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薇》 分卷阅读1 采薇 作者:魔鬼道 分卷阅读1 《【乱世短篇】采薇》魔鬼道 文案: 这是史书中随处可见的十年戍边。 薇菜迎风摇曳,生长、柔嫩、变老,连同边疆无数遥望故乡的生命一样,无人屑于去记载。 昔我往矣杨柳垂,今我来思雨雪霏。 可戍边的将帅知道,家乡的村庄里,有人曾等待过他,用一生最好的年华。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虐恋情深 搜索关键字:主角:墨刑天,秦松 ┃ 配角:公孙崇武,江少卿 ┃ 其它: 第1章 首+一 首、 杨柳依依的季节。乡野土路崎岖,远处稀疏的屋舍若隐若现。 远远地,女童双手牵牛,追逐着滚落的草帽,跌跌撞撞跑至跟前。 ——哎?叔叔,你坐在这里做什么呀? ——我啊……陪着小松。 ——小松?小松是谁啊?呀,叔叔,你的腿是怎么了? ——……无妨。 身后,挺拔青松立于路边,枝叶青苍。 春去秋来,大雪纷飞。 土路尽头,少女背负柴禾,渐渐走近。 ——叔叔……不冷吗? ——……哦……无妨……有小松陪着。 ——二十年前大退猃狁……墨姓将帅…… ——…… ——唉……多久了…… 白雪,飘落于松下男子的斑白鬓发间。 身后,青松傲雪挺立,苍翠依然。 一、 他捏着手中细细的琢玉刀,小小的鼻子微微皱着,一副与年龄极不相称的严肃模样。 面前的长案上,端端正正摆着一块扁方形状的玉料,深深浅浅的刻痕,零星散布于上,仔细辨认一番,才认出那似乎是几个字。 手法稚拙,犹如初学写字的幼儿所书。他看着它们,撅了撅小嘴,复又看向他所练习的摹本—— 一行清隽飘逸的书法。 “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归曰归,岁亦莫止。靡室靡家,猃狁之故。不遑启居,猃狁之故。” ————————————————————— 墨刑天坐在地上,将手搭在支起的膝盖上,揉了揉突突直跳的太阳穴。 □□凉凉地倚在怀中,枪尖被阳光映着,泛出几点冷凝的光。 面前,是熟悉到闭着眼睛都能指出来的一顶顶军帐,远处,大雁从白里泛青的天空飞过,遥遥地,一声长蹄。 草都吝啬多长的边塞,入眼的颜色尽是单一的灰与黄。偶有浓重的艳色撞入眼底,只能是任谁也不愿看到的鲜红血色。 此时此刻,墨刑天身旁便是一片鲜明的亮色。 可那不是血色——是幼嫩的新绿。 依偎在年轻的武将身边,浅浅的翠色温柔地包裹着小小的一方土地,一片新生的薇菜舒展着柔嫩的小叶,怯怯地从土里钻出来,不知何时便见到了阳光,落了雨,教风一吹,便欢喜地在边塞贫瘠的土地上生长起来,被几个年少的士兵发现后,迎着他们惊喜的目光,小小新叶摇曳得更是骄傲,在陆续围拢过来的一行军士已渐冷硬的心底,悄悄钻出一个柔软的小洞来。 好好照顾它们吧。主帅一惯严肃的面孔放柔了些许,微微晃着头说到。长大了,对戍边的人来讲,这可能就是好些条人命了。 戍边。不错,戍边的人。 守边的军队,望乡的人。 柳絮,轻飘飘地盘旋在阳光里,离开乡间小路旁绵绵的杨柳,飞满了小小的村庄。 □□正好四月天,一向宁静安详的小村却一反常态地有了喧闹的响动。 是一片悲声。 田间地头,不过十八九岁的赵家小二拉着青梅竹马的邻家妹妹玩儿命地疯跑着,两人的双脚飞奔着踏过一寸寸土地,一起干过农活的、手拉手说过悄悄话的、谈好了何时拜天地闹洞房的……踩坏了一片小苗也无人去拦,周围的农夫扶着锄把看着他们只是摇头叹息;村头的李伯攥着自家独子的手,张合着嘴唇却是半点声音也发不出,两行老泪无声无息地滚落脸颊,身后头发花白的老伴低着头穿针引线,缝衣针抖抖地刺了手,血珠同泪水一道滴在膝头的棉衣上;方为人母的少妇玉姑怀抱襁褓追着丈夫到渡桥,双腿一软瘫倒在桥头掩口恸哭,怀中的幼子抬起头好奇地打量着泪流满面的爹娘,全然不知自己的父亲在几天后可能永远都不会再出现于面前。 猃狁犯境。不出几日,一支戍边的队伍将由来自民间各个角落的男丁汇集而成,仓忙开往边塞。 墨刑天那时二十有五。五年前跟着师傅——也就是戍边军队的主帅——打过几场仗,在外面是个品阶不算顶尖的武官,在家乡小村里,他是每一个乡亲眼中的战斗英雄。对于这次同师父一道被发配带队戍边,墨刑天自是无甚怨言,保家卫国,守土复疆,职责而已,更是从小习武的他牢牢印在心里的词语。更何况,这不肯安分的边外民族,的确需要有人来好好收拾一下了。 只是…… 一贯冷峻的目光缓缓移向悲恸的乡邻。 若是可以……这些,本不需要他们来承担,塞外大漠的风沙,身为武将的他去面对便好,□□与甲胄,同猃狁毫不退缩地叫板。若是可以,他希望这些生活在自己身边,与世无争、安分守己、从未想过战争与厮杀会落在自己头上的乡民们,能一直安宁地守在遍野的葱茏间,直到老去,直到死亡。 是他没有护好乡亲们……墨刑天使劲晃晃脑袋,将这个不时会在脑中蹦出来的句子甩进边塞的荒地里。是么?好像又不是。他没法去追究。 来这边疆已有一年了。 柳条折尽花飞尽,借问行人……归不归…… 塞满武招兵法的脑袋,莫名其妙地冒出一句诗来。并不着急去想,墨刑天拥着□□,无动于衷地等着那几个字一点点在脑中串联完整。 “说着要回家了要回家了,结果喊了一年了也没见放咱回去!”两月前,狠心撒开邻家小妹双手的赵家小二愤愤不平的话似乎还响在耳边。墨刑天踩着一地带着露水的清晨气息走出营帐时,远远便一眼看见了一边同身旁的军士嘟嘟囔囔,一边挥舞着铲子给薇菜松土的小二弯成虾米的背影。他心里好笑,悄无声息地加快脚步上前,趁着两人还未察觉时猛地拍向二人肩膀。 “我的妈呀偷袭啊!!!”忙忙碌碌的二人吓得差点没一屁股坐在地上,一个手忙脚乱地去摸腰间的匕首,另一个抡起手中的小铲子便打算拼命,却在看清墨刑天的脸后大松一口气,东倒西歪地歪作一团,“哎呦我去,墨大人啊,这大早上的您可是吓死我们了……哎呦,吓死了吓死了!” “要真是偷袭,敌人还能那么客气地拍你们肩膀提醒你们?”墨刑天吁了 分卷阅读1 分卷阅读2 采薇 作者:魔鬼道 分卷阅读2 口气,摇摇头,捡起赵家小二扔在地上的铲子递给他,“这么早就来松土,比我起的都早。” “唉……幺妹还等着我回去呢。”赵家小二心不在焉地接过铲子,却并不往土地里插,只是蹲在原地,蔫头搭脑地看着面前摇曳的幼苗,“谁知道她哭成什么样子了!墨大人,您也想家吧,家里也有人在等你吧……哎哟!” 话未说完,头上便挨了身边稍稍年长的军士一掌,连带着被呵斥几句:“没大没小!动摇军心!你当墨大人跟你一样啊?!”却被墨刑天伸手阻止。 “……想家啊。怎么不一样,我也是人啊,怎么可能不想家。”冷峻的双眼泛起了些许不易察觉的笑意,墨刑天有些好笑地看着赵家小二一扫先前的委屈,衣衫破旧、面颊黄瘦却是精神百倍地朝着身旁的军士挤眼睛,手心便下意识地覆向了腰间。 通透的青白凉凉地印上皮肤,水红的细线结成穗子,乖乖巧巧的一枚平安扣。 赵家小二现在正遥遥地守望着家乡。 躺在历朝历代渐渐聚成的乱冢坡下,隆起的土堆朝着村庄的方向。 尚未弱冠便做了饿殍。所幸是尸骨还能收回,小村的杨柳应是又飞起了柳絮,黄土之下,无人知晓他是否能看见他的幺妹。 太阳穴仍在抽动。 墨刑天一直在隐隐后悔,和那个军士一直后悔当初拍了小二那一巴掌一样,他也在后悔,不多,只是隐隐地,后悔当初没回答小二的后一个问题。 答案当时在喉头滚了几滚,又教墨刑天咽了下去。 是啊……也有人在等我啊。 ——刑天,你们为什么要走啊? ——因为猃狁。 ——你们为什么要去边塞遭罪啊? ——因为猃狁。 ——为什么师父和崇武也要去啊? ——……因为猃狁因为猃狁因为猃狁。记住了? ——哦……那你还回不回来啊? ——…… ——我还以为你又要说猃狁呢……算了,我就算你能回来吧,你们,都能回来。 第2章 二 二、 外面似是有响动传来。他下意识拢住手中的玉料,略带惶恐地抬眼望去。 桌上油灯的火苗不安地摇动,父亲推门进来,迅速将门掩好,轻抚他头,叫他接着练他自己的,没事儿。 他咬了下嘴唇,幅度不小地耸耸肩,朝面色泛白的父亲扮个鬼脸,笑嘻嘻道声遵命,转了转手中的琢玉刀继续手上的操作。 父亲放缓了脸色,笑着摇摇头,转身离去。 油灯沉默地注视着少年渐渐散去了笑容的面孔。 跳跃的灯火映亮了玉料上一行已显规整的字迹—— “采薇采薇,薇亦柔止。曰归曰归,心亦忧止。忧心烈烈,载饥载渴。我戍未定,靡使归聘。” ————————————————————— 墨刑天双手撑着额头,细不可闻地叹了口气。 公孙崇武一只脚已踏出营帐,伸头对里面说了些什么,这才把帘布撩开走了过来。 “别犯愁了。”打量了一下墨刑天的神色,公孙崇武拉他在离营帐几米开外的石头上坐了下来,顺势戳了戳他的下巴,“师父都相信粮草一定会送来的,你还多心?我们啊,一定能挺过去的。” 一把拍掉公孙崇武的手,墨刑天勉强扯扯嘴角。 他们都知道,没法不愁。 形势愈发吃紧了。猃狁攻势未减,粮草却是早已捉襟见肘,细数整支军队,衣服还算齐整的不超过半数,一件外衫几人轮换着穿,公孙崇武戏称这倒是真当了一回“袍泽兄弟”。掌勺的伙夫胖墩墩的脸颊已再难整天挂着憨笑,消瘦了一圈的前胖子只能每天数着米粒下锅,人人心头都是沉甸甸的。 难得。公孙崇武性格总是比自己要明朗上不少。墨刑天看一眼身边支着愈发棱角分明的脸颊,悠悠吹着口哨的同门师兄,沉抑多日的心里还是透进了几丝新鲜空气。 没错,同门师兄。来这地方戍边,他俩私下里都管主帅叫师父。带着二人当职作战的中年将领也就是表面威严刻板,明面上主帅副将规规矩矩,私底下,师徒三个关系铁着呢。 眼下快要入夏,若是军队中人大量饿毙,尸体但凡处理的稍不及时定要引起一场时疫。主帅将分配给将领的精细食物统统贡献了出来,每天同大家一起梗着脖子往下咽米糠;公孙崇武带了人盯上了来往飞过的大雁,日久天长练就了一手射击移动目标的精准箭术,连拔下来的羽毛都留了起来准备往冬衣里填;墨刑天自己则每日守着疆域上那一片片终于派上大用场的薇菜,带几分感恩与虔诚地亲自帮忙打理,同士兵们一起采摘着尚还柔嫩的初生果实,留下根须扎在土壤里,连茎叶都一并摘下来混进米粥里咽了。 饥馑。士兵们已面带菜色,而他们自己又何尝好受到哪儿去。没法子,墨刑天极力哄着几个饿到两腿发软的十几岁的孩子,与身边的人互相鼓励着,都在苦苦支撑。 “我知道你除了粮草外还在偷偷摸摸地愁着些啥。”营帐后,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伸着脏兮兮的小脸朝这边探头探脑,公孙崇武回头看了一眼,挑挑眉冲他吹了声口哨,继续对墨刑天说道,“现在驻扎的地方换了几轮,根本没法派人去打听家乡的消息……” 看向那慌里慌张一跺脚跑来的少年,墨刑天认出那是这戍边的第二年新来的小哑巴,耳边,公孙崇武的话音犹在继续:“这小家伙,也就跟小松差不多大吧,我跟你一样,也都在想,小松那孩子淘得无法无天,也不知想不想得起来加减衣服。” 起风了。边塞干冷的凉风吹起尘土,悠悠地在空中打旋,不知哪一片会在什么时候悄没声息地掀开,露出浅浅掩在地下的白骨。猝不及防。 来这鸟不拉屎的地方的人,若要撑下去,心里普遍都有个念想,被边疆的风沙浅浅地埋着,墨刑天也有。 墨刑天心里装着的,是一个叫秦松的男孩子。 家乡的小村庄很小,但秀气,依山傍水伴藤萝,杨柳依依,树影婆娑。 村里的树木特别多,秦松每一棵都爬过。 或许是因为名字里也带种树,十几岁的半大小子秦松手不停脚不住,对一切能让他离开地面双脚悬空的事物俱是情有独钟,人生一大乐事便是爬墙上树,于是,墨刑天几乎每次见到他时,他的状态都是悬悬地坐在破破烂烂的石头墙上,或是歪歪斜斜地骑在树枝上,让枝叶遮了大半个身子,两条细细长长的小腿摇来晃去,布鞋险险地挂在脚尖上要掉不掉,下吧一托朝着墨刑天笑嘻嘻,居高临下地望天瞅地,小曲儿哼的有滋有味,小小少年独独不识愁滋味。 墨 分卷阅读2 分卷阅读3 采薇 作者:魔鬼道 分卷阅读3 刑天对比十分头大。 爬墙上树也就罢了,能别把衣服撕得染得跟丐帮人士似的吗?!衣服破了脏了也就罢了,能别带着那么长个口子大摇大摆招摇过市吗?!不在乎衣冠也就罢了,能别一想起来在乎时就抢他的外衣穿吗?!抢也就罢了,能别把过长的袖子甩得跟正月舞龙似的吗?! 小孩很可怕。十五岁上下的男孩子更可怕。身边这个叫秦松的小家伙是世界上最可怕的。墨刑天对此深信不疑。 对于墨刑天这一人生信条,公孙崇武嘴角一撇表示不屑一顾。秦松可怕?可怕不也就你能降得住。 ……好吧,墨刑天竟无言以对。 想想也是。秦松每每三下两下攀上翠叶掩映的枝杈,任谁在底下好说歹说,也休想在他自己要下来之前把他弄下树。但秦松每次自动自觉地离开树枝墙头,归宿往往都是墨刑天的怀抱。 拂开微微摇曳的枝叶,但凡一见墨刑天在树下朝自己一招手,少年便立刻弯了清秀的眉眼,一踏树枝毫不犹豫地跳下,扑地落进墨刑天有力的臂弯中,清澈的双眼含着一汪笑意,歪着头打量着他不由得放柔了的神色。 温软的负重柔柔地压在怀中,百炼钢也作绕指柔。 墨刑天与秦松自小便熟。秦松小他十岁,士农工商排第三,五岁起便和父亲学着捏玉刀转玉轮,是个琢玉的小工匠。下巴尖尖,黑葡萄样的大眼睛神气活现,在他身边笑着闹着被他带大,邻家弟弟模样,一如边关土地上那些摇曳的小小薇菜,带着周身不加粉饰的自然气息,生长得快活而恣意。 生活真是个美好的东西。墨刑天靠在门边看着秦松忙忙碌碌却又自得其乐的身影,摇摇头,带着心里渐渐涌上的带着刺痒的暖意,不由得冒出这么一个想法。 这小家伙,总是让人觉得他是这样的热爱这个乌烟瘴气的世界。 是了,这阵子秦松开始上上下下地忙活开了。 “手端住,腕子不着桌,提一口气,刻刀稳当不抖……哎哟!”伏在案上难得地郑重其事,秦松嘴里念念有词地轱辘着父上大人传授的秘诀,在掌中青玉上细细操刀的手不敢放下来偷懒歇工,侥是如此仍是冷不防一声惊呼,揉着手指嘶嘶几声。墨刑天眉头一皱疾步上前,见那玉色上沾了艳红,一道血痕趴上课少年的皮肤——又让刻刀削着了手。已是这天第三回 。 仍显稚嫩的双手可谓伤痕累累。抓着手腕拽过来包在自己的手掌里,怎么也舍不得用力,墨刑天咬几下牙,想骂上秦松几句,却是全然没法开口。 “好啦——刑天!别黑着一张脸!”探头过来瞅瞅形势,秦松仍是笑笑地先开了腔,“我爹说,干我们这动刀子的活儿,谁等把手艺练精了不是两手伤?我好好儿地把功夫练瓷实了,刻个好看的玩意儿给你留着当个念想呀。等你再去远地打仗了,拿出来一瞧,呀小松送我的……多美气!” “落这两手伤就为跟我玩花活儿,闲得?”墨刑天叹了口气,说归说,还是朝案上那团小小的青白色多看了几眼。 不大个小孩儿,活计倒还真不赖。一瞧,形是形样是样,色也选的好,瞅着,是枚挂件之类的物事。 “这七十二行呢,干哪一样要熬出来,都得拚得落个一身伤,没哪件容易。”秦松晃晃脑袋,悠悠道,再看俩人叠在一起的手。是了,墨刑天哪有资格说他,握惯了冷冷兵器的武人,从小到大,早背了一身疤痕。 人世间摸爬滚打,一样的遍体鳞伤。 难哪。 第3章 三 他扶着掩面恸哭的母亲,脸色煞白,下唇咬出了血。 官吏在挨家挨户抓壮丁。两名“军大爷”推推搡搡,将父亲推出门去,推向另一个白骨累累的荒凉世界。 惶然无措。妹妹缩在他身后,吓得忘记了哭,他咬牙将身子挺直,留给她一个瘦削但镇定的背影。六月的天气里蝉鸣声声,他却在极力抑制着浑身的颤抖。 马蹄声,早已在纷飞柳絮中远去,身边,不见了那个从小依靠的英武身影。 吆喝着“走走”的军大爷一回头,下巴朝门口点点。 “这小子?” “拉倒吧,有他爹一个得了,他多大?十五?十六?太小了,旗都扛不动,这户交了男丁,可以了。” “便宜他们了。诶?哟,这儿还有个小姑娘……” 钳子样的大手,将妹妹从身后拖出。十三四岁的女孩子吓白了脸,头发被一把揪住,仰着头,哭叫着连声喊“哥”,声音颤抖得不成样子。 血轰然冲上了额头,他忘记一切,奋不顾身扑上去:“滚开!!你们别碰我妹妹!!” 嘶喊着扳那揪住妹妹衣襟的手,抖抖地无用,他不顾一切地一声声嘶吼:“你们松手!!别碰我妹妹!!” “妈的,死小子碍事儿!” 那手猛力扯住他的衣领,用力一挥—— 眼前一阵剧痛,继而一片血红。 他跪倒在地上捂住左眼,鲜血纷纷从指缝间滴下。 官吏手中的刀刃上沾了血。 “倒是看着点儿啊!怎么会撞在刀上!” “走吧,走吧,晦气,别搞出人命来……” 收好的玉料散落一地。 血红滴在上面,顺着凹陷处流满了上面的刻痕——“采薇采薇,薇亦刚止。曰归曰归,岁亦阳止。王事靡盬,不遑启处。忧心孔疚,我行不来。” ————————————————————— 墨刑天和公孙崇武一边一个,和主帅并排坐在一处,愤愤不平地嚼着硬的老气横秋的薇菜,嚼得义愤填膺。 “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主帅猛拍大腿。 “师父那是用来骂咱们将帅的!您用错了!再说咱仨一直身先士卒压根儿没这么干过!”公孙崇武也猛拍大腿。 “就你大黄知道的多!明白师父是说朝廷太乱不就得了!别在意细节问题!”墨刑天也猛拍大腿。 边拍边嚼,咬牙切齿,好像在嚼千里开外那群贪官边拍边嚼,咬牙切齿,好像在嚼千里开外那群贪官污吏的肉。 戍边的第五年。当年一块儿和师父学万人敌的师兄弟二人,已齐齐到了而立之年。边塞的风沙早已习惯——传说朝廷近来很乱。 说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驻扎的地点一换再换,换到哪都是一样毫无生气的景象。粮草仍是匮乏,上头的重臣应是在这块狠狠捞了不少油水。谁管这群眼瞧不着的人的生死。 忧心忡忡。眉头锁久了,两道线条硬朗的剑眉中间映出一个淡淡的“川”字,他墨刑天,已自觉不复当年的英姿勃发。 不知何时回乡。 但愿小松仍能认出他掺进了朔北风霜气息的面容。 衣带处似乎传 分卷阅读3 分卷阅读4 采薇 作者:魔鬼道 分卷阅读4 来一阵牵扯的力量。墨刑天一转头,却见公孙崇武已大大咧咧隔着主帅的膝头俯身过来,伸手拽起他腰间的一抹青白仔细打量:“休在我面前得瑟,二黑,你知足吧,小松就送了你这个,我一求他给我刻个什么,他把手一伸就说给钱!我还以为他小小年纪就学着财迷,敢情分对人呀!” 微凉的青玉躺在公孙崇武手心——那枚出自秦松双手的平安扣。 玉石上用心做了金镶玉,穗子打的是同心结。 平安、同心,金子性阳能冲淡玉石的冷气——少年微小的心愿。 就连崇武也不知,他和秦松曾有个约定。 墨刑天离家那年,秦松才十五岁。 不光是自小陪自己长大的刑天,连已然熟络了五年的崇武和老师父也要走。向来爱说爱笑的秦松不见了往日的嬉闹,整日静默地望着村子里的“儿别爷娘夫別妻”,或是帮着师徒三人打点行装,清朗的眉目间满是与年龄不相称的复杂情绪。 墨刑天一向话少,此时此刻更是笨嘴拙舌地不知说什么好,公孙崇武凑过去挤出笑来想同往常那般打趣几句,张合几下嘴唇却是一个字也说不出。还是年过不惑的主帅出马,把他俩往后一扒拉,大手揉乱了秦松的头发,接着拍拍两个徒弟的肩膀,仨人一起跑去秦松家里蹭饭。 庭院里支起桌子,秦松的母亲使劲浑身解数,不甚富裕的方寸庖厨之地里端出一桌香气四溢的人间烟火,公孙崇武笑着道声谢,换来秦松母亲满眼的水光。四人端着饭碗或站或坐,入耳只余碗筷的碰撞声。没有刑天崇武两人大黄二黑的互损,为谁吃最后一片土豆云手暗夺,互相嫌弃对方的吃相难看;没有主帅擎着酒杯,豪气冲天地描述自己当年如何在万军之中取地方大将项上首级,加上公孙崇武的帮腔,唬得秦松一愣一愣,墨刑天一手扶额一手做阻拦状大叹可否谦虚点。没有几个异姓家人的欢声笑语,没有了这安宁日子似乎一生不变的错觉。 如果可以,真希望五年前咱师徒三个打胜那一仗后,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不知哪回喝了几杯小酒后,微醺的崇武晃着酒杯,背着秦松对墨刑天感叹。真希望五年前……我和师父没随你回这个村子,没有……见到小松。 曾经那热闹非凡的五年日子已一去不返。和崇武一道拉着秦松翻墙出去闲逛,三人去镇上转转悠悠大半天放着正事不做,回来后分别被师父和父亲点着脑门一通斥骂后,第二天见面再故作无奈地吐吐舌头,加班加点把工夫补完。跟着主帅练武时,坐在墙头上的秦松的鼓掌叫好,亦或是举着秦松那些手法嫩气却构思新颖的玉件,不懂装懂煞有介事却是发自内心的赞赏……都已一去不返。 秦松央妹妹做了写着猃狁的小人来扎。小小少年初步认识了国仇家恨。 和秦松的约定就在分别时。 “送到这儿就好了,二位请回吧。”村口,墨刑天对面前秦松的双亲一抱拳,“刑天谢过伯父伯母这些年的照拂了。” “唉,小松那孩子,不知哪儿去了……”秦父叹了口气,转头望望身后空无一人的土路,“也罢,免得见了再伤心……刑天,照顾好自己,我们等你好消息。” 师父和崇武先走了。墨刑天因着处理军吏征兵时在一户人家动手伤人一事,耽搁了几天,待要上马出发,说好要送他的秦松却不见了。 天上丝丝缕缕飘起了雨。沾湿了柳絮,沉甸甸地,再飞不起。千万人的尸骨汇成乱冢坡,一去,真不知几时是归期…… 心下浮沉,蓦地瞧见马前人影,墨刑天急急勒马。策马尚未走出多远,一看拦住他的人——一下子愣住,秦松并没有爽约! 他气喘吁吁奔至面前,一手伸进怀里,掏呀掏地拽出一物。 一抹熟悉的青白,自秦松手中划出一道弧线,墨刑天抬手接住他抛来的东西——是那秦松辛辛苦苦捣鼓了多日的平安扣。 “成了,刚把穗子拴好。”秦松抬着一张泛红的面孔,抖抖索索地笑,“我抄近路,蹭了马车过来的,还好赶上了!” “为了给我这个?” “嗯啊,说了我要给你刻个东西带着,是个念想!”秦松双唇在抖,喉头有些哽咽,可他仍在笑着,道,“刑天,记着小松在家等你呀……你们一定能打胜的!” 摩挲着手中那团圆润的玉石,墨刑天低头看着马旁的少年,千言万语化作一个简短的字:“好!” “去吧,把你那以一敌百、过关斩将的本事拿出来!” 雨下得急了。密密斜织着的雨幕中秦松攀上隆起的矮丘,杨柳雨中摇晃,晃出满眼鲜亮的青苍,他望着那抹策马远去的英武背影,深吸一口气,双手拢在嘴边,大声喊道: “刑天舞干戚,猛志故常在!!刑天——我等你冠翎归乡——” 墨刑天在马背上遥遥回首。手上猛勒缰绳,战马腾起前蹄,一声长嘶划破雨帘。天边一道惊雷想起,继而,大雨倾盆。 前路霎时笼进了一片迷蒙之中。 第4章 四 他按着抽痛的额角,揉着眼睛欠起身来。 昏暗的斗室里,一灯如豆。窗外的夜色浓重,已是三更。 两手,虚浮得几乎拿不稳手中的刻刀。他咬牙,狠劲儿拍拍自己的脸颊,赶走潮水般涌上的困倦,打起精神对手中那方初具雏形的白玉镇纸做最后细致的雕琢。又是一份维持生计的酬劳。不敢怠慢。 母亲和妹妹全倚仗着他了。 灯火幽暗,年近弱冠的青年微伏着身子,一道狰狞的伤疤斜穿过左眼,眼中灰败无光。 不时轻轻打个寒战。夜色好凉。 手边的玉石上,那行字迹已透出一派的秀骨健锋—— “彼尔维何?维常之花。彼路斯何?君子之车。戎车既驾,四牡业业。岂敢定居?一月三捷。” ————————————————————— 主帅那张胡子拉碴的国字脸上总算有了笑模样了! “撒开了吃啦喝啦,别客气!”手中酒碗举得老高,里头的酒水晃晃荡荡洒了半手,鬓已星星的老将任由它们顺胳膊淌进衣袖里去,乐得合不拢嘴,“不到一个月,三回胜仗!真他娘的痛快!!” 粗瓷碗沿挨近嘴边,咕咚咚一仰脖喝尽,攒了六年的畅快淋漓。 叫好声、欢呼声四起,一打眼,军营上下无数高举的手臂伸向天空挥舞,真真是振臂高呼。捷报频传,一直飞到京城,谁也不敢再瞧不上他们。掌勺将自己重新吃成一个胖子的信心再度燃起天天乐颠颠地围着炉灶大显身手。连小哑巴那瘦的快能戳人的小下巴都略略长了点肉,刚过弱冠的小年轻无比解气地一攥拳头,张着嘴气哼哼地啊啊,比比划划,迎着旁人“什 分卷阅读4 分卷阅读5 采薇 作者:魔鬼道 分卷阅读5 么意思?”的纳闷眼神,公孙崇武倒是独独看得懂——让你们还扣粮,叫你们还扣粮,看你们还敢不敢扣我们的粮! 粮草下来了,大家伙儿忙着瓜分羊肉庆功,批了精良上几番的军备下来,过冬的棉衣也不用愁了。领军的师徒三人升官了,传旨的官吏面前抱拳跪地,主帅脸上每一条皱纹都透出了豪情壮志来。身后,并排跪着的兄弟二人相视一笑,他们是年轻飒爽的武将,新生代的英雄,戍边的战场上活着的未来——眉眼敞亮地舒展开来,从没变过的英武之气。 主帅并没忘形。军营里自发开起来的庆功会上,端着酒碗细细一想,扯着脖子唤道:“也别喝个没完!打更的、放哨的,给我照样把耳朵支楞起来!照常戒备着!”待要寻两个徒儿过来叮嘱几句,他们不见了。 ——原来是和几个二十出头的小子一块儿,或蹲或站凑在一块儿不知捣鼓些啥。 墨刑天身前蹲着小哑巴。他伸着细瘦的手指,一片一片,捡着面前地上散落的花瓣,大气也不敢出一口,捡金子一般。身边,公孙崇武弯着腰,俯身托着一块陈旧但还完整干净的布片,手心微微收拢,小哑巴便将花瓣一片一片往上面放。 身后是屏息凝神的几个军士,面前,竟是一抹柔媚的艳色——一树瘦瘦地开放在边关的棠棣花。 柔嫩、细碎的小小花朵,稀稀疏疏挂在枝头,向着繁星点点的天空,倔强地开着。 真美,淡淡的香气绕上鼻息,公孙崇武拢了一点在掌心,仔仔细细地包好,小哑巴朝他点点头,他便又仔仔细细地收进怀里揣好。 “啊啊。”小哑巴抬起手,指指那树棠棣花,眼睛亮亮地比划了些什么。 公孙崇武看了一会儿,了然地笑了,回头冲几人朗声念到: “兄弟阋于墙,外御其辱。” “兄弟阋于墙,外御其辱。” 秦松坐在墙头上晃荡着两条腿,摇头晃脑地念。 地面上,兄弟二人鏖战正酣,墨刑天正把公孙崇武撵得满院子跑,闻声抬头一指秦松:“说的什么?” “诗经小雅里《棠棣》一篇。”秦松悠悠道,“就是说,哥俩儿在家打得再凶,有外人来欺负时立马一致对外。我看,说的就是你俩。” 墨刑天不追了,公孙崇武也不逃了,二人齐齐伸手一指对方:“谁要跟他一致对外啊!” “……一点都没错。”秦松默默扶额。 “话说,二黑你有必要这么残暴地对待师兄我吗?”公孙崇武仰天哀嚎,“我不就是随口说了一句边外那乱冢坡能天天眺望大漠,风景挺好住着也不错吗,开个玩笑也不成?!你的良心喂了村口那条真正的二黑吗?!” “你有病啊?!这话能随便乱说吗?!”墨刑天咆哮回复,“赶紧往地上呸三下收回去!” “切,老一套,你让我呸我就呸啊,我咋那么听你的呢……”话音未落,公孙崇武眼见墨刑天黑着一张脸又举起了拳头,连忙转身走为上计,兄弟二人继续追打,秦松居高临下,看的有滋有味。 兄弟阋于墙,外御其辱。此时在这边境,他们仍是一致对外的兄弟,沙场之上,两柄一同锻造出来的缨枪所向披靡,冲锋陷阵,一马当先,敌人都说,阎王派了黑白无常化作人间将领来取他们性命。岂曰无衣?与子同袍。军营里,一群大漠上修成的百家兄弟。 平安扣挑在指尖,那通翠的小东西在篝火的映照下显得愈发鲜亮,墨刑天轻轻摆了摆手指,它便随着他的动作转着圆圆的小身体晃来晃去,让他不由自主地想到秦松脚尖上晃来晃去摇摇欲坠的鞋子。也真不知那小孩儿是怎么拿捏的幅度与力度,布鞋悬在足尖上左甩右摆却硬是不掉,连带着鞋帮后面时隐时现的白净皮肤,晃得墨大人自诩坚毅无比赛过金钟罩铁布衫的心里猫抓般地刺痒。这小东西……墨刑天看着那悬在修长指尖活泼摇动的小小玉石,冷峻的面孔不由得掺进了丝丝柔和,不自觉地泛起了笑意。是了,险险地悬着,随着奔波劳顿的军旅生涯,在心头晃来晃去,晃啊摆啊的,怎么也甩不掉。 秦松。 望望手中缺了小半边的碗沿的酒碗,土呛呛的白,庆功宴上当然少不了辣辣的金汤药。瞧瞧身旁这帮灰头土脸的军士,好家伙,一片群魔乱舞的众生醉态,划拳的,侃大山的,因为你曾经偷吃了我半个窝窝头而互相掐着脖子雷声大雨点小地打成一团的,攥着人家拳头杵着心窝子痛哭流涕拍着肩膀指天发誓下辈子还当兄弟的……墨刑天想起秦松十四岁时自己一时兴起,哄骗着他对着刚刚雕好的小玉壶的嘴儿,把大半壶米酒全咕咚了下去。半大的小崽子头一回喝酒,不到一柱香的工夫便犹如齐天大圣上身,眉飞色舞地上窜下跳,撵得村口大黄和二黑夹着尾巴抱头鼠窜,连啃了一半的肉骨头都不要了,末了硬拽着墨刑天的衣服往他肩头上爬,要挟着墨刑天背着他在村子里街头巷尾地转了一下午,才不情不愿地被默默感叹自己真是自讨苦吃的武将灌了浓茶,塞进被子里哄睡了。 若是真能熬到回家,一进门该怎么对小松说?墨刑天甩甩微醺的脑袋,突然想到了这么个严肃问题。 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算了太酸了。 小松,你看我活着回来了神奇不?——天雷滚滚,啊呸。 小松啊我想死你了你想我不想我不是不是可想可想了想得天天睡不着觉……——拉倒吧墨刑天你还是收拾收拾去世吧。 好吧,或许按照自己的性情,还是行动胜过千言万语,直接拽着手腕扣着后脑,一把将秦松按进怀里便好。话嘛,一句“我回来了”,便足够了。 小松将来一定会是个知名的工匠的,那自己回家后应该也能给他打打下手,眼睛耳朵胳膊腿若还完好便接着当当职,或者像师父那样带带徒弟,关键是头一回离家这么久,可得好好补偿下小松,要星星摘星星要月亮捞月亮,要撵狗就上村口给他牵大黄二黑,找不着就干脆拉着崇武亲自上阵让他追,反正也是大黄二黑不是……小家伙一定把黑眼睛弯的跟月牙似的。 墨刑天一边想着,嘴角的笑意更浓。 唉,那小家伙怎么就那么喜欢笑哟。 一旁的军士们端着酒碗叼着馒头啃着羊肉,盯着这边齐刷刷凝固在了原地。 啪嗒一声,半个馒头从一张大张的嘴里掉到了地上。 “我去……不是吧……墨大人笑了……” “墨大人居然笑了……我没眼花吧……” “我一定是喝高了……还不是皮笑肉不笑……还笑得一副花儿都开了星星都亮了的样子!!” 一阵噼里啪啦的脚步声朝这边迅速逼近,墨刑天更加迅速地反 分卷阅读5 分卷阅读6 采薇 作者:魔鬼道 分卷阅读6 应过来,在一只脏兮兮油乎乎的爪子碰到指尖的平安扣前一把将它攥回手心,另一只手一把将飞奔过来的小兵扒拉到一边。偷袭失败的小兵并不懊恼,反而兴奋的两眼放光:“墨大人墨大人,您成天拿着那块儿玉翻来覆去地看,谁送的呀?这么宝贝,是不是家里的小媳妇儿送的呀?” 噗!墨刑天险些没被嘴里的酒呛死。 随着小兵这冒冒失失的一问,所有的人立马都像安了弹簧般齐刷刷蹦了起来,墨刑天擦擦嘴边的酒液连忙否认:“不是!我还没成家!” 完全没效果—— “不可能吧!墨大人您都过三十了,咋个可能不娶妻?别蒙我们了!” “就算没过门,应该也早就定终身了吧?要不咋能让咱们墨爷天天惦记着?” “一定是个重情重义的姑娘!瞧瞧,定情信物都选的这么用心,盼着您平安呢!” “你们少乱说,不是媳妇!”墨刑天单口难敌群舌,一番狂轰滥炸之下被弄得哭笑不得,只好勉强对这帮好容易逮着机会没大没小一把的手下拿出将帅威仪,“再闲话明天全都去给我绕着军营跑二十个来回!” 起哄声好不容易稍稍息减,墨刑天刚松一口气,不想刚刚那小兵觍着一张脸又凑了过来: “墨大人,这玉……是叫平安扣吧?选的可真好看,又乖巧又亮堂,您媳妇儿一定跑了好几家作坊吧?哪儿买的呀?” “买不到的,不是他买来的,是他亲手雕了送我的。”墨刑天脑中又浮现出秦松那皱着小眉毛,一下一下细细雕琢的小样儿,嘴角不禁再次微微上扬,条件反射地答道。旋即,他便意识到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对—— “没有否认‘您媳妇儿’哎……” “我就说嘛一定是媳妇!!这下可认了吧!” “好个心灵手巧的姑娘!墨大人,您忒有福了!” 一片更加猛烈的起哄声中,墨刑天简直快要抓狂,给公孙崇武投过去一个“快来救我”的眼神,却见这家伙两手箍着身边扭来扭去奋力挣扎的小哑巴,脸埋在人家肩头浑身颤抖,憋笑憋的快要抽过去。自知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墨刑天认命地扶额—— “墨大人,可否请教……那个尊夫人名讳?” “……小松。” “哟哟一听就知道是个可爱的姑娘!那芳龄几何?” “……差半个月二十一。” “哎呀老夫少妻呀!真是‘小’媳妇呢!一定是个活泼可爱的姑娘吧?” “……是,天天爬墙上树手不停脚不住,从上面蹦下来让我接着。” “啧啧□□爱了!她一定好好在家等您吧?” “……没错,送我时他对我说——” 握住手中的平安扣,墨刑天眼前,似又看到了秦松淋在雨中,遥望自己远去的清瘦身影—— “‘刑天舞干戚,猛志故常在。刑天……我等你冠翎归乡。’” 四野里,霎时一片寂静。 片刻,抽鼻子的响声,零零碎碎地响起,一声带着沙哑的喊声打破了一地的沉寂—— “好!!有情有义!大家伙儿,为咱小嫂子,干了!!” “干了!!” 酒水,顺着一张张脸仰起的下颌,肆意地淌下,每人面上都是湿漉漉的,喧闹的夜晚,尽情笑闹,他们没有明天。墨刑天静静地抚摸着已捂得温热的平安扣,眼角亦是滚热的。 一定是因为喝醉了吧。他想。 自始至终,他都没来得及解释……那小家伙其实,不是姑娘呀。 可似乎……也没有什么关系。 好容易摆脱了纠缠,墨刑天找了个僻静地方重又坐回到火堆边。盛酒的葫芦拎在手中自斟自饮,不知何时被人拿走分一杯羹,一回头,“哪儿都有你。” “刚才一见你笑成那样,我就知道你是想起小松了。”衣摆一撩,公孙崇武在他身边坐下,手肘不轻不重地撞了一下他的肩头。 “现在又来跟我凑近乎。”墨刑天瞟他一眼,递只酒碗给他,“见兄弟有难竟不拔刀相助,要你大黄何用。” “小松说的真没错。”公孙崇武仰头灌下一口,“咱俩呢,是从十岁起第一回 在师父那儿见面,就开始打架,一直打了二十多年。不过一有别的小孩来找事,不管是惹了谁,肯定是咱俩一起上阵,配合得比谁都默契。” “如今是猃狁……”墨刑天低眉,望着碗中不甚清冽的酒液,像在长叹。 “六年了,打打杀杀,有意思么?”手臂挡在眼前,公孙崇武仰起脸来,竟笑出声来,“天天都在死人,那死在战场上的,捡都捡不回几个,一天天,就在头上悬着绕着……胜仗?这酒里全都是血味儿!” “公孙崇武!”墨刑天厉声喝道。 “好了,没事儿,喝多了,喝多了。”公孙崇武揉揉眼睛,“二黑,别绝了回家的念头,记着小松还在家等你呢。留个念想,吊住这口气,到时候,热乎乎地回去!” “……你也一样。”手中的酒碗,轻轻与公孙崇武的碰了一下,墨刑天低头喝下一口,喉头一片滚热。 “我啊……无所谓吧。”公孙崇武晃晃脑袋,听上去满不在乎,“我家里人……早死光了。” 墨刑天一惊,复杂地看向他。公孙崇武长长吁了口气,未再发话,目光沉默地转向一旁。那边,不远处,小哑巴正托着腮安静地看着他,几朵细碎的棠棣花,悄无声息地沾在肩头。 作者有话要说: 这里的关于“小松是墨爷的小媳妇”这一情节原本是没有的……是看了我的同学写了一篇小哑巴的同人后加上去的,特此说明。 感谢我有爱的同学东东,身为一个新人作者第一次看到自己文的同人感动到直接飙泪,谢谢你♡ 第5章 五 他拥着单薄的外袍倚坐在窗边,静静地望着窗外打着旋飘落的黄叶。 红泥手炉抱在怀中,暖暖的温度透过布料印上皮肤,却止不住他全身细细的颤抖,消不去他一脸的苍白。 满室清苦的药香。他掩口,抽动着瘦削的双肩又是一阵咳嗽。 手心满是粘腻的触感。他不动声色地轻轻抹去。 外面,通向村外的土路铺满枯黄的柳叶,空无一人。 他细不可闻地轻叹。 “还是……不回……” “你在哪儿……” 案头的玉石泛着清冷的光。一行俊逸洒脱、秀丽无比的刻字,规整布于其上—— “驾彼四牡,四牡骙骙。君子所依,小人所腓。四牡翼翼,象弭鱼服。岂不日戒?猃狁孔棘。” —————————————————— 阴云黑沉沉地压在空中。刚经历了一场恶战的疆场,鲜血的腥味扑得人一脸一身,躲不开, 分卷阅读6 分卷阅读7 采薇 作者:魔鬼道 分卷阅读7 绕不过,胃里一阵阵地翻腾。 故乡在遥远的南方。爹娘、朋友、妻儿……一切都遥不可及。横亘在地上的尸首,他们无可奈何地倒下了,死在异地他乡。 乱冢坡上响起亡魂飘渺的哀哭。 军营前方的空地上,一众军士围在一起,却无一丝声响,齐齐静默地垂手而立。空气安静到肃杀。 墨刑天低垂着头,半跪着,死死咬着下唇。 膝盖上一片湿热。鲜血像块上好的红绒毯,温柔地铺在地上,铺开在公孙崇武身下。 一片凄艳血红中崇武扭曲地躺在地上,浑身时不时痉挛地抽搐着,血沫,随着一阵阵呛咳从口中汩汩涌出,流入散乱的发丝间。 墨刑天紧紧攥着他冰冷的手,死盯着他腹部那道狰狞骇人的巨大伤口——血肉触目惊心地外翻着,被利器生生地破开躯壳,露出外流的内脏。生命也在一点点外流。 天天都在死人。这是公孙崇武亲口对墨刑天说过的。战死的人,如今终于轮到他自己。 主帅脸上老泪纵横。 手下副将的生命,换来猃狁的仓皇撤退,又是一回胜仗——带血。是他看着栽下马来被士兵们张皇失措地围着的崇武,闭目,无力地摇头:“别费事往营里抬了。”话一出口便难以置信地睁大了双眼,恨死了自己明知注定的宣判。 公孙崇武的目光涣散地游移着。看向泪流满面的师父,静静地停了一会儿,又转向周围低头默立的士兵们,最后停在身边的墨刑天脸上。失血发白的双唇抖动着张合几下,挣扎着挤出几个模糊的音节,却又旋即转为一阵痛苦的嘶咳。 “嘶……咕……咳咳!!” “崇武、崇武……师兄!!”泪水冲出了眼眶,顺着脸颊汹涌而下,墨刑天抓住公孙崇武的手拼命摇着,二十几年从未好好叫过的称呼冲破咽喉,他失声唤着,似乎下一秒,就能看到公孙崇武像往常那样,拍拍他的肩膀笑着调侃:“哎呀二黑,今儿个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嘶、咳!咳咳!!”浑身剧烈地抽搐着,公孙崇武极力将头转向一边,注视着人群前双手掩口,无声号啕的小哑巴。瘦削的青年颤抖着,一步一步走上前来,,跪在地上—— 他伸出双手,托起公孙崇武的头,不顾鲜血染红了自己的衣襟,轻轻地揽住他的肩膀,静静地揽进自己单薄的怀抱。 公孙崇武渐渐地平静下来。他凝神注视着青年的面孔,仿若一切痛苦都已烟消云散。双唇开启,他艰难地发出破碎的字眼: “……少……少卿……” “嗯。”搂抱着他的小哑巴,轻轻地应到,含着泪,朝他浅浅地微笑了一下。 白色布条在寒风里飘荡。三军挂孝。 除主帅外,上上下下的军士,人人身上都缠上了一抹肃杀的白。枪尖上、刀柄上,一条一条,干枯扭曲的树梢上也挂了白布。远远地,集群孤雁划过长空,声声啼叫。 主帅领着众人,站在乱冢坡上,将暗色的棺椁缓缓沉下——搜遍了军营的每一个角落,好容易才凑出一副棺材的木料来。几个戍边前干过木匠的士兵连夜赶工,个个用上了毕生的手艺——说什么也要让咱公孙大人体体面面地走。 若我真那么背运,死了,用不着那么麻烦地往外面送,我看那乱冢坡能天天眺望大漠,风景挺好住着也不错。当年,公孙崇武半分戏谑半分认真的话语响在耳边,其实还有半句墨刑天没听到——好歹咱也是一介将帅,留在那儿看着弟兄们,再护他们一程。 他将永远留在奋战过的土地上。直到地老天荒。 或许,这是他为自己修来的另一个家乡呢。 墨刑天用一条白布,将长发在脑后高高束起。身旁枪尖挑了素白,众人轮换着上前,一人一铲,亲手铲土将墓穴填平。 主帅沉默地目送爱徒远走。他带了崇武二十五年,在他七岁时便捡了他回去,将他从孓然一身的伶仃幼童带到冲锋陷阵、叱咤一时的将帅,直到最终,放进棺材,白发送走黑发…… 墨刑天静静地注视着主帅的背影。跟着主帅这些年,他对师父却无从了解,崇武也一样,二人只知他无儿无女,孤身一人领军打仗,立下赫赫战功却鲜少亟亟去领,仗打完后便领着二人往天下的哪个角落一钻,任谁也找不着,似是再躲些什么。知道他背地里在他俩练功累的不行时,往二人脱下的衣服袖子里塞过桂花糖,知道他夜里悄悄进房,给小哥俩揉过腿揶过被角,知道他在旁人夸赞两个徒儿时粗着嗓门否认“小孩崽子天天在外面野”,眼中却根本掩不住那浓浓的得意,知道他对待秦松宽厚慈爱一如自家长辈……看着看着,透过微微模糊的视线,仿佛又看到多年前,那个牵着师父的大手,笑着叫自己二黑的小小孩童。 心中空空荡荡,好似灵魂也被抽去了半边。 伸出手臂,墨刑天轻轻地拍了拍身边小哑巴的肩头。公孙崇武留下的□□紧紧抱在怀里,他一身已经泛黄的白衣,双唇紧紧抿着,极力克制住自己不哭出来,手中攥着一方带血的布包——公孙崇武一只苍白的手,临死前久久地按在心口,换了干净衣服入殓时,从怀里掏出了这只染了鲜血的包裹。几片已经干透的花瓣,轻轻从缝隙中飘了出来。 “小哑巴。”声音微微沙哑,墨刑天低声唤道,却被青年伸手阻止。 抬头看看墨刑天的眼睛,得到一个允许的颔首后,青年拉过他的手,手指在他掌心里写了一行字。 「少卿。」他写到,「属下……江少卿。」 第6章 六+尾 他蜷缩在床榻上,牙齿轻轻地咬着毫无血色的下唇,哑忍着身体里肆虐的难过与痛楚。 万物复苏的季节。透进窗中的阳光和煦明媚,他却无力地环着自己枯瘦的肩膀,颤抖得如同料峭风中摇晃的枯叶,周身都是置身于冰天雪地般深入骨髓的寒冷。 门轴吱呀作响,邻家老翁推门进来,将手中飘着热气的汤药搁在案头,叹息一声,伸手欲扶他起身,苍老的手却在靠近他唇边遍布的血红时僵硬停住。 他勉强露出一丝苍白的笑,挣扎着想要支起身来,双手却颤抖着使不上力,老翁连忙上前扶住,却见他双唇开合,微弱地呢喃着什么。 “对不起……我食言了。”声音已嘶哑得不成样子,他望着窗外白云流转的天空,带泪轻笑道,“我可能……等不了下一个十年了。” 药香,浓重地弥漫在空气中。一室的冷清与破败中,唯有案头玉石上那行仿若浑然天成生长于玉中,矫若惊龙美轮美奂的刻字,傲然地泛着高华的冷光——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 分卷阅读7 分卷阅读8 采薇 作者:魔鬼道 分卷阅读8 !” ———————————————————— 猃狁在节节败退。 墨刑天将手中□□□□土壤。敌军的旌旗向北飘摇而去,他却并未紧盯着撤退的敌阵,而是将目光投向了遥远的南方。 十年了。那团小小的青白凉凉地硌着收拢的掌心,经过多年的摩挲,显得愈发光亮。 他如今已成了主帅。崇武战死,师父在一次重伤后被遣送回城——就是那一回,元气大伤的老将已再挥不动手中的刀枪剑戟。 军营中已多是不甚熟悉的新面孔。离离散散,一来二去,孓然一身,干干净净。 当年的小哑巴,已变成了颇有战功的小将江少卿。夜晚他经常托着腮,拥着公孙崇武留下的缨枪,遥遥眺望当年驻扎时营后乱冢的方向,神情,与一直以来托着腮默默看着崇武时一模一样。 墨姓将帅的威名早已传开。手下们都说,墨大人的性情是一日比一日冷冽了。人人都敬他,也人人都畏惧他,无人与他坐在火堆边闲闲地聊天,无人花上数天的苦工,落个满手的伤痕,细细为他雕琢一份礼物。 他累了,真的累了。 入眼尽是荒凉的大漠,四起的硝烟。望不见那漫天飘飞的柳絮,听不见那声和着清凉笑声的“刑天”。 秦松。你可知刑天每晚都将那枚平安扣放在枕边,掌心覆上,第二天清晨时冰凉玉石已被捂的温热,一如体温的热度。 远地里打仗,这份念想拿出来看看,真的,真的很让人得意。墨刑天曾因为它被众人狠狠地调侃了一通“小松是家里的小媳妇”,曾拿着它在另一次庆功会上显宝,弄哭了一直惦记着媳妇的情报探子,曾摇晃着它哄睡了一个娃娃脸的小兵,让他断了自杀的念头。那通透的青白,纯粹得一如那坐在枝叶间的人,他坐在树上笑着唤他,毫不犹豫地扑进他怀中……血迹斑斑的年月里唯有它是干净的。 直到它在一次奋勇杀敌的浴血鏖战中,被敌军挥来的利刃打碎。 寒冬腊月,营帐外大雪纷飞。 脑中炸裂般地疼痛。墨刑天缓缓睁开双眼。 意识渐渐回笼,右腿膝盖往下尽是麻木,移不动,挪不了,似乎已不再是身体的一部分。他慢慢支起身子。 一旁忙碌的江少卿听见响动,立刻放下手里煎着的汤药,两步上前扶墨刑天起来。公孙崇武死后,再没人看得懂他的比比划划,三年里他愈发沉默寡言,偶尔与人交流也只是通过写字,像是现在—— 「墨大人。」手指在墨刑天掌心里游移,江少卿低垂着双眼,「您现在,感觉怎样?还好吗?」 墨刑天的记忆渐渐涌回脑中。 鲜血,厮杀,战马的嘶鸣。十年如一日身先士卒的冲锋,他记起自己手中的兵刃刺进敌军上将的心脏,疼痛在周身一处处爆开,血液浸透了身上的戎装……直至黑暗淹没了自己的视线。 「没事了,墨大人,您安心养伤吧。」掌中的书写仍在继续,「刚接到羽书,给您的,您之前同意过,我就代您看了,还没来得及告诉大家。猃狁撤军了,仗……打完了。」 两滴温热的液体啪嗒滴落在掌中。 墨刑天脑中如遭雷击。 他愣住了,反复回想着那几个字的内容—— 撤军? 仗、打、完、了? 打完……了? 所有已经被磨砺得渐渐麻木的情绪,轰然涌上心头,大悲大喜,冲得脑中一阵昏眩,墨刑天一把将身边的青年拉开,全然不顾在触及地面时骤然涌起剧痛的伤腿,踉踉跄跄地冲出营帐,一阵刺骨的寒风迎面扑来—— 迎着军士们惊愕的目光,他喘息着,抬起头来声嘶力竭地大喊: “猃狁撤军了!!不打仗了!不打仗了!!我们战胜了——!!” 耳中,熟悉的少年嗓音遥遥传来,感觉不到周围骤然的片刻死寂,听不到四散响起的高呼声、嚎啕声,纷飞的大雪中,墨刑□□着家乡的方向,双手拢在唇边,一如十年前秦松在雨中那般高喊—— “我们要回家了——” 马车行驶在坎坷不平的山路间。 墨刑天将额头抵在曲起的膝盖上,静静地闭上双眼。 风雪载途。一路的颠簸,前路消融在漫天的风雪之中,白皑皑一片,看不真切。寒冷,疲累,早已习惯了的饥饿与干渴,难挨的归途……十年的生死劫难,好容易留下来,还不够?回家的途上再来上一番折磨。可虽说如此,雪花落上皮肤,每个人心中都是一片清清凉凉的希望。回家了,回家了,我们,终于要回家了…… 掌勺的胖子断了三根手指,可锅铲子还挥得起,憨笑着拿手背直揉眼睛。赵家小二留在乱冢上了;该怎么对李伯李婶讲,他们的独子也没了……回乡途中不见了当年的小哑巴,少卿呢?和墨刑天讲过,他要留在军中,听说是去京城了,带着崇武的□□……听说师父赋闲后也歇在京城。 耳边,恍惚响起清亮的笑语,是那声声唤着的“刑天!”。一晃,十年过去,小松也已二十有五了吧?他怎样了?过得好吗?还在做工匠,还那么爱说爱笑吗?他……娶妻了吗? 白雪茫茫中,依稀能见到小村的轮廓了…… 墨刑天扶着□□,缓缓踏上阔别十年的土地。 他早已无法再策马。右腿如同一截沉重的累赘,僵硬地拖在身后,一步一步,缓慢地前行,可无妨,他回家了……回家了啊。 马上……就能再见到小松了。 一颗心,轻捷得仿佛要飞起一般。不走了,再也不走了,他只剩他了,今生,再也不要离开…… 十年已将小村磨洗出了破败景象。无数的荒芜,无数的人去楼空,当年离家,是谁站在绵绵杨柳间为自己送行?如今,白雪纷飞,你看,我得胜了,真的是冠翎归乡…… 亟亟行至那熟悉的门前。心跳一阵紧过一阵,墨刑天伸出微微颤抖的手,一推—— 咔哒一声轻响,门上一把铁锁晃动了一下,仍扣得紧紧。 心脏一下子被无形的力量捏紧,墨刑天推门的手僵在空中,愣愣地伸着,不知究竟该不该收回。这是,怎么…… 身后传来一阵细微的脚步声,几声苍老的咳嗽涣散在风中,墨刑天回过头去,只见一白发老翁颤巍巍地走来。墨刑天连忙向老翁走近几步,刚想开口询问,却见老翁一双混浊的老眼,在触及自己面孔时蓦地睁大。上下打量了墨刑天几遍,老翁摇着头,缓缓向后倒退几步,仰头笑出了泪来: “好、好、好!秦松伢子,可终于等到你回来了!” 十年后,墨刑天与秦松终于再度相逢。 白雪覆盖的路旁隆起一座低矮的坟冢。 大雪中, 分卷阅读8 分卷阅读9 采薇 作者:魔鬼道 分卷阅读9 一棵挺拔的秦松凌霜傲雪,茕茕孑立于坟边。寒风吹过,松枝摇撼声声竟如同轻轻笑语—— 墨刑天身形摇晃几下,直直地跪倒在坟前的雪地上。 身后,老翁絮絮的低语喑哑犹如鬼魅: “爹被抓去当兵,不到两年便战死了,娘和妹妹就靠他一个人养家,一天天,累死累活,一只眼睛就在爹被抓走那天,叫军吏给打坏了……十年了,一个人,死命地撑着,撑到妹妹出嫁,撑到娘也被娘家人逼着改嫁…… “时常有人问起……这俊气的后生究竟在等着谁,直到病死……一直都是孤身一人……” 一块巨大的白玉,被两只苍老的手托着,递到了墨刑天眼前:“这是他从五岁起,刚会拿琢玉刀时便开始练的,预备着练好了手艺后刻了送你……” 羊脂般莹白、细腻,没有一丝瑕痕的平整玉面上,底部拥了半边惟妙惟肖、迎风舒展的薇菜,上面,遒劲有力的松枝与柔美伸展的棠棣交错掩映,中间空出的平面上,隐隐映出上古神话中,刑天高高扬起干戚的威武身影,一片犹如初学写字的幼儿所书腾龙蛟龙般洒脱飘逸,美到令人惊叹不已的行书刻字,恍若从玉中生长出一般,整齐布于其上—— 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归曰归,岁亦莫止。靡室靡家,猃狁之故。不遑启居,猃狁之故。 采薇采薇,薇亦柔止。曰归曰归,心亦忧止。忧心烈烈,载饥载渴。我戍未定,靡使归聘。 采薇采薇,薇亦刚止。曰归曰归,岁亦阳止。王事靡盬,不遑启处。忧心孔疚,我行不来! 彼尔维何?维常之华。彼路斯何?君子之车。戎车既驾,四牡业业。岂敢定居?一月三捷。 驾彼四牡,四牡骙骙。君子所依,小人所腓。四牡翼翼,象弭鱼服。岂不日戒?猃狁孔棘!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 雪,愈发下得急了。 天地间,寂然无声,墨刑天将手臂覆上双眼,久久地沉默着,在坟前,在坟中人前。 十五岁,到二十五岁,他等了他十年,将一生中最为鲜活的生命,细细烧灼,全部烧尽在无望的等待中…… 雪地中跪着的,是一具空壳。魂魄,已然埋在那孤独的坟墓中,白茫茫一片,一无所有,干干净净…… 雪花,纷纷扬扬落在肩头。 半晌,墨刑天放下双手,望着坟头,如往常对怀中的秦松那般,缓缓勾起了嘴角。 他伸出手,轻柔地拂去坟上一片覆盖的积雪,然后,俯下身,将双唇轻轻印在那冰冷的坟头上。 “小松。”他轻轻笑着,低低地唤。 “我回来了。” 尾、 墨姓将帅大退猃狁的戍边之战湮没于历史长河之中。 不过是史书中随处可见的十年戍边,多年过后,再无人记得。 更无人会知道,那戍边的将领,他曾有过一位父亲、一位兄长、一群一同直面生死的兄弟,以及一个在解甲归乡后,陪伴了一生的人。 无人知道那杨柳遍布的小小村庄,无人知道那守一座坟直至死去的残腿老人姓甚名谁。无人知那坟中人曾等待过谁,用一生最好的年华。 人们只知,那边疆大漠上薇菜枯了又长,那乡间小路旁青松苍翠依然。 乱世中渺小的生命,渺小的一段故事。 无人屑于去记载。 ——the end—— 分卷阅读9 分卷阅读10 采薇 作者:黎昕玖 道。 “是的。”林熙明接过我喝完水的杯子,叹了口气,“维华你的那几本书我给你放在校舍里了。” “好的”,我应了声林熙明的话,“我们先是中国人,再才是学生、是教授、是医生、是农名……”我敛下眼看着地上肮脏的暗红血迹,“逃,是永远逃不过去的。” “逃不过去吗?”何毕喃喃道,像是在思考些什么。 我其实有觉察到他封闭住了自己,躯壳来到了昆明,灵魂却被自己束缚在了那个暗无天日的地下室,就像是在长沙的我,在这混乱的战火时代里迷失了自己,只是麻痹在满满当当的课业之中,置身在忙碌里,得到了麻木的充实,却失去了自己的真实。 “你逃出后为什么会想着来昆明?”我问道。 “我不知道”,何毕略略摇了下头,“我不知道该去哪,只是听说了清华的校友都南下来到了昆明,就来了。” 林熙明去找路边的学生借来一个口罩,递给我,我接过戴上。 我们三站在嘈乱的废墟中央,眼底甚至还有熊熊燃烧不愿熄灭的火的倒影。 “你恨日本人吗?” “恨!”他毫不迟疑咬牙切齿地说道。 “可是我不认为你恨”,我的声音很冷淡,透着一股子不愿相信他说法的情感。 何毕怔楞了一下,显得有些愤怒,却又因着我是教授,不愿对我无礼,“你……你怎么可以这样说!” 林熙明看了我一眼,我给了个眼神示意我没事,他点点头转而去帮其他伤员转移。 “你做过什么吗?”我看着他的眼睛,那是一双没多少神采的黑色眸子,像是一潭死水,隐隐透着腐败的气息,“你并没有做什么,你只是在逃,逃去一个你认为安全的地方。” 我指了指那些在倾倒的建筑中收拾着残局的人们,大多都是穿着清华衣服的学生,“你与他们不同,你没有希望。你可还记得你那篇令我眼前一亮的文章” “哪……哪篇?” “五四明志那篇,你在文末说道‘哲人日已远,典刑在夙昔’,借用的文天祥的《正气歌》作结,余韵留长。可是你现在呢?你可有效仿秦张良椎、汉苏武节、严将军头、嵇侍中血的勇气?” 我直视着他,严肃地问道,“你如此的颓然,让我如何信你恨日本人?” “我……我也想为小小报仇”,他仰头看着天空,那里还有着轰炸机划过的痕迹。 我叹了口气,这种关乎精神支柱的东西的的确确是要人自己去想的,只是我没有办法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看好的学生这样一天天浑浑噩噩,像是被抽去了脊髓,空有着不愿意屈服的脊梁骨,却失去了内里支撑的力量。 他需要希望,哪怕这希望正如尼采所说的那样,是万恶之首,带给人无尽的痛苦折磨。 可是疼痛往往是真实的,人如果不疼了,麻木了,就与死亡并无区别了。 “我们往往迷失在鲜衣怒马的幻想之中,却苦于捉襟见肘的现实,想与做,有时候相差的只是一点点的希望。你希望为小小报仇吗?” “希望。” “你希望回到北平吗?” “希望。” “那就尝试着去做吧”,我勾起一个微笑,“老师并不想看到你这样如同行尸走肉般混沌度日,你还年轻。” 我看见他深吸一口气,右手的拳握了又松,松了又握,闭上眼道,“我会好好想想的”,他睁开眼睛,对着我略略欠身,“谢谢先生,先生费心了。” “我只是不想再看你这样绝望地蹒跚下去罢了。” 何毕离开的脚步有些趔趄,像是黑暗中的人在摸索着灯,或是迷失的船开始抗争洋流。我转过身去找林熙明,却看见迎面走来了一位面容枯槁的老人。我认识这是我们书籍资料的管理员,寡言少语吝啬颜笑的古稀老人,因为姓陈,我们大多尊称一声陈老。 陈老拿着本破烂不堪的笔记本,看见我面前这片方才上课的教室的废墟,怔了一瞬,眉间的皱纹深了些,轻轻摇了摇头,在笔记本上记上数笔。 我略觉惊诧,管理图书的陈老不应是在记录需要重建或是修缮的教室的,这个工作往往是学生们来做的。 “陈老,咳……你这是?” 陈老浑浊的眼瞳蒙上了一层雾色,“常教授啊,我们又失去了十来本教材啊!” “什么?怎么会?!”我震惊地看着他。 “这间教室后方”,陈老指了指废墟中烧得漆黑的墙角,“堆着才从重庆抢运来的傅斯年傅教授的部分善本,这一炮下去,又变成一地灰烬了啊。” 我……我根本不知……那还有书未被我带走。 陈老像是终于找到了可以一说的人,沧桑少有笑容的脸上,连那一条条的皱纹都在颤抖着。 “南开的图书馆在日机的轰炸中全部被炸毁,北大图书馆里的书由于时间紧迫几乎没有抢出基本,梅校长本通过顾毓联系将图书馆中书籍运往重庆,南渡之时只带了很少一部分,大多是还是在重庆。却万万没有料到6月底……约莫是26、7的样子,梅校长收到顾毓的急电,在前些日子的轰炸之中,一屋子的书……全部焚毁,化为灰烬。” 我浑身犯冷,像是那次落水在寒冰刺骨的池水里,寒意顺着裸露在外的皮肤一点点地钻入骨肉,让人瑟缩着想要找到一个狭小的缝隙,把自己团成一团发抖。 “清华、北大、南开,三校数十年所藏图书几近全部……” 陈老低哑的声音颤抖着消失在了昆明的空气之中,少有表情与情绪的古稀老人眼角湿润,眨不回去的浊泪一滴噙在眼角的皱纹里不肯落下。 “现在联大多用的是傅斯年教授设法将前期疏散到重庆的那13万册,大多是中外善本,这算得上是最后一批书籍了”,陈老拿起水笔用不甚美观的字体在笔记本上记录些什么,“现在又烧毁了十来本……到哪,都躲不过这炸|弹。” 如果……如果我知道那里有,是不是就不会……就不会烧毁了。 我余光看见了林熙明向我走来,我几乎是跌撞着去找他,我握住他的手腕,紧了又松。他被我吓得一惊,却又毫不迟疑地回握住我。 “维华?没事了,没事了。”他有些慌张地抱住我,却因着在人们面前,只是轻轻环住了又松开,不知道我为什么突然间这样,不知所措地安慰着。 我只觉得很悲伤,那股挥之不去虬曲在血管里、刻在骨子上的冷意缓缓流淌成了某种燃料,或许是柴、或许是煤、或许是油、或许是硝石、是火|药、是一种易燃易爆的情绪,这燃料终于迎来了那一星致命的火花。 我看见林熙明慌忙地伸手抚去我眼角的湿意。 我悄无声息,连自己都未 恋耽美 分卷阅读11 采薇 作者:黎昕玖 发觉地哭了,而内心却像是在燃烧。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写得真的难受qaq 第10章第十章 【十五】 当日子悄悄地过去的时候,你就会发现,世间的一切不过是掌中水、指间沙。 1939年的春节,是我和林熙明两人在昆明过的第一个春节,西南联大的人多了起来,春节也就热闹了不少。学校里的活动不胜枚举,学生们也都乘着这时间放松一会。我绕着被改成活动场地的操场看了会儿,也不禁感慨年轻人的活力。 前些日子何毕得了家书,却不是什么喜讯。我记着那日下课在路上碰见他,他正从送信人手中接过信拆开。本是欣喜的神情在看见那张薄薄的信纸的一刹那凝结住了,像是被寒冬里的风雪霎时冰封,一点点地侵蚀成痛彻心扉的苦痛。 只是他没有任何的表情,这不是不悲伤,不是不痛苦,这种表情在这两年多的逃难之中时常见到,是一种不再报以任何期待的表情,无力到连痛哭都是一种太重的负担。 何毕立了一会,在冬日毫无温度的阳光里化作了一座毫无生命的冰雕,突然他喃喃地问我,说,先生,新年我可以去您那吗? 我不想在新年的时候一个人。 他这样说道。 除夕晚上,我窝在躺椅之中昏昏欲睡,下巴一点一点地强撑着守岁,林熙明心疼我想让我先去睡觉,只是我总有着一种守到新年到来的执念,他拗不过我,只好在我腰后加了几件棉衣,让我窝着舒服一些。 何毕坐在窗边,零零星星的炮竹声远远地传来,林熙明为我灌了热水袋暖手,又递给何毕一壶热茶,在我身边坐下看起书来。 “先生,我春节之后想去参军。” 我听言清醒了些许,“为何这样想?” 林熙明抬眼看了眼何毕,没说什么。 “我想了很久我到底要干什么”,他靠着椅背,低着眼看着手中的茶杯,袅袅而起的水汽氤氲成难以捉摸的模样,“这两个多月来我翻来覆去地想了很多,我知道自己太过颓废,可我确实是不知该去往何方。直到那一日我看见同班的一位女同学在路上与自己的幼弟相遇,抱着笑着哭着,她的弟弟浑身是干掉的泥土和污垢,头发蓬乱得看不清脸,而她身穿着深蓝长裙衣冠整洁。” “可他们就是在人来人往的路中央,哭得不甚大声,却笑得四只酒窝都盛满了泪。” “我当时就想着,我已经失去了我的挚爱”,他叹了口气,呵出一片白雾,“也失去了挚爱我的人。” “不能让再多的‘我’经受这种痛苦了。” 我坐直了身子,那个在蜡烛闪烁欲灭的火光里的少年人孤单地看着手中的茶,他身子不高大,烛光却在墙上拉出狭长的影子,他缓缓道出的声音平静而又带着命中注定的淡然。 “所以先生”,他站起身,面对着我低着头,蓦地跪下,“考妣在世之时告学生‘三毋’,之首便是‘毋言大而为小’,三思斟酌,遂去意已决。今学生将戴吴钩,投笔从戎意欲报国,学生已无家严家慈,而古有言,‘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者也,遂叩拜以告学生不肖,如若血洒祖国河山,不悔也。” 我来不及阻止,与林熙明一同伸手欲扶却无法拉起长跪之人。他稽首,额头碰在带着泥屑的地上,半晌起身,黑色的眼眸在昏暗的烛光之中看的不大真切,那黑色的深处却是令人悲伤也温暖的希望。 “只愿学生回到故乡的那天,新雨初霁,日出云开。” 我敛眉叹了口气,林熙明握住我的手对着我摇了摇头。我明白人各有命,我更明白当一个人从内心决定了自己要做什么的时候,是刀山火海、山崩地裂都无法阻挡的。 随着生活的继续,我们必将走上陌生的道路,认识新的朋友,而在这一路之上,里程碑终究会渐渐演化成墓碑,每块下面,都躺着一位朋友。 我不愿去想象他的未来,在这思绪乱七八糟飞散的时间里又有多少谁家的儿子死在他乡的泥土上,我宁愿那里是阳光明媚的故里,一身军装的不再年轻的年轻人逆光而行,带着亡故的未婚妻、还有爱他的家人们。 新年第一天,何毕就走了,带了他所有的行李,我和林熙明受他之托帮忙清扫他的床铺,半个时辰不到的收拾之后,才惊讶的发现,一个人存在的痕迹原来只有这么一点,四十八分之一的一天就能完全地消除。 我听闻他过了严苛的飞行员标准,寄来的信中写到“我们的身体、飞机与炸弹,当与敌人兵舰阵地同归于尽。” 我无话可说,欣慰于他的振作,又揪心于他的未来。 于我们,上课和跑警报的日子仍旧进行着。它们太过频繁,我们甚至开始不慌不忙起来,本是五花山上的灯笼一换红色,大家便开始往着山里四散奔逃,到了现在,空袭正式警报的两个红灯笼都挂上了,教授才探出个脑袋看看,对学生们说声下课。 昆明几乎没有防空力量,日军飞机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甚至有时会提前一天预报说是有多少多少架飞机明日会来轰炸,结果还真言而有信地按时到了,连飞机数量都不多不少。 一个普通的早上,我醒的很早,身边林熙明还在熟睡,呼出的气轻轻拂动着棉被露出的线头。睡梦之中这人的眼角带着些许的皱纹,我伸出手悬空着描着那一线线的纹路,心中突然就柔软下来,像是儿时揉过的宠物兔的软毛。这个人,向来是怕我累着饿着渴着病着的,最怕的是我不告而别,最最怕的是他留我一人。我无法想象没有他的生活,那会是无水之鱼、无光之木、无翼之鸟,我一生里的每一个片段、所有的回忆,都有着他。 我食指向下轻点在他的眼角,望能与他携手至雪色满头。 他睡得很浅,迷迷瞪瞪地感觉到一只如同苍蝇般恼人的手在骚扰着他,便一把抓住我的手,塞进了睡衣下,按在温暖的肚子上。 天气还有些凉,我体质不好,不着外衣地这样胡闹,手已是有些许冰凉。 我敛着眼感受着缓缓回暖的手,突然地不想起床了,便又缩进他的怀里闭上了眼。 作者有话要说: 生日趴玩了一天回来挺晚了码到现在撑不住了_(:3」∠)_ 有点少 不过很甜 过生日就要甜甜的quq 第11章第十一章 【十六】 这一觉补得很是沉,我睡得竟比平日的夜里更为舒心。再睁开眼的时候,阳光已是斜照到床头,林熙明柔和着眼看着我,眼底盈着一股子笑意。 “我还说,你再不醒就捏你鼻子了。”他调笑着说道。 恋耽美 分卷阅读12 采薇 作者:黎昕玖 我这才发现是我揽着他的腰不放,旋即故作轻佻地笑道,“春宵苦短日高起呀”,我挑起他的下巴,轻轻朝着他脸吹了口气,“从此君王不早朝~” “是是是,我是汉王你是杨家小女”,他顺着我挑起他下巴的手蹭了蹭我的手心,“起来吧我的贵妃。” 我笑着穿上衣服,又被林熙明套上个羊毛围巾,我有点惊诧于这件新添的围巾,在这个地方而今的物质条件,也不知林熙明哪来的钱添置这么一个物什。 我问了他,他说是向他一个富家学生那买来的羊毛线,自己抽时间织的,我紧了紧手中羊毛,柔软而又温暖,眼眶突然有些犯热,掩饰般地说道,“我是说这线怎么没那么紧实。” 他却连忙解释道,是因为线不够,只好用了这种方法织。可我哪里是在责怪他这个,只是心中突然的千言万语难以言说罢了。 “你的气管不好”,他低着眼为我理好围巾,轻柔细心地把喉咙遮得严实,“这儿的冬天又颇为湿冷,有个围巾,也可以挡些风。” 我在他眉心吻了一下。 今日我没有早课,索性跟了林熙明去旁听一下他的化学课。相较于我更喜欢的长褂,林熙明似乎更喜欢欧洲正装样式的衣服,只是逃难之后工资仅仅维持生活,身上穿着的还是他回国之后的几件。 不知怎的突然想起了儿时的时光,常家虽不是特别显赫的名门望族,却也还是可以不愁吃喝,甚至还有算得上是可以挥霍的家底。我回想起那场灭门的大火,蓦得嗤笑一声,转了转笔。 珠宝首饰不翼而飞。 啧啧,这都能被烧没? 虽说我大哥长我几岁,但当时他那心智真真是不敢恭维。 林熙明站在教室最前方手执粉笔讲着我听不大懂的结构与化学键,体态修长地倚着讲台,面无表情地画了小半个黑板的化学结构示意图。我完美地当了一回不求上进的不听讲学生,坐在最后一排拿着笔,心却到了八极万仞之外。 十六岁那年学校放假回家的时候,我曾今见过我大哥疯狂迷恋的那个女人。大哥曾经为了她和父亲大吵一架,我当时坐在一边听也不是走也不是,只好默默不言地坐在一边喝茶。 那个女人叫做芳青,一听便是艺名,之前偶有见过她挽着大哥的肩膀在路上走着。芳青长了一副弱柳扶风地模样,小脸本就没什么血色,敷上珍珠粉之后更是白得令人有些害怕,但是她真的很好看,是完全不同于张扬美艳的漂亮。面容柔和,眉眼温软,皮肤白皙,像是是江南水乡能温养出来的美人。 大哥曾经说什么都要把她娶回家作正房,我们家仍就算是守旧的家风,怎么可能让一个烟花之地的女子作嫡长子的正房妻子?争吵数次之后,这事也就不了了之,大哥开始长期地夜不归宿,我在外求学,这些事也只是听偶有回家的林熙明与我说起。 很是不巧的,十六岁那年放寒假的时候,我有见到过芳青,没有抹那些白得可怕的粉和艳丽的胭脂,眼角收的锋锐,才发现她的五官竟是攻击性十足的样子。她穿着一身日本军装,在租界里和另外一个军官模样的男人坐在法国人开的餐厅之中,坐姿优雅端庄,半点烟花女子的轻浮都无,举手投足之间带着上层建筑的从容。 我一时间没有认出来,只是眉眼间的神采和下意识地小动作没有办法改变,才在震惊之中确定了这是芳青。 我回去便把这事告诉了父亲,父亲再三向我确认之后让我不要在这事上操心,我也就没有多管,第二天便乘火车返回了北平。 没过多久,就听到了祖宅大火的消息。 珠宝钱财不翼而飞,父母尸体焦黑可怖,大哥尸骨无存。 真当我是三岁稚童,这点鬼把戏都看不出来?只是当年势单力薄,后来交友多了托人去查,所托之人却也语焉不详地和我说进行不下去,联想那芳青的背景,心下也了然。我愤怒于他的不肖之举,却真的没有门路将他绳之以法,甚至我隐隐觉得,那些调查大火的人员之中,也不乏与芳青一系有所勾结之人。 这些年也不曾听见大哥的消息,本来权当没有这个人,只是今天不知怎的突然就想起了这些事,恍惚之间居然有种在回忆前世之事一般,竟有些恍然地不真实。 窗外突然响起了防空警报的声音,我从回忆中回神,林熙明正写下方程式的最后一个元素符号,说道,“现在有空袭,我们先下课。” 学生们不慌不忙地抱着书本笔记本准备离开,林熙明突然又开口说道,“今天课的内容剩的不多,同学们把课本带上,躲空袭时讲完。这节课结束之后,前天发的作业便可以做了,记得下周一要上交批改。” 学生们不情愿地拉长声音接了声“是”,我笑着拎着个小黑板走上前去和林熙明一起离开。 “真是个蛮不讲理的教授啊,空袭之中还要讲课。”我忍不住调侃他。 林熙明无奈地摇摇头,“这空袭频率这么高,若是每次一拉警报就不上课了,到发榜那天都不一定讲得完课本。” 我想了想理工科是不比文学类,有时只需触类旁通就可以了,课时也还是需要保证的,倒也明白为何林熙明这么抓紧一分一秒。 林熙明在第一次空袭时我们躲藏的那个山洞放下了黑板,学生们顶着路上捡的枝叶茂密的树枝作伪装,远远看去像是一群野人,却又抱着课本奋笔疾书。轰炸机的声音震耳欲聋,那声音似是环绕在周身久久不散,最低的飞机甚至就像是疾飞过头顶,甚至能够感觉到刚扔完□□的灼热感。 我有些热,取下围巾看着林熙明半跪在地上写着板书,轰鸣之中听不真切他的声音,不大的黑板一半是板书,另外一半是擦了又写、写了又擦的他的讲解。不远处一座茅草房被□□击中,火光冲天,可这里却像是什么世外桃源,学生们的眼神专注而又热切,细看之下竟是比那火焰更加耀眼。 和林熙明常常来我的课上听我授课不同,我甚少去听他的课,原因无他,只是不懂而已。人各有所长,理工学又不像文史学,想听就能听,去听得一头雾水,还不如回校舍躺在躺椅上小憩一会,或是看会书、练会字。 所以我也很少这样子直接看到林熙明工作的模样。 嗯……怎么说呢。 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瑟兮兮,赫兮兮,有匪君子,终不可谖兮! 这句他形容我的,我也原封不动地还给他好了。 只是这人一旦认真做事起来就甚少表露出什么表情,本就锋锐的眉眼看上去有些凶。不过在我眼里倒是刚刚好,是一副俊朗的好相貌。 也是一个极好的人。 “皇天之不纯命兮,何百姓之 恋耽美 分卷阅读13 采薇 作者:黎昕玖 震愆;民离散而相失兮,方仲天而东迁;去故乡而就远兮,遵江夏而流亡……” 不远处曾教授缓缓授课的声音在嘈杂的空气中隐约传来,又是一辆飞机低飞而过,扬起一片尘土。我慌忙把围巾置于口鼻上,却还是慢了一点,咳嗽起来。 对着望过来的林熙明摆摆手,我向着山洞深处走了点,坐在地上,阳光从尘土飞扬之中洒下,像是一种神圣的光芒。 我突然觉得很安静,像是回到了背井离乡在北平求学之时,在深夜的睡眼朦胧之中看见林熙明拿着针线为我缝补校服的背影,那煤油灯的光也和现在一般温暖。 第12章第十二章 【十七】 又是一个春节,我一如既往地靠着林熙明的肩膀昏昏欲睡,近些日子过得平凡也安逸,除了时有的空袭警报外,倒还是十分宁静。我喜欢这里的人们,他们的日子平淡无奇却也恬然美好,走在路上的时候,看着他们脚步轻快地从身边走过,纵然衣着褴褛,步伐却仍旧坚定而自信,每个人都像是知道自己来自何方,也知道自己会去往何处。 去年年底我生了场病,这没什么,我这身体一年肯定会病上那么一两次,咳嗽感冒发烧一起来,烧得躺在床上浑身无力只想睡觉也不是什么稀奇事,林熙明和我同住这么些年遇见我这样的病没有百次也有九十九次了。这次也算不上那么严重,只是某一日空袭时一颗炮弹在我不远处炸开,我来不及躲闪吸了一口的扬起来的灰尘,当天晚上就咳嗽不止,咽喉深处痒得令人难以忍受。 林熙明当晚根本没睡,虽然他于我说他睡了会,可是他并不知道我难受得也是一夜未眠,又不想动,只是在闭目养神,所以知道他一直在一旁看着我。 然后第二天嗓子发炎,几乎什么声音都无法发出,开始头痛,一动脑中就像是被人伸进了一根棍子狠狠地搅动似的难以忍受的疼与晕。半夜开始发烧,不由自主地寻着体温微凉的林熙明,向他怀里凑。意识模糊之间感觉到他醒了,起身为我用井水浸了冰毛巾敷在额头上,被凉意惊了下的我清醒了些许,眼睛却睁不开,挣扎在昏迷和清醒的边缘,只知道他为我掖紧实了被子,掐着时间换毛巾。 林熙明对我这毛病颇有经验,药虽剩的不多但是也还有不少,烧来的快去的也快,第二天已经好的七七八八。我脑中清醒了不少,便不想躺在床上虚度一日,却被林熙明按着勒令休息。 我心下觉着想笑,一个将近卧床两天的人怎么会缺了睡眠,只是看着他的眼神坚决,我也就没出声争着要起来,重新躺回被子里,只不过顺上了林熙明。 这眼底下的黑眼圈,卧蚕都成黑的了,最需要休息的不应该是这个人吗? 我看着他在休息一会和出门为我买药之中纠结了许久,第一次感觉到了一点点的无奈,把手放在他的眼上,说道,“先睡吧。” 我感觉到他的眼睫蹭了一下我的手心,终是闭上了眼,半晌他的呼吸平稳起来,一分钟不到就沉入了深眠。我百无聊赖地盖着被子套上外套,坐在一边看书。 那次的烧虽是退的很快,但是之后一直咳嗽,断断续续咳了将近两个月了,林熙明求了当地颇有名望的一位老中医来看,开了些中草药泡着喝,也只是减轻了点咳嗽拉扯着胸腔的痛感,并没有止咳。冬天若是吸进了寒风,变更是痛苦,咳得全然停不下来,仿若要将心肺撕裂一般,好不容易含着水止住了些,气管之中也漫着一股血腥味。 我到只是身子不舒服地疼,而我这样于林熙明而言,则是疼在他心底。 不出我所料的,除夕那夜我又没撑住,睡了过去,一觉醒来已是天光大白。我和林熙明躺在床上睡得挺没形象的,我枕在他的肚子上,醒来时能感觉到他呼吸的起伏。我躺着,看着挂着蛛网的天花板与墙的交接之处,想着今天不用上课也没什么事做,脑中却不由自主地冒出了一句古文。 “相与枕藉乎舟中,不知东方之即白。” 突然想喝酒。 不用想就知道林熙明不会让我喝的。 愁。 脑中乱七八糟的瞎想的时候,我觉察到脑袋下的身子动了动,林熙明醒来了。我翻身撑着身子低眼看着他,笑着说道,“新年快乐,我爱你。” 他迷蒙的看着我,反应慢得可爱,半晌才理解了我的意思,也微微笑着说道,“我也爱你,新年快乐。” 我俩闲在校舍里没事做,便拿起书准备备下课,却发现有一本读书时代看过的书现在用得上的找不着了,于是想着喊林熙明一同去陈老那拜访一下,借本书,顺道也去陪陪陈老。陈老他无儿无女,老来又送走了老伴,陪着说说话也是好的。 我们敲开了陈老的家门,一样的小木屋,内里简陋却也算得上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我们向陈老拜了年,并说明了来意。陈老那张刻满了岁月与磨砺的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我却注意到,他关上门的手在微微颤抖。 陈老听闻我们是想来借书,便拿了图书馆的钥匙就准备去拿书。林熙明连忙拦下,说我们不急,倒是想和陈老一起聊聊天。他说若是这样早的借了书回去,常维华就会沉浸地看上一整天完完全全地忘记他的存在,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在大年初一就发生,还请陈老稍等一会儿再去领着借书。 我听着想笑,这家伙原来内心这么多不满啊真的是。 林熙明问了陈老茶壶在哪,我便劝着陈老坐下,让林熙明去烧水泡茶,陈老拿了一袋子的花生米,看上去应该是春节添置的年货,邀我一起吃。我捧着林熙明泡的热茶,在水雾氤氲之中陪着陈老侃天说地。 只是话题丢丢转转终究还是跑不开当前这战局。 1938年10月25日武汉沦陷之后,国民政府在重庆开展最后的抵抗。日军为了从战争武器和资源上阻绝抵抗力量,便想着完全阻断掉滇缅铁路,这是为什么日军轰炸机对昆明轰炸次数日益增多。 每次提到这,陈老浑浊泛黄的眼睛就又会噙上泪,沙哑年迈的声音絮絮叨叨地说着那些在轰炸中化作飞灰与火光的资料古籍。 我总是没有办法把两年前的南开轰炸的影像从脑中抹去,有些画面是不可能遗忘的,哪怕平日里你总觉得它记不大清楚,那些色彩声音存在于会议中模糊不清,甚至看上去就像是一个不甚明晰的梦境。 但是它就是永远都在那里,也许就是这样一个普通的新年一个普通的侃天,就能让你清清楚楚明明确确地想起那段记忆,然后你才蓦然发觉,原来那每一丝每一毫,都印刻在了你脑海深处,无比清晰,无法抹去,无处可逃。 五千年来文化未曾中断过 恋耽美 分卷阅读14 采薇 作者:黎昕玖 的古文明仅有中华文明,中华民族的文化之所以经久不息,很大一部分原因便是中华自古便会用文字记录历史。古埃及文明也曾辉煌一时,国灭之后文化也消散在了历史的长河之中,究其原因,也是因为其祭祀文明,所有知识掌握在神职人员手中,当祭司阶层覆灭,便无人能看懂那些楔形文字,那些记载着曾经辉煌文明的书籍就成了废纸一张,可以被随意地仍在任何地方。 不论是1937年南开的轰炸,还是长沙临时大学的空袭,亦或是西南联大的地毯式炸弹,都是针对教育机构的破坏,日军真切的知道,毁掉一个国家就是毁掉一种文化。可若是反过来想想,只要一星文化之火种不灭,这个国家,这个民族,就不会灭亡。 见我在神游,林熙明便接了话茬和陈老攀谈起来,我回过神来时,恰好听见了陈老慨叹着自从西南联大在昆明开办之后,本地好多小孩子都想着能上学,以后进这样的一座大学里求学。林熙明说,这也是我们办学的目的之一。 “只是上学太贵,好多家庭都没法供得起孩子读书……”陈老剥开一棵花生吃下,“能把小孩子送去识个字已是不错的了,不过若是能有报纸那样能广而散之,又不贵的教材就好了。” 我苦笑着接上话,“日军这样的轰炸,我们的教材都不大够用啊。” “是啊……”陈老揭开茶杯盖喝了口茶,“幸好目前联大的图书馆未曾被炸弹击中过,我倒是希望能把那些个贵重书籍搬到防空洞中,哪怕防空洞塌了把书埋住,也好过被烧成灰啊。” 话说完,陈老倒是先自己摇了摇头,叹了口气,缺了的牙齿漏着风,说道,“罢了罢了,这也不是什么好结局,只是这战争何时是个头啊。” 我捧着茶杯,轻轻吹了吹水面,渺渺雾气之中万物都是模糊的,“这谁又能知晓呢。” 林熙明坐在我身旁低着眼不知在想些什么。 三人沉默着,一下子小小的屋内萦绕着沉重的寂静,约莫过了两三分钟,陈老又叹了口气,对我们说道,“哎,走罢,给常教授拿书。” 第13章第十三章 【十八】 因为是大年初一,路上冷冷清清的,偶尔见到有出门遛弯的学生,都是笑着相互道一声新年好。 我总是欣慰于他们眼底的光芒,像是永不落下的太阳,或者是传说中那人鱼脂制的长明灯,那是没有办法伪装的希望,如此耀眼,带着生机与活力。他们都怀揣着我们郑重交于的火把,谨慎却无所畏惧地向着黑暗的前路摸索前进。 我目送着他们迎面走来,又擦肩离去,心中万千思绪却全全化作一句话。只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份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 我辈应当把这火焰点燃在每一个年轻人的眼中心底。 陈老拿钥匙打开了图书馆的门,我道了谢后走进去。扑面而来一股霉湿气味,我咳嗽数声,不料这像是引发了什么反应,喉咙深处愈发的痒,我禁不住靠着墙弯下腰,咳得几乎支撑不住自己。 林熙明立马从手袋里拿出水杯递给我,我却咳得完全拿不稳,他扶着我喝下水,忧心地看着我,“维华……你这……” 我缓过气来,“别瞎想了,不会有什么大事的。” 陈老打开图书馆内的等,说道,“常教授也三十好几了吧,不再是年轻人了,咳嗽这事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你哥担心你,你也要多注意下啊。” 我笑着应了陈老絮叨地叮嘱,在图书馆不甚明亮的灯光里找寻着自己要的资料。图书馆并不是很大,书却是很多,却不杂乱,分门别类极为有序地放好,陈老虽年龄颇大,对书籍一事却是十分上心且细致。 我很快就找到了自己要的那本,出来时却只在门口看见了等着的陈老,我略有些惊讶,我本以为林熙明会在门口等的。 “陈老,咳……咳咳,我哥呢?” “也进去了,估计想要找点参考书吧。” 我点了点头,在陈老那登记了一下,便站在图书馆外低着眼翻看起借来的书籍。没有等太久,就看到林熙明从里面走了出来,手上拿了三四本书,我一眼看过去,类似于基础数学之类的书,倒是一愣,这并不是他的研究方向?不过我们之间基本不会太插手对方职业的事,也没有太过在意。 “借好了?”陈老问道。 “嗯”,林熙明把书递给陈老让他记录,“维华,晚上我们带点菜去陈老那开火?” 我正欲答应,却被陈老抢先说道,“哎不用了不用了。” 这个向来不苟言笑的老人嘴角上扬勾出一个慰藉的微笑,眼角的笑纹深深,“人老了也独处关了,你们年轻人有自己的事就专心干自己的事好了,我们啊,不需要你们担心。” 我张口还欲说些什么,却被陈老摆摆手堵了回去,“你们还是别来了,省的扰我清净。” 如此这般我也不好再坚持,只好和林熙明一同道了谢,拿着借的书回到校舍。 “等会还是给陈老送两个苹果去罢。”我看着林熙明为我取下围巾挂在衣架上,想了想说道。 “嗯,好的,我去吧,你拿了资料这下午怕是连头都不会抬的。” 我笑了笑,轻捶了下他的肩,“快去。” 我执着钢笔踯躅于文稿纸前的时候,像是一个第一次穿着正装站在戏台子上演正旦的孩子,惶恐着却又无所畏惧着。当下笔的那一瞬,这便是只属于我一个人的一场戏,一颦一笑、或抑或昂,都是我所掌控的。戏文戏曲,皆出我口;笔走游龙,凌步太虚;精骛八极,心游万仞;便是游于三界之外,不入五行之中之般随心所欲。书我所想,言我所思,叹我所感。所谓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言之无差矣。 却又心怀畏惧,那一笔一划的文字,却是心灵与心灵、灵魂对灵魂的触动若是想让读者感同身受有切骨之痛,笔者必先是将刀尖对准了自己;若是想让读者含泪,笔者必是泪流满面。那一分的情感被文字放大成十分的慨叹,印刻在那,难以抹去。 待到划上最后一个句号,我从沉浸之中醒来,恍若隔世,手边放着一杯热茶,温度不冷不热,最适合入口的温暖。 爱是一种习惯,是这样一杯热茶。 我很暖和。 我习惯性地抬头去找那人,看到在一两米外,他戴上了那副只在做学时戴的银丝边眼镜,坐的笔直,认真地读着什么。 我也不知是哪根神经出了差错,竟像个情窦初开的及笄少女一般,歪着脑袋枕在手臂上看着那人 恋耽美 分卷阅读15 采薇 作者:黎昕玖 。突然觉得自己这样傻得可爱,倒是没憋住自己笑出了声。 “维华?”他抬起头看着我傻笑的样子,也不禁翘了翘嘴角,“什么事这么开心?” “看见你就很开心。”我这般说道。 他大概没想到我这么不知羞,有些不好意思地转移了视线,又转回来看着我,“被你看着我也很开心”,他拿起一封信一样的物什递给我,“去给陈老送完水果去了趟收发室,看见有一封何毕的信,就顺手带了回来,我还没打开,你先看看吧。” 我接过打开,里面是一张写满字的信纸,还有一张照片。 我拿出照片看,林熙明走在我身边低下身,这是何毕的照片,穿着空军夹克,英气逼人。我看见他看向镜头的眼里带着坚毅。生如逆旅,一尾以航,一个游荡的灵魂终于找到了寄寓的宿命,那种安心是能透过模糊的照片传递出的。 “真好。”我微笑着说道。 信中内容都是些关于训练生活的,飞行员的选择及其严苛,后续的训练也是极为严格,字里行间我读出了何毕的辛苦,也读出了他的热情。他不再是那个背负着亡故未婚妻和家庭破碎努力活着蹒跚前行的行尸走肉了,他挺直了脊梁,属于年轻人的肩上担着的是想要去保护的怜悯与爱。 他仍旧不会放下那些苦痛的,被鲜血浸满了的过去,但是他抓住了未来。 “放心了?”林熙明说道。 “放心了。”我把信纸折回去,放进信封收好,看着林熙明离开去端了两碗面条过来,“都已经到了晚餐的点了吗?” 他把筷子递给我,“是啊,某人干起事来不问世事。” 我轻笑一声,也不理会他话语之中假兮兮的委屈,兀自吃起面条来。 我吃饭比较慢,待到我吃完开始喝面汤的时候,我看见林熙明撑着桌子像是有话想说的样子,“怎么了?” “你先吃,吃完我想和你商量件事”,他说道。 我心下好奇,喝了两口汤便放下了筷子。起身跟着他走到他的左边,他的桌上放了许多东西,我一眼就看见了左上角的一个泥塑小猫。 这……莫不是我送他出国那天送他的,怎得还留着在,还从北平一路辗转到了这儿。 我本是想问问的,不过立马被桌上的其他物什抓去了注意力。 摊开的书本参考书应该是早上刚借的,钢笔旁的文稿纸上细细碎碎地记者一段段的文字,大体看上去像是什么大纲。 “这是?”我一边问道一边拿起了文稿纸看。 “我记着你在北平时本是想作一本春秋士风的书,无奈资料不全时局动乱搁置了。辗转来到昆明之后也迟迟未决定是继续还是另寻题材,前些日你听到陈老说原本多种可选的教材损失很多的时候,我注意到你似乎很是痛心,便琢磨着找寻些资料与你著本教材。今日一听陈老言此地孩童想读书却无法,就有了想法,顺道去借了书,然后写了这些东西。” 我细细看着那提纲,突然说不出话来。 “我寻思着……我们一同为那些无书可读的孩子们著本通俗易懂的学科书罢,我来摘选分类安排知识要点,你为这些要点寻个俏皮的教述方式……唔……?” 我转身按住了林熙明的嘴,抿着唇角抱住了他,把脸埋在他的颈窝,一时间一句话都组织不出,只觉着眼角很热,眼泪控制不住地一滴滴溢出,浸入他的外套。 他反手也环抱住我,轻轻地抚摸着我后脑的头发,“维华,你觉着如何?” 我不愿抬头,只好闷闷地答,“好。” “我常某真是三生有幸,有熙明共度百年。” 作者有话要说: “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份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 取自鲁迅先生的杂文集《热风》 重看一遍发现了好多虫……完结了一起改叭 第14章第十四章 【十九】 这个寒假,是我自从离开北平之后过得最为静谧与快乐地一段日子,醉心于文字中的时候,时间过得快而充实。看着窗头的阳光在文稿纸上画了一个半圆,便是一日就过去了。 1940年3月3日,天气不是很好,下着雨,更有些湿冷。我放下笔,一字一字地看着刚写好的稿子。风从漏风的窗纸中吹进来,把文稿纸吹得翻动起来。我心中没来由的觉得有些闷,便喊了林熙明外出散心。 次日,黑底白字的讣告在学校的公示板上拉着,我看了,才知道蔡元培先生于昨日在香港离世了。走去教室的路上我有些茫然,连新雨初霁的阳光都好似没有了温度,蔡先生可以说是我们的向导,他参与了五四运动,也是新文化运动的先驱,更是众多学术领域的泰斗。在北大还;学校长,至此之后,“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治学风气就如同春雨一般浸润了北大校园。 我现在仍旧记得先生曾经讲演时说过的这样一句话,“我素信学术上的派别,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所以每一种学科的教员,即使主张不同,若都是‘言之成理、持之有故’的,就让他们并存,令学生有自由选择的余地。” 我记得蔡元培先生拜会陈独秀先生下榻的旅社,只为聘请陈独秀任教,一时传为佳话。淞沪会战时,先生撑着病体指挥中央研究院理、化、工三所研究所向内地撤离,迁至昆明,在桥头村建厂冶钢…… 先生带着这个摇摇欲坠的民族顶着风雪前进,拿着破冰铲一点点地挪去冰雪覆盖的前路,却又在暴风雪肆虐的时候黯然离去,只是那火种已然种下,等待着寒风褪去的那一日重燃,燎成一片火原。 我蓦然有些心伤,那些蔡先生呕心沥血为国为民的画面浮现在眼前,历历在目的是难以言表的痛心与敬佩。若是……若是当代之青年足够优秀,我们得以有收复故土返还故乡的那天,那江苏的烟柳画桥、那北国的银霜铺地,那些记忆中不敢轻易触碰的美好,先生都不再能看见了。 先生为中国之青年、为中国做了那么多,却注定看不到结局,不论是美好、还是深渊般的绝望,何不令人痛心? 虽说文人墨客无法舞枪耍刀,但是文字是真实的。虽然那些呼唤呼喊看上去是徒劳无用的,但那些呼唤起来的愤怒却是真实的,那些愤怒是星星火光,终究会赴上先生的脚步,照亮中华民族未来之路。 只愿明日之中国,如先生、如我们、如所有爱它的所想,繁荣昌盛。至少,不再内忧外患,不再懦弱不堪。 【二十】 这日我正在看何毕寄来的书信,他在信 恋耽美 分卷阅读16 采薇 作者:黎昕玖 中说道他已经通过了考核,被允许驾驶飞机去执行护卫探查任务。我着实为他感到欢喜,却又忧心他的安全,拿了自来水笔和信纸,在桌前低头写着回信。 写罢装进信封,没来由地咳嗽数声,然后拿了米胶粘好,准备放着下午寄去。正在这时听到了林熙明开门的声音,我便起了心想带上信与他一同出门散散心顺便把信寄了。 “熙明,你别换鞋了,与我一起去散步,顺道把何毕的回信寄出去罢。” “何毕又写信来了?”他问道,接过我递给他的信纸,看起来。 “他与飞行员一职倒是有缘。”林熙明看完说道,我点点头。 寄完信,我们走在昆明城的大路上,来来往往的人穿着打扮各式各异。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难民低声安慰着哭闹不已的孩子,那孩子衣不蔽体,破烂得线头都稀掉的布片遮不住孩子肋骨根根分明的胸膛。坐在人力车夫轿子上的贵妇人端庄矜持,苏绣旗袍奢而不华,踩着的是上海曾经最是流行的高跟鞋,眉目之间含着一股情愁,唯独没有忧伤与悲悯。 纵使是在这物价飞升的大后方昆明,上层建筑仍旧能够把他们享受的日子过得与之前相似,纸醉金迷与声色犬马似乎从未远离。 再就是与我和林熙明一般的南渡至此的教授与学生了,这些个人也最是好认,生气蓬勃的总归是那些年轻的学子,书卷气浓郁的往往是教授们。 我与林熙明缓步走在这路上,也不怎么聊天搭话,就只是双手握着。我估摸着林熙明该是在思考第二部科普书的框架,这些日子我写了不少小故事,有指定题材的、也有在需要的时候可以随意套题材的,林熙明细心地归了类,而后拉了第一本的概要。他一向是喜欢在走路的时候思考这类事的,所以我猜测他可能是在思考这些。 而我则在看来来往往行色匆匆的人们,猜测想象着每一个素昧平生的人背后的故事。街道上商贩的叫卖声此起彼伏,年轻的学生们嬉笑着,孩童们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阳光如同不要钱一般倾泄而下,有一种吵闹的真实感。 我看见了一个西装革履的身影在街角一晃而过,心兀地一惊,不自知地攥紧了林熙明的手。 “怎么了?”林熙明几乎是立马从自己的思绪中出来,问道。 我皱了下眉,略有些犹豫地缓缓说道,“我……嗯,应该是我看错了吧。” “看错了?”林熙明抬眼环视四周,“你看见什么了?” 我也没有隐瞒的意思,“我刚才……似乎看见了我大哥。” “常维国?!” “是的。” 他沉默了会,说道,“有可能是看错了吗?” 我摇摇头,“我不知道,有感觉很像……”,虽说刚才只是一个一闪而过的背影,甚至连服饰什么都未看清,但是也许是某种血缘的联系,或者是一种模模糊糊的感觉,让我觉得很有可能就是他。 “咳……咳咳,我们……先回去?”我说道。 林熙明皱了皱眉,拍拍我的背,“还是先去抓点中药吧。” 回到校舍,我们虽然都很惊讶,但是绝对算不上震惊。十七年前的那场大火有多蹊跷,我和林熙明又不是智力有缺,怎么可能看不出来,那之后大哥带着珠宝钱财亡命天涯寻不得踪迹。只是今日看见的那人如果真是他,他来这作甚么呢? 我感觉到林熙明的手指抚上了我的眉心,“不要为他烦恼了,维华。” 我叹了口气,“罢了,与我无关,十七年前的那场火烧完,他就已经不再是我的大哥了。我常维华自那之后无父无母无长兄幼弟,孑然一身,到也挺好。” “我不是你大哥吗?”林熙明说道。 我微微笑着,“你是我的伴侣,若是我大哥又如何做我的伴侣呢?” 他哽了一下,有些无奈地说道,“维华,我真的是越来越说不过你了。” “书中自有黄金屋。” 作者有话要说: 原本说全部写完一次性放出来的 但是……没憋住quq 第15章第十五章 【二十一】 日子不咸不淡地过着,那日看见的那个背影仿佛只是一个看走眼的影子,被我遗忘在了脑海深处,虽说仍旧是防着点,但还是没怎么放在心上。陈年往事不必再提,更何况如果他找上门来,一个“已死之人”又能拿什么威胁我呢? 日军空军对昆明一带的空袭更加频繁,习以为常的跑警报之中偶有抬头看天,却也能看到霍克三型号的飞机在青天白云之中迎击。这是中国的飞机,何毕曾在与我的书信中提到过。 他常常与我说起一位名叫刘粹刚的空军英雄,他是中央航校二期的毕业生,在37年8月获准架机参战之后,到同年十月,短短三个月时间,就以时速与性能都落后的霍克三迎战日军的单翼战斗机九六式,击落敌机11架,击伤两架。 何毕甚是钦佩敬重这位空军“四大天王”之一的刘粹刚,只是英雄短命,同年十月,便以身殉国,年仅二十四岁。 我看到何毕那封信时,心中沉沉的有些压抑,便去问询了一下有关刘粹刚之事,才得知昆明本地的粹刚小学,便是在刘粹刚牺牲之后,其遗孀许希麟许女士创办的。 我记起来我是见过许希麟女士的,她仍旧是个年轻的女士,一双眼中盛着的是不易觉察的、沉淀多日的哀愁,还有育人的坚定。 最近战事频频,我和林熙明着实担心何毕,可却说不出任何话来阻止他,只好每次寄信的时候,都在信纸上写上满满的叮嘱。 我与林熙明注定不会有子嗣,何毕也是失了这个世界上的所有血脉的牵挂。我们将他视为如同有着血缘联系的亲人,自是不希望他死在他乡的土地之上,可是我们又不能看着他意志消沉,浑噩度日。这种似是打翻了调料盘一般的心思,让我们在读何毕的来信的时候,往往五味杂陈,难以言说。 不过尽管林熙明在信中叨叨许多,其实也并未涉及详细的内容,飞行员的培训和基地本就是机密,何毕不可能在信中说起。 今日起床,便感觉到一阵头晕,拖延了三四个月未曾好透的咳嗽今儿不知怎的开始严重,喉咙疼痛,以至喝水吞咽都颇为困难。林熙明为我熬了粥后便匆匆忙忙地去请大夫,我半躺在床上拿来报纸看。 没有过太久,林熙明便领着大夫来了,检查过后又是旧疾,开了些一直在喝的药,便离开了。我看着把板凳拖到床边,靠着椅背出神的林熙明,伸手拍了拍他的肩,“你怎么了?” 林熙明恍然回神,神采聚在了我的脸上,我看着他的脸,那是我熟悉的五官,我对他了解到哪怕一个小小的眨眼或是唇角一 恋耽美 分卷阅读17 采薇 作者:黎昕玖 个细微的弧度都能觉察到他的情感,所以我知道他现在很难过,哪怕他什么都没有表示。 “……维华”,他抚上我放在他肩上的手,“你的……咳疾,怕是一年半载好不彻底了。” 我没有接话,只是把他的手掌贴在自己脸颊上,歪头靠着。 “所以,我想请求你”,他抬起眼,自下而上地看着我,“可不可以尽量保护好自己的嗓子?那些烟尘,离的远些。若是天冷了风很凉,就带着那条我织的围巾,护着口鼻。答应我……不要再病了可好……” 我一时间真的心痛得无以复加,只想狠狠地抱住这个男人,告诉他我没事的我会好的我不会离开他的,许下一堆看上去听起来美好无比的誓言,但那些甜美可人的誓言扒开之后,却全都是空空如也的谎言。 我没法保证自己会没事的会好的、更没办法保证自己不会离开他,我也无法紧紧抱住他,对他说出谎言。所以我只好歪着脑袋蹭了蹭他的手心,跟他说。 “我尽量。” 我尽量,多么无力的三个字,却是我能给他的最坚实的回应。 我看着他柔和了眉眼,笑着,眼底是抹不开的温柔与无奈。 我第一次突然有了一种悲哀的幻想,若是我们不曾生长在这个时代,那会是怎样的庆幸与美好。没有那些战火硝烟,没有那些血海深仇,没有那些家仇国恨,我们是不是能安宁的过上平庸却美好的一生。 不需要曲折回环的爱情,不需要轰轰烈烈的生活,只是平庸无奇平淡无义的一日三餐日升日落,就好。 话虽如此,我却从来未有过后悔生在这乱世。我爱这大好河山、爱这土地、爱这片土地上生活的人们、爱……这个国家。 因为这份爱,我,常维华这一辈子注定,拥有不了那份平静的日子。 灵台无计逃神矢,风雨如磬故园。 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 【二十二】 近日总能听到巷里坊间,那些嘴巴闲不住的老大爷大妈说那日本人派了密探来套飞行员与空军基地的消息。坊间传闻虽说事事都需要存一点疑心,但是往往不是空穴来风,让我不禁想起了大哥的那个烟花之地的“相好”。我确信那个优雅端庄的日本女人就是芳青本人,那么大哥这番来到昆明,又是中国空军力量崛起之时,很难不联想到,他是日本派来的密探。 有了这些个背景铺垫,我慢慢回想起了这段时间去给何毕寄回信的时候,收发室似乎总有那么一个身影,每次去都会见着。他看上去毫不起眼,往往只是蜷缩在某个角落里,完全没有办法引起任何注意,却又在你努力回想的时候能够想起,有这么一个人。 我蓦得一惊,开始担忧起平日里给何毕寄的信是否会他们带来麻烦。可是又觉着这种信件应该不会轻易叫人瞧了去,倒也略略安心。 而后某一日在防空洞内躲避空袭之时,听到身边的人小声地对我说,这两天有人打听何毕的消息。何毕参军的事并未多做宣扬,应得大多数人不知道,可是在这一堆的事情发生之后,我把前后之事串起来想了想,倒也觉得自己猜准了七七八八。 回到屋里,林熙明早就下课回来,正带着那副银丝边眼睛坐在他的书桌边批改着学生的作业。见我回来,放下笔说道,“回了?” “嗯,我饿了。”已快到孟秋,天气微微转凉,我脱下林熙明早早花了大价钱为我织好的羊毛开衫,坐到桌边。 林熙明到厨房中取来煲好的白粥,还有一碟子酱黄瓜和一小节切成片的香肠放在桌上,我去拿了碗筷盛粥,就着酱菜香肠喝下。 “维华,这些日子我们最好一起走。”林熙明说道。 “你是为了防我大哥么?” “我是为了防维国和他背后可能有的日本人”,他拣了一筷子酱黄瓜,撩着粥喝了,“日本人派了密探来这里探查我们空军的事,何毕的事本无太多人知晓,而如今竟有不少人在打探他的消息,完全可以推断日本人或是有何毕是飞行员之一的推测,为了证实这个推测必定会去调查其交往较密的人。何毕在昆明未曾有太亲近的人,除了你我。” 他又喝了口粥,接着说道。 “我们必定会是很有价值的情报来源,因为若是他们真在收发室蹲过点,那么一定会注意到我们与已经成为现役飞行员的何毕仍有联系。查到了你我头上,若是不想在这日本势力还未浸透的昆明闹得太沸沸扬扬,必定会用比较温和的方式来套取情报。而如果那日你见着的人真的是维国的话,依着维国与你的血缘关系,很有可能会是他被派来接近你。” 我笑着夹起一片香肠,“你和我想的差不多,不过我们对何毕也没有任何他们想要的了解。” “这才是真正危险的……”林熙明叹了口气,“罢了,答应我,这些日子不要独自出门好么。” “好好好,你真是恨不得把我带在你的皮带上就好。”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维华大美人的愿望实现 【现代】 a大中文系教授常维华 a大化学系教授林熙明 の 不可说的那些事 教授!你的人设崩了教授! 今天的何毕也是装瞎的何毕呢 林教授请给你的学生一点尊重好嘛不要在监考的时候织毛衣! wtf?!常教授大美人今天这件羊毛开衫为什么这么眼熟 惊恐惊恐 第16章第十六章 【二十三】 我和林熙明对于大哥会找上门来这件事毫不惊奇。那日上完课,和等在门外的林熙明一同回到校舍。门上的铁锁打开着,松松垮垮地挂在上面,林熙明挑挑眉,轻身从门边窗沿下拿出一把锄头。 因为有枪械管制,我们是没有办法拿到枪的,但是手中多一种武器也是好的。 毕竟对方来势汹汹。 林熙明挡在我前面,轻轻地推开门。 木门锈损的旋转扣“吱呀”一声,门外的阳光怯怯地渗进去,我向里看去,一张熟悉而又陌生至极的脸半掩在黑暗之中,被略带昏黄的阳光照亮的部分苍老得不像是我大哥应有的年纪。 那半张看得清的脸上密密地爬满了皱纹,与林熙明同岁的他居然看上去比林熙明老了许多,只有眉眼的轮廓依稀还可以见到与我相似的痕迹。 我与大哥其实气质全然不同,我似我娘,而大哥更似我爹。只是那传自爹的深邃五官总是被大哥身上那股子刻在骨子里的猥琐动作破坏得一干二净,不过话虽这么说,大哥当年那么受莺莺燕燕的欢迎,也与他那副皮囊脱不开干系。 想想当年也算的上是翩翩少年郎,光阴似白马过隙,而又是世道无常,那场 恋耽美 分卷阅读18 采薇 作者:黎昕玖 大火之后再见,却是这幅光景。我也不知应不应该道一句,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呢。 屋内除了大哥之外没有其他人,我拍了拍林熙明的肩膀,越过他走到前方,拉了一把椅子直接坐在大哥面前。 “好久不见”,我并膝而坐,背靠着椅背,“我本以为会有更多人来的,谁知只有你一人。” 他阴恻恻地说道,“对于你,我一人足够了。” 我了然地点点头,感觉到林熙明站在我的身后,“大哥相比不是来叙旧的吧。” 大哥却顾左右而言他,“你好像丝毫不惊奇,我没有死。” 我微微笑着,说道,“大哥应当最为清楚,我不是痴傻弱智儿”,我听到林熙明在身后小声笑了下。大哥脸色蓦得变了变,看来是听懂了我的言下之意。 我当然是在讽刺他,他当时的那个招数怕是只能骗过痴傻弱智儿。 “那你……” “那我为什么不去告诉警署,抓捕你?”我打断他的话,“你弑父弑母,携款而逃,与其抓了受到肉体惩戒,不如让你流亡天涯、精神永不得安宁!咳咳……” 我情绪一时难以控制,控制不住地咳嗽几声。 “再者,你令我厌恶,我不想见到你。” 我感觉到一只手轻柔地抚在我的肩上,林熙明手心温暖的温度慰藉着我。这么多年来,我的情绪很少有这么大波动的时候,哪怕当年站在新坟边,看着至亲一点点地消失在黄土之下,都未曾有过如此的愤怒。这个人,残杀他的至亲,与正在侵犯中华大地的日寇勾结,一为不仁,二为不义。若是一场大火彻底烧毁前尘事,从此再不相见也就罢了,而今他又哪来的脸出现在我的面前?! 没有预料到地,他居然笑了,那些令人作呕的沟沟壑壑皱缩在一起,越发的让我难以人情眼前这个人。 “幺儿啊,你不想见我,我可必须要见到你呢,你和这个杂种,我都得见见。” 我心底的怒气又猛地一窜,只因林熙明是父亲买来的孩子,常维国自小就喊他“杂种”,父亲曾经制止过很多次仍旧不改,直到有一次父亲将他用竹条抽了后关在祠堂之中静坐思过地惩罚后,他才渐渐改口。现在这情形,他突然一个“杂种”说出口,让我简直怒极。 肩上的手幅度很小地拍了拍,示意到无妨。我听到林熙明开口道,“还请大少爷言明登门造访为何事,否则恕我们待客不周,端茶送客。” 常维国看到了林熙明的小动作,脸色更加厌恶,似是看到了什么脏东西,“若不是太君阁下让我来,我怎么可能愿意见到你们这两个令人作呕的人呢。” 我正欲说些什么,却被他打断。 “如果你们不想让你们之间的那些龌龊事被曝出,让你们的那些敬重你的学生、与你们共事的教授们,知道你们原来是这样猥琐下流的人,就识点相,告诉我太君想要知道的!” 常维国身体前倾,更多的阴影笼盖了他,黄昏的阳光洒在他身后触不及的地方。 我看着他似乎稳操胜券的眼神,还有那看上去充满压迫性的肢体动作,倒是先笑了,“大哥,我觉得这么多年没见,你还是一点长进都没有。话说了这么一大堆,连自己来这里的目的都不曾和我们说明。哎,熙明,你刚是不是说了,如果大哥不言明自己登门造访是为了什么,就送客?” “是的。” 我站起身,把通向屋门的路让开,侧身做了一个“请”的动作,“熙明你也别愣着,大哥多年未见而又远道而来,幺弟理应赠热茶一杯,熙明你泡杯茶予了大哥,便送客罢。” 林熙明轻笑一声真去泡茶了,我侧着身看着常维国的脸色白了又青青了又白,倒是颇为有趣,“大哥?” 林熙明端茶过来的时候,常维国的神情倒是莫名安定了,像是觉得自己握住了什么必胜的把柄似的,中气十足地说道,“今日就罢了,我希望我下次来的时候,你们已经准备好了那些何毕这个名字很耳熟是吧与你们交往的书信,不要和我说你们不知道他现在在干什么,关于他、关于他去的那个地方,我希望你们都能诚实的一一道来。” 他还真的接了茶喝了一口,“不然……可真的需要让联大学生好好睁大眼睛看看,平日里温文尔雅的常教授骨子里是怎样一个下流的人了。” 说罢故作潇洒地甩门而去。 林熙明端着茶壶,面色略有些担忧。我拿过茶壶喝了一口热茶,把凳子放回原处,说道,“怎么了熙明?” 林熙明叹了口气坐下,“若是维国用这个作为筹码要挟……” “我不会说的”,我斩钉截铁地说道,“他要公之于众,大不了与你离开这地方。但是我绝对、绝对不可能告诉他任何有关何毕的事的。” “这不一样”,我摇摇头,敛眉说道,“熙明,你知道的,这不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quq喵呜 在考试周中水深火热的作者君想要评论! 【大声嚷嚷 第17章第十七章 【二十四】 我看着林熙明的眼睛,那双黑色的眼瞳里倒映着我的身影,还映着一些不明的情绪。 “我……我不能看着你被……被大家……”后面的话林熙明似乎没有办法开口,我却能够理解他脑中所想。 联大之大,怕是容不下我和林熙明分桃断袖之好。 这种事,常维国若是还有点脑袋,都会知道闹得越大越好。事至那时,我又如何能够保住自己手中的戒尺,继续站在自己爱着的那一见方的讲台上教书育人? 不可能的。 如果我和林熙明还想讨个清静,在乱世中为活而活,只能寻个无人的山林隐居,这倒不是不好,恰恰相反,这也正是我梦中想要的恬静闲适的生活只是,这种生活应该是在国泰民安之后。 说白了,我舍不得那还未编完的科普书,舍不得那群似孟春新绿般郁郁葱葱的学生,我仍旧想用自己的绵薄之力,引导他们在这个乱世中野蛮生长。 不过这都是我自己的想法,若是与常维国想要的情报相比,我情愿受到心爱学子的指指点点,昔日同窗的不甚理解,或是贩夫走卒的无情嘲弄。 只是林熙明……怕是不忍的。 “维华”,林熙明为我重新斟了杯热茶,“你与我不同,我当教授,更多是想离你近些,而你,是真的把传道受业、教书育人作了自己的理想”,他的手指不自知地蜷了蜷,“我还记得你方到长沙不久的时候,浑噩颓然的样子,我不知该如何帮你,只好日夜陪着你,也庆幸你最后找到了自己的目的……我又,我又如何能看着你再失去它。” 我沉默着,揭了茶盖 恋耽美 分卷阅读19 采薇 作者:黎昕玖 一点点嘬着只有碎梗的茶水。 “一定有办法的”,他颔首皱眉,“要不……要不就说是我以你的病情相逼,定要你从我。” 我一口茶呛着,赶忙放下手中茶杯怕摔着,连着咳嗽数十声。林熙明连忙拍着我的后背,帮我顺气。 我简直要被他气笑了,“熙明,你什么时候和维国一般脑子不好使了,这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办法也能想出来!” 最令我生气的是,他的神情告诉我,他是真的在思考这个办法的可行性。 是的,我是真的不能放下那群求知若渴的孩子们,但是这不代表我就能这么轻易的为了自己放下他,他未免太轻贱自己。 我伸手捂住他还想说什么的嘴,“够了熙明,不可能,我不可能拿你当挡箭牌使的。” 林熙明的眼中一时间难以辨认出确切的情绪,像是杂揉着欣喜慰藉悲伤或是叹息,我分辨不清。我看见他最终是闭上眼睛深吸了口气,说道,“维华,我觉得我们忘记了一件事,他是怎么知道我们的关系的?” 我听了微微一愣,旋即也觉得不对。那场大火在我十六岁的时候将我和父母烧得天人两隔,也将常维国赶出了我的生活。而我和林熙明在一起,是在他回国后,也就是我二十二岁的时候。 二十二岁时,常维国早就不知亡命何方,那里得知我和林熙明相爱的消息的呢? 我本已开始在脑中安排我和林熙明以后的行程,现在却又隐隐觉得,也许一切不会那么糟糕。 我和林熙明讨论着常维国的这个破绽,直至夕阳完全地沉入地底,依稀甚至找到了学生时代准备辩论时的兴致。天色已晚的时候我们躺在床上聊着天,早就不再是常维国的话题,聊的话题天南地北甚么都有,最后困顿地团进了林熙明的怀中,贴着他熨热的胸口睡去。 之后的事,是在我被收发室的小差喊去拿何毕的信的时候发生的。 收发室的小差才约莫七八年岁,精灵鬼怪,像是一个觉得地上长刺的闲不下来的小泥猴,被太阳晒得黝黑,远远看着也只有一双精神的大眼亮一些。 他一边喊我,一边叽里咕噜地说道,“今儿个收发室里来了个怪人,和先生您长得忒像,就是一脸的皱纹看着让人觉得可怖,诶,先生,那会不会是您的爹爹?” 我心底觉着好笑,伸手在他头顶轻轻敲了下,“别瞎说。” “先生为甚么打俺”,他摸了摸被我敲到的地方,一下子蹿得老远,对我做了个鬼脸喊道,“先生自己去收发室吧哼!俺去看看今日的公示板上有没有什么新闻,回来跟先生讲!” 我看着那小孩子蹦跳着跑远,心底却有点点不安,他说的那个怪人定是常维国。在我去取何毕信的时候等在收发室也定不会是个巧合,沉寂这么些天,终于到了这最后的时候了。 我想了想,还是返回去喊了林熙明一起。 周末的收发室总是很多人,远离故土的学生教授们在这里等着一封家书。新亭一别,家书万金,也不知道哪封信里会写着谁家窗前梅花开了呢。 走进收发室的时候,我一眼就看到了坐在一边盯着来来往往人看的常维国。他今日似乎好好收拾了一番自己,穿了一件布料劣质的正装,那日见着的时候胡乱的捋到脑后的头发今天好好地打理了一番,再加上的确相貌不凡,只是苍老异常,倒还显得有些正人君子的样子。 我目不斜视地径直走向那分门别类归好的信封,低头翻找起来。余光里林熙明找了个常维国正对面的位置坐下来,看上去颇为无聊,甚至从随身包里找出了 我侧了侧身,把林熙明的动作看得更清楚些,待我看清,却真真的一个没忍住笑出了声。 这家伙居然拿出了上回织了一半没织完的羊毛开衫,连个正眼都没给常维国地,自顾自得地织起了毛衣。 太过分了吧。 我看到常维国脸本就蜡黄没有血色的脸青得吓人,不知怎的就突然想起来小时候,我们还都在上海的宅子里。我当时方才十周岁不到,总是被年长五岁的常维国欺负,林熙明身份有阻也不敢明着面针对他,就尝尝弄一些常维国全然忍受不了的举动来在父亲面前激他,等着父亲去管教他。 指尖在一封米黄色的信封上摩挲了会,我把它拿起,对着林熙明喊了声,“熙明,走了。” 蓦得,常维国站起身,猛地向门口一挡。 “你们走哪里去!” 作者有话要说: 常维华:我有个大胆的猜测。 林熙明:请说出你的猜测。 常维华:【皱眉】【气鼓鼓】常维国那个老不要脸的糟老头子不会偷听我们墙角了吧! 林和大哥同岁无话可说熙明:……不会的。 常老不要脸糟老头子维国:老子才不稀罕听你们这两个恶心卑鄙无耻下……【打晕套麻袋拖走】 林熙明:【织毛衣】聒噪。 常维华:熙明……你这随身带毛线的毛病什么时候养成的。 第18章第十八章 【二十五】 这一声喊得颇为大声,引得本就人头攒动的收发室内的人们全都看了过来。我不带任何感情地看着他,淡淡地说道,“这位先生,你这样是为何?” 林熙明正在把拿出的毛线理好收回包中,闻言抬起头,本就轮廓分明、有些冷峻的面容此时此刻更显出些冷意。 我见常维国瞪视了我们一眼,却朝着探头探脑向这边看过来的旁人叫喊道,“我可真的是忍受不了这样的龌龊之人了。” 想要看热闹的人们慢慢地靠近,常维国指着我,我甚至能看清他指甲缝里未洗净的泥渍,他继续大声说着,“你们看这常教授,长了一张眉清目秀的面容,平日里教书育人也算的上是仪表堂堂一表人才,可是你们谁知道他私下底却干着和……”他皱着眉顿了一下,一副被恶心到无法说出口的模样,旁的人们忍不住起哄催促起他,看着吊足了胃口,他才再次开口,“他居然干着和兔儿爷相当的勾当!” 人群中一阵嘘声,我感觉到不善的目光探究地投射在我身上,那种目光里带着的鄙夷与嗤之以鼻像是黏腻难以甩去的粘稠液体,紧紧地附着在身上。 林熙明没有说话,这是我们的默契。 我找了个桌檐靠着,带上一点笑容看着方才取得一点优势就得意洋洋地常维国,说道,“对不起,我不认识这位先生呢,所以也不知这位先生所言何事。只是这位先生光天化日之下、众目睽睽之中公然血口喷人,实在是有些不妥吧。” 我又看到人群中有着我的学生,他们听言小声地窃语着,“这个人是谁啊,怎么在这个地方这样说常教授”“是啊,这不是血口喷人吗” 恋耽美 分卷阅读20 采薇 作者:黎昕玖 …… 我隐约听到些他们的对话,欣喜于他们对我的维护,却又有些愧疚,因为那的的确确是事实。 “哼”,常维国脸色变了变,似是不满意围观之人的反应,又说道,“大家伙自己看啊,这常维华常教授和他长兄林熙明林教授每日同进同出,你们是不是曾经还感慨过他们的兄弟之情深似海?” 有和我共事多年的联大校友深切地点了点头。 “你们可知,他们根本就不是亲兄弟!而且常维华不仅是与明面上的兄弟林熙明勾搭成奸,还与自己的学生纠缠不清!” “什么!还和学生?!” “谁啊。” “不过也有可能,我看他们一同逃难、南下之时一路都是同住一张帐篷的。” 人群一下子炸开了锅。 “平日里也没见着常教授有纠缠过学生啊,他向来有点……怎么说,淡漠的感觉,所以大家若非是有问题要询问,不会去找他的。” “是啊是啊,当时校舍紧张,林教授还主动提出和常教授共主一间校舍就好了……” “是的呢!当初还想说这两人关系真好……如果真的是那种关系的话……这倒也说得通。” “哎!之前何毕师兄不就是常常到常教授和林教授那去吗,有没有可能……” “而且常教授姓常,林教授姓林,这怎么可能是亲兄弟嘛。” “诶话不能这么说,万一随母姓呢……” “这么一说好像真的有点什么……毕竟自从何师兄走后,他们就常常互通有无,书信往来地可频繁了。” 我站在人声鼎沸的中央,看着常维国小人得志势在必得的样子,他乘胜追击道,“不信?不信我就去拿了他手中的信看看,必定是何毕写与他的。” 我立马就明白了他的用意,本还在想他这番声讨只能污了我的名声,探寻到他想知道的秘密确实不大可能达到的目的,原来他的险恶用心在这。 他还是有些脑子的,那日之后应该也是知道了不可能从我这直接得到些什么,就把心思放在了何毕和我交流的信上。之前的信我已经放在蜡烛上烧成了灰,他也寻不着,于是就在这守株待兔等何毕再寄信给我。 一封信,哪怕没有直接相关的内容,如果足够用心,也定当是能够发现不少有用的东西的。就像是那英吉利的有名侦探福尔摩斯,不就能从一封信的信纸火印和字迹探明写信人的许多消息吗? 常维国身体前倾,一副要上来拿走信封的样子,却又半途停住,朝我露出一个胜利者的轻蔑的笑容,“或者……常教授和林教授对于这肮脏的事实还有什么想说的吗”,似是准备再戏弄一下,炫耀自己手中胜利的红苹果。 我一听常维国这话简直笑了,这人怎么总是脑子不大好使的模样,如此自矜自耀,以为自己靠一些暧昧不清的话语煽动了人们的情绪就胜利在握?也不看看自己找的都是一些怎样一击就破的观点来针对?所以说幼时不好好跟着教书先生学习,只知道那些个淫言软语,红烛罗帐,巫山云雨,到头来和人吵架逻辑都掰扯不清,真真是蠢到令人担心。 “这位先生言之差矣”,一直站在我身后一点距离沉默着的林熙明开口道,语气带着些许地讥讽,他安抚地按了按我的肩,向前一步走到我面前,面对着围起来看热闹的人们。我看见他的脊背笔挺,光明磊落言行坦荡的模样。 “我们本是沪地商贾之家,常家老爷心善,在街上看到无父无母且无人照料的弃儿,心软之下便收养了孤苦无依的我。又宽宏厚爱,保我旧姓‘林’,取名熙明,以昭人生光明之希冀。后而有二少,名为常维华。这便是为何我与维华为兄弟却不同姓,不过的确,我们并非亲生兄弟。” 林熙明作势叹息一声,“只是难道说,贵先生只认同亲兄弟才能有兄弟之情,而收养的兄弟一定就是那种不堪的关系吗?更何况我与维华自十七年相依为命至今,一同求学、教书,七七事变之后历经沧桑坎坷离开故土北平来到长沙,又从长沙跋山涉水来到春城昆明。其中多少艰难困苦天灾人祸都是我们一同面对一起度过?这样而来,说句情逾骨肉也是不为过分的吧?” “至于同住”,林熙明侧身看了我一眼,我颇为安心地回看着他,“维华的身体时常欠安微恙,我作为兄长放心不下,同住也方便照看,我不明白这为何会成为你诬蔑我们关系的理由。” 我看见林熙明这番话说完,围着的人们窃窃私语的声音少了许多。常维国那副得意的神情被不妙的感觉浸透,看上去有些滑稽可笑,他勉强地说道,“哼,就算你能解释这个,那何毕呢?仅仅只是师生关系,能够让他夜不归宿地待在你们那,并且再离开联大之后还如此频繁的书信往来吗?你别解释了,说什么解释的话都比不上你直接把手中的信拿出来给大家看看来的直接。” 我轻笑一声,声音不大,却让常维国蓦得变了脸色,恶狠狠地看着我,我看他已经黔驴技穷,也不想再对他所说逐条反驳,“这种私人信件,岂是你说要看,我就必须给你看的?再者,你诬蔑我和林熙明,这事空穴来风凭空捏造,一张嘴就想要搅得我的日子不安宁,你倒是颇为不费工夫?人言可畏啊,阮玲玉这话可说的真真有道理极了。” “你要是给不出证明我和林熙明有那种不堪关系的证据,那我可要把你诽谤这事深究到底了。” 围观之人中已经有开始声讨常维国的声音,我看见我的一个学生直接冲着常维国吐了口唾沫星,啐道,“嚼人口舌的家伙!” 常维国涨红了一张脸,“谁,谁说我没有证据了!” 我笑意更深,于是扮作一副甚是不屑的样子激他,“那你倒是说出来啊,别支支吾吾地什么都讲不清楚,到头来白白丢了脸面。” “我都看见了!林熙明时常会在窗外看你那个眼神简直让人恶心!” 他一下子像是打开了什么闸口,神色轻蔑起来,如同洪水泄流一般滔滔不绝地说着。 “他陪你去北平读书是他跪下求父亲的你知道吗,可真的是个痴情胚子啊。为了你像个女人一样的学女工织毛衣,呸,二椅子都不像他这样”,他越说越激动,似乎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扳回一城的方向,于是无所顾忌地大肆攻击,“你十五岁那年又失足掉入水中,他把你救起来后居然亲你,你们真是恶心!” 人群哗然一片,我抢在嘘声之中问道,“这位先生您可真是神通,连十五岁那年的家事都知道?还有,您为什么要用‘求父亲’?” 人们似乎已经被这翻来覆去地关系弄得稀里糊涂,此时林熙明突然向前两步,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番常维国,声音略带犹豫地开口道,“这位 恋耽美 分卷阅读21 采薇 作者:黎昕玖 先生……您长得很像维华啊。” “哎!别说,真的像!” “感觉……就像是年老的。” “乍一眼看上去气质完全不同,这么一说仔细看看……眉眼真的十分相似啊。” 我装出一副蓦然发现的惊异样子,“大……大哥?!” “大哥?!怎么会?我看着两人争锋相对的样子还以为是什么不共戴天的仇人。” “啊……之前林教授似乎是提到了,常教授是他们家的‘二少’。” “大哥”,我假作怔楞的模样,“你……十七年前那场火……等,等下……咳咳咳!” 我颓然地扶着林熙明的肩膀低下头不停地咳嗽,听到议论声中有人说道。 “不对啊,不是说了十七年前那场火灾之后,常教授和林教授相依为命吗?” 我喝了口林熙明递过来的水,盯着常维国那双已经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个局面的眼睛继续说道,“那场大火……大哥”,我声音哽噎,“你不是……死了,死了吗?” “我……”常维国开口茫然地想要解释些什么,那样子真的是愚蠢的让人想笑。 我立马打断他的话,“难道说!”我故作震惊地瞪大眼睛,抬起手颤巍地指着常维国的鼻子,“那些不翼而飞的金银珠宝是你偷偷带走的?!怪不得没有你的尸体,原来你!你居然!” 我一步一步地逼近常维国,显得有些咬牙,“大哥,金银珠宝我不在意,我就想知道一件事……那把火!那场弑父弑母的火!是不是你放的!” 常维国被我少见的怒火吓得没出息地一抖,嗫嚅着嘴唇,支吾着说道,“没有……” 我皱着眉看着他,林熙明不含任何感情地盯着,众人也都纷纷把目光投向他。我测过头,怒火渐渐被一种抹不开的哀伤浇灭,我凝噎着说道,“大哥……都过去十七年了,你说实话,就说是为了钱财去陪那个戏子……父亲不给,你放火盗财,我又不会怎么样,毕竟已经过去了这么久……咳,咳咳,你现在是没有了钱吗,看你脸色如此不好,想来找我要些许银钱就直说,毕竟血浓于水我也不会拒绝你,何必捏造那些子虚乌有的事情来要挟呢?” 围着的人们已经有面露嫌恶之意的,也有向常维国啐了一口唾沫就离开了的。大局已定,我也默默地在心底松了口气。 那日我和林熙明商榷之后,便就打算诱使常维国自己说出他是常家大少的事实,再由我去声讨那次大火。弑父弑母,如此十恶不赦的罪名扣在他脑袋上,他便是又有了九张嘴,说出来的话也不会再有人愿意去相信,再给他套一个看上去合情合理的“诬蔑”的理由,那么更不会有人相信了。 常维国不是想借用围观之人的口舌来向我们施压吗?若是无人相信他,他还能翻出什么风浪? “你……你不要转移话题,那封信,你若是不敢给大家看的话,我是不是可以断定你与那何毕有不正当关系!” “你才别转移话题!”人群中有人大喊道。 我叹了口气,准备继续向他施压,却被一个小小的冲开人群跑进来的黝黑身影抓去了注意力。 小差大而明亮的眼睛噙着泪水,仰头看着我,抽泣道,“教,教授,我……嗝,我在公示牌看到,昨日,昨日空战……死伤惨重。” 我心中隐隐有着极度的不祥的预感,曾经埋在心底的担忧霎时翻涌上来,我感觉到林熙明默默地把手搭在我的肩上。 “何……哥哥,何毕……”他抿着嘴似是说不出来,抹了抹眼泪大声喊道,“他牺牲了!” 翻涌的惊涛骇浪化成了海啸坠落狠狠地拍在心头,我像是被震晕了一般,脑中一时间竟然没有任何的思绪。 “何哥哥,呜……何哥哥从来都没有说过他是去参军了,呜呜呜……” 待我回过神,手中拿着的信封已经被我捏出了数道痕迹,我没有心情再陪常维国掰扯这些乱七八糟的事了。 “你们也听到了”,我抬起头,敛了敛情绪,面无表情地对着四周窥探的人们说道,“何毕离开学校是为了去当飞行员抗日。” “而这个人”,我捏着米黄色的信封,拍在常维国脸上,“放火烧死爹娘之前,和一个日本女官暧昧不清。” “他现在一定要看何毕寄给我的信。” “我可能给他吗。” 说罢我也懒得看人们的反应,拉了林熙明转身快步离开了收发室。 屋外,风吹走了阳光,天阴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大哥:凉了啊 这章超级长!快夸我! 为了小天使们看得爽就没有分章嘿嘿嘿 伪装双更嘻嘻 第19章第十九章 【二十六】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回到校舍的,回来的路上什么都记不大清了,只记得天空阴沉的可怕,然后一切的画面都是灰败的,像是被空袭的炸弹扬起的尘土模糊了一般。也听不真切,林熙明似乎喊了我一声,但是我听不清,只能感觉到有如同耳鸣似的的声音传入耳廓。 手中的米黄色的信封似乎是滚烫灼热的,我有些惧怕地握着它,却又颤抖的想去打开。 我端坐在摇摇晃晃像是马上就要散架的木方桌前,那封信被我细心地抹平褶皱放在桌上。我想打开它,却又不想。像是不敢,也像是不愿意面对。 我想起曾经在北平的时候看到过何毕和他的未婚妻付小小在梅花树下对立,付小小穿着藏蓝的百褶长裙,歪头拉的小提琴发出悦耳的声音,何毕盘腿坐在她身边,轻哼着不成曲的小调。冬日难得一见的阳光把梅花映在他们的衣角,似乎还能嗅到隐约的淡雅梅香。 我想起在昆明的相遇,这个年轻人受尽苦难,看着恩爱的未婚妻惨死红楼,自己费尽心思逃离了故乡南下。我记得他当时的样子,挺直了脊梁,却无重可扛,眼神里盛满了沉寂的苦痛,还有如同深渊般的绝望。 我还能够清楚地记起他对我和林熙明说出“如若血洒祖国河山,不悔也”的那个除夕夜,幽暗的烛火把他的影子拉的很长、很高大,像是一个守卫者,一个巨大而又令人心安的背影。 我抬起头,看到一脸担忧的林熙明。 “别哭”,他弯下腰来,贴着我的侧脸,手指轻轻地抚过我的眼角,“维华,别哭。” 我没有觉得特别地想哭,只是眼泪不受控制。心里揪着像是在滴血,却又沉默得如同无事发生。 我的指尖摩挲着这封绝笔之信,兀地指腹一痛,是被过于薄的纸划伤了,一滴鲜血溢了出来,染红了一小片信封。林熙明匆忙地去找纱布,我怔愣地看着自己的手指。 绝徼移栽桢干质,九州遍洒黎元血。 林熙明为 恋耽美 分卷阅读22 采薇 作者:黎昕玖 我包扎好伤口,我对上他盛着担忧的眼神,笑了笑,“我没事的。” 他一副不信的模样,却仍是在长凳上坐下,静静地抱着我。 向之所欣,俯仰之间,已为陈迹。 只是那些存在过的英勇之举、英雄伟绩,那些怀着怜悯与爱,那些怀揣着家国之情赴了抗争前线的人、事,都不会消失。 我鼻息之间全是林熙明身上方晒过太阳的味道,温暖得我无法自制地泪流满面,无声无息,却又悲痛至极。 我太累了,今天和常维国这一番较量费心费神,却又收到这如同晴天霹雳般的消息,身心俱疲得浑身酸软。仰头躺在林熙明的怀里,看着他的眼睛。 “我想赶快把我们的书写完。” 林熙明俯下身,吻了吻我的唇角,缓缓道,“好。” 那日到最后,我也未曾打开过那封信。我总是不忍心也不敢去碰它,总觉得碰了就像是证明了什么似的。 许希麟女士上门拜访过,这位年轻的校长轻声地问询我,何毕是否还有遗孤需要赡养,或是亲眷需要照看。我端着茶抿了一口,说道,没有。 他的未婚妻死在了北平,他的父母死在了重庆。 他死在了硝烟弥漫的苍穹,云雾缭绕之中。 他的最后一件事是调转方向冲向标着太阳旗的敌机,他的最后一眼看到的是舞蹈在机翼与发动机上熊熊燃烧的火焰。 我听到小差告诉我,说何毕是与敌机迎面相撞同归于尽的,我听闻之后,脑海里就一直反复着一个画面。当他们离的足够近的时候,那一个死亡之前、眼神对上的一瞬间,日军飞行员是否会被何毕的眼神震惊。 那必定是倒映着火光的眼眸,战火灼伤的眼眸。 他带着那样的眼神死去了,但是这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的四万万双眼,就都变作了他。那些鲜血都是真实的,燃烧起来的愤怒也都是真实的,大雨无法熄灭这样的火焰,谁都无法熄灭这样的火焰。 【二十七】 那日与常维国在收发室对峙,我离开的很匆忙,并未关注之后的发展。前日里收发室的小差给我送报纸时,倒是叽叽喳喳地和我说了很多后来的事情。 这泥猴一般蹦的小孩子坐在凳子上抓着我给他的花生米吃,一颗一颗一点点的啃,像是在品尝什么珍馐。 他说那日我离开后,群情激奋,把常维国自上而下的批了一遍。弑父弑母、卖国求荣,真是个民族的耻辱。本来好事的围观人准备把他扭送警署,却不料半途被他跑了,至今也不知道跑去了什么地方。 我摸了摸小泥猴的脑袋,送了他一小袋花生米给他带回去,他家有一位瘫痪在床的老母,才使得这么小的孩子得出来当差。 谁知小泥猴摆了摆手,不要花生米,倒是一改平日里跳脱捣蛋的模样,怯生生地问我,他能不能让我教他认字。 这话听的我心底一酸,当即应下,待到小泥猴不得不回去的时候,对正熬粥的林熙明商量道给快要编辑完的书加部分认字的单元。 于是又是废寝忘食两天,为已经基本定稿的书本增添了识字认字的部分。 我和林熙明终于完成了第一本科普书的编辑,我微笑着看着这本看上去颇为破烂的手稿,就像是在看着一份珍宝。 “熙明,我很高兴。” 他对着我笑了,“我也觉得。” 我们早已定夺好书的名字,就叫《普明杂集》,取科普以明人心之意。我取来毛笔,研墨执笔,笔走龙蛇,惊鸿游龙,普明杂集四个大字呈在宣纸上。 林熙明与梅校长说过此事,而今完成,我们便准备拿着手稿去给梅校长印成小册,低价卖予本地的孩子们。 已是隆冬,我换上厚实的绒毛外套,林熙明为我套上羊毛围巾,细心地围好。我细细地看着他的睫毛,想着那睫毛之下是怎样温柔地眼眸,真的多亏了熙明,我这咳疾拖了这么久也未曾太过严重,尤其到了冬日,本以为会因着天气寒冷而加重的病情,却在他无微不至地照料下维持着与先前差不多的样子。我越看越是心悦,忍不住低头轻轻吻了吻他的发旋。 他抬起头来回吻着我。 我们出门是要去把手稿带给梅校长,却不料路至途中,我发现我们忘记带第二本与第三本的校对稿了,于是林熙明快步跑回去取,我便在原地等他。 等他的地方在一个小池塘边,泥泞的小路看着很是滑,池子不大,看上去却有点深。我突然起兴踢了个小石子进水池,看着水面漾开一小圈一小圈的涟漪。 涟漪破碎了水面的倒影,待到那些碎成无法辨认的波纹重新拼成影子的时候,我惊地发现,我的倒影背后,还有个人影。 他靠得极为近! 我僵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 宛若猝死的更新时间qaq 晚安天使们 完结倒计时啦quq 第20章第二十章 【二十八】 我站着没动,脑中飞快地思考着会是谁。这时我感觉到自己肩下夹着的手稿被动了动,我立马想到了一个人。 常维国! 他怕是把我带的手稿认作了书信…… 这个人怎么这么的不识好歹! 只是我不知道我现在应该如何是好,我是断然不可能让他偷走我和林熙明这大半年来的心血的,可是如果武断的对峙…… 常维国根本没有给我时间多想,他一把抽走手稿,转身狂奔。 我转身欲追,却不料深吸了一口冷气,顿时五脏六腑就像是被带刺的鞭子抽过了一般地疼,可是仍旧快步跑着去追。 看得出来常维国这么些年苍老的厉害,连我这个带病在身的体质都能勉强追上他。 脚下的土地实在是太过泥泞,跑着都觉得有些滑,需要费点心神稳住自己。风很大,吹在脸上像是刀割。我追上了狼狈逃窜的常维国,伸手想要去抢回手稿。常维国侧身反抗,抬手握拳打在我的肩上。我没有管那疼痛,这份手稿于我而言是太过重要的东西,以至于让我并不在意那些。 争抢之中,我看着常维国脚底滑了一下,他大张着手像是想要稳住自己,却徒劳无功,湿滑的泥土带着他一路滑进了水池。 “大哥!” 我没有预料到这种情况的发生,一时慌了神,却突然想起常维国是习水性的,稍稍安下心。而下一霎那,却又提起心胆。 手稿! 那一册的纸还被常维国拿在手里,而那人已是向着水深处沉去。 纸怎么可能耐的了水!我不顾一地的泥水,跪在池塘边,努力伸手,想要够着那份我看之重之又重的文稿纸…… 膝盖被泥水浸得冰凉,拼命向前倾也在全力稳住平衡。 恋耽美 分卷阅读23 采薇 作者:黎昕玖 我的眼里只有那飘在水面上的手稿,着急得仿佛全身血液都停滞在了血管之中。却在快要触碰到的一瞬间,看到了一串飞扬起来的水花。 下一瞬,冰冷刺骨。 我毫无防备,寒冷的水铺天盖地涌入我的口鼻。像是在被生生地活埋,如针似刀般的冬日的池水如同腐烂发臭的肥肉里生的蛆虫,无孔不入地浸透了大衣,钻入皮肤,盘附在骨头之上。 好……好冷。 手腕仍旧被抓着,我挣扎着摆脱了那只手,拼着最后一点意识,一把抓住快要被水浸透的手稿,奋力向岸的方向一扔。 我睁大了眼睛,只是看不大真切,被搅得浑浊不看的池水涌动着,我太冷了,呼吸困难,只在模糊之间似乎能看了手稿落在了枯草垛上,遂是放下了心。 我感觉到我的脖子被揽住,一只手捂住了我的口鼻将我向下按去。 我抢着吸了口气,却被那如坠冰窟的冷意刺激的肺中宛如爆炸般的疼痛,再然后,我被按向了池底。 匆忙之间的换气并不能支撑很久,我挣扎着,却越来越无力。意识渐渐模糊,许多我以为自己早已忘记的画面如泉涌一般冒出。 这感觉就像是小时候那一次落水……冷得全身遍体都是僵硬的,那种寒意似乎是从心脏泵向四肢百骸,无法阻止。我想起来,那次恍惚之中看到的离开的背影,不是我以为的林熙明……而是常维国。 不是我和林熙明在玩闹之中不小心落水。 而是常维国,我的大哥,把我推进冬日的水池。 事情总是重复而又相似地发生,我迷蒙地睁开眼,吐出一口很小很小的气泡,水色粼粼地印在一张脸上……我仿佛看见了常维国志得意满的脸,也似乎看见了林熙明惊慌的眼……不过,也许,都没有看见吧。 心口冰冷的刺痛渐渐被窒息的闷痛替代,我感觉到我很轻,水似乎是一种缭绕在我身边的空气,我感觉到有什么画面从脑海中闪现,又有着什么情感在血液里奔涌,却什么都抓不住,抓不住,从手心中滑走。 彻底失去意识前最后一个画面是林熙明歪着头贴着我的手心,嘴唇张合着说着什么,我努力凝神想要去听清,却只能听清只言片语。 “……烟尘,离的远些。若是……冷风凉,就……围巾,护……鼻……” 我想起来,他与我恳求过。 “答应我……不要再病了可好……” 抱歉啊…… 【二十九】 我感觉到了阳光。 那种透过眼睑直直的、明晃晃地昭示着自己存在的橙黄的光芒,难以忽视。 身体忽然有了重量,像是悬浮在半空中的气球被人用力地拽向地面,来不及再次飘起来,就被放走了气。 却变得真实。 伴随着阳光而来的是疼痛,肺疼得尤为厉害,像是被千万根细针密密地扎着,头疼、嗓子亦是疼的,不受控地不停咳嗽。 我能感觉到佛照在我眼睛上的阳光晦明变化,我能感觉到有人近乎寸步不离地照料着我。不用思考就知道这必定是林熙明,这个世上除了他不会有任何人会这样的对我了。 我感觉到他一点一点地把温度适中的米汤喂下,为我拭去嘴角的汤渍。我感觉到他柔软的唇轻轻地,像是在对待什么易碎的珍宝似的碰了碰我的唇角。 那种感觉就像是相爱的人在深海之中拥吻,不论如何用力地想再近一点,唇齿之间却永远隔着一层空气。 我只觉得无法面对他的一腔柔情,那双盛着哀愁和爱意的眼睛。我的意识没有办法突破那层柔韧的屏障,满心的愧疚却无法抑制,只感觉到一线湿意顺着眼角而下,凉凉地浸入鬓发之中。 可如果再来一次,我……仍旧会去拿那份手稿。 我虽每次都安慰林熙明,和他说“我没事的”。可是我的身体我自己最为清楚,在他的悉心照料下,支撑一年半载是没有问题的,三年?四年?我不愿去想象那可能性。 一本书至少要花上半年的功夫才可以编成……我不可能去赌我能否活那么久。 那些书稿,寄托着的是那些困苦孩子读书的希望,是我教书育人的至圣理想,也是我和林熙明能够为文化星火相传做出的自己的那份柴火。 哪怕这星火需要燃烧自我去支撑,我也不会后悔。 可是我终究是错付了林熙明……那么爱着我的熙明。 “维华……?” 我被轻轻地抱住。 “别哭,我在,你没事的。” 我情难自禁,我迫切的想要看到他。 我感觉到了阳光,不再是透过眼睑的橙黄,而是直直地照射在眼眸上的明黄,有些刺眼,我眯着眼,看到了那双深似汪洋的眸子。 “熙……咳咳咳!咳……” 他惊喜地笑了,慌忙地侧身去拿水,“先别说话,喝点水。” 我接过水杯,是熨帖的温度。 他一直在床边,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似乎害怕眨一下眼,我就又会离开他。 “我好怕”,林熙明笑着,“维华,我很怕。” 我无言,伸手去碰他的手指,十指相扣。 他看着我的眼睛,微微笑着,“我真的很害怕……我就,我就离开了那么一会,就,就把你弄丢了。” 他似是喟叹满足地微笑着,紧紧地扣住我的指头。 “我在水里抱住你的时候……你都闭上眼睛了”,他敛着眉,却仍旧定定的微笑着看着我,“浑身凉透,冷得我也觉得全身冰冷”,他低下头,看着自己手心,“好冷……真的好冷。” 我感觉到手背滴上了温热的水痕,他低着头,看不清表情。 “我太害怕了”,他的声音颤抖着,“维华你知道吗,我太害怕了。我没有办法忍受你离开我的,我会没有力气去照顾自己的,我会死的。” 我努力坐直身子,抱住这个颤抖的男人,在他耳边,无力地用气声说道,“你不能死啊。” 他不说话。 “我注定是看不到这万里山川河清海晏的那一天了”,我失了力气一般靠在林熙明肩上,感觉到他无法自控的颤抖,“熙明啊,我最爱的熙明,你至少得在我坟前,告诉我北平的阳光是否一如往昔般温暖……吧。” 我第一次见到林熙明这样痛哭,失了声,宛如世界崩塌,泪水滚烫地滴在我的手心,烫伤了我。 我也是第一次抱着哭累得直接睡过去的林熙明睡着,半夜我刚退了点的温度再次起来,迷迷糊糊之间感觉到林熙明起了身,为我换冰毛巾降温。 待我再醒来的时候,看到林熙明把木桌搬到床边,正伏案写作。他觉察到我醒了,冲我微微一笑。 “饿了吗?” 像是那场痛哭从未存在。 我点点头,寒冬 恋耽美 分卷阅读24 采薇 作者:黎昕玖 落水,让我的喉疾恶化,现在一呼一吸都能感觉到肺刺痛难忍,只好小口的呼吸,才好受少许。 林熙明取来小碗粥,一勺一勺地喂我。 “手稿没有大问题,有些部分的笔墨被水晕开了,我已经重新誊抄了一份”,他一边喂,一边轻声说道,“常维国死了,淹死在了那个水池里。他被水底的泥黏住了鞋,没能浮上来。” 我点点头,没什么胃口,尽量地喝下数勺粥。 “我救你上来后,直接把我干燥的衣物给你换上了,又逼出了你呛的水,才让后来来的大夫勉强在黑白无常手里挽回了你,不过……”,他低着眼,那个词似乎要用尽他所有的力量,“不过……也只是一时的。” 他握着勺子的手有些抖,“大夫说你,染了肺炎。” 我早知如此地笑了笑,“不错,还有几日可活。” “熙明,我死前的这段日子,你陪着我吧,哪都别去了。” “好……”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完结! 哎,其实明天的内容大家都猜得到了。 第21章第二十一章 【三十】 我能感觉到自己在一天天的衰弱下去,开始咳血、呼吸困难、浑身乏力,甚至有的时候从肺到腹部都疼得厉害。开始嗜睡,昏昏沉沉甚至一日都在浅眠之中挣扎。 我知道林熙明自始至终都没有想过放弃,来来走走的大夫没有半百,也有数十个。有望闻问切的昆明城最受人尊重的大夫,也有法兰西留学回国的西医大夫。 只是收效甚微。 昂贵的西药我们就算支付得起,这昆明大后方也没有药源供应。能买来的药物都吃着,可是我这旧疾发作,新病不依不饶,各色的药物也仅仅只是勉强吊着一口气罢了。我有时更想告诉林熙明,算了,强求不得。可是每每看到他那双眼,我的话就停滞在了舌尖,没有办法说出。 与我而言,每一天睁开眼看见的窗前的阳光,晨光熹微中熟睡的爱人,那和煦温柔的感动与生机,像是某种细软的触角,轻轻地也深深地柔软着我的心。 草在结它的种子,风在摇它的叶子。深爱的人在睡梦中呢喃自语,爱着的人在清醒中默默微笑。我们不说话,就十分美好。 或许人生最幸福的莫过于此。 我是真的只想这样安静地,看着林熙明在不大的木屋之中忙碌。我想看着他从柴火房一身灰地出来,端着清淡的面条。想看着他在小方桌上伏案写作,桌上摆着的我赠与他的泥塑小猫被擦得宛如十五年前我送他的模样。想看着他揽着我织着手套的模样,纤长的睫毛在眼底打出一片阴影。这样的充实与美好,平庸无义,却温暖得让人流泪。 我怎么会舍得离开他呢。 可是我不能只这样静静地看着他,享受只有我们两人的日子,直到我的死亡。 《普明杂集》还没有编完。 我们预计的五本,成稿一本,校对两本,还有两本还未动笔。 在我虚弱的拿不起笔之前,我得把剩下两本中,我的部分写完。 在我和林熙明提出这个想法的时候,他什么都没说,只是默不作声地看着我,看得我眼眶微热,无法控制自己的愧疚与苦痛,无法抑制自己的想哭的欲望。 我知道他不会阻拦我,而我也知道他是想阻拦我的。 人总是要信仰点什么的,它是在风霜刀剑中砥砺前行的壁垒,是生而有翼不愿蠕动前行、匍匐似虫的傲骨。这样的信仰不必狂热、不必虔诚,它重如生命、也轻如生命。 我无言对那双眼眸,只能以泪相答,把他的理解与纵许当做自己最后一次任性的资本。 林熙明为我制了一张可在床上用的木桌,我右手执笔,左手却不时去勾坐在床边陪着我的林熙明的手。十指交握的时候,我总觉得安宁,归属一般的宁静。 这是一项太浩大的工程,几乎耗费了我所有清醒时候的时光,直到我开始时常进入意识不清的昏迷状态,才被林熙明强行阻止了。 其间有不少同事好友,还有昔日今日的学生前来探望,全被林熙明婉拒了。 倒是每日的下午,下班放学之后的点,能听到小孩子们朗朗的读书声,还有人在领读。熙明前去看了,回来笑着告诉我说,是我的学生们领着那群平日里总在联大里玩闹的小孩子们,读着我们著好的第一本《普明杂集》。他还说,小泥猴特意要他带给我一句话,说“祝常教授早日康复”。 我笑着听着他们的读书声,冬日没有温度的阳光看上去都是那么的美好。 我还是读了那封何毕的绝笔信。 “……假如我要是为国牺牲投身成仁的话,那是尽了我的天职,因为我生在现代的中国,是不容我们偷生片刻的……我只希望我之牺牲,能多护一家团圆,能多卫一方土地……” 心中酸涩异常。 今日醒来的时候,日上三竿,已是正午时分。我难得的清醒异常,甚至还有着力气微微坐起身子,看着林熙明在屋内神经质似的整理着我的和他的藏书。 这大概就是坊间所传的回光返照了吧。 我没有发出声音让林熙明听见我醒了,只是眼也不眨地看着他的背影。一种浓烈到无法描述的不舍漫在心头,模糊了眼前的画面。 我恍惚回到了那轰炸南开的时候,呆立在奔逃的人群之中,感觉到浑身血液凝固后,伴着那些飞灰湮灭的藏书一同被焚毁。又倏然坐在前往长沙的车上,看见怆然送别孩子的苍老母亲,还有那个蜷缩在行囊边哭泣的孩子。 我似乎永远不会忘记在空袭炸弹下四散奔逃的人们、血肉模糊的尸块。 也似乎永远不会忘记被焚毁的书刊。 还有以身殉国的何毕。 还有最为愧对的林熙明。 我看见他注意到了我醒了,放下手中正在整理的书目,快步向我走来。我有点看不清他的样子,有太多的回忆挣脱了记忆的枷锁,涌在眼前心头。 我似乎看见了我求学时陪着我挑灯夜读的他;离开我上船去法兰西时侧身带着忧愁神色的他;在我身下情动的他;站在讲台上严肃授课的他;炮火声震耳欲聋时紧紧抱住我的他;那个低眸贴着我的手心,低声恳求我好好照顾自己的他;那个永远在我身边陪着我的他;那个……爱我的他。 “维……维华……” 我感觉到我的手被轻柔地握住,我听见他的声音颤抖似压抑痛哭。 我感觉到那盘曲在身体深处的疼痛散去,意识模糊不清,禁锢魂灵的枷锁变轻,像是一脚踩进棉絮,却又不曾坠落,而是与地面远离。 我似乎是听见了歌声,约莫是在窗外,窗户被打开,那歌声便传进来。 恋耽美 分卷阅读25 采薇 作者:黎昕玖 “万里长征,辞却了五朝宫阙。暂驻足,衡山湘水,又成离别。” “维华……” 好冷。 “维华……你再说句话吧……就,就再说一句。就一句。” “绝徼移栽桢干质,九州遍洒黎元血。尽笳吹,弦诵在山城,情弥切。” “维华,别,别这样!今天……今天你还未与我说过话,随便说点什么……都好。” 我无意识地睁着眼,四周的颜色渐次褪去,我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耳边说着什么。 “呜……哪怕,就,就再喊遍我的名字……亦好……” “千秋耻,终当雪。中兴业,须人杰。便一成三户,壮怀难折。” 我无力地靠在身边人的身上,终还是反应过来了。我翘了翘嘴角,似乎看见他颤抖着靠近了我。 “此……此心光明,……咳,亦复何言!” “多难殷忧新国运,动心忍性希前哲。” 好累,好轻。 “维华!” “待驱除仇寇,复神京,还燕碣!”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qaq 1“草在结它的种子,风在摇它的叶子。我们站着不说话,就十分美好。”顾城《门前》 2何毕的信是刘粹刚写给许希麟的最后一封信的节选。 3“万里长征……还燕碣。”西南联大校歌《满江红》 4“此心光明,亦复何言。”王阳明遗言。 第22章尾声 【尾声一】 1949年2月的北平,是我回归故都后最初的也是最深的彩色记忆。是一片祥和的气息,那个曾经有两个人居住的小屋里,灰尘在空气中跃动着风的痕迹。 我推开窗,暖阳半墙。 巷口的老大爷叼着烟枪说着共党的好,眼睛眯成看不清的缝,晒着太阳。 敛眼看到窗边种着的兰花竟倔强的还在生长,白色幽兰静谧地开放,水灵的模样一如既往。 我打扫着这间充斥着两个人回忆的房子,木椅下还放着当年杂乱堆着的他的书籍。我总有种恍惚地错觉,似乎下一秒就能听到他温和带笑的声音在书桌前响起,说着他要木椅下的第四本书,就懒那几步路非要我取。 从他逝去之后,过去我还可以清晰地回忆起关于他的一切,但现在我开始渐渐遗忘一些微小的事情。我有时还能清晰地看见他的脸,而有时不行。他开始凋零,我开始遗忘。这种感觉就像再一次失去他一样。 那湿冷的霉味让我清醒,九年来的日日夜夜,他总是不停地出现又消失,让我每次想要随他而去的时候,都会记起那句气声的“你不能死”。 于是我回来了,回到一切开始的地方。 他喜欢温暖的屋子,我便将房子打扫干净,拉开窗帘,寻着记忆找出十二年前的香薰,倒也懒得去想还能否用,先燃了一根。 那种熟悉的暖香袅袅而起,我坐在他的那张书桌前,取出一张文稿纸,执笔斟酌些许,下笔写道。 “谨以此书,敬与西南联大教授常维华。 先生之风,山高水长,足以德泽后世,薪尽火传。” 【尾声二】 他与我说过,死后想要火葬,把骨灰留一部分在昆明,剩下带回故乡。 那个装着骨灰的盒子,再后来动荡的九年里,我从来都是贴身携带,从未有半刻远离。 我为他选了一个宁静的墓园,光线很好,是他会喜欢的样子。 然后在故乡孟春的新阳里,痛哭失声。 君埋泉下泥销骨,我寄人间雪满头。 作者有话要说: 这应该算是我第一本真正意义上完结的文。从10月21号到11月21号,刚好一个月的时间,我看着常维华、林熙明、何毕,还有出场不多的当时的一众大师、陈老、小差、常维国、付小小,从北平到长沙到昆明,从清华到长沙临时大学到西南联大。看着维华从迷茫到坚定,再看着他去引导何毕找寻到自己的方向。 写这章的时候,中间断了一次,耳机里突然循环到了《kissofdeath》,一下子哭得难以自制,这种感情来的莫名其妙却无法控制。以至于我打下完结的那一瞬间挂着眼泪一脸激动,我室友进来还以为我傻了。 《采薇》来自于我一直以来的一个夙愿,大概是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父亲买了全套的《南渡北归(南渡)(北归)(离别)》,我初三的时候第一次全部看完,高二第二次阅读,高三备考的时候翻来覆去的看,再就是现在,写《采薇》的时候再次阅读了一遍。我总是能够记得第一次看《南渡北归》的时候,被里面命途多舛的一众大师,或是感动或是喟叹的流下的泪水,那种气节与精神,令人动容。我便一直都想,以这个为题材,自己动手写点什么。只是碍于自己文笔有限,笔力不足,迟迟未曾动笔。 而开始写《采薇》亦是诚惶诚恐,哪怕只是截取了这么小的一部分,写起来都不甚满意。在此途中,有很多次想要放弃,觉得自己花了那么多时间查资料、花了那么大心神写的文字无人在看,自己写的又有什么意义呢?实在是太感谢一直支持我的,在每章更新下面都留言的小天使们,是你们的评论让我有了动力,每次写文是一种尽兴倾诉自己的快乐,看你们的评论是更加愉快的快乐。也感谢一直在看却不曾说话的姑娘们,你们的点击数也是激励着我写的动力【真的不许笑 希望大家看得满意。 谢谢quq 托马斯回旋平底漂移原地爆炸式感谢 陆郴州 嗝嗝 榨干作者大大 莫佚名 还有记不起来名字的姑娘们_(:3」∠)_谢谢你们 爱你们下本会写abo设定的aa篇 下本再见啦quq 第23章番外 【番外现代清华园】 1 付小小想对清华园里所有羡慕自己和何毕青梅竹马两情相悦的女孩子们高喊一句。 姐妹们!颜不能代表什么!要看本质啊本质! 你们心水的何学长,在辩论场上针锋相对言辞犀利的何学长,私底下是个粘人精啊喂! 考试周里昏天黑地地复习的时候,这家伙复习着复习着就靠身上来了啊!扒都扒不下去啊!你学霸转世我还要复习啊!ballball你放过秃头复习的学渣吧。 我变秃了,他变强了。 心累的付小小今天也挂着男票熬夜秃头地复习呢。 2 中文系什么都不缺,就是缺帅气的男孩子。 何中文系一枝花划掉中文系一棵草毕,受欢迎 恋耽美 分卷阅读26 采薇 作者:黎昕玖 程度,四颗半星。 剩下半颗星看和谁比。 比方说,你在路上拉住一个中文系的女孩子,问她是喜欢何同学还是常教授。 dei不起了何同学,我pick常教授。 帅气的男孩子别院也有,好看温柔的教授难得一瞅。 常教授,受欢迎程度,五颗星。 只是教授上了课就走,好高冷噫呜呜呜呜。 3 说到好看的教授,就不得不提隔壁工学院化工专业的教授林熙明。 大概长得帅的教授都是魔鬼,他带的研究生都是经历九九八十难修炼成功的传说人物,在工学院本科部留下了传奇式的江湖传说。 付小小深受其害……不不不,深受其利! 比方说…… 你见过清华园凌晨三点的路灯光吗,很美的。 那次她赶实验报告赶到天昏地暗硝烟弥漫兵荒马乱,在心中咒骂林教授祝您早日秃头!!!!! 这是她能想到的最恶毒的诅咒。 哦对,还有一句。 我要一把拔走您的头发!!!!!恶!虎!咆!哮! 可惜林教授的发际线很安全,发量也很浓密。 嘤,付小小发出了羡慕的声音。 做完的时候,凌晨三点,付小小发了一条pyq。 “劳资变强了!” 下一秒,语音通话。来自男盆友。 “出来吃宵夜吗?” 那天路灯的光真的很温柔。 4 今天付小小考完期末考试的最后一门,一脸颓废地坐在何毕面前吃着糖葫芦。 “太过分了!太过分了!” 何毕朝着含着山楂气鼓鼓的付小小疑惑地看过去。 “啊啊啊啊啊林熙明他居然在监考的时候织围巾啊啊啊啊啊啊!!!” 付小小恶狠狠地咬碎山楂,“太过分了吧!我坐在下面抓耳挠腮宛如热锅蚂蚁,他居然在织围巾!” 何毕代入了一下林教授的样子,抽了下嘴角。 “太恐怖了吧。” 付小小把最后一颗山楂球塞给何毕,整个人瘫在桌子上,“不不不,这叫崩人设……我心好累,这还是我认识的林大魔王吗。” 何毕一把揉乱付小小昨天才剪的短发,付小小幽怨地回望。 “亲爱的~” “!”没好事! 付小小温柔地、矫揉造作地看着何毕。 “亲爱的,冬天到了,你愿意为我织围巾嘛~” “不愿意,告辞。” 何毕,卒。 5 第二天,何毕一脸若有所思地飘到付小小面前。 “怎么了这是,没考好?” 何毕微笑道,“你今天看见常教授了吗?” “没?” “他今天围了一条新围巾。” “?” “???” “!” “应该不会是我想的那样吧。” “恐怕就是你想的那样。”何毕点了点头。 “我的a呀!” 6 常教授の新围巾 清华今日头条。 7 话说清华的小情侣们最喜欢去哪卿卿我我呢? 必须是情人坡啊! 图书馆复习出来,东面就有这么一个栽着银杏树的小坡。 谈情说爱风花雪月无事献殷勤最佳地点,亲亲小嘴摸摸小手打个情骂个俏都是可以的~ 今天北京下着雪,地上铺着一层银白,夜色很晚,新雪初霁,皓月当空,乘着情侣大部队还没来得及破坏,何毕喊了付小小来情人坡拍照。 入目一片雪色,何毕忍不住叹道。 “银装素裹,分外妖娆。” 付小小嫌弃地挑了下眉,示意他安静。 “下面平铺着皓影。” “上面流转着亮银。” 哟呵还是两个不同的声音。 等等怎么都是男声。 等等第第一个声音怎么这么耳熟,我似乎……天天听? “而你带笑着向我步来,月色与雪色之间……” “你是第三种绝色。” wodea,何毕愣了神。 【这不是我教授和你教授的声音吗?】 【对呀。】 【???读书人就是会玩哦。】 【可不是吗,比你有文化多了。】 【秀不过的,这辈子都秀不过的。】 何毕和付小小眼神交流着。 付小小突然一脸邪恶地笑着,蹑手蹑脚地向那边摸去。 身长玉立的两人裹在一条付小小和何毕分外熟悉的围巾里,拥吻着。 似是柳絮因风而起的雪花柔软的飘转,月华如练银白素裹朦朦地拂着。 恬然美好。 8 今天的何毕瞎了吗? 瞎了呢! 9 常维华有一个不学无术的大哥,前年因为骚扰女同事丢了工作之后干脆就不工作了,在父母留下的屋子里沉迷游戏和二次元小姐姐。 没钱了?找弟弟啊。 血浓于水呢,你看父母去世之后我们多么相依为命啊。 也不知道高中就搬出去,和被领养的林熙明一起生活的常维华哪里有时间和常维国相依为命。 常维华看着再一次找上门来要钱的常维国,头疼得只想咳嗽。 他的咳疾这些年来被林熙明养得基本上不再会犯了,但是看见这么一个糟心哥哥,真的只想咳嗽。 林熙明在屋内问了声是谁,常维华一句话也不想说侧了侧身让他看,谁知常维国真的不拿自己当外人地以为是让他进门,直接一脚跨过门槛就进了屋。 “你是谁?为什么进我们的屋子?” 林熙明直接不客气地把人堵在了门口。 “哎呀哥你怎么这么见外呢,我和你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是好歹也是兄弟关系,进你们的房子也不是什么大事……” “谁和你兄弟关系?你别乱认亲。” 林熙明本就看常维国三番五次地骚扰常维华很是不爽,常维国这不啻于冒犯的行为更是让他难以接受。 常维华安抚地把手放在他的肩上,轻声地说道,“去把那个盒子拿过来。” 林熙明看着常维华欲言又止,却还是进了屋去拿东西。 常维华微笑地看着常维国,说道,“大哥,从前年到现在,我们前前后后零零碎碎资助了你”,他点开手机,调出一个账单界面,“三十六万八千七百元,去个零头吧三十六万。” 林熙明走过来,递给他一个小盒子。 “这张卡里还有四十万万”,常维华把盒子打开,里面放着一张银行卡,还有几张纸,“这几张纸是我打过招呼的适合你的工作,拿走,别再找我们了。” “我!”常维国结果盒子,却还是心有不甘地想说什么,被常维华打断。 “大哥,您瞎吗?您聋吗?您哑吗?” 恋耽美 分卷阅读27 采薇 作者:黎昕玖 常维华根本没给大哥回答的时间。 “您缺胳臂吗?有摔断腿吗?有高位截瘫吗?有脑瘫吗?有精神障碍吗?” 常维国涨红了脸,终于逮到机会喊道,“没有!你少在这诋毁我!” 常维华敛眉看着大哥,歪了歪头,显得一脸不解,“既不缺胳膊少腿,您哪来的底气对着别人颐指气使?您不是我的孩子,我也不可能有比我大五岁的孩子,我没有义务供养您。” “您要是不愿意工作”,常维华笑了笑,“就省吃俭用一点,别整天整那些山珍海味的”,他细心地把盒子放在大哥的口袋里,“您放好,别弄掉了。” 然后转身对林熙明说,“熙明,送客。” 赶走了常维国,林熙明重新系上围裙,常维华走过来,乘他不注意把背后的结打成了死结。 “你上辈子倒了多大的霉遇上了这么一个亲哥哦。” “我上辈子倒了多大的霉才能这辈子遇上你这样的个捡来的哥哦。” “……你赢了。” 林熙明在厨房里忙活,常维华便在客厅里看电视。 “又要降温了。” “北京的冬天就是这样”,林熙明把一荤一素一汤端上桌,“吃饭。” 默默地吃了会,林熙明开口说道,“要不,我再织件……” 常维华叹口气,“别了,我再穿一件你织的羊毛开衫,那群每天脑子里总想着些奇奇怪怪事的孩子们得疯。” “……?” &到维华的点的熙明只听懂了不要他再织毛衣。 并打开了天猫,一键清空购物车。 教授夫夫组的衣柜又多了几件鄂尔多斯羊毛衫。 10 常维华从梦中惊醒的时候,天才微微亮,鸦青色的天空剔透异常。 他有点记不清自己到底梦见了什么,只是觉得眼睛酸胀着,像是想为什么痛哭一场。 依稀好像有着血与火,笔与纸,信与泪,被水打湿的文稿纸,阳光下墓碑旁痛哭的人。 那种残余在心底的疼痛,让他分不清自己身处何方。 睡在床的另一边的林熙明被他不大的动作闹醒,半睁着眼,声音沙哑低沉,“维华?怎么了?” “我做了个噩梦。” 林熙明清醒了些许,柔软的枕头塌下去了点,他凑到常维华面前,呼吸交错,温暖熨帖。 “不怕”,常维华感觉到自己被捞进了一个暖和的怀抱,“我在呢,不怕噢。” 睡衣浓浓的声音温柔得宛如温言哄婴儿睡觉的呢喃软语,常维华闭上眼睛回抱着他,把手搭在他的肚子上。 岁月静好,现世安然。 作者有话要说: 与正文画风南辕北辙的番外文风quq 摆脱苦大仇深从文风做起!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