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明半昧》 分卷阅读1 半明半昧 作者:西风风 分卷阅读1 《半明半昧》作者:西风风 文案: 渣贱,白莲花有,先虐受后虐攻,各种狗血 来自一个爱改文案的无聊写手的第三版文案。 一个小受被虐心后怒而虐渣攻的故事。 前期优柔寡断后期温柔包容攻x前期清醒自制后期变蛇精病受,人物前后反差比较大,中短篇,预计三四万字完结。 第一章 迟远半梦半醒间,听到有人进了卧室,来人的脚步声很轻,但拖鞋摩擦地板,总是会有些窸窸窣窣的响声。他迷迷糊糊地回头,刚想开口问一句:“你回来了。”然而他一句话也没说出,就被堵住了嘴巴。 他困得睁不开眼睛,只是感到一双手钻进他的睡衣里,正在轻轻捏着自己的乳头,口腔里,一个霸道而侵略的吻,还带着微微的酒精味道。 “啊……”他说不出话来,只是本能地伸手抱住来人的肩膀。 对方似乎有点急躁,飞快地退下他的长裤,一只手撸了撸他前面,一只手伸到后面,粗暴地揉捏他的屁股。修长的手指灵巧地探入他的身体,而后一口气冲了进去。 “啊……”迟远痛的一个激灵,睁开眼睛。 阮朝暮轻笑着看他,眼角竟然有了褶皱。 哦,对。迟远在心里默默地想,阮朝暮今年已经四十岁了,成功从阮少晋升为阮总。 随后,他专心投入到这场性事里,毕竟被调教了这么多年,这些事他很适应。 第二天,迟远成功迟到了。 他从床上爬起来,腰间还有些酸软,又倒抽了一口冷气,恨不得躺回床上去。 “不舒服就别去了。”阮朝暮懒洋洋地说道。 “那不行。月底,要出报表了。”迟远一边说,一边爬起来穿衣服,衬衣西裤加领带,再配上一副无框眼镜,夜里那个在阮朝暮身下辗转呻吟的小妖精刹那间就变成了商界精英,一丝不苟,丝毫看不出昨夜的糜烂。 阮朝暮就爱死了他这副禁欲系的小模样。 “我打电话给陈秘书,让他安排个人替你。”阮朝暮托着腮,欣赏着迟远高挑的腰身,心里又有些痒痒地蠢蠢欲动。 “那不行,不能总这么搞特殊化。”迟远严肃认真的拒绝了。他收拾好了,正准备去厨房抓个面包,结果一回头就看到阮朝暮侧躺在床上的慵懒模样。 男人赤裸着上身,被子从他肩膀上滑落,露出大半个上身,肌理分明,小麦色的皮肤在清晨的阳光下简直就像闪着光。男色当前啊。 迟远心里想着,又吧嗒吧嗒飞快跑过去,给了阮朝暮一个吻:“等我回来。” 他笑着说。 迟远生的不算俊美,至少跟阮朝暮比差得远了,他生的一张娃娃脸,小虎牙小酒窝,一笑起来,无论多少岁,都像是十八岁少年郎的模样。阮朝暮看的心神荡漾,一把揽住他的腰:“是你主动勾引我的……”男人笑着伸手,把迟远刚刚穿好的那一身又脱了。 这一天,迟远一整天都没去上班。 第二天,迟远去公司报道的时候,仍然顶着黑眼圈,脖子上的草莓还露在外面,然而全公司上上下下,各个都目不斜视,就好像昨天根本没有人无故旷工一样。 迟远照例忙活完了自己的一摊活儿。他大学学的会计,毕业以后就在阮氏的财务部工作,几年下来,勉强升了一个小官,底下管了十个八个人,平时也不忙,忙起来也没人敢麻烦他。 毕竟人人都知道,这是阮朝暮的小情儿。 不是老婆,是小情儿。 第二章 然而今天,竟然有人把他拦住了。 是个大学刚毕业的姑娘,生的清清秀秀,是本市某985211高校毕业的高材生,一路过关斩将,如今在阮氏财务部实习。 “迟经理,听说你昨天生病了,现在没事了吗?”小姑娘不知是想巴结领导,还是对迟远有意思,竟然主动上来攀谈。 迟远看着她真心实意担心他的样子,笑了起来。 图样图森破啊。 全公司都知道,他是纵欲过度。 “已经好多了。”迟远谦和地朝她笑了笑,“谢谢你的关心。” 小姑娘于是红着脸端了一杯热水放在迟远的桌旁,飘飘然走开了。 财务部一时之间悄无声息,一众老员工恨不得把自己的头嵌进桌子里。 中午的时候,迟远惯例是和阮朝暮一起吃的。总裁办公室,从来都备了两人份的午餐。但今天,却又有点尴尬了。 那个新来的姑娘,竟然主动邀请迟远吃饭。 迟远皱着眉头,默默从角落里揪出了姑娘的名字。 “池莉是吧。” “额,我叫陈媛。” 很好,一个字都不对。 迟远在心里想着,微微一笑:“不好意思,我记错了。” “没关系。”小姑娘笑了笑,“那我可以中午请您吃个饭吗?因为有些不懂的事,要向您请教一下。” 迟远颇为无奈地看着陈媛。 到头来,还是某老同事给解了围。 “迟经理,陈秘书打电话找你。”一个中年阿姨指了指电话。 迟远装模作样的接过去,听着里面的忙音“嗯嗯啊啊”了一通,随后挂断了电话:“不好意思啊陈媛,总裁那边有点事叫我。” “哦哦,没关系,我可以明天再问。”陈媛羞涩地攥紧了手里的文件,一摞a4纸发出咔嚓咔嚓的脆响,被蹂躏的很是可怜。 迟远从阮朝暮的私人电梯上了楼,阮朝暮似乎正在开一个小会,公司几个高层都在。他也不避嫌,自己悄声进去了,坐在不远处的沙发上等他。 “这个案子,不要再让姓董的去搞了,搞搞酒店他们还行,线上app,姓董的年级大了点。”阮朝暮淡淡的声音传来。迟远一进门他就看见了,可他只抬头看了一眼,丝毫没耽误手下的工作。 之后又是什么陈氏的合作,周家的项目,啰啰嗦嗦了半个钟头,小会才结束。 迟远坐在沙发上玩手机,直到听到阮朝暮说了一声:“好了,今天就到这里,下午三点还有个会,钟总和小叶一定要到。”被点名的两个人应了一声,随后和其他人一起转身告辞。 迟远抬起头,正好和叶琛对上了眼。 叶琛是阮氏的财务总监,职业经理人,年纪轻轻,是迟远的顶头上司。 他朝迟远礼貌地笑了笑,出了大门。 陈秘书很快送上了午餐,随后反锁了总裁办公室的大门。 自从有一次公司里有人差点撞见了阮朝暮和迟远的那啥以后,他就有了这个习惯。 可是这一次,阮朝暮却开了口:“门别锁,留着。” 迟远挑挑眉。 陈秘书不敢说什么,应了一声,离开了。 阮朝暮朝迟远 分卷阅读1 分卷阅读2 半明半昧 作者:西风风 分卷阅读2 招了招手,于是他无奈地走过去。 桌面上的文件被哗啦啦推到地上,阮朝暮伸手去拉迟远的腰带。 “白日宣淫……荒淫无度……”迟远气呼呼地戳戳阮朝暮的额头。 阮朝暮嗤笑了一声:“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我。”男人经过岁月洗礼,愈发成熟,一颦一笑,都魅力惊人。 迟远顺从地敞开身体,伸手抱住他的脖颈。 “啊……你轻点……”办公室里,呻吟声逐渐响了起来。 陈媛吃了中饭,接了一个电话,是陈秘书,说总裁有事找她。她又紧张又忐忑,磨蹭了半天才走到总裁办公室外,她刚要敲门,便听见里面传来熟悉的声音。 “啊……你快一点……”是迟远,却又不是她认识的那个迟远。 那声音不是平日里的沉稳和轻快,反而变得娇媚,是的,如果一定要用一个词来形容的话,那就是娇媚。 陈媛捂着嘴踉跄着后退了两步,魂不守舍地下了楼,她只觉得双腿发软,下电梯的时候差一点坐倒在地上。 第三章 最近公司业务忙得很,人人都加班加点,迟远是不用加班的,如果加班,那一定是因为阮朝暮加班。 阮朝暮这个人,公事私事分得很清,从来不会为了私事耽误了生意,所以迟远的生日对他来说,从来都不是什么。 月底项目赶得紧,全公司几乎都是灯火通明的,迟远手里的活儿少,他没事可做,晃晃悠悠就上了楼顶,想着问问阮朝暮,没什么事他就先回去,人人都忙的要命,他在这里碍眼,也是不太好。 总裁办公室向来随意他进出,这也算是难得的特权,迟远用的不算频繁。 出了电梯,陈秘书坐在办公室里打瞌睡,迟远走路脚步轻,猫一样的进了屋,门没锁,里面好像有人。 “阮少,十年了,你就不腻歪得慌啊……”是个声音很好听的少年,年级肯定不大,顶多十八九岁,刚好是迟远遇到阮朝暮的年纪。 阮朝暮嗤笑一声:“你年纪不大,知道的倒是不少。” “迟远怎么跟的您,圈子里谁不知道啊。”少年笑嘻嘻地说。 鬼使神差,迟远开了个门缝,凑过去偷看。 那孩子年纪真的很小,够不够十八都是个问题,他坐在办公桌上,正对着阮朝暮,宽松的运动短裤下,两条纤细的腿晃来晃去,大腿若隐若现。 “这事这么出名?”阮朝暮不以为然地地问道。 “那是,大家都知道,都说迟远命好,好的不得了。”小孩儿羡慕地说道,“那年头,家里出事的人多了,怎么就让他赶上了呢?如果我早生十年,阮少会不会喜欢我呢?他们都说我和林喻长得像,比迟远像多了,是真的吗?”不知道是真的天真,还是知道阮朝暮的口味,少年说话很冲很直,但阮朝暮却丝毫不生气,仍然是笑眯眯的。 迟远在外面听得莞尔。 他见过林喻的照片,林喻和他真的一点都不像,性格也不像,真是不知道,这孩子从哪里听来的风言风语。 “命这种东西,是好是坏,不走到最后,没人说得清。”阮朝暮这样说。 迟远想了想,倒觉得阮朝暮说的没错。 他就从来不觉得自己命好。 亲爹是个赌徒,欠了一屁股债,被债主砍死了。母亲改嫁,新男人还是个好赌如命的,家里被输的一干二净。迟远他娘心理素质不行,在一个夏天上吊自杀了,继父把他赶出家门,那一年他十八岁,捏着一纸大学录取通知书,茫然地不知道该去哪里。 是学校里一个学长给他指的路,城东的夜总会,陪陪大款喝喝酒,被卡点油水,赚点学费生活费足够了,反正都是男人,有什么可计较的。 迟远懵懵懂懂的去了,上班第一天就遇到了阮朝暮。那年阮朝暮三十岁,和林喻七年之痒,林喻跟别人跑去了海外,朋友们知道他不爽,就带他出来疯一场。他们点了不少“少爷”,阮朝暮一眼就看中了迟远,把他拉到身边,也不吭声,只是让迟远一杯一杯给他倒酒。喝到凌晨两点多,迟远困极了,抱着酒瓶子一个劲儿的点头,跟个小松鼠似的,阮朝暮被逗笑了,于是说了当晚第一句话:“这是谁的啊,没主的话我要了。” 第四章 迟远就这么莫名其妙跟了阮朝暮。 阮朝暮第二天就查了他的底细,随后开车去学校帮他搬家,顺手还办了休学。 “那种野鸡大学上了也是浪费时间。”这是阮朝暮的原话,迟远有心反驳,但到底是金主,他也不敢言语什么。 十八岁的迟远既有了点命运坎坷之下的沧桑,却又还没有社会里摸打滚爬的油滑,只把阮朝暮当自己的饭票,得过且过罢了。 起先大家都说迟远运气好,和阮朝暮有了这么一段,以后就算一拍两散了,靠分手费也是半生无忧了。可三年过去了,五年过去了,如今十年过去了,阮朝暮还在养着他,不但和他同吃同睡,连外头投怀送抱的,都不理会,这还是养小情人吗?这是养媳妇儿吧。 多少人在试探着阮朝暮,他们搞不清楚他对迟远的态度,终于有些野心勃勃的,实在憋不住了,直接去问他:“阮少,你对迟远,不会是玩真的吧。” 阮朝暮认真想了一会儿:“为什么这么觉得?” “这都这么多年了,外头的一概不吃,家里头就摆他一个,不算玩真的是什么?”敢这样插嘴的,必然是阮朝暮的铁哥们儿,也算是当初给阮朝暮和迟远牵线的人。 阮朝暮摆摆手:“话不能这么说,也不见得谁家养狗过几年就要换狗的呢?迟远很好,我不想换。” 这话是私下的玩笑,然而第二天视频就到了迟远的手机上,迟远看完了,随手删掉,跟没事人似的继续对阮朝暮笑脸相迎。人家说的也没错,他不过是被养着的猫啊狗啊的罢了。 只是自那以后,阮朝暮身边的莺莺燕燕就更多了,宠物嘛,谁说养狗了折耳猫就不能换个哈士奇了的?阮朝暮有钱,脾气又好,上赶着贴过来的,如过江之鲫,迟远见多了的。 “迟远,你怎么在这儿?”迟远想地出神,陈秘书从身后轻轻拍了拍他,压低了声音说道。 他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朝陈秘书笑了笑,做了个抱歉的手式,转头要走,却被陈秘书一把拉住了。 “阮总,迟先生来了。”陈秘书敲了敲门,轻声说道。 门里面的男孩“啊”的一声,有些尴尬又有些彷徨,像是被正室抓奸在床的小三,存在感相当高。 迟远很是不满地看了陈秘书一眼,也是无法,只好推门而入。 “早来了吧,地上有影,都看到了。”阮朝暮嗤笑道。 迟远也跟着笑了:“在下面呆的无聊,想 分卷阅读2 分卷阅读3 半明半昧 作者:西风风 分卷阅读3 跟你说声,没事我就先回了。” 阮朝暮坐直了:“我也没事,一起吃个饭吧,带着周洲。” 周洲就是那个小男孩儿。 迟远没有说不的权利。 阮朝暮选了家日料,胜在清静,还可以喝点小酒。 周洲背着书包,抱着足球,跟着阮朝暮上了车。 迟远开车,阮朝暮和周洲坐在后排。 周洲年纪小,但在圈子里也是红人了,但却是那种红人。他没有迟远的“命好”,十六岁被继父“逼良为娼”,年满十八换了四五个“男朋友”,眼下虽然不愁吃喝,但却终究是羡慕迟远这样十年如一日的安定。 他也想要一个安安稳稳,过日子的男人,哪怕是被当狗一样养着,也比到处漂泊来得强。 他坐在阮朝暮身边,志在必得地看着男人英俊的侧脸,想着无论如何今晚也得把他拿下。 第五章 去店里的路上,周洲叽叽喳喳说个不停,阮朝暮有一搭没一搭地应着,只有迟远沉默寡言,称职地当着司机。 迟远平时话就少,阮朝暮也不觉得古怪,和周洲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周洲是个人精,话题绕来绕去,却始终不离林喻的事儿,“阮少,听说您当年为了林大少可是挨过刀的,还是在胸口上。” 林喻家和阮朝暮不同,林家不是正经商人,林喻又是私生子,老爷子走的那一年,林家内乱,林喻孤立无援,差点没法全身而退,全靠着阮朝暮护着他,一路跑出来,全身上下挨了七刀,进了重症监护室,而林喻愣是没伤到一根头发丝儿。那之后,人人都知道,阮朝暮护林喻护的紧。 “都过去了。”阮朝暮不以为然。 “那多让人羡慕啊,我能看看吗?”周洲轻声叹道。 迟远透过后视镜,可以看到周洲冰凉的手摸上了阮朝暮的胸口。阮朝暮的胸口确实有三道刀疤,迟远以前好奇地问过,但阮朝暮不告诉他,他便作了罢,却原来是这样的原因。 周洲伸手解开阮朝暮的衬衣,一粒粒扣子打开,他的脸有些兴奋地发红,手指都在颤抖。两年的锤炼,他熟悉男人每一个敏感点,想要撩拨阮朝暮,容易的很。 他忍不住看久了点走了神,差点过了一个红灯,猛地一脚刹车,周洲坐不稳,“啊”的一声滚进了座椅底下。 “咳,不好意思。”迟远尴尬地咳嗽了一声。 阮朝暮促狭地笑了起来:“笨死了。”他声音宠溺,随后伸手去拉周洲,也不知骂的到底是谁。 周洲这一下扭了腰,哼哼唧唧地说腰疼,半趴在阮朝暮身上,赖着不下来,等到了酒店,也偏要靠在阮朝暮身上走,阮朝暮似乎也不介意,两个人就这样半搂着进去,迟远则先去泊车,愈发像个司机了。 酒店那边早就留了房间,日式的推拉门,隔音效果不好,但胜在空间大,也还清净。 阮朝暮是这边的熟客,老板听说他来了,自然是要打个招呼,一进包间,就看到周洲搂着阮朝暮的胳膊在撒娇,迟远坐在一旁喝茶,面色如常。 他觉得别扭,却故作镇定的笑了笑:“阮总今天想吃点什么?需要歌舞表演吗?” “不用了,不招待客人,只是吃个便饭。” 迟远默默在心里吐槽,戏精就在眼前,还用得着看什么表演。他这样想,嘴角微微扬起,一抬眼,正看到阮朝暮朝他看过来,似笑非笑的表情,似乎看穿了他。 “我去一下洗手间。”迟远站起来,穿上鞋出了门。这家店主打的是仿日式的风格,房间的后面是一片庭院,院子里种满了樱花树,一方小池塘里,游鱼悠哉地吐着泡泡。客人如果打开门,就可以对着满院子的美景畅饮清谈。 迟远不想回房间,问店家要了一壶清酒和杯子,站在池塘边的小桥上,一边喝酒,一边欣赏月色。 过了没多久,他的手机震了震,迟远打开一看是叶琛。 叶琛:生日快乐。 迟远回了一个谢谢。 叶琛:(#?Д?)秒回?阮朝暮呢? 迟远笑了起来,他想了想回了一个_(:з」∠)_ 迟远:我觉得我要失业了。 叶琛:不,你只是该退休了。 第六章 迟远喝的半醉,摇摇晃晃回到房间,他刚想拉开门,便听见里面传来周洲压抑的呻吟和阮朝暮若有若无的喘息,那声音他其实还是蛮熟悉的,这样的结果他也早已预料到了,可不知为何,那一刻他心里仍然有些难过。 他没再进去,而是径直出了酒店的门,打了车回家。 诚然如叶琛说的,他也是该退休了,从十八岁到二十八岁高龄的情人,在这年头真的也是没谁了。十年,于阮朝暮来说,也该是一个轮回了。 其实也不能怪周洲动了心思,或者阮朝暮终于把持不住,迟远一看见周洲就知道,他这一次怕是要输。 因为周洲和林喻是长的真像,不是长相的像,而是气质上的像。林喻是个长不大的小小少年,总是在吃醋,总是在拼命吸引阮朝暮的注意。阮朝暮和林喻在一起了七年,林喻作妖作了七年,到最后阮朝暮终于疲惫不堪,不再纵然,但这并不表示这就真的不爱了。 迟远最初跟阮朝暮住在一起的几年,他经常在半夜醒过来,发现阮朝暮一个人跑到书房里看林喻的录像,一根接一根的抽烟,后来终于得了肺炎住院,迟远衣不解带的照顾了他一个月,那次以后他戒了烟。 叶琛一直没收到迟远的回信,终于沉不住气,打了电话过来。 那时候,迟远正在回家的路上。 清酒又叫见风倒,喝的时候没什么感觉,喝完了后劲却不小,一吹风,迟远有些微醺。 “什么情况啊,真的要退休了?养老金能拿多少知道吗?”叶琛笑道。 迟远唉声叹气了一顿:“不知道啊,保险才交了十年,也不晓得能不能多领几个钱。” “没事,能拿多少是多少,交不起哥养你。” 叶琛只比迟远大一岁,却向来以哥自居,迟远反驳多了不管用,也就懒得再理会。 “好感动啊。”迟远笑道,他还想再贫两句,无恶看到路边有家蛋糕店没有打烊,于是要司机停了车,跟叶琛挂了电话。 蛋糕店是走高端路线的牌子,阮朝暮打发客户常订这家,迟远跟着吃了几次,味道绵软浓厚。迟远喜欢吃甜食,后来自己偷偷吃过几次,对这家店的各种点心如数家珍。 “先生,生日蛋糕的话需要提前三个工作日预订哦。”门店的小姑娘抱歉地说道。 迟远拍拍额头,阮朝暮总是走vip通道,他竟然把这件事给忘了。 他从钱包里拿出蛋糕店的金卡:“可以帮个忙吗?款式我不挑的,只要有生日快 分卷阅读3 分卷阅读4 半明半昧 作者:西风风 分卷阅读4 乐就好。”男人脸颊微红,带着点撒娇的央求味道,明明年纪不小了,但做这个动作却丝毫不让人觉得幼稚和可笑。 小姑娘微微红了脸。 “你等一下,我打电话问一下经理。” 很快,他们把明天原本另一个客户遇到的蛋糕给了迟远。 迟远高兴地笑了起来:“谢谢你,可能要害你加班了,非常抱歉。” 少了一个蛋糕,想要明天如期交货,只能连夜赶工,迟远并不觉得仗着特权就可以麻烦别人。 “不要紧,谢谢你那的谅解。”她微笑地回答,心里想,如果每一位vip都这么善解人意,她一定会爱上这份工作。 阮朝暮半搂着周洲下了车,周洲的脸带着情欲的红,他们踉跄着进了房间。有那么一刹那,阮朝暮有些担心迟远会不高兴,可是洁癖还是占了上风。他摸索着打开门,周洲全身滚烫,大腿湿淋淋的,趴在他怀里小声呻吟。 阮朝暮抱着他进屋,佣人都睡了,家里静悄悄的,阮朝暮把周洲抱进卧室,周洲太累了,央着他要喝水。于是,阮朝暮下楼去厨房。 厨房里昏黄的光摇摇晃晃,走近了看才发现是蜡烛。 十二点的钟声响起,迟远闭着眼对着蛋糕认认真真地许愿:“希望阮总给的分手费可以多加一个零。” 阮朝暮噗嗤笑了出来,浑身的情欲突然退了下去。 第七章 第二天,迟远早上起来,发现周洲已经走了,他有点拿不准阮朝暮的意思,不知道要不要收拾行李,准备好领退休金走人,犹豫再三,迟远决定先吃早饭。 昨天的蛋糕还剩下一半,被他放在冰箱里,动物奶油做的,化的太快,软塌塌的有点不成形,不过迟远不在乎,好吃就行。 他取了刀叉,又给自己倒了一杯果汁,吧唧吧唧吃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阮朝暮也进来了,看着迟远的吃相,无奈道:“吃饭的时候不许吧唧嘴。” 迟远“哦”了一声,心里想着,我都快退休了还管的这么宽。 厨房里顿时安静了下来。 这习惯阮朝暮纠正了迟远十年,成功让他收放自如——当着他的面安静如鸡,私底下该咋地咋地。 阮朝暮心里门儿清,可转不过来,也就作罢了。 他遥遥看着迟远,理智告诉他,该放人了,迟远二十八了,再这么没名没分的跟着他,这辈子说不定就得这么过了,他阮朝暮虽然是个禽兽,但自认为是个有品的禽兽,耽误了人家青春,总不好再耽误人家一辈子,趁现在迟远离开他,有钱有闲,找个能共度一生的,也算是不错的结果了。 但是,十年了,他习惯迟远了,内心深处确实是有些舍不得的。这就看出养宠物比养人的好处了。养狗养猫,十几年给它们养老送终,还可以换一只养。养人啊,如果不扔就得搭上一辈子。 阮朝暮也很是犹豫不决。 “早上想吃什么?”迟远看阮朝暮半天不出声,于是开口问道。 他嘴里塞满了蛋糕,尽力保持着斯文的吃相,可惜腮帮子鼓鼓的,酒窝被撑的一点痕迹也没有了,跟个小松鼠似的,叉子上还插着一小块蛋糕。 阮朝暮看得心痒痒,于是笑道:“想吃你。” 他说着反锁了厨房的门,一步步朝迟远走过去。 迟远愣住了。 直到他被按在餐桌上,阮朝暮扒开他的睡裤,沾着奶油的冰凉手指毫不留情地探进他的穴口。 “啊……”迟远浑身一个激灵,轻轻呻吟出声,他趴在餐桌上,身体尽可能地放松,任由阮朝暮的手指不断在他身体里进进出出,发出狼藉的水声。 “啧,真淫荡,出水了。”阮朝暮调笑道。 这当然是胡说八道,都是奶油的声音。然而迟远却有一种错觉,仿佛真的是自己太淫荡的缘故。他不禁呻吟了一声,腰榻的更软了。 阮朝暮却似乎并不着急,他的手指探入迟远的睡衣里,伸手搓着迟远的乳头,狠狠地揉来揉去。 “啊……阮少……”迟远急促地喘息着,身体本能地催促。他被调教的很好,只是这种程度,他的分身就已经完全勃起,马眼流出一些液体。他脸色潮红的回头,眼底都是情欲。 阮朝暮松开了手,抱着迟远的腰和他交换了一个吻。 带着薄荷味的清香充斥着口腔,迟远的身体染上了一层薄红。 他们一边接吻,一边结合在一起。 阮朝暮彻底进去的一刹那,迟远就射了出来。 “啊……啊……阮先生……”高潮带来的后穴痉挛让阮朝暮再也忍不住,双手扶着他的腰,开始激烈地动了起来。 迟远很快只剩下激烈的呻吟声,被动的承受,直到他再一次高潮的时候,阮朝暮才终于射了出来。 高潮的那一刻,迟远听到阮朝暮微弱的叹息:“怎么办,好像还是舍不得你走。” 迟远的眼睛有些微微的模糊:“那我就不走。”他无声地说,并不希望身后的人听见。 第八章 周洲终究没能成功,阮朝暮给他开了一张七位数的支票,还许诺可以送他去任何他想去的大学读书,周洲求仁得仁,立马申请了一所国外的大学,先读一年语言,适应适应,然后在选择专业,他个人好像倾向于商科。 因为这件事,和阮朝暮打一炮能拿几百万的谣言甚嚣尘上。 临走前,周洲私下里来找迟远。 “其实这个结果对我来说,比跟了阮朝暮还要好。”周洲坐在客厅里喝了一口茶,又用小叉子一口一块小甜点的吃着。 “是啊,很不错,恭喜你。”迟远轻声说道,口气淡淡的,看不出什么表情来。 “我研究了阮朝暮很久,不得不说,你其实挺倒霉的。”周洲一脸老成的样子,“他永远忘不了林喻,跟在他身边,就永远只是个可能被抛弃被取代的宠物。”周洲仔细打量着迟远,“你其实很爱他吧,我感觉的出来,没有哪只金丝雀会把日子过成像你这样。大家会挖空心思讨金主欢心,然后捞点钱防老,你呢?你其实什么也不要。” 迟远的表情依旧没什么变化,只是微微笑了起来。 周洲于是也笑了:“算了,该我什么事呢?我就是来谢谢你,如果没有你,我也没办法得偿所愿。”他说着站起来,想了想又回头说,“迟远,有机会还是早点跳出来的好,这样的日子不长久。” 迟远点点头:“谢谢你的忠告。” 他回答的很认真,只是脖颈间的弧度依旧倔强。 周洲比他小十岁,能说这样的话已经不容易了,他看迟远一脸敷衍的样子,气呼呼地撇撇嘴:“不听好人言!” 说着,走掉了。 晚上阮朝暮回家,有些心虚地问迟远:“听说周 分卷阅读4 分卷阅读5 半明半昧 作者:西风风 分卷阅读5 洲来找你了?” “是啊。”迟缓从来不问阮朝暮为什么那么消息灵通。 “他说什么了?”阮朝暮问道。 “小孩子的话,没什么可当真的,忘的差不多了。”迟远无奈地摇摇头。他说这话的时候,正坐在沙发上研究一本商业杂志,一字一句的研究着,遇到不懂的名词,还会认真用手机搜解释。 这样的迟远一点也不像被养在笼子里的金丝雀,更像是只鹰,解开绳子就会振翅高飞。 阮朝暮突然有些恐慌,他伸手把他抱在怀里,手臂突然间攥得紧了些:“迟远,迟远,迟远……”他唤他,声音有些颤抖。 迟远于是反抱住阮朝暮,笑了起来:“怎么了?” 你如果也走了,我可就什么也没有了。 阮朝暮在心里想,他抓着迟远,如同抓住一段浮木。 “以后就这样过吧,大半辈子都过去了,这日子习惯了,也不想改了。”阮朝暮认真地对迟远说。 迟远窝在阮朝暮怀里,微微闭了闭眼睛,鼻子里都是阮朝暮常用的香水味道,沁人心脾。 “好,反正你不赶我走,我就跟着你。”迟远鼓起勇气,颤抖着声音说,他有些紧张,后背躬成一个僵硬的弧度。 阮朝暮微微一怔,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什么,他微笑起来,伸手摸了摸迟远的后颈,像在抚摸一只小猫。 一个月后,迟远升职了,而且是一路高升,成了阮氏的财务副总监,叶琛之下,整个财务部之上。 “哇靠,阮朝暮这是要我把你带出来,然后卷铺盖卷走人吧!”叶琛在办公室里哀嚎,然而眉眼间却都是喜色。叶琛是职业经理人,跳槽去哪里于他来说还真的不怎么有所谓,迟远眼看要修成正果,他真心替他高兴。 迟远笑得很轻松:“我不行,你是高材生,我顶多给你打打下手。” “别这么说,你也是正经大学毕业,就是经验少点。”叶琛笑眯眯拍拍迟远的肩膀。 迟远跟了阮朝暮的第三年,又参加了一次高考,考了个二本的会计专业,他其实挺爱学习,注会也拿了出来,刚进阮氏时,还真没人知道他是个“关系户”。 能有机会跟叶琛当徒弟,迟远是很认真的,整日里早出晚归,比阮朝暮这个ceo都忙,时间久了,阮朝暮有点吃醋,总是找理由往叶琛的办公室跑,其实是监督叶琛的工作,明里暗里勒令他不许累着迟远。 于是很快,圈子里人人都知道,迟远要“转正”了。 有恭喜的,有祝福的,有嫉妒的,有失望的,有幸灾乐祸的,也有等着看笑话的。可迟远的生活,其实没变,只是心情不一样了。 迟远原本以为,日子会一直这样过下去,直到阮朝暮老了,他也老了。 可就在这时,林喻回国了。 第九章 林喻走的时候,是个粘腻的夏天,回来的时候,则是个清爽的秋天。 那时候,叶琛刚刚离职,迟远扛起了阮氏的财务,每天忙忙碌碌,陪着阮朝暮开各种各样的会。 大清早,秘书给他泡了杯咖啡,递上一堆报表和文件,他刚准备把这些东西处理一下,阮朝暮就跑了进来。 “下午三点在蓝河饭店有个会,你跟我一起去。”阮朝暮蹭了一口迟远的咖啡。 “都是一样的速溶咖啡,喝我的做什么?”迟远白了阮朝暮一眼。 阮朝暮笑了笑,俯身凑在迟远耳边说:“喝你的比较甜。” 迟远耳根微红。 阮朝暮平素里不是浪漫爱说笑的人,情话大多只限于床上,而迟远“转正”以后,他开始肆无忌惮的在各种场合讲肉麻的话,要多腻歪就有多腻歪。 阮朝暮似乎对于“金主”和“恋人”到转变非常顺手,迟远甚至忍不住会瞎想,阮朝暮是不是早就想这么做了。 “是上周你提的那个美食城的项目吗?我不是太看好,资金占用率太高,回款慢,对阮氏风险太大……”迟远顾左右而言他。 “我知道,不见得就一定要做。”阮朝暮轻声道。 他说完,门外响起了一阵敲门声,随后靴子踏在地板上,声音由远及近。 阮朝暮觉得这脚步声有些熟悉,不及细想,于是回了头。 林喻眯着眼站在门口,朝阮朝暮笑了笑:“嗨好久不见啊,阮朝暮。” 刹那间,仿佛一声晴天霹雳,把整个房间的人都劈了个正着。 迟远面无表情,他的大脑也是一片空白。他认识林喻,不需要再介绍,就知道眼前发生了什么。 阮朝暮觉得自己一定是在做梦,他眯着眼砍林喻,似乎极度怀疑自己是不是出现了精神上的问题,臆想症之类的。 看阮朝暮没反应,林喻似乎还有些恼火,他皱了皱眉,快步走上前,一巴掌呼在阮朝暮脸上。 “搞清楚,你没再做梦!”这就看出林喻对阮朝暮的性格到底有多了解了。 阮朝暮的脸火辣辣的疼,可他一点也不生气。 “林喻……”他颤抖着声音问道,“林喻……” 林喻歪头坏笑:“是我,怎样?” 下一秒,阮朝暮把林喻狠狠抱进怀里,似乎要把他的骨血都揉碎在自己身体里。 “靠,阮朝暮你松手,你手劲儿也忒大了!”林喻的声音里含着笑意,而迟远却如同坠进冰窟。 迟远几乎不敢承认,起初他的内心还有过一丝妄想,以为这十年的相伴加上岁月的侵蚀,也许可以磨掉一些曾经的情谊。然而他错了,迟远攥紧了手指,指甲把掌心戳的血淋淋的。 他迟远,即使死在阮朝暮面前,可能都赶不上林喻一根手指头吧。 阮朝暮几乎把迟远忘记了。他抱着林喻,抱着这失而复得的喜悦,就在公司里,不顾形象的把林喻打横抱起来,径直上了顶层的总裁办公室。刹那间,阮朝暮觉得自己似乎一晃眼就回到了刚认识林喻的那会儿,血气方刚,还是个少年人。 林喻哭笑不得。 “阮朝暮,你都多大了,别玩了。”他口气里都是嫌弃,直到阮朝暮的眼泪砸在他脸上,才让他微微怔住了。 阮朝暮反锁了大门,伸手就把林喻按在桌子上,却被他一脚蹬在地上,几乎把早饭呕了出来。 迟远向来温顺,不管阮朝暮什么时候,想做什么,哪怕再离谱,他也顶多是嘴上说说,绝不会像这样。 阮朝暮坐在地上有瞬间的怔然。 “你装什么深情?”林喻不屑一顾,“当年我一走,你就找了个情人,现在见了我,有一副深情不负的样子,阮朝暮你戏真多,演给谁看呢你。” 第十章 “十年了,林喻,你走了十年了。”阮朝暮坐在地上,似乎没有什么力气站起来,他颤抖着声音说,突然伸手捂住了脸,眼泪从 分卷阅读5 分卷阅读6 半明半昧 作者:西风风 分卷阅读6 他的指缝里流下来,“如果不是你那时候,走的那么决绝,我……” 林喻清冷的面容刹那间软了下来。 他冷笑:“是啊,十年,我以为你早就把我忘了呢。你知不知道,我们分开的第一年,我回来过一次,我来公司找你,结果却看到你和你的新情人在办公室里做爱,哦就是这间办公室。原来你那么耐不住寂寞,那么轻易就找了新欢。” 阮朝暮愣愣地看着林喻,他直到此时,才仔仔细细地再次打量他。 十年,林喻变了。 林喻长高了,他走的那年已经二十三了,可是出国以后,他显然长高了一点点,虽然只有一点,可阮朝暮知道。 他的身形更加欣长,不知道是不是刻意练过,林喻的身体明显不再是以前的单薄,反而变得挺拔和结实。他的皮肤变成了小麦色,整个人看起来都尖锐犀利了许多,他取了一根烟,修长的手指熟练的玩着打火机。 阮朝暮注意到他的虎口有薄茧。 “你现在在干什么?”阮朝暮莫名其妙问了一句。 林喻惊讶于他的敏感。 “子承父业啊。”林喻没心没肺地咧嘴一笑。 “什么?”阮朝暮叫了出来。林家涉黑,当年林喻和阮朝暮在一起的时候,林家就变天了,如今,林家除了跑到国外的林喻和他一个堂哥,余下的不是枪毙就是在监狱里蹲着。林喻本来是个有些任性,又有些天真的性子,打从一开始就不想走父兄的老路,却没想到,兜兜转转,还是回来了。 “为什么?为什么?”阮朝暮大喊道,“你那个情人呢?你不是说他有权有势,能把你护的好好的吗?” 林喻不以为然地笑了起来,只是这个笑容又有些勉强了,“骗你的,有件事一直没告诉我,我大哥死了以后,我父亲暗地里还培养了一个继承人,那年我们家出事,他也进去了,不过是为了避仇,他叫沈枫,对,就是你以为的那个第三者。” 十年前,沈枫出狱,要林喻来当自己的副手,否则就要阮朝暮全家的命。林喻无法,只得骗阮朝暮说他爱上了别人,跟着沈枫去了国外。一年后,他们在美国有了些实力,林喻求沈枫让他回国,却没想到一回来就撞见了阮朝暮和迟远的好事。自此以后,林喻死心,再也不肯回来。 “那你这一次,又为什么回来?”阮朝暮哑着声音问道。 “因为前段时间,遇到了一个人,叫周洲。” 阮朝暮看向林喻。 “不过今天我见到了那个迟远,听说他跟了你十年?”林喻低笑,“我真的没什么把握,我和他之间,你会怎么选?” 阮朝暮手指冰凉,突然间有点彷徨,不知如何是好。 “我给你一个月,我在国内只呆一个月,你好好想想吧。”林喻说完,转身离开。 第十一章 迟远在办公室里枯坐了一上午,阮朝暮只打了个电话过来,说下午的会他不去了,一切由迟远全权负责。迟远捂着脸坐在办公室里,他特别讨厌这个办公室的设计,透明的玻璃窗,让他像只被关在玻璃笼子里的鸟。秘书的办公室在他外面,再往外是财务部其他人的办公室。这样的办公室窗明几净,光线充足,可是也没有丝毫的遮挡和隐私。 人人都知道他和阮朝暮的关系,他闭上眼都能感觉到外面投入的目光,该是怎样的八卦和探究。他等了十年,可安乐的日子竟然这么短暂,真的是镜花水月一般啊,他不甘心,他一点也不甘心。 迟远这样想着,慢慢松开了手,那一瞬间,他的表情多少有些冷酷。他面无表情的处理着工作上的文件,再未流露出一丝感情,冰冷的像个机器。 “迟总,这是下午开会的资料。”秘书把资料递进来,试探着问道,“下午这个会……需要准不些什么吗?” “不需要。”迟远接过文件翻看起来,“美食城的项目阮总已经交给我全权处理,下午你从秘书处挑个人陪我过去就行,找个速记方面好一些的,可能需要做会议记录。” 没想到迟远恢复的这么快,秘书颇有些掩不住的惊讶。 “还有问题吗?”迟远抬头看了她一眼。 “没……没有了……”不知为何,刹那间,她觉得迟远的目光颇有些杀气腾腾,让人背后发凉。 下午的会照例举行,谈判桌商,迟远见到了老熟人叶琛。叶琛刚跳槽不久,如今所在的公司和阮氏算是合作关系。 “哟,就你一个来了?”会议结束,叶琛特意落后了点,跟迟远并肩出了大门。 “是啊……”迟远的嘴角勾起一丝笑意,但不知为何却让叶琛觉得有些微妙。 “发生了什么?”叶琛皱了皱眉头。 迟远抬起头,刹那间他的眼里涌现太多负面情绪,绝望、哀伤、痛苦、不甘……叶琛看着这样的目光,只觉得自己都要背这种情绪淹没了。 “叶琛,今天早上,林喻回来了。”迟远颤抖着声音说道。 “靠!”叶琛大叫了一声。 阮朝暮回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了,他一身酒气,踉踉跄跄地进了家门。谁也不急想到,阮朝暮,四十岁的阮朝暮,会躲在一个谁也不认识的小酒吧里,一个人喝了整整一晚上的酒。 他早在到家前就吐过了。 洁癖的本能让他丢掉了一片狼藉的外套,秋夜微凉,他进门时,打了个冷颤。 迟远照例在家里的客厅里等他,佣人们都睡了,迟远开着一盏台灯,在看一本小说,他戴着一副眼镜,倚在沙发上,姿势十分放松,看上去就和平常没什么两样。 见到阮朝暮进来,迟远放下书笑了起来:“你回来了?怎么又喝这么多酒?我去给你拿醒酒茶。” 阮朝暮想说不用了,可迟远却不给他机会,他扶着他坐在沙发上,很快拿了茶过来,然后熟练的用毛巾擦拭他的额头和全身。 “喝了茶就睡吧,有什么事明天再说。”迟远轻柔说道,他在阮朝暮唇边落下一个吻,轻柔的就像是一片落下的羽毛。 这样的温暖,阮朝暮不知如何拒绝,他闭上眼,很快就睡着了。 阮朝暮在晨光中呻吟着醒来。 他的头隐隐作痛,然而身下的感觉更强烈些。 迟远趴在他身下,柔顺地含着他的分身,晨勃的快感让他很快射了出来。迟远被呛了一口,低声咳嗽起来,他的嘴边都是白浊的液体,脸上被情欲染红,一双眼睛渴望地看着阮朝暮。 阮朝暮很快又硬了起来。 他伸手抓过迟远,迟远配合的跨坐在他身上。阮朝暮摸索着伸手去摸迟远的后穴,却发现那里面早已湿淋淋的。 “提前准备过了?”阮朝暮低声问道。 迟远不答,只是低声呻吟了一声,主动用后穴摩擦阮 分卷阅读6 分卷阅读7 半明半昧 作者:西风风 分卷阅读7 朝暮的分身。这样的刺激让阮朝暮不再多想,狠狠撞了进去。 “啊!”迟远被刺激的浑身上下一颤,随后主动动了起来,他动了没一会儿就没了力气,趴在阮朝暮身上,低声喘息。 “你怎么了?”阮朝暮有些担忧地看着他。 迟远在床上并不算十分矜持,但与放的开这三个字却也没什么关系,像今天这样主动的情况,还是第一次。 迟远笑了起来,他笑的很轻,但眼里却全是渴望,他凑在阮朝暮的耳边,轻吻他的耳垂:“我现在只想你操死我。”他这样说,整个人媚得都要出水了。 “小骚货!”阮朝暮呼吸一窒,狠狠骂倒,随后翻了个身,把迟远压在身下。 迟远大叫了一声,只觉得自己五脏六腑都要被搅碎了,他疯狂地呻吟起来,露骨的词句接连不断地冒了出来,简直不像平时的他。 阮朝暮觉得他也许该停下来,可是却没有办法,身下这具身体,竟头一次让他如此欲罢不能。 第十二章 一场激烈的性事过后,阮朝暮就有些后悔了。林喻给他一个月的时间考虑,但实际上,他不觉得自己需要那么长时间,失而复得永远比习惯更让人觉得激动和兴奋,让他放弃林喻,那就像砍掉他的脖子,会没命的,而放弃迟远,就像剜掉他心头的一块肉,很痛,但咬咬牙,却足以承受。 所以,在林喻出现以后,他竟然又和迟远不清不楚,这就不太好了。阮朝暮自认为还是有点道德的,就比如说,睡周洲的时候,迟远只是他包养的情人,所以这无关道德,可现在,迟远是他的“爱人”,正经的男朋友,再脚踏两条船,那是万万不能的。 阮朝暮躺在床上,闭着眼思索着该用怎样的措辞跟迟远提分手比较委婉。迟远累的睡着了,汗津津的窝在他怀里,看上去又温顺,又美好。他睡的很熟很恬静,身体蜷缩成一个脆弱的弧度。 “对不起。”阮朝暮看着这样的迟远,只觉得心痛如割,但他总归是要取舍,而迟远,毫无疑问,是他要舍弃的那一个。 迟远睡得并不沉,阮朝暮离开房间的时候,他迷迷糊糊睁开了眼睛,房间里什么也没有留,他腰间酸软的厉害,几乎爬不起来,但迟远已经明白阮朝暮的意思。 他发信息给阮朝暮,只几个字。 “我有多长时间?”那么平静,那么直截了当,文字的力量是冷冰冰的,所以阮朝暮并不知道,迟远打出这几个字的手,抖得有多么厉害。 阮朝暮回他:“林喻给了我一个月。” 看起来答非所问,迟远却懂了。 那天以后,阮朝暮再也没回过那个家,其实阮朝暮是想要把那栋房子留给迟远的,但林喻却不同意。阮家买下这房子是阮朝暮二十岁的事,林喻家就在阮家隔壁。那栋别墅不光是阮朝暮和迟远住了十年的地方,也是阮朝暮和林喻相识的地方。一处宅邸,充斥着两段恋情的一切,阮朝暮觉得很别扭,但林喻却不知道。 遇到周洲的时候,周洲告诉他,迟远只是阮朝暮包养的情人而已,他并不知道在周洲离开的这一年,他们的关系已经发生了变化。林喻就像是远归的女主人,理所当然的要住进男主人的房间。 迟远的行李已经打包好了,三个超大的旅行箱,里面是十年里阮朝暮送给他的一切,他丝毫没有净身出户的意思,理所当然的笑纳了阮朝暮给他的一切。在对周洲的态度上就可以看出来,阮朝暮对情人出手相当大方,他给迟远的名车名表都是成沓的,还包括市中心一套十分地角不错的公寓。迟远的退休金确实很丰厚,可以说他下半辈子躺在家里,也足够衣食无忧,还是可以小小挥霍一下的那种。 作为一个被包养的情人,这样的结局已经很好了。 阮朝暮帮迟远提着行李送他出门,那架势仿佛迟远只是出去旅游,两个人沉默不语,若是细细去看他们的表情,反倒是阮朝暮显得似乎更痛一点。 看到等在门外的是叶琛,阮朝暮有些微的惊讶和酸涩,然而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帮迟远把行李搬上车,随后轻声说一声再见。 迟远点点头,打开车门,却是阮朝暮叫住了他。 “不最后给我一个拥抱吗?”男人厚颜无耻地说,他的喉结翻动,眼底蓄着的泪水,比迟远还多。 “不需要。”迟远漠然回答,甚至还微微笑了笑,这笑容让阮朝暮的心愈发抽痛起来,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可能自作多情了。 他有些茫然地点点头:“祝福你。” “我不想祝福你。”迟远轻声说,随后上了车,扬长而去。 那一天,迟远并不知道,阮朝暮站在门口,对着他离开的方向站了很久。就像阮朝暮更不会想到,坐在车上的迟远默默在心里说的话是:“我会回来的,阮朝暮,我发誓。” 第十三章 林喻搬进来的第一天,就让佣人收走了所有和迟远有关的痕迹。他记性很好,记得十年前阮朝暮的一切习惯,所有不属于记忆的东西,都被他统统扔掉。 一些迟远常用的下午茶器皿,不是什么高大上的牌子,好像是迟远从哪个小店淘来的手工制品,骨瓷烧制,釉色均匀,设计的是卡通样式,一只狮子杯,一只兔子杯。 兔子杯被笨手笨脚的佣人打破了,阮朝暮把碎片拾进垃圾桶里,突然想起那是迟远搬进来的第二个月,在隔壁街一个很文艺的手工店里买的,据说是店主自己做的。 十八岁的迟远笑着举起杯子,他那时候还没长开,才刚到阮朝暮的下巴,巴掌大的脸,下巴尖尖的,只有眼睛很大,水灵灵的,跟手里的杯子一样可爱:“阮先生,我在隔壁买的杯子,很好看,我们可以用来喝你说的那个红茶。” 小孩子刚住进来,怯生生的,很多东西都不懂,可是又不想露怯,所以在阮朝暮面前拼命表现,只可惜好像表现的不太对地方。 阮朝暮啼笑皆非地摸了摸他的头:“嗯,很好看。” 林喻抱着纸箱从楼上下来,看见阮朝暮在对着垃圾桶发呆:“干什么呢,舍不得就赶快去追回来。” 阮朝暮恍惚间回过神来,抬头笑道:“怎么会。” 林喻抿嘴看着他,并不吭声。 家里变的东西比林喻想象的要多的多,到处都是属于两个人生活的痕迹。盥洗室里只余下一半的洗漱用品,泾渭分明的摆在另一边,空荡荡的地方突兀的显示着这里曾经居住的另一个人。 阮朝暮的卧室里,那些一看就属于迟远的小玩意儿被林喻统统扔进袋子里,可佣人们却告诉他,里面有一些是阮先生的。 呵,他从来不知道,三十岁的阮朝暮曾经不屑一顾的东西,会被四十岁的他当做宝一样散落在家里的 分卷阅读7 分卷阅读8 半明半昧 作者:西风风 分卷阅读8 各个角落。 一套丑的要死的铁质挖耳勺,一本毫无艺术感可言的鸡汤画册,一盘某九零后小歌后的唱片……他要扔的时候,却被佣人拦住了。 他们说这些是阮先生平时会用的…… 阮先生啊阮先生,你还是十年前那个阮先生吗? 林喻看着阮朝暮依依不舍地拎起垃圾袋,那样子简直像是要割掉他的肉,然而他只是靠在门边冷冷一笑,回房间去了。 林喻住进家里的第一天,两个人什么也没有做,阮朝暮不知为何,觉得心里空荡荡的,他把这归咎于白天扔掉的各种东西,毕竟那不光是迟远,也是他自己十年来的回忆。人年纪大了,免不了就会怀旧,那些曾经用惯了的东西,就像是相处惯了的人一般,突然剥离,心里满满地都是不舍。 那天晚上,阮朝暮第一次梦见了迟远。 迟远是十八岁的样子,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抱着杯子喝牛奶,杯子就是他的兔子杯,他翘着二郎腿,一边喝,一边看桌子上的漫画书,津津有味的样子,嘴角有一圈白色的边儿,看上去有些傻气。 “迟远,迟远……”阮朝暮忍不住叫他。 迟远抬起头来,朝他笑得如此灿烂。 “阮先生!” “迟远……我有点……想你……” 第二天早上,阮朝暮睁开眼,看到的却是林喻,他有些茫然和迷糊,有些迟钝的奇怪,迟远去哪里了,随即才回过神来,轻笑起来:“早上好。” 林喻笑了笑:“你昨天晚上说梦话了,一直在叫迟远。” 阮朝暮面色僵硬。 “哈哈,骗你的。”林喻嗤笑,他起床洗漱,盥洗室空白的半边已经被林喻的东西填满,林喻站在镜子前刷牙,欣长的腰身和削瘦的迟远一点也不一样。 阮朝暮看着林喻的背影,默默想,也许很快,林喻就会重新填满他的生活,而后他就会渐渐忘掉迟远。 然而一个钟头以后,他就知道,自己错了。 “你说什么?”阮朝暮坐在办公室里,听着陈秘书汇报的情况,只觉得大脑“嗡……”得一声闷响。 “迟……迟总……上个月,代表您签下了那个美食城的项目,按照合同的规定,阮氏需要在一个月内,注资三个亿的启动资金……”陈秘书颤抖着声音说道,他根本没想到,这么大的事情,阮朝暮竟然完全不知道。 “把合同拿给我看看。”阮朝暮觉得自己简直像是做梦一样,他看了两页,觉得有些不对,又飞快地翻到了落款处。甲方是阮氏的公章和阮朝暮的私章,签字的是迟远,而乙方签字的人赫然是叶琛。 阮朝暮猛地站起来,不敢置信地看着白纸黑字的内容。 “迟远……你够狠啊……” 阮朝暮在他送给迟远的公寓里堵到了他,确切的说迟远应该在等他。 那是市区某高端楼盘的“楼王”,电梯入户,打开电梯门,就是玄关,径直走进去,就可以看到客厅。这房子是阮朝暮早就买好的,起初是单纯的投资用,可是环境太好,他舍不得卖掉,就一点点的添置了家具,不知为何就萌生了一点念头,以后可以送给迟远,即使他可能用不上。 也许早在几年前,阮朝暮就隐约觉察到,他和迟远早晚会有一天分道扬镳。 装修是专业的高端团队设计,简约的现代风格,该有的厨具一应俱全,客厅和健身室都有落地窗,晚上的时候,可以承包整个城市的美丽夜景。 现在是白天,景色并没有晚上来的精彩。迟远站在落地窗前,静静看着楼下的车水马龙。他穿着休闲服,两只手抄着裤子的口袋,看起来潇洒肆意的很。 听到阮朝暮的脚步声,他回头,随后露出一个笑容来。 “你来了。” 不知为何,阮朝暮竟从这句话里,嗅出了一丝高高在上的味道。 阮朝暮闭了闭眼睛,他一点也不习惯这样的迟远,迟远面对他时,永远是乖顺的,像个宠物,总是趴在他的脚边,然而现在的迟远,却是他完全不认识的样子,棱角分明,一转身就可以狠狠捅他一刀。 “你长大了。”阮朝暮轻声叹息道。 这些日子,他想起了好多他们刚刚相识时候的日子,十八岁的迟远,青涩又可爱,比任何时候都让阮朝暮觉得生动。 “您发现的好像有点晚了?”迟远莞尔,“想喝点什么?” “老样子吧。”阮朝暮这样说着,坐在沙发上,自然而然地等着迟远去为他准备红茶和点心。 十年如一日的风格。 阮朝暮突然想到,他喝茶的习惯是林喻走的时候才养成的,那些日子他在家里浑浑噩噩,几个月无规律的生活,伤了他的胃,后来医生建议他喝一点红茶,他才开始喝茶。而和喝茶一起进入他生活的,还有眼前这个男人。 他歪头看着站在料理台前冲茶的迟远。 他的头发长了一点,垂在眼角,似乎有些痒,他总是伸手挠挠,又挠挠。茶叶在沸水里翻滚,起起伏伏,又慢慢沉了底。 迟远端着托盘放在茶几上,上面还有一小块抹茶蛋糕,小巧可爱很有食欲。 “你到底想要什么?”阮朝暮低声问道。 “阮氏的股权。”迟远也坐了下来,“现在阮氏为了履行合同,必须在一个月内准备三个亿的资金,我了解你现在的经济状况,就算加上银行贷款,两个亿是撑死的,剩下一个亿你根本办不到,可合同的违约金那么高……你只能想法子融资,既然是融资,谁的钱不是钱?”迟远歪头笑了笑,竟有点坏坏的味道。 他平时大多沉稳而压抑,这样的笑容极少出现,看起来竟有点年少时的样子。 “你从哪里拿一个亿出来?”阮朝暮讶然。 “我之前攒的钱,你送我的东西,再加上这套房子,折折价格,差不多可以卖到八千万,剩下的叶琛自己的钱还有他找的朋友们参与的融资。”迟远说的认真,而阮朝暮也意识到,他说的这些操作可行,兜兜转转,迟远想要的竟然是钱? 他有些疑惑,又有些失落,刹那间竟是说不出话来。 “你想要阮氏的股权,其实可以跟我要。”阮朝暮微微皱起了眉头。 “那不一样。”迟远摇摇头,“不是自己赢回来的,不好玩。” 在商言商,阮朝暮这方面很有一套:“这么大的事,我需要开董事会商议一下。” “那我就静候佳音了。”迟远轻笑道。 半个月后,以迟远为法人代表的投资公司成立,正是融资阮氏,迟远又踏入了阮氏的大门,以董事会成员和大股东的身份。 圈子里议论纷纷,人人都说阮朝暮亏了。 “都说咬人的狗不叫,看不出来,这个迟远是个不好惹的主。” 第十四章 分卷阅读8 分卷阅读9 半明半昧 作者:西风风 分卷阅读9 美食城的项目正式启动,阮朝暮每天忙得脚不沾地,迟远丢给他的烂摊子相当不怎么样,那么大的成本投进去,以阮朝暮的性子,说什么也不能只赚一点点薄利,他每天挖空心思想的,都是从这个项目里,还能多赚点什么。 就像是抽到了一副烂牌,阮朝暮说什么也要打好。 如此一来,林喻简直就像是独守空闺的可怜女人,被扔在家里,经常一个星期都见不到阮朝暮一面。 时间久了,林喻有些火了,更何况,阮朝暮现在天天都能见到迟远,这感觉相当不好。 “你到底什么意思?”午夜十二点,阮朝暮疲惫地打开家门,林喻在客厅等他,气势汹汹的模样。 阮朝暮当然知道他最近回家的时间有些短,不禁歉意地走过去,抱了抱林喻:“抱歉亲爱的,最近实在太忙了。” 林喻冷笑:“我大老远从美国跑回来,可不是为了守活寡的。” “别这么说。”阮朝暮皱了皱眉头,他大脑转了一整天,现在头疼得紧,林喻这样一闹,他其实并不十分耐烦,但那是林喻,所以他会拿出十二分的耐心来哄,可哄也总有尽头。 这时候,他会禁不住想起迟远,迟远从来不会抱怨他回来晚,有时候他回来的声音把迟远吵醒了,迟远还会爬起来,帮他准备一点夜宵,按摩一下额头,掌控一个硕大的公司,阮朝暮的压力其实很大。 “你不会在想迟远吧。”林喻有些危险地看着阮朝暮。 阮朝暮怔了怔,躲闪着林喻质疑的目光:“最近生意上的事太紧了,我实在没办法,等过了这一阵,我再补偿你好不好?” 林喻看着阮朝暮,不耐烦的表情写在脸上:“我知道这十年来,我的脾气变了很多,但是你得适应。” 这话其实已经说的很委婉了,林喻这十年,可是在混黑帮,从修罗场里一步一步踩着血爬上来的,他是帮派里的第二把交椅,别说是冷落他,只要他往哪里一站,没有人的眼里敢没有他。 十年,足以改变一个人很多习惯,林喻早已不是十年前那个简简单单的年轻人,他是一个上位者,对一切轻视都十分不适应。这和阮朝暮完全不一样。 阮朝暮虽然也是个管理者,但他向来打温情牌多一些,是脾气相当不错的老板,而林喻的态度刺痛了他。 “你确实变了太多。”阮朝暮疲惫不堪地说,“但我现在真的没有精力在晚上十二点来一场灵魂的沟通和了解。” 他说完,绕过林喻,上楼睡觉去了。 林喻深吸一口气,狠狠攥紧了拳头。 “我只能再给你一个星期,否则我会离开。” 阮朝暮的脚步顿了顿,随后才回答道:“我知道了。” 然而一个星期转瞬即逝,第七天的晚上,阮朝暮仍然在参加一个酒会。他有些心不在焉地频频看表,手里的香槟已经空杯了半小时而不自知。 美食城的项目进度很快,眼下已经开始第一轮招商了,这样重要的场合,阮朝暮说什么也不能走,所以也格外暴躁。 “今天晚上有事?”迟远端了酒杯,帮阮朝暮换下手里的空杯。 “是啊,谢谢。”阮朝暮欠了欠身。 迟远笑了笑:“出去走走吧,急也没用,这里一时半会儿估计结束不了。” 阮朝暮欣然前往。 这是他们现在的相处模式,平等的对话,像势均力敌的对手。 离开了阮朝暮的迟远,一点也不像是菟丝花一般萎靡下来,反而在商场里愈战愈勇。他本来天赋就不错,也肯钻研,如今得了叶琛的指点,再换一身考究的行头,俨然就是商界精英的模样。 其实早在迟远接替叶琛,正式出任阮氏的财务总监时,阮朝暮就发现,他在经商方面很有天赋,那时候他很后悔,应该早一点让迟远接触这些,当然,若真的如此,他要付出的可能就不只是眼下,阮氏百分之八的股权了。 他们走到花园里,并排看着夜空。 郊区的别墅区,灯光不如城区来的多,星星肉眼可见,半明半昧得挂了满天。 阮朝暮轻轻叹了口气。 “和林喻的进展不太顺?”迟远随意地开口聊着。 “为什么这么问?”阮朝暮嘴硬,然而迟远只笑而不语。 十年,他们彼此太了解。 “我们确实还需要一点时间适应。”阮朝暮迟疑了片刻说道。 “哦?能适应的了吗?”迟远不动声色地问。 “应该没什么问题。”阮朝暮自信满满。 迟远转头看向阮朝暮,他的眼神难得的认真:“如果和林喻相处不来,会不会再考虑一下我?” 阮朝暮笑了笑:“不了,总是变来变去,不是我的习惯。” 迟远忧伤一笑:“是啊,你是个长情的人。可惜,我宁愿你薄情一点。” 因为长情,才会搞出包养一个人十年,因为长情,才会让这十年里的感情逐渐发酵变味,再难回来了。 “来,和我干一杯吧,阮朝暮,祭奠我们的十年。” “干杯。”阮朝暮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阮朝暮再醒过来的时候,他在一个没有窗户的房间里,白炽灯很亮,有些刺眼,他本能地想用手捂住眼睛,却发现,双手被拷在了床头上,迟远坐在他身边看书,不知道是什么内容,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 手铐和金属柱体相撞的咔咔声在房间里刺耳的响着。 “你醒了?”迟远听到声音,回头笑道。 “迟远,你在搞什么?”阮朝暮气急败坏地问道。 手铐是那种情趣手铐,内衬是柔软的毛皮,并不难受,但阮朝暮手臂僵硬的不行。 “绑架你。”迟远平静地说道,“下一步还没想好,我在研究sm,看看能不能想法子激发一下你的被虐倾向。”他说着合上了手里的书。 迟远疯了,阮朝暮崩溃地想。 第十五章 昏暗的房间里,浓重的喘息声时断时续,阮朝暮额头上的冷汗顺着脸颊滑落,伴随着翻书声,莫名让他有些战栗。 “放弃吧迟远,你真的不适合这个。”阮朝暮哑着声音说道。他此刻全身赤裸的躺在床上,双手依旧被铐在床头,白皙的皮肤上鼓起一道道拇指粗的红痕,后穴插着一根按摩棒,血顺着按摩棒流在白色的床单上,有些令人作呕。 迟远仍然在翻书,身边散落着一堆各种各样的情趣用品,看起来相当邪恶。 “迟远,你把我放开,我保证不跑好不好?”阮朝暮低声说道,那声音简直像是在哄一个小孩子。 “闭嘴。”迟远恶劣地回答,他也在出汗,却是急得,毕竟这样生涩的照搬书本,根本没法搞出他想要的效果。书上不是说,只要按照说的方式鞭打,对方就会 分卷阅读9 分卷阅读10 半明半昧 作者:西风风 分卷阅读10 逐渐产生快感吗?为什么阮朝暮一点感觉也没有呢? “公司那里,你怎么安排的?我这样一直不出现,其他人难道不会起疑吗?”阮朝暮看迟远还在看书,忍不住开口转移他的注意力,他实在受不了迟远这样不断研究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因为迟远真的是相当不擅长。 “我给陈秘书打了电话,说你要带着我去考察一个项目,要出国一个月,期间不要随便联系你,有事让叶琛定夺。” “陈秘书也信?”阮朝暮愣住了。 “信啊为什么不信。”迟远狡黠地笑了起来。 阮朝暮仔细一想,就明白过来,陈秘书一定是以为他色令智昏,带着迟远出国躲着林喻逍遥去了。 “迟远,我们谈谈吧,你这样做,没有任何意义。”阮朝暮轻声说道。 “不必,我明白,你这个人,薄情寡义,放了你,我永远都不可能再抓到你。”迟远眯着眼,轻声说道。 这话说的有些寂寞萧索,让阮朝暮微微一怔。 “我并不知道你是这个意思。”他喃喃着,“你一直都不怎么说话,我以为你只是……”我以为你只当我是个金主,我以为你其实从不曾舍不得我,我以为你也许会很高兴,这样离开……我以为,在这场离别里我比你痛的更多些…… 阮朝暮突然觉得眼眶有些发热,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真的不能把我松开吗?”他哽咽着问道。 “为什么?”迟远问。 “因为我想抱抱你。” 林喻最后看了一眼阮朝暮的家,这里他曾经断断续续生活过一段不短的时间,然而现在看起来却是如此陌生。他闭了闭眼,握紧了手里黑色的包,转身,大步踏了出去。 门口的车子里,司机出来给林喻开门,谦卑地唤了一声“二少。” 林喻对这个称呼狠狠皱了皱眉头,不耐烦道:“沈枫呢?” “目标提前出动,沈爷先过去了。” “好,那就快点出发。” 林喻说完,闭上了眼睛,只是手里仍然紧紧抱着那黑色的包,金属的触感在大战之前更让他有安全感。 沈枫比林喻大四岁,个头很高,足有一米九,穿一身迷彩,手里抱着狙击枪,趴在草丛里,看着山下的u型弯。 眼前这条路线他已经研究了大半个月,伏击那个老不死的,足够了。 林喻换了身衣服匍匐趴到沈枫身边,问道:“怎么样了?” “老东西警惕的很,谁让你回来的这么高调,他现在到哪里都一大堆人跟着。”沈枫痞里痞气地说道,“国内没意思,搞几条枪都那么费事。” 林喻嗤笑:“本就没准备做这些,如果不是你非得给我那便宜爹报仇。” “林老大好歹也是一代枭雄。”沈枫感叹道,“当年竟然死在这种玩意儿手下,想想都觉得不爽。” “国内世道不太平,做完了这一票,赶紧出去,小心晚了就出不去了。”林喻淡淡劝道。 “你呢?”沈枫问道,“不是说这次不来吗?你那个念念不忘的白月光呢?” “跑的没影了。”林喻淡淡回答,他低下头,调试着狙击枪的准星,趴好了位置。 u型弯道,一排车队静静地驶来,两个人不再说话,各自趴好了,看着自己的目标。 沈枫戴上了热感望远镜:“第三辆车,二排左边,估计穿了防弹衣。” “这热天,也不怕捂出痱子来。”林喻嘟囔着,食指扣在扳机上,轻轻使劲。 装备了消音器的狙击枪发出噗嗤一声轻响。 “操,防弹玻璃,撤吧,今天搞不定。”沈枫低骂了一声。 他们毕竟不是在自己的地盘上,身边能用的人也不过三四个,要对付以前的老对手,实在有些力不从心,原本想要奇兵制胜,没想到对方小心谨慎到这种地步。 林喻跟着沈枫撤了下去,悄然消失在大山深处,他不可能再回阮朝暮的家,那里早就被人盯上了,他只来得及给阮朝暮发一条短信。 “别回家,我惹了大麻烦。” 可惜,阮朝暮的手机早就被迟远收走了,哪里能看到。 阮朝暮迷迷糊糊醒过来,黑暗里,他听到迟远沉稳的呼吸声,他躺在他身后睡着了。 虽然迟远还是不肯解开手铐,但好歹他不再研究那本sm的书了,期间迟远出去了一次,估计是采购一些日用品,剩下的时间,他们一直在这房间里。 阮朝暮不知道过去了几天,也不知道眼下是白天还是黑夜,他甚至不能翻身看一眼迟远的表情,只好郁闷地叹了哭泣,直到外面响起窸窸窣窣的声音。 有人进来了? 阮朝暮有些疑惑又有些尴尬,毕竟他现在没穿衣服,无论谁进来,都不是太好看。 屋顶上有脚步声和走动声,以及细微地说话声,他觉得有点不对劲,轻轻皱起了眉头。 “迟远……迟远……”他低声唤道,拼命用脚踹迟远。 迟远醒了过来,迷迷糊糊地“恩”了一声。 “有人进来了。”阮朝暮压低了声音。 迟远微微一怔:“不可能。” 随后他也听到了脚步声。 而后是噗嗤噗嗤的声音。 这声音迟远没听过,阮朝暮却熟悉的不能再熟悉。 “把我解开,情况不太对。”阮朝暮焦急地说。 迟远抿着嘴:“不。” “乖,别闹。”阮朝暮无奈地恳求。 “不要。” 有人发现了这个房间,两声“噗嗤噗嗤”的声响,阮朝暮确认,是消音器。 他瞳孔微缩,双手猛地使劲,两只手从手铐里挣脱出来,他手背上刹那间被刮掉了一层皮,血肉模糊。 顾不上疼,阮朝暮拉着迟远滚到了床底下,紧紧把他护在怀里。 “嘘……”阮朝暮轻声说。他心脏狂跳,本能地把迟远护在怀里。 刹那间,不知为何,他想起了刚认识林喻的那会儿,他们也曾经这样被堵在一个房间里,外面都是追杀林喻的杀手。 那一次,他们躲过去了,这一次,他们能否那么幸运呢? 第十六章 房间里仍然静悄悄,直到灯被打开,阮朝暮眯着眼睛看着床底下的缝隙,有踉跄地脚步声传来,两个人?有人受了伤? 他的大脑飞速旋转着,军用胶鞋出现在他的视线里,还有浓重的血腥味。 “床下的出来吧,除非你想被打成筛子。”熟悉的声音传来,是林喻。阮朝暮松了口气,从床底下滚了出来。 受伤的沈枫坐在墙边大口大口的喘息,面色苍白的厉害,他半边身子都被血水浸透了,伤的不轻。 眼下的境况颇为尴尬,阮朝暮纠结于到底是先穿衣服还是先问林喻到底发生了什么。 林喻讥讽地勾起一个笑 分卷阅读10 分卷阅读11 半明半昧 作者:西风风 分卷阅读11 容,他用手里的枪勾起带血的手铐,又瞄了一眼阮朝暮浑身上下的伤:“看不出来你还有这爱好。” “不是你想的那样的。”阮朝暮一边尴尬地说,一边从柜子里翻出了自己的衣服,手忙脚乱地穿好,才想起床底下的迟远,又把他拖了出来。 “你又做了什么?这里是哪里?”阮朝暮熟练地查看着沈枫的伤口,问道。 “你不知道这是哪里?”林喻的口气有些气急败坏。 “我是被绑过来的。”阮朝暮怒道。 “就靠这玩意儿?”林喻不屑一顾地又挑了挑床边的手铐。 “你们能不能先帮我止个血再吵?”沈枫忍无可忍地说。 于是,四人出了房间。 阮朝暮这才发现,这是他在城郊的一处别墅,因为有点太荒无人烟,至今不通气不供暖,已经作为他投资失败的典型被废弃了,难为迟远能找到这样一个地方。除了关押他的地下室整个房间都又脏又破,医药箱倒是崭新,是迟远前两天出去的时候买的,有一些消炎药和退烧药,估计是他怕把阮朝暮折腾病了买的。 沈枫的伤是贯穿伤,虽然流了不少血,但却不算麻烦,消炎、止血、包上绷带,都是阮朝暮在搞。林喻坐在边上看着,一边嗑瓜子一边解释。 那天他们伏击失败以后,躲进了城郊的一片深山,结果手下的人有个奸细,他们被老不死的伏击,只能且战且退,一路上小弟死的差不多了,沈枫联系了一个搞黑客的哥们儿,定位了迟远的手机,才跑到这里来。 “如果我不在这里你准备怎么办?”阮朝暮问道。 “杀了他灭口。在这里养伤等我们的人从香港入境,赶过来,把姓冯的干掉,然后回美国去。”林喻平静地说。 “操!”阮朝暮终于忍不住吐了一个脏字。 迟远薄唇紧抿,一直没有说话。确切的说他从阮朝暮挣脱了手铐以后,就再没说过话。 “你们说这些的时候,注意一下普通青年的感受好吗,你们看把迟远给吓的。”沈枫叼着烟,懒洋洋地说道。 “我也是普通青年,谢谢。”阮朝暮冷冷道。 “你的故事我可听林喻说过。”沈枫嗤笑,他刚想接着说,却被林喻一个眼刀甩过去,闭了嘴。 自此气氛又僵了起来。 阮朝暮陪着林喻脱离林家那趟浑水时经历的事,知道的人极少,毕竟那段日子腥风血雨,大多知情者死的死,抓的抓,活到今天的没几个人。阮朝暮这个人,心软成性,对待感情拖泥带水,但十年前的圈子里,不少大佬都可惜过,这人如果混黑道,可是个一顶一的人才。 林老爷子在时,还曾经因为“惜才”,放过他一把,可阮朝暮天生心软,饶是硬件再好,没有这个心,也不行啊。 第十七章 沈枫伤的重,又一直没好好休息,早早就睡了。林喻端着枪,在门口守着,屋子里只有迟远和阮朝暮两个人。 “还在生气?”阮朝暮小心翼翼地看着迟远,小声求着,“别生气啦好不好?我被你折腾的也不轻,就算之前生气,也该消了吧。” “你明明能走得了,为什么不走?”迟远绷着脸,手指紧张的蜷缩着。 “如果我真的跑了,你得多伤心啊。”阮朝暮无奈地叹息道,他伸手摸着迟远的额头,宠溺地看着这个小家伙儿。没错,他一直觉得迟远是个小家伙儿,以前嘛以为是小猫,现在才发现,这是只小豹子呢,逼急了咬人也挺疼。 迟远被摸得浑身僵硬,脖颈简直不像是自己的。 “你不生气吗?”他小声问,实际上,他根本没想过在这种情况下,阮朝暮会原谅他。 “不怪你,是我不好。”阮朝暮轻声说道,“是我忽略了你的感受,如何早知道会是这样,我可能会处理的更好些。” “可是再怎么样,你也更爱林喻啊。”迟远低声说道,目光里都是悲伤。 阮朝暮沉默了下来。 下半夜,阮朝暮去门口换下林喻,林喻伸了个懒腰,随手把手里的枪扔给他:“只剩下一个弹夹了,省着点用。” 阮朝暮点点头,熟练地检查着枪械的状况:“你去睡吧,别担心。” 沈枫在屋里翻了个身,迟远不知是睡熟了还是怎样,一动不动。 “这件事了了,我肯定要回美国去。”林喻淡淡开口,“国内闹得动静太大,不走会出事。” 阮朝暮不无讥讽:“凭白去招惹那些人,有意思吗?我豁出性命去做的事,如今看来是个笑话。” “你被迟远绑走的那天,我在家里等了你一夜,可是你没回来,我想这大概是命。”林喻低沉着声音说。 阮朝暮有些烦躁:“你是在指责我吗?我不回去你就要杀人?” 林喻嗤笑:“那倒不是。当时遇见周洲,光听他说你在等我,脑子一热就跑回来了,帮派里什么也没安排,沈枫差点以为我被绑架了,于是追到国内,半个月前我们联系上,他问我想怎样,我突然间就不知道了。” 阮朝暮看着林喻。 十年,物是人非。 就像是林喻发现阮朝暮对迟远似乎和周洲说的不一样,就像是阮朝暮发现林喻再也不是十年前那个被命运裹携着自身难保的青年。 他们十年前便分道扬镳,自此渐行渐远,再也回不去了,只余下那点点念想,得不到的时候,总是躁动不安,真尝到嘴里,才发现,已经不是自己记忆里的滋味了。 “所以你肯定不会跟我出国的对吗?”林喻失望地想,“沈枫曾经突发奇想,要拉你入伙。” “我对杀人没兴趣。”阮朝暮刻板地回答。 打打杀杀的日子,有的人觉得可怕,但有的人却甘之如饴,沈枫就是这样的人,而林喻似乎已经成了这样的人。 “所以我们这算又分手了吗?”林喻问。 “算是吧,和平分手。”阮朝暮有些惆怅地低声说。 身后传来一阵剧烈的咳嗽,沈枫听墙角被发现,相当尴尬,于是决定用卖队友来转移话题。 “那个啥,迟远也没睡,我刚才看到他动了。” 阮朝暮林喻:…… 迟远的耳朵根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了。 第十八章 这种情况,阮朝暮实在有些尴尬,林喻虽然对阮朝暮也有些淡了,但这不表示他就想在这里看着阮朝暮和迟远互诉衷肠,所以他选择了无视沈枫和迟远,默默跑到角落里睡觉去了。而阮朝暮见此,也只好假装没听见沈枫说什么,抱着枪继续守着门口。 天快亮了的时候,阮朝暮却格外清醒,这个时间段,本该是人最疲惫的时候,也是最容易被攻破的时候。 他有种隐约的野兽直觉,似乎危险正在靠近。他回身去拿沈枫的热感 分卷阅读11 分卷阅读12 半明半昧 作者:西风风 分卷阅读12 望远镜,却发现沈枫已经挣扎着坐起来,正在检查手里的枪械。 “你也觉得不对劲?”阮朝暮轻声问道。 “你是直觉,我是经验。”沈枫轻笑,“没听到吗?鸟不叫了。” 他一边说,一边伸腿踹了踹林喻,于是林喻睁开眼,像是之前根本没睡过一样默默起身,接过阮朝暮手里的枪。 “我的呢?”阮朝暮一边问,一边叫醒了迟远,迟远睡眼惺忪地睁开眼,沈枫和林喻已经摆出防卫的姿态,气氛紧张到不行。 他打了个激灵。 “别怕,一会儿不敢看了就闭上眼睛。”阮朝暮多少有些无奈地说。十年了,他真的对这种流血的活动充满了厌恶。 沈枫用望眼镜看过去,轻声吹了个口哨:“老不死的真的是志在必得啊,亲自来了。” “正好都杀了了事,多少人?”林喻打开保险栓。 “目测四五十吧。”沈枫的口气竟然毫不害怕,反而充满了一种期待和兴致勃勃。 “恩,估计也是极限了。”林喻淡淡回答。 阮朝暮拉着迟远回到地下室,那里还是昨天晚上林喻和沈枫闯进来时的一片狼藉,带着点点血迹的情趣手铐就挂在床头。迟远下意识地朝阮朝暮的右手望过去,他手背上是大片大片的擦伤,被绷带缠着,隐约透出一点血迹来。 “别害怕,他们应该可以应付。”阮朝暮柔声细语地说道。 他总是这样,对谁都不怎么发火,看上去温柔妥帖,迟远红了眼眶。 “我们还有可能吗?”好歹也是生死关头,迟远的关注点让阮朝暮笑了起来。 “等这件事了了,我们单独聊聊,不在这里让他们听墙角。”阮朝暮宠溺地说道,还低下头吻了一下迟远的下巴。 这个吻对迟远来说,有些受宠若惊,他呆呆看着阮朝暮,许久才轻轻点了点头。 阮朝暮抱了抱他,冲回了地面。 敌人已经很近了,阮朝暮几乎听见了他们的脚步声。 “还能撑多久?你们的人什么时候来?”阮朝暮压低了声音问林喻。 “最快还要八个小时。”林喻尴尬地咳嗽了一声。 刚才说的那么乐观,不过是为了安抚迟远,真要是能二打五十,他们就去拍电影了,还干什么黑社会啊。 阮朝暮又骂了一句脏话。 “搞笑呢你们,这样也敢硬碰,走后面,找机会去开车!”阮朝暮命令道,随手把迟远的车钥匙扔给林喻,还顺手把客厅收拾了一下,恢复了原样。 林喻和沈枫对视了一眼,麻溜儿的拿了枪往后跑。 阮朝暮则掉头回了地下室。 迟远坐在床边看着他。 这个地下室是他提前布置好的,除了一张kingsize的大床,什么也没有。 阮朝暮大步走到迟远身边,狠狠吻了他的唇,随后二话不说把他的手铐在了床头上。 “阮朝暮!”迟远吓到了。 “嘘,别出声。”阮朝暮骑在迟远身上,轻声说。 紧接着,地下室的大门啪嗒一下打开。 “贱人!”阮朝暮扬起手,狠狠打在迟远的脸上。 这一下是没有留力的,迟远的脸刹那间就肿了起来。 冯万年一进屋就看到这样一副景象。 随着他一起进屋的,还有十几个全副武装的保镖。 “哟呵,这是谁啊。”冯万年懒洋洋地说道。冯万年今年已经快六十岁了,生的肥头大耳,走路都是一挪一挪的,样子很是滑稽。这两年他的黑道生意正在逐渐漂白,如果不是为了保命,他已极少用枪解决问题。可林喻和沈枫,却是他只能用枪解决的问题。 他现在心情很好,毕竟曾经他十分忌惮的对手,如今被他撵成了丧家之犬,而很快,会成为瓮中之鳖了。 “林喻走了。”阮朝暮对冯万年的来到,似乎毫不吃惊,“刚走没多久,现在追还来得及。” “撒谎!”冯万年恶狠狠地瞪了阮朝暮一眼,阮朝暮从迟远身上下来,冯万年身后十几条枪齐刷刷指向他。 “冯叔,咱们也是老关系了,不必如此吧。”阮朝暮冷冷说道。 哦,他和冯万年还真的是早就相识。 冯万年曾经是林喻父亲的下属,后来叛变了旧主,在林喻远遁美国后,才渐渐称雄称霸起来。在他还在林家手下的时候,和阮朝暮曾有几次交锋,均未占到便宜,但也没吃什么亏,所以冯万年对阮朝暮一直是个有些中立的故人态度,更何况某方面来说,多亏了当年阮朝暮“带坏了”林喻,否则林喻如果在国内东山再起,他恐怕早就被扔进海里喂鱼去了。 冯万年挥了挥手,示意手下把枪收了。 “是啊,老关系了。”冯万年笑了笑,“那就请吧。” “那他……”阮朝暮指了指迟远问道。 “也带上来吧。”冯万年和颜悦色的说。 迟远是被绑着双手带上来的。冯万年扬了扬下巴,有个保镖就非常明了的把迟远单独揪出来,一脚揣在地上,手枪指着他的脑袋。 “林喻哪去了?” “冯叔,你觉得我会为了这个人,出卖林喻吗?”阮朝暮笑眯眯地说道,他还是那副样子,但说出的话却冷得厉害。 “好歹跟了你十年,怎么能这么不念旧情呢?”冯万年苦口婆心。 “要不是这个贱人把我弄到这里来,我早会看着林喻,怎么会叫你兴师动众地跑到这里来呢,连累我也惹祸上身,十几年了,我是个正经商人,不想掺和你们的事儿。我折腾他还来不及呢,刚才不是你来,我就要打他一顿了。” 冯万年笑眯眯地,却似乎并不相信。 他扬了扬手,于是手下的人给了阮朝暮一把枪。 “既然这么不高兴,给你个机会。” 迟远脸色煞白,阮朝暮却似乎发现了什么好笑的事,笑意愈发浓了。 “冯叔,你啊,就是太多疑。”阮朝暮笑了笑,伸手接过手枪,二话不说就朝迟远开了一枪,“砰——”的一声枪响,子弹穿透了迟远的小腿,他闷哼了一声,浑身疼得发抖,却硬生生抗住了,脸色惨白地瞪着阮朝暮。那眼里的恨意阴森地透出来,似乎恨不得要把他扒筋抽骨。 冯万年似乎也没想到阮朝暮会这么狠,颇为意外地说道:“好歹也是以前玩过的,大侄子,你这也忒狠了点。” “我是什么样的人,冯叔你还不知道吗?”阮朝暮笑眯眯地说道。 冯万年的手下过来要他还枪,阮朝暮手里把玩了一会儿,突然照着眼前人的脑袋就是一枪,随后在众人回过神来之前,他不知怎的,就绕到了冯万年身后,枪指着他的头。 “冯叔,别把我逼急了,我这手好久不握枪,容易抖。”他凑在冯万年耳边轻声说着。 “阮朝暮 分卷阅读12 分卷阅读13 半明半昧 作者:西风风 分卷阅读13 ,你不要你这个小情人了?”冯万年颤抖着声音说道。 “有了林喻,我要他干什么?冯叔,别想用迟远威胁我,没用的。”阮朝暮笑意盈盈地说道,只是眼里的冰冷却如同一把刀,刮过眼前的每一个人。 第十九章 阮朝暮要求冯万年的人统统退后,而后不紧不慢地带着冯万年进了地下室,还锁了门。迟远就被他扔在外面的大厅里,几个马仔见他什么用,又怕他碍事就把人丢了出去。 他小腿受了枪伤,虽然是贯穿伤,也似乎有意避开了血管,但迟远仍然觉得头晕目眩,他知道这是失血过多,只能央求着那些人帮他处理一下伤口。 冯万年手下的马仔虽然都不是什么好人,但也不至于嗜杀成性,见迟远这么干脆利落地被阮朝暮抛弃了,还多少有些同情,是以帮他止了血,撵他走的远一些。 于是迟远只好一瘸一拐地往外走,他走了一半,又转头走了回来。 “我有办法救冯万年……” 冯万年的手下现在各个像是热锅上的蚂蚁,焦躁地走来走去,他们尝试着冲进地下室,阮朝暮却连枪都不放一声,就坐在墙根下,懒洋洋看着他们。他的身前,所有的要害部位都被冯万年挡得严严实实,不漏丝毫破绽。为了节约子弹,阮朝暮绝不开枪,但他的手劲儿也不小,冯万年年纪大了,已经是个六十几岁的老头子,平时又不注意保养,被阮朝暮掐地脸色紫红,结结巴巴地命令手底下的人退了出去。 就这样折腾了两三个钟头,双方依然僵持得厉害。 阮朝暮悄悄看了一眼手表,心里有些担忧地看了一眼窗外。 冯万年的眼皮跳了跳。 “阮老弟,其实你也不用这样,这么久了,林喻也跑远了,你只要放了我,我答应你,刚才的事我不追究,咱们自此以后,恩怨一笔勾销怎么样?” 阮朝暮笑了笑:“冯叔这么宽宏大量,我这个晚辈怎敢不受啊,不过现在这情况,我可不敢放你,真要放,也得你的手下都离开这里方圆五十公里才行。” “你说怎样就怎样。别说五十公里,一百公里也行。” “得给我留一辆车。” “行,行。”冯万年点头如捣蒜。 “不过我饿了,先叫个餐吧,冯叔也吃点,吃饱了好上路。”阮朝暮笑道。 冯万年脸色刹那间一白,阮朝暮噗嗤笑了出来。 “和您开玩笑呢。” “阮老弟还真是幽默啊。”冯万年拼命挤出一个笑容来,脸上的横肉抖了抖,流露出一丝狰狞。 过了一会儿,冯万年手底下的一个马仔端了盒饭进来,饭菜的香气飘香四溢,冯万年咽了口唾沫。 那个马仔把饭盒小心翼翼放在地上,谄笑道:“阮老大,您这拿着枪怎么吃啊……” “我不吃,闻闻味儿就挺好的。”阮朝暮说道。 那马仔面色一变,酝酿了一会儿才大叫了一声,一下子打翻了饭盒,从里面掏出手枪来。 “砰——”的一声枪响,地下室里有一个人倒下了。 冯万年脸上抽搐。 很快,又进来一个人,不要命地往前冲,阮朝暮无奈,只好继续射击,第二发子弹、第三发子弹……他抢的这款手枪十分小巧,弹夹里总共只有六发子弹,这些人真要是这样不要命的挨个冲上来,那他也就完了。 “谁他妈再敢进来,等我出去就先毙了你!”冯万年吓得心脏都跳到嗓子眼儿了,歇斯底里的大吼着。 门外负责指挥的手下微微皱了皱眉头。 迟远坐在一边轻蔑地笑了起来:“你们这位老大够笨的啊。” “那现在怎么办?你说的办法根本行不通。”那手下的人皱着眉头说道。 “为什么不继续呢?”迟远好整以暇地说道,“继续下去,不外乎两种可能,阮朝暮手里的手枪子弹用完,冯万年和他肉搏,你们冲进去,把阮朝暮打死。或者阮朝暮算好了手里一共有多少子弹,最后一枪送冯万年上西天,你就可以成为下一个老大。” 青年人坐在地上,脸上半边脸依然红肿,浑身上下都是土和血,看起来狼狈不堪。但他却眯着眼,露出一个微微的坏笑,谈笑风生地分析着这其中的利弊。明明只是个被包养的金丝雀,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狠劲儿。 冯万年的手下忍不住在心里想。 第二十章 阮朝暮的心砰砰直跳,外面安静了一会儿,他的枪里只剩下两枚子弹,如果真的要用人海战术,那么他必死无疑。他明白自己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而距离林喻所说的援兵最快到来的时间,还有两个小时。 然而这时候,外面却也犯了难。 代替冯万年下命令的,是在他身边呆了十几年的人,也是他的女婿。此人在帮会里虽然也受重视,但这光天化日之下,他若是逼得阮朝暮开枪杀了冯万年,那又实在不好看了,且难以服众。更何况他现在也同样不敢把事情做绝,毕竟万一阮朝暮抽风,没杀了冯万年,那冯万年一脱险,死的就是他了。 要找一个掩人耳目的法子,且万一失败,还有回转余地。 “办法倒是有,就看你能不能找到得力的人了。”迟远朝那人勾了勾手,示意他过来听,随后压低了声音,轻声道:“林喻和沈枫要杀得是冯万年,这是两家人过去的世仇,阮朝暮不过是为了掩护林喻走的远一点,和你们也没什么正经仇恨。林喻和沈枫的势力都在国外,对国内这块儿也不染指,其实只要冯万年死了……你,还有你的兄弟们,也都不用为难了啊。”迟远慢条斯理地说道。 “可是,这种情况,不杀阮朝暮,我没法跟帮会里的兄弟们交差啊。”那黑帮的人,大约是有病乱投医,当真把迟远当成自己的谋士了。 “谁说不用杀阮朝暮的?”迟远怨毒地说,“可以趁乱杀了,然后说是冯万年干的不就行了?” 那人一听,觉得迟远说的有道理,忍不住啧啧道:“好歹也是以前的情人,就这么恨他。” “他不忍就别怪我不义。”迟远冷声道,“其实你们不杀他也可以,生擒了,等冯万年出殡的时候,在灵堂里找个折磨人点的法子,把人弄死,还可以立威。” 冯万年的女婿听迟远说的这么狠,忍不住打了个冷战,心想这人还真是不能得罪。 道理迟远都分析出来了,这些混黑道的,也不是彻底没有脑子的蠢猪。很快,他们召唤了埋伏在各处的所有人,发表了一通振奋人心的演说,准备冲进地下室看看情况。 阮朝暮只有两颗子弹,不到关键时刻他一不敢开枪,二不敢轻易杀冯万年,他们其实还是很有优势的。 地下室只有一个门进出,还有一个小窗作为通风口,开在别墅 分卷阅读13 分卷阅读14 半明半昧 作者:西风风 分卷阅读14 的后院,为了以防万一,冯万年的女婿也派了三五个人去那个通风口底下守着。 沈枫和林喻神不知鬼不觉地接近了那个通风口,干脆利落地拗断了那几个在通风口下面抽烟的家伙,占据了有利位置,一杆狙击枪,悄无声息地叹了进去。 “你们干什么啊!难道要不管我的死活了吗?”冯万年看着自己的手下们呼啦啦冲击来,吓得声音都破了音,浑身抖得跟筛子似的。 地下室唯一一张床被阮朝暮竖着立在了大门前,而冯万年则被手铐靠在一处暖气片上,正对着通风口。 “冯叔,你怎么不懂啊。现在这情况,他们管你的死活做什么?你死了,林喻和沈枫也不会再来追究你的帮会,你腾出来的老大位置,也有合适的人顶上,所有的小头目都能跟着官升一级,冯叔你死了百利而无一害。”阮朝暮轻笑着分析道。 “陈州,赶快给我带着人退出去!”冯万年大吼着。 陈州正在犹豫,硕大的床挡住了视线,狙击手们没法瞄准阮朝暮,也更无法标准冯万年。守后院通风口的那些酒囊饭袋也不知道在磨叽什么,早说了赶快干掉冯万年,他再杀了阮朝暮,可不就万事无忧了吗? 冯万年混了这么多年,他怎会不了解自己女婿的心思。见他低头不语,他更是吓得一身冷汗,歇斯底里地大吼道:“陈州,带着人出去,听见没有,你他妈想我早点死是不是!” 冯万年吼得太歇斯底里,陈州实在不好看,只好带着人撤了出去。 就在他们撤出的刹那,林喻在通风口上按下了扳机。 只听噗嗤一声轻响,冯万年头部中弹,刹那间脑浆迸裂,溅了阮朝暮一脸一脖子。他嫌恶地松了手,慢慢把冯万年扔在地上。 做完这一切,林喻和沈枫快速撤了出去。 陈州骂骂咧咧回到院子里,其他枪手也都稀稀拉拉地坐在地上,他隐约觉得人好像变少了不少,不禁皱了皱眉头。 然而就在这时,他的手机响了起来,竟然是林喻打过来的。 “冯万年已经死了,想不想做个交易?”林喻的声音传来。 “你说什么?” 林喻轻笑一声:“不信,你可以带几个信得过的手下去地下室看一看,我亲眼看着他的脑浆流出来,血流了满地。” “你又玩什么把戏?” “免费让你飞黄腾达的把戏。”林喻轻笑道,“你没有发现,你刚才的军师已经消失了吗?冯万年的死,如果我们不承认,你是怎么也赖不掉的。不用三天,你借刀杀人谋害岳父的消息,就会传遍整个圈子,保证让你变成丧家之犬,很快就会被枪毙。相反,如果我们把这件事认下来,你就可以打着给冯万年报仇的旗号,整合帮会,让所有人为你所用。” “你……”陈州气急败坏,眼里迸发出恨意来。 “你想干什么?”陈州压低了声音问道。 “我要阮朝暮活命,要我出国以后,阮朝暮仍然能活命。你好好想想吧。”林喻冷声说道,随后挂断了电话。 第二十一章 迟远躺在suv的后排座上,疼得浑身冒冷汗,他的小腿因为剧烈的运动,流了不少血,这感觉实在撕心裂肺的紧,但他不吭声。 前排座,沈枫趴在方向盘上闭目养神,林喻又打了一遍电话,确认他们的人已经到达了本市,正从机场风驰电掣地往这边赶过来,可惜遇到了工作日晚高峰,预计还得有两个钟头才能到。 其实他们也是有些怕的,毕竟陈州眼下还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挟持阮朝暮,逼沈枫和林喻现身,再崩了他们所有人。迟远不知道林喻和沈枫会不会去,但他一定会去。 “怎么办?”林喻转头问迟远,“你刚才鬼点子挺多啊,再想一个?” 林喻和沈枫离开别墅以后,干掉了冯万年两个手下,混了进去。迟远拖着伤腿往外走的时候,正巧看到他们俩,所以才会折回。 随后,他们一直处于零交流状态,但就靠着这些隐隐约约的默契,他们成功干掉了冯万年。 沈枫转头看向迟远:“我觉得你特别像一个人。” “谁?” “阮朝暮。” 迟远轻笑起来:“我就是他教出来的。” “我也是他教出来的,可惜没这天赋。”林喻平静地说道。 “你是我教出来的吧。”沈枫不满地说道。 正在这时,林喻的电话又响了起来。 “先别接。”迟远抢先一步道,“不要显得我们太心急。” 于是他们耐心等电话响了五声,林喻才接了起了电话,他放在了免提上。 “我答应你。”陈州回道,“可是你们怎么证明自己的诚意?不如我们见面聊聊?” 迟远朝林喻摆摆手,示意他把电话挂断。 于是林喻什么也没说,挂断了电话。 “他是假装同意的。”迟远眯着眼分析道,他目光放空,看着车顶上的灯,“他会表面上履行承诺,等你们出现了,再说冯万年是你们杀得,把咱们一网打尽,这样既没有后患,又跟帮派里有了交代。” “那怎么办?”林喻摸了摸下巴,问道。 “给阮朝暮打电话啊。”迟远嘶哑着声音说道,“他现在在地下室,又没人看着他。” 这个确实。 陈州现在怕自己担上逼杀冯万年的骂名,根本不敢进地下室,只让人把里面围了个水泄不通,阮朝暮一个人在里面莫名其妙了好一会儿,突然冯万年的手机响了。 他跑到尸体旁边好一个翻,才从冯万年的后屁股兜儿里翻出手机来,一看号码,是林喻打的。 “你让沈枫给陈州打电话,开着免提。”阮朝暮命令道。 于是沈枫乖乖给陈州打了个电话。 阮朝暮躲在地下室的门后,轻笑着说道:“陈州,你的手下实在太大意了,我和林喻已经汇合了。” 林喻恰到好处地开口:“是啊。你们这也太笨了,连人出来了,都没有发现。” 陈州吓得青筋狂爆,大吼了一声:“不可能!” 就亲自带人冲进了地下室。 打开门一看,果然是空空如也。 “操,他们跑不远,追!”陈州大吼了一声,转身朝外跑。 沈枫发动汽车,一脚油门踩下去,车子风驰电掣地朝外开去。 引擎声很快吸引了陈州的注意,子弹下雨一般噼里啪啦朝林喻他们的suv落了下来。 趁着这个功夫,阮朝暮猫着腰出了别墅,打开陈州那辆座驾的后备箱,钻了进去。 陈州果然带着人开车去追,他在后备箱里被撞来撞去,眼冒金星,却愣是硬生生,一声也不吭。 沈枫则开着车,朝援兵来的方向靠拢,林喻的狙击枪,几乎没一发都会打掉一个车胎 分卷阅读14 分卷阅读15 半明半昧 作者:西风风 分卷阅读15 。 很快他们后面只遥遥追着两辆车。 迟远趴在后排座上,因为腿疼一声也不吭。 林喻“砰——”的一声枪响,又干掉了一辆车。 而沈枫突然一个急刹车,陈州猝不及防,和林喻的车成功追尾。 迟远咬牙趴下车,躲到车头后面,才发现,这里竟然是一条死路,身后只有万丈深渊。 真是狗血。他这样想。 刹那间,枪林弹雨来了个遍。 沈枫不好意思地说道:“抱歉,看错地图了。” 林喻忙里偷闲,狠狠拧了他一把。 第二十二章 阮朝暮眼下倒是十分后悔,后备箱在颠簸过程中锁上了,他从里面根本打不开,只能听着外头的枪林弹雨。 “坚持坚持,还有两分钟咱们的人就到了。”沈枫安抚地拍了拍林喻的后背,手里只余下一把点射的手枪。 两分钟当然只是个虚数,但是这也表示,支援就在眼前。 外面枪声不断,最最觉得惊心动魄的自然是阮朝暮,他眼下完全是待宰的羔羊,一颗不小心打歪了的流弹,就可能要他的命。 阮朝暮只好给林喻打了个电话,接电话的却是沈枫。 “哥们儿,人在哪呢?” “林喻受伤了?”阮朝暮敏感地问道。 “不是,我们的人到了,他在训话呢。”沈枫一边说,一边斜眼看了林喻一眼,林喻正拿着沈枫的电话安排包围计划,毕竟他们现在也是弹尽粮绝,万一被陈州接近,颇有些棘手。不过有一点其实阮朝暮没猜错,林喻确实受了点伤,胳膊上有一道擦伤,正隐约渗着血。 “我在陈州那车的后备箱里。”阮朝暮小声说道,你们在哪里,有没有办法把我弄出来。 沈枫“噗”的一声,脸色微变,转头喊道,“林喻,林喻,等等,别炸车!” 之后是一阵混乱。 “他妈管他去死!”林喻杀红了眼,大喊了一声。阮朝暮颇为心塞的挂断了电话。 他当然不会真的以为林喻要不管他,但眼下的这局面,其实对他们颇为不利。 要接近陈州的车本身就极其困难,且不提,如果被他们发现阮朝暮在车上,会做什么事。原本林喻是准备一举歼灭这帮人,扔海里了事,但现在却投鼠忌器,拿不定主意。 “我有办法。”迟远一瘸一拐地站起来,对林喻说。 眼下,陈州带着七八个手下已经被林喻的人包围了。二十好几个好手,武器也都是管够又先进,要灭他们,是分分钟的事情。 陈州知道自己命不久矣,正'准备拼死一搏,谁成想,林喻突然带着人撤走了,连人带车,不做停留,整个悬崖边,眼看着只剩下迟远一个人,茫然地坐在空地上。 陈州一脸懵逼地问自己的手下:“林喻是什么意思?” 他手下的人也各个都是茫然。 正在这时,林喻打了电话过来。 “咱们也算无冤无仇的,放你一马,那个迟远留给你解决,只有一个要求,让他死的慢一点。”林喻的声音冰冷,说完了就挂断了电话。 陈州目瞪口呆,搞不懂林喻这是什么作风,只是想到那些之前听过的风言风语,陈州只能猜,难道说是为了争风吃醋灭掉情敌? 陈州满头问号。 “老大,这事恐怕有诈,林喻耍咱们也不是一次两次了。”陈州摇摇头。 “那不一样。”陈州冷冷道,“现在咱们,手里无牌可打,也许林喻就是为了握咱们一个把柄在手里,以后好控制。” 陈州一边分析一边从手下的包里抽出一把西瓜刀来。 刀足有二十公分长,薄而锋利,陈州几年没用过了。 迟远看这境况不对,一步步后退,退到悬崖边,一脸惊恐地看着他们:“你们要做什么?”他面色苍白道。 陈州向前一步,迟远便后退一步,见陈州走近了,迟远从颤颤巍巍举起一把手枪。 陈州的手下变了脸色,急忙上前,把他簇拥在中间。 就蹬这一刻! 迟远的嘴角勾了勾笑容。 林喻和沈枫趴在百米外的假山上,每一枪都收割一颗人头。 不到三十秒,战斗结束,迟远拖着病腿,一路跑到陈州身边,找到车钥匙打开了后备箱。 阮朝暮笨手笨脚地从里面爬出来,抱着迟远,后知后觉地尝到了九死一生的感觉。 第二十三章 战斗终于结束,四个人都松了口气,这场持续了足足有二十四小时的危机终于过去了,除了迟远腿上中了一枪,其他人都只有一点擦伤,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林喻和沈枫派人打扫了战场,随后带着心腹风驰电掣地撤了。 “闹得这么大,肯定惊动警察了,估计要回美国躲躲。”临走前,林喻只留下这么一句话。 阮朝暮气的吐血,却只能翻了一辆被打的千疮百孔的车,拉着迟远去了医院。 医院里又是一通兵荒马乱,他们俩失踪了这么久,公司里的人闻风而动,阮朝暮在医院里被堵了个正着。 迟远在里面动手术,他在手术室外办公,处理积压的项目,浑身因为好多天没洗澡,臭烘烘的。迟远从手术出来的时候,警察又来了。 大夫摘下口罩,阮朝暮和手底下的一群人围了上去,一大堆人西装革履跟黑社会似的。迟远打了麻药,已经睡着了。 “伤口情况不错,没有伤到骨头和神经,年轻人缝合好了,一般很快就会好。”医生说道。 一群人松了口气。 “您好,我们是公安局了,医院报警说你的同伴受了枪伤,我们想跟您了解一下情况。”警察适时插嘴。 “第一,我的律师到达前,我什么也不会说,第二,我现在要洗澡。”阮朝暮平静地说道,随后转身陪着迟远走到提前订好的单人间,洗了澡,换了身衣服,律师和警察也都全到了。 其实说起来,阮朝暮也并没有犯什么罪,杀人开枪的是林喻沈枫,他自始至终都是自卫,还是被绑架的受害人。负责案件的律师是他的老熟人了,听说这一次是刑事案件还颇为惊讶地皱了皱眉头。 “刑事案子我不熟,你知道的,我都是打经济纠纷的,这样我找一下我同事帮阮总跟进一下,警察那里,说实话就好,毕竟现场在那里,不说实话也没什么用处。拘留所我或打个招呼,争取七天内帮你提保候审。” “就是说我要在拘留所里呆上七天?”阮朝暮瞪着对方。 律师无奈地说道:“毕竟是开枪杀人了,流程还是要走的。” 于是,录完口供以后,阮朝暮成功被戴上手铐,因为涉嫌“故意杀人、防卫过当”被送往拘留所。 “我最近和手铐挺有缘的。”阮朝暮面无表情地说道。 分卷阅读15 分卷阅读16 半明半昧 作者:西风风 分卷阅读16 执行公务的警察一脸懵逼地看着他。 律师的工作效率还不错,七天的蹂躏之后,阮朝暮从拘留所里走了出来。七天没洗澡没换衣服,每天吃白菜米饭,厕所和卧室在同一个房间,阮朝暮只要想想就觉得头皮发麻,可是现在他在里面呆了整整七天! 陈秘书开车带着律师和迟远来接他,阮朝暮蓬头垢面的走出来,面无表情的上了车,刹那间迟远捂住了鼻子。 “阮总……”陈秘书轻声咳嗽了一声。 “先回家,洗澡。”阮朝暮面无表情的说道。 第二十四章 回家的路上,阮朝暮才知道,他被拘留以后,林喻和沈枫的身份都被查了出来,被全国通缉,不过两个人也不是省油的灯,早已准备好了退路,已经坐香港那边的偷渡船回到了美国。其实国内这边对抓他们也并不十分上心,毕竟两个人都是美国籍,就算抓了,外交上就要折腾好一阵,最后说不定还会被引渡到美国,而这边的案子又是黑道火拼,普通人都没卷进去,还顺便灭了一个黑帮,所以警察们的心态都比较复杂。 回到了久违的家,阮朝暮恍如隔世,这段时间的经历,实在超出了他所平生能够想到的。迟远毫不留情的登堂入室,把林喻添置的东西又统统扔掉,把他的东西一样一样的摆了回去。只是兔子杯被砸掉了,迟远想去隔壁店里买一个,可店里已经没有一模一样的兔子杯了,他只好又买了一个老虎杯。 阮朝暮默默看着和狮子杯摆在一起的老虎杯,心情有种说不清的复杂。 “快去洗澡。”迟远捂着鼻子推了阮朝暮一把。 阮朝暮应了一声,洗澡去了。出来的时候,迟远已经走了,只有陈秘书在外面等他。“迟远呢?”阮朝暮问道。 “迟总回医院换药去了。”陈秘书说道,“阮总,咱们是先回公司……还是……” “现在公司那边是谁在管。”阮朝暮问道。 “是叶琛在管。”阮朝暮抬头看了陈秘书。 “您和迟总现在是阮氏的第一和第二大股东,你们不在的期间,叶总作为第三大股东的代理人行使管理权。” “有这种规定吗?” “您上个月刚签的新规。” 阮朝暮略一想,就知道,这是叶琛和迟远为了绑架他提前下的套呢,只是如今他也没什么可计较的。 “去医院。”阮朝暮淡淡说。 迟远一瘸一拐从医院里走出来的时候,就看到阮朝暮站在医院门口的树下等他。刮了胡子洗了澡,整个人清清爽爽的,只是看向他的目光有些复杂和纠结。 哦,事情解决了,该算总账了。 迟远木然地想。 “车呢?”迟远走过去问道。 “在那儿。”阮朝暮指了指,迟远望过去,只见车停在路边,不过是一百米开外。估计是来的时候近处没地方停车,所以只能停那么远。 “让陈秘书开过来吧。” “不用。”阮朝暮回答。 他在迟远面前转了个身,弯下腰,蹲在地上。 “我背你。” 迟远愣了。 “快上来。”阮朝暮笑道。 迟远看着阮朝暮的笑容,脑子一热噗,回过神来,阮朝暮已经背着他站起来了。 迟远个子不矮,足有一米八,一米八六的阮朝暮背他相当困难,喘着粗气跟头牛似的,额头上沁出细细密密的汗珠。迟远伸手摸了摸。 “下回让陈秘书留五十米就行。”迟远小声说道。 阮朝暮脚下一停,笑道了:“好。” 回到家已经是下午了,阮朝暮四十岁的老胳膊老腿也不是年轻那会儿了,在车上就有些睁不开眼睛,加上拘留所里的七天,基本没睡好,一进家门竟然歪在沙发上睡着了。醒来时,已经是晚上,他身上多了条毯子,房间里静悄悄的,只有厨房里传来滋啦滋啦的声响,浓郁的香味弥漫开来。 阮朝暮走进厨房,看到迟远在煎牛排。他穿着阮朝暮的灰色居家服,略微长了一点点,裤腿一直到脚跟,外面罩着围裙,应该是哪个阿姨的,粉色的,看上去有点滑稽。 阮朝暮噗嗤笑了起来。 迟远听到声音,回头看他。 “你醒了,去拿盘子,准备吃饭。” “阿姨们呢?” “我放了他们一周的假。”迟远说着,声音竟微微有些发颤。 “不过节的,为什么放假?”阮朝暮明知故问,从后面揽住迟远的腰,嘴巴放在迟远的脖颈上,看着他裸露在外的白皙皮肤渐渐变成粉红色。 迟远“嗯……'”了一声,腰有些塌了下来,他伸手关了火。 “牛排熟了吗?”阮朝暮一边轻吻迟远,一边低声问道。 迟远伸手揽住阮朝暮的脖子:“没有。”他模糊的说道。 阮朝暮点点头,把迟远拦腰抱了起来,他没力气抱他去二楼,径直把人扔在客厅的沙发上,然后骑上去,飞快去解自己的腰带。两个人的呼吸都急促起来。 迟远感到阮朝暮的性器飞快的膨胀起来,他自己那里,已经硬的发疼了,阮朝暮很脱了个精光,随后去解迟远的衣服,包括那条粉色的围裙。 两个人都不说话,只是疯狂的彼此爱抚,亲吻。 好不容易赤裸相见,阮朝暮突然起身,在沙发边跪了下来,俯身含住了迟远的分身。 “啊……”迟远猝不及防的喊了一声,伸手按住了阮朝暮的头。 他像个毛头小子一样激动不已,拼命挺腰,把自己的分身往阮朝暮的喉咙深处顶。阮朝暮被顶的嗓子生疼,却一声内吭。 很快,迟远射了出来。 他躺在沙发上,大口大口的喘息着,看着阮朝暮站起来,喉咙翻动,把他的精液咽了下去。 随后他们接了一个吻。 “怎么样?”阮朝暮哑着声音问道,迟远笑了笑,那笑容眼角带媚,看的阮朝暮差点射了出来。迟远从沙发缝里掏出一管润滑剂,塞在阮朝暮手里,“继续。”他说道。 阮朝暮再次骑在他身上,手指沾着润滑剂,在迟远的后穴里进进出出,发出响亮的水声,迟远的腿有伤,他不敢太硬来,耐着性子开拓着穴口,几乎用掉了半管润滑剂。 迟远只觉得那隐秘的入口如同火烧一般,又痒又麻。“啊……快进来……”他终于忍不住催促道,刚刚发泄了一次的分身,又半挺了起来。 “真淫荡,都流水了。”阮朝暮调笑道,故意把润滑剂搓揉地声音更大了起来。 迟远的呼吸愈发急促起来。 “告诉我,你想我怎么办?”阮朝暮压低了声音问道,他的分身抵在迟远的穴口,来回摩擦,却不肯进去。 迟远狠狠瞪了他一眼,似乎有些难为情。两个人在一起十年,在床上厮混久了,什么乱 分卷阅读16 分卷阅读17 半明半昧 作者:西风风 分卷阅读17 七八糟的话没说过,只是这算是两个人复合以后的第一次,迟远没想到阮朝暮还会有心情玩花样。 迟远不愿意说,阮朝暮也不逼他,猛地一挺腰,撞了进去。 “啊……”迟远叫了一声,随后就是一阵疾风暴雨,快感不断从身下传来,他除了抱着阮朝暮“嗯嗯啊啊”,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很快,他的性器再次挺立起来,龟头流出一点点液体,目光涣散,显然是爽到了极致。 可就在这时,阮朝暮却突然抽了出来。 “不……”迟远带着哭腔,焦躁地扭着腰。 “宝贝儿,说你想要我。”阮朝暮揉着迟远的胸口,这愈发加剧了迟远的渴望。 “说你想要我。”阮朝暮命令道。 “我……我想要你……”迟远觉得自己快要被无法满足的性欲逼疯了。 阮朝暮把分身一撞而入,迟远啊的大叫出声。 这样舒服吗?”阮朝暮一边疯狂的律动一边问道。 “舒……服……啊……啊……”迟远的呻吟声被撞的支离破碎,他抱紧了阮朝暮,指甲在对方的后背挠处血痕。 “想不想我每天都这么干你?”阮朝暮凑在迟远耳边问道,眼底有近乎疯狂的占有欲。 迟远没有看到,他只是无声的点点头,眼泪顺着眼角落下来,却不知是因为情欲还是其他什么原因。 阮朝暮轻笑起来,突然间加快了速度。 迟远的呻吟声愈发激烈,很快又射了出来。 阮朝暮被他高潮中痉挛的后穴使劲一夹,也泄了出来。 这一日他们做了四五回,直到两个人都再也硬不起来才作罢。迟远被操弄的毫无体力,直到第二天日上三竿才醒过来,醒来时才发现自己头疼欲裂。 迟远迷迷糊糊地想叫人,却发现嗓子都哑了。 阮朝暮见他醒了,去厨房端了粥过来,把他半抱在怀里:“你发烧了,先吃点东西,一会儿把退烧药吃了。” 迟远烧的迷迷糊糊,本能的张嘴,喝了粥,又吃了药,很快昏昏沉沉又睡过去了,中间他似乎被阮朝暮叫醒过,说是公司有文件需要他签字,他稀里糊涂签了,直到第二天烧退了才惊醒过来。 醒过来的时候,是个下午。阮朝暮竟然坐在床边用手机玩麻将,迟远清了清嗓子,才终于能说话了。 “醒了?”阮朝暮听见了,放下手机,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烧退了,应该是快好了,现在饿不饿,我去给你拿粥?” 那么温柔的嗓音,迟远只想说溺死在里面,他闭了闭眼睛,轻声问道:“我昨天是不是签了什么文件?” 阮朝暮愣了愣,他没想到迟远竟然还记得自己签了份东西,毕竟那时候,他几乎是闭着眼睛的,不过也无所谓,他本来也没想瞒着他。 “是财产转让协议。”阮朝暮平静地回答,“我把我名下所有的东西都转给你了,包括阮氏的股权,以后你就是阮氏的董事长了。我年纪也大了,想退休了,不过这份协议是有条件的。” “什么?”迟远颤抖着声音问道。 “你得养我一辈子。”阮朝暮微笑着回答,随后低头吻住迟远的唇。 “迟远,我爱你。” 我不知道该怎么给你安全感。 我不知道该如何让你相信,我们真的可以过一辈子。 我把我全部的身家给你,下一个十年,我倚仗你,仰望你,你来去自由,而我会永远等着你,就像你等着我时一样。 正文完 分卷阅读17 分卷阅读2 半明半昧 作者:西风风 是说了当晚第一句话:“这是谁的啊,没主的话我要了。” 第四章 迟远就这么莫名其妙跟了阮朝暮。 阮朝暮第二天就查了他的底细,随后开车去学校帮他搬家,顺手还办了休学。 “那种野鸡大学上了也是浪费时间。”这是阮朝暮的原话,迟远有心反驳,但到底是金主,他也不敢言语什么。 十八岁的迟远既有了点命运坎坷之下的沧桑,却又还没有社会里摸打滚爬的油滑,只把阮朝暮当自己的饭票,得过且过罢了。 起先大家都说迟远运气好,和阮朝暮有了这么一段,以后就算一拍两散了,靠分手费也是半生无忧了。可三年过去了,五年过去了,如今十年过去了,阮朝暮还在养着他,不但和他同吃同睡,连外头投怀送抱的,都不理会,这还是养小情人吗?这是养媳妇儿吧。 多少人在试探着阮朝暮,他们搞不清楚他对迟远的态度,终于有些野心勃勃的,实在憋不住了,直接去问他:“阮少,你对迟远,不会是玩真的吧。” 阮朝暮认真想了一会儿:“为什么这么觉得?” “这都这么多年了,外头的一概不吃,家里头就摆他一个,不算玩真的是什么?”敢这样插嘴的,必然是阮朝暮的铁哥们儿,也算是当初给阮朝暮和迟远牵线的人。 阮朝暮摆摆手:“话不能这么说,也不见得谁家养狗过几年就要换狗的呢?迟远很好,我不想换。” 这话是私下的玩笑,然而第二天视频就到了迟远的手机上,迟远看完了,随手删掉,跟没事人似的继续对阮朝暮笑脸相迎。人家说的也没错,他不过是被养着的猫啊狗啊的罢了。 只是自那以后,阮朝暮身边的莺莺燕燕就更多了,宠物嘛,谁说养狗了折耳猫就不能换个哈士奇了的?阮朝暮有钱,脾气又好,上赶着贴过来的,如过江之鲫,迟远见多了的。 “迟远,你怎么在这儿?”迟远想地出神,陈秘书从身后轻轻拍了拍他,压低了声音说道。 他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朝陈秘书笑了笑,做了个抱歉的手式,转头要走,却被陈秘书一把拉住了。 “阮总,迟先生来了。”陈秘书敲了敲门,轻声说道。 门里面的男孩“啊”的一声,有些尴尬又有些彷徨,像是被正室抓奸在床的小三,存在感相当高。 迟远很是不满地看了陈秘书一眼,也是无法,只好推门而入。 “早来了吧,地上有影,都看到了。”阮朝暮嗤笑道。 迟远也跟着笑了:“在下面呆的无聊,想跟你说声,没事我就先回了。” 阮朝暮坐直了:“我也没事,一起吃个饭吧,带着周洲。” 周洲就是那个小男孩儿。 迟远没有说不的权利。 阮朝暮选了家日料,胜在清静,还可以喝点小酒。 周洲背着书包,抱着足球,跟着阮朝暮上了车。 迟远开车,阮朝暮和周洲坐在后排。 周洲年纪小,但在圈子里也是红人了,但却是那种红人。他没有迟远的“命好”,十六岁被继父“逼良为娼”,年满十八换了四五个“男朋友”,眼下虽然不愁吃喝,但却终究是羡慕迟远这样十年如一日的安定。 他也想要一个安安稳稳,过日子的男人,哪怕是被当狗一样养着,也比到处漂泊来得强。 他坐在阮朝暮身边,志在必得地看着男人英俊的侧脸,想着无论如何今晚也得把他拿下。 第五章 去店里的路上,周洲叽叽喳喳说个不停,阮朝暮有一搭没一搭地应着,只有迟远沉默寡言,称职地当着司机。 迟远平时话就少,阮朝暮也不觉得古怪,和周洲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周洲是个人精,话题绕来绕去,却始终不离林喻的事儿,“阮少,听说您当年为了林大少可是挨过刀的,还是在胸口上。” 林喻家和阮朝暮不同,林家不是正经商人,林喻又是私生子,老爷子走的那一年,林家内乱,林喻孤立无援,差点没法全身而退,全靠着阮朝暮护着他,一路跑出来,全身上下挨了七刀,进了重症监护室,而林喻愣是没伤到一根头发丝儿。那之后,人人都知道,阮朝暮护林喻护的紧。 “都过去了。”阮朝暮不以为然。 “那多让人羡慕啊,我能看看吗?”周洲轻声叹道。 迟远透过后视镜,可以看到周洲冰凉的手摸上了阮朝暮的胸口。阮朝暮的胸口确实有三道刀疤,迟远以前好奇地问过,但阮朝暮不告诉他,他便作了罢,却原来是这样的原因。 周洲伸手解开阮朝暮的衬衣,一粒粒扣子打开,他的脸有些兴奋地发红,手指都在颤抖。两年的锤炼,他熟悉男人每一个敏感点,想要撩拨阮朝暮,容易的很。 他忍不住看久了点走了神,差点过了一个红灯,猛地一脚刹车,周洲坐不稳,“啊”的一声滚进了座椅底下。 “咳,不好意思。”迟远尴尬地咳嗽了一声。 阮朝暮促狭地笑了起来:“笨死了。”他声音宠溺,随后伸手去拉周洲,也不知骂的到底是谁。 周洲这一下扭了腰,哼哼唧唧地说腰疼,半趴在阮朝暮身上,赖着不下来,等到了酒店,也偏要靠在阮朝暮身上走,阮朝暮似乎也不介意,两个人就这样半搂着进去,迟远则先去泊车,愈发像个司机了。 酒店那边早就留了房间,日式的推拉门,隔音效果不好,但胜在空间大,也还清净。 阮朝暮是这边的熟客,老板听说他来了,自然是要打个招呼,一进包间,就看到周洲搂着阮朝暮的胳膊在撒娇,迟远坐在一旁喝茶,面色如常。 他觉得别扭,却故作镇定的笑了笑:“阮总今天想吃点什么?需要歌舞表演吗?” “不用了,不招待客人,只是吃个便饭。” 迟远默默在心里吐槽,戏精就在眼前,还用得着看什么表演。他这样想,嘴角微微扬起,一抬眼,正看到阮朝暮朝他看过来,似笑非笑的表情,似乎看穿了他。 “我去一下洗手间。”迟远站起来,穿上鞋出了门。这家店主打的是仿日式的风格,房间的后面是一片庭院,院子里种满了樱花树,一方小池塘里,游鱼悠哉地吐着泡泡。客人如果打开门,就可以对着满院子的美景畅饮清谈。 迟远不想回房间,问店家要了一壶清酒和杯子,站在池塘边的小桥上,一边喝酒,一边欣赏月色。 过了没多久,他的手机震了震,迟远打开一看是叶琛。 叶琛:生日快乐。 迟远回了一个谢谢。 叶琛:(?Д?)秒回?阮朝暮呢? 迟远笑了起来,他想了想回了一个_(:3」∠)_ 迟远:我觉得我要失业了。 叶琛:不,你只是该退休了。 第六章 迟远喝的半醉,摇摇晃晃回到房间,他刚想拉开门,便听见里面传来周洲压抑的呻吟和阮朝暮若有若无的喘息,那声音他其实还是蛮熟悉的,这样的结果他也早已预料到了,可不知为何,那一刻他心里仍然有些难过。 他没再进去,而是径直出了酒店的门,打了车回家。 诚然如叶琛说的,他也是该退休了,从十八岁到二十八岁高龄的情人,在这年头真的也是没谁了。十年,于阮朝暮来说,也该是一个轮回了。 其实也不能怪周洲动了心思,或者阮朝暮终于把持不住,迟远一看见周洲就知道,他这一次怕是要输。 因为周洲和林喻是长的真像,不是长相的像,而是气质上的像。林喻是个长不大的小小少年,总是在吃醋,总是在拼命吸引阮朝暮的注意。阮朝暮和林喻在一起了七年,林喻作妖作了七年,到最后阮朝暮终于疲惫不堪,不再纵然,但这并不表示这就真的不爱了。 迟远最初跟阮朝暮住在一起的几年,他经常在半夜醒过来,发现阮朝暮一个人跑到书房里看林喻的录像,一根接一根的抽烟,后来终于得了肺炎住院,迟远衣不解带的照顾了他一个月,那次以后他戒了烟。 叶琛一直没收到迟远的回信,终于沉不住气,打了电话过来。 那时候,迟远正在回家的路上。 清酒又叫见风倒,喝的时候没什么感觉,喝完了后劲却不小,一吹风,迟远有些微醺。 “什么情况啊,真的要退休了?养老金能拿多少知道吗?”叶琛笑道。 迟远唉声叹气了一顿:“不知道啊,保险才交了十年,也不晓得能不能多领几个钱。” “没事,能拿多少是多少,交不起哥养你。” 叶琛只比迟远大一岁,却向来以哥自居,迟远反驳多了不管用,也就懒得再理会。 “好感动啊。”迟远笑道,他还想再贫两句,无恶看到路边有家蛋糕店没有打烊,于是要司机停了车,跟叶琛挂了电话。 蛋糕店是走高端路线的牌子,阮朝暮打发客户常订这家,迟远跟着吃了几次,味道绵软浓厚。迟远喜欢吃甜食,后来自己偷偷吃过几次,对这家店的各种点心如数家珍。 “先生,生日蛋糕的话需要提前三个工作日预订哦。”门店的小姑娘抱歉地说道。 迟远拍拍额头,阮朝暮总是走vip通道,他竟然把这件事给忘了。 他从钱包里拿出蛋糕店的金卡:“可以帮个忙吗?款式我不挑的,只要有生日快乐就好。”男人脸颊微红,带着点撒娇的央求味道,明明年纪不小了,但做这个动作却丝毫不让人觉得幼稚和可笑。 小姑娘微微红了脸。 “你等一下,我打电话问一下经理。” 很快,他们把明天原本另一个客户遇到的蛋糕给了迟远。 迟远高兴地笑了起来:“谢谢你,可能要害你加班了,非常抱歉。” 少了一个蛋糕,想要明天如期交货,只能连夜赶工,迟远并不觉得仗着特权就可以麻烦别人。 “不要紧,谢谢你那的谅解。”她微笑地回答,心里想,如果每一位vip都这么善解人意,她一定会爱上这份工作。 阮朝暮半搂着周洲下了车,周洲的脸带着情欲的红,他们踉跄着进了房间。有那么一刹那,阮朝暮有些担心迟远会不高兴,可是洁癖还是占了上风。他摸索着打开门,周洲全身滚烫,大腿湿淋淋的,趴在他怀里小声呻吟。 阮朝暮抱着他进屋,佣人都睡了,家里静悄悄的,阮朝暮把周洲抱进卧室,周洲太累了,央着他要喝水。于是,阮朝暮下楼去厨房。 厨房里昏黄的光摇摇晃晃,走近了看才发现是蜡烛。 十二点的钟声响起,迟远闭着眼对着蛋糕认认真真地许愿:“希望阮总给的分手费可以多加一个零。” 阮朝暮噗嗤笑了出来,浑身的情欲突然退了下去。 第七章 第二天,迟远早上起来,发现周洲已经走了,他有点拿不准阮朝暮的意思,不知道要不要收拾行李,准备好领退休金走人,犹豫再三,迟远决定先吃早饭。 昨天的蛋糕还剩下一半,被他放在冰箱里,动物奶油做的,化的太快,软塌塌的有点不成形,不过迟远不在乎,好 恋耽美 分卷阅读3 半明半昧 作者:西风风 就行。 他取了刀叉,又给自己倒了一杯果汁,吧唧吧唧吃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阮朝暮也进来了,看着迟远的吃相,无奈道:“吃饭的时候不许吧唧嘴。” 迟远“哦”了一声,心里想着,我都快退休了还管的这么宽。 厨房里顿时安静了下来。 这习惯阮朝暮纠正了迟远十年,成功让他收放自如――当着他的面安静如鸡,私底下该咋地咋地。 阮朝暮心里门儿清,可转不过来,也就作罢了。 他遥遥看着迟远,理智告诉他,该放人了,迟远二十八了,再这么没名没分的跟着他,这辈子说不定就得这么过了,他阮朝暮虽然是个禽兽,但自认为是个有品的禽兽,耽误了人家青春,总不好再耽误人家一辈子,趁现在迟远离开他,有钱有闲,找个能共度一生的,也算是不错的结果了。 但是,十年了,他习惯迟远了,内心深处确实是有些舍不得的。这就看出养宠物比养人的好处了。养狗养猫,十几年给它们养老送终,还可以换一只养。养人啊,如果不扔就得搭上一辈子。 阮朝暮也很是犹豫不决。 “早上想吃什么?”迟远看阮朝暮半天不出声,于是开口问道。 他嘴里塞满了蛋糕,尽力保持着斯文的吃相,可惜腮帮子鼓鼓的,酒窝被撑的一点痕迹也没有了,跟个小松鼠似的,叉子上还插着一小块蛋糕。 阮朝暮看得心痒痒,于是笑道:“想吃你。” 他说着反锁了厨房的门,一步步朝迟远走过去。 迟远愣住了。 直到他被按在餐桌上,阮朝暮扒开他的睡裤,沾着奶油的冰凉手指毫不留情地探进他的穴口。 “啊……”迟远浑身一个激灵,轻轻呻吟出声,他趴在餐桌上,身体尽可能地放松,任由阮朝暮的手指不断在他身体里进进出出,发出狼藉的水声。 “啧,真淫荡,出水了。”阮朝暮调笑道。 这当然是胡说八道,都是奶油的声音。然而迟远却有一种错觉,仿佛真的是自己太淫荡的缘故。他不禁呻吟了一声,腰榻的更软了。 阮朝暮却似乎并不着急,他的手指探入迟远的睡衣里,伸手搓着迟远的乳头,狠狠地揉来揉去。 “啊……阮少……”迟远急促地喘息着,身体本能地催促。他被调教的很好,只是这种程度,他的分身就已经完全勃起,马眼流出一些液体。他脸色潮红的回头,眼底都是情欲。 阮朝暮松开了手,抱着迟远的腰和他交换了一个吻。 带着薄荷味的清香充斥着口腔,迟远的身体染上了一层薄红。 他们一边接吻,一边结合在一起。 阮朝暮彻底进去的一刹那,迟远就射了出来。 “啊……啊……阮先生……”高潮带来的后穴痉挛让阮朝暮再也忍不住,双手扶着他的腰,开始激烈地动了起来。 迟远很快只剩下激烈的呻吟声,被动的承受,直到他再一次高潮的时候,阮朝暮才终于射了出来。 高潮的那一刻,迟远听到阮朝暮微弱的叹息:“怎么办,好像还是舍不得你走。” 迟远的眼睛有些微微的模糊:“那我就不走。”他无声地说,并不希望身后的人听见。 第八章 周洲终究没能成功,阮朝暮给他开了一张七位数的支票,还许诺可以送他去任何他想去的大学读书,周洲求仁得仁,立马申请了一所国外的大学,先读一年语言,适应适应,然后在选择专业,他个人好像倾向于商科。 因为这件事,和阮朝暮打一炮能拿几百万的谣言甚嚣尘上。 临走前,周洲私下里来找迟远。 “其实这个结果对我来说,比跟了阮朝暮还要好。”周洲坐在客厅里喝了一口茶,又用小叉子一口一块小甜点的吃着。 “是啊,很不错,恭喜你。”迟远轻声说道,口气淡淡的,看不出什么表情来。 “我研究了阮朝暮很久,不得不说,你其实挺倒霉的。”周洲一脸老成的样子,“他永远忘不了林喻,跟在他身边,就永远只是个可能被抛弃被取代的宠物。”周洲仔细打量着迟远,“你其实很爱他吧,我感觉的出来,没有哪只金丝雀会把日子过成像你这样。大家会挖空心思讨金主欢心,然后捞点钱防老,你呢?你其实什么也不要。” 迟远的表情依旧没什么变化,只是微微笑了起来。 周洲于是也笑了:“算了,该我什么事呢?我就是来谢谢你,如果没有你,我也没办法得偿所愿。”他说着站起来,想了想又回头说,“迟远,有机会还是早点跳出来的好,这样的日子不长久。” 迟远点点头:“谢谢你的忠告。” 他回答的很认真,只是脖颈间的弧度依旧倔强。 周洲比他小十岁,能说这样的话已经不容易了,他看迟远一脸敷衍的样子,气呼呼地撇撇嘴:“不听好人言!” 说着,走掉了。 晚上阮朝暮回家,有些心虚地问迟远:“听说周洲来找你了?” “是啊。”迟缓从来不问阮朝暮为什么那么消息灵通。 “他说什么了?”阮朝暮问道。 “小孩子的话,没什么可当真的,忘的差不多了。”迟远无奈地摇摇头。他说这话的时候,正坐在沙发上研究一本商业杂志,一字一句的研究着,遇到不懂的名词,还会认真用手机搜解释。 这样的迟远一点也不像被养在笼子里的金丝雀,更像是只鹰,解开绳子就会振翅高飞。 阮朝暮突然有些恐慌,他伸手把他抱在怀里,手臂突然间攥得紧了些:“迟远,迟远,迟远……”他唤他,声音有些颤抖。 迟远于是反抱住阮朝暮,笑了起来:“怎么了?” 你如果也走了,我可就什么也没有了。 阮朝暮在心里想,他抓着迟远,如同抓住一段浮木。 “以后就这样过吧,大半辈子都过去了,这日子习惯了,也不想改了。”阮朝暮认真地对迟远说。 迟远窝在阮朝暮怀里,微微闭了闭眼睛,鼻子里都是阮朝暮常用的香水味道,沁人心脾。 “好,反正你不赶我走,我就跟着你。”迟远鼓起勇气,颤抖着声音说,他有些紧张,后背躬成一个僵硬的弧度。 阮朝暮微微一怔,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什么,他微笑起来,伸手摸了摸迟远的后颈,像在抚摸一只小猫。 一个月后,迟远升职了,而且是一路高升,成了阮氏的财务副总监,叶琛之下,整个财务部之上。 “哇靠,阮朝暮这是要我把你带出来,然后卷铺盖卷走人吧!”叶琛在办公室里哀嚎,然而眉眼间却都是喜色。叶琛是职业经理人,跳槽去哪里于他来说还真的不怎么有所谓,迟远眼看要修成正果,他真心替他高兴。 迟远笑得很轻松:“我不行,你是高材生,我顶多给你打打下手。” “别这么说,你也是正经大学毕业,就是经验少点。”叶琛笑眯眯拍拍迟远的肩膀。 迟远跟了阮朝暮的第三年,又参加了一次高考,考了个二本的会计专业,他其实挺爱学习,注会也拿了出来,刚进阮氏时,还真没人知道他是个“关系户”。 能有机会跟叶琛当徒弟,迟远是很认真的,整日里早出晚归,比阮朝暮这个ceo都忙,时间久了,阮朝暮有点吃醋,总是找理由往叶琛的办公室跑,其实是监督叶琛的工作,明里暗里勒令他不许累着迟远。 于是很快,圈子里人人都知道,迟远要“转正”了。 有恭喜的,有祝福的,有嫉妒的,有失望的,有幸灾乐祸的,也有等着看笑话的。可迟远的生活,其实没变,只是心情不一样了。 迟远原本以为,日子会一直这样过下去,直到阮朝暮老了,他也老了。 可就在这时,林喻回国了。 第九章 林喻走的时候,是个粘腻的夏天,回来的时候,则是个清爽的秋天。 那时候,叶琛刚刚离职,迟远扛起了阮氏的财务,每天忙忙碌碌,陪着阮朝暮开各种各样的会。 大清早,秘书给他泡了杯咖啡,递上一堆报表和文件,他刚准备把这些东西处理一下,阮朝暮就跑了进来。 “下午三点在蓝河饭店有个会,你跟我一起去。”阮朝暮蹭了一口迟远的咖啡。 “都是一样的速溶咖啡,喝我的做什么?”迟远白了阮朝暮一眼。 阮朝暮笑了笑,俯身凑在迟远耳边说:“喝你的比较甜。” 迟远耳根微红。 阮朝暮平素里不是浪漫爱说笑的人,情话大多只限于床上,而迟远“转正”以后,他开始肆无忌惮的在各种场合讲肉麻的话,要多腻歪就有多腻歪。 阮朝暮似乎对于“金主”和“恋人”到转变非常顺手,迟远甚至忍不住会瞎想,阮朝暮是不是早就想这么做了。 “是上周你提的那个美食城的项目吗?我不是太看好,资金占用率太高,回款慢,对阮氏风险太大……”迟远顾左右而言他。 “我知道,不见得就一定要做。”阮朝暮轻声道。 他说完,门外响起了一阵敲门声,随后靴子踏在地板上,声音由远及近。 阮朝暮觉得这脚步声有些熟悉,不及细想,于是回了头。 林喻眯着眼站在门口,朝阮朝暮笑了笑:“嗨好久不见啊,阮朝暮。” 刹那间,仿佛一声晴天霹雳,把整个房间的人都劈了个正着。 迟远面无表情,他的大脑也是一片空白。他认识林喻,不需要再介绍,就知道眼前发生了什么。 阮朝暮觉得自己一定是在做梦,他眯着眼砍林喻,似乎极度怀疑自己是不是出现了精神上的问题,臆想症之类的。 看阮朝暮没反应,林喻似乎还有些恼火,他皱了皱眉,快步走上前,一巴掌呼在阮朝暮脸上。 “搞清楚,你没再做梦!”这就看出林喻对阮朝暮的性格到底有多了解了。 阮朝暮的脸火辣辣的疼,可他一点也不生气。 “林喻……”他颤抖着声音问道,“林喻……” 林喻歪头坏笑:“是我,怎样?” 下一秒,阮朝暮把林喻狠狠抱进怀里,似乎要把他的骨血都揉碎在自己身体里。 “靠,阮朝暮你松手,你手劲儿也忒大了!”林喻的声音里含着笑意,而迟远却如同坠进冰窟。 迟远几乎不敢承认,起初他的内心还有过一丝妄想,以为这十年的相伴加上岁月的侵蚀,也许可以磨掉一些曾经的情谊。然而他错了,迟远攥紧了手指,指甲把掌心戳的血淋淋的。 他迟远,即使死在阮朝暮面前,可能都赶不上林喻一根手指头吧。 阮朝暮几乎把迟远忘记了。他抱着林喻,抱着这失而复得的喜悦,就在公司里,不顾形象的把林喻打横抱起来,径直上了顶层的总裁办公室。刹那间,阮朝暮觉得自己似乎一晃眼就回到了刚认识林喻的那会儿,血气方刚,还是个少年人。 林喻哭笑不得。 “阮朝暮,你都多大了,别玩了。”他口气里都是嫌弃,直到阮朝暮的眼泪砸在他脸上,才让他微微 恋耽美 分卷阅读4 半明半昧 作者:西风风 住了。 阮朝暮反锁了大门,伸手就把林喻按在桌子上,却被他一脚蹬在地上,几乎把早饭呕了出来。 迟远向来温顺,不管阮朝暮什么时候,想做什么,哪怕再离谱,他也顶多是嘴上说说,绝不会像这样。 阮朝暮坐在地上有瞬间的怔然。 “你装什么深情?”林喻不屑一顾,“当年我一走,你就找了个情人,现在见了我,有一副深情不负的样子,阮朝暮你戏真多,演给谁看呢你。” 第十章 “十年了,林喻,你走了十年了。”阮朝暮坐在地上,似乎没有什么力气站起来,他颤抖着声音说,突然伸手捂住了脸,眼泪从他的指缝里流下来,“如果不是你那时候,走的那么决绝,我……” 林喻清冷的面容刹那间软了下来。 他冷笑:“是啊,十年,我以为你早就把我忘了呢。你知不知道,我们分开的第一年,我回来过一次,我来公司找你,结果却看到你和你的新情人在办公室里做爱,哦就是这间办公室。原来你那么耐不住寂寞,那么轻易就找了新欢。” 阮朝暮愣愣地看着林喻,他直到此时,才仔仔细细地再次打量他。 十年,林喻变了。 林喻长高了,他走的那年已经二十三了,可是出国以后,他显然长高了一点点,虽然只有一点,可阮朝暮知道。 他的身形更加欣长,不知道是不是刻意练过,林喻的身体明显不再是以前的单薄,反而变得挺拔和结实。他的皮肤变成了小麦色,整个人看起来都尖锐犀利了许多,他取了一根烟,修长的手指熟练的玩着打火机。 阮朝暮注意到他的虎口有薄茧。 “你现在在干什么?”阮朝暮莫名其妙问了一句。 林喻惊讶于他的敏感。 “子承父业啊。”林喻没心没肺地咧嘴一笑。 “什么?”阮朝暮叫了出来。林家涉黑,当年林喻和阮朝暮在一起的时候,林家就变天了,如今,林家除了跑到国外的林喻和他一个堂哥,余下的不是枪毙就是在监狱里蹲着。林喻本来是个有些任性,又有些天真的性子,打从一开始就不想走父兄的老路,却没想到,兜兜转转,还是回来了。 “为什么?为什么?”阮朝暮大喊道,“你那个情人呢?你不是说他有权有势,能把你护的好好的吗?” 林喻不以为然地笑了起来,只是这个笑容又有些勉强了,“骗你的,有件事一直没告诉我,我大哥死了以后,我父亲暗地里还培养了一个继承人,那年我们家出事,他也进去了,不过是为了避仇,他叫沈枫,对,就是你以为的那个第三者。” 十年前,沈枫出狱,要林喻来当自己的副手,否则就要阮朝暮全家的命。林喻无法,只得骗阮朝暮说他爱上了别人,跟着沈枫去了国外。一年后,他们在美国有了些实力,林喻求沈枫让他回国,却没想到一回来就撞见了阮朝暮和迟远的好事。自此以后,林喻死心,再也不肯回来。 “那你这一次,又为什么回来?”阮朝暮哑着声音问道。 “因为前段时间,遇到了一个人,叫周洲。” 阮朝暮看向林喻。 “不过今天我见到了那个迟远,听说他跟了你十年?”林喻低笑,“我真的没什么把握,我和他之间,你会怎么选?” 阮朝暮手指冰凉,突然间有点彷徨,不知如何是好。 “我给你一个月,我在国内只呆一个月,你好好想想吧。”林喻说完,转身离开。 第十一章 迟远在办公室里枯坐了一上午,阮朝暮只打了个电话过来,说下午的会他不去了,一切由迟远全权负责。迟远捂着脸坐在办公室里,他特别讨厌这个办公室的设计,透明的玻璃窗,让他像只被关在玻璃笼子里的鸟。秘书的办公室在他外面,再往外是财务部其他人的办公室。这样的办公室窗明几净,光线充足,可是也没有丝毫的遮挡和隐私。 人人都知道他和阮朝暮的关系,他闭上眼都能感觉到外面投入的目光,该是怎样的八卦和探究。他等了十年,可安乐的日子竟然这么短暂,真的是镜花水月一般啊,他不甘心,他一点也不甘心。 迟远这样想着,慢慢松开了手,那一瞬间,他的表情多少有些冷酷。他面无表情的处理着工作上的文件,再未流露出一丝感情,冰冷的像个机器。 “迟总,这是下午开会的资料。”秘书把资料递进来,试探着问道,“下午这个会……需要准不些什么吗?” “不需要。”迟远接过文件翻看起来,“美食城的项目阮总已经交给我全权处理,下午你从秘书处挑个人陪我过去就行,找个速记方面好一些的,可能需要做会议记录。” 没想到迟远恢复的这么快,秘书颇有些掩不住的惊讶。 “还有问题吗?”迟远抬头看了她一眼。 “没……没有了……”不知为何,刹那间,她觉得迟远的目光颇有些杀气腾腾,让人背后发凉。 下午的会照例举行,谈判桌商,迟远见到了老熟人叶琛。叶琛刚跳槽不久,如今所在的公司和阮氏算是合作关系。 “哟,就你一个来了?”会议结束,叶琛特意落后了点,跟迟远并肩出了大门。 “是啊……”迟远的嘴角勾起一丝笑意,但不知为何却让叶琛觉得有些微妙。 “发生了什么?”叶琛皱了皱眉头。 迟远抬起头,刹那间他的眼里涌现太多负面情绪,绝望、哀伤、痛苦、不甘……叶琛看着这样的目光,只觉得自己都要背这种情绪淹没了。 “叶琛,今天早上,林喻回来了。”迟远颤抖着声音说道。 “靠!”叶琛大叫了一声。 阮朝暮回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了,他一身酒气,踉踉跄跄地进了家门。谁也不急想到,阮朝暮,四十岁的阮朝暮,会躲在一个谁也不认识的小酒吧里,一个人喝了整整一晚上的酒。 他早在到家前就吐过了。 洁癖的本能让他丢掉了一片狼藉的外套,秋夜微凉,他进门时,打了个冷颤。 迟远照例在家里的客厅里等他,佣人们都睡了,迟远开着一盏台灯,在看一本小说,他戴着一副眼镜,倚在沙发上,姿势十分放松,看上去就和平常没什么两样。 见到阮朝暮进来,迟远放下书笑了起来:“你回来了?怎么又喝这么多酒?我去给你拿醒酒茶。” 阮朝暮想说不用了,可迟远却不给他机会,他扶着他坐在沙发上,很快拿了茶过来,然后熟练的用毛巾擦拭他的额头和全身。 “喝了茶就睡吧,有什么事明天再说。”迟远轻柔说道,他在阮朝暮唇边落下一个吻,轻柔的就像是一片落下的羽毛。 这样的温暖,阮朝暮不知如何拒绝,他闭上眼,很快就睡着了。 阮朝暮在晨光中呻吟着醒来。 他的头隐隐作痛,然而身下的感觉更强烈些。 迟远趴在他身下,柔顺地含着他的分身,晨勃的快感让他很快射了出来。迟远被呛了一口,低声咳嗽起来,他的嘴边都是白浊的液体,脸上被情欲染红,一双眼睛渴望地看着阮朝暮。 阮朝暮很快又硬了起来。 他伸手抓过迟远,迟远配合的跨坐在他身上。阮朝暮摸索着伸手去摸迟远的后穴,却发现那里面早已湿淋淋的。 “提前准备过了?”阮朝暮低声问道。 迟远不答,只是低声呻吟了一声,主动用后穴摩擦阮朝暮的分身。这样的刺激让阮朝暮不再多想,狠狠撞了进去。 “啊!”迟远被刺激的浑身上下一颤,随后主动动了起来,他动了没一会儿就没了力气,趴在阮朝暮身上,低声喘息。 “你怎么了?”阮朝暮有些担忧地看着他。 迟远在床上并不算十分矜持,但与放的开这三个字却也没什么关系,像今天这样主动的情况,还是第一次。 迟远笑了起来,他笑的很轻,但眼里却全是渴望,他凑在阮朝暮的耳边,轻吻他的耳垂:“我现在只想你操死我。”他这样说,整个人媚得都要出水了。 “小骚货!”阮朝暮呼吸一窒,狠狠骂倒,随后翻了个身,把迟远压在身下。 迟远大叫了一声,只觉得自己五脏六腑都要被搅碎了,他疯狂地呻吟起来,露骨的词句接连不断地冒了出来,简直不像平时的他。 阮朝暮觉得他也许该停下来,可是却没有办法,身下这具身体,竟头一次让他如此欲罢不能。 第十二章 一场激烈的性事过后,阮朝暮就有些后悔了。林喻给他一个月的时间考虑,但实际上,他不觉得自己需要那么长时间,失而复得永远比习惯更让人觉得激动和兴奋,让他放弃林喻,那就像砍掉他的脖子,会没命的,而放弃迟远,就像剜掉他心头的一块肉,很痛,但咬咬牙,却足以承受。 所以,在林喻出现以后,他竟然又和迟远不清不楚,这就不太好了。阮朝暮自认为还是有点道德的,就比如说,睡周洲的时候,迟远只是他包养的情人,所以这无关道德,可现在,迟远是他的“爱人”,正经的男朋友,再脚踏两条船,那是万万不能的。 阮朝暮躺在床上,闭着眼思索着该用怎样的措辞跟迟远提分手比较委婉。迟远累的睡着了,汗津津的窝在他怀里,看上去又温顺,又美好。他睡的很熟很恬静,身体蜷缩成一个脆弱的弧度。 “对不起。”阮朝暮看着这样的迟远,只觉得心痛如割,但他总归是要取舍,而迟远,毫无疑问,是他要舍弃的那一个。 迟远睡得并不沉,阮朝暮离开房间的时候,他迷迷糊糊睁开了眼睛,房间里什么也没有留,他腰间酸软的厉害,几乎爬不起来,但迟远已经明白阮朝暮的意思。 他发信息给阮朝暮,只几个字。 “我有多长时间?”那么平静,那么直截了当,文字的力量是冷冰冰的,所以阮朝暮并不知道,迟远打出这几个字的手,抖得有多么厉害。 阮朝暮回他:“林喻给了我一个月。” 看起来答非所问,迟远却懂了。 那天以后,阮朝暮再也没回过那个家,其实阮朝暮是想要把那栋房子留给迟远的,但林喻却不同意。阮家买下这房子是阮朝暮二十岁的事,林喻家就在阮家隔壁。那栋别墅不光是阮朝暮和迟远住了十年的地方,也是阮朝暮和林喻相识的地方。一处宅邸,充斥着两段恋情的一切,阮朝暮觉得很别扭,但林喻却不知道。 遇到周洲的时候,周洲告诉他,迟远只是阮朝暮包养的情人而已,他并不知道在周洲离开的这一年,他们的关系已经发生了变化。林喻就像是远归的女主人,理所当然的要住进男主人的房间。 迟远的行李已经打包好了,三个超大的旅行箱,里面是十年里阮朝暮送给他的一切,他丝毫没有净身出户的意思,理所当然的笑纳了阮朝暮给他的一切。在对周洲的态度上就可以看出来,阮朝暮对情人出手相当大方,他给迟远的名车名表都是成沓的,还包括市中心一套十 恋耽美 分卷阅读5 半明半昧 作者:西风风 分地角不错的公寓。迟远的退休金确实很丰厚,可以说他下半辈子躺在家里,也足够衣食无忧,还是可以小小挥霍一下的那种。 作为一个被包养的情人,这样的结局已经很好了。 阮朝暮帮迟远提着行李送他出门,那架势仿佛迟远只是出去旅游,两个人沉默不语,若是细细去看他们的表情,反倒是阮朝暮显得似乎更痛一点。 看到等在门外的是叶琛,阮朝暮有些微的惊讶和酸涩,然而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帮迟远把行李搬上车,随后轻声说一声再见。 迟远点点头,打开车门,却是阮朝暮叫住了他。 “不最后给我一个拥抱吗?”男人厚颜无耻地说,他的喉结翻动,眼底蓄着的泪水,比迟远还多。 “不需要。”迟远漠然回答,甚至还微微笑了笑,这笑容让阮朝暮的心愈发抽痛起来,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可能自作多情了。 他有些茫然地点点头:“祝福你。” “我不想祝福你。”迟远轻声说,随后上了车,扬长而去。 那一天,迟远并不知道,阮朝暮站在门口,对着他离开的方向站了很久。就像阮朝暮更不会想到,坐在车上的迟远默默在心里说的话是:“我会回来的,阮朝暮,我发誓。” 第十三章 林喻搬进来的第一天,就让佣人收走了所有和迟远有关的痕迹。他记性很好,记得十年前阮朝暮的一切习惯,所有不属于记忆的东西,都被他统统扔掉。 一些迟远常用的下午茶器皿,不是什么高大上的牌子,好像是迟远从哪个小店淘来的手工制品,骨瓷烧制,釉色均匀,设计的是卡通样式,一只狮子杯,一只兔子杯。 兔子杯被笨手笨脚的佣人打破了,阮朝暮把碎片拾进垃圾桶里,突然想起那是迟远搬进来的第二个月,在隔壁街一个很文艺的手工店里买的,据说是店主自己做的。 十八岁的迟远笑着举起杯子,他那时候还没长开,才刚到阮朝暮的下巴,巴掌大的脸,下巴尖尖的,只有眼睛很大,水灵灵的,跟手里的杯子一样可爱:“阮先生,我在隔壁买的杯子,很好看,我们可以用来喝你说的那个红茶。” 小孩子刚住进来,怯生生的,很多东西都不懂,可是又不想露怯,所以在阮朝暮面前拼命表现,只可惜好像表现的不太对地方。 阮朝暮啼笑皆非地摸了摸他的头:“嗯,很好看。” 林喻抱着纸箱从楼上下来,看见阮朝暮在对着垃圾桶发呆:“干什么呢,舍不得就赶快去追回来。” 阮朝暮恍惚间回过神来,抬头笑道:“怎么会。” 林喻抿嘴看着他,并不吭声。 家里变的东西比林喻想象的要多的多,到处都是属于两个人生活的痕迹。盥洗室里只余下一半的洗漱用品,泾渭分明的摆在另一边,空荡荡的地方突兀的显示着这里曾经居住的另一个人。 阮朝暮的卧室里,那些一看就属于迟远的小玩意儿被林喻统统扔进袋子里,可佣人们却告诉他,里面有一些是阮先生的。 呵,他从来不知道,三十岁的阮朝暮曾经不屑一顾的东西,会被四十岁的他当做宝一样散落在家里的各个角落。 一套丑的要死的铁质挖耳勺,一本毫无艺术感可言的鸡汤画册,一盘某九零后小歌后的唱片……他要扔的时候,却被佣人拦住了。 他们说这些是阮先生平时会用的…… 阮先生啊阮先生,你还是十年前那个阮先生吗? 林喻看着阮朝暮依依不舍地拎起垃圾袋,那样子简直像是要割掉他的肉,然而他只是靠在门边冷冷一笑,回房间去了。 林喻住进家里的第一天,两个人什么也没有做,阮朝暮不知为何,觉得心里空荡荡的,他把这归咎于白天扔掉的各种东西,毕竟那不光是迟远,也是他自己十年来的回忆。人年纪大了,免不了就会怀旧,那些曾经用惯了的东西,就像是相处惯了的人一般,突然剥离,心里满满地都是不舍。 那天晚上,阮朝暮第一次梦见了迟远。 迟远是十八岁的样子,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抱着杯子喝牛奶,杯子就是他的兔子杯,他翘着二郎腿,一边喝,一边看桌子上的漫画书,津津有味的样子,嘴角有一圈白色的边儿,看上去有些傻气。 “迟远,迟远……”阮朝暮忍不住叫他。 迟远抬起头来,朝他笑得如此灿烂。 “阮先生!” “迟远……我有点……想你……” 第二天早上,阮朝暮睁开眼,看到的却是林喻,他有些茫然和迷糊,有些迟钝的奇怪,迟远去哪里了,随即才回过神来,轻笑起来:“早上好。” 林喻笑了笑:“你昨天晚上说梦话了,一直在叫迟远。” 阮朝暮面色僵硬。 “哈哈,骗你的。”林喻嗤笑,他起床洗漱,盥洗室空白的半边已经被林喻的东西填满,林喻站在镜子前刷牙,欣长的腰身和削瘦的迟远一点也不一样。 阮朝暮看着林喻的背影,默默想,也许很快,林喻就会重新填满他的生活,而后他就会渐渐忘掉迟远。 然而一个钟头以后,他就知道,自己错了。 “你说什么?”阮朝暮坐在办公室里,听着陈秘书汇报的情况,只觉得大脑“嗡……”得一声闷响。 “迟……迟总……上个月,代表您签下了那个美食城的项目,按照合同的规定,阮氏需要在一个月内,注资三个亿的启动资金……”陈秘书颤抖着声音说道,他根本没想到,这么大的事情,阮朝暮竟然完全不知道。 “把合同拿给我看看。”阮朝暮觉得自己简直像是做梦一样,他看了两页,觉得有些不对,又飞快地翻到了落款处。甲方是阮氏的公章和阮朝暮的私章,签字的是迟远,而乙方签字的人赫然是叶琛。 阮朝暮猛地站起来,不敢置信地看着白纸黑字的内容。 “迟远……你够狠啊……” 阮朝暮在他送给迟远的公寓里堵到了他,确切的说迟远应该在等他。 那是市区某高端楼盘的“楼王”,电梯入户,打开电梯门,就是玄关,径直走进去,就可以看到客厅。这房子是阮朝暮早就买好的,起初是单纯的投资用,可是环境太好,他舍不得卖掉,就一点点的添置了家具,不知为何就萌生了一点念头,以后可以送给迟远,即使他可能用不上。 也许早在几年前,阮朝暮就隐约觉察到,他和迟远早晚会有一天分道扬镳。 装修是专业的高端团队设计,简约的现代风格,该有的厨具一应俱全,客厅和健身室都有落地窗,晚上的时候,可以承包整个城市的美丽夜景。 现在是白天,景色并没有晚上来的精彩。迟远站在落地窗前,静静看着楼下的车水马龙。他穿着休闲服,两只手抄着裤子的口袋,看起来潇洒肆意的很。 听到阮朝暮的脚步声,他回头,随后露出一个笑容来。 “你来了。” 不知为何,阮朝暮竟从这句话里,嗅出了一丝高高在上的味道。 阮朝暮闭了闭眼睛,他一点也不习惯这样的迟远,迟远面对他时,永远是乖顺的,像个宠物,总是趴在他的脚边,然而现在的迟远,却是他完全不认识的样子,棱角分明,一转身就可以狠狠捅他一刀。 “你长大了。”阮朝暮轻声叹息道。 这些日子,他想起了好多他们刚刚相识时候的日子,十八岁的迟远,青涩又可爱,比任何时候都让阮朝暮觉得生动。 “您发现的好像有点晚了?”迟远莞尔,“想喝点什么?” “老样子吧。”阮朝暮这样说着,坐在沙发上,自然而然地等着迟远去为他准备红茶和点心。 十年如一日的风格。 阮朝暮突然想到,他喝茶的习惯是林喻走的时候才养成的,那些日子他在家里浑浑噩噩,几个月无规律的生活,伤了他的胃,后来医生建议他喝一点红茶,他才开始喝茶。而和喝茶一起进入他生活的,还有眼前这个男人。 他歪头看着站在料理台前冲茶的迟远。 他的头发长了一点,垂在眼角,似乎有些痒,他总是伸手挠挠,又挠挠。茶叶在沸水里翻滚,起起伏伏,又慢慢沉了底。 迟远端着托盘放在茶几上,上面还有一小块抹茶蛋糕,小巧可爱很有食欲。 “你到底想要什么?”阮朝暮低声问道。 “阮氏的股权。”迟远也坐了下来,“现在阮氏为了履行合同,必须在一个月内准备三个亿的资金,我了解你现在的经济状况,就算加上银行贷款,两个亿是撑死的,剩下一个亿你根本办不到,可合同的违约金那么高……你只能想法子融资,既然是融资,谁的钱不是钱?”迟远歪头笑了笑,竟有点坏坏的味道。 他平时大多沉稳而压抑,这样的笑容极少出现,看起来竟有点年少时的样子。 “你从哪里拿一个亿出来?”阮朝暮讶然。 “我之前攒的钱,你送我的东西,再加上这套房子,折折价格,差不多可以卖到八千万,剩下的叶琛自己的钱还有他找的朋友们参与的融资。”迟远说的认真,而阮朝暮也意识到,他说的这些操作可行,兜兜转转,迟远想要的竟然是钱? 他有些疑惑,又有些失落,刹那间竟是说不出话来。 “你想要阮氏的股权,其实可以跟我要。”阮朝暮微微皱起了眉头。 “那不一样。”迟远摇摇头,“不是自己赢回来的,不好玩。” 在商言商,阮朝暮这方面很有一套:“这么大的事,我需要开董事会商议一下。” “那我就静候佳音了。”迟远轻笑道。 半个月后,以迟远为法人代表的投资公司成立,正是融资阮氏,迟远又踏入了阮氏的大门,以董事会成员和大股东的身份。 圈子里议论纷纷,人人都说阮朝暮亏了。 “都说咬人的狗不叫,看不出来,这个迟远是个不好惹的主。” 第十四章 美食城的项目正式启动,阮朝暮每天忙得脚不沾地,迟远丢给他的烂摊子相当不怎么样,那么大的成本投进去,以阮朝暮的性子,说什么也不能只赚一点点薄利,他每天挖空心思想的,都是从这个项目里,还能多赚点什么。 就像是抽到了一副烂牌,阮朝暮说什么也要打好。 如此一来,林喻简直就像是独守空闺的可怜女人,被扔在家里,经常一个星期都见不到阮朝暮一面。 时间久了,林喻有些火了,更何况,阮朝暮现在天天都能见到迟远,这感觉相当不好。 “你到底什么意思?”午夜十二点,阮朝暮疲惫地打开家门,林喻在客厅等他,气势汹汹的模样。 阮朝暮当然知道他最近回家的时间有些短,不禁歉意地走过去,抱了抱林喻:“抱歉亲爱的,最近实在太忙了。” 林喻冷笑:“我大老远从美国跑回来,可不是为了守活寡的。” “别这么说。”阮朝暮皱了皱眉头,他大脑转了一整天,现在头疼得紧,林喻这样一闹,他其实并不十分耐烦, 恋耽美 分卷阅读6 半明半昧 作者:西风风 但那是林喻,所以他会拿出十二分的耐心来哄,可哄也总有尽头。 这时候,他会禁不住想起迟远,迟远从来不会抱怨他回来晚,有时候他回来的声音把迟远吵醒了,迟远还会爬起来,帮他准备一点夜宵,按摩一下额头,掌控一个硕大的公司,阮朝暮的压力其实很大。 “你不会在想迟远吧。”林喻有些危险地看着阮朝暮。 阮朝暮怔了怔,躲闪着林喻质疑的目光:“最近生意上的事太紧了,我实在没办法,等过了这一阵,我再补偿你好不好?” 林喻看着阮朝暮,不耐烦的表情写在脸上:“我知道这十年来,我的脾气变了很多,但是你得适应。” 这话其实已经说的很委婉了,林喻这十年,可是在混黑帮,从修罗场里一步一步踩着血爬上来的,他是帮派里的第二把交椅,别说是冷落他,只要他往哪里一站,没有人的眼里敢没有他。 十年,足以改变一个人很多习惯,林喻早已不是十年前那个简简单单的年轻人,他是一个上位者,对一切轻视都十分不适应。这和阮朝暮完全不一样。 阮朝暮虽然也是个管理者,但他向来打温情牌多一些,是脾气相当不错的老板,而林喻的态度刺痛了他。 “你确实变了太多。”阮朝暮疲惫不堪地说,“但我现在真的没有精力在晚上十二点来一场灵魂的沟通和了解。” 他说完,绕过林喻,上楼睡觉去了。 林喻深吸一口气,狠狠攥紧了拳头。 “我只能再给你一个星期,否则我会离开。” 阮朝暮的脚步顿了顿,随后才回答道:“我知道了。” 然而一个星期转瞬即逝,第七天的晚上,阮朝暮仍然在参加一个酒会。他有些心不在焉地频频看表,手里的香槟已经空杯了半小时而不自知。 美食城的项目进度很快,眼下已经开始第一轮招商了,这样重要的场合,阮朝暮说什么也不能走,所以也格外暴躁。 “今天晚上有事?”迟远端了酒杯,帮阮朝暮换下手里的空杯。 “是啊,谢谢。”阮朝暮欠了欠身。 迟远笑了笑:“出去走走吧,急也没用,这里一时半会儿估计结束不了。” 阮朝暮欣然前往。 这是他们现在的相处模式,平等的对话,像势均力敌的对手。 离开了阮朝暮的迟远,一点也不像是菟丝花一般萎靡下来,反而在商场里愈战愈勇。他本来天赋就不错,也肯钻研,如今得了叶琛的指点,再换一身考究的行头,俨然就是商界精英的模样。 其实早在迟远接替叶琛,正式出任阮氏的财务总监时,阮朝暮就发现,他在经商方面很有天赋,那时候他很后悔,应该早一点让迟远接触这些,当然,若真的如此,他要付出的可能就不只是眼下,阮氏百分之八的股权了。 他们走到花园里,并排看着夜空。 郊区的别墅区,灯光不如城区来的多,星星肉眼可见,半明半昧得挂了满天。 阮朝暮轻轻叹了口气。 “和林喻的进展不太顺?”迟远随意地开口聊着。 “为什么这么问?”阮朝暮嘴硬,然而迟远只笑而不语。 十年,他们彼此太了解。 “我们确实还需要一点时间适应。”阮朝暮迟疑了片刻说道。 “哦?能适应的了吗?”迟远不动声色地问。 “应该没什么问题。”阮朝暮自信满满。 迟远转头看向阮朝暮,他的眼神难得的认真:“如果和林喻相处不来,会不会再考虑一下我?” 阮朝暮笑了笑:“不了,总是变来变去,不是我的习惯。” 迟远忧伤一笑:“是啊,你是个长情的人。可惜,我宁愿你薄情一点。” 因为长情,才会搞出包养一个人十年,因为长情,才会让这十年里的感情逐渐发酵变味,再难回来了。 “来,和我干一杯吧,阮朝暮,祭奠我们的十年。” “干杯。”阮朝暮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阮朝暮再醒过来的时候,他在一个没有窗户的房间里,白炽灯很亮,有些刺眼,他本能地想用手捂住眼睛,却发现,双手被拷在了床头上,迟远坐在他身边看书,不知道是什么内容,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 手铐和金属柱体相撞的咔咔声在房间里刺耳的响着。 “你醒了?”迟远听到声音,回头笑道。 “迟远,你在搞什么?”阮朝暮气急败坏地问道。 手铐是那种情趣手铐,内衬是柔软的毛皮,并不难受,但阮朝暮手臂僵硬的不行。 “绑架你。”迟远平静地说道,“下一步还没想好,我在研究sm,看看能不能想法子激发一下你的被虐倾向。”他说着合上了手里的书。 迟远疯了,阮朝暮崩溃地想。 第十五章 昏暗的房间里,浓重的喘息声时断时续,阮朝暮额头上的冷汗顺着脸颊滑落,伴随着翻书声,莫名让他有些战栗。 “放弃吧迟远,你真的不适合这个。”阮朝暮哑着声音说道。他此刻全身赤裸的躺在床上,双手依旧被铐在床头,白皙的皮肤上鼓起一道道拇指粗的红痕,后穴插着一根按摩棒,血顺着按摩棒流在白色的床单上,有些令人作呕。 迟远仍然在翻书,身边散落着一堆各种各样的情趣用品,看起来相当邪恶。 “迟远,你把我放开,我保证不跑好不好?”阮朝暮低声说道,那声音简直像是在哄一个小孩子。 “闭嘴。”迟远恶劣地回答,他也在出汗,却是急得,毕竟这样生涩的照搬书本,根本没法搞出他想要的效果。书上不是说,只要按照说的方式鞭打,对方就会逐渐产生快感吗?为什么阮朝暮一点感觉也没有呢? “公司那里,你怎么安排的?我这样一直不出现,其他人难道不会起疑吗?”阮朝暮看迟远还在看书,忍不住开口转移他的注意力,他实在受不了迟远这样不断研究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因为迟远真的是相当不擅长。 “我给陈秘书打了电话,说你要带着我去考察一个项目,要出国一个月,期间不要随便联系你,有事让叶琛定夺。” “陈秘书也信?”阮朝暮愣住了。 “信啊为什么不信。”迟远狡黠地笑了起来。 阮朝暮仔细一想,就明白过来,陈秘书一定是以为他色令智昏,带着迟远出国躲着林喻逍遥去了。 “迟远,我们谈谈吧,你这样做,没有任何意义。”阮朝暮轻声说道。 “不必,我明白,你这个人,薄情寡义,放了你,我永远都不可能再抓到你。”迟远眯着眼,轻声说道。 这话说的有些寂寞萧索,让阮朝暮微微一怔。 “我并不知道你是这个意思。”他喃喃着,“你一直都不怎么说话,我以为你只是……”我以为你只当我是个金主,我以为你其实从不曾舍不得我,我以为你也许会很高兴,这样离开……我以为,在这场离别里我比你痛的更多些…… 阮朝暮突然觉得眼眶有些发热,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真的不能把我松开吗?”他哽咽着问道。 “为什么?”迟远问。 “因为我想抱抱你。” 林喻最后看了一眼阮朝暮的家,这里他曾经断断续续生活过一段不短的时间,然而现在看起来却是如此陌生。他闭了闭眼,握紧了手里黑色的包,转身,大步踏了出去。 门口的车子里,司机出来给林喻开门,谦卑地唤了一声“二少。” 林喻对这个称呼狠狠皱了皱眉头,不耐烦道:“沈枫呢?” “目标提前出动,沈爷先过去了。” “好,那就快点出发。” 林喻说完,闭上了眼睛,只是手里仍然紧紧抱着那黑色的包,金属的触感在大战之前更让他有安全感。 沈枫比林喻大四岁,个头很高,足有一米九,穿一身迷彩,手里抱着狙击枪,趴在草丛里,看着山下的u型弯。 眼前这条路线他已经研究了大半个月,伏击那个老不死的,足够了。 林喻换了身衣服匍匐趴到沈枫身边,问道:“怎么样了?” “老东西警惕的很,谁让你回来的这么高调,他现在到哪里都一大堆人跟着。”沈枫痞里痞气地说道,“国内没意思,搞几条枪都那么费事。” 林喻嗤笑:“本就没准备做这些,如果不是你非得给我那便宜爹报仇。” “林老大好歹也是一代枭雄。”沈枫感叹道,“当年竟然死在这种玩意儿手下,想想都觉得不爽。” “国内世道不太平,做完了这一票,赶紧出去,小心晚了就出不去了。”林喻淡淡劝道。 “你呢?”沈枫问道,“不是说这次不来吗?你那个念念不忘的白月光呢?” “跑的没影了。”林喻淡淡回答,他低下头,调试着狙击枪的准星,趴好了位置。 u型弯道,一排车队静静地驶来,两个人不再说话,各自趴好了,看着自己的目标。 沈枫戴上了热感望远镜:“第三辆车,二排左边,估计穿了防弹衣。” “这热天,也不怕捂出痱子来。”林喻嘟囔着,食指扣在扳机上,轻轻使劲。 装备了消音器的狙击枪发出噗嗤一声轻响。 “操,防弹玻璃,撤吧,今天搞不定。”沈枫低骂了一声。 他们毕竟不是在自己的地盘上,身边能用的人也不过三四个,要对付以前的老对手,实在有些力不从心,原本想要奇兵制胜,没想到对方小心谨慎到这种地步。 林喻跟着沈枫撤了下去,悄然消失在大山深处,他不可能再回阮朝暮的家,那里早就被人盯上了,他只来得及给阮朝暮发一条短信。 “别回家,我惹了大麻烦。” 可惜,阮朝暮的手机早就被迟远收走了,哪里能看到。 阮朝暮迷迷糊糊醒过来,黑暗里,他听到迟远沉稳的呼吸声,他躺在他身后睡着了。 虽然迟远还是不肯解开手铐,但好歹他不再研究那本sm的书了,期间迟远出去了一次,估计是采购一些日用品,剩下的时间,他们一直在这房间里。 阮朝暮不知道过去了几天,也不知道眼下是白天还是黑夜,他甚至不能翻身看一眼迟远的表情,只好郁闷地叹了哭泣,直到外面响起oo的声音。 有人进来了? 阮朝暮有些疑惑又有些尴尬,毕竟他现在没穿衣服,无论谁进来,都不是太好看。 屋顶上有脚步声和走动声,以及细微地说话声,他觉得有点不对劲,轻轻皱起了眉头。 “迟远……迟远……”他低声唤道,拼命用脚踹迟远。 迟远醒了过来,迷迷糊糊地“恩”了一声。 “有人进来了。”阮朝暮压低了声音。 迟远微微一怔:“不可能。” 随后他也听到了脚步声。 而后是噗嗤噗嗤的声音。 这声音迟远没听过,阮朝暮却熟悉的不能再熟悉。 “把我解开,情况不太对。”阮朝暮焦急地说。 迟远抿着嘴:“不。” “乖,别闹。”阮朝暮无奈地恳求。 “不要。” 有人发现 恋耽美 分卷阅读7 半明半昧 作者:西风风 这个房间,两声“噗嗤噗嗤”的声响,阮朝暮确认,是消音器。 他瞳孔微缩,双手猛地使劲,两只手从手铐里挣脱出来,他手背上刹那间被刮掉了一层皮,血肉模糊。 顾不上疼,阮朝暮拉着迟远滚到了床底下,紧紧把他护在怀里。 “嘘……”阮朝暮轻声说。他心脏狂跳,本能地把迟远护在怀里。 刹那间,不知为何,他想起了刚认识林喻的那会儿,他们也曾经这样被堵在一个房间里,外面都是追杀林喻的杀手。 那一次,他们躲过去了,这一次,他们能否那么幸运呢? 第十六章 房间里仍然静悄悄,直到灯被打开,阮朝暮眯着眼睛看着床底下的缝隙,有踉跄地脚步声传来,两个人?有人受了伤? 他的大脑飞速旋转着,军用胶鞋出现在他的视线里,还有浓重的血腥味。 “床下的出来吧,除非你想被打成筛子。”熟悉的声音传来,是林喻。阮朝暮松了口气,从床底下滚了出来。 受伤的沈枫坐在墙边大口大口的喘息,面色苍白的厉害,他半边身子都被血水浸透了,伤的不轻。 眼下的境况颇为尴尬,阮朝暮纠结于到底是先穿衣服还是先问林喻到底发生了什么。 林喻讥讽地勾起一个笑容,他用手里的枪勾起带血的手铐,又瞄了一眼阮朝暮浑身上下的伤:“看不出来你还有这爱好。” “不是你想的那样的。”阮朝暮一边尴尬地说,一边从柜子里翻出了自己的衣服,手忙脚乱地穿好,才想起床底下的迟远,又把他拖了出来。 “你又做了什么?这里是哪里?”阮朝暮熟练地查看着沈枫的伤口,问道。 “你不知道这是哪里?”林喻的口气有些气急败坏。 “我是被绑过来的。”阮朝暮怒道。 “就靠这玩意儿?”林喻不屑一顾地又挑了挑床边的手铐。 “你们能不能先帮我止个血再吵?”沈枫忍无可忍地说。 于是,四人出了房间。 阮朝暮这才发现,这是他在城郊的一处别墅,因为有点太荒无人烟,至今不通气不供暖,已经作为他投资失败的典型被废弃了,难为迟远能找到这样一个地方。除了关押他的地下室整个房间都又脏又破,医药箱倒是崭新,是迟远前两天出去的时候买的,有一些消炎药和退烧药,估计是他怕把阮朝暮折腾病了买的。 沈枫的伤是贯穿伤,虽然流了不少血,但却不算麻烦,消炎、止血、包上绷带,都是阮朝暮在搞。林喻坐在边上看着,一边嗑瓜子一边解释。 那天他们伏击失败以后,躲进了城郊的一片深山,结果手下的人有个奸细,他们被老不死的伏击,只能且战且退,一路上小弟死的差不多了,沈枫联系了一个搞黑客的哥们儿,定位了迟远的手机,才跑到这里来。 “如果我不在这里你准备怎么办?”阮朝暮问道。 “杀了他灭口。在这里养伤等我们的人从香港入境,赶过来,把姓冯的干掉,然后回美国去。”林喻平静地说。 “操!”阮朝暮终于忍不住吐了一个脏字。 迟远薄唇紧抿,一直没有说话。确切的说他从阮朝暮挣脱了手铐以后,就再没说过话。 “你们说这些的时候,注意一下普通青年的感受好吗,你们看把迟远给吓的。”沈枫叼着烟,懒洋洋地说道。 “我也是普通青年,谢谢。”阮朝暮冷冷道。 “你的故事我可听林喻说过。”沈枫嗤笑,他刚想接着说,却被林喻一个眼刀甩过去,闭了嘴。 自此气氛又僵了起来。 阮朝暮陪着林喻脱离林家那趟浑水时经历的事,知道的人极少,毕竟那段日子腥风血雨,大多知情者死的死,抓的抓,活到今天的没几个人。阮朝暮这个人,心软成性,对待感情拖泥带水,但十年前的圈子里,不少大佬都可惜过,这人如果混黑道,可是个一顶一的人才。 林老爷子在时,还曾经因为“惜才”,放过他一把,可阮朝暮天生心软,饶是硬件再好,没有这个心,也不行啊。 第十七章 沈枫伤的重,又一直没好好休息,早早就睡了。林喻端着枪,在门口守着,屋子里只有迟远和阮朝暮两个人。 “还在生气?”阮朝暮小心翼翼地看着迟远,小声求着,“别生气啦好不好?我被你折腾的也不轻,就算之前生气,也该消了吧。” “你明明能走得了,为什么不走?”迟远绷着脸,手指紧张的蜷缩着。 “如果我真的跑了,你得多伤心啊。”阮朝暮无奈地叹息道,他伸手摸着迟远的额头,宠溺地看着这个小家伙儿。没错,他一直觉得迟远是个小家伙儿,以前嘛以为是小猫,现在才发现,这是只小豹子呢,逼急了咬人也挺疼。 迟远被摸得浑身僵硬,脖颈简直不像是自己的。 “你不生气吗?”他小声问,实际上,他根本没想过在这种情况下,阮朝暮会原谅他。 “不怪你,是我不好。”阮朝暮轻声说道,“是我忽略了你的感受,如何早知道会是这样,我可能会处理的更好些。” “可是再怎么样,你也更爱林喻啊。”迟远低声说道,目光里都是悲伤。 阮朝暮沉默了下来。 下半夜,阮朝暮去门口换下林喻,林喻伸了个懒腰,随手把手里的枪扔给他:“只剩下一个弹夹了,省着点用。” 阮朝暮点点头,熟练地检查着枪械的状况:“你去睡吧,别担心。” 沈枫在屋里翻了个身,迟远不知是睡熟了还是怎样,一动不动。 “这件事了了,我肯定要回美国去。”林喻淡淡开口,“国内闹得动静太大,不走会出事。” 阮朝暮不无讥讽:“凭白去招惹那些人,有意思吗?我豁出性命去做的事,如今看来是个笑话。” “你被迟远绑走的那天,我在家里等了你一夜,可是你没回来,我想这大概是命。”林喻低沉着声音说。 阮朝暮有些烦躁:“你是在指责我吗?我不回去你就要杀人?” 林喻嗤笑:“那倒不是。当时遇见周洲,光听他说你在等我,脑子一热就跑回来了,帮派里什么也没安排,沈枫差点以为我被绑架了,于是追到国内,半个月前我们联系上,他问我想怎样,我突然间就不知道了。” 阮朝暮看着林喻。 十年,物是人非。 就像是林喻发现阮朝暮对迟远似乎和周洲说的不一样,就像是阮朝暮发现林喻再也不是十年前那个被命运裹携着自身难保的青年。 他们十年前便分道扬镳,自此渐行渐远,再也回不去了,只余下那点点念想,得不到的时候,总是躁动不安,真尝到嘴里,才发现,已经不是自己记忆里的滋味了。 “所以你肯定不会跟我出国的对吗?”林喻失望地想,“沈枫曾经突发奇想,要拉你入伙。” “我对杀人没兴趣。”阮朝暮刻板地回答。 打打杀杀的日子,有的人觉得可怕,但有的人却甘之如饴,沈枫就是这样的人,而林喻似乎已经成了这样的人。 “所以我们这算又分手了吗?”林喻问。 “算是吧,和平分手。”阮朝暮有些惆怅地低声说。 身后传来一阵剧烈的咳嗽,沈枫听墙角被发现,相当尴尬,于是决定用卖队友来转移话题。 “那个啥,迟远也没睡,我刚才看到他动了。” 阮朝暮林喻:…… 迟远的耳朵根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了。 第十八章 这种情况,阮朝暮实在有些尴尬,林喻虽然对阮朝暮也有些淡了,但这不表示他就想在这里看着阮朝暮和迟远互诉衷肠,所以他选择了无视沈枫和迟远,默默跑到角落里睡觉去了。而阮朝暮见此,也只好假装没听见沈枫说什么,抱着枪继续守着门口。 天快亮了的时候,阮朝暮却格外清醒,这个时间段,本该是人最疲惫的时候,也是最容易被攻破的时候。 他有种隐约的野兽直觉,似乎危险正在靠近。他回身去拿沈枫的热感望远镜,却发现沈枫已经挣扎着坐起来,正在检查手里的枪械。 “你也觉得不对劲?”阮朝暮轻声问道。 “你是直觉,我是经验。”沈枫轻笑,“没听到吗?鸟不叫了。” 他一边说,一边伸腿踹了踹林喻,于是林喻睁开眼,像是之前根本没睡过一样默默起身,接过阮朝暮手里的枪。 “我的呢?”阮朝暮一边问,一边叫醒了迟远,迟远睡眼惺忪地睁开眼,沈枫和林喻已经摆出防卫的姿态,气氛紧张到不行。 他打了个激灵。 “别怕,一会儿不敢看了就闭上眼睛。”阮朝暮多少有些无奈地说。十年了,他真的对这种流血的活动充满了厌恶。 沈枫用望眼镜看过去,轻声吹了个口哨:“老不死的真的是志在必得啊,亲自来了。” “正好都杀了了事,多少人?”林喻打开保险栓。 “目测四五十吧。”沈枫的口气竟然毫不害怕,反而充满了一种期待和兴致勃勃。 “恩,估计也是极限了。”林喻淡淡回答。 阮朝暮拉着迟远回到地下室,那里还是昨天晚上林喻和沈枫闯进来时的一片狼藉,带着点点血迹的情趣手铐就挂在床头。迟远下意识地朝阮朝暮的右手望过去,他手背上是大片大片的擦伤,被绷带缠着,隐约透出一点血迹来。 “别害怕,他们应该可以应付。”阮朝暮柔声细语地说道。 他总是这样,对谁都不怎么发火,看上去温柔妥帖,迟远红了眼眶。 “我们还有可能吗?”好歹也是生死关头,迟远的关注点让阮朝暮笑了起来。 “等这件事了了,我们单独聊聊,不在这里让他们听墙角。”阮朝暮宠溺地说道,还低下头吻了一下迟远的下巴。 这个吻对迟远来说,有些受宠若惊,他呆呆看着阮朝暮,许久才轻轻点了点头。 阮朝暮抱了抱他,冲回了地面。 敌人已经很近了,阮朝暮几乎听见了他们的脚步声。 “还能撑多久?你们的人什么时候来?”阮朝暮压低了声音问林喻。 “最快还要八个小时。”林喻尴尬地咳嗽了一声。 刚才说的那么乐观,不过是为了安抚迟远,真要是能二打五十,他们就去拍电影了,还干什么黑社会啊。 阮朝暮又骂了一句脏话。 “搞笑呢你们,这样也敢硬碰,走后面,找机会去开车!”阮朝暮命令道,随手把迟远的车钥匙扔给林喻,还顺手把客厅收拾了一下,恢复了原样。 林喻和沈枫对视了一眼,麻溜儿的拿了枪往后跑。 阮朝暮则掉头回了地下室。 迟远坐在床边看着他。 这个地下室是他提前布置好的,除了一张kgsize的大床,什么也没有。 阮朝暮大步走到迟远身边,狠狠吻了他的唇,随后二话不说把他的手铐在了床头上。 “阮朝暮!”迟远吓到了。 “嘘,别出声。”阮朝暮骑在迟远身上,轻声说。 紧接着,地下室的大门啪嗒一 恋耽美 分卷阅读8 半明半昧 作者:西风风 打开。 “贱人!”阮朝暮扬起手,狠狠打在迟远的脸上。 这一下是没有留力的,迟远的脸刹那间就肿了起来。 冯万年一进屋就看到这样一副景象。 随着他一起进屋的,还有十几个全副武装的保镖。 “哟呵,这是谁啊。”冯万年懒洋洋地说道。冯万年今年已经快六十岁了,生的肥头大耳,走路都是一挪一挪的,样子很是滑稽。这两年他的黑道生意正在逐渐漂白,如果不是为了保命,他已极少用枪解决问题。可林喻和沈枫,却是他只能用枪解决的问题。 他现在心情很好,毕竟曾经他十分忌惮的对手,如今被他撵成了丧家之犬,而很快,会成为瓮中之鳖了。 “林喻走了。”阮朝暮对冯万年的来到,似乎毫不吃惊,“刚走没多久,现在追还来得及。” “撒谎!”冯万年恶狠狠地瞪了阮朝暮一眼,阮朝暮从迟远身上下来,冯万年身后十几条枪齐刷刷指向他。 “冯叔,咱们也是老关系了,不必如此吧。”阮朝暮冷冷说道。 哦,他和冯万年还真的是早就相识。 冯万年曾经是林喻父亲的下属,后来叛变了旧主,在林喻远遁美国后,才渐渐称雄称霸起来。在他还在林家手下的时候,和阮朝暮曾有几次交锋,均未占到便宜,但也没吃什么亏,所以冯万年对阮朝暮一直是个有些中立的故人态度,更何况某方面来说,多亏了当年阮朝暮“带坏了”林喻,否则林喻如果在国内东山再起,他恐怕早就被扔进海里喂鱼去了。 冯万年挥了挥手,示意手下把枪收了。 “是啊,老关系了。”冯万年笑了笑,“那就请吧。” “那他……”阮朝暮指了指迟远问道。 “也带上来吧。”冯万年和颜悦色的说。 迟远是被绑着双手带上来的。冯万年扬了扬下巴,有个保镖就非常明了的把迟远单独揪出来,一脚揣在地上,手枪指着他的脑袋。 “林喻哪去了?” “冯叔,你觉得我会为了这个人,出卖林喻吗?”阮朝暮笑眯眯地说道,他还是那副样子,但说出的话却冷得厉害。 “好歹跟了你十年,怎么能这么不念旧情呢?”冯万年苦口婆心。 “要不是这个贱人把我弄到这里来,我早会看着林喻,怎么会叫你兴师动众地跑到这里来呢,连累我也惹祸上身,十几年了,我是个正经商人,不想掺和你们的事儿。我折腾他还来不及呢,刚才不是你来,我就要打他一顿了。” 冯万年笑眯眯地,却似乎并不相信。 他扬了扬手,于是手下的人给了阮朝暮一把枪。 “既然这么不高兴,给你个机会。” 迟远脸色煞白,阮朝暮却似乎发现了什么好笑的事,笑意愈发浓了。 “冯叔,你啊,就是太多疑。”阮朝暮笑了笑,伸手接过手枪,二话不说就朝迟远开了一枪,“砰――”的一声枪响,子弹穿透了迟远的小腿,他闷哼了一声,浑身疼得发抖,却硬生生抗住了,脸色惨白地瞪着阮朝暮。那眼里的恨意阴森地透出来,似乎恨不得要把他扒筋抽骨。 冯万年似乎也没想到阮朝暮会这么狠,颇为意外地说道:“好歹也是以前玩过的,大侄子,你这也忒狠了点。” “我是什么样的人,冯叔你还不知道吗?”阮朝暮笑眯眯地说道。 冯万年的手下过来要他还枪,阮朝暮手里把玩了一会儿,突然照着眼前人的脑袋就是一枪,随后在众人回过神来之前,他不知怎的,就绕到了冯万年身后,枪指着他的头。 “冯叔,别把我逼急了,我这手好久不握枪,容易抖。”他凑在冯万年耳边轻声说着。 “阮朝暮,你不要你这个小情人了?”冯万年颤抖着声音说道。 “有了林喻,我要他干什么?冯叔,别想用迟远威胁我,没用的。”阮朝暮笑意盈盈地说道,只是眼里的冰冷却如同一把刀,刮过眼前的每一个人。 第十九章 阮朝暮要求冯万年的人统统退后,而后不紧不慢地带着冯万年进了地下室,还锁了门。迟远就被他扔在外面的大厅里,几个马仔见他什么用,又怕他碍事就把人丢了出去。 他小腿受了枪伤,虽然是贯穿伤,也似乎有意避开了血管,但迟远仍然觉得头晕目眩,他知道这是失血过多,只能央求着那些人帮他处理一下伤口。 冯万年手下的马仔虽然都不是什么好人,但也不至于嗜杀成性,见迟远这么干脆利落地被阮朝暮抛弃了,还多少有些同情,是以帮他止了血,撵他走的远一些。 于是迟远只好一瘸一拐地往外走,他走了一半,又转头走了回来。 “我有办法救冯万年……” 冯万年的手下现在各个像是热锅上的蚂蚁,焦躁地走来走去,他们尝试着冲进地下室,阮朝暮却连枪都不放一声,就坐在墙根下,懒洋洋看着他们。他的身前,所有的要害部位都被冯万年挡得严严实实,不漏丝毫破绽。为了节约子弹,阮朝暮绝不开枪,但他的手劲儿也不小,冯万年年纪大了,已经是个六十几岁的老头子,平时又不注意保养,被阮朝暮掐地脸色紫红,结结巴巴地命令手底下的人退了出去。 就这样折腾了两三个钟头,双方依然僵持得厉害。 阮朝暮悄悄看了一眼手表,心里有些担忧地看了一眼窗外。 冯万年的眼皮跳了跳。 “阮老弟,其实你也不用这样,这么久了,林喻也跑远了,你只要放了我,我答应你,刚才的事我不追究,咱们自此以后,恩怨一笔勾销怎么样?” 阮朝暮笑了笑:“冯叔这么宽宏大量,我这个晚辈怎敢不受啊,不过现在这情况,我可不敢放你,真要放,也得你的手下都离开这里方圆五十公里才行。” “你说怎样就怎样。别说五十公里,一百公里也行。” “得给我留一辆车。” “行,行。”冯万年点头如捣蒜。 “不过我饿了,先叫个餐吧,冯叔也吃点,吃饱了好上路。”阮朝暮笑道。 冯万年脸色刹那间一白,阮朝暮噗嗤笑了出来。 “和您开玩笑呢。” “阮老弟还真是幽默啊。”冯万年拼命挤出一个笑容来,脸上的横肉抖了抖,流露出一丝狰狞。 过了一会儿,冯万年手底下的一个马仔端了盒饭进来,饭菜的香气飘香四溢,冯万年咽了口唾沫。 那个马仔把饭盒小心翼翼放在地上,谄笑道:“阮老大,您这拿着枪怎么吃啊……” “我不吃,闻闻味儿就挺好的。”阮朝暮说道。 那马仔面色一变,酝酿了一会儿才大叫了一声,一下子打翻了饭盒,从里面掏出手枪来。 “砰――”的一声枪响,地下室里有一个人倒下了。 冯万年脸上抽搐。 很快,又进来一个人,不要命地往前冲,阮朝暮无奈,只好继续射击,第二发子弹、第三发子弹……他抢的这款手枪十分小巧,弹夹里总共只有六发子弹,这些人真要是这样不要命的挨个冲上来,那他也就完了。 “谁他妈再敢进来,等我出去就先毙了你!”冯万年吓得心脏都跳到嗓子眼儿了,歇斯底里的大吼着。 门外负责指挥的手下微微皱了皱眉头。 迟远坐在一边轻蔑地笑了起来:“你们这位老大够笨的啊。” “那现在怎么办?你说的办法根本行不通。”那手下的人皱着眉头说道。 “为什么不继续呢?”迟远好整以暇地说道,“继续下去,不外乎两种可能,阮朝暮手里的手枪子弹用完,冯万年和他肉搏,你们冲进去,把阮朝暮打死。或者阮朝暮算好了手里一共有多少子弹,最后一枪送冯万年上西天,你就可以成为下一个老大。” 青年人坐在地上,脸上半边脸依然红肿,浑身上下都是土和血,看起来狼狈不堪。但他却眯着眼,露出一个微微的坏笑,谈笑风生地分析着这其中的利弊。明明只是个被包养的金丝雀,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狠劲儿。 冯万年的手下忍不住在心里想。 第二十章 阮朝暮的心砰砰直跳,外面安静了一会儿,他的枪里只剩下两枚子弹,如果真的要用人海战术,那么他必死无疑。他明白自己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而距离林喻所说的援兵最快到来的时间,还有两个小时。 然而这时候,外面却也犯了难。 代替冯万年下命令的,是在他身边呆了十几年的人,也是他的女婿。此人在帮会里虽然也受重视,但这光天化日之下,他若是逼得阮朝暮开枪杀了冯万年,那又实在不好看了,且难以服众。更何况他现在也同样不敢把事情做绝,毕竟万一阮朝暮抽风,没杀了冯万年,那冯万年一脱险,死的就是他了。 要找一个掩人耳目的法子,且万一失败,还有回转余地。 “办法倒是有,就看你能不能找到得力的人了。”迟远朝那人勾了勾手,示意他过来听,随后压低了声音,轻声道:“林喻和沈枫要杀得是冯万年,这是两家人过去的世仇,阮朝暮不过是为了掩护林喻走的远一点,和你们也没什么正经仇恨。林喻和沈枫的势力都在国外,对国内这块儿也不染指,其实只要冯万年死了……你,还有你的兄弟们,也都不用为难了啊。”迟远慢条斯理地说道。 “可是,这种情况,不杀阮朝暮,我没法跟帮会里的兄弟们交差啊。”那黑帮的人,大约是有病乱投医,当真把迟远当成自己的谋士了。 “谁说不用杀阮朝暮的?”迟远怨毒地说,“可以趁乱杀了,然后说是冯万年干的不就行了?” 那人一听,觉得迟远说的有道理,忍不住啧啧道:“好歹也是以前的情人,就这么恨他。” “他不忍就别怪我不义。”迟远冷声道,“其实你们不杀他也可以,生擒了,等冯万年出殡的时候,在灵堂里找个折磨人点的法子,把人弄死,还可以立威。” 冯万年的女婿听迟远说的这么狠,忍不住打了个冷战,心想这人还真是不能得罪。 道理迟远都分析出来了,这些混黑道的,也不是彻底没有脑子的蠢猪。很快,他们召唤了埋伏在各处的所有人,发表了一通振奋人心的演说,准备冲进地下室看看情况。 阮朝暮只有两颗子弹,不到关键时刻他一不敢开枪,二不敢轻易杀冯万年,他们其实还是很有优势的。 地下室只有一个门进出,还有一个小窗作为通风口,开在别墅的后院,为了以防万一,冯万年的女婿也派了三五个人去那个通风口底下守着。 沈枫和林喻神不知鬼不觉地接近了那个通风口,干脆利落地拗断了那几个在通风口下面抽烟的家伙,占据了有利位置,一杆狙击枪,悄无声息地叹了进去。 “你们干什么啊!难道要不管我的死活了吗?”冯万年看着自己的手下们呼啦啦冲击来,吓得声音都破了音,浑身抖得跟筛子似的。 地下室唯一一张床被阮朝暮竖着立在了大门前,而冯万年则被手铐 恋耽美 分卷阅读9 半明半昧 作者:西风风 在一处暖气片上,正对着通风口。 “冯叔,你怎么不懂啊。现在这情况,他们管你的死活做什么?你死了,林喻和沈枫也不会再来追究你的帮会,你腾出来的老大位置,也有合适的人顶上,所有的小头目都能跟着官升一级,冯叔你死了百利而无一害。”阮朝暮轻笑着分析道。 “陈州,赶快给我带着人退出去!”冯万年大吼着。 陈州正在犹豫,硕大的床挡住了视线,狙击手们没法瞄准阮朝暮,也更无法标准冯万年。守后院通风口的那些酒囊饭袋也不知道在磨叽什么,早说了赶快干掉冯万年,他再杀了阮朝暮,可不就万事无忧了吗? 冯万年混了这么多年,他怎会不了解自己女婿的心思。见他低头不语,他更是吓得一身冷汗,歇斯底里地大吼道:“陈州,带着人出去,听见没有,你他妈想我早点死是不是!” 冯万年吼得太歇斯底里,陈州实在不好看,只好带着人撤了出去。 就在他们撤出的刹那,林喻在通风口上按下了扳机。 只听噗嗤一声轻响,冯万年头部中弹,刹那间脑浆迸裂,溅了阮朝暮一脸一脖子。他嫌恶地松了手,慢慢把冯万年扔在地上。 做完这一切,林喻和沈枫快速撤了出去。 陈州骂骂咧咧回到院子里,其他枪手也都稀稀拉拉地坐在地上,他隐约觉得人好像变少了不少,不禁皱了皱眉头。 然而就在这时,他的手机响了起来,竟然是林喻打过来的。 “冯万年已经死了,想不想做个交易?”林喻的声音传来。 “你说什么?” 林喻轻笑一声:“不信,你可以带几个信得过的手下去地下室看一看,我亲眼看着他的脑浆流出来,血流了满地。” “你又玩什么把戏?” “免费让你飞黄腾达的把戏。”林喻轻笑道,“你没有发现,你刚才的军师已经消失了吗?冯万年的死,如果我们不承认,你是怎么也赖不掉的。不用三天,你借刀杀人谋害岳父的消息,就会传遍整个圈子,保证让你变成丧家之犬,很快就会被枪毙。相反,如果我们把这件事认下来,你就可以打着给冯万年报仇的旗号,整合帮会,让所有人为你所用。” “你……”陈州气急败坏,眼里迸发出恨意来。 “你想干什么?”陈州压低了声音问道。 “我要阮朝暮活命,要我出国以后,阮朝暮仍然能活命。你好好想想吧。”林喻冷声说道,随后挂断了电话。 第二十一章 迟远躺在suv的后排座上,疼得浑身冒冷汗,他的小腿因为剧烈的运动,流了不少血,这感觉实在撕心裂肺的紧,但他不吭声。 前排座,沈枫趴在方向盘上闭目养神,林喻又打了一遍电话,确认他们的人已经到达了本市,正从机场风驰电掣地往这边赶过来,可惜遇到了工作日晚高峰,预计还得有两个钟头才能到。 其实他们也是有些怕的,毕竟陈州眼下还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挟持阮朝暮,逼沈枫和林喻现身,再崩了他们所有人。迟远不知道林喻和沈枫会不会去,但他一定会去。 “怎么办?”林喻转头问迟远,“你刚才鬼点子挺多啊,再想一个?” 林喻和沈枫离开别墅以后,干掉了冯万年两个手下,混了进去。迟远拖着伤腿往外走的时候,正巧看到他们俩,所以才会折回。 随后,他们一直处于零交流状态,但就靠着这些隐隐约约的默契,他们成功干掉了冯万年。 沈枫转头看向迟远:“我觉得你特别像一个人。” “谁?” “阮朝暮。” 迟远轻笑起来:“我就是他教出来的。” “我也是他教出来的,可惜没这天赋。”林喻平静地说道。 “你是我教出来的吧。”沈枫不满地说道。 正在这时,林喻的电话又响了起来。 “先别接。”迟远抢先一步道,“不要显得我们太心急。” 于是他们耐心等电话响了五声,林喻才接了起了电话,他放在了免提上。 “我答应你。”陈州回道,“可是你们怎么证明自己的诚意?不如我们见面聊聊?” 迟远朝林喻摆摆手,示意他把电话挂断。 于是林喻什么也没说,挂断了电话。 “他是假装同意的。”迟远眯着眼分析道,他目光放空,看着车顶上的灯,“他会表面上履行承诺,等你们出现了,再说冯万年是你们杀得,把咱们一网打尽,这样既没有后患,又跟帮派里有了交代。” “那怎么办?”林喻摸了摸下巴,问道。 “给阮朝暮打电话啊。”迟远嘶哑着声音说道,“他现在在地下室,又没人看着他。” 这个确实。 陈州现在怕自己担上逼杀冯万年的骂名,根本不敢进地下室,只让人把里面围了个水泄不通,阮朝暮一个人在里面莫名其妙了好一会儿,突然冯万年的手机响了。 他跑到尸体旁边好一个翻,才从冯万年的后屁股兜儿里翻出手机来,一看号码,是林喻打的。 “你让沈枫给陈州打电话,开着免提。”阮朝暮命令道。 于是沈枫乖乖给陈州打了个电话。 阮朝暮躲在地下室的门后,轻笑着说道:“陈州,你的手下实在太大意了,我和林喻已经汇合了。” 林喻恰到好处地开口:“是啊。你们这也太笨了,连人出来了,都没有发现。” 陈州吓得青筋狂爆,大吼了一声:“不可能!” 就亲自带人冲进了地下室。 打开门一看,果然是空空如也。 “操,他们跑不远,追!”陈州大吼了一声,转身朝外跑。 沈枫发动汽车,一脚油门踩下去,车子风驰电掣地朝外开去。 引擎声很快吸引了陈州的注意,子弹下雨一般噼里啪啦朝林喻他们的suv落了下来。 趁着这个功夫,阮朝暮猫着腰出了别墅,打开陈州那辆座驾的后备箱,钻了进去。 陈州果然带着人开车去追,他在后备箱里被撞来撞去,眼冒金星,却愣是硬生生,一声也不吭。 沈枫则开着车,朝援兵来的方向靠拢,林喻的狙击枪,几乎没一发都会打掉一个车胎。 很快他们后面只遥遥追着两辆车。 迟远趴在后排座上,因为腿疼一声也不吭。 林喻“砰――”的一声枪响,又干掉了一辆车。 而沈枫突然一个急刹车,陈州猝不及防,和林喻的车成功追尾。 迟远咬牙趴下车,躲到车头后面,才发现,这里竟然是一条死路,身后只有万丈深渊。 真是狗血。他这样想。 刹那间,枪林弹雨来了个遍。 沈枫不好意思地说道:“抱歉,看错地图了。” 林喻忙里偷闲,狠狠拧了他一把。 第二十二章 阮朝暮眼下倒是十分后悔,后备箱在颠簸过程中锁上了,他从里面根本打不开,只能听着外头的枪林弹雨。 “坚持坚持,还有两分钟咱们的人就到了。”沈枫安抚地拍了拍林喻的后背,手里只余下一把点射的手枪。 两分钟当然只是个虚数,但是这也表示,支援就在眼前。 外面枪声不断,最最觉得惊心动魄的自然是阮朝暮,他眼下完全是待宰的羔羊,一颗不小心打歪了的流弹,就可能要他的命。 阮朝暮只好给林喻打了个电话,接电话的却是沈枫。 “哥们儿,人在哪呢?” “林喻受伤了?”阮朝暮敏感地问道。 “不是,我们的人到了,他在训话呢。”沈枫一边说,一边斜眼看了林喻一眼,林喻正拿着沈枫的电话安排包围计划,毕竟他们现在也是弹尽粮绝,万一被陈州接近,颇有些棘手。不过有一点其实阮朝暮没猜错,林喻确实受了点伤,胳膊上有一道擦伤,正隐约渗着血。 “我在陈州那车的后备箱里。”阮朝暮小声说道,你们在哪里,有没有办法把我弄出来。 沈枫“噗”的一声,脸色微变,转头喊道,“林喻,林喻,等等,别炸车!” 之后是一阵混乱。 “他妈管他去死!”林喻杀红了眼,大喊了一声。阮朝暮颇为心塞的挂断了电话。 他当然不会真的以为林喻要不管他,但眼下的这局面,其实对他们颇为不利。 要接近陈州的车本身就极其困难,且不提,如果被他们发现阮朝暮在车上,会做什么事。原本林喻是准备一举歼灭这帮人,扔海里了事,但现在却投鼠忌器,拿不定主意。 “我有办法。”迟远一瘸一拐地站起来,对林喻说。 眼下,陈州带着七八个手下已经被林喻的人包围了。二十好几个好手,武器也都是管够又先进,要灭他们,是分分钟的事情。 陈州知道自己命不久矣,正'准备拼死一搏,谁成想,林喻突然带着人撤走了,连人带车,不做停留,整个悬崖边,眼看着只剩下迟远一个人,茫然地坐在空地上。 陈州一脸懵逼地问自己的手下:“林喻是什么意思?” 他手下的人也各个都是茫然。 正在这时,林喻打了电话过来。 “咱们也算无冤无仇的,放你一马,那个迟远留给你解决,只有一个要求,让他死的慢一点。”林喻的声音冰冷,说完了就挂断了电话。 陈州目瞪口呆,搞不懂林喻这是什么作风,只是想到那些之前听过的风言风语,陈州只能猜,难道说是为了争风吃醋灭掉情敌? 陈州满头问号。 “老大,这事恐怕有诈,林喻耍咱们也不是一次两次了。”陈州摇摇头。 “那不一样。”陈州冷冷道,“现在咱们,手里无牌可打,也许林喻就是为了握咱们一个把柄在手里,以后好控制。” 陈州一边分析一边从手下的包里抽出一把西瓜刀来。 刀足有二十公分长,薄而锋利,陈州几年没用过了。 迟远看这境况不对,一步步后退,退到悬崖边,一脸惊恐地看着他们:“你们要做什么?”他面色苍白道。 陈州向前一步,迟远便后退一步,见陈州走近了,迟远从颤颤巍巍举起一把手枪。 陈州的手下变了脸色,急忙上前,把他簇拥在中间。 就蹬这一刻! 迟远的嘴角勾了勾笑容。 林喻和沈枫趴在百米外的假山上,每一枪都收割一颗人头。 不到三十秒,战斗结束,迟远拖着病腿,一路跑到陈州身边,找到车钥匙打开了后备箱。 阮朝暮笨手笨脚地从里面爬出来,抱着迟远,后知后觉地尝到了九死一生的感觉。 第二十三章 战斗终于结束,四个人都松了口气,这场持续了足足有二十四小时的危机终于过去了,除了迟远腿上中了一枪,其他人都只有一点擦伤,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林喻和沈枫派人打扫了战场,随后带着心腹风驰电掣地撤了。 “闹得这么大,肯定惊动警察了,估计要回美国躲躲。”临走前,林喻只留下这么一句话。 阮朝暮气的吐血,却只能翻了一辆被打的千疮百孔的车,拉着迟远去了医院。 医院 恋耽美 分卷阅读10 半明半昧 作者:西风风 又是一通兵荒马乱,他们俩失踪了这么久,公司里的人闻风而动,阮朝暮在医院里被堵了个正着。 迟远在里面动手术,他在手术室外办公,处理积压的项目,浑身因为好多天没洗澡,臭烘烘的。迟远从手术出来的时候,警察又来了。 大夫摘下口罩,阮朝暮和手底下的一群人围了上去,一大堆人西装革履跟黑社会似的。迟远打了麻药,已经睡着了。 “伤口情况不错,没有伤到骨头和神经,年轻人缝合好了,一般很快就会好。”医生说道。 一群人松了口气。 “您好,我们是公安局了,医院报警说你的同伴受了枪伤,我们想跟您了解一下情况。”警察适时插嘴。 “第一,我的律师到达前,我什么也不会说,第二,我现在要洗澡。”阮朝暮平静地说道,随后转身陪着迟远走到提前订好的单人间,洗了澡,换了身衣服,律师和警察也都全到了。 其实说起来,阮朝暮也并没有犯什么罪,杀人开枪的是林喻沈枫,他自始至终都是自卫,还是被绑架的受害人。负责案件的律师是他的老熟人了,听说这一次是刑事案件还颇为惊讶地皱了皱眉头。 “刑事案子我不熟,你知道的,我都是打经济纠纷的,这样我找一下我同事帮阮总跟进一下,警察那里,说实话就好,毕竟现场在那里,不说实话也没什么用处。拘留所我或打个招呼,争取七天内帮你提保候审。” “就是说我要在拘留所里呆上七天?”阮朝暮瞪着对方。 律师无奈地说道:“毕竟是开枪杀人了,流程还是要走的。” 于是,录完口供以后,阮朝暮成功被戴上手铐,因为涉嫌“故意杀人、防卫过当”被送往拘留所。 “我最近和手铐挺有缘的。”阮朝暮面无表情地说道。 执行公务的警察一脸懵逼地看着他。 律师的工作效率还不错,七天的蹂躏之后,阮朝暮从拘留所里走了出来。七天没洗澡没换衣服,每天吃白菜米饭,厕所和卧室在同一个房间,阮朝暮只要想想就觉得头皮发麻,可是现在他在里面呆了整整七天! 陈秘书开车带着律师和迟远来接他,阮朝暮蓬头垢面的走出来,面无表情的上了车,刹那间迟远捂住了鼻子。 “阮总……”陈秘书轻声咳嗽了一声。 “先回家,洗澡。”阮朝暮面无表情的说道。 第二十四章 回家的路上,阮朝暮才知道,他被拘留以后,林喻和沈枫的身份都被查了出来,被全国通缉,不过两个人也不是省油的灯,早已准备好了退路,已经坐香港那边的偷渡船回到了美国。其实国内这边对抓他们也并不十分上心,毕竟两个人都是美国籍,就算抓了,外交上就要折腾好一阵,最后说不定还会被引渡到美国,而这边的案子又是黑道火拼,普通人都没卷进去,还顺便灭了一个黑帮,所以警察们的心态都比较复杂。 回到了久违的家,阮朝暮恍如隔世,这段时间的经历,实在超出了他所平生能够想到的。迟远毫不留情的登堂入室,把林喻添置的东西又统统扔掉,把他的东西一样一样的摆了回去。只是兔子杯被砸掉了,迟远想去隔壁店里买一个,可店里已经没有一模一样的兔子杯了,他只好又买了一个老虎杯。 阮朝暮默默看着和狮子杯摆在一起的老虎杯,心情有种说不清的复杂。 “快去洗澡。”迟远捂着鼻子推了阮朝暮一把。 阮朝暮应了一声,洗澡去了。出来的时候,迟远已经走了,只有陈秘书在外面等他。“迟远呢?”阮朝暮问道。 “迟总回医院换药去了。”陈秘书说道,“阮总,咱们是先回公司……还是……” “现在公司那边是谁在管。”阮朝暮问道。 “是叶琛在管。”阮朝暮抬头看了陈秘书。 “您和迟总现在是阮氏的第一和第二大股东,你们不在的期间,叶总作为第三大股东的代理人行使管理权。” “有这种规定吗?” “您上个月刚签的新规。” 阮朝暮略一想,就知道,这是叶琛和迟远为了绑架他提前下的套呢,只是如今他也没什么可计较的。 “去医院。”阮朝暮淡淡说。 迟远一瘸一拐从医院里走出来的时候,就看到阮朝暮站在医院门口的树下等他。刮了胡子洗了澡,整个人清清爽爽的,只是看向他的目光有些复杂和纠结。 哦,事情解决了,该算总账了。 迟远木然地想。 “车呢?”迟远走过去问道。 “在那儿。”阮朝暮指了指,迟远望过去,只见车停在路边,不过是一百米开外。估计是来的时候近处没地方停车,所以只能停那么远。 “让陈秘书开过来吧。” “不用。”阮朝暮回答。 他在迟远面前转了个身,弯下腰,蹲在地上。 “我背你。” 迟远愣了。 “快上来。”阮朝暮笑道。 迟远看着阮朝暮的笑容,脑子一热噗,回过神来,阮朝暮已经背着他站起来了。 迟远个子不矮,足有一米八,一米八六的阮朝暮背他相当困难,喘着粗气跟头牛似的,额头上沁出细细密密的汗珠。迟远伸手摸了摸。 “下回让陈秘书留五十米就行。”迟远小声说道。 阮朝暮脚下一停,笑道了:“好。” 回到家已经是下午了,阮朝暮四十岁的老胳膊老腿也不是年轻那会儿了,在车上就有些睁不开眼睛,加上拘留所里的七天,基本没睡好,一进家门竟然歪在沙发上睡着了。醒来时,已经是晚上,他身上多了条毯子,房间里静悄悄的,只有厨房里传来滋啦滋啦的声响,浓郁的香味弥漫开来。 阮朝暮走进厨房,看到迟远在煎牛排。他穿着阮朝暮的灰色居家服,略微长了一点点,裤腿一直到脚跟,外面罩着围裙,应该是哪个阿姨的,粉色的,看上去有点滑稽。 阮朝暮噗嗤笑了起来。 迟远听到声音,回头看他。 “你醒了,去拿盘子,准备吃饭。” “阿姨们呢?” “我放了他们一周的假。”迟远说着,声音竟微微有些发颤。 “不过节的,为什么放假?”阮朝暮明知故问,从后面揽住迟远的腰,嘴巴放在迟远的脖颈上,看着他裸露在外的白皙皮肤渐渐变成粉红色。 迟远“嗯……'”了一声,腰有些塌了下来,他伸手关了火。 “牛排熟了吗?”阮朝暮一边轻吻迟远,一边低声问道。 迟远伸手揽住阮朝暮的脖子:“没有。”他模糊的说道。 阮朝暮点点头,把迟远拦腰抱了起来,他没力气抱他去二楼,径直把人扔在客厅的沙发上,然后骑上去,飞快去解自己的腰带。两个人的呼吸都急促起来。 迟远感到阮朝暮的性器飞快的膨胀起来,他自己那里,已经硬的发疼了,阮朝暮很脱了个精光,随后去解迟远的衣服,包括那条粉色的围裙。 两个人都不说话,只是疯狂的彼此爱抚,亲吻。 好不容易赤裸相见,阮朝暮突然起身,在沙发边跪了下来,俯身含住了迟远的分身。 “啊……”迟远猝不及防的喊了一声,伸手按住了阮朝暮的头。 他像个毛头小子一样激动不已,拼命挺腰,把自己的分身往阮朝暮的喉咙深处顶。阮朝暮被顶的嗓子生疼,却一声内吭。 很快,迟远射了出来。 他躺在沙发上,大口大口的喘息着,看着阮朝暮站起来,喉咙翻动,把他的精液咽了下去。 随后他们接了一个吻。 “怎么样?”阮朝暮哑着声音问道,迟远笑了笑,那笑容眼角带媚,看的阮朝暮差点射了出来。迟远从沙发缝里掏出一管润滑剂,塞在阮朝暮手里,“继续。”他说道。 阮朝暮再次骑在他身上,手指沾着润滑剂,在迟远的后穴里进进出出,发出响亮的水声,迟远的腿有伤,他不敢太硬来,耐着性子开拓着穴口,几乎用掉了半管润滑剂。 迟远只觉得那隐秘的入口如同火烧一般,又痒又麻。“啊……快进来……”他终于忍不住催促道,刚刚发泄了一次的分身,又半挺了起来。 “真淫荡,都流水了。”阮朝暮调笑道,故意把润滑剂搓揉地声音更大了起来。 迟远的呼吸愈发急促起来。 “告诉我,你想我怎么办?”阮朝暮压低了声音问道,他的分身抵在迟远的穴口,来回摩擦,却不肯进去。 迟远狠狠瞪了他一眼,似乎有些难为情。两个人在一起十年,在床上厮混久了,什么乱七八糟的话没说过,只是这算是两个人复合以后的第一次,迟远没想到阮朝暮还会有心情玩花样。 迟远不愿意说,阮朝暮也不逼他,猛地一挺腰,撞了进去。 “啊……”迟远叫了一声,随后就是一阵疾风暴雨,快感不断从身下传来,他除了抱着阮朝暮“嗯嗯啊啊”,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很快,他的性器再次挺立起来,龟头流出一点点液体,目光涣散,显然是爽到了极致。 可就在这时,阮朝暮却突然抽了出来。 “不……”迟远带着哭腔,焦躁地扭着腰。 “宝贝儿,说你想要我。”阮朝暮揉着迟远的胸口,这愈发加剧了迟远的渴望。 “说你想要我。”阮朝暮命令道。 “我……我想要你……”迟远觉得自己快要被无法满足的性欲逼疯了。 阮朝暮把分身一撞而入,迟远啊的大叫出声。 这样舒服吗?”阮朝暮一边疯狂的律动一边问道。 “舒……服……啊……啊……”迟远的呻吟声被撞的支离破碎,他抱紧了阮朝暮,指甲在对方的后背挠处血痕。 “想不想我每天都这么干你?”阮朝暮凑在迟远耳边问道,眼底有近乎疯狂的占有欲。 迟远没有看到,他只是无声的点点头,眼泪顺着眼角落下来,却不知是因为情欲还是其他什么原因。 阮朝暮轻笑起来,突然间加快了速度。 迟远的呻吟声愈发激烈,很快又射了出来。 阮朝暮被他高潮中痉挛的后穴使劲一夹,也泄了出来。 这一日他们做了四五回,直到两个人都再也硬不起来才作罢。迟远被操弄的毫无体力,直到第二天日上三竿才醒过来,醒来时才发现自己头疼欲裂。 迟远迷迷糊糊地想叫人,却发现嗓子都哑了。 阮朝暮见他醒了,去厨房端了粥过来,把他半抱在怀里:“你发烧了,先吃点东西,一会儿把退烧药吃了。” 迟远烧的迷迷糊糊,本能的张嘴,喝了粥,又吃了药,很快昏昏沉沉又睡过去了,中间他似乎被阮朝暮叫醒过,说是公司有文件需要他签字,他稀里糊涂签了,直到第二天烧退了才惊醒过来。 醒过来的时候,是个下午。阮朝暮竟然坐在床边用手机玩麻将,迟远清了清嗓子,才终于能说话了。 “醒了?”阮朝暮听见了,放下手机,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烧退了,应该是快好了,现在饿不饿,我去给你拿粥?” 恋耽美 分卷阅读11 半明半昧 作者:西风风 那么温柔的嗓音,迟远只想说溺死在里面,他闭了闭眼睛,轻声问道:“我昨天是不是签了什么文件?” 阮朝暮愣了愣,他没想到迟远竟然还记得自己签了份东西,毕竟那时候,他几乎是闭着眼睛的,不过也无所谓,他本来也没想瞒着他。 “是财产转让协议。”阮朝暮平静地回答,“我把我名下所有的东西都转给你了,包括阮氏的股权,以后你就是阮氏的董事长了。我年纪也大了,想退休了,不过这份协议是有条件的。” “什么?”迟远颤抖着声音问道。 “你得养我一辈子。”阮朝暮微笑着回答,随后低头吻住迟远的唇。 “迟远,我爱你。” 我不知道该怎么给你安全感。 我不知道该如何让你相信,我们真的可以过一辈子。 我把我全部的身家给你,下一个十年,我倚仗你,仰望你,你来去自由,而我会永远等着你,就像你等着我时一样。 正文完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