,阿珩看着钱袋里剩下的几枚铜锱,有点愁,这点钱明显不够她猫冬,唯一能庆幸的是,有公子兰这个冤大头,明年去邺城的盘缠是不用想办法了。 巫盼将一块金饼放进了阿珩的钱袋里。 阿珩一怔,有些疑惑的看着巫盼。 “也没送过你什么东西,送钱,虽然俗了点,但我身上也没带别的什么东西,凑合一下,以后给你更好的。”巫盼道。 阿珩唇角动了动,想说什么,却有些犹豫,终是没说出口。 巫盼皱眉。“你体内好歹也流着东夷的血,我东夷的女儿可都是爽朗直接的,哪有你这般磨叽的。” 不再“磨叽”的阿珩:“我大父是你的私生子?” 巫盼好悬没给口水呛死。“啥?” 阿珩重复:“我大父是你的私生子?”若是如此,那可真是......太好了。 巫盼终于确定自己没幻听,苦笑。“我愿意用一切来换他是我的子嗣。” 还要换?那就不是啰,阿珩讶然:“你对我未免太好。” 巫盼闻言道:“我无子嗣,你恰好合了我的眼缘。” 是我的血合了你的眼缘吧,阿珩腹诽不已。 ☆、番外青苔与琚二 曲水发源于浮络山,蜿蜒千里,灌溉了唐国一半的疆土,若是占在高处望去,便会发现,整个曲水流域,大半是浓绿色的毯子,小半是纵横交错的格子布。 唐国原是曲水的支流唐水流域的小国,经过千余年的发展才成为今日疆土涵盖了整个曲水流域的大国。虽号称沃野千里,但实际上,整个曲水被开发的地域连一半都没有,更为辽阔的地域仍旧被葳蕤的森林所覆盖。 曲水下游是曲水流域土地最肥沃的地方,也是开发最少的地方,理由?自然不是唐国没长眼睛,而是曲水下游的森林紧挨着有生命禁区之称的云梦泽密林。虽然土地很肥沃,但考虑一下云梦泽密林的危险性,也就没几个人敢开垦曲水下游了。 唐国的秋狝就在曲水下游的森林里,这里的野生动物最为丰富,至于危险?猎场有专门的军队看管,里头危险的猛兽早早就被清理掉了,剩下的都是护卫们能够解决的。每个王公贵族都带着大量的随从,能够保障他们的安全,便是真碰上猛兽,也只会成为贵族子弟的猎物,随从会将猛兽围攻成重伤,只剩下一口气时由贵族子弟补上最后一箭,这猛兽便理所当然是贵族子弟所猎之物。 公子琚:呵呵,早知如此,哪怕得罪人他也不来了,这他娘的是秋狝?秋日郊游还差不多。 公子琚郁闷的整治着熊掌,这是他自己猎的,虽不似太子琤那般七窍玲珑心,但公子琚也没被养成纨绔。列国为了避免夺嫡纷争,嫡长子与嫡次子年龄差得不大的话,都会选择将嫡次子养成纨绔,省得日后兄弟阋墙。公子琚虽与太子琤只差了三岁,但国后觉得小儿子挺有灵气的,养废的话,舍不得,干脆让公子琚去习武了。长子文治过人,日后登基治理国家不是问题,但征战......欠缺一个武功方面辅助他的名将,国后便让公子琚往名将之路上发展。虽然成了质子后,有生之年能否上战场还不一定,但公子琚武力值极高却是可以肯定的。年纪轻轻的便能搏狼斗虎,至少,别人想吃熊掌得让从人豁出命去猎熊罴,公子琚却能自己猎杀熊罴。 公子琚非常小心的将熊皮给剥了下来硝制,熊胆之类的也没浪费,都收集了起来。 困顿于异国他乡的别国王族因为历史原因有很多种,但质子是最难过的,旁的王族,若是有能力,是能够改善生活的。甲国与乙国打仗,设计俘虏了乙国出身王族的主将,放了吧,那是舍不得,关着吧,更舍不得,干脆让该俘虏帮自己领兵攻打乙国之外的国家;亦或是,丙国的公子在母国混不下去了,干脆去丁国做官......诸如此类的例子不胜枚举,但质子却是例外。质子的情况特殊,在质子的身份解除之前,再有才华,也没谁会重用质子,虽说质子死于异国他乡是常事,可死于战场什么的,到时就有的扯皮了。 不能通过才华改善生活,公子琚便只能节流了,国后与太子琤给他的金银以及玉器不少,足以舒舒服服的享用一辈子。可质子这种存在,除非日后离国的实 分卷阅读272 分卷阅读273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73 力碾压唐国甚至吞并了唐国,亦或是离王死了,否则他别想在有生之年活着归国,很多质子熬死了都没熬到归期。 在不知道要在唐国生活多久的情况下,财宝再多也得省着用,保不准什么时候会遇到突发情况,到时打点的财货不多,那可就死定了。 除了熊掌留下来自己吃,别的东西公子琚都收了起来。 “这熊掌炙得也忒差。” 听到熟悉的声音,公子琚不由一呆,扭头一看,衣着鲜艳的异族女子正在看他蒸着的熊掌。 “青苔你怎么来了?不对,你是如何进来的?” 王族猎场与林苑之类的地方,庶人根本不准进,靠近着,立斩! “走进来的,我来云梦泽采药。”青苔示意了下自己背着的药篓,满了,全是云梦泽特产的珍贵草药。 公子琚没问青苔是如何走进来的,不需要了。云梦泽是人族的生命禁区,却也是动植物的乐园,漫山遍野都是珍贵无比的草药。有人说,云梦泽密林里的一株草拿到外头,都能令人有酒有肉的过很久,这话不夸张,云梦泽根本是座天然的宝库,谁也不知道为何这片密林里会有无数本应产自天南海北的珍贵动植物。不过虽是宝库,但就算在家门口,也没谁去取,原因?都说了,里头是动植物的乐园,吃人的猛兽、异兽到处跑,食人植物......也不少。在那座见鬼的森林,采药人不止要放着跳出一头猛兽来吃了自己,更得防备周围的植物会不会突然对自己张开血盆大口。 这姑娘能在云梦泽密林里出入自如,显然不是一般人,而猎场的军队再危险也比不上云梦泽。 “你去云梦泽密林了?” “显而易见。” “你不要命了?里头有多危险你不知?” “知啊,可那里头好东西很多,你这是在担心我?”青苔并不觉得云梦泽密林有多危险,没人知道,那片危机四伏的密林其实是人为制造出来的,只是年岁太过久远,早已形成了自己的食物链。不过只要清楚最早时的设计图,想要避开那些最危险的存在还是可以的,如此,只要不是霉到家,或是弱到家,连普通的狼虫虎豹都解决不了,都能活着出来。不过,公子琚的担心让她觉得很受用。 公子琚恼怒道:“你若是死了,我上哪寻个不要钱的神医?” “口是心非哦。”青苔似笑非笑。 公子琚:“没有。” “行,你心口如一。”青苔笑答,将药篓递给公子琚。“帮我看着,我来炙熊掌,你这样做,简直就是在糟蹋熊掌。” “你会炙熊掌?” “会啊,我以前与师父在熊山的废墟里生活时,天天吃熊罴,他懒得下厨,都是我负责处理猎回的熊罴的。”青苔道,不过从有记忆起就天天啃熊肉,一直啃到五六岁,她惊叹于熊山的熊罴够丰富之余也一度看到熊就想吐。 天天吃熊罴?公子琚默,你师父究竟有多凶残?天天猎熊都没给熊瞎子拍死? 青苔给熊掌刷了酱油、料酒以及自己在云梦泽密林里采集的蜂蜜,蒸的差不多时取了出来,倒上了自己特制的酱入味,一道香喷喷的熊掌便新鲜出炉了。红彤彤的,看着就很有胃口。 公子琚迫不及待的举箸尝了一口,熊掌蒸的软而不烂,酱也入味得非常好,让人忍不住将舌头一块吞下去。 举箸正要尝第二口,一支弩.箭袭来,公子琚本能的一躲,避过了弩.箭,熊掌却掉地上了,得,瞧着沾上了泥土的熊掌,别人怎样不得而知,反正公子琚是怎么都吃不下去了。 “谁?” 一伙穿着禁卫服饰的人从林中杀了出来,目标赫然是公子琚。 青苔脱口:“你跟唐国结仇了?” “唐王没那么蠢。”公子琚毫无畏惧的拔剑相迎。 质子可以病死,可以抑郁而终,反正怎么死都行,就是不能死在唐国之人的手里,否则就是给极有可能爆发战争的外交事件。毕竟,亲儿子送去为质,却被弄死了,谁都不可能咽下这口气。自然,若是双方实力悬殊,质子便是死了也不会有人吭声,如北地的玉国国君,好色如命且男女通吃,曾仗着兵强马壮逼杨国送国君膝下最美的公子为质,然后......羊入虎口,不到两个月,质子便死了,杨国对此根本不敢吭声,不过那是少数情况。 离国与唐国,虽然因为东夷入侵,及多年内战的关系,离国的国力稍逊唐国一筹,可差得也不是很远,毕竟,离人骁勇善战,而唐国,云水以南的大国中,就属唐国军事实力最弱,只是唐国底子雄厚,加之农耕最发达,人口是列国中最多的,这才没被周遭的虎狼给撕碎分食。因此,论起综合国力,离国与唐国,谁胜谁负,还真说不准。这种情况下,现任唐王虽好色昏庸,可只要他脑子没坑都不会让本国人将公子琚给害了,尤其是这些人还如此明目张胆的穿着唐国禁卫军服饰。 公子琚将弩.箭斩落,百思不得其解,唐国是不可能了,那么还有谁会害自己?自己老子的那个真爱?得了吧,前些日子太子琤来信,真爱的家族被太子琤设计,失了爵位,举族流放东境了,手根本够不到唐国。 那还会有谁呢? “我觉得你还是先把那些人解决了再想是谁做的。” 公子琚瞧了瞧已经用完了□□的禁卫,果断一推青苔。“解决个屁,分头跑。”他的搏杀本事是不错,但也没厉害到能以一敌数十人的程度。 青苔笑了笑,拉住公子琚。“诶,分开跑,他们肯定全追你。”她只是一介医女,不可能令人如此大动干戈,那些人不可能为她舍了公子琚。 公子琚反问:“莫非你想陪我死?” 青苔摇头。“抱歉,我不干殉情这种蠢事。” 公子琚挺想问,你丫真爱我? 青苔抓住公子琚。“抱紧我,不然掉下去可别怪我没提醒。” 公子琚疑惑,但很快就知道为何了,青苔竟然带着他飞了起来,不对,不能算是飞,是轻功,可轻功能好到这份上,青苔究竟什么人? 嗖嗖! 公子琚很是怀疑唐王的清白,这些人竟还有援军,若唐王要么就是也有一份,要么就是个超级脓包,否则王族猎场怎与筛子似的? 劈手斩落箭矢,但箭矢太多了,公子琚根本斩不尽,青苔也不想在空中当靶子,赶紧落了下来。 公子琚对青苔道:“放下我,你自己走。” 青苔皱眉:“你少点废话可以吗?” 公子琚反问:“你还真想陪我死啊?” 青苔取给一枚丸药给公子琚示意他服下,公子琚接过便吞服入腹,没怀疑青苔下毒,虽然这姑娘毒术着实不错,可也因此,她若想害他,那他活不到如今。 青苔满 分卷阅读273 分卷阅读274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74 意的瞧着公子琚毫不犹豫的态度,道:“我不想死,我们也不会死,你帮我拖一刻时间,过了一刻,我们都不用死。” 公子琚虽不知青苔想做什么,但还是道:“交给我。”公子琚说完朝四周看了看,找了个合适的树洞将正在调配香料的青苔塞了进去。 青苔愣了下。“你干嘛?” “调香哪不能调,你就在这呆着,一刻时间内一定不会有人打扰你。”公子琚想了想,忽道:“其实我也有点喜欢你。” 青苔更愣,这还是一年来,公子琚说到这样的词, 公子琚说完便提剑离开了。 青苔加快了手里调香的速度,必须快,公子琚再骁勇也不可能是百余人的对手,且那些人可不是废物。后来到的援军,若没看错,应是唐国公卿子弟的护卫,能够陪王一同秋狝的都不是一般人,地位尊贵,而为了保护他们不被猛兽给害了,其背后的氏族给他们安排的护卫都是最精锐的,比起军队只强不弱,也不知公子琚怎会惹上这么多麻烦。 半刻之后,青苔调出了一小碟香膏,点燃后放进了一尊巴掌大的青铜鼎里,随后拿着青铜鼎去找公子琚。鼎内飘散出人闻不到的香气,密林里的毒虫纷纷涌来。 公子琚再见到青苔时第一眼看到的便是铺天盖地的毒虫,然而诡异的是,他一身是血,那些毒虫却没一个靠近他,反倒是那些追杀他的人,被毒虫吞食得干干净净。 公子琚大惊:“你?” 青苔笑道:“一点引虫的药物,效果不错吧?” 公子琚默,岂止不错,简直恐怖! 虽然及时脱险,但公子琚伤得仍是不轻,少说要养三五个月,为了避免麻烦,接下来的日子公子琚坚定的搬到了唐王的宫室边。不是不想离开,而是怕离开的路上再出什么问题,跟唐王挨得如此近,再有人刺杀的话,那他也服了,定将唐王送到刺客的剑前,看谁比谁倒霉。 入夜,青苔一来便看到一身都是白布缠绕的公子琚伏在案上写着什么,而公子琚看到青苔也愣了下。“这里你都能溜进来?”唐国这是有多没用? “不是同他们没用,是我的轻功太厉害,这可是我逃命的本事,不练到天下第一我可不放心。”青苔道。 “你仇家很多?” 青苔在案前坐了下来,将手里的食盒放下。“我倒没什么仇家,主要是我师父,他的历史遗留问题太多。”在中州几乎是举世皆敌,做为弟子,哪怕什么都没干也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公子琚没问青苔的师父是谁,因为清楚青苔不会说,继续写着信,写完后揉了揉眼睛,想揉几滴眼泪出来,死活揉不出来。 青苔挑眉:“你在做什么?” “哭几滴眼泪,这样是更加声情并茂。”公子琚继续揉,还是揉不出来。 青苔忽的伸手在公子琚的穴位扎了一阵,公子琚的眼泪立马就下来了,公子琚愣了下,顾不上穴位的疼痛,赶紧将眼泪洒竹简上。青苔忍了又忍,没忍住:“你这是?” “告状,同大兄聊聊我的遭遇,让他们查查是谁做的,写得越惨,回头大兄会收拾得那些人越惨。啧啧,大兄可比我凶残多了。”公子琚颇为同情那些将手伸到唐国来害自己的人,离王的三个嫡嗣,他看似是最凶残的,实则不然,他再狠,别人不惹他,他也犯不着做什么,可太子琤却不然,那位要么不出手,出手便是连根拔起。 青苔微默。“你很信任你的兄长?” “他是我胞兄,我不信他信谁?” “据我所知,在离国,你声名狼藉,而太子琤,颇有贤名。” “我知。” “你故意的?” “大兄是储君,有些事,他不能做,我能做,自然该我来做。反正,我日后是要做名将的男人,又不是做王,名声什么的,没了也不影响我的生活。”公子琚很是淡定,若是寻常士人,没有名声,想被重用,极难,可他是太子胞弟,日后太子继位,他想带兵出征,有的是机会。 青苔默然,须臾,轻叹:“离王的命真好。”生了一对好儿子,若不出意外,离国定将在这对兄弟的手里迎来强盛。 公子琚不可置否,离王的命好不好真不好说,弑父杀兄夺位,想也知道百年之后将如何盖棺定论。虽说人死后的名声怎样,人根本没感觉,再烂再臭也无妨,可离王夺得了王位,却愈发多疑猜忌,这种日子,简直是没事找虐。 写完了信,将假惺惺的眼泪擦掉,公子琚忽问青苔:“你可愿做我的王子妃?” 青苔闻言一怔,旋即轻笑:“救命之恩,无以为报,便以身相许素来是女子的戏,你抢戏了。” 公子琚摇头。“我想娶与白日的事情有关系,却也不全然有关系,我只是想娶你了,便娶了,无关救命之恩。” 青苔毫不犹豫的道:“我不嫁。” 公子琚惊讶:“为何?” “你不爱我。” “你也不爱我。” “所以我不嫁啊。” “那你追着我做什么?” “因为我想嫁给你啊。” “我现在愿意娶你了。” “我现在嫁你便是将就,而我从不将就。” 公子琚:“......”姑娘你到底闹哪样? ☆、第十三章孔雀公子 收了巫盼的金子没两日,阿珩又收到了四个箱笼,一个箱子里是金饼,是列国之间的最高货币,也是上古九州帝国唯一留下的证明。九州帝国时,钱币分不同等级,其中一种便是金饼,二十两一饼,以纯金铸成,称之为金。到如今,因为一个国家一种钱币,甚至多种钱币(官府会铸钱,地方豪强贵族也会铸私钱,哪怕形制一样,含金量却是不同的),为了方便贸易,华族保留了这种古代金饼货币做为本位钱币。 只是,现今的国家无法冶炼纯金,所得的纯金都是自良矿中开采得来,亦或是古代遗留,因此数量不多,列国铸金饼时用的金多为赤金。 阿珩收到的第一个箱子里便是赤金所铸的金饼,整整一箱,一共二十金,四百两黄金,死沉死沉的。 第二个箱子还是金子,是辰国的金铢,不同于别的国家以成色差的青金铸造钱币,辰国用的都是成色可以称得上赤金的金子来铸造金铢,虽然这和辰国的本身就有一座大金矿,以及抢了齐国牧云原的金矿有一定关系,但辰国在某些方面真的财大气粗就是了。辰国财大气粗最直接的效果便是,辰国的金铢不论在哪个国家都是硬通货。 阿珩估摸了下,这一箱金铢,少说四百枚金铢,在辰国,一两百枚金铢可抵一金,但在离国,三五十枚金铢为一金(离国的金用的材料多为青金),不过,辰国铸造的金铢其实并不多,庶人黔首 分卷阅读274 分卷阅读275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75 生活,除非是年节采买,否则根本花不了多少钱,铜锱就够了。一下子给自己送来五百枚金铢,那家伙莫不是将辰国的铸钱司给抢了? 第三个箱笼里是一百枚银铸的钱币,据阿珩所知,九州四溟,只有辰国专门铸了银货币,也是辰人使用第二频繁的钱币,金太昂贵,哪怕青金也亦然,银的价值略低于金子,很适合做金与铜之间的钱币,只是银矿开采冶炼很麻烦,加之货币混乱,便少有国家如此做罢了。 第四个箱子最大,整整五千枚铜锱,捭阖时代的铜钱皆为铜,辰国的铸币本就用料十足,五千枚铜钱币,阿珩瞧得甚为无语。 就算铜钱是使用最频繁的钱币,这也太多了吧,而且,铜不仅是铸钱的材料,也是铸造兵器的材料,辰国青铜很丰富吗?没记错的话,辰国虽然不缺金矿与银矿,却缺铜矿。严格来说,也不是缺铜矿,只是战事太频繁,供不应求。 阿珩问送钱来的云卫:“你家头把铸钱司给洗劫了吧?” 云卫无语了下。“兑换的,家主说夫人走得太急,这会应该会很缺钱。” 阿珩默然,她哪是走得急,是跑得急,根本没给云洛拦着的机会。虽然只是传话,但阿珩一点都没有障碍的听到了远在辰国的某人说这话时咬牙切齿的语气。 好吧,她是挺不厚道的,庙见礼没几天就把刚正式上任的夫君给丢一边了,不过她本来的意思就是从离国回去了再成婚的,自然不用如此。是那家伙自己要求提前成婚,所以不能全怪自己,阿珩很快便摆脱了良心里的歉疚。 虽然无语,但阿珩不能否认,这笔钱来得太是时候了。 稷阳虽是旧都,但因着是因为瘟疫而废弃的旧都,以及政治中心的转移,这一带的土地都很便宜。稷泽里到处都是猛兽,君王迁都,没了重兵镇守,猛兽的活跃范围渐渐向外发展。诚然,这年头不乏能徒手搏狼斗虎的力士,但这是一个除开人族聚居地,别的都是猛兽的天下的时代,九州很辽阔,被人族所开发的土地只是非常小的一部分,因此,就算是力士出门在外也不一定能平安,一头猛虎还能解决,那两头、五头、甚至十头呢? 稷泽里有异兽出没,虽然不多,但对于猛兽而言都是相当恐怖的生物,因此稷泽里的猛兽多......群居。就算是独行的猛虎与熊罴,在稷泽里也是以群居方式生存的,环境太危险,抱团过冬存活率更高。 被兽灾给逼得苦不堪言,根本无法耕种,稷泽周围的土地都很便宜,阿珩很麻利将第一只箱子里的钱都买了地。谢天谢地,离国不限制人均拥有土地最高额度,律法也没辰律那么变态,否则她还得绞尽脑汁想着如何钻漏子。 巫盼很是不解。“稷泽周围兽灾很严重,这些土地虽肥沃,但买了也无法耕种。” “兽灾是可以解决的。” “但那需要的人手太多,得不偿失。”巫盼道,若非如此,稷泽周围的土地也不会渐渐荒废。 “我无所谓赚不赚钱。”阿珩道,不论是药庐还是成药作坊,亦或是酿酒,她都很赚钱,在稷泽这里便是砸下一座金山也无妨。 巫盼着实无语,却似想到了什么,没再对阿珩的行为说什么。 阿珩抓了云洛派来保护自己的护卫的壮丁,云洛的这些云卫多才多艺的紧,管理几个庄子是很轻松的事。有了管事的人,剩下的才好继续,阿珩很清楚,自己不是管理人才,她更适合做甩手掌柜。 租地本地人耕种,但只能种植药材,租子按行情定的话是六成,但阿珩最重要的目的不是赚钱,第二的目的也不是赚钱,因此将租子定得很低,为地里收成的两成,但有个附加条件:种出来的所有药材都只能卖给她,她也不会亏了这些药农,按市价的九成收购。 为了让百姓肯租自己的地种植药材,阿珩又雇了百名青壮给云卫训练,训练出来后负责保护田地不被猛兽给糟.蹋了,也保护佃农不被猛兽给当点心吃了。 阿珩忍着四肢百骸的不适,一个冬季都在到处跑,终于说服了稷阳大部分的人租自己的地种植药材。若是有老人看了租地之人的名单,便会发现,稷阳城里在十八年前瘟疫里失去亲人的人家都租了阿珩的地。 阿珩蹦跶得太欢实,虽然稷阳周围的土地都荒废了,但到底是旧都,有人如此大手笔的买地,在稷阳的公子王孙不免注意到。第一反应很一致:够蠢的,在稷泽开垦耕地,得不偿失。 在得知要种的是草药后才改了观,若是种植草药,那么还真有可能赚钱,只要能解决兽灾问题,以及不会种植草药的问题。草药不是五谷,世人种植谷物有数千年的历史,但草药......没那个必要。这年头,原始森林到处都是,满地都是草药,甚至乡村田间也是。早些年清做铃医时,给人治病的方子里开的药大多是田间随手就能采到的草药。 从以上种种可以看出一件事:大部分草药到处都是,没有必要种植。 少部分不常见的都是珍贵的药物,但越珍贵的草药,种植的时候需要注意的地方越多,不是内行,很容易把药给养死,那可就亏大了。 然而在知道买地的人是阿珩后,所有公子王孙都沉默了,若是阿珩,那还真能养活。 药王谷里整整一谷的草药,外界价值百金、千金的灵药在药王谷里跟地上的野草似的,足可见苍凛这一门对草药的熟悉。且阿珩在辰国与青国买的土地都耕种得很好,每年都能收成无数药材,以至于阿珩的成药作坊每年产的药已完全能供给整个辰国,并且阿珩闲暇之余还专门整出了一个一个家庭常备药物册子,将一户人家可能用得到的药物以及药物对应的疾病及其症状都给写了进去,买了那些药在家里备着,家里有人病了,可以自己根据症状选择吃药,比去医馆求医问药省钱省事多了。辰国稍微有些家财的人都按着册子买了常备药在家里备着,可就算如此,阿珩也从不曾短过药物供给。 不过,辰国的市场都快饱和了,她还跑到离国来买地种药做什么?用得了那么多吗? 对此疑惑的人很多,第一个找上门的是一位衣着华丽,浑身每个毛孔都透着骄傲的少年,活脱脱的一只开屏孔雀。 最后的评价是巫盼的原话,阿珩觉得不太公允,孔雀也只是发情时格外骚包,而眼前这位,那是一年三百六十天,日日都骚包无比。 看着两个当着自己的面交流,完全没有像自己行礼意思的人,孔雀气得不轻,尖声道:“放肆。” 巫盼诚恳道:“我错了,我不应该羞辱孔雀,这分明是被阉割过的豕。” 阿珩默,这话也太毒了,人家可是堂堂公子,就这么把人说错阉人,啧...... 分卷阅读275 分卷阅读276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76 虽然的确挺像被阉割过的豕,但人到底是公子,估计该杀人了。 阿珩才这么想,孔雀公子已经做了个手势,他带来的十名随从立马默契的扑向巫盼,然后......没有然后了。 阿珩不过眨眼的功夫,十名随从已经变成了地上冰冷的尸体,好快的杀人手法,这人必须得是杀过成千上万人,走过尸山血海才能炼出这样的杀速。 阿珩没杀过太多人,虽然间接死于她之手的人很多,但她亲自动手杀人,并且是见血的那种杀法却不曾有过,但被苍凛折磨了那么多年,抗压能力一流,完全不受巫盼身上尸山血海般煞气的影响。 孔雀公子是公子,既然是出身尊贵的公子,心性再复杂,城府再深,也不可能经历过尸山血海。宫里是经常死人,但宫里死人的死法鞭挞的不是人对杀戮的承受力,而是人性,在宫里浸淫且如鱼得水的人,可以直面任何阴谋诡计,但赤.裸.裸尸山血海...... 巫盼不过一眼,孔雀公子便快晕过去了,虽然碍于王族尊严坚持的没倒,两条腿却一直在抖。 阿珩终于开口:“到底是离王的公子,杀了会很麻烦的。” 巫盼也有点犹豫,离王的公子,他不是没杀过,这三十五年,他没少找离国的麻烦,离王的儿子至少有一打是被他给杀了的,尸体也都剁碎喂了猎犬。以至于离国的公子已有二十余年不敢靠近离国东境战场半步,死不可怕,但死了都还要被剁碎了喂狗,这绝非那些养尊处优的公子王孙能接受的。然而,在离国的腹地击杀离王的公子,这种事他以前没做过,若是此刻做了,他接下来在离国就呆不下去了,要回沃州也会很麻烦。 见了两人的话语神情,以为两人怕了的孔雀公子立刻嘚瑟了起来。“本公子乃父王最宠爱的幼子,你们两个贱民若是杀了我,父王定会诛了你们的三族。” 出乎意料,孔雀公子发现不论是阿珩还是巫盼都没害怕,神情都有些诡异。 “三族?”巫盼瞅了瞅阿珩,又瞅了瞅孔雀公子,表情甚为无语。 阿珩道:“你把他杀了,我请吃你大餐。” “他说,离王会灭你三族。”巫盼戏谑的提醒。 阿珩笑道:“哦,求之不得。” ☆、第十四章养蛊 孔雀公子死了终究是个麻烦,巫盼大不了跑回沃州去,反正他不是华族人,跑回了沃州,谁也不能将他如何。但阿珩还要继续在中州生活,且辰国与离国的关系尚可(没有国土接壤,中间隔着几十个国家,关系再坏也坏不到哪去),她不想给云洛惹什么麻烦,因此孔雀公子捡回了一条小命,只是,那还不如没捡回来呢。 阿珩问巫盼:“东夷以渔猎游牧为生,你应该骟过牛马吧?”为了让牛马温驯起来,并且多长肉,牧人驯养的牛马多会骟了。 巫盼一怔。“骟过。” “把他骟了吧。”阿珩轻描淡写的道。 巫盼简直要同情孔雀公子,遇上阿珩这是得倒了几辈子的血霉? 做为离国的敌人,巫盼对于离王膝下最有可能继承王位的子孙自然做过了解,公子兰根本没人能看出他喜欢什么,唯一能看出的便是,公子兰不喜欢别人对他的外形流露出让他不高兴的神色,一旦流露出来,人族所有酷刑任君挑选,不选也没关系,全套用上便是;公孙係是三位公子里,能力最差,但脾气与性格都是最好最正常的,好得近乎懦弱;这位孔雀公子范与公孙係差不多水平的能力,脾气却比公孙係大多了,做为离王花甲之年生的老来子,打小就是被捧着长大的,脾气大得很,稍有不如意便会往死里罚别人,而最鲜明的特点便是——好色,十一二岁便收了身边的宫女当暖床的通房丫头,到如今不过十七岁,后院便有姬妾数十名,而这还没将通房与蓄养的歌舞伎给算进去,否则能多达三五百。 公子范的姬妾有离王赏赐的,也有下属送的,更有他自己强取豪夺的,反正他看上了的女子,就一定要得到。至于这兴趣能维持多久,那是以后的事,就算没兴趣了,他也不是没钱,养在后院便是。不想养的话也可以送给朋友与下属,上位者将自己的姬妾赠给下属是一种殊荣,怎么都不算浪费。 巫盼没见过本人之前对公子范的印象便是四个字:色中饿鬼? 见着了本人之后,印象仍旧是四个字:色中饿鬼。 脚步虚浮,眸子浑浊,脸色苍白,一副被榨干了身体底子的模样,这人要能活过三十岁,巫盼定会表示由衷的佩服。 不过,如今还真有可能活过三十岁,身体底子被糟.蹋得差不多了,但如今还年轻,自此禁欲,修身养性,未必不能长寿。 如此想着的时候,巫盼已经利落的将人给骟了,阿珩丢给巫盼一瓶药让他给公子范用上,免得人真死了。 两人才将公子范给处理好,公孙係便寻了来,他也发现了阿珩的踪迹,只是被公子兰给耽误了点时间,来的时候已经迟了。 瞧着公子范惨不忍睹的模样,公孙係呆了一呆,他想过阿珩可能会杀了公子范,却怎么也没想到阿珩会如此。“阿珩,他是大父最宠爱的儿子,你这般,大父不会轻饶你的。” 阿珩理所当然的道:“离王不会对我怎样的,我只是废了他的一个儿子,又不是杀了他的继承人,更不是杀了他所有儿子,他不会当回事的。” 诚然,公子范是离王的老来子,离王对他的疼爱不可能作假,但阿珩不认为离王对老来子的疼爱能越过他骨子里的权衡利弊。 老来子再好,在大局面前,也就那么一回事。 阿珩对离王很了解,只要有足够的利益,虽然会很难过,但离王仍会亲手杀了公子范,何况如今只是为了大局对公子范被废之事轻拿轻放,甚至当没发生过。 这样的事,发生过很多次,四十多年前,太子琤不明不白的尸骨无存,为了大局,离王选择了镇压此事。若非失去亲子的苏后不愿忍,硬生生的挑起了腥风血雨,诛杀连坐上万人,太子琤一定会是有史以来死得最憋屈与冤屈的太子。 三十多年前,太子琚功高震主,为了自己王位的稳固,离王默许诸子以巫蛊之乱陷害太子琚,未必是想杀了太子琚,最多就是想利用此事废了太子琚,但他低估了太子琚与苏后的决绝,前者在巫蛊之乱中意识到真正想要自己死的人是离王之后,毫不犹豫的对王族展开了屠杀。他杀不了离王,因为离王是他亲爹,但他把别的兄弟都给杀了,那么不论怎样功高震主离王都不会再对付他了,当只剩下一个选择时,没有人会再蠢得毁掉这最后的选择,不论心里多恨。 虽然因为离王对于儿子的抵抗早有准备导致在巫蛊之乱彻底爆 分卷阅读276 分卷阅读277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77 发才反应过来且仓促屠杀王族公子的太子琚没能将王族屠干净,屠杀失败后太子琚拔剑自刎,但苏后却逃了出去。那位早年与离王一同戎马征战,在离国军队里有着无与伦比的威信的女君以清君侧的名义发动了内战,若非苏后在胜利前夕暴毙,这离国江山是风姓苏氏的还是嬴姓离氏的,真不好说。 不过,离王的王位固然是稳固了,离国也在这接二连三的内斗中元气大伤。对于国家而言,离国输了,但对于离王而言,他赢了,再也没人能威胁到他的王位。 王位才是最重要的,公子范算哪根葱? 公孙係自然也明白自己的祖父是什么德行,子女孙子都不是最重要的,不过棋子尔,但阿珩你凭什么认为你有那个让离王不跟你计较的价值? 公孙係的疑问就差写在了脸上,阿珩微笑,这家伙归国已有多年,竟然还这般单纯。“我敢做,自然是因为我确定自己有那个价值。” 公孙係仍旧怀疑,阿珩素来有自杀倾向,虽然从未真的自杀过,但很多时候她一些下意识的行为就是在引别人来杀她,只是她身后的后台——苍凛昔日丰功伟绩太过恐怖,哪怕过去了近百年也没人能完全忘却那一场场惨绝人寰的屠杀,因而没几个人敢真把她给杀了。 阿珩抬手给公孙係看了看手腕上的玉镯。“成婚没多久便让夫君成了鳏夫,太不厚道。” 公孙係的脸色刹那苍白。“你已成婚!?” 阿珩点头。 “是谁?” “青雀,也就是云洛。” “因为三七?” “我很早就说过,虽然他们俩长得很像,但他们并非亲生父子。我嫁他,也只是因为我想嫁,与孩子无关。”阿珩陈述的道,莫说三七不是云洛亲子,就算是她与云洛的亲子,她不想嫁,十个孩子也不会让她改变主意。 公孙係默然。“若是你是云洛之妻,大父的确不会与你计较,他会以此为由让云洛付出利益。” 阿珩摇头。“他不会那么蠢。” “云洛曾为你每日斩千名青人首级,此事是你不占理。” “我是说,离王不会那么蠢。”阿珩纠正道。 公孙係茫然:“这哪里蠢了?” “将这事揭发,我最多是不再踏足离国,他却要颜面尽失,成为列国笑柄。”阿珩理所当然的道。 离王重视利益,但他自个的颜面也还是要的,只是比不上利益而已,但怎么都比得上一个公子传宗接代的工具。 公孙係无法理解,但他也看得出来,阿珩不想说,他什么都不会问得出来。 公孙係将公子范带了回去,公子兰一看公子范的惨状便忍不住呆了下,真不愧是直系后裔,简直一个风格——神经病,动不动就掀案。 不过,公子兰郁闷的发现,这招无聊冲动归无聊冲动,却很有效,因为所有人都是怕死的。他们渴望登临绝顶,而登临绝顶的前提是活着,只要活人才能坐上那个位置,若是死了,也就没有意义了。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公孙係很担心,便问这位一直支持着自己的伯父。“大伯,此事......” “父王不会计较的。”公子兰淡淡道。 若是别的人做的这事,离王肯定夷了那人三族,但阿珩,离王绝不会因此动她一根毫毛。哪怕阿珩将王族所有人都给杀了,公子兰完全可以肯定的说,他那位老子一定会很高兴的鼓掌,然后含笑九泉。 不过,把这么个家伙带回邺城,究竟谁会是活到最后的人呢? 养蛊,是将一堆的毒虫关在一只盒子里相互厮杀吞噬,直到杀得只剩下一只毒虫,那只毒虫便是蛊。 所有人都想成为最后活下来的那只蛊,但阿珩的归来,盒子里的毒虫还能按着正常的方式厮杀吞噬下去吗? 公子兰很是疑惑。 不过,能否正常进行又如何呢?所有人一起死了,不是很好吗? 春季到来,冰消雪融,被冰封的云水解冻,原本厚达数丈深的冰面裂开,化成无数碎冰在河面上漂浮着,一般的船根本不敢在这个时节行船。河面上的冰块最小的也就比婴儿巴掌大点,最大的却是跟小型冰山似的,被砸中了,那就是真的要命。船沉之后必然要跳水,而云水里,肉食鱼类很多,比人还大、甚至几丈长的鱼鳖比比皆是,运气更差点,有蛟在里头......船沉了,除非是在人类聚居地附近的河面沉的,否则是别想活着上岸了。 云水浩荡万里,但它的历史并不算久,至少相对于整个大荒的历史而言,它的历史不算久,也就几万年,但相对于人族而言,它的历史真的很长久,人族还在茹毛饮血时它便已出现。谁也不知道这条历史悠久,深不可测的大河深处沉睡着多少上古时代便是横行天下的恐怖生物,令人族头疼不已的蛟在这条大河里只能算食物链中下层的一个环。 公子王孙自然是格外惜命的,反正没什么急事,除非雪完全融化,否则不打算出发。 雪完全融化时,河里的鱼类也会苏醒,很多有回溯习性的鱼类会在这个时候自云水下游甚至海里逆流至云水上游产卵,这时节,云水里到处都是鱼群,数以十万计,很危险,但这些鱼群也是那些恐怖生物的大餐,那些古老的生物会在这个时间饱餐一顿,然后继续沉睡。 阿珩与巫盼拿了鱼竿日日去钓鱼,凡是肚子里有崽的鱼,这两位都会放生回去,只留下那些没崽的鱼类做鱼羹。 “巫就是这点不好,不能食用动物幼崽与带崽的母兽。”钓了一日也没逮着一条没带崽的鱼,巫盼很是郁闷。 “天生万物,生生不息,人族不能破坏任何一个环节。”阿珩道。 虽然挺无语,但阿珩得承认,万年前制定这些规矩的炎帝真的是个人才,她要没给人族定下这些规矩,那这陆地上的动植物早该被人族给吃得差不多了。尤其是动物,人族的发展史上,一定会有数之不尽的物种灭绝,灭绝原因?自然是被人族给吃得绝种了。 不过不能消灭带崽的母兽与动物幼崽也有弊端,九州大地上的兽灾从未停止过 巫盼微叹。“现在都没几个人还会守着这些旧制了。” “别人吃.屎,我们难道也要跟着吃.屎?”阿珩反问。 巫盼错愕的无言以对,许久才道:“离王一定会被你气死的。” ☆、第十五章水上之城 吃了一个月的鱼羹、烤鱼、鱼脍、鱼片粥......在吃得巫盼与阿珩都想吐的时候,船终于起航了。 离国的疆土很辽阔,自稷泽至沃州西境,皆为离国疆土,其中大部分是太子琚活着时从别的国家抢回的失地以及开拓的新疆土。也是因此,哪怕离国接二连三的内斗也没亡,瘦 分卷阅读277 分卷阅读278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78 死的骆驼比马大,底子在那摆着呢,禁得起折腾。 稷阳至邺城,水路将近四千里,阿珩琢磨着,要不是北境大部分疆土在三十年前被齐武王给抢走了,其实列国之中版图第一的应该是离国。自然,只是版图第一,人口不是,离国自离厉王时起便被内战给折腾得够呛,人口凋零。后来开疆拓土,也因为中州东部的特殊情况,开发度不高,人口并不是很稠密,得慢慢蓄养起来。 巫盼还好,沃州水泽密布,坐船是很寻常的事,且船上的伙食很好,新鲜的肉类与四时果蔬,应有尽有,巫盼吃得很是满意。阿珩吃得想吐,贵族乃肉食者,饮食自然以肉类为主,而羊为贵,豕为贱,因此百姓吃豕肉,贵族吃羊肉,且以羊肉为主食,而不管什么肉,阿珩都没食欲,因此是继续抓鱼吃。 吃的永远都是鱼,看的景象也永远都是水,云水下游河面比上游更宽,最窄的地方也有数里,最宽的地方能有百里,除非生了鹰的眼睛,否则除了水便不可能看都别的东西,不算水里忙着去上游繁衍后代的鱼群的话。 在阿珩吃鱼看鱼得开始琢磨这辈子是否不再吃鱼时,邺城终于到了。 邺城是天下间最神奇的王城,它不是修建在陆地上的,它是一座修建在云水之上的水城。 邺地本来没有城,也没有水,是一片富饶肥沃的平原,曾是东夷人的一片重要牧场,出产战马,但后来......云水改到,几百里的邺原变成了泽国,又变成了河道。 再后来,离厉王时昏聩无道,为了揽权肆意诛杀重臣,闹得天怒人怨。 当年的苏氏族长便是被离厉王给杀了的,虽然用的理由是苏氏族长对君王不敬,但不敬这个罪名真的很需要考究一番,什么是不敬?蔑视君王是不敬,作为列侯,没将最好的东西献给君王也是不敬。 苏氏族长是离国的侯,他在封地里猎到了一只白狐,看狐裘好看便给妻子做了条坎肩。这本没什么,然白狐裘是珍贵之物,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古往今来,这样的好东西都是要献给君王的。苏氏族长没献,便是对君王的不敬,所以被离厉王给杀了。当然,所有人都知道,所谓不敬就是个借口,苏氏族长真正的死因是知道得太多,且掌控兵权,功高震主。 离厉王与苏氏族长是发小,一起长大,也因此,夺嫡之时,苏氏族长站在离厉王的阵营里,帮助离厉王登上了王位。然而,君王与公子是两种存在,跟君王讲情义,那是活腻了,苏氏族长犯了这个错,他以为,离厉王还是他少年时的好友。因此做为大将军,一门心思往前冲,从不往后看,他相信,离厉王在后方,他不需要担心后方。 没有任何悬念,苏氏族长被离厉王给杀了,苏氏一族也因此交出所有权利不问朝政。 离厉王不仅杀了苏氏族长,还利用杀苏氏族长之事将朝堂上所有对自己有意见不听自己话的臣子给杀了,甚至夷三族,死者上万。自此,离厉王在朝堂上说一不二,无一人敢对他的话有异议,哪怕他要说太阳是从西边出来的,夜里的月亮只有一轮,所有人都会表示,王上好聪明,太阳就是从西边出来的,月亮只有一轮,不是两轮。 不过好景不长,没两年,东夷的铁骑踏破了离厉王的锦绣山河,让离国的江山换了主人,若非东夷是游牧民族,而游牧民族马上打天下的本事一流,下马治天下的本事却是九流,离章王绝无法复国。 当今离王与苏后少年夫妻,携手征战天下,驱逐了东夷,也砍了列国伸得太长的手,并且开疆拓土,邺地这一带便是在那个时候变成了离国的疆土。 邺地后来成了太子琚的封地,太子琚于此筑城为据点抵抗东夷的侵袭,并且将国土向东向南开拓出千里之地。 阿珩很是诧异。“他把你的族人打得那么惨,你好像不怪他。” 巫盼饮了一口酒。“我为何要怪他?当年东夷西进,究其原因还是沃州战场失利,后勤也出了问题,为了族群能够延续,族里分成了两派,一半是继续坚持远古时的盟约,虽然立约的另一方早就死干净了,但我们同羽人的仇恨还在;另一半则认为不论是盟约还是仇恨都及不上族群的延续,因此毅然向西扩张灭了离国。前者虽然坚持自己的意见,但因为离国水土丰茂,是块好地方,能够提供很多物资,因此也没反对,并且支持了不少人马。不过,打了几千年的仗,我们早就忘了如何顺应时代的治理国族了,打下了离国,却没治理好,被赶了回去。太子琚,他虽然与东夷打得厉害,抢走了不少土地,但后期时他也休战了,并且自东夷手里接过了沃州的部分战场,更与东夷立约,每年为东夷提供大量的后勤物资。” 阿珩微怔。“可他已经死了。” “所以离王撕毁了盟约。”巫盼道。 阿珩刚想说节哀,便听得巫盼继续道:“不过他也没因此得到任何好处,我与太子琚当年交换了一部分土地,他将抢去的部分沃土还给东夷,而东夷将与羽人一处战场所在土地交给了离国,太子琚死后,我诱导羽人将主力投入了那一处战场,将那里变成了主战场,令得离国折损了二十万精锐。” 阿珩:“......你就不怕羽人越过了防线,彼时东夷就得倒霉了?”羽人越过沃州防线,中州诚然是要倒霉,但中州华族在倒霉的顺序上是第二个,第一个妥妥的是与羽人自上古时打到如今,狗脑子都打了出来,见面打招呼的方式是拔剑生死相搏的东夷。 巫盼道:“不会,老子带了人在一边看着呢,若离人连那么点小战争都撑不住时,老子也会出手救下了部分废物。”报复归报复,这点分寸他还是有的。 阿珩完全能理解这些年离国为何屡屡割地了,先是内战,后是沃州战场失利,最后还被她老娘给坑了一把,这都没灭亡,真是个奇迹,割地真不算什么。 阿珩将最后一口鱼脍送入嘴里咀嚼了二十下,咽下。“我第一次发现,离王是一个很可敬的人。” 巫盼讥笑:“可敬?” 阿珩反问:“这么个千疮百孔的烂摊子,换了你,你能支撑到如今?” 巫盼挑眉:“若是我,从一开始便不会给自己弄这么个烂摊子苦苦支撑。” 阿珩默然,确实,离王是挺可怜,也挺厉害的,能撑着个烂摊子这么多年,但......这烂摊子有九成的原因是他自己作死搞出来的。 只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邺城筑城的地方原是云水中心的一片渚。 渚之意为水中的小块陆地,因为泥沙淤积而形成的地方,这样的地方在九州有很多。不过邺城所在这一片最为特殊,这一方渚有二三十里宽,整个就是一水中岛屿 分卷阅读278 分卷阅读279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79 。 太子琚当年便是看中了这片渚的易守难攻才于此筑城,真正意义上的易守难攻,这一段的河面平时就有两百多里的宽度,丰水季时更是宽达三四百里,甚至五六百里。在这样的地方筑城,除非敌人长了鱼鳍或是翅膀,否则都得徒呼奈何。 后来与东夷休战,双方开始交好,并且开通了商贸,这里又从军事重镇变成了商贸——军事的重镇。 商业是一个发展起来的最快捷的道路,太子琚虽然不懂这个道理,但他意外的做到了这个道理,随着商贸的发展,邺城的人口越来越多,邺城的规模自然要扩建。可之前就说过了,邺城是建立在一座宽达几百里的大河的河渚上的,而人不是鱼,不可能在水里生活,因此扩建起来有点难度。 太子琚不想放弃这么一个易守难攻的好地方,但城邑又的确需要扩建,这位主也着实是个人才,竟然真的想出了一个鱼和熊掌兼得的主意。 伐光了邺城周围方圆三百里的原始森林,太子琚在云水河心打地基,将邺城的地基给扩大了一倍,然后又兴修水渠,将云水的水量引得向外绕了一圈再继续向东去,缓解了邺城的压力。 十九年前,离王迁都于此一半是看中了邺城的繁荣,另一半便是因为这座城的地理优势,易守难攻,够安全。 当年稷阳之乱,列国有趁机落井下石,离国西部到处都是战火。大量的人口向没有战事的东部迁徙,也为新开拓而没有多少人口的东部注入了大量的血液,尤其是做为新都的邺城。十九年过去,邺城已然成为一座拥有五十万人口的大城。 船停在了王公贵族专用的大型码头,原以为可以下船换乘马车的阿珩悲哀的发现,自己还得继续坐船。 邺城的主要交通工具不是畜力,是船只。 阿珩叹道:“我记得我阿母与我说过,她是贵族,但她四岁前一直以为自己与鲛人一样生活在水的世界里;六岁之前更是不曾乘坐牛马或任何车,一直以为船是唯一的交通工具。我一直觉得她在骗我,哪有贵族从未乘过牛马与车的,哪怕没乘过,也不可能没学过。” 公孙係闻言奇道:“阿珩的母亲是邺城人?” 普天之下只有邺城出生的人才可能活了很多年,却有着与这样迥异常人的认知,因为,邺城就是一座到处都是谁,且以船为常用交通工具的城。 阿珩望着舟楫往来如梭的邺城,嗯了一声做为回答。 ☆、第十六章掀案 几位公子王孙乘着华美的画舫回宫去复命了,阿珩自己去找住的地方,虽然公子兰与公孙係也能给她提供住的地方,但安全问题有待商榷,阿珩觉得,还是自己找个合心意的地方住着好,至少住得舒心。 邺城的格局与大部分国家的格局不同,王宫位于城邑的中心,东城居住王公贵族,南城聚居着小贵族、没落贵族以及有一定身份地位的商贾,西城则是贱民庶人聚居处,北城多为商贾与夷狄之人聚居处。 阿珩坐着乌篷船在邺城内的各大水渠都逛了一遍,并且在船上解决了一顿饭食,终于寻到了合心意的住处,南城一处于东城靠的很近的小院子。 巫盼购置了一些家具回来时,便看到阿珩在玩蛇。 江河湖泊里也有蛇,是为水蛇,水蛇多无毒,自然,事无绝对,在云水里有一种水蛇是有毒的,且是剧毒,一旦被咬,会死得很惨。不过一般没人会去惹这种蛇,蛇身是蓝色的,很好认,看到了,躲开便是,自然,不怕死的也可以拿工具去打蛇的七寸。 阿珩正在玩的蛇便是蓝色的,很鲜艳的蓝色,瞧得巫盼一愣。“你哪弄这么一条蛇,它可是有剧毒的。”也不怕咬死你。 “没事,我已经将它毒牙里的毒液给抽了出来。”阿珩道。 “就算如此,你一个女孩子玩什么不好,玩这个。” “我不是玩,我是准备帮离王回忆一些很美好的记忆。”阿珩笑吟吟道。 瞅着阿珩的笑容,巫盼只觉得背脊冒汗,“美好”的记忆?有多美好?“你以前放蛇咬过离王?” “你觉得离王身边的人都是白痴,能让毒蛇靠近他?我只是抓条了蓝蛇,将蓝蛇的毒液下在了我的燕窝里,然后将我觉得很好吃的燕窝分给他吃了几口。”阿珩道。 “你也会中毒。” “我不是专业的捕蛇人,抓到蛇已是不易,想要避免被蛇咬到却不能,然我什么药都没吃,后来身体自己解了毒,对蓝蛇的毒有了一定的抗性。”阿珩随口回道。 一碗燕窝,两个人吃了,一个对蛇毒有抗性,另一个没有,于是乎,阿珩只是虚弱了几日,吃了几顿好吃的便没事了,而离王......那是离王肉.体上所有痛苦的起源。 “你那么确定蛇毒毒不死你?” “不确定。” “那你不怕被毒死?” “怕啊,所以我赶紧趁着自己还没毒发请他吃了燕窝。” 巫盼无言,招惹阿珩,绝对是离王一生最大的错误,这就是个疯子,只要能达到目的,她不吝于拿自己的生命做赌注。 女郎你性情如斯凶残,你爹娘知道吗? 阿珩来到邺城后,用了半个月的时间游览邺城,邺城有很多水渠,每一条水渠里窄的有两丈宽,宽的有百丈宽,大大小小的水渠多达六百余条。水渠里的水皆引自云水,而因着这些水渠的存在,云水在这一段的水流量严重受到了影响,都快彻底化整为零了。 当年太子琚筑城时已娶妻,而太子妃与太子琚完全是两种画风的人,太子琚筑城,怎么简洁明了就怎么筑,后者却偏要增加各种各样没有实用,但能够增益景色令人看了便觉得心情舒畅的东西。比如映日芙蕖,自然,这时节,芙蕖看不到,最多看到几片荷叶,且就算是莲叶也不是很多,邺城的很多商贩并未专门租个铺子开店,而是将货物放在船上到处卖。 往来的小商船上不乏卖吃食的,吃食也不是用容器来盛,用的是新鲜采摘的荷叶,洗净后便可以包食物了,非常干净,且荷叶也能入味给吃食,让吃食更好吃。 卖的吃食多为鱼虾,水上之城,最多的便是鱼虾,筑城时,水渠放养了很多繁殖快的鱼苗,且,战事平定后,太子琚专门掘了一条五百里的河道,引云水入月照海,打通了邺城的海上商道,也令得沿海在海上捕鱼的渔民捕的鱼多是拿到邺城来卖。 邺城有专门的鱼市,阿珩去溜达了几圈,淡水鱼、咸水鱼,不管是什么鱼类,只要是人能抵达的水域海域里的有的鱼,鱼市都能寻到,且数量庞大。 阿珩深以为,若那一日,邺城让人给围了,完全不用担心粮食不够,将鱼市给征了,这些足够全城省着吃两个月。 阿珩 分卷阅读279 分卷阅读280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80 拎着用草绳串着的鲟鱼在鱼市里寻了很久才找到在海上打鱼的渔夫。 鱼市的鱼贩多非渔民,大多是从渔民手里大宗的买进活鱼,然后用尽各种方法将鱼或者带到鱼市上来卖个好价钱。自己打鱼来买的渔民都是淡水渔民,否则距离太远,便是将鱼带到了邺城鱼市,鱼也已经死了,卖不了好价钱,倒不如卖给专门的鱼贩更稳妥。 自然,并非所有渔民都会将鱼卖给鱼贩,有的是因为鱼已经死了或快死了,鱼是生活在水里的生物,把鱼给捞出了水,能不死吗?鱼贩只买那些新鲜且活蹦乱跳的鱼,已死的与焉巴巴的鱼都留给渔民。渔民大多选择自己吃掉,实在吃不掉便用盐腌制起来过冬吃,但数量实在太多,冬季吃不了那么多,便会将咸鱼送到邺城来卖,同时购买一些无法自产的生活用品。 谁也不知道海上渔民何时来跑这一趟,运气好,当天就能碰上,运气不好,十天半个月都等不到。 阿珩属于运气一般的,这已是第三日了,再找不到,她都要考虑是否亲自去海边渔村跑一趟了。 五日后,有渔民给阿珩送来了整整一船的紫菜,巫盼很是不解,沃州也有着非常漫长的海岸线,这种植物他认识,是一种味道不错的植物。但阿珩这买的量也太多了,且他听到阿珩跟渔民说以后还会买,要买很多,有多少买多少。 “海上捕鱼是一件很危险的事,风浪大不说,还有很多大型海兽,你这般大宗的买紫菜倒是让那些渔民有了别的收入,不必日日冒死出海,但你这么做,对你没有任何用处。”巫盼诚恳道,那么多的紫菜,根本吃不完,纯属浪费,这得是多有钱才能如此糟蹋金银?嫌钱多的话可以送给他啊。 “谁跟你说这东西没用的?有大用。”阿珩道。 阿珩花了小半个月的时间将一船的紫菜变成了一罐白色的晶状物,在食物里加了一些,原本味道寡淡的食物变得鲜美了起来。 “你怎会琢磨这个?”巫盼胃口大开,却很疑惑。 “我夫君很喜欢吃这种调料。” “一船的紫菜才提炼了这么点调料,你便是忙活几个月,也不可能让他日日吃,这么一点带回去只会让他越吃越馋。”巫盼一脸我为你着想的道。 阿珩似笑非笑的道:“那我应该如何做?” “给我好了,我帮你吃光,你夫君便不会馋了。”巫盼义正言辞道。 阿珩笑得更灿烂了,薄唇轻启,吐出了一个字:“滚!” 虽然巫盼的出发点很有问题,但他还是提醒了阿珩,这么点调料带回去,别说云洛,便是三七都不够吃的。 阿珩沉思了一晚,在邺城转了很久,找了一家转让的作坊买了下来,然后又找了邺城最好的一群匠人,重金请他们打造了需要的工具,然后去人市买了许多奴隶回来,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才让作坊开工。这些日子,渔民给她送来的紫菜都快堆成小山了。 阿珩很忙,忙得脚不沾地,每日都很宁静,但邺城并未因为她的忙碌而同样宁静。 君王公子,只要满了三岁即可入族谱,却不会立马排序齿,而是君王有空了才会排一次序齿,同时也会将夭折的公子的序齿位置腾出来给还活着的人。因此,除非是已经成年的公子,否则每位公子的序齿都不是固定不变的。只有活到了成年的公子以及背景深厚的高位妃嫔所出的孩子才会哪怕死了,序齿也不会被取消,尤其是后者,夭折了也一样不会取消序齿,史册上也会因此而留下关于他们的记载,哪怕只有寥寥一笔。 离王的儿子很多,但活到了成年的也就四十几位,而这四十几位里,现如今还活着的也就七位,两个月的时间里,除了公子兰,另六位都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一个不落的死了,死因非常一致:被毒蛇给咬了。 巫盼深深同情离王,公子兰是个残疾,快及冠的公子范又被废了,离王这是没儿子继位了。自然,没儿子和没后代是两回事,没有儿子也还有孙子,但......当年的稷阳之乱,先是瘟疫攻城,王族所有在稷阳的未成年子嗣都染上变异天花夭折了,甚至成年的也在天花之下倒下了不少。瘟疫后期爆发的民变更是血腥无比,离王自己是带着部分公子王孙跑了出来,并且迁都邺城,但还留在稷阳的公子王孙,十不存一。再后来,东夷隔三差五的找离王的麻烦,离国也有宗室子弟为将的传统,每个送到东境去的宗室子弟都被他切碎了喂狗,久而久之,离王族年轻一代的锐气被他给打击得差不多了。 离王现如今还活着的那些孙子,不是巫盼刻薄,着实是那些王孙,也就一个公孙係勉勉强强过得去,别的,一个个野心快飞上天了,能力却还远远落在地面,啧......真传位给那些人,离国将亡。 离王应该是打算在儿子里挑选继承人的,如今倒好,他预定的选择全都没了。 自然,若离王豁得出去,愿意将王位传给公子兰也不乏一个好选择,公子兰早年能与太子琤相争,能力与才干都不弱,然......公子兰的精神状态有一点问题。 君王身有残疾,着实没的选的时候也不是不能忽略这问题,但精神状态有问题......那还不如选个庸才,至少庸君败家的速度及不上暴君。 ☆、第十七章耄耋老者 阿珩的调料存满了一只二十斤的陶罐时,庙见礼没几日便被独守空房的云洛终于寻来。 阿珩颇为讶异,辰国的事情不忙了?没记错的话,张不易的身体大不如前,这位宰辅大人已经不可能再似过去那般不负责任的到处跑,不然张不易真累死了,他就该哭了,怎还有空跑离国来? “齐国伐离,我来凑凑热闹。”云洛接过阿珩递来的陶杯满饮里头的饮料,饮料一入口便想吐出来。“这什么玩意?” “凉茶。” 云洛无语:“你当我没喝过茶汤?” “这是我新研制的消暑药茶,味道如何?” “难喝,你下回研制新的药,能不能将味道改得好喝一点?” “良药苦口。” “你明明能将药煎得很好喝。” “药若是很好喝,病人会不长记性,觉得生病的代价很低,因而不会再格外注意自己的身体康健状态。” “病人多,你做为医者才有钱赚。”云洛道。 “病人于我,是实验我研制的各种药物的工具,不是赚钱的工具。” 云洛无语,夫人你可真是够清新脱俗的。“几时回家?” “等离王立储君。” “现如今,他就剩公孙係一个选择了,公孙係一定会成为储君。”云洛笃定的道,顿了顿,又道:“我记得你似乎希望公孙係杀了离王,若离王立他为储君,他又怎 分卷阅读280 分卷阅读281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81 还会杀了离王?” “没事,公孙係不杀,也还有别的人。”阿珩很是淡定。 云洛大抵能猜到阿珩打算看什么好戏了。“需要我帮你杀人吗?我记得你自己是不能动手杀人的,若想要谁死,会很麻烦。” “不麻烦,只是丢几条毒蛇,别人惊了毒蛇,被毒蛇给咬死了,不能算我杀人。”阿珩悠哉的道。 云洛嘴角抽了抽,忍不住想,若没有清逼着夫人立的誓言,夫人究竟会长成什么模样? 将药茶饮尽,云洛指着院子里劈柴的男子,他一来就看到那家伙了,保养得非常好,明明骨龄已经八十多岁了,看上去却只有三四十岁,一看就不是一般人。这般变态的养生之法,寻常人根本做不到。“那个男人是?” 阿珩敲了敲云洛的脑袋:“别一副头顶绿油油的口吻,那是我一个长辈。对了,你来得正好,巫盼年纪一大把了,让他砍柴未免有些残忍,你来了,便替他把柴砍了吧。” 云洛一怔,瞅了瞅阿珩,又瞅了瞅巫盼,不可置信:“巫盼?” 阿珩点头。 云洛默然须臾。“他也不怕离王派千军万马灭了他?” 论起仇深似海,绝没人比得上巫盼,巫盼杀了离王多少子孙?战场上本就刀剑无眼,被杀只能说子孙不争气,本来也不是大事,问题是,这位主不仅把人给杀了,还把人给切碎了喂狗。整个华族都给惊呆了,这是多大仇多大恨才能下手这么毒? 若是离王知道巫盼在邺城,只怕将邺城掀个底朝天,也要把巫盼剁了喂狗。 “他是跟着我来的。”阿珩微叹。 云洛挑眉:“你还不是巫彭呢。”十巫是可以托付生死的同路人,但阿珩还不是巫彭,便没资格与巫盼并列。 阿珩将巫盼与自己曾外祖母的事简略的说了说。 云洛无语,巫盼也够倒霉的,这种心上人结婚了,新郎却不是我的即视感,幸好倒霉的不是他,否则他还不得吐血。“由此可见,守时真的是一件很重要的美德。” 瞧瞧巫盼,不守时,媳妇飞了。 阿珩:“......”重点是这个吗? 虽然对巫盼腹诽不已,但喝完了茶汤,云洛还是去帮忙劈柴了。 巫盼没跟云洛客气,将斧子给了云洛,看着云洛劈柴,云洛劈柴非常的有特色。确切说,这俩人劈柴都很有特色,都是沿着木质纹理去劈的,绕开了树瘤,一斧下去,最是省力不过。而这样的本事,若是在战场上,更是有天大的好处,用最小的力气杀死一名敌人,那么能够杀的敌人就会更多,而能够杀的敌人越多,活下去的几率就越高。 这是只有在战场千军万马的尸山血海里走出来的人才能练就出来的本事。 “你很可怜我。”巫盼看着看着,忽的开口了。 云洛想也不想矢口否认。“没有,只是您比较倒霉而已。” 巫盼没跟云洛探讨觉得别人倒霉与可怜别人有多大区别,而是道:“希望你过些日子不会哭。” 云洛笑道:“我为何要哭?” “你为何要来?” “我夫人在这,我自然要来。” “她若一直都不走,你也不走?” “这里不是家,她办完事自会与我回家。” “若是她永远都不走呢?” “这里不是我们的家。”云洛道。 巫盼盯着云洛的眸子,轻笑。“看来你已经猜到了一些东西。” 他又不瞎,这世上人有相似,物有相同是很正常的事,但两个长得有三分相似,其中一个又对另一个有着特殊谋算,说两人没关系,鬼都不信,至少云洛无法说服自己阿珩与公孙係没关系。“她是我的妻,一定会跟我走。” “权势最是腐蚀人心。” “她是阿珩。” “她也流着那个人的血。” “血并不能代表什么。” 巫盼不置可否,有些东西,是一些人生下来就浸在骨髓里的。 云洛很是疑惑。“你若是如此认知,又为何随她来邺城?” “她就这么一个后人了,若是死了,那么她在这世上存在过最后一丝证明与延续也就不复存在了。”巫盼叹道。 云洛无语,这老头也够痴情的,六十多年了还没放下。 柴劈好后阿珩问云洛:“你想去下馆子吃大餐还是我下厨?” “你的那一种烹饪法?”云洛觉得这一点必须问清楚,若是胡来的那种,还是下馆子比较好。 “认真烹饪。” “在家吃。” “行,那去买菜吧。” 云洛没反对,却将阿珩给拉上了。 邺城最多的食材自然是鱼,而来了邺城不吃鱼绝对会是一大遗憾,云洛在鱼市里挑了半日也没决定好挑什么鱼,阿珩看到鱼市旁边有卖牛肉的地方,想了想,让云洛慢慢挑,她去买些牛肉。 东夷以牛羊鲜鱼为主食,尤其是牛肉,牛肉肉质有嚼劲,且富含脂肪,是很不错的食材。只是大部分华族都不准宰牛吃,邺城稍微好一些,农业虽发展了起来,但还没别的华族国家那般将耕牛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不少离人以放牧牛羊为生,在离国,牛羊很多,因此可以吃。 阿珩买了一头牛身上最好的二十斤牛肉,又买了二十斤羊肉,这才去找云洛,找到云洛时云洛正在同一人抢一条蓝鳍金枪鱼。蓝鳍金枪鱼是一种洄游性鱼类,分布极广泛,也是海中的一种常见鱼类,大海里到处都可以看到蓝鳍金枪鱼的鱼群。不过在沿海地区已经不多见了,这种鱼的肉太好吃,不论是做鱼脍还是做酱都是很好的食材,被捕捞得多了,这些海鱼都跑到有鲛人的远海区域了,那里是人族不敢去的地方。 这些年,能吃到的蓝鳍金枪鱼都是不超过两尺的,然而现如今鱼市上这条却有十五六尺长,加起来比两个成年人还要长。 不管是小的还是大的蓝鳍金枪鱼云洛都没吃过,辰国是内陆国家,虽然因为云水和国内各种蓄养鱼鳖的水渠的关系,打小吃的鱼也不少,却从未吃过海鱼。如此大的海鱼,加上在书上看到过关于这种鱼的味美记载,云洛便决定了今儿的晚餐,就它了。 云洛有钱,比起仓促出门的阿珩,他带足了盘缠,因此不论蓝鳍金枪鱼多贵他都买得起,然而......想买这条鱼当晚餐的不止他一个。 阿珩回来时这条鱼的叫价已经到了六千刀币。 离国的铜制钱币与齐国一样是刀币,但齐国的刀币是雁翎刀,刀背略弯,分量也很沉,离国的刀币是平直刀,一枚刀币的分量只有齐国刀币的三分之一,但六千刀币也不是小数目,抵得上一户普通人家三四年的花销了。 阿珩木然的看着云洛在那叫价,击败了一个个竞争对手,最终只剩下一个锦衣华 分卷阅读281 分卷阅读282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82 服的白发老者。 “一万刀币。”云洛道。 “两万刀币。”老人财大气粗道。 云洛继续加价:“四万,我说老爷爷,你都耄耋之年了,还有几颗牙?还是回家喝粥吧,养生,延年益寿。” 老人也死不撒手。“十万,老夫牙口好得很,不需要你个乳臭未干的小子指手画脚。” 眼见斗气越来越严重,叫价完全够买几十条蓝鳍金枪鱼了,阿珩赶紧打住:“这么大一条鱼反正一个人也吃不完,你们不如一起买,各付一半,然后一起吃?” 云洛与老人犹豫了下,同意了,再这么叫价下去,太得不偿失。 云洛发挥与列国谈判的本事跟鱼贩将鱼钱给砍回了正常的市价,然后与老人各付了一半鱼钱。 蓝鳍金枪鱼做成鱼脍吃最好,但做成鱼脍前,这鱼不能死,不然就新鲜了,因此云洛问白发老者这鱼去谁家烹饪,拒绝在鱼市上拿刀将鱼给砍成两半,否则半截死鱼带回家的时间不够影响鱼的新鲜度了。 白发老者考虑了下,说去云洛家里,他家最近死了不少人,不合适整治这样的大餐。 云洛不解,死了不少人?“是你不在乎的亲戚吧。” “死的是我儿子。” 云洛刮目相看,死了好几个儿子你居然还有心思寻访美味,为了条鱼在这跟他叫价叫得快成笑话了? “你也说了,老夫已是耄耋之年,老夫已经习惯了身边的人离我而去。”老者很是落寞的道。 云洛没安慰老者,而是感慨道:“如此看来,太长寿也不是好事啊,都快活成非人了。”见鬼,他还要争取活得比阿珩活得更久呢,还好,阿珩也不会太短命,自己不至于落得跟这老家伙一般。 老者:“.......” ☆、第十八章晚宴 阿珩将羊肉与一条一尺长的鱼一起炖了,本来她更想用蓝鳍金枪鱼来炖羊肉的,但不论是老者还是云洛都反对,觉得做鱼脍就应该用完整的鱼,因此给她另外买了一条鱼炖羊肉。 牛肉则被阿珩放在锅里用油煎了个七分熟,再撒了葱花,分成了三份,一人一份。 最后的蓝鳍金枪鱼也被阿珩给料理了,用刀将整条鱼给切成了薄如蝉翼的薄片,云洛拿箸夹起一片鱼肉,看着那薄得透明,清楚得能看到纹理的鱼肉,不由感慨:“普天之下也只有夫人你能将鱼脍切得这般薄。” 阿珩闻言毫不犹豫的道:“那是自然,我切了那么多人,这点手艺还是有的。” 云洛很淡定的忘掉了阿珩那双将鱼脍切得完美的双手曾经切过成千上万人的经历,不然这鱼脍没法吃下去了。老者不如云洛那般对阿珩的过去知根知底,忍不住愣了下:“切过人?” 云洛诚实而自豪的道:“我夫人是医者,切过很多人,活人死人都有,加起来也有成千上万,否则如何练得出这一手刀法?” 老者没吭声,但他的某些细微的神态流露出了一个事:他没有刚才那么有胃口了。 云洛很满意。 阿珩将焖好的粟米饭摆到大案上,晚餐正式开始,巫盼不知为何没多少胃口,而老者被云洛所干扰,初时也没多少胃口,直到尝了一片鱼脍,发现味道着实不错后便忘了阿珩的双手是否切过人,以及切了多少人这些事,胃口好了起来。 虽然都称得上是狼吞虎咽,但在场的四个人用膳都很与众不同,阿珩用膳,粟米饭至少咀嚼十下,鱼肉亦然,这是她幼时被清与苍凛给训练出来的。 一个人若想活得长寿,必须保护好两样东西,一是牙,二是胃。牙齿好才能吃嘛嘛香,吃得香,胃口自然好,而胃口好,自然长命百岁。至于养好胃,牙齿再好,若胃有问题,那再香的食物吃着也不香,就算吃得消,肠胃也消化不了,那吃得香反而是对身体的一种负荷。 清因为心疾,自幼琢磨着怎么个长命百岁,自己观察琢磨出了这套理论,游历过很多,他发现,凡是活得长寿的人,无一不是有着一副好牙或好胃。 苍凛是被师祖给教出来的习惯,而师祖的习惯得一路追溯到上古时代。古早的时候,巫是文明的传承者,也是战士,如同一只生活在荒兽横行的丛林里的狼,必须与各种猛兽厮杀获取存活的资格,然后才是如何将自己继承的知识传下去。为了活下去,并且活得更久,巫必须保证自己的身体不出问题,否则麻烦很大,轻则无法活着将自己的知识传下去,重则......如炎帝,一场大战,哪怕是不死药也只能维持她不死,却无法维持她如早年那般活蹦乱跳的活着,一年有十个月在闭关。这样一个王,对国家的掌控力不免开始走下坡路。若非她在人族的威望无人能及,谁敢推翻她就会成为人族公敌,真不好说炎帝会被推翻多少回。 花费了很多年的时间,古巫琢磨出了养生的法子,不需要专门吃什么或不吃什么,做好两件最基本的事就可以:保护牙齿,保护肠胃,保护好这两样,就足以活得长久了。 养生成了习惯,习惯变成了传承,每个巫的传人都有这样的习惯:吃东西一定会反复咀嚼,每日清洁牙齿。 阿珩很是无所谓这种习惯,她从不求长命百岁,尤其是以前的她,一心只想早点死,早死早超生早解脱。因此对这种习惯,想起来就做一做,想不起来就拉倒,直到近几年才开始重新拾起来。 云洛与巫盼也是巫的传人,吃粟米饭咀嚼十余下,吃肉再多咀嚼一倍的次数,不过细嚼却不慢咽,打小就这样进食,咀嚼速度非常快,因此进食速度不比寻常人慢。 引人侧目的是老者,吃米饭要咀嚼十五下,吃鱼肉咀嚼二十下,吃牛羊肉时咀嚼二十五下,吃得很慢,但非常标准,标准得近乎机械,给人一种诡异感。 云洛与阿珩对视了一眼:大抵能明白这人为何能活到耄耋之年了。 若说巫的传人纯粹是出于习惯才这样进食的话,那么这位老者则是真正意义上的怕死,因为怕死,所以进食格外的细致,细致得令人毛骨悚然。 云洛给阿珩夹了一箸菘菜,同时给了一个疑问的眼神。 阿珩微微摇头,以前不是。 云洛流露出了一个同情加幸灾乐祸的眼神,不过这眼神转瞬即逝,只有阿珩看到。 阿珩一筷子羊肉塞进云洛嘴里,吃饭都堵不住你的嘴? 云洛将嘴里的羊肉嚼碎,咽下,很是无辜,我没开口说话。 快将牛肉给嚼成肉糜的巫彭忽道:“老子心情不好,打情骂俏离老子远点。” 云洛与阿珩默契的该吃吃,该喝喝。 有酒有肉,不免想聊天,不能打情骂俏,云洛干脆与老者聊了起来,但没聊什么敏感话题。这里的四个人已经有一个被刺激 分卷阅读282 分卷阅读283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83 到了,不知道还会不会再刺激得更深,并且同时刺激到第二个人,话题自然要选得安全一些比较好。 云洛选了一个自己认为最安全的话题,聊鱼,离国河网密布,又临海,淡水鱼、咸水鱼都种类丰富且数量可观。虽然辰国也有很多鱼吃,但一个是云水上游,一个是云水下游,还是有些鱼类不一样,再加上海鱼,云洛有很多鱼都不懂。 老者是土生土长的离人,淡水鱼、海鱼就没哪种是没吃过的,果然接的上云洛的话题,不仅介绍了各种鱼的特征与肉质,还介绍了各种鱼的各种吃法。 虽说离人爱吃鱼,但瞧着滔滔不绝的老者,云洛仍有种看到老饕的即视感。一个普通的草鱼就能说出十来种做法,便是因为味觉关系只能吃鱼,而琢磨出了鱼的一百多种做法的阿珩也得甘拜下风。 云洛轻咳了下,忍不住插嘴道:“大爷,您这也太清楚鱼的做法了吧?您家莫不是开食肆的?亦或是专门做鱼的御厨世家?”在宫里的御厨并非一个人做很多种菜肴,事实上,很多御厨一生都只做一种菜肴,即拿手菜,而不管是什么人,一种菜做了一辈子,都不可能不拿手。如烹鱼的御厨,那是真的一生都只做鱼。 老者愣了下,很是怀念的道:“我家族并非疱人,是我的发妻嗜吃鱼,长子随她,也爱吃鱼,且长子纯孝,吃得多了后,自个琢磨出了每一种鱼的烹饪之法哄我发妻开心。” 遗传学奇葩! 云洛忍不住用眼角的余光瞅了瞅阿珩,发现阿珩完全没受影响,淡定非常,再瞅了瞅巫盼,手里的箸快把碗底给戳穿了。 云洛继续道:“哦,那您长子倒是挺有趣的,不知是否有缘得见?” “她们都已离世。”老者一脸的落寞。 云洛一脸真诚的歉意:“......节哀。” 巫盼将牛肉嚼成了肉糜,阿珩仍旧好吃好喝着。 云洛再接再励。“少年结发,她留下您一人时定是忧心忡忡的,您可千万要保住身体,别让她九泉之下担心您。” 老者沉默须臾,苦笑:“她走时,确实很是忧心,是我对不起她。” 云洛不解:“此话怎讲?” 老者痛悔道:“我不该听信姬妾谗言,疑她不忠,冷落她,以至于她最后与我闹得不可开交。” 这信息量太大,云洛捋了捋,捋清楚了,人却懵了。 巫盼彻底没胃口了,阿珩也无法好吃好喝了,都想吐。 一顿饭,老者话赶话越说越来劲,一个劲儿的哀悼怀念亡妻,说自己对不起亡妻,早知如何如何,就一定不如何如何。 巫盼忍无可忍的放下箸走人,阿珩见了,道:“我烧了水,把脚烫了再睡。” 巫盼对阿珩侧目而视。“你还吃得下?” 自然吃不下,但实在舍不得蓝鳍金枪鱼。 巫盼读懂了阿珩的眼神,无语的去休息了。 阿珩没走,但也没胃口,只得催眠自己什么都听不到,催眠差不多时,终于摆脱了影响,继续好吃好喝。 云洛陪着老者饮酒吃鱼脍,很是认真的听老者痛悔了一晚上,心里却在对比自己家那些奇葩,老爹要死的时候一杯毒酒将老娘一块带走了,祖母在祖父死了之后又活了几十年,活得年纪比这老者还大。但云洛依稀记得云湛在世说过,祖母在祖父去后从未说过半句怀念祖父的话语,但每个人与她相处时都能感觉到她对祖母的怀念。 无忧更是从未主动提过半句她夫君,很多时候别人都会忘了她是嫁过人的,但事实却是,她从不想她那死了几千年的夫君,却守护了与那个人的子孙两千载光阴。 时光的洪流无情的流过两千年,多少国族崛起、强盛、没落、灭亡,无忧始终不改初心。 相思入骨,自是无法言说。 阿珩在吃得肚儿圆滚滚后在院子里散起了步,在老者悼念亡妻亡子的背景音里散步了约莫一柱香,感觉肚子里的鱼肉蔬菜已经被胃液溶解,便用热水洗了脸,烫了脚,进屋上床前对还在陪老者的云洛道:“灶上还留了热水,沐浴之后才能上床,否则睡地铺。” 老者、云洛:“.......” ☆、番外青苔与琚三 公子琚的倒霉还是之前那事,死掉的第四个公子的生母是唐国赠给离王的美姬,虽然在离国没什么影响力,但在唐国,还是有不少影响力的。 公子琚:“......”那个被当做肉盾的公子,他也很遗憾,他没想杀那个异母兄弟的,谁知道公子兰会拿亲兄弟当肉盾? 三个月后公子琚收到了太子琤的书信,那位美姬不小心惹着了离王,被处以劓刑而亡,至于美姬的宗族,太子琤也没放过。 君王多疑,你今日能在我眼皮底下杀质子,焉知明日不会杀了我?唐王是个正常的君王,王者该有的猜忌多疑一样都没少,太子琤很充分的利用了这一点,美姬的宗族被唐王给打压了,没落已成必然。 青苔可算明白公子琚肆意妄为的人生态度是怎样养出来的了,有这么个兄长,公子琚的人生根本不需要担心什么,他想怎么活就怎么活,便是将天给捅穿了,太子琤也补得上。 真的令人羡慕嫉妒啊。 然,公子琚头顶的伞终究不能护他一辈子。 捭阖1286年,太子琤出征东夷,兵败而亡。 得知时,公子琚难以置信,太子琤虽然长于治国而不擅征战,可国后却不是。曾祖父离厉王昏庸无道,东夷趁势入侵,离国山河破碎,诸公子向列国求救,虽得以驱逐东夷,但随后就在列国的操控下陷入了内战。离章王是离厉王诸公子中笑到最后的公子,虽得以复国,但......离国的疆土已然缩水了一半。当今离王做公子时,南征北战,才摆脱列国对离国的掌控,而他也是藉此掌控了兵权,逼宫弑父杀兄夺位。离王最后能坐稳王位,认真说起来,同他当年的功绩有关,离人也没谁甘愿受列国的摆布。 国后是离王的结发妻子,也是一代名将,少年夫妻,一同征战天下。说起来,离国的山河有半数是国后带着苏氏一族收复的,而这也是她在立后之后立刻失宠的根本原因。别的王后顶多是外戚势大,而离王后,她是直接掌控着离国半数的兵马。有这么一位妻子,国君没有海一般的胸怀,都吃不消。 就算太子琤在打仗方面不在行,有国后在,他想输也难。 公子琚气得砸了一堆东西才冷静下来。“这里头一定有问题,我要回国。” 公子琚花了数日时间做好了归国的准备,出发之日也没收拾什么洗软,拿上一柄剑便出了门去寻青苔,开门见山。“我欲归国,你可愿随我一同?” 青苔微怔,质子能私自归国? “好 分卷阅读283 分卷阅读284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84 。”管他能不能私自归国,反正她的目的是这个人,公子琚既然要走,她还留在唐国做什么? 公子琚没惊讶,他算是看明白了,青苔根本不受世俗的观念所约束,陪质子逃跑什么的,旁的女子绝对做不出来,青苔却只有愿不愿意,而无敢与不敢。 浩荡云水,绵延万里,穿过无数国家,离国是其中之一,唐国不是,唐国北边还有十几个国家占据了云水南岸的沃土,因此公子琚当初来到唐国走的是陆路。可如今是偷偷归国,自然是怎么快怎么走,曲水是云水的主要支流,通过曲水可进入云水,而进了云水,唐国便别想追上他了。 云水在中州的平均宽度为百里,百里大江之上,想要找到一个人,难。 纵然因着云水里大鱼奇多,船只极易出事使得中州的船业不发达,河面上的船只不多,奈何面积太广阔,一顷地里撒几粒芝麻,芝麻再少也很难捡起来。 离都稷阳位于稷泽之畔,而云水恰恰是穿过稷泽后才东流沃州,注入东溟之洋。 一路顺风顺水,只用了月余便回到了稷阳。 看到太子琤的灵柩时,青苔本能的去看公子琚,这些日子,公子琚始终对太子琤的死抱有希望,觉得说不定是假消息,人并未死,可如今...... 公子琚声音嘶哑的道:“我无事。” 青苔:“......” 国后也在太子府的灵堂里,公子琚在她面前跪了下来。“大兄为何而死?”对付几支扰边的东夷人罢了,这与镀金无异的事,怎么都不应如此惨烈,尤其是太子琤的背后还有能征善战的苏氏一族帮扶。 “东夷对我们的军事布防了如指掌。” 公子琚震惊:“谁干的?” 国后瞧了眼次子,道:“我不知,但不难猜。” 公子琚立时想起了多年前太子琤教过自己的一句话:一件事情的主谋是什么人,哪怕没有一点证据,也很好猜,受益者是谁,主谋十之八.九就是谁。 太子琤死了,谁最得利? 公子琚都不用想了,离王两个嫡子,嫡长子战死,嫡次子在异国为质,有生之年能不能回来都是个问题,如此,谁最受益呢?真的很好猜。 国后看着面容愈发愤怒的次子,想说什么,终究还是作罢,有些事,若无那人的默许与推波助澜,那些个玩意可没这么能耐,不过想来那人也没想到事情最后会失控至此。太子战死,边境大军全军覆没,东境十三座城邑尽失。 已经死了不可能再为自己辩解的太子琤背了所有的锅,可这始终无法改变一件事:离国失去了十三座城邑。 公子琚叩拜了灵柩后便离开了,策马去了公子兰的府邸,却发现公子兰的府邸被三千禁军严密看守着。 “王上有令,圈禁公子兰于府邸,任何人不得进出。” 公子琚闻言,走了,因为担心而跟来的青苔闻言,松了口气,她还以为公子琚打算杀了公子兰呢,若是那样,公子琚的麻烦就大了,不管公子兰做了什么,从离王对他的处置就可以一个问题:圈禁,是惩罚,也是保护。 “你能不冲动就好。” 太子琚道:“我才不会为了那么个东西把自己给搭进去。” 不敢是因为什么原因,不冲动就行。“你这是去?”走着走着青苔便发现走的方向不对,不是回太子府的。 “入宫,请战。” 太子琚请命出征东境夺回失地,离王允了,但只准他带苏氏一族与国后所掌控的兵力,太子琚没意见。 离王已经不再是曾经的公子了,当他杀了离章王与兄弟登上王位时便不再是了,苏氏一族再掌控过多的兵力,必将带来杀身之祸,太子琚想,他将苏氏一族的兵力收拢回王族也好。如此,可减少离王的猜忌,离王再多疑也不至于连仅剩的嫡子、唯一的合法继承人都要猜忌。 这一去便是两年,离国东境也是中州与沃州的接壤之地,不同于中州的富饶平坦,沃州的地形几乎是一目了然,二分之一的密林,四分之一的大泽,四分之一的草原,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族以渔猎放牧为生,骁勇善战。 沃州水灾极为严重,且是没法治的那种,云水东流沃州,在入海之时被东溟边境的山脉所截,于是大水年年肆虐沃州,折腾得东夷民不聊生。偏偏东夷还没法治水,沃州只有三分之一掌控在东夷部族的手里,剩下三分之二在羽人手里,而想要治水,必须从羽人所掌控的版图上开始。然而,东夷人都知道,大水对羽人完全没影响,且这大水,始作俑者就是羽人,指望羽人放开道路让他们治水还不如直接打败羽人,占据羽人的土地再治更容易。 击败羽人亦非易事,羽人建立了种族国家,东夷却没有,东夷是氏族制,远古时,东夷所有氏族都效忠少昊氏,追随在少昊氏的图腾旗帜下征战四方。然九州帝国倾塌,异族卷土重来时,做为人族开拓先锋者的少昊氏族是第一个倒霉的,异族天罗地网一般的屠刀诛杀了九州大地上的每一个以少昊为氏的人族。 “若是将东夷比作狼群,那么少昊氏就是狼王,有狼王的时候,东夷人族是人族最强悍的存在,而失去了狼王,它们便等同于失去信仰,化为一盘散沙。可就算是散沙,那也是狼,你这仗不好打。”青苔对太子琚道, “狼也会被杀死。” “你的目的是收复失地,而狼群的目的是延续族群,目的决定了双方的勇猛。哪怕是没有狼王的狼群,在族群延续的问题时,将是这世间最锋利的利刃。” “我又不打算屠灭东夷。” “你可曾想过,以东夷强悍的单兵作战能力,为何会奈何不了中州华族诸国?” “华族团结,而东夷,散沙。” “就算是散沙,那也是狼啊,告诉你也无妨,它们不是奈何不了华族,而是腾不出手,东夷族的主战场不在中州,在沃州腹地,它们也不曾将华族当回事,更不屑视华族为敌。它们的对手是沃州大地上的另一个种族,羽人。” “可这些年他们意图西进。” “我推测,不是他们厌倦了沃州的环境,便是沃州主战场不利,打算迁徙。” “你的意思是它们不敌羽人?” “我只是推测,没证据。不过可能性很大啊,否则没道理东夷会想要离开沃州,毕竟,东夷自少昊氏族时期便同羽人作战,虽然少昊氏不在了,狼群变成了散沙,可故土难离,几千年都挨下来了,没道理如今肯离开了。不过,也有可能是受不了沃州的环境,沃州的环境这些年越来越恶劣,很多地方已经完全不适合人族生存了,不想迁徙也得迁徙。” “你说狼群有王,我能跟狼王谈谈吗?” “我之前说过,少昊氏在几千年 分卷阅读284 分卷阅读285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85 就被异族屠戮殆尽了,否则东夷何至于沦落至此,须知它们可是炎帝嫡系后裔呢。” “一个都没剩?” 青苔想了想。“我听师父说,东夷所有氏族都自少昊氏分出来的,你要认为他们是少昊氏后裔也无不可。” “我问的是本家。” “那就只剩下一个了,不过那个‘人’是邪灵。” 公子琚:“......”都成邪灵了,跟绝嗣了有什么区别? “你若想和谈,我劝你还是算了,狼群若有个王,你可以直接找狼王谈,可东夷如今的情况,没有狼王,只有无数头狼,你不可能说服这样一群狼。”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何况那还不止一个人,想要说服,还不如白日做梦。 公子琚还能说什么?打呗。 华族与东夷的矛盾根本不可能调和,东夷想要离开沃州,换一片更肥沃的土地繁衍生息,而华族不可能让出自己占据的富庶之地。双方都没有错,只是立场不同而已。 这一仗打了两年,公子琚一点一点的夺回了失地,夺回全部失地后公子琚在邺水筑城,打算日后以此地为根据地攻打沃州。 青苔甚为无语。“你打沃州什么?那地方,没几个人能生存。” 公子琚反问:“沃州的名字里有个沃字,是为何?” “自是因为沃州的土地极肥沃。” “如今也很肥沃。” 青苔一脸不信,沃州的很肥沃不假,可如今不是上古啊,两千多年前,海水倒灌,加之羽人的刻意,如今的沃州,水泽密布,人族生存甚是艰难。 见青苔不信,公子琚只得继续道:“东夷若是并入离国,那么他们的敌人便是离国的敌人,而他们需要的物资,也可以解决。” 青苔呵呵,志向不错,可年轻人你知道沃州有多辽阔,知道羽人有多能打吗? “一点一点,鲸吞蚕食,东夷总有一日会并入离国。” 青苔只想说:白日做梦对身体不好。 狼群只效忠狼王,离国王族虽是东夷分支,却不是少昊氏,哪怕那个氏族已灭亡了千年,可在东夷人族的心里,沃州大地的主人仍旧是少昊氏族。 公子琚对东夷的所有计划被暂时搁置了。 唐国借口公子琚做为质子却逃跑之事兴兵来犯,勒令离王交人,不过所有人都知道交人不过是个借口,相信唐国比谁都希望离王不交人,如此才好继续打下去。离王显然也明白这一点,因此果断让公子琚带兵去西境,自己惹的麻烦自己解决。 去西境需经过稷阳,公子琚带人去了一趟公子兰府邸,还是进不去,两年了,公子兰仍旧在圈禁中,公子琚也没硬闯,顺手放了把火。 是日,公子兰府邸走水,因着走水时是深夜,府中之人十之七八被活活烧死,其中公子兰的所有子女无一幸免,仅公子兰自己一人反应快,侥幸逃脱,却也重度烧伤,生死未卜。 青苔对此瞠目结舌。 公子琚淡定道:“我没立刻找上门并不是不计较了,而是以后有机会再算账。” 青苔:“......”放火烧死别人家,然后堵住门不准里头的人出来,凶残至此,这人也是绝了。也不知离王是否被活活气死,不过就算气死了又能如何,离王还要用公子琚,不可能在这个节骨眼上临阵换将杀了公子琚,特别是,公子琚刚刚收复了失地。虽然东境十三城落入东夷之手,民间都以为是太子琤战事不利所致,但离国庙堂上的人经历过长达数十年的动乱,哪个不是曾经领兵出征过?太子琤的战败太过蹊跷,说没人里通外敌,鬼都不信,太子琤不过替罪羊罢了。 能够让离王拿太子琤当替罪羊的人不多,再加上公子琚的性格与举动,庙堂上那些人精子脑子稍微一转就明白公子琚这是发的什么疯了,瞧离王宠妃所出的公子的目光顿时就带上了绝对谈不上友好的意味不明之色。 诸公子夺嫡是很正常的事,可无下限至此,这些出身老氏族的公卿贵族们,只要脑子没坏都不会答应。 东夷上次入侵成功,离国过半的贵族被屠族仍历历在目。 公子琚没去理会自己给兄弟们埋了怎样的隐患,潇洒的带兵去与唐国作战了。 经过了东境的战事,公子琚进步很大,百战的铁甲雄狮轻易的撕碎了唐国的大军,迫得唐国吐出了趁着离国内乱时吞下的土地,且割让一舍之地求和。 ☆、第十九章入宫 依依不舍的老者被云洛无情的送走了,老者丧妻亡子的确很可怜,但两相比较,还是自己媳妇最重要,时间不早了,赶紧沐浴,还能抓紧时间战几个回合,这才是要紧事。 云洛与阿珩在小院子里过得优哉游哉的,尤其是云洛,思绪完全跑偏了方向,琢磨起了如何利用味精赚钱。做为男人,养家很是不易,尤其是媳妇虽然不爱脂粉,却热衷做各种人体实验的神经病,阿珩随便一个实验,耗费的银钱足以令任何人心如刀绞。 老者三不五时会来小院坐一坐,阿珩没拒绝,但也没对老者多热情,君子之交淡如水是什么态度她便是什么态度,无爱无恨,无忧无惧。 唯有巫盼,老者每回来他都会在察觉到老者的气息时出门溜达几圈下火。 于是,老者每次来,招待的人都是云洛,最开始时,两个人还只是聊一些普通话题,到了后来,完全变成了时事话题。有时老者也会询问拿着帛书不知道在涂抹什么东西的阿珩几句,想将阿珩也拉进茶话会里,但阿珩的心思永远都沉浸在自己的实验里。老者问,她便不耐的随口答几句,压根没留意回答了什么,完全是不经过大脑的回答。 云洛还好,很早的时候便发现了,虽然自家夫人的心思都放在医道上,但夫人对政治其实也挺敏感,总能一针见血的抓住最重要的地方。老者却是忍不住对阿珩刮目相看,阿珩聪明他是知道的,却不曾想,越来越聪明了。 “平淡”如流水中,炎炎夏日走完了全程,云洛将味精的生意越做越好,而公孙係也在此时被离王给派去了北境同齐军作战。 随着公子范的残疾,离国大部分公卿都站到了公孙係的阵营,支持公孙係为储君,并且向离王上书请立嫡孙为储。呼声居高不下,依着常理,面对这种情况,君王十足十会大怒,认为儿子或孙子势力如此大,俨然对自己的王位造成了威胁,赶紧想法子废了这个儿子或孙子。然离王不能这么做,除非他想选公子兰这个一定会成为暴君的儿子继位,而这也是离国公卿敢请立储君的根本原因,离王已经没有别的选择了。 虽然不能因此杀人,但离王的心情,想也知道不会有多愉快,那些公卿的行为也就比逼宫退位委婉点,但也是五十步笑一百步的距离。 分卷阅读285 分卷阅读286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86 在云洛看来,离国公卿们的想法是很能理解的,当今离王已经八十多岁了,离王还活着的儿子,公子范这个老来子不提,只说唯一还活着的成年公子兰,公子兰已然年过六旬。孙辈里,公孙係也已近而立,而公孙係这还是年轻的,离王大部分孙子都已年过四旬,不乏年过五旬的。 王族尚且如此,何况朝堂。 王权的更迭所更迭的不仅仅是君王,更有三公九卿,一朝天子一朝臣,不是说说而已。 年迈的终将被年轻的所取代,然而离国却很难,离王太能活了,很多人都年轻熬到了白发苍苍都没能看到个头,有的甚至已经熬死了。 朝堂里唯一一个年轻又坐上高位的子昭也是因为得了离王的眼缘,加上离王对离王孙的死有愧,弥补在子昭身上,他这才能上位,否则仍旧得熬着。 若是离王知情识趣,每隔一段时间就给朝堂换血的话,也不是不能解决这个问题,然而,年纪越大,离王便越保守。自然,他不想保守也不行,当年稷阳之乱,他好不容易灭了苏氏与太子琚所铸就的固若金汤的王权元气大伤,对列侯与公族的掌控力远不如以前。虽然也能故技重施打压与灭了那些做大的家伙,但苏氏前车之鉴在那摆着,列侯与掌权的公族对离王都警惕得紧,离王稍微有个风吹草动,他们都能紧张得做出一系列反应来,若离王真的磨刀霍霍,离国立马就得内乱,而如今的离国禁不起再一轮的内乱了。 除了求稳,离王别无选择,然而,国族发展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离王求稳,稳固了他的王位,却对缓解各阶层的矛盾一点用都没有,相反,他还得镇压这种矛盾,避免变成内乱。然而,堵不如疏的根本原因在于水流越堵越厉害,国内的矛盾亦然。 离王不想改变,想改变的人很多。 不过,阿珩深以为,那些热血澎湃想改变的人选择公孙係是个更蠢的选择。 当年先太子送他质辰,他很难过,一点都不想去,却不敢对任何人说,只会自己一个人躲起来哭。 三十年前,齐国与离国大战,离国战败,齐武王逼迫离王割地与联姻,求娶离王孙,谁都看得出,齐武王那是成心找茬,是怎样的屈辱。然而迫于齐国势大,离王孙被离王远嫁齐国,嫁给年纪跟离王有的一拼的齐武王为妃。 论起悲催程度,离王孙只在公孙係之上,她要嫁的是好色的齐武王,且是为妃妾。若离王孙是庶出倒也罢了,但她是嫡嗣,她是昔年打得齐国求饶,迫使齐国割地赔款的太子琚的嫡长女。明眼人都看得出齐武王点名纳她为妃绝非真心联姻,纯粹是想以此侮辱已故的太子琚,侮辱离国。 离王孙真嫁去齐国,必然凶多吉少,所以所有人都对离王孙看得很紧,生怕她逃了。结果......她还不如逃了呢,离王孙温驯的待嫁,温驯的出嫁,温驯的走到了边境,然后......跳进了边境的大河里。并留下遗言:她老子从未屈服于人,做为太子琚嫡女,她生为离人,死为离国鬼,绝不踏足齐地任人侮辱。 离王孙跳河跳得爽快,离国三军中的年轻将士却是红了眼,吼着誓不接受此等侮辱,完全不考虑后方王城里的离王想不想打便同齐军打了起来。战火越烧越厉害,尽管将齐军逐出了离国的土地,但离王培养的二十万打算用来抹杀太子琚在军界影响力的心腹精锐也因此死伤殆尽,为离国后来的动乱埋下了种子。 离国军中将领多少都与曾经戎马四方的太子琚共事过,也因此,完全不相信太子琚会谋害离王,他们相信太子琚会杀死离王别的公子,唯独不信太子琚会杀离王。 然而太子琚却因为谋害君王而被杀了,那一场巫蛊之乱,牵连甚广,也因此,很多人都想死得明白点,离王给的理由在他们看来太不走心了。 那场巫蛊之乱到底是阴谋,而这世间没有完美无瑕的阴谋。 真相的血淋淋让军队很多将领对离王产生了质疑,这样一个王,真的值得自己追随效忠吗? 离王也清楚自己想要完全掌控军队便必须给军队高层换血,为了稳健,离王换血的速度不快,然后三十年前的那场大战,他的心腹将领死得七七八八,想换也找不到可以接替那些将领的人。而意识到离王想对付自己的将领们也抓兵权抓得更牢了,死都不肯撒手。 稷阳之乱后期已经不仅仅是民变了,哗变的更有军队,若非如此,离王也不会仓皇迁都。 同样是王孙,这差距......真心不是一点两点。 公卿们选公孙係还不如选公子兰,列国郑雄的世道,暴君也比公孙係好。 对于阿珩的腹诽,云洛道:“虽然公孙係不如离王孙,但他有一点比离王孙好。” 什么?阿珩回以询问的眼神。 “公孙係现在都还活着,而离王孙早就喂了鱼。” 阿珩:“......” “你看着吧,若公孙係能打赢北境的战争,不论离王多不痛快,储位也一定是他的。”云洛道。 “你觉得离王会高兴自己的继任者是个傀儡?”阿珩反问。 以公孙係的本事,若打赢了,那肯定不是他自己打赢的,而是被人给指挥者打赢的,他若继位,必定王权旁落,而离王最厌恶的便是王权旁落,亦或臣子威胁到王权。 云洛道:“自然不会高兴,但他还有别的选择吗?” 阿珩无言,确实,除非离王想选公子兰,否则他就没别的选择了。而公子兰,离王但凡动过心思选他,太子琚被杀后,坐上储位的便不会是与公子兰一母同胞,序齿却还在公子兰后头的兄弟——公孙係他亲爹的能力比起公子兰差了不是一点两点。 “我怎么也觉得离王很可怜了。”阿珩无语道。 云洛点头表示支持:“生了近百个儿子,上千孙子,却后继无人,这可比正婚礼时新娘跑了更悲剧。” 新娘跑了,丢脸是丢脸,名声也会坏掉,高门贵女不会再娶到,但凑合凑合,娶个门第差点的女郎也行。可后继无人,那可就是真的无人了。 巫盼冷不丁插道:“你们觉得他后继无人了,他可未必如此觉得。” 阿珩笑道:“他健全的那几个儿子被我杀了,略出色一些的孙子,除了公孙係,也在这段时间死得差不多了,剩下的都是声色犬马的纨绔,他得多心宽才能觉得还后继有人。” 巫盼没吭声,目光直愣愣的盯着阿珩,似是提醒着什么。 阿珩不解,随即恍然,随即无语,随即坚定的不可能。 云洛瞧着阿珩神色的变化,有一种很不好的感觉,而坐实了他这种感觉的是门外传来的一把尖细的声音—— “君王有令,诏苏珩入宫!” 分卷阅读286 分卷阅读287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87 ☆、第二十章剪须 华族虽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观念,但并没有到连毫毛都不能损伤的地步,只要不死那就成。因此华族人会定时修建头发、胡须以及指甲。 修建头发的长度,足够束发成髻即可,太长的话需要耗费太多精力清洗,也容易打结;修建指甲,指甲太长不卫生,也不方便生活;修剪胡须,华族男子未及而立之年是不蓄须的,而立之后方才蓄须,但蓄须也得讲究美观,似苍凛那般任胡子乱长,一点形状都没有还不如不蓄,美髯是华族贵族非常崇尚的一种东西,胡须修剪得一个比一个漂亮,并且上油保养,非常讲究。 云洛早已而立,却一直没蓄须,阿珩只要在他身边,每日都会给他刮一次胡子,胡须留太长藏污纳垢,也惹的慌,若太短,那云洛亲她的时候,胡茬扎脸上的滋味绝不会好。 阿珩给云洛刮胡子时都很简洁,用药水抹胡子,让刚长出来的胡茬变软,然后用柳叶刀剔刮,很快就会刮干净,有时摸着感觉还有点扎,阿珩也会将胡茬的根须刨出来。不过也只有她能这么做,换了别个,很容易弄得人一脸血,切人切多了,不损肌肤血肉而刨个胡茬根须对阿珩而言并不是难事。 现在给离王剪须,阿珩有点无语。 给情人和夫君剪须可跟给君王剪须不是一个意义上的事。 君王乃万金之躯,何谓万金之躯?即连一根毫毛都比黄金值钱,那就是万金之躯,至少阿珩是如此理解万金之躯这个词的。 即是万金之躯,那么自然不能等同于一般的剪须。 君王剪须也是对龙体的损伤,所以为了抵消这种影响,君王剪须都需挑日子,挑一个天气晴朗的日子,然后在阳气最浓的正午剪须。 给君王剪须是个要命的活计,不小心损伤了君王的一点油皮,亦或是剪得不好看、不合君王心意,小命就没了。对此,阿珩只想腹诽,老娘又没读心术,怎么知道怎么剪才剪得好看又合你的心意? 给云洛刮胡子,兴致来了,刮多久都没问题,但给君王剪须,正午时分,剪太久,会很热,君王会不舒服,而君王觉得不舒服了,剪须的人不死也得挨几十杖,打完之后能不能活下来看运气。 综合上述,给君王剪须这个工作不好干,隔三差五的换,至于被换掉的人是死了还怎么了就只有天知道了,反正不会没事就是了。 比如之前给离王剪须的那个,剪得很仔细,也很好看,但修建速度太慢,离王都热出汗了,因此被拖出去杖责了,然后.......修建胡须的工具便到了正好在此时走进来的阿珩手里。 穿着玄色王袍的离王,哪怕鸡皮鹤发,也没影响他周身的威严,相反,没了平凡布衣的遮掩,这人更有威严了。阿珩只能说,除了她这种穿什么都不合适的奇葩,世人都是人要衣装的。 心中腹诽的同时,阿珩忍不住拿着剪子比了比离王的咽喉,琢磨着怎么个扎最省力最一击致命。 离王仿佛没看到阿珩的危险举动,微仰着脑袋等着阿珩修建胡须。 咔擦!咔擦...... 想便只能是想,不能付之实践,阿珩乖乖给离王修剪起了胡须,她不能杀人,且就算能杀人,在离王宫将离王一剪子扎死了,她也甭想活着离开离王宫了。 阿珩修剪胡须的速度比之前的寺人要麻溜多了,最多几息便修剪完了,离王的下巴上干干净净的,连胡茬都没留下。然而这样的光洁在年轻人脸上那叫青春,叫英姿勃发,而在一个满是褶皱的八十多岁老人脸上却显得滑稽。 垂暮的华族男子,只有一种情况下才会下巴光洁得连胡茬都没有——阉.割过的寺人。 离王摸了摸光滑的下巴,再拿镜子照了照,脸色很是不好。“罢了,你高兴就好。” 阿珩随手将剪子丢回漆盘里,平淡的问:“找我什么事?” “你终究是我的后代。” “我记得你说过你头上的帽子是绿的。” “那是赵姬那个贱婢设计构陷,我误信了她,奈何大错已铸成.......”离王的忏悔没能继续,因为阿珩做出了一个呕吐的动作。 “喂,我吃了朝食的,还没消化完,你能别让我吐出来吗?浪费粮食可是要天打雷劈的。”阿珩无奈道。 离王的脸色铁青。“赵姬已逝,你还计较?” 阿珩笑了,摆了摆手。“我看我得声明个事,我从来都没恨过你,毕竟,你我之间,是我对不起你在先,不是你对不起我在先。至于先辈的恩怨,关我鸟事。我从未见过他们,对他们更没有半点感情,他们的死活本就与我无关,至于为他们复仇,若是有足够的好处,我会考虑,但现实告诉我,为他们复仇,没有任何实际利益。所以我从未想过为他们复仇或讨公道,且,我一直都认为他们的死,算不上冤屈,死有余辜罢了。” 离王终于忍无可忍,抬手想扇阿珩一巴掌,却被阿珩一根银针扎在了腕间,手臂立时失去了所有知觉,离王更怒:“那是你的直系长辈。” 阿珩随手扯过一张书案坐了下来。“我只是就事论事,虽然很难听,但这是事实。苏氏与你乃结发夫妻,一同平定天下,离国复国时,有三分之一的天下是她打下来的,而你继位初期,离国新开拓的疆土也有很多是她的功劳。她在国中的威望已然君王比肩,事实上,我很怀疑,若非她是女子,而你是男子,她的威望应该超过你才对。虽说妻者,齐也,但夫妻之间哪有真的平等的?姬妾是奴,是附属品,妻也不过是高级附属品。苏氏挣脱了这个世道给女子打上的附属品封戳,真正的做到了与你比肩,只要她想,宰了你,取而代之,离国朝野大部分人都会支持,不支持的也一定能接受。而你与她,政治理念是两个方向,天无二日,国无二主。你们俩,自你登基之日起便只能活一个,除非有人退让,但事实却是你寸步不让,苏氏倒是让了,她也是以退为进,太子琤继承了她的理念,并且在她的基础上去芜存菁的进行了改良。你们俩,根本没一个人真正想过退让,那就自然只能胜者存,败者亡,她没玩过你,付出自己的生命与苏氏全族人的生命难道不是很合理的事情。” 阿珩给自己倒了一樽酪浆饮了一口润喉,继续道:“再说太子琤,他比苏氏聪明,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将自己的理念给落实了,他很谨慎,一点错处都不让你抓着,不给你找他麻烦的机会。但他忘了一件事,他是苏氏所出之子,娶的也是苏氏之族的嫡女,他的母族与妻族是离国第一世家,他若继位,离国必有外戚之忧。自然,外戚之忧,也不是不能解决,但你与他虽是父子,可惜,他对你没有一丁点的信任,你对他更没 分卷阅读287 分卷阅读288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88 有一厘一毫的信任。” 离王道:“外戚势大,江山易主,寡人要如何面对九泉之下的列祖列宗?” 阿珩道:“所以你才与太子琤无法共存啊,他只会以潜移默化的温和方式削弱苏氏一族的权势,却又不打算让苏氏一族彻底失去权势,被取而代之,跌落尘埃。而你,你觉得苏氏权势太大,一时的削弱,这个生命力顽强的氏族也能很快重新爬起来,历史已经证明了这一点,离厉王将苏氏一族给逼成了那般模样,苏氏一族仍旧没倒。所以你想永绝后患,让苏氏彻底风流云散。你想这么做,换了别个储君,鉴于自己还不是君王,只是一个仍会被取代的储君只会选择先保全自己,太子琤,显然不是一般储君,你动一次手,他拆一次台,到了后期,你琢磨着怎么杀了他,他琢磨着怎么让你退位让贤。胜者存,败者亡,他输了,死了不是很应该的事吗?” “最后的太子琚,太子琤死后,你一点都不想立他为新的储君,奈何他是嫡子,你所选中的继承人又是庶子,祖宗礼法、嫡庶尊卑面前,君王的意志也要为之低头,自然,暴君例外,但你明显不想做暴君,只能立他为太子。可我觉得,你只怕每次看到他,心里都会有芥蒂,小小年纪便亲手杀了几个异母兄弟。尽管在他看来,只要不是一个娘胎里出来的那就不是兄弟,是你死我亡的敌人,但在你看来,哪怕儿子不是出自一个女人的肚子,也都是你的种。我若没猜错,你应该很早就想杀了他。” “寡人不否认那时想过杀了他,他根本就是畜生,他的兄弟才那么小,他就下得了手。”离王冷冷道。 “这事我说句良心话,真不难怪他。赵姬下毒害他亲母,他真正想杀的是赵姬,但你将赵姬保护了起来,让他无法得手,自然只能退而求其次杀了赵姬的儿子让赵姬失去在宫里的倚靠。毕竟,你会老会死,不可能保护赵姬一辈子,赵姬没了儿子,你再年迈,或是看上了新的美人,无子的赵姬自然会从云端跌进泥里。” 阿珩拿了一块糕饼继续道。“你说你让他把赵姬杀了不就没那么多事了?” “赵姬是我的女人,连自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那我算什么男人?” 阿珩愣了下,随即激动道:“你这意思是太子琚的老娘不是你的女人?那可真是太好了,我一直都觉得自己身体里流着你的血是件恶心透顶又无法改变的事,只要想想,我的心情就烂透了,只能让自己无视此事。若是你的绿帽子是真的,神祇在上,我以后再也不骂你了,你对我太好了,好得我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你亲生女儿了。” 离王:“......” ☆、第二十一章意欲何为 离王讥讽的道:“真可惜,虽然寡人很不喜欢太子琚,但太子琚的的确确是寡人儿子。” 阿珩扫兴的皱眉:“证据呢?没有证据,谁知道你是不是乱攀亲戚?” 离王盯着阿珩道:“你少时在稷阳,有宫人在你的吃食里掺了大量的杏仁,想让你中毒而亡。” 阿珩想了想,确实有这事,下手的那几个宫人被当时因为失眠症折磨导致癫症一起发作的自己拿刀给活生生的剁成了肉泥。“这事我记得,不过下手的那个人真蠢,也不知道先弄清楚我的身体是什么情况,根本没什么毒能毒死我,而且杏仁的量加得那么多,我一闻就闻出来了。” 离王微怔。“你既然知道怎还吃?” “没吃过,反正毒不死,想尝尝。”真毒死了的话,那就正好,遗憾的是,她没中毒,却过敏了,心情更加暴躁加暴虐,以至于出现了癫症。 “然后全身起了疹子。”贪嘴不是好习惯。 阿珩略尴尬:“那是过敏,谁他娘的知道自己会对着玩意过敏。”过敏不是毒,也不是病,是遗传问题,羲和氏的体质不管这问题。 离王道:“很多人都知道寡人不喜食杏仁,却无人知为何。” 阿珩大失所望。“倒霉。” 离王疑惑:“你既然不在乎梓潼与她为寡人所出的子女是如何死的,又为何如此嫌恶于寡人?你也说了,你我之间是你先对不起我。” 阿珩很是无奈的道:“我是不在乎苏氏与太子琚兄弟俩是怎么死的,以及苏氏一族是怎么被灭族的,但我是真的觉得你很恶心,因为利益杀妻杀子没什么,人性本恶,有足够的利益,杀父杀母杀妻杀子是很正常的事,但你杀了也就杀了,还要找那么多冠冕堂皇的借口标榜自己的无辜与纯洁。这感觉就好像一个千人枕万人骑的娼.妓逢人就说她是个处女,换了你,你不恶心?” 离王顿时气得口吐白沫。 阿珩继续道:“至于你对我的好,我很感激,却也仅限于感激。谁让你想吃我阿父呢,虽然你对我真的很好,可人的心里,人的地位是有轻重之分的。而在我的心里,你的地位跟我阿父一比,也就那样。为了我阿父的安全,我觉得,你还是死了最让我安心。” 离王已然气到无力。 阿珩拿另一根针在离王身上扎了几下让他恢复知觉。“若是想让我不气你,就别再谈感情了,否则你恶心我一回,我气你一回,气死了绝不偿命,更不管埋。” 离王仿佛老了二十岁,满头银发仿佛失去了所有的光泽。“我没骗你,杀琤儿、琚儿,我也不忍,他们到底是我最爱的女人的孩子。” “不忍我能理解,养条狗养那么多年还有感情呢,何况养的还是个人。但狗养大了,该杀了吃肉还是会杀了吃肉,人也一样,该杀得时候还是会杀。”阿珩露出了古怪之色。“只是,最爱的女人,这是个挺有意思的笑话。” “你为何不信?” “首先你跟她夫妻感情淡漠,你身边的宠妃来来去去换了多少个只怕你自己都记不清了......” “但她一直都在。” 阿珩觉得喉咙有点痒,想吐。“其次,你放任你的宠妃针对作践她。” “我只是想让她来找我,跟我说,她需要我。” “这怎么可能?苏氏根本就是个只要认为自己没错就不会低头的人,而且,她也不需要来找你啊,你那些找她麻烦的宠妃,都被太子琚抓住拿她们的脸当绢帛用于练字了。”说到这,阿珩着实想给太子琚写个服字。 别人给老娘下毒就杀了别人儿子,还把别人儿子的首级砍下来当礼物送给别人也就罢了。庶母找自己老娘的麻烦,也不等老娘发话就先拔剑在庶母的脸上习字,虽然太子琚的字千金难求,每个得到其字帖的人都会如珠如宝的珍视着,但拿剑刻在脸上的字帖...... 后宫之中,除了苏氏那样的另类,哪怕离王永远不进她的宫室也不会影响她的地位,其余女子都是以色侍人 分卷阅读288 分卷阅读289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89 ,失去了君王的宠爱便是地上泥,谁都能作践一番。脸上被刻了字的美人,除非是真爱,否则没哪个男人下得去嘴。从离王早年换宠妃的速度来看,他跟那些宠妃显然不是真爱。 “她心里若有我,自会为我低头。”离王道。 阿珩挺想说,就算苏氏心里有你也不可能为你低头,巫盼失约两年,不论怎样都永远失去了她,何况你。“我不太懂,你为什么一定要她也爱你?” “她是我唯一的妻。” 阿珩大抵猜到离王什么逻辑了。“你爱后宫的妃妾吗?” “不爱。” “她们也是你的女人,你为何不爱?” “我与她们多为联姻,即便不是联姻,她们付出美色,我给她们荣华富贵,各取所需罢了。” “这样啊,可你和苏氏也是联姻,而联姻之中,男女之情这东西,有则是锦上添花,没有也没有什么的。” “不一样。” “有何不一样。” “我是王,我爱梓潼。” 阿珩:“......我真觉得自己吃饱了撑的才在这陪你个智障闲扯这么久。” 将糕饼酪浆放下,阿珩随手拿了张绢帛,也不管那上头还写着奏疏,擦了擦嘴,对离王道:“你找我到底什么事,有屁快放,你放完了我好早点回家陪夫君。” 离王苦笑,若苏氏当年对他有阿珩对云洛的心,哪怕只有三分,他又何至于...... 阿珩回到小院的时候手里抓着一团帛书,帛书上有着非常明显的油渍,应该是被人当手帕擦过嘴,云洛用箸将揉成一团的帛书铺开,认了好一会才认出上头写的什么。 云水年年泛滥,做为云水下游的离国自然也会遭灾,且比辰国更倒霉,辰国在云水中上游,再怎么遭灾也是有限的,离国却不然。 灾后易生疫疾,而疫疾,简直防不胜防,到处都是流民,根本没法防范疫疾。此次便疑似发现了疫疾,但地方官为了自己的政治前途给压了下去,秘密处理了染上疫疾的人,但仍旧无法挡住疫疾,疫疾扩散了开来,地方官着实压不住了,只能上报。那位地方官昨日就被离王用镬鼎活烹了,但人是活烹了,问题还在。 疫疾怎么处理? 一般来说,按着传统,自然是哪里有疫疾就将病人和他们用过的东西、住过的房屋都给烧了。虽然很残忍,但这是先民总结出来的对付疫疾最有效的办法。 迫于无奈,为了天下人,只能牺牲少部分人,很伟大,如果没人提醒公卿们:阿珩在邺城。 有个能治疫疾的神医在还要放火烧村焚城,所有人都得遗臭万年。 看到帛书时阿珩才明白离王为何一直想跟自己打感情牌,别人不清楚,以为她是个有医德的神医,充其量就是过于热衷活人实验。但这也不是大毛病,阿珩拿人做试验一直都是你情我愿的,再痛苦也是别人自愿的,外人管不着。但离王不会那么认为,离王当年可是见过她精神状态出问题时如何把一个大活人给剁成肉泥的,又是如何对付他的,离国就算被猪油蒙了心,蒙了眼也不会相信她真的心性良善。 强征她去疫区,别到时候把人都给弄死了。 为了确保她去疫区救治瘟疫,并且不会乱来,没有比打感情牌更好的法子了。可惜用的对象不好,阿珩完全不吃这一套,反而差点把隔夜饭给吐出来。 云洛皱眉:“你要去疫区?” “嗯。”阿珩点头。 “病人没找上门。” “挑战疑难杂症是医者不可或缺的美德。” 云洛无奈道:“我与你一起去。” “我一个人去就可以了。”阿珩道。 云洛皱眉:“你一个人去,我更不放心。” 阿珩也皱眉:“这疫疾我不一定有办法,你若是去了,染上了疫疾怎么办?你可是答应过我要死在我后头的。” 云洛语塞。 此次疫疾的重灾区在澜郡,澜郡离邺城很远,约莫千余里,若是走的话,得走小半年,但离国河网密布,比起走路,离人更习惯坐船,若是走水流,从澜郡到邺城业就十天半个月的时间。 阿珩完全能理解邺城的紧张,若是让流民跑进王城,那么离国就得体验一回十多年前中州西部与北地诸国的感受了——王侯贵族一族一族的死去。 只是,阿珩无语的看着城门口高度戒备的模样,有必要这么紧张吗? “那些都是流民,也还没来呢,怎么看上去就跟敌国的大军快兵临城下了似的?”云洛很是无语的说出了阿珩的心里话。 巫盼讥道:“怕死呗。” 阿珩道:“怕死是人之天性,很正常。” 巫盼无语的看了眼阿珩,这姑娘脑子究竟怎么长的?“那些流民是他们的子民,这还没到便摆出这么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模样,难怪离国始终无法称霸。” 云洛深有同感的点头。 阿珩不以为然:“草民草民,命如草芥,割了一茬很快就会长出一茬,王侯子弟却是贵族,天上云与地上泥,舍弃后者是亘古以来的真理。” 云洛无语。 巫盼瞅着阿珩的目光更加无语。“你很认同这些懦弱的离人的行为?” 阿珩摇头。“我理解他们,但我永远瞧不起他们。” 云洛叹道:“世事如此。” 阿珩安慰道:“不会永远如此,这世间总有一日会踏尽公卿骨,或许千年,或许万年,公卿贵族迟早会被命如草芥的草民给灭干净。” 一点都没被安慰到的云洛瞅着阿珩的目光也诡异了起来。 阿珩继续道:“我说得不对?” “不,你说得很对,连山氏便曾有先知看到过王侯贵族被庶人一族一族送上断头台的未来,可你不是先知。” “这也需要动用预知的能力?王侯贵族虽然高高在上,但你可曾见过永远的贵族?每一个王侯世家都会有跌入尘埃,风流云散的一日。反倒是地上的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所有人都死光了,它们也不可能灭绝。”阿珩理所当然道。 云洛、巫盼:“.......” ☆、第二十二章离王行玺 王族专用的船就是比普通的舟船稳,可惜坐不了几日。 阿珩原以为,自己会一直坐船到澜郡,结果......离开邺城没几百里就下船了,流民跑到了这里,也将瘟疫带到了这里,她要挑战疑难杂症,需要找现成的病人看了解现在正在爆发的疫疾是什么症状,并不是专门为了澜郡去的,既如此,半道上看到了病人,也就没必要再去澜郡了。 在哪不是研究?有病人就行。 阿珩潇洒的跟大船上被强征来疫区的医者们挥手告别了。 到处都是流民,澜郡水灾,田地自然颗粒无收 分卷阅读289 分卷阅读290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90 ,没有食物,庶人为了活下去自然会背井离乡去别的地方寻找生路,然后路上没有食物,便会似蝗虫似的,见什么吃什么,树皮草根也不放过。阿珩下船后就没见到多少草,须知离国的地形以平原为主,多水,草长得很快,然而这地上除了土壤还是土壤,蝗虫也未必有这般夸张。 还有那些树木,人不要脸,天下无敌,树不要皮却是必死无疑。千百年的古木失去了树皮,便似被一群如狼似虎的壮汉剥光了衣服的少女,眼见着是活不成了。 阿珩不自觉的摸着身上的毒,这种情况她不陌生,多年前在沧水她就碰上过这样满目疮痍的景象,且有与之伴生的“惊喜”——人皆相食。 想了想,阿珩还是没碰毒,身上带的毒也就几斤,用一点少一点。 阿珩的手移到了腰间青铜剑的剑柄上以保证随时都可以拔剑,这柄剑是出门时云洛让她带上的,用剑杀人虽然比用毒杀人费力,但毒用完了,人也就没有抵抗力了,用剑却不然,能一直杀下去。哪怕力竭了,只要在力竭前将眼前的敌人给干掉便可以休息了,休息了便可继续杀下一波。 值得庆幸的是,阿珩一路上看到过不少惨象,但还没到人皆相食的地步,她也就不用杀人了。 阿珩颇为讶异,什么情况?流民多到这份上,人尽相食未必,但易子而食并非稀罕事,怎么一桩都没见着? 阿珩在县城的门口找到了答案,此地属鹿县,土地肥沃,水草丰茂,因此有大量的鹿群的生活,是很多王侯贵族最喜欢的地方。鹿的全身都是宝,而那些贵族挺喜欢鹿血佐酒,鹿茸、鹿鞭之类也很喜欢,因此在此地都有别庄田产,非常富庶。 不过,再富庶,钱粮也不是地方官与百姓的,而是贵族的。根据阿珩、清以及苍凛加起来好几百年的经验,越是这样的地方,灾情越严重,哪怕原本是小火,最后也会变成大火,但也不会闹出太大的事来。 原因? 贵族永远都不缺奴隶,多多益善。灾年时,百姓为了活下去,卖儿卖女以及自卖的价格都很低廉,跟白送没什么两样,只要给一口饭吃,不饿死,它们便愿意卖身为奴,子子孙孙永世为奴。 因此,贵族不会赈灾,甚至会推波助澜加重灾情,贪墨赈灾粮什么的,太常见了,反正就是要灾民活不下去,然后他们就可以出面仁慈的买进大宗奴隶给陷入绝境的百姓一条生路,让百姓感恩戴德的给他们做奴隶。 阿珩听云洛分析过贵族的这些套路,辰律严禁赈灾很大一部分就是考虑到了这种情况,未免事后收拾烂摊子,不如一开始就把路给堵死。每逢灾年,出现流民时便大兴土木,修建水利修建道路,反正没有工程也要找点工程出来。赈灾粮敢贪墨的人不会少,但土木工程的钱粮,谁敢伸手就是夷三族的重罪。 为一点蝇头小利搭上三族上千人的命,不值当。 不过辰国的做法虽然解决了流民活不下去的问题,却也有个后遗症:国库永远都是空虚的,必须不断对外征战掠夺钱粮。 不是每个国家都能如辰国一样数百年如一日的尚武好战,在天灾时赈济灾民是大部分国家的做法,虽然问题也不少,但百姓的要求很低,对付它们,风险比对外征战要小。 只是,没记错的话,云洛打听了不少情报,离国这次灾情挺重,澜郡是重灾区,却不是唯一的灾区,云洛做过预计,此次陆陆续续产生的流民至少一百万。 贵族若再玩那一套,火势势必控制不住,说不得又是一出民变。 稷阳之乱的民变虽然被镇压了,但死了很多人,血流得稷泽都被染成了红色,可比较起来的话,稷阳之乱的民变只在稷阳郡,没烧出稷阳郡,把暴民给杀光了也就没事了。可这一次若有民变,必定是星火燎原,离王若真敢如对付稷阳之乱那般将百万灾民给杀了,那离国的国祚也到此为止了。 难道离国地方贵族长了脑子,知道这回局势不同以往所以没趁机发财?那也不对,云洛能够分析出流民数量是因为动用了辰国埋在离国的所有情报网,这些贵族的消息再灵通也不可能及得上一个国家的情报网。不知道具体情况,自然不会明白事情的严重性,以贵族世家的尿性,没那么容易放过这个机会。 阿珩着实好奇的看着鹿县城外的忙碌的棚户区,鹿县的城门关得死死的,城外全是流民,根本看不到头,全是人头。却未有哀鸿遍野之景,所有流民都在用木料、茅草修建简易的屋舍,城墙下有一排大锅正在蒸食物,流民排着队领蒸好的食物,井井有条。 阿珩有点怀疑自己是否走错了地方。 抱着好奇,阿珩在棚户区溜达了一圈,发现棚户区收拾得很干净,男人在修建新的屋舍,妇人在烧水,老幼在清理环境,不时会有胥吏来检查卫生程度。 看着没有任何屎尿痕迹的街道,阿珩在心里给鹿县的县令打了勾。聪明,已经产生了的疫疾病人那是没辄了,但保持环境整洁的话,疫疾便很难再扩散开来。 不喝生水、用石灰水每日沐浴、剔干净流民身上的毛发(虽然光头不太好看,但头发回头还会再长,目前保命要紧)......林林总总,全是防疫措施。 找了一圈没找到任何疫疾病人,阿珩默然须臾,该不会被烧了吧? 一打听,没有,有个叫医揆的医者向县令进言将所有病人给单独隔离了,因此在这里看不到。 医揆? 那不就是那个崇拜自己老爹,恨不得将自己这个老爹一生之耻塞回娘胎回炉再造的那个医者吗? 难怪这里的防疫做得这么好。 打听了隔离区在哪,阿珩溜溜达达的去拜访故人了,虽然十四年前在沧水彼此相处得不是很愉快(不是谁都能接受阿珩兴致勃勃的拿活人做试验,弄死一个又一个病人的风格),但到底是生死与共过,多少有点交情。 阿珩没能见到医揆,隔离区允许医者以外的人进入,便是医者也只能进不能出,连平日里送饭食都是外头的人扔进里头的。 阿珩见到了鹿县县令,县令大人年纪不小,不过还没蓄须,想来没过三十岁。阿珩瞅了瞅他的骨龄,二十九岁了还是县令,应非贵族世家的子弟,贵族世家的子弟担任县令只是镀金,渡完金就走,普遍是弱冠之龄,也可能弱冠都没有,还是半大的孩子。而二十九岁这个年纪,贵族世家的子弟要么是封疆大吏,要么是朝堂上的公卿大夫,反正不可能还是一个小小的县令。 且之前阿珩也打听过了,这位县令在鹿县已经蹲了八年,始终升迁无门。唔,他如今也不用愁没有背景与后台无法升迁的问题了,因为他把鹿县所有贵族庄园给抢了,若非如此也养不起外 分卷阅读290 分卷阅读291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91 头那么多流民。虽然如此救了很多人,但他也把那些庄园的主人给得罪了,庄园里的确是有很多粮食,也的确准备给流民,却不是用来白送流民的。 此次的事过了,县令全家不死光光,必定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也可能事情还没过他就已经全家死光光了。 新的问题比无法升迁更令人愁,不过县令脸上没有愁苦,只有一抹死志。阿珩估摸着,他应该将家眷都给送走了,可能已经不在离国了,鹿县向北六百里就是齐国,跑路什么的,很方便。 县令是来找医揆的,他不能进隔离区,因此每次找医揆都只能隔着临时筑起来的隔离墙说话。 在等医揆出来时县令也看到了阿珩,没法不注意到,虽然因为他的命令,鹿县所有人都保持着干净,但干净并不代表整洁。阿珩身上的衣服很干净,也很整洁,且......那衣服的料子是鲛绡,县令曾在世家子炫富时见过那些贵族拿出来显摆的鲛绡,与阿珩衣服料子是同一种,一尺见方便需十金。 比衣服更显眼的是阿珩的长相气质。 “.......那家伙啊,就是个奇葩,穿着一身整洁干净的素衣能活生生传出丧服的感觉来......五官深邃,迥异华族,皮肤苍白,一双纯黑色的眼睛更是又大又亮,亮得跟鬼似的,整个人宛若一只苍白阴郁的鬼......” 县令比对了下,除了没那么像鬼,别的都还挺吻合的。“敢问这位女郎可是苏珩神医?” 阿珩瞅着县令,一双如妖似鬼的眸子瞧得县令不由得慎得慌,此女子的确挺像鬼的。 “你认识我?”阿珩问。 “听医揆前辈提过您,他说,这世上若有谁能最快扑灭疫疾,非您莫属。”县令如此说之时非常明智的将医揆最后一句,就是不知道过程会死多少人给省略了。 医揆认可佩服阿珩的医术,但永远无法认可阿珩的医德。 阿珩想也知道医揆最后面肯定有关于对自己医德的指控话语,但也不介意,问县令:“我想进去,能进去吗?” 县令喜道:“您随时都可以进。” 阿珩想了想,将一枚玉螭虎纽的印玺递给县令,县令接过瞅了一眼,立马惊得弯腰行礼。“吾王万寿无疆。” 阿珩将印玺取了回来丢进包裹里,倒也没惊讶县令的举动。 华族沿袭古制,君王有六玺:君王行玺——凡封命(诸侯及官员)用之;君王之玺——凡赐诸侯王书用之;君王信玺——凡发兵用之;x王行玺——征召大臣用之;x王之玺——策拜外国事务用之;x王信玺——事天地鬼神。(后三个x为印玺所属君王所在的国名) 每个国家立国时第一件事就是雕琢六玺,代代相传,直至国破。自然,事无绝对,据阿珩所知,辰国的辰王行玺、辰王之玺少则三年,多则五年就得重新做一个。 阿珩手里拿着的印玺是离王行玺,专门用来给臣子下诏书用的,阿珩完全无法理解离王是那根筋抽着了,这么重要的东西交给自己,也不怕自己胡来? 离王真那么信任自己?不过,信不信任又如何,反正她是一定会胡来的。“鹿县县令听令,将那些对钱粮被你抢了却有异议的贵族满门抄斩。人头砍完了你再去找附近郡县的贵族们要粮食,他们粮仓里的粮食只能给他们留下足够他们吃用一个月的口粮即可。” 一个月的时间足够那些人跑回邺城了,而回了邺城,显然不可能饿死,相反,一定会精力充沛的去找离王告自己的状。 县令呆了下。“他们若不愿给怎么办?” 阿珩轻描淡写道:“我记得每个郡县都有乡兵,他们不给,你不会带人杀上门去抢?记得灭门,反正都是杀,必须斩草除根,我可不想回头有漏网之鱼来找我报仇。” 县令:“.......”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沐浴的霸王票 谢谢21549587的霸王票 ☆、第二十三章人性 阿珩已经走了一个月,云洛天天在院子里走来走去,院中的石子路都快被踩平整了。 巫盼摁了摁额角。“她既是羲和氏直系,疫疾便不可能将她如何。” 虽然不可理喻,但羲和氏直系族人的体质,真的很容易让人得红眼病,百病不侵自是夸张,但得了病,只要不吃任何药物的挨过了第一次,那么下一次再得同样的病,会很快痊愈,不需要吃药,包括疫疾。最为重要的是,这些家伙,哪怕不修灵力术法也能活好几百岁。 同样一大把年纪,八十多岁的离王身体没有任何毛病,但精气神一日不如一日,连处理朝政的精力都很难提起来。而药王谷那位年龄是离王两倍有余的存在,两条腿废了,精气神却仍仿若年轻人。这对比忒残酷,巫盼相信,若是让离王见到苍凛,离王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杀了苍凛,吃了苍凛的肉。 自然,离王肯定没那个本事,苍凛那么被人杀掉,那早一百年就该被人下锅了。只是当生命即将走到尽头,只剩下这最后的一线生机时,离王一定不会放过。 想到这,巫盼心里也有点悬乎。“云洛,你说离王会不会想吃阿珩?” 云洛微怔。“不至于吧?阿珩曾经落他手里过,若他能吃,早吃了。” 离王肯定想过吃掉清,并且为之努力过,不过清的逃命本事太厉害,而阿珩又给他下了毒让他命悬一线,失去了清的踪迹,清这才没变成离王的俎上肉。 离王虽未抓到清,阿珩却一直在他手里,想吃的话,随时都能吃,但阿珩虽然被酷刑给折磨成了废人,却还活着,没被离王给吃进肚子里。 巫盼道:“那可不一定,以前不吃是因为他还没现在这么老,且那时他不止阿珩一个选择。吃阿珩,多少又有点心理障碍......” 云洛的心也悬乎了起来,以离王早年为了江山弑父杀兄夺位,登基后又为了巩固王权杀妻灭子的风格,为了更加长久享受王权的美妙,吃掉阿珩......选择虽然会做得很艰难,但最终的选择有九成九的可能是吃。 云洛在院子里走了一柱香后对巫盼说:“我决定去找她。” 巫盼无语道:“你若是染上疫疾,她会恨死你。” “恨就恨吧。”云洛向屋里走去。 云洛收拾好东西出来时,巫盼道:“若你们都死了,我一定会为你们报仇。” “多谢你的好意,但我若死在离国,辰国的锐士定然踏平辰国。”云洛道。 一国宰辅加一个封君死在异国的疫疾,很值得细思里头的内容,而以辰人永远都缺战争打的风格,离国是只很不错的肥羊。 云洛还没出城便收到了辰国在离 分卷阅读291 分卷阅读292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92 国的细作送来的消息—— 苏珩遇难! 因为云洛的命令,细作盯阿珩挺紧,而阿珩也很识趣的每隔几日便报个平安。因此云洛知道,阿珩在鹿县呆了没几日便离开了,而离开鹿县后,到处救治疫疾病人,确切说是拿病人做实验,只是她一直没成功,因此疫情一直没被扑灭,只是勉强控制了病情恶化的速度。 虽然阿珩控制了病情,但疫情仍旧愈演愈烈,流民染病的听说她在哪就找去哪,而流民到处跑......疫情传播得更厉害了。阿珩变成了如同移动疫疾传染源一样的存在,哪怕拿着王玺也没那座城敢为她开门。 进不了城阿珩也不勉强,在乡野间继续找药治病,最后在一个交通比较方便的地方安定了下来,弄了一个大型的隔离区,但疫疾仍旧治不好。 流民里出现了一个传言,上古时有一族,名曰羲和,其血肉,食之可治百病。 严格来说,这传言不算假的,治百病那是瞎扯,但羲和氏的血肉入药确实会有意想不到的功效,只是.......阿珩曾经在教弟子时明确表示过:老娘活着的时候谁敢割老娘一块肉入药,老娘灭他祖宗十八代。但老娘若是死了,死人是不会痛的,留下的皮囊,弟子们想要解剖亦或入药,随便。 流民不知道阿珩曾经的宣言,但看着阿珩的目光的确有了变化就是。 阿珩拿活人做实验,死了不少人,名声不是很好,一些流民觉得阿珩是个害人不浅的庸医,加之亲人得了病,便寻了武器去找阿珩。自然,这些人没能将阿珩如何,阿珩一把药散便将人药倒,然后让人依法办理。 因着阿珩手执王玺,刺杀她等同于刺王,罪当夷三族,一片人头落地总算让浮动的人心消停了些。 鲜血并未让流民完全放弃,当自己与亲人的病情越来越严重,濒临死亡时,那些人跪到了阿珩的面前。垂死之人无言而跪,那是怎样悲壮的画面,云洛没见着,但他知道那会让阿珩很痛苦。 阿珩只是医德变质,不是医德泯灭,病人的做法简直是在往她的心头扎刀子。 自那之后阿珩便没再给他任何回信,因此他一直不知道之后发生了什么事,细作给他补上了, 万民请愿,君王尚且要妥协,何况阿珩,阿珩割肉放血入药救了那些垂死之人。当发现真的有效后,所有人看阿珩的目光都冒出了绿光。 阿珩以自身血肉救了隔离村的所有病人,却在所有人都痊愈后给所有人下了软筋散,一把火烧了隔离村,也烧死了所有人。 此事影响太大,太恶劣,阿珩立时变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迫于百姓的压力,以及之前被阿珩下令抢了粮食的贵族的威胁,周围郡县纷纷发出了通缉令。 虽然通缉令到处是,但阿珩一直都没被人找到,连细作也不知道她去了。 不过没有消息也勉强算好消息,至少人还活着。 以阿珩的野外生存能力,只要不落在人的手里,都能活下去。 这事闹的,巫盼也无语,叫上了在离国的心腹与云洛一起去找人。 离国朝堂之上,看着一个个恨不得将阿珩千刀万剐的贵族世家,离王着实好奇,阿珩是杀他们全家了还是怎么了? 诚然,阿珩是下令灭了不少家族,但下手都很绝,要么不动,动手就是斩尽杀绝,不留任何隐患。因此,如今还能在朝堂上告状与控诉的都只是被阿珩给抢了粮食,族里没死人,与阿珩谈不上深仇大恨。 气得快心脏停跳的离王猛的将一堆弹劾与告状的奏疏丢了下去。“苏珩乃瑕儿嫡长女,琚儿嫡孙,寡人嫡重孙,一群贱民竟敢伤王族千金之躯,本就当处以极刑,株连全族,烧死他们还是便宜他们了。来人,给寡人查清楚那些流民的身份,将他们的三族筛出来斩了。” 这信息量太大,朝堂之上所有人都被雷得晕头转向的。 苏后膝下有两子一女,太子琤死得太早,膝下只一嫡子。太子琚因为其妻并非华族的关系,娶妻娶得甚为艰难,华族国家的太子妃必须是华族人。太子琚为此过继了太子琤独子为嗣,表明,日后继承离国江山的一定是血统纯正的离人,这才得以娶了自己想娶的那个异族女子。 不过那位嫡长孙在太子琚死后与苏后一起叛乱,苏后暴毙后,离王扳回了败局,苏氏一族伏诛,那位嫡长孙也在乱军中被杀。死时年仅十七岁,无后代。 苏后的嫡女嫁的是一个与苏氏一族交好的贵族世家子,苏后起兵叛乱时,那一族也跟随,失败后被夷三族,苏后嫡女膝下儿女皆死于乱军之中,被抓回王城后,这位王姬趁离王不备刺杀离王,只差一点便将离王给杀了。可惜,始终差了一点,差不离将离王给杀了,那位王姬也没给别人折磨自己的机会,自刎了。 太子琚膝下两子一女,两子一女被抓回都城后,为了安抚百官与公卿世家,没杀,但不到两年的时间,两位公孙便相继“意外”夭折,死时一个才两岁多点,另一个六岁。 太子琚的嫡女因苏后与太子琚的曾经的功绩,被离人尊称离王孙。没夭折,却在及笄之年屈辱的远嫁齐国,半道上跳河了,以死激起了离军的士气,一直是离人崇敬的对象之一。 所有人都记得清清楚楚,离王孙跳河后,离王让人沿着河流找了一个月也没找到尸体,估计是顺水漂进海里了。一个娇滴滴的女郎漂进海里,哪怕原本还没死透也一定活不下来。 离国王族最正统的嫡脉自此绝。 现如今告诉世人,其实离国王族最正统的嫡脉还有血脉存世,无疑是天雷轰顶。 公子兰与公孙係虽然也是嫡嗣,但所有人都知道,他们并非正经的嫡嗣。当年为了安抚国人,离王并未立刻立赵姬为后,前脚杀妻灭子,后脚就扶正姬妾,傻子都会多想。 当苏后的影响被削弱得差不多时,离王便着手立赵姬为后,立后并非易事,过程很繁琐,最快也要十天半个月,赵姬......命不好,还差最后一道最要命的程序时,旧病缠身的身体终于撑不住,去了。 也因此,大部分公族与公卿们都不认同赵姬的王后身份,一来是立后手续没办完,二来,这个节骨眼上死了,这女人的命着实不好,命不好的人成为王后,总感觉不祥。 且就算赵姬的立后手续办完了,她也是继后,继室与元后可不是一个地位,前者比后者矮一截,元后所出的嫡嗣也比继室的嫡嗣享有更尊贵的地位与更优先的继承权。 苏珩是元后一脉的嫡嗣,那么前些年,他们扶持诸公子王孙斗得你死我活是为毛啊? 依着华族诸国的祖制,离王的王位最合情合理合法的继承人一直都有,庶嗣算哪根葱,凭什么越过嫡嗣 分卷阅读292 分卷阅读293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93 ,越过祖宗礼法继位?若是嫡嗣年纪太小也就罢了,凑合凑合也不是不能让庶嗣上位,但阿珩是妥妥的成年人,那么庶嗣就不要痴心妄想了。 这动荡太大,饶是清楚离王不可能拿这种事开玩笑,仍有人抱着最后一丝希望道:“王上,离王商已逝三十载,如何能有一个二十余岁的嫡女?” “她跳河后并未死,被清神医救了,却失去了记忆,因此没有回来,嫁给了清神医,直到二十年前才想起来,见了寡人最后一面,将夏儿托付给了寡人。寡人亦将夏儿的名字记在了族谱上,奈何稷阳之乱时,夏儿意外走失,寡人百寻不见,以为她已离世。天可怜见,这孩子终是活着,且回到了寡人的身边。” 为了让人死心,离王还取了族谱来,族谱上清清楚楚的写着王孙瑕长女夏,看痕迹,的确有十几二十几年了。 好吧,细节也不用离王补充了,公卿贵族们自己脑补上了,稷阳之乱时“意外”走失,没死着实是个奇迹,而活下来了,小孩子聪明一点都应该猜得到自己为何会出事,自然不会去找离王,至少那个时候不能找,否则只会重复之前的事情......反倒是如今,已然功成名就,自然可以衣锦还乡打昔年那些害她之人的脸了。 ☆、第二十四章理解 云洛、巫盼以及离王将云水下游地毯式的掘地三尺也没能将阿珩给找出来。 虽然没找到人,却也有线索——公子兰。 发现这一线索,不论是云洛还是巫盼都忍不住想到了公孙係,公子兰的身体注定他不可能坐上王位,离王也不可能传位给他,哪怕所有儿子孙子都死光了也不可能,公子兰那形象......只能说,当年太子琚下手有够狠,根本就是将这个人给彻底毁了。 一件事情,想要知道真正的凶手是谁,很简单,看谁是最大的受益者就知道了。 公孙係离王位只有一步之遥了,但阿珩的出现让他这一步之遥变成了永不可及,虽然公孙係的性格挺不适合做王,但对王位的渴望是每个王族与生俱来的渴望,说他对那个位置完全没兴趣,鬼都不信。因此对于阿珩这个正统嫡脉的出现,公孙係能无动于衷吗?多年谋算,一朝尽毁,是个人都咽不下这口气。 云洛当即就想让人去北境把公孙係杀了,巫盼仍有些疑惑:“怎么有种这线索是故意被你我发现的感觉?” “阿珩死了,公孙係是最大的受益者。”云洛道。 是否有直接证明是公孙係的证据不打紧,他是最大的受益者,这一点便足够云洛将公孙係大卸八块了。至于会不会杀错,杀错了又怎样?不过他很快就改了主意,公孙係不是受益者。 两个人在离国境内得到的消息,离王想要弄出来很容易,一看着线索,顿时生疑,做为最大的受益者,公孙係是第一嫌疑人,离王本就怀疑他,如今更加生疑了。 而在此时,北境的细作传来消息:阿珩失踪前一段时间,公孙係的心腹死士曾经离开过,然后再也不曾回来。 啥也别说了,离王写了一道王令送去北境,将公孙係抓起来带回王城。 若是阿珩无事,那么公孙係可以去地府见他的父母了,若阿珩有事,那么离王再厌恶也会捏着鼻子传位给公孙係。 公孙係不明白这些,但他明白,此次回王城,必然凶多吉少,非常不想回去,但看着大有自己不配合就要就地斩了自己的王令使者,终不得不屈服。 做为北境主将的子昭瞅着公孙係不敢反抗的模样,唇角勾起一抹讥笑,这么个孙子,难怪离王迟迟不愿立储,甚至不惜将与离王族有恩怨,一旦继位必然大开杀戒的苏珩给找回来。 烂泥扶不上墙便不用扶了,给扶得起来的人当垫脚石吧。子孙太多,死个百八十给新君出气,不心疼。 云洛找到了鹿县,这里是阿珩停留第二久的地方,也是附近灾情控制得最好的地方,阿珩不管遇到什么事,若是受了伤需要补给药物的话,方圆几百里这里是唯一的选择,别的地方都是一团乱。 至于阿珩有没有可能被人给抓回邺城制成药了,云洛相信不可能:阿珩出嫁时,她的嫁妆里有苍凛精心炼制的一瓶日光倾城,只要将日光倾城用出来,方圆百里将人畜皆亡,什么危险都该没了。 阿珩虽然有医德,不喜滥杀,但吃人,不管是吃别人还被人吃于她而言都是大忌,逼急了肯定不吝于动用日光倾城。 云洛的信任并未出错,阿珩的确没被抓,但也谈不上多好。 鹿县隔离区,除了寥寥几个医者,全是疫疾病人。鹿县的防疫做得很好,但别的地方的流民因为这里有粮食,有药,有医者纷纷赶来,因此隔离区里的病人始终有增无减。 甘草是隔离区的一名病人,本来不叫甘草,他是庶民,庶民也称鄙贱庶人,没有氏,也多没无名无姓,若是有姓,便按着排行唤某几郎/丫。甘草十一岁了也没有名字,因为排行第四,一直都被人叫着小四,不过现如今也谈不上了,他下头的弟弟与一个哥哥饿死了,父母被做了盗匪的流民给打死了,一个哥哥得了疫疾死了,另一个哥哥被流民给吃了。 甘草这个名字还是医者给起的,觉得小四根本不是名字,最多做昵称,因此给他起了个正式的名字——甘草。 据说甘草是一种味道很甘甜的草药,像糖一样,不过甘草没尝过糖,所以不能确定甘甜如糖是什么味道。这年头,糖是比盐更昂贵的奢侈品,庶人黔首吃不起。 甘草喝着难喝的药,很想吐,但还是捏着鼻子将味道与颜色都诡异无比的汤药给饮尽了。 汤药饮尽,一枚蜜饯递到了面前。 “这是之前鹿县令送我的,尝尝,看能不能压压你嘴里的苦味。” 甘草接过蜜饯,完全没用,口腔里全是苦意,蜜饯入口也成了苦的。 瞅着甘草的表情,躺在甘草旁边的草席上的人也无奈。“看来新式烹药法的副作用还需要想想办法。” 药效是被百分百的发挥了出来,但那苦味......足够要人命了。 虽然是苦的,但甘草也舍不得将蜜饯吐出来,这样的奢侈品,他只在很久以前吃过一回。家乡那个列侯,在生了二十几个女儿后终于生了个儿子,为了庆贺,赏了封地里每户人家一包蜜饯,甘草彼时还是老幺,因此分到了两枚。甘草从未吃过那么甜的食物,即便过去多年仍记忆犹新。 瞅着甘草的模样,草席上躺着的人不由得默然,她少时日子过得虽然也苦,但父母在的时候,很多好东西也是尝过的。 熊掌、逢泽鹿肉、蜜饯、糖......她都吃过,阿父是游医,只求温饱,手里有钱都会很快为了买各种各样的药物 分卷阅读293 分卷阅读294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94 而花掉,没什么攒钱的概念。阿母倒是有点攒钱的概念,然这年头,金子银子不如一碗菽饭,存钱还不如囤粮,而要囤粮便不能做游医。因此孩子出生后,两个人都将钱花在了孩子身上,她少时的日子,除非特别倒霉赶上灾年,不如都过得很滋润。 将蜜饯吃完了,甘草忽问草席上的人。“师父,我会死吗?” 自己什么情况,甘草是清楚的,所以得了疫疾的人里,他是活得最久的,没有恶化,却也没能痊愈。 草席上的人将手腕抬了起来,白皙的手臂上缠满了白布,白布的缝隙下隐约可见红色的疹子,典型的疫疾病人特征。 甘草摇头。“师父,我说过了,我不吃人。” “可你快死了呀。”草席上的人凉凉道。 “我不吃人。” “我不会杀你。” “那我也不吃,我不想变成禽兽。”甘草说。 草席上的人将手放下,不吃就算了。 甘草想了想,还是忍不住问:“师父,你不喜欢被人吃,为何还要让那些病人吃你的肉?在他们痊愈后又杀了他们?” 那一场大火让甘草很想做噩梦,除了他们两个,所有人都死了,被活活烧死于火海里。 “人与牲口最大的区别在于,人不吃同类,若是吃了同类便一定不是人。我曾经答应过,不杀人,可他们不是人,是牲口,屠戮牲口与杀人是两回事。不过认真说起来,这些都是借口,他们不想死,所以吃我的肉。我能理解,但这也不妨碍我杀了他们。因为我也不想死,所以我想他们应该能理解我杀了他们的举动,毕竟,这种事一旦开了头,就没完没了了,不论是我还是我的子孙都会受害,甚至倒霉点还会被人当做药豢养起来。” 阿珩完全相信以人的劣根性做得出来将人当药豢养的时,苍凛就是前车之鉴。 大家都是为了生存,所以没有对错,那就只能搏命,胜者存,败者亡。 “我没吃你的肉。”甘草道,他不想吃人肉,哪怕那是药也不愿吃,因此那一碗药被他给打翻了。 “所以放火的时候我把你背出来了呀。”草席上的人理所当然的道。 甘草:“......” 医揆提着今日的朝食来时,一直焉巴巴的躺草席上的人立马就坐了起来,完全没有一个病人应该有的虚弱,医揆忍不住抽了抽嘴角,知道你体质特殊,但这也未免太变态了。 朝食很丰富,整个隔离区里吃得最丰盛的便是这对师徒了,人参蘑菇汤、炙豕肉、炖鱼、野菜、一篮鸡卵、粟米粥。 人参炖蘑菇被草席上的人三两口饮尽,人参连参须也没放过一根的嚼吃,炖鱼同样吃得干干净净,只剩下一条雪白的鱼骨架,鸡卵与野菜各吃了大半,这才慢吞吞的开始喝粥。 人参是百年人参、鱼是一尺的云鲤、鸡卵十几枚......医揆看着病人惊人的胃口无动于衷,等人吃得差不多了才道:“之前你伤得太重,没法问,现在是不是可以说说你这是怎么弄的了?” “我比你更想知道自己招谁惹谁了。”少女一脸的无奈,可惜脸上也缠满了白布,只露出了鼻子、眼睛与嘴巴三个位置,再无奈也是俏媚眼给瞎子看。 医揆沉吟了片刻,欲言又止。 “有话就说,有屁就放,憋着很容易憋出问题来。”少女毫无贵女应有的淑女口德道。 “你的母亲是离王孙?” “谁?” “离王孙,先太子琚嫡女。” “是又如何。” “离王已将你的身份昭告天下。” 少女噎了下。“他有病啊。” 医揆:“.......认祖归宗不是很应该吗?” “我姓风,我的氏是苏氏,跟离王族没有一枚铜锱的关系。” “你是他的后代,血统最尊贵的嫡系后代。” “除非是羲和氏这样能带来特殊好处的血统,否则什么血统都是屁。” “这血统也有好处,你如今可是离国地位仅次于君王的人。” “离国若是亡了,这血统便一点好处都没了。”阿珩不以为然,羲和氏的血统副作用再大,也有一个好处:不论氏族兴衰荣辱,这种跟蜚蠊有的一拼的生命力都不会因为失去权势而被夺走。 离王的正统血脉,也就离国还存在时有点用,离国若是亡了,那就是最大的麻烦。 医揆无言以对,阿珩的逻辑虽然不好听,但无可辩驳。“我知你的性子不喜这些,但我想告诉你一件事,你必须尽快做出选择。” “怎么了?”阿珩满不在乎的问。 “储君候选人接二连三的出事,离王的年纪又不小,前几日在朝堂上突然昏厥。”医揆道。 “很正常,老家伙早年夜夜新郎,若非身体底子好,早几十年就该死了。后来因为中了毒才开始修身养性起来,怕死到奇葩的境界了,不过也因此才活到现在,虽然他体内的几十种毒挺平衡的,但年纪到底大了。我原先估计,他再怎样也能再撑个一两年,不曾想,这么没用。”阿珩很是感慨的道。 重点是这个吗?医揆心累的抹了把脸。“做为唯一的正统继承人,你觉得王族有谁继位后会放过你?” “不管是谁继位都会杀我,不过不会明目张胆的杀就是了,这世间有千百种法子让一个人合理的死去。”阿珩想也不想的回答。 “那你就不担心?” “我担心,他们就不会弄死我了?”阿珩反问。 医揆:“......”不会。 ☆、番外青苔与琚四 太子琚百无聊赖,很想睡觉,所以真的睡过去了。 他这一睡,半天没得到回应的阙邑便觉得不对劲,扭头一看,登时气得火冒三丈。 “琚!” 太子琚无奈的睁开眼。“姐,我真不想这么着急成亲,你待我将人找到了可否?人一找到,我立马成亲给你看。” 阙邑无语。“你都找三年了。” 太子琚有个红颜知己,确切说,那是个奇怪的女子,口口声声的说要嫁给太子琚,并且倒追了太子琚五年,五年里,不管太子琚是去唐国为质还是征战四方、沙场喋血,那女子都跟着。阙邑虽未见过那女子几面,却也着实对那女子刮目相看,千军万马的战场,一个弱女子竟然能够活下来,并且活得挺滋润的,太子琚麾下以强悍闻名列国的赤炎骑都对那女子极佩服与尊敬。 一来,那女子是医者,救过很多人;二来,那女子实力强大,军中所有惹过她的人都被她揍得连亲爹亲妈都认不出来。 三年前,太子琚立功无数,加之是嫡子,离王终不得不立其为储君,然而......太子琚立为储君后第一件事便是向离王请了王令赐婚,然王令刚下那女子 分卷阅读294 分卷阅读295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95 便不知所踪了。 走时连招呼都没打一声。 整整三年,太子琚无头苍蝇一般找人,始终不得。 那个名为青苔的女子从未提起她来自哪里,出现在离国之前又是生活在哪里。 便是她应是宁州蜀国之人的事也是太子琚自她的衣着与容貌上分析出来的,然而令人不远万里去了蜀国打听,倒是得了点消息,却不如不得。 很多年前,蜀国的一名贵女与国中一美男子私通,生下一女,但贵女即将嫁给一名王子为妻,其家族便将那孩子给丢深山里自生自灭,然而那孩子没死,被一个怪人给捡走了,起名青苔,习得一手出神入化的医术。曾经在蜀国爆发疫疾时回过蜀国王城一回,疫疾结束后便再无踪迹。 而她最后一次出现在蜀国是十余年前的事。 显然,人跑中州来了,但蜀国至中州至离国足有万里,她如何走来的?这根本没法查,范围太辽阔了。 宁州土地很肥沃,是天然的粮仓,但......多山,尤其是宁州与中州商路,沿途就没什么城邑,想找人打听也没辄。青苔野外生存能力不是一般的强,压根不经过沿途的部族也能活蹦乱跳的走到中州。 “你已经寻了她三年。”阙邑王姬道。 太子琚的眉眼忍不住垂了下来。“我知自己是储君,不能再如从前那般任性,但此生我只想再任性这一次,就这一次。” 瞧着比起往日沉默了许多的弟弟,阙邑王姬默然。 太子琚不适合当储君,他更适合做一名飞扬跳脱的将军,但太子琤死了,他必须做这个储君。苏后没有别的儿子,太子琚不做储君,日后让别的女人生的儿子坐上了储君之位,乃至王位,他们一家断无存活之理。 太子琚很清楚,也因此努力学着如何做好一名储君,如何处理朝政,却也愈发沉默。 想着太子琤在时,自己姐弟俩无忧无虑的日子,再想想如今的生活,阙邑对赵姬愈发恨之入骨。 赵姬彻底破坏了他们一家人的生活,太子琤做为君王培养,太子琚做为名将培养,阙邑王姬做为朝野与太子琤之间的纽带,是一个非常完美的环。但这个环在某一日少了一截,哪怕将断口接在一起,环也终究不如从前那般自在了。 “罢了,既然你执意如此,便继续找吧,可你能找她多久呢?你是储君,不可能一直不立太子妃。”阙邑王姬问。 寻常储君在太子琚这个年纪,早已儿女成群,太子琚却膝下犹空,且屋子一个伺候的人都没有。 太子琚哑然片刻,涩声道:“寻到我再也坚持不下去时。” 太子琚虽是储君,却不常驻稷阳,东境的问题太大,哪怕近些年他将东夷打服后与之结盟,麻烦也没解决。 如今是不用面对东夷的骑兵了,巫盼却将沃州的一处战场顺手丢给了他,他如今的敌人增加了一个——非人族智慧生物。 大荒不止人族一族,而亿万生灵里有智慧的也不止让人族一个。 天上,地上,水里,地下,智慧生物丰富多彩的令每个人都想对创世神表示最诚挚的敬佩——您老哪来如此多的创意? 太子琚并非不知这些,但却从未直面过,他以前所见的非人生物也就鲛人,还是被捕鲛船给捕上岸的鲛人。诚然,鲛人在海里不敢说是食物链最顶端的存在,却也是海中食物链位阶很高的存在,简言之,鲛人不是善茬,善茬也不可能在比陆地更危险的海里建立起文明来。 然而,海里的鱼,上了岸那都得变成鱼干,鲛人虽未变成鱼干,却也变得虚弱,加上人族的某些手段,被捕上岸的鲛人差不多都给废了。 羽人是太子琚见到的第二个非人智慧物种,比起被人族给斩了鱼鳍的鲛人,羽人却是爪牙齐全且锋利。 因此,太子琚长年累月都驻守在邺城。 此次在王城并未呆太久便回了邺城。 船还在半道上便听得一个好消息。 发现了青苔的踪迹,她没有离开离国,也没有离开中州,仍在中州,仍在离国,且就在邺城一带。 太子琚险些气晕过去。 妈哒,人就在眼皮底下,他却满天下的去找,这是多脑残? 对于重逢,太子琚想过很多,第一年,他想的都是找到人后如何质问青苔这个女人的无耻,倒追他那么多年,好不容易他动心了,要娶她了,她却跑了,这是玩他呢还是玩他呢?必须把人骂个狗血淋头。 第二年,太子琚已经不想质问那个无耻的女人为什么要跑了,只想说,别闹了。 第三年,除了寻找,太子琚已经什么都不想了。 真正重逢,太子琚发现自己什么都说不出来。 青苔这几年都在一个小村子里做医者,以此换取生存所需的食物。 几年的时间,两个人都变了很多,他变得更加成熟了,从少年变成了青年,而她容颜依旧,唯独少了......双足。 膝盖以下什么都没有。 发现太子琚竟然寻来,青苔颇无语,谁说灯下黑最安全的?这不就被发现了? 虽无奈,但青苔发现,三年不见,她很想这个男人,每日听来往的客商行人说起他又如何如何了,远远不够,然而她也不会多求什么,这样的生活,她很满意。 这里离邺城很近,她收得到他的消息,想他时也可进城去瞅一眼。 唯独没想到人会找来。 青苔将拆下来让腿松快松快的机关义肢重新按在腿上,打算去给太子琚烹壶茶,风尘仆仆的跑这来,指不定路上连口水都没喝。“且等。” 瞅着青苔用木革等物做的极灵活的义肢,太子琚英俊的脸快能滴墨了。“谁干的?” 哪个?青苔瞅了瞅太子琚,见他一直看着自己的双脚,随口道:“这个?我自己做的。” 太子琚一愣。“你自己!?” 青苔颌首。“是我自己。” 太子琚不可思异。“为什么?” “我不想做个优柔寡断的墙头草,将一件事情变得越来越复杂,能简单处理自然是简单处理的好。”青苔道。 太子琚瞅着青苔的腿,这还叫简单处理? 青苔的确觉得这是简单处理,至少她没了腿,离开了苍凛,苍凛便没有了杀太子琚的必要。 太子琚抓了抓脑袋。“我能知道怎么回事吗?” “这事与你并无多大关系。” “那就是不想说?” “对。” 太子琚无奈道:“罢了,你不想说我不问便是,跟我回去吧。” 青苔一怔:“干嘛?” 太子琚理所当然道:“成亲,三年前的六礼尚未完成,不得补上欠缺的?” “可我现在不想嫁了啊。” “现在不是你想嫁的问题,是我要娶的问题 分卷阅读295 分卷阅读296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96 。” 简言之,姑娘还想不想嫁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想娶,他要娶。 青苔哭笑不得:“你这太不讲理了。”不过三年而已,这家伙变得也太大了。 太子琚一脸我很讲理的道:“行,我跟你讲理,你是自己跟我回去继续六礼还是让我将你打晕了带走继续六礼?” 青苔:“.......”她哪个都不想讲。 ☆、第二十五章落幕 苏珩失踪,公孙係被软禁,离王病危,公子兰发起了宫变,带着不知何时潜入王城的私兵攻打王宫,邺城一片混乱,王宫一带更是喊杀声冲天。 公子兰没疯,而是快死的离王颁布了诏书:立阿珩为储君。 公子兰怎么也没想到那人都失踪了,离王竟然还要立她为储君,偏偏他又很肯定,那人还活着。他派去杀她的人一个都没回来,一个都没回来本身就足够说明很多事情了。 吃不了阿珩,他得不了长生,不能连最后的王权都没了。 王宫的大门被攻破,王宫化为修罗场,公子兰提着剑杀入了离王的寝宫,正想长笑,这么多年,离国终究还是落在他的手里,然而......他看到了一个不应该出现在王宫的人——阿珩。 “你几时回来的?”公子兰有些慌,自己莫不是踩进了陷阱? “刚来。”阿珩一副今天天气很好,所以我上门来拜访的口吻道。 公子兰看着优哉游哉饮茶的阿珩,再看看榻上精神虽然有点差,但离病得快死还是有很长距离的离王,心终于定了下来。“我中计了?” 阿珩颌首。“显而易见的事,话说回来,我还真没想到,派人追杀我的会是你。” 公子兰讥笑。“长生,谁人不想要,有了长生,有了王位,我将是人间真正的千古之君。” 阿珩忍不住轻笑。“千古之君?长生药最多让你活八百岁,想活到千年,得不死药。不过,为了长生就这么拼,我还真是小看你了,你藏得也够深的,不怪乎我把谁都给怀疑了,都没想到会是你。” 公子兰的身体是硬伤,且离王对他防得紧,谁能想到这家伙竟然私下训练一支精兵。 离王轻咳了下,对阿珩道:“你莫不是以为是我?” 阿珩点头。“你有前科,我自然第一个怀疑你。” “我若要吃你,二十年前便该吃了。” “你那时想吃我老子。” “你是我的子孙,他不过是一个奴隶,自然不一样。”离王不以为然。 “我和他都是人,你能够为了长生而没有心理障碍的吃人,说明只要有足够的好处,你会欣然吃人。吃了我,对你很有好处,我很难不怀疑你。”阿珩理所当然道。“做人的底线,一旦退让,便会一退再退。你在二十年前已经退了,如今再退一步,也属人之常情。” “不一样,你是我最爱的女人的子孙,我吃谁也不会吃你。”离王坚持的道。 公子兰闻言笑道:“最爱?有趣,给苏后下慢性□□,一旦不按时服食解药便会毒发,父王,你的爱可真是与众不同。” 离王叹息道:“我爱她,但我也是君王。” 公子兰直白的道:“恶心。” 阿珩淡定的饮着茶,听了公子兰的话,不由得点了点头。 公子兰奇道:“你不惊讶?” 阿珩道:“这事我知道啊,苏氏就算在王宫时没发现自己中毒了,后来离开了王宫起兵为子复仇,没有解药,再蠢也知道自己身体出了问题。” 公子兰一愣。“她既然清楚,为何还起兵?” 根本赢不了,为何还要起兵? 阿珩想了想,道:“杀光你们啊,杀不了你们也没关系,最大限度损耗离国的国力,让离国走向没落。反正这王位也不可能给她的子孙来做,而这个国家有一半是她的功劳,她有资格毁灭这个国家。” 反正江山是赢姓离氏的私有物,毁了离国江山就跟让讨厌的人渣破产没什么两样,至于苍生何辜?谁对付仇家的时候会去考虑仇家蓄养的奴隶的得失?于君王而言,贵族是仆,卑贱庶人是奴。 在这个奴隶制的时代,若有君王表示爱民如子的观念,不是脑子有问题就是伪君子。贵族亦然,在乎自己的利益胜过奴民的得失,自己吃饱喝足的时候分点残羹给奴民换个好名声没什么,但自己都吃不饱的时候还分食物给奴民就是有病了。 苏氏显然是一位脑子正常的贵族。 公子兰与离王俱是无语,苏后看上去不像那么疯狂的人。 阿珩继续道:“你们杀了她两个儿子,还想杀死她别的子孙,换谁都会发疯。对了,有个事跟你们说一声,你们当年真应该杀了我阿母的,赵姬不是病死的,她是被毒死的。” 公子兰一愣。“差不离给她看过,她是心中多年憋着一口气,终于得到纾发,精神放松下来,这才病倒的。” 阿珩笑道:“这个我倒不太清楚,但我师兄那人,赵姬算哪根葱,他凭什么救赵姬?而且赵姬死了反倒会给离国埋下祸乱的种子,我都有点怀疑赵姬死得那么及时有没有他的手笔了。” 虽然姬妾扶正后只有扶正后生的子嗣才是嫡子,做姬妾时生的子嗣还是庶子,但有个正妻的老娘,哪怕本身是庶子,角逐王位的时候也是很重的筹码。没有正经嫡嗣时,继室所出的庶嗣在继承权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 赵姬死得真的是太及时了,她死了,她的子嗣就永远都是卑贱庶子,当最后的嫡嗣离王孙也死去之后,所有王族在角逐王位时都是同一起跑线。角逐也会因此而愈发血腥惨烈,端看离王出色的子孙在这几十年里死得差不多便足以说明很多。 啧,离国的先祖不是一般的作孽,自己死了一了百了,却留下了无数仇家给子孙。真真是天道好轮回,报应不爽,就是没报应在造孽的人身上,而是报应到造孽之人的子孙头上了。 离厉王死得太早,差不离没法追去幽冥,干脆拿离厉王的国族与子孙出气。 离王族在这事上不是一般的倒霉。 阿珩惊奇的看着公子兰。“你好像不生气你老娘是被人给杀死的。” “莫说只是被毒杀,便是被人活烹了又如何?”公子兰理所当然的反问。 阿珩一愣,清楚的瞅见了公子兰眸底的一抹鄙夷,疑惑。“你很瞧不起你老娘?” 公子兰指着离王道:“一个会爱上他,并且自始至终都自欺欺人的告诉自己,这个男人是爱她的,只是迫于苏氏一族与苏后的权势才背弃婚约不能娶她为妻,难道不应该鄙夷?” 明眼人都知道离王当年娶苏氏女是因为利益,甘之如饴。离章王必须借苏氏的力量才能复国,而做为离章王嫡次子,想要在复国后夺嫡继承王 分卷阅读296 分卷阅读297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97 位,必须娶一个有着深厚背景的妻子。 赵姬虽是指腹为婚的未婚妻,但赵氏一族在彼时已没落,就算没有苏氏女,也会有张氏女、李氏女......一句话,离王娶谁为妻都不可能娶青梅竹马为妻。 青梅竹马的感情与江山社稷一比,不过尔尔。 公子兰完全无法理解,赵姬得是情痴到什么程度才能说服她自个,离王是迫于苏氏的权势?当年可是离王先退了与她的婚事,再去苏氏提的亲,自始至终,苏氏一族都没逼迫过离王,甚至连婚事,苏氏一族最开始也是不答应的,只是离王一次不成再去。求了四次,最终打动了苏氏一族的族长,觉得将女儿教给他,他应该会好好待自己的女儿才点头的。 这是哪门子的逼婚? 阿珩也无法理解,但阿珩觉得,赵姬未必不清楚这些,只是她舍不得怪离王,自然只能怨恨苏后,幻想着弄死苏氏与苏氏所出的嫡子,自己便可夺回失去的一切。呃,虽然未必能夺回全部,但正妻的尊位她倒的确能失而复得,就是离王孙手段过人,在她与后位只有咫尺之遥时把人给毒杀了。 阿珩着实好奇赵姬当年死时是什么感受,就一点,只差一点了。 阿珩还是有些不理解:“若你如此看待你的母亲,那你为何那般加害太子琤与太子琚?”夺嫡自然是怎么狠怎么来,但阿珩研究过当年的事,公子兰当年已经超出了夺嫡的尺度,他完全不在乎那么做会对离国造成怎样的动荡,让阿珩隐隐觉得:如果能弄死太子琚兄弟俩,公子兰不介意拿离国给那对兄弟陪葬。 公子兰闻言也不介意多说些东西,有些东西在他心里憋了太多年,临死前能一吐为快自然是好的。“我并非母亲的长子。” 阿珩一愣,瞅了眼脸色不太好的离王,确定公子兰没胡说八道,顿时不解了:“族谱上记载得很清楚,赵姬长子是你。” 公子兰没回答阿珩的问题,继续道:“我的大兄是被太子琤杀的,不,不能说是太子琤杀的,那年,太子琤发现了我们的存在,带人来杀我们,他自愿跳下万丈悬崖以求太子琤放过我与母亲。你知道吗?当我在太子琤走后,爬下悬崖下时,大兄他......悬崖下的野兽正在分食他的尸体,若非他的头颅尚完好,我都认不出那是我的大兄。太子琤,我恨他,他抢了本该属于大兄的人生,竟还不依不饶的杀了我的大兄;太子琚,他有一个对他疼爱有加的兄长,而那也是我曾经拥有的,我嫉妒他,所以我要毁了他的一切。” 公子兰怨毒的看着阿珩与离王,哽咽的说完了在心里憋了几十年的秘密。 离王默然无言。 阿珩无动于衷的掏了掏耳朵,问:“你长兄与太子琤谁长谁幼?” “长兄长太子琤那个畜生一月。” 阿珩:“......我若是太子琤,我也会杀了你长兄,不过我不会如太子琤那般心慈手软,定会连你与赵姬一起杀了。” 嫡子还没出生,庶长子倒先生出来了,本就是大忌,何况这庶长子的母亲还是离王指腹为婚的青梅竹马,得了宗族的认可,六礼都过了小半,这可比一般的庶长子更忌讳。不管是在哪个世家,这样的庶长子都不可能被允许生下来,难怪族谱上没有记载,那孩子根本不能见光,长幼有序,嫡庶尊卑,只要有心人操作一番,定然会引起朝纲动荡。 阿珩颇无语的看向离王。“贵脑真无恙?” 离王脸色铁青:“那个孩子是意外,我饮多了酒,一时......我让那个贱人打掉,谁知她竟敢骗我!” 阿珩叹道:“做人能恶心到你这份上也真是不容易。” 离王忍无可忍,他看在苏后的面子一直忍着阿珩,但并不代表他的忍耐是无止境的。 离王没能斥责阿珩,因为斥责声出口前他的脑袋便被摘了下来。 别误会,不是阿珩,她不杀人。 斩下离王头颅的是从梁上落下来的云洛,一剑斩首,干脆利落。“我也觉得你恶心透了,话说,苏后当年真没给他戴绿帽?这么个渣滓竟能生出阿珩你这般坦荡的子孙,真是不可思异。” 阿珩道:“我也怀疑自己不是他的后代。” 苏后一脉的后人与离王差得实在是太大了,不论是长袖善舞杀人不见血的太子琤还是骁勇善战、桀骜不驯的太子琚。 云洛将离王的首级递给阿珩:“给,这是答应过给你的礼物。” 阿珩很满意这件礼物,但让她接一颗非研究用的人头她却是不愿意的。“全是血,好脏,我还是不拿了。” 云洛闻言随手将离王死不瞑目的头颅扔到了地上,头颅骨碌碌的滚动着,最后在墙角停了下来。 公子兰瞠目结舌的看着这突如其来的变化。“你竟杀了父王!” ☆、第二十六章阿珩的病 阿珩笑道:“没有人会相信,世人只会认为他是你杀的,因为所有人都知道今夜,公子兰带兵逼宫,离王不从,公子兰凶残弑父。” 公子兰微怔,略一思索便明白了这究竟是怎样一个局。“这一切都是你的布局?係儿、我、父王皆是你要杀的。” 阿珩笑得很欣慰。“一箭三雕,我厉害不?” 公子兰无言,脑子里却疯狂的滚动着十个字:厉害个鬼,你就是个疯子。 对付公孙係,对付他都很正常,虽然阿珩是最合情合理合法的正统继承人,但这并不代表她就一定会继承王位,古往今来上位的庶子虽然少见,却也不是没有。干掉嫡嗣与君父,庶嗣自然可以取而代之。 可做为嫡嗣,却在王位非其莫属时将君父给干掉了,这、完、全、没、有、必、要! 除了阿珩发疯了,公子兰完全想不到任何解释,这事若是有疏漏,被人知晓了,哪怕阿珩是正统继承人也会被质疑。 阿珩取出手帕给云洛擦手,枭首不是件轻松的事,头颅搬家时,腔子里的血也会喷溅而出,想不沾上血迹很难。 公子兰失神道:“他选的储君是个疯子,哈哈......” 阿珩很是赞同的道:“对啊,我就是个疯子,二十年前从地牢里靠着阿母的肉活下来时我就疯了。说起来,公子兰,你跟你弟弟比,真是差太远了。那可是个真正的天才,发现阿母没死,还有我这个孩子,便以莫须有的罪名让人将我们秘密关进了地牢里,然后将知情人都给杀了。我与阿母,困在地牢里,没有任何食物,为了活下去,我与阿母必然要杀死对方,靠另一人的血肉存活,如此便是活下来了,也定然成了疯子。死人与疯子是不会威胁到他的储君之位的,且死人不是他杀的,是疯子杀的,他的双手很干净,多聪明。” 阿珩说的时候是在笑着的, 分卷阅读297 分卷阅读298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98 笑得很好看,仿佛阳光,只是这光是冰冷的,冷得让云洛与公子兰都觉得:这是在哭。 云洛忍不住将阿珩拥进了怀里。“没事的,都过去了,都过去了。” “没有过去,这些年,我吃不好,睡不好,我一直以为是稷阳之乱的原因。直到很多年过去我才想通,原来,我一直都在害怕,哪怕已经过去了二十年,哪怕远远的离开了离国,我仍旧在害怕,害怕自己再落入那样的境遇。”说到这阿珩忽的笑起来,这一次笑得很开心,发自内心的开心。“这病能治,只要杀光你们,只要离王族所有的成员死光了,便不会再有人会那样对我了,我也就可以安心了。” 公子兰默然,头回发现自己那个资质平庸,纯粹是走了狗屎运才成为储君,却又倒了血霉突然精神失常杀了全家的弟弟竟如此牛气冲天。 “你厌恶吃人,谁吃人,不管吃的是不是你,你都会杀死谁,原来你自己也是同类。”公子兰讥笑道。 这话简直诛心,阿珩的脸色刹那苍白如雪。 云洛怒道:“阿珩与那些畜生才不一样。” “她吃了她母亲。”公子兰道。 云洛也道:“我相信,离王孙绝不是阿珩杀的。阿珩你打起精神来,你跟你的徒弟们说,你死后,不论他们是将你的遗体入药还是研究,你都支持,因为那可以废物利用。” 阿珩无力点头,她是有说过这话。 躯体不过皮囊,人死如灯灭。这是苍凛的思维逻辑,死去的皮囊是垃圾,回收再利用是让死者发挥余热,死者应该感到高兴。 被洗脑那么多年,阿珩不免受到影响。 “离王孙是你杀的吗?”云洛问。 阿珩痛苦的摇头。“她割了她自己的肉给我吃,地牢里没有药物止血治伤,失血过多死了。” 还骗她说那是老鼠肉。 然而当清出诊回来发现妻女不见,找来地牢时,她看到了光亮,也看清了自己吃的是什么...... “所以你不是畜生,你是人,你永远都不会主动去杀人做为食物。”云洛安慰道。 阿珩沉默以对。 云洛继续道:“想想你师父,你若是落入他那样的境遇,你会如他一般吃人吗?” “这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 “我不会吃人是因为我是人,但他也谈不上吃人,他从来都不认为人是同类,吃人与吃鸡鸭牛羊性质相同。” 公子兰、云洛:“......”跟着那么个变态那么多年,你到现在还认为自己是个人可真是个奇迹。 轰轰烈烈的宫变终究落幕,离王薨,公子兰被阿珩贬为庶人,没杀。 “就这么让他走,他不会乱说吗?”城楼上,看着公子兰远去,云洛有点担心,公子兰可不是什么能消停的主。 “他不会。”阿珩笃定的道。 说了也没人信,不如不说。 啥?你说储君杀了先君?储君又不是疯子,她为什么要做这种毫无意义的事? 哦,储君二十年前就被逼疯了,想灭了整个离王族,呵呵,你脑子有病吧? 云洛还是担心:“你要灭整个离王族,他若是告诉离王族,离王族会信。” “那又如何?”阿珩反问。 云洛想了想,不如何。 疫疾肆虐,流民遍地,君王五月而殡,想着还要五个月,下葬也不着急,阿珩将离王的尸体往棺椁里一丢,再将棺椁找个一放便算完了,没那个精力。 虽然离开鹿县的时候她将治疫疾的方子给研究出来了,但有了方子没有药也救不了人,还有粮食,还有北境的战事,要忙的事情着实多,一个无关紧要之人的丧事,犯不着浪费精力。 本着能省事就省一点的逻辑,吊唁、哭丧什么的,全都被阿珩给砍掉了,只留下了所有王族子弟都要守灵这个着实砍不掉的程序。 父亲/祖父/曾祖父死了,做为子孙,祭奠、守灵、送葬都是天经地义。 虽然没拦着别人守灵,但阿珩自个却只在第一夜的时候守了一夜,之后便再也不曾踏足灵堂半步,与其余每夜都守灵的孝子贤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从百草药庐各地的药田庄子调来的药物足够扑灭疫情。 公子兰造反,追随者不少,阿珩趁此机会将邺城三成的贵族世家夺爵抄家,抄出的家产里有很多钱粮,利用这些钱粮足够灾民挨很长时间。不过钱粮不白给,阿珩选了几个低洼处打算开渠引水修建水库,并修建几座堤坝,流民闲着闲着,就去修渠修堤坝好了。 诚然,水灾已经过去了,但以云水千百年来的尿性,水灾是必然,提前做点准备总没错。 北境的战事阿珩也给解决了,解决的方式令得天下侧目,这女人简直不择手段! 阿珩派使臣提醒了齐王一件事:阿珩与赵泽漆的同门之战的丹比是比炼制长生药。 此事不论是阿珩还是赵泽漆都默契的广而告之,别的地方不好说,但在中州几乎人尽皆知,齐王自然也不例外,并且很难关心,他年纪也不小了。 阿珩承诺,只要齐王退兵,她炼制出了长生药便赠给齐王。 长生药是的确存在的,这一点齐王可以确定,人族很多国族的史书都有记载一个服食了长生药活了五百多岁的人。 为什么长生药能让人活八百岁,那人却只活了五百多岁?自然是因为那人在五百多岁的时候落在了苍凛手里,苍凛将他一刀一刀的剐了,剐了一百多万刀那人才咽气。 这刀工,没零敲碎剐过几万甚至几十万的人练不出来,就是不知道苍凛练手用的人是活的还是死的。 这事离现在也不是很遥远,也就□□十来年。 再想想苍凛的年纪,快两百多岁了还生龙活虎的,虽然圈子里的人都知道,苍凛那是因为羲和氏的血统才这么长寿,但圈子外的人却不是这么认为的。 苍凛这一把年纪还生龙活虎的模样与多年前被他给零敲碎剐的那位仁兄一模一样,圈外人不免多想。 齐王正是圈外人。 齐王琢磨着,既然苍凛能练出长生药,那么他的弟子应该也能,不管能不能,这都是一个机会不是?且阿珩的医德烂归烂,但医道造诣却是众所皆知的,希望很大。 齐王同意退兵了,然后.......二十万齐军被屠杀! 齐军退兵时,阿珩为表示感激齐王的仁德,着人担了无数烹好的牛羊与水酒恭送齐军。 喜牛羊美酒的齐军笑纳了,牛羊水酒里被下了软筋散,只是用少许牛羊水酒不会有事,但吃得多了,不免手脚发软。而给齐军将领的美酒更是特别加料的,更为以防万一的加上了刺客。 双保险,非常成功。 齐军的高级将领一个没少,但中层将 分卷阅读298 分卷阅读299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299 领都被美酒与刺客给解决了。 离军夜袭,齐军回过神来想要反抗,高级将领虽然没死,却饮多了美酒,或与战时收用的美姬战得正酣,前者醒不来,后者没空。终于反应过来,齐军已经炸营了,兵找不着将,将找不着兵。 数月之间,离国所有危机都被解除。 至于齐王控诉阿珩无信,阿珩表示:我只是答应一定会将长生药给你,并未答应不会偷袭你的军队,放心,长生药我仍会给你。 为了长生药,齐王只得捏着鼻子认了倒霉。 ☆、第二十七章心情 摆平了内忧外患阿珩这才有空去看看自己的“族人们”。 离王族曾经遭过大难,东夷入侵时,做为离国的王族,自然是第一个被清理的对象,东夷与华族不同。华族在灭掉一个国家后还会封该国王族爵位,让他们成为本国的贵族,怀柔安抚该国的国人(仅限于贵族与士人,庶人与奴隶一个是工具一个是牲畜,不在笼络范围)。一个国家,贵族与士人阶层所占的人口只是少数。也因此,东夷入侵后没选怀柔,彼此根本不是一个民族,且是千年世仇,怀柔也没用,不如杀干净还稳妥些,反正贵族与士人只占了总人口的小部分,不是大部分。 综合上述,离王族被屠得够呛,只有两支得以幸存复国,而幸存的这两支在赶走东夷后又为了谁为王而掐了起来,离章王这一支胜,因而另一支被离章王给杀干净了。 离章王膝下二十三位公子,但晚年时的夺嫡太严重,已经被拟了个“湣”字为谥号的先君离湣王弑父杀兄上位后,别的兄弟见了,心思也有点活泛,有一些更是拉起兵马造反。 那些造反的公子自然没成功,被离湣王给灭了满门,剩下的公子也陆陆续续被离湣王给收拾了,因此如今的离王族全是离湣王的子孙。 虽然离湣王的儿子就剩两个还活着了,但这并不代表离王族就人丁稀少了,相反,离王族的人丁相当兴盛。 虽然夺嫡厉害,但王位坐着的始终是离湣王,儿子和兄弟是不一样的。离湣王就算杀了自己的儿子,除非实在需要,否则是不会灭自己儿子满门的,因此离湣王的孙辈数量相当可观。 离湣王近百个儿子虽然只有四十几个活到成年,但个顶个的能生,姑且凑个整数,算四十位公子好了,每位公子至少生了二十位公孙,也不乏生的更多的,阿珩就知道一位公子生了一百二十几个儿子。 算起来,离湣王的孙辈不少于八百位,稷阳之乱时死掉的王族过半,姑且算剩下的公孙还有四百位,每位公孙又继续生孩子,平均每位生十位,重孙也有四千。还有重重孙、重重重孙......阿珩甚至看到了一位离湣王的重重重重孙。 瞅着乌泱泱一片的王族们,阿珩着实好奇一件事:离国是怎么供养得起这么多人的?她可不信每位王族子弟都有自力更生的能力,大部分肯定是靠宗室养着,而宗室的钱都是从国库来的。 每个国家能够供养的王公贵族是有限的,过了线,国便将亡,离国......冲这人口,阿珩觉得,这烂摊子最多再撑个一二十年。 阿珩大致弄清了恐怖的王族数量后,忍不住问云洛:“辰王族人口多少?平时开销如何?” “历代辰王大多生得也多,但辰国的国情你也知,每位宗室子弟都要上战场,而战场上刀剑无眼,哪怕是宗室子弟,也多十不存一。” “就算十不存一,一代代的积攒下来,也该不少了。” 云洛颌首。“所以辰律也有规定,出了五服,宗室的子孙便不是宗室了。” 不再是宗室,自然不能再受荫封。 顿了顿,云洛又补了一句:“而且,国库紧张时,恩封与非军功而荫封的爵位是削爵的主要目标。” 军功爵除非人叛国了,或是连着三代都是无军功袭爵,否则不论什么原因都不能夺爵,既如此,在国中影响力远不如军功爵的恩封与荫封自然是最好捏的柿子。 阿珩想想辰国,再瞅瞅离国这一堆,由衷道:“国不如人真不是没有原因。” 人族诸国(辰国例外),君王的公子,哪怕是渣滓废物,只要是君王的儿子,都不会少了一份供养他的封地与人口,而公子的儿子们也会有封地与人口,直到变成远得不能再远的旁支,否则都会有封地与人口。 天生贵种这个词就是这么来的。 但一个国家的土地与人口这般层层分封,也于国不利,更于王权有害。君王们未必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但他们本身就是公族的最高首领,若要解决此事便等于狼王要宰杀群狼,在狼王灭了群狼之前,群狼肯定先将狼王分而食之。狼王之所以为狼王是因为狼群,失去了狼群便是孤狼,而孤狼.......在这乱世里,孤狼活不下去。 不能灭了公族,那就只能控制公族,不允许公族出现权势太过煊赫的存在。 比如公子旦,他会死,一半是因为功高震主,另一半便是因为他在公族的影响力已经能与君王相提并论,甚至在君王之上。 虽然离王尸骨未寒,但就算不算阿珩这个另类,也没一个真心守灵的。 孝期不能吃肉饮酒,只能饮可以数清米粒的稀粥,更不能沾女色,守灵期间更是尤为严苛。 灵堂上带了糕饼,在饿的时候吃两块的比比皆是,好吧,阿珩就没看到几个是没带零食的。 回到住处对司膳司送去的寡淡无味的稀粥大为不满,斥责寺人,让其送上酒肉的不在少数,更有甚者在要求得不到满足后竟拔剑杀了寺人。 阿珩不可能因为死了几个寺人就杀了那些宗室子弟,寺人是奴,宗室子弟是主子,主子要杀奴,奴应该感恩戴德的去死。阿珩理解,但也不想再出什么事,脑袋够疼了,便下了个令,让宗室子弟自己点餐,想吃什么就自己点,司膳司全部满足。 一时间,司膳司仿佛君王并未死去,山珍海味与美酒如水一般从司膳司里做出来。 阿珩虽茹素,去也忍不住看了看菜单,发现这些家伙还真是会吃,除了没有人肉料理,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就没有这些家伙点不出来的餐。 倒也有一些是坚持喝粥的,但用来配粥的酱料都是价值数十枚金铢的好东西。 更有受不了孤枕独眠的,寻了姿色出众的宫女侍寝,看上就让人带走,至于人家愿不愿意,谁敢不愿意? 不论是阿珩还是云洛都对这些宗室子弟五体投地,养尊处优给养成了纨绔是很正常的事,但这么肆意的......都是人才。 不过细想也能理解,这些人都是宗室,离国不亡,他们的荣华富贵便不会停止,自然不需要奋斗什么,除了少数实在不能招 分卷阅读299 分卷阅读300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00 惹的人,其余的人他们都是想怎样就怎样。 阿珩没空也没精力理会这些爱作的王族,离湣王死了并不代表她就没事做了。 与东夷重新定盟,开通商贸,释放所有鲛奴,不论是否隶属王族的鲛奴。 做为丞相的子昭在阿珩的解释下能理解前两件事,离湣王当年想要吞并东夷,所以将东夷丢给沃州羽人,等消耗得差不多了再趁机吞并。只是没想到,东夷虽不似辰国那般发展出了绝对尚武好战的文明,但一个在战火中生存了几千年的民族能那么容易就灭绝? 可想而知,离湣王的打算落空了。而这也留下了一个隐患,离湣王不可能拉的下脸与东夷重新定盟,尤其是在巫盼将他至少几打的儿子孙子切了喂狗后,可不定盟,一旦东夷被羽人踏平,离国将直面羽人,体验一把上古时代那些被异族灭族或举族为奴的氏族的感受。 华族与东夷都是人族,因此战争时再怎样也不会真的将人给杀光,就像北荒人,攻破齐人城邑后仍会掳掠女子回去。而羽人,那不是人族,因此一旦亡国,要么这片土地上所有人族都被屠杀干净,要么这片土地上所有人族都沦为最低等的贱奴。人族的羽人国族的地位与鲛人在人族的地位等同,甚至连鲛人都不如,因为鲛奴稀有难得,而人奴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这也是当年太子琚无视东夷曾经灭了离国、屠戮离王族的旧恨与东夷结盟的根本原因,东夷最多屠光王公贵族,羽人却可能屠光所有人。 不论喜不喜欢,东夷都不能亡。 子昭也曾劝说过离湣王考虑一下东夷坚持不下去的后果,但仇恨太深,离湣王死也不愿再与东夷结盟。 事实上,便是当年太子琚与东夷结盟都是他力排众议将大半公卿氏族都给得罪了的结果。 离湣王的态度太坚决,子昭只能放弃,如今阿珩松口,子昭自然也松了口气。可释放鲛奴,子昭很难理解。 鲛奴是贱奴,是所有奴隶里最卑贱的奴隶,因为它们不是人族,是被人族自海中捕捉的美丽生物,但再美丽那也不是人。 鲛人是海产的一种,肉质极鲜,老饕都好这一口;鲛人是大荒最美的生物,贵族斗富里最高级的斗富便是比谁蓄养的鲛人歌舞伎最多,最美;鲛人的油脂可以燃烧很久,是王侯贵族陵墓里长明灯的燃料;鲛人坠泪成珠,一枚鲛珠价值数十金,渴望财富的日夜折磨鲛人逼迫它们流泪,直到再也收集不到鲛人才会将鲛人卖给老饕...... 总而言之,鲛人全身都是宝。 尽管月照海很危险,但中州沿海的人族国家都有专门的捕鲛船队,为了财富,无惧生死的出海捕捉鲛人。 别的沿海国家子昭不清楚,但在离国,王宫里就养着一池子鲛奴,是离湣王生前最喜欢的歌舞伎,大氏族也都蓄养着鲛奴,中小氏族同样不乏养鲛奴的。 “王宫里的鲛奴还好说,但氏族里养着的鲛奴,只怕不会放生。”子昭委婉劝道。 阿珩不以为然:“谁敢不放就杀了他全家,对了,记得,不是直接斩首,必须是腰斩。” 子昭沉默须臾。“您这是为何?” 这妥妥的得罪整个离国公卿的节奏。 阿珩略微失神。“为什么啊,因为我少时有鲛人帮过我。” 那一年,被清从地牢里挖出来没多久,离湣王也通过太子的异常发现了她的存在,一边让人杀清,一边将她接进了宫。她都没来得及弄清楚怎么回事就“失足”落了水,如今的她是水中游鱼,能在水里游一天一夜,但彼时的她......旱鸭子一只。 “我说过我会报答她,不过......还没等我想到如何报答她,她便被一名醉酒的公子奸.污,你知道的,王宫里的雌性,都是离王的东西。公子们虽然可以碰宫里的雌性,却不能碰离王已经碰过的,那个鲛人,是离王碰过的,父子共用一个女人,这是大忌。而离王的女人被别人给碰了,那是绿帽。离王自然不可能杀了自己的亲生儿子,便杀了那个鲛人,仿佛它从未出现,那事从未发生过。”阿珩淡淡道。 子昭忽然觉得后背凉飕飕的,他忽然想起,前几个月离王死掉的公子里有一个是被□□□□致死的,且疑似被......若干喂了烈性药物公牛给那个死的。 阿珩继续道:“虽说人死债消,但我不想这样,她死了,没关系,我回报在她族人身上便是。自然,最重要的还是,因为鲛人全身都是宝就将鲛人当成野兽给抓起来折磨、亵.玩,这他娘的怎么就那么像因为是长生药药引就被抓起来炼药的羲和氏后裔?这让我心情很不好,所以我想灭他们三族。可如今都要继位了,杀人自然需要借口,不能再随随便便就杀人。” 子昭懂了,虽然觉得鲛人本来就不是人,是野兽,但阿珩都这么说了,做为臣子自当从命。“臣自当办妥此事。” ☆、第二十八章出殡 做为一个人族准君王,却要释放鲛奴,阿珩非常成功的还没继位便将离国九成的公卿氏族给得罪了。人族自炎帝建立第一个国家至今,上下一万年,绝无哪个君王如阿珩这般空前绝后。 嗯,空前是一定的,绝后也很容易推测,哪怕再荒唐的暴君也不会为了另一个种族的人得罪天下人,使劲作死。 阿珩完全不在乎身后名,更不在乎自己还没继位便已怨声载道的名声,一个个贵族被满门抄斩,三族被打入奴籍,阿珩亲自设计的奴印,用古九州文字写的,所有人都能琢磨出那是个奴字。烙铁在那些贵族的脸上烙了个奴印后,阿珩更是让人涂抹了自己专门研制的一种药膏,伤口会恢复得很好,但那个奴字,哪怕将皮肉都给刮掉也无法去掉,因为奴字已经渗入了骨头里。 之前就已经抄了王城三成贵族的家,如今又杀了三成,剩下的都乖了,非常配合的交出了所有的鲛人。 月照海入海口,再一次看到大海,哪怕因为人族的残酷秘术失去了鱼鳍,上千的鲛人仍旧喜极而泣,坠泪成珠,铺满了河床。 隶属于离国水军的淮瞅了瞅阿珩,发现这家伙是真的想放他们走,立刻招呼所有人先走,他自己却未立刻走,而是浮在离阿珩很近的地方,若是阿珩反悔,他便可杀了阿珩。 许诺过会放了鲛人的离王不是没有过,承诺只要办成什么事,便放了他们,但事实却是,事成之后是放了,却是割下鲛人的头颅后将鲛人的尸体丢回海里。 真的放了,鲛人都回了海里,至于回去的是尸体这个问题。 寡人只答应放了你们,可没答应让你们活着回去。 阿珩没理会淮的猜忌,随手将一个盛着蓝色液体的瓶子丢给淮,淮接住,疑惑,便听得阿珩道:“里 分卷阅读300 分卷阅读301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01 头是日光倾城,我稍后会烧了所有的捕鲛船,若日后离人再造捕鲛船出海抓鲛人,你可将这瓶日光倾城用在邺城。” 船上所有不甘不愿的被阿珩拉来的公卿贵族不由一呆。 “殿下你疯了......” 那可是日光倾城,曾经毒灭国一个国族的日光倾城! 阿珩不耐烦的做了个手势,云洛立马配合的将开口的那人一脚踢进了水里。入海口水流湍急,鲛人能够稳住身形,人却很难,除非善水性,不过此时此刻善水性也没用,因为云洛踢人的同时也踢断了那人的一条腿。因此那人扑腾了几下便被水给冲进了海里,没了影。 剩下的所有人都沉默了。 淮捏着瓶子许久,忍不住道:“殿下是人吧。” 阿珩颌首。“是啊。” “你将邺城所有人的命交给了鲛人。”淮难以置信道。 阿珩笑道:“日光倾城能灭邺城,它也能让月照海变成死海,我鼓励你心情不好的时候就随便用用。” 淮了然。“殿下大恩,鲛人一族定永世不忘。” 送走了鲛人,阿珩又开始了新的花样,这一次是让国中每户有房子的百姓都要在自家院子里种植一些适应本地气候的草药。关键时刻,药材永远都缺,让这些百姓自己在家种植一些,能省不少事。 反正每户人家的院子里都会留出两洼地种植葱蒜与一些蔬菜自己吃,反正都是种东西,再种上一些药材也没什么。 时间流逝中,又是一年春。 暮春时节,五月期满,阿珩打着呵欠与王族子弟一起送离湣王入陵,孝子贤孙步行跟着棺椁哭得那叫一个惨,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全家死光了。 阿珩与云洛没有步行,坐在马车里,前者眼底有青黑之色,却没有睡意,后者抓紧时间补眠,却始终睡不安稳,外头实在是太吵了。一个人哭,可以无视,几个人哭,勉强无视,但上万人哀泣......云洛的神经再强大也无法无视。 阿珩忽的出了车厢道:“真吵,谁再哭一声,我就拔了他舌头。” 出殡队伍刹那间一片死寂,许多人都是一脸的敢怒不敢言,阿珩说得出做得到,谁再哭,她真会拔了那人的舌头。 并不知道外头发生了什么事的云洛顿时睡得安稳了。 送棺椁入陵时阿珩没叫云洛,这些日子为了保护她不被刺客干掉,云洛就没睡过一个好觉。 阿珩在陵墓外放了短榻与案几,烹了壶药茶,等着奴隶将棺椁送进去。 在离湣王死后才被阿珩放出来的公孙係目光复杂的看着阿珩一眼,被放出来就被告知,阿珩成了自己晚辈与即将继位的新君,这感觉不是一般毁三观。 “你不进去送最后一程?”公孙係问。 依着礼制,阿珩应该送离湣王最后一程。 阿珩饮了一口金银花茶。“没兴趣。” 公孙係皱眉:“你即将继位,若一味的任性,迟早成为暴君。” 阿珩反问:“迟早成为?我还以为自己已经是暴君了呢。” 公孙係的太阳穴忍不住突突跳了跳。“你既然清楚,为何还如此?暴君是没有好下场的,你莫忘了厉王的下场。” 离厉王,离湣王的祖父,被东夷枭首悬于稷阳城墙上数月。 阿珩皱眉:“我还没离厉王那么烂,不过,成为暴君有什么不好呢?我现在的志向就是成为暴君,想干嘛就干嘛,想杀谁就杀谁,还不用自己亲自动手,有的是人替我动手,一点都不违背医者三戒,实在是太.......痛快了。” 阿珩的一番逻辑听得公孙係目瞪口呆,泱泱人族万年,暴君不少,但从未有哪一个是一开始就奔着暴君之路去的,不是迫于局势便是想当明君,当着当着就不知为何成了暴君。如阿珩这般,尚未继位便立志成为暴君的,绝无仅有。 棺椁就位,无子的妃嫔宫人与奴隶都将殉葬,但阿珩一点都没有殉葬的打算,因此离湣王那多达数万的妃嫔宫人一个都没带来,让送棺椁进去的奴隶出来便下令封陵。 众人一愣,一名公孙道:“殿下,人殉尚未入陵。” 阿珩想了想,问:“一定要有人殉葬?” 公孙道:“此乃祖制,不可废。” 阿珩一指公孙:“把他还有他全家给我推进王陵里,送进去后便封陵。反正都要人殉葬,用墓主的子孙殉葬可比奴隶与妃嫔高级多了。有异议者,带着全家一起进王陵,反正殉葬一直都是多多益善,既然有人如此舍不得先王,便去作伴以证忠心吧。” 还想劝两句的公卿立刻闭了嘴。 立马有禁卫将那名公孙全家老小抓了起来往王陵里送,公孙显然没想到阿珩竟然敢拉王族殉葬。 古往今来,殉葬用的都是奴隶与墓主的姬妾,从未有用墓主的子孙,且是王族来殉葬的,阿珩再一次创造了新纪录。 “离夏,你就是个暴君,你不得好死......” 阿珩想了想,道:“不准留任何食水,我很好奇,没有食水,公孙你会吃什么。” 在场所有人不由得背脊冒汗,吃什么?王陵一旦封陵便再也打不开,不论是从内还是从外,除非找一群专业的盗墓贼来打盗洞。然而公孙是王族,绝不可能精通盗墓贼的本事,自然不可能离开,而不能离开便没有食水,想要活下去便必须进食,而王陵里有什么是能吃的呢? 公孙没被推进陵墓里,有军队包围了王陵这一片,一柄剑架在了阿珩的脖颈上。 阿珩瞅着拿着剑架自己脖颈上的公孙係,挑眉:“造反?” 公孙係虽纠结却仍坚持的道:“我不想这么做,但我不能让离国毁在你的手里。” 阿珩轻笑。“那你打算怎么做?” “我不会杀你,交出六玺,写下禅让诏书,你日后便住在行宫。”公孙係道,他不想杀阿珩。 “只是幽禁?” “只是幽禁。”公孙係说。 “离王是我杀的。” “我已知。” “我阿父当年只是想直接投毒杀了你全家,是我劝他,只是杀了没意思,疯了之后亲手手刃全家才有意思,杀完了又神志清醒过来更有意思。”阿珩继续道。 “伯父已经告诉我了。”公孙係痛苦道。 “伯父?公子兰?他也在?” “我在这。”公子兰自人群中走了出来。 阿珩露出了一个颇为玩味的笑。“你果然去找这些废物了。” “你要屠灭王族,我做为王族,自当提醒他们,不让你毁了这离国锦绣山河。”公子兰义正言辞道。 “原来离国没了你们就会毁灭吗?”阿珩做出了一个了然的表情,然后道:“那可真是可惜了,我这次得毁了离国了。” 瞧着阿珩脸上的笑,公子兰本能 分卷阅读301 分卷阅读302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02 的有种不好的预感,忙对公孙係道:“快杀了她!” 公孙係有些犹豫,哪怕阿珩杀了他全家,他也很难杀了这个女子。而公孙係这一丝犹豫让阿珩抓住了时间微微侧了侧身子,下一息,一条执着短剑的手臂掉在了地上。 那是谁的手臂? 公孙係许久才反应过来那是自己的手臂,因为他看到了蓝天,然后看到自己的身体少了一条手臂。 云洛不知何时站在了公孙係无头的尸体旁边,方才飞剑斩去公孙係一条手臂,再一剑斩去公孙係头颅的正是他。“想杀我的夫人,莫不是以为我是死人?” 阿珩瞅着公孙係瞪着眼睛的头颅,忽然伸手将头颅捡了起来,然后取出针线将已死的头颅缝回尸体上。 云洛护在阿珩的身边。 公子兰冷笑道:“你来了又有什么用?你一个人能挡得住军队?”为防万一,他核实过了,阿珩只带了五百禁卫,除此之外什么人都没带,连埋伏都没有,所有军队都没少人。 云洛回了公子兰两个字:“白痴。” 伴随着白痴两个字的是箭无虚发的箭雨,每一支箭都射中了一名王族子弟,没有一支箭射偏。 “东夷.......”公子兰大惊,却没能将最后一个人字吐出来,一支箭矢射在了他的眉心,射穿了他的脑子,带出了一片红白之物。 只有东夷人才会有如此出神入化的箭术,谁让他们的敌人是长了翅膀会飞的羽人,敌人不会放弃天空的优势跑地上与人族厮杀。因而东夷在近万年的战争中练就了近乎非人的箭术,整个人族没有任何一个分支能够在箭术上与东夷人媲美,哪怕是第二名也与东夷差着十万八千里。 瞅着没有一支箭矢浪费的箭雨,云洛感慨道:“如此出神入化的箭术,便是趁着今日的机会杀了你我都足够了。” 阿珩缝合着头颅,头也不抬的回答:“不会。” “什么?” “你是巫咸,我是下一任巫彭,杀了你我,巫盼会被人族所有还幸存的巫追杀到地老天荒。” 巫意见不合掐起来很正常,但不能出人命,违者,巫宗所有人共诛之。 ☆、第二十九章登基前夕 镇压了叛乱,阿珩见那名坚持殉葬制的公孙还活着,让人继续将其推进王陵,随后封陵。 万斤断龙石落下,里头的王族是别想活着出来了。 彻底解决了先王下葬的事,阿珩这才开始着手处理离王族。 谋逆刺杀储君是大罪,而这位储君还是即将继位的,那这罪名就等同于刺杀君王了,超过两万名王族被斩首。 阿珩略有点人性的是没杀那些王族子弟的妻妾奴仆,倒不是不想斩草除根,而是一计算,这么个杀法,死的人得超过十万。离国虽是大国,但一夕间杀掉十万人,这影响也太大了。 须知阿珩连查都懒得查有没有哪个王族是无辜的,着酷吏拿着王族的族谱挨个上门抓人,只要是族谱上有记载的都抓起来处死,未满三岁而未入族谱的王族子弟也要抓起来处死。若是有外室的私生子女,查得出来,也杀,查不出来也不强求,毕竟,不入族谱,哪怕流着王族的血也不会被承认,王族认的是族谱,不是血统。 离湣王怀疑太子琚与太子琤不是他亲生子,却只是想着杀掉他们,没想过揭发此事,一来是丢人,二来,那两位的名字在族谱上,名字在族谱上那就是血统纯正的王族,且是嫡嗣。 另,那些王族的府邸里所有雌性生物都要灌一碗堕胎药才放走,贵族府里的婢女就是嘴边的肉,嘴边的肉不吃白不吃,阿珩不想人都死了,几十年后还跳出个遗腹子来找自己报仇。 莫说整个离国,便是中州所有华族与非华族的国族都惊呆了。 王权更迭,王族内部争斗,死人很正常的事,灭门也是家常便饭,但阿珩这已经不是灭门了,是灭族,她在灭整个离王族。 亘古以来,王族内部再怎么斗也都是有底线的,夺嫡结束后,新君继位,别的兄弟只要不再蹦跶,那么小命还是能保住的。毕竟,一个国家最重要的便是王族,君王做为王族的首领,若是王族都不存在了,那么君王的王位是稳固了,国族的未来却得堪忧。国族延续,靠的不是一两个君王,而是繁衍不息的王族。 诚然,如今都尘埃落定了,离王族还要作死,的确该杀,灭门也是合该,但再合该也没这样将整个王族都给屠了的。 法不责众,这种情况,任何一个脑子正常的君王都会选择将蹦跶的比较欢实的那几个及其全家抓起来处以极刑威慑众王族,威慑完了,事情便该到此为止了,如阿珩这般.......离国新君贵脑无恙否? 阿珩脑子是否有恙不得而知,但她没能如愿却是真的。 君王发疯,公卿们还是有脑子的,离王族再烂也不全是纨绔,也有不错的人才,新君再这么杀下去,迟早出事。 一群臣子死谏,阿珩多少要考虑一下后果。 在用廷杖打死了三十几位公卿大夫后阿珩终不得不退一步,除了主犯满门抄斩,别的全都流放海上。 虽然对这个结果也不是很满意,但也没人再说什么了,人还活着就足够了。当新君继位后冷静下来,明白王族对国族的不可或缺后,那些王族被接回来是迟早的事。 虽然妥协,但阿珩的心情仍旧很不好,逮谁都想抓起来解剖练手,让心情好点。 然而,君王与医者是不一样的,医者得解剖人体来练习,君王却不能那么做,那是残暴,也没意义。 让阿珩心情更不好的是云洛在此时与她辞别。 “齐国此次在叶水失利,辰国很想试试,我得回去。”云洛淡然的对阿珩说。 “辰国并非缺了你就不行。” 云洛道:“可我是辰人这一代的族巫。” 族巫,意味守护,虽然巫本身就意味着守护,但族巫比较特殊,一旦成为族巫,那么就得守护所选择的国族至死,不像别的巫,一个国家呆得腻了,随时可以搬家。 阿珩没再说什么。 云洛只身一人离开了,她的登基大典也只剩下十日。 阿珩的心情很不好,一直都不好,鉴于至今都还没散去的血腥味,这个节骨眼上,根本没人再敢触这位即将继位的储君的眉头,因此阿珩倒是没再杀人。 更值得庆幸的是,朝会是五日一次,因此公卿贵族们只要小心点,也没机会触阿珩的眉头。 除了子昭,前些日子的廷杖他也没逃过,虽然他也很想弄死整个离王族,但阿珩的做法太极端,杀人的方法有千万个,没必要一定要用那么极端的。 人们更喜欢委婉的方式,哪怕是杀人盈满,只要找个冠冕堂皇的借口,世人便会欣然接 分卷阅读302 分卷阅读303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03 受,歌颂吾王的英明。 虽然被廷杖打得不轻,但阿珩还是让人手下留情了,因此比起别的被活活打死了的人,子昭没死,并且养了几日便能下床继续干活了。 离湣王在世时,每日要批至少一百二十斤的奏章,列国的君王就算不如他,也不会少太多。阿珩却不然,让她每日看完可以堆成小山的奏章不如杀了她,因此除了军国大事,别的事都是丢给三公九卿处理。 子昭是丞相,不免要与阿珩多加接触,注意到阿珩心情不好,再加上云洛的离去,他便猜得到阿珩这是为什么心情不好。 “殿下。”子昭原是想称陛下的,但鉴于阿珩还没继位,就先称陛下不合礼制,也显得阿珩很迫不及待,于名声不好,便打算正式登基后再改口。 在一条水渠边上钓鱼的阿珩闻言懒洋洋的伸出了一只手。“又有什么事?拿来?” 离国近来事情很少,三个接壤的大国,齐国被打得够惨,东夷也结盟了,唐国......自顾不暇。而国内,平日里惹事的都是那些贵族,如今王公贵族都被杀得差不多了,没被杀的也被吓怕了,一个比一个乖巧懂事,战战兢兢的做人,连日常的欺男霸女都没人敢继续了。 总的来说,离国可以称得上一句:路不拾遗,夜不闭户。 子昭将手里的奏章递给阿珩。“封国前些日子攻打了齐国的樾水南部百里之地,臣觉得此事应禀报殿下。” 封国也是大国,与离国很近,但中间隔了好几个小国,因此并未直接接壤,不过要打起来也是很容易的,双方的直线距离不超过百里。 樾水是齐国的富庶之地,也是粮仓之一,封国得了樾水,必然实力大增,便可能与离国起冲突。 阿珩看了几眼奏章,丢还给了子昭。“适当增加西境的防御即可。” 子昭喏了一声,想了想,又道:“殿下,王者乃国族的统治者与守护者,应以国族为重。” 阿珩瞅了子昭一眼,淡淡道:“我知道了。” 子昭无语,我怎么就一点都没见你把这话给听进去了呢? 咬了咬牙,子昭继续道:“您的两代先人皆因此王位而枉死,若您不能振作,岂非辜负了他们的牺牲?” 阿珩不以为然。“太子琚之死是成王败寇,他败了,自然要赔上全家的命,至于我阿母,她确实是为我而死,却无关王位。”她老娘可从头到尾就没提过王位,更没提过她是位王孙。 便是她老子也是在老娘的仇家找上门,才隐约猜到妻子是什么人,而在离湣王将她接进宫后方完全确定了猜想。 但凡离王孙有一点让自己孩子去夺回王位的心死都不会将自己的身世瞒的死死的。 当然,这也和清的粗神经有一定关系,不过......一个不管是远行还是烹饪食物、裁制衣物都懂,并且从不觉得四处流浪的日子苦的女子,搁谁也没法将她同离王孙联系起来。 离王嫡孙女,何等尊贵,喝的一道汤都是用几十只鸭子调出来的,吃的肉是逢泽幼鹿与炮豚、炮牂等八珍,穿的是绸缎鲛绡。清的妻子却是一个吃得下野菜,并且吃得津津有味的女子,虽然吃得津津有味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自己学了厨艺将野菜做得比山珍海味还好吃;穿着粗糙的葛衣,初时被葛衣的布料给磨破了肌肤,可后来习惯了便没再被磨破肌肤。 从头到尾,那女子都将日子给过得有滋有味,食物粗糙没关系,她自己动手把野菜给做出山珍海味的味道来;衣服粗糙没关系,反正是遮羞用的,能遮羞就够了,就算觉得不好看,多费点时间将衣服裁制得好看点,绣上好看的花纹即可。 不是一般接地气。 王位,江山,离国,早抛九霄云外去了。 子昭彻底被阿珩打败了,但见阿珩还有精神跟自己辩驳,想来问题也不严重.......大概吧。 登基大典一日日临近,列国的使者陆续到来,邺城愈发的热闹不凡,而这热闹里也不曾有人惹事。 细想也能理解,一个能眼都不眨的灭整个王族的君王,再想试探底线也得悠着点。 诚然,离国是中州东部大国,沃野千里,疆土辽阔,人民众多。离国未来的走向自然与列国未来息息相关,一句话:阿珩手腕不够,那离国就是肥肉;若阿珩手腕强大,那离国就是盟友。 初步看来,阿珩很有手腕,杀了那么多人,离国竟然还井井有条没出乱子,一般人没这本事。 试探需谨慎,不然一个不留神就可能被这杀胚离君将命给留下了。 暮春之月晦日,登基大典如期举行,整个邺城沉浸于喜庆之中,王宫更是忙碌不休,本国的人也就罢了,没谁会找事,但列国使臣就不好说了,多做点准备总没错。 ☆、番外公子兰 离兰上头有一个兄长,名嗣,承其宗嗣的嗣,很出色,很得阿母的喜爱。 阿母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兄长嗣的身上,给兄长找来好的夫子教导他,更省吃俭用花费买很多典籍与空白简牍供嗣读书学习。 兰的记忆很早,也很好,因此记得家里很长的时间里除了仆人便只有母亲与兄长,也记得两岁的时候兄长与母亲之间爆发了争吵。 家里没有收入,兰没有见过父亲,只有母亲,而母亲是不工作的,因此家里没有收入,但家里每个月都会凭空得到一笔钱。靠着这笔钱,母亲得以买奴照顾一家人的生活,补贴花销,但那笔钱并不是很多,仅供一家人维持体面一些的生活。若是要供嗣启蒙读书,且是非常好的夫子启蒙读书便显得极为拮据。 母亲不得不缩减了家里的开支,最早时兰有一个乳娘,后来变成了母亲亲自喂养,但母乳不够,嗣便买了一头母羊挤奶给他喝,而那一次的争吵便是源自于母羊。 那一年,离国两位继承人之间为正统之争的战争正是最紧要之时,公子桢于战场身受重伤,生死未卜。而家里已经数月没有人寄钱来了,母亲为了补贴家用不得不开始为人浆洗赚钱,同时将母羊给卖了。 “阿母,那个男人根本就没把你当回事,他第一次见我时,你是不是瞎了?他想杀我,他觉得我是个大麻烦,他想杀了我啊!阿母你是没长脑子还是脑子都被狗吃了?你但凡长点脑子就应该知道,我们一家人应该远离那个男人,只有离开,我们才安全,才能活!” 嗣与母亲大吵一架后将母羊买了回来,同时休学,然后被阿母用荆条抽得鲜血淋漓。 他被吓坏了。 嗣见弟弟的模样不对劲,安慰道:“莫怕,大兄没事。” “是因为兰?”他咬着手指问。 嗣摇头。“不关弟弟的事,是阿母喜欢白日做梦,还要拉着你我一起在 分卷阅读303 分卷阅读304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04 梦里活着。” 数月后,家里的经济恢复了正常,他也终于见到了所谓的父亲,那是一个极冷淡的男人,他第一眼便得出一个结论:自己不喜欢父亲。 嗣也不喜欢,但就算不喜欢也必须装得喜欢他,崇拜他,并且做出很乖巧的模样,否则......嗣不敢笃定自己的脑袋会一直留在自己的脖子上。 那个男人对于嗣的乖巧懂事很满意,但对一点都不乖的兰却很不喜欢。 兰问他:“阿父,你为什么不能每天留在家里?” 这问题......嗣无语,更让他想捶死蠢弟弟的是在那个男人委婉表示很忙,不能每日都回来时,蠢弟弟竟然大闹了起来。 那个男人拂袖而去。 嗣一边哄弟弟一边想着,自己似乎没跟弟弟说过,母亲不过是男人养在外头的外室,连名分都没有,所以他们虽然是那个男人的儿子,但不会有任何人与宗法认可。在人前,他们是不能叫那个男人父亲的。 嗣在将弟弟哄好之后将这些事比较委婉的说了说,兰表示不明白,为什么人前自己不能叫那个男人父亲。 嗣无法回答,总不能回答你我的老娘喜欢作死吧,但那终究是亲娘,且没有亲娘的作死也不会有他们两个人。 兰问了母亲,母亲偷偷带兄弟俩去王族围场外。 围场里,有三个锦衣的孩子在唤他的父亲为阿父,父亲也一脸温和亲切的教导着三个孩子弓术,而其中最小的那个孩子,父亲尤为耐心与喜爱。 兰看到,在最小的那个男孩丢了弓箭嚷着要骑大马时,一个妇人皱眉说了他几句,父亲却笑呵呵的劝说着妇人,然后毫不犹豫的蹲了下来给他当马骑。 母亲告诉他,年纪大的那个男孩是父亲的嫡长子,也是世子,他以后会继承父亲的一切;年纪小的是父亲的嫡次子,虽非世子,却也小小年纪便被封了一个里做为封地;女孩是父亲的嫡女,亦有封地 而那一切本该是他们兄弟的,母亲本该是父亲的嫡妻,却被那个妇人以势压人,逼得父亲不得不舍弃母亲娶了那个女人。 他很不服气,凭什么,凭什么那三个孩子锦衣玉食,他们一家却只能粗茶淡饭?大兄拜好的夫子读书识字都没钱? 嗣冷冷道:“你确定那个男人是被迫的?我怎么看他乐在其中?你他娘的脑子就不能醒醒?” 嗣坚持的找了普通的夫子读书识字,然而不论他怎样勤奋努力,成绩都是一般,男人每次都会考校兄弟俩的功课,不论嗣的成绩多差,他都会很温和的安慰嗣。 面对兄长的成绩,他决定勤奋读书,成绩出色,在男人考校功绩时得了夸赞,然后被嗣揍得哭爹喊娘,成绩开始下滑,最终平庸。 五岁那年,男人给了他们一大笔钱让他们躲起来,若他有事,他们便再也不要回来。 母亲含泪说,愿带着两个孩子与男人同生共死,只是可惜孩子即便死了,也不能光明正大的唤他一声阿父。 瞧着一个乖巧,一个懵懂的两个孩子,男人的心软了软,说:“此番之后,若我能活下来,我定接你们回府。” 兰留意到男人这么说时,嗣藏在袖中的手在抖。 男人一走,嗣便要求母亲带着他们离开稷阳,离开离国,不管去哪里,都不能再留在稷阳,留在离国。 母亲说,不能走,留下来,父亲才会感动,他们才有机会光明正大的回去。 嗣忍无可忍的给了母亲一巴掌。 母亲很不可思异,很是伤心。“嗣,你个不孝子,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我是你的母亲,是冒死将你生下来的母亲。” “你生了我并不代表你就能决定我的生死。”嗣冷冷的说。 母亲将嗣骂了一顿,说嗣不懂她的苦心,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们兄弟俩。 嗣不置可否,当天晚上偷了家里一半的钱抱着他离家出走了。 “大兄,我们要去哪里?”马车里,兰懵懂的问嗣。 “去齐国,我听说,齐国牛羊成群,很是富庶,我们去齐国。”嗣说。 “那母亲呢?” “她不想活了便让她去死,我们不能跟着她一起去死。”嗣冷冷的说。 嗣宛若亡命一般向北奔逃,却终是晚了,世子琤追了上来。 嗣将弟弟藏了起来。“不管发生什么,都不要出来,我若是死了,也不要为我报仇,离开离国,走得越远越好。” 他不明白,却很快就明白了。 悬崖边,琤瞧着比自己大了一个月的庶长兄,叹道:“我其实也不是很想杀你,毕竟你是个长了脑子的。” “可你还是要杀我。”嗣说。 琤点头。“若你一生都离得远远的,我自然不会想杀你,可惜......我观察了你们一家两年,你虽然长了脑子,奈何有个猪猡脑子的母亲,不论你愿与不愿,不论你是否长了脑子,你迟早会卷进来。你有个弟弟,你很疼他,我也有一个弟弟与一个妹妹,我也很疼他们,我不希望他们有事,所以我必须活着,保证自己的地位。而我要活,你便不能活。” 嗣道:“我什么都不想跟你抢,我只想好好活着。” 琤讥笑:“你什么都不想?那为何他前脚弑父杀兄登基,后脚便派人来接你们?若非我两年前便着人盯着你们,还真就被你们成功了。” 嗣心中咯噔了下。“你将我母亲怎么了?” “应该烧成灰了吧,我下了令,只要阿父派人去接你们便立马放火,都这么久了,也该烧得差不多了。”琤说。 嗣哀求道:“会威胁到你正统地位的只有我,我死了,你放了我的弟弟可好?你也有弟弟,你应该明白我的心情。” 琤犹豫了许久,道:“可。” 嗣咬咬牙,闭着眼睛跳下了悬崖。 嗣死了,兰哭哭啼啼的找到兄长遗体时,遗体已经被悬崖下的猛兽啃得差不多了。他在悬崖了哭了很久,哭得睡了过去,醒来时,赵姬找到了他。 赵姬没死,琤派人放了火,但公子桢也有派人保护他们,见走水了,及时将赵姬救了出来。 赵姬带他回了王宫,两个月后才见到已是离王的公子桢,听完了嗣是如何死的,离王只是说会接他们进宫,除此之外什么都没说。 兰很是愤懑,嗣是他的儿子,他做为父亲难道不应该为亲生儿子报仇吗? 事实是,离王从未想过为嗣复仇。 琤已被立为储君,日后要继承一切的嫡长子与一个外室所出的庶长子,根本不是一个地位,且,王族夺嫡,谁手里没几个亲生兄弟的血?他自己前不久还杀了离章王一大堆儿子呢。 对于琤的所作所为,离王要说有什么感觉,只怕就一个:够狠,是我儿子。 琤狠得很好,若琤 分卷阅读304 分卷阅读305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05 不够狠,他还要怀疑自己是否立错了储君,这个乱世之中,仁君可活不长,更守不住江山社稷。 公子兰终是想明白了这些,对离王彻底死心,转而观察起太子琤,离王不肯为嗣报仇,行,他自己来。 太子琤此人年纪虽小,行事却面面俱到,令人寻不到半点错处。 苏氏生嫡长子时是在战场上,太子琤在军营里长到了三岁,彼时离王族打下了稷阳城,以稷阳为都,太子琤这才没继续在军营里生活。 离王与王后在战场上厮杀时,太子琤在稷阳抚养弟弟妹妹,并伺候祖父,为父母稳定后方,一步走错,满门皆亡。哪怕原本是个蠢的,这么多年战战兢兢的走下来还没死,都已修炼到一定境界。 太子琤不好女色,不好华服,不好美食,饮食衣着皆清淡朴素,完全不像一个贵族,一举一动皆让人忍不住赞其得体。 若说有什么特殊癖好的话,便是喜欢吃宫外一家路边摊的汤饼,且经常带着公子琚去吃。 他也去吃过,觉得除了鲜了一点,也没什么,与宫里御厨做的一比,差了何止十万八千里,说一句粗茶淡饭都是抬举。 公子琚虽然不挑食,给什么吃什么,但也不明白太子琤为何喜欢这汤饼,有一回问出了公子兰的疑惑。 “怀旧啊。”太子琤回答。 “怀旧?” “为兄三岁那年,军中缺粮,数月不闻肉味,我便自己取了铜弩偷偷离开军营去猎了一只小羊,又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弄了一尾小鱼烹了一锅汤与父母分食,味甚鲜美,至今不能忘。” “御厨做的吃食不好吃?” “御厨做的很好吃,但只有这个味道能让自己记住如今这一切的得来不易,不可挥霍,当珍惜。’ 太子琤唯一的弱点便是王后与弟弟妹妹,苏后虽然没长子这般令人寻不到半点错处的圆滑。但苏后足够强大,强大到根本不需要给任何人面子。离国兵权三分,一分在离王手里,一分在苏氏族长手里,最后的一分再苏后手里。也因此后宫妃嫔,谁惹她,她直接让人拖下去打个半死,甚至直接打死,离王不敢为此说半个字。尽管赵姬天天吹枕边风,离王也一直冷落苏后,但苏后始终过得怡然自得,有男人没男人对她完全没影响。 王姬行事滴水不漏堪比太子琤,唯一一个能抓到错处的公子琚却是离王最疼爱的儿子,公子琚拿匕首在找苏后麻烦的妃嫔脸上刻字,离王从不为此罚公子琚。 挑拨公子琚与太子琤的关系令两兄弟手足相残自己坐收渔人之利? 公子兰想过,但......他还没来得及出手,便有另一庶公子不着痕迹的出言挑拨了公子琚,想让公子琚与太子琤生分,而结果,公子琚瞅了那名庶公子一会,完全不顾人家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捡起一块石头将这名公子砸了个脑袋开瓢,御医好不容易救回来,人却已然傻了。 离王问责时,公子琚满不在乎的回答:“他说大兄坏话,我便揍了他呗。” 离王气得要死却无法将公子琚如何,因为公子琚有个好兄长,太子琚替他摆平了麻烦。 庶子诋毁嫡长的储君本就是有罪,公子琚教训庶子一顿,虽说狠了点,但那也是庶子自己作的,怨不得人。难道庶子诋毁太子琤,公子琚不仅不能揍庶子,反倒要陪着庶子一起诋毁嫡亲兄长? 太子琤将所有的问责都给打了回去。 公子兰等了很多年,始终没等到机会,反倒因为赵姬冒然对王后下毒,赵姬被离王名为软禁,实则保护了起来,他们几个兄弟却被公子琚或杀或废。 他恨不得杀了那个女人,大兄说得对,那个女人的脑子就是被狗给吃了,对王后下毒,亏她想得出来,苏后哪有那么容易弄死。 十二岁,王权与外戚,离王与太子琤,矛盾愈发尖锐,离王令太子琤出征,甘之战,离王希望太子琤败,太子琤有了污点,他才好废太子。 为此,离王默许与怂恿他出手。 好一招借刀杀人,但他很乐意做这一把刀。 让太子琤战败,然后被废,怎么可能,以太子琤的手段,只要没死,太子之位就一定不会离开他的手心。所以,最稳妥的法子便是利用甘之战杀死太子琤,死人是无法继续占据储君之位的。 他将布防图出卖给了东夷,务求弄死太子琤,至于太子琤死后,东夷是否会长驱直入,他不在乎,若这个国家以后不是交到他的手里,毁了又如何? 为防万一,他将所有罪证都丢到了那个傻了的庶公子的母族头上,然后又派了刺客去战场,若是太子琤没死在东夷手里便杀了太子琤,做出他死在东夷人手里的假象。 他在心里祈祷,大兄,请一定要保佑我成功为你复仇。 ☆、第一章同归 数以万计的支流注入,云水浩浩汤汤东去,也是中州与沃州最重要的水路网,有人说,乘舟楫沿着云水,可以抵达中州与沃州的任何一个地方。略有夸张,却也符实。 云水沿岸有不少食肆,贩卖新鲜的热食与浆水给路过的客人。 一条乌篷小船悠悠然的出现在渡头上歇脚众人的视线里,船头坐着两个似是姐弟的客人。弟弟约莫十一二岁,白白胖胖的,姐姐约莫双十年华,却有一头半黑半白的头发。 甘草忍不住问正用云水濯足的阿珩。“师父,我们为何要走啊?” 阿珩闻言笑问:“舍不得?” 甘草摇头。“甘草本就没有可去的地方,师父去哪,我便去哪,只是有点不太明白。”登基之日,新君跑了,这是把所有人都给涮了啊,甘草想想都替阿珩捏把汗。 阿珩理所当然道:“这有什么不明白的,一念生杀的权利,拥有之后我很陶醉,甚至沉溺,而这就有问题了。” “有什么问题?” “徒弟你觉得人活着最重要的两件事是什么?” “我只能想到,最重要的事情是吃饱。” “牲口也吃得饱啊,可人是牲口吗?”阿珩不以为然。“吃饱很重要,但不是最重要的。” “那最重要的是什么?” “人活着必须知道两件事,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只有知道这两件事才能称之为真人,而这也是人与牲口最本质的区别。” 甘草有点懵。“可这与您涮了所有人有什么关系?” “关系大了,这些日子为师杀人杀得特别爽,但杀完了,冷静下来,为师觉得自己简直有病。杀人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好像变成另一个人,让我自己都觉得陌生。我忘了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连自己在做什么都是糊里糊涂的。”阿珩揉了揉眉心,后怕不已。“整个人就好像失控了一样,那种感觉太可怕了,那不是我 分卷阅读305 分卷阅读306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06 自己,那是奴隶,是王权的的奴隶。陶醉于一念生杀的权利,沉溺于世人如蝼蚁般匍匐于我的脚下,只要我愿意,一指头就能碾死他们。那种感觉,太美妙了,比罂粟更美妙,至少罂粟服食过量上瘾了,我还知道自己在上瘾,并且理智的去戒除它。” 看着整个人都显得不太对的阿珩,甘草更懵了。“那您跑什么?” 阿珩叹道:“当然要跑,面对那一念生杀的权利,我根本守不住自己的本心,而我,宁可去死也不愿同牲口一般活着。” 甘草奇道:“那您要是守得住您还会跑吗?” “现实是为师差点走火入魔醒不过来。” “弟子是说如果。” “没有如果,只有现实。”阿珩叹道,若有如果,如果她守得住本心......天都不知道答案如何,何况她自个。 娘的,真不知道炎帝是如何做到的,她在王位上一坐就是两千年啊。 看到渡头有酒家食肆,阿珩让船家停在了渡头,天天在船上啃干粮也受不了,有热饭吃自然要吃热的。 下船,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阿珩问徒弟:“徒弟想吃什么?” 甘草还没来得及回答,酒肆的伙计便已送上了三鼎热腾腾的汤饼与一盆狗肉、一盆凉拌卷耳,种类不多,分量却特别足,狗肉起码是宰了一整只狗所得的肉,卷耳也有两斤多。 三碗汤饼,一碗汤饼的面条上铺着厚厚一层云鲤鱼脍、另两碗则铺着鹿肉,分量都极足,半尺高的食鼎被盛得满满的。 师徒俩一怔,阿珩道:“店家,是否弄错了?”她还没开始点餐呢。 一人在阿珩身边坐了下来,拿过一碗鹿肉汤饼吃了起来。“没弄错,怎么这么迟才来?面条都快烂了。” 阿珩瞅着津津有味的吃着汤饼的云洛,不以为意。“迟来总比不来好。” “若是可能不来,自然是迟来比不来好,可一定会来,自然是早来比晚来好。” “你就如此笃定我会来?” “你若不会来,我在此地等你做甚?”云洛理所当然道。 阿珩:“.......” 无言以对,只得化悲愤为食欲拉过云鲤鱼脍的汤饼吃了起来,鱼脍切得极薄,在汤里浸了有一会了,已然半熟,阿珩吃了两口便先吃面,将一海碗的面就着卷耳吃得差不多时,鱼脍也全熟了,正好吃鱼脍。 虽然没有味道,但阿珩觉得这比起宫里御厨做的好吃了一万倍不止。 并不是说御厨手艺不好,相反,御厨手艺不错。但王侯的饮食,除了宫人试食看会不会被毒死,还有一堆验毒程序,等验完了确定没毒才能端上案给君王君王食用,而这时候食物也凉透了。 就算底下加个小炉子保温,保温保那么久,就算是肉类也已焖烂,何况素食。贵族是肉食者,肉类焖烂了再吃,也别有一番风味,还养生。可阿珩不食荤,她吃素,而素食焖烂了再吃.......别人什么感觉阿珩不得而知,但她觉得,自己做的变态料理都比那玩意好吃。 若是不验毒倒是能吃上新鲜热乎的吃食,然而......阿珩吃了三顿不验毒的吃食,每一顿吃食里都加了特殊“调料”。 每一顿饭食都吃得阿珩生不如死,没了味觉,就只剩下尝口感了,怎么就不能让她好好吃一顿呢? 如今终于能吃上一顿好的,阿珩好悬没泪流满面。 面条筋道、鱼脍鲜美,太好吃了。 阿珩吃得感动,甘草与云洛也吃得很欢实,狗肉乃此地一绝,做的非常有味道,一大盆狗肉,这两位一人一半就着汤饼给吃得干干净净的。 吃饱喝足,云洛问阿珩:“回家?” 阿珩点头。“回家。” 邺城王宫再秀丽繁华,她的心里也只有空洞,此时此刻才明白,原来是因为邺城没有这个男人。 退了小船,阿珩带着甘草上了云洛的大船,将离国彻底丢在了身后。 虽然新君不负责任的涮了所有人跑了,离国却也没乱。 阿珩到底没恨离王恨到要离国亡国,走之前也留下了后手。 一封密封的禅位诏书,密匣交给了御史大夫,钥匙交给了国尉,言明登基大典有变时打开。不过那两位估计打死也想不到阿珩所谓的变故不是王族子弟跑回来捣乱,而是新君跑了这种变故。 一番折腾,打开了密匣,赫然是传位于苏后嫡女阙邑王姬嫡孙苏氏子昭的诏书。 另一位丞相也想起阿珩有东西让他转交给子昭,也是个密匣,钥匙在御史大夫手里,打开一看,里头赫然是君王六玺。 得,王玺与诏书都有了,子昭可以直接继位了,且是名正言顺的继位。 遥远的云水上,阿珩对云洛道:“子昭的确是苏氏遗孤,但他与王后没有一点关系,更不是离湣王的后代,他是苏氏一支非常远的旁支。因为远,所以微不足道,因而当年离湣王夷苏氏全族时,他被放到了最后面抓,这才让他得以逃出。” “可你告诉世人,他是离湣王与王后的子孙。” “不这么说,他要怎么名正言顺的登上王位?” “江山拱手易姓,你还真是潇洒的,我还以为你会将离王族接回来呢。”丢下江山跑路和将江山交给异姓是两回事,前者最多是当事人不负责任的问题,换个负责的君王便是,后者却是等同绝己宗嗣的事,搁任何一个国家,储君这么干都得被整个宗室处以极刑。然而不知该说遗憾还是幸运,更或者该说聪明的是,阿珩这么做之前已经将离王族给屠了一半,剩下一半也流放海上了,整个离国宗室就她一个,她自个自然不会将自个处以极刑。 离国历代先君妥妥的死不瞑目的节奏。 “晚了。” “什么?” “你不会以为我将他们流放海上是打算放过他们了吧?” 云洛一怔。“你做了什么?” “这会儿,他们应该已经被鲛人给喂鱼了,离国蓄养鲛奴的王公贵族,离王族是大头,鲛人本就恨透了离王族,我再跟鲛人打个招呼,他们一个都活不了。自然,就算这个时候还有活口我也不会将王位给他们,离王族,死干净了我才放心。”阿珩道。 “江山易姓,百年之后你要如何面对离国历代列祖列宗?” 阿珩摸出了一枚蜃珠。“这是我从离穆王的棺材里翻出来的。” 云洛无语的竖起大拇指:“......你行。” 掘他的祖坟,掘辰王的祖坟还不够,这回连她自己的祖坟都给掘了。 离穆王,没记错的话,那是离湣王的祖父离厉王的曾祖,虽然与阿珩差了很多代,但两人是妥妥的直系关系。 离国的历代先君此时应该在狠拍棺材板大骂不孝子孙了。 也不知 分卷阅读306 分卷阅读307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07 离湣王九泉之下有知自己将江山王位交给了阿珩这么个混不吝会是什么心情?大抵会气得再死一次吧。 阿珩这已经不是孝不孝的问题,俨然是绝自己全族的问题了。 不过,掘的又不是他祖坟,夫人高兴就成,就算掘的是自己的祖坟.......夫人好像已经掘过了啊。 ☆、第二章有喜 暮夏时节,回到洛邑,阿珩忽然发现,自己最喜欢的还是这座王城。 在这座王城,只要自己不惹事,就算惹了事,只要不留下证据,不会有任何人会杀自己。哪怕自己是长生药的药引,不论自己奴子还是王族嫡嗣。 这种感觉叫安心。 阿珩很安心,所以当天晚上抱着云洛美美的睡了一觉。 云洛也是在翌日醒来看到阿珩睡得美美的模样才反应过来怎么回事。 云洛自己素来早起,天不亮便会起来练两个时辰的间,练完了剑,天也亮了,洗漱一番,再换好衣服也便该朝食了。然而不论他起得多么早,醒来时阿珩要么就是在发呆,要么就是已经不在枕边。 云洛曾经想过陪阿珩一起不睡,但很快就发现这太伤身了,他还要比阿珩活得更久呢,这么折腾下去,莫说阿珩,便是苍凛到时还活蹦乱跳的,他却已经化为黄土了。且,晚上不睡觉,白天严重影响办公的效率,耽误工作,因此坚持了几日便放弃了。 然而,此时此刻,阿珩还在枕边,也没在发呆,而是在睡觉,睡得美美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云洛从未想过自己有生之年竟能欣赏到如此美景。 美得让他都忘了自己还要晨练,就这么看着阿珩的睡颜,直到日上三竿,阿珩懒洋洋的睁开眼。 一睁眼就看到云洛在盯着自己,阿珩亮若妖鬼的眸子眨了眨,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 睁眼,闭眼,醒了会盹。 阿珩的脑子终于清醒了。“今儿怎么没去晨练?” “为夫发现,夫人的睡颜甚美。”云洛笑吟吟的亲了阿珩的唇一下。 阿珩回以白眼,大清早的发什么神经呢? 云洛提醒:“夫人就没觉得有什么不一样的感觉?” “你没去晨练。” “不是这个。” “那是什么?” 云洛摸出之前拿来的小铜镜给阿珩照了照。“你自己看。” 阿珩随意扫了眼便推开了铜镜。“不知道女人刚起的时候是不能照镜与见人的吗?” 云洛无语的道:“你没发现你眼底的青黑淡了很多?” 虽然失眠症多年,睡不睡觉都不影响阿珩的精神与神智,却并未完全没影响,阿珩眼底有着一片长年累月都不消退的青黑之色,不擦重粉根本没法见人。自然,阿珩自己从来都没这个自觉,更不管她自个的模样是否会吓着小孩子,还是云洛不想这家伙有事没事吓着小孩子,只要在家就监督这家伙保养脸部的肌肤,淡化了眼底的青黑之色,这才没继续吓到小孩子。 苍白阴郁那是没辄,经历与身体状态导致,不管是哪一个都无法改变,但本就苍白阴郁,再配上眼底的青黑,怎么瞅都感觉似地狱爬出的恶鬼多过人。 阿珩愣了下,仔细一瞅,还真的淡了不少,再想想自己之前......“我睡着了?” 云洛颌首。“嗯哼。” “也没做噩梦。” “嗯哼。” “也没弄死你?” “你已经很久没在睡着时掐我了。” “我好了!?” “显而易见。” “我好了!” “好了。” 阿珩抱着了的脖颈啾了云洛一口。“我好了,我好了,我能睡觉了,我能睡觉了.......” 阿珩的心情很好,好的快上天了,一整日都是笑吟吟的,亲自下厨做了一顿丰盛的哺食,喊三七吃饭时亲了三七一口。亲的三七瞠目结舌,他已经十三岁了,随着年纪的增长,阿珩已经很少这样肆无忌惮的亲他抱他了(虽然小家伙能走以后就没抱过几回了,儿子幼时体重太惊人,一度死活抱不动)。 逮着个人都想抱一把亲一口,可惜她亲三七一口,云洛勉勉强强能忍,但还要亲别个人,云洛却是怎么都不能忍受了。忍无可忍的将人给拽了回来,这才没让阿珩将云府上上下下百余口人加所有能动的东西都给亲一口。 一顿哺食,阿珩吃下了平时五倍的食物,看得三七眉角直抽,这么个吃法真不会有事? 不过看老娘的模样,吃得很开心,不像有撑着的感觉,应该......没事......才怪。 哺食后,阿珩在院子里散步散了两个时辰,肠胃才恢复正常,还没来得及继续宣布自己能睡了的好消息便呕的将刚刚消化完的食物给吐了出来,也将云洛惊得不轻。 “我都给你说了,心情好也别吃那么多,你看你看,现在不就吃出问题来了。” “一点点撑......呕......” 云洛一脸铁青的看着妄图辩解却没空辩解的女人,辩,继续辩啊。“御医一会就来,我看你到时怎么辩。” “我真没事,只是害喜,正常反应。” “编,继续......啊?”云洛觉得自己的脑子有点乱,幻听了吧。 “我这是纯粹的害喜反应。” “害喜?”云洛呆愣的重复。 “我有喜了,怀孕了,要生小孩了,这么说你能理解了吗?”阿珩问。 “能理解,你先让我捋捋。”云洛捋了起来,阿珩吃多了,又吐了,不全是心情好,胃口也跟着好的原因,也因为她现在是两个人,吃得分量自然有所增加。而这女人是自己妻子,所以她有喜了,要当阿母了的另一个意思也是:自己要当老子了。 终于捋清的云洛:“我要当父亲了!?” “恭喜,再有八个月你就可以当父亲了。” 云洛的回应是将阿珩抱起来转了几个圈,本来还想抛几下,但抛到一半想起夫人现在是孕妇,夫人自个是生命力顽强且胆大包天,抛几下没事,但肚子里那个小的却不一定,赶紧将人又抓回了怀里。 我要当父亲了! 我要当父亲了!! 我要当父亲了!!! 我要当父亲了!!!! 不过一日,整个洛邑都知道云洛要有孩子了,逮谁都说我要当父亲了,并且送一个红包,洛邑没法不人尽皆知,尽管那些红包,辰国的官吏没一个收的。 辰律规定:官吏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受任何财帛,哪怕是红白事,别人送礼,礼金也被严格限制着,过了那条线,就等着被弹劾。 云洛封的红包特别厚,过了那条线,还是被再三拒绝后才反应过来,给换成了阿珩平日炼制的丸药,官吏们才肯收下。丸药不算财 分卷阅读307 分卷阅读308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08 帛,谁家是完全没病没灾的?家里备些救急的丸药是很正常的事。 除了发红包,云洛还让药庐义诊一个月,不过被阿珩拒绝了,云洛钱多是云洛的事,但她的钱很少,药庐就不怎么赚钱。那些病人发现给生徒练手虽然会吃很多苦,但身上的疾病肯定会治好,并且不会出人命后都选择吃点苦头以省一笔钱,药庐近来都没什么赚头。反倒是生徒们,一个个债台高筑,病人给他们练手治病是不用花任何诊金药钱了,但诊金也就罢了,药却是没法免的,只得生徒自己掏钱,而生徒平日那点零花钱,根本不够。 自然,生徒们固然债台高筑,但药庐也没得赚就是了。 尽管如此,云洛也没放弃,而是一挥手,表示:没事,义诊所有花费我掏了。 云洛妥妥的被阿珩给揍了。 三七年纪已不小,日后娶妻不需要花钱?肚子里的若是个男孩,日后生活不需要花钱?若是个女孩,不得给她备一份丰厚的嫁妆? 云洛表示疑惑:“你还打算负责三七娶妻的花销?” “他日后不是要继承你的爵位吗?想来不会娶普通人,花销不会小。” “且不说那小子对云府一点兴趣也没有,便是有,我云氏子孙年满十五岁后,府里便不会再为他们花任何钱,生活费都需自己解决,娶妻的开销亦然。” 虽然很早就跟三七说过只抚养他到十五岁,十五岁后就得独立自主,但面对云府的规矩,阿珩发现自己还是差得远了。她虽然说是孩子十五岁后就不管了,但孩子要成婚的话,她多少还是管管的,云府这却是完全撒手啊。 “既如此,你爱怎么花就怎么花吧。”阿珩随便云洛了,既然不打算留给孩子,那么就随便云洛好了,反正云洛是不会因为挥霍就让夫妻俩没法生活了就是。 终于冷静下来不再给人发红包,云洛又寻了孟览讨教如何养子。 贵族养孩子千篇一律,男人是将孩子丢给妻妾养,与孩子的交流也多只限于考校功课,父子之间相处的时间少得可怜。自然,辰国略有不同,父亲还要负责儿子的武艺,若是不将这个给教好,就得提前为儿子备好棺材,一定用得上。 尽管如此,辰国的贵族也是在孩子四五岁时才开始正式管教儿子,在那之前都是丢给妻妾,而妻妾养孩子,也是让奶娘贴身负责孩子的生活起居,自己抓抓大方向。 云洛想找人讨教育儿方略,扒拉了一圈发现自己竟然只能找孟览。 华阳王姬虽是女子,也生了孩子,但她生第一个孩子时,没多久便有事去了西境,孟览闲着也是闲着,长子是他一手带大的,完全不经奶娘的手。 次子出生时,孟览仕途虽步步高升,事情多了许多,没以前那么闲了,但经验还在,也怕奶娘对孩子不尽心。到底不是亲生骨肉,不可能真的如同对待亲生骨肉一般尽心,加上华阳这几年空闲时间也比较多,因此孩子是夫妻俩一起拉扯的。 经验很足。 云洛果断来取经了。 孟览颇无语。“你家不就养大了一个三七吗?你找她不是更合适?” “三七的身子骨是养得很好,但他的脑子......” 儿子不傻,相反,很聪明,就是某些方面的认知,云洛很有一种见到苍凛那个变.态的感觉。自然,最重要的还是,云洛见过很多次阿珩拿她自己拿她徒弟试药,三七是自小体弱多病,因此阿珩从未拿他试药过,但阿珩肚子里这个,不出意外的话肯定是健全儿,阿珩是否会如同对三七一般不祸害孩子.......云洛心里很是没谱。 自己先取好经,孩子出生后,自己养感觉更安心。 对于云洛的忧虑,孟览无言以对,挺想笑,但想想阿珩的风格,还真有可能。 兄弟,你眼光真好,娶的妻子简直是个变.态啊。 ☆、第三章悲?喜? 育儿经云洛写满了整整五大张帛书,一张都没用上,至少他自己是没用上。 暮夏之月,张不易去了。 阿珩也没辄,张不易没病,就是年纪太大了,所以该死了。 检查出这个结果时,阿珩着实无言,这要怎么跟病人说啊? 她是医者,能治百病,只医不死人,张不易已经与死人划上等号,着实没辄。 瞅着为难的阿珩,张不易淡然道:“老夫已是耳顺之年,也是时候了。” 阿珩惊叹道:“您可真淡然。”离湣王死的时候她可看到离湣王挣扎了许久才没下决定吃掉自己呢。 “生老病死本是天理,我这一生,想要做到的已然做到,便是死又有何憾?”张不易理所当然道。 阿珩表示佩服。 张不易的儿子为他办了身后事,云洛揪着辰王亲自为张不易送行,虽然他个人觉得张不易无所谓辰王亲自来送灵,若是辰烈王,张不易绝对有兴趣,但现任辰王,张不易一点兴趣都没有。多年来,不论是张不易还是云洛都拿这位当傀儡,并且千防万防,前头那任给的教训太惨烈,宁杀错,不放过。 新君多年来也一直很识趣,乖乖的做着傀儡。 看新君识趣,加之张不易并非辰人,华族死后讲究个落叶归根,怕张不易回乡的路上,有人对他的棺椁或子嗣做点什么,拉上新君来作个秀是最合适的。 君王与权臣一起送灵送出几百里,谁还敢在路上找这一行的麻烦,辰国妥妥的打上门。 也不是没看到新君眉梢的一丝喜意,只要是王就不可能甘于做个傀儡,不过现任比前任能忍罢了。前任作死到一定境界了,现任却很有计划,熬死两大权臣,将权臣熬死了,他自然可以顺理成章的亲政了。 虽然明白新君的想法,但云洛心里还是忍不住讥笑,新君想要亲政集权,所要面对的根本不是一两个权臣,而是辰国已经延续了数百年的体系,这期间,他得杀得血流成河,将这个体系里所有人都给杀了才有可能集中王权。而真那么做了,辰国也该亡了。 一个国家,超过七成的臣子被诛杀,这得多命硬才能延续国祚? 因为清楚,因此只要新君不像前任那般作死,云洛不打算换个辰王,这个傀儡不管怎么想的,也都只是想,不会作死,被过去那些个不甘心的作死傀儡给弄得精神疲倦的辰国公卿表示:现任真的很省心。 新君的打算注定落空,张不易虽然死了,但他临终前推荐了门下一名食客接自己的位置。 客卿名唤公孙毓,公孙毓是外来士子,祖上是某个已经灭亡了几百年的小国,因而以公孙为氏。来到辰国已有数年,初时因为没有门路而默默无闻,后来被张不易发现,便成了张不易的食客,这两年一直是在他在帮张不易处理政务,虽不如张不易那般 分卷阅读308 分卷阅读309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09 外交内政全通,但治理内政做得非常好,在辰国无人能及。 张不易显然是下了心思,太清楚本该负责内政的云洛是个什么德行,压根不对云洛抱什么期望了,干脆留个擅长治理内政的继任者给云洛。 阿珩很疑惑,她还以为会是孟览呢,毕竟,论起能力与出身,孟览都在公孙毓之上。 “孟览的出身是他竞争丞相之位最大的短板,辰国的丞相之位不能自辰国本土挑,只能从外来士子里挑。”云洛也表示遗憾,辰国的政治格局需要平衡,而以孟览的出身,他若是成了丞相,这个平衡肯定得打破。因此,孟览再有能力,也不能担任丞相之位,顶破天也只能问鼎御史大夫之位,再加一个上卿的虚衔。 不过,公孙毓的邦交能力一般,孟览虽无丞相之名,但日后辰国对外的邦交显然得他负责了。这也是张不易落的一招棋,分出一半权利,公孙毓能专心治理内政,也安抚了老氏族与孟览。 听云洛分析完,阿珩深深觉得自己从离国跑了是英明得不能再英明的决策,政治这玩意着实烧脑,一个推荐继任者的事情,背后居然这么多道道。 难怪张不易你死得那么早,脑子这么个用法,能不影响寿命吗? 老人离去,新人接棒,辰国仍将有条不紊的延续着。 不过,不是所有人都这么想,至少齐王不是这么想,所以他在击败封国,夺回失地还捞足了利息后趁着士气正旺陈重兵于边境了。 云洛觉得齐王是脑子有病吧,前不久才在离国那边折损了二十万精兵,这就来惹辰国了。不是应该交好,争取时间休养生息吗?结果,辰国还在备战与观望,对方倒是先动手了,话说您老将备战工作给做好了吗? 孟览很快给云洛送来了消息:齐王没病,不过快疯了。 齐王的年纪也不小了,虽然没张不易那般大,但也开始出问题了,不发生意外的话,也就这几年的事。 “他要死了,攻打我们做什么?我们又没法让他多活几年。”云洛觉得不可理喻。 诚然,云洛很希望现任齐王能多活几年,这就一个昏君,他活得越久,对辰国越有好处,但人的生死,他真没能力控制。 孟览朝云府的后院瞅了眼,表示,你是没法让他多活几年,但里头有个。“齐王要求辰国交出苏神医。” 明白过来孟览什么意思,云洛的脸色立时就不好了。“欠揍!” 对于齐王陈兵边境做出要开战的架势,云洛直接帮他坐实了这个罪名,然后表示:你要战,老子陪你战,辰国儿郎不惧战。 虽然很想看着孩子出生,但权衡利弊后,云洛还是与阿珩说了说。 “去吧,我没意见,记得把齐王给弄死,我可不想到时候炼制出了长生药还要给他。”阿珩磨着牙道,又来一个打她血肉主意的牲口。 “夫人放心,我一定将齐王的首级带回来送给你。”云洛拍着胸膛保证。 保证完了,云洛便着手准备出征的事宜,临出发前有一封信寄到了云府,阿珩正好在家,收了,正在考虑要不要直接拆开看看,云洛便回来了,随手将信递给云洛。“刚才有人送来给你的。” 云洛打开铜管瞅了瞅,立马脸色阴沉的将帛书丢进了青铜灯盏里。 阿珩问:“是出了什么事吗?” “不过是一条白眼狼恬不知耻的求援,无关紧要。”云洛随口回道。 见云洛着实心情不好不想说,阿珩也不再多问。 虽然说着无关紧要,但云洛走的时候还是增加了保护妻儿的人手,务求连只不认识的苍蝇都无法靠近。 孟秋之月,云洛为主将,华阳为副将,辰齐九陵原之战爆发。 阿珩是在药庐生的孩子,药庐里的手术室常年温暖干燥,也很干净,每日都用烈酒清洁,很适合做产房。 虽然阿珩的骨骼有问题,但所幸这一胎是顺产。 为了孩子的健康,阿珩这几个月也是豁出去了,沾着荤腥就想吐,却还是努力去吃,最终被云洛告知:她就是心理问题。 他以前给她做的那些吃食,有的是真的用豆子、萝卜与竹笋做的假荤腥,但到后来更多的还是加入了真的肉类,并且前不久给她吃的就是肉食。 这话绝对够毁认知的,阿珩做了很久的心理调试,最后尝试催眠自己将那些肉食全部当成云洛做的素食,然而已经清楚那是荤腥便再也无法欺骗自己,吐得快虚脱后,阿珩终于放弃。肚子里还有一个呢,再折腾下去,肚子里那块肉非出事不可。 不能吃肉,便多吃鱼,孕妇所需的很多营养,鱼类里也有,实在不行也可以找代替品。 这也让云洛松了口气,神祗在上,他说出真相只是想让夫人明白问题所在,并且就比摆脱心结,然而,现实打击得他肠子都青了――悔的。 母体不再折腾,吃得好,并且严格按照孕妇与胎儿的需求搭配饮食,阿珩肚子里的胎儿生长得非常好。胎儿发育健康,又做足了准备,生得很轻松。 是个女婴,擦干净包上襁褓后三七将孩子抱着掂量了下,七斤,挺有肉的,老娘你是怎么吃的啊? 瞧着刚出生,连眼睛都睁不开,跟个皱皮猴子似的的婴孩,三七略嫌弃。“阿母,我刚出生时一定比她好看。” 阿珩:“.......”她要怎么说儿子你刚出生那会也就比耗子大点,现在这个是皱皮猴子,你却是皱皮耗子,哪个更好看点,真不好说。不过话肯定不能说得这么直接,很伤人。 “儿子你刚出生那会也就这么大点。”阿珩伸手比划了下。 三七:“......那是耗子吧?我记得你说过我只早产了一个月。”一个月而已,有那么夸张? “你在母体里的最后几个月,我堵塞了母体与你之间的营养渠道,只维持你一点点营养,不免.......”阿珩表示就有那么夸张。不过这也是没辄,若是任孩子汲取母体的营养生长,必然有大量毒素被吸回去,她是要保孩子,不是要弄出个一尸两命来。早产体弱总比一尸两命好,最多生下来后花心思慢慢将养着,阿珩就不信自己还养不活一早产儿了。 三七低头对眼睛都睁不开的婴儿说:“我不嫌弃你了。”皱皮猴怎么也好过皱皮耗子。 猴子本就皱巴巴的,看多了也觉得挺好看的,但皱巴巴的耗子......想像不能。 阿珩忍不住笑了。“过些日子,她长开了就会很好看了,你当年也是这样的,刚出生那会,皱得让师父连拿你做实验的兴趣都没有。还是我给你喂了不少东西,长开了才变成小小的美男子。” 三七立时被慰藉了。 阿珩饮了一口产后调理的药膳汤,对儿子的表现颇无语,想了想,对儿 分卷阅读309 分卷阅读310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10 子说:“你看看妹妹的肚脐。” 三七微愣。“婴孩的肚脐不能看的吧?” 婴海的肚脐不能见风,否则很容易导致孩子夭折。因此阿珩有个习惯,每个接生的婴孩肚脐上都会贴块膏药,这个习惯也影响了药庐每个人,小家伙一洗干净就给贴了张膏药。 “我想确定一件事。”阿珩说。 三七一愣,旋即反应了过来,将手伸到自己衣服里贴着自己的怀里借着少年人的火气捂暖了,这才将手伸进襁褓里。“不用看,我摸一摸也能判断长得怎样......” 见三七神色不对劲,阿珩问:“肚脐已经长好了?” 三七默默点头。 阿珩弄不清自己此刻是什么心情,喜?悲?都不是,也似都有。 ☆、第四章熊孩子 小东西很好,阿珩原本是准备着自己喂皱皮猴母乳的,但根本不够小家伙吃的,都吃空了还在拼命吸,发现一点都奶水都没有后,立马哭给你看。 喂了两顿后阿珩便改了主意,改给小家伙喂羊奶,让三七眉毛直抽的是,老娘你喂羊奶就喂羊奶,你在羊奶里掺了什么? 云洛离开前特别叮嘱三七看着点阿珩别给孩子喂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倒不是担心阿珩害孩子,而是神经病节操赊欠得根本没有下限,保不准就会拿孩子做实验。 三七也喝过羊奶,他四岁之前每日喝奶多过吃饭,后来虽然不再拿羊奶当饭吃,但也每日一罐奶,羊奶什么样三七很清楚,且就算有特别品种的羊奶也不可能有糊状的羊奶。 三七瞅着那一碗羊奶糊糊,忍不住问阿珩:“这羊奶里放了什么?” “加了点补血益气,大冷的天,吃点补血益气的,不容易冷。” 三七瞅着糊状羊奶,这是一点? 阿珩补充道:“又放了一些鱼肉糜和蔬菜末。” 三七默然须臾。“你给个连满月都没有的婴孩吃肉糜?”就算他没养过孩子,在药庐那么久,也见过不少病婴,婴孩只能喝奶水。 阿珩戳了戳小家伙的嫩嫩的脸颊。“你看她这不是吃得挺欢的吗?” “她根本不知道她在吃什么。”三七无语道。 “我幼时也是这么吃的,一点事都没有。”阿珩不以为然。 羲和氏的体质异于常人,肠胃消化吸收能力极好,这也是为何她出生时体弱,清不给她吃药,反倒是喂了一堆乱七八糟的吃食后,她慢慢的就自己强健了起来的原因。 三七想着阿珩平素都不怎么吃药的习惯,从未有过肠胃问题的身体,发现自己竟无言以对,似乎,这人是对的。 三七终究是低估了阿珩的下限。 喂特别加料的羊奶不算什么,阿珩还给小东西洗药浴。 一大盆绿色的冒着泡泡的药液,不管是谁瞧了忍不住发悚,这真没毒? 还真没毒。 菖蒲取了一部分药液检查了下成分,没毒,都是对身体有好处的东西,就是药效太强横......别说人族的婴孩就算是成年人也未必受得了这种药效。 瞅着在浴盆里活蹦乱跳的扑腾着的小东西,菖蒲默然,显然,这药液是阿珩为这孩子量身打造的。 生命力简直变态啊。 一个冬季过去,开春雪化的时候小家伙已经能满地爬了,对了,小家伙一直都没有名字。 云洛走太急,加上还不清楚生的是男孩还是女孩,因此没来得及起名,阿珩倒是想自己起个名字。但云洛走之前考虑到阿珩给她徒弟起的那些个药名,坚决拒绝阿珩给孩子起个药名,因此小家伙一直都没名字。 没有大名也无妨,反正这年头,庶人黔首的孩子一直都没大名,贵族子弟也是年满三岁记入族谱时才正式起个大名,阿珩干脆一直宝宝的叫小家伙了。 宝宝很有活力,一日有十二个时辰,她至少八个时辰都是精力充沛的,与别的孩子至少八个时辰在睡觉形成鲜明对比。阿珩带了没两个月便吃不消了,明年就是生死决斗,她真没那么多精力放在孩子身上。 想着长兄如父,阿珩干脆将孩子丢给孩他哥了。 亲自一养,三七着实体会到养孩子多不容易,跟个大孩子,你好歹还能讲讲道理,而跟个婴孩,你就是想讲道理让她别闹了也得她听得懂你在说什么。否则就是你说的口干舌燥,她听不懂,但笑呵呵的看着你说,觉得很有趣,跟看猴戏似的。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这孩子喜欢作死,喜欢到处蹦跶,还爬得很快,一个不留神就爬高处去了,然后摔了下来摔出个大包。 抓着这孩子让她别乱跑吧,蹬你一脚,生疼生疼的。 三七忍不住问阿珩:“阿母,你少时天生神力?” “身体健康的时候我的气力是比同龄人大一些,怎么了?” “没什么。”他知道小屁孩是哪来那么多力气与作死的精力了。 三个月以后,小家伙的伙食变成了四种,一份羊奶、一份肉糜(五花肉捣成肉泥再加点调料蒸熟)、一份鱼肉(蒸熟的鱼肉糜)、以及一份蔬菜(解油腻)。 这么个喂养孩子,三七也是别开生面,更难得的是这么个伙食,宝宝居然还吃得津津有味,并且没吃出问题来。 宝宝茁壮的成长着,阿珩剩下的时间也越来越紧迫,云洛始终没回来。 齐国与辰国接壤的国土在北边的牧云原与南边的原尧阳至九陵原一线。 在牧云原作战的话,于齐国很是不利,牧云原是高原,将粮食给送上高原并不是什么轻松的事,其次,牧云原四野茫茫,虽然利于齐国骑兵的发挥,但辰军往南一退,齐国大军立马废掉大半,牧云原南边全是山,且山高林密,猛兽横行。 就算能拿下牧云原继续南下,齐军想要继续南下,就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取道北地郡南下,但北地郡......多山多林,虽然有道路,但道路不是很宽,必须拉得很长才能走,而队伍拉得太长,很容易被伏击。另一选择是取道山南郡,为了攻打戎狄,山南郡的道路修得又结实又宽阔,便于大军行进,但瞅瞅山南郡与齐国本土的距离,还是别作这个死了。 不能将战场开在北方,便只能放在南边了,九陵原背后就是齐国最富庶的西樾平原,道路与地势都平坦,大军后勤压力会很小,增兵也很容易。 辰国在九陵原与尧阳一线的大部分土地都送给了别的国家,但也没有全部送人,还留了一部分,商於之战时,又弄回来一些。虽然没齐国那么方便,但齐国先选的战场,云洛不接也得接,否则真让齐军过去了,身后的君水平原与白水平原在齐国的骑兵面前等同于无遮无拦。 在平原上,骑兵对上步兵有着天然的优势。 战争的号角吹到现在,双方投入 分卷阅读310 分卷阅读311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11 九陵原战场的总兵力已经达到一百万,齐国四十万,辰国六十万,并且还在继续增加中。尽管兵力一直在增加,但双方并未爆发太规模的战事,多是小规模战事。 齐军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打得突然,辰国却应对的一点都不突然,令人忍不住怀疑,辰人莫不是一早就知道自己会出兵? 这么想的人都只猜对了一半,辰人没想到齐国会出兵,但那不重要,因为不论齐国是否出兵,它都会出兵。只是原本还没决定是挑软柿子捏还是砸石头,齐国自己找茬,云洛便选了齐国。 战争打到这份上已经不是决定几座城邑归属的小战争了,而是决定两个国运未来国运的战争。 整个国家都动员了起来,药庐的不少生徒都被征召入伍担任军医,云洛最多让人报个平安,表示自己还没死,除此之外连写封家书的精力都没有了。 这场大战打完,不论胜负,辰国的三公九卿都得少活十年。 运送粮草辎重的车队在辰国各个郡县的直道上排成了长龙,这是真正的国战。 阿珩对此忍不住腹诽,若此时有别个国家来掺和一手,指不定得变成多国混战。但想想,应该没那个国家会这么无聊,离国前几年闹了天灾,新君继位,虽然阿珩给他按了个正统的身份,但这身份的正统性到底不如阿珩。阿珩的谱系是清清楚楚,一目了然,有据可查。且她名字在族谱上已经有二十几年的历史了,经过多重考核,再看阿珩不顺眼的人也不能从她的身世上挑刺。 阙邑王姬一脉的子孙,当年平叛的将领里有赵姬所出的公子,虽然离王孙因为兵败时及时找上平叛主将投降而暂时保住了自己与两个弟弟的生命。但阙邑王姬所有儿女却没她那么决断,不愿降,赵姬所出的公子便利用此机会将阙邑王姬所有子孙斩杀殆尽,连襁褓中的婴孩都没放过,每个人的头颅都被封存起来带回王城复命,可以确定没有幸存者,这是哪冒出来的遗孤? 离王想坐稳王位,还需要不少时间,没空掺和这种国战,且此事齐王的打的幌子是为了她,离国就算参战也只能站在辰国一边,无需担心。 封国?这个国家与齐国接壤,一直是齐国主要压迫对象之一,仇深似海,不可能帮齐国,也没精力。齐国在离国失败后,封国的心思有些活泛,没几日便被辰国给揍了,活泛的心思也没了。 青国?两年前着手伐越雪耻,这会都还在越州呢,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从越州回来。 睢国?老睢王刚死,新君正忙着对先君留下的别的儿子斩草除根,稳固王权呢,更没空。 唐国?唐王不知为何,这么多年都还没死,但身体却一直都没好,国内局势诡异,不可能有心思趟这趟浑水。 阿珩大抵明白云洛与齐王为何挑这个时候发动大战了,实在是没有比这个时机更好的机会了。 阿珩是这么想的,也是如此认为的,然而,孟秋时节,一封来自唐国的书信让她不得不改变了看法。 虽然局势不允许,但只要有足够的利益,任何君王都愿意不顾一切。 ☆、第五章药庐 阿珩难得抽了时间陪了女儿一整日,虽然被蹬了两脚后便忍不住想抽女儿的屁屁,但还是抱着女儿在药庐逛了很久。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药庐已经上了轨道,病人去就诊区求医,有钱便去寻正式的医者,没钱或舍不得钱便去找生徒,贡献自己给人练手。 需要就近观察或不方便移动的病人则在专门给病人住的院子里,以前门可罗雀,病人若是喜欢清静,可以独门独院。现今病人增加了,病人喜爱清静也只能单间,倒霉点也可能双人间,更可能睡在廊下。 考核医者品阶的医者也很多,在外行医的医者,若是没有品阶,病人根本不放心找他求医,为了能够养家糊口,不论愿不愿意,天底下的医者都会乖乖考核品阶。自然,对那一套变.态标准有意见的医者不在少数,但负责这一片的是菖蒲,有意见她便让你吃苦头吃到没意见为止。 药庐的杂役来来去去数茬,已经没有孤儿可捡了,因此药庐现在的杂役与婢仆是花钱雇穷苦人家的孩子担任,里头若是有资质出色的,也会被收为生徒。读书识字,背医书、背汤头诀......反正刚开始的两年是不用做别的,光是背东西了。没有被收为生徒的杂役婢仆若是有兴趣,也可以旁听,每间课堂都很大,能容纳百余人。 课堂的夫子也分三六九等,普通的夫子都是外头请来教孩子们读书识字,拿着医书与汤头诀教孩子们认字,两年后,孩子们能将所有医书与汤头诀倒背如流了,便可以进入从丙舍进入乙舍正式拜师了。 阿珩自己这两年不怎么收徒,但之前培养出来了的徒弟却已经有了收徒的资格,那些生徒,他们自个去挑选合眼的做弟子。自然,也可能有弟子没被任何医者挑中,不过这也没关系,有收徒资格的医者每隔几日就会有一堂大课,生徒有兴趣的话可以去旁听。便是平日里,乙舍也有医者每日授课,不过乙舍的授课教的是都是基础的知识与医者最起码的道德观,简言之,乙舍的主要作用是塑造生徒健全的医德观念,想学真正精湛的医术还得进入甲舍。 药庐现如今生员很充裕,丙舍有生徒五百余名,乙舍有两百余名,甲舍有四十几名(一层层淘汰剩下来的)。 看着在石子路上爬的宝宝,阿珩道:“宝宝,你看,这里是不是很热闹?” 宝宝呀呀的爬着,完全听不懂阿珩在说什么。 阿珩将快跑远的小东西拎了回来。“我这次若是回不来,这里便是你的,你若是没有兴趣管理也没关系,交给别人打理就是,你只要看好那些帮你打理的人就足够。还有,你自己的医道必须学好,我立的规矩是,谁的医术最高,谁就最有资格继承药庐,你就算是我的女儿,若是医道造诣不够,也很容易被人拉下去。” 顿了顿,阿珩又道:“药庐卖出去的药和酒里我都掺了东西,引发的药引方子我给了我师父,也就是你师祖了,等你成年后会教给你。不过,除非别人要拿你炼药,否则不能用,那玩意破坏力太强大,只要引发就是超级天灾。我知道你听不懂,但我知道你有记忆,你把这些给我记住,以后慢慢琢磨是什么意思。别学你师祖的例子,日光倾城再厉害又如何?人所畏惧的不是死亡本身,而是死亡的过程,死的人越多,他们就越会反抗,你师祖当年若非跑得快,早不知死多少回了。真正能威胁人这种生物的是死亡即将降临,却又不一定会降临的感觉,被逼到了绝路,又尚存一丝希望,为了这一丝希望,他们便无法不顾一切,而他们有所顾忌,你才安全。” 分卷阅读311 分卷阅读312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12 “呀呀......”你说什么呀。 阿珩捏了捏小家伙肉呼呼的脸蛋。“希望能看到你长大,如果不能的话,记得帮我给师父养老送终。以你的寿命,说不定当今列国都亡了你还活着,肯定能给他送终。” 阿珩将自己这两年整理的各类医道知识手札都放进了药庐的书楼里,也没空整理成书了,以后谁有空就谁整理吧。不过,里头有一些比较危险的研究,后人没有十足的把握还是别乱碰的好。 仲秋上旬,阿珩留书两封,一封表示自己提前去唐国赴约,徒弟们有兴致的可以到时候去欣赏两名巫彭传人的生死决斗,没兴趣的就留在药庐看家。另一封是给云洛的,不过得等云洛回来了才能给他,现在的云洛,应该没有多余的精力掺和别的事,就不要打扰好了。 洛邑与唐国相隔四五千里,自然,这个四五千里说的是直线距离,真走起来,距离绝不止四五千里。 所幸,阿珩不用走陆路,真要走陆路,她宁可去死,那得走到猴年马月去。 洛邑建立在洛水之畔,而洛水西南注入云水,而唐国的王城曲阳建立于曲水之畔,而曲水也是云水的支流,因此完全能通过水路来往两地,只要能克服云水里的大鱼与蛟等恐怖生物。 一叶扁舟南下,一日千里,到云梦泽附近时,艄公便怎么都不愿意载了。 云梦泽是出了名的多海兽多蛟,简言之,那里是上古时代遗留下的巨兽与异兽的乐园,小船进入其中也就勉强让兽塞塞牙缝。因此小船都不走这段水路,只有国家背景的大型商船才敢走这段水路。一来是大型商船不易沉,二来,列国与里头的异兽都沟通过,列国用童男童女献祭异兽,异兽不找列国军船的麻烦。 自然,事无绝对,不是每个国家都会向异兽妥协,比如辰国。 原本不与云梦泽接壤的时候自然是相安无事,后来辰国控制了云梦泽的部分版图后,对于那些异兽,想也不想的派出军队去收拾敢找茬的异兽。 诚然,异兽很凶猛,辰国的锐士再厉害也不可能捉对厮杀摆平异兽,但辰人是人族,人族最令人无语的是什么?是人多。你厉害,行,老子拿人活活堆死你。 锐士死得再多,过个几年就能重新培养出来,而一头异兽被干掉,得几十年甚至百年千年才能恢复过来,看谁耗得过谁。 摊上辰国这种滚刀肉,不管是不是人都得无语凝噎,至少云梦泽的异兽是与辰国暂时达成了井水不犯河水的协议。 不过,也只有辰国能这么做,一来是辰人自立国起便没跟人低过头,让他们低头不如让他们去死;二来,辰国全民皆兵,牺牲个几万精锐,虽然有影响,但也不可能元气大伤,除非国族人口锐减个三四成,否则辰国都能坚持,最多就是多花点时间休养生息。 而别的国家,一下子折损数万精锐将士,又没有足够的利益,不管是哪个国家都吃不消。每年用百十个童男童女息事宁人,远比无意义的折损数万精锐来得划算。 阿珩想搭辰国的船渡过云梦泽,但这个节骨眼上,国战打得正轰轰烈烈,国内所有的船只,连独木舟都被征用了,渔民想下水捕鱼都找不到一条舢板,只能改用鱼竿钓鱼养家。 这可真是鱼类繁衍壮大的好机会,可喜可贺,总算能安全的在水里生活了,不用担心突然就被渔网给网上岸做成鱼脍。妈哒,有的疱人手艺特好,客人吃的时候,鱼还是活的。 不过鱼是安全了,阿珩却是发愁了,没船啊。 她以前是横渡过一回云梦泽,但那是被云洛给逼的,且那时离陆地也不远,不过几百里的路程,沿途又有许多巨大的乔木,累了可以在乔木上歇脚。但,没有危险,谁乐意横渡云梦泽?上次不过几百里路程,这一次却是千里,累死她也游不过去。 青国的船只,青国的大船也被青王给征了,青水蜿蜒,自越州入中州,因此青王攻打越州,完全能从水路运输物资。虽然,当年越国与蛮族也是通过这条路攻打青国的就是,只能说,水路无国界,谁都能用。 睢国......还是算了,睢国的多山多林,造船技术一般,就算没有异兽,睢国的船只也无法跑云梦泽来,太远了。 阿珩最后是搭的唐国的船只,做为中州第一的粮食出口国,碰上齐国与辰国的国战,唐国的贵族与商贾自然会趁机谋利。九陵原百万大军人吃马嚼,一顿吃掉一座大山,粮食拉过来不管卖给哪个国家都是赚,说不定还能利用两国的国战抬价,前提是不怕事后被这两个国家给算后账。 过路的时候也投了奴隶给异兽,因此不会有什么危险。 这是一艘吃水五百石的大船,人不多,大部分空间都用来拉粮食了,不过如今是回程,粮食都卖完了,因此是空船,阿珩搭顺风船搭得很顺利。她衣服上有药庐的图案,一看就知道百草药庐的人。 得罪谁都不能得罪医者,这是千百年不变的真理,不然你病了,医者见死不救,你哭都没地哭去;而得罪谁都不能得罪百草药庐的医者,医者医术精湛不可怕,可怕的是医术精湛的同时还精通毒术......阿珩教出来的弟子,毒术是必须学并且及格的一科,不及格便不能说是她的弟子,更不能说是从药庐里走出去的。 连自保能力都没有的弟子,药庐也怕丢人。 虽然不识得阿珩,但阿珩袖口的芝草图案太有辨识性,因此轻轻松松便搭上了顺风船。 ☆、第六章烂账 唐国是个历史悠久的国家,很早的时候,曲水流域有上百个国家,这还没将那些独立的部族给算进去,不然更多。 唐国原本也是其中一个小国,穷尽十数代人,历时五百多年才逐步统一曲水,而后向周围扩张,至今日,唐国的疆土西至云梦泽,北至云水,东至中州与沃州交界的咸原。 版图的总面积虽不如齐国,但论起底蕴,唐国远超齐国,唐国全境都是沃野良田。菽粟撒地里,哪怕不用管,每年也能有收成,自然,这么个粗耕法,收成也就一般般。可一个国家,全都是如此,那就相当恐怖了。 也因此,哪怕列国之中,唐国国力并非最强的,军队实力更是大国之中垫底的,但大部分国家要攻打唐国都会再三掂量。 两个字:粮食。 战争烧的是钱财,但究其本质,还是粮食问题,不然再兵强马壮,兵马吃不饱,仗也不用打了,因此每个国家都与唐国有粮食贸易,并且数额巨大。 尤其是每年都会有这样那样的天灾的北地诸国。 船行至曲水注入云水的码头,阿珩下了船,病人一时半会死不了,她不着急,正好趁此机会欣赏欣赏唐国的田野风光。 唐国的 分卷阅读312 分卷阅读313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13 开发度很高,不似别的国家,郁郁葱葱到处都是原始风貌,大片的土地都被开垦出来,麦浪翻滚,甚为悦目......若不看田里除草的农人的话。 贵族重养生,因此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小是很寻常的事,庶人黔首却不然,长年累月的劳作使得他们老得更快,往往三四十岁时脸上便已千沟万壑,五六十岁.......阿珩不认为那些农人的身体能活那么久。 最后也是最令阿珩扫兴的是,田间的农人,脸上十之六七都有奴印。 xx奴,奴表示该人是奴隶,前头的xx则是主人的氏,表示这是xx氏的奴隶。 阿珩不喜欢奴印,她在刚记事那会就发现了,别人一旦发现清额头上的奴印,一家人便会很麻烦。人族有专门的捕奴者,捕捉逃奴,将脸上有奴印却无主人的奴隶抓起来查是谁家的奴隶,再送回主家,然后......依着惯例,逃奴会被主人用有皮鞭活活打死。 最令人觉得想杀人的是,奴印是烙在脸上的,以额头为主,其次是脸颊,很少会考虑在身上。自然,事无绝对,也有奴隶的奴印是在没那么明显的地方,那些长得特别好看可以训练起来送给贵族做伎人或娈童的男女奴隶身上虽然会有奴印,却不会用烙铁烙,而是用黔刑的方式刺字在脖颈或手臂等隐蔽的地方,以免有碍观瞻影响货物价钱。 清不是美人,所以奴印是在额头上,他曾试图用匕首割掉额头的那一部分血肉,想以此弄掉奴印......不知该说当年的齐简王够狠还是有先见之明,奴印烙上的同时用了特殊的药物,哪怕清刮肉都刮到骨头上了,奴印仍旧在。 清最后死心了,改成用抹额扎脑袋,遮住额头。只是这招也不是什么时候都有用,有些人跟狗似的敏锐,坚持要求清将抹额摘下来看看。 后来是离王孙想了个法子,做了一份假的奴契,证明清是她的奴隶,不是逃奴。至于清额头上的齐王族奴印要如何解释?简单,离王孙精通列国语言,扮起齐国贵族也是活灵活现的,只说清是齐国王族赏给她的奴隶即可。还有疑问的话,请去齐国查证,本王孙没雅兴陪你个贱民浪费时间。 阿珩曾经很不解,弄不清什么情况,险些露馅,最后离王孙问她:女儿想不想与父亲一样让人烙上奴印。 阿珩当然不想,先不说脸上烙个奴印有多难看,就说拿烧红的烙铁在脸上盖戳的滋味,反正不会好受。 离王孙表示:露馅被人发现她是奴子的话,那么依着人族森严的等级制度,她的脸上也要烙上奴印。 那一年,阿珩两岁,在别人还不明白奴隶是什么的时候她便明白了奴印是何种操蛋的玩意,也第一次起了不知道给王侯贵族烙几个奴印会是什么感觉的好奇心。 在离国,阿珩如愿满足了孩提时的好奇心,给王侯贵族烙上奴印,感觉一般般,不喜欢,但也不讨厌,只是有些疑惑。她能理解那些王侯贵族为什么叫得那么惨,烙铁烙身上,不可能不疼。但她所不能理解的却是为何用那般怨毒的眼神看着自己,他们平日里也没少给别的人烙奴印,怎么换到他们自己身上就这么大反应了? 出于好奇,阿珩拿出了做铃医时用的铃铛,走街串巷的了解了下情况,无语发现,唐国如今这还算是好的了。 除了辰国那种奇葩国家,大部分国家的人口都是以奴隶为主,奴隶人口就算没过半,也不会差太远。其次是庶人黔首,百姓分三种。 一种是山野之人,俗称山民,生活在深山大泽里,与外界不怎么打交道,官府想管也管不着。 第二种是与贵族有点关系的人,每个贵族都会有十几二十几个子嗣,而爵位与封地只能一个人继承,那么别的子嗣应该如何?自然只能成为士人,士人是贵族阶层最低的一等,但再低也是贵族。可并非每个士人都能青云直上保住子孙的贵族身份地位,两三代之后,子孙便不再是贵族,而是庶人。 最后一种则是奴隶脱籍,但这基本不可能,一入奴籍,子子孙孙永世不得翻身并非说着玩的。 唐国以前那会,即便是贵族的后裔,若是本家已经没落,那么已经沦为庶民的旁支,一旦碰上天灾,也得贱卖为奴。到了当今唐王继位,打压老氏族,提拔下层氏族与士人,改变了权利结构。同时清查人口,也包括奴籍,放了大批奴隶为民。 不管是老贵族还是新贵,哪怕对奴隶的欲望永远填不满也不会顶风作案。 阿珩默然,这招管个屁用,她敢说,唐王前脚死,那些贵族妥妥的固态萌发,且变本加厉,尤其是那些新贵族。老贵族手段成熟而圆滑,懂得可持续发展的收割奴隶,新贵族则没那份手段,只会闹得更过。在离国时,那些在灾年时闹得最厉害的贵族都是底蕴不够深厚的贵族,老氏族大多把持得住,适可而止的捞一把就撤。 不过,也不能怪唐王,唐国这国情,唐王能做到这份上已是不易。 究其根本,唐王先是王才是人,君王忧国忧民跟爱民如子无关,草民如草,想怎么收割就怎么收割。只是农人耕种土地想要收获更多的粮食,牧人放牧牛羊希望收获更多牛羊,君王自然也希望自己的财富增加。 而增加财富还得有个前提:财富始终是他的财富。 若是有让财富变成其他人的风险,那利益再大也不能做。 唐王之父唐怀王的上位史就是个活例子。 唐怀王是唐文王庶子。 庶子怎么会继承王位?自然是因为他与唐文王之间还有个过渡——唐荡王。 好内远礼曰荡;狂而无据曰荡。 显然,这不是什么好谥号,那唐荡王做什么了呢? 唐荡王乃唐文王嫡子,早年曾质于辰,这位质子当质子时挺蹦跶的,一直琢磨辰国那变.态的《辰律》。他琢磨也就琢磨吧,偏偏唐文王死后,他做为嫡长的储君被接回国继位,他竟然想效仿辰国变法,整顿律令。 辰国的辰律是建立在几代人的努力与无数老氏族的尸骸上的,没覆灭的老氏族也因此失去了大部分权利。前车之鉴在那摆着,唐荡王要变法,立时就触动了公族与老氏族那根敏感的神经。 具体过程因为太过久远,阿珩不太清楚,但她记得唐荡王在位不过三年便因为将国内从公族到老氏族全给得罪而被公族与老氏族联手给杀了,换成了优柔寡断的庶公子唐怀王继位。 唐怀王时,唐国公族与老氏族的权势膨胀到极致,他自己是有美食吃,有美人玩就知足常乐了,但他的继任者......当今唐王刚继位那几年一点权利都没有,不管做什么都得看公卿们的脸色,连登基后要立太子妃为后都差点不能,他的王后只差一点就成了公卿们给 分卷阅读313 分卷阅读314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14 他随便定的贵女了。 为了立发妻为后,唐王险些就喋血朝堂,最后还是公卿们没他豁得出去,多少还要点脸,宫变杀了君王不算什么,这种事多得很,但逼得新君朝堂喋血......那名声就得臭不可闻了。 因此,唐王的元妻得以晋升为元后。 不过,那位元后的下场还是不怎么好,十多年前被唐王下令给杀了,唯一的嫡子太子申也生死未卜,一直被认为是死了,不过五年前被证实没死,还活着,被唐王接回了王宫。 阿珩捂着嘴打了个呵欠,太子申,想想就很讨厌的人呢。 奈何,这一次她哪怕是讨厌也得去曲阳见见。 你不来曲阳孤便出兵九陵原助齐,毕竟,你杀了孤的母后不是?孤有非常充分的出兵理由。哪怕唐国曾与辰国结盟,但谁也不能阻止孤为母复仇。 好一针见血的威胁,一针见血的让阿珩给云洛留了封自己需离家一段时间去处理一笔烂账的信后便一直在琢磨着到了曲阳后要怎么弄死太子申! ☆、第七章已死之人 阿珩溜溜达达的在入冬之前来到了号称中州东南第一城,物华天宝的王城,嗯,的确是物华天宝,人流如织,车水马龙,城墙高不可攀。 曲阳有四百年的历史,唐国的先祖统一曲水流域时便于此筑城,真正意义上的大城,到如今,这座城的人口据说超过了五十万,在这个时代无疑是非常少见的大城,也就齐国与青国的王城能比一比。 曲水绕城过,护城河上的桥梁非常宽阔,这一带又是多水之地,可以看到无数帆船往来,络绎不绝。 大部分船只是来购买粮食的,这年头最值钱的生意是人口生意,其次便是粮食生意,珠宝生意虽然也挺值钱,但风险太大,一个不慎就被人给抢了,就算没被抢,也不一定能脱手。反倒是人口与粮食,贵族都缺奴隶,乱世里不管哪个国家都缺粮,既赚钱又一定能脱手,风险小,很多商贾都喜欢做粮商。 少部分船是来买丝绸与金器的,唐国发达的不止农业,还有桑蚕业,再其次是金业。唐国最南端是浮络山脉,浮络山脉多金玉矿藏,因此唐国的金器与玉器都很发达,且有着一种别的国家所没有的细腻精致。只是,在唐国,玉器是贵族才能佩戴的,商贾想很难买到,非卖品,坊市里根本没得卖,倒不如卖买金器,可以脱手到别的国家,也是一笔大钱。哪怕不脱手,利用列国黄金的购买力不同也可以买卖货物赚取差价。 但那少数里,买丝绸还是多过金器,华族尚玉德,喜配玉器,身上配个金器成什么样?俗。 反倒是丝绸,唐国的丝绸是列国中最精致细腻的,刺绣一流,不管是哪个国家的贵族很喜欢,几乎垄断了中州近半的丝绸市场,很是赚钱。 阿珩有一搭没一搭的想着这些进了城。 曲阳很大,人流又密集,阿珩溜达没一会便有点懵,这么多人,她要如何找客栈? 阿珩并未纠结太久,一辆马车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唐国的车多为牛车,原因?唐国不产良马,只南部山区产一种耐力很不错的矮马,但用来做骑兵的坐骑很不适合,用来拉车倒是可以,却不好看。农耕国族以牛为最贵,因此贵族要彰显自己的存在感,用健牛是最合适的,且健牛拉车也的确比马要稳当。自然,事无绝对,也不是没有用马车的贵族,但那都是顶级贵族,只有顶级贵族才能从别的国族买来高头大马拉车。 良马并不是那么好养的,吃得必须是精饲料,然后每日都要带着它出门去溜达,活动活动筋骨,不然懒散惯了,就会如同赋闲的将军,锐气全消。并且为了保证良马的下一代还是良马,是不能随便给良马找匹母马配.种的,必须找来出色的马种才行。根据阿珩在辰国的经验,谁要是骑着一匹非常出色的骏马出行,那他家肯定还有个马场,要不然没法保证每一代骏马的品质。 眼前这五匹拉车的马车与辰国的马略不同,品质略有所不如,不过北地人喜欢骑马,不怎么乘车,品质自然更好。拉车的话,用普通驽马就够了。 阿珩拿自己在北荒时练出来的相马目光瞅了瞅,这五匹马全是百金难求的千里马,一水的白色,一根杂毛都没有。用这样的马来拉车,简直暴殄天物。 只是,在唐国谁这么有钱啊?不对,应该是有权,如此骏马,有钱也用不起。 君王六驾,列侯五驾,卿四驾,大夫三驾,士两驾,庶人一驾。这是华族的车舆制度,自然,不守这规矩的也有,不过都不是寻常人。 五驾,是列侯才能享有的待遇,阿珩扒拉了唐国的列侯,发现得不出结论,唐国的特殊情况使得每个列侯都很富有。封地加上私田,不敢说良田万顷,但一半还是有的,更有奴仆上千甚至过万。有钱能使鬼推磨,弄这么几匹当战马都绰绰有余的良马来拉车也不稀奇。 没等阿珩想明白是谁,里头便传来一把清朗的声音。“好久不见。” 阿珩抬头,不再看马,转而在马车上寻找了起来,意料之外也在意料之中的发现了太子府的标识。 太子申!? “原来如此。”阿珩轻语道。 “什么?” “只是解开了一些疑惑罢了。”阿珩站在大街上,罔顾别的也注意到了这辆马车后露出的崇拜敬畏之色,最后山呼太子殿下长乐无极的跪了一地的民众,鹤立鸡群的站着,并且站的比青竹还直的问马车里的人:“找我何事?麻烦有屁快放。” 车里的人默然须臾,对阿珩伸了伸手。“这里不方便说,我们换个地方?” 阿珩瞅了瞅只自己一个人还站着的主街道,拎着自己的药囊与串铃跳上了马车。 马车里是一个应该死去了五年的人。 阿珩问:“我应该叫你云晞还是太子申?” 难怪唐王要弄死三七,没有三七,再找个机会弄死云洛,云府的一切便都是眼前这位的。 整个中州都知道云府在辰国,与王族没什么两样,历任云氏族长都是辰国第一权臣,辰国实际上的统治者。若是太子申成为云氏族长,那么辰国等同于唐国的囊中之物.......才怪,云洛压根没将云晞的名字写进族谱,就算云洛死了,云氏的部曲与家臣,还有附庸氏族,根本不会承认云晞。 云氏对于嫡庶尊卑看得极严,严到非嫡嗣的子孙一旦出生便沉塘,以免日后威胁到嫡嗣的地位。 一个名字不入族谱的云氏子,要么根本不是云氏子,要么就是外室子,只是鉴于云湛无嗣才被云洛留下来的幸运儿。然再幸运,他也不配继承云氏一族。 对于一个氏族,尤其是传承久远的氏族而言,认的是族谱,族谱上有你的名字 分卷阅读314 分卷阅读315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15 ,你才是氏族的一员,否则就是个屁。 阿珩一直想不明白为何云洛一直动着待云晞生子后让云晞的子嗣继承云氏的想法,却从头到尾都没想过让云晞入族谱,原因在这呢。哪怕流着云氏的血,云晞也是唐国的太子,云洛得傻了才会让他入云氏族谱。保不准,云晞的嫡长子出生,云洛抱走做为继承人亲自培养的同时,云晞在孩子成年之前都别想见到孩子一面。 太子申道:“不论是云晞还是太子申,不都是我吗?” 阿珩摇头。“若你是云晞,那你我只是婶母与侄子的关系,若你是太子申,我得防着你杀我。” “虽然你杀了阿母,但念在叔父与三七的份上,我不会杀你。” 阿珩无聊的掏了掏耳朵。“我说过很多遍了,唐王后不是我杀的,我充其量就是个铸造了一柄宝剑的铁匠,别人拿我铸的宝剑去杀了人,这得多荒谬的律令才能将杀人罪给连坐到老娘头上?” “死的是唐国的国母。”太子申无语提醒。 阿珩无奈。“我算是明白了,你我的认知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我跟你探讨这事根本就是鸡同鸭讲。说吧,你让我来唐国究竟是有什么事,若是想报仇,现在就可以动手,看是你先弄死我还是我先弄死你。” 太子申也无奈。“我说过我不会找你报仇。” “那你吃饱了撑的?” “你救父王,我便取消唐国对你的通缉令,你以前犯的事,唐国也既往不咎。” 阿珩笑。“我不认为我在唐国有犯什么事,你们那么认为只能说明你们有病,你们有病是你们自个的事,别拉着我下水,我可是正常人。” “就算不提此事,不论你想要什么,我都能答应你,哪怕是出兵九陵原。”太子申继续道。 “你出不出兵九陵原都与我无关,至于唐王,我不相信你这么快就忘了我为什么希望他死。”虽然太子申不知道用什么法子让唐王坚持到了现在,但阿珩相信,自己当年给唐王吃的那些东西,想要痊愈,根本不可能。 “当年之事,他也是一时糊涂。” “我相信他不糊涂也会那么做,牺牲一个不相干的小儿换来亲生儿子对辰国的掌控,太划算了,将心比心,我是他我也会那么做。”阿珩道,若她没从离国跑掉的话,她相信自己一定会变成唐王与离王那般的人物,冷血、沉溺王权以及权衡利弊的冷酷理智。 面对阿珩这么个奇葩,讲道理讲感情一点用都没有,她熟知一个君王的心性,而唐王也的确如她所言。 太子申只得道:“你的男人正在九陵原厮杀,不知能否平安归家。” “我相信他会活着回家。”阿珩想也不想的回答。 “我能让他一定能打赢这一仗。” “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虽然我卖药给辰国,也有辰国的爵位,但我不干涉任何一个国家的军政,我只是一个医者。” “父王打算出兵襄助齐国。” “我只是一个人,只能炼制一枚长生药,他打算如何与齐王分赃?” 太子申愈发无力。“我不会让他那么做。” 阿珩表示相信。“他若是长生了,你就得做太子做到死了。” “你如今很厌恶我?” “不是厌恶,是迁怒。” “迁怒?” “你让我男人不高兴了,所以我迁怒你。” ☆、第八章甘木实 虽然说着想要唐王死,但阿珩还真没法不管。 若云洛因为自身或辰国内部因素而输了九陵原的战争,阿珩会接受,但被自己以前的烂账牵连的话,她着实没法接受,因此哪怕是稳也得稳住唐王。 且,对于唐王,阿珩多少也是有点好奇的。 虽然阿珩自己是没觉得唐王有多伟大,他所做的不过是牧人将牲口脖颈上的绳子给松了松,让牲口不是那么难受了。但相对当今世上那些个王,唐王已经很不错了。且阿珩自己也不知道要怎样的王才能让她看得不觉得那么不顺眼,可让她因为别个王的行为而认为唐王是圣王,她宁可去死。 老娘是没见过真正的圣王,也不知道圣王该是什么样,但最起码的判断能力还是有的,肯定不会是唐王这种。 阿珩所好奇的是唐王是个怎样的人,早年力排众议娶了一个来历不明的辰女为太子妃。自然,现在是知道了,那不是什么来历不明的孤女,那是辰国第一世家云氏的嫡女,云洛的嫡姐。关键是,唐王哪怕是继位为王,也一直与发妻伉俪情深,纵然后宫佳丽三千,他也尽数冷落。 也因此,唐王早年时是只有一个嫡子的,子息艰难是神裔氏族后裔的通病,云洛兄弟俩有这毛病,与他们同父同母的唐王后自然也是有的。唐王为此扛了很大的压力,直到太子申出生才好起来。只是,唐王后一死,太子申再失踪,压力又回来了,唐王不能后继无人。 尽管坚持空悬后位,但唐王仍不得不临幸后宫妃嫔生儿子,生了八个,生育能力很不错。 唐王原本的打算应是八个庶公子里择优为储,但找回太子申后,唐王自然是改了主意坚持太子申继承王位。可他另外八个儿子能干?自然不干,十几年来,为了王位,他们连狗脑子都快打出来了,这个时候冒出个嫡长子来继承王位,凭什么呀? 庶公子们不干,背后也都各有各的势力(十几年下来,猪也知道拉拢势力培养党羽),唐王非常果断,八个儿子,斩了四个,为太子申扫平了日后继位的道路。 剩下三个(还有一个前些年被唐王发疯时所杀)要不是一个残废了,一个年纪太小,最后一个是罪妃之子,没有与太子申竞争的能力,相信唐王也会一块斩了。 世人皆感慨唐王对先王后真是一往情深,哪怕先王后去了那么多年也没被美人迷了眼,一定要将王位传给发妻的儿子。 对此,阿珩不置可否,但对被斩的四位公子,阿珩忍不住为之默哀三息,四位其实不是唐王的儿子,是唐王的妃嫔给他戴了绿帽所生的野种吧。 就算不是,在唐王的心里,你们也一定是野种,不是亲生的。否则唐王就是连离湣王都不如啊,离湣王虽然杀了太子琚,但那也是因为太子琚威胁到了他的王位,绝没到为了一个儿子可以砍了别的儿子的地步。 阿珩见到了唐王,唐王年纪不小了,又被她的药给折磨了好几年,满头白发都是那种黯淡的白发,曾经年轻英俊的脸也苍槁如鸡皮,整个人身上都透着一股子垂暮的味道。 岁月是把杀猪刀,生生将英姿勃发的少年变成了苍槁的老者,仿若两人。 阿珩一直都盯着唐王的脸不放。 唐王等了很久也没等到阿珩收敛点,也没生气,很有耐心的等阿珩回神,这才问 分卷阅读315 分卷阅读316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16 :“苏神医方才在想什么?” “看着你的脸,我忽然完全理解了为何古往今来的王侯那般执着猎杀羲和氏后裔。” “没有人愿意变成垂垂老矣的老叟,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永远都年轻。”唐王也很理解的道。。 “然后后悔自己的长生。”阿珩随口接道。 “此话又怎讲?” “曾有一人以羲和氏的直系后裔炼制出了长生药,得了长生,然而他的身体是长寿了,他的灵魂却无法承受这种长寿。他的身体仍旧年轻,他的灵魂却日益衰老,疲惫,最终不堪负荷。他想死,却又没有勇气自尽。被师父发现后,他求师父杀了他让他结束这痛苦的长生,师父剐了他一百多万刀后忽然觉得,让这家伙活着比死了更有意思。”阿珩笑吟吟道。 唐王有种背脊冒汗的感觉。“哦,苍凛对他做了什么?” “师父也没做什么,只是将他用铁钉钉在了雪山的悬崖上,每日都会有训练好的秃鹫去啄食他的血肉,将他啄食得只剩下心脏,然而,他并不会死去。他运气好,师父彼时在做一个实验,如何让人不论受多么重的伤,第二日都能恢复如初,顺手用在了他的身上。因此,第二日时,他会恢复如初,秃鹫又会继续啄食他的血肉,周而复始。”问世间,阿珩最佩服的是谁,毫无疑问是苍凛,没有之一。 阿珩曾经出于好奇去看过那个倒霉蛋,近百年过去,那个人还活着。 苍凛当时还专门用此事教育了阿珩两个道理。 第一个道理是巫彭书上有记载的话:神创造万物时便决定了万物的生命长度,不要贸然去改变,尤其是让短命种族拥有长生。即便长生药能阻止短命种族的肉体一直保持年轻,却没法让他们的灵魂也一直年轻,灵魂会衰老、会疲惫,最终崩溃。 对此,苍凛的总结是:心态问题。 在长寿种的认知里,二十年不过弹指须臾,而在短寿种的认知里,二十年却是半辈子。除非让后者拥有长生的同时也将心态给同步成长寿种,否则让后者拥有前者的寿命,灵魂崩溃是迟早的事。 所以,徒弟啊,咱们的自然寿命是多少岁,那就活多少岁,别去强求长生不死,虽然我也不认为你这个渴望死亡的家伙会去追求那玩意。 第二个道理是:想让自己过得更好,活得更久,并不是什么问题,但那是你自己的事,不能为了自己的私欲去祸害同类。 阿珩当时就说:你也好意思说这话,你为了做实验都弄死多少人了? 对此,苍凛理直气壮的回答:我说的不祸害同类,我与人族又不是一个物种。你扪心自问,我可有让你生命垂危过? 阿珩当时扒拉了下,虽然苍凛没少拿自己做实验,但说起生命危险,好像真没有。 唐王并不知阿珩想起了什么,却深深为苍凛的手段而心寒。 你渴望长生,我便给你一个生不如死的长生,苍凛深谙如何彻底的摧毁一个人的精神。 “你在警告寡人?”唐王微微眯起了眼,虽然老迈,但上位者掌控一念生杀之权多年的威严仍旧在,可惜对阿珩没用,阿珩见过与弄死的王不少,对此已然无感。 且凭心而论,真论起威严,正经时的无忧都比唐王要有威严,唐王虽是大国之王,但无忧却是整个人族的帝姬以及巫姑殿主,随便哪一个都比唐王更有权势——虽然是生前的事。 阿珩颌首。“对啊,你年纪这么大了,又不想死,虽然不想死,想活着是人的天性,但我可不想莫名其妙就成了你继续活下去的牺牲品。”毕竟,你算哪根葱?值得我为你去死? 唐王没再继续这个话题,而是低头看棋,他是以弈棋的名义留这位在这聊天的。 眼睛瞧着棋局,唐王的心思却完全没在棋局上。 吃了阿珩,他也不是没动过这个心思,但太子申丢给了他一道选择题: 吃了阿珩,活到八百岁,然后被云洛找上门灭国,别不信,云洛绝对做得出来领着几十万大军不怼齐国了,来怼唐国的事。反正都要对外征战,打谁不是打?而且两相比较,唐国可是软柿子。若唐王认为唐国的军队挡得住辰国的虎狼之师,请便。 不吃阿珩,让她治好他,虽然不能长命百岁,但多活几年想来也不难,也不会有云洛带着几十万大军来找茬。 “寡人记得,你与令师兄的决斗是明年。”唐王忽道。 阿珩闻言一怔。“是,地点在栖霞山。”风景如画,又有场地,最是合适。 “你炼制的长生药,寡人要了。” 不是希望,是要了,势在必得且理所当然的要。 “我已经答应了齐王。” “他活不到那个时候,你的药还会给死人?” 阿珩想抹汗,虽然她不是王,但这法子她当时是坐在王座上想到的,该说不愧都是坐在王座上的思维逻辑吗?想一块去了。 “就算不给齐王,又凭什么给你?” “你可以向寡人提一个条件,哪怕是以倾国之力,寡人也一定为你做到。” 若唐王是个年轻人,阿珩真要以为这家伙是在说情话骗小女孩了,倾国?从来都只是听说过为江山倾美人的,可从未听说过为美人倾国的,何况她还不是美人。 所谓倾国倾城,不过是红颜倒霉的被那些男人拿来做了借口,实际上,没有赵姬,也有张姬,男人需要的只是借口,红颜,从来都是不打紧的,跟国族发动战争时君王找的那些不走心的借口是同样的玩意。 “可我想要的,你给不了啊。”阿珩很是遗憾的道。 “哦,寡人可不知这世上有什么是寡人给不了的。” “甘木实。” 唐王到底是王,忍住了没露出懵的神色。“甘木实?” “也叫不死果,是不死药的主药,不过甘木生长于无边无际的大溟里,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三千年成熟。上一次摘去了甘木实的人叫风华歆,这个名字你肯定知道,炎帝。”阿珩漫不经心的道。“长生药最多让人活八百岁,不死药却能令人活十万年呢。” “炎帝只活了两千余岁。” “换你,活两千年不累不崩溃?正史上对炎帝的死因语焉不详,一个暴毙就把所有人给打发了,你真相信所谓暴毙是急病?” 信了他就不是王了,王族里暴毙的子弟还少了?又有几个是真的得了急病死的? 阿珩继续道:“你能给我甘木实吗?” “你得先告诉我甘木在哪。” “我若是知道,还在这跟你提要求?早自己去摘果子了。” 唐王道:“就算能找到,你确定这时候有甘木实可摘?”炎帝至今可不止九千年了。 “不确定,但有很大希望就是了,只要没人拜访,树上的 分卷阅读316 分卷阅读317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17 甘木是不会掉的。” 唐王一想也是,但还是那句话,不知道甘木在哪。 ☆、第九章公孙景 虽然没有就长生药的事达成共识,但为了活着离开唐宫,阿珩还是给唐王开了药。药是在太子申的眼皮底下煎的,煎好后阿珩准备倒一小杯自己试药,多疑怕死是人的天性,除了辰国那些一半是因为粗神经另一半是怕云洛的王侯,每个被她诊治的王侯都有让医者试食的毛病。 尽管,阿珩也没觉得他们冤枉了自己,自打研制出某种只需补上最后的药引就可以瞬间制造出一场超级天灾的东西后,她便没给谁送过一点问题都没有的药了。除非那个人已经被下了药,不需要多此一举再下,否则她给出的每一份药,就算能救命也有别的后遗症,只欠一份药引就可以爆发的后遗症。 太子申制止了阿珩,阿珩挑眉:“不用试食了?” 太子申没回答,而是让一个宫人将药给喝了,让阿珩试食,根本试不出结果来,这女人拿毒.药当饭吃都死不了。离王当年是怎么个被两个混蛋医者给折腾得身中几十种剧毒,以至于日日夜夜徘徊生死线上二十年,太子申还是略有所知的。 阿珩发出了一声鄙夷的嗤声,拿起药囊准备走人。“天色不早了,再见。” 太子申问:“父王多久能好?” 阿珩无语道:“你搞清楚你老子多大年纪好不好?他这年纪,就算治好也活不了几年了。” “多久能治好?” “何必.......” “九陵原。” “按着我的方子吃药,再辅以药膳,少则两年,多则三五年。别这么看我,我已经尽力了,你考虑考虑他的年纪好不好,老人的排毒能力与年轻人完全不能比,药下得太重,他的身体可吃不消,倒是人死了你要是不怪我,我立刻就修改方子。” “现在这样挺好的。”太子申斩钉截铁的回答,让阿珩用猛药?那不叫治病救人,那叫做实验,唐王就跟药庐里养的那些白兔没什么区别了。 确定没毒后,太子申去伺候他老子服药,阿珩则由太子申的身边的寺人带着出宫。 阿珩走得很快,想早点离开,不想跟这个寺人相处太久。 倒不是她歧视寺人少了二两肉是畸余之人,事实上她自己都谈不上健全人,而是寺人因为少了与屙尿有关的那二两肉,裤裆是干了湿,湿了干,而寺人又不可能每日都换衣服,会每日换衣服的那是贵族。 虽然寺人也勤洗衣物,一般人闻着也没什么味道,就算闻到了,那些王族子弟也因为自小就习惯而没什么感觉。可阿珩不习惯,且她的鼻子比狗鼻子还灵,别人闻不到,她闻得到,这就有点折磨人了。 寺人身上的味道,也不是完全不能忍,给女儿把屎把尿时的味道更折磨鼻子,只是......阿珩还闻得到王宫的砖缝里透出的血腥味。 没有一座王宫是没死过人的,越是悠久的王宫,死的人就越多,宫变的时候王宫会血流成河,君王死的时候,宫女妃嫔要殉葬,同样是血流成河。虽然每次杀完后都会有人用水冲洗地面,再将每一块金砖给擦得干干净净的,但......血液仍旧在,只是换了个地方。从地面没入了泥土里,只要鼻子够变.态是闻得出来的。 很不幸,阿珩闻得到。 血腥味她也不陌生,可经年的,浸染了浓浓怨气的血腥味与她平日里切的尸体与病人身上的血的味道可不同,那是一种透着阴冷的气味。 两种折磨鼻子的味道凑在一起,阿珩表示真心吃不消,早点走人早点解脱。 阿珩想早点闪人,奈何别人不配合,快到宫门口时被人给“偶遇”了。 既然来了唐国,阿珩自然做了一番功课,瞅了瞅偶遇自己的少年,十四五岁的模样。 唐王八个庶子里还活着的三个里,一个只有十四岁,唐王连杀四子后没多久便“意外”坠马,摔断了一条腿,绝了与王位的缘分。另外两个,一个十二岁,还有一个十五岁,是罪妃之子,虽然是唐王的亲生儿子,但据说在宫里的地位连奴隶都不如。直到十二岁时依着祖制搬出宫开府,日子才渐渐好过起来。 眼前这位锦衣华服,端的是一枚翩翩少年郎,气度不凡,显然不可能是那位罪妃之子,虽然腿看上去也挺正常的。“可是公子通?” “在下公子尘。”少年略尴尬的说。 阿珩默了下,认错人了。“哦,公子尘啊,有事?” 公子尘谦卑的回道:“我听说父王近来身子不好,可父王一直不愿见我们,便只得来向神医打听一二。” “唐王啊,本神医出马,死不了,再活三五个月不是难事。”阿珩爽朗的笑答。 公子尘愣了一下,很是痛心疾首:“怎会?” 阿珩唇角微不可察的抽了下,演技真不错?“年纪大了,总有那么一天。” 与公子尘告别,阿珩回了自己住的客栈,本来打算在曲阳散散心,舒缓舒缓因为明年的决斗而有些紧张的心情的,但唐王没几日便将她招进了御医司。 唐国毗邻浮络山,又紧挨着云梦泽,御医司的药库药材之丰富远胜过药庐,看得阿珩眼珠子都有点发红。 “三千年的何首乌......”一整个抽屉都是。 “千年肉芝。”这倒没有一整个抽屉,但也有两只,药庐里连一只都没有。 “千年乌莲。” “千年血灵芝。” ....... 每看到一味珍贵的药材,阿珩想要洗劫唐王宫的冲动便愈发冲动,妈哒,这么多药材,唐王就是拿着当饭吃也吃不完,然而她的药庐,关键时刻需要却怎么都弄不到。 好想兼职一把强盗。 “嗯,这个是?”阿珩瞅着一个抽屉里的果子,每个果子都有拳头大小,表皮上有着非常艳丽的金色斑点。 阿珩看了下记载,写的是无名果实,小国进贡的,有毒,但对某些毒物有克制作用。 阿珩取了一个果子剥开厚厚的皮,取出了里头只有小小一团的白色果肉咬了一口,甜丝丝的,味道真心不错。 公孙景寻来时看到的便是阿珩在吃那种有毒的无名果实,顿时无语。“你都多大了,就不能别仗着体质能解毒就胡乱吃有毒的东西?” “金斑菌果的果肉没毒。” “吃的人都死了。”公孙景提醒道。 阿珩不以为然:“你吞一根千年人参下去看你死不死。” “你认识这东西?” “金斑菌果。” “我是问它是做什么的。” “长生方的一味药,不过单独吃也可以延年益寿,活个两三百岁,不过对我没用,我的正常寿命本来就超过两三百岁。” 延年益 分卷阅读317 分卷阅读318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18 寿的东西只能对寿命比药效所起的作用短的物种管用,如长生药,能活八百岁,好东西。但拿去给鲛人与羽人吃,毛用都没有,前者的自然寿命是一千年,后者是自然寿命是五千年,吃不吃都能活到八百岁。同理,一些延年益寿的好东西,羲和氏的后裔吃了也只能满足口腹之欲。 “长生方上的药材,不会大多都有这效果吧?” “不少。” “那怎不见古往今来有多少人长生?” “那些药材,要么如同金斑菌果,人族吃下去跟生吞千年人参似的,身体承受不了药力而崩溃。要么就是有毒,单独吃了,还是死。” 公孙景严重怀疑长生药有毒没。 将最后一口果肉吃掉,阿珩问公孙景:“你不是在栖霞山吗?怎么跑曲阳来了?” 公孙景的身世略特殊,虽然是旁支,但他有个非常尴尬的祖先——唐荡王,嗯,这家伙是唐荡王的孙子,且是嫡孙。 认真说起来,公孙景才是唐国王位最正统的继承人,当今唐王的父亲唐怀王不过是庶子,若非借助当年唐荡王与公族公卿们的矛盾宫变上位,唐国的王应该是公孙景。 虽然成王败寇,论理,被杀掉的君王的子嗣应该杀光的,但唐怀王当时虽然上位,却得看公族与公卿们的脸色行事。威胁到那些人的是唐荡王,唐荡王的子孙对他们并没有威胁,没有足够的利益,他们自然不愿沾这种骂名。唐怀王或许想杀,可惜没那个能力,因此唐荡王的儿子们得以幸存。 唐怀王将栖霞山一带做为封地封给了唐荡王的嫡长子,然后那位嫡长子,也就是公孙景的老子,一辈子都没再离开过封地,唐怀王去世时顺手将这位侄子给拉着一起去幽冥了。 公孙景虽是嫡子,却非嫡长,但他听话,对权利又没什么兴趣,因此得以继承爵位与封地。 当今唐王昔日想重用这位族侄,扶持公族以对付国内的大氏族,但公孙景一听到消息就拎着药囊就当游医去了,等回来了的时候黄花菜都凉了。 虽然让唐王恼了,但公孙景也因此没了生命危险,至少不用担心跟他老子一样在君王死时被拉着殉葬了。 即便如此,公孙景也鲜少踏足王宫,君王不叫,不论逢年还是过节,他都不沾曲阳的边。明确表示,不管是老氏族还是君王,你们爱斗就慢慢斗,当老子不存在就可以了。 公孙景叹道:“还不是为了你,你怎么跑到这来了?不知道唐王剩下的时间......”你可是活生生的长生药啊,这个节骨眼上跑曲阳来,简直是送羊入虎口,在封地得到这消息时他立时就汗透重衫。 公孙景跟当今唐王打交道不是很多,但仅有的几次也足够他看清唐王是什么样的人了。只要不是唐王所珍视的人,那么,不论是谁,只要有利用价值,唐王都会榨干那人所有的利用价值。非常标准的利己主义者,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吃人,若是有足够的利益,唐王未必不会下不了口。且,阿珩与唐王,有着不小的过节。唐王利用与压榨无冤无仇之人的利用价值尚且毫不手软,何况阿珩这个有仇的。 被吓得不轻,公孙景也顾不上曲阳对自己有危险了,快马加鞭赶到了曲阳,就怕自己赶到时阿珩已经进了唐王的肚子。 “直接吃是没用的,必须将我炼成药才能长生,而唐王,他并不知道如何炼制长生药。”阿珩道,除非确定怎么个炼制长生药,否则唐王只要脑子没问题都不会对她下手。 “就怕他豁出去吃了你,有点效果是一点。”公孙景道,他不认为酷刑对这个神经病管用,但唐王真要死了的话,哪怕没有方子,也可能生吞药材。 阿珩默然,还真不是没可能。 人之将死,为了活下去,就没什么是做不出来的。 ☆、第十章绑票 唐王宫的药库是个好地方,是天堂,是乐土。 阿珩是这么认为的,并且只差在药库里筑巢搭窝了。 阿珩很开心,公孙景觉得自己老得很快。 富贵悠闲的生活本就养人,加之公孙景本身就是个医者,当年与清相交时,学了不少养生的知识,因此公孙景的年纪虽已过五旬,但看上去却很年轻。与他同样年龄的唐王,鸡皮鹤发,他却满头浓密的黑发,脸上也没几根皱纹。 这几日,公孙景发现自己在掉头发,五十多岁快奔六的人掉头发是很正常的事,男人年纪大了,发际线自然会上升。只是贵族为了保持体面,会用假髻假发,因此头发看上去仍旧浓密。公孙景最引以为豪的便是,快奔六了,他的头上一根假发都没有,全是自己头皮里长出来的。 清晨绾发时瞅着伺候绾发的奴仆手里拿着的象牙梳上的发丝,公孙景肝都在疼。 苏珩你个神经病究竟什么时候走啊?你早点走人我好早点回封地继续养生啊。 “年纪大了,脱发是很正常的事。”对于公孙景的愤懑,阿珩很是不以为然。老兄你都快奔六了,掉头发是很正常的事好不好?觉得不正常你就去欣赏一下年纪比你还小几岁的唐王,脑门那里的头发稀稀拉拉的,只是成日里戴着冕冠看不出来而已。 冕冠于九州帝国时是什么人都能用的东西,到古洛国时期才变成贵族专用的常用冠。天子佩戴十二旒的冕冠,诸侯是九旒的冕,上大夫是七旒的冕,下大夫是五旒的冕。到如今略有改变,国君佩戴十二白玉旒的冕,储君是九白玉旒的冕,列侯与三公是九青玉旒的冕,卿是七旒的冕,大夫是五旒的冕,士人的冕没有旒。 不管有没有旒,这样的冕佩戴在脑袋上,前额肯定会被遮住,若再加上冕前后挂着的玉串,别说前额没有头发,就算发际线退到顶了,别人也看不出来。除非特意去揭,但那等于找死。 阿珩不用去揭,只看唐王的年纪与身体状况便能推测出来。 “你若真那么心疼头发,便用何首乌、芝麻这些养发的东西弄些药膳吃吃。” “你若是走了,我的头发便不会掉了。” “唐王不会吃我的。” “他快死了。” “用了我的药,一年之内肯定死不了。” “一年之后呢?” “一定死。”她可从没说过跟唐王既往不咎。 “这算什么治疗?” “我没来的话,他最多再活一个月,我让他多活了十一个月。” “他会想要活得更久,十一个月,未必能满足他。”公孙景不认为唐王会感激阿珩,这两位的过节太深了。 “太子申是云晞。” “啊?” “太子申前些年一直都在辰国。” 公孙景茫然。“啊?” “那些年我还不知道他是太子申,但我敏锐的觉得,他对我 分卷阅读318 分卷阅读319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19 有恨意。虽然我想不清楚自己哪里得罪了他,但这不妨碍我以防万一。” “所以?” 阿珩悠哉的道:“我请他吃了一些东西,唐王若是敢吃我,他儿子将是我的第一个殉葬品。” 公孙景想想唐王这些年的心黑手狠,再瞅瞅阿珩,忽然觉得,碰上阿珩,说不定就是唐王最大的报应。 有这么个把柄在手,唐王还真不可能吃阿珩。 唐王是个人渣,这一点毋庸置疑,后宫的女人与庶子,只要有足够的利益,他可以眼都不眨一下的全杀了。但对于先王后与太子申,他却是极珍视的。并且,他之前已经证明过了,四个庶子还在心里酝酿,都还没来得及做什么呢,只是他们的存在已经威胁到了太子申继承王位的路,唐王就先下手为强将四个庶子给杀了。 那年收到消息,公孙景也忍不住冒出了一个想法:四位公子是野种吧。 但细思又不可能,君王的后宫除了君王与君王尚年幼的公子,是不允许任何男人进出的。哦,那些寺人?寺人虽然不少,但那些寺人算不得男人,缺了最重要的二两肉,做不了什么。 四位庶公子妥妥的唐王亲子。 虽说嫡庶尊卑,但哪个男人真能做到仅凭嫡庶区分对待亲生骨肉?若真如此,历史上也不会有那么多嫡庶之争了。嫡庶之争,固然有庶公子不甘心屈居人下的原因,但让他们真的动手的还是君王的态度。君王对储君的态度变化,最关心的莫过于庶子,因为关心,所以总能第一时间发现与抓住机会。 唐王算是君王里的一株奇葩了。 阿珩将唐王剩下的儿子都给杀了,唐王只怕眼都不会眨几下,但太子申的命捏在阿珩的手里,唐王却一定会投鼠忌器。 “你倒是打蛇打七寸了。” “所以你根本不需要担心我,早点离开曲阳吧,你不该踏足这里。” 公孙景的身份尴尬,早年他不务正业钻研医道,唐王很高兴,也很放心,但.......现在是不可能放心了。公孙景的医道与清走的是一个路子,虽不似医揆那般崇拜清,却也是追随着清的步伐。 清是奴隶,所以他混迹乡野为人赠医施药,很难打出名声来。公孙景却不然,公孙景是王族。 同样的一件事,比如将军与底层士卒一起吃糠咽菜,若那名将军出身奴隶,别人会说,某将军并未因为飞黄腾达而忘本。可若那名将军是高门贵族,甚至公子王孙,那么别人会说,某将军真真是礼贤下士的明公。 清与公孙景是差不多的情况,清的名声在医界与乡野间很不错,但在列国的大城与王侯之间却是小透明,公孙景却不然,名传列国,且不管是哪个国家的王侯都赞公孙景宅心仁厚,贤德爱民。 公孙景有这样的好名声,唐王只怕想想就觉得睡不着,真不好说他会不会效仿唐怀王,死的时候将公孙景的名字添在殉葬人员的名单上。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公孙景的身世便是他怀抱着的绝世玉璧。 “那你真不会有事?”公孙景还是觉得不放心。 “你留下来,唐王可能以你为质。毕竟,我的身份特殊,他不能直接对我如何,你却不一样。”哪怕唐王要杀公孙景,哪怕用的罪名是莫须有之罪,也没人能拦着他,因为公孙景是唐国的王族,是唐王的臣子。 公孙景沉默了许久,还是决定收拾包裹不在这当累赘。 公孙景的包裹不多,事实上他从封地出来就没带什么细软,只是一辆马车与足够的干粮,干粮已经在路上吃完了,因此离开也是轻车从简与迫不及待。 他对自己那位比自己还小几岁的堂叔着实慎得慌,帝王心术学到家了,把人卖了,人都还可能糊里糊涂的帮他数钱。反正,几十年来,公孙景是没见过哪个真的信了唐王的人有好下场,不论是后宫的宠妃还是前朝的公卿,一个都没有。 更可怕的是,虽然所有人都没好下场,但唐王的名声始终如白云一般洁白美丽。 阿珩去送了公孙景,瞅着走得迫不及待,有些逃命意味的公孙景,阿珩不由得无语。 不可否认,唐王的帝王心术的确炉火纯青,但如今看来,还没到完全的境界。阿珩一直认为帝王心术的最高境界应该是炎帝那个层次,炎帝的名声虽然毁誉参半,但总体来说,她都是人族历史上神一般的存在。 炎帝要一个人去死,一定会认认真真的跟别人说清楚,不会用任何心计,严格来说,她的坦诚就是心计。 连山氏的祖先就是个活例子,很清楚炎帝给的就是个送死的差,炎帝对此也一点都没隐瞒,可她还是选择了接受。 “不过,若非如此,怎么唐王只是人族一个国族的王,炎帝却是整个人族的帝君呢。”阿珩理所当然的道。 思维逻辑决定了一个王的成就上限,唐王,也就这样了。 阿珩很是腹诽。 一边在心里腹诽着唐王一边往回走,然而阿珩便未回到曲阳。 公孙景离开曲阳两日后,正在曲水的一个渡口村镇的客栈休息,做了两日的船,感觉一把老骨头都要散架了,歇下没几个时辰便被叫醒了。 阿珩失踪。 公孙景骂人的心都有,不是说不会有事吗?那现在是什么情况? 溯游而下远比逆流而上省时省事省力,花了两日时间远离曲阳,回去却只用了几个时辰。 唐王正雷霆大怒,公孙景一瞅,不是演的,唐王的苍老浑浊的眸子里可以看到血丝,是真气得不轻。 公孙景愁了,看唐王这反应,显然不是唐王做的,那么会是谁做的? 谁敢对阿珩那个神经病出手?虽然阿珩从不自己动手杀人,可惹了她,很容易体验到比死亡更可怕的滋味。 就阿珩的斑斑劣迹,敢对她下手,必然是有着巨大的利益,当利大于弊,且是暴利时,人才能鼓起勇气冒着得罪离、辰两国以及事后被阿珩算账的危险对阿珩下手。 公孙景第一个就想到了唐王的庶子们,唐王活得越久,太子申的地位越稳,为了让太子申继位,唐王一定会为太子申清出一条路来。离开国族那么多年,太子申在唐国境内什么势力都没有,尽管他是嫡嗣,但在唐王有别的儿子时,他能否继位还真不好说。庶子们各有各的势力,且拉拢了不少贵族,而贵族是一个国家最顶层的阶层,当这个阶层拒绝太子申成为新的首领时,那太子申......反正历史上没登上王位的嫡嗣挺多的。 太子申稳定根基是最大依仗便是唐王。 阿珩是唐王的医者,并且对那些庶公子说过:唐王时日无多,那么,唐王会不提前安排后事吗?三五个月的时间足够了。 ☆、第十一章猴子捞月 分卷阅读319 分卷阅读320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20 阿珩感受着空气里浓郁的水汽以及越来越冷的气候,得出一个结论:自己正在水上,且正在北上。 曲阳就在曲水下游,再往北就是云水了。 云水在唐国这一段是个凹字形状,不管是向西去辰国还是向东去齐国都是往北。阿珩推测自己正在去齐国,为何不是辰国或封国?辰国没人敢动自己,至于封国,封王才而立之年,离死还早着呢。 齐王,年纪不小了,又忧思过度,算算大部分君王死的年龄,少有活过五十岁的,大部分都是在三十岁到四十岁时左右就蹬腿了,碰上宫变什么而完蛋的君王另当别论。 一句话,齐王快死了。 快死了,并不代表就愿意顺从命运去死。 从容赴死,不论是与人搏杀而亡,亦或是自然死亡,都很难。总的来说,前者比较容易,慷慨赴死多是基于义气,简言之,脑子被热血给控制了,理智飞了。自然死亡却是最可怕的,在它面前,根本没人能热血沸腾。 不论王侯将相,都无法坦然面对自然死亡,只是不论能否坦然,都得接受,因为无从抗拒。 历史上倒是有个战胜了死亡的人——炎帝,但她最后还是死了,虽然不是自然死亡。 齐王与炎帝显然不是一个段数,炎帝是活太久所以活腻了,齐王,还没到那份上,相反,齐王非常迫切的想活下去,不论用什么手段,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一如他当年借敌国之力宫变夺位。只要能达到目的就行,过程如何,重要吗? 不重要。 只是,就算过程不重要,齐王就没想过后果吗? 阿珩很是无语。 疯了。 阿珩一直没有逃跑的机会,双手一直被反绑着,给她送的饭食也不是华族人惯常食用的菽粟,而是羊奶,她不用动手也能进食。匪徒将盛着羊奶的皮囊远远的抛在她的身前,坚决与她保持至少五尺的距离。 真了解她,靠近她三尺之内妥妥的是她的俎上肉,哪怕她的双手双脚都让绑着也不影响这一事实。 为了少受点罪,阿珩一路上都很配合,似乎一点逃跑的心思都没有,每日都在活动自己双手双脚上的肌肉,绑太久了,血液不流通,很容易就废了。比起不一定能跑掉的逃跑,她更关心身体的健康。 阿珩配合,匪徒也松了口气,若这位真要闹起来,他们也不知自己能否将人活着带回去,以及自己是否有命活着回去。这女人身上的毒简直恐怖,换了好几个死士才将她身上零零散散的东西给摘干净,为何换了好几个?因为一个不留神就可能中毒了,而阿珩,绝不会给解药。 即便从阿珩身上掏摸出了至少六斤乱七八糟的东西,但死士们也不能确定阿珩身上是不是干净了。 这女人连头发和指甲缝里都有剧毒之物啊! 头发里也就算了,不一定碰到,但指甲缝里.......死士们只想腹诽,苏神医您就不怕一个不留神把自个也给毒死了? 见识了这女人的恐怖,死士们对阿珩的态度非常好,除了打死不肯靠近阿珩三尺,以及不解开绳索这两点,阿珩要什么就给什么。 双方相互配合,一路上都走得省心,很快便到了条原。 阿珩第一次忍不住腹诽云水水系的发达,这才多久就到了条原,最多两日,更可能两日都没有,中途连下船换路都不需要。到了渡头,死士们收拾了很久才来接阿珩出去。 关在船舱里太久,终于见到日光时,阿珩忍不住眯缝起一双异常明亮以至于亮得慎人的眸子。 这段时间一直以羊奶为食,就没吃过正经的吃食,不免脚软,阿珩一个踉跄便掉进了滔滔云水里。 死士们:“.......” 虽无语,但秉着越到最后关头越要加倍小心的精神,死士们反应非常快,也可能是早有准备,阿珩一跳,死士们立马拉起了一张渔网,从水里拉起来的。 阿珩:记得替我问候你们祖宗十八代。 不论愿与不愿,阿珩再一次进了齐王宫,这一次见到的不是齐威王,而是齐威王他儿子。 见到齐王第一眼,阿珩便忍不住腹诽,齐王您老这是多忧国忧民啊?四十出头的年纪,看上去怎么都有七老八十了。一看就是平日里想太多,工作量太大,尤其是前者,大脑也是需要休息的,您老莫不是以为您和我一样?就算脑子快糊了,也能很快恢复? 那显然是不可能的,普通人族的恢复能力与羲和氏后裔完全不是个级别,因此齐王四十岁的年纪老得跟七十岁似的。 阿珩着实好奇,齐王的脑子平日里究竟是有多活跃才能将他自个给折腾成这番模样? 齐王没有读心术,瞧不出阿珩想什么,但也不在意,而是道:“你应知寡人想要什么。” 阿珩也道:“那你也更应该知道我不可能给你。” 给了她就得让人吃了,当她傻还是咋的? 齐王不以为然。“你得知道,这世上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东西。” 阿珩想也不想的怼了回去。“那你怎么不乖乖去死?” “寡人乃齐国之君,国不可一日无君。”齐王理所当然的道。 阿珩继续怼。“你不是有太子吗?让他继位,国便有君了。” 阿珩成功将齐王怼得找不到话说了,因此进了暴室。 暴室是每一座王宫都会有的东西,专门用来惩罚宫人的,偶尔也会有公子王姬进来,不过后者进来还能平安出去,至于前者,进来了便不要想着囫囵着出去。暴室的狱卒都是下等阉人,阉人本就有些心理畸形,而暴室里的阉人是最畸形的。 阿珩淡定的进了自己的牢房,发现自己对面那间牢房的住户是熟人。 “大师兄,好久不见,你怎么也在这?” 在干草里睡觉的差不离闻言不由睁眼,翻身一瞧。“来了啊。” “你知道我会来?” “齐王最多再活个一年,不是你就是师父,再不就是你还没断奶的子嗣。断云雪山,齐王的王权再至高无上也没辄,那就只能抓你了。至于你的子嗣,在洛邑掳走宰辅之女,难度在刺杀辰王之上。”差不离稍微一扒拉便猜得到齐王会打谁的主意。 阿珩瞅着差不离身上白底蓝边囚服上的血迹。“你没告诉他如何炼制长生药?” 差不离回以白眼。“我若是会说,二十多年前就该跟离王说了,长生可不是什么好事。”他也见过被苍凛给弄得生不如死,哪怕崩溃了,崩溃到极致后也会清醒过来的那个可怜的家伙。 “那为何不说?” “想杀一个人和想吃一个人是两回事,让别人吃一样不是一回事。” 阿珩挑眉。“真没想到师兄你如此有人性啊。” “我是人,不是畜生不如的渣滓,也不 分卷阅读320 分卷阅读321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21 是师父那种坚定不移的认为自己跟人族是两个物种的奇葩。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师父他若是死了,只能是被他的弟子所杀,或者老死,不能有第三种可能。” 阿珩着实觉得,自己两位师兄其实挺孝顺的。“我不是师父。” “在师父的认知里,你是他唯一,不,如今是唯二的同类。他很厌恶人族吃他这一族的血肉,我若是说出长生药,那就真的是禽兽不如的渣滓了。” 苍凛不惧死亡,甚至两个弟子背叛他,他所在意的也从来都不是弟子的背叛与自己差点死掉,而是自己没死后之后腿残了,变成了山谷的囚徒。说实话,他若是真死在了两个弟子的手里,他绝对一点都不会恨。自然,现在也不恨,只是双腿残疾,觉得应该做点什么取悦自己,因而让阿珩找两个徒弟的麻烦。这与阿珩屠戮离王族是差不多的心理,太不舒服了,得做点什么来取悦自己。 可若差不离或泽漆若是告诉别人如何拿羲和氏族人炼制长生药,苍凛真的会恨他们,恨之入骨,恨到让他们与去雪山上挂着的那位作伴。 “这样啊。”阿珩了然。 酷刑对这对师兄妹完全不管用,苍凛在他们身上做的药物实验,鲜有不痛苦的,阿珩给人试药好歹会用止痛药给人止止疼,而苍凛,为了获得最完美的资料,哪怕是解剖活人他也不会给人用一滴麻沸散。 没被苍凛给弄死或弄疯,那么不论是肉.体还是精神方面对痛苦的承受能力都极强。 齐王死活没撬开这两位的嘴。 齐王秉着没有张屠夫难道本王就不能吃肉了的心思割了阿珩的一块肉打算拿去做肉羹。 大牢里,阿珩问差不离:“大师兄你说他敢不敢吃?” “肯定不敢。”差不离想也不想的回答。“一定会找试食者,确定没毒,能吃,他才会来割你的第二块肉吃。” 阿珩露出了遗憾之色。 差不离瞧着阿珩脸上的遗憾之色,疑惑。“有什么我不知道的吗?” “也没什么,就是他割我肉的时候我吃了点孔雀胆。” 差不离:“......你还真不愧是三妹的子孙。”对自己都够狠的。 “三师姐?她怎么了?” 瞅着阿珩,差不离忽然有了诉说往事的兴趣。“巫是不能与王族联姻的。” “可她最后嫁给了太子琚。” “你听我说完,她最开始倒追太子琚其实也没想过太子琚真的会娶她,虽然她是真心想嫁,但别人却未必愿意娶。” 阿珩觉得外祖母的脑子略有恙。“那她追求太子琚做什么?”照这逻辑,怎么瞅都觉得青苔早年未必爱太子琚。 “太子琚说他只会娶一个妻子,然后他给苏后洗脚,妻子给苏后洗头。那是他对家的认知,正是这种看法打动了三妹。三妹的身世,我想你应该知道一些,她没有家。虽然她很清楚她虽然被太子琚的看法所打动,但两个人不可能有结果,可她仍旧想试试。就跟水中捞月的猴子似的,猴子其实很清楚自己在做傻事,但不捞一把,会后悔。能否捞到月亮其实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伸手去捞了,日后不会遗憾。” “然而猴子真的捞到了水里月亮。”阿珩无语道。 “所以猴子被吓呆了,有大麻烦了。”差不离也很无语。 “怎么就麻烦了?” “太子琚是王族,她是巫,不能结合的,这事若是让师父知道了,太子琚一定会死得很干净。” “太子琚是离王杀的。” “三妹不等师父去发现便自己跑去与师父交待了,并且自刖双足叛出师门,不再为巫,如此,师父便失去了杀太子琚的理由。” 阿珩觉得青苔的脑子太不灵活了。“她可以向师父立誓永远不见太子琚,永远与太子琚断绝往来。” “你觉得一个真的爱上一个男子的女子能做到这些?” “若是爱入骨髓,自是做不到。” “三妹说,她若是平安健全,定会去见太子琚,嫁给他。” 阿珩改观了,青苔不是脑子不灵活,是大智若愚。 ☆、第十二章报应不爽 牢饭很不好吃。 能理解,牢里关着的,不管是被冤枉的还是真有过错,进来了那就都是罪人,谁会好吃好喝的对待一个罪人?这年头,庶人黔首以野菜杂粮为食,细粮肉食是贵族的待遇。牢里犯人的待遇自然比庶人黔首要差——菽饭,只是菽饭,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何谓菽饭?这年头的饭都是蒸熟或焖熟的,菽饭亦然。而菽,豆也,菽饭,就是蒸熟的豆子,没油(这年头的油皆自动物脂肪里提取,很昂贵。)没盐(不管在哪个国家,盐都是战略物资,牢里自然不可能享受到)。 差不离几乎是强迫自己忍着吐出来的冲动将菽饭给吃完的,受了刑,不好好进食,身体没法恢复,哪怕这食物并不适合伤者食用,可不吃就得饿死。 阿珩没有味觉,不会觉得菽饭多难吃,但她有嗅觉,同样吃得生不如死。 两师兄妹正吃着,忽的顿住,齐刷刷的看向彼此,发现彼此的眼里也有探询便知不是,那么...... 现在是什么情况? 日光倾城无色无味,杀人于无形,倒进水里能污染一大片水源,而不管多么高明的医者都不可能验出水里是否有毒。因为日光倾城一开始的确是没毒的,毒气随着水的蒸腾作用弥漫在每一寸空间里,可那毒气本质是无毒的,只有当太阳升起才会经由某种未知的变化转化成真正的毒气。 简言之,日光倾城这玩意,除非已经中毒了,否则根本无法查出来,因为在你中毒之前,它一直是没毒的。既然不是毒,自然无法查验。 列国对苍凛忌惮不已,甚至一度联手诛杀苍凛,根子就在这。 手段太恐怖了。 然而,只有苍凛这一门的人知道,日光倾城并非无法察觉,多试几回日光倾城的滋味,试着试着身体就有感觉了。 蒸饭时用的水里有日光倾城,两个人都没证据,日光倾城无色无味,没法用味觉判断。他俩是单纯靠感觉判断出来的,早年被苍凛灌日光倾城灌出来的直觉。 “不是我。” “不是我。” 师兄妹俩同时开口。 “二师兄?” “师弟?” 同时摇头。 阿珩想了想,忽的露出了迟疑之色,问差不离。“齐人养鲛奴吗?” “养啊,齐国也是林海的国族,国中贵族皆以拥有一名鲛人为奴隶为荣.......鲛人?”差不离说着说着也猜到怎么回事了,赵泽漆没这么无聊跑来几千里外祸害齐国,那就只能是鲛人了。 人族贵族蓄养鲛奴,甚至虐杀奴隶是家常便饭,反正奴隶不是人 分卷阅读321 分卷阅读322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22 ,谁家养牲口时在牲口不听话时不会抽几鞭子?甚至为了让牲口温驯些将牲口给骟了。 做为奴隶中最卑贱的鲛奴,虽然因为美貌的关系刚开始时会过得好一点,但鲛人是海里的掠食者,掠食者向往的是自由,不是奴役。且就算鲛人识抬举,乖乖任人蹂.躏,还有句色衰而爱驰呢,鲛人寿命长久,青少年期自然也长久,可再长久也有尽头。因此凡是落人族贵族手里的鲛奴就没几个是有好下场的,死得痛快那是十世行善积德修来的福报,可怕的是生不如死。 想想阿珩曾经给鲛人的东西,差不离一点都不难得出结论:条邑这是遭报应了。 杀鸡儆猴,条邑是鸡,人族是猴。 差不离淡定的扒了一口菽饭。“我觉得空气里还有另一种东西。”说不出来是什么,但......被苍凛给折磨得多了,他在这方面的第六感比野兽还要厉害。 阿珩默然须臾。“我不想被人吃。” 差不离嗯了一声表示理解,不管是谁,只要是智慧物种都不会想被人吃。 “我也不想自己的子孙被人吃。”阿珩继续道。 “所以?” “这些年,百草药庐卖的每一贴药,每一瓮酒都加了料。” 差不离:? “那料本身对人体没有什么影响,便是检查,也只会觉得是滋补身体的。” “药引。”差不离一针见血。 一种药,人吃了有好处并不代表就真的没坏处,或许那一味对人体有大益处的药只要加入一味药引,立马变成致命的毒。这样的东西,苍凛研究过很多,苍凛手里的不少方子,没有药引,都是救命的灵丹妙药,只要人没死透都能给救回来,可一旦配上药引......差不离一点都不想去算苍凛用这招弄死了多少王侯将相,因为根本数不清。 阿珩颌首。 “除非是日光倾城那样的,否则不可能荼毒一片区域,你也不可能保证需要时药引能弥漫天下。” “大师兄可曾听说过上古巫彭殿最没有人道的镇殿之宝?” 差不离微怔,瞳孔缩成了一点。“瘟毒,那不是已经失传了吗?” 瘟毒是羲和氏族历史上的最令人作呕的创造,也是很多人指控羲和氏罪行时排在第一的罪行。但差不离不是无知愚民,他知道得比所有人都多。 瘟毒,顾名思义,能如瘟疫一般扩散的毒,那玩意根本就是人工瘟疫。 羲和氏族虽然没人性,但瘟毒这种东西,想要研制出来,过程中必须抛弃所有做为人的节操与下限。就算真有人能做到摈弃所有人性,研制时需要花费的人力财力物力也不是一般多,更要扛住压力。毕竟瘟毒这玩意,听着就慎人,那个脑子正常的能允许羲和氏族研究这东西?正常情况下,羲和氏族一动这个心思,天下人都得联手灭绝羲和氏族以绝后患。 现实却是,羲和氏族很顺利的将这东西给研制了出来,并且不断加以完善。 差不离专门分析过,得出一个结论:研制瘟毒,应是炎帝给羲和氏族的命令。 没有整个人族的财力支撑,羲和氏族完成不了这样的创造,而当时只有炎帝能够提供羲和氏族研制瘟毒过程中需要的所有材料。 很显然,炎帝对自己所建立的人族王朝能否扛住异族的压力也没有十足的信心,因此提前做了准备,若是王朝步上燧人氏族联盟的后尘,她就用瘟毒跟异族同归于尽,着实没心力再去建一个人族王朝了。 七千年的历史里,瘟毒一直都是人族手里的一项战略性武器,只有一个作用:吓人。 瘟毒最终还是发挥了作用,不过.......发挥的作用与人族最初创造它的目的绝对不是一个。 两千多年前,也不知是哪个丧心病狂的疯子动用了瘟毒,九州大地,所有种族都倒霉了,包括人族自个,瘟毒可不认人,因此人族当时的人口锐减了六成以上。 这玩意根本不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而是杀敌一千自损一万。 “我没有能力重现瘟毒,我只是借鉴了瘟毒的创造思路。”阿珩道。 差不离呵呵,你是没有重现瘟毒,但你创造出了比瘟毒更恐怖的东西,瘟毒完全不可控,而你的创造,具有可控性。“恭喜,你终于克服当年稷阳之乱的心理阴影了。” 阿珩面色古怪道:“毒是我下的,但药引不是我放出来的。”她制造这东西纯粹是为了吓人,从头到尾就没想过真的使用,猛虎一旦出笼,谁也无法控制,包括她自己。 差不离:? “我身上所有的东西都被搜走了,齐王,应该会找人研究那些东西的药效。” 苏神医随身带着的药,想也知道不会是普通货色,说不准就有延年益寿的好东西呢。 差不离连呵呵都无力,所以师妹您是艺高人胆大的将药引随身带着啰?就不怕一个不留神,不小心摔了?“解药给我。” “不在我身上。” “毒发时间。” “三天后才发作,慢慢化为白骨。” “毒发症状。” “跟师父的红颜刹那差不多,不过红颜刹那改变的只是人的外表,我这毒,是从里到外的改变。” 差不离发誓,中间若是不曾隔着栏杆与走道他一定抄家伙打死阿珩。 红颜刹那是什么?那是苍凛闲来无事用来祸害人的东西。 嗯,那家伙有一段时间好奇过一个问题,一个娶了美得跟天仙似的老婆的男人,在他的老婆一夕间变成鸡皮鹤发的老妪后,他还能否坚持曾经的爱。 差不离为那对被苍凛拿来做了实验以满足好奇心的夫妻掬了一把鳄鱼的眼泪时也深深记住了红颜刹那的坑爹特性:鸡皮鹤发还不是最坑的,更坑的是,红颜刹那的药效只有三年,嗯,三年后美人还是会恢复成美人的。可三年的时间,什么感情都该破裂了,世态炎凉都尝过,什么都回不去曾经了。 差不离也好奇过红颜刹那是怎么个原理,不过最后半途而废了。 红颜刹那的原理说起来很简单,只是让人体控制皮肤紧致度与发丝颜色的器官发出相反的指令罢了,而能够做到这样,苍凛你得是切过多少活人才能琢磨出来? 切几个活人,差不离不会有任何心理问题,不过仅限于奴隶,到底他也曾是贵族,奴隶=牲口这一思维认知他也是有的。可就算是切割牲口,尤其是那牲口还和你自己的生理结构是一样的,切得多了,不免有心理问题。 现在阿珩告诉他,从里到外的红颜刹那效果,他是否可以理解为,他不仅仅是外表变成鸡皮鹤发的老叟,连皮肤之下的骨骼血肉也会衰老至垂暮状态?毕竟,这世上不存在瞬间令人化为白骨的东西。 诚然,差不离对长生没兴趣,可他对现如 分卷阅读322 分卷阅读323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23 今八.九十岁的年纪,而立之年的精气神很满意,让他变成一个正常的老人,各种老年病缠身,不如让他去死。 ☆、第十三章志存高远 差不离以不可思异的速度冷静了下来,早年被苍凛祸害出来的条件反射,不管中了多严重的毒,只要还没咽气就别浪费时间生气,还是想想怎么解决问题比较好,不然就真得死了。 苍凛活了近两百年,弟子不止差不离、赵泽漆、青苔与阿珩四个,但世人所知道的却只有这四位,究其原因除了命硬便是脑子够冷静。 不够冷静不行,只有冷静下来才能解决身上的问题,怨天尤人没用,痛骂苍凛没人性更没用,苍凛坚定不移的认为他自己不是人族,并且在此认知上,这位奇葩还建立起了非常完善的世界观与价值观。你就是把他祖宗十八代都给问候了也影响不了他分毫,有那功夫问候苍凛祖宗十八代不如好好翻苍凛丢来的医书好从里头找出救命的法子。 尽管成长的过程一路惨无人道,但不管是差不离还是赵泽漆都是真的不恨苍凛,能够从苍凛手里活下来的孩子都是聪明人,真正意义上的聪明。一个人聪明,不是记忆力有多好,学东西有多快,心上生了十七八个窍,而是不会钻牛角尖。 不论是差不离还是赵泽漆,亦或是青苔都很清楚,没有苍凛,他们三个早死了:差不离会被离国抓回去斩首示众;赵泽漆会饿死街头,或是做一个一生都以腐烂的食物为食,最终化作街边一具无名尸体的乞丐;青苔会被山林里的猛兽打牙祭。 现实是,他们不仅活着,还活得很好,学会了很多。 是,苍凛教育弟子的方式很变态,不成功便成仁,但省点怨天尤人与骂苍凛的时间,好好琢磨他给的医书,那些毒也要不了命。 因为清楚,因为看得透,因为没有钻牛角尖,所以青苔当年干猴子捞水中月真的把月亮给捞出来捅了大麻烦时,青苔没有从未想过恨苍凛,恨苍凛让她不能与心上人在一起。 赵泽漆与差不离弑师?不恨与不会动手杀人是两回事。且,弑师在他们这一门并不是多严重的事,下克上都成传统了,君不见就连苍凛自个都没把这当回事吗? 综合上述,差不离只用了一个深呼吸的时间就冷静及平静了下来真的是很理所当然的事。 “解药别人能验出来吗?”差不离可不想自己出去的时候解药已经被人给吃完了。 阿珩明确表示:不会。 那解药她做的特别的诡异,正常人都会往毒.药的方向去想,除非有他们这一们闻一闻就能闻出药丸成分的本事,不然是不敢随便将不知名的药物往嘴里送的。尤其是,她的那些随身药物,不乏剧毒无比的东西。 差不离松了口气。 阿珩很是好奇,大师兄你打算怎么个逃出去?三天后就该毒发,十天后就该去见幽冥之地的那位花匠了。 事实证明,差不离被关进来之前给自己留了后路。 冬日降临,阿珩将自己整个人都埋在了干草里,差不离也将自己的干草奉献给了她,可就算是这样阿珩仍旧冷得直哆嗦,四肢的知觉越来越微弱,要不了多久就该变成全身瘫了。 躺着没用,阿珩干脆不躺了,起来蹦蹦跳跳取暖。 差不离道:“体内能量消耗过度,你确定你到时候还能保持理智?” 羲和氏族的特性:健康与强大的恢复力是建立在充足的后勤上的,一旦后勤出了问题,这些家伙的神智不免受影响。阿珩当年能吃了离王孙也一直没发现自己吃的是什么,不是她自欺欺人,而是真的不知道,因为那个时候她的神智已经出问题了。 “不是有你在吗?”阿珩理所当然道,就算她到时神智真的出了问题,相信差不离也不会让她出事。 差不离想了想,道:“到时我抓个人给你吃。” “谢了,我是人,不吃同类。” “师父一直认为羲和氏后裔不是人族,你竟完全不受影响?”差不离觉得阿珩真是一株奇葩,跟个污染源在一起居然还能保持本心清明,这一点连他们当年都没做到。 “羲和氏的祖宗是人族,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且,就算不是人族,只要是智慧物种便都是人,吃了都是食同,我有心理障碍。“ 差不离觉得小师妹有病,鲛人也是智慧物种,但鲛人的血肉仍旧是人族食案上的一道极品佳肴,王侯贵胄皆以享用过鲛人宴为荣。 阿珩皱眉,从差不离眼睛里读出来的信息让她觉得很不舒服。 就在这时师兄妹俩同时闻到了浓郁的血腥味。 血腥味很遥远,但不论是阿珩还是差不离,鼻子都被苍凛给改造过,因此方圆数里的一丝血腥味一闻就能闻到,何况,目前这已经不是一丝血腥味了,必须是血流成河。 什么情况? 阿珩懵住,旋即看向差不离,直觉告诉她,差不离知道怎么回事。 虽说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但绝不包括差不离。 差不离是巫的传人,而巫的观念:君王就是个工具,所谓工具,自然是用得顺手便用着,用得不顺手便换一个。 最典型的案例便是两千多年前巫宗与洛王朝掐得死去活来,以至于人族衰微,一度濒临灭族。洛王不愿放弃王权,巫宗也不愿向王权低头,都不愿退步,终酿成悲剧。 齐王连当年的洛王都不如,差不离能甘心让齐王弄死他就怪了。 差不离道:“齐王有很多个儿子。” 阿珩给了差不离一个你废话的眼神,哪个君王不是儿子一打一打的? 差不离继续道:“嫡庶尊卑。” 阿珩懂了。“你做了什么?” “齐王这些年年纪越来越大,他又不似咱们这一门的人,自幼严苛养生,服食丹药,因而延年益寿,一大把年纪仍旧有着壮年的精气神。”差不离讥笑道:“当他不再满足于我为他炼制的养生丹药,向我打探起长生药之时,我便知道,齐王,该死了。” 齐王是否明君,是否善待臣子,于差不离而言,没有任何意义。齐国想要吞并离国,他想要报仇,各取所需罢了。齐国怎么看他不重要,而他看齐国与齐王,齐王与齐国都只是他用以向离国复仇的工具,而他的仇恨......也没有继续的意义了。离王族让阿珩给屠光了,他便是想报仇也不可能寻幽冥之地去把人再屠一次。 他现如今追求的是权势,但权势还没重要到让他出卖苍凛。 齐王用得不顺手了,那就杀了吧。 阿珩呵呵,大师兄你真够威武的。 很快便有人来打开了牢房的门,但那并不是差不离的人。 差不离瞅向阿珩:“你的旧爱还挺重情的。” 来救人的正是公孙载。 分卷阅读323 分卷阅读324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24 阿珩也挺惊讶的,这个节骨眼上趟这种浑水,公孙载你是多不怕麻烦多不怕死? 差不离继续道:“若是云洛也来了,那就更有意思了。”新欢旧爱凑一块,想来好戏连场。 阿珩闻言忽然就不想让公孙载救差不离了,这人是看热闹不嫌事大不是? 公孙载也在考虑要不要救差不离,但考虑之后还是救人,虽然主要目的是阿珩,但能捞点人情好处是一点。 牢门一开,差不离立马带阿珩去找解药。 身中剧毒,就算解了也不可能完全不留后患,服食了解药只能保命,想要彻底清除残毒仍需花费很长时间来调理身体。差不离对自己的身体可是爱惜得紧,尤其是见过了那些一声老年病的老人后,差不离是一点都不想成为那样的一个老朽。 差不离很早的时候便有了决定:在自己的身体彻底衰败,出现老年病的征兆之时他肯定先自尽,宁可清楚的死去也不要糊里糊涂的苟延残喘于世。 差不离在路上与阿珩说了早年的决定。 “你若是吃了我,不就能解决这个问题了?”阿珩疑惑道。 差不离瞅着阿珩:“你这是在怂恿我?” 阿珩坚定的摇头。“我只是好奇,长生是人族最深切也最不顾一切的渴求。” 差不离毫不否认自己对长生的欲望。“我也是人,我也渴求长生,也愿意为此付出一些代价,但只是一些,不是任何代价。” 阿珩叹道:“若人人都如你一般,我何至于给天下人下毒,以至......”今日条邑之灾。 若非时时刻刻都怕被人给吃了,她何必将药引带身上?谁吃她,药引释放,方圆百里所有人族死光光,甭管是谁吃了她都得给她陪葬。 差不离不以为然:“想吃你的人与我并无两样,唯一不同的是,我吝啬,而他们慷慨,愿为长生付出一切。” 阿珩一针见血:“包括王位?” “那怎么可能,王侯吃你究其根源便是希望永远执掌那对所有人一念生杀的权利,若是为长生而舍弃权利,岂非舍本逐末.......你在想什么?”差不离注意到阿珩的表情有些怪异。 “你说的很对,人想要长生,究其本质是因为拥有得太多,贪得无厌。所以我在想,怎样才能给世间所有的王侯下毒。” 差不离、公孙载:“......” 真真是豪迈的目标。 ☆、第十四章大恩不言谢 阿珩找到自己被搜走的东西时齐王也在,那些东西被保管在齐王的手里,所以师兄妹俩不得不找上齐王。 齐王已经快死了,本来就年纪不小了,又不似苍凛这一门的人一般自小便严苛养生,将身体的活性控制在壮年。不过,就算齐王知道怎么做也做不到,饮食、女色甚至连呼吸都要进行训练与控制,齐王若能做到,那他也不会走到今日。 能够完成苍凛那变态养生的计划,必须是对自身控制力到了恐怖的程度,不论是从精神上还是生理。齐王能被欲望所控制,只能说明,他的自制力与承受能力也就那样。 本来就衰老腐朽,现如今被阿珩的毒给戕害,自然时间更短暂了。 发现阿珩的东西具体数量后,公孙载还好,深知阿珩这毛病,但差不离却是看得眼睛发直,这些东西,分量至少六斤吧,且只多不少。 妹啊,身上带着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你就不怕一个不留神把自个给弄死了?这里头似乎不乏比孔雀胆更毒的东西吧。 阿珩在一堆东西里翻出了解药,倒出两枚墨绿色的诡异丸药,一丸给差不离一丸给公孙载服下。 老朽得仿佛刹那老了二十岁的齐王忽咬牙切齿道:“是你做的。” 阿珩:? “为一己之私,荼毒一方,你真不愧是苍凛那个畜生的弟子。”齐王怨毒的道。 阿珩纠正道:“我不否认师父有问题,但他与畜生还是有区别的,畜生清楚自己在戕害同类,不论找多少借口,他们都很清楚自己的本质是极度的自私,只是一定要弄块遮羞布而已。而师父,在他的认知里,杀人等同于宰杀牛羊,人需要进食所以宰杀牛羊,他虽非以人为主食,却也只在需要时那么做,也从不否认这一点。跟畜生,区别还是很大的。” 顿了顿,阿珩继续:“至于条邑如今的炼狱景象,这与我无关。是,我给每个人诊病时开的药都是加了东西的,但我没求着他们吃,且我开的药,只要一生都不碰药引,便一生都不会有事。我铸造了炼狱的大门,也铸造了钥匙,但用钥匙打开那扇门的是你。” 这些家伙不动药引,什么事都不会发生。 差不离忍不住好笑道:“小师妹,你将续命的丹药与药引放一块,别人察觉到续命丹的功效时自然会对别的东西有兴趣。不过话说回来,钥匙是什么?” 阿珩翻出了一支手指大小的金属管子。“这里面原本应该有一些极易挥发的香水,香水一旦离开金属管便会在几个呼吸的时间里弥漫于方圆百里之地。” 差不离瞅着金属管,做得很精致,机关繁琐得令人瞧了便眼晕,非世间顶尖的巧匠不能开。硬砸也成,可......差不离没看错的话,那金属管应是用深海玄铁铸造,就算丢进火里也得一两年才能烧融,拿锤子砸,手断之前能砸开就是天才。可越不容易打开就越想打开,珍贵丹药随便放,那么这个珍而重之的东西岂非是更好的东西?比如......长生药,好吧,这猜想太荒唐,但也说不准啊。 “你这样保存,谁都会想打开。”差不离道,虽然想打开和打得开是两回事,不过他也挺佩服齐王的,阿珩成心将陷阱弄得这么无语便是一方面想别人掉坑,一方面又不想别人掉坑。坑上铺着的草木够结实,别人也掉不下去,奈何齐王作死,在坑口蹦跶无比,想不掉坑都不行。 “你会?”阿珩反问。 “不会。”差不离想也不想的回答:“以你的性格,保存得这么严密,只能说明里头的东西就算对你而言也是大麻烦。”而能让阿珩觉得是大麻烦的东西,差不离一点都不想去挑战看看。 公孙载忍不住说了句公道话:“不是每个人都与你一般冷静理智。” 长生令人疯狂,令人失去理智。 差不离对长生无所求,自然不会作死的掉坑。 齐王也反应过来了。“不怪乎离湣王舍儿子孙子选择你。” 阿珩这心计,若为王,一定无敌。不过离湣王看出了阿珩的手段,却唯独没看出阿珩会毫不犹豫的舍弃离国。 想来,九泉之下,离湣王定然气得死不瞑目。 只是,离湣王是死不瞑目了,他难道就能比离湣王好一分吗? 数百年营建的古 分卷阅读324 分卷阅读325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25 都,生生毁在了他的手里。 阿珩又寻出了日光倾城的解药,问差不离:“你要吗?” 差不离想了想,取了一丸,虽然对日光倾城有一定抵抗力,但还是安全第一。 阿珩将剩下的日光倾城的解药都倒出来,只剩下了三丸,全都给了公孙载,又给了两丸自己炼制的毒的解药。日光倾城的解药你自己服一丸,剩下的,你自己决定给你的家眷吧。” 公孙载的妻儿都在条邑做人质,嗯,是原本的所有妻妾,之后若是有再收姬妾便不是所有了。这么些年下来,公孙载除了有一个嫡子,还有不少庶子庶女。 本来解药不少,有数十丸,可如今条邑弥漫的不止一种毒,只服一种解药是没用的。 阿珩没兴趣替人做选择,将解药给公孙载让他自己做选择是最好的办法。 虽然冷血,但阿珩不认为自己有权利和义务替公孙载做这种选择。 脱了困,阿珩打算离开,差不离与公孙载也各有各的博弈,因此事情应到此为止,然而...... 差不离与公孙载发现,双方支持的公子都出事了,公孙载支持的是齐王嫡子,差不离支持的是齐王一个非常软弱的儿子,这两位都死了。 再加上已经咽气的齐王,整个条邑都乱成了一团,从宫里乱到宫外。 宫变之日,死得不仅仅是王侯贵族,相反,这些王侯贵族在尘埃落定之前都挺安全的,自然,尘埃落定之后没站错队的都会被一族一族的送上刑场枭首。 最早直面惨淡与血腥的是庶人黔首,不是每支军队每个人都能对庶人黔首秋毫无犯。抢劫富户,女干淫.良家女子在混乱之时是很正常的事。宫变即便成功,获利者也是贵族,底层的小卒子若是想要获得利益与好处,只有在混乱之时从那些百姓的身上捞。贵族都蓄养着部曲,加上健仆,乱兵想要占得好处,不丢下几十具尸体可不行。 除了乱兵,还有暴民,流毒肆虐,很多人都很清楚自己活不了多久了。 人在发现自己时日无多会如何?一些人会想一想自己还有什么未了之心愿,抓紧时间完成。可大部分猝不及防的人在不得不直面如此残酷的现实时却会疯掉,平日里遵纪守法不敢做的事在此时都会萌芽,而混乱的环境更是给幼苗浇上了肥料。 条邑已然如地狱。 阿珩没目睹过稷阳之乱最严重的时候是什么模样,在真正的大乱爆发前清便带着她跑了。然而这一次,条邑给她补上了这方面的认知。 正准备离开的阿珩:......乱成这样,她还怎么走啊?身上的毒根本就不够。 想了想,阿珩问两位始作俑者。“这乱几时能停?” 差不离明确表示:已经脱离控制,不知道。 公孙载没吭声,但表情所表达的是差不多的意思。 阿珩沉默须臾。“你们这是被人截胡了?” 公孙载摇头。“若是如此,第三方势力便该出现了。” 然而直到现在,也只有两方势力。 “阿珩!” 听到熟悉的声音,阿珩道:“第三方势力这不就来了。” 差不离看热闹不嫌事大的道:“新欢旧爱,小师妹真有魅力。” 阿珩招呼了远处的云洛让他知道自己在哪后对差不离幽幽道:“大师兄可知我与二师兄的赌约?” “那是师弟他自己想不开,换了我,打死都不会答应你,看你会不会杀了我。”虽然不知道阿珩是什么毛病,但这些年差不离也发现了,阿珩从不亲手杀人,哪怕费时费力费事,这家伙都要借刀杀人。 阿珩不是圣母,甚至这家伙连最起码的好人都谈不上,整个人的芯子都是黑的。差不离可以肯定这一点,当年离湣王虽然对不起苏氏一族与离王孙,但并未对不起阿珩,相反,他对阿珩很好。阿珩心情不好成心想让他出丑说要骑大马,然后嫌弃寺人身上的气味,离湣王毫不犹豫的就四肢着地给她当马骑。然而在察觉到离湣王对长生的渴求,再琢磨出离湣王没打算吃清后,这家伙没有半点犹豫的对离湣王下了毒手。 差不离能理解阿珩的行为,但他悚然于这家伙在下决定时根本没有迟疑,那态度,差不离隐约有种错觉,这家伙的脑子里莫不是:今天天气不错,所以去杀离湣王吧。 神经病程度不比苍凛轻。 然,不论如何,阿珩这些年的举动很奇怪,怎么都不肯杀人于差不离而言也是件好事,若是阿珩杀人毫无顾忌,便不会用那么迂回的法子替苍凛的清理门户,十几年前第一次相遇时便该不死不休了。 不得不说,差不离虽不知真相,却猜中了阿珩的底线:不亲手杀人(禽兽不如的人例外,在阿珩的认知里那些不算人)。 阿珩默然。“随便你,反正我没答应一定要完成清理门户的事。” 此时云洛也寻了过来,本来还挺兴奋的,一见公孙载也在,立马稳重了下来,笑道:“夫人果然在此。” 阿珩瞅了瞅混乱的齐王宫。“夫君寻我的方式着实......”不一般。 云洛同样瞅了眼齐王宫。“哦,趁乱寻你时见到两位齐国公子,便让云卫顺手杀了,全当答应你的利息。” “齐王已死,不需要计利息。”阿珩也道。齐王族在位和最有能力继位的都死了,齐国今日也是倒了血霉。 云洛呆了下。“死得挺快。” “你打算如何善后?”阿珩忍不住问,这已经不是一般乱了。 云洛理所当然道:“这又不是我的国族,我为何要善后?” 想起九陵原的战事,阿珩竟无言以对,只得对云洛伸出手。“我身上有伤,跑不出重围。” 云洛不假思索的半蹲在阿珩面前让阿珩爬上了自己的背,随后向公孙载道谢:“多谢公孙救我夫人,我欠你一个人情,日后定当回报。” 公孙载皱眉道:“我救的只是阿珩。”干云洛屁事? “她是我妻,她所有的债务自然也是我的。”云洛仍旧理所当然的回答。 阿珩在云洛的背上附和道:“对,救命之恩无以为报,若你要报,找他。” 公孙载:“.......” ☆、第十五章白骨生 离开条邑时,满地都是尸骸,真的是满地尸骸,苍老无比,整个人的生命力都被掏空了,或已化为白骨,或将化为白骨,或将咽气。 人间地狱莫如是。 “白骨生。”阿珩忽道。 云洛:? “我以前不知这毒该叫什么,现如今决定了,就叫白骨生。”阿珩道:“每个人的结局都不过是白骨若干。”虽然过程被缩短了几百倍,但结局并未改变。 云洛默然。 阿珩问:“生气了?” 云洛继续沉默。 分卷阅读325 分卷阅读326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26 阿珩不悦的讥笑:“觉得我很可怕?认识我这么多年,可莫要说,你第一次认清我是什么心性。”她从来都不是好人,虽恪守医德不杀生,但被她弄死的人从未少过。 云洛摇头。“我很生气,也的确与你杀人有关,却不是因为觉得你可怕。你我都不是什么好人,这一点,我一开始便清楚。” “那你生什么气?”阿珩松了口气,却又不解。 “你做这一切不过是想让人族记得教训,人最是健忘,不给人一个血淋淋的教训让人永世铭记,人永远都记不住疼。只有记住吃人,尤其是吃羲和氏的子孙会有怎样刻骨铭心的教训,世人才会不再动这个心思。就算有人愿不顾天下人生死动此心思,世人为了不做池鱼也会阻止他们。若我没说错,中州应无几人是没被你下毒的吧?” “中州地广人多,哪有那么容易为每个人下毒,百年后或许能做到,但如今药庐的生意并未做到那一步。不过,中州每个国族的王公贵族我都有令人献上养生或救命的药。” 至于那些药里是否动了手脚,那是三岁小孩都可以肯定的事。 阿珩还是不理解,云洛既然理解,为何还生气? “你对这样的事情有心理阴影,稷阳之乱,你无法忘却,如今却义无反顾的选择条邑......” “不是我选的条邑,我从一开始便没选择谁,我炼制了毒,也给所有人下了毒,却并未炼制药引,我一直在犹豫。这两年炼制出了药引,我也没直接选择谁做鸡,而是选择谁第一个控制不住对长生的贪婪而对我下手,那么他所在的国族便是那只鸡。若一直没人对我下手,药引永远都不会现世。”阿珩道:“条邑今日的炼狱之景是齐王的一念之差,非我所择。” “不管条邑是如何成了鸡的,从前的你都一直在犹豫,为何近来却不犹豫了?” “我有女儿了,她继承了羲和氏的体质,你虽为宰辅,权势熏天,然当年羲和氏族又何尝不是权势滔天?羲和独孤与青帝的联姻为羲和氏族带来了仅次于王权的权势,九州大地,有几个氏族能与之媲美?连四帝族诸王族在羲和氏族面前尚且需退让三分。结果呢?历史证明,权势解决不了羲和氏万年来的悲剧。我想赌一把,一人之长生与整个人族的存续,哪个更重要。”阿珩冷厉的道:“我不需要知道谁对谁错,也不需要知道自己干的事有多罪孽滔天,我只知道,谁敢吃我的女儿,我便让整个人族消失。” 至于其它智慧种族,阿珩则不担心,长生药顶多让人活个八百年,而大荒别的智慧物种,羽人的寿命是五千年,鲛人的寿命是千年,龙伯人的寿命是两千年,龙族的寿命是一万年.......它们不需要食用长生药,长生药对它们的作用与人族贵族平日里服食的养生食物没什么两样,对身体是有一定好处,但谁见过养生食物真的能令人寿命增加个几倍的?且还是只服食一次就能增加几倍寿命? 只有人族,寿数最多百年,长生药的八百年寿命对人族是最有吸引力的。 因为没有,所以渴求,不择手段的渴求。 云洛无语道:“你还知道你有个女儿啊?那你还记不记得女儿也有我的一半?” 阿珩怔了下。“所以?” “杀人绝户这种粗活怎么都应该是我这个做父亲的事,现如今让你一个人包圆了,我这个做父亲的日后同女儿吹嘘时要说什么?不好意思,女儿啊,你阿母替你将事情都给解决了,所以为父什么都没为你做。”云洛气愤道。 “......我错了,下次一定叫上你。”阿珩有生以来第一次道歉道的如此真挚。 云洛道:“至少百年内不会有第二只鸡了。” 人族善忘,当年苍凛满天下的追杀医者,弄得整个华族的医道倒退五百年不止,很长一段时间,苍凛之名,可止小儿夜啼;哪怕是心机深沉、满腹谋略的王侯们听了苍凛的名字也会吓得直哆嗦;见到苍凛本人,更曾有王侯被活活吓尿。 苍凛威名,由此可略窥一斑,然而百年时光流逝,如今的王侯还有几个是惧怕苍凛的? 尽管如此,但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没有王侯贵胄猎杀羲和氏后人,被苍凛察觉,苍凛完全不管别人到底有没有抓到羲和氏后人,甚至连对方只是动了心思都不许。动了心思,又派人去找了,不管找没找到,都一瓶日光倾城伺候该王侯所属的国族;没派人去找,只是动了心思,并且嘴贱的说出了口让苍凛听到了,又是日光倾城伺候。 王侯将相与庶人皆为蝼蚁,苍凛真真切切的给所有人都上了这么一堂课。 死亡面前,所有人都平等。 白骨生的效果不会比日光倾城逊色,但白骨生再厉害,时光终将消去人族的恐惧。 阿珩忽问:“日光倾城不是你做的?” 城里的尸骸只有少部分是白骨生造成的,白骨生是阿珩用来吓整个人族的东西,自然是让中毒者死得越惨越慢越好,因此从中毒到毒发再到死亡有小半个月的时间。条邑的尸骸,大半是日光倾城所造成的,日光倾城,日光最烈之时,满城俱亡。 普天之下会炼制日光倾城的就俩人,一是阿珩,二为苍凛,阿珩很确定这日光倾城不是自己做的,那么这陆地上还能弄到日光倾城的就只有云洛了。苍凛再不给徒婿面子,看在徒孙的面子上都会给他用来对付齐国,谁让齐王动了不该动的心思。 云洛摇头。“是鲛人,说起来我能这么轻易就挑起动乱找到你,多亏了它们。” 须臾,阿珩吐出了两个字:“报应。” 离开条邑不久便有追兵,经过白骨生的事已经没人敢动阿珩了,但云洛却不然。齐国若能在此时逮住云洛,或许能以此逼迫辰国,然而追兵赶来时鲛人正送两人通过云水离开。 鲛人用羊皮浑脱做了羊皮筏子,然后十条鲛人一起拉着绳子拖动羊皮筏,速度快得跟在水面上飞一般,莫说追兵只长了两条腿,便是骑马也不可能追上,除非插上一对翅膀。 将近三千里的水路,鲛人只用了半日便将两人给送到了,若非考虑到这两位是陆地生物,受不了更快的速度,只怕鲛人还能更快。 下木筏时,阿珩的头发全都笔直的向后,云洛用手当梳梳了好一会才将她的头发都梳得服帖。 阿珩羡慕的瞅着云洛的发髻,军中没有时间打理长发,因此头发都不似寻常贵族那般长,都修剪得很短,够绾成一个髻即可。为了固定,头发更会梳成小辫用红线加入其中束紧,再拢至头顶成髻。虽然拆的时候很麻烦,但平日里不会掉下来妨碍到视线。现如今也有个好处,这一路过来,云洛的发髻只是有点歪,并未变得如阿珩一般乱,着实令人 分卷阅读326 分卷阅读327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27 羡慕。 鲛人见辰军的士卒已经出现在附近查看怎么回事,知道这两位已经安全了,便开口告辞。 阿珩在身上寻摸了会,摸出了一只瓶子。“给淮,他知道是什么,别打开,否则后果自负。” 云洛微怔,却没阻止,直到鲛人离开才看向阿珩。 “他们并未违背与我的约定。”阿珩说。 条邑满城尸骸很悚然,齐人很可怜,然而被镬鼎给烹了成为人族案上美食的鲛人也很悚然,很可怜。 说正邪善恶,那纯粹是扯淡。 齐人与鲛人之间,只有与生俱来的种族立场,不存在任何对错善恶。 一如三千多年前,比起与鲛人之间染红九州大地所有水系的靖海之战,赤帝更想干掉人族的王公贵族,但她是人族,是人族的王,因此哪怕最初的因是人族自己种的,她也必须先平定鲛人之乱。她唯一能顺从心意所做的便是在平定鲛人之乱后没有赶尽杀绝,又在之后将人族的害群之马给族诛了。 阿珩很庆幸,自己不是赤帝,也不是君王,不用负那么多责任,想怎么做就怎么做。 条邑很可怜,很悲剧,但那又如何呢? 她是阿珩,是羲和氏之后,是人类眼中的长生药。比起与自己同宗同祖的齐人,她更同情与自己一样都是智慧生物却被送上食案的鲛人,不,那不是同情,是同病相怜。 云洛默然片刻,道:“我很庆幸辰国不靠海。” 辰国不靠海,便是想祸害鲛人也没辄,而因为一些历史原因,华族诸国,辰人与鲛人的关系应该是最为和睦友好的,因此在辰国,没有哪个王公贵族会脑子犯抽的去买条鲛人回来尝尝鲜不鲜。 ☆、第十六章决断 西樾平原是位于尧光山与东樾山之间广袤平原,沃野千里,此时正值早春,春寒料峭,本该忙碌的田地间却是一片荒芜。 齐王死了,储君与最有可能继位的一位公子也死了。 公孙载与差不离在此事上无法达成一致,公孙载希望扶持太子的嫡子继位,差不离却想立一位齐王的另一位公子为新君。 云洛趁着这机会击溃了齐国西境防线,突破九陵原与九陵原背后的隐峰岭,辰国的大军轰轰烈烈的踏入了西樾平原。 瞅着满目萧条的西樾平原,再想想十多年前自己与云洛初相遇时西樾平原绵延不绝的麦浪,阿珩忍不住感叹:“战争果然是最大的破坏者。” 云洛闻言赞同道:“可惜的是,只要有人就一定会有战争。” 阿珩默然,说这话时夫君你是否忘了你如今正在进行着破坏的事情? 虽然是战争的制造者之一,但云洛也没真想着收获一片荒芜之地,因此占据了九陵原与西樾平原的南部后便停下了步伐一边休整一边整顿一下新获得的土地。再前进就深入齐国腹地了,战线也将比最初增加一倍,后勤会出问题,不论接下来是打还是和,都必须将新得的土地处理好,确保后勤的稳定。 一举打进条邑这种事,云洛也不是没想过,但想想条邑如今正在肆虐的瘟毒,以及与条邑的距离,还是作罢了。一座瘟毒肆虐的王城,便是得了也没用,且距离太过漫长,辰国的后勤再给力也无法支撑六十万大军跑到几千里外去。 若能速战速决,云洛或许会考虑一下一举灭了齐国,但不能。 齐国疆域辽阔,西樾平原不过是齐国南部疆土的一小块,想要速战速决灭了这个国家,根本不可能。 从实际出发,云洛此次的目的就一个:尽可能多的蚕食齐国南部的疆土,能吞了整个西樾平原就最好了。 云洛很快安抚了民心,不扰民,不抢民,相反,严苛到变态的辰律一实施,当地的治安更好了。百姓这才敢趁着春耕时间还没完全过去抢种粮食,今年的口粮全靠这些了。 云洛也分出一部分士卒开垦了大片荒地抢种了一茬粮食作物,同时以市价向当地百姓买他们多余的粮食。 六十万大军,一顿吃掉一座山,战线又拉长了六七百里,后勤压力不是一般大。云洛不用回去洛邑看都知道公孙毓这会只怕找根绳子上吊的心都有了,能给后方减点压力还是减点吧。 阿珩很是纳闷:“你哪来那么多钱?” 买粮食,且是以市价买粮食供给六十万大军,一顿得吃掉半座金山。 “新得的土地所有的贵族都被我抄家了。”云洛很是感慨。“齐国的贵族真有钱,简直富得流油。” 粮仓里的粮食多得老鼠比猫还大,金银铜钱、房屋地契、以及各类财宝琳琳满目,云洛从未如此清晰的了解到一件事:辰国的贵族全是暴发户,底蕴与这些贵族一比,什么都不是。 不说很多若非云洛出身连山氏族,根本不可能看出来的好东西,便是那些地契,啧啧,郡县至少六成的土地是贵族的私田。生活在辰国,被辰律限制了人均拥有土地最高额且土地国有,人们只有使用权没有私有权的辰人贵族根本没法想象一个氏族还能拥有如此多的土地。 “就算如此,你要养的也是六十万大军。”阿珩道,除非抄了齐国所有贵族的家资,否则怎么都不够。 “我还打了欠条。”云洛道。“离开洛邑时我拿了一枚王玺,向百姓买粮时,只付一半的钱,另一半是欠条,盖了王玺,一年后还,利钱是一成,两年后还,利钱是两成。” 阿珩一点都不想去问那枚王玺现如今怎么样了,是否需要重新制作新的。“到时还不上怎么办?” “还不上?不可能还不上。”云洛理所当然的道。 阿珩完全不理解云洛哪来的那么大信心,这并非小数目。 “只要赢了这一场战争,辰国一定还得上这笔钱。” 阿珩了然,所以这是打算敲诈齐国吗?还真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如此看来,你赢定了。”阿珩说,齐国王城内乱,新得的土地的民心又被云洛用利益拴在了一起,想不赢都难。 “那是自然,不过过程会很难,但我相信,我一定会赢。” 诚如云洛所言,过程会很难。 云洛打到西樾平原时,条邑方面并未多在意,毕竟齐国的疆土太辽阔了,即便西樾平原是齐国的南部粮仓,但齐国南部的粮仓不止这一座,就算丢了,影响也不是很大。其次,辰军跑得越远,后勤压力越大,辰军越是深入齐境,齐军击败辰军的难度就越小。 为了解决这个麻烦,云洛就更得加快行军,速战速决,可越如此,就越深入齐境,这是个恶性循环。 云洛没按常理来。 哪怕六十万大军的后勤压力巨大,云洛也没追求速战速决,相反,他稳打稳扎,每打下一座城邑就等控制住了当地局势后大宗的市买粮食,一半付现钱 分卷阅读327 分卷阅读328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28 一半打欠条,这才攻打下一地。更一边走一边修路,给后勤减压。 虽然齐国王城内乱,但心再宽,齐国的王公贵族这会也没法继续心宽了,云洛若一直如此稳打稳扎下去,齐国还真可能亡国。这都打到西樾平原了,而西樾之地与条原之间就两道关隘,樾水与戊城,除此之外,一马平川。只要解决了后勤问题,云洛打到条原只是时间问题。 在这个节骨眼上,差不离所扶持的那位公子被刺客刺杀了。 齐国内乱到此为止。 阿珩很是纳闷,太子的嫡子那日也应该在条邑,如何幸免于难的? 对于阿珩的疑问,云洛给出了解答:“公孙载在王城的嫡子与庶子都夭折了。” “怎么会?”阿珩微怔,她可是给了公孙载解药的,但阿珩很快就反应了过来。“他没病吧?” “公孙载不止一个儿子。”云洛道。“且,就算他只有那么一个儿子,儿子没了可以再生。而机会没了,可不会再回来。”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云洛深以为,冲这一份决断能力,齐载是个枭雄。 阿珩默然片刻。“当年与他退婚真是我这一生最正确的决定。” 阿珩一直觉得唐王够无情的,为了个太子申,别的儿子于他而言都好像是野种,是恨不得处之而后快的耻辱。结果这还有个更狠的在这等着,唐王对别的儿子再后爹,但对太子申都是亲爹。公孙载却不是,不论公孙载与朝云的夫妻感情如何,儿子都是他的种,然而手里有药,他一没救嫡子二没救宠妾的庶子,却去救了别人的儿子。这样的人,不是真圣人就是伪君子,且就算是真圣人,也一定是因为儿子不是亲生的,是野种,否则圣人也不可能舍弃亲生子。 云洛忍不住为公孙载说了句不如不说的公道话。“若是你与他的儿子,他一定会救。” 阿珩摇头。“若是我的子嗣,根本不需要他做选择,因为我自己能救。且,不论是否我的儿子,那都是他自己的儿子,一个人对他的亲生骨肉尚且能如此无情,我很难相信,这样一个人不会在某一日为了权利如舍弃其子嗣一般舍弃我。嗯,对他而言,那是牺牲。” 耶! 云洛在心里比了个无比得意的手势,恭喜公孙载成功作死,他再也不用担心公孙载了。 仲夏之月,公孙毓通过计算发现,虽然买了很多粮食,虽然也修了路给公孙毓减压,但最多再支撑三个月,再多的话,就会对国本造成伤害。 辰国历年来对外征战无数,但每次征战都踩着一条线,除非事关国运,否则能不伤国本就不伤国本。国力损耗没关系,废点时间迟早养回来,但国本出问题,那就不是三五年能够养回来的,甚至可能邦国顷刻而亡。 这仗再打下去,辰国的国本肯定出问题。 公孙毓给云洛下了通告。 云洛琢磨了许久,最终跟阿珩说:“你不是要去唐国吗?我与你一起。” “后勤撑不住了?”阿珩问。 “现在还行,但久了就得出问题。前些年战事太多,国库没那么多存粮,公孙毓能到现在才给我通告,已是竭力。”云洛对公孙毓很是体谅。 阿珩有点犹豫,欲言又止。 云洛皱眉:“想说什么就说,跟我还吞吞吐吐什么?” “云晞没死。” “我知。” “他如今是唐国太子申。” “我亦知。” “他老娘是唐国已故君夫人。” “他是嫡子,他的母亲自然是君夫人。” “他是你外甥。” “你究竟想说什么?” “唐国已故君夫人的死,我有一部分责任。” “我阿姐是你杀的?” “不是,我不杀生的。” “你逼她自尽了?” “我与她无冤无仇,害她做甚?” “那与你有什么关系?” 阿珩抹了把脸,这事真心不好解释。“虽然人不是我弄死的,但没我,她不一定会死。” 云洛闻言,摇头。“即便没有你的阴差阳错,她也活不了。” 阿珩一愣。“为何?” “唐王后宫三千佳丽,阿姐集三千宠爱在一身也同时拉了三千仇恨。整个后宫都是她的敌人,她也是整个后宫共同的敌人,而后宫的妃嫔除了少数因为君王一时兴起的宫人或从民间收用的民女,其余妃嫔背后无一不是有着一个氏族。而阿姐,除了君王的宠爱,她什么都没有,而后宫之中,君王的宠爱是最靠不住的东西。那玩意一钱不值,没有深厚的后台,君王越是宠爱,死得越快。我不否认唐王对她很用心,也一直尽心尽力的保护她,但唐王的存在本身就是她最大的麻烦。说真的,唐王要真的爱她够深,在太子申能够独立处理政务时就应该去死,他死了,太子申成为唐王,阿姐便是太后,自然是后宫最安全的人。” 阿珩瞠目结舌,云洛这思维逻辑有够彪悍的。“哪有人会为这种理由去死?” “所以我说,唐王对阿姐的用心也就那样,否则,诈死或退位,随便一个就能解决阿姐的麻烦,他却一个都不愿。” “我想,正常人都想不到这样的主意。” “不是想不到,而是不愿去想。王族子弟的血液里沉浸的是对王权的渴望,不死不休。便如后宫,唐王难道不知道他联姻广纳后宫,却不临幸后宫,让后宫仇恨唯一得幸并有嗣的阿姐?他知道,但他还是得纳妃,因为他需要,君王要坐稳王位便必须与各方势力联姻。”云洛很是鄙夷的道。“他所想,不过是鱼和熊掌兼得,奈何,如此想的人最终都是鸡飞蛋打。” 唐王最后也的确鸡飞蛋打了。 君夫人惨死,太子申若非云氏插手,十几年前也该死了,而国内的势力也因为当年之事意识到了唐王想做什么。早些年,唐国内部不是一般乱,直到唐王族诛了许多氏族才得以压下危机。 阿珩想了想,问:“若唐王临幸了妃嫔,你姐会怎么做?” 云洛想也不想的回答:“休夫。事实上,她当年就因为想与唐王和离才死的。” 阿珩愣住。 云洛继续道:“她想和离离开,唐王不肯放人,争执中,宠妃火上浇油,阿姐于混乱中被唐王所杀。” 阿珩沉默了一瞬,还是没忍住。“你真不介意?” 云洛微叹。“我很早就知道你和唐国的恩怨了。” “你从未提起。” “你会多想。” 阿珩扑进了云洛的怀里。“夫君你真好。” “真觉得我好就改成两天。” 什么伤感、忐忑霎时如阳光下的朝露般蒸发的干干净净。“……你也不怕马上疯?” “我心甘情愿。” “……” ☆、第 分卷阅读328 分卷阅读329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29 十七章入殡 阿珩再回到曲阳的时候很不巧的赶上了唐王驾崩。 没了阿珩给唐王调理身子,公孙景又因为不确定阿珩的失踪是否与唐王有关,不愿替唐王调理身体,老早就跑了。而唐王又放不下局势,熬油费火的处理事情,哪怕阿珩开的方子给力,唐王也没能撑过一年。 唐王一死,唐国多年被他镇压的问题霎时全部爆发。 三位还活着的庶公子,当日就大逆不道的发动了宫变。 这是民间流传的版本,云洛告诉阿珩的版本却是:“唐王三个庶子,一个比一个能,两个逼宫造反。却被瘸腿的那个抢先了,最厉害的是他宫变不为王权,只为杀唐王,弑君杀父后更纵火焚烧了唐宫。” 阿珩微怔。“弑君杀父!?” 云洛点头。 “真够狠的。”阿珩说。 云洛不以为然。“他也不是狠,是唐王将他逼到了绝路。他的母族势力很大,当年唐王为太子申铺路,族诛他母族的同时也要清理掉他,只是他意识到大势已去时狠绝的弄断了自己的腿,这才保住了一条命。却也只是生命,他的长辈,发小全死了,便是青梅竹马都定了亲快成婚的表妹也没了。当父不以子为子时,子又为何要以父为父?就因为唐王生了他?得了吧,唐王除了与他老娘交合时提供了点东西,除此之外什么都没做,而那点关系远远不够他在唐王要杀他时引颈受戮。” 唐王厌恶庶子,因为他不爱后宫妃妾,甚至连纳妃都是被逼的,加之王后的事,他看庶子跟看人生污点没什么两样,若是能够选择,唐王只怕恨不得在庶子还在娘胎里时就给弄死。但庶子不是污点,那是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 至少瘸腿公子是个真人,王权霸业他全都不要了, 杀唐王是泄愤,泄这些年来被唐王当成恨不得处之而后快的野种的私愤。 刚出事的时候那位瘸腿公子曾怀疑过自己是否野种,还专门查了一番,然唐王宫除了唐王就没第二个完整的雄性,而他的母妃自进宫便再也没能离开后宫半步,再也没出过宫,而他本人的容貌与唐王也有五分相似,不可能不是唐王亲生子。 确定了这一点,那位公子的愤怒便达到了极致,不杀了唐王,这一口气他死也咽不下。 老子若真是野种,你拿我当仇人对待,族诛我的母族,还要杀我,我也认了。可我明明和太子申一样都是你的儿子,你却为了太子申族诛我的母族,杀我所爱,更要杀我。凭什么太子申他是宝,老子就是尘埃?很好,你不仁,休怪老子无义,王位我不要了,我就要你的命。 唐王诸子,云洛最欣赏的便是那位瘸腿的公子,没有向王权低头,也没有迷失在权利的漩涡里,他要的只是一个公道。唐王不给,他就杀了唐王。 这份心气很是令人赞赏,至少云洛很赞赏。 杀了唐王,同时纵火烧了唐宫,丢给太子申一个烂摊子。 唐王宫是唐国数百年营建,说是宫,倒不如说是城,一座城中城,雕梁画栋,殿宇楼阁千层,列国王宫论奢华精致,无一座及得上唐王宫。多少年来,无数文人为这座王宫写了华丽的辞藻以赞扬它。 新君继位,肯定不能住废墟,自然需要重新修建王宫,那么怎么个重建?是随便重建还是认认真真的重建?若是后者,想要恢复往日的风貌得花多少动用多少徭役,征召多少民夫?又要增加多少税赋?累死多少民夫? 唐国不是辰国,辰国的君王就是摆设,公卿们自然是怎么省钱怎么来。可别的国家却不然,王宫的规模与奢侈程度代表着君王与国族的脸面,营建宫室自然是怎么奢侈怎么修建。 唐国的国力不可能不受影响。 最绝的还是,公子通与公子尘都在那位的帮助下逃走了。 唐王要死了,太子申也不是废物,这对父子怎么可能一点准备都没做。 两位公子发动宫变,唐王与太子申正好趁此机会一举诛杀这两位公子以解除太子申所有的后患。 公子通与公子尘掉了陷阱,只是谁也没想到,已经注定与王位无缘的公子会趟这浑水,且是损人不利已的趟浑水。 公子通与公子尘得以逃脱,唐国内乱已成必然。 阿珩与云洛来到曲阳时,满城缟素,明明是盛夏,却仿佛进入了寒冬,天地间满目皆白。 阿珩很是感慨:“这些白布肯定花了不少钱。” 云洛闻言道:“布帛自然是花钱的。” “而死人与他们其实没有半枚铜锱的关系,他们却要为此守丧三年,不能婚嫁,不能沾女色.....呃,这个也不一定。民间夫妻俩想干嘛还是干嘛,想生孩子也没人管。就是那些王公贵族,只要不弄出孩子来,便是阳奉阴违也没人知道,便是有了孩子,一碗堕胎药也能解决麻烦。唔,这么说起来,君王死了,除了不能婚嫁,其实也没影响嘛。”阿珩很是感慨,也同情,就算是做面子工程的布帛也是要花钱的啊,这年头,布帛本身就是钱,那些庶人攒这么点钱也不容易,如今倒好,要为个陌生人给花掉了。 云洛闻言,忍不住问:“离湣王死时,你下令不许国丧,不许王族以外的任何人守孝,莫不就是因为这个?” 阿珩点头。“离湣王又不是百姓的亲爹亲娘,没义务耗费钱财为离湣王守孝。”便是她这个直系子孙都不愿守孝,离湣王的灵柩还没下葬时她便想干嘛就干嘛了,完全将孝这个字给喂了狗。 在曲阳安顿下来后,阿珩在各个药圃里闲逛淘些感兴趣的药材,云洛则是去寻太子申谈合作的事,不过始终没个结果。但在辰国时,云洛还会说几句白眼狼,到了唐国却一句都没再说了。阿珩知道,这并不是云洛念起了太子申的好或是顾忌太子申的身份,而是云洛已经彻底放下了。 云晞已死,唐宫里的那个是太子申,与他云洛,与云氏都没有半点关系的唐国下一任君王。 值得吗?为了个王位,连最后的家人都失去了。 云洛对云晞虽然谈不上推心置腹,但也不薄,而从云洛没让云晞入族谱却动过抱养云晞子嗣为下一任族长的心思可以看出,云洛从头到尾都只是忌惮太子申这个身份,对云晞本人并无意见。 阿珩想不通,但也知道,太子申只怕是不会后悔的,因为他已经这么做了。 孟秋下旬,太子申的平叛大军将公子尘的叛乱给镇压了,同时活捉了公子尘。还剩个公子通在外,不过也蹦跶不了多久了,当公子通也被平定时,整个唐国都将是太子申的天下。 阿珩终于从各家药铺里钻了出来。 “夫君,可否帮个忙。” 云洛信誓旦旦的道:“包我身上。” 阿珩无语。“我还没 分卷阅读329 分卷阅读330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30 说什么事呢。” “不管是什么事,你夫人都难得求助于我,为夫自然要竭尽全力。” “谁?” “公子尘。” 云洛一愣。“我不记得你跟他有什么交情。” “我与他没交情,但我认识他老娘,我挺喜欢那个女子的,公子尘是她唯一的子嗣,看在她面上,我想拉公子尘一把。” “我只能救公子尘的命。”云洛思索了片刻,如此回答。 “我也只打算救他的命。”她可不是圣人,救公子尘一条命已是大发善心,除此之外公子尘想她做任何事情都是做梦。 云洛只用了两日便将公子尘带到了阿珩面前。 云洛一把火将关押公子尘的大牢给烧了,再丢了一具大街上捡的流浪汉尸体,便将公子尘给换了出来。 “人我是带出来给你了,不过他这张脸你得处理一下,被人认出来会很麻烦。”云洛说,他的打算是公子尘毁容,只是没经过阿珩允许就擅自如此做,不免有后遗症,因此打算说了再做,却不曾想,阿珩闻言立马接了一句:“我已经准备好给他换脸的工具了。” 云洛一呆,什么意思? 字面意思。 阿珩给公子尘灌了一碗黑甜汤,再用柳叶刀剥了公子尘的脸皮,又拿锉子对公子尘的颅骨进行了适当的改造,最后从公子尘的腿上撕了张皮贴他脸上,换脸完成。 云洛:夫人真真是细心。 皮换了,颅骨的形状也变了,这还能有人认出公子尘来,那云洛真得服了。 云洛很满意,公子尘却显然很不满意。 黑甜汤的药效过去,醒过来就感觉脸上不对劲,但也不能肯定怎么回事,只以为是自己是被火给烧了,脸上受了伤,但两个月后,阿珩将他脸上的白布拆下,公子尘只要不是眼瞎都知道怎么回事了。 “我的脸......”公子尘难以置信的看着镜子里虽然俊美却完全陌生的脸。 阿珩闻言随口道:“我给你换了张脸,俊不?” 俊你个头! 公子尘恨不得抄家伙砸死眼前这个笑吟吟的女人。“为什么?” “什么?” “你救了我,却换了我的脸,谁也不认得我了,你从我身上得不到任何好处。”公子尘冷冷道。 阿珩无语道:“谁告诉你别人救你就一定是有所图谋?” “你莫不是想说你是圣人?”公子尘冷笑。 “我是厉鬼,跟圣人不沾边,不过我救你确实无所图。” 公子尘给了阿珩一个鬼才信你的眼神。 阿珩也没说什么,而是拉着公子尘去看唐景王入殡。 嗯,唐王的谥号是一个景字,是美谥。 甭管人品如何,家庭关系多烂,有一点都是无法否认的:唐王对唐国确实有功。 君王入殡,很是热闹。 陪葬的有各种金银财宝以及名马名剑,更有美人。 后宫的宫人、无所出的妃嫔全都要依制殉葬,被人用剑指着排队走入陵墓,一路走一路哭。里头已经有人在等着她们了,依照千百年来的祖制,修建陵墓的民夫与陵奴都是要殉葬的,他们是陵墓的修建者,很清楚陵墓的构造,若是活着,盗墓者很容易从他们嘴里知道陵墓的内部构造。 为了保密,所有参与陵墓修建的工匠、民夫与奴隶都得殉葬,不过也因此,古往今来修建陵墓的除了工匠是有身份的人,别的都是奴隶,杀几万奴隶与杀几万百姓的影响力不一样,前者跟宰杀了几万头猪羊没什么两样,后者却是杀人,且是屠杀。 哪怕隔着老远,阿珩也能闻到陵墓里传出的血腥味,也不知死了几万人,都这么久了都还有味。更让阿珩的鼻子受刺激的是,宫人妃嫔里不乏有不想被封死在陵墓里,试图逃跑,但才离开殉葬队伍一步就被甲士斩杀,尸体拖着丢进了陵墓里。 哪怕是死,尸体也得进陵墓里殉葬。 ☆、第十八章夫人威武 阿珩问公子尘:“有什么感觉?” 公子尘不解:“什么?” “看着那些即将殉葬的美人,你有什么感觉?”阿珩再问。 公子尘不明所以。“他们是父王的女人,为父王殉葬是天经地义的事。” 阿珩深呼吸。“原来你是这么认为的,若你母亲泉下有知一定会后悔,怀上你的时候怎么就没一碗堕胎药把你给打了,就算没打了你,也应该在你生下来时将你掐死才对。” 公子尘怒:“你发什么疯?” 阿珩继续道:“我当年第一次见到你母亲,你母亲就跟我说,她不想死,当时看着她眼里满满的求生欲,我本来不想多管闲事的,但却因为她的眼神而改了主意。” 公子尘茫然,他对自己的母亲并不了解,他出生的时候母亲就被唐王赐了梳洗之刑。 梳洗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扒光犯人身上所有的衣物,用滚烫的开水不断泼在犯人的身上,同时用铁刷刷犯人的身体,每一次刷下都会带走一层血肉,而犯人在这个过程中一直都活着,直到只剩下一副完整的骨架才断气。 公子尘想像不出梳洗是怎样的刑罚,为此曾经去看过被判梳洗的犯人是死亡过程,做了半年的噩梦。 母妃究竟做错了什么,唐王才能用那样的极刑处死母妃? 就算是谋逆,也不过是腰斩或烹刑,多重的罪才能梳洗? “你阿母出身的氏族并非顶级贵族,却也是唐国的显赫氏族之一。唐王当年初登基,根基不稳,需联姻以稳固地位。因此,唐王一口气纳了三百多位妃子,唐国所有氏族都有嫡女或庶女在他的后宫。你的母亲便是那三百多位妃子里的一位,进宫那一年,她才十三岁,不求君王宠爱,只求能有一子,然后安安静静的过日子。日后君王驾崩,她便随着儿子去封地享清福,渡过余生。然而,她很快就发现,她之所求不过白日梦。唐王从未想过临幸妃嫔,哪怕君夫人不孕,他也坚持留宿君夫人处。君夫人生了储君后,他更有理由冷落后宫了。从十三岁到二十七岁,后宫不断有新人进来,旧人虽未消失,却也在悄无声息的衰败成泥。彼时,她便能预见自己的未来了,当君王死去的那一日,她将与那边那些女人一样。”阿珩指了指正在被“自愿”殉葬的宫人妃嫔。“你觉得,你的母亲她应该认命,天经地义的给唐景王殉葬吗?” 公子尘无言以对,许久,道:“她有我。” 有子的妃嫔是不用殉葬的。 阿珩讥笑。“你的到来并非唐王所愿。” 十几年前,有个女人不甘心一生就此衰败,于是寻到了阿珩。 很多年前,苍凛不知怎么的,心血来潮研制出了一种蛊,一种能让男人对女子深爱,哪怕女子让男人掏出心肝献上,男子也会毫 分卷阅读330 分卷阅读331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31 不犹豫的掏出自己的心肝送给女子的蛊。 蛊名曰情痴蛊。 很是名副其实。 女人找不到苍凛便找到了阿珩,阿珩为女人眼中的求生欲所打动,做为医者,她喜欢有求生欲的病人,没有求生欲的病人只会让她有杀人的欲望。 那女人的求生欲很对阿珩神医的胃口,阿珩便炼制了情痴蛊给她。 那女人将蛊用在了唐王的身上,打破了君夫人后宫专宠的神话,君夫人因此而与君王闹僵,女人成了宠妃。 公子尘道:“可母妃最后被父王处以梳洗之刑,你的蛊没用。” “有啊,只是蛊并非无解,只要中蛊者最爱的人死在他面前,这蛊便会解。”阿珩对此很是无语,苍凛你得是对天下有情人多不顺眼才能研制出这种鬼东西来? 公子尘愣了下。“君夫人当年被父王下令处死了。”他对此有所耳闻,毕竟,当年的事闹得太大。唐王虽然杀了很多人,几乎杀光了宫里所有的人,但唐王宫很大,人也很多,不可能真的杀得干干净净,总有漏网之鱼。因此公子尘有心想了解的话还是能了解到一些的,君夫人洒脱的与唐王和离,打算离开唐王宫,没了男人她仍旧能活。 奈何君夫人和洒脱,唐王不洒脱,虽然被情痴蛊给控制着,却仍不愿让君夫人离开,越闹越僵,最终君夫人展示了强大的武力打算以武力出宫,唐王令禁卫阻拦,以死威逼君夫人不得离开。 王权一念生杀之权很好用,但不是对所有人都管用,至少对君夫人没用,哪怕是死她也要离开。 混乱之中,君夫人被流矢射中,香消玉殒。 事后查出,下手的是另一妃子的兄弟。 君夫人后宫专宠的神话是建立在无数红颜的枯骨上的,那些红颜也有家人有兄弟,且不是每个妃子的家人都是心甘情愿送女入宫的。只是君王联姻,他们没有拒绝的权利,对此已经觉得很对不起闺女/姐妹了,发现闺女/姐妹在后宫黯然枯萎的遭遇后,又怎会不恨? 终于逮着机会,自然要趁机弄死君夫人。 没了君夫人,看唐王还专宠谁去,只要唐王不再专宠,后宫妃嫔的日子自然能好过一些,至少有机会摆脱殉葬的命运了。 唐王将那名妃子给挫骨扬灰了,更用酷刑族诛了那名妃子的家族,但这都无济于事。 佳人已逝,不复得。 佳人逝去的那一刻,唐王的蛊也解了,脑子恢复了清明,很快就想明白了问题出在哪,公子尘的母妃自然也倒霉了。 阿珩最后总结道:“我很欣赏你的母亲,所以我想救你。” 她也欣赏君夫人,君王后宫佳丽三千,临幸后宫是很正常的事,每个王后的选择都无一例外:容忍、接受。 唐景王的君夫人很有个性,她不接受,她和离,把做在王位上的男人给踹了,虽然代价是死亡,但这世间有几个女子敢于挑战男权时代里男人为女人定下的纲常伦理? 阿珩素来鄙夷妻妾成群却要求妻妾对自己忠诚的男人,便是当年与齐载的婚约,她刚开始还没想到悔婚时也是想着:成婚后,若齐载纳妾蓄姬,那她也要找自己喜欢的男人。 你既然不忠,便没资格要求我忠诚于你。 不要说什么迫于无奈,因为那所谓的无奈追根究底不过是男人为了满足自己劣根性的借口。 须知,上古九州帝国之初,人族的夫妻便只有两个人。一夫一妻多姬妾是后来母系氏族没落,父系氏族兴起的产物。父系氏族兴起,孩子随父亲的姓氏,妻子服从丈夫,成为丈夫的附庸,这都是男人立下的规矩,不是神制定的。 所谓天经地义也不过是男人单方面的说法,只是持之以恒的说了一代又一代,到了最后,不论是女人还是男人都觉得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了。真把神拉过来做证人的话,它肯定赏人一道天雷,它从头到尾就没说过妻子天生就该是丈夫附属品的话,拿它做幌子,它答应没? 简言之,唐王的娇妻美妾,阿珩都欣赏,唯独不欣赏唐王。相反,阿珩还挺同情娇妻美妾的,若是没有唐景王,阿珩一点都不怀疑娇妻美妾能成为好姐妹,脾性太合了。 瞅着沉默的公子尘,阿珩道:“看来你从未想过,你所捍卫所追求的一切都是导致你母亲与你一生悲剧的根源。” 公子尘没吭声,回去将自己关了起来,关了三天才颓废的出来问阿珩:“你准备如何处置我?” 公子尘是不信阿珩会将自己留在唐国,虽然换了脸,但他想证明自己的身份的话,也不是完全没办法,阿珩不会留这种麻烦在唐国给唐王日后找她麻烦的借口。 阿珩道:“公子尘已经死了,你以后是淮山,是我新收的弟子,我会送你去药王谷。” 阿珩说到做到,车马早就备好,公子尘一想开走出来她就借了几名云卫送淮山离开。 云洛道:“你觉得他会甘心王位就此远去?” “不会。”阿珩想也不想的回答,公子尘不是她,她是被离湣王给恶心得无语了,连带着对王权也没好感。并且因为少时的经历,觉得脑子的清明胜过一切,因此才拒绝王位。 “那你还?” “药王谷有师父,我相信师父能彻底消除他的妄想。”阿珩道,对于苍凛洗脑的本事她很有信心。 云洛觉得,苍凛就算洗脑成功,公子尘也不过是从一个问题变成了另一个毛病。“他半道上肯定会跑。” “那就跑吧,我给他下了毒,三个月后赶不到药王谷找师傅解毒,必死无疑。” “他知道吗?” “我当着他的面在茶里加的料,再硬灌进他嘴里的。” 云洛:“.......夫人威武。” “怎么感觉你在骂我。” 云洛指天发誓的表示,夫人的感觉出毛病了,为夫是在夸夫人,发自内心的夸赞夫人。 阿珩呵呵着表示自己相信了。 ☆、第十九章栖霞山 云洛终是赶在齐国大军与辰军碰上前与唐国新君谈妥了,唐国提供辰国军粮,西樾平原南部三百里之地便给唐国。 不费一兵一卒就得三百里之地,唐王很是满意。 阿珩觉得云洛可能发烧了。 “我脑子很正常,三百里之地罢了,今日能给,明日也能拿回来。” 阿珩大抵能预见日后唐国被兵临城下的一日了。“军粮的问题解决了,你打算回去了吗?” “公孙载一直在等辰军的粮草撑不下去,如今军粮的问题解决,想来他也会得到消息,很快就会发动攻击。华阳擅攻城拔寨,我怕她打得太忘我便与公孙载决战了。”云洛相信以华阳的能力绝不会打输,但能以最小的伤亡换取最大的胜利,他便不愿多牺牲一分。 阿 分卷阅读331 分卷阅读332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32 珩道:“我也要去栖霞山了,战事结束后你可会来?” “你同意我干掉赵泽漆了?” 阿珩一愣。“我几时同意的这种事情的?” “刚才。” 阿珩深呼吸。“你理解能力有问题,我的意思是你去看看热闹。” 云洛失望道:“不是让我去杀人就别喊我。” 阿珩揉了揉额角。“你若是杀了他便是对我最大的羞辱,我一定与你和离。” 云洛完全无法理解阿珩的思维逻辑。“你可能会死。” “你若是碰上一个棋逢对手的名将,你可会因为怕死而拒绝与之一战?”阿珩反问。 云洛无言以对,自然是不会的,越是棋逢对手就越要堂堂正正的战出个生死来。 阿珩道:“我与二师兄便是这种情况,不同的是,你是名将,而我与他是医者。” 云洛呵呵,理解了,但他就没见过决生死的医者。 “我还是不会去看。”云洛坚持。 阿珩不勉强,云洛不去她便只身一人去栖霞山便是,只是.......“女儿.......” 云洛抬手捂住了耳朵。“我拒绝听遗言。” 阿珩很是无语的笑道:“我只是以防万一。” 云洛坚持:“不管是一万还是万一,我都拒绝。” 阿珩叹道:“我刚才只是想说,等我回家的时候女儿估计快三岁了,趁着这段时间你赶紧把女儿的名字定好,到时没取好,或取得不好听,就得用我起的名字。” 云洛想了想,吐出了两个字:“翠花。” 阿珩:? 云洛解释道:“你要是没回来,我就把翠花这个名字写进族谱里。” 阿珩磨牙。“那我做鬼也要掐死你。” 云洛明确表示:为夫等着。 阿珩很是怀疑,自己是否红杏出墙过,女儿其实不是眼前这男人的子嗣吧。 不论阿珩如何不放心,终不得不离开。 七年之约,绝不能错过。 栖霞山为浮云山余脉,位于唐国南部,也是曲水上游主要支流的发源地,因此乘船南下,可以很快赶到栖霞山。轻舟一日百里,阿珩却发现,唐国快翻天了。 战争破坏力强大,内战亦然。 唐王的王师与公子通的叛军打得轰轰烈烈,曲水以西的地区都被波及,战火纷飞。 尽管内战打得厉害,但一点都没影响到栖霞山。 公孙景的封地便是在栖霞之地。 虽是贵族,但公孙景本人并未婚嫁,不论是唐怀王还是唐景王都不希望这个唐荡王最正统的嫡嗣有后,一番权衡利弊,公孙景干脆不娶妻纳妾了。因此公孙景的家庭人口非常简单,只他自己以及前些年自宗族里过继的旁支子弟。 便是这个嗣子也是唐景王当年打算让公孙景过继他的一个庶公子时才过继的,过继了出去,庶公子便失去了继承王位的资格,能省不少心,唐景王对庶子们还是用了一点心的。 奈何公孙景一点都不配合,唐怀王拉了他亲爹殉葬,他再过继唐怀王的后人传承自己这一脉的香火,那得多缺心眼?因此唐景王前脚透了个口风,公孙景后脚就自己从公族里挑了个远得不能再远的旁支小孩当嗣子。 因为公孙景及其老爹的识抬举,他还活着的兄弟也各有各的封地,不需要照顾,因此公孙景只需要养两个人——他自己与嗣子。 公孙景生活饮食都很朴素,而他的嗣子也是他专门挑的一个已经没落得不能再没落的旁支子弟,很习惯简朴的生活,父子俩的日子倒也其乐融融。 公孙景自身又是神医,靠医术赚的钱便足以生活了,因此封地的税赋不重,最多也不过是十税一。 这里税赋轻,很多百姓都愿意搬到这里来生活,税赋轻,又不用服什么徭役,只要肯努力,温饱不是问题。 阿珩踏上栖霞里时发现这里不应该说是里,更应该说是郡县,阡陌纵横,人流如织,来往的人脸上都是干干净净的,没有什么奴印。 “没看出来叔父也很会打理封地呀。”阿珩感慨。 “哦,这也不需要打理,我只要减轻赋税徭役,然后什么都不管,它自然而然就发展起来了。”公孙景回答,继承爵位与封地至今,他从头到尾就没打理过封地,甚至他在深山老林里寻摸一些珍贵药物的时间都远远超过在封地的时间。 阿珩默然,这意思是说君王与贵族的存在其实就是一个妨碍吗?“你这话会让那些积劳成疾的明君很伤心的。” 公孙景不以为然:“事实就是如此。” 但敢说出来的人没几个。 阿珩换了个话题。“场地怎么样了?” “已经修建好了。”公孙景犹豫了下。“你真要与青国国师决生死?” 阿珩反问:“你莫不是以为我和他这些年满世界放消息是为了欺耍世人?” 不敢说满九州都知道了这事,但整个中州的国族是一定都听说了。 公孙景纠结道:“没必要决生死。” 阿珩道:“我也不想,奈何这是苍凛那个老不死的要求。” 苍凛不介意徒弟下克上,但他介意他如今的残疾,终生不能再出药王谷半步,这种生活对于曾经潇洒九州的苍凛而言无疑是生不如死的折磨。 想想早年听说过的苍凛什么德行,公孙景也无奈了。“罢了,你是先去我的府邸休息还是先去栖霞山?” “先去栖霞山。” 栖霞山是唐国境内一处非常有名的山头,此山能看到中州最美的云海,因而被起名栖霞山,是无数文人墨客最喜欢的地方,灵思如泉涌。 不过一般人没法来去自如,栖霞山的山林风貌非常好,而山林风貌好的另一个含义便是:狼虫虎豹比比皆是。 没有足够的实力,想要登上这座山,无疑是给狼虫虎豹送餐。 近些年,栖霞山的情况好了很多。 公孙景的父亲活着时在栖霞山修建了一座别院,公孙景虽然没他老子那份欣赏云海变幻的雅兴,但也觉得在一个风景不错的地方炼丹清谈是个不错的事。 沧水疫区时因为见识了阿珩的画风,以及当时为了生存,医者纷纷拿出了自己看家的本事,集思广益,每个人的医道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公孙景觉得,做为医者,将知识敝扫自珍不利于医道的发展,进步源于交流。 为此,他在栖霞山两度召开岐黄盛会,第一次,给他所知道的所有知名医者广发请帖,交流医道,并且不顾别人的目光将自己所有的医道知识给拿了出来。 第二次,除了给自己所知道的医者发请帖,更给被阿珩记录在案的所有医者与医馆都发了请帖。 第三次,没给任何人发请帖,只是告知了时间,但来的人比前两次加起来的还多,并且正在不断的 分卷阅读332 分卷阅读333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33 增加中。概因上一次岐黄盛会结束时他宣布了阿珩与赵泽漆生死决的事,长生药,不可能没有医者不感兴趣。 公孙景挑的地点便是其父在栖霞山的别院,风景好,交流的时候也神清气爽。然而过去两次的与会人员顶破天也就两三百号人,距离太遥远,不是每个人都有兴趣跑这么远。然而这一次,已经过千了。 清楚长生药的吸引力,公孙景在收到阿珩的书信时便开始着手扩建别院,到如今,栖霞山上建筑林立,一直从山顶蔓延到山腰,只是飞檐斗拱都掩映于参天古木间,因此不进入山里发现不了。 为了方便上下山,公孙景又修建了层层石阶直通栖霞山巅的平台,又有无数鹅卵石小径通向山林里的各个院落。 山下有个登记的地方,每个来参加岐黄盛会的人都得去登记,不愿意的话也可以不登记,但那样的话就没地方住了。山里所有屋舍的钥匙都在山下登记的地方,登记了之后才能拿到屋舍的钥匙。自然,若有人愿意做窃贼,别人也没辄。 屋舍根据与平台的距离以及是否独门独院分三六九等,想住哪一等的屋舍,需说明,然后缴纳房租拿钥匙。不愿意缴纳房租也无妨,可以自己动手结庐而居,或者住在山下的城邑里,但后者不予建议。栖霞山的海拔超过千丈,每日爬上爬下,减肥效果虽好,但也别想有时间做别的事了。 屋舍里有家具,但没有被褥与食材,想要的话得自备。 倒不是公孙景小气,而是为了改建栖霞山,他所有积蓄都给花完了。若是一两百人,公孙景咬咬牙也不是不能负责一下衣食,但几千人,还是算了。 阿珩爬到半道就只剩下喘气的力气了,山太高了,哪怕有路可以走,也受不了一口气爬个千丈,不,不止千丈。千丈是直线海拔,而石阶却不是竖直着修建的,而是环山而修建,成螺旋状一层层绕到山顶的,路程翻了一倍不止。 望山跑死马。 ☆、第二十章医 石阶路上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处清出来的空地,搭个棚子,有小贩在引车卖浆或贩卖吃食。 阿珩就近找了个茶棚便不愿再走了,因着深秋,小贩卖的除了酪浆,更有姜汤、豆浆、枣汤等热气腾腾的饮品,阿珩给自己点了一碗枣汤一碗姜汤,然后问公孙景:“你吃外头的食物吗?” 贵族的疱人都是精挑细选的,舌头养的很刁,虽说多年前在沧水这位也不挑食,但沧水也没东西给他挑。栗子羹,爱吃不吃,不吃的话要么饿死,要么考虑人肉。 因此,阿珩也不确定公孙景对吃食是否很讲究。 “我喝清水。”公孙景说。 阿珩无语,这还不如不点呢。 用了热气腾腾的两碗汤,感觉恢复得差不多了,阿珩继续爬山,终于爬到山巅的房屋时,已然暮色四合,阿珩着实对这建筑选址无力了。 公孙神医,没记错的话您也是花甲之年了吧,身子骨不错哈,这么高海拔的山,蹦跶来蹦跶去,居然没把你那把老骨头给折腾得散架。 所幸,公孙景还是挺大方的,阿珩住的地方是独门独院,里头家具被褥食材一应俱全,还有两个伺候的婢仆,早早的就备好了热水。阿珩有洁癖,这么高的山爬到顶,不可能不想沐浴。 婢仆还是很体贴的。 阿珩舒舒服服的洗了个热水澡便倒头就睡。 翌日起来阿珩第一件事便是清点自己的东西,虽然人一直不在洛邑,也没来栖霞山,但阿珩离开洛邑时有将自己需要的东西打包好,让弟子们送到栖霞山来。 每个医者都有自己的喜好,哪怕是同样的工具,也可能根据喜好微调过,若是临时用别人的,可能影响到效果。比如丹炉,虽然丹炉的样式都差不多,但根据个人喜好对丹炉进行微调的医者绝不在少数,那是普遍。除非是丹道已经出神入化,不拘什么丹炉了,否则炼丹师炼丹都是用自己的丹炉。 用别人的丹炉,谁知道这丹炉哪个是通气口?哪个是出渣口?丹成时要怎么开炉?哪个是.......总之,细节问题真的很多。 明明有一手炉火纯青的炼丹术,丹药也练得很成功,就因为不熟悉丹炉,一炉丹给废了,那就太郁闷了。 最典型的例子便是苍凛,当年长生药都给炼出来了,就因为丹炉被两个弟子给动了手脚,开炉方式不对,然后.......不提也罢。 阿珩将自己的丹炉里里外外检查了一遍,保养得很好,没有任何问题。 再检查药材,也封存得极好,不曾有人手贱的为了满足好奇心打开过。 很好,她的丹道比试就靠这些了。 这厢阿珩在检查,另一头泽漆也在检查自己的工具与药材,出人意料的是,半年前才灭了越国,将青国的版图扩增了三分之一的青王竟然没在青国处理战后事宜,而是跑到了栖霞山。 “不能不比吗?”已过而立之年,蓄起了髭须的青王如孩童般很是纠结的问泽漆。 泽漆想也不想的回答:“不能。你也回去吧,越国方灭,想要将那片土地完全融入青国,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若是为了长生药,我也劝你放弃,长生药虽能令人活个八百岁,却有副作用。” “我不是为了长生药,生死决,你或许会死。”青王道,他已经收到了条邑被白骨生毁灭的消息,他完全想象不出阿珩骨子里竟是这般的疯子。 给所有人投毒,亏她做得出,然青王也很清楚,阿珩不是做得出,而是已经做了。 白骨生,红颜与少年皆化为白骨。 青王想想便觉得不寒而栗。 那么一个毒术造诣出神入化的疯子,泽漆真能赢? 泽漆毫无担心之色的道:“愿赌服输。” 孩子都已成年,泽漆想不出自己还有什么放不下的。 青王无言,心里忍不住琢磨如何趁着生死决尚未开始干掉阿珩。 泽漆忽道:“若你派人暗杀她,便是对我的尊严最大的羞辱与践踏。” 青王皱眉。“这与你的尊严有什么关系?” “你不是医者,所以你不懂这些,我不指望你懂,你只需知道你若是那么做了便对我最大的羞辱,将是我这一生最大也是唯一的奇耻大辱即可。”泽漆斩钉截铁的道。 “你焉知云洛不会暗杀你?”青王问。 泽漆笃定的回答:“他不会。” “为何如此笃定?” “因为小师妹不会允许云洛如此羞辱她。” 青王发现自己完全无法理解这些神经病医者的脑子,正常人与神经病的思维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 不论身边之人如何不愿,这一场同门之间的生死决如期拉开了序幕。 第一场比的是医,有很多慕名前来的 分卷阅读333 分卷阅读334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34 病人,也有医者带来的自己实在解决不了的疑难杂症的病人。泽漆与阿珩诊治病人,直到遇到解决不了的病人,可向另一方求助,若另一方解决了,便输了,若另一方也解决不了,只能说明平手,继续诊治病人,直到分出胜负为止。 诊治地点在栖霞山下,若是放在山上,病人爬上去也该断气了。 为人治病时,不论是泽漆还是阿珩都没有遮掩的意思,将自己的治疗过程全程展露,谁都可以看,只要付钱。 嗯,付钱。 根据疾病的棘手程度,观摩费的高低也不一,但最低也是十枚唐国的青铜贝币起价,最高的话就是论金。 对此,抗议的人一大片,不过阿珩当没听到,泽漆倒是给了点,拿了一瓶药散表示这是我新研制的,还没来得及找个活人试试。 苍凛这一门的丰功伟绩在所有人的脑子里一一浮起展现,所有抗议顿时自动消音,纷纷缴纳观摩费,没有带够钱的询问是否可以打欠条。 阿珩表示可以,真给她一堆金银,她还不好打包带走呢。 金银与欠条都给了公孙景。 “回头你在山上修一座书楼,收藏天下医书,供天下医者阅览。我与师兄的医书与经典病案明儿给你。” 第一个月,阿珩遇到的第一个棘手的病人是个火灾幸存者,整张脸都毁容了,身上也有很多地方全是伤疤。阿珩在检查了伤疤的总面积后放弃了给病人植皮的打算,面积太大,得将病人剩下的皮都给剥了才够。 阿珩将病人伤疤部分的皮都给剥了,然后用药,同时用柳叶刀与针灸不断对病人的身体进行修复,按着阿珩的预计,最多一年,这位病人的伤疤就能处理好。 遇到的第二个棘手点的病人是个心疾病人,所有缴了观摩费看了这一课的人都在事后将去年吃的饭食都给吐了出来。 剖开别人胸膛也就算了,你还把人心脏掏出来,还换了一颗新的进去。没人追究阿珩哪弄来的新的心脏,阿珩收罗尸体的癖好知道的人不少,这问题根本不需要问。 关键是,换心之后,阿珩将有问题的那颗心脏用专门的溶液保存在一个水晶雕琢的透明容器里,然后询问观摩的医者:“有人有兴趣吗?很新鲜的样本。” 医者们纷纷摇头,更有之前被阿珩威胁谁敢在室内吐出来就喂他□□而不敢吐出来,又舍不得放弃观摩,如今终于忍不住了的一些医者更是跑出了手术室狂吐不止。 泽漆运气较好,只一个棘手的病人,哮喘病。 哮喘病一般情况下根本没法治根,但不包括泽漆,开了病人一大瓶丹药,真的是大瓶,当花瓶插花都绰绰有余了。 “两日一枚,再辅以此药膳,两年后即可治根。” 一整个月,俩人都没分出胜负。 第二个月,胜负仍未分,但来观摩的人越来越多。栖霞山所有的屋舍都住满了人,但仍有人不断赶来,每日天不亮就从栖霞里的客栈往山脚下赶,更有甚者真的结庐而居了,就是雪太大,茅庐没几日便被大雪给压垮了。 第三个月....... 第四个月,两个挑战了所有人快成活着的医神的家伙终于碰到了一个都觉得棘手的病人。 病人的问题在脑,初步预测,脑子里只怕长了东西。 泽漆表示爱莫能助。 病人期待的看向阿珩,阿珩抓了抓头。“我没十足的把握,不成功便成仁,你介意吗?” 病人犹豫了下,问:“不知苏神医打算如何做?” “打开你的颅脑,将里头多余的东西给切除。”阿珩坦然以答。 病人:“......” 打开颅脑他还能活吗? 挣扎许久,病人问:“一定要开颅?” 阿珩想了想,道:“古书里记载有一种蛊,将蛊卵吞下,蛊卵会在人体内孵化,以人体内病变的组织为食,最终破体而出,病人的病也会治好。” 病人愈发想死,在脑子养只蛊?然后那只蛊还破体而出?这怎么感觉比开颅更惊悚? 泽漆插道:“化蝶蛊不是失传了吗?” “对啊。”阿珩点头。 “那你哪来的化蝶蛊?” “我只是说还有这么一个法子,没说我能做到。”阿珩坦坦荡荡的回答。 泽漆语塞。 病人.......想死。 病人在经过一番激烈的争斗,主要还是得知,不治的话自己最多再活个一年后,终是点头答应让阿珩开颅。 一年后,这两位是否还活着真不好说。 病人可没忘记,这两位是生死决,只能活一个,根本不可能等他等一年。 阿珩将这一次的观摩费收的非常重,一个人两百金铢。 手术结束的时候,每个土豪的脸上都写着一句话:下半辈子再也不吃任何动物的脑子,更不吃肉了,素食好,素食健康,以后就吃素了。 ☆、第二十一章喂鸽了~ 第一局,阿珩胜。 第二局比炼丹,中途有一个月的休息时间,连续三个月给人诊病,都没什么喘气的时间,双方都需要好好休息一番,调整状态。炼丹不比治病,状态不好,很容易出问题。 阿珩等了好几日也没等到云洛的消息,西樾之战正如火如荼,她也不指望云洛能来看自己,但好歹来封帛书啊。 阿珩无奈,只得山不来就我,我去就山,给云洛写了一封帛书表示已经赢了一局,若再赢一局,生死决的结果便出来了。请云洛放心,她一定活着回去,也让云洛小心,别死战场上了,否则她一定改嫁。 真的会! 半个月后,三七带来了云洛的回信,就俩字:做梦! 力透纸背,可以想见写信时有多气愤。 阿珩瞅了瞅,很满意,火气挺重,显然身体很健康。 对于阿珩的表现,三七简直想呵呵,这夫妻简直神经,有话就不能好好说吗? 将帛书收好,阿珩问三七:“你怎么来了?” “本来想劝劝你能否不比最后的毒,但.......”三七死心的叹道:“罢了。” “就你一个来的。” “本来还带了小妹,但阿父不许,说让小妹来了会让你分心。” 阿珩默默在心里庆幸这孩子来这之前先碰上了云洛,否则自己真的会有麻烦。 一个月的时间,阿珩将自己调整到了最佳状态,泽漆亦然。 栖霞山之巅修建了一处漏斗形的平台建筑,建筑的最中央是一片小广场,广场上有两座高台,摆放着两尊丹炉,而环绕着高台的是一层层斜着向上的环形阶梯,阶梯上凿出了一个个席位,铺着软垫,嫌硌着的也可以自备厚垫子。 阿珩与泽漆将自己准备的药材全都带了过来,生火,按着顺序放入药材,同 分卷阅读334 分卷阅读335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35 时用真气控制丹炉内的情况,确保药材不会被烧干,也不会一直都没反应。 不过这之前得先处理好药材,而随着这两位将一味味的药材从特制的容器里取出,不少医者都变了脸色。 这真是在炼制长生药,炼毒吧? 那些药材虽然有一部分没人认识,但这里的医者已经超过了千人,集思广益,大部分药材还是识得的,且识得大部分都有毒,其中不乏剧毒之物。 公孙景也有些怀疑自己是否搞错了生死决的顺序,这一局比的是毒,却很快想起了前年的时候阿珩说过:长生药很多味药都是有毒的。 不过,若长生方是这么个内容,公孙景完全能理解为什么后人都打羲和氏的主意了,真正的长生方怎么看都像是毒方。就算有人能认出那不是毒方,若是不知道该如何中和药材里的毒素,仍旧没用。 两相比较,打羲和氏血肉的主意就快捷方便多了。 不论是阿珩还是泽漆都将过程放得很慢,花了整整一个月才将所有药材给处理完毕,正式开炉炼丹。 珍贵的药材与不知名的药材按着某种顺序依次放入丹炉里,观摩的医者纷纷取出绢帛与笔墨记录了起来,每一种药材的模样,以及放入的顺序,每个细节都巨细无遗的记录着。 众人原以为要不了几天就该有个结果,因此都带了糕饼干粮,打算这几日就在这渡过了,结果.......一个月过去了也没见下头成丹。 不少人连被褥都给抱了来,若非泽漆与阿珩都有言不准有烟火气干扰,这些人只怕连在此地生火炊饭的打算都有,不过就算无法吃热食也妨碍不了众人对医道对长生的渴望,天天啃干粮糕饼也不嫌弃。 对此,公孙景早有准备,尽管一开始他自己都不知道这准备是用来干什么的。修建此处平台时阿珩让他给平台做了个盖子,雨雪天时,盖子合上,一滴雨都不会漏下,就是没有光亮了,不过影响也不大,公孙景准备了不少夜明珠,足够照明了。 阿珩与泽漆比起众人要悠哉得多,除了刚开始非常紧张,到后来,药材放得七七八八了才稍微松了口气,安心的闭眼睡得天昏地暗,之后一个月也一直是睡着的时间超过醒着的时间,之前一直紧张的盯着药庐,着实损耗精神。 如此一月,又将最后几味药材放了进去,两人都恢复了精神高度紧张的状态,一直留意着丹炉内的变化。 所有药材被烧成了药液,渣滓自出渣口掉出,剩下的药液在高温下以缓慢的速度融合成一种,又缓慢得到凝结。过程非常缓慢,也必须缓慢,只有缓慢才能加以控制,若是太快,半道上又有什么意外,那这一炉丹就算是毁了。 第九九八十一日,平台上下所有人都闻到了一股沁人心脾的清香,仿佛体内所有杂质都被这一股清香化去,整个人都感觉清明了很多。 不论是昏昏欲睡的还是已经睡着了的医者不由得精神抖擞起来,瞅向高台上,炉火已然熄灭,这只有两个含义:炼丹失败;丹成。 瞅高台上两位炼丹师的模样,应该是后者。 阿珩不知从哪寻了一根人参当萝卜生啃了恢复精神,啃完了觉得精神恢复了便问精神仍旧疲惫的泽漆。“谁先开炉?” “一起。”泽漆说。 阿珩没意见,丹炉同时打开。 丹炉里取出的是一枚青金色的丹药,丹药约有指甲盖大小,很适合当糖丸啃,不过阿珩是不会啃的,哪怕这玩意闻着真的很香,但只要想想那副作用,便什么食欲都没了。 泽漆也取出了一枚青金色丹药,成色比阿珩的更加纯粹,也更香。 阿珩比较了下,道:“这一局,我输了。” 公孙景看不懂。“不都炼制成功了吗?” “可我的丹没有他的丹成色好。”阿珩道。 公孙景表示看不出来,他不是炼丹师,在他看来,这两枚丹药并没有什么区别。 别人也看不出来,但这不妨碍他们理解那两枚丹药的作用,大部分人都流露出了贪婪之色,更有甚者蠢蠢欲动琢磨着能否强抢到手。 阿珩问公孙景:“想长生吗?” 公孙景微怔,反应过来后心脏砰砰的跳,仿佛要自心腔里蹦出来。“给我?” 阿珩点头。 公孙景瞅了阿珩好一会,最终艰难的摇头。 阿珩疑惑。“人不都是渴望长生的吗?为何拒绝?” 公孙景无语道:“我很想长生,但长生有时也不是什么好事。最重要的是,我觉得你没那么好心,若是这东西那么好,你为何不给云洛吃,或者你自己吃?” 云洛是寿命与普通人是一样的,而阿珩,她有先天心疾,都不可能活到八百岁。 阿珩笑道:“你真了解我。” “这药有什么问题?”公孙景好奇的问。 “有一点副作用。”阿珩回答。 只是一点?公孙景很是怀疑。 “虽有副作用,但也只是一些无伤大雅的副作用,你真不要?” 公孙景坚定的摇头。 阿珩见了,只得遗憾的将青金色的丹药喂了原本准备炖汤而抓来的野鸽子。 公孙景:“.......那可是.......”长生药。 这时,泽漆抓起了阿珩逮的一窝鸽子里的另一只,将丹药也塞进了鸽嘴里。 阿珩问公孙景:“什么?” 公孙景:“......没什么。” 俩疯子。这是所有人的共识。 阿珩拎着一对野鸽回到住处时,三七幸灾乐祸的告诉阿珩:此次来参加盛会的人不止医者,更有列国王侯,来不了的也派了心腹,都打着丹成之后从阿珩或泽漆手里交换或威逼得到丹药的主意。谁曾想,不论是阿珩还是泽漆都没走寻常路,令得古往今来无数王侯为之痴狂甚至亡国的长生药就这么喂鸽了,喂鸽了,喂鸽了...... 有几个年纪太大的,着实受不住打击,生生呕血而亡了。 阿珩对此就一评价,八个字:心理承受能力真差。 三七无言,这不是别人心理承受能力差的问题,这是你们师兄妹俩太能一针见血的打击人的问题。 阿珩饮了一口热茶,没继续这种无聊的话题,而是问三七:“你老子如何了?” “西樾之战惨胜。” 西樾之战在半个月前就结束了,辰国惨胜。 维持数十万大军的粮草,足够拖垮一个国家,辰国有着九州大地上最完善的后勤系统,因此不论是哪个都有共识,对付辰国,不能比谁更耗得起,除非你的国力数倍于辰国。 很遗憾,齐国的国力虽胜于辰国,却因为内乱延误战机,错过了最好的时机,而云洛又寻了唐国当粮仓,解决了军粮问题。如此一来,有事的便成了齐国 分卷阅读335 分卷阅读336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36 ,齐国的军队自齐武王胡服骑射后便以骑兵为主,五十万大军里有更有二三十万战马。论起后勤压力,齐国在辰国之上,哪怕齐国拥有数座粮仓亦然。 这已经不是将领能够解决的问题了,因此哪怕公孙载用兵再厉害,他也没法打赢这一仗。 辰国六十万大军折损过半,但齐国也没好到哪去,五十万大军折损了二十几万,剩下的二十几万只有五万被公孙载带着杀出重围保存了部分实力,剩下将近二十万士卒被辰军俘虏。 阿珩很是诧异,将近二十万俘虏,就辰国如今的情况还控制得了? 那可不是普通俘虏,而是二十万上过战场,见过血的士卒。辰国剩下的军队根本无法约束这么多俘虏,放到后方,为了打这一仗,辰国后方连王宫的禁卫军都抽走了三分之二,近二十万俘虏放后方去,那是嫌后方太.安稳了。 阿珩皱了皱眉,有种不太好的预感。“青雀不会将那二十万俘虏都给杀了吧?” 不能留,那就还?那更不靠谱,二十万青壮,能让齐国恢复很多国力,这跟资敌没什么两样。 不能留,不能放,那就只能杀。 三七默然以对。 阿珩吸了一口冷气,夫君你还真下得去手啊,那是二十万人,不是二十万猪羊。 ☆、第二十二章黄泉碧落 西樾之战的结果也传到了栖霞山,为了长生药而来到栖霞山的王侯们都被震得不轻。 杀俘在这年头是家常便饭,就没哪个国家是没做过这种事的,但一口气坑杀二十万俘虏,不是谁都下得了这个手。 云洛的名声算是毁了,但辰国也得了好处,云洛逼得齐国退出了西樾之地。西樾千里沃野都成了辰国的疆土,哪怕割让了三百里给唐国,剩下的土地也被云洛划分成了三个郡,待消化完毕,辰国国力必将大增。 齐国丢了西樾三郡的同时也被逼着赔款,云洛拿着巨额赔款还清了所有债务。 齐国经此一战,国力大减。 公孙载因战败而被问罪,虽未被夺爵贬为庶人,只是被调回了北境,虽说北境本就是他的地盘,但这种调回,无异于变相流放。齐国北境是出了名的地广人稀与荒凉,哪里有南部的花花世界好。 国内国外都出了问题,在从云洛坑杀二十万俘虏的事情中回过神来后,王侯们的眸子纷纷露出了豺狼看到肥肉的绿光。 一个月后最后一局开始的时候,观众少了一半,阿珩不用想也知道,齐国日后的日子会有多惨了。 不过这与自己有什么关系吗?阿珩想了想,发现没关系,既然没关系那自己还费什么神?阿珩很快将齐国的事情丢九霄云外去了。 二十万人的死,是挺惨的,但她手里的人命比那还少了?只多不少。 每个没被人给活吃了的羲和氏后裔手上都满手血腥,连清都不例外,唯一的区别是多或少罢了。 悲天悯人这玩意不属于羲和氏。 人少了正好,少了还清净点。 一个月的时间,不论是阿珩还是泽漆都将毒给准备好了,就差让对方饮下去了。 在摆毒.药之前阿珩先拿出了一个密封的玉匣,打开后,里头是一匣清水,清水里浮着五枚黑色的蜃珠。“此为我这些年收集的蜃珠,若我......这些归你。你若对不死药与炎帝医术没有兴趣,也请帮我将这些交给师父。” 瞅着五枚蜃珠,泽漆默然,苍凛当年收集的蜃珠被他与差不离瓜分了,这五枚显然是阿珩自己收集的,但......小师妹你得是刨了多少人的祖坟才能找出五枚蜃珠? 泽漆也拿出了一个同样的玉匣,里头赫然是三枚蜃珠。“若我死了,这些归你。” 阿珩讶异。“师父当年找到的蜃珠似乎只有五枚。” 泽漆颌首。“我分了两枚。” 可你这里有三枚,阿珩用眼神表达出了此意。 泽漆回了三个字:“青王陵。” 阿珩不由得看向唯一还没走的王侯——青王泽。 青王泽呆了下,青王陵里不管那一座,葬的可都是他的祖宗。霎时间,青王的心里跟打翻了五味瓶似的。 交代完了后事,泽漆取出了自己精心准备的毒.药。“此乃黄泉,是我以上古异兽之毒牙与一百种珍贵的毒物,辅以黄泉水所炼制,一滴即可绝人生息。” 泽漆并未详细介绍黄泉的炼制工序,这玩意太危险,因此他只是方子与工序写在了帛书上,再将帛书递给了阿珩。 阿珩也取出了自己精心准备的毒.药,就一个解说:“碧落花所炼之毒。” 泽漆一怔,传说中碧落花不是活死人肉白骨的灵药吗? 阿珩见了,道:“凡药带三分毒。” 泽漆挺想呵呵,能用灵药炼制出剧毒来,小师妹你也是人才了。 以三月为期,三月之内各自想办法配出解药来,至于解药是否成功就得三个月后服下对方的毒.药后才能知道,服了毒再服解药,没死便算成功,并且赢得最终的胜利。 捭阖遂1353年,暮冬,辰国,洛邑。 云洛扶着女儿在铺着厚厚毯子的书房里走着,小家伙已经能走路了,不过有点急,走着走着就会跑起来,然后啪嗒......摔了一次又一次就是不长记性,云洛只得扶着小家伙在屋里溜达,也避免她跑出去,体质再好,北地的冬日也是苦寒的,小孩子在这种季节跑出去溜达一圈,准着凉,然后夭折。 北地夭折的孩子的死因大多是一个字:熊。 大冷的天跑出去溜达,着凉了,然后夭折了。 小家伙蹬着小短腿在屋子里跑了几圈,跑不动了,这才伸手要云洛抱,云洛高兴的将软乎乎的女儿抱了起来,同时亲了女儿一口,然后被嫌弃的推开了。 “胡子,扎。” 云洛摸了摸脸上的胡茬,好吧,他今早没刮好胡子,媳妇一去不回,没人每日早上给他刮胡子也就罢了,他已经被阿珩养成了勤理胡须的习惯。可.......男人跟女人的手艺真的很不一样,阿珩给他刮胡子,他都还没什么感觉呢,脸上的胡茬便干干净净了,连根须都被刨了不少,摸着非常光滑,一点都不扎手。而自己动手,虽然跟别的男人比,云洛的手艺挺不错的,奈何有个阿珩珠玉在前,便只剩下了心塞。 早先还没什么感觉,而有了女儿后这心塞感便更严重了。 婴孩的肌肤娇嫩无比,随便碰一下都可能红了,何况他脸上的胡茬。 也不知阿珩什么时候回来,要不先留个山羊胡? 胡子若只有一点点,自然扎人,而等留长了自然就不扎人了,等阿珩回来后再让她修剪干净便是。 只是,胡子留长了,会不会被女儿嫌弃很热? 云洛琢 分卷阅读336 分卷阅读337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37 磨着如何打理脸面,胡子留长和不留好像都不好。 “阿父!” 耳畔一声大喝,云洛总算从胡子上回过神来。“女儿怎么了?饿了?我去给你拿虎奶。” 嗯,虎奶,没有母乳,云洛也没给孩子找乳娘,而是很生猛的逮了几头刚产崽的猛虎给女儿喂奶。 小家伙气鼓鼓的瞪着云洛。 云洛诚恳的道歉。“阿父错了,阿父不该不认真听女儿说话,女儿再说一次好不好?阿父这次一定认真听。” 小家伙无奈的叹了口气,重复道:“阿母何时回来?” 还有没有小孩比她更可怜?还没出生,老爹远征,出生没多久,老娘又出了远门。老爹出征三年,好不容易回来了,老娘却始终没个影。 云洛笃定的道:“快了。” “你上次也是这么说的,又骗我?” “她一定会回来。”云洛百分百肯定的说。“哪怕是爬,她也会爬着回来。” 小家伙很是不解:“为什么?”太笃定了吧? 云洛理所当然的回答:“因为她不会愿意你的名字叫翠花。” 小家伙的脑子转了半天才反应过来云洛这什么意思。“翠花这名字很难听吗?” “不难听,就是很俗气。” “俗气是什么?” “不会有什么人喜欢的一种表现。” 小家伙自以为懂了,登时就有了咬死云洛的冲动,到底是不是亲爹啊,她是老娘红杏出墙生的吧? 阿珩不是爬着回来的,但也不是走着回来的。 仲春二月,莺飞草长,阿珩坐着轮椅回来了。 黄泉之毒对她的中枢神经造成了一定的伤害,虽然被她给及时控制了,但双腿暂时没知觉了。 仍被残雪所覆盖的城门口,阿珩笑吟吟的问来接自己的云洛:“嫌弃不?” 云洛没吭声,将人抱了起来。“嫌弃你个头,你走不了了,我还能走呢。” 被抱着回到云府,阿珩与小家伙大眼瞪着小眼,小家伙的模样随了云洛,生得极精致,一眼便看出小家伙日后的倾国倾城,但与旁的倾国倾城的美人略不同的是,这位未来美人的眸子非常明亮。 美人的眸子明亮说明有灵性,可若是亮得如妖似鬼,那不叫有灵性,那叫惊悚。 两双同样亮若妖鬼的眸子对视,不是一般慎人,然而两个当事人都没感觉,每日照镜子,早已习惯了这样的眸子。 “你是阿母?”小家伙问。 阿珩反问:“不像?” “你长得也没我好看啊。”小家伙说。 阿珩默默内心呕血,闺女啊,不是每个人都有你老子的美貌。“谁告诉你我生得很好看的?” “我长得好看啊。”小家伙理所当然的道。 阿珩微怔。“这与你长得好看有什么关系?” “我生得好看,我阿母自然也该生得好看。”小家伙理所当然的回答。 阿珩默然,女儿这逻辑......真是理所当然且天经地义。“那可真是很遗憾,我生得不好看。” 小家伙摇头。“仔细看,看得久了,你其实也挺好看的。” 阿珩生得不惊艳,却有一种耐看之感,看着看着就会诡异的觉得这家伙也挺好看的,越看越有韵味,自然,这一切都建立于一个前提上——没被阿珩亮若妖鬼的眸子给慎得不敢再看。 阿珩将小家伙抱了起来放在自己没有知觉的腿上,大眼小眼平视。“我是你老娘。” 小家伙哦了一声,然后道:“你有四五十岁了吗?” 阿珩:“.......” 险些喷了的云洛不由得打量了下阿珩的容貌,阿珩虽年已三旬,是半老徐娘的年纪,但她看着却不过双十年华,怎么看都与四五十岁不沾边。 阿珩问:“你为什么会觉得我有四五十岁了呢?” 小家伙抓起阿珩满头青丝里掺着的缕缕银色中的一缕。“只有四五十岁的人才有白头发,你看你的白头发比孟叔叔还多。” 孟览年过四旬,也不过是两鬓斑白,阿珩却已半头银丝,自然该比孟览年长。 阿珩:“.......”好有道理。 ☆、第二十三章曾经的“人” 月照海深处,无忧颇为无奈在深海里游弋着,不是她无聊跑深海里观光。 邪灵虽然不是人,却也不是鱼,邪灵可是有翅膀的,仅这一点便足以说明邪灵最适合的是什么环境。虽因是亡者的关系,跑深海里也淹不死,可也不会好受。 月照海,无忧非常不乐意回来,尽管她这一世的生命便是起源于此。 月照海,曾经不是海,是大泽与平原,沃野千里,也是少昊氏最大的粮仓与牧场。 每个读史的人都无法理解,为何赤帝与沃州侯同为赤帝苗裔,却罔顾人伦私通。好吧,不止后人不理解,便是远古时代也没多少人能理解,为此,无忧没人被人授之以白眼。 不伦之子,也就她是赤帝与沃州侯唯一的子嗣,否则一早就该沉塘了。 无忧也曾有过不理解,但随着沃州侯第一次带她来到月照泽,哪怕不理解,她也选择了接受。 那是她第一次来月照之地,彼时此处不是海洋,阡陌纵横,牛羊成群,沃州侯向女儿娓娓道来一段历史。 帝都十载,质子生涯的艰难,风姓氏族与帝都权利核心的氏族的冲突,风姓氏族虽贵为炎帝苗裔,却一直备受排挤。甚至有心人为了削弱风姓氏族,在历史中刻意挑起了风姓氏族的内斗,令得风姓氏族分裂,血流成河。 赤帝与沃州侯便是已分裂的风姓氏族的代表。 沃州侯求生,赤帝生性桀骜不甘命由他人定,生存与活得更痛快促使这两个风姓氏族当代最杰出的少君联手在帝都权利场抗争。 月照之地是双方的载于史册的第一次联手合作。 漫长的岁月,风姓氏族的血浸透了月照之地的每一寸土地,真正意义上的一寸山河一寸血,自异族的手里撕下了月照之地,削弱了异族侵略人族的力量。 最初只是并肩作战的伙伴,然情不知何所起,但意识到的时候,这段不伦的爱恋已然深深扎根于心,根系极发达,硬拔也不是不行,但会连着心脏一块拔出。 他们是彼此在这世间最信任也最有心有灵犀的人。 既然拔了会死,那就不拔了。 不是不清楚自己做的是怎样大逆不道的事,死后只怕连入宗庙的资格都没有,可那又如何呢?人生苦短,失去的太多,若连最后这点还能抓住的东西都要放手,活着还有什么快乐可言? 彼时无忧不理解父母哪来的那么大的胆量,但她看得出沃州侯淡然之下的决心,哪怕所有人都反对,哪怕女儿都无法理解,沃州侯也不会放弃赤帝。 再一次踏上 分卷阅读337 分卷阅读338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38 月照之地,人族所建立的种族王朝危如累卵。 巫女强迫十巫放下仇恨先一致对外,解决了外敌再回来解决王位禅让与世袭之争。 她是帝姬,然而帝姬是尊号,不是无上的权利。 巫姑贵为十巫之一,享有万万人之上的权利,掌万万人一念生杀之权,然而,十巫的生杀予夺却掌控于巫女之手。 哪怕不愿,巫女有令,她也必须服从。 不过是迟点时间而已,迟早收拾那些世袭派的人族贵族,出征时,她如此想着,然后再也没能回来解决禅让与世袭之争。 赤帝与沃州侯赐予她的血肉之躯长眠于已经化为修罗地狱的月照之地,不论是辛氏的陵园亦或少昊氏的陵园,她都没进,在化为汪洋的月照海底腐烂成泥。 再次醒来,已非人。 没人知道无忧以邪灵的姿态复活时瞅着自己的“遗体”是怎么个心情,她自己也不知道了,时间太过久远,那段癫狂岁月的很多记忆都开始模糊不清。 三千年,沧海桑田,记忆力再好也不可能事无巨细都记得清清楚楚。 唯一能记得的便是睁开眼时那刻骨铭心的恨。 那么的恨,恨到泯灭了人性,完完全全的化为了邪灵。 成为邪灵,失去的不是一部分,而是全部。 所有属于生者的人性都将泯灭,只余下亡者对生者血肉与灵魂的贪婪,以及嫉妒,毁灭一切的嫉恨。 无忧最终在一片怪异的海床上落足,这片海床上有着许多怪异的山脉,然而细看便会发现,那些所谓山脉的纹路组合起来,赫然是巨龙的骨骼。 三千年前,月照战场,人族失去了种族所有的精锐,龙族也失去了当时过半的精锐族人,自此于陆地之上销声匿迹。 无忧记得,这里应该还有无数人族的遗骸,不过这么多年,那些遗骸不是被彻底掩埋便是彻底腐烂成泥,连骨头不剩。 无忧慢悠悠的漫步海床中,来到一处海底山脉中,熟门熟路的分开海草寻出了一个山洞入口,径自入内,完全不问主人的意见。事实上也不需要问,因为她也曾是这里的住客之一。 人族封印了她,异族释放了她,不得不说,这是个天大的讽刺笑话。 山洞里有个琥珀色眼眸、十三四岁的俊美少年正在啃食一头巨大的肉食海兽,每一滴血都没浪费,被海水稀释前便被少年涓滴不剩的吸食,无忧见了,不由得愣了下,原来还有人留下来啊。“扶风,你怎未走?” 少年的名字叫扶风,他给他自己起的名字,无忧便也如此叫了。 少年与她不一样,她是单个的怨灵所转化的邪灵,因此继续使用赤帝与沃州侯给她的名字。而少年.......那是整个扶风氏族所有遗留的怨灵凝结而成的邪灵,少年拥有每个扶风氏族人的记忆与仇恨,但他谁都是,也谁都不是。 少年当年清醒后琢磨了很久,对所有邪灵说:我叫扶风。 既然是扶风氏的怨灵所化,那就以氏为名。 见到无忧,扶风也愣了下。“你还活着啊?” 当年九州帝国覆灭,大部分邪灵都在复仇的过程中化为飞灰,无忧没有回来,众邪灵都以为她已经死了,不曾想,还活着,既然还活着,为何不回来? 呃,瞅了瞅山洞的阴暗幽冷,扶风立时了然。 无忧说:“千年前我发现,自己还有后裔。” 扶风一怔,道:“恭喜。” 他们大部分都绝了嗣,洛王当年将斩草除根的精神给发扬到了极致,不是没有邪灵想去看看自己生前的氏族如何了,结果......不提也罢。 “我想知道你们有什么新动作。”无忧说。 这些邪灵若只是猎个把人吃,无忧是没什么意见的,邪灵吃人跟人吃猪羊一样,都是天经地义的事。但这些邪灵这几年太过活跃的,活跃的让无忧忍不住想起了多年前九州帝国灭亡前后的事。 虽然不知道这些家伙准备干什么,但一定不是什么好事。 扶风疑惑的看着无忧,就算那些家伙不打算干好事,你一个邪灵又要做什么?搭把手帮忙? 无忧重复道:“我还有后代。” 扶风仍旧茫然的看着无忧。 “我不允许任何生灵让我的血脉从这片大地上消失。”无忧道。 赤帝与沃州侯给了她这世间最尊贵的血脉,她所能做的,便是让这份血脉绵延不息。 扶风愣了下。“你这是与大家为敌。” 无忧闻言,淡淡反问:“那又如何?” 扶风语塞,的确,那又如何?邪灵是为了什么活着?是为了生前的执念挣扎于人世间,无忧的执念,除了复仇便是血裔。 “我不知道。”扶风回答。 无忧疑惑。“你怎会不知?” “我累了,什么都不想做,就想等死。”扶风道,仇恨已经结束,他实在不知道除了吃人自己还能干点什么。 无忧闻言默了下,很多邪灵在复仇之后都会出现问题,或更加疯狂,或如扶风这般找不到继续存在的意义,又不想脑子里只剩下吃人,便只剩下等死。 须臾,无忧道:“我曾去过西荒。” 扶风没有任何反应,继续吃鱼肉,普通动物的血肉比起人肉差了很多,但这深海里也不可能去抓个人来吃,又懒得挪窝,只能凑合着点。 “戎族在那片荒凉的祖地上建立起了新的文明。”无忧道。 扶风仍旧没反应,无忧继续道:“大约一百多年前,我有个后代,叫云翟,那是挺喜欢溜达的小家伙。他去过西荒,最早的丝绸之路便是他开拓出来的,他当年走了很远,远得穿过了冀州,走到了西荒。他在那遇到了一个很喜欢的女子,那个女子有一双宛若千年琥珀一样的眸子,非常漂亮。” 扶风终于停止了进食,抬眸看着无忧等候下文,然而无忧却不吭声了。 扶风等了好一会也没见无忧吭声,不由道:“继续说啊。” 无忧体贴的道:“你不是要等死吗?我就不拿这些凡尘俗事打扰你等死了,再见。” 扶风噎着了下,但面子这玩意于他无用,便果断道:“流毒千里。” 无忧愣住。“他们疯了!?” 扶风理所当然道:“我们自复活的那一刻起不就已经疯了吗?” 无忧语塞,还真是,邪灵从一开始就是疯的,像她这样清醒的也不过是后来找回了理智。 扶风瞅着无忧,可以继续说了吧? 无忧无语道:“那个女子说她叫扶风白湮,后来来了中州,做了云翟的妻子。话说你究竟多少年没出去了?” 只要去了中州就不可能没听说过辰国云氏,而听说了辰国云氏就不可能不知道云氏近几代人的一个显著特征:代表着异族血统的琥珀色眼眸。 分卷阅读338 分卷阅读339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39 扶风默然,多少年没出去了?九州帝国灭亡后他就没出去过了。 ☆、第二十四章家 阿珩让菖蒲与桔梗给自己的脑子和脊椎动了个小手术,好吧,这已经不算小手术了,是大手术。 事实证明,不论是脑子还是脊椎都不能随便动,阿珩用三个月的时间配出来的解药并未完全解毒,还有大半毒素残留在体内,只是羲和氏体质着实变态才没死。简单粗暴的手术后,阿珩身体里的黄泉残毒被清得差不多了,虽然还残留的一点需要很长时间调理,但也没什么大的影响,就是—— 全身上下只剩下一条胳膊和脖子以上还能动弹了。 云洛很是无语,这是解毒?这是作死吧? “把你那眼神收好,我这只是暂时的,慢慢的会好起来的。”阿珩道。 “那我等着看你怎么好起来。”云洛很是无语的道。 阿珩努力的调理着身体,用一只胳膊陪女儿玩,哪怕大半身瘫了也不妨碍她把日子过的有滋有味。 仲夏的时候公子芾带着玺王姬回来了,阿珩与云洛都有些讶异。 生死决的胜利者是阿珩,虽然代价是大半身瘫,但作为败者的泽漆比她更惨,也可以说是幸运,泽漆没能配出碧落的解药,却仍服下了碧落之毒,一命呜呼了。 死得很干脆,没有痛苦,比起如今还活着却大半身瘫的阿珩,很难说谁的结局更好。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便是阿珩杀了泽漆,是这两位的杀父仇人。 泽漆死后,这两位便与青王一起送泽漆的遗体回青国与萱夫人合葬了。 这点让阿珩很是佩服,青王真是孝顺,将老娘的面首跟老娘合葬,这是赤.裸.裸的给青灵王带绿帽啊,且是死了都还要继续戴的绿帽。也不知青灵王九泉之下有知是否会气得再死一次。 来者不善。 没有阿珩那么多感慨的云洛本能的伸手要拔剑,却被阿珩抬手按住了。 公子芾搂着玺王姬道:“父亲曾经说过,若他死了,不准我们留在青国,让我们跟着你。” 这师兄妹的关系......云洛着实无语,人都要杀你了你竟然还能托孤给这神经病,泽漆国师的心得是有多宽? 阿珩丝毫没觉得自己与泽漆的同门感情有什么问题,泽漆托孤给自己,她也早有心理准备。 青王不是一个合适的托孤对象,公子厘那是没办法,名义上是青国的公子,又想当名将,便只能留在青国,但公子芾与玺王姬没那方面的志向,自然是离得越远越安全。 “你们在药庐里的房间还留着,之前落下的课我也列了学习清单在屋里,你们自己把功课补上。”阿珩说。 “喏!”公子芾拉着玺王姬对阿珩行了一个对长辈的礼。 让人将两人带回原本的院子,云洛问阿珩:“你还真打算继续收他们为弟子?” “显而易见。”阿珩道。 云洛提醒:“他们的生父可是死在你手里的。” “我没杀师兄,那一杯碧落是师兄自己选择喝下去的,我没逼他。” 云洛果断放弃与阿珩讨论间接杀人也是杀人这种话题,根本说不通,除非亲手杀人,否则这家伙都不认为自己杀了人。 次年孟春的时候阿珩的另一条手臂与两条腿在被针灸了小一年后终于恢复了一定知觉,但离正常人还有一段距离,不过已经不需要针灸了,只需要勤复健即可。 阿珩开始拄着拐杖散步,每次都拉着已经被云洛取名云谣的女儿一块。 云谣一点都不想散步,尤其是饭后散步,吃饱喝足就想眯一会。 “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阿珩劝女儿。 云谣反问:“阿父说,我继承了阿母的体质。” 阿珩颌首,若非如此,她这几年何必加大列国市面上百草药庐的药物输出,务求中州大地上每个人族的体内都潜伏着白骨生?加以时日还要让整个大荒所有人族的体内都有白骨生? 云谣继续道:“羲和氏后裔一般能活多少岁?” “不发生意外的话,两三百岁。”阿珩回答,也可能更长,不过很少有羲和氏直系族人善终,因此这一群体寿终正寝究竟能活多少年,阿珩也不知道。 “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我岂不是要折寿?一下子少活两百岁啊。”云谣“惊恐”道。 阿珩:“......”三七当年怎么就没这么难带呢?谁他娘的说女儿比儿子乖巧的,站出来,她保证不打死他。 不论女儿怎样争辩,阿珩坚持拉着女儿散步。“你看你老娘我这模样,没个人照顾着,摔着了自己可爬不起来,为人子女要孝顺,你懂不懂?” 瞅着阿珩的身体,云谣无言以对。 终于可以丢掉拐杖独立行走一段时间时已是仲夏,阿珩发现自己又怀孕了。 云洛颇为惊喜,碍于神裔氏族的不育不孕,他都做好这辈子就一个女儿的心理准备了,不孕不育的男人伤不起,不孕不育的男人和女人加一块更伤不起。 1355年,暮冬,云洛得了个儿子。 年过四旬,又得一个孩子,云洛大抵明白云离当年生下自己与阿姐时的心情了,这惊喜简直堪比天上掉馅饼。虽然因为阿珩身体尚未痊愈的关系使得孩子先天体弱,但这不是问题,慢慢养着,总能养好。 唯一让人遗憾又庆幸的是,这孩子是普通人,无法自己恢复健康,但他也不用担心被人掳去炼药,一生都会很平安。 云谣戳着小家伙的脸蛋。“这也太脆皮了吧。” 在药庐里长大,被菖蒲、桔梗等人你影响一下我影响一下的成长,心性如何还不太好说,但云谣的医术学得不错,眼力也拔尖,一眼便看出弟弟是个脆皮。 云洛道:“没事,慢慢养就养好了。” “他自己不能好?”云谣不解。 “弟弟跟小谣可不一样,没有小谣那么厉害,没法自己好起来。” “为什么呀?”云谣不解。 “因为弟弟没有小谣那么幸运。”云洛回答。 虽然有风险,但羲和氏的体质也的确很有好处,尤其是对孩子而言,有了这种体质,孩子再体弱也不存在夭折的可能。 云谣瞅着弟弟的眼神变得同情了起来,弟弟好可怜哦。 云谣出生的时候云洛没能体会到照顾小婴儿的感觉,这一次却是补上了,换尿布、把屎把尿......瞅着耐心的云洛,阿珩很是佩服,她这还是第一次看到一个男子,且是一个贵族男子如此有耐心。至少她活了这么多年就没见过谁家贵族子弟能亲自给小婴儿擦屁股、换尿布,以及喂奶,嗯,喂奶,云洛又去山里抓了哺乳期的猛虎回来给孩子喂奶。 山林里的老虎碰上云洛也是倒了十辈子的血霉 分卷阅读339 分卷阅读340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40 。 瞅着云洛,阿珩着实觉得,自己当年养三七真的挺粗心的,至少她不会想到给三七喂虎奶,一直都是喂羊奶。 云洛养得精细,阿珩与云谣更合计着往虎奶里加药粉,约莫半年的岁月,小东西的身体虽未完全养好,比起同龄人却着实壮出不少。 华阳来看过,深深服了这一家子养孩子,老子比慈母还慈,姐姐与母亲往虎奶里加的东西,华阳着实不想详细了解。 “你这么养孩子,真的没事?”瞅着小小年纪颇有乃母之风的云谣,华阳着实无语。 阿珩道:“我在她这年纪都不知毒杀了多少人,她比我,还差得远呢。” 华阳呵呵,小小年纪杀人无数是很值得高兴的经历吗?真心建议道:“你有空可以去看看别人是怎么养女儿的。” 阿珩想也不想回答:“肯定没有哪个正常人像我这般养女儿。” 华阳无语,合着神医大人您还知道您养女儿的方式有问题啊。“你既然清楚,为何还?” “她继承了我的体质。” 华阳默,若是如此,那云谣的确不能像养正常孩子那样养,最应该交给苍凛那个毁人不倦的变态去养,哪怕养成千年祸害也胜过被人给炼药或活吃了。 不过想想苍凛的弟子,想想阿珩,再想想三七,华阳也清楚,阿珩再心宽也不可能让苍凛再荼毒她第二个孩子。 阿珩换了个话题。“听说你过两个月便要出征了?” 华阳颌首。“狄族这两年不怎么安分,总是在边境生事,前两年因为忙着西樾三郡与九陵原郡的事,腾不出手来,如今能够勉强能腾出手来,我们一致认为,狄族欠抽。” 阿珩挺想说,华阳年纪不小了,早年戎马征战的暗伤好不容易养好了,这会又该出问题了。而且,辰国年轻一代的将领也培养了出来,再过个三五年就该可以接棒了。 似是看出了阿珩想说什么,华阳道:“我是将军,战场才应该是我的归宿。” 阿珩无法反驳,只得说:“平安。” “那是自然。”华阳笑答。 暮春时节,华阳领兵出征冀州,一去两年,打得狄族听了她的名字便发悚,成了冀州绝对止小儿夜啼的神器。 华阳是平安归来的,就是身上添了不少暗伤。战场上条件简陋,伤口能够愈合即可,不可能还有闲工夫细心调理得没有任何后患。 阿珩对此着实无言,自古名将死得早,真的不是没有原因。 ☆、第二十五章不祥之感 1356年,齐王猜忌公孙载欲杀公孙载,没成功,反倒被公孙载给抓着了把柄,利用此事名正言顺的独立。齐王对齐国北部彻底失去了控制,占据了齐国北部的公孙载只差自立为王了。在公孙载杀了齐王或齐王杀了公孙载之前,齐国内部将一直处于这种分裂状态。 离国趁此时机伐齐,双方于阙泽打得如火如荼,据说阙泽都给染红了。谁也奈何不了谁,离国早些年折腾得太厉害,到底底子弱,齐国虽因齐王的利令智昏而出了问题,但元气并未损耗,且瘦死得骆驼比马大,双方在阙泽胶着了起来。 云洛一直关注着阙泽之战的近况,阿珩原本也没在意,她对这些虽然懂却没兴趣,比起列国谋伐征战,她对如何教女儿炼毒更有兴趣。最重要的是,辰国也没法掺和阙泽之战,一来,离得太远,二来,华阳带着六万锐士出征还没回来呢,两线作战是大忌。云洛关注阙泽之战纯粹是习惯使然,想看看有没有获利的机会。 1357年,阙泽之战,离国失利,离王邀请唐国与封国出兵,三国联军击败齐军,阙泽之战大胜,联军一路北上直逼条原。 原本还没那个心思的云洛一瞅这结果,心思也不由得活泛了起来。他对条原没兴趣,条原虽然肥沃,但与辰国本土离得太远,九陵原与西樾之地都还没完全消化完呢,贸然吃下条原并没有好处。 不过,吃下条原得不偿失,但吃下别的地方却不是。 齐国版图可是很辽阔的,每年蚕食几座城邑,迟早将齐国蚕食殆尽。 云洛心里做了决定,都还没与阿珩说阿珩便已经猜到他想说什么了。“想去的话便去吧,我在家等你。”不发生什么特殊情况的话,她暂时不打算离开洛邑。 云洛闻言颇为惊喜。“你以后不打算再跑了。” 这是什么话,说的好像自己很喜欢跑似的,阿珩回以犹豫的表情。 云洛疑惑:“你莫不是还想与差不离来一场生死决?” 阿珩摇头。“我想治心疾。” 云洛疑惑:“治心疾需远行?” “我的心疾若要根治,需换心。” 云洛等着下文,以他对阿珩的了解,阿珩不可能为了活下去去挖别人的心脏。换心,并不是什么人的心都能换,必须是各项指标都符合的心脏,而符合羲和氏指标的心脏也只能是羲和氏的心脏,且不说苍凛是阿珩的族人,就算不是人,阿珩也不可能去挖苍凛的心。 “我打算日后出趟海。” 出海?出海做什么?云洛用眼神表示疑问。 阿珩回了三个字:“不死药。” 云洛:? 半晌,云洛找回了自己的声音。“不死药比长生药可虚无缥缈的多了。” “师父曾经寻到过甘木,并且得了一枚甘木实。” “那你还出海做什么?”云洛觉得就苍凛那性格,得了甘木实也不可能自己用,他已经活得够久了,对长生不死没兴趣。 “师父得的那枚甘木实并未成熟,成熟的甘木实是不死药,但未成熟的甘木实.......不能吃。” “吃了会如何?”云洛好奇的问。 “生不如死。”阿珩笃定的回答。 “为何如此笃定?” “那枚甘木实被师父拿去做了实验。” 既然是做实验,自然有受害者,云洛立马懂了。“就算未成熟的甘木实不能用,你之前炼制出了长生药,为何不自己吃了?”那对野鸽现在还养在药庐里,云洛见过,养得挺肥的,炖了的话应该能炖一大锅补汤。 “长生药有副作用的。”阿珩道。 “不曾听说。”上一次有人炼制出真正的长生药都不知道是几个千年以前的事了,根本没人清楚长生药的副作用。 “长生药若是没有副作用,炎帝为何还要去寻求没有副作用的不死药?”阿珩笑问。 云洛微怔。“不死药能抵消长生药的副作用?” 阿珩颌首,当年的炎帝也很无奈,副作用太坑,必须解决,否则她也未必乐意去服食不死药。活个几百年,也不是不能忍受,但活个几千几万年,那就不是一般的折磨了。 云洛沉默须臾,问:“出海需几年?” “三年,不论是否 分卷阅读340 分卷阅读341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41 有结果,我一定回来。”阿珩回答。 云洛道:“我不会去送你,我在家等你。” 阿珩嗯了一声。 1358年早春,云洛领兵八万出征。 阿珩没去送,这大冷的天,只要一离开有温暖地龙的屋子她全身的骨头都得造反,就不去受这罪了。只是,瞅着屋外的残雪,阿珩微微皱眉,不知为何,总有种不太好的预感。 孟夏之月,云洛给阿珩递来了求救的书函,齐国边境爆发疫疾,东边的三国联军以及正在攻打樾水的辰军都倒了霉。 阿珩愣了下,自己这预感简直赶上乌鸦了。 药庐这些年购买了大量的山头种植药材,培养出来的弟子也超过了两百名,且个个都是国医。虽然药庐每个月都会将大量药材炼制成丹药便于保存与药材一起流向列国,但每年仍旧会剩下数以万石的药材,药庐的仓库都被塞得满满当当的。阿珩这两年都不怎么往药庐的仓库补药材,多余的药材都是送药王谷,那里空间大,可以储存更多的药材,至于苍凛要怎么糟蹋就是苍凛的事了。 阿珩也不知道自己这次赶上的是什么疫疾,干脆将药庐里所有可能的药材都准备了一些送去边境,等确定了真正需要的是哪些后再大量运。 阿珩出发的同时也带上了女儿一起出发,女儿的医术学得挺不错的,那么这些事情就早点见识吧,至于疫区会不会伤害女儿的心灵—— 阿珩表示:我的女儿,心理素质不可能差。 阿珩很有信心,但云洛瞅着女儿苍白的小脸时与阿珩的想法绝对不一样。 “夫人,你这教育,是否太早了?” “我一岁时就见识了疫区。”阿珩不以为然。 云洛:“......”他大抵明白阿珩变态的源头在哪了,合着是岳父您啊。 不知为何,疫疾扩散的极快,阿珩来到樾水战场的时候,疫疾已经自樾水扩散至东樾郡、云间郡、稷阳郡等七八个郡。而这还只是齐国西境,东境那边情况未明,但想也知好不到哪去。 西境这一片的所有战事都停了下来,疫疾扩散太快,谁也没心思再打仗了。 阿珩找了几个病人诊脉、验血......若非人还活着,阿珩都要将病人给切片了,虽然不能将活人切片,但阿珩也“争取”(不问自取?)将病人的胸膛给剖开检查了内脏。 所有人瞅着阿珩的眼神都透着无力,知道您老神经病,但这么肆无忌惮的切活人真的好吗? 更让云洛无力的是,阿珩切活人的时候他的宝贝女儿兴致勃勃的在一边观摩,并且在解剖完毕后仍旧兴致高昂的与阿珩讨论方才所见。 云洛仰头望天,怎么都感觉阿珩在育人子弟这方面比苍凛好不到哪去啊。 虽然过程惊悚,但阿珩在折腾了三天后还是给了云洛一个有用的信息:不是疫疾,是中毒。 云洛难以置信。“你莫不是想说有人与你一般给十几个郡的百姓都下了毒?这天底下除了你应该没人会这种事吧?”阿珩是迫于羲和氏怀璧其罪的无奈,不这么做便有被人活吃的危险,可别人,哪个正常人会有这种雅兴? 呃,云洛询问:“苍凛?” “师父没我这么委婉。” 云洛一想也是,苍凛要灭哪个国族都是一瓶日光倾城下去,什么问题都解决了,犯不着费这么多心思与精力给百万人下毒。“这世间还有别的羲和氏族人?” 除了羲和氏,云洛想不出谁还有这种需求,并且有这种能力。 阿珩道:“别的地方不清楚,但中州没有了。” 苍凛年轻时也曾想过寻找同类,并且寻找了几十年,但中州每一寸土地都走遍了也没碰到个同类。 “那如何解释百万人中毒的事?”云洛问。 阿珩回以白眼。“谁告诉你只有羲和氏之后会给天下人下毒?” 云洛默然,除了迫于生存的羲和氏后人谁还有这需求?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因此真不好说这世上有没有丧心病狂的疯子,哪怕没有生存方面的需求也会给天下人投毒。 “你让人将疫区所有病人都会接触的东西都给我弄一份来,我看看是通过什么渠道下的毒,弄清楚究竟是什么毒。” 不弄清楚是什么毒没法配解药,就算硬配出了不一定合适的解药也会与她服食黄泉一样,死是没死,但后遗症很严重。 水源、五谷、盐.......一样样检查,什么都没有,阿珩最终不信邪的连空气都给检查了,没有任何异样。 若是没有任何异样,这肆虐跟瘟疫一般肆虐的毒是怎么个情况? 问题究竟是出在哪里呢? 自己究竟忽略了什么呢? 阿珩愁得快把满头的青丝与银丝都给抓秃了。 ☆、第二十六章流毒千里 流毒千里! 明明是毒,却能像瘟疫一般扩散,又检查了所有问题确定不是瘟疫后,究竟怎么回事,对于阿珩而言这已经是明摆着的事了。 两千多年前,洛王焚烧巫即殿,坑杀史巫,然后重修人族历史,羲和氏毫无悬念的在新史上遗臭万年。 阿珩早年在巫宗保存的典籍上读到这一段史册时并未在意羲和氏名声的改变,她唯一的感觉就是同情史巫,记载历史时有半字虚言,被炎帝屠杀;秉笔直书,又被洛王屠杀。不管怎么做,都是错。 至于羲和氏恶名,阿珩完全不在意,无它,哪怕洛王不修改史册,羲和氏的名声也谈不上多好,毁誉参半罢了。 最典型的例子便是羲和独孤,那个疯子是人族诸氏族最忌惮仇视的存在,若非他与青帝联姻,而青帝的性格与思想在所有君王都是一株特立独行的奇葩,无榨干联姻的价值后便翻脸不认人的打算,羲和独孤早不知死多少回了,还是死得很惨的死法。但羲和独孤也是人族的英雄,诸氏族再恨他都无法否认,炎帝末年,青帝初登基根基未稳时,没有羲和独孤,人族必然出大事。 覆巢之下无完卵,这句话在九州帝国时几乎刻在每个氏族的族谱上。 氏族之间的争斗,损失的是利益,血脉与文明不会断,总有卷土重来的希望,然而种族之间的争斗,败者轻则血裔断绝,重者文明断绝。 洛王不过是将羲和氏丰功伟绩里有功于人族的那部分给抹去了,至于别的,只字未改。 除了背叛种族,其余的,如杀人绝户、伤天害理.......就没什么是羲和氏族没做过的。 流毒千里是新史上羲和氏最严重的罪名。 那是瘟毒。 九州帝国倾覆之时,流毒千里肆虐九州,大地上所有种族都倒了血霉,没人是谁做的,那是大荒历史上第一的悬案,也因为不知始作俑者是什么人,幸存者 分卷阅读341 分卷阅读342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42 不约而同的将羲和氏钉上了各自种族黑名单的榜首。 阿珩估摸着,大荒千万年的历史里,除了混沌纪元时以大荒所有智慧物种为主食的异兽古妖们,就只有羲和氏上了所有智慧物种的黑名单,且稳坐榜首,连异兽古妖都要腾位置。毕竟异兽古妖已经没落数十万年,只剩下久远得都没几个人记得的传说,自然没有羲和氏这个还在眼皮底下蹦跶着的氏族更让人有切肤之痛。 对于阿珩所知道的并不完善的知识,突然到来的无忧给她补充了不少东西。 流毒千里很可怕,但两千多年前荼毒九州所有智慧物种的流毒千里却真不是羲和氏的锅。 那是一帮邪灵干的。 刚刚确定自己这是碰上流毒千里的阿珩不由得一愣。“邪灵?该不会是......”你们吧? 上个时代最活跃的邪灵便只有当年那群自月照战场爬起来的恶鬼。 无忧颌首。 大荒历史上第一的悬案算是解开了。 云洛忍不住揉了揉额角,他可不知道自己祖宗还有这丰功伟绩。“为了猎食?” 邪灵噬魂,因此时常徘徊坟场、战场与被屠杀过的城邑周围,自然,这是实力差的邪灵,强大的邪灵是不会去这些地方捡残羹冷炙的,它们要吃就吃最新鲜的,为了猎食,屠戮一座城对于那些特别强大的邪灵而言并不是稀罕事。九州帝国倾覆时爆发的瘟毒虽然制造出了活生生的人间地狱,但......邪灵也因此有了很多新鲜的食物,且是保质保量的食物。 无忧点头,又摇头。 阿珩与云洛疑惑,这是什么意思? “我们那时不缺食物,郁炎时代,九州俨然地狱,到处都是食物。释放流毒千里是因为九州帝国灭亡后,我们对生前的种族还有一点点即将消散的感情,在这一丝感情泯灭之前,我们决定做点什么。”无忧道。 云洛呵呵道:“流毒千里?”这是何等深仇大恨啊。 无忧点头。“没有那场流毒千里,你觉得人族还能安然立于九州大地?” 云洛发现自己竟无言以对。 诚然,郁炎时代的流毒千里杀死了数以百万计的人族,但.......也是那场“天灾”让人族得到喘息之机。流毒千里的杀伤力是无差别的,人族遭了秧,别的智慧物种自然没例外。而越是长寿的种族,繁衍能力越差,因此天灾结束后,诸族休养生息,人族仗着出色的繁衍能力最先恢复。 面对最快恢复元气的人族,别的智慧物种再气也只能磨牙,它们尚未恢复元气,尽管人族已经不可能恢复九州帝国时的辉煌,但异族们几千年内也没有能力发动第二次诸族大战。只能恨恨的看着人族在废墟之上重建文明与国度,尽管是四分五裂的文明与国度,但即便如此,人族仍旧是大荒第一族。 然而,世人无知,不知昔日种族王朝的辉煌,云洛却不然,做为保留了传承的连山氏后人,他对九州帝国的辉煌很清楚。毕竟,连山氏就是九州帝国的建立者之一,自燧人氏时期便一直追随炎帝,见证了九州帝国的萌芽、建立、兴起、鼎盛以及最终的覆灭。 那是人族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理智上,云洛能理解这些邪灵的做法,九州帝国已覆灭,那么想要保全人族,流毒千里是最有用的法子。 啥?若邪灵不发疯去帮助异族灭九州帝国,人族也不会那么危险? 呵呵,被人给灭了全族,子孙要么被杀光,要么举族沦为贱奴,只有圣人才能继续忠诚与守护九州帝国。 然而,就如知情人都理解白帝的思维逻辑却没有任何人能够支持白帝一样,云洛也不可能支持邪灵当年释放流毒千里的行为。 理解与支持是两回事。 云洛饮了一口凉白开压下心头火气。“那么如今又是为何?人族并未到需要动用流毒千里求生的地步。” 无忧不答反问:“你了解邪灵吗?” 云洛一愣。“智慧物种惨死,死时又有着冲天的冤屈,不甘心就此腐烂成泥,挣脱黄泉幽冥的吸引力回到人世所化的一种为世所不容的新物种,以智慧物种为食。” 无忧继续问:“大荒有血有肉的物种很多,为何邪灵的主食偏偏就是智慧物种?” 这问题,换了别个,肯定答不上来,但云洛略有所知,谁让他祖上有邪灵。不是眼前这位,他们这一脉是无忧生前留下的后代,与眼前的邪灵无忧其实并没有实际上的血缘关系。云氏的邪灵祖先是云凌的正妻,尽管无语这位祖宗的品味,但也托他的福,云氏一族对邪灵有着很深的了解。 必须了解,自己的身体里流着邪灵的血,不弄清楚有没有什么后患着实枕不安寝。 邪灵的本质是亡者,说白了,邪灵就是亡灵,早已死去,但不知源于何种缘由,这些已经死了的家伙能够如生者一般思考,蹦跶。但因为已经死去,又没入轮回,所以邪灵的灵魂是残缺的,而残缺的灵魂,多少有点问题。 邪灵的表现便在于执念,以及对生者嫉恨、憎恶。 这得提一下邪灵的产生,不是随便什么人死了都能变成邪灵的。 首先,那必须是一个坚毅的灵魂,优柔寡断或可以随随便便为利益丢弃本心的灵魂没用,只有坚毅的灵魂才能摆脱黄泉对亡灵的吸力;其次,那个灵魂必须死得很惨;其三,那个灵魂必须有着六月飞雪一般的冤屈,死得特别不甘心;其四,那个灵魂的精神力必须很强大,不然也很容易被黄泉吸力拖走。不过,精神力实在不够的话也可以用量变来引起质变,一个怨灵的精神力与怨气不够,成百上千,甚至成千上万个怨灵肯定够了,只是这样的邪灵通常是疯子,谁碰上谁倒霉。 因为死的太惨,怨气太重,加之生前的悲剧都是智慧物种造成,以及邪灵与生俱来的嗜血天性,智慧物种自然而然成了邪灵的主食。 吞噬的生灵越多,邪灵就越强大,也越疯,如同一个恶性循环。 思及此,云洛大抵明白了。 “他们已经疯了?”越是久远的邪灵越疯癫,岁月、仇恨无一不在折磨它们,久而久之,原本不疯,后来也一定会疯。 无忧给予了肯定的回答。 云洛揉了揉额角。“那里头该不会有羲和氏族人所化的邪灵吧?” 月照之战,人族所有氏族都有参战,投入了诸氏族当时大半的精锐,若非如此,月照之战后洛王也不能那么容易收拾掉诸氏族以稳固王权世袭制,开创人族家天下的新纪元。 羲和氏神经归神经,却也是人族的一份子,那样的大战不可能袖手旁观。 无忧安慰道:“羲和氏有多危险洛王还是清楚的,当年被杀的羲和氏族人所化的邪灵都被第一时间处理了。 分卷阅读342 分卷阅读343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43 ” 云洛挺想问,那怎么不把你们一起处理了?洛王做得绝一点,将所有邪灵都给处理了便没后面与如今这么多事了。 无忧仿佛有读心术一般的道:“洛王也想将我们一起收拾了,但他已经没有那个能力了。” 月照之战,人族精锐死伤殆尽,又要借此机会镇压诸氏族,洛王想处理邪灵也没有足够的人手,就算有人手也不是专业的。当代巫谢殿主就是当年诞生的邪灵之一,而巫谢主职就是灭邪灵,论起对付邪灵,这世间没人比巫谢更专业。 从未有人想过,若有一日,灭鬼专业户变成了鬼会怎样。 现实给所有人上了一课,当灭鬼专业户变成恶鬼的时候,人族数千年总结的那些灭鬼的招全成了摆设。你用的所有工具与招数都是他们生前所创造,拿那些东西去对付他们,唯两个字可言:作死。 懂了无忧什么意思的云洛彻底无言,洛王陵在哪,好想刨坟掘墓鞭尸。 ☆、第二十七章后悔 阿珩虽然对人族两千多年前的那段历史无力腹诽,但也很清楚,就算头疼,这事也不该是她头疼,她对邪灵可没辄,对付流毒千里才是她能力范围之内的事,因此邪灵的事她便不闻不问了,一门心思琢磨怎么解流毒千里。 流毒千里是有解药的,这一点毋庸置疑,没有解药的话。以炎帝的性格,这东西被创造出来时要么被永世封存,要么杀掉创造它的人让它从不曾存在过。完全无法控制的武器不是武器,是天灾。 流毒千里的解药方子,按着上古时的习惯,应该是羲和氏族与巫即殿保存。前者是创造者,自然知道;后者是人族保存所有知识的地方,炎帝有令,所有知识,不论是好的还是坏的,全都要备份一份给巫即殿。 羲和氏在郁炎时代被族诛,传承已断,阿珩自己都是碰到了苍凛才知道自己的祖先有过怎样的丰功伟绩;巫即殿,更惨,洛王一把火烧了整个巫即殿,能够抓到的史巫也因为不愿遵从洛王之令修改历史而被坑杀。 想要找到远古的解药方子无异于痴人说梦,阿珩只能重新研究。 云谣表示疑惑:“史巫死光了吗?” “没有。”大荒纪年的内容一直都在增加,显然还有史巫活着,就是没人知道在哪。 “那为什么不去找史巫要解药方子?” “虽然还有史巫幸存,但因为当年的事,还活着的史巫都隐藏得极深,拿铲子挖到地底挖出岩浆都比挖出史巫容易。”阿珩叹道,史巫早年是与洛王正面怼,因而被坑杀得差不多了。好不容易洛国灭亡了,史巫不用再担心见光死了,却又因为秉笔直书的关系跟诸侯们扛上了。 不是每个君王都与炎帝一般无所谓身后名,也不是每个君王都与赤帝一般无愧于心,坐在那个位置,手上很难干干净净。如离湣王,为了权利弑父杀兄、杀妻杀子,这很光荣吗?自然是不光荣的,离湣王也很清楚,但让他坦坦荡荡的承认他的无耻与自私他也做不到。若是做得到,离国的国史也不会被修改了一次又一次,史官更是被杀了好几茬。 离湣王不是第一个案例,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将心比心,阿珩觉得,自己若是幸存的史巫,一瞅列国王侯这猥琐龌龊的模样,肯定继续过着见不得光的日子,见不得光总比让人坑杀活埋了好。 这一藏便是两千多年,到现在,连鬼都不知道那些史巫在哪了。 这不是夸张,是真的。 大荒纪年里,诸侯忌讳什么,它就写什么,且是平铺直述的那种写法,一点个人感情与意见都不带,但就是这种写法才更戳人心窝子。两千多年来,无数王侯将相悬赏重金抓史巫,一个史巫的头颅可值百金,一个活的史巫更是价值千金。 两千多年,九州大地被翻了好几遍,也不是没有史巫被翻出来,但那些史巫,九成九在被发现时都会立刻服毒自尽,纵有贪生怕死者,也别想问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来。巫即殿幸存者不多,与耳目之间的联系都是单线联系,而史巫内部的联系,也都是只知道一部分,且聚会时也都带着面具,谁也不知道彼此长什么模样。除了巫即,没人知道究竟有多少史巫,长什么样,而巫即,从未被人抓住过。 一千三百年前,倒是有个君王发现了巫即的踪迹,然后......没有然后了,所有人发现不对的时候,整座王宫都被夷为平地了。真正的夷为平地,所有建筑都化为齑粉,王宫所有的活物都成了肉糜,与齑粉混在一起,恶心得所有人都吐了。 虎落平阳被犬欺,只能说明那是原本一头纸老虎,真正的猛虎就算落魄了,那也是能吃人的猛兽。 炎帝深谙人性,既然给了巫即殿这样的使命,就不可能不给巫即殿压箱底的保命能力。 九州帝国时是写在人族祖庙里的祖制:对巫即殿动手的人族,永远都不能以人族自称,更不得说是她的子孙。 可九州帝国也不可能永远都存在,巫即殿又该以什么保命呢? 很显然,炎帝没有忽略这个问题。 云洛与别的国族都联系了,虽然巫即有保命的本事,但《大荒纪年》太戳君王的心窝子,每个君王都继位后都会着手调查巫即,一方面是想捂住自己的龌龊,另一方面是想从巫即手里得到别的国族的情报与弱点。 一个国家,从立国到没落,都不会放下追查巫即的事,虽然平时都不会承认,但流毒千里太恐怖,也顾不上那么多了,然而云洛汇总了所有情报,只有一个结论:全是废物。 几千年了居然都还查不出巫即是谁,人在哪,唯一不知道有没有用的消息还是不太确定的:巫即貌似几千年没换过人。 几千年没换过人,那还是人吗? 这点显然不成立,炎帝再心宽也不可能让非人族类担任巫即之位,掌管人族的文明库,因此自建立之日起,历代巫即都是纯粹的人族。 列国君王也清楚这一点,炎帝可是一辈子都在跟非人族类杠,死在她手里的非人族类,足够堆出另一座万里断云雪山。 事已至此,云洛也死心了,短时间内找出巫即根本不可能。指望巫即发现流毒千里重现人间自己跑出来,那得看运气,人族不止生活在中州,而是九州,而九州之外也有人族,巫即保存的是整个人族的历史,自然不会只在华族的文明圈活动,别的地方也一定会去。 若巫即此时此刻在西荒或北荒,就算它收到消息立马往中州赶,黄花菜也凉了。 阿珩很认真的跟女儿解释了这些历史,云谣听懂了,仍不解。 “羲和氏就没人知道解药方子吗?” “反正我不知道。” “师祖也不知道?”云谣问。 分卷阅读343 分卷阅读344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44 阿珩愣了下,这还真不确定。 苍凛的情况跟她差不多,但苍凛碰上的苍嫣却是羲和氏的传人,虽无羲和氏血脉,却对羲和氏的事很了解,不是没可能知道这些。 不过,苍凛也从未提过啊,阿珩仔细回忆了下,苍凛教来了自己很多东西,但流毒千里真的没教过。呃,阿珩依稀记得,苍凛自个就曾经研究过流毒千里,想要复原出来看看流毒千里的威力,只是最后放弃了,他已经有日光倾城了。 阿珩被云谣给提醒了,不管有没有,都应该试试。 与云洛商量了下,最终决定派一队人陪着云谣去找苍凛,阿珩留下来继续研究,不然这一来一回需要耽误太多时间,还是双管齐下比较稳妥。 送走了云谣,有人给阿珩送来了一封帛书。 送信的是个乞丐,没人认识,只说是有个生得非常高大的俊美男子给他了一袋肉干,让他送信给阿珩。 云洛原先并未当回事,直到看到与帛书一起的信物:那是一只骨雕。 骨雕的个头不大,手指粗细,很薄,上头用很精细的雕刻工艺雕琢了怪异的红色花纹。 云洛认得那花纹,那是羲和氏的图腾——罂粟。 罂粟可救人,也可害人,一如羲和氏的医术。 云洛拿了帛书与骨雕去找阿珩,阿珩瞅了瞅骨雕,说:“手艺不错啊,竟然将我的骨头雕琢得如此好看。” 云洛愣了一瞬。“你的骨头?” 阿珩点头。“当年离湣王敲碎了我的骨头,一些骨头着实脆了点,没法再用,阿父便将碎骨取了出来,抽了他自己的骨头给我换上,否则你以为我是如何重新站起来的?我记得这块骨头,因为个头挺大的,被我留着做纪念,不过当年在北荒的时候我用它跟胡人的一个老巫换了一卷上古医书......” 阿珩蓦然顿住,眉头锁了起来。“说起来,当年那个老巫挺奇怪的,他的头发胡子全白了,但我却感觉他的身体内部没有外表看上去那么老。” 阿珩翻开帛书瞅了起来,顿时无语。“列国君王也不完全是废物,至少查对了一点。” 巫即真的几千年没换人了,因为现任巫即的确不是人,帛书上的内容很简单,现任巫即表示,他不是人,确切说,巫即的传承在洛王焚烧巫即殿,坑杀史巫时便断绝了。 严格意义上,他也不是巫即,只是四五千年前,种族大战,白帝兵临城下,他的父亲曾与白帝做过一笔交易,答应白帝在关键时候拉巫即殿一把以换取白帝不屠城,这个承诺的有效期是两千年。 两千年,他老子也老死了,临终时嘱托了他,他掰着指头算日子,想着两千年过去就可以忘了这事了,结果......不知道该说白帝厉害还是恐怖的是,巫即殿真的出事了,堪堪卡着两千年的限期。 他遵守承诺抢救下了巫即殿部分的典籍,再之后机缘巧合成了新的巫即。 巫即表示:他翻了所有保存下来的典籍,没有流毒千里的解药,这方面的典籍应该是被失传了,但他也查到了一些不知道有没有用的信息,全都抄在了帛书上,让阿珩自己看看有没有用。 最后也是最惊人的,巫即很是犹豫的叮嘱了一句:小心少昊无忧。 阿珩愣住,小心无忧?什么意思?无忧有什么问题? 抬头想问云洛,却发现云洛的神色很是难看,不解:“夫君怎么了?” 云洛后悔道:“我后悔了。” 啊?阿珩回以茫然的眼神。“后悔什么?” “我后悔杀了离湣王。”云洛回答。 阿珩愈发茫然。“你还想让他活着碍我的眼?扰我的生活热情?” 云洛摇头。“我不该那么干脆的杀了他,我应该将他抓起来,每日割他一块肉,割个十年八载。” 阿珩:“.......” ☆、第二十八章认知差异的悲剧 等来苍凛之前阿珩先等来了差不离,再一次看到差不离,阿珩觉得自己的眼神有必要检查就医了。 差不离的年纪不小了,快一百岁了,但苍凛这一门的养生之法真的很好,且差不离跟着苍凛时不知被喂了多少天才地宝,衰老得很慢。哪怕白发苍苍,他的精气神也很旺盛,旺盛得连满头银发都透着非常精神的光泽。然而这一次,差不离真的很狼狈,不是外表,是精神上的狼狈。 满头白发苍白无力,仿佛霜打过的草木,因为冬季的到来而凋零。 原本如孩童般红润的脸庞只余病态的苍白,以及密密的褶子,仿佛一夕间老了三四十岁,变化着实太大,无怪乎阿珩觉得自己需要检查眼睛。 “呃,大师兄,你这是?”什么情况?不是当了齐国的权臣,应该意气风发的吗?怎么成这个鬼样子了? 差不离颓然的坐在了地上,从怀里掏出了厚厚一大卷帛书递给阿珩。 阿珩疑惑的接过,只看了几张便忍不住变了脸色。“这流毒千里是你复原的!?” 流毒千里的配方一直都掌控在巫即殿与羲和氏手里,而巫即殿被毁,羲和氏被族诛,解药失传的同时也没人能再炼制出流毒千里了,邪灵们当年祸乱九州使用的也不过是自羲和氏宗庙里倒腾出来的纪念品,用完就没了。她之前还一直好奇,邪灵们这又是从哪弄来了流毒千里,原来不是从哪座遗迹里倒腾出来的,是有人复原了流毒千里。 差不离捂着老脸道:“我没想着用,我只是想看看传说中的奇毒是什么模样,制毒者,无法克制自己对毒的好奇欲望。我没想到青歌给我的残篇是流毒千里。” 更没想到齐王会用流毒千里来对付敌人,以及流毒千里的威力如此恐怖。 他是漠视人命,但百万人命,往日无冤近日无仇,更无半点利益冲突,他再漠视人命也无法漠视。 阿珩揉了揉额角,青歌,她不认识,但她知道。 无忧告诉过她一些可以确定还活着的邪灵,青歌,葛天氏族的怨灵所凝结的邪灵,葛天氏族不知道?不知道很正常,这一氏族在两千多年前就让洛王给灭族了。 葛天青婧还记得不?葛天青婧的葛天与葛天氏族的葛天是同一个,只是这位族女太凶残太天怒人怨,最后被除族了。 “大师兄你怎会与邪灵混在一起?” 差不离默然,脸上的表情有些许可疑的羞涩,阿珩略无语:“快一百岁的人了,莫不是这时候桃花开了?” 一百年没开一株桃花,一百岁了才开,这花期真不是一般的迟。 阿珩无力道:“桃花开也就罢了,居然还是株烂桃花,烂桃花也就罢了,竟还是株毒桃花。”这运气,真是绝了。 差不离忍不住道:“青歌是个极好的女子,知识渊博,气质不凡,与她在一起,感觉很舒 分卷阅读344 分卷阅读345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45 服。” 阿珩讥笑反问:“这一路上你没瞅着那些十室九空的城邑?”真是极好的女子,一手缔造了地狱的好女子。 差不离反驳道:“你莫不是也忘了条邑的白骨生?”条邑当年的惨状比起这一路上看到的有过之而无不及。 阿珩不以为然:“我从未说自己是好人。” 阿珩最大的优点便是敢做敢认,白骨生之事,是她做的,她便堂堂正正的承认了.......遗憾的是她认了也没人能将她怎样,云洛不可能交人,别人也没胆再招惹阿珩,白骨生早已弥漫整个中州。 令天下人敢怒不敢言,阿珩非常成功的做到了这九个字。 差不离顿觉无语。“既如此,你为那些灾民喊什么屈?” “我没为灾民喊屈,我只是在表达:做了娼.妓就别标榜贞洁。”阿珩道。“当然,青歌她未必那么虚伪,但大师兄,你也别连当事人都不如啊。”美化情人也不是这么个美化法。 差不离无语凝噎。 不管差不离心里怎么个纠结,但有了他提供的资料与他本人的帮助,阿珩的研究进度明显加快了不少,至少是将流毒千里的成分与原理给研制出来了。 弄清楚了,阿珩对自己祖宗也就一感觉了:变态。 这脑洞得多大才能将疫疾、毒素给融合在一起形成一种新的毒?具有烈性疫疾传播能力的毒。 羲和氏族被族诛真的不冤枉,这么危险的氏族,不给灭了,人族别想睡得安稳。 没等阿珩研制出解药,差不离便发现了一个问题:流毒千里发现了变异。 “瘟疫变异不是很正常的事吗?”阿珩疲惫的道,就是她的工作量又得增加了。 “你见过哪种疫疾变异这般迅速的?”差不离反问。 阿珩也反问:“流毒千里是单纯的疫疾?” 差不离深呼吸,道:“论起解毒,我不如你,但论制毒炼毒,你不如我。” 阿珩揉了揉额角。“你想说什么?” “有人在改良流毒千里。”差不离笃定的说,不过十日,便出现了三个变异品种,这速度说没问题,鬼都不信。 阿珩无语:“你觉得这世上除了你我,还有谁有这能力?” 想要改良流毒千里,必须对瘟疫、毒都有这很深的造诣,缺一不可。 差不离提醒:“你我的医毒之术源自何处?” 阿珩愣了一瞬。“师父出不了药王谷。” 苍凛掉冰池的后遗症太严重,这辈子都无法离开炎池太远,而离开药王谷必须经过雪山,漫长的雪山足够苍凛变成冻肉了。 差不离道:“师父这些年除了你可还有收别的弟子?” 阿珩反问:“你觉得有几个正常人会往药王谷跳?” 那可是千丈悬崖,便是她自己,当年也是被苍凛驯养的雪豹当成猎物给丢下去的,否则她傻了也不可能往悬崖下跳。 云洛来给忘记时间的师兄妹俩送饭食时告诉了俩人一个“好消息”,云谣将苍凛给带出来了,相信他们师徒三人合力,一定会很快研制出解药。 饿得饥肠辘辘往嘴里塞饭菜的师兄妹俩不由顿住,随即噎着了。 见俩人忽然顿住,云洛忙送上温水帮助吞咽。 就着温水将嘴里的饭食咽下,阿珩道:“他们走到哪了,我去见见师父。”顺便抽死女儿,苍凛那可是绝世祸害,你咋就给带出来了? 差不离没吭声,他不适合去见苍凛,师徒俩见面八成得喋血当场。 “他们明天就到。”云洛说。 差不离琢磨着要不要趁着人还没到赶紧跑路,奈何已经迟了,有从人来禀报,云谣已经带着苍凛来了。 得,人都到门口了,跑也没用。 阿珩丢下了碗筷气冲冲的去门口见女儿与师父。 苍凛这些年在药王谷恢复得不错,最近几年已经能离开轮椅行走了,不过仅限于炎池周围,且不能走太久,能自己行走路之后苍凛立马就让人将轮椅劈了当柴烧。然而辕门外苍凛却是坐在轮椅上的,显然,为了能离开药王谷他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 “师父,咱们聊聊。”阿珩拽着轮椅道。 苍凛不以为杵。“发现了?” 阿珩顿时想吐血,还真是你。“为何?” “兴之所至。”苍凛坦荡的回答:“别这么看着我,你若是看到疑难杂症你能忍住手痒不去治一治?” “你不是治一治,你是在火上浇油。” “徒弟,我与你不同,你主修的是医道,而我主修与最初所学都是毒。”苍凛理直气壮道:“唯有毒才是能令我瘙痒难耐。” 阿珩异常诚恳的问:“那师父你可知我如今在瘙痒难耐什么?” “剁了我。” 看着淡然的苍凛,阿珩满心的心累加无力。“师父,我不是不知你的认知有问题,但我不曾想到,你的问题竟如此严重。” 苍凛皱眉:“你觉得我的认知不过是因为我的认知与大部分人不一样,对人族没有好处。然而谁规定于人有利就是善,与人有弊就是恶?” 阿珩愣了下,回道:“人自己规定的,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人是利己的生物,制定的规则自然是怎么有利于人自己就怎么制定。我并不觉得这有什么,自私自利本就是生灵的天性。” “说得好,自私自利是生灵的天性,我的认知自然是怎么于我自己有利便怎样发展。”苍凛理所当然的笑道。 “你我皆是人。” 苍凛摇头。“我不否认我们的祖先是人,但当羲和氏的始祖接受神的血,体质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时起,那位始祖及他的子子孙孙便不再是人了。你见过哪个人不管得了什么疫疾都能自己恢复?受了伤,不用伤药,伤口也会在几天之内痊愈,甚至骨头被敲碎都能再生?” 阿珩无言以对。 云洛插道:“羲和氏的直系族人不就如此?” “只有羲和氏的直系。”苍凛道。“所以我们才不是人啊。” 云洛摇头:“连山氏没有羲和氏的体质,但我们有一双能见未来的眼睛;九方氏没有羲和氏的体质,但他们有着一颗普通人没有的脑子;鬼方氏没有羲和氏的体质,但他们能沟通人间与幽冥;虞言氏没有羲和氏的体质,但他们能听懂鸟兽之语;居巢氏没有羲和氏的体质,但他们能与草木交流.......然而我们都是人。” 不论云洛如何说,哪怕将神裔氏族所有氏族都给列了出来,苍凛也坚持自己的认知没有错。 云洛也想剁了苍凛了。 ☆、第二十九章失败乃成功之母 最终还是阿珩摆平了苍凛。 苍凛与阿珩一般,哪怕天下人都知道阿珩给世人下了白骨生,天下人也拿她没辄。白骨生,没人愿意化作一堆白骨。苍 分卷阅读345 分卷阅读346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46 凛没有白骨生,但他有日光倾城,没人愿意在日光极盛时堕入黄泉幽冥。 哪怕恨之入骨,也必须忍着,控制自己的仇恨。 纵然自己不怕死,但活生生的看着自己化为白骨,那比死更可怕。 纵然自己不怕死,也怕连累全族。 阿珩想自保,苍凛是认知问题。 前者只要不威胁到她的生命安全就没事,后者却是是否威胁到他的生命都没区别。 人看待猪羊是什么心态,苍凛看待人就是什么心态。 人饿了要宰杀猪羊取食,天经地义。 苍凛饿了要宰杀人取食,天经地义。 这是苍凛的思维逻辑。 阿珩不奢望跟苍凛谈人性,更不奢望扳正苍凛的三观,苍凛的三观连当年的苍嫣都没辄,阿珩才不会费那个劲。因此在云洛失败后,阿珩对苍凛说了一句话:“毒师研制出了剧毒,却无法研制出解药,并不算成功。” 很多年前,苍凛教过阿珩,一个成功的毒师不仅仅能炼制剧毒,还能配出解药,这才能继续超越下去。 苍凛无法反驳,只得加入阿珩。 将苍凛安置好,阿珩转身就请女儿吃了一顿竹笋炒肉,云洛没拦。 云谣这次捅的篓子着实太大,苍凛那种人是能随便带回人间的吗?那可是绝世祸害。 收拾了女儿,让女儿明白了苍凛究竟是什么存在后阿珩将女儿还给云洛,然后去看苍凛,这么会的功夫差不离应该还活着吧。 事实证明,差不离的生命力还是挺顽强的,还活着,就是身上的皮肤颜色有点不对,赤橙黄绿青蓝紫......阿珩的眼睛被辣的根本不想去数究竟多少种颜色。 一种颜色代表一种或多种毒,那么多种颜色......差不离生命力真真是顽强,苍凛也牛,这么一会的功夫是从哪弄的这么多□□,没看出来苍凛身上能藏多少东西啊。 阿珩隐隐有种感觉,苍凛身上的□□种类与数量只怕在自己之上。 阿珩对苍凛道:“师父,他也活不了多久了,你何必呢?” 差不离命不久矣,原因?瘟毒跟瘟疫一样具有传染性的,差不离研制这玩意,染上是很正常的。只是差不离厉害,及时控制住了体内的毒,将毒给封了起来,再处处小心,这才活到如今。别的染上的人都没活过半个月,少则三五日,多则半个月就去黄泉与种花人喝茶了。 可就算如此,差不离也活不了多久了,年纪本就很大,再被这么一折腾,底子挥霍得差不多了,原本还能再活个三五十年,现在.......就算解了毒,他也就再活一两年。 苍凛着实没必要再做什么,又不是血海深仇。 苍凛道:“我不希望他最后的时间还过的舒服。”他可是当了二十几年的半身瘫。 阿珩道:“他的良心已经很受谴责了,不需要你再做什么。” 不是每个人都是苍凛,至少跟苍凛比,差不离是正常人,死了那么多人,不可能无动于衷,否则也不会出现在这里。虽然流毒千里是差不离研制的,但阿珩也很清楚,就算没有差不离,也有别的。 那些邪灵可是能活很久的,总能找到同时精通疫疾与毒的医者,实在找不到,最多自己费点时间学,总能解决这个问题。 苍凛虽然加入,却是漫不经心的,死的人再多他也没感觉,因此不急不缓的研究着。 虽然无语苍凛的态度,但阿珩得承认,苍凛的确能注意到很多她与差不离注意不到的东西。 流毒千里的杀伤力是无差别的,人族也会遭殃,因此一定有解药,并且这解药的药材还不能太难找,必须很常见的药材,不然人死了,方子还没凑齐呢。 对此阿珩持保留意见:“药材那么容易找,别的种族也能轻易找到。” 差不离问:“有没有什么东西是人族有,但异族一定没有的?” 阿珩、苍凛俱是默然。 瞅着这两位的反应,差不离大抵明白自己问到了什么关键点。“看你们的反应,这思路是对的?” 苍凛不吭声,阿珩揉了揉眉心。“我先配一下试试。” 苍凛扬眉。“你还真想成圣?” 阿珩道:“你对咱们的祖宗有点信心,若是需要子孙成圣,你觉得他们能答应?” 这世上没有纯粹的守护,一个人愿意为种族舍生忘死,不过是因为那个种族里有他所牵绊的人或事,可能是朋友,可能是爱人,但更多的还是血脉相连的宗族亲人。 苍凛不置可否,他们已经被祖宗给坑过一次了,别以为年代太久远他就查不出来用羲和氏血肉炼制长生药的源头在哪。 事实证明,药不是那么容易配的,哪怕有两个羲和氏的人供取血,别的药也是个问题。几千年的岁月,远古时代随处可见的草药在如今这年头多少会有些变化,有的变得更常见了,有的变得稀罕起来,还有的......绝迹了。 阿珩与差不离改了又改,花了半个月才配出新药,再找了个病人,呃,也不需要费心找,这时候,现如今这一片,只要不是死人就一定是病人。随便找个人就可以试药,不过......这两位之前试药死了不少人,这会已经没人自告奋勇了。 溜达了一圈没能找到肯试药的,差不离建议道:“随便抓个?” 阿珩摇头,这太不靠谱了。“容易激起民怨。” 疫疾肆虐,民心已经够动荡了,再胡来,真的很容易出事。 差不离问:“那上哪去寻药人?” 阿珩想了想,端着药碗去寻云洛。 自打瘟毒爆发,云洛便封锁了疫区,不准任何人进出,包括他自个,因为他自己也不确定自己身上有没有携带瘟毒,若是带回辰国腹地去,妥妥的人间悲剧。 而云洛成日里呆在这么个地方,就算原本没事,也不可能一直没事。 “咳咳......” 阿珩寻来时,云洛正一边咳嗽一边与女儿下六博棋,也就女儿体质特殊他才敢这么自在的下棋,换了儿子在这,他真不敢靠近。 见阿珩端着药碗走来,父女俩俱是一愣,都想起了阿珩与差不离这段时间的斑斑劣迹。 阿珩将药碗递到了云洛面前,劝道:“尝尝,不苦的。” 云洛很是怀疑的接过药碗饮尽,好悬没吐出来,这是药?这是一百斤黄连熬出来的诡异东西吧。夫人你近来的心情是有多糟糕才能将好好的一碗药给煎成这副味道?苦药汤子,再苦也没这么夸张的。 “阿父,甜吗?”云谣好奇的问。 “甜。”云洛一脸淡定的回答。“夫人,差不离你们什么眼神?” 差不离默然,见过狠的,没见过阿珩这么狠的,连自己的夫君、孩子的爹都拿来试药,更奇的是被试药 分卷阅读346 分卷阅读347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47 的小白鼠居然还如此配合。 阿珩没差不离那么多心思,而是直白的问:“身子可有不舒服的地方?” 云洛闭目感受了下。“没什么感觉。” 失败了?阿珩顿时露出了颓然之色。 云洛将媳妇不知多少日没睡的媳妇搂进怀里。“没事,失败乃成功之母。” 阿珩闻言道:“可我已经给成功寻了一千多个阿母了。” 云洛顿时噎住,半晌才道:“只是一千多个而已,成功养得起,你别替它担心。” 这回换阿珩噎着了。 晚上的时候云洛又是孤枕独眠,阿珩打从来了疫区就没再睡过,想瞌睡了就啃一支人参提神,这些日子啃掉的人参都有一大包了。云洛没阿珩那体质,也耗不起,加之染疾,自然更要好好休息,他可不想死在阿珩的前头。奈何他不懂如何治病,便只能保护好自己,哪怕是染疾,也要尽量拖延,拖到阿珩研制出解药来。 然而,这一次云洛无论如何都无法入眠,一直都在出汗,时值仲秋,仍有点夏天的尾巴,夜里闷热出点汗也不是什么稀罕事。但这一次出的汗却非常多,汗出如浆,宛若盛夏时分。 云洛辗转难眠,没一会,被褥便被汗液彻底打湿,整个人跟刚从水里捞出来似的。 还是云谣发现了云洛的不对,赶紧去喊了阿珩,一听云洛这个小白鼠有动静,压根没睡的三个人一块来了。 一进门,三人便不约而同的皱了皱鼻翼,这味道...... 阿珩率先冲到云洛身边,抓起云洛的手腕诊脉,略有些疑惑,抓起云洛的手臂舔了下肌肤上的汗液。 呸呸呸...... 阿珩吐了又吐,将口水吐干了才停止。 差不离问:“味道如何?” “毒通过他的汗液排出了体内。”阿珩说。“再服几帖,慢慢调理一年半载便可完全恢复,不过之前药下的有点猛,还需要改一下,不然容易伤身。” 云洛这是身体底子好,否则换了个普通人在这,毒固然能解,命也很难保住。 差不离与苍凛都没太在意,第一帖有用的解药都是不惜成本,砸出个效果来,实用性与后遗症都是研制成功后才能考虑的事情。也因此,研制解药时,师徒仨不管是谁都没考虑过药下得太猛会不会死人或后遗症。 ☆、第三十章欺师 解药配出来了,却有个新的问题,需以羲和氏的血为药引。 且不说不论苍凛还是阿珩都没这份舍身成仁的圣人情怀,就算有,流毒千里扩散了几十个郡,把师徒俩的头发丝都利用上都不够的。 云洛将女儿送到了苍凛的身边,他的身体正在痊愈,一旦别人发现他吃的是什么药,他也不敢笃定不会有人对他的女儿下手,放在苍凛身边最安全,这世上绝没人敢惹苍凛。 瞅着解药方子,差不离很明智的保持沉默,这已经不是他的能力能干涉的事了。 苍凛抱着徒孙叹道:“我就说,羲和氏的祖宗都是一群坑子孙的混蛋。” 阿珩揉着额角道:“我们肯定有什么地方没想到。”神裔氏族是出了名的不育不孕,哪怕是最鼎盛的上古时代,族人也不多,若是解药非羲和氏的血不可,那么流毒千里一旦爆发,人族等于无救。 云谣问道:“流毒千里以前爆发过一次,那么那一次是如何解决的?” “所有得病的人都死了,大地冰封数百年,自然就解决了。”苍凛回道。 九州帝国覆灭,诸族之战结束,大荒迎来小冰期,连南溟都给冰封了数百年,何况位于北边的陆地,那样的极寒气候里,什么病毒都给冻死了。 很管用,却无法重复,根据星历的推算,大荒的下一次小冰期还得等几千年。 云谣闻言只得沉默,她也想不到法子了。 苍凛问阿珩:“回药王谷?” 阿珩摇头。 苍凛皱眉。“你还真要舍身成仁?” 阿珩复摇头。“我是人,不是神,没那份献身的情怀。只是做为医者,不到最后,我不想放弃。” “别人跪着你怎么办?”苍凛问。 阿珩道:“在离国时,很多人跪在我面前求我用我的血救他们,我救了,在将他们治好我放了一把火将他们活活烧死了,一个都没漏。” 言下之意是,她能放火烧一次病人自然能放火烧第二次。 每个人都有求生欲,因此阿珩不认为那些病人用情怀逼自己有错,但她也同样认为自己是对的,别人有求生欲,她也有。 你可以为了活下去而杀人,我自然也可以。 苍凛决定等等看阿珩有什么办法。 阿珩继续修改方子,这一次她将药效的每个过程都给检查得透透的,试药的病人被她给活活解剖了数次。差不离都想同情“小白鼠”了,死亡不可怕,可怕的是被活活解剖;被活活解剖不可怕,可怕的是每天都被解剖一次。 三天后,阿珩宣布:羲和氏的血液并非不可或缺的东西。 若她没有猜错的话,当年创造流毒千里的羲和氏祖先应该是先决定了解药再根据解药炼制的流毒千里,然后改良成实用的东西。而药方,做为医者,阿珩这些年给各种各样的病人看病,同一种病,十个病人,她能开出十种方子来,不带重复的。 有些药,药效很好,就是很珍贵,百姓根本买不起。阿珩便改成别的药,药效差点,但同样能治病,只是花的时间会长点,可胜在价格便宜,而且可以自己去山里采。 嗯,行医这么多年,阿珩的风格就是:一种病从不开固定的药方,病人怎么方便就怎么开药。 流毒千里既然是先设计的解药再设计的毒,那么她就想想如何替换药材,反正药效是一样的就行。 对于阿珩的思路,苍凛与差不离俱是默然,加起来也快三百岁了,头回见着这种奇葩。 苍凛提出了最一针见血的问题:“你拿什么替代你我的血?” 阿珩语塞,还没想到。“不过羲和氏的血起的作用不过是增加人体自身抵抗力,这点很容易解决。” 阿珩这些年研究自己体质也研究出了不少心得,找到和羲和氏的血一样的药材是不可能的,但次一点的东西却不是没有,管用就行。 差不离无语,这医者的医德也是够可以的,不过比起苍凛那无视人命的风采,阿珩这样的,的确够慈悲了。 阿珩花了半个月,给成功又找了五百多位阿母,终于配出了可以通用的解药,药材被她给换了一半,里头那些很难找甚至已绝迹的药材全都给换了,大部分药材都是很常见的东西,物美价廉。 瞧着面目全非的解药,不论是苍凛还是差不离都着实怀疑:这方子真能用?改动幅度这么大,怎么都 分卷阅读347 分卷阅读348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48 觉得悬乎。 因为云洛的病愈,病人们对于做阿珩的小白鼠重新升起了信心与勇气,既然有一个云洛,那么是否说明是有希望的?有第一个就有第二个吗? 虽然一个月的时间又死了不少人,不过也有病愈的(苍凛被阿珩友情贡献了不少血以稳定人心),总的来说,病人对阿珩还是有信心的,虽然这位医者着实草菅人命了点。 阿珩拿出新方时仍有人愿意试,新方子的药效没云洛服用的那么快,但也不伤身,温和了很多,阿珩等了半个月才等到一点效果:虽然没痊愈,但病人也没死,也不怎么咳嗽了,身上的脓疹在愈合。 一个月后,病人都好了,就是有点虚弱,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吃几个月药膳就解决了,阿珩很体贴的将药膳的名字与做法都教给了病人。 确定新方很好,没后遗症,阿珩将方子给所有国族都送了一份,同时让药庐所有医者尽全力救治,病人没钱付医药费也没关系,回头给药庐的药庄种植几个月的草药。 差不离很是讶异:“你这个时候不应该赠医施药以赚名吗?” 阿珩反问:“我是圣人?” 差不离毫不犹豫的摇头,这位要真是圣人也不会干出火烧病人的缺德事来。 阿珩理所当然的道:“那我干嘛要干赠医施药的事?我的药都是我花钱找人种植的,医者也是我精心培养的,全是要花钱的,花的也是我自己的钱。” 差不离愣了下。“二十多年前你不是时常赠医施药吗?” 二十多年前,阿珩在牧云原一带可是有着非常好的名声。 “那是因为我那时还没学出师,我自己都不保证一定能治好病人,以及治好后是否有后遗症。赠医施药是我给病人的酬劳,贡献他们自己给我练手的酬劳。” 差不离心悦诚服。 瘟毒解决,苍凛遗憾的推着轮椅打算离开,被阿珩给拦住了。“师父,您这是要回药王谷?” 苍凛明确的摇头。“难得出来,自然要溜达够了再回去。” 阿珩默然,等你溜达够了,得死多少人啊? 苍凛大抵也是自知之明的,道:“别这么紧张,为师不过随便转转,不会害人的。” 阿珩狐疑的瞧着苍凛,这话在她看来就跟她保证不会在药里下毒一个可信度。 知道自己不给个满意的答案是没法离开了,苍凛只得道:“只要别人不加害我,我一定主动招惹别人。” 阿珩想了想,以苍凛的德行,这么个答复已经很不易了,满意的放人了。 目送苍凛走远后,差不离忽道:“据我所知,师父的仇家满天下。” 阿珩微默。“所以?” “哪怕师父不去招惹任何人,也会有一波又一波的人去杀他。”差不离道。 早年造孽太多,苍凛的仇家可谓如山如海。 阿珩扶额,她果然不该相信苍凛,但人都走远了,追也不可能追回来了。“你怎么不早说。” “我若是及时说出来,这会已经是死尸。”差不离理所当然道。 阿珩:“.......” “你去哪?”差不离问抬脚往外走的阿珩。 “看看夫君如何了。”阿珩道。 云洛身体好了后也没闲着,樾水之战是没法再打下去了,几乎没费什么力气就占领了,人都死光了,也不需要费什么力气,但这样的一片土地.......云洛真不知道得了能有什么好处。 没了兴致,加之也没缓过来,云洛决定先不继续攻打齐国了,还是先解决那些已经彻底疯了的邪灵吧。 不解决那些邪灵,再来一场流毒千里,云洛绝对死的心都有。虽然阿珩找出了解药,但才半年的时间,死者多达百万,云水中游这一段流域,十室九空。 一片荒芜,压根没活人的土地,云洛是真不知道吞并了之后有什么意义。 鉴于此,身体一恢复云洛便着手收拾邪灵。 这段时间异常活跃的邪灵们也没将云洛当回事,古往今来想要干掉它们的人太多了,但除了郁炎时代那些强大的存在,就没谁能做到,而郁炎时代的那些大能,早已不存。 邪灵们很有信心,真的很有信心,然后被云洛刷的打脸了,打得特别响亮的那种打脸。 邪灵们回过神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伙伴已经少了三分之一,并且在持续减少中。 白雪皑皑的雪地里,瞅着化为飞灰的古老邪灵,云洛满意的吹了吹手里的弩.箭。“我第一次觉得差不离是个很不错的人。” 裨将腹诽不已,若差不离不是这世间唯一炼制出了对邪灵有用的剧毒,将军您这会只怕已经将差不离给活剐了。 ☆、第三十一章灭祖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明天入v,文案因为在榜单期内改不了,就在这改了 差不离是在吃饭时突然感觉到杀意的,一脚将旁边的阿珩踢开老远,自己也闪开老远,仍旧没避开,被一剑穿了琵琶骨。 从雪地里爬起来的阿珩无语的瞅着几乎是凭空出现在大营里的绝美少女,以及那羚羊挂角般的一剑,不由叹服,上古时代的大剑师也未免太强大了,这剑术,完全碾压现世所有大剑师。 倒不是现世大剑师的剑术不够精湛,而是,绝美女子手里的剑是纯粹的杀人之剑,杀戮数以万计的生灵淬炼出来的剑,根本不是温室里的花朵能够与之比肩的。 差不离也想骂娘,碰上这种大剑师简直是人生悲剧。“青歌你怎么来了?” 容颜倾国倾城的女子一笑。“发现自己小瞧你了,还是觉得,杀了你比较妥当,便来杀你了。”若非一下折损了许多同伴,她也想不到这个被她所欣赏但也没太重视的人族竟然有能力炼制出令邪灵丧命的毒来。 差不离无语,邪灵的思维逻辑真的和他们这一门很搭,想杀所以就来杀了。“我终究是个生者。” 青歌略一思索,颌首道:“那倒也是,可惜我不是生者,所以你去死吧。” 嗖! “还是你先死......” 阿珩瞠目结舌的看着替青歌挡了一箭的差不离。“师兄你干嘛?这弩是特制的,能射穿好几个人。”所以,替青歌挡箭也没用的,箭矢穿过差不离的身体后又射穿了青歌,将一人一鬼给串成了串烧。 差不离苦笑:“救不了她,便只能跟她一起死。” 阿珩与青歌俱是一愣,阿珩更是无语,没看出来师兄你还是个情圣啊。 感觉到自己的灵体在崩溃后,青歌也淡定了,却对差不离无语了。“邪灵的死亡是灰飞烟灭,你的死亡是新的轮回。”根本犯不着,死了他们也不会有结果。 差不离摇头。“我不会有轮回,这毒会摧毁灵魂。” 邪灵的躯体是灵魂 分卷阅读348 分卷阅读349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49 所凝结的灵体,普通的方法根本不能彻底摧毁一个几千年的古老邪灵,唯有能伤神魂的毒才能做到。 青歌在错愕中化为了飞灰,差不离也永远的合上了眸子。 瞅着雪中的老人,阿珩深深的沉默。 阿珩在这厢是深深的沉默,云洛在另一厢却是深深的无语。 猎杀邪灵碰上自个老祖宗怎么办? 云洛如今碰上的就是这么个尴尬情况。 巫即提醒要小心无忧的时候云洛虽然觉得不可能,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也做了心理准备,却不曾想巫即的提醒竟然是真的。 云洛深深的无语。 半道上杀出阻止云洛诛杀邪灵的无忧也深深的沉默。 云洛深呼吸。“理由。” “他是无言。”无忧道。 云洛脸上是一个大写的懵,须臾,似是想起了什么,不由得瞅向无忧身后披着黑色斗篷的邪灵,琥珀色的眸子就差写上四个字:难以置信。 云洛的眸子里是大写的难以置信,斗篷邪灵也是。 帽子掀开,斗篷之下赫然是一个容貌与云洛有四分相似的俊美男子,云洛顿时想要无语望天,就那张脸,说他们没血缘关系,鬼都不信。 “无忧,你还活着,我终于找到你了。” 无忧也很激动,但再激动她也没忘了一件事:自己是死得惨烈,但眼前这位却是寿终正寝的,死在病榻之上怎么也该算寿终正寝,论理怎么都不应该化为邪灵。而且,眼前这邪灵与自己有些不一样,正常的邪灵周身萦绕着死气与阴气,这位的身上却没有,只有一股子有点熟悉有点怪异的味道。 那味道,似曾相识,无忧一时半会想不起来,时间太久远,很多记忆都模糊了。 “夫君你怎会?”无忧无法理解的看着男子。 无言高兴道:“我在忘川等了你很久,始终等不到,便从忘川逆流回来寻你了。” 无忧:“......” 终于想起来怎么会熟悉了,这味不就是黄泉忘川的味道吗?她以前在那位时常去黄泉忘川溜达的巫谢身上闻到过。 云洛亦无语,这世间竟有灵魂在被吸入黄泉忘川后竟然还能跑出来。“不对,若是如此,就算化为邪灵你也不该发疯。” 能被黄泉忘川所吸引的灵魂,就算心中有冤屈,那冤屈也一定没有重到可令亡魂化为邪灵的程度,自然不会发疯。 阿珩准备将差不离的遗体安葬时,云洛也回来了,一眼便看出差不离的遗体有些怪异。“他的胸腔肚腹为何是瘪的?” “哦,他这一生不知服食过多少的灵丹妙药与奇毒,内脏挺有研究价值的,我便取出来制成了标本。”阿珩随口回答。 云洛无言,他现在是真的相信阿珩日后一点都不介意死后被人解剖遗体了。 阿珩将差不离的遗体放进坑里埋好,也没立个碑,因为不需要,差不离根本没有后代,不会有人来祭奠他。且人死如灯灭,功过自有后人说,是否立碑写上墓主的生平事迹根本没有意义。 “邪灵都解决了?” “差不多。”云洛闷闷的回答。 听出云洛声音不太对,阿珩不由问:“遇到什么特殊情况了?” “无忧的夫君,我的另一个祖宗也变成了邪灵。”云洛将之前的事与阿珩说了说。 阿珩也产生了与云洛一样的疑惑。“这种特殊的邪灵应该不会发疯的吧?” “他从黄泉忘川爬出来寻无忧的时候郁炎时代已经结束,无忧一直跟着连山氏的幸存苗裔,销声匿迹,他寻不到便以为无忧灰飞烟灭了。” 阿珩懂了,以为老婆死了,所以要毁灭人族给老婆报仇?这可真是......情痴?疯子?没法说。“你杀了他?” “没有。” “为何?” “我打不过无忧。”云洛郁闷道,他的武艺大半是无忧教的,想要超越无忧,很难。这不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问题,而是岁月的问题,无忧的武艺是历经千年,杀戮无数练出来的,他就是一辈子一刻也不停的杀戮也不可能追上无忧。 阿珩安慰道:“没事,有无忧看着,那个人应该不会祸害人族了吧。” 重要的还是最初的目的。 “无忧说她会带那个邪灵离开大荒,永远都不回来。”便是想再祸害这片大地上的人族也鞭长莫及了。 阿珩松了口气,走了就好。“只要不会再回来祸害我们就行。” 域外之地压根没人,全是异兽,阿珩表示很放心。 云洛:“.......” 漫长的冬季熬过去,再花了半个春季调理被寒冷给折腾得够呛的身体,调理得差不多了,阿珩犹豫了一番,没急着回洛邑,带着女儿目送云洛继续挥师北上。 这一次不是为了土地,纯粹是为了找齐王算账,邪灵已经收拾完了,齐王这个也有份的混蛋自然不能放过。 越过樾水,翻过东樾山便是条原。 不论齐王如何求援,列国都对齐王不予理会,北部的公孙载更绝,斥责齐王不仁不义,不配为王,于祈水自立为王。 云洛将流毒千里的事情让人在条邑好好的宣传了一番,令得条邑内部生乱,轻轻松松打入了条邑,取了齐王的首级送回洛邑,一路张扬着送回去的。 这已经不是算账了,而是打脸,在云洛让人如此做时阿珩便可以预见一件事:齐国肯定跟云洛没完。 事实也的确如此,公孙载挥师南下,哪怕齐王死了,他也得守住齐国的基业,否则自立为王就是个笑话了。 云洛没对公孙载太在意,公孙载虽然兵强马壮,但与整个辰国相比还是差了很多,且损失了南部大量的土地,公孙载也没有足够的粮草支撑大军。 让云洛没想到的是,公孙载是个很会利用所有能利用的东西的人。 一道杀敌令写得热血澎湃,号召所有齐人奋起杀敌,不做亡国奴。 若是换了齐王,肯定写了也白写,但公孙载却不然,公孙载在齐国素来有爱民如子的名声,哪怕他说黑是白,齐国百姓也会加以附和。 云洛的名声谈不上多好,在坑杀二十万战俘后更是烂透了,阿珩亦然,给天下人下毒这事便足够她声名狼藉了,因此夫妻俩都无法理解,但这一次充分体验到了何谓人民的海洋。 陌生土地上所有的人都是敌人,根本杀之不绝。 云洛初时的选择是铁血的镇压,而镇压的结果便是辰军在齐国土地上成了虎狼之师,残酷好杀的侵略者,反正所有的恶名都冠上了。 公孙载又以南部大片土地交换唐、离、封三国出兵救齐。 1359年暮春,五国条原之战爆发。 1359年暮夏,齐国惨胜,辰军退回樾水,与齐国隔着樾水相望、对峙。 分卷阅读349 分卷阅读350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50 云洛终于尝到了失败的味道,却只有一个感觉:憋屈。 名将的失败应是虽败犹荣,他如今这算什么哪门子失败? 回到洛邑,云洛花了三个月才调整好心态,这回败得憋屈没关系,下回一定会重新打上条原,迟早拆了条邑。 暮秋,华阳王姬病逝,孟览的身体随之每况愈下。 阿珩上门去看了,发现孟览纯粹就是自己作的,是心病,他自己看不开,医者开什么灵丹妙药都没用。对于这种病人,阿珩最是厌恶,若眼前的不是多年相识之人,她在进门那一刻便该掉头走人了。“逝者已矣,活着的人终究要继续向前走。” 年近五旬而白发丛生的孟览闻言风轻云淡的道:“你看我的模样像看不开?” 阿珩呵呵,仅看神态自然很正常,仿佛没事人似的,可一诊脉,你身体内部的气息全乱了,这还叫看不开?最多三个月你就可以去陪华阳了。 孟览继续道:“我只是想她了。” 阿珩连呵呵的心都没了,觉得人怎么就那么喜欢作。 仿佛是心里憋得太久了,孟览干脆一股脑的说了下去。“我也知,她并不爱我,她对我,义大于情,未必愿意我去打扰她,可我就是想她。” 阿珩难得插嘴道:“就算是义大于情,也终究是有情的。”否则根本无从对比,更无从谈起想信任一次。 孟览一愣,恍然一笑,笑得宛若一个得意的孩子。“对。” 懒得再理会自己作死的孟览,阿珩回了云府,步行着回去的,有些东西她也需要理一理。 道路再长,终有尽头,回到家的时候云洛在教小儿子玩弓箭,不过小家伙臂力不够,总是需要云洛帮忙才能将弓给拉动。 阿珩也不吭声,在一边看他们玩,等到小家伙玩累了,在云洛怀里睡着,夫妻一块将孩子送回了屋里的榻上。 “有心事?”云洛问阿珩。 阿珩道:“我明年开春出海。” 云洛愣了一瞬,道:“三年。” 阿珩忍不住好奇的问:“续弦?” 云洛摇头。“我出海去寻你,你既然嫁了我,便一辈子都是我的妻,跑天边我也抓你回来。” 阿珩无语道:“放心,三年后我一定回来。”只要她还活着。 ☆、尾声 鲛人放牧鱼群,以鱼群为食,但阿珩发现,人族其实挺小瞧鲛人的,这些鲛人放牧的鱼群里竟然有鲸。 鲸是什么品种阿珩认不出来,她不是海洋生物,对海洋生物的品种不清楚,但她有眼睛,瞅得出这条鲸的长度。足足一百丈,背部宽敞得足够阿珩拉支队伍上演全武行了。 虽然体型巨大,但不可否认,这鲸的速度真的很快,只用了一年就把阿珩给送到了目的地。花了这么多时间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阿珩从苍凛那得来的海路图着实粗糙,搞错了路线。 阿珩的目的海域被浓雾所笼罩,寻常人只会以为那是普通的雾,但阿珩知道,那不是普通的雾,那是蜃所吐出的蜃气凝结而成的蜃雾。若真的粗心大意的随便走进去,一定会死得很有节奏。 巨鲸死也不肯进蜃雾里,那里是所有海洋生灵都知道的禁忌之地。 阿珩也不强迫巨鲸送自己进去,放了一条小船下水,然后自己划桨。 “等我一年,一年后我没回来你就带着这封遗书回去。”阿珩将一个密封的瓶子放在了巨鲸的身边,她知道这条巨鲸懂她说什么,也相信它能将瓶子带回去。 蜃雾并不是没有办法通过,只是一旦进入其中,要么通过,要么永远长眠其中,阿珩也不确定自己是哪一种,留封遗书比较保险。 如何通过蜃雾?苍凛给了阿珩两个方法,一个是看到什么就灭什么,不过这条路风险最大,因为杀着杀着就可能入魔了;二是什么都不想,宁神静心,闭着眼睛,什么都不去看,什么都不去想,必须是全程都不能睁眼,哪怕只是睁一息都是失败。 不就是闭着眼睛吗? 老娘当自个是死人就是了。 摸索着进食,进食完毕便划桨,也不管方向对不对,没法看,只能赌运气。但只要没死在蜃雾里,那么抵达目的地是迟早的事,这也是苍凛的原话。 三个月后,阿珩听到了一把声音。 “哟,又来一个羲和氏。” 不是千篇一律的海浪声,也不是鱼群的声音,阿珩不由愣了下,终于睁开了眼,阳光很温暖,眸子却不由流出了生理性的眼泪。 眼前是一只火红的大鸟,每一根翎羽皆为火焰所化,这是—— “凤凰!”阿珩大喜,当了三个月的盲人,总算看到正主了。“我是羲和苍凛的弟子,特来求甘木实。” 凤凰闻言,道:“那你应该知道求甘木实的规矩。” “知道,回答您的一个问题,答案让您满意即可带走一枚甘木实。”阿珩回答。 “你为何要甘木实?”凤凰道。“羲和氏的寿命很长,你完全没这个必要。” 阿珩摸了摸心口。“我有心疾,最多再活一年,我不想死。” 凤凰盯着阿珩的眸子,仿佛读出了无数的东西。“心疾并非无药可医。” “这世上只有两个人的心脏是我能用的,一个是我的师父,另一个是我的女儿,他们都还能活很久,我等不到那一日。” “你可以让他们其中一个提前死亡。”凤凰神鸟建议。 阿珩摇头。“我是医者,因为想要别人的心脏来救自己便弄死别人,这有悖我的职业操守。” 凤凰神鸟默然须臾,道:“你通过了。” 甘木树上就一枚果实了,阿珩不可思异的瞅着凤凰神鸟,她记得苍凛说过,他当年抵达这里的时候,满树都是甘木实——一枚成熟的都没有。 凤凰神鸟见了阿珩的表情,理所当然的道:“我也需要进食,这山里的动物我又不能吃,便只能吃草木之果。” 拿甘木实当饭吃?阿珩深深的沉默。 一枚甘木实便意味着只有一次炼制不死药的机会。 不死药本身就有令人长生不死的药效,只是与长生药的大部分药材有毒一样,甘木实也有毒,生吃会死人。 那头凤凰例外,它不是人,它是近乎神的存在,甘木实想怎么吃就怎么吃,不过,也只是当零嘴吃,甘木实对它一点用都没有。 大荒很多可令人延年益寿的药材都是这德行,能直接吃的,怎么啃都没用,啃了会起作用的又会中毒。 不过这些也难不倒追求长生的人,有毒?没关系,想办法不损药效的中和掉毒就是了。 甘木实的毒也能解决,没人知道炎帝从哪弄的一篓子的甘木实,做了无数的实验,毁了无数的甘木实后,那位万世之帝可算研究出了做为人族如何正确吃甘木实的 分卷阅读350 分卷阅读351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51 法子,即不死药。 不过古往今来也只有炎帝能那么折腾,她有一篓子的甘木实。 阿珩一直都想不通,岱舆山的规矩是只能带一枚甘木实离开,炎帝哪来那么多甘木实? 这个谜题被凤凰神鸟给揭开了。 “那个女人太凶残了,简直就不是人......”凤凰大抵是太久没说话,因此有点嘴碎,提起了古早的时候神定下一个人只能带一枚甘木实离开的规矩,然而......弱者遵守规则,强者打破规则。 炎帝压根没理会这规则,与凤凰大战十天十夜后将凤凰神鸟给拔成了秃毛鸡,那一茬的甘木实被她摘走了一半。 这也导致了每次甘木结果,果实成熟后凤凰神鸟都会尽快吃光。 阿珩呵呵,炎帝真真是威武,就是坑了后来人。 只有一次机会,阿珩很是珍惜,向凤凰神鸟非常详细的请教了无数自己不懂的地方后才开始着手炼丹,这海上仙山有殿宇楼阁,也有丹炉,就是没人住。 它的主人在蛮荒纪时便陨落了,不过阿珩没胆说,凤凰神鸟坚定的相信它的创造者还活着,谁跟它说神死了它跟谁急。 历经九九八十一日,丹成之日,阿珩久久不敢伸手开炉,怕自己失败,里头是一枚废丹。 最后是凤凰神鸟抬爪拍飞了丹炉盖子,里头躺着一枚清香扑鼻的乳白色丹药。“成色一流的白色神丹,你的炼丹术足以与当年的风华歆媲美。” 人会一直进步,凤凰神鸟觉得,谁都可能退步,但华歆那个凶残的雌性人族肯定不会,因此补了一句。“不过只限于她第一次来岱舆山的她。” 阿珩无语,合着炎帝来了岱舆山还不止一次?那么凤凰神鸟您老是被炎帝给打劫了几次? 阿珩将不死药取了出来,送到嘴边,却久久都不能下口。 凤凰奇道:“怎么不吃啊?” “吃了之后我会如何?”阿珩问。 “你能活十万载,不论受了什么伤都不会死,哪怕被人砸成肉糜你也会复活。”凤凰回道。 阿珩将不死药放得离嘴边远了点,避免不小心将不死药给误食了,她还没想好要不要吃这玩意。 凤凰更加诧异:“你很害怕?为什么?” 阿珩点头,到:“我无法想象一个人活十万载,不论如何都死不了是怎样的光景。” 直觉很恐怖。 凤凰挑了挑眉。“你与华歆倒是有点像。” 万年前那个打劫了它一次又一次的雌性人族也说了差不多的话,长生可怖,但她最后还是服食了长生药,因为彼时的人族需要她活着。 凤凰很好奇,说出同样的话的阿珩是吃这枚不死药呢?还是不吃? 阿珩拿着不死药,眼眸挣扎,神色莫测。 吃? 不吃? ☆、番外孟览 赐婚的王令下来的时候孟览完全没有想到会有自己的事,辰王所有子嗣里,华阳王姬虽是庶出,却是最尊贵的,国人皆以其为荣。这般奇女子,要嫁自当嫁一等一的奇男子。 结果,她要嫁的是个残废。 辰王是昏了头吧。不乏有人如此质疑,有情绪激烈者更是不畏王权的将这话给说出了口。 孟览彻底没法出门了,洛邑恨不得弄死的他让华阳王姬换个待嫁对象的贵族郎君一抓一大把。 这个问题最终是华阳王姬解决的,下朝的时候有位年轻的大夫忍不住劝华阳拒婚,以华阳的权势以及辰王对她的宠爱,只要她说不,这桩婚事肯定黄。 “我为何要拒婚?这婚事本就是我自己选的。”华阳如此说。 “为何?” “看孟览顺眼。” 华阳都如此说了,谁还敢找孟览麻烦便是质疑华阳的选择与决定,是得罪华阳。 看我顺眼,孟览得知此消息时不由瞅了瞅自己的残腿,他真没瞅出来他怎么会让人顺眼,且,王姬,咱俩见过吗? 孟览在脑子里扒了很久,终于想起来,的确见过,不过那是十几年前在泮宫的旧事,点头之交罢了。彼时,他是意气风发的贵族郎君,她还是默默无闻的庶出王姬,心思全在如何习武学兵法上,两人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连共同的兴趣都没有。 孟览着实无法理解华阳怎么看自己顺眼的,分析了很久,打听了很多,孟览得出了一个虽然很伤自尊心却无可反驳的结论:华阳王姬压根不在乎嫁的是什么人,只要不会给她的生活造成麻烦就成,所有选择里,他是最合适的。 想想华阳王姬的事迹,孟览着实无法想象自己的婚后生活如何,然而他也无法拒绝这一桩婚事,君王赐婚,违抗的话得用命做代价。 因着这一桩婚事,他也得以重新回到所有的视线里,这让孟览很想笑。 十二岁前,他是天资卓绝、面如冠玉的鄜侯府郎君,意气风发,前程似锦,掷果盈车,然而,所有的意气风发与美好都至于那一年的坠马。 一个残废了的郎君是不能继承爵位的,他失去了鄜侯府的继承权,宛若最卑微的蝼蚁,被遗忘在最阴暗的角落里自生自灭。 贵族男子十三四岁便会成婚,然而他二十岁都不曾成婚,归根结底便是因此。 他的父亲忘了这个儿子,自然不会想起他也需要娶妻,而终于想起来时孟览的年纪已经很大了,老子想给儿子娶妻,儿子却不想娶妻了,那些女人的目光都在他的兄弟身上,对他只有鄙夷与不屑,他何必没事给自己找不自在? 没了鄜侯府继承人的身份,自己什么都不是。 整整八年,近三千个日日夜夜,孟览完全无法想象自己是如何过来的。 在他以为自己将就此于阴暗的角落里腐朽成一堆烂泥时,华阳以不可拒绝的姿态闯进了他的人生,尽管她没有善意也没有恶意更没有爱恋,只是觉得他省心省事,但他没有拒绝的权利。 华阳是掌控兵权的王姬,虽是庶出,但辰王子嗣里,属她最尊贵,若非她是庶嗣,下一任辰王非她莫属。 大婚之夜,瞧着华阳王姬肆意摘下长簪的模样,他忽然觉得,自己的婚后生活也可能过的很融洽。 华阳,其实很像他少时读史时读到的一个人:青帝。 青帝好美色,年少时便扬言嫁娶当嫁色。然后,青帝最终的婚姻只能说一言难尽,她的婚姻在她进入炎帝视线那一刻起便不再由她自己做主。大荒纪年中记载,大婚前夕,青帝试图与炎帝沟通,联姻对象可否换个人。 结果显而易见,炎帝冷酷的拒绝了青帝的恳求。 当事人根本不满意的婚事,论理,婚后必然矛盾重重。 人总能为自己的懦弱与自私找到借口,这不是我想要的,我为什么要乖 分卷阅读351 分卷阅读352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分卷阅读352 乖服从?然而一开始便不曾拒绝便是服从,等事已成定局后再对婚姻中另一人所有的冷漠与敌视都不过是在表示自己的懦弱,打着这不我想要的幌子的懦弱。 青帝不满意婚事,也不曾隐瞒自己的态度,但婚后她也不曾刻意找茬让日子过不下去,相反,婚后她努力与王夫沟通,夫妻之间可以没有爱情,却必须相互了解相互包容。 自然,华阳没到青帝那份上,但她不强求婚姻必须有爱情及要求夫君有这样那样的光环。 诚然,孟览是残疾,但这是她自己的选择,做出的那一刻她便清楚自己要面对什么,而她也做好了面对这一切的心理准备。 孟览没有,这一切都来得猝不及防,不论是好还是坏他都没有准备。 华阳的性子好,不多言,却也很少发脾气,加之的确有本事,人缘很好,尤其是在军中的人缘。 婚后受邀参加一位将军的宴饮,不少人饮得多了,而酒这东西,酒后吐真言,酒后乱.性,诸如此类的词足以说明酒的神奇。 “真是不明白王姬如此奇女子,怎就嫁给了这么一个废物呢?”这是为华阳不平的袍泽。 “嫁他还不如嫁给我,好歹我还是健全人。”这是某纨绔。 ...... 孟览当没听见,自斟自饮的饮酒吃肉,这一类的言语十几年听得太多,早麻木了。 出乎意料,不论是大婚时还是婚后都不冷不热的华阳忽的将酒爵重重的顿在了食案上,惊了所有人。 “我的夫君是我自己选的,你们再有本事,我选你们了?” 孟览侧目,一句话得罪所有人,有必要吗? 华阳觉得很有必要,以宴无好宴的理由提前告辞了,弄得宴饮的主人尴尬不已,却也没生气,同生共死的袍泽,不至于为这么点事就翻脸。 牛车上,孟览很是不解:“何必呢。” 华阳瞧了孟览一眼。“妻者,齐也,夫者亦然,我没有任人羞辱的好脾气。” 孟览一怔,这是骂我呢还是骂我呢? 不过他没生气,相反,心里觉得挺......受用的。 回府的路上,孟览犹豫了许久,终是伸手握住了华阳的手,在华阳诧异的目光下道:“多谢。” 华阳道:“不必,他们的确不如你。” 孟览苦笑,这安慰未免太不走心。 华阳继续道:“你最适合做我的夫君。” 孟览:“......” 虽然性子冷淡,但华阳给人的感觉永远都是张扬而明艳的,孟览百无聊赖的看着妻子越来越明艳,越看越了解妻子是个什么样的人,自己不如华阳。华阳清楚她想要的,并且朝着那个目标努力,在这个过程中会得到一些不是本来想要的东西,也会失去一些不那么想失去的东西,她都能清楚理智的接受。 比如曾经深爱的男子,比如如今不爱的丈夫。 嗯,曾经深爱的男子,婚后第三个月孟览便明白了这一点,上巳节出游,他们与云湛兄弟俩不期而遇,虽然华阳表现的很淡然,但做为枕边人,他怎会瞧不出她的异样。 曾经深爱,如今也还爱着。 自己应该生气吗?很想生气,不过有意义吗?不论华阳心里的人是谁,她选择的不都是自己吗?且,华阳也从未想过给他戴绿帽,而他也完全相信,当婚礼结束时,华阳便已放弃与云湛有所发展,他太了解妻子的性格与品行。 婚姻于她而言如诺言,既已许诺,自当守诺。 可,为什么心里还是觉得不舒服? 鞅的出生让他有种很奇异的感觉,自医者手中接过小小的婴孩,这就是与自己血脉相连的感觉吗?感觉很是不错呢,仿佛心底的郁气渐渐消融。 华阳不是个会安逸于后宅的女子,哪怕是鞅的出生也无法改变她的人生意志,他也没试图改变她让她变得与其她女人,他有种感觉,他若真那么做,华阳必然毫不犹豫的选择和离。 他选择自己带孩子,没人规定男子不能亲自抚养孩子,不是吗? 就算有,他开这个先河便是。 一生皆如此,似乎也不错。 然而,他发现自己终究还是有野心的。 云洛来拜访,华阳的失态他看在眼中,很多年了,除了云湛战死的消息传回时她将自己关在书房里哭了一次,他便再也没见她失态过,仿佛那一日书房的眼泪只是他的错觉。 云洛的拜访让他不是很高兴,也期待,因为云洛建议提议他去治病,云洛不可能不清楚自己的情况,却仍如此,充分说明:他觉得那个医者又能力治好自己。 苏珩的确有能力,就是开口要钱如传说中吞金的貔貅。 他很犹豫,非犹豫一半的赀财,而是犹豫华阳。 他很清楚华阳为何会嫁给自己,恢复了健康,自己还会甘于默默无闻吗?不会,年少时他也曾有过出将入相的期许,只是这一切皆被一场人为的意外所毁。 华阳帮他做了决定,一半的赀财送去了药庐。 “家里所有的钱都是你赚的,花在你身上也是应当。” 家里的钱的确是他赚的,虽不能出将入相,只能管家,那也得管好,王姬府的赀财这些年在他的管理下不知增殖了多少倍,如今尽便宜药庐了。 “你希望我恢复健康?”他问华阳。 “不是我希望,这是你心里最深切的渴望。” 多年夫妻,他了解了她,她又何尝没有了解他? 他恢复了健康。 他功成名就。 她拟和离书。 “为何就不能给我机会,相信我一次呢?”他按着和离书问她。 分卷阅读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