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少的呆萌纨绔妻》 正文 第一章 结怨 “你爱我吗?” “嗯。” ——题序—— 上世纪80年代,中国改革开放,广州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随家人从香港迁到老家广州,当时我只有13岁,广州被注入了强大的生机,城市面貌变迁扩大,吸引了大量外来投资,逐渐和国际接轨。 我爸也在这批领军人物之中,投资生意做得风风火火,八零年互联网还不成熟,通讯不便,凡是跟我爸做生意的,都要低眉顺眼,托人送礼。 我从小在香港长大,由于还没回归的香港是英国的殖民地,我们的国语是英语,母语是粤语,我听不太懂普通话,平时交流并没有障碍,因为大家说的都是粤语,但一到上课,老师开始讲普通话,我就像听天书,云里雾里一片迷茫。 就这样,我在初二读了两学期,成绩烂得一塌糊涂。 升初三的时候,我妈看着我的成绩单终于坐立不住了,学校的制度以分数排班,成绩越拔尖所在的班级就越靠前,一共就6个班,我在第六班。 我妈哪里忍得了? 匆匆带上我到学校找校长。 84年,人们的穿戴脱离了蓝灰的黯淡,开始变得新潮起来,不在穿中规中矩的正装,而是换上了翩跹的连衣裙,凉鞋,衬衫,长裙。我记得班主任是个严肃的女人,三十岁左右,带着幅银丝眼镜,却不古板,她的眼睛美丽而犀利。 但我不喜欢她,因为我亲眼看见我妈塞了两条中华烟和一个丰厚的红包给她,于是她答应收我进尖子班。 那时候,工作忙的都不能陪在自己孩子身边。而能陪在自己孩子身边的人,说明前途一片堪忧。 我爸属于前者,家里总有形形色色的人来做客。那时候做生意都是在自己家里开厂房办公,我爸买了一整栋房子,在客厅设了庞大的酒柜,不像个家,倒像个酒馆。 我是个地地道道的女孩子,从小就很皮,天生反骨,我妈叫我做什么,我就偏不做,她要我向左走,我就向右走,藤条子吃了不少,不见乖巧,有一次,我妈拿藤子打我,我折断了她手里的藤子,她哭了出来。 她总摸着我的头说,我要是男孩子就好了,如果我是男孩子,我爸一定特别疼我。 每当这时候,我总觉得她很不甘心,很委屈。 我长于香港,家境优渥,可免不了老一辈迂腐的思想,重男轻女,奶奶有四个儿子,三个伯伯的媳妇都生了男孩,只有妈妈生的是女孩,至此,奶奶一步也没踏进我们家的门槛,也没有抱过我。 凡是我们家的喜事,奶奶都没有来,有一年搬新家,我爸请了奶奶四次,奶奶才肯来,可是在喜筵上,她又开始数落我妈,弄得我妈在亲戚面前下不来台。 她迂腐得可怕,总要教育我,以为我听不懂,把我叫到跟前,对着我骂我妈。 我妈恨她,我也恨她。 我妈说那个年代做人媳妇,就好比做人的一条狗。她从来看不起我妈,有次,我爸妈都忙,要奶奶看着我,我才刚学会走路,喜欢在家里攀来爬去,奶奶在看粤剧,我爬到茶几上,不懂开水的危险,用手掀翻了茶壶。 滚烫的茶水浇在我肚子上,我痛哭起来,奶奶没有管我,继续看她着迷的粤剧,直到晚上妈妈回家,才发现我被茶水淋到,肚子起了一片红泡,肌肤表层的细胞已经被烫死,所以在怎么用药酒擦都于事无补了。 妈妈气得带着我去找奶奶理论,奶奶的迂腐体现在尊卑上,她认为妈妈挑衅她的地位,不仅骂妈妈,还把老亲戚们都请出来,叫上我爸,骂给全族人听,说我妈不会教孩子,说我跟野孩子似的没有教养。 我恨她。 我不叫她奶奶,我调皮,一见到她,就捡最难听的话骂她,她要打我,我就跑进房间里反锁门。 一进尖子班,班主任就把我安排在兰仲文旁边的位置上,班主任的教学方法就是劣配优,成绩最差的人,当然要和成绩最好的人坐在一起。 兰仲文是学校的名人,是女生课间谈笑风生的热门话题。女孩的思想总是比男孩早熟。在这一年,我懂得了暗恋一个人滋味。 一个人的脾性,跟生长的环境和教育密不可分。那么我想,每个人喜欢什么类型,也都跟环境有一定的因素。 他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或者说,是第一个获得我好感的人,兰仲文,年级的第一尖子生,字写得漂亮,参加过本市书法大赛,获得银奖。 也因为长得好看,任职学校的仪式领队,校庆主持,广站主持。凡是庆典,大赛,广播操,升旗仪式,均能看到他站在高台上英姿飒爽的身影,明眸皓齿,白白净净,有一种富贵少爷的味道。 记得他嘴唇殷红,透出抹莹润的流光,眼珠无暇,如洗过的碧空一般,澄澈湛然。 真真是应了桃花夭夭,灼灼其华那句话。 我很清楚他的事迹,但是我更知道,物以类聚,优生不会喜欢和劣生做朋友,因为我很快就见识到优生的手段。 一下课,数学课代表辛璇和语文课代表戴雪就围到我们的桌子对我嘘寒问暖,开学已经几天,我却迟迟才调到这个班级,她们以为是我转校生,是别的学校的尖子生,怕我跟不上进度,才调我跟兰仲文同桌。 “你叫什么名字啊?”戴雪看了眼旁边的兰仲文,他安静地看着书,心无旁骛。 那时候喜欢一个人没那么明目张胆,甚至连开口和对方打个招呼都不敢,别扭青涩却美好。 我不知道她们抱何目的,还以为我怎么那么有人气,刚到新班级就认识了新朋友,笑着对她们说,“我叫萧九九。” 戴雪和辛璇都长得特别招眼,才14岁已经懂得怎么挑朋友,她们见萧九九衣着不凡,这时候女孩大多都是盘着两个麻花辫,素净衣裳,素面朝天。 但萧九九不同,她穿着英伦范灰色毛衣格子裙,海藻般的长发卡着只绿宝石发夹,幽深欲滴的祖母绿彰显出宝石价格高昂,眼睛淡静如海,轮廓无暇,如雾中踏水而来的荻花,一眼惊起尘世繁华。 饶是戴雪和辛璇一个若雪明丽,一个清灵动人,也不禁感慨萧九九的气质和美貌,她们是班级的灵魂人物,亦是老师眼中的红人,自然不愿甘于人后,前来打探情况。 辛璇揽住我的肩膀,笑得娇俏,“我们以后就是朋友了,如果你遇到解不开的术题,就问我们,以后一起努力。” 于是我和她们就成了好朋友,每天结队一起上学,一起放学,她们每次做完作业都会叫我帮她们看看,但我哪里看得懂?我一学渣,拿到作业本就是一顿抄。 没小考之前,全班只有兰仲文知道我是个学渣,好在他性格沉静,不多事,看见我抄别人作业,也只是皱了皱眉。 我懒得管他高兴不高兴,能过关就好。 我基本不听课,而且有午睡的习惯,一到下午,我就开始犯困,口水流了一书,老师讲什么我也自动频闭了。 直到小测试卷发下来,分数线用红色的大头笔打了个刺眼的39。 我是班里唯一一个不及格的学生。 戴雪与辛璇面面相觑,都露出了不可置信的目光。 那节课,因为分数不及格,我被罚站了一节课,老师还要我家长的签名。 课间十分钟,兰仲文看见我在那临摹我爸的签名,脸色有些发黑。 这就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瞪了他一眼,“看什么看?把头转过去。” 不及格这种事怎么说也是有点丢脸的,甚至带着耻辱的色彩,我不能把试卷带回家去,于是只能厚着脸皮在课间把名字签好放课桌里,免得带回去被我妈搜书包搜到了。 虽然我妈不会搜我书包,可这个年纪,做错事难免心虚,担前怕后的。 兰仲文摇了摇头,似乎在说,无可救药。 放学铃声一响,我立刻收了课本跟上戴雪和辛璇,被罚站的郁闷心情一扫而空,又是一只活蹦乱跳的小白兔。 戴雪却迟疑的说,“九九,我们还有点事,你自个先回去吧。” 做了半个月形影不离的朋友,骤然变得这么冷淡,我有些不适应,嬉皮笑脸的说,“你们要去哪?我和你们一块去吧,反正我没事。” 辛璇不复旧日好伙伴的亲昵,冷笑出声,“九九,我们这是要去帮老师批作业,你去了能做什么啊?” “我之前不也老是去办公室看你们批作业的吗?” “那是因为我们不知道你成绩这么差!”戴雪也突然变脸,好像是我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脸凝成坚冰厉色,“怪不得老师之前跟我说你作业答得跟我一模一样,原来你是抄袭我的。” 我一怔,说不出话。 “萧九九,我们可不会交你这种抄袭别人作业的朋友。” 她们走远了,徒留我一人站在走廊上,手脚冰冷。 因为我是差生,尖子班的人都排斥我,站着挡人眼,坐着遭人嫌。老师多多少少知道我的情况,我妈给她送了礼,她多少得照看着我,于是把兰仲文叫出去,让他多多担待我。 兰仲文头疼。 回来后他一直闷着脸,我也不知道什么事,拿着圆规笔转圆圈玩儿。 手中的圆规笔被抽走,兰仲文沉着脸,语气不善,“萧九九,你就不能安分点吗?” 害得他总是被班主任叫去委托重任,他一点都不想管这个萧九九,只想安安静静的学习。 我瞪圆一双眼睛,“我怎么不安分了?我又没跟你说话。” “你看看你的桌上,乱七八糟扔得全是东西,上课时间不是做纸工艺就是睡觉,你还能不能学习了?不想学习就不要来这个班级啊,浪费名额。”说着又把我黏在课桌旁的纸笔筒扯了下来,动作粗暴,铅笔圆珠笔洒了满地。 ------题外话------ 这是一篇新题材文,我是新人九序【捂脸中】,大家可以叫我序序或者阿序,喜欢我的亲们可以收藏我哟,也可以给我评论,爱你们么么哒~ 八十年代背景,风气好,不攀比,没手机,无污染,物资匮乏却惹人怀念,相信每个人年少,心中都有一个永不褪色的少年,或暗恋,或明恋,但那一定是最美好的时光,忐忑而期盼,温柔着年复一年的岁月。 正文 第二章 激化 那个纸笔筒是我黏在三八线下面的,是为了拿笔方便,当时桌子还没画三八线两分天下,我的小东西太多,常常不经意就丢到他那边去。 我看着笔筒被扯烂,卡通贴纸也变得扭扭曲曲,随着笔筒损坏一起飘落到地上,残破不堪。 我没什么反应,只觉得心里憋得慌。这个笔筒是我花了两天时间很用心做出来的,做好后,还在香港买了最心爱的卡通贴纸贴在上面。 来这个班级不是我愿意的,那么小的我,怎么懂得我妈的安排?老师叫我来我就来了,我能有自己的主意可以选吗? 或者说,我现在只是初期叛逆,还不至于敢无视顶撞老师,亦不懂什么是好是坏,就那样迷迷糊糊,浑浑噩噩被牵扯着得过且过。 我以前上的不是尖子班,没有好的学习环境,但班里至少风气好,同学不会对我冷嘲热讽,不会觉得我就是个特别差劲的人,下课一起吃零食,做手工,跳绳,挑石头,快乐无忧。 也许每次从礼堂翘首观望,看到成绩优秀的同学站在高台上领奖,心里是羡慕的,想象着他们的美好。但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被自己羡慕欣赏的同学鄙视和排斥。 “兰仲文,我又没有惹你,你为什么要扯掉我的笔筒?”我天生就是个不爱哭的姑娘,这事若换了别的女孩,早是黄河泛滥哭得梨花带泪。 这年纪的孩子,任何一件小事都可以激怒一个男孩,激哭一个女孩。 但我就是哭不出来,从小和伙伴一起攀屋顶,打闹,游泳,放风筝,玩烟火,练就了一副女身男娃的性格。 兰仲文面无表情,稚嫩的俊脸绷得紧紧的,“你的笔筒不应该粘在这里,挡住我的手了。” “那你应该告诉我,如果碍着你我拿开就好了,你为什么要毁掉它?” 他不答话,扭过脸去。我心里有气,扯过他桌上的书扔到窗外去。我们坐在临窗的第五组,这里是4楼,书扔下去,他要走四楼楼梯去一楼的花园找书。 火药味一下蹭起来,我们扭打在一起,身旁的课桌椅子噼里啪啦倒下,横七竖八,一片狼藉,他用胳膊箍住我的脖子,我不甘示弱,抓着他的短发使劲扯。 “你们在干什么?住手!”班主任的声音从教室门口传来,带着震天的怒气,“你们两个跟我出来,其他人先自习,等下小测。” 办公室内,班主任沉着脸,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兰仲文,温声问他,“仲文,这是怎么回事?” 兰仲文不答。 班主任见他半天不说话,又厉着脸色问我,“九九你说,这是怎么回事?” 这态度明显就不同,我低头看鞋头,懒得回答。 反正她心里已认定是我的错,我又何必自找不快去解释些什么。 我们干站着,时间悄悄流逝,转眼就过了半个小时,眼见问不出什么,班主任也颇为无奈,心疼地看了看兰仲文,又狠狠瞪了我一眼,把我们叫到教室外罚站,警告道:“以后我若是在看见你们打架,我就请家长了。” 正文 第三章 募捐 教室外,我们横眉竖眼,谁也不对付谁的脸色。 下课铃声一响,我就掏出涂改液把三八线画上,扬言从此井水不犯河水。 兰仲文冷着脸,“随便。” 我也从鼻孔哼出两缕冷气还他,拿出书本架在桌上,两只手藏进书中剥了个巧克力吃,解解气。 我家里对我甚是放纵,我妈虽然会用藤条打我,但我知道这是爱之深责之切,平时不犯错时她还是很纵容我的,每天上学前,都会抓一把糖果巧克力放在我兜里,叫我在学校要听话,好好学习。 这时代只有逢年过节才能吃上一丁点零食,家里像我这样备着一堆零食哄孩子的,几乎没有。 之前跟辛璇戴雪一起上学,我总分她们一块吃,她们特羡慕,还说要一辈子跟我做好朋友。 而转眼间大家就绝交了,变成熟悉的陌生人,但是我在课间吃零食的毛病却没有改掉,一上课,我就嘴巴不停,一边吃零食一边剪贴纸,打算在粘一个笔筒。 架打过了,三八线也画了,所以我心里的气也消了不少,把地上的笔捞起来收进桌兜里。 就是不知道他的书去找了没有?想想还有些小开心,活该。 手指在贴纸上飞快流动,不到第一节课,我就剪好了模型,伸手从课兜里掏胶水,无奈掏了半天也掏不到,只好把头低下去找。 兰仲文看我拿出胶水,脸色已不是一般难看,丫的萧九九简直就是各种毛病。 这时,班主任踩着高跟鞋走了进来,班主任每天都是这样,人未到,高跟鞋声先到。 班主任脸色沉重,心神不宁的说,“同学们,这节课自习。” 所有人面面相觑,有些疑惑的对视着。 我拿出课本假装温习,不到十分钟,广播站响起校长铿锵有力的声音,“大家下午好!炎炎夏日情,拳拳慈善心。周一,我们将在学校举行”为白血病孩子林秀锦骨髓移植募捐“活动。关爱是无价的,让我们以真诚的行动奉献爱心,收获希望。让我们怀着感恩的心,一路携手同行!谢谢大家!” 接着广播站传出一段悠扬的歌声作为结尾。 班主任从讲台上起身走到教室中间,扯起清和的嗓子说,“同学们,都听到了吧?” 有位同学举手,“老师,林秀锦是二班的那个林秀锦吗?之前在我们尖子班呆过一学期的林秀锦?” 班主任点了点头,“没错,如果不是身体问题,她现在应该是一班的学生了。” 全班哗然。 天真可爱的萝卜头们,怎么也没想到白血病这种可怕的病菌会出现在自己身边的同学身上。 一时之间议论纷纷,极为同情这名在一班呆过的同班同学林秀锦。 班主任扬手示意全班安静,“同学们请静一静,病患身为我们一班的同学,我们一班应该做到最踊跃,所以老师在这替各位同学做个决定,此次募捐,我们班的同学最少要交1元,募捐在下个星期一早读课之前,把钱交给班长,由班长做记录。” 那时候1元相当于现在的二三十元使,有一分钱,两分钱,五分钱,人均月工资都在100元以下。万元富,意思就是家里有万元存款的就算是非常富有的人了,而千元户也能进光荣榜。 这时候的学生,基本没零用钱,也不花钱,遵从着勤俭节约的好美德。 班主任说完走到兰仲文面前,低头交代了他几句,大致是筹款的内容,要列张表,填上同学的名字和捐款额。 说完又抬头看了眼偷听墙角的我,斟酌了会,班主任对我说,“九九,林秀锦同学以前是我们一班学生,你回去把这事跟你爸说一下,知道吗?” 我不解的看着班主任,捐款这种事不是很平常吗?跟我妈说就好啦,干嘛要告诉我忙得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爸啊? 班主任见我不情不愿,温着脸色对我说,“九九,你晚上回去跟你爸说这事,你爸就会明白了。” 我只好先点头应允。 正文 第四章 慷慨 放学一到家,我就把书包甩在沙发上,走进厨房找吃的,刚好我爸从房间里出来,手里拿着件西装外套,要喊我妈拿去熨烫,平头,高大,单眼皮,眼角上挑,轮廓清冷。 看起来心情不咋样。 我努努嘴,像只灵敏的小豹子扑过去,他以为我要跟他要零用钱,一副免谈的姿势说,“九九,爸现在很忙,有什么事下次再说。” 我在我爸心里就这个形象啊? 啃了口红元帅,才赶紧把正事说出来,“爸,老师说明天要捐款,这次捐款对象是我们班的同学,名字叫林秀锦,她得了白血病。” 我爸眼角的细纹凝了起来,“你说什么?你们班的同学得了白血病?” 我重重点头,“爸,老师说最低要捐1元。” 我爸掏出钱包,豪爽砸出一沓灰色的百元大钞,那时候的百元钞票还是灰色的,映着四个人头。 细细数了下,居然有几百块,我爸真是太慷慨了。我眉开眼笑,又拉我爸的袖子撒娇,“爸,我那自行车很旧了,你给我买个新的吧,一百块就可以了。” 我爸正要掏钱,我妈突然从厨房走了出来,“不准给她买,九九那个自行车上学期才买的,还新着呢。” “妈!我那个自行车老是掉链子,坏了啊。” 我妈瞪了我一眼,“坏了你就走路去上学,学校离大区那么近,大区的孩子都是走路去上学的,就你骑单车,被人问起我都不好意思说了。” 眼见最后一丝希望就要破灭,我见机行事,“那你给我买双直排轮吧,堂哥他们都有直排轮,每次和他们出去,他都穿着去,就我一个人没有,跑都跟不上他们。” “你堂哥他们多大?你又多大?他们都上高中了,等你能上高中了,我也给你买。”姜还是老得辣,我妈知道我成绩烂,悠悠打太极,就把我噎得无言以对。 我特别不服,打电话给远在香港的三堂哥诉苦,我妈懒得理我,拿了我爸的西装就去房间了。 三堂哥年纪比我大两岁,现在念高二,一边写作业一边搭着电话跟我聊天,“你就是笨,你老师不说最低捐款1元吗?钱你爸给你的,到你手里那就你的,知道吧?你爱捐多少捐多少,难道老师还能逼你不成?” 这话点醒了我,我脑袋一灵光,恍然大悟,“对哦,老师又没规定我一定要捐几百,我自己去买双直排轮,剩的钱我在捐就是了。” “孺子可教也,九九,今天是星期五,明后两天不用上课,你要是想买,明天上香港来,我爸明天要回香港,你叫他带你过来,哥带你去专卖店买,别等下被坑了。” “好啊,那我现在去跟我妈说我明天要回香港去。”广州离深圳只要两个多小时的车程,而深圳离香港只要半个小时的车程,三伯自己开车,不用几个小时我就能到香港了。 注意一打定,我就兴冲冲跑到客厅跟我妈说我明天要回香港,理由是要去香港请教堂哥作业,而且三伯伯明天要去香港,星期日返广州,可以顺路带着我。 我妈见我成绩烂得一渣,也没怎么反对,嘱咐我几句,就随我去了。 正文 第五章 老鼠屎 翌日,我搭着车冲进了与广州完全不一样的繁华香港,街道宽广,高楼林立,俯首皆是顶级的奢华。 我和堂哥拿着钱兴冲冲去了直排轮专卖店,那时候的直排轮都是由国外引进的,价格昂贵,但我赌了气要买,挑来拣去,就看中了一双199的直排轮鞋,相当于广州普通人家三个月的工资。 堂哥也试了好几双,十分心动。 等到我要付款的时候,他磨着我借他钱买一双,我有点犹豫,他又说他生日快到了,想有个新礼物,最后被他缠得没办法,我只好借钱给他买了一双。 走出专卖店,我已经把我爸给的捐款钱花光了。 心里有点忐忑,表哥怕我没钱交捐款,给了我1元,又带我去麦当当,买了个汉堡和薯条给我,嘱咐我要保密,就打道回府了。 以前没有麦当劳,只有麦当当,也只有香港才有麦当当。 回到广州,我把直排轮藏在床底下,揣着不安的小心脏假装自习,因为我怕我妈跟我说话。 转眼就到了周一,我一进教室,讲台被同学围得水泄不通,募捐紧张而有序地进行着,兰仲文被一片手海包围在其中,我从隙缝间艰难地挤进去,不安的把1元拿给兰仲文。 他看了我一眼,在表格写上萧九九1元,一派平静。 很快就迎来了早读课,班主任拿着募捐的表格走进来,喜上眉梢。 她说同学的表现都很好,看来她对一班捐款的数目很满意。 说着开始一一表扬踊跃捐款的同学,也就是捐得多的同学,她从高念到低,第一个人居然是兰仲文,他捐了100元。 第二名是戴雪和辛璇并列,每人捐了20元。 念着念着,班主任开始觉得不对劲,她停下声音,在表格上仔细寻找萧九九的名字,10元栏没有,5元栏也没有,最后在不起眼的1元栏里看到我的名字,她有些不可置信,这不可能啊。 走到我跟前柔声问我,“九九,你有给你爸说过老师交代你的事了吗?” “我说了,但是当时我爸很忙,他说下次在谈。”我紧张得手心冒汗,把之前想好的借口说了出来。 “那你没告诉你妈吗?” “没有,我妈也在忙,所以我跑去问我堂哥,我堂哥说他一般交1元。” 班主任脸色难看,“九九,这事不同的,你的名单我先帮你保留着,你晚上回家把老师交代的事跟你妈说说看,就说老师说的,一个班级的同学,你家境好,在交50元上来,行不行?” 我脸色惨白,“老师,这不是自由捐款吗?” 班主任眼波一沉,“九九,你看其他家境贫困的同学都捐了那么多,有些把零花钱都捐了出来,你也是一班的一分子,应该为班级做点什么的,是不是?” 我心里忐忑,苦着脸,“老师,我们家很穷的,我只能捐这么多。” 穷?全班同学都要气笑了,萧九九天天带洋参片含着,昂贵的剪纸一买一大袋,糖果巧克力满书包是,全是舶来货,整个班上,有谁不知道? 班主任瞪了我一眼,戴雪突然举手,“老师,九九不交就不交吧,我们几个干部在想想办法,我晚上回去跟我爸说。” “老师,我在负责5。”又一个同学瞪了我一眼,举手。 “老师,我也负责5。” “老师,我负责10。” “我负责2。” 众人纷纷响应,瞪着尴尬的我,同仇敌忾。我无地自容,嘴角扯了扯,化作一抹苦涩。明明说的是自由捐款,到头来钱捐了,还惹一身骚。 最后还差10元,老师走到兰仲文身边,“仲文,咱班还差10就能凑个整数,你能不能再出点?” 兰仲文点头,笑意谦和,“老师,没问题。” 我以为这事就完了,结果老师还点名把我叫起来说,“九九,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你来到一班,就是一班的一分子,应该和大家团结起来,不要搞特殊。” 班主任估计认为,同学们排斥我孤立我都是有原因的,因为我就是这么差劲。 原来心寒不过一瞬间,我麻木的听着,其实很想大声问问她,我又不是没募捐,钱捐了,只是达不到她的要求,我就变成一颗老鼠屎了。 我是做错了,但是我现在突然觉得我这么做也没错,与其把钱捐给一个不喜欢自己的老师,让她去炫耀班级的荣耀,不如买个我心爱的礼物,反正我捐再多,荣耀也不属于我,反正我捐再多,我也是她眼中的一颗老鼠屎。 我不爱学习而已,我又不是傻。 正文 第六章 陷害 呆在尖子班,对我来说是个折磨,我解脱不了,只能苦等闷熬。 上课时间我就拿胶水粘橡皮盒,粘糖果盒,总之就是不听课不解题,课堂笔记写得一塌糊涂,能抄就抄,不能抄就空白。 兰仲文看得直摇头,我和他之间的气氛现在稍稍好了一些,但仍然没有说话。 课间活动,我就跑去六班找原来的小伙伴一块玩游戏,学校的班级是以成绩排班的,我之前在六班,可见我成绩有多糟糕。 我妈给学校领导送礼,层层送,让我鲤跃龙门进一班,搞得我现在生不生,死不死,在一班人的眼里,我就是活着浪费空气,死了浪费土地。 不过管他们的呢,我从来不为看别人脸色而活,亦不懂自卑为何物,换句话说,就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富有弹性的花绳在空中翻转,马尾飞舞,我欢快的跳着绳,身体灵活而柔韧。 也只有这个时候,我才觉得自己是快乐的,不会被沉重的气氛挤压,也不会被各路同学的鄙视眼刀割得心生疼。 期中考试将近,一班进入课前自习的空前压抑的气氛,为了不影响同学,班级干部开始暗里记录自习时做小动作的同学,没被记录的同学可以奖小红花,一天一个,奖最多的前五名同学可以获得红花奖励。 我是小动作最多的人,陷在班级的抑郁氛围中压力山大,表面像在看书,其实眼睛总偷偷瞄着兰仲文的笔记本,看看他写了谁。 但每次看过去,他都埋着头做习题,事不关己般,高高挂起。 没想到第一天共布的小动作名单就有我,可我明明什么也没做,就转着眼珠乱看,这也算小动作? 班主任点名训我,美丽的眼睛透着谴责,“萧九九,站起来。” 我依言而起。 早有一堆探究的目光不期而至。 “萧九九,你在自习课上吃零食?”班主任一副苦口婆心的样子,恨铁不成钢。 我脱口辩驳,“老师,我没有。” “你没有为什么干部会写你的名字?萧九九,敢做就要敢认,撒谎不是学生应该有的行为,你站到黑板报那里去,别挡着同学,影响同学。” 眼眶有些发热。 心里委屈吗?其实不会,麻木了。 只是还有那么点点疼痛。 慢吞吞走到黑板报前站着,同学们都扭头看着我,有的冷嘲,有的鄙视。 我很清楚,他们是看不起我的。 而这件事,一定是有人在故意整我,如果说我自习课上发呆,那也就算了,居然说我吃零食,我至于那么胆大包天?在老师宣布完抓严的时候立马吃零食?我又不是没脑子。 这个整我的人。 我在班里巡视一圈后,最后把目光定在兰仲文身上,一定是他,就他跟我有仇。 小人!我暗暗捏紧拳头。 下课铃声一响,我就冲到兰仲文眼前跟他要小动作名单,“兰仲文,班里干部写的小动作名单不是都交在你这里吗?你把名单给我看下。” 兰仲文连眼都懒得抬,继续在练习册上解程式,“凭什么?” 正文 第七章 检讨 “凭什么?凭你乱记乱说,我刚才哪有吃零食?你跟我同桌,你没有看到?” “我没看到。”他一派冷静,“萧九九,不管你做了什么事,都跟我无关,不要在这里大吼大叫的,我要学习了。” 我怒气填胸,把称呼都改了,“班长,要不明天自习课你看着我,如果我有小动作,你就把我记上,如果我没有,你就把明天的干部本子给我看看。” “那不行,你有没小动作跟我没关系,但是我是不可能把名单给你的。” “没种,别以为我不知道是你写我的,你就是想报我扔你书的仇是吧?小人,不是男人。” 兰仲文都要气笑了,被人冤枉了还理直气壮叫自己帮她?且不说帮的问题,就是他身为班长,他也不能让干部写的小动作名单公布,否则就不配当这个班长。 “随便你怎么说吧,萧九九。”几乎是无所谓的。 我咬牙切齿,又无计可施。 只好每天认真看书,就算看不懂也要假装陶醉。但尽管如此,我的名字还是天天在小动作表上报到。别的同学小红花一个奖过一个,我一个也没有,名字写在兰仲文下面,他的几乎盖满了,我的还是空的。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我也自暴自弃了,又开始画圆规,切橡皮擦,吃零食,做手工,各种小动作轮番上场,好给她们点理由,别天天写吃零食,多单调啊。 然后毫无意外的,我天天罚站。 看着我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班主任终于坐不住了。她总不能天天体罚我,要是被我爸这不提倡体罚的人知道,还不投诉到她身败名裂。 其实这时期的教育是很流行打手板的,一般做错事都要领个十几二十下板子,但老师都不敢打我,只能叫我罚站,罚站不会留伤痕和淤青,只要我不说,父母就不会知道。 班主任把我叫到办公室谈话,无非是给我讲大道理,我低着头,她长篇大论的高谈阔论,内容冗长,说我看起来挺聪明的,不像是笨的孩子,怎么就老是要做这些事情伤老师的心什么的云云…… 完了见我一言不发,美丽的眼睛透出无奈,让我留在办公室写检讨书,自个上课去了。 我坐在班主任的桌子上咬笔头,检讨书怎么写?主要检讨什么? 思来想去不得要领,我支着脑袋在办公室里发呆,眼珠子转来转去,突然看见一沓考卷下露出本蓝色线圈本,眼尖的我一下就认出这本笔记本是兰仲文用来记录小动作名单的本子。 我把考卷一掀,果不其然,干部的几本小动作名单本子都叠兰仲文的本子下面。 真是天助我也。 我伸手翻开兰仲文的本子,第一页居然是空白的,只写了个日期,第二页如是,第三页第四页也一样,他整本都是空白的,只记日期,没写任何人的名字。 怎么可能? 我皱着眉,又继续翻别的干部的本子,干部基本上都是对事的,有小动作就写,没有的时候就没写,只有戴雪和辛璇两人天天把我的名字写在本子上,不管我有没有小动作,她们每天把我的名字记在第一个。 我都想不通,心里又气又委屈。 以前一起上学,我还天天给她们糖果吃,没想到她们这样对我。就算我不配做她们的朋友,也没必要这么排斥我吧? 直到放学,班主任才慢慢走进办公室,“九九,检讨书写好了吗?” 我摇头,“我不会写检讨书。” 班主任叹了口气,只好手把手教我写,她念,我写,然后保证再也不犯,签上名字,就让我回去了,临走前嘱咐我,“以后别贪玩了,要好好学习。” 我不情不愿的回了句,“知道了。” 正文 第八章 天赋 也不知道班主任对兰仲文交代了什么,上课铃声一响,我刚要剥糖果,就被他抢走,还拿过我的书包,把糖果都收走了,“你不要老是在自习课上吃东西,影响同学。” 自从我知道名单的事后,我就对他一笑泯恩仇了,年少的心就是这么单纯,可以因为一点小事争得面红耳赤,也可以因为一点小事化解恩仇。 他不知道我心里有了细微的变化,以为我会炸毛,早做好了要被我骂一场的准备,然而我只是笑了笑,乖顺而尴尬,“知道了。” 他一脸疑惑。 我又送上个大大的笑脸,“零食你要就拿去吧,但是书包要还给我,我要拿东西了。” 他半信半疑地把书包递给我,有没有这么容易啊? 我拿出一本画本,兰仲文脸色又变了,阴沉的说,“萧九九,你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不搞小动作你就会死吗?” “喂,今天有画画课,我自己带画本来不行?画本得罪你了?这么凶?” 他讪讪收住脸色,扭过头去,懒得跟我拌嘴。 我也懒得吵,拿出练习册苦思冥想解题。 不到十分钟,我又坐不住了,我妈说我就是屁股上就是长了针儿,让我安静地坐着比登天还难。还真没说错,我就是个闹腾的小猴子,闲不住。 无所事事翻着画本,翻到以前的画作,不知道是不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觉得自己每张都画得特别好,心血来潮就拿起铅笔开始画画。 兰仲文估计对我这种死猪不怕开水烫的人要没辙了,搞小动作老是被罚站不怕,上课偷吃零食不怕,试卷不及格自己签名也不怕,现在又开始画画了,真是花花肠子千万条,怎么数都数不过来。 身旁的气息十分压迫,我知道是兰仲文在瞪我,但我才不管他,自顾自地画我自己的。 突然他用力抽走了我的画,塞进桌底下。这情况就好比我在收录机听天空小说被我妈突然按掉开关,我一怒,转头瞪他,就见老师拿着课本走到我们前面了,边走边讲,边讲边观察学生有没小动作。 怒气顿时转为惶恐,急忙低头假装做笔记。 身旁的兰仲文脸色平静,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专注的听着老师讲课。 老师停在我们桌子旁讲课,顺便看了看兰仲文的笔记,看他写得简洁又突出重点,欣慰地笑着。我心跳得快冲出胸膛了,一班每个老师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喜欢看兰仲文的笔记,他是全年级第一重点培养对象,能抢到他的老师,做梦都要笑出来。 等老师满意的走过去后,我拍着胸脯吁气,“好险好险。” 他眼神调皮,将桌底下的画拿出来,观察许久,见纸张没皱没折,才安心的递给我,“给。” 我伸手接过。说不感动是假的。之前我怀疑他记我名字,他也没生气,现在又帮我,我着实感动,“谢谢,不过兰仲文,你为什么要帮我啊?” 为什么?他也在问自己,也许是可怜她吧?看她总是罚站,于心不忍。 又也许,是因为她的画。 她功课做得一塌糊涂,画画却神乎其技,笔下描出的腊梅仿佛是活的,带着摇曳的冷香,令他看痴了。 他避开话题,老成持重的容颜突然有了同龄化的稚气,眼波如玦,如洗过的碧空一样清澈高远,“你是学画的吗?” 正文 第九章 冰释 我摇头,“没有,但画画是我的爱好。” 这个爱好要追溯到我幼儿园时代,画画是幼儿园每天都必须有的课程,当我第一次接触画画,我的灵魂为此沸腾,仿佛在也移不开视线,我将所有空闲时间都奉献给了颜料。 “你可以画一张给我吗?”兰仲文沉思片刻说。 “没问题啊。”我随口答应,“你想要画什么?” “随便都可以。” “好,那我明天给你?” 他点了点头,又皱着眉嘱咐我,“不要在上课时间画画,你回家再去画。” 我吐了吐舌头,收起画笔。 他看我露出少见的乖巧,也稍稍宽心了一些。 隔天,我递了一卷画给他。 兰仲文慢慢打开画卷。 画中人留着中规中矩的学生头,面容清隽,英眉濯濯,蜷着促狭的笑意,不是自己又是谁? 兰仲文脸色一变,看着画中人逼真得仿似要挣画而出,他有些好笑,又有些无奈,“你叫我画一幅画给我,你画我干嘛?” “你不是说随便画都可以吗?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所以就画你了。” “我跟你要画,是为了下次去参加全国青少年才艺大赛的时候帮你投画,中考时才艺项可以加分,你成绩那么差,要靠特殊才艺才能考到好班级。结果你画了我,我倒不敢投了。” “啊?”我有些受宠若惊,“你要帮我?” 他点了点头,眼珠湛然。 “可是我都是乱画的。” “乱画都这么逼真了,要是认真画那还得了?” 我无声咧嘴,心中的蝶蛹破茧而出,驱散了多日的压抑,心花放飞,连眼角眉梢都染上喜悦,“你觉得我可以参加比赛?” “你是完全可以,我很看好你。” “真的吗?那要不你这张拿来,我回去在画一张给你?”少年的我心思单一,有人数落我消极,有人称赞我积极。兰仲文说我有资格参加比赛,他是第一个认可我小小梦想的人,令我尚且懵懂的人生得到了莫大的启蒙和鼓励。 这也许是我最幸运的地方,因为认识他,因为他的认可,我的青春没有经历迷茫和混沌。许多人在三十岁之前,没能看清未来掌握自己的命运,而是迷茫地被命运掌握,随波逐流。 我,是幸运的。 我,雀雀欲试。 于是我们约好,下一季度,一起去参加青少年才艺大赛。 因为有了共享的秘密,我们的友谊突飞猛进,但他一直和我保持着不咸不淡的距离,我知道这是国人的特征,跟香港的开放式完全不同,这边的人,大多都腼腆,就算是情侣,牵个手都要脸红半天,一不小心就会惹出闲言碎语,人言可畏。 我上课依旧吃零食,兰仲文对我妈的做法很是不解,“你妈难道就不怕你蛀牙吗?” “我家里每个人都很忙的,管不了我,只能用零用钱和糖来让我听话,他们习惯了,我也习惯了。” 兰仲文其实是知道萧九九这个人的,他们住在一个小区,萧九九家说着一口流利的英语,被小区的人唤作港客。她家的房子品味高端,设计考究,而且有很多稀罕的电器,收录机,电视机,还是彩色电视机,一个要两千元,不是一般人家买得起的。 听说她爸厂里还有一个小区里人人都没见过的东西,叫做计算机,很多人都去凑热闹,瞧瞧计算机长什么样,听说一个要十几万块,奢侈得天打雷劈。 正文 第十章 吵架 自从我和他一笑泯恩仇后,我就把三八线擦掉了,把笔筒重新粘在中间,将两人的文具用品倒进去,一起使用。 兰仲文看着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他的笔悉数倒进笔筒里,斜飞入鬓的眉紧紧拧着,“你干嘛啊?” 才去了趟洗手间,她又搞出个新名堂了。 “倒进去一起用啊,你不觉得放在这里很容易拿吗?老师一过来,就可以顺手一抄,唰唰唰做笔记,速度不止提升一个档次啊。” 兰仲文嘴角微微一抽,当然容易拿了,这样萧九九拿剪刀和胶水就方便了,不用在书包里掏半天。而且老师一过来,她就可以立马抄笔假装做笔记。 对她而言,是提升了。对自己而言,有和无一样,因为他上课本来就只需要一支笔和一本课本。 不过也好,这样就算是正式化解恩仇了,上次扯坏她的笔筒,他是内疚的。他曾试过,去文具店寻找那个剪纸,并不是怜惜萧九九,而是弄坏别人的东西就要赔偿,然后他才知道,那个剪纸在广州没有出售,是稀罕的东西。 这份内疚,只能永远留在他心底了。 他从小就是同年龄中的佼佼者,老成持重,见过各式各样的伙伴和人物,萧九九算是这个时代里,他见过最活泼豁达的一个女孩,小动作多,但是大方不记仇,若换了别的女孩,弄坏人家心爱的宝贝,估计会被记恨一辈子。 我们前排坐着正组长林湘和劳动委员容嫣,平时班级搞卫生都是四人一组,我们坐在第四排,和她们两一直是一起搞卫生的。 她们看见我做了个笔筒,里面放着不少颜色鲜明的铅笔和圆珠笔,萧九九成绩是不好,但买文具用品倒是不节省,这个时代大多都是只买一只铅笔,直到用光了才会重新买一支,只有萧九九一买一大堆。 也许是她妈妈买的,听说她妈妈总给萧九九买各种漂亮的发夹,衣服,鞋子。 她们都很羡慕。 于是,她们天天和我借笔和涂改液,借久了,我就直接把涂改液放在桌上,一起使用。 这天中午自习课,兰仲文按照惯例,在黑板上写习题让同学们抄回家去解题。他的字很漂亮,苍劲欲飞,在粉笔下冉冉流泻…… 教室安静得只有笔在纸张上流动的沙沙声,我有些看不懂,抄的很慢,不到五题,兰仲文已经把整版习题抄好了。黑板不够用,他擦掉第一版的习题继续写,我跟不上速度,咬着圆珠笔发懵。 林湘和容嫣突然吵起来了,原因是容嫣抄得比较快,林湘要借她抄好的,容嫣不肯,两人闹了起来。 容嫣说她昨天一道习题解不出来问林湘,林湘告诉她选B,结果自己选了C。早上练习册发下来,林湘的打了勾,容嫣的打了×,老师用红笔在旁边注明,说这题很简单容嫣还选错,要她罚抄10次作为告诫。 没被老师惩罚过的容嫣,觉得这是个耻辱。而更多的是受伤,林湘跟她关系那么好,居然欺骗她。 林湘反驳说她一开始是选B的,后来才改了C,容嫣不信,骂她小人。 我手忙脚乱劝她们不要吵,容嫣把三八线画上说,“九九你不要傻了,林湘是个小人,她之前老偷偷瞄你做小动作,然后把你记在小动作名单上,还有她自己有笔和涂改液,但是我天天看见她跟你借笔和借涂改液。” 林湘眼睛一下急红了,“容嫣你不要胡说八道。” 正文 第十一章 小人 “我胡说八道?你敢说你没做过?你敢发誓你没说过九九坏话?”容嫣拉着我,“九九,你知道为什么班里排斥你吗?因为林湘告诉我们你偷你家里钱,她说你平时花钱大手大脚的,天天吃零食,到捐款的时候就只能捐1元,她说你不止是班里的老鼠屎,还是个小偷。” 我一楞,不可置信的看着林湘,她惨白着脸,干脆破罐子破摔,“只有我一个人说她吗?是戴雪跟辛璇告诉我我才那样说的。” 这话一出,戴雪跟辛璇也坐不住了,讲台上的兰仲文已经停了下来,站在讲台上看着戴雪和辛璇,眼里露出了责备之色。 这世界有一种人,生来便有令人甘于服从的气场,不消言语,也能造就一种难以忽视的压迫感。 兰仲文正是这样的人。 今天班主任请了假,不会来学校,所以管理一班的任务就压到了兰仲文身上。 他现在有任何人的管理权。 戴雪和辛璇都心虚咬牙,但好在她们感情好,对视一眼,能说会道的戴雪率先夺过话头,“林湘,你自己说了九九坏话就不要诬赖别人,不然容嫣为什么要说你而不是说我们?” “没错,我们和九九是朋友,怎么可能会说她坏话?”辛璇瞪着林湘,林湘因为家境贫困,平时跟她们出门都不带钱,老让别人请客,次数多了,她们几个都不待见她,眼下还做叛徒,简直是找死。 “人前做人,背后就做鬼。”戴雪和辛璇一唱一和,秀挺的鼻子哼出一缕冷气,“你这墙头草,哪儿有风往哪倒啊,现在九九有便宜给你占,你就见风使舵污蔑我们?” “她就是这么不要脸,你又不是不知道?人家都是人穷志不短,她是人又穷酸又没出息!”辛璇干脆骂上了。 林湘惨白着脸,她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被这样对待。 兰仲文脸色不济,把目光转到林湘身上。 兰仲文是什么人? 全校女孩心中的男神,学校有哪个女孩不是偷偷暗恋他的?嘴上虽然不承认,可是都恨透了跟他坐在一起的萧九九,一个是班级最优秀的人,一个是班级最差劲的人,她们不知道萧九九是怎么来到一班的,这时候的她们还不懂贿赂这个词,她们只觉得因为九九是别地方来的,老师重视她。不然为什么不把她踢出一班?她的成绩那么差。 一班哪个同学不是凭着实力考进来的?她们觉得不公平,理所当然的讨厌她,排斥她,孤立她。 可是现在班长好像跟这个萧九九关系好了起来,他们用一个笔筒,她每次都偷偷观察班长用的是哪只笔,然后第二天就跟萧九九借班长用过的那支笔,握着那支笔,小小而美好的心思,令她幸福得快要昏掉。 而眼下,她心里又敬又慕的班长正厌恶的看着她,林湘眼圈一红,趴在桌子上哭起来。 我看了兰仲文一眼,他也看了我一眼,叹了口气表示算了,反正我早知道幕后BOSS是戴雪和辛璇,他也知道,没必要为难林湘。 兰仲文皱眉,好像在说我蠢,我又恶狠狠瞪了他一眼,他无奈一笑,转回身去写习题。 他本来就不是爱管闲事的人,既然萧九九宰相肚里能撑船,他一个男人又怎么会去管这些哭哭啼啼的琐碎事? 这场风波就这样平淡的落幕了,但林湘枉做小人,给班里的同学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她被孤立了。 正文 第十二章 情书 戴雪和辛璇经常整她,且手段层出不穷。 戴雪和辛璇是班里最受欢迎的姑娘,长得漂亮,成绩优异,性格活泼,又是老师眼中的红人。 她们窜唆几个女干部,经常把林湘写在小动作名单上,那么多人写她,她赖不去,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而我小动作屡教不改,兰仲文对我没辙,天天看着我和林湘被老师点名罚站。 容嫣又是劳动委员,那天轮到了我们打扫,容嫣叫我和兰仲文先回去,说让她和林湘扫地就行了,放学后发生了什么事我们不知道,但是第二天容嫣告诉老师林湘没打扫卫生,老师让林湘罚洗一个星期厕所作为警戒。 这件事之前我也被整过一次,不过老师不敢罚我洗厕所,因为我妈给她好处可不是为了我给她体罚的,她随便教育了我几句就让我蒙混过关了。 但林湘就没有那么好运了,没两天,容嫣又以林湘没打扫干净改为罚洗厕所一个月。 那时代大家还是相信鬼神传说的,尤其是女厕所的传说,阴涓涓的,总有人说,在厕所里看见一个穿着红衣服的女人,她拿着梳子梳头发。又有人说,厕所最后面的隔间蹲着一个女人,她的头发很长很黑,湿漉漉的,好像是被淹死的。又有人说,厕所里面有一口棺材,里面躺着一个白衣服的女人,棺材旁挂着一把油伞,那个女鬼可以躲进油伞里,如果你不小心把油伞带回去了,你就会把她带回家。 可见这个惩罚有多恶毒,一边要遭受同学的冷眼,一边要遭受传说中女鬼的侵扰。 她们说得绘声绘色,活灵活现。不仅小伙伴深信不疑,我也是信的,六班有个同学告诉我,一班曾有个女老师在吊扇上吊死了,死后灵魂一直在那把吊扇上,她说那天所有人都去操场做广播体操,她生病没去,经过一班的时候看见一个白衣服女人坐在吊扇上对着她笑。 从此,我上课就老盯着那柄吊扇发呆,想象着她坐在吊扇上对我笑的情景,甚至想象着吊扇会旋转下来,血肉横飞,场面血腥。 我还把吊扇传说告诉了兰仲文,他差点笑得断气,“是吗?我也看见楼下的树长出两个手和两个脚了呢。” “真的吗?” 他煞有其事的点了点头。 于是没几天,学校就疯传出了楼下的树长出了两只手两只脚的骇人听闻,眼见者学校第一名人兰仲文。 所有同学收到小道消息,一传十,十传百,纷纷对楼下的树避之犹恐不及,绕道走过时还不忘提一下兰仲文亲眼见到的这个传说。 流言传得沸沸扬扬,上到初三,下到初一的同学把一班围得水泄不通,东张西望,都争先恐后挤进一班向兰仲文打探这个传说。 尤其是暗恋兰仲文的女生,更是逮到了机会,请教传说之际不忘递情书,有些递不进,还托我拿一下。 兰仲文咬牙切齿地瞪着我,“萧九九,你干的好事。” 我低头用圆规画圆圈,弱弱的说:“你又没说你是开玩笑的。” 他头疼地揉着眉心,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谣言传得这么快,就算他每天跟同学说是开玩笑,同学们也不信了。 我把别人的情书递给他,“这个给你的。” 粉红色的信封,上面什么字都没写,却透着股诱人的神秘和暧昧。 兰仲文疑惑地看着,“这什么?” 正文 第十三章 脸红 我神秘捂着唇笑,“刚才有个女孩子叫我给你的,她说她是三班的。” 聪明如兰仲文,他怎么会不知道这是什么,连白眼都懒得翻了,“萧九九,你收人家这个东西干嘛?还回去。” 刚才有很多女孩拿信给他,但他现在手中空空如也,我突然明白过来,他没收啊。 我一下懵了,“可是我不知道她是谁啊,她只说叫我拿给你,没说她叫什么,脸我也忘了,只看了一眼。” 刚才还觉得好玩,现在觉得这个粉红色信封变成烫手山芋,拿在手中,不知道怎么办。 兰仲文寒着脸,“扔掉。” 我作势要走到垃圾桶去扔,想了想,又折了回来,“既然你不要了,这个信可以给我吗?” 他危险得眯起眼睛,“你要拿这个东西干嘛?” “看啊。”我笑容慧黠,“我还没看过情书呢。” “扔掉。” “不。”我把情书塞进口袋里,“这是你不要的了,就是我的了。” 兰仲文把脸扭回去,声音冷得能溢出寒霜来,“随便你。” 上课铃声响了,我规矩回到位置听课,兜里揣着封情书,就好像是自己收到的情书一样,心里忐忑而期待。 好不容易熬到课间十分钟,我立马撕开那封情书,怀着好奇和禁忌窥探那封情书,眼睛才看到上面娟秀的字写了仲文,情书就被后座的男生抢了。 我一惊,本能反应就伸手去抢。 奈何那男生像条蚯蚓一样,钻过层层人群跑到讲台上去,他叫乔漠,是班里出了名的捣蛋鬼,见我要追上他,叫他的好兄弟舒维宇和展臣拦住我。 他们挡在我面前,男女授受不亲,我不敢硬挤。 讲台上的乔漠大大啊了一声,翻开情书,“原来是情书啊,我看看。” 吊稍的桃花眼在情书上细细浏览,不一会,他就清了清嗓子说,“各位同学!这是一封写给班长兰仲文的情书,你们想听吗?” 讲台下立马掀起一阵男生的口哨声。 在谈天说地的女生也纷纷转过头来看着乔漠,竖起耳朵倾听。 “亲爱的仲文。”乔漠阴阳怪气的捏着嗓子,“请允许我这样冒昧地称呼你,好吗?我真的希望你能做我最知心的朋友。我知道你今年要升高中啦,作为你的朋友,我本应该让你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而不应该打扰你,可是现在的我,实在很苦恼。” 乔漠讲着讲着,爆发出一阵怪笑,“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我喜欢这首诗,却不喜欢这样的结局,所以我下决心写了这封信,不知道你看后会因此而怎么看我,但我已经顾不的那么多了。这份感情压的我的心好沉好重好累,而现在我终于对你说啦。我不想写太多,只要你能够明白我的心就足够了。每个故事都得有个结局不是吗?我期待着你的回答,你会喜欢我吗?” 全班哗然,望着收信人兰仲文。 兰仲文面无表情,仿佛与他无关,安安静静地温习。 乔漠不阴不阳的坏笑,看着署名处一片空白,促狭着笑眼看焦虑的我,“萧九九,原来你喜欢兰仲文。” 兰仲文身体微不可见一僵,缓缓抬起头看我,眼睛深得像个封顶千年的幽暗古井,诡异却令人胆寒。 ------题外话------ 亲们喜欢我的文就动动鼠标点下收藏哟,我的文马上要修改名字了,别到时候找不到我啦,还有喜欢的亲们可以给我留言呀,一起探讨剧情么么哒大家。 正文 第十四章 例假 我脸上一红,挥舞着自己的爪子解释,“乔漠你胡说什么?这封信又不是我写的,是三班一个女生写的。” “噢~”底下的男生拉长尾音起哄,乔漠半信半疑,盯着面色绯红的我,“三班的女生写的?叫什么名字啊?” 我大囧,嘴巴张了张,化作一句,“我不知道她叫什么。” “得了吧萧九九,我看这封信就是你写的,天天坐在一起,日久生情咯。” 男生们不怀好意的看着我,女生们怒瞪着我,觉得我不害臊,不要脸。乔漠走过来,把信扔在我头顶上,飞似的逃走了。 “乔漠,你这个王八蛋!”我追上去,奈何他跑得比马达还快,几个闪现,身影就消失在走廊尽头了。 “混蛋!”长长的走廊上回荡着我的怒吼,现在真是有口不能言,有苦说不出了啊。 回到座位坐下,兰仲文也不理我,俊脸臭臭的,我索性把情书往书包里一塞,气鼓鼓的望着黑板上方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八个字发呆。 广播站又响起了悠扬的歌声,不一会,校长洪亮的声音再次袭来,通知现在所有学生搬椅子到礼堂开会。 班主任眉开眼笑,走进教室对所有人说,“各位同学,好消息,咱们校长为林秀锦同学找到了几位慈善募捐者,现在大家都到礼堂集合,九点半准时参加募捐答谢会。” 班主任说完把兰仲文叫到教室外,让同学们从一组到五组按照座位序号排队,从前的椅子都是木凳子,长长的一条,两个人坐。 由于兰仲文被调走了,我只好一个人搬椅子,椅子一搬起来,我瞬间煞白了一张脸,因为我清楚地看到椅子上印着一团暗红色血迹。 为什么会有血?! 我一摸黑色布裤后面,也是一阵湿濡,粘粘的,透着一股腥味。 为什么会流血?我怎么了?我受伤了?可我不觉得哪里受伤哪里痛啊。 教室外已经在号集了,我只好把手盖在椅子的血迹上,另一只手扶着凳子,惨白着脸出去集合。 我是得了什么绝症了吧?流了那么多血,我要死了吧?越想越伤心,肝肠寸断,我才那么小,就要死了。 憋得眼睛红红的。 老师走到前头迎队,兰仲文回到队伍中搬起另一端的椅子,看见我眼圈红红的,吓了一跳,“九九你怎么了?” 我苦着脸,“兰仲文,我要死了。” 他早忘了情书的梗,担忧的问,“你怎么要死了啊?” 我偷偷把手移开让他看椅子上的血迹,“你看,我流了好多血,我要死了。” 兰仲文大惊失色,“你哪里受伤了?” “我也不知道,应该是屁股,流了好多血,可是不会痛。”我不知道怎么形容现下凄苦的心情,只觉得山崩地裂,心如死灰。 “九九,你先把椅子放下,我去跟老师说,你在这里等我。”说完冲到队伍前端跟老师说了几句,指着我,脸色焦虑担忧。 我听不见他说了什么,只看见老师点了点头,他就跑了回来,搬起椅子,“九九我帮你请假了,你去教室拿书包,我送你回家。” 取了单车,我坐在他臂中的横梁上,回家的路上,心情沉重如上坟。 正文 第十五章 难题 兰仲文的脸色也好不到哪里去,凝着脸,肃穆沉隧。单车在水泥大道上快速驰骋,谁也没有开口说话,沉默而压抑。 我抬头,阳光洒在他脸上,尖削的轮廓线条凝成幽幻之色,睫毛密长,恍如要振翅而出的蝶翼,轻轻扑闪着。 我紧紧抓住他的衣角,颤抖双唇,“等一下兰仲文,我不回家去。” 他停下车,秋魅光影里,殷红如燕脂的唇张了张,却说不出什么,一派茫然。 天知道他有多焦虑。 我心脏如打鼓,忐忑得不行,他也不说话,就那样静静的看着我,许是他的表情太悲怆,瞬间就逼出了我压抑已久的眼泪。 我用袖子抹泪,“我不回去,我妈妈会骂我的,我不回去。” 他一言不发的盯着我,很久,久到我失声痛哭,他才回过神来,手忙脚乱从书包里拿出一条手绢递给我,“萧九九,你别哭了,我们去诊所吧。” 说着动作急切地在书包里翻了会,找到钱,才稍稍稳下烦躁的心神,把单车转了个弯,沿途寻找诊所。 两个十四岁少年,第一次遇到不可攀越的难题,就连一向以冷静著称的兰仲文都仿徨失措,九九流了那么多血,生死未仆,他也不知道怎么办。 到了诊所,看病的队伍大排场龙,兰仲文扶我坐下,火急火燎带着钱冲进人群里,穿着白大褂的医师和善不足,冷漠有余,无论兰仲文如何焦虑跟他说着我的病症,他都淡淡回一句,“排队。” 最后没办法,他只好又挤了出来,抬头看见一个护士,又迎上去追问。 护士见他年纪虽小,但俊脸不凡,气质高贵,想必是富贵人家,便耐着性子听他讲了几句。 兰仲文指着我,跟护士焦虑的描述着,护士一开始皱着眉,听着听着,就笑了出来,靠到他耳边说了几句话。 接着,坐在远处的我看到他脸红了,从头红到耳根子,囧囧的,特别萌。 但现在我可没什么心情欣赏,心急如焚的望着他,心情简直比热锅上的蚂蚁还煎熬。 他走过来,如释重负般,连脚步都轻快了起来,“九九,你没事了,我带你回家吧。” “我得了什么病?” “你没得病。”他嘴巴蠕了蠕,还是说不出口,化作一句叹息,“算了,我带你回家,你问你妈就知道了。” “我不回去,我妈会骂我的。”我坚持。 “你妈不会骂你的,因为这是个女人都会有的问题,你回家了就知道了。”兰仲文在怎么婉转表达,都觉得由自己来告诉她太怪了,于是二话不说,拖了人就走。 到了家里,我带着他直奔二楼的客厅,老妈在督促保姆做饭,因为厂里人多,老妈做不来那么多人的饭,就请了个保姆专门负责给厂里的工人做饭。 看到我来势汹汹,老妈也是楞了一下,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兰仲文,啃苹果的嘴巴张得大大的,惊讶得说不出话。 我支支吾吾,忸忸怩怩,“妈,我流血了。” “啊?”精明如老妈,只疑惑了一秒,瞬间恍然大悟,尴尬得看着兰仲文,叫他在客厅坐一下,就把我拉进房间里,搜出一块状似棉花的东西给我,“拿去厕所垫上。” 我一脸迷茫,老妈好像一点都不担心自己得了绝症快要死掉的女儿? 正文 第十六章 传奇 “愣着干嘛?去拿身干净的衣服,洗个澡,垫上。”老妈见我不懂,随手拿了条我爸的四角裤衩,把卫生棉撕开示范给我看,“就像这样,垫在裤子上。” 我半是懵懂半是疑惑地进了厕所洗澡,洗完澡,我把血染的内裤拿给我妈,眼神殷切,“妈。” “我去!”我妈挥开我的内裤,“你拿给我干嘛?都这么大了,以后内裤自己洗。” 于是我又返回去洗内裤了,我妈在门外指挥,“弄点香皂,搓出泡沫,洗干净在出来。” “哦。”我按照指挥笨拙的洗着,话说,这是我第一次洗内裤?以前都是我妈帮我洗的。 “九九,外面那个同学怎么回事?是他送你回来的?”老妈倚在门上,那男孩长得可招眼了,肤若皓玉,眉疏目朗,日后定是个美男子。 “那是我们班的班长兰仲文,是他帮我跟老师请假的。” “他就是兰仲文啊?你们学校那个年级第一?” “妈你怎么知道?” “他是咱们大区军院的孩子啊,他爸叫兰睿,中铁局的。他外公是国民党,战后被逼到台湾去了,他妈是被兰睿骗去的,当年兰睿娶了老婆的,战乱的时候由部队举办相亲,他妈相中了兰睿,但兰睿没告诉她他结婚了,等她肚子大了,兰睿才说出来,他妈没辙,跟兰睿和他老婆一起生活,后来估计是受不了当小房,他妈就跑到台湾去了,还挺傲的,放着姑奶奶不做,到台湾去打拼了。” 我搓泡沫的手一顿,居然有这么曲折离奇的故事。 太传奇了吧? 晾好衣服,饭也做好了,兰仲文还坐在客厅里,风度翩翩的。我妈像见了什么宝贝似的,坐在沙发上跟他聊得热火朝天,典型的调查户口,问东问西。 兰仲文从小随父亲见过不少大人物,对这种场面话早是应付自如,笑着逐一回答,谦逊有礼。 但他的手微微握着,看得出有点拘谨。我皱着眉,我妈搞什么鬼?不是很清楚他们家的事情吗?干嘛还要重新问一遍?害得他那么不自在。 经历了早上的事情,我现在看到兰仲文都有一点尴尬,也有一点感动,尤其是想起他在诊所挤进人群中那个画面,那个焦虑的少年,那副挺拔的身影,会一辈子刻录在我心中。 他见我晾好衣服了,掐准时机起身告辞,“那我就先回去,九九的单车还在学校里,我中午过来接她。” 这孩子太懂事了。我妈看着,高兴得合不拢嘴,“饭都做好了,你就留在这里吃午饭吧,多一个人多一双筷子,热闹。” “谢谢伯母的款待,不过我们家的饭也应该做好了,就几步路,我走回去就好了,不然父亲会担心的。” 老妈见他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就允了。 吃过午饭,兰仲文来接我上学,再次坐上他的单车横梁,我脸红得要滴血,尤其早上我还哭哭啼啼的说,我得了绝症,我要死了。 真是想割腕的心都有了。 他不知道我心思的千回百转,看我纠结着眉头,关心问道:“九九,你不舒服?” 我用力摇头。 “要不你今天就别去上学了?回家去休息?” “不用了。” 他唔了一声,又说,“九九,你要参赛的画怎么样了?青少年才艺大赛在寒假,我已经帮你报名了,还有两个多月。” “还没画好,不过我已经选好题材了。”想了想又问,“兰仲文,你是去参加书法比赛吗?听说你之前拿了银奖。” “不是,我很久不写书法了,我现在是参加青少年钢琴比赛。”说这话的时候,兰仲文眼中闪过一抹微不可见黯淡,“你不要以为我什么都会,钢琴是我的爱好,可是我每次连8强都进不去。” 贪玩的年纪,谁也不会想到,天才兰仲文也有达不到的梦想,攀不到的渴望。 ------题外话------ 喜欢我的亲们动动手指点下收藏吧,我马上要改名字和简介啦,别到时候找不到我了,谢谢大家的支持,么么哒~ 正文 第十七章 复习 我见他眉眼苦涩,从书包里掏出把糖果塞进他书包里,“不要气馁,我相信你会成功的,这些糖是给你提前的祝贺,到时候你成功了,我在给你十包糖祝贺。” 他觉得好笑,眼波如玦,温柔却认真的问:“你觉得我会成功吗?” “完全可以。”我将他赠给我的话送给他,打气道:“下次我买上两个荧光棒去给你打气加油。” 兰仲文有些不解,“为什么要买荧光棒?” “观众席太大了呀,我怕到时候你看不见我,所以买两个荧光棒挥着,你不就能一眼看到我在哪啦?” 兰仲文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像两个弯弯的月牙,深深的,涌动着罕见的温柔。 就这样。我发扬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的精神迎来了期中考前期,周五这天下午气氛格外压抑,因为下周一就是期中考了,班主任让同学们自习,重温一下这段时间所累积的知识。 同学们都埋着头复习,仿佛背上有座大山压着,沉重而透不过气。 一时之间静若寒蝉。 然而压抑的背后还是有两个悠闲的人儿,一个是成绩远远把人甩出九条街的兰仲文,另一个是对着课本怎么温习都看不进脑海中的我。 我悄悄转动眼珠,看见班主任坐在讲台上翻着报纸,美丽的眼睛专注而入神,于是我掩唇一笑,从书包里翻出一本A6线圈本。 兰仲文瞪了我一眼,我没理他,翻开厚厚的A6本子开始画古风人物,所谓创造从临摹开始,我画了还不算,还要加上对话,比如如雷贯耳的金庸小说开场白。 “一个少女从小父母双亡,被大侠收养,在养母手下受尽苦头,无奈之下被养父送去练武功,结识了武功高强地位遵从的高大上男主……” 那时候年纪小,就算临摹大神的作品也是写得极其狗血,不伦不类。但我浑然不知,一个劲欢欢喜喜的画着写着,嘴角挂着抹傻笑,直到手中的A6本被人快速抽走丢进书兜里。 我本能反应抬头去瞪兰仲文,却见班主任站在我们面前,对着我说,“拿出来。” 语气阴沉沉的,她已经看到兰仲文抽走了我的A6本,却还是对着我说话。 对于他的包庇,班主任眼中透着严厉的责备。 我吓了一跳,低头不语。 兰仲文也没动。 很快,同学们纷纷把低埋的头颅转了过来,聚集在我身上,不用判断,基本都是鄙视和嘲笑我的。 “萧九九,把那本小本子交出来。”班主任冷着脸强调,见我不动,她更是气不打一出来,“你给我站起来!” 我依言而起,心里叹了口气。 “拿出来。”班主任态度强硬,大有一副不到黄河心不死的架势,我只好慢吞吞把手伸进书兜里随便攥了本书出来给她。 班主任不接,视线从我的脸上移到书兜上,“不是这本,是那本白色的线圈本。” 我的心脏突突跳着,心虚得惶恐难安,这一刻,我是真的怕的,我怕她会搜我的书兜,继而搜出里面一大堆小玩意和零食。 咬咬牙,我把心一横,将那本A6线圈本掏出来给她。 同学们早是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 班主任翻开那本A6线圈本,一开始脸色不岔,翻着翻着,有些诧异,抬头看了看我,又看了看那本线圈本,意识到这本A6线圈本子里承载了一个叫作梦想的东西。 她没说什么,把本子合起来拿在手中,“你里面写什么我就不公布了,我也不会对任何人说的,但是本子先放在老师这里,等期中考后来找我拿。” 说实话,这一刻我有点感动,觉得班主任也没那么坏,至少她不会把我的内心扒出来,血淋淋的展览给同学们看。 可事实证明,我蠢得无可救药。 ------题外话------ 喜欢我的盆友们请动动鼠标点下收藏哟,希望你们可以给我留言,探讨我的剧情和对我文里不好的地方提出批评,谢谢大家。 正文 第十八章 坏话 坐下后,背部传来一阵刺痛,我侧过头,就见乔漠正用圆珠笔戳我的背,声音轻微,幸灾乐祸,“牛掰啊萧九九。” 我没理他。 他又往我的背戳上几下,“喂,那本上写的是什么啊?老师为什么不公布?难道又是写给班长的情书吗?” 我可以想象我的白衣服现在已经被他点上几个圆珠笔痕迹了,这混蛋,天天不是拿笔戳我的背,就是把胶水倒在桌沿上,害我一靠到他的桌子,衣服不是被画上圆珠笔痕迹,就是被胶水黏住。 奶妈个胸的。 我气结,并且心里暗暗发誓,乔漠,咱们这梁子结定了。 下午放学后,因为我贪玩,留在学校里和小伙伴们一起玩丢石头,等玩尽兴了,时钟已经指向5点。 兰仲文有放学后留在教室里写作业的习惯,他见我回到教室拿书包,有些奇怪,“萧九九,你这么晚还没回去?去干嘛了?” “和小伙伴们玩丢石头去了,嘿嘿,你还不回去啊?”我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跟他讲话,收拾完毕,我把拉链一拉,把包搭在背上。 “就走了。”他也站起来把东西收进书包里,举手投足间优雅迷人,“反正顺路,一起回去吧。” “好呀。”我眉眼含笑,像条小尾巴一样蹦蹦跳跳跟在他身后。 兰仲文走在前头,惑人的眼似笑非笑。 走廊尽头是教导处,此时里面欢声笑语,有几个别班的女同学在批改作业,也有几个老师在喝茶聊天。 他突然顿住脚步。背脊僵直,有些不自然的立在那里,一动不动。 “怎么了?”我好奇凑近,兰仲文比了个噤声的手势,于是我听到教导处里面的聊天内容。 “真不知道她脑子是干什么用的,各科成绩差得一塌糊涂,一点也不担心,还成天有心思乱想,写出这种不知是什么东西的小说,还亲嘴,不知所谓。” 说话之人声音清和,我立刻反应过来这是班主任唐嘉音的声音,但是她说的是谁? 她说完,立马有把浑厚的女声接过,这是数学老师郑媛,她年纪比较大,48岁,体态丰盈,本是慈祥的面目,却因她老是皱着眉,看人像瞪着,思想封建,“年纪这么小就开始写这些,估计她也没心学习的,心思都在情情爱爱上面。” “我看她写得好蛮好玩的。” “是吗?给我看看。” 几种声音混在一起,七嘴八舌的谈论着,最后不知道是谁问了一句,“这个学生叫什么名字啊?” “她啊,她叫萧九九。” 教导处外的我身体一僵,猫着身子躲到教导处的大窗户下面,老师的办公室都有一面面向走廊的大窗户,不知道是为了方便老师督促学生,还是为了采光明亮。 我深吸一口气,壮着胆子仰长脖子,就见几个老师围在班主任的椅子旁边,几人又好笑又新鲜地看着我的A6线圈本,时不时冷嘲热讽几句。 几个在批改作业的同学也是挂着抹称不上是善意的笑容,嘲讽而蔑视。 她明明说过她不会公布的!也不会告诉任何人的! 有人说,这世界上两样事最简单,一是花别人的钱,二是批评别人的东西。人因为一句话而建立信任,却又因为一种作为而瓦解信任。 我心口被一颗大石堵着,沉甸甸的,透不过气来。 ------题外话------ 各位亲们,我的书名已经修改好啦,现在叫《兰少的呆萌纨绔妻》,话说亲们都不喜欢我这种题材文吗?为嘛我没收到收藏和留言啊呜呜呜,好伤心飘过~ 正文 第十九章 憋屈 我以为她再严厉,始终为人师表,是明白我的梦想的,却不想她明里扮白脸安抚我,暗里又玩黑脸抹黑我,还和几个人一起践踏讽刺我的梦想,这样的老师,我怎么可以不恨她? 我紧紧攥住拳头,眼圈发红。 兰仲文在我耳边说了什么,我没听清,这时候我哪里还有理智可以听他说话?我简直气爆炸了,想冲进教导处抢我的线圈本。 这么一想,手脚就代替脑子行动起来,兰仲文拉住我,我想也不想就甩开了,他脸色一凝,按住我的肩膀,目光幽深。 我咬着唇,不让他看见我眼里的脆弱,还有轻微的颤抖。 忽然他用力把我拉到楼梯口躲了起来。 等回过神来,我已经被他按住嘴巴站在楼梯口,脸对着脸,鼻对着鼻,彼此之间的气息呼吸可闻。 距离近得让人不安。 他身上有股淡淡的香味,不是仔细闻就能闻到,时续时断,飘渺萦回,是一种用心灵感受才能闻到的清香,如雨后的七彩光谱,令人心生梦寐。 他的眼睛锐利,透骨追魂,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走廊处,似乎在暗示我什么。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就见班主任从教导处走了出来,高跟鞋在地面发出嗒嗒嗒的声音。 看方向是要去厕所。 等她走远了一些,兰仲文缓缓松口我的嘴巴,“跟我来。” 说着下了楼,三步并作两步,强而有力的长腿在空中上划出一道优美的弧度。 我刚被他的气势吓了一跳,现在气也不会生了,傻乎乎的跟在他身后,想了想,又问,“要去哪?” 兰仲文脚步不停,把书包甩在身后,走在我前头引路,“去给你报仇。” 语气淡淡的,就像在说今天的天气。 我一愣,反应不过来,“啊?” “跟我来就是了。”他促狭一笑,带我下了三楼,一路拐回另一条楼梯口,冲上四楼,就见女厕所的门晃了晃,时间掐得不快不慢,刚刚好。 班主任刚走进去。 兰仲文眼中闪过一丝恶趣,“萧九九,我给你报仇。” 我不解,皱着小脸说,“怎么报仇?要是被发现了要记过的。” “没事的。”他冲我勾了勾手指,眸中波光潋滟,我看得痴痴的,仿佛被蛊惑般,呆呆的跟着他走到女厕所前面。 他小声数到三,就捏着自己的嗓音哭起来,“呜呜呜~我死得好惨啊~” 声音凄婉尖利。 我差点爆笑出声,被他及时用手捂住,瞪了一眼,又加深那股子幽怨劲,哭哭啼啼的说,“请你带我走吧,我现在在你头上,你抬起头来看我,我死得好惨啊呜呜呜~” 厕所内立马响起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还伴随着班主任唐嘉音的吃痛声。 应该是摔着了。 叫你穿高跟鞋,活该。 我笑得肚子疼,也捏着脖子说,“还有我,我也死得好惨啊,我的头在马桶里,你快帮我捡起来啊呜呜呜~” “还有我,我的眼珠子掉在洗手池里了,你帮我看看我的眼珠子碎了没有。”兰仲文模仿出另一个声音,两人的哭声聚在一起,陷在灰茫茫的阴天中,分外凄厉。 尤其是只有一个天窗的女厕所,水声滴滴答答,更是阴涓得令人胆寒,班主任吓得尖叫了起来。 我们两赶紧抱头跑,边跑边笑,微风拂面而来,瞬间吹散了心里的憋屈。 “好你个兰仲文,整起人来这么狠。” “过奖!这回你欠我的,记得还。” 我大感疑惑,“班长的大恩大德我没齿难忘,不过,我要怎么还?” 他只笑不答。 天色将晚,我们便先取了车骑到学校门口的小贩上,买了两串冰糖葫芦,我心情大好,想给钱,给他拦住了,他将零钱递给小贩,“你心情不好,我请你吃。” 我毫无形象大笑,“不会啊,刚整了她一下,我现在心情倍儿爽。” “倍儿爽也拿着,我跟你一起,哪能让女孩子给钱啊。” 原来是大男子主义作祟啊。 我嘿嘿一笑,收回自己的手,“那就谢谢了,不过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很喜欢吃东西。” 兰仲文想了下,一本正经的说,“不对啊萧九九,我记得你是无论什么心情都喜欢吃东西的啊,天天吃,我就没见你的嘴消停过。” 我大囧。 他微微一笑,“小心吃成一个猪猪。” “一个猪猪?”这话听起来怎么那么奇怪啊?太萌了吧。 “对啊,那种迷你小猪猪,胖嘟嘟的,臭烘烘的那种。”他吃了个山楂球,看起来不怎么喜欢,却没有吐出来,随便嚼了几口就吞下去了。 我妈说这就叫涵养,若换了我,管什么涵养啊,不喜欢直接吐出来。 不过他刚说了什么?我仔细回忆了下,炸毛道,“我又不臭!” 他哈哈大笑。 ------题外话------ 男二马上就要现身了,求勾搭,求收藏,求包养啦啦啦~ 正文 第二十章 蔚北北(男二终于来啦) 很快就迎来了期中考,听说班主任生病了,需要在家里静养几天,听到这个消息,我和兰仲文对视一眼,相视而笑。 我仍是一学渣,而林湘因为成绩一落千丈,期中考后,她被踢出了一班,换进了一个转校生。 蔚北北。 蔚北北被老师带进班级的时候,我正在剪贴纸,被老师的突然出现吓了一跳,剪到自己的手指,鲜红的血液瞬间漫了上来。 兰仲文殷红的唇一抿,拿出创可贴给我粘着,我谄媚一笑,嘴里的巧克力就被他看到了。 他现在规定我上课不准吃零食了,作为条件交换,他的作业借我抄。 考试也会假装不经意被我看到,所以我的成绩突飞猛进,进入了及格的分数。 我爸曾规定,如果我考及格就能奖100元。没兰仲文这个福星前,我没有一次及格过,我爸估计对我太没辙才出此下策的吧。 所以以后每逢小考,只要及格了,我就能奖100元,想想还很期待。 除了期中考和期末考我无法抄袭外,其他时间我都能准时完成功课,考试及格,所以班主任也不为难我了,睁只眼闭只眼随我胡闹。 戴雪和辛璇也整不了我,小动作名单随着期中考落幕而消除,这对我来说,是个好消息,简直比改革开放还要激动人心。 兰仲文摇了摇头,真是怎么教都改不好。最不好的就是她睡午觉的习惯,语文还好教,但是数理就麻烦了,一般下午跟她分析程式,讲解题技巧,她都能听得睡着。 萧九九被家里宠坏了,又拖延,只能一点点改,还要一边给甜头一边改,先是要抄他的作业,一科接着一科,最后连小考都要抄袭。要是换了别人,他是不会管的,但是她这么懒,其实不笨,就是懒,性格强势,自尊心重,老要忤逆老师,有时候都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老师越是罚她,她越要拗。 偏激,执拗。所以老是被罚站,他实在看不下去了,一时心软,就更助纣为虐了。 蔚北北是拄着拐杖进来的,腿上打着厚厚的石膏。带着帽子,我可以想象,他是个光头,因为自卑才会带着帽子。 但他有一张令人惊艳的脸孔,面容俊逸富有侵略性,肌肤很白,就像被抽走一层血色般,很沉寂的白。 惊艳与苍白形成了一种邪气的搭配,却不突兀,当它恰到好处,反而能迸射出一股奇异的魅力。 如果他不是这副样子来到教室,而是像个平常学生来到教室,他一定可以一瞬间吸走所有女生的眼球,因为他有一股不羁的味道,令人一眼沉迷。 听说他是蔚校长的儿子,中考时出了车祸,只能重读初三,但他有一定的初三底蕴,不怕跟不上功课。 他补在林湘的位置上,也就是我的前头。 他似乎有一种吸引人的能力,唱歌过分好听,总喜欢在课间哼几句谭咏麟的歌,讲话又幽默,不久,就吸引了不少女同学的注意,其中包括戴雪和辛璇。 也不怪大家都喜欢他,蔚北北打小就聪明,会看人说话,还长得绝对帅气,随着蔚校长在校地位攀升,蔚北北愈加突出。 戴雪和辛璇总是堵坐在过道上,听蔚北北唱夏日寒风,“说爱我百万年的她,今爱着谁,我虽不怪她,带走旭日,却一生怪她,只带走痴痴的心,剩底眼泪……” 这首歌一度风靡乐坛,在80年代可以说家喻户晓,小街小巷都在播放,后期在电影开心鬼里反复出现。 但我不喜欢他,因为我的偶像是张国荣。 80年代。谭张争霸。 无人不晓。 1984年,光芒四射的巨星支撑着整个香港乐坛,尤其以谭咏麟和张国荣两人的竞争最为激烈和突出,两派歌迷经常发生口水大战,争霸彻底白热化,非吵即骂,甚至发生肢体冲突。 那个时候。 谭咏麟拿奖,粉丝互殴。 张国荣拿奖,粉丝互殴。 可谓每次颁奖典礼,台下都会打成一片。 喜欢谭咏麟的粉丝不屑和喜欢张国荣的粉丝做朋友,而张国荣的粉丝,亦鄙视谭咏麟的粉丝。 我和蔚北北就是这种关系,他是谭咏麟的头号粉丝,书包衣服挂件都映着偶像的样子,随口说出一首谭咏麟的歌,他都能哼出调子,倒背如流。 在喜欢张国荣的我眼里,是看不爽他的。 张国荣。 哥哥。 是我心底的明月。 家里有所有张国荣的唱片,每次心情低落时,就会拿出那一张张珍贵的唱片倾听,那悲凉清澈的声音,直入血液灵魂。 一开始,喜欢跟同学打闹的蔚北北常常靠在我桌上,见我苦思冥想解程式,还会开玩笑话,“这么简单的程式你都不会解吗?” 我心里抵触他,抿嘴不答。 他笑着用手提点,“x-2=x(x-2),x—2=x^2—2x……” 我完全听不懂,但他说得这么胸有成竹,应该是不会错了,于是我竖着耳朵倾听答案,再抄到练习册上。 不止对我,他对班上所有同学都这么友好,他是高大上的,帅气张扬的,享受女生追逐的爱慕眼光,引无数娇娥尽折腰,包括外班的,上下年级的,筠不断向他抛出求爱橄榄枝。 正文 第二十一章 男神 有时候,我觉得蔚北北其实挺不错的,睦邻友爱,不该因为他是谭咏麟的粉丝而对他存在偏见。 我成绩不好,解不出程式,蔚北北就顺手帮我填上,有时直接把他的作业借我抄,大方随性,惹来一大片女生羡慕的目光。 也惹来兰仲文的不快。 兰仲文见我乐颠颠地抄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皱起英挺的眉唤了我一声,“萧九九。” “嗯?”我头也没抬,认真抄着从蔚北北那借来的作业。 “你答应过我什么?”兰仲文抽走我的作业,将我千辛万苦写上去的答案撕掉了,“抄袭不算,重头写过。” 蔚北北喜欢受众人的吹捧,所以对每个人都好,但并不见得就是真心的,九九本来就是班级里成绩最差的一个,蔚北北就是冲着这点,才对九九好,以达到友爱弱小同学的光辉形象。 而懒惰如萧九九,要是照着这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下去,她迟早把刚累积起来的知识丢光,变成一个只能依赖蔚北北的可怜虫。 我看着作业本被兰仲文撕掉,接着蔚北北的作业又被兰仲文收走了,我大大地肉疼了一把,“喂,他作业借我又不是借你,你干嘛收我的?” “身为你的同桌,我有权监督你。” 我苦着脸。 兰仲文又轻飘飘补了句,“身为班长,我还有特权可以向老师揭发你。” 我不可置信的瞪大眼睛,“同桌一场,你真的要这么对我?” “嗯哼。” “真的要这么无情?”我抱住最后一丝希望。 “嗯哼。” 我气得说不出话,扭过头,支着下巴生闷气。 良久。 久到我差点瞌睡了,身边还是没有动静。 我气鼓鼓回过头,旁边那位气定神闲,压根就感受不到我的怒气,思绪沉浸在几何书中,专注认真。 闹了半天,我这气白生了? 不到一星期,蔚北北就成为所向披靡的万人迷,在校威望仅次于兰仲文。 兰仲文无论相貌还是成绩,都惊为天人,在校任官数职,本是最万众瞩目的男神,但他天性疏离,浑身散发出一股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冰冷,只可远观不可亵渎。 而蔚北北性格跳脱,开朗,幽默,帅气,令他人气爆崩,成为学校一道鲜明独立的风景画。 小考刚过,蔚北北就与一位四班的同学打得火热,谈起了学校禁忌的早恋。两人甜蜜的逛着唱片行,打算入手一张谭咏麟唱片。 唱片行里。 有颗不安分的小脑袋在唱片堆里三挑四拣,海藻般的长发垂在肩上,蓬松而慵懒。 眼珠淡静如海。 正仔细的梭巡在唱片包装的字上。 萧九九。 蔚北北一喜,正要唤她,瞥见她手里拿了张张国荣的唱片,脸色一沉。 所谓张谭争霸就体现在这里。 蔚北北看似随和,实际执拗得可怕,他是不容许自己的朋友喜欢敌方偶像的,换句话说,他不会和张国荣的粉丝做朋友。 就这样,我甚至不明白为什么,蔚北北就开始冷淡我,有时我问他问题,他也是爱搭不理,甚至露出不耐烦的厌恶。 我虽然成绩不好,但内心敏感,擅懂察言观色,这也是拜一班所赐,被人孤立惯了,也就开始会看脸色了,跟他说了几句话,知道他态度炎凉,也就渐渐和他保持距离。 对此,兰仲文却是乐见的,这下没人帮她,她就愿意学着独立了。 对此,我也没什么反应,他不把我当朋友,我也不用去巴巴去缠着,我人缘不好,但总是有骨气的。 “你要是不懂可以问我,但你要先试着解题,这样才能进步。”见我闷头答题,兰仲文似笑非笑,说着每天千篇一律的话。 我指着一道复数,“我试过了,可是还是不会。” 兰仲文的眼皮微微一抬,落在我的书上,“看到i的平方就用—1带进去,比如看到指数大于2时,就一个2一个2的减……” 我一脸迷茫的听着,小脸皱成一个苦瓜。突然觉得,蔚北北肯帮我写就好了。 兰仲文见我一副不开窍的傻愣样,摇了摇头,“你先解,解错也没事,等会解完告诉我,我帮你批作业。” 我继续咬笔头发呆。 实在不行了,我只好改写语文。 好不容易煞费苦思写好一篇作文,我美美的赞了一下,就被兰仲文顺手拿过去了,他看了看,居然学着老师的样子,拿出红色笔在我文中打分。 圈出两个错别字,一个成语颠倒。 我大囧,他已经把分数打上去了,满分130,他给了我62分。 居然不及格? 我一把抢过我的作文本,怒目圆瞪,“你干嘛在我的作业上打分?” “先打分也没事,反正语文作业都是我批的。”兰仲文笑意缱绻,“你看,相形见绌,是绞丝旁,不是提手旁的拙,清澈见底,是三点水,不是双人旁的彻。气定神闲不是气闲神定,颠倒了。” 他的声音里有令人动容的穿透力,我弱弱哦了一声,觉得抬不起头。 这简直比被老师批评还难受。 明明是同年龄的孩子,怎么就差那么多呢?一个天,一个地,把我说得想钻地洞。 “还有什么不懂的要问吗?”兰仲文望着我,眼珠诚挚而清澈。 我心神微微一荡,低头翻书包,“我还是去写政治作业吧。” 太妖孽了。 心脏受不了了啊。 “嗯,不懂就问我。” 我点了点头。 跟兰仲文打交道太累了,他软硬不吃,滴水不漏,不像蔚北北那么好说话,把程式都写出来,而是只教不解,只给你思路,不给你答案。 让你知道一半,猜一半。 特别煎熬。 正文 第二十二章 狂潮 过了十一月,学校为了改变过去那种《一支粉笔一张嘴,一面黑板讲到底》的传统教学方式,特别对全市展开了精彩的开放式课堂,到时候来参与听课的教师,家长,多达400人。 此次方案由蔚校长提议。体验全新课程概念,引导学生独立思考。 尖子班是全年级重点栽培班级,为了能在中考时爆发出惊人的成绩,学校决定保留一班的实力,经过慎重考虑,让二班参与此次活动。 但二班不能没有一个突出的主心骨,于是学校名人兰仲文被特批参与二班活动,他白天仍在尖子班上课,但放学后要到多媒体室参加二班的培训,多媒体室宽敞明亮,有台先进的放映机,从国外引进。把写好的资料投到放映机上,大屏幕就能显示,可以说是很高端的器材。 这是个荣耀象征,二班的同学分外激动,踊跃,认为此次会有一次质的飞跃,尤其还能和年级第一的兰仲文相处,他总是离他们远远的,站在最高的地方,叫他们伸长了脖子才能仰视。 这回终于可以一睹风采了。 二班无论男女同学都乐坏了,暗恋的,明恋的,痴恋的,崇拜的都可以名正言顺窥视他了,还可以请教难题。 兰仲文参加开放式课程后,学业比以前重了一倍,他不止要记一班的笔记,二班的笔记,还要抄一班的习题,抄二班的习题,忙得和陀螺似的,一刻不停。 冬天的雨穿堂而来,寒气逼人,淋得人瑟瑟发抖。 我裹着雨衣走进教室里,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太冷了。 刘海都被雨水打湿了,我抹掉额头的雨水,把身上的雨衣脱下来晾在窗户上。兰仲文已经在座位上了,兰芝玉树。见我冷得嘴唇发白,把自己的围巾解下来递给我,“这个给你带着吧。” 我包得和一个小粽子似的,这时候我并不知道男生的体温天生要比女生高上5度,看他只穿了一件军绿色外套,死活也不肯接过他的围巾,“不用了,我是刚淋了雨才那么冷,过一会就好了,你穿得那么少,自己围着吧,别等下冻着了。” “那就戴到不冷的时候在还我吧,我不冷呢,而且我也不喜欢脖子上带着东西,太束缚了。” “真不用啦。”我再次婉拒他伸过来的手,打了个响亮喷嚏,鼻子痒痒的,极不舒服。 “戴着吧。”他直接把围巾围在我脖子上,我心里暖暖的,淌过一丝怪异的甜蜜。 戴好围巾后,体温逐渐回升,兰仲文在写课堂笔记,我凑过去,“咦?这不是今天要讲的课吗?你怎么这么快就写笔记了?” “嗯,我昨晚温习过了,大概知道重点是什么,二班的老师托我为同学上一堂课,所以我今天有点忙,要先写好一班的笔记。” 还没讲课就知道重点是什么? 搁我肯定猜不来,于是瞪大眼睛,崇拜的看着他,“你真是太厉害了。” “还好吧,咱们班的同学都能办到吧。” 我大囧。 没过一会,我又坐不住了,一到下雨天,桌子就黏糊糊的,手放在上面,非常难受。 我拿出橡皮擦擦桌子的污垢,兰仲文皱起了好看的眉,“萧九九,你在干什么?” “擦桌子啊。”我手下的橡皮擦不停,仔细地擦拭桌子每个角落,“你不觉得一到下雨天,桌子就老是黏黏的吗?你看,我的白色橡皮擦,擦出来的全变成黑色的了,可见这桌子多脏了。” 兰仲文嘴角微微一抽,“你起来。” 他突然起身,吓了我一跳,愣愣站了起来。他把我的书包抽出来塞进我怀里,在把笔筒小心翼翼拆下来,放在我手里,“杀鸡焉用牛刀啊,看我的。” 说完叫上班里另一个男干部,两人把桌子搬了出去,临走前吩咐我,“我的东西你先帮我看着,我去洗桌子,马上回来。” 此时还没上课,同学们三三两两坐在一起聊天,见兰仲文搬了桌子,都有点好奇的看着他。 好奇的男同学还跟着他们进了厕所,一探究竟。 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搞来的洗洁精,把桌子洗得散发出一股柠檬的清新味,回来后,桌子焕然一新,已经擦干净了。 “这?”我有点吃惊,怎么办到的啊? 他把东西重新摆进书桌里,口气淡淡的,“这回不会黏了吧?” 我伸手一摸,果然光滑无比。 “你怎么办到的啊?” 他慧黠一笑,“老师们经常在办公室吃里东西,办公室有洗洁精,至于其他的嘛,想找些擦桌子的纸巾并不难。” “高啊。”我敬佩的点赞他。 兰仲文忍俊不禁,“下次觉得桌子黏了告诉我,我去洗,十分钟就搞定,你要是用橡皮擦来清洁,估计你得擦一天。” 于是。 兰仲文再一次引发了洗桌子的狂潮热,上至初三,下至初一,都把桌子洗了个遍,戴雪和辛璇的追求者殷勤过头,不仅帮她们把桌子洗了,还把她们的偶像蔚北北的桌子也一并洗了。 ------题外话------ 喜欢九九的亲们动动手指点下收藏哟,序序在这祝各位亲们三八妇女节快乐哟,么么哒~ 正文 第二十三章 点火 这天仍是冷雨时节,班级轮到蔚北北,容嫣,兰仲文,和我四人做值日生。 容嫣因为中途头晕先请假回家了,兰仲文要去多媒体室参加培训,于是值日生就剩下我和蔚北北。 但蔚北北的腿还打着石膏,行动不便,根本无法做事。他坐在座位上悠哉悠哉地写作业,压根没打算起身打扫。 我只好认命地将一组组椅子搬到课桌上。 过了没多久,几个男生站在教室外四处张望,瞥见蔚北北,便勾肩搭背笑着走进来,“北哥,我们来看你了,在初三还好吗?” “别提了,一点都不好玩,无聊透顶。”见到几位发小,蔚北北瞬间从谦逊有礼的优质学生样变成了一副痞样,用手撑起身子,坐在桌子上。 几人围在他的桌子边说说笑笑。 不久,就偷偷摸摸拿出了香烟,这个年龄的男生观念中,吸烟是成熟,长大的象征,还是帅的一种表现。 可任你如何耍帅,中学生守则上明文规定禁止吸烟,所以这样的“成熟”在教学楼里还是要避人耳目的。 几人把后门关上,用椅子抵住门,坐在上面吞云吐雾。 我微微皱了下眉,却没说什么,拿着扫帚自顾自扫我的。吸烟的男生见得多了,虽然不喜他们的作风,但也不会去指责。 对于我不管闲事的表现,蔚北北还是很满意的。 我扫完其他四组,开始扫五组,他们一人把烟蒂弹到了我扫过的地面,我心里有点反感,却还是去扫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又一根烟蒂弹落,我抬头望去,见他们聊得欢畅,应该都是无意识的动作,也就再扫了过来。 当第三根烟蒂出现的时候,我终于忍无可忍了,拿着扫帚走过去,“同学,你能不能别乱扔烟头?” 这人叫周舟,他正在传授哥们如何把烟头弹得嚣张,帅气。 见我语气不岔,周舟先是一愣,然后打量起我,蓬松如海藻般的长发微微卷着,睫毛密长,眼珠是妖邪的琥玻色,慵懒魅惑。 一看就是个标准的美女,他瞬间换了张笑脸,“同学,这里禁烟?” 蔚北北冷笑,瞄了我一眼跟周舟说,“谁说的?我还没有说话呢,这里我地盘,随便你抽。” “这美女不让呢。”周舟倒是很规矩,把烟头仍在地上,用脚踩灭。 周舟平时可没这么乖顺,莫不是看上萧九九了?蔚北北冷笑,言语不屑,“什么美女啊?就是一个不识货的土东西。” “不会吧?这样的还叫土?”那学校还有不土的吗? 哥几个认同周舟的看法,凑在一起叽叽喳喳的谈论起来,经过一番舌枪唇战,周舟立场坚定地说,“我就觉得她挺漂亮的,当校花都绰绰有余。” “是不错,比北哥现在交的女朋友还漂亮。” “你看她那肌肤,简直是欺霜胜雪,吹弹可破啊。” “得了吧。”蔚北北被哥几个攻击受不了,提高声调冷嘲道,“人家可是张国荣的粉丝。” 声音里有说不出的讥讽。 扫地的我背脊一僵。原来是这个原因,他疏远我,就是因为谭张争霸。 果然,张谭争霸的影响力很深重。 蔚北北这派人都是谭咏麟的头号粉丝,一听这话,脸都焉了,周舟遗憾的叹了口气,“道不同不相为谋,可惜了。” “什么可惜?就是个丑八怪,一点都不可惜。” “没错,烂梨一个,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女人。”哥几个立马改口,不愧是谭咏麟的忠实粉丝,偶像放第一位。 周舟又点了一根烟,甚至把烟圈吐在我脸上。 几人笑作一团。 我重重一呛,清楚与他们无话可说了,拿着笤帚转身就走,把垃圾撮进簸箕,撑着雨伞到一楼倒垃圾。 回来的时候,我的裤脚被雨水打湿,他们几人也打算走了,其中一哥们朝我招手,“那谁,过来把这些烟头扫下。” 我充耳不闻,拿了书包就走。 身后追来一句嘲笑,“挺厉害的啊?北哥,我们叫不动她,看你的啦。” “萧九九。” 蔚北北什么意思,我自然清楚,并不想搭理他。但之前他帮过我不少,所以我有点犹豫,慢吞吞转身。 “过来。”语气冰冷,近乎命令。 我看着他,却不走近。 蔚北北不耐烦,走过来一把抓住我,“去扫起来!” 我肩膀吃痛,想挣脱他的手,并没有成功,他的手臂强而用力,就像一副铁箍紧紧锁着我的肩膀。 我痛得脸色发白,却不肯妥协。蔚北北面子上挂不住,语气不善,“你他妈的给老子扫起来。” 这时候的男生大多不懂怜香惜玉,认为蛮横才是真理,认为拳头才是实力。 蔚北北要我把烟头扫起来,在朋友面前给自己一个面子,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萧九九平时也受欺负惯了,还偏偏是张国荣的粉丝。 哥几个都看着,蔚北北骑虎难下,心里暗暗说道:你扫也得扫,不扫也得扫。 正文 第二十四章 劝慰 见我一动不动,蔚北北把扫帚塞进我手里,脸色压迫,“快扫!” 我虽然看起来温驯,到底脾气也是倔的,天生反骨,别人越逼着我做什么,我越不做。 等蔚北北一松开我,我心里不爽,将扫帚砸在他身上,像只小兔子似的快速窜逃了。 这边几位发小看到萧九九跑下楼梯,身影不见后,才反应过味的笑了出来,周舟一拳砸在蔚北北肩上,“你们班还有这样一个不买你帐的啊,真逗,你好象蹬棉花上了,人家根本不叼你。” 蔚北北眼色一沉,“懒得收拾她,没人扫,你们几位谁扔的谁自己扫了!” 这么一件小事,过去了就是过去了,我没放在心上,该上学上,该写作业写。 可是,这件事放别人心上了,蔚北北感觉自己的威信被侵犯了,他从来没有被人这样无视过,想想还不单单是无视他,萧九九的做法简直就是蔑视他,这个站着挡人眼坐着遭人嫌的吊车尾,居然敢这样对待他? 蔚北北越想越气,看见萧九九就不顺眼,总觉着她欠修理。 但他还没逮到报复的机会,学校就爆发了一件惊天丑闻,那就是蔚北北女朋友林倩写的情书被蔚妈妈发现了,蔚北北否认了这段暧昧关系,于是,蔚妈妈找到林倩的家里。 诱惑,下贱,不要脸…… 通通得到了用武之地,在学校疯似的传播。 这对蔚北北来说根本无所谓,不会有人指责他,讨厌他。但林倩则背负了老师,同学,家长的失望,讥讽和蔑视。 所有人都在她背后指指点点。 无助的林倩来找蔚北北寻求依靠和慰藉,而她的白马王子,却厌倦了这个痴情戏码,无情的说,“对不起,我不知道你对我抱有这种想法,我只是把你当普通同学而已。” 一句话撇得干干净净。 暴雨从天幕倾泻而下,似乎要淹没整个天地。 雨季漫长而潮湿。 林倩走进暴雨里,失魂落魄。 连天空都像她的心情,似乎要把一生的眼里流干,她苦涩一笑,已起了钻牛角尖的念头,势必要找蔚北北寻一个答案。 她给蔚北北写了一张纸条,约在放学后见面。 放学后,大雨仍然没有转弱的迹象,而蔚北北早就离开了,她不由悲从心来,坐在空荡荡的一班里,泪水铺天盖地。 青春里任何一件解决不了的大事来临,都会觉得天崩地裂。 恋人翻脸无情,父母的愤怒恶言都浮现在眼前,无措的林倩想到了生无可恋,越想越难过。 她把自己往痛苦的死角逼去。 到处都是探寻,嘲笑,讽刺。 她的眼睛黯然无光,茫然地打开了窗子,窗外下着雨,她踩上椅子,桌子,窗台。 脚下是苍郁的花园。 林倩思绪纷乱。 身后突然传来了脚步声,林倩掩不住惊喜回头,“北北!” 眼中的失望迅速蔓延,不是他! 我看着一个不认识又颇为熟悉的女生跨坐在窗台上,她就是蔚北北的绯闻女友林倩,此时正一副我欲乘风去的决绝模样。 我心下一惊,紧了紧手里的花绳,“你?” 林倩不说话,眼泪就那么掉了下来。 “你找蔚北北吗?他已经离开了,你先下来吧。”希望她所做的事情并不是我所想,我尽量缓和自己的语气,怕刺激了她。 “你骗我!我跟他约好了,他怎么可能不来?”林倩固执得不相信恋人已经背弃了她。 “他有事先走了。” “我想见他。”林倩哭出了声音。 我有点不知所措,不知道怎么劝她,只有笨拙的说着,“你明天不是就可以看见他了吗?我明天替你告诉他,你来找他了。” 林倩轻轻摇头,“没有明天了。” 我一愣。 真是应了我的猜想。 她要跳下去。 我心里急得想热锅上的蚂蚁,突然不知着了什么魔,脱口而出,“那你有什么遗言要告诉他吗?” “遗言?”林倩嗫嚅着重复了一遍,显然还没有想到这一点。 见她沉思,我心下释然不少,指着蔚北北的位置说,“你总要有话留给他吧,那是他的位置,你坐那写吧,我拿纸和笔给你。” 为了不让她紧张,我走到自己的位置掏出纸和笔,“怎么还不写?等下班长就要回来锁门了。” 兰仲文去多媒体室参加培训,他的书包还在教室里,等下还是要回去拿东西锁门的。 而我还是那么贪玩,放学的时候看见雨那么大,就想等雨小一点在回去,跟六班的小伙伴们躲在女厕所前面的走廊上一边跳绳一边吃辣乎乎的牛肉丸,油炸的,沾上辣椒酱,特别美味。 林倩静静想了下,终于慢慢走到我前头坐下,我偷偷呼出一口气,把纸和笔递给她。 她接过,坐了很久。 待她情绪平复后,我走到她前面,“写好了吗?我明天帮你交给他。” 林倩梨花带泪,“我不知道怎么写。” 正文 第二十五章 倾心 “那你想告诉他什么?” 林倩红了脸,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手无意识在书桌里翻动,触到一本笔记本,她拿出来一看,眼睛又红了,带着哭腔说,“这是我替他抄的歌词,全是阿伦的歌,他最喜欢阿伦的歌了,每首都会唱,可好听了。” 谭咏麟的别名叫阿伦。 我微微在心里叹了口气,不忍心把蔚北北跟别班女生打得火热的事情告诉她,只能转移话题,“你们认识多久啦?” “半个月吧。” “半个月你就这么喜欢他了吗?”我内心震惊,对爱尚且懵懂的我,此时是好奇而茫然的,这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情感?直让人将生死置身事外? 突然想起了一句诗,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这句诗深情震撼,我却一直参悟不透其中的含义,也许是因为还没有经历过吧。 我怎么想,都觉得一个人不可能会为了另一个人去死,或者换句话说,一个人离了谁,也不可能活不下去吧?两个人又没有血缘关系,有什么好伤心的? 而日后,我将为这句话付出沉痛的代价。 她毫不犹豫地重重点头,“我很喜欢他,从第一次见面,就一见倾心。” “嗯,那我可以问你几个问题吗?” 林倩没说话,显然是同意了。 “你了解他吗?” 林倩先是懵了一下,继而扯出抹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当然,我非常了解他。” “你觉得他爱你吗?” “他肯定爱我。”她低声说完又抬头问我,“你也不相信他爱我?你相信学校的流言?” “没有,我相信你。”我尽量让自己说得轻松点,别再次激怒她,随意的问,“那你觉得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林倩凝神想了下,嘴角浮出抹痴迷的笑容,“他在我心里,就像他对他的偶像阿伦一样,他永远在我心里第一个位置上。” “他很爱开玩笑的,讲话幽默,常常讲笑话给我听,对所有人都很友好,尤其是……” “女生。”她说到这里,顿了下,发出一声呢喃,“对呢,他对谁都好,包括我的朋友,她们都喜欢他,他也不抗拒,呵呵,任谁都抓不住他,像风一样自由吧。”林倩神情怔愣。 “你看,这就是你喜欢的虚伪,因为所有人都喜欢他,所以你也喜欢他,但是你现在发现他其实对所有女生都很好,那么,你还喜欢他吗?” 这般博爱,这般若即若离,还喜欢么? 林倩蠕动嘴唇,却说不出什么。 “我一开始是为什么喜欢他呢?”她歪头细想,自言自语,“喜欢他帅气,喜欢他幽默,喜欢他对我好……” “那如果他对每个女孩子都这样呢?” 林倩一愣,“我……” 看来她想明白了。 我莞尔,走到窗前把窗户关严,隔断了窗外的倾盆大雨,“值得吗?如果你觉得你在这里无法见人了,那你就考到别的学校去吧,就剩一个多学期,化悲愤为学习不是更好吗?” 我看着她,我在一班又何尝不是这么想的呢,等熬过这一个多学期,我就彻底放飞了。 到时候,我就自由了。 林倩抬头注视我。 眼中刚涌上的泪被硬生生逼了回去,她没有哭,感激地说,“谢谢你,谢谢你没有歧视我,还教我走出来。” 这个时候,林倩才发现眼前这个有着一头蓬松长发的女孩有着一双澄澈的眼,清明得无一丝尘垢。 “那就快回去学习吧,考上好学校才是现在最重要的事情。” 她非常郑重吐出谢谢二字,“嗯,我会好好努力的,早日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嗯。”我送上一抹笑容,诚挚而衷心,“加油!” 她重重点头,转身离开。 我重重叹了口气,收拾好书包,身后的呼吸声令我一惊,急转头,一挺拔的人影进入我眼帘。 蔚北北抓着拐杖,阴天的茫光使他的脸朦胧不清,可是双目闪耀如炬地瞪着我。 我脑袋一片空白,匆匆背了书包就走。 窒息的空气中只有我剧烈的心跳声,他拄着拐杖,不疾不徐跟在身后,等我转身下楼,他突然加速,一把拉住我,把我推向墙壁的死角,用手臂紧紧锁住。 纵然他现在有腿伤,也还是个男人,我用力挣了下,挣不开。 “萧九九,我还不知道你这么能说会道呢,讲得很好。”他的语气懒散,一点都不像生气了。 我被挤压在他臂间,有些不自然的扭过头,紧张而压迫,“你放开我。” “你和林倩说这些话干嘛?” 他居然全听去了?我心里一惊,抿着唇不答。 他笑容讥诮,“萧九九,你是不是喜欢我?所以就到处对那些喜欢我的女生说我的坏话?抹黑我,不让她们喜欢我?” 我语气僵冷,“没有。” “你就是喜欢我。”蔚北北笃定地笑起来。 我自知解释没用,闭着嘴巴沉默。 ------题外话------ 亲们是不是觉得太慢热了?其实这就是我想表达的爱情,真实的。在相处中慢慢发现爱意,知道了爱意后也不会马上表达,随着暧昧的肢体与话语逐渐感受到对方的深爱,细水流长,绵远深厚。喜欢我的亲们请动动手指收藏我哟,都没人收藏,是没人喜欢我吗呜呜呜~ 正文 第二十六章 吃醋 蔚北北突然将脸移近,用薄唇触碰我的鼻尖,眼神危险而魅惑,“呵呵,萧九九,你就是喜欢我。” “你未免也太自以为是了吧。”楼梯上传来一抹低迷的男音,我顺势望去,就见兰仲文站在楼梯第一格,微光从他身后打下来,并不能看清他的情绪。 他的轮廓一片黑暗。 不知道怎么了,我的心瑟缩了一下,有点害怕这样的兰仲文,语气没有任何起伏,却给人强烈压抑的窒息感。 似乎是震怒了? 蔚北北讥笑,轻轻松开我的肩膀,“怎么?萧九九喜欢我你很不服?” 对于兰仲文这个人,纵然优秀,他也是看不爽的。 他从前也是学校的名人,受尽了吹捧和爱戴,现在重读初三,理应是更受欢迎的,可是同学们好像更喜欢兰仲文,眼里耳里嘴里全是兰仲文,就像是个无法忽视的禁锢咒,紧紧箍在他的脑袋上。 兰仲文冰冷的嘴角微微一勾,“你不要脸也就罢了,还以为人人都和你一样?把嘴贱当幽默,把自作多情当博爱?” “哟?急眼了?”蔚北北极为有趣地瞟了我一眼,“为了萧九九生气啊?原来你喜欢萧九九啊?吃醋?” 我一懵,抓紧自己的书包带子,心脏里传来隐隐的心悸,砰砰砰地,慌乱极了。 竟是在期待? 抬头看着楼梯上的暗影,光线太暗,我只好眯起眼睛,模模糊糊中看见兰仲文的眼波一沉,如封顶千年的幽暗寒潭,要将人狠狠吞噬。 狭长的笑眼微微挑着,发出不屑地低笑,“九九,你告诉他,你喜不喜欢他?” 我摇头。 这个动作似乎愉悦了兰仲文,他加深眼中的笑意,“别摇头,你亲口告诉他,你喜不喜欢他。” 他的笑容便是这般惑人,我仿佛受到安抚般,鼓起勇气对蔚北北说,“蔚北北,你听好了,我不喜欢你。” 蔚北北一怔,迷人的笑脸瞬间碎裂,变得阴森可怖。 我见他动作松懈,趁机从他臂间钻出来跑上楼梯,躲在兰仲文背后。 兰仲文眉眼染上温柔,天地同色。好像刚才的震怒只是我的假象,他拿出我的透明雨衣,“你看,你的雨衣又忘记拿了。” 说着帮我把雨衣套上,修长的手伸到我脖子下,轻柔为我系好雨衣的领口。 一切动作都是那么优雅迷人。 打好结,他露出个满意的笑容,又看了看楼梯下拄着拐杖的蔚北北,牵起我的手,“九九,咱们回家吧。” 说完也不等我回答,拉起我就走,力道大得险些捏碎我的手腕。 我心里一惊,却不敢说什么,更不敢武逆他。一路上像条小尾巴一样黏在他身后,等走出一段距离,他才松开我的手,悠哉悠哉地穿起自己的雨衣。 尖削如浮雕般的俊脸蜷着似笑非笑的笑意,惬意愉悦。 我揉了揉被按出几道红指印的手腕,“那么用力干嘛啊?我手都快断了。” “萧九九,你喜欢蔚北北吗?”他牛头不对马嘴,语气听似随意,实则带着点点怅然,似乎酝酿了许久,一点也没有刚才那副睥睨一切的傲样。 “没有。”我诚实把刚才教室里林倩的事全盘托出,兰仲文越听脸越黑,听到最后,竟是拧起了眉,“萧九九,你真是笨,你跟她说蔚北北在停车场等她不就好了吗?何必跟她讲那么多呢?不仅得罪人不说,还浪费时间。” “什么啊?”我不满的咕哝,“我这叫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不救她,她就要跳下去了,你是没有看见她当时多绝望啊。” “这是蔚北北该解决的问题,你为什么要帮他解决?怪不得他会以为你喜欢他呢?他要不这么想,就得承认你心里有多讨厌他吧。” “我本来就讨厌他,你看他跟多少个女孩子眉来眼去的?林倩的事不解决,她回头还是会来找蔚北北的,与其不断被蔚北北羞辱,不如早点让她清醒过来,早死早超生嘛。” 兰仲文摇了摇头,无奈叹气,“你啊,就是太热心肠了。” “我本来就是活雷锋。” 兰仲文忍俊不禁,“好吧,下次不要这么鲁莽了,今天要不是我看见你的雨衣还在教室里,我就不会走这条楼梯了,那样我就救不得你了。” “你怎么知道我还在学校啊?” 兰仲文指着屋檐外的滂沱大雨,“今天的雨一直这么大,如果你忘记带雨衣,肯定会回楼上来拿,我刚在教室看见你的雨衣,就知道你又跑去玩了,但你书包又不在了,所以猜你是下楼了,在教室里等了一会,都见不到你,于是就循着你平时喜欢走的楼梯找下来。” 我瞪大眼睛,这推理能力不去当推理学家实在太可惜了! 不对啊。 我微微张大嘴巴,“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走哪条楼梯啊?” 兰仲文的脸微微一窘,咳了两声,“你忘了吗?我记性比较好。” “这样啊。”我点了点头,不疑有它,“那谢谢你了啊。” “没事,反正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欠着就行。” “啊?欠着?什么意思啊?” 真是蠢如鹿豕。兰仲文淡淡瞥了我一眼,扭过头去看着大雨,不在说话了。 到底什么意思啊?我百思不得其解。 ------题外话------ 男主兰花儿终于来了呜呜呜~求收藏!后期会告诉亲们为什么男主外号叫兰花儿,敬请期待吧! 正文 第二十七章 意外 这事过后,我每次见到蔚北北都觉得坐立不安,但他却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与兰仲文两人神色如常,扮演着睦邻友爱的优等生。 我心里怒骂:渣男! 兰仲文对我的关怀似乎更重了,自那天后,他便一直和我一起上下学,晚上放学也是看着我离开才去媒体室上课。 日子照常流逝,兰仲文参加开方式课程后,荣耀加身,更加魅力四射,十里范围内只要出现他的身影,必是尖叫声不断。 他一如既往的从容高贵,蔚北北也一如既往的潇洒不羁,没在跟我说过话,也没为难我。 渐渐地,我心神松懈,放下了戒心。 开放学这天,学校举办得格外隆重,全体都戴了上八百年不带的红领巾,还额外将之前没放开的图书馆,语音室,绘画室,舞蹈室都开放给家长参观,挂上了画展,书法展。 书法展里面多是校长和历届拿过奖的同学的书法作品,其中就有几副兰仲文的作品,都得过奖。 被邀请参观学校的家长和教师人数多达400人,走廊传来七嘴八舌的交谈声,好不热闹。一班大部分同学都是好奇的,探着脑袋东张西望,但此时是上课时间,老师不让同学们去围观,同学们也就不敢去。 兰仲文今天一整天都会在多媒体室上课,第二节课下课后,他回一班来拿笔记本,穿着白衣黑裤,运动鞋,明眸皓齿,即高贵又俊美。 我心神微微一荡,毫不吝啬地称赞他,“你今天真帅。” “多谢夸奖。”他微微一笑,把手中的盒装果汁递给我,“这个请你喝,刚才老师给我的,说是家长送学生喝的。” “是不是真的啊?对我这么好?”我巴巴接过,看了看盒装上的英文,掩不住嘴角的笑意,“低糖提子味的,我最喜欢喝这个了。” “凡是零食,你有哪些不喜欢吃的啊?”他笑容戏谑,有逗弄意味。 我讪讪一笑,“零食都好吃嘛。” “你肯定不爱吃饭。” “这你都知道?你简直就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啊。” “我聪明嘛。”他见我仔细看着包装上的英文,放轻声音问我,“你英文很好?” “嗯,香港国语是英语,我们在那边讲的都是英语。但是,我普通话水平不太好,你们要是讲太快,我就听不懂。” 他一副深思的样子,半响,点了点头。 我打开果汁喝了一口,果汁味纯正浓郁,酸得我牙齿都软了,分泌出点点唾液,我咽住嘴里的口水,心情愉快地笑起来,“这个味道很纯,真好喝,对了,多媒体室今天好多人吗?” “嗯,来了四百多人吧。”兰仲文在书包里翻了一会,唔了一声,“怎么找不到了,记得是放在这里的啊。” “你在找什么啊?” “找我那本写二班习题的笔记本,等下上课要用的,牛皮书面的,你有见过吗?” “那个啊。”我恍然大悟,但一时又想不起在哪里,扶着额苦思冥想,到底在哪见过啊?我记得我刚才明明看到过啊。 思来想去都不得要领,我抓着头发。 兰仲文静静等着,眉眼微蹙,看得出那个笔记本很重要。 身后乔漠跟几个男生在打闹,无意间撞了我一把,措不及防中,我身子往前一倾,把兰仲文桌上一沓摆放整齐的作业本撞翻在地,也把桌兜里的卷笔刀撞飞出来。 “噢~”乔漠拉长声音向兰仲文指控,“班长,是萧九九撞翻的,叫她捡起来。” 兰仲文面色平淡瞥了乔漠一眼,“别闹了,我明明看到是你撞的她,你捡起来。” 乔漠虽然顽劣,却非常敬重兰仲文,见他亲自开口了,必然就是在意的,于是噢了一声,乖乖捡起地上的作业本,“班长,你今天不是在多媒体室上课吗?怎么回一班来了。” “嗯,我之前记好的课堂笔记忘了带,过来拿。” “那拿了吗?” “没,好像不见了,找不到。” “很重要吗?” “嗯,今天上课要用的。” 此话一出,立刻引来乔漠的吆喝,他对全班大声说,“班长的课堂笔记本不见了,今天在多媒体室上课要用的,很重要的,你们谁看见了吗?” 全班顿时鸦雀无声。 半响,都纷纷停下手头上的作业和嘴边的话题转头议论。 “班长的笔记本不见了……” “长什么样啊?我们都帮班长找找吧……” “今天开放式课程很重要的,班长你怎么那么不小心啊……” 同学们七嘴八舌的讨论着,兰仲文坐在座位上,面沉如水,显然不悦了。 乔漠吓了一跳,他极少看到兰仲文这么安静的样子,正所谓暴风雨前的宁静,越静越可怕。赶紧闭了多事的嘴,弯腰捡地上的作业本,摸到一个拳头大的卷笔刀,这么高端洋气的东西一般都是萧九九的,别人都是用刀子直接削,哪有那么娇气用什么卷笔刀啊,于是顺手捡起来给我,“萧九九你的。” 正文 第二十八章 埋伏 我看着乔漠手上的卷笔刀,突然脑袋一顿灵光,啊了一声,“我想起来在哪里了!” 说着三步并作两步跑到卫生角,把垃圾簸箩整个倒出来,在杂乱的纸张中翻了翻,果不其然,那本牛皮面笔记本露了出来,我内心一阵欣喜,把它捡起来,吹掉表面的污尘,拿给兰仲文,“我就说怎么那么眼熟,今天早上我在卫生角卷铅笔的时候,看到了呀。” 兰仲文刚才还神定气闲,这会子却沉了脸,我不解地瞪大眼睛,“怎么了?” “没事。”戾气瞬间被温柔的笑意盖住,兰仲文伸手揉乱我的头发,“谢谢你了九九,你是我的福星,放学后我请你吃冰糖葫芦吧。” 说完朝着蔚北北的方向,别有深意地瞟了一眼。 而兰仲文视线的那头,蔚北北正在和辛璇玩闹,一个笑得桀骜,一个笑得娇俏,全然不在意这边的事情,不好奇,也没兴趣。 淡定得有点可疑。 兰仲文面目凝成幽幻之色,伏到我耳边轻声说,“九九,今天放学别一个人回去,等着我。” “好。”我点头答应,笑得乐呵呵的。 他笑了笑,拿着笔记本离开了。 放学后,传来了开放学大获成功的消息,受到了所有家长和教师的推崇和赞赏。兰仲文的书法作品被别校的校长看中了,请他过去校长室喝杯茶聊聊天。 我在教室里写了一会作业,见他很久都没回来,有些担心,不会是出什么事了吧? 于是收拾东西拉上拉链,想着去多媒体室寻他。 校长室在一楼,我悠悠走着,才拐过楼梯口,心脏一缩,要跑已经晚了,蔚北北用力箍住我的手臂,反手一扳,我双手受缚,被他轻易抱了起来。 他现在不用拄拐杖了,脚上缠着白纱,见我张了张嘴,心晓我要大叫,捂着我的嘴,把我抓到六楼的楼梯上方。 教学楼一共六楼,其实根本没有上天台一说,通往天台的门常年被锁住,但也因为门被锁住了,不会有人上六楼的楼梯来。 我心里害怕,手脚并用乱蹬,混乱中,好像踢中了他,他闷哼一声,把我放下来,脸色阴沉。 我惊恐得瞪大眼睛,以为他要毒打我,下意识捂住自己的头,“你要干什么?” 但实际上他什么也没做,只是弯腰逼近我的脸,咬牙切齿,“你天天跟兰仲文一起,知道为了抓你,我等了多久么?” 我内心的惊恐更盛,结结巴巴的说,“你要抓我干嘛?” 他冷哼,“仔细算算,咱们之间的仇恨可不是一般深了,你自己说,你已经多少次下老子的脸了?老子看起像个软柿子?可以任由你拿捏?” 我用力摇头,“我从来没这么说过。” “那我叫你把烟头扫起来你为什么不扫?”他用力捏住我的下颌,连珠炮弹般发问,“还到处讲我的坏话,抹黑我,这样做到底对你有什么好处?就这么讨厌我?看我不顺眼?” 我吃痛,死命拍打他的手,“放开!你放开我!” 蔚北北只用一只手,就轻易地抓住了我两只手,如同桎梏,我动弹不得,他恶狠狠地说,“你敢在动,我就扒了你的衣服。” 少年的他,成熟帅气,早是开过荤的人,知道什么话能吓住这些保守单纯的女孩子。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要来抓萧九九,好像等了很久,每天放学都在楼梯蛰伏,就想抓了她质问。 但她总跟兰仲文在一起,他碰不到落单的她,心底的怨念越积越深,不知不觉,对她的讨厌转变成了恨,又转变成关注,后来又变成了不甘。 这股不甘不知道从哪里来的,但是他就是执拗得要萧九九服从他。 我煞白了一张脸,不敢动弹。 蔚北北讥笑,“说!你为什么要到处抹黑我?” “我没有抹黑你,我没跟任何人说过你的事,我当时是看她要跳下去,情急之下才给她讲道理的。” “你以为我会相信?” 我微微一愣,“我真的没有骗你。” “我凭什么相信你?” 我整个人呆住,是啊,他凭什么相信?于是紧紧抿住嘴唇,不解释了。 蔚北北也没说话,似乎在等我开口解释些什么。然而我也没说话,气氛顿时陷进了诡异的安静里,两人各怀心思,默了一会,楼梯下传来一大串钥匙的晃动声。 这是。 校长寻楼! 我心中一喜,竖起耳朵倾听楼下的声音。 蔚北北早看出了我的小伎俩,用危险的眼神警告我,好像在说,你要是敢跑出去,尽管试试看。 但我刚好就是敢!越逼我,我越叛逆。钥匙声渐行渐近,我双手紧握在心里默念:快点吧!校长你快点吧!掐准时机,我蓄起全身的力量弹跳而起,快速冲往楼下。 我料定校长在,蔚北北不敢追下来。 而他也真的没有追下来,临转过楼梯弯口时,我看见他脸色惨白,好像在隐忍着痛苦。 ------题外话------ 四万字了呜呜呜,好感动,亲们收藏我吧,包养我把,勾搭我吧么么哒~ 正文 第二十九章 绝望 我一口气跑下楼梯,见到校长,缓了缓气上前打了招呼,身穿中山服的校长微微点头,两鬓斑白,目光慈爱。 我跟在校长身后慢慢走下四楼回到一班,兰仲文倚在教室门口,背着单肩包,修长的腿无聊的蹬着地面。 听见我的脚步声,他倏然抬头,眼中满是担忧,“我不是叫你等我吗?你去哪了?” 口气竟是有些冲。 我吓了一跳,心口慌慌的,随口胡诌,“我刚才去厕所了。”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撒谎,总觉得这件事,不能告诉他。 兰仲文唇线紧抿,在面上割出冰冷的暗影,“今天没遇到什么事吧?” “没有。”我心慌脸不慌的说着,其实心跳声慌得都快跳到嗓子眼了。 兰仲文一言不发,打量了我好一会,才放柔声音说道,“九九,如果遇到什么事,就告诉我,我会帮你解决的。” 好像是诱哄我说什么? 我内心犹豫,半响,用力摇了摇头,“真的没事,好晚了,我们快回去吧。” “真的?”他似是不放心,又追问了一句。 我仍然摇头,他才扯开温柔的笑意,“好吧,但是有事不能瞒着我,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我,知道没?” “嗯,我会的。”我敷衍着转移话题,“你刚才去哪了?怎么才回来?” “刚才被校长叫去了,耽误了一点时间,你担心了吧?” “还好。” “嗯,下次我会叫同学转告你的。” “好。” 走下楼梯的时候,我心不在焉,下意识望了上面一眼,蔚北北为什么没有下来?照他那副天不怕地不怕的痞样,他应该是无赖到底的啊。 不可能会躲着。 我忐忑开了车锁,连兰仲文说请我喝丝袜奶茶也没心思了,只说我妈找我有事,拼了命往家里的方向骑去。 可无论我怎么努力踩着脚踏车,都觉得车子十分沉重,似乎有只无形的手拉着我,不让我离去。 蔚北北痛苦的表情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我一愣,突然知道我为什么觉得难受了,我是良心过意不去啊。他刚明显不是不想追我,而是站不起来。 刚才混乱中,我到底踢中他哪里了呢?我细细回忆,血色一点点从我脸上褪去,我踢到了他受伤的腿啊。 可是这样又怎么样?是他先动手的,活该! 又骑了一会,我的内心终是被内疚占据,倏地刹车,不行,这时代没有通讯工具,六楼的楼梯又与世隔绝,学校的学生也差不多走光了,万一没人发现,他会…… 我心下一颤。 赶紧摇了摇头,将脑中的想象打散,不敢在想下去。 兰仲文也停下车,单脚着地,他已经看出不对了,拧着英眉,“萧九九,你肯定有事瞒着我,怎么这么慌?告诉我,你有什么心事?” 我用力摇头,“没有,我是发现我的卷笔刀忘在学校了。” 兰仲文眼中无波无澜,“要回去拿?” 我点头。 “你在这里等我吧,我回去帮你拿。” “不用了。”我伸手拦住他,急中生智,“我的卷笔刀是落在女厕所了,你不能进去的,我自己去拿吧,你先回去。” 说着在没管兰仲文黑得滴墨的脸色,把单车转了个弯,往学校的方向快速飞驰。 一口气跑回六楼,蔚北北果然还在,他枯坐在楼梯上,长腿放直,见我回来,竟是没有一丝惊喜。 落寞而绝望的说,“萧九九,怎么办?” 我心下一惊,“什么怎么办?” “我的腿好像没有知觉了。”语气里竟有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他在害怕。 身体微微发抖。 我怔得说不出话,没知觉了? “整条腿连麻痹和痛都感受不到了,萧九九,我以后不能走路了吧?” 我大感哀恸,用力握住他的大手,向他传递温暖,“不会的,不会有事的,我带你去医院吧。” 他自嘲一笑,并不搭理我,而是垂下了头。 心里除了怜悯,还有无尽的恐慌,是我踢到他的,我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也为他的伤势负责。 甩甩脑袋,把那些没用的想法都甩开,将单薄的背影蹲下,面向他语气坚定,“蔚北北,你爬到我背上吧,我带你去医院,你不会有事的。” 他低笑,无动于衷,“你觉得你背得动我?” “不试试怎么知道呢?蔚北北,你爬上来吧,我可以办到的。”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语气太诚挚,还是太有安抚的力量,蔚北北一愣,眼中闪过一丝希翼,慢慢把手伸到我脖子上,爬了上来。 我托住他的屁股往上一提,重得往后倒去。 身后传来一声惊呼,蔚北北已经重新摔回楼梯上了,腰先落地,痛得他的俊脸皱成一团,咬牙切齿,“萧九九!你是故意的吧?” “对不起对不起……”我连连捣头道歉,再一次蹲下身子,“刚才没有心理准备,所以背不起来,现在好了,你爬上来,我保证能背动你。” “我不相信你了!”蔚北北不为所动,揉着被撞疼的腰,“疼死老子了。” 正文 第三十章 冷战 “真的啦,真的可以背动的,你快点爬上来吧,现在天要暗了,等下就没灯了,你要是想在学校过夜……” 话还没说完蔚北北就攀了上来,脸色不善的趴在我背上,“老子才不要一个人呆在这个鬼地方,是你踢到我的,你得负责带我离开,快走!” 我嘴角一弯,费劲全身的力气,将他背了起来。 左脚一落地,我感觉地面震了一震,太重了!太吃力了! 那天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办到的,身体就像有无尽的力量,162身高的我,竟然把181的蔚北北背到了市医院。 到了医院,我们两人都被细雨淋湿了,我胡乱抹掉脸上的雨水,生疏地走到院窗口挂号。 经过专业的诊断,医生判断蔚北北只是被重物撞击,导致神经麻痹失去知觉,并没有大碍。 重物? 我? 脸色微微一窘。 尴尬地站在蔚北北旁边,抓着衣角反省,以后再不能踢人了,要淑女,淑女。 蔚北北如释重负,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口气又变得戏谑起来,“萧九九,你可真生猛啊,一蹬就把老子蹬医院来了。” “嘿嘿,我也不是故意的嘛。”我十分不好意思,腆着脸赔笑。 “我看你就是故意的,想报复我是吧?” “天地良心,真没有!” 蔚北北扑哧一笑,眼神清亮。 两个少年,原本就不是真正的记恨对方,经过这件事,仇恨和厌恶都在彼此心中冲淡了。 回家的路上,蔚北北靠在出租车上抱怨,“好不容易腿要好了,现在又给你踢到了。” 我嘿嘿赔笑。 怎么说也是我理亏,总不能还摆臭脸吧。 蔚北北似乎心情好了很多,望着窗外,转晴的天空灰蒙蒙的,雾霭氤氲,看不清前方的景物,只能隐约看到路灯闪烁。 他呆呆看了好一会,直到暮色四合,才悠着迷人的嗓音说,“也好,回家休息几天,明天你帮我跟老师请假吧,就说我腿伤加重了,要静养半个月。” 我连忙点头答应,“好。” 他靠在椅背上,“萧九九,你为什么喜欢张国荣啊?” 我扭过头去,蔚北北闭着眼睛,声音轻得恍如梦呓。我没听清,凑近他一点,“你说什么?” 他伸手挥开我的脑袋,“别靠我太近,一边呆着去。” 我唔了一声,把脑袋缩回来,“你刚才问我什么?我没听清楚。” “你为什么喜欢张国荣?” 为什么? 我认真想了下,“也没为什么,喜欢就喜欢了,觉得他有一种吸引我的特质,有故事,令我着迷,所以就爱上咯。” 蔚北北一声不吭,似乎是睡着了,头靠得斜斜的,容颜俊秀安谧。 醒的时候一脸凌驾人心的桀骜,没想到睡着了确是这么无害安谧,我出神的看着,果然人好看,做什么坏事都不惹人讨厌的。 “看什么?”良久,他嘴角扯出抹盎然的笑容。 我赶紧收回视线,看着自己的裤子发呆。 “也是,其实也没什么。”他没头没脑的说了句,似乎想通了,放过别人,妥协自己。 我仍是没听清,支着脑袋问,“我听不清你说什么,你说大点声好吗?” 这回我没靠近他,但他还是将手伸到我头前,往我脑袋用力一推,“没什么,今天谢谢你了。” 我捂住脑袋,“你干嘛老推我的头啊?” “因为我要叫你一边凉快去。” “噢。” 就这样,蔚北北以腿伤为由,向学校请了半个月的假。 说真心话,我心里羡慕得不得了,真希望受伤的那个人是我,这样我就可以半个月不上学了,在家里吃喝玩乐,多么潇洒自在啊。 但事情远远不如我预想的那么完美,因为班长兰仲文,不鸟我了。 这是什么事啊? 我跟他讲了一早上,嘴皮子都磨破了,他淡淡看了我一眼,“哦。” 这个表情和口气摆明就是敷衍我。 我懵懵的,拧起眉,“怎么了啊?” “没有。”他还是淡淡的。 我又嬉皮笑脸讲了好一会,他没什么表情,好像对我的话题一点兴趣都没有,自顾自写他自己的,就连我请教问题,他都是冷着脸,语气毫无起伏,“没空。” 什么情况啊? 我完全搞不懂,独自想了好一会,才迟疑的问,“你生气了?” “没有。” “你明明就是生气了。” “没有。” “好嘛,要是我惹你生气了,你就说我好了,我保证不还嘴,让你出气骂个痛快,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他叼都不叼我,埋头写作业,只留下一缕飘渺潆洄的清香。 一整天都没有说话,熬到放学,我心里着急,抓着他的手,“你到底怎么了呀?干嘛不理我?” 兰仲文面无表情,轻轻拂开我的手,“没事。” “你放学后要在教室里写作业吗?我今天陪你啊,正好有问题要请教你。”我讨好般拿出烂得惨不忍睹的作业本,殷勤又乖顺。 正文 第三十一章 距离 难得见我这么主动的样子,兰仲文犹豫了一秒,但也只有短短的一秒,然后起身装好书,拉上书包拉链。 “不了,我今天要先回去。”说完把书包搭在肩上,扬长而去。 我内心的担忧顿时转为气馁,像被人迎头兜了一盆冰水,木着脸,趴在桌上发呆。 到底为什么啊?我哪里惹他生气了? 第二天,兰仲文还是对我一副爱搭不理的样子,一如我当初来到一班的光景,他冷漠得令人心寒。 好像下了决心要和我划清界限,保持距离。 我们两并肩坐在一起,距离这样近,却又像隔着一道银河那么远。我十分气馁,看着自己的铅笔袋发呆。 自习课上,兰仲文站在讲台上发练习册,英眉灼灼,气质高贵。念到我的名字,我没有上去拿,木着脸坐在原位,我就是故意不上去的,平时他都会发完帮我拿下来,这次…… 他站在讲台上,见我迟迟不动,眉宇轻蹙,溢出些许不悦,“乔漠。” 乔漠快速走了上去,嬉皮笑脸,兰仲文把乔漠的练习册和我的练习册都拿给乔漠,“你帮萧九九拿下去。” 乔漠不作他想,拿了我的作业本就翻了翻,我心里一阵着急,乔漠已经走到我跟前了,笑容戏谑,“萧九九,你的字可真丑。” 我瞪他。 他随手把作业本甩在我桌上,“几步路都不肯走,女人啊!就是娇气!” 说完坐回了自己的座位。 我紧紧捏着自己的作业本,心里又气又委屈,别人这样对我也就罢了,他怎么可以?我把他当成最好的朋友,到头来他突然不想和我做朋友了,就把我晾在一边了?一刀两断? 眼圈憋着发热。 我在心里暗暗发誓,我以后不会在理他了! 气得零食都吃不下去了,我掏出小刀子,开始切割橡皮擦,试图做点什么来缓解心里的压抑和愤怒。 过了两节课,兰仲文都没有管我,无论我是吃零食还是搞各种小动作,他都视若无睹,似乎铁了心要隔绝我。 气过之后,心里空荡荡的,只剩下委屈和难过,我趴在桌上,失望地咬着嘴唇,不让自己的脆弱泄露出来。 第三天第四天如是,我们之间彻底无话。夜里,我在床上辗转难眠,怎么想也想不通他为什么要跟我绝交。 不知道怎么缓解这股僵冷的气氛,我只好爬起来,熬夜给他写了一封信。 兰仲文,我一直觉得你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没有之一。如果我哪里惹到你,我希望你告诉我,如果我哪里不好,我也愿意改,只要你不生气了,要我做什么都可以。 如果你不想在理我了,我也不会怪你,但是我会很伤心,因为我真的很在乎你,在我心里,你就是除了我父母外,最重要的人。 我是真的真的真的很珍惜你。 这封信没有任何掺假,我是流着泪写完的,昏黄的台灯下,眼泪啪嗒一声落在纸张上,晕成了模糊的痕迹。 早上走进教室,我在心里酝酿打气了许久,一定要拿给他! 可是,我还是没勇气拿给他。 兰仲文安静地坐在座位上看书,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强烈气场。 我神情紧张,把手伸进兜里,握住信封,正要掏出来,他突然抽身离开,我的手抖了抖,把信重新塞回口袋里。 心里一阵懊恼,开始骂自己,我干嘛要写这封信?真是想杀了自己的心都有了! 一个早上我都浑浑噩噩的,视线黏在他身上,即想拿给他,又没有勇气。万一他不收,万一他像对待别班的女生那样对我,那我的自尊要往哪搁啊?以后还会有脸面对他和自己吗? 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会成为全班的笑柄吧? 想到这,我把口袋里的信封暗暗攥紧。 还是不要给他了。 匆匆跑到走廊上喘气,感觉全世界都在看着我,害怕得背脊上都是冷汗,呼吸困难。 算了,既然做不成朋友了,就不勉强了。 我心灰意冷的安慰自己。 可是转念一想,如果不把信给他,他以后就不会再理我了,那我在一班就连唯一的好朋友都失去了,还有心底里,那股难以言语的不舍和难过…… 那是什么? 就像是硬生生要把我的心脏取出来,那种难以忽视的钻心疼痛,令我懦弱得掉下眼泪。到底是为什么啊? 吸吸鼻子,我站在走廊上踌躇,目光无神。 上课铃声刺耳响起,我叹了口气,拖着沉重的脚步走进教室里。 顺着通道走下五组,我握着那封信,连指间都在颤抖,一不小心被桌角绊了下,小腿吃痛,整个人就像泼出去的水,狼狈摔在地上。 引来同学们的爆笑声。 我手肘先着地,传来一阵微酸的麻痹,我闷哼一声,揉着自己的手肘慢慢爬起来,不敢抬头,怕同学们看见我红红的眼圈。 但是。 我突然煞白了一张脸,因为我发现手里的信不见了。 不见了! ------题外话------ 这感觉,写得我自己都酸,哎,大家快包养我收藏我吧么么哒~ 正文 第三十二章 甜蜜 在顾不得同学们探究讽刺的目光,我抬起头四处查找,却发现那封信已经滚到兰仲文脚下了,他弯腰捡了起来,目光落在那封粉色信封上,什么字也没有写,但他殷红的唇却在此刻血色全失,眼神茫然而深邃。 深邃得像个骇人的巨渊,石子滚落,空空的,发不出回音。 我急得都快哭了。 修长的手伸到我面前。 指甲修剪得整洁莹润,阳光下,白皙如美瓷的手仿佛流动着光泽,令人一眼便移不开视线。 兰仲文。 我微微一愣,眼眶发热,伸手握住他的手。 兰仲文把我托了起来,语气淡无起伏,“走路不要老是低着头,要看路,知道吗?” 我没说话,被他默默扶到座位上。 “你的信。”他没翻开我的信,随手递给我,不带一点情感的说,“谁写给你的?” 声音轻得恍如会随风飘散。有点不确定,又有点低落。 这句话似乎鼓励了我,我把信重新推回他眼前,“这不是别人写给我的,这是我写给你的,你看吧。” 既然信已冥冥之中到他了手里,我也就不造作了,索性坦诚,好过无缘无故失去一个挚友好,那样的话,也许我会遗憾一生的吧。 他一愣。 脸色在一瞬间换了几遍,惊怔,迟疑,惊喜,欢欣。他慢慢拆开那封信,仿佛是稀世瑰宝般,小心翼翼而认真的浏览着。 良久,他眉眼都染上了淡淡的笑意。 把信重新折好放进口袋中,他用手捂着,眼角眉梢是浓得化不开的温柔,明净得山水同色,“萧九九,语文进步了嘛。” 我破涕为笑。 他揉了揉我的头发,语气宠溺,“你也是我除了父母外,最重要的人。” 我重重点头,笑中有泪,“你为什么生我的气啊?” “你答应有心事就会告诉我,可是你却还是瞒了我,那天你是回学校找蔚北北了吧?” “你怎么知道?” “其实我什么都知道,只是我不希望通过打听去知道你,而是你亲口告诉我,让我知道你不会骗我。” “我没有想过要骗你,我只是不想你担心,所以就算我说谎,那也是善意的谎言,不是真心要瞒着你的。” “嗯。萧九九,你说的都是对的,你不想我担心,但是我想知道,并且是你亲口告诉我的。”他的眼神认真而犀利,已现出隐隐的占有欲。 我一愣,心里有种惘然的甜蜜,“我知道了,我以后都会告诉你的。” “嗯。” “对了,明天是星期六,不用上课,我们去逛街吧,要参加比赛的衣服我还没买,你陪我去吧,还有一个月就寒假了,我要尽早准备啦。” “好。” 星期六。 午饭后,我换上了一身宫廷式洋装,领口呈花苞状,系着一个黑色蝴蝶结,裙身微微蓬起,像一朵倒映在水中的白色郁金香。 长发高束,卡上白色的花夹,素面朝天。我调皮地瞪了瞪眼睛,朝全身镜里做了个龇牙咧嘴的鬼脸。 见到兰仲文的时候,我两都微微一楞,在彼此眼中,寻到了相似的惊艳。 兰仲文也穿着一身白,质地柔软的白色毛衣,熨烫笔直的白色裤子。 他的头发微微长了一点,衬得那双微微上挑的笑眼更加魅惑人心。 眼睛就像是会说话,卧蚕不笑自拢,看着你时,就像对着你有着深重绵远的爱意,深情款款,灼灼夭夭。 “哇,你今天真好看。”我单脚点地,倚在玄关上穿白色小皮鞋,点赞他。 “你也是。”兰仲文莞尔,见客厅一室黑暗,空荡荡的,连窗帘都没打开,随口轻问,“你爸妈都不在家吗?” “是啊,他们很忙的。对了,包包忘了拿了,等我一下。”系好鞋带,我动作迅捷地冲回房间。 兰仲文站在玄关处,听见房间内传来了一阵翻箱倒柜的声音,不久,就见我气喘吁吁的拿着包跑了出来。 “不用那么紧张,小心摔着了,我不着急的。” “我着急啊,我现在迫不及待去逛街了,时间宝贵,我们快走吧,今天星期六,肯定很多人出来逛街,等下坐不到位就惨了,要站40分钟呢。” “没事,我开了辆吉普车出来,不用去挤公车。” “什么?”我瞪大眼睛,他微微一笑,我立刻破口大骂,“你傻啊,步行街那么闹,人那么多,等下车开进去肯定开不出来了,我可不想衣服还没逛就被堵在那两三个小时啊。” 兰仲文一言不发,显然对我的指控不悦了。 我赶紧嘿嘿赔笑,拉过他的袖子就走,“好啦,不要耽误时间了,车子先放我家门口吧,我们坐公交去,节省时间。” 80年代的房屋多是灰白色,具有浓重的历史色彩,门前耸着两支大柱子,楼房整齐,树木苍郁,街道宽广。 柏油大道上根本看不到小车,均是公交车,货车和单车。有小车的家庭非富即贵,不是一般人可以开的。 走上公交车,座位还没满,我赶紧占了个临窗的位置,一屁股坐下,就开始打哈欠,连连不断。 这是我的习惯,公交车摇摇晃晃的,就像个催眠的摇篮,不久,我就困得不行,瞌睡虫袭来,合上了沉重的眼皮。 悠悠转醒的时候,我靠在兰仲文肩上,他的手掌挡在我额头上,为我遮去了毒辣的阳光。 耳朵有些发烫,我伸手一摸,原来被阳光照得发烫了。 拿开他的手,阳光穿透空气照射而来,强烈的光晕照得我眼前一阵晕眩发花。 这么强烈的阳光,如果他不帮我挡着,我压根睡不着吧? 我心中一暖,都说细节看人品,他这样的,应该算是极致的体贴男人吧?心细如尘,无微不至。 “你帮我挡了多久了啊?”我把视线移到他脸上,脸颊微微发红。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只要跟他在一起,我就是安全的,一点也不用担心被人欺负,或者担心睡着了钱包被小偷夹了,又或者被人吃豆腐。 我觉得,他就像是我坚实的外壳,无论风雨吹打,无论狂风呼啸,他会保护着我,不伤分毫。 兰仲文眼中蕴着浅浅的笑意,“没多久,你醒来得真是时候,下一站就到步行街了。” 正文 第三十三章 心意 三十分钟后,兰仲文站在小吃摊前无奈地看着我,“萧九九,你确定你是来买衣服的?不是来吃东西的?” 我往嘴里塞了块臭豆腐,他嫌弃地看着我,我嘿嘿大笑,差点呛到,“逛街事小,最重要是品尝美食,你看,有好多小吃,你要吃什么吗?我去给你买。” 说完一头扎进小吃街里,什么冰糖葫芦,马来糕,白糖糕,羊肉串,鱿鱼串,老北京卷…… 左手拿着一份臭豆腐,右手拿着一条老北京卷,这尝尝,那尝尝,吃得不亦乐乎,拿不下了,把新买的白糖糕和羊肉串塞进兰仲文手里,“帮我拿一下,我买了好多,你想吃什么自己拿。” 兰仲文蹙眉,“你少吃这些油炸的东西,很不卫生的。” “知道啦。”我随口答应,点头如捣蒜,啃了一根羊肉串,满足地发出感慨,“挺好吃的,我再去买几串。” 没走出两步,后领口被兰仲文拎住,“喂喂喂,你才刚答应我不吃的。” “这不是油炸的啊,这是烤的。” “烤的也不行,你先把这些吃完再去买,不能浪费食物。”兰仲文对食物的观念还是很传统的。 这时代的女人都是英雄妈妈,以生孩子为荣,尤其是男孩子,所以大部分家庭都达到了十来口人,饭桌上受的教育都是粒米不剩的好美德,吃得了多少就多少,不能多盛,浪费,不然会被鄙视和教育的。 兰仲文家里只有父亲,大夫人,他和一个妹妹,他们是军家,要以身作则为老百姓标榜,家规严格,受的教育也比普通男孩要沉重好几倍。 而我家里只有三个人,饭菜每顿都吃不完,父母又纵然,我妈几乎天天做我喜欢吃的菜,久而久之,我就变得嘴刁,只喜欢吃爱吃的,不爱吃的就是摆在我面前一个月,我的筷子也不会伸进去。 我看着那些胃口全失的小吃,犯难地努了努嘴,“那些我不想吃了,你帮我吃了吧。” 兰仲文脸色阴沉,“萧九九。” 我连忙摆手,“我真的不能在吃了,不然晚上会闹肚子的,我再吃几串羊肉串就好了。” “不行,先把这些吃了。” “不想吃,不好吃。” “不吃完不准你买。”兰仲语气坚决,近乎命令。 我脸气得鼓鼓的,往嘴里塞了块白糖糕,甜甜的,糯糯的。咦!吃了那么多辣的,现在吃点甜的,觉得味道还不错。 于是我叉了块白糖糕递给他,“这个蛮好吃的,有嚼劲,你也吃吃看。” 他微微一笑,把整块白糖糕塞进嘴里。 我赶紧凑上去,眨巴着期待的眼睛,“怎么样?好吃吗?” “还不错。” 填饱肚子后,我们轻装上阵,步行街的商店鳞次栉比,什么东西都有,满目琳琅。 人群拥来嚷往,穿梭如鲫,为了防止走散,我一路拉着兰仲文的袖子,看到一家帽子店,我兴奋地拉着他冲了进去。 我把一条花纹反复的丝巾围在脖子上,带上遮阳帽,模仿着梅艳芳那副风情万种的样子,把身子向前倾,微噘着嘴巴说,“怎么样?我酷吗?” “酷!”兰仲文被逗乐了,玩心大起,随手拿起副宽大的墨镜带上,“帅吗?我像周润发吗?” 我哈哈大笑,“帅!但是不像周润发。” 他又拿了把纸扇,啪一声打开,不疾不徐的摇着,“现在呢?像不像忧郁的张国荣?” “我去!”我一把夺过他的纸扇,“别黑我哥哥。” 兰仲文疑惑地摸着自己的脸,似笑非笑,“难道我长得很丑?” “不丑,长得特别招眼,女生见了你都得神魂颠倒。但是你不能黑我偶像,我哥哥是独一无二的。” “哈哈。”兰仲文心情大好,“那你神魂颠倒了吗?” “倒了倒了。” 我随口答应,他又动作利落地朝脑袋扣了顶鸭舌帽,“帅吗?我像不像刘德华?” 说着把鸭舌帽压低,眼睛陷在阴影里,只余下倨傲的下颌线条紧紧绷着,雍容而高贵。 简直是帅得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啊。 我被惊艳了一把,“你带这个帽子太好看了。” “是吗?”他眼中的笑意缱绻,“那就买这个吧。” 说着就要到收银台付款,我拉住他的手,把同款不同色的鸭舌帽扣在他脑袋上,“等等,别买黑色的,你买蓝色吧,我觉得你皮肤白,带蓝色更有朝气。” “好。”此时他正戴着蓝色的帽子,肤如皓玉,惑人的眼狡黠眨着,“怎么样?我带蓝色还是黑色好?” “蓝色好。” “好。”说完顺手把同款不同色的红色鸭舌帽扣在我头上,端详了好一会,才满意地柔了眼中的笑意,“你戴也好看,我买两顶,我们一人一顶吧。” “我自己买就好了。” “不用啦,上次你送了一幅画给我,我还没回礼呢,这帽子就算给你回礼了,要好好戴着呀,这可是我的心意。” 头上一轻,鸭舌帽已经被他抽走了,他拿着帽子去付款,动作利落迷人。 心意? 还是一模一样的情侣帽。 我陷在莫名的欢喜中,没反应过来。 买完东西,我们心情愉悦,路过一家裁缝店,我拉着他乐颠颠地跑进去。 这时代还是有很多人穿着盘扣服的,尤其是老一辈的女人,她们至今还穿着自己绣的肚兜,自己做的绣花鞋。 我摸着一件件质地丝滑的旗袍和旗服,心里高兴。 兰仲文不解,“你这个走在潮流前端的人居然喜欢这么复古的衣服?” “那肯定的,好看嘛。”不一会,我就挑了几套样式淡雅的五四服,这里的衣服都是纯手工定制的,先试好款式,然后根据本人的身材量身定做。 一般需要7—10天的制衣时间,我早就想好了,就穿五四服去参加比赛,主意一打定,我心情大好,拿着衣服拐进试衣间里试穿。 我先试了一套质地柔软的锦衣,紫玉盘扣,袖摆与衣摆宽大,绣着张扬妖娆的蓝色鸢尾,衣身无饰,白色锦衣,长裙迤逦。 换上白色绣花鞋,我掀开试衣间的帘子,“好看吗?” 兰仲文转过头,呆若木鸡。 女子款款而来,仿若在众人面前展开一幅山水画,香腮入雪,气若幽兰,好一个翩若惊鸿的女子。 浑身上下,无不展现着中国文化的魅力和色彩。 “好看。”兰仲文憋了许久,只说出这两个字。 ------题外话------ 话说女孩子逛街都是这样的?买衣服事小,填饱肚子要紧。哈哈哈,序序又来冒泡了,求收藏,求保护,求呵护,求爱护~ 正文 第三十四章 点名 “那我就定制这身衣服咯。” “嗯。” 隔了一会,我又换了一身水兰色的五四服,同样的宽袖,裙身合体,裙侧大开。 长发放了下来,绾成髻,别上青铜簪。 眼睛淡静如海。 站在夕阳的余晖里,就像烟雨中的青花瓷,素净,飘逸,典雅,美而隽久。 兰仲文怔得说不出话,“你真适合这样的衣服。” “哈哈哈……”我毫无形象大笑,被他瞪了一眼,憋着笑意,“好吧,那就定做这两套吧,你看到我穿得绣花鞋了吗?你觉得白色好看还是水兰色的好看?我订一双就好了。” 兰仲文认真想了下,“白色的吧。” “好,那就定制白色的了。” “嗯。” 回家的路上,我又睡着了,手中提着两杯奶茶,靠在窗边呼呼大睡。 公交车用力颠簸了下,我额头磕到窗户,吃痛皱眉。 昏昏沉沉中,感到脑袋下被人垫了个柔软的东西,等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枕在一条手巾上,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我移开脑袋,把手巾取下还给他,岂料手刚触碰到手巾,就摸到了一滩粘腻的水渍,瞬间睡意全无,把他的手巾塞进自己包里,略带尴尬地说,“谢谢你的手巾了,我晚上回去洗干净还给你。”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啊?我又不是不知道你睡觉喜欢流口水。”兰仲文笑话我,眉眼似笑非笑。 我大囧,我也不想的嘛,只怪这毛病太深根固蒂,丢死人了。 “那条手巾就送给你吧。” “啊?”我微微一愣,“那怎么好意思?你给我了,你不就没有了吗?” “没事呢,这种手巾,我家里还有很多。” “还是不要了,你已经给我很多东西了,今天还买了帽子给我,我之前跟你借的围巾也还没还给你呢。” “你都拿着吧,没关系,我不着急要。” “这样啊。”我认真想了下,从包里翻出一块珐琅怀表塞进他手里,“那我把这块怀表送给你吧。” 他笑着推拒,“不用了,我那是用不上,不是要跟你搞礼尚往来的世故。” “没事没事,这个怀表我也用不上,女孩子嘛,哪会带怀表啊?身上也没兜。给你刚好,你以后复习可以看着时间,不要复习得太晚。” 兰仲文接过,珐琅云彩的怀表雕工精湛,历史悠久,一眼便知不是凡品,他微微一愣,“这不是普通的怀表吧?” 我嘿嘿一笑,“被你看出来了啊,这我外公给我的,但是我用不上。” “你外公为什么给你怀表啊?”兰仲文不解,女娃一般都是给手镯或耳环吧。 “跟你说吧,我外公本来希望我是个男孩子,这是我出世前,他送我的,其实我压根就不要,看见这怀表,我就觉得我对不起他们。” “为什么?” “因为我是个女孩子呀,你不知道因为我是个女孩,我妈受了多少白眼,多少委屈,家族那么多个孩子,我奶奶就不喜欢我一个,就因为我是女孩。” 兰仲文不语,半响,微微叹了口气,“重男轻女的现象实在太严重了,不过社会在发展,再过十几二十年,应该就男女平等了。” “是的,以后我要生了女儿,我想我和我妈一定会千万般呵护她的,不让她受到重男轻女的委屈。” “我也是。” “你也是?”我慧黠眨眼,“你也喜欢女孩吗?” “女孩儿好,听话。” “哈哈,跟我一样,女孩儿可以给她梳头发,辩各种辫子,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兰仲文忍俊不禁,“你是把女儿当洋娃娃了吧?” 我哈哈大笑,“不是啦,是说打扮得像洋娃娃,教育嘛,我不管她,让她以后自由成长,想干嘛就干嘛。” “就像你现在这样吗?” “差不多。” “那可不行,我女儿要是长成你这样,傻乎乎的,老被人欺负,那可不好。” “你女儿?我又没说你女儿,我是说我女儿。” 兰仲文莞尔,笑意促狭,也不作多余的解释,摸着怀表说,“你送这个给我,是在关心我吗?” “那我肯定关心你,你对我这么好,我不对你好我对谁好去啊?” 兰仲文笑眼濯濯,“你说的。” “对啊,那是肯定是我说的,你晚上复习不要太晚,看着时间,注意休息噢。” “恩呢。” 日子飞快流逝,转眼就进入了大寒,本还乍暖的气候急剧下降,昼短夜长,冻得嘴唇干涸,连呵出来的气都成了白色的雾。 而随着时代的发展,英文终于登上舞台,改为主课,这对我来说又是个好消息,我从小讲英文,溜得我自己都不信,要是改成主课,我考上全校第一指日可待。 以前英文只教不考的,现在变成主课,老师也换了,把一个打扮像男人的英文女老师换成一个身段窈窕的女老师,长得很漂亮,乌发披肩,喜欢穿白色和粉色裙子,细长的腿搭着高跟鞋,又高又有气质。 “传闻她是新老师耶,学校有很多男老师在追这个女老师。”课堂上,我低声对兰仲文发射小道消息。 兰仲文也扭过头来,眼珠明净惑人,“是吗?” “是啊,体育老师就在追她,嘿嘿,好漂亮是吧?” “还好吧。” 英文老师在点名,突然瞄到兰仲文在跟我说悄悄话,她现在还不知道班上哪个是学校名人兰仲文,分不清第一组和第五组。但她决定要给新同学树立一个好形象,于是用力盖上点名册,“第四排靠窗那位男同学站起来。” 水灵灵的眼睛瞪着兰仲文。 奇了,英文老师居然点名兰仲文? 没有说错吧? 不止是全班同学目瞪口呆,连兰仲文也不相信自己被点到名,缓缓站了起来。 身如玉树,面容高贵。 是个漂亮的男孩,英文老师这么想,却还是冷着脸端起架子,“同学,老师没有说过想发言要先举手的吗?” 兰仲文面无表情。 他对待老师一直是这副样子,但英文老师第一次见到他,以为他傲慢目无尊长,厉着声音教育道:“成绩好的同学都不敢说话,你这些成绩不好的同学倒是讲得很理直气壮,一点都不尊重这个课堂,学校是学习的地方,不是说话的地方,要说话你回家说个够!” 正文 第三十五章 恶意 兰仲文还是不答。 我担忧地拉了拉他的裤子,他没理我。 而这事在兰仲文心里,亦有一番五味杂陈。原来是这个样子的,被人冤枉且有口不能言的时候,骨子里的叛逆真的会被激发出来。 萧九九平时一定很委屈吧?兰仲文扭头看我,眼神深沉难辨,又有丝丝怜爱。 英文老师暴跳如雷,指着他的鼻子怒斥,“简直是目无尊长,你叫什么名字?” “兰仲文。”这次,他终于回了一句话。 英文老师像见了鬼一样,瞪大眼睛,这个同学就是兰仲文?年纪第一的兰仲文?天啊!她刚刚都说了什么?说他是成绩不好的同学?本来想竖立一个好形象的,却摆了个大大的乌龙。 但事到如今,她也骑虎难下了,不能回头,只能干咳两声,把兰仲文叫出去,其他人自习。 我内疚得要命,是我害他了。 心里闷闷的,难受得想叫嚣,却不知道该怎么发泄。 过了不久,英文老师就和兰仲文回来了,兰仲文表情平静,不像是被训话了。 他坐下后我也不敢再和他说话,害怕会连累他。人就是这样,自己被责罚的时候不觉得多难受,但要是害自己小伙伴被牵连,就觉得特别内疚,过意不去。 兰仲文不知道我的心思,见我一整节课都没搞小动作,也没吃零食,更没打瞌睡,课间十分钟忍不住问我,“萧九九,你转性子了?” “没有,我怕我跟你说话会害你被老师骂。” “那之前你怎么不怕老师天天要跟我讲话?”兰仲文觉得新鲜,萧九九也有怕的时候,她不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吗? “因为不一样,别科的老师不会罚你,她们只会罚我,我和你说话是我的问题,罚我就是了,干嘛牵连你?” “老师没骂我,刚才她只是叫我要好好学习,就没有了。”兰仲文说的是实话,身为好学生,心里是很明白老师在想什么的。 他成绩这么好,就算淘气,老师也会睁只眼闭只眼的。记得以往班上的同学讲话被抓,每科的老师都要说,如果你成绩和仲文一样好,你随便怎么玩怎么闹甚至不来上课我也无条件依你。 聊着聊着,戴雪和辛璇就关心地围了上来,“班长,老师说你什么了?” “没什么。”兰仲文语气淡淡的。 两人又说了会,见兰仲文爱搭不理的,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就无趣的走了。蔚北北请了长假,短时间内不会来上课了。而班长性格疏离,她们两长得漂亮,本就有资本可以傲,不愿热脸贴冷屁股,自讨没趣。 而最近,我又有了新花样,照镜子。 无论上课还是下课,我都拿着镜子龇牙咧嘴摆鬼脸。 这个年纪已经懂得爱美了,兰仲文受不了我,觉得我和小孩子似的,贪新鲜,什么都玩,什么都尝试。 乔漠给我取了个外号,叫美鬼。 美鬼这个名字并不是称赞我漂亮,而是讽刺我臭美,男孩子们纷纷嘲笑我,一看见我,就拽着我的马尾美鬼美鬼起哄,有时兰仲文也会玩我的马尾,叫我美鬼,憋着笑,眼神促狭。 我鼓着嘴瞪他。 他哈哈大笑。 不久,兰仲文也有了个外号,是我给他取的,叫兰花儿。我天天在他耳边兰花儿兰花儿的念,他无奈的说,“难听死了。” “不会啊,特别亲切。” “一点都不好听。” “兰花儿~你听,我从山中来啊带着兰花草,种在校园中啊希望花开早~兰花儿~多贴切,多好听。” “你这样叫,我是不会回应的。”他这么说,眼中却有笑意。 我就继续兰花儿兰花儿的叫,叫到他耳朵生茧为止。 半学期快结束,由于班长对我的改观,同学也不怎么排斥我了,有时候还能玩玩老鹰捉小鸡,当然,我只能当老鹰。 兰仲文偶尔也会加入游戏,但凡他加入游戏,都得做母鸡。 同学们躲在他身后,队伍一排长龙。 欢笑声嬉闹声融在一起。 我对他使眼色,放水。 他抬高下巴,目光倨傲,不肯。 我气得上去挠他痒痒的,别看他平时沉静如水,极怕痒,手才呵到腰上,他就笑得岔气。 老一辈的人说,怕痒是疼媳妇的表现。 于是,我更加肆无忌惮的挠他的痒痒肉,马尾随着奔跑在空中摇摆,划出快乐无忧的弧度。 兰仲文笑得摔在地上,差点断气。 自从林湘被调到二班后,我和容嫣就被序号绑在一起,负责打扫女厕所。 每天两位男同学负责清洗男厕所,两位女同学负责清洗女厕所,容嫣前面是两个女孩,这天,容嫣前面的女孩请假了,于是容嫣先调去和另一个单独的女孩子一起清洗厕所,等到第二天,在由那名请假的女同学和我一起清洗女厕所。 然而第二天,那名女同学还是没来上课,我是我们组最后一个女孩子,容嫣说调不出人,一组的说她们是明天的,不肯和我一起清洗女厕所。 容嫣叫我晚上自个清扫女厕所。 厕所里有惊悚的女鬼传说,我怎么可能敢一个人去清洗?可把我愁死了,跑去跟一组的同学商量,嘴皮子都磨破了,她们还是不同意。 我垂头丧气回到座位上,靠在后面的书桌,一筹莫展。 乔漠夸张的叫了一声,眼明手快接住即将落地的书本,“萧九九,你用不用这么大力啊?要把我的书桌都震垮了。” 后桌几个男生闻言,笑成一团。 这年纪的男生基本以打击女生为乐,我没心情跟他抬杠,趴在桌上,懒得搭理他。 乔漠把脑袋凑上来,“哟,美鬼晚上要自己洗厕所,怕咯?” “多事。”我没好气挥开他的脑袋。 “美鬼,听说你们女厕所有鬼啊,有同学说你们女厕所水龙头一开,流出来的全是血和头发啊。” 后座的男生纷纷大笑。 我心里更是没底气,惊恐难安,但又不敢不从,如果不清洗,会被劳动委员惩罚单独清洗一个星期女厕所作为警戒的。 ------题外话------ 序序昨天首推啦,求收藏求评论么么哒,文文马上要进入高,潮啦,亲宝们敬请期待~太爱你们了! 正文 第三十六章 陪伴 兰仲文搬着数理练习册走进教室,面容无暇,气质高贵,站在讲台上派发练习册,念到我的名字,我神情怏怏的,不肯走上去拿。 兰仲文看了我一眼,眉宇轻蹙。 等了一会,我还是不动,他摇了摇头,把我的作业本搁到旁边,等派完了,才拿着我的作业本和他的走下来,萧疏湛然。 他把作业本递给我,我没精打采接过,他疑惑皱眉,“萧九九,你怎么了?” 我沉醉在自己的思绪中,想了下,眉梢一喜,转头问兰仲文,“兰花儿,你放学后喜欢在教室写好作业才回家的是吧?” 兰仲文点头,“也不全是喜欢,是放学的时候人太多了,不想去停车场跟人挤,所以先在教室写作业。” “这样啊,那你晚上陪我吧?” “陪你?” “今天琳琳请假了,晚上只有我一个人清扫女厕所,我不敢自己洗。”我态度温顺,殷切眨眼,卖萌。 “可是我又不能进女厕所,怎么帮你?” “这好办,反正你要写作业,我帮你把桌子搬到女厕所那的走廊吧,你在那写好了。” 兰仲文脸色一凝,“在女厕所外面写作业很奇怪吧?要是有人路过,还不把我当成变态啊。” 这时候女厕所在男同学眼里是个忌讳,有些男同学讨厌某个同学,就喜欢恶作剧把对方推进女厕所里,代表着羞辱。 我的眉垮了下来,晃着他的手臂央求,“可是我不敢自己一个人洗厕所,我怕啊兰花儿。” “这样啊。”他想了下,舍命陪君子般答道,“要不,我站在女厕所外面等你好了。” “真的啊?谢谢啊。”我瞬间满血复活,高声欢呼。 兰仲文轻轻点头。 放学铃声一响,老师把课本利落收起,“同学们,今天就到这里了,下课。” 高跟鞋声渐行渐远。 同学们一窝蜂冲了出去,兰仲文还坐在位置上思考数理,我见他皱着眉,赶紧打蛇随棍上拿出作业本照抄。 才抄了一点,他就解开数理题翻页了,我不满噘嘴,“喂喂喂,不带这样的,我还没抄好。” 他嘴角的笑容兴味盎然,“我早就说过,你要先学着自己解题,解不开才能看我的。” “对啊,我就是解不开才看你的啊。” “你解都没解。” 额头吃了个板栗,我痛得抚额,“我不想浪费时间嘛,反正是解不开的。” 他又不理我了,埋着头写自己的。 懒得跟我辩歪理。 我只好尝试着自己解题,奈何脑汁绞尽,还是一片空白,干脆把书本一盖,“走兰花儿,我们洗厕所去。” “好。”兰仲文把课本收了起来,见我把椅子一扛,不解的问,“九九,你搬椅子干嘛?” “我怕你脚酸啊,你坐在厕所门口好了,然后我把厕所门打开。” 兰仲文噗嗤一笑,“不用了,我站着就行了。” “那好吧。” 几步路瞬间即到,站在女厕所门前,我千叮咛万嘱咐,“兰花儿,你就站在这里等我知道吗?等下我要是跟你说话,你就回答我,好不?” 他点了点头,眼底蜷着丝促狭的笑意。 我一脸紧张,拿着扫帚和水桶冲进女厕所,视死如归。 打开水龙头,除了水声哗哗,身后一片安静。 女厕所只有一个天窗,光线有点暗,我不敢回头去看隔间,总感觉身后会站着一个长头发的女人,也不敢看着水龙头,害怕流出来的水会变成鲜红色的血液,而此时,我最害怕的是有人会突然拍我的肩膀。 越想越害怕,越想越胆寒。 突然间,觉得全世界只剩下我的心跳声。 “砰砰砰……” 那么强而有力,我害怕地大声呼唤,“兰花儿,你在吗?” 墙外传来了兰仲文暖如阳春三月的声音,“萧九九,我在。” 一句话令我安定了不少,我握着扫帚回头清扫满是黑脚印的地面,不敢抬头,只能把心思放到墙外的兰仲文身上,“兰花儿,你现在在干嘛?” “我在等你啊。” “嗯啊,兰花儿,我听说咱六班全班有24个女孩,就有20个女孩喜欢你啊。” 墙外的兰仲文翻了个白眼,避重就轻,声音懒懒的,“是你的六班,我成绩可没那么差过。” “切,那你怎么想的啊?那么多女孩喜欢你。” “我能怎么想啊?管她们呢。” “你怎么那么无情啊?” “无情?”墙外的人噗嗤一声笑了,“萧九九,你也太会用词了吧?要这样就是无情,那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做呢?我总不能喜欢那么多个吧?” “你就没看上的吗?” “没有。” “那你没有喜欢的女孩吗?” 墙外的人默了一下,声音变得有些远,“干嘛告诉你?” “原来你有喜欢的人啦,哎,要是苏如知道了,肯定很难过。” “苏如是谁啊?”兰仲文皱眉,怎么又跑出个苏如了? “经常来我们班找我的那个啊,长得白白的,头发短的,很漂亮的那个。” “不知道,没注意过。” “不是吧,苏如可能喜欢你哟,我觉得老提起你,她还问我,你家在哪里呢。” “那你告诉她了?”墙外的声音徒然下降几度,变得冰冷冷的。 墙内的我完全感受不到他的怒气,自顾自的乐呵呵,“是啊,我还带她去过你家呢。” “萧九九,你以后要是在这样,我就不理你了。” 他干嘛生气啊? 我扫水的手一顿,“不是我说的啊,她有你家地址的,她只是叫我回家顺路带她去,你不喜欢她吗?” 墙外的声音没好气,有些淡漠,“我连她是谁都不知道,我喜欢她干嘛?还有,萧九九,你以后要是敢在做这种无聊事,你我就不是朋友了,说到做到。” 我一怔,提着扫帚冲出去,劈头盖脸就凶道:“兰仲文,你什么意思?因为这点小事你就要跟我绝交吗?那就绝交好了,反正你也没有把我当成朋友,你要是把我当朋友,你就不会因为这点小事给我脸色看!上次也是这样,我受够你了!” 兰仲文脸色一冷,凝成暗不见底的漩涡,“萧九九,我以后不会在管你了。” ------题外话------ 今天是首推第三天啦,喜欢我的亲宝求收藏啊呜呜呜~ 正文 第三十七章 服软 我也气鼓鼓的,话不经大脑冲口而出,“随便你!” 兰仲文一楞,僵在原地,面无表情,眼底深埋的风暴仿佛要吞噬了我。 半响,我见他还呆呆站着,心里有气,攥紧手里的扫帚朝他怒吼,“你还站在这里干嘛?你走!” 兰仲文好看的眉宇叠起千山万水,“你洗好了?” 没由来的话让我心里一软,嘴巴却还是说着不饶人的话,“关你什么事?你不是跟我绝交了吗?” “说好陪你就陪你,等你洗好了,我以后就不管你了。”语气已经柔了大半。 我冲进厕所里,眼里憋着的泪掉下来,滚烫灼人。 现在我真想造一篇作文叫做第一次。 第一次,我觉得女厕所并不可怕。第一次,我觉得踏出女厕所才是可怕的,如果可以,我不想走出去,我不想结束这段得之不易的友情,不想失去这个视为此生最重要的挚友。 等我擦了泪,捂着通红的鼻子走出去时,兰仲文从后面快速跟了上来,我怕他看见,匆忙拿着扫帚和塑料桶拐进教室里。 放好扫帚,我提了书包欲走,兰仲文从后面拉住我的手臂,“萧九九,我们去吃冰糖葫芦吧。” 我低着头,但语气已没了之前执拗,“不了,我要先回家了。” 兰仲叹了口气,语气无奈,“萧九九,你晚上叫我陪你洗厕所,你不用感谢我吗?请我吃冰糖葫芦吧,要绝交也要两清不是吗?” 我嘴张了张,发现无话可说,只得慢吞吞跟在他身后。 来到校外的冰糖葫芦摊上,我木着脸,闷闷不乐,兰仲文随手挑了两串,我心情低落,把书包扒拉下来,伸手进去掏钱,兰仲文已经眼明手快把钱付了,然后把一串冰糖葫芦塞进我手里。 我一愣。 慢慢抬起头,便见他站在夕阳的余晖中,脸庞美得不似真人,“萧九九,我帮你那么多,你真以为一分钱的冰糖葫芦就能还清楚啦?” 我呆呆的,心里的温度渐渐回升。 “萧九九,我告诉你,你永远都欠我的,你还不完。” “我……” “你吃了吧,今天的事就算翻页了。” 我还想说点什么,兰仲文已经把冰糖葫芦的包装撕掉了,递到我嘴边,眼神有丝丝服软,“萧九九,我这个也给你吧,你吃了,我们就翻页。说好翻页就翻页了,我以后不会在说这个事了,也不会因为一点小事就发脾气,以后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高兴或者不高兴,我都会告诉你,所以你也不要赌气了,好不好?” “嗯。”话还没到嘴边,胸腔里已发出了妥协,一股甜蜜直直荡到内心深处,令我不由自主张开了嘴巴。 用力咬碎一颗山楂球,我们的友谊再次升温,变得坚定暧昧。 “九九,你今天的所作所为让我很不高兴,以后,我不准你跟别人说有关我的一切,我也不准你帮别人追我。” “嗯,我以后不会说那些了。” 兰仲文点了点头,笑意温柔,“那你呢?” “我怎么了?” “你不高兴你也要告诉我,让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我没有不高兴,我就是觉得你不重视我们的友谊,随随便便就说你以后不理我了,让我觉得,你随时会跟我绝交。”我努努嘴,眉目有些怅然若失。 兰仲文抬手抚平着我眉间的忧愁,语气怜爱,“九九,不要难过,你记得,除非你赶我走,不然我永远不会不管你的。” “真的吗?” “嗯。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我忍俊不禁,抬头凝视兰仲文。 他眼里是浓郁不化的宠溺,看着我,眼珠湛然,陷在如瑰的霞光中,令我一时失了心跳。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起,我心里埋了颗叫兰仲文的种子,一开始,它的生长是很慢的,可是有一天,它就突然疯长起来了,带着势不可挡的威力在我心里长成参天大树,树叶茂盛温暖,盖住了我生命里所有阴霾和缺陷。 我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感情,但我可以感受到,它很温暖,令我浮躁不安的灵魂得到栖息,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我终于学会了掌控身体平衡,弃掉了老掉链子的单车,穿上了直排轮以横冲直撞之势滑进了校园。 路上的行人纷纷瞩目。 我调皮一笑,对着眼前一颗熟悉的脑袋用力一拍。 “是谁?”校门口的乔漠一摸脑袋,我已经从他身边滑过,耳畔传来了他的惊呼,“萧九九,你脚下那个是什么东西?” 这时候的广州,还没有出现直排轮。我心里得意,绕了个圈,在乔漠一惊一乍的叫声中倒溜起来。 他嘴巴简直能塞进个鸭蛋,“太神奇了,萧九九,你这是怎么办到的?” “不告诉你。”我眼角瞥见校门口出现了兰仲文的身影,呼啦一声,踏着直排轮朝他快速滑去。 经过一辆福特车,蔚北北的头探了出来,露出久后重逢的喜悦。 今天,他终于来上课了,头发已经长起来了,不带帽子的他眉眼桀骜,笑容不羁,自有股惊艳万里山河的韵味。 我没注意到车里的他,身影一闪,就溜到兰仲文眼前了。 “嗨,兰花儿。” 我滑到兰仲文的龙头前,他不疾不徐刹住车,气质仍旧如天神般高贵,看了我脚上的直排轮一眼,俊眉微皱,“萧九九,你这么招摇过市不怕鞋子给老师没收了吗?” “啊?”我一下慌了,“不是吧?老师会没收我的鞋子?” “肯定会的,那么多同学看到了,你的鞋子等下肯定会被老师没收的。”兰仲文一本正经,一点也不像开玩笑。 “那怎么办?” “你现在回家去换吧,把鞋子放在家里在回来,不然鞋子准被收了,要是收了,你就只有寒假才能拿回了。” 我大惊失色,“那我现在就回去换。” 他从单车上下来,“萧九九,你骑我的单车回去吧,你的单车老掉链子,等下要是半路掉链子可就迟到了。” 简直太有先见之明了,我感激地看了他一眼,踏上了他的单车,与他挥手道别。 正文 第三十八章 陷阱(大戏要开始啦) 幸而学校离大区很近,来回一趟不需要花多少时间,等我穿着布鞋赶到学校,上课铃声从头顶刺耳而至。走廊上的读书声郎朗,我气喘吁吁爬到四楼,班主任已经恭候多时,见我出现在教室门口,把我叫到办公室里。 “萧九九,很多同学说今天看见你穿了双直排轮鞋子在学校横冲直撞,严重扰乱了学校的和平秩序。”班主任望了眼我脚上的布鞋,面色铁青,“你的直排轮鞋呢?” 兰仲文真是太机智了。 我内心高兴,忍不住要点赞他,面上却没什么表情,对着班主任唯唯诺诺道,“老师,鞋子我放在家里了,那是我晨运时才穿的,强身健魄的。” 班主任狐疑的看着我,将信将疑。 “真的老师,你不信可以问我爸。”我发现我现在变狡猾了,懂得拿我爸压老师了,哈哈,不过直排轮本来就是运动的,就算她去问,我也没撒谎。 班主任见我都搬出我爸了,唯有信了我,“那好吧,我希望你以后不要穿着那双直排轮鞋子到学校来。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听明白了吗?” “明白了。” 班主任点头,轻飘飘的,“出去吧。” 转身走出教导处,我心情大好,掩嘴偷笑。 “幸好你有先见之明。”一把书包放下我就扭头对兰仲文表示感激之情。 “知道就好了。”兰仲文看着课本,嘴角嵌着丝若有似无的笑容。 “我发现自从我认识了你,就没在被老师罚过,嘿嘿,果然是得友如此,夫复何求。” “不对,你要追求的多了。”兰仲文噗嗤一笑,意有所指的瞟了我一眼。 “我还有什么要追求的啊?”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我凝眉想了下,“我觉得我现在什么都不需要了啊,有得吃有得穿,生活积极,自由自在。” 他瞪了我一眼,拿着课本上台领读,身影挺拔,好像又长高了。 我不解的挠着头。 蔚北北靠到我的桌上,姿态慵懒,“萧九九,好久不见。” 他的声线悦耳迷人,令人不禁沉醉。 我憨笑,“你的腿好了吗?” “快好了,你看。”他把腿抬起来,表示让我观察一下。 然后我就真的把头低下去了,认真的打量着他缠着白纱的脚踝,蔚北北的俊脸绷不住,爆笑出声,“哈哈,你太逗了。” 我皱眉。 蔚北北轻轻推了我的头一下,眼神期待,“想我了吗?萧九九。” “好像没有。” 蔚北北的脸一下臭了,“为什么没有?别人都很想我。”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有些歉意地抿了抿唇,沉默。 这个臭九九,蔚北北心里怒骂,用力把我的脑袋一拍,把头扭回去了。 我疑惑。 又得罪了一个了? Why? 看了看时间,已经七点四十分了,早读课马上就结束了。我一惊,糟了糟了,快完蛋了!赶紧扒拉出作业本,再伸手到兰仲文书包里把他的作业本翻出来,照葫画瓢,对抄。 不一会,班主任回来了,容嫣突然举手站了起来,指着我,“老师,昨晚萧九九没有清扫厕所。” 抄作业的我一顿,与兰仲文皆是一楞,昨天他还站在女厕所外面等我呢,容嫣这是唱得哪一出啊? 班主任如刀割般凌厉的眼神朝我射来,充满愤怒,“萧九九,站起来。” 我依言而起。 有些事情不需要证据,只需要栩栩如生,能随时掏出泥巴糊在别人脸上,因为自己口袋里全是泥巴。容嫣站在我前头,大义凛然的说,“昨天琳琳请假了,一组的同学不肯和萧九九一起清扫厕所,她就自己先回去了,我昨天在教室里写作业,很晚才回去,特意去女厕所检查过,都是黑脚印,没有清洗的痕迹。” 她在教室里写作业到很晚?说谎都不打草稿啊,昨天放学铃声一响,她跑得比谁都快。 我直觉感到,是戴雪和辛璇要对我下手了。 转过头去看她们,见她们眼中藏着得意之色,又是用对付林湘那一招。 真是百用不厌。 班主任又一次把我叫了出去,其他同学自习。 我低着头。 兰仲文也突然走了出来,走廊上,班主任疑惑地看着跟上来的兰仲文,叫我先去办公室,才温声问他,“仲文,怎么了?” “老师,昨天放学后我在教室里写作业,老师您是知道我这个习惯的,容嫣早早就走了,后来九九拿着扫帚和塑料桶回来拿书包,当时已经五点半了,九九肯定有清洗厕所的。”兰仲文目光湛然,声音里有令人动容的穿透力。 优生撒起慌来也是脸不红心不跳的,尤其是兰仲文,吐息镇定,一套一套的。 在容嫣和萧九九面前,班主任选择相信容嫣。 在兰仲文和容嫣面前,班主任选择相信兰仲文。 可见成绩就是老师心中衡量信任的杆秤了。 班主任眉头一皱,想了下,进退两难。只好低声问兰仲文,“仲文,你看这事?” “老师,很多事情九九都是冤枉的,您把九九委托给我,让我好好看着她,督促她学习,其实她都有听的,而且我一直观察着她,她并没有干部们所投诉的那么差劲,老师,也许是因为九九的成绩跟不上吧,所以同学们都有点不喜欢她。”兰仲文四两拨千斤,两三下就为萧九九撇清了子虚乌有的罪名,至于成绩问题,那是班主任调她进一班的,是为什么,班主任是最清楚不过了。 “如果没有问题,不会所有干部都投诉她吧?” “老师,九九是在香港长大的,香港那边教育跟我们这边不同,存在文化差异,九九不太听得懂普通话,有时我讲快她都听不懂的,所以她跟不上课程是正常的。” “这样啊。”班主任老脸一红,她还真的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九九听不太懂普通话?可是学校大部分老师都不是本地的,不可能全用粤语授课啊。 也许也就是文化差异了。 班主任无奈叹了口气,“仲文,你先回去吧,这事我会好好跟九九谈谈的,如果是容嫣的错,我会还九九一个清白的。” ------题外话------ 嘿嘿,文文马上要进入大戏了,喜欢序序的亲宝请动动手指收藏我哟,马上就到压轴了~ 正文 第三十九章 蜕变 教导处对我来说一点都不陌生了,每个月必须报到几次,哪个位置是哪个老师的已经熟记于心,在里面站了会,我又觉得无聊,探着脑袋四处张望。 不稍时,班主任就领着容嫣来了。 容嫣低眉顺眼跟在班主任身后,乖顺得像只小绵羊。 班主任见了我,头一次没有怒斥我,而是拉了张椅子让我坐下,“九九你坐这里。” 我心里诧异,坐在茶几旁。 班主任也让容嫣坐下,容嫣咬着唇,眼中的雾气忽蒙忽收,好像刚哭过。 “九九,昨晚你洗完厕所,班长看见你了?”班主任慈眉善目,一点也没有之前凌厉的样子。 我点头,目光狐疑。 兰花儿到底跟班主任说了什么啊?怎么她们都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一旁的容嫣神色不安起来,这年纪的孩子,就算喜欢欺凌同学,心思也是单纯的,所以做错事难免慌张。班主任还没开口,容嫣就忽然抽泣起来,主动承认错误,声泪俱下,“对不起老师,对不起九九,这件事情我记错了。” 我失笑。 刚才摆明了要整我,现在事情被揭发了,就一句记错了就想解决? 班主任轻柔地拍着容嫣的背,安抚她,“知错能改就好了,你勇于承担责任,做得很好,老师很欣慰。” 容嫣诚挚地扭头看我,“九九,这件事我记错了,你不会怪我吧?” 我不语。 见我不说话,班主任肃穆着脸,“九九,你和容嫣是同班同学,这件事既然是个误会,那就这样和平解决了好吗?” 原来班主任不是来主持公道的,而是来给容嫣撑腰,对自己施加压力的。 心里像是被揉进了一团碎冰渣。 疼得我发不出任何声音。 班主任语重心长,“九九,人与人之间,能相遇是缘分,既然是缘分,大家就要珍惜彼此知道吗?不然以后就没机会了,容嫣也对你道歉了,你就接受她的道歉,然后这事就在老师这里了结了好么?” “既然老师觉得这样好,那就这样吧。”语气近乎无所谓,对于班主任唐嘉音这个人,用失望已经不足以表达我内心对她的看法。 我连心寒都不屑给予她了。 缘分? 用在我和她身上,大抵就是为了互相反感彼此吧,恨不得一辈子不再相见。她讨厌我,我讨厌她。明明没什么深仇大恨,但从相遇开始,就注定了要反感彼此。 所以,一个人对另一个的看法一旦深根蒂固,就很难在更改了吧。 回到教室,我并没有感到多大的失望,已经习惯了,班主任会帮任何同学,就是不会帮我。既然不能强求,我也不必钻牛角,越在乎越失望,越计较越难受。 我只能让自己做到顺其自然,不去在意任何让自己伤心难过的事情。 兰仲文陷在几十号嘈杂的同学中,俊脸微凝,见我慢吞吞走回来,眸光潋滟,“怎么样九九?没事吧?” “没事呢。”我放轻语调打哈哈,“就是班主任一下子对我改观了,突然跟我说好话,还真不习惯。” “老师跟你谈容嫣的事了吗?” “谈了,老师刚才把容嫣叫到办公室来对质,然后容嫣理亏,跟我道歉了。”想起办公室的谈话内容,其实生死权都在班主任手上,就算自己生气,老师不惩罚容嫣,一样没辙。所以何必自讨苦吃呢,只会更加恶化同学关系而已。 “所以,就这样完了?” “是。” 兰仲文大致猜到了情况,殷红的唇紧紧抿着,辛辛苦苦帮她反将一军,又这样被她走歪了。 见他一脸的不高兴,我只好扯开一抹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已经这样了,不管了,就那样吧。” 兰仲文却不认同,俊脸严肃,“九九,有些东西不该让的,你就不能忍让,这样只会助长别人的威风。你要懂得保护自己,至少要吓吓她,叫她写张保证书,保证以后不欺负你不陷害你,不然就把这件事在广站公布。” “幕后指使人又不是她,我为难她干嘛,她也是受人摆布的呀。” “管她是受谁指使,反正她没考虑过你,不然不会肆无忌惮的伤害你。没有谁活该天生被人欺负,九九,她们欺负你,你就欺负回去,有问题,我帮你解决。” 我没答话。 兰仲文摸了摸我的头,口气怜惜,“九九,你必须去学着抵抗外界的残酷,一味的忍让不叫善良,这叫懦弱,你应该去学会保护自己,你要相信,有我在,没有谁可以欺负你。” 我楞了楞。心里感动,便将心中的想法说了出来,“兰花儿,其实我真的不爱和自己的同班同学玩这种手段,要是我真想玩,我直接叫上我爸更有效率,我爸最不提倡体罚,老师不仅对我不好,还老让我罚站,要是让我爸知道了,她估计连老师都当不成了。” “要玩这么大啊?”兰仲文忍俊不禁,这九九,其实也不笨嘛,知道还有她爸这个超级大靠山。 “肯定的,我心里明白,老师对一班的同学,哪个都胜过喜欢我,所以班主任是不会帮我什么的了,要是我被欺负了,那肯定得请我爸妈出来,也只有我家人才会真心实意的对我好了,当然,还有你,你也是真心实意对我好的。” “你就知道我真心实意对你好?” 我抬头,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道:“起码全班同学孤立我的时候,你没有站在他们那一边,起码我被所有人冤枉时,还有你帮我伸冤啊,我不信你信谁?” “这句话说得好,九九,有我在的一天,我就不容许别人欺负你。” “嗯,我相信。” “九九,我会保护你,所以你做最真实的自己吧,勇敢一点,不用迁就任何人,忍耐任何人,她们敢欺负你,我会让她们知道,什么叫做后悔。” 他的眼神犀利认真,恍如一瞬间触摸到我的灵魂,竟令我一时看痴了。 也许就是因为这句话,让我往后的时光,都活成了最自由自在的自己。不在缩进自认为安全的壳子里,惧怕任何改变,而是勇敢地敞开了自己,翱翔天际。 ------题外话------ 九九到了应该成长的时候了吧?感觉时机成熟了,应该蜕变了,嘿嘿~ 正文 第四十章 找茬 今天是星期五,下午放学后大扫除完就可以放双休了。每每到了星期五,心里就觉得特别煎熬,上课时间沉闷乏味,我频频盯着电子表,盘算着大扫除完一定要去买点素烧芋饼吃。 这么想着,肚子就饿了起来,恨不得时间一下子溜到四点半,然后解放。 但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放学后,二三四楼都停水,只能到一楼提水。老师不在,兰仲文身为班长,应该管理好整个班级,经过一番商量,所有男生纷纷结队,提起水桶跟着兰仲文到一楼当大自然水的搬运工。 乔漠搬了一桶水上来,看我闷闷不乐地擦着窗,不知道我是在为芋饼难过,眼色微凝,喊住我,“喂,美鬼,你也下来提水。” “什么?”我瞪大眼睛,拿着抹布的手指着我自己,“我是女的耶,提水不是你们男生干的吗?” “你算哪门子女生啊?别废话,来帮我提,水重死了。” “好吧。”我任劳任怨,扔了抹布跟在他身后下楼。 各个班级都要大扫除,一楼接水的人太多了,围得人山人海,好不聒噪。 “怪不得楼上老等不到你们送水上来,原来是远水救不了近火啊。”我感慨一声,习惯性探头去寻找心目中想念的挺拔身影,兰仲文。 攒动的人头中浮出一张如玦的俊脸,在这一片乌压压的脑袋中,他的气质是那么出众,那么卓越,我微微一笑。兰仲文已经看见我的了,满头是汗地朝我招手,我心中一动,也扬着手冲他打招呼。 我希望在我想你的时候,你刚好在我面前。 我希望在我见到你的时候,你也刚好想我。 就像现在,满头大汗的少年笑着,眼睛璨如星辰,“九九,你怎么到一楼来了?” “乔漠说你们人手不够,叫我来帮忙提水。” “这样啊。”他唔了一声,从人群中接过一桶水向我递来,“那你把这桶水提上去吧。” 我接过塑料桶,却没有意料之中的沉重,清水只有水桶的三分之一,拿在手中,重量刚刚好,连吃力都称不上。 “这?”我不明所以。 “你是女孩子嘛,提点水能给她们擦擦窗子桌子就行了。” 我大为感动,二话不说提了塑料桶就走。 四楼的楼道上,蔚北北站在那发呆,见我提着一桶水爬上楼梯,要帮我接过,我摇头摆手,“不用了,一点也不重,而且你的腿也不方便,你去休息吧,我来就好了。” 蔚北北猛地一僵,身影立在楼道口,有些不自然地杵着。 此时手头上有一桶水,我没注意到他的情绪,快速掠过他,把塑料桶提到走廊上,重重一放,瞬间传来了戴雪不满的惊呼,“就这么点水,萧九九,你是干什么吃的啊?” “下面好多人,接水没有那么快,我看你们都没事,要不大家都去一楼帮忙提水吧?”掌中被塑料桶勒出一条红痕,我搓了搓手,知道她们不喜欢我,并没有抬起头。 女生们不为所动,容嫣环胸冷笑,“提水是男生负责的事情,不关我们女生的事,你去凑什么热闹?” “乔漠说他们人手不够,要我去帮忙提水。” “他叫你你就听啊?那他叫你去死你怎么不去啊?”辛璇闻言讽刺,她有一双楚楚动人的美眸,鼻梁秀挺,是面相学里有福气的靓鼻,巧笑盼兮间勾魂摄魄。 所以无论她怎么骂你,你都感觉是在撒娇,尤其是她那把甜得能滴出蜜的声音,能把你叫到浑身酥软。 而戴雪是个高挑的女孩子,她比辛璇高一些,五官没有辛璇那么令人惊艳,但胜在有一股清新脱俗的气质,风姿绝然,明丽若雪。 她们两是一个院子长大的,喜欢穿一样的衣服,剪一样的头发,作一样的打扮,在学校里被称为双生花,平日里若有举办歌舞表演,她两定是风头最盛,万众瞩目。 两人不仅长得漂亮,嘴巴也甜,这里一个干哥哥,那里一个表哥哥,异性朋友一抓一大把。之前我和她们还是朋友的时候,曾经有次在路上遇到一个男同学对辛璇打招呼,我们三个都懵懵的,不知道他在对谁打招呼。 后来才知道他是对着辛璇打招呼的,原因是辛璇对着他笑,但是辛璇只是看过他一眼,并没有对他笑。这就是她那双眼的魅力了,酒不醉人人自醉。 此时辛璇讽刺着我,却像是在开玩笑,我拿不准她的话是有意还是无意,有些纠结的拧着眉。 身后传来一阵骚动,我知道是兰仲文那群男生上楼来了。 辛璇立马柔了眉眼,路过我的时候,用手臂撞了我的肩膀一下,低声说道:“萧九九,你可真会装,昨天利用班长帮你,害得容嫣被老师责骂,等下大扫除完先别回去,到女厕所聊几句。” 走到兰仲文面前,辛璇立马变得小鸟依人,眉眼娇媚,嗲得能滴出蜜来,“班长你怎么去了那么久?我们等了好久噢。” 正文 第四十一章 温暖 “一楼人太多了,现在水提上来了,你们拿去吧。”兰仲文态度不咸不淡,指挥男生们把水搬到教室里,不多时,就传来了女生被男生恶作剧泼水的尖叫,男欢女笑,好不快活。 我呆呆地站在走廊上,兰仲文眼角余光瞟见我闷着脸,迈着长腿走过来问我,“九九,你怎么了?” “没。”我摇头,拿过抹布走进教室里擦讲台,一言不发。 但凡我乖顺,兰仲文都知道有古怪,微微皱着眉,看了看辛璇的方向,又看了看我,并没开口问什么,铁青着脸拿起抹布走了。 他走到窗边跟一个女同学互相擦窗户聊天了,那女孩是副班长奕琳,齐刘海,秋水眸,五官周正,皮肤白皙,不是很漂亮,但胜在有一股南方女子的娇柔温婉,很是有气质。她经常和兰仲文一起主持庆典,算得上交情颇深。 现下我被辛璇挖苦加恐吓,他不安慰我,反而去跟奕琳你侬我侬,我气得一口气上不来,肚子里闷着一团火,无处发泄。 蔚北北早就回去了,他有脚伤,可以不参加大扫除。乔漠跟容嫣在玩你追我逐的游戏,从我身后跑过,扯了扯我的马尾,我心情不利爽,狠狠瞪了他一眼作罢。 大扫除完后我并没有留下来等,独自在停车场取了车,揣着不安的心回家了。 骑到十字路口,旁边突然杀出辆单车来,以横冲直撞之势拦在我面前。 我大惊失色,手忙脚乱按紧刹车,但是已经来不及了,两辆单车用力相撞,我整个人向前飞扑,撞在龙头上,胸口传来了一阵闷闷的钝痛。 “九九你没事吧?”兰仲文快速跳下单车,哪还有往日那副高贵从容的样子,满脸的焦虑,恨不得被撞到的人是他而不是我。 我胸口麻痛,无力地摇了摇头,“没事,我回去擦点药就好了。” “你来我家吧,我帮你擦点药,不然会淤青的。” 这话一出,饶是我脸皮再厚都不禁囧了,我现在十四岁,胸脯微微隆起,多少也发育了,怎么可以让一个男生看我的胸口?做梦啊这是! 而他居然能一脸诚恳的说出这么令人发指的话,难道我发育了这么久他都没看出来?这到底是不是正常的男生啊? 这么呆。 于是又摆了摆手,“真没事,我回家去擦药就好了。” 兰仲文愧疚极了,拧着英眉,眉目惑人,“我送你回去吧。” 我不想他太担心,只好点头,拍着疼痛不已的胸脯保证,“好吧,不过你也别太担心了,我家有祖传的跌打药,包治百病。” 兰仲文忍俊不禁,帮我扶好单车,整个龙头都歪掉了,他一边调整龙头,一边想起什么似的,扭头问我,“对了,今天辛璇她们找你麻烦了?” “没有。”我心虚回答,不想让他知道这件事,毕竟他是男生,不能插手女人之间的争斗,否则会被说闲话的,说他欺负女人,孬。 我打算等下去电话堂哥,以前在香港,我也遇到过这种事,我心里很明白,告诉老师是没用的,必须自己私下解决才能杜绝后患。 “还说没有,我刚才都去问奕琳了,她都告诉我了。” “你问她干嘛啊?又不是什么大事,我自己能处理。”表面装作不爽,其实心里还是暖暖的,原来他不是去跟奕琳卿卿我我,而是去向她打听我,她大抵就是兰仲文放在女生之间的眼线了吧,谁也想不到,班级里成绩最好最有说服力的女生是兰仲文的眼线,用脚趾头想都不会怀疑是她。 从来没有人像他一样对我这么好,这么无微不至。我心里又暖又甜,有股难以言喻的悸动隐在心脏表层下,叫嚣着,沸腾着,将要呼之欲出。 这时候,我还没搞清楚莫名的悸动是什么东西,只觉得每次看见他,与他说话,心脏就会跳动得很快,很慌。 装着一股自己不能掌控的心动和情愫。 “你自己怎么处理啊?你是从别的地方来的,这里你又没有朋友。我也不是要打听你,我只是不想你吃亏,知道吗?”兰仲文嘴角一沉,有些不悦,九九对他有秘密了,这让他心里很不舒服,觉得彼此的距离被拉远了。 我见他不高兴,语气就软了大半,“我知道啊,我现在就是要马上回家去告诉我堂哥,我以前也遇到过这种事,我堂哥可以帮我解决的。” “你叫你堂哥特意请假来广州帮你声讨?那不是杀鸡用牛刀吗?”兰仲文又好气又好笑,“不用那么麻烦了,九九,咱们是大区的孩子,她们几个是南区的孩子,大区的孩子基本都是军家,性格野,南区的都是文家,性格温,就冲着你住在大区,我也得帮你,不叫你被人欺负知道吗?这叫睦邻友爱,团结一心。” ------题外话------ 序序又来冒泡啦,喜欢序序的亲宝请动动手指收藏序序哟,序序现在正在观察期,情况紧张,谢谢亲宝们的支持,么么哒~ 正文 第四十二章 不忘 “啊?还有这种规矩啊?”心里说不高兴是假的,原来住在大区还有这种好处啊,开心地想了想,又觉得不妥,拧着眉看他,“可是男人不能插手女人的事啊,不然会被骂的。” “萧九九啊,你什么时候可以聪明点啊?我有说过是我出手吗?反正你别担心了,星期一到学校你就没事了。” 我半信半疑,兰仲文又笑着说,“萧九九,我什么时候骗过你没?” 眼珠湛然,潜着股令人无法违抗的威严。 自打认识他以来,他说过的话不多,每次都是我在叽叽喳喳,但他说过的每句话从来都是作数的,在我为自己梦想迷茫时,是他化为一盏明灯指引我走向正确的方向。 在我以为自己得了绝症时,是他带着无神无主的我去诊所。在我被所有人误解难过时,是他从一而终的信任我,守护我。点点滴滴的琐碎事,讲起来太繁琐,但若汇进生命的长河里,足以涌动一生,经年不忘。 这个少年,终将一辈子留在我心里,经年不忘。 “那好吧,我就把我的生命交给你了。” 我郑重地握着他的手,兰仲文差点笑岔气,“萧九九,你怎么那么酸啊?” “哪酸了?我这是感动。对了,明天是星期六,咱们一块出去逛逛吧?” 兰仲文前一刻还微笑着,这一刻笑容就隐去了,变得冷冷的,“你作业不用写了吗?” 我大囧。 他莞尔,眼珠惑人,“明天你带作业来区里的榕园写,我顺便帮你讲讲题,期末考快到了,不要成天想着玩,要想着怎么考好这次的成绩。” “噢。”真是比我妈还啰嗦。 大区里有颗参天大榕树,三合抱粗,浓密的树叶覆盖出几十平方树阴,饱经风霜,却依旧苍郁茂盛。放学后或假日,有很多孩童喜欢在这里玩耍嬉戏,有看书的,有跳绳的,有放风筝的,也有运动的。 周六下午,我早早吃完饭,踏着直排轮滑行而来,榕树下设了几张石桌石椅,兰仲文已经在那写作业了,我俏皮一笑,绕过鹅软石小路滑了过去,用手撑在石桌上看他。 金黄色的阳光穿过树桠,似一缕缕水柱,带着光投射到他脸上,卓尔不凡,细碎温暖。 兰仲文抬起头,笑眼濯濯,“你来了。” 眼对眼,鼻对鼻,距离近得令人心慌。 我微微一怔,移开视线,把背上的书包扒拉下来,翻出各科作业,兰仲文在填几何册,我找到他所写的页数,把他的答案一个个搬到自己本子上。 兰仲文无奈摇头,“九九,你要尝试着去解题,好吗?” “我真的不会啦。”我从笔袋掏出圆珠笔,边抄便咕哝。 “不会也要去努力,好吗?”他的声音突然变得严肃起来,“不然就算你到时候拿了特殊才艺奖,也不可能给你加多少分的,这样下去,你进不了我们学校的高一尖子班的。” “我没说我高一还要进尖子班啊。” 兰仲文一楞,笔下的练习册被用力划出一道黑线,坏了一整页翩若惊鸿的字,他缓缓扭头,目光迟疑,“你高一不进尖子班了?” 我坚定地点了点头,“其实我根本就跟不上尖子班的脚步,不过我现在的功课也变得好多了嘛,在你的带领下,我进步了不少,而且英语现在也加入主课了,你知道我英文好的,可以拉回一些分数,我不至于到最后一个班级了吧?所以到时候考多少分,分到哪个班,我就去哪个班好了。” 兰仲文的脸色越听越难看,良久,才低低问我,“那你妈同意吗?她不是希望你在尖子班吗?” “是啊,她是希望啊,可是我不喜欢在尖子班,你看咱们班上的同学,有哪个是真正想跟我交朋友的?都是看在你的面子上才勉强不敌视我的,我虽然不是什么稀罕瑰宝,但我也是有自己的想法的嘛,高中的竞争比初中要激烈,我不想占着不属于自己的名额被人当成废柴笑话,累人累己而已。” “其实我可以帮你补课的,九九,马上就放寒假了,我可以帮你把功课都追上来,我的记忆力很好,以我的能力,相信到时候你考尖子班有很大的希望。” 心中涌出一股融融的暖意,我笑着看他,“兰花儿,谢谢你对我这么好,不过寒假不行呢,寒假我得回香港,对了,青少年才艺大赛是在什么时候呢?你把时间告诉我,到时候我回广州来参加。” 他似乎没听清我说了什么,只抓住末端一句重点,面部表情僵硬,“你寒假要回香港?” “是啊。”我点了点头,手掌一推石桌,人就离开桌沿滑了起来,“我亲戚们都住在那边,放长假过大节都是要回去的,得祭祖嘛,家族的人当然都要聚在一起了。” ------题外话------ 嘿嘿,这章在甜一下,大戏马上来了,到时候亲宝们不要打我噢,捂脸跑嘿嘿~ 正文 第四十三章 出事 兰仲文没在说什么,一言不发地写作业。 气氛一下变得沉默起来。 我转了一会,觉得无聊,就脱了鞋子去鹅软小路上踩踩,做晨运的老奶奶告诉我,这鹅软石是可以按摩脚底的,促进血液循环。 冰冷的鹅软石刺痛我的脚心,我咋咋呼呼,龇牙咧嘴。 兰仲文从几何册中抬头,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昔日那双惑人的笑眼落寞无神,“萧九九,你高中真的不上尖子班了?” “在看吧。”我边踩边说,不一会,脚底的刺痛就没那么难以忍受了,变得有些酸酸酥酥的,通体舒适。 兰仲文无奈地叹了口气,继续埋头写作业。 凌晨一点,我的蛀牙突然疼了起来,牙疼不是病,一疼起来要人命,我睡也睡不着,哭也哭没用,牙周都肿了,口中的肉被顶着合不上,一个劲流口水。 我痛得翻来滚去,把手指垫在蛀牙的地方,咬着手指分散痛楚,好不容易熬到瞌睡虫袭来,昏昏沉沉入梦。 一晚上都是半梦半醒的,第二天天刚亮,我就马上爬起来,脸肿肿的,但是没昨晚那么痛了。 刷了牙,洗了脸,然后捂着肿胀的右脸去找老妈,老妈老爸都不在房里,我只好爬到三楼的保姆房去问保姆,保姆告诉我夜里香港来了电话,奶奶中风入院了,老爸和老妈都赶去看奶奶了。 为什么那么赶巧啊? 偏偏是这个时候。 蛀牙疼死了,我心烦意乱,一张嘴,口水就哗啦啦往外流,只好闭嘴不说了,但是病痛刻不容缓,我等不到他们回来的时候了。 只好回房里翻书包,不知道为什么,我脑子浮出的第一个求助对象总是兰仲文,可能我真的太信任他了吧?找到电话,我急忙拨过去,手指紧张得微微发抖,铃声响了两声,接着熟悉的声音自彼端传来,带着阳春三月的温暖,“喂。” 据说这是他房间的专线电话。 我口齿不清,拣最简洁的话说,“兰花儿,你快来我家,我出事了,快点!” 彼端呼吸一凝,立马挂了电话。 我知道他来了。 在这期间,我拿了张纸把我的症状写在上面,嘴巴不方便,越说话口水流得越多,而且说得越多,脸就越肿,我知道这是发炎的症状,把情况写在纸上转达给他。 不到二十分钟,楼下就响起了急促的门铃声。 我套上鞋子冲下旋梯,一打开门,就见兰仲文风尘仆仆站在门外,白色毛衣,灰色长裤,神情焦虑,凝视着我。 我把手中的纸条塞进他手里,指了指,叫他看。 兰仲文翻开纸条快速浏览,瞬间一楞,哭笑不得的抬头打量我,看我的右脸真的肿了,才笑着的说,“还真的肿了呢。” 我瞪着他。 他笑意不减,透着几分趣味,“走吧,我带你去诊所吧。” 一路上我都沉默不语,主要是因为我现在不能说话,而他本来话就不多,于是两人都默默的发呆。 有人说,如果两个人在一起,可以沉默却不觉得无聊,觉得对方不是沉闷而是陪伴,这就是爱了。 我现在就觉得,他是在陪伴我,不沉闷,也不乏味。 这么想着,心里就溢出了丝甜蜜来。 路过一个豆浆油条摊,兰仲文刹住车,转头问我,“九九,你吃早餐了吗?” 我摇头。 他看了看摊上的东西,有豆浆,油条,葱饼,肉包子和馒头,他大致看了看,又看了看我的脸,现在不能吃上火的,于是买了两个包子,又细心问道:“九九,你要喝豆浆吗?” 我点了点头,围上去,指了指油条,吃豆浆不配油条怎么行? “不行,你现在不能吃上火的,老板,再来一份豆浆,打包的。”兰仲文想也不想就拒绝了,斩钉截铁。 我瞪着他。 小摊老板是对四十多岁的夫妻,设了几张桌椅在树下供人进食,今天是星期日,人比较多,所以他们的女儿也来帮忙了。 小女孩大概有十岁的样子,怪异的看着我,低声问她妈妈,“妈妈,这个姐姐好奇怪,她是不是哑巴的?” 兰仲文耳尖,率先听到了,弯着惑人的眸伏到我耳边说,“九九,你老不说话指来指去的,小女孩以为你是哑巴呢。” 我一囧,正想开口说句什么,就听小女孩说,“妈妈,这个姐姐好可怜,先煮她的豆浆吧。” 这摊上的豆浆都是鲜榨的,需要呈到一个锅里煮熟才可以喝,所以小摊的名声很盛,买豆浆的人每天大排长龙。 我一听小女孩这么说,乐得眼睛都找不到了。原来被误解也是好事啊,可以不排队咯。 兰仲文想开口帮我解释,被我及时拽住手,挑眉瞪他。 他好笑的摇了摇头,把手里的包子拿给我,我拿出一个,用力一啃,牙齿又疼死了,我不敢嚼,憋红了一双眼睛。 “笨死了。”兰仲文叹了口气,把手掌伸到我嘴下摊开,“吐出来吧,你咬那么大口干嘛?慢慢吃就好了。” 我依言把包子吐在他手掌中,他没有嫌脏,拿去路旁的垃圾桶扔掉。 “姐姐你的豆浆。”小女孩把豆浆递给我,见我愣神的看着远处丢垃圾的兰仲文,她慧黠地笑了,“那位哥哥对你真好。” 我回过神来,接住豆浆,心里滋生出一股满足来,想就这样看着他,直到天荒地老。 ------题外话------ 最近都不涨收藏啦,是不是亲们不喜欢序序的文呀?如果觉得序序的文哪里不好请亲们给我留言好吗?这样序序可以及时更改情节么么哒!如果喜欢就收藏我吧,爱你们~ 正文 第四十四章 我在 到了诊所后,排队看病的人依旧大排场龙,兰仲文去挂号,我捂着右脸坐在等候椅上等他。 时不时吸一口手中的豆浆,这是他向小摊老板要来的,说我嘴巴不方便对着杯子喝。都说细节看人品,他的人品应该是爆棚了吧? 说起来,这是他第二次陪我来医院了,虽然都不是大病大灾,但人都是在脆弱的时候,才会明白谁才是真朋友。 回来时,兰仲文手中拎着一瓶矿泉水,伸手递给我,“九九你等下喝完豆浆就喝点水簌簌口,现在你要注重清洁口腔,不然牙齿会更疼的。” “你怎么知道啊?”我捂着脸艰难开口。 “我刚才问护士的呀,你嘴巴不方便就不要说话了,不然又该疼了。” 我心窝热热的,“兰花儿,谢谢你啊。” 头顶一暖,他伸手揉乱了我的头发,“咱们都谁跟谁了?还需要道谢?” 我噗嗤一笑,“兰花儿,你是不是想我高中念尖子班?你想跟我同班,是吗?” 他的笑容突然隐去,“如果你不想,我也不会逼你啊。” “你没有逼我,这次我是自愿去考尖子班的,兰花儿,寒假你帮我补习吧,我不回香港了,反正回去了也就是吃喝玩乐,我妈要是知道我是为了学习留在广州,一定举双手双脚赞成我。” “嗯。”兰仲文轻轻点头,嘴角的梨涡深深的,绽出迷人的笑靥。 我心里也很高兴,其实这事我想过千万次了,却没有决定的勇气。他帮了我那么多次,这次只有一个要求,就是想和我继续同班做同学。是吧,如果不同班了,友谊也会随着时间而冲淡,渐行渐远。 所以,我们不能分开。 排到我号的时候,我心里很害怕,医生叫我把嘴巴张大,我却不听使唤地闭紧嘴巴。 放在病床上的四肢吓得微微发抖。 我很怕疼。 医生和善不足冷莫有余,冷冰冰地劝了我几句,无果。有些失去耐心了。 兰仲文从等候椅走了过来,握住我的手,“九九你别怕,只是拔个牙而已,不疼的,你相信我。” 眉眼湛然。 我受到安抚,慢慢张开嘴巴,医生往我牙龈里注入麻醉剂。 我还闭着眼睛,医生已经离开了,我等了许久都没下文,睁开眼睛,兰仲文笑意戏谑,“九九,医生只是打个麻醉药你就吓成这样了啊?” 我瞪了他一眼,他又说,“你等下感觉嘴巴麻痹了就叫我,我去帮你叫医生,他去喝茶了。” 拔牙到一半去喝茶,可见这医生多么不敬业了。 过了二十分钟,我开始觉得右脸麻痹了起来,抬起睫毛看着兰仲文,他就像是我肚子里的蛔虫,瞬间领悟我的意思去知会医生,半开的办公室门,我从门缝望进去,看见兰仲文塞了张100元在医生手里,并低声嘱咐了几句。 这时代的一百元,相当于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可是个大数目。 医生出来后,对我的态度立马一百八十度转变,和善着眉目对我说,“你不要紧张,只是拔个牙而已,不疼的。” 我稍稍安定,长大嘴巴。 冰冷的器具伸进我嘴里,不一会,就传来了一阵难以忍受的酸痛,我能感到一柄器具挖开我的牙龈,然后一把夹子箍住我的蛀牙用力往外带,我痛得想闭上嘴巴,医生在我耳边说,“放松放松,长大嘴巴,别紧张。” 我只好又张大了嘴巴,但那股疼痛越来越清晰,好像连着我所有牙齿的神经,要把我整副牙都拆出来,我痛得胡乱挣扎,混乱中,抓住一只温热的手,兰仲文伏在我耳边说,“九九,我在这里,你要是难受就抓紧我的手。” 声音隐着一股令人安定的力量,我紧紧抓住他的手,痛哭出声。 医生好像吓到了,用力将我的牙龈一压,蛀牙被拔了出来,一股腥甜味迅速充斥我的口腔,我一惊,医生已经在动手帮我清洗口腔了,上药,然后用棉花塞住,大功告成。 而此时我已经哭得虚软无力了,医生帮我开了单子,兰仲文去拿药,他嘱咐我要忌口和注意清洁口腔,等下个星期康复了来补牙。 我抹掉眼角的眼泪点头,兰仲文已经回来了,签了名,写好病例,我们离开了诊所。 路上。 我郁闷极了,怎么拔个牙就哭成那样了?我也太没出息了吧?还被兰仲文看到了,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苦闷地想了想,又虎着脸警告他,“你不要把我拔牙哭了的事告诉别人哦,太丢脸了。” 兰仲文忍俊不禁,“拔个牙都哭,萧九九,你真丢人。” 我恼羞成怒,“那真的太疼了嘛,你还骗我说不疼,撒谎!你这个骗子!” “没骗你啊,我之前拔牙就不疼,眨了下眼睛就拔出来了。” “你也蛀过牙啊?”我惊奇。 “是啊,我小时候也爱吃糖,后来就不爱吃了。” “那多可惜啊,缺失甜的一味,你人生不就不圆满了吗?” 他无奈微笑,“萧九九,你嘴馋就说嘴馋,还说什么缺失甜的一味啊,这个词是用在吃糖上面的吗?” 我撇了撇嘴,觉得没说错啊。 ------题外话------ 我说错了吗?我也觉得没说错啊,哈哈哈~ 正文 第四十五章 大戏开锣 周一我在女厕所里洗手,容嫣几人进来,将女厕所的同学都赶出去,扯住我的头发把我逼到墙角,几人围上来,趾高气扬地俯视着我,“萧九九,星期五叫你放学来女厕所等我们,你居然敢先走?” 我抿着唇,一言不发。 辛璇悠悠看着指甲,声音酥甜,“萧九九,你低着头干嘛?你不是很拽吗?把头抬起来啊。” 说完把我的脑袋硬掰起来,阴里阴气的说,“你瞪着我干嘛呢?不爽?想挨巴掌?” 辛璇说是这么说,但其实她是没有这个胆量的,不过是做做样子在几个女生面前立威。 我沉默不语。 这动作似乎惹恼了辛璇,她用力扯住我的头发,脸变得狰狞起来,“萧九九,以后不准你在跟班长还有北北讲话,如果在让我看到你跟他们讲话,你就别想平安毕业……” 辛璇话还没说完,上课铃声已经响了起来,她低咒一句,临走前吩咐我,“下午早点来学校,我们好好聊聊,要是你不来,那就别怪我放学对你不客气!” 说完踢翻厕所里的水桶走了。 这是在恐吓我? 我面无表情,走到洗手台前洗了把脸,淡静如海的眼中没什么情绪。回到教室写作业,兰仲文似乎感到我的低气压情绪,从徐志摩的诗中抬起头来,看了看前头的容嫣,又看了看我,写了张纸条递给我:是不是她们找你麻烦了? 我从笔筒中找出只铅笔写上:嗯。 他写了一会拿给我,我翻开,苍劲欲飞的字似乎刻进了我的心底:别担心,我已经帮你办妥了,下午就没事了。 末了还画了个大大的笑脸。 我不由一笑,心里升起股惘然的甜蜜。 不一会,容嫣也递了张纸条给我,清秀的字写着:你要敢打小报告试试看。 我下意识扭头,看见第三组第二排的辛璇和戴雪都在瞪着我,眼神狠厉。 恐吓我啊?我嘴角一扬,悄悄把容嫣写的纸条塞进兰仲文手里。修长的手接过我的纸条,他没看,直接放进口袋里了,但我知道,他会找时间看的。 中午放学时,苏如跑到一班来找我,一见我走出教室,就急忙追上来问道:“九九,戴雪跟辛璇她们找你麻烦了?刚才六班的同学说看到她们在厕所里堵你。” 我点了点头。 苏如惊讶瞪眼,想了想,靠到我耳边说:“你知道三班的吕颖吗?打架好厉害的,今天吕颖跟宋丽华在小卖部前面打架,好像你们班的乔漠同时跟她们两个交往,所以她们两个打起来了,听说吕颖跟容嫣她们关系很好的,下午叫了她过来……” 苏如说着,前面已经走来几个女人,其中就有宋丽华,不过她是被几个女生围着的,而早上跟她打架的吕颖走在队伍最后面。吕颖长了张妩媚的脸,身材曼妙,裹着紧身上衣和短款迷你裙,俨然一副小太妹的样子。 这是学校禁令的造型,但她从来叛逆,可不管学校什么狗屁制度。 我们站在二楼的楼道口,这里被茂盛的树叶遮得严严实实的,从任何角度都望不进这个角落,是作案的好地方。 吕颖几人不认识我们,所以也没管我们两站在那里干嘛,抓着宋丽华的头发把她拖到楼道口。面对她们六个女人,宋丽华很害怕,但又不敢作声,即屈辱又惊恐的低着头。 吕颖笑容妖俏,从书包里翻出三个大型戒指戴上,转了转手中的戒指,一巴掌甩在宋丽华的脸上。 这巴掌是用了狠劲的,还加上了戒指的借力,宋丽华闷哼一声,白嫩的脸上浮起了五个鲜红的手指印,伴随着三道淤青。 宋丽华吓坏了,煞白了一张脸,却不敢哭,咬着唇默默忍受。 吕颖摸了摸打得生疼的手掌,讥讽道,“宋丽华,你刚才不是很拽吗?还说要找人打我?人呢?都他妈躲哪里去了?” 说着又一巴掌甩上去,宋丽华不敢反抗,吕颖连环甩掌,直把宋丽华打得头发乱飞,摔在地上。 宋丽华头发散乱,趴在地上低低地哭了出来。 吕颖丝毫没有手软,一个劲拳打脚踢,嘴里骂骂有词,“我叫你拽,我叫你勾搭乔漠,我叫你勾搭!” 这吕颖太野蛮了,乔漠脚踩两条船是乔漠的错,应该找乔漠才对,打另一个受害者算怎么回事? 我和苏如都不忍心的皱着眉,有些事情,我们虽然看不得,却无能为力。我承认我此时只能做到怜悯,而无法出手帮助,因为我还不够强大,我连自己都保护不了。 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一楼响起教导处主任愤怒的哨声,“你们几个在干嘛?站在那,别走!” 吕颖几人顿时如惊弓之鸟,纷纷提了书包就跑。 这教导处主任也是愚蠢,既然要抓她们,就应该先到楼上来抓个现行,在一楼喊什么劲啊?一喊全跑光了。 吕颖几人盾后,浑身是伤的宋丽华也赶紧爬起来,一瘸一拐地走进女厕所躲了起来。 连她也不打算追究,我们就更没留下的理由了,看了看吕颖跑远的身影,选择另一条反方向的走廊逃窜,以免被牵连。 ------题外话------ 从这章开始到后面全是大戏了,这章的情节完全是真实的,当年序序在学校亲眼所见,亲宝们要好好追文哟,序序会认真写这个情景的,么么哒~ 正文 第四十六章 大戏连连不断(二更) 中午辛璇几人并没有早来,但是进教室后,她塞了一张纸条给我,我翻开,纸条上写着:你把我们的事情告诉高中部的学姐了?这么没种? 我们学校是私营校,初中部连着高中部,算是广州最名副其实的贵族学校。 看到着,我心里奇了怪了,我什么时候把事情告诉高中部的人了?还有,我去哪里认识那些高大上的学长学姐? 不多时,教室外就出现了几个高中部的学姐,为首的女人长腿纤腰,乌发及肩,瓜子脸,杏眸细长,有股说不出的凛冽英气。 “谁是萧九九,出来一下。”她斜斜靠在窗旁,声音慵懒。 同学们转头看我,面面相觑,心里想的无不是萧九九惹祸了,死定了。 我抿了抿唇,起身出去。 那个富有英气的女孩打量着我,“你就是萧九九?” 我点头,这时候高年级的学生在我们眼里都是高大上的,得罪不起的,所以我这个菜鸟气都不敢出一个。 她杏眼弯弯,勾住我的肩膀,“大区的孩子怎么可以被南区的孩子欺负啊?我们几个都是大区的,你就是住在大区里的港客吧?家里有计算机那个?” 我一听这话才抬起头来,原来她们是兰仲文找来的救兵,除了这个长腿纤腰的女孩外,其他几个女孩都很高挑,眉眼英灼,浑身散发着股军家子女的风采。 我点了点头。 “我叫安岑,我爸是市医院的安院长,我们父母是认识的,我还去过你家里荡过秋千呢。”安岑笑着说,“咱们也算旧相识了,以后要是谁欺负你,你就说你是我妹妹,这样就没人敢欺负你了,要有事,你就来找高二四班找我,看我不剥了她们的皮。” 我忍俊不禁,这女孩真幽默。 心里欢呼雀跃,一扫早上的阴霾,扭过头去看教室内的兰仲文,他正在看徐志摩的诗,笑得眼珠湛然。 兰仲文果然是不会骗我的。 我就知道。 见我望着教室内某个方向出神,安岑循着我的目光看来,了然笑道:“你在看兰小子啊?嘿嘿,你的事他都告诉我了,我是他表姐,那小子笑面虎一只,黑的很,你小心点。” “啊?”他是笑面虎?我怎么觉得他各种温柔各种优秀各种完美啊? “没什么。”安岑可不想得罪那高深莫测的小子,一不小心就让他算计了,打着哈哈说,“对了,说正事要紧,你们班是谁欺负你啊?名字我没记住,你告诉我,我帮你教训教训她们。” 我倚在窗边,把视线投向辛璇的位置,她吓得脸都惨白了。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呵呵…… 于是我收回视线将事情的原委都告诉了安岑。 这时候,我并不知道这个女孩就是学校里令人闻风丧胆的安岑,她的手很漂亮,青筋在细致的皮肤下隐约可见,留着修剪圆润的指甲。 安岑把头钻进窗户里,拨了拨头发说,“哪个叫戴雪,辛璇,容嫣的,三个人出来。” 说完对身边的女孩说,“若水,你去三班把吕颖叫到女厕所来。” 若水应声而去。 辛璇和戴雪不比萧九九迷糊,她们对学校的风云人物摸得一清二楚,这位安岑学姐的名声,她们是知道的,心里害怕,又不敢不从,与容嫣三人慢吞吞推搡着走了出来。 到了女厕所,她们三都低着头,像三只乖顺的小绵羊,哪还有早上那副趾高气昂的样子? 我心里觉得好笑,她们早上可不是这么个样子的。 “你们三是哪个要找我妹的麻烦?”安岑这帮人是军院里长大的,性格野,而且团结,学校一般人都不敢惹她们几个,不然得一个人单挑她们五个人。 安岑叫了一个人在厕所门口望风,楚楚还搬了条凳子进来,摆在厕所里让安岑坐着。 辛璇她们三人还是不开口,低着头望鞋子。 “敢做都不敢认了?”安岑笑容讥讽,把一张纸条拿出来翻开,立到她们三人眼下,“这张纸条是谁写的?” 三人不说话。 “在不讲我要叫你们写字认笔迹了哈?” 三人的手握得紧紧的,沉默。 “跟你们三个讲话真没劲。”安岑招手,把我叫到椅子上坐着,勾住我的脖子对她们三说,“我妹你们也敢惹?也不打听打听我们九九是谁的妹妹?” 三人咬着唇,不敢让害怕流泻出来。 安岑上去就朝着容嫣一巴掌,‘啪’的一声脆响回荡在厕所里。 容嫣眼圈瞬间红了,她何时被人这样对待过?心里屈辱得要命,只是此时对方人多势众,她不敢还嘴,咬着唇默默忍受。 “纸条是你写的对吧?你还在扯我妹的头发?”安岑说完,拧着她的头发就要拖到洗水池里。 洗水池是用水泥砌起来的,里面积攒的水都是别人洗手时冲刷下来的,平时用来冲洗厕所,攒了不知道多少年,浑浊不堪,有黑色的黏丝在水中慢慢飘着。 安岑要把容嫣的头按进去,容嫣吓得哭了出来,“不要啊,不要啊求你了岑学姐。” ------题外话------ 今天二更啦啦啦啦,喜欢序序的亲宝们请动动手指收藏我哟,今天序序在今推,收藏对序序很重要滴,么么哒大家~ 正文 第四十七章 道歉(一更) “那你告诉我,是谁要找我妹的麻烦?”安岑声音不大,却潜着股令人恐惧的力量。 容嫣的头就要被按进洗手池里,她哭哭啼啼,指着面无表情的戴雪。 连我也惊讶了,这件事居然是对我最没有敌意的戴雪策划的,至始至终,她没有给过我好脸色,但她也没有说任何恶毒的话。反观嘴巴恶毒的辛璇,她更像是仇恨我入骨的人。 戴雪脸色苍白,僵在那里,四肢冰冷。容嫣又哭着说,“因为萧九九之前抄袭戴雪的作业,她不高兴。” “就因为这点芝麻烂谷子的事?”安岑讽刺一笑,松开容嫣,走到戴雪面前戳着她秀挺的鼻梁,“你这小妞看起来温柔无害,原来最恶毒的是你啊?” 戴雪战战兢兢,低着的头往旁边用力一晃,安岑的巴掌已经落在她脸上了,清脆利落。 “这巴掌,是还你欺负我妹的。”说完又是一巴掌甩在戴雪明丽的脸上,“这巴掌是叫你以后别嘴欠,什么人都是你可以欺负的呢?嗯?” 戴雪咬着唇不答话,安岑又用力掴了她一巴掌,“这巴掌,是看你不顺眼打的,长得跟狐狸似的,我见了你,都怕男朋友给你勾搭了。” 安岑那边几人闻言都笑了出来。 我笑点比较低,脸绷了绷,绷不住,噗嗤一声笑了。 安岑看小伙伴都笑了,也弯了杏眸,走到辛璇面前,只听啪一声,辛璇脸上立刻浮出几道鲜红的五指印,安岑眼都不带眨一下,笑容妖媚,“以后还敢嘴欠吗?” 辛璇也不敢答话。安岑就跟猫玩老鼠一样,捏着辛璇的脸讽刺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看见你们两这张脸我就生气,长什么样不好?非要长成这副小三脸。” 安岑说话的空档,吕颖也跟在若水身后进厕所来了,吕颖还带了几个高年级的学姐来,为首的女人长相和吕颖有几分相似,是她的家姐,高二届的,名叫吕玫,跟安岑同届。 这事叫了那么多人来坐阵,越闹越大。 我心里隐隐感到奇怪,安岑也就几个人,但她们都好像很害怕安岑似的,低眉顺眼,不敢大呼小叫地造次。 吕玫一进来就讨好的说,“安岑,我妹可没欺负你妹啊,这事不关我们的事。” 明显是认识的,知道对方的名字。 安岑也没有臭着脸,拉了椅子叫吕玫几人坐下,才施施然道:“不关你妹的事吗?那我怎么听说你妹要找我妹谈谈呀?” “安岑,你妹是谁我妹都不认识,容嫣跟我妹初二是同桌,她叫我妹过来看戏我妹才过来的,可没要插手。” 安岑莞尔,扭头对吕颖说,“行,这事你说不关你事,那我就信了,但是你记得,你跟我妹是同届的,要是我妹被欺负了,我就唯你是问。” 吕颖一惊,吕玫已经按住了她,“安岑啊,你妹被欺负了可不关我们的事啊,我妹可是个好学生,不惹事的。” 吕玫的话一落地,安岑这边的人都笑了,安岑声音柔柔的,却有股子凌驾人心的威严,“今天才听说她在小卖部前面打架呢,好像把人家都打得鼻青脸肿的?行啦,这事我都不追究了,你就让你妹帮我看着我妹点,行不?她不挺牛的吗?” “行啊,安岑你都这么说了,我哪能不答应啊,不过她们三个我也认识,这事就让我做个中间人行吗?给我个面子,大家握手言和吧。”吕玫朝我笑了笑,媚眼如丝。 楞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话是对我说的,我不知道要说什么,呐呐点头,安岑揽住我的肩说,“那不行,她们不仅扯我妹的头发,还写纸条恐吓她,写什么敢告状试试,合着我妹看起来好欺负啊?” 吕玫犹豫了下,看着戴雪浮肿的脸庞说,“你也教育过她们啦,就在道个歉行了吧?她们也是一个班的,别闹得太大比较好,抬头不见低头见嘛。” 安岑沉吟,像是在考虑。 半响,扭过头看我,征询我的意思。我刚被安岑打人的狠劲吓到了,不想多生事端,便点了点头。 安岑接收到我的意思,对她们三人飞去一个眼刀,“还不快道歉?” “对不起。”三人推搡着,唯唯诺诺道歉。 我点了点头,安岑和吕玫两人就友好地聊了起来,吕颖是个懂得攀社交的好手,立马甜甜喊了安岑一声,“岑姐。” “乖。”安岑微笑,也示意我喊吕玫,我走过去,中规中矩的对吕玫说,“玫姐。” 吕玫脸色有些僵硬,又不好说什么,点了点头说,“嗯。” 两大人马立即变成亲戚。 戴雪和辛璇陷在人群中瞪着我,小手掐得死紧,连掐出血痕了也全然不觉。 这时候我还不懂为什么安岑要我喊吕玫姐,她们看起来虽融洽,但事实上好像谁也不服谁,口蜜腹剑。也许喊她姐了,她就没理由在找我麻烦了吧,而且传出去了,我就多了一个靠山,虽然这个靠山不情不愿的,但总归不是坏事。 正文 第四十八章 乔漠(二更) 回到教室已经上课了,下午第一节课是自习,兰仲文没时间问我细节,因为他要去抄黑板字。一道道习题在他的粉笔下油然而生。我甩掉脑中的胡思乱想,拿出笔记本抄题。 后座的乔漠突然用笔捅了捅我的背,“萧九九,吕颖找你麻烦了?” 我把身子靠到他的桌沿上,用只有两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说,“没有。” “没有吗?我听人说她要找你谈谈啊,萧九九,如果她找你麻烦,你就告诉我,我帮你摆平。” “谢谢了不用。”要是让他帮我,指不定吕颖会怎么整我呢?我这么想着,话就不经大脑把潜藏着的疑惑问出口,“你同时跟吕颖和宋丽华在一起吗?” “没有啊。”乔漠想都没想就否认了,理直气壮。 这贱男人,我眉眼一冷,呵呵冷笑,“乔漠,你敢做不敢认啊?她们都在小卖部前面打起来了,你真恶心。” “真没有,是她们两自己那么认为的,前段时间我妈忙,我早上没吃饭,她们两天天给我送早餐,我也没拒绝,久了,她们就以为我跟她们在一起了。” 我靠。 我简直服了乔漠的人品了。 “那你要说清楚啊,你又不说清楚,天天拿人家的好处,人家肯定以为你也是有意思的啦,一个大男人,还占这些小便宜,你也不害臊。” 乔漠一愣,摇头苦笑,“我也没有想到啊,而且有些早餐都是给维宇他们吃了的。” “你拿了就是拿了,有什么好辩解的?反正你不喜欢人家,就不应该收人家这些东西,不然你就要说清楚,别老以为自己长得招眼,就那么高调,引一群女生围着你,享受着人人对你好的待遇,爱跟这个搞暧昧就跟这个搞,爱跟那个搞暧昧就跟那个搞。我告诉你乔漠,你长得再好,人品不行,你还是不行。” 乔漠微微一僵,还想解释什么,我已经把头扭回笔记本上了,“行了你别跟我说话,我懒得听。” 后面的声音突然消了下去。 骂了他一顿,现在心情终于爽了。我喝了口水,继续抄题,写了一会,蔚北北靠到我桌子上说,“说得好啊,萧九九,想不到你口才这么好。” 你不也一样么?我心里腹诽,懒得搭理他。 蔚北北看了看容嫣额头上的淤青,又看了看一脸光滑的我,心中了然,她们几个女孩的事情闹得动静这么大,班上的男生基本都知道了。想不到萧九九还有靠山,他嘿嘿一笑,“萧九九,事情摆平啦?” “嗯。”我不情不愿的点了点头。 “其实我本来也可以帮你摆平的呀,就是你没告诉我,我不知道怎么帮你。” “哦。” “哦是什么意思?” “你想帮我的话你早就帮了,问题你没有,所以事后也不用说这些了,你不就是想我去求你吗?我没兴趣。”对于蔚北北和乔漠这两个人,半斤八两,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一个是花花公子,一个喜欢搞暧昧。我平生最讨厌的两种男人他们两都占了,理所当然就抗拒了。 蔚北北嘴角一沉,“萧九九,你现在好像很讨厌我?” “没有。” “那为什么我跟你讲话的时候你总是爱搭不理的呢?” “没呢,我是不知道说什么。”在说了,他侃的都是天文火星,只有辛璇戴雪那些姑娘爱听,我可听不进去,更不会崇拜他这样的花花大少。 蔚北北又说了一会,见我都是嗯嗯嗯的点头,有些无趣,把头转回去了。 三十分钟后,兰仲文从讲台上走了下来,他一坐下,我就把写得一塌糊涂的A5本凑到他跟前,“你写得太快了,我速度跟不上你,你把老师的原本借我抄下吧。” 他把原本拿给我,笑眼濯濯,“你先抄吧,老师说了,我晚上回去把答案填在原本上就可以了,九九,事情解决了吧?” 我重重点头,“解决了,安岑太酷了。” “是吗?”兰仲文不置评论,军院里长大的孩子,他大致还是了解的,安岑小时候她爸就教她拿枪,教她喝酒,成天跟在大人屁股后面转悠,所以那股子气度十分有压迫感,是同龄人学不来的。 “对啊,她还说以后我要是被欺负了,就去找她。” “嗯,那以后要是有人欺负你,你就去找她。” “嗯呢,谢谢你啊兰花儿。” 兰仲文脸色一凛,严肃起来,“九九,你不用老是跟我道谢,这是我愿意做的,你不要谢我,不然我会不高兴的。” “这样啊。”我挠了挠头,“那我以后不说谢谢啦。” ------题外话------ 二更啦,求收藏,求评论,求么么哒~ 正文 第四十九章 期末 日子飞快流逝,我在兰仲文的细心辅导下,成绩日渐提升,很快,就迎来了期末考,考完就放寒假了。 期末考是在礼堂答卷的,英语首次加入期末,作为重点主课,会以计分的形式加入总分。我拿着自己的牌号在礼堂末端找到自己的位置,成绩好的同学都在第二楼,兰仲文应该是坐在第一个位置的,跟自己末端的位置天壤之别。我坐下后,居然看到前面坐着蔚北北,他是期中考后进入一班的,还没证明过自己的实力,被安排在末端。 据我对他的了解所知,蔚北北的数学特别牛,但是他的英语很一般,为此,我们两暂时放下成见,友好地商量了一番,做了个愉快的决定。 我抄他的数学。 他抄我的英语。 互惠互利。 设计好了暗号,期末考正式开始。 数学为早上第二场,在十点半开始,我玩着手里的圆珠笔,不多时,蔚北北就填好试卷了,他答卷的速度堪比大神级别,微微让开身,假装睡觉,我抬高脖子,看着他的试卷刷刷刷照抄。 其实监考老师看到了,但他认为我们两都是差生,抄了也不及格,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不管我们了。 下午考英语,有听力题。但无所谓,以我的英语程度,现在这张试卷上的题简直就是小学二年级水平的,我先填好后面的题,答卷速度不亚于蔚北北填数学题的速度。 过了30分钟,听力题开始了,我一道道答下去,毫不吃力。 答完我把答案抄在一张纸条上,塞进涂改液的盖子里,假装掉在地上,然后用笔捅了捅蔚北北的背。蔚北北会意,弯腰从地上捡起涂改液的盖子。 彼此交换完答案,都一身轻松,心安理得,各取所需,谁也不欠谁的。 接下来的几门模考,我没什么可和蔚北北交换的了,只有英文特长,于是能做的我就做了,不会做就没办法,胡乱填好就交卷了。 寒假如期而至。 我高兴地换上直排轮在大区里乱转,兰仲文笑眼濯濯,坐在榕树下等我。我拿了包大白兔奶糖塞进他怀里,关切询问,“你考得怎么样?” “还好,你呢?萧九九,你考得怎么样?” “不告诉你,不过我考得还不错。” 他眼珠无暇,“那就好,你先别玩了,补习好功课,再去玩。” 我哦了一声,坐在他对面,他翻出几本小学的数学课本,我吓了一跳,“什么情况?” “你其实其他科目都还可以,就数学烂得无可救药,根基一塌糊涂,我现在重新教你小学的数学,一个星期后在讲初中的,你就能明白了。” “不是吧,还要学那么多啊?” “嗯,你跟家里说了我要帮你补课的事了没?还有我们要参加青少年大赛的事,你说了吗?” “已经说了,我妈高兴坏了,还说要登门感谢你呢。”我嚼着粘牙的糖,龇牙咧嘴的说,“大赛的事我还没说,等拿了名次在说吧,不然我怕被笑话啊。” 兰仲文似笑非笑,“有什么好笑的呀?为了梦想,不可耻。” “嗯嗯。” 说完,兰仲文也不多话,指着一道数学题就讲了起来,思路清晰,步骤简洁,令我那被糖堵住的脑子豁然开朗。此后的日子,我吃过午饭就会到榕树下与他会和,然后上课,做题,测试。 渐渐地,我也开始能理出一些思路,兰仲文的解题技巧很高超,无论什么题,套用他的技巧都能解出来。 考完期末的第七天,学校通知我们返校领成绩单,我不会想到,这是我最黑暗的一天,也是人生中,最屈辱的一次。成绩单公布的时候,我虽然还是一班的最后一名,但已经进入学校的前200名了,值得庆祝。 本学期初三总成绩有两个并列第一名,一个是兰仲文,另一个是蔚北北。而全校英语考试有两个并列满分第一名,一个是蔚北北,另一个是萧九九。 总分和名次都写在公告栏上,兰仲文与我对视而笑,“还不错嘛,萧九九。” 我尚未感到山雨欲来,笑弯一双眼睛说,“那必须的。” 下午两点礼堂要举办颁奖典礼,为成绩优异的同学献奖学金。我们纷纷搬着自己的长凳来到礼堂开会,两点一到,校长上台致词,多半是些听了让人昏昏欲睡的话。 不多时,慷概激昂的献词变成了颁奖仪式,毫无悬念,前十名都在尖子班,而兰仲文和蔚北北是本次拿奖最多的人。 我坐在台下,腰杆子挺得直直的,油然而生一种自豪感。 一个小时后,颁奖典礼进入了尾声,我却还是没听到自己的名字,我不是英语第一名吗?应该也可以拿奖的啊。 心里焦虑。 我开始回忆刚才的颁奖典礼,到底是我的名字喊过了,我没听到。还是领导还没叫到我的名字? 又过了一会,班主任走到麦克风前面致词,脸色凝重,她先是表扬了成绩优异的同学,然后拿出四张试卷,沉痛的说,“这次我们班的同学很努力,考得很好,老师很安慰。但还是有个别不负责任的同学,抄袭别人的劳动成果!我们班的蔚北北同学和萧九九同学,英语试卷和数学试卷答得一模一样,我在此宣布,萧九九同学的试卷成绩作废!” 我一楞。 全校师生已对我投来不屑和鄙视的目光,班主任对着话筒,带着扩音的声音广阔洪亮,“萧九九同学,请到高台上一趟。” ------题外话------ 大高潮终于来啦,序序也好兴奋哈哈,这个片段完之后,九九就变强啦,好开心~亲们快收藏我支持我吧么么哒~ 正文 第五十章 死也要拉一个垫背的! 很遗憾。 我第一次在万众瞩目下走上高台不是去领奖,而是去承受作弊的耻辱,在班主任唐嘉音的眼里,我是不可能考第一名的。于是我就成了作弊犯,连问都不用问,审都不用审,就对我烙上死刑。 我木然地站在高台上,在全校师生面前接受思想的洗涤,班主任苦口婆心,一面教育我,一面把蔚北北和我的试卷拿给我,英语试卷答得一模一样不错,数学试卷却有偏差,我看见蔚北北的数学试卷用红色笔写着100满分,而我的数学试卷上打着80分。 怎么回事?! 我一愣,快速翻动手中的试卷,后面的答分题每道只得了5分,而蔚北北的试卷上答分题都是满分,怎么可能?我都是抄他的啊,仔细地拿着两张试卷对了下,真相昭然。 原来答分题蔚北北只给了我个正确答案,详细程式却没有给我。 真是,太有心计了。 我自嘲一笑,扭过头去看他,蔚北北与兰仲文并列站在队伍最前端,脸色有些不自然的僵硬。 而兰仲文面目沉郁,似沉在幽暗的古井中,眼珠毫无波动,在面上割出冰冷的暗影。记忆里,我曾未见过他这么凛冷的样子,眼角眉梢蜷着浓郁不化的戾气。 已现怒意。 蔚北北僵硬着一张俊脸,他也不知道事情会闹得这么大,他原来是想,如果他们两得答案一模一样,老师肯定会怀疑的,所以他就私下动了手脚,先把程式写在纸上,然后把正确答案填在试卷上,让她抄,抄好了他再把程式加在试卷上。 “你的数学答分题都答对了,和蔚北北的一模一样,但是你的都没有写程式,老师有理由怀疑你作弊,还有,你们的英语试卷也答得一模一样,经过校方慎重的考虑,老师决定,下学期不让你进尖子班了。”班主任拿着话筒,声音铿锵,如果一个学生进入尖子班学到的只是作弊,那么她不会坐视不理,任由一颗老鼠屎坏了整锅粥。 台下爆发出一阵议论声,无不是指责我。我万念俱灰,站在高台上,仿佛全世界只剩下我一个人。 孤独而悲伤。 原来当你被所有人误解,被所有人指责时,感觉并不是失落,也不是难过,而是觉得孤独。 胸腔就像是积着大片大片的棉花,闷得我透不过气。 张开嘴,却发不出声音。 我想辩解的。 可是该死的,我的嘴不听使唤,声音卡在喉咙里,发不出来,只能木讷地站在台上。 恍惚中,一道人影从我眼前快速闪过,抢过了班主任手中的话筒,隐含怒意的声音从话筒里扩散出来,“老师,请让我问几个问题。” 兰仲文的声音清寒富有穿透力,班主任一愣,手中的话筒已没了,顿时蒙住。兰仲文把我从人群中拽出来,拉到高台中央,用标准的英国腔对我说,“萧九九,你作弊了吗?” 我一愣,全身的力量似乎一瞬间涌了回来,冲向我的干涩的喉咙,我抬起头,用纯正的英文回答,“我没有。” 几乎是一瞬间,全场哗然。 兰仲文眉眼一柔,又用英文说:“那你告诉他们,你没有作弊。” 说完把话筒递给我,我接住,手指冰冷而僵硬,看着班主任,把话筒慢慢移到自己唇边,目光坚定,“我没有作弊,我是凭自己实力考的,也许我什么都不好,也许我其他科目的成绩都很烂,但是很抱歉,我刚好英语很强。” 纯正的英国腔,掷地有声,全场再次沸腾。 有胆大的学生甚至吹起了口哨,这群学生多半是劣生,平日里喜欢跟老师对抗。对我的行为,他们觉得酷毙了! 班主任是语文老师,她根本听不懂我在说什么,但是听我倒背如流般的英文,也是吓坏了,睁着惊恐的眼神看着英文老师。 寻求她的意见。 这件事是这位糊涂的英文老师断定出来的,英文老师沉着脸,果然如传说中一样,是个有美貌却没有头脑的花瓶,她拿过桌上另一只话筒用英文说,“你怎么证明你没有作弊而是靠自己的实力考的?” “证明?我确实可以证明。”冷冷一笑,我扭过脑袋,傲视全校师生。 反正在他们眼里我就是那么差劲,什么都不问就可以直接在礼堂训斥我,所以,我不会再懦弱了,就算死,我也要拉一个垫背的。 慢慢闭上眼睛,我凝住呼吸,将当日考试的听力题用英语背了出来。 连模模糊糊的听力题都能背出来?英文老师震惊得说不出话,兰仲文拿过我的话筒,望着台下,气势慑人,“萧九九的英文是我们学校最好的,包括我的英文,都是萧九九为我补习的,所以她不可能作弊!” 台下再次哗然,劣生们陷在几千号同学中振臂高呼,有好戏看了! “既然您这么讨厌我,那我就去属于我的班级好了,但是您污蔑了我,请对我道歉!” ------题外话------ 呼~写到这么久,终于出了一口气,哈哈,喜欢我的宝贝们都收藏我吧,爱你们么么哒~ 正文 第五十一章 还我尊严!(求收藏呜呜呜) 班主任的脸色极为难看,半响,不愿承认自己失职的她破口大喊:“萧九九,你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老师?还懂不懂得尊师重道这个的道理?” 兰仲文的脸色也好不到哪里去,当他听到那句她要去属于她的班级,他的心就好像被人掏空了一样,发出阵阵抽痛。 那种无端的不安,令他迷惘,害怕。 是的,他害怕失去她。 还想说点什么,可是话到嘴边,却化作了压抑的喟叹声。 “老师,人与人之间是互相的,你想得到他人的尊重,那么你必须先尊重他人。上个学期期中考之前,老师明明当着所有同学的面,说不会将我笔记本上的内容公布,可是老师所作所为,实在令我失望。至于老师是怎么津津乐道跟别人讨论我的笔记本的,需要我在这里说出来吗?我不介意让老师再回忆一回。” 看着我的嘴巴一张一合,班主任好像什么都听不到了,她后退了几步,满心被利益熏陶的她既心虚,又害怕名声被我毁掉,心里叫嚣着闭嘴闭嘴!恼羞成怒之下,她竟动手朝我脸上掴来,“你闭嘴!” 掌风疾驰而来。 却没有响起意料之中的巴掌声。 我及时抓住她落下的手,“做了错事的人,还有资格动手?” 说完用力甩开她的手,也不知道我哪来的力气,竟把班主任甩得微微一晃,她吃不住力,狼狈摔在地上。 班主任倒地后,好像突然醒悟过来,趴在地上弱弱喊了几声疼,一动不动。 装腔作势。 我在心里冷笑,不敢面对就装死,真孬。 过了一会,蔚校长见双方僵持不下,有些失去耐心了。作为一个领导,他们必须具备过人的洞察力,底下的人做了什么小动作他们一清二楚,但如若不危害学校利益与发展,他们不会管,这是一个领导者的气度。 蔚校长脸色沉隧,狠狠瞪了蔚北北一眼,这事因自己儿子而起,但奖也颁给他了,不能怎么样了。 而唐嘉音,他是不讨厌的。 为人虽糊涂,但至少在最初的时候她选择了站在自己儿子那边。 归根究底,他是得还唐嘉音一个人情。叹了口气,蔚校长走到高台中央,对台下的学生声称唐嘉音受伤了,需要先处理伤口,至于我的事,容后调查,如果是校方弄错了,他们一定会给我一个交代。 终是全了唐嘉音的装模作样。 我在心里冷笑,对这个学校的人彻底心寒了。在真理面前,如果一对一,你不一定会输,但如果是一对几,那么不管你多么有理,你都会变成理亏。 蔚校长把我叫到校长室喝茶,好说歹说,长篇大论,无不是劝我看开点,退一步海阔天空。 我不同意,蔚校长就不让我走,谈了将近两个小时,天色渐渐暗了,他却孜孜不倦,一直强调他们的尊严,“让一个老师在全校师生面前对你道歉,她该颜面何存?她以后还要怎么做人?我相信你是个聪明的学生,如果她今天对你道歉了,学校就不会有老师会喜欢你了,无论你到哪个班级,你都会被排斥和孤立。” 我沉默不语。 “九九同学,你觉得这个道歉值得吗?争个鱼死网破,不过是毁了两个人,不如各退一步好吗?校长在这替唐老师向你道歉,误会了你,是我们的失职,你的英文成绩很好,我刚才已经叫人拟好奖章了,等下就给你颁奖好吗?至于不愉快的事情,我们就此抹去吧。” 我终是被蔚校长洗了脑,但有个条件,就是要班主任私底下给我道歉,还我尊严。 班主任站在校长室里,脖子梗得直直的,美丽的眼睛屈辱而不甘,“对不起。” 我冷笑。 唐嘉音真是枉为人师了,连做错事也不肯虚心承担,真不知道她是靠什么才当上一班的班主任的,连我都有些怀疑她的能力和人品。 临出办公室前,我心生一计,靠到她耳边用只有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说,“下学期我不去一班了,我会告诉我妈是你赶我走的,还有,你把我妈给你的烟和红包还我,那个红包多少钱我可记得清清楚楚,如果你不还我,我就到蔚校长这里来告你状!” 班主任气得胸口剧烈起伏,举起颤颤巍巍的手指指着我的鼻子。 我没有给她开口说话的机会,用力挥开她的手,笑得明媚,“你把东西准备好,下学期开学我就来你办公室拿!” 终于出了一口气。 我慢步离开,心里轻轻的,却没有觉得高兴。原来报复完,并不是那么快乐,我本不是乐意玩手段的人,从前输的时候就当被狗咬了一口,如今赢了,却没有反咬一口的快感。 心里满满当当的,都是之前的屈辱。 也许吧。 把一颗钉子无情钉在别人心上,就算后来拔除了,也会留下不可磨灭的伤痕。 ------题外话------ 爆点终于来了,求收藏,求么么哒~ 正文 第五十二章 决绝(求收藏么么哒) 停车场里。 如玉少年已等在那里,霞光如瑰,却照不暖他的轮廓,双眼隐在帽沿下,一片黑暗。 闻见我的脚步声,兰仲文慢慢转头,眼珠如死水一般沉寂,乌黑得令人害怕。 见到我手中拿着奖状和奖金,他大致猜到了情况,嘴张了张,却不知道说什么,该道喜?还是该骂她冲动?想了想,嘴角化作一抹苦涩,“萧九九……” 我知道他想说什么,率先开口打断他,“兰花儿,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但是我下学期不想去尖子班了,那里根本不适合我,就算我在怎么努力,我的成绩还是上不去,没有同学喜欢我。” 兰仲文叹了口气,有些无可奈何,“怎么会上不去?你现在的成绩不就已经提升了么?没有什么不适合,只有不肯努力的自暴自弃。” “兰花儿,我知道在你们眼里,成绩就是证明一个人的里程碑,可是对我来说,成绩不是最重要的,我父母也不要求我成绩要多好,只要能及格,他们就满意了。” “那么你呢?你就不想证明自己?不想证明一下你不是不行,而是不屑考到最好?” “有用吗?在所有人眼里,我就是这么差劲,你看见我这些天的努力了吗?然而今天在礼堂上,我得到的是什么?就是这些!” 眼珠一暗,我用力将手中的奖品甩在地上,这股屈辱,也许一生都会烙在我的背上,想忘也忘不了。 就算奖颁给我了,也抚平不了我心里的创伤,把一颗钉子无情钉在别人心上,然后拔除了,还是会有不能磨灭的针孔,就算岁月如梭,风还是能吹进那个空荡荡的疮痍里,随时提醒我这是一股屈辱。 “本来他们还不打算给我的。是!是你帮了我,可是不要以为你帮了我就可以逼我做任何事情。”我心里闷着一团火,上不去,也下不来,无处发泄,只能凭着自己的原始本能胡闹。 “我逼你了吗?萧九九。” 我不答话,紧紧闭上眼睛,此时,我是拒绝交谈的,拒绝思考的。 兰仲文仿佛受了伤,语气艰难而飘忽,“萧九九,你不是答应过我,要和我一起上高中的尖子班么?如果你到属于你的班级去了,你根本就跟不上尖子班的进度。” 我心里本就委屈,被他这么一说,更是恼火,话不经大脑就脱口而出,“是啊,我就是说说而已,我没有非要去上尖子班,考不上就算了,我又不像你,天生脑子好用。” “考不上就算了?”兰仲文一怔,不可置信地抬头看我,“萧九九,这就是你的心里话?” “对,这就是我的心里话,你现在听到了吧?你现在也知道我是多么差劲的人了吧?所以你也走吧,别在管我了。” 静默。 死一样的静默。 良久,我听到了单车开锁的声音,接着一道黑影从眼前闪过,兰仲文没有回头,身影在夕阳下渐渐消失,带着决绝的气息。 仿佛永远不再回头。 永远。 我讷讷目送他远去,手脚冰冷。 一瞬间,像只被拔掉插头的电动娃娃,失去了一切动作和表情…… “萧九九。”许久,身后传来了蔚北北低弱的声音,透着愧疚。 也不知道他在这里站了多久,听了多少话。我胡乱抹了把泪,把一顶和兰仲文一模一样的红色帽子扣在头上。蔚北北走过来,把手搭在我肩上,我想也不想就甩开了,渡到自己的单车前面开锁取车。 我要说现在不讨厌他那一定是假的,我恨他入骨,甚至想把他毒打一顿,可是就算是打了,也改变不了什么。 像他这样的人,我一辈子都不想再理他,也一句话都懒得跟他说,只想离得十万八千尺,此生不在相见。 我跨上单车,蔚北北一着急,三步并作两步跑上来拉住我的手,“萧九九,你听我说……” 我脸色不善,用力挥开他的手,骑着单车离开。 蔚北北肩上的书包滑到地上,他呆呆立在夕阳下,任晚风凌乱了他的发。 期待已久的寒假来临了,暂时脱离了学校那个让人透不过气的大染缸,我却没有想象之中的开心,站在阳台上,遥望兰仲文家的白色房子,看着看着,就失了魂。 屋内挂满了画作。 这是我要参赛的作品,梅魂。 梅魂在风的浮摆下,翩跹起来,似要冲破这纸张直迎寒冬傲然怒放。 真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 也不知道我是着了什么魔,没日没夜的画,似乎全世界只剩下一件要紧的事情,就是画画,而此外,我累了就会到阳台上看看风景。 常常一站,就由夕阳转黑夜,兰仲文家的房子炊烟袅袅,灯光亮了起来。 我被漫无尽头的夜色包裹,周身的空气都成了寂寞的音符,如泣如诉的唱着哀愁。 啪一声房间的壁灯被老爸打开了,那双犀利的单眼皮眼睛透着疑惑和无奈,“九九,你站在阳台上干嘛?吃饭了。” ------题外话------ 青少年大赛要来啦吼吼吼~亲宝们快准备椅子瓜子看戏! 正文 第五十三章 妈罩着你 老爸怎么突然来叫我吃饭了? 我直觉不对劲,应了一声,收拾好情绪下楼吃饭,闷头吃了一会,老爸夹了块肉给我,“别光吃饭,吃点菜,九九,你不是说你们班的班长要给你补习功课吗?怎么天天见你躲在房间里没有出来?” “喔,他寒假要参加青少年才艺大赛,没时间。”我胡乱扯了个借口,埋头吃饭,想了会,又低声说,“爸,班主任说下个学期让我去别去尖子班了,她说我的成绩跟不上,留在尖子班会很吃力。” 老爸手中的筷子一顿,脸色严肃,“怎么回事?” 连气温都似乎滞了滞,下降几度。 我吓了一跳,埋在碗中的呼吸有点气弱。 “原因是她们班主任以为九九作弊,你看见九九拿回来的那个奖金了没?英语考试第一名。之前学校认为是九九作弊,还把九九批评了一顿,后面知道真相了就给九九私下颁个奖金了事。”筷子重重一放,向来无理取闹的老妈第一次那么深明大义。 老妈的手搁在饭桌上,气得牙痒痒,“之前咱们给了她不少好处,那1888的红包都足够她买个房子了,她就是这样对九九的,九九在香港就是讲英语的,还用得着作弊?真可笑!” 老爸轻咳两声,深深看了老妈一眼,在孩子面前说贿赂的事成何体统? 原来老妈给了班主任足足1888元。 心里一口气差点上不来,我攥紧拳头,捏得指间都泛白。要平白给那个老巫婆花,我还不如去读六班呢。 可是老妈是怎么知道的? 就在我心里疑惑的时候,老妈已经不依不挠的把真相说出来了,“一说到这事我就来气,要不是兰家那个小子告诉我,我们还被蒙在鼓里呢。” 老爸寒着脸,眼角的纹路因为愠怒变得深刻起来,“九九,兰家小子说的这件事是真的吗?” 兰仲文说的?他为什么要告诉老妈?他不是要跟我绝交了吗? 心头的点点惆怅又浮了起来。 我心烦意乱,点了点头。 老妈黑着脸教训我,“你就是蠢,她敢冤枉你,你上去打她两巴掌,回头妈罩着你。” “胡闹!”老爸沉着脸怒斥,“你是怎么教孩子的?尊师重道懂不懂?你竟教孩子打老师?今天九九要是敢打老师,明天她就敢打校长,你这教育有问题!” “合着我九九就是活该得被欺负吗?”老妈的声音也因为愤怒而拔高,不甘示弱的说,“我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咱们妈不喜欢九九我不说什么了,我自个疼,现在九九被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训斥,你不心疼就算了,你还替那个老师讲话?” 老爸脸色沉隧,大有风雨欲来之兆,“九九,你先回房间去,我有些话要跟你妈说。” 我直觉气氛不对,火药味太重了。抬头看了他们一眼,老爸对我露出个笑容,以示安抚。 我咬了咬唇,慢吞吞起身离开饭桌。伸脚迈上楼梯,却没真的到楼上,躲在楼梯间听他们谈话,老爸软着语气对老妈说,“你以为我不气?我萧亦娄的女儿被人这么对待我不火大?” 老妈没答话,但怒火似乎平息了一些。 “你别气了,既然这学校品德这么差,九九不去也罢,下学期我把她转回香港的学校去吧,本身受的教育不同,在这边跟不上进度也正常,倒不如回香港去,跟她堂哥几个读一学校,也有个照应。” 老妈霍然沉不住气了,“那怎么行?你又不是不知道咱妈不喜欢九九,我们两的事业在广州,也照顾不到那边,难道你打算让九九去住校吗?到时候九九会以为我们不要她了的。” “你也别总是说我妈了,现在我们都在广州生活了,你就别老提以前了。”老爸语气沉了沉,口气无奈,“等九九长大一些,就会明白我们的用心良苦了,香港的教育始终比这边好,她受的是英文教育,要改也不是一时的。” 老妈的眼圈瞬间就红了,“我不同意,我就九九一个孩子,她现在才14岁,我要看着她健康长大,不让她心里有创伤,也不让她吃苦,我们条件又不错,大不了给九九换个学校就是了。” “你怎么那么糊涂,让她去香港是为她好。” “为她好应该让她留在广州,九九从小到大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让她去住校,她家务不会做,衣服不会洗,要怎么生活?” “谁说要让她住校了,让她住我哥家里也行。” “那我更不同意,咱妈一点也不喜欢九九,就算你不准我说,但这本来就是事实,我不会让九九去让人看轻和欺负的。”老妈越说越激动,打碎了个白瓷碗,她蹲下身子,一边收拾碎片,一边固执地说,“你说我糊涂也好,你说我败儿也好,总之我不同意把九九送回香港去。” 房间里。 没开灯的房间黑得什么都看不到。 我躺在床上发呆,明明除了一片黑暗,我什么都看不到,但我就是不想闭上眼睛,睁着眼睛悲伤。 我不想回香港。 那样,我就见不到他了。 ------题外话------ 终于码完了,求收藏!求保护!求照顾!求爱护!大家么么哒~ 正文 第五十四章 才艺大赛,你还去吗? 午憩后,家里来了很多客人,我妈说这些人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多是业界大亨。客厅设了个牌局,我爸跟他们在玩梭哈,我无所事事,杵在我爸身后看他们玩牌。 大概是我在看着,领导们都有些拘谨,我爸也不喜欢有人站在他后面,抽了两张一百让我自个出门买点吃的。 我颇为无奈,穿上直排轮在大区里溜来转去,消磨时间。 滑到榕园外,心里突然滋生股奇怪的预感。 耳畔都是沙沙沙的声音,我总觉得,重重绿影后,会有一个人在等我。透过层层树影,我似看到一个如玉少年坐在榕树下,笑眼濯濯。 被那惑人的笑容牵引,我不由自主滑进了榕园。 身周树影婆娑。 我三弯四绕滑到榕树下,石椅上除了几片被风刮落的残叶外,空空如也。 景面萧条得令人落泪。 我鼻子酸酸的,立在风中,仿佛石化。 已经快一个星期没见到他了,他真的不会在理我了吧?想着又自嘲一笑,这都是自己造成的啊,自作孽,不可活。 要怪就怪自己不识抬举吧。 叹了口气,脚下的直排轮一转,我回过身,打算到别的地方转转。 一阵风吹来,卷起了灰色的衣角,衣袂翩跹。 拿着书的少年,薄唇殷红,流动着莹润的光泽。 天地万物,仿佛在这一刻相继褪去,只余一人眉宇似斑斓人间美景凝聚,似仙人,似梦。 明明离我那么近,又像那么远,恍如隔着一光年,飘渺虚幻。 我一愣,眼圈就红了。 兰仲文似乎瘦了一圈,眉目深深凹着,透着大病初愈的憔悴,他叹了一口气,仿佛不想在跟自己较劲般,温声问道:“萧九九,才艺大赛,你还去吗?” 我微微一愣,抬起头,模糊的泪光中,看见他手里拿着条丝质手巾,快步走了过来。 他把手巾递给我,我用力擦掉眼泪。 “我去!” 兰仲文见我哭得委屈,有些无措,摸了摸我的头,温声宽慰,“九九,你别哭了,我听我爸说,你爸打算让你回香港读书?” 我颔首。 他的声音悲怆,透着无可奈何的不舍,“下学期就要走了?” 我摇了摇头。 寒风中,他暗淡的眼珠一亮,“那你怎么打算的?” 我吸了吸鼻子,“不回去,等我拿了才艺奖,我做才艺特招生,成绩如果不是很烂,我高一或许可以进尖子班的。” 兰仲文一愣,认真看着我,“你不是说你不想进尖子班了吗?” “那天生气,说话就语无伦次了。”我低着头,有些不好意思的解释。 这一刻,阴霾好像在他心头散去,嘴角露出了多日不见的浅笑,泄露了他的好心情。他抱住我,力气大得想将我溶进血脉里,“萧九九,我们一起上高中和大学吧。” 我泣不成声,用尽全身力气点头。 年少的我们对爱尚且懵懂,就算心动过,就算难受过,也并不能看清自己的心里要什么。 只觉得眼前有个蒙着面的少女,她的美丽令你着迷渴望,你迫不及待想掀开她的面纱,不为了什么,只是一睹风采。 少年的爱,便是这样简单,只想两个人可以长长久久地在一起,不问世间沧桑。 转眼间,日子就溜到了青少年才艺大赛当天。 恰逢周日,我起了个大早,穿上质地柔软的五四服,长发梳好,戴上木兰花玉簪,全身镜中的女孩瞬间美如皓玉,灵钟秀毓,一颦一笑,由我牵动。 我满意一笑,检查好包里的证件,资料,作品,全部带齐。 我把大包背在背上,晨光从身后打下来,拉出长长的暗影,我关上门,脚步轻盈,踏上了寻求梦想之路。 兰仲文老早就在门外等我,今日,他开了辆军车出来,他其实还没到开车的法定年龄,好在身高有优势,眉眼沉静睿智,若不自爆年龄,看起来就像个成年男子。 驾驶座上的十五岁少年,身上穿着价值不菲的洋装,打白色领结,衬着梳向鬓角的柔软秀发,俨然一名风姿卓然的画中贵爵。 我满眼惊艳,大呼,“太帅了!” 兰仲文上下打量着我,笑得眉眼惑人,“多谢夸奖,你也不赖,不说话的时候,很有静若处子的文艺范,嗯,骗过一群文人没问题。” “真的?” 他点了点头。 我爆笑,毫无形象。 兰仲文摇了摇头,为刚才的称赞加上一句,“哎,动若疯兔,罢也罢也。” 我憋住自己的笑容,坐上车,扣好安全带,兰仲文转身从后座拿了份豆浆包子给我,“还没吃早餐吧?这个刚才在路上买的,你先吃点吧。” 他的好,我似乎越来越习惯了,乐呵呵接过,狼吞虎咽的啃着包子。 兰仲文看着我不雅的吃相,笑容有些无奈,“九九,你吃慢点,路途太长了,别等下胃被颠得不舒服。” “不怕,我一上车就会睡着的,雷打不动。” 兰仲文忍俊不禁,好像是这么回事。 利落踩动油门,军车在柏油大道上飞速疾驰,卷起漫天尘扬…… ------题外话------ 比赛啦,等的就是这一天,啦啦啦~ 正文 第五十五章 青少年才艺大赛(二更) 这时代,来参加青少年比赛的人大多没自己的主意,都是由父母栽培,或者学校专门培训,达到一定的水准,方可参加比赛。 所以比赛的人少得可怜。 筛选赛很简单,就是把稿子投给评委等消息就可以了,兰仲文是老将,参加过三次比赛。他进场没多久,就兴高采烈的出来了,一派淡然,“我通过了。” 我还处于茫然的状态,汗湿的手微微蜷着,盯着地面发呆。 还没有晋级的消息传来。 一瞬间,产生了自我怀疑,我画得不好吧?如果好,早就能收到消息了。 心里忐忑,闷闷的,很难受,但隐隐又有些不甘的期待,即煎熬又紧张,微微抿着唇,一门心思都在漫无尽头的等待上。 兰仲文见我提不起劲,知道我很紧张,蹲下身子握着我的手,“别紧张,你会通过的。” 乌黑的眼珠凛凛钻到心脏底,我受到安抚,屏去扰乱心神的杂念,缓缓点头,“嗯。” 他含笑点头,静静坐在我旁边。 “break!”突然有人大叫一声,豹子一样窜过来,我吓了一跳,那少年朝我一笑,夸张的在椅子上弹跳翻身,整个人我行我素,爆发出强烈的气场。 原来是在跳hip-hop。 他穿着白色紧身背心阔版裤,微卷的棕色头发,轮廓很深,此时正低着头狂魔乱舞。 我觉得有趣,兰仲文已经冲他打招呼,“连东。” 连东打了个响指,表示听到兰仲文的召唤,整个身体顺势滑开,一拍脑袋,仿佛是他的舞蹈开关,满身的气场刹然消失,惊心动魄。 “嗨,兰仲文。”他的中文有点憋足,坐在兰仲文旁边,甩甩头,汗珠四溅,“你又来参加比赛了?” 兰仲文颔首,“你又来创先河?” “是呀,我要把hip-hop风潮带进广州。”连东眼里闪着一丝光芒,“不止是纽约,中国也需要这样有节奏的嘻哈舞蹈。” 兰仲文赞同,“这次晋级了吗?” 连东摇头,语气却一点也不失落,豁达并且充满干劲,“没有,刚才公布名单里没有我,不过我已经习惯了,反正已经失败了6次,不在乎在多一次。” 我微微吃惊,他跳得这样好,居然还失败了6次。 兰仲文轻轻叹了口气,安慰似的拍了拍他的肩膀,“你跳得很好,只是现在还不接受这种大胆的舞蹈改革。” 看得出兰仲文很欣赏他,其实我也很欣赏连东的,他真的跳得很好,恍如灵魂觉醒,带着股无法忽视的震撼力量。 我想,这样自由灵动的舞蹈,就算现在不被接受,也只是暂时的,时代一定压不住它,在不久的将来,hip-hop一定会风靡中国,大放异彩。 连东也没有灰心,信誓旦旦的说,“嗯我知道的,我不会放弃的,我一定要将这种元素引进广州,开创流行先河。” 说完举起手,兰仲文与他默契拍掌,“加油。” “加油!”连东笑着站起身,“祝你这次钢琴大赛顺利通关,我要先回去练舞了,有机会再见。” “好的,我也祝你大放异彩。”两人默契锤了锤胸,拳头在空中相碰,这是连东的道别方式,他笑着说,“拜。” 兰仲文望着他离开的身影,眼角露出了鲜少的稚嫩笑容,“九九,你知道吗?其实我从前没想过要为自己争取什么,直到我见到了连东,他从十四岁开始参加青少年比赛,到现在已经6年了。二十岁,中国不接受这样出脱的舞蹈,他失败了6年,但他还是一如既往,没有放弃过自己的梦想。” 我静静的听着,也是万分感慨,“是啊,他跳得很好看,我以前只在国外的节目上看到过,没想到现场秀这么震撼。” 兰仲文深了眼底的笑意,“所以你也一样,就算遇到在不如意的事,只要你有恒心,一切都可以重头来过。” 我点头,心里暗暗发誓,就算这次失败了,我也不会放弃的! 会场广播响起了悦耳的女电子音,“作品人萧九九,参赛作品梅魂晋级。” 一开始听不真切,广播音又重复了两次,“作品人萧九九,参赛作品梅魂晋级……” “啊!”我高兴得弹跳起来,手舞足蹈。 “晋级了。”兰仲文也很激动,起身与我紧紧相拥,“九九,你晋级了,恭喜你。” ------题外话------ 亲爱的宝贝们,今天会有三更噢,第三更会在20:00,宝贝们敬请期待吧~ 正文 第五十五章 决赛!(三更) 光阴如箭。 眨眼就飞到了决赛。 后台的化妆室,所有人都紧张地准备着,我穿着一身五四服,白色锦衣,袖口和衣摆绣着栩栩如生的蓝色鸢尾,长裙迤逦,整一个民国女学生的装扮。 大厅的音乐已经响起,有人拿着话筒在介绍自己的作品,我坐在角落里,听不清大厅在讲什么,只听到叮地一声,一个工作人员探头进来大吼,“七号进场!八号准备!快快快!” 我站起来,悄悄擦掉自己手心里的冷汗,深呼吸往前走。 兰仲文不能进来后台,他坐在观众席里。 顶棚的灯光明亮刺眼,玫瑰色调的舞台布置得瑰丽豪华,四个评委坐在舞台正前方,环绕观众席。 主持人沉稳的说,“下面让我们有请作品梅魂的参赛者,萧九九。” 空灵的笛子低低蜷起,灯光暗下,只余一盏聚光灯停在我头上。 摄像机从身旁的梅魂慢慢移到我脸上。 我站在舞台中央,声音就在我的喉咙里,可是,我没有听见。 突兀地。 我发不出声音了。 额头的汗珠滚滚落下,我脑袋空白,四肢无措僵硬,想要努力装作镇定,脸色却越来越苍白。 观众席一片安静。 黑暗中,有一抹声音穿透层层人群直迎我而来,“加油!萧九九加油!” 我缓缓抬头,便见万籁俱寂的观众席中一柄荧光棒突兀的挥着,左右摇晃,“九九加油!加油!” 黑暗中的声音激越紧张,记忆里,似乎不曾见过兰仲文这么激动的样子,他总是从容的,云淡风轻的。 “下次我买上两个荧光棒去给你打气加油。” “为什么要买荧光棒?” “观众席太大了呀,我怕到时候你看不见我,所以买两个荧光棒挥着,你不就能一眼看到我在哪啦?” 回忆的画面从脑海中钻了出来,我指间一动,已找回了神智,深深呼吸,努力恢复镇定。 手臂随着音乐引向身边的梅魂,“大家好,我是梅魂作品参赛者,萧九九。” 声音里有令人动容的穿透力,清冷,孤绝,仿佛本人就是梅的魂,傲立于绝崖峭壁外,惊艳万里江山,“我的作品宣言,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 简短的宣言令评委为之一振,前面七位参赛者无一不是长篇大论,听得人昏昏欲睡。 而这位名叫萧九九的参赛者,她只有一句话,但她的肢体已经诠释了她的作品。 一阵雷鸣般的掌声响起。 评委甚至忘了敲铜,萧九九已经鞠躬下台了。 到了台下,我大口大口呼吸,刚才真的太紧张了,我咕噜噜的喝了几口水,平复一下情绪。 还有两位参赛选手便可公布比赛名单了。 我坐在后台发呆,肩膀被人轻轻拍了一下,疑惑回头,就见兰仲文似笑非笑的站在我面前,“表现得不错嘛,萧九九。” “你怎么跑进来的?”我捂住嘴巴,压低声音问他,“后台不是不让乱进的吗?” “我跟他们说,我是你哥哥,他们就让我进来了。”兰仲文眉眼濯濯,皎洁的灯光下,他眼波如玦,美若冠玉。 我微微吃惊,“就这么简单?” “你还想多难啊?” “好吧。” “萧九九。”兰仲文顿了下,“我今天才突然发现,你很有文艺范。” “真的?” 兰仲文认真点头,“恩,你穿这种复古风格的衣服,特别好看,特别招眼。” 我哈哈大笑。 他无奈摇了摇头,淡笑,“哎,一说你好看,你就迫不及待破坏自己的形象了。” 我们聊了个把小时,场上开始公布名单了,如果有念到名字,便是获奖了,如果没,等下就可以收拾东西自行回家了。 兰仲文看了眼躁动的后台,都纷纷起身打扮自己,他笑着说,“萧九九,我肯定你可以拿名次的。” “是不是真的啊?” 他认真点头。 果然,经过一番激烈的讨论,评委将我的梅魂盖上亚军获得者,冠军是一名参加过四次比赛的老将,获奖作品“果盆”。 我是史上第一个十四岁获奖者,站在台上,已没了初时的紧张,将我准备已久的获奖感言慷慨激昂讲出,无非就是感谢父母,感谢学校,感谢祖国之类的云云…… 兰仲文站在红色幕帘旁,眉眼温柔,千言万语,化作一句轻轻的呢喃,“萧九九,perfect。” ------题外话------ 我在考虑,我晚上要不要四更!如果可以破800我就四更了! 拼了!喜欢我的宝贝们快收藏我吧,破800我就四更! 第四更乃是兰花儿的决赛,也是初中篇的完结,想看卷二吗?那就嗨起来,大戏不断,赶紧动起你们的双手,收藏我吧~ 正文 第五十六章 钢琴决赛! 坐在黑暗的台下,我才发现在台下观赛和在台上的感觉完全不一样,今日是兰仲文的钢琴决赛。相同瑰丽豪华的赛场,舞台中央放着一架白色钢琴。 一束聚光灯打在舞台中央。 隐约中,看见白色丝巾飘进光里。 颀长的身影慢慢走进聚光灯下。 兰仲文对着评委台鞠躬,穿着巴洛克式黑色礼服的他高贵倨傲,宛如欧洲宫廷画中贵族,不萎顿,不懈怠,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无懈可击的绝美,简约又雅致。 场中传来一片惊艳的倒吸声。 我捂住吃惊的嘴巴,黑暗中,谁都看不清谁的神情,但我还是害怕泄露出自己狂乱的心跳声。 “砰砰砰……” 那么强而有力的声音,令我掌控不住,既害怕又兴奋。 这种自豪而控制不住的感情,从我胸腔里发出,带着闷闷的回音,一直荡到内心深处。当我看见他如此优雅俊美,我感到无比自豪和骄傲,感觉就是我家的孩子拿的荣耀一样,而心底里又很慌,想去抓住点什么,它又飞快地溜走了,快得令我措手不及。 这时候,我还不懂这样的心动,叫钟情。 他坐在钢琴上,打开琴盖,举止迷人而优雅。 摄像机慢慢移到他尖削的俊脸上。 细致如美瓷的手落下,琴音冉冉流泻,如汹涌的海浪般朝四下溢开。低声如泣如诉,高扬若山巅之风,一下便让在场的观众沉浮起来。 但绕是如此,我还是听出了他琴声里的紧张,在这之前,我曾听他演奏过几次,七次里面,有三次中间卡住。 不一会,琴声渐渐激越,已进入了演奏高潮。兰仲文行云流水般的手指顿了下,变得僵硬如铁。 琴声戈然而止。 全场静默,舞台中央的少年陷在聚光灯下,紧紧闭着眼睛,手指僵硬无法动弹。 台下的议论声逐渐开始扩大,开始讨论起来。 我心里着急,用力挥着手中的荧光棒,大喊,“兰仲文!加油!加油啊!” 无奈台下的议论声太大,瞬间就盖住了我的声音。 我急得满头大汗,只能在心里默默祈祷:兰仲文!快点扭过头来!快点扭过头来! 钢琴上的少年仿佛受到了感应般,把头扭过来,黑暗的台下什么都看不到,只能看到赛场尽头,一支荧光棒用力挥舞着。 那光芒仿佛是活的,一下就刺痛了少年的眼睛。 兰仲文一愣,恍若从梦魇中觉醒,四肢百骸的力量冲向手指,手指流动,叩响了天地的大门,各种声音醒来,掀破重重峰峦,天青海碧,花红霜白也相继为琴声染色,汇成青苍。 他就这样,以一人之力借万种天籁磅礴唱和。 一曲终,掌声如雷贯耳。 荡人肺腑,撼人心魄。 比赛完,兰仲文快速跑出赛场,用力抱住我,我的身子脱离地面,在空中旋转,兰仲文高兴的说,“九九,我成功了,我成功了!” “嗯。”我比他还要激动,紧紧抱着他的脖子,“你弹得很好,我为你自豪!” “九九,我终于冲破瓶颈了,我终于不用活在那个梦魇里了。” 梦魇? 什么意思? 我微微回过神来,“兰花儿,你发生过什么事?” 他眼珠变得有些淡,声音遥远,“嗯,你想知道吗?” “我想。” 兰仲文轻轻松开我,修长的手的伸到自己的衬衫前,无视众人怪异的目光,他将扣子一颗一颗解了下来。 白色衬衫慢慢掀开。 一条狰狞的伤痕陷在如玉的肌肤上,从锁骨处一路蜿蜒到心脏的位置,肉已经死了,长长的,红红的,大概缝十几针,随着年岁与肌肤的成长,那团死肉越发狰狞清晰。 我大吃一惊,捂住嘴巴,“怎么会这样?” “我小时候出过意外。”兰仲文自嘲一笑,眼窝变得深沉难辨,“九九,我从来没有见过我妈妈。” “小时候,人人都说我是钢琴天才,十二岁那年,我刚练好一只曲子,想弹给妈妈听,于是独自跑到台湾找妈妈,我打电话给她,她不愿意见我,只叫我快点回家。” “那天,我茫然地走在大街上,遇到一个劫匪,他从银行跑出来就抓住了我,拿着枪对着我的脑袋,然后数十个警察拿着枪冲了出来,以为我是劫匪的同伙,一个警察当场对我开枪……” 兰仲文讲到这,紧紧闭着眼睛,仿似是内心深处最恐惧的魔魇,他微微喘息,汗湿的手指用力攥着,“我住院的时候她也没有出现,从那以后,我就再也不想找她了。” 脑子滚过一阵轰隆,我伸手抚上他的伤疤,被一股淡淡的心痛包围住,眉眼苦涩,握住他的手,“没关系,你还有我。” 他紧紧抱住我,仿佛想将我嵌进灵魂血液里,“九九,是你教我走出了这个心魔,我冲破了瓶颈,九九,我以后可以弹钢琴了,我不在恐惧了,我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了。” 声音里有坚毅不摧的信念。 我用力回抱他,闻着他身上淡淡的清香,心安地闭上眼睛,“兰花儿,你也不要怕,我会一直在你身边,陪着你,不离不弃。” 我会陪着你,翻越每一个山岭,闯过黑暗的时刻,用勇敢伴随你生长,直至年年岁岁,只要你不走,我不离开。 初中篇完。 ------题外话------ 文文到这里卷一就完咯,求收藏!卷二叫爱与不爱皆惘然,卷三叫盗不走的爱人,亲宝们有好的卷名可以给我留言哦,好的话我会采纳的么么哒! 正文 第一章 绘画特长(二更) “兰花儿,你有什么话要告诉我吗?” “嗯。九九,如果我们走散了,你记得我会在终点站等着你。” ——题序—— 中考成绩公布时,萧九九终是以画画特长生的身份进入了高一尖子班,青少年才艺大赛,她的‘梅魂’获得银奖,为学校搬回一座举国震惊的奖杯。 蔚校长眉开眼笑,对于之前的总总不愉快全部抹掉了。 而一班班主任,因为师德败坏被学校开除,据说是有人将唐嘉音的失职行为举报上国会,她的做法简直是师范耻辱,为此,她将终身不得在担任教育者这一行职业。 其实光举报是不可能这么严重的,很多老师都受贿,教育者心知肚明。所以这件事,一定是有谁在背后推波助澜,施加压力,拿唐嘉音出来杀鸡儆猴。 八月的天气奥热而漫长,开学前,萧妈妈让九九给高中部的领导送礼,九九不知道是哪位领导,提着烟酒来到新建的小区外,按照纸上的地址找到一幢褐红色的高楼,按下16楼,电梯缓缓向上升。 银色铁门半合着,萧九九按了按门铃,一把清脆的女声从屋内传来,“请进。” 萧九九进门,看得出这房子的主人很有品位,玄关处设计奢华,采光明亮,挂着几幅印象画,整体简约优雅,是五房三厅的复式公寓。 九九换上一次性家居鞋,厨房里洗碗的女人又说,“请到厨房来。” 九九走进去,路过客厅,看见一抹熟悉的身影躺在沙发上看电视,一条长腿悠闲晃着,姿态慵懒。 竟然是蔚北北。 原来这里是蔚校长的公寓,九九如是想,沙发上的少年早已经看见了她,邪肆的眼珠一懵,身体立即快过脑子从沙发上蹦了起来。 他的腿已经好了,身体拔高,已长到180的个子,大长腿,套着件滑稽的卡通图案睡衣,看见萧九九,瞬间窘了。 下一秒,他快速冲进自己的房间反锁门。 自从作弊事件后,他们就没说过话了,初三第二学期,萧九九是在三班度过的,蔚北北找过她两次,萧九九不愿见他,他也就不来了。 毕竟他也是有自尊的。 只是心里,有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失落,好像被拿走了什么,淡不了,忘不去,每当夜深人静时,这股惆怅就会涌上心头。 九九没什么表情,把东西拿进厨房里,洗碗台上的女人长相和蔚北北有几分相似,四十多岁,眉目温柔,气质高雅。 蔚妈妈见到烟酒,没有意外,似乎习惯了收礼,客气的婉拒了几句,见九九坚持,便谦和收下了。 喝了两杯茶,九九见任务完成,起身告辞。 蔚妈妈说了几句挽留的客套话,九九一一对答,她温柔地笑着,把九九送到了玄关处。 九九换好鞋子,出门按电梯。 叮一声电梯在眼前打开。 九九走进去,电梯门缓缓关上,就在合闭那一刻,一只修长的手从电梯外伸了进来,梯门感应到人体,再一次打开。 蔚北北追了进来,“等一下。” 九九面无表情,按了关闭键。 蔚北北深吸了一口气,“九九,能和我聊聊吗?” “不能。”萧九九干脆利落。 “为什么?” “不为什么。” “就不能听我说几句吗?我是真心诚意要和你道歉的。” 萧九九抬头看了他一眼,电梯门缓缓打开,她走出去,留下一句,“拉倒吧。” 蔚北北锲而不舍跟上萧九九,“能别这么尖锐吗?就不能好好说话?” “不能。” 萧九九站在路口拦计程车,计程车停下,蔚北北抓住她的手臂,“考试的时候是我不好,可是我也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 九九嫌弃地看着他的手,就好像看着一堆垃圾,“你没想到的事情多了,放开。” “不放,今天无论如何,你都要跟我谈一谈。” “蔚北北,我们真的没什么可谈的,过去的事情我不想提了,人各有志,你既然做了,不必后悔,因为你后悔了也没用。你当初选择了牺牲我,而我,我选择了不原谅。所以别在找我谈了,我的原谅对你来说也没有意义,我就是原谅你了,我也不可能在和你做朋友。” 一番话掷地有声,蔚北北微微一愣,“不是的,我在意的,如果你不原谅我,我一辈子都不会好过。” “蔚北北,凭什么呢?”萧九九眉毛微挑,冷笑,“当初你觉得应该牺牲我,所以你牺牲了我,如今你觉得内疚了,所以我就得原谅你?” 蔚北北脸色惨白,嘴张了张,却说不出什么。心底里被一股内疚压着,使他站在她面前,抬不起头来。 他就这样,永远在她心里矮一截了罢。 萧九九无视他的受伤,语锋尖利,“蔚北北,谁都不欠谁的,当初你牺牲我,是我靠自己重新站起来的,你只是那个推我倒下的人,并没有拉我一把。那么今后,你就抱着对我的愧疚活着吧,我不原谅你,但是我不会恨你,因为你只是我生命中一个不重要的小角色。” 说完拉开计程车门,扬长而去。 ------题外话------ 听说很多亲们都看不习惯第一人称唉,于是乎,卷二序序就改成第三人称了,看起来应该不影响,而且写起来更顺手了,大家么么哒 正文 第二章 同桌的你(三更) 开学这天,萧九九起了个大早,和兰仲文在豆浆油条摊前会合。九九喝豆浆喜欢把油条撕成一小块一小块丢进豆浆里,然后搅一搅,用汤匙舀起油条慢慢啜着。 兰仲文从她的侧面看过去,正好阳光打在她身上,浓而密的睫毛一闪一闪的,就像电影中的慢镜头,在金灿灿的阳光扫下一层美丽的剪影。 他心头一颤,划过一丝莫名的悸动。 九九油腻的手已经伸到他眼前,将仅剩的一根油条拿走了,兰仲文嫌弃地皱起眉,“萧九九,你别再吃了,已经吃了三根了,等下撑到了。” “没事没事,我还能吃。”九九啜这豆浆,语气含糊。 “你的手脏死了。”兰仲文如是说,却没有真的嫌弃,眼珠如洗过的碧空一样明净湛然。 “吃油条本来就是这个样子。”萧九九不满嘟嘴,撕了张纸擦手。 兰仲文还是嫌弃她,“你等下到学校记得洗手。” “知道了。” 1987,时代进入了质的飞跃进化,人均工资升上了两三百元,渐渐的,路上的小车多了起来,骑过长长的柏油大道,绿荫茂盛,风吹起额前的头发,萧九九和兰仲文对视一眼,露出了明媚的笑容。 高中尖子班和初中尖子班已经不在是一个级别的了,学校招进了更多的特优生,原来的一班,已经一分为三,一部分进入了高一尖子班,一部分转了学校,还有一部分被调到了二班。 蔚北北还留在一班,而乔漠,戴雪,辛璇并没能达到分数线,被调到二班。 其中戴雪和辛璇因为爱慕者太多,两人似乎偷偷谈起了恋爱,成绩一落千丈。 此次高一班的状元并不是兰仲文,而是一名叫云卿的女生,从镇二中调到一中来的。 第二名是蔚北北,总数只低于云卿3分。 而兰仲文的中考成绩出奇的烂,分数刚好比萧九九多了一分,以钢琴特长生被招进尖子班。 此次钢琴比赛,兰仲文获得冠军,成为广州省首个获得冠军的钢琴手,头衔光环汇聚一身,令他的形象更加高大上。 高中生涯正式拉开帷幕,由于学校新添进三分之一的学生,也由于成绩的关系,兰仲文的名字渐渐被人遗忘在公告栏上,取而代之的是云卿和蔚北北。 云卿成绩固然优异,但她是镇里来的女孩,少了城市女孩的毓秀,却多了一份水漾般温柔的雅致,清秀温婉。是以,追求者不断。 而居于他身后的蔚北北,是蔚校长的儿子,样子帅得一塌糊涂,无论走到哪,都能引发尖叫声惊叹声一片。 情书在他的课桌上堆成一个小山。 萧九九和兰仲文仍然是同桌,两个看似成绩平凡的人,都以惊人的才艺考进尖子班,他们男才女貌,不在受到冷嘲热讽,因为他们是特招生,就算成绩一般也没事。 兰仲文就算隐盖了自己的实力,他那张形同祸害的脸还是招眼得可怕,五官尖削,眼珠无暇,下颌倨傲,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无懈可击的美。 更何况学校还保存着一部分兰花儿党,她们从情窦初开时便芳心暗许,自然不可能那么快拔除爱意。 她们还是喜欢着兰仲文,她们还是相信兰仲文会东山再起。 萧九九上课时喜欢搞小动作的毛病还是没改掉,上课铃声一响,萧九九就掏出剪刀和胶水,手指飞快在贴纸上流转。 她又想做个纸笔筒了。 兰仲文哭笑不得,“萧九九,现在高中了,你在不听课,我之前帮你补的功课就都白费啦。” 萧九九五官扭到一起,“我现在不想听课,等星期六日你在帮我补吧。” “你把我当成免费辅导老师啦?”他们现在还是坐在第五组第四排,兰仲文临窗,头扭过来。 逆着光,并不能看清他的神情,但能感到他嘴角翘翘的,心情很好。 “那我给你点糖当作酬劳吧?” 兰仲文摇了摇头,“不干!糖给了我不还是你吃?你现在把小东西都交到我这里来,等下课来领回去,从现在开始,上课认真听课,敢打瞌睡我跟老师揭发你。” “你敢!” 兰仲文立马举手,“老师,萧九九说她要打瞌……” 卧槽! 萧九九眼疾手快按住他的嘴巴,面对老师询问的眼光,九九立刻赔笑,“没事没事,我只是想说老师您讲课实在太生动了,没事没事,老师您继续讲。” 全班哄堂大笑。 这节是历史课,沉闷到所有人都想打瞌睡,萧九九居然说生动? 历史老师的眼皮抬了一下,没有理会她的调侃,继续拿着历史册本讲课,真是站如松,坐如钟,够沉稳,够宁和。 “我靠!兰花儿你来真的啊?”一坐好,萧九九就恶狠狠的瞪向他,不经意间,手指冲向兰仲文的腰,用力一拧。 兰仲文身体瞬间一软,抓住九九的手,包在掌心里,笑眼濯濯,“那不是必须的吗?” 正文 第三章 早恋危害(一更) “萧九九,我现在也不是好学生了,跟你一样,是特招生。” “对喔,我差点忘了问你,中考你为什么故意不考好?” “因为我想证明一句话啊。”兰仲文语气轻快,末了,在自己心里补上一句,为了陪着你呀。 九九疑惑,拉耸着脑袋问他,“是什么话啊?” “不是我不行,而是我不屑。” 不是吧?! 这么拽? 萧九九忍俊不禁,她还记得,这话是他当日说的,她证明了她行,而他证明了他不屑。 “我说兰花儿,你的不屑比奖学金还重要吗?”他要是以年级第一进入尖子班,可免去全额学费外加奖学金啊,这条件多么诱惑啊,既能成为万众瞩目的学校名人,又能光耀门楣,牛掰哄哄的。 等于免费上学又可以免费拿学校给的钱啊。 多幸福啊。 兰花儿从小学拿奖学金拿到现在,应该攒了不少钱吧,想想还有点好奇。 “我又不缺那个钱,把名额让给有需要的人也是一种美德嘛。”他促狭一笑,眼尾微微挑着,语气轻飘飘,全然不在意。 最重要的,是可以给九九报仇。初三下学期,他还是唐嘉音的学生,唐嘉音不是要重点培养他么?那他就让她赔了夫人又折兵,故意不考中考状元,让唐嘉音损失一大笔奖金,然后在她被举报的时候他又写了一封匿名信给国会,揭发她种种恶行,一次搞臭了她的名声。 不过,他爸是中铁局的,高铁地铁火车都归他们管,时代在进步,城市在变迁,如此锦绣前程,有几个是缺钱的? “那你攒了多少钱啦?”说实在的,九九还真的好奇这个。 兰仲文凝眉想了下,“快有一万了吧。” 什么?! 他已经快万元富了? 九九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学校给你的奖学金居然这么丰厚?” “怎么可能?有些是我爸给的零用钱,我很少用到。九九,你说我这人,一不喝酒,二不抽烟,三不赌钱的,以后娶个老婆,她是不是很幸福?” “切,那我也一不喝酒,二不抽烟,三不赌钱,我以后的老公是不是很幸福?” “肯定很幸福。”他认真想了下,突然很羡慕的说。 “那你老婆也肯定很幸福。”九九模仿他的语气,狡黠眨眼。 兰仲文一愣,笑得天地同色,眼珠凝视着我,郑而重的说,“必须的,她肯定很幸福,我会对我未来的老婆很好很好的,把我最好的东西都给她,爱她宠她不让别人欺负她。” 九九听得出神,半响,愣愣地说,“听你这么说,我突然感觉,有个老公太好了。” 头上一暖,兰仲文的手已经落在她头上了,动作温柔,揉了揉,低压声音说,“嗯,我们会很幸福的。” 嗯? 啥意思? 我们? 我跟他?怎么个幸福法? 整个下午,九九都在咬笔头想这件事,半响,她突然顿悟过来,他说的是他跟他老婆很幸福吧,然后说她也会跟她老公很幸福吧?可是,如果不跟他在一起了,她就感觉自己不那么幸福了呀。 九九这么想着,心里憋闷。 本以为高中是可以任选位置的,其实不然,高一班的班主任仍然是走劣配优路线,待课本发下来,座位便重新洗牌。 兰仲文中考成绩是尖子班倒数第二,但鉴于他在初中的辉煌事迹,班主任把他调到四组跟云卿同桌。 而成绩倒数第一的萧九九,则被调到三组与蔚北北同桌。 这个消息一公布,四人的表情各异,兰仲文与萧九九自然是不情愿,蔚北北有些高兴,而云卿一脸无所谓。 萧九九趴在桌上,表情怏怏的。 显然是不愿意动。 班主任见她端架子,心里叹了口气,扭过头去用眼神询问兰仲文。 这个昔日学校第一重点栽培的三好学生,此时一样没什么表情,坐在座位上,没有一丝想挪动的意思。 教室鸦雀无声。 班主任下不了台,再度开口唤九九,“萧九九?” 九九充耳不闻,直接把头埋进手臂中,假装没听到,不肯动,也不理会。 班主任又看向兰仲文,他漂亮的脑袋微微垂着,辩不清情绪,只能看到下颌线条紧紧绷着,也是不高兴的。 班主任直觉两人很奇怪。这下,她就更要拆开他们了,学校明令禁止早恋,她担心这两个学生就是偷尝禁果的亚当与夏娃。于是乎,班主任正了正脸色,把兰仲文叫了出去。 不久,兰仲文就回来了,闷着脸,显然是和班主任谈不拢。 兰仲文一坐下,九九还没开口问出疑惑,就被班主任叫出去了。 “九九,你可知道早恋的危害?”走廊上,班主任倚在栏杆上,四十岁的年纪,慈眉善目,语重心长。 “啊?”九九有些懵?什么早恋?班主任在说什么啊? ------题外话------ 求收藏!求么么哒 正文 第四章 大放异彩(二更) “早恋的危害,你可知道?”班主任复述了一遍,一板一眼的,“我听说兰仲文同学在初中的成绩是很优秀的,甚至可以说,是学校百年难出一人的优秀,九九同学,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他的成绩一落千丈?你知道吗?” 九九这回是听明白了,原来班主任以为他们两谈恋爱了,萧九九哭笑不得,憋着笑对班主任说,“老师,我想你误会了,我和兰仲文同学并不是恋人。” 况且,兰仲文的成绩并没有下滑,不过是他故意为之罢了。 班主任一听这话,偷偷乐了,中学生恋爱这种事一直是老师眼里最头痛的事儿,谁一生能没有个心动爱慕的时候?更何况是骚动的青春年华,越是逼着小萝卜头们,他们就越叛逆,搞不好就破坏了学生与老师之间的信任度,高中生不比初中生,他们更有思想,更有主张,所以当班主任的,不止得懂得察言观色,还要适当听听学生们的心声,关爱他们。 于是班主任笑了,意味深长的说:“这样吗?那你们为什么不肯换位置?老师这样是为你好,你是特长生,成绩跟不上班级的进度,和成绩优异的同学相互辅佐才能进步啊。” 这个班主任与初中那个班主任真的不同,唐嘉音做人全凭喜好,看你成绩好,顺眼对你好,看你成绩不好,就否定了你的一切。但高中的班主任不同,她对人做事都是凭着良心来,看得出她没有歧视九九,是真心为了她好。 九九心里不反感她,反之,很喜欢她。但是她就是不愿换座位,不想和兰仲文分开。 班主任见她一脸固执,无奈的叹了口气,“九九,你这样会害了兰仲文同学的,就算你们没在谈恋爱,但是人言可畏,今天你不肯换位,明天学校就会有人传你们在一起,到时候,就不是老师找你谈话了,而是校长和你家长了,你明白吗?” 萧九九低头看鞋子,不语。 但表情明显动摇了。 班主任觉得她应该是听进去了,于是温着声音说,“等下下课你就到第三组去,好吗?” 低垂的脑袋点了点,班主任眉开眼笑,叫她回教室。 九九转身离开,身后追来一句,“九九同学,老师看过你的画,画得很不错,期待你大放异彩。” 九九抿住的唇一弯,低低地回了句,“谢谢。” 回到教室,九九的心暖暖的,自信心因为老师一句简单的称赞膨胀起来。学生时代,老师在学生眼里可要比父母都高大上几倍,他们的认可,就是学生的骄傲。 课间十分钟,萧九九偷偷看了眼一动不动的兰仲文,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动作轻微,怕惊了他眼底那潭寂海。 兰仲文见她把东西收拾整齐,拉上拉链,仿佛不可置信,用力抓住她的手臂,“萧九九,你要换位?” “嗯,兰花儿,老师说我们这样下去学校会以为我们在谈恋爱的,到时候校长会叫我们家长来谈话的,我不想害了你。” 兰仲文面无表情,大有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怒意,“捕风捉影的事情,你怕什么?” “其实老师说得对啦,咱们两成绩现在在班级里是最差的,如果还非要呆在一块,他们一定会觉得有点什么的,兰花儿,我想你也是明白的,这样下去,耽误的就是两个人的未来,兰花儿,我知道你喜欢清静,你也不想成天到哪都被人指指点点吧?” 兰仲文郁着脸色,一言不发。 萧九九重新坐下,挨着他说,“兰花儿,虽然咱们不是同桌了,但是咱们还是很近的,就是隔了两张桌子而已嘛,回家也还是可以一起回去的,跟之前没分别的,就是上课不能坐在一起了而已。” 兰仲文还是沉默。 九九心里过意不去,扯开笑容继续哄他,“人言可畏啊,所以兰花儿,暂时分开一下下吧。” “萧九九,你等我吧。”良久,兰仲文低迷的嗓音在耳边萦绕而起。 “啊?”九九一懵,反而摸不着头脑了,不是她在哄他吗?怎么他一开口,格局就好像变了? 兰仲文小心翼翼把桌子中央的纸笔筒拆下来,仿佛是稀世瑰宝般,珍重的放在萧九九手中,“只要半学期,等期中考试后,你就能回到我身边了。” 知兰花儿者,萧九九是也,她立马就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笑得眼睛晶亮亮的,“好,我等你考个年级第一,然后来接我这个全班倒数第一的同桌。” 兰仲文忍俊不禁,柔了眼底的笑意,明净惑人。 ------题外话------ 疯狂码字中,亲们快点表扬我,收藏我,么么哒~ 正文 第五章 摸到了(三更) 因为兰仲文坐的是临靠走道的左侧,所以九九想坐在右侧,这样他们就只隔着两张桌子的距离,伸手可以碰到他的背。 但是蔚北北已经坐在右侧了,她和蔚北北关系不好,不知道怎么向他开口,站在过道上发呆。 在温习课本的蔚北北,感到有股幽怨的气息落在他头顶上,他看了眼兰仲文的方向,顿悟过来,拿出书包塞进隔壁的桌兜,身子让开,把右侧的位置空了出来。 他这意思是要把位置让给我吗? 萧九九心里一喜,乐颠颠拿着书包坐了下去,“谢谢。” 蔚北北一怔,想不到她会和自己道谢,那天午后的决裂还历历在目,她的突然转变令他感到意外,挑唇笑笑,“不客气。” 坐下后,萧九九把一个纸笔筒小心翼翼黏在自己课兜旁,蔚北北认得那个笔筒,她以前一直黏在课兜中间的,现在居然黏到自己那边去了,可见她还是很排斥自己的。 两人就这样不咸不淡的做着同桌,除了必要的客套,一直无话。殊不知,全班的女生都嫉妒死萧九九了,尤其是后桌叫吴夏的女孩子,她喜欢蔚北北,喜欢得明目张胆。 蔚北北现在是数学课代表,亦是全班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吴夏是今年的新生,头发很漂亮,喜欢戴各式各样的头箍,圆眼圆脸,肌肤粉嫩,看起来就像个红扑扑的可口苹果,让人看了就想咬。 她的同桌叫盈盈,同样是新生,五官秀挺,肤色略黑,但一双长眼特别清亮,浓密的睫毛,令她看起来像画着黑色眼线笔,精神奕奕。 她们两是一对活宝,聒噪爱笑,很多时候,萧九九都被她们两吵得耳朵生茧,背后也经常受到她们玩闹时不小心的袭击。 但她们两明显是好玩的,很快就跟九九融合在一起,她们崇拜萧九九会画画,经常一起做手工,萧九九在纸上画了个模型,叠好贴上贴纸,就变成立体的了。 她两叹为观止,林夏拿着贴纸说,“太神奇了,萧九九,你简直是画龙点睛啊。” 盈盈也觉得新奇,爱不释手的玩着立体贴纸,“我还没见过这样的东西,你是怎么做到的啊?” 两人咋咋呼呼,蔚北北也被吸住目光,把头扭过来,看见巧夺天工的立体贴纸,他也觉得有趣,“这是谁做的?能送个给我吗?” 他这是明知故问。 因为萧九九不理他,他只能含沙射影对吴夏说话。 吴夏小脸一红,把自己手中的立体贴纸塞进他手里,“北北,这个送你。” “谢谢。” 吴夏的脸更红了,“不谢。” 等蔚北北把头转过去,吴夏激动地说,“我摸到了北北的手!我摸到了!好开心!” 吴夏对蔚北北的爱慕是很明显的,她总喜欢用笔戳蔚北北,然后跟他借各种东西,不然就是请教各种问题。 都说青春是骚动的,一点也不错。 这个年纪的少女都爱幻想,吴夏幻想着蔚北北喜欢她,每当蔚北北指点她,她便心花怒放,幸福得晕头转向。 好像全世界只剩下她的笑容,那么悦耳,那么幸福。 九九和盈盈听着,瞬间喷笑。 课间十分钟,萧九九去上厕所,回来时一个女孩坐在她的位置上跟蔚北北聊天,蔚北北俊脸愉悦,玩着手里的贴纸,有一搭没一搭的回应着。 九九见他们聊得投入,也不好意思叫她起来,便走到走廊上发呆,兰仲文的同桌云卿不喜欢别人吵闹,她不敢去叨扰。 “蔚北北手中的贴纸,是你送给他的?”半响,身旁传来一缕低迷的男音,似乎有些不高兴。 九九不用转头也知道站在身边的人是谁,她把身子倾过去,挨在兰仲文身上,“不是我送的,我做给林夏的,她送给了蔚北北。” 这个微小的动作愉悦了兰仲文,他轻轻莞尔,“做得蛮漂亮的。” 萧九九也笑,从兜里掏出一个立体贴纸放在兰仲文手里,“喜欢的话,这个送你。” 靠在他身上,闻着熟悉的清香,心里有一种惘然的幸福。 兰仲文低头看着,手中的贴纸小小的,却端正可爱,他一笑,眼睛弯成一汪春水,流经断层,凝聚成千古不化的温柔。 九九不由傻笑,他突然说,“以后上课不准玩这些了,小玩意和零食都交到我这里来,下课了在领回去。” 什么?! 九九笑脸瞬间变苦瓜脸,扁着嘴,“兰花儿~” 儿字还特意拉长尾音。 ------题外话------ 今天的数据好差呜呜呜~宝贝们你们都不喜欢我的文吗?为什么没人收藏呜呜呜,序序哭着滚去码字了~ 正文 第六章 我们约会吧(一更) “别撒娇,没用。”兰仲文俊脸绷得紧紧的,态度坚决,“我要是不管你,以你那随波逐流的自觉性,下学期准被踢出一班。” “不会啊,你现在不是每个星期六日都帮我补课吗?就算我没听,你也会帮我补上来的嘛。”九九嬉皮笑脸,以博同情。 兰仲文突然收住笑容,望着楼下苍郁的树木,如玦的眼波明明灭灭。 “九九,我希望你培养起一份自觉性和一份责任感,我不想总用逼你的口吻来约束你,我不想你得过且过的虚掷青春,我希望你想要争取什么,就去勇敢追求,去得到,做一切你想做的事情。” “我想做的事情就是上课吃零食啊。” 兰仲文身子一个不稳,恶狠狠地瞪向她。 一本正经的肃穆样吓到了九九。 有句话,叫遇强则强,遇弱则弱。你遇到了什么样的朋友,他对你都有一定影响力,如果对方优秀,你作为他的朋友,你也会被感染,变得越来越优秀。 反之,你遇到一个不学无术的朋友,你多少会松懈。不是你影响他,就是他影响你。 作为兰仲文的朋友,没人可以盖住他的光环,他天生有一股王者的风采,有睥睨众生的傲然,可以引领所有人,使之折服。 九九平日里虽然嬉皮笑脸的,但是该懂的她还是懂的,心里感谢兰仲文出现在她的生命里,因为他的出现,即将落入漩涡的她被他拉了出来,没有继续在浑噩中堕落下去。 见他这般严肃,九九知道他不是开玩笑的,珍而重的点头,淡静如海的眼珠映着兰仲文,清明清明的,“兰花儿,你没有逼我,我知道你都是为了我好,我听你的。” 兰仲文眉眼一柔,摸了摸她的秀发,“真乖。” 不久,夏日沉闷的天气渐渐变凉,秋风送爽,正是吃螃蟹的季节,也迎来了一个举国欢庆,合家团圆的日子,中秋节。 中秋节前夕,各家各户都挂上了红色灯笼,办置可口的月饼,鲜美的螃蟹,热闹气氛导致国道车水马龙,出现了围堵现象,严重的水泄不通。 九九和兰仲文被堵在上学的路上,以乌龟慢跑的速度缓缓前进着,平日只要十分钟的路程,今日骑了半个多小时。 兰仲文倒是不急,长腿悠闲的跨在地上,一派置身事外的高贵从容。 九九急了,蹦上单车看看远处几乎不会流动的车辆,“前面倒是快一点啊,万一迟到了怎么办?” “没事呢,等下跟老师说明情况就行了。”兰仲文悠哉悠哉的,手状似无意地书包里掏了掏,见九九扭头望着自己,一脸你在干什么的疑惑表情。 微风吹乱了她鬓角的碎发,兰仲文一愣,手从书包里伸了出来,把她的头发拢好,“九九,明天是中秋节,学校放假,你明晚有空吗?” 啊?! 九九内心发出一阵惊叹,还没细想其中的意味,就捣着自己的头说,“有空啊,我天天晚上都没事。” 彼时,兰仲文笑得一脸明净无害,“那我们明晚一起出去逛逛吧。” “好啊。” 很多年后,每当九九忆起这件事,都会羞得直想撞墙。一个女人,怎么可以这么不矜持!好像天天期待着他约她似的,一副如狼似虎的饥渴样。 风尘仆仆赶到教室,就看见蔚北北坐在位置上,桌上被礼物堆成一个小山,教室外里三层外三层的围着,女生纷纷挤破头似的冲进教室给蔚北北送礼物,他笑容桀骜,谦逊收下。 九九皱着眉,位置被人包围了,完全挤不进去。 正当她苦恼的时候,有个低眉顺眼的女生突然走到兰仲文面前,她不敢抬头,娇羞地把礼物递给兰仲文,头虽低着,但九九可以感受到她殷切的眼神,一定很炙热。 九九一愣,兰仲文已经快她一步,身子微微一让,带着九九避开了那女生的礼物,稍微站得离那女生远了一些,“谢谢你的心意,不过不用了,我不收礼物。” 听见兰仲文讲话,那女生一喜,柔着眉眼说,“没关系,只是一点小东西。” 说着把礼物塞进兰仲文怀里,兰仲文接过,但不过一秒,他又把礼物重新放回她手里,歉意而疏离的说,“对不起。” 一句冷冰冰的对不起,瞬间击碎了女生的芳心,她十分尴尬,拿回自己的礼物匆匆跑开。 待她走远后,萧九九斜着眼尾瞪了他一眼,“你怎么这样啊?” “乱收礼物,只会令她们误会。”兰仲文并不觉得愧疚,笑意盎然,“收礼物这件事虽小,但承载着太多我还不起的情谊,我不会接收任何一个暗示,这样只会苦了她的一片痴心,不如把她的好感扼杀在摇篮里,早点看开。” “可是你这样也太无情了。” ------题外话------ 大家猜猜兰花儿把手伸进书包里干嘛,猜中留言,会有奖哟! 正文 第七章 林湘的情书(二更) “无情?也许吧,九九,如果不是我喜欢的,我一概都会无情对待。”兰仲文似笑非笑,状似无意的话语,却透着更深层次的含义,“多情总被无情恼啊,这个人喜欢那个人,那个人不喜欢这个人,那个人又暗恋着某个人,但是某个人又不懂,你说,是不是很无奈?” 萧九九唔了一声,“是挺无奈的,但是跟收礼物有什么关系?” 兰仲文嘴角微微一抽,恨不得敲开萧九九的脑袋看看里面是什么构造,是不是都被糖浆堵住了,他咬牙切齿的说,“礼物不就是一个喜欢的暗示吗?我不喜欢她,我干嘛收她的暗示,这不是害她误以为我也喜欢她吗?” 九九专注的听着,末了,受教地点了点头,“原来是这样,你早说嘛,说得那么文绉绉的,我哪里知道你想表达什么?” 兰仲文恨恨地瞪了一眼。 亏她还是玩艺术的。 这猪脑袋不知道是怎么炼成的,要以后生的女儿像她这样迷糊,那就完蛋了。 九九自顾自笑着,半响,她突然反应过来,不喜欢的人,他就不会收她们的礼物,但他好像收过自己的礼物吧?还很多次了,这是不是代表着自己在他心里是比较不同? 心砰砰砰的狂跳着。 九九小脸发烫,匆匆丢下句我去复习了就跑进教室,颇有几分落荒而逃的味道。 兰仲文站在她身后,看着她别扭的样子,笑得差点岔气。 她还知道害羞啊? 把脸闷在课本中,九九才觉得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呼吸,怎么办?心跳得太快了,哼!都怪那张祸国殃民的脸,迷惑了她的神智。 头顶上的风扇呼呼转着,九九抬起头,偷偷看了眼前头的脑袋,微风卷得他的短发轻舞飞扬,她望着望着,就出了神,细细忆起刚才的事,他从不收别人的礼物,却收了自己的礼物。 九九心花怒放,有种惘然的甜蜜。 放学后,乔漠突然来一班找兰仲文,今日九九是值日生,兰仲文要等她,并没有立刻回去,安静地坐在座位上填数理册。 吴夏和盈盈两人扫地,蔚北北负责搬凳子,九九擦黑板,大家各干各的,乔漠拎着一大袋东西进来,看形式是女孩子们送的礼物。 夕阳在乔漠脸上渡下一层金粉,少年轮廓暧昧,把东西搁到兰仲文的桌上,拿出一封粉色书信,以炫耀的口吻说:“班长,你还记得咱们班的林湘吗?和容嫣同桌的那个。” 兰仲文连眼都没抬,“不记得。” 萧九九擦黑板的手一顿,大囧。 他不是号称过目不忘的吗?居然忘了林湘,初三的时候林湘就坐在兰仲文前面,那时林湘还是个组长,不至于默默无闻,天天把作业收集好交给兰仲文,不能说感情深厚,但也算天天见面吧? 转眼间,他就说不记得了,这到底是真的还是玩虚的啊? 乔漠更囧,眯着一双危险的桃花眼,大声问讲台上的萧九九,“美鬼,你还记得林湘吗?” 九九擦黑板的手不停,声音如珠落玉盘般清脆悦耳,“当然记得啊,林湘嘛,她怎么了?” 好吧,九九承认自己是个八卦的妹子,她竖着耳,打算听听乔漠有什么神秘事件要告知。 而吴夏,盈盈两人也不例外,皆伸长了脖子等乔漠讲下文。 蔚北北可有可无的闲晃着,完全将乔漠当成空气,这种行为他清楚得紧,乔漠大张旗鼓的来尖子班,还能有什么事,不就是收了几份小女生的情书,来这吹水炫耀么? 果不其然,乔漠神秘一笑,看着兰仲文,姿态高傲的说:“林湘之前给班长写情书了啊,班长还记得吧?” 兰仲文不知道是听进去了还是没听,视线仍停留在数理中,声线慵懒迷人,“记不清了,应该没有。” 乔漠差点摔倒,不死心的凑到兰仲文眼前说,“有啊班长,那天她拿情书给你的时候,我还站在旁边看着呢。” “这样啊。”兰仲文还是淡淡的,根本不上心。 九九实在看不下去了,照兰花儿这无所谓的样子问下去,乔漠得追问到猴年马月啊?她渡到乔漠跟前,好奇的看着乔漠,“然后呢?乔漠,林湘送情书给兰花儿,你要表达的是什么?” 终于有人问到了重点,乔漠瞬间自信心膨胀,得意洋洋的笑起来,“我是想说,她今天给我写情书了。” 九九翻了个白眼,还以为是什么天大的事情,就这点烂谷子芝麻事,说不说都一样。 见九九不感兴趣,乔漠慌了,把信递到九九眼前,“美鬼,这封信比起你当初写给班长的情书还要肉麻几十倍,不信你看看。” ------题外话------ 嘿嘿,这章埋了两个伏笔,一是兰仲文的心思,二是乔漠的心思,大家都可以猜一猜哟,答中有奖!晚上8点三更的时候揭晓。求收藏,求么么哒~ 正文 第八章 对号入座(三更求收藏) 卧槽! 又提之前那件事! 萧九九臭着一张脸,“乔漠,你能别老提这事吗?” 这只是个巧合,但是在别人眼里,可不是这么简单的。 听到情书两个字,不止吴夏和盈盈惊呆了,连蔚北北也是目瞪口呆,吴夏和盈盈围了过来,眼中泛着八卦的精光,“九九你给兰花儿写过情书?” 兰花儿这外号,她们是跟着萧九九一块叫的。兰仲文这个男人,看似谦逊儒雅,实则冷漠,骨子里有股拒人于千里的疏离。 她们是只敢观望不敢亵渎啊。 不像蔚北北,幽默风趣,好说话又容易相处。 乔漠点头,“那是,美鬼当初写给班长的情书是惊天地,泣鬼神啊,我们全班都知道,第一句就是亲爱的仲文同学,请允许我这样叫你……” “乔漠你不要乱说!”萧九九厉声打断他,脸红红的,有对号入座的嫌疑。 “美鬼你敢写不敢认啊?”乔漠贱笑,拉长声音起哄,“吼~脸红了。” 吴夏和盈盈一头雾水,看了看脸红的九九,又看了看已经停下笔抬头的兰仲文,兰仲文眼中似乎只有九九,专注地凝视着她,即温柔又深情。 两人交换了个眼神,有情况! 捂嘴偷笑。 兰仲文支着下巴,惑人的眼眸似笑非笑,似乎想听听萧九九的回答。 而蔚北北面无表情,心里面闷得慌,有种想逃离教室的冲动。 萧九九恶狠狠地瞪了乔漠一眼,“我认你个大头鬼啊,算了,懒得跟你解释。” 其实情书不是她写的,她却不想解释。这瞬间,她开始明白自己的情感了,三班那女孩的情书,对她来说是个美丽的误会,不是她亲笔,却和她有着一样的心情,那么轻而易碎的琉璃梦,美好令人沉沦,叫人甘心用一辈子来缅怀。 乔漠其实就是来炫耀的,风水轮流转,以前那么受欢迎的兰仲文,天天收情书收到手软。女孩选择男神的层次,都是先从成绩第一的兰仲文开始选,无论哪个女生,见到他和兰仲文,都不会先说乔漠怎么样怎么样,而先是说兰仲文怎么样怎么样。 其实不止女生会比样貌,男生也是会的,乔漠长得不错,眉目风流俊逸,但站在兰仲文身边,瞬间就暗淡失色,无论是样貌,气质,格调,都比不得他。 所以他恼啊。 现在兰仲文不如从前了,高中的女生也不像初中的女生那么死板,不解风情,只喜欢成绩优异的学生。他想来看看情况,也让兰仲文和九九看看,他乔漠是多么受女生欢迎。 他拎来的袋子,里面全是女生送给他的礼物,本来想跟兰仲文炫耀一番的,岂料他根本不在乎,这让他窝火。 他把袋子中的礼物一一拿出来,放到兰仲文的桌子上,兰仲文笑容淡淡的,自动无视他。 乔漠眼中的精光流转,换上一副笑颜,状似无意的说,“这些东西都是女生们送给我的中秋礼物,你们呢?都收到礼物了吧。” 他用的不是疑问句,而是肯定句。 九九和另外两个女生都静悄悄的,显然是没有收到了。 乔漠四下张望,除了蔚北北的桌子堆得全是礼物,其他人的都空空的。这并不奇怪,奇怪的是兰仲文的桌子上也是空的,这不可能啊。 就算他的成绩一落千丈,他仍然有一副所有女生都为之倾慕的皮相啊,更何况,他还是钢琴冠军,多少带着传奇色彩。 怎么可能连一个礼物都没收到? 不容乔漠多想,一班的气氛已经陷进了死一般的冰冻,乔漠不自然的咳了两声,为了化解尴尬,他伸手招呼三个女孩,“别说我对你们不好,你们在这些礼物中挑一个,就当是我送给你们的中秋礼物吧。” 这话好像是在同情她?萧九九如是想,吴夏和盈盈已经冲上去挑礼物了,笑容幸福。 九九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就像兰仲文说的,礼物是一份心意,礼轻情义重,要是她们知道自己送出的礼物被乔漠这样随手糟蹋,她们肯定会很失望的,谁的礼物又不是千挑万选?万般深情的? 不多时,吴夏和盈盈就挑好了,乔漠的笑容眩目,招呼九九过去拿,九九鄙视地看了他一眼,转身拿起垃圾桶去倒垃圾了。 乔漠微微一怔,有些尴尬。 兰仲文却心情大好,嘴角蕴着抹淡淡的笑意,继续做题。 蔚北北悄无声息跟在九九后面,等九九要转下楼梯,他快步冲到九九面前抢过她的垃圾桶,“我去倒吧,太重了,你拿不动的。” 九九一愣,手中的垃圾桶已经被抢走了。 蔚北北往她手里塞了个东西,伴随着一句中秋快乐,他抱着垃圾桶仓皇而逃。 ------题外话------ 哈哈,还没到兰花儿出手,大家继续猜,继续猜 正文 第九章 四更求收藏! 望着蔚北北远去的身影,九九低头,手中是一个月饼,喜庆的包装壳上画着一个笑脸。 九九楞了下,细细看着月饼,左下角用圆珠笔写了三个小小的字。 对不起。 显然是不想让她看见这三个字的,他特意把字写在角落里,小小的,带着无尽的歉意。 这句话不知道他要讲几次,九九心里想,其实她已经原谅他了,时间是最好的良药,足以抹去所有不愉快的记忆。北北以前是对不起她,但是他至少没逃避责任,一直为自己的歉意在尽心弥补着。 九九叹了口气,在心里释然的说:蔚北北,我原谅你了。 回家的路上,九九觉得自己的书包越背越重,就像背着一块巨石,额头冷汗津津,她停下单车,扒拉下自己的书包,一打开,瞬间懵了。 藏蓝色的双肩包里,静静躺着副四十八色的颜料,在夕阳的照射下,发出令人炫目的光晕。 八十年代的颜料对他们这个年纪,算是稀有品,一般学生买不起,所以买得起这个东西的人,只有兰仲文。 还以为今天不会收到礼物呢,虽然嘴上不说,但是看着别人满满当当,收得全是礼物,九九的心就空荡荡的,很失落,也很羡慕。 她把颜料取出来,拿在手中反复翻看,心花怒放。 “你喜欢吗?”兰仲文低迷的声音在耳边轻轻萦绕着,九九抬头,少年跨坐在单车上,白皙得近乎妖娆的手指微微曲着,有些紧张,有些冒汗。 风轻轻吹动额角的碎毛,九九站在夕阳下,双眸似荧夜秋水,顾盼生姿。嘴角蕴着抹微笑,连淡静如海的眼珠也相继染上喜悦,抚着那套颜料,声音轻如呢喃,“这是你送给我的中秋礼物吗?” 兰仲文颔首,“不知道你喜欢什么,所以买了你用得到的东西。” 这是她收过的,最棒的礼物了,不在是出于关怀,不在是一件随手的物件,而是一件真正意义上的礼物。而更重要的,是送礼物的这个人,是她所期待的。 不可否认,她心里期待值最高的人,潜移默化里一直是兰仲文。 果然,他是不会令她失望的。 九九莞尔,在也掩饰不住心中的喜悦和甜蜜,踮起脚尖抱住他,“你不让我对你说谢谢,所以我只能给你个拥抱,以表达我对你的礼物的喜欢程度。” “我本来还想你会回家在拆开的,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发现了,变聪明了哈。”兰仲文没有躲开她的拥抱,紧紧回抱她,把下巴抵在她发上,眼里是浓得化不开的温柔。 “你送的东西太重啦,我不发现才怪呢。”萧九九毫无形象大笑,在他心脏的位置上敲出一阵阵悸动,兰仲文低头,眼波深深的,像两颗黑得发亮的曜石,一下吸住了萧九九的目光。 萧九九也定定地看着他,身后的景物相继退去,只余那人容颜惊艳,她想,就算天地在一瞬间老去,她在他怀中,便也不会觉得遗憾。 “砰砰砰……” 心跳得好快,怎么办? 脸也好烫,应该红了吧? 萧九九捂住双颊,兰仲文觉得好笑,促狭了眼底的笑意,把头压低,只要一点点,在一点点,他的鼻子就能碰到自己的鼻子了。 九九紧张得屏住呼吸,感觉心就在喉咙处,要以无法承受的力量破膛而出。 她的手指微微发抖,闭上眼睛。 兰仲文低笑,殷红的唇轻轻擦过她绯红的脸,“你在发什么呆?” 九九霍然睁眼,兰仲文的头已经越过自己的脑袋伸到背后去了,手慢慢绕到背上,帮她把书包拉链拉上。 九九大囧。 那天晚上,九九做了个梦,她看见萧宅后院种了一片飘渺萦回的兰花海,花香清幽,时续时断,飘忽弥漫,她被牵引着走进去,自此,便在也没走出来过…… ------题外话------ 礼物是一套颜料,有答对的小盆友吗?有的话来领奖吧 正文 第十章 不解风情(一更) 落日渐渐西沉,天色暗了下来,圆月穿过一层层薄雾,高挂天空,散发出淡淡的光晕。 九九倚在梳妆台上,整理好衣衫,拿出从萧妈妈那偷来的口红,往嘴唇揩上一层薄薄的红,镜中少女立时神采奕奕,白衣胜雪,肤如美瓷,鼻若悬胆,眸若秋水。 颇有几分绿草苍苍,白雾茫茫,有位佳人,在水一方的韵味。 她满意一笑,一蹦一跳的下楼去找兰仲文了。 昏黄的灯光下,少年倚柱而站,面容高贵,兰芝玉树。 头顶的烟花一波盖过一波,声音贯耳,雷霆万钧,在天空深处绽开绚烂夺目的烟火。 九九还没开口就先笑了。 兰仲文走了过来,看了九九半响,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一言不发的打量着她。 九九见他紧紧盯得自己,心里有些发虚,毕竟第一次化妆,被人目不转睛看着,像一个做错事的小孩子。 半响,兰仲文恍然大悟,“怪不得觉得奇怪了,九九,你嘴上了擦什么?” “没有啊。”九九抬起头,壮起胆,否认。 “还狡辩。” 九九唇上一重,少年的手已经压在她柔软的唇上,他的手温温的,暖暖的,摩挲着自己的嘴唇,九九一愣,心已然漏掉半拍,彼时,少年已把手举到她眼前,修长的指上印着抹微红,眼神促狭,“这是什么?” 九九气闷,用力挥掉他的手,心里怒骂:不解风情! 兰仲文愣了下,笑意不减,将手搭在她肩上,声音空远绵柔,“你怎么了?生气了?” 九九不答。 沿途的孩童在玩炮竹,见人就炸,跑过他们时,有个调皮的孩童冲九九扔了个炮竹,砰一声炮竹在脚边炸开,把萧九九吓了好大一跳。 “啊!吓死我了。”九九跳起来,惊魂未定。 这动作瞬间冲散了凝重的气氛,也仿佛愉悦了他,兰仲文放声大笑,笑声扬扬如笙鼓,煞是好听,“萧九九,你胆子真小。” “他无缘无故扔过来的,我当然怕啦。” “你就是胆小。” “你才胆小!你们全家都胆小!”九九不服气,恼不过,还跑到旁边的福利社买了一包白色炮竹,这种炮竹跟孩童玩的那些不同,这种炮竹不用点火,低危险,落地才会炸开。 她调皮一笑,往兰仲文脚下丢去几个。 换来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兰仲文连连后退,声音又好气又好笑,“萧九九,你连我都敢偷袭,胆子越来越大了。” “这哪里是偷袭,这分明就是光明正大的袭击。” “好啊,你给我等着。”兰仲文笑容戏谑,身影迅捷,躲过我的袭击跑进福利社去,不一会,他就拎了一袋白色炮竹出来,九九吓了一跳,赶紧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兰仲文从身后追上来,脚步悠悠,偶尔朝她脚下的地方扔几颗炮竹,换回九九一顿惊呼,“我去!兰仲文,别扔了,投降投降。” “这么快就投降了?”兰仲文眉眼濯濯,兴味盎然。九九低眉顺眼,假装投降,走到他脚下,发狠地洒了一把炮竹。 火光四溅中,萧九九早就跑远了。 兰仲文吓得跳了起来,样子哪还有往日的高贵从容,透着气急败坏,为那张完美得无懈可击的俊脸平添几分稚嫩,“萧九九,你敢骗我。” 九九拔腿狂逃,夜空下飘来一阵悦耳的笑声,“这就叫兵不厌诈。” 兰仲文笑意不减,沿途跟着萧九九,悠哉悠哉的。 九九手中没有炮竹了,不敢靠近他,也找不到买炮竹的地方,唯有一个劲地闪躲着。 不久,学校对面的福利社渐渐出现在夜色中,九九一喜,跑过去,就见男男女女围坐在露天下,竟有十几个人。 蔚北北,乔漠,舒维宇,展臣,吴夏,盈盈,吕颖,戴雪,辛璇,容嫣,等人居然都在。九九楞了下,脚边已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爆炸声,把她吓得跳了起来。 兰仲文站在她身后,笑得像个得了糖的孩童,眼睛晶亮亮的,璨如星辰。 “你居然敢偷袭我!”九九恼羞成怒,追上去抢夺兰仲文手里的炮竹,他并不反抗,笑容宠溺,任九九拿走了他手里的炮竹。 抢完后,九九赶紧一溜烟跑出一段距离,回头一笑。 淡淡的月色下,她的脸似有种让人心醉神驰的魔力,令他一瞬间失了神,丢了魂。 兰仲文呆呆看着,连脚边响起的噼里啪啦声都充耳不闻。 九九见他不为所动,干脆把一整盒炮竹都洒向他脚下。 这回,年少吓得跳起脚。 远处早有人认出了他们,见到这般光景,均笑得前仰后翻,甚至有男生为九九喝彩,“萧九九,敢袭击班长,你牛掰啊!” 这人是他们初三的同班同学舒维宇。 九九大笑。 舒维宇和乔漠一样,是个典型的捣蛋鬼,行动派,见九九和兰仲文玩得有趣,便也跑进福利社里买了一大堆炮竹,他风风火火冲到辛璇眼前,朝她一顿扔。 这年纪的男生,已经懂得追求心仪的女生,舒维宇就是其中一个,他爱慕辛璇的美丽,觉得她便是全天下最美的天使,纯洁动人。 正文 第十一章 有心人的设计(二更) 但是他的白雪公主辛璇显然不是这样想的,辛璇心高气傲,自认外貌清丽脱俗,追求者不断,绝不会看上舒维宇这种长相不突出,性格又烦人的男生,她眼中只有一个人选,那便是蔚北北。 她跟戴雪都商量好了,兰仲文是戴雪的,蔚北北是她的。 于是厌恶地皱起好看的眉,声音冷凝,“你给我滚开!” 舒维宇一愣,脸色有些尴尬,“阿璇。” 这话一出,辛璇更不高兴了,眉峰挑得高高的,碧波流转,“你叫我什么?我没听清,你在说一声。” “阿璇。” “阿璇也是你叫的吗?”辛璇冷笑出声,场面一下默了。 “咱们不都一块玩的吗?北北平时不也这样叫你的?”舒维宇的笑容有些牵强,试图为自己找台阶下。 无奈辛璇对他厌恶至极,嘴角掀起一抹讥讽,“你跟北北一样吗?” 静若寒蝉。 舒维宇站在露台下,脸色已不是一般难看,突然脚下传来一阵爆响,舒维宇吓了跳,回过头,就见九九站在他身后,笑得前仰后合。 舒维宇一愣,九九已经咋咋呼呼的抱头跳脚,原来是兰仲文冲她扔了炮竹。 兰仲文眼中蕴着淡淡的宠溺。 场面的气氛顿时活跃起来。 闹着闹着,都忘记了舒维宇这边的不愉快,九九身边传来另一阵爆响,她顺势看去,就见蔚北北手里拿着一包炮竹,笑容桀骜。 九九怒目圆瞪,放弃了对兰仲文的攻击,转身拿着炮竹去追蔚北北,蔚北北拔腿狂逃,一脸惊恐。 路过吴夏和盈盈身边,九九扔了两盒炮竹给她们,“还愣着干嘛?快帮我报仇!” 于是吴夏和盈盈加入了萧九九的队伍,炸得蔚北北抱头逃窜。 然后场面突然变得一发不可收拾,所有人都跑到福利社里买炮竹,人手一份,对着自己想整蛊,或心仪的对象玩闹起来。 因为北北这边有九九,吴夏和盈盈三人围着,所以戴雪几人就没过来了,与辛璇容嫣三人一直紧跟着兰仲文,攻击他。 其他人则攻击乔漠。 不一会,分得零零散散的男生就觉得他们吃亏,女孩们都是几个聚在一起攻击一个男生,而男生却要一敌几,于是他们迅速聚拢到一起,团结起来攻击女生。 女孩们火力薄弱,纷纷后退。 男生们把福利社占据了,女孩们买不到炮竹,渐渐转为弱势,只能被动受欺负。萧九九体育神经好,跑得快,被女孩们掩在身后去买炮竹,她身体灵活,逃得飞快,兰仲文甩开众人跟上她,一路悠悠扔几个炮竹,吓得九九魂飞魄散。 萧九九买好炮竹后,一直站在福利社里不肯出去,因为兰仲文就站在外面等她,她抱着塑料袋大吼,“不准扔我!” 兰仲文笑容盎然,“不,就要扔你。” 萧九九气结,拧着小脸,“你不准扔我。” “就扔你。”他还故意比了比抛物的动作。 “不要扔我。” “要扔。” “求你了。”萧九九气弱。 兰仲文凝眉,似在考虑。 九九扁嘴,“我都求你了。” “好吧。”兰仲文丢掉手里仅剩不多的炮竹,朝她招手,“你出来吧,我不扔你。这条路比较黑,我先送你回学校的福利社那去。” 这条路是挺黑的。 九九四处张望了下,除了微弱的路灯外,一片荒凉。丝毫听不到烟花的轰隆声,她心里感动,便跟上兰仲文,并肩同行。 兰仲文到底守承诺,没有在整蛊她,接过她手里的袋子说,“这个袋子看起来好像很重,我帮你拿着吧。” 九九唔了一声,递给他。 “你这个傻九九,怎么可以自己一个人来这么偏僻的地方买东西?万一出事了怎么办?” “这不是因为我跑得快嘛?” “你唉。”兰仲文叹了口气,“哪有你这么做出头鸟的?以后,我不在的时候,你不准答应别人这种要求,至少,得有三个人以上陪着你,才可以答应。” “噢。” “嗯,现在告诉我,是谁提议你来这里买炮竹的?” “戴雪说的,她们刚才告诉我,要和我一笑泯恩仇,重新做朋友。” 兰仲文眼中的笑意隐去,变得阴沉沉的,“以后不准你跟她玩。” 管得也太多了吧?九九无奈,嘟着嘴。 “听见了没有。” “听见了。” “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见九九不服气,兰仲文叹了口气,给她普及附近的地理及风气,“刚才那个福利社后面是个老人院,位置偏僻,躲着很多变态,经常对人露械,你一个女孩子也敢来这里,不怕死。” 九九吃惊,眨着无辜的眼睛说,“我不知道啊,我没来过这里。” “那现在知道了吧?” 九九诚惶诚恐,“知道了。” “那以后还敢来吗?” “不敢了。” 兰仲文满意一笑,揉了揉她的秀发,“真乖。” ------题外话------ 继续求收藏,亲宝们,序序的文文现在进入危险期了唔唔唔,喜欢我的快收藏我吧 正文 第十二章 出事(三更求收藏) 回到学校的福利社前,兰仲文叮咛她小心点,便把手中的塑料袋还给九九了。 九九一扫刚才的受挫样,欢天喜地把炮竹分给女孩们,站在戴雪面前,戴雪笑脸相迎,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九九不好意思臭着脸,强颜欢笑地把炮竹拿给她们。 顿时,火药充沛,男女双方再次开战。 火光四溅中,所有人的脸明明灭灭的,不亦乐乎。 兰仲文独自坐在露台上,看似不经意的眸光,却没有一刻离开过九九。 这边,九九玩得乐不思蜀,但很快,女孩们的炮竹用完了。眼见天色也晚了,几人围在一起商量一番,决定采用调虎离山之计,然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九九留在原地垫后,其他人择路乱逃,男生见女孩们打退堂鼓,左右包抄,都揣着炮竹去追自己想要攻击的女生了。 等了许久,蔚北北还是没有动的意思,站在福利社前,悠悠晃着手里的炮竹,笑容戏谑。 怎么回事?他怎么不去攻击别的女生啊?一晚上就守着自己炸。 九九心里苦恼,站在树下与他大眼瞪小眼。 不多时,男生们纷纷回来了,聚到福利社前,摆头摇手,表示女孩们都跑光了。 只剩下萧九九一人。 男生们不怀好意抛着手中的炮竹,奸笑。 九九心里打鼓,望着远处露天台上的兰仲文,他也是站在男生那边的,促狭着眼坐在藤椅上看戏。 九九纠结着眉,想了想,对兰仲文大声吼道:“兰花儿,我要回家了,她们都先回去了,我也要回家了。” 换回男生们一阵爆笑,乔漠一步步逼近九九,“美鬼,你看我们还剩这么多炮竹,在玩会吧?别浪费。” 说完将手中的炮竹悉数扔在九九脚下,九九吓得拔腿就跑,男生们一哄而上,炮竹在九九身周应地而响,火光四溅。 她大叫着,捂着头跑,手里攥着最后一把炮竹,想在逼不得已之时抛出去,岂料跑得急了,脚一歪,整个人像水一样泼在地上。 炮竹在手中‘砰’一声用力炸开。 九九闷哼一声,眼泪就流出来了。 蔚北北见她摔了,头低低的垂着,似有泪花闪过,晃花了他的眼。 他吓了一跳,把手中的炮竹扔掉,追上去,就见九九眼中夹着泪花,眉毛痛苦的拧着,手臂微微发颤。 心里一惊,蔚北北扶住九九,她的手也有些不自然的抖着,蔚北北翻过她的手掌,整个手心黑漆漆一片,伴随着一股刺鼻的药弹味冲进他鼻尖。 “九九,你捏破炮竹了?”话一出口,他才发现自己的声音有多嘶哑,昔日悦耳动人的嗓音此时沙哑无比,竟是哽住了。 萧九九颤抖着嘴唇,只能发出一句弱弱的,“好痛。” 蔚北北的脑中瞬间炸开了,一片空白。 把九九背在背上,蔚北北脚步不停,汗顺着他的脸颊滴滴答答往地面掉,他却不敢有丝毫松懈,紧紧托着九九,把她背回福利社。 兰仲文坐在露天台上,老远便闻见一股刺鼻的药弹味,仿佛心有灵犀般,他倏地起身,微凉的夜色下,蔚北北背着萧九九冲过来。 在互相调侃的男生们也纷纷感到出事了,停下动作,对蔚北北身后的九九露出了担忧的目光。 兰仲文快速从露台跳了下来,从蔚北北背上抱过眼泪婆娑的萧九九,他铁青着脸,第一反应是把九九抱到福利社的洗手间里洗手。 揩了点肥皂,洗去一手乌黑的药弹粉,并没有见血,但是整只手都淤青了,像个熟透的紫薯,里里外外都泛着丝骇人的黑紫色,肿胀无比。 所有男生都惊呆了,尤其是兰仲文,眼珠黑得像要灼穿一切。 九九的手是要拿画笔的,如果有任何闪失…… 兰仲文不敢想象下去,脸色极其难看,心疼的摩挲着她的手,一个关节一个关节仔细检查,边揉边问,“九九,是觉得疼还是觉得酸要告诉我。” 九九脸色苍白,虚弱地点了点头。 兰仲文捏了好几个地方,萧九九都煞白着脸说疼,捏到最后一个关节,兰仲文的心都提了起来,凝住气。 一股麻痛从掌中传到四肢百骸,神经线微微一收,九九下意识缩手,“好疼。” 兰仲文重重呼出一口气,似放下心中大石,笑着安慰九九,“没事了,觉得疼骨头就没事,要是酸,就是骨裂的征兆了。” 九九茫然地点了点头。 蔚北北的肩膀瞬间一垮,紧绷的神经也松懈下来,这次是因为他穷追不舍才害得九九摔倒的,如果她出了事,他会内疚一辈子。 “以后不准玩炮竹了。”兰仲文皱着眉嘱咐,见九九表情空洞,似乎还没从受伤的情绪中晃过神来。 兰仲文知道她在想什么,温柔低下头,靠到九九耳边说,“没事了九九,骨头没事,就是淤青了,你要是怕,等下我带你回家,我来跟伯母讲。” ------题外话------ 序序现在是拼了老命更文了,大家快收藏我吧么么哒 正文 第十三章 真相!(求收藏) 回家的路上,兰仲文牵着她的手,沉默不语。 九九是最害怕这样的兰花儿的,面无表情,却有种令人窒息的压迫感。 她慢慢走着,连气都不敢出一个。 “萧九九,你说这笔帐要怎么算?”良久,兰仲文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 九九啊了一声,摸不着头脑。 “戴雪。”见九九不明白,兰仲文郁着脸色重复了遍,“初三的事本来一笔勾销了,但从今晚看来,她似乎死性不改。” 九九没说话。 她不想惹麻烦,但是麻烦总是会找上她,人与人之间,为什么一定要互相伤害呢? 兰仲文晚上虽然一直坐在露台上,但他观察入微,九九手里那把炮竹,是女孩们临走前,戴雪拿给九九的,里面参合着几颗需要用火种才能引燃的危险炮竹。 之前那袋炮竹是九九买的,兰仲文很清楚,袋子里那些都是低危险无危害的,只是炸开时,会爆出火星。 而就是这股火星,引燃了九九手中那几个需要用火种引燃的炮竹,九九很怕那类危险的炮竹,所以那几个炮竹绝对不是九九买的。 两种炮竹看似是一样的,但一种是引导,一种是自爆,拿在手里看不出区别,但炸开的味道却不同。 兰仲文刚才就发现异常了,离开福利社前,他用手捏破了一个九九买的炮竹,其伤害程度只是像手被火烤了下,有点灼痛,但并不会伤害皮肤,更不可能会把整只手炸成重伤。 戴雪在玩什么把戏,兰仲文心似明镜,眼珠微微阖起,散发出一股危险的气息,“九九,不是什么人都适合做朋友的。如果你看不清,不敢拒绝,那我就来让我来教你吧,我来教你,什么是值得教的朋友,什么是不值得教的朋友。” 九九一愣,兰仲文又讥诮地说,“她不是要和你做朋友吗?从明天开始,你就假装和我翻脸,要是她问什么,你自己找个借口搪塞她,要不了几天,你就会明白了。” 次日,萧九九和兰仲文绝交的事就像个炸弹,从学校这潭深水里炸出。 第一节课下课铃声一响,戴雪就匆匆来到一班,见了九九,第一句话就是,“九九,你和兰仲文绝交了?” 九九黯然神伤地点了点头,装的。 戴雪眼中划过一丝得意,握着九九的手安慰,“你们为什么绝交啊?” “因为。”九九艰难地顿了下,“他嫌我的字写得太难看,说我跟他做朋友,掉了身价。” 好吧,九九承认这理由很牵强。 戴雪却不疑有它,拿起九九的圆珠笔写了几个龙飞凤舞的字,“九九,你觉得我的字写得好看吗?” 明丽的眼睛透着期待。 九九点头,语气虔诚,“嗯,很漂亮。” “九九,你不要难过了,班长不跟你做朋友,我们跟你做朋友,晚上我们一起回家吧,我给你介绍我的朋友,他们都是帅哥哟。” 九九差点喷笑,但是她忍住了,憋着一张想笑不能笑,想哭又不能哭的僵硬脸,点了点头。 放学后,戴雪和辛璇如期来到一班,好像害怕九九会和兰仲文一起回家似的,冲过来拉了九九就走。 临出教室门口,戴雪悄悄回头,见到兰仲文站在自己的位子上,面无表情的收拾书包。 看样子一点都不会主动去哄九九,戴雪心里一喜,之前九九可以跟在他身后,完全是因为她没脸没皮地缠着吧。哼!也对。如果她这种超级美女懂得放低姿态,不得手到擒来?还能轮到她萧九九吗? 取了单车,戴雪说口渴,想去买饮料。九九没意见,三人就到福利社买汽水,八十年代的汽水都是玻璃瓶的,配一根长长的吸管,喝完要把瓶子还给老板。 于是三人坐在福利社外喝汽水,又因为嘴馋,买了一堆零食,上前点东西的时候,是戴雪先挤上去的,她点了冰棍,芋饼,鸡翅,小笼包,然后就钻到后面把九九推到前面,笑着问,“九九,你要吃什么?” 九九看着餐牌,还没选好,戴雪已经飞快地跑了,“九九,你先点东西,我和辛璇去占个位置。” 一九八六年,这些小吃虽算不得稀罕,却也不是普通学生吃得起的,九九反复看了看餐牌,点了份名字看起来还算顺眼的饮品,草莓雪山。 付了钱,九九把东西拿到桌子上,戴雪和辛璇身边已然出现了两个男孩,九九走过去,隐约听见戴雪说了句,“你看,她长得不错吧?家里很有钱的,要是你追了她,肯定少不了好处。” 见到九九走过来,辛璇捅了捅戴雪的腰,柔了媚惑的眼,对九九介绍道:“九九,这两个是高二的学长,这是正豪学长,这是周舟学长,大家互相认识一下吧。” ------题外话------ 《田园茶香之贵女嫡医》——妖娆小桃。好友的文文在首推,银牌好文,亲宝们有兴趣的就去看一下哟,么么哒~ 正文 第十四章 要找男朋友?(二更) 九九看过去,叫正豪的男生,也就戴雪刚才跟他讲悄悄话的那位,皮肤略黑,五官分明,个子中等,相貌平平。 至于周舟,却是个大帅哥,棕色的短发微卷,五官深邃,尤其是瞳孔的颜色,很浅很浅,像含着两汪琥珀秋水,吸人心魂。 九九觉得他很眼熟,但一时就是认不出来,这人,到底再哪见过啊? 周舟也似乎觉得九九面熟,凝着浅瞳一言不发。 一坐下,正豪就殷勤地给九九开汽水,拿小吃。 九九刚刚听到戴雪的话,心里膈应,把正豪拿给她的汽水放到一边,没喝。 正豪也不介意,脸上堆着故作老成的笑容,“嗨!小九妹,听说你是尖子班的?成绩不错嘛。” 九九淡淡嗯了一声,想了下,又觉得不对,改口道:“我成绩不好,我是才艺特招生。” “特招生也能进尖子班?这不可能啊,一般特招生进不来尖子班的,你是拿过什么奖吗?这么厉害?”正豪见九九搭理自己,便倒豆子似的聊了起来。 见九九不答话,戴雪有些急了,搂过九九的肩膀说,笑得柔媚,“我们九九可是全国青少年大赛绘画亚军获得者,怎么样?够正吗?” 这个年纪的女孩,面对追求者,多半是抗拒的,尤其是九九心里知道,戴雪不安好心。 她并不是看不起这个叫正豪的男生,也不是端架子,而是她知道这个男生要追求她,并且不是真心的,只是贪图她某种优点,为了目的而来。 她不喜欢他,心里严重反感。 第一次遇到这种事的九九,没有兰仲文在身边,她发现自己根本就解决不了,正豪虽然是在追求她,但他也没有明说,九九不好发作,也没理由拒绝。 干坐在一边吃草莓雪山,沉默。 “厉害啊。”正豪眼睛一亮,手搭上九九的肩膀说,“小九妹,你别一个劲吃冰啊,很冻的,吃点芋饼吧。” 九九很喜欢吃芋饼的,但这个男生一说,九九顿失胃口。 这个男生不丑,也不讨厌。可是九九不喜欢他,所以就觉得他很讨厌,各种不顺眼。 正豪说了半天,九九的头一直埋在雪山里,压根没抬起来的打算,也没回话的打算,他无趣的撇了撇嘴,转过头去跟戴雪和辛璇侃侃而谈。 周舟一直没说话,看着九九像在思考着什么。 不知不觉零食都吃完了,落日西沉,九九跟戴雪他们不同路,便分道扬镳,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九九等他们走后,就站在路口等兰仲文。 九九的手伤还没好,不方便骑单车。每天,兰仲文都要拐到她家去,驮着她一起上学,放学。不久,如玉少年慢慢渡了过来,面色铁青,“刚才那个男生是谁?他为什么摸你的肩膀?” “啊?你怎么知道?你看到了啊?” 兰仲文点了点头,“别岔开话题,他为什么摸你?” “他没摸我呀,他是把手放在我肩上,就像这样。”九九随意把手搭在兰仲文肩上,脸有些红,“他是戴雪的朋友,好像,是要追我。” “追你?”兰仲文眼波一沉,已现怒意,“就凭他?” “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应该是吧,兰花儿,我不想跟他们在一起了,他们讨论的都是男男女女的事情,我跟他们没话说,我们明天就宣布和好吧。” “不行。”这回兰仲文倔了,眼窝深深的,诡异令人胆寒,“既然事情开始了,你就看下去吧,到底戴雪要耍什么花样,你不一次看到底,下次你还是会栽跟头的,明天我帮你甩开那个摸你的男生,看见他就来气。” “都说他不是摸我了。” “他就是摸你了。”还敢当着他的面,不要命了。 九九又好气又好笑,“唉好吧,不过,你明天要怎么甩开他啊?” “我自然有办法,等着看就行了。” 第二天九九一进教室,刚放下书包,就被蔚北北一把夺过去了,蔚北北拿着九九的书包,剪眼含怒,“萧九九,你要找男朋友?” “什么啊?”九九不明所以。 “周舟都告诉我了,说你想找男朋友,找了高二那个叫正豪的男生是吧?” 九九皱眉,蔚北北说的都是什么跟什么啊? 周舟。 这个男生。九九终于想起来了,就是之前初三来找北北的那个发小,当时,他还在教兄弟们怎么把烟头弹得帅气,嚣张。 九九回过神,“什么叫我要找男朋友?这谁说的啊?” “舟说戴雪说的,你托她找男朋友,说你想谈恋爱。”蔚北北脸色难看,出言讽刺,“瞧你这出息,这种烂番薯你都看得上?你是怕嫁不出去了还是怎样?至于这么饥不择食去倒贴?” ------题外话------ 序序觉得这章好像很好看,哈哈,序序是这样觉得的嘿嘿,期待后面剧情的都可以猜猜后面发生了什么事哈?期待你们的留言,么么哒~! 正文 第十五章 那孙子也想追萧九九?(一) “我什么时候看得上了啊?你胡说八道什么,那个叫正豪的,我跟他五句话都没说到,根本就不认识。” “是吗?”蔚北北将信将疑,“那你为什么今天放学后还要跟他去约会?戴雪今天都跟周舟说了,说你很喜欢正豪,放学后还要约他们出去。” 靠! 九九心里骂娘,戴雪到底玩什么把戏啊? “我才没有要跟他约会,不信你放学后跟来看看。” “好!你说的,老子等下就去找周舟,放学后老子跟你们一起去,你别说话不算数,说假话是小狗!” 九九又好气又好笑,那句话她还真是随口说的,没想到他还当真了,不过北北来了也好,至少有一个是熟一点的,适当的时候也可以化解尴尬。 虽然他误会了她,但九九心里还是感激的。 昨晚九九都想通了,不能一直被戴雪牵着鼻子走。她决定要反击了,不管戴雪玩什么把戏,她萧九九奉陪到底,不就一个正豪嘛,来一个灭一个,来两个灭一双。 但是放学后,根本就轮不到九九灭正豪,他已经被人灭了。 据周舟的话来说,就是正豪不知道得罪了什么人,单车轮子被人扎满了钉子,外轮胎内轮胎全破了,车废了,他哭爹喊娘的去修单车了。 九九听完后,差点喷笑。 这个兰花儿,平时看着从容持重,其实内心也是幼稚得很。九九坐在辛璇的单车后座上,想象着兰仲文鬼鬼祟祟拿着盒钉子在那扎正豪的单车轮子,面容高贵,然而殷红的唇却喋喋不休地说,“叫你追我们家九九,叫你追!” 一想到这,九九就忍俊不禁。 今天有了蔚北北的加入,戴雪和辛璇欢天喜地,尤其是辛璇,小脸娇羞得快要滴出血来。 由于蔚北北是个主导型人物,一出校门口,他就笑着问萧九九,“喂,你们原来是打算去哪里约会啊?” 因为正豪没来,蔚北北的心情似乎好了很多。 九九还没反应过来,辛璇已经羞红了脸回答他,“想去喝丝袜奶茶的,学校东边开了家新店,看起来好像蛮好喝的。” “OK,那就去那吧。” “好。” 一进店里,蔚北北就体贴的问几个女孩,“你们想喝什么?我去点。” 蔚北北成天在校长室转悠,见过不少大人物和大场面,该主动的时候主动,该被动的时候被动,该大男子主义的时候果然霸道,该温柔体贴的时候放低姿态,肆意不乖张,不训却体贴,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 不怪女孩们都喜欢他,天生招眼,性格魅力。如果不是当初和九九有误会,也许,九九会觉得他是神一样完美的男人。 有了蔚北北在,九九不在那么被动,不用自己拿着那么多饮料。每次跟戴雪和辛璇在一起,九九总觉得自己像她们的奴婢一样,要钱要吃的时候就甜甜地喊声九九,等买完了,她们又玩自己的去了。 蔚北北点好饮料,跟周舟两个人把奶茶分给女孩们,周舟给了九九一杯奶茶,被蔚北北抢回去了,换了一杯橙汁给她。 九九皱眉,“我不要喝橙汁,我要奶茶。” “你手受伤了,喝果汁可以促进血液循环,好得快。”蔚北北不由分说开了自己手中的奶茶,霸道不容抗拒。 九九无奈,只能喝果汁。 辛璇凑到九九眼前,放低声音问她,“九九,你觉得正豪学长怎么样?正豪学长跟我说,他很喜欢你呢。” 这时,周舟跟蔚北北两人都知道这其中的奥妙了,这事不是九九追的正豪,也不是正豪追的九九,是戴雪和辛璇自作主张,吃饱了没事干牵红线呢。 她们这边告诉正豪,九九喜欢他,想约她。那边又告诉九九,说正豪喜欢九九,问九九有什么意见。 九九没答话,戴雪以为她是失落,赶紧开口提醒她,“九九,别怪我没提醒你哈,我们女人要矜持一点,班长都嫌你的字难看了,如果不道歉,你就别理他,不然以后你在班长面前就没自尊了,他会把你当成没脸没皮的女人的。” 九九憋着笑,故意说:“没呢,今天班长跟我道歉了。” “啊?班长和你道歉了?”戴雪一下慌了。 “嗯啊,他今天跟我道歉了,但是我心里有气,我没理他。”看着戴雪坐云霄飞车一样的表情,一会笑,一会慌,九九觉得有趣极了,假装愤愤不平的说,“我肯定不会在理他的。” 戴雪突然像放下一颗心中大石,缓着笑容说:“嗯,九九你做得很好,女人就应该这样,他敢嫌弃你,你就永远别理他。” “要永远不理吗?”九九装出一副为难的样子,“那如果兰花儿明天还找我呢?怎么办?” “当然不能理班长了。”戴雪斩钉截铁,安抚似的握着九九的手,“我看正豪学长就不错,你要不要跟他处处看?” 九九还没来得及回答,蔚北北已经笑了,笑容阴森讥诮,“就凭那孙子也想追萧九九?” ------题外话------ 宝贝们这章等了很久吧?哈哈哈,么么哒~ 正文 第十六章 say no(二更) 场面一时默了。 也不知道蔚北北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辛璇瞟了九九一眼,弯了樱桃小嘴,声音糯糯,“不会啊,我们觉得正豪学长人很好啊,挺不错的。” “那你怎么不跟他谈恋爱?我听说他之前好像喜欢的是你吧?都跟你表白过了。”蔚北北今天也不知道是吃错了什么药,摆明就不是来当说客的,是来拆台的。 辛璇小脸一噎,有点尴尬,“因为我跟他性格不适合呀。” “那你凭什么觉得萧九九跟他就适合?” “九九性格比较随和嘛,正豪学长也随和,两人在一起好相处。” 蔚北北笑容加深,不答反问,“你意思是你比较矜贵?” “北北,我绝对没有这个意思。” “那你干嘛给萧九九介绍一个你不要的破鞋?你不要的东西,凭什么就认为别人要?” 这话一出,九九抬头看了蔚北北一眼,感激的。 北北好厉害。 句句是她的心声,她不知道怎么讲出来的话,搁北北嘴里,太有魄力了。 辛璇简直要气哭了,她从来没被男生这样对待过,从前北北对她们,虽然约他不会出来,但说话从来不会这样尖利,好像句句要刺穿她的心。 辛璇心里有气,闷着脸不答话。 戴雪见气氛不对,连忙笑着打圆场,“北北你也不要断章取义嘛,这事也不是辛璇一个人这么想的,我和容嫣就觉得九九和正豪很适合啊,况且,我们也没说一定要他们在一起,他们可以相处看看嘛,不适合就算啦。” “拉倒吧你,那孙子能跟九九配对?我看你是喜欢兰孙子,怕九九碍了你的事,给她支一个烂番薯,打发得远远的,那孙子什么德行我不知道?不就是这边想哄辛璇开心,那边贪图九九吗?丫的没点出息,被你们两个女人使得团团转,真是男人之中的耻辱。” “蔚北北!饭可以乱说话不可以乱说,我们才没有那么做,正豪喜欢九九我们才来当说客的,是他拜托我们来的。” 蔚北北冷笑,“就那孙子也敢追萧九九?不是你们唆使他敢来?呵,你们要真当萧九九是朋友,早该去劝那个孙子死了这条心吧,为什么不劝?因为你们心里有鬼,那小子也是被你迷昏头了才敢来吧。” 这话是蔚北北跟辛璇说的。 这年代虽然支持自由恋爱,但自由恋爱也不能贫富差距这么大,萧九九她爸萧亦娄是什么人?到哪都得前呼后拥,人人争先恐后给他舔脚,初三下学期,蔚爸接到一封国会的来信,那封信是萧亦娄给国会写的,投诉班主任唐嘉音种种恶行,国会的人都要给萧亦娄面子,可见他的影响力之大。 而正豪那孙子,把他家整个祠堂当了都买不起萧九九家里一台电视机,还追求?一条瘦蛇妄想吞大象?萧亦娄那是兴崇洋文化,才对萧九九采用放纵式教育,她们还真以为萧亦娄糊涂啊?叫正豪那孙子上赶着去找耻辱。 正豪不懂,是因为正豪没接触过上层人物,不知道大人物的做派和手段。但辛璇不同,辛璇她爸好歹是个师长的秘书,还能看不清局势?要说她不懂,那也只是装的。 辛璇大惊失色,半响,看着九九泫然欲泣,“九九,我绝对没有这个意思,你要相信我,我是拿你当真朋友的,没有故意要支开你,我是真的觉得正豪很适合你。” “但是我不喜欢他。” 蔚北北心里想什么九九不知道,但从蔚北北表面这番话来思考,九九明白了,人要是想活得潇洒恣意,就不能一味的迁就某些人,忍让某些人,这样不过是给别人一个机会欺负自己,她们不会同情你,只会抓着你的弱点把你往死里整。 对待自己不好的东西,一定要鼓起勇气SAYNO! 而现在,她就要SAYNO。 九九放下手中的橙汁站起来,眼中嵌着抹毅然,为淡静如海的眼睛平添一抹睿智,“不,我一点也不想谈恋爱,并且我决定了,我要和兰花儿和好。” 说完没理会戴雪愤怒的脸,拿过自己的书包离开。 蔚北北从身后追了出来,“萧九九,我送你回去吧。” 九九不说话,背着书包继续往前走。 蔚北北把车停在她眼前,挡住了她的去路,“萧九九,你刚才真帅,口才还不错嘛。” ------题外话------ 哎,总觉得我说出了一个事实,哈哈哈哈捂脸跑~ 正文 第十七章 天煞孤星(一更) 微风吹起九九的长发,她转过脸来,好像变得有些不一样了,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股穿透人心的光芒。 她看着蔚北北,嘴角勾出抹笑容,“谢谢你的好意,不过不用了。” “没事呢,顺路,况且你的手还是因为我受伤的,我得为你负责呀。”蔚北北眨眼,视线落在她的手上,那里还缠着厚厚的纱布。 他想他是九九的天煞孤星,好像九九每次受重伤,都是因为他。 看多了她受伤的表情,蔚北北突然发现自己的心也会痛了,那股震撼的疼痛感令他彷徨失措。 他从来没有为哪个女孩伤心过,难受过。现在,他却变得不像自己了,他喜欢上她了,每日揣着一颗沉重又甜蜜的心,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尽头。 他由此发誓,他再也不要看见她难过的样子了,他要保护她。 “真的不用了,我等下跟兰花儿一起回去。” 说完绕过他的单车离开,二十分钟的路程,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她不想欠别人的人情,她心里还是抵触北北的,就算原谅了他,也不想跟他靠得太近。 九九直觉这样下去会很危险,索性就保持距离吧。 不多时,九九就走到路口了,兰仲文坐在远处的喷泉台上,身后喷出几尺高的水柱,秋日魅影里,少年似坐在水中,姿态睥睨。 见到九九过来,兰仲文弯了一双濯濯的笑眼,“玩得怎么样?” 九九却是一把撞进他怀里,紧紧抱着,“一点也不好玩,我以后都不要再和你分开。” 少年莞尔,语气宠溺,“那你现在相信我的每句话了吗?” 九九重重点头。 “九九,这件事,不能这样完,我之所以要你跟她们在一块,就是想让你看清她们的真面目,只有亲身经历过,你才能从中吸取教训。不过后面交给我就好了,不需要你参合了。” 九九脸埋在他怀中,声音闷闷的,“你今天把那个正豪的单车轮子扎破了吗?” “是我的意思,不过不是我动的手。”兰仲文眼中蕴着抹浅浅的笑意,“乔漠做的。” 乔漠? 啊? 九九疑惑了,“他怎么也知道这事了?” “拜托,现在是所有人都知道这事了好吗?拜戴雪所赐,那个正豪到处说你暗恋他,托戴雪来帮你追求他,他可不是什么好货色。” “他是怎么了啊?为什么那么多人说他不好?” 兰仲文紧了紧她的腰身,把她抱得更紧一点,才无奈地说:“那个正豪家里是卖猪肉的,你说好不好?” 九九大囧。 兰仲文又笑着算手指,“嗯,我来算算,你一天就要买一包糖,还要买进口的,这个价格呢,一包就算五元好了,嗯,卖一天猪肉刚好够你买一包糖。” 九九瞪了他一眼。 “好啦,逗你玩的啦。”兰仲文把她的头发别到耳后,他似乎特别喜欢这个动作,微凉的手指抚过她的耳廓,带着轻微的麻痒和暧昧,他凝着眼波,“他就是周舟身边一个小弟。” “九九,你知道为什么优秀的人越来越优秀,而堕落的人越堕落吗?不是优秀的人运气特别好,而是他们付出了所有去努力,而堕落的人,明明没有努力过,却总说他运气不好,怨天尤人。” 九九抬头看他,兰仲文也凝视着她,四目相对中,兰仲文莞尔,吻了她的额头一下,“九九,他要是稍微有点志气,就不会追你,懂了吗?” 九九挑眉,似乎是在问为什么。 兰仲文叹了口气,“九九,全校的人都知道你家有一台计算机,那台计算机十几万,你知道十几万在万元富的世道里,是个什么定义吗?” 九九摇头。 “你生来就是要富贵的,不是所有人都配得上你,莫说是他了,就是我,若是买不起那台计算机,亦是配不上你的。” “可是,那也不是我的,那是我爸爸的啊。” “这跟你爸爸无关,这是个阶级距离,将来等你长大了,你的消费将会建立在别人的自尊上,每当你消费一次,这种贫富距离就会越拉越大,就算你是无心的,但是你拿着别人辛辛苦苦赚了一个月的钱,随手就买了个可有可无的发夹。你觉得没什么,可是别人的自尊就受伤了。” 九九认真听着,似乎有点明白过来为什么兰仲文每次跟她出去都要抢着付钱了,他不是大男子主义,而是在习惯她的消费观。 “九九,当你越来越大,你就会发现敢和你做朋友的人越来越少,而巴不得上来跟你做朋友的,就一定是有问题的。你爸给了你优渥的环境,可不是为了让你重新学习贫困的,不适合你的人,你压根就不需要考虑。” “但是折子戏不都是这样演的吗?寒窗苦读的书生和家室显赫的千金……” “九九,你都说那是折子戏了。事实上是不会这样上演的,有也很少,就算两人最终走到一起,也会因为种种原因争吵,爱不是困住一个人,一味忍让对方,而是去令一个人更美好,看到更高更远的世界。”兰仲文眼珠虔诚,如洗过的碧空一般,澄澈明净,“九九,他配不上你。” 听完兰仲文的话,九九大概明白正豪是个什么样的人了。成天在女人堆里转,好吃懒做,还想找个家境优渥的女朋友,人家女的是想钓金龟婿,他是想钓白富美。 ------题外话------ 下章是大戏,大家快收藏我吧,么么哒~ 正文 第十八章 辛璇被打?(二更求收) 隔天,戴雪没在来找九九了,听吴夏的小道消息说,昨晚上戴雪被她爸打了。 原因是有个男生扔了封情书在戴雪家门口,内容十分之露骨,连戴雪屁股上有块胎记的事都知道。 戴雪长得十分招眼,在外面虽风光,但在家里却不是这样的,她家境一般,兄弟姐妹众多,有八个人,家规严格。她作为大姐,对家庭没贡献不说,又不以身作则,被她爸抄着藤条满街打。 据说被打得浑身是伤,她爸短时间不让她上学了,要她每日面朝大门跪着,反省。 听到这个消息,九九下意识看了兰仲文一眼,他安静地看着徐志摩的诗,心无旁骛。 兰仲文看着温雅无害,实际上了解每个人的性格和家庭背景,看似像置身事外,但每件事都是从他眼皮底下计算过的。 九九觉得,他的逻辑有点恐怖,也有点阴损,专挑别人的短处和弱点下手。 不过这种报复的感觉,真是太爽了。 “九九……”教室外有个人影跳着,火急火燎的喊着她的名字。 九九定睛一看,居然是容嫣。 容嫣风风火火跑进教室,一把拉过九九的手就走,“九九,你快点来女厕所,周舟的女朋友说辛璇勾引周舟,现在要打辛璇呢。” 这么巧合? 戴雪昨晚才被她爸打成重伤,今天就轮到辛璇了? 九九一愣,容嫣已经不由分说拉过她,“九九,周舟那个女朋友是学校出了名的凶的,叫陈心栾,岑姐也在那,岑姐让你也过去。” 陈心栾这个女生九九听吴夏她们说过,是高二的级花,长得很漂亮,但是性格冲动,火爆。 之前辛璇抱她大腿,经常跟她和周舟几个人一起出去,后来不知道怎么了,陈心栾就跟周舟分手了。他们分了后,辛璇没有安慰自己的闺蜜陈心栾,而是跟周舟走得更近了。 这其中必定大有文章。 九九心里腹诽,辛璇这人仗着自己漂亮,到处勾搭男生,尤其是喜欢勾搭家世显赫和样貌俊俏的,张口闭口都是美哥哥,帅哥哥,声音又甜又嗲,把男生们甩得团团转。 陈心栾和周舟会无缘无故分手,辛璇还跟周舟亲近了,这其中,一定是辛璇做了什么。 之前陈心栾跟周舟分了,她尚且没理由动辛璇,但现在不一样了,他们和好了,陈心栾还不撕了辛璇出气? 但是安岑姐,又是为什么参合进来了? 九九把视线移到兰仲文身上,他还在看书,轮廓安谧,从容沉静。 但是九九知道,他一定把她们的对话听进去了,现在这样不管不顾的样子,是什么意思?是叫她自己解决吗? 九九迟疑了下,跟着容嫣离开了教室。 女厕所几步路即到。 一进女厕所,九九就看见辛璇跪在地面上,头发凌乱湿漉,显然是刚被人泼过水。 九九的目光顺着辛璇往上望,就见安岑和另一个女孩坐在凳子上,安岑已是艳极,那女孩却不输秋色,短发齐耳,星眸巧笑,灵韵清秀。 安岑还是那么漂亮,长腿纤腰,杏眸含笑,一见到九九,就走过来搂住九九的肩膀,顺便一脚踩在容嫣脚上,狠狠一碾,“九九,你来了啊。” 九九不明所以。 身后的容嫣吃痛,后腿几步。安岑笑意更深,“九九啊,这是人家的感情事,你可不能插手,姐也是管不得的。” 说完伏到九九耳边低声说,“我们小兰花说了,让你来看戏。” 这是兰花儿的意思? 那这件事就是兰花儿做的了,让她来看戏?是个什么意思?是要借别人的手帮她报仇吗? 辛璇一听安岑的话,顿时慌了,哑着哭腔说,“九九……” 后面省略的话为:救我。 九九微微皱眉,已经被安岑按在椅子上坐着,劝告道:“九九,姐可告诉你了,感情事不能参合的,我们只是局外人,不明白当事人的情况。” 这话一出,容嫣也不敢说话了,缩在门口,尽量淡化自己的存在感。 陈心栾和安岑是好朋友,听好朋友的口气,是让她可以更狠一点,于是起身一脚踢在辛璇肚子上,“来,你说说,你都跟我的舟说了什么?” 辛璇咬住嘴唇,不敢答。 “不说是吗?行啊,不把怎么勾引我舟的事说出来,你今天就别想回家了。”陈心栾扯住辛璇的头发,笑容里有说不出的凛冷,“之前我把你当成好朋友,你是怎么对我的?背着我给舟打电话?约他出去?还跟他说我的坏话?” ------题外话------ 好吧,序序也不想卡大戏的,只是下一章序序还没有头绪,戴雪还是有后续的,就是暂时卡住了,呜呜呜,我滚去码字了~ 正文 第十九章 自食恶果 辛璇用力摇头,“我没有说过你的坏话。” 陈心栾一掌掴在辛璇脸上,笑容碎裂,“没有说?我和周舟在一起一直感情很好,为什么舟之前说我跟正豪在暧昧?你跟正豪之前不是一直跟我和舟四人一起约会的吗?就我们四人在场。舟说我跟正豪暧昧,这个说的人是谁?难道正豪会去告诉舟,他和我在暧昧?” “心栾,我真的没有说过你。”辛璇咬住颤抖的唇,打算否认到底。 “还有,我什么时候跟正豪暧昧了?那烂番薯就你会看得上吧?噢不,你不是看得上,你是看不上也要利用他,让他给你送着送那的,但就是一直不答应跟他在一起,辛璇,你城府可真深。” “不是的,正豪不是喜欢我。”辛璇心里害怕,指着椅子上的九九,“他是喜欢萧九九,知道我和九九是朋友,想拜托我帮他追萧九九,所以送我东西请我帮忙。” “还敢说谎?”陈心栾看了九九一眼,这女孩她也认识,成天跟着兰仲文身后,这两人都是名人,一个是家世显赫萧亦娄之女,一个是地位尊崇兰睿之子。 这两人还都在青少年才艺大赛上拿过大奖。 尤其是兰仲文这人,打小就聪颖,貌若天人,不止是在学校有名的,在小区也一样有名,她以前就暗恋过他,经常在回家的路上堵他,但每次都被无视。 久了她就心灰意冷,然后认识周舟,展开了真正的恋爱。 她现在明白自己当初对兰仲文的感情只是好感,并非真正的爱,所以她对萧九九并没有敌视感,但兰仲文与萧九九的流言蜚语还是很多,两人天天腻在一块,学校已经很多人传他们在恋爱了。 想到这,陈心栾反应过什么似的,冷冷勾唇,“辛璇,我看你天生犯贱,天生歹毒,见不得别人好吧?你见人家甜甜蜜蜜的,就想方设法要破坏?嫉妒人家跟兰仲文感情好,就想着拆散人家吧?自己得不到的也不让别人得到?” “我没有!是戴雪喜欢兰仲文,又不是我喜欢的!”辛璇失声尖叫,想了下,又发现自己说错了,连忙改口,“周舟和你之间发生什么事我也不知道,我真的没有说过你坏话。” “你要是在撒谎,我可就动真格了哈。”陈心栾压根不理会辛璇说了什么,因为她早就明白了,辛璇谎话连篇,口蜜腹剑。 之前她就是太信任她,才被她钻了空子。分手的时候,她还相信着辛璇,相信辛璇会去帮她找周舟,告诉舟,她没有跟任何人玩暧昧,她只喜欢他。 结果就是因为自己轻信了她,才弄得和周舟感情破裂。 辛璇微微一抖,妖媚的眼就红了。 陈心栾见她死鸭子嘴硬,怒意更盛,转身从书包里拿出一副铁质拳套,“你不是觉得全校你最美吗?等我毁了你这个贱人的脸,我看你拿什么嚣张,拿什么勾引人!” 跪在地上的辛璇身子一缩,惊恐万分,“我真的没有说你坏话。” “等我毁了你的脸,我就相信你的话!”陈心栾性格冲动,但也不是那种一根筋的傻妹,相反,她很聪明,而且有仇必报。 知道不给辛璇一点颜色瞧瞧,她是不会说实话的。于是扯起辛璇的头发,把拳套伸到她眼前,悠悠的说:“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辛璇瞪大眼睛,恐惧使她的大脑失控,再也管不住自己的嘴,她屈辱地哭出声音,“对不起,心栾,我以后不敢了,你放过我吧。” “终于肯承认了是吗?呵……”陈心栾顿了一下,微笑,“你到底跟周说了我什么坏话?” “我告诉他,你们家关系很乱,你爸有很多情妇,你心里扭曲,经常打你妹,虐待你妹。”辛璇哆哆嗦嗦,秉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心理,她断断续续地说,“周舟其实很爱你,我每晚打电话给他,他都不肯出来,直到……” 辛璇说到这里,望了九九一眼,有点气弱。 “直到什么?” “直到我告诉他,你虽然跟他在一起,但是你心里真正喜欢的人是兰仲文……”辛璇话还没说完头发就被陈心栾扯起来了,她啊的一声,整个人都被陈心栾提了起来,叫声凄厉。 陈心栾收紧手中的力气,脸色阴森,“你告诉他,我喜欢兰仲文?” 不止是辛璇吓到了,九九也吓到了,身子往后一退,被安岑及时按住,用只有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安抚她,“不怕,心栾现在不喜欢小兰花了,是辛璇乱嚼舌根,她自食恶果,自作自受。” ------题外话------ 这章我自己都写得怕怕的,太入境了,好害怕啊~ 正文 第二十章 棋局(二更) 如果说,前面的陈心栾是灵韵的化身,那么此时,她就是阿鼻地狱的修罗化身了,用力扯着辛璇的头发,没有一丝手软,仿佛想把她的头发扯离头皮。 “还有呢?” 辛璇双手捂着头皮,叫声痛苦而尖利,为了可以减少一丝痛苦,辛璇倒豆子似的托盘而出,“我告诉他,你喜欢兰仲文,然后他就开始接我的电话了,你叫我帮你跟周舟解释,周舟也在等你解释,我怕你们和好,所以我告诉他你跟正豪在暧昧。” “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陈心栾暴怒,灵韵的双眸仿佛要喷出火来,“难道我对你不够好吗?当初我把你当成亲妹妹一样对待,把家里的情况都告诉你,到头来,你就是颠倒是非的造谣我?” “为什么?”辛璇不怒反笑,“你当初说等你追到周舟,你就会帮我追北北的,可是你没有,你骗我!” 辛璇恨恨地说,如果没有翘板和搭桥,她根本就靠近不了蔚北北,是陈心栾骗了她,不是她不仁,而是陈心栾不义! 升高一的时候,她和戴雪曾经有段时间不来往了,就是因为戴雪追不到兰仲文,就想要追蔚北北。 戴雪和她从小一起长大,她比戴雪漂亮,但是戴雪比她聪明,有最好的,戴雪就要抢,或者说,戴雪觉得辛璇得让给她,并且是理所当然的。 原先两人都喜欢兰仲文的时候,戴雪说兰仲文是她的,后来班级来了蔚北北,戴雪就说兰仲文还是她的,蔚北北是辛璇的。 可是后来兰仲文一直不理她们,戴雪就开始打蔚北北注意了。 辛璇心里不服气,后来认识了陈心栾,那时候她跟陈心栾真的很好,陈心栾有个暗恋对象,名叫周舟,是蔚北北的发小。那段时候,她觉得她不需要靠戴雪来追北北了,于是疏远戴雪跟陈心栾好起来。 陈心栾总是告诉她,等她追到周舟,就会帮她追蔚北北,到时候他们可以四个人一起约会。 辛璇就信了她,可是后来陈心栾跟周舟交往后,就像忘记了这件事,四人约会也总是叫一个她很反感的正豪,每每辛璇追问北北的事,陈心栾就说北北不愿出来,要不就是说他没空。 辛璇想,陈心栾是过河拆桥了,追完了周舟就把她抛弃了。 于是她恨意难平,回去跟戴雪做闺蜜,戴雪真的很聪明,很有手段,她教辛璇怎么报复陈心栾,辛璇听戴雪的话,破坏陈心栾和周舟的感情,渐渐的,事情就灵验了。 虽然她得迁就戴雪,但起码戴雪不会像陈心栾一样过河拆桥,因为她知道,戴雪就算想打蔚北北注意,那也只是暂时的。她的目标始终是最难啃的兰仲文,只要有风吹草动,她就会贴上去。 从萧九九和兰仲文吵架的事情就知道。 但是戴雪比她聪明,戴雪不自己动手,她都指使别人,然后自己做好人。她也不会选择在萧九九和兰仲文亲密的时候去破坏她们,她有耐心,她可以等。 终于! 萧九九和兰仲文闹矛盾了,戴雪等到机会了,她接近萧九九,撮合九九,等九九和正豪真正在一起了,戴雪就会让九九做她的翘板,让她去靠近兰仲文。 这件事表面对辛璇没什么好处,但其中好处多了,一方面,戴雪的心思到兰仲文身上去了,她就不会打北北注意了,不然凭她的能力,是抢不过戴雪的。 而另一方面,就是要报复陈心栾。 是她先说话不算数的,她就要破坏她,让她尝尝失去最爱的人的滋味。 这个计划原本很完美,可是不知道哪里出了纰漏,撮合萧九九和正豪在一起的时候,先是周舟认识萧九九,然后周舟把她们两拟好的台词告诉了北北,说萧九九想找男朋友,跟着北北就参合了进来,然后烂好人萧九九突然变得凌厉起来,接着周舟又不知道从哪里得到陈心栾的解释,两人和好,于是她和戴雪布置的棋局被打乱。 更要命的是,在事情被暴露出来之前,戴雪还被她爸打得重伤,不能来上学了,不然以戴雪的脑子,这件事还是有办法圆谎的。 辛璇想不明白,这么完美的计划,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辛璇想不明白,但是坐在凳子上的安岑却是很明白,整件事都在兰仲文的掌握之中,每个分析,每个把握,每个分毫,都掌控得刚刚好,一环扣一环。 他掌控了每个人的性格和弱点。 如果昨晚有人朝辛璇家门口丢情书,辛璇她爸不会打她,因为辛璇他爸思想开朗。 戴雪聪明,但她最怕她爸,她爸思想封建,喝多了就会打人,昨晚就是趁着她爸酒劲上来,兰仲文叫人朝着戴雪家门口丢了封情书,几个男的丢完还不走,杵在她家门口吹口哨,言词大胆露骨。 “戴雪你好漂亮……” “戴雪你身材真好……” “戴雪我们好爱你……” 于是她爸酒劲一疯,把戴雪打成重伤。 而今天,如果在厕所里对应的人是戴雪,也许她能平安无事,因为她懂得掌握学生守则,如果有人找她麻烦,并且对方人多势众,她会叫容嫣去找班主任,而不是去找萧九九。 然而这件事最精彩的地方,就是被打的人是辛璇,聪明的戴雪又不在场,拦不住辛璇的嘴,所以真相昭然。 ------题外话------ 推荐好友的文文,写得不错《忠犬总裁追妻爱千里》——玻璃 正文 第二十一章 他的打算(求收藏!) 回家的路上,九九坐在兰仲文的后座上,心不在焉。 厕所里最后发生什么事她不知道,当时辛璇失去理智了,猛地挣开陈心栾朝她扑来,却被一旁的安岑一脚踢在心口上。 安岑踩着她的头,上课铃声就响了,安岑让九九先回教室上课,后面的事她都不知道了,临走前,看见辛璇被扒了衣服拖进隔间里,估计会被修理得很惨。 思忖间,少年低迷的声音在耳畔萦绕,“九九,你在想什么?” 九九慢慢抬头,少年的脸近在咫尺,帅得叫人鼻孔发热,她一愣,移开了视线。 “这些事情都是你做的吗?” 兰仲文默了下,点头。 “我想知道,你是怎么想的?” “你问的是哪一个人的事?” “戴雪,辛璇,还有正豪,听说放学的时候正豪整辆单车都被人拆成零件了,你干的?他家境不是不好么?你这样做,他回家怎么交代?” “让他去打打工,才不会整天把心思花在追女孩子身上,尤其是,花在你身上。” 九九噗嗤一笑,“你太坏了。” “我这是替他爸妈教孩子呢,那句话不是你说的吗?叫什么来着,不禁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不然哪天,那个孙子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呢。 “我了个去,这句话怎么可以用在这个上面?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好吗?” “也对。”兰仲文认同地点点头,随即,深了眼底的笑意,极其傲慢地说,“这笔账,现在先借助别人的手讨回一点零头,等期末考后,我亲自讨回来。” “零头?”九九目瞪口呆,“你把他们整成这样,只是讨了个零头?” 兰仲文不答,修长的手执起九九包着纱布的手,眼眸微微挑起,戾气横生,“我早就说过,要他们百倍偿还。” 九九的心一缩,“你打算怎么做?” 她从没见过他这么阴鸷的脸,记忆里,他总是云淡风云,高贵从容的,也许这次,他是真的生气了吧。 “九九,我可以不说吗?”兰仲文调皮眨眼,“我怕我说出来,会吓到你。” “你想让他们读不成书吗?”九九暗暗揣测。 兰仲文摇头,笑容神秘,“这太便宜他们了。” “那是?” “你别问了,这件事你别在管,也别在问,我来处理就好。” “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事情是他们挑起来的,既然是他们挑的,就没有中途结束游戏的道理,我可不想他们老是来烦你,索性就一次解决了吧。” “好吧。”九九叹了口气,既然拦不住,就由它吧,顺其自然。 翌日,九九听吴夏说,辛璇昨天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了下来,现在进医院了,短时间内不会来上课。 九九不解,她被打成那样也不敢说吗?还要说是从楼梯上摔下来,这是为什么?难道她有什么把柄落在陈心栾手上? 九九心里一突,难道是…… 昨晚她衣服被扒了,难道是被陈心栾她们拍照了? 想到这,九九用力甩了甩脑袋,屏蔽脑中的胡思乱想,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就不要去猜想了,反正是她们自作自受,听天由命吧,只希望不上学的日子里,她们两能反省反省。 日子照常流逝,转眼间,九九的手伤已经一个星期了,她总感觉手酸,于是内疚的蔚北北承包了她的作业,无论是主课副课,七科作业都压在他身上,没有一丝怨言,该写的写,该填的填。 吴夏与盈盈还是那么聒噪,每天叽叽喳喳,为沉闷的教室生活添上几分笑意。 大区开始流行订购鲜奶,每天早上,派奶员会把牛奶放着各家各户门口上。九九不喜欢喝牛奶,可是,她却悲剧地过上了每天一瓶奶的悲惨生活。 因为她的手伤还没好。 早上一见面,兰仲文就会把一瓶鲜奶塞进她书包里,强迫她喝下。 萧九九扁嘴,“鲜奶好难喝,我不喜欢。” “你的手伤还没好,多喝点牛奶,能促进新陈代谢,愈合伤口,也能长长个子。”兰仲文把鲜奶打开,递到她嘴边,一副没商量的口吻。 萧九九臭着脸,“上课你没收我的东西和零食,现在又要逼我喝牛奶,没天理!” “是啊,就是要虐待你,你听不听话?” “不要嘛,我不想喝牛奶,好不好?” “你说呢?” 兰仲文面无表情,九九见他不肯妥协,便软了口气,低头玩手指,“好嘛,我听就是了。” 其实她的手伤也不是那么严重的,就是受伤当天比较难以忍受,后来,就没啥感觉了。 她这不安份的性子,也是从小摔到大的,哪有那么矜贵啊?每次都是等伤口自己愈合,也没见出什么大事啊,不明白兰仲文为什么那么担心,她自认皮糙肉厚,摔大的。 ------题外话------ 推荐好友文文,还不错《重生之影后嫁到》——桃花何处开 因为这个故事是真实的,有些场景序序会回想到过去,心里会产生一些不舒服因素,这里就简略了辛璇被修理的场景,那个场面,如果亲宝们曾亲眼见过,应该会很觉得很难以忍受,希望亲们谅解序序的心情,下面就看宠的吧。 由于有个宝贝说序序的情节有点慢热,所以从下一章开始,序序将放快男女主的感情戏,至于戴雪和辛璇,先让她们休学在家反思一下吧。 下面几章都是感情戏了,亲们敬请期待吧,么么哒~ 正文 第二十二章 下一届校草(二更) 年少的兰仲文,比一般少年成熟睿智,却也和一般少年一样,热爱着篮球运动,个子窜地拔高,一下长到183,比萧九九高出一个头。 为此,一班还办了个篮球社,蔚北北和乔漠两人都加入了,三人组成了旋风组合。无论是体育课,放学后,都能看到他们在篮球场上矫健如飞的身影,一个湛如水,一个邪如魅,一个腾如飞,配合得天衣无缝,气势如虹。 有传言,他们三是下一届的校草。 女生们纷纷陶醉,来加油打气的人越聚越多,在校园掀起一场篮球旋风。 九九穿着直排轮在篮球场周围溜来滑去,这是兰仲文交代的,叫她不准跑远。高中不像初中那么枯燥乏味,课间活动相对较多,只要她不上课穿着直排轮,老师是不会管束她的。 有时球不小心飞了出去,萧九九还能去帮他们捡球,一来二去,也惹了不少女生的白眼。 九九觉得挺好玩的,被这么多人关注着,虽然是仇视,但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还不赖。 一二班的男同学是一个篮球队,三四班的男同学是一个篮球队,两班经常打友谊赛,奖励是两箱汽水,一队买一箱,由赢的一方领走。 80年代的汽水是装在一个透明瓶子里的,瓶身映着可口可乐的英文,每瓶汽水价格5分钱,喝完瓶子回收。 比赛时赢时输,但一二班的胜算率比三四班更高,每次赢了,一班就能分到一箱汽水,篮球队请全班同学喝汽水,每次九九都要两瓶,兰仲文只好不喝,把名额让给她。 九九拿着两瓶汽水,笑得眼睛都找不到了,兰仲文眼尾促狭,笑她,“汽水激素多,你这么喝,小心变成一个大胖子。” “要你管。”九九眉开眼笑,喝了一大口,被汽水冲到鼻子,打了个可乐味的响隔。 兰仲文哈哈大笑。 九九瞪他。 “就要管你。”兰仲文轻飘飘说一句,而后,像想起什么似的,似笑非笑的说,“萧九九,我管定你了。” 萧九九不服,冲他做了个吐舌头的鬼脸。 兰仲文眉飞眼笑。 由于九九的伤口还没好,兰仲文不让她吃糖,两人合计一番,决定将她收藏起来的糖分给班里其他同学。 兰仲文按照排位逐一分糖,他面容高贵,气质卓然,从三组往下走,但凡收到糖的女生,没有不红脸的。 糖给到云卿手里时,云卿双颊绯红,糯糯说了声,“谢谢。” 别人不知道兰仲文的才华,她是知道的。 果然人比人比死人这句话不是虚传的。 他是一个可怕的存在,解题的速度连自己都自叹不如,程式清晰简洁。一开始她也是不信的,偷偷翻了他的作业,字迹苍劲欲飞,流泻在答案处,没有一道题是答错的,就连她答不出来的题,他也答得轻松自如。 那双手那么漂亮,那张脸那么漂亮,那张成绩单也那么漂亮,是的,除了漂亮,她找不到任何形容词来形容这个完美得如同天神般的男人,他的存在,就是为了验证漂亮这个词。 他真是个漂亮的男人。 云卿如是想,心中甜蜜。 这厢,萧九九分完糖,就乖乖回了自己的座位看书,低眉乖巧。 兰仲文一看就有鬼,二话不说迈着长腿走过去,伸出手,“把糖拿出来。” 萧九九苦着脸,试图撒娇,“兰花儿,那个糖是我最喜欢的芒果味,你就留给我自己吃行不行?” “别撒娇,没用。”兰仲文语气坚决。 九九只好慢吞吞把一颗芒果口味的糖抠出来,眼神不舍,“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一看你安分,就知道你心里有鬼。”兰仲文语气淡淡的,“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肯定不止一颗,都拿出来。” 萧九九皱着五官打太极,“不要那么无情嘛,我好久没吃糖了。” “没商量,马上拿出来。” 萧九九嘟着嘴,不情不愿把兜里的芒果糖都翻了出来,上交到兰仲文手里。 兰仲文收完糖,心情大甚好,嘴角蕴着浅浅的笑意,目光温柔,“这个糖我先帮你收着,等你手伤好了,就还给你。” 萧九九点头,没精打采。 奶妈的! 兰花儿简直就是神算子! 坑爹! 没天理! 讨厌! 滚蛋! ------题外话------ 果然,还是甜蜜的写起来有感觉,太喜欢写男女主互动了,好嗨~ 正文 第二十三章 兰花儿的情书 这天早上,兰仲文照常来接她上学,经过一家大型超市,他突然刹住车,“九九,你在这里等我下,我进去买个东西。” 说完走进超市里,萧九九好奇,伸长了脖子往玻璃门瞧。 嗯?他要买什么? 好奇的时候,九九真希望有一双透视眼。 不多时,兰仲文就拿着个袋子出来了,白色的袋外被印得五颜六色,以九九丰富的经验判断,袋子里准是一柄超大彩虹糖。 自己不能吃糖,不对,是自己根本不缺糖,兰仲文买的糖肯定不是送给自己的,那么,他要送给谁? 路上,兰仲文没透露一丝信息,面容高贵,抿嘴缄默。九九心里堵得慌,闷闷不乐的,因为她下意识感觉到,兰仲文要给别的女生送糖了,他有喜欢的女生了。 第二节课下课时,三班传出了一个惊天动地的消息,兰仲文给三班的班花越云送情书了,还送了个超大彩虹糖给她。 走廊传来一阵夸张的惊呼。 萧九九在走廊尽头接热水,听到这个消息,猛地一怔,热水从杯沿溢出,淌到她白皙的手上,手指一烫,九九快速抽回手,水洒了一地。 她用拖把胡乱一擦,盖上随身杯,跑到三班去打探情况。 苏如站在走廊上跟同学们打闹,她是九九初中的朋友,现在在三班上课。自从上了高中,她们疏远了很多,九九有点尴尬,调整了下笑容走上去跟她找招呼,“小如。” 小如回过头,也是一脸的惊喜,“九九,好久不见。” “嗯是呢。”九九跟她聊了一会,见时机差不多了,隧将心里的疑惑问了出来,“小如,我听说兰仲文给你们班的越云写情书了?有这回事吗?” 苏如想也不想就点头,“是啊,你怎么知道的?” “我听我们班的同学说的。”九九魂不守舍,想了下,才吞吞吐吐道:“不可能吧?如果他写了,为什么我不知道?” “这个……”苏如有点尴尬,叹了口气,“九九,是真的,我也看过那封情书,兰仲文的字很特别,我不会认错的。”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或许她也不会相信的,可是兰仲文的字那么特别,想必见过的都不会忘。 九九脸色惨白。 苏如见气氛凝重,抿着唇,不知道怎么安慰她,半响,她朝九九身后招了招手,“越云,你过来一下,我有事问你。” 说完凑到九九耳边低声说,“其实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越云来了,你问问她吧。” “好。”身后一把甜美的声音应道,越云走上来,人如其名,如烟云落霞般迷离动人,长发随意的披在肩头,眼眸似雾,双唇含丹,在阳光下泛出淡淡红粉,娇艳欲滴又格外耀眼。 真的好美。 但九九现在可没心情欣赏,迎头就上去问,“越云,兰仲文给你写情书了吗?” 越云一呆,小脸就红了,忸忸怩怩,不知道多害羞。 九九心急如焚,看着她的眼睛追问,“他还给你送了个超大彩虹糖?” 那双眼睛迅速拢起一层令人怜爱的朦胧,越云点点头,含情脉脉。 九九一愣,肩膀垮了下来。 浑身的力气好像一瞬间被抽走了,九九说了句拜拜,失魂落魄回到教室,把头埋在双臂间,趴着不动。 在温习的蔚北北觉得蹊跷,妖妄的眼中微微一转,闪过一丝疑惑。 萧九九平时可不是这么安分的人,手掌大的随身杯还塞在口袋里,里面装着热水,她不觉得烫吗? 蔚北北伸手拿出她的随身杯,她也没抬头。 这下,蔚北北就更确定了,萧九九不开心。伸手推了推萧九九,她没反应,北北弯身,趴到她耳边轻声询问,“萧九九,你怎么了?” 九九摇了摇头,长发晃动,有几缕头发飞到北北脸上,痒痒的。 北北伸手拨开她的头发,露出精致细嫩的脖颈,有那么一瞬间,他想亲上去,情不自禁的。但是他忍住了,眼含着笑意说,“萧九九,你有什么不开心可以告诉我哟,我今天心情好,可以当你的垃圾回收站。” 萧九九还是不说话。 前头的兰仲文已经注意她许久了,刚才进教室他就喊萧九九了,但是萧九九没理他,犹自绕过他趴在自己桌上,他脸色阴沉,尤其是看见北北的手落在九九发上,眼睛沉得像个无底的深渊,已现怒意。 一整天,九九都没有说话,蔚北北问她,她又不肯说。 一直忍到放学,她才突然抓着蔚北北的袖子说,“北北,你帮我个忙吧。” 蔚北北想也不想就点头,“你说,只要我能办到,赴汤蹈火。” ------题外话------ 大家来猜猜,兰花儿为什么要给三班的班花写情书? 正文 第二十四章 情书的背后(二更) “你肯定可以办到的。”九九眼珠暗淡无光,叹了口气,似鼓起勇气般对兰仲文说,“兰花儿,我晚上要和北北去买点东西,你先回去吧。” “你要去买什么?”兰仲文微微皱眉,声音充满了压迫感,显然知道她是故意要支开他,脸色不善。 九九不敢看他,支支吾吾,把视线移到在英文课本中,情绪低落,“我得去买本图册。” “我不能陪你去买?”也不知道怎么了,今天的他格外的咄咄逼人。 总之。 他就是很不爽。 九九默了下,“可是,我已经和北北约好了。” 兰仲文眼波一沉,身旁的空气徒然下降几度,仿佛呼吸间都能溢出寒流来,冻住了九九的呼吸。 蔚北北若有所思的看了看两人,这兰孙子!虽然他们两现在在一个篮球队里,关系也没以前那么糟糕了,但他凭什么给九九摆脸色?以为自己是什么东西啊?蔚北北心里不岔,抬手把作业本拿给九九,笑容迷人,“九九,你的作业我已经帮你写好了,不过等下可能要耽误一点时间,我得等同学把作业交上来才能回去。” 蔚北北就是故意这么说的,他知道兰仲文不喜欢九九借他之手写作业,但他就是故意要写,并且炫耀,秀恩爱,气死他。 九九的思绪被拉了回来,点点头。 隐约中,似乎听见兰仲文说了句,“随便你。” 话语太模糊,九九听不真切,等抬起头来,他已经在解数理题了,好像当她不存在,面容高贵,不怒不恼。 九九心里闷着的火一下蹭起来。 还说是最好的朋友,连给别人送情书都不告诉自己,偷偷摸摸的,算哪门子的朋友?难道她还能去闹越云不成?难道她会不让他谈恋爱不成?何必这么神秘? 不稀罕! 滚蛋! 在座位上等半天,同学们都陆陆续续走光了,兰仲文还是不动,坐在座位上沉思。 九九心烦气躁,刚才就是假装说一下,并不是真的要和北北去买什么图册,但眼下他不走,她也无法离开。 在她叹了第三次气后,蔚北北站起身,把一沓作业整理好,“九九,我先把作业搬去老师办公室里,你在这里等我,我马上回来。” 兰仲文突然把身子靠在后桌上,好像凝着神在观察这边的一举一动。 九九直觉他现在很生气,有点不敢独自面对,便也起了身,接过北北手上一部分作业,“作业那么多,我帮你一起拿吧。” 兰仲文脸色难看。 九九在心里松了一口气,跟着蔚北北走出教室。 走廊上。 蔚北北见时机差不多了,温声问她,“你和兰仲文怎么了?” “没事啊。” “一看就知道有事,你们吵架了吗?” “真没事,就是他交了女朋友了,我也不好意思去做电灯泡,免得被人说三道四。”萧九九目光无神,情绪低落。 蔚北北却乐了,“兰仲文交了女朋友?” 兰仲文会交女朋友?那闷骚男还会喜欢女人?打死他蔚北北都不信。 “是的,三班的班花越云,今天我还去问了,他还给越云送了个超大的彩虹糖,我都没有。”九九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一再强调这个彩虹糖的事情,她心里极度不爽,他不让自己吃糖,却给别的女生送糖,果然喜欢的就是不一样,连宠溺都是分限制性也无下限型的,垃圾! “他给越云送情书?”蔚北北疑惑,见九九重重点头,哭笑不得,“这什么情况啊?给越云送情书的不是庄枫吗?关兰仲文什么事啊?” “啊?”九九大吃一惊,心里的温度却渐渐回升,连带着情绪都高昂了起来,“这什么情况啊?” 蔚北北终于明白过来了,这九九是生兰仲文给别人送情书的气呢,这不就是典型的吃醋吗?虽然他心里不高兴,但是他不会趁人之危的,于是实话实说道:“事情是这样的,之前咱们班跟三班打篮球赛,打了个赌,输了要服从命令做一件事,那天咱们班比赛输了,你跟兰仲文的谣言早就满天飞了,庄枫想看笑话,就给了兰仲文两个选择,一个是整蛊你,给你写封情书假装表白,另一个是帮他追越云,然后,他选了后者。” “啊?”九九还是迷糊,但大致上她听明白了。就是心中疑惑,兰仲文这样不是傻吗?给自己写情书又没事,关系都谁跟谁了,她还会介意吗?干嘛特意去帮人家追女生,吃力又不讨好。 蔚北北无奈耸肩,“不知道那群递信女生是怎么办事的,说了是庄枫的情书,还说成是兰仲文的,哈哈,要是庄枫知道了,估计得被气死。” 萧九九一愣,跑回教室。 已人去楼空。 ------题外话------ 嘿嘿,昨天序序的编辑通知序序的文文将于这个月22号上架,上架后将会万更! 喜欢我的亲宝们都收藏我吧。 序序最近都会写感情戏,序序要让九九快点长大了,然后恋爱恋爱!哇哈哈,热恋哇,想看吗?想看就收藏我吧哇哈哈~ 正文 第二十五章 吃醋 夜里,九九怎么睡也睡不好,唉声叹气,辗转难眠。 兰花儿的脸总在脑海里摇晃。 兰花儿的好总在脑海里摇晃。 濯濯的笑眼,面容高贵,嘴唇殷红。 该死的!为什么他长得那么好看? 九九烦躁地踢开被子,把兰仲文送的颜料从枕头下拿了出来,这是兰花儿送她的中秋礼物,她一直不舍得用,封条崭新,还没拆开过。 发呆时看着,开心时摸着,睡觉时抱着,已经有了莫名的感情。 她睡不着,走到窗前打开窗户,晚风习习,却吹不散心头淡淡的惆怅,萧九九觉得自己要疯了,呆呆望着夜空,心烦意乱。 第二天。 镜子里的眼睛黯淡无光,浮出一抹疲惫的淡青,九九无力的洗了把脸,吃早饭。 看着桌上的牛奶,九九纠结的想,兰仲文今天还会给自己送牛奶吗?唉,应该不会在理自己了吧。 想着想着就没了胃口,索性不吃了,拖了书包就走。 刚打开门,九九就楞了。 兰仲文站在石阶下,见她打开门,露出了个淡淡的笑容,“九九。” 九九抿着唇。 牛奶揣在修长的手中,兰仲文等不到她的应答,慌乱抬起头,如玦的眼眸混沌黯淡,“你昨晚为什么要支开我?你生气了吗?” 九九的眼圈一下就红了,站在晨风中,任风凌乱了她的发。 兰仲文走过来,熟稔地将牛奶装进她书包里,“萧九九,可能我太笨了吧,我也不知道哪里惹你生气了,如果你生气了,你告诉我。” 一股热流在九九眼中窜着,她来不及思考便冲口道,“你为什么要给越云买彩虹糖?你从来没给我买过!” 兰仲文一愣,反应过来,眼中蕴着温柔的笑意。 “原来你是为这个事生气?” “没错!你一句招呼不打就去给越云送了情书,我……”九九说不下去了,其实她知道这件事的内幕了,但她还是想亲口问问他,听他的回答。 “九九,你觉得我有可能谈恋爱不告诉你吗?” “我可不知道你。”九九口气极冲。 兰仲文的笑容瞬间僵在脸上,转身就走。 九九心里有气,追上去拦在他的单车前面,“你能不能不要这样?讲话可以讲完吗?老是讲一半就走,气死我了。” 兰仲文又是好气又是好笑,无奈的说:“九九,你现在情绪不稳定,等你冷静点,我们在说好吗?我不想矛盾在继续激化了,昨天闹了一次,我已经很痛苦了。” 九九倔强抿唇,“我没有闹情绪,我现在很冷静。” “你现在很冷静?你确定吗?” “是!我很冷静。” 兰仲文凝神看着她,眼珠黑黑的,看得九九寒毛直立。半响,他轻轻叹了口气,“九九,你想吃糖,我天天都可以给你买。可是,我们认识了这么久,别人不清楚我的为人,你还不清楚吗?你怎么样闹,我是男人,我应该让着你,可我受不了你不信任我,全世界的人都可以怀疑我,你。不可以。” “因为你没告诉我啊。”萧九九蠕了蠕唇,气弱。 “就算你有事不告诉我,我也不会怀疑你。” “可是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你知道我就是一根筋的了,你不说我怎么知道?如果是误会,说开了就好了嘛,你干嘛老说一半就要走?弄得心情那么差,都不想跟你讲话了。” 说萧九九笨,其实她一点也不笨,话讲着讲着,就把理绕到她那一边了,兰仲文思忖片刻,妥协了。 “九九,这次算我不好,下次有什么事,我一定会告诉你的。” 九九心里的气下了一半,想了会,又凶巴巴怒道:“你要给我买彩虹糖!” 兰仲文笑眼灼灼,“好,等下去买,不过你要等到手伤好了后才能吃,知道吗?” “不!现在买!我现在就要吃,吃给越云看,她昨天还故意吃给我看,我也要吃给她看。” 兰仲文差点笑岔气,“你这是闹小孩脾气啊?” “对!就闹小孩脾气!就要吃!” 兰仲文没辙,“知道了,但你不要去招惹越云了,是庄枫喜欢她,又不是我喜欢的,你这样等下把水越搅越混。” “就不!就招惹!我就要报仇!” “你要报什么仇啊?” “她当着我的面吃彩虹糖,我也要当着她的面吃彩虹糖,吃给她看!” “萧九九啊。”兰仲文无奈,唤了她一句,她不听,嚷着要吃糖。 兰仲文只好去买了。 九九从他手里接过一袋糖,心情才彻底平复了,翻了翻,除了几个大彩虹糖,还有一包芒果味的棒棒糖,九九心花怒放,笑得连眼睛都看不见了。 兰仲文莞尔,眼底蜷着浓郁不化的溺爱。 九九拆了个棒棒糖含着,口齿不清的问:“兰花儿,你为什么要帮庄枫追越云啊,这种事吃力又不讨好。” ------题外话------ 这章序序好喜欢的,好可爱的九九,都把我自己蠢萌哭了 正文 第二十五章 封口费(二更) 照她说,兰仲文应该选第二个,给她送情书假装表白更好,他们关系那么铁,就算被整蛊了,她也不会生气的。 “因为。”兰仲文顿了下,声音有些远,“我不允许别人看你笑话。” 有句话叫,越是喜欢的人,越不能轻薄了她。某人不懂,难道自己的心,自己还能不懂? 九九心里甜甜的,一路吃着棒棒糖,走到三班门口,还特意拆了个彩虹糖吃,苏如在走廊上打闹,瞟见她手里的彩虹糖甚为眼熟,笑着打趣她,“你看兰仲文给越云送的彩虹糖好看,也去买了这个彩虹吃糖吗?” “不是。”九九拿了个棒棒糖给苏如,苏如拆开含着,九九才说,“这都是兰花儿买的,还有,越云那个彩虹糖和情书不是兰花儿给的,是庄枫送给越云的,他托兰花儿拿给越云,但是被递信的人搞错了。”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特意说这些,但是她觉得既然是误会,就应该让所有人都知道,不要误解兰花儿。 苏如凝眉,九九已经走远了。她半信半疑,用目光送走了萧九九,跑进教室里把这件事告诉越云,越云不信,“他一定是害羞了才那么说的,他的字我也会认,等有时间了我自己去问他。” 这句话,越云说得信誓旦旦,眼珠坚定。兰仲文一定是喜欢自己的,不会搞错。 第二节课下课后是广播体操,学校的领操人是高二一名学长,高三的要准备高考,日子备受煎熬,没时间参加这种闲情逸致的广播操。 高一尖子班的人在走廊排好队,来到一楼等待广播操提示。 “第一节,伸展运动。”远远的,传来悦耳的电子音。 全校师生收到信息,摆动身体。 九九肢体僵硬地摆动着,畏手畏脚。 兰仲文笑她,“萧九九,你这是鸭子划船吗?” 岂料九九俏脸一红,不是她故意这么畏畏缩缩的,而是因为她发育了,此时穿着白色内衣,胸部微微隆起,若是挺胸展臂,宽松的校服就挡不住她胸前的弧度了。 这年纪的女孩,青涩懵懂,却最是害羞的。 九九恶狠狠瞪了兰仲文一眼,不搭理他,继续畏手畏脚,不管远处的体操怎么播,她就是不挺胸,弓着身子胡乱做操。 兰仲文哪懂九九的小心思,一脸莫名其妙。 混乱中,越云像条泥鳅一样钻到一班的队伍里来,她朝九九打了个招呼,便把一封信塞进兰仲文手里。所有人都看得清清楚楚,兰仲文不愿收信,微微让开身子,让越云递过来的信暴露在空气中。 越云一僵,粉色的信封已被全班同学看得清清楚楚,全班哗然。她却不恼,上前抓住兰仲文的手,兰仲文修长的手臂灵敏一躲,避开了越云的触碰。 很明显是不肯收信。 并且非常厌恶。 越云不可置信的看着他,而此时人越聚越多,越云下不来台,几乎是恳求般看着兰仲文,心急如焚。 兰仲文不予理会,眉尾冷冷一沉,散发出拒人于千里的疏离淡漠。 九九责备的看了兰仲文一眼,高台上的哨声已朝这边尖厉响起,校长已经注意到这边的动静了,闹得不是一般大,越云跺了跺脚,将信塞进了萧九九手里,嘱咐她一定要转交给兰仲文。 九九尴尬得要死。 越云知道萧九九是兰仲文的好朋友,两人在学校也有不少的风言风语,但是越云不信,她不信兰仲文会喜欢萧九九这样大大咧咧的女汉子,一点也没有女子该有温婉柔媚,不值得男生心动。 跳完操,还是十五分钟休息时间,九九将信递给兰仲文,他不肯接,脸色铁青。 九九见他执意,便拆了信,打算看完念给他听。 刚刚拆完封口,九九把信抽出来,就被兰仲文抢走了,挺拔的身影跑得极快,瞬间就没入了扎堆的福利社里,九九张着嘴想说什么,兰仲文已经不见了, 没多久,少年从福利社里钻了出来,手里拿了个九九最爱吃的鸡翅,一把塞进她嘴里,“这是封口费,别问了,也别管这事。” 九九拧着脸,奈何鸡翅味道太香,她一下就忘了正事,津津有味的啃起鸡翅。 直到放学,九九才又想起了这档子事,把书包一挂,整个人堵在教室门口,拦住了兰仲文的去路。 逆着光,兰仲文的轮廓陷在阴影里,辨不分明。 他好像又长高了? 九九抬起头,发现自己只到他的肩膀,气势太弱了,完全吓不住他啊。 “干嘛?”兰仲文挑眉,笑意盎然,“你这么气势汹汹的,是要劫财还是劫色?” “劫你妹啊!”九九头皮一紧,怒斥,“你别在给我岔开话题,越云早上给你写了什么?快说!” ------题外话------ 《重生之影后嫁到》——何处桃花开,推荐好友的文文,很好看 正文 第二十六章 交换条件 “不知道呢。” “不知道?你没看?” 殷红的唇抿成一条线,兰仲文面无表情,冷漠的说,“没有。” “你打算回家在看信吗?” “没,我已经扔掉了。” 九九惊讶的长大了嘴巴,“你怎么这样啊?搞不好她在等你回信呢。” 兰仲文见她脸色难看,微微柔了眼底的冷意,“九九,这只是一场误会,让庄枫去解释吧,我说太多反而不好,显得庄枫不主动。” “那要是庄枫不去解释呢?” 兰仲文想了下,无奈道:“那就不关我们的事了,他要追求越云,却令事情变成今天的局面,挽回不了,我也没办法帮他。” “可是越云喜欢的是你,而且写信的人也是你。” “九九,你说错了,信是我写的,内容是庄枫想的,署名也是庄枫,她不可能不知道,她只是假装不知道。” 兰仲文脸色肃穆,瞳孔因为认真变得幽暗,九九不答,他以为吓到她了,只好耐着性子的解释,“九九,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不想让别人对我有所期待,你不要说我冷漠,如果是我喜欢的人,我不会借他人的名义去爱,我会不顾一切保护她,珍惜她。” “可是……”九九忸怩,总觉得这样不好,微微叹了口气,抬头看兰仲文,“你还是跟庄枫说一声吧,早上所有人都看到那封信了,你不去说,庄枫可能会以为你私下跟越云谈恋爱了。” 这种事情说复杂不复杂,但是说简单又不简单,尤其是这么多人看到了,若不做点什么,难堵悠悠众口啊。 兰仲文也是想到了这一层,凝眉思考,事情因自己而起,虽然署名不是自己,但是信和字都出自他的手,不给那女孩一个交代,似乎说不过去。 事实上,给个交代没什么大不了,怕就怕,到时候没安抚好那女孩,反而惹祸上身。 半响,兰仲文摸了摸九九的头,语气勉强,“好吧,本来我是不想插手的,不过既然你开口了,我就去跟庄枫说说吧,不过……” 说到这里故意掐断了话,不说完。 九九心急,瞪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问:“不过什么?” “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 兰仲文眼神促狭,闪过一丝狡黠,“明天放学后我们和高二尖子班有场篮球赛,你得来给我当送水员,捶肩捏背打气送水。” 就这小事? “没问题!”为了让误会澄清,九九拍着胸脯保证,豁出去了。 “但是。” “还有但是啊?”九九不满惊呼。 “肯定有附加条件的,以免你再次威胁我,我要跟你约法三章,一次说个明白。”兰仲文悠悠坐在凳子上,长腿交叠,自得贵气,“这件事我只会帮一次,等明天大赛完了,我会找庄枫谈谈,至于越云那边,我不会管,也不会搭理她,明白了吗?” “什么意思?” “我要是搭理了她一次,就会有下一次,今天你也看见了,我不肯,她就来缠你,九九,我不想因为我的原因让别人骚扰你,所以她的问题,我会让庄枫去解决,如果庄枫不去解决,你也绝对不能管,这种事做好了没好处,做不好了背一个骂名。” 九九点了点头,似懂非懂。 “你记住,我不准你帮别人追求我。” 九九点头。 那肯定的,她怎么可能会去帮别人追求他啊? 帮自己还差不多。 一想到着,脸又烧起来了,九九不好意思的别开头。这别扭的样子愉悦了他,兰仲文微微一笑,温柔得山地同色。 第二天放学后,因为有篮球赛,整个篮球场都被围得水泄不通,到处都是加油打气的助威声和尖叫声。 看来这场比赛很重要。 九九遥望人声鼎沸的赛场,挂上哨子,从人群中艰难地挤进去。 奈何人群密密麻麻,九九费劲全身力气也挤不进去,被冲散在人群里,推来搡去。 混乱中,不知道踩到了谁的脚,对方惊呼一声,九九吓了一跳,连退几步,被一只修长的手从人群中捞出,那手骨节分明,强而有力,令九九没由来的安心,温暖。 人群顿时发出一阵尖叫,都脸红的看着把九九拎走的少年,眼露羡慕。 兰仲文拎着九九的后衣领,眉眼无奈,“九九,拜托你下次来了先看看我在哪好吗?我刚一个劲冲你招手,叫你走赛场道,你还扎进人群里,等下被挤成一个肉饼我可救不了你。” 九九嘿嘿一笑,拿出口哨用力一吹,“嗨!宝贝,我来给你加油打气了。” “宝贝?”兰仲文抓住话尾一句重点,挑眉。 ------题外话------ 下一章要初吻咯,初吻哟哈哈哈,好脸红,肿么办? 正文 第二十七章 初吻(二更) “没错,就是宝贝。” 兰仲文忍俊不禁,把九九拎到室内等候椅上坐着,拿了瓶汽水过来,“九九,你先在这里坐着,比赛马上开始了,渴了就喝这个,后面还有,不够你就自己去拿,知道吗?” 九九接过他手中的汽水,点头。 天气太热了,汗顺着少年的额频频滴落,兰仲文在准备热身蹦跳,短发飘逸飞舞,尖削的五官微微拧着,显然是很惧热的。 屋外阳光毒辣,少年低咒了一声。 这鬼天气,还没开始比赛就一身汗了。 九九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看着看着就迷了眼,掏出手巾帮他擦汗。 瞬间换回了少年疑惑的眼神,九九却没有躲,自顾自抹自己的,嘀咕,“流了一身汗,臭死了。” “等下回去就洗。”少年也没躲,把俊脸凑得近了一些,笑眼灼灼。 九九莞尔,淡静如海的眼往上抬,瞬间就坠进了少年如玦的眸潭里。少年也是一愣,几乎是同一时间,他的唇落在她的唇上。 一切发生都在电光火石之间。 九九眼前一暗,还没反应过来,唇就被一个柔软的东西压住了。 大脑倏然断片。 身周的一切都成了模糊的虚影,只剩两人立于天地间,唇舌交缠,色彩明丽。 这是怎么回事?! 等九九找回神智,已经是五分钟后的事了。 少年的鼻子抵着她的鼻子,见她呆呆的,显然还没从这个吻中回过神来,兰仲文微微蹙眉,恶作剧般轻轻咬住她的下嘴唇。 九九吃痛,少年已经跑远了,耳畔传来一阵飘飘洒洒的笑声,极其悦耳,“九九,我去比赛了,等下记得给我送水,我要凉开水。” 九九的脸蹭一下全红了。 刚才唇上那柔软的触感,像软糖一样,微凉,却绵柔的东西,是什么? 他的唇? 他亲了她? 啊啊啊! 这是老子的初吻啊! 等候椅尽头,是篮球社的更衣间,颀长的暗影被阳光打在墙上,投出一道美丽而落寞的剪影。他的睫毛很长,犹如两柄小扇子一般,慢慢抬起,两颗乌黑的眼珠,似隐在迷雾中,神秘诡异。 篮球赛为四十分钟。 双方挂上记分牌,比赛正式开始。 哨声一响,场面顿时迸溅出火花,高一主攻,高二防守。 对于高二队的学长们,高一队了如指掌,而且深恶痛绝,这个球队不是和你打篮球,而是耗你。 不断的用暂停犯规等手段拖延时间,甚至还会口出恶言,目的就是干扰你。 和他们遇到一起,休想打一次酣畅淋漓的比赛。但耗下去也不是办法,兰仲文是队长,向队员做了个手势,改变战术。 只见他从三分线绕过防守队员,冲到篮板下,奋力一跳,高扬起右手一把将篮球扣在手中。两个敌方队员立刻上前拦截,只见他左右手交互运球,东躲西窜,一个转身甩开防守队员,已冲到敌方阵地。 一个防守队员上前拦截,被他一个箭步绕开,迈开三大步,“倏”地一声将篮球灌入篮圈。 全场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所有队员受到鼓励,凌厉进攻,高二的学长们被突如其来的进攻打乱阵脚,你来我往,分数就被拉了出来。 在第二节结束前,高一班已领先了二十几分,高二班眼见比分越拉越大,也改变了战术,不能赢就来阴的。 兰仲文是中锋,是整个球队的枢钮,运球生风,跑进敌方阵营上篮的时候,敌方一个大块头先将他挤倒了,落地的时候,几人状似不经意又用力地踩到他的腿上,然后马上跳开,兰仲文小腿传来一阵钝痛,便站不起来了。 这群混蛋。 乔漠刚才站在兰仲文身后,看得清清楚楚,高二班知道自己要输了,于是来阴的,重创他们方的主力兰仲文,公报私仇。 他双目喷火,冲上前拎起对方的领子。 体育老师吹响了暂停的哨声,“乔漠,你要干嘛?回你的阵营去!” 乔漠充耳不闻。 “乔漠。”远处的兰仲文唤他,声音淡淡的,却潜着无法忽视的压迫感。 他只好松手,悻悻回去。 体育老师蹲下身子检查,兰仲文整条腿都淤青了,脸色苍白,想继续比赛是不可能了,他沉着声音说,“仲文,你刚才表现得很好,但你现在不能继续比赛了。” 乔漠咬牙切齿,“班长,那群混蛋……” “我明白。”兰仲文适时打断他的话,看了敌方的球队一眼,又看蔚北北一眼,温声嘱咐乔漠,“比赛受伤在所难免,不碍事的,接下来交给你们了,防守好,他们就输了。” 乔漠重重点头。 而整件事,蔚北北都没有说过话,两颗乌黑的眼珠诡异幽深。他原来是球队的小前锋,目的就是得分得分在得分,但今天他好像不在状态,或者说,他就是故意要输的,又或者说,他是故意不出手,把敌方的注意力都引到兰仲文身上。 ------题外话------ 宝贝们,从现在到上架一直会有二更,一更在早上7点,二更在下午四点,欢迎宝贝们来啃序序的文,群么么哒! 正文 第二十八章 住院(求收藏!) 兰仲文被抬进休息室的时候,九九正在发呆,看到他坐在护担上,惊得手中的汽水掉在地上,飞身跑上去,“兰花儿,你怎么了?” “班长被对方阴了。”展臣口气不岔,将刚才的事都告诉九九。 九九咬唇,低头检查他的伤势,肌理分明的长腿都淤青了,手轻轻一压,兰仲文皱了下眉,显然是痛极的。 九九立刻抽回手,心疼的问:“很痛吗?” 兰仲文轻轻摇头,“没事,冰敷下在擦点药酒就好了。” “还是去医院看看吧,这伤口看起来太严重了。” 兰仲文但笑不语,九九又嚷着马上去,他只好妥协了。 路过篮球场离开时,场上传来了一阵盖过一阵的尖叫声,蔚北北连续投篮,以一敌众,把已经毫无招架能力的高二班打得落花流水,比分已经被拉出了40多分。 兰仲文沉默不语,眼角眉梢在阴影处凝成暗不见底的深渊。蔚北北,原来你不是不在状态,而是故意的。 到了医院,兰仲文拍了片,其实没什么大碍,但医院一直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但凡来了,都会让患者留院观察。 于是乎,兰仲文住院了。 第二日,队员们都到医院来看兰仲文,几人勾肩搭背,脸上是怎么掩都掩不住的胜利笑容。 九九坐在床沿上剥芒果,芒果皮又薄又粘,剥起来很是费劲,九九一点一点扣着,小脸很是纠结。 兰仲文好笑的望着她,眼神温柔。 “班长你的假我帮你请好了,怎么样,腿好点了吗?”乔漠率先跑进病房,抛了抛手中的篮球,也坐在床沿上,挡住了九九的脑袋。 望着九九的视线被乔漠隔断,兰仲文微微抬起眼皮,颇有深意的看了乔漠一眼。 似乎是不悦了。 乔漠楞一下,回头看了看九九,很善解人意地挪到旁边的椅子上。 九九的脸重新回到视线中,兰仲文满意微笑,回答乔漠先前的问题,“没事了。” 乔漠正想起哄几句,身后的门已经被打开了,队员们抱着几大袋零食,欢天喜地的走进来,展臣笑着说,“班长,北北太厉害了,比分拉出了整整56分,哈哈,北北这回出名啦。” 兰仲文望了蔚北北一眼,他已经走到床尾去跟九九说话了,九九的芒果扣得坑坑洼洼的,蔚北北笑容戏谑,“萧九九,你的芒果也剥得太丑了吧?” “要你管,又不是剥给你吃的。”九九没好气,蔚北北眉一抬,抢过她手中的芒果塞进嘴里。 在九九的惊呼声中,芒果肉悉数入腹,只剩一个光溜溜的果核,蔚北北把果核扔进垃圾桶里,感慨的说,“嗯,汁多肉肥,看着挺丑,吃起来还不错。” 九九差点没捶死他,“王八蛋,我剥了这么久,你居然全吃了。” 北北笑容调皮,拿过另一个芒果,“那我剥一个还你吧。” 说着利落地剥了起来,薄薄的芒果皮从他手中一层层剥落,美观优雅,九九看着吃惊,“你是怎么办到的?” 北北得意洋洋,“这剥芒果啊,是要用巧力的,你越急就越剥不好,反之,你慢慢剥,力道适中,它就变得很容易剥了。” 九九似懂非懂,拿起一个芒果练习起来,果然有了蔚北北的指导,九九剥得得心应手,不一会,就剥好了一个光滑漂亮的芒果。 她高兴地把芒果肉递到兰仲文眼前,“终于剥了一个像样的了,兰花儿,这个给你吃。” 蔚北北背脊一僵。 兰仲文没接过芒果,就着九九的手张口吃起芒果,也不顾众人吃惊的目光,神色安谧自然。 这动作实在太暧昧了,引得队员们纷纷起哄。 “噢~”几人拉长尾音,“怪不得平时觉得班长跟九九那么奇怪,原来你们是……” 故意没把后面的话说完,无限暧昧。 这什么情况?九九脸色绯红,兰仲文也不否认,伸手揽住她的纤腰,但笑不语。 “原来如此。”队员们都了然地点了点头,笑得前仰后翻,不怀好意。 融洽的笑声中,忽闻‘砰’一声,房门被用力甩上了。 蔚北北离开了。 房内的人面面相觑,眼露疑惑,“北北怎么了?怎么火气这么大?” 没人知道为什么。 但是乔漠知道,那股又酸又难受的醋劲,不止北北可以感受到,他亦深有体会,看着喜欢的人和别人亲密,着实不好受。 没多久,队员们就都回去了,病房里又只剩下兰仲文和九九了,九九脑袋空白,被兰仲文圈在怀里,神情迷茫。 刚才那些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九九龇牙咧嘴的想,说又不说个明白,害得她现在又焦虑又紧张。 “又在发什么呆?”良久,兰仲文敲了她的脑袋一下。 九九回过神,望着兰仲文两颗澄澈的眼珠,“兰花儿,刚才他们说的什么意思?” 兰仲文把身子从枕头上仰起来,逼近九九,彼此之间的距离近得让人不安,兰仲文微微一笑,“你说呢?” ------题外话------ 《忠犬总裁追妻爱千里》——玻璃,推荐好友的文文,很好看 正文 第二十九章 云卿的来访(二更) 眼中涌着致命的暧昧。 声音轻轻的,恍如呢喃。 九九心跳一突,避开了他的视线,“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兰仲文无声咧嘴,眼珠勾魂摄魄,逗弄她,“你不知道,那我也不知道。” 九九一懵,还想追问什么,门已经被打开了,破坏了一室暧昧的气氛。 身段玲珑的女孩站在门外,穿着一条洗得泛白的裙子,脸红扑扑的,提着一个袋子。 竟然是云卿。 她怎么来了? 九九心里腹诽,看了兰仲文一眼,兰仲文接收到她的怨气,耸了耸肩,显然也是不知情的。 只见云卿支支吾吾走进来,把手中的袋子放在桌上。 “这是……”我的一点心意。 话还没说完,云卿的手僵在袋沿上,因为她带来的是自己家里种的柿子,而兰仲文眼前,放着一盘普通人逢年过节都吃不起的高级水果,芒果和提子。 旁边还有几袋零食。 她咬住唇,手状似不经意地把袋子掩好,在开口时,已粉饰好了笑容。 “老师让我来看看你,你好点了吗?”那双眼睛柔情似水,望着兰仲文,瞬间失了心魂。 这一刻,她真希望萧九九消失在时空里,让她就这样一直望着他,不用闪闪躲躲,而是可以光明正大,肆无忌惮的凝视他。 原来是老师让云卿来的,九九不知道云卿的小心思,眉开眼笑,招呼她坐下,兰仲文笑着说,“谢谢关心,没事呢。” 他的态度谦逊,却疏离。 云卿坐在椅子上,双手紧紧交握着,有点拘谨。 “云卿,你要吃水果吗?”九九坐回床沿,见气氛尴尬,拿起一个芒果问云卿。 云卿摇头,“不用了,谢谢。” 九九唔了一声,盘腿坐着剥芒果,姿态随意慵懒。 云卿记得,兰仲文是很讨厌别人的触碰的,她抬眸看了眼整个人窝在病床上的九九,此时九九挨着兰仲文坐着,蓬松如海藻般的长发披散着,盖住了她一只眼睛,眼睛痒痒的,九九摇了摇头,试图甩开那缕扎着她眼睛的刘海。 兰仲文忍俊不禁,帮她把头发拨到耳后,冰冷的手指带着触电的麻痹感,令九九浑身一震,她怒道:“手快放开!” “怎么了?”兰仲文嘴角蕴着浅浅的笑意,偏生不放手,拧住了她的耳朵,左拧右拧。 九九小脸涨红,“你快放开嘛。” “怎么了嘛?” “你自己看,耳朵都红了。” 兰仲文拧着她的耳朵仔细看了看,果然,九九细致白嫩的耳垂都红透了,一路蜿蜒至脖颈,泛着粉嫩粉嫩的樱花色泽,娇艳欲滴。 兰仲文突然觉得口干舌燥。 情不自禁想吻上去。但此时房内有人在,他不自然地别开视线,看着云卿,“还有别的事吗?” 这是下逐客令的意思。 云卿微微一愣,站起身,“没有呢,你好好休息,我就先回去了。” 兰仲文颔首。 九九连忙下床穿拖鞋,“这里你不熟,我送你下去吧。” “不用了,我自己下去就好了,我认识路。”云卿笑着拒绝,但细心的九九发现她的笑容很牵强。 等她走了后,九九重新窝回老位置,芒果也剥好了,她咬了一口,语气含糊,“兰花儿,你困了吗?” “没有啊。”兰仲文从身后抱住她,把下巴搭在她肩窝上,口气懒懒的。 “那你干嘛撵她走啊?” “不然呢?你有话跟她说?”让她在这里当电灯泡?开玩笑!怎么可能嘛? 兰仲文不满皱眉,朝九九手里的芒果努努嘴,“我也要吃。” 这口气?! 怎么那么像在撒娇啊? 九九心里闪过一丝疑惑,“这个我吃过了,我等下在剥个给你吧。” “没事,我不介意,就吃你手上这个吧。” 九九一愣,少年的头已经绕过她吃了口芒果,“嗯,真好吃。” 暧昧的气氛一点点回升,兰仲文觉得是时候表白了。 然后。 门又一次被打开。 今天已经第三次了! 兰仲文危险的眼扫射过去,就见庄枫杵在门口。 见到来人是庄枫,兰仲文总算压抑住怒气,幸好来的人是个谈正事的,不然他一定一脚踢他出去。 “你来了。”兰仲文笑容淡淡的,已恢复了往日高贵从容的模样。 “嗯。”庄枫没什么表情,走进来坐在刚才云卿坐的凳子上,“越云的事……” 庄枫不知道怎么说下去,微微一笑,有些发苦。 他不知道自己是算受害者还是始作俑者。原先他只是怕越云不搭理他,于是叫兰仲文替自己写信,结果弄巧成拙,自己暗恋的女孩喜欢上了兰仲文。 九九见气氛凝重,慢慢站起身,“我有点口渴了,我去买水。” 说完一溜烟跑了。 等溜达一圈回来后,庄枫已经离开了,兰仲文闭着眼睛,沉沉睡去了。 夕阳的光打在病房内,照柔了少年的轮廓线条。 九九走到窗前把窗帘拉上,帮他掖好被子,便离开了。 ------题外话------ 序序下面要干掉越云和戴雪了,敬请期待吧。 正文 第三十章 越云算什么? 九九本来以为越云的事有兰仲文出来解释,就算完了,但事实上并没有落幕,越云得不到兰仲文的回信,心心念念,期期艾艾,每节课都要假装上厕所经过一班,兰仲文并不搭理她,仿佛就是一缕若有似无的空气,完全进不了他的眼。 越云越等越不甘心,开始跟一班的同学转悠,打闹。但凡九九在剪纸工艺,越云都会凑过去跟她们一起玩,她还带了不少个女同学来,萧九九的座位越围越多人,主要都是来看兰仲文的。 越云知道,九九上课就得把小玩意和零食交到兰仲文那里的,她常常在快上课的时候,收了萧九九的小玩意帮她转交给兰仲文。 兰仲文没什么表情,不冷不热。 这件事,庄枫没有在说过,不知道是他找越云说了没用,还是他根本就没说。 但既然庄枫不说,越云装傻,兰花儿不理,九九也不能多事,她叹了口气,别无他法,该玩的玩,该吃的吃。 蔚北北也是看得挺烦,这庄枫真怂,事到如今也不出来说清楚,搞得尖子班一片乌烟瘴气,都快被这些女生淹了。 这天。 九九不想玩贴纸了,趴在课桌上打哈欠,越云让她起来玩,九九无精打采,摇了摇头,“我不想玩,好困,我想睡觉。” 越云鼻子一皱,显然不高兴了,沉吟片刻,眼睛闪着精芒,“要不,我们来玩个游戏吧?” 九九望着她,用眼神询问什么游戏? 越云看了兰仲文的背影一眼,捂嘴偷笑,“我们来打个赌吧?看看兰仲文肯叫谁姐姐,输的人请五瓶汽水。”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任何一件无趣的事情都会变成有趣,除了从萧九九身上下手的办法外,越云找不到任何接近兰仲文的途径,他是个极疏离的人,你在他面前说半天话,他好像没有听到,不理会也不笑。 而萧九九在他面前是不一样的,但凡萧九九喊他,有求必应。他对她,笑得那么温柔。 那么地,令人嫉妒。 九九觉得这个游戏忒无聊,但她实在厌烦越云每天来逼自己玩剪纸了,她腻了,她不想玩剪纸了。从头到尾,这都是一场越云自导自演的独角戏,她不想给她当配角,更不想帮她追兰仲文。 越云这场赌,不过是要赌兰仲文到底更看重谁,事实上,就算不赌,九九也知道越云在兰仲文眼里是什么,不过她心里不爽,很不爽,一个男人这般无视她,也就证明不是喜欢啦,不知道她在坚持什么。 所以,就让越云看清自己算什么吧。 于是两个女孩各怀鬼胎,达成了游戏协议。 由越云先来,她走到兰仲文眼前,面如含丹,低头跟兰仲文说着什么,好说歹说,兰仲文都没理她,态度冷冷的。越云心急如焚,撒娇,发嗲,请求都用上,兰仲文毫不动容,眼见时间就到了,越云不甘心,伸手去抓兰仲文的手。 娇小的手握在兰仲文如美瓷的手指上。 兰仲文想也没想就甩开了,眼中闪过浓郁的厌恶。 一直静静坐着的云卿,眼底含着丝冷嘲,笑越云活该。 五分钟已到,越云失败,讪讪走了回来。 轮到萧九九上场了。 九九走上去,坐在兰仲文前面静静看着他,也不说话。 兰仲文抬头看她,率先开口,“怎么了?” 声音温柔得仿佛能淌出河流来。 “兰花儿,你叫我姐姐好吗?”九九嘟着嘴卖萌,兰仲文一听又是这事,脸瞬间黑了,九九撒泼无效,又去拉兰仲文的袖子,他没甩开,抿着唇不说话。 “求你了兰花儿,你叫我姐姐,我请你喝汽水。”还有,你要是叫了,就能甩开越云这个麻烦了。 “萧九九,你要是想喝,我买给你。” “不要你买,你叫我姐姐吧,你叫了,我会疼你的,我以后都会听你的话的,做个乖宝宝。”九九各种耍宝,兰仲文眼波深深,无动于衷。 眼见五分钟要满了,九九也急了,双手合十祈求道:“说嘛,兰花儿,你说姐姐,我爱你,我爱你~” 兰仲文噗嗤一笑,声音轻轻的,却潜着一股无法忽视的温柔,“姐姐。” 声音不大,但足够所有人听到。 云卿微微吃惊,他居然愿意放低身段,跟萧九九玩这种无聊的把戏。 到底是他太宠她? 还是因为她那句我爱你? 可这两者又有什么不同?兰仲文这般疏离冷漠,若不是钟情于她,又怎会这般溺爱她?云卿的指甲用力嵌进掌心里,深深看了九九一眼,连划出一条血痕也不自觉。 “耶——”九九振臂高呼,抓着课本道:“赢咯赢咯。” 越云脸色惨白。 事到如今,她还站在这里,就是不要脸了。 果然这只是自己自作多情,越云黯然神伤,按照承诺给九九买了五瓶汽水,站在福利社外,越云眉眼哀伤,“萧九九,你赢了。” “谢了。”多余的话九九不想说了,越云能明白,并且及时醒悟,就是最好的结果了。 越云笑容苦涩。 九九转身离开,身后追来一句,“九九,庄枫其实找过我了。” ------题外话------ 《重生之影后嫁到》——何处桃花开,推荐好友文文,很好看! 正文 第三十一章 同学聚会(有三更!) “然后呢?”九九停住脚步。 “我知道信是庄枫写的,只不过是不甘心而已,不关兰仲文的事。”越云的声音变得有些轻,“是我的想挑战你。” 九九没说话。 “情书的事是我传出去的,九九,我嫉妒你,我想破坏你们。” “嗯,你做到了。” “做到又怎么样呢?你们感情太好了,就算我努力介入进去,也只是一个小丑。”越云重重呼出一口气,说完这些,她心里舒服多了,抬起晶亮的眼珠说:“我不会说对不起,因为喜欢一个人是没有错的,但是我可以保证,我以后不会在打扰你们了,希望你不要误会兰仲文,他很好。” 九九嘴角的笑容变浓,侧过头去,眼珠明净地天地同色,“你错了,我从来就没有怀疑过他。” 说完迈步离开。 越云的身影越来越远,九九叹了口气。 青春期里的心动,并不是所有都能符合内心的期望,不是所有的暗恋都能开花结果,正如庄枫与越云,一个扮哑巴,一个扮瞎子,最终误会渐深,越嚼越无味,背道而驰。 不知不觉寒意渐重,迎来了冬至,今年学校有厂商赞助,要小幅度修整食堂,放假三天。 把九九乐得眼睛都找不到了。 终于可以放假了,而且冬至后就是元旦,寒假,春节,好酷! 今年初三尖子班在假期中办了个自费同学聚会,男生分摊,女生免费。 地点设在学校的后山上,星期六晚,一天一夜的露营烧烤。 中午,九九跟着初三的同学来到自由场买烧烤吃的食物,男同学们负责烧烤工具,搭棚,布置场景。 八十年代的菜市场叫自由市场,九九跟在初三尖子班副班长奕琳身后,奕琳是个心细如尘的女孩,除了主食烧烤,她还带了一大包绿豆,吃完烧烤,喝点绿豆汤,可以清热止渴。 男同学们把火架搭好,奕琳先把绿豆洗干净,加了水放到火架上煮着。 今日,几乎全班同学都到了,包括戴雪,辛璇两人。 自从那件事之后,戴雪上下学都是她父亲接送的,怕她出什么幺蛾子。而辛璇也因为陈心栾的威胁和挑衅沉静了一段时间,不敢造次生事。 半个月不见,她们两乖顺了不少,也不敢和男生玩闹了,安静地坐在女生阵营中,切火腿,串鸡肉,牛肉,鸡翅。 九九跟她们始终有隔阂,但不想扫兴,就坐在火架前搅绿豆汤,不一会,男生们就把帐篷搭好了,兰仲文站在她身后,弯腰。 “九九,绿豆不用搅的。”耳畔袭来一阵温热的气息。 九九一惊,扭头,“你吓死我了。” “胆小鬼。”火堆中,兰仲文的眼似流动着温柔的火焰,“你是不是觉得很无聊?” 一语戳中九九的心事,果然是知九九者,兰仲文也。 九九重重点头,“是啊,她们做的事我都不会做,帮不上忙,好无聊。” “跟我来。”兰仲文神秘一笑,牵起九九的手。 于是九九就跟着兰仲文偷偷摸摸进了小树林里,一颗颗参天大树直耸夜空,长青翛然。 林中小路长长的,黑黑的,望不到尽头。 夜风微凉,九九有点害怕,走快两步黏在兰仲文身后。 兰仲文微微一笑,指着一个拐角处,“到了。” 九九顺着他的手指望去,就见两颗大树之间悬浮着一张白色吊床,两侧蜷在树身,呈网状。 “哇!”九九大声欢呼,跑过去,把身体用力摔进吊床里,吊床摇了摇,就像荡秋千一样,载着九九的身体来回摇晃。 “就知道你会喜欢这个。”兰仲文倚在树旁,笑眼濯濯。 “好久没有玩过了。”九九把手枕在脑后看夜空,半响,侧过头看着兰仲文,“你知道我现在在想什么吗?” 兰仲文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巧克力,“这个?” 九九笑靥如花,接过他手中的巧克力,“今天忙了一天,还没吃东西,饿死我了。” “快吃吧,刚才看你没精打采的,就知道你饿了。” “嗯。”九九吃得囫囵,“还有吗?好饿。” “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就好了,别吃太多,马上就可以吃烤串了,你不是最喜欢吃鸡翅的吗?等下可以多吃点。” “可是……”九九口气缓慢,“鸡翅没买很多啊,太贵了,奕琳只买了一人一个的份,不够吃。” 兰仲文噗嗤一笑,眼神宠溺,“早知道你会失望了,我刚才看过了,叫乔漠他们再去买了。” “真的吗?”九九眼睛睁得溜圆,闪着灵动的光芒,一脸吃货像,“你们买了多少?够吃么?” “买了一百多个,够你吃吗?”兰仲文反诘道,淡眉一扫卖萌的九九。 “够了够了。”九九不住点头,小舌舔了下唇角,吞了口口水,颤巍巍的伸出三根手指,兴奋道,“等下我要吃四个。” 兰仲文扶额,学着九九的动作比划出三根手指,“四个?” 九九又比了比四根手指,无比认真,“三个。” “……” ------题外话------ 各位亲宝们,序序明天就要上架了,所以今天特别加到三更,第三更在晚上6:55。下面是首订抢楼,欢迎亲宝们踊跃参加! 关于《兰少》上架活动通知: 活动时间: 四月二十二至四月二十四号(入V第一天至第三天) 活动持续三天! 活动方式: 四月二十二号早上十点! 第一、二、三位订阅当日更新者奖励潇湘币188。 第四、五、六、七、八、九、十位订阅当日更新者奖励潇湘币99。 活动连续三天,欢迎亲宝们前来抢楼!么么哒! 正文 第三十二章 戴雪的阴谋(三更) 九九还没反应过来自己犯了什么错,兰仲文已经一个板栗敲在她脑袋上,“果然是饿昏头了。” 九九吃痛抚额,兰仲文把脸移近,夜空下,他的眼珠仿佛是带着光的,令九九看痴了。 这本是很暧昧的时刻,奈何空气中不断飘来鸡翅的肉香味,九九嗅觉灵敏,一下就捕捉到那丝香味,深深吸了一口气,“好香啊。” 兰仲文无奈微笑,把她从吊床上拉下来,“嗯,可能已经开始了,你去玩吧。” “啊?”九九疑惑,“你不去吗?” 兰仲文摇头,“我现在有点事,要回家一趟,晚上不一定赶得回来了,你玩得开心点。” 见九九突然变得兴趣缺缺,兰仲文摸了摸她的头发,“我会尽快赶回来的,还有,晚上你跟奕琳在一块,别和她走散了,知道吗?” “嗯,那你要快点回来。”九九点头,末了嘱咐道:“路上小心点。” “好。” 她就像一个挥别父亲的小女孩,站在夜风中,依依不舍。 回到篝火旁,同学们已经在动手烤肉串了。 “九九,这边。”奕琳朝她招了招手,一如既往的温婉,窝心可人。 九九笑着走过去,因为班级人太多了,烧烤分为四摊,她环顾了下四周,这摊上的人除了奕琳外,还有蔚北北,乔漠,戴雪,辛璇,容嫣。 心里虽然抵触戴雪几人,但兰仲文说了让她不要离开奕琳,那就一定有原因的。 她坐在奕琳旁边,拿起只鸡翅膀叉在烧烤架上烤着,准备填补一下自己的胃。 “班长呢?”奕琳看了看她身后,空空如也。 “他有事先回去了,说晚上可能赶不回来了。”九九翻着手中的鸡翅,涂上蜜油,油滴进炭火里,发出兹拉兹拉的声音。 见九九烤得入神,与她坐在一圈的戴雪微微抬眉,与辛璇对视一眼,交换了个眼神。 “我要去方便一下。”戴雪把一支考得半成品的火腿搁在碟子中,眼中嵌着抹算计。 她等这天已经很久了,那天她被人整蛊,后来辛璇又被人打,事情这么巧合,她饶是在蠢,也猜出了一点苗头。 当时她被害得一点自由都没有,上下学父亲跟着,回家像坐牢,周六日不让出门,还要跪在大门口给所有邻居指指点点。 这口气,她是怎么也咽不下去的。 后来她找到那个在她家门口丢情书的男生,她一直缠,一直哭,用尽各种办法,勾搭加装柔弱,才令那男生心生怜悯,说出一句她不可置信的话。 他说:你得罪了萧九九。 想到这,戴雪漂亮的柳月眉冷冷一挑,萧九九,看不出你还有点头脑,不过今天你落我手里了,咱们就新仇旧恨一起算! “我也去。”辛璇声音娇娇,露出个久违的笑容,跟在戴雪身后一起离开。 她许久不笑了,人人都骂她是狐狸精,无论走到哪,身后都有同学在指指点点。 “你们看,她就是辛璇,长得很媚吧?” “破坏陈心栾和周舟那个?” “是啊。” “哼!一脸的淫贱相,一看就知道是骚到骨子里的,什么不好做,偏要抢别人的男朋友,做小三!” 每当听见这些话,辛璇的心就寒一分,她发誓她一定要报仇,此生不报,誓不罢休! 半响,九九终于烤好了一只鸡翅膀,她喜笑颜开,放进嘴里咬了口,烫得舌头差点长泡。 一只白皙的手将一碟盛满了烤肉的纸碟递到九九面前,九九扬起头,就见蔚北北笑容灿烂,指着自己手中的碟子,“吃这个吧,你那个刚烤好的,先凉一下。” 蔚北北好像剪头发了,头发短了一些,显得五官更醒目了,只是嘴角微抿着,比以往多了些冷冰冰的气息。 “谢谢。”九九不想扫兴,笑眯眯地接过,其实她不想接受他的好,但今天情况不同,一场好好的聚会,她不想弄得大家不开心。 “不客气,上次吃了你个芒果,这个还你的。” 九九忍俊不禁,眉眼柔柔的,化了一场尴尬。 不一会,戴雪就回来了,坐回了自己的位置,一边烤火腿,一边跟容嫣有说有笑。 辛璇却迟迟不归,不知道去哪了。 两个小时飞快溜过去了,辛璇还是没有回来,九九吃了几个鸡翅,肚皮圆滚滚的,撑到了。 吃完烤串后,所有人都围坐成一个圈,表演才艺。 几个男生上前表演小品,表情浮夸,动作滑稽,笑得同学们前仰后翻,九九和奕琳也在人群中,笑得肚子痛。 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人端来了绿豆汤,一人一杯,九九接过戴雪手中的绿豆汤,奕琳正要说什么,突然被拉到人群中央,要她表演歌舞。 奕琳连连摆手,表示不会。 男生们不肯放过她,说她一个庆典主持人,怎么可能不懂才艺,不表演就不准走。 奕琳以前是初中部的庆典主持人,虽然不是特别漂亮,但胜在有一股冰雪聪明的气质,早是很多男生的梦中情人,只是高中后她转了学校,喜欢她的男生见不到她,也就渐渐淡了感觉。 今天能在聚会上见到,他们怎么会放过她?也许明日后,又各方天涯。 奕琳被缠得没办法,只好开嗓唱一首送别。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瓢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奕琳的声音清灵婉转,一下就调起了全场的气氛,所有人都像有心灵感应般,举起手,一边摇摆,一边跟着哼唱。 不知道何时才能重聚。 九九望着奕琳,这个温柔乖顺的少女,不知道将来会怎么样。 心里有点点惆怅,连手里美味的绿豆汤都没心情喝了。 戴雪站在两米外的石头上,辛璇那边已经进行得差不多了,这边九九却迟迟不上当,她晃着手里加了料的绿豆汤,就是不喝。 戴雪心里着急,却不能怎么样。 不一会,九九把手里的杯子举到嘴巴,戴雪的心提到嗓子眼,紧握着的手早是一片汗湿。 快喝…… ------题外话------ 明天序序就要上架了,下面上架感言,大家容序序废话几句哈,么么哒! 这篇文是一个真实故事,可能情节不是那么跌但起伏,但都是符合正常人的行为和逻辑的,没有那么多阴谋仇恨,但所有的仇恨都是有原因的,相信每个人在现实生活中都多多少少遇到过女主萧九九的遭遇,下面戴雪会遭遇一件可怕的事情,这是一件真实事件,可能会有点不舒服,但希望各位亲宝们以平常心来对待,谢谢大家的支持! 之后的剧情,序序将要展开一段真实的内心情感,所有刻骨铭心的爱情,都不是平白无故的,必须经历风雨,同舟共济,方能修成正果。 关于更新:序序不敢保证能天天万更,但是会尽自己最大的能力,保证质量,保证字数! 正文 第三十三章 宠爱 乔漠突然挡在九九面前,隔断了戴雪的视线。 “九九,班长叫你喝了这个,然后去山脚边那个公共厕所找他。”乔漠一脸神秘,拿出一杯绿豆汤,动作迅速地换了九九手里那杯。 九九虽然疑惑,却还是点了点头,“他还有说什么吗?” “没有了,你喝完就去吧。” “噢。” 乔漠拿着换来的绿豆汤笑了笑,抬起眼,向四周看了看,最后把目光定在戴雪身上,他走过去,露出一个迷死人的笑容。 乔漠一让身,戴雪就看见九九喝了那杯绿豆汤,她得意一笑,极尽妩媚。 “戴大美女。”乔漠一脸贱笑地缠过来,乔漠虽然没兰仲文气质那么好,但他眉目如画,唇红齿白,也算是个俊俏的小伙,所以戴雪心里不反感他,反之,更多男人围着她转她越喜欢。 “有何贵干?” 之所以说戴雪聪明,就是她永远不会露出一副花痴的样子,就算在落魄,她也是一副自由女神的样子,典雅,圣母。 这就是为什么明明辛璇比她漂亮,却没她有气质的原因。 “想请你喝杯清甜美味的绿豆汤啊。”乔漠朝戴雪放了个电眼,戴雪微微一笑,接过他手中绿豆汤喝了一口。 乔漠也笑,别有一番深意,与戴雪站在尚未发芽的桃树下闲聊着,远处的九九站起身,戴雪的柳眉一扬,对乔漠说,“我现在要去上个厕所,等下回来找你聊。” 乔漠颔首,等戴雪走远了一些,他的笑容突然隐去,变得高深莫测。 斜坡曲曲折折的,又没有路灯,九九拿着小电筒,走得十分艰难。 突然踢到一颗石头,九九的小脚趾传来一阵钻心的痛,痛得她倒吸一口气,蹲下身子揉脚。 不远处的戴雪以为药效发挥,喉咙发出一阵怪笑。 “谁?”九九下意识回头,就见戴雪从一颗挂着红布的梨树下慢慢走出,脸上挂着得意的笑容。 “萧九九,咱们好久不见。”戴雪的声音又尖又利,跟平日里那抹清甜的声音判若两人。 九九瞪大眼睛,开始意识到危险临近,“戴雪?” “萧九九,你知道你刚才吃了什么吗?”戴雪哈哈大笑,无限得意,“不过没关系,我已经找了十几个男人来陪你了,你晚上不会寂寞了。” 九九没听清戴雪说什么,她脑子只要一个想法,那就是跑。 于是她拔腿就跑。 “想走?”戴雪温柔无害的脸庞突然裂开,变得狰狞恶毒,一把冲过去揪住九九的头发往树上撞。 力气之大吓到了九九。 临撞到梨树的时候,九九急中生智,捏起拳头往她心口用力一砸。 戴雪吃痛,微微退了一步,等回过反应来,耳朵已经被九九扯住了,九九用力一挠,戴雪耳朵就被刮出几条血痕。 这些防身术都是兰仲文教她的,若体力不可抗衡时,抓住人体的一写弱点来取胜。 耳朵和心脏都是极其脆弱的地方。 这不!戴雪的耳朵和心口都传来一阵火辣辣的痛,但她的怒火已经被九九挑起来了,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冲上去就是和九九一阵肉搏。 九九力气没有戴雪大,但胜在有技巧,每一个动作都打在戴雪的弱点上,鼻子,脖子,膝盖,和下身。 渐渐的,戴雪就体力不支,摔趴在石头上,紧紧抓着自己的身体,发出一阵阵奇怪的叫声。 九九趁机跑了,跑到山脚下的厕所前,她焦虑地喊,“兰……” 花儿还没喊出口,嘴巴就被一只温热的手掩住了,九九回头,就见兰仲文的眼的夜色下发出一股阴鸷的流光。 她刚要开口问什么,就被兰仲文拉到厕所的墙后躲着。 兰仲文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九九点头,耳畔就传来辛璇的笑声,她的声音糯糯的,很好辨认。 九九心中疑惑,偷偷探出头。 就见辛璇自山下走来,体态婀娜,有说不出的风情万种。 她身后跟着十几个男人,那些男人一看就不是学生,有肥有瘦,身上纹着各式各样的纹身和刺青,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货色。 他们跟在辛璇身后,皆是看着她的腿擦着口水摩拳擦掌,“好妹妹,你说的晚上要跟我们玩玩,就是这里?” “打野战?好妹妹,原来你喜欢这么刺激的?” “好妹妹,你够辣!我就喜欢你这样的。”十几人七嘴八舌的讨论着,一副准备饿狼扑食的饥渴样。 辛璇笑容娇媚,“好哥哥,你们都猜错了,这个喜欢玩刺激的人不是我,是我的姐妹,她长很漂亮的,也很辣,喜欢刺激,知道哥哥们生猛威武,特意叫我来请哥哥们跟她玩一玩。” 为首的好哥哥手不安分地伸到辛璇屁股上,露出一口黄牙,“好妹妹,就你姐妹玩,你不玩?” 辛璇拍掉他的手,“我来例假啦,玩不了,好哥哥们,你们不用这么失望,我那姐妹特别喜欢刺激的,哥哥们可以尽情的玩。” 说着指了指不远处挂着红布的梨树,“喏!就是那里了,你们过去吧,我那姐妹为了让你们高兴高兴,还特意吃了药,你们去吧,她已经在那等你们了。” “那就谢谢好妹妹你啦。”十几个男人顿时眼露青光,往辛璇指的方向一哄而上。 等人都走了后,辛璇才厌恶地拍了拍刚才那好哥哥摸过的地方,“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呸!” 说完又笑起来,眼神怜悯,“萧九九,玩得开心点吧,但愿你没残,不过,如果你残了,你爸也会替你报仇的,他这么牛哈哈哈……” “你们都去死吧。”辛璇怨毒的说,而后,她整理了下面容,装作一副娇弱乖顺的样子回了聚会露营地。 等她走后,厕所的墙后走出两个人。 九九背后已是一片冷汗。 “九九,你知道刚才那颗梨树为什么挂着一块红布吗?”兰仲文的声音冷冷的,没有任何温度。 九九摇头。 兰仲文又说:“那是戴雪做的记号,你刚刚也看见了吧,她今晚要做什么。” 九九低头看鞋子,如果她听完辛璇的话还不懂,那就是蠢了。 “她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女人心海底针,我怎么会懂?” “那你怎么知道这件事的?” 兰仲文的眼珠突然变得很淡,“我今天就听到了,你去自由市场买东西的时候,我听见她们说如果我不在,她们就要怎么怎么收拾你。” “然后?” “与其防不胜防,不如攻其不备。我怕什么时候,如果我不在你身边,她们会对你下手,所以我就先下手为强了。” “你不觉得她很可怜吗?” “可怜?戴雪?她可怜吗?”兰仲文冷笑,“刚才辛璇的话你也听见了吧?要不是她先生害人之心,又怎么会落到如此地步,会走到这一步,也是她咎由自取,自食恶果。” 九九不说话。 兰仲文逼近了一步,“九九,如果今日受伤害的是你,你可能原谅她?” “不可能。”九九想了下,实话道,“可是你告诉我就好了,为什么要我来看?这不是很残忍吗?” “九九,我不是来让你看她笑话的,我是想让你亲身经历,以后长点心,别老单独一个人就跑出来,这样很危险。我晚上让你跟奕琳在一起,结果你一听我找你,又忘了我交代你的话,要是晚上不是我找你,而是别人骗你说我找你,你就这样莽莽撞撞来了,多危险?” 九九一愣,脸色苍白。 她从来没想过这种事,但今天兰仲文一说,又好像是这么回事,就像是人贩子跟小孩子说你妈妈在我家里做客,叫我带你过去找她,然后小孩子就相信了是一个道理。 “九九,我这样说吧,晚上的事你跟戴雪是彻底结仇了,以防将来会出现这种情况,以后凡是我找你,我会说一个暗号,如果没有那个暗号,那就不是我找你。”兰仲文见她脸色难看,柔了眼底的冷意,“好了九九,我说这些不是要教训你,我只是想让你知道,你首先要学会保护自己。” 九九叹了口气,“好吧,你说的都是对的,我赞同,暗号是什么?” “我爱你。” “啥?”九九怀疑耳朵出问题了。 “暗号就是我爱你啊。” “这暗号怎么有点奇怪啊?” “就是要奇怪才好啊,太正统的话会被人察觉出来的。” 九九忍俊不禁,“好吧。” “8点了。”半响,兰仲文突然摸出怀表说。 九九不明白什么意思,正疑惑间,便见兰仲文看着那颗梨树的方向,取出一个大哥大,九九讶然,“大哥大?” 大哥大,俗称砖头手机,这东西在八十年代是很奢侈的通讯工具,整体呈长方形,黑色,拳头粗大,按下数字键,会发出嗒嗒嗒的声音。 八十年代中期,大哥大还是舶来品,算是很先进的高科技玩意,价格上万,相当于现在的几十万,不是有钱就可以买到的,需要有门路才能弄到。 也因为价格的昂贵和使用费用的高昂,一度是身份地位的象征。 “嗯哼。” “你居然买了这么奢侈的东西?”就是她爸的大哥大,都不让她碰的,跟什么宝贝似的,小气得要命。 “这个?”兰仲文英眉微挑,“这不要钱的,我小姑在国外做生意,弄给我的。” 九九觉得新奇,胡乱按了几个数字键,发出嗒嗒嗒的声音。 “别乱拨号码。”兰仲文温声提醒她,按下三个9,“喂,是警察局吗?我要报案……嗯挺严重的……是侵犯案……请尽快赶过来地址是……” 等兰仲文打完电话,扭过头,九九瞪着一双铜铃眼,仿佛不可置信般,声音缓慢,“你刚刚在报警?” 兰仲文点头,“戴雪那边报仇了,辛璇那边还没报不是吗?辛璇引一群男人来侵犯一个未成年少女,这件事,她们两必须牺牲一个。” “什么意思?兰花儿,你想做什么?”九九没由来的觉得恐惧,以兰仲文的思维和逻辑,说这样的重话,必是不打算给她们好果子吃了。 “九九,我这么跟你说吧,这件事闹到警察局,就只有两个办法解决。”兰仲文顿了下,叹气,“算了我还是不告诉你了,免得吓到你。” “不会的,你说吧。” 兰仲文摇头,缄默。 “唉你说啊。”九九心里焦虑,晃着他的手,“别说话说一半,你到底要做什么?告诉我。” “好吧,但是你不要吓到。”兰仲文被摇得没办法,稍稍服软,“这事闹到警察局里,只有两个办法解决,一是戴雪说自己是自愿的,至于为什么自愿,她自己想办法,她不是脑袋瓜好使吗?这样那群男的和辛璇就没事,但是戴雪会被她爸活活打死。” “这二嘛,是戴雪说自己是被侵犯的,这样她没事,但那群男的会被关押,如果是这样,引他们来的辛璇,能全身而退么?你说他们会放过辛璇不?” 九九心里一突,已被兰仲文拉进怀里,潆洄的兰花香飘进鼻尖,九九神情讷讷,这个报复,真的很残忍。 昔日骄傲的双生花,那两个美丽张扬的少女,曾像花儿一样灿烂绽放。 九九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她们的场景,一个明丽若雪,一个清灵动人。 而如今,她们之中只可以保全一个人,不是戴雪被她爸打残,就是辛璇被那群男人…… 如果辛璇落到那群男人手中,估计不死也得残。 九九突然于心不忍,抬起头,正想说点什么,却被兰仲文的手指压住了唇,“九九,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弱肉强食的,如果今日是你被害了,我想她们不会像你这样难过,而是会吃大餐庆祝。九九,适者生存。” 九九的眉拧了拧,化作一句叹息。 执念过头终害己。 那晚,九九睡得极不安稳,梦里,她总是听见戴雪在哭,哭得浑身颤抖,连眼角都流出了红色的血泪。 九九一惊,仰起身子吐了起来。 绿色的液体从九九嘴里不断溢出,带着一股粘稠的酸味。 胃胀痛得不行,仿佛要肚子里的东西都吐光,九九捂着胃,冷汗涔涔。 奕琳被她动作惊醒,揉着眼问她怎么了。 起身一看九九吐出来的东西,奕琳也是吓白了一张脸,“九九,你怎么吐这些东西?你晚上吃了什么?” 晚上? 九九虚软无力的靠在帐篷边,一边吐一边发昏。 胃好痛,脑袋也好痛,沉沉的,提不起精神来,“晚上,除了我自己烤的鸡翅,我只吃过北北那盘烤肉。” 奕琳大惊失色,“那盘肉是辛璇烤给蔚北北的。” 原来是辛璇。 九九自嘲一笑,亏她晚上还觉得她们可怜,责怪兰仲文的残忍,原来她们不止要害她失贞,还要害得她半死不残。 是吧,他始终不会害她的,要不是兰仲文,现在的自己,估计就快油尽灯枯了吧。 奕琳见九九吐个没完,焦急地把她扶着躺下,“九九你先躺一会,我看你情况很严重,我去把班长叫过来,你先忍忍。” 九九虚软地点了点头。 奕琳套上鞋子冲进夜色里。 九九的视线变得有些模糊,她努力睁了睁眼,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 昏昏沉沉中,她感到自己被人驮在背上,那人拍着她的脸,焦虑的重复着一句话,“萧九九,你不要睡,快醒醒……” 她想说好吵,可是全身提不起劲,只能陷进无边的黑暗里…… 等睁开眼睛的时候,眼前是一片刺目的白,九九眯起眼睛,听到门外的交谈。 “病患洗了胃,已经没事了……嗯,刚才那位女同学跟我说了,她是吃了烤肉才导致中毒的……为什么?当然是因为她吃的牛肉没烤熟了,估计是肉切得太厚了,导致外层熟了,里层没有熟,从而引发了食物中毒……这个嘛,中国人的胃跟外国人的胃还是有点不同的,生牛肉细菌多,她的胃承受不了,嗯没事了,好好休息就行了。” 声音有点远,她听不真切,瞪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发呆。 不多时门就被打开了。 兰芝玉树的少年提着一个饭盒进来,见她醒了,憔悴的脸上露出一抹笑容,“九九,你醒了啊?” 九九无力点头,想开口说话的,却发现提不起一丝劲。 兰仲文把饭盒递到她面前,打开,白粥冒着热腾腾的雾气,氤氲了他的俊脸,“醒了就吃点粥吧,刚熬好的,你小心烫。” 九九心里感动,抬头看了他一眼,“你熬的?” “本来动手术是要喝骨头汤的,但是我不会煲汤,所以就熬了粥,你将就着喝吧。”兰仲文递了把汤匙给她,有些不好意思。 九九突然就感动得要命,兰仲文会这样说话,就必定是努力地去学过煲汤了,但是煲得不好,才改熬粥罢。 心里五味杂陈,九九眼眶热热的,不想让他看见自己的感动,把头埋在粥里,沉默地喝着。 兰仲文也没说什么,拉了把椅子坐在她身边,若有所思。 等九九喝完了,他才似乎从思绪中晃过神来,温着声音问:“下午就要出院了,身体还有哪里不舒服吗?” 九九摇了摇头,“没事了,对了,刚才是你跟医生在说话吗?医生说什么了?我是食物中毒?” “嗯呢,吃了不熟的牛肉。”兰仲文点了点头,把饭盒拿出去洗了,过了一会,他又倒了杯水进来。 “喝点水吧。” 九九努嘴,“我不渴耶。” 兰仲文好看的眉微微皱起,“抗议无效,生病了就要多喝水。” 说着整个人坐到床上,强而有力的手臂圈过九九的身体,让她整个人靠在他肩上。 尖削的下巴就在九九头顶上,距离近得令人不安,九九微微一窘,少年已经把水递到她嘴边了,两人靠得这样近,九九心跳慌乱,为了化解这场尴尬,九九快速地喝了几口水。 “以后还是别在外面过夜了,你这么迷糊,我不放心你。”兰仲文看着她的头顶,微微叹了一口气。 “没事,我皮糙肉厚的,耐抗。” 兰仲文深深看了她一眼,“说了不准就不准。” “噢。” 下午,萧妈和萧爸也过来了,萧妈一进来,看见九九活蹦乱跳的,对着她的脸就是一顿批。 兰仲文内心叹服,果然是亲妈。 等萧妈骂累了,就开始给九九削苹果,表面看着是在骂她,其实心里宝贝得要命。 萧爸倒是很沉稳,见九九没大碍,便坐在沙发上跟兰仲文聊天,萧爸摸出香烟,兰仲文伸手拦住他,“叔叔,九九病了,还有,医院不能抽烟。” 萧爸是个开明的人,听他这么说,就把香烟放回了口袋里,“你还挺懂事的。” “谢叔叔夸奖。” 接下来,兰仲文又被萧爸调查了一番户口,好在他态度谦和,对应得体,引得萧爸频频夸奖他,“年轻就是好啊。” 不久,兰仲文就告辞了。 冬天的朔风汹涌而来,九九请假在家里养病,奈何胃没养好,咳嗽袭来了。 九九这一病,格外严重,41度高烧不退,头疼发冷咳嗽齐齐上阵,她就像个被拔去插头的电动娃娃,一下失了所有活力,神情怏怏的,躺在被窝里疲累得爬不起来。 萧妈向学校拨去电话,请了一个星期的假。 萧九九一下像失去了所有音信,蒸发了。 见不到她,兰仲文的心里像被揉进了一团碎冰渣,甸甸的,难受极了。 87年,房子大部分都只有几层楼高,九九家不外乎也是,她的房间在第二楼,被一颗庞大的梧桐树掩盖着。 兰仲文在楼下站了很久,直到眼睛发花,他才回过反应来。 把袖子撩高,他动作利落地爬上了梧桐树。 抽纱窗帘内,萧九九躺在雕刻复古的桃木床上,额上盖着一条湿毛巾。 她似乎瘦了一圈,眼睛深深凹着,泛着一股死气沉沉的灭寂。 灭寂。 兰仲文心中一惊,血脉好像被人插进了一根巨大的针筒,然后一点一点地抽空内部的存在。 恐惧永远填不满。 兰仲文用力拍打着窗户,“九九,萧九九……” 九九睫毛颤了颤,隐约听到有人在唤自己的名字,但又似幻听,可能是太想他了吧。 九九一笑,剧烈地咳了几下,难受极了。 唇色苍白得恍如被抽走一层血色。 玻璃窗被冷风吹打着,噼里啪啦。 不对啊,窗帘后传来的声音不对,风声不应该是噼里啪啦的,而是呼呼猎猎的。 这是什么声音? 九九睁开眼睛,感觉那抹清寒的声音越发清晰,“九九,九九。” 兰仲文? 她脑袋一懵,裹着被子跑到窗前拉开纱帘,窗外的少年眉眼濯濯,隽秀的脸被寒气冻得通红,呵出的气都成了白雾。 他眼波温柔,唤着她,“九九,九九……” “兰花儿。”九九干涸的唇无声咧开,快速打开窗户。 冷风迎面扑来,冻得九九咳嗽不止。 少年立马反应过来,“九九,你不能受寒,快回里面去。” “没事呢。” “快站在到里面去。”少年瞪了她一眼,手握在窗棂旁,一凝力,利落地跳了进来。 他一进房间,第一件事就是把窗户关严,隔断了室外的寒气。 小小的房间暖融融的,兰仲文把藏在衣兜里的牛奶拿了出来,牛奶递到她手上,竟然还是暖的。 九九已经很久没吃过零食了,此时看见牛奶,早是眼放精光,揭开锡盖,一股脑闷了。 喝着热热的牛奶,脸才在氤氲中透出些许红润来,九九心情大好,满足道,“真好喝。” 兰仲文莞尔,眉眼在灯光下,柔柔的,涌动着绵长的思念。 “对了,你怎么会来?”九九问了一句,又指着牛奶补充道:“还有,为什么这瓶牛奶这么烫啊?” 说完喝过香浓牛奶的喉咙又抑不住地咳了起来。 兰仲文看得心疼,把围巾解下来圈到她脖子上,“我刚在家里蒸好就拿过来了,你病得很严重吗?” “嗯,气管炎。”九九看起来很憔悴,却也比往日多了份恬淡,眼珠无光却也沉静。 兰仲文微微失神,“你瘦了好多。” “是呀,之前洗胃瘦了十来斤,不过没事,我妈现在天天给我进补,相信不用多久就胖回来了。” 兰仲文只笑不语。对于这个萧九九的妈妈,兰仲文只有一个评价,那就亲妈之中的典范,平日里对九九唠唠叨叨的,琐琐碎碎,但保护她的时候,又强大得足以抗衡一切。 九九可以这么无忧无虑地长大,都要归功萧爸萧妈这对好父母,把九九保护得很好,令她衣食无忧,纯净美好。 “你为什么要爬树?很危险的。” “嗯。太晚了,我不想打扰伯父伯母,所以就爬树了。还有,你生病了就躺到床上去,别乱跑,等下又吹风了。” 兰仲文把九九叫到床上躺着,九九躺上去,他帮她把被子抖好盖上,掖好被角,才坐到床头的椅子上,静静看着她。 九九被看得心里发毛,像想起什么似的,把脑袋仰起来,“对了,你爬树太危险了,等下还是走楼梯吧。” 兰仲文噗嗤一笑,这时候她怎么还有心思想这档事啊?不应该是感动得热泪盈眶吗? “你爸妈没看见我怎么进来的,等下却看见我从你家出去,不是得解释得没完没了了吗?” 九九想了下,“也是噢。” 说完又剧烈地咳了几下,九九喉咙像被一团棉絮堵着,痒痒的,甜甜的,流通不了,涨得她脸色发紫。 兰仲文手忙脚乱倒了杯水喂她喝下,她靠在他肩上,呼吸咫尺可闻,气氛太暧昧了。 九九听到自己的心扑通扑通跳着。 脸烧了起来,她轻轻推开他,手碰到枕头,将枕头下的颜料露了出来。 九九一惊,快速把颜料推进被子里,但是已经来不及了,兰仲文掀开被子一角,不顾九九的阻拦,把颜料揣进手里。 秘密被窥探了,九九尴尬的拧着脸。 兰仲文垂着头,轮廓陷在壁灯的阴影里,看不分明。 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也不知道他在思考什么,轻轻抚着那套还没拆封的颜料,他买的时候,白色盒子上本来是什么都没有的,但现在却多了一幅画和一段字。 画里仍是那眉眼濯濯的少年,笑容促狭。 不是他又是谁? 旁边用画笔提着一句话,少年的声音轻轻的,朗诵出口,“我是多有运气,才能在有生之年遇到你。” 落款人。 萧九九。 听见他把那句话读了出来,九九的脸烫得像个红灯。 兰仲文一笑,眸底凝成秋水,漾出一圈圈温柔的涟漪,“萧九九,你没用这套颜料。” 用的不是疑问句,而是笃定句。 九九小脸烫红,一把夺过他手里的颜料塞进被子里,“现在的还没用完嘛。” 兰仲文没反抗,嘴角的笑容浅浅,令人心醉神迷。 九九看痴了。 一个人为什么可以长得那么好看?无论从什么角度看他,都觉无可挑剔,赏心悦目。 他弹了九九的额头一下,“又在想什么?” 九九本来想笑的,可笑声到了嘴边,又化成几声咳嗽。 兰仲文皱着眉,表情严肃,“你好像病得很严重。” 九九又灌了几口水,才清了清嗓子说,“其实我已经好很多了,精神不错,就是不能受寒,老咳嗽。” 兰仲文若有所思,坐了一会,又爬窗回去了。 九九目送他爬到枝桠上,慢慢下树,安全着陆,然后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朝九九帅气一笑,“你快去休息吧,注意身体,我明晚再来看你。” 明晚在来看她? 这么说的意思,他明晚还来? 九九嘴角的笑容抑不住,挥手送走了他。躺在床上,却一点睡意也没有,她关掉壁灯。 一室黑暗。 过了一会,她又笑着拉开壁灯,拉掉,拉开,拉掉…… 连黑夜也遮不住她的好心情,嘴角高高翘着,怎么也平息不下心里的亢奋。 第二天晚上。 窗户被人敲得噼里啪啦,九九一笑,裹着被子起来开窗,果不其然,少年已立在窗外,惑人的眼蕴着浅浅的笑意。 窗户一开,刺骨的寒流钻了进来,九九打个抖,少年已经利落地爬了进来。 兰仲文掀开大衣,把藏在衣兜里的随身杯取了出来。 浓郁的药味瞬间飘满一室。 九九捏着鼻子,“好难闻,拿开。” 兰仲文鸟都没鸟她,修长的手把随身杯打开,黑色汤汁散发着一股刺鼻的苦味,他把杯子递到她眼下,“给,把这个喝了。” “这是什么啊?” “这个是中药,今天我去找姑妈包的,专治咳嗽。” 九九犹豫了下,拧着眉弱弱问:“好像很苦,我可以不喝吗?” “不可以。病了就要吃药。” “我已经好很多了啊。”这话一说完,她又咳了几下。 兰仲文不禁莞尔,“还说好了,明明就很严重。” “不想喝。”九九直接表明想法,她最怕这种中医,味道太没节操了。 兰仲文沉吟。 气氛尴尬。 他好像生气了?九九迟疑的问,“你生气了?” 兰仲文不答,显然是怒了。 九九心里闷闷的,只好接过他手里的随身杯,居然还是烫的,看来他是刚刚熬好就带过来了,九九心里感动,自动忽略了那股刺鼻的药味,“这是你刚熬好的药吗?” 兰仲文颔首。 萧九九心里感动,闭起眼睛一口气闷下肚里。 兰仲文脸色缓和过来,从口袋里翻出一颗芒果糖,递到九九眼前,“给,你最喜欢的芒果口味。” 糖一放进嘴里,就漫出了熟悉的芒果味,甜得九九了笑起来,眼珠乌亮。 兰仲文呆呆看着,九九面容毓灵,魅惑得出奇。 尤其是她苍白的嘴唇。 突然觉得口干舌燥。 兰仲文心猿意马,站在窗口吹了会风,九九打趣他,“看不出你还会熬药啊?你在哪里熬的?家里?” “嗯。” “那你爸妈没问你熬的药是谁喝的吗?你又没生病。” “他们不会管我的。”兰仲文的声音淡淡的,有些远,“父亲很忙,大妈不说我的。” 九九一愣,周身被一股淡淡的心疼包围着。 兰仲文见她眼露怜悯,轻轻莞尔,“你不用觉得我可怜,我们家的风气还算很好,不至于受虐待。” 九九笑容僵硬,“你这样优秀,他们肯定不舍得责骂你。” “有时候,优秀也是被逼的吧。”他口气淡淡的,像在谈论今天的天气一样平常,“不要可怜我,因为我现在比很多人过得好。” 他总是在强调,不要可怜他。 表面的他,谦逊儒雅,看似对什么都不关心,其实,他自尊心比谁都强,有自己的原则,明确的目标。 九九静静的看着他,恍如一瞬间看到了他脆弱敏感的灵魂。 她走上去抱住他,“我没有可怜你,我很欣赏你。” 他噗嗤一笑,“你还敢更呆一点吗?” “去。”九九不满努嘴,少年没有动,就那样静静,与她相拥在夜色里。 之后,兰仲文总会替九九送药来,直到五帖药方全部喝完。 九九脸色红润了许多,这天,她终于要顶着寒风上学了。穿着少数人买得起的蚕丝棉袄,带着手套和帽子,俨然一个里三层外三层的小粽子。 兰仲文把出门前在家里蒸得发烫的牛奶塞到她手里,“天冷了,你先喝掉吧,不然很快就冷了。” 九九动作迟缓的喝完,身心暖暖的。 上课时不能带着帽子,九九惧冷,蜷成一团趴在桌上,她的咳嗽没有好转,把五脏六腑咳得疲惫不堪,寒风一吹,头就昏昏沉沉的,只想闭着眼睛让脑袋休息。 兰仲文每节课都会去给她打热水。 最冷的几天,萧九九几乎是睡着度过的,之后天气好转,九九的精神也好了很多,但咳嗽仍然严重,只要教室门一打开,她就脸色巨变,咳得喉咙发出哼哼唧唧的咳喘。 兰仲文知道她不能受风,做了张随手关门的牌子钉在教室门口,频繁出入教室的同学见到也自觉了。 老师来了,看见是兰仲文的字,也没说什么,估计是同学怕冷,所以也养成了随手关门的好习惯。 都说百日咳,九九病了半月,咳嗽不见好转,相反,与日俱增的严重,九九咳着说,“不知道为什么,我在家里就不咳,出来外面就一直咳。” “那肯定了,家里人少,空气流动好,学校人多,细菌也多。”他想,九九估计是动完手术身体脆弱,没养好才引发了气管炎。 看来要找个时间,带她去看看医生了。 都说择日不如撞日,隔天星期六,兰仲文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张地址,叫九九下午吃过饭后就出发去看医生。 据说那是一位隐居的神医,住在偏僻小村庄里。 兰仲文开了辆迷彩军车出来,九九惊叹,“哇,好霸气!” 兰仲文微笑,打开车门,示意九九上车。 九九提着双肩包乐颠颠上车了。 一关上门,四个车窗齐齐关严,这个微小的动作温暖了九九,她笑着说,“你没驾照敢上高速?” 兰仲文笑意不减,“没驾照,但是有军牌啊,照样畅通无阻,九九,我要开车了,你把安全带带上。” 九九唔了一声,戴好安全带,车子缓缓行驶,瞬间没入苍茫的寒流里。 雾气很大。 前方的景色都朦朦胧胧的。 兰仲文专心地驾着反向盘,“九九,牛奶我放在书包里,你自己拿,在后座上。” 九九答应一声,爬到后座把他的书包扒拉过来,翻出牛奶,还是热的,她掀开锡盖,慢慢喝着。 他已习惯每天给她的牛奶了。 她亦习惯每天喝他给的牛奶了。 她渐渐习惯了牛奶的味道,喝多了,反而觉得牛奶是香的了。 她渐渐习惯他了,好像生长在自己的心房里,与自己的心跳灵魂融合,成为她的一部分。 车开了一段时间,驶进一条黄土路,两旁都是苍天大树,长得看不见尽头。 九九跟兰仲文聊了几句,不多时,瞌睡虫袭来,她歪着脑袋睡着了。 再度醒来时,天色已近黄昏,迷彩车停在黄土路旁。 兰仲文已经在没在车上了。 萧九九心里一惊,下意识去开门。 车门被锁死了。 她心里隐隐感到不安。 兰仲文哪去了? 突然,她剧烈的咳了起来,五官拧成一团,靠在副驾驶上,疲惫又痛苦。 车窗被一股黑影拢住,九九没力气抬头看,兰仲文以为她还没睡醒,轻轻打开了车门,手里提着一个袋子和一张名片。 见九九睁着疲累的眼看他,他心里一动,声音低迷,穿透层层峦叠来到她耳边,“九九,你醒了呀,我已经找到诊所了。” 九九一愣,抬头,眼圈就红了。 兰仲文笑眼濯濯,把半个身体钻进车里,见她申请怏怏的,紧张地问,“怎么了?九九,脸色怎么那么难看?是哪里不舒服吗?” 九九摇头,伸手抱住他,紧紧的,脆弱而害怕,“我以为你怎么了,我……” 兰仲文一听这话就笑了,“傻九九,我没事啊,我刚是去打听诊所的地址了,已经找到了,见你没醒,就去给你买了个粥。给,你先把粥喝了,我们去拜访神医。” 九九破涕为笑,“我没力气,你喂我喝吧。” “那好吧。”兰仲文倚在车门上,掀开饭盒,任劳任怨地拿起汤匙,一口一口喂她,“来,张嘴。” 九九依言张嘴,粥一口口送进嘴里,甜了九九的心,暖了九九的身。 喝完粥,兰仲文用毛巾沾了矿泉水,让她擦擦脸。 九九依言擦脸,毛巾一拿下来,全是灰尘。 我去! 她精神瞬间饱满起来,这是鸟不拉屎鸡不生蛋的鬼地方!怎么灰尘那么严重? “我们把车放在这里吧,前面没路了,我们走过这片田野,就到那个神医的住所了。” 九九点头,从车上下来,才发现这地方有多荒凉,四处是树和田野,经过田野的时候,九九看见一个老大爷田野里在小便,她楞了一下,身旁的兰仲文早把她眼睛捂住了。 他的手心温软,捂在九九眼皮上,声音轻柔,“别看了,我领着你走。” 九九轻轻‘嗯’了一声。 一路上,九九都在想象神医的家会是什么样子的?会像陶渊明里描述的一样吗?是一方世外桃源?还是像金庸小说里黄药师的桃花岛一样,迷雾层层,机关重重? 其实九九都猜错了,所谓神医的住所,就是个土堆的泥房,看着特别破,屹立在寒风里,好像随时瓦解。 九九表情失望,走进高高的柴门后,又是另一番风景,院外破烂不堪,院内却轩昂尖雅,四通八达。 而且人流不绝。 来看病的队伍大排长龙,从门口一路排到二十米开外。 早有人等没了耐心,破口大骂。 “到底什么情况啊?我们赶时间啊,都等了一天了,医生怎么还没出来?” 等得没了脾气的人也出来说话了,“你们还好,我大早上就在这里等了,现在都快下午五点了,医生还没出来呢。” 原来神医还没出来,队伍从早上排到现在,还没开始听诊。 兰仲文的唇紧紧抿着,扶着九九坐下,一言不发。 不知道在想什么。 约莫十分钟后,平房的门打开了,两个长相一模一样的白衣女人走了出来,这两个女人四十岁的年纪,皮肤吹弹可破。 她们两就是传说中的孪生神医了。 众人哗然,一哄而上,头发低束的孪生医生说,“各位稍安勿躁,坐在原位,我们现在开始为大家听诊。” 九九坐在大老远,看不清她们的容貌,但以这条队伍的的长度判断,要排到他们,估计得两个小时后。 其实不然,孪生医生的听诊速度很快。 不到30分钟,她就走到萧九九的位置,她甚至没问过萧九九的问题,只拿着听诊器放到九九背上,凝神听了下,就跟身旁的助手交代了几句。 助手刷刷刷在纸上记录好,她就走到下一个了。 过了会,助手把药拿给萧九九,并嘱咐她要按三餐吃,饭后。 九九一脸茫然。 这就听诊完了?她以为没开始呢。 拿了药,九九也不好意思赖在那里,兰仲文见她神情迷茫,就去多问了遍,不久,他就回来了,“九九,已经问诊完毕了。” 九九将信将疑,这个所谓的神医,速度这般快,不知道可靠不。 兰仲文知道她在想什么,笑了笑,“既然来了,就没有不信的道理,我们回去把。” 九九只好点头。 回家的路上,九九又睡着了,到家里时,已经晚上九点多了,兰仲文吩咐她按时吃药,就回去了。 九九觉得自己头发粘死了,到厕所洗了个头,水居然全是泥土色的。 我了个去! 那到底是个什么鬼地方啊? 九九心里咒骂。 没几日,九九就真的不咳嗽了,兰仲文替她高兴,买了一大包芒果糖给她。 萧九九心里不岔,她就不明白了,那个神医是怎么办到的啊? 这个疑惑一直困扰着她,直到学校开放多媒体室,她才把这件事抛到脑后。 多媒体室,简称电影室。 九九看的第一部电影,是1965年的抗日战争片,黑白电影。 她和全班同学一起观看的,大屏幕第一次放映在自己眼前,没看过这么大的屏幕,九九是激动的。 她紧紧抓着身旁兰仲文的手,兰仲文也不挣开,浅浅笑着。 屏幕一闪一闪的,慷慨激昂的唱着。 不少同学看哭了。 九九边吃巧克力边看,逐渐被电影中的气氛感染,心情沉重。 看完地道战,班主任也慷慨激昂的演讲了一番,然后让全班同学回去写一篇观后感。 九九一听这话,脸色就焉了。 还不如不看呢。 兰仲文笑她,“要你写一篇作文比登天还难。” “可不是嘛。” “这都是为了你好啊。” “别别别,我宁可老师对我不好。” “你啊,懒鬼。” 九九回嘴辩驳,“本来就是,看个电影回报这么大,我还不如不看呢。” 学校的条件越来越好,新食堂扩建完毕,足足两千尺,可以供学生在食堂吃饭,价格实惠。 九九家生意做的红红火火,父母忙碌,没时间给她做饭,保姆做的又不好吃,所以当九九提出要在食堂吃午饭的时时,萧妈爽快的答应了。 九九心里乐开花,这样,她就可以天天吃鸡翅啦。 回到学校,她问也没问,就把自己和兰仲文的名字报给班级的吃饭团。 蔚北北父母从事教育行业,一个校长,一个副校长,白天都在学校,食堂没扩建之前,他也是在老师的食堂里吃饭的,这下班级组合了团队吃饭,他立马就报了。 终于不用天天跟一群老师吃饭了,每天去吃饭都要尊师重道,张口一个李老师,闭口一个林主任,别人不动筷时他不能吃,面前的菜不喜欢吃得忍着咽下去,好吃的菜离自己远又不能夹。 他早受够了! 而由于他的加入,吴夏和盈盈紧随其后,爽快报名。 云卿离家远,中午在学校吃饭对她来说即省钱又省时间,于是她也报了。 另外还有班里两个女同学,吃饭团就是她两召集的,一个是文艺委员周倩,另一个生活委员霍慈华,两人是同桌,一个管宣传,一个管班费。 八人把一星期的饭钱上交,买了饭卡发下来,萧九九把饭卡递给兰仲文,他微微皱眉,“这什么?” 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 “饭卡呀,以后我们中午在学校吃饭吧。”萧九九想象着天天吃鸡翅的美好,越想越激动,抓着兰仲文的袖子说,“这样就可以天天吃鸡翅啦。” 兰仲文挑眉,“天天吃鸡翅?” “那肯定啦,终于可以自己做主了,我肯定要天天吃鸡翅。” 兰仲文哭笑不得。 九九又开心地说,“你放心,我不会忘恩负义的,吃香喝辣的肯定带上你。” 兰仲文差点内伤,“这么说,我还应该嘉奖你?” “那倒不用,在学校吃也好,中午早点吃完可以写作业,我在家里老要写到晚上十点多,作业实在太多了,怎么写都写不完。” “那是因为你玩心太重总是拖延时间吧?” 九九小脸一红,好嘛,她承认她就是想抄他作业嘛。 他到底没反对,中午一下课,兰仲文就跟蔚北北先去食堂占位置,这是蔚北北说的,食堂人太多,他们人也多,要坐到一块除非先去占位置,不然好位置准被抢光了。 果然,食堂人山人海,兰仲文和蔚北北一个在点菜,另一个在盛饭,食堂的白饭是不要钱的,因为人多是力量,可以点小炒,既省钱又美味。 几个女生坐在圆桌上,看着远处班上最优秀的两个男生为自己服务,那种体贴很难用言语形容,心里荡着甜蜜的涟漪,油然而生一股骄傲。 但萧九九一点都不高兴,因为菜是一盘盘的,她只能吃到一小块鸡翅,而不能吃到一大只鸡翅。 她十分挑食,很多菜都不爱吃,这下等于苦了她,一张小脸皱得和苦瓜似的。 兰仲文端着汤放在她面前,弯身跟她说,“九九,我等下坐你旁边,位置帮我占着,知道吗?” 九九支着筷子点头。 现在桌上只剩下两个空位,一个是云卿旁边,另一个是萧九九旁边,蔚北北是负责拿饭的,他端着一个托盘过来,把饭一个个放在桌上,完了又回去拿筷子和汤匙。 回来后,他想也不想就坐在了萧九九旁边。 九九接过他给的筷子洗涮,一边洗一边跟蔚北北说,“你这位置是兰花儿的,他说他等下坐这里。” 蔚北北没什么反应,并没有起身的打算,他笑着说,“坐哪里都一样吧?反正就是吃饭嘛。” 这时,兰仲文端着鱼过来了,他看见萧九九身边坐着蔚北北,脸色阴沉,把鱼重重往桌上一放,“不一样,我要坐在九九旁边。” 火药味十足。 几个女生纷纷感到气氛不对,看了看兰仲文,又看了看蔚北北。 蔚北北早就不爽兰仲文了,慵懒地靠在椅背上,手臂环胸,翘起大长腿,“我若是不让呢?” 兰仲文脸色一凝,扯出抹讥讽的笑容。 九九心情低落,见桌上还没出现鸡翅,而肚子已经在唱空城计了,她鼓着嘴推蔚北北,“你去那边坐吧,别闹了,我肚子饿,我要吃饭了。” 蔚北北被她一推,身体微僵。 所有人都有点尴尬地看着他们。 蔚北北自嘲一笑,慢慢起身,坐在云卿身边,一言不发。 兰仲文颇为深意的看了他一眼,返回去端菜了,贤惠细心的云卿也站了起来,走到兰仲文身边替他端菜。 很快,六道菜上齐了,五菜一汤,鸡翅只有一盘,被兰仲文放到离九九最远的桌沿边上。 他肯定是故意的。 萧九九瞪着他,他似笑非笑,修长的手拿着空碗呈汤,九九无奈,只好伸长手去夹那盘难以触碰的鸡翅。 臂上一重,九九的手已经被兰仲文按在桌上了,他把汤放在九九前面,语气温柔,“先喝汤在吃菜。” 几位女生听着了,纷纷愣怔,放下筷子舀汤喝。 吴夏立马殷勤的给蔚北北舀汤,“北北,你离汤远,我帮你盛吧。” 蔚北北没什么表情,淡淡的说了句,“谢了。” 九九先喝汤,苦瓜汤一入口,带着股清新微涩的苦味,通过喉咙变成一股甘甜顺着肠道而下,化作阵阵清凉。 这是她喜欢的味道,她欢欣的说了声,“真好吃。” 兰仲文眉眼化作一汪春水,“别老顾着吃那些油炸的,多吃点蔬菜。” 说着又帮她夹了一大堆菠菜。 明眼里好像在宠着她,暗地里就是在逼她吃不喜欢吃的菜,萧九九气结,早知道的话就不能跟他一起报团,处处受压制,身不由己。 她把菜挑到一旁,“不要,我不吃菜,我吃点鸡翅,在喝点汤就饱了。” 兰仲文眯起微微上挑的眼,“萧九九?” 语气平和,却潜着股强烈的压迫感。 九九努努嘴,想了一会,还是把菜挑到兰仲文碗里,“我真不想吃菜,我多吃点苦瓜就好了。” “好吧。”苦瓜也算蔬菜,他妥协了,长手一捞,就夹了快鸡翅给她,不费吹灰之力。 几个女生看得吃惊,这萧九九跟兰仲文是什么关系啊?为什么冷漠的兰仲文在她跟前就和事儿妈似的,又是盛汤又是夹菜的,好像萧九九是个稀世瑰宝,含在口里怕化了,捧在手心怕摔了。 她们心里有点发堵,说不上难受,就是有点淡淡的不爽。一个班级的同学,凭什么萧九九可以跟个大小姐似的,处处受着兰仲文的好? 吃了一会,九九又喝了一碗苦瓜汤,等她舀完后,苦瓜汤已经见底了,于是兰仲文就没吃,九九把苦瓜捞了吃掉,然后把汤递给兰仲文,“你喝点汤吧,饭太干了,容易噎到。” 算她有良心,兰仲文笑着嗯了一声,就着她的手喝起苦瓜汤,喉结上下滚动着,发出吞咽的性感声音。 几个女生更是惊奇,一般只有关系好到不分你我的闺蜜才不介意吃对方的口水,这两人这般亲密,不禁引起了她们的暗暗揣测,这两人是不是贪恋爱了啊? 云卿早有体会,心下苦涩,低低说了句吃饱了就离开了。 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那么扫兴,只觉得见到两人甜蜜,自己的心就犹如滴血,片刻也呆不下去。 或许,她是嫉妒的吧? 可是这份爱,来得太晚。他们两看起来太美好了,彷如对外界筑起了一道透明的屏障,屏障内,只有他和萧九九,美好到世界的一切都融不进去。 尽管她心眼里觉得九九配不起兰仲文,但是她还是输了。 不过,风水轮流转,兰仲文太优秀了,九九根本就跟不上他的脚步,不用她去嫉妒,再过不久,九九自然就会摔下来,并且,摔得很难看。 人说如果真的爱一个人,一定不会祝福对方,因为太爱了,如果自己不幸福,得不到,那么也不会希望对方幸福,只希望对方和自己一样痛苦,只希望对方除了得到自己,才会幸福。 云卿不会祝福他们的,因为萧九九,不配。 吃完饭才中午十二点半,九九无所事事,一会捏捏兰仲文的肩,一会揉揉他的脸,兰仲文一概不反抗,趴在书桌上,与九九挥霍着悠闲美好的午休时间。 空气都浮动着他对九九的思念,兰仲文闭上眼睛,明明她就在自己眼前,但他还是那么想她,这是为什么? 兰仲文想着想着就笑了,恍如蝶翼的睫毛轻轻抖着,九九看得目瞪口呆,沾住他的睫毛发出阵阵惊叹,“哇,好长的睫毛。” 兰仲文任九九胡闹,只笑不语。 期末考前,学校要大扫除,一班负责打扫礼堂。 礼堂有四层,一二三层是大会堂,第四层是顶楼,有舞蹈室,音乐室,绘画室和多媒体室。 打开舞蹈室的门,同学们都哇了一声,四面明晃晃的镜子,中央摆着一架钢琴。 略懂舞蹈的同学都对着镜子比划起来,十分心动。 突然,大厅中央的钢琴响了起来。 同学们纷纷瞩目。 兰仲文坐在白色钢琴前,修长的手指在琴键上冉冉流泻,行云流水。 琴声如诉如泣,一下便让在场的同学沉浮起来。 萧九九听得如痴如醉,忆起青年才艺大赛当天,当天,他还没有如此造诣,手指僵硬如铁,坐在聚光灯下,紧张得不能动弹。 所有人呼吸停滞。 萧九九在乌漆抹黑的台下用力挥着荧光棒,心急如焚的喊着,“加油!兰仲文加油!” 聚光灯下的少年一愣,手指落在琴键上,灵敏而起,冲破了瓶颈,诉出一曲亘古不灭的绝唱…… 一曲终,萧九九才从回忆中走出来,云卿一身碎花裙,靠在钢琴上,双手支着颌,表情沉醉,“你弹得真好听。” “谢谢。”兰仲文声音疏离,目光穿透云卿的轮廓,落在萧九九脸上。 萧九九也凝神看着他,兰仲文微微一愣,耳根没由来的红了。 九九笑,眼珠柔得天地同色。 大扫除完后,学校提早下课,放四天假,四天过后,就是本学期的期末考。 回家的路上,九九和兰仲文时间充裕,便决定去喝甜汤,甜汤店里的甜食满目琳琅,萧九九左看看右看看,样样都想吃。 一坐下,她就点了红豆汤,绿豆汤,八宝粥,一气呵成。 兰仲文无奈摇头。 一碗红豆汤下肚,通体清凉,舒畅得萧九九欢叹一声,“爽啊。” 兰仲文安静地吃着,九九吃了几口别的,觉得还是红豆汤比较好吃,就把汤匙伸到兰仲文的碗里去舀。 舀了几口,兰仲文按住她的汤匙,九九挣了几下,没挣开,撅着嘴卖萌,“红豆汤比较好吃。” 兰仲文眼底蜷着淡淡的笑意,“不行,你已经点这么多了,先吃完别的,不要浪费。” “不要,不好吃。” 兰仲文皱着眉。 这时代的人都遵从勤俭节约的好美德,九九这样的,要是被长辈看到的,必然得受一顿‘大米是怎么长成的’的教育。 又磨了一会,兰仲文不搭理她,九九打算在叫份红豆汤,兰仲文叹了口气,把自己的红豆汤放到九九面前,拿起她的绿豆汤,认命地喝了起来。 九九嘿嘿一笑,津津有味的吃起来,但她吃相又不好,把汤都喝了,红豆就不吃,半碗红豆堆在碗里,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她摸着圆滚滚的肚皮笑,“吃饱了。” 兰仲文睨了她一眼,表情平淡,“萧九九,把红豆吃了,对你身体好的,不要浪费。” “不要拉,我吃不下了,要撑了。” “是吗?”兰仲文点了点头,“不过,我听我奶奶说,如果吃东西吃不干净,以后嫁的老公就会长满脸麻子,九九,你要嫁给麻子吗?好丑的喔。” 萧九九一下紧张了,拿起汤匙,“不是吧?” 兰仲文认真的说,“是的,吃不干净,就要嫁给麻子。反之,吃得干净,以后就会嫁个如意郎君……” 话还没说完,萧九九已经吃起碗里的红豆了,管它撑不撑,反正她不要嫁给麻子。 她。 要嫁给兰仲文! 这么一想,她的脸又红了。 放假的日子,别的小伙伴都在玩闹,就萧九九每天在榕树下被兰仲文用数理虐待。 萧九九哈欠连天,羡慕的看着在跳绳的小朋友,兰仲文用橡皮擦扔她的脸。 萧九九蹙眉,拂开橡皮屑,“你考第一就好啊,我去凑什么热闹。” 兰仲文头都没抬,批好萧九九的练习卷,递给她,眉头皱得能夹死一只蚊子,“46分,你这个学期是怎么学习的?没听课?” 九九秉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精神,将真相说了出来,“我这学期的作业和练习册都是蔚北北帮我写的。” 兰仲文危险的眉眼立马射了过来,九九一惊,风几乎要将榕树的枝桠全吹散下来,猎猎作响。 他好像生气了? 九九不敢说话,低着头看鞋子。 “怪不得我之前觉得你的作业进步了那么多。”兰仲文的语气毫无起伏,九九知道,这是他生气的征兆,越生气,看起来越平静。 九九不敢答话,他又一字一顿地说,“萧九九,你以后要是在敢叫别人帮你写作业,你就死定了。” “那是因为我之前的手受伤了嘛,不能写字,蔚北北就帮我承包了。”九九气势薄弱。 兰仲文这人,对你好的时候,千依百顺,跟你倔的时候,又刀枪不入。 典型的喜怒不形于色。 “不能写字我宁愿你不写,也不要你假手于人。”良久,兰仲文缓了缓口气,“期中考后,你就能回到我身边了,以后要乖乖的,知道吗?” 萧九九突然觉得,其实和蔚北北同桌也不错,蔚北北至少不会这么严格,完全是纵容式同桌。 兰仲文是严格式同桌。 九九苦着脸,她想,期中考后,她的好日子就到头了。 果然期中考后,兰仲文技高一筹,远远将云卿甩出十几分,再度席卷高一总分榜,荣登第一状元。 公告栏上成绩单一贴出来,成绩优异的同学面面相觑,“兰仲文是谁?” 云卿的名字赫然退居第二,她红着眼,不可置信的看着那个在她心里几近带着光的名字。 而兰仲文粉丝党欢呼雀跃,“班长卷土重来了!班长逆袭了!” 试卷发下来当天,班主任笑得像朵花一样,频频夸兰仲文是匹锐不可当的黑马。 站在高台上领奖,兰仲文习以为常,面容高贵,身如玉树,谦逊有礼。 高中的仪式领队再度洗牌,由兰仲文担任,以后每日早操,将由他领操。 蔚北北是蔚校长的儿子,所有人都要给他面子,他这次考了年纪第三,样貌风流养眼,也是收买了不少师生的心,声音煞是动听,担任广站主持,每日下午,为全校师生朗读些优美的文章摘要。 萧九九被调回了兰仲文身边,本来是不行的,但兰仲文一再强调,并强调如果让萧九九做他同桌,他将一直保持着优异的成绩,不负老师重望。 班主任无奈,将云卿与萧九九对调,蔚北北冷冷的眼神定在兰仲文身上,好像有他在的地方,他就是窝囊的,有他在的地方,他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废物。 呵,这些债,你兰仲文迟早是要还的。 云卿也同样不高兴,蔚北北太受女生欢迎了,如果他们同桌,她就没办法安静的学习了,而且,她不想跟兰仲文分开,本就是飘渺无望的暗恋,现在还要雪上加霜吗? 九九感受不到云卿的怨气,拿着书包走到云卿眼前,云卿瞪了她一眼,不肯动,班主任重重咳了几声,她才攥着手指站起来,仿佛是一个耻辱。 萧九九,我一定会等着你摔下来的那一天。 云卿在心里恶狠狠发誓。 重回兰仲文身边,也意味着要放寒假了,今年萧爸萧妈打算不回香港了,所以九九也会留在广州。 这样,她整个寒假都能跟兰仲文在一起了。 一放寒假,九九就变成一只刚飞出笼的小鸟,欢快的歌唱着。 每年过年,学校都会举办新年晚会,由各家同学自己带着菜来学校参加晚会,每人最少带一碟菜。 萧妈妈给九九准备了各种零食,晚会还没开始,九九带来的糖和巧克力就被抢光了。 兰仲文带来的也是各种稀罕的水果,红元帅,黄元帅,山竹,石榴。 这时代,一般同学家还吃不到这种高级的水果,只有国家的领导可以分到。于是同学们把他们的桌子团团围住,谈笑风生。 九九和兰仲文聊了会,见教室外在放烟花,五彩缤纷,她立马就坐不住了,和吴夏盈盈三人跑到教室外看烟花。 烟花在头顶炸开,缤纷绚烂。 萧九九眼珠子映着五颜六色的烟花,突然很想念兰仲文。 她心里一动,跑回教室,打算叫兰仲文一起去看烟花。 教室里空荡荡的。 走廊上却倚着一抹熟悉的身影。 九九走近一看,兰仲文靠在走廊上,背对着她。 九九正想走过去,瞥见云卿娇小的身影立在兰仲文旁边,两人肩并肩倚在走廊上,一起看着烟花。 他们在这里约会? 九九如是想,身上的力气好像一瞬间被抽走了。 烟花像一个顽皮孩童,一遍又一遍的喷向天空,不知疲倦。 九九僵在走廊上,手脚冰冷。 想离开的,可是迈不出脚步。 她的心好痛,好痛。 好像有什么东西正在流失。 她捂住心脏,云卿转过身对兰仲文说了些什么,九九没有听到,只看到云卿泪流满脸,下一瞬,她捂着脸跑走了。 九九微微一愣,兰仲文已经看见她了,走到她身前,笑眼濯濯,“九九,烟花好看吗?” 他神情淡淡的,好像刚才把云卿惹哭的人不是他。 萧九九皱眉,望着云卿跑远的方向,她的身影已经消失了,只剩下一片黑暗。 “你刚才是拒绝了一个喜欢你的女生吗?”九九听见自己的声音很冷,不知道为什么,九九觉得兰仲文很可怕。 没有看到这一幕之前,九九是很喜欢他的,可是现在,她却害怕他了。 她怕他对她这么好,但如果她表白了,他也会像对云卿一样对待自己,然后自己泪流满面离开。 他会拒绝自己吗? 萧九九看着他的脸,俊美如浮雕的完美男人,对自己这样好,会是假象吗? 嘴张了张,却是说不出口。 这一刻,九九已经明白了自己的心意了,可是,正因为自己的心意深重绵远,她讲不出口。 “嗯。”兰仲文回答得简洁,摸到她的手冰冷,他皱了皱眉,把她的手放进自己的外套口袋里,用修长温软的掌心暖着九九的小手。 她心里烦躁,用力抽回手,把他推开。 她走远了一点,与他拉开距离。 兰仲文站在走廊上,呆呆的,仿佛风化。 这些日子以来,九九见他拒绝了一个又一个女生,她知道他待她是不同的,可是她又怕这份不同仅仅只是不同,而不是一份特殊的情谊。 这个念想一旦在九九心里发芽,就占据了她一切思想。 他会拒绝自己? 他会拒绝自己。 他会拒绝自己! 她想起那些被拒绝的女孩们,她们都曾那么喜欢她,却被他一句无情的对不起打碎了一个琉璃梦。 她害怕。 不敢贸贸然去表白。 这一晚,是九九最难熬的时刻,生活了十五年,她第一次感受到什么叫寂寞,这种感觉,不是刻意的,而是一种想握住又留不住的无力感,她想,如果她去表白了,她一定会失去他。 接过他的牛奶,九九也不在感到开心,很压抑,揣在手心里发呆。 兰仲文坐在榕树下,眼珠湛然。 “九九,你脸色怎么那么差?”他像是忘记了昨晚的不愉快,大年初一,他穿着一件水蓝色毛衣,灰色裤子。 他似乎偏爱毛衣,暖融融的,衬得他气质卓然,萧疏俊逸。 相比之下,九九就穿得喜庆得多,萧家喜欢在喜庆的日子里穿些复古衣裳,萧爸萧妈穿大地主黑金衣裳,九九穿着一件民国女童的五四服,大红色,乌黑的头发捆成两条麻花辫。 若是远远瞧来,她面容灵毓,倒像是画像中亭亭玉立的璧人。 许多小孩笑九九的衣裳,她也觉得丢脸,但是兰仲文觉得很可爱,特别适合九九那股子文艺范。 袖口绣着栩栩如生的梅,恍如她笔下的梅魂,恍如她本身,她就是梅中魂,清冷孤绝。 “兰花儿,我问你喔,你为什么老是拒绝那些女孩?” 兰仲文见她问得严肃,沉吟片刻,告诉她,“很简单啊,我不喜欢她们。” “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有一个很喜欢你的女孩对你表白,你会怎么样?” 他深深看了九九一眼,“九九,你不要想太多了,我高中不想谈恋爱。” 萧九九一愣。 兰仲文又说,“未来的路还很长,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我不能谈恋爱,会影响心志,耽误学业,九九,你懂吗?” 他这番话,像是在告诉九九,也像是在告诉自己。 他可以喜欢她,但是他还不要他们在一起,他原本打算告诉她,然后让九九等着他,等到他们毕业的时候就在一起。 但是后来,他找不到机会,渐渐也就释然了,反正九九不会离开他,多等一段时间也无所谓。 但九九并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 有句话叫,你不说,我不懂,这就是距离。 正如此刻的九九,她缓缓点头,笑容牵强。 原来是这样。 他高中不想谈恋爱。 九九越想越生气,起身摔了牛奶离开,身后追来兰仲文的清寒的声音,“九九,你怎么了?” 九九充耳不闻,快速离开。 原来她在他心里真是只是仅仅的不同,而不是因为喜欢。 不是因为喜欢啊? 九九哈哈大笑,笑得眼睛都流了出来。 不喜欢自己,却要对自己好?还要把她宠得无法无天。这是什么逻辑?九九闭着眼睛,见她可怜所以同情她?见她被欺负所以帮她?关爱弱小同学? 无数个日日夜夜,兰仲文的话都盘旋在九九脑海里,每天夜里,她就会想起他的好,他对她的不同。 可是,这不是爱,他已经说了,他高中不会谈恋爱。 她原来打算要跟他玩一个寒假的,岂料最后,却是躲了他一个寒假。 就连兰仲文打来的电话,九九也叫萧妈说她不在。 九九坐在书桌前,对着寒假作业,郁闷了一整个寒假。 开学后,九九开始自己骑单车了,她有意疏远兰仲文,不想自己像个小丑一样在他面前以爱为名跳梁。 她不在等他一起上学,不在接受他的牛奶,习惯一个人去上学。 新学期新气象。 尖子班今年转来了一位名动校园的新同学,名字叫沈清辞。 沈清辞长相漂亮,成绩优异,在中考上拿过语文状元,并且,她认识兰仲文的。 “大家好,我叫沈清辞,我是兰仲文的邻居,所以我希望那位跟兰仲文同桌的同学可以把位置让给我,或者和我竞争。”沈清辞站在讲台上介绍自我,口气嚣张自信。 但她就是让人恨不起来,声音清甜,笑容明媚。 九九脸色苍白。 还没等老师从尴尬中反应过来,九九已经拖了书包站起来,把位置让给沈清辞。 兰仲文皱眉,拧得紧紧的,彷如能夹死一堆蚊子。 先前老师早就给沈清辞安排好座位了,就在第一组倒数第三排。 萧九九没说什么,走过去安静坐下。 班主任见她自觉友爱同学,也没说什么,叫沈清辞去坐在九九之前的位置坐下。 沈清辞清脆地说了声,“谢了。” 声音爽朗,落地有声。 课间,兰仲文在走廊上拦住九九,凝着眼珠问,“为什么?” 九九抿着唇,不说话。 兰仲文笑容自嘲,“你讨厌我了是吗?早上也不愿跟我一起上学了,你想疏远我,对不对?” 正文 第三十四章 KO戴雪! 九九望着楼下像小黑点的学生,他们三三五五地聚在一起,或看书,或聊天。 一阵风吹来,九九垂下眼帘,语气飘忽,“也许吧。” 兰仲文的笑容僵在脸上,“原来是这样。” 九九没说话。 “你真的这样想的?讨厌我?” 九九还是沉默不语。 白色校服一晃,少年从她身边擦肩而过,见九九没喊住他,微微一顿,停下脚步。 “你没有话告诉我了吗?”少年没有回头,语气有那么丝丝不确定,至少他觉得他的九九不会这样对他,一定是有苦衷吧? 然而回应少年的只是冗长的沉默。 他站了一会,终是抵不过内心的屈辱,迈步离开,身影陷在白茫茫的雾霭中,带着永不回头的决绝。 他不会在回来了吧。 九九自嘲的想。 也好,爱不能怜悯。就像他说的,喜欢一个人,不是去困住他,而是应该让他去看到更广更远的世界,她不想去乞求他的爱,这样只会令她看不起自己。 与其承受痛苦,也好过去乞怜。 坐在第一组,九九仿佛被世界隔离了,这片位置上没有特别优秀的同学,受不到老师的关注,她想睡觉就睡觉,想搞小动作就搞小动作,老师根本顾及不到这片平庸同学。 她不想在依赖兰仲文了,当她知道自己只是个自作多情的小丑时,她一度是痛苦的,不,她现在还是痛苦的,她只能疏离他,让自己的心不在难受。 兰仲文也生气了,在一次,他没有主动搭理她。不,他是不主动搭理任何人了,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强烈气场,凝着眼,眼珠幽暗, 沈清辞是个很活泼漂亮的姑娘,以玉为骨,以雪为肤,以水为姿,貌美声甜,很快就和班级打成一片。 无论男同学,女同学,皆喜欢她开朗活泼的性子。 萧九九越来越安静,总望着窗外发呆。 周日早上,九九无所事事,窝在沙发上玩茶杯,萧妈刚起来,看见她这副死样子就烦,对着镜子把头发梳好,塞了点钱叫她出门去吃早茶。 广式早茶,顾名思义,广东最具有代表性,最传统的早餐。 九九是九点出门的,到春陶居时已经爆满了,厅内坐满人了,很多老伯伯拿着报纸边吃边看,也有人在倾生意,互换信息,好不吵杂。 九九坐在门外加搭的桌子上,点了豆鼓凤爪,水晶虾饺、糯米鸡、陈村粉,一壶普洱茶,慢慢吃着。 “王八蛋,你今天不给我个交代就别想走!”远处传来一抹糯糯的声音,九九一愣,甜甜的,嗲嗲的,像小孩子的鼻音,这不就是辛璇的声音吗? 九九塞了个虾饺,转过头去,就见辛璇跟一个男的在路上拉拉扯扯,眼眶红红的,那男的块头挺大,坐在机车上,散发着一股浓重的煞气。 一看就是个混社会的。 辛璇唠唠叨叨说着什么,那个男的不想听,挥开她的手,辛璇不依,双手握在他的机车后座上,死也不撒手。 那男的又凶神恶煞地说了几句,辛璇还是不撒手,他也来脾气了,不顾辛璇还握在他后座上的小手,猛地一踩油门。 辛璇脸色一变,瞬间飞了起来,却还是不撒手,被机车拖着往前走,发出一声声凄厉的惨叫。 他们距离九九很近,应该是在隔壁刚喝完早茶,九九见他快速开了过来,这是要出人命的节奏啊,她想也不想,迅捷抄起一张折叠凳拍在那大块头脸上。 大块头措不及防,被折叠椅一拍,整个人从机车上摔了下来,机车失去控制,滑摔在路上。 好像流鼻血了,那大块头一摸鼻子,大惊失色,等回过神来,眼前哪还有九九的人影? 九九拉着辛璇一路狂奔,两人都穿着白裙子,裙角翩跹,在晨曦中舞动起来。 不一会,就跑进了一条小巷里,辛璇甩开她的手,昔日动人的眼黯淡无光,落魄至极,她把散乱的头发拨到脑后,“你干嘛要拉我来这里?我要跟那个王八蛋算账。” 九九定定看着她,眼珠沉静,“我不拉你,等下就要出人命了。” “不用你假惺惺!”辛璇啐了一口,转身离开。 “戴雪没上学了,是她出了什么事吗?”九九拉着她的手,顿了下,“或许我可以帮忙。” 自从那天之后,戴雪两就退学了,没说什么原因,但听学校的传言说戴雪住院了,期间,她爸总是打她。 “你会这么好心?”辛璇讥讽一笑,“如果不是你,戴雪怎么会变成这样?有家不能回,有书不能读,现在还……” 话到此处,辛璇赫然顿住,她差点就说漏嘴了。 “是不是戴雪怎么了?”九九不想跟她翻旧账,若是要翻,也是她们先动的手。 辛璇一言不发。 “你要是能解决,今天也不用被那个男的拖到路上了吧?”九九见她不语,便开始说理,“死马当活马医,或许你告诉我,事情就有转机了呢?” 辛璇的眼圈突然红了,“戴雪怀孕了。” “你们是需要钱吗?” 辛璇摇头,泪眼朦胧,“不是需要钱,那天戴雪被十几个男人那样,她流了好多血……” 辛璇有点说不下去,轻呼了口气,才闭着眼睛说,“那天事情被闹到警察局,警方要立案,戴雪说她是自愿的。” 九九一愣,想不到这个女人,最后居然选择了保护辛璇。 “戴雪住院的时候,戴爸老是打她,说她给他丢脸,后来出院他把戴雪关起来,每天跪在屋子里,不给她饭吃,喝了酒就打她,戴雪受不了就跑了出来,事情满城风雨,邻居都知道了,戴雪学不能上,也没有经济能力,住在我家里,我爸妈老是骂她,说她*,说她会带坏我。” 听到这,九九的心甸甸的,像装着一块巨石,透不过气。 戴雪变成这样,她也是有责任的。 “后来戴雪认识了小飞哥,小飞哥就是刚才你看到的那个,他一开始对戴雪很好,后来得到戴雪,就渐渐变了心,老出去外面花天酒地,夜不归宿。” “然后呢?” “小飞哥要跟戴雪分手,说她都不知道被几个男人上过了,很脏。可是戴雪突然发现自己怀孕了,她不肯分手,小飞哥要戴雪把孩子打掉,搬离他家里,戴雪不肯。” 九九若有所思的听着,没说话。 “戴雪现在人不人的,鬼不鬼的,肚子又大了,我不知道怎么办。”辛璇越说越难过,掩面哭起来。 这个少女在嚣张跋扈,她也只是个少女,十五岁的年纪,不能把事情告诉别人,又不能解决,只能每天去找小飞哥,希望他回去看看戴雪。 可是变了心的男人就是变了,翻脸无情,也不给戴雪钱,让她一个没学历没经济的未成年少女怎么办? 辛璇其实很后悔以前做过的事了,凡是有因必有果,只是她醒悟得太晚,在后悔也弥补不了了。 如果可以重来,她不会在那样欺负同学了。 只是如果,始终是如果。 “你带我去见她吧。”良久,九九突然说。 辛璇抬眼看她,有些为难,“算了吧,戴雪肯定不想见你,我告诉你这些,只是因为这些事压得我好重,好痛苦,想发泄出来而已。” “你这样去缠着那个小飞也没用的,他们这种人,出来的混的,最是薄情,但是一般都有义,比较孝敬父母,这件事,你们应该去找小飞的家人谈,或许他的家人镇得住他。” 辛璇微微一愣。 夕阳的余晖里,站在自己眼前的女孩,如雾如幻,不复当初那个青涩脆弱的影子,她的容貌好像变了,眼角微微扬起,有股铿锵的飒爽英姿,无畏无惧,从容面对。 “如果你真心想帮戴雪,就带我去找她吧。” 楼道里的灯坏了,辛璇和九九摸黑向上爬,走了三层,九九脚下一空,被辛璇及时拉住,她的声音轻轻的,有些别扭,“这楼梯有点陡,你小心一点吧。” 九九点头,跟着她来到一间破旧小房子钱,门外的铁栅栏用一块碎花布挡着,辛璇打开门,一股刺鼻的闷腐味传进鼻尖。 戴雪抱着枕头坐在地板上,双目失焦。 昔日那个明丽若雪的女子,此时衣服脏乱,神情呆滞,好像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 九九心里说不出的难受,那个像春日明媚的少女,聪颖,美丽,骄傲,就这样毁在十五岁的年华里。 “你又没洗澡吗?”辛璇走上去,拨开她脏乱的头发轻声询。 戴雪没什么反应,“你今天去找小飞了吗?他怎么说?” “他……”辛璇说不下去,抹掉眼角的泪水,“先别说他了,你看我带了谁来看你。” 戴雪还是没什么反应,扭过头,见到九九,失焦的瞳孔放大,突然发了疯似的将手中的枕头砸在九九身上,“你滚!我不要你见到你!” 九九接住枕头,叹了口气,“你别发脾气了,我来这里,不是来跟你吵架的,是来帮你。” “你来帮我?你会这么好心?”戴雪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她指着自己的肚子,“你怎么帮?拿你的臭钱劝我打掉孩子?萧九九,我已经什么都没有了,有家不能回,有书不能上,就算我把孩子打掉,我还有出路吗?我已经一辈子毁掉了,你知道吗?你毁了我一辈子。” 九九面无表情,不出言哄她,反而开始损她,“这一切都是你咎由自取,当初你想害我的时候,你怎么没想过你会毁了我的一生?现在你自己毁了你自己,却要把责任怪在我身上?从头到尾,我都没有设计过你,是自己给自己设计了个圈套,这一切都是你自己造成的。” “你住口!”戴雪厉声打断她,情绪波动,“别用这种慈悲的口气跟我讲大道理,如果你是我,也许你比我更狠。你高高在上,当然不会知道我们的痛苦,像我们这种家境一般,子女众多的人想翻身只有一个机会,那就是嫁一个好男人,可是你却霸占着兰仲文,如果不是他,如果跟你关系好的不是他,我压根就不会对你做什么,因为你根本就入不了我的眼!” 九九也笑了,笑意却达不进冰冷的眼底,“你以为就你可怜?我也以为他喜欢我,到头来,却是自古多情空余恨。” 戴雪一怔,九九已经走到门口了,“你情绪太激动了,看来无法跟我好好谈了,这些话我只说一次,你听不听,随你。” 身后一片安静。 “明天别让辛璇去找小飞了,让她暗中跟着小飞回家吧,查一查他的地址和他的家人。”九九声音飘渺,有些远,“还有,你好好整理一下自己吧,过去的戴雪在我眼里,可不是这么没用的,她美丽聪明,遇到什么事都懂得去解决,以你的智力,我不信你搞不定小飞的家人,如果你想把孩子留下来,你就试着从他的家人下手吧。” 说完转身离开了小屋子,以戴雪的脑子,一定听得懂自己在说什么,既然她已经什么都失去了,就好好保护一个孩子,重新建造一个家吧,尽管那个男人并不爱她。但总比什么都失去好,那样的话,也许她活着就没有任何意义和动力了。 那天过后,辛璇飞奔来尖子班找九九,她站在教室外,眉眼有怎么掩都掩不住的喜悦。 兰仲文已经不会管她了,无论谁来找九九,他都视若无睹,一派冰冷。 九九走出教室,辛璇跑过来握住她的手,眼神激动,“九九,谢谢你!小飞妈妈很喜欢戴雪,也接受了戴雪肚子里的孩子,现在戴雪跟小飞妈妈住在一起,小飞也不反对了。” 九九会心一笑,辛璇又凝着迷人的眼珠说,“还有,九九对不起,戴雪叫我转告你的,她说已经发生的事情挽回不了,在难过也没用了,她只想好好过好以后的日子,但谢谢你在她最落魄潦倒的时候拉了她一把。” “那就好了。”事到如此,这已经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了,九九心里释然,连眼角眉梢都染上了喜悦。 “我也要跟你说对不起。经过戴雪的事,我看开了,情情爱爱这些东西对我们没什么好处,却有极大的坏处,所以我决定高中不会再谈恋爱了,我会好好读者,争取回到尖子班,考个好大学。” “嗯。”九九点头,心下微微苦涩。 如果可以,她也不想喜欢兰仲文,只是有些事情发生了,就是发生了。 体育课的时候,九九躺在足球场的草坪上听吴夏说话,吴夏的八卦精神一点都没有变,已经把新的校花沈清辞的老底挖了出来,沈清辞以前和兰花儿是邻居,两人可以说是青梅竹马,不仅感情很好,两人的成绩也一样很好,后来沈清辞父母去上海做生意,她就转了学校。 沈清辞跟九九不一样的地方,是沈清辞本身是个优秀独立的女孩,各种优秀,各种让人省心,到哪都受到欢迎。 九九默了一下,咧开嘴笑,“好也没用啊,久了不也一样淡了。” 不知道说的是他们,还是自己和兰仲文。 吴夏叹了口气,篮球场传来了震天的尖叫声,不得不承认,沈清辞这样的女孩确实比九九更窝心可人,九九只会穿着直排轮在那里捡球,傻乎乎的。 但沈清辞不同,她很有思想,为篮球队组织了一支美女啦啦队,那支拉拉队只有班花级别以上的女孩才可以参加,被选中的人,便是美丽的代名词。 所有女孩争先恐后去结交沈清辞,希望进入她的啦啦队,毕竟女孩子都有争美斗艳的心理,进了美女如云的啦啦队里,就代表着自己也是美丽的化身,男生们见了自己都得哗啦啦流口水。 这支美女啦啦队的女孩们皆是身材窈窕,跳操蓬勃,魅力四射,她们总喜欢聚在一起,但凡有她们的地方,必是蓬荜生辉,引得男生频频吹口哨。 吴夏羡慕地说,“我也好想进那支啦啦队,她们都好漂亮。” 九九但笑不语。 吴夏又说,“如果我可以进入那支啦啦队,说不定北北就会喜欢我了,追了北北这么久,他对我一直是不冷不淡的样子,只要我不说话,他永远不会先和我说话,太蛋疼了。” 九九忍俊不禁,“慢慢来吧。” “嗯。” 两个少女仰躺在操场上,心脏容器里,装着各异却一样难以达到的情愫。 慢慢地。 心脏冻僵了。 九九坐在第一组最后三排,周围的同学都很安静,她也就不怎么讲话了。 而三四组,却因为沈清辞的到来热闹非凡,常常被一群外班的俊男美女围住,男孩们讲恶俗的荤段子,把女孩子们逗得脸红心跳。 而大部分女孩子之所以愿意留在那里听他们讲那么无聊的笑话,只是因为那里坐着一个几近带着光的兰仲文,还有一个风流貌美的蔚北北。 他们两早是学校里最具威望的帅哥,明明才高一,就已经收服了各大女生的眼球和芳心。 九九远远看着,感到自己离他们越来越远。 近在咫尺,却像隔着银河,那么远。 兰仲文已经不和她说话了,坐在第四组,三米的距离,却像隔了一光年那么远。 尖子班一片欢声笑语,她却觉得分外压抑,想离开。 然而九九今年时运不佳,各种小病小灾接踵而来,正是体育课上,九九和吴夏盈盈三人在聊天,体育老师在强调体育课注意事项,见她们三叽叽喳喳没完没了,把她们三人叫到前面训话。 “老师刚才说了什么,你们三个都听清楚了吗?” 三人憋笑,点头如捣葱。 体育老师又说,“那你们三把刚才老师说的话重复一遍。” 三人默。 完了。 体育老师顿时化身政治老师,长篇大论侃侃而谈,三人听得头昏脑胀,老师又拿来跳绳,让她们三人演示。 三人虽会,却是默契摇头。演示,那不就是让全班同学看笑话嘛,肯定不干! 体育老师见她们三人迟迟不动,闷着一股气在她们三面前跳起绳来,动作滑稽,引得九九连连发笑。 体育老师瞪着她,突然发狠,跳着跳着把整条跳绳往九九的脚上甩去,他原是打算让花绳砸到九九的脚,让她吃痛一下,别笑了。 岂料花绳弹性太好,落地瞬间又弹了起来,九九低下头去,跳绳就用力朝她眼睛甩去。 “啊!”一声九九凄厉一叫,捂住眼睛。 血从眼角滴滴答答往下淌。 鞭痕附在脸上,醒目狰狞。 耳边瞬间传来同学们的尖叫声。 体育老师吓得脸色惨白。 蔚北北率先冲到前面,二话不说背起九九跑向医务室,话说,这是他第二次背她了,每次她在他背上,都在承受着非人的痛苦。 九九一路哭,一路往地上掉血。 走廊蜿蜒着一条血路。 蔚北北眼圈都红了,“九九你别哭了,你一哭,就会流好多血出来。” 萧九九还是哭。 到了医务室,医师也是吓到了,学校的医疗有限,赶紧派出车子,将九九送去广州市第一医院。 整个过程,九九都在哭,她克制不住自己,眼睛痛,不断往外流血泪。 蔚北北的心揪着放不下来,等到送上四颗轮子的护架上,九九昏迷了,手无力垂下来,眼睛下的皮肤血肉模糊,蔚北北眼睛一刺,眼泪就不由自主流了下来,抓住她的手,跟着病床一路跑,不肯松开。 他焦急的喊,“九九,九九你不要睡,你跟我说说话,你跟我说话啊……” 他一直重复着这几句话,但九九已经没意识了,听不见。 直到九九被推进急救室,他才不舍的松开手,表情空洞。 内心的恐惧无法用言语来形容,这一刻,他只希望九九可以没事,甚至可以减短他的寿命去换九九的平安。 没过多久,萧爸萧妈风尘仆仆赶来,急救室里争分夺秒,萧爸没看到情况,担心的走来走去,面色抑郁。 萧妈则是哭,一边哭一边数落学校前来慰问的领导,“好好上个体育课,这老师是怎么回事?把我们九九打成这样?我就一个宝贝女儿,要是出了事我跟你们拼命……” 校长的脸色也是乌沉沉的,刚才是他送萧九九来医院的,伤口他也看见了,也是内疚惶恐的。 萧家的势力他也是知道的,烦躁地揉着眉心,护士把九九的手术单子送了上来,要签手术同意书,等同生死契约。 萧爸眼睛睁得大大的,九九长这么大,还没动过这么大的手术。他的九九,一直是活蹦乱跳的,岂料今日,躺在急救室里,生死未仆。 最终,萧爸抖着手签了。 萧妈拿着纸巾哭哭啼啼,校长表示九九此次的医疗费将全额由学校承担,萧妈差点就把手术同意书摔在他脸上,“谁稀罕你们的钱,这次要不是你们学校的疏忽,我的九九至于要躺在手术床上?你等着吧,要是我九九眼睛出了问题,我告到你们学校身败名裂!” 校长闭着眼承受辱骂。 这是他们的疏忽,应该的。 气氛冷凝。 两个小时候后,九九被推出了急救室,眼睛上缠着厚厚的白纱。 医生神情疲惫,说幸好九九送来得早,伤口已经清理好了,没有大碍,只需要修养半个月就可以了,但是半个月内,她不可以看对视觉太有冲击的东西。 萧妈重重呼出口气,连声应好,精致的妆容早被泪水弄花。 萧爸也是叹了口气,稍稍宽下心,看见了一直站在急救室外的北北,萧爸已经听说了整件事的过程,走过去对北北郑重道谢。“谢谢你送九九来学校,你是九九的同学吗?你叫什么名字?” “你好叔叔,我是九九的同班同学,我叫北北。” “北北同学,太感谢你了。” “不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 这件事的发生不过电光火石间,蔚北北受到学校的表扬,即日起开始担任照顾萧九九的任务,为萧九九补课。 而自始至终,兰仲文都没有出现过。 九九等到拆纱布的那天,也没有见到他。 眼前的光亮逐渐强盛,九九眨了眨眼睛,恢复光明了。 蔚北北俊美如铸的脸在自己眼前晃着,微微莞尔,“九九,你可以看见我吗?” 九九咧嘴,“嗨,蔚北北。” 虽然在笑,却有说不出的失落。 蔚北北赶紧把手中的水杯递给她,“伯父伯母今天没时间过来,所以我来陪你。” 九九点了点头,习以为常了。 “你喝点水吧。” 九九接过蔚北北手里的杯子,神情空洞。 记得两个月前,自己也是住院了,那个如玉少年还为自己熬了粥,而今,他却不在管自己了。 想到这。九九的伤口痛了起来,不对,应该是心痛了起来,所以也就觉得全身都不舒服,全身都痛。 蔚北北的父母是学校的高级领导,九九出了事,她们也要负起一定的责任,所以蔚妈妈每天给九九煲活血的鱼汤和骨头汤。 那个如玉少年做不到的事,蔚北北办到了,虽然不是出自自己的手,但也是一种关心。 九九默默喝着。 萧妈见着了,十分欣慰。厂里的活太多,忙得昏天暗地,她最多一天过来看九九一个小时,有了蔚北北的照顾,九九也不至于那么孤单了。 萧妈打从心眼里,喜爱蔚北北。 喝完鱼汤,九九觉得脸颊上的伤口很痒,想把那块局部纱布拆开,蔚北北不同意,他和兰仲文的温柔是不一样的,他不会给九九讲道理,而是霸道蛮横的按住九九的手,“拆什么拆,你给我好好睡着,等医生说能拆了才可以拆。” 九九挣扎,但无奈怎么挣,都挣不开蔚北北如铁箍一般的手臂,她无奈道:“伤口闷在里面透不过气了啊,好难受啊,痒痒的。” “伤口痒就是证明快好了啊,你在忍忍,在忍忍就好了。” “好吧。”拗了半天,九九终是同意了,蔚北北给她洗了个苹果,她安静吃着,过了一会,她又感慨地说,“好怀念上学的日子,在医院好无聊啊。” 每个上学的孩子都有一个共同点,上学了怀念放假,放假的怀念上学,单一的生活令人厌倦,更何况,她很想他。 “无聊吗?我觉得还蛮有聊的啊。”蔚北北哈哈大笑,眨了眨妖妄的眼珠,神秘道:“九九,我之前跟我发小去看了个节目,我表演给你看要不?” 九九啃了口苹果,口齿不清,“什么节目啊?” 蔚北北调皮的站起来,拉开自己的外套拉链摆动起来,“叫做脱衣舞。” “爱情不过是一种普通的玩意儿,一点也不稀奇。男人不过是一件消谴的东西,有什么了不起。什么叫情,什么叫意,还不是大家自已骗自己。什么叫痴,什么叫迷,简直是男的女的在做戏……”他唱一句,就摆弄一个风骚的姿势,九九笑得前仰后翻。 少年的长腿曲着,学着女生作出柔美的娇羞动作,眼珠邪肆,将手指放在自己的唇间,别有一番万种风情。 风仪绝伦,像树林间一只望穿秋水的千年妖姬,然后,他贱贱的说,“要脱吗?” 九九笑得摔在床上,捂着肚子。 日子飞快流逝。 九九出院了,是萧爸和萧妈来接的,北北也在,萧爸一定要请他吃一顿答谢宴,几人出院后没往萧家的方向开去,而是去了家海鲜酒楼打边炉。 饭间萧爸和北北拼酒,北北豪气干云,萧爸敬他多少杯,北北就喝多少杯,萧爸笑着赞他是条汉子。 他和兰仲文是那么的不一样,兰仲文谦逊儒雅,令人心生舒服又不容小觑。 而蔚北北比较会和人打交道,无论男女老少,上到80,下到8岁,他皆能跟他们侃侃而谈,萧爸特别喜欢蔚北北这股潇洒劲,豪爽大气。 重回学校,不知道蔚北北对班主任说了什么,班主任又把九九调回蔚北北的身边去了,比起兰仲文的严格,蔚北北对九九是纵然式的,九九说什么就是什么,叫他帮九九写作业,他就二话不说写。 九九重回三组,她不愿坐在左侧了,她选了右侧的位置,蔚北北拖了书包塞到过道旁的书兜里去了。 两人之间的防备似乎降了不少,九九心情好,做了个笔筒黏在三八线下的位置,蔚北北笑得眼睛都找不到了。 其实这个局面,蔚北北乐见的,九九和兰仲文不联系了,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特别开心。 沈清辞是个特别有魅力的姑娘,她谈吐得体,幽默聪明,早收服了全班男生的心,她跟兰仲文也并不是常常说话的,偶尔说一两句,气氛宁和。 兰仲文表情平静,淡淡的,越发的内敛。 每次看见他,九九的心还是会疼的,可是每次一想到她在医院躺了那么久,他却没有来过,她就能坚强的抹掉眼角的泪花,挺过那丝痛苦。 在最脆弱的时候,一直陪在自己身边的人,不是兰仲文,而是蔚北北,她如果不懂得感激,那么她就不配做人了。 日子就这样不咸不淡的过着,有天,蔚北北给了九九一颗草莓味的软糖,九九慢慢嚼着,说真好吃。 于是蔚北北便每天给她买糖,他从来不会没收九九的糖,也不会收她的小玩意,而是看着她玩,任她快乐无忧的笑。 他有时候还会带些特产给九九吃,比如他奶奶做的酱牛肉,晒的猪肉干,他妈妈做的地道广州式肠粉,水晶虾胶,豆鼓凤爪。 放在一个铁饭盒里,保温着,把全班同学给笑死了。 萧九九也笑死了,居然带这些吃的来学校,但是他妈妈做的东西都很好吃,九九吃得津津有味,“你妈做的东西好好吃,我妈就不会做饭,都是保姆做的,难吃死了。” 蔚北北笑,妖妄的眼珠清明清明的,“你喜欢吃,我以后每天给你带。” 坐在远处的沈清辞听到了,她大声起哄,“噢!北北追女孩子咯~” 兰仲文的身体微不可见一僵,扭过头来。 九九好像很久都没仔细看过他的脸了,面容高贵不假,但眼珠混沌,死死盯着萧九九,似乎在等九九开口解释什么。 九九一愣,偏不顺他的心。 咯咯咯笑了起来。 蔚北北见九九笑了,他也笑,拿过一本书砸到沈清辞身上,“你不要乱开玩笑了,等下被老师听到就麻烦了。” 沈清辞把书接住扔了回来,“解释就是掩饰,嘿嘿,北北,你喜欢就喜欢嘛,全班都看出来啦,你对萧九九,是司马昭之心,明月可鉴啊。” “得得得,不跟你们女人讲,死的都能说成活的。”蔚北北嘴上愠怒,笑意却不减,眼珠明晃晃的,极其耀眼。 吴夏惨白着脸。 九九听了也不恼,继续低头吃虾饺。 兰仲文的眼珠变得黑黑的,泛着丝不易擦觉的怒气。 夜里,九九坐房间里画画,玻璃窗突然被拍得噼里啪啦作响。她一愣,心里像有感应般,滋生了股莫名的感觉,她快速走到窗前拉开纱帘。 窗外,那张深深刻在自己心尖上的脸拢在夜色中,孤寂而哀伤,他说,“九九,打开窗户。” 九九抿着唇,慢慢打开了窗户,兰仲文手指一凝里,跳了进来。 已经很久没见面了,此时是生疏而尴尬的,两人呆呆站着,无话可说。 “你和蔚北北在一起了?”良久,兰仲文才叹了口气,仿佛不想在跟自己较劲般,放柔了自己的声音。 九九不答反问,“你为什么不来看我?” 声音里竟有十足的质问味道。 兰仲文一愣,答非所问,“所以,你就和蔚北北在一起了?” 九九没答话。 她怎么会和蔚北北在一起? 只是她不想告诉他,他不是自持聪明,最会猜别人的心吗?那就让他慢慢猜吧。 兰仲文眼神受伤,自嘲地说,“原来我于你,不过是一个可代替的物什,我对你好,你才会记得我,若是我对你不好,你就会让别人代替我。” “不来看我的人是你,如今错的却是我?”九九的态度一样僵硬,冷着脸,谁也不肯迁就谁。 “是你赶我走,是你要远离我。”兰仲文眼底的波澜深深的,似个骇人的漩涡,朝九九汹涌卷去,“萧九九,你隔离了我,让我离你远远的,回头来,你还要我去求你,我兰仲文有这么下作么?” 九九一愣,兰仲文又笑了,“是啊,我就是那么下作呢,晚上还来问你是不是和蔚北北在一起。你曾说过,如果你想什么,你会告诉我,可是你说了吗?你一声不响就自己上学,你一声不响就换位,甚至我问你为什么,你还是一声不响。萧九九,我在你眼里,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 “不是的。”九九摇头,指着自己眼下一条浅浅的伤疤,情绪激动,“你看我的脸,变成了这样了,当日那些血一直滴滴答答往地上掉,我想问你,当天如果北北不背我去医务室,你是不是就打算不管我?” “没有,我怎么可能会不管你?”兰仲文眼底蜷着痛苦的火焰。他怎么可能会不去管她?北北背着九九去医务室的时候,他已经跑到校长室去禀报这件事了。不然不可能那么及时,体育老师早就吓瘫了。 她的伤…… 兰仲文怔了怔,想走过去触摸她的伤口,却被她躲开了。 他的手僵硬地停在空中,九九泪流满面,“那你为什么不来看我?就算不是你背的我,我也可以原谅你,可是你为什么不来医院?你知道吗?我总在医院等你……” “我没有不去看你,我去看过你几次,只是我每次去的时候,北北都在,你们聊得很开心,我怕我会打扰你们。” 很开心? 那不过是装出来的,坚强的假象。难道他兰仲文不理她了,她就要哭天抢地,死去活来的让人看笑话吗? 不,她绝不乞怜。 九九用力挥开兰仲文抚在她脸上的手,“那你现在又为什么要来找我?既然你已经这样想了,为什么还要来找我?” “因为……”兰仲文说不下去,面容隐在阴影里,晦暗而痛苦。 “九九,你说过,你会听我的话,我现在就要你,以后别在跟蔚北北来往了,你会办到吗?” 半响,他突然说。以前发生过什么事,他不想再去计较了,他不想再闹得彼此不开心,他只想九九回到他身边,像以前一样,快乐无忧。 正文 第三十五章 咱们和好吧 “我办不到。”九九嘴角苦涩。在她最痛苦绝望的时候,是他陪在她身边,就算不喜欢,也不可以说绝交就绝交。 兰仲文一愣,表情讷讷地,“你喜欢上他了?” “不,这都是你自己造成的,你不让我喜欢你,你只想我像只宠物一样,跟在你身后,我不愿意,我不愿意啊……” 兰仲文浑身一怔,眼珠却发亮,“你说什么?我造成的?我不让你喜欢我?” “对。是你说的,你说你不要谈恋爱,可是我没有办法,我已经喜欢上你了。”眼泪啪一声掉在兰仲文手背上,滚烫灼心,“兰仲文,你不要我喜欢你,我办不到,我不想你痛苦,我也不想我痛苦。” 兰仲文楞楞的,“九九,我没想到你这么痛苦。” “你走吧,你以后别对我好了,别对我好,久了我自然就能放下了。”萧九九推搡兰仲文离开,他不动,张臂紧紧抱着萧九九。 “你的眼睛还没好,你别激动,你听我说……”兰仲文的声音柔柔的,手心盖在萧九九的眼睛上哄她,“你先不要哭,听话,不要哭。” 九九眼前一片黑暗,睫毛湿湿的,刷过他的手心,带来一阵轻微的麻痒。 他低下头,眼神温柔,“不哭了,九九。” 九九吸了吸鼻子,安静下来。 “你晚上说的,我都不准。九九,我要对你好,我不要你痛苦,我要你喜欢我。” 声音带着阳春三月的温暖,就像风吹麦浪,带着爱的味道,吹向她脸庞。 九九突然止住了抽噎,拿开他的手,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此时红肿红肿的,兰仲文刮了她的鼻头一下,“你这个爱哭鬼。” “我才不是。” “你就是。” 九九破涕为笑,想了下,擦掉眼角的泪花抬头问,“你要我喜欢你,是什么意思?” 少年眉眼灼灼,望着她,眼珠明净得天地同色,“什么意思?这还要我说吗?” “要说。” 兰仲文无奈,“我也喜欢你呀,傻九九。” “你也喜欢我?你不是说你高中不谈恋爱吗?” 兰仲文噗嗤一笑,望着她红红的鼻头,怜惜的将她揉进怀里,“我只说我不谈恋爱,我有说过我不喜欢你吗?” “这有什么区别?你那句话不就是婉转地拒绝我吗?” “我什么时候拒绝过你了?你说来听听?嗯?” 九九回想起当日,瞪着眼珠说,“有呀,那天我问你,如果有一个很喜欢你的女孩对你表白,你会怎么样?” 兰仲文又好气又笑,“你只问我如果一个很喜欢我的女孩对我表白,我会怎么样,你有说这个喜欢我的女孩是你萧九九吗?” “这不是一样吗?我不就是那个很喜欢你的女孩吗?” “嗯?你很喜欢我?有多喜欢?”兰仲文答非所问,笑意促狭。 九九小脸一红,“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是你的回答,你说不高中不想谈恋爱,那不就婉转的拒绝我吗?” “拜托,很喜欢我的女孩有那么多个,我怎么知道你指的是你自己还是别人?万一你说的是别人,我回答错了,你又要闹脾气。” “屁!你就是狡辩。” “狡辩?萧九九,你下次带上你自己的姓名来表白试试,你敢当着全班的面给我表白,我就亲你。” “你!我才不要!”萧九九气结,想了下,又恶狠狠的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就是转移话题,反正你就是拒绝我了!” 兰仲文一看就知道她闹小孩子脾气了,她那点小心思,怎么可能逃过他的眼? 少年无奈微笑,把脸凑到九九眼前,眉眼惑人,“好吧,算我不对,你要怎么样才肯消气?” “我不能消气,你就是拒绝我。” “嗯,就当我是拒绝了,但是我现在又后悔了,九九,我好后悔啊,求求你告诉我,我应该怎么补偿你呢?”兰仲文突然升起逗弄之心,憋着笑意对九九卖萌。 如浮雕般的俊脸帅得360度五死角。 萧九九心里一动,一巴掌拍在他头上,小脸得意,“我不准你跟沈清辞玩。” “沈清辞?是谁?” 是谁?! 听到这句话,九九差点风中凌乱,他们不是青梅竹马吗?他们不是关系很融洽吗?天天有说有笑的。 “就是你的同桌啊。” “不认识。” “不认识?”萧九九头皮发麻,伸出微微颤颤的手指着他,“你们不是从小玩到大的吗?而且我之前老看你跟她有说有笑的。” “噢她啊,以前是邻居,但是没一起玩过呢,有也忘了,几岁的时候了,谁还记得呀。” “骗人!我看你老跟她有说有笑的。” 兰仲文一听这话,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这么说,你老偷偷关注我?” “你不要岔开话题。” “我真的不认识她,会跟她说话,是因为我想转过头去看你,又怕被你知道,恰好她问我问题,我就转过头回答她。”兰仲文眼珠认真,却说着羞死她的话,“九九,你这么关注我,居然不知道我在看你?你这关注也太失败了吧?” 九九一把推开逼到自己鼻尖的俊脸,“反正你不准跟她玩。” “除了你,我不会跟任何女孩子玩闹的。”兰仲文的眼突然变得虔诚,“还有九九,那天我并不是拒绝你。我只想告诉你,很多高中在一起的恋人,上了大学后就会分手了。彼时,天各一方,两人靠书信维持,见不到面,很快就会淡了。你的心极不稳定,又敏感,我不想跟你谈这样没保障的恋爱。” “我的心怎么不稳定了?” “你看我一说,你就闹小孩脾气,你这样还不是不稳定吗?” “我才没有。” “好啊,这可是你说的,你可别变心,要跟我谈恋爱,你就考上我想考的大学吧,到那个时候,我跟你谈一场永不分手的恋爱,如何?” 丫的绕来绕去,把她绕到圈套里了。 九九气结。 转过身,兰仲文眼波深深,望着她脸上的已快剥落的浅疤,手指抚上去,带着一阵微凉,“九九,你以后不要在和我吵架了,那样我会很难过。” 九九点头,心里荡出一阵甜蜜的涟漪。 “如果你生气了,你就告诉我,我会哄你的,不要一声不吭生闷气,会把身体气坏的,还有你受伤了,我也会很难过,以后好好保护自己,好吗?” 九九轻轻嗯了一声,靠在兰仲文怀里。 那天晚上九九失眠了,失而复得的喜悦令她亢奋不已,就像打了鸡血一样在软床上蹦来蹦去,一会摸着那副颜料,一会又把枕头想象成兰仲文的脸,想象着两人美好的未来,她对着枕头亲了一下,紧紧抱住。 失眠的后果就是第二天精神萎靡,九九提不起精神,顶着一双熊猫眼出门,就见如玉少年站在门口,兰芝玉树。 九九手脚疲软的渡了过去,兰仲文已猜到几分,挑起唇角笑她,“昨晚没睡好?” 九九无力摇头,兰仲文把书包里的牛奶翻出来放在她手上,“给。” 牛奶还是烫的。 显然是刚蒸好的,九九心里温暖,坐在后座上,把脸靠在他的背上,少年微微一笑,蜷着浓郁不化的温柔。 这个少年一点都没有变,没有因为三个月不联系而变得生疏,她想,将来不管多年,她的男孩都不会变。 见到他们两一起走进教室,全班同学都惊呆了,尤其蔚北北和沈清辞,沈清辞正在编手绳,绳子在她灵活的指中凝成一条美观大气的黑色手绳。 这是学校最新风靡的小玩意,女孩们几乎人手一条,五颜六色,十分漂亮。她们没男孩子那么闹腾,也不爱运动,于是喜欢在空闲时间编编手绳,织织围巾,亮丽色彩的送给好姐妹,纯色大气的送给心仪的男生。 见他们两一起走进教室,沈清辞指尖的黑色手绳落在地上,就似她尚未表达出来的爱意,瞬间碎了一地。 九九的桌上放着一瓶提子味果汁和一个铁饭盒,这个口味的果汁是九九喜欢的,北北就缠着蔚妈妈给他从香港弄来一箱,放在家里,每天给九九一瓶。 而这个铁饭盒,昨日还被同学们打趣起哄,说他是司马昭之心,明月可鉴。当时九九还很开心,岂料今天…… 他们和好了吧。 蔚北北自嘲一笑,把九九桌上的东西收到自己书包里。 九九看见北北把东西收起来,心里有微微的歉意,正要走过去,被兰仲文拉住书包带子,他的声音清寒,从身后传来,“萧九九,不准过去。” 九九无奈,回头瞪他,“我本来就坐在那里啊。” “别坐那里了,跟我来。”兰仲文说完往第五组的方向走去,信步沉稳,停在第四排的位置。 第五组第四排现在坐着两个成绩中等,相貌平庸的同学,一男一女。 兰仲文站在他们面前,逆着光,短发英眉,高高在上。 就像渊远神圣的神祗般,完美高贵。 两个同学呼吸一窒。 他微微一笑,瞬间融了整个闷热的夏天,变得微风阵阵,清凉和煦。 彼时他低下头去,那两个同学都恨不得给他跪下捧脚,他轻轻说了几句什么,那两个同学一脸欣喜,连连点头,抽了书包就把位置让出来。 女孩走到三组坐在萧九九原来的位置上。 男孩则坐在沈清辞旁边。 蔚北北和沈清辞脸色极为难看。 九九微微吃惊,兰仲文已拉着她坐下,“你在发什么呆?快坐下。” “兰花儿,你怎么私自换位?不怕老师说你吗?” “她不会说我的,等下你就知道了。”坐下后,兰仲文举止优雅,翻出作业本慢慢填着。 九九探头一看,嘴巴都可以塞进一个鹅蛋了,“你昨天没写作业?” 天呐! 兰仲文居然没写作业? 打死她都不信。 “还不是因为某人?”兰仲文嘴角的笑意浅浅的。 九九小脸一红,坦白道:“其实,我也没写。” 兰仲文手中的笔一顿,却不恼,“今天放过你,下不为例。” “噢。” 不一会,组长就来收作业了,看见他们两坐在第五组,挠着头,表情有点懵,不知道是该收还不是不该收。 “收吧。”兰仲文提醒他,口气淡淡的。 然后组长就真的收了他的作业,没一丝犹豫。九九咬着笔头,没作业可以交,名字被组长写在单子上,等下又要被老师训话咯。 又过了没多久,组长把一沓作业交到兰仲文这里,新的学期他席卷了高一总分榜,现在是尖子班的班长。 没交作业的同学名单也交到他手里。 上面萧九九的名字用黑色笔写着,未交! 兰仲文淡淡看了一眼,从笔筒里找出支黑色圆珠笔,把萧九九的名字划掉,一派平静。 九九微微吃惊,“你划掉了我的名字?你不怕被老师发现了吗?” 兰仲文比了个噤声的手势,“嘘,作业那么多本,老师记不住名字的。” 果然年级第一就是任性啊。 各种设计老师同学,把他们收服得服服帖帖的。 九九叹服,“厉害。” “过奖。”兰仲文微笑,“我先把作业送到老师那里去,你给我好好呆着,不准去找蔚北北说话。” “知道了。” 班主任坐在办公室里喝茶,见兰仲文把作业送来了,招呼他坐下喝杯茶。 她正想找兰仲文谈谈。 岂料少年表情疏离,淡淡的说:“不用了老师,我要回去上课了。” 说完转身离开,一点都不买账。 班主任微微叹了口气,对这个完美得无懈可击的少年,她是又爱又恨啊,爱惜他的才华,又痛恨他的随心所欲。 自从他跟沈清辞同桌后,天天交空白作业,考试的时候前面的题目全部答对,思路清晰,技巧惊人,但是最后三道高分题总是空白,班主任知道他不是不会,他是故意不填的。 他当初说,如果让萧九九跟他同桌,他便会一直保持优异,不让她失望。 后来他们分开了,他表面看着没什么反应,其实天天用空白作业抽打她的脸,无声的报复。 每次想和他谈,他都是一副坚冰厉色,直接拒绝。 说实在的,虽然他只有十五岁,但天生有一股王者风范,高高在上,当他不说话的时候,她也能在无形之中感到一股压力。 兰仲文,风姿卓越,气度雍容。 这样的学生,百年难出一个,班主任知道他什么都懂,劝不了他,只能惋惜。 上课时间快到了,班主任走到办公桌前拿课本,瞥见兰仲文的作业本放在最上面,他的字很漂亮,兰仲文三个字写得苍劲欲飞。 不得不承认,看见他的字,就想一直看下去。 班主任随手掀开他的作业,白色纸张上,密密麻麻的字却不潦草,字体整洁,翩若惊鸿。 这小子。 班主任会心一笑,想着等下要去表扬他一番。 刚迈进教室,班主任就发现不对了,沈清辞双目委屈,控诉地看着自己。 这个女孩子班主任也是很喜欢的,优秀漂亮,看到她难过,班主任的心揪了一下,但仅仅一瞬间,她就被沈清辞的同桌惊呆了。 这个坐在兰仲文位置上叫不出名字的男同学是谁? 版主微微感到疑惑,目光在班里巡视一圈,最终定在第五组第四排,兰仲文和萧九九又坐到那里去了! 她看了兰仲文一眼,兰仲文微微一笑,瞬间蛊惑了自己的心。 班主任已经很久没见他笑过了,此时嘴角如雨后七彩光谱般的笑容,温暖和煦,真真叫人招架不住啊。 班主任皱眉,低头看见自己手中的兰仲文作业本,在看看兰仲文和萧九九,她明白过来了,这兰仲文今天会写作业,就是要她全了他换位的事。 这下可苦了班主任,一个沈清辞,一个蔚北北,一个兰仲文,学校最具色彩的三个人物,舍取就看她了。 班主任思忖片刻,最终选择无视沈清辞控诉的目光,走到讲台中央上课。 好吧,沈清辞和蔚北北固然优秀,成绩还没云卿好,而且有云卿在,他们的成绩构不成威胁。 但兰仲文不一样,他的成绩能把云卿这个中考冠军甩出十几分,如果失去这匹黑马,云卿未必能夺得高考冠军,但是有兰仲文在,班主任就觉得胜算率达到了百分之九十九,剩下的百分之一,是除非萧九九出了什么事,否则他一定会锐不可挡,夺得高考冠军。 希望她的成全,能让兰仲文换一个高考冠军来回报她。 沈清辞气得胸口微微起伏,蔚北北没什么表情,妖妄的眼珠如隐在雾气中,诡异冷寒。 萧九九就不明白了,为什么班主任完全不管整件事? 她拉了拉兰仲文的袖子,皱眉,“兰花儿,为什么班主任不管啊?” “因为。”少年微微一笑,眼珠湛然,“我比他们两更有价值。” “那我们以后都可以坐在一起了吗?” 兰仲文颔首,笑意桀骜,“你以后都不会在和我分开了,可以肆无忌惮的暗恋我了,开心吗?” “我去。”萧九九捅了他的腰一下,“可以不要老是讲这个事吗?丢死人了。” 兰仲文摸着下巴,“难道喜欢我让你很丢脸吗?” “才不是。”九九还嘴,这个坏蛋,明明就知道还扭曲事实。 “那是什么?为什么不能说?你本来就喜欢我啊。” 啊啊啊! 九九心里狂叫,“你以后不准在提这个事了。” “就要提,萧九九,你就是喜欢我。” 前后桌几个同学都听到了,偷偷掩着唇笑。 九九羞死了,气急败坏地瞪着兰仲文,“你干嘛老是要说这个事?你心里知道就好啦,老说老说,有什么意思嘛?” “因为啊。”兰仲文靠到她耳边,声音轻轻的,却掩不住喜悦,“我要让全校的人都知道,你萧九九,暗恋我。” “你!”九九恼羞成怒。 兰仲文莞尔,“萧九九,我要让全校都知道你喜欢我,以后,只准你喜欢我一个人。如果有人问你,你喜欢兰仲文吗?你就要说,对!我喜欢兰仲文!” 九九耳根没由来的红了。 “如果有人说,喂萧九九,你配不上兰仲文,你快离开他吧。你就要凶巴巴回她,滚!你才配不起兰仲文,你们全家都配不上兰仲文!” 九九噗嗤一笑,“我哪有那么凶啊?” “你没这么凶吗?我看你在我面前挺有脾气的嘛,之前把我骂得狗血淋头的。” 九九大囧,“呃,脾气上来了控制不住。” 兰仲文哈哈大笑,“我要报复你。” “怎么报复?” “一辈子喜欢我,不能变心,不然我就报复你。” 九九忍俊不禁,“这惩罚,还真不错。” “那必须的,我是谁?” “兰花儿嘛。” “难听死了,不要这样叫我。” “兰花儿~”九九星眼卖萌,笑容可掬,“你就是我兰花儿。” 兰仲文哈哈大笑。 于是,学校传出了萧九九暗恋兰仲文的传说,上到高三下到初一部无人不晓,无论九九走到哪里,都会有一群同学背对着她偷偷讨论。 “她就是萧九九啊?喜欢兰仲文那个?” “是啊,她还扬言如果谁敢喜欢兰仲文,她就要跟对方宣战。” “不是吧?这么厉害?” “是啊,背后有人罩着的,安岑和吕玫。” “高三那两个?” “是啊。” “惹不起啊……” 九九苦笑不得,她什么时候扬言了?是兰花儿帮她扬言的吧? 学校的编手绳风潮还在持续发热,已发展到编成各式各样物什的程度了,校外也陆续有人摆摊,买起各式各样有趣的小物什。 九九不会编手绳,抱着书包蹲在学校门口的小摊上看得有趣,已经放学了,学生们陆续离开,兰仲文在打球,九九要等他,无所事事就晃到校门口来了。 每个小物什都很可爱,九九犯难地挑着,买了一个可以挂在钥匙上的小拖鞋和一只小蝴蝶,她把小拖鞋挂在兰仲文的钥匙上,又把小蝴蝶挂在自己的钥匙上,然后心满意足的去买素烧芋饼了。 她回来的时候,球赛已经结束了,啦啦队在跳结束操,十八个女孩皆是面容姣好,拍成两排,动作统一,朝气蓬勃地甩着手里彩球。 虽动作统一,心思却各异,都盯着兰仲文和蔚北北狂放电眼。 蔚北北弯身坐在椅子上,头被湿毛巾盖着,显然极累。 兰仲文也是出了一身汗,宽松的校服黏在身上,抬起头,咕噜噜喝水。 大老远就飘来一阵芋香味。 这个吃货。 兰仲文不用想也知道来人是谁,嘴角不禁上翘,扭头朝九九招手,“九九。” 九九却是没发现他,提着一袋芋饼,入神地看着手中的钥匙,不知道在想什么。 几个女孩都看到兰仲文招手了,视觉顺着兰仲文的对面看去,就见夕阳下,如雾如幻的少女面容安谧,呆呆站在那里。 萧九九。 几人心里都是一阵不爽。 这女孩喜欢兰仲文的事早闹得满城风雨,还扬言谁敢喜欢兰仲文就要宣战,偏偏疏离淡漠兰仲文又极宠她,天天跟她出双入对,让稍微有点想法的女孩都打了退堂鼓。 现在更是像条小尾巴一样,天天跟在兰仲文身后来打球,真是怎么甩都甩不掉,阴魂不散。 几人中尤数沈清辞的目光最为幽怨,自从兰仲文换了位,她就成了全校的笑柄,原是最郎才女貌的一对,就这样被萧九九生生截胡。 这口气她咽不下! 沈清辞在心里咬牙说道:萧九九,你敢喜欢我的猎物,我就让全校的女生都孤立你,看你能拽到什么时候。 兰仲文走过去,发现九九的表情有点空洞,担忧地问:“九九,你怎么了?” “兰花儿。”九九举着手里扣着小蝴蝶的钥匙,郁闷的说,“我的单车被人偷了。” “哈?” 九九泫然欲泣,“我刚才想先去停车场取车,就发现单车就被人偷了。” 兰仲文皱眉。 九九抿着嘴,极其委屈,“兰花儿,单车是我爸昨天才买给我的,是最新款的黄色,我……” 她有点说不下去了,心里堵着一口气,不上不下的,难受极了。 那辆单车她真的好喜欢的,80年代的单车多是黑色和银色,款式单一颜色匮乏,九九那辆单车颜色亮丽,放在一堆银黑色的单车中分外抢眼。 而且款式新颖,全广州只有一辆,不可复制。 兰仲文微微叹了一口气,“你别难过了,我会帮你找回来的。” “找回来?被偷了怎么可能找回来?” “偷窃贼偷了车就一定要销赃,你的单车扎眼新颖,全广州只有一辆,又是新的,可以卖个好价钱,所以他们不会改你的车的,我们等下去找找吧。” 九九心头烦乱,没了主意,见兰仲文一脸笃定,只好点头。 二手市场上,小摊鳞次栉比,老大爷的声音高高地吆喝着,熙来攘往。 九九和兰仲文逛了一圈,无果。 九九表情郁闷,“这偷车贼太厉害了,我都有上锁的,放学就只剩下手中的钥匙了。” “那肯定了,他们是赚这个钱的,自然有手段。” 找不到自己的单车,九九有些失落,“那么漂亮的单车和我无缘了吧,哎,真可惜。” 兰仲文却一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的样子,悠悠的说,“不会的,我要找的东西,就没有找不到的道理。” 九九被他坚定的模样逗乐了,“算了,找不到就算了,也没办法。” “找得到。”兰仲文笃定。 那天晚上逛到五点半还是没找到,兰仲文就提议先回家了,他说,“这辆车藏不了多久的,这么招眼的东西,他也会想早点出手,否则越放着越不安心。明天你把我的单车放在停车场里,别上锁,我叫几个人去盯着,看看能不能抓到偷车贼是谁。” 九九疑惑,“你怀疑是学校的人做的?” 兰仲文点头,“有可能,学校出校门需要请假条,可以光明正大骑着你的车离开学校,不是有请假条,就是能遁地,你觉得呢?” “不是吧?”九九头皮一阵发麻,是学校的学生,这也太恐怖了。 但见兰仲文点头,她又是一阵后怕,“如果是学生,那样也太危险了,学生们都没保障啊。” “他还有时间在停车场挑车,我明天倒要看看是何方神圣。” 第二天一早,九九掐好时间,把兰仲文的单车骑到停车场里停好,她假装书掉在地上,伸手去捡书就忘了上锁,然后上课铃声响了,她急匆匆地跑进教学楼里。 过了不久,教学楼里一人鬼鬼祟祟走出来,那人手上贴着值日生的红色袖章,走到兰仲文的单车前,笑容得意。 他从口袋里翻出一张请假条,跨上兰仲文的单车,刚要骑车,就被人用一个垃圾桶套住了头,接着是一顿拳打脚踢,乔漠,舒维宇和展臣三人化身正义使者,对着偷车贼一顿狂踢胖揍。 自打得他摔在地上,捂着肚子哼哼唧唧。 等三人打累了,坐在一旁兰仲文才慢慢走上前去,掀开垃圾桶。 垃圾桶下是一张黑黑的脸,五官平庸,竟然是正豪。 “原来是你。”兰仲文笑脸吟吟,笑意却达不进冰冷的眼底,有说不出的阴鸷。 吓得正豪捏着耳朵跪在地上求饶,“你们绕了我吧,我是第一次。” “九九的单车在哪里?” “什么单车,我今天是第一次啊。” 兰仲文一脚踹在他的心窝上,力道看起来轻飘飘的,却是用了狠劲,直踹得正豪胸口一阵发闷,脸色扭曲。 他捂着心口,脸色惨白,想来是痛极的。 兰仲文的语气慢慢的,毫无波动,“你要在不说,我就报警了。” 闹到教导处太便宜他了,兰仲文对他这种人没有怜悯,只有看不起,让他去警察局里喝杯茶,以后才能长长心。 正豪显然也是惧了,抖着发软的腿说:“不要啊,你们放过我吧,闹到警察局我就完了……” 兰仲文懒得听他的长篇大论,开口打断他,“我在问你一遍,九九的单车呢?” 正豪低着头不答。 “看来你是不到黄河心不死。”兰仲文笑容讥讽,从书包里掏出个大哥大,修长的手按了三个9,正准备拨通。 正豪吓得抓住他的裤脚,“不要啊,那个单车,我……我昨晚卖了。” 乔漠几人目瞪口呆,望着兰仲文手里的大哥大,说话都结巴了,“这就是传说中的砖头手机?” 兰仲文点了点头,转过脸冷声问正豪,“卖哪去去了?” “班长,你也太牛掰了吧。”展臣眼露欣赏,流着哈喇子说。 能拿着大哥大的人,非富即贵啊,就是很多厂商的老板都买不起呢,必须有权有钱,才弄到这个高端的玩意儿。 正豪虽然家境不好,到底也是有见识的,知道大哥大是个什么东西,哆哆嗦嗦的说,“二手市场张老三那里。” 兰仲文又一脚踢在他肚子上,然后朝乔漠示意一眼,乔漠会意,与舒维宇展臣三人把正豪团团围住,嘴角挂着丝冷笑,手指掰得咯咯咯作响。 正豪害怕得捂住头,兰仲文又轻声吩咐,“打到半死不残就行了,然后送去少管所,让他在里面呆几年。” 说完扬长而去。 乔漠三人兴头大起,把正豪揍得嗷嗷直叫,中午的时候,还把这件事禀报了教导处,正豪双手被一条粗绳捆着,拉到每个教室游行。 事发后,兰仲文没回到教室里,而是去了张老三那里把九九的车赎回来,车已经被正豪卖了,没有直接要回来的道理,这正豪就是个没出息没见识的,九九的单车花了四百多买回来,他20元就给变卖了。 张老三是个懂行货,知道九九的单车值钱,向兰仲文要价200。 200元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是广州普通工人半个月的工资。 兰仲文急着要回学校上课,也就不跟他讲价了,付了钱,仔细地检查了一遍九九单车的零件,怕被张老三偷龙转凤了。 张老三笑容狗腿,站在兰仲文身后说,“放心吧,这单车是新的,我昨天就是看着名贵,没改装。” 兰仲文检查一遍后,指着单车龙头对张老三说,“这里的车铃呢?我记得这里原来有一个小鸭子头像的车铃。” 这小子眼睛还真尖! 张老三踌躇了一会,他还没见过哪个高中生随随便便就能拿出两百元的呢,一看就知道是个家世阔绰的,但又不像纨绔子弟,眉间隐着一股凌驾人心的压迫感,让人不容小觑。 张老三抹了抹嘴,把九九的车铃从口袋里翻出来给他,做他们这行的,能赚的他们就都赚了,昨天有个女孩看中了这个车铃,要花十元买,这可是笔大数目,要知道,正豪把车卖给自己就20元,转眼一个车铃就让他回了一倍的本。 眼下这少年又花了200元赎回,看来这辆单车确实名贵,兰仲文叫他把车铃卡上,张老三笑嘻嘻的照做了,“眼睛还真尖。” 兰仲文没搭理他,等安装完毕,他就骑着车走了。 下午放学九九在一楼看见自己的单车,高兴得人都跳起来了,她用力抱住兰仲文,眼神晶亮,“哇,兰花儿,你是怎么找回来的?” “问正豪找回来的呗。” 九九心花怒放,蹦蹦跳跳,“我太开心了,晚上我们去喝奶茶吧,我请你喝。” “好。”兰仲文看着怀中的她,笑意深深。 高二的冬天,九九开始赖床,经常迟到。 她怕热惧冷,这是体虚的表现,原是该好好锻炼身体的,但萧妈太溺爱孩子了,九九睡不醒,她就出门叫兰仲文先去上课。 兰仲文无奈,只好自己先去学校了。 尖子班的几乎无人敢迟到,在九九迟到第十次的时候,班主任终于忍无可忍,把她叫到教导处站着,反省。 然而教导处里居然不止她一个人,还有一个说认识就不认识,说熟又不熟的老友,吕颖。 吕颖来教导处多半是形象问题,她喜欢穿超短裙,烫发,擦红色指甲。 这是学校领导眼中最具备不良学生的打扮,她常常被领导叫到办公室训话,但就是不见乖巧,吊儿郎当的站在那里,甚是滑稽。 班主任嫌恶的看了吕颖一眼,把九九叫到她身边站着,离开了。 等班主任的脚步声一远,吕颖就调皮露齿,跑到茶几上倒了杯水喝。 见九九懵懵的,招手叫她过去喝水,“来喝水,不用那么拘谨,我习惯了,他们不会来的。” 九九觉得好笑,就走到茶几边坐下。 吕颖像只小猴子一样,这里翻翻那里翻翻,动作娴熟得仿佛是自己家里,她在三班班主任的位置上搜了搜,搜出一双袜子,捏着鼻子打开窗,把袜子扔了出来,“咦,色狼的袜子,臭死了。” 三班的班主任是男的,黑眼圈重,脸色发白,被人取了个外号叫色狼。 九九早有耳闻,被逗乐了,捂着嘴笑,吕颖又继续搜,搜出个黄澄澄的橘子,她惊喜笑着,“有橘子耶。” 说着剥了起来,她吃得津津有味,末了,还递了两瓣给九九,“吃点橘子解解渴吧。” 九九笑到肚子痛。 身为学生,都是很反感老师的,所以吕颖这样做,在年少的九九看来,是很搞笑的。 过了一会,又有几个男生被遣到教导处来,这些是抽烟被抓包的,他们一进来,吕颖和九九立马站了起来。 主任进来看到她们两规规矩矩站着,也没说什么,叫几个男生站好,继续出去抓抽烟的学生了。 其中居然有展臣,他们好像跟吕颖很熟,主任一走,几人就围到茶几上喝水,边聊还边从口袋里抓了把瓜子出来磕。 我去。 九九心里惊讶,他们是来罚站的,还是来嗑瓜子聊天的啊? 磕着磕着,他们开始聊家常了,吕颖问展臣,“你们怎么被抓来了?” 展臣吐出口瓜子皮,“还能为什么啊?展臣在追辛璇,哥几个给他出出主意,主意想不出来,就想抽几根烟找点灵感,结果就给金刚抓到了。” 金刚就是刚才抓他们几个进来的主任,人高马大,在学校很有威望,所以学生都很怕他。 “金刚就是多管闲事。”吕颖口气不岔。 “那你呢?你又为什么被抓来了?”展臣反问。 吕颖夸张的说:“我还能为什么啊?还不是说我这衣服,我班主任说我这样穿迟早被强奸,叫我下午穿校服来,他有病的,懒得理他。” 展臣哈哈大笑,看了眼坐得远远的我,觉得眼熟,他凝神想了下,突然啊一声叫了出来,“你不是萧九九吗?” 九九点头,“是我。” “你不是在尖子班吗?你怎么也被叫到教导处来了?” “迟到啊。”九九言简意赅。 “我靠,你班主任不是吧?迟到都罚这么凶,我要是在班上睡一节课,我班主任都要表扬我了。” 九九被逗乐了,他们这群人好有趣。 也不知道为什么,九九对吕颖特别有好感,她行为是挺出挑的,看起来也凶神恶煞,但九九能感觉到,她对她没敌意。 相反,九九觉得她很潇洒自得,爱干什么就干什么,独来独往,特酷! 上午第二节课有广播操,金刚回到教导处,点了点人数,把所有人都叫到操场的高台上站在,让同学们一边做早操一边看着这些不良学生的不良行为,以示警戒。 九九不幸遇到金刚,也被抓进队伍中,两女五男,一字型排在升国旗的高台上。 金刚的意思是要让他们这些不良学生感受下什么叫羞愧,感受下全校师生的异样眼光,好纠正一下他们玩世不恭的顽劣心态。 但是不良生不怎么想,他们觉得是好玩的,是有面子的,值得炫耀的事情。 几人站在高台上,嬉皮笑脸的聊着。 远远的,一抹幽香钻入鼻尖,飘渺萦回。 九九的心一动,抬起眼皮,就见到兰仲文从白色的雾霭中慢慢走来,雾气蜷在他身周,飘渺得恍如天人。 ------题外话------ 自从我九九跟兰仲文和好后,九九的智商就救不回来了,注定蠢萌了哈哈哈哈。 听说有很多粉丝想看九九偷看兰仲文洗澡的情节,有木有,有的留言呀,说不定明天就能看到嘿嘿() 正文 第三十六章 就是要奴役你 怎么忘了他是领操人? 九九看着自己的鞋子,耳朵红红的,微囧。 兰仲文已经走到高台上了,看见九九也在罚站人群中,眼中闪过一丝促狭,似笑非笑。 这傻九九。 他笑了笑,刻意走到九九面前,与她面对面,一臂的距离,彼此之间的呼吸恍若可闻。 他就静静站在那里,双目温柔。 广播站播出了千篇一律的女电子音,“第一节,伸展运动。” 兰仲文背对着全校师生展臂,动作优美,线条流畅。 九九看得好笑,于是就喷笑了。 兰仲文瞪了她一眼,身子前倾,用只有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轻声问,“笑什么?” “你表情好严肃,我不习惯。” “你还敢说,天天迟到。” “起不来嘛,太冷了。”九九心虚,低头玩手指。 “作业写了吗?” 见九九不答,兰仲文的眼微微眯起,语气危险,“你死定了。” 九九噘嘴。 “第二节,扩胸运动。” 兰仲文双臂抬平,向两侧打开,胸膛前倾,他大跨了一步,薄唇轻轻擦过九九的脸,“你体质太虚了,参加本学期的田径赛吧,锻炼一下。” “不要。” “抗议无效,我已经帮你报名短跑比赛了,你在不运动,迟早变成一个大包子。” “不要,腿是我自己的,我不跑。” 兰仲文理都没理她,自顾自下命令,“锻炼从今天开始,放学后我去打球你就在操场跑步,每天跑两圈。” 九九望着看不到边际得操场,嘴巴惊讶得差点合不上,“操场一圈一千米,你这样是奴役我。” “没错,就是奴役你,谁叫你这么懒。” 九九气结,“我不要,我才不懒。” “你在说我给你报个游泳赛了哈。” 话音刚落,九九的声音也消下去了,短跑加游泳赛,那不得累死啊? 之后,九九每天放学都会在操场跑两圈,远处的篮球场哨声高亢,男的女的,尖叫声欢呼声融成一片。而操场上只有她和几个参加田径赛的同学在锻炼身体,零零落落,好不萧条。 九九运动神经不错,但她太久没运动了,两圈下来,她整条腿都在抖,走了几步,软倒在草坪上,于是干脆翻了个身,仰躺在草坪上大口大口呼吸。 额头上全是汗,身旁递来一条毛巾,九九扭过头,来人面容妖俏,媚眼如丝。 竟然是吕颖。 “擦擦汗吧。”她今日没有化妆,五官深刻,眼珠浅褐,若是远远瞧着,倒像个混血儿。 她参加了田径长跑,此时穿着运动背心短裤,头发高束,身材玲珑惹火,虽然只有十六岁,已是前凸后翘,散发着成熟女人的美。 相比之下,九九的身材就逊色多了,因为动过两次手术,吃了太多消炎药,九九现在是怎么胖也胖不起来了。 好在皮肤白皙,身高有优势,两条细白的长腿露在短裤下,她的小腿又长又细,让人一瞧,就移不开视线。 都说女人美不美,看小腿。 很多人的腿虽然长,但是上细下粗,九九却不是,她的小腿是黄金比例的倒三角小腿,就像图画上那些模特儿的腿,线条优美,在草坪上曲成晃眼的弧度。 “谢谢。”九九接过她手里的毛巾,胡乱一抹。 “想不到你会参加比赛啊。”吕颖坐在她身边喝水。 “被逼的。”九九有气无力。 吕颖噗嗤一笑,“谁逼你?” 九九刚想说什么,眼角瞟见兰仲文已经练完球了,如玉少年从夕阳下走了出来,手中提着外套和书包,九九心里有怨,咬牙切齿地说,“说到曹操曹操就到。” 吕颖顺势望去,看见兰仲文身后跟着几人,乔漠就在其中,他甩了甩汗湿的头发,吕颖妖魅的眼微微一柔。 一瞬间,九九似在吕颖眼中捕捉到了什么,又似什么都没捕捉到。 球队的人一靠近,瞬间充斥着股雄性的汗味,兰仲文坐在九九身边,长腿伸直,双手撑在草坪上,累得闭着眼睛呼吸。 两人的默契就体现在这时候,兰仲文什么话都没说,九九伸长手,用毛巾抹掉他额头的汗水,“那么臭就不要坐我身边嘛,难闻死了。” 兰仲文不说话,闭着眼笑。 吕颖羡慕地看着,看了看乔漠,他枕在书包上,呼吸均匀,似乎睡着了。 蔚北北则坐得有些远,支着下巴看九九,眼中幽暗。 他已经很久没跟九九说过话了,自从她和兰仲文和好了后,蔚北北越发不爱说话了,从前桀骜不驯的性子,早在漫无尽头的等待中被磨平。 那年在高台上,萧九九彷如被全世界孤立的样子还历历在目,哀伤而失望的眼神深深刺痛他的心,以至于在后来的日子里,他只能对她好,卑微的对她好,因为这都是他欠她的。 只是这份青睐得太晚,当他知道是爱的时候,就注定了失去。 不一会,啦啦队的女孩们拿着汽水走过来了,一人手中拿着两瓶健力宝,沈清辞走在最前端,一张标准的瓜子脸,眼睛大而有神,似乎有水波荡漾,无时不刻都在惹人怜爱。 “给。”沈清辞看了九九一眼,把手中的健力宝递给兰仲文,她就是故意的,挑衅九九。 “谢了。”兰仲文语气淡漠。 “不知道还有人来,汽水买少了,不好意思哈。”沈清辞笑着对九九和吕颖说,声音清甜。 意思就是没她两的份。 对于陌生人,这句话没什么,所以九九和吕颖倒都笑着说了句,“没关系。” 九九这话才说完,眼前突然伸来两只拿着健力宝的手,“你喝我的吧。” 两人异口同声。 是兰仲文和乔漠。 兰仲文和乔漠对视一眼,乔漠有些尴尬,把手偏一下,将健力宝递给了吕颖,“给你。” 吕颖笑得眼睛都找不到了。 九九也欢天喜地接过兰仲文的健力宝,沈清辞脸色难看。 她喝了一口,微微皱眉,把健力宝拿给兰仲文,“给你。” 兰仲文抬眉,见九九小脸皱得死紧,一看就知道她不喜欢这个口味。但碍于人多,不好意思说出来,兰仲文认命一笑,接过九九手里的健力宝喝起来,味道和雪碧有些像,但是汽少味甜,还行。 他知道九九不喜欢甜的饮料,她喜欢酸的和汽多的,比如提子汁柠檬汁和可乐。 沈清辞见两人喝一瓶饮料,心里更是不爽。她打心眼里觉得九九就是做作和矫情。 实际上,兰仲文是在给九九做食物回收站,但凡她不喜欢吃的,都是不挑食的兰仲文帮她吃了的。 “九九你好,我们认识一下吧,我叫陈茉。”沈清辞身边的陈茉突然对九九伸出手,语气热情。 “嗯,我是九九。”九九有点莫名其妙,与她双手相握。 陈茉是二班的美女,她感慨的说,“真羡慕你们尖子班的人,个个都优秀貌美,对了九九,你成绩也很好吧?” 九九微微尴尬,她能说她是才艺特招生吗? “哎,陈茉。”沈清辞出声叫住她,示意她别说了,体贴周到,同时看了兰仲文一眼,他表情平静,好像不在乎陈茉的话。 “就是聊聊嘛,又没什么。”陈茉眼神调皮,继续看着九九追问,“对了,你期末考考了多少分?” 这年代,成绩就是证明一个人里程牌,这就是为什么兰仲文一爆成绩,瞬间就成为了同学们膜拜的对象,天才都有与生俱来的威慑力的。 而在一群成绩优异的同学眼前,九九的成绩就明显吊车尾了,她面色羞红,略带尴尬地说,“我成绩不好,第162名。” 162名,要是换做别的学生,连三班都进不去。 陈茉好歹是个二班的,名次排在第八九十名,长长噢了一声,有点蔑视。 九九有点郁闷,没说话。 几个女孩嘴角都挂着丝算不上善意的笑容,等看笑话的。 见气氛尴尬,与陈茉同班的展臣瞪了她一眼,“你懂什么啊,人家是才艺特招生,拿过大奖的,奖杯还摆在校长室里,可比你牛掰多了。” 这下轮到陈茉不说话了。 沈清辞赶紧出来打圆场,“都别说这个了,来聊聊奥数大赛吧,你们有谁被老师选中了吗?” 几个女孩立马来了精神,七嘴八舌的说着自己班级的代表。 其实她们话题不管怎么换,都是说些九九听不懂的问题,不是奥数就是篮球,她根本插不上嘴。 兰仲文没参与沈清辞的话题,抬起眼皮问九九,“是不是觉得无聊?” 九九支着下巴看他,废话。 兰仲文一笑,用脚踢了踢脚边的展臣,“拿包瓜子来。” 展臣应答一声,从书包里搜出包瓜子给兰仲文,兰仲文没接,努了努嘴叫他拿给萧九九。 九九疑惑地接过。 兰仲文笑着说,“无聊就磕点瓜子吧。” 九九正想说她不吃,兰仲文好像知道她要说什么似的,眉尾轻轻一扬,“不是叫你吃,叫你磕瓜子仁给我吃。” 九九差点内伤。 但还是顺从的用手拧开一颗颗瓜子,把完整漂亮的瓜子仁取出来。 兰仲文接过她的瓜子仁丢进嘴里,笑容迷人,“正好我也无聊,我给你讲个笑话吧?” 一句话瞬间扭转了乾坤,女孩们都放弃了跟沈清辞讨论奥数,睁着期待的眼神看着兰仲文,“什么笑话啊。” 她们几乎没见过兰仲文这么亲民的样子,印象中,他一直是高贵的,从容的,冷漠的,疏离的,不会有这样温柔调皮的样子。 说起来,这还是托了萧九九的福,她们才能看到这么鲜活的少年。 兰仲文没回答她们的话,湛然的眼珠盯着九九,等她回答。 九九心中一动,脸红耳赤,“你说吧。” 兰仲文把双臂枕在脑袋上,声线性感低迷,“从前有个剑客,他的剑很冷,他的手很冷,他的心也很冷,最后……他被冷死了。” 一群乌鸦从头顶飞过。 所有人都没笑,只有嗑瓜子的九九笑得摔在草地上,差点岔气。 兰仲文早就猜到了,她笑点特低。 “有哪么好笑吗?”舒维宇挠着头,“班长的笑话挺冷的啊。” 兰仲文瞪了舒维宇一眼,他讪讪收住话,不敢逆兰仲文的麟。 然后聊着聊着,话题就不知不觉变成了鬼故事,男生们以吓女生为荣,一讲到这个就来了劲。 乔漠清了清喉咙,打算来一段惊天地泣鬼神的鬼故事,见萧九九一直笑个不停,出声喝止她,“萧九九你别笑了,严肃点,我要讲鬼故事了。” 九九只好憋住笑意。 “以前初三我是上住宿学校的……” 乔漠话还没说完九九已经打断他了,“不对啊乔漠,咱们初三不是同班吗?” “噢,说错了,是我的朋友。”乔漠及时纠正,“我朋友的学校建在山上,他睡的是上铺,有一天晚上,他睡得昏昏沉沉的,醒来的时候,你们猜他看见什么了?” 气氛一下被乔漠拉得凝重起来。 几个女孩都抱在一起看着乔漠,期待下文。 “他看见一个穿刀马旦的人坐在他床边啊,吓得不敢起来,躲在被子里发抖。” 几个女孩没笑,吞了口口水,“这么可怕?” “是啊。”乔漠接口,“那些住宿学校最可怕了,我还有一个朋友……” 九九凝眉,对兰仲文小声说,“他朋友还真多啊,全遇到过这种事。” 兰仲文差点喷笑,拉住九九的手,低声说,“他这是在逗她们呢,你别拆穿他。” 九九点头,这个动作本来没什么,但看在别人眼里,倒像是耳鬓厮磨,极其暧昧。 沈清辞冷冷哼了一声,在心里骂九九贱女人。 乔漠阴里怪气的说,“我朋友说她学校有个老师半夜起来上厕所,看见一个女人在镜子前梳头,穿着一身红衣服,老师吓得不敢动弹,那个女人说,她不会伤害老师的,她是要出嫁了,最后是那个老师帮她梳头的……” 一讲到女厕所这种敏感的话题,女生都有点坐立不安,睁着惊恐的眼神面面相觑。 九九以前是怕的,但是高中后她反而不怕了,也许鬼故事听得多了,就有了免疫力。 她与兰仲文对视,想起了初三那年,兰仲文跟她说,楼下的树长了两只手和两只脚的传说,直此,他们的命运就缠在了一起,再也分不开。 九九想,他们有那么多美好的回忆,将来老了,一定不会孤单。 夏天来了,台风还会远吗? 九九一觉醒来,一号风球已带着势不可挡的破坏冲力卷进广州,所过之处广告牌绿荫尽毁尽断,窗户被猎猎的风吹得噼里啪啦作响,几欲破碎。 整个天地都陷进了狂风暴雨中,街道空无一人,被卷落的海报垃圾四处乱飞。 今天是星期日,九九家整个工厂都放假了,偌大的楼房此时空无一人。 电话突然响了起来,九九套上拖鞋走过去接电话。 “九九,你醒了吗?”萧妈一收到台风消息,立马给九九打电话,“我和你爸现在在香港看你奶奶,奶奶在做眼角膜修复手术,今天刮台风了,爸妈回不去广州,你晚上去隔壁王阿姨那里住哈,妈跟她打过招呼了,出门记得把煤气关好,把门锁好,知道吗?” 九九嗯了一声,萧妈又嘱咐了她几句,叫她中午自己煮点面吃,刮台风冷了,要穿件长袖什么的,别感冒了。九九一一应了,挂断电话。 忽然楼下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把大门拍得啪啪作响,“九九,萧九九,你在家吗?” 这声音?! 怎么那么耳熟? 九九一懵,脑袋反应过来,这是兰花儿啊! 敲门声越来越重,九九跑下楼梯,打开门,就见如玉少年裹着透明雨衣,脸色凝重。 他的衣衫都被雨水打湿了。 狂风暴雨在他身后,不及他的脸色危险,九九一愣,少年已经紧紧抱住了她,仿佛想将她嵌进血液里,语气透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九九,我以为你怎么了,你吓死我了。” “什么?”九九一头雾水。 “我刚才一直打你家电话,没人接。”兰仲文松了一口气,他昨晚就听九九说她爸妈去香港了,看见刮台风,他怕九九害怕,就想打个电话安抚她,岂料打了半个小时一直打不进,他心急如焚,就冒着狂风暴雨跑过来了。 九九又好气又好笑,拉开浑身湿透的他,“真不知道怎么说你,刮台风很危险的,以后不要这样了,快进来吧,衣服和头发都湿透了,先去洗个澡吧。” 说完把兰仲文引到客厅里,让他坐着,放好热水,九九走到客厅里去催促他洗澡,“兰花儿,热水放好了,你快去洗澡吧,不然会感冒的,我现在去给你煮点姜汤,你洗完澡就喝点姜汤,可以去寒的。” 兰仲文第一次见到九九这么贤惠的样子,很是欣慰,从椅子上起身走进客厅的厕所里。 厕所的门锁坏了,兰仲文试着锁了几次都无果,最后放弃了,拿着几张纸巾垫在门缝上,卡紧,九九知道他在厕所里洗澡,应该不会闯进来吧。 九九在厨房里把红枣丢进水里煮开,放进姜片和红糖,热腾腾的姜汤大功告成。 突然她想起了什么,一拍脑袋。 哎!忘记给兰仲文拿衣服了啊。 赶紧跑到老爸房间搜出一套家居服,老爸身材高大,跟兰仲文差不多,他应该可以穿的。九九思索着,拿着家居服来到客厅,厕所里没有水声,九九以为兰仲文还没开始洗,用力拧开门…… ------题外话------ 下午还有一更五千字。 在这里序序要宣布一件事,今天加上二更算万更,但从4月26号开始序序将变成5000字一更,因为序序是一个上班族,每晚都是9点后开始码字的,每晚都要写到半夜好几点,序序的精神也支撑不住了,希望亲宝们体谅序序。 等五一放假了序序将会万更,敬自己最大的努力更文,谢谢大家! 将来如果序序的小说好了,序序将转为正职,那样就可以每天写很多给宝贝们看了,么么哒! 正文 第三十七章 兰花儿洗澡(二更) 九九用力拧开门,一双淡静如海的眼睛瞪得和铜铃一般大。 地上随意地丢着几件衣衫,九九一下就认出那些衣服是兰仲文的,他站在镜子前,细致如美瓷的肌肤彷如流动着盈润的光泽,要人一眼沉迷,九九张大嘴,目光不自觉的顺着他的胸膛看去。 这反应完全不受她大脑控制,断片了。 兰仲文平时看起来挺瘦的,一脱衣服才知道身材这么有料,胸膛上的伤疤狰狞却不骇人,衬着他高贵的容颜,反而能迸射出一股魔魅人心的诱惑力。 宽肩窄腰,肌理分明,双腿笔直,倒三角人鱼线…… 九九吞了吞口水,将视线移开,落在他身后的墙上,两人的影子投射在墙上,叠合在一起,印出一抹交缠在一起的暧昧剪影。 九九双颊发烫,呆站在门口,失去了反应。 兰仲文被开门声一惊,条件反射过来,扯过旁边的毛巾挡在下身,一张沉寂的面容此刻再也淡定不了了,红红的,窘窘的,愠怒道:“九九!” 下面省略的话为:我在洗澡! 奈何九九已经凌乱了,只顾盯着他精壮的胸膛,鼻孔发热。 鼻尖飘出了几缕热气,九九一摸鼻子,感觉要流鼻血了。 兰仲文十分无奈,挡得了下面挡不了上面,被九九目不转睛盯着,耳根都红了。见她不动,兰仲文又怒斥道:“萧九九,你给我出去!” 九九被他闷头一喝,大脑瞬间反应过来,转身以闪电的速度消失在门口,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 兰仲文的胸膛…… 九九闭上眼睛,脑海中的画面全是兰仲文的光滑的身材,该死!这画面太洗脑了。 “九九,你在外面吗?九九?”半响,厕所里传来兰仲文略带尴尬的询问声,九九反应过来,嗯了一声。 厕所里的声音有些无奈,“你的衣服没拿给我。” 九九这才发现衣服还在自己怀中,她慢慢走过去,咬着唇,面红耳赤,“衣服拿过来了,你接着。” 声音不知道多害羞。 厕所内的人一愣,心猿意马。 兰仲文邪恶地想,不知道九九不穿衣服是什么样的,想到这,兰仲文浑身燥热,起了丝怪异的反应。 这种事,班上的男同学每天都在说,十六岁的男孩,正是最爱幻想女孩的时候,就算他没见过猪跑,总吃过猪肉。 他迷茫地神往了下,又立马甩掉自己脑中不纯的想法,不行,她跟个小孩子没区别,虽然说以后是要结婚的,但是她的智商还没开窍呢。 门慢慢打开一条隙缝,修长的手伸出来,泛着丝丝粉嫩,“拿给我吧。” 九九把衣服递给他,碰到他灼烫的皮肤,有些担忧的说,“兰花儿,你身材好烫,你生病了吗?” 兰仲文没回答她,门砰一声用力关上了。 九九一懵。 “不准偷看。”门后传来了他气急败坏的声音。 九九努嘴,心里想说我又不是故意的。 回到厨房,九九把姜汤呈到碗里,从橱柜里翻出鸡蛋,继续烧开水。 没过一会,穿着家居服的兰仲文也走进来了,他的头发还湿漉漉的,被他用手拨到脑后,露出饱满的额头,五官深邃,性感迷人。 九九心跳一突,怦怦狂跳,尤其是想起他那双精瘦笔直的腿,简直鼻血喷发。 兰仲文好像忘了刚才的事,一派平静,走到九九身后,浑身散发着牛奶的香味,“九九,你在干什么?” “我在煮鸡蛋呢,今天外面刮台风,你别回去了,下午你在我家吃饭吧。” 兰仲文本来就是这样打算的,淡淡嗯了一声,水开了,九九手忙脚乱把鸡蛋放进水里,手刚靠近沸腾的开水,一股热蒸气灼得皮肤像火烧一样,九九一惊,连忙松手,鸡蛋落进水中,溅出几抹滚烫的水珠,洒在九九手背上。 “啊!”九九吃痛,后退一步,手背的皮肤已经起泡了,惹红了她的眼眶。 “九九。”兰仲文大惊失色,急忙抓过她的手放到水龙头下冲着,冰冷的水花打在九九手背上,并没有减轻皮肤深处那丝灼痛的神经触感。 兰仲文神情紧张,沉声问她,“九九,你们家有米酒吗?” 九九吓了一跳,脸色惨白的指着头上的收纳柜,眼眶发红,显然是极痛的。 兰仲文的脸色也好不到哪里去,像凝着一层寒霜,快速打开收纳柜,取出陈年米酒,拉了张椅子让她坐下。 九九显然还没从灼痛中反应过去,心神不宁地坐着,手背上堆着几个小泡泡,红红得,透明的,很是骇人。 兰仲文脸色凝重,把米酒打开,一股脑倒在九九手上,酒精滴滴答答往地下掉,传来一阵清凉的触感。 九九感到舒服了一些,但没过一会,手上那灼热的感觉又回来了,酒精只能暂时缓解她的灼痛,并不能治本。 兰仲文却是轻轻呼出一口气,鲜红的颜色开始退下去,变成淡粉,他抬眸,“九九,你们家的药箱放在哪里?” 九九的脸色终于红润了一些,指着厨房外的玻璃柜,“放在那里面,白色的。” 兰仲文摸了摸她的头,三步并作两步走了出去,回来的时候,手上拿着一个药箱和一个牙签筒,九九知道他要干嘛,把手藏到身后,小脸拧着,“不要。” 兰仲文皱眉,语气无奈,“乖点,把手上的小泡泡戳破在上药才有效果。” 九九不依,把小手藏得死紧。 兰仲文也冷了脸,“你手伸不伸出来?” 九九摇头,“不要,肯定很痛。” “不痛的,擦了药就会好的,你要是不戳破小泡泡,明天会更严重的。” 九九还是不依。 兰仲文无奈,温声像哄小孩子一样哄她,“你乖点好不?你的手这么漂亮,要是变丑了就可惜了。” 九九还是不理他,戳破小泡泡,那得疼死。 兰仲文见怎么哄都没见效果,脸色一凝,决定用武力解决她,他的身体向前倾,措不及防中,咬住了九九柔软的嘴唇。 九九大脑一懵,兰仲文的舌头已经探进自己口中,翻搅着自己的舌头,深情而霸道。 等她回过反应来时,气泡的手已经被他握在手中了,他拿着牙签戳破她手中的泡泡,九九吃痛,手上的泡泡流出了一股粘稠的水。 兰仲文快速用棉花吸掉,挤出药膏,均匀的涂在她手上,动作利落,一气呵成。 手背上的灼热顿时化作一阵清凉,舒服得九九叹了一声。 “煮个鸡蛋你都能把手弄成这样,你还敢在笨一点吗?” “失误失误。”九九囧,今天这事确实囧了点。 兰仲文到底没数落她,见她受伤了,也有些心疼,无奈的说,“跟你在一起,我就是劳苦的命啊。” “因为我是个小宝宝。” 兰仲文手里的棉签一个不稳,抬起那双惑人的眼来,“你确定你是个小宝宝?” 九九冲他做了个鬼脸,“本来就是。” 都说认真的男人是最性感的。 九九不赞同,九九觉得担忧时的男人才是最性感的,那种害怕而恐惧的关怀,让他原本冰冷的轮廓变得温暖,也让她的心变得暖暖的,今天要不是他,家里没人在,她还真不知道怎么办。 “知道了。”兰仲文眼里蜷着丝宠溺的温柔,笑起来,山水同色,“算了你在厨房我不放心,你还是出去客厅等着吧,我来煮。” “你会煮吗?” “嗯哼。”兰仲文随口应了一声,身子绕过她打开冰箱,里头有肉有菜,塞得满满的。 幸好萧妈不像九九这么迷糊,他微微一笑,把冷藏的肉拿出来放在盘子里,冲上清水,解冻。 九九看得吃惊,等反应过来,兰仲文已经背对自己在挑菜了,动作娴熟,九九讶然,“你居然会做菜?” “后来学的。”兰仲文笑着说,跟萧九九在一起,以后肯定不能指望她像温柔贤妻一样做饭,于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九九叹服,“你简直是什么都会啊,厉害。” “过奖了。”兰仲文莞尔,眉目清隽,“你到客厅去吧,我要炒菜了,免得等下呛到你。” 她这么笨,他不能排除一切可能啊,还是让她远离一切是非之地吧,就是厨房她也能生出问题来的。 于是九九识趣的滚到沙发上看电视。 厨房传来了有条不紊的切菜声,爆炒声,热热闹闹的,很温馨,九九拿着遥控器,笑得眼睛都找不到了。 四菜一汤端上来的时候,九九差点傻眼了,这卖相,这香味,拿起筷子试了试,色香味俱全啊。 “好吃!”九九不禁称赞,“比我家保姆还做得好吃。” 兰仲文坐在九九对面,一听这话,像想起什么似的,放下手中的筷子问:“有比蔚北北妈妈做得好吃吗?” 这记仇鬼。 九九囧,结结巴巴,“我吃不出来耶,你们做的东西不一样。” “豆鼓凤爪,水晶虾饺,广州肠粉,嗯,我也都会做,要不,我做给你吃吃看,你来评论评论?”兰仲文促狭着笑意说,这件事他不爽很久了,今天呆到机会,还不把萧九九整治得服服帖帖的。 九九把头埋在饭碗里,气弱,“不用比啦,你做得比较好吃。” 兰仲文似乎很满意这个答案,夹了快排骨给她,“嗯,真乖。” 吃完饭还是兰仲文洗的碗,九九一只手烫伤了,缠着纱布,用另一只手拿着抹布擦桌,兰仲文一边洗碗一边叹息,“怎么你家的保姆不在,我就变成保姆了?” “不,你不是保姆!”九九停下擦桌子的动作,兰仲文以为她会说,你是我老公!岂料她凝了凝眼,一本正经的说,“不,你比较贵,你是菲佣。” “……” 温馨的气息直线下降,兰仲文差点摔盘子走人。 九九知道惹他不高兴了,急忙扔了手里的抹布闪人,抛下一句,“多运动对身体有好处,我去洗澡。” 洗碗也算运动? 兰仲文无奈摇头,嘴角的笑容翘得高高的,任劳任怨的洗着,终于洗到盘子像钻石一般亮晶晶。九九又光着脚,穿着睡衣跑进厨房来,“兰花儿,我发现我的手不能进水,我不能洗头。” 才发现? 这脑子到底是干什么吃的?兰仲文无声胜有声的瞪着她,语气悠悠,建议道:“你可以明天再洗。” “不行啊,我已经四天没有洗头了。” 四天?! 四天! 洁癖上来的兰仲文突然有一巴掌扇死她的冲动。 他的头无情一转,走到客厅去,“我是绝对不会替你洗头的。” “可是我已经沾到水了,头皮也有点痒了啊。”九九追到客厅,指着手上红烫的泡泡控诉,“我也很想自己洗的,但是真的很不方便啦,大不了以后好了我也帮你洗头。” 这根本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好吗? 好吗! 见他一直不妥协,九九又跑进厨房拿了卷保鲜膜出来,“这样吧,我自己洗,你用保鲜膜帮我在手上缠一下,别进水了。” 兰仲文利落的帮九九缠起保鲜膜来,不一会,九九的小手就被包得行动不便。 “这……”九九举起自己被包得像个粽子的手,“你确实你只是帮我缠了一下?” 于是又用剪刀拆封,重新缠膜。 缠了两次,兰仲文终于耐心耗光,把保鲜膜重重一放,视死如归的站起来说,“走!我帮你洗头。” 九九奸计得逞,偷笑。 好不容易洗完了头,九九又说要吹干,于是化身菲佣的他只能任劳任怨的插上吹风机,把九九叫到沙发上坐着。 湿漉漉的发丝在他手中扬起,兰仲文的手轻柔温暖,吹着吹着,突然摸着她可爱的小耳垂,上捏捏,下捏捏。 九九在看国外爱情电影,傲慢与偏见,被他的温暖的手捏住耳垂,有些疑惑,“你在干嘛?” 小脸红得快滴出血了。 兰仲文又仔细摸了摸,“这里是什么东西?” 说着低下头,气息拂在九九耳朵上,笑意温柔,“原来是耳洞。” 九九僵着身体不敢动。 气氛太暧昧了。 半响,身旁的沙发一陷,兰仲文已经坐在她身边了,九九心脏狂跳,迟疑的打开桌上的曲奇饼干盖子,“你要吃饼干吗?” 兰仲文摇头,声线低迷,“你吃。” 九九又把脸转了过去,继续看电视。 电视里正在播放傲慢与偏见,影片中的浪漫和古朴深深吸引着她,尤其是男主角达西先生出现的时候,九九的眼睛简直看直了。 富有的绅士,有墨绿色的眼睛,高贵的气质,英俊的外表,但个性内敛不善与人相处,时常被认其为冷酷高傲。而女主伊丽莎白聪明,活泼机智,对许多事极有主见而不屈从于世俗的通念。一个傲慢,一个偏见,碰撞在一起引起无限的误会及爱恨纠葛。 看到雨夜里,达西给伊丽莎白送去一封信,墨绿色的眼睛在见到她后,充满思念和渴望。后来他又走了,身影在丛林里策马奔腾,雨水打在他身上,失望而痛苦。 九九的内心被震撼得无法承受。 爱情片这东西,自己看的时候会觉得浪漫,会幻想另一半和期待。但和喜欢的人一起观看的感觉是不同的,会想起之间相处的种种,从内心深处重新审视这份感情,继而引发或惆怅,或怀念,或思念的感触。 而九九此刻,正是思念着兰仲文,想起过去他对她的好,九九内心温暖,思念他,感恩他。 她慢慢转头,看着兰仲文,而这时候,兰仲文的头也刚好转了过来,眸底浓郁的思念仿佛能吞噬整个天地。 “我……”在兰仲文眼中看到相似的思念,九九一愣,结结巴巴。 “嘘,别说话。”兰仲文的声音轻轻的,头压了下来,吻在九九唇上,滚烫而柔软。 九九的嘴唇颤抖,克制不住慌乱的心跳。 兰仲文含住她柔软的嘴唇,卑微而温柔说:“九九,永远不要离开我。” 这一刻,他是害怕的,迫切想得到萧九九的承诺。 九九郑重点头,兰仲文吻住她的眼睛。 “九九,我的九九。”兰仲文这样唤她,声音轻轻的,怕说大声了,会吓到她,“你要一辈子喜欢我,不能变心。” “嗯。” 兰仲文紧紧抱着她,头埋在九九肩窝上,睫毛微微颤抖着,郑重的承诺道:“我也是,萧九九,我这辈子都会对你好……” 九九内心一惊,手背上热乎乎的。 她低下头去,发现一颗晶莹的水珠落在上面,滚烫的,灼伤了她的肌肤。 这就是传说中的喜极而泣吧。 九九从没见兰仲文这样感性过,脆弱过,她心中感动,也学着他的样子,吻住了他的眼睛,吮吸。 兰仲文气息一重,加深了那个吻,眼睛闭着,舌头却有灵活的侵略性,像是把整个感官集中到舌头上面,一直追逐着九九笨拙的舌头,紧紧绞缠。 九九略带青涩的回应着。 被他吻得昏昏沉沉,瘫软在沙发上,呼吸困难。 兰仲文抬起头,见她眼光迷离,似隐在雾霭中,飘渺令人着迷。 “九九。”兰仲文眼神温柔,再度吻上她的唇,不知不觉,他的吻移到了脖颈处,九九惊得掀开眼帘,“兰花儿。” ------题外话------ 终于写出去了,5个小时,我也喜极而泣了,飘走 正文 第三十八章 吻 九九惊得掀开眼帘,“兰花儿。” 兰仲文一怔,似乎从沉沦中抽出神来,倏地坐起身。 九九白皙的脖子上起了个红红的吻痕,黑白分明的眼睛瞪得老大,一派迷茫,“你干嘛咬我?” 兰仲文哭笑不得,这时候她还有心情想这个,大抵是不懂吧。 “没有呢。”兰仲文声音有说不出的暗哑,想了下,侧过身背对九九说,“你去睡觉吧。” 说完闭上了眼睛,等身上那股燥热的感觉退下去。 九九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冷了脸,明明刚才还那么温柔,她靠近兰仲文,把脑袋探到他眼前,“兰花儿,你生气了吗?” 淡静如海的眼中闪着小心翼翼。 兰仲文呼吸一窒,努力平息了下,才缓缓开口,“没有,不是你的问题,是我的问题。” “你的问题?你有什么问题?”说完她还仔细打量了下兰仲文,面容高贵,气质卓然,一起都很好啊,有什么问题? 这傻九九。 兰仲文笑着摸了摸她的头,“看来我得给你普及一下生物课了。” 九九还是不解。 兰仲文忍俊不禁,眼尾微微挑着,一派从容不迫,“九九,我是男的,你是女的,我们的身体有什么不同?” 九九的脸蹭一下全红了。 她明白了,生物课就算没听,也大概懂男的女的身体不一样这是什么意思。 一想到这,九九迅速退了几步,窝到沙发的角落去了。 看来她是懂了,兰仲文似笑非笑,抱住她,“九九,你放心吧,我兰仲文若不为你扣上婚纱的扣子,就绝对不会解下你睡衣的扣子。” 九九脸红得要滴血,兰仲文把她的头发拨到耳后,手指凉凉的,抚着她的耳廓,“去睡觉吧,乖,晚安了。” 说完在她额上印下一吻,极其深情。 九九点头,魂不守舍回了房间。 一想到她刚才傻傻地问他怎么了,她就想打死自己,怎么会那么蠢,去问他那个问题,丢死人了。 她把被子蒙在自己头上,不知道明天该怎么面对他,尴尬极了。 但第二天证明了九九的想法是多余的,早上醒来,兰仲文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已经做好了早餐,见九九从楼梯走下来,笑弯了一双惑人的眼,“早安。” 九九呆呆的,“早安。” “醒了就过来吃饭吧,我给你做了煎蛋。” 九九走过去,发现她桌前放的是煎蛋和烤面包,而兰仲文桌前则是荷包蛋,她有些懵,兰仲文倒了杯果汁给她,见她神情呆萌,显然是转不过脑筋来。 兰仲文笑着提醒她,“荷包蛋虽然更有营养,但你胃不好,不能吃生的。” 九九噢了一声,接过果汁喝起来。兰仲文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无微不至的体贴,无论你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适合吃什么,不适合吃什么,他统统能记住,并且督促你,帮你改善。 跟他在一起,九九发现自己无论是生活,品味,梦想,都提升了一个层次,不在浑浑噩噩,不在得过且过,性情也开始转得更加体贴,懂得去体谅别人,察言观色,换位思考。 能认识他,并且得到他的青睐,简直就跟中彩票的几率一样,亿万分之一的机会,却给她萧九九踩中了,真不知道是她几世修来的福分,能拥有这个像天神般完美的男人。 “萧九九,你吃面包别只吃外面那层,把里面的也吃了。”兰仲文见她只吃外面那层烤得脆的,里面那片就丢在桌上不打算吃了,他微微皱眉。 九九充耳不闻,还是自顾自撕外面那一层脆的吃,“里面那个没味道,不好吃。” “吃东西不能这样。”兰仲文嘴角一沉,溢出些许不快。 她吃东西这样挑食,以后可跟家长同桌吃饭啊?还怎么教自己的孩子啊,还不都得被她教挑食了。 “我吃外面这一层,然后吃完煎蛋就饱啦。” 她的借口永远是这样,因为永远有多种选择,所以她都是挑喜欢的吃,不喜欢的就随手丢掉。 兰仲文语气危险,“萧九九。” 九九噘嘴,“我吃不下。” “那你别吃煎蛋了,等下煎蛋我帮你吃。”这次他不会纵容她了,不能每次都惯着她,她就跟小孩子似的,越惯越严重。 九九气结,恶狠狠把剩下的面包塞进嘴里,“算你狠。” 兰仲文满意一笑,放柔声音,“别吃太快,小心噎到。” 兰仲文总觉得自己像在教女儿,你对她好,她就放肆,你对她严格,她才会怕,所以,他就要这么干,采用严格式教育。 九九唔了一声,突然想起了什么,抬头问兰仲文,“兰花儿,你这个周六日有空吗?” “没呢,你有什么好提议吗?”兰仲文淡淡反问。 “要不,周六日你跟我去香港吧。”九九放下刀叉,兴奋地说,“香港很漂亮的,我带你去吃麦当当啊,很好吃的。” 兰仲文无奈,“你是自己想吃吧?” “不是啊,我是想带你去玩,香港有很多东西可以逛的,你可以住我奶奶家里,有很多空房的,我还可以搞一张香港的身份证给你。” “萧九九,你怎么突然对我这么好?你有什么企图?”兰仲文连眼都懒得抬,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九九抽走他手里的刀叉,眼睛乌亮,“先别吃了,我说正事呢,好不好,兰花儿,你跟我去香港玩几天啊。” “你不说原因我不去。” 九九摇着他的手,见他还是摇头拒绝,只好坦诚道:“好嘛,周六是奶奶六十岁大寿,今年爸妈没时间过去,要我自己去那边住几天。” “然后?” “奶奶她很凶的,以前每次都跟我吵架,要是我这次自己去,她一定会想法子整治我的。” “你奶奶整治你?为什么?” “她一直不喜欢我的,见了我就跟有仇似的,她,她……”九九说不下去了。 兰仲文挑眉,询问下文。 “其实是这样的,我爸有四个兄弟,我爸排行最小,大伯伯和三伯伯都很厉害,而我爸爸做的生意最大,但是二伯伯不会赚钱,还喜欢赌博,所以二伯伯全家都是靠我爸他们几兄弟接济的,然后二伯伯有两个儿子,我奶奶不喜欢我,小时候,奶奶要叫二伯伯的儿子过继给爸爸,将来让他和我平分我爸爸的家业,说我是个女孩子,家业太大管不主,要堂哥管着我。说我妈说什么也不肯,把我外公给请出来,事情才平息下来,后来有一天。” 九九回想起当日,连身体都在颤抖,“奶奶她说带我出门去买冰淇淋,然后她叫我站在路口等她,就没有回来过了。后来是一个好心叔叔把我送回家的,奶奶当时见到我,就拿着拐杖打我,说叫我站在路口等她,怎么就自己跑去玩了。但其实我根本就没有离开那里,然后我把这事告诉我爸爸,我爸叫我不要告诉别人,然后没几天,爸爸就跟二伯伯打架了,就分了家。” “她其实就是丢了我,她讨厌我,要二伯伯的儿子给爸爸做继子,让他管理我爸爸的公司。” 兰仲文一愣,眉眼生出几许怜惜来,“你奶奶为什么讨厌你?” “因为二伯伯吧,奶奶最疼二伯伯的,总说她就是生了二伯伯,才有了今天家世显赫的萧家,所以她把二伯伯宠坏了,好吃懒做,但他儿子却很争气,成绩品格样样都好,我爸原先也很疼他,可是后来因为我的事,爸爸就让他别再来家里玩了。”九九呼了口气,鼻子有点酸涩,“所以奶奶就更讨厌我了。” 兰仲文没说话,凝着眉,不知道在想什么。 “奶奶特意叫我这次回家去,一定是有什么事。”九九眉眼担忧,“我今天高二了,我想奶奶是想让我大学回香港去,跟陌寒堂哥一起念书。” “陌寒?就是你二伯伯的儿子?” 九九点头,“是呀,我不喜欢他,他心理变态的,他老是……” “老是什么?” “没什么啦。” “说。”兰仲语气一寒,眼波深深,已现怒意。 九九缩了缩脖子,“他老叫我去他房间,说教我功课,然后就亲我的脸。” 兰仲文脸色已不是一般难看,咬牙切齿道:“看来你这个堂哥是挺恶心的,居然对自己堂妹做这种事。” “他其实不是我亲堂哥,我听我妈说她是抱来的,一开始就是要给我爸养的,我妈不肯要他,然后二婶婶看他长得漂亮,就要了去,后面他长大了,奶奶又要他过继给我爸,我也不知道,反正我奶奶最疼他。” 兰仲文静静听着,若有所思,半响,他摸了摸九九的头,“好吧,我国庆跟你一起去香港。” “嗯嗯。”九九点头如捣蒜,有兰仲文跟她一起去,她就不担心了,总觉得只要他在身边,她就是安全的。 周五转眼即到。 放学后,九九把要和兰花儿一起去香港事情告诉萧妈了,萧妈想了下,就同意了,反正是住在奶奶家里,多一个同学也无所谓。 萧妈把脑袋大的一个金寿桃递给九九,“去了说几句祝福话,住两天就回来,知道吗?” 九九点头,纠结地看着那个黄金寿桃,“妈你干嘛送这么俗气的东西?还那么重。” 这孩子。 萧妈噗嗤一笑,“你奶奶就喜欢这种东西,到她面前你可别乱说话,不然饶不得你。” 九九道别萧妈,把金桃装进书包里背着,换好港币,与兰仲文搭上轻铁,冲进了国际之城香港。 白人黄人穿梭如鲫,九九一路笑,东指指,西指指,为兰仲文介绍香港的风俗地理。 车穿过遍地荒草的新界,他们进入九龙,各式霓虹灯招牌闪烁耀眼,九九说奶奶是明天生日,不着急回去,要去尖沙咀买七星饼干,顺便带兰仲文去吃东西。 兰仲文只笑不语,随她玩随她闹。 九九买完饼干,满足得连眼睛都找不到了,然后又带着兰仲文去逛鲜花店和鱼店,各种新奇的东西。 80年代的广州还没出现鲜花店,所以兰仲文看得新奇,连九九催他他也不走,九九只好先去隔壁的鱼店逛逛。 兰仲文弯身看着一朵朵散发着清香的鲜花,神情柔和。 有玫瑰、百合、康乃馨、非洲菊,蔷薇、菊花、晚香玉、紫罗兰…… 店员见他看得入神,侧脸完美尖削,年纪这么小就长得这么招眼,以后必是要祸害人间的,她心中微微一动,为他讲起了玫瑰花的花语,“玫瑰集爱与美于一身,既是美神的化身,又溶进了爱神的血液。可以说,在世界范围内,玫瑰是用来表达爱情的通用语言……” 兰仲文凝神听着,抽出一只白色玫瑰,花瓣略成螺旋式绽开,看上去美艳而富有魅力,他笑着说,“那就我买这个吧。” 店员见他心动,更是卖力地解说,“不同的数量代表不同的寓意的,请问你要几支?” 兰仲文想了下,“我也喜欢着你,是多少支?” 店员脸色一红,“是13支。” “嗯,那就13支吧。”兰仲文淡而疏离地说,付过款,店员帮他把玫瑰花包在花朵包装里,插上满天星,一捆美观大气的玫瑰就大功告成了。 这时候,九九也从隔壁回来了,手里提着一只小乌龟,她扬了扬,“我买了只小乌龟,可爱吗?” “可爱。”兰仲文微笑,眉目温柔得天地同色,“给。” 说完动作轻柔地白玫瑰花递给她,一如他的心,小心翼翼的靠近。 九九愣愣接过,没反应过来,“啊?买给我的?” “恩呀,送你的。”非要他讲得那么明白才听得懂,真不是一般的笨。 九九心花怒放,鼻子凑到花朵上闻了闻,一股淡淡的清香扑鼻而来,她笑得眼睛都找不到了,“真香。” 虽然这不是重点,但兰仲文还是笑了。 买完东西,九九拉着兰仲文去茶餐厅吃东西,兰仲文叫九九先去,自己拐进了隔壁的杂货店里,不知道要去买什么。 九九只好先去,点了两杯鸳鸯奶茶,两个鸡球大包,她坐在座位上,满足地看着今天的战利品。 不久,兰仲文就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叠贴纸,看见九九坐在最深处的角落里,他走过去,把手中的贴纸拿给九九,“给。” 九九一看是自己最心爱的贴纸,又是最新款式,她哇了一声,“好漂亮。” “以前弄坏你的笔筒,一直没机会补偿你,还以为这辈子都没机会了,而今天,我终于可以补偿你了。”兰仲文眼里闪着一丝微光,“九九,对不起。” 这句话,初三那年他就想说了,只是补偿不了,这句话就显得太苍白,他兰仲文从来不做这样的事情,有心道歉的话,还不如对她好一点,就当偿还。 今天,他终于解开了那个心结,却发现,他对九九的关怀早在相伴的年岁中转成了不可更改的深爱,喜欢她的性格,喜欢她的灵魂,喜欢她的一切,越来越爱,想一辈子都陪在她身边,相依相偎。 九九爱不释手,一手抱着玫瑰花,一手拿着贴纸,跟个小孩子一样,舍不得放下来。 兰仲文笑她,“你这样抱着怎么吃东西?先放着吧,吃完再抱。” 九九唔了一声,用纸在桌上抹了抹,才把东西轻轻放上去,珍重而轻柔。 这动作温暖了兰仲文,他嘴角的笑容翘得高高的,很是开怀。 喝了一口鸳鸯奶茶,香港的奶茶与国内不同,国内的奶茶甜味偏重,香港的则是茶味偏重,一入喉,微苦却香浓,很是好喝。 兰仲文不怎么挑食,但自从他认识萧九九后,不是这吃吃就是那吃吃,久了,味蕾就灵活了起来,能分辨味道层次和区别。 “好喝吗?”九九用吸管捣了捣冰块,喝了一大口,眼睛笑得亮晶晶的,“我小时候最喜欢喝这个了,每天放学都要买。” 兰仲文微微皱眉,“天天喝?萧九九,这东西不能经常喝的,太沉淀,对身体有害的。” “无所谓啦,好喝就行了。” “有所谓。”兰仲文突然变得认真,“你已经这么瘦了,还老是喝这个,这样就吃不下饭,身体没营养,就一直胖不起来。” “瘦不好吗?你们男的不是都喜欢苗条的吗?”九九捣着冰块打趣他。 岂料兰仲文微微挑眉,语气傲慢,“我跟一般男的一样吗?” 九九抬头看了他一眼,竟无言以对。 确实不太一样。 兰仲文的手盖在她手上,温温软软的,“不是不让你喝,是叫你少喝,我听我大姨说,女人如果身体不好,将来怀孩子会很辛苦的,我不想你到时候怀了孩子太辛苦。” 九九噗地一声,喷出一口奶茶,“怀孩子?” 她今年才16岁,怀孩子那得多少年后的事啊?兰仲文这么快就担心这个,也太未雨绸缪过度了吧。 “对呀。”兰仲文一本正经,一点也不像在开玩笑,“女孩子调身体很辛苦的,如果你老吃这些垃圾食品,到时候你身体一定不好,就要喝很多很多中药来调理的,可能需要喝个半年到一年。” “不是真的吧?”九九吞了吞口水,中药,她最怕了。 兰仲文点头,“是真的,就是安岑她妈告诉我的,她不是医生吗?不会说错的。” 九九想了下,抓住末端一句重点,“你去问的?” 兰仲文默了下,咳嗽几声,“嗯,之前你身体不好,所以我就去找大姨问了问。” ------题外话------ 等下又二更,等我去码出来 正文 第三十九章 萧陌寒 萧家铁门在眼前缓缓打开,九九和兰仲文信步走入,李叔坐在白色的观光车里,对九九探出头蔚笑,“小姐,你回来了。” “是啊,李叔。”九九点头微笑,拉了拉沉甸甸的书包,跟兰仲文坐上没有车门的观光车,观光车缓缓行驶,九九无所事事,跟李叔搭了几句闲话。 路过了大片大片的草坪和碧波粼粼的泳池,大门逐渐在眼前清晰起来,五高三矮的白玉石拱门,雕刻着繁复的花纹。 脚下的红地毯直铺五十米开外的白玉石拱门,兰仲文和九九走进屋内,打开门,一条长长的楼梯向下延伸而去,视线里,一片宽阔和奢华。 旧时代的豪宅都是这样的,带着英国式的田园风格。 大厅中央的水晶吊灯璀璨夺目。 “太太,小姐回来了。” 客厅里,穿着藕色旗袍的萧二太太正在插花,听见佣人汇报,脸转了过来,岁月似乎没有在她脸上刻下什么纹路,虽已年过半百,但眉目依旧风韵犹存,尤其是穿上了风靡的旗袍后,简直是风华绝代,不妖不媚,端庄典雅。 此人就是二伯伯的妻子,萧二太太。 二伯伯吃喝嫖赌样样俱全,好吃懒做,没什么出息,但是他的太太却是几兄弟中最漂亮最得体的。 当年奶奶疼二伯伯,给他娶了个上海名媛,后来文革她家中落道,但得体的样子一直没有改变。 每天早上,她都会把头发梳得漂漂亮亮的,衣着端庄得体。就算二伯伯不回家,在外面花天酒地,养情妇,欠了别人一屁股烂账,她还是一如既往的端庄得体,这就叫名媛精神。 其实二伯伯虽然没用,但是吃穿用度都是好的,住在奶奶的宅子里,每个月的生活费也不克扣他的,所以他越发的没上进心,就想当米虫,浑噩下去。 “九妹,你回来了?”家里人都叫九九做九妹,因为她年纪最小,萧二太太放下手中一只修剪整齐的百合,挽了挽身上的米色抽纱,上前握住九九的手,手心温软。 九九乖巧道:“二婶婶好。” “好,真乖。”萧二太太笑着点点头,慈爱的目光落在她身上,细细梭巡,让九九有些招架不住。 “嗯,女大十八变,九妹这张小脸蛋真是越来越漂亮了。”萧二太太毫不吝啬的夸奖她,美艳的眼盯在她身上,像是有千言万语。 九九无从适应,又不敢直直的看着她,将视线转了个方向,落在兰仲文身上,突然像想起了什么似的,她对萧二太太说,“二婶婶,我这次带了我一个朋友来参加奶奶的寿宴。” 说着把兰仲文引荐给萧二太太,“这是我朋友,兰仲文。” “萧二太太,你好。”兰仲文声音谦和,却有说不出的高高在上。 听见这把声音,萧二太太微楞,扭过头看他,少年面容高贵,如深凿细刻的浮雕一般,英眉濯濯,气质雍容。 远远瞧着,恍如从油画中挣出来的贵族,不萎顿,不懈怠,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无懈可击的绝美。 眼睛沉静如海,隐着丝连萧二太太都看不明白的风暴。 萧二太太愣了愣,微笑,“不用这么客气,你和九妹一样喊我二婶婶就可以了。” 这少年,萧二太太总觉得没那么简单,光这丝气度,他日必成大器。 兰仲文笑了笑,谦虚有礼,“好,二婶婶。” 萧二太太点头,引着他们到沙发上坐着,奉上茶,她叫下人把插花拿下去,兰仲文眼露欣赏,“二婶婶的插花很漂亮,同是一种花,颜色却栉次邻比,仿佛能看到倒映在阳光里的海市蜃楼,万象众千。” 兰仲文心里想,这个萧二太太,不简单。 都说插花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性格。 萧二太太看着好像不争世事,但举止和心境都了不得,怎么会甘心呆在萧宅里做配角? 萧二太太脸色一变,笑容有丝僵硬,“哪里哪里,这都是随便乱插的,骗骗外行人到行,要是给行内人看了,还不得被笑掉大牙。” 兰仲文也不拆穿他,与她聊天周旋。 九九无所事事,眼珠乱转,停在白色典雅的旋梯口,两条修长的腿慢慢走了下来。 萧陌寒从旋梯上缓缓走了下来,身影颀长,在阳光下折射出淡淡的光辉,晃眼而不似真人。 一双眼睛像浸在水中,触不到底的深邃,却因微微上扬而显得妩媚,纯净的瞳孔和妖媚的眼型奇妙的融合成一种极美的风情,色淡如水。 他望着九九,嘴角弯起一抹好看的弧度,连着那双眼睛都媚惑了起来,眼波若起若浮,性感妖媚。 “九妹。”他的声音低哑,有说不出的诱惑力。 九九楞了下,“小哥。” 她打心眼里不喜欢萧陌寒这个人,虽然她傻里傻气的,但该懂的她还是懂的,萧陌寒老对她动手动脚的,令她膈应。 萧陌寒走过来,轻轻叫了声,“妈。” 萧二太太应了一声,眉眼温柔,“陌寒,你带九妹跟仲文去客房里,天色已经晚了,晚上早点休息,明天是婆婆六十大寿,家里会来很多客人,我忙不过来,你带九妹跟仲文到处转转,我去给婆婆洗脚了。” “好。”萧陌寒看了兰仲文一眼,好像他似空气一样,视若无睹的牵了九九的手就走,“九妹,我带你去你房间,听说你今日过来,我都给你布置好了。” 九九心里膈应,用力挣开萧陌寒的手,碰到兰仲文的指间,被他紧紧握住。九九回头,见兰仲文嘴角挂着丝安抚的笑容,她心里暖暖的,任兰仲文的大手包着她的小手。 萧陌寒看着他们牵在一起的手,嘴角冷冷一沉,先带兰仲文到他的房间,房间整洁干净,看来是打扫过了,兰仲文进去把东西放下又走了出来,说要去看看九九的房间。 萧陌寒没什么表情,带着他们一起去了九九的房间,褐色大门打开,九九的房间瞬间飘来一缕淡淡的香气。 房间里的加湿器轻轻喷着水雾。 兰仲文的客房床单是白色的,九九的却不同,是粉色的卡通被单,床头插着一盆红色玫瑰花。 兰仲文走了进去,仔细看着那盆玫瑰花,数了数,不多不少,刚好十三支。 他送的是白色的,代表我喜欢你,纯洁的爱。 而现在床头那盆是红色的,代表我想和你热爱。 兰仲文深深看了萧陌寒一样,若有所思。 萧陌寒没注意到他,跟九九说了几句什么,见九九抿着唇不答,说了句晚安,先行离开了。 兰仲文随手把床头的花拔掉扔进垃圾桶里,对九九说,“今天给你的花呢?” 九九赶紧乐颠颠把那束花拿给兰仲文,兰仲文把包装剪掉,插进花瓶里,这才心情好了些。 而这边,九九已经把衣服挂在衣橱里了,把书包里的金寿桃搬出来放在柜子里锁了,然后把小乌龟放在桌上,打开空调,换上拖鞋,窝在床上,一气呵成。 兰仲文看得好笑,“速度还挺快的。” “那必须的,今天太热了,流了太多汗,我要去洗澡了,你要洗澡没?” “那好,你先洗澡,我也去了。” 兰仲文摸了摸她的头,起身走到门边,九九又探着脑袋说,“你困吗?” “不困呢。” “那你洗完澡来跟我聊天吧,我还不想睡觉呢。” “好啊。”兰仲文笑眼濯濯,动手替她关上门。 九九洗完澡,房间的灯被人关掉了,只余墙上一盏壁灯散发着微弱的黄光。 脚跨出洗手间,九九觉得有点不对劲。 黑暗中好像有一双眼睛在看着她,吓得九九后退了两步,“是谁?” “是我。”妖媚的眼在黑暗中浮了出来,萧陌寒笑意吟吟,“九妹。” 黑暗里,九九看到那双眼睛里闪过诡异的流光。 九九微微一愣,“你来干嘛?” “想来就来了。” 下一秒,九九已经被他抱住了,他浑身滚烫,手紧紧扣在她背上,把她逼到床头坐着,居高临下看她,“九妹,好多年不见了。” 萧九九脸色煞笔,“小哥你要干嘛?快放开我。” “放开?”他呵呵一笑,凑到九九脖子处闻了闻,呼吸温热,“有想我吗?” 九九抿唇不答。 他又靠近了一分,伸出舌尖舔了九九的耳垂一下,声音极尽诱惑,“今天跟你来的那个男人,是谁?” 九九浑身一震,还是不答。 他眼中透出些许危险,“你的小男朋友?” 距离靠得太近,九九心里不舒服,用手推他的胸膛,“你走开。” 岂料他的手收紧一分,九九的身体向前倾了下,靠在他胸膛上,他的气息就在头顶,冷冷的,阴寒诡异,“马上跟他分手。” 九九拳打脚踢,“你放开我,你这个变态,你有病啊。” “变态?”萧陌寒眼色一暗,笑出声音,“九妹,你这样说你未来的老公可不好。” 九九吓了一跳,瞳孔无限扩大,萧陌寒轻轻摸着她的脸,笑容妩媚,“奶奶已经同意让我们结婚了。” “你说什么?”九九不可置信,奶奶同意了?他们是亲戚,这是乱伦,奶奶同意什么啊? 萧陌寒嘴角的笑容扩得大大,抱紧九九,“这就是你妈不让我做你哥哥的下场,这下,我可要变成你老公了。” 九九心里一寒。 这就是她的好奶奶啊,想尽各种办法要谋夺她爸的家产,过继不成用联姻了,要是她嫁给萧陌寒,她爸那还不被人笑掉大牙。 “我不会跟你结婚的。” “你会的。”萧陌寒的声音轻轻的,柔柔的,“所以快点和你那个小男朋友分手,下次在让我看见他跟你在一起,我就不会客气了。” “你要怎么不客气?”门口传来一缕低迷的男音,萧陌寒还没反应过来,兰仲文已经一拳砸在他脸上了,力道之大砸得他脸色扭曲,措不及防中,摔在地上。 兰仲文把九九扯到身后,神情蔑视,“就你这小杂种也想娶九九?名不正言不顺的,堂哥娶堂妹?搞乱伦还想吃软饭是吗?” 萧陌寒抹掉嘴角的血水,不怒反笑,“我们家的事,你管得着?” 兰仲文把九九搂紧,“我老婆的事,我就管的着。” 老婆? 不止九九对这个称呼懵了,连萧陌寒也懵了下。 “老婆?叫得还真亲密,就怕你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还有,你是哪里来的小杂种,就回哪去,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兰仲文冷笑,他又笑着说,“你这种男的我见得多了,看到萧家的地位和财富,眼红了是吗?” 一个十八岁的少年,竟然可以想这么深沉的事情,可见城府不是一般的深。兰仲文可怜他,但可怜之人比有可恨之处,他不会同情他。 笑弯了一双惑人的眼,“那么你就来试试吧,看看谁才是门当户对,金童玉女。” 且不说自己父亲,兰仲文爷爷也是个了不得的人物,若说萧家有财富有地位,那么兰家就是有权势有人脉,在广州城可只手遮天。 “小杂碎。”萧陌寒一抹嘴角,起身迅速出手,一拳砸在兰仲文脸上,兰仲文把九九推开,大后腿一步,散掉了那一拳的大部分冲击力。 两人扭打在一起,打得难舍难分。 “住手!”门口的拐杖用力拄在地上,传来嗒一下的声音。 萧奶奶的声音沉稳,面含怒意。 半白的鬓发梳得整整齐齐,穿价值不菲的褐色旗袍,由萧二太太搀扶着,缓缓走了进来。 萧二太太看了眼扭打成一团的两人,嗔怒道:“奶奶在睡觉呢,你们这样大闹,成何体统?” 萧陌寒赶紧住了手,肚子生生挨了兰仲文袭来的拳头,面色痛苦。 兰仲文嘴角微微一扬,也收了拳头,站在一旁,身如玉树。 九九也赶紧爬了起来,与萧陌寒齐齐喊了声,“奶奶。” 小时候九九很喜欢骂她的,但那时候是有她妈罩着,今天来奶奶家,这边的都是奶奶的人,要是还武逆她,等下一定被她整治。 这时候,谁也想不到兰仲文会走到九九身边,对萧奶奶恭敬打了声招呼,“奶奶您好,我叫兰仲文,我是九九的男朋友。” 没见过敢这么自报家门的。 见惯大场面的萧奶奶顿时脸色一凝,胸口剧烈起伏,差点缓不过一口气来,“你是九妹的朋友,我很欢迎,但是我们九妹年纪还小,家规严格,并不支持她谈恋爱,谢谢你的厚爱,我们心领了。” 这话就表示不同意他们来往了。 萧陌寒得意一笑,兰仲文也没说什么,他打算明天到宴会上再闹,现在要是说了,明天就不能出其不备了。 “你是我们萧家的客人,萧家不会待薄你,但你现在三更半夜出现在我孙女房间,好像不太合理?” “噢,今天跟九九一块出去买东西,东西放她包里还没拿,就过来拿了,岂料……”兰仲文顿了下,蔑视地看了萧陌寒一眼,一派悠然,“听见九九在呼救,我以为发生什么事,就闯了进来,结果看见堂哥把九九压在床上,跟她说要娶她做老婆,还要拿她的家产,奶奶,我想问下,你不是说九九年纪小还不能贪恋爱的吗?还有,这两人是近亲能结婚吗?” 这兰仲文说话就是故意的,他一看萧陌寒,就知道他是最惧萧奶奶的,因为他的锦绣前程都建立在萧奶奶的身上,这些话,就算是萧奶奶授意他的,但也不能拿到名眼里来讲,眼下兰仲文这么刺啦啦的说出来,倒让萧奶奶的脸面挂不住了。 萧奶奶脸色一冷,瞪了萧陌寒一眼。 萧陌寒生生吃了一蛰,不能辩驳,心里早是把兰仲文的祖坟给掘了,恶狠狠的想,想玩手段,你还嫩着呢。 他刚要说什么,萧二太太看了他一眼,他便抿了抿嘴,沉默。 萧二太太搀着奶奶,低下头温声说,“婆婆,天色晚了,有什么事等寿宴过了在说吧,孩子们也要休息了。” 声音有无尽的关怀,照顾每个人的感受,周到得体。 萧奶奶听她这么说,也算一个台阶,便顺着走下去,声音沉稳,“也好,扶我回房休息吧。” 萧二太太又瞟了萧陌寒一眼,两人像有心理感应般,萧陌寒立马上前搀住萧奶奶的手,声音轻柔,“奶奶,我扶你回房间吧。” 萧奶奶见他这么有孝心,满意的点了点头。 兰仲文见他们走了,只好跟在他们身后出去,留下萧二太太和九九在房里,其实他不太放心的,但是又不能不走,毕竟九九是个女孩子,要是这种事传出去,对九九名声不好的。 萧二太太留在房里,帮九九把被扯乱的衣服整理好,笑着说,“九妹,晚上陌寒说的话不要在意,这孩子就是太喜欢你这个堂妹了,所以跟你开玩笑呢。” 九九笑容僵硬。 她又说了几句称赞的话,才说,“好了,今天路途颠簸,你一定累了,早点休息吧,晚安。” ------题外话------ 哈哈,序序把人物都设置得牛逼一点,宅斗才好看,嘿嘿,萧二太太,我喜欢哈哈哈 正文 第四十章 拜访萧大伯 周六当天,萧宅早早就张罗上了,后院搭了个高台,挂着个大大的寿字,因为萧老太太是粤剧迷,晚上会请戏班子来唱大戏。 瑰红色的红毯从主宅一直铺到后院,建了个两米高的香槟塔,磅礴大气。 九九是被搭台的吵闹声吵醒的,她拉开纱帘,从阳台向下望去,刚好看到兰仲文在花园的游泳池里游泳,他带着泳镜潜在水中,背脊线条坚实而性感,梭巡在水中,姿态优美。 九九觉得有趣,倚在栏杆上看着他,嘴角温柔。 没多久,少年从水中钻出,溅起了一片水花。 取下泳镜,兰仲文帅气得掬了一把头发,甩掉水珠。 九九已经跑到楼下了,见他从泳梯走上地面,递了条毛巾给他,“早。” 兰仲文笑意濯濯,“九九,早。” “那么早就起来游泳啦?” 兰仲文点头,“嗯呢,被搭台的声音吵得睡不着,没事干,二婶婶建议我来游泳,我就来了。” 九九唔了一声,眼睛晶亮,“等下我带你去见我大伯伯。” “见你大伯伯干嘛?”兰仲文疑惑。 “搞身份证啊,80年后的来香港就不能去中环领身份证了,但我大伯伯有办法,我给你搞一张吧,到时候你就是香港人了。” “无所谓的啦。”兰仲文擦着头发说,阳光洒在他身上,暖洋洋的。 “去吧,反正都来了,奶奶大寿我们也帮不上忙,不如就出去玩玩吧?晚上在回来也不迟,还有,晚上有寿宴,会来很多人,我没适合的衣服可以穿,我们顺便去买衣服吧。” 兰仲文想了下,点头答应,“也好,反正没事干。” “恩呀,那我们先去吃饭吧,吃完就出发。” “我吃过了呢,你先去吃吧,我上楼换套衣衫。” “好,那我先去吃饭了,吃完就出发,上午去找大伯伯,下午去买衣服。”主意一打定,九九难掩兴奋,乐颠颠地跑去吃饭了。 兰仲文目送她离开,眼神温柔。 餐桌上,萧陌寒正在看报纸,白色衬衫卷到手肘处,优雅迷人。 九九看见他,眉头微微一皱,正打算不吃了,迈步离开。 “小姐,你醒啦,醒了就过来吃饭吧,今天有你最喜欢吃的雪松露呢,我去给你端上来。”张妈慈祥的声音从身后追来。 九九脚步定住,雪松露,是很久没吃过了,已经快忘了是什么味道了。 思量再三,她终是唔了一声,决定留下来吃早饭。 老天!原谅她这个没节操的吃货吧。 坐在餐桌前,对面的萧陌寒色淡如水的眼眸盯着自己,深邃得望不到底。 九九视若无睹,坐在餐桌前等张妈给她送早餐上来。 “昨晚睡得好吗?”萧陌寒嘴角弯起一抹弧度,极尽妩媚。 九九没回答他,给自己倒了杯果汁喝,纤长的手把一个杯子推到她眼前,萧陌寒笑着说,“九妹,也给我倒一杯吧。” 他已经习惯了萧九九这副爱搭不理的样子,也习惯了对着她自言自语。 九九手中的果汁瓶还停在半空,不好意思不给他倒,于是就帮他满上了。 萧陌寒好像很开心,眼波凝成一抹诡奇的异域风情,“今天我带你出去吃东西怎么样?你不是喜欢吃芒果吗?听过铜锣湾那边开了家新的意大利甜品店,专做芒果风味的,芒果汁,芒果雪山,布丁,班戟,应有尽有,想去吗?” 九九一下忘了与他的不愉快,瞪大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真的吗?地址在哪里?” 问一下地址,明天跟兰花儿一起去吃。 “嗯,地址是……”萧陌寒支着下巴想了下,九九突然叫住他。 “等等。”九九身影一闪,快速跑到壁台上找了笔和纸拿给萧陌寒,“你写在上面给我。” 萧陌寒一听这话,知道九九是不打算和他去了,于是冷着脸说,“记不得了。” 九九无语。 这时候张妈把雪松露端了上来,笑容可掬,“刚做好的,小姐你慢慢吃。” 九九笑得眼睛都找不到了,用力亲了下张妈的脸,“谢谢张妈,我最爱你了。” 萧陌寒看得羡慕,什么时候他也能有这样的待遇啊? 九九亲完,坐在椅子上细细品味起来,她切了一小口放进嘴里,满足得眯起眼睛,“真好吃。” 一双淡静如海的眼睛因为满足而显得波光粼粼,看得萧陌寒一阵失神,他顿了顿,声线暗哑,“九妹,怎么样?等下要去铜锣湾吃东西吗?” “不去。”九九干脆拒绝。 萧陌寒放下刀叉,表情生硬,“奶奶叫我今天带你去逛逛,你听也得听,不听也得听。” 这奶奶是要做棒打鸳鸯的大棒啦,怕她跟兰仲文发生点什么,急忙派萧陌寒来拆散他们。 九九心里有数,无所谓道:“随便你。” 反正是要去大伯伯那和买衣服,萧陌寒要跟去做司机更好,她不会开车,兰仲文又不熟悉路,况且也没有驾照,让他开最好了,省时又省力。 萧陌寒不知道九九心里的活动,还以为她今天怎么那么乖顺,连约会都不在意别人一起跟去了。 兰仲文从旋梯走下来,湿漉漉的头发已经吹干了,下颌线条犹如贵族般倨傲,衬得他的气质更加摄人心魂。 他穿着卡其色打旋毛衣,黑色长裤,毛衣领口钻出两抹格子立领,除了英伦范十足外,还异常的优雅雍容。 走到九九身边,兰仲文弯下身子看了看她的餐盘,已经吃得差不多了,他微微一笑,“吃饱了吗?” “好了。”九九见兰仲文来了,扔了刀叉就走。 萧陌寒适时放下刀叉,不悦抬眉,“他也去?” 问的是九九,看的却是兰仲文,眼神轻蔑。 兰仲文眼波一沉,九九已经抢过了话头,怒瞪萧陌寒,“不是他也去,是你跟着我们去。” 兰仲文噗呲一笑,放低声音问:“九九,怎么回事?” “奶奶叫堂哥今天跟着我,所以今天他都会跟着我们了。”九九实话实说,末了,偷偷伏到兰仲文耳边说,“让他去当司机也好,反正家里离市区远,要去也不是一时半会能拦到计程车的。” 兰仲文忍俊不禁,他发现九九变腹黑了。 于是三人齐齐出发,萧陌寒从车库开了辆敞篷车出来,打开副驾驶位道:“九妹,你坐前面。” 九九没理他,犹自打开了后座钻进去,反正是他自己要跟来的,没必要给他面子,也没必要照顾他的感受。 兰仲文笑弯了一双眼,优雅入座。 九九扣好安全带,看都不看萧陌寒难看的脸色一眼,吩咐道:“去大伯伯家。” 萧陌寒纯净的眼珠如掉进了冰窟里,变得阴森可怖,“九妹,你当我是司机了?” 难道你不是吗? 九九很想说是的,但她知道萧陌寒自尊心很重,不能随意挑战他的威严,不然她晚上睡觉又要被侵袭了,这王八蛋就是这样,老半夜往她的房间钻,一点也不顾别人的感受。 于是她缓了缓口气,“不是呢,你不是开车吗?我就是告诉你我要去哪里而已。” 萧陌寒的脸色这才好看了点,认真揸着车,滑下了一个坡,又拐过一个弯,停在一幢巍峨壮观的宅子前,这就是大伯伯的宅子了,萧陌寒停好车,扭头问她,“你去大伯伯家干嘛?” “有事呢。”九九把安全带解掉,与兰仲文下了车,伸手按门口通话机,萧陌寒慢悠悠渡了过来,没说话。 门口的通话机很快响起一个温柔的女音,“你好,你是?” “大婶婶,我是九妹,我今天约了大伯伯的,他在家吗?” “九妹,是你啊,快进来。”萧大太太按了开门键,三人打开铁门,迈步而入,萧家人住的房子都不错,但都没有萧老太太住的房子那么奢华,大伯伯家没有后院,只有一个泳池和一幢别墅。 三人走进主宅,萧大太太已经等在那里了,比起萧二太太,萧大太太略为逊色,她体态丰盈,已有了岁月的沧桑,是很典型的富贵夫人相。 她也不喜欢穿旗袍,喜欢穿米色或者白色的职业装,带彩色丝巾,裙子过膝,看起来端庄素雅。 相比几位太太,九九妈妈是最潮的一个,虽然她已经有了妇人的习性,但萧妈身材很好,喜欢化浓妆,穿印花连衣裙,是这个时代最潮流的打扮。 “大婶婶。”九九和萧陌寒态度轻松,这个大婶婶是最没有脾气的,很好相处,所以他们都不紧张。 兰仲文也是一副谦和从容的模样,“萧大太太,你好。” “好好好,你们也都好,过来坐,别太拘谨。”萧大太太拍了拍身边的沙发,招呼他们坐下,拿出一块沉香茶,捣碎装进紫砂壶里,泡茶。 “大婶婶,大伯伯在吗?”九九直切主题。 “他可能在书房里吧,你去看看。”萧大太太答得迟疑,她和丈夫的感情一直不好,已经分房几年了,九九来做客,她只能招呼她,但不会去帮九九唤萧大伯伯过来。 九九心里也明白,不好意思多问。喝了几杯茶,见时机成熟了,九九站起身说,“大婶婶,那我去楼上的书房看看,我找大伯伯有事呢。” 萧大太太点头,“好,你去吧。” 三人齐齐起身,九九又适时加了句,“让陌寒堂哥陪婶婶继续喝茶吧,他昨天告诉我他很想念婶婶的茶,婶婶多泡几壶给堂哥喝,他一定很高兴。” “好。”萧大太太欢欣一笑,她打心眼里喜爱这些孩子,因为她很孤单,自己的儿子在国外留学,丈夫又跟自己感情不好,哎…… 萧陌寒听九九这么说,身体在半空僵了下,又坐回沙发上,“是呢婶婶,我今日就是特意来向你讨杯茶喝的,你泡的,特别香。” 萧陌寒表面看起来嘴甜乖巧,其实心里早把九九骂了个狗血淋头,又将了他一军,知道他不会拂长辈的意,故意支开他。 萧大太太也笑得开怀,“你这小子,最会哄婶婶开心了。” “我是真的觉得婶婶泡的茶很好喝,举世无双。” 萧大太太被逗得合不拢嘴。 九九憋着笑意,和兰仲文一起上了楼,大伯伯果然是在书房里,两人就算分了房,大婶婶仍然是那个最了解大伯伯的人,听说以前大伯伯在外面养了个女人,后来那女人肚子大了,闹到萧家来,事情平息后,大婶婶跟大伯伯就貌合神离,不久,就传出了他们分房睡的消息。 这样的女人,干练却强势,明明深爱着自己的丈夫,却因为一口咽不下去的气,宁愿一辈子与自己的丈夫背道而驰,年月多了,隔阂也就解不开了。 九九觉得可惜,便把这件事告诉兰仲文,兰仲文听完也是叹了一声,摸了摸她的头,“大人们的世界又岂是三言两语能讲得明白的,人生有太多无奈,无关爱不爱。” 就像他的母亲,那个狠心又坚强的女人,谁又能说当时不是真的爱过呢?只是后来爱被琐碎的生活磨光了,就只剩下了难以接受的丑陋了。 于是,她们选择了逃避。 但是逃避,也是她们自己选的,所以不用他们去可怜大人,她们当初这么选,就一定有她们的道理。 九九听得迷糊,这个无关爱不爱的问题,暂时太深奥,她不懂。 大伯伯拿着放大镜在观察地球仪,听见屋外传来了脚步声,语气淡淡的,“进来。” 九九走进去,乖巧地坐在大伯伯对面,表情讨好,“大伯伯,我之前跟你讲的事,现在怎么样了?” 大伯伯仿佛在地球仪中入了神,恍若未闻。 “大伯伯!” 九九猛地拍桌,吓了萧大伯伯好大一跳,他回过反应来,缩着脖子,动作滑稽,“九妹你有话就说,大伯伯听着呢。” 九九是一点都不怕这个大伯伯,相反,她最喜欢跟幽默逗比的萧大伯伯玩了,她眯起眼,身体向前倾,居高临下的看着萧大伯,“身份证的事啊,之前不是跟你说了吗?照片都寄给你了,做好了吗?” “照片?”萧大伯伯还是疑惑。 萧九九凝着脸,指着站在门口的兰仲文,“就是他的身份证啊,你之前还说他长得很好看的,怎么转眼又忘了?” 萧大伯伯看着门口的少年,身材挺拔,面容高贵,兰芝玉树。 这少年好眼熟啊,他皱眉,一下就认出了这个少年是谁,恍然道:“噢,他啊,兰仲文,他的早帮你办妥了。” 兰仲文听见萧大伯熟稔地念出自己的名字,有些吃惊,转过头去看萧九九,有询问意思。 萧九九没注意到他,向萧大伯伯伸出了细嫩的小手,“身份证呢?拿来。” 萧大伯又好气又好笑,看了看兰仲文,又看了看九九,表情古怪,“我说九妹啊,你进来这么久,连伯伯都不叫,就敢来给你的小男朋友讨好处?” 九九小脸一红,“什么啊?我刚一进来就叫你了,是你自己观察地球仪太入神才没有听到的。” “是吗?”萧大伯摸着胡子想。 “就是的啦,大伯伯你快点吧,我还要去买衣服呢。” “你这孩子。”萧大伯嗔了声,从左手边的柜子里拿出一个档案袋给九九,“难得来一次,不在伯伯这里吃个午饭吗?” “下次吧,我刚才在家里吃了才出来的。” “这样啊,那好吧。” 九九拆开档案袋,抽出一沓资料和一张身份证,满意的放了回去,递给兰仲文,“兰花儿,这个给你,以后你是香港人啦。” 没有身份证,兰仲文最多只能在香港逗留七天,超过时间将被警方逮捕。 他接过九九的档案袋,刚才听她说照片就觉得很奇怪,他什么时候和九九去拍过照了? 抽出自己的档案,身份证上的少年穿着中规中矩的校服,神情没有聚焦,像是在眺望远方。 竟然是偷拍! 兰仲文微微吃惊,这萧九九是什么时候偷拍他的照片啊?他怎么一点都不知道? 走出书房,兰仲文突然拉住九九的手。 萧九九转头,兰仲文神情狐疑,“九九,我这张照片是什么时候拍的?我怎么一点都不知道?” 九九心虚低头,“呃……” “快说。” “那天我跟我爸借相机去学校偷拍的。” “你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情?” “因为你对我很好啊,我也想对你好,但我不知道怎么才是对你好,所以就做点我能想到的。” “我不信。”兰仲文逼近她,眼神危险,“我不信以你的脑袋瓜子,能想到这个事情。” 九九大囧,“我不笨好吗?” 不笨?兰仲文差点笑了,凝了眼珠,“还不快说实话?” “其实是大伯伯提议的啦,他说现在香港膨胀那么快,以后越来越难办这个,所以趁早办了好,将来要是想发展香港这边的事业,也不用愁破了头。” “你大伯伯为什么知道我们的事?”兰仲文点了点头,这倒是真的,但萧大伯伯为什么知道他们之间的事? “其实是我把我们的事都告诉大伯伯了。”其实大伯伯在九九心里,就像个忘年之交的老朋友,大伯伯比爸爸更像爸爸,他超级疼九九,也跟九九合得来。 小时候他特别喜欢抱九九,因为他喜欢女孩儿,疼自己比疼自己儿子还厉害,所以九九喜欢他,也喜欢把心事告诉大伯伯,大伯是个特别开明的人,还支架九九选择兰仲文,说他这么优秀的男孩错过不再来。 ------题外话------ 今天只有一更的,五一将恢复万更,大家么么哒! 正文 第四十一章 寿宴(大戏加万更) 很支持? 这句话似乎愉悦了兰仲文,他眼波微微一柔,温柔得仿佛能淌出河流来,“你这大伯人还不错。” “那必须的啊。”九九揽过他的手臂,笑容亲昵,“走吧,去买衣服。” “九九,你跟萧陌寒的事,你怕不怕你奶奶逼你?”这件事,他昨晚就想问了,他心里有个预感,这个寿宴九九的父母来不了,萧老太太却一定要九九出席,他觉得这件事不会那么简单,晚上一定会发生什么事,可能会跟九九和萧陌寒有关。 而这件事的幕后策划人,应该是萧二太太,一想到这个女人,兰仲文的眼就暗了暗,她的第一个计划应该是夺得九九的家产,然后壮大,再逐一吞并萧家的家业。 这个女人,野心很大。 萧老太太虽然不糊涂,但是对萧二太太的话,很言听计从。 看来萧家,有难了。 “我也不知道。”说到这事,九九就愁眉苦脸。 兰仲文扭头看她,英眉濯濯,“九九,我有个好提议。” “什么提议?” 兰仲文神秘一笑,靠到她耳边,低声说了几句什么。 九九眼睛瞪得大大的,双颊绯红,“不是吧?” 兰仲文点了点头,笑意促狭。 “这样真的好吗?” 兰仲文又点头,末了,认真的看着她,“必须要这样做,九九,你愿意吗?” “我当然愿意啊。”九九想也不想,重重点头,“我知道你不会害我的,所以我无条件服从命令。” “嗯,真乖。”兰仲文满意一笑,吻了吻她的额头,“现在去挑套美美的衣服吧,准备一下,晚上要给奶奶送份大礼呢。” “好呀。” 走进普拉达店里,三个店员脸色微红,谦恭地对萧陌寒打招呼,“萧少爷。” 三人跟在萧陌寒身后,其中一个跑到门口把门关严,挂上暂时休息的牌子。 萧陌寒是店里的高级会员,凡是他到场,必定要清场。 萧陌寒在店内逛了一圈,见没什么心仪的款式,转过头问其中一个店员,“就只有这些款式吗?” “有的,这里的只是普通的款式,萧少爷稍坐一下,我去把限量版取出来给您瞧瞧。” “好。”萧陌寒脸色淡淡,却有说不出的骄傲。 这种万人之上的待遇,是兰仲文享受不到的。 九九常年不在香港,而兰仲文又是第一次来香港,店员没见过他们,自然不会巴结,但她们知道萧少爷的朋友一定非富即贵,所以极为卖力地服务着。 九九翻看着一件件衣服,款式都不错,但有点成熟,不太适合她这个年纪穿。 兰仲文站在男装那区,凤眼微微一扫,就走到九九这边了,“九九,你挑得到喜欢的吗?” 九九努着嘴,“感觉款式都太成熟了。” “我也觉得,都不太适合你。” 而萧陌寒这头,店员已经把限量款衣服推出来了,这两条衣架上挂的服装,都不是一般人能穿得起的,只有明星和名流来了才会重点展示,并逐一介绍。 店员把一件件衣服递到萧陌寒眼前,谄媚地介绍着。 萧陌寒的表情始终淡淡的,并不感兴趣,直到店员献上一条裙尾沾着水青色鳞珠的镂空裙,他的眉抬了一下,“等等,把这条裙子拿给我看看。” 店员把裙子拿近,温和介绍着,“这条裙子灵感来自于美丽的晨露,水青色与白色完美融合,裙摆宽长迤逦,镶嵌着层层叠叠的水青色鳞珠,高贵典雅。而裙身剪裁流畅,裙侧大开,可展现裙子主人优美的腿部轮廓……” 萧陌寒摸着下巴思考,这条裙子简直就是为九妹量身订做的,不像黑色红色那么成熟,色泽搭配舒适优雅,而且,九妹的腿很漂亮,若是她穿上这条裙子,展出她的长腿,一定会万众瞩目,艳压群芳。 他满意一笑,朝九九的方向招了招手,“九妹,过来这边看看。” 九九本来不想搭理他的,但见兰仲文目不转睛的盯着那条鳞珠裙,眼珠幽暗。 于是九九就把视线调到那条裙子身上,一眼惊艳。 兰仲文笑着说,“这条裙子确实不错,你去试试吧。” “我也是这么想的。”美丽的东西,人人都爱,九九不外乎也是,纵然不喜欢萧陌寒这个人,但不可否认,他的眼光确实不赖,这条裙子高雅圣洁,光瞧着,就能想象出穿上它的魅力。 这条裙子就好像有一股魔力,在对九九招手,轻声说着:Comeon,Baby!我是最适合你的。 九九走过去,纤细的手抚在裙子上,面料清凉,触感丝滑,果然是好料,九九笑容温柔晃眼,“就买它吧。” 萧陌寒看着她的嘴角温柔的笑意,目光似水,喊来店员签帐。 店员却迟疑地说,“萧少爷,那位先生已经付过账了。” 萧陌寒顺着她指的方向望过去,就见兰仲文站在收银台前,冲他轻蔑一笑,面容高贵。 萧陌寒脸色一下全黑了,瞪着店员,“我们萧家人来这里买东西,岂容别人替我们付款,那不是让人笑话吗?” 意思就是叫店员把款强行退出来,让他重新付账。 店员犯难,“我们刚才也是那么说的,但那位先生说这位小姐是他的未婚妻,由他来买单比较合理。” “未婚妻?”萧陌寒冷冷一笑,“他算个什么东西。” 说完快步离开,店员吓得腿都软了,得罪萧少爷这种大客户,她们可担当不起,还想解释什么,但萧少爷已经摔门出去了,身影带着震天的怒气。 九九倚在橱窗前在等店员包装衣服,见萧陌寒摔门离开,有些莫名其妙的问兰仲文,“他怎么了?吃炸药啦?” “管他呢。”兰仲文笑容淡淡的,弯下身子给她挑耳饰,他看了看橱窗里的耳饰,又看了看九九的耳洞,神情专注。 九九看他挑得入神,也趴在橱窗上细细观察每一双精致绝伦的耳环。 橱窗里泛着温暖的橙光,把兰仲文的面部线条照得柔柔的,他看了一会,指着一对小小的,简约的玉姝说,“九九,上次你不是给了我个怀表吗?我替你外公送一对耳姝补偿你吧,就当你外公多了个孙女婿,而我多了个媳妇。” 孙女婿?媳妇? 九九一愣,脸红得快滴出血来,“为什么买这个啊?感觉这个耳姝好像没什么特别的啊。” 兰仲文挑东西一向很有眼光,九九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看中这款这么普通的耳姝,感觉一点亮点都没有。 “我见别的女孩子都带着耳环,而你一直不带,猜你是睡相不好,怕睡觉磕到了,是吗?” 这这这! 九九惊恐地看着兰仲文,推理能力简直比神算子还可怕。 没错,萧妈给她买过很多首饰,但她总是带了两三次就不带了,原因就是她睡相太差,常常不是夜里被首饰磕得难受,就是睡醒后发现首饰不翼而飞了。 而且她又懒,首饰掉了就不会找了,直接不带了。 兰仲文看她瞪着眼睛,知道猜中了,于是笑弯了一双惑人的眼,“这耳姝虽然看起来小小的,但色泽饱满,流光欲滴,一看就知道品格高尚,而且因为小,你带着睡觉就不会磕到了,外形简约,又方便,以后带着就不用拿下来了。” 九九又一次瞪大了眼睛。 这观察度,也太他妈的入微了吧?简直是帮她把一切都考虑好了,外形看着简约大气,而且因为是微型耳姝,睡觉不会磕到。这样带上去,除非她自己取下来,不然就是一辈子的事了。 也是,他从来不买九九用不上的东西,因为他知道九九就是个健忘的性子,又大大咧咧的,粗手粗脚,如果买小玩意或者公仔给她,转眼就会被她忘在角落里,再难多看一眼。 所以他给她挑的东西,一直是九九可以用得上的,这样的话,只要看见那件东西了,九九就会想起他,从而心房感到柔软。 他就是要住在九九的心房里,让她看见什么东西,就会无时无刻想起他。 这双耳姝就有这样的含义。 九九心中温暖,叫店员替她戴上耳姝,镜子中,九九耳垂上戴着两颗流光欲滴的玉姝,她眉眼一凝,荡出了温柔的涟漪。 她探出头,看见兰仲文已经在付款了,他总是这样了解她,九九一笑,偷偷询问店员,“有什么办法让我永远带着这副耳姝吗?” 店员想了下,提议道:“可以用铂金锡将耳塞和耳针融在一起,那样,耳塞和耳针就会融为一体,在也取不下来了。” 除非耳朵断掉才取得下来。 九九眼珠晶亮,高兴道:“这样好,你们这里有铂金锡吗?有的话帮我融一下吧,我想永远带着这个耳姝。” “有的,小姐您请等一下,我这就去取过来。” “好。” 聊到这里,兰仲文已经返身回来了,九九脸色绯红,赶他先走,“我还要办点事,你去外面等我。” 兰仲文无动于衷,“你还要办什么事?” 耳姝带了,衣服拿了,她还能办什么事? “哎你别问了,先出去就是了,我马上就好。”想永远带着这副而姝的事,九九怎么好意思告诉兰仲文,她不想让他知道,她有多么喜欢他。因为不知道自己对他的爱有多浓烈,他才会对自己越来越好。 见兰仲文不动,她的表情别扭,凶巴巴道:“你快去,不然我不理你了。” 兰仲文哭笑不得,妥协道:“好好好,我去外面等你。” 虽然他也好奇九九要干什么事,但是他尊重九九,纵然很喜欢她,也要给她适当的空间和自由,爱不是束缚,而是要令对方甘愿靠近自己,并且觉得靠近对方是一件美好而幸福的事情。 锡好耳姝后,九九笑得眼睛都找不到了,蹦蹦跳跳的跑出去找兰仲文。 他静静站在门外,戴着夸张的墨镜,双手插在兜里,酷酷的,冷冷的,却很有大腕的气场,让路人不住扭头注视他。 九九觉得好笑,凑过去,“你怎么戴着墨镜?” 兰仲文的眼从墨镜中露了出来,有些无奈,“你叫我在门口等你,但路上那些人都看着我,我不好意思。” 九九哈哈大笑,“你傻啊,我只是叫你出去等我,你可以去萧陌寒车里等嘛。” “你才傻。”兰仲文在她额头上敲了个板栗,语气温柔,“我这是担心你,你这个煮鸡蛋都能把自己手弄残的危险分子,我十分之不信任你。” 九九一窘,揉着吃痛的脑袋,“那是以前,我现在只是戴个耳姝,绝对不可能出事!” 她说得十分笃定,兰仲文没管她,犹自看着她红红的耳朵,表情奇怪,“九九,你的耳朵好红。” 兰仲文这么说,九九突然觉得自己的耳朵很烫,她伸手摸了摸,还有些痛。 “兰花儿,不会真的给你说中了吧?我的耳朵好像真的有点痛。” 兰仲文凑到她耳边,仔细瞧了瞧,“你刚才干嘛了?” “我刚才就是让店员帮我把耳塞和耳针用铂金锡融在一起,这样耳姝就不会掉了,也拿不下,没事吧?”九九内心忧患。 兰仲文又凝神看了看,笑道:“没事呢,就是你太久不带东西了,有点不适应,回去用薄荷膏擦一下就好了。” 九九一听这话,整个脸都窘了,天呐!刚才她都说了什么?她把耳塞和耳针融在一起的事告诉他了! 啊啊啊! 九九想打死自己。 “对了,九九,你刚才说什么?你把耳塞和耳针融在一起了,为什么?”兰仲文笑意盎然,明知故问。 “那个……”九九一口气差点上不来,缓了缓脸色,才吞吞吐吐编借口,“我就是想嘛,我睡姿不好,怕把这个耳姝弄掉了,所以就叫店员帮我融起来了。” “原来是这样。”兰仲文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末了又问,“可是这样你就永远都拿不下来了,你不担心吗?” 九九一愣,已内伤。 兰仲文哈哈大笑,摸了摸她的发顶,“没事,我已经知道你的心意了,不用刻意掩着。” 说完又靠到九九耳边,气息浅浅,喷在她耳朵上,“因为,你把对我的爱都刻在脸上呢。” 这个腹黑男! 九九在心里怒骂,脸色不岔。 回去的路上,九九睡着了,靠在兰仲文肩上,左打盹一下,右打盹一下,小嘴嘟嘟的,十分之可爱。 兰仲文看得好笑,光在车上睡相就这么差,那回家了还得了? 不过,他怎么觉得那么可爱呢?像小孩子一样,睡颜毫无防备,安谧而乖巧。 九九,他的九九。 兰仲文把她的头发拨到耳朵后,眼中蕴着浅浅的笑意。 回到萧宅时已华灯初上,萧宅的布置和食物都准备妥当了,就等八点宾客到场。 九九拿着衣服快速冲回房间洗澡,没一会,有人来敲门。 “进来。”九九边吃饼干边吹头发,今天还没吃饭,饿死她了。 萧二太太笑意吟吟走进来,身后跟着几个端着托盘的佣人和一个妖里妖气的男人。 托盘里是各式各样的化妆工具。 九九看得疑惑,萧二太太已经笑着开口了,“今天是婆婆的六十大寿,等下你们这些当孙儿的,都要上台给婆婆敬茶,很多人看着,要注重礼仪。” 九九还是不懂,以往每年也要给奶奶敬茶的,但都不用化妆啊,今年怎么那么隆重。 见九九狐疑,萧二太太又说,“六十大寿是婆婆人生最重要的一个寿辰,婆婆说,今日是她人生的转折点,过了今晚,她要儿孙满堂,五代同堂。所以今晚这个寿宴很隆重,你好好打扮一下吧。” 说着对着那个妖里妖气的男人扬手,“阿尹,你过来替我们九妹打扮一下吧,一定要得体漂亮一点,晚上,我们九妹要艳压群芳。” 阿尹点头,声音尖细,“没问题,萧二太太,这事就包在我身上了,等下一定让你见到一个水灵灵的大美人。” 萧二太太的笑容还是淡淡的,“那行,这里就交给你了,我先下去忙别的事了。” “好的,萧二太太,我送你到门口。”阿尹也看出萧二太太不简单了,巴巴跟在她身后,将她送到了门口。 临出房门前,萧二太太低声跟阿尹说了几句什么,声音太小,九九没听清楚,只隐约听到萧二太太对阿尹说,“你注意点,晚上我们九妹是主角,若是出了什么差池,我唯你是问。” 阿尹唯唯诺诺应了。 九九心里疑惑。 她是主角? 晚上不是奶奶的寿辰吗?关她什么事啊? 晚上八点。 宾客准时登场。 大提琴深情而绵延地演奏着,远远看去,灯光敞亮,宾客梳着格式奢华的发式,长裙摇曳拖地,珠光宝气。 偶有三三两两的人聚集在一起,谈笑风生。 九九站在白玉石门前,深深吸了一口气。 外面就是宴会了。 灯光从身前漏了进来。 少女静静站在那里,一袭水青色鳞珠露肩长裙,美丽的锁骨若隐若现,裙子的衣料仿佛是透明的,微微反光,就象徜徉着清澈的清泉。 裙子的下摆由低到高,优雅的蜷着少女曼妙的身姿,那双如玉般修长的美腿露着,裙角宽长迤逦,缀满星星点点的鳞珠,恍如美丽的晨露。 长发散在肩膀上,卷成玫瑰花的弧度。 光洁的眉心贴着一抹洛神钻,那光芒仿佛是活的,惊艳了所有人的目光。 而少女的眼睛静淡如海,居然没有被眉心的钻夺取丝毫光彩,美得诡异圣洁,令人恨不得将世间所有美好的事物都捧到她脚下,只为博她淡淡一笑。 所有人都痴痴地看着她。 九九无所适从,握着双手,站在门口上发呆。 身后一抹兰花香飘渺潆洄。 他也到了。 九九嘴角一柔,少年已经从身后走上来,牵住了她的手。 一会不见,兰仲文就变了个人,穿着毛衣的他温柔高贵,而穿着正装的他气度雍容,有高高在上,睥睨天下的风姿卓越。 轻轻一站,便能展出磅礴的贵气。 他身上的衣服并不名贵,是刚才在普拉达里随手挑的,连试都没试。 可以说,在场的男士穿的衣服都比他奢华好几倍,但这样普通的款式,却偏偏被他穿出了举世无双的优雅感觉,仿佛他与生俱来就是这么尊贵,任何东西到了他身上,都是一种恩泽,瞬间气场放大百倍,变得高贵夺目。 兰仲文牵着九九的手走进宴场,宾客们窃窃私语,说话声很轻,但目光都聚集在他们身上,似乎在研究他们的关系。 “他们好像在说我们?”九九有点不确定的说着。 “嗯哼。”兰仲文笑意淡淡的,答非所问,“九九,你会跳舞吗?” “会,我以前报过伦巴班,但是现在不太记得了。” “没关系,等下跳着跳着,就能想起来了。” “啊?”九九疑惑,什么意思?他要跟他跳舞? 兰仲文望了眼窃窃私语的宾客,眉目凝成一汪春水,“既然大家都这么好奇,不如我们来扔个深水炸弹助兴?” 说着手指一凝力,九九摔进他怀中,大提琴声戛然而止,接着,欢快的钢琴声跳跃起来。 一支新的舞曲飘来了。 刚刚好。 兰仲文神情认真,踏着优雅的步伐紧逼而来,显然已经进入舞蹈的世界里。 他的表情哀伤,似乎在思念着她,渴望她的靠近。 九九一愣,踏着婀娜的步伐像蛇一样缠到他身上。 “还不赖嘛。”兰仲文挑起唇角,神色却认真,步步紧逼,将连绵不绝的暧昧缠绕到她身上,九九心下一突,认真回应。 高跟鞋下的步子曼妙优雅,捻步抖肩,在兰仲文臂中摆动起来,神情患得患失。 宾客痴痴的看着,这两人恍如灵魂出窍,她缱绻,他挑逗,她谨慎,他悲伤,若即若离。 宴会上没有一个人发出声音,亮如白昼的舞池中,只有一对男女在共舞,两人脚下恍如缠着千丝万缕,怎么扯都扯不断。 直到一曲终,宾客才反应过来,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跳的很好,100分。” 九九噗嗤一笑,兰仲文又瞪了她一眼,“每次一夸奖你,你总能成功的给自己破坏掉形象。” 真是怎么改,也改不好。 “不是拉,我是看见你一本正经的样子,觉得好笑。” “好笑?”兰仲文眉尾一挑,“你不觉得我今晚很帅吗?” “是很帅啊。”九九不可置否的称赞他,“帅得我差点晕头转向,不过还是很好笑。” 很好笑?兰仲文不解了,他这气质,怎么也应该是高贵从容,雍容卓越吧? 思忖的空档,演奏突然停了下来。 仿佛是为谁的出现特意准备的,指挥棒优雅一挥,小提琴空灵而起,如诉如泣。 别墅门口传来一阵骚动。 宴上的人都有所察觉般往门口望去。 白玉石拱门雕刻着繁复的花纹。隐约中,看见红色丝巾闻风而动,萧二太太与萧陌寒相携而来。 萧二太太今日着红色礼服,风卷起裙角,宛如一团火焰,流动在她如美瓷的肌肤上,严谨,高贵,宛如绝妙的山水画,轻轻一展,便能散发令人自卑的美丽。 而萧陌寒穿着巴洛克式黑色礼服,他身材修长,气质诡谲,一双即纯净又妖娆的眼眸风情万种,袖口为罕见的中欧宫廷烫金滚边,纽扣是流光欲滴的翡翠绿,刻有他的名字,代表地位尊贵,简约又雅致。 萧二太太真是个很美的女人,虽已年过半百,却风韵犹存。 而萧陌寒,就更不用说了,有眼界的女人都会拜倒在他的脚下。 见到萧家人出现,许多人匆匆向身边的宾客抱歉,纷纷迎上去寒暄问候,几人聚在一起,侃侃而谈。 萧二伯伯让人看不起,但是萧二太太却是很得人心的,她行为得体,心细如尘,是真正的大家闺秀,只可惜,嫁了个没用的丈夫。 所有人都怜惜她的美丽,她的才华。 九九和兰仲文站在人群里看着,远远的,第二支舞曲已无声飘来。 宴上再次发出了哗然。 聚光灯下,萧陌寒弯身对萧二太太伸出纤长的手,“今天的第一支舞蹈,我想和我一生中最重要的女人共舞,我的母亲,杜女士。” 宾客再度掩面窃窃私语,这萧少爷真是太孝顺了,听说他还经常带萧老太太去听戏,礼佛,吃斋。年轻人已经没几个有耐心了,偏偏萧陌寒不仅长得好看,优秀,还有孝顺,简直是绝世好男人的典范。 而萧陌寒心里想的是,刚才兰仲文和九妹跳过舞了,若是他不表现点什么,一定不能在宾客眼中留下点深刻的印象,这样,接下去的事情就不好办了。 萧二太太明白他在想什么,向他瞟去个赞赏的眼神。 做得很好。她笑意温柔,手搭在萧陌寒掌中,两人翩跹起舞,跳着高贵严谨的华尔兹。 手臂像连绵起伏的海浪,稳中摆,柔中韧,快中慢,充分发挥了国际舞蹈的优雅,将华尔兹精髓都挥洒了出来。 “他们跳得好美!”人群中不知是谁先发出了惊叹,音乐在徜徉,身周的倩影纷纷轻展,有好几对男女在他们身周舞动起来,身心如水,如酒如歌。 舞毕,人群发出了愉悦的笑声,萧陌寒与萧二太太对宾客致礼,在热烈的掌声中朝九九的方向走来。 “九妹。”萧二太太一走过来,就握住了她的手,美艳的目光细细梭巡在她身上,“嗯,九妹今天真美,连婶婶也要比下去了。” “哪里,婶婶才是今晚最美的。”九九乖巧回应。 “老了,不中用啦,哪如你们年轻人这么朝气蓬勃,看着就让人心生向往,真好。”萧二太太虽然在自贬,语气却一点也不卑微,倒让九九不好意思起来了。 “没有没有,婶婶过奖了。” 这时,门口又响起了一阵骚动,原来是萧大伯伯和萧大太太来了,两人从车上下来,萧大伯伯长着黑色长衫,萧大太太穿着绒面紫旗袍,珠光宝气。 这两人才是萧家人的主心骨,一出现,萧二太太瞬间被夺了光彩。 所有宾客都上前嘘寒问暖。 兰仲文站得离萧二太太很近,看见她的眼眸微微一暗,生出一丝跟她气质极不符合的戾气。 若不是他阅人无数,当真捕捉不到她眼底那丝一闪而过的阴狠。 这萧二太太,果然是个心狠手辣的角色。 短短一瞬,萧二太太就柔了眼中的笑意,走上前得体道:“大哥,大嫂。” “嗯。”萧大伯伯笑盈盈应道。 而萧大太太抬眼看了她一下,懒得回应她。 她显然是看不起萧二太太的,其实萧大太太看不起的人是萧二伯伯,说到债,萧二伯伯私底下欠了萧大太太一大笔帐,所以萧大太太很不待见他,自然而然也就不待见他的媳妇。 但她的儿子萧陌寒,萧大太太却是喜欢的。大人们的恩怨不能牵连的小孩子身上,况且萧陌寒那么优秀,又有孝心,任谁都不会讨厌他的。 萧二太太提着裙裾的手微微一握,浮出几条青筋,每当这时候,她就像被人打了一巴掌。 她生来就美丽聪明,又是有名的书香世家,熏陶出来的气质也不差。 可惜家中落道,毁了她的一切,她的父母被抓走,那几年,她过得很是黑暗。 她懂字,会画画,会写诗,本是别人望尘莫及的身份,却在一夜之间成了罪犯。 到哪里都被人看不起,到哪都提心吊胆的,颠沛流离。后来,她逃到香港,萧老太太看重她,要她嫁给自己最喜爱的儿子。 那时候她想,萧老太太最喜爱的儿子,那一定是最优秀的吧。 岂料她嫁的丈夫,是个不折不扣的废物,好吃懒做,软弱无能,吃喝嫖赌样样精通,别个兄弟小有成就,他在赌,别个兄弟如日中天,他在赌,别个兄弟富甲一方,他还在赌。 若她是男子,手上能有一点实权,一定可以站在香港最尖端,睥睨天下。可惜萧老太太重男轻女,思想迂腐,不让女子涉及男子的事业,让她有拳脚不能施展,有能力没有用武之地。 一想到萧老太太这个老太婆,她就恨的牙痒痒,有朝一日,她一定要让那个老太婆跪在自己面前给自己洗脚,让她也尝尝洗脚水的味道。 好在,她还有一颗棋子,她的养子萧陌寒,等萧陌寒和九九结婚了,疼女心切的小叔一定会给萧陌寒实权,那时候,就是你们萧家人的死期。 萧二太太恶毒地想着,她忍了这么多年,就是等着有朝一日让姓萧的易姓,姓杜! 到时候,如果他们改姓杜,她就留他们一命,让他们像条狗一样苟延残喘。 九九看见萧大伯伯也来了,一蹦一跳地跑上去,“大伯伯,大伯母。” “乖。”萧大伯伯和萧大太太面容突然变得温柔,他们对九九的态度,和对萧二太太的态度,俨然是天壤之别的,摸着九九的头发,跟她聊了起来,尤其是萧大伯伯,见了九九,就跟见了什么宝贝似的,开怀得不行,和乐融融。 萧二太太站在他们前面,好像就是多余的,像个下人一样,低眉顺眼的站在他们旁边。 裙裾下的手又握紧了一分。 兰仲文站在远处,一直盯着萧二太太,观察她的表情,没移开过视线。 这女人他可要盯好,现在不知道她要使什么手段,他要确保知己知彼百战百胜的道理。 萧二太太静静站着,感到一抹压迫的视线一直停留在自己身上,她转过头,就见兰仲文站在不远处,目光凉淡的看着自己。 这个男孩。 气质高贵,风姿卓然,萧二太太打心眼里喜爱他,也欣赏他,年纪这么小就有如此气度,这是萧陌寒也比不及的,如若照这个样子发展下去,他将来定是人上之人。 不过,他马上就要遭殃了。 于是她冲兰仲文露出了个诡异的笑容。 兰仲文目光深深,也朝她露出了个嘲讽的笑容,好像在说,想害我,没那么容易。 萧二太太一愣,脸色有些难看,萧老太太马上就要下楼了,她得在萧老太太下楼之前解决掉这个男孩,目光一凛,萧二太太朝远处飞去个眼色。 然后转身进了主宅,悄悄离开了众人的视线。 一个佣人收到她的眼神示意,如得了命令,放下手中的饮料盘,走到一个熊腰虎背的男人前面,在他耳边说了几句什么。 那男人脸色一沉,探照灯一样的眼睛朝兰仲文直直射过来。 不一会,他朝远处挥了挥手,两个绿衣警察赶紧跟在他身后,朝兰仲文的方向缓缓走来,他穿着军装高帽,国字脸,八字胡,一身正气,肩上挂满勋章,显然官位不低。 “小子,你可知道香港是什么地方么?”那人的手搭在兰仲文肩上,吹着胡子,语气危险。 兰仲文点头,神色平淡,“知道,香港是法治社会。” “看来你还蛮懂,那你明白香港抓到偷渡客会怎么处理么?” “明白,先收押在遣返大陆。”香港是法治社会,以法为天,现在正是英国人的殖民地,不管你在内地地位有多崇高,到了香港,就跟出了国一样,人家制度和你不同,才不管你什么理由,照抓不误。 期间,警署的牢饭是免不了要吃一些时间的,然后上庭审讯,遣返大陆,接着会收到一张法院传单,等待传召。传召日,要请律师一起到香港审讯,香港的审讯多久,就得被传召几次,不讲情面,很是严格。 在香港犯了法,就会被整治得身心疲惫,就算闯个红绿灯,也要被法院传召,听庭诵言。 晚上他回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的房间被人翻过了,有人偷了他的访港通行证,打算用香港的制度整治他。 萧二太太这招还太真阴损,居然利用法律,这女人,一定会设计很多法律圈套让自己钻的,不容小觑啊。 “这你也懂?”李督促觉得这大陆仔神了,“那你可知道我是谁?” “高级督察嘛,官衔还不低。” “还挺有眼光,好了,废话聊完了,把你的访港通行证拿出来看看吧。”其实这男孩,李督察是不讨厌的,相反,他长得很是让人惊艳,但是好看归好看,没访港通行证,公事公办。 “通行证?我没有呢。”兰仲文好像知道他下面要抓什么,答得一派淡漠。 “没有?没有就跟我们回警察局聊聊吧,晚上是萧老太太大寿,我不想拷着你,你自己走还是?”说完大手一挥,两个绿衣警察把兰仲文团团围住。 “我话还没说完呢,这位督察,我要问你一个问题,香港公民来港需要访港通行证吗?” “香港公民?呵呵,香港就是公民的家了,还需要访港通行证做什么?” “嗯。”兰仲文淡淡嗯了一声,支着下巴问:“那如果你们误抓香港公民遣返大陆,是什么罪呢?” 这小子。 说话的语气和眼神怎么那么犀利?可明明他就是笑着的,李督察却觉得十分之阴冷。 李督察默了下,手指沾着胡子瞪眼,“你是说?” “督察,我意思是你们抓错人了,我并不是什么偷渡客,我是香港的合法公民。”萧二太太这招本来很阴毒,如果没有下午的身份证,他应该怕的,必死无疑。 但他下午刚拿到身份证,即可生效,他现在已经是香港的合法公民了,并不惧怕自己的访港通行证被盗取,萧二太太不就是要支开他吗?没门。 而萧九九,就是传说中的傻人有傻福吧,随随便便做了什么,就替自己挡了一个大劫。 还真是准到爆啊。 他扭头看了萧九九一眼,她正在跟萧大伯伯聊天,没注意到这里,他一笑,眼窝凝成浓郁不化的温柔。 “所有偷渡客都说自己是香港的合法公民,问题是,你们有身份证吗?”李督察扬着笑,说不出的戏谑。 兰仲文随手拿出一张身份证,“你说的身份证,是不是这个?” 其实兰仲文并不是要为难他,毕竟他今晚的目标是萧老太太,不想树敌。 李督察一愣,拿过兰仲文手里的身份证,对着他的脸看了看,果然。 他眼珠子差点脱眶,他身为高级督察,居然以身犯法犯了诽谤罪,这事太尼玛狗血了! “这位先生,我刚才只是跟你开个玩笑,好笑吗?呵呵呵……”李督察态度立马180度转变,见兰仲文不买账,笑容僵在脸上。 这事要是传出去,他的脸可不好看,香港是法治社会,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就算他是督察,这个人也可以反告他,而他刚才的话,也确实诽谤了他,这下愁苦了张老脸,不知道要怎么愉快解决。 “不要紧张,我不会告你的。”兰仲文微微一笑,故意用普通话跟他说话,简直是狠狠打了他的脸。 他第一次来香港,人生地不熟的,自然不会随意乱得罪人,相反,说不定他以后来用得上这个督察呢,因为他决定了,将来他要来香港发展。 李督察还是赔笑,悄悄抹了把头上的冷汗,把绿衣警察挥退,跟他聊了起来,这次是他的疏忽,安抚一下是应该的。 然而兰仲文始终面色如水,淡淡的,不管是被诽谤前,还是诽谤后,他的表情都没有一丝变化,平淡得李督察都怕了,这少年,不简单啊。 忽然,宴场再次哗然。 兰仲文望过去,原来是萧老太太登场了,晚上她没拄拐杖,坐在轮椅上,着黑金寿袍,富贵逼人。 萧二太太推着轮椅,看见兰仲文还站在人群内,眼里闪过一丝疑惑,他怎么还在这?不是应该去警署了吗? 兰仲文笑容冷冷的,看着萧老太太,心中腹诽。 老太太,我晚上可要送您一份大礼,你可要当心点,接好了。 ------题外话------ 谢谢亲宝们给序序送的票票,序序太感动了,所以今天特意万更回馈亲宝们,最近序序更新字数不定,写得多就更得多,写得少就更的少,但五一之后序序会万更或者万万更,到时候,字数会每天保持在一万以上,么么哒大家! 正文 第四十二章 兰花儿的大礼 萧老太太一登场,戏班子也开锣了,乒呤乓啷,好不热闹。 今晚是萧老太太的好日子,她坐在轮椅上朝宾客招手,慈眉目善。萧二太太把她推到寿台上,意味深长的看了兰仲文一眼。 下面轮到儿孙献礼了,长孙有序,由长子萧大伯伯率先上台献礼,他给老太太献上一对清朝白玉枕,雕工精湛,价值连城。 “母亲,祝你福如东海,寿比南山。”萧大伯伯声音洪亮,响彻宴会每个角落。 众人无不惊叹,老太太神情却淡淡的,没什么大反应,叫人撤了下去。 接下来是二子献礼,萧二伯伯没有出席,由萧二太太献上一条描凤披肩,“婆婆,祝你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 描凤披肩绣工栩栩如生,很是得老太太的眼,老太太伸手抚着,终于开口说了今天第一句话,“素闻你的绣技出神入化,今日得见,果然名不虚传。” 语气很是满意。 萧二太太跪在地上握住老太太的手,神情虔诚,“婆婆若是喜欢,心毓往后有时间就给婆婆绣。” “好,真乖。”萧老太太摸了摸她的头,笑意盈盈。 下面三子献礼,由三堂哥萧颜安献礼,他从前院跑来,姗姗来迟,萧老太太浑浊的眼珠瞪了他一下,冷哼,“冒冒失失的,成何体统。” 此人就是与九九关系较好的三堂哥,眉目涓涓,丰神俊朗,外貌说是无双也不假,但性格大大咧咧,不拘小节。他父母和九九父母都一样下广州经商了,把他留在香港住校念书,他不怎么来萧老太太这边,凡是有家宴也经常迟到,不上心,所以老太太不太喜欢他。 他给萧老太太献上一盒百年人参,萧老太太看都不看一眼,挥手叫人拿下去。 萧颜安的表情有些无辜,显然不知道为什么。 但兰仲文却是笑了,这人可真傻,萧老太太今年都六十岁了,怎么还会吃这么高补的东西?那不是想爆血管嘛? 怪不得萧老太太不待见他,寿宴送这东西,是想祝老太太早日归西么? 这事若是让萧二太太做了话题,他又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萧二太太眼中闪过一丝嘲笑,赶紧上前扶起萧颜安,萧颜安抬头,萧二太太眼里哪还有嘲讽?那双美艳的眼睛里满是怜惜,“好了,你的心意奶奶知道了,先下去吧。” 二婶婶真的很慈祥很温柔。 萧颜安心中感动,点了点头,退了下去。 接下来,由四子献礼,九九搬着一个金寿桃走上寿台,兰仲文看得好笑,这礼物,一看就会被老太太嫌弃。 果然,她还没走近,老太太已经反感的皱起眉,这孙女,她怎么看怎么不喜欢,遣去广州还清净些,现下回了香港,她就觉得呼吸都有些不顺畅起来。 感觉九九生来就是克她的,但凡见了九九,她都得头疼,不过晚上办正事要紧,于是她缓了缓脸色,耐着性子等九九走过来。 萧二太太看着九九走近,美艳的眼睛变得贪婪,心里轻道:来吧萧九九,来助我一臂之力吧。 萧九九刚跪下,还没搬起金寿桃献词,萧陌寒就突然闪了出来,握着她的手跪在老太太眼前,“奶奶,趁着今天是个好日子,孙子想跟你请求一件事。” 一见到萧陌寒这个孝顺的孙儿,老太太心情大好,乐呵呵的拍着他的手背,“好,你说吧。” 萧陌寒眼波粼粼,索性就放开了胆,“奶奶,孙儿想问你,你以前说会把九妹许配给我,这件事还作数吗?” 萧老太太一愣,低头审视萧陌寒。 这不过是装的,这件事早是他们计划好的了,趁着萧爸萧妈不在,把九九的婚事给定了,到时候见证人这么多,萧爸萧妈不同意也没辙了。 “你真的喜欢九妹吗?”萧老太太思忖片刻,沉着声音问,“你会一辈子对她好吗?” 其实萧老太太哪会管九九的死活,只是只有这样,萧陌寒才能名正言顺拿到实权,这个孙子是她从小看着长大的,品行怎么样她很清楚,如果九九家的产业落到他手中,一定能发扬光大。 “奶奶,我对你承诺,我会一辈子对九妹好,不辜负她。”萧陌寒深情地看了九九一眼,笃定道。 这倒是他的真心话,他喜欢萧九九,已经很多年了。 忘了是什么时候被九妹粘上的,她就像是一块怎么甩都甩不掉的狗屁药膏,成天拿着沙铲跟在他身后,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里总透着无辜。 一开始他也是神烦的,但是后来不知道怎么的,就习惯了她这块狗屁药膏。 养母见九妹粘着自己,就把他叫到跟前,跟他说,九妹是他将来的妻子,要好好照顾她,保护她。 年纪小小的他,因为经历过父母双亡,比一般少年都要成熟,更懂得寄人篱下的屈辱,于是发奋念书,努力追赶上堂哥们的步伐。 养母的亲生儿子痴傻了,所以唯一的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他是感激养母的,若当年不是养母留下他,可能今日他已流落成乞丐,而不是人人敬重的萧少爷。 所以,养母让他做什么,他都会服从,这是报恩,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养母让他喜欢九妹,他就喜欢,养母说他以后要娶的人是九妹,他就认定九妹是他今生唯一的妻子。 后来总是关注着她,他就变得喜欢她了,一见钟情是可以克制的,而日久生情却谁也阻挡不了,既然决定爱了,就不会轻易放手。 等以后九妹嫁给他了,他一定会一辈子疼她,对她好,不让任何人欺负她。 而萧老太太这头,满意地点了点头,“好吧,看在你一片痴心的份上,奶奶就替亦娄做主了,把九妹指给你。” 萧九九听了老太太的话,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 原来心寒不过一瞬间。 她埋着头,一言不发。 其实很想大声问问她:我到底是不是你的孙女?如果是,为什么你可以无情如此?你到底有没有把我当成一个人?如果有,你凭什么决定我的一生? 我不是你的傀儡啊,不是你想我怎么样,我就应该怎么样。我也有血有肉,我的心也会痛,我也会渴望奶奶你的爱,就算你不喜欢我,你可以不管我,我不怪你,可是为什么你要亲手把我往火坑里推? 是不是为了萧陌寒的未来,你可以牺牲你亲生孙女的未来和幸福? 只是嘴张了张,始终说不出什么。 九九是个不善于跟长辈交流的孩子,虽然她的内心的叫嚣,在愤怒,但她的表面一直是波澜不惊的样子,面无表情。 要以什么样的态度去说出那些决绝的话?始终是一家人啊,留着一样的血脉灵魂,九九说不出口,就算奶奶很讨厌自己,她也做不到去伤害自己的家人。 她宁愿自己痛苦。 可是。 自己的痛苦又能换来什么呢?换来一次又一次的委曲求全?利用?逼迫? 需要她的时候,就给个枣,不需要她的时候,就把她遗弃在路边,让她一个8岁的女孩彷徨的站在路上哭,不管不顾,她的心真的就不会愧疚吗?不会难受吗? 那年九九虽然只有8岁,但她已经有记忆了,她永远忘不了,她哭着回到家中的时候,奶奶怒不可遏,强行冤枉她是淘气,用拐杖毒打她,力气之大,仿佛想把她打死。 萧妈红着眼,跑进厨房里拿了把刀出来,她要杀了奶奶,奶奶吓得摔在地上,萧妈被萧爸抓住手脚,她一直挣扎,一直哭,那个画面,九九永远也忘不了。 至此,她家跟奶奶就再也亲近不起来。 人这一辈子只有两种记忆永远忘不了,一是屈辱,二是痛苦,这两样,奶奶都给足了。 所以,这回轮到她了。 九九缓缓抬起头,眼中的凌厉吓了萧老太太一跳,她没等萧老太太喊她起身,径自站了起来,笑容嘲讽。 萧老太太见她起了身,眉头微微一皱,她习惯了掌控所有人,所以容不得半点武逆,脸色严肃,喝道:“九妹!” 九九无动于衷,萧二太太这个演白脸的赶紧站出来哄她,“九妹,奶奶身体不好,你别武逆她,有什么话我们等下私底下说,乖。” 她这招缓兵之计,不过先安抚安抚九九的愤怒,今天这婚事要是应下来了,可是全香港公民见证的,将来九九不嫁也得嫁。 “不,今天这事就算大逆不道,就算天打雷劈,就算我出门会被车撞死,我也要说,并且我要在场的所有人给我作证,我不能和他萧陌寒结婚。” 声音隐着股穿透人心的力量,落地有声。 青涩脆弱的萧九九,早在成长年岁中更换了色彩,现在的她不在懦弱,有思想,有主张,决不让任何人控制她。 萧老太太气得胸口微微起伏,伸起微微颤颤的手指着她的鼻子,“你说什么?你这个不孝孙女……” 一口气缓不上了,萧老太太变了脸色,哼哼唧唧的喘气着。 看起来就像瞬间要气倒。 宾客们窃窃私语,开始讨论萧九九无情无义,竟然出言诅咒自己的奶奶。 “九妹,你别气奶奶了,客人们都在看着呢,你听话好不?先给奶奶跪下。”萧二太太循循善诱,拼了命想挽回这事,如果九九不肯跪下,她的计划就泡汤了。 “我不。”九九站在寿台上,抿着唇,谁的面子都不给。 “没错,我们九九不能跟萧陌寒结婚。”窃窃私语的宴厅深处,突然响起了一抹低迷的男音,声音不大,却足以令所有人动容。 众人循声望去,就见一少年信步而来,他面容高贵,陷在强烈的逆光中,让人看不清情绪。 是他。 兰花儿。 他总能在危急的时刻,救自己于水深火热之中。 萧老太太一见兰仲文,头也不痛了,气也不喘了,沉了眼中的凌厉,“你是什么人?为什么出现在萧宅里?有邀请函么?” 萧老太太其实知道他是谁,但她知道这少年来者不善,一定要他出手前把他赶出萧宅,不然就晚了,于是她厉了脸色,打秋风。 李督察见萧老太太言辞凌厉,显然是不待见这少年的,于是又扬手,把那两名绿衣警察又唤了上来。 两名绿衣警察朝兰仲文的方向靠近,他笑意浅浅,丝毫不惧。 为什么他不怕?两名绿衣警察有些疑惑,但他们只管服从命令,才不管兰仲文怕不怕,冲上去就想用手铐锁了他带回局里审问。 “住手。”安静的会场中央又有一人说话,那人声音沉稳,从人群后缓缓走上来,竟然是身着黑色长袍的萧大伯伯,“是我邀请他过来的,怎么?你们是打算对我邀请的客人动手吗?” 萧大伯伯一向视九九为亲生骨肉,不仅如此,他们还是忘年之交,九九有什么心事都会告诉他,他知道九九喜欢着这个叫兰仲文的男孩,而讨厌着那个叫萧陌寒的便宜侄子,所以,他一定不会让悲剧发生的。 比起萧陌寒这个便宜侄子,他一眼就能断定出,兰仲文比萧陌寒要有出息得多,如果让他替四弟选女婿,他一定会选兰仲文。 李督察这下为难了,吹着胡子衡量,看了看萧老太太,又看了看萧大伯伯,最终还是听信于萧宅主心骨人物萧大伯伯的话,挥手让绿衣警察退下。 萧二太太眼色一冷,握在轮椅上的手指捏得用力泛白。 萧老太太也是不解的,疑惑地看着自己的长子,他这是要做什么啊? 而这头,没了阻碍力的兰仲文已走到九九身边了,他牵起九九的手,笑声轻轻的,“我们九九和萧陌寒不能结婚,因为我是九九的男朋友。” 这话一出,宴会哗然。 有人认出了他们就是刚才那对在舞池中央跳舞的男女,纷纷讨论起来。 “他们不是刚才那对在跳伦巴的男女吗?” “原来他们是情侣啊。” “金童玉女,真是很登对呢。” “奶奶,你不能把九九指给萧陌寒。”兰仲文不显山不露水的笑着,“你知道为什么吗?” 口气腹黑轻狂。 萧老太太一口气差点上不来,怒瞪着他。 萧二太太脸色也好不到哪里去,手脚冰冷,僵在轮椅后面看着兰仲文。 她突然有种感觉,大势已去。 “奶奶,您老了记忆衰退是很正常的事,医学上,这叫衰老健忘症,但是以防奶奶你会再次健忘,我们请在场所有人都来做个见证,听听我说的对不对。”兰仲文声音轻快,言语幽默,惹的宴场的人都纷纷笑了起来。 而萧老太太听得很明白,名眼里是在打趣,其实是在讽刺,叫她不要在装病装糊涂了。 “奶奶,你是不是忘了九九跟萧陌寒是堂哥堂妹?他们两是近亲啊,怎么可以结婚?还有,你把九九指给萧陌寒?九九同意了吗?” “她不同意也得同意。”萧老太太自动忽略他前半句,避重就轻的回答。 可惜这句话,正中了兰仲文的圈套,他眉眼濯濯,英气逼人。 “奶奶,凭什么啊?”继续引着老太太回答,眼神调皮。 萧二太太凝着脸,大事不妙了。 “自古以来,父母之言媒妁之约。” “奶奶,这只是你个人的意愿吧?说好听点,是父母之言,说难听点,奶奶,你这就是在逼婚呢。” “你住口!我们萧家的事什么时候轮得到你来做主!” “奶奶,这种事我本来也不想管的,但是你把我的媳妇拐来跟别人订婚,这可就是你的不对了。”他一口一个奶奶,把萧老太太说得哑口无言,末了,轻飘飘地丢下一个深水炸弹,“况且,九九已经跟我真正在一起了。” 这个就是他今天要祭出的大礼,与其让九九被萧老太太无尽逼婚,倒不如一次解决干净了,反正,他和九九最后也是要结婚的,也不介意在全港人民前面公开他们的关系了。 而最后一句,九九已经跟我真正在一起了,差点把萧老太太气得跳起来,她呼吸不顺,捂着心口大口大口喘气。 “你说什么?”站在轮椅后面的萧二太太脸色狠狠一变,“你把我们九九……” 话到此处,她发现自己说错了话,猛然止住了自己的声音。 萧二太太不相信,扭过头沉声问萧九九,“九妹,他说的这件事,是真的吗?” 真正在一起了,意思就是他们行过夫妻之实了。 萧二太太打心眼里怀疑,因为九九年纪还小,她才15岁啊,怎么可能? 而一直没说话的九九,慢慢走到兰仲文身边,牵起他的手,毅然决然道:“二婶婶,是真的。” 虽然知道兰仲文这个计谋会坏了她的名声,从此以后,整个香港都会误以为,她萧九九被他兰仲文睡过了。 不过她不介意。 反正她已经决定了,她这辈子非兰仲文不嫁,而且,她也相信兰仲文不会辜负她。 见九九笃定点头,萧二太太就知道她和萧陌寒的婚事没戏了,不止是今天没戏,从今往后都没戏了。兰仲文当着众人的面说自己和九九行了夫妻之实,而九九又点头承认了这件事,证明两人是一对两情相悦的情侣。 场上的气氛再一次沸腾,宾客们纷纷掩起嘴议论,八十年代,社会尚未保守,这萧九九都跟兰仲文都行过夫妻之实了,老太太不至于强行拆散他们了吧? 若是强行拆散,把九九许配给萧陌寒,那这个老太太就不是一般的糊涂了,也不是一般的恶毒了,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 况且她还是个被人睡过的女子,如果指给自己孙子,就不怕脸上无光吗? 萧家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丢不起这个脸,九九都跟人私定终身,若还逼着她,那不是在众人面前给自己孙子扣上一顶绿油油的绿帽子么?这样,就算萧陌寒娶了九九,他以后还有什么面目去见人?走到哪,都是一头绿,那还不得笑死全香港人民? 想到这,萧老太太瘫软在轮椅深处,手臂垂了下来,大势已去。 九九将来结婚,也只能嫁给兰仲文了。 这件事冲击力太大,萧二太太身子一个不稳,往旁边退了两步,脑门剧烈疼痛,疼得她这个计划不知道要怎么继续下去。 脑袋嗡嗡作鸣,萧二太太扶着额头,失去思考能力了。 这件事转变得太快了,她必须静一下,然后好好想想,才能解决。 萧陌寒跪在寿台上,手里还余留着九九离去的温度,闻见九九点头,他额头上的青筋突了起来,十分愤怒。 本来在奶奶面前,他是不可以使用暴力的,但此刻他就是管不住自己,铁拳一凝力,朝兰仲文的俊脸砸去,“你这个禽兽!她还是只个孩子啊。” 虽然自己总是潜进九九房间,亲亲她,抱抱她,但是他从来就没想过会在结婚之前要了她。 这等于是全港人民前面毁了九九的名声。 萧陌寒怒气冲天,拳头像雨点般朝兰仲文身上砸去,兰仲文轻易挡开,应付自如。 他一手握拳,中指骨头突出,一拳砸在萧陌寒心口处,痛得萧陌寒脸色扭曲,跪在地上。 兰仲文眼角瞟见他跪下,笔直的腿迅速出击,踢在萧陌寒的心口处,他的心口本来就火辣辣的痛,这下再受一脚,变得麻痹不已,失去知觉。 兰仲文站在萧陌寒身前,面容高贵,兰芝玉树,“等回了广州,我会把这件事禀报父亲,即日起与九九订婚,至于你,从哪来就滚回哪去吧。” 声音里有无尽的嘲讽。 萧陌寒脸色难看,想再次起身与兰仲文肉搏,奈何胸口的疼痛占据了五脏六腑,痛得他弯下腰捂着。 萧大伯伯在远处观看着整件事的发生和过程,兰仲文确实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从他解决问题的能力上,萧大伯伯很欣赏他,直击问题中心,迅速解决,斩草除根。 而且也很有胆量,居然敢在众人面前说自己与九九私定终身,果然是无畏无惧,是条汉子。 怪不得九九这么喜欢他,当真是果然凌厉,如果以后九九跟他在一起,他也放心了。 “各位,我想让你们替我做个见证。”兰仲文见萧老太太脸色灰白,显然是放弃挣扎了,他潇洒转身,对着宾客举起双手。 身影挺拔,有说不出的英姿飒爽。 宴会上的人被他的面容惊艳到,安静了下来。 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绝美,高贵,神圣,睥睨,倨傲,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无可名状的威仪,令人一眼沉迷。 “我兰仲文,此生非萧九九不娶,定将一辈子对她好,不离不弃,如若违背誓言,天打雷劈。”兰仲文的声音淡淡的,却潜着一股坚定的威慑力,朝场内每一个人卷去。 场上的宾客突然很羡慕那个少女,得夫如此,此生还有什么可遗憾的? 就是在一瞬间死去,那也是幸福的吧? 九九站在兰仲文身后,听到他的声音从胸腔里传出,带着嗡嗡的回音,一直荡到她内心深处。 九九心脏一突,好像一瞬间停住了。 血液纷纷往头顶上涌,令她浑身滚烫。 这句话。 这真的吗?还只是他的权谋? “好,我替你作证。”安静的人群中走出一抹身影,萧大伯伯笑着说,“若是你对我们九妹不好,我第一个不轻饶你。” 兰仲文郑重点头,眼珠虔诚,“此生绝不辜负,我兰仲文,说到做到,决不食言。” 萧大伯伯满意点头,“好,我萧亦仁记下了。” 萧二太太看整件事电光火石间变成这样,双拳紧握,面容阴沉,兰仲文,我不会轻易放过你的。 兰仲文讲完誓言,见萧老太太和萧二太太都抿着唇不说话,他适时拿出一副百寿图献给萧老太太,体贴地替她摆了一个台阶,“奶奶,这是孙儿送给你的生辰礼物,祝你寿与天齐。” 画卷中一个寿字,一百种字体,汇成一副壮观的百寿图。 这是兰仲文亲笔提的,老太太一抬眼角,这倒是一卷上品。 只可惜啊。 这个少年不是个好拿捏的,道不同不相为谋。萧老太太没有领兰仲文的情,推开了他的画卷,从轮椅上站起来。 萧大太太赶紧上前扶住她,被萧老太太伸手阻拦了,她慢慢走下寿台,粤剧也没心情看了,慢慢走进主宅里,身影苍老佝偻。 宴会后。 “兰仲文,你晚上说的话是真的还是?”泳池边上,九九的头枕在兰仲文腿上,望着星空,她的声音轻轻的,恍如呢喃。 兰仲文双手撑在背后,看着水波粼粼的泳池,笑意促狭,“你说呢?” “我怎么知道啊?你那么聪明,你想的,我怎么可能猜得到?”晚上这件事,兰仲文做得又绝又狠,她回去都不知道怎么跟爸爸妈妈交代了,如果奶奶去老爸那里告自己一状,那可就完了。 兰仲文低下头,目光温柔,缱绻在她脸上,“都是真的,九九,如果我负了你,就让我不得好死吧。” 九九没说话。 兰仲文伸手摸着她的眉毛,声音扬扬如笙鼓,煞是好听,“等我们回了广州,就去见你父母吧,这件事我来跟他们谈。” “你要怎么跟他们说?” 兰仲文笑容神秘,“山人自有妙计,暂时不方便透露。” 九九好奇,摇着他的手撒娇,“说嘛,别瞒我,我好奇死了。” “就想办法搞定你父母啊,让他们同意我们订婚,其他的事,等大学毕业再说了。” “可是我们还那么小,我爸妈会答应吗?” “小吗?那指腹为婚的怎么办?”兰仲文答非所问。 九九打了他的头一下,“我说真的啦,你觉得我爸爸会同意吗?” “这个你放心吧,要娶你的人是我,我肯定有办法解决的。” “嗯。”听他这么说,九九就放心了,可以嫁给兰花儿咯。 兰仲文眼角蕴着浅浅的笑意,摸着九九的头发,九九,终于快变成他的九九了。 “兰花儿,我此生非你不娶。”九九一高兴,又笑着说了句话。 “……”兰仲文满头黑线,学着她的样子打趣她,“非我不娶?萧九九,你还想娶我啊?” 九九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表情大囧,“不是啦,我说错了,是非你不嫁。” “这还差不多,如果你敢变心,我就让你不得好死。”兰仲文点了九九的鼻子一下,恐吓她。 九九愣住,抬起黑白分明的大眼,“你什么意思?” 他摸着九九的脸,神情认真,“九九,我对你的占有欲比任何人都霸道一百倍,只是我有耐心,我可以等。但你记住,如果你敢喜欢别人,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你。” “我不会喜欢别人的。”九九立刻表明自己的决心。 “我是说如果。” “那如果我喜欢别人了,你会怎么整治我?” 兰仲文只笑不语。 九九,如果我们不能一起达到天堂,那么,我们就一起下地狱吧,不能相爱,那就折磨着彼此过一生吧,谁都别想抛开谁,谁都别想好过,谁都别想安恙一世。 ------题外话------ 哇哇哇,谢谢亲宝们给序序送的票票,太给力了!在这里序序想不要脸的呼吁一下,亲宝们下个月如果手中有免费的票票请投给序序哈,要钱的就不要了,么么哒! 推文文《萌包来袭总裁快接驾》——半夜眠 正文 第四十三章 返校,水上排球赛 回广州那天,萧老太太一直没有下楼,整个萧宅都弥漫着一股压抑的气氛。 萧陌寒也没有出现,据说是去学校了。偌大的客厅,只有萧二太太一人在插花,她还是像九九来时那样,穿着款摆的红色旗袍,端庄典雅。 无论遇到什么事,她总能收拾好情绪,整理自己的仪容,得体得出现在众人眼前。 输了一棋,不代表满盘皆输,萧二太太忍辱负重这么多年,不会一时半刻就按耐不住。 她见九九背了书包下楼,走上前去握住九九的手,笑容慈祥,“九妹,奶奶身体不好,今日不能来送你,婶婶在这替奶奶给你道别了,有空就多回来看看奶奶吧,知道么?” 她讲话永远都在考虑别人,周到得体。 自己来送行,却偏要说是奶奶让她来送的,真的很孝顺。 九九心里温暖,重重点头。 “在广州要好好念书,婶婶若是得空了,就跟陌寒去广州看你。” “好。” 萧二太太哽咽,用帕子抹了抹泪,“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去吧,路上小心。” 兰仲文站在一旁看着,面沉如水。 这个女人可真有手段,每句话,每个动作,都掌握得恰到好处,让人心生温情。 也不怪九九不知道萧二太太的真面目,萧陌寒与九九订婚的事,虽然是萧二太太策划,确是出自萧老太太的手,期间,她也没做什么阻碍九九的事情,只是劝九九要孝顺,不要武逆老太太。 这件事,心生隔阂的是九九和萧老太太,两人薄弱的祖孙关系,因为这件事而在一次冲远,但跟她萧二太太一点关系都没有。 这样下去可不行,九九会上当的,回头,他可要好好跟九九分析一下人性和贪婪才行。 过香港边检的时候,兰仲文跟九九手牵着手,书包里塞满了从香港买回来的海味,有八头鲍,上等鹿茸,血燕。 这些都是要带给九九父母的见面礼,九九手心湿润,抬头问兰仲文。“等下要见我爸妈了,你紧张吗。” 兰仲文没笑,手指微微蜷着,答案是肯定的。 他望着九九,十五岁的少年,身如玉树,眼珠虔诚肯定,“嗯,很紧张。” 九九忍俊不禁,他居然会紧张? 想到这,九九仔细打量了下他的脸,五官深邃,面如冠玉,看不出哪里紧张啊。 “你呢?你紧张吗?”兰仲文反问,笑容淡淡的,一派温文儒雅。 “肯定紧张。”九九把自己满是虚汗的手心拿给兰仲文看,“你看,我紧张得手上全是汗,兰花儿,要是我爸妈不同意怎么办?” 兰仲文目光深深,不答。 九九扯住他的手,站定脚步,逼迫他说话。 兰仲文回过身来,见九九噘着嘴,显然很不满意他的沉默,他一笑,瞬间柔了整个天地,山水同色。 “他们要是不同意,那你就一辈子嫁不出去了。”兰仲文虽然在笑,眼珠却认真。 “什么啊?我跟你说正事呢。”九九脸色不善,恼了。 “萧九九,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了?”兰仲文眼波深深,凝成暗不见底的漩涡。 九九一愣。 他伸手揉了揉九九的头发,无奈道:“其实这种事我也不知道怎么办,我第一次经历。” 九九的眼珠差点脱眶,“那你昨天又说得那么胸有成竹?” “既来之则安之,想太多是没用的,直接见了伯父伯母在说,说不定他们一见我,看我那么优秀,一下就同意我们了呢?” “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广州城内,我就算不是第一优秀青年,那也得算是第二第三优秀吧?给女儿找女婿,不选我这种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又疼媳妇的绝世好青年,选谁去啊?” 九九噗嗤一笑,“你还真自恋啊。” “这都是事实。”兰仲文长臂一捞,搭在九九肩上,“走吧九九同志,未来的幸福就靠你了。” “靠我?”九九疑惑,“我能做什么啊?” 兰仲文见她呆呆傻傻的,突然升起逗弄之心,一脸严肃的说:“九九,等下说到你跟我真正在一起的事情,你爸估计会打我,如果你爸动手,你可要给我爱的关怀呀。” “什么叫爱的关怀?” “当然是冰块外加熟鸡蛋啦。”少年微微一笑,为了安抚焦虑的九九,他快速凑到九九脸上亲了下,“当然,还有这个,深情之吻。” 九九小脸一红,支支吾吾,“可是……” “可是什么?” “我们这样骗我爸会不会不太好?我明明还是……处。” 她怎么就自己转移话题啦?兰仲文噗呲一声,差点笑断气。 九九瞪他,“有什么好笑的?本来就是!” “嗯,虽然你是,但是现在你要假装你不是了。”兰仲文刻憋着笑,逗她。 “怎么假装?”九九支着脑袋思考,感觉很难的样子。 兰仲文的俊脸终于绷不住了,揉着笑疼的双腮说,“九九,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可爱?” “你敢耍我?”九九说着就要打他,捏起粉拳,兰仲文已经跑远了,身影陷在偌大的安检厅里,挺拔俊秀。 回到广州已经是下午四点了,兰仲文帮九九拿着书包,打了辆车回家,九九神情疲惫,靠在兰仲文肩上小憩。 萧妈老早就等在门口,见他们两缓缓从暮色下走来,提着的心也放了下来。 今天香港来电话了,萧二太太把昨晚的事都告诉她了,萧妈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气,该笑是因为九九没跟萧陌寒订婚,萧妈不喜欢那个男孩,总觉得他戾气太重。该气是兰仲文的所作所为,竟然把她的九九…… 哎。 萧妈重重叹了口气,这事都闹得全香港都知道了,她纠结得五脏六腑都搅在一起。 “妈。”九九跑过去,疑惑的看着萧妈,“你站在门口干嘛?” “唉。”萧妈又叹了口气,看见九九身后的兰仲文,他拿着九九和自己的背包,面容高贵,气度雍容。 “伯母。”兰仲文这样喊萧妈,音量适中,谦虚儒雅。 萧妈的嘴巴张了张,也不应他,只化作了一句无奈,“先进去吧,你爸在客厅等你们。” 此刻,她是不待见兰仲文的。 对未成年女下手,可见人品一般。 客厅里,萧爸坐在茶几上泡茶,闻见脚步声,微微掀起眼皮,兰仲文和九九站在跟前,一个俊逸,一个灵毓,倒是一对养眼的金童玉女。 “坐吧。”萧爸的声音淡淡的,没什么起伏。 兰仲文与萧爸对立而坐,谁都没有开口说话,只有水开的嘟嘟沸腾声,九九觉得气氛凝重,也不敢说话,坐在兰仲文身边,小心翼翼的观察着萧爸的脸色。 萧爸轻轻扫了她一眼,这闺女,胳膊这么快就往外拐了。 “刚到的吗?”萧爸率先开口打破沉默,把茶叶添进紫砂壶里,加水倒出。 通常第一旋茶是不喝的,会用来洗茶杯,萧爸动作优雅,洗好茶杯,倒了杯茶给兰仲文。 “嗯,谢谢伯父。”兰仲文微笑,把眼前色泽明绿的碧螺春推回萧爸眼前,“您先喝。” 萧爸看着那杯茶不动,九九看得紧张,开口道:“爸你不是说碧螺春冷了就不好喝了吗?你怎么还不喝?” 萧爸瞪了她一眼,她讪讪住嘴,不一会,她又把海味扒拉出来,“爸,这个兰花儿买给你的。” 萧爸连看都没看,指着茶几一个角落,“先放那吧。” 显然是要搓搓兰仲文的锐气。 运筹帷幄如兰仲文,此时心里也有点没底了,萧亦娄对他满不满意,他还真的看不出来。 萧爸轻轻啜了口茶,抬眼问兰仲文,“这件事你怎么打算的?” “我回去就跟父亲说,寻个好日子,就和九九订婚,等到大学一毕业,我们就结婚。” 萧爸沉吟,似乎在考虑。 九九却高兴极了,心里甜甜的,不禁莞尔。 真是女大不中留啊,萧爸无奈地看了自己的女儿一眼,“九九,你妈两天没见你了,去房间跟她说说话吧,她老想你了。” 九九本来不想动的,干嘛好好的要支开她啊?还想开口说点什么,萧妈已经过来拉她了。 九九无奈,只好跟萧妈进了房间,临走前,她看了兰仲文一眼,兰仲文朝她一笑,以示安抚。 九九得了示意,也就安心一些了。 走进房间里,萧妈把门关严,把她叫到床前,肃着脸色问她,“九九,你真的跟他?” 九九小脸发烫,轻轻摇头。 “没有为什么要跟奶奶那么说?”萧妈疑惑,九九就把整件事的过程都告诉萧妈,末了,郑重的说,“我们真的没发生什么,这事大伯伯可以作证。” 萧妈沉默,不是不相信九九,而是她对萧老太太这个婆婆,失望透顶。 萧妈原名叫易嘉珈,当年她嫁给萧亦娄的时候,萧老太太还是很喜欢她的。 后来她生出来的是女儿,老太太就不怎么高兴了,但是没说她,只暗示她在生一胎男孩儿。 毕竟在男儿为天在年代了,萧妈也是同意生二胎了,不久她就怀孕了,却是宫外孕,孩子保留的几率很小,就算万幸保留下来,也是畸形胎,所以医生建议她动手术拿掉,若强行生下来,可能是死胎。 众所周知,有过宫外孕的女人,生育机能就会下降百分之五十,自从那次手术后,易嘉珈就在也怀不上孩子了,亦娄见她天天被老太太带去这里看医生,那里拜送子观音的,很是心疼她,也就对她说,就算只有九九这个孩子,他也仍然爱她,还有她的孩子。 时日久了,易嘉珈总是怀不上孩子,老太太就放弃了,但她把怨恨转移到九九身上,一直骂九九是克星,从九九生下后,萧家就没一件事情顺利,先是萧二伯伯在外面赌钱赌得连工厂都输掉了,还欠了一屁股债,然后二太太的儿子痴傻了,后面就是易嘉珈的宫外孕,老太太天天念叨,看见九九就骂她。 过了两年,老太太带了孩子来家里,说是要让萧亦娄抱养他,那时亦娄的生意如日中天,越做越大,老太太怕亦娄的运势给九九的煞气挡掉了,就找了个时辰八字都十分利于萧亦娄的男孩给易嘉珈抚养。 一开始易嘉珈也是同意的,自己生不了儿子,只能通过抱养了,不然时间久了,老太太会更不满意,从而让亦娄娶小的,为亦娄继承香火。 然后。 那天的记忆有些远了。 易嘉珈现在想起来,也是有些模模糊糊了,萧陌寒比九九长两岁,他来萧宅的时候已经9岁了,易嘉珈让他在沙发坐着,怕他无聊,拿了些玩具给他玩,他也不玩,就那样静静坐着,模样乖巧懂事。 易嘉珈很是喜爱他,九九哪有他这么懂事,成天闯祸胡乱,这会子又跑去后院挖沙拔草了,若是在老太太家里,挖了她珍爱的花花草草,九九估计又要挨批了。 那会,易嘉珈内心是无比满足的,一家四口,刚好凑成一个好字。 午后的阳光有些强烈,易嘉珈的妹妹易珈蓝从前院走了进来,彼时,相貌冷艳的易珈蓝已经28岁了,带着宽大的墨镜。 一进屋,易珈蓝就发现了沙发上的萧陌寒,她挑起眉,有些深思。 这个易珈蓝是易嘉珈的妹妹,在家里的地位很是崇高,喜欢玩股票,手段了得,60年代香港的股票市场跌但起伏,很多人一夜之间成为亿万富翁,也很多人一夜之间绝望跳楼。 易珈蓝就是靠着炒股,带着全家走向发家致富的重要灵魂人物,易爸特疼她,每天晚上都跟珈蓝聊天,她说什么,都是圣旨。 易嘉珈没珈蓝那么聪明,性格刚烈,好在姐妹关系极好,她会嫁给萧亦娄,也是珈蓝替她选的。 “这孩子是谁啊?”易珈蓝拿下墨镜,一双波谲云诡的美眸透骨追魂。 “他啊,是婆婆让我抱养的孩子,长得很可爱吧?名字叫萧陌寒。”易嘉珈到厨房给易嘉珈倒了杯水。 易珈蓝追到厨房门口,脸色严肃,“姐,你不觉得他的轮廓神情,长得很像一个人吗?” 易嘉珈听她这么一说,就从端菜口探出头,仔细打量了下萧陌寒的的样子,眉眼携着丝入骨的妖意,却未见媚态。 这就是萧二太太的神情啊。 她一愣,易珈蓝已经冷了嘴角的笑容,“姐,看来九九是克星的传说,是有人故意为之啊。” 易嘉珈吓了好大一跳,易珈蓝又意味深长的说,“姐,你千万不可以抱养这个孩子,不然,你以后一定会后悔的。” “可是我已经答应婆婆了。”易嘉珈瘫软在厨台上,内心忧患。 “那就把他送回去。” “送?怎么送?”武逆老太太,那可是大不敬的。 “这事就交给我吧,但是以后那个女人在说什么,你可别再动摇了,也别跟那孩子太亲近。” 记忆终止在这里,萧妈回过神来,重重哎了一声。 珈蓝说得一点也没错,萧陌寒这小孩哪是在孤儿院领养的?分明就是萧二太太的私生子,珈蓝帮他们对过DHN,完全符合。 但是萧二太太已经够惨了,丈夫失业欠了一屁股债,儿子都痴傻了,就是任何人听了,都会可怜她。 萧二太太也没做过对不起她的事情,相反,萧二太太对她很好,所以易珈嘉想,每个人都有不得已的苦衷,没必要把对方赶尽杀绝,毕竟她也是万千浮世中,一个逃不过命运的可怜女子,所以也就没把这事捅出来。 后来因为九九接二连三跟奶奶发生不愉快的事情,导致她和婆婆的关系彻底恶化,甚至到了拿刀的地步。 在香港的时候,她和老太太已经闹到老死不相往来的地步了,老太太一见她,就会数落她,所以她也不必去找不痛苦。直到下广州经商,她和老太太之间的关系才稍微缓和了一些。 “妈,兰花儿他没欺负我,他这是在帮我。”九九的声音低低的,向萧妈解释。 萧妈心里有数,摸了摸九九的头,“嗯,你先出去吧,我要给你小姨打个电话。” 兰家小子做得还不错,这次如果不是他在九九身边,她的九九可能就真的被拐了。 这事她得告诉小妹才行,让小妹给她出个主意。 “小姨?”在九九的记忆力,只见过她几次,小姨这女人,人辣手段更辣,在香港谁见了她,都要绕道而行。 当年她被郁少请进鸿门宴,九死一生中,还坑了郁少3亿,70年代的3亿可以买下半个香港,气得郁少夜不能眠。 两人从此斗上,可是斗着斗着,就斗成一家人了,当时全香港人民都跌破了眼镜,两人不是最大的仇家吗?怎么就相爱了呢?联了姻之后,两人简直是只手遮天,毫无对手,掌控整个港市。 “嗯,你先出去吧,我得给你小姨说点重要事。”这事是大人们之间的恩怨,不方便让九九知道,她就是个小孩,知道了对她也没好处。 九九只好努努嘴,离开萧妈的房间了。 而客厅这头,兰仲文和萧爸也谈完了,萧爸满眼赞赏,笑意盈盈的对兰仲文说,“晚上留下来吃饭吧。” 兰仲文点头,笑容儒雅,“那就谢谢伯父的款待了。” 饭间,萧爸和兰仲文有说有笑的,十分融洽。 九九疑惑,她爸刚才可不是这个样子的啊,还时不时给她夹菜,到底是怎么了啊?老爸被兰仲文洗脑了? 正当她疑惑间,老爸对兰仲文说,“事情办妥了,就让你父母过来坐坐吧,我们请他们吃饭。” “不不不,应该是我们请你们吃饭。”兰仲文笑意谦谦,明眸皓齿,很是讨人喜爱。 怎么回事?! 九九内心吃惊,他们两都讨论到双方父母见面了?What? 饭后,喝过两旋茶,兰仲文见时机成熟了,便起身告辞,萧爸让九九送送兰仲文,九九更是摸不着头脑,老爸是转性子了吧? 兰仲文朝她眨了眨眼睛,然后眯眼,暗示她快出来。 九九收到暗示,起身对萧爸说,“爸,那我先去了。” 萧爸递给九九一杯茶,“喝完在去。” “好。”九九拿着杯子,茶水滚烫,她轻轻吹了吹,慢慢喝掉。 兰仲文已经在玄关处穿鞋子了,萧爸又指着他对九九轻声说,“你把这些东西给他送回去吧,我们不能收。” 指的是兰仲文买来的海味。 九九不懂其中的玄机,把海味拎出来,兰仲文已经站在门口等她了,见她把东西拿了出来,瞪了她一眼,“你个笨九九,快把东西拿回去,不许给我。” 九九懵了下,兰仲文又凝着眉说,“快拿回去。” 她只好又把海味拿回客厅里,萧爸坐在沙发上品茗,听见九九的脚步,眼睛抬了起来。 这回九九聪明了,不等萧爸开口就嘿嘿赔笑,“爸,兰花儿说这些海味是买来孝敬您的,没有收回去的道理。” 说完看见萧爸眼神闪烁,显然是在思考什么,她赶紧把东西推到萧爸眼前,“爸,你就收下吧。” “不收,你拿去还给他。”清冷的模样一改往日的温和,有些怒了。 “爸你就收下吧,兰花儿买海味的时候我也看着呢,他是很用心挑的东西,你这样拒绝他,可是很伤人的自尊的。” 萧爸气笑了,“你个傻九九懂什么啊?快拿去还他。” 九九看萧爸笑了,知道事情成了,把东西快速搁下,飞奔离开。 “我不,爸你就别折腾了,明明就很喜欢嘛。” 萧爸看着九九跑出客厅,又看了看那堆东西,有点哭笑不得,果真是女大不中留,心都向着外人了。 而这头,兰仲文见九九跑了出来,手上没拿东西,才笑弯了一双眼,一个板栗敲在九九脑袋上,“你个笨九九。” “什么啊?”九九吃痛抚额,噘嘴。 “谁让你把东西拿出来的啊?你傻不傻?” “我爸叫我拿出来的啊,我亲戚也是这样,老推来搡去的,我看得都难为情。” “我跟你亲戚他们一样吗?你那亲戚那是跟你爸在搞礼尚往来的世故,我可是来讨媳妇的,你爸要不收我东西,那就是婉转拒绝我了,知道吧?”那样,他还怎么娶她啊? “啊?这样子的啊?我不懂。”那相反,老爸收了,就是同意他们啦? 九九想到这,眼睛都乐得找不到了。 “所以才说你笨啊。”兰仲文恶狠狠瞪了她一眼,“还说非我不嫁,刚才好像恨不得我失败一样,哼。” “不是啦,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又不知道你们在想什么。” “哼,你就是笨。” “我才不笨!”九九恼羞成怒。 “就是笨。” 九九气结,想了下,又释然了,现在这些都是次要的,反正爸爸已经同意了。 眼下问正事要紧,于是她疑惑道:“对了兰花儿,你刚才跟我爸说什么了啊?为什么他好像对你很满意?” 兰仲文不答反问,眼珠笑得明净,“那你又跟你妈说了什么啊?怎么伯母一从房间出来,就对我好得不行,刚才她还恨不得杀了我呢。” 九九噗嗤一笑,把刚才在房间发生的事情告诉他,末了,嘿嘿一笑,“我妈说你挺聪明的,但是这件事不是我摆平的,我妈刚才叫我先出来,她当时还脸色忧患,后面跟小姨打完电话,她就开心了,我猜是小姨替我摆平的。” 兰仲文默默听着,心中亦有一番计较。九九这小姨没参与此事,却有十足的说话权,看来九九的小姨是个人物,等将来有机会了,得去拜访她一下才行。 微弱的路灯下,九九挽着兰仲文的手臂,歪头问,“你刚才到底跟我爸说什么啦?” “就说你和我之间的事啊,估计跟你告诉你妈的那些话差不多,不过是更深层次一点的问题。”兰仲文笑容淡淡的,萧亦娄是什么人?别人对自己女儿下手他能不知道?刚才九九进房间后,萧爸就阖了眼珠,脸色阴沉地问,“说吧,这件事是怎么回事?” 兰仲文便如实相告了,以萧亦娄的脑子,应该能猜到萧二太太的心思,不需要瞒着他。 萧亦娄一直不对萧二太太下手,也许就是看在一家人的份上,他虽是幼子,却最是孝顺,老太太喜欢的人,就是在十恶不赦,他也能忍着跟对方相处。 果然萧爸听完就凝了眼,“利用孩子联姻获取利益,真是高估她的智慧了。” 这话指的是萧二太太,兰仲文静静听着,萧爸又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这事你也算做得不错。” 比起萧陌寒给他做女婿,他还真的更愿意让兰仲文做他女婿,兰仲文家世背景复杂,有几股混乱的势力,一是他爷爷兰老都督,二是他爸兰铁局,三是他外公叶老将军,不可否认,此三人的势力都不可忽视。 兰仲文,生来就是要做人上之人的,特权一身,权势滔天。 而且这孩子的人品,对九九怎么样,萧爸也是看在眼里的,人品和相貌就不用说了,一等一的优秀,而对九九的心思,也是少见的单纯专一,不像别个贪玩的男孩子,心思沉稳,无微不至。 他想,他内心是同意他们的。 兰仲文从刚才的对话中回过神来,“九九,如果没什么意外,我们就会订婚了。” “真的吗?”九九眼珠乌亮,掩不住的喜悦。 兰仲文点头,笑意濯濯。 九九用力抱住他的脖子,把脸埋在他胸间,他的心跳平稳有力,九九凝神听着,语气轻轻,“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你肯定会说服我爸的。” 兰仲文莞尔,“嗯,以后没有谁可以阻挡我们在一起了,从名义上,我们是未婚夫妇,就算学校严禁早恋,那也不关我们的事。” 九九眉飞眼笑。 兰仲文看着她的眼睛,深情款款,眼波灼灼,“九九,等国庆了我们去旅游吧,去北京玩,我带你去爬长城,一边旅游一边运动,有利于发展你的健康。” “不要!”九九不干,爬长城,据说最快也要三个小时,那不得被累死啊? “那我在给你一个选择吧。”兰仲文笑意促狭。 九九眼珠晶亮,“什么选择?” “一是留在家里锻炼身体,二是一边旅游一边锻炼身体,二选一,你挑吧。” 九九的眼珠差点被瞪掉,这他妈哪叫二选一啊?这分明就是强制型虐待她啊。 兰仲文知道她在想什么,悠悠走在前头,飘来一句,“必须选一个,你现在是我未来老婆了,我有权管束你。” 九九想了想,毅然追上去,“那我还是选旅游吧。” 到时候她赖死不去,兰仲文也没辙啊,还能看看北京的风景呢,不亏,真的不亏。 重回学校,同学还是那些同学,天真可爱,淳朴单纯。 走廊上的读书声朗朗。 九九背着书包,编着两条小辫子,心境已经有点不一样了。 她现在就是没和兰仲文在一起,也算兰仲文的未来妻子了,昨晚她熬夜定制了一个特别计划,叫做赶走烂桃花。 她列了三条大规矩,五条小注意,专门管束兰仲文,替他赶走碍眼的烂桃花,包括沈清辞在内。 早上一见到兰仲文,九九就赶紧把计划书拿给兰仲文,兰仲文微微疑惑,掀开计划书,差点笑岔气了。 目标人:兰仲文。 执行人:萧九九。 规矩一:以后不准看别的女生,尤其是沈清辞。 规矩二:以后不可以跟别的女生说话,尤其是沈清辞。 规矩三:总之不能搭理沈清辞。 他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这计划书分明就是针对沈清辞的,无论是三大规矩,还是五小注意,都是冲着沈清辞写的。 他就不解了,他跟沈清辞说话的次数十只手指数得过来,她怎么就那么仇视沈清辞呢? “九九,你为什么那么讨厌沈清辞啊?” 九九小脸绷紧,非常认真的说,“你还记得她转学来的那天吗?那天,她站在讲台上自我介绍,完了叫我把位置让给她,不然就给她个机会,让她跟我公平竞争,哼,我给她个屁机会!” 原来九九是为这个事生气啊?兰仲文哈哈大笑,看来这九九也是不笨嘛,还懂得防范了。 “她分明就是喜欢你!”九九理直气壮。 兰仲文扶额,她才知道?果然是天生迟钝,后知后觉。 九九鼓着嘴,“我要告诉她,想要跟我竞争,没门儿!” 兰仲文噗呲一笑。 九九瞪他。 兰仲文只好憋着笑,指着赶走烂桃花的题目,建议道:“萧九九,我建议你把题目改成赶走沈清辞计划,直击问题中心,这样,我执行起来也比较有目标。” 九九一愣,“好主意。” 说着掏出圆珠笔,划掉烂桃花,把沈清辞那个打字改上去。 改完后,她心情大好,早忘了要瞪兰仲文的事了。 兰仲文把牛奶拿给她,眼中蕴着浅浅的笑意,这九九,就是逗。 九九打开锡盖喝起来,笑容满足。 运动会马上就要开始了,九九要加紧时间练习了,她参加的可是短跑比赛,最需要参赛选手的爆发力。 今年学校特意开放了比赛新项目,举办女子水上排球赛,奖品丰富。 很多眼馋的同学都报名了。 兰仲文看见比赛传单,拿了一张给九九,“九九,你去参加这个吧,感觉适合你。” 又比赛? 九九从画本中抬起头,表情纠结,“不要,我已经参加短跑了,在参加一个我会累死的。” “哪里会,我帮你分析过了,短跑几分钟就搞定了,在参加个排球水上运动也不累,有助于你身心健康。” 在兰仲文的细心调理下,九九的脸色比以前红润多了,肌肤吹弹可破,欺霜赛雪。 纤瘦的身子微微长了点肉,也因为每天锻炼,背脊挺直,比以前柔弱的样子漂亮多了。 “不要,在锻炼下去我会变成肌肉女的。” ------题外话------ 亲宝们觉得九九的小姨怎么样?序序下本小说还是兰少的系列文,女主就是九九的小姨易珈蓝,女强型人物,六七十年代背景,关于炒股滴,么么哒大家! 在这里,序序想求一下下个月的评价票,有免费评价票的亲宝们可以投给我哈,但是不要花钱买,么么哒爱你们! 还有关于更新:明天开始序序的更新将恢复一万以上,亲宝们不要嫌弃序序这两天写得少哈,因为宅斗不是序序擅长的,写起来很费序序的脑,现在写回学校,序序可以写得快一点了,五一序序会把字数都补回来滴,么么哒! 关于家族争斗,将到卷四开场,那时候九九已经长成小女人了么么哒! 正文 第四十四章 少年大学名单(有二更) 兰仲文噗呲一笑,扶额,“九九,照你这个懒惰程度,你在过一百年也不可能有肌肉的,真的,我敢打包票。” “屁,我已经长肌肉了,你看。”她把短袖卷起来,抡紧手臂,细细的胳膊上浮出一块三角肌,“你看,肌肉!” 兰仲文笑得肚子疼,“这个人人都有,你要是不抡着手臂还有,那才叫肌肉。” 九九不服,“反正这就是肌肉。” 兰仲文没管她,拿出一只圆珠笔帮她填报名表,他的字迹苍劲欲飞,在姓名处写下龙飞凤舞的萧九九三个字。 萧九九大怒,就要抢夺那张报名表,被兰仲文一个闪身,快速躲过了,她气得拍了一下桌子,“不准帮我报名!” “晚了。”兰仲文跑到讲台上,对着九九的愤怒充耳不闻,唰唰唰的填写着。 九九自己坐在座位上生闷气。 兰仲文也不鸟她,填好报名表就离开教室了,气得九九差点摔书本。 现在是高二下学期了,尖子班的人还是尖子班的人,就多多少少更替了几个。 九九和兰仲文还是坐在第五组第四排,沈清辞现在跟云卿同桌,就坐在他们隔壁,第四组第四排,和他们的桌子隔着一条过道。 云卿因为被兰仲文拒绝,现在也不会和兰仲文搭话了,心思都放在学习上,她是个有傲骨和目标的女孩,不会因为感情挫折而放弃自己的梦想,只有上了大学,她才可以摆脱贫困的命运。 而沈清辞的魅力越来越强盛,她朋友越来越多,三教九流,男的女的,天天来教室给她送饮料糖果口香糖。 沈清辞笑得不亦乐乎,其中有一个男孩,据说是个土豪同学,叫做杨宁,每天都会买一百多条口香糖,分开他们吃。 上学时期,这种土豪朋友是最受欢迎的,到哪哪就扎推,他样子长得还过得去,出手又阔绰,引得女同学们心动不已。 这会子,沈清辞的位置正玩得热闹,一群人一边嚼口香糖一边打牌,口香糖被吹得啪啪响,引人注目。 九九好奇看过去,就见四个别班的男生在打牌,其中就有乔漠,输了要打耳光。 耳光一下下打得毫不留余力,在观看的女生们都笑前仰后翻。 没多久,他们的位置就爆发出一阵笑声,原来是乔漠输了,他扁着嘴,另一个男生的手掌用力掴在他脸上,笑得九九肚子疼。 杨宁在给他们分口香糖,看见九九在笑,随手从塑料袋里拿了一条口香糖仍在她桌上,“给。” 是提子口味的。 本来随便拿人家东西是不好的,但是这杨宁同学压根是全校派的类型,人手一份,所以九九就不造作了,拿起口香糖说,“谢谢。” 杨宁脸色微微一红,声音轻轻的,怕惊了她,“不谢。” 九九现在也是学校的名人了,俗称小尾巴。 学校现在有个帅哥风云榜,第一名乃学校名人兰仲文,样貌成绩人品全部一等一,被列入帅哥首榜,男生心中的偶像,女生心中的男神,到哪都是尖叫声一片。 然后九九也因为这个名单火了,她成天粘在兰仲文身后,到哪都是出双入对的,令女人眼红,男生崇拜。 九九拆开口香糖,丢了一片进嘴里,她还没吃过这种口味呢,酸酸甜甜的,很有嚼劲。 在玩牌的几人都停下动作,怪异地看了杨宁一眼。 众所周知,沈清辞跟萧九九不对盘,原因也是因为兰仲文,当初兰仲文跟萧九九说换位就换位,搞得沈清辞跟个肥头大耳朵的男同学同位了一学期,她心里早有怨气了。 陈茉跟沈清辞关系比较铁,平日里都是她替沈清辞抱不平的,一看萧九九跟杨宁搭上话了,脸色一沉,“假熟,真恶心。” “哎。”乔漠嘴角的笑容冷掉,瞪了陈茉一眼,“怎么说话的?” “我说的不对吗?我们几个人谁跟她熟了?就好意思拿别人的东西吃,不要脸!” “小茉,别说了”沈清辞双目脉脉,扮白脸。 陈茉握住她的手,安慰道:“辞,你别再这么好心了,我这是替你抱不平啊,你看她多恶心,除了一张脸,也别无用处了吧?城府还那么深,成天巴巴粘着兰仲文,什么兰花儿,什么不要,装嗲啊,好做作,快把我恶心吐了。” 说着冲九九大声咳嗽了几下。 这是一个女生讨厌另一个女生的挑衅动作,通常一群女生看见那种班级里被人孤立的怪癖女孩,就会冲着那女孩一直咳嗽,然后几人夸张大笑,表示歧视对方。 九九面无表情,连口香糖也不会嚼了。 被人看不起是很伤自尊的。 比如你长相一般,人家大声说,你怎么长得那么丑啊?丑八怪。 比如你体型较胖,人家大声说,你怎么那么胖还不减肥,你想压死人啊?死胖子。 比如你身高偏矮,人家大声说,胖是暂时的,而矮是终身的,你就别挣扎啦,死矮子。 九九心里被一股屈辱感填着,很想上去扇她两巴掌,这么想着,她就真的上去了,手指一凝力,用力扇在陈茉脸上。 陈茉被定在原地,仿佛不可置信般,伸手摸了摸自己火辣辣的脸颊,瞬间炸毛,“你敢打我?” 她跳起来就扯住九九的头发,几个女孩也围了上来,九九脸色沉郁,曲起膝盖顶了她的肚子一下。 措不及防中,陈茉又吃了一脚,痛得她五官都扭起来了,她怒目圆瞪,“萧九九,你这个贱货,你还敢打我?好啊,我早看你不爽了,今天一起算账。” 说着手掌就要抽上来,电光火石之间,陈茉被蔚北北猛地推开,用力摔在地方,狼狈不堪。 陈茉扭过头,看见推她的人居然是蔚北北,她咬住下嘴唇,“蔚北北你干什么……” 话音未落,蔚北北已经拉着萧九九离开教室了,徒留下一群女孩面面相觑,蔚北北在,要不要追上去? 蔚北北拖着九九快速走着,一言不发。 “北北你放开。”萧九九的手腕被他捏得生疼,她用力挣了挣,挣不开,只能被蔚北北强行拖着走动。 一路下了楼梯,九九心里担忧,又开口询问,“蔚北北,你要带我去哪里?你放开我!” 蔚北北不答,脸色沉隧,把她拖到福利社区前,指着一堆零食问她,“刚才杨宁给你的,是哪个味道?” 九九懵,他这么用力拖她下来就只是为了问她刚才吃哪个口味? 九九指着刚才吃的提子口味,表情疑惑。 蔚北北看了那款口香糖一眼,砸了一百块在福利社的收银台上,“提子口味那款口香糖,一百条。” 九九瞪大眼睛,“你买那么多干嘛?吃得完吗?” 蔚北北还是不说话,等店员帮他把口香糖装好,他提了带着就走,瞬间把呆若木鸡的萧九九也提走了。 “喂喂喂,你到底要干嘛啦?”萧九九真是被蔚北北整得快没脾气了,把她拉来拉去的,什么意思啊? 回到教室,陈茉几人坐在萧九九的位置上,把她桌上的书都撕烂了,笔都折断或者踩碎了,见她回来了,嘴角挂着抹冷笑,“哟,贱货回来了。” 今天兰仲文被导师叫去校长室谈事,短时间内不会回来了,蔚北北脸色一沉,走过去把一袋子口香糖扔在陈茉脚下,“这里一百条口香糖,还你刚才的一天,道歉。” 他居高临下看着陈茉,五官严肃凌厉,一点都不像开玩笑的。 陈茉的脸一下子涨成猪肝色,“蔚北北,你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拿一百条口香糖塞住你这个血盆大口,别动不动就讲别人的不是,刚你不是说不熟吃别人东西不要脸恶心吗?现在还你,所以道歉!” 其实东西并不是陈茉的,北北却非要说是她的,目的就是打她嘴巴,告诉陈茉,她自个也在吃别人的东西,别自己吃就觉得天经地义,别人吃就是不要脸恶心,杨宁给九九零食,那是杨宁自己愿意,关她陈茉芝麻绿豆事?不仅喋喋不休,还一直强调这样不要脸,这种不要脸的事,陈茉都不知道干了多少次了。 陈茉一直仗着自己漂亮,跟沈清辞关系好,老让男生们给她买饮料,上次几人一起出去吃东西,杨宁手上带着三个铂金戒指,沈清辞看他的戒指好看,杨宁就拿下来给她看看,完了,说那个小的他带得不是很舒服,就送给沈清辞吧。 沈清辞不要,杨宁说无所谓,他还有,反正那个小的他带不上。然后陈茉一听这话,就双眼放光,缠上去强行取杨宁手中的戒指,她取戒指就算了,还要取杨宁手中那个最大的带这着钻戒指,一边嗲嗲的说,“小辞有,我也要,你也给我一个吧。” “不行啊,这个不是我自己买的,我爸给的,我回去不好交代。”杨宁这人就是典型的冤大头,性格阔绰老实,不懂得拒绝过分的要求,凡是别人提了,他都尽量满足。 但陈茉要的那个戒指是他爸买的,杨宁说什么也不能给她,陈茉眼见拿不到了,话锋一转,要他手上另一个铂金戒指了,“我不管,反正你要给我一个,小辞有,我也要。” 她虚荣心很强,行为跟强盗也没什么区别,自个要别人的东西,还要拉个人下水,一直把沈清辞挂在嘴上标榜。 “我的事关你什么事?我跟杨宁关系好,她萧九九跟杨宁是什么关系?话都没说过,看杨宁有好处给她占,就上来假熟!”陈茉牛头不对马嘴的说着,她的性格就是典型精过头,这种性格一般去哪都不讨喜,自己吃亏一点就斤斤计较,别人吃亏她就觉得理所当然。 “就为了一条口香糖?”蔚北北冷笑,一把拉出九九塞在桌兜里的书包,拉开拉链,一书包的进口糖果巧克力,蔚北北眼神危险,“她萧九九家的零食多到可以开个超市,用得着为了一条口香糖去巴结杨宁?这种事,就你陈茉会干吧?而且你自己那么干了,你还要抹黑所有人?” 陈茉脸色难看。 沈清辞适时站起身帮陈茉讲话,“都是一个球队的,蔚北北,别太过分了。” “谁跟她是一个球队的啊?”蔚北北讽刺,“成天拿着一个彩球在那挥啊挥,傻不吧唧的,谁稀罕。” 这话一出,啦啦队几个女孩脸色都变了,蔚北北就是故意损她们的,笑容讥诮,“难道我们打球的时候,你们在那挥啊挥,就能给我们加分了不成?” 原来的啦啦队一直被称为美的化身,多少人为了看啦啦队这些美女才去看的球赛,所以篮球也变得炙手可热起来。 但这跟蔚北北没什么关系,他人气一直很高,就算不靠啦啦队,也是人气爆棚。 眼下被这么讽刺,沈清辞也冷了脸,“蔚北北,一个大男人气度要大一点,你跟个女孩子计较什么?争个输赢你有什么好处?脸面很有光彩吗?” 蔚北北不怒反笑,拖长尾音说,“损别人的时候就不觉得自己过分,现在被反损就觉得自己无辜了?一口气咬定别人没度量,爱跟你们女孩子计较?那你们呢?说错话被人扇耳光本来就是正常的,为什么要撕了别人的书?你们就可以乱说别人坏话,欺负人,就不能正视一下自己的问题,不是你们先挑事会闹得大家撕破脸皮?” 蔚北北的口才一直很好,九九听得眼皮一跳一跳的,他也太毒舌了,含沙射影骂人还要带着一群人一起骂。 沈清辞气得说不出话,微微颤颤的手指指着蔚北北的鼻子,“你……” 蔚北北打掉她的手指,一点情面都不给沈清辞,“我什么我?我说错了吗?你们花别人钱就是天经地义?别人花就是不要脸就是恶心了?” 沈清辞生来美貌,集优点智慧于一身,什么时候被人这么不客气的损过,她蠕了蠕唇,脸色涨红,“我有这么说过萧九九吗?” “你没说过你可以不要对号入座,多事。” 沈清辞脸色一下子全煞白了。 陈茉咬着唇,因为被蔚北北当众羞辱惹红了眼角,她无言以对,趴在桌子上哭起来。 没有人出来帮陈茉说话,她本来就不得心,况且蔚北北说的话都是对的,钱是杨宁的,人家爱给谁糖就给谁,跟她陈茉挨不到关系。 陈茉趴在九九的书桌上,肩膀一抖一抖的,嚎啕大哭。 九九心里反感,哭就哭嘛,干嘛在她的位置上哭,等下把桌子哭湿了她还得去擦干净。 想着心里就有点烦躁,反正陈茉是不会道歉了,她萧九九也没必要傻站在这里,于是转身出了教室,站在走廊上看风景。 楼下的梧桐树苍苍郁郁,偶有三三两两的小黑点在跑道上移动,在慢跑。 不一会,九九发现自己被一个黑影罩住,她扭头,就看见蔚北北站在自己身边,手插在口袋里,一身桀骜。 “九九。” “嗯。”九九轻轻应了一声,兰仲文不让自己跟蔚北北说话,所以他们已经快半年没说过话了,有些生疏。 “终于肯跟我说话了吗?”蔚北北微笑,却有说不出的心酸。 听见这句话,九九心里像郁着一口气,难受极了。 “九九,你的书被陈茉撕烂的,我的书本送你吧,这是我为你做的最后一件事了。”良久,蔚北北突然开口,“我马上要去上海了。” “啊?你为什么要去上海?” “学校的少年大学名单已经批下来了,我是其中一个,获得跳级批准。” “哇,那恭喜啦。”九九眼珠乌亮,真心替他高兴。 微微苦笑,“恩呢” 离别的钟声已经响起,心里有多少遗憾,掩埋吧,掩埋吧。 如果这个少女终将不能在自己的生命中褪去,那就珍藏吧,珍藏吧。 只是有些话,不知道该不该说,今日不说,也许以后都没机会了,今日说了,也许以后都会嘲笑自己吧。 蔚北北内心煎熬,离别让他的心焦躁,他不想离开,却又很想离开。 恋而不得的痛苦令他成熟,可是恋而不得的痛苦又折磨着他,爱不到心中所爱,更是加倍的痛苦,看着她和别人快乐的在一起,会吃醋会生气会难过,可是看不到又很想念她,时时关注她,无法控制自己的大脑。 半年了,他压抑了半年,想过她会回来找他,最后他要离开了,她还是在兰仲文身边。 蔚北北在心里默念了两遍,萧九九,我喜欢你。 他发誓,默念到第三遍的时候他一定要大声说,萧九九,我喜欢你。 他要让整个教学楼都听见这句话。 当他在心里默念第三遍我喜欢你的时候,他的手心都紧张得冒汗,抿了抿唇,“九九……” “九九。”身后传来了一抹低迷的男音,“你站在那里干嘛?” 九九回头,就见兰仲文抱着一沓作业本从远处走来,蔚北北的嘴巴抖了抖,化作一句轻喃,“没事了,你去找他吧。” 九九莞尔,跑到兰仲文面前替他分担了一点作业本,“你怎么去了那么久?” 兰仲文唔了一声,“刚才校长把我叫去了,跟我说了个事。” “校长跟你说了什么啊?” 兰仲文默了下,“我晚上在告诉你吧。” 声音越来越远,蔚北北已经听不见了,嘴角微微发苦,未说出的话,到了最后一刻还是没来得及说出。 成了毕生的遗憾。 只是离别来了就是来了,他站在逆光中,轻轻莞尔,“再见了,萧九九,再见了,我的爱。” 而这头兰仲文和萧九九已经走到教室了,九九刚把作业放下,就摇着兰仲文的手臂说,“校长到底跟你说了什么?快告诉我。” “九九,你真的想知道吗?”兰仲文没什么表情,九九预感到,这不是什么消息。 但她还是重重点了点头。 “九九,学校的少年大学生名单批下来了。” 九九一愣,笑容凝在嘴角,“你也在名单内?” 兰仲文点了点头,“三个名额,我,蔚北北,云卿。” 九九不知道说什么,嘴巴张了张,化作一句,“那很好啊。” 兰仲文见她情绪低落,知道她不开心了,轻轻叹了口气,凑到她眼前,“这个名单是我上个星期五提交的,那天要去香港,我怕会影响你的心情,所以没告诉你,你生我的气吗?” 九九轻轻摇头,“不气啊,这是好事,为什么要生气?” 离别是空洞的,讲得再多都显得苍白,他不可能不走,她也不可能去留他,跳级上大学本是证明他优秀的里程牌,他将越来越优秀,站在金字塔的顶端。 九九内心难受得叫嚣,却还是强行压下心头的酸楚,挂上笑容,“什么时候走?” “九九,你别这样好吗?”兰仲文凝眉,表情脆弱,“你要是难过,你就说出来,我不想你压抑自己。” 看看九九受伤的表情,兰仲文的心好像被掏空了,空茫茫的,无力去抓住什么。 他突然后悔了,可是他又必须要强大,只有强大,才能保护九九,令她一生快乐无忧,纯净如初。 “难道你还想让我在全班面前哭不成?”九九眼角酸涩,她眨了眨眼睛,眨去那抹蒙住她眼睛的朦胧,“你在香港给我买衣服,买耳姝,我说什么你都听我的,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是不是?你觉得愧疚我?” 怪不得那时,他对她那么好,又给她买鲜花,买贴纸,买衣服,买耳姝,甚至说要订婚,这都是因为他愧疚了是不是? “不是的。”兰仲文摇头,眼珠因为痛苦变得幽暗,“九九,我不告诉你,不是因为我想瞒着你,而是我无法看着你难过的表情,我想如果我告诉你了,你一定会很伤心很难过的,我不愿看到你难过伤心,这样我的心会好痛。” “因为你的心会好痛,所以你就等到最后一刻才告诉我?这样你就觉得我不会难过伤心了?”眼中的水汽越聚越多,九九伸手抹掉,下巴轻轻颤抖。 她一点也觉得不开心,真的觉得很恼火。 明明说好要订婚了,却在关键时刻离开,这都是什么事啊?他走了,他还是那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兰仲文,而她呢?她要怎么办? “九九,你别哭。”兰仲文慌了,伸手盖在她眼皮上,让她在黑暗里平静一下,“九九,不要哭了,你听我说。” 九九深深吸了一口气,感觉鼻子被一股热流堵住了,她哽咽得不行,捂住自己的嘴巴,不让自己哭出声音来。 兰仲文趴到她耳边,轻轻哄她,“九九,你不要哭了,乖,我只是去上大学,又不是不回来了,这样好不好,我每个星期都回来看你。” “你不是要去上海吗?那么远,你时间怎么够?”良久,九九深深吸了一口气,找回自己的声音。 “够的,坐飞机只要三个小时,我以后星期五放学就回广州来,好不好?” 九九没说话。 兰仲文紧紧握着她的手,神情认真,“九九,以后我不在你身边了,你不准懒惰了,要好好学习,以后考到上海来,跟我在一起,好不好?” 九九还是没说话。 “求你了九九,你不要不说话,你这样我会害怕。” 九九看了他一眼,抿嘴,“你害怕什么?” “每当你这样,我就觉得我们的距离好远,我不想你疏远我,我去上海,我也怕你会忘了我。” “我不会的。” “你答应我,不要喜欢别人好不好?” 九九想了下,点头,“我会去上海找你的。” 兰仲文莞尔,“嗯,九九,你别不开心了,我们每个星期还是可以见面的,可以去约会。” 九九破涕为笑,“如果太远的话,你就别老回来了,一个月见一次也可以。” “不要,我要每个星期都看见你,确认一下你有没有变心。” “兰花儿。” “嗯。” “你说,我们这样是不是算真正在一起了。” “嗯。” ------题外话------ 晚上还有一更万字的,么么哒,等序序去码出来! 正文 第四十五章 告别会上的倾诉 少年大学名单贴出来后,全校哗然,碎了无数个理想梦,也碎了无数颗少女芳心。 尤其是帅哥风云榜的粉丝们,一帅和二帅都要离开学校了,哀嚎声充斥整个教学楼。 但凡兰仲文和蔚北北走到哪里,都有一群女生站在走廊上挥手大喊。 “一帅二帅看过来,我们喜欢你们……” “我们舍不得你们……” “去了上海要好好照顾自己……” 教学楼扔下了无数无数A6纸叠成的风车,迎着风,风车璇着风翼飘荡在空中,试图引起他们的注意,也是为他们送别。 有同学见了,纷纷跟着模仿,高二即将结束,很多人开始撕自己的书本,用来叠飞机,风车。 一架架纸飞机和风车飞进风里,带着少年少女们青涩朦胧的爱意和想念,即将在今日告别。 临行前,尖子班的同学要给他们三人开个告别会,在学校附近的一间卡拉OK包了个大厢。 80年代的KTV不叫KTV,叫卡拉OK,在老一代人的想法里,卡拉OK就是男女乱搞的色情场所,到处都是嗑药和灌迷药。 但其实卡拉OK就是一个唱歌的地方而已,当晚人员一满,气氛嗨到了极点,成扎的啤酒源源不断地补充进来,喝得男同学们一个个东倒西歪。 “没有一声再见,没有半声嗟怨,淡淡去但无言,过去终于过去,留下了当初一切在怀念,每段美好的片段,脑海一再闪现,是否能证实曾与他有缘……”屏幕前,云卿拿着麦克风,包间摇曳的光影里,谁也没看见她眼中闪着泪花。 斑斓的灯光滑过兰仲文清隽的面颊,忽明忽暗,云卿最后凝神在看了他一眼,视线落在他与九九相缠的十指上,“但结果在眼前,事实证实无缘,我已不敢再说,来日可相见,你我相隔多么远……” 九九知道云卿在对兰仲文告别,她轻轻叹了口气,内心怅然,“她那么喜欢你。” 指中的力气收紧了些,兰仲文的大掌包住了她的小手,面无表情,“那又怎么样?” 九九低着头,没说话。 光影闪来闪去,流泻在九九无暇的面容上,兰仲文心中一动,低声哄她,“九九,你不要想太多了,她对我的感情不是爱,只是一种崇拜和欣赏,这种感情不能说是爱,等到她遇到自己真正的归属,就会明白了。” “不,这是爱。”九九可以肯定,“我在书上看过一句话,说男人是因为怜惜而爱上一个女人,而女人是通过欣赏而爱上一个男人,她首先得欣赏你,才会产生爱意的。” “可是我不喜欢她。”兰仲文轻笑,词简意骸,“九九,你知道我对这些事情不感兴趣的,我讨厌情情爱爱的羁绊,这一生,我遇见一个你就够了。” 九九没说话,兰仲文的声音轻轻的,荡进她内心的柔软处,“爱一个人需要消耗掉所有热忱和深情,九九,我今生只愿发生一次,而这个人,就是你,如果将来你跟我分手了,我可能不会结婚了。” 九九一愣,“我怎么可能会跟你分手?” 兰仲文莞尔,“我说的是如果,我只是希望通过这些话,让你知道我心里是怎么想的,我不会喜欢别人,因为她们从来就入不了我的眼。” 九九没反驳,静静听着。 兰仲文不是一个喜欢说甜言蜜语的人,相反,他时常教育她,苛责她。若他说出这些话,必定是能办到,才敢承诺。 红绒面的沙发上,九九的头一歪,靠在兰仲文肩上,姿态慵懒,“我也是,如果我不能和你结婚,我一辈子也不会结婚。” 除了兰仲文,她真的猜测不到自己还能爱上谁,这个扎根在自己心底的男孩,他的虔诚让她依赖,让她想和他分享一切忧愁和快乐。 每当她受到欺负,遇到困难,难过,低落,消极,他总能像盏明灯,指引她走向正确的方向,让她感觉温暖感觉爱。 这个动作温暖了兰仲文,他伸手给她拿了块西瓜,九九接过,慢慢吃着,心中柔软。 每次跟他说话,总有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的感觉,一下就能茅塞顿开。 见他们旁若无人的靠在一起,甜蜜温馨,有的同学开始打趣他们,说一帅跟小尾巴简直就是连体婴啊,到哪都要黏在一块。 兰仲文但笑不语,九九脸红,低低说了句要去上洗手间就跑了。 昏暗的过道上,各种音乐隐隐传来,洗手间就在走廊尽头的拐角处,她走过去,迎面一个莽撞的身影撞来,九九吃痛,揉着被撞疼的手臂抬头,刚好看见一张熟悉的脸。 吴夏那张红扑扑的苹果脸此刻泪流满面,飞也似跑过九九身边。 九九吃了一惊,疑惑的拐过转角,半掩的灯光下,蔚北北的脸似蒙了一层暗影,眼珠毫无波动,像陷在死水里。 九九一下子就猜到了八九分,她上前走了几步,“北北。” 蔚北北抬起那双妖妄的眼,一瞬,清明起来,“萧九九。” “你跟吴夏……”什么情况? “没什么情况,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蔚北北假装轻松地说着,看见九九肃着脸,显然很讨厌他这副吊儿郎当的样子,随口拿别人的感情事来抄气氛。 他嘴角的笑容凝住,看着九九,眼窝深深,“萧九九,我喜欢你。” 这一刻,他终于说出来了。 胸腔里压抑的感觉快淹没了他,这份如千斤巨石般的爱意,终于可以说出口了。 九九明显楞了一下,表情有些不自然,“啊?” “好不容易说出来了,你却没听清,这到底是天意弄人呢,还是我们真的那么没缘分?自作多情到最后,还被你蠢哭了。”蔚北北笑容灿烂,眼珠却极暗,看得九九心里沉沉的,有些喘不过气。 其实九九听清了,但是不知道怎么回答,更多的,是因为她回应不了他的感情,若是去深究这个问题,有些东西又会变质,例如他们本就薄弱的友情。 可蔚北北却不打算让她装傻唬弄过去,今日他喝了酒,酒精分子在他的血液里叫嚣沸腾,让他很想干点什么疯狂的事情。 什么叫告别会?那就是从此各奔东西,天各一方了,有些话现在不说,就真的迟了。 他抬起那双如迷雾的眼睛,眼底晦暗苦涩,“萧九九,初三那年毕业我去找你,对你说了声对不起,今天我在找你一次,我要告诉你,我喜欢你。” 九九突然沉默,低着头,不知道该说什么。 蔚北北也沉默。 半响,九九低低开口,“北北,我眼睛受伤那会,你无微不至照顾我,我很感激你,同时,我也愧疚你,因为我一声不响就没跟你说话了,很对不起。但是今晚,我不想跟你谈喜不喜欢的问题,我只想对你说声谢谢,在说声对不起。” 蔚北北失笑,眼睛在暗处闪着诡异的光亮,“初三那年我去找你,没得到我想要的答案,所以我在心中挂念了你两年,今日我对你说喜欢你,你又不给我答案,你是想让我挂念你一辈子吗?” 九九猛然抬头,嘴唇蠕了蠕,“对不起北北,我不喜欢你。” 不是欲拒还迎,而是害怕伤害一颗美好的心,被人喜欢是一件美好的事,应该感恩,而不是随意的践踏。 但是,真正的爱又不能将就随便,就像兰仲文说的,爱一个人需要耗尽自己所有的爱和热情,她已经把一切都给了兰仲文,无法在分出一丝丝心神去感受别人的爱。 所以长痛不如短痛,就让北北在清醒之中重生吧。 北北的笑容僵在脸上,九九不知道还能说什么,慌乱转身离开。 昏暗的过道上,蔚北北拉住她的手,她感觉得到那双手带着紧张的汗湿,微微抖着,像要用尽所有的力气抓紧她,九九像被施了咒语般,定定地任他捏痛了她的手。 一切发生在电光火石间的几秒钟,她却感觉到时间宛若静止,蔚北北抱住了她,九九下意识挣扎,蔚北北死不松手,把她更紧的抱在怀中深处,“别动,我只是想抱抱你。” 头埋在她肩膀上,痛苦地呢喃,“以后,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九九突然停止了一切挣扎动作,只因他那句近乎祈求的话,任他紧紧抱着,他的眼睛隐在暗处,看不分明,“说不定我们一辈子都不会再见面了,九九,你以后会想念我吗?” 九九本来想说不会,又怕太伤他的心,只好轻轻点了点头。 既然不会有见面的机会,就让他高兴高兴吧。 蔚北北莞尔,笑容桀骜,已恢复了轻佻的花花公子模样,“如果想我,你就给我打电话。” 九九眉头一皱,用力推开了他,没点正经的。 蔚北北嘴角还挂着欠揍的晃眼笑容,九九懒得搭理他,转身进了旁边洗手间。 蔚北北看着她消失在门口的身影,笑容惆怅,“希望再见,我们仍然是朋友。” 包间过道的尽头,印着抹挺拔的身影,少年穿着灰色毛衣,惑人的眉眼冰冷无温度,看着相拥的两人,悄然消失在过道上。 九九上完厕所,看着镜子中的脸,唉声叹气,提不起劲。 她都想不明白蔚北北为什么喜欢自己,自己好像没什么优点啊?包括兰仲文的喜欢,其实她都不明白。 但如果她能明白,那兴许就不是爱了吧。 重重叹了口气。 算了,想不通就别想了,免得越想越头痛。 离别的夜晚,一切都是那么惆怅,她望着镜子深处,那里,正倚着一抹曼妙的身影。 沈清辞走过来,嘴角挂着抹不知是苦还是无力的笑容,“萧九九,你要和兰仲文订婚了?” 这个夜晚,因为学校两大光环人物要离开,所有人都心事重重,仿佛不倾诉出来,以后就没有时间了。 九九很疑惑,为什么沈清辞知道这件事?但既然她知道了,九九也就不瞒着她了,点了点头。 沈清辞苦笑,“我原来以为我还有希望的,没想到你们已经走到这个地步了,哎,可笑我还在跟你竞争,结果你都变成他的未婚妻了。” “然后呢?”九九反问,沈清辞这个开场白一点新意都没有,让人一眼就看穿了她的计划,比起戴雪,沈清辞真的不堪一击。 “什么然后?”沈清辞一脸茫然,装无辜。 “你现在想告诉我什么呢?想说你和兰花儿是青梅竹马,门当户对,我不配他,你才配,是不是?” 从前兰仲文就说过,如果有人上来跟她说,萧九九,你配不上兰仲文,你就要反击,幸福是握在自己手中的,一味去听信别人,动摇自己的立场,只会把自己搞得人不人鬼不鬼,患得患失,一点安全感都没有。 沈清辞楞了下,“不是,我想祝福你的,他会和你走到这步,我相信他是真心喜欢你的,我来只是想告诉你,我有多么喜欢他。” “你告诉我又有什么用?我又不是他,回应不了你的爱,还有,如果你是真心祝福我,你应该把你对他的爱放在你心里,而不是来这里跟我讲你有多喜欢他。” 沈清辞脸色难看。 “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因为你不是真心祝福我的,你只是要告诉我这些,博得我的可怜,让我跟你做朋友是吗?然后动摇我的心,让我跟兰仲文吵架对吧?但是抱歉,我很相信他,除非他跟我分手,不然我不会分手。” 沈清辞咬着唇。 这个计谋辛璇就对舟周和陈心栾用过,她当初还是亲眼所见的呢,闺蜜抢自己姐妹男朋友,搞得反目成仇。 见沈清辞没说话,明显是被九九的反应打乱了计划,不知道怎么回答,九九抿了抿唇,直接说道:“我最后在告诉你一次,你我不是一路人,永远都不会是朋友,就算是朋友,那也一定不是真心朋友,所以没必要玩什么手段,至于兰花儿,我劝你还是死心吧,你抢不走他的。” 说完转身离开。 兰花儿这男人,除了对自己温柔外,其他人他一概冷漠无情,这是他的本性,与生俱来的疏离,谁也改变不了他,如果那些女孩有办法,早去勾搭他了,哪还需要来自己面前讲废话? 所以九九明白了,她也必须变得强大,如果她跟不上兰仲文的脚步,她就会一直被这些苍蝇缠着,弄得心神俱累。 从喜欢兰仲文的女孩来看,戴雪,云卿,沈清辞,这三个哪个不是女孩中的佼佼者?一个有智慧,一个有梦想,一个有斗志,但都不是什么好人,所以自己也不必当好人了,在那样下去,只会被人抓着弱点欺负,她也要强大! 沈清辞站在厕所内,一改刚才的柔弱样,冷笑勾唇,“萧九九,算你聪明。” 九九回到包间内,兰仲文已经喝醉了,倒在沙发的角落里,长长的睫毛盖在脸上,似凝了一层薄霜。 包间的气氛有点不对,九九慢慢走进去,盈盈小声靠到九九耳边说,“刚才你不在,班长跟蔚北北在拼酒,是你们发生了什么事吗?” 能发生什么事? 九九也是一头雾水,扭头看了眼还坐在角落里喝酒的蔚北北,他握着酒瓶子直接一瓶闷,不要命的喝法。 九九看得直摇头,却不会去管他,她一直就不是多事的人,既然拒绝了,就要做点实质性的东西,别这头跟别人说对不起,那头就给别人希望,这样不是为他好,而是害了他。 于是她笑着对众人说,“你们玩得开始,兰花儿喝醉了,我们要先回去了。” “这就回去啦?”班上的男同学从骰子中抬头问她。 “是呀,时候也不早了,我们得先走了。” “那好吧,有时间再聚。” “好。”九九说完,走到沙发的角落里去扶兰仲文,兰仲文的身体软得像滩泥,趴在九九怀中,九九用手拍了拍他的脸,“兰花儿,你醒醒,我们要回去了。” 兰仲文缓缓睁开眼,那双无暇的眼因为醉意而染上一层迷离,他看见九九,突然就笑了,伸手抱住她,力气之大,把她整个人拉得重心不稳,摔在他身上。 众人起哄,兰仲文双目失焦,显然是没有意识的,轻轻喃了句九九,唇就印在她唇上了。 耳边瞬间传来了男生们的口哨声,“班长真男人啊。” 九九面颊绯红,用力推开兰仲文,奈何兰仲文始终不放手,像小孩子一样挂在她身上。 最后没办法,九九只好让兰仲文抱个够。 包间里同学全都笑疯了,口哨声尖叫声融成一片。 兰仲文也笑,双臂紧紧抱着九九,笑容稚嫩得意。 九九怎么都挣不开,只好鼓着嘴躺在他怀里,圆圆的眼珠乱转,突然感到一抹促狭的笑意从眼角一闪而过,九九低头,在兰仲文眼中捕捉要一丝计算。 哼,这个兰仲文,原来是装醉的。 九九灵机一动,手就呵到兰仲文腰上,他最是怕痒,一下就撒了手,九九手脚获得自由,快速站了起来对同学们告别。 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装醉,可能是想离开了吧,于是也没拆穿他,扶着看似醉醺醺实则清醒的兰仲文离开。 回家的路上,霓虹闪烁,热闹熙攘。 九九把兰仲文扶到卡拉OK门口,见人烟稀少了,就用力推了他一把,把他推离自己的怀抱。 兰仲文后退几步,站定脚,低垂的头也抬了起来,眼底一片清明,哪还有刚才那副连路都走不稳的样子。 “你为什么要装醉?”九九斜眼瞪他。 “因为我要报仇。”兰仲文的语气轻轻的,“刚才我看见你和蔚北北在过道上搂搂抱抱,你们是在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吗?” 九九惊讶地瞪大眼睛,“你都看见了?” “嗯哼。”他点了点头,表情平静,不像生气了。 居然不生气,九九指着自己,“你居然不生气?相信我?” “前头你才给我发过誓,我不信你我信谁啊?”兰仲文叹了口气,语气无奈,“我也很想生气的,但是我更信任你。” 九九心里温暖,微笑看他。 兰仲文的眼睛亮亮的,捏着她的鼻子,“快说,你们刚才在那干什么偷鸡摸狗的事情了?” “你才干偷鸡摸狗的事情呢。”九九没好气地打掉他的手,“什么事情不能告诉你,但我可以肯定的是,我没有对不起你。” “是吗?”兰仲文半信半疑。 “嗯哼。”九九也学着他的样子点头,“肯定的,还有,刚才你的小青梅来找我了。” “我的小青梅?谁啊?” “就是沈清辞啊。”九九掩唇偷笑,眼睛晶亮,“不过,我已经搞定她啦。” 还搞定得很好呢,刚才把她说得脸色铁青,真的很爽。 九九这么想着,就笑出了声音,分外愉快。 “嗯。”兰仲文轻轻应了一声,低头看他,五官如浮雕般俊美无死角,“九九,我明天就要走了。” 气氛一下子变得沉默。 九九轻轻嗯了一声。 兰仲文把她搂进怀里,“九九,我好舍不得你。” 九九靠在他的胸膛上,听着他强而有力的心跳,有些晃神的问,“明天几点的飞机?我去送你吧。” “下午的,那时候你在上课呢,别想找借口逃课,在学校好好上学,我星期五就回来看你了,你要好好学习,我会随时查看你的作业本的。” “知道了。”真是好啰嗦。 ------题外话------ 写了一个下午,二更终于码完了,8点了我受不了了,我去睡觉了,这两天卡文卡得好严重,好头疼,亲宝拜拜么么哒 正文 第四十五章 女孩们的心计(有二更) 兰仲文和蔚北北离开后,学校顿时一片冷清,啦啦队也懒散了很多,变得爱跳不跳了。 月底就是田径赛了,九九参加了短跑运动和水上排球赛,每天放学都要参加训练。 吕颖和自己都参加了水上排球赛,每个赛队7人,除了她们两以外,其他五个全是啦啦队的人。 因为兰仲文离开了,沈清辞也变得没有那么敌视九九了,每天训练,大家都是各就各位,该干嘛干嘛。 其实沈清辞心里另有一番盘算,等到比赛那天,她萧九九就知道怎么死了。 最近九九迷上了麻辣烫,这是吕颖带她去吃的,凡是训练完了没事,她们就会去吃上一碗辣乎乎的麻辣烫。 九九是地道的广东人,饮食以清淡为主,吃不惯辣椒,每次都被麻辣烫的串串辣得流眼泪流鼻涕,眼睛被熏得红红的,惹人怜爱。 吕颖大笑,九九已经辣得吃不下去了,放下筷子歇歇。 麻辣烫就是这么奇怪,明明味道不是那么好闻,明明辣得让人吃不下去,可偏偏就是觉得好吃,尤其是加上了醋,会觉得酸酸辣辣的,很是开胃可口。 吕颖跑去路口给她买丝袜奶茶解辣,这种吃法要是被兰仲文知道了,非被他骂死不可。 自从兰仲文去上海上大学,九九是又孤单又自由。 每天早上,门口在没有那个给自己送牛奶的少年了,上学的路上,在没有那个跟自己谈笑风生的少年了,上课的时候,在没有那个检查自己作业的少年了,放假的时候,在没有那个陪自己玩闹逛街的少年了。 一切都是那么让人不习惯,天天陪在自己身边的人,突然不见了,真的让人孤单得发狂。 他不在她身边了,不会时时刻刻提醒她教育她了,一切自觉都要靠九九自己去坚持。 九九现在每天早上都会自己蒸牛奶,自己上学,上课认真听讲,作业按时完成,过得很有规律。 因为认识了吕颖,九九对美的世界被打开了,她十六岁了,会爱美自恋了,吕颖教她怎么扎漂亮的头发,怎么化妆,怎么穿出衣服的潮流和风韵。 九九从前的衣服都是萧妈买的,萧妈喜欢给九九买正统的刻板洋装,穿起来高端典雅,就像个洋娃娃,也因为衣服价值不菲,让人一眼就能分辨出她是个富家小姐。 但是九九现在不喜欢那种衣服了,觉得土得掉渣,她十六岁了,心理开始叛逆,离经叛道,坚持自己的主见和眼光,要萧妈给她钱自己去买衣服。 她现在喜欢穿颜色鲜艳的宽松上衣,黄的澄的枚红色的,衣摆收进浅白高腰裤或者牛仔吊带裤里,是80年代香港年轻女性最流行的中性风格。 萧妈老说她穿着个袋子,一点端庄的样子都没有,九九不予理会,年轻人的目光和老一辈的不一样啦。 她变得像个正常的女孩了,打扮潮流,风格百变,还剪短了自己的头发,短发齐肩,烫蓬起来,衬得那双淡静如海的眼睛更加狭长明亮。 十六岁的萧九九,彻底褪去了青涩的邻家妹妹形象,变得叛逆,穿着别人眼中怪异自己却欣赏的风格,且为了突出自己的另类,她还把自己的校服改短,收进高腰裤里面,帆布鞋,涂鸦上漫画人物的画像。 她绘画神乎其技,笔下的漫画人物唯美鲜活,穿在她身上,简直就是活字招牌,为古板的校服添上一丝活力,羡煞了一片同学。 她由此变成学校的名人,靠着她独特清冷的画技,惊艳全校。 吕颖是第二个穿上涂鸦校服的人,两人勾肩搭背,背上的校服画着一男一女,此时两人站在一起,刚好合并成一张男女接吻图。 很多同学觉得有趣,开始模仿萧九九,学着她在校服上作画,但等到真要下手时,又画得扭扭曲曲,无形无神。 于是学校很多人开始靠近尖子班,卖萌求画。 校服涂鸦风靡全校,连乔漠和杨宁都画上了,兰仲文和蔚北北走了后,乔漠和杨宁就成了全校最炙手可热的帅哥了,一个英俊,一个多金,好不令人心动。 九九给他们两画了两个男男勾肩搭背图,看起来很是暧昧,笑死了一片同学,起哄他们有基情。 这天九九和吕颖训练完后,时间还早,于是她们决定去吃麻辣烫,九九骑着自行车,吕颖被班导骂太多次,现在不敢短裙了,和九九一样,穿着校服高腰裤。 路上,吕颖一直和九九聊天,九九笑点低,一直乐呵呵,笑得撞在树上,她机灵跳下单车,惹得身后一片爆笑。 原来是乔漠和杨宁,两人刚打完篮球,一身汗滴滴的,一边捂着肚子笑,一边指着萧九九,“萧九九,你居然撞树,你还敢在笨一点吗?” “你妹!”九九怒道,把单车扶起来,龙头已经歪了,她又想起兰仲文了,那次兰仲文把她的单车龙头撞歪了,急得脸色大变,还说要帮她胸口擦药。 嘴角不禁上翘,九九觉得,她已经好想念兰仲文了,恨不得他现在就在自己眼前。 今天星期三了,星期五可以看见他了吧? 九九这么想,手指一凝力,龙头被她强行掰正过来,她现在很多事情都可以自己解决了,没有人可以依赖,人自然就会成长。 乔漠的长手搭在九九的单车龙头上,贱笑道:“你们要回家了吗?” “没有啊,我们要去吃麻辣烫。” “好吃吗?”乔漠抱着篮球,好奇。 “很好吃的。”九九强调,酸酸辣辣的,一想到口水就要出来了。 “那正好,我们肚子饿了,一起去吃吧。” “行,那你们去取单车吧,我们在这里等你们。” “哪有那么麻烦?”乔漠直接跨上她的单车后座,“你载我去,回来我在来取单车,节省时间。” 我靠! 九九瞪大眼睛,“乔漠,你还要不要脸?居然让一个手无缚鸡之力之力的弱女子载你这个身高一米八三的大块头?” “美鬼,你不是男人吗?你什么时候去泰国变人妖了?”乔漠还是喜欢叫九九做美鬼,他歪着头,秋瞳剪水,“还有,我怎么叫大块头了?我明明是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的好吗?” “呸!”九九鄙视,“你赶紧给我下来,我载不动你。” “喲!美鬼我刚才明明看见你的粗手臂往龙头一掰,整个龙头都惧了你的狂风暴力,你看,掰正了。” 乔漠的嘴贱可不是名不虚传的,白的说成黑的,瘦的说成胖的,果然是学校第一嘴贫加嘴贱啊,好不贴切。 九九把袖子撩起来,抡紧手臂,细细的胳膊上出现一块三角肌,“姐可是有肌肉的人,你在惹我,我一巴掌扇死你。” “好了不贫了,我肚子饿了,懒得去取单车,不行就我载你吧,听说你这单车还是广州城内绝无仅有啊,让我试试手感吧。” “不行,给你骑肯定给你弄坏了,你笨手笨脚的,你去跟小颖一辆单车,滚。”九九是很宝贝自己这辆单车的,颜色鲜亮抢眼,以前还被偷过呢,是兰仲文帮她弄回来的。 怎么他一不在,九九觉得满世界都是他的影子,无论是什么事,都有他在影子在,无微不至的爱和关怀,早已在相伴的年岁中,深入骨髓。 平时见到不觉得稀奇,现在见不到了,反正觉得全世界都是他的影子,连空气中都浮动着他未离开时的兰花香,深入灵魂的思念。 于是乔漠载吕颖,杨宁载九九,出发去吃麻辣烫了,杨宁骑着九九的单车,耳根子都红了。 到了麻辣烫的摊子,乔漠又嫌弃的咦了一声,“味道感觉好臭。” 麻辣烫的客人吃完东西,汤都是被店家倒在旁边的地上的,又因为没有收拾干净,时日久了,就有一股若有似无的馊味在四周飘荡。 乔漠和杨宁的身高都达到了一米八以上,腿太长,坐在小桌子前,腿曲着放不进桌子里,伸长了又挡道,气得乔漠低咒一声,“什么鬼桌子啊?脚都不够放。” 九九无奈,“那你腿就曲着放在外面啊,哪那么多废话,我和颖要去点东西了,你们两要吃什么?” “随便吧,有什么好吃就随便点一些。” “那行。”说完,九九看乔漠心安理得的坐在那里等吃,瞪了他一眼,“麻辣烫很辣的,你去路口那里买点奶茶来。” “好。” 乔漠还没反应过来,杨宁已经出声应下了,他站起身,走了两步又回过头来,“你们喝奶茶有要求吗?” 这男生很是体贴,九九如是想,回道:“没有,原味就可以了。” 杨宁的面皮又红了。 九九心里毛毛的,一个大男人老脸红干嘛,怪怪的。 菜一上来,乔漠就嫌弃地皱起眉头,“看起来好像猪食。” “你可以不吃。”九九抽空回了句,继续埋头苦吃,然后,她又一次被辣得狂流眼泪,乔漠一个劲嘲笑她,吕颖却很反常,平时很多话的人,今天异常的安静。 吕颖喜欢乔漠的事,所有人都知道,初三的时候吕颖就扬言说谁要敢喜欢乔漠,打得她满地找牙。 于是乎,长相不错的乔漠就没人敢喜欢的。 但是两年过去了,这两人之间还是隔着一层隔阂,无论吕颖对乔漠表白多少次,乔漠都会拒绝。 要不是萧九九在,乔漠一看见吕颖,就会绕道跑的。 吕颖这人吧,有时候很有御姐的气场,有时候又很有逗比的气场,一切看她心情,是个随心所欲的自由人。 她只是打扮出格,心眼并不错,早就不想读书了,但她爸妈坚持让她念完高三,所以她才在高中生涯中浮浮沉沉,只为混日子。 这年代,基本能念完高中的已算是很优秀了,只有一部分人还会往上念书,直到大学毕业。 “不会啊,觉得蛮好吃的。”杨宁吃了几口,卖相很差,吃起来味道却不错。 男生们和女生们的食物观念不一样,女生喜欢各种吃的,会分主餐和副餐,主餐就是饭啊,面啊那类,副餐就是小吃啊,糕点啊什么的,会以胃的饥饿程度来选择食物。 但男生不同,他们基本都是肉食动物,无肉不欢,只喜欢吃实在的,肉多的,吃得饱的东西,所以当他们看见麻辣烫这种菜多肉少的东西,基本都是嫌弃的。 麻辣烫的精髓其实就在这里,平日里家里做的菜都索然无味,无论什么素食,吃起来的味道都很淡,很没食欲,而麻辣烫是把素食做成酸辣的,让人吃起来有种劲酸的感觉。 乔漠听杨宁这么说,便拿起一根莲藕雀雀欲试,肚子也饿了,他管不了那么多了。 不一会,麻辣烫的摊子又来了几个女孩,几个女孩点好东西,走过来,几双细长的美腿立在他们眼前。 “宁,你怎么也来吃麻辣烫了?”陈茉拍了拍杨宁的背。 原来是啦啦队的女孩子们,今日沈清辞没跟她们在一起来,所以陈茉这个啦啦队副队长是首头人。 杨宁转过头微笑,“刚打完球,肚子饿了,看见她们要来吃东西,就跟过来了。” 最近杨宁不怎么跟她们玩了,因为杨宁发现她们一群女生外加一群男生,出去都要他付款,有时候甚至要求他买什么东西给她们,或者跟他要零用钱。 十几个女孩,一到节日就要他各种买礼物,一人买一份,不然就生气。 完全就是把他当提款机了,他虽然是那种不太会拒绝别人要求的人,但是他也不傻,不买东西给她们就生气,不给她们零花钱就生气,他又不是她们老爸,凭什么受她们的气啊? 十几个女孩心思各异,这个跟他说那个坏话,那个又跟他说这个坏话,男人最是烦这样的女人,所以有多远就躲多远了。 “你饿了怎么不告诉我们啊?”陈茉的声音嗲得不行,九九一阵想吐,忍住了。 “噢,我没看到你们呀。”杨宁始终是个不会拒绝别人的人,跟九九当初很像,但是这群人就是抓住他的弱点,才一个劲黏上来讨好处的。 “那你现在不就看见我们了吗?过来这边跟我们一起吃吧?”陈茉眨眼卖萌,几个女孩都七嘴八舌的说着。 最近她们也感觉杨宁不太爱搭理她们了,还跟萧九九玩儿上了,那不是又一个土豪被抢走了吗?她们不能忍。 萧九九现在是名正言顺的兰仲文女朋友,全校都知道,她们想,一定是兰仲文不在,萧九九寂寞难耐,想勾搭杨宁脚踩两条船。 如果九九知道她们的心思,一定会惊得瞪掉眼珠的。 杨宁为难,“可是我们已经快吃完了,你们吃吧,等下我帮你们买单。” 几个女孩一听这话,都开心地笑了,“你真的不过来跟我们一起吃吗?” 态度也放柔了一些,没那么强硬的要求他过去跟她们一起吃东西了。 “不了,你们吃吧。” 几个女孩只好讪讪离开了。 临走前,陈茉朝九九露出了抹诡异的笑容,九九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这几天九九她们确实跟杨宁他们好了起来,杨宁只所以会被女孩们盯着缠着,就是因为他的性格,昨晚九九第一次跟他去吃麻辣烫,隔天,他就给九九她们买了好多饮料和零食。 这样的人,不被觊觎兜里的子才怪。 九九拿着他买的饮料,有些不好意思,想还他钱,被杨宁严肃拒绝了,九九只好说,“那晚上我请你吃东西吧,去吃素烧芋饼怎么样?学校东边新开了一家小吃,我们可以去试试味道。” “好啊。”杨宁爽快答应了,末了,有点害羞的问,“是我们两个人去吗?” “肯定不是啊。”九九笑,眼睛弯弯的,“我跟小颖一起去,你要就叫乔漠也来吧。” “这样啊,那好。”看得出杨宁有些失望,眼珠子暗暗的,很失落。 “那我先回去上课了。”九九有点尴尬地扬了扬手里的果汁,走回一班。 本来一切都好好的,但是下午放学前,杨宁和乔漠突然说不去了,球队要打比赛。 九九不疑有他,点了点头,决定和吕颖两人去吃。 放学时,吕颖和九九在操场上跑了两圈,为田径赛做准备,下个星期就是田径赛了,到时候要好好努力下,夺得好成绩给兰仲文瞧瞧。 九九心里这么想着,就重燃了干劲,多跑了一圈,她现在天天运动,身体比以前好了不知道多少倍,不会随随便便就生病了。 跑完,两人才慢悠悠骑着脚踏车去吃素烧芋饼,东边这家店是新开的,一二层供客人食用,环境优雅,采光明亮,不错。 九九和吕颖点好东西,拿着餐牌爬上楼梯,隐约听到男男女女的谈笑声。 楼上的声音怎么那么耳熟啊? 九九如是想,挽着吕颖的手转过楼梯口,就见杨宁跟啦啦队几人坐在远处的桌子上玩闹,见到九九,杨宁也是楞了下,脸色惨白。 陈茉却好像猜到了一样,挑衅地看了九九一眼,娇笑。 好像在说:敢抢我们的男人,自寻死路。 九九嘴角的笑容突然冷掉了。 哎,人呐。 她心里叹了口气,不知道人为什么老要玩手段,安安稳稳快快乐乐的活着就不行嘛?非要搞得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乌烟瘴气才高兴。 她分明没有去惹陈茉她们,但是陈茉她们就是不放过她,每天不挑衅她个一两次就浑身难受一样。 吕颖性格火爆,就要上前去质问杨宁,跟她们出来就出来啊,直说就行,为什么要骗她们说是要打球赛? 九九握住她的手臂,低声道:“算了,马上就要比赛了,别再生事端了。” 沈清辞最近都没跟她们在一块,陈茉带的几个啦啦队也不是水上排球队的人,九九猜陈茉做的事是沈清辞授意的,目的就是不想让九九参加比赛。 或者还有更深层次的东西,只是九九现在还没猜出来,毕竟她不是沈清辞肚子里的蛔虫。 但因为今天这件事,九九反而看出来了,沈清辞一直认为九九是个没大脑的人,一定不会看出她的完美计划,可九九看出来了,因为沈清辞没在场,如果她只是一两次不出现,那还情有可原,但如若是经常不出现,那就一定是有问题了。 眼下,还是不要理会她们的挑衅好,现在九九在学校的风头正盛,因为涂鸦校服的风靡,她现在是万众瞩目的对象,到时候水上排球赛,一定会有很多人来观看,如果她在关键时刻掉了链子,一定会被校长唾骂得很难看。 此次的水上排球赛是两校友谊赛,虽然说是友谊,但哪一方不是想赢?如果尽力输了一回事,但如果是在赛场出了事,临时不能比赛,相信校长都不会原谅你,关乎学校荣誉的事,你做好了就是学校的英雄,你做不好了,就是全校唾骂的对象。 九九可不想自己练习两个月的成果就被这么毁掉,毕竟她也是有荣誉心里的,想夺冠,为学校拿奖。 吕颖听九九这么说,也觉得有道理,咬了咬牙跟在九九身后离开。 杨宁追了上来,眉眼有些焦虑,赔笑道:“今天临时球赛取消了,我以为你们不来了,所以就没来,后来碰到陈茉,她叫我过来,我就来了。” “哦。”九九淡淡应了一声,“没事呢,你跟她们去玩吧。” 杨宁也是个祸端源头,因为他的性子本身就很会惹苍蝇,但九九不会去管他也不会去提醒他,因为他们还没熟到那个地步。 不过这一刻,九九觉得她应该远离杨宁,不然祸源就会不断向自己涌来,想避开也避不了,现下正是比赛的关键时刻,她不能掉以轻心,让沈清辞得逞。 这一次,她要正面迎战。 不在依靠兰仲文,而是靠自己的能力去解决麻烦,人不可以永远依赖着谁,也不可以选择逃避遗忘,她们是伤害过你的人,如果你不反击,她们就会得寸进尺。 就像杨宁的性格,杨宁不就是自己的翻版吗?以为对别人好,别人就会感激,然后和自己愉快的玩耍。 但事实却不是这样的,人一定要懂得对过分的要求SAYNO,才能做真正的自己,问心无愧就好,不需要让每个人开心。 就算你在优秀,也会存在对你不满的人,所以,只要你心里的第一预感说,这件事是不好的,那么你就要拒绝,不要勉强自己做不愿意做的事情,委屈自己让别人开心呢? 不需要! 为什么? 因为人都是互相的,你在为她们考虑的时候,他们并没有考虑你的感受,不然他们也不会提过分的要求,或者随意的伤害你。 杨宁若是不自己去杜绝这群苍蝇,就等着自己憋屈吧,无尽被索要,被要求,被烦得心神俱碎。 “九九,明天放学后我请你吃饭吧?”杨宁脸上有些不自然的尴尬,下午他一高兴,就把这件事告诉所有人了。 然后事情被陈茉听去,她就一直不依不饶的说她也要来,如果杨宁不答应,她晚上带人来捣乱。 杨宁知道陈茉跟九九有过节,不敢让她们两碰在一块,只好跟九九说他晚上有球赛,想着下次在请她吃饭赔罪,没想到就闹出了这事端。 他以为他和乔漠没赴约,九九晚上不会来的呢。 “不用了。”九九声音淡淡的,“杨宁,咱们不是一路的,还是各玩各的吧,你看,咱们也不是很熟,你跟她们出来就出来了,不用对我道歉的,没关系。” 九九说的这些都是心里话。 可却伤了杨宁的自尊心,他不可置信的瞪大眼睛,“什么不是一路的?你看不起我?” ------题外话------ 晚上有二更!哈哈,九九这个成长史我早就想写了,现在终于可以让她换个风格了,实在好开心,话说,我这章完全是帮麻辣烫打广告啊哈哈哈。 这里序序要跟大家求下免费的评价票或者月票哈,要钱的就不要了,免费的就砸死我吧么么哒! 正文 第四十六章 传说中易珈蓝 “我看不起你?”九九哭笑不得,“我怎么会看不起你呢,是你太惹女孩子喜欢了,我怕你跟我们玩,她们会不高兴。” 九九试图和他好好说,怎么说也是朋友一场,没必要闹得撕破脸皮。 “难道兰仲文不惹女孩子喜欢?”杨宁口气不岔,“他惹女孩喜欢你就不介意跟他玩,我惹女孩子喜欢你就介意了?” 九九一愣,正色道:“你们不一样,不能比较的。” 真的不一样,杨宁这类大方阔绰的人固然受欢迎,却太没有信任度了,因为对每个人都好,所以随时可以离你而去,然后对另一个好。 他的友情或者爱情,都没有保障。 而兰仲文天性疏离,在没认定谁之前,他一视同仁,无情到底。 而认定了一个人之后,他只会对那个人好,就算他不在身边,就算他在一堆女孩子中,也不会担心他会干嘛干嘛,不会担心他会做对不起自己的事,因为他压根没情商。 以他的优秀程度,只要稍稍示意一下,那些女孩们估计就会像狂风蝶蛹般冲上来,而为什么没有?就是因为他情商不够,他们一路走到在一起,如果不是九九先明白自己的心意,兰仲文估计都不会开口。 或者说,他只懂得喜欢就要对对方好,全心全意,而不懂去表达他的爱意。然后不喜欢的,天天在他面前晃悠他也记不住那个人的脸,典型的呆瓜一只。 但是他的爱,又是那么的令人动容,爱了,就全心全意,不爱,就无情无义,非常分明,不做任何讨好女孩子的事情,不做任何让女孩子抱有幻想的事情,也不接受任何女孩子的好意心意,克制自我,周到他人。 见九九突然严肃起来,杨宁知道撞到她的禁忌上了,有些无奈地说,“我不是要跟他比较,我只是希望你知道,我是很真诚想跟你道歉的。” 况且,他也比不了。 萧九九这人,虽然看着软软萌萌的,其实非常有自己的想法,杨宁之前是转校生,刚来学校那会,他就听到学校在传兰仲文和萧九九的绯闻了。 人人都说萧九九死不要脸,天天给兰仲文递情书,粘着兰仲文。最后缠得他没办法,才答应跟她在一起。 啦啦队的说法就更是夸张,说兰仲文和沈清辞本来是青梅竹马,两人两小无猜,郎才女貌,本是最万众瞩目的一对,却被萧九九使手段截胡了。 说萧九九利用蔚北北当翘板去勾搭兰仲文,故意跟蔚北北卿卿我我,惹兰仲文吃醋,事成之后就把蔚北北抛弃了,可见城府多么之深。 一开始杨宁挺讨厌她的,但是他也和学校的多部分同学一样,喜欢关注着萧九九和兰仲文的动态,两人有时候会倚在走廊上聊天,兰仲文喜欢摸萧九九的头发,动作温柔亲昵。 每当这时候,杨宁都会假装上厕所经过他们身边,其实大部分同学都会这么做,表面看着不经意,其实是想引起他们的关注。每当他经过,如果遇到萧九九转过头来,他便觉得心跳加快,冲击着他的视线网膜,让他有种心慌气喘的感觉,总觉得萧九九在对他放电,或者说,他觉得他要是出手了,萧九九一定是他的。 每次,他都以为会听到多么惊天动地的浪漫宣言,实际上,他每天都是听到萧九九在说什么什么好吃的,碎碎念,兰仲文一个劲的笑,偶尔捏捏她的脸,逗她一两句。 他从没听过两人说暧昧的话,比如我爱你,我也爱你。 却处处透着别人融入不进的深情暧昧,好像两人对外界筑起一道透明的屏障,这道屏障,任何人都无法介入,那么灵犀,那么浑然天成。 那时候,杨宁觉得九九并不是什么心思深沉的女孩,他喜欢她笑起来的样子,那么无害,眼珠纯净得海天同色。 他自己的想法是,九九是个软妹子,兰仲文怜惜她,所以与她在一起,可今日看来,事情又好像不是这么回事,她满身是刺,一点也没有柔弱女孩该有的温婉。 大抵是在兰仲文面前,她才是毫无防备的吧。 “杨宁,你不用对我道歉,我并不在意的,我也没有看不起你,希望你别想太多了,再见。” 说完和吕颖走下了楼梯。 那句再见,就像在拒绝杨宁尚未说出口的暗恋,令他还未开口,已经失去了机会。 这世界有一种人,你越喜欢她,你就会觉得她珍贵,就算你每天被自己疯狂的爱意困扰,夜不能眠,也不敢轻易说出口,因为你知道你得不到她,你明明就知道她不是你的,只是你不甘心,在心里幻想她是喜欢你的,可你同时也知道,只要你说出口了,你就永远失去她。 爱是一种看不见影子却可以感应得到的东西,当你喜欢一个人,就会觉得对方很特别,对对方的态度也与其他人不一样。 这时候,当对方刚好喜欢你,那么对方会热切地回应你,让你也感受到她的心动,可是当对方不喜欢你,而你又能从她眼中看到她思念另一个人而变深的瞳仁,那么,这已经注定输了。 如果萧九九真的对自己有那么一点点好感,她应该接受自己的道歉,并听听自己的解释,然后聊起来,化解这份误会。 但很明显,萧九九的言词冰冷,只想把他推得远远的,隔断。 杨宁捂着自己好像被掏空了的心脏,胸腔里似乎失去了些什么,难受得叫嚣。 吃完东西,九九跟吕颖家在不同方向,于是分道扬镳,九九慢慢骑着单车进了小区,她四处望了望,觉得今天的小区很像不太一样。 感觉比以往热闹了些许,离家越近,那种感觉越强盛,等她骑到家门口,便远远看见一辆香港车牌的敞篷车,80年代汽车都是长长扁扁的,拉风油亮。 但这辆车很明显不同,嗯,这种感觉怎么说呢,这辆车感觉有点骚包,静静停在那里,却像个侧卧的曼妙少女,摆出了最慵懒迷人的姿势在勾搭路人的眼球,很漂亮,也惊艳。 家里的笑声格外欢乐,九九知道家里来客人了,背着书包走进去,萧妈正在厨房里张罗水果,九九从玻璃隔门看向客厅,便见一截白皙的脖颈和一个烈焰红唇。 这女人的唇角有两个小括号,微微一抿,深了两个梨涡,很是性感迷人。 萧妈端着水果从厨房出来,见九九回来了,忙招呼她进去客厅,“九九,你小姨来了,快进去跟她打个招呼。” 九九瞪圆一双眼睛,传说中证券界的女魔头易珈蓝? 九九是好奇这个小姨的,于是甩了书包就冲进客厅里,萧爸坐在主位上泡茶,而萧爸的左侧,坐着一位身段窈窕的女人,那女人带着顶夸张的遮阳帽,边沿宽大,挡住了她的眼睛,只余下一抹绰约的侧影。 九九惊鸿一瞥。 彼时,那女人抬起了头,一双透骨追魂的凤眼直视萧九九,令她惧得退了一步。 这气场,太过诡异了,她的眼睛明明在笑,却很是犀利。 “你就是九妹?”那女人的声音极是好听,风风袅袅,配着那抹红唇,就像有某种魔力般,在九九脑海中挥之不去。 九九点了点头。 “我是易珈蓝。”易珈蓝如是说,伸出恍如美瓷的手,“很高兴认识你。” 她以成人相识的方式待她。 九九握住她的手,莫名地对有好感。 而易珈蓝也并不是像表面的那么冰冷,她笑了笑,眼珠狡黠,“我会在你家里住一段时间噢,你以后可以叫我珈蓝。” 九九有点纳闷,她明明就是自己的小姨,为什么要自己叫她珈蓝啊? 九九死也猜不到,易珈蓝纯粹是想装嫩,叫小姨,那得多老啊?她易珈蓝才不干! 一开始,九九觉得她是个很冷艳的女人,美丽却冰冷冷的,没有温度,但其实易珈蓝是个很奇怪的女人,这个问题九九是在晚饭的时候发现的,易珈蓝很喜欢吃包子,尤其是豆沙包。 擦掉口红的她看起来灵动飘逸,五官精致绝伦,就像一只大眼洋娃娃,琥珀色的眼珠,摄人心魂。 她都不吃菜的,只吃豆沙包,一边吃一边对萧妈说,“看到豆沙包,我才发现我以前吃的都是猪食,太好吃了。” 满足得眼睛都看不见了。 萧爸和萧妈都笑。 九九觉得自己和她有个共同点,那就是吃货。 夜里,萧妈叫保姆给易珈蓝收拾客房,她不依,坚持要和九九睡一个房间,萧妈说九九床小,怕担待了她,但是她还是不依,坚持己见。 最后萧妈没办法,叫九九晚上睡地铺,把床让给易珈蓝睡。 九九疑惑死了,客房那么多个,她干嘛要粘着自己啊?真是个奇怪的小姨子。 易珈蓝把自己的行李箱拖到九九房间,打开,里面一阵乱七八糟,一看就是个不会收拾自己的人,她在行李箱翻了半天,才怒气冲冲地拿起大哥大拨去一个电话,“喂,循宝,我的卸妆油放哪去了?白色袋子吗?好找到了……什么时候回来?我不回去!离婚!坚决离婚!你给我等着……下个月法院见!” 说完猛地挂掉电话,一边找卸妆油一边嘀嘀咕咕,“敢离婚,老子榨得你油都不剩一点。” 九九大囧,她刚才在跟姨父说话吗? 这气势,太尼玛吓人了。 据说姨父郁循是香港叱咤黑白两道的大胃王,大胃王是他的外号,意思是他要什么就得给他什么,凡是他看中的生意,没有他吃不下去的,并且吃下去了,就没有吐出来的道理。 全香港都怕了这个狡猾奸诈的大胃王,凡是被他看中了,就等着成为他的囊中之物吧。 九九想不明白,小姨跟姨父讲电话怎么好像在玩过家家的感觉?幼稚得可怕。 易珈蓝找完卸妆油,就心情美美的去洗澡了,九九不知道跟她说什么,于是把被子就地一铺,躺了下去。 过了三十分钟,易珈蓝哼着歌从厕所出来了,看见九九躺在地上,吃惊的看着她,“九妹,你怎么躺在地上?” “老妈说床不够睡,让我打地铺。” “靠,居然这么对待自己的女儿,这还是亲妈吗?”易珈蓝嘴角微微一抽,爬上床,“快到床上来。” 九九觉得她好好笑。 易珈蓝见九九不动,又催促了她一句,“快到床上来睡,地上太凉了。” “可是床不够睡呢。” “你小姨我还不至于那么胖,快上来。” 九九只好爬上床,躺在床沿上,怕挤着她。 易珈蓝一个翻身,手臂伸在九九的肩膀上拢紧,“九妹,你睡过来一点,让我抱着你睡。” 九九心里突然毛毛的,这小姨怪癖好多啊,睡觉还要抱着人的。 易珈蓝像是知道九九心里的想法,叹了口气,“我以前在睡梦中出过车祸,情况有点严重,所以我不敢一个人睡。” 她这句话刚说完,床头的大哥大就响了起来,她顺手接通,“我会睡不着?不用,不需要你,我跟我们家九妹睡觉呢,是的,九九软软的,抱起来很舒服,我才不抱你,你全身都是肌肉比枕头还不好用,等着离婚吧滚蛋!” 说着挂断了电话,易珈蓝心情不好,把大哥大甩到床头,“睡个觉都要烦我,讨厌。” 九九微不可见的往旁边挪了挪,这小姨的脾气太爆了,还是躲远点好。 “九妹你怎么睡那么远?快睡过来。”易珈蓝用力一拉,就把九九拖过去了。 九九咬着唇,默了一下,扭头问他,“小姨,你以前为什么会出车祸?” 原谅她是个八卦的妹子吧。 “这个嘛。”易珈蓝翘着腿,语气悠悠,“牛鬼蛇神太多了,怎么斗都斗不完,正所谓明骚易躲暗贱难防啊。” 九九噗嗤一笑。 “你还小,以后在明白也不迟。”说完,易珈蓝搂紧她,深深吸了一口气,突然皱起眉,嘀咕了句,“他不在,我还真睡不着了。” 黑暗中,九九的眼珠出奇的亮,小姨到底是经历过什么事呢?为什么看起来这么有趣这么可爱的女人会变成人人惧怕的女魔头呢? 第二天,易珈蓝又找不到自己的内衣了,她是个典型的冒失鬼,拿起大哥大拨去个电话,“喂,循宝我的内衣放哪去了?压在箱底?噢找到了……什么?你要跟你的小情人去澳门玩?去吧去吧,祝你们最后一次约会愉快……我要干嘛?当然是要卸了她一只手臂了,我们还没离婚,她就敢蹬鼻子上脸了?以为我易珈蓝好惹吗?” 说着挂断了电话,性感的小嘴嘟着,“约会就约会啊,哪那么多废话呢。” 九九又一次在风中凌乱了,小姨和姨父这是在闹离婚呢?可是前头打电话的时候,两人明明还在聊东西放在哪里的话题啊,这聊天的跨越度,好像大了点。 易珈蓝换好衣服,坐在梳妆台前化妆,见九九换了校服,哇地惊叹了一身,“你的校服真好看。” “真的吗?你觉得好看?”九九转过身,把背上的动漫涂鸦呈现在易珈蓝眼前,“我妈老说我像穿着个袋子。” 她啧啧称赞,“别理姐姐说的话,她眼光out了,你这个多潮啊,回头也帮我画上一个吧。” “好啊。”九九真心赞这个小姨,跟老妈是一个妈生出来的,可差距怎么就那么大呢?老妈42岁,已有了妇人的味道,小姨33岁,却还是跟个曼妙少女一样漂亮,真真是一百个性格,熏陶出一百种味道啊。 她突然想,老妈要是像小姨这么有趣就好玩了,母女两就可以像姐妹一样了,不会有那么深的代沟。 今天是星期五,九九晚上要去机场接兰仲文,她特意多带了一件白色上衣,等着放学后换上直接去找兰仲文。 在厨房蒸牛奶的时候,九九听见小姨跟老妈站在阳台上讲话,小姨晃着手中的果汁,声音有些远,“你真要九九跟我去香港?” “嗯,她是时候该成长了。” 易珈蓝没说话,眼珠有点暗,测不深浅,“你不觉得她还小吗?” 老妈低着头,抿嘴笑,“我和亦娄就九九这么个孩子,将来家业也是要给她继承的,如果她在不成长……” 后面的话九九没听清,她探着头,隐约中看见小姨对自己笑了下,谲诡动人。 九九隐约感到,自己大学会被定在香港了。 晚上去机场的路上,九九坐在公交上,双手交握,第一次她没有睡着,忐忑又想念的心思令她兴奋不已。 马上就可以见到他了。 她这么想着,嘴角的笑容浮了起来。 可是一想到小姨跟老妈说的话,她又有点气馁,她去不了上海了,大学四年,她就无法跟兰仲文在一个城市了吧? 想到这里,她有些晃神。 到了机场,九九瞬间就被这个大得看不到尽头的机场吓了一跳,她有点迷茫的走进去,一路在服务员和路标的指导下,穿过了充满科幻色彩的过道,找到等候厅。 悦耳的女电子音不断播着,“女士们,先生们,您交运的行李请到行李提取处领取,需要在本站转乘飞机到其他地方的旅客请到候机室中转柜办理……” 行李提取处就是落机出口,九九站在栅栏外,人头不断往外涌动,九九不住探头,寻找那抹思念的影子。 栅栏内,人陆陆续续排队走着,少年站在队伍内,提着单肩包,白色毛衣,身影挺拔。 他的头发长了一些,从鬓角滑落盖住了他的眼睛,但无论怎么掩盖,也掩不住眼眸里的光芒,化不去的温柔。 他的唇角微微扬着,思念令他胸腔里的海潮翻滚热烈,他迫切的想见到九九。 九九站在栅栏外,每见到出来的人不是兰仲文,她就叹了一口气,在叹了第十二次回的时候,那张祸国殃民的脸终于出现了,那一刻,他的脸在自己思念的心海中浮现,重叠。 九九高兴地跑过去,兰仲文笑眼濯濯,把她抱起来转了个圈。 空气中都是令人思念的味道。 兰仲文把头把靠在九九肩上,紧紧抱着她,声音清浅,“我好想你。” 九九点头,眼睛亮亮的,“我也是。” 兰仲文在她肩上深深吸了一口气,“过得好吗?” “嗯。” 九九点头如捣蒜,本是很高挑的身子陷在兰仲文怀中,一下变得娇小,兰仲文摸着她的脸,在她唇角印上轻轻一吻。 九九觉得不够,反踮起脚尖去吻他,他的唇软软柔柔的,像是一颗软糖,兰仲文一笑,唇压下来,加深了九九那个笨拙的吻。 没一会,他嘶了一声,“九九,你咬到我的舌头了。” 唇中的血腥味一下子漫上来,九九吓了一跳,想离开他的唇,脑袋却被他扣紧了,舌头温柔而灵活的地扫了过来,卷住了九九的舌头,轻咬吮吸。 九九被吻得神志不清,呼吸逐渐薄弱,拍打着兰仲文的肩膀。 不知道过了多久,兰仲文才放开她,眼眸凝成一汪春水,笑她,“哼哼,敢挑衅我。” 指九九这个主动的吻。 九九面容羞赧,显然还没从热吻中回过反应来。 “怎么?被我吻得昏头转向了?”兰仲文伸手在九九眼前晃了晃,被她一把拍开。 “一边去。” “去哪?”兰仲文眼神促狭。 “回家。” 两人坐上了机场专线,九九的头靠在兰仲文肩上,胸腔里的怅然感还没散去,重逢太喜悦,以至于九九微微晃神。 熟悉的兰花香在鼻尖萦绕,九九觉得很安心,闭上了眼睛。 兰仲文拍着九九的手背,笑意温柔,九九,他的九九。 终于见到了。 下了车,兰仲文站在路灯下,又吻了九九一回,他抱着她,眼窝灿若星辰,“我离开的这些日子,你有好好照顾自己吗?” 九九点头,“嗯,胖了二斤呢。” “这么乖,那我在奖励你的一吻。”他笑着靠过来,被九九偏头躲开。 “不要了,不能呼吸了。”九九面色涨红,从今天见面,已经吻了三次了,每次都吻得她不能呼吸,太挑战心脏了。 “为什么不要?”兰仲文眉眼促狭,显然就是在逗她,九九脸红的时候太可爱了,看起来很局促不安,有点囧囧的,特别萌。 “因为不能呼吸了呀。”九九实话实说,又问:“兰花儿,你肚子饿吗?我们去吃饭吧?” “好。”兰仲文的大手牵着她的小手,悠悠走在路上,不一会,兰仲文发现问题了,“九九,你的衣服?” “这个。”九九早在等兰仲文发现了,然后夸奖她,她得意的转过身,让兰仲文看见自己的白体恤背后。 那是一副少年漫画图,兰仲文凝神看着,怎么觉得那画中少年,有点像自己? 还没等兰仲文开口询问,九九已经迫不及待宣言了,“是不是觉得很像你?没错,就是你的漫画版!” 兰仲文哈哈大笑,被她得意的小样逗乐了。 “现在学校流行涂鸦了,我的校服和好多衣服都被我画上了图案,都是你。” 兰仲文眼珠乌亮,虔诚感动,“你这么想我?” 九九微囧,打太极,“想那是肯定要想的。” “那到底是只是想?还是很想?还是特别想?还是想死了?” 九九哈哈大笑,抱住他,“想死了。” “我也是。”他的声音突然静了下来,车水马龙的街道上,少年的脸在她头顶上,五官清隽惑人,“没有一天不想你,时时刻刻都想。” 九九歪头,少年的唇吻了下来,一瞬间,头顶的烟花绽放,世界都成了布景图,只余下两人紧紧相拥,想以互相依偎的姿势,直到白发苍苍为止。 晚饭是在大排档搞定的,九九点了烧鹅,田螺,芥兰,苦瓜汤,饭间她一直喝汤不吃菜,严重的偏食。 兰仲文看得直摇头,才夸她,又感觉她还是那个小孩子,一点都没变。 九九不怕死的说,“兰花儿,明天星期六你应该没事吧?我带你去吃麻辣烫吧,那个好好吃的。” 兰仲文皱眉,“麻辣烫?” 九九重重点头,“是啊,酸酸辣辣的,特别好吃。” “萧九九。”兰仲文眼波一沉,风雨欲来,“以后不准你吃那个了。” 九九不服,“为什么?麻辣烫那么好吃。” “那个东西很不卫生的,你看见那个汤了吗?每天每天加水煮,但是不会倒掉的,你想想,她们是在路口摆摊的,灰尘得多大啊?汤又不换,整锅汤里全是灰尘,你觉得吃了身体会好?” 九九的不服瞬间转成了惊恐,“不是吧?这么严重?” “嗯哼。”兰仲文点头,“以后不准你去吃了,还有,明天你过来我家吧。” “去你家玩吗?”九九满血复活,眼神晶亮,还没去过兰仲文的家呢,那幢白色房子,对她来说一直是个神秘的未知世界。 “补课。”兰仲文意简言骇,“记得带上书本。” 九九的小脸一下皱成苦瓜,“什么嘛,好不容易放个假,你还要奴役我?” 兰仲文觉得好笑,“让你学习一下比登天还难。” “本来就是,天天训练天天训练,下个星期要比赛了,我每天都在泳池里游得体力透支,现在好不容易放假了,你又要虐待我。” 兰仲文凝神听着,认真权衡了下,才道,“那好吧,那明天就不要补课了,你过来我家玩吧,我介绍我家人给你认识。” “什么?”九九瞪大眼睛,传说中的见家长?她唇蠕了蠕,弱道:“我还没准备好,能不去吗?” “不能,我已经跟我爸妈说好了,你敢不来?” 九九小脸纠结,“我去了能干嘛啊?不知道跟他们说什么耶。” “那你就在那坐着就可以了,一切交给我来处理。” “那……”九九想了下,“我要穿什么衣服去啊?” “穿什么都可以。”兰仲文忍着笑,末了才加了句,“不过你别穿这些有我画像的衣服哈,太招眼了,我怕我爸承受不住你对我狂热的爱意。” “切,你懂什么啊?我这叫艺术,今天早上我小姨还夸了你呢,不对,她不是夸了你,她是夸了我的衣服,说真好看。” “你小姨?她来广州了?”兰仲文记忆很好,对九九的小姨有点印象,那个在萧家很有说话权的女子。 九九点头,气馁道:“是啊,今天我还听到我妈说,要我去香港跟着小姨一段时间,兰花儿,我大学可能去不了上海了,我得回香港去念大学。” 身旁的笑声突然消了下去,兰仲文眼波深深的,看不出喜怒,“你小姨说的?” “我妈说的,不过我小姨倒是个妙人,她很搞笑的,晚上还不敢一个人睡,非抱着我才肯睡觉。” 兰仲文没笑,眉尾轻轻一挑,“她抱着你睡的?跟你住同个房间吗?” “是啊,她对我姨丈好凶的,一会就打电话给他问问题,一会又跟他拌嘴,还说要离婚。” 真是个很傲娇的女人呢。 兰仲文抿唇笑,“那你以后可不能学你小姨跟我闹离婚。” “那肯定是不会的。” ------题外话------ 序序正在继续码字,希望晚点可以上个二更补偿宝贝们,么么哒,我爱你们! 正文 第四十七章 见家长(二更) “兰花儿,那我大学的事怎么办?如果老妈要我去香港,我们就要分开了。” 兰仲文没说话,摸了摸她的头,见她神色不安,柔声安抚她,“不着急呢,慢慢来,你也别太难过了,还没决定的事,就不算是事,知道吧?等发生了,再来解决也不迟。” 兰仲文这么一说,九九就安心了,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特别的信任他。 次日,九九在柜子里翻了半天,换过无数套衣服,还是觉得不满意,总觉得没一件顺眼的。 易珈蓝还在床上睡懒觉,她的听觉极敏锐,听九九在房间折腾了半天,终于微微睁开一条眼缝,指着一条湛蓝色的雪纺裙说:“穿那条吧,去见家长嘛,就要穿得朴素甜美一点。” “这条?”九九听她给了意见,眉眼一喜,拿着雪纺裙过去给易珈蓝过目,“你怎么知道我今天去他家?” 说到他字,九九脸色又红了。 “你昨晚在说梦话,我听到了呢,你一直在那说,伯父伯母,请喝茶,那规矩的模样,估计姐姐见了都得欣慰。”易珈蓝笑她,“连梦里也在练习怎么讨好未来公婆,不错嘛,很上心。” 两片红霞从九九脸上飞过,她轻声道:“你以前见家长是怎么样的啊?” 易珈蓝凝神想了下,摇头,“我啊?我也不知道,有段时间我失忆了,恢复记忆后,我已经嫁给你姨父了,没试过见家长是什么滋味呢,想想还蛮遗憾的,没试过那种紧张的感觉,但是据我所知,我婆婆很喜欢我。” “是吗?”九九对她很好奇,坐在床沿问她,“你和姨父以前不是仇人吗?你们怎么会结婚的?” 九九对这位小姨的事迹,也只是听过半桶水,一半靠听说,一半靠传言,可信度不太高。 易珈蓝没说话,眼珠子亮亮的,“这事说起来很长的,一时半会也说不完,以后在告诉你吧,你今天不是要去见家长吗,我帮你打扮一下?” “好啊。” 易珈蓝一个翻身,爬了起来,从自己包里搜出化妆品和卷发器,她先叫九九坐下,用卷发器把她的头发卷好了,然后拿出一张面膜叫九九贴着。 她一边给九九修指甲一边说,“谈恋爱不要太急切,你要懂得保护自己,要记得,男人只有没有真正得到女人的时候,才会永远那么爱着她,所以,没结婚前千万别跟他发生关系,知道吗?” 九九点头,似懂非懂。 易珈蓝一看就知道九九不懂,把头低了一点说,“我跟你说啊,一个男人只有对一个女人付出更多,他才会越爱那个女人,相反,他为那个女人付出得很少,要什么那个女人都满足他,唾手可得,这样的女人,是最容易被男人抛弃的。” “为什么?如果这样,证明那个女人很爱那个男人啊。” “女人喜欢男人靠直觉,男人喜欢女人靠感觉,女人会越来越爱自己选的那个男人,而男人只有永远得不到才会永远那么爱着那个女人。” 九九凝神听着,有些转不过脑筋来。 年纪尚小的她,又怎么会懂成人之间的感情游戏?要说她幸运,那就是因为她遇上了兰仲文这个没情商的超级天才,除了情情爱爱外,没有他破解不了的东西。 而九九的爱,正是羁绊住他的蒲苇,当他遇上她,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 自他们牵缠在一起,便无法在分离。 易珈蓝性感的嘴唇扬起,“你还小,跟你讲了你也不懂,这样吧,你有时间带他来给我看看,我帮你把把关。” “好啊。”九九眉开眼笑,面膜时间也到了,易珈蓝帮她把面膜拿下来,给她上了一层细细的粉底,九九的皮肤本来就白皙,象白牙粉底抹在她脸上,竟比她的肤色还低了一号。 肌肤嫩得吹弹可破,易珈蓝满意微笑,“年轻就是好啊,脸上一个毛孔都没有,完美。” 九九听她这么说,便笑了起来,易珈蓝又比划着手里的腮红,有些犯难的选着,“粉的好还是橙色的好呢?粉的红润,橙的可爱。” 思来想去,最后选了粉的,按照易珈蓝的话来说,就是见公婆要尽量朴素,橙色比较显眼,会被瞧出苗头的。 “最高级的化妆技术就是化完像没化,但气质和美貌提升了不止一百倍,见公婆嘛,话不用说太多,注意举止优雅,谈吐得体就好了。” 九九受教的点了点头。 易珈蓝化完妆,帮她把头发的卷发器取下来,一头蓬松的长发从头顶倾泻而下,衬着她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简直就像个灵钟秀毓的中国娃娃。 又漂亮又有文艺范。 易珈蓝不禁感叹,“都说我们易家人个个是俊男美女,果然不假。” 九九望着镜中的自己,眼珠如洗过的碧空一般澄净,她开心地笑了,换过衣服,她一蹦一跳地下了楼。 到了兰宅,因着他们是高干世家,房屋不能大建特建,住的房子是40年代广州的豪宅,历史色彩浓重,斑驳悠久。 门口的铁门也有点生锈了,兰仲文领着九九走进去,院子跟萧老太太的宅子也不太一样,萧老太太把院外铺满草坪,还建了奢侈的喷泉,整体奢华端庄。 而兰宅铺满沙石,停着十来辆军车,看起来很像是个操练场,壮观威严,九九看得吃惊,“门外看起来那么破,原来里面暗藏玄机。” 兰仲文笑忍俊不禁,“别把我们家看得那么扁好吗?” 九九哈哈大笑。 兰宅的主屋被一道金色大门隔着,站着两个保镖把守。兰仲文领着九九走近,两个保镖为他打开门,恭敬道:“少爷。” 兰仲文淡淡点头,带着九九进屋。 屋内设着一套大型的田园风格茶几,简雅大气,一个可爱的女孩正坐在沙发上玩洋娃娃,见兰仲文进来,甜甜地唤了一声,“哥。” 兰仲文点点头,眼神温柔,“乖。” “哥,我作业写好了,等下你帮我看看吧。”小女孩立马缠上来,两只大眼睛扑闪扑闪的,很是可爱,她应该就是兰仲文同父异母的妹妹了。 这女孩看起来很是敬重兰仲文,兰仲文也很喜欢她,摸着她的头说,“好,晚上我帮你看看,现在去玩吧。” 女孩得了话,就像得了糖一样高兴,一蹦一跳地跑走了。 九九大囧,看作业有什么可高兴的啊?居然开心成这样,她怎么就那么讨厌兰仲文检查她的作业呢?每次都被他损,弄得心情郁闷死了。 女孩走后,九九才发现沙发上坐着两个中年女子和三个中年男子。 其中一个中年男子长得和兰仲文有几分相似,眉宇间携着丝凌驾人心的威严,俗称官威。 他四平八稳坐在主位上,举手投足间有说不出的威风凛凛。 这人应该是兰仲文的父亲兰睿,他旁边坐着一个美艳妇人,头发盘得很端庄,一身黑色长裙,衬得她高贵优雅。 其他几人,应该是兰睿的幕僚或者亲戚。 果然是个庞大的家长会。 九九脚步一顿,有些发憷,兰仲文的手掌扶住了她的腰,适时安慰她,“都是自己人,别怕。” 于是九九深深吸一口气,平复了一下紧张的情绪。 她抬头挺胸,跟着兰仲文的脚步来到几人面前,面容含丹,一字一顿道:“见过几位伯父伯母。” 看似得体淡雅,其实她紧张得背脊上都是冷汗。 她一说完,几人都笑了,兰仲文稍稍低下头,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声音说,“喊错了。” “啊?”九九懵了。 “我来给你介绍。”兰仲文这样说,逐一给九九介绍,“这位是我父亲,母亲,这位是三叔公,二舅爷,还有我大姨。” 每介绍一位,九九就跟着兰仲文的话头乖巧打招呼,“伯父好,伯母好,三叔公好,二舅爷好,大姨好。” 说到大姨,九九特别留意了一眼,也就是安岑的妈妈,跟安岑也长得有点像,兰家人也一样是净出俊男美女啊。 “乖。”几双眼睛同时聚在九九身上,细细打量着她。 所有人都是好奇的,兰仲文这小子从小就聪颖过人,极有主见和目标,从来不需要长辈们操心,就算家境优渥,也年年拿奖学金,是真真的争气优秀。 又因为长得绝对的帅气,早是军院中所有小女孩们争先恐后抢嫁的对象,但他一直淡淡的,没什么反应。兰睿也看出来了,这个儿子是十足十的优秀,到哪都给他挣面子,但是他对情这一块很是淡泊,就好像天生不会爱一样,对任何人都是淡淡的,冷冷的。 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他,那就是天生冷漠,年轻的时候兰睿常常想,会不会是因为他的母亲,所以他封心绝爱,冷漠到骨子里? 兰睿这么想是有道理的,都说孩子三岁定终身,三岁之前他是什么性格,将来就永远是什么性格。 兰睿自认英俊潇洒,年轻时候也是风流的性子,在十六岁的时候早就开过荤了,还是父亲特许的,父亲是这样对他说的,男人开过荤了,才会真正变得成熟,有男人味。 不然忸忸怩怩的,就像个大家闺秀似的,畏手畏脚。 他觉得父亲的话很对,没开过荤的男孩子,大部分腼腆害羞,兰仲文这样优秀,他不希望自己的儿子腼腆或者木讷,于是早早就暗示过兰仲文,但兰仲文对女人始终不感兴趣,这可愁坏了兰睿,真害怕自己儿子有什么心理创伤,或者有什么不能言说的隐疾。 他是个开明的人,整个中国都在进步,他也不能墨守成规,要做一个思想先进的人,只有思想提升了,眼界才能放得更远。 他一直在担心兰仲文,直到上个星期,兰仲文突然来找他,跟他说,他跟一个女孩子发生了关系,要和她结婚。 兰睿当时的第一反应是心里松了一口气,幸好自己的儿子没有隐疾。 其实打从兰仲文提的那天起,兰睿就同意他了,兰仲文是个很有主见思想的人,兰睿知道他的婚姻不会掌握在父母手上的,并且也相信他挑的女孩一定不差,毕竟他向来有眼光。 民主时代,他们对媳妇的要求只要兰仲文真心喜欢,人品好,善良,家境一般,就可以了。 然后两人好好去在一起,细水流长。 兰母细细看了九九很久,转过头低声跟兰睿说了几句话,兰睿点头,于是两人都满意地笑了。 兰母跟兰仲文不亲,这是两人的性格使然,兰母性格文静,兰仲文冷漠,两人坐在一块,一天都说不到十句话。 但两人虽不亲,却也相敬如宾,结婚这事兰仲文自己有主意,兰母就是替他把把关,其他的,也就是随兰仲文自己喜欢了。 整体来说,兰家人都是很开明的,80年代中国改革开放没多久,许多人还没跟着经济的脚步,所以兰家挑媳妇要求也不是很高,而且萧家很有名望,他们早就听说了,之前自家儿子跟萧九九走得很近他们也是知道的,两人门当户对,若是成了一对,倒也不失为一桩美事。 这头,几人看到萧九九本人,小脸蛋精致,模样乖巧,看起来很是讨喜。 所以第一关,九九成功了,兰家人对她的印象很好。 午饭九九是在兰仲文家吃的,一道道美味佳肴被端了上来,主要以海鲜为主,九九其实不太喜欢山珍海味的,她总觉得有股怪味,但为了未来的幸福着想,凡是给她夹菜的,就算不喜欢她也照单全收了。 兰母一边给她夹菜一边询问她的家庭情况,“你们家现在定居在广州了吗?还是说不定会回香港去?” “我爸爸的生意已经迁到广州来了,短时内不会回香港。”这倒是实话,萧爸的生意都集中在广州了,因为他看准了,现在国内是最好的发展时期。 “这样啊,那挺好的。”兰母慈眉善目,“你父母对你和仲文的事是怎么看的?” 九九差点被呛到,低低咳了几声,按捺下喉咙中的麻痒感,“我爸妈都同意,说伯父伯母们如果有时间了,就一起出来吃个饭。” 兰母对她乖巧的模样很是满意,笑着说,“好,等下个星期仲文从上海回来,我们就过去拜访。” “好。” 一顿饭下来,九九累得差点散架了,吃饭要注意礼节,不能发出声音,脚不能乱伸,要放直,禁忌斗腿。 这一个小时内,九九觉得比在泳池游了十圈还累,午饭后,兰家的亲戚们还在高谈阔论,九九还处在高度紧张中,没回过反应来。 兰仲文从沙发后弯身,靠在她肩上,眼珠湛然,“你要去我房间看看吗?” 一句话仿佛能把九九从水深火热之中救去,九九赶紧点头,她早就想离开了。 “跟我来。”兰仲文牵起她的手,对大人们说,“爸,妈,我带九九去楼上逛逛。” 在外人前面,兰仲文都唤兰母做妈,但是私底下,会唤她大妈。 兰母习惯了,点了点头,“好,那你们小心点。” “好。”于是九九在大人们关爱的目光中上了楼梯,她背挺得直直的,但实际上,她手心里都是汗,颇有几分全家人盯着她和兰仲文谈恋爱的尴尬感。 上了楼梯,九九的肩膀垮了下来,终于觉得轻松些了,连空气都没那么压抑了,她大大呼了几口气,“终于解脱了。” 兰仲文笑她,“我爸妈他们很像洪荒猛兽?” 九九点头,“没错,担心死我了,真怕他们会不喜欢我。” “不怕,你今天表现得很好,我看他们都很满意你。” “真的吗?”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啦?”兰仲文领着九九穿过二楼的书房,来到一扇白色大门前,“这里就是我的房间了,还没有外人看过呢。” 九九目露兴奋,“那我不是第一个有幸目睹你闺房的人了?” “闺你妹啊。”兰仲文点了她的头一下,利落打开房门。 一眼望进去,首先看见了一扇大窗户,窗前植着空中吊兰和一个沙袋,若干运动器材,黑色高床,黑色书桌,壁台上摆着满目琳琅的奖杯,却不杂乱,整体的摆放很有秩序,干净明亮。 空气中有淡淡的兰花香,九九闭上眼睛闻了下,鼻尖的香味若有似无,“这味道闻着好舒服啊。” 兰仲文笑,指着窗前的吊兰说:“都是它的功劳,别看它小小的,能净化空气,也能愉悦人心。”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兰仲文身上老有股飘渺潆洄的兰花香,原来是它的功劳。 九九走进去,壁台上全是奖杯,什么书法赛,作文赛,钢琴赛,她一个个奖杯瞧过去,应接不暇,“得了这么多奖,你好厉害。” 兰仲文站在她身后,眉眼温柔,“还好。” 九九在他房间转了一圈,最后把目光定在他床头的全家福里,照片中有兰父,兰母,兰仲文,兰妹妹,还有一个不曾见过的女人。 九九伸手拿起那张照片,照片中的女人跟兰仲文长得一点都不像。风华绝代,但神态和兰仲文酷似,笑起来一样的温柔,天地同色,九九凝神看着,轻声询问:“这就是你的亲生母亲?” 兰仲文点头,也走到九九旁边看着那张照片。 “你还想去找她么?”九九听见自己的声音轻轻的。 兰仲文摇头,“不想了,她不愿见我,必是有她的理由,既然舍得狠心抛弃我,就没想过在认我这个儿子了吧。” “不一定,说不准她有不得已的苦衷。” “也许吧。”兰仲文并不是一个钻牛角的人,对于母亲的抛弃,他没怀恨在心,也许一开始是受伤的,可时日久了,就没感觉了。 他天性就是个独立淡漠的人,对于感受不深的东西,可有可无。 “将来有时间,我们去台湾玩吧。” “好。”兰仲文摸着她的脸,却没笑,眼珠幽暗,有一缕九九看不懂的情绪。 九九说,“到时候,你可以带我去见见她吗?” 兰仲文没说话,显然是抗拒的。 九九知道戳中他的伤处了,柔了语调道:“我不是要逼你做什么,我只是想看看能把你生出来的人是怎么样的,我要感谢她把你生出来,如果不是她,我们就不会相遇了,也不会在一起。” 兰仲文一愣,紧紧抱住她。 也许,九九说的话是对的。 从前,他总质疑,一个没人要的孩子生出来有什么意义呢?父亲忙碌,母亲抛弃,大妈不关注,很多时候,他不明白生存的意义,活着是为了什么? 这一刻,他似乎明白了,脸埋在九九脖颈处,声音轻轻的,“也许我也应该感谢她,要不是她,我就遇见不了你。” 也许他的出生,就是为了来遇见九九的,不问上一辈的原由,不问上一辈的对错,父母的感情破碎跟自己是无关的,他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需要背负着父母的感情债,他是属于他自己的。 “兰花儿。” “嗯?” “你不要难过,因为我觉得能遇见你,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情。” 兰仲文抬起头,眼窝凝成一汪春水,蜷着千古不化的温柔,瞬间就融了九九的灵活。 ------题外话------ 好累好累!序序要撒泼求安慰! 正文 第四十八章 高端的手段 转眼就到了学校的田径赛。 评委席上头拉开一条红色横幅,写着:一二中水上排球友谊赛。 泳池观众席上坐满了两个学校的学生,代表各自学校的粉白两支啦啦队挥着手中的彩球进场,粉的代表一中,白的代表二中,双方对视,火花四溅,都用力地甩着手中的彩球,魅力四射。 所有人脸上都洋溢着期待的神情,毕竟这是代表学校的荣耀,必须做到倾尽自我,十全十美。 九九和吕颖穿着粉色泳衣在更衣间做热身运动,因为两校比赛,短跑比赛延后在下午,九九暂时不用管短跑,把全身心投进水上排球赛就行了。 九九运动神经本来就好,加之近期天天训练,四肢比以前结实了很多,尤其是穿上泳衣后,她锁骨处的骨头突地高高的,很是性感。 沈清辞与几个女孩背着包进来,一路走一路谈笑风生,见到九九,竟是顿了一步,心里不岔,这贱货最近似乎变漂亮了不少。 九九没跟她找打呼,自顾自的戴上护腕。 沈清辞的眼睛装作不经意间瞟向九九带护腕的那只手,萧九九是拿画笔的,手对她很重要,如果受伤了,那就一辈子都不能参加比赛啦,而且就一辈子都画不出什么漫画涂鸦了,想到这,她阴冷一笑,换上泳衣。 整个过程两人都没说话,九九心里有点疑惑,这沈清辞不像这么好心的人啊,居然能容忍她和自己一个赛队? 场外已经在宣赛队进场了,九九凝神听着,现在管不了那么多了,防不胜防,等事情发生了再来解决吧。 两队缓缓进场,对立而站,鞠躬。 只听嘟一声,两队齐齐跳进泳池,鱼贯而入。 比赛正式开始。 沈清辞是粉队的队长,也是排球队的主力,大部分的球都传给她,让她投球。 原先上半场的时候几人配合得很好,可下半场不知道怎么了,凡是球传到沈清辞手上,她都没投,反传给九九。 九九收到球,呆愣了一会,已被敌方的人扯住泳衣往水下一拉,她沉进水里,对方用力踩在她腰上,蹬着她的身体投球。 一球进! 哨声响起。 九九从水底深处冒出头来,对方的球已进了她们队,获得一分。 一中观众席传来一片倒嘘声,都是鄙视萧九九的。 九九脸色难看,以此同时,腰也传来一阵麻痹的钝痛,对方在水下对她使阴招,她有苦说不出,只能打碎了委屈往肚子里咽。 这阴招还是沈清辞招惹对方的,原先对方好好打球,她老用眼神指使两三个队员攻击她们队的成员。 次数多了,敌方的队员也不爽了,开始使阴招。 沈清辞看九九惨白着脸,知道她中招了,她唇角一勾,还早着呢萧九九,不把你手玩残了,咱们的恩怨没完。 吕颖跟九九守得不是同个区,不能游到她身边来,见九九脸色不对,也是爱莫能助,十分担心。 沈清辞老把球传给九九,次数多了,敌方的人就知道规律了,人数渐渐聚到九九身后,只等九九一接到球,几人就扑上去,把她拉进水中发狠踩踏。 最严重那次是三个人一起攻击她,一个在水底下拉她的泳衣,另外两个人试图去踩在她的手,只要她的手有问题了,就不能接球了。 九九的手是拿画笔的,自然比接球要重要,为了护住手,她只好放弃接球。 球被敌方接住。 哨声起,又一球投入! 沈清辞气得拍着水花,怒道:“萧九九,你怎么接球的?” 声音之大连评委席上的人都听见了,九九木着脸,她受欺负的全程沈清辞都看在眼里,因为她就在自己旁边,抱着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观赏。 等看完戏了,她就假装愤怒地拍着水花抱怨她。 原来她来参加水上排球赛就是个幌子,她不是真心来比赛的,而是来欺负自己的。 九九心里烦躁,观众席上的人都在骂她了,但是她又不能不接球,如果她不接球,校长们都在观众席上看着,她不接,就是故意要害学校输比赛。 而她要是接球了,对方就好几个人同时在水下攻击她。 下半场开始不到三十分钟,九九已经一身淤青了,身体在水下,没人看得到,粉队的人没一个出手帮她,唯一会帮她的吕颖也被沈清辞安排在最远的角落里。 九九找不到办法解决,只好硬着头发接球,沈清辞的球一抛过来,九九也不接了,把球反打给沈清辞。 沈清辞一愣,敌方的人已朝她游去,九九的腿一蹬,像条鱼一样向后退去,躲在敌方队员的后头,沈清辞要是敢把球抛回来,就是故意输球了。 沈清辞还没想到办法把球抛回给九九,泳衣就被敌方的人拽住了,拖进水里踩踏。 九九呼了一口气,这个办法果然有用。 而且沈清辞的球一被人抢走,九九就学着她之前的样子一拍水面,“沈清辞,搞什么鬼?你怎么传球的?” 全场倒嘘沈清辞。 她面色涨红,恨得牙痒痒。 后面九九找到诀窍了,就一直游在敌方队员的旁边,只要沈清辞的球一抛过来她就反打回去,然后躲在敌方队员身后,球一被打回去,沈清辞就会被人拉进水里拽打。 次数多了,她也吃不住痛,不敢把球传给九九,便随便抛给啦啦队其他人。 只要谁接了球,谁就倒霉,因为她们球队压根就不团结,敌方的队员无论用什么队形,都是很团结的,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可以随时变换队形,正招阴招,打得粉队反抗不了。 对于即将输掉的比赛,九九觉得不可惜,沈清辞本来就无心比赛,所以她们根本赢不了,输是必然的。 后面挨校长批也是必然的,所以九九就不多想了,眼下还是尽量保护自己吧,别比赛输了,还换了一身伤,那样不值得。 然后比赛毫无悬念的输了,粉队几人游上水面,整支队伍七个人,没有一个是不带着伤的,其中以沈清辞和萧九九受的伤最严重,老师走过来,吓了一跳,震怒道,“她们居然使阴招,我要去告诉校长,这场比赛有人作弊!” 萧九九虽然一身伤,但她心情很好,这事闹到校长处,就看沈清辞怎么解释了,阴招是她先耍的,比赛也是她输的,她注定难辞其咎咯。 九九在心里笑了下,害人害去终害己啊。 果然,沈清辞脸色难看,追上老师,低眉顺眼的说着什么,老师越听脸色越难看,最后携上她一起去找校长。 热水从九九头上洒下来,更衣间的冲凉间里,九九脱下泳衣,站在花洒下洗头洗澡。 “九九,你说她等下在校长室会怎么跟校长解释?”吕颖搓着头上的泡沫,一边跟九九聊天,刚才的比赛她看得一清二楚,沈清辞这贱女人太恶心,竟玩阴招。 九九想了下,心情大好地把洗发水倒在头上,揉了起来,“估计是梨花带泪,各种装林黛玉求怜惜吧。” 吕颖噗嗤一笑,她受的伤是赛队中最轻的,只有手臂上一小块淤青,相比之下,攻击她的人也被她在水里打成重伤,吕颖手脚灵活,打人最是有技巧。 不一会,九九头上的水就变成了冷水,此时临近国庆,入秋了,水有些凉,九九打了个哆嗦,从水里探出头来,“怎么没热水了?” “不知道。”吕颖话一说完,就咋咋呼呼从水中跑了出来,“什么鬼?我这边的水也变成冷水了。” 九九心里有不详的预感,把花洒关掉,调到热水最高度,再次打开,水还是凉的。 她心中突然升起一股寒意,“看来是她们把热水关掉了,快洗澡,她们肯定快过来了。” 说完她也不顾水凉了,头猛地扎进水里冲洗起来,完了用毛巾快速擦干,穿上衣服。 吕颖见了,也是快速冲洗自己,穿上衣服。 就在这时,冲凉间的门被人打开了,沈清辞和陈茉等人走进来,沈清辞脸色阴沉,坐在冲凉间中央的长条椅上。 九九和吕颖从冲凉间里走出来,就见她的包被人踢在地上,还踩上几个脚印,对方人多势众,九九的唇抿了抿,只好先假装没发现她们是来找茬的,走过去拿起自己的包,把衣服塞进去,拉好拉链就要离开。 “想走?”陈茉关上冲凉间的门,用背抵着,“那次你打了我一巴掌的账还没算呢。” 几人立时笑成一团。 “吕颖,这事不关你事,你可以先走。”沈清辞知道吕颖的能耐的,不想招惹她。 吕颖那双如混血儿的眼珠微微一凝,笑了,“哪能啊?岑姐要我看着九九,我就必须要跟她在一块。” “安岑?”沈清辞冷冷一笑,“我爸跟她爸是世交,这事你尽管可以不管,有事我兜着。” 沈清辞虽然没戴雪聪明,但是她有权利啊,她爸之前是上海商会会长,现在回广州了,就是广州这边的商会会长了,权势滔天,爱欺负谁欺负谁,回头有她爸罩着。 这就是有个牛爹的好处啊。 “我要是非要管呢?”吕颖嘴角一勾,露出危险的气息。 说实话,这一刻九九是感动的,她和吕颖之前的关系一直淡淡的,说不上不好,但也不是很好,就是经常在一块,没想到关键时刻她这么仗义。 九九第一次遇见对自己这么好的朋友,此时要不是沈清辞在,九九一定要抱抱吕颖,表达她的感激。 “那你就别怪我对你不客气了。”沈清辞咬牙切齿,对身后一挥手,“给我打死她们!” 电光火石间,她身后的几人都冲了上来,门被陈茉关了,九九知道跑不了了,但是打也不能只是她们挨打,她要拉个垫背的才行。 于是她猛地朝沈清辞扑上去,把她从椅子上推翻在地,手掌罩着她的脸就扇上去,这巴掌她早想打了,沈清辞做这么多恶心事,今天比赛还陷害她,该打! “啪”一声脆响响彻在冲凉间里,沈清辞捂着自己火辣辣的脸,不可置信般瞪大双眼,“你敢打我?你找死!” 说着手也伸到九九的头发上乱扯,两人打成一团,吕颖是练过的,对付其他几个女孩绰绰有余,陈茉见状,赶紧跑过来踢九九的背,“你他妈放开小辞,放开!” 九九就是不撒手,没有去管背后那股像被雷击中的麻痛感,她骑在沈清辞身上,一拳击在她胸口处,沈清辞心脏一刺,脸色狠狠一变,痛得蜷起身子,也没有力气去抓九九的头发了。 九九却不肯放过她,连续扇她巴掌,把她的脸打得左右摇晃,她这次就是要打得沈清辞害怕,以后不敢在招惹她。 陈茉见九九死也不松手,有些急了,沈清辞被她打得毫无还手能力,意识渐失,凄厉哭了起来。 经过年月的锻炼,九九的体力和体格都不是当初那个柔弱的女孩了,她每一掌都用尽了全身力气,打得沈清辞脸上的五指印重重叠叠,既然躲避不了这场厮杀,那就像老妈说的一样,往死里打,有事老妈兜着。 “萧九九,你这个贱人快松手!”陈茉抓着九九的头发猛扯,但九九就是不松手,死死扯住沈清辞的衣服,力气之大差点撕了沈清辞的衣服。 九九一掌劈在沈清辞喉咙处,这下,沈清辞连哭也不会了,哼哼唧唧的叫着,九九冷笑,用指甲抓她的脸,留下几道鲜红的抓痕,沈清辞完全疯了,拼命挣扎,双眼通红。 九九背后一痛,陈茉拿着水桶站在她身后,往她背上猛地一砸,九九吃不住痛,从沈清辞身上滚了下来。 沈清辞指着九九的手,双眼赤红,“茉,废了她的右手!” 九九一惊,也不管身上的痛了,快速爬起来开门,被陈茉抓住头发往后拉,那边吕颖跟她们几个打得不可开交,是分不过神来顾九九了。 陈茉死死拉住九九的头发,把她扯到地上,沈清辞微微颤颤地爬起来,拿着陈茉扔在一边的水桶,一瘸一拐地走过来。 沈清辞已经失去理智了,一脚踩在九九右手上,拿着水桶就猛地砸了过来。 九九的手传来一阵麻痛,微微抖了下,就麻了。 沈清辞狠毒一笑,觉得还不满足,蹲下身子扯九九的头发,“你这个贱人,我今天玩死你!” 就在这时,冲凉间的门突然被打开了,老师的声音带着震天的怒气传来,“你们都在干嘛!” 沈清辞几人一惊,忙松开了九九。 得救了,九九重重呼出一口气,趴在地上,累得浑身散架。 “女孩子什么不好学学人家打架?都给我去校长室站着!” 校长室内,两派人排成一字型站着,李校长坐在茶几上怒斥,“难道老师没教你们吗?打架是野蛮行为,流氓才会干这种野蛮事!枉你们都是读圣贤书的,学校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就是素质,没有素质你们干嘛来上学……” 李校长长篇大论,几人都没应答,九九站在角落里,整只手臂都酸酸的,像是有无数只蚂蚁在上面攀爬,让她难以难受。 不一会,李校长训够了,就叫她们报上电话,要请家长了。 沈清辞她爸是最先赶到的,架子很大,刚坐到茶几上,就给李校长塞了个丰厚的红包,李校长不敢收,恭恭敬敬地推回去了。 这意思李校长明白,要他护着自己闺女,至于这钱嘛,现在推回去,等下还是会给到李校长手上的。 沈清辞从人群里走出,眼圈红红的,委屈地叫了一声,“爸。” 沈爸一见沈清辞浑身是伤,就震怒地拍了拍桌,“是谁把你打成这样的?” 沈清辞抬手,指着角落里的九九,“是她,爸,是萧九九打我。” 沈爸更是气不大打一出来,“这还有没有教养了?把我家闺女打成这样?李校长,这事不能完!我一定要见见她的家长,问问他们是怎么教孩子的,居然把人打成这样。” 沈清辞眉眼得意,看着角落里的九九。 其他人的家长也陆陆续续来了,除了沈清辞她爸异常护短外,其他人都是责骂自己闺女,请求校长别记过,更别开除。 只有萧爸没到,九九心里着急,老爸不会是不管她了吧? 沈爸的大嗓门一直在办公室里萦绕着,骂这骂那的,无不是瞪着九九指桑骂槐,想着等下她父亲来了,一定骂得他头抬不起来,并且跪地认错。 他嚷嚷着这事没完,“把人打成这样,这事休想和平解决!” 过道上传来嗒嗒嗒的高跟鞋声,不疾不徐,很是有规律,沈爸还在嚷嚷,一抹窈窕的身影出现在校长室门口。 来人戴着顶黑色贝雷帽,帽檐蓬出的蕾丝遮住了她的眼睛,红唇黑衣,细高跟鞋,气场强大。 所有人都震了震,这人的打扮好复古,却有说不出的风韵,一抹性感的红唇仿佛有魔力一般,一眼就刻进了所有人的脑海里。 易珈蓝迈步进来,自顾自坐在李校长之前摆好的椅子上,举手投足间贵气逼人。 “九妹,过来。”她没跟校长打招呼,而是直接把九九叫到跟前。 九九心里觉得好笑,小姨来得那么晚,一定是在家里化妆化太久了吧?看她打扮得这么隆重,一定花了不少功夫。 九九走上去,易珈蓝纤美的手抬起九九的下巴,左看看,右看看,问道,“谁先动手的?” “她们。”九九也突然像有了羽翼,心中涨涨酸酸的,很感动,想撒娇,于是她把手臂抬起来给易珈蓝看,“小姨我的手。” 九九的手淤青了一大块,易珈蓝面无表情看着,语气危险,“嗯,我明白了。” 所有人都以为易珈蓝会说什么,但易珈蓝什么都没说,她拿起大哥大拨去个电话,“阿力,你请陆医生过来广州一趟,记得叫陆医生务必别客气,把最好的器材和药都带过来,账单填……” 易珈蓝唔了一声,扭头问九九,“九妹,打你这只手的人叫什么?” “沈清辞。” 易珈蓝得到答案,对电话说,“账单填沈清辞,还有你请法院开两张传单,一张开沈清辞,一张开广州一中。” 听见这话,沈爸和李校长都愣了,这女人什么都没说就直接要上法庭了? 李校长见学校无缘无故惹上官司,有点不解的问,“这位女士,我们校方只是处理这件事的人。” 意思就是这事跟学校无关。 易珈蓝连眼皮都没抬一下,极其傲慢,“你是学校的负责人吗?如果不是,叫有说话权的出来。” 李校长脸色一僵,“理论上,我暂时是学校的负责人。” “噢,冒牌的。”易珈蓝讥讽一笑,言辞犀利,“我们九妹的性格我最清楚,别人不欺负她她是绝对不会动手的,她在学校里受了欺负,你这个负责人事情不问清楚就算了,还让这人在这大喊大叫,说什么这事没完,那我今个儿就告诉你,这事确实没完,不把你们学校告到身败名裂这事就没完事的一天。” 李校长吓了一跳,易珈蓝已经把视线转到沈爸脸上去了,“没完这话可是你说的,你闺女把我九妹的手弄成这样,你可知道我们九妹的右手是干嘛的?” 姿态高高在上,令人不敢直视她的面容,沈爸突然有点心慌,无言以对,眼角余光看了沈清辞一眼,沈清辞面露惧色,这女人太可怕了。 “我们九妹这只手可是拿画笔的,当初九妹拿过广州大奖,现在就摆在这个校长室里。”易珈蓝悠悠扫了眼校长室内奖杯,勾唇,“我们九妹的手可是买过保险的,两百万。” 沈爸脸色惨白,两百万在万元富的世道里,也就是现在2亿元的存在,故意伤害她人罪,还是一只买过保险的手,沈爸突然一筹莫展。 “这事我们交给法律来处理,等上庭日法院见,我不废掉你闺女一只手,我就不叫易珈蓝。” 沈爸吓了一跳,还想说点什么,易珈蓝已经站起身了,“今日我过来,一是处理这件事,二是来帮九妹办理退学手续的,明日起我们九妹不会来这个学校上学了,废物学校,一点安全保障都没有,读了也是浪费时间。” 说完牵起九九的手离开校长室。 所有人都被震得说不出话,尤其是李校长和沈爸,李校长哀怨地看了沈爸一眼,无缘无故就给学校惹上个官司,他回头可怎么跟董事会的人交代啊? 而沈爸瞪着自己的闺女,什么不好惹惹上那种母老虎,估计他得发动人脉,去压制压制这头母老虎了。 九九一路跟在易珈蓝身后走着,被她刚才在校长室的气势震到了,惊讶得说不出话。 易珈蓝一走到楼下,立马变了个性子,嘀嘀咕咕地说,“居然把你打成这样,回去肯定要被姐姐骂了。” 九九心里温暖,“你为什么不听听他们的话再走?” “我这招叫有钱任性。”易珈蓝眼珠狡黠,“她是不是老在学校欺负你?” 九九点头。 “你们刚才打架的时候,是你吃亏了还是她吃亏了?” 九九认真想了下,“应该是她吃亏,她一开始被我修理得很惨,后面她们是两个人一起打我,我才吃亏的。” “嗯,做得很好,你要记住,要是有人对你动手,你就别管三七二十一先往死里打,不然等到请家长了可就打不了了,人不能一味忍气吞声,这样是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她们就是看准你不会还手才欺负你的,你要知道,你们萧家和我们易家,是不可能让你受欺负的,所以往死里打,小姨罩你。” 九九噗嗤一笑,“哪有教孩子打人的家长啊?” 正文 第四十九章 小姨V587 “我跟一般家长可不一样,我们这种龙潭虎穴出生的人,要不就是你死,要不就是对方亡,谁都不会同情谁的,不是你欺负她们,就是她们欺负你,所以我更宁愿做欺负别人的那个人。” 对于易珈蓝的话,九九有点不解,又觉得有那么点道理,人生其实就是这样,不是你愉快别人,就是别人愉快你。 不想被人欺负,就只有强大到他们不敢欺负自己,而不是去躲起来,你越躲,对方就越得寸进尺,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源。 “那你打算怎么欺负他们?” “往死里整呗,国内的法治咱们可能玩不过他们,但是我的法院传单是从香港开过来的,咱们是香港人,到时候传召他们来香港,不来在告一条不配合司法公正,妨碍公务。”易珈蓝眼眸深处闪过一丝狡猾,笑道:“我最喜欢跟人玩智力游戏了,我这人什么都好,就是太聪明了。” 噗—— 九九差点喷了,小姨这是在说她的缺点是太聪明了吗? 果然小姨自恋起来,也是没脸没皮的。 见九九憋着笑,易珈蓝撇嘴,“纵然他们在国内有人脉有地位又怎么样?到了香港,还是我们说了算。” 九九叹服,“小姨,你刚才说要废了沈清辞一只手,是真的吗?” “我是个说话算数的人好吗?还有,请叫我珈蓝。”易珈蓝颇为神气的说,“我不仅要废了她一只手,还要她爸亲自跪下向我道歉,他刚才不是说姐姐不会教孩子吗?那我就叫他看看,什么叫做代价。” 九九愣了一愣,“废掉她一只手,那我们不是也犯罪了吗? “这你就不懂了,这废手嘛,不一定要我们动手的。”易珈蓝笑容高冷,牵起九九受伤的右手,心疼道:“哎,好好一只手弄成这样,回家吧,我刚叫阿力请陆医生过来了,现在应该快到了,我们回去让陆医生给你看看。” 九九点头,坐上易珈蓝那辆骚包敞篷车,她的大哥大又响了起来,“干嘛?陆严?是我叫他过来的怎么了?我?我没受伤啊,我已经说了我不回去了,什么?你不离婚了?那怎么行?说好离婚就要离婚的,你想我了?拉倒吧!” 说完把大哥大一挂,扔在后座上。 九九再一次风中凌乱,这个姨父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啊?九九好奇死了,两人一无聊就互打电话拌嘴,一会聊聊正事,一会又开始说离婚的话题,真不明白,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矛盾的感情,明明感情就很好,却要天天说着离婚的话题。 难道就像小姨说的那样,只有永远不让对方得到自己,才能一辈子牵挂深爱? 可她和兰仲文明明不是这个样子的,他们一有时间就黏在一起,还颇觉幸福甜蜜,只想着,能永远在一起就好了。 回到家里,陆医生和阿力已经到了,小姨的时间掐得刚刚好,不迟不早。 两人坐在轿车里,只等易珈蓝一下车,他们也跟着打开车门走过来。 “好久不见,郁太太。”陆严戴着副金丝眼镜,高大,帅气,斯文,对着易珈蓝伸出手,声音清温。 易珈蓝拍掉他的手,“少来,我还不知道你么,别装斯文了,赶紧进来帮我们九妹看看手。” 陆严望了眼跟在易珈蓝身后的少女,笑容清和,“你就是九妹?我们小蓝的侄女?” 九九点头,“嗯。” “你好,我叫陆严,是你姨父的家庭医生。” “你好,陆叔叔。”九九莞尔,与他双手交握。 易珈蓝爆笑出声,“哈哈,陆叔叔。” 陆严有些尴尬地摸摸鼻子,好像在说:你熊这孩子怎么说话的?叫陆哥哥就不行吗? 九九知道触碰到对方的雷区了,有些纠结的拧着眉,这群妖孽啊,都喜欢装嫩。 于是她又甜甜改口道:“我刚才说错了,你这么年轻,应该是陆哥哥才对。” 这下陆严满意了,摸着她的头发柔声道:“乖,哥哥等下请你吃冰激凌哈。” 差点就来句么么哒。 九九满头黑线,觉得陆严把她当成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了,可她明明这么高大,168的个子,目测比小姨还高一两公分呢。 易珈蓝在一次喷笑,“你能别那么猥琐吗?还吃冰激凌,还不如看金鱼有新意呢。” “靠,人家明明在说正事好吗?自己思想猥琐,就赖到人家身上。”陆严面露无奈,站在门口跟易珈蓝辩驳起来。 阿力终于看不下去了,“你们确定要让一个受伤的小女孩站在这里看着你们聊天吗?” 两人突然恍然大悟,对视一眼,默契地走进萧宅里。 萧妈听到消息,从七楼搭电梯下来数落九九,“九九你怎么跟人打架了?对方为什么要打你?我才去隔壁坐了会你就浑身是伤了……” 易珈蓝皱脸捂耳朵,“姐姐你能别说九妹了吗?这事我去了解过了,不是九妹先动手的,是人家对方先招惹九妹的,好几个人一起欺负她。” 萧妈听易珈蓝护着九九,有点将信将疑,扭头问九九,“真的吗?她们几个人欺负你一个?” 九九眼珠转动,看见易珈蓝朝她狡黠点头,九九一笑,“嗯,她们先动手的,不过小姨已经帮我搞定了。” “搞定了?你小姨怎么搞定的啊?珈蓝,你跟对方家长谈了吗?怎么说的?”萧妈担忧。 易珈蓝再次捂住耳朵,“姐,你楼上的厂不用去忙了吗?” “用呀,我这不是担心你们么?问完我就上楼去了。” “姐,这事我已经搞定啦,反正你放心去忙吧,不会有后患的。” 见易珈蓝这么说,萧妈也就放心了,又唠叨了几句,才返身上楼去忙了。 几人走进客厅,阿力去接水泡茶,易珈蓝坐在沙发上对陆严说,“你先帮我们家九妹看看手臂吧。” 今日之所以是易珈蓝去学校,原因是萧爸不在家,而萧妈又去隔壁串门子了,易珈蓝在家里吃豆沙包,被人打电话来打扰,她心情本来就不爽,一听是学校打来的,更是窝着一股火。 她以前也不爱学习的,喜欢炒股,讨厌老师和学校。 “明白。”陆严点头,把九九叫到沙发上坐着,一个骨节一个骨节帮九九检查手臂。 末了,他放下九九的手,对易珈蓝说,“手的骨头没事呢,就是受了重力冲击,所以有点酸痛。” 易珈蓝环胸点头,“陆严,我叫你带的贵药你带了吗?” “小侄女的手用不上那么好的药,那样只是浪费。”陆严实话实说,还自动把称呼改成小侄女,这群人,果然都是自来熟啊。 “没所谓啦,反正是别人买单。”易珈蓝喝了杯茶,用眼神示意阿力在倒一杯,阿力给她满上,她边喝变思考,“要不,你就随便给九妹开点营养药吧,吃什么不要紧,最重要是对身体有用,还有,要贵。” 陆严知道易珈蓝在想什么,她一直就是这么阴损,但同时,他也很佩服易珈蓝的手段,镜片下的眼睛笑了起来,“小蓝,你还是这么凶啊。” “我这叫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斩草除根在。”说完敲着桌面想了下,半响后,她把背靠在沙发上对阿力说,“法院的传单开个价,就要他们赔偿200万。” 阿力的眼睛差点惊掉,“这个价格。” 不太合理啊。 不止是阿力这么觉得,九九也觉得这是漫天要价啊,中国的经济才刚发展,广州最有钱的人家也就十来万存款,怎么可能会赔偿200万啊,而且她只是受了皮外伤,连筋骨都没动到。 “怎么?”易珈蓝反问,“凭我易珈蓝的地位,要不起这个价格?” “你当然要得起,可这事不就是小孩们打架嘛,况且都未成年,不好玩得这么大吧?” “要玩就要玩得起,要让他们知道,上得山多终遇虎。”易珈蓝笑盈盈的,笑意却达不进阴冷的眼底,“阿力,我叫你查的资料查得怎么样了?” “已经搞定了。”阿力把一叠资料从手提包里拿出来,递给易珈蓝,她喝了口茶,随手翻开,上面居然是沈爸的资料,九九惊讶得瞪大眼睛。 前面她才到学校去,这会子沈爸的资料就到她手里了,这速度,也太恐怖了吧? “商会的,有点来头嘛。”易珈蓝看着资料淡淡道,翻了翻,“祖坟在凤凰山上,好地方呢。” 九九下巴差点惊掉,连祖坟都查出来了,这到底是要干什么啊? 易珈蓝翻了翻,颇觉无趣,就把资料放在桌上对陆严说,“陆严,你在帮我们九九做一下全身检查吧,务必把身上的每条伤口都勘察清楚,写上病例,等上了法院,人证物证,叫他们无话可说。” “好吧。”陆严无奈领命,易珈蓝的手段,真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这个老朋友他太熟悉了,不过他也知道,她要做的事,没人可以阻止。 “至于一中那边,辩事糊涂,一个孩子到他们学校去上学,被打成这样还要请家长退学,哼,要他们赔偿30万,并且对全校公开道歉。” 阿力在一次脚下不稳,犯难的说:“这要求……” 真真不合理,学校是无罪的啊。 “过分吗?”易珈蓝沉了声音,连空气都突然下降几度。 阿力打了个抖,“不过分,非常合理。” “这还差不多。”易珈蓝起身打了个哈欠,“好了,今天的事就到这里了,你们两自己去找个酒店住吧,费用报销,我去睡个午觉,困死了。” 两人脸色尴尬,这易珈蓝典型的没心没肺啊,千里迢迢跑来广州不请他们吃顿饭就算了,连杯茶都不请就要撵他们回去了。 见他们不动,易珈蓝脸色一凝,“怎么不走?是想让我请你们吃顿饭吗?” “不敢,我们这就告辞了。”两人倏地起身,跑得比安了马达还快。 九九噗嗤一笑,易珈蓝伸了个懒腰,“九妹,一块去睡午觉吧。” “我不困。” “我知道你不困,但是你知道我的嘛,我不能一个人睡觉的。”易珈蓝慧黠眨眼。 九九突然挺同情姨父的,他们两一起生活,是不是小姨困了,姨父就得不管三七二十一跟她上床睡觉啊?这么想想还觉得挺搞笑的。 隔天九九就不用去上学了,易珈蓝昨天对学校说了九九要退学,本来九九还挺怕父母知道的,岂料老爸老妈居然不生气,还说要给九九重新找个好学校。 九九想,这些事情一定是小姨办的,她一向雷厉风行。 因为这件事,九九对易珈蓝的印象更好了,也很钦佩她,小姨长得漂亮,聪明,睿智,简直是女神典范。 她想,她要是可以和易珈蓝一样完美就好了,这样就没人可以欺负她了,而她,也可以保护自己想保护的人。 吃过午饭,萧爸不在,萧妈就到楼上去忙了,保姆在洗碗,切了水果给九九和易珈蓝边看电视边吃。 沈爸沈妈突然到访,带着沈清辞和两大篮水果恭恭敬敬走了进来,易珈蓝坐在客厅里看电视,见他们讨好的笑着,假装没有看到,继续看自己的电视。 九九在啃苹果,见小姨没理他们,也就没动。 以不变制万变。 沈爸腆着笑脸把水果放在茶几上,点头哈腰,“昨天的事真是对不起了,这臭丫头把事情都告诉我们了,我们也狠狠教训过她了,真是对不住了,在这里,我们全家给您和小小姐道歉了。” 沈爸如果有办法,绝对不会来这里受辱,昨天易珈蓝那么说他,还说要废掉自己女儿一只手。 但凡他有点骨气,他都应该和她死磕到底,可昨晚的事情出乎他的意料,他本来以为易珈蓝顶多是比较有势力,所以财大气粗,目中无人。 可叹远远不止这么简单,这一家子姓萧的,全是香港人,国内的律法治不了他们,而且法院传单是香港开过来的,他们在香港根本没有人脉啊,而且有也没用,香港是英国人的殖民地,到了那边,就跟出了国一样,有关系一样作废。 易珈蓝没说话,仿佛他们三就是空气,视若无睹。 性子简直就是粪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 沈爸没辙,抿着唇。沈妈见九九长得灵动可爱,不像是冷血的人,就打算用怀柔政策,走到九九眼前柔声说,“小小姐,你的手没事吧?昨天看医生了吗?医生怎么说的?” 九九点头,“看了,医生还没说,说今天还要检查一次。” 沈妈脸色一僵,忙点头,“好好好,小小姐,你今天精神看起来好像不错,你吃饭了吗?阿姨给你带了些水果来,你想吃吗?” “不用了,我有。”九九晃着自己手里的苹果,虽然她是个吃货,但是她还是有节操的,不会看见吃的就忘了对方是自己的仇敌。 沈清辞看自己父母点头哈腰的对九九讨好着,她心里不甘,她家一直是众人吹捧的对象,曾何几时受过这种窝囊气,用力跺了跺脚,“她们不理你们就算了,大不了我去进少管所呆几年,你们别跟她们讲了!” 听到这句话,易珈蓝终于笑了,笑声袅袅,极其悦耳,“很有骨气嘛。” 沈妈脸色一变,一巴掌扇在沈清辞脸上,打得她身子微微一晃,“住嘴!你懂什么啊!要是进了少管所,你这辈子就毁了。” 沈清辞在众人面前挨了一巴掌,她觉得自己活不下去了,屈辱地捂着自己的脸,这一刻,她真的很想什么都不顾冲上去掐死萧九九,然后把命赔给萧九九,一了百了。 可看着自己的父母点头哈腰的对萧九九道歉,她又下不去手,僵硬在站在一旁,不知做什么反应。 沈妈就是故意在易珈蓝面前打沈清辞的,女人都有母性光辉,她希望易珈蓝会同情孩子,岂料易珈蓝还是没什么反应,只不过看她打孩子的时候眉皱了一下,有些无语的说:“你们可以回家再打吗?影响我看电视的心情了。” 电视里正在播放粤语版开心鬼,易珈蓝看到好笑处,哈哈大笑。 沈爸知道易珈蓝不会轻易放过他们了,叹了口气,和沈妈对视一眼,两人无奈,为了孩子只好双双跪在易珈蓝面前,“孩子不懂事是我们这做父母的不会教,您就大人有大量,看着孩子还小的面子上,不要和小辞计较了吧,要是她进了少管所,这辈子有了污点,你叫她怎么办啊?” “爸!妈!”沈清辞尖叫一声,看见自己父母给别人跪下,她真的想死的心都有了,她也后悔了,此刻,她觉得自己好恶心,她为什么要打萧九九呢?害得自己父母现在又是买水果又是道歉又是跪的,她悔啊,闭了闭眼睛,心下一片凄楚。 恨不得现在就跑出去找条河跳下去,把命赔给萧九九,这样,她就不用看着自己父母这么屈辱了。 易珈蓝有点受不了他们,微微皱起眉,“不是你说这事没完的吗?为什么现在又这样呢?” 沈爸见易珈蓝终于开口了,知道事情有转机,便跪在挪过去,“我们小辞年纪还小,求你大人有大量了,放过她这个不懂事的小孩子吧。” “停停停。”易珈蓝最烦人叨念了,伸手打断他的长篇大论,“你就是想这件事完结是吗?” 沈爸重重点头。 “很简单啊,这件事我早说过了,你女儿断了一只手,这事就算完了。” “什么?”沈妈吓了一跳,“你这样也太歹毒了吧?” “歹毒?当初你女儿伤我们九妹这只国手丹青的手怎么不觉得自己歹毒?我们九妹是拿画笔的,要是不幸这只手拿不起笔了,我倒要问问,你们还会觉得我们歹毒吗?” 沈妈愣了愣,被易珈蓝噎得说不出话。 “你女儿伤害我们九九的时候,从来就没考虑过她的死活,所以这件事我们不会轻易算了的。况且,我们九妹这只手买了200万保险,要你女儿残一只手不过分,不然你等着赔200万,然后再去少管所呆几年吧!” “200万?”沈妈脸色惨白,“我们全部身家也就几万块,你要我们赔200万?我们去哪里找钱赔你啊?” “这我可不管,你们还是上庭去跟法官说吧。”易珈蓝最幸运的就是赶上了香港70年代的炒股时代,一夜之间成就了几个亿万富翁,又一夜之间毁了无数个家庭,富的富,死的死,为香港开启了一个全新的时代。 易珈蓝当时就站在70年代的辉煌风浪口,混乱的时代里,她一个女子躲过了无数把锋利的刀,最后成就了一个人人惧怕的易珈蓝,这并不是运气好就能办到的,还要有手段,能力,地位,金钱,才能堆积出这个睥睨天下的顶端地位。 沈清辞见自己父母灰败着脸,知道事情无转机了,她也不想父母在萧九九面前这么窝囊受气,于是抢过桌上的水果刀,一把扎自己掌心里。 一切发生在电光火石间,谁也没来得及阻挡住,血从沈清辞掌中喷出,沈妈凄厉地叫了一声,冲上去握住沈清辞的手,“小辞你怎么那么傻,你干嘛拿刀扎自己?” “还给你们,对不起,这次总行了吧?”沈清辞唇色苍白,忍着眼中的泪花说。 “刚打算原谅你们,你就拿刀扎自己了,哎。”易珈蓝叹了口气,“你以为你拿刀扎自己就是有骨气了吗?真傻。” 沈清辞脸色一变,这一刻,她好像有点明白过来了,意气用事最终伤的都是自己,拿自己的命来赌气,她可真够傻的。 “你们走吧,这事就一笔勾销了,希望你以后懂得为你父母考虑一下,你所做的错事,都是要你父母来替你承担的。” 沈母的眼泪一下就流出来,这个女人说得没错,就是因为她太宠沈清辞了,才酿成了今日的大祸,幸好这件事解决了,如果闹到法庭上,他们就是倾家荡产也赔不起易珈蓝的狮子大开口啊。 沈爸和沈妈搀扶着沈清辞离开,易珈蓝叫住他们,“等等,法院那边的事解决了,医药费的事还没解决呢,这是账单,人你们打的,你们给。” 沈爸颤着手接过那张账单,上面写着港币10000元,沈爸气得差点摔了那张账单,这时代做个心脏病大手术只要500元,九九的手只是收了轻伤,她就这样漫天要价,还给不给人留活路了? 沈爸脸色难看,沈妈看了账单一眼,也是吓了一跳,可是他们现在又有什么能力反击呢?如果死磕下去,吃亏的还是他们。 于是握住沈爸的手,低声道:“算了,给就给吧,闺女没事就好了,你别多生事端了,赶紧带闺女去医院瞧瞧吧。” 沈爸只好闭起眼睛,平息了下心中的怒气,对易珈蓝说了声,“谢谢。” 这件事,从头到尾九九都在看在眼里,他们又跪又道歉,最后还自毁手臂,然后接过账单还要对易珈蓝说谢谢,这到底是办到的? 九九不解,便把心中的疑惑问出口,“小姨,为什么他们这么怕你?我又没受什么大伤,他们不一定会输啊。” 易珈蓝狡诈一笑,“一,他们在香港没人脉,请不到好律师。二,这件事打官司的话,我打算拖他们个半年的,耗到他们心神俱累,以后见到我们就怕。三,香港是我们的地盘,说不准他们有命来,没命回。懂了吗?” “但他们也可以叫人来啊。” “叫人能叫几次啊?法庭多传召他们几次,他们就累了,而且那老小子是混商会的,心思最多,明明我就是很光明磊落的,他非要把我想得那么阴暗,怕老命搭在我身上,不敢跟我玩,怕死呢。” 九九没答话。 易珈蓝又说:“这玩游戏嘛,谁先怕谁就输了,所以我们才要先发制人,自爆背景,让他去查查,看看什么叫做小巫见大巫,估计他昨晚就怕了吧。” “小姨。” “嗯?” “你实在太恐怖了。” “九九,人只有变得强大,才能保护自己身边的人,知道吧?” 九九点了点头,“今天我上了一课,小姨,谢谢你了。” “你要学的还很多呢,怎么样?要过来香港跟着我住一段时间吗?” 九九不答,她心里想去的,她想变得强大,就像小姨一样,这样,就再也没有人可以欺负她了,而且那样,她就不会再拖兰仲文后腿了,可以和他站在一样的高度,俯视一样的风景。 ------题外话------ 呜呜呜~ 码字好累啊,求各种票票,砸死我吧呜呜呜~ 正文 第五十章 京游(有二更) “让我想想吧。”九九叹了口气,“马上就国庆节了,我想和他好好道个别。” 易珈蓝点头,“你要想清楚,你跟着我,我可不会像姐姐那么纵容你了,今后,你要想要什么东西,都得靠你自己的双手去挣来,我每个月只会给你100元生活费,其他的,你自己解决。” 九九低头用手指算了算,100元能干嘛啊?平均每个月最少她都要花掉几百了,还只是用来买衣服和吃东西的。 “我开的价格绝对合理,普通学生每个月吃饭最多80,多余的20元是你的生活费,要买什么你看着办。” 九九慢慢吃了口苹果,凝思。 小姨开的条件一点也不诱人,但是她还是想去试试,想知道以自己的能力会做到何种地步。 在广州的几年,除了兰仲文在自己身边外,她没有开心过,普通话听不太懂,常常被人嘲笑,成绩跟不上,各种被人鄙视。 她该回到自己生长的地方去吧,也跟着小姨去看看外面的世界,闯一闯,开拓视野。 国庆节前一天,国道再一次陷进水泄不通的境地,每逢节日,国道就堵车堵得要命,尤其是五一,国庆,春节这样的节日,放假时间长,广东省外的人都要回家去过节。 九九坐在前往机场的公交车里,心情没有上一次来机场的期待,而是有点惆怅,把这件事告诉他了,不知道他会不会不高兴,他原来为自己选了上海,而她现在却重新选择自己的命运,返港。 还是那个充满科幻色彩的机场,还是那条银色的栅栏外,少年穿着黑色毛衣走出来,面容高贵,眼珠湛然。 他好像又变帅了。 九九呼吸一窒,站在原地不动。 少年走过来,越走越快,嘴角的笑容翘得高高的,一把抱住九九,眼睛明亮,“想我了没?” “嗯。”九九点头。 兰仲文离开她的怀抱,惑人的眼细细梭巡着,最后定在她的手臂上,“这伤是怎么回事?” 那块淤青黑紫黑紫的,显然有是一些时间了。 九九笑着把沈清辞的事告诉他了,最后调皮眨眼,“怎么样?我小姨是不是很牛掰?后来学校还一直来道歉呢,来了三四次,最后公开对我道歉,这事就完了。” 兰仲文静静听着,勾唇,“看来你也变聪明了嘛。” “必须的啊。”九九揽住他的肩,手太短了,够不着,于是换成揽他的腰,“怎么样?之前说去北京玩,我们还去吗?” “怎么不去?”他笑意盎然,“票我上个星期就买好了,明天出发。” 九九笑,淡静如海的眼睛却有泪花闪烁。 原来只要一年,他们就可以在一起了,可是人生有太多的无奈,必须去做出选择,国庆节一过,他们也许就要5年不见了。 细心如尘如兰仲文,他一眼就发现了九九的异常,把头抵在她额头上问她,“你怎么了?” 九九摇头,“我是因为太想你了。” “还撒谎,我能不知道你么?快说。” 他总是能一眼就看穿自己,九九嘴角的笑容凝住,“兰花儿,国庆节以后我可能要回香港了,在那边读大学,我去不了上海了,我对不起你。” “傻丫头。”兰仲文抚平她眉间的皱褶,“我早猜到了,你就去香港上学吧,以后每个星期五我回广州,然后星期六就去香港看你。” 九九眼眶湿润,水雾蒙起又被她眨掉,“可是那样你不是很累么?你星期五晚上到广州,星期六早上就要到香港,然后最迟星期日下午就要飞上海,这样你等于把假日的时候都花在路上了,我不想你那么累。” “傻九九。”兰仲文摸了摸她的头发,“为了见你,我觉得值得。” “可是这样你会很累,本来上课就挺憋闷的,好不容易放假了,还不能好好休息。” “我放假不就是为了见你么?不回来看你我才憋闷呢,也不放心,还有,我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想听吗?” 九九重重点头。 兰仲文指着自己的脸颊,笑意促狭,“想听,你就亲我一下。” 九九毫不犹豫地啵了一口。 兰仲文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九九啊,我星期一换课了,以后我星期一早上都没课,我可以在香港陪你过完星期日,星期一早上直接从香港飞上海。” 九九瞪大眼睛,“真的吗?” “这种事还能造假吗?”兰仲文笑着反问,“现在大一课比较多,暂时排不出那么多时间,等以后大二我看看能不能星期一和星期五都不上课,那样我就可以星期四回来见你了。” 九九不知道现在是什么心情,总之很开心,胸腔里好像被无数糖果塞满,甜得她绽开笑容。 兰仲文为自己做的每件事情,都不会先承诺,而是办到了才开口,看似随意,其实他是早早就打算好了吧,等到实现了,才告诉她。 他为九九做过的事情,却足以令她温暖一辈子。 这就是俗话说的感动吧。 心里即感激又心动,站在微风中,紧紧抱住了兰仲文,“兰花儿,我爱你。” 这个时刻,这句话是发自肺腑的。 兰仲文的脸忽然红了,却掩不住他嘴角的笑容,“我也是。” “你也是什么?”九九反问,他从来就没对自己说过我爱你,九九很好奇兰仲文说这句话的样子,她很想听。 “也是爱你啊。”兰仲文吻了她的唇角一下,“九九,我也爱你。” 九九忍俊不禁,回应他的吻,朦朦胧胧的说,“我要一辈子跟你在一起。” 吻毕,九九脸红心跳,兰仲文笑她,“嗯,我还记得你说过你非我不娶呢。” 九九大囧,“都说了那句话是失误了,你就不要老是提了嘛。” “为什么不能提?我就要说,你非我不娶。” “好啊,我娶你,你要入赘吗?跟我一起姓萧吧。” 兰仲文脸色一沉,“不干!” “来嘛宝贝儿,你以后叫萧仲文。” “滚蛋,我捏死你。” 九九哈哈大笑,脱开兰仲文的怀抱跑远了。 兰仲文也不追她,站在远处凝望她,眼珠柔得山水同色。 我的九九,愿你一世无忧。 出发去北京这天,九九拉了个20寸的行李箱出来,笨重拖拉,兰仲文一见她就笑了,“就去玩几天,你干嘛带这么多衣服?” “这你就不懂了,我带了5套衣服,可以一天换一套,另外我还带了3双鞋子,可以搭配穿,还带了卷发器,零食,收纳盒……” “什么?你连零食跟收纳盒都带?” “对啊,住酒店晚上饿了可以吃零食嘛,至于收纳盒,袜子和内裤放在里面嘛,找起来方便。”她才不像小姨那么迷糊呢,天天打电话给姨父问她的内衣内裤放在哪里。 兰仲文噗呲一笑,“第一次发现女孩子出门这么麻烦,我们多简单啊,两套衣服搞定。” “好吧。”其实九九想说,你长得帅,就算天天穿同一套那还是帅,所以这穿衣服吧,还是要看脸的。 长得帅的人穿衣服,人家就想买同款,长得挫的人,人家只会说土,并嗤之以鼻。 飞机起飞的时候,九九伸手拨头发,兰仲文帮九九拍下旅程第一张照片,快门一闪,一张照片从相机中吐出来。 兰仲文取出照片,抖了抖。 照片中,少女纤细的手臂停留在头发上,面容娇俏无暇,穿白色棉质裙,如雾中踏水而来的荻花,一眼惊起尘世繁华。 九九接过照片,看了好一会,“拍得真不错。” “那当然。”说着把照片拿了回去,塞进自己口袋里,“这张我拍的,是我的。” 九九鼓着嘴,“什么啊,我还以为你要送我呢。” “那肯定不能送你,这张是我的处女作,我要保留起来,以后每天拿出来欣赏一下。” 九九噗嗤一笑,“原来你是想睹物思人。” “不行吗?” “行。”九九眼睛晶亮,“到时候你多帮我拍几张吧,我留几张给我爸妈他们留念,以后去香港了,估计就只有大节日会回广州了。” 兰仲文揉了揉她的头,“遵命。” 九九靠在他肩上,面容安谧。 昨天双方的父母已经见过了,都同意了他们来往,至于订婚的事,等年底放寒假举办,临近春节,亲戚朋友们都会回广州,到时候邀请他们过来,一定热闹非凡。 至于萧老太太,孙女订婚,她也是要出席的,不过她肯不肯来,就是一回事了,毕竟之前在香港闹得她下不来台,她估计很生自己的气吧。 “你怎么了?”兰仲文把下巴抵在她发上,轻声询问。 “我在想,到时候我回香港去了,会不会又跟奶奶他们闹不愉快。” “你啊,就是喜欢想太多了,船到桥头自然直,没发生的事情,不要自己去猜,很累的。”他都会帮她解决的,所以他不要她烦恼,要她快快乐乐的,一辈子那么纯净美好。 两人心思各异,却同样是为了对方而努力,一个想变的强大,跟上他的脚步,并且不在拖累他,俯瞰天下。另一个则是想为她遮去世间一切丑陋,许她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也许这就是世间上最默契的感情了吧,彼此虽然不讲,却像心有灵犀一般,一直在为对方变得更加美好,优秀。 兰仲文想,他也该行动了,去了上海之后,他才知道上海与广州的经济差距这么大,上海从30年代一直繁荣至今,很多东西是广州比不上的。 广州虽然是年代悠久的老城,却渐渐被边缘化,若不是四大经济特区成立,估计它的发展会很缓慢。 改革开放后,临近广州的深圳势不可挡,莅临香港台湾,高楼一座盖过一座,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成为广东经济中心。 时代的脚步这么快,他也要看准时机下手了,创业资金不是问题,最重要是要有远见。 他已经看中了一块现在不是明显发达的领域,那就是网络。 现在整个世界都靠电话维系,整个中国,你若不走出家门,你就看不到外面的世界,比如夏天,朝阳的北京5点就能看见太阳了,而广州却要7点才看见太阳。 这就是区别,如果没有人告诉你,你永远都不知道,也许你们手中的表差距了30分钟,不对比,你永远不知道。 所以,他要让这个世界透明化,你看得我,我亦看得到你。 这快领域,将来一定会大放异彩。 到了北京,一下飞机,九九就打了个抖,从头寒到脚。 北京的国庆已经可以穿长袖了,她却还穿着吊带裙,冷都冷死了。 兰仲文从包里翻出九九的长袖给她披上,“看吧,我都说了北京冷的,你不信。” “搞毛啊,广州那边穿吊带裙都热死人,这边都这么凉了。” 兰仲文忍俊不禁,“所以我叫你带长袖来呀,你不会都带了短袖吧?” 九九鼓着腮帮子点头,“我以为只是有一点冷,只带了一件长袖。” 兰仲文无奈扶额,“就知道你会这样,等下吃完饭就去买几件长袖吧。” “可是……” “可是什么?” “我的短袖都是新衣服,才买的,我想穿。” “要风度不要温度啊?”兰仲文点了她的头一下,“我才不准你这样,万一感冒了怎么办?你那些短袖等回家了再穿,咱们就玩五天,你买两套长袖替换就行了。” 这时代,北京的四环还是一片村庄土路,三环算住的远的,雾霾不大,整体面貌清晰,矮楼四合院居多,透着股强烈的中国历史味道。 房屋多是古香古色,保留历史原貌,很有特点。 兰仲文订的酒店在王府井附近,那里莅临故宫人民大会堂,九九喜欢古典的东西,又喜欢吃的,住这里刚刚好。 王府井全是吃的,很合九九的心意。 他们坐在计程车里,九九一路探头看着,内心亢奋。 北京跟广州是完全不一样的,广州的建筑带着战争时代的骑楼色彩,多是灰白色,而北京带着中国历史的悠远色彩,多是暗红色。 路过故宫,那里挂着毛主席的画像,九九兴奋地拉着兰仲文的袖子,“你看,故宫,我只听我爸说过。” 这时代在中国经商是要来北京考试的,由几位名望颇高的教授审核,通过审核,才能开发产品。 先递交资料,然后考技术问题,教授会问你为什么要开发这个产品,它有什么用处,会不会产生危害,对中国的发展如何,逐一审核,然后教授认为你的产品合格了,就能开发。 就是现在俗称的产品合格证吧。 这时代没有网络,若不是亲身来到北京,根本无法知道北京的真实面貌,九九只看过香港和广州,用她现在兴奋的内心里形容,就是南方和北方的建筑区别太大了。 视野在一次受到冲击,令九九即兴奋又期待地想,上海会是什么样子的? 她以后一定要去看看,四处转转,看看各个地方的风俗人情。 兰仲文微笑,指着对立面的建筑说,“漂亮吧?那是人民大会堂。” 九九顺势看过去,好不激动,“明天我要来这里玩。” “本来就是这样打算的呀,等下吃完饭我们先去王府井买长袖,你不是喜欢复古的东西吗?那边的东西很有古典特色的,格格帽,绣花鞋,什么都有。” “真的吗?”九九乐得眼睛都找不到了,“不过你怎么知道?你来过北京?” “去年跟我爸来过呢,九九,这里有种小吃,不知道你有没有胆量吃。” “什么小吃?” “就是活烤蝎子。” “名字听起来好像很好吃,我等下要试试看。” 听说和亲眼看到的效果是完全不同的,此刻,他们已经把行李安顿在酒店了,轻身上王府井逛街。 九九站在烤蝎子摊前,看着一只只活生生的褐色蝎子穿在一根木枝上,12只脚上下晃动着,撩得她心里毛毛的。 九九瞪大眼睛,越看心里越毛,她索性不看了,苦着脸对兰仲文说,“我不要吃这个。” “你不是说好像很好吃吗?我买一支给你试试看。”兰仲文忍着笑,说着就要上前买。 九九死死拉住他的袖子,“我真的不要吃这个,它们是活的,脚还会动,太恐怖了。” “九九,你不能暴殄天物啊,这个蝎子还很贵呢,是小吃界里的翘楚,你不是号称吃遍天下美食的萧九九吗?怎么可以错过这等美食?会遗憾终身的。” “我真的不要吃。”尤其是看着旁边还放着一盘盘蛹,有密集症的人伤不起啊。 她实在忍受不了这种视觉冲击了,撒了丫子就跑,留下兰仲文在身后笑得岔气,“萧九九,你这个胆小鬼。” 九九走着走着,闻到一股熟悉的臭味,她仔细嗅了嗅,咦!是臭豆腐的味道。 她跑过去,伸出一根手指,“老板,来一份臭豆腐。” “好咧,小姑娘,听你口音不是咱们京城人啊。”北京人跟广州人不同的就是,他们很热情,说话卷舌,喜欢两字说一字,语速快,爱说咱们,京城,扯淡呢。 九九起初听得一片迷茫,半响理清了他的话意,学着他卷住舌头说,“老大爷,您说慢点,我听不懂呢。” 卖臭豆腐的老大爷顿时乐了,“你这小姑娘,真有趣,哪里人呀?” “广州的。” “好地方啊,你们现在那边天气怎么样……” 九九买一份臭豆腐,就被问了十来个问题,可见这北京人的热情啊,要搁广州那边,就是弄好了才笑着对你说,“靓女,你的豆腐。” 所以九九对北京的第一印象特别好,城市很有中国的特色美,人也淳朴热情,是个暖融融的城市。 买完臭豆腐又买贵妃卷,九九边走边吃,不亦乐乎。 兰仲文刚才不知道哪里去了,这会子终于回来,九九啃着手里的贵妃卷问,“你刚去哪了?” 兰仲文见她手里提着几袋油炸的东西,皱了皱眉,“你又吃这么多油炸的东西。” 九九心虚,慢慢吃了口,才道,“我又不是都买给自己的,我还买了一些给你呢。” “还敢忽悠我?你明明就知道我不吃这些东西的。” “好嘛,看见不错就都买了嘛,你去哪里了啊,刚担心死我了。” “我看你吃得很过瘾啊。” 九九在一次心虚低头,好吧,她承认她吃得忘记找兰仲文了,等全买完了,才发现身后的少年不见了。 兰仲文敲了她的额头一下,九九惊喜的瞪大眼睛,伸手拿下敲在她额头上的青铜古簪,“你去买这个了?” ------题外话------ 今天有二更,下一章是卷二结局篇,今天序序将完结卷二,明天开启卷三,大家么么哒 正文 第五十二章 芒果吻(二更) 兰仲文挑唇,“你不是喜欢这些玩意吗?” 九九细细看着手中花纹反复的青铜簪,心里甜蜜。 “是啊,我喜欢,对了,你有看到卖绣花鞋的吗?小姨叫我给她带一双京味的绣花鞋给她。” 兰仲文努嘴,“在那边呢,一大片全是。” 九九的宗旨是:出来玩嘛,就是吃吃喝喝,不然就跟没出来一样,还不如在酒店睡大头觉。 她伸手拦了一辆人力黄包车,这种车她只在电视上看过,看上海滩的时候,老看见冯程程一伸手,黄包车就停下来,她早就想威风地尝试下了。 一辆黄包车在九九眼前停下,九九踩了上去,兰仲文无奈摇头,“那么近你还要坐车。” “试试嘛。”说着把兰仲文也拉了上去,两人相拥而坐,风徐徐吹来,九九张开双手,用手感受着无形的风,仰头微笑。 兰仲文把她的手拉下来,“注意形象。” 好像唯美的电影突然卡片,九九的好心情被兰仲文破坏了,瞪着他,“就不能让我装比一回吗?” “不能。”兰仲文打断她,一本正经,“这样人家会觉得我们是疯子。” “切。”不解风情的家伙。 九九凝神看着鞋柜上的绣花鞋,白的黑的红的蓝的绿的,她咬着指甲,还以为绣花鞋很便宜呢,结果比普通的鞋子还贵上几倍,不过鞋面的花样绣得很逼真,很是得她的眼缘。 九九喜欢一切复古的东西,她觉得有一种神秘美,很难用语言去表达出这种美,但就是觉得无可代替。 今天她买的长袖都是宽摆宽袖的白棉衣,或绣着图腾,或绣着花草,很好搭配衣服,这类衣服其实逐渐被衬衫代替,已经很少见了。 但是九九很喜欢,她觉得穿起来清瘦高挑,有一股难以言喻的典雅感觉。 也许玩艺术的人都是这样的,眼光很是极端,要不就很喜欢古典的诡异装束,要不就喜欢现代人还不能接受的夸张打扮。但绝对不愿站在中游的地方,九九就是典型的例子,她很讨厌现在最流行的垫肩蓬袖衬衫,感觉穿在身上肩膀壮壮的,很像小孩偷穿大人的衣服。 试了好几双绣花鞋后,九九终于选好了,她买了一双黑色和一双蓝色,白色其实是最好看的,但是太容易脏了,只适合在特殊场合穿,于是她买了白色给小姨。 绣花鞋穿起来鞋底软软的,一点也不膈脚,她打算这几天都穿绣花鞋了。 买好鞋子后,九九又要去逛小饰品了,她跑了进去,就像个小孩子一样,东跑西窜。 兰仲文提着她买的东西跟在后头,适时提醒她,“你慢点跑,别摔着了。” 九九唔了一声,头已经埋在扎堆的荷包里了,她拨着荷包选了选,都不太喜欢,荷包不好看。 于是她放弃,把视线转向一堆木梳里,木梳一直跟女鬼传说脱不开关系,她打了个寒颤,再一次放弃,绕过几个弯,走到一堆小内衣小内裤前面。 居然还有内衣内裤卖,九九忍俊不禁,刚好可以买几条,她埋着头仔细选着。 兰仲文本来想走过去跟她说话,看见她在挑内裤,也不好意思上去了,站在一旁梗着脖子,以免让人误以为他是变态。 九九挑着挑着,发现一个奇怪的人,一个光头的和尚在那挑内衣,他穿着僧袍,大手摸着内衣的罩罩,在那闭着眼睛感受。 好像在感受尺寸有多大,一副猥琐的样子。 那人在干嘛啊? 九九看着他,心里毛毛的。 见那和尚一直摸没完,摸摸这件,又摸摸那件,九九觉得害怕,扔了手里的内衣跑了,说不定那内衣就被他摸过呢,太恶心了。 她跑到兰仲文前面,扯着他的袖子说,“你看那个人,好恐怖。” 兰仲文顺着她的目光望过去,就见那人在挑内衣,他看了好一会,才疑惑道:“怎么了?” “他是个和尚啊,还摸那些内衣,不是变态是什么。” 兰仲表情无奈,“九九,那明明是个尼姑。” 九九定睛看了下,那尼姑见九九盯着她,带略带尴尬的朝九九笑了一下。 那眉那眼,清清秀秀的,确实是女子。 九九表情像吃了只苍蝇,勉强道:“好吧。” “九九,你买完了吗?我不太好意思老站在这片内衣区,人家都看着我呢。” 九九瞬间哈哈大笑,他长了副祸国殃民的脸,又高大,站在这片全是女人的内衣区确实很奇怪。 又因为长得招眼,凡是经过的女人,都会回头看他一眼,然后掩着唇笑,回头率百分百啊。 兰仲文特别尴尬,耳根子都红了。 九九昧着眼珠逗他,“要不我买一条男士的给你?” “一边去。” 九九哈哈大笑,已经被他拉着离开那边内衣区了,因着吃了太多小吃,晚饭的时候,九九就吃不下了,喝了杯果汁完事。 下午住酒店的时候,兰仲文本来要开两个房间,但是九九说别浪费钱,况且酒店空空旷旷的,让她自己住,她还真的不敢。 于是只开了一间,可是晚上洗澡的时候,九九又犯难了,她平时洗澡在家里习惯把衣服脱完了在进厕所去,这样衣服就不会弄湿了,可是现在兰仲文在,她要怎么办? 还有,兰仲文在,她不太好意思让他看见自己穿睡衣的样子,况且洗完澡就不会穿内衣了,难道因为他在,她还要特意穿上内衣,那晚上睡觉怎么脱啊?他在啊。 趁着兰仲文在酒店的阳台上看风景,九九赶紧打开行李箱,拿出内衣塞进自己手中的睡衣里,用睡衣盖住,然后又眼疾手快把明天要穿的衣服拿出来叠好放到桌子上。 行李箱里的东西就像女孩子的内衣一样,给女孩看见无所谓,可以给男孩看见,会有一种奇怪的尴尬感。 可即使衣服拿出来了,九九还是觉得很尴尬,不敢去洗澡,酒店的洗手间是那种磨砂玻璃的,人站在里面,能朦朦胧胧分辨出肉色的线条,她木脸坐在那里。 兰仲文从阳台外进来,已经夕阳西下了,他见九九怀里抱着衣服,又看了看洗手间,有些恍然大悟过来,拍了下自己的头,“唉,忘记买点饮料了,我去买,晚上可以一边看电视一边吃。” 九九顿时喜笑颜开,“好啊。” “好,我大概三十分钟就回来,你无聊就看看电视吧。” “嗯呀。” 少年笑着起身,轻轻拉开房门,又关上了。 九九心里高兴,赶紧冲到洗手间去洗澡,三十分钟,绰绰有余。 她还特意洗了头,兰仲文回来的时候,九九正穿着睡衣在吹头发,兰仲文把手中的便利袋放在床上,接过九九手里的吹风筒,“我来帮你吹吧。” 九九唔了一声,把吹风筒递给兰仲文,然后翻了翻他买回来的零食,都是一些瓜子果脯和盒装果汁。 芒果条,九九眼睛一亮,从袋子深处搜出一包她的最爱,随手撕开,拿了一条放进嘴里,开心的嚼着。 兰仲文也笑,眼珠暗暗的,不知道在想什么。 九九穿着睡衣拖鞋,头发湿漉,身材清瘦曼妙,还一副慵懒的迷糊的样子,真的很挑战一个男人的视觉。 她的秀发在吹风筒的吹拂下飞了起来,飘来一阵洗发水的清香,兰仲文呼吸一滞,艰难地移开了视线。 视线落在她白皙的脖颈上,他又是一阵无奈,把手中的吹风筒塞进九九手里,声音暗哑,“自己吹,我要去洗澡了。” 九九噢了一声,接过吹风筒吹头发,兰仲文又叹了一声,拿好衣服,还转过身意味深长地看了九九一眼。 九九疑惑,“怎么了?” “不准偷看我。”兰仲文一字一顿的说,他还记得那次在九九家里,她呆若木鸡地看着自己浑身光裸的样子,想到这,他耳根子又红了。 九九脸也红了,赶紧背对着洗手间坐着,“你去吧,我绝对不偷看。” 兰仲文觉得好笑,却没说什么,走进洗手间洗澡,一进去,他又醉了,九九的衣服没洗,就那么刺啦啦的丢在地上。 这个迷糊蛋。 兰仲文摇了摇头,把她的衣服拿到洗手台上,认命地洗着。 九九听见洗手间传来一阵洗衣服的声音,起初她还觉得很奇怪,突然意识到什么,她快速地冲了过去,就见少年低着头在洗她的裙子和衬衫,轮廓线条尖削,高高在上。 九九惊讶的捂住嘴巴,结结巴巴,“我刚才是去吹头发忘记洗衣服了,你放着吧,我等下自己洗。” “我帮你洗吧,反正也没几件,快洗好了。” “问题是……”那些内衣内裤啊。 兰仲文知道她在说什么,强装镇定的说,“那个我没洗,你等下自己洗下吧。” 九九脸红得快滴出血了,好半天,才从嘴里憋出一个,“好。” 说完立马撒丫子跑了,早知道还是住两个房间好了,现在更尴尬,内衣内裤都被他看见了,这样,他就知道自己的尺寸的吧?虽然她的线条比只普通男生突出那么一点点,但那也算突出嘛。 兰仲文洗完澡,把他自己的衣服也洗好了,他穿着白T恤五分裤出来晾衣服,腿长得九九都嫉妒。 每迈出一步,就在空中划出一道美妙的弧度,肌理分明,令九九看得血脉喷张。 不行不行。 九九警告自己不能在看下去了,跑进厕所里去洗内衣内裤,洗好后,她的纤腿被水溅湿了一点,于是她脱下拖鞋,光裸着这脚丫子走出来。 这情景绝对挑战兰仲的视线,因广州现在还是烈日炎炎的夏天,所以九九带来的睡衣是吊带上衣和超短裤,兰仲文觉得鼻孔热热的,在心里补上一句,今晚有得熬了。 九九不敢让兰仲文看见她的内衣,于是把内衣裤卷成一团藏在手里,拿到阳台上晾着,岂料她身高不够,够不着头顶上方的衣杆。 兰仲文见状,走出去拿过她手里还在滴着水的内衣挂到衣杆上,看见那件水蓝色内衣从眼前慢慢向上升去,最终挂在她头顶上,九九大气都不敢喘一个,她觉得心脏快跳出胸膛了。 砰砰砰! 那么强而有力,令她呼吸不畅,脸色绯红。 然后兰仲文又帮她晾了内裤,气氛有点诡异,又有点奇妙,九九不知道能说什么,四肢强硬,快速冲回房间钻进被子里。 她把头蒙在被子里,羞死人了。 没一会,另一侧的床陷了下来,九九知道是兰仲文趟在床上了,她顿时僵住身子,一点小动作都不敢有,就那样直挺挺的装死。 兰仲文伸手按掉灯,躺了下来,半响,彼端传来了均匀的呼吸声。 这么快睡着了? 九九慢慢从被子中伸出头来,松了一口气,太尴尬了,心脏受不了啊。 可现在才8点多,她睡不着,况且,那些零食还没吃呢,她不甘心就这么睡觉。 于是又躺在被窝里等了会,直到确认兰仲文睡着了,她才偷偷摸摸把手伸进衣服里面解开内衣,膈着太难受了。 完了后她又轻手轻脚把内衣拿出来,藏进枕头里,这样就不会被兰花儿发现了。 做好一切后,她心情轻松,钻出被窝把灯开起来,房间顿时一片光明。 她打开了电视,才抱着零食在床上吃起来。 居然在床上吃零食! 睡梦中的兰仲文微微皱眉,他压根就没睡着,只不过是看九九很别扭,想替她化解尴尬,岂料她居然在床上吃零食。 对于有洁癖的兰仲文,这种事绝对不能忍。 但是他还是得忍,不然能怎么办?他要是醒来,九九又要不自在了。 电视里正在播放有名的台湾偶像剧《窗外》,这部电影改编自琼瑶的长篇小说,由17岁的林青霞担任女主江雁容一角,故事讲述江雁容感受不到家庭温暖,以致爱恋上她高三的班主任康南…… 九九看得心情沉重,连零食也吃不下了,尤其是看到他们的恋情遭受重重阻扰被迫分开,五年后,江雁容婚姻失败再去找康南时,发现他已经退化成颓唐大叔,一下课,他就摸出香烟,眼珠浑浊,已不复当初英俊忧郁的模样。 江雁容躲在柱子后面,泪流满脸。 九九鼻尖一酸,也跟着落下泪来,抽抽搭搭的。 兰仲文被身旁的抽泣声吓到了,霍地爬起来,“九九,怎么了?好端端的你怎么哭了?” 九九摇头。 兰仲文把她的头发拨到耳后,用双手托起她的脸,九九鼻头红红,眼中闪着楚楚的泪花。 兰仲文心中一动,声线轻柔,“九九,你别哭了好吗?” 看着九九哭泣,他真心觉得难受,就像被人揪住了心,难受得他呼吸不顺。 九九也不想哭的,可是她忍不住心中那片酸楚,这种电影太骗人眼泪了,她以后不看了。 兰仲文又哄了半天,九九还是哭。 最后没辙,兰仲文心里闪过一个计划,就是不知道可不可行。 九九还在哭,兰仲文突然吻住她的唇,把她揉进怀里,动作粗暴。 九九一惊,瞪大眼睛,兰仲文的舌头趁机卷进自己口中,翻搅自己的舌头,灵活而有侵略性。 九九突然忘了哭泣,软在兰仲文怀里,浑身没力气。 五分钟,她的情绪稳定了,但是气喘不过来了,于是拍着兰仲文的胸膛说,“快放开,不能呼吸了……” 终于不哭了,兰仲文嘴角一弯,却没有松开九九,咬住她的下嘴唇,让她呼吸一下空气,完了又封住,加深了那个吻,温柔绵长。 不知不觉,他的手移到九九背上。 她没穿内衣呢,九九大惊失色,挣开他,措不及防中,九九的脑袋向后摔去,磕在床柜上。 “啊!”九九大叫一声,捂着自己的后脑勺呼痛,“好痛啊。” 兰仲文突然像醒悟过来一般,眼底的迷离褪去,伸手揉着她的后脑勺,眉眼担忧,“撞到哪里了?疼吗?” 九九没说话,拍开他的手,“我要睡觉了。” 说着爬进被窝里,双手叠放在肚子上,闭上眼睛。 兰仲文叹了口气,起身把被子抖好,刚才被子被九九弄得皱成一团,得抖直了才能睡觉,这期间,九九都假装没看到,闭着眼睛装死,兰仲文觉得好笑,把被子整理好盖在她身上。 关上灯,兰仲文在她额间印下一吻,“晚安。” “晚安。”睡着的人突然闷闷回了一句话。 兰仲文忍俊不禁,侧身支着脑袋问她,“九九,你现在是睡着了还是没睡着啊?” “没睡着。”九九又闷闷回了句。 “睡不着就来聊聊天,反正我也睡不着。” 于是九九睁开了眼睛,眼底一片清明,“聊什么?” “嗯。”兰仲文想了下,摸着下巴问,“九九,我一直很好奇,我吻你的时候,你是什么感觉啊?” 九九小脸一红,“能有什么感觉啊?就是软软的呗。” “嗯?” “很像芒果软糖。”九九思考了下,又补充道,“也有点像果冻。” 怎么都是吃的? 兰仲文满头黑线,扶额,“除了像吃的就没别的了吗?” “不知道,刚才我吃了芒果干,所以你吻我的时候,我觉得好像芒果糖,甜甜的,这是个芒果吻。” 兰仲文噗呲一笑,“好吧,那你喜欢我吻你吗?” 九九不答。 兰仲文摇她的手臂,“嗯?你喜欢我吻你么?” “喜欢。” 九九说着用被子蒙住了头,兰仲文凑到她耳边轻轻吹气,“干嘛躲起来?你害羞了吗?” “才不是。” “不是你干嘛躲起来?”兰仲文眼珠促狭,逗她。 “你不要问了,我不会回答你的。” “好吧,那我们换一个话题吧,你出来,我还想跟你说话。” 九九只好又把头探出来,“干嘛?” 兰仲文眼珠湛然,灼灼看着她,“我还想吻你,可以吗?” 九九嘴角的笑容扬了起来,“不可以。” “你撒谎。”兰仲文把脸移近,他的睫毛长长,抬起来,眼中的爱意深重绵远。 九九似乎看醉了。 他性感的唇刷过九九的鼻子,留下一丝麻麻痒痒的感觉,九九紧张得脚趾头都立了起来,他的唇慢慢移到九九唇上。 彼此之间的呼吸咫尺可闻。 兰仲文轻轻吐息,声音魅惑,“九九,我可以吻你吗?” 他的唇好像有某种魔力,令九九不由自主失了心魂,点头。 兰仲文吻了下来,眼睛闭上,长长的剪影在脸上扫下一层美丽的剪影。 九九看得着迷,于是也闭上眼睛,沉浸在那个美妙的吻里面。 ------题外话------ 好吧我写不完了,卷二的明天还有,还有后续…… 正文 地五十三章 心有灵犀 那天晚上,九九和兰仲文都没睡着,两人聊了一宿,从天南扯到地北,各种话题。 九九抱着被子,将小时候的经历一股脑倒了出来,“你知道吗?我小时候摔下河里,差点淹死了。” 兰仲文静静听着,撑着脑袋问,“为什么会摔下河里?” 他问问题向来尖锐,他会直接问原因,而不是和其他小伙伴那样,睁着八卦而兴奋的眼神问,然后呢然后呢? 九九掩唇一笑,“是这样的,我奶奶家,你知道吧?当时为了风水好,奶奶在前院挖了一条河,风水大师说这叫前有照,后有靠,左青龙,右白虎,这叫四象生八卦,有利于家庭,事业,人脉,后代。” 兰仲文点头,“这个我倒是知道的。” 基本上广东一代的生意人都信风水学的,这关乎运势,事业,人脉,地位。 试想一下,一个生意人有了钱之后,势必就想要权,拥有权之后,又想要爱情,家庭,后代世世安稳等等。 总之人类的贪欲是永无止境的,当你什么都有了后,你就会回顾自己这一生做过的恶事或者遗憾,从而来弥补。 萧老太太年纪大了,越发的迷信,把好好的一块地掘了条小河,养鱼养龟,说可以长寿。 小孩子嘛,最皮了,九九当年才9岁,她回想起起来,都觉得自己好笑。 “那时候我才9岁,最贪玩了,天刚下过雨,草坪都湿湿的,不能玩球,所以三堂哥建议我们去河里抓奶奶的鲤鱼。”那时候,她还不会游泳,跟三堂哥踩到池子的边缘上捞鱼,没捞到,倒是把自己全身弄湿了。 她笑着说,“我们鱼没抓到,倒是把衣服都弄脏弄湿了,三堂哥怕回去被三伯伯骂,所以他就脱下自己衣服在池子边上洗干净,我看见他洗了,我也怕妈妈骂,所以就脱下衣服跟他一起洗。” 兰仲文咳了几声,“你真的也脱了?” “是啊,那时候我还没发育呀,小身板跟男孩子一样,然后我们洗完衣服要穿的时候,因为套衣服要伸一下腰嘛,结果三堂哥也在穿衣服,手肘不小心推到我,我就摔进河里了。” “然后?”听到这,兰仲文脸色有点阴沉,这三堂哥,蠢如鹿豕。 “然后我不会游泳啊,摔下河里后我拼命挣扎,人就一直往下沉去,我被河里的水呛得不行,就想,反正是要死了,索性就不挣扎了吧,结果我一停止挣扎,身体反而浮上水面了。” “接着?” “接着我浮上水面,就看见三堂哥吓傻了,他也不会游泳,不敢下水来救我,我就飘在水上大喊,你快去找人来救我,前院离主宅很近,三堂哥就跑去找萧陌寒了,萧陌寒带了条绳子来,扔进水里叫我接着,我抓住,他就把我拉上草地了。” “原来你们还有这段孽缘呢。” “可不,当时觉得他特酷,特喜欢他,就天天拿着小沙铲跟在他身后,想跟他玩。” 兰仲文满头黑线,眼神危险,“特酷?特喜欢他?” “不是对你的这种喜欢啦,就是那种对哥哥的喜欢一样,崇拜,我把他当成哥哥了,不过一开始他是不理我的,后来不知道怎么的,就开始跟我玩了。” “然后呢?”这句话几乎是咬牙切齿的。 “然后就一起上学了啊,他跟三堂哥一样高我2年级,可是他比三堂哥聪明多了,成绩拔尖,二婶婶就老叫我去他们家玩,让萧陌寒教我功课,接着后面的事你就知道了,他老要跟我玩过家家,我……”九九支支吾吾,有点说不下去了。 “说。” “就是玩过家家嘛,我做老婆,他做老公,然后他老要亲我,我跟他说我不喜欢,他还是要亲,然后我就不敢去二婶婶家里了。” 兰仲文脸色阴沉,仰起身子看着九九的小嘴,“他亲你哪里?” 九九气弱,不敢答。 “快说!” 九九不肯说,“那时候小,不懂事嘛,以为玩过家家就是过家家嘛,没想那么多。” “那我也要跟你玩过家家。”兰仲文脸色不豫,大有山雨欲来之兆,扳过九九的肩膀,柔声道:“老婆。” 九九一愣,兰仲文又说,“好了,现在可以告诉我亲哪里了吗?” “不行,说了你肯定要生气。” “不生气,说话算话。”兰仲文保证,但声音明显阴冷,九九还是不信他,他再三承诺,“我真不生气,生气了就是小狗。” 九九沉吟,半响,指着自己的锁骨叹气,“这里。” 兰仲文的眼危险扫过去,“那小子有怪癖吧?居然亲锁骨?” “不知道。” 接着九九就被兰仲文扑倒了,他的唇倾上去,在九九的锁骨处反复摩挲啃咬,“不行,我得盖个章,以后你的锁骨只有我能碰。” 想了下又觉得不对,抬起那双惑人的眼,满是危险压迫,“不对,你整个人都是我的,别人都不能碰。” 九九被他的眼神震了下,呆呆点头。 第二天,九九锁骨处浮出个暧昧的草莓,她幽怨地瞪了兰仲文一眼,“这么明显,可怎么出去见人啊?” 兰仲文只笑不语。 九九又嘀嘀咕咕说了一堆,发现自己还没穿内衣,赶紧环胸挡在胸前,“快转过身去。” 兰仲文笑着转身,“快去洗脸吧,今天去爬长城。” “啊?今天不是去故宫吗?” “我想过了,你今天精神好,适合去长城锻炼身体,如果今天让你去故宫,你明天肯定不肯爬起来。” 九九的表情像吃了只苍蝇,他怎么知道啊? 这奶妈个胸的,简直就是神算子。 “快去洗脸,然后去吃早餐了。” 九九只好鼓着嘴滚去洗脸了。 爬长城的时候,九九累得气喘吁吁,对走在前面的兰仲文伸出颤颤巍巍的手,“扶,扶我一下……” 兰仲文拉住她的手,脸也不红,气也不喘,一派悠然自得。 九九瘫在他身上,拿下头上的鸭舌帽扇了扇脖子,“不行了,先休息一下。” 兰仲文倚在她身边,看着祖国美丽的大好山河,用相机拍了一张,有些感慨,“有机会的话,我们玩遍天下吧。” “如果是像长城这种地方,以后就不要找我来了哈。”九九有气无力地说着,见兰仲文要替她拍照,她伸手挡住脸,“别拍。” “怎么了?” “心情不好,你不是说三个小时就爬完了吗?现在都已经两个多小时了,我还没看见尽头,到底多久才能爬完啊?” “如果是我爬就三个小时吧。”兰仲文昧着眼珠想了下,“照你这个走三步歇两步的速度,应该要四五个小时吧。” “什么啊?”九九瞪大眼睛,“还要两个小时才能爬完?” 兰仲文点头。 “那回来还要走几个小时是吗?”九九怒气填胸,摔了手里的帽子闹脾气,“我走不动了,不走了。” 兰仲文见她发脾气了,把相机挂在脖子上,蹲下身子握住她的手,“怎么生气了?” “本来我昨晚就没睡好,跟你聊了一宿,今天你还要我爬长城,我现在腿已经在抖了,我走不动了。”九九这次倒没说假话,虽然她经常锻炼,可那就是跑两圈,10来分钟就完事,跟徒步爬4个小时长城的区别可大了,长城太长,不止挑战体力,还挑战耐力,九九昨晚没睡,熬到早上看起来精神还行,没觉得哪里不适,可一爬长城,问题就来了,腿软头晕,根本就爬不动。 “好吧,但是我们现在已经爬到一半了,不能轻言放弃知道吗?马上就到终点了,你先休息一下,我们等下在爬,然后回来的时候,我背你下来,可好?” 九九听他放软语气,自己也不能那么过分,于是点了点头,“说话算话,你等下要背我下来。” “必须的。” 于是两人休息片刻,继续往上爬,兰仲文始终拉着她的手,紧紧的。 九九也没在抱怨了,每当她觉得累得快不行了,她就在心里告诉自己,快到了!快到了!别放弃! 站在顶端上,九九觉得一切都释然了,刚才憋闷的心情一扫而光,凝着眼,看着眼前连绵不断的壮阔山脉,她由衷感到敬佩,建长城的也是他妈的牛掰啊。 “九九。” 九九转过头,快门一闪,吐出一张照片。 相片中的女孩,清瘦高挑,穿着棉衣绣花鞋,头发被风吹得缭乱,眼珠却澄净,亮得蛰疼人的眼睛。 九九接过照片,觉得颇有历史味道,好像追溯到30年代,那种古远的诡异感觉,却不违和,她搭在长城的边沿上,古老围墙在她身后,渲染出一股难以言喻的魅惑色彩。 风徐徐吹来,九九笑,“真好看。” 兰仲文也笑,身影站在和煦的阳光下,散发出一缕晃眼的光芒。 他说:“九九,我们还没合照过呢。” 九九恍悟过来,“对噢,你还没拍过你本人,这样吧,我也来帮你拍一张,到时候留给我留念。” “好。”他这样说,眼珠湛然。 少年立在长城上,身后万里江山,也不及他的容貌动人。 九九心中一动,按下快门,画面定格。 她痴痴看着吐出来的照片,“真上镜。” 照片中少年眉眼濯濯,蜷着丝慵懒的暧昧,他的卧蚕不笑自拢,勾魂摄魄。 九九感慨,“这眼神儿真勾人。” “那你中招了吗?”兰仲文眼中蕴着浅浅的笑意,逗她。 “干嘛要告诉你?” “一看你就是中招了,都写脸上呢,哈哈,原来你这么崇拜我?” “你一边去。” “好,我就去了。” 见他真的走了,九九焦虑挥手,“喂,你去哪啊?” 说好的背她下长城呢? 少年回头,笑容狡黠,“去找个人给我们拍合照呢。” 九九顺势望去,就见远处有两个小黑点正朝他们这边移近,看来是游人,她笑弯了一双眼,“好,那你快去快回。” “恩,你站在那,别乱跑,我很快回来。” “你放心,你现在就是拿刀赶我我也走不动了。” 兰仲文哈哈大笑。 九九倚在围墙上看风景,不久兰仲文就回来了,跟着那两名游人一起前来,他们一边走一边聊,很是惬意。 那两名游人是一对情侣,兰仲文帮他们拍了一张照片,两人很高兴,女孩甚至兴奋地跳了起来,兰仲文又笑着跟他们说了几句什么,指了指九九,接着把脖子上的相机取下来拿给那名男生,教他怎么用,就走过来了。 这时代的相机还是稀罕物,很多人没见过,那名男生懵懵懂懂的,过了好一会,才理清怎么用相机的思路。 兰仲文与九九并列,两人勾肩搭背,九九把头靠在他肩膀上,快门一闪,画面定格。 相片中的少年少女均是俊男美女,两人靠在一起,明明长得不像,但其神其形酷似,颇有夫妻相。 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两个人在一起久了,经常黏在一起,就会越长越像,彼此习惯了对方,欣赏对方,学习对方的优点,于是口味,品味,神情越来越像,可以在这个人身上看见那个人的影子,也可以在那个人身上闻到这个人的味道。 回来的时候,兰仲文一路背着九九,九九一路叽叽喳喳说着什么,兰仲文偶尔回她一两句,无限融洽。 后来,他们去了故宫,九九穿着格格帽和旗服,站在磅礴望不到边际的太和门上拍照,她真的很适合这种古典的衣服,立在斑驳的白玉石阶上,竟觉时空一下穿越,回到了清朝时期。 美得不分时空,典雅清隽。 兰仲文帮她拍了一系列照片,颐和园,圆明园,香山,明十三陵,能去的都去了,去明十三陵的时候,他们还手牵手走过了传说中的夫妻门,走龙脉,三跪九叩,灵不灵验不知道,但是身为情侣的他们,此时是希望得到灵气的祝福的,于是他们信了。 几天时间飞快溜去,两人玩得流连忘返,回广州那天,九九心情突然惆怅,早上还没到六点,她就睁开眼,想了下,扑到兰仲文身上抱住他,恋恋不舍。 兰仲文被突如其来的冲击力吓到了,掀开眼,就见九九把脸埋在自己胸前,五官紧紧拧着。 “九九,你怎么了?”兰仲文睁着惺忪的睡眼问她,这几天玩得太累了,他都是头沾到枕头就没意识了。 “没什么。”九九摇头。 兰仲文看了看自己的怀表,“才六点,九九,你在睡一会吧,下午要赶飞机了。” “我不想睡。”九九闷闷地说,“我就想抱着你。” 兰仲文忍俊不禁,把她凌乱的头发拨到耳后,“我的九九,你怎么了啊?” “回去就要跟你分开了,我舍不得你。” “傻瓜,下个星期五不就又见到了吗?我又不是不回来了。” “可是,就是舍不得嘛。” 兰仲文一笑,亲了亲她的额头,“好嘛,我知道女孩子在分开的时候都比较多愁善感,要我安慰安慰你吗?” 九九噘嘴,意思是还不快说。 兰仲文坐了起来,把九九抱在怀里,“九九,你到香港以后,要好好照顾自己,如果有什么事,就给我打电话,我电话你知道的吧?” 九九点头。 兰仲刮了下她的鼻子,“要好好记得噢,发生什么事都要告诉我,不准因为怕我担心,就瞒着我,知道吗?” 九九继续点头。 “还有就是,我会想你的,你也要想我,不要跟其他男生玩得太亲密,你正常交朋友我不管你,但是不可以和男生单独出去玩,另外,你有哪些朋友都要告诉我,我不想管束你,但是你要主动汇报给我,知道么?” 九九鼓脸,“那你的朋友怎么不告诉我啊?” “你来上海我就介绍给你呀,而且我有分寸,你呢,你就是比较笨,男生追你你肯定看不出来,我可不想你迷迷糊糊的,被人幻想。”兰仲文说着眼珠一暗,沉吟道:“这样我会生气的。” “好吧。” “还有一个,就是我们现在要分开很久,只有节假日可以见到,有时候我可能会忙,如果我疏忽你了,你就要跟我说,别自己一个人胡思乱想知道吗?另外一个你懂的,之前我们闹矛盾,你直接一声不吭就不理我,以后不准这样,你要知道,我一定会哄你的,所以生气了也要告诉我。” 兰仲文平时很少话的,今天会说这么多,就一定是担心了,九九心里觉得温暖,郑重道:“嗯,我记住了。” 想了下,觉得兰仲文说了这么多,她也应该表达一下自己思念之情,于是抱着兰仲文的脖子说,“兰花儿,你在上海也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要看别的女孩,别跟她们说话,不然被我发现了,我就不理你。” “嗯,我记得了。”兰仲文忍俊不禁,“现在心情好点了吗?” 九九重重点头。 “那你在睡一下,下午要赶路了,我怕你会累到。” 九九唔了一声,“我不睡了,我东西昨晚还没收拾,我得去收拾下,买了太多东西了。” “没事,你躺好睡一下,我来帮你收拾。”他说着让九九躺下,替她盖好被子,就下了床。 九九有点困了,就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睡下,没一会,她又扑腾起来,兰仲文已经打开她的箱子了,她大叫,“等一下。” 里面全是内衣内裤啊啊啊! 兰仲文像是知道九九在想什么,笑着说,“没事儿,以后反正是要结婚的。” 九九大囧。 兰仲文又补充道:“你也别老是别捏这些了,我说了没结婚前不碰你,就是不会碰你啦,其他的,知道了也就知道了。” 九九小脸微红,害羞的。 “其实,我还知道你例假是哪天。”兰仲文突然说,吓了九九好大一跳。 九九结结巴巴,“你居然知道?” “你第一次的时候,不是我带你去医院的吗?” 九九更囧,好像是这样没错,可是他为什么就记住了呢?太不可思议了。 九九自己都记不住自己的例假,于是她灵机一动,笑着说,“以后每个月我要来例假了,你就提前三天告诉我哈,我好准备一下。” 兰仲文噗呲一笑,好吧,她就是个迷糊的性子,于是认命点头,“好吧。” 说完这些,九九心满意足,躺在床上睡觉。 她觉得自己跟兰仲文的距离又近了一步,有时候就是这样,有些话不说开,就像隔着一层纱,各种别扭。 说完后,反而舒坦了,也不用忸忸怩怩遮遮掩掩了,果然这世界上最了解她的人就是兰仲文了,知道她在别扭什么,就会找个适当的机会跟她聊聊,化解那份尴尬,让两人的感情在无形之中升华到下一步。 越是没有秘密,两人的心就越是连得紧密。 他。 真的很体贴。 (卷二完) ------题外话------ 卷二终于完啦,下午上卷三,么么哒 正文 第一章 姨父郁循(二更) 10月7号,烈日炎炎,烤得人昏昏沉沉的。 九九在这天告别父母踏上香港的旅途,萧妈一个劲给九九装行李,怕她会饿到,连罐头小菜什么的都帮她装进行李箱了,易珈蓝戴着墨镜,红唇白裙,踩着细高跟鞋倚在她那辆骚包车前,看萧妈帮九九提了两个大行李箱出来,微微皱眉,“姐,九九又不是不回来了,你干嘛搞得跟搬家似的,带那么多东西?” “九九不会做家务,我怕她饿着自己啊,香港那边的学校你联系好了吗?九九住宿?” “嗯,都办妥了,住宿的,法政大学。” 萧妈吃惊,“法政大学?九九不读高三了?” “读什么高三啊,浪费时间的,直接跳级上大学吧。” 萧妈嘴巴张了张,还想说什么,易珈蓝已经推她回去了,“好了姐,我会好好照顾九九的,你就别担心了。” 萧妈听她保证,只好作罢,握着九九的手叮咛,“去香港了要好好听小姨的话,奶奶那边我去跟她打个招呼,没什么事就不用过去了,奶奶喜欢清静,你别去打扰她,爸妈要是有时间了,就去香港看你。” 萧妈始终把九九当成小女孩,萧老太太怎么会是喜欢清静的人,不过是怕九九去了,被她为难,她一个小女孩,怎么对付得了那群人? 九九点头,哽咽,“嗯,妈,我知道了。” 直到九九坐上易珈蓝的车离开,萧妈还没离去,站在自家门口,远远望着她,目光不舍。 九九回头对萧妈挥手,大声道:“妈,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外面太阳大,你快回去吧,别晒着了。” 萧妈眼圈红红的,点了点头。 易珈蓝轻轻叹了口气,“看见这种别离就心酸。” 九九没说话,心情沉重。 易珈蓝也不知道在想什么,红唇一抿,踩紧油门,车像离弦的箭飞上高速公路。 路上九九睡着了,等醒来的时候,车已经停在易宅前,香港的豪宅大同小异,都是泳池,后院,三四层别墅。 外公外婆去旅游了,短时间内不在,九九疑惑,小姨为什么不住郁宅而是住易宅? 她跟姨父是怎么了?真的要离婚吗? 走进主宅里,阿力在一楼的酒柜边上喝威士忌,这边的人都喜欢在家里设酒柜,易家也不例外,见易珈蓝进屋,阿力站了起来,“蓝姐,你回来了。” 易珈蓝点头,“你怎么过来了,有什么事吗?” 这话一说完,主宅的大门在一次被打开,门口站着一个高大的男人,他生得及俊,五官绝伦,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怒时而若笑,即视而有情,全然的看不清情绪,既多情又无情。 他的头发及肩,很黑,隐隐透着幽光,用一条熠熠生辉的软金丝缠起来,衬着入鬓的剑眉,邪魅韵致,雍容的气度,不俗的风仪,竟是超越了世俗所有美态,无法用言词来形容他了。 此人就是易珈蓝的丈夫,郁循。 他从门口缓缓走了进来,看见茶几上摆着几份杂志报刊,诡异的重瞳盯着易珈蓝,声音危险,“六亿,这是什么?” 六亿是郁循对易珈蓝的专称,当年她坑了郁循三万,一夜之间全输光了,郁循要拿枪毙了她,她说,你杀了我,你的三亿就拿不回去了,但是你不杀我,也许要不了几天,你的三亿就回来了。 结果没一段时间,易珈蓝就替他赚了六亿,荣登港市第一富豪榜,郁循非常欣赏她,结果她又失忆了,钱拿不出来,搞得郁循要杀她不能杀,还得保护她,易珈蓝那些仇家数都数不过来,个个眼红她手中的股权,恨不得扒了她的皮,分了她的钱。 但是易珈蓝聪明到了算计她的人也没辙的地步,她早就给自己写了遗嘱,若她不幸身亡,她的财权将全部捐给慈善机构,香港是英国人的殖民地,如果她死了,她的钱就全是英国人的。 郁循的钱当时在易珈蓝账户中,也就算是易珈蓝的财权部分,她失忆了,郁循一分钱也拿不到,于是不能让她死掉,还得带回家养着,天天担心有人暗算失忆的易珈蓝。 那时他上哪都带着易珈蓝,时时感叹,“天天带着六亿走来走去,觉得我太土豪了。” 易珈蓝瞄了眼茶几上的杂志周刊,知道阿力也是为了这事来的,她优雅地坐了下去,随手翻开,杂志上赫然印着一张易珈蓝的艳照,浑身光裸,跟一个肥胖的男人打滚在一起。 她喝了口茶,慢慢翻了几页,一整本都是她的艳照,她无聊地打了个哈欠对九九说,“九妹,这个人就是你姨父了,过来。” 九九直觉气氛很僵,但她还是走过来了,走到郁循身前,乖巧喊了句,“姨父。” “乖。”郁循摸了摸她的头,所有人都把九九当小孩子,这让九九觉得很奇怪,她瞄了眼茶几上的周刊,这可不得了了,全是易珈蓝的大尺度艳照。 她瞪大眼睛,郁循已经阴森开口了,“这是怎么回事?” 易珈蓝把周刊甩在郁循脸上,冷笑,“怎么回事?我的身材怎么样你还不清楚?这些照片手段这么拙劣,一看就知道是衔接的,你还拿来质问我?” 周刊从郁循脸上掉下来,他没有接,眉眼盛怒,“我怎么知道你?三天两头往外面跑,谁知道你干嘛去了。” 易珈蓝没接郁循的话,而是对着九九说,“九妹,我今天在给你上一课,看好了哈。” 九九点头,气氛太诡异了,她不敢说话。 小姨完全就是无视姨夫的呀,现在九九觉得,他们之间好像有点隔阂,但到底是什么东西,一时间又无法说出来。 两人的感情时好时坏,也许就是误会太深了,有时候想放下成见重新来过,却又被新的误会冲远,明明都想靠近,却执拗地选择转身。 人说性格相像的两个人很容易互相吸引,却又很容易产生摩擦,因为彼此都强硬,不愿对对方低下头,于是乎,距离越来越远。 也许小姨跟姨父就是这样的人,明明深爱着对方,却又做着伤害彼此的事,这就叫,尽管痛苦也不愿意放手。 互相折磨,还可以天天见到,而若是有一方选择看开,这段感情才是真正的破碎。 大人们的世界九九不懂,可因为兰仲文在她生命里出现过,令九九变得心细敏感,懂得去捕捉一些微小的细节。 小姨才回家,姨父就马上来找她了,嘴上虽是质问她,但明显就是想来见她,两人常说要离婚,可真正见面的时候,彼此又默契地不提这个事情。 小姨平时是个大大咧咧的人,随性好相处,可她一见到姨父就会发脾气,九九可以清楚的判断出,姨父很容易影响小姨的情绪。 九九思忖间,易珈蓝已经喊来阿力,把一本杂志周刊递给他,“把这些照片的底片给我找出来,接上林可宣的脸,在给我发到周刊去,发照片人盖上我易珈蓝的名字,记住,这些照片明天必须在全香港出现,铺天盖地,任何一个角落都不要放过,给我贴满。” 这件事,很明显易珈蓝是被人陷害的,她不开什么记者澄清会,也不解释什么,而是直接让阿力找到这些底片,衔接上林可宣的头,再次发上周刊。 既然林可宣宣战,那就看看谁死得惨,易珈蓝这人最高明的地方就是她喜欢在危险中找突破点。 林可宣当时一听到易珈蓝要跟郁循离婚,就立马把他们的事宣扬得全香港都知道,让两人都下不来台,她早就觊觎郁太太这个身份了。 “等等。”郁循叫住阿力,问易珈蓝,“这件事关可宣什么事?” “我就是看她不爽,要整她怎么了?”易珈蓝冷笑,取下墨镜,一双透骨追魂的眸直逼郁循,“你在护着她,我就越要整她,看谁手段高。” “怎么说她都是妈的救命恩人,你这样也太过分了吧?” 易珈蓝淡淡哦了一声,“然后呢?说完了吗?说完了就走吧。” 郁循叹了口气,仿佛不想在跟她僵下去了,放柔声音道:“你什么时候回家?” “你忘了你刚刚是来质问我的?” “易珈蓝,你就不能好好说话了吗?” “能啊,等林可宣搬出你们郁家,我就能好好说话了。” “为什么老是要揪着她不放呢?她是妈的主治医生,妈的身体也不太好,你知道的。” 易珈蓝不说话。 郁循身体突然有点不稳,扶着沙发揉眉心,易珈蓝见状,倏地起身走过去,“你头又疼了吗?” 说着伸手帮他揉了揉,要不是因为放不下郁循的病,也许他们早就离婚了,这些年,斗也斗累了,商场斗,家里斗,哪里都是战争。 她累了,有时候想放下,一个人太聪明太有能力,也不全是好事,从16岁开始,她就被卷进了各种商业争斗,十几年来,没有一刻可以放松自己的心态,有时候睡觉都怕会有头睡觉无头起床,她出过车祸,失过忆,要不是命大,早就换了黄土一杯。 也许别人害不了自己,可那又怎么样呢?再有斗志,再有野心的人,也会有累的时候,可是,身为商战中心的核心人物,有些事情不是你想休战就休战的,所有人都在等待你松懈的那一刻,然后对你一击毙命。 郁循已经救过自己太多回了,她是个很闹腾的女人,天生学不会安分,喜欢挑战自我和刺激,给郁循闯了太多次麻烦了,而每次生命垂危的时候,都是他像天神一般降临到自己身边,救她于水深火热之中。 郁循在香港的财富和地位,就像一个站在风浪上的人,一步走错,就会被汹涌的海涛打翻卷走,所有人都在盯着他嘴里的肉,伺机而动。 易珈蓝很多时候想跟他离婚,然后到国外度过余生,可每次她想起郁循身体不好,她又怕哪天他就突然被人害死了,那个专属大哥大不会再响起。 她每天给他打电话,并不是真的性子迷糊,而是想确认一下他有没有事,当初的恋爱甜蜜经过年岁和商战的洗礼,变得面无全非,有时候两个人都很忙,十天半个月都不见面的。 渐渐的,感情就有些淡了。 易珈蓝想离婚,也并不是不爱他了,而是她已经觉得累了,人生有太多无奈,一个女人,在坚强也是一个女人,白天她要在股市对付那群虎视眈眈的仇家,晚上回到家里,还要因为林可宣的事情跟郁循或者婆婆吵架,有时候只是因为一些芝麻绿的小事,也可以吵到她摔盘子走人。 林可宣并不是什么高明的人物,相反,她的手段都很拙劣,完全就不是易珈蓝的对手,只是易珈蓝白天承受的压力已经很大了,不想时时刻刻处于备战的状态,不想回家关上门还不能休息,时时刻刻吵闹,闹得家不像个家,人不像个人。 她已经筋疲力尽了,只想休息。 可另一方面,郁循身体又不好,她怕他会出事,所以离婚的事迟迟拖着,拌嘴的时候虽然会说,可真正见面了,又说不出口。 而郁循也一样,易珈蓝晚上不敢自己睡,他怕她睡不着,总是打电话安慰她,也怕她会出事。 他们两只有联合了,才是最强的。 已经有很多人想他们死了,如果他们两中,有哪一个离开了,或者死了,说不定股市的地位就会重新洗牌了。 他们两的感情并非不好,而且被压在商战之下,无数的人想他们分开,于是各种献女人设圈套的,想把他们拆开,逐一击破。 “头有一点疼。”郁循说着,那双重瞳因为痛苦而微微扩大。 “阿力,你去叫陆严过来,九九,帮我一起把你姨父扶到房间去休息。” 九九赶紧起身,一人扶着郁循一边,把他扶到了主卧室,让他躺下,他的五官微微皱着,看得出很痛苦。 易珈蓝倒了杯热水喂他喝下,每当她看见他病发了,她就无法在对他心狠。 郁循固然是天子骄子,可他一样逃不过病魔的摧残,他有血管瘤,动了三次手术,还是没成功,每次动手术,他都要瘦掉十来斤,怎么补也补不上来,易珈蓝很是心疼。 他常常头疼,这几年事情太多,他没时间动手术,也就搁着了,后来,肿瘤越来越大,开始影响他的脑神经。 “你明天搬回来吧?”昏黄的壁灯下,郁循惨白着脸问易珈蓝。 易珈蓝揉着他的太阳穴,让他放松一下神经,“我真的不想回去,家里老是吵架,要不你来我这住一段时间吧。” 郁循沉吟了下,“你有想我吗?” “嗯。” 郁循咧嘴笑,“好吧,那我明天搬过来这里住几天。” 易珈蓝默了下,突然开口,“你的手术……” 什么时候开刀? “最近太忙了,等有时间就去。” “你的事情永远都忙不完的,别在拖了,早点动手术吧,越早越安全。” 郁循没说话,九九站在他侧脸处,看见他的睫毛微微抖了下,有些湿润,他凝着易珈蓝说,“这次动手术,也不知道能不能活下来,肿瘤在脑神经上,我没有把握……” “不会的。”易珈蓝打断他的话,紧紧握住他的手,“一定没事的,如果你有事,我就跟你离婚。” 郁循无奈一笑,“老用这个来威胁我。” “你要是没事了,我就不跟你离婚了。” “真的?” “嗯。” “那我这两天就安排出国的行程吧,这件事得秘密执行,你想跟林可宣玩就玩吧,闹得大一点也无所谓,掩一下耳目,我不能让人知道我离开香港。”郁循紧紧握着易珈蓝的手,“手术前我会签遗嘱协议书,如果我真的回不来了,我名下的产权都归你。” 易珈蓝的眼眶突然红了,“我要你的钱干嘛?我又不是没有,你给我平安回来就好,到时候我们对全港公开,在结一次婚,气死他们。” 郁循失笑,“这样好,如果我还能回来,我们再结一次婚吧,当年我跟你结婚的时候,你的智商只有8岁,虽然你天天说你想嫁给我,可那时候,我不信的。” “我怎么会不愿意?我易珈蓝这辈子,只对你一个人心动过……” 剩下的话九九没听,她关上房门,脚步沉重地离开了主卧室。 生老病死的那一刻,才能知道自己最在乎的人是谁吧,她心里有些惆怅,将来,她也会遇见这种事吗? ------题外话------ 这张写得序序好惆怅,总觉得越聪明的人,承受的压力就越不一样,所以序序才觉得女主不一定要很强的,傻人有傻福,这句话真的很有道理,强者自有强者的烦恼,没有谁是无缘无故站在世界顶端的,么么哒。 正文 第二章 请君入瓮 当晚,姨父住在易宅里,第二天,助理为他拿来换洗的衣服,九九早上起来的时候,就看见他们两腻歪在厨房的高台上,小姨在煎荷包蛋,姨父抱着她,靠在小姨耳边跟她说悄悄话,九九看到,小姨的脸红了。 他们到底在说什么悄悄话? 八卦的九九内心好奇,但她没敢走过去当电灯泡,坐在客厅里发呆,上学让她的生理闹钟很准时,七点自动会睁开眼睛,她无所事事地坐在客厅里,阿力开门进来,手中拿着几分杂志周刊,封面还是昨天小姨那些艳照,只不过小姨的脸被换成了另一个女人的脸。 那女人长得很有亲和力,脸小小的,眼珠深深,鼻梁秀挺,不是很漂亮,但胜在有一股超然的气质,果然当医生的都气质超然。 阿力对九九伸手打招呼,“早安,小侄女。” “早安,阿力。” 这个阿力也是个很有趣的人,他是小姨的贴身助理,可以随意出入易宅,但他一点也不怕小姨,讲话幽默,感觉他和小姨就是多年的老友,感情深厚。 阿力瞟了眼厨房,见易珈蓝跟郁循腻歪在一起,扭头问九九,“小侄女,这两人在里面干嘛?” 他可不想贸贸然进去当电灯泡啊。 “不知道,可能是在说悄悄话。” 阿力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点了点头,“终于和好了。” “你手里的周刊可以给我看看嘛?”九九盯着他手里的杂志问。 “这个?”阿力指着手里的杂志,表情古怪,“不可以,你还是个小孩子,不能看这些东西。” “这不是全香港人民都可以看的吗?” “不行,被蓝姐知道我拿这些给你看非骂死我不可,对了小侄女,学校已经联系好了,你明天可以去上学了。” “好吧。”九九点了点头,其实她的求学欲望没那么强烈,有时候她真宁愿像现在这样,慵慵懒懒过着,舒适,简单,自在。 她承认她就是个有雄心却没有壮志的妹子吧,前天才信誓旦旦说她要闯出一番天地来,今天又觉得还是安逸悠闲好。 前头才信誓旦旦说她一定要减肥,可见了美食又忍不住了,一腔热血就三分钟哎。 面包机‘嘚’一声跳起两块面包,郁循走过去拿烤面包,看见阿力来了,开口唤他,“阿力你来了,顺便在这吃早餐吧,快做好了。” “好的少爷。” 少爷?这个称呼好奇怪。 九九心里疑惑,便问出口,“阿力,你为什么叫姨父少爷?” “这个嘛,我本来是跟着少爷的,但少爷拨了我给蓝姐,我就变成蓝姐的助理了。” 九九了然点头,“明白。” 阿力等于是姨父放在小姨身边的眼睛,那么小姨做什么事都逃不过姨父的眼睛了,但小姨从来就没有避讳过阿力,那么小姨,就算跟姨父吵架的时候,还是很信任他的吧,让他知道她的行踪动向,知道她在干嘛,在哪里,在做什么。 九九突然有点羡慕他们,这么信任彼此,又怎么可能会感情破裂呢?也许只是感情的倦怠期吧,人无论干什么事情,只要时间久了,就会觉得枯燥,腻味,但这绝不代表就是讨厌了,厌恶了,而是需要休息而已。 “九妹,起来了就去刷牙,可以吃早餐了。”不知道是不是小姨和姨父聊得太入神,竟没发现九九已经在客厅坐了30来分钟。 九九应道,“就来了。” 她转身起来的时候,看见姨父亲了小姨的脸一下,然后两人又在那卿卿我我,还好两人都是俊男美女,这么亲昵看着也好看,要是换两个人,九九绝壁看不下去,太腻歪了。 吃早餐的时候,易珈蓝接过阿力拿来的周刊看着,郁循也凑在她跟前,点头称赞道:“衔接得还不错,看来今天又要再起风波了。” “何止啊,简直是炸开了。”阿力喝了口牛奶说,“蓝姐这招可真高啊,亲自把昨天那些照片在发上去,谣言不攻而破,大家肯定会想啊,要是昨天那些照片真是蓝姐,蓝姐不至于敢把自己的照片发上去吧?所以现在全香港都知道蓝姐是被陷害的了。” 阿力哈哈大笑,被姨父瞪了一眼,赶紧住口,拿过面包抹上黄油递给九九,在他眼里,九九就是个小孩子,两丧心病狂自顾你侬我侬,完全不管小孩子的,所以他只好苦命地照顾这个小孩子。 “谢谢。”九九接过,眼珠不时瞄着易珈蓝手中的周刊,照片尺度大得让人鼻血喷张,九九年纪尚小,皮薄,但忍不住内心的求知欲,看见这种照片,她第一反应是脸红心跳,却还想继续看下去,好奇人体的构造。 她从没看见过这么香艳的东西,觉得很害羞,但小姨好像看得很无聊,哈欠连天,她很是不解,因为她特别想去翻那本周刊,窥探其中的男女奥妙。 易珈蓝边看边吃面包,咬了两口,把面包扔在盘子里,“烤面包果然没豆沙包那么好吃,没劲。” 郁循用眼角余光瞟了她的盘子一眼,面包咬得坑坑洼洼的,很是丑陋,他却觉得好笑,莞尔,“先凑合吃吧,晚上我让阿力去买豆沙包,明天就有了。” 阿力吃面包的手一顿,好像在说:苦比啊,躺着也中枪。 “哎。”易珈蓝叹了口气,把周刊甩进垃圾桶里,继续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吃着。 吃完饭,姨父要出发前往美国动手术,易珈蓝抱着他,恋恋不舍,“废话我就不说了,记得回来。” 郁循久久没有说话,半响,才慢慢道,“嗯。” “公司的事就交给我了,你不用担心。” “嗯。” 离别的一刻,空气中都是惆怅的因子,九九叹了口气,站在他们身后,不知道该讲点什么。 “如果等下有人来找事,你别太计较,一切事情等我回来处理。”良久,郁循叮咛易珈蓝。 易珈蓝点头,“你就放心吧,我易珈蓝还能被人欺负不成?” 郁循噗嗤一笑,“不是,我是怕她们被你欺负。” “那必须要欺负啊,如果打到家门口还不还手,我就太孬了好吗?” 郁循揉乱她的头发,眼珠温柔漆黑,“好吧,那我先走了,你不是习惯睡午觉的吗?上去在睡一会。” “嗯。”易珈蓝靠在他怀里,深深闻了一下他身上的味道,“记得回来。” “一定。” 姨父走后,小姨又接到一个电话,是姨父的助理铁姐打来的,小姨按了免提,铁姐沉重的声音从话筒中传出,“少奶奶,有件事我想告诉你很久了,少爷不让我说的,但是今天不说,我怕以后就没机会了,少爷的脑神经肿瘤已经恶化了,这次的手术,医生说只有百分之二十的机会,如果你不是很忙,希望你能到美国来陪陪少爷……” 易珈蓝伸手按掉电话,一个人在客厅坐了很久,神情木讷,不知道在想什么。 九九不知道怎么安慰她,内心担忧,坐在她身边轻声道:“小姨。” 易珈蓝想突然醒悟过来一般,恍然道,“啊?” “你在想什么?” “没什么,九九,你自己玩一会,小姨要上去睡一下。” 其实九九知道易珈蓝在撒谎,她不敢自己睡觉,也许是想自己静静吧,于是她点了点头,目送易珈蓝上楼。 九九坐在沙发上,无所事事,想了会,她拿起桌上的电话拨去一个号码,那个号码她已熟记于心。 电话嘟了几声,响起一抹暖如阳春三月男音,“九九?” 九九一愣,对着话筒发出疑问,“你怎么知道是我?” “显示国际号码的,我想应该就是你了,在香港还好吗?一切可习惯?” 九九鼻头一酸,想起姨父的事情,她的声音闷闷的,“我很好,我只是想你了。” “九九。”彼端沉吟了下,“你怎么了?声音听起来怎么有点怪?” “没有,就是不开心。” “怎么不开心了?你跟我说说。” “就是……”九九握着话筒,把姨父的事情一股脑告诉了他,“姨父有血管瘤,动了三次手术都没成功,现在肿瘤恶化了,情况有点危险,我不知道怎么安慰小姨。” 兰仲文久久没回话,九九以为他不在了,焦虑地唤了一声,“兰花儿,你还在吗?” “嗯,九九你别太担心了,命运多舛,每个人多多少少都会遇到一些磨难,这是避免不了的,出了这个事,你小姨现在应该挺难过的,所以你就更不能迷茫,要坚强点,陪着她知道吗。” “可是我的心真的很难受,医生说姨父的手术只有百分之二十的几率,他今年才三十多岁……” “九九,你难过就告诉我好了,至于你小姨那里,你要尽量装得坚强一点,必要的时候,可以让她依靠。” 九九想了下,眨掉眼中的泪花,点头,“嗯,我知道了。” 她一个旁人都这么难过了,更何况是小姨呢,所以她要坚强,否则所有人都陷在难过的情绪里,谁来做这主心骨呢。 “我不在你身边,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再过三天,我就能去找你了。” 九九轻轻嗯了一声,易家大门突然被人打开,一个女人扶着一名美妇人气势汹汹进屋,她们身后还跟着一个冰冷的中年妇女,穿黑色旗袍,相貌一般。 九九一下子就认出扶着美妇人的女人就是周刊上的林可宣,那么她扶着的美妇人,很可能就是姨父的母亲了。 美妇人一走进屋里,就把几本周刊摔在地上,怒喊,“易珈蓝,你这个攞婆给我出来!” 九九立马挂掉电话,站了起来,美妇人穿着枣色长裙,相貌和姨父三分相似,带着连线老花镜,体态丰盈却高贵,快速走到九九面前,伸起带满翡翠的手质问,“易珈蓝那个攞婆在哪里?” 她胸口剧烈起伏,看起来气得不轻。 “小姨不在。”九九脱口而出,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撒谎,但她直觉现在的情况很危险。 听到这句话,林可宣和她身后那个穿着黑色旗袍的女人对视一眼,得意的笑了。 “不在?”郁老太太气得跳脚,把茶几上的茶具都掀到地上,大喊大叫,“易珈蓝,你这抢东西的攞婆!枉我以前那么疼你,你就是这么对我的,抢我的儿子,抢我们郁家的家产,现在又要陷害可宣!” “谁找我?”楼梯上倚着一抹窈窕的身影,来人穿着白色丝制睡衣,灯光从她背后打下来,看不清她的神情。 郁老太太颤颤巍巍走到楼梯口,指着她破口大骂,“那么多人死,怎么不见你去死?易珈蓝,你这个抢东西的攞婆!是不是恨不得我的儿子早点死?然后你就可以谋夺我们郁家的家产?明明知道他的手术成功率只有百分之二十,你还催他今天去动手术,然后遗嘱还填你的名字,你还要不要脸?” 易珈蓝仿佛没听到郁老太太说了什么,慢慢从楼梯上走下来,裙摆飘逸若仙,哪还有刚才那副怅然若失的样子? 她眉宇英气凛凛,走到郁老太太跟前,声音轻柔,“婆婆,谁告诉你郁循手术成功几率只有百分之二十的?” “你还想撒谎?”郁老太太指着她身后身穿黑色旗袍的中年妇女说,“铁姐刚才在跟你讲电话,我都听到了。” 易珈蓝二话不说走到铁姐面前扇了她一巴掌,在铁姐不可置信的目光下,易珈蓝目光阴冷,抬头俯视铁姐,“铁姐,枉我们郁家待你不薄,你今日就是这样造谣生事,蒙骗婆婆的?” 郁老太太被易珈蓝的狠劲吓了一跳,突然忘了怎么发脾气。 铁姐捂着火辣辣的老脸,跑到郁老太太跟前跪下,“没有啊太太,我没有撒谎,少爷的手术几率确实只有百分之二十的成功几率。” “我老公的身体,是你清楚还是我清楚?”易珈蓝反问,大戏开锣咯,她也要集中精神对付这群牛鬼蛇神才行。 易珈蓝是个心思很深的人,铁姐没有把握能扳倒她,不敢正视易珈蓝的问话,对着郁老太太摇头,“太太,我真的没有骗你,我听到阿力跟少爷在书房里说的,绝对不会有错。” 话刚落音,站在远处的林可宣皱了下眉头,这铁姐太愚蠢了,居然把偷听阿力和郁少的事情说了出来,这还不被易珈蓝抓到把柄? 果然,易珈蓝一听到这话,就朝林可宣抛去个讥讽的眼神,接着一脚把铁姐踢得摔在地上,“还说你没撒谎,你偷听阿力跟郁循的话,还说是郁循告诉你的?哼,偷听主子的谈话,你有何居心?” 铁姐微微张嘴,被易珈蓝噎得无言以对,这女人心计太深,她根本就不是易珈蓝的对手,说越多就错越多,她都不敢说话了。 “还有,这件事不是郁循告诉你的,也没有交代你,你又为什么来告诉我?你有什么企图?”易珈蓝字字珠玑,把铁姐说得连连后退,铁姐不敢答话,惨白着脸缄默。 易珈蓝心里冷笑,就这点智商,真是不堪一击。 郁老太太站在一旁看着他们,将信将疑,其实郁老太太是个很善良的人,以前也很喜欢易珈蓝,只不过是被林可宣利用了而已,人老了,脑袋和心思就没以前灵光了,见谁对自己好,孝顺自己,就相信谁。 易珈蓝太忙了,没时间陪着郁老太太,所以两人之间有隔阂很正常,她不怪老太太,老太太就是个寂寞的老奶奶的而已,谁对她好,她就报恩,恩人说谁不好,老太太就信。 “婆婆,你身体不好叫我过去就行了,干嘛特意过来,这样会累坏的。” 郁老太太脸色不豫,这件事虽然她看明白了,但是关乎儿子的健康,她还是不能让步,冷冷哼了一声,“我看你是巴不得我死吧,这样你就可以谋夺我们郁家的家产了!” “哪的话,婆婆,你这次真的误会我了。”易珈蓝怎么会不懂老太太的想法,她就是要老太太这么想,才能执行下一个计划。 于是她步伐款款,走到郁老太太跟前,笑盈盈的说,“婆婆,我刚跟郁循通过电话了,他让我给你转告件事。” “什么事?”听到是儿子的嘱咐,老太太的心不由一软,语气也温和多了。 “这是郁循刚传真过来的文件影印,婆婆,这份就是遗嘱协议书,这份是手术风险书,我刚刚已经看过了,内容跟铁姐说的完全不符合。” 她说着从壁台上拿来一份文件递给郁老太太,九九看得吃惊,怎么回事?壁台上怎么会有那种东西?难道这是个局?还是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设计好的了? 郁老太太赶紧接过易珈蓝的手中的文件,快速浏览,半响,她疑惑地抬头看着铁姐,又看了看易珈蓝,“这……” 易珈蓝早在等待这一刻了,声音铿锵清亮,“婆婆,遗嘱协议书上白字黑纸,清清楚楚写着,若是郁循不幸手术失败,他的财权将由婆婆您全部接收,还有那份手术风险,上面明明写着手术风险百分之三十,肿瘤良性,只是一个小手术。” 其实整件事,就是个局中局,林可宣设计害易珈蓝,易珈蓝就将计就计,请君入瓮,让他们自己送上门来,这样,不仅可以除掉林可宣,还可以拔掉铁姐这双眼睛。 郁老太太看着文件,事情转变太快,她一时之间也说不出话来。 易珈蓝见状,知道老太太信自己了,于是拍着她的手说,“婆婆,看来有人居心叵测,看你身体安康家庭美满就不顺眼,想离间我们一家子的感情,心思可真歹毒。” 铁姐浑身一颤,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太太,我真的没有这么想,是,是……” 是什么她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她不敢把林可宣威胁她的事说出来,林可宣抓了她的儿子威胁她,她毫无办法啊。 易珈蓝太聪明,她早就知道知道这件事行不通了,可是林可宣一意孤行,还勾结外人,想谋夺郁家的家产。 “是什么?”易珈蓝温声追问。 其实她早知道是林可宣的主意,不过无所谓了,今日不止铁姐要完蛋,林可宣一样要完蛋。 虽然铁姐只是林可宣的枪,行为不是她自愿的,但是对于会背板郁家的人,易珈蓝永远只有一个宗旨,那就是:除! “是……”铁姐望了远处的林可宣一眼,见她瞪着自己,好像在说:如果你敢说出来,你明天就等着替你儿子收尸吧。 铁姐吓了一跳,心下凄苦,“没有,是我心思歹毒,见你们合家团圆,看不顺眼。” 一句话揽下所有罪名。 “你!”郁老太太气得胸口起伏,“枉我们郁家对你不薄,你,你太令我失望了。” 铁姐泪流满面,知道郁家她是呆不下去了,对郁老太太磕了一个响头,希望老太太可以原谅她,“太太,你身体不好就好好照顾自己,别为我这种人生气,不值得。” 良久,老太太叹了口气,“铁姐,我念在你曾忠心耿耿为郁家的份上,这事我就不跟你计较了,但是往后我们郁家也不能再用你了,你好之为之吧。” 说完闭上眼睛,“你走吧。” 她始终善良,做不到把过去在自己身边伺候几十年的老仆赶尽杀绝。 易珈蓝没什么反应,反正就是个不重要的角色,爱打发到哪里就打发到哪里去。 “谢谢太太,谢谢太太。”铁姐再度磕头,连忙起身,跌跌撞撞地走了。 郁老太太坐在茶几上摇头叹气,十分难过。 易珈蓝适时为她斟了杯茶,老太太心里温暖,接过,喝了几口,看见茶几上的杂志,又道,“你为什么要发那些照片去杂志社,可宣她在家里哭了一早上。” 郁老太太的态度明显柔和了一些,但还是有点僵硬,毕竟她今天来就是来质问易珈蓝的。 杵在一旁的林可宣终于逮到机会了,立刻哭哭啼啼跑到郁老太太面前说,“老太太,你别说姐姐了,这事也别提了,我都没脸见人了。” 易珈蓝靠在沙发椅背上,看着林可宣哭了好一会,才笑着说,“可宣妹妹,既然你叫我一声姐姐了,那么我就奉劝你一句,害来害去终害己,及时醒悟,回头是岸啊。” “你说什么?姐姐,明明是你以你的名义发照片来害我,如今却叫我回头是岸,你存着什么心啊?” 郁老太太见林可宣哭了,她心疼得不得了,这可宣比她自己的儿子儿媳都亲,自己的儿子儿媳成天忙碌,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只有可宣不嫌弃她这个糟老婆子,每天陪在自己身边,侍奉左右。 她摸着林可宣的头安抚她,“你先别哭了,如果这事是珈蓝害了你,我一定帮你讨回公道的。” 连称呼都改成了珈蓝,可见态度改变了不少,林可宣心道不太妙,赶紧又哭了起来,“老太太,发照片的人署名是易珈蓝,这事不是姐姐做的,那又会是谁?” 她这话很明显,就是指控易珈蓝。 易珈蓝的嘴角在阴影处一凝,握住郁老太太的手,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郁老太太不好挣开,由她握着,手心温软。 易珈蓝叹了口气,极其无奈的说,“婆婆,可宣妹妹是你的主治医生,这件事我本来不想说的,但是我现在觉得,这样的人留在你身边太危险了,婆婆,你看这个。” 易珈蓝说着,又到壁台取来一个档案袋,郁老太太拉开绳子,几张照片从袋子中掉落,照片中的女人纤瘦,带着墨镜,容貌清秀,不是林可宣又是谁? 她偷偷摸摸走进杂志社,被人一路跟拍了十几张。 见到这些照片,林可宣面露惧色,抓紧郁老太太的袖子,“老太太,今天周刊的照片你也看见了吗?都是衔接的,这些照片也一定是,我的品行怎么样老太太还不清楚吗?我怎么可能去做这种事情?” 她急着为自己辩驳,心急下,忽视了易珈蓝眼中一闪而过的冷意。 郁老太太为难,对易珈蓝说,“是啊,可宣心地善良,怎么可能会去陷害你,况且,她跟你也没怨没仇啊。” “婆婆,你不信我说的话吗?” 郁老太太为难。 三人都不说话,林可宣哭哭啼啼,易珈蓝见时机成熟了,拿出一卷录音带,“婆婆,照片可能是衔接了,但是声音总不会错了吧?这卷录音带就是可宣妹妹跟周刊老总的对话,您要不信我的话,可以听听看。” 林可宣面色惨白。 易珈蓝又取出一份文件,“婆婆,这份文件是我花了重金从周刊老总那里买回来的,你可以看看这是什么。” 郁老太太疑惑接过,一看,脸色都变了,“我的身体报告为什么会跑到周刊去?” “婆婆,这份文件就是可宣妹妹提供给周刊老总的边角料。” 林可宣被说中心事,心虚咬唇,易珈蓝看着她,眼神蔑视,“婆婆,可宣妹妹是你的主治医生,你的身体报告只有她知道,她把这份东西提供给周刊。婆婆,今日郁循去美国动手术,他临走前交代我要好好看着公司,结果有人来告诉我,郁循病情突然恶化,要我去美国陪着他,如果今天我真去美国了,你的身体报告又被公布出来,到时候就会有人传我们公司不行了,董事长生死未仆,副懂逃之夭夭,公司没有一个主心骨,股民会惶恐难安,我们的股价就会狂跌,婆婆,要是这个计谋成功了,我的股票就会崩盘,明天股市一开,我们郁家就是穷光蛋了,婆婆,你说这是什么仇恨?” 易珈蓝头头是道,吓了郁老太太好大一跳,她不可置信地看着林可宣,“可宣,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林可宣见事情已败露,善良的脸裂出了几条隙缝,她抹掉眼角的泪水,变得冰冷狰狞,“易珈蓝,算你聪明。” 恰好这时候,易家大门再次被打开,阿力和几个保镖走了进来,易珈蓝微微一笑,“过奖了,阿力,把林可宣抓到地窖关着,别污了婆婆的眼。” 郁老太太是信佛的,比较仁慈,易珈蓝不好在老太太跟前说狠话,她走到阿力身边,对他低声道,“找个安全的地方,把她活埋了。” 九九站得离易珈蓝很近,她吓了一跳,易珈蓝对她慧黠眨眼,“今天这一课叫笼络婆婆,打小三,记住了吗?” 九九一个没忍住,噗嗤笑了,原来整件事只是个局中局,铁姐和林可宣设计陷害小姨,谁料是她请君入瓮,把林可宣和铁姐套进圈套里,一起拴住在揭发出来。 姨父的血管瘤只是良性的,并没有大碍,想到这,九九心下释然了,没大事,就是最好的了。 同时,九九对小姨的钦佩又深了一分,总觉得小姨的手段就跟阎罗王一样,要你几更死就几更死,真的很恐怖。 ------题外话------ 写计谋太累了,等九九成长了在写吧,下一章我还是去写男女主甜蜜好了,脑袋痛了,我去睡个大头觉哈大家么么哒 推文文: 《重生之腹黑墨少绝宠妻》——潇湘宝宝 《忠犬总裁追妻爱千里》——玻璃 《重生之影后嫁到》——何处桃花开 《豪门钻石婚约》——暮阳初春 《都市农家乐》——睡神 正文 第三章 兰爱,不悔! 去大学这天,易珈蓝让九九把她的零用钱交上来,然后给了她一百元,九九捏着手里的一百元,第一反应是,这一个月该怎么过啊? 易珈蓝看她困惑,另外在给了她五元,“我等下送你到路口,你自己去拦辆计程车,记住,从今天开始你不准告诉别人你是萧亦娄的女儿,我不希望你招惹一群苍蝇围着你,以后你就跟别人说你父母是我公司的小职员,不准泄露这个秘密。” 九九点头,既然说了是磨练,就没有去享受的道理,九九昨晚跟兰花儿通电话,已经被他成功洗脑,她又满腔热血等着挑战了。 易珈蓝见九九居然没反抗,不禁在心里感叹这小侄女成长了嘛,带上墨镜,也不帮九九拉行李,径自走向门口,“出发吧,自己的事情自己干,行李自己拿。” 九九瞪大眼睛,在心里重复了几遍: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平复了下心情,她拖起两个大行李跟在易珈蓝身后,到了路口,易珈蓝把她放下了,倚在车旁看她招计程车,嘱咐道:“每个月的今天回家来一趟,你那一百块包括回来的路费,磨练正式开始了,你去吧,学校那边我已经打好招呼了,你把入学资料拿到校长室就可以了,好好和同学相处。” “好。” 听完小姨的叮咛,九九点头,坐上计程车,穿过大半个香港,她来到了法政大学门口。 九九拽下行李箱,从包里翻出零钱拿给司机,笑眯眯地说,“谢了,叔叔。” 眼前是一条长长的校园林荫道,透过树叶间隙直射下来的耀眼阳光让人眼前一黑。 88年,港人的穿戴多大比较新潮,当红百变巨星梅艳芳带起一股潮流新旋风,她是80年代第一个染头发的女星,穿性感短裙,跳热舞,一度受到大众的争议,但是争议越多她越红,喜欢她的粉丝比保守派居多,于是香港的潮流意识开始觉醒,很多人染发烫发,学着她另类夸张的打扮,以冷艳性感为主。 在她之前,所有女星都只能穿着礼服站在麦克风前规规矩矩唱歌,所以她第一张专辑发行,另类的风格令她迅速蹿红,红遍708090,横跨3个年代,奠定港澳一姐的位置。 但因为她风格妖娆,受到内地封杀,所以内地甚少听她的消息。 一路上,有很多模仿明星穿着的学生,香港的潮流意识比大陆快了将近十几年,大陆的学生现在还编着两条辫子,而港人已经烫发染发短发各种造型了。 九九一路走,一路打量着这个她即将要生活四年的地方,因为来晚了1个月,错过了热闹的新生接待期,她得先到校长室办理入学手术,在领到宿舍钥匙。 一切办好后,她继续拖着行李前行,宿舍的人比她早到一个月,已经混熟了,四人间的混合宿舍,只剩一个上铺,九九把东西搬进去,两床之间是一张大桌子,此时一人拿着吉他在唱歌,另外两人陶醉地听着。 弹吉他的女孩叫秦州雨,在听歌的两人一个叫孙蓉蓉,另一个李冰琦,见九九进来了,热情对她打招呼,“你是新生吧?” 九九点头,“你们好,我是九九。” 在香港这边,不喜欢说我叫某某,喜欢说我是某某,多年以后,每当九九想起这个初识介绍,她都记不住对方的脸,只记得她们三活泼爱唱歌的是叫秦州雨,性格沉闷喜欢诗集的叫孙蓉蓉,虚荣物质女叫李冰琦。 那天晚上,四个女孩很快打成一片,九九大方的性格一下受到她们喜爱,她把萧妈给她带来的东西都分给小伙伴们吃了,这天晚上,一切都是那么融洽,哪知道后来,会闹出那么多事情。 九九刚到大学,对什么都好奇,发现大学就像个大型合租场所,住着成千上万的人,有好几种福利社,好几种食堂,价格不一,看自己的消费能力而选择。 在这里,她还发现个有趣的定义,喜欢成群结队的是新生,喜欢两人手牵手散步的是老生,上课时间匆匆赶来的是新生,慢悠悠揉着惺忪的睡眼走来的是老生。 大学生活正式拉开帷幕,一切都有趣得很。 第一次脱离长辈监控的九九就像刚放出笼的小鸟,她欢快而雀跃,在也没人管着她了,晚上想吃零食就零食,想几点睡觉就几点睡觉,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但是两天之后,她开始发愁了,吃午饭的时候,她翻了全身的口袋,发现自己只剩下2块钱,她郁闷的想,钱到底花哪里去了? 花钱大手大脚的她从来没计算过自己有多少钱的问题,没钱了就跟父母要,所以从来不知道自己的消费的能力是怎么样的。 她发愁地看着手中的两块钱,晚上她要跟兰花儿打电话,所以得留着一块钱,剩下的,只能再吃一顿饭和打一次热水洗澡。 可这个月才过去2天,她要怎么熬过这个月啊? 走投无路的她选择跟自己的舍友李冰琦借钱,李冰琦比较热情好客,跟她关系相对较好,可一听她要借钱,脸色就变了,“对不起哈九九,我这个星期的饭钱刚刚好的,借给你了我就没了,你还是跟其他人借借看吧。” 三人中就李冰琦比较富裕,因为她有男朋友养着,化妆品香水买一堆,这两天跟九九出去也都是九九替她付的饭钱,所以她一拒绝九九,九九心里有点不高兴,但她没说什么,后面她又找机会跟其他两人开口,都不约而同被拒绝了。 第一次,九九对人性有了不一样的了解,明明前两天四人关系那么好,可一听她要借钱,三个人对她的态度全变了,她洗完澡的时候,听见三人在讨论她,说没钱还要装阔,现在孬了吧。 李冰琦喝着汽水说,“说不定她就是那种到处跟人借钱然后不还装阔的人,我听说304宿舍也有一个这样的人,老偷宿舍人的钱装大款。” “不是吧?” “难说,我问过她了,她爸只是美域高证券一个小职员,工资最多一个月800,你说她两天就花了100,她爸有那么多钱给她花吗?我们钱要是真借她了,我看她也不会还。” “那我的钱可要藏好了,免得她手脚不干净……”这句话消在九九拿着面盆进来的那瞬间,秦州雨跟李冰琦交换了个眼神,默契换话题。 她们开始聊歌星,张国荣,谭咏麟,梅艳芳,各种天南地北。 九九攥着拳头,前两天她拿零食给她们吃的时候,她们可不是这个样子的,还说她人好,又漂亮又大方。 九九把洗簌用品收进柜子里,兜里只剩一块钱了,她在考虑,这一块钱应该给谁打电话,如果打给小姨,她不理自己怎么办?如果打给兰花儿,她又不敢开口,今天因为借钱的事她已经被拒绝三次了,自尊心严重受到伤害,九九现在很烦恼。 九九叹了口气,把手中的一块钱投进宿舍楼外的电话亭里,因为是国际电话,相对比较贵,她熟稔地按下几个数字,心情惆怅。 电话响了几声,彼端响起熟悉的声音,“九九。” “嗯,兰花儿。”九九咬了咬唇,不知道怎么开口,没话找话说,“兰花儿,你记得我宿舍牌号吗?” 明天就没钱了,怕他记不住她的宿舍牌号,这样他就找不到自己了吧。 “记得,311嘛,我后天就去看你了,想我吗?” “想,兰花儿……”九九始终开不了口,她挠着额头,“你可以明晚来找我吗?” 明天是星期五,早点回来的话,过港应该没问题,九九盘算着,自己从晚上到明晚,需要挨饿三顿,一天不吃饭,应该没问题吧? 如果他星期六才来,她就要挨饿5顿了,时间有点长,她怕她撑不住5顿不吃饭啊,她头疼地想,那样会饿死吗? “怎么了?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兰仲文反问,声音担忧。 九九努了努嘴,不想说,却又不得不说,她叹了口气,再一次把自己支离破碎的自尊心捧到兰仲文眼前,弱弱道:“我想跟你借点钱。” 说完她心脏猛跳,总觉得这样不太好,可是她就剩兰花儿一个人求助对象了,她有预感,小姨是不会帮自己的,而唯一比较熟的舍友又拒绝了自己,可以说,她走投无路了。 “你为什么要钱?是出了什么事吗?”他问问题向来尖锐,不会盲目宠你,要告诉他原因,他才会同意。 九九重重呼出一口气,“我把我小姨给我的钱都用完了,我,明天没钱吃饭了。” “嗯?”彼端传来疑问,兰仲文以为自己听错了,拿着大哥大坐了起来,“你没钱吃饭了?” 这是什么情况啊? “小姨只给了我100块,我也不知道花哪去了,都用完了,晚上我跟你讲电话的一块钱是我最后的钱了。” “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 “呃……”她能说她是早上才发现自己没钱的了吗? “我也不知道啊兰花儿,电话时间快到了,我得挂了。” “等等。”兰仲文叫住她,这个迷糊蛋,他摇了摇头,“你明天早上用上课吗?” “不用的。” “嗯,你晚上吃饭了吗?” “没有……” “哎,你又这样,你晚上看看还有什么零食就随便吃点吧,先垫垫肚子,这件事我会帮你解决的,不要熬夜聊天,早点睡觉,知道吗?” 其实九九每天晚上都会跟兰仲文讲电话的,跟他汇报自己的情况,小姨不让九九带大哥大,九九没有电话,宿舍里也没有电话,要打电话都要出宿舍的电话亭来,这里的电话不会显示,所以两人聊电话,只能是九九打过去。 每次聊一块钱,九九突然想,一个月三十元,也是一笔不俗的电话费哎,人都是到了困境,才会开始醒悟,回想自己到底做了多少蠢事,当然和兰仲文打电话这件事不算蠢事,蠢的是她对人太毫无防备,认为大学的同学应该和高中的同学不一样了吧,哪知道大学的人更加自私,势力。 80年谁进入香港过界不被逮捕均可以领取香港身份人成为港人,所以这时期的港人里面,有很大部分都不是土生土长的港人,来自中国各地,有的家境好,有的家境不好。 九九宿舍里的三个女孩,只有秦州雨是土生土长的香港人,九九祖籍广州,出生于香港,算半个香港人,至于李冰琦,是福建人,孙蓉蓉是海南人。 秦州雨父母是金领级别,家境算比较宽裕,但她本人精打细算,不喜欢占别人便宜,也不让别人占便宜,一分一毫都跟你算得清清楚楚,整体上,她比较高高在上,毕竟家境和身份在那摆着,是整个寝室里最优秀的。 李冰琦父母是白领级别,跟九九杜撰的家境差不多,她长得比较漂亮,个子娇小,邻家妹妹的气质惹人怜爱,男朋友一个换过一个,喜欢跟人玩暧昧,所以有大把大把的男生给她买东西,献殷勤。 孙蓉蓉父母是开大排档的,这时代自个做生意的都比打工的富裕得快,所以她家境也不错,但是因为父母是开大排档的,经常被人嘲笑,性格自卑沉默。 九九因为杜撰了个普通人的身份,她发现这个世界的人跟自己想象的都不一样,以前,她是家境富裕遭人嫉妒损骂,但是没人敢在她面前炫耀,比如说自己有什么,买了什么,多少钱。 现在这个寝室是不同的,她只是摸了摸秦州雨的吉他,秦州雨就厉着脸色叫她小心点,碰坏了她可赔不起。 李冰琦总在她面前炫耀她男朋友又给她买了什么什么东西,看见九九的限量版鞋子衣服,也只当是冒牌货,笑她穿冒牌货会被人看不起的。 香港是个潮流又尖锐的国际城市,发展得越快,人的品味越高,品味一旦高了,人就物质了,穿不起名牌也绝对不穿假名牌,她们宁愿存几个月零花钱去买个真名牌,也不贪小便宜穿假名牌。 所以她们都有点鄙视九九,衣服鞋子全是大牌,认为她贪好虚荣,装大款,不太愿意结交她。 “嗯,我知道了,兰花儿,你也是,记得吃三餐,不要饿着了,晚安,我挂了。” “等等九九。”兰仲文在一次喊住她,“九九,我想你。” 他的声音柔柔的,自彼端缓缓传来,温暖了九九的心,九九嘴角上翘,化去了心中的郁闷,“嗯,兰花儿,我也想你。” 挂电话后,九九心情恢复了不少,算了,宿舍的人与她不过萍水相逢,两天的友谊,她们也没义务帮自己。 她想,不帮就算了,自己也不能那么小气,因为这点小事就跟她们计较,毕竟她们的关系还没达到能讲钱的地步。 九九慢悠悠走回宿舍,心情释然。 宿舍里的人在吃橘子,九九走过去跟她们打招呼,希望可以跟她们聊聊,化解那份隔阂。 谁知道三人一见她坐下,就把橘子收了起来,生怕她要拿橘子。三人全当九九是空气,一边聊一边吃,和乐融融。 九九的笑容僵在脸上,心里明白她们是不打算搭理自己了,于是只能爬上自己的上铺睡觉。 那晚,她是饿着肚子度过的,18岁的她,一脱去家境的庇护,便三番两次尝到人情的冷暖,有多难受,只有她自己内心知道。 她紧紧咬住自己的嘴唇,告诉自己不要哭,要坚强,不就是被看不起么,别人也多多少少经历过,不都一样熬过去了?所以她也不能懦弱,要勇敢去闯过这个黑暗时刻。 说不定,曙光就在不远处,只要在忍一忍,就会脱离这个困境,她这样安慰自己,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早,李冰琦突然掀开九九的被子,神情不复昨晚的冰冷,变得八卦友好,就像九九初始来到宿舍的时候一样,“九九,楼下有人找你,长得好帅,快交代,那人是谁?” 有人找她? 九九揉着惺忪的睡眼,会是兰仲文吗?他今天白天不是满课吗?怎么会有时间来? 九九想了一秒钟,赶紧蹦起来换衣服洗漱,管他是谁,先下去看看再说,她一口气冲下三楼,就见乔漠站在宿舍对面的树下,阳光穿过树桠细缝打在他身上,他比以前黑了不少,小麦色的肌肤,五官刚毅深邃,阳光帅气。 他手上提着两个大袋子,露出一口白牙,对九九打招呼,“美鬼。” 九九疑惑皱眉,怎么会是乔漠? 乔漠知道九九在疑惑什么,走了过来,眉眼是抑不住的欢喜,“很好奇为什么是我来吗?班长今天有课,怕你饿到,先让我过来找你,他晚上就过来了。” 原来是兰花儿。 九九心中温暖,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值得她依赖托付的人,原以为她还要饿3顿,没想到只是一顿,她就解脱了困境。 “这些东西是我……”乔漠顿了下,改口道,“是班长叫我买给你的。” 乔漠不敢说东西是他买的,怕九九不肯收,他知道九九看着性子绵软,其实满身是刺,除了兰仲文,她不会受任何人的好。 况且,她也不需要别人对她好,她本身就是身在富贵之中的人,要什么都买得起,不需要存着零花钱去买什么珍贵的东西,自然很难去感受到别人对她的心意。 班长之所以可以走进她心里,便是在最初所有人孤立萧九九的时候,他选择了对立的反方向,坚定地站在萧九九身后,为她撑起一片天空。 这个人,除了兰仲文没有人可以办到,一个是所有人孤立的对象,一个是所有人都敬之仰之的对象,只有他才可以力挽狂澜,改变萧九九的命运。 如果当初是他走到九九身后去,他不一定可以办到,他在年级的成绩是30名开外,在尖子班,不过是个中等的学生,如果他去帮萧九九,很可能后果是两个人都被孤立。 他知道他帮不了她,所以甘愿一直做配角。 今天受了班长的嘱托,他才终于见到了她,不然他都不知道萧九九哪去了,仿佛在人间蒸发了,说退学就突然退学了。 他没想过,今生还能再见到她,原以为她消失了,这辈子就在也没有机会见面了。 “真的吗?兰花儿叫你买的?”九九瞪大眼睛,一副惊喜的样子,把手伸进乔漠手上的袋子里翻了翻,全是薯片,感觉不像兰仲文会买的东西呀,兰花儿是不让自己吃薯片的,只允许吃芒果条和果脯。 说薯片太上火,叫她不准吃。 不过比起果脯,九九更喜欢吃薯片,于是她也没有多想,乐得眼睛都看不见了。 乔漠见她开心,心里也就开心了,拿出一个信封给她,“这些钱是班长叫我拿给你的。” 九九接过信封,摸起来挺厚实的,不像只有一张毛爷爷,她捏在手里,心里甜蜜。 她的眼睛亮亮的,灿如星辰。乔漠知道她又在想念兰仲文了,她就是这么简单美好的女孩,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全写在脸上。 他心里羡慕班长,有点惆怅,叹了口气,又恍悟过来说,“对了,东西我帮你拿上去吧,有点重。” “好。” 走过杂乱的宿舍走廊,晾得全是女性的衣服,乔漠看着头顶有点尴尬,同时,他的内心也被一股不知名的失落感填满,转眼间九九就跳级上大学了,他还在上高中,距离已隔了十万八千里,要守护她也是没机会了。 他有些感慨,到了九九宿舍,三个女孩都在,她们四人两个没课两个逃课,一个在看书,一个在化妆,一个在打扫宿舍。 三人见到乔漠进来,都有些吃惊地瞪大眼睛,秦州雨霍地从枕头上蹦起来,整了整头发,有些尴尬地对着乔漠笑了笑。 在化妆的李冰琦更是楞了一下,手中的眉笔一用力,眉画偏了,她手忙脚乱拿纸擦掉自己画歪的眉,一脸的害羞和不安。 “九九,他是你男朋友?”李冰琦擦掉自己歪眉问,在擦桌子的孙蓉蓉听见这句话,也扭过头来,就见九九身后立着个身材高大的少年,肤色阳光,面容俊逸。 尤其是他那吊稍的桃花眼,似笑非笑,看着你时,就像在放电勾引你,令三个女孩心跳加速,不禁脸红。 听见这句话,乔漠微微一楞,却没有辩驳,转动眼珠看着九九,那双眼里,装着连他自己都不懂的盼望期待。 “不是啊。”九九想也不想就辩驳,接过乔漠手上的东西,打开自己的柜子把东西塞进去。 “还说不是?我晚上老听见你做梦喊,兰花儿兰花儿,他就是你的兰花儿?”秦州雨调皮眨眼,打趣她。 “他不是兰花儿啊。”九九觉得好笑,“兰花儿姓兰,他姓乔,叫乔漠。” 九九不知道这句话在无形中伤了乔漠,乔漠眼中的失落一闪而过,又换上笑容,大方对九九的舍友澄清,“你们好,我叫乔漠,是兰花儿和九九的好朋友。” 听见这句话,三个女孩眼睛都亮了,齐齐凑到乔漠跟前,“那你有女朋友了吗?” 乔漠摇头,“暂时单身。” 三个女孩乐得像朵花似的,把他叫到桌前坐着,团团围住他,才娇羞地问:“小帅哥,有没有考虑找个女朋友?” “没呢,暂时不想找。” “这么想就不对,人生得意须尽欢,你长得这么帅,不找可就浪费资源了……” 九九站在一旁,看见乔漠这头洋装小绵羊的绿眼狼就想笑,同时,她也再一次感受到人性的百态,昨晚她睡觉的时候,还听见三人在小声的议论她,然而今日一见到乔漠,三人就变成自己的好闺蜜似的,一直对着乔漠调查户口,还是以她的名义问的。 九九想,见到乔漠她们就这么激动,拿要是见到兰仲文,还不兴奋得把宿舍的屋顶都掀掉? 经历过她们的有色眼光,九九承认自己跟她们心生隔阂了,无法再亲近起来,她把东西放好,对乔漠说,“我们去吃饭吧。” 昨晚到现在她还没吃饭呢,饿死了。 “好啊,我早上6点过来的,还没吃早饭呢。”乔漠答应一声,站了起来,三个女孩恋恋不舍,又跟乔漠说了几句话,大胆的李冰琦更是问了他的电话号码。 九九已经走出宿舍了,乔漠匆匆把电话记给李冰琦,跟了上去,他三步并作两步追上九九的脚步,问道:“你跟她们三好像不亲?” “嗯哼。”九九点头,好笑的反问:“你真的把电话号码告诉她们啦?” “哪能啊,我看你跟她们不亲,就随便记了胖子的电话给她。” 九九哈哈大笑,胖子是她们以前尖子班一朵奇葩,不是说他怪癖,胖子是个很搞笑的人物,是众人的开心果,但他很喜欢恶搞,李冰琦去勾搭他,有好戏看了。 “她们对你不好是不是?”乔漠再次追问,如果她们对九九不好,他回去就叫胖子来点猛料,把李冰琦骗到广州来整治一下。 “嗯,我来得比较晚,她们三感情比较好,跟我嘛,就是淡淡的。”确实是这样,九九来得比较晚,她们三总拿九九当外人,四人中无论要做什么事,都会先叫九九去做,压榨她这个新人。 “这样啊。”乔漠点了点头,那他就要叫胖子别手下留情了,反正是她自己送上门来的,自己发骚怪不得别人。他这么想着,调皮眨眼,“美鬼,我们去哪里吃饭?” 九九想了下,捏着手里的钱说,“去吃小炒吧。” 经过昨晚,九九的心境变了,不会和以前那样毫无节制的消费,兰仲文给了她1000,相当于白领一个多月的工资了,要度过一个月,绰绰有余。 但是她觉得自己不能继续乱花了,要未雨绸缪,要是再次把钱花光了,她还真不知道能去求助谁,说好了要变强,还老去求助兰花儿,那她都要看不起自己了。 她本来打算去食堂吃大锅饭就好,价格实惠,但难得朋友来了,不能那么寒碜,于是就改吃小炒了,两个也就花几块钱,不贵。 吃饭的时候九九第一次没点鸡翅,她要尽可能戒掉自己这个毛病,鸡翅不管到哪里,都是价格比较昂贵的菜,她要是天天点,荷包也负担不了了。 还有零食,以后不能老是吃的,她都要戒掉,生活嘛,过得去就好了,没必要天天享受。 乔漠一边吃一边给九九夹菜,“缘分真奇妙,我还以为这辈子都不能再见到你了。” “肯定还会见到啊,我节日还是回广州的。”一段时间不见,九九觉得这个捣蛋少年似乎成熟了,也不贫嘴了,有点不习惯他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在九九眼里,乔漠就应该疯疯癫癫的嘛。 乔漠顿了下,抬起一双似笑非笑的桃花眼,“那我以后还可以来看你吗?” “可以啊。”九九爽快答道,笑眯眯的。 乔漠也乐了,眼睛亮亮的,有些话真的不必开口,因为他知道一开口就是失去,他更愿意这样默默地守护着,起码想见到的时候还能见到。 初三那一年,他那么喜欢招惹她,他就知道自己逃不过这劫了,天天欺负她,喜欢看她生气的样子,见她气急败坏地瞪着自己,他就觉得心情大好。 用圆珠笔点她的衣服,抓她的马尾,都是为了引起她的关注,只要见到她在哪里,他的眼睛就会不觉跟过去,时刻关注着她。 他没兰仲文那么优秀,也没蔚北北那么受欢迎,每当想要开口表白,又怕自己不够优秀,没办法给她幸福。 也许他的爱情和别人不一样,他不一定要得到的,只要能看着她幸福,他就觉得自己也是幸福的。 饭后,九九带乔漠在学校里逛了一圈,乔漠站在林荫道上,闭着眼睛呼吸潮湿的空气,他决定了,他也要来这个学校上学。 不求可以拥有,但求时时刻刻见到她。 多年以后,每当乔漠正视自己喜欢了九九8年的感情,他都佩服自己,为什么人可以在毫无希望的漫长年月里,那么坚定地爱着一个人?那时候,他甚至已经想不起九九的容貌,只记得他就是爱过她,把自己所有的青春年华都献给了这个不曾看过自己一眼的女孩。 “吕颖还好吗?”九九站在遮阴的树下问他,阳光有些大,她用手挡在额头上,微微眯着眼睛,“之前都没来得及跟她道别。” “她很好呢,学校还是老样子,一切都很好。” “嗯,那我就放心了。”想起那个我行我素的女孩,九九嘴角笑容温柔,她大概是自己交过的,最真心的朋友了吧。 想到她说念到高中毕业就罢了,九九觉得可惜,她想,寒假她要去吕颖家里坐坐,跟她谈下这件事,最好是往上念书吧,这个时代虽然文凭不是很重要,但只有读越多书,思想才会越高尚,思想越崇高的人,眼界也就更高,看到的也就越不一样。 兰花儿去了趟上海,回来整个人都不一样了,比以前更加内敛,更加沉静,九九感觉到,他开始学会隐藏自己的实力了,把身上所有锋芒都收进那双沉静的眼睛里,在有野心,在有实力,也会装得像个普通人,九九知道,这叫卧薪尝胆,静候机遇,只待一个机会,他便一飞冲天,俯瞰天下。 而自己,来到香港后也开始看懂了一些东西,好像一层蒙在眼前的纱布被人取掉了,整个世界清晰地出现在她眼前,争斗,人性,利益,都开始进入自己的脑中,令纯白的人生开始染上一些色彩。 世界固然是丑陋的,她也要勇敢踏进去,只有亲身经历过,才能真正得到教训,磨难令人坚强,安逸令人懦弱。 她更愿意选择坚强,她要奋斗!她要变强! 一转眼,夕阳西下。 九九把乔漠送出校园,回来的时候,她慢慢走着,一边散步一边思考。 宿舍楼下,如玉少年站在今早乔漠站的地方,身如玉树,面容高贵。 他的头发剪短了,衬得那双濯濯的笑眼更加沉静,经过岁月的沉淀,他越发雍容内敛,浑身上下融着股凌驾人心的威仪,让他高高在上,傲视天下。 他静静站在树下,却堪比太阳星辰耀眼,风姿卓然,气质高贵,路过的女孩无不转头看他,眼露惊艳。 九九越靠近宿舍大楼,听到的议论就越大声,所有人都低声讨论,说什么宿舍楼下有个穿白色的衬衫的男孩,长得可招眼了。 听到这些话,九九拔腿就跑。 她有预感,是他来了。 嘴角的笑容在也掩不住,连那双淡静如海的眼睛也生动非常,风拂起她的白裙子,在空中划出优美的弧度,远处快门一闪,一张照片从相机里吐出来。 严寻拿着照片,相片中的女孩清瘦高挑,不能说身材特别好,偏瘦,但胜在有一股无法言喻的气质,就像绝崖峭壁外,一支清冷的梅,挣破千里寒冰,傲然而立。 眼珠亮得蛰疼人的眼睛。 严寻痴痴看着那张照片,他本来在取外景,却无意拍到一个奔跑的身影,定睛一看,居然是这样一个曼妙少女,他嘴角一翘,露出兴味盎然的笑容。 有趣。 九九跑到宿舍楼下,兰仲文已经发现她了,站在远处对着她笑,九九冲过去,一把熊抱住他,委屈道:“兰花儿。” 兰仲文被九九一个大力冲击,身体微微趔趄,稳住她,笑容温柔,“你慢点,小心摔了。” “兰花儿。”一个星期不见了,九九特别想他,紧紧抱着他的腰,把自己更深地埋在兰仲文的怀里。 路过的人嘴巴都成了O型,就说她们学校不可能有这么飘逸出尘的帅哥嘛,原来是外校来见女朋友的。 “想我了吗?”兰花儿抱着她,眼珠湛然。 “必须想!” “早上乔漠来了吗?饭吃了吗?还饿不饿?”兰仲文虽然交代了乔漠来,但他还是不放心,没亲眼确认九九平安,他的心就放不下了,怕她没好好照顾自己,又瘦了,所以他一下课就马上飞过来了。 “吃啦。”九九眼珠澄净,“你给我的1000,就当我跟你借的,等年底我回广州还你。” “还什么啊?我终于尝试了一次给媳妇零花钱的滋味,你这么快就要打碎我的美梦了吗?”兰仲文笑容促狭,“九九,其实我喜欢这样,可以让你需要我,宠你,爱你,这样我才觉得我们的爱情是完整的。” “啊?还有这种说法吗?” “那肯定啊,两个人老是没牵没扯的,也不亲近,我给你的东西,我都不要你还我,我要你欠着我,用你的一辈子来偿还,一辈子喜欢我,不离不弃。”兰仲文抱着她,这样虔诚的说。 人说,你的伴侣有多优秀,你就会多忠诚,如果你永远站在对方达不到的领域,那么对方就终身都会对你有一种崇拜的英雄情结,这种因素决定着伴侣的感情和忠诚度,就好比人人都羡慕你的男朋友,老公,那么你就会由衷的感到自豪。 九九一愣,笑着说,“不离不弃,只要你要我,我就一辈子不放手,你说好不好?” “这你说的,不准反悔。” “不悔。” 正文 第四章 兰花儿的教育(有二更) “我不悔。”九九郑重说道,抬起眼睛看兰仲文,“爱上你,我不悔。” 她的睫毛很长,慢慢抬起,眼波如玦,瞬间就迷了兰仲文的眼,他眉眼一柔,莞尔道:“你昨晚没吃饭吗?” 九九摇头,委屈抿嘴,“是啊,我饿了一晚上呢。” “谁叫你那么迷糊?”兰仲文一个板栗敲在她头上,仿佛要她记住,他声音轻柔,慢慢道:“以后遇到这种事情,一定要早一点告诉我,如果我没课,说不定还可以赶过来见你。” “我也不知道会这样嘛。”九九捂着自己的脑袋,“我本来以为宿舍的人应该会请我吃晚饭的。” 谁知道她们都不理她哎。 兰仲文静静听着,大概明白她宿舍的人是怎么样的了,九九性格大方,对她们必是不错,可饿着肚子也没人管她,可见她宿舍里的人有多么自私冷漠。 “一开始我请了她们去吃了几次小炒,然后打热水和纸巾面巾什么都是我给的钱,接着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钱就花光了,没去算过花了多少钱,哎,钱真是太不经花了。” “你啊。”兰仲文点了她的鼻头一下,有好气有好笑的说,“钱是到了你手中才不经花的吧?怎么别人都不用花钱,就你要花啊?就是你不会盘算,一点理财意识都没有。” “这还要理财意识啊?就一百块,有什么好管理的?” 兰仲文噗嗤一笑,掰着手指头说:“肯定有用,来,我来给你推测一下,这一百是怎么花掉的,除去请她们吃的就算50好了,那个不是你自己一个人花的,就不算进去了,来算算这50,肯定都是鸡翅,汽水,薯片,巧克力,糖,嗯,我们九九的性格是零食不吃完就睡不着的,但是第二天嘴巴又不能闲着,所以一天24个小时,至少有18个小时在吃东西,还都是进口零食。” “哪有!”九九被说中心事,脸色一红,心虚道咬唇,“巧克力和糖都是我妈买给我的,不是在学校买的。” 兰仲文无奈扶额,“九九,你真是完全不会算数,我本来把你的巧克力和糖都算在50元内,结果你居然说巧克力和糖是伯母买给你的,这句话证明你吃得更多了。” 九九瞪大眼睛,恨不得打死自己,她刚刚都说了什么?被兰花儿忽悠几句,就把真相说出来了。 想了下,她又鼓着嘴辩驳,“才不是!我跟你讲电话一天要1元,一个月要30元。” “九九,错了,你来学校到现在,只跟我讲过三次电话,是三元。”兰仲文憋着笑,“看来寒假我得给你恶补一下这算数啊。” 九九却不开心了,低着眉,神情气馁。 “兰花儿,我是不是特没用?我本来是来体验人生的,结果2天就花掉了一个月的生活费。”听完兰仲文的话,她觉得自己真的太没用了,明明想变得更好的,最后却给他添麻烦了。 兰仲文没有哄她,而是低了头看她,眼珠幽深望不见底,“九九,你现在知道自己花钱多没节制了吗?” 九九点头,心情低落。 兰仲文摸了摸她的头,笑道:“你不是没用,你本来就是来磨练的,要是你没问题,也不需要磨练了,傻九九,你现在知道自己的缺点了,就证明你已经进步了,知道了吧?” 九九一愣,抬起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指着自己,“我这样也算进步了?要不是你来救我,我就要饿一个月了。” 兰仲文忍俊不禁,“我的九九啊,虽然你是来磨练的,但是我可能不管你吗?你愿意饿一个月,我还不愿意呢,好不容易给你养了两斤肉,你又瘦下去了,这样我多亏啊。” “我又不是故意的。” “嗯,你不准不吃饭,我要你好好的,这句话首先包括你的健康,心情,再者才是成绩和磨练,没有一个好身体,我就要你立刻结束这段磨练,你要记住,磨练不是为了让你来受苦,而是变得坚强。” 九九沉默,兰仲文说的每句话都讲到她心坎里了,这样换位思考的关怀,胜过唠叨千句,他永远都是这样,不会劈头盖脸责骂你,而是让你在对话中吸取他的想法,从而为你讲道理,令你明白什么是对是错,还有这件事的意义是什么。 几分钟后,九九呼出一口气,把兰仲文给她的钱拿出来,今天她花掉了7元,她拿出93块,把剩下的900还给兰仲文,“这些还给你吧,你都说我是来磨练了,就没有享福的道理,如果我老是接受你的救济,那我改一辈子也改不好了。” 兰仲文听她这话,知道九九是把他的话听进去了,他无比欣慰,把她的头发拨到脑后说,“你就拿着吧,以备不时之需。” 九九的纨绔心理是被家境熏陶出来的,这并不是她的错,每个人或多或少有一些缺点,由生长环境和因素造成。 居里夫人说,十八岁之前你不漂亮,或许你可以怪你的母亲,但三十岁之后你还是不漂亮,那么你自能怪你自己。 容貌或许是会老去的,但灵魂却会越来越动人。 九九今年十八岁,她开始意识到自己性格的缺点,她性格偏向内向,有想法却不够坚定,有恒心却老是动摇,不被逼着,她永远不会觉得危险,但是她是个很能接受错误并且改正的人,只要讲得有道理了,她就会听。 她把钱塞进兰仲文手中,眼里露出一丝坚定,“不要,你给我了,我一定会忍不住花掉的,我还是不要这些钱了。” 没钱她可以克制自己,无论想买什么,知道兜里没钱,不甘心也得作罢。 她就要做个兜里没钱的人,把没必要消费的东西,统统隔断。 兰仲文见她坚持,只好把钱先收回去,想着等下到九九宿舍找个地方藏起来,下次她没钱挨饿了,他就告诉她放在那里。这次因为是星期五,她运气好,下次要是遇到星期二三,他满课的时候,他也远水救不了近火了。 虽然他挺愿意九九磨练的,但是他不愿意她挨饿,如果她要用挨饿的办法来成长,他还不如九九跟以前一样呢。 到了宿舍,李冰琦出去约会了,孙蓉蓉去上课,只剩秦州雨一个人,她坐在床边拨吉他,她是摇滚派,喜欢Beyond黄家驹。 88年,黄家驹还没红透,是少有狂热理想派,秦州雨的脚一边点地,一边清唱,“几许将烈酒斟满那空杯中,借着那酒洗去悲伤,旧日的知心好友何日再会,但愿共聚互诉往事……一起高呼RockN'Roll……” 九九和兰仲文在走廊上就听到了,秦州雨的声音像隐在淙淙飞瀑后,低沉有味道,唱着黄家驹这首在感情失落时的创作,颇为令人心情沉郁。 会喜欢这样的歌,必是梦想很狂热,有这样的报复,九九很钦佩她,也许她很心爱自己的吉他,并不是因为名贵,而是因为上面有黄家驹的签名吧,九九想,她不讨厌秦州雨,而是钦佩她。 见到九九进宿舍,秦州雨带着指套的手停止在吉他上拨动,她泪眼朦胧,望着九九身后的兰仲文,目光似乎透过他看到了另一个人的影子,她缓缓闭上眼睛,一颗泪珠跌落。 她早上还好好的,现在怎么哭了啊? 九九快速走上去,“秦州雨,你怎么了?” “他要和我分手。”秦州雨的声音哽咽,“我们因为音乐而认识,现在却要因为音乐而分手。”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九九就是个直肠子,她不讲,九九也猜不来,猜不懂。 “他说他的理想和目标跟我不同,要和我分手。”秦州雨失魂落魄,把头靠在吉他上,“我和我男朋友都是玩音乐的,后来我家不让我报音乐学院,我们就分开了,然后他就总是跟他学校那群狐朋狗友一起玩音乐,我不同意,就一直吵架,吵到今天,他说要分手。” “他居然要分手呵呵呵……”秦州雨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抱着九九的腰,失声痛哭。 九九心情沉重,每当听见别人这种事,她都不知道怎么安慰对方,心里像是被揉进一团碎冰渣,沉甸甸的,难受极了。 兰仲文在宿舍里转了转,好像没看见秦州雨的哭泣,打开九九的储物柜,一堆衣服滚了下来。 兰仲文满头黑线,又不叠衣服,他伸手把九九的衣服拿出来,快速叠好,放进900元,压在衣服的底层。 九九在安慰秦州雨,没看见兰仲文背对着她干嘛,她拍着秦州雨的肩膀,越拍越不对劲。 身后的窸窣声是怎么回事?她扭过头,看见兰仲文在心无旁骛地叠她的衣服,动作优雅。 九九大惊失色。 他什么时候拿了自己的储物柜钥匙? 此时秦州雨在哭,她不好意思不喊大叫,只在心里默默地大喊,兰花儿,你别再翻我的内裤了,靠! 等兰仲文叠好衣服,把储物柜重新锁上,秦州雨已经从痛哭转为小声抽噎了,九九瞪了他一眼,意思是过来帮忙。 兰仲文叹了口气,他本来不想管这些麻烦的,奈何九九太热心肠,他只好走过去,坐在秦州雨对面。 “你们最近一次吵架是什么时候?”少年的声音低迷,隐着股安定人心的温柔。 秦州雨受到温声安抚,抬起头,就见一貌若天人的少年坐在自己对面,他双手交握,眼波深深,似一汪暗不见底的寒潭,吸引着你,倾诉。 秦州雨一愣,目光怅然,“就是刚刚,他说他晚上要跟朋友去唱歌,我不准他去,就吵起来了,然后他说要分手,我那么喜欢他,他居然要分手?” “嗯。”兰仲文等她说完,淡淡应了一声,气度沉静,“在今天之前,你们的感情处在什么状态?” 秦州雨没什么反应,到是九九囧了,兰花儿怎么那么像个心理医生啊?用冷静和智慧来让对方安静下来,自己哄了半天没用,岂料兰花儿说了两句,秦州雨就不哭啦。 她真是太失败了吧。 秦州雨久久沉默了下,慢道:“冷战了半个月了。” “分手是谁提的?” “我提的,但是我没有真的想分手,我只是吓吓他。” “你们每次吵架,你都会说分手的话题么?” 他问话的声音大小适中,语气沉着,令秦州雨一愣,点头。 兰仲文心中了然,神情傲慢,懒懒地说了句,“自作孽不可活呀。” 秦州雨身子一僵。 九九伸手去捏兰仲文的腰,瞪他,好像在控诉他干嘛那么说秦州雨啊,人家刚刚失恋,还添油加醋,欠揍! 兰仲文的身子灵敏一闪,躲开了九九的攻势,回看她一眼,眼中蕴着浅浅的笑意,好像在说:稍安勿躁。 “你因为音乐爱上他,却因为你自己不能玩音乐了,就要折断他的翅膀?”兰仲文等了一会,见秦州雨不答,他觉得时机成熟了,身子微微向前倾,看着这名叫不出名字的女同学,目光仿佛能洞悉一切,让人无可躲避。 秦州雨被他探照灯一样的眼神吓住了,半响,才讷讷答道:“我不是不让他玩音乐,是他那些朋友不行,成天找他出去鬼混,我怕他学坏了。” “每个人都有独立的个性,他愿意跟他朋友出去玩,那么,那就是他的本性,你不让他去,但他还是想去,就有两个反应,一瞒着你去,这样就不会吵架,但是他骗了你,二是他告诉你他要去,这样他没骗你,可是你就要跟他吵,你觉得哪个答案是你比较想要的?” 秦州雨嘴巴张了张,又闭上,想了下,认真回道:“我当然不希望他骗我了。” “但是他告诉你了,你又要骂他,这样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你虽然嘴上想他对你坦诚,但其实你是在自欺欺人?” 秦州雨用力摇头,“没有,我只是希望他可以变得更好,他那些朋友真的不行,吃喝嫖赌,没一个好货色。” “不要把责任归根在别人身上,你男朋友会交什么朋友,证明他就是怎么样的人,当初你为什么爱他?因为他有理想,有目标,所以你爱他。可后来你觉得他达不到你的要求了,你就想改变他,让她变成你理想的模样。” 秦州雨不答,兰仲文捕捉到她眼里的躲闪,眼睛犀利,又说:“如果你把一个男人改成跟你一样,不玩音乐,不跟朋友出去,成天跟你粘在一起,一个朋友也不交,久了,他没有社交能力,他的世界里只有你一个人,一失去你就等于失去了一切,成天哭哭啼啼,甚至威胁你分手他就要自杀,这样的男人你要吗?” 秦州雨的眼珠转了转,想是在思考,良久,她抬起头,“这么没出息的男人,我怎么会要?” “对了,你心中迷恋的就是个没出息的男人,可是又要他听你话的同时,拥有梦想目标和爱你,你知道有句话吗?男人若放下手中的砖头,他就无法抱住你,你是要他有能力自己去飞翔?还是听你的话折掉翅膀呢?” 秦州雨面露惶恐,“不是的,我只是爱他,不想他变坏,不是要折断他的翅膀。” “你的父母也是爱你,认为迷恋音乐是没出息的,于是折断你的理想,那现在,你觉得你快乐吗?” 秦州雨痛苦摇头,“不,我恨他们,是他们剥夺了我的梦想!” “你看,你男朋友比你有骨气多,他宁愿和你分手也不放弃自己的梦想,我告诉你,你现在心里的怨恨,就是你折断他的梦想后,他会对你的态度,这个年纪,有点梦想没什么不好,反之,没梦想的人才是浑浑噩噩度日的,就算这个理想不可行,久了他会明白过来,而不是你这样去逼他,更不要以爱为名去做伤害他的事情,这个后果,你要花一辈子来悔恨和愧疚。” 秦州雨突然像醒悟过来一般,瞪大一双铜铃眼,脸色惨白,“我……我不是这样想的。” 她表情空洞地想了下,才喃喃道:“真的是我逼他了吗?” “其实你也是没有错的,爱之深责之切,你因为太在乎他了,怕他变坏会离开你,这个我可以理解。但是,我觉得他挺好的,至少每次去哪里,他都愿意告诉你,而不是选择直接骗你,你想下,如果他不想跟你争吵,最直接的做法就是瞒着你,你们分隔两地,就算他去干嘛,你也看不到听不到,但是他会告诉你,证明他是磊落的,同样,他心里也有你。” 秦州雨低着头,好像很痛苦,她捂着自己的头,“你说的对,他不是不爱我,而是我要求太高了,我一心想他优秀,却忽略了他的感受,我,我不想分手。” 她面容痛苦,抬头看着兰仲文,这个少年就像无边紫极里一颗璀璨的星辰,浑身都透着耀眼的光芒,要人虔诚了灵魂才敢仰望,她讷讷道:“求你告诉我,我现在应该做?” “既然吵架了,就暂时分开一下吧,让彼此冷静冷静,真心相爱的两个人,是不会因为一次小误会而分手的。”兰仲文见她听进去了,眼中浮起一丝笑意,安慰道:“你现在情绪不稳定,去了也是吵架,不如趁着这段时间,反省一下自己,不要一吵架就大哭大闹说你被甩了怎么怎么心痛,一个男人可以和你谈恋爱这么久,并且对你坦诚,他一定是爱着你的,你们闹了半个月,每次联系都是吵架,我想他不是不要你了,而是被你闹累了,想休息休息。” 秦州雨受教地听着,不得不承认他说话太有道理了,很多她想不通的事情,他几句话就可以点出重点,令她心中清明。 秦州雨想,此刻她敬佩这个少年了,他看到的和懂的,都不是这个年纪该有的阅历。他,是一个独特的男人,就算没有绝世的容颜,他的人格魅力一样可以惊艳人间,俘获所有人的心。 天生的王者风范,展露无遗。 “最后我给你一句忠告,爱情的本意是快乐,当你不能再感到快乐,只有痛苦的时候,那么你就选择分手吧,因为往后的一辈子,你都会这么痛苦难过,就像手中一把沙,你越是握得紧,它便流失得越快,如果你真的想好好跟他在一起,就不要老是提分手,两个人因为开心而在一起,如果老闹不愉快,彼此的心就会越离越远,将来你就算重新再一起,也不可能了。” “世界最美的词语叫如果,最残酷的词语也叫如果,想好好和他在一起,就不要在有如果的心里,别等到分手后,一直用如果我当初,如果我那时来后悔,要知道,再多的如果,也换不回你最爱的他。” 秦州雨抿着唇,兰仲文想她是全听进去了,此刻她很需要安静,于是他拉过一旁呆愣的九九离开,“去吃饭吧,我肚子饿了。” 九九被拉到宿舍楼下,才醒悟过来一样,“兰花儿,你刚才说得太有道理了。” 刚才他们谈的时候,九九也在思考,他每句话都把握得非常恰当,句句说进心坎里,这样的话,确实比安慰来得有用。 两个人在一起,最重要看明白自己的心,不然相爱也似分离。 兰仲文噗嗤一笑,“你反应也太慢了吧?” “才不是,我刚才一直在思考好吗?”见到秦州雨,九九觉得自己应该给自己一个警醒,切记不能为了自己高兴,就去改变兰花儿的性格,虽然他的性格也没什么好改变的,但她觉得还是要打个预防针,两个人在一起,最重要是信任,有什么话说开就好了,谈一谈,聊一聊,比强硬逼着对方执行有效果。 还有就是兰仲文刚才说的,绝对不能用分手来逼对方做什么事,这跟狼来了没区别,有一天,狼就真的会来了。 “要不是你那么热心肠,我才懒得管别人这些事呢,说得好了没罪,说不好了,又得害人家哭。” “可是我是真的觉得你说得很有道理嘛,要是你不说,我真怕秦州雨会钻牛角尖。” “无法分手的两个人就算争吵多少次也不会分手,注定无缘的人,就算她以死相逼也留不住,其实不用我去说什么,她哭过后,发现自己还爱着对方,自然会找回去。” “可是……” “还可是?我都没说你呢,害我得去安慰她。” “哼,你这个冷血动物。” 兰仲文哈哈大笑,拉住她的手,眼珠诚挚,“我已经告诉你了,这个世界上,我会关心的女人只有你一个,只要你不跟我闹矛盾,其他人的,我才懒得管。” 九九突然安静下来,声音清浅,“兰花儿,你会害怕我和你闹矛盾吗?” “会。”兰仲文点头,“看到你的舍友在哭,我就想到,以后我们吵架了,你会不会像她一样难过,如果那个时候我生气不理你,你身边没人像我这样安慰你,你会不会很难过?” “肯定会。” 九九想了下,眼角突然有点湿润,“我们以后也会这样吗?我们也会吵架?” “理论上,应该会。”兰仲文紧紧抱着她,向她传递心口处的温暖。 早在初识那年,兰仲文就知道九九性格偏激执拗,人说可以从艺术家的作品里看出一个人的灵魂,九九笔下绘出来的生物无不是尖锐独立的,这代表着她性格强势,不轻易妥协。 还有,她是个要什么就有什么的人,所以从来学不会珍惜,更学不会强求,她对什么东西,都抱着是我的就是我的,不是我的不强求。 这样的性格使她豁达,可是,这样的性格又使她无情。兰仲文可以预见,他是永远不可以离开九九的,若是他离开了,九九会比他更加绝情,因为她豁达的性格就是一把锋利的刀。 ------题外话------ 说到梦想,序序就心酸酸,好在现在也成功了,可以写自己心爱的小说,一切都释然了,很开心,大家么么哒! 推文文《重生之腹黑墨少绝宠妻》——潇湘宝宝 正文 第五章 吃龙虾(二更) “九九,我们去吃什么啊?”林荫道上,兰仲文把长手搭在九九肩上,天色将晚,路上没什么人了,兰仲文收紧手臂,迫使九九扭头,然后在她唇角印下温柔一吻。 九九的大脑瞬时炸开,恼怒地拍掉他的手,“等下被人看到了。” “怕什么?我们都是要结婚的人了。” 九九被逗乐了,把手搭在他肩上,手太短,搭着得抬着手,太酸了,她只好改搭他的腰,把头靠在他肩上,“去食堂吃大锅饭吧,经济实惠。” “什么?”兰仲文怀疑自己听错了,挑着眉,“乔漠来了你请他吃小炒,我来了你居然叫我去吃大锅饭?” 九九坏笑,“咱们是自己人嘛,当然要有福同享有苦同甘了,我现在只吃得起大锅饭了,所以,你就忍忍吧。” “好吧,冲你这句有苦同甘,我就陪你了。”兰仲文狡黠眨眼,而后哈哈大笑,“反正我又不挑食哈哈哈哈……” 九九小嘴一撅,抬头看他,“哼,敢笑媳妇,该罚该罚,罚你明天请我去玩。” “不行。”兰仲文果然拒绝,“除非……” 九九一楞,居然被拒绝了?她不死心,顺着兰仲文的圈套问,“除非什么?” “除非你让我亲一下。” 九九小脸一红,“不要。” “要。”兰仲文不管她说什么,抓住她乱动的手,把她逼退到梧桐树下。 九九连连后退,靠在梧桐树上,避无可避,她面颊绯红,不敢看着兰仲文灼灼的眼神,不然又会被他蛊惑了。 她把视线移开,落在满身枯叶的地上。 “九九。”兰仲文的声音在夜里显得是那么的惑人,“一个星期不见,你想我了吗?” 九九心里一直告诫自己不能看着他,不能被他蛊惑,却还是不由自主看向他,他的眼在夜色下亮得令人心惊,九九心跳加速,不敢直视他,低着头咬下唇。 这个动作在无意识的撩拨着兰仲文柔软的内心,他嘴角一柔,把脸移到九九眼前,鼻对着鼻,嘴对着嘴,轻轻吐息道,“我要亲咯。” 九九忍俊不禁,要亲就亲,干嘛还要说出来。 真是个呆瓜。 九九怎么会知道,兰仲文就是喜欢看她害羞的样子,才老要逗她的,这样的九九,脸红扑扑的,双目不安又无助,真的特别可爱。 兰仲文把头低下来,望着她,在她上唇轻轻吐了一口气,见九九一颤,他含住她的嘴唇,九九瞪大眼睛,看着他的睫毛放大好几倍在自己眼前抖了抖,就似拂到她心里去,荡出甜蜜的涟漪。 这个吻持续了几分钟,九九一直瞪着眼,兰仲文离开她的唇,不满地看着她,“又分心,罚你跟我吻三个小时。” 什么?! 九九差点傻眼,“吻三个小时,这是要烂嘴吧的节奏啊。” “不怕,可以分期付款,一天吻五分钟就好了。” “我了个去。” “去哪?吃饭吗?”兰仲文忍着笑,在她闹小孩脾气之前赶紧拉着她继续走,“好啦,我们快去吃饭吧,我今天还没吃过饭呢,好饿了。” “你还没吃饭?”九九惊奇瞪眼,她记得飞机上有派发飞机餐的啊,想到这,九九说,“你的机票还在吗?给我。” “在呢。”兰仲文从包里翻出来给她,“你要干嘛?” 九九接过那张机票,珍而重的把它放进自己包里的内格里,笑眯眯的说,“兰花儿,你以后的机票都留着给我,我要存起来,等以后我们结婚了,我要算算一共有多少张,这样,我就能知道这几年你来找过我多少次了。” 兰仲文默了一下,突然觉得心里涨涨酸酸的,他摸了摸九九的头,把下巴抵在她头上,“好。” “以后我们去外面干嘛,都把票拿回来存着,我要做本爱的回忆,等以后我们老了,我要讲给孩子们听。” “孩子们?你打算生几个?”兰仲文抓住末端的重点,嘴角温柔。 “不是啦,我是说隔壁的小孩们。” “嗯。”兰仲认真点头,又促狭着笑意问,“那你打算生几个?” 九九囧,“这个问题可以不回答吗?” “不可以,来,我算给你看看,养孩子是有负担的,如果只是生一个,以你的懒惰程度,至少要请一个佣人吧,那如果在生一个,那就要再请两个佣人了,两个带孩子一个做家务嘛,我得计算一下我们以后要生多少孩子,要请多少佣人,然后看看需要买多大的房子,需要多少个婴儿房,佣人房,主卧室,副卧室和客房。” 九九目瞪口呆,“还有这么多讲究啊?” “那必须的啊,所以你打算生几个?” “我……”九九想了下,“那你呢?你想生多少个?” “我啊?”兰仲文眼睛亮亮的,“我随便啊,生十几二十个我也养得起。” “滚,一边去。”九九怒道。 兰仲文哈哈大笑,九九挥舞着爪子,兰仲文脸色一变,赶紧撒腿就跑,九九追上去,在夜空下大喊,“别跑!” 九九用汤匙挖着自己手中的食堂大锅菜,全是素的,味道又清淡,看起来真的很没有胃口。 兰仲文却津津有味地吃着,一勺过一勺,动作即优雅有高贵。 九九苦着脸,又勉强扒了两口,实在受不了的,她重重放心汤匙,“不想吃了,好没胃口我,我想吃辣的。” “那你想吃什么?”兰仲文也放下手中的汤匙,瞟了她的餐盘一眼,几乎没动过,他叹了口气,好吧,九九嘴刁的毛病还是的慢慢改。 九九想了下,灵机一动,“现在几点?” 兰仲文翻起怀表看了一眼,“九点十分,你要干嘛?” “庙街九点后就会有夜市,我们去逛逛吧,听说那里的麻辣小龙虾和炒田螺很好吃,我想去试试看,我们去吧。”九九摇着兰仲文的手臂,眨眼卖萌。 兰仲文被摇得没办法,微笑妥协,“走吧。” 九九欢呼雀跃,坐在计程车上,九九指着香港繁荣的夜景对他介绍起来,“你知道香港的星光大道吗?就在半岛酒店对面,十大劲歌金曲颁奖典礼的时候,明星都要在那里走场,到时候举办典礼了,你和我一起来看好吗?” 兰仲文看着80年代繁荣得仿佛虚幻的香港夜景,有些感慨的问九九,“你想看谁呀?” “哥哥和梅艳芳啊。”九九兴奋道,她离开香港已经5年了,如今回来,当然是要去见见偶像啦,对了,说到这,她才想起一件事,高兴道:“兰花儿,我们找个时间去看哥哥的演唱会吧,今年他会在红磡连开23场演唱会,听说他这次的特别邀请嘉宾是梅艳芳啊,我好想看他们同台演出,总觉得他们好默契。” “好。” 这一年,张国荣成为亚洲区第一位百事巨星代言人,他在香港的明星光环以无人可档,却备受争议,原因是他是同性恋。 九九喜欢他,便无所谓他喜欢的是男是女,她欣赏的是张国荣的声音和气质,会默默关注他,买他的唱片,听他的演唱会,但是不会疯狂去迷恋。 这才是真正对偶像的欣赏吧,默默关注,但不会介入他的私生活或者八卦偶像的感情和家庭。 白天的庙街清冷萧条,夜晚之后的庙街灯火明亮,摊档鳞次栉比,有唱戏的,占卜的,算命的,气功的,卖药的等等。 一张张桌子被摆放在路上,人声鼎沸。 一下车,九九就狂奔而去,兰仲文在她身后付好钱,追去一句,“九九,你走慢点,别摔倒了。” 九九噢了一声,冲进密密麻麻的人群中寻到一个角落的位置,她赶紧坐下去,对上前来的服务员点了一份麻辣小龙虾一份炒田螺和两瓶汽水,这地方就是专门吃抄田螺的,她点好后,眼珠四处乱转,看看还有什么可以吃的。 兰仲文慢慢走了过来,笑意温柔,“叫你别跑那么快怎么还一直横冲直撞?” “嘿嘿,我怕占不到位嘛。”九九拆开一次性筷子,等吃。 见兰仲文坐下,她又急急站起来说,“兰花儿你在这里坐一下,占着位置,我去隔壁买点烤串。” 说着不等兰仲文反应就跑了,兰仲文望着她的背影摇头,哎,总是这样冒冒失失的。 九九点好烤串,又像一阵风卷回来,“兰花儿,4块钱,不给钱老板不让我点。” 兰仲文故意不给她钱,坐在那悠悠不动,“你不是有钱吗?” 那93块钱。 九九小脸一皱,“那个是生活费,不能花的。” “我没带钱怎么办?”兰仲文憋着笑逗她。 “不是吧?”九九瞪大眼睛,兰仲文以为她会说,那我请你吧,岂料九九想了下,回道:“我还有93,那我先借你吧,等下回去你在给我。” 变聪明了嘛。 兰仲文噗嗤一声差点喷了,“逗你的啦,我有带钱呢,给。” 九九笑着接过他手里的钱,又一阵风搬卷走了,没一会,她拿着一大盘烤肉回来了,田螺和小龙虾也送上来了,她坐在椅子上津津有味地吃着,“真好吃,我就喜欢这种辣辣的,吃起来好爽。” 说着喝了一口冰可乐,兰仲文皱着眉,“九九,不要冷热一起吃,很容易拉肚子的。” “没事。”她刚说完,就感觉身旁的气温降了下去,心里一惊,她赶紧抬起头补了句,“那我喝热茶吧。” 她的小嘴因为吃辣椒变得红红的,就像一颗红光欲滴的小樱桃,兰仲文心中一动,眼底的冷意就沉下去了,“嗯,汽水过一会再喝,现在太冻了,先放一放。” “噢。”九九不敢逆他的鳞,他高兴的时候什么都好说,要是不高兴的时候,就说什么都没用了。 她低着头不敢看他,拿过牙签挑田螺吃。 兰仲文见她挑得没耐性,额前的发从耳后划到脸上,盖住了她的脸,她用嘴吹了吹,把散落的头发吹离眼睛,被扎到了,痒痒的。 修长的手帮她把头发拨到耳后,九九抬头,就见兰仲文看着她,笑眼濯濯,“橡皮筋在哪里?带了吗?” 哪还有刚才的怒意?九九心下释然,笑着说:“带啦,在包里呢。” 兰仲文打开她的包,掏了掏,找到橡皮筋,走到她身后把她的头发扎成一捆,“以后吃饭把头发扎起来,不然头发掉进食物里了,也不卫生,知道吗?” “好。” 兰仲文一笑,又重新坐下,此时已是穿长袖的季节,兰仲文帮九九把卷落的袖子重新卷到手肘处,接着又把自己的袖子卷起来,开始剥小龙虾。 “你喜欢吃麻辣小龙虾吗?”晚上到现在,九九就见过兰仲文碰过小龙虾,其他的,他看都没看一眼。 “不是,我给你剥的。”说着把一个剥好壳的小龙虾放进她碗里。 九九一愣,心中温暖,“其实这些都蛮好吃的,你可以试试看。” “你忘了吗?我不挑食的,就是刚才在你学校的食堂已经吃饱了。” 他刚刚吃饱了吗? 九九回想起刚才在食堂的一幕,兰仲文确实把那盘饭吃完了,他的修养真的很好,不是很好吃的他也会吃完,而再好吃的东西,他饱了就不会再吃。 比起兰仲文的修养,九九太惭愧了,兰仲文知道她在想什么,笑着说,“你别不开心了,难得出来吃饭,喜欢吃什么就吃什么吧,星期一你可就吃不到了。” 九九嘴角的苦涩化为笑容,点了点头。 心里五味杂陈的,不知道在想什么,为什么他可以这么细心?把自己需要的或者即将需要的都想好了,在适当的时候,让她温暖得想掉眼泪。 兰仲文继续帮她剥虾,九九埋头吃着,边吃边思考,她也得做一件感动兰花儿的事才行,但是他需要什么呢?九九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 不一会,整盘虾都吃完了,然后问题就来了,因为九九三餐不对时,最近又天天不吃主餐,光吃乱七八糟的东西,一盘虾下肚,吸收不了海鲜的她肚子痛了起来,她扶着桌子,脸色难看,“不行了,我要去上厕所。” 说着就匆匆跑去公共厕所了。 兰仲文担忧地看着她跑远了,抿了抿唇。 他付了钱,坐在座位等九九,可是过了很久,九九都还没回来,兰仲文等得有些心急,视线落在她放在椅子上的包,好像一瞬间顿悟了过来。 她没带纸巾啊。 兰仲文哭笑不得,一个人怎么可以冒失成这样?他摇了摇头,拿起九九的包往公共厕所走去。 而这头,在上大号的九九可把脑袋愁坏了。 她忘记带纸巾了! 怎么办?腿已经蹲得麻了,但是还是没有人进来厕所,她忧伤的把头靠在墙上,不知道怎么办。 这种事情太忧伤了! 头顶上方的窗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九九以为是那种变态狂,吓了好大一跳,这种公共厕所是为了采光好,特意在墙上装了一排长方形的窗,让路灯漏进来,照亮隔间。 “九九,你在哪里?”兰仲文的声音透过天窗隐约传来,“九九,我不能进去女厕所,你在哪里?” 九九听见是兰仲文,差点高兴地跳起来,“兰花儿,我在这里。” 不一会,窗外就抛了一包纸巾进来,这包纸巾看似没什么,却承载了一支温暖的箭,穿进了九九的心里,令她温暖得鼻头发酸。 要不是他发现异常跟过来,她还不知道要被困在这里多久呢,为什么他就这么了解自己呢?能猜到一切意外? 九九觉得,无论去哪里,只要跟他在一起,她永远都是安全的,所有意外都能被兰仲文轻易化解,他就像是自己坚实的外壳,可以为她挡住狂风暴雨。 ------题外话------ 序序这个手残党实在不行了,4500字,别嫌弃我哈么么哒。 推荐好友叶清欢的宠文《疼之入骨之盛婚厚爱》 正文 第六章 约会 等九九从公共厕所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半了,现在这个时候赶回学校也来不及了,女宿舍12点禁门,九九和兰仲文慢慢走在热闹的街头,十一点的庙街,就像8点,完全区分不出时间。 九九脸红得快滴出血,尤其是才发生过没带纸巾的事件。 她尴尬得说不出话,微微攥着裙角,拘谨极了。 兰仲文却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走慢两步,与她步伐对齐,“九九,你还回学校吗?” “不回了吧,十二点就禁门了,赶不及了。”九九低着头回答,心慌慌的,不敢看他。 兰仲文一笑,大掌包住她的小手,两人走在路上,兰仲文高出九九一个头,与她十指相扣,笑容温暖,“那你晚上还打算去哪里?” 路灯把他们的身影拉得老长,九九停住脚步,眼神晶亮,“要不,我们出海吧?” “不好,你明天不是要去玩一天吗?如果晚上玩通宵了,你明天肯定起不来。” 九九沉吟了下,“那就去酒店吧,晚上早点睡,明天可以去喝早茶,然后去骑马。” “好。”兰仲文这样说,眼珠湛然。 酒店里。 九九随便冲了个凉,兰仲文仰躺在床上,枕着头,似乎累得睡着了,一动不动的。 九九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脸,“兰花儿,我洗好了,你快去洗澡吧。” 睡着的人微微皱眉,却没有转醒的迹象,眉眼沉寂安谧,睡得很沉。 是了,他今天一下课就赶飞机过来,到了香港还陪自己玩到凌晨,一整天没休息过,估计是很累了。 九九半跪在地上,少年轮廓如刀刻斧凿般,完美得360度无死角,九九凝神看着,嘴角绽开一抹笑容。 她的男孩。 摸着兰仲文柔软的短发,这一刻,时光宛若静止,九九目光潋滟,深深的看着他,眼底深处,涌动着一股水漾温柔。 连她也不知道此刻的自己有多么温柔,四年的时光,从14岁到18岁,这个少年早已刻进她的生命里,温暖着年复一年的岁月。 只觉得静静凝视他,便是山崩海裂,也不觉得可怕。 九九看着兰仲文许久,才起身抱住他,抬起他的身体,把他身下的被子拽出来,抖直盖好。 “晚安。”九九这样说,在他额上印下一吻,关灯,睡觉。 当清晨第一缕阳光照进房里,九九的睫毛抖了抖,缓缓睁眼,阳光刺眼的落地窗前,少年静静立在那里,发现她醒来,转过身子在她额间印下一吻,“早安,九九。” “早安。” 九九的大脑正处于迷茫的状态,还没反应过来,少年的唇已移到九九的鼻子上,蜻蜓点水般吻了一下,“昨晚睡得好吗?” 强烈的光晕在他脸上镀上一层金粉,少年微笑,连发丝都散发着耀眼的光芒。 他脸上两个酒窝深深陷进去,像打旋着一圈金光,九九看痴了,结结巴巴的说,“好。” “不是说要去喝早茶么?快去洗脸吧,我们这就出发。” 九九微微张嘴,却说不出什么,眼里的惊艳化成一句轻轻的,“嗯。” 吃早茶的时候,九九终于发现兰仲文的秘密了,他很喜欢吃排骨,不过这家排骨确实做得好吃,小小块的,蒸得松松软软的,一入嘴骨头跟肉就分离出来,非常鲜嫩。 “叉烧包,小笼包,烧麦,排骨,糯米鸡……”叠满黄色蒸屉的推车从身边经过,兰仲文伸手,拿了两笼排骨和一笼糯米鸡。 “你喜欢吃排骨吗?”这下九九确定了,凑到兰仲文眼前,睁着期待的眼神问。 “还好吧,我刚看了下,没凤爪和虾饺,才拿排骨的。” 九九风中凌乱,居然不是喜欢吃? 这不科学! 见九九拧着眉,兰仲文忍俊不禁,给她夹了一块大排骨,九九赶紧叫住他,“喂喂喂!不要,我不要吃大块的。” 大块的排骨很容易肉老,汤汁吸收不够,吃起来没味道又咬不动,但是男生吃东西吧,几乎都喜欢从大块下手,兰仲文不外乎也是,他不挑食的,味蕾没那么严格,吃不出肉嫩和肉老的区别。 兰仲文不解之际,九九自己夹了块小的塞进嘴里,“我吃小的就好了,大块的你吃。” 小块又入味又好嚼,她才不要吃大块的呢,塞得满嘴鼓鼓的,破坏形象。 兰仲文哭笑不得,“这吃东西还要分大块小块啊?” “那肯定的了,小块入味,你不懂欣赏。”九九欢欣地吃着,过了会,她又抬起头来,“不过这样也好,以后我们吃东西,你负责吃大的,我负责吃小的,也是一种互补啦。” 这样一想,又是一种默契,九九乐得眼睛都找不到了。 “好。”兰仲文应道,笑眼濯濯。 这些习惯原是兰仲文很不解的行为,却因为来自她身上,让他在年岁中形成一种跟呼吸一样自然的习惯,分开的那段日子,但凡他独自吃饭,碟子最后都会剩下一半小块的排骨没人吃。 他固执地想,她会回来的,每当看着那碟吃剩一半的排骨,兰仲文都仿佛能看到一个少女坐在自己眼前,津津有味地啃着排骨。 快乐无忧的模样,令他淡漠的心柔软。 出来玩嘛,当然是要去游乐园了,兰仲文特意跟自己的舍友讨论过,该带女孩子去哪里约会比较好。 舍友一提议:去鬼屋,让她害怕,抱着你! 舍友二提议:去游泳,如果她不会游泳可以教她,后面不用解释了吧嘿嘿! 舍友三提议:去看电影,恋爱经典必备,缺了都不能叫谈过恋爱! 兰仲文一一铭记在心,想着都得带九九去尝试一遍,给他们相恋的时光增添一些色彩,九九不是说,等老了要回忆吗?那他要给九九多制造一些美丽的回忆,让她醉死在这场世纪之宠里面。 他们去了游乐园,奈何九九一看到过山车就眼睛发亮了,一头扎进密密麻麻的队伍里排队,一副不玩到过山车誓不罢休的样子。 遇上周六,这条队伍长得甚是恐怖,目测有400人,但凡有不怕死的人插队,都得换回一阵别插队的指责声。 九九和兰仲文被淹在三弯四绕的队伍里,两人都比一般人要高,兰仲文比一般男的高,九九比一般女的高,187VS168,俱是俊男美女,站在人群里十指相扣,倒是金童玉女,鹤立鸡群。 将近一个小时,才排到他们,鹤翼形的过山车,就像一只鹰立在高空之上,一共6排,只有7个位置在轨道内,其他位置向两侧延伸开,没有遮挡。 过山车管理员一开始就说了,想玩刺激就坐轨道外,害怕的就做轨道内。 所以轨道内的位置一下就被哄抢空了,情侣的都不敢挑战刺激坐轨道外,主要是要照顾女方的感受。 九九却坚持坐轨道外,她把自己的包和兰仲文的包交到储物处锁好,过山车是要在天上飞的,不能带着东西,以免掉下来砸到路人。 一切准备就绪,九九说要坐轨道外,兰仲文也就不勉强她了,跟着她坐在鹰翅的尽头,这个极具挑战刺激的位置。 扣好安全带,过山车缓缓向高空沿行,铁架子在身边倒退,九九目测,这个过山车得有几层楼那么高,她听见旁边的男孩子对女孩子说,“等下害怕你就握紧我的手。” 九九觉得有趣,就对旁边的少年说,“兰花儿,你等下要是害怕就握紧我的……” 话还没说完,兰仲文就握紧了她的手,似笑非笑,“嗯,害怕。” 他嘴上说着害怕,却是一副高贵淡定的模样,一点紧张感也没有,九九鄙视他,过山车已经滑到离地面24米的距离,整整8层楼高,九九呼出一口气,过山车突然加速,往下一倒,原本还在聊天嬉笑的人群全部尖叫出声! 却见过山车卡在半空上,所有人的身体面朝地面倾着,但就是掉不下来,大型铁架尽头,是一个个移动的小黑点,都望着高空上尖叫的人群,面露惧意。 身边的男孩早是叫得和杀猪般一样惨烈,紧紧握紧他女朋友的手,九九的身体倾在半空,面朝地面,她的腿也是软了,心脏剧烈跳动,尤其看着眼前形态诡异的铁架,她总觉得自己会摔在铁架上,然后摔死。 整个支架,她连轨道都看不见,只能凭着一条安全带来支撑她的生命,她突然感到无比恐惧,惨白着脸,大脑空白。 手中的力道微紧,九九意识回笼,转头,就见少年眼中蜷着安抚的微笑,“九九,别怕,有我在。” 九九张开嘴,却发不出声音,紧张和害怕令她的喉咙扼紧,发不出任何声音。 “害怕你就闭上眼睛,别看,我会握着你的手,不放开。”他的声音恍如雪后阳光,照进九九一片空荡的胸腔容器里。 九九脸色惨白,发不出声音,只能点头。 然而就在这一秒,过山车突然从24米的高空快速滑向地面,无数无数的横铁支架在眼前放大又穿过,九九惊恐地睁大眼睛,发出裂帛一样沙哑的尖叫。 “啊!”每当她觉得胸口要撞到铁架上了,那条铁架又会从眼前穿行而过,继而迎接下一条。 她已经没意识去感受过山车以外的东西了,只觉天旋地转,过山车180度绕过几个圆弯,又一次慢慢向上滑行。 整个过程,九九的手掌都被兰仲文握着,传来一阵突兀的温暖。 她已经吓得连叫都不会了,可是过山车又一次向上滑行,所有人哗然,都是吓的,甚至有女孩开始哭起来。 这个过山车真的太恐怖了,九九胆战心惊,二次滑行比第一次更恐怖,穿过一条城墙隧道,所有人都以为会摔死在隧道上,看着一根根铁刺在眼前放大,觉得它会穿过自己的心脏,继而停止跳动。 尖叫声一波盖过一波,过山车快速从隧道呼啸而过,撞进泳池里,所有人都惊恐地闭上眼睛,以为要死了,却是向泳池中央划过,溅起漫天的水花,洒了翼外的人一身水。 九九和兰仲文都被水花溅湿了,九九下来的时候,腿都软了,身体一个趔趄,向旁倒去。 兰仲文及时抓住她的手,“还好吧?” 九九摆手,面色惊魂未定,暂时还说不出话,兰仲文一派淡然,把九九扶到旁边坐着,自己去储物柜拿包,有些人开始吐起来,也有情侣在吵架,“胆小鬼,还说叫我抓紧你的手,结果自己在那吓得屁滚尿流……” 一系列后遗症引得还没上过山车的女孩惊恐地说,“看起来好恐怖,我们还是别玩了吧。” 九九闭着眼睛坐在椅上平复心跳,太恐怖了,刚才冲进泳池的那一刻,九九以为必死无疑,整个心脏都停止了跳动,好在身旁的少年紧紧握着她的手,让她知道,有他在陪着他。 如果没有那条细小的安全带,这个过山车就跟跳楼没区别了,太恐怖了,相信玩过之后,不会再有轻生的念头了,因为无法在承受住这种活活看着自己死,却抓不住什么的漫天恐惧感。 兰仲文见九九一路沉默,知道她还没从刚才的恐惧中回过神来,他叫九九在大型遮阳伞下的桌子坐会,他去买点东西。 回来的时候,他手中拿着冰激凌和一堆吃的,他把冰激凌塞进九九手里,“九九,你吃点东西吧,我给你买了热狗和泡椒凤爪。” 甜食高脂肪,辣椒伤胃,但是都有陶冶心情的作用,平时兰仲文是不让九九吃的,但看她现在还没缓过劲来,他有些担心了,催促着九九吃冰激凌。 九九把冰激凌送进嘴里,一股浓郁的鲜奶味挑起她的味蕾,顺着她的喉咙而下,化作一股舒适的清凉。 九九眼睛一亮,“真好吃。” 这个吃货。 兰仲文无奈微笑,帮她把凤爪也拆开,“你不是喜欢吃辣的吗?在吃点这个吧。” “你不是不让我乱吃的吗?辣配冷,对胃不好的呀。”九九吃了口冰激凌问,兰花儿今天转性了? “今天破例一次。”兰仲文笑着说,九九刚才的样子真的吓到他了,过山车没能吓住他,到是被九九惨白的面色吓住了。 “真的吗?”九九眼神晶亮,见兰仲文点头,她高兴地拆开一次性筷子,吃泡椒凤爪。 九九刚才其实有意识了,就是腿软软的,提不起劲说话而已,这种玩命过山车太挑战视觉和心脏了,她想她以后都不敢玩了。 跳楼嘛,一次就够了,谁会爱上跳楼啊?那不是存心找虐吗? 不过,这次虽然有惊无险,却让九九明白了一个道理,生死一刻,人的心里会浮出最重要的那个人的脸庞,刚才冲进泳池的时候,她发现兰仲文的脸就映在水中,笑眼濯濯。 那一刻,她竟想拥抱水中的少年。 于是,她吃着吃着,就突然转身抱住身边的少年,“刚才吓死我了。” 兰仲文把下巴抵在她发上,柔声宽慰,“没事呢,我在你的身边。” “幸好你在。”生死一刻,九九觉得自己超级幸福,兰仲文无微不至的关怀都在脑海里浮现,然后她发现,原来不知不觉,她已欠了他这么多。 兰仲文说过,他不要两个人无牵无扯的,他要她欠他,用一辈子的陪伴来还。 “兰花儿,我现在好想嫁给你。” 兰仲文噗嗤一笑,“九九你说什么呢?今年才几岁啊,就想这个事了。” 九九脸色微囧,“不是呀,我就是现在很有感触嘛,不是你说要我用一辈子来还吗?我现在就特别想嫁给你,觉得肯定很幸福。” “嗯,九九你等着我送你一个世纪婚礼。”兰仲文这样说,眼神虔诚,一个承诺,一瞬间,永恒。 这个瞬间对九九来说,就是永恒。没有人知道永远有多远,但九九可以肯定,她会爱着兰花儿,直到生命的尽头。 ------题外话------ 据说这是序序玩过的最恐怖的一个过山车了,此生序序都不敢在尝试,太恐怖了,大家早安,么么哒! 正文 第七章 灰姑娘梦(二更) 今天的行程是这样的,早上在游乐园玩,下午到马场玩,鬼屋是兰仲文文想带九九去的,马场是九九想去的,她想看看真实的马是怎么样的。 九九吃完东西,心情又变好了,笑眯眯的。 于是兰仲文看着手中的游乐场地图,想找找鬼屋的方向,中途碰到游行,无数无数外国人COS成童话故事里的人物,金发碧眼。 灰姑娘,冰雪女王,海的女儿,白雪公主,豌豆公主,被十几个COS成奴仆的外国人抬在高台上,其中以灰姑娘的南瓜车最为精美绝伦,灰姑娘坐在南瓜车里对群众招手,颇有贵族气质。 九九看得目不转睛,连连称赞,“太漂亮了。” 兰仲文但笑不语,牵着九九的手,适时地为她挡住随游行而涌来的人潮。 今天一整天,可以说九九的心情都很好,就像刚放出笼的小鸟,激动得她差点高歌载舞。 整个游行持续了半个小时,各种童话人物仿佛走到现实中来,为欢乐的游乐园添上几丝幻梦,让人身临其境,似乎到了一个无忧无虑的国度里。 “兰花儿,灰姑娘好美,我好喜欢。” 兰仲文静静看着,听见她这句话,牵起她的手,“跟我来。” 九九被兰仲文牵着跑进游行队伍里,游行中,路人是可以上前跟COS人物握手的,兰仲文对着马车里的灰姑娘讲了几句英文,灰姑娘就打开了南瓜车的门,让九九坐进去。 九九听出了他的话意,脸色微红。 他说:“打扰你一下,我今天想向我喜欢的女孩表白,可是我怕她会拒绝我。她非常喜欢灰姑娘,你可以帮帮我吗?感激不尽。” 他第一次这样卑微地对别人请求,灰姑娘是个外国人,审美观和国人有点不同,但她可以清楚的感受到兰仲文是个很优秀的男人,他的身高,他的眉眼,他的气质,还有他谦逊得体的话语。 灰姑娘说:“祝你好运。” 九九被兰仲文扶着坐进马车里,心里的甜蜜已无法用言语形容,坐上南瓜车,是她一辈子的心愿。 每个女人心中都住着一个灰姑娘,不管你长到几岁,这个梦永远那么完美,所有女人都希望有天自己摇身一变,成为美丽高贵的公主,然后与王子幸福得生活在一起。 九九坐在马上里,黑白分明的眼睛弯弯的,恍如要淌出温柔的河流。 兰仲文按下快门,为九九拍下今天的第一张照片。 一直到游行结束,九九才打开南瓜车的门,兰仲文将一只手握成拳放在胸前,对九九鞠躬,“欢迎归来,我的公主。” 九九把手伸到兰仲文眼前,他轻轻握着,吻了一下,九九哈哈大笑,“不行了,笑场了。” 兰仲文第一次没有瞪她,微笑着,眼珠明净得天地同色。 今天的一天,在九九的世界里,像是过了漫长的一生,经历过生死一刻,又经历过梦幻的童话故事,真的很美。 晚上睡觉的时候,九九一直翻来覆去睡不着,心情太亢奋了,不想睡。 舍友除了秦州雨之外,其他两个人都没见过兰仲文,他刚才把九九送到宿舍附近,就先回去了。 九九睡在上铺,因为梯子又小又短,她得踏着椅子才能上床,此时,秦州雨站在她床前的椅子上,趴着跟九九聊天,“我跟我男朋友和好了,帮我谢谢你的兰花儿。” “好。”九九点头,李冰琦跟孙蓉蓉都奇了怪了,两人的关系怎么突然好起来啦? “兰花儿?你们在说九九的男朋友吗?”因为乔漠,李冰琦对九九的态度也好了不少。 孙蓉蓉还是老样子,话很少,静静地听着她们聊天。 “没错,兰花儿,我从没见过这样的男人。”秦州雨崇拜地说,“这个人,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完美。” “有这么好?”李冰琦不信,她觉得九九虽然长得不错,但是傻乎乎的,是那种很容易被人骗到手的软妹子。 “真的,冰琦,我没见过这么完美的人,无论是样貌,气度,见识,都百里挑一,无可挑剔。” 李冰琦将信将疑,世界上会有这么完美的人?她想,肯定是秦州雨夸张化了。 兰仲文现在已经被秦州雨拜为她最敬佩的偶像了,看李冰琦不信,把兰仲文昨天说的话告诉了李冰琦,李冰琦不以为然,“这种话很正常啊,我也会讲。” 秦州雨冷嗤一声,对九九小声说,“她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呢,别管她。” 九九忍俊不禁。 “明天兰花儿来了,你最好不要让他上宿舍来,这个李冰琦见男人就勾搭,我告诉你啊,她已经勾搭上你那个叫乔漠的朋友了。” 噗—— 九九差点喷笑,她勾搭的人哪是乔漠啊,根本就是胖子。 李冰琦躺在下铺做面膜,听见秦州雨在谈论她,有点恼怒地说:“你们能不能睡觉了,好吵啊。” 在说话的秦州雨望了她一眼,见她面露不耐,只好对九九说,“那我们明天在聊吧,我先去睡觉了。” “好。” 秦州雨回到自己的下铺去睡觉,李冰琦去厕所洗掉面膜,回来的时候,也不知道是不是吃了火药,还是指桑骂槐,她用力踢翻了九九的椅子,“我看见这个椅子就讨厌!” 九九半睡半醒,听见她这句话,也以为是在做梦,翻了个身,沉沉睡去。 二日,九九醒来的时候,宿舍里的人都已经出去了,她看了看自己的闹钟,已经下午一点半了,糟糕,她跟兰仲文约好两点在宿舍楼下见面的。 她霍的爬了起来,脚蹬了一蹬,没蹬到椅子,怎么回事? 她扭头看了一眼,她的椅子被掀翻在远处,此时是怎么也够不着了,她突然想起昨晚那句梦话,原来是真的,李冰琦踢翻了她的椅子。 真不知道那个女人搞什么鬼,九九无可奈何,只好先爬回床上,纠结着五官想,时间快不够了,要不她跳下去吧。 她的运动神经不错,跳下去应该没问题了。 这个想法一出,九九的手脚就代替脑子行动起来,她爬到短楼梯的尽头,身子一倾,向地面跳去。 岂料地面早上孙蓉蓉擦过,太滑了,她的脚刚刚碰到地面,就被滑摔出去,传来一阵骨骼错位的声音。 脚崴了。 一阵酸痛从骨头深处传来,九九捂着自己的腿,痛得站不起来。 脚踝处立刻肿起一个馒头大的包,红红肿肿,很是严重。 她在地上躺了很久都缓不过那处酸痛,惨白着脸,站不起来,目光涣散。 不知道过了多久,在楼下等不到九九的兰仲文上宿舍来,他慢慢走过杂七乱八的走廊,虽然杂乱,也比男生宿舍干净几百倍,男生的宿舍里各种臭袜子满天飞,地面脏乱无人打扫,常年散发着一股腐霉味。 他走到311宿舍,脸色就变了。 “九九。”兰仲文快速冲进去扶起她,笑脸顿时化为铁青,“你怎么了?” 九九咬着唇,声音略带哭腔,“兰花儿,好痛啊。” “九九,你不要怕,我们先去医务室。”危急时刻,兰仲文反而安静下来,他先温声安抚九九,在试着按了按九九的脚踝,肿得她连放直都不敢,兰仲文面无表情,放开她的脚,转而抱起她。 “等等。”慌乱中,九九叫住他。 兰仲文收住脚步,看着怀中的她,用眼神询问怎么了。 九九见他面色铁青,弱弱地缩在他怀里,淡化存在感,“我还没穿内衣呢。” 兰仲文铁青的脸一裂,变得有些无奈,把她放在秦州雨的床上,声音轻柔,“放在哪里,我去帮你拿。” “储物柜里。” 兰仲文转了身就去九九枕头旁边拿她的储物柜钥匙,她一直没什么防备概念,钥匙都是直接扔在枕头旁边就作数。 九九吃惊地看着他再一次搜出她的钥匙,快速打开储物柜,她连脸红都不会了,他为什么老是记得她的东西放在哪里啊? 她抽空想了下,这还有没有隐私了啊?以后要是藏点私房钱,准能被他搜出来。 “穿哪件?”兰仲文打开九九的储物柜,衣服又乱成一团了,他拧住眉,就一天她也能把储物柜弄成这样?这到底怎么办到的啊? “红色的吧。”九九弱弱的说,脸红得像个红灯。 兰仲在她那堆内衣里面翻了翻,找出一件红色的,他顺便目测了下,嗯,有点微型。 接着把内衣递给九九,他背对着九九,再次走到储物柜里,搜出九九的面盆,打开宿舍的门出去了。 九九不明白他要去哪里,但是现在管不了那么多了,穿内衣要紧,她赶紧把衣服扒拉下来,穿上内衣。 而兰仲文这头,他走到走廊尽头,找到女洗手间,然后敲了敲女洗手间对面的宿舍门。 过了几分钟,那门打开,出来个蓬头垢面的女孩,那女孩一见眼前出现个绝世尤物,她以为做梦了,揉了揉眼睛,然后尖叫,“啊!” 为什么会这样?她刚起来,脸都没洗,就让她见到了这个天神一般俊美高贵的男人,她脸还没洗,头发还没理,这还要不要让人活了啊? 她在帅哥心里的印象造成伤害负9999999吧,没脸见人了。 兰仲文不知道她丰富的心理活动,也不废话了,温着声音开门见山,“这位同学,我女朋友生病了,我来照顾她,但是我不能进女洗手间,能不能麻烦你替我打一盆水出来?” 那女孩呆若木鸡。 半响,她好像反应过来了,点了点头,接过兰仲文手里的脸盆进洗手间去了,然后,洗手间里传来了一阵震天的尖叫声,声音之大惹得兰仲文捂起耳朵。 没一会,那女孩端着一盆水出来了,她的头发还顺便整理了下,娇羞地对兰仲文说,“你的水。” 只闻一声“谢谢”,面前和男孩和她手里的水都不见了,女孩愣了愣,刚才的事情到底是真的还是做梦啊? 兰仲文回到311,怕九九还没换好衣服,特意敲了敲门,“九九,我可以进来吗?” “可以。” “那我进来了。”兰仲文打开宿舍门,九九已经坐起来了,他把脸盆里的水倒了一杯出来,拿牙刷给九九挤了牙膏,递给她,“快刷牙吧。” 九九一愣,接过牙刷刷起来,含糊不清的说:“你去帮我接水了啊?” 兰仲文点头,又把九九的面巾放在脸盆里搓了搓,拧干,对九九说,“闭眼。” 九九把满是泡沫的嘴抿起来,抬高脸,兰仲文拿着面巾替她擦脸,却没有想象中的用力,面巾轻轻柔柔落在她脸上,仔细地的擦拭着脸颊每个角落。 这个温柔的动作,令九九脸红了。 兰仲文擦完后,好笑地看着她,九九睁开眼睛,兰仲文已经返回去拧毛巾了,然后又走过来帮九九擦了一遍。 擦脸后,九九的肌肤吹弹可破,他看得痴迷,在她额上落下一吻,“别发呆了,快刷牙,要去看医生了。” “哦。”九九含糊应了一声,继续刷牙。 正文 第八章 兰仲文的往事 去医务室的路上,兰仲文一直紧紧抱着九九,路途很长,他还是一言不发,在路人惊诧的目光中把九九抱进医务室。 医务室是的医生是一位女人,兰仲文把九九放在藤椅上,礼貌地对她说,“MISS,她的脚踝受伤了。” 他就是那种很着急看起来也很安静的人,医生在给九九检查脚踝,他微微喘着气,抱了她一路,不累才怪呢。 医生检查了下九九的脚,把她的腿坤直,九九呼痛,她又按了按,九九还是呼痛,女医生没说话,到柜子里去拿药酒和纱布了。 “MISS,她的脚没事吧?”兰仲文站在九九前面,背对着她,九九看不清他的神情,但从他的语气里,九九可以猜得出,兰花儿很着急。 “没事呢,就是坤到经脉了。”医生拿着药酒回来,坐在九九面前的小凳子上说,“我现在帮你给你擦药,回去脚不能碰水,也不能穿鞋子,要让伤口透透气,知道吗?” 九九点头,医生开始给九九的脚踝按摩加擦药,九九疼得拧紧身旁的椅子扶手,医生的手法很有技巧,顺着九九的穴点掳顺她错位的筋脉,九九疼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兰仲文见状,走到九九身边蹲下,握住九九的手,“你要是痛就握紧我的手。” 于是九九就握紧了兰仲文的手,发出压抑的叫声。 这种声音是人体在遭受压迫或者某种事情不自觉发出来的,就像猫爪挠在心间上,撩得兰仲文面红耳赤。 他蹲在九九身前,听着她小猫一样的叫声,全身都在发热,尤其此时九九因为痛苦而拧起的眉,眼泪汪汪的,很是醉人。 兰仲文的呼吸有些急促,他赶紧扭过头,把视线落在别的地方。 整个按摩过程用了15分钟,兰仲文看着九九脚踝上的大馒头消下一半,重重呼出一口气,“MISS,她吃东西需要忌口吗?” “要的,忌油腻忌辣,还有不要经常走动,最好请几天假休息休息。”她帮九九的腿缠上纱布,用纱网裹住,大功告成。 “那就是麻烦MISS开张证明给我吧。” 医生抬头看了他一眼,打趣道:“你倒是比她还着急,什么事都你包办了,你们什么关系呀?” 九九脸一红。 “她是我女朋友。”兰仲文倒是不含糊,大方承认了。 “噢~”医生拖长尾音调侃,“怪不得了,我说你怎么那么关心她,真不是一般的热情呀。” 兰仲文也笑,眼珠惑人,“自己家的媳妇,自然是要关心的。” 拿了证明,兰仲文把九九背回寝室,路上经过食堂,兰仲文把九九扶到树下的石头上坐着,自己进去打饭。 他打了两份午饭,叫九九拿着,背朝九九蹲下,“上来,我背你回去。” 九九依言趴在他背上,淡淡的兰花香钻入鼻尖,九九感到安心,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他身上。 兰仲文一笑,见九九闷着脸,好像怕自己会骂她,缩着脑袋淡化存在感。 “九九。” “嗯?” “我给你讲个笑话吧?” “好。” 兰仲文见九九提不起劲,微微挑眉,“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有个缸,缸里有个盆,盆里有个碗,碗里有个勺,勺里有块肉,我吃了,你馋了。” 九九静默了两秒。 噗—— 九九喷笑,笑得前仰后翻,把兰仲文也惹笑了,“终于笑了。” “你这个故事,好冷。”九九拍着他的背,笑说。 “冷你还笑得这么欢,那要是不冷,你得笑得摔下去了。” 九九还是笑,兰仲文静默了两秒,才凝着眼珠问,“九九,肯说了吗?” “说什么?”九九不解。 “怎么摔着的?” “这个嘛。”九九趴在他背上,声音闷闷地,把昨晚的事告诉兰仲文。 兰仲文沉着脸,“这样的人,你防着点,还有,你的储物柜钥匙不要老丢在枕头下,要随身带着,知道么?” “知道了。” 因为九九的腿受伤了,今天他们无法去马场了,九九错过了她想看见的活马,心情郁闷。 兰仲文倒无所谓,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到哪都是一样的,311宿舍的人还没回来,兰仲文扶着九九坐在秦州雨的床上,她现在受伤了,不能睡上铺,估计还得跟下铺的舍友换个床位。 兰仲文把饭盒打开,拿了汤匙给九九,自己却没吃,把腿伤证明表放在两床之间的桌上,用一个杯子垫着,“这个是腿伤证明,明天让舍友帮你交给老师吧,你休息几天,我不在你身边,照顾不到你,你需要吃饭什么的,就叫舍友顺便帮你打来,知道吗?尽量别走路,好好休息,腿就好得快。” 九九点头,“嗯。” 兰仲文见她乖巧,摸了摸她的头,又把自己单肩包里的大哥大拿出来给九九,“这个电话放在你这里。” 九九不要,把他递到眼前的大哥大推回去,“不要了,说了是来磨练的,我不想用这些东西。” “不是这样的。”兰仲文叹了口气,“你现在受伤了,没办法去宿舍外给我打电话了,以后晚上我打给你吧,你要是不让我找到你,我会担心的。还有,你休息这几天肯定很无聊,你拿着电话,可以给广州的朋友或者伯父伯母聊聊天。” 九九嗯了一声,鼻头酸酸的,感动极了。 嘱咐完了,兰仲文终于可以安心吃饭了,他打开饭盒,大口大口吃着,一整天都没吃饭,饿死了。 吃完饭才四点,兰仲文让九九睡一下,受伤期间休息可以令伤势好得快一点,九九现在还很年轻,受什么伤不觉得严重,但是如果没有好好养,等到四十岁以后这些毛病就会重新跑出来,继而常常觉得身体不舒服。 兰仲文把秦州雨的被子叠在一旁,叫九九先睡在她床上,拿过九九乱成一团的被子抖好,给她盖着。 “你睡一会,我现在有事,出去一下,就回来。”兰仲文在九九额间印下一吻,温柔低语。 九九点头,放松自己的神经,昏沉入睡。 兰仲文离开没多久,秦州雨和孙蓉蓉就回来了,她们两今天是一起去图书馆的,秦州雨见九九躺在她床上,露在被子外的腿缠着白纱,一看就知道是受伤了。 她惊诧睁眼,九九昨晚还好好的,今天怎么就受伤了,她走过去,看九九睡着了,就没叫醒她,坐在床上,面对着桌子阅读今天借来的书。 孙蓉蓉也瞧出了苗头,她虽然安静,但是心细,一下就发现了桌子上的腿伤证明表。 “要请假十天,这什么情况?”孙蓉蓉仔细浏览腿伤证明书。 秦州雨听见这话,也趴到孙蓉蓉旁边看着那张证明书,“九九受伤了?” “貌似是的。” “奇怪了,她早上还好好的呀。”秦州雨摸着头想不通,恰巧这时,兰仲文回来了,他从门外探进半个身子,两个女孩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秦州雨就不用说了,兰仲文是她现在的偶像,怎么看怎么帅。 孙蓉蓉呆愣片刻,接着脸就红了。 兰仲文一身高贵,见到她们两回来了,急忙比了个噤声的手势,两个女孩受到他的眼神蛊惑,捂住嘴巴,不敢出声。 兰仲文打开门,让身后搬着两箱牛奶和若干零食的福利社员工进宿舍,把东西放在地上。 零食全是果脯和芒果条,他不让九九吃薯条和巧克力,那些东西热量太高,对身体不好,但他又怕九九无聊,所以买些果脯让她嘴馋的时候含着,嘴巴有点寄托,她就不会老苦着脸了。 这样一想,兰仲文又笑了,这个吃货,真是有吃在手,天下我有。 他把钱付给福利社员工,两个女孩早看呆了,对于大学生来说,买这么一大堆东西可不便宜啊。 两个女孩突然意识到,也许平日里,九九不是装大款吧,她的消费观是被兰仲文惯的,随随便便就买一大堆吃的。 兰仲文拆开牛奶,给她们两一人递了一瓶,此刻,他已经忘了秦州雨就是昨天那个哭哭啼啼的女孩,他的记忆是有选择性的,只记得他想记的和有用的东西。 两个女孩脸红接过,兰仲文谦和微笑,“你们好,我是九九的男朋友,我叫兰仲文,希望你们以后多多担待我们九九。” 他这样大方承认,令两个女孩心生羡慕,重重点头。 说完这句话,他走到九九面前,看了看九九安静的睡颜,压低音量问两个女孩,“请问,这个床位是谁的?” “我的。”秦州雨往前走了一步,眼神又敬又仰。 “能麻烦你跟我们九九换下床位吗?她的腿受伤了,暂时不能攀爬和走动。” “好。”秦州雨点头,经过她和她男朋友闹分手的事,秦州雨好像一夜之间长大了,她心里奉信着兰仲文给她的信仰,不强行改变一个的志愿和性格,现在,她和她男朋友的感情又亲密了起来。 对于兰仲文,她不是爱,是出于一种崇拜英雄的情结,他太优秀了,天生就是要人仰起头敬仰的,对于这样的人物,尽管自信如秦州雨,也没有信心去得到他的青睐。 所有人都敬仰兰仲文的优秀,又惧怕他的优秀,怕他太优秀,跟不上他的脚步,最后会滞留在他生命的长河里,被汹涌而来的浪花卷走。而他会一直前行,直到站在世界的顶端。 可以说,和他在一起的女人是幸运的,又是可悲的,幸运的是得到他的爱,令全世界羡慕。可悲的是要遭受所有女人怨毒的目光,稍微有点姿色和能耐的女人,都会盯着他太太的位置,九九跟他在一起,一生都不得安宁,就算她不去惹麻烦,麻烦也自动会惹上她。 而且她还要时刻完美自己,保持年轻漂亮的同时,还要融进兰仲文的经济圈和社交圈,否则她与兰仲文的距离就会越拉越大,接触的东西不一样,隔阂就会越来越深,接着没有话题,等待爱消磨殆尽了,就是感情的终结时。 九九选择和兰仲文在一起,她一生都要活在学习中,不能放松自己,前期兰仲文可以照顾她,怜惜她,但是后期,他也是要忙事业的,不可能时时顾着她,九九必须自己去成长,不然他们的将来,注定分离。 爱上一个站在顶端的男人,她也必须活成一个女强人,才能跟他站在一样的高度,俯瞰世界。 但是秦州雨不是兰仲文,她敬重兰仲文,怜惜九九,但是兰仲文不这么想。 兰仲文对爱情其实很寡淡,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喜欢上萧九九的,一开始他是很讨厌她的,他对弱者向来没有同情心理,弱肉强食,是他的世界观。 萧九九各种小动作,各种吃零食,各种被老师罚站,被全班孤立,坐在自己身边,却像被全班同学隔在银河之外那么远。 那一天,她被同学记在小动作名单上,吃零食。 那一天,他知道她是被冤枉的,他没说,老师把萧九九叫起来,她站起身对老师说她没有吃零食,老师不信,把她叫到黑板后面站着。 他当时清晰地感到,萧九九紧紧握着拳头,他扭过头去,看见了她眼里倔强的执拗,这种情绪,他从来没有见过,就像一缕不可抵抗的曙光,强行地照进了他心里。 明明知道自己反抗不了,却不愿妥协,非要逆天而行,就算被全世界孤立,她也倔强地不去融合谁,倔得骄傲。 那时候他就知道,九九有一抹自由不羁的灵魂,也许她现在看似可怜柔弱,但假以时日,她会比所有人都成功,因为她灵魂深处有一抹坚不可摧的意念。 不像他,看似完美无懈可击的人,其实灵魂支离破碎,他出生于军家,家规严格,小时候做错事都要罚跪,父亲为了让他深刻的记得错误,让他跪在大厅一天一夜,没饭吃,也不能睡觉,否则就要挨板子。 如果去了爷爷那里,就更是严格,做错事,爷爷会把他吊起来打,这种家族出生的人,性格不会弱,但是狠。 小小年纪的他,已经学会了察言观色,知道长辈们喜欢什么样的孩子,他把自己伪装成他们喜爱的样子,后来,长辈们开始惧怕他的优秀,虽然很给家里挣面子,但这样的男孩,对于老去的长辈,是一种威胁。 父亲越来越害怕他,因为他冷漠寡情,看似沉静的眼中,充满阴鸷的戾气。小时候罚过他的场景历历在目,父亲总害怕他将来会报复自己,纵然喜爱他,也开始疏远,希望能淡化他心中的戾气。 可漫长的寂寞让他眼中的戾气越来越深,最后形成一个暗不见底的深渊,父亲的苛刻,母亲的遗弃,令他对这个世界充满憎恨,冷漠,讥讽。 如果不是认识萧九九,看似完美的他,其实灵魂漂浮而空洞,只是一个不知道生活为何意的傀儡,他的梦想因为母亲魇住,他的目标因为遗弃而丧失,他心中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报复所有人,让他们都后悔伤害过他。 有人说过,其实天才和疯子只有一线之差,若不是九九柔了他心中的戾气,让他知道,他活着不是为了谁,也不是为了报复谁,而是为了遇见她,令彼此互相依靠,变得更加美好。 他对她那么好,是因为他的世界里,从来只出现过萧九九一个人,他和九九,也许一直是相反的,受所有人喜爱的他,内心丑陋而狠毒,而受所有人蔑视的萧九九,内心纯净而美丽。 她笔下的梅,正是因为她心灵不羁自由,才能似挣破千里寒冰在纸张上开起来,同时,那缕梅也震碎了冻在他心脏外的坚冰,在他心里深处开出傲人含香的梅。 在对的时间遇上她,于是他爱了,毫不犹豫。 她温暖了他的心,这个世界上,只有萧九九可以办到,破碎的灵魂与她纯净的灵魂融合在一起,令他感到这个浮躁不安的世界上,还有他想要的东西,那就是他和萧九九的未来。 ------题外话------ 推荐文文:《妖孽老公赖上门》——当往事不如烟 正文 第九章 醉人的温柔(二更) 九九醒来的时候,秦州雨已经把自己的被子枕头搬到九九的床上去了,她伸了个懒腰,秦州雨立马凑了过来,“九九,你的腿怎么受伤了?” 九九于是就把昨晚的事情告诉了秦州雨,李冰琦最近行情好得很,天天约会,现下还没回来,秦州雨听完摇了摇头,“最毒妇人心啊,以后要防着点。” 九九喷笑,“我也不知道她是不是故意的。” 人说两个女孩会因为讲别人坏话而变得亲密,秦州雨和九九现在就是,秦州雨脸色不善,“就算不是故意也肯定没安好心,你看她一听你有个这么优秀的男朋友,就嫉妒了,这种人绝对不是善茬。” 九九同意秦州雨的说法,经过昨晚的事,九九跟李冰琦的友谊彻底破裂了,但是面上不会表现出来。 孙蓉蓉还是一副不理人事的样子,躺在九九上铺,静静看着床顶发呆,目光温柔,不知道在想什么。 九九的眼珠在宿舍里转了一圈,没发现兰仲文的踪迹,他刚才说他出去一会,还没回来? 秦州雨知道九九在想什么,指着两箱牛奶和若干零食说,“九九,那些东西是兰花儿买给你的,他说牛奶可以补充蛋白质,促进血液循环,要你以后每天早晚喝一瓶,伤口会好得快一点。” 九九看着远处的牛奶,心里暖融融的,笑眯眯道:“好,他还说了什么没?” “有,他说他晚上7点后来看你,叫你记得吃饭。”秦州雨说到这,叫了起来,“糟糕了,已经六点了,我忘记去给你打饭了,我这就去,九九,你等着我回来,蓉蓉,你要吃什么,我顺便给你打。” 孙蓉蓉从上铺探出头来,“给我打点红烧茄子和排骨吧。” “好,九九,你要吃什么?” “我?”九九咬着手指思考下,“我也跟蓉蓉一样吧,在给我打点苦瓜汤。” “好。”秦州雨接过她们的钱,急匆匆套上拖鞋和小外套跑出去了,九九觉得好笑,坐在床上目送秦州雨离开。 枕头边的大哥大突然响了起来,九九翻开枕头,接通电话,彼端的声音飘扬洒洒如笙鼓,“九九,你起床了吗?” “我起来了啊,你在哪里?” “没呢,见你睡着了,就先回酒店来了,你们那边全是女孩子,我在那不太方便。” 九九抿嘴笑,“害羞了吗?” 孙蓉蓉睡在上铺,听见九九在讲话,以为是叫她,探下半个脑袋问她,“九九,你在叫我嘛?” 天呐! 她看到了什么?一个代表着身份地位崇高的成功人士才用得起的大哥大,居然在萧九九手里?这是什么情况? 她首先反应是这个大哥大是兰仲文给她的,那个人到底是什么来头?那么小的年纪,能拿着大哥大,家世一定非富即贵吧。 这点孙蓉蓉没有猜错,她看了看兰仲文给九九买的牛奶,又看了看她手里的大哥大,有种望尘莫及的感觉,令她产生种成绩好不如嫁得好的觉悟。 她性格沉闷寡言,不爱管别人的闲事,但这样不代表她没有思想,反之,她知道这个宿舍里很多事情,萧九九这迷糊的性子,敢带这么招眼的东西,一定会有心人眼红的。 想到这,她重新躺好,反正不管她的事,她假装没看到就好了。 这头,九九还在跟兰仲文煲电话粥,“你快来找我吧,你明天就要回上海了,我现在想见你。” “好,就来了。” 挂掉电话,九九心情大好,把大哥大随手扔进被子里,这时,秦州雨也回来了,拎着三个饭盒,一人一个。 孙蓉蓉从上铺爬了下来,三人围在桌子前吃饭,气氛比以前好了不知道多少倍,秦州雨往嘴里塞了块烧茄子,问孙蓉蓉,“我刚在食堂听说李冰琦今天跟摄影社的严寻一起出去玩了,是真的吗?” “是啊,不过不是他们单独两,好几个人一起出去的。”孙蓉蓉虽然安静,但是是个有个有问必答的人。 九九好奇,“严寻是谁?” “你不知道严寻是谁?”秦州雨惊叹,“法律系的系草啊,天子骄子一个,又多金又帅,最重要的是家里很有钱,学校的女孩子都为他疯狂,但是嘛,如果跟兰仲文相比,那还是兰仲文优秀,要是兰仲文来咱们学校,那肯定就是第一校草,没有之一。” 九九噗嗤一笑,虽然她也觉得兰仲文是所有人都不可比拟的,但这些话从别人口中说出来,九九就觉得很好笑。 吃完饭,心情大好的秦州雨要给她们谈一段吉他,她抱着签着黄家驹名字的吉他,跟着拍子轻声哼唱黄家驹的粤语歌曲《喜欢你》。 “喜欢你,那双眼动人,笑声更迷人,愿再可,轻抚你,那可爱面容,挽手说梦话,像昨天,你共我……” 这首歌节奏感极强,加上秦州雨独特的嗓音,一下就让九九和孙蓉蓉听得入迷,两人跟着秦州雨的节奏点头。 秦州雨见她们听得神往,要教她们唱歌,九九饶有兴趣,看着秦州雨写在乐谱上的歌词,轻轻跟着哼唱。 兰仲文走到311宿舍,忽闻一阵空灵婉转的声音在耳边低低蜷起,来自九九的声音,“喜欢你,那双眼动人,笑声更迷人……” 兰仲文站在门外听了许久,嘴角蕴着浅浅的笑意。 他心里也跟着九九哼唱,喜欢你。 直到整首歌唱完了,他才敲了敲宿舍的门,“九九,我可以进来吗?” 刚才她唱得太好听了,他不想打扰她。 “可以。”门后是九九明快的声音,接着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像是在收拾什么东西,兰仲文打开门,刚好看见秦州雨把她们三吃剩的饭盒包好丢进垃圾桶里。 孙蓉蓉也赶紧识趣从九九身边起身,跑到秦州雨身边坐下,把位置让给兰仲文。 兰仲文买了草莓和蛇果过来,放在桌上让她们吃,九九很久没吃水果了,兴奋地扒了一个小草莓出来,放进嘴里,笑得连眼睛都看不见了,“真好吃。” 兰仲文坐在九九身边,举手投足间皆是优雅,秦州雨和孙蓉蓉脸又红了,坐在对面,拘谨得不敢动。 “你刚才在唱什么?”兰仲文微笑问她,瞬间融去秋季的冷意,变得暖洋洋的。 九九吧唧吧唧吃着草莓,含糊不清的说:“喜欢你。” “哈?”兰仲文挑眉。 “那首歌叫喜欢你,很好听的,你看,这是歌词和曲谱。”九九指着秦州雨的手写乐谱,见她们两都拘谨着不敢动,把草莓和蛇果推到她们眼前,“你们也吃啊,别客气。” 这年代的草莓和蛇果还是稀罕水果,价格高昂,对于她们这些学生来说,根本是吃不起的,所以她们确定了,兰仲文不止长得帅,还是个土豪。 他的人格魅力太强盛,不需要靠他的家世支撑他的光彩,别人说严寻都要先说他爸是干嘛的,他家里有多少房子什么什么种种,但兰仲文不需要,他行为低调,只对九九一个人好,却可以让人从他的动作和神态中感觉他是个有身份有地位的富家公子,面容俊逸,气度雍容,平常人家不可能熏陶出这样的人物。 “嗯,我刚才站在外面听到了,很好听。”兰仲文笑容明净,“你学这个歌,是要唱给我听吗?” 九九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你想听吗?那等我学会了,我唱给你听,到时候听得你耳朵生茧,哈哈哈……” “好啊。” 对面两个女孩惊奇地看着他们的相处方式,真的太融洽了! 就算眼前有几个女孩,他眼中印出的,仍然只有萧九九一个人,她们可以肯定,就算九九站在几百个女孩中,他也可以一眼认出她,因为他眼中从来只有她一个人。 九九吃完草莓,手上沾了些酱油,她把手指放进嘴里舔了舔,拿起秦州雨的乐谱,兰仲文嫌弃地看着她,“九九,你的手……” 省略的话为:好脏。 九九看了看自己的手,“我的手没事啊。” 兰仲文敲了她的脑袋一下,提醒她,“是脏。” “噢,脚不能走路了。”受伤又变成了她一个偷懒的理由。 兰仲文无奈,倒了些矿泉水在纸巾上,让她擦擦手,“以后吃完东西手别放进嘴里,细菌太多了,不卫生。” “噢。”九九听归听,但是执不执行就是另一回事了,她擦完手指,拿着秦州雨的乐谱哼唱起来。 秦州雨听她唱歌了,带着指套的手轻拨吉他,为她伴奏。 孙蓉蓉支着下巴听她们唱歌,表情沉醉。 九九的声音很好听,空灵婉转,从她樱花色泽般的唇瓣中逸出来。 “喜欢你,那双眼动人,笑声更迷人……”她看着兰仲文,淡静如海的眼珠明净透彻,仿佛两颗七彩琉璃,在她眼中微微转着。 兰仲文恍如受了蛊惑,眼角眉梢蜷着丝温柔的笑意,看得失神愣怔。 一曲终,九九睁着期待的眼睛问:“好听吗?” 兰仲文轻轻点头,声音温柔,“好听。” 九九开心极了,拿着秦州雨的乐谱翻了翻,看到一首邓丽君的《我只在乎你》,这个歌名她太喜欢了,她的手指停在页面上,细细浏览着歌词: 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日子过得怎么样人生是否要珍惜,也许认识某一人过着平凡的日子,不知道会不会也有爱情甜如蜜,任时光匆匆流去我只在乎你,心甘情愿感染你的气息,人生几何能够得到知己,失去生命的力量也不可惜,所以我求求你别让我离开你,除了你我不能感到一丝丝情意…… 这不正是自己和兰花儿的爱情么?又似情人,又似知己,如果她不从香港去到广州,如果不是她成绩不好,如果不进入尖子班,今天的一切又会是怎么样的呢? 如果没有相遇,她还在上高中吧,也许心中会幻想他这样优秀的男孩,但是一定不敢上前对他打招呼吧?也许会暗恋这种所有女孩都青睐的男孩,但是一定不敢表白吧?然后随着年月的逝去,把这份青涩懵懂的爱意埋藏在心里。 如果不曾遇上她,她又会遇上什么样的男孩呢?她会爱上那个人吗?也许就不会有这样刻骨铭心,灵魂合一的爱了吧? 这一切,都是冥冥之中注定。 她抬起头,眼中浮出一圈圈温柔的涟漪,“我要学这首我只在乎你。” 兰仲文不是一个潮流的人,他听过的歌少之甚少,见九九抱着歌词露出一副痴迷的样子,他也凑过去头去,看到歌词,也是微微楞了一下。 《我只在乎你》是1987年发行的,现在正是红得最火的时候,这首穿透时空的歌曲,深深打动了人们柔软的心,让所有听过的人都被这种醉人的温柔所征服。 醉人的温柔,不就是兰仲文给予九九的爱么? 他轻轻莞尔,“我和你一起学。” “嗯。”九九重重点头,缠着秦州雨唱给她听。 兰仲文坐在她身边,似笑非笑的眼中荡出醉人的温柔。 这首歌非常好学,语调温柔,九九听秦州雨唱了两遍,便跟着她吉他的调子朗朗上口,“如果有那么一天你说即将要离去,我会迷失我自己走入无边人海里,不要什么诺言只要天天在一起……” 九九每唱一句,兰仲文的心就柔软一分,这首歌,就像是九九的表白,那种温柔而坚定的情谊,句句代表了她的心。 这一刻,时光宛若静止。 兰仲文痴痴地看着她,他想,任时光匆匆流去,记忆里那张甜美的笑脸会依旧清晰,九九,他的九九。 这首歌,以后就是他们的情定歌曲了,将来结婚的时候,婚宴就播放这首歌吧。 孙蓉蓉坐在对面看着九九和兰仲文,眉眼不禁温柔起来,她不知道爱情是什么,但是当她看见两人如此融洽,不是刻意的矫揉造作,而是浑然天然的温柔默契,对望时,就像是心有灵犀一般,她眼中有他,他眼中有她,相视而笑,恍如望进了对方的灵魂深处,震撼的深情。 孙蓉蓉看他们,心里开始渴望了,她也渴望能有一个像兰仲文一样的男孩爱着她,带她穿越这浩瀚美好的爱情之旅。 九九唱着唱着,门突然被打开,李冰琦和一个男孩走了进来,声音兴奋,“怎么那么热闹?你们都没出去啊?” 李冰琦本来想说,你们看我带了谁来,但看到九九身边坐着一个恍如天人的男孩,她的眼睛都看直了。 这个男孩比她看过的所有男孩都要俊美,世间上怎会有如此尤物? 世间的一切仿佛在这一刻幻化成虚无,只余那人容貌似斑斓人间美景凝聚,一双荒芜的寂眼,惊艳万里江山。 他在笑,眼珠却淡漠。 李冰琦一愣,心噗通噗通地跳,“这是谁?” 她眼睛瞪得大大的,秦州雨早就猜到了,颇为得意地说,“他就是兰花儿。” “兰花儿?九九的男朋友?”李冰琦诧异长大嘴巴,那个傻妞居然找了个这么有型的男朋友,真是小看她了。 倚在311门上的严寻也是楞了一下,那个唱歌的女孩,不就是自己取景时无意中捕拍到的少女吗? 原来她在311宿舍。 得来全不费功夫,晚上李冰琦一个劲勾搭他,非要缠着他上来宿舍坐坐,没想到,就碰到他想寻找的那个女孩。 声音听起来还不赖嘛,严寻这么想,棱角分明的俊脸微微一柔,连带着眼下那颗泪痣也魅惑起来。 那颗褐色泪痣,就像有某种魔力一般,令他尖削的轮廓线条性感冶丽。 九九。 她叫九九。 ------题外话------ 特别向亲宝们推荐两首歌: 邓紫棋的喜欢你,邓丽君的我只在乎你,嘿嘿,无意间翻到的,今天听了一天,特别喜欢,么么哒 正文 第十章 兰花儿的怒气 “嗯,就是九九的男朋友。”秦州雨就是传说中的路人转粉,她已经是兰仲文的忠实粉丝了,所以九九也变成了她的偶像,如果有人要欺负九九,她就要帮她欺负回去。 李冰琦的表情仿佛吃了只苍蝇,讪讪看了九九一眼,气氛有点尴尬。 “不请我进去坐下吗?”门口的男音很有磁性,嗓音轻佻,有点坏坏的,邪邪的,却异常地好听。 李冰琦反应过来,赶紧换了副笑脸,把门口的严寻迎进来,“严寻学长请进。” 严寻? 秦州雨和孙蓉蓉一懵?法律系二年级系草兼才子的严寻? 两人探出头去,就见严寻信步而来,黑色衬衫,身材健硕,好一个沉着精悍的男子。 严寻走了进来,李冰琦赶紧拉了把椅子给他坐下,“你们好,我是严寻。” 严寻这样说,眼下的褐色泪痣随着他的眼角扬起来,异常妖娆。 “你好,我是孙蓉蓉。” “你好,我是秦州雨。” 两人急忙做自我介绍,起身与严寻双手相握,要知道严寻可是本校最富名望的单身帅哥之一,其他的好看的,不是有女朋友就是有男朋友了。 兰仲文嘛,固然俊得绝世,她们也没有这个胆量去跟他握手,他看似谦逊儒雅,实则浑身散发着股冷漠疏离的气场,令人望而却步,只敢远观,不可亵渎。 还有一点,就是兰仲文已经有女朋友了,九九与他看起来就是那种打死也不会分手的,她们知道机会渺茫,不会把满腔的热血爱意洒在兰仲文身上。 九九没上前去,虽然她也知道严寻长得不错,但她知道兰仲文不喜欢她跟别的男生玩的,所以安静地坐在原位,跟兰仲文一起看着手中的曲谱。 那边几人已经聊了起来,女孩嘛,见到帅哥难免话就是多了点,问问严寻的年纪啊,有没有女朋友啊,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啊,叽叽喳喳的,好不开心。 李冰琦一脸得意像,好像严寻是她的男朋友一样,高高抬着下巴,无限高傲。 而这边的两人完全没注意那边的聊天,九九轻声哼唱我只在乎你,兰仲文静静听着,嘴角温柔。 “兰花儿,我今天已经唱给你听了,你回去也要练习,下次见面了,你要唱给我听。” “好,我尽量。” “不要尽量,要一定肯定以及确定。” 兰仲文忍俊不禁,“好吧。” 严寻笑着应付几个女孩的问题,时不时瞟向九九的方向,她怎么没过来跟他介绍自己?难道是他魅力不够? 从几个女孩口中,他得知她身边那个男孩是她的男朋友,但那又怎么样,风水轮流转,女人也一样,没有撬不倒的墙角,除非是他不想要。 “兰花儿,你等下什么时候回去呀?明早不是还要坐飞机吗?几点的?”九九撕开一包芒果条问,她吃了一条,又拿了一条放进兰仲文嘴里,刚要把满是糖粉的手指放进嘴里舔掉,就被兰仲文瞪了一眼,她讪讪把手放下来,拿了张纸巾擦干净。 兰仲文满意微笑,眼角眉梢都温柔了不少,“10点回去吧,我晚上得早点睡,明早7点的班机。” “什么?”九九瞪大眼睛,“七点?太早了吧?” “傻九九,我明天下午有课呀。”兰仲文揉乱她的头发,“等下个星期我再来看你,要想我。” 九九情绪一下子低落了,每到了分离时刻,九九就觉得特别难受,特别惆怅,又要分开一个星期了,她不愿和他分开,想时时刻刻在一起,永不分离。 “怎么了?你又难过了?” 九九摇头,“不是的,我是觉得你太累了,明天七点的班机,那你大概五点多就要起床了,到了学校又马上要上课,好累啊。” “不会呀,在飞机上可以睡觉,三个多小时,够我补眠了。” 九九还是闷闷不乐,“还是觉得你很累,我心疼你。” 兰仲文忍俊不禁,无限感慨,“嗯,我们九九长大了啊,会心疼我了。” “我说的是正事呢,你干嘛移开话题?”九九脸色不岔,凶他。 “没转移话题,我是真的觉得你长大了,九九,有时候我还是更宁愿你这样呆呆的。”兰仲文沉吟片刻,眼珠幽暗,“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有种预感,我会抓不住你。” “不会的,我不会离开你的。”九九抱住兰仲文承诺。 “这可是你说的。”兰仲文低下头,望着怀中的眼珠澄净的少女,“如果你敢离开我,我要惩罚你。” “你要怎么惩罚我?” “我要让你什么都得不到,一辈子,无论你想得到什么,我都会从你手中拿走。”这件事,兰仲文已经想了很久了,如果萧九九违背了诺言,离开他,他绝对不会祝福她,他不会想什么她幸福就好,如果她剥夺了他爱她的权利,那么他会开始恨她的权利。 一辈子。 永不原谅。 九九愣了一愣,“你说认真的?” 兰仲文点头。 九九认真想了下,在他唇角落下一吻,“我觉得我是不会离开你的,你不要担心了。” 兰仲文微笑,“好,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嗯,那我先回去了,时间差不多十点了。”兰仲文声音溺爱,把她扶着躺下,“你腿受伤了,不用送我了,还有,医生说你今天不能碰水,就不要洗澡了,乖乖的,早点睡觉,好吗?” 九九点点头,“嗯,好。” 兰仲文离开后,寻严也差不多该走了,临走前,严寻看了躺在床上的九九一眼,她抱着被子憨笑,严寻觉得她特别可爱,不知不觉就多看了一会。 直到李冰琦推了严寻一下,他才醒悟过来,起身离开。 接下来两天,严寻都会来311宿舍,第二天下午的时候,宿舍的女孩都要上课,只有九九这个衫残人士不用去。 九九吧,对上课真的不热衷,受伤可以不用上课,这对她来说就是一种恩赐。 兰花儿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也是就是伤了筋脉要100天才能真正痊愈,虽然几天后腿看起来痊愈了,但是要好好养,否则以后会留下病根,等年纪大了,腿就会一直酸疼,尤其是到了下雨天,会被一股钻心的疼痛折磨得死去活来。 他最近没事就会给九九打电话,怕她无聊,天天给她普及腿伤的知识,跟事儿妈似的,如漆似胶。 但九九就是喜欢他关心自己,要是他不关心了,九九才着急呢。 跟兰仲文打完电话,九九无所事事,坐在床上一边喝牛奶一边看秦州雨的歌谱,练习我只在乎你。 门外突然响起一阵敲门声,九九没抬头,“请进。” 严寻从门外走了进来,手中提着两个饭盒,九九看见来人是他,已经不奇怪了,他最近天天来找李冰琦,看样子,两人是要发展点什么猫腻了。 九九笑着对他说:“冰琦今天不在,她去上课了。” “嗯。”严寻应了一声,并没打算要离开,他坐到李冰琦的床上,跟九九面对面坐着,支着下巴说,“我不着急,我等她回来。” 九九唔了一声,表示好的。 她继续看手中的歌谱,气氛有点尴尬,有人在,九九不敢哼唱出生,又不知道能跟他说什么,僵着背脊在那发呆。 严寻把手中的饭盒放在桌上,打开,一份是榴莲薄饼,一份是香芋甜心,他笑着说,“这个给你吃吧,冰琦应该没那么快回来,这些小吃冷了就浪费了。” 九九秉着不能浪费美食的精神,接过他的筷子,试了一块榴莲薄饼,奇异的香味飘进她喉咙中,荡出一股难以言喻的腻甜感,味道很好吃,但略腻。 算是九九喜欢的味道,于是她就放开了吃,严寻看着,泪痣因为眼角上扬变得妖娆魅惑。 “好无聊啊。”严寻醉翁之意不在酒的说着,他伸了个懒腰,故作无聊地找话说,“你是哪个系的?” “法律系的。”所谓拿人手短吃人嘴软,九九不好意思不答话,况且气氛也有点僵冷,跟他聊几句也好。 “你也是法律的啊?”严寻假装诧异,“那你就是我的学妹咯,快叫学长。” 九九一愣,慢慢道:“学长。” 严寻伸手揉乱了她的头发,“乖,我的小学妹。” 这气氛怎么有点怪? 九九迟疑地想,他这是要干嘛啊? 于是她只好沉默,看着手中的乐谱,不说话,连东西都不吃了。 据了解,这个萧九九是个吃货,眼下居然不吃了,应该是警惕他了,严寻的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要怎么样才能让她毫无防备地跟自己做朋友呢? “妹妹,你看我这些照片拍得好看吗?”严寻从包里拿出一沓照片问九九。 “妹妹?” “对呀,你长得跟我妹妹特别像,身高啦,样子啦,说话的语气啦,都特别像,她也很喜欢吃榴莲薄饼的。” “真的吗?”九九饶有兴趣。 严寻见她放下防备了,故作认真的点头,“真的,她特别喜欢邓丽君,尤其是邓丽君那首我只在乎你。” “真的吗?我也是,我好喜欢那首我只在乎你。” “你看,我就说了吧,你跟我妹妹特别像。”严寻的目光在宿舍里扫了一圈,又在桌上的芒果条上扫了一眼,说道:“她还特别喜欢牛奶跟芒果,你呢?” “我也是,我最喜欢芒果了。” “那不就是了,快叫亲哥。” “亲哥。”九九被严寻唬得一愣一愣的,她是独生子女,特别想要一个哥哥或者姐姐,感觉被人欺负的时候,会有哥哥姐姐可以保护她,一个人无聊的时候,也有个哥哥姐姐能陪她玩或者聊天。 高中时期,是不会有严寻这种男孩的,那些男生大多凶巴巴对女生,认为蛮横是魅力,少有人像严寻温柔以待,所以九九也没多想,只觉得严寻亲切好相处。 兰仲文的顾虑一点都没有错,九九是分辨不出友情和爱情的,她只跟兰仲文一个人恋爱过,期间,兰仲文可以说没有追求过她,两人顺风顺水,水到渠成,若不是九九及时发现自己对兰仲文的爱,她可能到现在都会以为自己和兰仲文就是最好的朋友。 没有经历过恋爱的人,或者说没有被追求过女孩,都看不出这种老成的伎俩,或许心里有点预感,觉得奇怪,但那种感觉又说不上来,对方不明说,你也不能厚着脸皮认为对方喜欢你吧?要是人家不承认,那不就是自作多情了?糗大了。 晚上九九的饭是严寻给她打的,她津津有味地吃着,“谢谢亲哥。” “乖。”严寻把自己饭盒中的肉夹给她,“多吃点。” “好。” “亲妹,你的腿是怎么了?” 九九噢了一声,“摔崴了,我之前是睡上铺的,起床的时候没注意,就摔了。” 宿舍里女生勾心斗角的事情,还是别让男生知道比较好。 严寻点了点头,“那你下回可要注意点,睡觉往里面靠着,别在摔了。” “嗯,我知道了。” “亲妹,我之前好像听见你在唱我只在乎你,唱得好像有点跑调,晚饭后,你要不要唱给我听?我帮你纠正一下,我之前去听过邓丽君的演唱会,知道原版是怎么样的。” “好啊。”九九眼神晶亮,“谢谢亲哥了。” “不谢。”九九不知道,严寻这样的人,只要他想跟你聊,就永远没有话题终止的时候,他会一直引导着你说下去,直到敞开心扉,把所有秘密都告诉他。 饭后,九九拿着乐谱给严寻唱我只在乎你,严寻静静听着,时不时帮她纠正几个跑调。 就这样,两人的友谊突飞猛进,九九把严寻当成了自己的亲哥,可严寻的亲妹,可不止是妹妹那么简单,但是他不会明说出来,追女孩嘛,就是比耐心,谁先承认喜欢对方,谁就输了。 尤其挖墙角,更是要小心一点,一不小心就被墙埋了自己。 严寻是个特别懂女人的男人,他知道九九有男朋友,如果他没有,就显得两人不够亲密,于是他跟九九说,他有个很喜欢的女孩子,正在追,要带九九去看那个女孩子。 九九好奇心极强,一瘸一拐被严寻扶着,出了宿舍,华灯初上,严寻跟九九躲在一个颗梧桐树下,两人紧紧挨着,等着传说中严寻喜欢的女孩出现。 不多时,远处出现了一个长发飘飘的女孩子,她抱着书,眉目冰冷。 长得不错,就是气质太冷了,有种冰块美人的感觉。 “就是她了。”严寻指着她,“你知道她是谁吗?” 九九摇头,“是谁啊?” “咱们校花魏薇,好难追的,你在这里等我,我上去跟她搭讪。” “好。”九九忍着笑,打算看好戏。 等魏薇快走到梧桐树下的时候,严寻突然跳了出去,拦在她面前,一拨头发,“美女,一起去吃个饭如何?” 九九差点笑喷。 “有病。”魏薇连看都懒得看他,绕过他离开。 严寻又拦在她身前,“咦,你居然知道我有病,没错,我得了一种相思魏薇的病,一想你,就会病。” 九九捂着嘴,肩膀狂颤。 魏薇还是没什么表情,“让开。” “别那么绝情嘛。”严寻卖萌,一拨头发,又咦了一声,“头发好像有点枯燥了,魏薇,我们去做头发护理吧,我请你,一起去。” 九九差点笑得岔气,趴在树上,两腮都笑抽筋了。 “神经病。”见严寻老缠着自己,魏薇也恼了,回了严寻一句,“我刚拉直的头发,滚开。” 严寻只好灰溜溜回来。 九九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指着他狂笑。 “还笑?亲哥被人拒绝了,你还笑得出来?” “你好蠢。”九九憋住笑,“你怎么那么搞笑啊,那样追女孩,谁理你啊?” 严寻心里说:谁要追她啊,那么冷,谁受得了。 嘴上却抿着,委屈的说,“我好可怜,我被拒绝了,我伤心,我难过,我要去买醉,亲妹,你自个先回去吧,亲哥心情不好,去喝酒了。” “喂喂喂!”九九喊住他,“喝你妹啊,我腿受伤了怎么回去?快扶我回宿舍。” 严寻笑着返身回来,“我妹不就是你吗?” 九九瞪他,“得了吧,把我丢下自己跑了,还叫亲哥呢?” 九九对熟人和对陌生人完全是两种的态度,严寻现在被她规划为熟人了,她没那么戒备他了,所以也能开始说说笑笑了。 “亲哥这不是心情不好嘛?等我把你送回宿舍,我就去喝酒。”他规规矩矩的扶着九九的手臂,一点越矩的动作都没有,爱情高手都是这样,只营造暧昧的气氛,不做暧昧的动作,其他的,用引导的方式让猎物进入圈套。 “喝什么酒?那么好喝吗?” “不好喝,很苦的,但是我心更苦,醉了就不苦了,所以我要去喝。”严寻装作一副可怜相,褐色的泪痣在路灯下照射下,别样的妖冶。 九九用力拍了他的头一下,“喝你个大头鬼,别喝了,你回去睡觉吧。” 严寻没料到九九会拍他的头,也是楞了一下,捂着自己的头撒娇,“哎哟哎哟好痛啊,你力气那么大,我被你拍成精神分裂症了,糟糕了,我明天肯定会失忆了。” 噗—— 九九喷笑,他又笑着说,“亲妹,如果我失忆了,变成一个五岁的小孩子,你会不会嫌弃我啊?” “我干嘛要嫌弃你啊?我都喊你哥了,就是肯定你了。” 严寻绽开笑容,不要脸的凑到九九眼前,“我就说亲妹对我好嘛,来,亲哥赏你一吻,以歌颂我们大爱无疆的亲情。” “滚!”九九推开他的脸,笑得眼睛亮晶晶的。 严寻也笑,他好久没有这样死皮赖脸的粘着一个女孩子了,从前,都是女孩子粘着他,所以他觉得好玩,一个劲缠着九九说话,“亲妹,你说女人的心思为什么那么难猜啊?” “难猜吗?”九九想了下,她的心思兰仲文就没猜错过,所以她也不知道难不难猜。 “难啊,你刚才又不是没看见,我用渴望的小眼神跟魏薇求爱了那么久,她从来不看我一眼,不是难猜是什么?” “我说亲哥啊,你刚才就跟电视上的变态一样,好像要跳出来,大笑三声,然后扒开自己的衣服,对着她说,快看我呀快看我呀~” 严寻拍了她的后脑勺一下,“小小女孩子思想怎么那么龌龊?我明明就是虔诚的态度,渴望的眼神好吗?” “一边去。”九九凶他,“你不信下次把我们整个宿舍叫来,看看你到底是不是很像变态狂。” “一边去?去哪里?”严寻自动忽视了她下半句,睁着调皮的眼神看她,“亲妹,去你怀里可好?” “滚,不准嘴贫了。” “天生口才好,爹妈给的,羡慕不来。” “你过来,我保证不打死你。” 到了宿舍,三个女孩正在吃晚饭,九九是五点吃的,比较早。 “九九,你去哪了?刚才兰仲文打电话给你了。”秦州雨紧张地跑过来,见她身后站着严寻,有点吃惊,支支吾吾地说,“严寻学长。” 李冰琦本来埋着头吃饭,听见严寻的名字,猛然抬起头,把盘着的腿从床上伸下来,理了理头发,眉眼娇羞,“寻学长。” “冰琦学妹好。”严寻点了点头,转过身,善解人意地对九九说,“亲妹,你快进去吧,你男朋友不是找你吗?快去回电话。” 亲妹?李冰琦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才一天不见他们就那么亲密了?之前都没说过话,李冰琦转动眼珠,看了严寻一眼,他眼底深处藏着抹厚积薄发的情意,莫不是想追求萧九九? 她气得把汤匙摔在饭盒里,她追了严寻那么久,每天去摄影社混脸熟,给他们又是买饮料又是跑腿的,眼下才一天,严寻就被萧九九勾搭上了,她不服!萧九九都已经有个那么好的男朋友了,还不满足,真是骚浪蹄子,天生淫贱,水性杨花。 她不会放过萧九九的。 九九听严寻关心他,临走前,不放心地嘱咐他,“亲哥,你别去喝酒了,对胃不好的。” “亲妹,你居然知道我胃不好?” “啊?亲哥你的胃不好?” “是啊。”严寻摆出星星眼,装可怜,“我有胃病的,不能乱吃东西的,不然会胃疼。” “那你就更不能去喝酒了,听话点,来日方长,魏薇我们慢慢追,不要着急。” “嗯,来日方长。”严寻像想到什么,不禁微笑,“好吧,既然亲妹这么关心我,我就不去了,你快去给你男朋友回电话吧,别让他等急了。” 于是九九就跑了进去,翻出大哥大,严寻临走前,看着她拿出大哥大,眉宇微微皱着,她那个男朋友,不是普通人。 这下可有点棘手了,不过没关系,他们分隔两地,肯定会疏远的,比不上他这个天天出现在她眼前的暖男,各种关心,各种呵护,各种照顾,他就不信萧九九不会心动。 九九拿着大哥大拨去熟记于心的号码,想了下,又觉得不对,按掉挂断键,“不对,我拨的号码就是这个大哥大的。” 这是兰花儿的大哥大,他给自己了,若是他不打过来,九九也不知道他的电话号码。 九九抱着电话发了会呆,电话突然响了,九九回过神,按下接听键,彼端的声音清寒,有些冲,“你刚才去哪了?” 很明显的质问口气。 九九楞了下,“没有,我刚才去吃饭了。” 她不敢告诉兰仲文她跟严寻出去了,因为兰仲文说过,不让她单独跟男孩子出去。 “去哪里吃饭的?” 九九想也不想,脱口而出,“食堂。” “食堂?”九九似乎听见那边冷哼了下,透过电话线,寒霜仿佛能从曲曲卷卷的电话线中溢出来,“萧九九,你的脚能走到食堂去?” 九九一愣,嘴巴张了张,无言以对。 “跟谁出去了?” ------题外话------ 有二更,序序正在码字,晚上见,么么哒 正文 第十一章 争吵(二更) 九九支支吾吾,默了下,咬唇道:“跟我亲哥。” “你亲哥?是谁?男的?” “嗯,严寻,你应该不认识的,是冰琦的朋友。” “她的朋友怎么变成你亲哥了?” “他说我很像他亲妹妹,要认我当妹妹,他妹妹跟我一样,喜欢芒果和牛奶,也喜欢我只在乎你这首歌。”九九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地解释着。 “所以你就做他妹妹了?”兰仲文冷笑。 “嗯。”九九弱弱回答。 兰仲文忍着怒意,声音僵冷,“以后不要在跟他玩了。” “为什么啊?他人很好的,今天还带我去看他喜欢的女孩,是我们的校花,好漂亮的。” “我说了不准跟他玩就不准跟他玩。” 晚上的兰仲文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口气强硬,他平时是不会这样凶九九的,一直都是好好跟她说话,讲道理的。所以九九不能理解他这莫名的怒气,心里不岔,努嘴道:“你干嘛这么凶?我只是认了个哥哥而已,又没有怎么样。” “是吗?”彼端的声音毫无温度,“那我下个星期不用去找你了,你跟他玩吧。” 说完挂断了电话,九九抱着电话,神情愣怔。 这是什么意思? 他不来了是什么意思?是生气?还是要分手? 两人在一起这么久,今天是第一次吵架,九九就不明白了,他为什么要生气?有话不能好好说吗? 想打电话过去跟他讲,又发现没他电话。 九九心里委屈,气得把大哥大砸在被子上,双手捂着头,靠在桌子上发懵。 秦州雨见状,知道两人是闹矛盾了,九九现在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近防备气息,她不敢上前去哄,与孙蓉蓉对视一眼,孙蓉蓉摇了摇头,叫秦州雨不要去打扰九九,让她静一下。 秦州雨只好爬上自己的床,等待熄灯一刻,睡觉。 李冰琦在床上看书,听见九九跟男朋友吵架了,背对着她,幸灾乐祸抿嘴笑。 勾搭严寻,现在好了吧?自作自受! 熄灯后,九九还是睡不着,她在床上翻来覆去,心里压抑。 第八次翻身后,她的眼眶在夜色的遮掩下红了,她伸手抹掉眼角泪水,告诉自己不要哭。 分手就分手,有什么大不了的? 不来拉倒! 她倔强地想着,却怎么也睡不着,越睡越心烦,枕着自己的手臂,眼睛望着床顶,亮得可怕。 赌气完,心里就变得空荡荡的,好像正在流失什么,令她不安害怕,她睡不下,睁着眼睛在夜色中悲伤。 她开始想,人为什么要恋爱呢?这么痛苦,她以后都不要爱上别人了,分手太痛苦了。 她内心苦苦挣扎,又开始想起兰仲文的好,无微不至,百般呵护,她是何德何能,几世修来的福分才能遇上他啊?她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搞的,无缘无故就把他弄丢了。 寂静的夜里,传来她一句轻轻的呢喃,“兰花儿……” 被子深处的大哥大突然响了起来,九九眨掉眼中的泪花,按下接听键,彼端传来一抹暗哑压抑的男音,“九九,你睡了吗?” 听到这个声音,九九的眼泪一下就掉下来了,“你干嘛还要打电话给我?你不是要分手吗?那就分手吧。” 她赌气地把电话挂掉。 大哥大又响了起来,九九挂断,又响了起来,九九又挂断,如此反复三次后,大哥大陷进了死一般的寂静,九九再也忍不住自己的眼泪,在深夜里哭泣起来。 她捂着自己的眼睛,泪水顺着眼角细缝淌出来,湿了她的枕头。 大哥大又一次突兀地响了起来,九九慌忙接通,彼端的少年声音慌张,“九九,不要挂,你听我说。” “你说。”九九声音哽咽,在也伪装不了,对着电话哭起来,她是这样贪恋这个少年的温暖,她不能放手,她做不到。 “九九,你哭了吗?”见九九不回答,兰仲文久久沉默,“不要哭了,我刚才不是要分手,我只是说气话。” “你今天怎么了?为什么那么生气?” 兰仲文不知道怎么跟她说,他穿着体恤短裤站在宿舍楼外,凌晨2点,上海的深夜寒风彻骨,他却浑然不觉,眼中隐着一层水雾朦胧,声音哽咽,“九九,我的亲生母亲过世了。” 九九的脑袋一下炸开了,坐了起来,“兰花了,你说什么?” “今天下午,父亲给学校打来电话,让老师转告我,下个星期六去台湾参加我母亲的葬礼。” 九九微微张着嘴,不知道怎么安慰他,“兰花儿,你不要难过。” “我没有难过,九九,我只是不明白,一个好好的人,怎么会突然就死了?我没有难过,我只是一时之间接受不了。” 他刻意压抑着自己的情绪,但是九九能感受到他的悲伤,见不到他的人,九九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放柔声音安慰他,“兰花儿,逝者已矣,生者当如斯,我们还是要好好活着,你不要难过,不然我会很心痛的,好好的,等到星期五,我陪你去台湾吧。” 现在是他最脆弱的时刻,最需要关怀,九九觉得自己真该死,居然只顾自己开不开心,一点也察觉不出他的异样,往常只要她一不开心,他总能心细得察觉出来。 想到这,她又说:“兰花儿,晚上是我不好,你不让我跟严寻玩了,我就不跟他玩了,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我听你的话。” “九九……”兰仲文说不出话,声音哀恸,“晚上是我过分了,凶你了,是我不好。” 九九一下子就哭了,抱着大哥大,眼泪像断线的珍珠般掉下来,这个少年对自己的爱,也许比自己爱他还要深刻十倍甚至百倍千倍吧,到底是多么深刻的爱?可以令他在遭受母亲死讯的打击后,还放下自尊来哄她。 九九紧紧闭着眼睛,尽量让自己的哭腔听起来平静一点,“兰花儿,不是你的错,是我矫情了,我,我想你了。” “嗯。”彼端的少年淡淡应了一声,“我也想你。” “你还没回答我呢。”九九追问,“星期五让我跟你去台湾,好么?” “好。” “你明天有课么?”现在都好晚了,九九怕他明天起不来。 “明天早上没有课。” 他的情绪还是不高涨,九九听得心里难受,直觉要讲点什么来哄,他,于是柔着声音说,“兰花儿,我给你讲个笑话吧?” “好。” 九九想了一会,把今天看到的笑话告诉他,“父子二人坐公交车。儿子说:爸爸,什么时候到啊?爸爸说:停了就到了。儿子说:什么时候停啊?爸爸说:到了就停了!哈哈哈,是不是很好笑?” 彼端静默两秒,兰仲文满头黑线,“这种笑话就适合你的智商。” “……”九九无语。 兰仲文的心情似乎好了一点,“好了很晚了,你快去睡觉吧。” “等等!”九九叫住他,“兰花儿,你爱我嘛?” “你说呢?” “我不知道,你快告诉我。” “那你听好了,萧九九,我爱你。” 九九嘿嘿一笑,继续反问,“兰花儿,你为什么那么爱我?” 兰仲文无奈扶额,一跟她讲这个问题,就会有十万个为什么,但其实为什么,他也讲不明白。 他想了下,对九九说,“一种直觉吧,九九,我早就跟你说过了,我对爱这种东西并不着迷,我一生只想爱一个人,那个人就是你。” 讲到最后,他顿了下,又加了句,“九九,不要背叛我。” 九九没说话。 她也不知道要说什么,她感觉,兰花儿不是那么信任她了,好像时刻在提醒她一样,她抿了抿唇,“兰花儿,你是不是不信任我了?” 兰仲文沉默。 “九九,我不是不信任你,而是……” 九九追问:“是什么?” 彼端的少年叹了口气,“九九啊,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我觉得,我现在不像我自己了,老是患得患失的,九九,你会讨厌这样咄咄逼人的我么?” “不会啊,我喜欢这样的你,我知道,你是绝对不会害我的,你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好。”九九摇头,她知道患得患失是因为太在乎了,越是心爱的东西,就越是想握得紧紧的,尤其是现在他们分隔两地了,看不得摸不着,一切感情,只能靠彼此的灵魂和爱去维系。 这个世界太浮躁了,脚步也走得太快了,人很容易因为陌生人的友善而亲近,继而受到诱惑,往往忘了最初自己的怎么承诺誓言的。 也许当时说的时候是真心的,但总熬不过寂寞的网,岁月年年逝去,坚持过去的恋人们成就了一段千古绝唱,喜结良缘。 而熬不过去的人,仍要重新学习忍受倦怠,寂寞,苦闷,方能进入感情另一个领域,开始想要平淡,细水流长的爱情。 当时她对兰仲文表白时,兰仲文的拒绝就是这个意思吧,两个人若贸贸然恋爱,前期虽然热情如火,后期却会因为分隔两地而渐渐冷淡,继而越来越无味,选择分手,放过彼此。 他是要她学习拒绝千万浮世的种种诱惑吧,当时他是这么想的,要她做到了,才跟她谈恋爱,然后又因为喜欢她,提前结束了对她的苛刻,与她走到一块。 兰仲文说他一生只想爱一个人,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话,那就一定是真的,那么优秀的他,选了一个怎么看都不像配得起他的自己,中彩票一样的完美爱情,自己应该感恩才是,而不是习惯了让他哄她,一味的要他迁就自己。 从今天开始,她要努力,做个让兰仲文放心的萧九九。 想到这,她拿着电话说,“兰花儿,可能是我太蠢了,你对我这么好我还凶你,还老是让你担心我,我以后不会了,我会好好努力的,做个让你放心的女朋友。” 兰仲文忍俊不禁,“嗯,我相信你。” “嗯,兰花儿,好晚了,你快去睡觉了,明天没事了就给我打电话吧。” “好,那我去了,明天聊,晚安。” “挂吧,MUMA~” 兰仲文笑着挂掉电话,左心房的位置开始暖了起来,今天晚上,他差点要失去九九了,当时,他觉得自己整个心脏都被人剥夺了,血淋淋的,疼得他说不出一句话。 他原是个理智的人,不喜欢这种大起大落的感情,这种抓不住的缥缈感,没有任何好处,却会时时刻刻影响他理智的判断力和平静的心态。 母亲的逝去只是个诱因,兰仲文承认自己有点难过,可是对这个完全没有印象,只在相片中见过的女人,他的感情不是那么深厚,尤其当年,他差点死在台湾,这个名义上为亲生母亲的女人都没来看过他,令他对台湾产生了一种心结,一个立在他心里,终身无法忽视的魔障。 他是恐惧去台湾的,人的记忆都有选择性的,记得最美好的事情和最痛苦的事情,那年他12岁,但是记忆深刻,那颗子弹穿过胸膛的灼痛感,他仍觉记忆犹新。 九九和他一起去也好,也许此去,可以解开一个心结。 这边九九跟兰仲文和好了,终于能安心睡着了,她美美的闭上眼睛入睡。 第二天一早电话就响起来了,今天宿舍里的秦州雨不用上课,还躺在上铺打呼噜,九九揉着惺忪的睡眼接电话,“喂。” “还没起来吗?”兰仲文的声音神清气爽,已没了昨晚的颓废,他出来跑步,顺便给九九打电话。 “又不要上课,我那么早起来干嘛。” 兰仲文又好气又好笑,倚在电话亭里,“喂,九九,不是你叫我早上打电话给你的吗?现在自己又起不来。” “我这不是起来了吗?不然怎么跟你讲话的呀。”九九赖在床上撒泼。 “嗯呀,快起来了,记得喝牛奶。” “不要!我要赖床。” “太阳都晒屁股上了还不起来,等下把你屁股烤焦了,快起来。”兰仲文没辙,嘴角微微翘着,两颗眼珠嵌着化不去的温柔。 吵架过的情侣,都会比先前更加缠绵亲密,要是现在能见到九九,他非要亲得她不能呼吸不可。 “屁,我就是睡到晚上也不可能烤焦我。”九九懒懒回答。 秦州雨翻了个身,眼角细缝瞟见九九拿着电话憨笑,就知道她跟兰仲文和好了,她嘴角弯起个欣慰的笑容,这样就好了嘛,如果他们会分手,那世界上还有真爱吗? 九九跟兰仲文整整聊了两个小时,直到兰仲文找不到硬币了,他才笑着说,“糟了,硬币不够了,晚上我们在聊吧,你现在先去吃饭,起来这么久,一定很饿了。” “好。”九九伸了个懒腰,挂掉电话,起床洗漱,虽然她的脚踝受伤了,去厕所还是没问题的,就是不宜走太长的路而已,回来后,她一边喝牛奶,一边高歌我只在乎你。 秦州雨背对她静静听着,九九的声音空灵婉转,很是动听,她听她唱歌,感觉像被一双温柔的手抚摸着,很是舒适。 没多久,严寻又来了,那张脸仍然那么妖冶魅惑,他给九九带了些精致的糕点,拿在手上晃着,“亲妹,你看我给你带了些什么?” 九九看也没看,继续把头埋在歌谱中,聚精会神地看着,“谢谢你的东西了,多少钱,我还你吧。” 严寻脸色一凝,“亲妹,你怎么了?我们都谁跟谁了,你怎么还跟亲哥客气呀?” 严寻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难道昨晚的电话那个人跟九九讲了什么? 九九看了眼还在睡觉秦州雨,放下手中的歌谱,开门见山道:“我觉得我们还是别认什么哥哥妹妹的,我昨晚想了下,这样不好,以后还是跟之前一样吧,自由自在。” 跟之前一样?那就是不做朋友了?严寻一愣,“亲妹,你怎么了?是不是你男朋友不让你跟我玩?他跟你说什么了?” 严寻往前走了一步,拉住九九的手,被九九用力甩开了。 他脸色一冷,站在九九身前一言不发。 “不是的,是我不想跟你玩了,咱们不是一路人,做朋友也没意思。” “怎么没意思了?昨晚我还跟你分享了我喜欢的女孩,你还说咱们慢慢追,来日方长,今天怎么就变脸了?”严寻也不知道怎么了,她都说没意思了,自己就该潇洒离开的,为什么还要留在这里咄咄逼人,都不像他自己了,这样不是自找耻辱么? 他以为他说几句重话,萧九九总会心软,岂料她面无表情,看都不看他一眼,“我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你还听不懂么?我不想跟你做朋友了,如果你还有自尊,你应该离开。” “亲妹,我心里已经认定你是我的亲妹了,一辈子都不会改变,我不知道你怎么说变就变了。”严寻一脸无辜,那颗泪痣因为疑惑而变得妖娆,他从钱包中取出一道护身符,“我今天早上还去志莲净苑给你求了一道平安符,就算你不想跟我做朋友了,也收下这个吧,保平安的。” “不用了,如果你真的拿我当妹妹,那就尊重我的决定吧。” “嗯,如果我尊重你的决定,你可以也尊重我一次么?这道符是我特意为你求的,还上了长寿香,填的是你的名字,我留着也没有用,你拿着吧,就当护身符了。” 九九心里叹了口气,既然说了要隔断他,就不要在心软了,她把严寻递过来的护身符推了回去,“对不起,这东西我真的不要,如果你觉得不知道怎么办,那就丢掉吧。” “丢掉?”严寻表情受伤,他从来没被人这样狠心的拒绝过,就算不跟他做朋友,也没必要这么绝情吧?这句话,就像把他的情意随意地丢进垃圾桶里,他的眼珠暗了暗,有些无措。 这一刻,他竟然不知道怎么办,萧九九好像被铜墙铁壁包围了起来,他靠近不了她了,追过那么多女孩,第一次被人用这种近乎侮辱他的态度拒绝,他心里难受,沉甸甸的的,很是压抑。 “没错,如果你用不上,就丢掉吧,给我也没用,我不信这些的。”九九不想在跟他拖泥带水了,低头看着手中的曲谱,“我要说的就这么多,我要忙了,你随意吧。” 严寻嘴张了张,却说不出什么。 他慢慢走到门口,回头望了九九一眼,眼中隐着痛苦的神采,“九九,我不是一个喜欢勉强别人的人,你不喜欢,我不会勉强你的,你想做陌生人,那我们就做陌生人吧,昨天打扰你了,我在这里跟你说一声抱歉,下次见面,我不会在跟你打招呼了,你不用刻意躲着我,也不用拘谨,我不会造成你的困扰的。” 九九没回话。 “不过我之前帮你拍的那张照片被流传出去了,现在帖在学校的公告栏上,很多人都看好你,如果你有兴趣,来竞选下一届的校花吧,最后希望你以后可以幸福,衷心祝福你。” 严寻说完就离开了,身影带着无尽的遗憾。 秦州雨从床上坐了起来,“校花,哇,九九,你好厉害,居然要参加校花竞选了。” 九九一脸无奈,“谁说我要参加了?还有,你居然没睡着?你听了多久?” “呃……”秦州雨尴尬吐舌,“从你和兰仲文讲电话的时候吧,哎呀,不要说这个啦,说说校花的话题,九九,哪个女孩不想当公主啊?你去参加吧,我看好你。” “不想去。”虽然她自己心里是雀雀欲试的,但是她知道兰仲文一定不喜欢她参加这种竞选,她还是别拿两人的感情去挑战这种可有可无的竞选了,反正她都是有未婚夫的人了,不需要通过这个竞选去吸引男生来追求她。 ------题外话------ 下面要去台湾咯,据说序序已经跨越好几个城市了,你们说,九九要去参加校花竞选不?宝贝们给我留言哈,让我知道大家喜欢校花情结不。 正文 第十二章 葬礼 1987年,台湾破除了30多年的戒严禁令,开放大陆探亲,很多人回到大陆,哭得一塌糊涂。 这时期的台湾多是圆拱门灰瓦尖顶房,楼身上全是玻璃窗,每一层至少有8个窗户,上下各两行,看起来颇为洋气。 大街宽敞,一眼望去,全是竖向广告牌,挂得非常显眼。 88年,四大经济特区正在试验起飞,完整的工业体系建立起来,庞大的市场被拉动,能力惊人。 四大特区被小平爷爷一点,经济比国内其他城市要富裕得多,早早废除统一工资,人均工资达到了500元以上,而依靠金融和外贸拉动的港澳台正在腾飞,整体比大陆卓越风光。 九九和兰仲文背着包坐在计程车里,此次飞行80分钟,九九在飞机上看书看累了,现在没有精神,靠在兰仲文肩上睡觉。 兰仲文看着车外不断倒退的风景,没什么表情。 就快要见到自己的外公了,兰仲文不知道是什么心情,只觉自己的心像一艘被洞穿一个大窟窿的船,不断往里灌着水,他想去忽视的,却掩饰不了那种坐立不安的感觉。 当年父亲来台湾谈火车业务,他跟着一起来,中途他天真的跑出来找妈妈,他还记得,那时台湾戒严禁令,街上都是官兵巡逻。 经过一处拐角,兰仲文的手不觉抚上心脏处,平静的容颜下,隐着一丝微不可见的恐惧。 他的手指微微蜷着,很是拘谨,睡梦中的九九感到自己的手被人紧紧握着,她的睫毛抖了抖,睁开眼,就见兰仲文表情一片惘然。 九九吓了一跳,小手叠放在他抚着心脏的手上,“兰花儿,你怎么了?怎么捂着心脏?是不是心脏疼吗?” 兰仲文轻轻摇头,“没有,只是想起那年的事情,心里有些难受。” 是了,满怀期待的他以为可以见到母亲,却在母亲的无情拒绝后,胸膛被子弹洞穿,要不是子弹偏离了心脏一点点,或许就没有今日的兰仲文了。 九九靠在他怀里,抚着他的伤口轮廓,心疼道:“不难受了,我在你身边呢,我陪着你。” 兰仲文轻轻点头,笑容苍白。 九九心里担忧,双手拢紧,环抱住他,“你母亲葬礼是什么时候?我可以参加么?” “可以的,就在明天。”兰仲文伸手回抱住她,语气毫无起伏,“我们就是去参加一下形式吧,其他都用不上我们的。” 身为亲生儿子,到了最后也没能见到她最后一面以及遗体,只能出席葬礼,这是多么讽刺的事情啊? 但是讽刺归讽刺,有些事情还是要去面对的,兰仲文之所以会来参加葬礼,就是为了打开心里的结,至少他要知道,母亲为什么要抛弃他。 叶老爷子住在美丽岛高雄,面临海峡,环境静谧优美,很适合养老,计程车司机把九九和兰仲文送到目的地,阳光有些大,九九伸手挡住照得她眼前发黑的毒辣阳光。 远处,叶宅隐在十几颗参天棕榈树后面,颇像缅甸的宫殿,圆顶白瓦,门前竖着四根大柱子,雕龙刻凤,巍峨壮观。 九九第一次见到这种白色宫殿型建筑,觉得新奇,睁着黑白分明的大眼左右瞧着,兰仲文叫她在遮阴的树下等着,自己走上去对门口的兵讲了几句什么,那个兵就进去通报了。 “真漂亮。”九九见兰仲文回来,不禁感慨广阔的天地,蓝的天,绿的树,红的花,白的瓦,还能从静谧的空气中,闻到海浪的涌动声,这里离海应该很近。 兰仲文莞尔,“我也是第一次来,不过确实挺漂亮的,前面是海,到时候我带你去玩玩不?” “好啊。”虽然广州也有海,但是台湾的海是台湾的海,她还想见见这边的海是怎么样呢。 不一会,那个兵从门内跑出来,客气热情地对兰仲文说,“少爷您进去吧,老爷子在前院等着你。” “好。”兰仲文这样说,面容高贵。 两人结伴走进叶宅,远处的亭子里,一位年约五十岁的男子坐在八仙椅上,他穿着中山服,光头,八字胡,坐姿四平八稳,双手交叠握在身前的拐杖上。 此人就是叶老爷子,他今年已经68岁了,但因为常年锻炼造就了一个好体魄,又因为注意仪表,剃光了头,染黑了胡子,看起来就像个50岁的健壮男子。 叶老爷子闭着眼,气度矍铄沉稳,听见由远至近的脚步声,他慢慢睁开眼,一股睥睨天下的官威油然而生。 九九楞了下,兰仲文长得不像妈妈,却长得像叶老爷子,一样的高大,雍容华贵,也许这就是人说的隔代遗传吧。 九九呆呆地看着叶老爷子,两人其神其形酷似,九九想,兰仲文老了后,是不是就长这个样?那还是挺有气质的啊。 “你就是雅雅的孩子?”叶老爷子的声音从远处传来,中气十足,就像一把钟锤,一敲,回荡出嗡的长鸣声,令人久久忘不去。 兰仲文站在原地不动,见到叶老爷子,他一眼就知道这个人是他外公,空气间流动着一股亲切的骨血相连气息,那么近,却又那么远。 此刻他应该走上去的,可是他的双脚却像被藤条束缚住了,寸步难行。 这不是原不原谅的问题,而是心与心的距离,兰仲文知道这人是他的外公,可常年的不来往,让心里的距离怎么拉也拉不近。 见兰仲文不动,叶老爷子冲他招手,“如果你是雅雅的孩子,你就过来,雅雅有几句话,要我告诉你。” 说到雅雅,叶老爷子的眼中有些闪烁,他就只有一个女儿,如今白发人送黑发人,个中滋味,只有夜深人静时,叶老爷子才会放下防备,低低哭泣。 兰仲文听出了叶老爷子声音中的颤抖,绕是他冷漠疏离,心也不禁一柔,快步走到叶老爷子面前。 叶老爷子冲他伸出满是老人斑的手,兰仲文的瞳孔变深,扶住他,他却没站起来,紧紧握住兰仲文的手,“孩子啊,不要恨雅雅,她不是不要你,而是有苦衷的。” 九九站在一旁,看见叶老爷子眼中闪着泪花,她不禁鼻子一酸,转过头抹掉眼泪。 白发人送黑发人,是要多坚强?才能忍着痛失骨血的刮心之痛坐在这里等待外孙归来? 九九不懂,毕竟她经历的事情太少,看着这重逢,她心里有酸楚,也有感动。 此生还能见到孙子,叶老爷子多少有点欣慰吧。 叶老爷子握着兰仲文的手,久久都说不出话,他低着头眨掉眼中的酸楚,才慢慢道:“怪只怪这30年的严禁啊,当年你打电话给雅雅,她并不在台湾的。” 兰仲文和九九俱是一楞,不是说她在台湾打拼吗?怎么又不在了? “有些话我怕我不讲,以后就没机会了,当年是我接的电话,是我告诉你她不愿见你,让你回去的。” 世间的悲欢离合一件接着一件,还好这个孩子没事,不然今日的叶老,要如何面对自己死去的女儿,还有如何面对半条腿已经伸进棺材的自己? 叶老爷子表情哀恸,似回想起了过去艰难的日子,眼神有些飘忽,“我就雅雅这么一个女儿,被兰睿骗去,我不甘心呐,当年战乱,我身为将中之重叶将军,被逼进台湾,怕连累家人,不得已下,抛下雅雅,让她随部队长大,中途我托人联系上她,那时候她已经嫁给你父亲了,产下你后,雅雅的身子有问题,是……宫颈癌。” 叶老爷子说到这里,心痛地闭着眼睛,想尽量让自己的情绪稳定一点,“你父亲以为雅雅私生活混乱,两人吵了起来,雅雅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当年有严禁,雅雅是回不了台湾的,我托人给雅雅送了点钱,她手术后,整个子宫都切除了,在无生育能力,那段时间,没人亲人在身边,台湾严禁,她又傲,不肯回兰家去,过得很压抑,后来,她告诉我,她要去云南山区做支教,那是多穷的地方啊,我极力反对,她不听我的,坚持去了山区,你不知道,当时我有多恨兰睿,我离不开台湾,去不了大陆,阻止不住雅雅。” “我恨你父亲,可是我又恨我自己,若是当年我带上她,今日的雅雅,不必死在泥石流里,孤苦无依。” 什么?! 兰仲文的母亲死在泥石流里? 九九内心震惊。 叶老爷子捂住自己的心脏,轻轻摇头,“这就是报应吧,我抛弃雅雅的报应啊,雅雅这一走,就是二十几年,孩子啊。” “是我对不起你,因为我恨兰睿,所以我才那么伤害你。”他老泪纵横,紧紧握着兰仲文的手,就像是抓住生命里最后一刻稻草,“你母亲没有抛弃你,她是没有能力带着你,当年生活有多么艰苦你应该是知道的,她为了救一个孩子,最后一刻将那个孩子推出了泥石流中,牺牲了自己。” 兰仲文呆呆站在老爷子身前,仿佛被风化。 他心里恨了这么多年的理由,突然一下子崩塌了,他不知道该喜还是该悲,他的母亲,并不是抛弃他,而是无能力抚养他。 她不是为了去享福而抛弃他,她明明可以过着无忧无虑的富贵太太生活,却选择了去贫苦山区做支教。 父亲,虽然对不起她,但应该是很喜欢她的,如果她肯稍微低头,父亲一定会原谅她的,只是她太傲了,认为不是她的错,于是选择了老死不相往来,要用一辈子的离开,换父亲的终身悔恨。 你来,我把自己全部交给你。 你走,我当你从来没出现过。 母亲便是这样一个倔强的女子。 这一刻,兰仲文心中的海潮翻滚,他发誓,他绝对不会步父亲后尘,他会一辈子对九九好,只爱她一个人,令她一辈子快乐无忧。 叶老爷子泪光闪烁,慢慢从怀中取出一个银镯和一张照片,照片中的女子盘着两条辫子,眉目弯弯,清瘦秀丽,皮肤因为常年日晒雨淋变得黝黑发亮,却不丑陋,她的眼睛亮如星辰,可以感受到,她在山中的日子是快乐的。 也许比她在兰宅的时候还要快乐百倍,兰宅那张照片里,她虽穿金戴银,却如失了灵魂般,典雅空茫。 而这张照片,看得出她的生活过得很艰苦,却简单快乐,眼珠深处的光亮可比日月星光,给贫苦孩子传授知识,她过得快乐,同样,为救孩童而死,她死如泰山。 “这是雅雅唯一留下来的东西了,我想她更愿意把这两样东西留给你。”叶老爷子把照片和银镯放到兰仲文手上,银镯只是一只普通的苗银镯子,却是他母亲最贵重的东西了,死时这只银镯带在她手上,还残留着些许红色泥土,苗银弯弯曲曲的,泥土钻了进去,就很难弄出来。 兰仲文仔细看着那只银镯,很小的一个,可想而知,她当时有多瘦,兰仲文心间发酸,惹红了眼眶。 自从得知这件事后,兰仲文已经把自己关在房里几个小时了,九九担心他,不敢乱走,坐在他房门外守着他。 心病还须心药医,这个心结还是要靠兰仲文自己去打开,也好,总比永远恨着他母亲好,这么伟大的女人,不应该染上仇恨。 九九面朝院外坐着,叶老爷子去休息了,她无所事事,坐兰仲文房门外打瞌睡,夜间蚊子多了,一直叮着她的脚,九九不住拍着自己的脚,神情烦躁,蚊子太多了,怎么赶都没用。 她干脆开始抖腿,这样蚊子就不会咬她了,也能让她精神好一点,又坚持了一会,最终耐心耗光,她打开了兰仲文的房门跑进去,快速关门,隔断了房间外的蚊子。 房间内。 少年坐在梨木椅上,正低头看着那个银镯,不知道在想什么。 九九不敢打扰他,随便找了张凳子坐下,靠在桌上发呆。 “九九,你过来。”半响,兰仲文冲她招手。 九九抿了抿唇,努力绽开一个安抚他的笑容走过去,少年牵起她的手,将银镯在她手上比了比,“这个镯子你能带吗?” “我看看。”九九拿着他的银镯在手上试了试,她骨头软,银镯一下就穿过她的手窜到手腕处了,“可以,带上了。” 她的晃了晃手中的银镯,给兰仲文看。 兰仲文看了那个银镯许久,见她要脱下来,才伸手拦住她,“不用拿下来了,九九,这个银镯送你了,我是男孩子,带不上。” “啊?我怎么可以要这个,这是你母亲留给你的遗物啊。”九九不要,快速取下,被兰仲文按住手。 他的声音闷闷地,靠在她肚子上,“没事的,九九,手镯我也用不上,就给媳妇带着吧。” 这时候他还有心情开玩笑? 是怕她担心他吗? 这个体贴的少年啊,九九心中一软,从高处往下俯视着他,他的瞳孔颜色很深,像一个无底深渊,九九伸手摸了摸他的脸庞,柔声道:“你终于肯说话了,今天一整天都沉着脸,吓死了我了。” “没有呢,只是那些事情的信息量太大,我需要时间消化,想开了就没什么了,九九,你刚才哪去了?”他的声音轻轻的,恍如呢喃。 九九知道他的心情还没恢复过来,想逗他开心,于是故作轻松的打哈哈,“没有啊,我一直在外面等你,蚊子好多,咬死我啦。” 兰仲文忍俊不禁,目光向下,看着她正在挠的小腿,掀起她的白色长裙,果然,小腿处都是大叮包,一个个,红红鼓鼓的。 他眉头一皱,点了她的鼻头一下,“傻九九,外面是院子,你怎么可以坐在那等?蚊虫那么多,不叮你才怪呢。” 这个时刻,他还有心思关心自己?九九心里感动,紧紧抱着他。 “我怕你难过呀,所以在屋外等你,你要是一有事,我就可以冲进来找你了。” “我能有什么事啊?我还有个媳妇要照顾,难道能还抛下你这个迷糊蛋自杀不成?”九九,就是他于世中,最后一点温暖了吧,因为她,再痛再苦的事,他都可以挺过去,因为他的九九还没长大,他还要带着九九徜徉在大千世界中,她才是他最放心不下的心病。 他的前18岁,都活在父母的苛刻和抛弃下,过得压抑仇恨,往后,他要为了自己而活,他要跟九九结婚,创建属于他们的家庭,继而延续小生命,让悲欢离合结束在他们的世界里,换来天伦之乐。 九九微窘,咬唇道:“我不是怕你自杀啊,我是怕你哭,那样我就可以进来安慰你了,可以把肩膀借给你,让你依靠。” 兰仲文眉眼温柔,“虽然我没有你想的那么脆弱,但是你想做的事,还真让我感动了。” 九九莞尔,“嗯,不难过就好了,我们都要好好的。” 他现在不恨母亲了,也不恨外公当初那样对他,毕竟他的女儿被人这么对待,若换了他,估计他会比外公还绝情。 今天下午,外公的一番话已洗去了他心中的怨念,相比之下,外公比他更可怜,外公可能有二十几年没见过自己的女儿了吧,虽然有电话联系,却一直见不到,想必是很想念的吧,他一定在等着见到自己女儿的那一天,岂料二十几年后,他只接过回了她毫无生气的遗体。 兰仲文的心底深处,似乎可以看到一个画面,外公一个花甲老人从台湾千里迢迢赶去云南山区接回母亲的遗体,那一刻,他一定是紧紧抱着母亲,眼含泪花,哽咽得不成声,“雅雅,爸爸带你回家。” 想到这,他的瞳孔变得很深很深,声音哽咽,“九九,我不恨她了,我原谅了她。” 这一刻,好像有人在九九心底深处哭泣,那么悲伤,连带着她的心也痛了起来。 这一刻,这个少年这样脆弱,九九把他紧紧抱在怀中,语气温柔得天地同色,“嗯,兰花儿,我们都不要难过了,开心点,我会永远陪着你。” 除了这句话,九九说不出任何其他安慰他的话,这个时刻,说什么都是苍白的,他是需要温暖,不需要什么安慰。 兰仲文蜷在自己怀里,就像一只受伤的小兽,贪恋着她的温暖。 九九心疼他,摸着他柔软的头发向他传递温暖的力量。 两人就这样相拥着,不知道过了多久,九九的肚子咕噜噜叫了起来,兰仲文从她臂弯间抬起头,眉目深深,却温柔,“你肚子饿了吗?” 九九点头,面色微红,这个时候居然犯饿,真是打死自己的心都有了。 “几点了?”兰仲文望了眼窗外的夜色,拿出自己的怀表打开,“都五点五十分了,走,去吃饭。” 他从床上翻身而起,已没了先前的颓然,牵着九九的手去主宅,九九的手在他掌心里,温了她的身,暖了她的心。 这样就好了,死者已矣,生者当如斯。 兰仲文牵着九九走进住宅的时候,叶老爷子正坐在沙发上,还是下午见到他的那个模样,双手握在拐杖上,闭着眼睛。 但他的脸色明显苍白,显然还没从痛失爱女的阴影中走出来。 厨房里正在做饭,炊烟袅袅。 兰仲文拉着九九信步过去,弯腰,轻轻在老爷子耳边唤了一声,“外公。” 叶老爷子突然睁眼,听见这声外公,他混沌的眼珠微微湿润,拍着兰仲文的手,温声道:“乖。” 兰仲文心疼这个坚强老人,又把九九叫到叶老爷子跟前,对他说,“外公,这是你孙媳妇,我们年底要订婚了。” 九九走上去,小心翼翼道:“外公。” 叶老爷子的视线落在九九手腕上,那是雅雅的手镯,他眼含泪花,欣慰点头,“好好好,都乖。” 叶老爷子笑了,于是九九和兰仲文也笑了,他问了他们一些问题,成绩啦,家人啦,在哪里上学啦,住在哪里啦,兰仲文一一回答,谦逊有礼。 老爷子听完,十分赞赏,“好好好,雅雅有子如此,也算不枉此生一行,不愧是我的叶凌的孙子,有我当年的风范。” 九九被逗乐了,和兰仲文坐在一起,听老爷子年轻时南征北战的故事,面露敬佩。 末了,老爷子看着他们双手交握,不禁感慨,“年轻就是好啊,仲文,你有打算毕业后过来台湾跟着我这个糟老头子过吗?” 兰仲文摇头,初见面时的尴尬已经消散了,听完叶老爷子年轻时的事迹,兰仲文打从心底里佩服他,同时也充满了满腔热血,他笑着说,“我已经决定,将来会到香港发展了。” “你不考虑来外公这边吗?我就你一个外孙,将来什么都可以留给你。” “不用了外公,我要靠我自己,想做什么,我已经想好了,我想凭自己的实力去证明自己。” 叶老爷子思忖片刻,点头,“那好吧,如果你需要外公,就给外公打个电话,我会无条件支持你的。” “好。” 九九坐在他身边,抬起头看他,他将来会来香港,来陪着她,可以说,他为自己付出太多了,无论做什么事情,他总是最早考虑她,然后才考虑自己。 九九心中温暖,千思万绪,化作在眼中。 她凝神看着他,爱意仿佛要汹涌而出,他给自己的感动,已不足以用词语形容,九九想,她要最虔诚的爱来报答他,一辈子,不离不弃。 晚饭时分,三人和乐融融,已死去的人是不可能复生的,人总要活下去,放下悲伤,努力生活。 老爷子的雅雅去世了,却为他换回一个孙子一个孙媳妇,相信雅雅在天之灵,也会欣慰的。 孙子这般优秀,孙媳妇又这般清灵可爱,他还有什么可强求呢?都已经是一只脚伸进棺材里的人了,想在多雅雅也是回不来了,还是保持心态,过好每一天吧。 吃完饭,老爷子的咳嗽病犯了,便在佣人的搀扶下对兰仲文说,“仲文,外公身体不太舒服,就先去吃药了,你们晚上可以在院子里散散步,但是要早点休息,明早是雅雅的葬礼,你们要准时来参加。” 兰仲文和九九同时点头,目送老态龙钟的老爷子离开。 “九九,你想去海边吗?” “现在去?” 兰仲文点头,“嗯,明天参加完葬礼就要回去了。” “那就现在去吧。” ------题外话------ 这章写得序序都哭了,叶老啊,好可怜 正文 第十三章 九九的心事 夜间的海白浪滔天,汹涌澎湃的潮水似雷霆万钧,又似万马奔腾,发出刷刷刷的声音。 九九和兰仲文走在沙滩上,天色已黑,看不清海水的颜色了,听着澎湃的海潮声,九九的心胸也似乎开阔了,海风吹去了心底里的哀愁,让人神清气爽。 九九兴奋地在沙滩上跑了几步,想脱鞋下海,被兰仲文制止了,“哎,九九,你的腿伤还没好,不能下海。” “没事,我是伤了筋骨,又没有伤口,不怕浸泡的,而且海水都是咸的,可以清理伤口呢。” “说了不行就是不行,晚上浪花那么大,等下摔倒了。” 九九噘嘴,“好不容易来一次,又不让我玩。” “夜间浪大,等以后夏天了,我带你去玩,现在回来。”兰仲文站在远处,面无表情,显然是不会妥协了。 九九只好鼓着嘴走过去。 兰仲文见她妥协了,眉眼一柔,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垫在沙子上让九九坐着,她穿的是裙子,如果不垫着布,等下沙子会跑进她裙子里去的。 兰仲文弯着腰铺衣服,九九也不知道怎么了,魔怔了一样,猛的朝他屁股一拍,吓了兰仲文好大一跳,他回过头,九九已经跑远了,站在不远处哈哈大笑。 海风把她的头发都吹乱了,兰仲文长腿一迈,三步并作两步就把她抓住,缚住双手揉进怀里,“居然还调戏我?” 他微微眯着眼,眼珠看起来魅惑危险。 九九吞了口口水,“没有啦,就是玩玩而已。” “玩玩而已?那怎么行?”兰仲文把头低下来,殷红如脂的唇逼近九九的唇,轻轻吐息,“你得赔偿我。” 暧昧的气息洒在九九脸上,九九小脸一红,不自然的扭到一边去。 “害羞了吗?”兰仲文逗她。 “没有。”九九气弱,给心虚的,她心跳得都快冲出胸膛了,惶惶的,很是难安。 “还说没有?脸都红了。”兰仲文见她别扭,声音放得更轻,慢慢移到她的唇角,落下一吻。 九九嘴角扬起一抹笑容,他的舌头趁机卷进她口中,这个夜里,他的吻激烈而霸道,追逐着九九的丁香小舌,疯狂索取温暖。 九九被他的用劲吓到了,想推开他,却被紧紧扣在怀中,他吻完了又吻,完全不给九九说话的机会。 不知道过了多久,九九的脸涨得红红的,拼命拍打着他的胸膛,被他的唇封住的话为:快放开,我不能呼吸了! 兰仲文放开她,睁开眼,瞳孔的颜色很深很深,蜷着一丝九九看不懂的热烈情绪。 他紧紧抱着她,声音暗哑,“真不想放过你。” 九九心里咯噔一声,好像知道了些什么,呆在他怀中,僵硬着身体不敢动。 兰仲文似笑非笑,温柔的摸着她的头发,“不要害怕,我说了会等到结婚以后的,只是今天被外公的话弄得有些惆怅,一时失去理智,不过,我会及时悬崖勒马的。” 九九被逗乐了,转身回抱住他,“嗯,你不要难过了,我会陪着你的。” “嗯,我不难过了,就是有点惆怅,等明天参加完葬礼,我又得回上海了。”想到又要分开,他的眼波暗了暗,“你要好好的,别让我担心,好吗?” 九九唔了一声,抬起小脑袋道:“要不,我跟你一起回上海吧?反正我的腿受伤了,请的十天假还有五天,加上星期六日,还有7天可以休息,我在学校也是呆着,不如跟你去上海转转,就当旅游了?” 兰仲文没说话,嗯,这个诱惑对他来说有点大。 想了下,兰仲文眼中荡出醉人的温柔,“你想来上海吗?” “想啊。”九九想也不想就说,“我很想到各个地方去转转,看看每个地方的风俗人情,开阔眼界。” 这个年代,若是不亲身闯南走北,根本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是怎么样的,不会知道北京的房子都是红墙碧瓦,不会知道台湾的房子都是尖顶拱门,不会知道广州的房子都是灰白骑楼,不会知道香港都是高楼大厦,还有更多更多的地方,应该是各种特色的,九九都没见识过。 她想,有朝一日,她一定要玩遍中国,走入世界,到所有美丽的地方去见上一见,充实视野。 “好啊,那明天我们直接飞上海,到了上海,我要锻炼你,我看你最近又懒惰了很多,以后每天早上跟我去晨运吧。” 九九脚下一个不稳,被兰仲文扶着了,她臭着脸说:“又锻炼,我的腿都受伤了啊。” “哼,别找借口了,你的腿好得差不多了,是该锻炼锻炼了,走走都是好的,不然你成天坐着,以前锻炼起来的强壮机能又要退化了,运动嘛,就是不能停的,停了又马上反弹,我可不想你跟以前一样脆弱,一淋雨就生病。” 九九苦着脸,兰仲文又说,“不止是跟我一起的时候才运动,你以后回香港了,也要每天都运动,等将来我们结婚了,一样要天天去晨运,至少40年内,这个规则不变。” 九九想死的心都有了。 气得说不出话,兰仲文见她闹小孩子脾气了,憋着笑哄她,“你不为了你自己着想,也要为了我们将来的宝宝着想知道吗?你想不想以后生个像我这么优秀的宝宝啊?想的话就要锻炼锻炼再锻炼。” 九九被唬得一愣一愣的,“锻炼锻炼再锻炼就可以生个像你这么优秀的宝宝?” 那也太容易了吧? “那倒不可能,宝宝百分之七十随母亲,到时候肯定和你一样傻。” “你才傻呢!”九九怒道。 兰仲文摸着下巴,故作疑惑道:“我傻吗?” “傻啊,非常傻。” “好吧,站着太累了,我们到那边坐坐吧。” “嗯。” 九九坐在兰仲文的外套上,头枕着他的腿,面朝他宛如贵族般的高贵的下巴,隐隐有胡渣冒了出来,九九伸手摸了摸,扎扎的,但是很舒服,她反复摩挲着,微笑,“你长胡子拉。” “早就长啦,男孩子不长才奇怪呢。” 九九还是笑,听着海潮声,眼珠亮得蛰人眼,“兰花儿,我们什么时候会结婚呀?” 等到什么时候,他们都可以永远在一起啦? 兰仲文唔了一声,“这个问题嘛,可能是大学毕业后吧,九九,你很想嫁给我吗?” “那必须的啊,身为女人,不想嫁给你的才不正常好吗?” 少年哈哈大笑,突然认真起来,“九九,你爱我吗?” 在爱情上,不是只有女人喜欢问你有多爱我,男人若碰上自己心爱的女人,一样喜欢天天问。当感情浓时,一句我爱你,可以换回一句脱口而出的我也爱你。而当感情淡时,一句我爱你,通常换回的是一句疑惑的,你怎么了? “爱。” 爱就要大声说出口,想他爱他,就要告诉他,不要靠猜,用猜来维持爱情,太儿戏,也太脆弱。 “九九,你有多爱我?” “多爱啊?”九九凝神想了下,“我对你的爱,就像吃饭一样。” “哈?吃饭?” “没错,饭虽然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东西,但是人每天必须要吃的,不然就会被饿死,就像空气一样,对!兰花儿,我对你的爱就像呼吸空气一样自然,可能是天天可以呼吸到空气,所以觉得很理所当然,但如果有天,呼吸不到空气了,我可能就要死掉了。” “肯定不会死掉,我也不允许你死。” “嗯啊,兰花儿,那你对我的感情呢?是怎么样的?” 兰仲文认真想了下,摸着她的脸,“九九,也许你是我的心脏吧。” “嗯?” “你已经住在我的心脏里了,所以你就是我的心脏了,是我的身体的一部分,九九,我本来只打算让你当我的胃,偶尔疼疼,但是不会致命,可是不知道怎么的,你就跑到我的心脏去了,其他器官去掉一个都不会导致死亡,可是心脏不一样,它没有了,人就死掉了,当然,人是不可能随随便便死掉的,是我的灵魂,会因此死掉。” 他把所有的爱都给了她,如果她离开他,他不会寻死,只是这样的爱,再不可能重来一次,此生,再不得复制出的深情。 九九,这个名字赋予了他新的灵魂,所以,这个名字就是他新的灵魂的命名,往后的日子,他都要为了她而努力,奋斗,给她美好的未来,家庭,生活,以及永恒的爱情。 爱情可以维持多久,他也不确定,但此生九九若不离开他,他便不弃,一辈子怜惜她,照顾她,把她当成媳妇爱也好,当成女儿宠也好,总之,他要一辈子跟她在一起。 九九静静听着,眼睛突然有些湿润,兰仲文摸到她眼角的泪水,一惊,“九九,你怎么哭了?” “没有,我是因为太开心了。”九九捂着自己发酸鼻头,“兰花儿,前天晚上,我们差点就分手了,一想到这个事,我就难过。” “傻瓜,我是不会同意分手的。” 九九鼻音重重的嗯了一声,“兰花儿,还好你哄我了,不然我们就要失去彼此了。” 兰仲文微笑,“我们是不会分手的,九九,因为争吵分手的分手都不算分手,吵得越凶,证明越爱,因为太爱了,所以容不得对象一点忽视,九九,如果你跟别的男生出去,我一点也不生气,那才应该分手。” 九九没说话,吸了吸鼻子。 兰仲文把头靠在她额头上,打趣道:“还有,我才不会跟你分手,好不容易把你喂胖了,养大了,就分手,那我不是白白替别人养媳妇了吗?我又不傻。” 九九破涕为笑,“你不傻才怪,你傻得要命。” “哪里傻?你指出来,五分钟指不出来就吻一下,十分钟指不出来就吻两下,以此类推,现在计时开始。” “你你你!” 九九惊得弹起身体,被他按回身上,温柔的吻落在她唇上,“时间到了。” “哪里到了?还没一分钟呢。” “我说了是中国时间没?我说的是兰仲文的时间,已经超过一个小时了,要吻二十下。” “不要啊喂喂喂你赖皮……”剩下的话消弭进这个深情绵长的吻里。 二日。 天刚蒙蒙亮,就下起细雨,像银针一样,将整个叶宅罩住,萧索得令人惆怅。 今日是叶雅的葬礼。 兰仲文身穿黑衣,手捧叶雅的遗照,站在队伍的最前端,九九站在他身边,同样的黑衣,手捧鲜花,长得看不见尽头出殡队伍跟在他们身后,缓慢游行。 队伍最前端是请回来的哭丧员,他们穿着白色的孝衣,每走一段路,就会跳一阵法,在跪下哭十来分钟。 叶老爷子腿脚不方便,将在山上等着他们。 路上全是观礼的人,望着队伍里手捧遗照和鲜花的少年少女,纷纷露出了惊艳之色。 这两个孩子长得太招眼了,站在一起,就像粉雕玉琢的金童玉女,路上纷纷攒动人头,一个劲的欣赏着他们两,忘了这是一场葬礼。 队伍走走停停,洒得满街都是纸钱,这是叶老吩咐的,生前见不到自己女儿风光出嫁,死后不能让她继续窝囊下去,叶老为叶雅举办了一场盛世葬礼,但凡台湾有头有脸的人物,都被他请来了。 看着满街纸钱,兰仲文的心也跟着惆怅起来,毕竟是他的亲生母亲,放下仇恨后,他也是个普通的男孩,渴望母亲的爱,可惜爱没有得到,人已经过世。 亡国不可复存,死者不可复生,既然事情来了,就要坦然接受,一味的活在难过中,只会令自己颓废落魄,一蹶不振。 这不是他的作风,好好活下去,才是对逝去的人的尊重,尽管对这个母亲并不亲近,但他想,她一定也是希望他坚强活下去的。 上土的时候,兰仲文将手中的康乃馨扔在棺材上,心里默念:我原谅你了,妈,你安息吧。 九九排在他身后,看见他返身回来的时候,嘴角挂着抹释然的笑容,来台湾是对的,他终于解开了一个心结。 九九心情大好,走上前,把手中的康乃馨扔进未封土的棺材上,她斟酌了下,小心翼翼道:我也可以喊你妈吗?你不回答,我就喊了哈,妈,我和兰花儿年底就要订婚了,你开心吗?我会好好跟他在一起的,你放心吧。 洒完花,好像完成了一件心愿,兰仲文和九九同撑一把雨伞,看着泥土一瓢瓢洒在棺材上,直到全部填满,夷为平地。 叶老双手负在身后,由秘书撑着伞,他看着泥土一瓢瓢淹没了自己女儿的棺材,表情平静:雅雅,爸就送你到这里了,一生没能为你做些什么,在这里跟你说一声抱歉,你也不要担心我,我身体很好,会好好活下去的。 这一天,雨一直没有停,整个天地都陷进了一片寂寥中,兰仲文在房里收拾衣服,见九九窝在自己床头不动,疑惑问她,“还不去收拾东西吗?晚上八点就要离开台湾了。” 九九沉吟,“你不觉得外公很可怜吗?他一个人在台湾,孤苦无依的。” 一想到他那张跟兰仲文酷似的脸,九九就心疼得不得了。 “外公吗?”兰仲文神情淡淡的,“他昨天告诉我,他决定要返回广州探亲了,那边有很多亲人,他说他大概要回去住一两年,还有外婆,他现在长居台湾了,要把外婆的骨灰请回台湾来,跟母亲合葬。” 说完叹了口气,“这样也好,外公回了广州,有个照应,以后我们放假回广州了,也能去看看他。” 九九点头,“好吧。” “你快去收拾东西吧,外公说不想送我们,他不想看见别离,会流眼泪的,叫我们先回去,等回了广州,再去看他。” “那不是要寒假的时候才能见到了?” “嗯,到时候我们订婚,老人家也能高兴高兴。” 九九吐出口浊气,“那好吧,我去收拾东西了,你找我。” “好。” 离开叶宅前,兰仲文回头看了眼,重重棕桐树后,他的目光似乎越过了主宅的墙壁,落在那个双手握着拐杖,闭着眼的矍铄老人。 他在心里轻轻道:外公,你要保重。 说完与九九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叶宅。 台湾飞往上海的行程需要110分钟,期间,飞机误机,晚到2个小时,等他们登机已经是晚上10点了。 机长浑厚的声音至广播讲机里传来,“各位旅客,由于飞机误点,我们将在凌晨三十分登陆上海国际虹桥机场,祝各位旅客旅程愉快。” 中英双语各重复两次,接着空姐开始派发飞机餐了,人群起了一阵不小的骚动,有有点不满。 空调有点大,九九抚着自己发凉的手臂问兰仲文,“飞机又延误了吗?” “嗯是呢,晚到二十分钟。” 九九无奈,“怎么老误点啊,感觉十次里面有八次误点,你之前来香港会不会经常误点?” 兰仲文点头,“很正常啊,因为他们自己也不知道会误点,只算出了飞行行程,有时候会碰到维修的问题。” “这样啊。”九九似懂非懂的点头,打了个抖,“好冷啊。” 兰仲文握住她的手,刚好空姐走到他们面前来了,带着隔热手套派发飞机餐,“您好,请用饭,小心烫。” 兰仲文接过飞机餐,对空姐用英文说,“你好,请拿一条毛毯来。” 空姐抬头,见到说话之人竟是个帅得让人喷鼻血的帅哥,她面色微微一红,娇羞道:“好的,请稍等。” 飞机餐嘛,九九一看到这个眼睛就亮了,特别好吃,她伸手掀开腊味饭的锡盖,被迎面而来的热气熏了下,烫得她急忙缩回手捏在耳朵上。 兰仲文看得好笑,用纸巾裹着自己的手帮她拆开锡纸的包装,“你别看这个锡纸好像是冷的,这些饭都是刚从烤箱中拿出来的,很烫的,吃的时候要小心哈,慢点。” “噢。”九九应答一声,她就奇了怪了,之前吃的那个是冷的,今天这个怎么是热的了?真搞不懂航空公司的心思。 饭吃到一半,空姐给兰仲文送毛毯来了,她双手把毛毯奉上,红霞满脸,娇艳欲滴,“您好先生,这是您要的毛毯。” “谢谢。”兰仲文接过她的毛毯,递给九九,“你等下吃完盖着睡,就不会那么冷了。” 九九心中温暖,重重嗯了一声。 兰仲文看九九喜欢吃腊肉,把自己锡盒中的腊肉都挑给她吃,她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兰仲文也笑,九九高兴,他就高兴。 吃完饭九九睡着了,靠在兰仲文肩上,轮廓安谧。 兰仲文静静看着她,内心柔软。 飞行过程中,飞机遇到了强电流,机身一颤一颤的,把睡梦中的九九给吓醒了,九九感到飞机在盘旋,一会倾斜,一会直走,她本来就有点恐高,坐在飞机上,吓得双腿发软。 兰仲文见状,拆了巧克力给她吃,“吃点东西,不要紧张,只是遇到电流了,没事的。” 九九还是坐立不安,握着巧克力不敢吃,“真的没事吗?” 这话一说完,飞机又猛然颤了一下,把所有睡梦中的旅客都吓醒了,所有人开始翻手表,纷纷抱怨道,“什么情况?不是说十二点半登陆吗?现在都一点了?” “飞机遇到电流了,无法登陆啊。”另一个旅客回他。 “怎么回事啊?” “我也不知道啊。” 众说纷纭,吵得机舱内惶惶难安,空姐出来安抚旅客,旅客不满,开始发脾气了,“到底什么时候能登陆你给我个准确时间?本来说好10点到上海了,现在都他妈1点了,五个小时了,我还得在天上呆多久?” 空姐无可奈何,一直解释,歉意的说,“请不要着急,飞机马上就要登陆了。” “马上是什么时候?” 空姐支支吾吾,“请稍安勿躁,飞机马上就要登陆了,请各位旅客戴好安全带,保持安静。” 就这样一直吵了30来分钟,九九惶恐难安,紧紧握着兰仲文的手。 那个吵闹的旅客就坐在九九他们对面,兰仲文看得烦了,沉声指责道:“延误都已经延误了,你吵闹就有用吗?” “这不是耽误我时间么?” “命重要还是时间重要?都已经这样了,也不在乎那几分钟了。” 旁边的声音突然消了下去,本来兰仲文是不会管这种闲事的,但是他一直讲,弄得九九不安,他的心情就不好。 空姐感激地看了兰仲文一眼,与此同时,机长的声音终于再度响起了,“各位旅客,由于飞机遇到电流,本次航班将会延误,将在一点四十分登陆上海国际虹桥机场,祝各位旅客……” 刚才那位在吵闹的旅客看了下手表,“一点四十分,那不就是现在吗?” 空姐松了一口气,“请各位旅客打开遮阳板,检查安全带,飞机即将登陆……” 由于遇到电流,飞机在空中盘旋了三圈,伴随一股刺耳的咯咯咯声,飞机快速滑向地面,停在空旷的停机场上。 凌晨2点的上海寒风刺骨,九九一落地,赶紧缩进兰仲文怀里,困倦加上寒意让她的头昏昏沉沉的,不停打着哈欠,双目涣散,兰仲文把外套裹在她身上,站在计程车道拦车。 等车开到兰仲文学校门口,已经是四点了,兰仲文不敢让九九一个人在外面过夜,于是跟她一起去了酒店,那天晚上,两个人都累惨了,相拥在床上,沉沉睡了一夜。 九九一直睡到第二天下午三点,昏昏沉沉中,感到有人打开了房门,一个虚影一直在她眼前晃来晃去的,她掀起眼缝看着,不想睁眼。 “九九,起来了。”少年拍着九九的脸,她翻了个身,继续睡。 “小懒猪,快起来了。”兰仲文嘴角温柔,见九九缩到被子深处,打算屏蔽他。 兰仲文又好笑又好气,把手伸进被子里挠她的脚丫子。 脚丫子被兰仲文抓在手里挠着,九九皱着脸,用力踢了他一脚,“别挠了,我要睡觉啊。” “快点起来了,我是趁着吃饭时间出来的,等下又要回去上课了。” 九九吧唧吧唧嘴,咕哝,“不要,困死了。” “快起来了,在睡下去晚上就睡不着了,快点,小懒虫,已经三点多了。”兰仲文笑眼濯濯,隔着被子拍了拍她的小屁股,九九一愣,霍然睁开眼睛。 这个动作。 她脑袋一懵,闹了个大红脸,“你干嘛拍我屁股?” “我不知道啊,我乱拍的,也不知道你的屁股在哪里。”兰仲文又哄了她半天,她还是不肯起来。 兰仲文最近发现,九九有秘密了,以前她都不这么别扭的,最近常常动不动就躲躲闪闪的不搭理他,嗯,一定有问题。 “九九。”兰仲压低脑袋,与她眼对着眼,鼻对着鼻,柔声诱哄道:“你最近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 九九不肯睁眼,别过脑袋,“没有啊,我能有什么秘密瞒着你。” 兰仲文细细观察她,她的脸又红了,兰仲文觉得有趣,又凑近了一点,“肯定有,你有什么事瞒着我啊?快告诉我。” “真的没有。”九九不耐烦,挥开他的脑袋,“你不要靠我那么近啦。” “为什么不能靠近?”兰仲文笑意促狭,“你到底有什么心事,快说,不然我要亲你了。” “不要!”九九把被子蒙在头上,“不要过来。” “好啦,你不说就算了,快点起来吃饭吧,不然等下就冷了,我马上要回去上课。” 九九只好爬起来,头发乱得像个鸡窝,接过兰仲文手里的饭,揉揉眼睛,打算开吃。 兰仲文的洁癖犯了,嫌弃地看着她,“你刷牙了?” 九九懵了两秒,翻开被子跑到洗手间去了。 兰仲文哈哈大笑。 不一会,她又呆头呆脑地出来了,一看就是还没从睡梦中清醒过来,兰仲文把筷子递给她,她睡眼朦胧地吃着。 “还没清醒过来?” 九九无力摇了摇头,“上海好冷啊,我头好晕。” “怎么了?”兰仲文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又摸了摸自己额头,“体温挺正常的,应该是昨晚太晚睡,犯晕了。” 九九点了点头,开始吃饭,兰仲文看她会吃东西了,就是脑袋清醒过来了,于是也吃了起来,没一会,九九把汤匙伸进自己的饭里,兰仲文抬头,就见九九一脸谄媚,“我的是鸡肉的,你的是牛肉的,我想吃牛肉的。” 兰仲文无奈摇头,把自己的饭换给九九,她终于高兴了,笑得两颗眼珠亮亮的,很是晃眼。 兰仲呆呆看了她好一会,她又躲闪着把视线移开了,兰仲文疑惑,“九九,你干嘛移开视线?你最近怎么了?到底有什么心事瞒着我?”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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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算爱的,但是呢,感情其实是分好几个层次的,初始可能有心动,好感,但这些只是一个很短的瞬间,很可能因为对方做得不好,那种怦然心动就会消失了,相反,对方做的越来越好,那么你心里的爱就会持续升华,达到喜欢,很喜欢,非常喜欢,爱,然后很爱,非常爱,最终与你的灵魂结合,成为你的心灵伴侣。” 九九静静听着,觉得他说得非常有道理,于是她认真想了下,又问,“那我现在是只是爱你?还要在经历很爱和非常爱才能升华为最爱?” “理论上是这样没错。” 九九不认同,“我觉得你现在就是我最喜欢的人了。” 没有之一,除了家人,她最爱的人就是兰仲文。 兰仲文嘴角微翘,把九九的手包进自己掌心里,温柔得山水同色,“九九,你知道我为什么很放心你吗?” 九九朝他丢去一个为什么的表情,等待下文。 “九九,我这样说吧,其实你就是那种外热内冷的性格,看似很容易相信别人,可是你的内心很没有安全感,很难真正放下防备去信任一个人。” 九九点头,“是的,我看起来好像跟谁都很好,但是很难去信任对方。” 也许初三那年,全校师生把她的心寒透了,从此,她总要为自己留点后路,她怕有一天兰花儿会离开,然后她就活不下下去,她恐惧那天的到来的,所以她想认识新朋友,只有这样,她才能不让自己那么恐惧。 断了一切后路去爱一个人,真的很难。 “九九,我暂时只是你最喜欢的人而已,但是同时,我知道你跟我是一类人,你对感情看得很淡漠,这是我对你最放心的地方,也许别人对你百般爱护,你不一定会还上一分。” 九九没有说话,这一天,兰仲文说的话句句戳中她的心声,如果说,以前他只是了解她的性格,脾气。那么今天,九九要说,他了解她的灵魂,她的一切。 “九九,其实我们相互吸引对方的,并不是因为我们性格不同,互补才相吸的,之所以我会喜欢上你,选你,是因为我早早就知道,你对爱很寡淡,寡淡到我惊讶,这么多年,我对你怎么样你一定知道,若是旁人像我这样,早要心灰意冷,有时候我觉得好像只有我一个人在努力,你好像感受不到一样,但是今天,我特别感动,你知道为什么吗?” “嗯?” “因为我到这一刻终于明白了,你不是不爱我,而是你天性淡泊,对爱看得很轻,也许这跟你对人的信任度有关,你可以很容易跟人亲近,但却一直无法做到把自己交出去,所以,我觉得你可以做到信任我,爱我,真的很不容易,我觉得,我很成功。” 这些话,就像一道解密令,输入九九心里,打开了她心中的大门,原来是这样么,她对爱看得太淡泊了。 想起当初,她虽然可以很快跟蔚北北,杨宁,严寻很快的亲密起来,可是说狠话的时候,她又毫不含糊,对于会不会伤害到他们的问题,她从来不会考虑,也许就是因为自己感受不到那些痛苦,所以觉得大家都是一样的吧。 兰仲文,在自己心里是例外的吧,也许起初她只是信任他,依赖他,喜欢他,却没能达到爱的境界,所以有时候可以不顾他的感受,闹脾气就闹脾气,任性就任性。 想到这,她猛然抬眼,“兰花儿,那我什么时候才会真正爱上你?那种离不开你的爱?” 现在,她是茫然的,他对她这么好,她想报答他,爱他,无论给他什么,只要她有,她都愿意给他。 兰仲文昧住眼珠,眼波深深,像个封顶千年的幽暗古井。 他在思考,半响,他柔了脸部的冰冷线条说:“九九,你不用这么着急的,时机到了,你心中的爱自然会升华的,感情只有经历过争吵,冷淡,倦怠,乏味之后,才可以看出是不是真的离不开对方,如果我们经历完这一切,我们还在一起,那就再也没有人可以拆散我们了。” 九九突然觉得恐惧,争吵已经是很可怕的存在了,每次争吵,她都觉得心痛得要窒息,那种除心剔骨的痛,让人不住流泪,尽管心里一直告诉自己不要哭,却还是忍不住,压抑而痛苦。 结果这种痛苦还只是第一层,还要经历冷淡,倦怠,乏味之后,才能算的上真正爱着彼此?那些感情又是怎么样的?她好奇,拉住兰仲文的衣角问:“我们会经历你所说的那一切吗?我们会冷淡彼此?倦怠彼此?乏味彼此?” “会的,九九,等你心里对我的爱升华到最爱,就会开始像我一样,患得患失了,那个时候你会经常质疑我的爱,可能是最爱了,所以很难超远下一个境界,而其实,下一个境界很简单,就是陪伴,但陪伴又很难办到,需要忍受孤独和苦闷,守住自己的心,时常感到寂寞,于是感情趋向冷淡。” 九九不答反问,“那你现在对我,是那个境界?” “我对你吧,可能是我本身知道下面会经历什么,所以我就从患得患失中一下跳到了最后的一个境界,那就是爱,无论你是什么样的,我爱你的一切,无论你会经历什么,我都会在你身边,给你力量,带你离开黑暗。” 真正是爱必须与时俱进,每天比每天更爱一点,方能达到至爱,在化为血骨。 九九对他来说,已经不止是他爱的女人了,她还是自己的亲人,一辈子不离不弃的亲人爱人灵魂,兰仲文想,他势必要好好守住她,无论发生什么,风雨同路。 这些话太深奥了,九九有点听不明白,睁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消化信息量,兰仲文已经经历完爱的一切了?然而她才只是刚刚开始? “九九,盛极必衰,衰极必盛,世间的一切都是极端循环的,没有永远的最爱,除非是永远得不到的爱情。” “得不到的爱情?”就像小姨说的那样?只有永远得不到,才是最美好的? “没错,两人天天粘在一起,习惯了彼此之后,就跟最好的朋友一样,在好看的容颜都觉得一般,在丑的容颜也觉得顺眼,一切都被习惯化了,没有惊艳与惊喜,日子就是一成不变的平淡,但是,爱到最鼎盛的时候,可以通过一些办法,打破向衰的局面,进入感情的下个境界。” “一些办法?那是什么?” “就是发生关系,灵魂合一,融为爱情与亲情的一体。” 九九一愣,兰仲文又接着说,“含爱带亲的感情,就是实现了爱情的永恒,其他的,都是靠婚后彼此去维持,不过这事对我们来说,还早,九九,我告诉你这些,只是怕你对未来感到不安,我不想你患得患失。” 九九震惊得说不出话,兰花儿的逻辑思维,太可怕了。 “九九,你爱上我,我真的很开心,我相信,你以后会越来越爱我的,我们也会过得很幸福的。” “等等,你说的那个发生关系是怎么说的?”九九不放心,是什么意思?爱到最爱的时候就要发生? 兰仲文唔了一声,坐到她身边,抱住她,眼珠湛然,“早着呢,身为女孩,还是要自重一点,当然,我也会自重的,为了得到最完美的你,我可以等。” 原来如此。 九九恍然大悟,兰仲文取出怀表看了看,“好了,九九,该告诉你的我全告诉你啦,我得去上课啦,以后如果有什么迷茫的地方,记得告诉我哦,我会引导你走向正确的方向的。” 说完在她额间落下一吻:九九,我会像黑暗中一盏明灯,指引着你走向正确的方向。 “那我怎么办?”九九顿悟过来,指着自己,“你去上课了,我自己出去玩吗?” 兰仲文思忖片刻,她自己出去玩,他肯定是不放心的,于是道:“要不,你跟我一起去上课吧?” “好主意。”就等他这句话,九九翻身起床,背起自己的小背包,像条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后。 二十分钟后,兰仲文后悔之前说那句话了,萧九九哪里是来听课的?她根本就是来吃零食的,坐在阶梯教室里,嘴巴一刻都没停过,她把一本杂志夹在课本中,一边看杂志一边吃薯片,好不快活。 看到笑话栏,九九咯咯咯憋着笑,伸手到桌兜里掏薯片,被一旁看似心无旁骛听课的兰仲文按住手,他声动唇不动的低声道:“萧九九,你平时上课都是这样的?” 一听萧九九,九九就知道有问题了,这就是生气的明显征兆啊。 九九缩了缩脑袋,识时务地放下手中的书,“哪能啊,我一个月只有100元的生活费,要是吃零食就没钱吃饭啦,现在是因为来找你,才可以享受人间的美食嘛。” “那这么说,你是为了享受人间的美食才来上海的?”兰仲文几乎是咬牙切齿说完这句话的,阶梯教室的女生们都遥望着这里,暗自揣测他们的关系。 兰仲文,那可是学校里传奇一样的人物,18岁,已经光环一身,得过一堆奖,有多少老教授看中他,想认为子弟,都被他婉拒了。 学校无论男女,皆对他敬之仰之,但他向来独来独往,不参与社团,也不参加联谊聚餐,星期六日更是不会留在学校,所以尽管她们仰慕他,也只能在路上远远观望,找不到任何接近他的理由。 天生的王者风范,看似谦逊儒雅,实则冷漠疏离,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压迫人心的冰冷感。 直到他身边出现这个女孩,她们好像看到了不一样的兰仲文,第一次发现他会有笑的神情,第一次发现他会有恼怒的神情,真真真是太惊讶了。 九九抿了抿嘴,弱道:“没有呀,就是既然来了,不吃白不吃嘛,你要知道,我在学校里,可是在受苦的哇。” “强词夺理,你自己都说了是磨练了,现在又忘光啦?” “我哪敢忘啊,现在还剩80多,我一分没花呢。”嘿嘿,花的都是兰仲文的钱,要不是他们这么熟了,甚至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她还真不好意思呢,天天吃他喝他的,机票钱都是花他的,这些钱加起来,都花了普通工人好几个月的工资了。 果然她就是传说中的纨绔拜金女吧,兜里有多少钱就会花多少钱,只会花钱不会省钱,悲哉! “兰花儿,我最近花了你不少钱吧?”九九掰着手指头算。 “没事呢,我有多项奖学金。” 兰仲文悠悠翻着手中的报纸,九九吃惊地看着他,疾世愤俗,“噢,原来你也没在听课。” 噢字特别拖长了尾音。 兰仲文淡淡看了她一眼,“这种课我不听也能考经济学第一,你能吗?” 九九叹服,果然成绩好就能横着走,仔细看了看他手里的报纸,居然是香港的英文报,九九再一次吃惊,“你居然炒股?” “小声点。”兰仲文比了个噤声的手势,“就是玩玩而已,赚够创业的钱就收手了。” “啊?那万一赔了怎么办?” “是你就会赔,是我,就肯定不会赔了。”兰仲文笑容慵懒,打趣她,“所以你可别去买,万一输了,你衣服都被人扒光了。” “我了个去,你衣服才被人扒光了,一边去。” “有这么诅咒老公的吗?”兰仲文调皮眨眼,压低声音,魅惑道:“还有,你叫我去哪里?去你怀里吗?” 靠! 九九突然发现,兰仲文太腹黑了好吗,怎么说都说不过他。 “小心阴沟里翻船。”见兰仲文目不转睛盯着报纸,九九阴险一笑,提醒他。 “你放心好了,我要的东西就没有得不到的,现在已经快成功了,九九,明年我就转到香港去上学,你说好吗?” “啊?”九九懵了,“你要来香港上大学?” “那肯定要的啊,我的事业以后都会在那边,我当然要先去香港试水啦,现在正是经济起飞的时候,那边主要是外贸和金融,我要做的东西,国内暂时用不太上,想一飞冲天,就得选香港或者台湾。” 九九似懂非懂,说到金融经济,九九就头疼,压根不懂这些是个什么鬼。 兰仲文早就看出她呆头呆脑了,笑着说,“你这种呆头鹅就老老实实呆在我怀里吧,商业世界太凶险了,不适合你。” 九九瞪着他,傲慢道:“你才是呆头鹅呢,我现在读法律的,知道法律是什么吗?” “好吧。”兰仲文想了一会说,“看看寒假,你能读到哪去,到时候我考考你。” “什么?”九九大惊失色,拒绝他,义正辞严,“你又不是学法律的,才不要给你考。” “我虽然不是读法律的,但是对法律很是了解,九九,你不是一副信心满满的样子吗?怎么一说到考你,你就怕啦?” “反正不要。”学得好不好是她的问题,要是被他考了,肯定又要被笑话了,他才不想被兰仲文笑呢。 “那你就好好学习,明年我就去香港盯着你了。”原来打算两个人一起在上海上学的,后面她去了香港,他只好跟去啦,谁叫他认定她了呢,只好舍命陪君子了。 “知道了。”九九不情不愿,不能看杂志了,无所事事,开始犯困,讲台上的老师在讲经济学,她根本就听不懂,一个头两个大,皱着小脸发呆。 环顾教室一圈,发现女生们都盯着她看,怎么回事?为什么都看着她?她靠到正在研究股票的兰仲文身旁,压低声音问他,“你们班的同学为什么都盯着我看?” “是吗?” 兰仲文扭头,后面一片女生脸都红了,叽叽喳喳讨论着: “他看过来了看过来了……”女生A捅了捅旁边的女生B。 “看到了,好帅啊……”女生B抱着书发花痴。 “他是在看我吗?”女生C扶了扶眼镜,一脸娇羞。 “看你个大头鬼,他是在看我啦。”女生D冲兰仲文抛了个眉眼,瞬间换回一大片不屑的,“切!” 兰仲文看了一会,把脸扭回来,面容高贵,“那些好像是外班的学生,都不认识。” 九九身后的男生听到这句话,差点摔倒,他把身子向前倾,抖着额角的黑线压低声音道:“兰仲文,那就是我们班的女生。” 这男生都羡慕死兰仲文的博爱程度了,岂料闹了半天,他连那些女生是不是同班的都没记住。 九九大囧。 自己班的女生都记不住,这记忆力,到底是好还是不好呢? 兰仲文没什么反应,耸耸肩,“不知道呢,没印象。” ------题外话------ 这章太喜欢了,忍不住先发了,哈哈哈,继续码字去也~ 正文 第十五章 我的媳妇(有二更) 九九差点风中凌乱,这大学,怎么说他也读了快一学期了吧?居然连自己同班同学的脸都记不住? 九九回头望了一眼,几个女孩虽说不是长得特美,但也算五官端正,很是顺眼,不至于是那种一眼就忘的平淡脸庞,怎么会就记不住? 这么想,九九就坐不住了,晃着兰仲文的手说:“怎么说她们也跟你同班了3个月,你的记忆不至于这么差吧?” 好吧,她是个八卦的妹子,要是不知道真相,她估计晚上会睡不着了。 兰仲文支着下巴看证券日报,面容高贵,却泛着丝肃穆的冰冷,显然对九九骚扰有点不满了。 他垂下眼皮看着九九不安分的手,叹了口气,“九九啊,我现在在沽期指。” 沉静如兰仲文,跟她坐在一起,也没办法做事了,严重影响他的判断力,而且她坐在旁边,他就没办法集中精神。 果然是一遇九九误终身,有种从此君王不早朝的感觉。 “好吧。”九九眨巴着殷切的眼神,缩回手。 兰仲文看着她一副卖萌相,于心不忍,妥协道:“好吧,我在回答你一个问题,我每天都要听课,盯着期指,还要想你,给你打电话,哪还有时间去记住别人的脸呀?” 这么一听,好像是挺忙的。 不像自己,成天就是想早上吃什么,中午吃什么,晚上吃什么,好像一整天脑袋都空空的,不知道能思考什么。 九九凝眉思考,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又凑到他面前,“我们晚上吃什么啊?” 兰仲文的沉默维持不到两秒,从证券报中抬头,睨了眼窗外,已是日下西沉,红霞满天,整个天空似乎都是暖黄色的,照得九九的轮廓线条如丹如瑰,很是温暖。 他凝神看着,语气都变得轻柔起来,“你肚子饿了吗?” “还好耶,就是想问下我们晚上去干嘛?” “那你想去干嘛?”兰仲文把手里的证券报收进书包里,趴在桌上,微微上挑的眼睛眯起,瞬间像只慵懒的波斯猫,折射出高贵优雅的气息。 反正九九在,他是无法安静,专注,认真与分析了,不如陪她聊聊天,还能解了她的闷。 “我随便。”九九斩钉截铁。 “那晚上在学校食堂吃大锅饭吧,然后去跑道跑两圈,锻炼锻炼。”兰仲文眼里蜷着促狭的笑意,逗她。 九九的笑容一下凝住了,一脸嫌弃,“一点都不浪漫。” “不是你说随便的吗?” “那你就不可以不要这么随便吗?” 兰仲文憋着笑,“我这叫听你话呀,怎么样?我是不是很乖?” “乖个屁屁,不解风情,一点浪漫细胞都没有。” “好吧,那你想去干什么?” “随便。” “……”这种随便的百变回答,多说多错,兰仲文不敢轻易回答,郑重思忖片刻,视死如归的说,“我觉得,食堂里的大锅饭就不错。” “边去!” 兰仲文哈哈大笑,凝着她的眼睛,轻声道:“九九,你要不要去看电影?你不是喜欢张国荣和梅艳芳吗?今年他们有个新电影,叫胭脂扣,要去看吗?” “好啊。”九九欢欣道,想了下,又觉得不对,眯眼看着兰仲文,“不对啊,我记得你好像不追星的啊?怎么会知道他们有个新电影?” “你喜欢的,我肯定要关注一下了。”兰仲文把她散落在脸上的碎发别到脑后,眼珠明净湛然,九九呆呆看着,像是一瞬间溺死在他温柔的眸潭里。 “九九,晚上就去吃上海菜吧?你第一次来上海,可以吃点有特色的东西。” 九九唔了一声,笑眯眯道:“虽然我不太想吃主餐,不过你推荐的,可以去试试。” “那肯定的。” 上海菜,又名沪菜,以红烧、生偏见长,善浓油赤酱,口味较重。 兰仲文牵着九九拐进王宝和,这是上海最早的沪菜酒家,创建于1744年,整体面貌古典,透着浓郁的旧上海风格,奢华大气。 兰仲文点了海鲜烩饭、八宝鸭、清蒸大闸蟹,芙蓉蟹粉、翡翠虾蟹、流黄蟹斗、九九不明白,摆弄着餐具问:“你为什么点那么多蟹?” “这里主要就是吃蟹的,还有,上海菜口味都比较重,我们是广东人,我怕你吃不惯,所以点海鲜比较保险。” “好吧。”螃蟹嘛,她还蛮喜欢的。 “路途这么长,你渴了吗?我叫杯鲜榨果汁给你喝吧,汤应该没那么快好。”兰仲文说完,招手叫来服务员。 “才不要!”九九喝止他,“果汁难喝死了,都没甜味的,我不要,我要吃水果。” “好吧。”兰仲文向服务员加了盘时令水果,特意吩咐,“水果现在上吧。” 体贴又俊美。 九九看着他,忍不住感慨自己的好眼光,选了这么个完美的老公,后半辈子的幸福是妥妥的啦。 等菜端上来的时候,九九早已饥肠辘辘了,十指大动,伸向颜色鲜亮肥美的螃蟹,被兰仲文及时叫住了。 “不要这样吃。”兰仲文拿过她手中的螃蟹,折掉腿,从头部的裂缝掰开,放进一只不锈钢小汤匙,“好了,你舀着蟹肉吃。” 九九看得惊奇,原来吃蟹还有这讲究啊? 她唔了一声,按照兰仲文的指挥,一小口一小口舀出来沾酱吃,满足得眼睛都找不到了,“嗯,味美肉鲜,真好吃。” 兰仲文眉目含笑,把螃蟹其他脚都放到一个盘子上,“八只脚是最后才吃的,等放凉了,蟹肉和壳就会自动分离出来了。” 他头头是道的讲着,九九边吃边点头,兰仲文嘴角的笑意加深,给她舀了一碗骨头浓汤,“来,先喝点汤,等下我在教你怎么吃骨头。” “啊?骨头也要吃?”九九不解,她一向最不喜欢骨头类的东西了,需要拿在手里啃,很麻烦,又很失形象。 “是吃骨头里的膏汁,这个骨头熬了很久了,骨头里的膏汁就是整道菜的精华了。” “才不要,肯定不好吃。”像这种东西,一般都有一股杂味,一点也不好吃。 “好不好吃倒是其次,但懂吃的人最喜欢吃这个膏汁,因为有营养,知道吧?” “有营养我也不要,总之,我就是不吃这个,这个膏汁黑黑浓浓的,一看就知道不好吃。” 兰仲文就知道会这样,萧九九除了嘴刁,吃东西还要看眼缘的,长得不合她眼的,或者丑的,她一概不吃。 “不吃也得吃。”兰仲文冷着脸强调,“这是为了你的身体好,你吃东西不能只吃喜欢的,还要营养均衡,这样才是对身体好。” 九九撅着嘴。 这样多半就是妥协了,兰仲文知道九九虽然抗拒,但是她更听自己的话。 他心里高兴,又帮她开了一只螃蟹,等着她吃完骨头膏汁递给她。 九九见他手里有螃蟹,忍着嫌弃吸完了骨头里的膏汁,接过他手里的螃蟹,九九满血复活,吃得津津有味,差点连自己的手指都一并吞进去了。 兰仲文看得好笑,继续帮她开螃蟹,九九接过一只又一只,直到第六只螃蟹放进她盘子里,她终于吃不下去了,摸着圆滚滚的肚皮拒绝,“好饱,不行了,我吃不下去了。” 兰仲文忍俊不禁,“都叫你别吃太快了,小心撑到,晚上睡不好的。” “没事,我消化能力特好,等下马上就消化光了,你倒是自己吃呀,不然螃蟹冷了就没那么好吃了。” “嗯呢。” 吃完饭,九九吃太撑,兰仲文就提议先到附近走走,他牵着她的手,在晚风徐徐中散起步来,九九边走边咕哝,“早知道就不要吃那么多啦,撑死了。” 她现在可以感觉到食物还停留在她的喉咙里,吞不下去,真真真是太撑啦,勉强走了十分钟,九九又不愿走了,“不行,我不想走了,太涨了,走起来肚子好痛。” 兰仲文在四周环顾了下,叫她站在路灯下等等,人就穿过马路跑到对面去了,九九不解,一直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路面的尽头。 一个念头在脑中闪过,他跑那么远,不会是要抛下自己闪人吧? 事实证明她的想象力很丰富,没多久,兰仲文就回来了,手中拿着一杯水和一盒药,身如玉树,面容沉静,穿过大马路来,把手中的水递给九九,“你吃点胃药吧,不然晚上很难睡着了。” 九九接过他手中的水,居然是温的,她抬起头,兰仲文眼珠惑人,解释道:“温水有助于消化药效。” 九九心里感动,喝了口水,兰仲文看了看外包装,替她拆开了胃药,“成人以下服2片,你今年18岁,就吃两片吧,这种东西不疑多吃。” “好。”九九点头,拿起兰仲文手中的药丢进嘴里,喝了几口水,吞下去,心脏就像这杯温水一样,从喉中而下,暖了她的身心。 药效很快,十分钟之后,九九就觉得自己的胃没那么难受了,整个人都神清气爽起来,“兰花儿,我的肚子好像不那么涨了。” “那肯定的。”兰仲文微笑,适时提醒她,“那可以去看电影了吗?8点就开始了,现在快迟到了噢。” “那快走啊。” 除了高中时看过的地道战,这是九九第一次在外面看大荧幕电影,想起当初,他们还是同桌,看完电影老师让同学写观后感,可愁坏了她,记得那天晚上,她忍着被蚊子叮咬的痛苦把兰仲文约到榕树下写作业。 路灯原本是明亮的,但被榕树挡住后,只能从树桠间投射进点点微光,抄作文的九九越写眼睛越酸痛。 她哀嚎,“兰花儿,你的给我抄一下吧,我写不出来。” 彼时,如玉少年的作文已经写好,九九借口说参考一下,结果一拿到手,就刷刷刷抄袭起来,兰仲文极不喜欢她这种临时抱佛脚的边缘危机意识,把作业本一盖,阻断了九九的视线。 “不行。”他斩钉截铁拒绝,“早不叫我出来,等到8点才叫我,还特意让我带上作业本,我就知道你没安好心。” “不是嘛,我真的写不出来了,你看。”九九把作文本推到兰仲文眼前,他面无表情接过,看了一小会,喷笑出声。 “九九,老师叫你写地道战的观后感,你怎么光顾着写吃的了?还详细写了你吃什么吃什么,你这是打算让老师把你叫到办公室去聊聊吗?” 九九苦着脸,“就是说啊,地道战看完我就忘了,我也不知道怎么写,求求你了,你的作文给我看看吧,我写完马上要回家了,明天还要上课呢。” “不行。”九九以为他要拒绝自己,鼓着脸卖萌,兰仲文忍俊不禁,摸了摸她的头,“这里的灯光太弱了,对眼睛不好,你拿回家去写吧,但是记得自己改改情节,不然明天你还是得被老师请去办公室喝茶的。” “知道了。”她的声音脆生生的,反应迅速而流畅,把兰仲文吓了一跳,抢了他手里的作文本一股脑跑远,以防他后悔,她用力挥了挥手,“那我先回去写啦,拜拜。” 兰仲文站在她身后,眉目里蜷着浓郁不化的温柔。 电影20:00点开场,九九和兰仲文赶到的时候已经19:50,还差五分钟,九九火急火燎拉着兰仲文跑进影厅里,交了票,两人坐在最后一排的中间,看着四周都在吃零食,九九郁闷着脸抱怨,“都怪你手心太温热,害我舍不得撒手,这不,差点迟到了。” 没买零食进来,才是她最大的遗憾啊。买零食看电影有个好处,那就是如果影片不好看,可以吃东西,不然影片不好看,又没东西吃,那就只能瞌睡了。 兰仲文眉眼温柔,瞟了九九郁闷的小脸一眼,站起身,“我去上个洗手间。” “等下再去不行吗?还有五分钟电影就开始了,错过开场可是很遗憾的。” “不行,我很急。” 见他坚持,九九也不好强迫他,毕竟人有三急,这种事,说出来也是很害羞的嘛。 兰仲文转出了影厅,还有5分钟影厅入口就会禁止进入了,他快速走向门口,把撕过入场卷的影票交给工作人员,表明他想在影厅里买点爆米花和汽水,工作人员斟酌片刻,想到零食也是他们影厅的,不赚白不赚,就放他出影厅了。 这头,《胭脂扣》已经开始了,上映期间,正值梅艳芳的二十八场演唱会,及乐坛颁奖典礼,令电影风头强劲,在场竟无需座。 影片开始,张国荣饰演的纨绔公子十二少在风月场里听闻一把哀怨的女音唱道,“凉风有信,秋月无边。思娇情绪好比度日如年。小生缪姓莲仙字,为忆多情妓女麦氏秋娟。见渠声色性情人赞羡,更兼才貌的确两相全……” 哀怨婉转的声音仿佛在心中散不去,不少人看得入神,九九也目不转睛地盯着,身旁的位置轻轻陷了进去,兰仲文把一瓶很冰的可乐放进九九手里,压低声音道:“现在不温热了吧?” 竟是在回答她先前的问题。 九九手心一冰,低下头去,就见手中握着一瓶冻手可乐,兰仲文抱着一桶超大爆米花,笑着说,“这瓶可乐还是特别要求的,特别冰的。” 九九噗嗤一笑,喝了一口,冻得她脑神经差点疼了,她把可乐放在座位的饮料座里,兰仲文又把爆米花塞进她怀里,“看得无聊就吃点这个吧。” 真是句句说中她的心声,九九感动,他错过了开场白去给她买爆米花,甜得她的心都要融掉了。 其实兰仲文哪会喜欢胭脂扣这种情情爱爱的电影,讲来讲去就是爱恨纠葛,没什么意义,只不过是九九喜欢,他才来的。 如果让他选,他还不如选成龙的电影,起码又搞笑又刺激,有打斗戏,男的都喜欢看那种。 没一会,兰仲文就睡着了,昨晚四点才到的上海,早上又6点起床,不累才怪呢,他能撑到现在才睡觉,也算神了。 相比之下,今天睡到下午三点的九九精神就好得多了,她吃着爆米花,发现影院的男男女女开始接吻了,尤其是他们前头那一对,那叫一个吻得激烈,完全当全场的人不在,陶醉的激吻着。 九九被他们的动作吵到,视线从哀怨的影片中移到那对情侣身上,男的上下其手,女的喘气微微,九九看得面红耳赤,却移不开视线,把头凑近了一点,想看看大庭广众之下,他们知不知羞。 然而那对男女还是心无旁骛地激吻着,完全把九九当成空气,太影响市容了,九九在心里摇头,把头在靠近一分,从上往下仰视着他们。 女的闭着眼睛,感到一缕视线拢在自己头上,她微微睁眼,就看见九九趴在椅背上,一脸鄙视地看着他们,她吓了一跳,赶紧推开那男的,整理好自己的短裙。 那男的十分不满,恶狠狠瞪了九九一眼,“多管闲事。” 说完又一脸贱相,伸手去摸那女的,九九受不了,感觉那男的太猥琐了,她本来不想管的,但是他们坐在自己前面,一个劲哼哼唧唧,谁受得了才有鬼,她龇牙咧嘴道:“你们可以回家在搞吗?大庭广众之下,太影响了。” “你在多管闲事信不信我打你?”那男的是个典型的彪型大汉,没什么文化,穿着黑色小背心,站起身就要打九九,影院里很多人都看不惯他的行为,但是彪型大汉的个头太大,他们不敢招惹。 “不信。”九九天生反骨,别人越威胁她,她越要拗,按照萧妈的说法,就是九九的性格是那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性格,而且小姨教了,别人若是敢动手打她,对方体型比她剽悍,或者人多势众,那么第一下千万别还手,后面报警,坚决选择不私了,不私了,那人就不能离开警察局,很可能还要在局里关几天,接着再去医院做个报告,什么检查都做,让对方给医药费给到心焦力瘁,每个月无聊了就去医院走走,把账单寄给对方,如果对方经济能力微弱,不玩死他才怪。 小姨说,咱们不缺钱,但是就是要对方吃不了兜着走,长长记性,别以为什么人都可以惹。 小姨金言:用脑子玩死对方,才是最高明的,令他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只能像条狗一样蛰伏在你脚下求饶,这就是法律的威力。所以小姨要九九学法律,九九觉得很有道理,于是她就选了法律。 彪型大汉一怒,一拳上来,掌风从脸上扫过,九九闭上眼睛,打算硬生生受下着拳。 等了很久,拳头都没落在脸上,九九好奇睁眼,就见一只修长的手竖在自己眼前,五指修长白皙,仿佛流动着莹润的流光,这么漂亮的手,不是兰仲文的又是谁的? 身后的气息压迫为危险。 九九扭头,兰仲文收紧五指,握住彪型大汉的拳头,眼珠阴戾而深暗,“我的媳妇你也敢动手?” ------题外话------ 晚上有二更! 推荐文文:《王牌军医重生十六岁》爱吃香瓜的女孩 2033,未日后的人类不足三十亿,联合众国发布世界公约: 公约1。一夫一妻终身制,违背者将受到严厉处罚,不论身份种族。 公约2。二十八岁未配偶者,将革除一切职务,不论身份种族。 公约3。每对夫妻必须拥有三位子嗣,不达标着将由“技术”部门辅助完成,不论身份种族。 公约4。…… 杨光是部队里的王牌军医,她在参加靳成锐这位最年青的将军葬礼上收到一份遗书,就在她遗憾时,一颗子弹让她回到八年前。 这年杨光十六岁,靳成锐二十四岁,一切都还来得及,默默爱了四年的男人还未配偶,她可以主动出击。 只是这个号称Z国最强战神的冷峻男人,怎么就这么难追呢? 正文 第十五章 重逢(二更) 兰仲文冷笑一声,用力拧住彪型大汉的拳头,别看他瘦瘦的,常年的锻炼令他的拳头像铁箍一样坚硬,彪型大汉吃不住力,煞白了一张脸,所有人都拍手叫好,甚至有人出来指责。 “大庭广众之下不要脸就算了,还打女人,没种!” “你们刚才是没看见他多不要脸啊,手都伸到人家女孩子裙子里去了。” “咦!要是在不制止,他都要把持不住了。” 众人七嘴八舌的说着,跟彪型大汉一起来的女人头低低垂着,脸红得像个番茄,显然也知道丢脸了。 兰仲文一把把彪型大汉甩在椅背上,他撞在扶手上,捂着自己的腰装模作样,“我的腰啊,好疼啊,我要报警抓你……” 九九一愣,这不是自己刚要用的那招吗?但他和九九的目的不一样,九九不要钱,就要玩死他,而他是想敲诈。 九九担心地看着兰仲文,他一派沉静,拿出自己的大哥大,向警察局拨去了个电话,“你好,我要报案,是泄露罪,很多人都看见了,这里是……” 泄露罪? 全场哗然,都鄙视地盯着那个呼痛的彪型大汉,他吓得脸色都青了,连痛也不敢喊了,蹦起来拉着自己的女人跑了,边跑还边捂着脸,生怕被人认出来。 所有人都对着彪型大汉指指点点,“真恶心,居然露械……” 回家的路上,九九还久久不能平静,抱着没吃完的爆米花问兰仲文,“你怎么知道他露械了?” 兰仲文打了个哈欠,明显是困极的,“因为我看见他站起来打你的时候,没来得及拉裤链。” “好吧。”这观察力,实在无法反驳。 “还有,你干嘛去管人家的事?” “我也不想管的啊,可是他们两老是发出嗯嗯嗯的喘息声,我听起来不舒服。” 兰仲文噗嗤一笑。 “好吧。”他妥协了,“这种事情你以后别自己往枪口上撞,告诉我就行了,我会帮你解决的。” “我看你睡着了嘛,就不想叫醒你。”九九把自己的头埋在爆米花桶里,想了下,又抬起头问:“对了,你是不是很困了?” 兰仲文点头,“有点儿,晚上早点休息吧,明天还要早起呢。” 九九唔了一声,停住脚步,“你晚上是要回宿舍睡吗?” “嗯。”要是跟她在酒店睡,他肯定睡不好,身边躺着一个让人鼻血喷薄的少女,怎么可能睡得好? “可是我不敢一个人在酒店睡。”酒店的房间空空旷旷的,她又认床,如果没有一个熟人在身边,她肯定睡不着。 “可是……”他真的很需要休息了。 “别可是了,晚上你来陪我吧,不然我不敢睡觉的,要是你不来陪我,我就睡不着,睡不着,我明天就有黑眼圈,有黑眼圈,我就没精神,没精神,我就不能陪你去听课了……” 九九就像个复读机,无限循环叨念。 “停。”兰仲文喊住她,及时抓住末端那句重点,“你明天还要和我一起去听课?” “那肯定要啊,不然我怎么办?我才不要一个人呆在酒店呢。” “你是想去吃零食吧?”兰仲文揭穿她。 九九小脸一红,“才不是呢,我就是想陪着你,你看啊,那么多女孩子盯着你,我当然要去视察敌情了,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嘛,我们要去秀恩爱,让她们都知道,你是有女朋友的人啦。” “你就是想找个地方吃零食。”兰仲文笃定道,眉眼似笑非笑。 “好嘛好嘛。”知道就知道嘛,干嘛老是说出来,多难为情啊。 第二天晨运的时候,九九终于后悔了,她气喘吁吁地跟在兰仲文身后,早知道就留在酒店里睡懒觉了。 她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兰仲文已经跑远了,一身轻松。 压根就不是一个级别的好吗? 九九的脚像踩在棉花上,慢慢在跑道上蹬着,一个男生从九九身边跑过,奸笑着问她,“你是兰仲文的女朋友吗?” “是啊。”九九点头。 那男生不住挑眉,兴奋道:“哦哟艳福不浅啊,怪不得老四看不上营销系的系花,原来是心有所属啦,嘿嘿,我叫顾融,我是老四的舍友。” “老四?” “就是他啊。”顾融冲兰仲文的身影努努嘴,“老四是宿舍里年纪最小的,所以我们都叫他老四啊。” 虽然是年纪最小的,但是能力却是最强的,他们可不敢忤逆他,顾融内心兴奋,这是要运气多好啊?居然看到了老四传说的小女朋友,之前他还支过招呢,叫老四带她去鬼屋。 “这样啊,你好,我叫萧九九。”九九正儿八经介绍自己,把顾融给笑死了。 他捂着嘴巴笑,“你是香港人吧?” “嗯啊。” “我听你口音就知道了,普通话特不标准。” 九九闹了个大红脸,有些尴尬,他又挑着眉说:“你帮哥个忙可以吗?” “什么忙?” “我们宿舍晚上有联谊会,你叫老四一块来吧,他每次都不肯来,搞得那些美女学妹个个发脾气,半途就离开啦,你跟他一块来吃吃饭,跳跳舞呗,顺便也可以来认识下老四的所有舍友。” 这个主意好,九九早就想知道兰花儿的舍友都是怎么样的了,还有知己知彼百战百胜的对象是谁。 营销系的系花? 嘿嘿,还蛮好奇的。 于是她点了点头,远处兰仲文已经跑回来了,顾融赶紧脚底抹油对九九挥手,“那就先这样了,我先走了,晚上见,拜拜。” 九九应答了一声,兰仲文已经跑回来了,中途还和顾融拍了一下手掌,他用毛巾抹掉额头上的汗水,问九九,“你刚才跟老二在聊什么?” “没有呢,他让我们晚上去参加你宿舍的联谊会,说让我去见见你的舍友们,好彼此认识下。” “那种无聊的联谊会有什么好去的?就是男生追女生的把戏,小心把你带坏了。” “不会啊,而且我也好奇别的男生都是怎么追女孩子的,没见过呢,特别好奇。” 兰仲文擦汗的动作突然慢了下来,思忖片刻,对九九说:“也好,让你去见识一下男生都是怎么追女孩子的,以后要记得,要是哪个男生这么对你,那就是要追你,你要立刻拒绝,明白吗?” “遵命!”九九敬了个礼,声音清脆。 兰仲文觉得好笑,摸了摸她的头,“走,已经快七点了,去吃饭吧。” “好。” 食堂里。 兰仲文翻着手里的菜单问九九,“九九,你想吃什么?” 这里是学校的高级食堂,吃小炒的。 九九看了看周围的同学都在吃什么,看起来都不错,她取走兰仲文菜单,狡黠眨眼,“不用看菜单了,吃那个吧。” 她指着隔壁桌,一个是黄焖鸡米饭,一个是咖喱土豆盖浇饭,兰仲文瞟了一眼,笑眼濯濯,“好,你要吃哪个味道的?” 九九小脸娇羞,“两个都想吃。” 兰仲文的笑容凝在嘴角,无奈道:“你吃得完吗?吃不完不准点那么多,别浪费。” 他对食物的传统观念一直没有改变,浪费粮食,就是可耻的。 九九的笑容更害羞了,“应该吃得完吧,我现在好饿。” “好吧,等下你要是吃不完,我可不会帮你吃的。” “嗯嗯。”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 兰仲文忍俊不禁,给九九点了两份饭,她津津有味地吃着,含不顾忌形象问题。 “原来你在这啊。”身后传来一片尖叫声,有个穿篮球服的高大男人走上来,碰了碰兰仲文的肩膀,“明晚我们跟营销系打友谊赛,系花也会来,你来吗?” 营销系?! 这个系,九九今天已经从两个人的口中听过了,她突然特别好奇,营销系的系花长什么样。 “看吧。”兰仲文淡淡应了一声,显然对来人的打扰有些不悦, “来嘛,对方实力强大,我们队可不能缺了你这个中锋啊,咦,老二说早上在操场上看到你的小女朋友,就是她吗?”那人毫不客气地坐下,笑开一口白牙。 九九从盖浇饭中抬头,一双淡静如海的眼睛满含笑意,冲他点了点头。 高大的男人一愣,露出个老生特有的自信笑容,做自我介绍,“我叫大雄,是兰仲文宿舍里的老大,经济学三年级。” 说完又把手伸向身后,老成的介绍,“这些都是我们经济学的学生,年级不一,嘿嘿。” 这时候,九九才发现他身后还站着几个人,均穿着篮球服,身材健硕。 那个人,不是? 九九吃惊地瞪大眼睛,蔚北北已朝她笑弯一双妖妄的眼,半年不见,他俊美如昔,却更加桀骜。 肌肤常年日晒,却不见黝黑,就像被抽走一层血色般,很沉寂的白色,陷在一群麦色肌肤中,显得异常夺目,俊俏。 他的头发有点长了,微微盖着那双桀骜的眼睛,显得神秘乌黑。 蔚北北刚才看见九九,还以为是看错了,已经半年不见了,九九好像又瘦了一点,但五官到是长开了,精致迷人,衬着欺霜胜雪的皮肤,比从前漂亮了不知道多少倍。 他从人群后慢慢走上来,站在九九身前,低头凝视着她,“九九,好久不见了。” 九九点头,“是啊,好久不见。” 听见她这句话,兰仲文的嘴角微微一沉,九九现在知道他在不悦什么了,他不上反感老大的到来,他是不想让篮球队发现他们,因为蔚北北就在篮球队里,踏不想蔚北北发现九九,不想九九跟蔚北北说话。 告别会上的那一幕,兰仲文还记忆犹新,蔚北北对九九那点破心事,是司马昭之心,明月可鉴啊。 对于这种明目张胆喜欢九九的,兰仲文一概是不待见的。 “过得好吗?”蔚北北轻声询问。 他现在变得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从前的他桀骜不驯,浑身散发着天不怕地不怕一样的煞气,现在却变得斯文儒雅,温温和和的,要不是那双眼里暗藏着不容小觑的精光,九九都要以为认错人了。 “好。”兰仲文看着九九,令她有些不自在,低头吃饭。 “原来你们都认识啊?”大雄完全看不出气氛异样,把手搭在椅背上,笑着打哈哈。 “嗯呢。”蔚北北也坐了下来,“我们三以前一个学校的。” “哇,你们学校果真是人杰地灵啊,全是大美女大帅哥,真让人羡慕啊。”大雄羡慕地感叹。 “可不嘛。”北北点头,瞟了兰仲文一眼,见他虽笑着,眼底的怒气却盛,明显就是吃醋了。 蔚北北嘴角微勾,心里有些恶毒在发酵,他想起自己的过去,十分不甘心,佯装出一副和善的笑脸,问九九:“你现在是上高三了吗?课程是不是很紧?压力大吗?” 其实他早就知道九九在香港上大学了,不过无话找话说,人家说,真的喜欢一个人是不可能祝福对方的,他现在就是这个状态,见不到也就罢了,若是见到了,必须呛几下。 兰仲文脸色不霁。 九九的头摇得像拨浪鼓,“没有呢,我也上大学了。” “真的吗?”北北一脸讶然,“你在哪里上学啊?” “香港。” “香港好啊,离广州又近,回家什么的都方便,对了,听说阿伦要开演唱会了,你能帮我去买3张演唱会的票吗?我想去看。” “可以啊。” “那你帮我买,我先给你钱吧。”北北从口袋里掏出钱包,“回头买好了打电话给我,我请你去看演唱会吧,我的电话是……” “咳咳咳……”大雄见兰仲文脸色不对,咳嗽几声站起来,“北北,我们去打球吧,别打扰人家小两口约会了,走,去训练。” 这个榆木脑袋终于看出问题了,北北太热情了,弄得人家小两口之间气氛很是怪异。 “马上来了。”北北塞了几张灰色百元大钞在九九手中,“买好就打电话告诉我,我到时候跟周舟去香港看演唱会,谢谢了哈,到时候你给我们当导游吧,我请你吃饭。” “好。” “好什么?”等蔚北北走后,兰仲文含笑问她,笑意却达不进冰冷的眼底。 九九有些不自然地拧着眉,“没有呀,他叫我帮他买演唱会的票,我就说好呀。” “你回答问题的针对性不对,他说了三件事,你一口气都答应了,到时候要怎么推拒呀?”兰仲文加深眼底的笑意,但九九一点也没觉得温暖,相反,阴冷至极。 九九缩了缩脑袋,“我就是礼貌性的回答一下嘛。” “你这种礼貌性会让人产生误解的。”兰仲文嘴角的弧度加深,几不可见的,那么冷。 九九拿着手中的几百元,就像个烫手山芋,有点不知所措,“那他走得那么着急,我也不好意思说不啊。” “嗯哼。”兰仲文低头喝了口鸡汤,瞳孔的颜色渐渐转深,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九九怕他生气,舀了块鸡肉给他,默默埋头吃自己。 半响,兰仲文叹了口气,把她给自己的鸡肉吃了,“答应就答应了,但是我不会让你跟他单独出去的,到时候你给我打个电话,我也去看演唱会。” “你不用上课吗?” “要上课我也去。”上课重要?还是媳妇重要啊?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他自然是选媳妇的,就算不上课,他也能考出个A,但媳妇要跟人出去约会,他可不放心。 上课的时候,九九趴在兰仲文身边睡着了,晨运令她体力透支,她急需要补充睡眠。 兰仲文从证券报中抬头,静静看着她,内心柔软。 九九睡着的时候,跟醒着是完全不一样的,醒着的她灵钟秀毓,睡着的她却是沉寂孤冷的,可能是因为睿智灵秀的外表里,住着一个纯净灵魂的缘故吧。 这张脸,怎么看都是倾城之姿,睿智之貌,却没想到是那么呆萌迷糊的性格,还真是不符合呢。 兰仲文醉笑,摸着她的头发,眉目温柔得海天同色。 我的女孩。 Favorite。 ------题外话------ 喜欢《兰少》喜欢序序的妞们看过来! 现在开始^《兰少》开始招收小剧场^何谓小剧场^就是类似小番外的什么哒^可以无限yy文里的任何一个角色~重点是可以yy序序还有一大帮妹纸们~^嘿嘿嘿什么少儿不宜的也可以(⊙o⊙)哦 详情请看评论区哈,么么哒 正文 第十六章 一遇九九误终身 世间的一切都是因果轮回的吧,冥冥之中,自有定数,该来的人,始终是要出现的。 九九原本特别期待营销系的系花长什么样,等到她真的见的时候,九九的心咯噔一下,时光好像回到了告别会的那晚,斑斓的流光在所有人流泻。 原来营销系的系花,就是云卿。 她已褪去了少女时代的稚嫩,长发乌黑亮泽,中分齐腰,衬得一张瓜子脸又尖又妩媚。 尤其是不在穿洗得发白的衣服后,眉眼生动,如水温婉,好像换了一个人,就像午夜的灰姑娘,一下从灰扑扑的女孩变成了高贵美丽的公主。 穿着上海最时髦的修身短裙,绿底白裙,托得身材凹凸有致,女人味十足。 半年不见,当初学校三个最优秀的人都变了,兰仲文沉寂内敛,蔚北北斯文儒雅,而云卿娇媚聪颖。 此三人的改变似乎是与时俱进的,每一段时间不见,便有一种新的惊艳,而自己,九九环顾自己,经历那么多事情,她还是像个长不大的孩子。 与他们一比,自己真像一只丑小鸭。 云卿看见九九走进包间里,也是楞了一下。 随即她自嘲勾唇,怪不得兰仲文会参加联谊会了,原来是她来了,只是自己已不同往日了,现在的她,有能力跟她竞争了。 从前家里贫苦,所以自卑,现在家里的柿子林被人承包了,在广州,也算个小豪了。 她站起来,与九九握手,“好久不见,萧九九。” 九九也伸出手,“好久不见,云卿。” “她谁啊?怎么没见过?”云卿旁边的赵梦轻声问她,眼带疑惑。 兰仲文刚在门口被几个男生拦住了,叫九九先进来,估计是去讨论晚上的钱怎么付账了。 “她啊,兰仲文的朋友吧。”云卿知道九九是兰仲文的未婚妻,但她就是故意不说,也不腾位子给九九坐。 其他人听到这句话,眉头都皱起来了,兰仲文的朋友,近水楼台先得月,又长得相当不错,不行,她们得排斥她。 于是一个个挨着一个,把女生这边的位置都挤满了,九九找不到位置,只好坐点歌台的位置。 “哎,你帮我点个歌,但愿人长久,王菲版的。”突然有个女孩叫九九帮她点歌,于是九九就顺手帮她点了,没人跟她说话,她支着脑袋发呆。 但愿人长久的音律慢慢响起,九九贴心地帮她选了伴奏,结果音走掉半条,她的嘴张了张,发不出声音。 “谁叫你选伴奏的?音那么低,谁唱得了?”那女孩发飙,在场的人十几个人,萧九九这样,不是存心要她下不了台吗。 其实这根本没什么,唱不出来,只是自己的唱功还不够,或者是开嗓卡喉了,吃点东西唱几首欢快的歌就可以了,是她急于表现自己,特意选了王菲版的歌,王菲的歌喉恍如天籁,又低又空灵,不是所有人都能唱的。 “不会啊,你别看王菲唱,你对着调子唱出你的风格就好了。”九九试图解释,这些都是秦州雨这个情歌美妞教她的。 如果一味按照歌星的风格来唱,就无法标新立异,而且用原唱来唱歌,是很多人唱歌爱好者所鄙视的,那样跟听王菲自己唱没区别,而且也听不出唱功。 现在气氛很尴尬,因为房里的男生只来了两三个内向不说话的,女生们也不怎么很熟,没人唱歌,气氛调不起来。 那女孩狠狠瞪了九九一眼,“你懂什么啊乡下人?你行你来啊。” 乡下人是上海人对外地人的称呼,但绝不包括香港北京台湾,九九是香港人,听见这话就笑了,这丫的真没见识,九九都懒得跟她说了,遇到煞笔,只能自认无奈,要是跟煞笔一般见识,非被气死不可。 桌上搁着另一只麦克风,九九拿着麦克风,站起来。 空灵婉转的声音在房中低低蜷起,“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唯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这首歌,九九听的是邓丽君版的,不知道王菲版的是怎么样的,她握着话筒,闭上眼睛。 眼前的海浪似乎汹涌而来,九九站在海中,感到胸腔容器里,一片开阔宁和,海风徐徐,从她脸上吹过。 所有人都陶醉地听着,那女孩恼羞成怒,把话筒用力掷在椅子上,发出刺耳的长“吱——”声。 九九耳朵一刺,睁开眼睛,很多人嫌弃地捂着耳朵,云卿瞪了那女孩一眼,快速拿过麦克风关了,那女孩却感觉不出场上其他人的敌意,认为自己受了打击,就该发脾气,她狠狠瞪了九九一眼,坐回自己的位置吃花生。 全然不觉在场的女生都摇了摇头,一群人中,都必须遇上一个没脑子的蠢货,不是干了什么谛笑皆非的蠢事,就是讲话不会顾别人的感受,一个劲损踩,令人无奈又反感。 这女孩叫冯家瑜,是出了名的没脑,成天以为自己是千金小姐,对人呼来喝去,要不是长得还有几分姿色,早被她们这群营销系的美女剔除联谊资格了。 这个风波很快就过去了,九九拿着麦克风,本来想回座位了,岂料点歌频里只有这一首歌,所有人都鼓励她在唱一次,特别好听。 其实包间里的气氛一点都不好,除了几个营销系的女孩,其他都不熟,挨坐着,就是作作自我介绍,嘘寒问暖几句,就没下文了。 九九不太想唱,但所有人都称赞她,她也不好意思推拒,只好硬着头皮唱了起来。 歌曲缠绵悱恻,不多时,就进入了全歌的高潮,“转朱阁,低绮户,照……” 眼前的频幕忽然一闪,已经下一首歌了。 是谁切了歌? 九九一楞,转过头,就见冯家瑜惊讶地捂住自己的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要点优先的,点错成切歌了。” 说完趾高气扬走过来拿走九九手里的麦克风,“不好意思了,你想唱就在点一次吧。” 昏暗的包间内光影摇曳,谁都没有看见,九九紧紧抿住嘴唇。 被人切歌的心情,犹如心里憋着一团无处宣泄的怒火,九九承认自己不是心态宁和的人,她这摆明就是故意的,九九不生气才怪。 远处的赵梦看了云卿一眼,相视而笑。 冯家瑜唱歌的声音跟她说话的声音完全不像,她卷着舌头,唱假音,所有人面露不耐,但没开口说她。 突然灯光暗了下来,冯家瑜恼怒发火,“谁把灯关了啊?” 望向门口的控灯处,就见一群男孩从门外走了进来,兰仲文宿舍的老大推着一个三层高的蛋糕,点满蜡烛,很是温馨。 所有女孩哇了一声,围上去,“今天是谁的生日啊?怎么没有告诉我们?” 大雄害羞一笑,“是云卿的生日。” 云卿一楞,好像完全不知情,惊讶地张大嘴巴,“你怎么知道是我的生日?” “嘿嘿,我在教导处的资料库里查的。”大雄挠着头说。 听见这句话,所有女孩都是微微吃惊,资料库里,那得有几千几万份资料呢,大雄一份份翻查的? 不是吧?这心意? 莫不是暗恋云卿? 所有人都不怀好意的看着云卿,她面容羞赧,年轻的女孩,谁不希望被几个男孩围着,追求着啊,享受着那种高高在上的女王感。 她抬起头看了兰仲文一眼,见他面容平静,她的心更甜了,他是来参加自己生日的吧?云卿甜蜜地想着,有点找不到北。 兰仲文站在人群内,兰芝玉树,早习惯性扭头去寻找九九的身影,见她坐在点歌台的位置闷着脸,他微微一笑,大步走了过去。 云卿见兰仲文对着远处笑了下,心道不妙,扭过头,兰仲文已经走到萧九九身边去了,摸了摸她的头,神情溺爱。 为什么他只有看着萧九九的时候,才会露出这么温柔的神情,难道她就那么差?不值得他浪费一丝丝目光来逗留? 云卿的心突然好疼,以为自己家庭改变了,自己变漂亮了,同在一个学校了,她就有机会了,不在惧怕萧九九这种家境殷实的女孩,也不怕沈清辞那样魅力四射的女孩,还有聪明的戴雪,她云卿再也不惧怕她们三人了,因为她是她们三个人的合体,殷实,漂亮,智慧,她都拥有了,是智慧与美貌的化身,为什么他还是不看自己一眼? 萧九九就真的那么好?除了长得漂亮点,无一是处,不过就是一朵温室花朵,不仅风霜摧残。 “你怎么了?不开心?”兰仲文低头,轻问正在看鞋头发呆的九九。 “没什么。”九九声音闷闷的。 兰仲文要是会看不出她的情绪,那就是白活了,萧九九的喜怒哀乐都写在脸上呢。 他沉了脸,“到底谁惹你不开心了?告诉我,我帮你报仇。” 九九晃着脑袋,“真没事。” “你说不说?”语气到末端已经危险,每次都得逼她才肯说。 九九鼓着嘴,用眼神指了指正在唱歌唱得一脸陶醉的冯家瑜,“她刚才切了我的歌。” 话刚落音,荧幕闪了下,冯家瑜的歌已经被切掉了。 冯家瑜的大嗓门立马吼了过来,“是谁切了我的歌?” 歌一被切掉,包间内瞬间安静,所有人都听见了这句话,从蛋糕塔上扭头,朝点歌台的位置望了过来。 “不好意思,第一次操作这个,不太熟悉,我想点首生日快乐的,不知怎么的就按到了切歌。”低迷的声音在包间内轻轻响起。 冯家瑜的脸立马红了,声音娇羞,“没关系。” 九九吃惊,兰仲文说起谎来简直是脸不红心不跳的,一派的优雅自然,他刚才根本就没有点歌,手指一滑,连续切掉冯家瑜八首歌。 然后在所有人审视的目光中,动作优雅地点了一首生日快乐。 果然人长的帅,全世界都善意了起来,冯家瑜不仅不生气,还觉得是一种恩赐,抱着麦克风发傻笑。 云卿听见这话,心中亦是甜蜜万分,他给自己点歌了,他心里还是想着自己的吧。 爱情中,女人做过最多的事莫过于是自欺欺人了,他望过来时,所有女孩就会以为他是望着自己,他随手做了什么,都是优雅高贵,就算不理会自己,也不是拽,而是个性,而一旦理了自己,那就证明,自己在他心里的地位是不同的。 而在兰仲文这个什么都有独独没有情商的天才眼里,他不曾记得她们的脸,他有那么多事情要忙,空余时间还要想九九,担心九九,给九九打电话。 正因为萧九九是个迷糊蛋,他不放心她,所有空闲时间,都被担心九九关心九九照顾九九这些想法塞满了,等一切做完,他困都困死了,哪还有心思去欣赏别的女孩子。 生日歌响起的时候,兰仲文伏到九九耳边,轻轻吐息,“现在高兴了吗?” 九九耳朵痒痒的,她伸手捂住耳朵,眉眼笑得弯弯的,“你为什么不问我原因就切了她的歌。” “因为。”兰仲文刻意顿了下,莞尔,“我护短。” 九九忍俊不禁,“你好坏,你切了她8首歌,要是我,肯定一辈子不跟你做朋友了。” “你就会,她肯定不会。”兰仲文陪九九坐在点歌台上,那原本就是显眼的位置,这下等于是全场看着他们两坐在那轻声细语的秀恩爱。 “好可恶,被切一首歌我都气得跳脚了,哈哈。”她心情大好,兰仲文解决事情确实有一套,明里不影响气氛,暗里又帮九九报了仇。 晚上不仅是联谊会,还是云卿的生日会,一个搞不好,就落个小家子气的下场,而且老大要追云卿,要是他搞砸了云卿的生日会,还不得一辈子老死不相往来啊。 老大对兰仲文不错的,所以他也愿意结交他们,人就算在优秀,也不能独居的,那样知道的事情太少,会被社会淘汰。 “帮你报仇嘛。”兰仲文眼里蕴着浅浅的笑意,长臂搭在九九肩上,点开频幕上的选歌,输入我只在乎你,加入在一大堆的歌单后面。 九九拦住他的手,龇牙咧嘴,“你干嘛?我不唱。” “你不唱,我唱。”兰仲文随手一滑,又点了一首黄家驹的喜欢你,“你不是想听我唱吗?我都练好了。” “真的吗?”九九眼珠乌亮,“你这么快就练好了?” “我的学习能力可不像某人那么差啊。”兰仲文意有所指,笑容温柔。 “吃蛋糕啦,吃蛋糕啦!” 烛火摇曳里,云卿闭着眼睛许愿,此刻,她脸上溢满幸福的笑容,用力吹灭了蜡烛。 大雄递了把塑料刀子给她,云卿切开蛋糕,把那块上面嵌着云卿生日快乐字眼的巧克力牌子蛋糕放在一旁,所有人都以为她会自己吃,却不然,她分完蛋糕,拿着那份有她名字的蛋糕和另一份向点歌台走来。 “吃点蛋糕吧。”云卿把两份蛋糕递到她们眼前,有名字的那份面向兰仲文。 “谢谢。”兰仲文的声音客气而疏离。 “谢谢。”九九的声音却雀跃,手指快速点了下奶油,抹在云卿鼻子上,这是九九每次生日时,萧爸都会做的事情,九九于是就习惯了,以为别人过生日都是这样的。 岂料云卿怪叫一声,脸色生出些许不耐来,瞪着九九,她最讨厌这种奶油了,难洗死了。 九九一愣,所有人已经发现气氛不对,朝这边看了过来。 九九无所适从,兰仲文放在她肩上的手臂紧了一分,另一只手快速点了奶油抹在云卿脸上,微微莞尔,“生日快乐。” 这笑容在云卿眼里,如沐春风,她呆呆看着,早忘了生气。 “我们几个朋友之间过生日喜欢抹奶油,这样是祝你生日快乐的意思,恭喜你又长了一岁,青春永驻。”兰仲文适时替九九解围,现场的气氛又活络过来。 云卿面容羞红,结结巴巴的说,“没关系的,谢谢你的祝福。” 兰仲文颔首,云卿就像只快乐的小鸟蹦跶走了,等她走远,兰仲文点了九九的脑袋一下,“以后不熟不准这样,国内不比香港,人家东西是要吃的,你居然拿来玩,还抹人家脸上,让人家怎么想啊。” “我们家过生日都是这样的,就是我爸爸生日,我也可以抹奶油在爸爸脸上的。” “这里不是香港,生活还没国际化,香港是英国人的殖民地,所以习性要随英国人过,但上海是中国的,国人的特征,你在广州呆了几年,还不懂吗?” 这些话,多多少少带着教育意味。 九九轻轻噢了一声,情绪低落。 早知道晚上会闹出这么多不开心,她就不来了,女孩们之间的战争她看不懂,可以因为看不顺眼就讨厌,也可以因为一句话讨厌,一个动作讨厌,总之,是很奇怪的生物。 兰仲文见她垂着头,显然没了之前的兴致,他把她的头抬起来,“九九,你怎么了?不开心了吗?” 九九拒绝,不肯抬头,声音倔强,“你别碰我了,我想静静。” 兰仲文一愣,知道九九自尊心受到伤害了,晚上这件事看似轻微,但那种尴尬感,也许一辈子都忘不去,他不想九九的记忆里会留下不好的回忆,痛苦的,尴尬的,伤心的,难过的,统统不准留在他的九九的记忆里。 于是他沉了脸,“九九。” 九九低着头,感到头上有一抹压迫的视线,她知道是兰仲文,但是她心情低落,不想理他。 奈何那抹视线久久不离开,九九僵持着不动,兰仲文突然起身,九九吓了一跳,抬起头。 兰仲文的手从自己脸上快速划过,九九感到脸上一凉,一抹白色的奶油赫然出现在额头上。 兰仲文笑容调皮,站在不远处,哈哈大笑。 全场安静,所有人都没见过兰仲文这么淘气的样子,记忆里,他一直是云淡风轻的,要人端庄了容颜,才敢出现在他面前。 原以为他不会有这么生动的样子,岂料只是没遇对人,兰仲文遇到萧九九,什么高贵的形象都没有了,就是个普通的男孩,会爱会笑会淘气。 所有人一愣,老四顾融率先反应过来,往赵梦脸上抹了把奶油,赵梦尖叫一声,顾融已经笑得腰都弯下了。 “顾融,你找死!”赵梦抄起一盘蛋糕,整碟胡在顾融脸上。 顾融没反抗,贱笑道:“才这么点,不够塞牙缝呢。” 瞬间换回了全场的爆笑声。 赵梦也被他逗乐了,把盘子整个帖在顾融脸上旋了几圈:“怎么样?蛋糕吃得爽吗?” “爽啊,好好吃。” 全场再次爆笑,很多男生反应过来,拿着蛋糕去胡自己喜欢的女孩,气氛一下子嗨到爆点,不同以往的沉闷,男生女生很快打成一片,欢声笑语。 九九还在发懵中,兰仲文的奶油又招呼到她脸上去了,她大叫一声,“住手!” 就把蛋糕整盘砸在兰仲文脸上了。 这才是全场的爆点。 兰仲文没说话,挺拔的身子陷在逆光中,颇有几分压迫,全场又一下子安静了,只有九九一个人在笑,抱着肚子,笑得花枝乱颤。 蛋糕盘从兰仲文脸上掉了下来,那张脸,笑意濯濯,蜷着浓郁不化的温柔。 “好啊,萧九九,你居然这么狠心,要毁我的容。”兰仲文嘴上这么说,语气却温柔。 九九在椅子上笑得坐不起来,兰仲文冲过来,俊脸突然在眼前放大,九九吓了一跳,唇已经被他吻住了,全场哗然。 他却没去理会耳边那丝喧闹,自顾自闭上眼睛去追逐九九的丁香小舌,他不要九九有不好的回忆,所以要用更美好的回忆去洗掉那些不开心的。 身旁的喧闹换了安静,又从安静换成了喧闹,接着又换成了男生们的口哨声。 兰仲文扣紧九九的脑袋,不让她挣脱开,长舌扫进她口中,吮吸她的温暖。 九九挣了几下挣不开,脸都红透了。 快点放开啊,都在看着呢,她可不想像猴子一样被人围观。 兰仲文嘴角的笑容更盛,咬了咬她的舌头,敢分心,该罚。 云卿在人群后面看着,眼中有泪花闪过,告别会那晚,她对他唱情歌,结果他和萧九九拥在一起,用十指紧扣来打她的脸。 今日是她的生日,她把那块刻有名字的蛋糕递给兰仲文,希望他接受自己的心意,结果现在那块蛋糕还静静躺在桌上,而他怀里,抱着萧九九,当着所有人的面,吻了她。 那块刻有云卿名字的蛋糕还放置在桌上,没动过,突兀而孤独,就像她的心一样,低到尘埃的卑微,孤独而可怜。 云卿闭起眼睛,想让眼中的酸涩涌回去,今日是她的生日,不能哭,要高高兴兴过完生日。 可是她许的愿望,如今又是一个巴掌,她刚许完,希望兰仲文和萧九九立刻分手,结果两人就秀恩爱了,这让她情何以堪? 云卿攥紧五指,萧九九,这些代价,你总有一天都是要还的。 这头,九九已经快不能呼吸了,用力拍着兰仲文的肩膀,他也似乎感受到九九的心情恢复了不少,轻轻放开了她,眼神温柔,“还敢调皮不?” 九九用力摇头,“不敢了。” 兰仲文点了她的鼻子一下,刚好我只在乎你的音律响了起来,兰仲文抬头,“九九,我要去唱歌了,你跟我一起唱,好吗?” 九九凝神看着兰仲文,他的眸通透潋滟,漾出一圈圈令人心醉神池的温柔。 她不自主,就呆呆点了头。 欢乐的音律徐徐飘来,兰仲文牵着九九的手,低迷的声音贯彻整个包间,一瞬间寒气都褪去,变得暖融融的。 他望着九九的眼睛,九九望着他的眼睛,世间的万物仿佛在这一刻相继褪去,之余两人依偎于天地间,目光缠绵悱恻。 ------题外话------ 今日没有二更了,但是有好消息,从明天开始,序序将恢复万更了,公司的事情忙得差不多了,有时间码字了。 正文 第十七章 吃醋 一曲终,掌声贯耳,兰仲文眼珠湛然,关掉麦克风在她耳边轻声道:“九九,我要去下洗手间,我脸上的奶油该去洗掉了,不然要凝固了。” 九九忍俊不禁,点头,“好。” 兰仲文绕过她出了包间门,一派优雅高贵。 真是太有范了,一脸的奶油也不慌张,哈哈。 顾融见九九捂着嘴笑,朝她招手,“小九九,过来这边坐。” 九九望了眼包间,女生那排全坐满了,男生这边却喜欢围着坐,空出了很多位置,九九反正都不熟,坐哪里都一样。 顾融脸上的奶油已经洗掉了,头发湿漉漉的,他抹了一把,“小九九,你跟我们老四怎么认识的啊?” 老四那家伙看似谦逊沉静,实则腹黑冷漠,刀枪不入,典型笑面虎一只,他可不敢去他面前八卦啊,但他又很好奇萧九九是怎么拿下老四这头笑面虎的,太逆袭了,太励志了。 九九想了下,“初中的时候我们是同桌。” “同桌之恋?”顾融脸上的精光更盛,挑着眉,“你们好坏,居然搞早恋。” “你想哪去啦,我们没有早恋。” 这句话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全场的人都好奇九九和兰仲文的过往,尤其是云卿,表面看着不在意,实际内心波涛汹涌。 “那你们是怎么相恋的?”说到恋字,顾融还特意加重了语气,好奇心甚重。 九九认真想了下,突然发现一个严重的问题,她居然不知道自己和兰仲文是怎么相恋的?到底是怎么相恋的啊?只觉得当初在陪伴过程中,开始有了占有欲,又有了不一样的情愫,感动过无数次,哭过一次,便得到了他的爱,水到渠成。 当年他接受自己的时候,九九一度认为是中彩票了,那样优秀的人儿啊,可遇不可求,若不是在少年时期伴着他,也许很难得到他的青睐与垂怜。 当年来到广州,认识这个少年,便是她童年回忆里,最美好的往事,若不是认识他,九九会发现,自己的过往一片空白,连一点值得怀念的美好事情都没有。 “青梅竹马吧。”九九斟酌片刻,觉得这个词最适合用来形容他们的感情。 兰仲文的思维比普通人快了不止一两个层次,优秀,但走得快。九九想,若不是在他年少的时候遇到他,她一定留不住他的脚步吧。 “青梅竹马?你跟兰仲文是一起长大的?”所有人都露出了疑惑的眼神。 “不是,我们是从14岁认识的。” 全场哗然,“你们认识得好早。” “嗯呢。” 青梅竹马,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感情?没经历过的人一定不会懂,没初恋深刻,但比初恋无猜,从小一起长大,形同血亲,又比血亲多了一些朦胧模糊的感情,彼此在彼此眼中,是个特别的存在。 九九与兰仲文的感情,便是青梅竹马带初恋,从14岁相识,此生就算两人不在一起,也不可能与另一个人复制出这般刻骨的感情,就算十年,三十年,六十年,不在一起,这段感情也经年不忘。 就像吹过田野那阵风,全世界也许都感受不到,但你感受到了,那阵风从你心田吹过,带起一阵不一样的涟漪。 她遥想,那阵带起涟漪的风到底是什么,是心动?还是感动?她到底是对兰仲文一见钟情,还是日久生情? “那你们之间是谁先表白的啊?”赵梦问,其实所有人最好奇的就是这个问题,因为她们想,一定是九九死缠烂打吧,那样冷淡疏离的人,不忍自己的青梅伤心,于是就与她相恋。 “是我先表白的。”半开的包间门,兰仲文低迷的声音传来。 所有人震惊,都不可置信地看着门口的兰仲文。 他慢慢走了进来,沉静的眼睛扫到顾融身上,顾融立刻一抖,把自己的位置让给他。 兰仲文优雅落座,挨着九九,与她十指紧扣,“如果你们好奇,可以问我,今晚玩得很开心,一律问题不拒。” 他的声音不大,却震住场上所有人,没人敢在问问题,而且他答的问题,已经让场上所有女人面如死灰了,是他表白的,那她们还有什么戏?果然有些人,一辈子都只能存在想象力。 “兰花儿,我问你一个问题。”九九突然抬头,凝神看着他。 “好,你问。” “你对我是一见钟情,还是日久生情?” 兰仲文想了下,抿唇,“九九,也许是一见钟情,又也许是日久生情,我也说不好,但总之,我们相恋了。” 九九不说话,这个问题,他也回答不出吗? “九九,重要吗?”兰仲文握住她的手,适当为她讲解,“从前怎么相遇,怎么相恋,这些问题重要吗?” “不重要吗?”她也不知道,就是想不明白。 “九九,那么你认为,是过去重要点,还是现在重要点?”兰仲文望着她,眼波深深,涌动着罕见的温柔,“九九,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喜欢你的,有一天,我就发现你说的话有了伤害我的力量,你的冷淡,可以令我失落,你的开心,开始令我高兴,你的情绪,可以控制我的心情,所以,不管以前我们是怎么相恋的,你要记得,我们现在相爱了。” 九九一愣,凝神想了几分钟,突然释然了,不管是什么感情,总之他们相恋了,不该去探寻从前的问题,两个人在一起,只要向前方看齐,好好共创未来就可以了,一度探寻过去,追问过去,只会弄得彼此疲累。 每次听兰仲文讲一番话,九九都能有一种新的感悟,就像给自己的人生讲了一课,他从来不会不耐烦,不会像别的男生那样,觉得自己的女朋友问这些问题是神经质,是互相乱想,而是一个需要正面解决的答案,让你看到,你所疑惑担忧的事情,他一样重视。 九九开怀地笑,她是个简单的人,简单的人有个优点,那就是永远不会忧愁过去,不会记得不开心的事情,于是回忆里,全是兰仲文对自己的好,阳光美丽。 吃了一些花生,男生们开始拼酒了,过来拉兰仲文,几个人围在一起玩骰子,他对九九说,“我过去陪他们喝几杯。” “好。”九九知道他是个有分寸的人,不会喝到烂醉,所以也没拦着他,她总不能自顾自己开心,一直让兰仲文封闭自己陪着她。 那些人是他朋友,他跟他们玩玩闹闹,也正常,九九身为他的女朋友,肯定也要习惯一下他的朋友,他的社交。 自己一个人安静坐坐也不错,九九坐在男生席的边缘,凝神听着包间里的歌曲,笑容安宁。 此时的她,绝对不会想到几年后,当这个场景重现时,她已完全变了一个性格,那时的她,冷了不需要他偎依,难过不需要他安慰,疑惑不需要他解答,任风雪在身后飘摇,她自坚强不可摧。 九九吃着西瓜,听着歌,包间门突然被打开,穿着纯白体恤的男人站在门口,笑容桀骜,“大家晚上好。” 场内的女孩突然尖叫起来。 如果兰仲文是学校可触不可及的高贵王子,那么蔚北北就是最多人的梦中情人,帅气的外表,幽默的言词,篮球健将,家境好,人平和。 但他也几乎不参与联谊会,学校的人都传他被一个女孩子伤害太深,在不敢接触女孩子,每当看见提子或者葡萄汁,他都会像失了魂,久久回不过神。 所以他的到来,是今晚第二个爆点,大雄站起来与他击掌,“好小子,你居然也来了。” “系花生日嘛,就算打断腿也得出现,你说是不是?”蔚北北朝云卿点了点头,云卿回以一个得体的笑容,表示欢迎。 蔚北北晚上十分反常,对着一轮人打完招呼,连干十几杯酒,走到点歌台的位置,点了一首陈慧娴的火花。 火花清冷哀伤的旋律响起,蔚北北站在包间中央,身材修长,动作优雅。 “下面这首歌,我要送给一个人,愿她快乐。”迷人悦耳的声音在大厅响起,蔚北北垂下眼帘,在抬起时,竟有晶莹沾在睫毛上,不知道何时开始,他的心意,要借着酒疯才敢表现出来,“来吧伴我飞,多久都不会累,我已不在乎,所谓的是与非,如果爱是朵,很脆弱的玫瑰,我也愿意承受,不完美中的完美,原来岁月太长可以丰富可以荒凉……” 正在喝酒的兰仲文动作慢了下来,酒杯从他脸上移开,笑容瞬间隐去,还真是阴魂不散。 九九亦是被震地说不出话,这些话,就像在诉说他现在的状况,也许无法一句一句细说,于是只能从歌曲里,传达他的心声。 晚上,蔚北北本来不想来的,可是怎么骗自己,也骗不了自己的心,如果晚上不来,又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见到她,见不到的时候,在难受也只是存在想象中,可能哀愁,可能感慨,但是总不会心痛了,时日久了,也就剩下一丝念想和缅怀而已。 而再次见到时,才发现记忆的画面从未被搁浅,回忆有凭有据,要他痛彻心扉,为什么世间上要有这么令人烦恼的感情?明明就没有血缘,为什么可以因为对方而心痛? 他没拥有过她,却像失去千万次,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无缘无故就丢了自己的心,不敢被任何人知道,偷偷摸摸爱着她,就怕一个见不得人的秘密。 早上明明因为妒忌,故意说那些话离间他们的感情,希望他们分手,可是又怕她难过,他不知道怎么办才是对的,他不想看着九九和兰仲文在一起,这样他会很难过,可是当年,他也见过九九离开兰仲文的样子,她的笑容总是苦涩,这样他会心痛。 他也想过,不去关注九九和兰仲文谈恋爱,让他们自生自灭,不闻不问,可是每当听到她的名字,还是会忍不住旁敲侧击的打听,表面看着无所谓,其实内心很渴望。 一曲终,所有人都陶醉他的歌声里,场面安静得针落地可闻。 他唱完歌,遥遥望了九九一眼,九九把视线转开,面对这种事情,真的很为难,尤其是告别会那晚,他说,希望再见亦是朋友。 那晚,九九听到这句话了,她仓惶逃进洗手间里,一是她不喜欢蔚北北,二是她还不起他的感情,一句再见亦是朋友,也许是他最后的尊严了,九九却选择不回应,她不想和他做朋友,这种朋友也是没有意义的,彼此之间不在一起,不喜欢,就不要牵牵扯扯,讲不清道不明的,跟搞暧昧有什么区别? 蔚北北看到她躲躲闪闪的脸,眼神受伤,被大雄拉过去拼酒,不一会,传来酒杯落地的声音,接着闹起一阵骚动,兰仲文和蔚北北打了起来,两人扭打在一起,摔在桌子上,推翻了无数酒杯,砸在地上,碎了一地的璀璨。 摇曳的光影里,兰仲文的面部表情阴鸷,骑在蔚北北身上,拳头砸在他的胸骨上,蔚北北先前喝了太多,脑袋昏昏沉沉的,除了本能护着头外,根本还不了手,女孩们的尖叫声,男生们的喝止声,拉住两人,场面混乱。 九九捂着嘴巴,兰仲文抹掉嘴角的血迹,拉着九九离开,身后的喧闹渐渐远去,而兰仲文掌中的力量,宛如要捏碎了九九的手腕。 车上,兰仲文看着窗外的风景,一言不发。 九九从没见过他这么生气的样子,不敢说话,一路沉默到酒店,兰仲文突然把她按在床上,疯狂地吻着她。 满身的酒气扑面而来,九九心下一惊,不知道他是不是喝多了,有点害怕,动手推开他,“兰花儿,你是不是喝醉了?” 她的声音极具恐惧,兰仲文第一次没有安抚她,眼珠幽暗,把她的上衣撕开,人扑了上来,吻她的锁骨。 “你干什么?”九九吓了一跳,拼命挣扎,拳打脚踢,兰仲文无视她的反抗,好像什么都听不到,把她四肢都箍住。 九九不能动弹,只能任他索取,害怕得哭了出来。 听见九九屈辱的哭声,兰仲文背脊一僵,停住动作,把头一仰,倒在她身边的枕头上,声音缓慢,“别哭了。” 九九还是哭。 兰仲文闭着眼睛,平复了一会,爬起来,轻声哄她,“不哭了好不好?是我错了,对不起。” 九九没理他,转过身,蜷着身体,这是防备一个人时,下意识会产生的动作,她抱着头,拒绝沟通。 兰仲文的脸就在她头的上方,歉意宠溺,九九的上衣被他撕烂了,他怕她着凉,给她盖上被子,哄她,“乖啦好不好,不然我给你买个冰激凌,你不要哭了。” 九九没理他。 “那不然明天带你去城隍庙吃小吃好吗?你不是喜欢吃小吃么?要不,现在就去吃?” 兰仲文绞尽脑汁,想着可以令她开心的所有事情,但她始终不肯理他,兰仲文觉得累,把头靠在抱着九九的被子上,语气郁闷,“九九,我吃醋了。” 九九的哭声终于停住,从被子中露出个小脑袋来,泪眼朦胧地看着他。 他把她的眼泪吻掉,语气即温柔又阴冷,“你别哭了,不然我杀了他。” 九九一惊,“你在说什么啊?醉了?” 兰仲文见这话有效,凝住眼望她,“不哭了吗?” “你都要去杀人了我还怎么哭得出来?” 兰仲文忍俊不禁,“我这不是逗你吗?” 九九的小脸又板起来,兰仲文趴在她身上,紧紧抱着她,“好了,你别难过了好不好,晚上太生气了,有点没忍住。” 九九知道他指什么,小脸一红,闷闷不乐道;“不要,我要难过,我明天就回香港。” “回你妹啊,敢回去,我现在就把你……”他望了九九露在被子外的肩膀,故意不说完。 九九缩了一缩,“边去。” “好吧,那我回宿舍睡觉了。”说着就要起身。 “喂。”九九伸手拉住他的衣角,“我一个人睡不着。” 他笑着转过身,哪还有刚才的阴狠劲,谪仙少年清贵无匹,抱住她,语气温柔,“不要生气了好不好?” 九九轻轻点头。 “晚上是我不好,不过都是蔚北北挑的火,你要怪,就怪到他身上去吧。”兰仲文笑意促狭,晚上打了蔚北北一顿,他现在心情爽多了,这么多年,忍他太久了。 “你晚上故意打他的?”九九吃惊。 “嗯哼。”兰仲文点头,晚上大好机会,不动手,以后还真的很难找到机会了,也许他内心是幼稚的吧,也会为这种事高兴暗爽很久。 “那?” “什么?”兰仲文疑惑。 “你晚上要对我那啥?是故意的吗?” “不是,可能是酒喝多了吧。”开玩笑,他怎么可能告诉她,他是差点没忍住啊,当然要借着酒疯蒙混过关了。 “好吧。”九九应了一声,气也消了。 ------题外话------ 恭喜owen871011成为本书解元,今天将更一万一,二更在晚上8点,么么哒! 正文 第十八章 拜堂成亲 二日,兰仲文为了弥补昨晚对九九的失礼,翘了人生第一次课,带九九满上海的玩,早晨没什么地方可去的,万物都在沉睡中,只能去博物馆逛逛。 九九一听去博物馆,眼中的精光大盛,她最喜欢古典的东西了,跑到自己的行李箱里翻出许久不穿的白色锦衣,蓝底裙子。 衣袖宽大,呈喇叭状,绣着栩栩如生的蔷薇花,九九换上衣服,站在镜子前,把头发盘成两条辫子,灵动少女瞬间像穿越了时空,变成民国时期的文艺知青。 她穿上百搭的黑色绣花鞋,顺便嘱咐兰仲文,“你相机带了吗?我等下要跟文物一起合照,你帮我拍哈,我要坐几张明信片,寄给爸爸妈妈。” “好,相机我带了。” 上海博物馆以青铜器、陶瓷器、书法、绘画为特色,九九一身民国知青的装扮,走在博物馆中,看起来颇为诡异。 不少人从她身边经过时,都会回头,那些眼光有怪异,有欣赏,也有惊艳。 她站在一件件透着历史气息的文物面前,眼珠净透如洗过的碧空,晶亮得蛰疼人的眼睛。 兰仲文按下快门,一张张照片从相机中吐出来,九九逛来逛去的,一会跟花纹诡异的古筝合影,一会跟时代感悠久的青铜器合影,一会跟端庄典雅的旗袍合影,最后她站着一座仿真蜡像面前,笑容兴奋,“我要跟他合影一张。” 蜡像中的男人身材修长,面容俊逸,逼真得连睫毛细孔都看得清清楚楚,九九觉得有趣,一蹦一跳地站在蜡像对面。 蜡像身上绑着花球,穿着黑色的新婚服,微微作揖,九九学着他,对蜡像微微作揖,这情景,好似在跟他拜堂。 她面容秀毓,微微垂着头,笑容明媚,暖黄的灯光里,她美得不似真人,兰仲文看得痴痴的,忘了按快门。 “拍好了吗?”九九动作摆了太久,有些僵硬,扭头问兰仲文。 他慢慢放下相机,看了九九好一会,没说话,走到远处跟一名博物馆访客说话。 那是一名面容和善的中年男子,他点了点头,与兰仲文一起走过来,兰仲文把相机递给他,就冲九九走过来了,白衣蹁跹,笑容晃眼。 “九九,你摆刚才的姿势,我们合影吧。”兰仲文这话里,有他都不懂的莫名心悸,不知道为什么,他有点紧张,手心微微汗湿。 看着九九弯下身子去,她微微侧着头,睫毛像两把小扇子,在脸上扫下一层美丽的剪影,兰仲文的心仿佛融了,眼珠湛然,冲着九九微微作揖,“娘子有礼了。” 九九蓦然抬头,快门一闪,画面定格。 画面中的少女面容羞红,有些吃惊,也有些感动,眼珠微微湿润,像两颗黑得发出幽光的曜石,光彩夺目。 而少年眼中蕴着浅浅笑的笑意,那眸中的温柔,如玦如穹,足以融化整个天地。 连他都不知道自己可以这样温柔,灵魂仿佛从体内剥离,温柔地与她依偎,那种触及灵魂的爱,令他震惊,原来不知不觉中,他已这样爱她。 他刚才说,娘子有礼了? 九九一懵,跑上去追问他,“兰花儿,你刚才说了什么?” “你没听到吗?”兰仲文看着照片,吊她胃口。 “没听到。”九九斩钉截铁,摇他的手,“你到底说了什么嘛,我刚才没听清。” “我说。”他被九九摇得没办法,似笑非笑地说,“娘子有礼了。” 九九忍俊不禁,捂着嘴,心里甜蜜。 兰仲文发现她脸红了,样子别扭得不行,他靠近了几分,九九一脸不自然地把头扭开,他又凑过去,轻轻吐息,“九九,你害羞了吗?” 温热的气息吐在九九脖颈上,她用手摸了摸痒痒的脖子,口是心非道:“没有。” “没有?” “肯定没有!”她嘴上说没有,眼睛却弯得像两个月牙儿,憋着笑。 兰仲文逼近她,九九的脸绷不住,喷笑出声,他嫌弃地看了九九毫无形象的大笑一眼,眼波潋滟,“九九,我刚才说了娘子有礼了,那你应该说点什么啊?” “不要。”九九拒绝,她才不要说呢。 “快说,不然不让你走。”兰仲文抓住她的书包带子,把正欲逃走的萧九九给拽了回来。 九九苦着脸,“不要。” “快说。” “不要嘛。” “再不说亲你了。”每次都要采取非法手段,她才会乖乖听话。 眼见逃不了了,九九只好妥协,朝他作了一揖,“好嘛,相公有礼了。” “乖。”兰仲文摸摸她的头,走在前面领着她,“走吧,我们出发去城隍庙吧。” “好啊。”九九黏在他背上,背着牛皮小书包,典型的小尾巴一条。 城隍庙一共九个殿堂,霍光殿、甲子殿、财神殿、慈航殿、城隍殿、娘娘殿、父母殿、关圣殿、文昌殿,总面积约二千余平方米,庄严巍峨。 人陷在其中,一下子显得渺小,九九和兰仲文绕过大片大片人群,走进城隍庙,望着庄严的神殿建筑,心中无端生畏。 80年代的人还是比较迷信的,进香队伍排得密密麻麻,估摸着得有200来人,九九觉得有趣,买了香火排在队伍中,兰仲文身材高大,排在队伍中,特别扎眼。 又因为长得绝对的帅气,凡是路过的都会回头看他一眼,连带着九九也被发现了,两人气质高贵,排在队伍中,就像一对天生的玉雕璧人,漂亮得路人咂舌不已。 没一会,九九就被那个香火的白烟熏得不行,狂流眼泪。 她眨了眨眼,眼眶都红了。 太呛了。 她挤眉弄眼,试图让酸痛的眼睛好受一点,奈何白烟越聚越多,把她呛得差点咳嗽。 兰仲文站在她身后,看见她老眨眼睛,眼眶泛红,有些明白过来,大手一抽,把她手中的香火悉数拿走了。 “你先去没烟的地方休息一下,这条队伍大概要排30分钟,我来排,你二十分钟后回来。” 说着把她推出了队伍中,九九挥着眼前浓郁的白烟,问兰仲文,“你怎么知道队伍还要排30分钟?” “我刚好有正常人的推理能力。”他狡黠眨眼,见九九被呛得受不了,挥手叫她离开,“你快离开这里,烟太多了,呛久了,眼睛会痛的。” 九九心里感动,跑到离烟远的地方呼吸了下新鲜空气,外头的空气,闻着都觉得是奢侈啊,又顺畅有清新,尤其是眼睛,被烟熏得涩痛涩痛了。 她大概休息了几分钟,这种地方因为人群密集,又点着香火,所以太热了,她用纸巾擦了擦头上的汗,她记得兰仲文是很怕热的,连她都热成这样了,更何况是兰仲文呢。 她想了想,心中一动,跑到殿外买了只绿豆冰棍回来,这种冰棍是两只合在一起的,基本没绿豆,就是两条冰块凝在一起,她找到兰仲文,把冰棍掰成两半,一人一根,“天气太热了,你吃点冰的吧。” 兰仲文觉得好笑,“你居然跑去买冰棍?” 但她有一点没说错,他确实很热,背后的衣衫都汗湿了,汗流浃背,九九一片心意,已经懂得为他着想了。 他心中柔软,接过九九手中的冰棍放进嘴里,冰棍一入喉,瞬间化掉了心头的烦闷,天气太热,人的心情就憋闷。 九九也啃着冰棍,顺手掏出纸巾帮兰仲文擦擦汗,排队进香的三足鼎越来越近,两人聊聊这,聊聊那,时间就过去了。 进完香,九九眼前一片白烟,熏得她看不见路,转进大殿,这里面没有进香的,只有求签的。 九九看见很多人跪在蒲团上,手中拿着一个求签筒,念念有词。 这就是传说中的求签吗? 九九心下好奇,也去神台上取来一个求签筒,她不知道求什么,摇着求签筒念兰仲文的名字,“兰仲文和萧九九,兰仲文和萧九九……” 兰仲文站在她旁边,听她神神叨叨念着兰仲文萧九九,拼命憋着笑,太可爱了。 没多久,求签筒里掉出一支签文,九九捡起来,兴奋地跑去找解签大师解签。 解签大师穿着黑大褂,瘦瘦的,举手投足间皆揽仙人之概,看着她的签,在书上翻了几页。 “事由前定得成婚,天配如何肯误人,心意之间求有喜,何须着意祷天神,好签,好签啊。”解签大师摸着胡子感慨。 九九一脸迷茫,“大师,这是什么意思?” “就是命定的缘分,注定要再一起的,上上签啊。” “真的吗?”九九拿回那支签文,付过钱,兴高采烈地跑回兰仲文身边去了。 回来的路上,九九一直乐个不停,兰仲文问她遇见什么好事了,她得意地说:“解签大师说我求的签是上上签,说我们是命定的缘分,注定要在一起。” 兰仲文哭笑不得,“你居然这么迷信?” “人善则美,心诚则灵,这么好的签,我为什么不信?” “好吧,但是这东西你留个念想就好,不要太过信任,知道吗?” “嗯嗯,那肯定的啊。”一支签只是给了你美好的念想,至于能不能一帆风顺走到最后,还是要看自己的努力,如果一支签威力那么大,那就全部不用苦苦相恋了,都来求一支签,就没后顾之忧了。 九九说完,又想起了什么,从包里翻出两条红色的姻缘绳,这个是她刚才求的,她抓过兰仲文手,把姻缘绳缠上去,打了个死结,这种红绳很粗,打了死结也结实,九九试着用力扯了几下,扯不断,才心满意足的说,“这叫姻缘绳,你要保护好噢,如果姻缘绳断了,就证明我们的缘分尽了。” 兰仲文看着她不断扯那条红绳,实验一下韧度,忍着笑意说,“这个你也信?” “嘘,心诚则灵。”九九比了个噤声,把另一条红绳拿给兰仲文,伸出自己白皙的手臂,“来,我自己不能打结,你来帮我缠上。” 兰仲文只好帮她缠上。 大抵是她那句姻缘绳断了,缘分就尽了太令人恐惧,兰仲文低着头,认真研究着最结实的死结要怎么打。 九九笑他,“还说你不信,结果比我还认真。” 兰仲文没回话,轻手轻脚打着死结,脸色肃穆,九九见他仿佛面对着生死攸关一样的表情,忍不住打趣他,“随便打吧,就用最土的那种打法,勾叉一下行了。” “不行,我要研究一个能一辈子绑着你的死结。” 九九哈哈大笑,“你这样研究下去,我怕我手酸死了你还没打好结。” 兰仲文于是让她先把先放开,自己拿着绳子研究了一会,无果,最后采用九九先前建议的土结,打了七八个,确保它绝对掉不下来,才安心地放下九九的手。 九九笑了他一路,绝对不会想到,这个结会绑着她一生,除非她自己剪断,否则无论她怎么扯都扯不断。 回到香港已是三天后的事情了,走前床没有收拾掉,回来的时候,已积了一层灰,一靠近,就喷嚏不止。 现在还是大早上,时间充裕,九九把床单收掉,拿到洗手间侵泡着,床单太大了,没法手洗,只能用浸泡的方式。 泡好后,她回到寝室把床板和桌子擦干净,顺便把地也拖了,她从前是不做家务的,现在也开始得心应手了。 做好一切后,九九满身灰尘,她换了身衣服,把蔚北北给她的几百元从口袋里掏出来,垫在枕头下面,想着哪天去帮他买演唱会票。 她想,她也要存钱了,到时候可以请兰仲文去看哥哥的演唱会,躺在床上想了会,九九满心甜蜜,用自己赚的钱去买票,真不错。 想到这,她突然翻身起来,从自己的行李中找出那叠机票和电影票,找了个盒子装进去,她心情大好,拿过一张白纸画画,她画了两个手牵手的可爱卡通人物,美曰其名:爱的回忆。 床单洗好了,寝室收拾干净了,衣服也换了,整个人都神清气爽了,她看着一尘不染的寝室,油然而生一种自豪感,其实她也是蛮能干的嘛。 肚子正好也饿了,她把行李收拾到自己的储物柜里,到食堂打饭,步行到食堂要10分钟,九九一路走,一路看着树桠想念着兰仲文,长长的林荫道上,有行色匆匆的新生,也有睡眼惺忪的老生。 一想到兰仲文,九九就内心柔软,所有人都在成长,自己也要开始成熟了,在幼稚下去,迟早被自己蠢死。 年少的时候,总想着要成长,要成熟,等到真正成熟的时候,又会发现自己太麻木,太冷漠,太阴暗。 生活在也找不到任何激情,找不到肆无忌惮开心笑的样子,找不到轰轰烈烈去爱一个人的样子,找不到心思纯净想想干什么就一股脑去干的自己,一切趋向平淡,包括爱一个人,只会考虑对方值不值得自己去爱,而不是自己真的爱,受伤了就缩进壳子里,需要很久很久才能愈合,不像年少的自己,睡一觉就能忘了所有不开心的事情。 所有少年时的遗憾,都会在成熟之后,反应进内心里,从而顿悟过来,常常想,如果回到时光里,我要做什么做什么。 如果重回时光,让你去把遗憾抹去,去把不完美的自己改成完美,那么,又谈何青春?又谈何回忆呢?人总是要通过遗憾,尴尬,痛苦,愧疚,心伤来通过成长。 青春虽傻,却动人。 九九的年少青春一直没有顺利过,跌跌撞撞,做过太多太多的傻事,她记得,她曾对着一对同性恋男人说恶心,当时那名男生脸上蜷着心如死灰的绝望,九九一辈子都忘不去。 她记得,她对着一个因为跟男朋友分手要自杀的女人说,你跳下去啊,不是要那个贱男人后悔吗?那你就去死啊,不死你都对不起你自己,当时那个女孩眼中只剩下一片看不到光亮的灭寂。 她记得,她对着班里最相貌平凡的孤僻女孩说,你怎么那么矮啊,你的头发怎么那么油啊,你们家是不是炒菜都不用买油了?直接从头发挤出一点来炒菜,即省钱又实惠,当时女孩低着头,声音嘤嘤,貌似是哭了。 她记得,她小时候的玩伴里有个不会说话的女孩,那女孩原先很孤单,经常看着九九跟别人一起玩,怯怯地站在一边看着,那时的九九只有十来岁,不知道她是哑巴,喊她一起玩老鹰抓小鸡,那女孩高兴极了,他们算是邻居,每当九九去她家找她玩,她妈妈都似泪眼朦胧,对着九九感谢了又感谢,后来有一次,九九问她你为什么不说话,她张开嘴,只有啊啊啊的声音,九九惊恐地瞪大眼睛,说她是怪物,从此,那个女孩再不来找九九玩了。 如果可以回到时光里,她要去向他们说声抱歉,然后在改变这一切,她要祝福那对同性恋,她要安慰跳楼的女孩,她要鼓励那个孤僻的女孩,教她别再自我封闭,还有不会说话的女孩,她愿与她做一辈子的朋友,不伤害她,保护她。 可是如果没有经历这些事,怎么会有后期的懂得体谅别人,照顾别人的感受,为他人设想以及对他人感到愧疚呢?不亲身经历,人是无法成熟的,没有那一个个深刻的收拾眼神,你甚至转头即忘。 多年以后,每当回忆起自己的青春年华,九九发现,被伤害过,伤害过别人,却只有青春的时候,才是有血有肉的。 涉世浅的人,或者说被家庭保护得好的人,都是单纯的,善良的,不曾想过世间的凶险,对生活充满了希望,这也许是九九最大的优点了,也许从来没见过丑陋的事物,反而让她,充满正能量。 这一条林荫道,像是九九的回忆隧道,她走出林荫道,脸上的笑容安谧,阳光洒在她身上,打成细细碎碎的光影,眉目温暖。 她的心态似乎成熟了一些,其实成长,就是每当你回头看看,发现自己原来做过那么多追悔莫及的蠢事,心里感到遗憾,那么你就成长了。 九九拿着饭回到寝室,秦州雨等人已经回来了,见到九九,高兴得熊抱住她,“九九,你回来啦?” 他们都不知道九九去干嘛了,以为九九是回家去养伤了。 九九笑着点头,“是啊,我的腿好得差不多啦,明天可以开始上课了。” “九九,你错过学校的校花竞选啦,你是不知道那些女孩多漂亮啊,又有才艺,棒呆了。” “是吗?”可是相比之下,九九觉得上海好玩多了。 “是啊,这届校花还是魏薇,太漂亮了,艳压群芳啊。” “那就好啊。” 两人嘘寒问暖了几句,秦州雨伏到九九耳边跟她说,“晚上严寻请我们全寝室吃饭,你去不?” 吃饭!? 她眼睛一亮,瞬间又暗了下去,“不去了,我已经打好了。” 虽然大锅饭很难吃,还可能不经意间就被各种菜虫蚊子头发袭击,但是她觉得还是乖乖吃吧,这几天去上海也享受了太多美食了,天天山珍海味,也容易短命的啊。 而且严寻请客,打死她也不能去啊,之前还对他说那么狠的话,要是去吃饭,那得多没骨气啊。 于是其他人就出去聚会了,留下九九一个人,遥望窗外万里星空,笑容温暖。 说改就改,既然做了决定,九九就要坚持,早晨六点闹钟一闹,她霍地睁开眼睛蹦起来,兰花儿说,一听到闹钟响了就要立马蹦起来,绝对不要赖在床上,不然你很快就会发现,你会再次睡着。 寝室里的其他人还没睡醒,她揉了揉酸痛的眼睛,穿上运动服,从还微亮的曦光中,跑向了学校的跑道。 陆陆续续有些男生在晨运,看见她一个高挑女孩跑进跑道里,饶有兴趣地看了她几眼。 九九稳住呼吸,坚持跑了两圈,太久不运动使她的小腿发麻,她坐在晨光中,欣赏了会半光半雾的校园。 中午,她坐在食堂里,不在认为大锅饭难吃,而且就算难吃了,她也要努力去适应,她一口口将饭送进嘴里,希望时间久了,可以改变她嘴刁的毛病,她尝试吃青菜,吃水果,尝试着不要在兰仲文的叮咛下,自己努力地去改变一些习惯。 上课,她不在吃零食,尽可能的听课,不懂就借笔记请教问题,不然就去图书馆查资料,她过得健康贫苦,从福利社经过,看见糖果口香糖,摸了摸口袋里的硬币,拿出来,又放了回去。 在福利社站了许久,一个狠心,掉头走了,她把一个星期省下来的零花钱投进小猪存钱罐里,三块钱,却让她感到无比开心。 但这些钱远远不够,想凭自己的努力去请兰仲文看场哥哥的演唱会,她必须干点什么才行。 秦州雨趴在枕头上给她出主意,“要不,你去打工吧?” “打工?” “没错啊,听说摄影社要招一个背影模特,一天3块钱,挺清闲的,你要去试试吗?” “背影模特?” “嗯。”秦州雨点了点头,“就是给景物当模特儿,意思就是比如你是背景模特儿,然后我在拍一个景物,那个景物是主角,你是景物的配角,一般是拍你的背影或者侧脸,来跟那个景物对比一下,衬托出那个景物的壮观,所以这种模特儿,不要求脸,要求身材。” “这样的啊,听起来确实蛮容易的。” “本来就很容易啊,但是要求身材啊,学校身材好的能有几个啊,不过你就是其中一个,虽然胸小了点,但是当景物不碍事的了。” 九九大囧,这样算是夸奖她吗? 正文 第二十章 电话粥(有二更) 到了摄影社,是徐晨接待的九九,他是摄影社的社长,与九九聊了一会,徐晨很满意她,干摄影这行的,最是眼尖,九九有一张超越时代的脸,无论什么装扮都适合她,而同一件衣服,她可以穿出两种风格。 “如果你没问题,明天就可以开始来上班了。”徐晨站起来跟九九握手。 “好,没问题。” 从社团出来,九九的心情可以说是雀跃的,脚步轻快。 没想到这么容易就通过了,这让她信心大增,她走在过道上,想象着每天存三块钱的喜悦,这比她花三百块还要开心,珍贵。 从没自己赚过钱的人,感受不到这种振奋,而且一旦开始自己赚钱了,就会心疼自己的钱,辛辛苦苦赚来的,若是回头立马花光了,那如何对得起自己的辛苦工作?那等于是白白花费了自己的劳工,钱刚到手上,立马被别人赚走了,而自己只剩下空空的双手,还有明日繁重的工作,也许还会遇到不开心的事情,会抱怨钱赚不到,却每天要受气,所以一定要合理消费,否则负债累累。 昨晚兰仲文给她讲了个故事,他说:有两个人,一个叫小明,一个叫小亮,小明工作比小亮出色,工资比小亮高,小明喜欢买奢侈品,他认为生活最重要就是享受,其他的事,明天再想,于是他虽然出色,却是个月光族。 而小亮工资没小明高,但他勤奋节约,不该花的都不花,几年后,两人的年纪长到30岁,小亮买了房子,大家都称赞他有实力,而小明虽然穿着名牌衣服,奢侈手表,包包,但他账号里一分钱都没有,更别谈房子,几年的时光,小明以为不可能超越他的人,一个个超越了他,他这样到底是享受了?还是落魄了? 九九久久陷进深思,这个故事,想说的是人一定要合理消费,不管你家境多殷实,大手大脚,总有花完的一天,要适当未雨绸缪,万一发生了什么事呢?就是有朋友借给你,你也是欠了一身债,而当你有存款,你也算用钱换回了健康,自己救自己。 迎面走来一个高大的男人,他手中拿着一个相机,白色衬衫,胸膛坚实,面容因为眼下的泪痣极其妖娆妩媚。 九九一愣,怎么忘记严寻是摄影社的了?九九有点尬尴,僵立在过道上。 古龙香水从鼻尖飘过,严寻逼近又远去了,等九九回过神来,他已经从她身边经过,仿佛陌路人一般,连看也没有看她一眼。 与九九背道而驰,严寻抿紧的嘴角一翘,她还是来了。 回到寝室,九九长吁短叹,不知道明天要不要去摄影社上班,工作轻松,工资合理,这是吸引她的,但是严寻也在那里,她怕闹出不愉快。 秦州雨抱着吉他在试音填歌词,听见九九叹气,抬头问她,“九九,你怎么了?心情不好吗?” 九九想了下,不知道怎么把这事告诉秦州雨,她叹了口气,躺在床上看床顶,“没呢。” 秦州雨于是就没有问,继续埋头填歌词,她原本就在忙,看见室友烦躁,才关心一下她。 九九想着想着,就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已经月亮高挂,糟了,都晚上了,她急忙下床穿鞋,被子深处的大哥大响了起来,她按下接听键,彼端熟悉的声音传来,飘扬洒洒如笙鼓,“九九,吃过饭了吗?” “还没,我刚醒呢。” “那你先去吃饭,我过一会在打电话给你。” “好,不对不对,兰花儿,你先别挂,我有个事要问你。”九九斟酌了片刻,“就是我今天去应聘了摄影社,然后面试通过了,可是严寻也在摄影社里,我能去吗?工资待遇什么的就还不错。” 兰仲文沉默了一会,开口,“九九,你去摄影社工作,我可以信任你么?” “肯定可以啊,这么优秀的你在我眼前我还有什么可求的?干嘛要降低自己的要求去喜欢别人啊?” 兰仲文忍俊不禁,声音温柔,“那你就去吧。” 九九呆了一呆,“兰花儿,为什么你同意我去?” “你都跟我开口了,又做了保证,就证明你心里是想去的,我怎么可以拦着你?不过我很好奇,九九,你要赚钱干嘛?” “没干嘛啦。”九九支支吾吾,“反正等我办成了,我就告诉你,现在是个秘密,如果我没办到,那就丢脸啦,还有,这个星期你就把你的大哥大拿回去吧,放我这不安全啊,没地方可以放,而且我也用不上,以后我去电话亭给你打电话好了。” “就放在你那里吧,这样我找你也方便。” “不要啊,我不想要大哥大。” 兰仲文沉吟,“我又没有给你,是放在你那里了,你先拿着吧,你到宿舍外面去打电话,我也不放心,我已经叫姑姑在帮我弄一个了,过一段时间我就有了。” 九九思来想去,还是觉得不妥,“兰花儿,其实大哥大费用也好贵的,不如我们写信吧?” 兰仲文噗嗤一笑,“九九啊,你最近是为了省钱是要出各种奇招了吗?” “能省点就省点好了,我要做个持家的好女人,出得了厅堂,入得了厨房,怎么样?是不是很赞?” “入得了厨房?”兰仲文的声音突然拔高,带着丝趣味,“这句话我可以相信吗?” “肯定!”九九停顿,“不可以!” 兰仲文哈哈大笑,“那出得了厅堂这句话可以相信吗?” “那是必须的好吗?”说到这个,九九就自信满满,“你别小看我,我以后可是要做个智慧与美貌并重的兰太太的。” 那边的声音突然消了下去,九九吓了一跳,对着大哥大说:“人呢?哪去了?还在吗?” “还在呢。”他的声音突然很温柔,像清风拂过九九的脸,带起一丝舒适的清凉,“萧小姐,你愿意嫁给兰仲文做妻子吗?生老病死都不离不弃的兰太太?” 九九嘴角的笑容凝注,半响,又重新咧开了嘴,声音明快,“我愿意,一辈子,不离不弃。” “嗯,你说的,不要反悔,寒假马上就要订婚了,到时候,带了我们兰家的戒指,你休想悔婚。” “怎么可能,是你不要悔婚才对。” “我肯定是不会悔婚的,好不容易把自己的媳妇养肥养大了,不娶才是煞笔。” “噢~”九九拖长尾音,“你说脏话。” “说脏话怎么了?我们宿舍成天说,我可是有血有肉的国之青年,会被污染也正常。” 九九咯咯咯地笑,“我还以为你想说你被玷污呢。” “玷污?”兰仲文失笑,“兰太太,你现在翅膀硬了哈,都敢嘚瑟自己老公了。” “过奖过奖。” “好了,兰太太,你快去吃饭吧,记得去了摄影社之后,每天要向我汇报当天的工作习惯,如果你有出轨行为,老公我即刻杀到香港去揍你。” “揍我?你想怎么揍?”九九发现,一拿起电话,根本停不下来。 “不告诉你,你先吃饭,不然我不跟你讲话,我挂了。” “别别别,你等一下。”九九拦住他,拉开窗上的碎花布帘,遥遥星空,皓月千里,她笑着说,“你别挂了,已经好晚了,我不下去吃饭了。” “那怎么行?不可以不吃饭,你宿舍里有吃的吗?” “我看看哈。”九九打开自己的储物柜,翻了翻,翻出两包方便面,运气不错,她笑弯淡静如海的眼,“有,我找到两包方便面。” “方便面啊?不太健康。”兰仲文啧了一声,九九甚至可以想象到,他此时皱着眉。 “不要皱着眉。”九九提醒他,“有得吃就不错啦,不要要求那么高。” “好吧,你那还有牛奶没?有的话吃之前你先喝点牛奶。” “没有啦,牛奶都被她们喝光了,不过我有柳橙汁。”九九把果汁和方便面放到床前的桌子上,用脖子夹着大哥大,一边跟兰仲文聊天,一边咬着方便面撕开袋子。 做好一切,她对着大哥大说,“好了,我在吃了。” “这么快?”兰仲文听着咔擦咔擦地声音,直觉不对劲,他阴着脸,“萧九九,你怎么吃方便面的?” “就这么咬啊,加点那个料粉在上面,干咬,脆脆的,好吃。”她说着喝了口果汁,兰仲文的说法是先喝完果汁,再吃方便面,就不怕那个油腻的汤黏在胃粘膜上,对消化好。 结果她把兰仲文的交代完全颠覆了,方便面干吃,果汁配着吃。 “萧九九。”彼端的语气突然危险。 九九打了个抖,立刻明白过来,谄媚解释道:“热水壶里没热水了。” “那你马上给我去烧水。” “不要了,太麻烦了,我这样吃完就饱了。”说着又咔擦咬了一天。 兰仲文脸色阴沉,“你那样消化不好的,快去烧水,本来我都不想让你吃方便面的,你居然还干吃。” “真不要啦,干吃比汤的好吃多了。” 兰仲文见她不听,放大招,“行,随便你,不吃我挂了。” 说着就要挂断电话,九九心下着急,喊住他,“喂喂喂别挂,怎么了嘛?生气了?” 对方语气毫无起伏,“你都不听我话了,我能不生气吗?” “我就是不想麻烦嘛,这样也挺好吃的,不是吗?” “不听,我要挂了!” “不要这样嘛。” “挂了。” “好嘛好嘛,我去烧水就是了,你等着我。” 彼端的少年微微一笑,眉眼温柔,“快去,我不挂,我等着你。” “好吧。”九九从床上爬起来,套上鞋子,把大哥大夹在脖子上,带着比拳头大一些的小锅子去洗手间接水。 宿舍里有个莲花煤气炉,很小一个,用雪种接气点火的,平时有人来寝室玩,就会拿出来泡茶。 她把煤气炉搬到桌上,接上雪种,只待用打火机引一下火,就可以用了。 九九一手拿着大哥大,一手拿着打火机,在煤气炉中央的引火处试了试了,有点害怕,这种小炉子太恐怖了,一不小心就会被火烤到手指,很疼的。 她反复试了几下,都不敢靠近,电话那头的声音有些焦虑,“九九,你还在吗?你在干什么?” 怎么那么久还不回话? 九九气都不敢出一个,屏着息,打火机对着引燃处,一按开火器,霍地一声,煤火燃了起来,吓了九九一跳。 “呼……”她呼出一口气,“没事呢,我刚才在点煤火。” “煤火?你那边没有固体酒精吗?” “固体酒精?是什么东西?”九九疑惑,擦掉额上的汗,把小锅子放在炉上,盖上锅盖,躺回床上跟兰仲文聊天。 “就是一块块的,看起来很像蜡烛,一点就燃,可以用来烧水泡茶煮面,挺方便的,我下次去香港,带一些给你,你以后需要煮水找个铁架子架着水,把固体酒精放在锅子下面就可以了,煤炉就不要用了,太危险。” “好啊,听起来好像不错。”以后打包回来的东西要是冷了,可以拿出来翻热一下,那样味道就会好多了。 “是本来就不错。” 九九哈哈大笑,“好,兰花儿,那个……” “嗯?” “北北要买的演唱会票,过两天就可以买了,我到时候去帮他买?” 彼端想了下,声音轻柔,“去买吧,你都答应他了,九九,你顺便买两张梅艳芳的票吧,她现在不是连开28场演唱会吗?你说张国荣会去当嘉宾,你想看他们互动,那我们就一起去听吧。” 他要和自己去听演唱会? 九九心中甜蜜,虽然他和自己要买的演唱会票不同,他买的是现在正火的梅艳芳演唱会票,九九想买的是年底的哥哥演唱会票,但两人的想法是一样的,那就是一起去听演唱会。 “兰花儿,不要买了。”她的声音雀跃,“不要浪费钱,我们要合理消费,等年底在买吧,我想年底去看。” 到时候,由她来买,让她凭着自己的努力,买最敬重欣赏的偶像,哥哥的演唱会票,来请最心爱的男孩听演唱会,她的男孩。 一想到这个愿望,九九就充满干劲,这是她历练生活以来,第一次甘愿去受苦,以自己的努力去获得想要的东西。 这一定会成为她心中,最珍贵的回忆。 不知不觉中,九九已悄然改变,以前,她无论想要什么,都手到擒来,所以不觉得多珍贵,萧爸萧妈太忙,没时间陪九九,于是更溺爱她。 萧妈偶尔还会叨念她几句,但萧爸就没概念了,只要萧妈不在场,九九要多少钱,萧爸二话不说就掏钱包,有时候九九静静坐在家里看电视,没要钱,萧爸都会自己给她,怕她不开心,怕她饿到,怕她无聊,一是疼她,二是愧疚她。 时日久了,九九对钱就没有概念,伸手就有的东西,还是花不完的,从不缺的,更是无法进到她的内心去。 但是九九现在不同了,她一个月只有100元,要是花完了,就等着挨饿吧,所以她知道这100元里面有一部分是要用来吃饭,一部分用来洗澡,一部分用来买生活用品,还有一部分用来应急,剩下的,才是她可以花掉的钱。 不止是她,整个宿舍都是这样,少有富裕得可以大手大脚的同学,而就算有家境很富裕的人,出手也不一定大方,因为他们懂理财,父母的钱,是父母的,自己想大手大脚的花,想过好生活,那就去去赚。 “你不是想去听那场两人互动的演唱会吗?”兰仲文不解,九九现在好像变了,跟之前不太一样,之前但凡她看中的东西,或者她想去的地方,她都会毫不犹豫就买,去做,完全不被经济困扰。 兰仲文对九九的印象,还停留在一出手,就花了别人一个月生活费,再出手,就花了别人一年生活费的阶段里,听她这么说,都怀疑自己听错了。 “不想去了。”九九坦诚,眼珠乌亮,“一月份香港有金歌劲曲奖,到时候所有明星都要过场,我去星光大道看看就行了,不用特意去听演唱会了。” 看看就好了,她现在不想乱花钱了,把不必要的消费都砍断,一来是锻炼自己,不要在受浮世的诱惑,二来,是真的没必要。 正文 第二十一章 明信片(二更) 讲到这里,水开了,九九把自己吃剩的方便面掰成两块放进去,80年代的方便面,量很足的,很大一块面,煮一包,可以吃两个人。 她手忙脚乱把调料包倒进去,用筷子搅了搅,瞬间散发出一缕勾人馋虫的香味。 “我的面好了。”她对兰仲文说,关掉火,用报纸垫着锅吃。 “那你先吃,吃完再跟我聊,我等着你。” “不要。”九九吸了一口面,口齿不清,“我一边跟你聊好了,不然你会无聊的。” “我不无聊啊。”兰仲文微笑,跟她在一起怎么会无聊啊?开心还来不及呢。 “那我会无聊,寝室没人在,都出去聚会了,最近严寻天天请客,她们都去了,害我一个人在寝室孤单寂寞冷。” “你寂寞什么啊?我不是天天陪你聊电话吗?”兰仲文无奈莞尔,“你们寝室都跟他关系很好吗?” “我也不知道,之前你不让我跟他玩,我就远离他了,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九九嚼着方便面想,“虽然这样讲挺八卦的,不过我还是要告诉你,他可能是要追求我们寝室的李冰琦吧,两人走得很近,上下课都在一起。” 兰仲文没说话。 九九又说:“现在我们寝室都快变成严寻他们的寝室啦,几个男同学每天下午都来,做什么都不自在,郁闷死我了。” “每天都来?” “是啊,还老买一大堆吃的,诱惑我这个正在戒美食的人。” 九九呼啦啦几下吃了面,兰仲文适时提醒她,“方便面的汤别喝了,不卫生。” 九九的手刚端起锅子,听见这句话,放了回去,“噢。” “他们常来,你就不能睡午觉了吧?”兰仲文记得九九有睡午觉的习惯。 “是啊,我有时候是跑到图书馆去睡觉的,刚好可以查资料,困了就趴会。” “嗯。”他若有所思地说了一句,“你最近蛮乖的。” 九九摸不着头脑,怎么瞬间就转移话题了?她瞪着眼珠想了下,点头,“那必须乖啊。” 管他的呢,聊得开心就行了。 “继续保持,等我们见面了,我奖励你一个吻。” “才不要呢。”吻有什么好的?还不是被他占便宜了,切。 “就要,我意已决,下次见面,奖励你一个一小时的长吻,此吻缠绵,绝无仅有。” “滚蛋!” 兰仲文哈哈大笑,“你吃完了吗?” “嗯,吃完啦,好撑。” “那去操场跑两圈?” “才不要,我要睡觉了。” “你不是才刚睡醒吗?” “没错,但是我一吃饱,又困了,讨厌,还得洗碗,早知道不吃了。” 兰仲文扶住额头,“快去洗,明天要是干了,就更难洗了。” “兰花儿。” “嗯?” “我发现你比我妈懂得还多。” “那肯定了,我是谁啊?” 九九憋着笑,“你这个事儿妈,好了,我要去洗碗了,你也陪我聊了一个多小时啦,腿酸吗?快去休息吧。” “腿酸也无所谓,下大雨了,我暂时得等雨,回不去。” “什么?”九九吃惊,“你那边下大雨了?下了多久了?” “30来分钟了吧,九九,上海快要下雪了。” “下雪?”九九新奇地想,“雪是怎么样的?我从来没见过。” “白色的,等下的时候,铺天盖地,把整个天地都换成白茫茫一片,就像换了世界,你想看的话,到时候我告诉你,你来上海,我带去去堆雪人。” “好啊,那下雪了你要告诉我。” “嗯,那你挂了吧,我在这等雨小一点就回去。” “不挂啊,你那边在下雨,我肯定要陪你聊天,我一边洗碗一边跟你聊天吧,对了,你硬币带得够吗?” “够呢,我换了五十来个,聊一晚上就够。” 九九哈哈大笑,“那你不脚酸吗?” “不会,锻炼久了,习惯了。” “嗯啊,等我下。”九九把小炉收掉,这东西要是被舍管阿姨发现了,准被没收。 收拾好东西后,她拿着锅子和洗洁精到洗手间里清洗,边洗边聊,直到九九洗好碗,又洗好了澡,兰仲文才笑着说,“不知不觉都聊了快3个小时了,雨停了,我要先回去了,你也早点休息,晚安。” “恩呀,你也是,晚安。”九九笑着收线,将洗发水沐浴露和大哥大都扔进水桶里。 穿着睡衣从洗手间走出来,天气冷了,得加件外套了,她在想,要不这个星期六回广州去拿衣服好了,顺便可以回家看看老爸老妈。 她的纤腿又长又直,套着宽大的男友风睡衣,就像穿着一件男士体恤,长发胡乱一卷,盘在脑后。 尽管是一身邋遢的打扮,穿在她身上,也换了个风格,额前的胎毛随夜风飘扬,慵懒性感。 回到寝室,她手中的水桶差点掉在地方,这…… 她一脸尴尬,伸手把头上的橡皮筋扯开。 长发从她头顶跌落,在空中划出优美的弧度,她肤色胜雪,唇如含丹,站在灯光明亮的过道上,体态曼妙,像朵夜间昙花,惊艳一绽,灼灼夭夭。 身后的一切仿佛都成布景图,一瞬间模糊,只余她那头蓬松微卷的长发,飘荡在空中,散发出淡淡的蔷薇香。 短暂的鸦雀无声。 那缕香味若有似无,却像一只无形的手,扼紧严寻的心脏,他呼吸一窒,艰难地移开视线。 要装作不认识她,还真有点难。 他扭过来,强迫自己不去看她,不然就功亏一篑了。 淡静如海的眼睛微微一凝,九九心里怒骂,严寻寝室的人怎么回事啊?这么晚了还来女生寝室,这还让不让人活了啊?连洗个澡都没权利了,她内衣都没穿呢,这群王八蛋,烦不烦啊? 几人在寝室内一边打牌一边喝茶,李冰琦跟他们聊得正欢,没闲情管九九。 秦州雨和孙容容都把床帘拉起来了,这东西据说是大学生必备,原本九九不想要的,但是大家都遮,如果自己不遮,反而显得奇怪。 而今天,这条遮帘就派上用场了。 秦州雨和孙蓉蓉的上铺都亮着暖黄的小台灯光,估计一个在填歌词,一个在看书,跟她们住了一个多月,九九大致了解他们的习惯,秦州雨是摇滚爱好者,孙蓉蓉是诗迷,两人一个喜欢填词,一个喜欢写诗,大致上还是相同的。 李冰琦没什么爱好,就喜欢跟男生打情骂俏,经常有各种男人来寝室找她,凡是不是上课时间,她几乎不在,包包一个换过一个,香水一瓶用过一瓶,越来越漂亮,越来越风骚。 此时李冰琦正跟严寻寝室四个男生聊得正欢,这些男生想什么九九现在懂了,311寝室的女孩都长得不错,他们是打算来个4对4,一人追一个。 九九有点无奈,整个寝室可以说只有孙蓉蓉是单身的,但是李冰琦就是不说明,老跟他们几个一块玩,还说什么要撮合谁和谁。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看清李冰琦后,九九就对她无感,两人大眼瞪小眼,谁也不对付谁的脸色,关系不好,但又可以说不坏,就是没说话。 九九把洗漱用具锁进储物柜里,幸好她的胸不大,衣服又是黑色的,她弓着身,把手环在自己胸前,慢吞吞走到两名坐在她床上的男同学说了声,“抱歉,我要睡觉了。” 那两名男生呆了一呆,慢腾腾起身,李冰琦瞪了她一眼,意思说她不上道,寝室椅子不够了,总不能让那两男生站着吧。 她把九九拉到一旁,低声道:“你就不能再等等嘛?他们也快走了,你就这样没礼貌赶他们走吗?” “可是我也有事情要干啊。”已经九点多了,她要给老爸老妈寄的明信片还没做好呢,明天满课,九九也为难,难道让她穿着这衣服坐在那里做明信片吗? “那你也要考虑一下我的感受啊,他们是我的朋友,来找我,你跟我住一个寝室,就不能迁就我一下吗?非要当着我的面赶我的朋友走?” “我没有赶他们走啊,我只是要把床帘遮起来,你可以继续跟他们聊天啊。” “问题是没椅子了啊,肯定不能让男生坐我的床啊。” 九九一愣,不能坐她的床?就可以坐她萧九九的床?她无语,那些人都不是她的朋友,凭什么要她把床让给他们坐着? 虽然她没有洁癖,也会觉得很奇怪好吧,而且男生一般都不爱干净,总会觉得膈应的。 “你们为什么不去外面聊天呢?现在也晚了,寝室有点不方便的,你看我们几个女孩,洗完澡也不穿内衣了,很不方便。”九九实话实说,李冰琦冷了脸,九九懒得跟她说,直接抛下一句,“他们是你朋友,你要不把你的床让给他们坐,要不就去隔壁寝室借两张凳子吧,我还要做明信片,麻烦你让开。” 她已经懒得跟李冰琦保持那薄弱的友谊之线了,不是一路人不聚首,她这种讨人便宜的做法,真的很让人讨厌。 “你!”李冰琦涨得脸色通红,九九已经爬山上了,拉上遮帘,把小台灯打开。 帘外的李冰琦跺了跺脚,跟男生抱歉地讲了几句什么,跑去隔壁寝室借椅子了。 九九坐在遮帘拉内,瞬间成了自己的小世界,她把自己从上海拍好的照片拿出来,一张一张看过去。 那张遮脸那么轻,那么薄,却足以遮挡所有人的视线,严寻好奇她在做什么,起身走到遮帘外。 妩媚的双眼从遮帘上方的细缝望进去,暖黄的灯光里,萧九九趴在枕头上,一手拿着剪刀,一手拿着照片,把照片剪成一个个美丽的弧度。 他从来不知道,一个人的手可以这样巧,她用硬纸做了个立体模型,把自己的照片贴上去,在黏在自己眼前的硬板上。 她似乎在做一个立体明信片,把一张纸铺在硬板上,拿出一支画笔,笔下的生物即快又生动,他眨了眨眼,不可置信地看着她画出来的上海外滩。 不需要写生,只凭着她记忆里的画面,快速落笔,外滩的景物一件件浮现,逼真得仿似要挣画而出。 严寻震惊,这等才华,真是叫人惊才绝艳。 原本只觉得她性格和脸长得不符,看似睿智沉静的外表,性格却是活泼迷糊的,今天看到她画画,严寻有一刻的迷失。 这样的女孩,是他所不了解的,真的很奇怪。 他听见自己的心噗通噗通地跳,那么有力,那么慌乱,好像冲出胸膛。 他捂住自己的心,转身离开311寝室,甚至忘了道别,他仓惶而逃,不知道在害怕什么,只觉得要快快离开,如果在呆下去,一定会发生更多怪异的事情。 其他三个男孩看见严寻突然跑了,踢倒水桶和椅子一只,匆忙仓促,三人挠着头,“要不,我们也先回去吧。” 一个寝室四个人,三个女孩拉上了遮帘,他们也不好意思继续打扰了。 两个男同学点点头,拍了拍九九的遮帘,“你好,我们要先回去了,你等下帮我们替冰琦说一声吧,我们要先回去了。” “好。”九九应道:“你们出去的时候帮我关下寝室的门噢,没人在,不太安全。” “没问题。”三个男生离开,顺手把311的寝室门带上。 李冰琦搬着两张凳子回到寝室,看见门关了,她有些恼火,用力踢开了寝室的门,看见人都走光了,她的火气瞬间就上头了,用力扯开九九的遮帘,脸色不善,“他们人呢?你赶他们回去了?” 九九还在粘明信片,头没抬,淡淡道:“没有呢,他们刚才做了一会,就叫我跟你说他们先回去了。” “怎么可能?”李冰琦的声音尖利,连假音都不用了,“我刚离开的时候明明叫他们等了,才没几分钟,他们就走了?” 她把九九之前那张的爬床的椅子踢翻在远处,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 九九看着自己的椅子被踢元,抬起头,“你什么意思?” 对于这种蛮横的人,你跟她无法讲道理的,你跟她说多了,她就以为你怕她,你要不说话,她就认为你挑衅她,怎么样都不能合她心意。 李冰琦冷笑,“怎么?想打我吗?好啊来啊,我早就看你不爽了。” 九九没理她,继续埋头做明信片。 李冰琦把九九的立体明信片扯到地上,尚未粘紧的立体贴纸一落地,瞬间被震得剥离硬板,散落在地上。 胶水痕印了满地。 九九眼睛一刺,猛地扑到李冰琦身上,动作快得电光火石之间,她扯住李冰琦的头发,把她扯到她床上,用尽全身力气,想将她掐死。 如果这一刻她还有理智,那她真是没有脾气了,她眼中嵌着泪花,她不想惹麻烦,可是麻烦永远不会放过她,她凭什么被她这么对待,她不欠李冰琦的。 李冰琦跟她扭打在一起,扯头发,扯衣服,拳头,巴掌全部得到了用武之地,两人都失去理智了,不管不顾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打死对方,九九常年锻炼,身体比李冰琦强了不知道多少倍,把她的头压在床板上,抄过旁边的剪刀,对准李冰琦的眼睛就要捅下去。 孙蓉蓉吓得大叫了一声,僵在床上不敢下来。 “九九!”秦州雨直接从上铺翻下来,眼神惊恐,“九九,你在干什么?” 这声九九,瞬间换回了九九的理智,她的瞳孔从幽暗渐渐变成清明,用力把剪刀用力捅在李冰琦的头边,“下次你敢在惹我,我就杀了你。” 说完放开她,捡起地上的明信片,冲出寝室。 一路出了宿舍楼,她把立体明信片放在草丛里,坐在一旁叹气。 动手之后,一点报复的快感也没有,只觉得心里憋得慌,她看着自己的立体明信片,抱住头,目光飘忽。 正文 第二十二章 画魂(有二更) 九九坐了一会,心情平复了不少,她叹了口气,站起身,眼神惘然,从口袋里翻出仅存的一个硬币,走到电话亭里拨了个电话,她握着电话,心情紧张。 电话响了几下,传来一抹好听到诡异的声音,“你好。” 九九甚至可以想象到,小姨现在正穿着那身飘逸的真丝睡裙,身段窈窕,性感得要人喷鼻血。 “小姨……” “九九?怎么那么晚打电话给我,是出了什么事吗?”易珈蓝的声音有些迟疑,也有些担忧。 “小姨。”听到她的声音,九九顿觉委屈,扁着嘴,“小姨,我晚上跟宿舍的人打架了,我可以换宿舍吗?” 易珈蓝沉吟,“九九,适者生存,我让你去历练,不止是为了吃苦,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让你隐藏你的身份吗?” 九九沉默,易珈蓝意味深长地说,“你的家境太优渥,容易引来一些贪图好处的牛鬼蛇神,我不想你一直活在被欺骗和被巴结中,今日你是个普通女孩,普通女孩是没有特权的,平庸的家境,可以令你看到更多你从来没见过的人性,也可以让你认识到真正的朋友。” “九九,以你的性格,我知道这事一定是别人挑起的,如果别人讨厌你,你更不应该对我提出要换宿舍的要求,如果她讨厌你,那就让她搬好了,为什么你受了欺负?还要你提出离开?一旦你离开,你就是怕了她,灰溜溜逃走,一个寝室有4个人,如果你离开了,她可以肆无忌惮的抹黑你,不需要真相,只需要灵活灵现,可以给你盖上任何罪名,然后一群人讨论你,对你指指点点,所有人都用有色眼光看着你,就算你口上说不在乎,但是这件事,会变成你记忆里不可抹去的痛苦回忆之一。” 九九一楞,这些话句句说中她的心声,小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却可以推断出后面的发生,以李冰琦的性格,一定会先下手为强来抹黑自己,拉帮结派,排斥九九。 她现在的消费能力比九九高,有男朋友养着,有那么多钱可以买东西来贿赂同学,让她们与她站在一边,她又长了一副梨花带泪的可怜模样,体型娇小,这事就算说出来,怎么看都是九九欺负她。 电话里的易珈蓝还在循循善诱,声音不大,却铿锵,“九九,人生有很多坎,必须去跨过,就算所有人不信任你,你也要坚持下去,勇敢走过黑暗,因为今日,你做不到,明日还会遇到,你仍然要选择缩进自己的壳子里逃避吗?” 九九摇头,“我不要逃避,可是我看见她,会很生气。” “九九,喜欢的人我们才对他生气,而讨厌的人,我们要对他微笑,你越开心,他越没辙,反之,惹她的眼,令她生气,使她心情不好,让她伤害不了你,从而选择远离你,你就成功跨过了一个坎。” 九九静静听着,心中亦有一番计较。 离了兰仲文,初三尖子班的情况会重现,这次她不在是有家境庇护的萧九九,而是和林湘一样,一个普通的女孩。 她闭上眼睛,在睁开时,眼中已一片清明,“小姨,我明白了,我不换寝室了,我就还住在那里,就算她锁住门不让我进去,我也要踢破门进去。” 既然当年的场景重现,她就把幼时没跨过去的坎重新再走一遍吧,不要兰仲文的保护,她自己去解决问题。 挂了电话,她望着万里星空,闭上眼睛深呼吸一口空气,该来的总会来,不该躲的直面迎接,不要懦弱,不要逃避,要成功,要勇敢,要胜利。 这样一想,她的脚步似乎都轻快了起来,绽开笑容,走回草丛里去拿自己的立体明信片,不就摔了一下吗?在粘起来就好了,不就摔了一跤吗?重新站起来就好了,从哪跌倒,就从哪里站起来。 远处有一个黑影伫立在草丛上,看着九九的明信片,九九一惊,快速跑了上去,“你是谁?” 黑影回头,那颗褐色泪痣因为扬起的眼角变得性感魅惑,“刚巧经过这里,看见个有趣的东西,就看了看。” “骗什么鬼?你会经过女生宿舍?你是无论从哪个角度绕路都不可能经过这里的。” “哎呀,变聪明了呀。”严寻将手插在带帽运动服的口袋里,蹲下身子,仔细瞧了瞧九九的立体明信片,“照片拍得还不错,就是光影效果不好,如果让我拍,一定帮你兌成最古老的色彩。” 民国知青的打扮,就该拍得时代久远点,那样看起来会很诡异,但是深刻人心,好像一个国民知青从时光隧道走进博物馆里,那是多么震撼的场面啊,就算拿着照片去讲鬼故事,也事半功倍嘛。 “关你什么事?”九九一把夺过自己的明信片,他也不在意,犹自悠闲自在,看着九九转身离开,三步并作两步追了上来。 “你是学画画的吗?”严寻站在九九身边,与她同步向宿舍楼走去,“其实画画与摄影本是一家,我们可以把两项特长结合一下,做一个展览。” 这话并不是为了追求九九而忽悠她的,严寻自从看过她的画后,不想追求她了,从前菲薄了她,他觉得自己太恶心了,把她跟所有女孩归类在一起,觉得好玩,漂亮,所以追求她,想满足自己的虚荣感。 但今天晚上,他改变想法了,萧九九画出来的东西,那么生动,那么惊艳,使他感到一种距离遥远又亲近的感觉,他追求她,如果只是出于好玩,将来也不可能会娶她,而她,一个绘画神乎其技的天才少女,若是受到情伤的影响,他怕再也看不见那样纯净的东西了,美到令人灵魂颤抖。 这世间的天才有两种,一种是内心始终纯净的人,一种是经历过种种黑暗的人,只有这两类极端的人,才能属于天才的光环,其余的,都是靠后天的努力。 萧九九属于内心始终纯净的人,所以她画出来的东西,自由又不羁,令人看到那种无法想象的美,他现在不是爱慕她了,而是想保护她,像哥哥那样,不让她受到任何伤害,始终如一的纯净。 “不必了。”九九干脆拒绝,“你不是说看见我就会装作不认识我吗?也不会对我打招呼,现在又为什么要跟我说话?你一个男人讲话这么不作数,就跟放屁一样吗?放完就没了么?” 九九现在心情可没那么好,看见他就觉得挺烦的,只想快点赶走他,于是说话就越发不客气了。 严寻不怒反笑,“刚刚在你寝室时我确实不认识你啊,不过我现在又想认识你了。” 不是追求,而是认识,光明正大的朋友。 “拉倒吧,你可以走吗?我好烦你。” 奈何严寻像块狗皮药膏,粘在九九肩膀上,“九九,正所谓亲者疏,疏者亲,你对我这么不客气,是不是代表你比较喜欢我啊?” “你的厚脸皮程度堪比城墙。” “谢谢夸奖,不过除了这个优点外,我还有更多的优点呢,比如摄影,美貌,身材,人缘……”此处省略万字。 九九翻了个白眼,“果然是人至贱则无敌。” “好嘛,你怎么说,就怎么是好了,你跟我做朋友好不好嘛?好不好嘛好不好嘛……”无限叨念。 其实严寻并不是个空有外表的花花公子,他头脑精明,洞悉人心,特长摄影,天生是个搞艺术的人。 九九被他吵得耳朵生茧,“你滚边去,烦死了。” “好吧,你看起来心情很不好哟,如果需要我的帮助,请拨打私人电话XXXXXXXX……” 九九瞪了他一眼,快步走进宿舍楼。 果然,311宿舍门被锁住了,真是说什么来什么,其实宿舍里的关系也是这样,亲者疏,竖者亲,一开始是秦州雨跟孙蓉蓉好,她跟李冰琦好,后面变成孙蓉蓉跟李冰琦好,秦州雨跟九九好,然后九九跟李冰琦因为从上铺摔下来的事情结怨,之间的关系如履薄冰,就像表面平静的大海,但里内已经波涛汹涌。 九九受伤期间,因为腿不方便,没去惹李冰琦,而李冰琦就算在可恶,也多少会心存愧疚,万一要她赔医药费就要命了,所以也没去招惹九九。 现在九九的腿好了,李冰琦对她的愧疚就淡化了,她两之所以结怨,就算因为严寻,李冰琦早看中严寻了,要是被九九抢去,那她的努力不功亏一篑了? 中间,九九因为腿伤离开宿舍9天,落单的秦州雨肯定要去和另外两人融合在一起,只有天天见到,感情才能与日俱增,要是见不到,自然就淡了,九九跟她们的关系原本就只是淡淡的同舍之情,秦州雨虽然喜欢九九,但她不喜欢惹祸上身,所以保持中立的态度,这样两边都跟她好。 而孙蓉蓉是个没什么主见的人,特别听李冰琦的话,就算李冰琦欺负她,她也觉得没什么。 九九从上海回来后,表面看着关系融洽,实际感情又变回了之前的一对三,孙蓉蓉站在李冰琦那边,秦州雨中立,九九属于自己一边。 李冰琦叫孙蓉蓉把宿舍门锁了,孙蓉蓉不敢不听,秦州雨又不想惹祸上身,爱莫能助。 九九站在311寝室门外,冷着脸色想了下,既然如此,她也得曲线自救了。 抱着手中的明信片跑到楼下对舍管阿姨处说,“MISS陈,我刚去买了个胶水,回来寝室的门就被反锁了,我敲了很久都没人来开门,不知道有没有人在,你能帮我开下门吗?” 宿管阿姨正在听天空小说,故事正讲到婉君表妹与表哥之间的情感纠葛,宿管阿姨眼含泪花,取下眼镜抹眼泪,“冤孽哟~” 香港是法治社会,把人权和隐私看得比较重要,舍管不怎么管女学生的私生活,保证不让男生在女生宿舍过夜就行了。 “MISS陈?”九九瞪着眼,阿姨这是有在听她说话吗? MISS陈抹好泪,把眼镜重新带上,红着鼻子抬头,“啊?你刚才说什么?” “MISS陈,我刚才去买胶水,楼上的门被反锁了,我不知道有没有人在,可以帮我开下门吗?” MISS陈把她重头到尾打量了一遍,确定是学校的学生后,板起脸问她:“你是哪个宿舍的啊?” “311的,MISS陈,我叫萧九九。” MISS陈又端详了她好一会,把收音机按掉,“可以了,你等我一下,我拿钥匙。” 九九点头,在心里比了个剪刀手:李冰琦,任你赶我欺我辱我,我都要一笑置之,不把你气得火冒三丈,我就不叫萧九九。 最后是MISS陈帮九九开门的,九九甜甜地对MISS陈说:“谢谢MISS陈。” MISS陈应了一声,嘴角微沉,“这不是有人么?” “不知道呢,我敲了半天,都没人给我开门。”九九装无辜,她的眼睛又大又明亮,让MISS陈的心一阵柔软。 “年轻人,都是一个寝室的,不要这么冷漠自私,要相亲相爱,相聚是缘呐。”MISS陈摇摇头,眼睛从宿舍里的三人身上扫过,又扫到地面,见311还算比较干净,也就没说什么了,临出寝室还帮她把们带上了。 九九甜甜追去一句,“MISS陈,晚安。” 门后的MISS陈莞尔,这小丫头片子,还真可爱。 这头,李冰琦捂着眼躺在床上,她的脸肿肿的,伴随着几条爪痕,狰狞臃肿,她听见九九的笑声,翻了个身,脸色不岔地面对着墙壁:萧九九,我跟你势不两立。 她打不过萧九九,只能另寻它法了。 那头,萧九九还在哼着歌,轻松快乐,她把立体明信片搬到桌上放着,反正这明信片也遭得不能再遭了,索性就明天再补救吧,今天刚跟李冰琦打过,她应该不敢在碰自己的明信片了。 九九把头发拨到脑后,躺在枕头上,安详入睡。 上铺的孙蓉蓉低下头看了她一眼,若有所思,怎么萧九九出去一趟,心情就这么好了,是遇到什么好事了吗? 而秦州雨看见九九心情不错,她就放心了,女孩们之间的恩怨说不清楚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她也说不好。 这一晚,四个女孩各怀心思,度过了看似凶险却平静的一夜,萧九九心里想的是,要闹就闹,要打就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还一针,人还犯我斩草除根。 李冰琦想的是,她得去找几个救兵,先把萧九九的名声搞臭了在说。 孙蓉蓉想的是,忍过4年,就解脱了。 秦州雨想的是,保持中立,装作不知道就行了。 ------题外话------ 大家520快乐,么么哒!序序爱你们! 正文 第二十三章 自作孽不可活 如此也平安度过了一夜,在摄影社里,九九是跟着徐晨的,一般叫他小师傅,陈晨今年大四了,即将毕业,他想在毕业前,举办一个摄影展。 而严寻并不是常在的,他喜欢一个人工作,基本都是独自外出,等到交照片期,就把照片交上来。 来到这里,九九发现校花也是摄影社的人,魏薇是出了名的冷美人,九九是背景模特,给景物当绿叶的,魏微也是,但是她不愿跟着徐晨,所以徐晨才得再雇佣一个模特儿,两人之间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九九觉得有猫腻,但不关她的事,她顶多就是多看两眼。 除了每天的工作外,九九仍旧自己运动,上课,看书,跟兰仲文打电话,每天汇报生活情况,认真地过好每一天,充实平淡。 交照片这天,九九在摄影社整理照片,社中只有徐晨,严寻和九九三个人,各忙各的,无人说话。 九九看着一张张惊奇绝艳的照片,有些晃神。 拍得真好看。 她心里想着,一张张观赏过去,天突然变得乌压压地,像口黑锅挂在天幕上。 轰隆一声,暴雨倾盆而至。 徐晨朝窗外望了一眼,慌乱起身。 “糟了,她没带伞。”他自言自语道,把照片胡乱收进柜子里,拿着伞跑了出去。 整个摄影社突然就只剩下九九和严寻,九九有点尴尬,尽量当他不存在,浏览着桌上的照片。 而工作中的严寻,也不会有往日的嬉皮笑脸,他脸色肃穆,把手中一张张不满意的照片投进垃圾桶里。 “萧九九,你给我出来!”走廊上传来一抹震怒的女音,九九扭头,就见她们隔壁寝室310的洛洛在秦州雨和孙蓉蓉在阻拦下冲进摄影社来。 严寻听见动静,抬头,俊脸隐在氤氲的加湿器中,有些看不分明。 九九已经起身走到门口,洛洛睁开秦州雨跑过来,表情愤怒,“你今天背的小书包放在哪里?” 九九还没搞明白是怎么回事,秦州雨走快两步,过来拉住九九,低声对她说:“昨晚洛洛的钱不见了,当时就你进过她们寝室,后来你又没回寝室,所以洛洛……” “所以就怀疑我偷了她的钱是吧?”说到偷字,九九还特意加重了语气,因为她去310宿舍借了下剪刀,就是她偷了? “不是怀疑啦,是洛洛的钱丢了,刚才在宿舍里搜呢,有点着急,你就体谅一下她吧。” “体谅?她把我当成小偷,我还要体谅她?”九九不怒反笑,如果心情不好冲她发脾气那还可以体谅,但是她是完全一口笃定九九偷她的钱了,都闹到摄影社来了,还有什么情面可讲的? “唉……”这事秦州雨也不知道怎么说,310寝室跟她们311寝室一向挺好的,现在闹出这种事,又只有九九进过她们寝室,小偷在暗,她们明,不知道哪一个人才是幕后黑手。 洛洛一听九九这话也不干了,不可理喻嚷道:“不是你偷的还有谁?之前你还到处借钱,借不到就用偷的吗?我们几个都把你当成人,你反倒在我们背后当鬼?我平时对你不错吧?就连冰琦跟你闹翻了,我也还是笑着跟你打招呼,没当面说你什么,想不到你今天居然做这种事……” “我做什么了?”九九打断她,“这事你可要讲清楚了,我跟李冰琦闹翻,那是我们的问题,我惹你还是跟你闹矛盾了?还有,我是讲你坏话还是怎么了?还得你笑着跟我打招呼?难道我欠你的不成?” 洛洛一噎,也来脾气了,“你没讲我坏话吗?那我怎么听说你说我腿粗人矮还爱打扮得花枝招展?说我穿什么都是裹着一块布,我穿什么管你什么事了?我是长得没你好看,但我至少不像你那样去别人背后讲坏话。” 讲她坏话? 九九气笑了,“我什么时候说过你了?” “你敢说就不要怕认,我们全寝室都听到了。” “听?这个词听起来就是没亲眼见到了?我问你,是谁告诉你的?你把她叫出来,我们当面对质,如果我说过,我一定认,要是我没说过,等下你给我跪下认错。” 九九这话一出,几人都沉默了,她的目光冷冷扫过在场每一个人,李冰琦原是非常闹腾的主,今天却主动站在她们身后,充当空气,这么安分,一定是心里有鬼。 九九看了李冰琦好一会,她脸色煞白,显然是心虚了。 “洛洛,我从来没说过你坏话,咱们之间的感情,虽然不是特别好,但是咱们也没有恩怨,你知道我这个人的,跟谁关系都不是很好,我去跟谁说你坏话?” 九九语气幽幽,心平气和地看着洛洛,这个时候,她才不会傻得发脾气,要是发脾气了,两人肯定就要闹起来,哪会去管之间有没有误会,骂了在说。 而一旦骂了,感情就会加速恶化,这件事就不可能在和解了,九九现在变机灵了,任何事情,都要先分析前因后果,这件事不该就这样吵闹着沉下去,而是应该把幕后挑拨离间的人拽出来。 想到这,九九眼中闪过一丝凌厉,主动握住洛洛的手,“洛洛,我说这话不是要跟你吵闹,我只是想和你说明白而已,你不要生气,你先听我给你讲,我讲完,你要是觉得我说得不再理,你在生气也不迟。” 洛洛低头看着九九的手,原本想要撕碎她的心情开始动摇,她虽然生气,也不是不讲道理的,相反,她要让人心服口服,于是点头,“好吧,我听着,你说。” 洛洛是310寝室的老大,她虽然长得不是很好看,为人却很仗义,对310寝室很好,就像众人大姐大,说话一呼百应,要是她跟九九闹翻了,就等于整个3楼的女孩都会跟九九闹翻。 洛洛起先是不相信李冰琦的话的,她这人只相信自己看见的,不会因为别人一两句坏话就相信。 直到昨晚她的钱丢了,李冰琦说萧九九昨晚去过310借剪刀,之后就一直没回寝室,还说她也丢过钱,不知道是不是萧九九干的,李冰琦说她丢钱之后,原本到处借钱的萧九九就有钱可以买两箱牛奶了,李冰琦说她早就觉得萧九九有问题了,但是是一个寝室的人,只有她丢了,她不敢乱猜测,所以就没说出来。 洛洛一听这话,怒意蹭地上头,她觉得一定是萧九九偷她的钱,八九不离十。 九九叹了口气,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温和一点,虽然她现在很生气,但是生气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所以就算在生气,她也要压制住自己的怒火。 “洛洛,我不知道谁去你眼前跟你说我说了你的坏话,但是我肯定地告诉你,我没说过,310寝室的姐妹每天都说你人很好,我也觉得你很好,很想认识你,可是我嘴笨,我怕我会惹你们不高兴,所以就一直沉默,充当隐形人,就算不能让你们喜欢,至少做到不让你们讨厌,我和李冰琦为什么闹翻了,这事我相信你听说了,至于有没有添油加醋我不知道……” “你说谁添油加醋呢?”李冰琦打断她的话,指着自己脸上的爪痕,“这不是你抓的吗?你敢说你没有拿剪刀恐吓我?全寝室都看见了。” 心虚了想转移话题? 九九心里冷笑,没那么容易! “对,没错,我是拿剪刀恐吓你,这件事我可以认!但是至于谁说我说了洛洛坏话这事,我就不能认,今个儿谁都不要转移话题,先把坏话这事说明白了,后头你们要搜我的包,尽管搜,我没意见。” 李冰琦身子猛地一僵,脸色难看起来,却还是要死鸭嘴硬的说:“你这个小偷有什么资格在这里跟我们谈条件?先搜了书包在说。” “你为什么总要转移话题?难道这挑拨离间的事就是你干的?”九九看着李冰琦,语气铿锵,字字珠玑。 李冰琦咬住下嘴唇,底气不足的否认,“谁干了?” 她这话一说完,洛洛凌厉地眼神就扫到李冰琦身上去,这事可不就是李冰琦干的?这会子居然不承认了,真孬。 “不是你干的,那你就闭嘴。”九九冷笑,“今天311寝室和310寝室都在这里了,我们就索性来说个明白,把这个说我说洛洛坏话的人叫出来对质,如果我说过,洛洛今天要我死,我就从这5楼跳下去!要是这事我没做过,谁冤枉我,我他妈跟她没完!” 洛洛没说话,但眼神已经动摇,萧九九的话不是没道理,她也不蠢,女人之间这种说人坏话的事情原本很平常,但李冰琦要是造谣九九偷窃,那可就恶心了,这可是关乎名声的事,李冰琦要是做这种事,证明人品不怎么样,她们也不会跟口蜜腹剑,满嘴跑火车的人做朋友,不然哪天被她害死了都不知道。 九九见洛洛信了她,心里一喜,再接再厉道:“还有,洛洛,我先给你说一声,无论别人跟你说过什么,那些话绝对不是我说的,但是这个去跟你讲这些话的人,心里一定是这么想你的,不然她怎么有这些话可以去告诉你?” 洛洛猛地抬头,全身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不可置信地看了看九九一眼,又看了看李冰琦一眼,谁说萧九九蠢的?站出来,她保证不打死她。 萧九九今天讲的话,头头是道,句句珠玑,如果她真的做了这种事,一定不敢说这些话,所以,说这些话的人才变得可疑。 洛洛嘴角勾起一抹讥讽的笑容,看着李冰琦点,“好啊,冰琦,这些话不是你告诉我们的吗?你倒是出来跟九九对质啊。” 李冰琦紧紧握着拳头,杵在角落里,一言不发。 “你为什么不出来说话?难道真是你挑拨离间?你说萧九九说了我们整个310的坏话,难道那些坏话是你的心声?借别人的嘴巴来骂我们是吗?”洛洛一步步逼近她,李冰琦害怕,连连后退,直到身体靠在墙上,才摇着头否认。 “没有!我没说过。” “你没说过?你没说过为什么不敢出来跟九九对质?” “这些话是蓉蓉告诉我的,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你问蓉蓉。”李冰琦求救一般看着孙蓉蓉,希望孙蓉蓉可以出来替她背这个黑锅,反正孙蓉蓉已经习惯了。 孙蓉蓉不可置信地看着她,眼神受伤,“李冰琦,你真恶心,你自己说了九九的坏话,你为什么要赖我?” “我哪里有赖你?就是你跟我说,九九说310寝室的坏话,我才去告诉310寝室的。” 孙蓉蓉冷笑,轻轻摇头,“跟你这种人当朋友,才是我一生的耻辱,洛洛,我告诉你,你的钱不是萧九九偷的,而是李冰琦,昨晚我亲眼所见,小艾在走廊上打电话,面朝走廊,根本没看寝室,九九拿了剪刀就出来,后来李冰琦又跑了进去,偷了你放在枕头下的生活费。” 李冰琦一惊,呼喝她,“你别血口喷人!” “我没有说谎,虽然我平时看着木讷,但是寝室里很多事情我都看得清清楚楚,洛洛,前天晚上我们在你们寝室里打牌,你当时翻开枕头拿钱,生活费就被李冰琦看到了,她离开你们寝室前,在你床铺的位置站了很久。” 洛洛的嘴巴张了张,沉声问:“蓉蓉,这是怎么回事?” “李冰琦早就想整萧九九了,他们打架也不是因为九九看李冰琦不爽,看她娇小故意欺负她,先前九九睡在李冰琦上铺,李冰琦看她不爽,曾经把九九的椅子踢掉,害得九九从床上摔下来,崴了脚。这事九九也没跟她闹,后来李冰琦老跟严寻寝室的男生玩,那群男生天天来我们寝室,搞得我们几个女生特别不方便,九九跟她说老让男生来寝室很不方便,她不听,闹到后面摔了九九做的立体明信片,九九才跟她打起来的。” “还有一件事,九九跟李冰琦借钱是因为她刚来311的时候,性格很大方,天天请我们吃饭,所以把生活费都花光了,而且她的钱不是偷来的或者借来的,是她的男朋友给她的,牛奶也是她男朋友买的,洛洛,九九绝对不可能偷你的钱的,因为九九的男朋友,还给了她一个大哥大,那个东西就藏在九九被子里,她自己的东西都是随便乱放的,不是那种蓄谋已久,心思深沉的人,不然怎么会把一个几万块的东西乱放。” 这话一出,几个女孩哗然,大哥大,这东西可是奢侈品中的奢侈品啊,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搞到,还得有门路,萧九九的男朋友若真的那么有钱,她肯定不会偷东西啦。 九九看着孙蓉蓉,心里欣慰,不说话的时候很安静,一说话就一鸣惊人,孙蓉蓉性格内向,却心细如尘,就是不懂她之前为什么要站在李冰琦那边,她肯定看得透李冰琦的。 李冰琦惨白着脸,孙蓉蓉逼近她,一字一句道:“李心莲,咱们再不是朋友了。” 等等。 孙蓉蓉说什么?她说李心莲?而不是李冰琦,这是怎么回事? 九九疑惑之际,洛洛已经先问出口了,“什么李心莲?” “你们大概不知道吧。”孙蓉蓉的脸陷在阴影里,不知道是觉得自己可悲,还是觉得李冰琦可悲,娓娓道来:“其实李冰琦的原名叫李心莲,她从小和我一起长大,她嫌弃这个名字太土,叫我给她取一个名字,我就帮她取名叫李冰琦,她家里也不是什么白领,她爸妈只是我家里的工人,我跟她一起长大,天天看着她说谎,小时候一起上学,校车接送,我们住在一起,她非要假装报一个豪宅的地址,让校车送她到那里,然后在走回家,还叫我在学校要装作不认识她,说我长得丑,跟她不是一个世界的。” “李心莲还经常跟别人说,说她爸爸死了,她妈妈有多漂亮,有多少人多少人在追她妈妈,要不是她的名人爸爸死得早,她现在就是千金小姐,她还老跟男生说她有心脏病,不能受刺激,但其实她爸妈都活得好好的,在我爸的大排档上当伙计,她老说自己有心脏病,就是想博取同情,让那些男生给她买东西。” 所有女孩再次哗然,之前听她讲自己的家世,还觉得她可怜,现在看来,全是说谎啊,19岁的女孩,本是心思单纯的花样少女,却被她这样扭曲了心里,满嘴谎话。 “李心莲还同时跟几个男生交往,一个骗过一个,不给她买东西,就闹分手,买来就到九九眼前炫耀,她早就眼红九九手里那个大哥大了,要不是太贵重,她不敢偷,早得被她偷去,她原来还想勾引九九一个从广州来的朋友,人家约她去广州,结果见了面不是那个男生,被人耍了一顿,回来就要找九九麻烦了。”孙蓉蓉一口气把李心莲的秘密全说了出来,这些事情压得她心口透不过气,每次李心莲有新朋友了,就不理她,后来讨厌那人了,就回来找她,一个劲哭着说她是她最好的朋友。 她早就看透李心莲这个人了,但出于一起长大的情分,她是心软了再心软,帮她隐瞒了一堆不该隐瞒的谎话,还帮着她欺负萧九九,造谣萧九九,结果到头来,她居然要自己帮她背黑锅,事情是她自己惹的,要是没本事摆平,那就不要惹是生非。 嫉妒九九漂亮,又嫉妒九九有那么好的男朋友,一个劲想跟她一较高低,什么都要比,其实人家什么都不用比,一个男朋友,顶得过李心莲十几个男朋友的实力。 萧九九的男朋友,放眼校园,还真没可以与他匹敌的,那天秦州雨在哭,萧九九的男朋友在跟秦州雨讲道理,孙蓉蓉也站在寝室门外,她抱着书,倚靠在寝室外听着。 那个男孩,是个从里到外的都优秀的人,萧九九能被这样的人喜欢,她也是羡慕的。 李心莲一个劲摇头,“你撒谎,你造谣我,你这个贱货,你不得好死!” “你事到如今还不悔改?这次我不会在帮你了,从小到大,我帮了你多少次?偷了我爸多少次钱给你?你第一次堕胎的时候,要不是我偷了我爸的钱给你做手术,你有今天?”孙蓉蓉也急眼了,这样的朋友,不要也罢,跟她做一辈子朋友,那得被她害一生。 李心莲情绪失控,摇着头,一把扑上去扯孙蓉蓉的头发,被洛洛拉住,猛地甩在地上,“死不悔改,从明天开始,你必须搬出宿舍楼,不然我一定跟辅导员揭发你,还有,我的生活费马上还给我,不然我找到你家里去,告诉你爸妈你是个多极品的女儿。” 这件事就这样落幕,李心莲的事迅速传满整个宿舍楼,所有人都不待见她,联名上书要她离开宿舍,理由是:跟这种人住在一起,私有品没保证。 她没办法,只好搬出去住,她走的那天,所有人都像赶瘟神一样对她冷嘲热讽,洛洛还特意过来看她收拾东西,别被她偷了什么才好,李心莲一声不吭,收了东西就走。 洛洛拿回自己的生活费,心情大好,请全寝室的人喝汽水, 她把一瓶可乐递给九九,笑容虔诚,“之前对不住了。” “没事。”九九与她干杯,李心莲自己挖了个坑埋了自己,只能说她自作孽不可活,九九不会同情她,拿着可乐与洛洛用力干杯,“希望以后多多指教。” 说完,她在心里对自己露出了一个笑容:萧九九,恭喜你跨过了一个坎,干杯。 “必须的,你这个朋友,我洛洛交定了,以后要是谁欺负你,你来找我,我一定打得她满地找牙。” 九九忍俊不禁,孙蓉蓉也凑了过来,举着手中的可乐对九九说,“这里没酒,所以我以可乐代酒敬你一杯,之前我明明知道,却看着李心莲欺负你,陷害你,造谣你,是我不好,对不起。” “没事的。”九九笑弯一双淡静如海的眼睛,“你跟她一起长大,你们的情谊确实比我深厚,我不生气,最重要是你也看开了,干杯。” “干杯。” “好,大家以后都是姐妹!”洛洛高举手中的可乐,“让我们来以可乐代酒,祝我们友谊长存。” 九九举可乐,“长存!” “长存!”孙蓉蓉第一次这么嗨皮,这天,她终于释放了自己,不用在忍了,也不用想着忍过四年了,从今天开始,她也要过好每一天,不用在看着李心莲撒谎,不用替李心莲欺负人,也不用在帮她圆谎。 “还有我呢。”秦州雨挤进她们三人之中,“怎么可以忘了我。” “好!” 四人干杯,玻璃瓶在空中用力碰撞,敬结束了一段折磨人的寝室生活一杯,也敬即将到来美好融洽的寝室生活一杯。 秦州雨虽然不理事,凡事保持中立,但这样的人其实也是好的,看事客观,不会因为偏见讨厌谁,她才是最清醒的人吧,任你们如何玩宫心计,她自潇洒自安然。 事后,严寻也称赞了九九一番,“没想到你这么聪明。” 九九答非所问,“你是不是喜欢我?” 如果是,那索性今天一起解决了吧。 严寻没有说话,想了片刻,才起头,“如果我说不是呢?” “那我太开心了,真心感谢你的不是,你若说是,我才害怕呢。”九九心里其实知道,但是她希望通过打哈哈的态度,来杜绝严寻以后的追求或者爱。 “那如果我说是呢?” “那就请你把这份爱永远藏在心里吧,永远都不要表现出来,因为这样会造成困扰,也会伤害我。” “我的爱对你来说是一种伤害?”严寻不明白,他的爱多少女生想要得到,而萧九九居然说这是一种伤害? “没错,就是伤害,我很爱我的男朋友,并且,我们年底就要订婚了,这一生,我只想好好爱他一个人,希望你不要破坏我们,并且真心祝福我。” “祝福你?萧九九,我还没伤害你,你反倒先伤害我啦?不喜欢我就算了,还要我祝福你啊?”他这样说,却不生气。 九九肃穆着脸,“谢谢你的爱,但是很抱歉,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将来也不会。我这样告诉你,不是欲拒还迎,是因为我男朋友不喜欢我跟男生来往,如果你是他,你一定会体谅我,所有男生都不会喜欢自己的女朋友跟别的男生来往,今日,如果我明明知道他不喜欢我这样,却还是选择跟你做朋友,那么来日,我拿什么让他相信我的人格。” 兰仲文明明知道她在摄影社会和严寻接触到,却还是答应了,一是,她想要那份工作,兰仲文不想阻碍她喜欢的任何东西,二是,他信任她。 既然他选择了信任她,那么九九,就应该做出成绩给他看看,让他可以继续信任她,而不是做出一些让他伤心的事情。 他给九九空间,可不是为了让九九伤害他,而是希望在他支持的情况下,九九可以凭着自己去拒绝严寻的追求,今日九九办不到,他去强迫她,明日还是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与其患得患失,担惊受怕,不如逆流而上,把九九放到严寻身边,让她培养自觉性,知道他不喜欢什么,她就去远离什么,如果九九做不到,那么他对九九,这么多年的宠爱,就白爱了。 严寻瘫坐在自己的位上,笑容苦涩,“罢了,我承认我撬不了你这个墙角了,你一定很爱他,我不强求了,祝你们幸福。” 九九点头,将手中的照片叠放进柜子里,“谢谢,我先下班了。” 今天是星期五,兰仲文会来香港,每到星期五,九九就心情大好,她抬手看了看自己的电子表,已经下午四点了,他应该快到了。 外头下着暴雨。 整个天幕就像被一口黑锅盖着,乌蒙蒙,雷电交加。 九九想,她应该去机场接他,不然他没带伞,会被雨淋湿的。 这么想着,手脚已经代替脑子行动起来,她把折骨伞打开,纤细的身影投进暴雨里,很快就消失在雨幕下。 你走,我不送你。 你来,无论多大风雨,我去接你。 兰仲文从机场出口走出来,就见九九站在栅栏外,手中拿着一把水滴滴的伞,身上的外套也淋湿了大半。 她穿着一件宽大的羊羔绒外套,长腿堪比模特,又直又长,套着双简约的黑色高跟鞋,又有朝气又性感。 眼睛淡静如海,伴着那头蓬松如海藻般的长发,美得惊心动魄。 兰仲文呼吸一窒,飞奔过来,手穿过她的双臂,抱住她冷得有些发抖的身体,这件外套,看着那么大,其实手圈在她腰上,才发现她瘦得不盈一握。 他把九九紧紧抱在怀里,落下一吻,这是他每次见到她,都会做的动作,然后摸头发,九九习惯了,冲他憨笑。 “你怎么来了?”兰仲文低声问,皱着眉,“淋成这样,不知道我会担心吗?” “下大雨了,我怕你带没伞会淋雨,所以就来接你了。”九九晃了晃自己手里的雨伞,雨下这么大,每走一步,都会溅起无数水珠,想不被淋湿也难啊。 “傻瓜,我一个人淋湿无所谓,我不想你淋湿,你看,冷得身体都发抖了,回头我怕你感冒了。”他的声音温柔,千万思念,在这一刻只是一个简单的拥抱,抱着她,感受着来自她身体的温暖,任身后狂风暴雨,他觉得,一点也不冷。 “还长鸡皮疙瘩了呢?”她指着皮肤中一个个立起的疙瘩,打了个喷嚏,十二月的天气,淋了雨还真冷啊,身体克制不住的发抖,感觉牙齿都磕得咯咯作响。 兰仲文抱着她,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九九怎么好像变高了?他低头看了她的脚一眼,原来是这双高跟鞋,他莞尔,“想不到你这个小孩子也会穿高跟鞋了。” “那肯定了,偶尔也要女人味的嘛。”伸手抱住他的腰,兰仲文本能一躲,九九哈哈大笑,“你还是这么怕痒。” “对呀。”兰仲文微笑,打趣她,“女人味?九九,我还以为你一辈子都不懂呢。” “哼哼,你也太小看我了吧?我现在跟以前可不一样了。”现在的她,开始成长啦,目标就是做个出得了厅堂的淑女。 有情饮水暖,也许就是感觉了,两人站在机场门口,大雨不停歇,夜幕却先至,九九身上的衣服已经干了,雨太大了,如果撑伞,雨伞会被狂风吹坏了,她低咒一声,“这鬼天气。” 兰仲文的心情却好,望着雨幕,把九九揽在自己怀中,“这样也挺好的,风起的日子笑看落花,雪舞的时节举杯向月,很有意境嘛。” 九九扭头看他,他的笑容温柔,“九九,以后就这么干吧,月月年年,一辈子不改变。” 九九本来心情不太好的,被他这么一说,突然觉得开心了起来,她伸出手,雨水打在她手上,微微地凉,她笑,“好啊,谁敢变,杀了谁。”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这一刻,九九突然觉得很委屈,她把头埋进兰仲文怀里,声音略带哭腔,“兰花儿,你知道我最近度过了什么样的日子吗?” “你说。”他的声音轻柔,怕说大声,惊着九九。 “我终于可以自己解决问题了,兰花儿,初三那年我受的所有委屈,好像在今天都化去了,兰花儿,我觉得我心里的石头被人拿走了,好轻,感觉脚都踏在棉花上,全世界都温暖了起来。”她伤感而激动地说,“兰花儿,我觉得我以后可以自己处理事情了,我长大了,终于离你又近了一步。” “嗯,九九,无论发生事,我都会在你身边,不离不弃。”他低头,眼神虔诚,就似无边紫极里,一颗璀璨夺目的星辰。 那样虔诚的眼神,会一辈子刻在九九心里,经年不忘。 她痴痴看着,直到他的唇压上来,她才突然醒悟,闭紧嘴巴抗拒兰仲文的吻,但已经晚了,他的舌卷了进来,缥缈潆洄的兰花香扑鼻而来,这是属于兰花儿的味道,令她安心。 那天晚上,因为大雨耽误了行程,两人冲进雨里,等赶到酒店的时候,已经十点多了,办法去吃晚餐了。 于是齐齐撕了泡面,等水烧开。 九九和兰仲文在拦计程车的时候,都淋湿了,两人把衣服洗好晾在空调下,他打电话叫酒店送来两套浴袍,没有衣服穿,只能将就了。 等热水的时候,九九突然心血来潮,跳上双人床问兰仲文,“你肚子饿吗?” 兰仲文点头,七个小时没进食,他确实很饿了。 “我变个包子给你吃。”她笑容调皮,用白色的被子把自己蒙起来,人躲进被子里,传来闷闷的声音,“你看,我变成了一个白色的包子。” 兰仲文忍俊不禁。 她钻出个头,又把被子裹在自己身上,“现在我又变成一个热狗了。” 兰仲文哈哈大笑。 “我在变个蛋包饭给你看。”她平躺着,把被子卷在自己身上,“看,香喷喷的蛋包饭,” 太可爱了。 兰仲文实在忍不住了,扑上去抱住她,九九吓了一跳,他的脸在自己上方,眼神危险,“这可是你自己说的,我就吃蛋包饭好了,现在开动。” “不要啊!”九九吓了一跳,身体挣扎,奈何她把自己卷在被子里,动弹不得,她大叫:“我只是说笑的,求放过!” “不放。”兰仲文整个人都压了上来。 “不要啊。”九九欲哭无泪,“求你了,不要嘛。” “哼哼,不行,你把我肚子说得那么饿,我要咬你一口。”说着开始磨牙,吓唬发憷的九九。 “呜呜呜~不要,大侠,放过我吧,我以后不敢了。” “不行,一定要咬一口,过来。”他把被子扯开,头埋在九九脖子上,种下一个草莓。 种完后,他心满意足地看着自己的杰作,“不错不错,这个草莓又红又漂亮,接下来是奖你一个一小时的吻,准备接招。” “不要啊!” 他刚低下头,远处的水壶传来‘哒’的声音,水开了。 九九急忙推他,“水开了,快去泡面,我肚子饿了,我要吃啦。” 兰仲文无奈,心里怒骂那万恶的水壶,什么时候不水开,偏偏在关键的时候水开!他在九九柔软的唇上啄了一下,认命地下床泡面。 两人端着面边吃边聊,九九哈哈大笑,拿着叉子指他,一想到他刚才气急败坏去泡面的样子就想笑,一脸的憋屈,看得九九爆笑不语。 “吃东西不准讲话,不然我亲你了。”兰仲文昧着眼珠威胁她,见九九的声音立刻消下去,他的心情大好,眼珠亮亮的,很是惑人。 九九看得直勾勾的,这妖孽,太帅了吧。 正文 第二十章 此间少年 情侣约会,无非三样,散步,逛街,看电影。 而萧九九,乐趣无非一样,吃! 她撕开一只乳鸽腿,吧唧吧唧啃得津津有味,兰桂坊的乳鸽和雪蛤最是有名,兰仲文给她打开瓷盅盖,放进一只白色小勺,“吃慢点,今天第一顿饭就吃得这么油腻,怕你消化不好。” “没事没事,我年轻胃好,消化棒。”九九喝了口雪蛤,咦了一声把勺子放下,“太甜了,不喜欢。” 难得兰仲文来香港了,九九要大吃一顿,等他回去了,她又要守着大锅饭过贫寒的日子了。 “不喜欢也要吃,雪蛤是滋阴补阳的,对你身体好。”他最近发现九九又瘦了,九九吧,东西也没少吃,但就是不长肉,好不容易养出来的肉,一个星期没见又没了,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等寒假了,他要把她养得肥肥的才行。 “不好吃,那个椰奶味太重了,吃起来有点恶心。”她一直不喜欢椰味,感觉那个味道很奇怪,吃的时候有种头晕的感觉。 “这道菜很有名的,也很有营养,我不管,已经点了,你必须吃完,不然不准你吃别的。” 九九皱着小脸,“每次都要奴役我。” 说完硬是忍着恶心的感觉把椰奶炖雪蛤喝光了,她放下瓷盅,快速吃了口乳鸽,遮去一嘴的椰奶味,感觉终于活了过来。 “太难受了。”她感慨,刚好榴莲薄饼送上来了,又是她喜欢吃的,嘿嘿,她伸出爪子,开干榴莲薄饼。 “九九,你给蔚北北买演唱会票了吗?” “嗯,买好了。” “你带来了吗?什么时候的场次?” “带了。” 她吃得口齿不清,从包包里翻出三张演唱会的票,兰仲文接过,唔了一声,“这个月30号的啊?跨年吗?” “没错,就是跨年。” 他调皮一笑,把蔚北北的演唱会票放进自己口袋里,“我周一回去,帮你拿给他。” “啊?”九九瞪大眼睛,没反应过来。 “我帮你拿给他啊。”开玩笑,蔚北北想见他的九九,想得美,他自己去跨年吧,九九肯定是要跟自己去跨年的。 “那好吧,兰花儿,最近因为总是出外景,我都没时间回趟家里了,要不,我们下个星期回广州吧?” “我们九九想妈妈了是不?”兰仲文摸着九九的头问,她的眼角微微湿润,不自然扭头,也许,九九想妈妈了吧。 九九出来历练这么久,少说也有三个月了,这段期间,除非自己来香港了,她才能吃上几顿好的,从来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人,如今也要学着克勤克己,洗衣拖地,打工赚钱。 要说他不心疼,才怪。 不过这些日子,九九确实改变了很多,骨子里开始散发出一股令人动容的光芒,这就叫坚强了吧,想哭的时候,把眼泪吞回去,告诉自己,这都不是事儿。 没有过不去的委屈,而人要做的,一直不是战胜别人,而是战胜自己,战胜自己的懦弱,懒惰,消极,自卑,懈怠,才能真正蜕变,涅槃重生。 也许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不一样的,但心态好,坚强的人,总能比别人成功,因为当眼前只有黑暗的时候,他们会告诉自己,在挺挺吧,也许在走走,就能走出黑暗了,于是半途而废的人,都被卷进黑暗的漩涡里,而坚持走下去的人,终于看见了曙光。 “嗯,我想。”九九平复了下情绪,点头。 “我们吃完就回广州吧,反正不远。” “啊?” 九九还没明白过来,兰仲文眼中蕴着浅浅的笑意,给她夹了菜,才说:“择日不如撞日,吃完就回广州吧,我也很想回去看看父母了。” 九九大为感动,重重点头,“好。” 说走就走,兰仲文买了票,带着九九搭上九广轻铁,冲出繁华的香港,路上九九靠在他肩上,昏沉入睡。 抵达中国安检的时候,九九还没睡醒,兰仲文不想叫醒她,把九九驮到背上背着,九九身高不矮,被兰仲文背在背上,两只纤长的手从兰仲文肩上滑下来,手臂白皙莹润,彷如流动着蛰疼人眼的光泽。 兰仲文笑了笑,背着她去拦计程车,几个小时的颠簸转车加路途,让九九睡够了,也把兰仲文累乏了,两人靠在一起,面上滑过霓虹的光,闪闪烁烁。 到了萧宅门口,兰仲文把九九叫醒,“九九,到了,快醒醒。” 九九微微睁眼,眼珠混沌,显然还没从熟睡中觉醒过来。 兰仲文一样是一脸困倦,温声唤九九,“到了九九,你回家去吧,我也要先回家了,今天太困了,没办法进去跟伯父伯母打招呼了,我明日过来拜访。” 九九点头,有气无力地打开车门,拉过自己的小书包,跟兰仲文挥手,“那我先回去了,你路上小心。” 他莞尔,“最多一两分钟的路程,肯定安全。” “嗯啊,拜拜,晚点打电话。” “好。” 目送计程车离去,九九望着眼前的萧宅,怎么说也和父母在广州生活了4年,这四年的记忆犹新,广州,属于家乡的味道啊,她深深吸了一口气,冲了进去。 “爸,妈,我回来了。”九九背着书包爬上二楼,一楼的大门从早上开了后,就一直是不会关的,给工人们放单车和放一些大型机器兼杂物。 萧妈听见这脆生生的声音,从厨房里探出头来,“谁在说话?九九?” “哪有九九?你出现幻听了吧?”客厅里泡茶的萧爸回了她一句,继续看报纸。 “爸妈,我回来了!”九九从楼梯口跑了上来,冲进厨房里,把萧妈吓了好大一跳。 “九九?”萧妈欣喜若狂,片刻后又冷了脸,“九九,你怎么回来了?是不是在香港那边出了什么事?” “没有,妈,我是放假回来看你们了。” “没说谎?” “绝对没有,我保证!” 萧妈板着的脸一柔,上下端详了九九一番,才皱着眉说,“又瘦了。” 赶紧吩咐保姆多做几个菜,又从厨房的柜子里上下翻动,搬出一个炖锅和一些燕窝,“九九你先去外面跟你爸聊聊,妈洗下炖锅,晚上给你炖补品吃。” 广东有大寒吃补品的习惯,马上大寒了,到时候九九在香港,肯定吃不到,每年这个时候吃补品,是为了给身体保暖,等刺骨的腊月一到,吃过补品的身子会比没进补的人要有抵抗力。 而且进补后,身体没那么畏寒,所以妈妈辈的人才会那么热衷于给孩子进补,虽然年纪小,吃不吃没区别,但母亲的关心,一直就是伴随着成长与年岁的。 养儿一百岁,长忧九十九。 这句话一点也没错,如果萧妈知道九九在香港过的是每天省吃俭用的日子,她一定会请个保姆去香港照顾九九的,他们家境不错,又只有一个孩子,不愿意苦着她。 九九将来就算没什么作为,他们赚的钱也够九九无忧无虑玩一辈子了,不求她出人头地,只求她健康成长,平平安安的,让父母放心,就够了。 而且九九跟兰家小子就要订婚了,那个孩子,也是个极其优秀讨喜的,没想到九九傻乎乎的,还蒙到了一个好的,以后跟他在一起,一定不会受苦。 从九九离开广州后,萧妈常常睡不好,半夜老梦到九九出意外,就给珈蓝打电话,珈蓝总说九九很好,不用担心。 九九一蹦一跳跑进客厅里,萧爸的眼睛从报纸上抬起,看了她一下,又把视线调回报纸上。 萧爸就是个闷骚的主,明明心里很想念女儿,偏要装作冷淡。 九九早就猜到了,一把扑上去,抱住萧爸的脖子,“爸,我回来看你了。” 萧爸抱住她这只长不大的小猴子,眉飞眼笑,“回来啦。” “嗯啊,爸,我好想你们。”九九的声音略带委屈。 萧爸拍着她的背,动作轻柔,“在香港过得好吗?” “好。” “那就好。” 绝大部分家庭,母亲以唠叨为关心,父亲沉稳不善表达,他们不会对孩子说,很爱他们,但心里一定都爱着自己的孩子,不然不需要那么拼命去创业或者工作,给孩子营造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 萧妈是口是心非型,平时老让九九要节俭,要克勤克己,结果一见她吃苦,又心疼得不行。而萧爸是典型溺爱九九型,老给她塞钱,没事看见她就给,也许,他也不懂要怎么建立一条去到孩子心中的桥梁,想让孩子跟他说说话,就给她钱,这样孩子就会笑着说声,谢谢爸,他就觉得骄傲,孩子开心,他也开心。 想到这,萧爸又掏出钱包,豪爽地抽出一沓百元大钞,“九九,这些钱给你买点东西吃。” 九九推拒,“爸不用了,我现在不花钱了。” 这是九九第一次婉拒父亲递出钱的手,从前,九九只要见到萧爸,就会心情好,因为又可以跟萧爸要钱了,所以每逢萧爸在家,九九就会故意到萧爸眼前晃几圈,这样萧爸就会给她钱,叫她不要老是在家里坐着,多出去跟朋友玩玩,买点东西的请小伙伴吃。 九九就会乐滋滋地说,谢谢爸。 但她现在的想法改变了,自从她一个月只有一百元生活费后,每个月靠着省吃俭用,才能存出一点点钱来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存出来的那点钱,想买两张演唱会票,都是异想天开,还得靠着打工,付出劳工,才能去得到想要的东西。 她才知道,原来钱那么难赚,父亲给了她优渥的环境,那是父亲的实力,并不是她的,她不会再做温室花朵,过那种奢靡生活,她也要像个普通女孩一样,走一遭人生的酸甜苦辣。 萧爸见九九推拒,也有点蒙了,“九九,你现在不花钱了?这话爸听起来怎么觉得有点奇怪?” “是这样的,爸,小姨叫我要历练生活……”九九把小姨所说过的话都重复了一遍。 萧爸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这样也好,自己的孩子,总归下不去手让她吃苦,让别人来操刀,也许九九也能明白,父母对她的爱。 “所以爸,我以后不花钱了,你就让我练这四年吧,我现在过得蛮好的,你看我这些衣服,一件才几块钱,批发市场买的,还不错吧?” 萧爸看了她的衣服好一会,男人嘛,哪里会欣赏这些花花绿绿的衣服,统一回答是,“不错。” “不错个屁。”萧妈端着一盘水果从厨房走出来,听见九九跟萧爸的聊天内容,开启叨念模式,“这种布料不透气,到时候夏天热得你捂出痱子。” “妈,现在是冬天啊。”九九爆笑,萧爸也跟着笑。 “你就别瞎操心了,孩子夏天自然懂得买凉快的布料。” 萧妈被父女两笑了,有些恼羞成怒,把水果盘子‘砰’一声砸在茶几上。 “你就惯着她吧,到时候捂出痱子了,可别来叫我带你去看医生。”板着脸生闷气。 九九趴在萧爸的脖子上,扭头跟他说,“爸,你看你又惹妈妈生气了,你还不快哄哄她。” “胡说,明明是你惹你妈生气的。” “是你是你。”九九指着萧爸的胡渣,离家久了,就越发爱粘着父母了,距离使然,常常在一起的时候没觉得什么,等到离开父母了,才明白,世间唯有父母永远不会害你,其他的,都是浮云。 “好吧,等晚上我去面壁思过。”萧爸妥协。 萧妈噗嗤一声笑了,“你还真别面壁思过,你血压高,要是在熬夜,迟早得进医院。” 萧爸啧了一声,“怎么说话的?孩子都在呢?你就咒我进医院啊?难得九九回来了,晚上就别在家里吃了,我们出去吃海鲜吧。” “那不行。”萧妈反对,“饭都做好了,7个菜呢,而且我还炖了补品,吃完饭就可以吃了。” 萧爸挑眉看了萧妈一眼,“难得孩子回来,就高兴高兴嘛。” 萧妈脸色一凝,九九发现气氛不对,赶紧出声打圆场,“在家吃也好,我都累了,不想出去啦。” 萧爸嘴张了张,拍拍她的手背,“那好吧。” 明明刚才两人还在大眼瞪小眼,晚餐后,居然相约一起到家里的酒柜前小酌几杯,九九都搞不懂自己的父母了,经常前半刻拌嘴,后半刻就一起去小酌一杯,要不就一起去散步。 果然是床头吵架床尾和啊,她感慨了一声,可怜她从香港匆匆赶回来,就被老爸老妈这么挤兑了,她自己洗了点水果吃,又拿了点饼干糖果,就回房了。 把吃的放在床头柜上,打开电视机,才一边喝果汁一边给兰仲文打电话,他房间的号码,九九熟记于心,电话响了几声,传来一抹模糊却悦耳的男音,“喂。” 九九一愣,“你的声音怎么听起来那么累?在睡觉吗?” “嗯呢。”他的声音懒懒的,九九甚至可以想象到,他倒趴在床上,扭过头来,英眉濯濯,笑意促狭,“背了你那么久,当然累啦。” 晚上他背着九九一直从香港安检走到中国安检,又走出安检厅外拦计程车,是铁人也受不了啦。 “那你要不要先睡一会?” “没事呢。”兰仲文看了看床头上的怀表,已经晚上十点半了,睡了3个小时了,也够了,他翻了个身,正面躺在枕头上,跟九九聊天,“跟你聊聊好了,我睡够了,3个小时呢,刚好你打过来,就当我的定时闹钟了。” 九九不禁莞尔,“要是累就继续睡吧,没事的,反正明天还要见面。” “嗯,不睡了。”他的声音突然清醒起来,飘扬洒洒如笙萧,“九九,你明天想去哪里玩?” “你能找到乔漠吗?我想找吕颖,但是没她电话,听说她和乔漠是邻居,你能帮我找下乔漠吗,我想约他们明天出来喝奶茶。” “喝奶茶?萧九九,有我的份吗?” “肯定有啊,我是这样打算的,明天早上你先来我家里,拜访我爸爸妈妈,中午我们就出去吃饭,下午就去找乔漠和吕颖,等吃完晚饭就回家来收拾东西,明早回香港,我星期一请假了,到时候我自己回香港,你就直接从广州飞上海,怎么样?” “不好,你自己回香港我不放心,我得送你回去。” “不用啦,我想自己在广州多呆一会,如果你陪我回去,那你得拖到周二才能回上海了。” 兰仲文沉默了一会,笑着说:“无所谓了,我也请两天假吧,我必须把你安全送回香港才放心,你就不要在推脱了。” “不是啦,我一个人也是可以的,真的不用送啦。” “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说出去的话绝对不收回。” “哎。”九九嗔怪,“谁叫你那么快决定了?我答应让你送了吗?不用你送,我自己可以的。” “不让我送,我也要星期二才回去,我自己去香港玩一天。” 我靠! 这是什么态度! 九九的眼珠差点脱眶,“你玩个屁屁。” 兰仲文哈哈大笑,仰起身子,靠在床头上,语气温柔,“就要去玩,香港有那么多好玩的地方,多留一两天,我不亏。” “切,随便你,我才不理你呢。” “别啊,香港的路我都不熟,你得给我当导游呀。”兰仲文装委屈,诱哄她。 “难道你不知道这世上有一种叫计程车的东西吗?” “不知道,我只知道这世上有一个叫萧九九的呆头鹅。” “我给我滚边去。”九九这么说,笑容却明媚,她将枕头下的48色颜料扯出来,电话那头,兰仲文还在笑,她将颜料抱在怀里,声音怀念,“还记得你给我送的48色颜料吗?” “两年前的?”兰仲文惊讶,“萧九九,都两年了你还没用那套颜料?” “那肯定的,珍藏品嘛,就是要收藏起来的,用了还得了。”她摸着那套颜料,2年前的自己,还真傻啊,还画了兰仲文的头像上去,要是被爸妈看见了,肯定就知道她喜欢兰仲文啦。 幸好她躲过了早恋这个环节,都是要订婚的人,谁会管你们是不是早恋啊,只会觉得羡慕吧。 我是多有运气,才能在有生之年遇到你。 这句话多么傻气,却又多么真诚呀,想起年少的单纯,九九嘴角弯起抹恬淡的笑容。 兰仲文也笑,“九九,原来那套颜料是你的珍藏品啊?” 一不小心泄露了秘密,九九囧得脸色发烫,“没有啦,人生中第一次收到真正名义上的礼物,当然要收藏起来啦,以后如果有孩子了,可以给他们看看我的珍藏品嘛,多骄傲啊。” 兰仲文唔了一声,“九九,我问你噢,如果将来你有孩子了,你有想过让孩子叫什么名字吗?” 九九认真想了下,“嗯,如果是女的,就叫萧序,如果是男的,就叫萧宴淮。” “错了九九,你说错了,女的应该是叫兰序,男的叫兰宴淮,应该姓兰,才对。” “谁说的?我生的,就要让他们姓萧。” “屁,你年底都要跟我订婚了,还姓萧,你同意,你爸妈也不同意,我爸妈就更不同意了。” “不对啊。”九九恍然大悟,“兰花儿,我不是说过了吗?我非你不娶啊。” 兰仲文一噎,也大笑出声,“你想得美呀,要我堂堂七尺男儿入赘,太失人格。” “入赘怎么啦?我就告诉你了,你不入赘,我不嫁!” “大胆!”兰仲文突然喝她,“居然敢不嫁,拉出去砍了。” 九九哈哈大笑,摔在床上,笑得肚子疼,她抹掉眼角笑出来的泪花,“你这个小逗比,笑死我了。” 时日久了,兰仲文也变得幽默了,想不到那么不食人间烟火的高贵闷骚男,现在拌起嘴来,也是痞气十足啊。 而且随随便便就能讲出几个冷笑话来,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无论什么东西,都要经过时日的考验,方能看出真正的面貌。 九九是外热内冷。 兰花儿是外冷内热。 两人凑到一块,刚好冷热交替,填补对方的长处,去掉自己的短处,天衣无缝。 他们要是不在一起,没天理。 “有什么好笑的?”兰仲文憋着笑,“我可告诉你了,萧九九,你生是兰家的人,死是兰家的魂,不嫁,天涯海角通缉你。” “哎呀!你居然敢威胁我?你可知道我是谁吗?” “不知道。”兰仲文干脆道。 “哼哼,瞧你这个没见识的,我可是大名鼎鼎的绘画大师萧九九,我的粉丝遍布全广州,一人吐一口口水,都能淹死你,怎么样?怕了吗?” “切。”兰仲文不屑,“你的粉丝算什么啊?你可又知道我是谁吗?” “你就是一个小逗比。”九九笑他。 兰仲文无奈叹了口气,九九以为他会说什么大道理,结果说出来的话让九九大跌眼镜,他摇着头说:“所以才说你们女人头发长见识短,我的粉丝都从广州排到长城去了,你还不知道我是谁,你的粉丝会吐口水有什么用啊?我的粉丝会用美人计,照样把你的粉丝制得服服帖帖的,服不服?” 考验口才的时候来了,九九思忖片刻,脱口而出,“不服!就凭你的歪瓜裂枣粉丝就想勾引我的貌若天仙的粉丝?呸!异想天开!我的粉丝个个俱是才高八斗,貌若天人,任你的粉丝会妖术会媚术,也要乖乖靠边站。” “这你就错了,我的粉丝全是隐藏高手,可不,就把你这呆头鹅给骗过去了,以为他们都是废材,其实他们全是极品。” “去死!”九九怒骂,奈何绞尽脑汁,再回不出一句折辱他的话,憋得小脸通红,“好你个小赤佬,这梁子咱们结定了,青山不改绿水长流,这仇咱们以后慢慢算。” “好的。”兰仲文支着脑袋点头,“聊点其他的吧,今天的口才就比到这了,存档。” “哼,我也存档,下次吵架就恢复这段话,我要骂死你。” “好的,我等你来骂死我,你骂不死我,就嫁给我。” “滚蛋!” ------题外话------ 推荐好友文文《空间之一品女灵师文》——夏草沁梦 正文 第二十一张 吕颖的未来 九九在跟兰仲文聊天,萧爸突然打开九九的房门走进来,眼迷瞪瞪的,显然是喝高了。 九九倏地坐起来,萧爸双目失焦,看了九九好一会,才嘟着嘴道:“你看见我的小熊了吗?” “小熊?” 萧爸重重点头,“我的小熊不见了。” “什么小熊?” “就是小熊啊!”萧爸嚷嚷,跑到九九的梳妆台上乱翻,九九无奈,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发酒疯?九九第一次碰到萧爸这么失态,还有些反应不过来。 “喂九九,什么小熊?你在跟谁说话?”电话那头兰仲文还在说话。 “是我爸,他好像喝高了,我先去看看他。”九九把电话搁在床头上,套上拖鞋走到梳妆台前,萧爸一边念叨着小熊,一边翻她的柜子。 “我的小熊呢?小熊呢?” “爸,你的小熊在这里呢。”九九指着自己,“爸,我就是你的小熊。” 萧爸扭过头,裂开一口白牙憨笑,“原来你就是我的小熊。” 说完紧紧握住她的手,笑容可掬,“谢谢,谢谢你帮我找到我的小熊,不胜感激……” 九九怎么也甩不开萧爸的手,心想老爸明天醒来,一定会被自己羞死的,想到这,九九乐滋滋地笑起来。 “唉,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萧妈拉开九九的房间门,“我刚去冲了杯蜂蜜水给他解酒,他就跑过来了,九九,帮妈把你爸扶回房间里。” “好。” 九九应答一声,把喝得脚步虚软的萧爸扶回主卧室躺着,萧妈坐在床边喂他喝蜂蜜水,九九看得温馨,最近浮出抹恬淡的笑容。 她突然好奇,老爸跟老妈是怎么认识啊? “妈,你知道爸说的小熊是什么吗?”九九旁敲侧击,打算来探讨一下父母的恋情。 萧妈抬起头,面容温柔,“小熊啊,就是以前你爸性格太木讷太腼腆了,睡觉一定要抱着公仔小熊,不然就睡不着,后来小熊不见了,他喝醉了就会嚷着要小熊。” 不会吧?老爸以前很木讷腼腆? “妈,照理说,你这性格特别活泼,怎么会跟爸在一起?” 萧妈的笑容更盛了,“你还别说,一说这事我就想到个好笑的事,以前相亲都是去人家家里看姑娘的,你爸第一次去,不懂事,把人家门口的门槛给踩过去了。” 九九不懂,“这有什么?” “唉,讲究的人家,是不让你踩门槛的,那是迎接财运的,结果被你这么一踩,不恼才怪。”萧妈讲到这,掩嘴笑了起来,“你爸还把人家家主的项枕给坐掉了,所以尽管你爸人高马大,长得还不错,也被人家嫌弃冒冒失失,没礼貌。” 九九哈哈大笑,老爸年轻时候太搞笑了吧。 “他啊,当时去相亲的,就是我们班有名的美女,叫项媛,人家说他没出息,不要他。想不到后来变化这么大,所以说,莫欺少年穷啊,不能从年少的时候来断定一个人的未来,将来的事谁又说得准。” 九九点头,若有所思。 “妈,那那个项媛现在怎么样?” “她就想做少奶奶,嫌弃你爸是萧家三子,看扁他没前途了,就跑去嫁给于家的独子,以为一辈子安枕无忧,结果富不过三代,那个纨绔子弟,一夜之间把所有家业都输光了,她现在是苦兮兮,凄凄惨惨的。” “哈哈,她活该。”敢看不起爸爸,现在报应了吧。 “九九,你还别这么说,这世上有些东西是注定的,因果循环,要不是她拒绝你爸,就没有今日的我和你了,所以这都是缘分呐。” “妈,那你和爸是怎么认识的啊?”九九特别好奇这个,往床上挪进一点,坐在枕头上,睁着黑白分明的大眼问。 萧妈笑靥如花,“这都是你小姨的功劳,当年咱们家还穷得揭不开锅,你小姨有一天落水后,就变得异常聪明,不爱学习,就爱研究字数,特别敏感,后来随着大热潮炒股,一路发家至今,开办公司挂牌上市,你是不知道她以前是怎么坑郁少钱的。” “怎么坑的?”说到小姨,九九兴趣特浓。 “你小姨早期从郁少那弄来三亿,后期抄到六亿,郁少以为你小姨钱是要还他的,来要债之日,还送你了小姨一辆车,当是感谢她的,结果你小姨告诉他,钱被她拿去标地了,已经标到了,19岁的女孩,怎么敢那么大胆?郁少这钱在你小姨账户里,是想杀她不能杀,奈何她不了,因为她早写好遗嘱了,要是她无故身亡,遗憾将有慈善会接管。” “后来你小姨标了地,就建了楼盘,郁少暗中助力,把她的房产业弄上去了,郁少以为成功了,这回会把钱给他了吧,你小姨又把赚回的钱重新注入股市里,你姨丈啊,天天气得想杀她。”萧妈忍俊不禁,“她啊,就是天不怕地不怕,建了公司后,一路高歌载舞,高调嚣张,还利用郁家和严家两家的恩怨挂牌上市,两家操控股市一决胜负,你小姨不断买进严家的低股,又联合廉署端了严家的食物链银行贷款,结果严家一接受调查,没问题,可是严家百分之60的股份都被你小姨吸去了,搞得严家重重受创,跟你小姨势不两立。” “你小姨抛股,严家必须借资产来融资,不然就离宣告破产不远了,所以你小姨抛多少,严家就要买多少,她投了7000万进去,赚回好几个亿,然后买进一个空壳公司,挂牌上市,一个翻身,公司市值十几亿,变成香港市风头最盛前三名富豪。”不过当时她年纪小,公司只能挂着父亲的名字。 九九微微长大嘴巴,从14岁开始,小姨也太恐怖了吧,九九今年都18岁了,还没什么作为,而小姨14岁就身陷龙潭虎穴,太可怕了。 九九由衷地,对小姨竖然起敬。 萧妈的笑容突然变得甜蜜,“我和你爸,就是在你小姨公司上市的时候,庆功宴上认识的,那天你小姨指着他,告诉我,我将来要嫁的,就是这个人。” “然后呢?然后呢?”九九一脸兴奋,闪烁着八卦的光。 “然后我就听你小姨的话了,你爸特别安静,跟他出去,都是我找话题的。” “那这么说,是老妈你追的老爸咯?” “也不是追,我们那时候没这个说法,你小姨让我选他,我就听啦……” 那晚,九九听萧妈讲了很多年轻时候的事情,才知道,不管是那一辈的人,都会为爱情而感到烦恼。 老妈说,老爸并不她的初恋,她的初恋如今在旧金山,那时候分开整整四年,她一直坚信他会回来,到头来,只等到了他已结婚的消息,老妈对爱情失去了信心,一度消极,小姨为老妈选了老爸,努力撮合他们,最后花开结果,喜结连理。 两人的感情没有轰轰烈烈,刻骨铭心,只有平平淡淡,细水流长。 九九不禁感慨,这世界绝大部分人都是一样,爱过恨过,最后释然,也许最终走到一起的,并不是自己最爱的,只是因为对方适合自己,可以与自己扶持着过完一生。 她躺在自己的床上,脑袋空白,床头柜上的电话传来细微的声音,“九九,你回来了没?” 九九一惊,快速拿起搁在柜上的话筒,“你还没挂掉?” 兰仲文无奈,“你不是叫我等你的吗?” “都一个多小时了,你一直等着我?” “没有,中途我去洗了个澡,你还没挂,我就继续等你了。”兰仲文的声音委屈,“哼哼,你去干什么坏事了?怎么去了那么久?” “不是的,我爸喝醉了,我送他回房间,顺便听我妈讲了会他们的过去。”九九声音惆怅,“兰花儿,你会一直爱我吗?永远不变心?” 老妈的初恋,与老妈说着海誓山盟,结果一分开,就天各一方了,还偷偷在国外结了婚了,真是可恶。 兰仲文沉默,九九追问,“你干嘛不立刻回答?你在考虑?难道你没信心?” “不是的,九九,你问的这个问题很值得人深思,我也在想,我能不能办到。” “有什么好深思的,我就可以办到。”九九担保。 兰仲文忍俊不禁,“九九,成年人说话都是要负责的,你今年也18岁了,你要是这么说,我可就真的信了,说不定你这句话,将会影响了我一生,以后,你若是骗了我,我一定会恨你一辈子的。” 九九沉吟,“可是我现在真的是这么想的。” “那我跟你不一样,九九,为了让你开心,我本应该跟你说我也是,但是我不是这样的人,九九,我得办得到才敢承诺,随随便便说出口的誓言,全都是头脑发热而已,也许现在是真心的,但什么都没有担保的承诺太轻浮,太脆弱,经不起风吹雨打。” 九九静静听着,陷入沉思。 承诺。 誓言。 永恒。 这三样东西,是爱情里一把双刀刃,相爱的时候,是甜蜜的爱情之箭,充满幸福美满。而相恨的时候,它又是最锋利的刀,充满仇恨与怨念。 爱时,想把自己的一切献给对方,为了对方变得更美好。 恨时,想把自己的一切封闭起来,为了对方伤害自己,堕落自己。 其实爱恨本是同一出处,太爱了,所以恨,一个苦,一个伤。 “九九,你说你会爱我一辈子,我就真的信了,将来你做不到,我就一辈子都不会在信任你,你怕吗?” “我不怕。”九九坚定点头,“这世上,除了你,我不知道我还能爱谁,我只想留在你身边。” “嗯,九九,那么我决定了,从今天开始,我会毫无保留地爱你,如果将来你不让我爱你,你也休想爱上别人。” 把一切献给对方,毫无保留地爱着,耗光自己所有深情去宠爱一个人,若是遭到背叛,也许就像被全世界背叛吧,把心掏出来,却被无情地捏碎了,那种感觉,一定比死了还难受。 “兰花儿,我也决定了,我要爱你一辈子了。”这一生,九九相信,她再也遇不到一个男孩可以像兰花儿这样深爱她,全心全意对她,宠她,爱她,照顾她。 所以她也要珍惜他,不能因为平淡而分手,不能因为倦怠而分手,全世界的人,谁都不欠谁,所以别觉得理所当然,对你好,是因为你重要,不是天生犯贱非要一个劲忍你迁就你,是因为太爱你,要感恩这样毫无保留爱你的人,否则最后,你就会变成一无所有的傻瓜,追悔莫及。 “兰花儿,俗话说,你这么好的男人,我不要,别人也抢着要,要是你被别人抢走了,那我等于是替别人调教老公了,不管你曾经多爱我,对我多好,最后没有和我在一起,那我也是惘然,所以,我不能被别人抢走你。”九九经过一番思考,得出一个神结论。 兰仲文哈哈大笑,“萧九九,变聪明了嘛,不过,你怎么会有这样的觉悟?”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啊,小错小闹什么的,讲开就好啦,两个不认识的人,因为心动走到一切,却不能忍受对方一点点缺点,那算什么真爱?对陌生人尚且宽容,对自己爱的人,就不能稍微体谅一点吗?” “很有道理,我赞同,只是萧九九,你晚上怎么那么有感触?” “因为我想起我们的过去啊,我觉得总是你在包容我,哄我,照顾我,我觉得你对我特别好,如果做不到一辈子爱你,那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放着那么好的男人,还去搞背叛,那就是我活该了。” “嗯,这个感触不错。”兰仲文坐在床头上,抱着枕头,心中温暖,“九九,我现在想亲你。” 九九小脸一红,“滚蛋,我说正事呢,你居然想这个。” “就是因为听你说了这个,特别想亲你,吻吻额头,吻吻鼻子,吻吻脸颊,在吻吻嘴巴……” 他温柔地描述着,九九越听越脸红,出声打断他,“停,不跟你讲了,我要睡觉了,你明天记得过来。” 兰仲文憋着笑,“好吧,那明天见了,晚安。” “晚安。”九九收线,关灯钻进被窝里,黑暗中,她嘴角泛起一抹甜蜜的笑容。 4年的时光,他们已经融合了彼此,每个假日都要见面,每个夜里都要畅聊,一有时间就想腻在一起,一点也不会觉得孤单,就算两人面对面不说话,也不会无聊,彼此相视,感觉空气中都是暧昧缠绵的因子,令人脸红心跳。 由于晚睡,第二天上午十点九九还在昏睡,萧妈在房间外叫了她几次,她怏怏应了两声,又睡过去了。 兰仲文坐在客厅里与萧爸喝茶,茶叶都换过3次了,九九还没起床,兰仲文心里无奈,继续与萧爸侃侃而谈,面容高贵,态度谦和,十足十地得体。 萧爸是越看越喜欢他,慢慢添茶到紫砂壶里,问他以后有什么打算,他就九九一个女儿,如果兰小子真心不错,他也打算把公司的实权交给他,只求他将来好好对自己的女儿,其他都无所谓。 兰仲文把自己的打算说了一番,明年他将在香港上学,创办互联网公司,一边上学,一边创业,萧爸凝神听着,直叹年轻有为啊。 只从两家同意联姻,萧爸看见兰仲文,都是笑脸盈盈的,毕竟也算亲戚了,将来他当了自己的女婿,就算半个儿子了。 “如果将来需要我的帮忙,你尽管开口。”萧爸斟酌片刻,开口。 “谢谢伯父。”不管需不需要帮忙,先应下总是好的,也许某天事业做大了,就需要融资了。 “嗯,我们九九从小被家里惯坏了,有点娇气,你跟她在一块,肯定比较累,希望你多担待她一点。” “伯父说笑了,九九很好。”他喜欢还来不及呢,怎么会忍受不了?兰仲文心里柔软,便又抬头看了远处九九的房门一眼。 那扇白色门缓缓打开,九九揉着一头蓬松的长发走出来,显然没意识到有客人在,她穿着睡衣拖鞋,睡眼惺忪。 看到兰仲文坐在客厅里,少年面如冠玉,穿了件军装外套,风度翩翩,器宇轩昂。 九九眨了眨眼睛,朦胧的眼珠瞬间清明起来,啊了一声,跑回房间反锁门。 兰仲文和萧爸对视一眼,都有些忍俊不禁。 而门后的九九一阵懊恼,该死的,居然让他看到了她这么逢头垢面的样子,真是太丢脸了。 她跺了跺脚,把长发卷起来,冲到洗手间刷牙洗脸。 看着镜子中的少女睫毛微垂,显然还是困极,她打了个哈欠,打开水龙头,弯下腰用水花拍打自己的脸。 难得回一趟家里,九九把自己冬天的衣服全部搬出来试了试,结果发现。 全部短了! 长裤穿起来像九分裤,长袖穿起来像九分袖,哎呀!她跺了跺脚,把衣服都脱下来,换上原来从香港带回来的衣服。 看来还是躲不过要买衣服的噩耗啊,九九对着镜子把头发扎成马尾,少女面如渥丹,唇红齿白,她满意地笑了笑,拎包出屋。 萧爸刚才就知道她醒了,给她倒了杯热水放在桌上,凉一凉,九九一出房间,萧爸就把已凉得差不多的温水递给九九。 九九一口气喝完,拉过兰仲文离开,“爸,我们要出去了,时间有点紧迫,等我回来在跟你们聊哈,我今天都不在家里吃饭噢。” “去吧,早点回来。” 九九唔了一声,兰仲文起身告辞,出了门口,才捏着九九的鼻子教育,“还叫我自己早点过来,结果自己在房里大睡特睡,你知道我几点过来的吗?” “几点啊?” “我九点就过来拉,结果你睡到十一点多,你好意思吗?” “什么?”九九吃惊,“你这么早就过来拉,那你怎么不叫我起来啊。” “伯母都叫了你2次了,你还是不起来,难道要我冲进房间里把你拽起来吗?” 九九微微尴尬,“好嘛,今天算我不好,我们去吃炒牛河,为了表达我的愧疚之情,我请你。” “切。”兰仲文不屑,“那有什么好吃的,请我吃海鲜大烩还差不多。” “没钱。”九九干脆利落,“我爸昨晚给我零花钱,我没拿呢,就一百块钱,我省省过吧。” “算啦,看来你这么可怜的份上,还是我请你吧,想吃什么,尽管开口,难得回来了,别饿着自己。” “别,我还真就想吃炒牛河,好久没吃了。”九九微微眯眼,特怀念这地道的味道。 有时候她在想,到底是学校门口的炒牛河做得不地道不好吃呢?还是因为自己习惯了家乡这边的味道?同学们都说学校门口那家多好吃多好吃,每天大排场龙,结果九九忍痛买了一份,吃起来一点感觉也没有,她还是喜欢广州这边的炒牛河。 吃着热腾腾的炒牛河,牛肉鲜嫩,河粉入味,湿咸适中,好吃到九九感觉自己满足了一个心愿,每次回广州,必须来品尝一下家乡的美味,在香港都想疯了。 兰仲文似乎也挺喜欢吃的,吃了几小碗,九九笑他,“刚才还嫌弃炒牛河呢,现在居然吃了那么多。” “我在你家里喝了那么多茶,肯定读者饿啦。”他嚼着牛肉,动作优雅,“不过还真蛮好吃的,对了九九,我很好奇,你是怎么知道那么多好吃的?感觉全广州都被你吃遍了。” “哪有?”九九微窘,否认,“是朋友们推荐的嘛,就来试试,好吃就记得店家啦。” “你带我去吃过的地方,少说也有几十家了,我感觉我也被你影响得嘴刁了。”兰仲文眼珠湛然,笑她。 从前不挑食的他,现在还真的能分辨出味道的区别了,自从九九一再强调香菜难吃,现在他真的觉得香菜有点难吃,味道怪怪的。 以前无论他吃什么,都觉得那就是食物的味道,不热衷于感受美食的鲜美,味蕾很随意,什么都可以吃。 现在受九九影响,他也会留意上海那家店口碑好,食物新鲜,食材特点,想着九九来了上海,就要带她去尝尝鲜。 渐渐的,他的观念被九九改变,两个人在一起,最重要是懂得为彼此考虑,九九现在为了磨练,开始尝试吃不喜欢的食物,比如蔬菜鱼肉苹果,又开始戒了自己喜欢的汽水糖果巧克力,每个星期守着大锅饭,过着苦哈哈的日子。 他们见面了,他肯定就想带九九去吃点好的,劳逸结合嘛。 吃完饭,兰仲文拉着九九离开热闹吵杂的炒牛河店,他说,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 九九笑他,“你也活得太养生了吧?” “我一点也不养生,我是要求健康,人生无论你想去做什么,都必须要有一个强壮的身体,每天花一点点时间来坚持运动,换回一个强壮的体制,一点也不亏。” “这话对。”九九赞同,上次跟李心莲打架,要不是她天天锻炼,四肢结实有力,肯定打不过她,九九从前的身体很差,惧热畏寒,又有隐性气管炎,只要淋了雨,就会生病,只要一生病,就会咳嗽,那就是气管炎的蝴蝶效应。 而自从她锻炼后,身体各方面的机能都比以前要好,几乎从她锻炼后,就再也没有生过病,也不在那么怕冷,因为身体的抵抗力好。 两人手牵手走在街上,呼出来的气都是白色的,九九觉得好玩,张着嘴巴玩呼气。 “在马路上不要张着嘴,空气中都是灰尘,吸进肺里对身体不好。” “噢。”九九答应了一声,“那是不是都不能说话了?不然灰尘都要跑嘴里了。” “萧九九,你现在是学会拌嘴了吗?我看你最近脾气很大嘛,经常挑衅我。”兰仲文这么说,却不恼,眼角眉梢蕴着浅浅的温柔。 九九哈哈大笑,“好像是耶,我最近老想和你拌嘴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好玩吧,我觉得无论我说什么,你都能回答出来,让我有种冲动,想把你说得哑口无言,真好奇你哑口无言是什么样子?” 兰仲文但笑不语,“这有什么难的,你要是说分手,我立刻就哑口无言了。” “哈哈,真的吗?”九九笑容调皮,“兰仲文,我们分手吧。” 兰仲文背脊一僵。 眼中的笑意一点点褪去,变得冰冷肃穆。 九九一愣,摇他的手,“你怎么了?生气了吗?我开玩笑的。” 兰仲文没回话,九九慌了,启开嫣红的唇解释:“真是开玩笑的,别生气了好不好?” “萧九九,你以后要是敢开这样的玩笑,我就不会理你了。”天寒地冻里,兰仲文的轮廓线条似乎被冰霜冻住在风里,空气中袭来一股刺骨的寒意,令九九后退了一步。 “有必要这样嘛?我只是开个玩笑,哪个女孩不是常常跟自己男朋友说分手的?又不是真的那么想。”九九停住脚步,把头扭向一边,心情开始恶化。 情侣不是都这样的吗?洛洛,秦州雨跟她们男朋友都经常说的啊,她们还说,绝大部分女孩说分手的时候都是口是心非的,并不是要真的分手,而是想知道自己在对方心中的分量,想知道对方到底在不在乎自己。 怎么这件事到了兰仲文眼里,就是十恶不赦的了? 兰仲文也停住脚步,面无表情的脸低下来,看着九九,见她两腮气得鼓鼓的,显然是闹脾气了。 “九九。”站了一会,他终是忍不住出声哄她,声音低迷,“九九,我说过,不管发生什么事,你生气了,我一定会哄你,但是我不能接受你说分手。” 九九的视线微微落到他身上,看了一眼,又快速把视线移开了,其实她心里动摇了,只是不愿低头,他这么了解她,肯定知道她是开玩笑的啦,何必为了这点小事就摆脸色呢,弄得彼此都不开心。 “九九。”他轻轻唤了一声,九九还是不搭理她。 兰仲文恼了,大手一伸,把九九拽进怀里,九九吓了一跳,措不及防中,兰仲文的俊脸迅速放大,吻在她唇上。 九九瞪大眼睛,鼻尖一缕清幽的兰花香飘来,舌头已经被他卷住了,反复吮吸。 九九正在气头上,想挣开他,无奈兰仲文钳制如同铁箍,任九九如何手脚并用也挣不开她,兰仲文微微抬起眼,眼神危险,反手一扳,就把九九的双手缚在身后。 慢慢的,九九开始觉得呼吸薄弱,兰仲文咬了她的嘴唇一下,结束这个吻,“还要闹小脾气吗?” 九九是那种平时很好说话,但是小脾气一上来,就倔得要命的那种性格,她脾气上来了,兰仲文跟她说什么都没用,她不会听的。 所以非常时期,采用非常手段。 九九虽然脸还是鼓鼓的,但头低低垂着,显然是害羞了,不想兰仲文发现。 “九九啊,你今天不是出来见吕颖的吗?还去不去?” “肯定要去了。”九九嘟嘴。 “有什么要我帮忙的不?”兰仲文见九九气还没消,只好主动表态要帮忙,反正等下九九求下自己,他肯定还是会答应的。 难得兰仲文开口了,九九一喜,已经忘记发脾气那档子事了,“就是吕颖家里不想让她上大学了,但是她其实成绩不错,打扮出格了一些,可是也算热爱校园呀,我想劝劝她,让她继续念书。” 兰仲文斟酌片刻,皱着眉说:“那她自己的意思呢?她是想上大学,还是不想?” “她想呀,你知道吗?她喜欢乔漠。” “早就知道啦。”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的好么? 九九被兰仲文绕了几句,就忘记自己还在发脾气了,伸手揽过兰仲的手臂继续前行,“是呀,她以前就说过她想和乔漠上同一所大学,乔漠去哪里,她就去哪里。” 兰仲文直觉得这话有点蹊跷,也有点问题,他凝着眼珠问:“九九,你不会是想撮合他们吧?” “没有啊,我就是想劝吕颖争取一下上大学的机会,她父母不让她上大学,可能是她自己也没有表现出很渴望上大学的关系吧,我觉得她要是跟父母说了,也许事情就成了。” “嗯。”兰仲文点头,这样的学生他见过很多,家境一般,成绩中上,可能是成绩一直没达到尖子的领域,怕家里负担不起,不敢跟家长提。 毕竟这个时代,只有很小部分优秀的人可以上大学,若是读完大学没什么作为,那就等于把父母辛苦赚的钱白白投进大海里,还浪费了4年时光来虚度了。 “要不让她来香港上大学吧。”兰仲文提议,“我明年要开创公司了,可以给她个职位,提前预支薪水当学费。” 九九瞪大眼睛,之前吕颖打电话到大学找她,说了这事,希望九九给她出出主意,到底是继续念书,还是选择毕业进入社会,当时她还为吕颖的事头疼了一个晚上,岂料兰仲文一句话,就把吕颖的学费搞定了? 九九还以为她得去找吕颖的父母谈谈呢,尽管可以半工半读,但是前期的学费还是得从父母那里得到。 听到这个消息,九九高兴的在兰仲文脸上亲了一口,“兰花儿,你真是我的福星,我替小颖谢谢你,MUMA~” 兰仲文面颊一湿,笑出了声音,“这有什么的,她还是得付出劳工,我才会给她工资,其余的,也不用说谢不谢的问题,举手之劳而已。” “你太棒了,我要给你点一百个赞。” “哈哈,你不生气了吗?” “我本来就不生气了,我刚才只是有点尴尬,不知道怎么跟你搭话,想等你先开口嘛。” “原来你是假装生气的。”兰仲文揭穿她,“哼哼,兰太太,你现在都学会骗老公了。” 九九哈哈大笑,跑远两步,才回过头,蓬松微卷的头发在寒流吹拂下,翻飞起来。 衬得那双淡静如海的眼睛狡黠乌亮,“因为你说过,只要我生气了,你就会哄我。” “哼哼,你学坏咯。” “才没有。”九九辩驳,想了下,又大声问他,她的声音如珠落玉盘,脆生生的,极其悦耳,“兰花儿,如果我老是生气,你会讨厌我吗?” 那丝声音,小心翼翼,就像一缕沁人肺腑的暖流,钻进兰仲文心里,令他心中暖融融的。 他呆了好一会,才看着她妖俏的面容说,“不会,因为我知道你是在乎我才会生气,假如你一直不生气,不难过,那我就要怀疑,你是不是喜欢上了别人。” 九九眼珠晶亮,笑容明媚,“那你会不会永远都哄着我?” “会,只要你不走,我就不放手。” 九九无声咧嘴,眼眸在呼啸的寒风中,凝成一汪春水。 到了冷饮店,乔漠和吕颖还没来,九九和兰仲文先找一个位置坐下,80年代的奶茶店,雪糕店,小吃店什么的等等统一叫做冷饮店,冷饮店有雪糕,奶茶,小吃,烧烤,应有尽有。 这家冷饮店建立在美食城的露天篱笆内,这里的建筑简单却很有特色,一道道缠着牵牛花的篱笆耸在自己眼前,将原本四面无墙的空地隔成一个个小包间,地上铺满白色的小石子,令人眼前一亮。 坐在颇有古风特色的竹桌竹椅上,九九心情都感觉开阔了,四面环花,又隐隐约约可以看见包间外的情节,真是又惬意又雅致。 兰仲文把菜单递给她,“看看想吃什么?” “好。”九九接过菜单,低头浏览着,刚好吕颖和乔漠也来了,两人在服务员的带领下,从篱笆门走进来。 乔漠还是老样子,阳光俊逸,见到老朋友,笑开一口白牙,刚毅帅气。 而吕颖也变了,半年不见,她不在化浓妆,穿超短裙,指甲修剪得短短的,一片肉色,连指甲都不画了?九九有些吃惊,她还以为,吕颖会一辈子都那么打扮呢,从初中开始,她就热衷于夸张的打扮,现在居然也改变了。 吕颖穿着一身白色运动服,头发高束,深刻如混血儿的五官素面朝天,见到九九,露出久后重逢的喜悦,“九九。” “小颖。” 两个多日不见的少女抱在一起,九九率先开口,“想不到你变了这么多,还以为你一辈子都会穿超短裙呢。” “不穿那些啦,我要是再穿,学校要开除我啦,虽然我身材倍儿棒,但是现在是危险时期,我要低调。” “危险时期?是发生什么事了吗?” “没什么大事,就是在考虑报考大学的事,不想给学校留下不好的印象,至少在离开母校之前,收敛一点嘛。” 九九哈哈大笑,“那这么说,你以后还是化浓妆,穿超短裙的?” “那必须的啊,人嘛,不是活得仰望别人,就是被人仰望,我没啥大的目标,但我也有自己要坚持的东西,生活那么浮躁,我当然要保持点原滋原味啦,若是一味的随波逐流,将来老了,就没什么可怀念的东西了。” “没错,小颖,我支持你,活出自我,活出色彩。”就算将来庸庸碌碌,但至少在躁动的青春年华里,曾用勇气证明过一件事情,令自己觉得不那么卑微,那么透明。 至少,在所有人的记忆里,曾记得班上那个打扮出格,我行我素,仗义而美丽的个性少女。 正文 第二十六章 姐妹 老同学见面,分外亲切,九九和吕颖是抱了又抱,讲起了很多学校里的趣事,分开这么久,两人最怀念的就是麻辣烫,吕颖趴在九九耳边说:“要不我们晚上一起去吃麻辣烫?怀念一下以前的味道?” 九九笑得连眼睛都找不到了,连连点头。 两人把椅子拉近了一些,开始讨论皮肤,头发,衣服,美食,各种滔滔不绝的话题,天南地北,侃侃而谈。 兰仲文和乔漠都摇着头,女人啊,天生就是话唠的吧,尤其是见到有共同话题的女孩,根本停不下来。 九九把兰仲文的意思转达给吕颖,她听完,眼珠明亮,激动地握着九九的手,“真的吗?我真的可以去他的公司上班?” 九九点头,“真的,兰花儿亲口说的,他不会食言的。” “谢谢。”吕颖感激地抱紧九九,又抬起头对兰仲文万分感激地说,“谢谢你。” 兰仲文笑容疏离,“不客气,要谢就谢九九吧。” 除了九九以外的女孩,他一向是冷淡自持的,不消言语,也能造就一股压迫人心的力量。 吕颖的笑容凝在嘴角,冲他点了点头,又继续回过头和九九聊天,“他还是一点变都没有。” 九九知道她说的是兰花儿,笑容恬淡,“是啊,还是老样子。” “估计等年底同学会的时候,能请得动他的人,只有你。” “那还用说啊,我跟他年底都要订婚了,如果我叫不动他,那我干嘛跟他结婚呀。”九九的视线从吕颖的脸上移开,望向兰仲文,他也笑着回看她,目光温柔。 她低下头,心中荡出一圈圈甜蜜的涟漪。 吕颖抿嘴笑,“你就好了,终于抱得美人归,我还在停留在革命尚未成功,仍需多多努力的路途上呢,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感化他。” 九九忍俊不禁,白皙的手指握在玻璃杯上,她举起,喝了一口润润嗓子,才说,“小颖,我很好奇,你和乔漠是怎么认识的呀?又是怎么喜欢上的?” “他啊……”吕颖欲言又止。 九九知道这些话在男生面前不方便说,于是拉了她的手对兰仲文说,“我和小颖出去走走,你们聊。” “好,小心点。”女孩们总有些体几话要聊,兰仲文不方便多问,嘱咐她注意安全,就随她去了。 两个少女走在幽静的石子道上,墙上爬满了紫色的牵牛花,花蕊开得极盛,远远看着,紫中带绿,别有一番韵味。 九九摘下一朵牵牛花,放在掌心上看着,吕颖抿嘴笑,九九回过头,夕阳在她身后,她面容妖俏,美得不分人仙。 “小颖,现在可以讲了吗?” 吕颖一愣,低下头,为她讲述了一个逗趣悠远的童年。 原来乔漠是从小被吕颖欺负长大的,两家是邻居,又一样的年纪,从小一块长大,乔漠小时候长得白白净净的,但性格腼腆,被人取了个外号叫乔妹妹。 乔漠上小学的时候就跟吕颖是同桌,从一年级开始,就被家长要求,要做同位,可以互相照顾。一般邻居的长辈都是这么做的,因为孩子到新学校,总是会闹腾着不愿去上课,所以父母出此下策,目的就是有个小伙伴陪自家孩子一起去上学,能让孩子安心一点。 自此,乔漠的悲惨生活就来了,在他们的小学,乔漠的成绩就是当时的年纪第一,长得招眼,但性格内向,不善与人沟通。 而吕颖就是学校里欺负人的小恶霸,长得标致漂亮,逢人便甜甜微笑,化了无数颗师奶芳心,直夸她又漂亮又机灵。 但她的性格十足十的恶劣,小时候老跟邻居吵架,恶作剧邻居,凡是住在一条街上的小男孩,全部被她打过,有次乔漠在家里吃晚饭,吕颖父母带着吕颖去串门子,乔漠骂了她句母老虎,结果被吕颖追打几条街,乔漠手上拿着碗,边逃边哇哇大哭。 他们同位后,乔漠每天过得苦兮兮的,凡是买了铅笔,全部被吕颖抢走,他不给,就打他,乔漠是怕极了吕颖这个小恶霸,天天抢他东西。 乔漠要是撒谎了,吕颖就叫乔漠吃生香蕉,生香蕉有一股黏黏的液体,吃进嘴里,会涩得嘴巴都张不开。 每当那时候,乔漠就委屈地闭着嘴,吕颖哈哈大笑,十分得意,并警告下次在说谎就要他吃一串香蕉。 乔妹妹性格腼腆,又长得漂亮,不止是吕颖爱欺负他,班上的男生一样爱欺负他,有次吕颖跑出去玩,乔妹妹被班上一个欺负人的恶霸男生展臣欺负,叫他穿裙子,他不肯穿,展臣就打他,混乱中,乔妹妹的手指头被桌子角砸到,整个中指甲剥落,血淋淋的,一片血肉模糊,吕颖回到教室看到这幕,抄起一把椅子把展臣胖揍了一顿,自打到老师来拉两人也拉不开,吕颖红着眼,一副要生吞活剥了展臣的狠样,看得展臣都惧了。 这事还不完,自从乔漠受伤后,吕颖天天跟展臣打架,她每天一经过展臣的位置,就直接上脚踹他,展臣性格也火爆,两人于是天天打架。 吕颖老带些小弹弓和小水枪,坐在展臣身后,一个劲用石头弹他的脑袋,不然就用小水枪射他的后脑勺,老师要没收吕颖的小水枪,她不依,用小水枪射老师,被拎出去罚站,小水枪被老师扔在女厕所的水池里,她趁着罚站的空挡,去把小水枪捞起来,冲进教室里,冲着展臣的眼睛一顿扫射。 展臣捂着眼睛痛哭,才三年级的学生,就这么野蛮跋扈,把老师都气头疼了,可是他们年纪那么小,不懂事,老师也不能怎么样,罚完之后课还是得继续上。 后来展臣跟他们彻底杠上了,吕颖老叫乔漠去打展臣,乔漠不敢去,吕颖就打他,还说教他武术,叫他去报仇。 长达一个月之后,经过锻炼的乔漠在打输展臣无数次之后,终于在一个午后,把展臣打得满地找牙。 吕颖在身后拍手叫好,乔漠这丫的不逼不行,非得火烧屁股了他才觉得危险。 从此以后,展臣也不敢惹她了,一个劲对他们磕头求爷爷告奶奶的,吕颖叫展臣喝了一杯尿,在给乔漠道歉,这事才算完。 又后来,展臣也跟他们关系好了起来,屁大点孩子,怎么可能真的有隔阂?况且,展臣是真佩服吕颖,要拜她为师,吕颖毫无心虚地收下了。 吕颖就这么嚣张的度过了小学,初中后,乔漠虽然跟她不同班的,但仍然无法逃离她的魔爪,她一见到乔漠,就会习惯型去踢乔漠屁股,而那时候的乔漠,已经长得很高了,五官俊美,随时可以令女孩们尖叫。 他的性格也变了,不再懦弱胆小,变得恶劣捣蛋,喜欢捉弄女孩子,成绩却不错,但他仍然恐惧吕颖,见了她,就跟见了鬼了一样。 青梅竹马的结局,最悲哀的莫过于一个爱上了另一个,而另一个,却对那人厌恶至极。 乔漠从来没喜欢过吕颖,对她有一种服从性,来源于吕颖的拳头下,他习惯性去害怕她,这让他讨厌她,想离她离得远远的,吕颖逼自己做过太多他不愿意做的事,他打从心底里抗拒她。 两人看似美好的感情下,隐藏着貌合神离的想法,吕颖总是阴魂不散地缠着乔漠,控制着他的一切,她还对所有人说,乔漠是她的,谁也别想抢走他,不然她就把那个女生打得满地找牙。 吕颖的所作所为没有令他感动,而是令他害怕,为了不让吕颖继续缠着自己,为了可以解放,乔漠开始跟各种女孩子打情骂俏,玩暧昧,疏远每天放学就来抓他的吕颖。 起初,吕颖还会觉得受伤,后来她又好像没事一样,回到他身边,把那些女孩一个打过一个,直把那些女孩全吓跑了,乔漠终于发脾气了,“你以为你是我妈吗?管这么宽?” “我不能管你?” 那天,下着大雨,吕颖站在倾盆的雨里,爱笑的嘴角却怎么也扬不起来,心里真的太苦了,看着他和别人打情骂俏,她觉得心都在滴血,冰冷冷的,没有一丝温度。 “你能管我一时,能管我一辈子吗?你知不知道你很烦?我一点也不喜欢你,拜托你别再来缠着我。” 乔漠的话就像一把锋利的刀,瞬间插进吕颖心里,痛得她捂住心脏,不可置信地看着他,“你不喜欢我?” “对,我不喜欢你。”那天,乔漠也喝了些酒,把心里一直以来的不满宣泄出来,“我真的很烦你,老当着众人的面踢我的屁股,骚扰我的朋友……” “你那些算什么朋友?”吕颖厉声打断他,“不过是一些狐朋狗友,一群骚女人。” 乔漠楞了一愣,冷笑,“在我眼里,你连一个骚女人都比不上,你知道你是什么东西吗?就是一个扫把星,从我遇见你开始,我就没过过好日子,成天受你欺负,活得压抑沉闷,我求求你让我解脱吧,别再来烦着我。” 这句话,就像一个死亡印章用力盖在吕颖心上,她冲进暴雨里,传来一句隐隐约约的,“随便你。” 然后,从不化妆的女孩开始化浓妆,穿超短裙,结交三教九流的朋友,每天到处浪荡,打电动,似乎变了一个人一样,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来麻痹自己。 那段时间,吕颖是痛苦的,每天行尸走肉,不知道在过什么日子,乔漠也后悔了,跑来找她,就算他不喜欢吕颖,但他心里是把吕颖当成妹妹,当成家人的,他不许她堕落,看见她难过,他一样不好受。 他来找她,吕颖挥开他,不用他的可怜,两人吵了又吵,最后闹成了陌生人,升高中后,他们两就不再说话了。 这时候,吕颖反而收敛了回来,疯过闹过之后,就剩下平静,她开始疏远那些猪朋狗友,独来独往,上课好好学习,下课了就发呆,不管怎么样,成绩总是不能落下的,不然她就会离他越来越远,吕颖想,不能爱,看着也是好的。 又后来,因为萧九九的关系,他们又开始说话了,两人之间,有一段无法启口的秘密,佯装陌生人,靠不近却最熟悉彼此的朋友。 九九听完,陷进了沉思。 这段感情,令人动容又觉得悲悯,他们两的感情,从小建立,经过十几年,却成了不伦不类的友情,如果没有她的相邀,乔漠和吕颖是不可能两个人一起出来的。 而吕颖,太执着了,十多年的感情,她还是放不下,一直站在原地等着乔漠,那么骄傲的女孩,却为了爱情卑微自己。 也许吕颖不一定是喜欢出格的打扮的,她只是想,就算将来碌碌无为,起码她记得,她曾经为了一个喜欢的男孩,疯狂过,就算没有得到过,至少努力过。 九九握着她的手,怜惜地说,“小颖,你还是要继续喜欢他?” 听完这些话,九九都开始讨厌乔漠了,那么好的女孩,他怎么就能铁石心肠。 “也许吧,九九,人要不就选爱你的,要不选你爱的,我知道我是什么性格,我忍受不了跟自己不喜欢的人在一起,就算一辈子得不到,我也不后悔,宁缺毋滥,我宁愿一辈子单身,也不去将就。” 九九没说话,这句话确实没错,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利,只要不悔,没什么是错的,也没什么是对的,只要心里明白自己想要的什么,就够了。 回去的路上,天色已经暗了,九九嘱咐吕颖,一定要报考香港的大学,到时候,她们又可以在一起了,在广州四年,九九只得吕颖一个好姐妹,说不定,她们会是一辈子的姐妹。 九九笑着说:“我在香港等你。” “好,我一定来。” 暮色合起之前,两个少女对视着,笑得眼珠晶亮。 “九九,你们刚才去哪里了?怎么那么久?”兰仲文远远就看见九九了,这个少女,无论陷在多少号人中,他总能一眼就分辨出来,也许是他习惯性去寻找她的身影,久了就变成自然,只要九九的身影一出现,他总能一眼锁定。 兰仲文大跨步走上来,把九九的小书包放到她身后,让她背起来。 “谢谢。”九九的手穿过书包带子,背起来,才面容惆怅地说:“哎,刚听说了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心情不太好。” “什么故事?可愿与我分享?”他的声音温柔,诱哄九九倾诉。 九九摇头,“不行,这是个秘密。” 兰仲文忍俊不禁,揉乱她的秀发,才笑着说:“那就算了。” 本来他就没兴趣知道别人的事,看在那事困扰九九,才想着替她出出主意的,不想讲,那他就省了麻烦了。 九九想,她一定要帮帮吕颖,不然只有她一个人守着那份深情,太苦了。 兰仲文跟九九讲了几句话,见她心不在焉地,拧住她的小耳朵,拽了拽,“九九,你在发什么呆?没听见我在跟你讲话吗?” “啊?”九九拍掉他的手,“你跟我说什么了?” “我问你明天几点回香港?我订了明晚从香港飞上海的机票了,还有明天一天的时间可以玩,你还想去哪逛逛不?” 九九想了下,兴奋提议道:“要不我们去骑马吗?之前我的腿受伤了没去成,我想去。” 兰仲文没什么表情,嫌弃地说,“马有什么好骑的?臭哄哄的,熏死人,而且马身上那么多毛,一堆小虱子小虫子的,你不怕?” “不怕,回来洗澡就好了,我想看看真马,好不好?以前只在电视上看过,我特别喜欢,我想试试骑在马上那种英姿飒爽的感觉。”肯定很酷,电视上不都那么演的吗?那种飘逸乘风的感觉,特别让人惊艳。 “好吧,既然夫人那么想去,我唯有恭敬不如从命了。” 九九哈哈大笑,揽住兰仲文的手臂,把头靠在他肩上,“那我们明早回香港吧,马场在那边,晚上早点睡,明天才有精神玩。” “好。”他轻轻应了一声,笑容惑人。 ------题外话------ 序序在这里求下评价票哈,有免费的都砸过来,么么哒! 另外,现在月底了,序序想求下6月的月票,希望喜欢序序的宝贝们,下个月将手中的月票都砸在兰少里,让序序冲下月榜,感谢大家!爱你们! 今天只有一更哈,序序今天有事情,得出去了,大家拜拜,周日开心,么么哒! 正文 第二十七章 订婚 光阴似箭,转眼就到了寒假。 这天。 风和日丽。 是个宜办喜事的日子,兰宅早早就张罗开了,九九也一大早就把萧妈挖了起来,换上了萧妈指定的裙子。 要说萧妈的眼光,那也是不赖的,小时候就特别爱给九九买宫廷式的洋装,那时候九九觉得特别俗气,穿起来也不方便,裙摆那么蓬,无论是下水摸鱼,爬树摘桑葚,都很累赘。 一说到桑葚,九九已经好几年不吃了,奶奶家里的后花园就有一颗,她记得每次都吃得满嘴紫红色,跟三堂哥一边吃一边笑对方。 九九一边打哈欠一边洗脸,萧妈又催了她几次,叫她快点,别误了吉时。 一切准备就绪,九九打开车门,钻进萧爸的车里,阳光下,九九的眼睛象海水一样,安静透明,整个人看起来懒洋洋的,淡淡的,却无比耀眼。 萧妈和萧爸都赞赏地看了她一眼,果然优良的基因造就尤物,九九天生长了副睿智孤绝的模样,美得惊心动魄。 豪车缓缓开动,到了兰宅,门口有仆人在撕对联,九九从车上钻出头来,身着鹅黄色鲸骨裙,这种裙子看起来端庄高贵,却太累人了,腰部卡着一根根坚硬的鲸骨,必须穿着白色的束腰才能拉上拉链,腰身被收得如柳般细致曼妙,是上流社会参加晚宴必备礼服。 九九深吸一口气,挺起胸膛,领口上的白色蝴蝶结晃了晃,这种裙子,只有收腹挺胸了才能走得动,正所谓21寸小蛮腰,就是这么塑造出来的,幸好萧妈知道九九冒失,没给她选长裙款的,不然那得摔死人了。 走进大门,九九就看见一个人站在梨木桌前写大字,那人光着头,气度沉稳,手中的狼毫在红纸上疾驰,握笔生风。 此等气度,不是叶老爷子又是谁? 九九微微吃惊,外公居然也来了。 脸上一喜,就要跑过去,被外公身边的陈副官拦住了,“哎,老爷子在写字呢,先别打扰他。” 九九仔细一看,才发现叶老爷子目光深暗,脸色庄严,一脸的聚精会神,他站在文房四宝前,拐杖横放着,仿佛心无旁骛,在红纸下写下翩若惊鸿的颜体字。 九九看得震惊,萧爸站在她身边,已出声赞扬,“这字写得真好。” “爸,他就是兰仲文的外公,叶老先生。” “原来是叶老先生,久仰大名。”萧爸不知道为什么也变得文绉绉起来,九九狐疑地看了他一眼,好像在问,爸,你怎么也玩起咬文嚼字来了。 萧爸好像知道她在想什么,敲了她的脑袋一下,“长辈面前,不得无礼。” “噢。”九九不情不愿应了一声,揉揉鼻子,操练场的灰尘太多了,惹得鼻子痒痒的,不舒服。 心细的陈副官发现九九在揉鼻子,周到地走上来,恭敬道,“欢迎三位光临兰宅,操练场的灰尘多,三位先到主宅吧,等老爷子写完了,自然就过去了。” 恰好这时,兰爸和兰老爷子从主宅内走出来,身后几个仆人搬着万年青和六瓣百合。 一盆盆万年青夹杂着百合花从主宅直铺大门,万年青与百合花有百年好合万年恩爱的好兆头,孩子要订婚了,当然要寻个好兆头开彩。 兰老爷子与兰爸长得七分相似,着长衫,英气凛凛,容光焕发,他与叶老爷子年轻的时候一定长得很俊俏,都快70岁的年纪了,还身如松柏,又直又挺,不容易啊。 兰爸也看见他们了,寒暄地走上来,一路给萧爸萧妈讲婚俗蕴意,萧爸萧妈就一个女儿,第一次订婚,笑得合不拢嘴。 没一会,兰妈也来了,她把萧妈邀到厨房去看看今日的菜色,也顺便去看看后院的布置,晚上订婚宴将在后院举办。 他们是军家,不宜大肆操办喜事,要尽量低调点,选些好兆头好菜招呼宾客就可以了,连对联都是叶老爷子亲自操刀。 但自家人却很高兴,如果交给酒店,就是一条龙服务,他们只需要准时出席就行,那样虽然得体,但压根就没有参与的快乐感觉。 哪像现在,个个红光满面,菜品亲自挑,万年青百合亲自选,连后院的场所,都是亲自布置的。 每个人都有条不紊地忙碌着,沉浸在兰仲文将要订婚的喜悦中,现在离吉时还有两个小时,宾客还没到场,萧爸帮着兰爸指挥仆人把百合放好。 为了这个日子,兰家特意做了个新牌匾,写着如意楼的牌匾被搬了进来,兰爸分神去指挥仆人调牌匾,把写着如意楼的篆体牌匾挂在主宅上,烫金边框熠熠生辉,富贵逼人。 九九无所事事,站在主宅外盯着那块牌匾,萧爸把熨烫笔直的外套脱下来,爬上梯子帮忙,一边移动牌匾一边问九九:“九九,你帮爸看看,牌匾会不会挂偏了?” “有点,爸,左边一点。”九九凝神看着,牌匾缓缓向左移动,她屏住呼吸,“停,对,就是那里了。” 等萧爸一停下,她又皱着眉说:“不对了,老爸,你刚才停的时候动了一下,现在偏左边了。” “好吧,那我在移一下。”萧爸把牌匾抬了起来,今天兰宅太忙了,十几个仆人都叫出来帮忙都不够,萧爸也是特意早早过来兰宅帮忙的,自家人嘛,能帮得上就帮了。 “我看看。”九九咬着指头,眯起眼睛,“右边一点,好,慢一些,马上好了,停!可以了!” 萧爸把牌匾挂住,满头大汗地问她,“好了吗?” “好了。”九九高兴大喊。兰爸已经过来喊她了,说这里都是男人,一个女孩在这里不好,叫她先上二楼去找兰仲文玩,她早就在等这句话了,一一告辞长辈,熟门熟路地跑上旋转玉石梯,绕过3道半圆形拱门,站在兰仲文的房间外。 她站在门口唤了几声兰花儿,房中都没人应答,她等得不耐烦了,索性就自己拧开门把进屋。 洗手间传来淅沥沥的水声。 原来是在洗澡,九九恍然大悟,把身上的鲸骨裙脱下来,鲸骨裙其实就跟一件外套一样,里面还有一层白纱裙,长度比鲸骨裙短一点,以防把里面的裙子露出了。 其实平时看到的那些蓬蓬裙,都是靠这层白纱裙撑起来的。九九脱下鲸骨裙,又拿下束腰,瞬间觉得整个人都呼吸顺畅起来了。 兰仲文站在淋浴间冲澡,想着今天要和九九订婚了,他内心激动,但表面却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淡漠冷静。 水珠从健壮的胸膛滑下,他想着九九,嘴角是怎么抑都抑不住的笑容。 马上要见到她了。 想到她那双能惊起尘世繁华的秋水眸,他就觉得身体开始发热,起了丝奇怪的反应。 索性又洗了个冷水澡,不一会,他关掉花洒,擦着头从淋浴间走出来,下巴的胡渣好像冒出了点,得剃一下才行。 伸手打开镜子,从隐藏格里翻找,无果。 他摸着后脑勺,剃须刀放哪里去了? 难道是放在书桌上? 带着疑惑,他打开洗手间的门走出来。 九九趴在兰仲文床上玩魔方,6面不同颜色的小格子胡乱穿插,她动手转了转,转不出来,看着魔方发呆。 这个东西怎么那么难转呢?她想了下,继续挑战魔方,入神的她,完全不知道身后有个光裸的少年在靠近。 兰仲文光脚出来,房间的灯被人调暗了,他直觉情况不太对。 怎么觉得房间里有人? 他走快两步,从墙边转了出来,刚巧九九扭过头来,一双淡静如海的眼睛睁得骨碌碌的,显然是惊呆了。 时空仿佛停住了。 静默了几秒。 兰仲文脸色一凝,飞快跑回洗手间里,想掐死九九的心都有了,尤其他刚才还有反应,全部被九九看到了! 看到了! 九九吞了口口水,耳根子红了。 左右张望了下,有点尴尬,不知道怎么办,九九只好把灯调亮,拉开窗帘,赶跑这丝暧昧的气息。 吊兰的香味淡淡袭来,若有似无,九九闭上眼睛,想借着这丝清香化去心中的慌乱,刚才她都看到什么了? 啊啊啊…… 不能再想了,她捂住恼怒,甩头,淡定淡定,不能再想了。 她深呼吸两口,继续趴到床上玩魔方,什么都不要想,玩魔方,玩魔方。 她转着手中的魔方,仿佛全世界只剩下转魔方这件重要的事情,目不转睛地盯着,一言不发。 洗手间内,兰仲文平复了下心跳,裹着条浴巾出来,九九头也不回地玩着魔方,兰仲文微不可闻地呼出一口气,佯装镇定地穿上挂在衣架上的衣服,仿佛刚才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气氛压抑得让人窒息。 九九低头玩着魔方,身后窸窸窣窣,她只当什么都没听到,面红耳赤地转魔方。 突然,手中一空。 魔方已经被兰仲文抽去了,她惊讶回头,兰仲文面容高贵,笑着说:“九九,魔方不是这样玩的。” 声音淡得像初次见面。 九九稍稍安心,就见魔方在他手中快速翻转,不一会,就变成一个6面颜色相同的整齐魔方。 九九吃惊,早忘了刚才的尴尬,出声问他:“你怎么做到的啊?” “这个很简单的,只要你知道公式,就可以转出来了。” “公式?” “没错,就跟解数理题一样,只要有公式,就可以解出来。” 九九拿过他手里的魔方,“居然还要用公式,真神奇。” “那肯定的,无论是什么东西,都一定的原理,公式。” “无论什么东西?”九九抬头看他,笑容调皮,“那兰花儿爱上萧九九,有什么公式吗?” “嗯。”兰仲文支着脑袋想一下,“估计是被萧九九的笨给同化了,所以出现故障,就爱上了。” “去死。”九九抬起穿着白色丝袜的脚踹了他一下,被他伸手抓住,他扬起身子,眼神幽暗,眼底却殷切,靠近九九的脸,在她唇上轻轻吐息。 “你知道你伸这只脚,是很危险的吗?”差点就踹到他那里了。 九九微楞,憋着笑说:“不知道。” 这个时候她本应该害羞,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她就是觉得特别好笑,想笑,于是就忍不住了,噗嗤出声。 也许是因为兰仲文的承诺,他曾说,若是不为她披上嫁衣,绝不解开她的内衣。 她总觉得,她是没有危险的,于是越发的大胆,还故意吐了吐舌头,引诱他。 兰仲文呼吸一窒,低下头,声音暗哑,“九九。” 九九直觉得这声音不对,心里咯噔一声,不敢答话。 她僵硬着身子,兰仲文的脸就在她头顶上方,微微上挑的笑眼看着她,直勾勾的,没有说话。 眼神中漫着一股绵远深重的爱意,浓得化不开。 气氛逐渐升温,暧昧。 九九痴痴看着,那眸,就像无边紫极中,一颗璀璨的星辰,其光芒仿佛是活的,照进了九九心中,令她震撼。 良久,兰仲文微微一笑,无暇的眼珠惑人心神,“九九,你刚才都看见什么了?” 他的声音低迷沙哑,从胸腔里轻轻传出,带着股无可名状的诱惑力,直荡到九九内心柔软处。 “我……”她微微张嘴,房间里却没有声音,这一刻,说话显得多余了。 她慢慢仰起头,如樱花色泽般的唇吻在兰仲文殷红的唇上,这个少年的唇,也许从初识那天,她便想一亲芳泽了。 那样色泽鲜红的唇,永远像流动着晶莹的流光,让原本冷漠的五官变得温柔。 兰仲文被九九吻住,微微上挑的眼瞪大,这是九九认识他这么久以来,第一次看见他瞪大眼睛,九九觉得有趣,笨拙的舌头慢慢卷进他嘴里。 九九第一次主动亲他,兰仲文全身恍如被电击中,僵硬着无法动弹,九九发现了他的异常,咧开嘴嘿嘿憨笑, 兰仲文眼神微微不满,在九九即将要离开他嘴唇的时候,按住了她的脑袋,头低下,两人的唇又吻到了一起,兰仲文的动作略显粗暴,仿佛在九九唇上辗转,索取着她口中的芬芳。 这个吻漫长而深情,至始至终,九九都睁着眼睛,每当快不能呼吸的时候,兰仲文就会体贴地离开她的嘴,九九张嘴,换一口空气,又被兰仲文绵软的唇霸道封住。 淡静如海的瞳孔微微转深,然后又清明起来,澄净,透明,最后,她的睫毛颤了颤了,闭上眼睛,又立马睁开。 兰仲文看得好笑,抽空问她,“九九,为什么你要睁开眼睛。” “兰花儿。”她的声音虚弱,“我从来没看过你吻我的样子,原来是这样深情。” 原来是这样的深情。 他看着她,好像是这世上最罕有的瑰宝,卑微而珍惜。 他的眼珠里,有着九九从来没见过的情愫,那双淡漠的眼,迸射出一抹惑人的异彩,就像两颗通透净彻的琉璃,散发着七彩光谱。 他的下颌线条宛如贵族般高贵,紧紧绷着,像是在隐忍着什么。 九九躺在枕头深处,心脏容器里越来越温柔,最终,化成了一汪春水,她说:“兰花儿,我要永远记住你这个表情,一辈子不忘。” 声音轻轻的。 “好。”兰仲文这样说,眼神温柔。 九九也笑,两人对视,时空宛如静止,有一种这个世界都无法介入的灵犀默契。 恰巧这时,楼下响起了响亮爆竹声,吉时到了,兰仲文晃过神来,抱起九九,“吉时到了,我们下去吧。” 九九点了点头,起身裹上束腰,穿鲸骨裙,兰仲文看得不解,“九九,你为什么要穿这样的裙子?腰身缚着几条骨头,不膈死人?” “做女人就是这么累的啦,习惯了。”九九把衣服套好,手够到身后,却怎么也拉不上拉链,这种裙子要深呼吸收腹才能拉上拉链,她的手在后面,就无法收腹,捣腾半天,无奈地转身对兰仲文说:“兰花儿,你帮我把拉链拉上。” “好。”兰花儿走到她身后,九九深呼吸,拉链‘咻’地一声拉上了。 九九呼出一口气,“终于好了。” 然而问题又来了,她穿好衣服,就无法弯下腰去了,兰仲文细心地帮她把鞋子拿来,九九想自己穿,兰仲笑着拒绝她,让她坐在床上。 九九受衣服的束缚,没办法,只好听他的,用力窝在床上,由于兰仲文的床太软,她差点一头栽到床中深处去。 兰仲文眼疾手快拉住她的手,将她拉回床沿处,才笑着说:“你啊,总是这样冒冒失失的,以后我若不在你身边,可怎么是好?” “没关系啊。”九九微笑,“反正你又不会离开我。” 兰仲文思忖片刻。 “也没错,明年我就在香港上学了,户口都移好了,九九,我动作快吗?”他的脸得意帅气,似乎在向九九要表扬,一脸快表扬我,快表扬我的卖萌样。 九九不禁莞尔,“你确实动作好快,我还什么都不知道,你就把事情办好了?” “那肯定了,你整个寒假都在家里睡觉,我就惨了,除了陪你吃喝玩乐外,还一直得打通关系。”易珈蓝给九九找的学校,还真不是一般的难进,不愿承认国内的学历,任他成绩再好,也不肯收。 他是几番波折,才托人找到关系进入那所学校啊,真好,明年他们就可以在同所学校了。 “切。”九九矢口否认,“我哪里有天天睡觉和吃喝玩乐?我也好忙的好吗?” “你忙在哪里啊?我怎么没有发现啊?”兰仲文笑容促狭,九九一怒,一掌拍在他头上。 “不准笑!”她唬着脸威胁。 “好吧。”兰仲文憋住笑,抬起她的小脚丫,将一双红色鞋子套进她脚里,扣上踝链。 九九心里温暖,哈哈大笑,然后一笑就麻烦了,她捂着肚子,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我穿这个裙子不能笑,受不了了,肚子笑得好痛,快扶我一把。” 兰仲文无奈摇头,执起九九的手,吻了一下,“再过一会,你就要变成我的未婚妻了。” “没错。”她指着自己的裙子,“为了今天,我也是蛮拼的,看见了吗?裙子一穿上,21寸小蛮腰。” 兰仲文忍俊不禁,“以后你别穿这种裙子啦,虽然奢华,但太受罪了,我宁愿你穿旗装,反正你喜欢古典的东西。” “没错,我也是这么想的,这舶来裙,真心不是一般人可以忍受的,以后,我们就穿自己国家的国服,高贵端庄。” “好啦,兰太太,我们要下楼了,你准备好了吗?” 九九深深呼吸,带着长手套的手穿过兰仲文结实的臂弯,“好了,兰先生,请带路。” ------题外话------ 序序最近卡文很严重,所以进全文高潮了,别打我! 正文 第二十八章 在见安岑 订婚这天,萧老太太并没有来,但是萧大伯伯和萧大伯母倒是来了,九九从楼上下来,一眼就从人群中发现萧大伯伯。 她飞快跑过去,眼神晶亮,“大伯,大伯母,你们来了。” 萧大伯伯点头,摸了摸她的头,“嗯,我们家九妹长大啦,都要订婚了,伯伯怎么可以不来呢?” 九九憨笑,“那必须要来啊。” 环顾一下四周,因为今日是订婚,来的都是关系较好的亲戚,依照习俗,这边订婚不会宴请朋友,等结婚的时候,才会大肆摆席宴请。 男人们都坐在酒柜边品酒玩牌,西装笔挺,高架上的名酒一瓶瓶被搬下来招待客人,喝得他们红光满面,高谈论阔。 女人们都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珠围翠绕,多带着保姆和小孩,一边比比谁家的鸽子蛋大,一边比比谁家的孩子更有出息,总之,哪里有女人,哪里就有明争暗斗。 豆大点的孩子被保姆抱在怀里,而半人高的孩子穿着洋装在大厅里攀来爬去,好不热闹。 爆竹一响,吉时到来。 所有人都纷纷移到后院落座,九九和兰仲文今日是主角,坐在主席上,嘴角有个黑痣的媒婆上前来说道喜的话,她拿着扇子和手绢,嘴甜得跟抹了蜜似的,把九九说得小脸烫红。 所谓明媒正娶,就是要有媒婆在场,先官定,到时候结婚前还会有三书六聘之礼,这些习俗在香港那边早就不用了,但是兰家世代为官,老祖宗留下来的规矩,后辈也不能随意更改。 九九要嫁到兰家,必须以他们的习俗为准,不过不管习俗多繁缛复杂,基本长辈们都会替小辈们打点好一切的,小辈们只需要照做就行了。 所有人都看着九九,她低着头,小脸娇羞,媒婆讲完好话,递上兰家的彩礼给萧爸,萧爸合不拢嘴收下,给了媒婆一个红包。 媒婆喜上眉梢,连忙讲了几句好话,心想这红包摸着挺厚,这回可发财了。 拿着扇子恭喜了又恭喜,递上两枚戒指,这戒指就是九九与兰仲文的订婚对戒,对戒也是有讲究,订婚一般用贵重的戒指,也是钻石个头大的,以后可以收藏起来。而结婚的时候用简洁款的,因为结婚的戒指是带一辈子的,不适合带很隆重的戒指,那样平时生活和做事不方便。 订婚对戒被呈到九九和兰仲文眼前,那光芒仿佛是活的,从戒盘上折射出来,耀眼夺目。 兰仲文穿着烫金边黑色礼服,面容高贵。 他站在戒旁前,笑容温柔,拿起钻戒执起九九的手,这一刻,他的心跳仿佛停了。 整个世间,都仿佛停住了。 只剩下九九甜蜜的笑脸,他轻轻将九九的纤细的小手抬起来,钻戒慢慢套了进去。 两秒的时候,却恍如过了2年。 兰仲文从出生到现在,没有这么激动过,背上攒了一片虚汗,被紧张的。 此时,无声胜有声。 九九低着头,眉目害羞。 无名指上的钻戒闪着光彩夺目的光芒,很多人都羡慕地看着,不止是为了那个10克拉的钻戒,还因为兰萧两家联姻,往后势力更日如中天,权倾天下了。 戴好钻戒后,媒婆伏到她耳边,轻声告诉她,轮到她了。 九九晃神过来,拿起戒盘上样式简洁的铂金戒指,执起他的手,套了进去。 礼成。 两人拥吻,无数烟花喷向天空,在头顶开成一朵朵绚烂夺目的花朵。 黑色的夜空立时被染成五颜六色,整个广州城都知道兰萧两家今天订婚,好不壮观。 宴席开始。 白天是长辈们忙碌,晚上就该轮到主角忙碌了,兰仲文跟着兰爸去认识几个重要人物,而九九跟在兰妈身后,一一见过传说中三姑六婆。 见三姑六婆的情节,男人是不会来的,因为三姑六婆的眼睛毒辣,会直勾勾地打量着新人,然后笑得诡异。 九九不会喝酒,所以以茶代酒,因为广东以茶著称,许多人都不喝酒,对这个改变没什么意见,而且她年纪小,等过年才19岁,在长辈的眼里,还只是一个小孩子。 佣人李姐端着一个托盘跟在她身后,托盘里放着10来杯茶,九九每敬一杯茶,就收到一个红包,原来订婚是不需要给红包的,但兰家这边考虑到跟九九初次见面,给个好彩头比较好。 九九给兰大姨敬了杯茶了,这人就是安岑的妈,安岑也在,两年不见,安岑出落得更是沉鱼落雁,九九发现,两年的时光,让所有的小伙伴都改变了,包括不可一世的安岑,从前她喜欢把头发染得很鲜艳,学校也管不住她,很有个性,很张扬,配着她那双媚眼如丝的眼,极尽妖娆。 现在一头黑发,乌黑亮泽,褪去了原本的妖娆,她尽显女人妩媚,九九差点没认出她。 “九九?”安岑瞪着眼珠问她,“好久不见了,哇,你变得好漂亮。” “谢谢。”九九乖巧回答,恰好这时,兰大姨递给九九一个红包,她不知道该不该接,手僵在半空,有点儿尴尬。 “拿啊。”安岑提醒她,把安妈的红包拽给九九,“这给你的,拿着。” 安岑就是那种直来直往,大大咧咧的女孩子。 九九也不知道今天会收红包,不知道该不该拿,如果不该拿,她拿了会显得贪心,这会令亲戚们印象不好,要知道,三姑六婆的嘴巴可不是盖的,新媳妇儿做得好了,姑且没罪,要是做得不好了,那事情可就大条了。 三姑六婆会轮番给你洗脑,你要是不听,她们就开始给你婆婆洗脑了,到时候,难免伤了婆媳关系。 兰妈站在一旁,看九九动作青涩,拿着红包,不知道怎么办,主要身上没兜,她也不能把红包拿手里,还得敬茶呢。 体贴地萧妈靠在安岑耳边跟她说了几句什么,安岑眼珠明亮,“没问题。” 她跳起来,走到九九身边接过她的红包,“九九,舅妈说了,今日这红包你都得收,亲戚们给你的见面礼呢,我跟在你身后,给你收红包,舅妈要指挥佣人沏茶泡茶,分身不暇。” “好。”九九点头,人生第一次订婚,难免生疏,她在兰妈的指挥下,一一给长辈敬茶。 果然,三姑六婆们直勾勾地打量着九九,都好奇兰家小子这天人之姿,该配什么样的女人啊。 这萧九九啊,果然标致客人,那脸,吹弹可破,那眉,远山黛黛,那眼,勾魂摄魄,那身,柔软无骨,那腰,盈盈而握。 果然是美人胚子一个,不错不错。 一轮下来,九九收了一沓红包,安岑帮她数了数,三十二个,她一脸惊恐,“OMG,我们兰氏居然有这么多三姑六婆,糟了,到时候我结婚得被累死吧。” 九九不禁大笑,“岑姐,你也快结婚了吗?” “没有,我只是先预测一下未来,没想到兰仲文这小子比我还早订婚,我真是太失败了。” “怎么会?我跟他只是早婚了一点,平常人家都是24岁才谈婚论嫁呢。” “NONONO……”安岑摇着手指,“我要早点结婚,早点奋斗,早点发家致富,你们这样是明智的,我十分敬佩你们。” “啊?早婚还有好处?”九九不懂。 “那肯定有好处啊,你想啊,早婚生的孩子健康,身材不容易变形,而且早点奋斗,等别人24岁开始谈婚论嫁的时候,24岁的你孩子都几岁了,生意也做起来了,想做个悠悠闲闲的少奶奶,有什么不好呀?” “可是早结婚不是挺累的吗?据说婆媳一直是没办法缓解的关系,之后恶劣在恶劣。” “那也不能因为害怕就拖延啊,迟早是要经历的,你早经历,早点熬过去,你晚经历,不仅年纪大,未来渺茫,一样要熬。”安岑声音清脆,头头是道,“年轻才能接受失败不是?如果年纪越大,就越定型,后期接受不了失败,前途更渺茫,当然,你的兰花儿肯定是不错的啦,我的未来老公还不知道长什么样呢,说不定奇丑无比,那就惨啦。” 九九噗嗤一笑,“岑姐,你别想太多啦,照你这外形,老公也肯定很帅的。” “说不定啊,想多点也比较好,九九啊,我可告诉你了。”安岑把九九拉到角落里,开始传授女人秘籍,“这婚后啊,你可得跟兰花儿一块去打拼,你就是不做事,你也得去公司看着,你要知道,男人只会记得那个跟她一起吃过苦的女人,也只有跟他共同风雨过,手上有权利的女人,才可以真正得到一个男人的尊重。” 九九似懂非懂点头,她觉得安岑说的话看似轻佻,实际上也是有道理的。 “九九,我就告诉你吧,女人要是靠爱情来拴住男人,那说实话,不可靠。这爱情啊,就跟鬼魂似的,谁都听说过,谁都没见过。况且你们到时候生活多年了,早忘了当初爱情的激情了,到时候你老了,人家女孩子个个还年轻貌美,这爱情又不高尚,谁都能给是不?没个青春的容颜,又没点实力,那还斗个屁啊,女主人的位置说换那就换了。”安岑这些话,是绝大部分女强人的心里,不管将来事情会不会发生,先打个强心针也是好的。 安岑以后就打算做个女强人了,就算跟丈夫关系不好,她也不怕,只要手上有筹码,任你小三再多,随时休夫! 她除了自己这么想以外,顺便给九九洗洗脑,“还有呢,没结婚前的人,因为从来没有烦恼,不会为生活所迫,不会为养育孩子而烦恼,所以永远活得不温不火的,对什么东西都不渴望,就是因为没有压力,只有结过婚的人才明白,因为他们肩上有一个家庭,一个未来,就算不为了自己,也要为自己的家想一想,这时候,女孩才会成长得很快,抗起一个家的压力和韧性,会让你爆发出一股潜力,变成一个不一样的自己。”安岑顿了下,凝注眼珠问九九,“九九,你好奇过不一样的自己是怎么样的吗?” 九九见她问得严肃,认真地想了下,其实她也很想改变,可是总找不到一个重心一样,她知道自己跟以前不太一样的,可是改变的只是一点点,甚至可以说微不足道,她总觉得她还没找到方式,让她强烈地去要求自己优秀,变强。 她是迷茫的,很想改变懒惰的自己,但又找不到目标,不知道自己该为了什么去努力,去奋斗。 九九想了片刻,摇头。 “九九,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要什么,所以我才想早点结婚,进入成人的世界里,去看看我到底要什么,也许到时候有了压力,就会懂得想珍惜什么,想把握什么。”安岑把手拍在九九肩上,笑容明净,“所以,遇到对的人就早点结婚吧,不用迷茫,该出手时就出手,然后进入一个全新的领域,去争取你要的东西,或者是去争取你想改变的一切。” 这兰表弟,她从小看着长大,那优秀程度可不是盖的,就算他不去找女人,那些不要脸的眼红女人也会一个个贴上来,这就是成功男人的魅力了,酒不醉人人自醉,色不迷人人之迷。 这一刻,九九心中的雾霾突然散去,订婚前,其实她有点焦虑,一想到以后会离开萧家,她就觉得忐忑,可是兰仲文又那么喜欢她,她又那么喜欢兰仲文,她不想他伤心,可是她一点也不开心。 因为心里总有种焦虑,影响着她的情绪,让她想,该不该订婚? 而今天安岑这番话似乎点醒了她,让她知道,有些事情,时候到了就要去跨出那一步,焦虑,迷茫和忐忑都只是一个魔障,并不是真正的心魔,只要你直击问题中心,所以小情绪都会迎刃而解。 九九很感谢安岑今天为她上了一课,让她懂了这么多,真好。 “九九,这世道,稍微有点姿色的女人都想嫁个好男人,更何况是长得漂亮又自命清高的类型,明骚易躲,暗贱难防,男人结过婚的都不算什么,只要有地位,多金,长得帅,到了50岁照样迷人,你就是在家里能防着,到了外头,公司,那些年轻女孩个个貌美如花,而自己粉褪花残,又没点手段,拿什么来留住男人?那就等着当下堂妻吧,到时候哭哭啼啼去找亲戚,看谁同情你,就算你骂遍整条街,人家美娇娘在怀,美娇娘又稳坐富太太之位,被你骂几句算什么?要是被你骂几句能少奋斗40年,那我也愿意被你骂。” 九九静静听着,暗自在心里下决定,安岑说的话一点也没错,世界这么浮躁,每个人都想闯出一番名堂,但想闯出名堂又何止那么容易?于是很多人开始走旁门歪道,各种情妇小三小蜜横空出世,如今,嫁个好老公也不安全了。 正牌太太必须把手段get起来,虽然她还没经历到,但有道理的话一定要听,否则将来追悔莫及。 安岑这人看起来特跳脱,讲话不着边际,一会说说这个,一会说说那个,但是讲起未来,非常清晰,意见也非常有见底,她才比九九大两岁,想的可比九九深远多了。 冲着安岑这番话,九九想,安岑以后一定会混得不错,一个20岁的人,拥有了一个30岁的脑子,这个人比一般人聪明,看得远,将来定是人上之人。 “嘿嘿,虽然我们认识时间长,相处时间短,但我可喜欢你了,九九,以后有问题可以来找我,只要我可以解决,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安岑说完,把32个红包递给九九,看着远处走来的兰仲文,笑容调皮,“拿着,兰小子过来了,我要走了。” 说完冲九九挥挥手,回到自己的席位上。 兰仲文走到九九身边,见她一脸深思样,显然游神了,他摇了摇九九的肩膀,“九九,你在发什么呆?” 九九回过神来,“没呢,刚才跟岑姐聊了几句,受益匪浅。” “是么?”兰仲文的声音有些远,看了远处的安岑一眼,笑着对九九说:“嗯,九九,安岑这人思想和见底都不错,若她肯指点你,也是不错的,你可以多听听。” “嗯,我知道的。”九九早这么想了,这么有道理的话,她当然要听啦,所谓有用的朋友,大概就是指这类朋友了吧,每次跟对方聊过,都会感觉得到一点指示,受益匪浅。 正文 第二十九章 年货 订完婚,宾客逐渐散去,兰妈站在后院指挥仆人收拾桌椅,兰爸和萧爸萧妈在客厅里喝茶,茶过几旋,萧爸萧妈见时机成熟了,打算起身回去,奈何九九还在楼上,萧妈要上去唤她,被兰爸叫住了,说两孩子反正订婚了,晚上让九九在兰家住吧。 萧妈思忖片刻,现在所有人都以为九九跟兰小子那个了,名声在外,已经被传得人尽皆知,所以都觉得无所谓了,反正已经订婚了,但九九明明还是黄花大闺女呢。 萧妈还是觉得不妥,被萧爸按住手,低声道:“算了,晚上的订婚全广州都知道,九九现在已经算半个兰家人了,兰家不是没信用的人,兰小子也确实不错,他有分寸的,你别太担心了。” 萧妈脸色凝了凝,只好作罢。 罢了,女大不中留,两人感情那么好,早日花开结果也是美事,这事要换了在民国时期,萧妈都要被人骂老古董了,人家民国女孩14岁都可以嫁人了。 兰仲文把唱片放在留声机的转台上,瞬间,邓丽君温柔的声音缓缓流泻出来,唱着深情的‘我只在乎你’。 九九趴在床上玩魔方,皱着张小脸,知道公式后,她也只能转出一面相同的,这个怎么那么难玩啊。 束腰和鲸骨裙早被她扔在地上,反正那种礼服最多就是穿一遍,往后肯定用不上了。 兰仲文从身后抱住她,九九惊呼,转过身,双手推搡他,“好重,你压死我了。” “就要压死你,哼,就顾着玩魔方,连老公也不搭理了。”兰仲文不打算放过她,牢牢抱着她,用鼻孔哼出两缕冷气,呵得九九脸痒痒的。 “哪有啊?”九九不自然别过脸,“是觉得这个神奇嘛,就研究下。” “这有什么神奇的,就一个公式的问题。” “切,你自己都不知道用了多久才解开呢,还敢说我。”九九戳着他白皙的脸颊,他的睫毛抖了抖,像两只栖息的蝴蝶,美得惊心动魄。 九九呆呆看着,兰仲文点了她的脑袋一下,“就你这逻辑思维才要用很久吧,这种东西对我来说,就是几分钟的事情。” 说着接过她手里的魔方,一步步教导她怎么玩。 九九听着,一知半解地转着手中的魔方,留声机里放着我只在乎你,兰仲文内心温柔,让九九躺在他腿上,拨着她柔软的长发,慢慢编成一个辫子,拿给九九看,“看,我帮你编了辫子。” 他笑容调皮,就像一个得了好东西的孩童,笑得开怀。 “别闹,快把辫子解出来,不然明天打结的。”九九淡淡回了一句,继续玩魔方。 兰仲文没理会她,继续编了几条辫子,等九九发现的时候,他已经编了七八条辫子了,九九捂着头怒道:“啊?都叫你别编了,头发会打结的,我明天可不打算洗头。” 关于洁癖问题,兰仲文轻轻皱眉,迟疑道:“九九,你几天没洗头了啊?” “昨晚洗的啊,今天要订婚,我肯定要美美哒。”九九自恋道,从后脑勺摸到一条辫子,伸手解开,她微垂着头,灵活的手指在发中穿梭,很快就把辫子都解开了,果然,头发曲曲折折的,留下了扎过辫子的波浪型微卷,“你看,我都说头发卷了吧?丑死了。” 兰仲文静静看着,手撑在床上,“不丑啊,蛮好看的。” 头发因为波纹蓬起,显得她的面容慵懒妖俏,他的喉咙突然有些发紧,靠近九九,在她的唇上落下一吻。 “别把舌头伸进来。”九九拦住他,“我刚吃了榴莲呢!” 兰仲文忍俊不禁,逗她,“我又没说要把舌头伸进去。” “去你的。”九九一把推开他,囧死了。 “脸红了?”兰仲文笑她,见她咬着唇不答,又说:“九九,你晚上留在我家里过夜吧,你爸妈都先回去了。” “什么?”九九霍地一下坐了起来,“他们怎么就回去啦?” “我爸妈说的,说让你在这边住一夜,反正都是自家人了,九九,你知道这一夜,意味着什么吗?”他的声音魅惑,对着九九轻轻吐息。 暧昧的气息喷在九九脸上。 九九一愣,爬起来穿束腰,“意味个屁啊,不行,我要回家了。” “别折腾了。”兰仲文把她的身子按回床上,“已经十点多了,早点休息吧,今天忙了一天,够累了。” 他似乎没往那方面想? 九九狐疑地看了兰仲文一眼,见他闭紧双目,唇角有些发白,咦!怎么回事? 她爬到兰仲文脑袋旁,盯着他的脸端详了好一会,“兰花儿,你的脸怎么那么白?不舒服吗?” “没呢。”他轻声应道:“我就是晚上喝多了,九九,你去洗澡吧,我刚喝了醒酒汤,先躺一会。” 九九只好先去洗澡,没衣服穿,偷拿了兰仲文的体恤短裤,衣服还行,就是大件了一点,但裤子就比较麻烦了,她一套上就掉,一套上又掉。 腰没兰仲文的粗啊。 最后被闹得没耐性,九九索性不穿裤子了,把体恤当裙子穿,慢慢从洗手间走出来,兰仲文似乎睡着了,呼吸平稳。 九九摇了摇头,把灯关掉,钻进被子里。 奈何翻过几次身,还是睡不着。九九一直有晚睡的习惯,不到12点,她是不会困的,见兰仲文睡得那么香,她也不好叫醒他,拉开小台灯,就着微弱的光玩魔方。 “你还不睡?”身后突然传来一抹迷糊的声音,吓了九九好一跳,她回过头,就见兰仲文翻了个身,一条手臂横在她身上。 差点就碰到了她的胸。 九九浑身僵硬,不敢动弹。 兰仲文也明显僵了一下,他刚才好像碰到了九九的胸了。 一瞬间,瞌睡虫全跑光了。 两人都没说话。 气氛有点诡异。 九九咬了咬唇,全当没发生过,关掉台灯躺下身子,“兰花儿,你睡着了吗?” “没有呢。”黑暗中,他的眼珠清明净透,“你是不是睡不着?” “嗯,我习惯晚睡了。”她说,“要不我们聊聊吧?” “好,你想聊点什么?” “对了兰花儿,还有4天就除夕了,你们家的年货买了吗?” “年货?”他以为听错了,重新问了一遍。 “对,就是春节要祭祖的那些,今年我爸妈会在广州过年,我妈叫我明天去买点年货,你们家买了吗?要不要一起去逛逛?我都不知道要买什么好。” “这个基本不用我操心吧,不过你想买,我可以陪你去。” “好呀。” 隔天,九九和兰仲文推着购物车冲进零食堆里,萧妈叫九九来办年货,这绝对是个错误的决定,因为这丫完全就是挑她喜欢吃的东西。 她在巧克力堆和糖果堆淘了半天,推了一整车的糖果出来。 兰仲文摇了摇头,把她拿来的东西重新放回原位,“NO!九九,年货不是这样买的。” “不。”九九拒绝他,“买这些零食才对,以前买的那些零食都不好吃,我要买喜欢吃的。” “年货又不是买给你吃的。”兰仲文敲了她的脑袋一下,“这些都是要给亲朋好友送礼的,剩下的,才是给你吃的,我跟你说,你等下要是搬这些零食回家,伯母还得在出来买一次,你信不信?” 九九半信半疑,“是不是真的啊?” “虽然我没办过年货,但过年好歹都是我在跑亲戚呀,我最清楚不过了。”他把九九和购物车拉到刚果区,“九九,给亲戚家的礼品,不止要考虑到小孩子喜不喜欢吃,还要考虑到大人们的身体,应该买所有人都适合吃的东西,比如刚果,存放时间长,健康,价格高昂,适合所有人吃,而且体面。” 兰仲文给她挑了几款,大约如下:杏仁,腰果,开心果,核桃还有葡萄干。 九九恍然大悟,似乎是这么回事,她虽然不知道大人们喜欢吃什么,但是她记得每年亲戚来家里,就是带刚果巧克力和水果。 “现在懂了吧?”兰仲文凝着眼珠问她。 “嗯。”九九点头。 “那好,下面轮到巧克力和饼干了,走,我带你去挑。”兰仲文走了两步,又返身回到刚果区,“差点忘了买瓜子。” 对噢,关于这个过年嗑瓜子的问题,九九一直很好奇,她像一条小尾巴一样跟在兰仲文身后,声音清脆,“兰花儿,为什么过年一定要买瓜子?” “你不知道吗?”兰仲文浏览着包装袋上的日期,声音淡淡的,“以前的人平日嗑瓜子叫做穷磕,而年三十晚上嗑瓜子叫做磕穷,是摆脱贫穷的意思,所以就传下了年三十要嗑瓜子的习俗。” “原来是这样。”九九明白过来,“你在看什么,随便拿几包就好。” “九九你这个习惯可不好。”兰仲文缓着语调训她,“你买东西一定要注意一下生产日期,先前新闻说了,有个小孩就是买了包过期的鸡腿,结果就当场中毒死亡,你以后买东西,都要注意一点。” 九九那时候买东西真没想过这样的问题,通常是要什么,就直接拿什么,从没想过这世界还有过期这种问题,直到兰仲文告诉她这件事,她心里咯噔一声,心想这算不算命大?这么多年来,她吃东西从来不看日期,撕了就吃,是运气太好了吧? 兰仲文替她挑了饼干,巧克力,果脯,还有饮料,九九无所事事,跟在他身后,玩着自己的头发。 终于到了挑水果环节,兰仲文见九九无聊,杵在一边不知道干什么,便叫九九一起帮忙挑,九九掳起袖子,一副要大干特干的样子,瞪圆一双眼睛挑水果。 她拿着一个橙左看看,右看看,然后装模作样的点了点头,一副高深的样子,“嗯,这个好。” 兰仲文不解,笑问她:“这个哪里好?” “你看,左右对称,很圆,黄澄澄的,很漂亮,不错。” 兰仲文脚下一个不稳,“你都是这样挑水果的吗?” “没错。”九九点头,眯起眼睛,“这是个看脸的时代,看见漂亮的水果才有食欲。” “九九,通常漂亮的水果都难吃,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跟你一样,睿智的外表,里头住着一只呆头鹅。”呆头鹅三字他还故意放慢速度,笑容狡黠,明显就是嘲笑她嘛。 “滚。”九九怒骂,回嘴:“是跟你一样,衣冠禽兽,斯文败类,俊美的外表,其实阴险恶毒。” “是吗?”兰仲文摸着自己的脸,似笑非笑,“我怎么觉得我从头到尾,里里外外都是那么优秀啊?简直就是传说中优秀得360度无死角的天才?” “屁,你压根就没情商。”九九鄙视他,“跟木头一样猪,还敢说自己360度无死角?你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这话可不对了,九九,我没情商怎么跟你在一起的啊?还订婚了呢,照理说,一般男的都没我这速度快呢,订婚戒指都戴上了。” “那是因为我这人善良,看你没人要,收了你这妖孽,以免你去危害人间。” “那我可要多谢你啦?” 九九一副那必须的,点了点头。兰仲文微笑,忽然弯下腰,当着众人的面对九九微微作揖,“那为夫就在此多谢夫人收了我。” 路人全部爆笑,稍微年长的,也是捂着嘴,笑得一脸不怀好意。 九九脸色绯红,一个粉拳砸在他怕痒的腰上,“敢整我!” 兰仲文被挠得哈哈大笑,痛苦地抓住九九的手,“九九,你别呵我痒,太难受了。” 那感觉就是很痛苦,不想笑,偏偏又克制不住,心里泪流满面,脸上却笑得十分灿烂,就跟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似的,难受得要命。 说到这里,九九想起之前的吵架存档,她眯起眼睛,深呼吸,“事到如今,该恢复存档了,我要跟你吵架!” 兰仲文一懵,大笑出声,她还在对那件事耿耿于怀,真是太可爱了。 “笑什么啊?”九九凶他,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今天她就要报仇雪恨来了。 兰仲文笑得差点岔气,长臂一捞,把九九搂在怀里,“都老夫老妻了还吵什么架啊?吵架那是人家新婚夫妻的权利好吗?” “得了,咱们还没新婚呢就老夫老妻?” “本来就老夫老妻了,从小一块长大,还不够老啊?” 九九想想,也是,都认识4年了,等后天过完除夕,他们就认识5年啦。 从14岁相识,到19岁,走过了无数个春秋昼夜,回想起来,初识似乎还在昨日,她是那个脆弱的少女,而他是那个冷漠的少年,两人因为劣配优相识,尖子班的第一名人与尖子班的吊车尾。 这是多么滑稽的灰姑娘故事,却真实地发生在九九身上,也许就像老妈说的那样,缘分冥冥之中自有定数,是你的,始终是你的。 那时的记忆,便是她漫长童年里,最美好的时光。 在她尚未张开翅膀飞翔前,她把一切都给了这个少年,包含了她往后的眷恋,虔诚,深情,挚爱,不悔。 不悔。 永远不悔。 1988年除夕夜飘起了寒冰刺骨的冷雨,广东一带气候潮湿,冬天不管穿多少衣服都觉得冷,尤其是下雨时节,冷得手脚都不住哆嗦。 明天就是春节了,厂里所有工人都年假了,什么事只能萧爸萧妈亲自操刀,萧爸健壮的身子攀在木梯上,叫九九把对联递给她。 九九噢了一声,把手指上的浆糊涂在对联上,轻手轻脚拿给萧爸,父女两一大一小,一个在仔细贴对联,另一个扶着木梯,“爸,贴歪了。” 萧爸叹息一声,把对联轻轻撕开,重新贴。 反复几次后,才终于贴好了对联。 萧妈去洗澡了,除夕当天中午都要洗澡的,洗去一年的污垢和霉运,迎接新年的好彩头。 九九下午就洗好了,此时穿着一身民国女童的大红色旗服,长发盘成两个整齐的花苞,乌黑亮泽的发间穿着两条末端为红穗的红色福带,扎成两个蝴蝶结,末端两撮红穗从发间垂向脸颊,衬着如霜胜雪的肌肤,美得惊艳人间。 远远看着,就像是循着雨幕而来的送财女童,灵气逼人。 萧爸也洗好了,穿着大气的长衫,四十多岁的年纪,身材伟岸,风姿绝然。 两父女都是要人羡慕嫉妒恨的呀。 不久,萧妈也下楼来了,穿着贵气逼人的黑金旗袍,细高跟,远远站着,身材窈窕。 萧妈遗传了易家的优良基因,除了性格有点大妈外,整体气质优雅,尤其是她的长腿,又细又长,不知道要羡慕死多少人。 对联贴好了,萧爸淋湿了整个头,萧妈抱怨他怎么不搭把伞,两人一直这样吵吵闹闹,以拌嘴为乐,九九见了,心里也暖融融的。 萧爸笑着说:“没事,水为财,今天淋了雨,就当迎了财。” 萧妈噗嗤一笑,“这也行,真有你的。” “好日子嘛,多讲好话,来年就财运滚滚来。”萧爸感觉自我良好,穿上雨衣,去门外点爆竹。 噼里啪啦一响,萧爸赶紧跑回来,指挥九九和萧妈关上门,“快关门快关门,烟太大了,别被吹进来。” 萧妈和九九赶紧搬木板关门,80年代的大门多是木板门,把一块块木板插在地底下的门道里,在架上一条横木板,就算关好了。 九九连忙打蛇随棍上,对萧爸萧妈作揖,“恭喜发财,红包拿来。” 难得两人都在,如果等进去后,单独说就有点难为情了。 两人忍俊不禁,从兜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红包递给九九,“呐,压岁钱。” 九九欢喜接过,“谢谢爸,谢谢妈。” 要说每年最快乐的时光,莫过于收压岁钱的时候了,尤其是过2天走访亲戚,那就压岁钱滚滚来,简直就是传说中的数钱数到手抽筋啊。 吃完火锅,九九窝在客厅里嗑瓜子,吃零食,原本约了兰仲文出去,可雨势一直没有减弱的现象,外面太冷了,而且出去也没有地方去,她只好在家里看春晚啦。 除夕这晚,因为下雨没有烟花的爆响声,显得格外安静,九九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地看着春晚,真没劲。 她在沙发上各种泥鳅游,翻来覆去,实在无聊,跑进房间里给兰仲文打电话,第一句话就是,“恭喜发财,红包拿来。” 兰仲文笑容温柔,“没有。” 九九嘟着嘴,“切,连老婆都不给红包,你这个小气鬼。” “见不到你,怎么给你呀?” “要不你来我家吧,我好无聊啊,想跟你聊聊天。” 兰仲文憋着笑,“春晚不好看吗?” “哪有你好看啊,快点来找我,记得带伞噢。”说完挂掉了电话,九九笑容明净,坐在梳妆台前看着自己。 难得打扮得这么漂亮,不见面就可惜啦。 她抬手,宽大的袖摆从腕间一直滑到胳膊上,果然是好料,丝滑细腻。所以她才喜欢这种衣服啊,穿起来特别舒服,一点也不膈着皮肤。 她站起身,转了个圈,裙子随着旋转飘起来,手指沾成兰花,九九学着白素贞的样子,捏着嗓子说:“官人啊~” 说完她自己又笑喷了,一想到等下就要见到兰仲文了,她内心振奋,从桌兜里翻出个红包,塞了5张灰色百元大钞进去。 ------题外话------ 最近序序有点累,所以会到6月1日才恢复万更,希望宝贝们体谅,么么哒 正文 第三十章 过夜 这个红包,是老妈给她的,第一次给别人包红包,九九想,还是包个大的吧,反正一家人,她的就是兰花儿的,兰花儿就是她的。 至于老爸那个红包嘛,比较肥厚,她要留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不多时,兰仲文就站在九九窗外挥手,他的风衣领口拉得高高的,挡住了倨傲的下巴。 九九打开窗户,冰冷的雨点飘了进来,冻得她浑身发颤。 “太冷了,你站在里面去。”兰仲文好看的眉宇微微一皱,推了她一下,九九后退几步,兰仲文跃了进来,身手敏捷。 短发上蒙了层薄薄的雾水,显得他高贵的轮廓线条越发英俊性感,他冲九九笑了笑,拿起桌边的纸巾胡乱擦干头发。 窗户一关,寒冷褪去,变得暖融融的。 “你怎么没有带伞?”九九把窗户关严实,问他。 “带了,但是半路吹坏啦。”他胡乱找了个借口,把风衣里藏着的芒果干和芒果软糖拿出来。 这些都是九九爱吃的。 至于雨伞的事,他怎么可能会告诉她,着急地来见她,懒得去找雨伞了,反正那么近,不可能会淋生病的。 果然,九九看到芒果口味的零食,就毫无招架能力,高兴地跳起来抱住他。 然后她发现了一个问题。 她的手慢慢从兰仲文身上离开,翻开,手心一片湿润。 兰仲文浑身都湿透了,因为是黑色的羊绒外套,若不触碰到衣身,根本就不知道他淋湿了。 “你浑身都淋湿了,快把衣服脱下来,我去拿个衣架帮你晾着。” 九九把手上的雨水擦在身上,被兰仲文瞪了一眼,“哎,你的新衣服。” 今天才穿上的,她就打算毁了吗? “没事没事。”九九摆手,跑去开暖气,又打开自己的衣橱,拿来几个衣架。 回头的时候,九九发现兰仲文只脱了件外套,坐在她的梳妆台前玩着那些摆设的瓷娃娃,忙催促道:“都脱了啊,全淋湿了,我挂在暖气旁边,很快就干了的。” “不用了,坐一会就干了。”兰仲文微微有点尴尬,要是脱了,他穿什么啊? “叫你脱就脱了,你全身都湿透了,万一捂生病了怎么办?”九九坚持,兰仲文假装没听到,脸有点不自然地扭到一边,都被九九看过两次了,虽然不稀奇了,但之前都是无意间的,跟今天的情况不同,九九这话是要他当着她的面不穿衣服,还真有点为难。 九九见他不予理会,走上去扒他的衣服,“脱了嘛,会感冒的。” 兰仲文左挡右挡,九九靠不近他,失去耐心了,她卡着腰想了下,眼中闪过一丝算计,浮出了条奇谋妙计。 其一弱点:痒痒肉。 其二弱点:接吻。 她奸诈一笑,手伸到兰仲文腰上,他立刻笑了,九九倾身吻住他,兰仲文神色一变,九九快速伸手,解开他衬衣的扣子。 她吻又不好好吻,手一接触到扣子,就低下头去,开始认真解扣子。 兰仲文有点无奈,按住她解自己扣子的手,“九九,你这是要干嘛?” 声音已带上几许暗哑。 九九抬头,看见兰仲文眼里染了丝诡异的温柔,这股温柔足以将人融合,九九明白过来他在想什么,小手挣开他滚烫的大手,声音弱弱地,“你衣服淋湿了,我就是想帮你挂起来,晾干。” “可是,我没有带衣服来。”兰仲文的声音十分沙哑,连带着眼角眉梢,都变得勾魂摄魄起来。 九九撒腿就跑,“你等等。” 原来是没带衣服,早说嘛,她去老爸那边偷一套。 兰仲文嘴角一沉,瞪了眼九九夺门而去的身影一眼,惹火了又不摆平,哎,呆头鹅一只。 他无奈地叹了口气,继续看九九梳妆台上的小玩意。 这头,九九鬼鬼祟祟走进客厅,老爸的房间就在客厅的尽头,兰仲文爬窗来萧家,肯定就是不想老爸老妈知道他来了,不然又得去跟老妈聊聊人生,在跟老爸谈谈理想,真是太累了。 老爸和老妈都在客厅里看春晚,一边磕瓜子,一边喝茶。 九九猫在客厅外,把鞋子偷偷脱掉,穿着袜子蹑手蹑脚走进客厅,萧爸萧妈都没发现她,津津有味地看着电视,时不时扭头谈论几句。 九九暗自庆幸,老爸的房间就在自己眼前了,她似乎看到了一丝胜利的曙光,手拧住门把…… “九九,你在干嘛?”萧妈幽幽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九九吓了一跳,谄笑回头,“没呢妈,晚上有点冷,我想进去你房间找条被单盖。” “你这熊孩子。”萧妈凝着脸起身,九九以为被戳穿了,正想求饶,萧妈脚步生风般靠近她,“你怎么知道被单放在哪里?来,跟我进来,妈拿给你。” 九九噢了一声,垂头丧气。 心里怒骂:妈蛋!我要被单干嘛?干嘛? 她慢悠悠跟着萧妈进房间,萧妈拉开8扇衣橱,在最底下的方格里拿出一条叠好的被单给九九,“这条可以吗?” “可以可以。”九九望着边上萧爸的衣服点头。 “你望哪去了?”萧妈奇怪地看了九九一眼,“神神叨叨地,过来帮妈进一床被子,现在天气冷了,你一条不够盖的,妈给你在装一条。” “好。”九九收回目光,指着老爸的家居服,“妈,老爸那个衣服能给我吗?” “你要干什么?”萧妈狐疑。 “是这样的,妈,我想给小梦露做几套衣服。”小梦露,就是九九的洋娃娃,从小玩到大,以前还因为玩洋娃娃,经常跟三堂哥打架,两人玩得好就没事,玩不好了,就把对方用积木建起来的娃娃之家踢掉,在互相拔掉对方洋娃娃的头来出气。 “你都多大的人了还玩洋娃娃?我告儿你,那东西你最好早点收起来,不然我扔掉你的。”萧妈嘴上说扔,心里才不会那么做,小梦露是九九8岁走丢那年,九九被老太太打得浑身淤青,萧妈买来哄她高兴的,半人高的洋娃娃,萧妈想,她那个年代没条件,谁能玩上这种梦寐以求的娃娃啊,等有条件了,她又过了玩洋娃娃的年纪。 其实,哪个女孩心中没有一个芭比公主梦呢?萧妈小时候就很想要一个洋娃娃,奈何条件所迫,好的东西都给了珈蓝,母亲身体不好,她是大姐,必须为了家庭而牺牲,对珈蓝,她亦母亦姐,早早成熟,从来没为自己打算过。 就连当初的初恋,也不全怪那个人,是她为了家庭,选择不出国,本来以她的成绩和条件,要出国还是有机会的,可是为了自己的幸福,弃家庭于不顾,她做不到。 可以说,易珈嘉的一生都没有为自己活过,前期家里穷,后来条件好了,她已经老了,嫁给萧亦娄的时候已经26岁了,生了九九后,因为是女儿,一度被萧老太太瞧不起,又因为宫外孕,怀孕率降低到百分之五十的机会,从此,她就没有怀孕过。 那是她一生中最难熬的日子,丈夫因为忙碌,有时候一个月都回不了2次家,广州香港两头跑,她一个人带着孩子,处处受冷嘲热讽,那个老太太,还一直想把九九弄走丢弃。 她每晚都睡不好,就怕半夜老太太来把九九掳走,九九生病了,也只有她跟在左右,哭也不是,不哭也不是,孩子一哭,做妈的,心都碎了。 后来来广州后,一切才得到改善,九九长大了,活蹦乱跳了,丈夫的事业也如日中天,一切渐渐转好,但萧妈对洋娃娃有一种情结,小时候得不到得东西,都要给在九九身上。 她经常给九九买各种发夹,衣服,鞋子,洋娃娃,弥足所有她同年里得不到的快乐和温暖。 尤其是洋娃娃这个东西,九九简直是遗传了她,特别喜欢芭比娃娃,经常可以从早玩到晚。 萧妈乐意她快快乐乐的,但是不允许她过分迷恋某种东西,她怕孩子会病态,尤其是九九长到14岁的时候,还一直玩洋娃娃,有时候,萧妈还听见九九在跟洋娃娃对话。 萧妈哪里懂,14岁那年是九九最压抑的时候,因为尖子班的都排斥她,九九没有朋友,只好对着洋娃娃倾诉,每次讲完了,她的心情就会好一点。 萧妈怕孩子会自闭,强行让九九把洋娃娃收起来,不准她在玩,不然就要丢了她的。 九九害怕萧妈丢了小梦露,只好把它放进盒子里封起来。 内心最后一道曙光似乎也被关闭了。 那段时候,九九经常躺在衣橱里,把衣橱关上,封闭外界,她想,就那样睡过去,不要醒来了,就不用面对那些丑陋的事情了。 萧妈见她成天病怏怏的,跟她讲大道理她就发脾气,浑身都是刺,萧妈讲得生气,拿藤条子抽她,想让她清醒,她折断了萧妈手里的藤条,年幼的她,不懂得萧妈的心情,直觉是萧妈剥夺了她的快乐,她很她,她要报复她。 吵过后,萧妈来喊她吃饭,她用力摔上门,用绝食抗议。 当她第一次叛逆,意识到萧妈恐惧她,会听她的话,她便一发不可收拾,有时候因为一点事不顺心,就一个月不跟萧妈讲话。 叛逆时期的孩子是每个妈妈的心病,不知道小时候那么可爱的女孩,后来为什么会长成这样,她曾以为九九被鬼魔缠身,才那么乖张恶劣,对着父母大呼小叫。 她去过无数个寺庙,去给九九求护身符,求传说中的圣水给九九喝,希望纯净善良的九九可以回来,九九是她的全部,她爱她,也许方式用错了,但是不可否认,她只是因为太关心她。 而年幼的九九,并不是因为中了鬼怪的缠身,她只是发现,只要发脾气了,萧妈就不会在说她了,会做她爱吃的菜,会给她钱,于是她就变本加厉,而且只有发脾气了,她才能宣泄心里的压抑。 尖子班给她带来的压抑,虽然嘴上不说,心里肯定是在意的,在外面可以假装坚强,可是到了家里,在最亲近的人面前,如果不体谅她,她受不了。 但萧爸显然不是萧妈那么好糊弄的,他把九九叫到客厅坐着,没有指责她,只是心平气和问她,“你为什么要跟你妈闹脾气?” 九九抿着唇,不答。 萧爸没有管她说不说,自顾自地讲下去,“你是不是觉得你妈妈不爱你?” 九九还是不答,懒得搭理这些无聊的问题。 “九九,爸问你,你们学校的女孩子,都有你这些漂亮衣服,发夹,鞋子和大把大把的糖果吃吗?” 九九望着头顶,表示不想跟萧爸谈话。 “OK,生活条件太好,让你感受不出贫富差距,你骄纵爸能理解,你觉得这些是应该的,爸也不怪你,毕竟是我们惯的,但是九九,你妈一天三餐做营养餐给你吃,就冲着这点,你觉得你对她发脾气,做对了吗?” 九九低头看鞋子,喉咙有些哽咽。 “珈嘉,那么爱漂亮的人,你看她的身材很好吧?那都是保养出来的,可是怀你的时候,她增肥了20斤,明明很讨厌吃补品的人,硬是一口口吃下去,把你养得这么健康,你今天就是这么报答她的?”萧爸的声音平稳却有力度,一下下击打在九九心房上,要她脸色巨变。 九九梗着脖子,眼眶发红,“可是她拿了我的小梦露,我没有朋友了。” “小梦露是你的朋友?”萧爸眼波深深,看着九九,“九九,小梦露不是一个人,它不是你的朋友。” 她不答,怄气地在心里补上一句:反正你们也不懂,告诉你们也没用。 “OK,九九,我们这样说吧,就算小梦露是你的朋友好了,如果没有你妈把小梦露送给你,你有这个朋友嘛?” 九九一愣,抬头,眼中的脆弱摇摇欲坠,“可是她给了我,小梦露就是我的。” “那你的意思是,小梦露比你妈妈对你来说还要重要?她不让你跟小梦露玩了,你就要一辈子跟她做仇人吗?” 九九摇头,“我又没有那样说。” “九九,你今年十四岁了,一定有自己的想法,我不知道什么事情使你的性格变成这样,但是以前的九九是很可爱的,至少不会把她妈妈气得天天一边洗碗一边哭,如果你有心事,可以告诉我,你要相信爸爸可以帮你解决。” 九九嘴巴张了张,没话。 她扭过头,眼中闪着泪花,用力眨了眨,眨不掉,鼻子太酸了。 萧爸知道她听进去了,抱着九九的头,让她的泪落在他怀里。 那年九九的叛逆期就被萧爸这番话扼杀在摇篮里,他意味深长地说,“如果在学校不开心,你就告诉我,爸爸可以给你转校,但是别对妈妈撒气,九九,你要知道,在这世界上,任何人都会害你,但是你妈妈绝对不会,她除了爱你,还是爱你,不要让她失望。” 其实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打骂真不如谈心,孩子都是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会有思想,骂令孩子远离,打令孩子害怕,有时候不是孩子不听话,而是父母没找对方式,一味怪罪孩子乖戾恶劣。 九九想起这段往事,鼻子有点发酸,依偎在萧妈怀里,“妈,那个时候对不起了。” 这句话,14岁那年她就想讲了,她曾无数次站在萧妈身后,看着萧妈看电视的背影,脚如千金般重,想开口说声对不起,却发现喉咙哽住了,让她发不出任何声音。 今日她说出这句话,觉得心里都轻了。 萧妈摸了摸她的头,眼眶湿润,“没关系。” 九九心里难受,头埋在萧妈怀里,久久不动。 “好了,傻孩子,不是要睡觉吗?妈先把你的被子装好,晚上记得盖严实了,别冻着。” “好。” “你爸的衣服你要就拿去吧,那几件他已经不穿了。” “好。”九九抹掉眼泪说,其实小梦露自打被收进仓库后,九九就再也没拿出来过,早忘了她的存在了。 当年她并不是为了一个洋娃娃跟萧妈怄气,而是因为尖子班的气氛让她压抑,压抑久了,脾气就差了。 九九回到房间的时候,抱着一条柔软的蚕丝被,兰仲文一脸不善地看着她,衣服湿润。 那表情,正在无声地控诉她:萧九九,你怎么去了那么久? 九九突然顿悟过来,把萧爸的家居服塞到他怀里,“给,你快去洗手间换上,别感冒了。” 兰仲文幽怨地看了她一眼,去了个把小时,要感冒的话,他早感冒了。 “还坐着干嘛?快去换啊。”见他不动,九九催促他,“晚上一直在下雨,要不你晚上在我家里睡觉吧?反正我刚才多拿了条被子过去,晚上一人盖一条。” 晚上在九九家里过夜? 还是一张床? 兰仲文倏地一下起身进洗手间换衣服,声音轻快,“好吧,看在你邀请我的份上,我就答应了。” “切。”九九鄙视,“都没给人家包红包,小气鬼!” 洗手间里弹出个头来,笑容明媚,“你都没给我说恭喜发财,我干嘛要给你?” “刚才在电话里我不是时候说了吗?” “刚才是刚才,现在是现在。” “好啊。”九九双手环胸,就看你能玩什么把戏,她把手伸到身前交叠,露出个自认为最迷人的笑容,微微作揖,“恭喜发财,红包拿来。” 话一说完,头顶砸来一个红包,伴随这兰仲文悦耳的笑声,“给。” “哎哟。”九九往头上摸了下,摸到一个红包,洗手间的门已经关上了,她色眯眯地眨了眨眼睛,快速抽出那个红包里的钱。 数了数,居然是1314? 这么大的红包? 不行,那她的红包不是太弱了吗? 她赶紧回到梳妆台上,把原本要给兰仲文的红包拿出来,在把萧爸给她的红包也拆了,加上萧妈的,三个数了数。 却怎么也数不到3344。 妈蛋的。 她重新数了一遍,萧爸给了她1200,加起来一共才3000出一点,她去哪里找300啊? 她把自己的小猪存钱罐拿出来,数了数,只有70元。 该死! 九九突然绝望地想,她真的好穷,存了这么久的钱,只有70元,还不够萧妈一个红包大呢。 洗手间的门传来了门把转动声,九九吓了一跳,把抽屉用力关上。 兰仲文穿着短袖短裤站在她眼前,英眉微微皱起,“你怎么一头大汗的?在干嘛?” 九九嘿嘿赔笑,“暖气太热了,呵呵。” 说完还用手当扇子扇了扇。 兰仲文狐疑,“不要撒谎,我刚才明明看见你在翻抽屉呢,怎么了?” “没有撒谎呢。”她怎么可以把自己穷得连个红包都包不起的秘密告诉他呢,见兰仲文一步步走进,她瞪大眼睛,扑在他身上,“兰花儿,我今天漂亮吗?” 说完还放了个电眼。 而心里想的是:算了,红包明天在包,她一定要包一个大红包给兰仲文才行,感谢今年他对她的照顾。 “还挺漂亮的。”兰仲文忍俊不禁,摸了摸垂在她脸颊上的红穗,“这东西怎么盘上去的啊?挺特别的。” “嘿嘿,终于碰到个你不懂的了,这个东西就是固定好的了,我只是夹上去就可以了。” “原来是这样。”他翻了翻九九头发深处的夹子,“九九,这么晚了,你不打算去换衣服吗?” “不想换啊,你不是说好看吗?让你多看一会。” ------题外话------ 这里有个好消息啦,从明天开始,序序的更新时间将改为早上9点,么么哒。 正文 第三十一章 意外 兰仲又好气又好笑,昧着眼珠看她,“九九,我讲一个故事给你听。” “好啊,你讲。”九九跳上床,发现芒果糖都放在梳妆台上,她又懒得下床,于是转头,用可怜巴巴的眼神看兰仲文。 那时候的进口高床还是很宫廷范的,白色的沙幔四开,挂在米色的床柱上,垂下柔美的白纱,在暖黄的灯光下,格外温馨。 他顺着九九的目光低头,无奈叹了口气,把桌上的糖果递给她,“给。” 九九撕开一颗软糖嚼着,心情大好,“好了,你可以讲了,我听着呢。” “从前有个女孩跟她男朋友出去约会,男朋友说,哇,你的衣服真好看,从此每次约会,女孩都穿着那条裙子,有天男朋友终于忍不住问了,你只有一套衣服吗?为什么天天穿这套?” “然后呢?”九九听得稀里糊涂。 “然后就是跟你现在这样,衣服穿上了,就不肯脱下来。”兰仲文低着头笑,就像小孩子一样,被人称赞几句,心就飞到天上去了。 “我去!才不是呢,我就是穿穿而已。”说着跑进洗手间换了睡裙,脖子处粘粘的,刚才鼓捣红包留了一身的汗,她从铁架上拉了毛巾洗脸,又擦了脖子和手臂,才心满意足的出来。 出来后,九九发现兰仲文躺在床上翻相册,看着九九从小到大的照片,他嘴角温柔。 九九微微张嘴,就要想上前去抢,被兰仲文按住身子,他抽出一张九九小时候的照片,在她脸上反复对了对,笑着说,“真是女大十八变啊。” 九九小时候确实没现在那么漂亮,那时候,她还留着妹妹头,刘海不能过眉,短发不能过耳,尚未长开的五官看着没那么精致,但整体跟现在还是有点像的。 九九伸手去抢,兰仲文手臂灵巧一避,躲开了她的小爪,将那张黑白照塞进口袋里。 与此同时,九九摔进他怀里,他看着她,眉眼湛然,“九九,这张照片就送给我了。” “凭什么啊?那张那么丑,不要!” “不会啊,挺好看的。”兰仲文挡开她伸向自己口袋的小手,“九九,做真实的自己就好,不必去装饰。” 九九不依,“骗鬼,男的都说自然就好,其实走在路上,还是喜欢看那些化妆得漂漂亮亮的女孩子。” “那你觉得我是那种人吗?”他抓住九九的手,眼珠暧昧。 九九点头。 他冷哼,“我看我最近是对你太好了,都敢到太岁头上动土了。” “呸,我还老虎头上拔毛呢。” “老虎头上拔毛?”兰仲文笑容促狭,“九九,你是想说你是母老虎吗?” 九九一懵,用力一倒,把兰仲文推翻在床上,她哈哈大笑,跳起来,“我要是母老虎,你就是母老虎的老公。” 兰仲文也笑,倒在软床深处,暖气暖融融的,直把人吹得想睡觉,太舒服了。 “别睡。”九九拍打兰仲文的脸,“醒醒,我教你玩荡秋千啊,很好玩的。” 她想起了小时候经常玩的游戏,心血来潮,把四开的窗幔收到床内,打成一个死结,整个人爬上去,坐在窗幔上荡来荡去。 兰仲文听见动静,微微睁开一条眼缝,就见九九坐在他头顶的床幔上,耸来耸去,发出了欢乐的笑声。 她还真把窗幔当成荡秋千啦。 兰仲文忍俊不禁,突听“啊”一声,四条窗幔同时松开,连着九九一起摔在床上。 咔擦一声,受到剧烈撞击的床断了一只脚,微微倾斜。 兰仲文倏地仰起身子,把窗幔一层层掀开,九九被罩在其中,吓得魂都没了。 “吓死我了。”九九拍着胸脯,兰仲文见她没事,眉眼微微一柔,赶紧爬下床看看床柱。 床柱也没事,就是铁架跟床分离了一些,他叫九九下床,将床的铁公推进床柱的铁母里,卡好,大功告成。 进口床还是有好处的,那就是做工强悍,耐磨。 做好一切后,兰仲文一身汗,九九站在一旁,像个做错事的小孩,一动不动的不敢说话,心想她是吓到了。 “没事了。”兰仲文微微一笑,“不过这种危险动作你以后可别做了哈。” 九九点头,“床没事吧?” “没事呢,已经修好了。” “那就好。”九九放心了,用力呼出一口气,倒在床上。 兰仲文见她终于消停了,也倒在床上,与她头靠着头,肩靠着肩,望着房顶发呆。 “九九。”兰仲文突然喊她。 “嗯。”旁边的人轻轻应道。 “你听过一句话吗?”他的声音轻轻的,带着一股难以言喻的魅惑,“那就是凌晨四点你会想起谁。” “凌晨四点?”九九想了下,“我从来没有半夜醒来过,只试过失眠一整夜。” “那你失眠一夜,是为谁?” “还能为了谁?”九九反问,“除了你会害得我失眠,还能是谁?” “那你也会害我失眠啊。”兰仲文的笑声从胸腔里传出,带着闷闷的回音,“九九,我就曾凌晨四点想起你过。” “嗯?是怎么样的?” “就是很想吻你。”他把头抬起来,凝神着九九,“就像现在。” 说着慢慢低头,薄唇吻在九九嘴角上,神情恍然,“九九,我总觉得,你会离开我。” 这本是很甜蜜的时刻,九九早已闭上眼睛,却被这句话惊得睁开眼睛,眼底的深情荡然无存,“兰花儿,你为什么总这样想?”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九九,等下过了12点,我们就算在一起5年了,你说,这5年来,我们经历过那么多事情,还有什么会使我们分开?” 九九轻轻摇头,“我也不知道,但是我觉得我们不会分开,兰花儿。” 她停顿了几秒,把兰仲文的手腕抬起来,目光留恋而诚挚:“如果我真的狠心离开你,那你就永远不要原谅我,把这条姻缘绳剪断,去寻找适合你的女孩。” “那你告诉我,什么情况下你会离开我?”他的声音带上一丝压抑,让九九鼻头一酸,她仰起头,吻了他的唇一下。 “我觉得不会,永远不会。” 剩下的话音,全部消弭于这个深情的吻里,两人忘情得吻着对方,意乱情迷。 那个夜里,九九失眠了,她看着兰仲文熟睡的脸,心想,他们不可能分开吧,永远都不可能。 可是有些预感,它就是这么准确,不由得你反抗,就算你反抗了,也无力回天。 原以为他们会一直这么相濡以沫,直到世界毁灭的那一天。 不,就算世界毁灭,最后一秒,他们也要相拥而死。 1989年5月14号。 九九生日当天,8903号台风“白兰黛”登陆香港,天色骤暗,暴风席卷,带着势不可挡的破坏冲力卷进香港,信号干扰,断去了所有联系。 所有人都联系不上自己的亲人,萧宅里,所有人的脸色都不好看,尤其是萧老太太,今天是九九的生日,萧老太太也在盼着和儿子团聚的日子,纵容不喜欢这个孙女,但她的生日能让自己见到儿子,她也是高兴的。 萧二太太还是一副得体的样子,穿着喜庆的红色旗袍,萧陌寒也规规矩矩站在二太太旁边,没有上前跟九九说话,因为兰仲文也来了。 九妹已经是兰仲文的未婚妻了,还有了夫妻之实,他萧陌寒就是在不堪,也不会去作践自己当情夫。 而萧大伯伯沉默地泡着茶,不知道能说些什么,这个日子,本该和乐融融,却因为台风,陷进了死一样的沉寂。 九九拿着兰仲文的大哥大,不断拨打萧爸的大哥大。 这颗风球提前2天登陆,在所有人都没预料的情况下,悄然拜访。 广东一带狂风暴雨,九九心里着急,连按键的手都有点发抖,老爸老妈为了给她过生日,特意从广州赶来,现在正困在途中。 兰仲文看她脸色苍白,捂住她发冻的小手,“九九,你别紧张,没事的。” 九九内心焦虑,看着兰仲文在她眼前张合着嘴巴,却什么都听不到,她双目无神,继续低头拨打电话。 似乎全世界,只剩下拨打电话这一件重要的事情,奈何电话里只有嘟嘟嘟的忙音。 晚上八点的时候,新闻现场直播,有一辆小轿车因暴雨看不清前路,与一辆大货车迎面相撞,随后从高速公路上翻下山崖。 轿车内一男一女,无一生还。 当新闻报出车牌号的时候,九九面无血色,当场哭出了声音,她捂住自己的脸,失声痛哭。 爸爸的车牌号,她怎么会记不住?她多么希望车牌号可以错一个数字,就当老天开了个玩笑。 一瞬间,所有人的脸色沉痛苍白。 萧老太太颤颤巍巍起身,面色苍白如纸,霎时,像苍老了十岁,两鬓的白发突显出来。 她稳住险些摔倒的身子,一步步走到九九眼前,忍着眼里的眼泪,“你这个扫把星,你害死我儿子。” 浑浊的眼睛里似乎断了生念,举起手中的拐杖,奈何身体不好,刚举起拐杖,腰闪了一下,往后一推,被萧二太太及时扶住。 “婆婆,你身体不好,不要动气。” “不要动气?你叫我怎么不要动气?这个扫把星害死了我的儿子,我早就说过了,她命太硬,会克死亦娄的,亦娄就是不听,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萧老太太悲不胜悯,用力举起拐杖,狠狠打在九九背上。 九九跪在地上,早不知道什么是疼痛,兰仲文抱着她,将失魂落魄的九九藏进自己怀里,为她挡去了萧老太太一下又一下的拐杖。 老人家白发送黑发人,最是不好受。 萧老太太最出色的儿子,就这样殒了,她心里有一口气咽不下去,用尽全身的力气,挥动拐杖。 “你这个扫把星,当年我带你到外面去,你为什么不走?你为什么要把我儿子害死?”从九九小时候,老太太就没承认过九九是她的孙女,这个不祥之人,害得她的二儿子生意失败,成天窝囊,今日又害得她的小儿子殒了。 她不打死她,难消心头之恨。 自始至终,九九都一声不吭,要怎么去反驳老太太的话呢?连她都觉得自己是个不祥之人,父母死在她的生日上,这世界,还有比这更痛苦的事情吗? 克死了自己的父母。 她低着头,泪像断线的珍珠般滚落下来。 想起过往,父母对她的种种好,恍如还在昨日,母亲的叨念,父亲的道理,那时的她,是个多么幸福的小女孩啊。 而今天。 她永远也忘不了今日,1989年5月14号,父母为了来给她过生日,死在路上。 一想到这,她身体里似乎有一股力量想咆哮,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她用力挣开兰仲文,冲出了萧家。 九九一个人走在台风中,不知道要去哪里,外套被她脱掉了,鞋子被她脱掉了,头发散乱,打在脸上,想刚从水中捞起来的海藻,凌乱狼狈。 狂风暴雨无情击刮着她单薄的身躯,她却浑然不觉,茫然地前行着。 脑海中一遍遍回放着过去与父母的点点滴滴,记忆最后定格在她跟萧爸萧妈贴春联的那晚,她说:恭喜发财红包拿来。 九九失魂落魄,万念俱灰。 经过郊区的河,她也不知道是着了什么魔,收住脚步,河中的水因为风球登陆而汹涌湍急。 如果跳下去,就必死无疑了吧? 这样,她就可以去陪爸爸妈妈了吧?反正全世界都不希望她活着。 狂风暴雨在身后呼啸。 萧九九好像什么都看不到了,她爬上桥栏,坐在上面。 脚下的河水奔腾咆哮,一瞬间,父母的笑脸好像映在河中,呼唤着自己的名字,笑着对她说,九九,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眼泪霎时又朦胧了眼眶,九九闭上眼睛,努力忽视心中对父母的愧疚感。 然后她又在脑海中看见了自己的画作,一张张,恍如是活的,在宣纸中跳跃而出,迎风招展。 还有,那个笑眼濯濯的少年。 如果她死了,那他怎么办呢?他会怎么样? 她的脑袋突然好疼,好像有一把火棍在她脑害里搅着,痛得她伸手捂住。 不要理会!不要理会! 她这么告诉自己,鼓起勇气,身子往前一倾,本以为一生会这么结束,随着湍急的河水沉到深不见底的河里。 奈何腰上一紧,等九九反应过来,已经被兰仲文抱紧怀里,他的声音悲恸而恐惧,“九九,你在做什么?” 九九没推开他,也没有表情,像一只被拔掉开关的电动娃娃,声音冰冷,“你也走吧,我是个不祥之人,如果你跟我在一起,我会克死……” “不要说了。”兰仲文打断她,把她紧紧箍在怀里,用雨衣裹住她的头,“不要说了,九九,你情绪不好,别说话了。” “我没有情绪不好。”眼里的泪摇摇欲坠,就是掉不下,九九望着他,目光失焦,“我说的是真的,兰仲文,你走吧,不要在管我了,我不想害了你。” “没什么害不害的,就算是,那也是我愿意的。” “可是我不愿意!”她突然歇斯底里,拍打他的胸膛,“你走啊,我再也不要见到你。” “九九……”他没还手,让九九打个够,死死抱住她,眼里有痛苦的火焰在燃烧,“不要这样,不要离开我。” “我有什么好的?我就是一个扫把星啊,我会克死所有人的,我以前怎么就不信呢?要是我知道我今天会害死我爸妈,当年奶奶把我丢在路边,我死也不会回来,这样,我就不会害死爸爸妈妈了。”她泣不成声,雨水打在脸上,早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 可是兰仲文却清楚地从她眼中看到一颗滴出来的泪,她万念俱灰,紧紧闭上眼睛。 “我求你了,你走吧,因为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我自己了,我会恨我自己一辈子,所以你觉得我还能拿什么来爱你?” “不是的,你不是克星,伯父伯母的死不是你造成的,而是天灾,天灾谁也没有办法避免,这不是你的责任。”兰仲文知道九九现在什么也听不进去了,可是他还是要说,因为他怕他一停下,九九就会说出更加绝望的话。 最终,九九闹得筋疲力尽,昏在他怀里,她的声音轻得恍如会随风飘走,她说:“对不起,你走吧。” 一瞬间,兰仲文觉得世界都崩塌了,他感觉有人在他心底里哭泣,那种悲恸的哭法,仿佛要把一生的眼泪流干。 他的心好难受,但是九九现在这么脆弱,他不可以表现出任何难过,他要陪在九九身边,和她一起渡过这段最难受的日子。 ------题外话------ 剧情需要,不要打我,逃走! 正文 第三十二章 同居 三天后,确定父母死亡的九九,眼中仅存的一点光亮也暗下去了,双目涣散,好像没有意识。 很长一段时间,她只能依靠安眠药入睡,白天躺在床上,谁也不见,就面对着墙壁发呆。 兰仲文跟她说话,她也不答,为了不影响室友,兰仲文只好在外面租了房子,将九九接过去,住在二室一厅的公寓里。 她的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兰仲文怕她会做傻事,就搬来跟她一起住,易珈蓝来看过九九两次,本来想开导她,但发现她目光失焦,显然屏蔽了跟外界交流。 易珈蓝的眼睛隐在墨镜下,不知道在想什么,欲言又止。 这件事看似是天灾人祸,但实际上没有那么简单,她没有证据,暂时不能怎么样,等她找到姐姐那辆车,也许天衣无缝的大祸就会出现裂痕。 她在公寓里坐了很久,自始至终,九九都面无表情,手脚冰凉,易珈蓝隐在墨镜下的眼睛红了又红。 她姐姐无缘无故就出了车祸,这件事,怎么看都不合理,台风就是在猛烈可怖,也不可能导致车毁人亡,撞到货车在翻山,太巧合了,她不能接受。 想到这,她猛地站起来。 不行,她得亲自到高速公路上去看一眼,姐姐和姐夫的尸体一天不找到,这件事就不能当做意外了结。 临走前,易珈蓝低声对兰仲文说:“替我照顾好九妹,我去办点事情,等我办好了,我就回来。” 兰仲文颔首,自始至终,他的眼睛都没离开过九九身上,他怕他一不注意,九九就会摔倒。 他的声音淡淡的,却隐着一股令人动容的安定力量,“放心吧,就算你不说我也会办到的。” 这是兰仲文和易珈蓝的第一次碰面,两人都在彼此眼中看到疼惜,沉痛和不甘,这代表着,他们是站在九九这边的人。 而所谓的萧家人,从这件事发生后,就没有人来找过九九,萧老太太还扬言,要将九九从萧氏族谱中除名。 “嗯,我相信你会办到的。”易珈蓝勉强扯出抹笑容。 说完,把墨镜带上,踩着高跟鞋离开。 就算遇到在沉痛的事情,她永远都不会露出难过的表情,因为她知道,只有撑住那口气,才可以强迫自己去完成所有事情。 九九还是个孩子,20岁的女孩,人生就似一张无皱无痕的白纸,未曾被社会这个大染缸染上色彩。 而今天,她的人生纸张上,被泼上了一片浓得化不开的墨,那些墨又脏又臭,妄图腐化她。 第四天的时候,兰仲文的假条日期满了,他得回去上课了。 今年,他转到香港来上大学了。 逝者已矣,生者当如斯,这句话是九九告诉他的,不管发生什么事,功课和生活都不能落下,死去的人永远无法再复生了,而活着的人,还要好好生活,尽管眼前只剩下漫无尽头的黑暗,他坚信,勇敢可以带着他们离开。 勇敢和陪伴,会令九九醒过来。 早上,他给九九做好早饭,再把午饭放进冰箱里保鲜,趴在九九耳边轻声叮咛,“九九,我去上课了,饭我放在这里了,你记得吃。还有,午饭我也给你做好了,放在冰箱了,你中午饿了就拿去烤箱热一下再吃,冻的伤胃,知道吗?” 九九面无表情,看着墙壁发呆。 兰仲文眼中的笑意隐去,变得酸涩难耐,“九九,你听话好吗?我放学马上回来陪你,好不好?” 她没有回头,微微蜷住身子,屏蔽整个外界,拒绝沟通。 九九变成这样,兰仲文也不知道怎么办,心里有说不出的难过。 一颗心像被紧紧揪住。 兰仲文把提到肩膀的书包重新放下,拿过桌上的蛋炒饭,“九九,因为时间紧迫,我给你做了蛋炒饭,你别嫌弃噢,等晚上我回来了,给你做好吃的,晚上我们打边炉怎么样?你不是喜欢吃辣的吗?我去买点麻辣汤底,怎么样?” 他明明知道九九不会回答他的,从前不愿让她吃的东西,今天都想带她去吃一轮,让食物勾起她的味蕾,不要封闭自己,拒绝世界。 他舀起饭,送到九九嘴边,她不张嘴,眼珠哪还有往日的秀毓?黑得像一滴墨汁,没有一丝光亮。 她的眼中没有意志。 灵魂好像闭起了眼睛,长眠在她的心底深处。 她把自己封闭,意识薄弱。 想站起来的人,没有人可以阻挡,而想倒下的人,亦没有人可以拦住。 九九看似乖顺,实则内心偏激执拗,若她认定的事情,没有人可以更改,她现在把自己当成天煞孤星,兰仲文扭转不了她的思想,唯有看她坠落。 她一直坠,一直坠,任兰仲文紧紧抓住她的手,也没有用,明明在自己眼前,却觉得怎么也抓不住她,好像隔着一道银河那么远。 他的心里涨涨酸酸的,扭过头,把负面情绪甩去,再面对九九时,已是笑眼濯濯,天知道这个笑容有多么难看。 “九九,张开嘴巴,吃点饭吧,我刚做好的,很香的,你看,我特意把蛋黄去掉了。” 他还记得,她讨厌吃蛋黄,汤匙举到九九嘴边,她不为所动,悲恸似乎要挣破她的眼膜,冲上云霄凝聚成悲天动地的景象。 看得兰仲文都惧了。 他抱住九九,在睁开眼时,已是一片温柔的笑意,“九九,你要是不喜欢吃,你就告诉我,我带你去喝早茶,你想去吗?豆鼓凤爪,水晶虾饺,还有糯米鸡。” 九九的眼珠毫无波动,微微张开,发出一声沙哑的,“妈。” 兰仲文眼睛一酸,岔开她的话题,“九九,你想喝丝袜奶茶吗?想喝的话,我放学给你买回来。” 她又把头转回去,侧躺在床上,目光空洞。 好不容易把蛋炒饭喂下去,已经过去一个多小时了,兰仲文已经迟到一节课了,再不能耽搁。九九不想去上课就不去吧,等回头他去帮她请假,至于放下的功课,等以后有时间在补上来吧。 晚上兰仲文回来的时候,给她带了丝袜奶茶,麻辣烫,这是他找了很久才找到的,他把麻辣烫和奶茶打开,放在九九眼前的餐桌上,“我回来晚了,九九,你饿了吗?来,快吃饭了。” 从前一见到吃的就会扑上来的九九,此时一动不动,呆坐在床上,抱着自己的膝盖,不知道在想什么。 兰仲文看九九不动,以为她是不想用一次性筷子,快速跑进厨房给她拿筷子,他还没吃饭,想顺便看看冰箱里有什么。 冰箱门一开打,他的眼圈瞬间就红了。 中午给九九做的饭,还整整齐齐地摆在冰箱里,他把蛋炒饭扔进烤炉里,撕下保鲜盒上的便条,贴在冰箱门上。 上面写着:九九,记得热一下,我也在吃午饭呢,我会想你的。 他苦涩一笑,拿着蛋炒饭,回到九九的房间。 那张便条在黑暗中随风翻飞。 从此,他中午就是在忙在累,也会赶回来给九九做饭,闲事,和她一起发呆,夜里,拥着她入睡。 第五天的时候,兰仲文放学回来,发现客厅被翻得一团乱,当初从九九宿舍里搬来的盒子,都被翻得乱七八糟。 满屋子都是衣服,远远地,茶几上摆着一个庞大的工艺品。 兰仲文走近一看,才发现那个工艺品,是九九做的全家福立体明信片,当初寒假她做好了,却落在宿舍里,没来得及在寒假的时候把这个明信片送给父母。 她的手那么巧,做出来的东西,又活又好看。 那时,兰仲文还称赞的她手艺高超。 而今天,那个立体明信片被毁得面目全非,上面的全家福照片被人挖去,留下了一片干涸的血迹。 兰仲文快速跑进房间里。 空气中都是一股令人作呕的腥甜味。 九九躺在地板上,鲜血淋漓的手上攥着一张明信片,他冲过去,强行掰开九九的手,她剧烈反抗,手中的血珠越聚越多。 兰仲文用力拧住九九的手,她吃不住力,手中的刀片掉了下来,她神色惊恐,拼命去抢那把美工刀。 兰仲文甚至可以想象到,她握着美工刀片,用力把明信片毁掉,在把全家福挖出来的情景。 从来不哭的他,眼泪瞬间就漫了上来。 他怀疑,九九有压抑症倾向了。 “九九。”他紧紧抱住她的头,“我不是要拿你的明信片,我只是要帮你放起来,好不好?你的手流血了,如果在不包扎,会把这张明信片染模糊的,我只是要帮你。” 听见这句话,九九剧烈晃动的头,突然停了下来,慢慢松开手,掌中除了那张全家福外,还有一道将近半厘米深的伤痕。 兰仲文见她听话了,赶紧拿来纸巾擦干净那张全家福,放在她没受伤的手上。 拿到明信片,她躁动的情绪明显安静下来,从这件事上来看,九九不是要自杀,而是以为他要拿她的全家福,才那么激动的。 这是为什么? 他抱着狐疑,将九九受伤的手掌包扎起来,她早上的情绪明明挺稳定的,这些日子,他总在九九耳边说,“九九,一天没找到爸妈的尸首,就证明他们还活着,你也要坚强地活下去,才会有重聚的一天,好吗?” 每当她听到这里,眼中的光就会亮一点。 兰仲文知道,九九被自己心魔困住了,她的灵魂生病了,放弃了活着的意志,慢慢等死。 有人说,灵魂生病了,就叫压抑症。 就像没有加盐的水,你告诉自己,我是咸的,可是没有用,只有用盐,一勺勺加进去,才能变咸。 这就是所谓的灵魂生病了,只有对症下药,病情才可以好转。 九九的灵魂生病了。 意识到这里,兰仲文内心恐惧,他趁着九九睡着了,跑去楼下给她买点补血补气的红枣和阿胶,又到书店里查了会资料。 回来的时候,楼道里的灯坏了,他抹黑向上爬去,心不在焉。 早期压抑症,是对生无意志,认为死了就可以解脱,常常胸闷气躁,失眠。 中期,出现幻听,常常听见别人在叫自己,或者对自己说什么话,那时候就算精神疾病了,需要药物克制。 而晚期,会出现幻觉,那时,病人一睁开眼睛,就会看见各种各样的场景,这个病人是有思维模式的,但她活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认为她所看到的就是真实的,可是她告诉别人,没有人会相信,所以她觉得自己痛苦,活在一个没有人理解自己的世界里,故而选择自杀。 以上描述,都不是九九的情况,以他对九九的了解程度,他相信九九现在不想自杀,可是她为什么会情绪那么激动? 为什么? 他慢吞吞打开房门,屋子里一片死寂,只有垂在地上的电话显得特别突兀。 电话? 兰仲文看了电话许久,眼中忽然燃起一丝希望。 她记得! 电话铃声是那首‘我只在乎你’。 她没有封闭整个外界,她记得那首歌。 兰仲文喜极而泣,拿起那个电话,快速拨了一个号码,“你好,我想查一下通话记录……今天中午12点到晚上7点的来电记录……是,好的谢谢,请把来电号码告诉我一下……谢谢。” 兰仲文挂掉电话,握着手中电话号码,通话时长一个小时,九九接电话了,她还听了一个小时,这与她晚上剧烈的反应,一定有莫大的关系。 这个打电话来的人,会是谁?对方跟九九说了什么?她为什么会那么激动? 睿智如兰仲文,他就早从易珈蓝的表情中看出了一些倪端,那天易珈蓝躲在厨房里给阿力打电话,被他听到了,易珈蓝让阿力大肆搜查那辆出事故的小轿车,就算只剩下一片小碎片,也要搜出来。还有九九父母的尸首,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兰仲文想,易珈蓝会怀疑的事情,一定没有那么简单,九九父母的意外,也许不是台风造成的。 他捏紧手中的电话号码,也许解开了这个谜,九九父母的事故就会水落石出了。 那天晚上,兰仲文抱着九九入睡,他的心情前所未有的好,最黑暗的时刻,将是曙光来临之时。 这个聪明反被聪明误的来电人,就是解开九九父母死亡的重要的线索,他抱紧九九,在心里轻轻道:九九,这件事,我一定会追查到底,还你一个清白。 为了不打草惊蛇,他什么话都没有说,将那个电话号码收藏起来,打算等易珈蓝回来那天,在跟她商量。 第六天的时候,九九还是老样子,握着那张明信片,坐在藤椅上发呆。 她的脸上渐渐有了阳光的气息,她依旧不说话,但是兰仲文知道,九九记得他,记得一切他们之间的事情。 现在的九九,被心里一只心魔困住,等她用意志力战胜那只心魔,她就会醒过来了。 解铃还须系铃人。 这个心魔是九九自己本人,谁都帮不了她,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一直陪在她身边,伴她渡过这个难关。 第七天的时候,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 今天,是萧爸萧妈的头七,九九恍如游魂,在房间里走来恍去,情绪有些不稳定。 她记得。 她记得今天是父母的头七。 兰仲文内心激动,抱起她的身体,温声哄她,“九九,今天是爸妈的头七,你已经6天没洗澡了,我们去洗澡好不好?洗完我带你去参加爸妈的出殡仪式。” 她停住动作,这么多天以来,九九第一次有了清晰的反应,她轻轻点了点头。 不枉兰仲文这么了解她,他每猜一步,都是九九的心声,不偏不倚。 兰仲文笑容明净,九九生的意志力越来越强了。 他帮九九找出一件黑色裙子,带她到洗手间,一件件脱了她的衣服。 一个星期不洗澡,她身上已有了一股霉味,今天是她第一次肯洗澡,兰仲文心中一动,见机行事,将她手上的明信片拿下来,“九九,这个明信片先放下来,别等下淋湿了。” 她不肯松手,剧烈摇头。 “好,不拿。”兰仲文现在对她的反应得心应手了,看着她的反应,就知道她是YSE或NO。他赶紧松手,为了安抚她,他跑到厨房取保鲜膜,声音温柔,“那我们把明信片缠一下好吗?以免淋湿了。” 她微不可见点头。 这一刻,所以的努力和辛苦,兰仲文都觉得值了,看着九九渐渐有了意志,相信父母还活着的信念,她的眼珠开始明亮起来。 兰仲文心情大好,照这样看下去,不用多久,九九就可以战胜自己的心魔了。 这种时候,兰仲文也没心情欣赏她的身材了,现在的九九,就跟他的女儿一样,无论做什么事,都需要他亲力亲为,帮她办好。 他叫九九坐在浴池里,一边唱我只在乎你给她听,一边给她洗头,心情甚好。 九九歪头听着,唱到歌曲高潮处,她还会微微扯动嘴角,笑容虽僵硬,却有着莫名的温柔。 只要说到爸妈,九九的反应就会强烈一点。 这是兰仲文今天发现的另一个重要点,他喜出望外,找到九九的症了,只要下对药,不久就能见效了。 与此同时,他眼中闪过一丝算计,今天一定要让九九进入灵堂,说不定,会有更多的收获。 为了九九,姑且一试了。 兰仲文给九九擦干身子,一件件衣服穿上,第一次碰到女性的衣服,兰仲文很是生疏,研究了好半天才悟出内衣的穿法。 他帮九九把头发吹干,想帮她盘一个发髻,奈何梳了半天,头发一直拢不住,他有些着急,为什么梳好这边那边就散开了,她的头发太光滑,总是好不容易梳到一块,就散落几许。 为了梳这个发髻,他特意打了个电话询问安岑,问她怎么盘头发。 “你不是吧?打电话就是为了来问我怎么梳一个发髻?”安岑惊呼,想了下,有些迟疑的问,“我听说九九父母出车祸了,这事是真的吗?” “嗯。”兰仲文压低声音,看了眼坐在梳妆台前的九九,把电话捂住,虽然他知道她听不见,但现在的九九,脆弱得像一个瓷娃娃,难保会出什么意外,还是保险一点好。 远处的她,表情淡淡的,端坐在那里,倒有几分静若处子的恬淡美。 安岑倒吸一口气,“是真的啊,那九九现在怎么样了?她还好吗?” “还好,你要是有时间了,就来香港看看她吧。” “她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安岑的声音弱弱的,“九九的三伯伯说她脑子现在有问题,这是怎么回事……” “别听他瞎说,九九好得很,这件事我有时间在跟你说,现在,你先教我怎么盘发髻吧。” 萧家那群牛鬼蛇神,都不知道这种人能不能算一家人,出了这个事情,最难过的人肯定是被独自留在世上的九九,结果一个人都没来慰问她,全部一边骂她扫把星,一边在谈论萧亦娄的家产要怎么瓜分。 就连萧亦娄和易珈嘉的出殡日,都没告诉九九地点,要不是易珈蓝打电话来,他们还不知道九九父母要出殡了。 生前不见对萧亦娄殷勤,死后却胡乱造谣他的女儿,落井下石,想必也没安什么好心。 九九情绪不好,根本无法上庭判遗嘱,而九九一旦出意外,比如精神有问题,她将不能顺利继承遗嘱,最多是给她一笔钱。 而如果九九不能顺利继承遗嘱的话,最大的收益人将是萧老太太。 萧老太太现在那么恨九九,要是受益人是她,九九这辈子就休想在进入萧家的祠堂了。 无论如何,这一切都要等九九情绪好了才可以谈,现在,就先拖着吧,只要他保护好九九,一切就没问题。 兰仲文是个学习能力极强的人,有了安岑的指点,他盘得非常顺利,不一会,就帮九九盘好了一个发髻,卡上一朵黑色蝴蝶结。 明明萧亦娄和易珈嘉的尸体都没找到,萧家却大肆办起了葬礼,请了一百号哭丧人员,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在殡仪馆里哭得悲天动地。 台风车祸还是几天前的新闻头条,死亡男子已被萧家确定,乃显赫萧氏幼子萧亦娄,死亡女子是他的妻子,易珈嘉。 夫妇两死在独女萧九九的生日上,独女萧九九生辰八字被爆,乃天煞孤星,天生克父克母克夫之命。 全港轰动。 而近期,又爆出了萧氏遗嘱之战,克双亲的天煞孤星萧九九被爆精神恍惚,疑是精神不正常,她能否顺利继承萧亦娄庞大的家业? 萧老太太,悲痛的容颜也被登在报纸上,一夜之间,两鬓霜白。70岁的老人,白发人送黑发人,最是难受。 20岁的独女,70岁的高堂,到底才是遗嘱最终继承人?全港关注。 于是此次事件,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所有报刊周刊都想挖点边角料,举起长枪炮弹追进殡仪馆里,萧二太太穿着一身黑色旗袍,得体的面对记者,称老太太伤心过度,无可奉告。 等安顿好记者,她转身拐进殡仪馆里,昏暗的楼道里,她慢慢笑出声音,面容得意。 萧亦娄。 易珈嘉。 终于死了,不枉费她忍了大半辈子,帮萧家塑造出一个天煞孤星的女儿,又找人给他们的车动了手脚,哈哈哈…… 很快,她们的家产就是她的了。 到时候,不止是萧亦娄的家业,就连萧大伯的萧三叔的家产都要成为她的囊中之物。 萧二太太的面容时而阴冷,时而欣喜。 要怪,就怪有眼无珠的老太太吧,那么迷信,她不过串通个风水大师说萧九九是天煞孤星,她就信了。 不过,老太太,你可别死得那么快,要活得长长久久的,见证她杜心毓怎么吞噬她整个萧氏,改萧为杜,见证历史。 呵呵,等她杜心毓拿到全部身家,就会让那个老太婆跪在她面前,然后笑着把一切告诉她。 不让她知道她是怎么对待自己的孙女的,怎么行呢?前两天还打电话去骂她的孙女呢,说那么多人去死,为什么不见她去死,害死了自己的父母,还有脸活在世上。 她当时就站在旁边听着,老太太骂了一个小时,她可真是心疼老太太的孙女哟,精神已经不太正常了,还要被自己的亲奶奶折磨,真是死爹死娘在死孩,全家富贵呀。 她笑了笑,面容突然变得狰狞,至于她现在的老公,她会留着他一条狗命的,让他去照顾她那个痴儿儿子,就像她从前过的日子一样,跟一条狗一样,黑暗得看不到一丝希望。 其实来香港之前,杜心毓曾遇到一个年轻有为的男人,当时那个人对她很好,也愿意与她长相厮守,他们私定终身,还生了萧陌寒这个出色的儿子。 本以为一切都那么美好。 可是有一天,那个人突然跳楼自杀了,就是因为萧二少爷这个纨绔子弟,妄想发大财,建了一个豆腐渣工程的海水楼,事后被揭发,萧二少把整个事情都推到她男人身上,一夜之间,那个人负债千万,不想连累妻儿,故跳楼身亡了。 她亲眼看着他从自己建的楼上跳下来,脑浆溅了一地,那时候,她以为整个世界都崩塌了,连哭都哭不出声音。 后来,她卖身到萧家当马姐,本来只想杀了萧二少报仇,可是老太太居然看中了她,要她当自己的儿媳妇,那时候她想,她怎么那么傻呢,萧二少害得她家破人亡,她怎么可以只杀了他就作罢?这样太便宜他了。 她也要,萧二少家破人亡。 所以报仇心切的她嫁给了萧二少,生了儿子后,她故意下药把那个孩子弄痴傻了,那个孩子只是个孽种而已,没有活在世上的必要,可是就算痴傻,也要傻得其所。 她在当马姐的时候,就知道萧老太太特别讨厌女孩,凡是大节日,都抗拒女孩子来家里玩闹,有时候九九跟堂哥们在玩,老太太都会把玩具抢给男孙子们,叫九九站在大厅罚站,被所有孩子嘲笑。 没分家之前,所有人都知道,萧老太太有多讨厌萧九九。 本来萧二太太还觉得她可怜的,可放眼整个萧氏,就只有这个女孩,她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她真是出生得又夺目又悲剧,夺目的是她的父母,萧亦娄是老太太最出色的儿子,而她的妈妈易珈嘉,又是易氏的千金。 父母汇聚光芒,生出来的女儿,亦是身价百倍,萧二太太打从一开始,就选了她作为自己夺权的棋子。 就连给自己儿子喂痴傻药那天,她都特意选在九九的生日会上,然后抱着自己的痴傻儿子,哭着去找老太太。 老太太最疼萧二少,见到她的儿子傻了,还在九九生日当天,她真的信了,萧九九是天煞孤星,想放过她的念头,在那一刻全断了,若萧九九不离开萧家,整个萧氏都会鸡犬不宁。 那段时间,萧家可以说天天吵架,所有事情都围绕在萧九九身上,甚至到了易珈嘉拿刀砍萧老太太的份上。 那天的事情还历历在目,萧亦娄一巴掌打在易珈嘉脸上,易珈嘉眼含泪花,歇斯底里大喊,“你女儿都被人打成这样了,你还在这里跟我讲孝道?你是不是愚忠?非要女儿被人打死了才反抗是吗?” 萧老太太踉踉跄跄站起身,拿着拐杖要打易珈嘉,萧亦娄用力握住萧老太太的拐杖,这是他第一次反抗自己的母亲,他说:“妈,既然你那么讨厌九九,我们分家吧。” 萧老太太一个不稳,差点摔在楼梯上。 萧亦娄扶着自己的妻子,又抱起了浑身是伤的女儿,就这样打开了萧家的大门,离开了。 在香港无法安宁,于是他们去了广州。 杜心毓冷笑着,以为这样就可以躲开了吗?随着九九年岁长大,她不断在老太太身边提醒她,萧亦娄的事业太大,怕九九一个女孩子坐不住这把龙头交椅,庞大家业毁于一旦。 老太太吓了一跳,她又趁机说,要不请风水大师来测测九九的命运,测出来的结果,克父克母克夫,天煞孤星一枚。 天时地利人和。 怪只怪,她萧九九的命太好,若不篡改她的命,她杜心毓就是再过几十年,也报不了这个仇。还有重男轻女的老太太啊,看不起女人,讨厌自己的孙女,也不给她杜心毓权利。 她不给,她不会自己去抢吗?呵呵,蠢如鹿豕。 到了殡仪馆,兰仲文发现形势不太妙,门口围得全是记者,里三围外三围的,根本就走不进去。 他观察了许久,把一条黑色丝巾遮在九九脸上,声音略带迟疑和担忧,“九九,你想进去见爸妈吗?” 尽管在这么紧急的时刻,他的声音还是温柔的,生怕惊了她。 九九呆滞的神情微微一动,点头。 “那你就要听我的,好吗?” 九九没说话。 但兰仲文知道她听进去的,伏在她耳边轻声说,“我去引开那些记者,你一看见记者跟着我了,就跑进去见爸妈,等我引开他们了,再来找你,好不?” 只有听到爸妈的时候,九九才会有强烈的反应,她抬起头,墨镜下的眼睛一片死寂,却燃烧着一股微弱却坚强的火光。 她没有拿明信片的手抓住兰仲文的衣角,摇头。 兰仲文没挣开,反握住她冰冷的双手,将她手中的明信片抽了出来,“听话,这个明信片不适合带进去见爸妈,先放在我这里,我帮你保管,你等我去甩开他们,然后跑进去,我马上就尾随你而来,好不好?” 她不说话,但表情明显不愿意,微微抿着唇角。 兰仲文叹了口气,给她讲道理,“那你想见爸妈妈?” 她点头。 “那你就松手,九九,干脆一点,在拖下去就见不到了,好吗?”他抽回自己的衣角,眼珠认真,凝着九九,声音沉着,“我现在跟你说的你要听好了,等下除了拜见爸妈,别人叫你做什么事,都不要搭理,动吗?我马上就会进去找你的,就算有人恐吓你,你也不要害怕,用力推开对方就好了,知道吗?” 她轻轻点头,又轻轻摇头,不想兰仲文离开。 “听话了,我马上就回来。” 兰仲文拿开她的手,带上帽子,快速往记者堆的向方跑,大喊,“萧九九,你去哪里?快回来。” 声音不大,但殡仪馆门口的记者们都听到了,他们候在这里半天,就是为了见到传说的天煞孤星,后又因为父母双亡,精神恍惚的萧九九。 整个香港都传开了,说她的精神有问题,但是没人亲眼所见,对于接下来庞大的遗嘱,她是否能清醒继承?他们都很好奇。 因为萧家在香港的势力如日中天,这件意外事故已引起媒体关注,成为港市重大案件之一。 所有记者听到萧九九这个名字,都条件反射般,抗起自己的摄像机和麦克风追上去。 兰仲文三兜四绕,尽量找偏僻的小路跑,试图引开如蜂拥至的记者们。 现在的他,能力太弱了,要事业没有事业,要人脉没有人脉,光有个雄厚的背景,还是在大陆,太弱了,弱到他开始自卑。 所有上学的自信和骄傲,在一刻都掉光了,他甚至没有能力保护好九九。他发誓,有朝一日,他一定要强大,站在世界的尖端,让所有人都用遥不可及的敬重来仰望他。 这头,见人都走光了,身体僵硬的九九才有了一丝轻微的反应,她看着殡仪馆的门口,心里好像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冲进殡仪馆里。 然后,九九就真的跑进殡仪馆里了,一路畅通无阻,她跌跌撞撞跑过通道,悲天动地的哭灵声顿时充斥整个耳膜。 九九目光呆滞,循着哭灵声来到大厅中央的灵堂,透过玻璃门,她看到自己父母的照片被贴在灵堂上,高高的台上,放着两个棕色牌位。 亲友上前送花篮,鞠躬。 在派寿碗的萧大伯母一下就认出她了,赶紧挥手叫她走,别被老太太发现了,老太太正在气头上呢。 她一动不动,看着灵台,眼中慢慢有了泪意。 失魂落魄地打开玻璃门走进去,老太太已经发现她了,怒不可遏,指着她的鼻子大骂,“谁叫你来的?你这个天煞孤星,我不准你拜我儿子,你给我滚。” 说着叫来两个保安抓住她,“把这个女人给我拉出去,她是个不祥之人,留在这里,只怕会把死不瞑目的亦娄气得从棺材里跳起来。” 两个保安立马上前,不由分说拽住九九,把她的双手缚在身后,强行拉出去。 九九拼命挣扎,手扣在门上,不肯撒手,但也不说话。 萧二太太在一旁看了许久,发现她真的有问题了,就这个时候了她还不说话?难道脑子真的有问题了? 她眼神一沉,来得正好,她早已等候多时了。赶紧叫萧陌寒去打开摄像机,“机会来了,现在去打开摄像机,拍下她这副恍惚的样子。” 将来上了法庭,这份摄影可就是证明她精神不正常的有力证据。 萧陌寒一脸看怪物表情的样子看着萧二太太,低声道:“九妹已经够可怜了,你还要做什么?” 萧二太太不怒反笑,“陌寒,你还想不想娶九妹了?等我们拿到家产,我可以让九妹嫁给你,精神病是可以治疗的,可若是你错过了这次机会,等她继承了家产,在嫁给兰仲文,你就永远没机会了。” 萧陌寒一愣,于心不忍,“可是九妹她……” “别可是了,要不一飞冲天,要不一辈子做山鸡,你自己考虑吧,到底是做个亿万富翁好?还是做个穷光蛋好,你自己考虑吧。” 萧陌寒没答话。 萧二太太又催促道:“事情闹到今日这个地步,已没有回头路可以走了,趁着现在她们都脆弱,一击致命,不然,等兰仲文继承了萧亦娄的家业,咱们娘两就等着卷铺盖走人吧。” 萧陌寒脸色苍白。 不,他受够了寄人篱下的日子,他不要在过这样的日子,他要做真正的上流社会,而不是一个冒牌少爷。 想到着,他没有在说什么,九妹父母的逝去已经挽回不了了,他唯一可以做的,就是等一切尘埃落定了,将九九留在自己身边,对她一辈子好,来偿还现在所种下的孽。 他最后再看了挣扎的九九一眼,转身离开大厅,来到秘密的摄影室,打开所有监控摄影。 九九的手指扣在玻璃门的把手上,死不撒手,萧二太太见时机成熟了,叫住保安,“住手。” 萧老太太瞪了她一眼,萧二太太面容温柔,走到萧老太太耳边低语了几句,老太太脸色一变,冲两个保安挥了挥手,示意他们退下。 两个保安得到示意,松开了抓住九九的手。 九九四肢得到自由,跑向灵堂,却被老太太拐杖拦住了,“慢着。” 九九停住脚步,她微微低着头,把墨镜戴好,害怕老太太看见她恍惚的眼神。 兰仲文交代过她,不要被人看见她的眼睛,也不要被人拍照。 九九其实是有意识的,但她好像被困在一个黑暗的世界里,走不出来。 外界的声音太微弱了,她总是听不见,只有听见父母的事情,她才能稍微听见,声音轻轻的,要她反复揣摩,才能听清。 她觉得自己,好像被关在一只玻璃瓶里,她呐喊,没人听得见,她哭泣,没人看得见。 她的意识,被关起来了。 “想要拜亦娄,那你就签了这份监护文件吧。”萧老太太把一份文件丢在九九脚边。 这是一份监护文件,文件上,白纸黑字,指明萧九九精神状况不正常,要将她过继给萧二伯伯,今后,她就是萧二伯伯的三女。 监护人:杜心毓。 萧二太太见她一动不动,弯身拿起地上的文件,心平气和地诱哄她,“九妹,你签吧,奶奶身体不好,你不要气她,我和你二伯伯以后会好好待你的,我可以保证,一定视你为亲生女儿一般疼爱。” 九九还是不动,心里有一个声音在飘荡。 推开她。 推开她! 那声音,飘扬洒洒如箫声,反复在心底里回荡: 九九,如果有人要你签文件,推开她。 九九,如果有人抓住你,推开她。 正文 第三十三章 兰仲文的蜕变 萧二太太拿来红印泥,她知道九九现在精神不太好,也不用顾虑她了,用力抓着她的手按在红印泥上,“来,在文件上按个指纹。” 只要这个指纹按下去,九九就是她的女儿了,她以后要她怎么样,她就得怎么样,就算她把九九关起来,说她精神有问题,怕她吓着人,也没人敢说什么。 她的笑容渐渐变得狰狞,强行抓紧九九的手,就要按在文件上…… 千钧一发之际,九九心底里的声音越来越响,越来越响,那个声音,足以控制她的大脑,她也不知道哪里来的意识,用力推开萧二太太。 萧二太太被九九推得踉跄了一下,后退两步,有些不可置信地看着九九。 怎么回事?她不是精神不好吗? 与此同时,玻璃门突然被人踢开,易珈蓝和兰仲文走了进来,两人皆穿黑衣墨镜,易珈蓝走快两步,抽走了萧二太太手中的文件,萧二太太有点愕然,尙未反应过来,手中的文件已经到易珈蓝手里去了。 易珈蓝仔细浏览,拿下墨镜,性感的烈焰红唇讥讽勾起,“过继?就凭你?每个月领着萧亦娄给家庭生活费的可怜女人?” 萧二太太没说话,朝旁边使了个眼色,立刻有个老妈子跑出去替她出头,“你怎么说话的?今日是小少爷的出殡仪式,你们带这么多人来是什么意思?还有,九小姐的精神不太正常,我们二太太这是好心呢,要接她回去照顾。” 站在易珈蓝身边的阿力二话没说,一巴掌打在那个老妈子脸上。 老妈子捂着老脸,眼神恨不得活刮了阿力,“你!你凭什么打我?” “凭你敢跟蓝姐这么说话,就够你死几百次的了,还有,蓝姐来祭拜亲姐干你屁事?要你在这里叽叽歪歪?”阿力还真是个人才,自动把易珈嘉叫成亲姐,嗯,十分自来熟。 但他这份自来熟却不惹人讨厌,相反,很是亲切。 “这里是萧家,就容不得你放肆!”萧老太太拄着拐杖走上来,头发斑白,面容憔悴,想必萧亦娄的事,也让她伤透了心。 萧二太太站在一旁,笑容得体,仿佛对阿力的话恍若未闻。 她聪明就是这点,她从来不主动出来挡子弹,而是让别人替她挡,骂她几句她倒无所谓,反正又不会少块肉。 而且说出去了,也是易珈蓝他们理亏,跑来欺负她这个柔弱妇人算什么本事?易珈蓝仇人这么多,自有恶人出来收拾她。 一看萧老太太出来说话了,萧二太太立马上前抚着老太太的心口,“婆婆,你身体不好,不要动气。” 可不,一副婆慈媳孝的模样,就是被记者拍到了,那也只是赞扬她,这几十年来,她也算尽心尽孝了,对老太太的任何媳妇都要好。 “人家都欺负到我儿子的灵堂上来,欺人太甚!”老太太气得手中的拐杖一坤,用力敲在大理石地板上,发出‘嗒’的声音。 “易珈蓝,你是看我们家九妹神经不太对劲,想来骗遗嘱吧?”老太太前两天就知道萧九九不太对劲了,打电话骂她的时候一个劲叫爸爸妈妈,除了重复这句话外,她好像不会说别的。 不过她精神有问题也是活该,天煞孤星,早死早超生吧,免得祸乱整个萧氏,偌大家业毁于一夕之间。 “你们家的九妹?老太太,我没听错吧?我前两天才听说你要把九妹从族谱中除名啊?怎么今天就要九妹过继了?”易珈蓝明媚微笑,面对越仇恨的对手,易珈蓝就笑得越是欢快,输人不输阵。 她把手中的文件随手一抛,被阿力接住,阿力顺手撕了,附带一个大大的笑容。 萧二太太见了,脸色难看。 这易珈蓝,狐假虎威!她迟早要端了她! 易珈蓝走到老太太身前,身穿12公分高跟鞋的她,比身材嶙峋的萧老太太高了一个头,她的笑容甜美,却达不进冰冷的眼底,“还有,欺人太甚的好像是你们吧?九妹是姐姐和姐夫的亲生女儿,父母过世,女儿祭拜天经地义,何来的签合约?而且,还是一份监护合约,试问一个丈夫烂赌,女人又毫无经济能力的家庭,就是去孤儿院领养孩子,都是没有资格的,又何来的过继家境超优越的孩子?这不是不安好心是什么?” “哼,不是你的孩子你当然不心疼,九小姐的精神状况不好,你大概还不知道吧?”老妈子见有老太太撑腰,又壮起了胆子顶撞易珈蓝。 “现在知道了。”易珈蓝转了个身,犀利的眼神直逼老太太,“我还知道,萧老太太两天前特意打电话去骚扰九妹,目的就是干扰九妹的精神状况。” 她说到精神状况四字,还特意加重了语气。 “你胡说,老太太这几天身体一直不好,怎么可能去做那种无聊的事情?” “她刚好就是这么无聊呢。”易珈蓝拿出兰仲文给她的电话号码,“刚好老太太腿脚不方便,只能在自己房间打电话啊,通话时长1小时,内容我想肯定很精彩吧?你说是吗?老太太。” 萧老太太脸色一凝,一时之间,竟没有话可以反驳。 她微微喘了口气,下逐客令,“这是我们萧家的家事,跟你无关,这里不欢迎你,请你离开!” 那边斗得热火朝天,而这边,目光呆滞的九九已悄声无息靠近灵台,她用力把灵台上祭拜的东西都扫到地上,举起其中一块灵牌,用力砸在高台桌角上。 瞬间,灵牌断成两截。 场面顿时混乱,老太太怒不可遏的声音从远处传来,“你这个扫把星在干什么?拆了亲生父母的灵台,你也不怕天打雷劈!” 她气得差点昏过去。 易珈蓝也吓了一跳,都想不到九九会有这么大的反应,九九把墨镜拿下来,空洞的眼神看着人群中的兰仲文,好像在祈求什么。 兰仲文一愣,举手大喊,“全砸了,尸首都还没找到,出什么殡!” 他这话一出,感觉到九九暗淡的眼珠亮了一下,这就是通往九九心魔的线索了。 九九僵硬的嘴角微微上扬,她发现,她渐渐可以跟兰仲文沟通了。 不是言语上,而是心灵上的。 就算她被所有人误认为有精神疾病,无法沟通,他也能明白自己在想什么。 兰仲文三步并作两步跑上前,拿起另一块牌位,空手折断,“没有尸首你们拜什么?拜空棺?呵呵,要出殡,那就等找到尸首在说!” 所有人俱是一怔,老太太突然也安静了下来,她当然也希望自己的儿子还活着,只是杜心毓告诉她轿车爆炸,尸毁车亡,尸首和轿车都炸掉成碎块了,能去哪去找? 她浑浊的眼里慢慢有了湿润感,悲恸沧桑。 二太太心道不妙,要是不出殡,遗嘱的事又要拖着了。 她朝身后在超度的道士使了个眼色,叫那道士去给老太太灌点迷汤,就说今天是什么什么好日子,错过今天,就要再等六十年了。 易珈蓝站在人群里,看到杜心毓对那名道士使了个眼色,她心道不好,立刻举手,“砸!全给砸了,今天不准办出殡!” 身后几个保镖听到她的命令,发狠似的将灵台拆了,又把花圈一个个撕掉,场面顿时乱得一塌糊涂。 老太太气得喘不过气,当场昏迷。 “婆婆,婆婆。”杜心毓轻轻拍打老太太的脸,心里怒喊:快起来啊老太婆,你别在关键时候昏倒啊,要昏也先把殡出完在昏迷。 奈何大势已去,老太太昏迷不醒,灵台被砸得一片狼藉,她是打碎了一口银牙往肚里吞。 五指掐在掌心,连出血了也浑然不觉。 杜心毓咬紧牙关,兰仲文,你给等我着。 就算今天不能出殡,还有明天,明天不行,还有后天,大后天,大大后天,大大大后天,你看你能阻止到什么时候! 况且,九妹今天恍惚的样子已经被拍下来了,回头,咱们就法庭上走着瞧。 出殡仪馆的时候,易珈蓝用黑色丝巾把九九的头包住,在带上墨镜,轻声嘱咐她,别被记者拍到了。 九九没有表情,还是兰仲文在她耳边说了几句,她才轻轻点头,易珈蓝见了,又是一阵难受。 九九这个样子,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恢复正常。 几人整理好情绪,殡仪馆门口被记者堵得水泄不通,前脚才踏出门口,一窝蜂记者就涌上来。 “萧小姐,请问这次的遗嘱事件你怎么看……” “萧小姐,对于这次事故世间,有传闻说是你命太硬克死了双亲……” “萧小姐,听说你的神经状况最近有问题,请问是真的吗……” 兰仲文原本把九九护在怀里,听见这句话,他停住脚步,转身,冰冷含威的声音自胸腔里传出,“是真的。” 全场哗然,举着话筒继续追问,易嘉蓝走在前面,身体猛然僵住,回过头,不可置信地看着被记者包围的兰仲文,他这是要做什么? 兰仲文把自己的墨镜取下来,一张惑人心神的俊脸让人呼吸一窒,真是太惊艳了。 众记者不禁感慨,他又将九九的墨镜取下来,萧九九面无表情,面对广大记者,双目失焦,看起来明显不太正常。 机会难得,众记者顿时狂按快门,拍下这爆炸性瞬间,萧九九精神失常,遗嘱案件扑所迷离,越来越有趣了。 “那么萧小姐的继承权是否会受到影响?” “萧小姐得的是什么病呢?请问是家族遗传史吗?” “若萧小姐精神方面状态不好,将来遗嘱宣判,是否考虑不让萧小姐上庭呢?” 兰仲文站在拥堵的记者堆中,他的表情淡淡的,却像俯视众生,浑身盛放出凛冽冷漠的气息,“承蒙各位关心,萧小姐确实因父母亡故伤心过度,继而引发轻微的压抑症,考虑到萧小姐的健康问题,我们决定向法院提交遗嘱冻结申请,一切遗嘱问题,将等到萧小姐精神健康后,再开庭宣判。” 一句话掷地有声。 全场哗然。 遗嘱冻结,也就是将萧亦娄名下所有流动产和不动产全部冻结,所有人,包括血亲,朋友,都休想花萧亦娄一分钱,包括萧九九自己本人。 易珈蓝原本凝重的脸色突然一柔,弯起一抹弧度,这招高明啊,要是九妹恢复不了精神问题,这个遗嘱案件就永远要拖着,不能审讯。 管他们那群牛鬼蛇神怎么疯传九妹的精神问题,只要九妹不恢复身心健康,所有人都休想判萧亦娄的遗嘱,呵呵,想分家产,都耗着吧。 原本九九的精神问题并没有那么严重,但以防这群记者不断骚扰九九,又以防老太太或萧二太太经常打电话来影响九九的情绪,兰仲文想,干脆来一招狠的,一次断了这些想趁九九精神状况不好趁火打劫的人的念头。 萧二太太不是喜欢给萧亦娄和易珈嘉出殡造势么?那她就去出殡个够好了,她把葬礼办得那么隆重,又不让九九出席,目的就是为了让全港人民知道九九有多么不孝,连亲生父母亡故都不戴孝守灵,让全港人民唾骂九九这个不孝女。 遗嘱案件即将开庭,如果九九受到全港人民唾骂,在加上精神失常,她的继承权就会大大削弱,甚至被剥夺。 杜心毓这如意算盘打得可真精,她还不止预备了一条选择,一是要九九过继给她,这样,九九的财产就顺利变成她的,而万一九九不肯过继,那就是二,剥夺九九的继承权,要是遗嘱落入萧老太太手里,她尙有能力骗来,人老了,心也糊涂了,总是比年轻人好对付。 今天他把九九的精神问题爆出来,就是要告诉全港人民,九九不是不披麻戴孝,而是得了压抑症,沟通和精神都出现了障碍。 一瞬间,所有人又开始同情九九,父母一夜之间亡故,她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就这么孤苦无依了,又精神失常,还要被萧家人扬言剔除祖籍资格,真是太惨绝人寰了。 只要把遗嘱冻结了,将来找到萧爸萧妈尸首了,在进行出殡仪式,就一切都没问题了,而且从今天开始,九九的精神一天不好,那群牛鬼蛇神就妄想分遗嘱的事情。 还有,就算萧二太太逼她签过继文件也没用,只要医生证明九九精神状况不好,她所签的文件就会作废。 晚上新闻播报的时候,杜心毓气得砸了手里的录影带,她辛辛苦苦拍下来的,就这么废掉了。 录影带摔在地面上,四分五裂。 可以冻结遗嘱资格的,只有萧亦娄的发妻和孩子。 她紧紧闭起眼睛,兰仲文,这个大陆仔,为什么懂那么多法律?她深深吸了一口气,平息一下心中厚积薄发的怒火,你我之仇,从今日开始,不共戴天。 兰仲文公寓这边,酒杯碰撞,发出了欢快的声音。 “你小子,深藏不露啊。”阿力敬兰仲文一杯,一口闷到底。 兰仲文笑容浅浅,望了九九一眼,把酒杯放下,“酒我就不喝了,以茶代酒吧。” “唉。”阿力眯着眼,举起手中的筷子指他,“你这样就不上道了,蓝姐不喝,你又不喝,我跟谁喝去?” “最近实在是不方便,等将来有机会了,一定向你赔罪。”说完从火锅里夹了块涮羊肉到碗里,吹了吹,又沾了羊肉酱,送到九九嘴边,“九九,吃饭饭咯。” 他对九九,就像哄小孩一样,让人看得心中温暖,原本他就很优秀,并且所有人都相信,他和九九在一起,并不是为了萧家的家业。 本身他也是个集富贵于一身的人,可以说九九跟他在一起,是沾了他的光。 如今,九九的精神状态不太好,他不仅没有离开九九,还尽全力照顾她,疼惜她,尽管她语言有障碍,兰仲文依然能一眼清楚她心中所想,简直就是她肚子里的蛔虫啊。 连压抑症前兆的病人,他也能走进她的内心里,不得不说,有两把刷子。 那张俊美如铸的脸,看着九九时,是那么的温柔,宛如身周拢一层溺死人的温柔。 阿力本来还想说他,见他做完这一系列动作,嘴角的笑容突然隐去,“小侄女现在就一直这样了?” “嗯。”兰仲文点头,摸了摸九九的头发,她表情木讷,又回到了之前的样子,但面容恬淡,兰仲文知道,她心情还不错。 九九灵台上的意识越来越清晰了,兰仲文在想,有时间他得去查查心理方面的书,可以帮助九九早日脱离心魔。 阿力欲言又止,放下酒杯,惆怅地说:“吃菜吃菜。” 火锅氤氲中,易珈蓝看着兰仲文,表情沉静,“今天这事,谢谢你了。” 除了感谢他猜出九九的心声外,还要感谢他急中生智,对着记者说出九九的病情,让那群牛鬼蛇神知难而退。 兰仲文微笑,“不用谢我,九九是我的未婚妻,这是我应该做的。” 易珈蓝沉吟,“你父母那边对这件事有说什么吗?” 毕竟九九的精神状况出了问题,一般家庭的父母,都抗拒有精神病史的媳妇,因为这种病很可能会遗传给下一代。 “我没有说。”兰仲文的声音很轻,“不过我相信我爸妈不会反对的,很久之前,我爸妈曾说过,我的婚姻可以自己做主。” “嗯,如果有问题,你可以找我,这种事情,我作为长辈,还是比较有能力可以解决的。”易珈蓝见到兰仲文不过两次,但这两次,已经足够易珈蓝了解他。 这个男孩,确实是百年难得一见的优秀,几乎是万能的,样貌,家世,能力,智慧,哪一样都是一等一的优秀。 九九将来嫁给他,易珈蓝也就放心了,兰仲文这人看似谦逊儒雅,实则冷漠疏离,性格偏向阴暗,并且睚眦必报,欺负九九的人,将来都不会有好下场的。 “好。”对于争端问题,兰仲文一直持先同意态度,这种事情,不用太绝对地拒绝,说不定将来就用得上了。 他脑子好使就是因为,他从来都懂得如何妥善利用所有有利资源,让自己在无形之中,慢慢壮大。 易珈蓝点了点头,“至于九妹,最近就拜托你照顾她了,我明天需要去华盛顿一趟,需要什么不?我帮你们带回来。” “蓝姐,我要买……”阿力立马跟打了鸡血一样激动。 “你闭嘴。”易珈蓝打断他,“酒少喝点,老花钱买那些破玩意,别买了。” 阿力是个酒鬼,几乎所有积蓄都买了酒,被易珈蓝这么说,讪讪收住笑脸,“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啊,多好,爱喝酒就喝酒,天天活神仙。” “你也老大不小了,看见适合的女孩,就带回来我看看吧。”易珈蓝一副家长的口吻,语重心长。 “切。”阿力懒得理她,又闷了杯酒,旁边的大哥大响了起来,他接通,讲了几句,对易珈蓝说,“蓝姐,少爷让我们回去了,说晚了。” “噢,就回去了,还有别的事没?” “少爷说他想你了,这算不算事?”阿力打趣。 易珈蓝面色一红,恼羞成怒道:“我先回去了,你把碗洗了再走,兰花还要照顾九九,你要是有空,顺便把地板拖了在离开。” 阿力的脸瞬间垮了,卖萌,“蓝姐……” “没得商量,个个都那么忙,就你这单身汉最清闲,把家务做完再走,不然扣你工资。”说完披上自己的长款西装,拎包离开。 阿力目送易珈蓝的身影离开,扭头看着兰仲文,可怜巴巴的。 兰仲文假装没看到,拿着餐巾给九九抹了抹嘴,牵起她的小手,“走,九九,我们去洗澡。” 自从头七这天后,兰仲文每天最喜欢的环节就是给九九洗澡,虽然看得到吃不到是挺憋屈的,但看得到总比看不到好吧,反正九九是他未来媳妇儿,优先使用窥视权,争取点福利嘛。 兰仲文把浴缸里的水放满,加上沐浴露,顿时,水上浮了一层泡沫。 九九生活不能自理,兰仲文要从她的起居饮食,吃喝拉撒,一手包办,他把她的衣服一件件脱掉,九九身上的肌肤的如初生婴儿般,白白嫩嫩的。 手指一放上去,一按,立刻起了个粉色的手指印。 皮肤还真有弹性啊。 兰仲文感慨,把九九的内衣也脱了下来,嗯,对于九九那两团肉,虽然目测小了点,不过可以将就啦。 接下来的少儿不宜,就不提了。 他把浑身光裸的九九抱进水里,自己也被溅湿了半身,无奈,只好脱了自己的衣服一起洗,一家人,无所谓嘛。 高大的身体坐进浴缸里,瞬间占了不少空间,九九面无表情,他怕九九无聊,放了两个小黄鸭在水里漂着。 虽然他知道九九不会看的。 正因为九九现在意识薄弱,她根本不懂得害羞这个词是怎么写的,睁着空茫的大眼看他。 她的眼珠乌黑,看起来懒懒的,十分性感。 但在性感兰仲文也不会往那方面想,九九现在就是个小孩子,他要是占她便宜,可不算什么男人,而且这也不是他的作风,他要的,是完完整整的九九,所以现在嘛,能饱饱眼福就够了。 他倒了洗发水在手里,搓出泡沫,先给九九洗了个头,然后又倒了些泡沫在自己手里,这样一来,洗澡也不费劲了,就是同时洗两个人的而已,一小时绝对搞定。 要不是怕皮肤在水里泡久,会皱皮,他还可以洗更久了,九九的身体软软的,抱起来特别舒服。 他给九九和自己买了一套情侣睡衣,九九的是裙子,他的是短裤,从前,他是不喜欢这种卡通图案的,但是他知道九九喜欢,于是无论买什么,都是按着九九的眼光挑的。 夏天来了,兰仲文始终学不会盘头发,于是一个午后,他做了个大胆的决定,给九九剪头发,不然九九就要长痱子啦。 他让九九坐在阳台的小凳子上,经过这么多天的相处,九九开始能讲话了,但她讲的话一直是,“妈。” 只要她喊兰仲文,都会张开嘴,发出一声,“妈。” 兰仲文查过资料,资料上说九九现在意识错乱,她的思维里,认为自己是只小鸭子,而认为兰仲文是她的妈妈。 有思维了是好事,但九九为什么会认为自己是一只小鸭子呢?兰仲文搞不懂,难道是洗澡天天看见小黄鸭,以为小黄鸭是她的兄弟姐妹? 这么一想,他又楞了下,有了个新的发现。 九九是有记忆里的,如果真是因为小黄鸭,她才认为自己是只鸭子,那么她就是有记忆的,记得住发生过的事情。 他欣喜若狂,虽然九九现在意识混沌,甚至可能是思维错乱,但他觉得这样的日子也不错,只要一个动作,一个眼神,他就能猜出九九的心理活动。 每天相拥而醒,每晚相拥而眠。 兰仲文的内心涨涨酸酸的,这一刻,他才真的确定,自己是了解九九的,就算她不能言,不能听,甚至记不住他,他都可以懂她所有的心里活动。 他也不担心九九,眼见她日渐开始转换思维,慢慢会讲第一个字,会微笑,他知道,被困在意识里的九九,一定和他一样,一定也在努力战胜心魔,他看到了九九的努力,他也坚信,从前那个活蹦乱跳的萧九九,很快就会回来。 “九九,我们从头开始,好不好?”他拿着把电动剃刀,伏在九九耳边,轻声问她。 九九轻轻点头,嘴角的浅笑耀眼明媚。 “嗯,那我们开始咯。”兰仲文将一块不用的床单披在九九身上,学着美发沙龙的人一样,将一把夹子夹在床单上固定。 身旁的头发一丝丝落下来,九九面无表情,在阳光下,面容却不冰冷,相反,极其温暖。 少年眼中蕴着浅浅的笑意,身影挺拔,站在夕阳的余晖中,似乎连时空都停住了。 连夕阳都溺爱着他呢。 目光呆滞的九九深深看了他一眼,眼底的火光似乎又亮了一分。 这个画面,在几年后,曾无数次浮上九九的心头,她不记得这件事,可闭上眼睛的时候,总感觉少年微凉的手指游走在自己发间,慢慢剪去了她的头发,恍如一只轻盈的蝴蝶停在她头上,那么轻的触感,却令她一生难忘。 他的一切,在往后漫长的年月里,成了她生命长河里最珍贵的回忆,要是没有这些回忆,她甚至撑不过那段孤独的日子,想忘记他,除非百年之后,随着她的骨灰化为虚有吧。 剪好头发,兰仲文将镜子耸在九九眼前,让她看看自己的新发型怎么样。 镜子中的女孩,短发齐耳,衬得她的文艺范更盛,清雅脱俗,目光淡静如海,无论看着什么东西,都是淡淡的,似乎没什么多余的情绪。 兰仲文被惊艳了一把,他笑着说,“九九,你真漂亮。” 九九也笑,微微张嘴,“妈。” 兰仲文的笑容更盛了,摸了摸她的头,没想到短发更适合她,让那张原本睿智的轮廓,美得惊心动魄。 旧年代的房子里少有空调,兰仲文租的这间公寓不外乎也是,但好在这里是生活区,楼下商店饭馆应有尽有,热闹方便。 他是特意选在这个地段的,平时他要上课,只有九九一个人在家,若是住在郊区,出了什么事只怕远水救不了近火。 而这里,他们住在第三层,万一有什么事情,只要九九大喊,路上的行人千千万,怎么也不至于被困住。 为了九九的安全问题,向来疏离的兰仲文开始对保安邻居打起招呼,对他们友好点头,还给了他们发了九九的近照,说明九九的情况,若是看见九九跑出家门,一定要及时阻止她,也请邻居保安们多多照顾九九。 他去上课的时候都是反锁门的,但以防家里破水管漏煤气什么的,还是要打好招呼。 这里的邻居都是老香港人,很热情,见兰仲文不仅样貌好,家教好,还对自己精神状态欠佳的女友百般呵护,都十分感慨,拍着胸脯保证会好好看着九九。 那段时间,是兰仲文一生中,最忙碌的日子,九九的精神状况虽逐渐转好,可以自己吃饭,说出简单的字,但是整体上,她还是一个不能自理的人。 兰仲文除了要按时上课外,还要处理公司的事情,万事开头难,刚成立不久的公司,很多东西都不成熟,需要他时时刻刻盯紧着。 有时候还要受顾客的气,互联网刚刚成立,很多人都不看好,甚至冷嘲热讽,把他当猴耍,没事就叫他跑去一趟,讲解完对未来的规划就说在考虑吧,或者说先试用几年几年,好用了在说。 有一次,他在给九九炸鸡翅膀吃,外面的东西不干净,他宁愿自己忙碌一点,给九九做饭,也不想她吃外卖。 放鸡翅膀的时候,电话响起了,兰仲文着急接电话,盘子一倾,几只鸡翅膀滑进锅里,溅了他一手油,那油热得正是时候,一溅到手上,立马起了几个小泡。 他一心听电话,没顾着手上的泡泡,因为电话里,有一家公司说看重他的互联网创意规划,希望他到公司洽谈。 兰仲文询问对方能否明天商谈,对方说他们是大公司,时间没有那么多,若不现在谈,就要等2个月以后。 那天,兰仲文没来得急给九九做饭,他关了火,叫九九等他回家,他说马上就回来。 他火急火燎去了那家公司,原来人家不是要跟他合作,而是要买他的创意和专利,兰仲文不同意,那家公司说那就先试用几年吧,等好用了在说吧。 兰仲文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下午3点多了,九九还没吃午饭,坐在沙发上发呆。 他的眼眶突然有些湿润,紧紧抱紧九九,他第一次发现,脱离家庭依靠的自己,如此窝囊,商场如战场,每个人都虎视眈眈,伺机吞掉你。 兰仲文把头埋在九九肩膀上,声音闷闷地,从胸腔里传出,带着百折不挠的坚毅,“九九,我发誓,我一定要成功,然后站在金字塔的尖端,将那些看轻我的人,都狠狠踩在脚下。” 他从起步,规划,资金,创业,都是一步一个脚印,甚至连创业资金都是靠着自己的双手赚来的,既然他有这样的能力,他就不信他在香港没有立足之地。 那群商场老油条,不过是看在他年轻,仅仅20岁出头,妄想吞了他。 “好。”九九没什么表情,手伸到他背上,轻轻拍了拍。 那段时间,他几乎是靠着和九九互相依靠,渡过了彼此最难捱的人生大关,九九父母事故的大关,兰仲文事业雄起的大关,都挤在同一个时间。 但尽管忙得昏天暗地,每天累得像条狗一样,兰仲文却觉得是开心的,跟九九住在80来平方的公寓里,生活平凡,感情甜蜜,邻居热情,那是兰仲文年少里,永远不可能在复制出来的记忆。 也是在那段时间里,兰仲文的潜力全部被开发出来,没有遇到最艰难的时刻,你永远不会知道自己有多么强悍。 少年的心,在艰难的奋斗史中,在忙碌的生活磨砺中,在家庭责任的驱策下,逐渐变幻成一颗成熟男人的心,他的心上住着一个人,他的肩上扛着一个未来,他要让心爱的女人可以无忧无虑地依靠他。 渐渐的,他的臂弯比从前坚实,为九九筑起一个铜墙铁壁的港湾,任狂风巨浪,他自刀枪不入。 人都说,在校四年,抵不过社会一年,这话确实没错,兰仲文天生比别人优秀,可进入社会,他照样是菜鸟一只,要凭着自己的能力力争上游,建立自己的名誉,威望。 他的眼睛,慢慢的,变得像海底一样的沉静,深沉,难辨,不显山,不露水,无论什么情绪,都潜伏在眼膜底下,探不出深浅。 暑假悄然而至,三伏天的毒太阳把地面都烤得快冒出烟来,九九和兰仲文都惧热,兰仲文买了个现在奢侈得天打雷劈的空调装在公寓里,一打开,冰凉的冷气吹得人一阵舒坦。 九九烦闷的眉也平缓了下来,显然,她也觉得舒服了。 但空调刚开,得走下气,他把窗户都打开,怕九九太热,把房顶上的老吊扇打开。 做好一切好,他累得躺在沙发上,九九从厨房游荡出来,白皙的手指着冰箱,轻轻道:“妈。” 兰仲文知道她指的是冰淇淋,昨晚刚买的,九九昨晚只吃了几口,现在虎视眈眈,早期盼着下午的甜食时刻了。 九九现在三餐规律,什么时候就做什么事情,慢慢的,她也能记得到了什么时间,就该干什么。 有时候到吃饭时间了,她还会主动去拿碗筷,这让兰仲文欣慰,不过洗碗可就不敢恭维了,她分不清洗洁精是什么,闻着味道香香了,以为是吃的,她就按了吃了。 她吃过洗洁精和香皂,从此,家里的洗洁精和香皂都被兰仲文收到柜子里了,吃下这些东西吐出来就没事了,不至于致命,可有时候他也会不在家里,比如去买菜买生活用品的时候,要是九九把整瓶吃下去,那还得了。 现在,虽然放暑假了,但是公司的事情他还是要忙的,简单的事就在家里办公了,而重要的事情,他会把九九一起带去公司,兰仲文在自己的办公室里设了个内室,弄了张床,基本上,他会叫九九在那里睡一觉,等九九睡醒了,他就办完事情了。 “你想吃吗?”兰仲文扭头看她,眼中的笑意狡黠。 九九慢慢点头。 “那你就亲我一下。”兰仲文指着自己的脸,他知道九九听得懂,之前为了训练她这个习惯,他可是花了很多心血和零食,才让她记住了这句话的意思。 九九二话不说,走过来啄了兰仲文的脸一下。 兰仲文忍俊不禁,指着自己的额头,“还不够,这里还没亲。” 九九又亲了一下,她本人压根就不知道在做什么,只觉心中有一团火,想吃下那盒凉凉的冰淇淋,来浇灭那团烦躁的火。 “还有这里,鼻子还没有亲。” 九九大声啵了一口。 兰仲文哈哈大笑,得寸进尺地指着自己的嘴巴,“这里也要亲。” 九九只好低下头,每当这时候,兰仲文就会按住她的脑袋,与她来一个长达十分钟的舌吻。 吻完后,兰仲文心情甚好,摸了摸她的头,到厨房里把冰淇淋打开,放进汤匙,拿给她,“你只能吃十口。” 兰仲文用两只手比了个十,这盒冰淇淋跟脸盘一样大,要是全吃进去了,准闹肚子。 九九没什么表情,舀了冰淇淋就吃,不知道是听到了装没听到,还是真的没听到,反正十口到了,他就要把冰淇淋收起来。 盛夏的午后,闷热令人困倦,九九吃过饭后冰淇淋,躺在兰仲文腿上睡午觉,头顶的风扇习习,兰仲文翻着手里的心理学资料书,一边查阅九九的身体健康报告,然后对照书上的病情,看看她的心理变化到哪里了。 而空出来的那只手,摸着她柔软的短发,哄她入睡。 九九喜欢别人抚摸她的头发,这是兰仲文自己发现的,每当他摸她的头,她就会缓缓闭上眼睛,然后安然入睡。 这代表着,这个动作让她觉得舒服,轻松。 所以每个午后,他都会摸着九九的短发哄她入睡,有时候会给她唱我只在乎你,有时候静静地看着她,有时候跟她随意讲几句话,日子过得惬意自在。 兰仲文有时候想,也许这就是永恒了,这就是他心中想要的,平淡而温馨的永恒。 正文 第三十四章 进展(有二更) 萧家人短时间不会来骚扰九九了,至少在她精神状况不好的情况下,不会来,期间,萧大伯来看过九九,兰仲文坐在主位上泡茶,九九坐在地毯上,拿着牙签吃西瓜。 空调凉风习习,在加上冰镇西瓜,令九九原本苍白的容颜染上一丝笑意,七月是西瓜的季节,此时的西瓜又沙又甜,九九很喜欢吃。 兰仲文还给她冻了西瓜冰棍和绿豆冰棍,每天饭后让她吃一根,消暑解热。 九九每天跟兰仲文去晨练,三餐规律,现在胖了一些,看起来脸色红润,已脱离了先前的憔悴。 恍惚间,萧大伯似乎看见兰仲文的身影和萧亦娄的身影重叠,他的肩膀,似高山万壑一样广阔坚实。 萧大伯有些愕然,这个男孩,不过20岁的年纪,此等气度,实属绝世。他自己的儿子,比兰仲文要长几岁,还是个毛头小子,哪如他,把九九照顾得这样好,心细如尘,无微不至。 萧大伯伯很是欣慰,摸了摸九九的头,她没什么反应,继续小口小口吃西瓜,兰仲文叮咛她,“西瓜籽记得吐出来。” 九九没回应,兰仲文高贵的面容一沉,“西瓜籽不吐出来,不准吃了。” 然后面无表情的九九就真的张开嘴巴,把西瓜籽吐了出来。 “这……”萧大伯伯看得震惊,“九妹听得懂?” 兰仲文颔首,声音淡淡的,略带温柔,“大伯伯,九九是有思维的,但她现在认为自己是一只小鸭子。” 萧大伯没说话,仔细地端详着她。 她面无表情,甚至不说话,但只要兰仲文跟她讲话了,她好像就能听懂,萧大伯很是疑惑,兰仲文到底是怎么办到的?他们怎么沟通的? “九妹得的,到底是什么病?”萧大伯沉吟片刻,询问。 兰仲文看了萧大伯伯一眼,捂住九九的耳朵,才温声道:“父母的死亡让她伤心过度,那晚老太太怎么骂九九的,大伯你应该也看到了,她先前认定自己是天煞孤星,要以死来偿还对父母的愧疚,过度伤心加上严重的压抑,导致她丧失了生的意志力。” 萧大伯伯沉默听着,脸色凝重。 那晚的事情,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事情太巧合,每年九九的生日,必定要出事端,不是这个受伤就是那个受伤,他也不知道该不该信那个风水大师的话了。 一边是70岁的亲生母亲,一边是从小疼爱的小侄女,亦娄的死,对母亲的打击也是极大的,要不是用药补着,母亲早卧病不起了。 母亲正在气头上,扬言了要将九妹剔除祖籍资格,他也不敢说什么,毕竟母亲这些年为他做过的事也不少,就算迷信,那也是为了整个萧氏好,并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唯一的遗憾,就是母亲不喜欢女孩儿,老一辈的人思想都这样,儿子就算在坏在不成材,也会负担起养老的责任,而女孩儿嫁出去,就是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如果亦娄有个儿子,母亲就不至于那么讨厌九妹,她就是认定九妹是灾星,认为她的出生,就是萧氏不幸的开始。 其实会这么想,也不全怪母亲,母亲从小受的教育就是重男轻女,她也是那一辈过来的,知道女孩儿就是依附在男人身上的软骨,没有社会能力,没有经济能力,没有权势地位,生下来,被轻视,嫁了后,半个保姆,浑浑噩噩熬过半辈子,自己没追求过想要的东西和事业,头发已花白,可以说活着就是熬。 她不喜欢女孩儿,最大原因也是以前贫苦的时候,大战后,很多人家都过得艰苦,生了女孩儿,负担就更重了,有的人若知道自己怀了女孩儿,都会当场痛哭,又或者被丈夫当场抛弃。 而生男孩就不同的,生男孩就叫肚子争气,有面子,生更多,越有面子,而且生的男孩多了,将来养老可以轮流来,不至于让一个孩子压力那么大。 母亲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早早嫁人,生了四个儿子,熬过半辈子,老伴过世了,她性格多少会刁钻偏激,而且年纪大了,思想就顽固,老一辈的人太注重孝道。萧大伯尽管生为长子,也不敢指责母亲的,年纪大了,能让她多快乐几年,就算几年吧。 要是没有母亲,也不会有萧家的今天,做人最重要不能忘本,九妹是小辈,应该让着母亲,他们都是这样想的,老人家一辈子就剩那么点了,能好好的,就好好的,至于小辈,一辈子还那么长,能忍则忍,一家人团团圆圆,和和气气,其他的,不过是过眼云烟。 幸好九妹还有兰仲文在照顾,他也算得上有担当了,20岁的年纪,如此作为,真是令人叹服呐。 那天,萧大伯跟兰仲文聊了很久,晚饭时候还是在九九家里吃的,萧大伯看着兰仲文给九九剔鱼骨,夹菜,荤素搭配,他是个细心的人,九九跟他在一起,萧大伯也就放心了。 夏天雷雨最是多。 巨雷轰隆而至,仿佛要将天空劈成两半。 雷声阵阵,呼吸间,像来到的窗外,仿佛要将整栋大楼炸开,九九从睡梦中被吓醒,房间白茫茫一片,她‘啊’地叫了一声,捂住脑袋。 兰仲文惊醒,就见九九抱着脑袋,窗外雷鸣惊人,兰仲文赶紧下床把窗户关上,又拉了窗帘,才跑回来抱住她。 “九九,没事,只是打雷而已,不怕哈。”兰仲文捂着她的耳朵哄她,声音温柔,“不怕的,只是打雷而已。” 九九抬起头,眼珠仿佛是透明的,没有一丝波动。 兰仲文心中一惊,用被子包住她,“九九,不要怕,有我在。” 他一直重复着这句话,但九九却像没有听到,捂着脑袋,瞳孔缩了又缩,不知道在想什么。 兰仲文抱着她,跌跌撞撞下床,把收音机和电视机都打开,希望用一些吵杂的声音和音乐来换回她的理智,奈何雨势太大,干扰了信号,电视和收音机都沙沙一片忙音。 屋外的暴雷像一条巨龙,盘旋在半空,发出噼里啪啦的怒吼,把整个天空都闪成白色的。 风大如吼。 暴雨倾盆。 九九害怕得蜷缩着身体,无论兰仲文跟她说了什么,她都像没有听到,轻轻颤抖着身体。 他快速打开吊灯,屋内一片明亮。 四处张望下,他把九九放在客厅的沙发上,九九抱着被子,瞪大一双铜铃眼,兰仲文努力在脑海中搜寻着有关这个画面的事情。 对了。 是台风! 父母死亡那天,也是这样的气候,她是想起了什么吗?兰仲文焦急地看着她,不知道该怎么帮助她。 “九九,你怎么了?你是想起了什么吗?”兰仲文握着她冰冷的手,她不说话,唇色苍白如霜。 看着九九如此折磨,兰仲文的心好像被拿出体外,痛得他全身难受。 可是暴雷却没有因为九九的痛苦却削弱,越发响亮地靠近耳畔,噼里啪啦作响。 兰仲文无力地低着头,半响,他像灵敏的豹子一样窜进房间里,搬出一个电子琴,他把插头插进插座里,手有些发抖。 九九还捂着脑袋,瞳孔因为悲恸微微放大。 兰仲文深呼吸一口气,尽量平复下自己的情绪,手指落在琴键上,灵动跃起。 悦耳的琴音冉冉流泻。 回荡在这间80平方的公寓里,他看不得九九痛苦的样子,唯有闭起眼睛,睫毛微微颤抖,像只振翅而起的蝴蝶。 琴音跌宕而起,如松风掀起层层波浪,如鹤唳冲破重重峰峦,天青海碧,花红霜白,巍巍若高山兮,洋洋兮如江河。他轻身如舟突破重围,飞驶于宁和海上,竟令九九一时怔住了。 这个琴音,带着一股霸道的力量,直入九九内心。 她蹙着眉,似乎在什么时候听过这个琴音,慢慢抬头,模糊中,少年的身影在记忆中,与那个坐在聚光灯下比赛的少年重叠,随着他的琴声越来越高亢,他的身影逐渐清晰,英姿卓然,坐在聚光灯下,对自己微笑。 九九脑中闪过一些片段,速度快得让她应接不暇,沉睡在心底深处的灵魂,被这股琴音感染,慢慢睁开了眼睛。 可是好困,她觉得好困,意识刚刚觉醒,她已困倦得从沙发上栽了下去。 “九九。”伴随着兰仲文惊呼,琴音戛然而止,兰仲文接住九九的身体,她的眉已平缓下来,一片安谧。 总算没事了,兰仲文呼出一口气,把九九抱回房里,窗外的雷声渐弱,时小时大,他把九九抱到床上,躺下,十指紧扣。 让她一整夜都趴在自己身上,只要九九醒来了,就会看见兰仲文的脸,这样,她就不会害怕了。 一晚上,兰仲文就在昏昏沉沉中度过了,早上7点一到,兰仲文的生理闹钟就会自动响起,这个闹钟,名为九九的早饭时间。 窗外还在下雨,淅淅沥沥的,看样子会下很久,兰仲文把两片面包放进烤面包机里烘烤,随手按开收音机,收取天气预报信息。 他坐在客厅里打电话,安岑模糊的声音自彼端传来,“是谁?” “姐。”这是兰仲文第一次叫安岑姐姐,他的眼神飘忽,严重疲惫,“你能来香港玩几天吗?我最近有点忙,想拜托你照顾下九九。” 安岑安静了下,干脆道:“行啊。” “好,那谢谢了。” “老弟的事,就是老姐的事,应该的。” 安岑说来就来了,像一阵风一样,在当天下午就卷进了香港,由于她是访港旅客,只能在港逗留七天,她只可以替兰仲文照顾九九7天。 这次,她还带了吕颖一块来做伴,吕颖和乔漠在高考时超常发挥,成功投中第一志愿香港大学,9月他们就要来香港上学了。 这年代,如果在香港居住7年以上,就可以拿到香港永久身份证,所以他们两人都报了医科,本硕连读7年,到时候一毕业,他们就可以拿到永久身份证。 兰仲文答应了要赞助吕颖上大学,就会负责到底,至于到他公司帮忙的事情,只是随口说说,来不来都无所谓。 至于乔漠,就真的是他公司的一员了,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将来两人能否发展一段办公室恋情,开花结果,就看他们自己了。 兰仲文打开门,看见吕颖也来了,他有些疑惑,安岑伏到他耳边低声说:“小颖听说九九的状况不太好,想来看看她。” 安岑跟吕玫一直是朋友,兰仲文打电话给她的时候,刚好是吕玫的生日,安岑在吕玫家过的夜,和两姐妹一起睡的,吕颖听到安岑在说九九的事,就打算一起过来看看她。 “也好。”兰仲文的笑容淡而疏离,她也是九九的朋友,让她们陪九九说说话,兴许她会好得快一点。 九九爬起来的时候,客厅有男女的说话声,她的眼珠比之前清明了不少,望了望自己的手指,有些迷茫。 原来她不是一只鸭子啊,她是一个人。 她高兴地笑了起来,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她没有声音? 九九内心惶恐,跑到客厅里,两个不认识的女孩坐在沙发上聊天,而兰仲文坐在主位上看文件,他穿着白色的衬衫,袖子卷得高高的,一派全神贯注。 她看了那两个女孩一眼,跑到兰仲文桌前,把桌子拍得噼里啪啦作响。 兰仲文抬起头,九九指着自己的嘴巴,发出啊啊啊的声音。 “九九,你怎么了?”兰仲文不解,看着她明亮的眼睛,有片刻的晃神。 九九好了? 然而九九只是指着自己,不断发出啊啊啊的哑声。 兰仲文皱眉,给她的主治医生沈医师打电话,沈医师叫兰仲文把九九的情况描述给他,兰仲文观察着九九,眼波潋滟,“她的精神状况很好,可是好像不会说话,不断指着自己,发出啊啊啊的声音。” 沈医师那端没有说话,兰仲文听到了纸张翻动的声音,半响,沈医师深邃的声音传来,“她现在的意识应该到下一个境界了,在医学上,我称她这种病叫做沉默的安妮,在她的认知力,她是不会说话的,她以为自己是个哑巴,张开嘴巴只能发出啊啊啊的声音。这可能,是她潜意识里恐惧说话,又或者是她在逃避什么。” 兰仲文凝神听着,“那么,我该怎么做才能让她恢复正常?” “不用做什么了,你就跟平时一样对她就好了,至于药,得换了,你这两天带她过来开药吧,她现在除了不会说话,以为自己是安妮外,其他应该跟正常人没区别了,你试着跟她沟通吧,看看能不能帮她走出无声的世界里。” “好。” 兰仲文放下电话,对九九朝手,她跑了过来,手脚利落,比先前呆滞的样子不知道好了多少倍,若不是她发不出声音,兰仲文都要以为九九康复了。 “九九,安岑和吕颖来看你了,你要不要过去跟她们说说话?”他双手交叠放在桌上,心平气和。 九九貌似听不懂他的话,睁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看他。 兰仲文指了指沙发上已经惊呆的两人,安岑和吕颖两人怎么也没想到,九九会变成这个样子,她们以为精神恍惚,顶多就是看起来很消极,很苍白,很颓唐,但绝对不是这个样子,看起来,实在太令人心酸了。 九九似乎不认识她们,头扭了过去,用力摇头。 她不愿意接触除了兰仲文以外的任何人,在她的认知里,是有兰仲文这个人的存在了,只要闭上眼睛,就会看见他坐在钢琴下弹琴,那声音袅袅如天籁之音,令她沉醉。 她的意识里有兰仲文,所以她刚才一走出客厅,就直奔到这个看起来眼熟的男孩身前。 兰仲文见她摇头,心晓她还是没好。 他微微叹了口气,“九九,你今天精神很好,要不,我们今天出去野餐吧?” ------题外话------ 今天有二更。另外,序序在此,祝各位宝贝们六一儿童节快乐! 在此,序序要送上一个小福利! 凡是6月1号—6月3号正版全本订阅者进验证群【397751648】提交全本订阅图奖励88币币! 提交全本订阅图并且在1—3号投月票的宝贝们,可得奖励99币币! 机不可失,宝贝们快踊跃参加啊! PS:此福利只争对正版读者!盗版止步! 正文 第三十五章 一室旖旎(二更) 说走就走,兰仲文把三明治,果酱,草莓装进野外匣子里,在垫上野外毯,给九九戴上遮阳帽,出发去野餐了。 九九穿着细肩带白色连衣裙,坐在沙发上,看着他们忙里忙外的,有些摸不着头脑。 吕颖在厨房里炸芋饼,兰仲文去房间里,现在的九九跟小孩一样,他得帮九九多带一套衣服,以免弄脏了没衣服穿。 安岑坐在九九旁边,把一颗颗剥好的橙放进榨汁机里,加水加糖,榨成新鲜的果汁,撞进密封的随身瓶里,大功告成。 四个人,两辆单车,九九坐在兰仲文的后座上,一只手拿着野餐匣,另一个紧紧抱着他的腰。 凉风拂起九九的刘海,她面容灵毓,若不细看,当真跟正常人没区别了。 一年多没碰过单车了,兰仲文有些生疏,带着九九在林荫道上歪歪曲曲地前行着。 沿途上阳光和煦,恍惚中,宛如时光都慢了下来,两旁的树高高的,九九搭着兰仲文的腰,笑容明媚,有种现世安稳,岁月静好的感觉。 其实偶尔骑骑单车也是不错的,悠闲自在,可以感受下新鲜的空气,也可以看看风景,慵懒舒适。 到了目的地,安岑跟吕颖把野餐毯铺好,就去打羽毛球了,兰仲文搭了网状吊椅,跟九九躺在里面看书。 九九一边吃草莓,一边看兰仲文手里的童话书,现在,兰仲文也不知道九九的智商几岁,但是他记得九九很喜欢灰姑娘,把她楼在怀里,给她讲灰姑娘的故事。 “从前有个灰姑娘,她美丽善良,但是在她很小的时候,她的妈妈就死了,后来她爸爸娶了个继母,恶毒的继母和她两个女儿来到灰姑娘家中……她们夺走了灰姑娘漂亮的衣服,还让她干农活……” 讲到灰姑娘参加舞会时,被仙女变成美丽的公主,坐上南瓜车,九九一脸憧憬,发出了羡慕的感慨。 兰仲文观察着她的反应,嘴角温柔,九九这个样子,真的很逗,就像个几岁的小女孩似的,想发出自己的疑问,又不敢说话,特别别扭。 他就是故意找九九感兴趣的事情来诱哄她开口说话,只要她开口了,沉默的安妮就会不攻自破,解脱出来。 想到这,他更加卖力的讲诉灰姑娘的故事。 他的声音暖如阳春三月,恍如有某种魔力般,慢慢荡到九九内心深处。 她凝神听着,时而愤怒,时而悲伤,时而高兴,入神得连草莓都忘了吃。 九九就算思维混乱,也能分辨出谁对她好,谁对她不好的,就像小宠物一样,就算跟人不能沟通,但是本能的,会察觉出谁是无害的。 对于九九来说,兰仲文就是无害的,他给自己洗脸,穿衣服,穿鞋子,戴帽子,还带自己来玩,她可以从心底深处,感受到他的温暖。 “你们小两口躲在那里干嘛?”安岑把羽毛球拍扔在野餐毯上,坐下喝水,打累了,休息一会。 兰仲文连眼皮都没抬,瞟着九九,希望她这个话唠子能跟从前一样,立马就开口回答安岑的问题。 但等了很久,九九都没有回答,兰仲文叹了口气,回答安岑,“讲童话故事呢。” 童!话!故!事! 安岑嘴角抽搐,她没听错吧? 但见兰仲文手中确实拿着童话书,一本正经讲起了白雪公主,安岑一副吃了苍蝇的难看表情。 真是天下红雨,六月飞霜了,兰仲文居然会讲童话故事?看来爱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让原来冷漠疏离的男孩,变得如水漾温柔。 说实话,看着他们感情那么好,安岑心里是羡慕的,什么时候,她也才遇到自己的男孩,天变地变情不变,执手千山万水骤然缩短,执手恩怨情仇悠然消散,执手泪眼不忍相看,执手相思,冷暖两心知,悲喜两忘。 安岑想,就算一瞬间天荒地老,沧海桑田,他们的爱不会变,是真正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感情,深厚得可超越一切,无论生老,病死,不离不弃。 自从安岑和吕颖来到香港后,兰仲文比从前轻松了不少,三餐由安岑和吕颖负责,兰仲文多出了很多时间忙事业,渐渐的,九九也愿意接触安岑和吕颖了,三人有时候还能一起洗澡。 夏日的午后,兰仲文去公司办事,安岑和吕颖在客厅里跳舞给九九看,她们跳的舞蹈是当初在学校54青年节时,自创的舞蹈。 九九看得兴起处,还会鼓掌。 她的生活阳光而快乐,有了安岑和吕颖的陪伴,九九终于变得女孩子一点了,之前只有兰仲文照顾她,他都是给九九穿体恤和短裤,一点美感都没有。 安岑和吕颖会给九九扎头发,把她齐脖颈的头发束了两个可爱的短辫子,两人太会玩了,有时候把化妆品和高跟鞋都拿出来,把被单绑在身上,模仿模特走猫步。 有时候又会把长裙罩在头上,把丝袜缠在身上,拿着锅铲唱大戏,把九九笑得前仰后翻,可是她仍然不说话,把两人都给急坏了,要逼她说话可真难啊。 因为兰仲文最近在洽谈一个大CASS,忙得神龙见首不见尾,每天晚上回来的时候,九九已经睡着了。 安岑跟吕颖睡一个房间,九九和兰仲文睡一个房间。 兰仲文不敢惊扰九九,只开了壁灯,找完睡衣,他蹑手蹑脚地去洗澡。 暖黄的壁灯下,九九虚幻得不似真人。 兰仲文低下头,视线停在九九脸上,看着看着就失了神。 他蹲下身子,在她额头上落下一个吻,“晚安,九九。” 这晚,九九睡得恍恍惚惚,半夜,口干舌燥,怎么也睡不着,只好睁开眼睛去厨房找水喝。 她现在跟正常人没两样了,只缺了一些记忆和语言。 整个房子都黑乎乎的,她抹黑来到冰箱,倒了一杯冰水,手握在冰水上,慢慢喝了两口。 喝完一杯,还觉得不够,她又倒了一杯,一边喝一边走回房间。 走到床边的时候,也不知道是被什么东西绊倒了脚,九九手中的水杯一倾,水洒了出去。 她赶紧稳住杯子,打开壁灯,用纸巾将地上的水渍擦掉。 睡下的时候,她看了兰仲文一眼,关掉壁灯。 眼睛刚闭上,又睁开。 怎么觉得有什么不对? 九九瞪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把壁灯打开。 暖黄的灯光,睡在她身边的兰仲文嘴上贴着一张方形胶布,九九呆呆看着他,一脸迷惑。 多年以后,九九想起这个场景,都会哭得不能自已,因为她睡眠浅,兰仲文劳累过度,怕自己打呼噜会吵醒她,故而用胶布把自己的嘴封住,全她一晚上安稳的睡眠。 而此刻,她不懂兰仲文为什么要把自己的嘴封住,她靠近他,手一扬,撕掉了他嘴上的胶布,笑得哈哈大笑。 兰仲文吃痛,闷哼一声睁开眼睛,昔日那双惑人的眼里布满红血丝,看见九九在笑,他伸手搂住她,重新倒向枕头深处,声音疲累,“九九,别玩了,快睡觉了。” 她不依,从他怀中挣扎出来,摸着他下巴扎手的胡渣,咯咯微笑。 兰仲文也笑,由她摸着自己的胡渣,脸颊和头发,笑意温柔,“怎么还不睡觉?九九,你要干什么?” 九九摇着头,趴在他身上,上蹭下窜,一会听听他的心跳声,一会摸着他手上烫伤的泡泡,那双白皙得近乎妖娆的手上,逐渐被忙碌的工作磨出细茧。 九九仔细摸着那些硬邦邦的茧,感到疑惑,她将脸放了上去,轻轻磨着。 兰仲文神情疲惫,却不困,笑弯一双微微上挑的眸看她,九九也抬起一片清明的眼,看他。 一瞬间,空气中像有暧昧的气息在飘荡。 壁灯散发出来的光晕令人温柔,兰仲文大脑一热,仰起头去吻九九的嘴角。 九九笑,侧过头,指着旁边的墙壁。 兰仲文循着她的视线望去,两人的影子重叠在墙上,倒映出一抹缠绵悱恻的剪影。 兰仲文的眼一瞬间汪成一潭春水。 他伸起自己的手,微微扇动,墙壁上顿时倒映出一只鹰的形状,九九看得新奇,目不转睛地盯着那面墙。 兰仲文见九九感兴趣,又做了一只马的形状,“九九,你想学嘛?想的话,你就跟我说说话。” 为了九九的治疗,他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吸引她说话的机会,只要九九开口了,沉默的安妮就会破解,他已经迫不及待想见到从前的九九,他太想念她的声音了,想跟她说说话。 无论说什么,都好。 九九点头,又摇头。 “九九,你可以跟我说说话吗?我很无聊,我想跟你聊天。”兰仲文不断诱哄她开口,半响,她才试着慢慢张开嘴。 她张嘴,发了啊啊啊的声音。 兰仲文眼中的光亮慢慢暗了下去,变得有些湿润。 九九拉了拉他的衣角,叫他快点教她。 “好。”兰仲文这样说,轻轻眨掉眼中的酸涩,在抬起头时,已是一片温柔的笑意。 他明明在笑,可是九九却觉得很悲伤,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心痛了一下。 还没反应过来,兰仲文已牵住她的手,手把手教她办鹰,半暗半亮的墙壁上,男孩的身影叠合在女孩的身影后面,他比她高出了半个头,两团黑影印在墙上,远远看着,就像是女孩依偎在他怀里。 他举着女孩的手,一只黑色的鹰,在墙壁上慢慢振动翅膀。 “学会了吗?”兰仲文的声音温柔,九九呆呆摇头,他忍俊不禁,“那我们继续学,来,两只手的拇指扣在一起……” 其实九九学会了,但是她的注意力早就被兰仲文的睫毛勾走了,他的睫毛那么长,那么卷,投射在墙上,像两把小扇子,扑闪扑闪的,把九九的魂给闪没了。 兰仲文跟九九讲了许久,九九一直没反应,兰仲文低下头看她,“九九,你怎么了?困了吗?” 女孩轻轻摇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那要不我们先睡觉好吗?明晚在学,现在已经很晚了,我有点困了。”兰仲文疲惫的说,其实他真的很累的,有点头重脚轻的感觉,长时间缺乏睡眠让他的脸色苍白,眉骨深深凹着,散发出一股病态的美。 九九看着他,眼珠不动。 “好吗?我们明晚在学,等我明天把公司的事情处理好,我陪你玩一个晚上,好不好?” 九九点头。 兰仲文笑得憔悴,把九九扶着躺好,身子越过她的头,关掉她床头柜旁的壁灯。 黑暗中,九九的呼吸像是洒在他的脖子上,她微微张开嘴巴。 “兰……” 黑暗中,谁也看不见谁的眼泪。 兰仲文的身子一僵,啪嗒一声把壁灯打开。 暖黄的灯光下,九九泪眼朦胧,哪还有那副恍惚的样子,她灵台清明,望着兰仲文,五官悲伤。 “九九。”他不确定的喊了一声,“你刚才是叫我了吗?你在叫我一声,我没有听清。” “嗯。”九九点头,声音哽咽,“兰花儿……” 她闭上眼睛,眼角漫出了热泪。 刚才他关掉灯的那一刻,他的脸在自己眼前暗了下来,然后心底深处的灵魂倏然睁开眼睛,所有的阴霾从她心里散去,突然,灯光一暗,她吓了一跳,不由自主就喊着了一个“兰”字。 那个兰字一落地,像震碎了那层封住灵魂的坚冰,束缚住自己四肢的压抑力量迅速褪去,而属于她的力量,从心底深处觉醒,快速冲向四肢百骸,令她精神一震。 所有的记忆都回到了脑海中,包括她想逃避的父母的意外,逝者已矣,生者当如斯。 她闭上眼睛默念完这句话,在睁眼时,哀恸的眼眸被一层平静盖住,就算她什么都失去了,她还有她的男孩,兰仲文。 就算她疯了,傻了,毫无自理能力,他也不会离开她,这一刻,九九坚信了,他有多么爱她。 “九九。”兰仲文的声音里溢满了苦涩的思念,他紧紧抱住九九,曙光终于来临,模糊了他的眼睛。 脸颊一烫,九九抬头,兰仲文那双微微上挑的眸里布满红血丝,眼珠混沌疲惫,却怎么也掩盖不住心中的喜悦。 九九的嘴唇克制不住的颤抖,这些日子以来,他对她的照顾历历在目,她摸着他的脸,仰起头去亲他的眼睛。 他的泪水滚烫微咸,九九闭上眼睛,轻轻吮吸。 “兰花儿,我很想你。”她很想他,这些日子,她就像被困在一个玻璃瓶里,所有人都听不见她的呐喊,听不见她的哭泣,她被锁在里面,世界一片荒芜,令她绝望而害怕。 父母的意外,对九九来说,至今都很难去相信,那段时间里,她严重压抑,自暴自弃,想用死来令自己解脱,只有死了,才不会痛苦。 奈何兰仲文不让她做傻事,九九无法自杀,就打算把心神耗到死,自然而然地油尽灯枯。 是他,一次又一次保护她,呵护她,燃起了她重生的意志,她常常想,如果她死了,他该怎么办? 这次经历,就像死过一次了。 再次清醒过来,她想她以后都不会再轻生了,没有谁可以随便收走谁的生命,就算天塌下来,也不许在选择这种逃避现实的窝囊死法。 兰仲文浑身一怔,吻住九九的嘴唇,卑微而温柔说:“我也很想你,九九,以后不要在做傻事,也不要在离开我。” 九九郑重点头,泪落在枕头上。 兰仲文喉咙一紧,低下头,吻住她的眼睛。 “九九,我的九九。”兰仲文这样唤她,声音轻轻的,怕说大声了,这个美丽的梦会被碰碎,“九九,我看到的是真实的吗?你真的回来了吗?” “嗯。兰花文,我回来了,我以后,在也不会做傻事了。” 兰仲文喜极而泣,用力抱住九九,把头埋在她肩上,睫毛微微颤抖着,“你在也不会离开了,在也不会了,九九,九九……” 一颗晶莹的水珠落在九九唇上,烫烫的,透明的。 兰仲文的泪。 九九啜不成声,吻住了他的嘴唇,反复摩挲。 不知道什么时候,兰仲文离开了九九的嘴唇,他眼眉温柔,吻九九的额头,鼻子,嘴巴,一路蜿蜒吻下去,所过之处,肌肤像开起了漫天妖娆的曼珠沙华,鲜红的,滚烫的,带着他的气息,凝成一个个属于他的记印。 吻完了,他又回到九九的嘴唇上,唇绵得像一颗芒果软糖,九九早已瘫软在被子深处,眼光迷离。 “你好久不害羞了。”兰仲文打趣她,九九脸红,想推开她,不料双手被他扣住,他笑着,加深那个吻。 他眼睛闭着,舌头却有灵活的侵略性,像是把整个感官集中到舌头上面,一直追逐着九九笨拙的舌头,紧紧绞缠。 九九略带青涩的回应着。 被他吻得昏昏沉沉,呼吸困难。 不一会,兰仲文的手伸进九九的衣服里面,微冷的手指游走在九九灼热的肌肤上,一冰一火,令他流连忘返。 九九惊得掀开眼帘,“兰花儿。” “不要说话,专心点。”兰仲文的声音嘶哑,染上了丝蛊惑人心的魔魅。 九九闭上眼睛。 一室旖旎…… ------题外话------ 因为有宝贝们疑惑,所以序序在这里给宝贝们普及下九九的继承权。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其中配偶死亡,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得一半,萧妈父母已亡,直系亲生女儿九九得到母亲全部财产。剩下萧亦娄那一半,九九还在读书,无生活来源,且又是直系亲生女儿,应得大部分,萧老太太是其生母,但有四个儿子,萧老太太的生活来源中,萧亦娄只负担1/4,所以如果萧九九精神没有问题,也没有放弃继承权,她将继承父母大部分遗产,而萧老太太只能得到很小的部分。 正文 第三十六章 共浴(有二更)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九九浑身酸痛,尤其是腰以下部分,估计等下走路都会一瘸一拐的。 被子从她身上滑下来,一身的红红紫紫,她一愣,怒瞪身旁的兰仲文。 兰仲文还没睡醒,长而翘的睫毛在晨阳的照射下,像一只栖息的蝴蝶,美丽而脆弱。 他看起来是那么疲惫,唇色苍白如纸。 九九的愤怒瞬间化为温柔,用手拨了拨他的睫毛。 同时,她也有点疑惑,他那么累,昨晚怎么还那么有体力?好像精力充沛,她发誓,要不是她疼得死去活来,兰仲文是不可能放过她的。 九九玩着他的睫毛,拨动间,被他伸手抓住,兰仲文睁开眼,那双惑人的眼澄澈湛然,含着深重绵远的爱意,亲了亲九九的手,温柔唤道,“九九,早安。” 九九愣愣点头。 真是帅得360度无死角啊,太妖孽了。 他抬起身子吻她的唇,“九九,我需要说些肉麻的话给你听吗?听说男女共事后女方的心灵会比较脆弱,易怒,敏感,需要安抚。” “是吗?”九九眨了眨眼,她没什么感觉啊,大抵是太信任他了吧,认为他不会骗自己,又何来的易怒,敏感之说呢? “嗯。”兰仲文支着脑袋,点头,“九九,你没感觉到失去了点什么?很生气吗?” “没有耶。” 她摇了摇头,兰仲文扶额,“九九,你到底是不是一个女的啊?” 九九笑得一脸狡诈,偷偷捂嘴,“昨晚你不是验证过了吗?” 兰仲文噗嗤一笑,靠近她,眼珠魅惑得像两颗七彩琉璃,散发着一抹诡谲的异彩,“九九,昨晚的我忘了,现在可以在验证一次吗?让我感受一下什么叫温香软玉。” “滚。”今天能走路就万幸了,还验证,那还不得死在床上?又不是不知道他哪里多么夸张,昨晚真是折磨死她了。 兰仲文哈哈大笑,声音盎然,“那要不,我们一起去洗澡吧。” “不要,你自己去。” “去嘛,你走不动的,我抱你去。” “不,我还要睡觉。” “走啦九九,我自己洗不到背,你来帮我搓背吧。”他不由分说把九九抱了起来,随着被子滑落,九九的身材一览无遗。 白皙如雪的皮肤上,布满红红紫紫。这些吻痕,就像妖娆的曼珠沙华,开遍千里,延绵不绝。 兰仲文呆呆看着,眼中荡出醉人的涟漪。 他的九九,终于属于他了,爱与灵魂的交融,合一。 在也没有人可以把他们分开了。 兰仲文内心柔软,但九九显然对这个时刻不怎么感动,她看见兰仲文一直盯着她的身体,九九伸手挡住,拼命挣扎,“放我下来!快点!” 她脸色爆红,那窘样,仿佛要滴出血来。 兰仲文任她挣扎,把她紧紧抱在怀里,“九九,没事啦,我已经看过很多次了。” 九九一僵,抬起淡静如海的眸,“什么?你已经看过很多次了?” 兰仲文颔首,“你生病这段时间,天天跟我一起洗的澡,我天天看呢。” 那可是他每日最喜欢的环节了,天天期待着夕阳落下,然后就可以抱九九去洗澡了,顺便可以摸摸抱抱。 九九把脸埋在他怀里,一副我不想活了的表情。 兰仲文忍俊不禁,盯了她的身体很久,才一本正经地说,“感觉这些草莓还不够,等下在种几个。” “滚。” 氤氲的浴室内,两人坐在浴缸里,九九头上放着一条毛巾,背对他。 兰仲文在帮她搓背,她闭着眼睛,表情是十足十的享受,九九喜欢别人摸她的头发和背部,这让她感觉轻松,舒适,有一种想入睡的感觉。 “九九,你知道吗?据说男女第一次合欢,男方的东西留到女方身体后,基因会记忆20年,也就是说,我们两个人虽然毫无血缘关系,但你的身体里会记忆我的基因20年。” 兰仲文笑容温柔,跟九九没话找话说,他太想念九九的声音了,将近有一个多月了,九九沟通有障碍,让他的世界里,也像失去了声音。 从前,她总在他耳边叽叽喳喳地说话,两人在一起,都是九九在说话,兰仲文回答她的问题,顺便解答她的疑惑。 他怀念那样的日子,看着她蹦蹦跳跳,鲜活的,聒噪的,新奇的,这让他觉得幸福,世界里充满了色彩。 “有这么牛掰?”九九倏然睁开眼睛,扭头看他。 一脸好奇宝宝的表情。 “看来你书没好好读啊。”兰仲文莞尔,把她湿漉漉的头发拂在脑后,“九九,脖子上可以在种一个草莓吗?” 这话题! 怎么突然就变了! “不要。”九九拒绝,“要种也是我给你种。” “好啊,那你给我种吧。”他把身子仰过来,笑容暧昧。 这模样,显然就是在算计她。 九九恶趣从心生,趴在他脖子上,“好啊,我先给你种一条项链在脖子上,然后在种一只狗狗在你身上。” 兰仲文一惊,躲开她的亲吻,“不行,种一条项链,我怎么出去见人?” “哼哼,那你把我身上亲成这样,我怎么出去见人啊?”九九指着自己身上深深浅浅的吻痕,指控他。 “错了九九,你这是种在锁骨以下部分的,出去穿上衣服不影响,我锁骨以下部分,任你种。” “不要!我就要种在你脖子上。”九九发怒。 “可是……”兰仲文看了她气鼓鼓的小脸一眼,有些妥协,又有些迟疑,“我等下还要去公司的。” “不管!就种!” 兰仲文拗不过她,只好微微弯下腰,将脖子面向她,“种吧,我就当秀恩爱好了。” 九九噗嗤一笑,推开他,“跟你开玩笑的啦,我才不种呢,还有,兰花儿,我现在好了,给小姨打个电话告诉她吗?” 兰仲文沉吟,似在思考。 “九九,你想现在分遗嘱吗?”良久,他这样问她,声音低迷,他怕谈及这个问题,九九的情绪会不稳定,不敢贸贸然问出口。 九九不答。 兰仲文的心眼子都提到喉咙处了,正想哄她,就见九九摇了摇头,声音平静,“我不想,爸爸妈妈的遗体还没找到,没找到,就是有生还的机会,就算只有一线生机,我也不想放弃。” 她已经是死过一次的人了,现在活了过来,不会再做傻事了,她也知道堕落和自暴自弃都不能解决问题,不会在颓唐下去了。 “嗯。”兰仲文摸了摸她的头,她这样想也是对的,如果九九父母还活着,最好不过。 万一他们是易珈蓝猜测的那样,是被人害死的,那么,现在不分遗嘱更是对的,等找到他们的遗体,调查了死因,在分遗嘱也不迟,反正九九现在又不需要那些钱,有他在,不至于让九九挨饿。 “九九,那么这段时间就委屈你装成之前的样子吧,不要被任何人发现,等找到爸爸妈妈的遗体在说,好吗?” 九九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万一他们还活着……” 说到这里,她的鼻头发酸,就算不会在做傻事,可是一提到爸爸妈妈,她还是忍不住难过。 兰仲文张臂抱住她,“好了,暂时就这样,不提了,乖,不哭,我们来种草莓吧,你爱种在我哪里就种在哪里,我都不反对。” 九九破涕为笑,把头埋在他脖子处,用力地吸着,种出了个鲜红的草莓。 九九以为兰仲文会气急败坏,但他其实是在想,等下一定要穿件体恤出来才行,可以秀一下恩爱,让所有人都知道,他有老婆了。 但是在秀恩爱之前,他得等客房里那两只回去了才行,九九康复的事情,还是越少人知道越好,以免消息漏出来,就麻烦了。 他不是信不过安岑,而是安岑年纪太轻,怕她藏不住秘密,况且,九九的家事,安岑也没必要卷进来,所以她们知道得越少,越安全。 想到这,兰仲文叮咛她,“九九,除了我之外,你面对别人,都要像之前一样,不说话,也不认识任何人,好吗?” “任何人吗?包括小姨?” “你小姨那方面,我来跟她说吧,一切交给我,你只要继续做沉默的安妮就好了。” “沉默的安妮?”九九疑惑,“是什么东西?” “就是一个不会说话的女孩,就是昨晚的你了,记住,你不认识任何人,包括你小姨,在我没有说出来之前,你要骗过她的眼睛,只要你可以从她的眼皮下让她相信你还没康复,那么,你就可以骗过所有人了。”易珈蓝十足十的聪明,用她来试验,应该最好不过了。 “可是。”她的眼珠转了转,“安岑和小颖……” “她们没问题的,她们来香港只能呆满七天,最迟明天就回去,昨晚项目完成了,今天上线,我就忙完了,所以,让她们再陪你玩一天吧,我明天开始,就可以在家里陪你了。”到时候,就是他们的甜蜜日子到了,天天二人世界,想想都开心。 “那好吧。” “嗯,你在家里乖乖地,要是实在演不下去,你就在房间睡觉,我晚上早点回来,到时候我们可以……” “可以你妹啊!”九九想也不想就拒绝。 兰仲文一楞,反应过来,哈哈大笑,“九九,我说的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说,我们可以聊聊天。” 九九小脸一红,“你一边去。” “好,那我去上班了。”说着从水中站了起来,吓了九九一跳,她捂住眼睛,不去看那个庞然大物。 兰仲文好到爆的身材展露在空气中,常年锻炼使他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线条流畅,肌理分明,俯视着她,差点笑岔气,“九九,我们都是老夫老妻了,你还害羞什么啊?” “屁!我们还没结婚!” 他弯下腰,惑人的眼里笑意促狭,“可是,我们现在跟结婚了又有什么不一样呢?我们住在一起,做着夫妻之间该履行的义务。” 说到这里,他还在九九脸上轻轻吹气。 九九皱眉,挥开他的脑袋,“你赶紧滚去上班吧。” “好,遵命。”他拿过架子上的毛巾擦头发和身子,在把一件件衣服穿上,以前的他可能会害羞,可是九九生病那段时间,他们天天一起洗澡,并且还维持了一个多月,他已经习惯了。 临出洗手间的门,兰仲文亲了九九的嘴角一下,声音温柔,“等我回来,老婆。” 九九莞尔,“好。” “我叫你老婆了,你该叫我什么?” “你快去公司吧,不是说很忙吗?” 他轻轻摇头,“不,我等你喊了在走,你昨晚刚好,我已经很久没跟你说话了,好想念你的声音。” 九九愣了下,心中荡出甜蜜的涟漪。 “知道了,老公,快去上班吧,我等你回来。” “嗯,在亲一下,马上走。”他又吻了九九的额头一下,才恋恋不舍地离开。 昨晚的他还疲累不堪,而今天的他,神清气爽,疲劳的红血丝从他眼中退了下去,九九好了后,他就不用在分心去担心她吃不好,开不开心的事情了,可以全心投入工作中,为自己,也为了九九,创建美好的未来。 安岑醒的时候,看见九九在客厅里看电视吃水晶虾饺,有些吃惊地挠着蓬乱的长发,“咦,九九,你在吃什么?” 九九刚想开口说话,发现不对,赶紧啊啊啊地叫了几声。 安岑顿时一阵心疼,“还是不能说话,哎,可怜的九九啊,长得这么漂亮,怎么就那么苦比呢,居然生了这种病。” 九九觉得好笑,安岑又说:“估计是兰花儿买给你的早餐吧,哎,我表弟怎么就那么好呢?什么时候,我才能遇到一个像表弟一样的男人呢,悲剧。” 说着就游荡进洗手间了,门‘砰’一声关上,九九忍不住大笑,安岑的幽默气质还是那么浓厚,太好玩了。 安岑和吕颖说是来照顾九九的,但年轻女孩,哪个早上不是睡到日上三竿的,现在十点多了,她们还没起床呢。 这段时间,早上都是兰仲文买了早餐放在桌上,然后就去上班,九九醒来,都是自己游荡到餐桌前吃早饭,接着坐在客厅里发呆。 等安岑和吕颖醒来,基本就可以吃午饭了,安岑刚才醒来,就是打算去上个厕所,然后继续睡回笼觉。 但见九九在看电视,有点奇怪,因为九九之前都是不看电视的,她拧开客房的门把,觉得还是不对,于是走过来坐在九九身边看她。 她也不说话,就是安静地看着九九,观察她有什么不同,总觉得今天的九九,有种怪怪的感觉。 九九内心一惊,把翘起的二郎腿放了下来,放空目光,发呆。 安岑盯着她,目光越来越诡异,九九心脏突突地跳,不会被发现了吧? 安岑慢慢靠近她,手伸到九九脖子处,点了点,“这是……” “草莓!居然是草莓!”安岑翻开九九的衣领,九九不敢反抗,因为她现在就是个精神失常的病人,不可以本能去反抗,她心下一片凄楚,不会把安岑发现了吧? 安岑看着她锁骨下的肌肤布满吻痕,气得大呼小叫,“兰花儿这个混蛋,九九现在是没有意识的啊!” “这个混蛋!不行,我要打电话去骂他。”安岑自己神神叨叨说了好一会,然后就真的去打电话了,九九不能阻止她,背着安岑偷偷咬紧嘴唇。 妈蛋! 事情怎么就变成这个样子了? 安岑拿起电话,声音大得要挣破九九的耳膜,“你怎么回事啊?九九现在精神失常啊,她没有意识的,你怎么可以……什么?你说她是你老婆?你们还没结婚……订婚?订婚算个狗屁啊……啊?你们之前就已经……什么……真的吗?那好吧……” 安岑的声音突然弱了下去,挂掉电话。 九九竖起耳朵,没听清,有些着急,兰仲文到底跟安岑说了什么啊?怎么安岑一副做错事,理亏的样子? 正文 第三十七章 约会(二更) 安岑挂掉电话走过来,啧啧啧地摇了摇头,对九九说,“九九,没想到是你主动的。” 九九差点囧得眼珠脱眶,及时忍住了,心里怒骂,兰仲文这混蛋,居然跟安岑说是她主动的,哼哼,看晚上回来不扒了他一层皮。 “好吧,其实主动也没什么不好的。”安岑自顾自说着,“你能拿下他,已经很不容易了,我很佩服你,不用害羞。” 九九是想害羞也害羞不了好吗?僵硬着一张脸,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 不一会,安岑又捂着嘴笑了起来,九九有种不好的预感,她已经像一阵风一样卷进客房里了,把正在熟睡的吕颖挖了起来,没多久,就传来了吕颖的惊呼,“不会吧?他们昨晚真的?” “真的,九九浑身都是吻痕……”两人叽叽喳喳说了起来,九九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听不清她们的对话,心急如焚。 她突然有种,还不如不康复的感觉,这样是即好奇又不能去探索,就跟隔靴搔痒一样,搅得她浑身难受。 接着,房间里的两人都冲了出来,吕颖翻了九九的领口一下,和安岑笑作一团,“嗯,以目测来看,昨晚九九有点凶猛。” 九九心里憋着一团火,这个兰花儿找死! 两人又花枝乱颤地笑了好一会,吕颖羡慕地说,“好幸福,我也想和乔漠……” 噗—— 九九差点就喷了,奈何只能装傻装傻在装傻。 “来,说说你和乔漠那小子的事情,发展到哪个地步了?”安岑拍了吕颖纤细的手臂一下,长腿盘到沙发上,媚眼如丝。 这两人都是一等一的美女,安岑面容妖冶,水蛇腰,大长腿,一双如丝的媚眼引人浮想联翩。 吕颖身段惹火,前凸后翘,浅褐色的瞳孔和深邃的五官令她看起来就像个混血儿,性感火辣。 而九九,眼珠像海水一样的颜色,皮肤象牙白,整个人看起来懒懒的,淡淡的,却有股让人移不开视线的绝然气质,就像开在海拔7000米外的蓝色鸢尾,清冷,孤绝,傲立于万壑之上,要人倾尽所有献给她,才敢仰望。 这三人要是走出来,回头率百分百,不同的气质,却撞击出一股魅惑众生的魔力,如果要用颜色来形容她们,妩媚的安岑属于紫色,神秘冷艳。 火辣的吕颖属于红色,优雅奔放。 而淡泊的九九,属于蓝色,纯净清冷,各有各的气质,互不冲突,叫人眼前一亮。 “别提了,乔漠哪会理我啊,他小时候被我打怕了,现在见到我,就躲着呢。”吕颖走进厨房里,把冰箱里的冰淇淋搬出来,给九九和安岑派发了汤匙,‘咔哒’一声,把冰封的冰淇淋盖打开。 脸盆大的冰淇淋,三人一起吃,九九充当傻子,一边吃冰淇淋,一边听她们聊天。 “哎,正常,男人都怕凶悍的女人,你要温柔一点啊。”安岑吃了一口,“芒果口味的,真不错。” “是啊,我正在慢慢改呢。岑,你来了这么久,就没发现吗?”吕颖睡衣的带子掉了下来,她伸手捋好,太瘦了,只要一倾身就会掉下来。 “发现什么?” “兰花儿这公寓啊,什么吃的都是芒果口味的。” 安岑想了下,“还真是,芒果干,芒果糖,芒果冰淇淋,芒果果酱,全是芒果的,他是个芒果癖吧?” 九九心里憋得想发笑,那还不简单,因为她喜欢吃啊。 “不知道,不过都挺好吃的。”吕颖把汤匙含在嘴里,拿过旁边的座机,“午饭想吃什么?我来叫。” “嗯……”安岑凝着眉想,吃什么这个问题,太伤脑筋了,每天都不知道能吃什么。 她看了九九一眼,“九九,你知道香港有什么好吃的吗?” 来这里这么久,每天吃的外卖都是炒饭,烧鹅饭,猪扒饭,就没别的了,真的很腻味,她很想吃点传说中的港式甜点啦,丝袜奶茶啦,鸡球大包啦,小吃啦什么什么的,可是因为九九生病了,兰仲文又忙,除了野餐那日,她们日日困在兰仲文的公寓里,无聊死了。 披萨! 九九在心里呐喊,点披萨,她好久没吃了,好怀念那个味道啊。 “九九要是能带我们去吃就好了。”吕颖遗憾地说。 吕颖这么说,九九也怪不好意思的,她们来香港这么多天,都没出去玩过。 天天在家里唱大戏,走台步逗她开心,她却什么也不能做,真想抢过电话叫个披萨和薯条鸡翅请她们吃啊,她们大概没吃过这些东西吧,在89年,这些东西还是很罕见的。 九九内心苦比,她们两就找不到好吃的东西苦比,三人对视着,一时没有话。 “叮咚叮咚……”突兀的门铃令三人一怔,安岑率先反应过来,赶紧冲进房间里穿内衣,换裙子,在跑到玄关处开门。 不一会,她拿着一盒大披萨和一大袋吃的走了进来,摸不着头脑,“也不知道谁叫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味道好香。” 九九忍俊不禁,扭过头,嘴角在阴影处弯成一抹甜蜜的弧度,早上跟他说要吃披萨,他还不肯,下午就帮她叫了。 这个口是心非的家伙。 九九心中感动,看着安岑把披萨放下,装作木讷地打开那个包装,海鲜大烩,她的最爱啊。 她心里感慨一声,把披萨撕出,拿起一块吃起来。 “哎,九九,你怎么吃了,等下要是隔壁的,怎么办?”安岑没拦住她,披萨已经塞进了九九嘴里。 不过,味道闻着好香啊。 “管他的呢,要是隔壁的,还他们钱就是了。”吕颖倒是干脆,学着九九撕出一块披萨放进嘴里,“嗯,好吃。” 安岑看她们吃得津津有味,也不管了,拿起一块塞进嘴里,满足地发出感慨,“唔,我终于觉得我像个人了,天天吃那么油的饭,便秘啊。” 吕颖噗嗤一声,差点把口中的披萨喷了出来,“你可以不要在吃饭的时候说这么恶心的话题吗?” “我就是这么的另类,这么的特别,你模仿不来,所以,崇拜吧。”安岑自恋地说。 “滚。”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吕颖和安岑说话也变得如此亲密,其实这里三人的关系,说起来真的很奇怪,当初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三人或多或少,都不会想到,今日的感情会这么好。 安岑有自己的生活朋友圈,她们那群军院的女孩,从小跋扈纨绔,一起长大,一起欺负别人,躲在女厕所里学人家男同学抽烟,把自己呛得差点流眼泪。 岁月时光中的那群发小啊,也不知道怎么了,性格越变越奇怪,她们之间关系之所以淡了,完全是关于钱的问题,平常出去外面玩,基本是安岑给的钱,因为安岑家境比较好,也不在乎那么一些。 高三那年,安岑逃课,学校抓严,没人敢和她一起逃课,无所事事的她晃到了学校的福利社,吕玫刚好也是落单的那一个,两人对视一眼,就笑了。 安岑看着凶,其实胆子只是一般,没吕玫那么大,吕玫爬进无人的教导处里,偷了一本请假条,撕了一半给她。 那时候她们根本不熟,吕玫这么对她,让安岑觉得她人挺仗义的,两人一起出了学校,去校外吃番石榴,零食,一分钱一包的零食,又便宜又好吃,两人聊了很多事情,渐渐的,敌意冰释。 付钱的时候,吕玫坚持一人还一半,不要安岑请客,然后,她们两人就变成朋友了。 只要安岑跟吕玫在一块,吕玫都不要安岑请客,安岑的发小,每天课间休息,就会来找安岑去买饮料,安岑若是不去,她们就跟安岑要钱买,吕玫每次见了,就会把安岑的钱抢回来,对她们说,“要喝自己买,没钱就别喝。” 次数多了,吕玫觉得安岑大方过头了,这样不是爽快,是傻,人家根本就是当她是冤大头,吕玫叫安岑把零用钱都放在她那里,要去买饮料,就来跟她要一瓶饮料的钱去买,别没事天天请别人喝饮料,另外,如果别人跟她一起去的,叫她想喝什么买什么,付自己那份就行了,如果别人说怎么只买一瓶,叫安岑跟她们说没钱,要是不敢说,就说是吕玫请的。 一般大方的人生活环境都差不多,九九,安岑都是一类的人,他们都是由于父母给钱大方,花钱习惯,渐渐的,养成喜欢买单的性格,这样的人出去都是小伙伴最喜欢的朋友,但他们自己,其实内心也很煎熬,有钱在身上还好,如果没钱了,让人请一顿饭都浑身难受,想着下次一定要请回去,结果导致越花越多,永远存不起一毛钱,而花她们钱的人,却攒了大笔钱。 最后导致,喜欢花钱的人越来越没钱,再有钱还是花光,其实就是因为她一人的零花钱在养几个人,而其他几个人,就吃喝玩乐都不要钱,钱可要买各种漂亮的衣服,炫耀什么的。 其实养小伙伴的任务,是她们男朋友的问题,自己本人不该去当她们的提款机,也许本人没有这么想过,但是大方的性格会引来这些朋友,并且使她们觉得自己爱买单,然后小伙伴自然而然地,跟爱买单的人出去,就不会买单了。 这是吕玫告诉安岑的,吕玫可以说是安岑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朋友,不要她的钱,不要她请客,她自己有零花钱就买,没有的话她宁愿渴着,馋着,不吃。 她跟安岑在一起,会教她省钱,把钱留着买些衣服什么,总之,对自己好点,杜绝爱占便宜的小伙伴。有一次出去吃韭菜饼,那种饼很小一个,水晶皮的,一毛钱2个,一个人可以吃七八个,两人吃了十几个,突然碰到安岑的发小,她们就围了过来,问安岑最近怎么不找她们玩了。 安岑说忙呢,现在放学都是直接回家,没出去吃东西了,几人就围了过来,点了很多东西,也聊了很多,本来气氛是挺融洽的,但是付钱的时候,就没人说话了,都低着头假装玩手指,老板在旁边等了半天,吕玫笑着拿出1块钱给老板,指着她跟安岑吃的那个盘子说,“阿姨,我们两刚点了这盘,8毛钱,给你。” 老板笑着给她找了2毛,吕玫把钱塞进口袋里,看着安岑那群目瞪口呆的发小微笑,几人微微尴尬,七嘴八舌的说,“我没带钱呢,谁有钱?给一下。” “没钱你还点那么多,你还真敢点。” “你没吃吗?吃得最多得就是你。” “我吃的,但是东西是你点的啊,你敢点东西你怎么不给钱呢?每次出门都不带钱,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故意的。” 几人吵得不可开交,安岑丢脸地看着她们,为了几块钱吵成这样,至于吗? 最后东凑凑西凑凑,实在钱不够了,一直不说话的若水才拿出钱包,一沓百元大钞,目测得有十几张,安岑吃了一惊,她居然存了这么多钱? 她翻开大钞,从最里面拿了张一块钱出来放在桌上,凑够钱才买的单。 安岑那天差点气笑了,回家的路上,一直闷着脸不说话,吕玫说,“你现在知道了吧?她们就算有很多钱,也不会抢着买单的,有些是每天故意带很少钱,比如只带一瓶饮料的钱,有人请钱就省起来了,如果没人请,她也有钱付自己那份,但是她们绝对没有想过,要请你吃和喝,懂了吧?” 自那天开始,安岑就不在跟她们来往了,而和吕玫,感情越来越好,一起上下学,做闺蜜,一起上广州大学。 然后自然而然,她就认识吕玫的妹妹吕颖,然后才知道她在学校那么凶的关系,不是因为虚荣,也不是因为想出名,而是因为乔漠,吕颖本人没什么朋友,也不爱惹事,独来独往,只有碰到乔漠的事情,才会变得一身刺。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故事,环境造就性格,没有天生的恶人,也许年少曾走过歪路,但只要及时回归正途,人生还是没有什么影响的,正如安岑和吕颖,安岑只是天性爱玩,吕颖是为了某个人,她们把自己伪装成凶悍的外表,而实际上,她们的心都是柔软的。 相比之下,九九的年少时期比她们两人逊色了很多,没有她们勇敢,没有她们灿烂,所幸的是,她遇上了兰花儿,于是从初三那年开始,她的霉运因为兰仲文的出现逐渐消失,有他在的地方,阴暗都要躲开,他为她带来了阳光,欢乐和笑容。 有他在身边,幸运开始降临,他就似一盏黑夜中的明灯,为她照亮了前方的道路,哪里有绊脚的石头,哪里有陷阱,哪里有柱子,他都会在她头顶为她照亮,让她看清一切障碍,从而顺利地走过成长的道路。 因为她,她变得勇敢,虽然她现在还是挺没用,但是每年细微的改变,却是不可否认的。 她从暗恋,初恋,爱情,一一走过,5年多的感情,他为她做了太多,让她少受了许多磨难。 原本一个人,从接触爱情开始,一定要经历热恋才会觉得自己爱过,一定要经历失去才会懂得珍惜,一定要经历怀念才会懂得遗憾,所有人都要经历过这些问题,才能真正成长,在变得成熟。 而九九,已经经历过了这些,却没有失去他。她想,这辈子她在不可能遇到这样如醇酿的感情,经历暗恋,甜蜜,浓烈,吵闹,同居,最后灵魂合一,化为不分你我的感情。 这样感情,一生经历过一次,足矣。 兰仲文是下午3点多回来的,西装笔挺,衬得他面容如浮雕般俊美高贵,气质沉静,身材伟岸,好一个风度翩翩的男子。 安岑和吕颖在房间收拾东西,九九呆坐在沙发上,恶狠狠瞪了兰仲文一眼,压低声音,“你早上跟安岑说了什么?” 兰仲文是个心思缜密的人,他把公事包放下,瞟了客房一眼,确定她们真的听不见他们的谈话,才伏到她耳边说:“没说什么呢,她们在干嘛?收拾东西回去了?” 声音里有难掩的喜悦,好像恨不得她们马上离开。 “不是的,她们说天气太热了,等下去游泳,然后晚上去打保龄球。”九九捂着嘴,出去玩好啊,她喜欢。 “游泳?保龄球?”兰仲文蹙眉,“你不会打算跟她们一起去吧?” “那当然要去了,我好久没出去了呢,很怀念外面的世界呢。” “别去了,晚上在家里陪我,我们过二人世界,让她们两自己去玩吧。” 九九摇头,“不要,我要跟她们一起去,而且她们明天就要回去了,多少得陪陪她们吧。” 兰仲文觉得奇怪,“她们怎么会突然想去游泳?又不认识路。” 九九嘿嘿一笑,“刚才小颖下楼去买饮料,收到一张俱乐部的宣传单,今天新开张,特别优惠,保龄球和游泳两项加起来才只要28元,单人。” “你去干嘛?你又不能说话,去了也是在那啊啊啊的,傻不吧唧的,去当拉拉队吗?” 九九用力打了他的肩膀一下,“滚,我已经好了,你可以不要把我当成傻子好吗?” “但你在她们面前就必须装傻啊,要不,让她们去玩,我们自己出去怎么样?这样你就玩个够了。” “可是,我想游泳。” “九九啊。”兰仲文拉住她的手,“因为遗嘱事件,现在在香港,你就算公众人物了,所有人都认识你,所以无论你去哪,都要乔装一下的,如果你去游泳,那就必须要包场的,不能被人认出来,知道吗?” 九九没说话,用眼神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兰仲文咳了两声,“九九,如果包场,只有我们四个人在,她们穿着泳衣,你不觉得我会不好意思吗?” “会吗?你会不好意思?”九九完全没觉得,他压根就跟瞎子一样,还记得当年中秋节,她好不容易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结果他一见到她,就擦掉了她的口红,不解风情的程度,不是一般的严重。 “我肯定会不好意思啊,她们都是女人,又穿得那么少,你又不能说话,难道叫我去那里看你们玩吗?” 这么一说,好像确实不太好。 “那你的意思是?”思忖片刻,九九扭头问他。 “我的意思是,如果你喜欢水,我可以带你去玩啊,九九,我们去泡温泉怎么样,到时候,你泡在水里,水面还会漂着各种木盆子,里面有酒和刺身,你可以一边泡温泉,一边吃刺身,怎么样?” “听起来好像很不错耶。”可以一边泡温泉,一边吃东西,多么享受啊?九九眼珠一亮,高兴道:“那我们叫她们一起去吧?来香港那么久,她们还没去过哪里玩呢。” “不行。”约会怎么可以叫两个电灯泡一起去呢,况且,要是她们一起来,九九就得跟她们一起去女汤里泡了,那他干嘛去泡温泉?去那里喝闷酒吗? “她们,到时候我送她们两张日本七日游的旅游卷,让她们亲临日本去泡温泉,玩个够,但今晚不行,今晚就我们两个人,好吗?”今天他那么早回来,就是想带九九出去玩玩,好不容易盼到她康复了,他要带她去好好玩玩。 九九想了下,“那好吧,那我们等下怎么跟她们说啊?” “很简单,你现在装睡就可以了,其他教给我就好了,我去跟她们说。”说完叫九九躺在沙发上装睡,九九依言躺下,闭上眼睛。 但她并没有真的睡下,而是竖起耳朵倾听屋子里的动静。 兰仲文的脚步声慢慢远去,他回到自己房间里换了身休闲服,又倒了杯水,才走到客房的房间门口,倚在门上,优雅地敲了敲门。 “你们怎么在收拾东西?九九睡着了呢,要去哪?”他一脸疑惑,九九虽然闭着眼睛,但心里早已在骂他了,真是演技派一流,说起谎完全脸不红心不跳的,看来以后要防着点了。 “老弟,你回来啦。”安岑把一套好不容易挑出来的裙子塞进包里,这是她自认为最好看的裙子了,她兴奋地把化妆品都塞进去,然后高兴地拿出一张宣传单对兰仲文说:“我们要去游泳啊,你看这个地方,新开张的,优惠大酬宾呢,好便宜的说,怎么样?姐是不是贤良淑德,精打细算啊?我们四个人一起去吧。” “不了,九九睡着了,我要在家里陪她。”兰仲文说完,接过她手上的宣传单,看了眼地址,就把那张金灿灿的宣传单撕掉了,“这种地方一般很偏僻,你们两个女孩子人生地不熟的,去那里玩不太安全。” 说着拿出一张卡给她,“你们要去就去这张卡上的地址吧,你们打车去,这张是会员卡,免账的,你们来香港这么久,我也没时间带你们出去玩,今天,就让我尽下地主之谊吧,你们玩得开心点。” “真的吗?免帐的?”安岑抽过那张高级会员卡,一个熊抱住他,“老弟,你对我太好了!” 兰仲文灵敏一避,躲开了安岑的怀抱,让她扑了个空,除了九九外,其他女人,包括他姐,也休想近他的身。 安岑没抱住他,一脸的尴尬,兰仲文却没什么表情,淡淡微笑,“好了,你们也该休息下了,这些天,谢谢你们照顾九九了,晚上玩得开心点,我先去忙了。” 安岑和吕颖同时点头,“这有什么啊,是我们自愿来陪九九的,不用道谢,不然我们都不好意思了。” “嗯呢,谢谢还是要的,你们去玩吧,开心。” “走着。” 兰仲文转身离开,看起来没什么表情,其实心里乐开花了,各玩各的,简直是一石二鸟,可以跟九九去约会咯。 正文 第三十八章 温泉(有二更) 九九在试衣间里一边穿和服一边想象,泡在汤泉里吃刺身,哪是一个爽字了得啊。 她出来的时候,兰仲文已经穿好和服在远处等她了,眼神沉静。 身着红色和服的兰仲文清贵雍容,那艳色樱花映了人面,黑发红唇,肤白若玉,一笑,天地同色。 九九呆呆看着,满脑子都是他火焰一般生动美丽的姿态。 她突然想到一个词。 姿色。 那一瞬间,恍然涌上心头,那一抹红色,浸润在记忆中,藏了香,生了艳,撩了心。 他走过来,慢慢牵起九九的手。 “九九,你是想先吃饭,还是先去泡温泉?” “泡温泉。”九九的声音缓缓地,轻轻地,怕惊扰了这一抹红。 “好。”兰仲文这样说,明眸淡然。 九九泡在温泉里,头上叠着条白色毛巾,她把漂浮在水中的小木桶捞了过来,盆子中,一盘刺身大汇摆放美观,勾人食欲。 有吞拿鱼、旗鱼、鲣鱼、墨鱼、鲷鱼、比目鱼……九九食指大动,就着芥末,吃得津津有味。 也被呛得总是捂住鼻子,芥末太上脑了,一瞬间都觉得窒息了。 “慢点吃。”兰仲文靠坐在温泉边沿,支颌看着九九,笑容懒懒的,空出一只手捞过清酒的盆子,给九九添一杯清酒。 九九被芥末呛得呼吸困难,随手接过清酒就干了,这酒清清甜甜的,一点也不烈。 “这?”九九指着杯子。 兰仲文笑容调皮,“我叫服务员换成了雪碧,你的病刚好,不宜喝酒。” 靠。 九九心里骂娘,本来还想体验一下原滋原味的日本风情呢,结果就这么被他破坏掉了。 但介于他是出自关心,所以九九就不跟他计较了,伸手夹了块吞拿鱼刺身递到他嘴边,“来,张嘴。” 兰仲文依言张嘴,肉送进他口中,起初,他满足地嚼着,接着,脸色巨变,芥末上头了,他紧紧闭起眼睛,好看的五官皱在一起,好一会,才抬起头瞪九九。 九九哈哈大笑,兰仲文已经从温泉中漫过来抓她了,“臭九九,居然敢耍我。” 九九赶紧逃,奈何身体还没游出两下,就被他抓住了。 他把她紧紧箍在怀中,“看你还往哪跑?” 说着就要亲她,九九扭头躲开,“别,我还要吃饭。” “亲完再吃。”他的头压了下来,唇齿与怀中人纠缠,这本是浪漫美好的时刻,九九轻轻闭上眼睛,瞬间,她又瞪大眼睛,原来是他把一大块芥末喂了过来。 芥末一上脑,鼻子就塞住了,九九拼命推他,兰仲文充耳不闻,紧紧按住她的后脑勺,让她逃不开。 舌头间交缠着芥末,使得两人都呼吸困难,有种即将要死亡的窒息感,九九双手不住拍打着水花,芥末充斥着她的感官,她憋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死亡不过如此吧。 心脏停止跳动前,她想起了这句话,兰仲文离开了她的唇,清凉的空气涌了进来,她大口大口呼吸着,芥末染红了唇,也染红了眼。 “九九,这就是死亡之吻。”他的眼睛也被芥末染红了,乌黑的眼珠中,深情怒放,“将来死亡前一刻,我们就会这样吻着离开人世。” 九九已经接近瘫痪,芥末太折磨人了,她软在温泉边沿上,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有些缓不过劲来。 兰仲文黑发黑眸,唇畔生花,流动着妖冶的莹光,“兰太太,我们等下去……” “不!”九九打断他,上气不接下气,“不可以,我还没好。” 昨晚撕心般的痛,她可不想在经历一次了,而且,现在腿还软呢,不可以,坚决不可以! “好吧。”兰仲文可怜巴巴的说,半响,又抬起惑人的眼,嘟嘴卖萌,“那明晚?” “不可以!”九九正义言辞,不可以被美色迷惑,绝对不能同情他,不可以! “那后天晚上?” “也不可以!” “星期六?” “不!统统不行。”九九挥开他的脑袋,游到一旁去,趴在温泉边沿发呆。 “九九……”兰仲文游到她身后抱住她,声音轻柔,“你生气了吗?” “没有。”九九的声音闷闷地,伸手到水里搅了搅,才说,“都不知道你昨晚是不是弄错地方了,总觉得好痛,不正常。” 兰仲文噗嗤一笑,“九九,肯定不会错的。” “怎么不会错?你自己还不是一样没经历过?万一你找错地方……”她顿了下,脸色惨白,“完了,要是你弄错地方,我……” “你妹啊,生物课我还是有听的好吗?绝对不会弄错的,你不要担心了。” 他温声安抚她,九九不听,一脸的担忧,“不,你一定弄错了,不然怎么会那么痛?完了,我要去看医生。” 兰仲文差点喷笑,扳过她的肩膀,一脸认真地说:“九九,你相信我,不会弄错的。” 他叹了口气,接着说:“看来我得给你普及一下生理课了,九九,要是你的手臂突然被一把刀割伤,你是什么感觉。” “肯定是痛啊。”光想想就觉得可怖了。 “对啊,这是常识,手臂突然受伤了,就会流血对不对?”兰仲文声音低迷,都到结婚的地步了,还得给自己老婆讲生物课,真是太命苦了。 “嗯。”九九重重点头。 兰仲文见她听明白了,拉过她的手,一只手握着她的中指,另一只手握着她的食指,将她两只手指用力撑开,九九痛得惊呼了一声,兰仲文笑着问她,“两只手指被掰开是不是很痛?” “是啊。”九九继续点头。 “那你想,要是两只手指被掰开,中间还受了一道刀伤,是不是更痛?” 九九仍然点头。 “嗯,差不多就是这意思了,就等于你的手受了一道刀伤,会痛会流血,对不对?” “对。” “嗯,乖了,等伤口愈合了就没事了。” 她点了点头,半响又摇了摇头,“不对,我们说的根本就不是一个点,我说的是你找错地方了,就是你找错地方了,所以才会那么痛,因为发炎了。” “九九,我可以保证我不会找错的,要是你不相信,我们现在去房里,我证明给你看。” “滚。”九九怒吼,“你想得美。” 兰仲文憋着笑,“真的啦,你放心吧,我不会找错的,好吧,九九,真的有那么疼吗?” 九九点头,一脸的委屈。 “那要不,我带你去医院看看?” “不要。”九九干脆拒绝,“万一不是病,我会闹笑话的,还是等几天看看吧,不行再去。” “好吧。”兰仲文心疼地摸着她的头发,“那要是哪里不舒服,你要第一时间告诉我,知道吗?” “嗯,知道啦。” “好了,吃完我们就回房间吧,别泡太久,皮肤会脱皮的。” 于是,九九就从水中爬了起来,跟兰仲文回房间,古香古色的日本酒店,就连房间都是用障子遮起来的,两人坐在后院,一张矮几,一壶清酒,把酒言欢。 风吹过樱花,幽香艳丽。 九九穿着印有大朵芍药花的滚边和服,面容映在樱花中,娴静淡雅。 三味线时轻时重的声音袭来,音质浑厚飘逸,像打在人的心上,强而有力,魄力十足。 九九凝神听着,发出感慨,“真好听。” “嗯。”兰仲文已经养成了九九一开口,就会回答的习惯,有时候彼此之间也没什么话可以讲,但只要九九开口了,兰仲文就会应答,让她知道,他在。 九九面容恬淡,倒了一杯清酒,“这该不会是雪碧吧?” 他转过头来,眼珠湛然,“这瓶还没换,你要喝雪碧吗?要的话我叫服务员拿过来。” “不用,我现在想喝酒。” 此时此景,颇有几分相拥笑看落花的感觉,片片樱花从空中飘落,九九的屁股往旁边挪了挪,够不到,她继续挪,一直挪到兰仲文眼前,抬起头,殷切地看着他。 兰仲文喝了一口清酒,表情享受,“九九,你怎么了?” “那个……”九九指了指他的胸膛,小脸羞赧。 “衣服脏了吗?”兰仲文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红色和服,没污渍,很干净,也很仙啊。 “不是啦。”九九卷着手指,对他抛了个媚眼,“我要躺在你怀里。” 兰仲文噗嗤一笑,“九九,你要躺在我怀里,你就直接过来就好啦,都老夫老妻了,你还害羞什么啊?” “我哪有害羞啊,我这不是,过来了嘛。”九九强词夺理,窝进他怀里,淡淡的兰花香缥缈潆洄,九九闻着,舒服得闭上了眼睛。 唇角有软软的触感,九九知道是兰仲文的唇,她没睁眼,张开嘴巴咬了兰仲文的舌头一下。 少年闷哼了一声,九九嗔道,却不恼,“叫你偷袭我。” “九九……”耳畔的声音魅惑,“我这可是在应你之邀,我抱了你,要是不亲你,你肯定又要说我呆了。” 九九脸色爆红,忸忸怩怩,哼道:“你看透可以不说透吗?” 真是的,大木头一个。 不解风情。 “不,我就要说,九九,你是想我吻你吗?”兰仲文的声线慵懒迷人,就像是有一股魔力,荡到九九心底深处,撩拨着她原本就狂乱的心。 “不想。”她闭着眼睛说。 “你撒谎。” 他的鼻子蹭到她的鼻子上,与她眼对着眼,唇对着唇,轻轻吐息,“九九,你想我吻你吗?” 温热的气息地洒在九九脸上,令她的心跳更加慌乱。 砰!砰!砰! 每跳动一下,都是那么强而有力,九九拧紧五官,感觉胸腔里的心脏就要挣出身体。 一股电流从大脑传向四肢百骸,就像被突然电了下,吓得她睁开了眼睛,兰仲文担忧的脸庞就在她头顶上,“九九,你睡着了么?” 貌似是的? 九九有点窘迫,“好像是的,然后感觉像被电了一下,就醒了,这是为什么?有时候睡觉也会这样。” 兰仲文常常可以解答她的疑惑,这次也不例外,他笑着说,“这是因为你突然睡得太死沉,你的大脑以为你死掉了,所以发送一个电波,测试下你是不是还活着。” “这么新奇?” 兰仲文点头,一脸的肯定。 “原来是这样。”九九恍然大悟,打了个哈欠,夜风有点冷了,衬得他的怀抱更加温软,九九往他怀中深处缩了缩,“有点冷。” “那我们去房间睡觉了?”兰仲文拿出九九当初送他的怀表,打开凝视,“已经九点多了,可以睡觉了。” “不,我还不想睡。”九九摇头,抽过他手中的怀表,珐琅云彩的怀表复古精致,她抬起自己手,手中缠着兰仲文母亲的银镯,也有他们去上海城隍庙求来的姻缘绳,她咯咯咯笑了起来。 “怀表和银镯,这两样算不算定情信物啊?”她抬起头,淡静如海的眼珠凝视着他。 修长的手在九九脸上轻轻抚着,兰仲文声音暗哑,“算。” “那姻缘绳算什么?” 兰仲文唔了一声,“算是结婚礼物?” “滚,你想得美,结婚礼物我要钻戒。” “钻戒?”兰仲文挑眉,似笑非笑,“钻戒订婚的时候不是给你了吗?” “喂喂喂,你休想赖,那是订婚的,还不够大,结婚的时候,我们搞一个一百克拉的吧?” “你以为钻石是石头啊?说一百克拉就有克拉呀?” “不管,没一百克拉不嫁!” “九九……”他突然凝视她,深情款款,九九以为他要说什么,结果他促狭一笑,声音调皮,“我送个一百克拉的石头给你吧。” “滚。” 兰仲文差点笑岔气,胸口因为笑声微微振动,传到九九耳里,令她突然安静下来,静静聆听他的心跳声,她惊奇的说,“兰花儿,你的心跳很快。” 那当然了,怀里抱着最心爱的女人,心跳得不快就奇怪了。 于是,他笑着逗她,“因为你说你要一百克拉的钻石,我吓到了,所以小心肝噗通噗通的跳啊。” “我不管,反正没一百克拉的钻戒不嫁。”九九不依。 “问题是,九九,一百克拉的钻戒,你的手指能带吗?我怕一百克拉的钻戒会把你的手指累断啊。” “不行就戴手上,在不行,我就戴脖子上,不管如何,总归能戴上。”九九机智回嘴,其实她哪会要一百克拉的钻戒,在说了,这时代也没那么夸张的钻戒,她不过是觉得好玩,跟他斗嘴,太有乐趣了。 “要不,我送你个一千克拉的?”兰仲文反问。 一千克拉?! 九九立马仰起身子,手指指向他,眼珠晶亮,“说到做到。” “好,说到做到,明天,立刻送你个一千克拉的石头。”说完,趴在席子上笑了起来,肚子都疼了。 九九恍然大悟,瞪圆一双眼睛,也来劲了,扑到他身上,“好啊,你居然敢骗我,该罚!” 兰仲文抓住她的手,眼珠盎然,“你想怎么罚?睡我?” “你想得美,我罚你现在去拿两个冰淇淋来,我要吃。” “九九。”他憋着笑,“日本餐厅是没有冰淇淋的。” “我不管,你去买,快点。” “好吧。” 他无奈妥协,起身到屋内换衣服,出门前,抱了一条被子出来盖在九九身上,“九九,这里风冷,你先盖着被子,我马上就回来。” “好,我要香芋味的冰淇淋。” “好,我知道了。”他在她唇上轻轻印下一吻,这个动作,他出门前都会做,九九已经习惯了,扭过头跟他吻了一会,才恋恋不舍分开。 兰仲文穿着体恤跑过马路去买冰淇淋,马路对面刚好有一家珠宝店,他站在橱窗外看了很久,镇店之宝60克拉,他凝神看着,九九要一百克拉的,这个还不够大。 想到这里,他唇畔生花,将来他们结婚的戒指,他一定亲自打磨,为她献上,自己最虔诚的灵魂。 ------题外话------ 二更将在晚上8点发布,么么哒 正文 第三十九章 打边炉(二更) 九九半夜醒来的时候,感觉唇上凉凉的,黑暗中,兰仲文吻着她的唇,九九吃了一惊,张开嘴巴,他的舌头就闯了进去,追逐她的丁香小舌,缠绵悱恻。 两人还保持着躺在院子的姿势,九九枕在他红色的和服中,身上盖着一条被子。 万籁俱寂的深夜里。 他温柔地吻着九九的唇,半响,才放开她,“你怎么醒过来了?” “你怎么还没睡?”九九揉着惺忪的睡眼,兰仲文的面容一片模糊,逆着光,她看不清。 他嘴角弯了起来,“我来抱你进房间睡呀,这里太凉来,来,我们到里面去睡。” 兰仲文手臂一凝力,九九就被他抱在怀里,她的身子软软的,像是没有骨头一样,耳畔掠过她的发,墨色生香。 他心头一震,怦然心动。 九九已经重新闭上了眼睛,兰仲文把她抱进房里,拉上障子,两人盖在被子里,气氛温馨。 九九下意识地往他怀里钻了钻,“你是刚醒?还是一直没睡?” “刚醒,九九,我刚才帮你看了,没弄错,就是肿了点,发炎了,我明天去买点药给你擦擦就好了。” 什么?! 九九发懵的脑袋霎时炸开了,睁开眼睛看着他,“你刚才看了?看什么了?” “你说呢。”他的语气暧昧,轻轻吐在九九脸上。 九九下意识把手伸进和服里,果然,空的。 “你居然……”后面的话她说不下去了,咬着牙,一阵尴尬。 “没事的。”他摸了摸她的发,“咱们都老夫老妻了,看看也没什么的,你刚才说弄错了,我不放心,才特意看看的。” “可是,还是很奇怪啊。”九九咕哝,这种事情,太难为情了好吗?无论发生什么羞羞的事,他老用一句老夫老妻来搪塞她,但事实上,这明明是没有经历过的事情好吗? “不奇怪啊,哪个男的不要见到自己老婆那里?夫妻之间坦诚相见,很正常。” “你这个坦诚相见明显是强词夺理。” “你错了,那只能证明这个词,有多种用途,是个广泛词。” “屁。”九九不认同,“明明就是内涵词。” “好吧,九九,你不要在纠结这些问题了,要是觉得心里不平衡,大不了我给你看回去?需要吗?” “切,我才不要。”九九吐槽,翻了个身,背对着他入睡。 她喜欢蜷着身体睡觉,因为她的背经常发冷,她想,她这样睡,身后有兰仲文发烫的体温,可以温暖她。 “九九,你转过来嘛,不要背对着我睡。”兰仲文却不喜欢她这样的睡姿,这是防备的姿势,代表着她睡觉的时候,防御着他。 兰仲文轻轻扳过九九身体,把她抱在怀里,下巴抵她发上,声音温柔,“九九,你要是冷,就抱紧我。” 她的肌肤很冰凉,大抵是冷了。 “好吧。”九九翻过身,把手臂横在兰仲文腰上,这样睡也挺暖的,可以接受。 不知不觉,瞌睡虫袭来,九九闭上困倦的眼皮,昏昏入睡。 第二天回到公寓的时候,安岑和吕颖已经回广州了,她们留了一张纸条,说昨天太好玩了,她们先回广州24小时,然后再回香港来。 看到这张纸条,兰仲文的脸瞬间就黑了,24小时回来…… 最迟后天,她们又来了,兰仲文拿着纸条,有种拿石头砸自己脚的感觉,九九才康复,他早期待两人的二人世界了,但眼下这张纸条破坏了他美好的计划,安岑和吕颖又要来香港逗留7天了。 其实她们两也是想为兰仲文减轻负担,兰仲文天天要去公司,九九没人照看,她们两反正在放暑假,无所事事,来照顾九九,也算替他出一份力。 不过她们来也不全是坏事,他有时候要忙,家里只有九九一个人在,他也不放心。 来就来吧,至于九九落下的大学课程,等她们两回去了,他再帮九九补上来,现在,就当给九九放暑假了,不然她又要说他奴役她了。 没两天,安岑和吕颖又卷土重来了,这次,她们带了很多特产来,各种鱼罐头,零食,还有辣椒酱,除此之外,还有一包麻辣底料,这两人都喜欢吃辣的,香港的东西都是进口的,但辣椒酱没有那么地道。 说到辣椒酱,还是重庆的地道,九九也喜欢吃辣,看她们带了这么多好东西来,她面无表情,中心却高兴得飞起来了。 麻辣底料,这情况就是要吃麻辣火锅啊,九九美滋滋地幻想了一下,一定好辣好爽。 不止是这些重口味辣酱小菜,吕颖还带了两盒广汕特产,腐乳饼和糖葱薄饼,腐乳饼酥酥脆脆的,整体味道香浓,不算好吃,也不算难吃。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糖葱薄饼,一块巴掌大的薄饼裹上一块雪白的糖葱,其实应该叫麦芽糖塔才正确,很长的一条,一掰就断。 有多脆? 手指一凝力,糖葱就碎了,比所有饼干都要脆弱,所以吃的时候,光掰糖葱就花了不少时间,不能用力,要用阴力,真是痛并快乐着啊。 九九一开吃,就停不下来,三个女孩围在一起,十几分钟就吃掉了半盒,后面九九吃不下了,就给她们包糖葱,两人以为九九在玩过家家,就没多想,一块接一块吃着,而九九一块接着一块包着,包的速度太频繁,导致她睡午觉的时候,一直梦见自己的在包饺子,那些饺子怎么也包不完,她包得筋疲力尽,最后趴在桌子上。 梦就醒了,天色已黑,吕颖和安岑都躺在客厅的席子上睡着了,九九望了眼挂在墙上的时钟,已经晚上7点了,兰仲文还没回来。 她拿着大哥大,偷偷躲到房间里给兰仲文打电话,“兰花儿,你还没回来吗?” “对啊,我在外面买海鲜,这几天大雄和顾融过来香港玩,他们晚上过来吃饭,我刚才已经打电话回家了,是安岑接的,你不知道吗?” “我不知道呢,刚才睡着了,大雄和顾融,是你上海那两个舍友吗?” “是呢,他们说晚上想来咱们家吃饭,安岑不是说她带了那个麻辣底料来吗?晚上就做麻辣火锅吧,刚好他们两喜欢吃辣,你们三也喜欢吃辣。” “兰花儿,你不是不许我吃那么辣的东西吗?”自从九九康复后,她就发现兰仲文对她纵容了很多,从前都不许吃的东西,现在都放宽了要求,只要不过分,他基本都不阻止。 兰仲文笑容明净,握着大哥大,眼角眉梢有掩不住的喜悦,“就当给你放暑假了,这几天玩得开心点,等安岑和吕颖回去了,我就要开始帮你补课了,到时候不许叫苦连天。” “我开心个头啊,我又不能说话,何来的开心?” “那跟她们在一起你不开心吗?” “开心啊。” “那就是了,趁着她们这几天来了,我把公司该忙的都忙完,等她们回去后,我能在家里办公的话,就尽量留在家里,可以陪你。” “其实不用这样的,我可以跟你去公司啊,这样你忙的时候可以忙你的,你要是空闲了,就可以跟我聊天了。” 兰仲文沉吟了一下,“萧九九,变聪明了嘛。” 九九嘿嘿憨笑,其实她主要是很喜欢他公司那张床,睡午觉爽爽的,但是她绝对不会告诉他,她是为了去睡他公司那张床的。 在说了,去公司肯定比家里自由很多,到时候他一忙起来,九九就可以忙里偷闲了,嘿嘿,机智。 大雄和顾融也听说了九九的情况,所以晚上进公寓的时候,他们也不敢打趣九九了,看见她拿着碗从厨房里出来,面无表情,两人都笑开了一口白牙。 “嗨,小九九。”两人同时打招呼。 九九假装没有听到,把碗放到桌上,又回厨房去了。 两人一阵伤感,顾融抓着大雄的衣服擦鼻涕,“小九九太可怜了。” 记得第一次见面,顾融还嘲笑她的普通话,说得极不标准,每次听她说话,就想爆笑。 而今天,小九九就精神失常了,太可怜了。 “你可以不要这么丢人吗?”大雄翻了个白眼,把自己的衣服用力从顾融手中拽了出来,怪丢脸的。 兰仲文从厨房里拿了饮料给他们,“先坐一下吧,马上可以吃了。” “坐毛坐啊,过来帮忙搬瓦斯。”安岑扛了一锅汤出来,厨房太热了,一身的汗。 89年的电磁炉还不广泛,这时候吃火锅还是得用瓦斯炉的,一般家里都会备着一颗小瓦斯,供打边炉用。 顾融眼前一亮,“这位是?” “是你姐。”安岑没好气,大雄已经快他一步站起来了,顾融生怕错过了这个表现的机会,用力拉住大雄的衣角。 “老大,你不是体虚吗?坐着休息吧,我去帮忙就行了。”说着冲大雄挤眉弄眼。 大雄是个四肢发达的呆瓜,不懂顾融什么意思,搔着头说:“老三,你记错了吧?我明明是运动健将啊,还有,你怎么了?眼睛不舒服吗?” 顾融差点内伤,兰仲文忍俊不禁,朝大雄微微挑眉,大雄瞬间明白过来,不怀好意地笑起来,“老三,你早说嘛。” 顾融子在心里怒骂:老子都暗示你多少回啦?呆子! 看着顾融乐颠颠跟在安岑身后进了厨房,兰仲文暗自替他捏了把冷汗,看上安岑,自求多福吧。 没多久,九九又从厨房转了出来,手中拿着个托盘,因为火锅没那么早可以吃,所以她们多做了几个凉菜,先垫垫肚子。 九九朝兰仲文飞去个微不可见的眼神暗示,兰仲文会意,赶紧上前帮她接过托盘,托盘里放着一盘拍黄瓜,凉拌莲藕,金针菇和凉拌海蜇皮。 九九指着那盘莲藕,抬头,无声地看着兰仲文。 那盘莲藕的分量看起来有点少,目测每人吃两三块就没了,兰仲文知道九九特别喜欢吃凉拌莲藕,冲厨房大喊,“凉拌莲藕不够啊,太少了,多做一盘出来。” 厨房里回道:“好,等下。” 九九瞬间就乐开花了,兰仲文牵过她的手,对大雄说:“老大,你先看看电视,我刚看见冰箱里的饮料不够了,我下去买点。” “不用客气了,喝水也行。”大雄礼貌回答。 “那怎么行?你们过来玩,我当然要尽下地主之谊了,大家尽兴了才好。”他其实就是想单独跟九九呆下,所以随便捏了个借口。 大雄见他那么说,点了点头。 老四也是蛮可怜的,媳妇儿精神状况失常,他一人要兼顾数件重要事情,一边要上学,一边要创业,一边还要照顾生活无法自理的媳妇儿,大雄都想不通,他怎么办到的,而且媳妇儿还被她照顾得那么好,白白嫩嫩的,比初次见面看起来还水灵漂亮。 而且他似乎一点也不烦,对于照顾媳妇儿这个艰巨的任务,乐此不疲。 一如既往的高贵从容啊。 这到底是得多坚强精悍啊,才能熬过来。 这头,兰仲文和九九下了楼,楼道有点昏暗,兰仲文见四下无人,把九九困在怀里亲了好一会。 九九小脸娇羞,“别在这里,会被人看见的。” “不怕,看见了就当秀恩爱了。”兰仲文嘴角蕴着浅浅的笑意,“今天想我了没?” 九九唔了一声,“好像没有。” “没有?”兰仲文微微挑眉,“哼哼,亏我那么想你,你居然不想我。” “不是呀,因为下午吃糖葱,结果我做梦一直在包饺子,饺子包得我筋疲力尽,导致精神萎靡,无法思念你啊。”九九为自己找借口开脱,她现在也摸透兰仲文的性格了,要是不想,他肯定又要亲她了,这种羞羞的事情,还是躲在房间里做吧,大庭广众之下,有失道德啊。 “吃糖葱跟包饺子有关系吗?”兰仲文不解。 “当然有了,包糖葱要用薄饼包,包饺子要用面皮包,这两者的动作是一样的啊。” “这么说,你吃了很多?”兰仲文是个极聪明的人,一听,就抓住了话中的蛛丝马迹。 “当然不是了,我是给她们包的。” “你给她们包的?她们为什么不自己包?还有,你没吃?” “不是不是,我已经吃饱了,她们还没吃饱,所以我给她们包,因为东西都是她们买来的,我也不好意思胡吃海塞啊,就帮她们包点,就当出力了。” 噗嗤—— 兰仲文喷笑,“九九,你怎么那么可爱啊?你现在在她们眼里是个病号知道吗?她们是不会想到这层上面的,还有,你既然是病号了,可以少做点事情,要做,我来做吧。” “没事啊,反正我也没事干,就是吃饭的时候端端盘子,其余时间,都是她们在哄我开心呢。” “好吧,你开心就好,其他我就不说你了,你先上去吧,我去买饮料。” 九九摇头,“不用,我跟你一起去,反正她们人手够了。” 他们回来的时候,麻辣汤已经在熬了,桌上放着几盘凉拌,安岑招手,“老弟,九九,可以吃饭了。” “好。”兰仲文应道,把一箱混杂各种口味的饮料放在地上,先把冰镇的拿给他们,其余的饮料丢进冰箱里冰着。 一般吃火锅都是有讲究的,先吃海鲜,再吃肉,鱼,菜,依照顺序,汤底才不会被破坏,不过今晚吃的是麻辣火锅,啥鲜味都给麻辣味盖住了,所以爱吃什么就吃什么。 吃火锅的时候,顾融异常殷勤,反客为主,坐在安岑旁边,一个劲给她涮牛肉,安岑一脸笑容,脚在桌底下用力踩着顾融的脚,让他不用表现得那么浮夸。 才十几分钟,安岑跟顾融已经熟稔,因为顾融那没脸没皮的劲儿就是自来熟型的,只要开口了,他的话题就跟开了匣的水龙头似的,滔滔不绝。 九九看得疑惑,顾融认识安岑吗? 她刚才没看见客厅的那一幕,没见到顾融对安岑小鹿乱撞那害羞的小样,自然也就不明白。 扭头看了兰仲文一眼,希望他给自己一点解答。 兰仲文忍着笑,给九九剥了一只虾,才伏到她耳边,用手挡住,“顾融喜欢安岑。” 九九瞪大眼睛,吕颖跟大雄已经起哄他们了。 “噢~说悄悄话~” 九九被这句话吓了一跳,急忙放空自己的眼神,装出一副呆滞的样子。 这时候装傻最好用了。 然后,兰仲文就变成众矢之的了,所有人都将视线移到他身上,眼神不怀好意。 “你们刚才说了什么呀?跟我们分享分享啊。” ------题外话------ 疯狂求月票,宝贝们快拿月票砸死我吧,么么哒! 正文 第四十章 爱一个人 兰仲文原本扬起的嘴角一沉,抬起那双沉寂的眼,性感的声线微冷,“你们很好奇吗?” “不好奇。” 几人瞬间低头吃菜。 但心里无不腹诽:这九九明明精神有问题,他们两是怎么沟通啊? 没一会,几人又聊开了。 “小岑,你也是广州人吗?”顾融没话找话搭讪,她们那群俊男美女啊,都是一个地方的,又是一个学校的,真是令人羡慕嫉妒恨啊。 “难道你看不出来吗?”安岑没好气,对顾融,她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讨厌,就跟朋友之间那样,她们现在上大学了,不会像小时候那样,看一个男生不顺眼,就直接劈头盖脸损对方,现在的她们,就算在讨厌一个人,也是客客气气,至于追求嘛,等他一开口,拒绝了就完了。 “看得出,都是广州的,那这么说,广州是尽出俊男美女啊。” “那必须的,哪跟你一样,出去都丢浙江人的脸。”其实顾融长得不错,清清秀秀的,但是安岑就是故意要损他,斗嘴嘛,当然是毒舌才有趣了。 “这你就不懂了,我们长这样的,就叫有安全感,想老四那样的。”顾融说到这里,不自觉压低声音,“那就是红颜祸水,到哪都被惦记着,不可靠啊。” “没事,我宁愿选我表弟这样的,至少带出去都是面子啊。”安岑尖利的嘴皮子,可不是盖的,无论顾融说什么,她都能应付自如,听得九九直想发笑,但她又不能笑,憋着一张脸,难受极了。 她在桌底下拉了拉兰仲文的衣服,表示她快笑快不行了。 兰仲文握住她的手,任酒桌上如何谈笑风生,他自紧紧与她十指相扣,心中甜蜜。 “哎,看来我注定当光棍了,冤孽啊。”顾融无限遗憾,喝了口啤酒,“看来我还是别幻想神仙姐姐了,注定吃猪扒的货。” 这话一落地,所有人一哄而笑,顾融太逗了。 “那也不是这么说,老三,你在咱们学校还是挺帅的嘛。”大雄说。 “有见底,兄弟,我必须跟你干一杯!”顾融拿起酒杯,跟大雄碰了碰杯,一口气闷到底。 大雄一饮而尽,夹了块冒着烟的鱿鱼吹凉,“听说北北9月也要来香港上学了,到时候他一走,学校的帅哥就是咱们哥几个称霸啦。” 原本还一脸笑容的兰仲文突然脸色一冷,顾融眼疾手快捂住大雄的嘴,“他喝多了,乱说的,乱说的。” 这事整个上海大学的人都知道,之前兰仲文突然转学,已经引起了不小的轰动,这次北北又转学,全校的女生都要哭了,然后,爆出了个惊天大秘密,蔚北北所暗恋的人,正是兰仲文的女朋友,萧九九。 九九静静听着,平静已久的心海再度掀起巨浪,他这样,又是何苦呢? 去年年底的跨年演唱会,似乎就在昨日,北北受伤的眼神,叫九九无论怎么尝试着去忽视,也无法在心中淡去。 当时,他是和周舟一起来的,蔚北北就不用说了,样貌风流俊美,气质桀骜,痞痞的,到哪都招女生的眼球和青睐。 周舟一头棕色卷发还是那么抢眼,五官深刻,浅瞳几近透明,典型的忧郁型美男子,远远看着,还以为是个女孩子。 那天,秦州雨一脸兴奋地跑进宿舍来,“九九,宿舍楼下有人找你,哇,你的朋友怎么都那么帅啊!” “谁找我?”九九迷惑,除了兰仲文,乔漠,严寻三个很帅的人外,她还认识其他别的长得很帅的人吗? 而她所记得的那三个人,秦州雨都认识呀。 “不知道啊,没见过,两个男的,都长得特帅,一个卷发的,还有一个很白,超级白,看起来就像外国的白皮肤一样。” 秦州雨手舞足蹈地形容着,九九心里像是有某种特殊的感应一般,咯噔一声,浮出蔚北北白得仿佛被抽走一层血色般的俊美容颜。 她穿起拖鞋就冲下去。 这不可能吧?演唱会的票兰花儿不是帮自己拿给蔚北北了吗?如果是他,他为什么还要来找她?难道是出了什么事?兰花儿说他明早30号在过来,然后晚上直接去听演唱会。 最后,她始终没能靠自己买上张国荣的票,她就存了70块钱,不够买票,还是兰仲文给的票钱,她说就当她先借的,到时候还给他。 兰仲文也没反对,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九九在某些事情上,执拗得过分,兰仲文也懒得跟她争了,反正是一家人,花谁的钱不一样呢?将来还不是他养她啊?笨女人一个。 果然,宿舍楼对面站着两个男孩,不是蔚北北和周舟又是谁? 两人身材皆是修长高挑,穿着白衬衫,站在一块,竟令天地都失了色。 九九把宽大的外套拢好,跑过去,阳光下,她的面容模糊。 他只记得,那头海藻般的长发飘进空中,划出了一道优美的弧度,也荡进了心中,令那团燃尽的火焰再度重生。 那里有一束微弱的火光,它早就该熄灭,但他始终做不到去掐灭它,于是他认命了,小心翼翼护着那团火光,希望有一天,可以得到一个机会。 多少次,他买好了机票,却在登机口处,又把那张机票撕掉了,人来人往的机场,他不知道该去哪。 想念她,但是他知道他不应该去找她,如果去了,他会输得一败涂地,爱不到自己想爱的人,虽然痛苦,但起码要有自尊,不去乞怜。 他想,他是很恨她的,以至于年年月月不断逝去,他始终忘不了她,念念不忘。每天,都在心里打算好,这个星期五去找她,然后骂她,说很多伤害她的话,让她知道,自己有多么痛苦。 他每个星期一就开始等着星期五的到来,每次都对自己说,不管怎么样,这个星期五就要去找她,没错,去骂她。 可每当到了星期五,他又把自己手中的机票撕掉了,他抓着自己的头发,万一兰花儿那个孙子也在,他不是得去看他们两秀恩爱了吗?他受不了这个酸得不能在酸的感觉。 想吃醋不能吃,想把她抢过来不能抢,人生第一次,他发现他如此胆小,所有的勇气,在碰见她之后,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唯一可以做的,就是等到她跟兰仲文吵架分手的时候,然后去找她,骂她,在问她愿不愿意跟他在一起。 如果她愿意,他就原谅她了,如果她不愿意,他就骂死她好了。 “你们怎么来了?”强烈的光晕渡在九九脸上,令她的睫毛清清楚楚,根根分明,又卷又翘,就像一个惹人怜爱的洋娃娃。 “我们不能来吗?”蔚北北不答反问,忍住了想摸她头发的冲动,垂下眼帘。 九九微微尴尬,笑道:“能啊。” “怎么穿着拖鞋就下来了?”蔚北北的视线落在她脚上。 此时腊月寒冬,她穿着拖鞋,脚冷得像是冻僵了一样,没有知觉。 “怕你们等急嘛。”九九朝手心吹了一口气,搓搓手,天气太冷了,手一接触空气,就僵硬无法动弹。 “没事,我们不着急,你先上去穿鞋子吧,我们在这里等你。” 他都这么说了,九九只好回到楼上穿鞋子,换衣服,不过,她怎么觉得有点奇怪?她换衣服干嘛?跟他们出去? 等她换好衣服下楼,蔚北北和周舟已经朝学校门口的方向走去了,九九跟在他们身后,心里呐喊,完了完了,这事还没告诉兰花儿,应该没事吧? “我们去哪啊?”九九背着细带小书包追上去,一身红衣映着阳光,倒也喜庆。 “去吃饭呀。”蔚北北递给她一张传单,“这个地址在哪啊?我们昨天来的香港,都不认识路呢,找了半天只好先到你们学校来找你,让你带我们去。” “原来是这样啊。”九九唔了一声,看着传单上的地址,眼睛一亮,“铜锣湾啊,你们要去吃甜点吗?” 蔚北北点头,“是呀,你带我们去吧,之前说好请你去吃饭,就顺便去吧。” 九九眼睛骨碌碌的转着,这注意敢情好啊,反正蔚北北也算个熟悉的人,不至于会对她怎么样吧? 这家店之前萧陌寒就说过,专门吃芒果和榴莲的,都是她的最爱,可惜一直没机会去尝试,今天既然有机会了,就当搭个伙去品尝一下吧。 她拦了辆红色计程车,把地址报给司机,计程车缓缓前行,蔚北北靠在窗边,两旁的风景不断倒退,他凝神看着,没有开口说话。 周舟也没有说话,脸盘憔悴,好像刚经历了什么严重事件。 九九四下张望,见两人都不说话,就闭起眼睛补眠了。 到了甜品店,蔚北北看着菜单,点了一大堆芒果口味的东西,他的大男子主义一直没有改变,一般很少问女士喜欢吃什么,而是自己帮对方点上。 这家甜品店算得上是80年代末期最潮流的装修了,落座在寸土寸金的商业中心,2层落地窗式,墙上贴着张大幅度的抽象画壁纸,头顶挂着许许多多的方形灯和圆形灯,深深浅浅的,很有艺术氛围。 吃着美味到令人咂舌的甜点,九九心情大好,蔚北北微笑着看她,而舟周仍然没表情,木讷地发着呆。 “他怎么了?”九九小声问蔚北北,以她对周舟的认识,周舟绝对不是这种高冷型男生。 “他啊,失恋了。”蔚北北毫不避讳这个话题,“跟陈心栾分手了,好一段时间都这样,所以我喊他一块来香港玩玩。” “这样啊。”九九把香浓可口的芒果肉送进嘴里,觉得周舟怪可怜的,好吧,失恋的人其实都是蛮可怜的。 “那他们是真分手,还只是闹着玩?”想了下,九九又问。这分手,还真有两种含义,一是冷战了,彼此都没哄对方,称为伪分手。二是冷静分手,以后不会再有交集了,称为真分手。 这两者之所以要区分开,就是哄的方式不同,如果是伪分手,一般说她肯定也很痛苦啦尽量劝他们和好,因为伪分手一般都只是闹闹,说不定明天就和好了,要是多说了对方几句不是,等他们和好了,说不是的人,就变成众矢之的了,里外不是人。 而真分手就不一样了,真分手那就是彼此都考虑清楚了,要结束这段折磨彼此并且无味又没有意义的恋情,一般这种分手,就是骂对方怎么怎么差,没必要难过,将来会遇到更好的,森林这么大,没必要吊死在一颗树上。 这是兰仲文教她的,女孩子容易情绪化,一跟男朋友闹矛盾,就一哭二闹三上吊,兰仲文说,九九要哄也可以,但是要针对问题哄,不然就哄友不成反树敌了。 九九深刻的记得这一点,太有道理了,不得不服。 “你看舟的样子,向闹着玩嘛?”双目无神,表情空洞,这种分手后遗症像是闹着玩的吗? 九九观察了周舟许久,才得出一个结论,“看来是真分手了,真可伶。” “他可怜个毛,这叫自作自受。”蔚北北鄙视,他起码还恋过呢,他呢?长得超级无敌流光溢彩大帅哥一枚,连恋都没得恋呢,到底谁比较苦逼?一比见分晓。 “你还有没有人性啊?你好兄弟都失恋了,你还这么说他。” “这不怪我看不起他啊,天生毒舌,没办法。”蔚北北点起一支烟,烟雾氤氲中,他的面容自嘲,“不就一个女人嘛,分了就分了,又不是世界末日了,何必搞得这么忧郁,多让人看不起啊。” 蔚北北这番话,也是没有错的,只是有些事情,不是自己可以掌控的,而若是可以掌控的事情,又怎么能称得上是心动呢? 爱若是可以随意起端,又随意结束,那它还有什么可贵之处呢?世人明明知道爱情是百害无一利的东西,却还是甘愿沦陷,这就是爱情的力量,摸不透,看不透,却教人以生死相许。 “你会这么说话,是因为你从来没有对哪个女孩子真正心动过吧?所以无法真正地感受到他们的痛苦。” 蔚北北一愣,笑容牵强,“你认为我没有?” “你有吗?” 蔚北北抿嘴不答。 没有吗?那这么多年喜欢你萧九九是什么东西?他不懂人为什么要表现出那么痛苦的样子,但在他心里,就算在痛在苦,他都会压抑住,有些情绪,你压抑住了,习惯了它的痛苦,那股苦涩就会越来越淡。 而如果你把那股痛苦放大出来,你就会觉得怎么也接受不了,很痛苦很痛苦,一定要找对方说开,才能化解心中的痛苦。 但事实上,是你越去深究,你所获得的痛苦就会翻倍累积,与其让对方羞辱自己的心意,不如藏在心里,冷暖自知。 反正说出来了,也是那样,难道他告诉她萧九九了,她就会跟兰仲文分手,然后和他在一起? 这是他做梦都不敢想象的事情,既然他知道自己得不到,为什么要摆出一副那么颓唐的样子呢?这就能代表他有多深情了吗? 不,他宁愿摆出一副绝情的样子,保持着骄傲的品格,不去纠缠她,不去困扰她,尽管他依然关注她,但是他绝对不会做出一副可怜的样子,去博取她的同情。 他要的是她全部的爱,不是靠着手段和可怜去博取来的,那样的感情又能维持多久呢?当感情走到一定程度了,就自然不会天天黏在一起,靠着手段和可怜去得来的女人,就算到了身边,自己也会不放心,敏感,恐惧,害怕她会跟那个男人和好,天天患得患失,活得人不人,鬼不鬼。 他坚信,是他的始终是他的,他可以等。如果不是他的,他强行去留下,最后还是会走的,你把一个不属于自己的人留在身边,欣喜若狂一段时间,然后往后,你要用一辈子来救赎自己,这又是何苦呢? 与其一辈子活在失去的痛苦中,不如永远活在没得到的遗憾中,痛苦使人消极,滋生恨意,而遗憾使人怀念,还有淡淡的愁。 对九九的心意,被拒绝过一次,没有十足十的把握,他也不会再开口了,说了也是困扰对方,让彼此尴尬。 北北没说话,芒果汁喝进口中,却变成了苦涩,他闭上眼睛咽了下去,重新点燃一支吸烟。 吸烟可以使人情绪高涨,在痛苦在压抑的事情,只要一根烟,就可以压制下去。 九九拿走他唇上的烟,口气有些冲,“你才吸了一条,又吸,可以照顾一下女士在场吗?全是二手烟,让人怎么吃东西啊?” 蔚北北直笑不语,把香烟放熄灭,抬起眼睛看她,“不吸烟,那我干嘛?你又不跟我聊天。” “我怎么不跟你聊天了?我不是在跟你说话吗?说到哪里了?”九九想了下,刚才说到哪里了?她怎么想不起来了。 “你说到我没真正喜欢一个人过,所以不懂失恋的痛苦。”他在笑,眼珠却很淡漠,也许说是失落更贴切。 九九看着他的脸,迟疑了下,“没错,我是那么说啊,但是你也可以反驳呀,我又不是绝对主义者,不会干涉任何人的思想。” “我反驳什么啊?反驳我真正喜欢过谁吗?”蔚北北叹了口气,“我就是想告诉你我真正喜欢过谁,你也不会想听的。” 九九吃榴莲雪山的手一顿,眼睛抬起来,又垂了下去,决定换一个话题,“你们是来听明晚的跨年演唱会的吗?” 其实跟蔚北北在一起,九九知道自己是安全的,他不会对自己做什么事,但是兰花儿不放心,蔚北北几番挑衅他,兰仲文早是在暗地里跟他结仇了,怕九九跟他走得太近,不愿意他们见面。 “是啊。”既然九九换了话题,蔚北北也不会去纠结那件事了,他把一张谭咏麟的演唱会票拍在桌上,“我原来买三张,就是预定了你的份,明晚,你来不来?” 九九的嘴巴张了张,“北北,我……” “行了,我明白了。” 说完,北北把那张演唱会票收了回去,九九抓住他的手,“票我明晚帮你卖了吧,现在爆场了,按原价卖应该可以卖掉的,不要浪费钱。” 半年多的磨砺令她懂得精打细算,她不想随随便便浪费钱,这都是父母辛苦赚来的。 蔚北北看着她抓住他的手臂,那一抹玉色,一瞬间就刺痛了他的眼睛,他扭过头,声音脆弱,“拉倒吧萧九九,我恨你。” 最后一丝尊严也被她践踏了。 他来香港的理由,还不是为了来见她?想带着她去听谭咏麟的演唱会,然后在倒计时的时候,对着她大声说,我爱你。 以此来缅怀他即将逝去的青春。 而她,一句话就击碎了他伪装的坚强,他突然觉得好无力,头低下,柔软的头发垂了下来,挡住了他的神情。 逆着光,九九怔了一下,“北北,你怎么了?” “我怎么了?你不是一直知道的么?”他的声音宛如低到尘埃里,透着一丝愤怒,“我让你帮我买票,你叫他拿给我,我说请你去听演唱会,你要和他去跨年,我到底有多差劲?多犯贱?才让你这样一次又一次羞辱我?” “你在说什么啊?”他到底在说什么?九九怎么听不懂? “我让你帮我买票,你为什么叫他拿给我,还让他羞辱我?难道我就不能来香港看看你?我又不会对你怎么样,也不会缠着你,更不会造成你的困扰,我来看看你也不行吗?” “我哪有说不让你来看我?我知道你不是那样的人,我们一直都是朋友,我没有想要羞辱你。” “你拉倒吧,什么朋友?谁要跟你做朋友?我就是想跟你做朋友,才被你羞辱得遍体鳞伤,我就是喜欢你,才会一次又一次犯贱让你看我笑话,我从来就没想过要拆散你们,顶多让他吃吃醋,为什么你要这样对我?” “北北,你说这些话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兰花儿跟你说了什么?” “他说了什么,你应该去问他。” ------题外话------ 序序感冒了,所以今天只有一更了,明天明天回复万更,么么哒,爱你们! 正文 第四十一章 宠得无法无天 回来的路上,九九一直在想这个事情,她心里觉得难受,便没立刻回宿舍,在学校里游荡了好一会,走走停停,最后坐在操场上,晃着腿。 稀星月冷的晚上,风有点大,九九坐着坐着,就恍了神,北北说兰花儿以自己的名义去羞辱他,兰花儿为什么要这样做呢?除了对北北一个人外,他还有没有瞒着自己,对别人做过这样的事情呢? 原来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兰花儿欺骗了自己,他是不相信自己的吧,才会用萧九九的名义,去羞辱别人。 她叹了口气,这剪不断理还乱的情绪啊,真真是才下眉头,又上心头,淡淡的愁啊。 她游荡到宿舍楼下的时候,树下靠着一个人,那人无聊地踢着脚下的石头,这副画面,与当年她被北北抓到楼道上,跑回尖子班的时候,看到兰仲文倚在墙上的画面一模一样。 兰仲文踢着脚下的石头,黑发黑衣,面容模糊。 见到九九从远处走来,他脸色一冷,挡在九九身前,“你下午去哪里了?” 口气很冲。 九九看了眼他的斜挎包,鼓鼓的,大概是他的换洗衣服,难道他提前过来了?从下午就站在宿舍楼下等到现在? 想到这,她心中一软,想质问兰仲文的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化作一个牵强的笑容,“你吃饭了吗?” “我问你去哪了?”秦州雨说九九跟一个很白很高的男生出去,那个男的不是本校的,他一下就猜到是蔚北北,蔚北北要来香港听跨年演唱会,很白很高,不是本校,不是他还会是谁? 九九没说话,她心里也有一团火在燃烧,他以自己的名义去说话羞辱北北,这件事他没有告诉自己,反而还有理由在这里对她大呼小叫了? “萧九九。”兰仲文的脸凝成坚冰厉色,“你跟蔚北北出去约会了,是不是?” “什么约会?不过是出去吃了顿饭而已。”九九也来脾气了,是他说了要信任彼此,结果背着她去羞辱蔚北北,又胡乱给她安各种罪名,她跟蔚北北出去可还有周舟在,人证物证,她只是带路而已。 而且,她又不知道他今天会提前过来,他没有说,她哪里会知道?如果她知道他下午就会过来,那她就不会出去了。 “吃顿饭而已?吃顿饭要七个小时?”兰仲文冷笑,眼神变得复杂难辨,“你知道我在这里等了你多久吗?整整七个小时,你跟他玩得开心吗?是不是我提前来香港打扰了你?”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一向以冷静著称的他,一碰到萧九九的事情上,就什么理智都忘记了,她跟蔚北北出去了一下午,回来也不知道要哄哄自己?他在这里站了七个小时,就等来她一句只是吃顿饭而已? 他的担心和关怀就那么廉价?等了这么久,自然脾气是大了点,可是她的态度深深刺伤了他的心,难道等了这么久,担心了这么久,生气了这么久,却一点性子也不能有? 九九一怔。 听他等了七个小时,她心里一颤,也觉得自己不对了,靠过去拉住他的手臂,乖顺着眉眼,安抚他,“真的只是去吃饭而已,去铜锣湾吃的,路途比较远,所以来回花了不少时间,周舟也在的,他可以作证。” “你们去吃了什么?”他的头低低垂着,但震怒的气息已明显宁和,九九知道,他要听她解释。 “就是铜锣湾那家意大利甜品店呀,之前不是跟你说过么?但是你说冬天别吃那么冷的,所以一直没去。” “你介绍他去的?” “不是啊,是他不认识路,带着宣传单来找我带路的,呐,就是这一张。”九九低眉顺眼,从口袋里翻出那张宣传单,奈何掏得太用力,把那张谭咏麟演唱会的票也掏了出来。 ‘啪嗒’一声,那张票掉在地上。 九九还想说点什么,兰仲文已弯下腰捡起那张演唱会的票,眼中一暗,已现怒意。 “你要和他去看演唱会?”语气没有任何起伏,却冷得能从言语间溢出寒霜来。 这张票,他明明已经交给蔚北北了。 “不是的。”九九解释,“就是这张票没用到,我要把票拿去卖了,不要浪费。” “卖了?”他笑容讥讽,“萧九九,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啊?票是我拿给他的,那天,我还告诉他,不要再来打扰你,这样会造成你的困扰,怎么今天票又要你手上了?就算你们去吃饭,他那么爱面子的人,会让你把票拿去卖了?” 以兰仲文对蔚北北的了解,那人是死要面子活受罪,而那么爱面子的人,会叫九九把票拿去卖了?这票才值几个钱?值得他放下自尊来请求她? 九九咬唇,心里突然就委屈得要命,他不高兴,她也不高兴,但她已经放下姿态来哄他了,还想怎么样啊? 本来想发火的,但话到嘴边又吞了下去,发火没意义,无非就是吵吵吵的,没意思。 她放开他的手臂,面色无波,问他,“你那天是告诉蔚北北什么了?为什么他说我羞辱了他?我什么时候说过?是不是你以我的名义说了什么话?” “萧九九,你未免也太低估我的人品了吧?”兰仲文冷哼,面无表情,“别人装两下可怜,你就全信了是吗?” “因为我不相信北北会骗我!他说他不会拆散我们的,我相信他。可是兰仲文,我本来是那么的相信你,但今天,你太让我失望了。” 兰仲文一楞。 血色一点点从唇上褪去。 夜空下。 九九笑容苦涩,转身离开。 她是那么信任他,可是他不仅怀疑她,质疑她,还欺骗她,两人走过春秋风雨几年,她就那么不值得他信任吗? 九九跑进宿舍楼里,徒留兰仲文挺拔的身影立在夜色中,久久不动。 一整夜,九九都躲在被子里流眼泪,她的心好难受,一阵阵的抽痛,连带着她的五脏六腑,一起都痛了起来。 什么永远信任,永远都不会有秘密,不会质疑,不会欺骗,全都是狗屁。 统统见鬼去吧,滚蛋! 她在心里怒骂,泪止不住,一直哭,又怕宿舍里的人知道,咬着手指躲在被子里哭,想哭不能哭出声音,难受得要死掉。 突然,被子被人掀开,兰仲文的脸闯进她眼帘中,他的眼珠因为痛苦而变得深暗,燃烧着痛苦的火焰。 九九一惊,拼命把被子拽回来,盖住自己的脸。 不想被宿舍里的人看到。 兰仲文用力把被子摁住,声音压抑,“请你们先出去一下,我想跟九九说几句话。” 宿舍里的人闻言赶紧离开,把空间让给他们。 吵架这种事,太可怕了,还是不要参合的好,尤其兰仲文的眼神。太森冷了,宛如地狱之色,令人不寒而栗。 她抓不到被子,只好扭过身,面对着墙壁捂住脸,无声流泪,兰仲文的手落在她背上,说实话,九九真害怕兰仲文会打她。 但他的手只是在她背上拍了拍,似是不想在跟自己较劲,他柔了眉眼,轻声哄她,“九九,不要哭了,是我不好,我错了,好不好?” 见到她哭得这样伤心,他什么火气都没有了,只感觉心脏一瞬间抽离了体内,痛得他五脏六腑都难受。 “你混蛋,你骗我。”九九的声音带着哭腔,糯糯的,惹人怜爱。 他沉默了一会,低下头,眼中已漫出温柔的笑意,“我们不闹了,谈谈好不好?” 九九没说话,但情绪已经趋向稳定。 “谈谈好不好?我们不是说过吗?一吵架就要立刻解开误会的?难道你想我们之间因为误会而分手吗?然后以后在不说话了?接着老死不相往来?最后黄泉相见不相识吗?”他凝着眉,尽量说出一些比较有威慑力的话,让九九冷静下来。 九九一愣,总算找回了一些理智,“我不想分手。” “嗯,我也不想分手,九九,你要知道,我所做的一切,都不是为了伤害你而行为的,下午你出去7个小时,我有点担心,我也怕你跟他去约会了,所以有点生气。” 刚才他在楼下站了好久,一瞬间,他突然觉得九九远去了,伸手也抓不住。 他觉得痛苦,怒火就在心中散去了,渐渐的,理智就回来了,也许九九没有撒谎吧,她要是撒谎了,他肯定也看得出来,是他太在乎了吧,所以一时之间就丧失理智了,导致两人闹矛盾。 “我没有和他去约会。”九九的声音闷闷的,但兰仲文听出来了,她的态度也软了不少。 这个微小的改变暖了他的心,他笑着说:“九九,我相信你,我也不是故意要怀疑你的,我只是太生气了,你能理解吗?” 九九点头,眼珠微湿,“我知道,你等了几个小时了,会发火也正常。” “嗯,谢谢你理解我。”他把九九揽进怀里,闻着她头发上的清香,他闭上眼睛,声音怅然,“以后不要这样了,生气也不要跑开,你就别跟我说话就好了,以后你不说话,我就知道你生气了,我就哄你,好不好?” “嗯。”九九趴在他怀里,淡淡的兰花香令她安心,突然她像想起了一件事情,抬起头,黑白分明的眼睛已一片清明,“兰花儿,你还没吃饭吧?饿不饿?我带你去吃饭吧。” “等下,你先别动,还没谈完呢,我先抱一下你。”兰仲文紧紧抱着她,斟酌了会词句,才温声道:“九九,蔚北北的事,我没有骗你,这种事,男生与男生之间互相挑衅也正常,当初他不也经常挑衅我吗?你应该知道的。” “可是你应该告诉我啊,为什么要瞒着我?这样让我觉得,你一点都不信任我。” “九九,那他挑衅我的时候,他告诉你了吗?这种事,本就是男生与男生之间的战争,跟女孩子没有关系的,他挑衅我,我不信,所以我不生气,我挑衅他,他信了,来找你诉说,你就来骂我?这根本就是他的问题,知道吗?九九。” 九九竟无言以对。 别看兰花儿说话慢慢的,说出来的每句话,都带着理,直击重点,让人无法反驳。 “九九,别人喜欢我,你会吃醋,别人喜欢你,我也跟你一样,我也会吃醋的,我早就跟你说过,我的占有欲比你霸道一百倍,只是我有耐心,但这并不代表我可以让人随意的挑衅。” “嗯,我明白了。”她低下头,就像个做错事的小孩,卷着自己的衣角。 但现在的心情,比之前好太多了,兰仲文解答了她心里的疑惑,情侣之间,问题说开了,事情就真正翻页了,如果不去说开,它就会变成一颗闷雷,随时在看似和谐的感情中爆发。 兰花儿跟北北的事,就像她之前跟沈清辞一样吧,她还私下定制了一张远离沈清辞表格,写了许多条现在想想都觉得幼稚的条约,他也没觉得九九不相信他,没生气,还一一照办了。 也许他太了解自己了,而自己,始终都看不透他,可是他那么聪明,思维那么缜密,她跟不上他的脚步呀。 见九九陷入了沉思,兰仲文一个板栗敲在她头上,“你不要在胡思乱想了,九九,你想知道什么,你就告诉我,我会全部毫无保留的告诉你,但是,我不准许你一个人胡思乱想。” “没有胡思乱想啊,我就是觉得嘛,你太了解我了,可是我一点也不了解你,我是不是太没用了?” “你怎么会没用?我来哄你的时候,你不也没闹脾气了吗?你以前可不是这么好说话的,把人权和隐私看得很重要,但现在我发现了,要是我哄你了,你就不会发脾气了,老实说,你是不是故意发脾气的?骗我哄你?” 九九大囧,“哪有啊?” “真没有?” “好啦,其实有一点点,因为你说过,你会永远哄我的。”九九捂着嘴笑,因为她知道兰仲文是不会离开她的,所以她才敢随意的发脾气,随意的做自己。 这就是所谓的安全感了吧,就算吵闹多少次,也坚信对方不会离开自己,坚信着他一定会来哄自己,所以多多少少,会有点骄纵和任性。 “那这么说,是因为我太宠你了?所以你才这么嚣张?”他捏着她的鼻头,笑得山水同色,“快从实招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对,没错。”她拍掉他的手,“就是你惯的,但是我喜欢,你惯不惯?宠不宠?” “惯惯惯,宠宠宠,只要你不离开我,我愿意一辈子对你好。” “那你愿不愿意,把我宠得无法无天?” “我愿意。”兰仲文郑重答道,黑眸黑发,笑容明媚,“那么萧小姐,你愿意一辈子都跟兰仲文在一起,不离开他,不背板她,不离不弃吗?” “去!我才不会背板你。” “不管,你只要回答愿不愿意。” “那必须愿意啊。” 他的眼,瞬间凝成春水。 “我爱你。” 他说这话的时候,心脏一下一下的跳动,撞击在九九耳朵上,让她安静下来,仿佛触摸到了他的灵魂,她的手放到他的心脏上,感觉掌心传来了强而有力的怦然心动。 她笑着说:“我相信,我也爱你。” “嗯,那蔚北北是怎么跟你说的?你又是怎么跟他说的?告诉我。” “没有,他说你以我的名义去羞辱他,说叫他不要在缠着我,然后我跟他说,这不是你想的,是我这么想的。” 兰仲噗嗤一笑,“真的?你真这么说?” 九九点头,“嗯,在外面我始终要护着你嘛,要给你面子,其他的,等关上门再跟你算账。” 兰仲文哈哈大笑,“九九,你太可爱了。” 九九也笑。 当时,虽然她心里不开心,很难受,但是她还是愿意护着兰仲文,她对北北说,“北北,其实我也是这么想的,以后,你还是别来找我了,这会造成我的困扰。至于这张票,你说是给我的,那我就给你买了吧,回头,我让兰花儿把票的钱拿去给你。” 说完,她拿着票离开了那家甜品店,临走前,她没忘记放下50元,“这顿你也不必请我了,我们AA吧,再见。” 从记忆中挣脱出来的时候,九九已经躺在床上了,安岑,吕颖,顾融和大雄四人在打牌,九九本来很有兴趣,奈何她现在只能当个傻子,又不能说话,玩了也是在那充傻装楞,没啥意思。 兰仲文从房外走进来,一边擦着湿漉漉的头发,刚洗完澡的他浑身散发着淡淡的牛奶香,身材挺拔,俊脸无双。 九九在床上摆了个妩媚的姿势,冲他勾勾手指,兰仲文一愣,殷红的唇笑靥如花,快速走了过来,扑在九九身上。 “喂,你好重……”还来不及惊呼,九九的唇已经被他堵上了,他反复摩挲着她的唇,眼珠幽暗。 九九心道不妙,敢情他来劲了,连忙拍他的胸膛叫醒他,“别亲了,不能呼吸了。” “嘘,别说话,等下被他们听到了。”他轻轻说了一声,唇落在她唇上,反复摩挲,流连忘返。 “别闹。”九九转过头,躲开他的亲吻,“说正事呢,一边去。” “哎,好吧。”他苦恼的叹了口气,爬起来,一脸的忧郁。 九九觉得好笑,拿过他脖子上的毛巾,“来,你坐着,我给你擦头发。” 他乖乖把头转过去,对着镜子生闷气。 “怎么了?”九九忍着笑,给他擦头发。 “我想要。”兰仲文噘嘴,卖萌。 九九瞪大眼睛,她何时见过兰仲文这么萌的样子啊?噗嗤一声就笑了,岔开话题,“兰花儿,我们一起走过这么多路,吵过,闹过,哭过,最好还在一起,真好。” “现在知道我对你好了吧?”镜中,兰仲文眼角蕴着淡淡的笑意,温柔得天地同色。 “嗯,那必须好啊。” “可是……”他嘟嘴控诉,“你对我一点都不好。” 九九停下手头的动作,怒瞪,“我对你怎么不好啦?” “一点都不好,不让人家那个。” “不要,痛死了。” 他转过头来,眉眼温柔,“一开始都是那样的,多几次就不会啦,所以我们要多多运动,晚上,我们……” 他挑了挑眉,一脸害羞。 “你想得美啊,痛的人是我又不是你,别想了,没门。” 兰仲文苦逼地叹了口气,“就知道,好坏,好残忍,一点都不顾虑睡在旁边的我,一晚上都是煎熬,哼。” “哼你妹啊,反正不准就是不准,不要再说了,睡觉觉。” “好吧,残忍的你,可怜的我,没办法,谁叫我喜欢你呢,我认了。” 刚睡下,九九往兰仲文怀里钻了钻,兰仲文笑着逗她,“喂,九九,不要粘过来,不然,我吃了你。” “你敢!我非要钻过来,怎么样?怎么样?”说着还把脚伸到他身上去乱蹭。 “你还真是不怕死啊。”他按住九九的脚,翻了个身,把她压着,“怕不怕?” 九九的腿被他压着,刚好呈打开的状态,她吓了一跳,赶紧伸手推他,“快走开快走开,我要睡觉了。” ------题外话------ 由于序序最近用眼疲劳,已经感染红眼病,所以最近,序序可能会有一段时间不会万更了,但是每天保持在5000字以上,在这里,序序对宝贝们说声抱歉。因为序序是第一次挑战长篇文,码字速度有点慢,每天万更,序序需要花12个小时完成,可以说眼睛每天都没从电脑上离开过,疲劳过度了,希望宝贝们体谅我,么么哒。 ......交流,吐槽,傍上书院大神, 人生赢家都在潇湘书院微信号xxsynovel (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xxsynovel) 正文 第四十二章 想要一个小宝宝 “现在说,是不是太晚了?”他的语气危险,逼近她,惑人的眼珠透出股诡邪的异彩,就像一个骇人漩涡一样,在九九头顶上卷着。 九九一愣。 兰仲文微微一笑,低下头来,与怀中人唇齿交缠,他的吻热切而缠绵,九九晕乎乎地回应着,沉沦于潆洄的兰花香中。 他吻着吻着,手伸进了她的衣服里面,九九惊得睁开眼睛,淡静如海的眼珠凝视着他,“别闹,起来了。” 兰仲文轻轻摇头,离开她的唇,气息粗重,“九九,我想。” “不行,会怀孕的。” “不怕,怀孕了我们就早点结婚。”他的声音暗哑,带着朦朦胧胧的情欲,“说实话,我已经等不及我们毕业的时候了,我现在就想跟你结婚,然后可以住在一起,照顾你。” “我们现在不就住在一起吗?” 兰仲文点头,眼中荡出潋滟的温柔,“虽然我们订婚了,但是同居对你名声不好的,尤其是我们还睡在一个房间。” “没事,只要我们最后结婚了,就可以杜绝那些闲言碎语了,而且咱们订婚前,我早被传跟你发生关系了,我早就没名声啦,也不在乎什么同居的流言蜚语了。”反正,她相信兰仲文是不会不要她的,不过,他要是不要她了,她还真的不知道此生还能去喜欢谁。 全世界都知道他们发生关系了,订婚了,同居了,要是有天真的分手了,除非躲到一个没人的地方,才可以重新开始吧。 要是他娶了别的女孩子,她就会变成全世界最大最大的笑柄了,到时候一定有人传她以前怎么倒贴兰家小子,结果最后还是被人家不要了,还被人家睡了什么等等的,一定会骂她不知廉耻,自作自受的。 “我也不在乎,我就是想早点跟你结婚了,然后可以要个孩子。” “你才几岁啊?就想要个孩子了?”九九笑他,才20岁,这未免也想得太远了吧。 “因为我想顺其自然,该有孩子的时候,就自然有了,而且,我也好奇我们两个人结晶出来的孩子,会长什么样,九九,你说我们两个人的脸,凑到一个人身上,是什么样子的?” 九九认真想了下,想不起自己的样子,还去拿了个镜子照一照,在仔细端详了下兰仲文的脸,蹙眉思考。 “还真是想象不出来啊。”良久,九九龇着牙,“不过,孩子要是照着咱们两的样子生出来,无论像谁,都应该长得不错吧。” “有道理。”兰仲文赞同,“所以九九,我们生一个吧。” “那不行。”九九拒绝。 “为什么?你不想看到咱们的结晶吗?”其实,他想世间的万物自然循环,第一个孩子的到来,不要去抗拒,也不用刻意避着,就那样以最自然最美好的心态,迎接孩子的到来。 而且因为九九的父母亡故,萧家的人跟她又不亲,他怕九九除了自己,就没有一个特别亲近的人了,如果生了一个孩子,那么她多少会有一些寄托,否则到时候九九父母的尸首找到了,怕她又受不住打击。 女人都是要通过孕育孩子,才会真正变得成熟能干,懂得父母的艰辛,也懂得要为孩子创建未来,知道活着并不是只有喜怒哀乐,还有肩上的家庭和未来,虽然压力大,也好过一辈子浑浑噩噩,像个小女孩一样长不大。 每个人,都不可能无忧无虑一辈子的,有舍有得,要自由,就必须放弃家庭,要家庭的温暖,那么就要甘愿束缚自己。 九九依赖性重,恋家,她不是一个适合独居的人,不想成家的人,必须拥有男人和经济能力和女人的心细精干,一个人可以做两个人的事,才不至于活得邋遢或者潦倒。 而只能兼顾一样的人,最好是选择一个互补的人成家,相互扶持,两个人的力量总比一个人来得强,病了有人照顾,累了有人哄,节日可以出去约会,吃饭的时候,也不必时时刻刻约朋友,身边有一个永远陪你吃饭的人,干什么,都不会孤单。 兰仲文虽然可以一个人兼顾两个人的事,但比起自由,他更贪婪九九给的温暖,父母给了他破碎的童年,16岁以前,他如水中浮萍,飘飘荡荡,不知道在哪靠岸。 16岁以后,他遇见了一个想照顾的人,而童年的阴暗和母亲的死亡,令他更有一点执着,那就是要永远对自己心爱的女人好,不会再重蹈父亲覆辙。 当年,他看上了母亲,却没有为母亲的未来考虑过,那么美丽的女子,若是真的爱,怎可以用自己的私心困住她,导致出世的自己和母亲,一个苦一个伤,一个从小没有得到家庭的温暖,而另一个,忧郁了前半生,客死异乡于后半世。 爱一个人,如果无法给对方幸福,那就放了对方,而如果选了对方,那就真心交付,不要总想着什么分手什么不幸福什么在不在乎,幸福是自己创建的,而未来在自己手中,只要彼此有恒心,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挡住漏进来的幸福光阴。 今生,他选了九九,就决不负她。 “可是,我不想那么快有孩子。”九九神色凝重,“我觉得我自己都是个长不大的孩子,如果现在生了,我也带不来。” 20岁的年纪,如何去承担一个母亲的责任?她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如何去照顾一个时时刻刻需要人盯着的婴儿?不知道别人可以办到不,但九九是办不到的,而且她的耐心有限,如果成天对着一个孩子,丧失所有自由,可能会很压抑吧。 “九九,你觉得我会指望你带孩子吗?”兰仲文忍俊不禁,摸着她的短发,眼神温柔,“以你的智商,我怕孩子给你教笨了。” “滚。”九九瞪了他一眼,“人家说正事呢,居然这么损我。” “真的,生了孩子肯定是我来教,给你教,我不放心。”他忍着笑,这话还真不是开玩笑的,忘一给她教,她一定会把宝宝当成洋娃娃一样玩的,太可怕了。 “那更不行,要是给你教,宝宝跟你关系好,你们两一起欺负我怎么办?我现在还没嫁给你,你就这么欺负我了,天天侮辱我的智商,要是以后结婚了,我不是得被你们两一起压榨死?” “那肯定是不会的,欺负谁,也不能欺负自己老婆不是?”他长臂一捞,把九九揽进怀里。 九九的嘴角不自觉上翘,拍开他,躲进被子里,“切,我看你是天天说我,就没有消停过。” “哪有?我明明是宠你宠得不得了好吗?你叫我做什么事,我哪件不是乖乖去做了?喂,萧九九。”他把被子拉下来,九九已经闭上了眼睛,呼吸均匀,他挑着眉,揭穿她,“你这是在装睡吗?” 九九没回应,嘴角的笑容浅浅的,怎么掩都掩饰不住。 “我看见你笑了,别装睡了,不然……”他话说到一半,手伸进被子里,惹得九九惊叫了一声。 九九踢开被子,双手交叉挡在胸前,恼羞成怒,“混蛋,你……” “哼哼,叫你装睡,不过手感还不错。”兰仲文得意大笑,见九九瞪着他,他挑了挑眉,靠在九九耳边,就像个调皮的孩童,在她耳边轻轻说着什么。 九九的脸越听越红,最后狐疑地看着他,“是不是真的啊?按摩了就会比较大?” 兰仲文点头,“顾融说的,应该不会错。” 九九吃惊,“你还去请教他了啊?” “没有,是他们在学校说的,我就是听到了,然后就记得了。”男孩子聚在一起,无非是谈论这些问题,这无关猥琐不猥琐,不过是男孩子天性对女孩子的好奇,基本上不好奇的,都不正常吧。 虽然他对这种话题挺无感的,但他好歹也是个有媳妇的人,该听的话,他当然一字不落的留意了。 他的性格老成持重,从容冷静,但这不表达他就是圣人,他喜欢九九,跟个正常男孩子没有区别,一样会渴望她,好奇她,想得到她,占有她。 “哼哼,你现在是什么话都敢说了,都不害臊了。”九九眉目含笑,指着他的鼻子控诉,想当初,他一听到例假,就脸红得要滴血,想当初,她不小心看到他光裸的身子,他耳根子都红透了,而如今,他说起闺房秘话,都完全不会害羞了。 原来不止女大十八变,男大也照样十八变,自从九九病好了以后,她就发现兰仲文没脸没皮了,各种诱导她不说,还把各种闺房秘术和姿势告诉她,告诉了还不算,还要和她各种尝试。 你妹的现在才发现身边睡了一头饥渴的狼,压力好大啊。 “害臊什么?我们都是老夫老妻了,传授一点必要的知识给你也是应该的嘛。”他还自认为感觉良好,支着脑袋,笑容暧昧。 “又是这句话,切,谁跟你老夫老妻了?婚还没结呢。” “都认识五年多了,还不是老夫老妻啊?你说咱们从14岁就认识,天天一起上学,彼此之间透明得一点小瑕疵都没有,我知道了这些事情,哪能瞒着你啊,是不?当然要和你分享了。” “得,你把我看透倒是真的,但我压根就没看明白过你。” “你怎么没看明白我了?”他支着脑袋,侧躺着面对她,姿态慵懒优雅。 尤其是一张刀削斧凿般的俊脸,就像有某种魔力一般,一瞬间吸住了九九的眼球。 九九满眼惊艳,不觉间把手伸到他腰上,搂紧,脸靠在他胸膛上,“我也不知道,我总觉得,我不了解你。” “是吗?那我怎么觉得最了解我的人,就是你呢?” “有吗?” 兰仲文轻轻点头,眼珠湛然,“其实了解这个词呢,并没有那么深重,你看,我们生活在一起这么久,都没有矛盾。就是因为我能习惯你,你也能习惯我,我爱你,你也爱我,我包容你,你也包容我,所以我们才可以这么融洽生活在一起,但这一切融洽,也是了解的一部分,比如我了解你的喜好乐趣,喜怒哀乐,你也了解我的喜好乐趣,喜怒哀乐,这就是了解了,也是我们感情好的原因。” “是这样吗?” “你想象之中的了解,是指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能洞悉对方的想法的那种了解?” 九九点头,“难道了解不是那个样子的吗?” 他把手伸到九九背上,轻轻拍着,一边哄她入睡,一边轻声说:“九九,这是不可能的,彼此又不是彼此心里的蛔虫,猜不到的,能猜到,是因为两个人在一起越来越久,生活习惯越来越像,导致两个人乐趣兴趣爱好全部融在一起,变成一种默契,一般生活久了,无论是恋人朋友,都会有。” 九九似懂非懂得点了点头。 他突然仰起身子,凝着眼眸看她,“九九,我知道女孩子都爱胡思乱想,但是我警告你,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或者不满意我什么,要立刻告诉我,如果你想我们感情越来越好,就要有什么说什么,别藏在心里,好吗?” 他最怕九九乱想了。 有时候,他也不明白女孩子是什么构造,为什么可以那么敏感,一个细微的动作,一个细微的表情,可以联想到那么深那么远的问题,其实男孩子们的心理特别简单,基本上他们做什么动作,目的就是单纯的想做什么事情,没有什么多余的心思,除非是一些心怀不愧的渣男,用心计来玩弄女孩子。 以兰仲文的思维和智慧,足以在权势地位的大道上游刃有余地行走,但正因为他看得透太多东西,他反而喜欢九九这种纯净,每个人活着,都在不断的变强变强,最后才发现,保持如一的纯净很难很难。 当你什么都拥有后,疲惫后,你开始想活得简单,权势阴谋使人变强,但一样累人,每天都有斗不完的阴谋,若是你不支撑着走下去,你就会被人挤压到悬崖,落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他的雄心壮志,只为了守候九九的纯净而存在,那么美丽的东西,一定要一辈子保存着,或许,这样纯净的心灵,活到60岁,看着还像20岁,拥有着别人可望不可即的动人灵魂。 如果皱纹终将刻在额上,我们只能做到,不让它刻在心上。 那晚,九九在他怀中睡得安眠,也许她是天生的幸运儿,与生俱来,就要无忧无虑的。 小时候,父母为她撑起一个快乐的童年,没有家暴,没有吵闹,没有寂寞,没有烦恼。 长大后,兰仲文为她撑起一个美丽的未来,风风雨雨,他自为她挡着,让她蛰伏于他身后,安稳无忧。 次日,九九醒来的时候,发现客厅一片狼藉,地板上全是饮料瓶子,撒落的瓜子壳,零食空袋。 显然是狂欢后的景象。 昨晚他们四人在打牌,顾融跟大雄玩得太晚,就没有回去,睡在客厅,安岑跟吕颖是在客房里睡的。 九九摇了摇头,撇见旁边的兰仲文皱着眉,知道他的洁癖犯了,这是好事,这证明,他要去打扫屋子了。 他走到沙发前,光脚踢了踢顾融的脸,“起来了。” 顾融睡着朦朦胧胧,抱住了兰仲文的脚,轻声梦呓,“小岑,你别走。” 九九差点笑喷了。 兰仲文也是一脸难掩的笑容,用力踩住他的脸,顾融大声惊呼,兰仲文一脸高深莫测,低头俯视他,“你的小岑叫你起来打扫屋子了,快点。” 昨晚之前,他们还是兄友弟恭的舍友,今天大伙的本性就都露了出来,兰仲文其实跟上海大学那几个哥们关系都挺好的,他本性虽冷,但在男生的圈里,分外受欢迎,朋友圈广泛。 样子长得好,对朋友照顾,仗义,性格高尚,不随意玩弄女孩子,不炫耀不浮夸,这样的男孩子,到哪都是男女老少通吃的对象。 上海大学那几个舍友,各有各的特长,基本上都是属于优秀型的,大雄那样的虽然四肢发达,但好歹样子不错,身材健壮,忠厚老实。 至于顾融,幽默界里一朵奇葩,样貌清俊,但凡他开口,都得把人逗得肚子疼,是众人之中的开心果,整体也是受女孩子欢迎的。 顾融悠悠转醒,见到九九站在远处,阳光打在她脸上,她面容模糊,看不清她的容颜。 那是谁啊? 顾融皱起眉,发现自己怀里抱着一只脚,他的眼睛往上抬,一双探不出深浅的眸睨着他,不是兰仲文又是谁? 顾融吓得立马松手,“老四你要吓死我啊。” 那眼神儿,太可怕了吧? “一只脚就能吓死你?娇气,起来收拾屋子,等下带你们去转转。”说着指着他旁边的大雄对顾融说:“快叫醒他,一起收拾。” 说完也不等顾融回话,走到九九身边牵起她的手,“九九,洗脸。” 九九时刻不忘记自己是个精神病患者,她木讷地点了点头,跟在兰仲文身后进了洗手间。 留下顾融一人石化在风里。 安岑和吕颖也陆续醒了,有外人在,她们不好穿着睡衣走来走去,都换上了翩跹的连衣裙,顾融跟大雄在客厅扫地擦桌,她们见了,也帮着一起打扫。 几人三五除二,把整个屋子收拾得焕然一新。 房间里,兰仲文给九九打领结,他的动作缓慢优雅,九九穿着白色佯装,中分妹妹头,小书包,遮阳帽,乍看之下就像个即将要春游的小学生。 兰仲文觉得特别可爱,笑意浅浅,在她额上印下一吻,“等下出去玩记得保持好静若处子的模样哈,别说话。” 九九憨笑点头,“知道了。” 兰仲文见她笑了,心情大好,慢悠悠给自己套上体恤短裤,他的腿又长又直,堪比模特,肌理分明,耸在短裤中,形状性感修长。 对于他当着她的面换衣服这件事,九九好像习惯了,不会有尴尬之感,神情自然而平淡。 他们走出房间的时候,所有人都准备好了,其中安岑和吕颖最是兴奋,终于可以出去转转了,她们来了香港这么久,还没去哪玩过呢。 早餐九九强烈建议,带他们去吃有粤式特色的早茶,这是九九刚才在房间跟他商量的,其实就是她自己想吃吧,不过兰仲文没什么意见,粤式早茶确实是香港比较有特色的早餐文化了。 一排人浩浩荡荡坐在茶餐厅里,围成一个圆,这时候的早茶还是自助餐型的,想吃什么点心,要自己去大型蒸框里拿,一个个装满食物的黄色蒸笼叠放着,分成十几二十类,价格不一,统一吃完计价。 偶有装满黄色蒸笼的餐车从自己身边经过,看见喜欢的,也可以在餐车上拿。 九九知道兰仲文比较喜欢吃排骨,她自己就比较喜欢凤爪,于是餐车从身边经过的时候,她扬手拦住餐车,刚想问桌上的人想吃什么,被兰仲文按住了手,状似无意地看了她一眼。 差点露馅了。 九九吓了一跳,收回手看着餐桌上的几人,几人顾着用茶水冲刷碗筷,并没注意到九九这个动作。 兰仲文松了口气,换上笑容,问桌上的几人,“你们想吃什么?” ------题外话------ 推荐好友文文《重生之摄政王妃万万岁文》——九九归凌,数据有点危险,有空的小盆友请帮忙点下哈,么么哒 ......交流,吐槽,傍上书院大神, 人生赢家都在潇湘书院微信号xxsynovel (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xxsynovel) 正文 第四十三章 负责貌美如花 “随便。”女生们惯用的回答。 “都可以。”没来过的男生们的回答。 这些回答一般是聚会常用词,兰仲文无奈摇头,随便拿了几样,凑合着吃吧。 手够到凤爪的时候,九九瞪大眼睛,略带可爱地眨了眨,表示她很喜欢吃,兰仲文接收到她的暗示,微微一笑,多拿了几笼。 九九瞬间眉开眼笑。 两人的默契就在于,筷子伸进排骨盘子里的时候,一人夹大块的,一人夹小块的,充分取长补短还外带各取所需。 九九和兰仲文对视一眼,都笑了。 在外面,九九不能说话,只能通过眼神来让兰仲文知道她的感受,兰仲文知道她心情很好,天天闷在家里,终于可以出门,就像一只飞出笼子的小鸟,欢呼雀跃。 所以,他心情也很好,嘴角高高翘着,只要九九高兴,他也高兴。 少了九九这个话唠,兰仲文也基本不说话了,他的话本来就不多,喜静,若是别人不讲话,他也很愿意享受这难能可贵的宁静。 “还不错,好吃。”顾融一边称赞一边狂啃凤爪,见安岑嫌弃地盯着他,有些不好意思,给安岑夹了一块凤爪,示好道:“这个好吃,你吃这个。” 顾融是浙江人,饮食偏清淡,对早茶还有概念,吃起来甚是对胃口,胃口一开,胡吃海塞起来,早上做了那么多家务,早就饿了。 而身为湖北人的大雄,他吃起食物来,每样都像白开水一样,毫无味道,吃得他眉头直皱,并不是不好吃,而是他无辣不欢,对清淡以鲜的粤菜没什么兴趣,他只要辣,劲,爽,肉,就好。 至于其他几人,都是广州人,对粤菜这块从小吃到大,挑食的味蕾刁钻点,不挑食的吃起来都差不多,好吃不好吃,取决于厨师的手艺,不过这家店,算是特别好吃的,至少九九肯定了。 “我当然知道这个好吃了,但是你可以稍微注意一下形象吗?”安岑沾了沾酱,把凤爪送进嘴里,酱汁染红了她的嘴角,顾融笑她。 “还说我,自己还不是没有形象,羞羞羞……” 这两人凑到一块,就是奇葩对毒舌,永远不可能会没话题,特别好玩儿。 九九憋着笑,尽量让自己静若处子的形象不要破功。 “笑什么笑,不就是一个酱汁,有什么好笑的?小逗比。”安岑抽过面纸巾擦嘴。 “我哪有笑?你哪只眼睛看见了?左眼还是右眼啊?”论嘴贫,顾融也不是盖的,安岑被他噎得没话,瞪了他一眼,埋头喝粥。 顾融心晓话说得过分了,微微绽开笑容,和安岑没话找话说,“小岑,我们等下吃完去哪里逛啊?” 奈何安岑一直不搭理他,跟吕颖在讨论昨晚刚擦的指甲,对于他们拌嘴的事情,吕颖持看戏态度,她不好事,但是仗义,见安岑不理顾融,她也当顾融是空气。 顾融自讨没趣,扭头去跟大雄说话。 场面一下变成各聊各的,九九左看看安岑,右看看顾融,这一对小冤家喲,看起来还蛮适合的嘛,怎么就老是吵嘴。 兰仲文给她夹了块枸杞蒸鸡中翅,意思叫她别管闲事了,赶紧吃饭。 九九心里噢了一声,低头吃自己碗中的食物。 吃完饭,顾融提议去游泳,大雄是运动健将,凡是运动类,他都喜欢,没意见。 女孩子们一般惧热,这天一热起来,干什么都没劲,只觉得能在水下呆着甚好,所以不反对。 至于兰仲文,能和九九呆着就好,去哪都无所谓,而九九,能出来就好,去哪都无所谓,一票通过。 男孩子们,最喜欢游泳这种事情了,女孩子穿着泳衣,身材一览无遗,又素面朝天的,于他们来说,就跟女孩子看帅哥一样,是各种饱眼福,大大的幸福,而且女孩们如果不会游泳,他们还可以手把手教,促进感情的最佳机会。 顾融美滋滋的想完这一切,觉得他的幸福未来要来临了,哪只他猜中了前头,却猜不中结尾。 女孩们不仅会游泳,还会潜水。 因为九九现在算公众人物,出来外面玩,都必须包场,以免被人拍到照片大作文章,整个泳池耸在68楼高的空中花园上,空无一人,露天台上撑着整齐的遮阳伞,伞下,摆放着几张白色沙滩椅,还有各类颜色鲜艳点缀着柠檬片和薄荷叶的鸡尾酒。 这里是高级场所,平时也不会有很多人来,这下包了场,景面萧条安静。 安岑和吕颖在比赛,两人潜在水里,头发像海藻一般在水中散开,形成了美丽的扇子弧度。 大雄自个游来游去,好不畅快,只有顾融一个人无聊地在泳池边晃来晃去,没人搭理他。 九九躺在远处的沙滩椅上,兰仲文要给她擦防晒油,太阳太大,以免晒伤了,九九不肯,把他的手推远,“不要,擦了身上黏黏的,不舒服。” “不行,要擦的,太阳太大了,等下会晒伤的。” “不怕,我皮糙肉厚的,不用擦这玩意,你自己擦吧。”说着拿起一杯鸡尾酒,蓝色的液体,杯中塞满碎冰,就像是泛起的浪花,看着还蛮有食欲了,她小小喝了一口,味道酸苦清爽,有种身临海洋之境的冰凉感,她砸了砸舌,味道还不错啦。 “这个是什么啊?蛮好喝的。”她晃了晃手里的雪莉杯,问兰仲文。 “蓝色夏威夷,刚好适合你喝。” “那这杯呢?”她指着旁边一杯颜色橙红,形同日出一样的鸡尾酒。 如果说蓝色夏威夷撞击着视觉的眼球,那么这杯,则像是一件艺术品,看起来很像柳橙汁,但颜色层层分明,枣红,朱红,深红,浅红,橙色,浅橙,黄色,亮丽的颜色依次排列,形成一道耀眼的彩虹。 九九觉得新奇,便拿起来喝了一口,被辣得吐出了舌头。 兰仲文哈哈大笑,“傻九九,这杯叫龙舌兰日出,果味十足,但是也伴有龙舌兰酒特有的热烈火辣,不宜喝太快。” “你怎么不早说?” “我来不及回答你已经喝啦。”兰仲文笑容浅浅,转过身,拿了杯下红上白的鸡尾酒给她,“你喝这杯试试。” 九九喝了一口,鲜奶油如漩涡般卷进嘴里,味道甘甜而柔美,悬悬浮浮,她满足地眯起眼睛,心中温柔,“真好喝,这杯是什么?” “这杯叫天使之吻,情人节的时候,恋人们就喜欢喝这个,蕴意是把思念传递给朝思暮想的人。” “思念吗?”九九低喃,甘甜,柔美,悬浮,温柔,这四个词果然是思念恋人时才会有的情绪,果然酒如其名,令人朝思暮想。她笑了笑,将天使之吻递到兰仲文唇边,“那你也喝一口,我把我的思念传递给你。” 兰仲文眼尾一挑,兴味盎然,“那这么说?我是你朝思暮想的人?” 九九小脸爆红,兰仲文已扬手,微凉的手指落在她的唇上,替她抹去了沾在唇上的奶油,动作慢慢的,即优雅又温柔。 九九的身体瞬间僵住,这个动作,太挑逗了。 兰仲文感受到九九的紧绷,他的九九啊,太害羞了,就像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子一样,什么都好奇,又害怕,点火不灭火,哎,可怜他这个亦保姆亦老师的未婚夫了。 他收回手,唇靠在杯上,就着她的手,喝了一口天使之吻,他的喉结一上一下的,发出性感的吞咽声。 九九看得目不转睛,兰仲文已经指着自己沾了奶油的唇,眼珠调皮,“九九,我的唇沾上奶油了吗?” 他的动作太迷人了,使得九九被迷惑了似的,呆呆点头。 “那应该怎么办?”兰仲文的声音魅惑,慢慢闭上眼睛。 九九知道他什么意思,一巴掌拍在他脑袋上,兰仲文惊得睁开眼睛,只见九九噘着嘴,一脸嫌弃地说:“不要这样亲,我要跟电视上一样,我仰着头,你低着头。” 兰仲文噗嗤一笑,“好。” 说着站了起来,弯下腰,微微上挑的眼窝凝成一汪春水,若倾倒,必将流经断层。 这是。 可毁天灭地的温柔。 九九一愣,便闭上眼睛,沉醉在这一抹碧波流转中。 他唇上有甜甜的鲜奶油味,九九觉得味道不错,细细吮吸。 兰仲文微微一笑,按住她的脑袋,口齿相缠。 吻毕,九九快不能呼吸了,捂住狂乱的心跳,喝口天使之吻压压惊。 兰仲文笑容迷离,被九九吻过唇越发的殷红,他笑着说,“好了,现在该擦防晒油了吧?躺下,我给你擦。” 他怎么还没忘记这档子事啊? 讨厌。 九九烦躁皱眉,推开他的手,拿着小鸭子游泳圈跑了,“不要,我去游泳好了。” 兰仲文无法,只好把防晒油放下,嘱咐她小心点,便坐在沙滩椅上看书了。 九九说去游泳,实际上只是泡在水中,蓝蓝透明的水上,九九胳膊以上部分趴在小鸭子上,整个人直挺挺躺在水里,懒懒的,又凉快又舒服。 阳光照在泳池上,一闪一闪的,水光潋滟,就像有无数个小镜子在水上跳跃,波光粼粼的,煞是漂亮。 吕颖和安岑靠在泳梯旁聊天,她们看着九九,眼目转来转去。 “其实像九九这样也不错啊,无忧无虑。”安岑感慨。 “很可怜的好吗?哎,伯父伯母……”话到此处,吕颖猛然止住话题,差点忘了,兰仲文说不要在九九面前提起伯父伯母。 “要是我有个像我老弟这样的男朋友,我也愿意生病啊,被男票悉心照顾,多幸福的事呀?” “你说的不就是我吗?”顾融的头猛然出现在两人之中,笑意狡黠,“小岑,要是你病了,我绝对废寝忘食的照顾你。” “滚。”安岑翻了个白眼,“还有,废寝忘食不是用在照顾上的好吗?无微不至才是OK?拜托你先查查字典再来卖弄文化好吗?没文化,真可怕。” 这两人挨到一块,那绝壁就是好玩的,这不,两人又开始斗嘴了。 顾融把手臂搭到安岑肩上,被她用力掐了下,他痛得打呼,收回手臂,一脸委屈地揉着胳膊,“小岑,你可以温柔一点吗?好痛。还有,我要告诉你,你错了,流氓不可怕,可怕的是流氓有文化,所以有文化的流氓,那才是最可怕的好吗?” “不知道你在说什么,真是牛头不对马嘴,而且,就算流氓有文化,那也不是指你好吗?你顶多就算个小罗喽。” “那你更应该找我这种了,你看你老弟,就是有文化,多可怕,你在看看我的小九九,多可怜,被你老弟吃得死死的,成天被欺负,有什么好的?” 九九趴在水上,两腮因为憋笑憋得酸酸的,这两人怎么那么逗呢?还有,兰仲文什么时候欺负她了啊?她自己怎么不知道? “那我也愿意找我老弟这种的,你挨得着?” “小岑。”顾融一副痛惜的样子,“你真傻,你找我这样的,你可以欺负我一辈子,要是你找你老弟那样的,你得被他欺负一辈子,你看着也不笨,怎么就那么爱做傻事呢。” 九九差点喷笑,咬住唇,不让自己的笑声溢出唇来。 其实顾融说的没错,世间的爱情,便是一物降一物,要不找个爱你的,要不找个你爱的。 爱你的,就是被你降的,较为迁就你的,百依百顺,比较可以欺负,吵架比你伤心,看见你哭泣比你更难过。 你爱的,就是你举白旗的,较为顺从对方,相对,也比较迁就对方,这样,基本是对方让你难过,让你痛苦。 想到这里,九九睁开眼睛,从水中爬了出去,她要去找兰仲文问一个问题。 她总是这样信赖他,想到了一个问题,就想让他解决她的困惑,生活中的兰仲文,就像是九九的百度百科,随时随地解答她遇到的疑难杂症。 九九披着长方形毛巾,泳裙下的腿又细又白,光着脚,一步步朝兰仲文走去。 兰仲文似感到一抹热切的视线落在自己头顶上,他从书中抬头,眉间淡淡的书卷气称得他飘逸若仙,恍如蜷坐在光晕中,虚幻得不似真人。 见到九九走来,他不禁扬起嘴角,弯了濯濯的眸。 九九走过去,净透的眼珠如海洋一般,荡着懒洋洋的微光,“兰花儿,我有个问题要问你。” “好,你问。” 她坐在他椅子旁,兰仲文顺手取过毛巾替她擦干头发,九九酝酿了下情绪,低声道:“兰花儿,都说爱情是一物降一物,那么,我们之间到底是我降了你?还是你降了我?是我比较爱你,还是你比较爱我?” 这个问题刚才九九想了很久也想不明白,她知道兰仲文很爱她,但是她觉得自己对他的爱,一定不会比他少,可能她没他聪明,也没他能干,但她对他的爱,是毋庸置疑的。 对于爱你的,和你爱的,九九很是好奇,她想知道,她对兰仲文的感情,到底是属于哪种。 兰仲文本来想笑的,但见她问得认真,也就憋住了嘴角的笑容,凝神思考了下,才反问她:“你为什么要问我这个问题?” “刚才顾融跟安岑在聊到底是选爱你的热好,还是选你爱的人好,所以我想知道,我们之间,到底是你比较爱我,还是我比较爱你。” 兰仲文唔了一声,也沉默了。 九九知道他在思考,便也不急,坐在他旁边等他回答,半响,他的手落在她发上,“九九,我给你讲个故事吧,讲完我在告诉你,我的答案。” “好,你讲。” “九九,从前有两个女人,我们叫她们女人甲和女人乙,她们两长相不错,家境也很好,渐渐的,她们谈恋爱了,然后到了结婚的年纪。” “两个人都有男朋友,但是两个男朋友都是穷小子,家庭极力反对他们在一起,女人甲选择听家庭的话,跟男友分手,选了一个爱她的结婚了。” “但是女人乙选择不听家人的劝告,跟原来的男朋友结婚,这两个人,就是典型的选了爱我的,和我爱的,对吗?” 九九点头,“然后呢?” 兰仲文笑了笑,继续讲:“然后很多年过去了,选了她爱的男人的女人乙,通过跟那男人的努力,创造了属于自己的事业,条件越来越好,然后和父母的关系冰释了,过得很幸福。而女人甲……” “她怎么样了?”九九追问。 “九九,女人甲也很幸福,她选择了爱她的,男人对她很好,渐渐的,感动转为了爱情,于是她也很幸福。” 九九被弄糊涂了,“这个故事想表达什么?” “九九,这个故事想表达的是,感情无论以怎样的选择开端,只要两个人一起努力,用心经营彼此的感情,那么最后,他们都会幸福,这个世界上没那么多悲观的事情,会悲观,只是因为你心里悲观,恐惧和害怕动摇了你的决心,使你不敢前进。” 九九微微张嘴,竟是说不出话。 兰仲文摸着她的头,笑容浅浅,“九九,你是不是会害怕我以后会对你不好?你认为我优秀,所以觉得自己跟不上我的脚步,害怕如果是你比较爱我,将来我会因为不够爱你,而离开你?” 话音一落,令九九混乱的情绪突然清晰起来。 这番话,就像捅破了一张窗纸,令心里的扑腾不安的蝶蛹飞了出来,句句说中了她的心声,为什么她会觉得兰仲文了解她,就是因为他洞悉了九九的一切心理。 每当他为九九解答一个迷惑,九九就会在心里,为他叠上一块心动的砖,不知不觉,那些砖已经叠得放不下了。 果然,优秀使伴侣的忠诚度大大提高。 女人通过仰望来爱上男人,而男人通过俯视来爱上女人。 一个男人能得到女人的青睐,首先,他的思想要比这个女人更高层次,才能在女人胡思乱想的时候,为了她拨开层层迷雾,然后迷雾散去,男人的脸,就会更清晰地映在心中。 “如果有一天,我老去,你还年轻,你会怎么做?”这是九九最后一个问题,也是所有女孩子担心的问题,女孩子总是比男孩子容易变老,九九同样担心着这个问题的到来。 “如果你长皱纹了。”兰仲文抚着她光滑的眼角,这里,还未长出岁月的纹路,在她即将失望得垂下眼帘的时候,他暖如阳春三月的声音再度传来,“九九,我会帮你买化妆品。” 九九倏地抬头,他笑着说:“九九,钱是要赚来干嘛的?有句话,叫做我负责赚钱养家,你负责貌美如花,我只要你开开心心的,其他的,都是其次,容颜是会老去的,但是灵魂却会越来越动人,如果你那么害怕,便把我们的家产全部花在保养上吧,我不在乎,只要你可以别害怕,跟我共同走到未来,然后你就会知道,我对你是不是真心的。” 这一刻,九九眼里蓄满泪水。 谁比较喜欢谁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两个人同样心中有对方,有担当,想跟对方在一起,一起创建未来。 想跟对方在一起,未来就算布满荆棘,就算鲜血淋漓,九九不怕了,她要跟兰仲文在一起,这样深重绵远的爱意,若遭辜负,一辈子不可原谅。 若是她辜负了他,那么她,便一辈子不会原谅自己。 ......交流,吐槽,傍上书院大神, 人生赢家都在潇湘书院微信号xxsynovel (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xxsynovel) 正文 第四十四章 晒伤 不擦防晒油的后果,就是导致九九背后的皮肤一整片都晒伤了,三伏天的太阳将近36度,能烤死人,她在泳池里晒了一个多小时,不晒伤才怪呢。 露在阳光下的皮肤,全都烤红了。 乘电梯离开的时候,九九就发现自己黑了一圈,然后到家里的时候,她觉得皮肤痒痒的,想回房间换套家居服,接着,她发现衣服跟皮肤黏住了,若是用力撕开,皮肤就会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痛。 她疼得冷汗直流,冲客厅大喊,“兰花儿,你进来一下,我有事跟你说。” “好。”兰仲文应了一声,从厨房给她倒了杯冰水,顾融和大雄先回酒店了,他们两约了安岑和吕颖明天去跟团一日游香港,见识一下香港的魅力文化,而兰仲文和九九对香港很熟悉,就不用去了。 他从门外进来,修长的五指印在杯中,煞是白皙好看。 九九皱眉看他,“兰花儿,我好像有问题了,皮肤跟衣服黏在一起了,脱不下来。” 兰仲文微微一愣,走快两步掀开她的衣服,手刚碰到衣服的后领口,九九就呼痛起来,“等等,皮肤好疼。” 兰仲文好看的五官都拧了起来,低下头,小心翼翼地翻开她的衣服,果然,胸脯以上整片皮肤都红了,连着整个背,红红肿肿,看来皮肤都烤伤了,麻烦了。 他尝试着帮九九撕开衣服,但九九每次都喊痛,他只好去取来剪刀和酒精,先剪掉了九九的衣服,只剩下一片黏在背上的布料,倒是可惜了一件好衣服。 九九有点害怕,自己看不到背上的肌肤,她颤着嗓子问他,“我背上没事吧?” “没事。”兰仲文佯装一脸轻松,把酒精倒在她背上,立马传来一阵冰冷的舒适感,九九舒服得唔了一声。 趁着九九的注意力放松,兰仲文用力一扯,九九背上整块布料被扯了出来,带着皮肤粘腻的脓水,刺痛了兰仲文的眼睛。 与此同时,九九尖叫一声,痛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九九,马上就没事了,不要动。”兰仲文按耐住心中的不安哄她,拧开烫伤药的手有些发抖,他抿了抿唇,逼自己找回一丝冷静,快速取出棉签,抹了烫伤药擦在她背上,他仔细涂抹每个角落,尽量让药膏均匀地布满她整个背部。 九九咬着牙承受,棉签每一下落在背上,都像是刺穿了她的皮肤,痛得神经线都缩了起来。 兰仲文抹完她的背,把她两条手臂也抹上药,这些皮肤全死了,得剥落才能长新的,九九是面朝泳池躺着的,后脑勺朝着太阳暴晒,所以脸下面的皮肤都没事,就是背部和手臂背部特别严重。 一切办妥后,兰仲文扶着她趴躺在床上,“皮肤晒成这样,晚上不能洗澡了。” “嗯。”九九无力应道,背部的皮肤太疼太难受了,她不想说话。 洗不洗澡倒无所谓,她刚才在游泳馆洗过澡了,皮肤会和衣服粘住,也是因为她洗完澡,身子没擦干就穿上了衣服,导致原本被烫得极其脆弱的皮肤接触衣服,摩擦出细菌。 晒伤的初识,自己是感觉不出疼的,只觉得特别渴,几个小时后,整张脸都红了,接着晒伤的症状就会跑出来。 九九现在就觉得特别渴,整张脸红得像个苹果,但唇色苍白,显然就是生病的预兆。 兰仲文眉眼,叫她把冰水喝了,睡一下,他要先出去一会。 九九点了点头,脑袋昏昏沉沉的,伴随背部的阵阵刺痛,很快,她就入睡了。 兰仲文出了门,去了药店一趟,买了一些药,又询问了店员,皮肤受伤了要吃什么食补,店员见他外貌英俊,气质不凡,又虚心请教,便耐着性子给了他写了一张食补的单子。 兰仲文带着这张单子,特意走了一公里路去菜市场买单子上的食品,超市的东西都是冷冻的,不新鲜,九九皮肤受伤了,还是吃些新鲜的食材好,有营养,消化快。 今天安岑和吕颖都玩累了,趴在房间里睡觉,等她们醒过来的时候,都发现自己黑了,她们对着镜子看自己的脸,一脸惊恐。 “我怎么变得那么黑?”安岑扭头看吕颖,内流满面。 “我也是。”吕颖也垂了眉眼,一脸忧伤,“死了死了,以后在也不中午去游泳了,这么黑,太可怕了。” “呜呜呜……”安岑哭丧着张脸,没精打采的。 厨房里飘来一阵阵勾人馋虫的香味,安岑受到牵引,慢慢打开房门走到厨房去。 兰仲文站在灶台前勾汁,面部轮廓尖削,单从侧脸看,他的鼻梁挺如悬胆,山根端秀,贵气逼人,漂亮得令人嫉妒。 围着围裙的身材高大,宽肩窄腰,简直就是活生生从油画中挣脱出来的贵族,优雅高贵。 都说会做菜的男人最性感,一点也没错,这样的男人即认真又温柔,令人由衷的感到温馨。 要不是安岑跟兰仲文是表姐弟,她都要忍不住喜欢这个万人迷表弟了,几乎是万能的,什么都会。 安岑想,她也要找个像兰仲文这样的男人,爱她宠她,做个幸福的小女人。 “你们醒了就吃饭吧,菜我已经做好了,放在桌上,九九的皮肤晒伤了,我端进房里给她吃。”兰仲文把她不能穿衣服的情节自动省略了,把菜装盘,拿到餐桌前放着。 锅里剩下的菜,他用另外的小瓷盘装盘,放在托盘上,等下拿进去给九九吃。 尤其是一锅活血的骨头汤,跟药材一起熬的,兰仲文掀开锅子,一股淡淡的药香飘来,他用瓷盅盛好,放在托盘上。 安岑发现了,托盘上的菜跟餐桌上的菜不同,餐桌上的菜荤素搭配,是平常时候吃的菜,而托盘上的菜以清淡为主,安岑多看了两眼,确实是病人吃的营养餐。 兰仲文做好菜,把围裙挂在厨房门后,端着托盘进房间喊九九,他既然下厨的,就应该把几人的份都做了,安岑和吕颖都玩累了,就他一个人没下水,几乎跟出发之前的精神状态差不多,皮肤白得恍如能荡出晶莹的碎玉。 打开壁灯。 九九倒趴在床上,睡得死沉,身上只穿着内衣,因为她现在无法穿衣服,兰仲文把托盘放在桌上,走到她身前,低下头,濯濯的眼在她背上梭巡,查看伤口。 药已经吸收得差不多了。 兰仲文微微一笑,重新拿来烫伤药,趁她睡着了帮她上药吧,这样能减轻痛处。 凉凉的触感在自己身后抹着,减轻了浑身的燥热,九九眉眼平静,舒服得嗯了一声。 兰仲文身体一僵,这小妮子啊,难道不知道这样的声音有多勾人么?而且还是只穿内衣的情况下,要不是她受伤了,他得好好整治下她才行。 这样一想,兰仲文忍俊不禁,伏到她耳边,轻声唤她,“九九,起来了,可以吃饭了。” 九九毫无动静。 兰仲文音量加大,“九九,吃饭了。” 九九还是没有回应。 兰仲文无奈,把手伸进她裙里,本还像头死猪的九九立马蹦跶起来,瞪着铜铃般的大眼,“醒了醒了。” 兰仲文满意一笑,收回手,指着桌上的食物,“九九,可以吃晚饭了。” “好吧。”九九坐在床上不肯动,浑身没力,懒懒的,“你帮我拿过来吧。” 这样子,八成是中暑了。 兰仲文看了她好一会,才道:“不准在床上吃东西,你到桌上去吃,免得食物掉到床上了。” 有洁癖就是麻烦。 九九咕哝,慢吞吞爬起来,走到书桌前吃饭,全是清淡的,本来就没食欲了,他还做这么清淡的食物,让人怎么吃啊? 她拧着眉,抬头看兰仲文,“兰花儿,我没胃口。” “没胃口也要吃。”兰仲文摆出一副反抗无效的脸,转出房间,九九不知道他要去干嘛,在书桌前撑着脑袋发呆。 不一会,他拿了一瓶正气水走进来,放在九九手肘处,“这是正气水,解暑的,你吃完饭就把这瓶喝了吧,别空腹。” “可以不吃吗?”九九拿着正气水,试探性询问。 “萧九九。”兰仲文的声音突然阴寒,九九打了个抖,立马埋头吃饭。 兰仲文站在她眼前看了好一会,她才弱弱抬头,“莲藕太淡了,我可以要求有个醋或者酱油吗?” “不可以,你现在背上有伤口,不能吃沉淀颜色的液体,不然伤口会沉淀。” “可是这样吃,好淡啊。” “哪那么多话?一口气吃完不就好了吗?” “吃不下去,我觉得反胃。” “那你先喝汤,润润肠道,在吃饭。”兰仲文把汤放在她眼前,散发着淡淡药香的汤令九九捏起鼻子,一脸的嫌弃。 她最讨厌中药味了,难闻死了。 兰仲文沉着脸,一再强调,“九九,这个汤必须喝,对你伤口好的,我熬了好几个小时的。” 看他话说到如斯份上,是不会放过她了,九九一脸苦比,闭紧眼睛把汤全灌了下去,都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遭菲,这个汤难喝,正气水更难喝,两种在同一天喝,简直折磨死她了。 等她完全吃完,又喝了正气水,兰仲文才端着托盘离开,吕颖抢着去洗碗,饭是兰仲文做的,她们不好意思吃白食,兰仲文也不反对,把托盘递给她,就走到餐桌前吃饭了。 饭和菜都有些冷了,他食之无味的咽下,把碗给吕颖洗,安岑在客厅一边吃水果一边看电视,见他去阳台收衣服,大概准备洗澡了,便出声叫住他。 “老弟,九九怎么了?怎么躲在房间不出来?” “皮肤都晒伤了呢,没大事,我照顾她就行了。”对于九九不能穿上衣的事,兰仲文想还是不要说好,不然安岑又要邪恶了。 他洗完澡,回到房间,九九抱着枕头,坐在床上玩魔方,时至今日,她还是转不出6面魔方,只能勉强转出一面。 她之所以抱着枕头,是因为她不能穿上衣,如果只有她一个人,那还好,但这个房间是她跟兰仲文两个人的,有些尴尬,而且她的胸不是很傲人,没有显摆的资本。 兰仲文擦着头,走过去指点她,言语简练,思路清晰,九九照着他的话转着魔方,没一会,居然神奇地转出六面一样的。 她欢呼雀跃,“我成功了,我成功了。” 兰仲文笑眼濯濯,本能地去称赞她,“是吧,你成功了。” 九九高兴得在兰仲文脸上啵了一口,兰仲文的笑容得更欢了,九九就是在这种时候,特别可爱,令人忍不住想‘疼爱’她。 “嘿嘿……”九九憨笑,抱着枕头挪到他身边,“兰花儿,我要喝果汁,你去给我拿吧,我渴了。” 夏天总是容易口渴,尤其是天气一热起来,就想喝点凉凉的东西,镇压一下体内灼人的温度。 兰仲文摇头,“不行,你现在受伤了,不能喝果汁,只能喝冰水,你要吗?要我去给你拿。” 果然受个伤,所有福利都被兰仲文收走了,九九不服气,“我就不信我喝一瓶果汁背后的伤口就好不了了。” “你不信也没用,现在是我养你,抗议无效。” “我靠。”九九气得骂脏话。 兰仲文靠在床头上,空调徐徐,他翻开徐志摩的诗,顺口提醒她,“女孩子家不能满嘴粗口,要有素质。” “素质个妈蛋啊,我要喝果汁啊!”她撒泼,一般这时候,兰仲文都会依她的,但今天,兰仲文好像格外沉得住气,眉眼陷在徐志摩的诗中,仿佛入了定。 九九又咕哝了好一会,兰仲文都仿佛没有听到,她百无聊赖,用脚勾兰仲文的小腿,他的小腿白白滑滑的,皮肤居然这么好,九九心里惊叹,发出娇媚的呼唤,“亲爱的,我要喝果汁……” “九九。”兰仲文的眼从诗集中抬起,眼珠黑得像个无底深渊,声音暗哑,“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 “我要喝果汁,喵~”九九朝他放了个电眼,眉眼似笑非笑,她怎么会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她就是料定自己有伤口,兰仲文不会硬上弓,所以才放了胆子诱惑他。 兰仲文额头上的青筋突了起来,似在忍耐着什么,哑着声音道:“九九,别淘气。” 他知道她是故意的,但心里,还是忍不住燃起一团熊熊烈火,连带着眼眸,都似燃烧了起来,灼得他浑身难受。 “就要,除非你给我拿果汁来。”九九模仿着优雅的波斯猫,一甩长发,海藻般的长发凌乱地散在脸上,为她原本妖冶的脸上更添几分性感,她妖媚一笑,冲他慢慢爬了过来,眼神勾人,“怎么样?给不给果汁?” 兰仲文呼吸一窒,又好气又好笑,“为了一瓶果汁,你真是……” 也是太拼了。 九九不管,嘟囔,“我不管,我要喝果汁。” 后半句消弭了兰仲文的吻中,他的吻深深浅浅,箍着她的脑袋,不让她乱动。 口齿交缠间,他哑着声音道:“你以为你受伤了,我就会放过你?” 九九一愣,兰仲文突然把她粗暴地按在床上,她后脑勺面对着他,看不见他的情绪。 九九心下惊恐,想转头,奈何头给兰仲文按住了,哑着声音哄她,“九九,别动。” 微凉的手指穿过九九的发,九九还不知道发生什么事,自己的头发就被兰仲文高高扎成了一个花苞头,“头发有细菌,别感染到背部了。” 声音听起来怎么那么平静? 九九觉得不对劲,兰仲文已经松开她了,九九扭过头,就见兰仲文似笑非笑看她,“怎么?还要喝果汁吗?” 九九赶紧摇头,“冰水也可以,记得给我多加几冰块。” 兰仲文差点笑岔气,刮了她的鼻头一下,“有色心没色胆,你啊,就是一只纸老虎。” 说着起身去给她倒水。 喝着透骨心冷的冰水,九九心情大好,兰仲文把她许久不背的书包从客厅顺便搜来了,凝着眼珠看她,“从明天开始,补课。” 九九瞬间就焉了,“现在不是放暑假吗?” “之前你落下了一个多月的课程,趁着暑假,都补回来。” “可是我不会自习,我那么笨,看不懂。”九九随口胡诌,开玩笑,这么闷热的暑假用来吃冰淇淋才差不多,还补课,没门! “没事,我可以教你。” “咱们的系又不同,你也不知道我们上了什么课啊。”眼前这位,可以不要那么精英吗?真是受不了,太全能了,啥都会,想偷懒都不行。 “秦州雨不是跟你同个系的吗,之前离开宿舍的时候,我帮你跟她借了笔记,有了笔记,我可以教你。”他答得一派平静。 一股气冲到九九脑门上来,差点让她气死,秦州雨,这个死女人!害她整个暑假都要活在十八层地狱中了。 二日,安岑和吕颖去香港一日游了,可怜九九被兰仲文抓到客厅里补课,真是说干就干,一点也不含糊。 兰仲文坐在客厅的地毯上,背靠着沙发椅,袖子卷得高高得,一派高贵雍容。 他翻着九九的笔记本,眉头皱得能夹死一只苍蝇。 九九怀抱着枕头,正襟危坐。 空气中静得只有纸张沙沙沙的翻动声。 九九不敢抬头看他,时空好像一下子穿越,回到了少年时代。 高一那年圣诞节,三堂哥给九九寄来了很多气球和彩喷彩漆,圣诞节香港是很隆重的,等同于中国的春节,九九功课繁重,父母又忙于事业,无法回去过节。 九九把气球和彩喷带到学校,由于来得比较早,学校还没什么人,乔漠和舒维宇几个臭气相投的小伙伴窝在尖子班打牌,一班和二班的感情一直很好,这不足为奇。 九九经常跟在兰仲文身后陪他去打球,一来二去,篮球队的人对她也熟悉了,于是九九就没戒备他们,独自将箱子搬了进来,几人见状,都扔了手里的牌围过来,反正又不赌钱,没啥好玩的。 “咦,你怎么那么早就来了?班长呢?”展臣左右张望,都没看见兰仲文的身影,这两人不会又闹矛盾了吧? “他晚点再来上课,我先来了。”九九笑得古怪。 乔漠狐疑地看着她,掀开了她的大箱,望着箱子里的瓶瓶罐罐,饶有兴趣的问:“美鬼,这是什么东西?” “这个啊……”九九眉眼晶亮,从箱子中抽出一瓶彩喷,朝着乔漠的头上一喷,乔漠吓得后退几步,头发就被彩带罩住了。 舒维宇几人都惊奇的瞪大眼睛,这年代,生日能吃上蛋糕就不错了,没有那么多花样,所以小伙伴们都不知道这个东西是干嘛用的。 “这是什么啊?”乔漠拿下自己头上的彩带,一闻,还有股浓烈的酒精味。 “嘿嘿,这个是香港那边过生日或者过节时,狂欢用的。”九九倒出箱子里的东西,依次给他们介绍,“这是气球,这是彩喷,这是彩漆,气球就不用我解释了,你们肯定都见过,彩喷就是乔漠头上那种,一根根的,不会粘着的,彩漆是喷上去颜色会沾在衣服上,必须遇水才能洗干净。” “这样啊。”他们恍如大悟,然后几人突然都把手伸进箱子里,哄抢彩喷和彩漆。 “喂喂喂!”九九卡着腰怒斥他们,“你们一人拿一瓶就好了啊,不要抢那么多。” 兰仲文还没来上课,九九怕他知道,就偷偷先来上学了,要是他知道她带了这些东西来,估计又要骂她了。 三五除二,箱子里的彩喷和喷漆就发光了,还剩两瓶,九九拿出一瓶,刚好吕颖和苏如用教室外经过,女孩子们感情好的都喜欢早早来学校,一边聊天一边做点手工活,比如织围巾,可以送给喜欢的男孩,或者自己戴。 展臣喊住吕颖,“喂,小颖,进来。” 吕颖闻言把头转了过来,苏如是九九认识的,九九见到老同学,分外高兴,挥着手喊她,“如如。” “嗨,九九。”苏如也很高兴,便和吕颖一起走了进来。 展臣把箱子中绳的两瓶彩喷丢给她们,“算你们运气好,赶上好东西了,给,你们一人一瓶。” 说完顺便给她们两普及了一下彩喷跟彩漆是干嘛用的。 这时候,吕颖已经不和乔漠说话了,但见面也不会吵架,她握着彩喷,化了浓妆的眼微微挑起,“听起来好像不错,就一起去玩玩吧。” 苏如也是闹腾的性格,于是几人都没意见,听从男生们的安排。 临出教室门的时候,九九突然玩心大起,“等等。” 她欢笑着,招呼小伙伴把一班所有人的书包对换,遇到北北的桌子,她将北北的书包与吴夏的书包对换,希望给他们营造一场意外浪漫。 苏如暗恋兰仲文不成,没有恨,但有淡淡的愁,她知道兰仲文跟云卿坐在一起,看着他的书包,呆了片刻,心生一计,把兰仲文的书包换到班里一个最丑的女孩位置上,然后把云卿的书包换到班里最肥的男生位置上。 典型的羡慕嫉妒恨啊。 九九见状,也开怀大笑,不错不错,她也很想看看兰花儿等下是什么表情。 就等下午压轴大戏开场了。 几人顽皮欢笑,溜出了一班,把带来的气球用水装上,做成一颗颗水球。 中午12:45。 学校的人渐渐多了起来,九九和乔漠几人躲在花丛中,一人一手拿着水球,一手拿着彩喷,前面就是学校小卖部,上课前,小卖部是学校最热闹的地方。 远远看到个长相不错的美女走来,定睛一看,原来是舒维宇暗恋已久的辛璇,舒维宇吹了一声口哨,把手中的水球砸在她脚边,溅了辛璇一身。 辛璇‘啊’了一声,瞬间怒骂,“你搞什么啊?有病吗?” 舒维宇跑上去,把捣蛋精神发挥到极致,用彩喷喷了她一头。 辛璇跳脚的去追打舒维宇,“王八蛋舒维宇,我要杀了你!” 九九一群人早笑到脸抽筋。 怪不得辛璇不喜欢舒维宇啊,他太猪了啊。 过了一会,又有个长相清秀的男生走了过来,苏如咳了两声,“是杨洋,我来。” 杨洋是刚转学来的帅哥,多金,土豪,各种乱请人吃零食和饮料。 众人没反对,憋着笑看她。 苏如挺了挺身板,冲上去就是对着杨洋的头一顿喷,喷完撒腿就跑,被杨洋反手一抓,扣住了,手中的彩喷被杨洋抢走了,对着她的头就是‘洒洒洒’喷上一头红色彩带。 “混蛋!”苏如尖叫。 一群人笑到肚子痛,身后的有人喷了九九的衣服一下,九九吓得跳了起来,就见白色校服被彩漆喷成一片蓝色。 九九大怒,“是谁喷我?快站出来!” 乔漠几个男生都装傻,洋装看天空,不敢和九九对视。 九九眯眼,把手中的彩漆快速伸到乔漠的头上一顿喷,乔漠的黑发霎时被紫色盖住,一头亮紫色。 她断定是乔漠喷的她。 众人爆笑。 “好你个萧九九!”乔漠大叫,他手里的是彩喷,喷出来的彩带,他气得抢过身边展臣手中的彩漆,对着萧九九喷起来。 一群人玩作一团。 九九一路笑一路跑,远远看见兰仲文骑着单车而来,面容如神祗般高贵,她晃了晃神,头发已经被乔漠喷成了白色。 她惊叫了一声,气得跳脚,乔漠已经跑了。 远处的兰仲文微微皱眉,面容略显不悦,九九跑过去,身影一闪,已坐在他单车后坐上,“兰花儿,给我追乔漠,我要喷死这丫的。” 兰仲文却不动,长腿跨了下来,停住,“你在干什么?” “玩啊。”九九晃了晃手里的彩漆,“不过我不喷你,你是我最重要的人,我要保全你的形象。” 那时候,他们还没在一起,谁也没有痛捅破那层暧昧的纸,但九九这句话,却愉悦了兰仲文,他眉眼微微一柔,真的带着她去追乔漠。 他气息平稳,单车的速度却快,九九半跪在后座上,抱着兰仲文的脖子,前面就是乔漠的后脑勺了,她对着乔漠的白校服,用力按住彩漆,紫色的彩漆喷洒出来,洒了乔漠背后的衣服一片紫色。 九九哈哈大笑,兰仲文也忍俊不禁,愉快地笑了起来。 单车快速从乔漠身边闪过,等乔漠反应过来,兰仲文和萧九九已经离他很远了,空中传来了两人默契的笑声,乔漠垂下了眼眸,霎时,像忘记怎么奔跑,呆站在风里。 兰仲文带着九九,并没有打算就此停下单车,他放慢速度,带着九九在校园里转悠起来。 凉风习习,吹起九九被喷成白色的头发,她抱着兰仲文的腰,身段绰约高挑,五官绝伦,有大海的沉静和孤清。 兰仲文也笑,迎着风,柔软的短发飘逸飞扬,眼珠湛然。 他们彼此,心里都是甜蜜的。 回到教室,班级已经乱作一团了,都在找自己的书包,兰仲文知道是九九那群人干的好事,微不可见瞟了她一眼,“先去把头发上的彩漆洗掉。” 九九依言去了。 班级里对这样的恶作剧,显得有些好奇,都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谈论他们的书包和谁换了,碰到刚好换的人是自己喜欢的对方,还掩着嘴笑了一会。 最花痴的,尤数吴夏了,她双手合十,迷茫了一张苹果脸,“我居然和北北互换书包了,死而无憾。” 而蔚北北臭着一张脸,踢开椅子离开教室了,兰仲文见状,得意地勾起唇角,这肯定是九九干的,证明九九,从来就没有喜欢过他啊。 这个认知,让他心情大好。 兰仲文走到自己的座位上,云卿抬头看他,素净的脸羞答答地,“兰仲文,你的书包,跟我对换了。” 其实云卿的书包并不是跟兰仲文对换的,不过是她来得早,找到自己的书包和兰仲文的书包,刻意将两人的对换了,以此来满足自己的愿望。 兰仲文一愣,九九把他的书包跟云卿换了? 这不可能吧? “哦。”他冷冷应道,从云卿的桌兜里拖出自己的书包,走到九九的桌子面前,把自己的书包换在九九的桌兜里,又拿了萧九九的书包塞进自己的桌兜里。 云卿脸色难看,讪讪从兰仲文桌兜里拿过自己的书包。 整个班级的书包都对换了,就九九的书包没被换,这下还抓不到她的小尾巴,兰仲文冷笑,萧九九,你给我等着。 九九用水胡乱冲掉头上的彩漆,在洗手间里,还有吕颖跟苏如,她们同样狼狈,三人一边冲头发一边笑,今天的闹剧,在日后想起来,一定会很好笑。 胡乱冲掉彩漆后,三人没毛巾,只好用纸巾擦头发了,一人一卷,把头发包住,等感觉水被纸巾吸收得差不多了,就拆开。 头发的颜色是解决了,但衣服上的彩漆没法解决,散发着一股浓郁的酒精味。 三人别无他法,马上上课了,回家换衣服也来不及了,只好硬着头皮回班级上课。 一班几个参与这游戏的,都跟九九一样,顶着一件五彩缤纷的校服坐在教室里,引得笑声不断。 吕颖和苏如还好,两人是二班的,又是同桌,可以作伴,她就比较惨了,只有她一个女孩子一身彩色。 从讲台往下走去,兰仲文伸脚拦住她的去路,他的腿又直又长,横子在九九面前,明知故问道:“九九,我的书包好像不见了。” 九九心虚,弱弱答道:“是吗?” “是啊,你说我的书包会去哪里了?还有我桌兜里这个书包,看着很眼熟,不知道是谁的,看着有点不顺眼,我能扔了吗?” 九九低头看了眼他桌兜里的书包,惊得差点蹬掉眼珠,她的书包怎么会在兰仲文的桌兜里? 兰仲文支着脑袋,一脸苦恼的说,“九九,你说这个书包,是不是哪个暗恋我的女生故意塞在我桌兜里啊?借此向我表白?” “滚,那是我的书包。”九九把自己的书包抽出来,引得兰仲文一阵爆笑,末了,她还刻意解释道:“我也不知道我的书包为什么会跑到你这里,但是,绝对不是我做的。” “好吧,我相信你。”他虽然这么说,眼中的笑意却未减,摆明了是故意耍她。 九九反应过来,一书包打在他身上,“好啊,你敢耍我。” 兰仲文哈哈大笑,捂着肚子,“谁叫你那么笨!做事也不做妥善一点,典型的虎头蛇尾,各种拙劣漏洞,明眼人一看,就能抓到你的小辫子。” ......交流,吐槽,傍上书院大神, 人生赢家都在潇湘书院微信号xxsynovel (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xxsynovel) 正文 第四十五章 易珈蓝来访 想完这一切,九九不觉微笑,被兰仲文瞪了一眼,把笔记拍在她眼前,“你这笔记能看吗?” 字本来就写得不好看,还左补补,右补补,完全狗屁不通,看不明白。 九九双手交握,低着眉,一副小媳妇儿受委屈的样子,“我承认,我的笔记可能只有我自己看得懂,但这绝对没有偷懒,我已经很努力了,还经常去图书馆看资料呢。” 这学期她绝壁没有偷懒啊,顶多在图书馆看资料,看着看着睡着了而已,对求学欲望没那么强烈,这也不能怪她啊,人天生都是各有所长,她会画画,不会学习,两者只能兼顾其一,所属无奈之中的无奈啊。 兰仲文阖着眼,平息了下怒火,才又抬起眼皮,目光幽幽地看着她,“让你去读法律,真是个错误的决定。” 九九点头如捣蒜,这倒是真的,她这法盲对这些条条律律压根兴趣不大,没有征服法律的野心,也没有想站在云端之上的高傲,法律对她来说,就如小姨的愿望,但不是她的。 兰仲文摇了摇头,翻开秦州雨的笔记,在看了看课本,又掀开几本资料,开始为她讲课。 九九仔细地听着,时间飞快流逝,转眼间,就到了夕阳西下,茶几前的少年在看书,少女在看资料做笔记,头顶的吊扇徐徐璇着,卷起茶几上的纸张,翩跹而飞。 两人偶尔对视一眼,又继续低头看自己的书,这也许就是陪伴了吧,两个人呆在一起,不觉得无聊,不觉得沉闷,只要彼此在彼此身旁,无论做什么,都觉得是一种陪伴。 渐渐的,几天过去了,九九每天活在补习中,说累嘛,其实不累,但说轻松也不轻松,就那么不温不火的过着。 安岑和吕颖已经回大陆了,8月的天气最是折磨人,奥热而漫长,九九背上的药换了又换,终于剥落,长出白皙的新皮肤。 她现在每天都是穿着宽松的体恤,短裤遮在体恤内,看起来就像没穿裤子,小腿又长又细,但凡经过她身边的人,都得为她的小腿惊叹,可谓回头率百分百。 她的头发又长了,兰仲文叫她坐在阳台上,下午五点的天气已经不那么热了,但夏天白昼比也夜长,空中布满大片大片的火红色云朵,就像一个风情万种的少女在舞动。 兰仲文凝着脸,眉眼专注,又帮她理了一次头发,九九笑得眼睛乌亮,“兰花儿,你还真是全能,连剪头发都会。” 兰仲文抿唇,把手中的理发剪刀摊给她看,“这有什么难的,就是拿理发剪刀剪一剪,对称剪齐,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 “哇。”九九惊叹,“那要不等下我也帮你剪啊?你头发也长了,该剪剪了。” “免了。”兰仲文一口回绝,“我不相信你,男生剪头发用那个剃刀剃的,万一你手一抖,我就被你剃空一块头皮了。” “才不会呢,你就是不相信我,也要相信我这双搞艺术的手,对吗?我们拥有独特和敏锐的审美观,保证帮你剪到最帅,迷死人不偿命。” “不要。”他还是拒绝,正义言辞,“就算我能相信你这双搞艺术的手,我也不能相信你这颗随时断篇的脑袋,万一你头脑发热,我就成了刀下亡魂了。” 九九嗤笑,“胆小鬼。” “没错,就是胆小鬼,我是不会受你的激将法的,九九,要玩孙子兵法,你还嫩着呢,回头多看看几本书,再来找我挑战哈,必须智慧心理表情达到一定的高度,才能让我重视你的挑衅,知道吗?现在的你,对我来说,捏死你就跟捏死一只蚂蚁一样。” “滚!居然把我比作蚂蚁,你找死!”九九拿掉在地上的碎头发丢他,“还说不欺负我?敢情你现在是天天欺负我啊。” “哎,九九,你别动。”兰仲文按住她的身体,他的臂弯强而有力,就像一把铁箍,紧紧锁在她双臂上,“我在给你剪头发呢,别动。” 九九唔了一声,转身坐好,“谁叫你欺负我,坏蛋。” “这哪叫欺负啊?这叫情趣好吗?夫妻之间互相斗斗嘴,能增加感情,又能锻炼你的智商,百利无一害嘛。” “滚,小垃圾一个,跟你绝交!” 兰仲文静默了两秒,低下头,眼珠促狭,“九九,绝交是什么体位啊?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要不晚上我们试试?” 九九小脸爆红,一巴掌拍在他脸上,力量轻柔,“你想得美。” “我就是想得美,九九,绝交这体位,应该很销魂吧?你说得我好想试试。” 他还不依不饶了啊? 九九斜眼瞪他,“你不准再说了。” “为什么不能说?不是你先提的吗?嗯哼?”兰仲文充分发挥咄咄逼人精神,笑容暧昧,把九九惹得耳根子都红透了。 “就是不能说,你再说,我晚上半夜起来偷摸你。” “偷摸?”兰仲文的眼微微挑起,“你想怎么偷摸?” 九九得意洋洋,“各种摸,把你整得受不了。” “切,我又不笨,你偷摸我,我也可以偷摸你啊。” “哼,那我就亲你,让你难受。” 听到这,兰仲文笑了,语气暗哑,“那我就强见你。” 九九一愣,“还是你够猥琐,你赢了,我甘拜下风。” 兰仲文哈哈大笑,好不爽朗,“叫你招我,点火不灭火,你就等着我收拾你吧。” “滚。” 理完头发天色也渐黑了,九九脖子上都是小碎发,兰仲文让她去洗澡,自个把头发扫掉了。 九九泡在浴缸里,水中浮着大量泡沫,她吹吹玩玩,好不畅快,不一会,洗手间的门被人打开了,九九循声望去,就见兰仲文站在门口,身材挺拔。 九九用眼神询问他:干嘛? “别用那么勾人的眼神看我,不然……”兰仲文唇角一挑,开始脱衣服。 “你要干嘛啊?”九九往水里沉了沉,尽量让自己的身体藏在泡沫下。 兰仲文动作优雅,把一件件衣服脱了,修长的腿跨进浴缸里,坐下,浴缸里的水瞬间溢出了许多。 “我来省点水的,一起洗澡,可以省一些水费。”兰仲文的笑容明媚,靠近九九,“九九,背怎么样了?转过身来,我看看。” 九九低着头,闻言只好转过身,背对兰仲文。 他的手轻轻落在她背上,微凉中又带起一阵触电般的战栗,九九浑身僵硬,他的声音自身后传来,温柔悦耳,“好得差不多了呢,新皮肤也长得好,最近准许你喝果汁和冰淇淋了。” “真的吗?”九九欢呼雀跃,她已经被禁零食好久了,饮料雪糕都不能碰,每天都只能吃三餐,还特别清淡,不能吃酱油醋,憋死她了。 “嗯。”兰仲文的声音懒懒的,放开她,靠在浴缸边沿上,“九九,要不以后,我们都一起洗澡吧,可以省水费呢。” 九九唔了一声,不答。 “不好吗?”兰仲文低声问。 这混蛋,她明明是默认了,他还非要她说出来。 诚如他所说,他们两都是老夫老妻了,五年多的感情,足以坦诚相见。 而且,兰仲文一直对她说,不要抗拒他。 所以,但凡兰仲文的提议,九九基本上是没有意见的,可能是她打从心底里接纳了他,信任他,依赖他,这让她省去了考虑就部分,直接跳到OK阶段。 良久,九九叹了口气,“我不是说不好,我是说,好。” “嗯。”兰仲文的眉眼染上笑意,浅浅的,分外动人,他慢慢从水中靠了过来,“九九,我现在想……” 九九知道他话中的意思。 他想吃肉,九九也明白他难受,自从她受伤后,她天天只穿着内衣在他面前晃来晃去,要不是他忍耐力非凡,她早就被他拆吞入腹。 九九想了下,吐出口气,“可以是可以,但是我还不想怀孕耶。” 他的手落到她背上,轻轻抚着,似安慰她,也似开导她,“顺其自然不好吗?” 九九摇头,“不是这样子的,兰花儿,你知道的,我就像个长不大的小孩子一样,我不想以我现在的状况来迎接一个孩子,那样的话,我一定带不好宝宝,我不想对一个生命不负责任,如果要生育一个小生命,我觉得我必须达到我自己的要求了,我才会把宝宝生出来,并且对宝宝负责人,所以兰花儿,你给我点时间吧,我需要思考。” 他静静听着,突然张臂抱住九九,把头抵在她发上,“嗯,九九,我能明白你,你就好好去想吧,我会很小心的,不会让你怀孕。” 后半句已染上情欲。 九九心中一动,点了点头,其实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彼此都有有感觉的,这就叫情不自禁时,爱的涌动。 兰仲文低下头,刚好吻住了她的额头,脸颊,鼻子,嘴唇…… 水中波纹涌动,荡漾,伴随着九九的低吟,一室旖旎。 长达几小时的房事结束后,九九浑身酸痛,兰仲文给她穿上衣服,已经晚上10点半了,两人不想出去吃,兰仲文也不想下厨,于是相约去楼下的便利店吃乌冬面。 为了吃饭,九九就是在浑身酸痛也要站起来,她麻着两条腿,跟在兰仲文身后下楼去吃晚餐。 看着九九走路的别捏姿势,兰仲文也觉得自己刚才在浴室里过火了,但他也忍了很久了嘛,难得九九答应了,他不能错过机会,一次弥补了这么长时间以来的忍耐。 他扶着九九,神情格外的温柔,略带抱歉,九九知道他在想什么,揉了揉他的头发,表示别担心了,她没事。 就算浑身酸痛,她还是一只活泼乱跳的小兔子嘛,就是走路腿软软的,偶尔觉得要摔倒了,都被兰仲文及时扶住,抛给她一个温柔而孤立的眼神,看得九九心里直发毛。 这眼神怎么那么奇怪?还鼓励她?有没有搞错? 伴着海鲜酱的乌冬面吃起来劲辣爽口,又有非常Q鲜的鱼蛋,两人还算吃得满意,临到家门口时,九九看见了一家蛋糕店,翻了翻自己的口袋,忘记带钱了,她手伸到旁边,很自然地对兰仲文说,“我要买个蛋糕。” 兰仲文会意,也自然而然地从钱包里抽出钱给她,她乐颠颠地进去了,买了两个蛋糕,当饭后甜点了。 所谓的默契就体现于,九九需要什么,兰仲文想都不用想,直觉就能会意到九九要的是什么。 比如她看着蛋糕,翻了口袋,向兰仲文伸出手,他自然而然能知道九九要什么。 又比如,九九坐在餐桌上一伸手,突然发现手肘处空的,她对兰仲文伸出手,兰仲文递给她果汁,而果汁刚好是她要的,这就叫灵犀。 他们之间的感情已进化到不语就能猜出彼此的心声,已算是感情的最终升华了。 吃蛋糕的时候,兰仲文发现九九比较喜欢吃奶油,她把外层的奶油都吃了,里面的一层不碰。因为浴室的事,兰仲文心有愧疚,把自己蛋糕上的奶油都给了她。 明明说好要让她荤素搭配,改变她嘴刁的性格,到头来,却是他助纣为虐啊,把她养得越来越嘴刁。 这样下去,九九会变成一只米虫的。 他支着脑袋想了下,突然发现,其实米虫也不错啊,至少九九离不开他了,用温柔的网把她一步步蚕食,以后,她就无法与他分手了,因为这世界上,不会再有人,像自己一样对她那么温柔。 两天后,易珈蓝突然到访,还是黑衣墨镜,一张烈焰红唇如火焰般妖娆动人,脚踩高跟鞋,动作优雅地走了进来。 这次阿力并没有跟来,看来是秘密来访。 “九妹。”易珈蓝抱住九九,笑容妩媚。 九九装傻充愣,佯装呆滞地看着她,这是兰仲文吩咐的,没有他的准许,不能向外人透露她的康复问题。 “还是没好么?”易珈蓝扭头问兰仲文,鼻头有些发酸。 兰仲文颔首,“还是老样子,不知道有什么事困扰着她,她始终不肯说话。” 易珈蓝沉默了片刻,“我知道了,你先哄九妹去睡觉吧,我有点事跟你说。” “那么,先告辞了。”兰仲文会意,起身拉过九九,到房间里去了。 一进房里,九九就拉住他的袖子,压低声音道:“小姨要跟你说什么?你们之间有什么秘密瞒着我?” “我也不知道,九九,你先睡一会吧,回来我告诉你。” 九九默了下,“好吧。” 不一会,兰仲文从房里出来,顺手带上了门。 他走到厨房给易珈蓝倒了杯冰水,这鬼天气,多喝水才不会中暑,易珈蓝是唯一一个帮九九的人了,他也想她好好的。 他把水递给易珈蓝,虽然她化着浓妆,但是兰仲文看出来了,她的神情很憔悴,估计是一边要管公司的琐碎事,一边又要为九九父母的事情操心,过度疲劳了。 “谢谢。”易珈蓝接过水,取下墨镜,那双眼睛深深凹着,严重的黑眼圈。 兰仲文吃了一惊,几时看过这个意气风发的女人这么憔悴过? “sorry,最近公司的事情太忙了,九妹她姨夫又住院了,所以没时间过来。”易珈蓝笑容勉强,郁循的手术还是没有成功,良性血管瘤最容易吸收营养,他吃下去的补药,全养了肿瘤,现在又开始长起来了。 郁循常常头疼,看东西久了眼睛会发花,所以现在公司的最高执行人是易珈蓝,他需要好好休息,不然会助长血管瘤的生长。 兰仲文没说话,易珈蓝又继续说:“听说你成立了一家公司?现在小有名气了?” “是呢。” “挺能干的。”易珈蓝赞赏地看了他一眼,“九妹她姨夫听说了你的事情,说你是个人才,问你可愿意与我们联手?我们年级都大了,想培养接班人。” “您才34岁吧?” “其实我打算35岁就退休,然后跟九妹他姨夫去环游世界的。”易珈蓝声音里有说不出的落寞。 再大的雄心壮志,也抵不过病魔的璀璨,郁循的脑神经血管瘤一直除不去,身体素质日渐下降,也不知道还有多少年可以活。 若为了权势,一直奋斗到临终的那一刻,那么一生就算白活了,况且,郁循也等不及了,在不厮守,就没机会了。 童话故事只讲到公主跟王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却没有讲到他们婚后的生活,那么庞大的家业,让两人聚少离多,两人都是工作狂,一忙起来,谁也没有时间去看对方,有时候几个月才见一面。 有野心的人,都想站在世界的尖端,可世界的尖端,又岂止是那么容易站稳的? 都说有钱不露富,不然人生就该遭罪了。 第一不如第二,第二至少少了许多危险,因为所有人都是看准第一的位置下手,美域高站在香港权力的最中心,所有矛头都指向了他们,稍微出现弱点,那群财狼就会一哄而上,抢夺权力,妄图分割他们手中的权财。 “可我没打算要丢弃自己的公司。”兰仲文笑得歉意而疏离,虽然这个条件很诱人,但是他还是想成立自己的公司,以自己为名。 “我明白,其实美域高现在太危险了,内部的腐败也太严重了,我有打算要行清君侧了。” 兰仲文抬头,用眼神询问她为什么。 “是这样的,美域高现在虽然是香港的龙头,可是我们已经开始不赚钱了,公司人员都在亏空公款,一层瞒着一层,导致运营失败,越来越腐败。九妹她姨夫的身体现在不太好,管不了公司的事情,而我一个人力量有限,管不到那么宽的事情。” 兰仲文能明白,资深元老工作久了,自然不满足于那点死工资,所以各出奇招,从公司各个方面见缝插针,妄图蚕食。 这样的人多了,公司的腐败风气就越来越不好,尤其整个公司蒙着一层黑雾,抓也抓不到人,就算事情败露,也是随便推一个替死鬼出来,然后腐败继续,恶性循环。 执行人管不到下层的烦琐事,下层的人又都想捞油水,所以出现了表面风光,实际赔钱的阶段。 所以互联网才要引进,监控公司各大内部,让整个公司透明化,就算管不到,也看得见,那么那些贪虫也会收敛一些,不贪是不可能的,但只要不影响整个公司的营运,利益,就可以适当忽视。 “那么,您是打算?”兰仲文想了下,开口。 “与其渐渐衰败,不如让我们赌一把,我知道你很能干,所以我就赌在你身上了。” 兰仲文没答,他知道易珈蓝的还没说完,便沉着气听她讲下文。 易珈蓝把水喝完了,从包里拿出一沓文件,放在桌上,“我打算投资你,让你来做我们的接班人,这是美域高的市值,180亿。” 易珈蓝停顿了片刻,又说:“你如果签了它,我就会把美域高的内部暗度陈仓到你的公司来,我只要百分之30的股份,供我们郁家无忧无虑就行了,剩下的,你可以拥有百分之51的股份,永远做执行人,但是我有一个要求,那就是永远不要登上香港第一的位置,保存实力,做一匹卧薪尝胆的狼。” 兰仲文没说话,但心中亦有一番思量,易珈蓝这话,等于就是拿一百多亿来投资自己,互联网的时代,要是有了这笔融资,必定万丈光芒。 但是另一方面,若是投资了他,美域高的地位又将至于何地? 想到这里,他便问出声了,“那么美域高呢?你打算怎么办?” 易珈蓝苦笑,“那群老狐狸不是妄图吞掉美域高吗?我也没有心力了,那就釜底抽薪吧,让美域高崩盘好了,证券风云,说变就变,就当它败落了吧。” 兰仲文有些惋惜,昔日风光全港的美域高就要这么落败了,真是世事无常。 “考虑得怎么样?”易珈蓝抿着红唇问。郁家是真不行了,老太太年纪大了,郁循身体不好,她也忙,所以到现在还没怀孕,如果她在继续留恋商战风云,那么她可以预见,很快她就失去所有家人了。 易父易母已经过世,婆家就是她的所有了,但是郁老太太年纪大了,郁循的血管瘤又一直杜绝不断,如果她还是一意孤行,那么站在世界巅峰的代价,便是所有亲人的性命,那样就算她得到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 趁着还有机会,放下权利,把时间空出去,跟郁循去看看世界,要个小宝宝,与郁老太太共享天伦。 兰仲文思忖片刻,提议道:“其实美域高可以保留着,等崩盘的时候,在低价纳入,那时候,可行清君侧,大贪虫也不会再留恋破旧的壳子,然后在一点点,从内部开始改变。” 这回轮到易珈蓝没说话了,到底美域高是她的孩子,她也不舍得随随便便丢弃,但是…… 兰仲文知道她在想什么,敛着眼珠道:“如果你是怕没时间管理,我可以先帮你管着,将来你若想回证券界,也有基础在,但是今后,美域高的融金大部分在我的天堃里,必须以天堃为母公司。” “没问题,就这么决定了。”这个提案再好不过了,与其让美域高彻底瓦解,不如重新来过,将来她如果还想回证券界,也有个栖身之所。 听她这么说,兰仲文也爽快地签了合约,从这一刻起,兰仲文就得到了一百多亿的融金,这一百多亿,他要好好利用才行。 等合约签完,易珈蓝又看了眼九九房间的门一眼,试探性的问;“九妹睡着了吗?” 兰仲文没做多想,点头,“嗯,她睡着了。” “那就好。”易珈蓝似乎松了一口气,垂眸道:“姐夫的尸首,已经找到了。” 什么?! 兰仲文仰起身子,“什么?你说九九父亲的尸首,找到了?” “嗯,找到了。”易珈蓝点头,“这事明晚可能要上新闻了,昨夜找到的,萧陌寒也在,抢夺尸首之际,警署的人也来了,他们认为尸首该由萧家领回,所以尸首,昨夜被萧陌寒带回萧家去……” 易珈蓝的话还没讲完,九九从房内跑了出来,双眸含泪,“小姨,你说什么?爸爸的尸首找到了?” ......交流,吐槽,傍上书院大神, 人生赢家都在潇湘书院微信号xxsynovel (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xxsynovel) 正文 第四十六章 遗嘱继承法 易珈蓝楞了一下,站起身,“九妹你康复了?” “嗯,小姨,我已经康复了。”九九光着脚踩在地板上,眼眶发红,“小姨,你刚才在说爸爸的尸首找到了?” 易珈蓝点点头,声音沉痛,“是,轿车爆炸之前,姐姐和姐夫都摔下山,姐夫的尸首昨晚已经找到了,但是姐姐的,还没有找到。” 九九捂住嘴,眼眶已经朦胧,兰仲文走过去抱着她,声音低沉,“九九,不要哭,现在不是哭的时候,好吗?” 九九明白他的意思,眨了眨眼,把泪意收回去,爸爸的尸首找到了,意味着遗嘱案件要开始审判了,下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她不可以哭泣,要哭,也要等案件落幕之后。 1989年8月1号,萧亦娄冻结遗产全面解冻,医生证明萧九九精神状况正常,以第一继承人身份进入律师楼,若没有意外,她将继承萧亦娄大部分遗产,而萧老太太,将继承萧亦娄小部分遗产。 这日,九九,兰仲文,易珈蓝与阿力坐在会议室中,桌上的另一端,坐着萧老太太,萧二太太,萧陌寒等人。 萧亦娄的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其中配偶暂定死亡,但子女父母皆在,所以亲戚们也就不用来了,他的财产将由两人共同承担。 十点一到,刘律师准时推开会议室的门走进来,刘律师今年50开岁,两鬓斑白,却英姿飒爽,他西装笔挺地走进来,停在桌子前,对萧老太太和九九鞠躬,“那么,我们现在来宣读萧亦娄先生的遗嘱。” 九九面色苍白,手指在桌底下暗暗攥紧,爸爸,对不起,你安息吧。 萧老太太也没什么表情,一切等宣读遗嘱后在说。 刘律师带上眼镜,翻开眼前的文件,开始宣读遗嘱继承仪式。 “按照遗嘱继承法,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其中配偶易珈嘉女士死亡,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得一半,易珈嘉女士父母亡故,直系亲生女儿萧九九得到母亲全部财产。” 听到这里,萧老太太和萧二太太皆是一愣,萧老太太的眼瞬间扫到萧九九脸上,恨不得现在就杀了她,她这样就分去了亦娄一半的财产?虽然她们也请律师询问过,萧九九的赢面非常大,但是若让这个扫把星得到那么多的遗产,也会被她的霉运败光的。 还有易珈嘉这个女人,她嫁到萧家来,生了这么个扫把星,害得萧家厄运连连,凭什么分他们萧家一半的财产? 而二太太心下也有一番思量,刘律师只负责宣读遗产,对他发火也没用,不满意,还得上庭。 于是她按耐住心中的怒火,一脸阴郁地盯着兰仲文,兰仲文在翻看遗嘱继承法,他又想耍什么花招?因为这个人,她的复仇大计次次被打压,听说他现在开了个公司,等她拿到遗嘱,一定让他滚出香港。 刘律师还在宣读,但萧二太太已经没在听了。萧九九还在上学,无生活来源,且又是直系亲生女儿,萧亦娄的动产不动产,基本全都是她的,老太太是萧亦娄其生母,但有四个儿子,生活来源中,萧亦娄只负担四分之一,最多得到萧亦娄财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易珈嘉那部分。 这样的宣判,对萧老太太来说,等于是打发她。 宣判完遗嘱,几人表情各异,刘律师对几人鞠躬,“若没有问题,请两位在遗嘱上签名。” 接着两份文件被送到九九和老太太跟前,老太太想也不想就甩开了文件,“想签名?没门!萧九九,你这个不孝女,先是害死了亦娄,现在又勾结外人来谋夺亦娄的家产,你按着自己的良心,你就不怕半夜亦娄的魂魄回来找你?” 九九没答话,放弃了和老太太争辩这些子虚乌有的事情。 爸爸确实是死在自己生日这天的,这不可否认,是她害了爸爸妈妈,她不敢奢望老太太的原谅,但是其他的,没做的她就不会承认。 老太太见她不答,指着兰仲文,眼神蔑视,“这个人,在你16岁的时候,就将你给睡了,如此心机深沉之人,你真的信他会对你好?不过是想要亦娄的财产而已。” 说完又指着易珈蓝,“还有这个攞婆,整个香港有谁不知道,她做生意就跟抢似的,你以为你跟着她会有好下场?要不是我们心里清明,跟这个攞婆保持距离,萧家的一切早被她抢光了!” 听到这几句话,易珈蓝差点气笑了,也不知道萧老太太给谁洗了脑,现在开始以为九九勾结外人来谋夺自己父亲的财产了,真是电视剧看多了,越活越糊涂。 “老太太,祸从口出,你这么说未免太偏激了,这个宣判是按照继承法推断出来的,并不是由我们操控,何来的谋夺呢?”易珈蓝悠悠开口,神情冰冷,要不是看在老太太年纪大了,就凭这几句话,非告她诽谤不可。 老太太指着易珈蓝的脸,胸口剧烈起伏,“我早知道你这个攞婆是佛口蛇心,不会轻易放开我们萧家这块肥肉的,半个香港都快是你的了,为什么要这么贪心?把人赶上绝路?” “绝路?”易珈蓝的视线慢慢扫过在场的每个人,冷笑,“继承法的宣判是我易珈蓝操控的吗?这就叫绝路了?姐姐和姐夫出了意外,你只当你会难过,一直骂九妹是扫把星,把她折磨得精神恍惚,这段时间,是谁照顾的九妹?你说到底是你对九妹亲?还是兰仲文对九妹亲?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尚且会怜悯她,而你,你身为九妹的亲奶奶,还不让九妹拜自己的父母,你算什么亲人?又联合这一众牛鬼蛇神来欺压她,我看想谋夺姐夫财产的不是九妹,是你吧!” “你这个攞婆休要胡说!亦娄的死就是这个扫把星害的。”老太太瞪着九九,气得哮喘病差点发作,“这份遗嘱我是不会签的,你这个扫把星,想要遗嘱,我们法院上见吧。” 九九的心一缩,她所谓的亲奶奶呵,她都不知道老太太为什么会仇视她到这个地步,似乎她不死,老太太一口气就下不去。 自从爸爸死后,奶奶也苍老了许多,从前硬朗的身体,现在看起来瘦骨嶙峋,说不怜悯她是假的,任何人面对一个七旬老人,都无法狠下心去伤害她的。 而老太太就是这样,倚老卖老,年纪越大,越无法接受别人挑衅她的权威,偏偏易珈蓝讲起来话又阴又损,这让老太太恨透了她。 萧陌寒站在老太太身后,见她气得差点昏倒,及时扶住她,看了九九一眼,纯净的眼珠慢慢变得阴暗,“奶奶,我们别和这些没素质的人争辩,把身体气坏了不值得,我先扶你回去吧,其他的事,我们请林律师回家谈吧。” 萧老太太脸色苍白,看起来身体大不如从前了,她憔悴地点了点头,准备离开。 “等等。”临出会议室门的时候,兰仲文叫住他们,他早知道老太太是不会签的了,盖上遗嘱继承法,抬起头,一双锐利的墨瞳直逼萧老太太的背影,“既然不谈遗嘱的事了,那我们就来谈谈萧亦娄先生遗体的事吧,九九是亦娄先生的直系亲女,亦娄先生的遗体和后事都将由她来负责,麻烦你们把亦娄先生的遗体交出来,到时候,我们随时欢迎你们来参加葬礼。” 萧老太太背脊一僵,当下拐杖用力坤在地面,怒气填胸,“你们以为就凭今天的遗嘱宣判,亦娄的遗产就是你们的了吗?我告诉你们,你们一分钱都休想拿到!还有亦娄的遗体,我是不会交给这个扫把星的!” “那么老太太,我兰仲文今天也告诉你了。”他把老太太甩在地上的文件捡起来,抖直放在会议桌上,“今天你要是不把亦娄先生的遗体交出来,在顺便签了这份文件,我兰仲文向灯火发誓,我会让你一分钱都拿不到。” 萧二太太脚步一顿,回过头去,就见兰仲文的脸在灯光敞亮的会议室里凝成地狱之色。 眼底处的阴鸷,足以席卷整个天地。 这个男孩,一定要铲除,否则将是心腹大患。 她心里这么想,伏在老太太耳边说了几句什么,老太太没有回头,声音僵冷,“走着瞧。” 说完在萧陌寒的搀扶下迈步离开。 兰仲文一言不发,整个会议室里静得针落地可闻,阿力点燃一支香烟,“你小子还真有胆识,一分钱都拿不到,这可能吗?” 兰仲文冷冷勾唇,“谁知道呢。” 两人对视一眼,突然像有某种默契一般,看向易珈蓝,易珈蓝被他们两看得一头雾水,“干嘛?” “蓝姐,你说,我们能不能去把姐夫的遗体偷出来啊?姐夫的遗体现在肯定就是一个骨灰坛了,偷也应该挺方便的吧?而且就是被抓到了,也没罪,九妹是姐夫的女儿,女儿要回亲生父亲的遗体,有什么罪?” “你怎么不早说?”易珈蓝眼珠一亮,取下墨镜,“那你就安排几个人,晚上混到萧宅里面去,此次行动,只许成功,不许失败,知道吗?” “遵命。”阿力说着乐颠颠地拿出了一个大哥大,正想拨线,被兰仲文按住按键处。 “等下,除了偷遗体,还要偷一样东西。”兰仲文眼波深深,像沉在一汪幽暗古井中,眼珠毫无波动,“伯父的尸体找到后,萧家立马就火化了,还没出殡就火化,这不合常理,不像是萧家惯有的作风,我想,一定是有人给伯父做了验尸报告,然后报告指明了一些重要的东西,导致萧家某个人急切得想要毁灭一切,所以,我们需要偷到那份验尸报告,看看死因,死亡时间,还有证明。” 阿力倒抽了一口冷气,这思维,绝了。 “但是验尸报告,我们要去哪里找?你认为这份报告会放在谁手里?” “老太太。”易珈蓝和兰仲文同时出声。 “姐夫的亲妈是老太太,这份验尸报告出来的时候,一定是第一时间交到她手里的,她不知道身边有那么多牛鬼蛇神,但是她也不会去翻验尸报告,因为她眼花,基本看不见字了,所以别人怎么说,她就怎么听。”易珈蓝眼中闪过一丝计算,正因为老太太是姐夫的亲妈,报告放在她那里,才是最安全的,二太太就是想要毁掉那份报告,也没那个胆。 阿力恍如大悟,对兰仲文的赞赏已变成了敬佩,好样的,不愧是蓝姐选中的继承人,心思缜密,胆识过人。 “蓝姐,那我立刻吩咐下去,晚上就行动。” “我也去。”一抹清幽的声音突兀响起。 竟是一直没有说话的九九。 兰仲文有些愕然,“九九。” “不用劝我,我要去,万一晚上你们行动失败了,我是萧家的人,出入萧家,不算擅闯民宅吧?”她站了起来,眼中有百折不挠的坚毅,爸爸的验尸报告,她也想看看,看看爸爸究竟死于什么原因。 兰仲文沉吟片刻,站起身,“九九,我陪你一起去。” 于是一行人,换上隐秘的黑色衣裤,在半夜1点后,悄然潜入萧宅,九九对萧宅的构造很是清楚,化了一张地图,因为萧老太太腿脚不便,房间就落座在二楼的楼梯旁。 由于不能准确的猜出验尸报告放在哪里,几人决定一人负责一件事,以免无功而返,阿力负责去祠堂偷萧爸的骨灰,易珈蓝负责萧二太太的房间,兰仲文负责萧陌寒的房间,而九九负责去萧老太太的房间。 老人家虽然睡眠浅,但是反应迟钝,伤害度大大降低,对九九来说,也是最好的选择。 几人翻过院落,发现向来空无一人的萧宅突然有警察在巡逻,看来萧二太太也怕他们来偷骨灰,特意报了案,让警署的人来保护他们的人生安全。 分开行动前,兰仲文深深看了九九一眼,意思是要小心。 九九点头,单薄的身影冲进后院里,躲过了巡逻车,她慢慢找到对应老太太房间的梧桐树,爬了上去,老太太房间的灯已经关掉了,她暗暗庆幸,幸好她小时候顽皮,将整个萧宅都玩了个底朝天,现在来偷东西,刚好助了她一臂之力。 爬上梧桐树,她还站在树上观望了好一会,确定没有警车过来,才轻轻敲了敲老太太房间的窗。 没人回应。 很好,睡着了。 九九心里高兴,又杵在树上十来分钟,老太太秉承着老一辈人睡觉的思想,睡觉要通风,喜欢开着窗户,这让九九连撬窗户都免了。 凌晨一点半,床上的人睡得正香,九九利落爬进窗户里,女汉子的外号可不是盖的,她偷偷猫到书桌前,不敢开台灯,轻手轻脚离开抽屉开始翻起来。 夏天的夜晚热得能闷死人,老太太年纪大了,不爱开空调,只开着风扇徐徐吹着。 九九报告还没翻到,背上已出了一身汗,整个人就像在蒸桑拿一样,手臂滑腻腻的,全汗湿了。 该死的报告怎么那么难找? 九九心里暗咒,又低下头去翻抽屉,额头上的汗娟娟滴下,落在抽屉里。 她感觉热得快缺氧了,抬头呼出口气,继续翻,书桌上的抽屉都翻遍了,无果。 又转到衣柜上,她悄声打开,藏在衣柜里的内格锁住了。 哎。 她抹掉额头的汗,拿出一把易珈蓝给她配置的万能钥匙,寻着钥匙孔,慢慢将万能钥匙推了进去。 心疼声砰砰砰地,恍如要挣破胸膛跳出来。 马上就打开了,不要紧张,不要紧张。 她反复劝着自己,钥匙左转转,右转转,终于试到诀窍,轻轻拧过几个锁卡,‘刺啦’一声,内格打开了。 九九怀揣着狂乱的心跳,低头看内格。 ------题外话------ 今天序序写得有点空白,思路还没连贯,序序去理顺一下情节哈,么么哒大家 ......交流,吐槽,傍上书院大神, 人生赢家都在潇湘书院微信号xxsynovel (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xxsynovel) 正文 第四十七章 九九的反击 九九望着内格,竟然是空的。 正在疑惑间,头顶的灯‘啪嗒’一声亮了。 一室清明。 “九妹,这么晚了你在干嘛?”萧陌寒站在她身后,触不到底的眼眸微微扬着,却有说不出的阴冷。 九九一怔,迅速把内格关上,锁好,万能钥匙丢进嘴里,藏在舌头下。 对于赃物,第一反应要销毁,幸好万能钥匙很小,可以藏在舌头下,这是出发前,阿力教她的。 萧陌寒立在床柱旁,视线被衣橱门挡着,不知道九九在干嘛,九九隐秘地做好一切后,转过身,微笑对视萧陌寒,“堂哥,有件事,我想问问你。” 她的笑容平静,似乎不是来做贼,而是来散步的,只是散步散到老太太的衣橱来,行踪可疑。 九九也不提自己开了衣橱的事,往萧陌寒身上看去一眼,萧陌寒穿着金丝睡衣,眼波若起若浮,衬着他那张风情万种的脸,有一种极美的异域风情。 很显然,他跟老太太对换了房间,也许晚上他是醒着的,故意在床上候着九九行动。 跟兰仲文呆久了,九九发现自己的观察力和思维能力都提高了。 她凝了眉,那么现在老太太会睡在哪间房里?其他人又安全吗?没有通话机,她无从得知,但希望他们都可以没事,至于她,她是萧家人,在自己家里走动,怎么也不能告她私闯名宅吧? “好,九妹,你问。”萧陌寒的视线在她头顶停留片刻,继而落在衣橱上。 他没看她,侧脸在阴影中显得尖削,足以魅惑众生的绝世容颜,九九楞了片刻,这人的外貌是极好的,但是心思跟他的脸成反方向,他的脸有多美,他的心就有多黑。 “爸爸的验尸报告你一定看过吧?堂哥,告诉我,我爸爸是怎么死的?” 萧陌寒似乎答不上这个问题,身体微微僵硬,抬起头,漫天的怜惜从眼底漫了上来,看着九九,瞳孔如水,“九妹,你走吧。” 九九浑身一怔。 走? 他千辛万苦设计抓到她,结果肉到嘴边,又要把她放了? “再不走,我可后悔了。”他微微垂着头。 九九闻言清醒,再不多话,迈步跑向窗户,手刚够到窗棂,萧陌寒压抑的声音从身后追来。 “九妹,我一点也不想和你成为敌人,放弃遗嘱吧,那样的话,你一定比现在快乐。” 九九停下动作,没有回头,眼珠在月色下燃成痛苦的火焰,“我爸爸死因不明,妈妈生死未仆,萧家没一个人关心,我已经陷在万劫不复中,你却让我放弃遗嘱?若是我放弃了,也许萧家会把我的名字在族谱上除名吧。” “九妹,有我在,你不会被族谱除名的,只要你愿意跟兰仲文分手。”萧陌寒神情真挚,他还是愿意接纳她,尽管她不是清白之身了,九九从小是他看着长大的,他12岁认识的九九,在他的记忆里,她是他的妹妹,也是他未来的妻子…… 萧陌寒从孤儿院被接到萧家的时候,他的心已经寒了,十二岁的男娃,已不懂得怎么微笑,在孤儿院跟小伙伴为了抢食物打得遍体鳞伤,为了让领养者看中自己,要拼命变得优秀,每晚做梦,都奢望能被人领养,以此告别自己常年饥饿的生活,有时候饿得太严重了,还会吃蟑螂,老鼠。 他受够了贫困,低贱,卑微,他不愿那么过,可是,他毫无办法。 他从来不知道杜心毓是他亲生母亲,那年,她来孤儿院见他,他第一反应是,这个女人怎么那么眼熟,看着她,便觉得亲切。 杜心毓领养了他,将他带回萧家,他从来没想过,会住进那样大的房子,有那么多好吃的,那时候,他的愿望很微小,就是每天吃饱就好了。 后来,杜心毓请了一个风水大师,给萧陌寒篡改生辰八字,传说中的帝王命格,又把他送回了孤儿院,让萧老太太亲自来挑选他。 在杜心毓的指导下,萧老太太一步步走进圈套,领养了萧陌寒,他本来是要作为萧亦娄的继子的,一切本来都很顺利,杜心毓的计划是让他先跟萧亦娄夫妇培养感情,在找机会铲除九九,那样,他就是萧亦娄唯一的儿子了,将来财产不给他,又能给谁? 他从第一次来到萧家,就知道萧九九是个注定悲剧的人物,杜心毓篡改了她的命格,给她合成了克父克母克夫的孤命,这生辰八字原是假的,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是老太太极迷信,风水大师一讲,她便深信不疑。 老太太本身就不喜欢女孩儿,加之萧九九的命格不好,老太太是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都看萧九九不顺眼。 而萧九九呢,她就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每天带着沙铲和蝴蝶罩子在后院跑来跑去,今天铲铲沙子,明天捕捕蝶,后天爬爬树,大后天摸摸鱼,跟萧宴安两人,就是两个傻不吧唧的小鬼。 可是该死的,为什么他那么羡慕。 他被易珈嘉拒绝领养后,就回到了杜心毓身边,每天两个小鬼在后院玩的时候,他都会偷偷掀开纱帘,杵在窗边看看他们又玩了什么。 十二岁的孩子,在成熟稳重,也是有玩心的。 他羡慕他们可以无忧无虑的玩耍,而他,不过是个寄人篱下的养子,他必须要做到最优秀,才不会被遗弃。 渐渐的,羡慕转成了关注,他总是想,九九那么可爱的女孩子,为什么老太太不喜欢她,唯一一个女孙子,在别人家,定是要视为掌上明珠的。 那颗紫红紫红的桑葚树,就种在自己房间的窗外,夏天的时候,九九就喜欢缠着园丁陈叔给她搭个网布椅,爬到树上摘了许多桑葚,窝在网布椅中吃。 她常常吃得满嘴紫红,然后咯咯咯地笑,萧陌寒的脸就隐在纱帘后,看见她笑,也不禁笑了起来。 那天,九九摔进河里的时候,他已经在窗边看到了,他匆匆赶下楼,就见萧宴安跌跌撞撞跑进主宅,拉了他就跑,嘴里一边碎碎念,“哥,九妹摔进河里了……” 听到这里,他又跑回储物屋里搬了条大型绳子出来,跑到河边上,九九浮在水中,身体放松,于是身体与水对等,就能浮出水面了。 他将绳索抛进水中,九九拉住,离开了水面。那天,她看他的眼神极其崇拜,这让萧陌寒感到无比的高大上,从此,他就惹上九九这块牛皮糖了。 她不管他高不高兴,讨不讨厌,天天拿着沙铲跟在他身后,有时候,还铲了一小桶沙子到他房间来,玩得满房间都是沙子,把他气死了。 但是杜心毓却很高兴,她有个大计,那就是让他娶九九,将来九九拥有的财产,一样是他的,到时候,如果他喜欢九九,就跟她在一起,如果不喜欢九九,就出去包养几个女人好了。 他答应了,并且是很欢呼雀跃的,他长九九四岁,九九十二岁的时候,他已经十六岁了,已经懂得男女之情,有时候会摸摸她的脸,亲亲她,这引起了她的反感,然后,她就不再来找他了。 但是那时候,他没去跟她解释什么,觉得时候到了,九九就会明白自己的心意了,九九十三岁那年,萧亦娄突然说要把事业转到广州去,于是一分隔,就是好几年。 再回香港的时候,她越发出落得亭亭玉立,而且身边,已经有了一个如玉少年,九九看兰仲文的眼神,是那样的温柔,温柔到他一见到九九看着兰仲文,就会心痛。 好像那种自己心爱的东西被人抢走了一样,他不甘心,发誓一定要报仇。 “分手?”九九冷冷勾唇,“当初我精神恍惚,你们萧家甚至想拍下我的样子呈上法庭,让我失去继承权,我流落在外,对我不管不顾,只有他对我不离不弃,一直照顾我,陪着我,今日你要我跟他分手?你是不是想太多了?” 萧陌寒不语。 半响,他闭上眼睛,面容痛苦,“九妹,你不喜欢我,我不会勉强你,我可以等,现在你不喜欢我,没有关系,将来你会喜欢的。” “不会的,我绝对不可能会喜欢你,这辈子,我喜欢一个人就够了。” 话到此处,已经没必要在谈下去了,九九翻出窗户,萧陌寒突然跑了过来,拉住她的手,“九妹,念在这么多年的兄妹情谊上,我给你个忠告,你们撤退吧,小叔的尸首,你们是找不到的。” 九九回头看了他一眼,嘴张了张,说了句多谢,就跳到树上离开了,她快速撤到后院,又爬出了萧宅,才往天空喷了根信号烟花。 所有在萧宅里的人都听到这个信号音,火速撤离。 回到家,九九呆坐在沙发上,眼珠有些淡,易珈蓝和兰仲文看着她,眼神疑惑。 没找到验尸报告,为什么刚才放了信号烟花? 阿力也没找到萧亦娄的骨灰坛,萧祠没有,他翻了半天,看到信号音,只好先撤退了。 “为什么撤离?”阿力率先打破了沉默,这事不止他一人不明白,是所有人都不明白。 “找不到的,没必要浪费时间。”九九意简言骇,不打算继续说下去了。 “九九,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们?”兰仲文正了正色,眼珠幽暗。 九九摇头,“没事呢。” 易珈蓝跟阿力本来还想问什么,被兰仲文使了个眼色,也就没问了,天快亮了,既然九九不愿说,在追问下去也是浪费时间,不如回家补个眠。 于是易珈蓝跟阿力起身告别。 等人都走后,兰仲文摸了摸九九的头,“九九,天快亮了,你快去休息吧,其他的,我们明天在谈。” 九九坐着不动,一半容颜被头发盖住,显得阴暗深邃,“兰花儿,你说要让他们一分钱都拿不到,你要怎么做?” 他刚站起的身体顿了下,重新坐回沙发上,把她揽在怀里,“这当然是个损招了,九九,以你奶奶的年纪,你觉得她还有多少年可以活?” 九九疑惑地看着他,“这是什么意思?” 兰仲文见她不明白,大掌包住她的小手,语气冷然,“七十多岁的老太太,伴有哮喘病,最多在活十几年,如果这时候,你把遗产冻结,等到她病逝后,在解冻遗嘱,不仅你爸的遗嘱不用给她,她的遗嘱,还得在分一份给你。” 九九微微讶然,这招这太损了吧。 “那时候她们不给财产,可以反告她们,钱多,要玩死她们都不是事,反正你现在又不需要钱,我的事业马上就要成型了,养你几辈子都不在话下,至于你爸爸的遗产,就冻结着吧,当做是放在银行里了,让他们看着眼馋,又拿不到,最好了。” 九九倒不是关心这个,她关心的是…… “这样一来,爸爸的骨灰就拿不回来了,是吗?” 兰仲文没有说话,端详了九九的表情许久,才轻声道:“九九,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人生总是要取舍的,你奶奶不愿把伯父的尸首给你,我们找不到,也没有办法。” “就没有两全的办法么?” “九九,你应该去休息了,已经很晚了。” “兰花儿,如果我说,比起遗产,我更愿意要爸爸的尸首,你会觉得我疯了吗?” “九九,你不是疯了,你是负罪感太强烈了,你认为是你害死伯父的,所以你觉得你没有资格拿这个遗产是吗?” 九九点头,笑容苦涩。 “伯父的死是天灾人祸,不关你的事。” “所以我才想要用遗嘱换爸爸的尸首和验尸报告,我要知道爸爸是怎么死的,我要知道,到底是不是我害死了爸爸,是你说验尸报告上有蹊跷,你给了我希望,我不能失去这个机会,否则,我会一辈子活在对爸爸的负罪中。”她泪流满面,她也不信是自己害死了爸爸,她要看验尸报告,她要知道,她要知道。 她的面容因为哭泣而微微扭曲,兰仲文见了,心中痛苦不已,只要她哭了,他心底里就像是有个人在哭泣似的,要用眼泪淹没他的胸腔,令他窒息。 他久久沉默,最终,他抱住了她,眼底有妥协之意,“我知道了,九九,我会好好想的,但是在我想到办法之前,你不要心软,好吗?不准擅自答应他们什么事,不然,我会生气的,你要相信我,我可以办到。” 九九点头,“好。” 开庭之日,九九一身黑色正装,被兰仲文护在怀里,躲避记者的追击,易珈蓝与阿力紧随其后,四人黑衣黑裤,走进高等法院。 全港关注的遗嘱案件终于开庭。 刘律师头戴白色假发,脸色肃穆,与原告律师双手相握,原告与被告两方在法庭上互撕脸皮,萧老太太坐在原告席上,将九九是什么天煞孤星的事说了出来,还说她克死了自己的父母,没有资格继承遗产。 奈何法官不迷信,重重敲了敲手中的锤子,让她不要宣扬迷信,注意言辞,可老太太讲了半天,也只有这些迷信之词可讲,于是律师让她下去了。 轮到九九上场,律师先是看了她的病例证明,才让她讲诉口供,既然是互撕脸皮了,那就不用给对方面子,老太太年纪大了,观众都会比较同情她,这对案件不利。 于是九九正了正脸色,将从小到大,老太太怎么重男轻女,将她带去外面丢弃于不顾的事情讲了出来,说到伤心处,她还挤出两滴眼泪,以博同情。 除此之外,她还把当年将她被丢弃后,遇到的叔叔找了过来,证明老太太非常的不喜欢她,不愿意她得到遗产。 相比之下,她口齿比老太太清晰,有证有据,听得人不禁黯然泪下,小小女娃从小受恶毒奶奶歧视,被各种责罚,又遭丢弃,实属没有人道。 全港哗然,纷纷倒戈相向,咒骂老太太恶毒妇人心。 刘律师早说了,老太太想打这个案件,其实是自取其辱,九九小时候,老太太就对她不好,行为近乎虐待。萧亦娄死后,她不止不怜惜萧亦娄唯一的女儿,还当场用各种恶毒的言辞痛骂她,导致萧九九精神恍惚,在她精神状况不好的时候,又扬言要剔除她的祖籍资格,不让她祭拜亲生父母,这种事情说出来,所有人都会同情九九,而痛恨老太太这个恶毒奶奶。 她不止行为上对萧九九非常恶劣,还在分完遗嘱后,大闹律师楼,扬言要萧九九一分钱都拿不到。 虎毒不食子,老太太不止是可恶,还是没人性! 萧二太太不管心中多有壮志,也无法拦住老太太的嘴,老太太被说得恼羞成怒,直接在法庭上怒指九九,骂她是天煞孤星,天生克父克母克夫命,留在人世上也是害人不浅。 老太太骂得面目狰狞,于是案件一面倒,萧九九的赢面扩到了百分之百分之七十。 到了证人出庭环节,萧家一干乌合之众睁着眼睛说瞎话,大骂九九不孝顺,联合易珈蓝跟兰仲文要谋夺萧亦娄的财产,但因证据不足,罪名不成立。 原告的口述陈词水分太多,多是琐碎的生活事,观众听得没有耐心,导致从开庭到结案陈词之时,刘律师一直处于上风,稳打稳扎。 结案休息时,九九坐在休息室里,刘律师表示案件基本落幕了,稳赢。 几人心情大好,九九却没什么表情,呆坐在沙发角落里,兰仲文微微叹了口气,坐在九九身边,修长的腿交叠着,才道:“九九,还在想伯父的事吗?我想到办法了。” 一个比冻结遗嘱更好的办法。 九九倏地抬头,“是吗?你想到什么办法了?” “趁着现在全港人民对你的同情,我们趁热打铁,打遗体归属权案子。” “你是说?” 兰仲文点头,“既然你已经跟萧家撕破脸皮了,以后也不可能在做一家人了,不如趁这个时候,让他们把骨灰和验尸报告一起吐出来,然后在继续打遗嘱案子,下次打官司我们做原告,把遗嘱减削到百分之十,成功了在打一个百分之五,总之,就是闹到他们无法安宁,睡觉了都会被吓醒,以后就不敢再来招惹你了。” 兰仲文从来不是善良的人,反之,他比任何人都残忍冷漠,游戏是他们揭开的,那么就不要退缩,玩到求饶为止。给老太太百分之五的遗产就当施舍她了,到时候萧二太太的表情一定很精彩。 不管是遗产,骨灰,验尸报告,他要一样不落的拿回来,也许这段时间会很累,很黑暗,每天活在心计中,争斗中,但是熬过去就是赢了,如果不一次把那些牛鬼蛇神整怕了,他们一定不会善罢甘休的。 就算这次打赢了,萧家的人还是会无尽上诉的,到时候每隔几个月打一次官司,那得筋疲力尽,累死人。 所以长痛不如短痛,一次整到他们毫无招架之力,在萧家人心中种下一个恐惧的种子,以达到一辈子不想跟九九有任何牵连的程度就可以了。 “这样做有用吗?”九九沉思片刻,反问。 “有用的,九九,只要你听我的,所有你想要的东西,我都会帮你拿回来。” “嗯,兰花儿,我听你的。”她知道,兰仲文是不会骗她的,他那么聪明,这么做,一定有原因的,她相信他。 “你先坐着,我去帮你倒杯水。”兰仲文见她霍然开朗,知道她听进去了,也就站了起来,到大厅去帮她倒水。 阿力跟易珈蓝倚在窗边,易珈蓝仍是墨镜红唇,两人点燃香烟,雾气氤氲。 整个休息室静得针落地可闻。 都在等法官宣判陈词。 突然休息室的门被打开,萧老太太着黑色旗袍,低髻,在萧二太太和萧陌寒的搀扶下,颤颤巍巍向九九走来,她走得非常急,眼神凌厉,仿佛要活剐了萧九九。 萧老太太快速走来,一掌掴在九九脸上,措不及防中,谁也没来得及阻拦,她怒斥:“你这个不孝女,居然当着全港人民的面这样骂我,你可有当我是你的亲奶奶?” 九九低着头,若不是脸上热乎乎的,她几乎要以为这不是真的,她慢慢捂住脸,抬头,一双如海的眼眸深沉冰冷,“那你可又有当我是你的亲孙女?你当着全港人民骂我是天煞孤星的时候,你怎么就不知道我心里也会难受?” “你居然敢这样跟我说话?怪不得风水大师说你是天煞孤星,我活得好好的,儿孙满堂,偏你天天要来气我,从你出生到现在,我就没有一天高兴过,你这个扫把星!”老太太一口一个天煞孤星的,浑浊的眼,仿佛要把九九给瞪死。 “扫把星?”九九冷笑,“如果你在这么说我,我就告你诽谤了,遗产拿到了就好好过吧,别等下连拿点养老金都赔在我身上了,那就得不偿失了。” 这个亲奶奶,不要了也罢,既然可以把爸爸的骨灰拿回来了,那么她也不用在怕她了,撕破脸皮也无所谓,闹翻天了也无所谓,反正以后不会是一家人了。 “你!你……”老太太捂着心脏,气有些上不来,握住了旁边萧二太太的手,眼睛微微翻白。 “九妹,你怎么对奶奶说话的?这是大不敬,知道吗?”萧二太太回头瞪了九九一眼,佯装出一副孝顺的样子。 这副样子,九九看了就恶心,她面无表情,冷笑,“对了二婶婶,不,杜心毓,你也可以别装了,当初我去殡仪馆的时候,你强行按着我的手要盖章,你以为我忘了吗?你这个佛口蛇心的女人。” 九九现在明白了,这群人就是看她性子绵软,好说话,才一次又一次的欺负她,这次,就算是亲人,她也不会心软了,因为,她们从来就没当九九是亲人过,否则,不会一次又一次的辱骂她。 杜心毓一怔,脸一阵青一阵白,这个萧九九,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尖利?从前她性子不是很绵软的么? ......交流,吐槽,傍上书院大神, 人生赢家都在潇湘书院微信号xxsynovel (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xxsynovel) 正文 第四十八章 车祸 “你要是再敢在打我爸爸遗产的主意,我一定不会放过你!”九九眼珠淡漠,却像一把锋刃割在杜心毓心上。 杜心毓微微错愕,美艳的脸庞变得阴冷,“九妹,你说这话,不知道我也可以告你诽谤吗?” “你的心不是这样想的吗?你敢发誓?如果你不是想谋我爸爸的遗产,那你就发誓,如果你拿了我爸爸一分一毫遗产,你就全家富贵!” 萧老太太是九九的亲奶奶,尚且不能辱骂她,爸爸那么孝顺奶奶,所以就是在恨她,九九也不会说出诅咒她去死那种难听的话。 况且一个70多岁的老人家,就是凶点,也对人构不成威胁了。 而杜心毓就不同了,她跟杜心毓又没有血缘关系,不需要给她面子,这个女人,觊觎爸爸的遗产已久。 这些天,她终于理清了所有思绪,杜心毓身为萧二太太,自己花天酒地的丈夫不去管,痴傻儿子也不去管,偏偏在这里参合老太太的事情,名眼里看是孝顺,暗地瞧是心怀不愧吧。 要是钱落进老太太的手里,那等于跟落进萧二太太口袋里没区别,老太太会把权都给萧陌寒,这样的话,萧二太太家就一跃龙门便化龙,而九九自己,就变成个穷光蛋。 她虽然对爸爸愧疚,但是她绝对不会让歹人骗走她爸爸的遗产,如果真是她害死爸爸的,顶多,她把爸爸的遗产大部分捐给慈善机构,就当偿还这份负罪感。 “你!”杜心毓怒气攻心,“我本来看着你年纪小,不想跟你计较,没想到你这么没教养,这件事我绝对会告上法庭的。” “那你就去告吧。”九九满不在乎地说,“骂你几句,就是官司输了,赔你点精神费损失不要紧,最重要是揭开你这个女人的真面目。” “九妹这话没错。”倚在窗边的易珈蓝接过话茬,将烟扔进烟灰缸里,踩着高跟鞋走过来,“要说这女人的真面目,那事情可就犹如滔滔江水,怎么讲也讲不完啊。” “老太太,你这年纪还这么硬朗,我易珈蓝很敬佩你,所以我决定要送一个秘密给你。”易珈蓝微微一笑,看了萧陌寒一眼,又看了杜心毓一眼,对老太太说,“这两人是亲生母子,你可知道?” 话音一落,所有人震惊。 老太太猛地颤了下,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萧二太太。 萧二太太脸色苍白,倒是萧陌寒一脸镇定,“胡说八道,我从小在孤儿院长大,无父无母,孤儿院院长可以证明。” “老太太,我易珈蓝就是送你个礼物,至于他们,你爱不爱查就是你的事了,反正跟我无关,我也没必要骗你是吧?还有,杜心毓给你做儿媳妇之前,曾嫁过人了,你可知道?不知道你也可以问问你二儿子啊,不然那么美的媳妇,你二儿子怎么一点都看不上?这其中很是蹊跷啊。”易珈蓝颇有深意地说,本来不用告诉老太太这些的,就让她去受罪好了,将来估计连骨头都被杜心毓这家人拆了。 不过总是萧家人欺负九九也没意思,也得让他们内讧内讧嘛,搞点小刺激给他们下下饭,别成天没事干来打官司。 “心毓,这事是不是真的?”半响,萧老太太沉嗡的声音慢慢响起。 “婆婆,这事不是真的,我跟陌寒绝对不是亲生母子,你要相信我呀。” “我问的不是这件事,我问的是你嫁给亦东之前,你结过婚了?” “婆婆,我……” 见她一脸犹豫,萧老太太已经猜到了大概,甩开她的手,脸色冰冷,就着萧陌寒的搀扶下离开,“我看中你是一代名媛,不计较你是佣人的身份,破格让你嫁给我最心爱的儿子,没想到你是个不守贞洁的淫妇,我真是看走眼了。” 杜心毓恶狠狠瞪了九九和易珈蓝一眼,追出去,馋着老太太的手臂解释,“婆婆,你听我说,陌寒真的不是我的亲生儿子,我们可以去验DNA,还有我嫁给亦东之前,我确实谈过恋爱,可是我没有结过婚,可以去民政局查查我的资料,如果我真的结过婚,我就不可能以清白之身嫁给亦东了……” 萧老太太不想听她解释,冷冷拂开她的手,“我有眼睛,我自己会看,你不必再说了,陌寒,打电话给亦东,让他回家萧家一趟,就说我有事要跟他说。” “好。”萧陌寒扶着老太太离开,临出门口时,他回头看了杜心毓一眼,有微微的失望。 其实他早知道杜心毓是他的亲生母亲了,但她今天的所作所为,实在太令人失望了,她明明嫁给了自己的亲生爸爸,只是没有领证,现在却说成谈恋爱,还有他这个儿子,就像是杜心毓身上的毒瘤一样,她拼命想跟他撇开关系。 尽管他知道这一切只是为了让老太太相信她,可是,他太失望了,好像他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来报仇的,一点意义都没有。 下庭后,官司打赢了,但是九九的情绪一直不高昂,兰仲文不想她一个人呆着,便打算带她去吃麻辣火锅。 “九九,你要吃牛肉还是吃羊肉?”兰仲文看着菜单,眼睛在暖黄的吊灯下,泛着温柔的光。 九九垂眼看着菜单,“都行吧。” “我说。”兰仲文把菜单盖上,单手支着下巴,“九九,官司都打赢了,你就不能高兴点么?” “我没有不高兴啊,就是在想,什么时候能把爸爸的骨灰拿回来。”等拿回来了,一切就结束了,那样,也能放下心中一块石头了。 “很快了,我们明天就去立案。”兰仲文说着,指着菜单的上品名,问九九,“要不,点一些兔肉试试?你吃过吗?” 九九摇头,“没吃过,那就试试吧。” 兰花儿说明天就可以去立案,那么很快又开庭了,她也要振作起来,多吃一点,保存体力,迎接新的战争。 想到这里,她开心地笑了起来。 本来一切都进行得那么顺利,九九想,打完骨灰官司,拿回爸爸的报告,就可以解开所有的心结了。 可惜计划赶不上变化,若不是那场车祸,九九现在应该站在庭上。 而现在,她站在急救室门外,双手合十,祈祷着兰仲文可以没事。 晚上回家的时候,下起了暴雨,雨大得路都看不清晰,兰仲文亲自开的车,没看清前方围着护栏在修建,他急忙刹车,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他握着方向盘,连人带车撞在路灯上。 巨大的冲击力将挡风玻璃都震碎了,千钧一发之际,九九脑袋一片空白,她紧紧闭上眼睛,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 然而疼痛并没有落在她身上,她被揽进一个温热的怀抱里,兰仲文轻轻闷哼一声,把下巴靠在她头上,“九九,你没事吧。” 他的声音微微颤抖,宛如风中残叶。 九九的心脏一痛,霍地睁大眼睛,他的头无力地靠在她肩上,用背帮她挡住了迎面而来的玻璃碎渣,血肉模糊。 迷昏前一刻,他的表情担忧,他说,“九九,我爱你。” 仿佛是生命最后的眷恋,他紧紧握住她的手,头一垂,陷入了昏死状态。 九九“啊——”了一声惨叫起来。 声音撕心裂肺,划破了雨幕。 手术已经1个小时了,她在医院的走廊上走来走去,心急如焚。 手臂受伤的地方已经做了简单的包扎,九九看着自己受伤的手,也许当时他不抱住她,可能就不会受那么重的伤了。 她痛苦地拧起眉。 兰花儿,你千万不要有事。 大约一个小时候之后,医生从急救室里走了出来,九九赶紧凑上去,紧张地问,“医生,他怎么样了?” “你现在可以进去看他了,幸好送来的早,病人已经脱离危险了。”医生神情疲惫,从护士手中接过单子看了看,简单地交代了九九几句,就离开了。 九九用力点头,沉静的脸,早已泪流满面。 她拧开冰冷的门把。 兰仲文躺在病床上,身上缠着厚厚的白纱,面容苍白,偏生唇中一抹红,称得他极其冷艳。 空气中都是消毒水的味道。 九九松了一口气,走到他跟前,握住了他的毫无温度的手,“兰花儿。” 一滴泪从她眼中落下,跌在他手背上,滚烫而晶莹。 她把脸靠在他的手背上,细细摩挲,“你不能有事,要是你出事了,我也不活了。” 兰仲文陷在昏迷中,并不能听见她的话。 她却突兀地自言自语,“以后在碰到那么危险的事情,不准你在冲过来,你要先懂得保护自己,而不是为别人去送死,不然,你会害我内疚一辈子,知道吗?” 天快亮了,远方慢慢翻出了鱼肚白,九九喃喃自语,说得困了,便趴在他床边睡去。 梦中,她又看到了那些玻璃碎片,它们破面而来的时候,他紧紧抱住了她,让她的头躲在他的怀抱里,心跳是那样快,那样慌…… 她吓了一跳,睁开眼睛,床上哪还有兰仲文的身影! “兰花儿!”她惊呼一声,站起身,不对!这里不是医院。 这里是萧宅。 她什么时候被人移到这里的? 她低下头,身上穿着睡衣,她不是在医院吗?为什么会在这里? 正是疑惑间,有人打开了门。 九九循声望去,就见萧陌寒端着一个托盘走进来,笑容温暖,“九妹,你醒了。” “兰花儿呢?他在哪?”她来不及想太多,一翻身,快速跳下了床。 “你想知道?”萧陌寒挑唇,“那你就先把粥喝了吧。” 说着打开了瓷盅,一碗肉末粥散发着淡淡的肉香味。 “你先说他在哪里?”九九哪有心情管什么肉末粥,她也吃不下,没有确定兰仲文安全前,她没胃口。 “你不吃,我不会说的。”萧陌寒威胁她。 九九只好妥协,也不管肉末粥是否烫乎,拿起来直接往嘴里送,烫得她整条肠道都快炸开了。 萧陌寒见了,微微皱眉,“吃慢点。” 九九却没搭理他,忍着肠道中火灼般的热痛,把整碗肉沫粥都灌了下去,吃完,她将碗敲在托盘上,声音急切,“吃完了,兰花呢?他在哪。” “乖。”萧陌寒微微一笑,想摸她的头,被躲开了,他的手僵在空中,忘了收回来。 “你们把他带到哪里去了?”九九追问,心急如焚。 “你找不到他的。” “你们到底想干什么?不知道这样做是非法禁锢吗?快点把他放了,他昨天刚做手术,现在肯定很虚弱……” 萧陌寒沉默了良久,决定按计划行事,正了正脸色,对九九说:“九九,奶奶早说过了,你是天煞孤星,无论谁跟你在一起,都会不幸的。” 九九楞了一下,“你是说……” 他死了? 萧陌寒知道九九在想什么,摇了摇头,“那倒不是,只是这件事,不是验证了跟你在一起的人,都是不幸的吗?” 九九没说话,脸色唰地一下全白了。 “小叔,小婶婶,兰仲文,克父克母克夫,刚刚好,三个人,九九,你命不好,还是离他们远点吧。” “你到底想说什么?开门见山吧。” “九九,你之前不是问我有没有看过小叔的验尸报告吗?当时我不告诉你,是因为我不想你太难过,但今天,我决定给你看看小叔的验尸报告。” 他说完,从书桌上拿来一份文件,九九快速接过他手中的文件,拆开封口绳,将牛皮袋内的文件抽了出来,快速浏览。 爸爸的验尸报告。 九九的呼吸突然变得压抑,手指快速翻动,半响,文件从她指间跌落。 死因:腹部大量积水,溺亡。 据新闻的报告,爸爸是连人带车淹死在河中的。 真的是她,她害死了爸爸。 肩膀重重跨下,这一刻,她的眼珠呆滞无焦距,不知道在看什么,面无表情。 她好像又走进了一片黑暗里。 什么都看不到,只听到耳畔传来了地狱般的声音。 “你现在信你是天煞孤星了吗?任何跟你亲近的人,都会不幸,九九,如果你想他平安,那就明天早上十点来律师楼签署过继文件,从今以后,你是我萧陌寒的妹妹,至于兰仲文,跟他分手,永远,都不要在见他了。” (卷三完) ------题外话------ 因为不能让这些渣渣那么快没事,如果官司打输了,那只是得不到财产,序序要写的不止是如此,全部都要有报应,下一章开始,就是六年后了,九九要变一个性格了,宝贝们么么哒 ......交流,吐槽,傍上书院大神, 人生赢家都在潇湘书院微信号xxsynovel (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xxsynovel) 正文 第一章 相逢 “我很想你,很想你,很想你,可是,我不敢想。” “谁他妈的不让你想了?老子杀了他。” ——题序 六年后。 再度回国,萧九九已是国际知名画家,画风以诡异扭曲闻名。 她笔下的人物,无不是带着一张完美的笑脸,而血肉下扭曲,令人的灵魂为之一颤。 十一月,香港的天空很蓝,阳光充沛,空气湿润。 久违的城市味道。 九九贪婪的闻着,把行李箱搬到蔚北北车上,整个香港,她就只认蔚北北了。 盖上后备箱,蔚北北已经坐在驾驶座上等九九了,“出发。” 九九钻进去,“Let'sgo!” 张扬的法拉利冲向柏油大道,绿草如茵,听着天籁般温柔的意大利歌曲,一边哼唱一边聊天。 “九九,你刚回国,时差没有问题?” “有问题也要顶住啊。”九九笑说,从包里翻出一份文件看着,仿佛入了神,很久,她突然抬起头,目光悠远,“你说我爸爸的验尸报告死亡时间不是5月14号,而是5月24号是吗?确定吗?” 蔚北北点头,“我亲眼所见,不会看错的。” “你确定那份报告在他手里?” “是的九九,那份报告就在兰仲文手里,我现在就在兰仲文公司上班,那份报告是最高机密,我上个月无意间看到的,也是那时候,我才知道你在法国。”话到此处,蔚北北见九九笑容隐去,出声安慰她,“你是不是奇怪,为什么他知道所有事,知道你的下落,也不愿去国外找你?” 九九没说话,眼珠淡漠。 兰花儿。 再次念及这个名字,心脏的位置还是会微微隐痛,他找私家侦探调查了她,他有她所有资料,下落,却没有找她,为什么?难道是对她失望了吗?决定不再爱她了么? “也许,他是在等你回来吧。”蔚北北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替兰仲文解释,可能他看不得九九伤心吧,这六年,所有人都变了,包括他自己,在不是那个鲁莽少年了。 从前他对她做过太多的愧疚事,以致于他要用一生来偿还,也许男人都是犯贱的性子吧,在自己眼前的,对自己好的不珍惜,偏偏要等到伤害了,才回过头来,对一个对自己没情的女人眷恋。 “好吧。”九九深深吸了一口气,“他不来找我,那就我去找他吧,这届高二同学会是什么时候?在哪举行?” 不管怎么样,一切等见了他,才知道。 “九九,三天后,8点,盛宴俱乐部。另外,我说句你不爱听的话,你要记得,他现在变了,跟以前很不一样,我也不知道你能不能接近他,总之,他是不许别人靠近的。” 九九抿了抿唇,眼珠暗淡,“他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九九,我听安岑说,你离开的时候,他染上毒品了,很长一段时间,他一直被毒品控制,放弃了振作,后来知道你在法国,不知道怎么的又戒掉了,拼了命工作,导致胃伤得很严重。现在在香港,他已是当之无愧的头号钻石王老五,拥有4家公司,互联网天堃,证券股票美域高,地产中心创世,还有他最近在鼓捣的,珠宝业晟钻珠宝。” “他染上毒品了?”九九愕然,从前那么克己的人,一直教她要荤素搭配,养生之道,最后,却得了胃病,还染上毒品,那段时间,也许他的痛苦不比九九少,不止九九一个人,他们两人,一个苦一个伤。 九九在国外的时候,名义上为监护人的萧二太太每个月都会打生活费给她,但她一分钱都没有用过,那段时候,她活得像一株没有灵魂的朽木,同时打两份工,让自己在充实中忘记自己的罪孽。 忘记对爸爸的罪孽,也忘记给兰仲文带来的灾害。 她那时候想,她一辈子都不会再回国了,就慢慢等到死去那天吧,反正她觉得自己也不会长命了,法国花粉多,一到夏天,她就开始过敏,天天流鼻血,有时候,鼻血甚至会喷出来。 听说很多国人都会,可以去看医生的,但是她从来没去,后来,她生病了,从来不去看病,如果病不好,那就病死吧,如果病好了,就继续熬吧,终有到尽头的那天。 她。 很想他。 可是她不敢想他,她强迫自己把所赚来的钱全部花光,迫使自己没有钱可以买机票,就那样,静静地在异国他乡等死。 有时候,她在街头卖画,一开始无人问津,后来有一天,她的画被一名艺术家看中,从此,她的作品就像长了脚一样,在法国传开,并且风靡起来,成了当地有名的黄人画家。 “是的,所有人都不知道为什么,不过他后来戒掉了,只是他现在的性格,跟以前不太一样了,心狠手辣,雷厉风行,无情阴毒,这些就是业界对他的评价,九九,如果他变了,不是你记忆中的那个样子,你还会爱他吗?” 九九沉默,良久,她唇畔又绽开一抹笑容,“会。六年了,所有人都变了,可是不管他怎么变,他始终是我的兰花儿。” 他是她的男孩,这一生永远不会改变。 蔚北北鼻头一酸,恍惚而笑,“所以我才输了,你们两个人都那么执拗,倔强,又有谁可以搞破坏插足呢?” “北北,我谢谢你来法国找我,告诉我我爸爸和兰花儿的事,可是爱情,我们之间是不可能的。” 她对他,一如既往的残忍。 拒绝的话,从她口中说出来的时候,从不犹豫。 他真的信了,她一辈子都不会喜欢他,他信了,也认了。 “九九,我已经信了,我去法国找你,不是因为我要去得到你的爱,只是我想确认下,你过得好不好。” “结果呢?” “一点也不好,你看,你在笑,可是眼睛一点笑意都没有,我亦看过你的画作,跟你以前的画风天壤之别,都说作品可以看到一个人的灵魂,以前你画出来的东西,纯净到没有一丝杂质,可现在笔下的东西,全是扭曲丑陋,九九,这些年,我亦感到,你变了许多。” 九九不否认,这些年,她的心渐渐被阴暗吞噬,失去所有保护伞,一个人在孤独而漫长的异国他乡中求生存,风雨里,她靠着自己的双手,给自己撑起一把伞,学会做饭,换灯泡,给自己讲笑话,对着镜子聊天,独当一面。 不管怎么样,她现在好好的,兰仲文还在,她回来了,她要去见他。 “我回香港的事,有多少人知道?” “放心,这事我保密得很好,就我一人知道。” “嗯,我想说。”九九眨了眨眼睛,透出些许慧黠来,“我们先去找个房子吧,既然回来了,房子还是要找的。” “住我那里不好吗?” “不,我想住在……”九九报了个地址,那是当初她和兰仲文住的地方,希望还没出租出去。 可惜那个房子已经被人买了,无奈,九九只能租在那栋屋子的隔壁,付了租金,她换回钥匙,对蔚北北说,“走吧,上去看看我的新房子。” 门口的保安还记得九九,他比从前沧桑了许多,眼角的皱纹深刻,指着九九,笑容可掬,“你就是那个,那个兰太太,对吧?” 九九和蔚北北都笑得有点尴尬,摸着鼻子,对他点了点头。 难得他还记得,只是这称呼,如今是全港女人争得头破血流的名额,她还没见到他,不知道他肯不肯接纳她,如果肯,为什么这么多年都不来找她。 想到这里,免不了黯然神伤,但是没事,她已不是当初的萧九九,现在她懂得安慰自己了,他不来,那么她就去找他,走到他面前,告诉他。 嗨,兰花儿,我长大了。 “兰太太,你们那房子好久没回来住了吧?估计很脏了,要打扫之前先消毒一下哈,比较卫生。” “我们那房子?”九九从昏暗的楼道回头,表情疑惑。 保安点头,声音洪亮,“对啊,203,兰先生不是已经买了吗?都好几年了,他也没有回来过,我还以为你们移民了呢。” 他买了203? 九九一怔。 立在楼道上,久久忘记动作。 这里的房子格局都一模一样,九九和北北花了一天时间,将房子打扫干净,凭着记忆,把房子布置成她和兰花儿之前的温暖小窝。 北北见她对这一带这么熟悉,也猜到了大概,他没说什么,帮着她把家具搬好,明明是十一月的天气,都穿长袖了,她还非要买一个大吊扇挂在屋顶上,这令北北很不解。 可能搞艺术的人都有点特别吧,蔚北北只能这么想。 晚饭蔚北北是在九九家里吃的,两人下的面,打开了老旧的电视机看新闻,这台电视机是业主留下的,白黑电视机。 起初九九还很不习惯,她已经习惯了彩色电视机了,直到荧幕上出现那个人的身影,她手中的筷子停了下来,久久不动。 荧幕里,那个日思夜想的人正在参加访谈节目,比之六年前,他更加深沉内敛,谈吐得体,风度翩翩。 当主持人问及他是否单身,可有考虑要结婚,喜欢什么样的女孩。 “喜欢的女孩?”他这样说,微微弯唇,几不可见的,那么冷。 他在笑,却无尽嘲讽。 九九一愣,荧幕中的男人突然有些晃神,面容淡漠,“说我喜欢的女孩,倒不如来说说我讨厌的女孩吧。” 主持人微微张嘴,这可是独家爆料啊,这个像深渊一样探不出深浅的男人,一向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从来没有在任何访谈节目中提及自己的感情,女友,婚姻意向。 “那么请问兰少,你讨厌什么样的女孩呢?” 兰仲文坐在沙发深处,两颗眼珠,浓得像化不开的墨汁,没有一丝光亮,轻轻启唇,“我讨厌的类型,短发,高挑,大眼睛,五月出生,喜欢穿五四服,还有,带着银镯。” 九九愕然,手不觉摸到自己的短发上,腕上银镯闪耀,他所讨厌的女孩,不就是自己么? 他讨厌她? 为什么? 是恨她不迟而别吗?他不会在原谅自己了? 九九瘫在沙发上,从他的眼神里,她什么情绪都看不到,六年了,再也还原不出当初的颜色了,他比六年前,看起来更加深不可测,什么情绪,都蛰伏在眼膜深处。 九九突然发现,她完全看不透他了,亦不敢肯定,他还会接纳自己。 香港的夜景美得如梦如幻。 从观光梯向外望去,炫目的霓虹流光倒影,广告牌铺天盖地,远远的,形态各异的大厦像拔地而起的山峰,直耸云霄。 六年。 急速的变化,急速的绚烂,叫人来不及抓住点什么,便只剩下感慨。 九九走在盛宴的包间过道上,寻找蔚北北给的包间牌号。 因为兰仲文说讨厌短发,九九特意接长了头发,也穿上了人生第一件小礼服,黑色的简约长裙,头发低束,眸如萃星魄色。 白皙的手搭在门把上,轻轻拧开。 暖黄的灯光,钢琴协奏。精英,白领,丽人抿着红酒调笑闲侃,觥筹交错间,优雅与诙谐被突如其来的开门声打破了。 九九立在门口处,早有一堆目光不期而至。 见到来人,喧闹宛如一瞬间停住。 一室安静。 大厅深处,众人围绕着兰仲文谈笑风生,云卿身为他的秘书,安静地坐在他旁边挡酒,两人皆是姿态优雅,高贵从容。 捕捉到众人探究的眸光,九九微微一愣,有些不适应。 高大的身影突然罩在九九眼前,挡住了所有人的视线,乔漠微微愕然,眼珠迷瞪瞪的,显然是喝多了。 “萧九九?”他不可置信的看着眼前一身黑色长裙的女人,她的眼睛如海洋一般平静,身材纤瘦,裹着简约长裙,优雅迷人。 九九点头,“是我,乔漠,好久不见。” “你回国了怎么都不告诉我们?”乔漠眼中似有晶莹闪过,久后重逢的喜悦充斥他整个胸腔,那么得令人振奋。 “我这不是来看你们了么?”九九说着,目光在包间内扫了一圈,场中大概有三十几人,安岑,吕颖,云卿,赵梦,顾融,大雄,北北都在。 六年的时光,多多少少改变了青春的容颜,青葱少年少女们,如今都长成了精英淑女。 除了乔漠外,其余的人看她的眼神,无不是带着探究,讽刺,蔑视。 就连安岑和吕颖都不例外,两人看着自己的眼神,没有一丝旧日友情,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她们都很鄙视她一样? 安岑恨她,因为她弟那么喜欢她,她还是不辞而别,狠心离开了。 吕颖顾融大雄恨她,是因为她的无情,一个那么好的男人,所有人都有目共睹他的痴情,多少人求不来的深情,她却无情的抛弃了。 而云卿赵梦等人,心中不无是暗恋着兰仲文,亦知道兰仲文恨着萧九九,等着看好戏的。 至于蔚北北,已经喝醉了,倒在沙发深处,长长的睫毛盖在脸上,似凝了一层薄霜。 九九微楞,似乎她的旧同学们,没一个人是欢迎她的。 不过她不在乎,今天来找兰仲文,实属没办法,昨天,她在他公司楼下预约他,她等了三个小时,最终等到兰仲文不愿见她的回拒。 她低下头,摸着腕中的姻缘绳,若是仔细看,亦能分辨出她的姻缘绳曾断过。 六年前,她拒绝签约,被杜心毓软禁了,杜心毓一天劝她好几回,她不听,有一天,杜心毓无意中扯断了她的姻缘绳,她拼了命去抢,被杜心毓抓到了把柄,她拿着自己的姻缘绳说,缘断姻缘绳,你们的缘分尽了,签文件吧,否则你就等死在这间房里,然后让他给你陪葬吧。 午后的阳光刺眼炙热,她的灵魂有一瞬间的抽离,已经一个多月没有见到任何人了,九九精神恍惚,杜心毓告诉九九,兰仲文离死不远了,马上,他们就可以做一对鬼夫妻了,应验她的天煞孤星命。 九九紧紧闭上眼睛,为了让兰仲文活下去,最终,她与杜心毓约法三章,同意了签约。 其一,不准伤害兰仲文,否则文件无效。 其二,要好好安葬爸爸,否则文件无效。 其三,她只签过继文件,不与萧家一起生活,否则文件无效。 则她同意杜心毓的要求,出国留学,此生在不回来,不见兰仲文,不与萧家有任何牵连。 她签完合约,就被送到国外去了,一直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杜心毓只谋她的财产,不至于要她的命,便每月给她汇生活费,但她从来不去取钱,杜心毓给她的卡,没有任何消费记录。 “老同学们都很想你呢。” 他们都想她吗?九九笑容苍白,她怎么一点都看不出来,倒觉得他们都是想看好戏的。 乔漠不由分说把九九拉了进去,坐在沙发的角落里,离兰仲文只有几步之遥。 那么近的距离,却像隔着一道银河那么远。 一股压抑的气息从头顶罩下来,九九被牵引着,不觉抬头。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幻化成虚无,只余那人容貌似斑斓人间美景凝聚,一双荒芜的寂眼,惊艳万里江山。 六年不见,他俊美如昔,却倍加冰冷。 嘴角在笑,眼珠却很淡漠。 九九以为他会说点什么,但是他什么也没说。 没有她想象中的温柔,而是冷冷的,淡淡的,可见不可见的,眼波很深很沉,在找不到那爱笑的影子。 九九胸口一痛,听到自己的声音闷闷的。 “仲文,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萧九九。”低迷的声音从前方传来,似有一种抑郁的力量压在九九心上,沉甸甸的,令她窒息。 他的冷漠,让九九无所适从,有种想逃避这里的冲动。 她的不安和苍白惧落在他眼里,但他只是淡淡一瞥,随手摇了摇手中的酒杯,再没有动作。 云卿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数秒之前,她甚至害怕他们两相见,对望。但现在,她释然了,兰仲文看萧九九的眼神,凉淡得就像在看一件物什,她是被他彻底频除在心外了吧。 可惜,她的猜测还是失了准。 兰仲文眼底深处的戾气,她终究没能看出来。 那股幽暗足以将一个人狠狠吞噬,他把手中的杯子搁在桌上,嘴角浮出抹笑容,几不可见的,那么冷。 乔漠见气氛僵冷,拿起香槟给九九倒了一杯,“老朋友,干一杯吧,这是香槟,喝不醉的。” 九九望着杯中的自己,苍白尖瘦。 坚强一点。 不要让人看不起你,好么? 她这么劝自己,举起手,酒杯碰撞中,她的脸又重新浮出笑容,仰头,悉数饮尽。 他不搭理自己,那么就她去搭理他好了,九九整理了下自己的裙子,正欲起身。 “哇,怎么那么热闹?”包间门半开,暖光映着一身窈窕,来人的面容冶丽,穿着下摆由低到高的白色束腰裙,乌发散在锁骨上,性感娇媚。 竟然是奕琳。 当年初三的副班长,兰仲文的好搭档,唱送别的女孩,奕琳。 “九九?”她见到九九,也是楞了下,不动声色朝兰仲文看去一眼,后者朝她淡淡一瞥,透出几许冷笑。 九九笑容怔怔,“好久不见,奕琳。” “你还记得我。”奕琳笑得温柔,跟在场的人都打过招呼,便坐在九九身边,“什么时候回来的?” “前几天。”整个包间内,九九可以感受到,只有乔漠和奕琳对她没有敌意,她下意识往兰仲文的方向看去,他身边几个男子跟他说着什么,他淡淡点头,云卿在一旁凝视他,笑得明媚。 “想不到真是你,几年不见,你变了好多。” “是该变的。”若是不变,现在的九九,早就应该逃离这个场所,换回自己的尊严。 “这次回来,有什么打算?” 打算么? 九九遥望那人一眼,他与多年前却是不一样了,但是她,还是要回到他身边。 “我要回到他身边。” 这句话声音不大,却足以让在场的人都听到。 冷场。 一个女人从远处走来,目光流转间,端的是动人魂魄,我见犹怜。 是安岑。 她的长腿停在九九面前,“萧九九,你凭什么呢?” 说走就走,说回来就回来,凭什么以为一切都会像以前一样?她这个表姐,是不会容许萧九九在伤害她弟弟一次的。 就那么一次,兰仲文差点连命都没有捡回来,如今振作起来了,她又来搅浑他的平静。 要不就不离不弃,而要是离开了,就别在谈什么在和好,已经过了六年了,没有任何意义,且喜欢兰仲文的女人一抓一大把,根本就不缺萧九九这一个。 九九脸色一白,她不会想到,安岑这么敌视她。 心里微微叹了口气,九九站起身,避重就轻,“岑姐,好久不见。” 她目光坚定,隐隐透出股穿透人力的力量。 安岑楞了一下,她是不打算回答自己的问题了吗?九九整个人,跟以前都不太一样了,但具体哪里不一样,她又说不上来。 那坚定的模样,宛如所有人拿着刀逼她,她也不会低下头。 安岑还想说什么,被吕颖拉住手,“岑,你喝多了,过来这边休息一下。” 吕颖对九九的偏见没那么深,整体上,她还是站在九九那边的,但是她不能做得那么明显,来日方长,她相信,九九可以回到兰仲文身边的。 当初是九九帮她跟兰仲文说她上大学的事,兰仲文才赞助了她,让她可以留在香港,跟乔漠同在一个公司,她是感激九九和兰仲文的,可是看着兰仲文那段时间那么痛苦,她又有点怨九九,同时,她也希望九九早点回来,回到兰仲文的身边。 “我没喝醉。”安岑不依,跺了跺脚,媚眼如丝。 “你看你还说你没醉,都失态了。” “就算醉了我也要说,萧九九,你一声不吭就出国了,至我们这些朋友,还有我表弟,于何地?” “好了,你真的醉了。”吕颖捂住她的嘴巴,将她强行拖走了。 九九感激地看了吕颖一眼,吕颖亦是回她一个微笑。 “你们当初发生了什么事?”等两人走后,奕琳又笑着问九九。 九九摇头,并不分辨。 这些事情,她自己也不明白,一切都要见了兰仲文,谈过之后,才能知道当年发生了什么事情。 想到这里,她心中暗暗振作,她此行的目的,就是兰仲文,别再耽搁时间了,于是正了正脸色,对奕琳说道:“失陪一下。” “小九九,你要失陪去哪里啊?那么久不见,你怎么不敬我一杯?”顾融笑容怪异地凑了上来。 九九头大,怎么又来了一个? 只好拿起手中的酒杯,与他碰杯,“顾融,好久不见。” 顾融一听她的普通话,就笑喷了,手用力拍在九九肩膀上,九九手臂一抖,酒杯猛地倾斜,朝顾融身边的赵梦泼去。 赵梦怪叫一声,已中了招,满身酒气。 她从前就讨厌九九,这下更是怨从心生,恶狠狠瞪着九九,后又想起顾融才是罪魁祸首,视线朝顾融射去,但顾融现在是公司的策划部总经理,这点小失误还是可以忽略的,继续怒瞪九九。 不要脸的女人,当初分手的是她,现在看兰仲文混成了香港头号钻石王老五,且年纪只有26岁,就妄想着回来分羹了,不要脸! 数个女人跟赵梦有着一样的想法,当下恶狠狠瞪着她,同仇敌忾。 一时,看热闹的火焰又被点燃,场内的人都看着九九,面露兴味。 很好,她又成了众矢之的了,就连兰仲文,也朝她看了一眼,嘴角微微翘起,似是在嘲笑她。 九九心中一震,握紧了手。 赵梦幽怨之余,看见远处的云卿朝她使了一个眼色,便点了点头,突然揽住九九的手,“没事没事,九九,只是个误会,我不怪你。” 她把所有人的目光引到她身上,让她难堪,然后又说不怪她?这是什么把戏? 九九想不透,也就不想了,不管她们在玩什么把戏,她就会一一接招,她知道,想走到兰仲文身边,必须过五关斩六将,于是递给赵梦一条手巾,“擦擦吧。” 赵梦接过,笑容甜美,“喂,大家,我们来玩个游戏吧。” 她揽着九九,召集所有人玩游戏。 “什么游戏啊?”顾融眼带询问。 “这个游戏很刺激的,叫做我爱你,对不起。”赵梦不由分说把九九按在自己的桌上,不容许逃走。 其他人没什么意见,也就围坐成一团。 游戏么? 九九心里低喃,这些年在国外,她也是没有白混的,外国人初见面时,交朋友最喜欢玩游戏了,目的是为了拉近所有人的距离,并且是为了不冷场。 对不起我爱你这款游戏。 九九知道怎么玩。 规定只能对右边的人说我爱你,对左边的人说对不起,速度要说得快,说慢了,就罚喝酒,几种烈酒混在几次,喝完估计得醉上几天几夜。 兰仲文向来是不喜欢这种游戏的,所以九九不担心他会过来,过五关斩六将嘛,无非是利用蔚北北和乔漠两人,那么赵梦是要她对谁说我爱你呢?又要对谁说对不起? 蔚北北喝醉了,无法加入游戏,所以赵梦特意把乔漠安排在九九右边,挨着吕颖,让九九对乔漠说我爱你,乔漠对她说对不起,然后对吕颖说我爱你,其他人随意挑了个座位坐下。 顾融特意坐在安岑左边,让安岑对他说我爱你。 这个游戏其实就是测试暗恋男女的,使他们在游戏中放胆说爱,说不定,明日就会成就多双情侣。 游戏开始前,坐在九九左边的奕琳却向远方招手,“兰少,你也过来玩玩吧。” 九九不担心,因为她知道他会拒绝了。 所有人都屛息,等着远处的回答。 “好啊。”声音略淡,低沉。 九九一愣,他已经放下酒杯,与云卿一同走过来,姿态优雅。 亦琳主动将她的位置让给兰仲文,往旁边挪了挪,这样一来,九九要对兰仲文说对不起,兰仲文对她说我爱你,而他要跟云卿说对不起,云卿说我爱你。 云卿脸色难看,机关算尽,算差了这一步,就让他们拉近距离了,不过也好,让萧九九对兰仲文多说几句对不起,好彻底寒了心吧。 却不料,一场有心人设计的游戏,拉近了她与他的距离。 有了兰仲文的加入,气氛顿时嗨到爆顶。 所有人的目光,都在九九和兰仲文之间来回梭巡,看好戏了。 赵梦是玩游戏的高手,大喊三二一,立刻对右边的人说,“我爱你。” 一群人手忙脚乱接口。 轮到兰仲文,他不疾不徐,扭过头,一双无法探到底的眸看着九九,没有任何多余的情绪,声音平淡,“我爱你。” 没有一丝情感。 九九一愣,毫不犹豫接口,“我爱你。” 第一轮,九九就接错了。 瞬间换回一大片唏嘘声,“你接错了,是对不起,该罚该罚。” 赵梦心里得意,将桌上混了好几种白酒的杯子推到九九眼前,度数极高,稍微不小心就得喝得喷吐出来。 众人看着九九,她也不多话,拿起桌上的浑酒喝起来,愿赌服输。 一杯下肚,九九脸色苍白,显然胃被酒灼烧得很难受。 云卿和赵梦得意微笑,微不可见瞟了兰仲文一眼,他面无表情,对九九的难看的脸色漠不关心。 萧九九,你的保护伞没有了。 九九喝完一杯,赵梦娇媚的声音再度响起,“在来!” 又一轮开始,转到兰仲文身边,他的视线看着她,又似没有看着她,眼珠平静,对九九说,“我爱你。” 九九默了一下,不受控制似的绽开笑容,“我爱你。” 瞬间又换回了嘲笑,“萧九九,你又说错了。” “嗯,说错了。”九九这样说,言辞间却没有懊恼之意,拿过赵梦给她准备好的浑酒,一言不发灌了下去。 这杯下肚,她脸色铁青。 通常人都喝不下三杯这样的酒,桌上的人看着她,微微露出了怜悯。 斑斓光影里,云卿似看到兰仲文的唇抿了抿,似有些不悦。 “继续!” 一轮又继续,兰仲文看了赵梦许久,眼波深处涌动着警告的意味。 ------题外话------ 嘿嘿,开启九九倒追兰仲文模式,哇哈哈,后面都是甜甜的了哈,爱你们么么哒 ......交流,吐槽,傍上书院大神, 人生赢家都在潇湘书院微信号xxsynovel (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xxsynovel) 正文 第二章 追老公宝典 赵梦一惊,声如蚊吶地对身边的人说,“我爱你。” 欢声笑语转到兰仲文身上,所有人都在看着兰仲文和九九,看好戏,兰仲文眼色微沉,对九九说,“我爱你。” 九九也不知道是听见了还是没听见,嘴角漾出一抹温柔,她看着桌上的浊酒许久,又看着兰仲文许久,这杯下肚,她估计就撑不下去了。 到底是说对不起,继续呆在他身边好?还是说我爱你,喝完醉死在这里,失去这个可以与他继续相处的机会。 九九沉默许久,半响,她拿起桌上的浑酒饮尽。 她什么话也没有说,但所有人都看出来了,她萧九九,无法对兰仲文说出对不起,宁愿喝死自己,也不按着游戏规则玩。 第三杯下肚,九九终于忍不住了,捂着自己的嘴巴冲出包间。 兰仲文的眸在她身后,凝成幽幻之色。 吐完之后,九九的胃火辣辣的,难受极了,她虚软地走到洗手台上,捧起水龙头的水清洗自己的脸。 镜中的女人脸色惨白,九九揉着自己的眉心,幸好都吐出来了,不至于那么难受。 她靠在洗手台上,脑袋昏昏沉沉的,不想回到包间里,不想玩那个游戏了,因为她撑不住了,倒不如先回去了。 没多久,有人打开了洗手间的门,是云卿,她看到九九,就像看着空气,走到镜子前,掏出口红,细细描绘着自己优美的唇弧。 那神情,就是蔑视的。 “你在国外不是混得很好么?怎么回来了?”云卿从镜子中看着她,当初那么拽的人,今天终于尝到了这种低到尘埃里的感觉了吧? 说实在的,云卿心情大好,虽然她爬不上秘书长的位置,但好歹秘书长奕琳对兰仲文没有别的心思,也比九九今日的惨况好,连接近都接近不了,独自躲在洗手间黯然神伤。 兰仲文为人虽冷漠,但是不会埋没人才,她云卿就是得不到兰仲文的爱,起码可以天天陪在他身边,时日久了,也许他习惯她了,两人就可以水到渠成了。 “混得再好,也没比当兰太太舒服啊。”九九抬起头,眉宇间已恢复了淡然,看着云卿,理了理头发,输人不输阵,这是小姨从前教她的。 小姨现在估计在美国吧,不知道姨父的病怎么样了,两人都放下了手头上的事业,决定等姨父的病医好后,就去环游世界。 美域高的地位退了下来,资金一分为四,同时注入4个公司,现在4家公司的股份,估计已经翻了好几倍了。 云卿嘴角的笑容凝住,“兰太太?就凭你?” “不凭我还能是你?”九九笑容更欢,微醉的眼使她看起来迷离缥缈,“听说你当秘书已经将近2年了,怎么样?爬上他的床了吗?”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你以为谁都和你一样,才16岁就跟他发生关系?把犯贱当魅力?” 情敌见面分外眼红,今日的九九,不在需要兰仲文保护她,她可以保护好自己,不就是比不要脸么,她萧九九豁出去了,“那也是你情我愿,不像你,你就是倒贴他也不要。” “你!”云卿怒气攻心,素手一抬,就要朝九九的脸掴去。 电光火石之间,九九快速出腿,高跟鞋踢在云卿的小腿上,疼得她弯下腰去,煞白了一张脸。 “你以为我萧九九这几年在国外是白混的吗?”九九笑容蔑视,“我劝你省点力气吧,就算你去找他告状我也不怕,知道为什么吗?” 云卿没说话,被九九高跟鞋踢过的小腿传来一股钻心般的疼痛,她放开手,小腿上已出现了一片淤青。 “去告状啊,就跟他说,我把你的腿踢淤青了,让他来找我,把我们的距离拉得在近一些。”九九一脸无辜地看着她,“今晚,还真要谢谢你了。” 说完迈步离开,长裙迤逦,好不飘逸。 握住门把前,身后追来一句咬牙切齿的诅咒:“萧九九,我诅咒你,诅咒你一辈子都得不到幸福,我是不可能会成全你们的,当初你抛弃了他,那么现在,你也别想得到他。” “用不着你成全,还有,你的祝福对我来说一点意义都没有,我的幸福是握在我自己手中的,而不是由你来掌控,况且,你对我来说,不过是一个路人甲。” 声音里有无尽的嘲讽,她萧九九,不需要任何人的祝福,这次回来香港,她是带着破釜沉舟的决心回来的,任何人也别想阻止她,遇魔杀魔,遇佛杀佛。 走出洗手间,她站在过道上照镜子,唇色苍白如纸。 她用力咬了咬唇,在放开时,唇中一抹殷红,好不妖冶。 她抬头挺胸,慢慢走回包间拿包,今晚她喝多了,看来也无法和兰花儿谈什么了,就先回去吧,至于面谈的事,有机会再说吧。 九九回到房中,一扫之前的颓唐,举止优雅,对众人说,“各位不好意思,我喝多了,要先回去了。” 赵梦的眼睛从房间深处射来,这么快就要走了,真是扫兴。 “这么快就要回去了?”乔漠霍的起身,他还没跟她聊聊呢,真舍不得她那么快就离开。 “嗯,头昏昏沉沉的,晚上喝下去的酒精,估计够我醉三天的了。”九九调侃,笑容调皮。 乔漠何时见过九九这么灵动的样子,心中一动,不由自主说:“那我送你回去吧,这么晚了,你一个女孩子回去也不方便。” “不用。”九九婉拒,指着沙发上不省人事的蔚北北,“我跟北北同路,我跟他结伴回去就行了,你们继续玩,别为我扫兴。” 自始至终,兰仲文只是轻轻敛了敛眉,没说话。 九九也不废话,掺起蔚北北,长发掩在脸上,看不出任何情绪。 路过兰仲文身边的时候,他听见九九低声说:“兰花儿,再见。” 他的心突然疼了一下。 仰头,一杯伏特加下肚。 火辣灼烧过他整片肠道,化进胃中,只有这样,他才觉得自己是活着的,平静了好几年的心海在这瞬间,突然卷起了漫天风暴。 等人都醉得差不多后,已经凌晨了,阿力姗姗来迟,除了来汇报工作外,也为了来蹭酒。 顾融乔漠两人负责送女孩们回去,送走一拨又一拨,兰仲文始终坐在角落里,仿佛入了定,一动不动。 最终房中只剩下四人,兰仲文,乔漠,顾融,阿力,此四人酒量都极好,尤其是阿力,这个酒鬼,素有千杯不醉的雅名。 自从易珈蓝等人从第一线退下来后,美域高就全权交给阿力了,但美域高属于天堃子公司,所以阿力现在变成兰仲文的属下了。 阿力除了嗜酒外,没其他毛病,整体上还是比较精干的,兰仲文很看好他,也放心他。 几人谈谈笑笑,就把话题绕到了九九身上。 “小九九晚上面不改色喝了那三杯,我都要佩服她了。”顾融点燃了一根烟,吞云吐雾中,所有人的面容都变得虚幻起来。 “小九九?是九妹么?九妹回来了?”阿力不动声色瞟了兰仲文一眼,见他冷凝着脸,一改往日的云淡风轻,怪不得了,这几年,他还是头一次见到兰仲文露出这样不悦的神情。 “你也认识小九九?”顾融愕然。 “那肯定认识啊,九妹是我们侄女啊,还有,你刚才说面不改色喝了那三杯,是什么意思?是不是你们欺负我们九妹了?” “哪能啊,我一个大男人怎么会欺负一个女孩子,是赵梦。”顾融津津乐道,把晚上那段九九宁愿犯规喝酒说我爱你的事情说了出来。 阿力吃惊不已,顾融还想评语,冷不防兰仲文淡淡道:“赵梦是谁的属下?” “是我……” 的字还没说出口,兰仲文把一张账单扔在他眼前,声音清寒,“今晚的账单,52万,从你薪水里扣。” “为嘛是我?”顾融哭丧着一脸,试图卖萌,“老板,今晚的同学会不都你的同学吗?我们只是陪驾的啊。” “肉痛吗?”兰仲文轻问,沉寂的眼珠微微阖起,“蹭吃蹭喝了这么多次,也该让你表现表现了,还有,三天之内,开除赵梦。” 要不是今晚,兰仲文压根不知道自己公司还有赵梦这号人,他对人事部向来不关心,谁有能力就可以上位。 “呜呜呜~”顾融内流满面,“老板,人家还要存老婆本的,跟你这只单身狗不一样的。” 兰仲文淡淡瞥了他一眼,却无比压迫,“早点回去洗洗睡吧,明早你还得飞芝加哥呢。” “老板,明天飞芝加哥的不是你么?”顾融小心肝乱颤,有种不详的预感。 “介于你的实战经验不够,我决定把此次的项目交给你,让你好好历练历练。”说到最后历练两字,他还刻意加重了语气。 顾融闻言倒在沙发上,他心里那个怨啊,冤啊。 萧九九,你可整死我啦。 阿力忍俊不禁,安慰他,“拿老板的短处开玩笑,你也是作死啊。” 顾融面露苦涩,他哪里知道?晚上明明一副漠不关心的佯装,现在就要吃人了,典型的笑面虎一只,太阴险啊太阴险。 车里放在陈慧娴的《飘雪》,空灵缠绵。 “原来是那麽深爱你,此际伴着我追忆的心痛,又再想起你,抱拥飘飘白雪中,让你心中暖,去驱走我冰冻……” 蔚北北在后座呜咽一声,把曲着的腿伸直,继续睡。 九九朝后视镜望了他一眼,抿唇,“别装了,我知道你没醉。” 北北掀开眼帘,眼珠清明。 “还以为你们见面会抱头痛哭呢,哎,真让我失望。”他把手枕到脑后,不满努嘴。 九九沉默。 “就算不抱头痛哭也要泪眼相看吧?怎么就那么平静,想不通。” 九九叹了口气,才淡淡的说,“这倒是奇怪了,你从前不是不喜欢我跟他在一起吗?” “从前是从前,现在是现在。”他的声音远远的,有些飘渺,“现在,我希望你们在一起,彼此相爱的两个人,不应该互相折磨,我晚上装醉,不过是不想造成你们之间的隔阂,你丫的临走前居然说送我回家,不知道这样很容易被误会吗?” “没所谓了,身正不怕影子斜。” “九九,难道你还以为他是当初的兰仲文?对你的信任有这么宽?”蔚北北用手比了个间距,想了下,觉得不对,把手臂的距离调紧,留下一指的距离,“他从前对你的信任其实就只有这么宽,现在,他对你的信任变成这样了。” 北北把两只手合起来,没有留下任何细缝。 看着九九疑惑的眼神,北北轻轻吐息,“零,知道吗?九九,现在他对你的信任已归零。” 九九没说话,主要是觉得北北说得有道理,无法反驳。 “所以九九,为了你的幸福,我们要采取非常手段了。”蔚北北煞有其事地说,成功引起了九九的注意,他说:“我决定把我的毕生绝学传授给你。” 这个绝学叫做:如何高端的追求一个人。 九九听完他的建议,总结出一个结论,他的绝学就是:死缠烂打。 ** 九九盯着眼前的大厦很久,直到眼睛开始发花。 今天。 她就要到天堃上班了。 按蔚北北的说法,这是他贿赂了全公司,给九九开的后门,总花费10万。 10万买个小小的秘书助理,这买卖真不像是一个精英骨干会做的事情,太坑爹。 九九捏着手里的简历,走进天堃。 这招太狠了,10万的工作机会,不去钱就打水漂了。 但是10万买来的秘书助理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照样要从低做起,从打杂做起。 她的职业生涯就这样又凄苦又平淡的开始了。 行政CEO兰仲文的办公室在68层,顶层。 他有六个秘书,以奕琳为秘书长,云卿为副秘书长,兰仲文对人事一向不管,谁有本事,谁就能提升。 秘书们个个俱是身材火辣,面容姣好,但至于兰仲文有没有记住过她们的脸,就不而得知了。 九九来应征这天,云卿气得将手中的文件甩在地上,对秘书部的人发难,“这人谁批进来的?” “是我,有异议?”奕琳操控着眼前的打字机,连眼都懒得抬,但心里早乐开花了,九九来了,看你这个心怀不愧的狐狸精还怎么嚣张。 九九心里亦是欢腾,看着云卿受挫,那感觉,岂是一个爽字了得啊。 “秘书长,你难道不知道她上学的时候,功课有多么一塌糊涂?以她的能力,根本无法胜任这个职位。” “谁说的?”奕琳抬起眼睛,一脸公式化的表情,“她的简历很漂亮,国外知名大学毕业,比你的简历还漂亮呢。” “能力能用简历来衡量?她娇生惯养,绝对做不好事情的。” “做不做得好,兰少有眼睛在看,简历已批下了,她今天开始已经是我们公司的正式员工了。”奕琳从座位上起身,手中拿着随身杯,挽过九九的手,笑容和善,“九九,欢迎加入天堃,来,我带你到处逛逛。” “好啊。”九九声音清脆,特意说给云卿听。 “进秘书部真的是你批我的吗?”九九搅着手里的咖啡,问奕琳。 奕琳点头,“你的简历确实很漂亮,不过这里是看战绩的,你要注意点,这次是因为兰少没在香港,我才敢偷偷批你的,回头可要好好谢我。” “那是必须要谢的啊。”九九眉开眼笑,“兰花儿去哪了?” “飞巴黎了,两天后回来,你的位置就挨在过道上,到时候兰少一回来,第一眼就会看见你,你要注意仪态点。” “既然那个位置那么危险,你为什么要我坐在那里?” “这个嘛。”奕琳摸着鼻子,微笑,“因为我觉得只有你镇得住那个位置,那个位置很显眼,适合抛媚眼。” 抛媚眼? 九九长这么大,还没试过抛媚眼呢,她对着镜子练习了两天,就等着兰仲文回来那天,冲他抛一个媚眼。 没错,就照蔚北北的思路走,追他,死缠烂打,看他能躲哪里去,没有做不好的事,只有做不好事的人,加油! 兰仲文回公司那天,九九正在影印文件,整个公司听到兰仲文回来了,瞬间从死气沉沉变得春风满面,尤其是年轻靓丽的秘书们,皆拿起粉饼口红补妆。 九九看得吃惊,这阵仗,就跟选妃大会似的。 九九摸着自己的素面朝天的脸,早知道她也去买点化妆品了,像云卿一样,擦点唇彩,可以显得嘴巴粉嘟嘟的,让人看了就想一亲芳泽。 虽然把兰花儿想得那么猥琐是不对的,但是,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有点准备,总是比较有信心的。 等待老板出现的那一刻,是煎熬的,各大秘书坐立不安,都怀揣着噗通噗通的小心肝等待老板降临。 68层的电梯门‘叮’一声打开。 男人西装笔挺,面容高贵,从电梯内跨了出来,九九来不及思考,就冲他抛了个眉眼,极具毕生妩媚。 瞬间,站在兰仲文身后的高层领导都惊呆了。 这小秘书,是公然勾搭老板啊。 顾融站在兰仲文左侧,差点笑喷了,但是他不敢笑,憋着一张脸,表情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沉静如兰仲文,也是微微怔了下,那双惑人的眼,有片刻的不解,她怎么会在这里? 见一大帮人从电梯内跟了出来,九九脸色一变,窘得想死的心都有了。 她的头咚一声倒在办公桌上。 第一回合:失败。 一个上午,她都郁郁寡欢,沉浸在自己的丢脸的思绪里,缓不过神来。 很快,迎来了午休,CEO办里,却传来了文件落地的声音,伴随着漫天的怒意。 吓得她们这些小秘书都不敢下班。 “糟了,老板又发脾气了。”秘书林诗将文件挡在脸上,冲云卿说。 不用她说,云卿也看见了,这可不是好兆头,他一发火,所有人都跟着遭殃,不能下班。 “怎么办,我早上没吃饭呢,现在饿死了。”蒋芯摸着肚子,无奈吐气。 众人七嘴八舌的交流中,最终,看了九九一眼,她撑着下巴,一脸的忧郁。 这女人也是大胆,早上竟然当着全公司高管的面对老板抛媚眼,以老板今天的心情来看,她十有八九要被炒鱿鱼了。 不一会,奕琳的内线电话响起,她去拿资料了,还没回来,电话响了一会都没人接,这个时候,没人愿意当出头鸟。 九九看了看身后的秘书们,都在假装忙碌,只有她一个人无所事事,只好走到奕琳的位置,按住内线,接起。 “六杯咖啡。”郁循悦耳的声音自彼端传来,简短的语调,讲完即挂。 九九立刻反应过来,起身倒茶水间冲了六杯咖啡,都是一勺奶两勺糖,浅尝一口,嗯,香浓柔滑,刚刚好。 敲了敲CEO办大门。 “进来。”男人低迷的声音传来,悦耳迷人,却十分之冷淡。 九九走了进去,偌大的办公室内,纸张散了满地,坐在沙发上的高管们,或皱眉,或烦躁,战战兢兢。 兰仲文低着头脸浏览文件,一袭黑色普达拉,散发出又慑人又骇人的气势。 九九见气氛凝重,也不敢说话,将咖啡一杯杯放下,绕过地上散落的文件,将最后一杯咖啡放在他桌前。 本来她还想说句记得吃午饭,结果看见沙发上那么多人在,气氛又那么僵冷,想想就算了。 临出CEO办,九九的视线朝地上的纸张望去,这本没什么,但纸张上赫然粘着的照片吓到她了,怪不得高管看她的眼神都怪怪的。 地上的档案主人,是一个女生模样,眉是黛青翠,唇中一抹红,恍如雾中踏水而来的荻花,不语自妖娆。 这不就是她萧九九本人么? 她蹲下身子,拿起地上的档案,为什么她的资料在这里?还满屋子都是? 与此同时,办公桌前的男人抿了一口咖啡,皱眉,“这是什么?” 他眸色阴沉。 九九已经出声,“咖啡啊。” 办公桌前的男人一怔,九九正想问她档案的时候,低沉的声音已经打住了她的疑惑,“出去。” 九九小脸微皱,但见他脸色极阴沉,也不敢多说什么,悄然退了出去。 CEO办外的人早是一脸看好戏的神情,见她平安出来,云卿一脸失望,兰仲文,你终究是对她狠不下心是不? 没多久,高层主管们都从CEO办退了出来,临走前,顾融趴在九九桌前说,“谢谢你救了我们一命啊,现在开始,我会为你祈祷的。” 九九疑惑,一脸为什么的表情。 “因为,老板叫你现在进去找他。” 九九一脸郁闷,这时候叫她进去,肯定没好事。 “快进去吧,要是老板等急了,可是会吃不了兜着走的噢。” 九九只好硬着头皮上了。 CEO办内,男人负手站在落地窗前,高大的身影在墙上打下一抹剪影,挺拔优雅。 对于九九去法国的原因,他已经知道了,200万买来的独家资料,巨细无遗,去法国前,她被软禁了将近一个多月,期间,必定受了不少非人的虐待吧。 当看到她在法国一直受花粉困扰,常年流鼻血,还每天打两份工,画风改变,他的心就像被什么狠狠碾过,痛得他呼吸不顺畅。 当时,他身受重伤,也不知道萧二太太从哪里打听来的消息,把他抓走了,还怕他会逃走,给他打了毒针,让他染上毒品。 失去九九那段时间,他一度颓废,对生没有意志,每天沉醉在毒品里,醒不过来。 幸好想着还能见到她,听说她去了法国,于是咬着牙,忍过了浑身如千万只蚂蚁在爬的毒瘾,挺了过来。 这段过去他没有告诉任何人,一是太耻辱,二是他不愿回忆,只要他想到失去九九了,他的意志力就会被削弱,他不愿意懦弱,所以他要恨她,只有恨她,他才可以挺过来,等到她回来的那一刻。 杜心毓,他捏紧手中的档案,他不会让她死得那么快活的,他已经掌握了杜心毓的所有罪证,只等九九回来,让她亲眼看着萧家一个个人渣被折磨死的过程。 其实从见到九九的那一刻,他就已经不怪她了,但他听说九九要追他,还是死缠烂打那种,于是就先晾她一晾,看看她要怎么追。 小样,敢离开那么久,而且还不是为了他回来的,是为了萧爸回来的,哼,他在她心里分量那么轻,不吊吊她的胃口,他也不解气。 他要让九九知道,他兰仲文有多么受欢迎,多么难追,让她明白一个道理,不准在分手,不然一辈子不让她得到。 为了不让彼此尴尬,九九还特意冲了杯牛奶进去,他还没吃午饭呢,肯定饿了。 临进CEO办前,她想起了蔚北北的叮咛,男人都是视觉动物,就算兰仲文跟普通人不太一样,他也还是个男人。 九九冲镜子里堆出一个娇俏的笑容,端起牛奶,拧开CEO办的大门,这一刻,她在想,她是不是应该把衬衣扣子解开两个啊?方便勾搭上司。 “亲爱的,你找我吗?”九九的声音嗲得差点让自己跪倒。 这也是蔚北北吩咐的,卖萌博关注。 兰仲文身子一个不稳,背对着九九的脸,嘴角微微一抽,差点笑了。 他没理她,就那么静静站着,九九的眼珠在CEO办里转了转,最终停在他的背影上,“亲爱的?你要跟我说什么吗?如果谈话时间比较长,我建议我们可以去吃个午饭噢,我饿了。” 兰仲文终于忍不住了,回过头,恶狠狠瞪着她,“收起你的假笑。” “噢。”九九鼓着嘴,撒娇,“亲爱的,肚子饿了。” “那就饿着吧。”兰仲文语气平淡,走到办公桌前浏览文件,他眉宇微叠,显得睿智精悍。 九九苦着脸,不怕死的说:“整个秘书部都在饿肚子,身为老板,你不应该这样奴役我们。” 于是兰仲文按了内线,音色沉静,“你们先下班。” CEO办外传来了欢呼雀跃声。 最后一个借口也被攻破了,九九泪流满面,看来她只能饿肚子了。 隐约间,看见兰仲文嘴角微微弯起。 她饿着肚子,心情不太利爽,见兰仲文翻着文件,好像把她当成空气了。 九九心中有怨,慢慢挪过给他的牛奶,刚要拿起,手中一空,牛奶已经被兰仲文抽走了,他喝了一口,皱起眉,“这是什么?” 九九内心凄苦,巴巴望着他,“这是牛奶。” 同时,在心里补上一句:不喝给我喝啊,我饿死了。 “你不知道我只喝黑咖啡的吗?”兰仲文将牛奶搁在桌上,声音严厉,透着不满和谴责。 九九心里想的是,一杯牛奶不至于大动干戈吧? 虽然这是他的问题,没交待清楚,但老板是不会喜欢听解释的,于是九九诚恳的低下头,希望能得到他的怜香惜玉,然后放她去吃饭。 “抱歉,亲爱的,是我疏忽了。” 兰仲文手中的笔一顿,身子靠在椅背上,虽然坐着,却是一副居高临下的样子,“亲爱的?” 九九的脸立刻呈花朵状,“对呀,你就是我的亲爱的。” 追求兰仲文宝典。 首要:没脸。 次要:没皮。 精髓:不要把自己当人。 “我是你上司。”兰仲文自己都不知道他现在的表情有多傲娇。 于是九九低头噢了一声,“那亲爱的上司,我可以午休了吗?” 兰仲文扶额,要不是他定力好,一定得被九九逼得动手。 “做事不带脑,真叫人伤神呵。”静默片刻,兰仲文突然转移话题,九九心里默默骂娘,到底什么时候让她去吃午饭啊? 嘴上却笑容灿烂,“亲爱的说得是。” “最近廉署要查账了,你把这些废资料都拿去销毁吧。”他指着墙边几个纸箱。 九九顺着他的手指望去,差点动手。 墙边几个大箱子里都装满了白纸黑字的纸张,以肉眼预估,不下几十万张。 看这阵势,别说午餐了,她连晚餐都别想吃了。 “亲爱的,你这是奴役我。”九九咬牙。 “身为我的秘书,你连这点小事都办不好?整个顶层忙得昏天暗地,属你最清闲,我给你安排点小小的工作,你就得拖几个人跟你一块下水?这样下去你会拖累整个秘书部的。”他从容发话,还治不了你这副谄媚的样子?你有你的张良计,我有我的过墙梯,就看看谁有更有耐心。 果然,九九的假笑瞬间凝固,太坏了,居然质疑她的能力。 “办不到?”见九九不答,兰仲文追问,眼神蔑视。 九九扬起不服气的小脸,“谁说的?” 他又笑,眼角妖妄,“那你就好好做,别总想着依赖别人,拿出你的实力,让我判断一下走后门的你是否有资格为行政CEO做事。” 九九一怔。 哼,穿小鞋就说穿小鞋,干嘛跟她打官腔,她又不是听不懂。 到底是什么时候起,他变得这么腹黑?哼,居然敢看不起她,心里被一团不服输的火焰烧得迷失理智,九九冲口道:“等着瞧!” 她要让他知道,她萧九九现在变了,不是以前的懒虫了。 “期待你的表现。” 九九怒气冲冲搬起三十来斤重的箱子,差点压断了她的蛮腰。 好吧,为了爱情,她忍! 其实,她可以去借个文件拖车的。 她真傻。 九九站在销毁机前把资料一张张投进去,出来时,已是一片碎纸。不断重复一个动作,让枯燥乏味的她犯困,哈欠连天。 突然,销毁机‘咔哧’一声停止运转,坏了。 九九大惊失色,赶紧联系工程部的人上来看下销毁机,一修就花了两个小时,等她开始销毁第二箱资料时,时钟已经指向6点,下班了。 可她工作没完成,只能认命的留下来加班。一直做到晚上9点,文件才销毁完毕。 她捶捶腰,捏捏腿,累死啦。幸好中午奕琳给她带了个三明治,不然真得被饿成人干了。 拿起包,CEO办也刚好打开了门,兰仲文从门内走出来,高大的身材一览无遗,帅得能迷人眼。 他也一样吧?午饭和晚饭没吃?听说他现在胃不太好呢。 想到这里,68层的专用电梯刚好到了,黑暗中,兰仲文看都不看她,犹自跨进电梯里。 九九立马跟上去,像条小尾巴一样粘在他身后。 “亲爱的,晚上好。”虽然他今天给她穿小鞋了,但其实也不是什么粗重的活,不过就是碎文件,比秘书部其他事情还要轻松些。 而且他特别忙,饭都不吃,她今天经过CEO办去茶水间几次,都看见他在埋头工作,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工作狂呀。 兰仲文对她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精神已经能习惯了,冷着一张脸,并不搭理她。 “老板,我来上班几天都没见过你,今天,就让我请你吃饭吧?” “贿赂么?”兰仲文淡淡瞥了她一眼,敛眉。 “哪能啊?我才不花钱贿赂上司呢。”九九掩着嘴,“将来他们都得贿赂我。” 等她当了兰太太,哇哈哈哈…… 兰仲文一愣,瞪了她一眼,小样。 “咦,宝贝儿,你手中的姻缘绳呢?”九九抓过他的手,神情有片刻的愣怔,他腕中空荡荡一片,姻缘绳呢? “丢了。”淡淡丢下两字,电梯门打开了,他走了出去,徒留九九一人站在电梯内。 等走出一段距离,确定电梯门已经关了,兰仲文才回过头,看着紧合的电梯门,叹了口气。 打开玛莎拉蒂的车门,他坐了进去,望着后视镜上的红绳许久,手伸了上去,把红绳慢慢解下来,断了一截的姻缘绳,不知道还能带上去不,他拿着姻缘绳,在腕上比划了好一会,姻缘绳不够长了,围不住他的手腕。 试了30来分钟,直到确定一定以及肯定姻缘绳不够带了,他才讷讷看着姻缘绳,死结的位置被剪断了,以至于绳子短了很多。 又静默了一会,他把姻缘绳放进口袋里,去旺角找人试试,看能不能接长。 车从停车场缓缓向地面开去,兰仲文驾着方向盘,熟练而优雅,不远处,站着一个穿黑色正装的女孩,探照灯的尽头,她的面容被打得一片模糊。 兰仲文眯起眼,凭他的直觉判断,那人就是九九。 她怎么又来了? 连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心情那么亢奋,看着她呈大字型挡在自己车的前面,又一溜烟跑过来打开了他的车门钻进来,兰仲文嘴角浮出抹淡淡的笑容。 “又有什么事吗?”他按捺住心中的悸动,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平静一点。 “宝贝儿,我要求救。”九九钻进车里,一脸巴巴待领养的可怜相。 “求救?”他微微皱着眉,不解。 “没错。”九九重重点头,“家里的钥匙忘了带了,你晚上收留我吧,我在香港没熟人了,就你一个。” 这借口,还敢在烂一点吗? “你一向都是这么勾搭上司的吗?”兰仲文对她拙劣的演技真是服了,也不找个有说服力一点的理由,太低估他的智商了。 “宝贝儿,我这并不是在勾搭你啊。”她一脸认真地说,“我明明就是在追求你。” 她有那么含蓄吗?明明表现得这么热情奔放,他那么聪明,怎么会看不出来? 兰仲文握方向盘的手一个不稳,今天之内,他已经被九九的言辞惊了不知道多少次,现在还明目张胆说出来,她不知道追求人应该含蓄一点吗?这么刺啦啦的叫他怎么装作不经意间接受她啊? ......交流,吐槽,傍上书院大神, 人生赢家都在潇湘书院微信号xxsynovel (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xxsynovel) 正文 第三章 美人在怀 兰仲文用力咳了两声,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这句话,太挑战他的智商了,要如何用官腔来避重就轻呢? “抱歉,我们家不收留人。”兰仲文斟酌片刻,只有这句话最适合了。 九九闻言立刻把安全戴扣上,身子抵在车门上,挡住了她身后的门把,笑容明净无害,“别那么无情嘛,咱们好歹是一家人嘛。” 姻缘绳没了就没了吧,没必要难过,大不了以后恩爱了,再去上海求两条,反正她的也断过了。 “谁和你是一家人?”声音已是寒极。 “讨厌,婚都订了,还耍赖。”九九眼神暧昧,还把无名指伸到他眼前,黑暗中,钻戒璀璨,“你看,这就是你当初给我的订婚钻戒呢,是不是很闪?” 兰仲文淡淡瞥去一眼,无名指上的光芒仿佛是活的,闪痛了他的眼睛,要不是夜色遮住了他的神情,他当真要露出破绽了。 “你之前说,你不喜欢短发,高挑,大眼睛,五月出生,喜欢穿五四服,还有带着银镯。所以我决定把头发留长,以后不穿高跟鞋和五四服了,眼睛嘛,我以后每次看见你就眯着眼好了,至于银镯,我也没带了,珍藏起来了,然后还有五月出生的……” 九九唔了一声,抬头问他,“宝贝儿,要不我叫个大师把我的生辰八字改改,你喜欢哪个月?我改你喜欢的。” 节操呢? 兰仲文满头黑线,想问问她的节操哪里去了。 “对了,既然说到这个问题了,我们就来谈谈我的缺点吧,宝贝儿,我身上还有哪些你不喜欢的?我一次改了,听说男人都喜欢胸大的,要不我也去隆……” 九九话还没说完,兰仲文已经猛踩油门,车像离弦的箭冲进夜色里,九九还在掰手指头,被突如其来的冲击力吓了一跳,撞进椅垫深处,适时消了音。 她嘴角一翘,计划成功。 就知道他受不了她毫无节操的叨念,她萧九九要是真的改了,那还是兰仲文喜欢的萧九九吗?她早看出来了,兰仲文所说的讨厌的女孩,就是喜欢的女孩,不过是口是心非而已。 她离开六年,可是访谈中,他讨厌的女孩跟自己的外形一字不差,证明这么多年,她在他心里的形象已经深根固蒂了,没有一刻搁浅过。 他讨厌的女孩,每一个形容,每一个细节,拼凑起来就是她萧九九啊,讨厌她,那是因为她离开了,要是她回来了,他肯定喜欢得不得了。 “我送你到你住的地方,地址?”他的面容冷凝,已生出些许不快来。 隆胸,她还真说得出口,那隆了的能自然吗?小点就小点呗,他又不介意。 “不要!”九九拉住安全带,“我不回去,我要去你家。” 兰仲文没扭头,拒绝看她可怜巴巴的眼睛,盯着前方,眼珠淡漠,“二选一,报地址,不然就下车。” “下车!”九九心里堵着一口气,妈蛋的她都没节操了这小子还不给点面子,不去拉倒。 此时车已经开上高速了,除了川流不息的车流外,两旁空无一人。 “行,满足你。”兰仲文把车停好,一脸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模样。 像极了九九第一次到尖子班的时候,他对她的冷漠。 九九拧着小脸,泪意慢慢侵染她的眼眶,兰仲文,你够狠。 她解开安全带,手握在门把上,用力拧开。 咦—— 车门怎么被锁死了? 她疑惑扭头,就见黑暗的轿车内,兰仲文微微叹了口气,踩住油门,“安全带带好了。” 九九噘着嘴,声音闷闷地,“兰花儿。” 他下意识回头,又暗恼自己的心软,这样下去,他很快就沦为妻奴了。 “你很讨厌我吗?”她的声音很低,很沉,没有一丝波动。 狭小的空间里,兰仲文甚至可以闻到她发上的蔷薇香。 他想,她换洗发水了。 嘴角的笑容有些发苦,六年了,若是可以忘记,也就不必苦苦等待了。 记得他曾对她说过,成年人说话都是要算数的,他说了一辈子只爱她一个人,那么这辈子,他都不会移情别恋。 他的坚定,从不曾被岁月更改。 不去法国找她,是他不够自信吧,尽管他手头上有九九的下落,可染上毒品那段时光,他就像一条落水狗一样,每天浑浑噩噩,过得不知所云。 这段回忆,就像少女失去贞洁一样,来自于灵魂深处的屈辱,不敢让自己心爱的人发现。 睿智如兰仲文,一样害怕九九知道他这段不堪的回忆,过去,他在她心中是那么完美,如果她知道自己吸过毒,她又会怎么想呢?怜悯他?愧疚他?亦或是嫌弃他? 一个明星吸毒能引起全名公愤,一个路人吸毒能引来所有歧视,那么发现自己爱的人吸过毒,那是怎么样的打击? 兰仲文生来富贵风光,一辈子,没受过这样的屈辱,他的骄傲不容许他示弱,他这辈子,最痛恨别人对他做两样事,一是欺骗,二是怜悯。 六年前,他被杜心毓打进毒针,染上毒瘾,躺在昏暗的房子里,最终,等来了九九要跟他分手的消息,一开始,他不信的,可是没多久,他就听到了她出国的消息,他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只知道在他最黑暗的时刻,她消失了。 他就像是被人扔进一个万丈深渊里,一直坠一直坠,没有尽头,看不见任何希望,也抓不住任何救命的东西,就那样放纵自己堕落着。 什么原因,他不知道,只觉得心被人活生生从体内剥离出来,鲜血淋漓,痛得他哭不出声音,那种五脏六腑都痛的感觉,没有经历过的人是无法体会的,好像全身都痛,可是哭不出声音,压抑得自己精神恍惚。 有段时间,他不止吸毒,还天天喝得烂醉,酒驾追尾轿车进了警署,安岑给了他两个耳光,怒骂他要什么女人没有?何必要为萧九九这个无情无义的女人作践自己,他没有理她,继续天天喝酒,喝到胃出血,安岑跪在地上求他,放下了所有尊严,把头嗑得全是血,求他清醒过来。 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就像一条落水狗。 所以除了恨她,他找不到任何可以振作起来的理由,恨意,就像是他生命中最后一棵救命稻草,他必须紧紧抓住,否则,他就会被生命所吞噬。 后来,他靠着自己的意志力掰断了手中的毒针,忍过了千万蚂蚁啃噬般的蚀骨之瘾,渐渐振作了起来,没日没夜的工作,换回了今天的成就与社会地位。 杜心毓,其实他早就可以收拾她了,但是她害自己染上了毒瘾,又逼得九九跟他分手,让他差点丧命于毒品中,他不叫杜心毓全家陪葬,不罢休。 杜心毓现在已经得到了萧亦娄的全部财产,在香港上流社会中活得有滋有味,但只要他想,随时可以毁灭她的一切,只是这样太便宜她了。 让她破产太便宜她了,他要杜心毓失去全部,再全家陪葬。 罪证虽然全收集完毕,但是有一件事他很奇怪,他之所以一直留着萧爸的验尸报告不公布,是因为有件事还没调查清楚,六年了,萧妈的尸首一直没有找到,他有预感,她还活着。 如果她还活着,相信不用多久,他派出的特搜队一定能找到萧妈的下落,等找到萧妈后,加上萧爸的验尸报告,杜心毓在劫难逃。 不管是权,钱,命,杜心毓,萧陌寒,萧老太太,三人通通要付出代价。 见兰仲文不答话,九九放低声音,试探性追问:“兰花儿,你不喜欢我追你?” 回忆在长,也不过几秒。 兰仲文收回心神,并不说话,玛莎拉蒂重新启动,往半山的方向绝尘而去。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九九觉得兰仲文的脸色比之前阴沉了很多,骇得她不敢说话。 四十分钟后,兰仲文将车停在一幢别墅前,按住手中的灰色小遥控,黑色铁门在眼前缓缓打开,他驱车驶进,路过一个人马型喷泉,直达别墅门口。 “少爷,你回来了。”身穿白衣金纽扣的司机上前替兰仲文打开了车门。 他淡淡应了一声,长腿跨下车门,面容俊逸高贵。 管家陆叔已经在一旁等待,见他下车,吩咐马姐可以准备开饭了。 “少爷,再过十分钟就可以开饭了,你且在客厅里坐一会。”虽然10点多了,但陆叔知道,少爷一定还没吃饭,他向来忙得不知上顿下顿,这几年,他也习惯了少爷的忙碌,少爷从来没给自己放过假,经常回来了还把自己关在书房中加班。 兰仲文颔首,“我晚上还有点上要忙,陆叔,你把晚饭送到书房来吧。” “好的。”陆叔恭敬应下。 九九被这尊卑有别的阵仗吓了一跳,别墅门口,还站了八个黑衣黑超的保镖,他是怕别人绑架他吗?搞得这么洋气。 几年不见,他过得越来越高端洋气上档次了哈。 九九本来还瞧着有趣,想多看几眼,冷不防兰仲文淡淡开口,“还不进来?” 她噢了一声,赶紧拉过包像一条小尾巴一样粘上去。 陆叔见一个面容秀毓的女孩子从车内钻出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粘在少爷背上,微微吃惊,“少爷,这位小姐是?” 他当管家这几年,何时见过少爷带陌生女孩回来?还是粘得这么紧的。 记忆中,他没见过少爷跟谁挨得这么近,少爷天生有一种王者风范,不消言语,也能造就一种压迫人心的威仪。 这种威仪,使人不敢抬头直视少爷,也使人不敢靠近他,而这个女孩子,直接就粘上去了,默契得就像与生俱来,而少爷,竟然也不抗拒,他知道少爷是不喜欢别人靠近的,不是怪癖洁癖,而是习惯了与人保持距离。 “我啊?”九九指着自己,笑眯眯的,“我叫九九,是你们家少爷的亲爱的,你是陆叔吧?我们亲爱的经常提起你,说你又精明又能干,他特别敬重您。” 这些年,九九成长了,嘴巴也甜了,懂得怎么与人打交道了,不在像过去那样,一副愣头青的孩子样。 前头的兰仲文脚步一顿,并不是因为她那句亲爱的,而是因为她与人打交道的方式,也许现在的九九,真的可以独当一面了吧。 他嘴角弯起一抹浅笑,走进别墅里。 陆叔早已被震惊得长大嘴巴,活了几十年,何时听过这么骇人的新闻?少爷出了趟国,回来就带了个亲爱的? 见陆叔一脸狐疑,九九拍了拍他的肩膀,意味深长,“陆叔,你别不信我,用不了几天,我就会住在这里的,到时候我会跟你们少爷举杯邀明月,把酒问青天的,还请多多关照哈。” 说完跟着兰仲文走进别墅里。 这女孩子,说话也真是大胆,一来就向全世界宣布自己是未来的女主人,惹得身后一片年轻女佣手绞围裙,眼含泪花。 九九往后看了一眼,很好,所有情敌已败。 眼前的别墅门打开,九九走进去,一下像穿越到了民国时期,整个兰宅,透着1930年旧上海的古典韵味,壁雕繁复,吊灯暖黄,摆设高端,瑰丽磅礴。 九九来不及惊叹,兰仲文已经转上了旋梯,她只好放弃欣赏,跟在兰仲文身后走上二楼。 要说这房子的品味,极对九九的胃口,她喜欢一切复古的东西,尤其是这种巨细无遗,考究到位的老宅建筑,简直让她想写一首诗来赞美它的美丽,但由于肚子里的墨水不够,她放弃了。 二楼走廊尽头是兰仲文的书房,他站在门口,站定脚步,“我要做事了,你跟过来干什么?” “宝贝儿,是你带我回来的,你当然要负责我的无聊啦,你们家的我都不熟,跟他们没话题。” 不知何时,萧九九讲话这么油腔滑调。 兰仲文微微凝眉,“是吗?我看你刚才跟陆叔不是聊得挺开心的吗?还对佣人们宣布你是女主人,害不害臊?” 九九摇手,一脸的高深莫测,“你不懂,近水楼台先得月,那些女人是你的女佣,又年轻貌美,为了我的幸福,我有必要防范。” “别在嘴贫了,我要忙了,你自便吧,客房去问陆叔,他会给你安排的。” “宝贝儿,你这样就不对了,刚才你又不吩咐陆叔,现在让我去说,他肯定会以为我勾搭你失败,灰溜溜地去睡客房了。” “所以?” “所以,我决定今晚和你一起睡。” 兰仲文身子一个趔趄,把门甩上,差点撞歪了九九翘挺的靓鼻。 门内,兰仲文扶额,这呆头鹅出国历练6年,现在是什么都敢做敢说了,胆子不是一般的大。 门外,九九噘着嘴,出声跟他商量,“喂,亲爱的,在倒贴一瓶可乐怎么样?我这人很好说话的。” 靠在门上的兰仲文捂着自己的胃,他知道九九要干嘛,不想他加班吧,跟他回家,也是想来盯着自己吃饭。 说真的,胃还真的有点痛了。 刚才半路上,他的胃就抽痛得难受,为了不让九九发现,他只好不跟她说话,以免说多了,被看出破绽。 他走到书桌前,脱下外套,里内的衬衣都汗湿了,他微微叹了口气,翻出抽屉里的胃药,就着桌上的冷水把胃药吃了下去。 几分钟后,他感到胃痛沉静了下去,这胃痛也是越来越严重了,搅得都没胃口吃饭了。 一切平静后,他脱下西装,套上舒适的毛衣,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始终喜欢穿毛衣,一个人长情与否,也许跟自己的脾性有关系,正装可以使人更有魅力,但他爱的始终是毛衣,不曾改变。 门外好像没有动静了,兰仲文靠在椅背上凝思,眼珠有点淡。 她现在在干嘛? “少爷,晚饭送来了。”良久,门外一句话惊醒了他的沉思。 兰仲文回过神,声音冷淡,“不用了,你拿下去吧,我不饿。” 翻开眼前的文件,他垂下眼帘,仔细浏览。 突然门被拍得啪啪作响,“亲爱的,吃饭了,快点开门,我拿得手好酸了。” 兰仲文呆了一下,并没有回话。 门外忽然发出一声惨叫。 是九九的声音。 兰仲文一怔,倏地起身,开门,眼神担忧。 九九端着托盘站在门外,完好无损。 见兰仲文开了门,她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往他左手旁的隙缝间挤进书房里,滑如泥鳅,让兰仲文想抓住她都难。 既然拦不住她,兰仲文唯有认命了,关了书房的门。 九九已经坐在他书桌前,把晚饭搁在桌上,冲他招手,“亲爱的,我记得你今天午饭和晚饭都还没吃吧?过来吃点吧,这样饿下去可不太好噢。” 兰仲文微微皱了眉,从前都是他管她,岂料今天,他们的位置互换了。 “你就那么没事干么?”说这话的时候,兰仲文已有些不耐。 “我不是正在跟你培养感情吗?”九九笑容调皮,也学着他的样子,比出中指和食指,“亲爱的,我给你两个选择,一是把饭吃了我离开,二是我们来聊天吧。” 经过六年的岁月,她真的变了,不会在那么意气用事,也不会因为被他说两句不中听的话就生气。 刚才她在楼下跟陆叔聊天的时候,旁敲侧击,问出了所有兰仲文的生活作息,这丫的经常只吃一顿,有时候还不吃,就像今天。 “你以为我会听你的?” “我并没有命令你,我就是给了你两个选择,把饭吃了,我离开,不然,咱们就来聊天吧。” 兰仲文面色冷峻。 对于这个选择,兰仲文选了前者,他现在有很重要的工作要忙,没时间跟她斗缠。 吃个饭只要几分钟,他吃东西向来不慢,在这期间,九九的注意力又被房中的水晶支架吸走了,她出神的看着,有些晃神。 水晶支架内,是一颗异常夺目的蓝钻石,肉眼呈蓝色,但在强光的折射下,微微透出红色的光。 璀璨程度堪比大厅的水晶吊灯。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价值二十二亿的希望之星? 她突然想起六年前,她对他说,要他拿一百克拉的钻戒来求婚。 她一愣。 难道…… 九九走过去,隔着水晶屏障,她眼露神往,“这就是传说的希望之星?” 没有哪个女人不爱钻石,尤其是她迷恋着一切美丽的东西,它们总有诱惑人心的魔力,让人一睹在难忘记。 “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低迷的声音自远处传来,“希望之星目前还在华盛顿博物馆里,这颗,是希望之星的姐妹钻而已。” 个头比希望之星还要更大,达到了120克拉,宝石爱好者,是不会轻易向国家展示自己的珍藏品的,否则,随时就被充公了。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希望之星其实有两颗,个头小的那颗在博物馆里,个头大的这一颗,在这里。” 九九讶然,据说希望之星只有50克拉,已市值22亿,那么这颗看起来100克拉以上的希望之星,得值多少钱啊? 她突然有种望尘莫及的感觉,这些年,他真的不一样了,离她越来越远,样貌,财富,地位,权利,他通通拥有,其雄厚实力无法预估,九九甚至可以想象到,香港已无几人可以超越他,那么,他为什么选择那么低调?怕绑架? 九九感慨,“这颗钻石真漂亮,可以给我看看吗?” 兰仲文沉吟片刻,走过来,将手指放在水晶支架上的指纹识别处。 指纹吻合,随着水晶支架无声打开,那钻石的光芒仿佛是活的,闪得九九眼前一阵发花。 这支架,也太高科技了吧? 兰仲文将那条蓝钻放在九九洁白的掌心里,浓烈的蓝光与洁白的手指相得益彰,竟是要命的好看。 反正迟早是要给她的,现在给看看也无所谓。 九九凝神看着,100克拉的蓝钻,个头其实不大,光却极具璀璨诡异,蓝中射红,美得令人心醉神池。 她笑着说:“真漂亮。” 兰仲文没说话,视线落在她手里的蓝钻上,那么白皙的纤指,带上这么重的钻石,不怕被累断吗?。 九九又看了一会,把钻石放回兰仲文手里,“那么贵重的钻石,你放在书房适合吗?” 估计整栋房子都没这颗钻石值钱呢。 “放心吧,就算被盗走了,我也有办法拿回来。”男人看着手中的熠熠生辉的蓝钻,合掌,指间透出幽幽蓝光,镶嵌于戒指之上,还需要一切时日。 到时候,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你收藏这颗钻石,是要干嘛?”不会真的是要送她吧?几十亿的钻石,在95年代,富可敌国了。 “镇店之宝。”兰仲文慢慢吐息,声音清冷,略淡,“饭也吃完了,你可以走了,我要忙了。” 这并不是搪塞她的,而是真得忙了。 “事情呢,永远都是忙不完的啦,我们要懂得劳逸结合好吗?宝贝,你现在该洗洗睡了。” “要你管。” 最终,九九还是被他赶出书房。 但没一会,她又带着冰淇淋席卷而来,他家里居然有芒果口味的冰淇淋,哼哼,有嫌疑。 九九坐在他对面的沙发上,比牛皮糖还牛皮糖,兰仲文无奈,也就不搭理她了,让她自个叽叽喳喳。 “真好吃啊。”九九吃了几口芒果冰淇淋,美滋滋的,一扫一整天郁闷的心情,果然甜食都有治愈效果,心中清凉清凉的,好不舒坦。 兰仲文从文件中抬起眼皮,略有责备之意,都快12月了,还吃冰淇淋,天寒雾重的,怎么就不懂得爱惜自己? 过了6年,她的生活习性还是一团糟,兰仲文微微皱眉,想开口说她几句,但话到嘴边,又吞下去了,化作一声轻喟。 自己还不是一样么?过得一团糟。 兰仲文终于抬起头了,九九不能错过这个机会,于是捏着嗓子唱京腔,“哎,美人在怀,还不懂怜香惜玉,宝贝儿,你真是寒透了我滴心啊~” 兰仲文动作一顿,脸蹦了蹦,蹦不住,笑了。 这笑容宛如阳春三月,暖得九九精神一振,她赶紧乘胜追击,眯起黑白分明的大眼,尽量让自己的眼睛显得小一点,“宝贝儿,我眼睛这样看是不是很小,是不是特别有魅力?” ......交流,吐槽,傍上书院大神, 人生赢家都在潇湘书院微信号xxsynovel (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xxsynovel) 正文 第四章 相拥而眠 兰仲文懒得搭理她这些没营养的话,低下头,继续看文件。 “我想有个家……”九九轻叹一声,把腿架在沙发上,兰仲文以为她要说什么,身体微微一僵,凝神倾听,九九的声音慵懒,笑道:“我想有个家,家里有个他,白天么么哒,晚上啪啪啪。” 要不是定力好,兰仲文绝对会把手中的文件甩到她脸上,也不知道这些话哪里学来的,小流氓一个。 他的僵硬落进九九眼里,换回她一丝娇笑,“不喜欢这首情诗吗?那我再给你作一首,只要九九八,立刻带回家,既可么么哒,又可啪啪啪。” 这叫情诗? 这简直是明目张胆勾引好吗? 兰仲文额前的青筋突了突,脸色阴沉,“萧九九,你能不能让我安静会?” “行,你去睡觉,我就让你安静。” “看来今天给你安排的工作太轻松了,导致你现在还精神那么好,在这里骚扰上司。” 对于他近乎威胁的话,九九权当没听见,哼着我只在乎你的小调,眼珠澄净,“亲爱的,我现在决定了。” 决定了? 兰仲文朝她淡淡瞥去一眼,一副有事快说有屁快放的表情。 “亲爱的,介于你为了支开我,会故意给我穿小鞋的嫌疑,我决定从明天开始,施行国外制度,该做事的时候就做事,该下班的时候就下班,时间一到不加班,至于做不做得完,我不管。” “你就不怕我开除你?”话到此处,眼眸已是寒极。 九九扭过头,声音酥得想打自己一巴掌,“不要嘛亲爱的,人家可是很喜欢这份工作的呢,可以天天见到你,棒棒哒。” 兰仲文再次扶额,头上数条黑线,已彻底完败。 果然是死缠烂打,完全正解,惹得他毫无招架之力,若换了别人,叫陆叔扔出去也就罢了,萧九九,他还真不知道怎么对付她了。 没办法,兰仲文只好采取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政策,无论九九怎么骚扰他,一概视作空气。 九九说了一会,见他不理不睬的,便支着下巴想了一会,觉得是时候放大招了。 她侧躺在沙发上,摆出一个自认为最千娇百媚的姿势,一撩头发,“宝贝儿~” 暖黄的灯光下,那纤细的身子侧卧着,大长腿,水蛇腰,柔若无骨,冲着兰仲文吹去一个飞吻,神情暧昧,“宝贝儿,我这样性感吗?” 兰仲文一动不动,低埋着的头,强忍着笑意,被撩拨了一晚上,他快坚持不住了。 那浓郁如墨汁的眼珠,微微透出一缕灼光,天知道,他多想扑倒她啊。 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 不够性感吗? 九九心中疑惑,挠着头,把裙子撩起一些,露出修长洁白的美腿,学着蔚北北教她的动作和言辞,摆出一个更风骚的姿态,抬头,挺胸,收腹。 “宝贝儿,人家好冷,你来抱着人家好吗?”她咬着唇,如海的眼眸柔得仿似要滴出水来。 “宝贝儿,你快来嘛~” 兰仲文趴在书桌前,眼珠幽暗,再忍下去,他还是男人吗? 可是。 他还是要忍。 他决不能这么快就接纳她,才一天,他的定力不至于这么差。 于是盖上文件,也不管九九如何搔首弄姿,快步离开书房,在看下去,估计得脑充血。 毛衣下身子,已起了燥热的反应,灼得他浑身都难受。 他的心慌得不行。 但说句实话,他还蛮享受这种视觉冲击的,哪个正常男人不爱看自己心爱的女人对自己发出求爱信号? 若是她刚才说句,我要。 他也许就降了。 不能在想下去了,兰仲文在心里反复劝着自己,可一闭上眼睛,又满脑子是她撒娇发嗲的模样,惹得他心猿意马,难以平静。 将近十二月的天气,天冷得能溢出寒霜来,兰仲文站在花洒下,一遍遍用冷水冲刷自己滚烫的躯体。 挺拔的身子如芝如玉,肤色白皙,偏生人鱼线性感妖娆,肌理分明,令人一眼怦然心动。 他裹着浴巾从洗手间出来,宽肩窄腰,头发上蒙着薄薄的水雾,眉峰似万壑,眼神冷凝。 地板上蜿蜒了一片水渍,兰仲文边走边活动脖子,随手关掉壁灯,一室昏暗。 纱帘飘浮。 黑暗中,兰仲文感到有人在看着他。 他倏地按住灯控。 偌大的高床上,九九轻轻抬头,海藻般浓密的长发,洁白的肌肤,明净的眼珠里平静无波。 他胸口剧烈起伏了下,有些头疼,“你怎么又来了。” 九九眨了眨淡静如海的大眼,“宝贝儿,你知道的,我不敢一个人睡觉。” 那无辜的眼神,仿佛要漫起一层水雾,黄河泛滥。 “你怎么进来的?”兰仲文瞟了门把一眼,表情迷惑,他记得门锁死了啊。 九九指了指身后的阳台,掩嘴笑,“我爬窗进来的,宝贝儿,你很怕我吗?为什么要反锁门?” 刚下去的反应好像又上头了,兰仲文鼻孔呼出两缕热气,难受得他喝冰水。 闭了闭眼,在睁开时,眼底已一片压抑,“出去。” “不要,我要跟你睡觉。”九九拒绝,怕兰仲文来抓她,快速钻进被窝里。 “快出去。”在被她调戏下去,他就是忍耐力在好也受不了了,伸手进被窝里拉住她的脚,往外扯。 她的肌肤冰凉,握在他温热的手心上,令他心神一荡。 “不要。”九九双手攀在床柱上,死不松手,“你就让我留在这里嘛,我不敢一个人睡觉,顶多,我不骚扰你就是了。” “出去。” “不要!” “出去。” “不要!” 拉扯间,兰仲文的胃抽痛了一下,他脸色一变,突然停下了动作,九九吓了一跳,凑到他跟前,眼神担忧,“兰花儿,你怎么了?” 兰仲文双唇紧抿。 没有看她,他声音淡漠的说,“出去。” 说着,胃部绞痛了起来,他脸色一白,手无意识捂住胃,常年的饮食不规律导致他的胃脆弱不堪。 “都这时候了你还闹脾气?胃痛吗?多久了?你怎么不告诉我?”九九凝神他微微苍白的面色,也不敢挑逗他了,想扶他躺下,却被冷冷挥开了。 “不用你扶我,你出去。”待那波痛楚过后,兰仲文的呼吸有些紊乱,他虚弱地指着门口,声音沉怒,“马上出去。” 他不愿让她看见自己这么脆弱的样子。 另一波痛楚又从胃中涌上来,又冷又热地翻搅着,疼得他视线模糊,恍惚中,他看见她跑了出去,白色房门在远处开了又关。 终于走了,他叹息,倒在床中深处,思绪混沌。 “吃药吧。”昏昏沉沉中,兰仲文感觉有人扶起了他,将药片塞进他嘴里,用温水灌了进去,“陆叔说一次吃4颗,马上就没事了,你休息一下。” 黑暗里,九九抱着他,眼睛出奇的宁静淡然。 这些年,他到底是怎么过来的?为什么那么克己的人,会把自己搞成这副模样?她的离开,对他的伤害到底有多大? 她什么话都没说,轻轻抚摸着他柔软的短发,并暗暗发誓,她回来了,她再不离开他了。 兰仲文躺在她怀里,眼珠黯淡。 这一刻,无论如何他也推不开她,他是那样地眷恋着她的温暖,只愿黎明不要来,就让他这样,与她在漫长的夜色中依偎。 “兰花儿,让我回到你身边好吗?”良久,她柔声说:“让我来照顾你。” 肩上的男人没有动,没有回应。 九九拿不准他的想法,微微回头,他靠在她肩上,睫毛轻轻盖着,已进入梦乡,睡颜安谧。 她突然笑了,也被她折腾累了吧,好吧,晚上就放过他了。 九九把他扶着躺好,像他多年前与她出去旅游一样,抖直了被子,为他掖好被角,然后躺在他身侧,与他相拥而眠。 已多年不曾闻到这缕缥缈潆洄的兰花香了。 我的男孩。 九九贪婪地闻着,轻轻闭上眼睛。 早上九九是被陆叔的开门声吵醒的,陆叔身后带着八个女佣,从门外鱼贯而入,见两人相拥在床上,浑浊的老眼瞬间瞪大。 好像知道了些什么。 作为资深老管家,陆叔的惊讶只维持了一秒,就将房中的女佣都赶了出去,少爷跟少奶奶在培养感情,他们不能打扰。 九九被吵杂的脚步声吵醒,从兰仲文怀中抬头,睡眼惺忪。 模糊中,看见几个人影匆匆退了出去,她坐起来,揉揉眼睛。 宝蓝床单上,兰仲文还没睡醒,气息冰冷,如浮雕般的容颜上有种淡漠的疏离,她静静看着,摸了摸他微微长出胡渣的下巴。 以后每天这样就好了。 九九想,便重新躺了回去,赖在他怀中,抱着他的腰。 耀眼迷离的阳光中,兰仲文几不可闻地缩了缩身子,想躲避她的触碰。 原来他已经醒了。 九九嘴角的笑容调皮,便伸手去挠他的痒痒肉,他的弱点,她还是知道的。 “够了。”他抓住她不安分的小手,耳根如胭脂般,透着迷蒙的红。 九九星眸半张,被他的窘态逗乐了,来不及思考,就咬住了他的耳朵,发出咯咯咯的笑声。 一股灼人的火辣从大脑冲向四肢百骸,兰仲文眼神一暗,翻身压住她,“还玩?” “宝贝,早安。”九九微笑,面容在阳光的照射下美得似真似幻,兰仲文呼吸一窒,昧住眼珠。 眼眸深处,变幻着迷离的光,三分清醒七分失控,他低了头,声音暗哑,“想追我吗?” 九九心中一震,用力点头。 “除非……” 兰仲文话还没说完,九九冲口而出,“我求你!” 兰仲文错愕,脸色微凝,“还有……” “我陪睡!”九九毫不躲避,对答如流。 兰仲文一愣,一个板栗敲在她头上,“你的节操呢?” 九九捂着脑袋,“没有节操!没有脸,没有皮,不要问我为什么,我就是这么任性。” 兰仲文突然觉得头疼,“几年不见,你这厚脸皮的功夫可真是练得炉火纯青啊,嗯?” 现在的九九,是他所不熟悉的,她可以面不改色地说出任何撩拨人心的话,一点都不觉得羞耻。 “嘿嘿,还好吧,我只是按照计划书执行而已,证明我敬业。” “计划书?”兰仲文皱眉,是什么鬼? “对啊。”九九凝视兰仲文的殷红的唇,瞪圆眼珠,“亲爱的,你好奇吗?好奇就亲我一下,我告诉你。” 这不是平常兰仲文对九九用的招吗?怎么对调了? “不好奇。”兰仲文有些窘迫,从九九身上离开,小样,还想对他用美人计,偏不成全她。 让她苦苦等去。 “喂。”九九爬起来,眼珠澄净,“我可以追你了吧?” “不可以。” “不可以我就天天缠着你,缠到你天天做噩梦。” 兰仲文走到门口的身体微微一顿,并不回答她的问题,加快步伐,离开这个让人心慌意乱的房间。 这个动作略显仓促,看在九九眼里,颇有几分落荒而逃的嫌疑。 她哈哈大笑,冲着房门处大喊,“兰花儿,我爱你!” 门外。 男人倚墙而站,听见她这句我爱你,眼角漫起了浅浅的笑意。 一楼大厅,陆叔领着女佣,将餐具摆在餐桌上,九九坐在餐桌上喝牛奶,陆叔看了她一眼,意味深长。 “萧小姐,早餐已经做好了,牛奶我帮你撤下吧。”陆叔将她眼前的彩绘茶杯斟满茶,今天早餐吃糕点,比较适合饮茶。 九九唔了一声,把牛奶递给陆叔。 陆叔恭敬接过,递给身后的女佣。临走前,靠到她耳边,细声提醒,“萧小姐,你不过去跟少爷一块吃吗?” 九九抬头,长长的餐桌尽头,兰仲文正在看报纸,俊逸的脸,蜷着冷漠的妖娆。 她叹了口气,把自己茶杯挪到他身边去,看报纸的男人微微皱眉,心情却不错,“你怎么又来了?” “就两个人吃饭,坐那么远有意思吗?坐一起多好啊?还可以聊聊天。” 兰仲文懒得搭理她,将报纸翻页,灿烂的阳光下,他眼珠沉静,肌肤白的恍如是透明的,唇色仿佛也是透明的。 虽然彼此之间还有距离,但是九九明显的感到,他对她没有敌意了,甚至开始接受了她的靠近。 这可是个好兆头,她心里高兴,胃口就大开了。 厨房飘来一阵阵令人垂涎的香味。 陆叔领着佣人,把一道道小食摆上桌,豆豉凤爪,水晶虾饺,蟹黄汤包,笋蒸排骨…… 九九看得直咽口水,广式早茶,好久没吃啦。 她舔了舔唇,拿起筷子。 筷子伸进排骨盘子的时候,兰仲文的筷子也伸了进去,两人甚至没看对方一眼,一人夹了小块的,一人夹了大块的,默契得就像与生俱来。 这个细节两人都没有注意,倒是站在一旁的陆叔愣了,以往少爷吃排骨,盘子中总是要剩下半盘小块的排骨,他还以为是少爷不喜欢吃小块的,觉得难啃,现在看来,好像不是那么回事。 他记得,但凡饭间做排骨了,少爷的表情就会有些恍惚,望着排骨,自嘲而笑。 有时候,少爷会突然半夜出去,没人知道他去哪里,但是回来的时候,他手中总是拎着一袋零食。 他发现了,那些零食全是芒果口味的,芒果汁,芒果条,芒果糖,芒果冰淇淋…… 凡是芒果口味的,少爷都买了,起初他还以为少爷喜欢吃芒果口味的东西,但是少爷从来不吃,零食拿回来,就放在冰箱里,然后,就似遗忘了。 要说少爷是兴头而起也不尽然,他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拎一袋零食回来,口味也一直不变,都是芒果口味的,一直维持了几年。 于是他断定,少爷心里底住了一个人,那人离开了,少爷的灵魂也就跟着沉睡了。 直到昨晚这个女孩出现,他发现少爷不一样了,他表面好像不在乎,也没有关注她,但陆叔总能在不经意间,发现少爷在不动声色的观察她,尤其是萧小姐不看少爷的时候,少爷会凝视着她的头顶,眼珠微微浸染着湿润。 他照顾少爷几年,从未见过他这般鲜活的样子,好像有她在的地方,少爷才是有生命的,眼眸深处,涌动着宠溺的温柔。 “好久没吃过了,真好吃。”九九把虾饺塞进嘴里,嘴巴鼓鼓地,美味得她眯起了眼睛,“亲爱的,我突然想吃螃蟹了,我们什么时候去吃好吗?我好怀念啊。” “没空。”兰仲文冷冷扔下两字,最近事情有点多,他得忙完在考虑。 “宝贝儿。”她漂亮的眼珠定定看着他,“就算再忙,也要抽空陪媳妇儿,好吗?媳妇儿也是会空虚寂寞冷的。” 兰仲文差点呛到了,九九拍了拍他的后背,将茶递给他,“宝贝,慢慢吃,不要急嘛。” 这根本就是不是急不急的问题好吗?好吗?好吗? 关键是她那句空虚寂寞冷。 真是—— 令人难受。 丹田的灼热感突然又燃了起来,兰仲文热得浑身难受,恶狠狠瞪了她一眼,拿餐巾擦嘴。 在被她挑逗下去,估计得抓住她就地正法了。 “我吃饱了,先去公司了,你自己等下打车去吧。”他站起身,优雅离开。 这怎么行?半山一带是郊区,哪有什么计程车可以打啊?见他走远了,她赶紧拉过包跟上他,“亲爱的,你这样就不厚道了,明明知道半山拦不到计程车,还要我打车,你存心给我穿小鞋呢?” 跑出客厅前,她用力咽下嘴里的食物,还抓了张纸巾擦嘴。 “这可就跟我没关系了。”兰仲文站定脚步,措不及防中,九九撞上他的背。 ‘咚’一声九九被撞得后退两步,他的背怎么那么硬啊?撞得她的额头好痛。 “怎么没关系了?昨晚是你带我回来了,你当然要负责带我回公司了。” “你说错了。”他声音冷漠,“昨晚是你非要跟来的,而不是我要带你回来的,还有,你的上司拒绝勾引。” “哼,睡都睡了,还说拒绝勾引,装。” 兰仲文的背影微微一顿,想说那也是你睡我啊,不过这句话太没气势了,他索性也就不提了。 正了正脸色,他往车库的方向走去,九九又像昨晚一样,呈大字型挡在他的玛莎拉蒂前面,兰仲文支着下巴,微微皱眉,老是这样冒失,万一他一个掌控不好,她不就被撞了吗? 其实他可以不理她的,但他狠不下心,叹了口气,把车锁按开。 九九钻进车里,鼓着小脸撒泼,“我不管,我们昨晚都睡了,你要对我负责。” 兰仲文的俊脸绷了绷,再一次破功笑了。 早上一进公司,所有人都觉得很奇怪,萧九九黏在兰少身后,就像一条小尾巴一样,跟他走进了总裁专用电梯。 所有女职员的嘴巴都张成了O字。 这是怎么回事?素来不近女色的兰少今天为什么会和一个女孩子一起来公司,而且那个女孩的面容,似乎是兰少所讨厌的类型。 短发,高挑,清瘦,大眼睛。 一字不差,都是兰少所厌恶的。 顾融看着九九黏在兰仲文背后进了电梯,八卦地捅了捅大雄的熊腰,“大雄,有情况有情况……” 大雄还没反应过来,“什么?” “小九九啊。”顾融指着专用电梯内面容秀毓的九九,眼中的精光大盛,“她跟老四一起进了专用电梯了啊。” “这有什么吗?” 顾融白了他一眼,“两人一起上班,你就不觉得有蹊跷吗?” “不觉得。”大雄坦诚。 顾融差点内伤,果然是对牛弹琴,无话可说了。 专用电梯门缓缓关上,兰仲文面无表情,气质高贵,瞥了旁边的九九一眼,声音冷淡,“不知道这是行政CEO专用电梯吗?跟进来干嘛?” “嘿嘿,外面电梯太挤了嘛,我搭个顺风的。” “你不怕别人传你勾搭上司吗?” 九九娇笑,“不怕,因为我本来就是。” 记得当年,九九喜欢兰仲文,全校都笑她不自量力,兰仲文却教她,如果有女孩子来挑衅她,就凶巴巴告诉她,她就是喜欢兰仲文怎么了,还对全校宣布,兰仲文就是她萧九九的。 就算全世界都知道也无妨,因为他会保护她,不让她受伤害。 如今,九九也要采用这个策略,让全公司的人都知道九九喜欢兰仲文,气死那堆羡慕嫉妒恨的情敌。 兰仲文扶住额,略显无奈,“你敢在含蓄一点吗?” “除非你中午跟我一起吃饭。”九九打蛇随棍上。 “没空。” “我买饭来你办公室吃好了,你下午想吃什么?我出去帮你买。” 想吃什么? 这个问题兰仲文已经很久不想了。 以前跟九九在一起,出去都是考虑她喜欢吃什么,他么?倒没什么要求。 凝着眉想了下,还真的没什么想吃的,于是冷着脸就九九说,“随便。” 九九一下就笑了,她之所以一刻不离地跟着兰仲文,其实就是想盯着他,让他的生活习性回归正轨。 就像他以前逼自己吃青菜,喝牛奶,荤素搭配一样,陆叔说兰仲文经常忙得饭都不吃,很多时候只吃一顿,又经常喝黑咖啡,导致他的胃病很严重。 她可不想让他这样下去了,工作的事永远都是忙不完的,不能拿自己的身体来开玩笑,记得以前,她有气管炎,兰仲文老逼着她锻炼,那时候她觉得很痛苦,可是后来,她却分外感激他,如果没有他,今日的萧九九,身体一定很差。 所以她的兰花儿,也一定要回到以前那样,做一个健健康康,完美得不懈可击的男人。 68层‘叮’一声到了。 兰仲文信步迈出,九九黏在他身后,一起走进办公室,那亲密的模样,是个人都看得出有猫腻。 所有秘书微微张嘴,兰少性格冷漠疏离,从不容许别人靠近,就算顾融跟在老板身后,也得保持一臂距离。 而这个新来的秘书助理,居然能乘坐CEO专用电梯上68层,还黏在兰少身后。 这也就算了,她居然还穿着昨天的衣服,这这这…… 他们昨晚是一起过夜了吗? 云卿坐在奕琳身后,奕琳一脸笑容,而云卿眼睛红红的,萧九九才来公司一个星期,兰仲文就完全变了,那副雷厉风行,心狠手辣的样子呢? ------题外话------ 求月票求月票求月票,重要事情重复三遍,拿月票砸死我吧宝贝们 ......交流,吐槽,傍上书院大神, 人生赢家都在潇湘书院微信号xxsynovel (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xxsynovel) 正文 第五章 她是他的命 兰仲文经过奕琳身边时,声音没有一丝起伏,“倒杯咖啡到办公室来。” 他可不敢叫九九,能把他折腾死。 “好的,兰少。”奕琳起身应答,兰仲文已经转进CEO办了,九九小跑进茶水间,拦住奕琳。 “别,奕琳,他胃不好,别给他咖啡。”九九漂亮的眼珠定定的,散发着蛊惑人心的温柔。 “这……”奕琳为难,不是所有人都是萧九九啊,不是谁都可以武逆兰少的,包括她。 若别的女人像九九这样去挑战他的底线,早被请出天堃大厦了。 “没事,我来。”九九拿过奕琳手里的杯子,昨晚他胃疼得那么厉害,今天在喝黑咖啡,会很伤的。 奕琳也不反对,任她拿走了白瓷杯,这样甚好。 九九倒了杯热牛奶端进CEO办,用嗲嗲的声音说:“兰少~你的咖啡来了~” 酥到她自己差点跪倒。 兰仲文接过杯子一抿,才发现是牛奶。 他微微皱眉,从文件中抬头,脸色不悦,“这什么?” 见到来人是她,又是一愣。 “哎哟,兰少你胃不好不能喝咖啡的啦。”发音嗲得差点把早餐吐出来。 “你还能不能好好说话了?不能就出去,叫奕琳拿杯黑咖啡进来。” “哎哟兰少你这样就不对了,我要是这么出去了,奕琳肯定会说我失责的,兰少你别那么不给面子啦,为了健康还是喝牛奶吧,我亲自冲的牛奶呢,为了公司的未来,我们要从小事做起,比如改善你尊贵又脆弱的胃。” “那还真谢谢你的关心了,替我问候你全家。”他几乎是咬牙切齿说完的,但言语并不恼怒,修长的指按在内线键上,九九知道他要干嘛,眼明手快冲上去拨开他的手。 她白皙的手覆在他骨节分明的手上,他的手好冰,九九微微发怔,便紧紧握住,“好了宝贝,我是说认真的,你胃不好,别喝咖啡了。” 他看着九九不安分的手,微微挑眉,“你认为我会听你的吗?” “兰花儿。”她的声音低低的,“你不说我也知道你的胃病是我害的,昨天我看见你那么痛苦,我就知道你的胃病很严重了,兰花儿,我知道我说这些你会以为我是可怜你,可是不是,我是真的关心你。” 兰仲文胸口剧痛! 听着九九的关怀,他的心疼得难受,面容苍白,偏生唇畔一抹殷红,轻笑,“你总是这样自以为是么?” “你还想骗我么?从前你有多克己我还不知道?那时候的你,就算天塌下来,你也不会饿着自己,你还记得吗?你告诉我,不管发生什么事情,身体是最重要的,可是现在的你,我完全看不到你爱惜自己哪里。” “那么你呢?在法国受花粉困扰,也不愿去看医生?” 九九有些发怔,“你已经知道了?” “自己活得那么潦倒,有资格说别人吗?”逆光中,他的气息突然变冷。桌上的牛奶猛地被他扫到地上,四分五裂。 “萧九九,这些年来,你一直是这样,你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却总要别人做到,你考虑过我的感受吗?你当初想爱了,我就接受了你,后来你不想爱了,你就消失不见,可我呢?” 可他呢?他的世界轰然倒塌,自认英明睿智的他,怎么也无法接受这个事实,过得悲苦潦倒。 他用了好几年,全心全意投入在工作中,才勉强可以度过没有她的日子,可凭什么她一回来,他就得改变一切? 六年了,说不怨她一定是假的,没有人可以在漫无尽头的等待中,还坚信对方爱着自己,若是她还爱,她为什么不回来?他一直站在原地,从来就没有离开。 九九的心一沉,凄苦万分。 她缓缓蹲下身收拾碎片,杯子还是烫的,和她的眼眶一样,是烫的。 她强忍着眼中的酸涩把碎片捡起,丢进垃圾桶。 身后的男人看了她良久,沉默不语。 九九叹了口气,一声不吭出了CEO办,六位秘书皆伸长了脖子看着她,刚才杯子碎裂的声音她们都听到了,脸上齐刷刷挂着同情。 看来勾搭老板未遂。 哼哼,这下自作自受,离炒鱿鱼的脚步不远了吧。 九九自动忽视她们的眼神,强迫自己平静下来,拐进茶水间,重新冲了一杯热牛奶,端到CEO办。 地上都是凌乱的纸张,看来是她刚刚离开后,他发泄的。 听到她回来的脚步声,兰仲文紧闭的眼睛睁了开来,神情复杂难辨,即有些愤怒,也有些受伤,“你又想干什么?” 九九把热牛奶放在他手边,低下身子,语气绵软,“是我不好,我没有考虑到你的感受。” 她将手指放到他的胃上,眼珠明净,“兰花儿,这个道歉来得这样迟,也许你已经不屑了,但是我现在已经来到你的身边了,我就要你好好的,不是你说的吗?无论发生什么事,我们都要好好照顾自己,兰花儿,我以后也会好好照顾自己的,所以你也要办到,好么?” 他猛地一怔。 “我以后都会听你的话,所以你也别跟我怄气了好不好?我知道,这么多年没见,你肯定很想我了,对不对?” 他没说话,微微垂下眼帘,似是默认。 慢慢的,身子没那么紧绷了。 九九蹲在他腿边,将脑袋靠了上去,喃声低语,“以后我们都一起吃午饭好吗?我给你打饭,我也会学着做饭,等我会做饭了,我天天给你做好吃又健康的便当,好好照顾你,好么?” 过去的每一次吵架,都是兰仲文哄的她,这次,九九真觉得是自己的错,不辞而别六年,将他伤成这样,没有考虑他的感受,那么刺啦啦的,就强迫他改变。 从前,都是他为她挡风遮雨,她只愿今后,也能有这样的机会,让她与他共同走在风雨里,无论去到那里,做什么事,身边有他。 回应她的是一室的沉寂。 九九心中的痛渐渐加剧,更有一丝绝望和委屈在心里浮起,她惨白着脸,最终,垂下眼眸。 “以后,你不许再离开。”良久,一只手放在她头顶上,轻轻摩挲着。 “你同意了?”九九倏然抬头,眼中有盈盈的泪光。 “嗯。”他点点头,笑容美如樱花,灼灼夭夭。 九九突然就哭了出来,头埋在他腿间,嚎啕大哭。 六年了,她从来没有哭过,尽管是流放在法国那段孤寂的时光,她也从来没有哭过。 “别哭了,你这个爱哭鬼。”温柔的声音低低蜷起,九九被牵引着,不觉抬头。 有多少年了,她没听到过他这么温柔的声音。 男人低头看她,笑眼惑人,那温柔,恍如沁入眼底,明净得天地同色。 九九从CEO办出来的时候,手中拿着空的牛奶杯子,奕琳向她投来个赞赏的眼神,果然只有九九出马,才能搞定兰少啊。 几个秘书看她的眼神微妙,神态各异,但想法却是一致的。 没想到啊,兰少看起来那么冷漠难以相处的人,居然这么好勾引,这个女人才来天堃一个星期,就把兰少勾到手了。 她们也要学学才想,于是秘书们有样学样,蒋芯进去送文件前,拿着口红坐在自己的位置上补妆,又把胸口的扣子解开两颗。 兰太太。 这个称呼是全香港未婚女人都羡慕觊觎的,兰少身为港岛第一钻石王老五,迄今为止已有四家公司,可以说,这个年仅26岁的男人,掌管着香港未来的经济命脉,其宏厚实力与资产已无法预估。 得到这个男人,就等于将整个世界握在手中,哪个女人不心动? 蒋芯来天堃已经三年了,论能力,样貌,身材她都不错,可是三年来,兰少从没看过她一眼,她原以为兰少天性疏离,没想到,他这么重口味,喜欢死缠烂打外加没脸没皮型的啊。 做好一切后,蒋芯壮了壮胆,拿着文件进了CEO办,瘦腿纤腰,尤其那电臀,包裹在紧身裙里,一扭一扭的,令人鼻血喷张。 她进去不到十分钟,就传来一声惨叫。 接着兰仲文沉怒的声音自CEO办飘来,“滚开!” 所有秘书都吓了一跳,九九坐在最前面,率先起身,却被奕琳拦住了,“你去不太适合,还是我去吧。” 奕琳大概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也不想九九看见公司的丑陋面貌,于是拦了她,犹自走进CEO办内。 办公室内。 蒋芯衣衫不整地摔在地上,咬着牙,神情惊愕又伤痛。 兰仲文坐在办公桌前,眼色沉郁,“滚出去,从明天开始,你不用来上班了。” 蒋芯不可置信的瞪大眼睛,眼含泪花,反正也被开除了,她索性豁出去了,就算死,她也要做一个明白鬼。 “为什么萧九九可以?我就不可以?” “你跟她比?”兰仲文冷冷勾唇,声音里有残酷的寒意,“她是我的命。” 那声音,宛自地狱而来。 蒋芯愕然,仿佛是中了最致命的毒,屈辱地垂下头。 原来是蒋芯勾引未遂。 奕琳微微叹了口气,遇见这种事,她有必要帮老板解决麻烦,于是扶起蒋芯,帮她把衣服拉好,便搀扶着她离开CEO办。 为了避免她心生怨念,奕琳决定给蒋芯讲一段故事,她拍了拍蒋芯的肩膀,“你不用难过,你所做的这些事,除了九九外,还真没人可以成功。” 蒋芯木然,“你的意思是?” “你知道吗?兰少跟九九两人,从十三岁就认识了,十六岁开始恋爱,二十岁分手,二十六岁相逢,他们的认识,并不是像你看到的那么浅显,他们已经认识十三年了。” “兰少他,从小时候就是人中之龙了,喜欢他的女孩大排长龙,在大陆,兰少的家庭强盛得可以只手遮天,可是他却来到人生地不熟的香港创业,你知道为什么吗?” 蒋芯摇头,她听说兰少是广州人,但他有香港户口,且大学也是在香港念的,所以她断定他不过是祖籍广州,但他从小在香港长大,受国际文化熏陶。 “兰少是因为九九才来到香港的,你知道吗?兰少大学本来是在上海念的,但因为九九在香港念大学,他就转学过来了,也因为九九的家族在香港,所以他选择了在香港创业,如果在大陆创业,他的路会比在香港好走,可是他仍然选择了殖民地为英国的香港,这代表着什么?你能明白么?” 蒋芯抬起头,眼神有些凝重,“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九九?” “可以说是为了九九,也可以说是为了自己。”奕琳轻轻叹了口气,“他也不是那种谈恋爱就失去理智的人,他不过是将九九规划在他的未来里,他所做的任何决定,都是包含了萧九九这个人的成分的,他会考虑自己,也会考虑九九,直到这个决定有利于两人,他才会施行。” 这就是说,他一直把萧九九当成是他生命里的一部分,从他年少时,所做的任何事,选择,决定,都是把萧九九含在里面的。 换句话说,也就是九九是他的命,这句话一点也掺假。 从年少开始,他就把自己一生要走的路,都放上了萧九九这个人,这样的情意,犹如他的生命,缺失了九九这一块,人生便不是完整的。 六年。 说长不长,说短又不短,但2190天,绝对足以用来忘记一个人,尤其是像兰仲文这样性格淡漠的人。 可漫长得毫无光亮的年岁里,他没有忘记萧九九,反而是选择恨她,从来不追寻缘由的人,第一次为九九找了很多借口,用来恨她的借口。 他聪明绝顶,知道怎么样才可以记住她。 恨她,不过是用来等待的借口。 就算心底里认定自己被抛弃,也无法做到放手,这就是爱啊,恨本是爱的出处,有多恨,就有多爱。 那么漫长的岁月他都等过去了,更何况是今日的重逢。 到今日奕琳才明白,他对九九的爱,早已形同血液灵魂,任何人也不可能做到植入他的心里,然后拔除九九。 除非,他死。 蒋芯惊讶,同时,心底里的不甘也消散了,她叹了口气,略略惆怅。 这样的感情,任是谁也无法破坏的,她今天惨败,也不算太冤。 “那么秘书长,你喜欢兰少吗?”她对他那么了解,会是爱吗? “我?”奕琳大胆承认,“我喜欢呀,但是我早就放弃了。” 早在十三岁那年,她就放弃了。 那年,他是校庆男主持,她是校庆女主持,他考全校第一,她考全校第二,他爱好钢琴,她爱好古筝。 本是所有人公认最完美的金童玉女,他的优秀,是全世界都有目共睹的,她若不喜欢这样的男人,才是脑子进水啊。 她也一样优秀,什么都好,独独脸长得不够漂亮,所以不敢明目张胆喜欢他。 她是个安静温婉的女孩,一直都是。 全校那么多女孩,谁都无法靠近他,只有她可以伴在他身边,做一对人人羡慕的黄金搭档。 八四年的九月,尖子班来了一个叫萧九九的插班生,她好漂亮,不同班级中那些素面朝天,盘着两条麻花辫的女孩,她的眼睛如海洋一样沉静,皮肤象牙白,整个人看起来懒懒的,宛如雾中荻花,要人一眼惊艳。 那时期,少见萧九九这样调皮的女孩,那么鲜艳活泼的性格,就算成绩差,也差得理直气壮的。 兰仲文一开始是那么地厌恶她,他是个喜静的人,被萧九九闹得毫无办法,今天切切橡皮擦,明天黏黏手工艺,反正从不认真听课,天天吃零食,功课做得一塌糊涂。 可是有一天,她发现兰仲文的视线落到她身上后,就在也转不动了,那抹眼神里,她看到一个名为神往的词。 他所有的优秀,都活在压抑下。 而那么差劲的萧九九,却活在自由不羁里。 他渴望她的自由与不羁,仿佛一瞬间触及了他的灵魂,令他震颤。 他爱上她了。 只一眼,奕琳就知道了,向来对同学漠不关心的兰仲文,第一次向她伸出了援助之手,不管别人如何排斥萧九九,他自站在她身后,安然坚定。 那一刻,奕琳就知道自己没戏了,所幸她脑子聪明,清醒得早,知道不该属于自己的人,永远也不会属于自己。 所以她便能甘心放下了,况且,做他的朋友也没什么不好,并不是所有的感情都要完美,爱得起,放得下,才是一种境界。 午休的时候,九九下公司食堂打饭,考虑到他的胃很脆弱,九九放弃了香辣的烧肉鸡腿类,买了两份粥,几个清淡小菜,在CEO办刺啦啦吃了起来。 兰仲文嫌弃的看着桌上的菜,“果然不能让你去买,你每次都是买自己爱吃的。” 九九微楞,将嘴里的芥兰咽下说:“你还记得我喜欢吃什么?” “那当然了,我记忆力超群。”他露出显少的笑容,竟美得惊心动魄,“你喜欢的蔬菜只有两样,芥兰,莲藕,其他的都是肉类,至于零食,你没有不爱的吧,但最偏爱芒果口味的。” “我了个去,你简直是叼炸天啊。”九九夹了块莲藕给他,突然像想起了什么,唇角漫上一丝微笑,“对哦,你家里那些芒果口味的零食,都是买给我的吗?” 他突然重重咳了两声,“提那个干嘛?” “好奇嘛。”九九歪着脑袋,眼珠流光溢彩,“其实我想说,你家里的零食都放太久了,我昨晚吃那个芒果冰淇淋,硬邦邦的,冷藏太久了,我们应该再去买点新的。” “再去买点新的?”兰仲文挑起眉,“你这是打算在我家里住下了?” “那必须住啊,自己老公家的房子,还能不让老婆住了?”九九答得理直气壮,“在说了,你都把我睡了,你得负责。” 兰仲文突然被饭呛到,九九眼明手快把汤递给他,顺便建议道:“亲爱的,下回还是你出去买东西吧,我喜欢吃的你都知道,你喜欢吃的你自己也知道,让你去打饭最适合不过了。” 他唇角一抿,开出妖娆的艳色,“你叫我下去公司食堂打饭?还是打两份?” 九九扒了一口饭,一边想象行政CEO兰仲文下食堂打饭的场景,恐怕吃饭的人不是战战兢兢就是眼冒桃心犯花痴吧。 她用力甩了甩头,“不行!还是我去打饭比较保险,那这样吧,我去跟食堂要个菜单,以后午饭前你可以告诉我你想吃什么,然后我打给你吃。” 他含笑点头,“孺子可教也。” 九九嘿嘿一笑,“我是不是很机智?” “你是很二。”他郑重声明,嚼了嚼口中的莲藕,漫不经心道:“莲藕还不错。” 说完他自己又是一愣,什么时候起,他有心情品尝起这些了? 大概—— 是因为她回来了吧。 下午六点一到,九九就翘首顾盼,看着CEO办,眼神幽怨。 还不快点下班! 没多久,兰仲文就一派优雅地从CEO办出来,所有秘书皆是一愣,除了出差外,老板从来不会再9点前下班的。 走过九九的身边,兰仲文冲她飞去个媚眼,意思走了。 九九受到暗示,拉过包跟上他,像条小尾巴一样,憨态可掬,“CEO,我要求救!” CEO专用电梯外,兰仲文促狭挑眉,“理由?” “家里爆水管了,求CEO收留。” “批了。” “回家之前,我们去逛商场吧,买点吃的。” “好。” 他突然变得这么好说话,九九都有点不习惯了,挽着他的手臂,笑容甜蜜。 兰仲文也笑,革除了之间的隔阂,两人都豁然开朗了,好好在一起比什么都来得珍贵。 几年不见九九了,但她的行为还是让兰仲文大感头疼,她买了一摞美食书,扬言要闭关练厨艺。 开玩笑,两人才刚和好,感情如蜜里调油,她练什么厨艺,来房间培养感情才对。 于是在厨房烧开水打算蒸螃蟹的九九被兰仲文拎回了房间,“这些事让陆叔来安排就行了,你又不会,等下越帮越忙。” “不啊,我要学习啊,做个入得了厨房出得了厅堂的好老婆。” “入得了厨房就算了哈,我怕整个厨房都给你炸掉,你就乖乖的做个出得厅堂的老婆就行了。” “可是我中午才答应以后要给你做好吃的爱心便当的。” “算了,摊上你这么个老婆,我早就认命了。”他将她轻柔地抱到床上,吻了吻额头,声音轻如羽毛的撩拨,“九九,去洗澡。” 昨晚被她撩拨得不行,看看今晚怎么收拾她,忍了六年的情欲,今晚要一并讨回来。 九九见他一副如沐春风的样子,心晓事情大件了,默默转了个身,打算溜走。 “回来。”他拎住她的后领口,“你不是求睡吗?” 九九讪讪回头微笑,“开玩笑的嘛。” 那都是北北给她制定的降服兰仲文计划,跟她本身的意志不太相符,在说了,以前又不是没领教过,他需索无度,每次都要弄得她奄奄一息,跟要死了一样,浑身散架。 “乖,我们去洗澡。”他站在九九身后,声音异常温柔,九九来不及思考,就被他扛了起来。 偌大的房间里,只飘来一句残破不堪的,“不要啊!” 浴室里,水雾氤氲。 九九坐在浴缸内,小心翼翼地搓着头上的泡沫,妈蛋,能不能不要这样看着她啊?这让她怎么好意思洗澡? 兰仲文坐在她对面,双臂大张放在浴缸边缘上,唇角的笑,美得就像罂粟花一样,有着致命的妖娆。 他久久地凝视她。 眼神灼热得就像是要洞穿她。 六年后再次共浴,她的气质更加沉静,哪怕只是安静地坐在那里,也有光芒和香气令人沉迷。 水下的身体开始拂动,兰仲文朝她慢慢靠了过去,手落在她头上,轻轻揉搓,“我来帮你洗头吧,手放开。” 两人靠得这样近,九九有些不适应,呼吸之间,咫尺可闻。 九九小脸爆红,咬了咬唇,松开手。 岂料手掌被他抓住,往水中某个方向按去,同时,他挺了挺身,让九九的手落在某个点上。 “九九,你感受到了吗?”他神情暧昧,美得像雾间徐徐开放的樱花,令人迷醉。 ......交流,吐槽,傍上书院大神, 人生赢家都在潇湘书院微信号xxsynovel (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xxsynovel) 正文 第六章 缠绵(二更) “九九,你感受到了吗?”他神情暧昧,美得像雾间徐徐开放的樱花,令人迷醉。 九九当然知道他指的是什么,吓得抽回手。 却被兰仲文空出来的手用力按住,她有点发懵,长长的睫毛被水汽氤氲,就像电影中的慢镜头,她缓缓抬起睫毛,微微有些湿润,“兰花儿……” 兰仲文呼吸一窒,眼底变化着迷离的色彩,时舒时蜷。 “九九……”他的声音暗哑,水雾缭绕中,隐约可见他把头低下,与怀中人口齿相缠。 他的面容不似平常温柔,带着野兽般的掠夺,擒住九九的嫣唇,霸道索吻。 就像中了最致命的罂粟毒,兰仲文贪婪地索取着他迷恋的味道,眼珠仿佛是透明的,微微阖着,折射出浓烈的欢念。 淡淡的兰花香钻进鼻尖,九九就像躺在一片兰花海中,迷茫地接受着兰仲文的热烈。 他们已经很久没有接吻了吧? 六年了。 两千多个思念的日夜,在这一刻,化为了火烧般缠绵的吻。 九九开始有些晕头转向,不知所云。 恍惚中,感觉到他的手在背上慢慢游离,他知道,九九喜欢别人抚摸背部,这让她感到放松。 微凉的指,在背部上轻轻留下几个笔划。 一个念头从脑中闪过,九九抽空抬起头问他,“你写了什么?” “你猜猜。”眼底漫着妖娆的火焰,他漫不经心问。 “你写了九九?” 他轻轻摇头,“不对,该罚。” 说着,火热的气息已然席卷,掠夺着此时怀中羔羊般柔弱的小女人。 力气之大吓了九九一跳,她在水中不断倒退,心脏容器里,慌得不行。 兰仲文不容许她逃跑,向前游移,将她紧紧逼在浴缸边沿上,兰花香卷没她所有的慌和惊,九九已然无力逃脱,瘫软的如同一汪春水,唯有将小手紧紧的抓牢眼前这根救命稻草。 他的动作渐渐变得温柔,变得越来越深,越来越专注,也越来越诱哄。 九九平静的心田里,不断回荡着过去与他相伴的岁月,甜蜜温暖。 潜藏的情愫逐渐变得鲜明,以致于她软绵无力,倒在他炽热如火的怀抱里。 这个美好得令人晕眩的缠绵,使她全身细胞都充盈着难以言喻的愉悦,不由自主地渴望着他灌入她体内的暖流,想要更多,更多。 直到九九不能呼吸了,兰仲文才舍得放开她,眼底蜷着浓郁不化的温柔,“怎么样?还猜不猜?” 九九歪着头,试探性地问:“是不是写了我爱你?” “不对,你又说错,该罚!”这次他的吻落在九九脖颈上,头发垂了下来,从耳畔掠过的发墨色生艳,缓缓无意识地扫过白皙的颈,那一抹玉色,浸润在光影中,藏了香,令他心神一荡。 灼热的气息扫了上去,不多时,明艳的玫红怒放,带着他特有的兰花香,凝成了一个个属于他的印记。 九九脖子吃痛,还没反应过来,他已经滑过她的脖颈,来到她的锁骨,轻轻吐息,“九九,我要在你全身上下都染上我的味道。” 九九内心没由来地一惧,睁开眼睛,“不要。” 分离六年,让她的记忆回归青涩,此时,面对他眼底深处灼热的孽火,她是害怕的。 “嘘。”他火热的呼吸吐在九九耳廓上,“九九,不要抗拒我。” 九九的心跳一震一颤的,她还是很害怕,不由自主地扭头退缩。 都是蔚北北出的馊主意,什么勾搭兰仲文计划书啊,这下好了,小命要不保了。 “傻九九,我都是你的老公了。”他哑着声音诱惑她,九九紧张得全身紧绷,心慌意乱。 那双微凉的手,又重新回到她背上,轻柔写下:九九,我爱你。 九九一怔,忘了动作。 眼见时机成熟了,兰仲文眼神微暗,温热的呼吸喷洒在九九的肌肤上,所到之处令九九原本白嫩的肌肤染上一层妖艳至极的瑰丽,兰仲文的眸渐渐妖红,整个器官都在疯狂的叫嚣着,伴随着水纹的波动,一室旖旎。 第二天醒来,九九浑身酸痛,就像是机器散了架一般,估计等下走路都成问题了。 兰仲文睡在她身边,睫毛在阳光下,像一只栖息而立的蝴蝶,美丽而脆弱。 她用手拨了拨他的睫毛。 恍惚间,他伸手抓住她的手,放在嘴边,轻轻吻了一下。 九九微笑,身上有股淡淡的香气。 像是海洋的气息,温柔的,宁静的,沁人心脾。 她的短发散在床第间,映着她象牙般白皙的肌肤,她的睫毛又长又卷,眼瞳像是透明的深海,恬淡清冷,又让人那么想要接近。 兰仲文心神一荡,仰起身子,吻了吻她丰盈润泽的唇,“早安,九九。” “早安,宝贝。”九九本来打算窝回他怀中的,岂料刚一动作,身体就酸痛得不行。 兰仲文心晓是为什么,略有点愧疚,坐了起来,“怎么了?九九,是不是我昨晚……” “你知道就好啦。”九九适时打断他,小脸无奈,“老实说,你昨晚身寸了多少次?” “你不知道吗?” “我知道个鬼啊,我被你弄昏迷了,哪里有力气去算那个?” 兰仲文抿嘴,无害的笑容中,携着一抹诡异的害羞,“七八次吧。” “你居然……”九九倒抽一口凉气,想了下,觉得这句不是重点,又换了句,“你就不怕那什么什么的亡吗?” “萧九九。”他眼珠微微一荡,异常美丽,“你的节操呢?去法国六年,就是为了去把节操扔掉吗?” “那肯定不是。”她安静下来,转动眼珠,略有些困惑地看着兰仲文,“兰花儿,你知道我在法国,为什么你不来找我?” “我。”温暖的气息突然远去,变得冰冷,“九九,你知道我吸过毒吗?” 他这样说,眼神里有种深黯的寂寞。 既然两个人要决定在一起了,那么有些事情,应该坦诚,对自己心爱的人,兰仲文从来不愿意瞒着她,骗着她,就像他想要爱侣的真诚一样,没有秘密的爱情,才会长久甜蜜。 几年前,他没有勇气告诉她,或许是怕她的拒绝,她走了后,心里那根叫萧九九的弦,就被拉得紧绷,他总觉得那根弦会随时崩裂,他承受不起她的决绝。 况且,他是那么了解她,如果不是有萧爸那份报告,九九可能到现在,还没从愧疚中走出来,一个人疗伤,是需要很久的,何况她选了堕落型的疗伤,不一定可以痊愈。 他只有掌握了所有证据,才敢去法国接她,而他也从来没有离开过,只要九九回过头来,就可以看见他。 站在原地发光发亮,就像一盏明灯,在迷途之中,牵引着她回来。 “我知道。”九九定定看着他,眼神出奇的宁静,“兰花儿,你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不来找我?” “你不介意我吸过毒吗?”他面容苍白,有恍惚的脆弱。 “兰花儿,现在轮到我来给你讲个故事了。”她正了正脸色,“从前有个傻了吧唧的女孩……” 九九才讲了个开头,兰仲文就噗嗤一声笑了,“傻了吧唧的女孩,指的是你自己吗?” “对啊,我就是那个傻了吧唧的女孩,你看,咱们从13岁认识,你完全是身兼数职啊,小伙伴,青梅竹马,同桌,朋友,兄弟,姐妹,保姆……” “喂。”她越说越离谱,兰仲文打断她,“姐妹?我哪点像娘炮了?” 九九哈哈大笑,“不是这意思啦,那你看,我也没闺蜜是不?从小就是跟你混在一块,连买衣服都是跟你去逛的,导致我的性格越来越man,完全没有女人味啊。” “你这是怪我咯?” “其实,我总在想。”九九挑眉,若有所思地说,“我这么笨,是不是因为你的关系啊?因为你太聪明了,我严重依赖你,导致智商都不会发育了。” “错。”兰仲文纠正她,眼珠淡得仿佛是透明的,“你是天生脑子不好使。” “滚。”九九怒瞪他,回归正题,“兰花儿,你说你跟我这关系,在加上是我唯一的恋人,唯一的亲人,我会那么傻,去嫌弃你吗?” 自从爸爸妈妈走后,兰仲文就是自己唯一的亲人了,小姨就是对自己再好,也得顾着自己的家庭,姨夫身体不好,她照顾不到她。 至于大伯伯呢,在亲生母亲与侄女前面,他选择亲生母亲,男人都是很孝顺的,爸爸是,大伯伯亦是。 毕竟怀胎大伯伯十月的人是奶奶,他这么选也对,如果他站在九九这边,估计都得天打雷劈。 整个世界,只剩兰仲文一个人可以给她依靠,她爱他,他也爱她,全心全意,并且永远不会伤害她,这一点,九九坚信。 “兰花儿,如果你在世界上,只剩一个亲人,你会因为过去的一些小瑕疵就,而抛弃自己的亲人吗?”九九淡静如海的眼睛静静看着他,就像清晨的朝露,澄澈明净,“况且,你还是港岛第一钻石王老五,只要你想要女人,挥之则来千万个,怎么就对自己那么没信心呢?” “那你会如她们一样,只要我想要,挥之则来?” “那肯定啊,说句实话,你这样集优秀于一身的男人,得到你就跟中了好几亿的彩票一样啊,多金,帅气,优秀,高端,谁那么傻,吃饱撑了去嫌弃你啊?要真拒绝了,那也是欲拒还迎,要我是咱们公司那些秘书,你多看我两眼,我都高兴得窒息而亡。” 兰仲文忍俊不禁,“这么喜欢我?” “那必须喜欢啊,优秀的男人,谁不喜欢?谁喜欢将就啊?你这问题就跟有兰博基尼不开,偏偏去破骑摩托车一样,有福不享,偏去钻研贫穷,毫无可比性。” 六年前,也许九九什么都需要兰仲文来操劳,但六年的分离,确实让她学到了很多东西,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是甘愿平凡的,要是甘愿的,那也是因为自己自暴自弃,或者经历过大起大落,才会选择平凡。 如果有优秀的,相信无论男女老少,都不会选择劣质的。 这个问题无论用在哪个方面,都是有体现性的,小到买一个苹果,进口鲜红的甜美漂亮苹果和丑陋斑斑驳驳的苹果,价格一样,任谁都不会先拿丑陋的苹果啦。 “既然知道失去我就是人生一大损失,当初干嘛要分手?” “小兰花呀,当初的分手可不是我愿意的,我相信你知道的,我被软禁了,形势所逼,不是出自我的真心,你可明白?” 兰仲文凝着眼珠想了会,颔首。 “你不嫌弃我笨,我应该烧高香拜佛了好吗?还想什么分手啊?应该想想怎么一辈子绑牢你才对。”九九小脸认真,伏在他耳边娇笑,“宝贝儿,顺便在告诉你一句,傍大款的感觉还真不赖。” 兰仲文眼神深黯,眯起,“萧九九。” 中了没脸没皮癌了,她已经不懂节操为何物了,只得低叹一声,就当奠定她已死去的节操了。 “好吧,我就是不想气氛那么尴尬嘛。”这几年,她在国外学到的,最深刻的,就是任何凝重的气氛,都可以用逗比的方式来打破。 “所以你的结论是?” “我的结论就是,我是不会和你分手的,就算你求我,我也不同意。”她悠然而笑,那双眼睛竟如同深邃的海水般,流动着令人沉沦的光。 “这还差不多。”他的吻落在她浓密的短发上,声音慵懒却坚定,“敢分手,打断你的腿。” “好吧,那可以吃早饭了吗?我饿了。” “走吧,把手给我。”他站在床下,向她伸出手。 一股浓重的甜蜜从心底深处荡开,九九莞尔,把手给他。 他握起她的手,指间探进她衣间,隔着一层薄薄的睡衣,九九能感到,他微凉的指划过心脏处,带起一丝丝涟漪。 不知怎么的,九九的心突然漏了几拍,脸烧了起来。 他的指微微蜷住,看着九九,扶额,“内衣呢?又忘了穿?” “对噢。”九九这才想起来,赶紧跑去洗手间穿内衣。 吃早饭的时候,陆叔看见两个人甜甜蜜蜜,有说有笑的,一张严肃的老脸突然笑了起来,以后少爷有萧小姐陪着,就不会在孤单了。 果然人心情好吃什么都香,兰仲文给九九递了杯牛奶,笑容宠溺,“九九,你想去参加邮轮之夜吗?” “邮轮之夜?是什么?”九九疑惑。 “是这样的,我名下的晟钻珠宝赞助了一位外国歌星,明晚她将在邮轮上举行订婚仪式,此次订婚的珠宝由晟钻珠宝提供,所以我算得上是主办方,是宣传,也是赞助,你要和我去参加吗?” “那敢情好啊。”邮轮之夜,九九还没去过呢,从邮轮中看大海,天青海碧的,那得多壮观啊。 饭后,九九坐在客厅里吃水果消食,为了让九九避免尴尬,兰仲文让陆叔等人都下去休息了。 门铃突然响了起来,九九走到大厅的监控处,一个窈窕的女人站在铁门外,双手环胸,正不耐烦地盯着监视器。 不是安岑又是谁? 九九吓了一跳,朝兰仲文大喊,“是岑姐。” “别让她进来。”兰仲文的声音淡淡的,肯定是知道九九在这里,来兴师问罪了。 九九悲剧的说,“可是我已经按了开门键了,她进来了,我用不用回避一下?” “不用了,你就坐在这里吧,她就是来找你的。”兰仲文朝她安抚一笑,“来了也好,把事情讲清楚吧,免得你们那么好的关系,就这样闹僵了。” 不多时,那抹窈窕的身影就来到主宅了,目光流转间,端的是动人魂魄,我见犹怜。 安岑气势汹汹进来,瞪了兰仲文一眼,“该你没出息的,当初被伤成那样,今天又把她领回家里来了,你是不是嫌命太长了?” 兰仲文眸色冰冻,已然不悦。 眼见姐弟两就要翻脸,九九适时按住兰仲文的手,轻柔道:“这事因我而起,让我来和岑姐谈吧。” 安岑冷笑,“萧九九,你可知道你当初把我弟整成什么样子了?我舅舅就这么一个儿子,为了你跑到香港来,结果你怎么对他的?” 说起这事,安岑绝对不能忍,兰仲文当初有多痛苦,她这个做姐姐的,心里最清楚。 “岑姐,你生气情有可原,我不怪你,但是我希望你能听我讲几句。” ------题外话------ 今天序序发布了新公告,记得看评论哈,么么哒 ......交流,吐槽,傍上书院大神, 人生赢家都在潇湘书院微信号xxsynovel (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xxsynovel) 正文 第七章 最深沉的爱 “行啊,你倒是讲啊,我也懒得跟你废话,当初我对你也不薄,你精神状态不好的时候,我还特意来香港照顾你,可以说,我也把你当成亲妹妹了,但是当年你做的事,着实让我失望。” 安岑性子最是火爆,但九九知道,她是个有什么就说什么的人,心眼并不坏,若换了她本人是安岑,可能也会恨那个抛下自己弟弟的萧九九吧,这么好的男人,对她死心塌地的,她有什么可嫌弃的。 后院的遮阳伞下,九九和安岑对立而坐,安岑穿着皮衣皮裤,媚眼如丝。 九九身上裹着大衣,十二月的天气真是冷啊,索性有阳光。她呵出一口白气,抿了抿手中的热茶,想起了当年在法国的事情。 刚到法国的时候,每天除了上课就是打工,两点一线,她封闭了自己世界,每天活得浑浑噩噩。 有时候她也会到街上散散步,十二月的天气,白雪皑皑,落在塞纳河面上,彷如将整个世界都砌成了白色,教堂伫立在岸旁,远处,近处,前方,都轰隆隆地发着沉闷的马达声。 这是一个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浪漫国度,九九裹着孔雀蓝大衣,走在冰雪封天的马路上,只为了去买个蛋糕。 平时她是不出门的,但今天,是他的生日呢。 兰花儿的生日。 见不到他,也应该买个蛋糕为他庆祝一下吧,想到这,她的心情微微好了起来。 蛋糕店内。 她的脸印在玻璃柜上面,头发有点长了,笑容苍白。 眨了眨眼睛,将眼中的酸涩眨掉,挑选了一块芒果口味的蛋糕,想了下,又多买了一块草莓口味的。 已经很久没吃过这些奢侈的糕点了,打工来的钱,是节省了又节省才勉强够交学费的,但今天不一样,今天是兰仲文的生日。 就算明天会饿死,她也一定要买这一块蛋糕。 店员包好了蛋糕,她低头拿钱,整个钱包翻遍了,还差1法郎,她有些苦恼,习惯性地冲旁边伸出手,“兰花儿,我钱不够了,给我点。” 手边空荡荡的,没有他的声音飘来。 九九扭过头,神情有点恍惚,从前,她迷糊的性子都是他惯着她的,令她无论去哪里,都丢三落四的。 她讪讪收回手,手指有些僵硬。 又这样了。 她怔怔站在那里,地上除了自己的影子,其他事物全都淡化在阴影里。 她想,她想他了。 雪花飘舞的夜晚,她看电视看入迷了,冲着客厅大喊,“兰花儿,给我拿瓶果汁来。” 等了很久,等不到果汁,她恼怒冲出房间,几个室友坐在沙发上打牌聊天,困惑地看着她。 一瞬间,她失去所有生动的表情,僵硬地站在那里,有些不知所措,她不止日子过得浑浑噩噩,连回忆跟现实都有点分不清了。 太过依赖他了。 她想,她太想他了。 室友觉得她很奇怪,经常躲在房间里,有时候对着花草自言自语,都不太爱接近她。 她的室友都是亚洲人,在国外,有专门中国人集聚的地方,自成一片天地,在那片地方,就算不会说英语也没事。 这一群室友中,有性格好的也有性格差的,这时代出国留学的人寥寥无几,家庭多是非富即贵,所以性格相对也比较极端骄纵。 而且出了国的孩子,远离家乡,就算在亚洲多么有地位富贵,到了这边,一样被白人看不起,所有的特权一下子都失去了,对于骄纵的孩子们,内心多少会感到寂寞。 加之接触到了国外的开放文化,无论到哪里,都是成双成对的,一个人形影单只久了,就会开始渴望感情,但同时,又会泛滥感情,简称为泡面式速食爱情。 很多情侣从相识到同居只需要半个月的时间,所以九九的室友换了又换,男女都有。 一个住房间月租是那么多,两个人住一个房间月租还是那么多,这里就像是一个酒店,每个人有单独的公寓式房间,客厅和厨房共用。 在这样的环境下,人是一定会寂寞的,就跟天天住酒店一样,室友夜夜笙歌,狂欢,派对,纸醉金迷。 九九就像一抹不合群的孤魂,在他们狂欢的时候,安静打开房门去厨房倒水。 客厅里热情的白人男孩冲她招呼,他们皆是金发碧眼,帅气朝气。她没搭理,犹自打开冰箱,拿出贴着萧九九名字的冰水,倒上一杯,便回房间去了。 这群白人男孩里面,有一个叫桑德拉的男孩,经常盯着她的房门发呆,桑德拉是室友周雅雅的男朋友,外国人的思想跟国人不同,他们喜欢刺激,喜欢挑战,基本都是吃着碗里的,瞧着锅里的。 有次在开派对,九九照常去厨房倒水,桑德拉靠了过来,突然抱住了她的腰,九九吓了一跳,条件反射下一巴掌打在他脸上。 这巴掌的力度不小,‘啪’一声引来所有人的目光。 基本在场的,都知道是什么意思,那些白人男孩,都一脸看好戏地看着桑德拉,等待萧九九下一个动作,果然她没有让所有男孩失望,一脚踢在觉森小腿上,狠狠的。 桑德拉吃痛,缩起腿。 九九看都不看他,转身回了房间。 这个黄人女孩,跟这房子中的其他女孩都不太一样,她从不社交,不与人交谈,也不谈恋爱,但正因为这样,她反而变得神秘,那双如海洋一般沉静的眼眸,透出魅惑人心的光芒。 半夜,周雅雅跟桑德拉闹了起来,客厅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伴随着周雅雅的怒吼,她用英文说,“去你妈的杂种,滚!” 然后屋外传来汽车远去的声音,桑德拉走了。 周雅雅闹完了,又来踢九九的房间,“你给我开门!贱女人!开门!” 九九没理她,在床上翻了个身,暗黑的夜里,她的眼珠异常明亮,望着窗外的星空,习惯性地想起他。 当失去所有保护伞以后,九九反而变得坚强了,因为她知道,这里没有人会让着她,迁就她。 而她,也不需要去怜悯任何人,自尊是自己给的,不要自尊的人,不必同情。 但九九远远小看的周雅雅的破坏力,第二天她上完课回来的时候,发现她房间的门被人撬掉了。 她走进去,房间一片狼藉,挂在墙上的相框已经被人砸碎了,破碎的相框中,一对男女勾肩搭背,女孩清瘦高挑,穿着棉衣绣花鞋,眼睛亮得蛰疼人的眼睛,少年眉眼濯濯,蜷着丝慵懒的暧昧,卧蚕不笑自拢,风度翩翩中又勾魂摄魄。 身后是万里山河,两人靠在斑驳的长城上,头发被风吹得缭乱。 九九眼睛一刺,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力气,拖着一把巨大的锤子跑到周雅雅房间,用锤子砸碎了她的门,那一刻,九九好像没有意识,双眼通红,把周雅雅整个房门都砸烂了,跑进她房间里,将能砸的东西全部用锤子砸烂了。 周雅雅刚好回来,她喝了酒,情绪暴怒,两人就扭打了起来,九九扯着她的头发,把她扯到洗手间里,头按在洗手池里。 “你以为你失个恋就了不起吗?你试过父母死在你生日那天吗?你试过被人软禁一个多月最后财产都被抢光了吗?你试过明明与相爱的人爱到入骨,却又得不分离吗?你有什么了不起的?”她声音沉怒,将周雅雅往水中深处用力按去。 周雅雅不断挣扎,奈何力气敌不过九九,清水不断灌入她口腔鼻腔耳腔,令她窒息。 渐渐的,周雅雅不在动作,她放弃挣扎了,反正她也不想活了。 “神经病!”九九怒骂一声,放开了她,“爱死去别地方死去,别在这里碍人眼。” 周雅雅瘫坐在地上,醉态横生,虚弱的脸浮出一抹笑容,也不说话,就哈哈大笑,笑得九九心惊胆寒。 有病。 九九低咒,转身离开。 懒得搭理这种人,失个恋就以为全世界都欠她的,到处乱惹事,这种人注定让人看不起。 由于这件事是周雅雅先动的手,就算报警,也是周雅雅理亏,所以屋主也就不说什么了,私下调节了下,让两人各自把房间门修好,警告以后若在犯这种暴力行为,就要赶她们走了。 九九只是房门被撬掉了,换个锁要不了多少钱,至于房间,收拾一下,在买个相框,将照片安上去,也就没事了。 而周雅雅也无所谓,她爸给她的卡,她都算不出是几个零,一点小钱,她还真不看在眼里,会来这个房子跟这几个不认识的亚洲人合租,完全是出于孤单。 这大小姐失个恋,就跟天塌下来一样,天天酗酒,九九夜里在公寓附近的酒吧打工,一边学着调酒,一边赚学费。 国外的酒吧虽乱,但是不会做强迫人的事,想邀你之前他们会先给暗示,若是你回拒,他们就离开。 周雅雅因为失恋的事,天天喝酒,这酒吧离公寓里近,所以她也常来。 那天她独自坐在吧台上喝得昏昏沉沉的,一群小混混围了过来,大概七八个人,向她递了杯酒,眼神暧昧,这就是暗示了。 周雅雅困惑抬头,看见对方向她递了杯酒,便接过饮尽了。 九九在吧台上调酒,眼角瞥到她喝了那杯酒,微微有些错愕,她傻吗? 这群混混七八个人,要是跟他们走了,她明天还有命回来? 而周雅雅,其实是个单纯的人,她出来外面都是跟着一群人来的,所以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她根本不知道那群混混是什么意思,没多久,她就喝得断片了,倒在吧台上,浑身绵软。 那群小混混吹了个口哨,扛起她。 恍惚中,听见周雅雅用英文怒骂,“你们干嘛什么?摸哪里呢?快放开我!我要回家了!” 那群混混亵笑道:“宝贝儿,我们几个今晚会让你很爽的。” 然后周雅雅就被那群混混抗走了。 九九看着他们离开的方向,眼眸深处,流露出一丝担忧。 她将围裙取了下来,指着门口那群混混离开的方向,用英文对自己的同事ZTA说,“ZTA,你帮我报警一下,刚才离开的那个女孩是我的朋友,她叫周雅雅,你帮我告诉警察,那群混混往西边去了,是迷见案,还有,你的电话和摩托车借我一下,我先去救人。” ZAT吓得脸色都白了,点点头,将电话和钥匙递给她,嘱咐她万事小心。 她点了点头,抄起ZTA的电话和钥匙跳上摩托车,带上头盔,她将车速加到最快,往西边而去,追赶那群混混。 那群混混坐在敞篷吉普车内,有的坐着,有的站着,在夜色里旋着手中的衣服,吹口哨,大声呼喊草泥马。 声音聒噪令路过的车辆都露出了鄙夷的神情。 九九悄悄跟上他们,保持着一段距离,她单手拿起电话报警,将地址和那群混混的的特征都报给警局,原来他们都有案底的了。 等报完地址,警方确定会在半个小时内赶来,让九九想办法先拖住他们。 九九放慢速度,凝眉想了下,遇见这种情况,如果是兰花儿在,他会怎么做? 她在记忆中搜索着他处事的办法,没一会,她眼睛一亮,铤而走险加速追上那群混混。 “靠边停下!查牌!”她大喝,清冷的声音划过夜空,就像是寒冷的朔风,猎猎自耳边吹过。 那群混混一愣,开始用英语嘲骂,大致内容如下。 “妈的,时运不佳,碰到个警察。” “别跟她废话了,觉森,加速撞死她。” 这话一落,骂骂咧咧的混混都笑了起来,认为是好提议。 九九耳尖听到了,凛着声音大喊,“停下!在不靠边停车我呼叫总部了。” 说着拿出电话,装腔作势按了几个键,那群混混不过十八九岁的模样,气焰嚣张却中气不足,很明显,他们还不够火候。 况且他们已经有案底了,驾车的觉森有点心虚,暗咒一声,把车停靠在路边。 “下车。”九九把摩托车停好,化身一身正气的警察。 国外十八九岁的男孩已经长得很高了,大致都在一米八多以上,所以他们一下车,九九就感到了一股无形的压迫感。 这群男孩绝对不会想到九九是个冒充的警察,毕竟平常人不会吃饱撑了来做这种事,尤其是个女孩。 九九小小的心虚了下,抬起头,学着电视中那些警察拽二八五的样子,向觉森查牌。 觉森战战兢兢,拿不出驾照,九九一把掌拍在他头上,外加两脚踹在他屁股上,“没牌你开什么车,作死。” 觉森闪闪躲躲,即不敢还手,也不敢逃跑。 九九把他们一群人叫到路边捏着耳朵蹲着,她走到车边看了看,确定周雅雅躺在车里,意识混沌,很大的可能,她给下迷药了。 看完,九九拿着一个文件夹走到觉森面前,假装录口供,“车上那妞是谁?” 言辞里带着高高在上的气势。 觉森不敢说酒吧带来的,就指着其中一个伙伴,墨绿色的眼珠微微扩大,“她是艾达的女朋友,喝醉了,我们要送她回家。” 九九又一巴掌甩在他脸上,毫不客气,“还敢说谎,你的瞳孔不断扩大,这是说谎的行为。” 觉森捂着吃痛的脸,苦比的想,为什么只打他一个人啊? “快说,那妞为什么醉成这样?你们下药了?” 有了上一次的教训,觉森不敢在看带着头盔的九九了,移开视线赔笑,“sir,她真是喝醉的,刚才我们在酒吧认识她的,所有人都看得清清楚楚,是她愿意跟我们走的。” 文件再一次不留情拍到觉森头上,九九虎着脸,“她那样子分明被下了药,你当我没见过世面么?” 觉森双手护着头,有种累觉不爱的感觉。 说完,九九往几人头上一顿拍,一副教育者的口气说:“有书不好好读,在这里当小混混,以后有你们后悔的。” 几人捏着耳朵,一脸愁苦。 很快,半小时过去了,警车从远处缓缓驶来,闪着红蓝色的光,九九指着他们几个,笑得张扬,“这下你们死定了。” 几个白人男孩脸都吓青了。 警察局里,周雅雅缓缓醒来,得知这件事的情况后,吓得哭了出来,九九坐在她身边,为了表达出睦邻友爱的精神,她只好拍了拍周雅雅的背,安慰她。 周雅雅哭着哭着,停止了抽噎,泪眼朦胧地对九九说,“谢谢你。” 九九嘴角的笑容有些淡,“若真要谢我,以后就爱惜着自己点吧,别在酗酒了,桑德拉是个混蛋,不值得你这样难过。” 周雅雅沉默了一会,点点头,“我答应你。” “你不用答应我,你答应你自己就行了。”九九自己都活得不伦不类的,又什么资格去教育别人,但至少她不会做傻事,就像兰仲文说的,情绪化不能解决问题,只会恶化问题。 自从离开了他,九九就知道一切都要靠自己了,所以很多事情,她会直面去解决,用过去兰仲文教她的办法,坚强的活下去。 所谓好死不如赖着活。 这句话的意思是,活着总比死了好,因为不管死得如何痛快,这代表的是一切现实的结束,包括希望。 可是只要活着,虽然活得很痛苦,很绝望,但总是存在着希望,也许这个希望在遥远的未来才可能实现,可是再怎么说,这还是希望,但一死,就什么都不可能重来了。 很多时候,她也想死去,一了百了,但一想到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人叫兰仲文,她就无论如何也放弃不了自己,也许,她在等,等着某天还可以见到他。 周雅雅年纪还小,没经历过风吹雨打,就像一朵温室里的花朵,活着就是凭自己的喜怒哀乐,从来不考虑生活烦恼。 但经过今天的教训,九九相信,她会成长的。 也是这时候,几个男孩才知道九九不是警察,她将头盔拿了下来,一双眼睛如深沉的海底一般,懒懒的,荡着波光粼粼的潋滟。 几个男孩瞪着她,尤其是觉森,刚才被她打了那么多下,心里没点怨气绝对说不过去,恶狠狠瞪着她,眼底深处的墨绿色彷如要冰冻她。 九九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被收押之前,几个男孩都害怕极了,只有觉森一脸阴沉地看着九九,她微微一笑,对警察说,“这件事其实是个误会……” 几个男孩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跑到她跟前,求她嘴下留情。 九九冲觉森勾勾手指,意思让他过来。 为了能无罪释放,几个男孩子推搡着把觉森拉到九九面前,九九靠到他耳边,声音清脆,“你知道我刚才为什么只打你一个人吗?” 觉森不解,困惑地看着九九。 “觉森,我知道你是谁。”九九这样说,唇色凝成妖娆的艳色,“我见过你,你是我们屋主的孩子,如果你敢报复我,我就将这件事告诉你父母。” 九九就是冲着这点,才毫不犹豫揍觉森的,反正他有把柄在她手上,没驾照开车,跟一群小混混出来逗弄女孩,这些事情,叛逆孩子干可能很正常,但家里人一般不知道,觉森这种孩子,在家里就一副沉默的样子,出来外面,完全变了个性格。 觉森父亲有暴力倾向,也许是因为这点,导致觉森内心扭曲,无心学业,乖张叛逆。 觉森绿眸危险,“你想怎么样?” “我不想怎么样,晚上我会救你,但是我要你记得,这个世界上不是人人都像我那么好说话的,如果你以后在惹到不该惹的人,你的下场就是进监狱。”九九微沉着眼色,“我没有在跟你说笑,这些话,我是看在你是屋主的孩子,才跟你说的,不要以为你到处惹事骗女孩就是本事了,你这样只会让人看不起你。” 觉森微怔,九九已经对警察说,“其实这件事是个误会,我朋友喝醉了,但是他们以为她是同意与他们相邀,于是才将她带走的,这群小孩子也没有恶意,都闹着玩的呢。” 这本来就是事实,周雅雅喝多了,脑袋不清醒,见他们过来递酒,也没有拒绝,是她答应在先的。 而且觉森等人一开始并没有逼她,是她同意了,他们才扛着她走的,就算她后面不同意,酒喝了,也不能赖掉。 所以这件事最后就不了了之了,几个男孩性格直来直往的,虽然九九前面揍过他们,但后面又救了他们一次,也就不计较了。 事情过后,周雅雅和觉森反而跟九九亲近起来了,他们觉得九九有安全感,人正直,喜欢跟她呆在一块。 九九对着两个像小孩子一样的家伙,头疼得很。 原来不知不觉中,她已活成了另一个兰仲文,当她模仿着兰仲文的思维方式,处事方式,她就完全变成了他,可以独当一面,可以照顾别人,可以变成一个强者。 最深沉的爱,莫过于你离开之后,我把自己活成了你的样子。 然后,她终于有了真正意义上的朋友,靠着自己的人格魅力得到的朋友,周雅雅从失恋中走了出来,人变得又有朝气又可爱。 觉森告别了自己小混混的生活,重回校园,同时,他给九九和周雅雅充当导游,带着她们满法国游玩,九九也开始融入他们的世界,跟他们一起野餐,聚会,玩我爱你对不起的游戏。 但她始终没有谈恋爱,觉森问她是不是百合,九九笑着眼睛都看不到了,怎么会这么搞笑啊,居然怀疑她是同性恋。 但周雅雅却敏感地猜到,当初她砸掉的照片上的那个男孩,是九九的恋人,周雅雅羡慕地说,“他是你的男朋友吗?长得真帅。” 是吗? 她在心里问自己,他还是她的男朋友吗? 九九也不知道,于是她只能笑,眼睛在阳光下蜷成月牙的弧度,那么温柔,又那么哀伤。 当问题答不上来时,适当保持笑容,可以化解尴尬的场面。 原来不知不觉中,她已经变成兰仲文了。 ......交流,吐槽,傍上书院大神, 人生赢家都在潇湘书院微信号xxsynovel (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xxsynovel) 正文 第八章 先生儿子可以保护妹妹(二更) 想到这。 九九从回忆中晃过神来,拢紧大衣,面容平静。 “岑姐,我知道你对我很好,所以这些年来,我一直很感激你。我之所以愿意在提起过去,完全是因为我不想失去你这个朋友,当年兰花儿染上毒瘾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那时候,我正在被软禁,所以我所做的任何决定,都不是我真正的想法。” 安岑微微愕然,“你被软禁了?” 九九点头。 那时,她被软禁在暗无天日的房间里,每天,杜心毓和萧陌寒轮流给她洗脑,两人都算沉得住气的人,不至于动手打她。 “岑姐,如果你是我,你一定会明白我内心的想法的,那时候我父母生死未仆,亲戚们都恶意中伤我,只有你们不嫌弃我。”她微微垂着头,睫毛几许湿润,仿佛沾上露珠般,朦朦胧胧中又带着亮,“尤其是兰花儿,在我不能言不能听的时候,带着我独自在香港生活,我除了拥有一个成年人躯壳外,整个形体就像一个不会讲话的小婴儿,生活不能自理。” “但他却可以猜到我想的事情和我要做的事情,我明明配不上他,不值得他这样待我,可他没有一刻嫌弃我,岑姐你知道吗?为了让我吃新鲜的蔬果,他每天都要走一公里去菜市场买菜,那么傲的人,为了能让邻居照看我,经常去跟他们聊天,有时候还去跟他们打麻将,故意输点钱给他们,旁敲侧击让邻居们照顾我。” “除了照顾我,他还要上班,实在忙得不行了,他就把我带到公司去,一边工作一边照看我,那个时候,我甚至觉得我是他的女儿,每个星期带我去看精神科,又根据我的病例研究心理学,有时候半夜我醒来,看见他在台灯下翻心理学书,那时候,我根本不知道他在干嘛,直到分开的这六年,他照顾我的场景变得越来越清晰,我才知道,他每天晚上都等我睡觉后,起来翻看医书和心理学。” “其实他根本没有义务照顾我,把我送去医院就行了,那么忙,还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吃的用的从来都不缺,冰箱一打开,都是满的,而且,他还帮我剪头发,天天帮我洗澡,你可以想象到,那段时间他有多累吗?” “岑姐,有段时间,他忙得过度,夜里一睡下就会睡得死沉,但他怕打呼噜会吵到我,所以把自己的嘴巴用胶带封住了,让我可以安安稳稳的睡一整夜。” 阳光有些刺眼,九九捂住眼睛,眼泪从洁白的指缝间淌下来,“岑姐,这几年,我一直暗暗告诉自己,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要哭,眼泪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但是只要想起这些事情,我的心就很难受,很难受。我想告诉你,为什么我还要回来,因为我和他一样,我们从来就没想过要离开对方,就算穷尽一生,也无法忘怀。” 安岑闻言已是泪流满面,她的心突然疼得离婚,她扭过头,哑着声说,“你是说,你从来没有想过要离开他?” “没有。”九九眼珠坚定,“就算生命里只剩下煎熬,痛苦,绝望,甚至是没有支撑,毫无希望,我也不想离开他。” 在这个世界上,她只剩下他了啊,耗尽所有心力与深情去爱的人,怎么可能说离开就离开呢,这一辈子,她萧九九只能爱一个人,那就是兰仲文。 安岑的心突然痛得翻搅起来,她紧紧握住九九的手,“这些年,他亦是过得不伦不类,初时,我怎么劝他没用,他放弃了生的意志,堕落而放纵,你知道吗?我花了半年时候,才让他稍微清醒,当时若是他不愿从毒瘾中走出来,今日的你,就毁了他了,你知道吗?” 九九重重点头,如果几年前,她知道他染上了毒瘾,那么就算死,她也绝对不会,当时她只是想救他,所以才跟他分手,并不知道他被杜心毓打了毒针。 “九九,我真的是拿你当妹妹的,可是弟弟,我就兰仲文这么一个,如果你不确定你能给他幸福,永远做到不离开他。那么我求你,就当我求你,如果你不确定自己能做到不离不弃,你就离开他,六年前的那次,差点要了他的命,我就这么一个弟弟,我不能在看着他身陷万劫不复中。” “岑姐,我不会在离开他的,六年前,也许我的信念还不够坚定,但是六年后,我就决定了,就算全世界的人骂我是天煞孤星命,配不上他,我也要跟他在一起,此生此世,永不分离。” 就算她的命真的那么不好,会克死他,她也要跟他在一起。因为她知道,若是她不在回来了,或者离开了,兰仲文的灵魂也会跟着死掉,与其痛苦的分离,不如相爱着死亡。 “好,你这样说,我就相信你,以后如果你会离开他,天涯海角,我也要杀了你。”安岑一字一顿说完,闭上眼睛,眼角眉梢有淡淡的愁,不知她今日做得对不对,只希望两人可以好好的在一起,一辈子无灾无难。 安岑今天之所以会来,是因为兰仲文把希望之星调进了晟钻珠宝里,现在晟钻珠宝归她管,乔漠管创世地产,阿力管美域高。 他要所有人今天都放下手头的工作,在明晚之前,务必将希望之星镶嵌在戒指上。 她知道兰仲文要做什么,明晚的邮轮之夜是国外著名演员凯莉的订婚宴会,珠宝由晟钻公司赞助。 是赞助,也是宣传,所以明晚会有很多达官贵人出席,到时候电视台也会直播 安岑看出来了,萧九九前晚在兰宅过夜,然后昨晚和好,明晚,他就要向全香港宣布萧九九是他的女人了,如果猜得没错,希望之星就是他的求婚戒指。 120克拉的希望之星,萧九九也是够可以的,几十亿带在手上,也不怕手指的骨头被勒断。 想到这,安岑愣了下。 他要求婚了。 这回,不知道全港的女人有多少要捶胸顿足了,头号钻石王老五要不就不近女色,要不就突然闪婚了。 既然他要瞒着萧九九,给她惊喜,安岑也不必先告诉她了,只希望结婚后,两人好好的,白头偕老。 临走前,安岑想到兰仲文的求婚计划,便先放下自己的成见,约九九晚上去做SPA,明晚要面对全港电视机的直播,必须美美的才行。 希望之星晚上最后的镶嵌部分,兰仲文会亲自去完成的,所以他晚上有得忙了。 九九明晚的盛装,就交给她吧,就当是为弟弟的未来,送上一份祝福了。 安岑的转变如此之快,令九九有点不知所措,面前还说如果敢在离开兰仲文,天涯海角都要去杀了她,现在就突然一脸笑容,邀她晚上去做SPA,九九困惑地想了下,就同意了。 难得安岑原谅她了。要去的,况且,她也不想失去安岑这个朋友,她和吕颖是那么好,是她生命中觉得最真心的闺蜜了。 回到客厅,兰仲文坐在沙发上,眼神幽深如同黑洞。 他距离她很远,却炫目如一道强烈的白光,九九眼神温柔,小跑过去,把脸埋在他怀中,贪婪地闻着他身上的兰花香,真好,他在她身边,那么真实,伸手就能触及。 她的脸颊贴在他的胸口上。 若有似无的蔷薇香沁入他的呼吸,她的气息渐渐温暖了他冰冷僵硬的身体,兰仲文拥住她,仿佛只要在她的身边,往日的阴影就都散去了,再不会来。 他低下头,凝视她,眼珠仿佛是透明的,“跟安岑谈得怎么样了?” “和好了啊。”九九明媚而笑,晃了晃他的手臂,扮可爱逗他开心,“怎么一副不开心的样子?是怕我打你姐吗?” “那倒不是。”他嘴角浮出一丝浅笑,“我是怕她打你。” “我去!我现在不是当初的萧九九了好吗?我现在是这么滴聪明,美丽与智慧并重,听过吗?指的就是我了。” 兰仲文忍俊不禁,“你敢在不要脸一点吗?现在比我还自恋了。” “那是啊,面子值钱吗?我一个小女人要那东西干嘛?丢了还能调戏调戏你,我一点也不亏。” “是吗?”他唇角的笑容突然变得妖娆,“那我能求你晚上在床上的时候,不要脸一点吗?” 九九小脸一烫,如同火烧云一般,在脸颊两处漫起诱人的红,“一说到这事,我就想到了个正经事。” “嗯?” “介于你昨晚折腾死我了,我决定,以后晚上你只能一次。” 兰仲文的笑容一僵,将视线转开,不答话,也不看着她,装傻。 “你听到了吗?”九九催促。 “没听到,我聋了,什么都听不到。” “你!”九九爬起来,眼眸深处涌动着动人的异彩,“没听到个屁,反正只能一次,我不管,你要是超过了,你以后别想。” “没道理啊,九九,你还没进门,就这么虐待我了,你要知道,新婚夫妇那都跟蜜里调油一样,黏糊得能滴出蜜来,你这样对我,我会伤心的,要是我伤心了,你知道是什么下场吗?” “什么下场?” “来,你坐好,我给你讲解一下要是我伤心了的后果。”修长的手握住九九洁白的手腕,一凝力,九九跌回他怀中,鼻尖的馨香让人温暖,他促狭着眼眸,笑意濯濯,“要是我伤心了,我就会生气,我一生气,我就六亲不认了,一六亲不认,我就会强抱你,九九,最后苦的还不是你吗?” 九九一愣,瞪大眼睛,“你滚,你要是敢强抱我,我就离家出走,不要你了。” “好啊,萧九九,你现在胆子肥了,竟然敢威胁我了?” “威胁就是你,怎么样?” “好,你够狠,哼!要是你敢威胁我,我就把你儿子抢来,不让他叫你妈妈,让她叫你小逗比。” “滚!还有,我哪来的儿子?” “马上就有啦。”兰仲文笑容溺爱,摸了摸九九平坦的肚子,“晚上多运动几次,就有儿子了。” 九九瞪了他一眼,想了下,觉得这不是问题的关键,于是扭头问他,“兰花儿,你想要儿子?你以前不是说你喜欢女儿的吗?” “我都可以啊,你生什么,我就喜欢什么,最重要,是你生的嘛。”灿烂的阳光中,他低头看她,笑意盈盈,“我就是想,如果先生个儿子,以后哥哥可以保护妹妹对不对?” 九九凝着眉想了下,好像有点道理。 “不对。”半响,她反应过来,差点就中了他的圈套了,她眯起眼睛,傲娇道:“谁说要生两个了?” “生吧生吧,我养得起。”这话说得就跟冲电话费就送似的,好像很轻易一样。 九九小脸一黑,“你以为这是买东西啊,还说生就生?养孩子很麻烦的好吗?跟养不养得起是另一回事。” “你老公的能力还用得着怀疑吗?用不用现在就地试试?”兰仲文斜着眼瞟她,俊脸得意,“只要你同意了,生十个八个我都没问题的,生一只棒球队怎么样?以后可以培养成一支优秀的国家棒球队。” “你想得美。” “可不就是想得美?可惜你不同意,你想啊九九,如果我们只生一个,那孩子得多孤单啊?你自己就是独生子女,你不觉得你的童年很孤单吗?” “不觉得。”她天天跟三堂哥一块玩,哪里会孤单?虽然三堂哥不聪明,但他起码没歹心啊。 不过他说得也蛮有道理的,怎么回事?她竟然被洗脑了。 “哼,不听老公言,吃亏在眼前,反正我坚持生两个。” 九九撇撇嘴,抬头看他,兰仲文也凝视着她,黑眸黑发,美得惊心动魄。 她一愣,居然呆呆点头,“好吧。” 想了一下,觉得不对,再次抬头,兰仲文好像知道她要说什么,殷红的唇快速堵住她的嘴,卷没了她还没说完的话。 九九张大嘴巴,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口檀深处,是他灵活的舌头,一遍又一遍地挑逗着她的丁香小舌。 很快,九九就被吻得透不过气。 他嘴角一翘,微凉的手伸进九九衣间,眼眸如同蒙了一层雾霭,变得深暗惑人。 “喂……”九九从他怀中抬头,推他,气息薄弱,“别闹了,晚上岑姐约我去做SPA呢,我马上要出门了。” 兰仲文轻轻摇了摇头,唇色妖冶如红色胭脂。 “别闹。”九九抓住他不安分的手,语气无奈,“真别闹了,我晚上还要去逛街呢,我可不想瘸着腿走不动啊。” ......交流,吐槽,傍上书院大神, 人生赢家都在潇湘书院微信号xxsynovel (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xxsynovel) 正文 第九章 旗装 九九贴着面膜躺在床上,美容师将精油倒在她背上,替她按摩酸痛的颈部。 空气中都是薰衣草的香味,自玻璃烛台上飘来。 九九闭着眼睛,将手背垫在下巴上,享受着片刻的舒适安宁。 “九九,明晚你打算穿什么去参加邮轮之夜?”眼睛上贴着冻膜的安岑问她,唇动脸不动,以免冻膜掉下来。 说话的时候喉咙会动,安岑用手压住缠在脖子上的冰冻毛巾,这是舒缓用的,免得松开了。 “我还没想好耶。”九九歪着头想了下,带回国的衣服,好像没有小礼服款的,这几年,她也没穿过洋装。 “那要不晚点我们去买衣服?明晚是晟钻珠宝宣传的日子,兰花儿身为老板,是要走在前头的,到时候你跟在他身边,应该穿得漂亮一点。” 九九睁开眼睛,暖黄的灯光下,她的眼珠流光溢彩,“好啊。” “你等等,我叫吕颖过来,一起去。”安岑说着翻出大哥大,给吕颖拨了个电话,简单说了几句,就挂掉了。 不久,吕颖就赶来了,惹火的身材套在正装内,散发出一股禁欲的冷艳。 看来是直接从公司赶来的,深邃如混血儿般的五官紧紧拧着,自动忽视了九九,冲安岑挤眉弄眼。 安岑一头雾水,“颖,你眼睛怎么了,不舒服吗?” “哎。”吕颖恨铁不成钢,把她拉到角落里,压低声音,“你带她去买什么衣服啊?兰少知道九九喜欢复古的衣服,从巴黎定制的旗装,刚刚运到了,你,真坏事。” 安岑微微张嘴,“你怎么不早说?” “我刚没说完你就挂电话了,本来还想把那衣服送去给她,就说公司发的礼服,你现在要带她去买衣服,那她肯定不信公司会派礼服啦,哎。” “那怎么办?”安岑转着眼珠想了下。 “算了,晚上带九九随便去买一套吧,明晚我把旗装带上邮轮,你明晚跟紧她,找个机会把酒泼九九身上,让她换上旗装。” “好吧。” 于是晚上逛小礼服的时候,就出现了这样的场景,九九随手挑了一条黑色长裙,还没穿上,安岑立马说,“这条好看,就买这条了,包起来吧。” 九九愕然,“我还没试呢。” “以你的身材,什么衣服穿不上啊?别试了,这条裙子,以我多年眼光和经验来判断,这条裙子是经典必备款的,适合任何场合。” “真的?”九九将信将疑,就一条普通裙子,被她说得天花乱坠。 “必须真啊。”吕颖连忙笑着帮腔,“就算你不信小岑的眼光,也要信我是吧?我这人不撒谎的,就这条吧,别浪费时间了,越挑越眼花的,我们要直击目标,穿出时尚与味道。” “可是我还想多买几件别的耶,我回国只带了几件衣服,是时候该买几件了。” “早说嘛。”两人同时出声,身影在商场里转了起来,挑选各种款式,“逛街这种事找我们两就对了,绝对漂亮到你艳惊四座。” 九九懵懵的,一件件衣服堆在她怀里,直到双手抱不住了,两人才环胸叹了口气,满意道;“买这么几件行了。” 几件? 这叠衣服少说也有三十来套。 九九满头黑线,人已经被吕颖推进了换衣间里,“快去换吧,我们等你。” 于是九九忙得和陀螺转似的,一件换过一件,累得她气喘吁吁。 三十多套衣服,安岑挑出了二十套,对谄媚的服务员说:“就这些吧,包起来。” 店员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好的,安小姐,请问刷卡还是签账?” 安岑正欲回话,被九九喊住了,“等等,岑姐,这些衣服……” 很贵的。 虽然她现在是个画家了,但是她的小金库也是有限的,不应该这么乱花的,贫困的六年时光,让她明白了金钱的重要性,就算再有钱,也应该适当消费。 那些衣服,全是名牌,加起来少说也要十几万,并不是一笔小数目啊。 “怎么了?”安岑不解。 “岑姐,我这么和你说吧,我觉得衣服有点贵,我们还是少买几套吧,而且这些都是名牌,也穿不旧,一套能穿很久的,不用买那么多。” 闻言安岑像看怪物一样看她,“萧九九,你不是吧?去法国几年,把你练成这样了?” “是啊。”九九笑容讪讪,有些不好意思。 安岑噗嗤一笑,真想不到萧九九会有这么一面,看来她真的成熟了。 “你放心吧,花的是你老公你的钱,不用心疼,而且,我相信他也很享受这种滋味。”这个机会,他应该等了好几年了,说不定天天盼着呢。 而且,安岑知道他特别喜欢收藏一样东西,就是旗装,每次拍卖会一出现旗装,他就会不惜一切金钱竞标。 这个癖好,一定是来源于萧九九,她从前就很喜欢穿五四服,五四服和旗装类似,但五四服是青春少女穿着,而旗装是成熟女人穿的,更为高贵典雅。 旗袍是旗装的改良版,以修身柔美为主,而旗装保留着历史面貌,宽袖宽摆,走起路来,长裙迤逦,飘逸若仙。 “不是啦岑姐,我就是想,买几套就可以了,我穿不上那么多衣服。” “穿不上也买买买!”安岑不由分说拦了她的手,唤来店员,“就这些衣服了,签兰少的单。” 兰少? 店员一愣,抬起头审视了九九一眼,这女孩是CEO兰少的女朋友? 安岑知道店员在想什么,瞟了她一眼,妩媚的五官透出几许不耐,“楞着干嘛?还不去签单?” “是。”店员收回目光,想一朵花一样兴奋地跑走了,这真是个超级大八卦,向来不近女色的兰少,今天为个女孩买单了,她要去告诉姐妹们。 安岑白了那个店员的背影一眼,“那么冒冒失失的,成何体统。” 转过头,看见九九郁闷着脸,于是将真相告诉她,“其实你穿的这些衣服,不要钱的。” “啊?” “这家店,你老公的。” 九九懵了,眼珠骨碌碌的,像两颗黑得发亮的黑曜石,“他还开了名牌店?” “正常啊,多项发展,有利于带动经济嘛。” “好吧。”这样一说,她就放心了,自己家的衣服,不穿白不穿嘛。 “你晚上回去就早点休息吧,兰花儿晚上可能要加班,应该不会回去了,明天下午四点我去接你呀。” “嗯嗯。” 晟钻总部内,兰仲文坐在磨台上,白色衬衫的袖子微微卷着,从放大镜中看着手中的希望之星,专注认真。 强光下,他的眼珠仿佛是透明的,盯着那抹幽幽蓝光折射出来的红光,诡异的美丽。 他嘴角的笑容美得像樱花,带着春日融雪的温暖。 “兰少。”门外传来顾融的敲门声。 “进来。”声音低沉,略淡。 顾融端着一个黑色戒盘走进来,灯光下,那枚铂金戒指闪着耀眼冰冷的光。 顾融把戒指端到兰仲文前面,“戒指已经按照小九九的手指尺寸挑好了,老四你看看,要是没问题,我们就要开始镶嵌部分了。” 兰仲文的视线慢慢从希望之星上收回,淡淡瞥了戒指一眼,“这个不行,重找。” 顾融傻眼,“老板,这已经是第七个了,晟钻工厂的仓库已经开了4个出来了,成千上万的未成品,找起来着实很累,而且现在已经凌晨了,师傅们的眼睛都挑累了。” “找不到适合的,晚上就都别下班了。”兰仲文声音淡淡的,就像在说今日的天气,“还有,你告诉他们,如果明晚之前希望之星无法镶嵌在合适它的戒指上,就告诉他们,都可以回家养老了。” 顾融泪流满面,“老板,你之前为什么不提前制造呢?那样就能按照你的要求熔金制造了,这么突然就要镶嵌希望之星,可把我们累死了啊。” “累吗?”他微微抬眼,漆黑的瞳孔深处,散发出令人窒息的压抑。 “必须不累!”顾融的气势弱了下去,“我马上去告诉他们,挑不到适合的,明天就都不用来上班了,不过,老板,你可以告诉我,你对铂金有什么要求吗?我叫他们按照你的要求找,直击目标,这样会比较快。” “找磨砂的吧,色度达不到最纯的都放弃。”兰仲文淡淡吩咐,九九的手容易出汗,带磨砂的比带光滑的要好。 其实他也知道前提制造会好很多,但是他已经等不及了,他迫不及待想向她求婚,让她成为他的兰太太。 想到这。 他内心柔软,唇畔染上溺爱的艳色。 富贵丸邮轮于1993年9月制造完成,期间,在海港城试水,九九登上望不到尽头的石梯,被眼前的庞然大物吓蒙了。 尤其今晚是著名演员凯莉的订婚仪式,聚集国内外当红明星同台献艺,富商云集,场面轰动。 整条邮轮被晟钻珠宝包下,是宴会,也是宣传,所以若没有请帖,是上不去邮轮的。 九九跟在安岑身后,穿着昨晚买来的黑色长裙,外罩白色大衣,吹弹可破的脸颊被十二月的寒流冻得红扑扑的,不住打喷嚏。 每当海风拂来,九九就冷得浑身发颤,大衣里裹着件轻薄的细带礼服,不冷才怪呢。 船舱内才有暖气,她得赶紧上船才行。 偏偏安岑步伐缓慢,就像在向众人展现自己的美丽似的,她高昂着头,一袭白色露肩长裙包裹着她纤瘦的身体,锁骨若隐若现,又耀眼又妖媚。 风吹来,她按住头上的遮阳帽,长裙翩跹,红唇妩媚。 真是要风度不要温度啊。 九九感慨。 远远的,有个女人走了过来,她身穿一袭水绿色长裙,长长的裙摆拖在地上,玲珑有致,头发编成奢华高贵的长编,夹杂着熠熠生辉的金丝,分外夺目。 此人就是云卿,她拿着包走了过来,瞟了眼九九的大衣一眼,又瞟了她的裙摆一眼,美艳的脸庞露出不屑,这么隆重的宣传,她就穿这么普通的经典款,等下肯定被淹没在人群里。 云卿将请帖交给船员,一身优雅地登上了邮轮。 身为兰少的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奕琳和云卿都得参加晚上的宴会,以防出意外时,随时帮老板救火。 安岑瞪着云卿,回头看了九九一眼,穿这身衣服确实太素了,即不展现身材,也不化浓妆,站在万丈光芒的自己身边,显得有些隐形。 安岑摇了摇头,在心里补上一句:没事,晚上你一定能艳压群芳。 九九倒没什么反应,她只觉得冷,催促着安岑把请帖交给船员,快速钻进了有暖气的船舱里。 终于活了过来了。 九九蜷住冻得毫无知觉的手指,舒服得呼出一口气。 安岑把九九带到了属于她的套房,临海的套房采光明亮,九九举目望去,天青海碧就在自己跟前,令她心中一片开阔。 “你把东西放下就出来吧,船上有暖气的,不用穿外衣了,我带你去大厅逛逛。”开玩笑,要是九九穿着外套,她还怎么把饮料倒到她身上啊?看着九九把大衣挂进衣橱里,安岑抽空想了下,小颖不知道来了没,还有兰仲文的戒指,不知道完成了没? 为什么是她拖住九九啊?这种任务吃力不讨好,既不能知道进度,又得随时撒谎骗九九。 九九在洗手间里洗手,唇色有些苍白,她用力抿了抿,在放开时,唇色艳红。 “好了,我们走吧。”九九从洗手间出来时,安岑正在接电话,鬼鬼祟祟的,眼睛飘来飘去的。 见到九九出来了,她吓了一跳,急忙挂掉电话,气息不稳,“等等哈九九,我有点累,我要先休息一下。” 说着倒在床上,闭眼装睡。 那群混蛋,全部还没赶到,可急死她了,要是现在带九九去大厅,把饮料倒她身上,没衣服给她换那更糟。 九九看了安岑许久,眼眸深处,透出一抹凝重的困惑。 怎么觉得今天的安岑奇奇怪怪的,一会刮风一会下雨,想法一个变过一个,变幻莫测。 但安岑已经闭上眼睛,呼吸均匀,九九也不能打扰她了,走到落地窗前,给兰仲文拨了个电话。 电话响了几声,传来个迷人的声音,“九九,怎么了?” “兰花儿,我已经在富贵丸上了,你来了没?从昨晚到现在都没见到你,你到底去哪了?” “我马上到了,你先休息一下吧,晚上就可以见了。” “那好吧,你路上小心点。” “好。”兰仲文坐在车上,双腿交叠,举止优雅,但眉宇间叠着千山万水,彰显他着急的心情。 顾融坐在副驾驶座上,指挥着司机小陈以飙车的速度在公路上飞速疾驰,闯过无数个红灯,为了老板的终身幸福,小陈你就牺牲一下自我,明天上法院去跟法官喝喝茶吧。 在香港闯红灯是要上庭的,而小陈不止闯过一个红灯,他开着法拉利闯过数十个红灯,顾融为他祈祷,反正只要老板幸福了,小陈下半生就后顾无忧了。 小陈也豁出去了,为了前途似锦,他拼了,猛踩油门,法拉利以飞一样的迅速冲过一条条马路,卷起强劲的狂风。 而吕颖也领着一支造型师进了邮轮,她打开自己的房间门,冲身后招招手。 立马有四个男人把一具模特搬进房间。 模特身上,套着一身赤红旗装,那件旗装仅仅只是摆在房中,便让人恍如置身云端,听见动人的鹤鸣九皋。 栩栩如生的凤凰在风沙中展羽翱翔,九条金色长羽由鎏金镶嵌,盘旋于赤红衣身中,飞扬尊贵。 精致无比,奢华无比,尊贵无比。 这旗装,简直荟萃历史色彩与精华,吕颖着迷地看着,手摸了上去,每一下触感都让她震撼,果然不是凡品。 九九要是穿上这身,相信在珠光宝气的宴会也会黯然失色。 ------题外话------ 这里祝大家端午节快乐哈,么么哒 ......交流,吐槽,傍上书院大神, 人生赢家都在潇湘书院微信号xxsynovel (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xxsynovel) 正文 第十章 艳惊全场 吕颖的旗装一运到,立马给安岑打了个电话,这时,九九已经睡着了,安岑扔下大哥大,不管三七二十一把九九拽起来。 九九的眼迷瞪瞪的,有气无力,“让我睡一会吧,宴会不是晚上才开始吗?我先睡一下,好困。” “困屁屁,快起来了,我们是宣传人员啊,要负责场地的,现在奕琳一个人在大厅控场,忙不过来了,我们过去帮忙吧。” 闻言九九立马爬了起来,她也是秘书之一,应该尽到责职才行。 两人乘坐电梯到大厅,电梯门一开,九九眼前一亮。 只见奕琳穿着正装,摇身一变工作女魔头,看着策划案,手中的通话机不断发出沙沙沙的声音,她皱眉吩咐,“先把天排灯调上去!染光灯送来了没?赶紧催一催,等不及了,叫他们快快快!” 说完又怒斥在大厅中央装灯的工作人员,“不是跟你们说过了吗?舞池保持干净!干净!听不懂人话吗?把地排灯挪开……” 这气场,简直女王范的。 “云卿呢?没过来帮你?”安岑悠悠环住胸,身为晟钻珠宝最高执行人,她可不想动手做这些粗活,不然员工请来干嘛? “都不知道死哪去了,现在这么忙,全都跑没影。”奕琳烦躁地揉着眉心,带了4个秘书来,全跑没影了,估计是打扮去了,想着晚上勾搭个达官贵人。 就这群胸无大志的女人,如何能让人看得起?就连分内的事也不做好,心思都在钓金龟婿上,迟早栽跟头。 “奕琳我来帮你吧。”九九笑得有点不好意思,她也是秘书之一啊,刚才还跑去睡觉了。 “不用……”奕琳阻止她,晚上是九九的好日子,她可不敢累到未来的CEO夫人啊,不然兰少一定会找机会公报私仇的,他从来就不是什么正人君子。 “难得九九这么勤奋了,你就让她表现一下吧。”安岑却含沙射影对奕琳微笑,这意思,就是要让九九留下来帮忙了。 奕琳是个极聪明的人,一下子就看出了安岑的暗示,笑着对九九说,“那好,九九,泳池里的道具就教给你布置。” “没问题。”九九爽快答应,乐颠颠带着四个公关部的女孩走了。 九九走后,安岑把手搭到奕琳肩上,笑得一脸娇媚,“不错嘛,很机智,来!奕琳,姐告诉你哈,你找点粗活给九九做,最好是能弄脏她衣服的。” 奕琳一脸高深,“岑姐,刚那个就是。” “你真是太机智了。”安岑忍不住点赞她,“兰少有你这秘书,真是如虎添翼啊,连我都想把你要过来了。” “谢岑姐夸奖,岑姐,我想问你个问题,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必须讲啊,你说,姐听着呢。” “岑姐,前几日我跟顾融喝酒,听他说起你,老实说,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对你也是蛮痴心的,你是怎么看待的啊?” “顾融啊?”安岑叹了口气,笑容明媚,“我只是把他当成弟弟看待而已,至于感情,你替我告诉他,让他放下吧。”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无法将近,无法感动,还是让他早点死了心,去找适合他的女人吧。 虽然她也羡慕九九跟兰花儿可以终成眷属,但是感情的事,不能勉强,如果遇不到属于她的兰花儿,她宁愿一辈子单身,宁缺毋滥。 而且她跟顾融,不仅仅是存在喜不喜欢的问题,还存在门第距离,安岑家境优渥,且本冰雪聪明,从小到大就是家中的掌上明珠,加之强势的性格,导致她眼光高,好胜要强。 顾融家境只能算是中等以上,外貌稍微好一些,至于天赋能力,没有特别突出的地方,只能说为人比较幽默逗趣,但无论是蔚北北还是乔漠,顾融都比不上,她不会选这样的男人,驾驭不了她。 提到蔚北北,安岑有点想不明白,也不知道这家伙要干嘛,大学毕业后就跑来晟钻珠宝上班,她相信蔚北北一定知道晟钻珠宝是兰仲文,所以她才猜不出蔚北北安的什么心,难道是来搜集九九资料的? 他能力非常出色,甘愿困在晟钻珠宝里,也算是屈才了,偏生跟兰仲文有仇,怎么样都不可能让他上位。 不知道晟钻珠宝里有什么他想要的东西,还有九九,不知道他是否已经放下了九九。 要说九九跟兰仲文是缘分天注定,那么九九跟蔚北北,就是天生的孽缘,从相识就注定失去。 她叹了一口气,远处电梯门叮一声打开,吕颖急急忙忙跑了出来,催促安岑,“赶紧的,已经六点了,搞定九九,还得做头发呢。” 安岑冲她比了个OK的手势,让她万事放心。 与此同时,泳池里传来九九的惊呼声,她被奕琳安排的员工推了一把,摔进泳池里,此时,九九已经游到泳池边沿,头发湿漉漉的,像面条一样一根根黏在面上,就更别说衣服了,黑色长裙早浸满了水,裹在她纤细的身材上,曲线隐隐约约突现,绰约窈窕。 安岑和吕颖眼睛同时一亮,小跑到九九面前,咳了咳几声,佯装担忧地问:“九九你没事吧?怎么摔下去了。” “被阿宏不小心推到了。”九九指着身后的阿宏,阿宏不住道歉,九九也不能伸手打笑脸人,也就作罢了。 只是这小礼服,哎,晚上她可怎么办啊? 这时候就轮到知心姐姐吕颖出马了,她把九九从水中拉了出来,“是不是在担心晚上没礼服可以穿?” 九九点头,神色惨淡。 “没关系,我这次多带了一件礼服,就给你穿吧。” “真的吗?”九九倏然抬眼,欢呼雀跃。 “跟我来吧,还有你的头发全湿了,全部要重做。”吕颖建议性,混血儿般的脸透出抹意味深长的笑,“我把凯莉的化妆师给你叫来,我们好好打扮一下。” “这不太好吧?”巨星凯莉的化妆师,那哪是可以给她们使唤的啊? “放心,这支化妆师也是我们公司的,归你老公所有权。”现在她们提到兰仲文,都是你老公你老公,听得九九怪不好意思的,但心中却荡着一股浓烈的甜蜜,像香茗入喉,阵阵甘甜沁入身心,荡气回肠。 于是完全不知情的九九毫无防备,拖着水滴滴的裙子跟着她们回房,奕琳见机也出来说一句,“哎哟,怎么弄成这样了?你快去换衣服吧,场地这边我也快搞定了,你不用回来了哈,8点就是宴会了,你等8点的时候准时参加宴会就行了。” “那好吧。” 九九跟着吕颖乘坐电梯回房,这下,轮到安岑不见了,九九一头雾水,敏感地问吕颖:“你们今天是不是有事瞒着我?” “没有啊。”吕颖心虚,见九九郁闷着脸,挽过她的手,把头靠在九九肩上,眼珠明亮,“九九,你今晚要开开心心的,知道吗?” 九九也笑,“好。” 站在房门前,吕颖的心肝噗通噗通的跳,她缓了口气,轻轻拧开门把。 柔黄的灯光下,一件旗装静静立在中央,仅仅只是放着,便能散发出一股强烈的女皇气场。 九九呆愣,以她对旗袍类的研究,这件衣服令人一眼沉迷,定不是凡品,她刚想说点什么,肩膀就被人拍了一下。 九九回头,眼珠疑惑。 “九九,造型师来了,别挡着他们进来哈。”安岑不知道何时已经回来,领着8个造型师,纷纷挤入着拥挤的房间。 轻快的音乐响了起来。 几个造型师把九九按在梳妆台前,不容她开口,所以她对旗装的疑惑也就被压回肚子里了。 有个造型师拿着吹风筒在帮在她吹头发,一个给她修眉毛,一个做指甲,还有一个在看着她的脸,那人摸着下巴思考,这张天然去雕饰的脸,和那件尊重的旗装,要如何才能完美搭配呢。 九九从来不知道化妆工具可以这么眼花缭乱,扫脸的工具可以有一百多把,眼影可以有三百多个颜色,唇膏可以有几十种,应有尽有,满目琳琅。 吹完头发,造型师给九九的短发卷上卷发器,脸部需要先化妆,九九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素净的脸就像一张白纸,被填上五彩缤纷的颜色,瞬间生动非常。 华丽明亮的大厅,宴会正在进行。 宾客们一个个手拿酒杯,神态优雅,低声细语,轻声谈笑。 电梯内,安岑握住九九的手,问她:“九九,你紧张吗?” “嗯。”身旁身穿旗装的人轻轻回应。 “别紧张,九九,抬头挺胸就可以了。” 叮一声电梯门打开。 乐队的演奏忽然停了一停! 满场宾客怔住,不约而同向电梯门口望去。 裙摆逶迤拖地。 三名艳冠群芳的女子立着,美极艳极。 尤其是中间那个女子,她的脸像象牙一样白,偏生唇畔一抹瑰色,明艳中妖娆怒放。 她只是静静站着,便能散发出一股无可名状的女王气场。 红色衣角无风而动,栩栩如生的凤凰在风沙中展羽翱翔,九条金色长羽张扬地盘旋于她身上,绝世而孤傲。 她的头发极短,塑成波浪图腾,贴合着尖削冷艳的脸庞,款款而来,就似波浪翻滚而起,而一双沉静的眼,就在海浪中浮现。 那双眼睛沉静如海底。 诡异的美丽,缥缈的美丽,竟让人一时分不清是她陷在宁静的海底中,还是他们摔进她幽暗的眸中。 是萧九九,她居然可以美丽到如此地步。 满厅宾客沉浸在惊叹中。 远处,云卿暗暗攥紧手指,萧九九不过换了身衣裳,便艳色冠绝,衬得清丽脱俗的安岑和吕颖都有些黯然失色。 安岑捕捉到云卿眼中的恨意,低声对吕颖说,“找个时机倒杯酒在她身上,别让她坏了今晚的事。” 吕颖颔首,一副放心交给我的表情。 兰少还没进场,她看了看手中的表,快八点了,他应该也到了吧。 “九九。”熨烫笔直的裤管在眼下晃着。 九九抬头。 璀璨的吊灯下,乔漠穿着一身白色礼服,眸若星辰,透出夺目的光泽。 “乔漠,你也来了。”九九轻轻勾唇,明艳妖冶。 “你今天真漂亮。”乔漠惊叹,“这样的衣服,太适合你了,我可以请你跳一支舞吗?” “我不太想跳耶。”九九笑靥如花,不动声色看了吕颖一眼,吕颖喜欢乔漠的事,九九还是知道的,真希望他们可以打开心扉,然后好好的试着在一起。 她呢,她已经有兰仲文了,此生已经无憾了。 “没事,你们去条,我要离开下。”吕颖笑得一脸轻松,伏在安岑耳边说,“你们先聊着,我去找云卿玩玩。” “算了。”安岑拉住她纤细白皙的手臂,“难得乔漠来了,你在这里跟乔漠聊聊吧,我去对付云卿。” “不用,等九九结婚了,他就心碎成渣渣了,到时候,我在一举拿下他,完美。” 安岑忍俊不禁,“你倒是看得开。” “那不然呢?他喜欢九九,我喜欢他,他不肯死心,我也不肯放弃,能不能行,就看这次了,好了,办正事要紧,我先去找云卿玩玩再说。” “对付这种自不量力的女人,我决定跟你一起去,一人倒一杯,更加有滋有味。”安岑拉过吕颖,“走。” 云卿站在白色的餐桌前,一脸冰冷。 大雄拿着盘子在帮她装鱼子酱,木头一样的他,此时脸上的神情是温柔的,能和云卿相处的时间少之又有,所以今晚对他来说,特别珍贵。 他从大学起就喜欢着云卿,就像顾融一样,从大学起就喜欢着安岑,奈何两兄弟一直苦恋不成,同病相怜。 “好了云卿,可以吃的。”大雄殷勤地把装了鱼子酱的白色盘子递给云卿。 “谢谢。”云卿的俏脸敷衍一笑,接过盘子。 她又怎么会喜欢大雄这种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木头?她恨恨地盯着远处的九九,要不是她孤孤单单一人,才不会对大雄露出微笑呢,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不知好歹。 安岑和吕颖步伐优美地靠了过来,两人气质清傲,脖颈修长,薄施脂粉,一人着白色露肩裙,一人着紫色天鹅绒长裙,脖颈上皆带着流光溢彩的钻石项链,有种圣洁的神秘和贵气。 “大雄,云卿。”安岑甜甜的唤了一声,笑容明媚。 “岑姐。”云卿知道安岑是兰仲文的表姐,立时换了副笑颜,一副温柔无害的模样,眼珠子湿漉漉的,看起来倒是惹人怜惜。 安岑心里冷笑,嘴上却保持着得体的笑容,为云卿引荐吕颖,“来,我给你介绍,这是我朋友吕颖。” “你好。”吕颖保持一贯的冷傲性子,“很高兴认识你,我敬你一杯。” 说着手中的酒杯冲云卿举起,酒杯用力一晃,45度的角度,刚好将整杯往云卿的水青色礼服上洒去,准确无比,一滴不剩。 云卿‘啊’一声叫了起来,惹来一片探究的目光。 吕颖立刻掩住嘴巴,慌张地说,“哎呀怎么办啊?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 这么明显的故意,云卿没道理看不出来,她红着眼,面色恼怒,“你太过分了。” “对不起啊,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吕颖一脸无辜的道歉,这种招数,用来对付白莲花最适合了。 “哎呀,你怎么那么不小心啊?”安岑站在一边说风凉话,肩膀一抽一抽的,强忍着爆笑的冲动,“对不起啊云卿,我们小颖太冒失了,我代她向你说声对不起啊。” 云卿没说话,冷着脸拿出纸巾帮擦拭,可是香槟的酒渍已经占在礼服上了,从她胸口的位置上一直蔓延下去,水绿色的颜色因为浸了水而沉淀下去,云卿咬牙切齿,又无可奈何,只能跑向洗手间的方向,试试能不能补救一下。 就在这时候,远处的电梯们叮一声又打开了。 演奏的曲目停了下来,满头白发的英国指挥家转过身,对着电梯内的人深深鞠躬,指挥棒优雅一挥,换成结婚曲的快乐乐章。 仿佛是为此刻站在电梯内的人特意准备的。 那人缓步走出来。 雍容疏离的气质,混合着磅礴的贵气,巴洛克式黑色礼服,雪白的衬衣,左肩是黑色暗线勾勒拉长的花簇,蔓过细琢的肩线,流畅又雅致,风度翩翩。 达官贵族们见到那人出现,立刻匆匆向身边的宾客抱歉,纷纷迎上去寒暄问候,神态谦恭。 亮如白昼的大厅,兰仲文被几个男子围住,几人不住说着什么,他淡淡一笑,扬起手,示意要暂时失陪一下。 九九见到他走来,淡漠的笑容逐渐变得温柔,她唇角一扬,往那人小跑而去。 “跑慢点。”那人眸如萃星魄色,接住她,嘴角一抹笑容,似笑非笑。 ------题外话------ 端午节序序有点忙哈,所以今天不会有二更了,祝宝贝们端午快了,么么哒 ......交流,吐槽,傍上书院大神, 人生赢家都在潇湘书院微信号xxsynovel (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xxsynovel) 正文 第十一章章 求婚 “你这两天跑哪去了?老没看见你。”九九在他怀里,声音略带委屈,从前天下午,他就一直消失到现在,也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加班呢,宣传的日子到了,在公司加班做收尾的事情。”兰仲文笑容浅浅,红唇在吊灯的照射下,越发妖冶迷人。 “撒谎!晟钻珠宝又不是你管的,仅仅一个宣传活动,我不信你会没日没夜的加班。”而且安岑还在她身边,最高执行人不急,幕后首席人就更不急了,怎么会变成最高执行人放假,而幕后首席人加班呢? 可见这件事,十分之蹊跷。 “变聪明了嘛。”兰仲文点赞她,眼中的笑意圈圈浮起,波光潋滟,“不过虽然晟钻珠宝不归我管,但有事情还是得我出面去解决的,昨天就是出了点意外,不过现在都解决了。” 若他撒谎,以九九的道行,还真看不出来,眼神沉静,瞳孔淡漠,九九观察了许久,皱着小脸,不知道该不该信。 “好了,只要你知道,我是一忙完就马上赶回来见你就行了。”说着将九九从怀里拉了出来,惑人的眼,仔细端详着九九的衣服,妆容。 大厅里,宾客们纷纷掩嘴窃窃私语,谈话声音很轻,目光却全都聚焦在兰仲文和九九的身上,好像在研究两人究竟是什么关系。 吕颖与岑站在远处,看着这一幕,两人都感慨而笑,吕颖说,“我觉得我回到时光里了,年少的兰少,好像回来了。 安岑颔首,“是啊,我弟只有对着她一个人时,才好像是有灵魂的。” “十三年了吧?”吕颖轻问:“十几年里,只对一人温柔,这是何等的深情,才可以办到的事呀?” “你不也办到了吗?你喜欢乔漠的时间,应该更长吧?少说也有十八九年,小颖,有时候我很好奇,是什么原因,导致你可以持续这么多年的喜欢一个人?并且不放弃。” “不是的,小岑,很多时候我都想放弃,他拒绝我的时候,对我的爱回应沉默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像是在犯贱,可是,一想到放弃了,此生就不会再有牵连了,那么,心也会跟着死了吧?既然我也无法爱上别人了,索性我就将我此生的爱念都赠给他,他若不要,我亦不恋。” “小颖。”安岑叹了口气,“晚上,我弟就要求婚了,乔漠一定很难过,你照顾好他吧。” “嗯,我明白。” “九九,你今晚真漂亮。”兰仲文端详了她片刻,满意点头。 “嘿嘿,我也觉得很漂亮呢。你看这旗装,看似繁缛华贵,但穿起来一点也不重,还很舒服,我好喜欢这样的衣服。”说着转了个圈,让兰仲文好好看看。 “你啊。”兰仲文点了她的额头一下,语气责备中带着溺爱,“晚上穿得这么隆重冷艳,就不要这么跳脱了,适当保持沉默。” 她不动的时候,就像雾霭中的红色曼陀罗,灵气中妖娆怒放,两种截然不同的极端明艳,却在她身上融合,撞击出一股奇异的魅力。 美得足以颠倒众生,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绝世而独立。 “好嘛。”九九吐了吐舌头,“我是见到你,心情太好了忍不住,心里像装着只小兔子似的,想要蹦蹦跳跳。” 兰仲文忍俊不禁。 恰巧这时,时钟指向八点,奕琳玲珑有致的身影出现在舞台上,面如渥丹,脖颈纤白,穿着黑色大V领长裙,一条熠熠生辉的长钻石项链,有种皇后般的尊贵。 晚上是晟钻珠宝的宣传夜,她当然要带上闪得晃瞎人眼的钻石项链啦,至于主持,奕琳从小学到大学,就是个主持好手,这点绝对难不倒她。 奕琳拿着话筒,聚光灯下,她的脸庞美得仿佛是虚幻的,眼珠明亮,微笑,“先生们,女士们,欢迎大家来参加今晚的订婚宴会。让我们有请今晚的主角,凯莉和她的未婚夫莫里斯。” 就像所有走红毯的场面一样,巨星凯莉与莫里斯出现在台上,两人十指紧扣,绕着舞台转了一圈,换回大片惊叹声。 褐发褐瞳的凯莉,金发碧眼的莫里斯,无不美丽高贵,两人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看得九九一阵晃神。 “她真漂亮。”九九不禁感叹。 兰仲文站在他身边,但笑不语。 台上凯莉拿着话筒在与众人分享他们的甜蜜恋爱,她的表情生动亢奋,伴随着一些肢体动作,让在场的宾客们都对他们的爱情故事深陷其中。 与所有美丽的邂逅故事一样,凯莉与莫里斯在旅行中一见钟情,分开后,两人都十分牵挂彼此,终于有一天,莫里斯收到了凯莉的信函邀请,他远赴英国去见凯莉,然后才知道她原来是明星。 莫里斯十分沮丧,认为两人不可能,独自忧伤地离开了宴会,凯莉追了出来,告诉他,她无时无刻都在想念他,两人在雪地中拥吻,结下了这一段良缘。 “我爱他,我要嫁给他,与他组成美满幸福的家庭。”凯莉这样说,看着身边的莫里斯,那眼神里的柔情,仿似要融化所有人。 真浪漫。 九九一脸神往,依偎在兰仲文怀里,女人最幸福的时候,应该就是此刻吧,与心爱的人深情拥吻,喜结连理。 她的神往尽收兰仲文眼底,他看着她,嘴角的笑容越发意味深长,“九九,如果我向你求婚,你会嫁给我吗?” 九九瞪大眼珠,结结巴巴,“什么?你是说……” 兰仲文摇摇头,“我是说如果,如果我向你求婚了,你会嫁给我吗?” “肯定会啊。”九九嘿嘿一笑,两颗眼珠像剔透的琉璃般,流光溢彩。 “那我就放心了。” 咦?! 这句话听起来怎么那么奇怪? 九九歪着头,表情困惑,“你放心什么啊?” “没什么,九九,舞台马上要到交换戒指环节了,此次订婚戒指由晟钻珠宝赞助,我是董事长,得上台致词了。” “好。”九九反应过来,事有轻重缓急,她早忘记之前的话了,催促着兰仲文上台去,“那你快去吧,我站在这里等你就好。” “嗯,九九,你就站在这里,别动,就看着我,知道吗?”兰仲文叮咛她,别等下找不到她了。 “好的,我不走,我把自己黏在这地板上,等你。” 兰仲文忍俊不禁,“好,等着我。” 此时,台上已经到了交换戒指仪式了,工作人员呈上两枚婚戒,其中女戒上的钻石个头不少,足足有十克拉。 宾客们皆哗然。 谁都知道,所谓的赞助就是白送的意思,这晟钻珠宝出手也太大方了,宣传一下,就送颗十克拉的钻戒,九五年,十克拉的钻石是很罕见的,价格高昂,有市无价,所以宾客们才会如此震惊。 奕琳笑容得体,对台下的宾客们讲述那两枚婚戒的蕴意,是宣传,也是祝福。 最后,是交换戒指环节,由赞助商董事长兰仲文为他们送上祝福,奕琳的支持俏皮可爱,慷慨激昂地说,“有请董事长为新人们交换戒指。” 彩色照灯晃了一晃,打在那抹兰芝玉树的身影上,他面容高贵,却含了丝淡漠的疏离,淡淡瞥了众生一眼,雍容绝伦。 全场惊叹,都无不沉醉在他的美貌里。 兰仲文在宾客的瞩目下,缓缓走上高台,彩色照灯随着他的身影慢慢移动。 他就像是从童话中走出来的王子,高贵俊美,接过话筒,为凯莉和莫里斯交换过戒指,才看着场下的宾客,眸若星辰。 他望着场上某个地方,眼神中流动着潺潺的温柔。 “恭喜凯莉与莫里斯喜结连理,祝贺他们。”他轻轻抚掌。 场下的掌声立即雷鸣。 他却没有立刻离开,拿着话筒,笑容温柔,“在这里,我想对一个人讲几句话。” 听到这句话,奕琳立刻会意,朝灯控师打了个手势,全场的灯突然暗了下来,只余兰仲文头上一束聚光灯。 全场安静。 他抬起头,绝色的脸庞仿佛是透明的,眼珠也仿佛是透明的,“我要对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讲几句话。” “我从十三岁就认识她,她是个很笨的女人,经常干蠢事,经常胡思乱想,偶尔有点小脾气,常常问我,我为什么喜欢她,比她优秀的女人大有人在。今晚,我要告诉她,别的女人再好,也始终不是你,我小小的心脏里,只能容下你一个人的存在。” “虽然她很笨,但这并不妨碍我爱她,我平时不是一个很多话的人,当然,我觉得有些话是多余的,所以从来不讲,但是,因为她,我可以改变,如果她喜欢我阳光一点,逗趣一点,我心甘情愿改变。” “有几年,我们分开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离开,她就那样平白无故的消失了,前几年,我很恨她,自暴自弃。后来我才发现,我不是恨她,而是太爱她,我无法放下对她的爱,所以用恨的借口来等待她,希望有一天,她回过头,我还在站在原地,我从来没有离开,一直在等着她回来。” “有人曾说过,两个人恋爱的时候,感受不到彼此的深爱,而一旦分开了,就能彻底明白自己的感情了,我们分开过六年,六年的时候,也无法使我对她的爱搁浅淡化一分,我想此生,我是非她不可了。” “好了,讲了这么多,其实我是有一个目的的,我想沾沾今晚凯莉与莫里斯的福气,向她求婚。” 话音一落,台下一束聚光灯亮了起来。 明艳妖冶的女子站在聚光灯下,一身赤红旗装衬得她鸾姿凤态,静静立在那里,竟美得分不清是人是仙。 她的脚像踩在两团棉花上,有点不真实。因为兰仲文的话,两颗沉静的瞳孔微微扩大,被吓到的。 全场哗然。 他慢慢从台上走了下来,步伐缓慢,连带着头上的聚光灯都慢了下来,九九捂住嘴巴,克制着颤抖的下巴,不让自己掉下泪来。 他要向自己求婚?! 九九的大脑有一瞬间的缺氧,转不过弯来。兰仲文已经走到自己跟前,在全场的倒吸声中,他半跪在地上,眼珠温柔得仿佛是透明的,“九九,你可愿意嫁给我?” 黑暗中,幽幽的蓝光不断闪烁着,没人能看清楚那是什么,只觉那光芒晃眼闪耀,令人移不开视线。 它慢慢往兰仲文的方向移去,顾融端着希望之星,从黑暗中走进聚光灯下。 强烈的光晕中,一百二十克拉的希望之星折射出红色的流光,与幽幽蓝光形成撞击视觉的鲜明对比。 等众人看清了那颗钻石,早已惊讶无法言语。 全场静若寒蝉。 只有兰仲文的声音,柔情中带着魔魅,将镶嵌完毕的希望之星戒指举到九九眼前,“九九,嫁给我。” 这一刻,他放下了所有地位的崇高和尊严,他只有一个强烈的想法,娶她。 九九怔怔看着他,心里有感动,也有点反应不过来。 这不是做梦吧? 她前天晚上才看到的希望之星,怎么突然就镶嵌上戒指了?这不科学啊? 难道她真的发梦了? 愣怔间,吕颖和安岑赶紧上来催促她,“九九,快点头呀。” 九九似受到蛊惑般,用力点头,管他是不是梦,先做了在说。 兰仲文笑容温柔,将希望之星戴进九九左手的无名指里,“谢谢你,九九。” 谢谢她,愿意嫁给自己。 全场响起雷鸣的掌声。 九九吓了一跳,这都是真的?她看着手中比鸽子蛋还大的钻石戒指,用力掐了自己的脸颊一下。 好痛! 她呼痛,同时,心里也被沉甸甸的幸福塞满,她要嫁给兰仲文啦! 这就是她小时候的梦想,今天,终于实现啦。 九九高兴得差点地跳起来,心花怒放,抬起眼,兰仲文的脸近在咫尺,她张臂抱住她,淡淡的兰花香扑面而来。 如此温馨。 兰仲文笑眼灼灼,低下头,与怀中人深情拥吻。 场上再次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吕颖和安岑都感动地捂住嘴巴,眼中泪花闪烁。 “小岑,他们终于在一起了。” 安岑却久久不回话,待吕颖回过头去,安岑泪流满面,她压低声音,哽咽道:“其实,我以前也遇见过像兰仲文这样的男人,只是我性格太强势偏激,导致两人最后背道而驰。” 她也遇见过,只是她一次次不听他的话,把他赶走,伤透了他的心,最后弄得两人连朋友都做不成,牵扯的几年里,常常吵架,那些回忆是痛苦的,可与他在一起的时候,她才是真正幸福的。 吕颖微微惊讶,安岑从来没提过这件事,她还以为安岑没喜欢过任何人。 “小颖,人最重要是懂得珍惜,满足。才不会把自己心爱的人的心伤透,赶走,导致相爱也不能爱,只能在夜里反复想起。” “你的他,现在在哪里?” “洛杉矶,他马上就要结婚了,小颖,一切都结束了。” “岑,你若喜欢她,就去争取吧,我会做你坚强的后盾,就算失败了,起码你努力过,不然等他结婚了,就真的再也回不去了,就算他要娶别人,不爱你了,你也要去问问,就当给自己的心一个归属。” 安岑静默片刻,紧紧握住吕颖的手,“小颖,你说得对,我要去问问他,如果他不爱了,那么我也会放手。” 吕颖点点头,其实她的心,一样很苦啊。 喜欢那个人18年,暗恋,单恋,苦恋,明恋全都试过了,为什么就是不愿放弃呢?也许她也在等吧,等着一个锲机,不是彻底死心,就是死灰复燃。 无论是哪个答案,只要来临了,她就欣然接受。 一支舞曲无声飘来。 兰仲文和九九走进聚光灯下,绣花鞋下的步子曼妙优雅,捻步抖肩,九九神情温柔,在兰仲文臂中摆动起来。 他唇角似笑非笑,眼神却认真,将连绵不绝的暧昧缠绕到她身上,两人脚下像缠着千丝万缕,怎么扯都扯不断,手臂像连绵起伏的海浪,稳中摆,柔中韧,快中慢,身影翩跹美丽让人失神。 ------题外话------ 序序这两天有点忙哈,所以更得有点少,等明天序序多更一点,么么哒 ......交流,吐槽,傍上书院大神, 人生赢家都在潇湘书院微信号xxsynovel (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xxsynovel) 正文 第十二章 婚纱的选择 “九九,几年不见,你的桑巴进步了。”灯光下,兰仲文西装革履,绝色脸庞美得令万物失色。 “那还用说。”九九在他强而有力的臂中旋过一个圈,在即将摔下时,她向兰仲文抛了个媚眼,眼睛俏皮一眨,兰仲文默契拉住她,嘴角的笑容耀眼。 一瞬间,万物好像都淡化在阴影里。 整个宴会上只剩下她和他,步伐流畅默契,在欢快的音律中两人深情对望,天地都旋转了起来,就像她飘忽而梦幻的心情,快乐地转着圈圈。 她的长腿伸直,漫向他后膝盖的位置,用力勾住,兰仲文眼神一动,手指微凝,九九整个人被他抱了起来,她身子向外倾去,手伸直,笑容明净,在兰仲文怀中旋转起来。 掌声雷鸣。 “太美了。”吕颖鼓掌,“九九的舞跳得真好。” 不知不觉她已经走到乔漠身边了,乔漠冷眼看着这一切,眼眸深处带着点点哀伤。 舞池中,两人深情对望,九九的手勾在兰仲文脖子上,无名指上的希望之星闪出璀璨夺目的光,照得人眼睛生疼。 乔漠眼睛刺痛,甩袖离开。 吕颖跟在他身后,双手负着,笑意盈盈地说:“乔漠,想去喝酒吗?我请你呀。” 乔漠脚步站定,侧过脸,面如凝了一层冰霜般,冰冷沉遂,“我说过过少次了?我不喜欢你。” “我知道啊。”吕颖答得轻快,“我早知道你不喜欢我了,强扭的瓜不甜,我不会逼你,但是你不能不让我喜欢你呀,我也不会伤害你,就是想和你喝点酒。” 说完,她在心里补上一句:可是我的心生病了,就想喜欢着你,我也管不了。 “我什么时候说过我喜欢九九了?”乔漠冷笑,“她跟兰仲文天造地设的一对,我有什么资格喜欢她?” “乔漠,虽然你没向她表白过,可是我知道你喜欢她。”很多年前,她就知道了,乔漠很喜欢跟女孩子玩,但那都是装的。 唯独对萧九九,他是不同的,他老是招萧九九,就算九九说讨厌他,他也还是会嬉皮笑脸去招惹她。 乔漠沉默不语。 吕颖微微叹了口气,走上去,拍了拍他的肩膀,“走吧,去喝几杯。” 许是她的声音太过惆怅,乔漠楞了一下,便跟着她离开了。 云卿从电梯内出来,就见宴会一片黑暗,只余一束聚光灯拢在兰仲文和九九身上,两人在舞池翩跹起舞,深情款款。 身边的大雄羡慕地说:“刚才老四向九九求婚了,两人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啊。” 云卿浑身一僵,“你说什么?” 大雄对云卿的怒意无所察觉,自顾自轻松地说着:“老四对九九求婚啦,九九也同意了,现在是两人共舞的时间,是不是很美?” 远远的,九九无名指上的幽幽蓝光闪痛了云卿的眼睛,她闭上眼睛,心如死灰。 这一刻,就是再不甘心又能怎么样?他们都要结婚了,她还要坚持兰仲文会抛弃九九的理念吗? 六年时间,她也无法做到靠近兰仲文,而九九才回来了两天,就让他对全世界宣布九九是他的女人,这种天差地别的待遇,没有任何女人可以改变,没有任何女人可以取代九九在他心中的地位。 这厢,九九与兰仲文深情对望,结束了这支优美流畅的桑巴,晚上的游轮之夜是全港直播,刚才兰仲文对九九半跪求婚时,荧幕前的人们都惊呆了。 包括北北,也从荧幕上看到了,他喟叹一声,关掉电视机。 夜色里,北北的眼睛亮如两团火光,他望着璀璨的港岛夜景,抿了一口酒。 他们要结婚了。 虽然放弃九九了,但这一刻浓烈的愁怎么也化不去,威士忌没有加冰,火辣辣的冲到胃里,北北的视线有些模糊。 “北北。”美艳的女人攀附到他身上,微醉的眼,迷迷蒙蒙的。 北北沉默地喝着手中的酒。 转过头,那女人星眸半张,脸颊上有胭脂般的红晕,那么地,像九九。 他心神一荡,低头与女人接吻。 唇舌相缠时,女人的舌头漫了过来,北北一愣,仿佛被刺中了最致命的死! “滚开!”北北低声怒喝,大力将她推开。 女人跌坐在地上,神情惊愕又伤痛,渐渐地,眼睛里迷离的醉意渐渐散去,她冷声说:“蔚北北,你什么意思?当初是你疯狂追求我,我才勉强答应跟你交往的。” “分手吧。”蔚北北寒着脸,就算怎么骗着自己,也没有用,这个长相酷似九九的女人,也始终不是她。 原来人真的会这样,太喜欢一个人而得不到的时候,就会寻找跟她有相似之处的女人,可是相处之后,发现她跟想象中不一样,又想,算了吧,自欺欺人不过给自己平添烦恼。 地上的女人一愣,昏暗地灯光下,她的眼底有着朦朦胧胧的泪水,“为什么?蔚北北,你千辛万苦追到我,就是为了甩了我?” “你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吧。”他声音里有残酷的寒意,“走吧,我不想在见到你。” 女人冷笑,慢慢从地上爬了起来,“蔚北北,你等着吧,我一定会让你付出代价的。” 说完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北北的公寓。 沙发深处里,蔚北北抱着酒瓶子,面容苍白,恍恍惚惚中,他似回到了年少时候…… 第一次见到九九的时候,她剪到自己的手,鲜血漫了出来,身边的人给她递了块创可贴。 他把作业借给九九的时候,身边的人收走了她借来的作业,让她靠着自己的能力去解答难题。 他陷害她期末考成绩的时候,是她身边的人在全校面前解救了她,似乎那个人,永远都技高一筹,让他在九九面前,永远矮了他一截。 有段时间,他模仿着那个人,希望九九会因此喜欢自己,可是也没有用,只会加重他每天每夜对她的思念。 他表白的时候,他们已经相爱了,现在他放弃了,他们要结婚了。 真是一场娱乐他的笑话啊。 蔚北北想,如果可以从来,他不要认识她,如果不曾认识她,他现在一定很恣意潇洒,可以任意流连花丛,无拘无束。 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这样的日子,就是他想要的,可是该死的,他办不到,拼了命去逼自己,也提不起兴趣。 他想,他是否应该回广州去了? 九九已经找到了她的归属,不用他为她担心,他相信,兰仲文会对她很好,甚至比自己对她还要好上几百倍,几千倍。 跳完舞,九九一身大汗,与兰仲文十指紧扣,对众人鞠躬,聚光灯随着两人低下头而暗灭。 奕琳在黑暗的台上一挥手。 所有灯啪啪亮起,照得整个宴会亮如白昼。 灯光一亮,所有宾客哗然,兰少和他的未婚妻哪去了? 就在刚刚黑暗的那瞬间,兰仲文拉着九九跑出了会场,微凉的海风中,他们的礼服被吹卷而起,伴随着轻盈的笑声。 “为什么跑那么快?”九九气喘吁吁,由于刚跳完舞,她一点也不觉得冷。 “跳完舞他们就要上前祝贺了,全场几百人,我可不想把时间浪费在他们身上。”兰仲文轻描淡写的说,眉目含笑。 此时邮轮已经驶进大海了,停在海面上,海风吹乱了兰仲文的头发,像一团流动的火焰,在风的缠绕下飘飘洒洒。 九九怔怔看着,“那你宝贵的时间要用来干嘛?” “当然是跟你讲悄悄话了。” “哦?是什么悄悄话来着?愿闻其详。” “你把耳朵靠过来。” “不靠。”九九不上当,抬高自己的手,无名指上的希望之星熠熠生辉,她笑着说,“没想到这颗钻石还真是送给我的,太不可思议了,蓝中还带着微微的红光,真漂亮。” “不是你说的吗?没有100克拉的钻戒不嫁,九九,你喜欢我送你的求婚戒指吗?”耳畔的声音异常魅惑,九九一愣,一件外套落在她肩上,兰仲文的下巴靠在她肩上,眼珠湛然,“穿着外套,海风有点冷。” 九九依言穿上,身心都暖暖的。 “兰花儿,这个戒指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但是这么大的钻石其实很不实用,很容易招来绑架的。” “不怕,今晚除了向你求婚,我还要送你一样东西,就是不知道你会不会害怕。” 她转过头,眉眼灵毓,“是什么东西啊?让我看看。” “你看。” 他的手伸到九九眼前,慢慢松开,掌中一块透明的软芯片瞬间吸引了九九的眼球,但从肉眼上分辨,这块芯片薄如蝉翼,九九看着有趣,轻轻摸了摸那块芯片,疑惑道:“这是什么?” “嗯,简单来说呢,就是一片卫星系统。” “啊?” “这是卫星信号接收器,集聚30颗卫星大系统发射的电波,只要你把这个东西带上身上,无论你去哪里,我都能找到你,九九,不管你在世界哪个角落,或者近地空间,这片芯片都能探测到你的行踪,譬如你在飞机上,也至少有四颗卫星能侦测到你,然后信号被传送到接收站后,通过专用仪器计算收到的不同卫星发来的电波的微小时间差,就可以得到经度、纬度和高度的三维立体坐标和精确时间。如果还要更精确,可以动用高分辨率照相卫星来仔细观察信号源。” “所以,这是什么意思?”九九听不太明白。 “我将卫星定位系统对民用开放的功能,用来送给你,确定你的日常行踪,懂了吗?” 九九长大嘴巴,有点结结巴巴。 “那……这个芯片……”价格不是得比希望之星还贵吗?恐怕还不止贵一点点,卫星这么高科技的东西,在这个时代是多么稀罕的事情啊! “兰花儿,老实说,这个东西要多少钱?” “你觉得呢。”兰仲文笑眼濯濯。 “我哪猜得出来啊?你快说。” 他凝了凝眼珠,把九九抱在怀里,温柔道:“嗯,九九,不管这个东西要多少钱,你记得,我只是想要你无论在哪里,都平平安安而的,至于怎么使用呢,九九,这个是要植入体内的噢。” 九九楞了一下,植入体内?那得动手术啊? “怕吗?”他微微一笑,冲淡了眼中的淡漠,“九九,如果你害怕,也可以不植入体内的,带在身上,不要弄丢就好,就当是老公给你的护身符。” 真正的护身符。 无论去到哪里,他都可以侦探到她的下落,就算出了国,有危险,也可以第一时间通知当地的警官去救援。 而且有她的下落,他也能安心一点,虽然九九现在成熟了,不像以前那么鲁莽,可是身为兰太太,是多么危险的事情呀,那么多仇人看着,就算他终身不登上港岛第一的位置,人家也是知道他实力不凡的。 他可以保护好自己,但是有时候也要忙碌出国,可能无法时时刻刻守在九九身边,放这样一个卫星接收器,他也能安心一点。 就算这东西要他全部身家,他也会买。 在这个世界上,没什么东西比九九要珍贵,从年少的时候他就知道,以他的能力,到哪都不至于挨饿,所以,没什么比九九平平安安的,健健康康,长长久久待在他身边强。 九九立在甲板上,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紧紧盯着手里的卫星芯片。 护身符么。 她喃喃自语,良久良久之后,她抬起头,眼神坚定的说,“兰花儿,以防我丢三落四的性格,我决定,把卫星探测信号植入我体内,它是要植入在哪里的?手还是脚?” 兰仲文微怔,“九九你,不怕疼么?” “没事,兰花儿,我知道你是为我好,我也知道,这东西太敏感,带在身上很容易招来大盗,索性就做得干脆隐秘点,植入我体内,这样除非打开我的背部,不然不知道我身上带着这块芯片,一般人也不会想到我带着这东西,这样一来,就安全了,而且你也能知道我人在哪里,你就可以放心了。” 她知道兰仲文有多爱她,她也知道兰仲文永远都不会伤害她,就算全世界都孤立她,伤害她,遗弃她,但是兰仲文绝对不会的,他永远都不会。 她对他的信任,就像他对她的信任一样,偶有小吵小闹,但那绝对不足以影响他们的感情,这一刻,她敢说一句,如果世界不毁灭,他们的感情不灭亡。 多年前,兰仲文曾说过。 难过,愤怒,妒忌,争吵,想念,离别,分裂,惊喜,开心,无奈,烦躁,惊恐,伤心,心痛,撕裂,绝望,坚持,不舍,原谅,热爱,只要你不走,我就不怕这些,我爱你,我愿受此劫。 今天九九可以说,他从来没让她失望过,哪怕是一句经不起风吹雨打的誓言,他一样做到了最好,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话,都是办得到的,他才会承诺。 “嗯,九九,谢谢你信任我。”兰仲文的声音轻轻的,怕说大声了,惊扰了她眼中那一抹宁静。 胸膛处,九九身上的蔷薇香低低萦绕,暖了他的冰冻已久的心脏,那颗心,前晚才苏醒,此时是那么的脆弱,需要九九的温暖。 她是他的心脏,一点都没错。 “对了,那块芯片要植入哪里?” “这里。”兰仲文指着她后肩膀的位置,微凉的手指,轻轻在她背上圈了一片地方,“开一个指甲大小的口,把卫星信号植入进去,这块芯片是特殊材料做的,留在体内,不会引起任何不适的。” 九九点头,“恩呀,这样我就放心了,那我们明天就去把芯片植上吧,省的夜长梦多。” “你怎么说风就是风,说雨就是雨呀。”兰仲文点了她的鼻头一样,绝色的脸,明净得天地同色,“现在邮轮都驶入大海了,要玩够两天一夜才回去呢,明天等邮轮驶入大海深处,我开游艇带你去到处逛逛不?我记得你很喜欢大海,可以试试从海中看大海是什么感觉。” “真的吗?”九九小脸兴奋。 “嗯,我们带潜水衣去,可以潜进海底下,去看各种鱼类啊,九九,海底世界是五彩缤纷的,你想去看看吗?那些鱼是各种各样鲜亮颜色的,很漂亮的。” “想啊!”九九脱口而出,在他脸上啵了一下,“看见好看的鱼,你要给我抓一条,我们带回去去养。” “你不会想要鲨鱼吧?九九,鲨鱼可凶了,喜欢血腥味,要是你流血了,就会把它引来,要是咱们养着玩意,放在家里也不安全。” “谁说我要鲨鱼了?鲨鱼那么丑,我要别的,等明天我们潜到水里去,我去挑一个,绝对漂亮到亮瞎你的眼。” “好吧。”兰仲文昧着眼,似笑非笑,“九九,既然你这么喜欢海,我们就把婚礼筹办得快一点吧,到时候度蜜月,我们把全球的外海内海都玩一遍,怎么样?” “那敢情好啊,嘿嘿,我也想看看我穿婚纱的样子。” “老实说。” “嗯?” “我也想看看你穿婚纱的样子,今日你穿凤袍的样子,我已经看到了,艳惊四座,美极。”他低头,气息从九九脸上拂过,凝聚在她的耳畔,“九九,如果你喜欢复古的衣裳,我们结婚的时候,也可以穿类似汉服啊,唐服啊,旗装啊。” “咦!这个好,兰花儿,我们就选汉服吧,不过婚纱我也要穿,我要穿两种。”九九憧憬地说着,她也想看看,兰仲文扮上古装的样子,是不是飘逸若仙,器宇轩昂呀? 蒹霞苍苍,白露为霜,有位伊人,在水一方。 若这伊人换成兰花儿,白衣翩跹,立于竹筏,逆流而来,这是何等的风姿? 九九出神想了下,瀑布,碧水,竹筏,少年,她眼珠微微阖起,似乎陷入了那个境界,只是逆流而来的少年,脸庞一片模糊,她想象不出兰仲文扮古装的样子。 但她可以肯定,他一定美得倾城倾国。 “好。”兰仲文这样说,笑意濯濯。 那天夜里,九九因为化了大浓妆,脸上的脂粉有点难洗,兰仲文站在洗手间外看她搓了半天,微微摇头,开门去安岑的房间跟她要卸妆水。 顺便把她的行李拿过来,兰文坐在床上,倒出一些卸妆水在棉花片上,叫九九闭上眼睛,替她清理脸部的妆痕。 “这假睫毛太他妈粘了,我眼睛上都是胶水,好难受啊,兰花儿,你快帮我吹吹。” “好,你别动。”温热的气息吐在九九脸上,缓缓的,慢慢的。 九九一愣,耳根子全红了,“我靠,你吹出来的一点都不凉快,不要吹了。” 兰仲文低笑,孤男寡女的,他要是还能淡定,那他还是个男人嘛? 四下环顾一圈后,兰仲文眼神一亮,对九九说,“九九,你等我一下哈。” 说着把桌上的加湿器拿来,开关插在床头,将加湿器对准九九的脸打开。 一股冰爽的烟雾自九九脸下延伸而来,九九舒服地呼出一口气,慢慢睁开眼。 氤氲的烟雾中,兰仲文唇角的笑,美得就像罂粟花一样,有着致命的妖娆。 九九呼吸一窒。 人已经被兰仲文扑到在床上,他眼珠惑人,随手关掉房间的灯,“好了九九,我们该睡觉了。” ......交流,吐槽,傍上书院大神, 人生赢家都在潇湘书院微信号xxsynovel (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xxsynovel) 正文 第十三章 出海 纵欲的后果,就是导致九九浑身无力,她躺在被子深处,累得一根手指都不想动。 男人却神清气爽,坐在露天台上看报纸,报纸上的题目赫然都是—— 《兰少的神秘未婚妻萧九九》 《萧九九即将嫁入豪门》 《萧九九与天堃CEO的婚期已定》 报纸上还特意放大他昨晚半跪在地上求婚的照片,照片中,九九气质高贵,神情惊怔,而他凝视着她,兰芝玉树,神情溺爱。 兰仲文静静看着那几份报纸,嘴角的笑容迷人。 拍得还不错,连他都不知道自己有这样温柔的时候,就像得到了全世界,满足而幸福。 他坐在阳光下,肌理分明的完美身材微微泛发出莹润的流光,美得恍如是透明的,今天还要去潜水呢,该去叫九九起床了。 男人优雅起身,透过玻璃门走进房间里,高大的身影罩在落地窗前,把窗帘拉开,晃眼的阳光瞬间涌进房间,一室明亮。 “小呆鹅,起来了。”他坐在床头上,低头唤她。 “不要。”九九翻了个身,继续睡。 微凉的手伸进被子里,把那只小懒猪的脚拉住,拖出来,“九九,起来了,太阳已经晒屁股了,再不起来,屁股都晒黑了。” “不要啊。”九九拧着小脸哀嚎,“我好累啊,我要睡觉啊,你别吵我。” “不是要去海底世界吗?现在去最适合啦。” “不去了!我要睡觉!” 她的起床气还不是一般的小啊。 兰仲文无奈摇头,只好认命,半躺在床头看书,让她多睡三十分钟,直到船员来送早餐,九九还不肯起来,兰仲文忍无可忍,把她整个人抱起来,走进洗手间里。 兰仲文把她固定在怀里,把她的衣服一件件套上去,九九睡眼惺忪,磕巴磕巴地捣着头,昏睡。 就跟小孩子一样哎。 他叹了口气,衣服穿好,牙膏挤好,塞进她嘴里刷着,兰仲文仔细地看着她口中的雪白贝齿,一个个刷着。 九九还是睡得跟死猪一样,兰仲文怕早餐都冷了,猛地朝她屁股打了一下,九九没反应。 兰仲文噗嗤一笑,这都没反应,这睡功是怎么练的啊? 他稍微疑惑,又朝她屁股打了一下,就跟教女儿似的,九九还是没反应,小脸勾勒在柔和的光晕里,恬淡安谧。 看来不出大招是不行了。 兰仲文昧着眼珠,微凉的手漫过她牛奶般的肌肤伸进衣服里,九九一惊,条件反射般缩了缩,眼珠迷离,“不要啊,放过我吧。” 她的声音软软的,带着低低的求饶,似乎还身陷在昨晚的温香软玉里。 昨晚,她求饶时哭泣的脸庞,妖魅得出奇,兰仲文今日想起,还觉得腹下一阵难受。 “放过你什么?”他低下头,沉寂的眼尾微微挑起,一派盎然。 显然是想逗逗她。 “不要……”她又低低重复了遍,头发乱得像个鸡窝似的,靠在他胸膛上。 兰仲文无奈叹了口气,拿来梳子将她的头发慢慢梳好,自从六年前他给她剪了个妹妹头后,她就一直没改变过发型。 梳子没入她的短发中,慢慢梳理着蓬乱的头发,留着妹妹头的她,看起来文艺朝气,眼睛如深海一样的沉静,肌肤象牙白,单薄的身材,清瘦的手臂,他仔细端详着。 他想,她比六年前要更瘦了。 每次他好不容易给她养起一点肉,她总能把那些肉给掉光,哎,这样何年何月才能胖一点啊? “起来了九九,衣服穿好了,牙刷了,头发也梳好了,我们该出发去潜水了。” “不去了。”九九趴在他怀中,虚软无力地说。 “萧九九。”他冷了脸,九九还是没反应,睡得雷打不动,兰仲文毫无办法,只好把她抱了起来,临出门前,他发觉九九穿的裙子不行,会走光。 于是又返回去给她换了条短裤小体恤,在套上一件长到脚踝的大衣,九九身高达到168,又纤痩,套上大衣后,显得女王范十足。 这样等下换潜水衣比较方便。 兰仲文抱着九九从房间走到餐厅,一路上的宾客们见着了,都微微张大嘴巴,想上前寒暄打招呼,但都被保安拦住了,告诉他们,抱歉,现在是兰少的私人时间,不打算谈公事,有什么事请下次在谈吧。 因为九九没吃饭,兰仲文只好到餐厅给她打包一盒三明治,顺便叫厨师弄了点果酱和罐头,中午就在游艇上度过了。 直到汽艇驶离邮轮,九九还没睡醒,她穿着荧光橙救生衣,坐在副驾驶上,犹自睡得酣畅淋漓。 兰仲文再次摇头,发动马达,汽艇快速疾驰在海面上,划出了漫天的白浪,阵阵水珠带着强烈的劲风卷向九九的脸庞,又冰又凉。 九九的眉皱了皱,紧闭的眼皮下,总感觉有毒辣的阳光在照着她,使她眼前一片暗红色。 她难受地伸手挡在眼睛上,想尽量避开这抹毒辣的阳光。 海面碧波万里,一望无际。 “九九,已经快十一点了,你还不起来?”游艇的速度慢了下来,兰仲文扭过头,把她散开的救生衣重新穿好。 睡着的人没有回应。 兰仲文忍无可忍,欺身到她唇上,重重吻住,带着惩罚的意味,反复摩挲啃咬。 很快,九九的唇就破皮了,她吃痛咬牙,就咬到了兰仲文舌头,两人同时闷哼一声,血腥味就漫进了嘴里。 男人却没有松开她的脑袋,把舌头重新卷了进去,灵活的舌头不住翻搅着,吮吸她每一个雪白的贝齿。 等她彻底醒过来时,人已经在兰仲文怀里了。 身下有异样的感觉,九九的瞌睡虫瞬间被吓跑了,赶紧跳离他的怀抱,却被脚下的蛙鞋绊了下,摔向两椅之间的空隙上。 “啊!”眼见就要摔倒,九九闭着眼睛惨叫一声,瞬间驱散了兰仲文眼中的情欲。 千钧一发之际,兰仲文把手垫在九九身下,预期中钻心的疼痛没有传来,反而是兰仲文闷哼了一声,九九倏地张开眼睛,就见兰仲文的手被她压在身下,为她挡去了大部分冲击力。 他惨白着脸,担忧道:“九九,你没事吧?” “没事,你的手怎么样?”九九利索地爬了起来,翻过他的手,结实的手臂红了一片,九九心疼极了,按着他手检查的骨节,“这里疼吗?这里呢?疼不疼?” 他轻轻摇头,“不疼,就是刚才被冲击力撞疼了下,马上就没事了,你别担心。” 她却不理会他的话,心疼地揉着他的手臂,眼眶湿润,“这么漂亮的手,要是受伤了,我都不能原谅我自己了。” 兰仲文忍俊不禁,“九九,我真没事,你要真担心我,以后就好好照顾自己,时刻保证自己安全不受伤,就是对我最好的关心了。” “你干嘛老这么关心我?我都说了,我皮糙肉厚的,摔几下没什么大事,倒是你,你应该多多关心自己,毕竟天堃的每一个重大决策,都需要你出席。” “对我来说,没什么事情比你健康快乐要重要。”他唇畔的笑容凄美如罂粟花,垂下眼睛,视线落在她带银镯的手腕上,“九九,我这辈子没有机会保护我母亲,但愿我能保护好你,许你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九九钻进他怀里,眼珠漆黑漆黑的,不知道在想什么。 “其实我也是,兰花儿,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有你了,你是我活下来的全部理由,我只愿此生此世,不与你分离,其他的,不管发什么什么事,我都可以勇敢去度过,只要永远跟你在一起,这辈子,我也就没别的奢求了。” 他紧紧抱着她,彷如要将她嵌进身体的血液里,“还有呢,九九,你爸妈的事……九九,你过去受的伤,我都会一一帮你讨回来,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可以欺负你。” 她闭紧眼睛,声音哽咽,“兰花儿,你告诉我,我爸爸的死因是不是有蹊跷?” 兰仲文颔首,“是的九九,你爸爸不是死于天灾,5月14号的台风并没带着他的生命,他是24号死亡的,期中这10天,明明可以通知家属,可是却没人通知。很大的可能是你父母本来都没死,伯母跑掉了,有人在逼问伯父说出伯母的下落,最后伯父承受不了折磨,才死亡的,而伯母,很可能还活着。” 兰仲文从来不会骗九九,包括这件事,虽然他知道九九可能接受不了,但是他不会骗她,这件事如果是陷害,那么九九之前的罪都白受了。 等找到伯母了,一切就水落石出了。 “兰花儿,这件事我之前也分析过,这个陷害我父母的人,你觉得,是萧二太太吗?” “正是她。” 九九默了下,抬头,眼瞳像猫眼一样明亮,“兰花儿,我想回萧家去调查一些事情,可以吗?”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既然萧二太太现在是她名义上的监护人了,她跟她也算一家人了,回躺萧家去,也不需要什么正当的理由。 “不,九九,我不同意。”兰仲文想也不想就拒绝,态度强硬。 “不是啊,兰花儿,你听我说嘛,等我们回去把芯片植入体内,在把婚礼举办了,然后蜜月旅行往后推迟一下,我先回趟萧家,就当回门,去调查一下萧家现在的情况,然后到时候你是我法律上的丈夫了,你在第二天回来接我,萧家不可能对我怎么样的,到时候你亲自来要人,看他们敢不给。” “九九,你不用说了,这件事我不同意,事情我已经全盘计划好了,不需要你出面。” “不!”她眼神坚定,“我爸妈的事我想自己解决,杜心毓把我们家害得那么惨,我一定要亲手报仇,兰花儿,你知道吗?我夜里总是做噩梦,总是梦见我爸妈骂我是不孝女,害死了他们,还把他们的财产都被人抢走了,兰花儿,这件事由我而起,我想靠自己去解决,也是解开自己的心结。” 兰仲文凝神她,唇色凄美地惊心动魄,“九九,我不同意。” 他不同意,她好不容易才回到他身边来,万一又出了什么意外,他赌不起。 九九一脸沮丧,“你就那么不相信我吗?” “我不是不相信你,九九,我是不能让你去冒险,你不用再说了,等回港后,我会让人从巴黎运婚纱过来,到时候你好好做个漂亮的新娘,不要在想这些事情了,好吗?你父母这件事,我一直在叫人跟进,相信不用多久,就可以找到伯母了,你要相信,我会帮你办得很完美,就像过去得任何一件事,我不会让你失望的,好么?” 九九叹了口气,“好吧。” 暂时就先这样吧,等找到妈妈,一切在商量了。 “好了,你也别不开心了,今天说好出来玩的,就别把心事带在脸上了,好么?” “嗯。”九九勉力挤出抹笑容,放轻声音,“我们要潜海了吗?” “是呢,九九,你把后座上的餐匣拿来,你还没吃饭呢,先吃点,我把汽艇往前在开五十米,开到海洋中心,吃完饭,我们就潜水了,好吗?” “好。”九九随手把后座上的竹藤餐匣取来,打开竹藤盖子,透明餐盒内,摆着几份勾人食欲的小三明治和烤面包。 刚好肚子也饿了,九九食欲大开,瞬间驱散了心里的郁闷,兰仲文把汽艇停好,给她开了水果罐头和饮料,递给她。 九九吃得嘴鼓鼓的,接过他手中的饮料,咕噜噜喝了几口。 “真好吃。”她满足地发出感慨。 兰仲文微笑,修长的手指拿过耳朵般大小的烤面包,抹上一层果酱,递到九九嘴边,“吃点这种面包,用牛奶烘烤的,很香。” “好。”九九应答着,把嘴凑到兰仲文白得晃人眼的手指旁,‘咔擦’一声咬断那块脆面包。 “怎么是脆的啊?而且,牛奶味好重,我刚把果酱都吃了,后面的牛奶味就漫上来了,怎么办到的?好好吃!”九九漂亮的大眼睛里写满了问号。 兰仲文哈哈大笑,“这个其实也可以叫牛奶片,比如小宝宝刚长牙的时候,就用这种牛奶片做成牛奶棒,给小宝宝磨牙用的,很健康的,纯天然无污染。” “这么好。”九九眼珠乌亮,舔了舔舌头,“我还要吃。” “好,你先把手里的三明治吃了,我在给你抹几块吃。” “不啊,三明治比起这个牛奶片太逊了,我不吃三明治了,就吃牛奶片,你不是都说了吗?又健康又无污染,我要多补充营养呀。” “萧九九,吃饭可不是你这样的,就是在健康在有营养,也只能适当,不能把这个当做三餐来吃,这里的早晨是我根据你的营养需要来搭配的,三明治里有鸡蛋,蔬菜和火腿,都是你需要摄入的营养,尤其是鸡蛋,每个人每天至少吃一颗鸡蛋,才能满足蛋白质的需要,至于这些牛奶片,你什么时候想吃都可以的,不一定要一顿吃饱。” 九九唔了一声,表示明白了。 她默默低头啃三明治,有效的止住了兰仲文的教育,兰仲文温柔一笑,揉了揉她的头发,“吃慢点,喝点果汁,别噎到了。” “嗯。”嘴上这么说,心里可不这么想,九九快速把三明治啃完,想着等下要大吃特吃牛奶片。 她胡吃海塞完三明治,鸡爪伸向牛奶片的位置,被兰仲文及时按住了,“慢着,先把水果吃了。” 兰仲文一副悠悠打太极拳的样子,但凡她喜欢的东西,他都不会让她马上得到,要哄着她吃完这个,吃完那个,最后在加一个香吻,才会给她。 九九已经知道这个路数了,快速在兰仲文脸上亲了一口,拿过他手里的罐头水果,用汤匙舀着吃。 兰仲文楞了一下,摸着自己被啵了一下的左脸,心花怒放。 没想到罐头水果也很好吃,竟然比平时的水果还要鲜甜,九九舀了颗樱桃起来,吃得不亦乐乎。 据说这种水果就是用来制造蛋糕的,价格高昂,不会有特酸特涩等症状,全都是酸甜可口,令人吃完流连忘返。 “真好吃。”九九满足地眯起眼睛,她发现了,兰仲文挑的东西都不错,而且又是偏健康养生为主的,对身体好的。 兰仲文微笑,“好吃就多吃点,你这么瘦,是要好好补补了,才能长点肉。” “我这样不好吗?据说男人都喜欢苗条的啊,怎么到你这样就不喜欢啦?” “你忽悠我没见过世面吗?男人眼中的苗条那是前凸后翘的好吗?虽然我没见过,但是沟深峰紧一线天这句话,以我的智商还是能理解好吗?你这个逗比九九。” “你才是逗比兰花儿呢,谁说我不是沟深峰紧一线天?我……”她挺直腰杆,望了望小体恤里的弧度,后面的话她说不下去了,弧度确实小了点,没底气跟他辩驳。 “什么?九九,你沟深峰紧一线天?我没听错吧?”兰仲文憋着笑,眼珠明晃晃的,看着自己修长白皙的手,促狭道:“不对啊九九,我昨晚才试过,没你说的触感啊。” “我……”九九咬牙,半响,她恼怒炸毛道:“那还不是你自己说的大话?你之前自己说按摩下就会大的,结果那么多次了,还是这么小!” 噗嗤—— 兰仲文差点笑岔气了,抱着肚子,笑趴在轮盘上。 “有什么好笑的!”九九怒道,拿过一块牛奶片,‘咔擦’一声咬碎。 然后她发现兰仲文居然没管她,于是她继续怒道:“有什么好笑的啊?你说!” 又偷偷摸过一块牛奶片,‘咔擦’一声吃了。 接着兰仲文还是没理她,九九发现奥妙了,内心一喜,就一直在那重复着有什么好笑的,然后‘咔擦’一声把一块块牛奶片偷吃了。 没一会兰仲文就发现奇怪之处了,她说着恼怒的话,表情却一副暗爽的样子,完全就是故意的。 哼,这个吃货。 待九九又一次把魔爪伸进他眼前的盘子时,他伸手按住了她的手。 九九挣了挣,挣不开,慢慢抬起头,眼中底气不足,结结巴巴道:“干……干嘛抓我手?你放开?” “哼哼,萧九九,看你还偷,居然用假装生气来偷牛奶片吃,你出息了哈。”他的眼珠微微昧住,散发出危险的气息。 “没有呀,我拿的时候你又不反对,所以我就多拿了两块嘛。”九九嘟着嘴,弱弱道:“而且我也没生气啊,我只是不笑而已,看着就比较严肃嘛。” “还狡辩?” “真的,你不信的话,我笑给你看啊,你看,我笑起来是不是特别漂亮?特别有亲和力?”九九咧开嘴,露出个明媚的笑容。 兰仲文本来还想训她两句,奈何脸绷了绷,绷不住,笑喷了。 “我都说了嘛,我就是不笑看起来严肃了点而已。而且牛奶片好好吃,兰花儿,等回家了,你要给我多买点,这样我就可以天天吃了。” “天天吃?”兰仲文皱着眉,要是这样,他才不会给她买呢,到时候天天不吃饭,光吃着牛奶片,那还得了? “我说错啦,是每天饭后吃一点点,就吃一点点,你相信吧兰花儿,我不会多吃的。”九九睁着眼睛说瞎话,先把东西骗到手在说,到时候她偷偷躲着吃,看他能怎么样。 “真的?”兰仲文将信将疑。 “比珍珠还真,骗你是小狗。”九九对答如流。 “批了。” “真哒?” 兰仲文点头,九九瞪大眼珠,兴奋地在他脸上亲了一下,“老公,你对我太好了,我爱你!” 兰仲文眉飞眼笑,“嗯,我也爱你。” “老公!” “嗯?” “我觉得我太幸福啦。”九九抱住他的脖子,漂亮的眼珠明亮。 “我也是。”他这样说,眼中蜷着醉人的温柔。 海面波光粼粼。 九九从他怀中钻出来,她凝视着他。 兰仲文就坐在自己对面,身后碧波万里,宁静而惬意。 就像一副生动美丽的油画,油画中,高贵的王子闭着眼睛,静静聆听着海浪和海鸥的声音,绝色容颜安谧温柔。 ------题外话------ 从明天开始序序将恢复万更了,谢谢宝贝们的支持,么么哒 ......交流,吐槽,傍上书院大神, 人生赢家都在潇湘书院微信号xxsynovel (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xxsynovel) 正文 第十四章 宠物肉肉 深蓝色的大海看着平静美丽,实则海中魅力无穷,兰仲文给九九穿上潜水衣,潜水帽,潜水镜,氧气瓶,蛙鞋。 两人手牵手潜了进去。 蛙鞋不断摆动,将两人送往海中深处。 由于潜水时一定要一个人看着另一个人,所以兰仲文就稍微游荡在高一点的位置,让九九在他的视线范围内游玩。 水下有一种奇特的魅力,九九感觉自己就像在飞一样,她钻到叫不出名字鱼群的中央,四周都是银晃晃的鱼,围绕着她快速游荡。 艳丽无比的珊瑚就在自己眼前,鱼群游了过去,九九停下脚步,内心可以说是振奋非常,她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相机,朝珊瑚处的海星拍了一张。 晶莹透明随波逐流的水母、五彩缤纷的海葵、顶盔贯甲的虾蟹、喷云吐雾的乌贼、名贵的海参、古老的绿色海龟、昂首挺胸的海马、如离弦之箭的飞鱼等等,她都用相机记录了下来。 她拍得太兴奋,以至于鲸鲨游到她身后了还不知道,鲸鲨游线不规律,等九九回过头的时候,就发现它的尾巴到眼前了,完全来不及逃跑,她吓了一跳,整个气瓶就被鲸鲨扇了一下,晃动得厉害。 九九瞪大眼睛,鲸鲨好霸气啊。 兰仲文已经游到她身边了,把她带离一段距离,水里无法说话,他隐在潜水镜下的眼睛微微眯起,叫她小心点。 在水下不留血就没事,只有血腥味会引来鲸鲨,而鲸鲨吃东西也是会挑的,但凡是它们看不懂的东西,都不会随便进食的,就跟人类吃的菜一样,叫不出名的植物,不会轻易尝试。 九九点点头,指着已远去的鲸鲨,眼睛里装满了敬畏,好像在说:“你看,好霸气的鲸鲨。” 兰仲文点点头,叫她继续玩,要注意看四周。 九九比了个OK的手势,表示明白了。 九九吸着嘴里的氧气瓶,在珊瑚旁挑鱼,每条鱼都长得千奇百怪,颜色缤纷,到底选哪条回家养好呢。 她摸着下巴,有点犯难。 突然头顶被一片黑暗笼罩,她愣了下,预感到巨鲸来了。 就在这时,兰仲文游到她身边,握着她的手,指了指她头顶。 九九抬头,透明的潜水镜外,巨大无比的座头鲸从头顶游过,大约18米长,6层楼的长度。 九九再一次惊恐瞪大眼睛,很难描述这种感觉,从视觉角度来看,这条座头鲸太大了,他们应该感到害怕,但兰仲文眼中却闪着温柔的光,意思是不用怕,它很温顺的。 兰仲文取走了她脖子处的相机,示意她跟他身后看着他,九九点头,两人摆动蛙鞋,往座头鲸游去。 广阔的蓝色海域里,兰仲文摆动蛙鞋,与座头鲸在深海里同游,鲸鱼是海洋中温顺的巨型动物,其中座头鲸最是有魅力,它们充满好奇心,时常与人类互动。 它的尾巴足以卷起漫天巨浪,但它并没有袭击他们,而是友好地,有意识地与他们保持着几寸的距离。 可爱的家伙。 兰仲文微笑,游到它身侧为它拍照,它看着兰仲文,眼中闪着好奇温驯的光。 要不是它这么巨大,兰仲文还真想养这家伙。 座头鲸似乎知道兰仲文在跟它嬉闹,还特意换了个俏皮的动作,头朝上,将两只鱼翅张开,露出了雪白的肚皮。 好孩子。 兰仲文莞尔,为它拍下一张张震惊世人眼球的照片。 九九潜在高一点的海域,看着这一幕,也是笑得合不拢嘴。 好憨态可掬的鲸鱼呀。 兰仲文拍完它的身体,还游到它眼前去拍它的全景,座头鲸悠闲地放慢速度,没有一点想袭击他的意思,温和的眼珠望着他,萌萌哒。 鲸鱼原来被认为是在陆地上用四肢行走的动物,后来因觅食问题而下海,多实行一夫一妻制,寿命约六七十年。 九九在想,这头鲸鱼不知道多少岁,怎么那么贪玩,它是公的还是母的?有伴侣了吗? 等回头要问问兰花儿,他刚只是看到它,就像很了解似的,想必他对海中生物是很有研究的。 见九九笑得在水里翻来翻去,兰仲文拿着相机游到九九的方向,座头鲸的目光随着他的身体而移动,憨憨地望着九九和兰仲文,不知道他们在沟通什么。 兰仲文晃着相机,指了指九九,又指了指座头鲸,意思是:“九九,你去跟它玩玩吧,它很温驯,不会袭击人,我帮你们拍照。” 九九用力点头,她刚看见兰仲文跟它玩得那么开心,早羡慕死了。 兰仲文握了握她的手,让她小心点,就游到了高一点的海域,拿着相机准备记录这美妙的一刻。 九九内心振奋,摆动脚下的蛙鞋,往座头鲸的位置游去。 她看着座头鲸摆了个举翅的动作,便学着它,摆了个举手的动作,笑靥如花。 远处的兰仲文微微一笑,放大相机中的聚焦,把距离调近,将九九与座头鲸酷似的动作拍了下来。 一人一鲸,一小一大,在深海色的海域中,默契地举着手,看起来温馨极了。 座头鲸就像个淘气的小孩子,看见九九在水里转个圈,它羡慕极了,眼中闪着调皮的光,扭了个身,侧面对着九九,鱼翅张开,就像一艘庞大的巨船。 九九喜笑颜开,学着它侧身张臂,灵敏的身体在海中深处慢慢摆动着,轻松自如。 那种感觉好奇妙,九九不知道怎么用言语表达,好像心灵与这头庞然巨物完美沟通,它把九九当成了自己的小伙伴,友好地与她在水中嬉戏。 也许座头鲸也不知道自己有多大,可能它潜意识里,以为它自己只有九九那么大,以为九九是它的同类,所以一点杀伤力都没有,温驯友好。 兰仲文潜在海域上方,阳光从海面打了进来,就像是一缕缕水柱,透明中带着圣洁的光,明晃晃的,美丽极了。 他为九九和座头鲸拍下了一张张憨态可掬的照片,这头座头鲸的年纪应该不大,很可能只有十来岁,非常的可爱贪玩。 九九与座头鲸同游,距离挨得很近,只有一米来的距离,兰仲文本来想叫她别挨得太近,但见座头鲸眼神宁和,一副温柔无害的样子,他也就没说什么了,让他们酣畅游玩嬉戏,拍下了这温馨的时刻。 没一会,九九就游回了兰仲文身边,兴奋地指着座头鲸,又指了指自己,意思是:“兰花儿,太好玩了,我们领养它吧,它好可爱。” 兰仲文微不可见地瞪大眼珠,意思是:“不是吧?九九你在跟我开玩笑?” 九九点头。 兰仲文摇头,意思是:“九九,不行的,这种巨型鲸鱼,弄回去了才是束缚它,喜欢它,应该让它留在大自然的海域里,让它无拘无束的游玩。” 九九也摇头,意思是:“它真的好可爱,我真想领养它。” 兰仲文沉吟,六楼高的座头鲸,弄回去了,也得养得了才行啊,去哪弄一个容得下着这头鲸鱼的水池啊?还得是它可以酣畅游玩的大气压水族馆。 深海鱼常年生活在海里,平时一直承受着海水的巨大压力,如果它们突然从深海游到海面上,海水的压力骤然减小,会出现胃翻出口外,眼球突出在眼眶外,体内部分小血管破裂等现象,最终导致死亡。 座头鲸常年生活在深海处,要是弄出海面了,必须为它弄一个人造海洋世界,再让各类海洋生物迁居到人造海洋世界里,形成一个小型的私人海洋。 弄一个水族馆是没问题,就是需要时间而已,他想了下,对九九眨了眨眼睛,表示同意了。 九九捣着头,心里高兴坏了。 兰仲文指了指海洋上方,意思是:“九九,我们在水里呆了太长时间了,该回去了。” 人类潜水的时候是有规定的,时间太长的话,容易得深海病,由气压造成。 九九恋恋不舍,看了兰仲文一眼,又看了座头鲸一眼,她才刚刚玩得起劲呢,实在舍不得这么快就离开这个可爱的家伙。 兰仲文漂亮的眼珠定定看着她,意思是:“别看了,等些时候我就把它弄来陪你了,现在时间到了,得回去了。” 九九只好妥协,叹了口气,与座头鲸挥手告别。 临走前,兰仲文往座头鲸身上打了个记号,表示这条鱼是有主人的,将来他找人来寻这头座头鲸,也有个记号可以相认。 两人手牵着手,摆动巨大的蛙鞋,向波光粼粼的海面游去,迎面还碰到了聪明灵巧的海豚,体型圆滑的海豚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们和善可爱,畅游在他们身周,还送了他们一程,把他们的身体顶送到海面。 九九的手握在两只海豚的背鳍上,让它们带着她在海中不费吹灰之里地畅游,兰仲文率先爬上汽艇,取下氧气瓶和潜水镜,笑看九九与海豚们嬉闹。 海豚聪明伶俐,是世界上智商最高的动物之一,友善爱嬉闹,只会救人,不会伤人,所以九九跟它们一块玩,不会有危险。 这个九九,就和小孩子一样,对什么东西都觉得新奇,真不是一般的贪玩。 兰仲文静静看着,嘴角蕴着浅浅的笑意。 没多久九九也爬了上来,兰仲文拉住她,手指一凝力,就将九九拽上了汽艇。 九九取下潜水工具,对海面上的海豚们挥手,“真好玩,谢谢你们送我一程啦,回去吧。” 海豚们还没离开,聚在汽艇周围,三三两两从水中跃起,表演着高难度的翻跃,九九看得惊奇,拍手叫好,兰仲文搬来一箱冰冻的横泽鱼,随手往空中抛去一个。 一只海豚中海中跳跃而去,准确的接住了那条鱼,与此同时,兰仲文往它身上打了个记号,下次也把这几个家伙一起带到人造海洋世界来,反正他不是要伤害它们,而是要给它们重新营造一个海洋世界,跟现在的大海是没区别的,就是小型一些。 反复几次后,兰仲文就打好了印记,得到食物的海豚们表演更加卖力,九九坐在汽艇上看得有趣,也学着兰仲文往海里抛横泽鱼。 海豚们发出嗷嗷嗷的叫声,分外欢悦。 九九趴在汽艇末端,伸手摸了摸海豚的豚嘴,它嗷嗷叫了两声,悦耳极了。 九九心情大好,扭头问兰仲文,“你刚才给他们打的是什么东西?” “那是标记,代表我们是它的主人,将来我把水族馆建好了,就让它们迁移过来。” “真的吗?那肉肉呢?它也可以迁移过来?” “肉肉?”兰仲文困惑,“是谁?” “就是刚才海域里那条座头鲸呀,不是说好我们要领养它吗?它也能过来吗?” “这个我也不确定,大海那么大,不知道到时候能找到它不,等我回去做一个提案,建好海洋世界后,我派一些人来深海里寻找它们,最短也需要几个月,到时候能不能找到它,就看我们的造化了。” “兰花儿。”九九突然叫住他,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里有掩不住的兴奋,“我觉得人生处处是商机,等海洋馆建好以后,我们也找到肉肉后,我们肯定是没时间照看它的,要不,我们的海洋世界对外开放吧,到时候可以请一些专业人士来照顾它,又可以让全港人民看到我们可爱的肉肉,怎么样?” 兰仲文没说话,但高思维的脑袋已经在运转,其实九九的提议未必不好,他刚才预计了一下,建一个海洋世界要一块庞大的地域,又要从海里引水,牵引海里的各种珍贵的鱼类动物等等,最少也要耗资几亿。 但如果把海洋世界当做商业来看,海洋世界是很有前景的,可以投资到十几亿,建一个惟妙惟肖的海洋世界,就算每个人只收几十元的门票,十个人就几百,很有未来。 这时代只要有胆识,就不怕挨饿。 兰仲文想完这一层,满意地露出微笑,“这是个好提议。” “是吧,我刚才就想到了,你要是私下标一块太大型的地,反而会引起国家注意,私人养鲸,恐怕是有罪的。” “九九,你说错了,我就是公开养鲸也是有罪的。” “啊?”九九懵了,“养鲸也有罪?” “你以为啊?一条六楼高的鲸鱼,就算它在温驯,我们也不能保证它是绝对安全的,所以国家是不会允许的。” “那你还同意我的提议?” “我是同意你水族馆的提议,并没有同意公开养鲸的事情,养鲸呢,自然是要隐秘地来了。九九,我是这样想的,到时候我把海洋世界建在海上,建两个海域连接在一起,一个海域是我们的商业海洋世界,另一个隐秘海域,用来养肉肉,不对外公开,到时候我们把肉肉关在里面几天,不断给它投鲜嫩味美的肉,让它知道我们对它是无害的,然后几天后,我们就放它回去,要是它还会回来,就是被我们驯养了,以后不用我们关着它,它想吃东西了,就自动会游回来,要是它回来了,你想去跟它玩也可以。但要是它不愿意被驯养,我们就不能逼它,好吗?” 就看这条座头鲸是不是吃货了,要是它不挑食,那还真驯养不了它。 九九点头,“兰花儿,你说得对,强扭的瓜不甜,要是肉肉更喜欢广阔的大自然海域,那我们就让它自由自在的,这样,建海洋馆也没罪了,而且这个投资也有前景,让肉肉和海洋世界两者并存,也能保护好肉肉,我同意。” “不然怎么说你老公我聪明呢?还有,这个提议既然是你提的,以后等海洋馆建好了,就归你管了,可好?” “那敢情好啊。”九九一口应下,以后在肉肉的海域里建一个监控器,要是肉肉真的被驯养了,又回来了,九九就可以第一时间看见它,然后去找它玩耍了。 奇妙的海洋领域,她真的太喜欢了,尤其是肉肉,那么一个庞然大物,竟然那么温驯无害,憨憨的,萌萌的,让人看了特别温暖。 这么想着,九九嘴角的笑容明净,靠在兰仲文的怀里。 此时已夕阳西下,海风有点冷,兰仲文将九九的外套裹在她身上,相拥坐在汽艇末端等夕阳西沉。 夕阳将天空和海面都染成了红色。 九九靠在兰仲文怀里,远处一抹残阳散发出夺目的红霞,耀眼璀璨,刺得人的眼睛生痛。 慢慢地。 残阳成了一个没有光的暗红色皮球,皮球慢慢地消失,红霞的范围也慢慢地缩小。 变暗。 最终只剩一两朵淡红的云霞挂在高而阔的天空上。 九九静静看着,心里什么想法都没有,只有一片开阔,今天所见到的东西都是那么奇妙,令她觉得活着是那么地美好,源源不断的希望灌入她体内,虽然她没什么压力,也没什么可失望的事情,但多点满足和感受,总是好的。 回到邮轮后,九九第一时间就是去洗了个热水澡。 刚才在海里穿着潜水衣所以不觉得冷,相反,因为一直在游动,反而攒了一身汗,但上汽艇之后,夜风一吹,冷得她浑身打哆嗦。 九九洗完澡,坐在床上打开保险箱,检查一下里面的希望之星跟卫星芯片是否安全。 蓝色的希望之星和透明的卫星芯片都静静地躺在保险箱中。 九九眼珠澄净,把希望之星拿在手上把玩,视线放在卫星系统上,等回去了就先去动手术,把芯片植入体内,免得夜长梦多。 至于希望之星,平时肯定是戴不上的了,可能就是珍藏起来,等参加慈善会或者宴会的时候,在拿出来艳惊全场。 这时候,兰仲文也洗好澡了,拿着毛巾一边擦头一边跟她说话,“九九,你洗完头就把头发擦干在出来,不然水滴得衣服都湿了,过来这边,我帮你吹头。” 九九唔了一声,跑去洗手间拿干毛巾递给他,自己坐在床上看着希望之星,兰仲文无奈地叹了口气,九九这是把他当成免费保姆了啊? 奈何叹完气,他还是得认命地帮她擦头发。 灯光下,她的脸似乎被希望之星染上一层蓝光,明艳中妖娆怒放。 “兰花儿,听说香港是有分先生帮和太太帮的,是吗?” “你怎么知道?”兰仲文轻声问她,好听悦耳的声音略带疑惑。 “以前小姨告诉我的。”她以前就听小姨说过,香港的上流社会们都是有分先生帮和太太帮的,先生帮的大约就是香港那几个财富榜排名前十的富豪们,经常集聚在一块,洽谈商业的瓜分。 这分饼也是有规矩的,这块饼就这么大,不是你想分多少就分多少的,没订婚之前,兰仲文从来没暴露过自己的财富,年纪轻轻的,就算有点本事,那些富豪们也只是觉得他年轻有为,并不知道他的威胁力有多大。 就像肉肉一样,看着温驯无害,但谁也不知道肉肉发起火来,会有多么恐怖的威胁力。 想到这,九九抬头问他,“兰花儿,你昨晚把希望之星拿出来了,会不会有问题?” 昨晚,兰仲文把希望之星拿了出来,价值四十四亿的希望之星在九五年是个什么定义,相信那群富豪们现在心里都有数了。 兰仲文颔首,“你知道的倒是不少,要是我猜得没错,等我们回香港以后,那群富豪就会举办慈善晚会或者什么宴会来邀请我,想办法把我圈进先生帮里。” 人多势众,倒时候他是无法能拒绝的,否则就不用做生意了。 生意做大了,讲求的就不止是能力和脑力了,还有人脉地位,想前途似锦,那就必须跟那些老狐狸一起勾结,往后他无论做什么,都得被那群富豪们分去一些好处。 这也无所谓,能用钱解决的事情,那就不是事。 “九九,这个倒没什么,生意做大了,该分的还是得分,没人可以不讲规矩,就当去财消灾了。”虽然香港第一的位置可以分到很好好处,但是高处不胜寒,他答应了易珈蓝终身不登上第一的位置,就不会登上。 就当是为了九九和未来的孩子着想,许一家人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兰花儿,我不是不担心你得分好处给他们,我是担心他们伤害你。” “不会的,九九,只要我遵循他们的游戏规则,他们不会伤害我,倒是群芳会,到时候你身为我的太太,加入群芳会,你会害怕吗?” “不怕。”九九摇头,群芳会就是太太帮,也就是十大富豪的太太们,组成了一个富太太团,这个团体可以知道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先生帮的会长由港市第一富豪担任,而群芳会的会长由第一富豪的太太担任。 从前小姨就是群芳会的会长,小姨连会长都驾驭得了,更何况九九只是当个小小的团员而已,只要尽量安静隐形,在必要场合出现,其他事情不参合不多事,也不需要她话事了,这样事情自然而然就挨不到她身上啦。 “真不怕,那群女人可是刀光剑影的,咻咻咻地,就把你跟牛奶片一样咔擦一声吃掉了,你不怕?” “切,敢欺负我,我回家告诉我老公去!看我老公不打死她们!” 兰仲文眼角的笑容促狭,“哎哟喂,九九你老公是谁啊?这么牛掰?” “我老公就是——哼,我才不告诉你呢,快把我头发吃干,我要去餐厅吃饭了,好饿噢。”九九说着把希望之星放回保险箱里,关上,将指纹扫了上去。 指纹吻合,保险箱‘喀吧’一声关上,掩去了希望之星的蓝光。 这两样东西放在一起是最安全的,除了九九,这个世界上谁也别想打开这个保险箱,而这块芯片又可以随时发出行踪信号,就算躲到天涯海角,也能在几秒内被侦测出下落。 九九换上颜色缤纷的宽松毛衣,里内套着白色体恤,高腰浅牛仔裤,纤腿又长又细,裹在高腰裤内,在踩上一双细钻高跟鞋,细细碎碎的钻一圈圈缠绕在她雪白的脚丫上,十分性感张扬。 单从打扮上来看,别人绝对能分辨出她是长期生活在国外的,但她的头发却不烫不染,乌黑得隐隐发出幽光。 短短的黑发,略带苍白的脸庞,眼珠沉静,冷艳中携着丝慵懒,颇有几分烟雨荻花秋瑟瑟的韵味,美得惊心动魄。 灯光敞亮的邮轮餐厅里,每个角落都坐满了客人,来往穿梭的服务生,酒杯相碰的声音,轻语声,大小声,好不愉快。 餐厅里有个僻静的位置,深绿色的盆栽将它与其他喧闹的区域巧妙分开,即保持它的清净,又不会阻碍视线。 今晚,那个位置上坐着两个人,因为植物的遮掩,餐厅里的人们只能以隐约看到他们的侧影,男子雍容高贵,女子俏皮灵毓。 已有人猜出了那个位置上的人就是兰仲文和她的未婚妻,好奇于他的未婚妻,人们开始装作无意地走近他们,试图与他们攀谈。 可是每当他们刚走到距离于他们一米左右时,就会有保安礼貌地将他们阻拦,解释说现在是私人时间,兰少不喜欢被打扰,希望客人们配合。 “那些人要找你干嘛?”九九舀了口盘中的颇尔顿龙虾饭问。 “没什么,不过是些无聊事情,不理也罢。”兰仲文往旁边的服务员看去一眼,那服务员立时会意,举起一瓶红酒。 “兰少,这是1986年的拉菲,可以么?” 兰仲文淡淡瞥去一眼,没什么表情,“你们还有更好的吗?” “兰少,这已经是船上最贵的酒了。”服务员一脸惶恐,生怕这位尊贵的兰少一个不满意,就突然对他发难,那样他的工作可就不保啦。 不过今晚兰少的心情似乎很好,沉吟了片刻,就对他道:“嗯,那就开这个吧。” 声音清冷,略淡。 酒塞从酒瓶中‘砰’一声打开,紫红色的液体倒入晶莹剔透的酒瓶中,九九看得目不转睛,但她知道这是为什么。 一般好的红酒在饮用前都需要先换一个容器,这是为了让酒呼吸,其作用除了将酒与酒瓶中所产生的沉淀物分离之外,也为了更好的将它的特色发挥出来。 兰仲文将高脚杯摇了摇,观察许久,置到鼻子下,轻轻闻着杯中的香气,气味香醇诱人。 是好酒。 他微微一笑,饮了一口,待那浓郁的芳香入喉,便对服务员点了点头,表示可以了。 服务员擦了擦头发的汗,给兰仲文和九九都倒上一杯酒,就隐到角落的黑暗中去了,吓死他了。 九九也是掩着嘴笑,低声太对兰仲文说,“太装X了。” 这一刻她真的发现了,几年不见,兰仲文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太高端了,太洋气了,她有点适应不了。 兰仲文忍俊不禁,眉眼在柔和的灯光下,蜷着丝促狭的笑意,“平时没事干,就学了点皮毛,用来追女孩子用,是不是很高端洋气?” “追女孩?”九九挑眉。 “是呀,顾融说的,追女孩子,就靠装一手好X,你说正确不?” “肯定不正确,你没听过一句话吗?莫装X,装X招雷X!你看他都光棍多少年了?证明他说的话可信度不高,要我说啊,追女孩子最重要是要真诚和有毅力。” “哦?”他一副愿闻其详的样子,认真困惑,也让他好好听听,等以后要是九九跟他冷战了,他还可以露两手。 “就像我当初追你一样,死缠烂打外加真情实意,时间久了以后,没有哪个女孩会不感动的,就像你当初一样,没两天就被我拿下了。” 兰仲文手下的刀叉一顿,抬起头,面容高贵,“九九,我先声明,我不是被你两天拿下的好吗?是十三年。” “屁!就是两天,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对你勾勾手指,你就自己跑回来了,不费吹灰之力。”说起这个事,九九还是蛮有成就感的,冲兰仲文嘟起嘴,飞了个吻,“任你冷成冰,我也能把你捂热。” 兰仲文突然被牛排呛到,重重咳了两声,九九及时把水递了过去,他喝了几口,清掉喉咙处的堵塞物,才哑着声音说:“九九,你只是勾勾手指吗?我怎么记得你是偷偷爬窗户上了我床,任我怎么拉都不肯下来啊?” “切,这你就不懂了。”九九小脸得意,“我这是美人计,你懂个毛线。” “是是是,我不懂。”反正顺着老婆的意思走,有肉吃。 “所以啊,你少跟顾融那家伙出去,他恋都没恋过,谈个屁爱情观啊,小心被他的歪理洗脑了。” 兰仲文忍着笑,“不跟他出去,我有好处吗?比如老婆的亲亲香吻一个?或者老婆的制服诱惑一个?” “那不可能有,反正,你敢去学他那招装X泡妞学,我就打断你的腿!” 噗嗤—— 兰仲文笑得差点摔倒,勉力忍住想对天狂笑的冲动,他憋着一张俊脸,要多滑稽就有多滑稽,“九九,你好残忍啊,居然要打断我的腿,你这是要企图谋杀亲夫吗?” “只要你乖乖滴,我怎么舍得打断你的腿呢?你说是不是哇?宝贝儿~” 那股没脸没皮的劲儿又来了,她说完,还冲兰仲文抛了个媚眼。 兰仲文斜眼睨她,“九九,快恢复正常好吗?” “不要,我就要这么萌萌哒,你喜欢我不?宝贝儿~” 兰仲文懒得理她,犹自埋头吃自己的牛排,强装淡定。 “宝贝儿,你别不说话嘛,快看着我,你喜不喜欢我嘛?”九九不死心,继续勾搭他。 身旁躲在黑暗里的服务员抖掉一身鸡皮疙瘩,继续装小透明。 兰仲文还是不答,一派云淡风轻。 “宝贝儿。”九九噘着嘴,撒娇装可爱,“宝贝儿,你搭理人家嘛,人家要跟你说说话,你快搭理人家嘛,快嘛~” 兰仲文猛地一怔,突然抬起头来,眼珠温柔,但是紊乱的气息出卖了他幽怨的情绪,“九九,你吃饱了吗?吃饱了我们就回房间里去吧,老公有点悄悄话要告诉你。” 这句话含着无尽的暧昧。 九九哈哈大笑,偏不顺他的意,故意糯着声音说:“没有,人家肚子还很饿,等吃完了龙虾饭,人家还要在叫个牛小排吃。” 声音腻得能甜死角落那位。 自从她知道兰仲文的弱点后,她就爱上了这种恶趣味了,兰仲文这人看似淡漠冷静,其实最受不了她的撩拨。 那也正常啊,哪个男人能受得了心爱的女人的撩拨啊,更何况这小东西太不厚道了,每次都光说不练,就像昨晚,他明明就扑倒她了,她还非说要聊聊。 无奈,吃肉心切兰仲文只好先顺着她的意,跟她聊聊。 这种时候,兰仲文是最好说话温柔的。 九九嗲着声音说,“长夜漫漫,无心睡眠,这位小哥,可否有兴趣谈一下人生理想?” 理想? 兰仲文蒙着脑袋想了下,这时候他该说他的理想是什么呢? “我的理想,就是跟老婆温香软玉。” “别闹,这位小哥,这里哪有你老婆啊?” “好吧。”兰仲文唔了一声,“我的理想,就是做个钢琴师。” “别闹,这位小哥,这时候你谈什么钢琴师啊?” “好吧。”兰仲文苦恼叹了口气,“我的理想……算了,还是来问问你的理想吧,这位姑娘,你的理想是什么?” “我的理想……”九九咯咯咯发笑,似乎也接不下去,她只好娇媚一笑,换了个话题,“小哥,你寂寞吗?” 兰仲文幽怨地瞪了她一眼,已经发现奥妙之处了,顺着她的话对应自如,“寂寞啊,这位姑娘,那你可又寂寞吗?” “我当然……”不寂寞三个字她憋了半天也说不来,只好改口道:“寂寞……” “那姑娘,既然你我都寂寞,是不是应该到滚床单环节了?” “你……”想得美几个字生生卡住,九九红着一张小脸,继续逗他,“那这位小哥,你需不需要我帮你啊?” “那必须需要啊。”兰仲文点头,一副孺子可教也的愉快模样。 九九把一杯温水递到他嘴角,憋着笑,“来,这位小哥,你吃下这颗安眠药,在喝下这杯水,保证你一觉睡到大天光,任何烦恼都没有。” 兰仲文愣了下,脸色阴沉,“萧九九,你敢耍我!” 九九哈哈大笑,被兰仲文用力一拉,跌在被子深处,她急得大喊,“停,小哥,我错……” 了字还没说出口,就被他温热的唇堵住,接下来的画面少儿不宜,你们懂的。 兰仲文忆起昨晚的事,心晓九九最近胆子肥了,天天忽悠逗弄他。 哼,敢老虎头上拔须,看晚上回去怎么收拾她。 兰仲文心里腹诽,嘴上却温柔,诱惑她:“九九,你还想吃什么,我一起叫厨房做好送到房间去可好?” “不!”九九拒绝,“我就要在餐厅里吃,在这吃,我觉得饭特香特好吃。” 开玩笑,她要是跟他回房间了,那还有活命吗? “九九,回房间吃也一样的,回去吧,反正你早晚都要回房间的。” “不,我才不要回去。”为了渲染出凝重的色彩,她还刻意拧着小脸说,“我永远都不要回去。” 兰仲文抬起眼皮看了她一眼,“不会的,九九,就算你今天不回来,等后天邮轮一靠岸,你还是得回来的。” 九九瞬间破功,噗嗤一笑,笑趴在餐桌上。 ------题外话------ 肉肉你终于出来客串了,不枉费我费劲脑细胞,为你找了只这么可爱的宠物呀,今天恢复万更了,求各种票票,砸死我吧 ......交流,吐槽,傍上书院大神, 人生赢家都在潇湘书院微信号xxsynovel (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xxsynovel) 正文 第十五章 终于虐渣了 无论怎么哄,九九就是不肯回房间,兰仲文没辙,唯有跟她在餐桌上耗着。 眼见龙虾饭一勺勺变少,九九胆子也缩水了,手无意识地摸了摸肚子,显然是饱了。 这丝微小的动作落进兰仲文眼里,他微微一笑,极尽妖娆,“九九,龙虾饭吃完了,还要在叫一份牛小排给你吃吗?” 九九一懵,他嘴角的笑容越扩越大,九九心里不服气,凭什么被他吃得死死的?她猛一拍桌,大义凛然道:“好。” 豁出去了。 兰仲文笑得漫不经心。 敢不回房间,就看看谁更有耐心了。 不一会,鲜嫩的牛小排就送了上来,九九呼出一口气,拿起刀叉把头埋在牛小排里,开干! 幸好牛小排不大,吃起来不会那么难受。 此时九九已经吃到八分饱了,在把牛小排吞下去,就全饱了。 兰仲文看她吃得缓慢,知道她吃不下去了,故作体贴的问:“九九,牛小排够不够吃?要不我在给你叫份鹅肝酱吧,这里的鹅肝酱很正宗的,难得来了,你一定要尝尝才行。” 九九艰难地把牛小排咽下,苦着张小脸,“不用啦,兰花儿,你以前不是遵从勤俭节约的好美德吗?怎么现在那么浪费啦?够吃就好了,别浪费食物,不是你说的吗?浪费是可耻的。” 奇了! 萧九九学会节省了? 可是太阳从西边升起啦? 兰仲文却不恼。 他嘴角蕴着浅浅的笑意,“没事的,九九,经过六年,我已经可以习惯你的生活模式了,不就一顿饭嘛,浪费就浪费了,最重要是我老婆吃得开心,你说对不对?” 对这句话,九九只想呵呵呵。 不就勾搭了他两句嘛,至于这么小气么?睚眦必报的伪君子! 她皱着眉,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地嚼着牛小排,并不是不好吃,而是她吃太撑啦,感觉都饱到喉咙处了,在吃一口就要吐了。 第一次觉得吃饭是受罪。 “怎么愁眉苦脸的?九九,牛小排有那么难吃吗?” “不是。”九九握着手里的刀叉抬头,“我好饱,我想去散步。” “九九,你饱了怎么不早说?我还以为你饿狠了呢。”兰仲文似笑非笑。 分明就是故意的。 九九狠狠瞪了他一眼,“好了,你快扶我起来吧,我饱得站不起来啦。” 兰仲文优雅起身,高大的身子慢慢走了过来,拉开九九的椅子,把她扶了起来。 九九艰难地站起来,这姿势,跟他妈怀孕了几个月似的。 “你妹的,我跟怀孕了似的。”九九扶着自己的腰,肚子饱得快炸了,难受得要命。 他微挑眉,“那么饱吗?” 微凉的手指抚到九九肚子上,九九吓了一跳,身子顿时一弓,生怕兰仲文摸到她微凸的小肚子。 虽然她不胖,但是因为懒,每次吃完就坐着,所以腹部攒了一小圈脂肪,肉眼看不出来,但手一摸上去,触感就出来了。 她用手摸了摸自己的小肚子。 哎,岁月不饶人啊。 想当初年少的时候,怎么吃都吃不胖,每次吃麻辣烫可以吃四碗粉,然后不用几小时就消化光了。 现在,恐怕吃完四碗粉,她就离归西不远了,年纪大了,胃的消化能力和新陈代谢都变得很缓慢,只能靠吃些养生食疗来巩固身体。 比如每天必须喝杯牛奶跟一颗鸡蛋来补充蛋白质,要多喝水促进新陈代谢,尽量早起早睡,少吃多餐,多吃蔬果,少吃肉。 在加上运动,那么身体就杠杠的,抵抗力强,就显得年轻健康。 九九现在每天早晨是必去游泳的,锻炼她本就不是那么强壮的身体,若不是因为常年运动,她早如林黛玉般,风一来就被吹跑了。 思及此,她再次恶狠狠瞪向兰仲文,“还不是因为你,一直要我吃吃吃,撑死了。” 说完重重呼出一口浊气,太饱了,连走路都变成负担了。 “看你以后还敢逗老公不?”兰仲文点了她的鼻头一下,强而有力的手臂挽住她,慢慢往外走去。 海风如吼。 吹得九九头发凌乱,她站在甲板上,打了个喷嚏,“呜,好冷呀~” 一件外套落在她身上。 身后兰仲文穿着名贵的白衬衫,声音轻柔,“知道冷还不多穿两件,你以前冬天不是喜欢包得像个小粽子吗?” 九九哈哈大笑,年少的她与他啊,都是那么地别扭可爱。 船舱门口。 大雄慢慢跑了过来,伏在兰仲文耳边说:“老四,萧陌寒来了。” 九九站在大雄旁边,也听到了这句话,愣了一下。 “这种事还用得着来请教我么?”兰仲文嘴角的笑容变冷,“没邀请函,把他扔下海里喂鱼。” “不是的,老四,他自己开游艇过来的,就在船尾跟安岑较劲呢,安岑让我过来叫你。” 兰仲文没说话,眼睛乌黑如玛瑙。 半响,他扭头看了看九九,让萧陌寒见九九,他是不愿意的,于是叮咛大雄,“老大,你送九九回房间吧,我先过去看看。” “九九,这里风大,你先去房间等我,我马上就回来。” “你小心点。”九九凝视他,漂亮的眼珠定定的。 “好,等我一下下,我马上回来。”兰仲文这样说,信步往船尾的方向走去,一派凛然。 待兰仲文走后,大雄才叹了口气,对九九说:“老四媳妇,我送你回房间吧。” 九九也望着兰仲文的背影,直到完全消失了,才收回视线跟在大雄身后回房。 脚刚要跨进船舱,大雄忽然喊住她,“老四媳妇,我们乘电梯吧,这样会比较快。” “不用啦,我刚吃太饱了,走楼梯吧,顺便可以促进一下消化。” “乘电梯吧,老四媳妇,那样比较快,老四还等着我回去呢。” 九九沉吟,不知道大雄为什么要那么执着,总觉得今天的大雄看起来很奇怪,一张方脸凝得分外肃穆,没了平时的傻气,看起来很不对劲。 而且他平时都是跟顾融黏在一块的,就算需要来叫兰仲文,也应该是脑袋灵活的顾融来呀,而不是派大雄这个大块头来。 他为什么一定要叫自己乘坐电梯呢?难道电梯里有什么蹊跷不成? 想到这,九九裹在外套下的手指一紧,出言婉拒,“不用啦老大,我刚真吃得很饱……” 话还没说完,九九的嘴巴就被大雄捂住了,他的力气极大,吓了九九好大一跳。 九九惨白了一张脸。 拼命拍打大雄的手,但是没有用,大雄身材壮硕,又热衷于锻炼,全身上下都是肌肉,此时捂着九九嘴巴的手就像一副坚硬铁箍一样,任九九如何手脚并用也挣脱不开。 大雄把九九拖到挂着危险勿近的电梯前。 九九瞪大眼睛。 这是正在维修的电梯,他要干嘛? 大雄一手挥掉了危险勿近的挂牌,按了下乘键,破损的电梯缓缓向上升起,他眼底带着浓烈的煞气,“老四媳妇,对不起了。” 九九被捂着嘴不能说话,只能呜呜呜叫了几声,意思是:你要干什么? 大雄眼里没有一丝生的意志,这显然就是求死了,九九惊恐地看着他,这疯子到底要干嘛? 破损的电梯叮一声停在甲板顶层,大雄拖着手脚受缚的九九走了进去,他按了一楼,然后又按了关闭键。 接着手臂一松,九九感觉手脚得到了自由,立刻按住开门键,奈何电梯已经运行,缓缓往下降。 这架电梯是破损的。 九九神情焦虑,拼命拍打着电梯。 “没用的,这架电梯等下会停在8楼,大概几分钟后,会直接坠到底层,云卿不能没有老四,所以我们两同归于尽吧。”大雄嘴角的笑容透着丝绝望。 这条邮轮一共有13层楼高,现在电梯降到第十一层,九九微楞,手快速按下电梯所有楼层键,然后拼命地按着开门键。 电梯门无动于衷。 “没用的,今天白天就有两个人死在这架电梯内,有用的话,他们就不要死了。” 身后的声音充满冷意。 九九惊恐之余放弃了挣扎,既然他这么有把握,那大概就是真的了。 她扭过头,冰着脸问他,“刚才说什么萧陌寒来邮轮的事情,是你骗兰花儿的?” “并不是,萧陌寒真的来了,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拖住老四。” 九九冷哼,“原来你们已经跟萧陌寒勾结上了?” 大雄唇色苍白,“勾结?我们又没把柄在他手上,何必去做这种惹祸上身的事情?更何况老四对我也不薄,我不会出卖他的。” “既然如此,你们为什么要跟萧陌寒勾结?” 大雄藏不住心事,反唇相讥道:“我们不过是跟他做了个交易而已,他来邮轮拖住老四,我们把你交给他。” 萧陌寒已经说了,要是把九九交给他,他以后一定不会再让九九跟兰仲文见面,这样云卿就可以安安心心地留在兰仲文身边,直到兰仲文愿意接受她为止。 “既然如此,你拉我进这电梯干嘛?”九九面无表情,半响,她冷笑一声,“噢,我知道了,云卿骗了萧陌寒,她本来答应了萧陌寒要把我交给她,可是她又怕夜长梦才,想要我死,对吗?” 这样世上就再也没有萧九九这个人了,云卿也可以真正的安枕无忧了。 到时候等九九和大雄一起死了,云卿就把这个罪名怪到萧陌寒身上,说大雄和萧陌寒勾结害死了九九,这样,兰仲文的仇恨就会都转移到萧陌寒身上了,就跟云卿无关了。 而且云卿没有害九九的动机,这样罪名自然而然不会落到她身上,反正是大雄自愿替她死的。 思及此处,电梯叮一声停在八楼。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九九手心里已攒出了一片虚汗,她抬头看了大雄一眼,反而不慌了,低下头脱高跟鞋。 “你干什么?”大雄有些警惕。 “没干什么,穿了一晚上高跟鞋也累了,反正是要死了,我脱了高跟鞋也无妨吧?” 大雄没说话。 电梯内的灯光突然暗了。 黑暗中,九九的声音有些缥缈,“大雄,我就想问你,你做这些事情有什么好处呢?” “没什么好处,大抵是爱上一个人,身不由己吧。” “就因为爱一个人,你就可以舍弃父母给你的生命,只为了来帮她消灭一个情敌?” “随你怎么说吧,反正我答应她了,就会办到。” 黑暗中,九九的笑声讽刺非常,“你真是蠢得无可救药,你的智商不高,以为兰仲文的智商就和你一样吗?云卿随便说几甜言蜜语,你就傻不吧唧的为爱赴汤蹈火,但事实上,爱一个人不是自私,是希望对方活得更好,而不是让你来铲除我,让我们成全她和兰花儿在一起。” “你不用使用激将法了,我不会听的。”大雄虽然这么说着,可是内心明显已经动摇。 承诺在生死边缘的关头上,越发显得轻微薄弱。 尤其是。 云卿从来就没给过大雄好脸色,老四求婚那晚,云卿喝多了,他一直照顾她,半夜,云卿突然抱着他,说她冷,然后他们就发生了关系。 清醒后,云卿一直嚷着要自杀,大雄愧对她,不知道怎么办好,他只好跪着求云卿别做傻事,云卿说除非大雄帮她,不然她就去死。 他没有办法拒绝她的要求。 一是爱她,二是愧疚她。 无法视物的黑暗里,空气越来越薄弱,九九和大雄都开始有些缺氧,虽然看不见,但九九知道他的心已不平静。 “我离开了六年,云卿呆在兰花儿身边少说也几年了吧?大雄,若兰花可以喜欢她,也不必等到今天了。” “那是因为你还没死,如果你死了,老四就会死心了。” “他不会死心的。”黑暗中,九九的声音坚定,“相反,他一定会知道指使人是云卿,那时候,云卿就是有九条命也不够死的,你信不信?她一定会死得很惨,甚至连尸骨都不会存在。” 大雄怔了下,内心已然动摇。 是啊,这么多年了,要是老四会喜欢云卿,他们早成一对了。 六年时光,因为九九的离开,老四变得冷漠狠戾,不留恋任何东西,完美得就像一个机器人,每天过着机械单调的生活,冰冷得没有任何弱点。 可是,老四却活得那么空洞,他笑的时候,不一定是真的在笑,他怒的时候,亦分辨不出来。 任何表情都冷冰冰的,不显山不露水,没有一点点生息。 只有九九回来了,他才好像是有生命的,笑起来,是那么地温柔。 “大雄,兰花儿本性冷漠,所有人都靠近不了他,但是为什么最近兰花儿变得脾气这么好?变得这么温柔?是因为我回来了,我萧九九敢说,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可以让他幸福,至于云卿,也许兰花儿根本就没记得过她的脸,不过是她执念太深,自作多情。” 自古多情空余恨。 说的就是云卿这样的人,明明别人根本没注意过她,她却觉得对方深爱着自己,把一切错的责任怪在别人身上。 大雄背脊僵硬。 就在这时,电梯急速下降,黑暗中,一把打火机亮了起来,照亮了大雄的脸,大雄还没反应过来,下身已经中了狠狠的一脚。 措不及防中,大雄来不及躲避,下身吃了九九一脚,痛得他低下头去,脑袋就被九九的手中的高跟鞋狠命砸了一下。 九九刚才脱鞋的时候,只脱了一只,一只用来踹他的下身,另一只用来砸他的脑门,高跟鞋平时中看不中用,打人的时候,倒是极致命的。 大雄重重砸在地上。 剧烈的撞击声使得电梯更快速的向下狂坠,缺氧的空间内,一股刺鼻的血腥味飘来。 看来高跟鞋挺管用的,把大雄脑门都砸出一片血花了。 不过当务之急不该想这些,电梯此时疯狂下坠,九九也是很害怕的,但她在国外受过电梯危急训练,知道危急时刻该做些什么。 砸昏大雄,是怕他阻止她,碍手碍脚的。 自作孽不可活。 她没管大雄,犹自将身体紧紧贴在墙上,双手张开,收腹,尽量让显得扁瘦一点。 电梯下坠时,人不能站在中央,因为电梯落地的瞬间,天花板的东西很可能会被震得碎裂下来。 那时候,站在中间的人一定中标,生还几率为零。 千钧一发之际,九九闭上眼睛,她也不知道自己能否安全生还,耳边的风突然变得强劲,电梯疯狂下坠…… 她啊一声大叫起来,却没有想象中的震碎声音传来。 电梯忽然停住。 生生卡在半空。 很久。 就到九九呼吸不畅,电梯还没有动作,她轻轻呼出一口气,滑倒在黑暗的空间里。 密封的空间里,氧气变得极其薄弱。 九九眼皮很重,重得她太不起眼,缺氧使她困倦,她很想睡觉,很想睡觉…… 隐约间,听见头顶上方传来嘈杂的声音。 “快拉住!别让电梯坠下去……” 声音很远,九九听不真切,她抹了抹头上的汗,明明是寒冬腊月,她却热得浑身冒汗,缺氧的大脑渐渐停止的思考…… 不知道过了多久,门外有人大喊,“九九。” 那么焦急的声音。 黑暗中。 九九的双腿已经冰冷,没有知觉了。 指间颤了颤,手指渐渐握向掌心,她将身上所有的力气放在自己指尖,深深地,向掌心掐下去! 掌心传来尖锐的刺痛,她的神志也逐渐清明了一些。指甲越掐越深,掌心竟欲渗出血丝来,疼痛使得她的大脑越来越清醒。 眼睛终于缓缓地睁开了。 她大喊,“兰花儿。” “九九,我在。” 门外有人拍门,噼里啪啦的,那么地用力。 不是头顶上,而是门外,不知道她困在几楼,缺氧的脑袋使她无法思考。 连呼吸都是奢侈。 黑暗中,九九什么都看不见,四面都是黑暗。 没有丝毫的微光乍泄。 她忽然感到绝望,恐惧奔涌而来,占据了她每一滴血液。 “兰花儿,我看不见你。”再也压抑不住情绪,她的声音里带了狠重的哭腔。 “兰花儿,你在哪里呀?我找不到你。” 门外。 兰仲文双眼布满红血丝,听见她这句话,眼中的泪瞬间掉落,双手使劲掰着门缝,“乖,九九你乖,不要哭,再等一分钟,不,一秒钟。” 他冰冷的手指卡在门缝中,凝力,猛烈地撞击。 厚重的门无动于衷。 长腿撑在梯门边缘,用尽全身力气将电梯掰开,那门稍微打开一点点,又重新合上,撞击得他满手鲜血。 “兰花儿,你没事吧?” 黑暗中,九九大喊,她什么也看不见,声音哽咽。 “没事!九九,你不要害怕,我马上就把门打开门了。”他大吼,鲜红的血液,顺着他的指缝流向光滑的门镜。 “老四!” 门外带着维修人员匆忙赶来的顾融拉住他,兰仲文攥着维修人员的衣领,指间艳色刺痛了人眼。 他却没有在意,目光寒得仿佛能冻住时光。 “电梯里是我的命,你们看着办吧。” 那声音,宛如地狱传来。 清冷的光从门外漏了进来。 灰尘旋舞。 被幽闭40分钟,九九的脸色苍白,头发像刚从水中打捞起来的海藻般,一根根的,凌乱湿漉。 正常人大脑只要缺氧5分钟,就能脑致死亡,她刚才被关在电梯内,虽然有小量的空间空气,但那都是有限的,两个人一起呼吸,顶不了多久。 要是兰仲文在晚点找到她,可能她就真的缺氧而死了。 云卿还真恶毒啊,给她选了个两全的死法,要是坠梯害死不了她,就用缺氧闷死她。 电梯内。 大雄昏迷在地上。 九九瘫坐在角落里,强烈的光照得她眼睛一阵生疼,她闭了闭眼,在睁眼时,眼底一片混沌。 手指被她掐得血肉模糊。 “九九!” 眼前一暗,一人将她拥住,那人跪着,呼吸有些紧张而急促,似乎要将她紧紧拥住,又小心翼翼生怕弄疼她。 淡淡的兰花香扑鼻而来。 九九此时的大脑无法思考,抱着她的人面容一片模糊,但她知道眼前的人是谁,那么熟悉的怀抱,除了她的男孩还有谁。 “九九,你可以看得到我吗?能听见我说话吗?” 九九眼珠茫然。 头轻轻垂在他肩上,安心地闭上了眼睛。 “还不快去叫医生。”他冲身后的人大喊,神情淡漠,然而颤抖的声音却泄露了他的紧张和心痛。 一双用力的手臂将她抱了起来,恍惚中,九九看见一件白色衬衫在她眼前晃来晃去,就像多年前,那个一路背着她的少年。 看着她掌中的血痕,兰仲文的心骤然抽痛。 他紧紧抱着她,仿佛抱得紧些,她就会醒过来…… 房间内。 九九躺在床上挂点滴,脸色虚弱。 兰仲文坐在床头上。 灯光下,淡漠的眼珠划过一丝狠戾,幽暗地,阴鸷地。 他坐了许久,背脊僵硬。 沉睡中的少女脸色苍白沉静,兰仲文静静看着,心痛得翻搅在一起。 都怪他一时松懈,疏忽了大雄这个危险分子。 整件事他已经大概了解了。 云卿和萧陌寒勾结,利用大雄除掉九九。 哼。 两个愚蠢的东西。 兰仲文坐在灯光下,高大英挺的身材有种逼人的压迫感。 “兰少,找到云卿了,怎么处理?”奕琳从门口走来,脸色肃穆。 “先把她和大雄关起来。”兰仲文侧过头,冰冷的轮廓没有一丝温度,“对了,大雄是不是受伤了?” 奕琳点头,“是的,脑门出血,皮外伤,另外还有点小缺氧。” “找个医生给他看看。” 兰仲文面无表情。 奕琳不解,“他把九九害成这样,还要放过他?” “放过他?”兰仲文冷冷勾唇,“谋害九九,还与外人勾结,就算杀他十次也不足惜,我要让他知道谋害九九的下场是什么,你叫医生帮他把伤口包扎起来,别让他休克过去,然后在把云卿的手筋和脚筋给我挑断,让他亲眼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在他面前被活活折磨,生不如死。让他们两人,生无路,死无门。” 听到这,奕琳的瞳孔颤了下,兰仲文果然没有变,传说中的冷漠狠厉。 只有对着九九时,他才是温柔无害的。 见奕琳久久不动,兰仲文偏过头,脸色阴沉,“我知道你跟大雄有点交情,这件事不用你管了,让安岑接手,你告诉安岑,别玩死他们,留着他们一口气等九九醒了定夺。” 冷汗湿濡了她的衣服,看着兰仲文俊美却异常阴鸷的脸,奕琳没有再说什么。 临走前,她低声说:“兰少,你的手受伤了。” “我很清楚我的身体。”他的声音没有任何起伏,“只是流了点血而已,没有什么大碍,你且先去忙吧,有事我会叫你的。” “是。”奕琳领命而去。 虽然她也认识大雄,但大雄任一个心思歹毒女子摆布,也只能说是他咎由自取,一切都是他自己选的,不怪别人。 不知道过了多久。 船医来帮九九换点滴。 针头从静脉中拔出,换上新的针头,再次扎进九九的手背。 透明的液体静静在输液管中流淌。 医生和护士离开了。 窗外的夜,不知何时转换成了黎明。 兰仲文趴在床边睡着了。 微弱的白光下,九九的睫毛抖了抖,缓缓睁开,天已经大亮,她望着屋顶发呆。 大脑渐渐清明。 昨晚因为缺氧,她有些窒息,大脑一片混沌,什么也不能思考,难受极了。 终于觉得自己活过来了。 兰仲文就趴自己手边,漂亮的脑袋微垂着。 九九伸手摸了摸他的头。 兰仲文的身子一僵,抓住了她的手腕。 “九九,你醒了。”他倏然抬头,微倦的眼中布满红血丝。 “嗯。”九九轻轻点头,嘴角温柔。 他赶紧起身,疲惫一扫而空,精神奕奕地说:“九九,你等一下,我去叫厨师熬点粥给你喝。” 说完也不等九九回答,犹自打开房间门吩咐门外的保安,“叫张大厨熬点粥过来,还有,在弄几个清淡的小菜。” “是。” 此时才凌晨6点,九九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出声喊他,“兰花儿,算了,我不饿。” “不行,你生病了,应该吃点粥。” 他不容违抗。 走回来坐在床前,海上的日出总是比陆地要来得早,晨霞透过落地窗,将他笼罩在如瑰的霞光中,美得仿佛是虚幻的。 他紧紧握着她受伤的手,亲了一下,才轻柔问她:“九九,昨晚发生什么事了?你怎么把掌心掐成这样了?” 九九于是把昨晚的事情说了一遍,末了,她笑着说,“其实我也不亏,我还揍了大雄一顿呢。” “这还叫不亏?你都差点休克了。”兰仲文阴沉着脸色,“回头我也把他们两关进幽闭的空间里,感受一下什么叫大脑缺氧的感觉。” “他们?你指大雄和云卿吗?” 兰仲文颔首,沉静的眼睛闪过一丝阴冷。 “你把他们抓起来了?” “是呀,敢欺负我老婆,都不要命了。哼!到时候一定要以牙还牙,把他们放到五十层高的电梯里,然后让他们从五十楼直接摔在底层去。” 五十层高? 九九瞪大黯淡无光的大眼,“那不得跟跳楼一样吗?不会摔死?” “摔死就罢。九九,我可告诉你了,你不准给他们求情,这事我跟他们两没完。” 九九忍俊不禁,为苍白的脸色平添一丝凄美,“我没打算要为他们求情啊,这是他们自找的,身为你的属下,却跟外人勾结,别的都不可怕,就内鬼最可怕,可能一不小心,就会朝你背后捅一刀。” 就像云卿,以爱为名,做着伤害兰仲文的事情,她明明知道兰仲文跟自己有多相爱,却扭曲自己看到的事实,活在自欺欺人里。 身边有个对她一心一意的大雄,她不好好珍惜,偏要来做着拆散人的阴损事,可惜害来害去总害己。 就算云卿从五十楼上摔下去,九九也不同情她,况且她本来就讨厌云卿,没有哪个女人会喜欢一个觊觎自己男人的女人,除非那个女人脑子有病,或者是个另有心机的白莲花。 对于心计这种事,九九始终玩不太来,她也不想跟云卿玩,一个自作多情的跳梁小丑,她是脑子给门夹了吧? 明明自己跟兰仲文那么恩爱,都打算结婚了,云卿还看不开,设计来谋害她,谋害她也就算了,还叫大雄这种没智商的来,没一点警惕性和防备意识,让她稍稍动下脑子,就制服了。 块头大有什么用啊? 一身肌肉有什么用啊? 没智商。 死的不冤!该! 想到这,九九小脸骄傲,对兰仲文撒娇邀功,“宝贝儿,我这次是不是特别机智?轻轻松松就把大雄揍昏了。” “得了吧,那是因为大雄没智商,要你遇上我这样的,看你还敢不敢嘚瑟。” “切,要是遇上你这种高智商的,我就使用美人计,保准你乖乖举手投降。” 兰仲文楞了一下,瞳孔幽深,“遇到聪明的,你就使用美人计?” 言语间已透出几分危险。 九九害怕地咽了咽口水,“宝贝儿,你刚没听清楚,我说的是你。此九,仅供兰花儿一人温香软玉。” “这还差不多。”他的俊脸稍稍缓和一些,凑到九九眼前,亲了她的额头一下,“要换了平时呢,我肯定是不会放过你的,但现在你是病号,所以我大发慈悲地饶过你了。” 九九涨红一张小脸,还想说点什么,白粥和小菜都送来了。 保安拧开门把。 兰仲文快速把被子盖在九九身上,开玩笑,九九穿睡衣的样子,当然只有自己可以看了。 保安端着托盘,小心翼翼走到兰仲文面前,“兰少,饭菜都做好了。” “嗯,你放在床头柜上吧。”兰仲文冷着脸,声音低沉。 真是瞬间高冷啊。 尼玛! 九九看得惊奇,等保安离开后,瞪着眼珠问他:“你怎么突然变得那么严肃?” “九九,这叫保持距离,作为一个公众人物,我们要适当的高冷,才能起到一种威慑人心的作用。” 这句话好有道理,九九竟无法反驳。 “乖,张开嘴,我来喂你。”兰仲文微笑,笑容美如徐徐盛开的罂粟花,“等吃完饭,你在休息一会,晚点我带你去看看云卿和大雄,商量一下到底是把他们扔进海里喂鱼好呢?还是从五十楼高的电梯摔到底层好呢?九九,你比较喜欢哪种?” 这口气,这神态,惬意就像在问:九九,你比较想吃草莓味的冰淇淋还是抹茶味的冰淇淋一样,温柔得令人胆寒。 对于兰仲文变态行为,九九只想说,“宝贝,你太重口味了,这种事我不想选择,还是你决定吧。” “那就每样都玩玩怎么样?先挑断手筋和脚筋,然后扔进海里,给鲨鱼吃掉一只脚或者一只手,在把他们治好,然后放到五十层高的电梯里,云霄飞车一样结束波折的生命之旅如何?” 这描述,享受得就跟做菜一样,先把鸡翅放进锅里翻一翻,加点可乐,再加点配料,收汁,完美。 九九打了个寒颤,“他们背叛的是你,还是你决定吧,平时你怎么处理叛徒的,你就怎么处理他们两好了。” “那可不行。”他的嘴角变冷,“他们勾结萧陌寒,还谋害你,昨晚若是再耽搁几秒,你就休克了,你知道这是多么严重的事情么?九九,要是你出了什么事情,你叫我怎么办?” 她是他在这世界上唯一的眷恋。 也感谢她,从13岁就来到他的生命里,让他压抑的生命重生一次,为了他们的未来而活。 九九叹了口气。 白皙的手抚上他高贵的脸庞。 “傻瓜,我已经答应过你了,会好好照顾自己,也永远都不会离开你,我会办到的。”她的手指微凉,落在他英挺的眉上,细细描绘着,“兰花儿,不管我在哪里,受了怎样的伤,你要记得,我没有一刻想过死亡,因为我是那么地渴望与你白头偕老。” 就像昨晚在电梯里的那一幕。 纵使频临死亡,她也没有放弃过生的意志,就算没有一点点生机,她也会坚强到底。 因为她始终坚信,她的男孩会来找她。 如瑰的霞光中,他紧紧抱住九九,头抵在她的头上,眼对着眼,鼻对着鼻。 “你说的。九九,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我绝对不允许你像六年前一样,选择放弃自己,流放自己。” “不会的。”九九微笑,“兰花儿,从我回国的那一刻,我就想好了,死亡并不可怕。但是活着才能做更多有意义的事情,比如与你相爱,生育属于我们可爱的宝宝,到大自然的海域里跟肉肉游玩,还有我们年少的约定,走遍世界各个地方,去看看所有不同的风俗地域。” “嗯。”兰仲文重重点头,“不准食言。” “不会的,你要是不相信,我们就来拉勾勾。” 九九弯起自己的手指,小指在金色的霞光中,显得俏皮可爱,兰仲文笑着说她幼稚,然后勾上了她的手指。 “拉钩上吊,一百不许变。”他的声音温柔。 九九哈哈大笑。 真是个可爱的闷骚家伙。 总是嘴上说她幼稚,然后就自己认真得不得了,以前去求姻缘绳也一样。 思及此处,九九想着找个机会再去上海一趟,求两条姻缘绳来圆他们的再续前缘。 就算迷信是不好的,她也坚信心诚则灵。 睡了一夜,九九精神不错,想下床自己吃饭,被兰仲文拦住了,“不要下来了,你病了,就好好躺着吧,我来喂你。” 说着将一只枕头垫在她身后,让她半躺半坐着。 碗中的白粥冒着热气。 兰仲文舀起一口,轻轻吹凉,送到九九嘴边,“九九,可以吃了,来,张开嘴。” 九九依言张嘴,心里甜得跟浸到蜜罐里似的。 这一刻她想,这就是所谓的幸福吧。 风雨中有人为她撑伞,病了有人照顾,饿了有人关心,不开心了有人哄,就算疯了,他也会不离不弃。 整整一颗心,都溢满了对他的感恩与牵挂,这就是所谓的爱到入骨如血亲吧。 他已经不仅仅是她的爱人了,他还是她的家人,亲人。 很久以后,九九的女儿菌菌吃着葡萄问她,“妈咪,什么是幸福?” 小女孩两颗大眼睛乌溜溜的,继承了兰仲文与九九的美貌,美得仿佛是透明的,她天真地摇着九九的手问:“妈咪,什么是幸福?” 那锲而不舍的精神就像个小发明家,只要不回答,就会有源源不断的问题。 为了让她消声,九九只好扭头对旁边的男人说:“老公,我要吃蛇果。” “好。”身旁的男人温柔应道,收起报纸,为她削了一个蛇果,举手投足间,皆是优雅高贵。 “老婆,削好了。” “谢谢老公,么么哒。”九九接过蛇果,在男人脸上亲了一口,笑容甜蜜。 菌菌看得一头雾水,含着星光般的眼珠转到兰仲文身上,糯着声音问,“爸比,什么是幸福?” 兰仲文淡淡瞥了菌菌一眼,放下报纸,对旁边的女人轻柔道:“老婆,你还想吃蛇果吗?” “好,你在多削一个吧,么么哒。” “嗯。” 接着两人又旁若无人般吧唧了一口,菌菌完全觉得自己被无视了,她哭着跑去后院找兰莫辰,“哥哥,我是冲话费送的吧?” 后院的小男孩正在看书,片片梨花从树桠间飘下来,小男孩闻言回头,神情酷似兰仲文,眼珠疏离,冷冷地,淡淡地。 菌菌撞进小男孩怀里,小脸委屈,“哥哥,我是冲话费送的吧?” “谁说的?” “妈咪和爸比都不理我,就顾着玩亲亲。” “他们难得二人世界一下,不是叫你不要去打扰他们吗?” “呜呜呜~”菌菌委屈落泪,“人家只是在那里吃葡萄吗,就问了爸比妈咪一个问题,他们就不不理我了。” 小男孩沉吟片刻,颇有兰仲文少年的睿智模样,“你问了什么问题?” “我就问,妈咪你幸福吗?她就转过头去跟爸比说话了,然后我就问爸比你幸福吗?结果爸比就跟妈咪亲上了,完全忽略了我。” 小男孩扶额,“你可以不要问这么白痴的问题吗?” “为什么?这是老师问我的,我回答不上来,哥哥,幸福是什么?” 碎金般的阳光下,小男孩睫毛轻阳,眼珠美得惊心动魄。 “菌菌,幸福就是我们一家人生活在一起,永远快快乐乐,安安康康。” 其实幸福没什么定义,人若是懂得满足,感恩,简单,那么无时无刻都会感到幸福。 世界充满了希望,只要你打开心扉,那么你的心中也会充满阳光与笑声。 九九睡醒的时候已经下午了,她做了个美梦,心情大好。 兰仲文坐在露台上看报纸,白衣白裤,手边一杯牛奶,颇为漫不经心。 九九的视线落在那杯牛奶上。 真好。 她微笑,兰花儿已经不喝黑咖啡了,他不仅仅是改善她不好的习惯,也会严格要求自己。 原来他就是个工作狂,要是她不回来,恐怕邮轮之夜对于兰花儿来说,就是多了个借口加班吧。 现在,他也想活得更久一点了吧,所以调整自己的生活,劳逸结合。 九九穿过玻璃门跑出去抱住他。 她的短发垂在他的脸上,笑容温柔,“老公,我醒了。” “嗯。”兰仲文抬头,九九把嘴巴凑了上去,与他唇齿相缠。 他把九九抱在怀里。 单薄的身子小小的,软软的,抱起来特别舒服。 兰仲文眯起眼睛,把下巴抵在九九的发上,笑容明净,“睡得好吗?” “嗯,睡得很好,我还做了个美梦呢。” “什么梦?想和我分享吗?” 九九摇头,“不,说出来就不灵了,我要自己藏着。” 兰仲文忍俊不禁,摸了摸她的脸,眼珠湛然。 面前是无垠的大海。 海天一线,蓝得没有分界限。 微咸的海风吹来,兰仲文把手边的牛奶递给九九,“九九,睡醒了我就带你去个地方吧,有些事情来了总要解决的。” 九九知道兰仲文说的是云卿的事情,她点了点头,“好,等我一下,我去洗把脸。” 阴暗潮湿的货仓内。 大雄被绑在船柱上,安然无恙。 而云卿呈大字型躺在地上,头发和衣服脏乱,她的手筋和脚筋都被挑断了,无法动弹。 她眼中充满了恨意,瞪着坐在椅子上喝红酒的安岑。 安岑摇了摇手里的高脚杯,语气悠然,“大雄,你跟萧陌寒勾结,盗取了公司什么东西啊?” 大雄抿着唇不答。 安岑见他死鸭子嘴硬,也不恼,轻轻挑唇,“大雄啊,这个女人到底长得哪点好?竟然让你这么神魂颠倒,居然背叛兰少,还谋害九九。” 大雄低着头沉默。 安岑跟大雄向来不熟,也不会给他面子,冲云卿身边的沈医师说,“在挑掉她一条动脉,记得,别让她死了。” 一个人要是死了,那就只能叫死人,毫无生气,不好玩。 但一个人若活着,那就有千万种折磨她的办法,比如眼下,不断挑掉安岑的筋脉,让她受神经的蚀骨之痛。 痛不是在表面的,而是皮肤之下,你可以感觉体内很痛,可是你就是阻止不了这种痛楚的发生,这种痛不仅折磨感官,还折磨心灵。 每个人身上都有成千上万条神经,看似复杂,但它们其实都是连接在一起的,只要这边断了,她就会全是都难受。 沈医师面色冰冷,手术刀灵活一探一挑,云卿手腕处一条暗红色的血管就被他勾了出来。 云卿惊恐地看着,拼命摇头,“不不不……” “大雄啊,乔漠现在正在公司清查系统了,就算你不说,乔漠也可以查出来的,但如果等乔漠查出来了,你的女人可就没法死得那么安逸了。”安岑循循善诱,就算断了云卿的血管也不怕,有生命危险,随时做游艇回香港动手术。 “你们眼里还有王法吗?”云卿焦急大喊,“你们软禁我,我要报警!” “云卿,你想你应该比我更明白,在公海杀人是不犯法的,你之所以选择在昨晚对九九动手,是因为邮轮已经开到公海了,对吗?” 云卿猛地一震,缩了缩因为害怕而颤抖的身子。 这时候,兰仲文和九九已经走到仓库外了。 仓库的门太低,兰仲文需要弯下身才能钻进去,他牵着九九的手,把她带进了潮湿的仓库内。 “问出什么了吗?”低迷的声音在仓库内萦绕而去,兰仲文坐在沙发上,睨了云卿一眼,但眼神,淡漠得就像在看一个陌生人。 他的声音是那么地好听。 云卿原来还觉得他的声音有治疗的效果,可如今听来,却是那么冰冷,没有一丝温度。 “还没问出来呢。”安岑朝沈医师看去一眼,意思是愣着干嘛呢? 沈医师收到示意。 手中的刀子精准一弹,云卿的血管就断了。 鲜血瞬间喷洒出来。 “啊!”云卿惨叫了一声,脸色如灰烬般暗淡。 “云卿!” 大雄厉声大喊!身子在麻花绳内剧烈晃动,可无论他怎么使力,都无法撼动麻花绳一分。 “老四!谋害九九这件事是我做的,你有什么怨气就冲我来吧,放过云卿吧,她只是一个弱女子啊……”大雄泪流满面,心里是惊涛骇浪般的疼痛。 兰仲文面色阴郁,大有风雨欲来风满楼之兆,“葛大雄,其实你根本就不配做我的大哥,但这么多年,为什么我一直喊你大哥?因为你值得我敬重,可如今,你竟然听这个女人的摆布,来伤害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你可知道你触犯了我的底线?” 大雄痛苦点头,“我知道,我以后不会了……” “你以后不会了?你以为你以后还有机会吗?如果九九真是受伤了,你全家陪葬都不够赔!”他的好兄弟竟然勾结外人要杀他老婆,真是可笑。 而且还不知道他盗取了公司什么东西呢,虽然他嘴上不承认,但是大雄是个IT高手,若他要盗取公司什么机密,被盗走的几率是百分之八十。 如果他侥幸活了下来,他也得给自己找条出路才行,在公海杀人是不犯法的,到时候他若活了下来,那就必须躲避着兰仲文的追缉另谋出路。 其实他早就给自己想好后路了,所以不要说兰仲文冷漠不念及旧情,是大雄先起叛变之心。 当除之后快! “葛大雄,你到底盗取了公司什么东西?若你现在说出来,我还会放你们一条生路,否则你们两就在公海上喂鲨鱼吧。” 兰仲文的声音没有一丝温度,冰冷冷的。 九九握着他的手,意思是让他别生气了,这些事情慢慢问就好,不必大动干戈。 约莫疼到云颖快昏迷的时候,沈医师在她伤口处洒了些白色粉末,止住了她的鬼哭狼嚎。 云卿浑身都被汗湿透了,待神经系统中那波痛楚过去后,她苍白如女鬼的脸瞪着九九,仿佛要把她挫骨扬灰。 “贱人!”云卿唾了一口,骂道:“你这个贱人,既然走了为什么还要回来?我们本来都活得好好的,为什么你要回来打扰我们?” 要不是萧九九这个贱人,他们至于要走上背叛天堃的下场吗?也许现在坐在兰仲文身边为他挡酒的,还是她云卿,她不求兰仲文多喜欢她,只求可以常伴他身边,就够了。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沈医生,把她的嘴巴给我毒哑,反正不需要她说话了。”安岑怒骂,这种贱人,一刀杀了都不嫌解气。 沈医师闻言到医药箱里翻药。 云卿微不可见一缩,恐惧万分。 “慢着。”九九截住了沈医师的动作,笑着对云卿说:“既然你这么不服气,那我就跟你讲讲理好了。” 豆子一样的灯光下。 九九斜睨她,眼珠沉静,“云卿,我与兰花儿从十三岁认识,十六谈恋爱,至今也算认识了十三年,谈恋爱十年,凭什么你觉得我配不上他,而你才配得上他?” 九九真心好奇,云卿哪来的资本?敢说九九回来是打扰了他们平静的生活,明明兰仲文就过得一塌糊涂。 云卿是哪根筋搭错了才觉得他日子过得很平静很安逸? “你配得起他?”云卿冷笑,唇色暗淡如白色百合花,“这些年来,兰仲文独自艰苦创业,你又在哪里?每次兰仲文跟客户洽谈项目,为兰仲文挡酒喝得烂醉的人是我,你又在哪里?他胃不好,加班加到胃出血进了医院,我送他去医院的时候,你又在哪里!” 九九低头冷笑,“云卿,看来你不懂所谓的爱是什么啊。” “你别岔开话题了,萧九九,你就回答我这些问题!”云卿不死心,咄咄逼人。 本来九九是不想让她那么难堪,但既然她非要寻个说法,她也只能成全她了。 “云卿,你没发现吗?你所说的这些事情,都是秘书职责范围内该做的事情,这些事就算换了奕琳和林诗,一样可以办到。” 云卿一愣,脸色苍白。 九九接着说:“这算爱情吗?就是因为你为兰花付出过,就因为付出太多,你就觉得应该得到回报是吗?不管他是不是爱你?” ------题外话------ 推友友文《重生之腹黑墨少绝宠妻》——潇湘宝宝 ......交流,吐槽,傍上书院大神, 人生赢家都在潇湘书院微信号xxsynovel (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xxsynovel) 正文 第十六章 完胜云卿(有二更) 昏暗的仓库里。 寂静。 没有声音。 云卿惨白着一张脸,长发凌乱而肮脏。 她的瞳孔瞪得大大的,迷茫而落寞,“萧九九,我的爱不比你少,我从高中就喜欢他,大学也报了同个学校,后来他来了香港,于是我也义无反顾的来了,萧九九,我付出的远远比你多,你永远都是让他迁就你,你根本就跟不上他的步伐,你配不上他!” 萧九九配不上兰仲文。 云卿心里扭曲地想着,她那么差劲,她配不上那个几近带着光的男人,兰仲文是她的。 “两个人在一起,只要相爱就够了,不需要什么配不配得起,这些事情想多了,没什么好处,就是头疼加闹腾。”九九静静看着她,眼珠淡漠,将没说完的话继续往下说。 “还有,你闹腾你自己也就算了,你凭什么把你自己的想法强加在我们身上?配不配得起这些看法是你的,一人一张嘴,我们管不住流言蜚语,但这些想法并不是我们两的,因为我们两从来就没想过彼此会配不起彼此,而是想着,怎么样才能令对方更加幸福,怎么样才能令对方更加好。” 如豆的灯光下。 兰仲文脸色阴沉。 云卿瘫软在地上,心口处传来一阵深沉的暗痛。 九九走了过来。 清瘦的身影拢在自己头顶上。 云卿抬头,九九眼底一片黯淡无光,这是生病导致的,拜她的大雄所赐。 云卿咬了咬唇,心口的疼痛突然令她觉得窒息。 为什么? 她那么喜欢兰仲文,为什么他就是不肯看自己一眼,比起九九,她优秀得多,比起妻子,她比九九更适合做一个妻子。 为什么他就是看不上自己? 这些年,难道她的付出他都没有看见? 九九低头,面无表情地看着她,“也许我小时候确实因为生活太优渥,导致我的性格温和懦弱,但是我从来没想过要伤害谁,如果有一天兰花儿喜欢了别人,我不会像你这样堕落自己。” 她的声音不大,却铿锵有力。 遇见兰花儿的时候。 他确实是个优秀的人物。 那时候,九九也觉得他遥不可及,敬仰他,崇拜他,这是人之常性。后来他对她好,九九不可能不感动,因为她心里也喜欢着他。 说句真话,谁不喜欢高富帅呢? 可以选择好的,为什么要去选择劣质的呢? 尤其还是个十全十美的高富帅,试问世界上有几个女子可以抵抗这样的魅力?无论样貌气度,人格魅力,都是百年难得一遇的优秀。 他喜欢她,对九九来说,就是中了几亿彩票一样欣喜若狂,既然命里选中了她,让她来中这张彩票,她干嘛要一直怀疑这件事不是真的?每天活在自我疑惑中。 有人说过,伴侣的优秀程度决定着另一半的忠诚度。 以兰仲文这样的男人,九九这辈子不可能在遇见一个,她只是单纯点,并不是傻,兰仲文是否爱她,她自己有眼睛可以看,她的决心,也不是云卿几句话就可以左右的。 “你知道这是什么吗?”九九指着自己手上断过的姻缘绳,“这是当年我去上海玩,与兰花儿去求的姻缘绳,你应该看他带过,试问如果他不爱我,怎么会和我带这种东西,以你对他的了解,如果你送这样的东西,他会收吗?还有,你跟他去出差的时候,他都在干嘛?加班对吗?” 云卿没说话。 “这个又是什么你知道吗?”九九指着手中的银镯,“这是我跟兰花儿去台湾的时候,他母亲临终前的唯一遗物,如果他不爱我,为什么要将这个手镯送给我?而不是送给你。” 最后,她指着自己耳朵上一对微小的玉姝,潮湿的仓库里,玉姝发出莹润的流光。 九九语气冰冷,靠近她,“这个又是什么你知道?这是兰花儿第一次来香港的时候,送我的定情信物,你知道什么叫定情信物吗?就是两个人情投意合,没有谁逼着谁,靠着直觉牵引着彼此靠近。” 她字字珠玑,说得云卿面如死灰。 “如果你还认为有那么一刻,他曾喜欢过你,你大可以骂我,如果有,我一句话也不反驳,就承认我是配不上他。” 有那么一刻吗? 云卿迟疑地想,良久,她轻轻闭上了眼睛。 灯光下,她的脸泛着死一样的灭寂,“没有,他从来没有喜欢过我。” 与此同时,兰仲文淡漠的声音响起,“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他坐在圆窗前,半张脸陷在阴影里,有种绝情的味道。 云卿心口处隐隐传来的一阵钝痛,疼得她难以忍受,她紧紧闭着眼睛,热泪从她眼角滑了下来。 两年前,他就说过这句话了。 那晚。 她和兰仲文在纽约出差,兰仲文喝多了,半夜,云卿偷偷潜进了他的房间。 夜色下,那个男人美得仿佛是虚幻的。 云卿心神一荡,脱掉自己的衣服,爬上床抱住他,却被猛地推开了。 “滚开!”那个男人醉得没有意识,却仍然抗拒她的靠近,他受过睡梦训练,如果不是他所熟悉的味道靠近,那么他便会反抗。 云卿摔跌在床底下,抱着自己的膝盖哭泣。 就连自己倒贴他也不要,她早就知道了,他不喜欢她。只是不甘心,促使她的想法越来越扭曲。 可今日听他亲口说出来,云卿觉得整颗心都碎了,她爱得那么累,没有一丝光亮。 她突然觉得绝望。 身体微微痉挛,手中的血管喷溅出鲜血来,洒在张医师的白袍上,九九难受地扭过头,眉头紧紧皱着,亲眼看见鲜血喷溅出来是件很恐怖的事情,就像看见人杀鸡一样,伴随着令人作呕的腥味,血花四溅。 千钧一发之际,九九被拉进一个温热的怀抱里,头顶是他的外套,轻轻落在她头上,隔断了她的视线。 “不要看。”兰仲文声音轻柔,捂住了她的耳朵。 “云卿!”大雄大叫,声音像是寒冬里的朔风,猎猎地,沙哑难听。 空气中都是腥甜味。 云卿情绪激动,瘦弱的身体不住拘挛,她控制不住自己的神经了,张医师用力把她摁在地上,让她尽量平静下来。 可是。 没有用。 她脑门上的青筋微微突起,克制不住地痉挛,那么地用力。 另一名医师赶紧跑上来,往她体内打了一支镇定剂,最终,她口吐白沫,昏迷过去。 “九九,我们先回去吧。”兰仲文冷冷看着这一切,淡漠的眼珠,没有一丝浮动。 甚至连一点怜悯都没有。 九九也看不下去了,胃翻滚得难受。 兰仲文拥着她离开。 离开前,兰仲文朝安岑使了个眼色,意思是:剩下的交给你了。 安岑点了点头。 大雄跪在地上,颤抖的嘴唇哭不出声音,他头垂下,痛苦地哀嚎,“你为什么要喜欢上这个冷血的家伙,为什么……” 回到房间后,兰仲文一直在接电话,是乔漠打来的,关于大雄盗取公司机密的事情。 他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声音冷沉,面容高贵。 九九没有说话。 海风猎猎。 她裹着大衣坐在露台上,海风吹乱了她的短发。 不知道过了多久,暮色四合,夜风有点冷。 九九拢紧大衣,丝毫没有想动的打算,眼珠淡泊,遥望着粼粼的夜海。 海浪涛涛。 九九静静聆听着,在心里叹了口气。 云卿和大雄的下场她大概能预见,虽然云卿是出于太爱兰仲文,才迷失了心智,但她和大雄也确实背叛了天堃,等兰仲文查出消息,他们不死也得被剥掉一层皮。 现在的兰仲文,行事阴鸷狠辣。 他们在劫难逃。 九九喝了口莫吉托,清新的薄荷味从喉中一路蔓延到胃处,并不浓烈,很沁凉。 这杯鸡尾酒放入了大量的薄荷味,味道清新,有一点青涩,有点甜蜜,象征单纯青柠般的初恋。 初恋的味道么? 九九仔细想了下,她笼统也就恋过一次,还真没有什么可怀念的人呢,可怀念的,是她与他之间的年少青春呀。 兰仲文打完电话,站在她身后,看她一会拧着眉,一会憨笑的,觉得分外有趣。 他静静凝视着她,这小家伙是想到什么有趣的事情啦?表情这么有趣精彩。 “九九,吃过晚饭我就得先回香港了,你要留在这里玩到明天,还是等下就跟我回去,天堃有些事情需要处理。” 九九扭过头,眼珠明净,“我当然是跟你一起回去啦。” 这么急着回去,应该是查到什么线索了吧。 夜间的海有些汹涌。 九九裹着大衣,在兰仲文的搀扶下,慢慢爬下铁梯跳到游艇上。 风很大。 兰仲文将九九扶到副驾驶上,穿好救生衣,吻了吻她的额头,“夜晚的海有些凶险,不过你不要害怕,没事的,知道吗?” “嗯嗯。”九九点头,拨了拨被海风吹乱的头发,她的唇有些苍白,透着病愈后的疲倦。 安岑暂时留在邮轮上善后,其他人已经回去了。 九九坐好,带上大衣的挡风帽,兰仲文看了她一眼,“九九,小心点。” “好。” “那我们出发了。” “嗯嗯。” 漆黑的海里,兰仲文控制着轮盘。 他沉默地望着前方的海,下巴绷得紧紧的,抿紧的嘴唇透出抹寒意。 游艇疾驰在夜海上,阵阵白浪翻滚,承载着她与他悄然离开公海,进入港岛海域。 回到兰宅已经是晚上十点半了,兰宅却灯火阑珊,九九有些诧异,“家里有人吗?” 兰仲文颔首,牵着她的手走进主宅,陆叔已在门口等候多时,“少爷,你回来了。” “嗯。” “几位先生已经到了,正在客厅等你。” “知道了。”兰仲文语气淡淡的,将自己的大衣脱下,又绅士地帮九九脱下大衣,一同递给陆叔,笑道:“陆叔,这里没什么事了,你先下去休息吧。” 陆叔领命而去。 灯光明亮的客厅内摆着一张超长书桌。 乔漠顾融等人的脑袋都埋在电脑上,九五年的时候电脑已经是必备品了,每台价格在几千元左右。 “怎么样了?查到线索了吗?”兰仲文卷起衬衣袖子,准备随时加入战局。 几人这才惊觉兰少回来了,扭过头,神情皆是疲惫,衣服干巴巴的,显然是工作了很长时间。 “快了。”吕颖从文件中抬头,好看的五官拧着,“顾融,怎么样了?侵入代中的内部了没?” “有点麻烦,等下。”顾融学的是电脑专业,双手在键盘上快速地敲打着。 代中是萧陌寒的地产公司,这小子在六年前得到九九的遗产后,就将其全部迁移到香港来了。 论做生意,这小子倒是个奇才,只是这些钱始终是九九的,无论他能把这桶钱滚到多大,都要还给九九的。 这就叫,萧陌寒和萧二太太白给九九打工六年了。 兰仲文沉吟了一会,对顾融说,“不用侵入代中的内部了,你侵入萧陌寒的私人电脑试试。” 顾融楞了一下,一拍后脑勺,“对啊,我怎么那么蠢啊,内部的重要机密萧陌寒肯定有拷贝,直接侵他电脑就得了。” 说着手指在电脑上灵活敲打,“我先来确定萧陌寒的位置,在查查他的IP。” “我有他的IP。”九九突然出声,眼珠明亮,“这些年我在国外,他常常给我发邮件,但是我一封邮件都没回,你们直接开我的邮箱,给他发一封邮件,植入木马,只要他一点开,电脑就被侵入了。” 虽然九九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侵入萧陌寒的电脑,但她可以肯定,一定是萧陌寒做了什么事情,所以兰仲文要清查他。 “高啊。”顾融赞赏地看了她一眼,“小九九,快来打开你的邮件,不过你说他会看吗?” 九九小跑过去,动手打开了自己的邮件,“我也不知道,试试吧。” “他会看的。”身后低迷的男音轻轻萦绕,兰仲文走上来,“就随便给他发句你在吗,就行了。” “那怎么行啊?”顾融笑得一脸恶趣味,“我来给他写封情书好了,等他看到心血澎湃处,突然电脑一暗,中毒了,哈哈哈……” 顾融笑得一脸淫贱。 转椅扭了扭,看见兰仲文阴着一张脸,笑声戛然而止,在邮件上打上你在吗?就点了发送。 先试试萧陌寒在不在线。 不到几分钟,九九的邮件箱就显示有新邮件。 顾融快速点开。 来件人萧陌寒:我在,九妹,这么晚了,有事么? 电脑前的三人会心一笑,尤其是顾融,笑得极其奸诈,肩膀抖了抖,动手在邮件植入一个木马,然后打上,草泥马戈壁! 发送! 兰仲文赞赏地看着顾融一眼,这话也是他的心声。 没几分钟,电脑上显示一个通行的信号。 “搞定!”顾融一拍大腿,兴奋地跳起来扭肚皮舞,手臂摆动,一副风骚的样子,“我的热情,好像沙漠~” 长桌上几人都斜眼瞪他。 真是个逗比。 顾融却犹自跳得欢快,吕颖想叫他别丢人现眼,被乔漠叫住了,“算啦,他从昨晚干活到现在,也很累了,就让他放松一下吧。” 乔漠的声音平静,看了九九一眼,第一次没跟她打招呼,将一份文件递到兰仲文手里,“这是我们之前报给盛古的价格,原本已经谈妥了,就差签约了,但昨天盛古突然大发雷霆,打电话来公司说要跟我们解约。” 兰仲文接过文件,瞳孔的颜色迅速变深,他仔细浏览着,并不言语。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九九问兰仲文,她也好奇这个事情。 “还是我来说吧。”吕颖站了起来,“九九,有人用的你电脑给代中发了一封邮件,那封邮件里有我们此次标地的价格,本来我们跟盛古已经谈好了,中环那块地由我们天堃标得,但是后面代中又去跟盛古谈了这个事情,代中知道我们的低价,于是重新给盛古提交了一份估价,这样一来,盛古就知道我们公司有内鬼,现在盛古要我们彻查内鬼的事情,给他们一个交代。” “什么?”九九怎么有点听不明白? 有人用她的电脑给代中发了邮件? 萧陌寒的公司? 呵呵,她又不是傻子,怎么会出卖兰仲文,然后去投靠萧陌寒这个贱人。 “是的。”吕颖轻轻点头,“整件事情是这样的,原来云卿跟萧陌寒做了个交易,那就是把你交回萧陌寒手中,如果事情成功了,萧陌寒就把你做内鬼的事情爆给盛古,接着盛古就会找我们讨一个说法,我们自然而然就会查到你身上去,而那时候,你已经回到萧陌寒身边了,无法在解释这个事情,然后这个误会,就永远都解不开了。” 如果那个计谋成功了,那就是一环扣一环,九九跟兰仲文的误会就终身都无法解开了。 只是萧陌寒千算万算,算差了云卿这步棋,云卿不是要九九离开兰仲文,而是要九九死。所以她擅自改变了计划,想在公海上杀了九九。 以云卿的出发点来想这件事,就是等盛古爆出天堃有内鬼这件事,然后说九九跟萧陌寒勾结,毕竟在法律上他们是一家人。而大雄也是演白脸,就说他发生真相,所以九九要杀大雄灭口,两人争执下,坠梯死亡。 大雄是为了兰仲文而牺牲的,多么伟大。 就算将来大雄侥幸不死,他也没罪,有罪的是九九,而等九九死了后,萧陌寒在生气也没有用了,兰仲文不会相信他的话,于是两人就会水火不容,势不两立。 而痛失九九的兰仲文,最后得知的真相竟然是九九跟萧陌寒勾结,他一定会痛得彻彻底底,甚至一蹶不振。 这时候云卿出来安慰他,照顾他,守在他身边。 时间久了,兰仲文就会开始淡忘九九了,然后跟云卿子在一起。 这样,云卿的计划就成功了。 完美得天衣无缝。 “一开始我们怎么也查不出大雄盗取了公司什么东西,直到盛古打电话来,说我们公司有内鬼,要我们给一个交代,盛古是大客户,所以我把北北调过来帮忙,让他查盛古的事情,然后我和顾融继续查大雄的事情,北北认识代中一个高层,套出了一些话,说是兰少的未婚妻给萧陌寒发了一份报价文件,这件事传得满城风雨,于是我们就自私破解了九九电脑的密码,登上企业邮件,果然,九九给萧陌寒发了报价邮件,然后我们才恍然大悟。”乔漠肃着脸色说,“其实大雄根本就没盗取公司的机密,而是做了个圈套套住九九而已。” “没错。”顾融扭头插嘴,“由于公司的网络安全和防护系统使用的是全球最先进的技术,迄今为止还没人做得到,从外部或内部访问以至破解天堃的防火墙、试图远程操纵公司里的某部电脑时,能够一点也不触发我设置的追踪警报。” 而警报一旦被触动,会实时往他的手机里发出简讯,这两天他的手机根本没有收到任何警报信息,由此可以断定,九九的电脑被动手脚并非是外面的骇客强行突破防火墙进行攻击,而一定是公司内部员工所为。 “要远程操纵九九的电脑而完全不触发电脑里的防护系统,唯一只有一种办法,就是事先在她的电脑里植下木马,这点曾让我疑惑不解,因为公司里没有任何人能够在六十八楼动得了她的电脑而不被发现。” 顾融皱着眉。 只除非。 是九九自己亲手往电脑里下载或安装了木马病毒,并且这个木马还得是她电脑里的杀毒软件查杀不出来的新型程序。 “一开始我不明白九九为什么要发这份邮件,直到昨天老四问我,圣诞节的方案做好了吗?我才理清整件事情的思绪,圣诞方案我早就做好了,拷贝在U盘里,一时太忙了,忘记把圣诞方案提交给老四,因为太忙了,我这人也有点邋遢,所以随手就把U盘扔在桌上,午休的时候,大雄来叫我吃饭,我就去了。” “然后下午回来的时候U盘突然不见了,我找了很久一直找不到,大雄突然跑进来,把我的U盘还给我,说是我刚才落在吃饭的地方了,但我明明就没有带出去过。” “后面想想,应该是大雄偷了U盘,把木马植入在U盘里,然后送到六十八层,档案送到都要先由秘书过目。明眼里看,圣诞方案和中环地产案是没有关系的,但是问题就出在这个U盘里,当时收档案的人是云卿,她说她的电脑插口坏了,用不了,所以先用下九九的电脑,那个U盘一插入九九的电脑,木马就被植入了。” “然后大雄利用远程激活木马操纵了九九的电脑,进去她的邮箱把中环地产报价发给代中,做完之后他把木马杀掉,退出前全部洗掉在她电脑里留下的访问记录,一点痕迹也不留,于是,所有线索就都断了。” “本来云卿欺骗了萧陌寒,这件事告败后,萧陌寒大可不必把这件事爆出来,但他为了报复云卿,故意爆了这件丑闻出来,给了我们一点头绪,那就是大雄根本没盗取公司的任何机密,而萧陌寒这么做,就是为了让我们查到大雄的所作所为,让他们两变成业界耻辱,此生都无法在香港的行业里立足。” 顾融一口气说完,看向兰仲文,“老板,你怎么看?” 这真是个过程曲折但有十分精彩的陷害故事呀,跌但起伏,环环相扣,没有一丝破绽。 唯一的破绽就是云卿和萧陌寒狗咬狗。 也幸好他们狗咬狗,才让真相大白。 兰仲文的双手撑在电脑上,身材高大,面色无波,“给安岑打个电话,让她把云卿和大雄扔进公海里喂鲨鱼,不用在回来了。” “明白。”吕颖回答,拿起大哥大,被顾融一把抢过去了。 “我来跟小岑交接吧。”顾融一脸兴奋,就给安岑拨了个电话,两人叽叽喳喳的聊起来。 虽然大雄曾是他的好兄弟,但他们始终是为天堃做事的,老四给了他们这么好的工作,大雄还为了一个女人背叛老四,对于这种行为,顾融也不能原谅他。 虽然顾融偶尔抽风,但他心里也是有原则的,给了他们饭碗的老四就是他们的衣食父母,大雄此番行为,就跟打他亲妈没区别。 顾融聊得极嗨,兰仲文淡淡瞥了他一眼,转过身过乔漠说:“萧家那边你叫盯得紧一点,一有风吹草动,马上报告。” “至于盛古的事。”兰仲文想了下,淡淡道:“盛古的事,既然是蔚北北查出来的,那这个项目就交给他,让他去跟盛古交涉,另外开除安岑和大雄,把这件事在业界公布,给盛古一个交待。” “明白。”乔漠点头,虽然九九喜欢的人是兰仲文,但是乔漠跟兰仲文亦是好兄弟,他们相识比九九更早,况且他也没得到过九九,没必要对两人心存芥蒂。 只是暂时不想跟九九说话。等想清楚了,看开了,也许就释然了吧。 而且,九九到现在也不知道自己喜欢过她,他们都要结婚了,他也没必要表白了,就把这份爱埋藏在心底吧。 这端,顾融还在聊天,笑容甜蜜,被兰仲文拍了一下后脑勺,“你电脑不入侵了?” “侵啊。”顾融回答了一声,对电话那头的安岑说:“我要先去做事了,回头在找你抬杠。” 要说顾融这人吧,平时就不三不四的,但做起事来却不糊涂,他的手指在电脑上飞快流动,脸色凝重。 没多久,他对身后几人扬唇,“这个文件你们看看是不是?” 几人低头,视线落在频幕上,都默契地笑了。 吕颖说:“多亏了他把机密放在私人电脑上啊。” 兰仲文沉默地看着那份报价,眼底幽暗,“顾融,你把代中的估价盗取出来,明天在给盛古一份报价吧,多给他一个亿,中环那块地值得投资。毕竟这次是我们的疏忽,就给盛古的一个甜筒吃吧。” 顾融一边操控电脑一边点头,“收到。” “嗯,没什么事了,其他人就先散了吧,天色晚了,早点休息。” 乔漠和吕颖肩膀一跨,欢呼雀跃,工作了整整两天一夜,确实累跨了。 唯有顾融泪流满面,“老板,为什么他们都下班了,我还得苦比的加班啊?” “放心,我会算加班费给你的。” “人家要的不是加班费啦。” “哦?”兰仲文轻轻挑眉,“原来你喜欢免费加班?” 顾融一头栽倒在电脑前,‘壁咚’一声,好不凄凉,“人家说的不是这个啦,人家也累了嘛。” “累了就早点做完回去休息,还有,这个星期我不去公司了,有什么紧急事件就叫奕琳把文件送过来,如果有人来找我,告诉他们,我病了。” 三人微微张嘴,被惊讶的。 从来不迟到不早退的老板居然要称病休息一个星期,这是怎么回事啊? 收到三抹疑惑的目光,兰仲文没什么表情,淡淡道:“做完了就都回去吧,晚上你们也累了,明天可以晚点在上班。” 三人若有所思,不约而同地看向九九,该不会是老板贪恋美色,不想去上班吧? 兰仲文站起身,挡去了三人的视线,对九九柔声说:“九九,我们该去睡觉了。” “嗯。” 今晚的九九特别安静,不知道在想什么。兰仲文估摸着,等下得问问她的心事。 两人挽着,慢慢从旋梯走上,直到旋梯完全隔断了楼上那三人的视线,兰仲文才问她:“九九,你今晚在想什么?怎么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没有呢,兰花儿,我就是想告诉你一件事。”九九脸色苍白,有些迟疑地说:“兰花儿,这两天我不是得动手术吗?就是芯片那件事,我想告诉你,我对橡胶过敏。” 兰仲文凝眉,他明白九九的意思,医院的手术手套都是含橡胶成分的,若要开刀,九九会被过敏源折磨得很难受,很可能也会导致休克。 “傻瓜。”他吻住她的额头,“动手术也不急于一时,我明天去定制一批不含橡胶的手套,加急的话,也许一两天就出来了,这两天你好好休息,我在家里盯着你,免得你又糊涂度日。” “哪有?我明明生活得又健康又有规律。” “别狡辩了,我不相信你。”夜色里,他的笑容被月光洒照出柔和的光芒,“你要乖乖的,别让老公担心,知道吗?” 九九本来还想说点什么,听见他这句话,安静了下来。 夜凉如水。 他的笑容轻柔迷人。 距离这样近。 九九的脸烧了起来。 兰仲文俯下身子,她眼底充满了淡淡的温柔,慵懒动人。 他轻轻微笑,吻住她。 两人的身影被月光打得老长。 深沉的夜。 九九轻轻闭上眼睛。 他的唇有点凉,九九感受到他的唇弯了下,然后她就被紧紧抱住了,两人在夜色中拥吻,一边吻一边打着旋走回房间。 起初他只是轻柔地吻着她,仿佛清晨的露珠,轻轻地,碾转地,越吻越深,他的唇愈来愈热烈,呼吸愈来愈滚烫。 浓烈而的吻。 九九呼吸紊乱。 他的吻充满了的迷乱的气息,他抱紧她,将她温热的身子紧紧贴在他的身体上,他热烈地吻着她,唇片相缠间令人脸红心跳。 兰仲文深深吻着她,眼中有醉人的氤氲。 九九两颊绯红如玫瑰花,迷茫地瞪大眼睛。 他亦是迷乱地看着她。 空气中流动着暧昧的气息。 该死,他刚才只是想吻吻她,就知道不能这样吻她。浅浅地吻她,他还不至于沉溺太深,他还可以控制自己的理智。 而这样吻着她,兰仲文觉得全身都热得难受,仿佛有什么在血液里燃烧了,拖着他的理智沉沦。 他心里一边说:不行!九九昨晚还在打点滴,她现在很虚弱。 另一边又说:怎么不行?都要结婚了! 最终,后面那个声音战胜了前面那个声音,兰仲文心中的温柔涌动,唇片滚烫,粘在九九唇上,愈吻愈深。 九九有些恍惚,仿佛被催眠了,慌而乱地回应着。 夜色中,兰仲文的笑容美如樱花,将九九打横抱起走进主卧室里。 九九脸上飘着两朵红霞,“不行,后天要动手术了。” 他轻轻摇头,“没事的,我会很小心的。” ------题外话------ 今天有二更哈,将在下午6点前发布,么么哒 推友友文《重生之影后嫁到》——何处桃花开 ......交流,吐槽,傍上书院大神, 人生赢家都在潇湘书院微信号xxsynovel (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xxsynovel) 正文 第十七章 宣战 不即日,天堃与代中正式宣战。 整个业界人心惶惶,股票一动一浮,股民们都伺机而动。 最终盛古还是选了老搭档天堃,将中环的地划给天堃,新闻发布会上,兰仲文声称身体违和,并没有出席。 蔚北北西装革履,身材纤长,面容在镁光灯里看不清楚,但是有种光芒仿佛珠玉般从他体内透出来,让人轻轻有些眩晕。 “多谢各位对天堃的支持,未来天堃将投资一个人造海洋世界,本次投资预估为十五个亿……” 无数闪光灯在空中闪着,记录着传奇的一刻。 天堃近来做了很多大的投资,又因为董事长在前段时间对一个女孩求婚,献出了120克拉的希望之星,价值四十四亿。 一时轰动港岛。 股票狂涨,以疯了的速度一路狂飙破表。 兰仲文选在这个时候告病,也是不想被这些麻烦缠上,先生帮那群老狐狸近来一直在邀请他出席宴席,兰仲文想,他也是躲不了多少时间了。 九九刚刚入睡,侧躺在床上,面容苍白。 兰仲文轻轻摸了摸她的头发,昨晚刚动的手术,现在身体有些虚弱,无论手术大小,开刀了就得上很多消炎药,这不,她的脸瘦得完全没肉了,尖尖的,冷冷的,恍如是透明的。 兰仲文心疼地凝视着她,起身下楼。 一连两天,九九都是吃着青菜豆腐度日的,淡得她自咂舌。 她坐在床上,无味地看着床桌上的斋菜,嘟嘴卖萌,“宝贝,我不想吃斋了。” 远处的男人手一顿,脑袋从电脑中抬起来,面容俊美,“不可以,生病了就要吃青菜,方便消化。” “好难吃。”九九拧着小脸。 “别撒娇,没用。” “不要!我吞不下去,我两天没吃肉了。” “法国运来的白松露菌今天送到了,你想吃吗?”兰仲文微微挑唇,抬头,眼底的笑意促狭。 “嗯嗯,我想吃。”九九重重点头,舔了舔殷红的唇,一脸神往。 白松露菌,那可是她最喜欢吃的食物之一。 “那你就赶紧把眼前的饭吃了,你要是吃了,晚上我叫陆叔做点给你吃。” 九九立刻拿起来筷子,为了白松露菌,她拼了。 毫无怨言的将清淡无味的菜吞下,一想到美味可口的白松露菌,青菜也不那么难吃了。 最近兰仲文经常在翻美食杂志,商界斗得刀光剑影,他犹自云淡风轻,从国外订了很多名贵食材,给九九这个吃货尝鲜。 兰仲文见她吃得狼吞虎咽,微微一笑,最近一直没肉吃,她估计被憋坏了。 他打开监控器。 画面中萧二太太穿着黑色风衣,黑色遮阳帽,左顾右盼地进了手套厂。 几年不见,这个年过半老的女人似乎一点都没有变老,还是那样的端庄典雅。 这个监控录像是兰仲文那日在手套厂里无意间看到的,就向老板要了过来。 她鬼鬼祟祟订手套干嘛呢? 兰仲文凝神想着,打开了萧宅的监控录像,把时间调到两天前,那女人是下午1点离开手套厂的,却到晚上8点才到家,进家门的时候,她还是穿着黑衣黑帽…… 兰仲文一愣,定格住她走进萧宅的画面,画面中,女人手中空空如也。 手套呢? 兰仲文放大画面,杜心毓手中什么东西也没有。 他眼色一暗,若有所思地扭过头问九九,“九九,你的橡皮过敏源,是遗传你妈妈的吗?” “是啊。”九九点头,把手中的萝卜汤喝掉。 “九九。”他的声音突然沉了下去,“我找到伯母了。” 九九惊愕瞪眼,快速放下碗跑到兰仲文面前,眼眶湿润,“你找到我妈妈了?她现在在哪里?人还好吗?” 兰仲文指着监控录像,“她在杜心毓手中,不过我可以肯定,她还活着。” 原来是这样,兰仲文终于理清所有思绪了。 为什么萧爸十四号出意外,尸首到二十四号才找到,萧爸的死亡时间跟出意外日期不符,唯一的可能性就是当时萧爸跟萧妈根本就没有来香港! 当时他们出发前,一定是被人截住了,有人抓了他们,在找一男一女顶包,那一男一女是假死高手,开车到高速公路上,事情也并不是货车撞到他们,而是那一男一女自动开车去撞货车的,因为他们求死。 轿车翻进河里的时候,那一男一女从车窗挣脱游了出来,所以一直没找到两人的尸体,否则验DNA也会被揭发出来。 后来九九对法院提交了遗嘱冻结提案。 导致杜心毓一分钱都拿不到,她怀恨之下,杀了萧亦娄,但她又不敢做得太明显,所以把萧亦娄浸泡在水中,让萧亦娄的肚子浸满水,造成腹部严重积水的后果。 于是没多久,萧亦娄的尸体就出现了。 这就是为什么一开始尸体总是打捞不到,后来又突然出现的关系,平时萧陌寒没出现在码头过,怎么突然找到尸体,他就在码头了? 后又怕易珈蓝查出什么,快速地火化了萧亦娄的尸体,只剩下骨灰,就算易珈蓝有通天的本事,也查不出什么。 想到这,兰仲文才完全明白过来,不管是大雄的事还是萧爸萧妈的事,都是在玩虚张声势,他们不过是制造一个假象出来而已。 兰仲文冷哼一声,拿过桌边的电话,按下几个数字,声音清冷,“乔漠,帮我查一下杜心毓一家人的身体健康报告,也快越好。” 电话那头说了几句,兰仲文淡淡嗯了一声,收线。 杜心毓为什么要做这个手套呢? 难道要给萧妈开刀?她要拿萧妈体内什么东西?难道是她家里有谁病了。 “怎么了?兰花儿,你是不是查到什么了?”九九神情焦虑,晃着他的手,“是不是我妈妈怎么了?” “没事的,九九,你不要担心,我很快就会找到伯母的,你别哭。” 九九眼眶泛红。 兰仲文把她揉进怀里,“不要难过,我会让伤害你们的人,都付出百倍的代价。” 九九在他怀中吸了吸鼻子,恳求道:“兰花儿,我要参与这件事情,我要亲自报仇。” 兰仲文沉默。 “九九,我不同意。” “不,兰花儿,我一定要亲手报仇。”九九目光坚定,透出一抹压抑人心的威迫力,“我不能那么窝囊,我不能一辈子活在你的保护下,兰花儿,你就让我亲自动手吧,我已经不是当年的九九了,我可以保护好我自己。” 兰仲文不答。 静默。 死一样的静默。 九九紧紧握住他的手,目光殷切,“兰花儿,你相信我吧,我一定会保护好我自己的。” 良久,兰仲文叹了口气,“你真的可以保护好自己?” 九九重重点头,平静的眼珠,折射出一抹阴寒。 杜心毓,杀父之仇,我一定要你偿还。 那天晚上,兰仲文跟九九聊了很多,兰仲文把整件事情都分析给她听,末了,他低下头,眼神温柔,“九九,看来我们的婚礼要提前进行了。” 《天堃行政CEO兰少即将完婚》! 《兰少事业爱情两丰收》! 《婚礼紧张筹备中,萧九九即将嫁入豪门》! 各种言行夸张的报纸铺天盖地。 仿佛就在一夜之间,九九与天堃行政CEO兰仲文的婚讯就成为了新闻界的重磅新闻,引起世人瞩目! 天堃集团一贯神秘低调,它的财势和影响力究竟有多大,始终是个谜,CEO兰少鲜少在公众场合露面,使其蒙上了一层神秘色彩,令外界对其的好奇心愈发浓烈。 萧九九究竟是怎样的女人?居然有如此大的魅力使得港岛头号钻石王老五为她神魂颠倒? 据说她常年生活在国外。 她固然美丽灵毓,有种让人舍不得移开视线的光芒,但她的日常外形,短发,清瘦,大眼睛……无不是几月前,兰少参加访谈节目时,所说的,最讨厌的女人。 有人爆出萧九九并不是嫁入豪门,因为她本身就是豪门儿女,她正是代中董事长萧陌寒名义上的妹妹。 天堃对代中宣战,而天堃的董事长却要迎娶代中董事长的妹妹,这其中到底有什么故事?耐人寻味。 又有人认出萧九九就是六年前站在法庭上与恶毒奶奶抗衡的少女,昔日那个坚强灵毓的少女,如今已长成了睿智淡然的女子,这期中又发生什么事了呢?令人困惑不解。 一时之间,众说纷纭。 梦幻国度般的婚纱店里。 九九低头看着手里的报纸,笑得懒洋洋的。 “你在那看什么?快过来帮忙挑婚纱。”安岑陷在一堆白色婚纱里,脸色无奈。 这么多婚纱,每套都白得晃眼,又都长得差不多,她挑得手快断了。 “干嘛要那么麻烦?这次的婚礼又不是真的,随便拿一件好了。”九九漫不经心道,并比打算起身。 “嘘!”安岑比了个噤声的手势,环顾四周,见没人盯着她们,才压低声音道:“就算假装结婚也得挑一套像样的吧?怎么说也是花钱了,买丑不如买好,对吧?” “岑姐,你过来看看这个新闻。”九九把报纸摊在白色雕花桌上,笑着说:“这个新闻说我天生狐媚,进天堃没两天就把董事长给勾到手了,哈哈哈……” “是吗?”安岑扭过头。 婚纱实在太多了,她放弃了挑选,踩着高跟鞋走过来看九九手里的报纸。 她伏在九九身后,媚眼如丝。 慢慢浏览着报纸,她哈哈大笑,指着九九调皮道:“你这个狐媚子,磨人的小妖精。” 九九也哈哈大笑,眼珠晶亮,“不过这么说还真没错,我去天堃两天,就把董事长给制服得服服帖帖的,都要结婚啦。” “也是,谁人能有你这魅力呀,得到了港岛头号钻石王老五的心,不羡慕死才怪呢,不过呢,我们今天说好来试婚纱的,你就乖乖听话去执行吧,就当工作也好,女人一生穿婚纱就一次机会,别浪费了,去多穿两套,我看看。” “好吧。”九九妥协,拍拍裙子站了起来,她长腿迈动,在店内晃了晃。 她知道这是港内最著名的婚纱店。 白色的地毯,浪漫的粉色氛围,店的面积估计有两千尺,非常大,客人平时也很多,但今日九九过来试婚纱,为了避开新闻追缉,她们出门都必须清场,所以此时婚纱店内一片安静。 她眼前放着一百多件婚纱。 全都是白色的,九九头疼地看着,要挑出几件心仪的可不是那么容易的啊。 她叹了口气,随手拿起两套,站在镜子前比划着。 突然,她停了下来,专注地望着镜子。 “怎么了?”安岑坐在沙发上,双腿交叠,举手投足间皆是大方得体。 九九没说话。 她扭过头。 橱窗里,一条纯白的婚纱吸住了她的目光。 那婚纱立在展示台上,美得象星光般如梦如幻,神圣美丽。 “就这套吧。”她看着橱窗里的婚纱说,其实一般摆在橱窗里的,就是最漂亮最名贵的了,这套婚纱纯洁得就像星光月芒,穿上去一样很高贵吧。 虽然这是个假婚礼,但也要装作一副用心筹办的样子才行。萧家有个习俗,女方出嫁前三天是不能住在男方家里的,所以九九有了一个正当回萧家的理由。 她打算晚上就带着行杀回萧家去,看看杜心毓敢说什么。 说干就干,九九一脸兴奋,按住雕花桌上的服务灯。 刚才是她们叫服务员先下去的。 没一会,就有一个店员走过来。 这店员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头上扎着粉色的蝴蝶结,就像漫画中走出来的少女,笑容清甜,“客人,下午好,我叫魅戈,很高兴为您服务。” 九九微笑点头,“小戈是吗?你把橱窗那件婚纱拿来给我试试吧。” “好的客人,请稍等。” 魅戈礼貌鞠躬,先给九九倒了杯茶,让她稍坐片刻,便领了4个店将橱窗上的婚纱取下来。 璀璨的灯光下。 九九站在镜子前。 她穿着雪白的婚纱,美得就像是童话故事中走出来的公主。 没有夸张蓬起的纱裙,柔和修长的线条像水纹般飘逸若仙,裙角散开一点柔纱,仿佛是朦胧的迷雾。 可惜这么美丽的一幕都被一件事情打破了,那就婚纱的拉链拉不上。 “吸气!”安岑站在九九身后怒吼。 九九挺直腰杆,用力吸气,腹部收起,她的双手用力攥住。 这鬼婚纱。 漂亮是漂亮,就是特么的紧,这衣服是给模特儿穿的吧?一般人估计都穿不上,腰辣么细,二十一寸吧! 腹部终于收了一点,安岑用力把拉链拉上,奈何使劲吃奶的力拉链还是纹丝不动,安岑额上汗津津的,大喊:“小戈来帮忙!” 魅戈赶紧小跑到镜子前面来,双手放在九九腰上,用力一收,拉链的位置终于不绷得那么紧了。 看不出个子小小的魅戈这么有力气,九九感激地看了她一眼,吸气。 身后的安岑用力一拽,拉链还是上不来,安岑有些气馁,抹了抹头上的汗,“第一次觉得九九那么胖,小戈,你快想想办法,一般你们店里客人穿不上婚纱,你们都是怎么办的?” “客人,您先稍等一下,我去取一件东西来。”助攻两个字魅戈不敢说,双手放开九九,跑到店中深处去了。 安岑也放开了手。 九九突然觉得空气好清新,她奢侈地闻着,这婚纱太不人道了。 不一会,魅戈带了四个服务员回来,手中一件白色束腰吓了九九好大一跳,这束腰九九穿过,非常束缚难受。 但是如果有束腰的帮忙,婚纱就很容易穿了,九九咬了咬牙,还是把束腰穿上了。 四个服务员站在九九身后,左右各两个,每两人拉着一条束腰的带子,待魅戈一声令下,带子用力一拉。 九九的腰瞬间变二十寸。 九九被紧致的束缚弄得差点喘不上气来,与此同时,婚纱的拉链咻一声畅通无阻,拉上了,还稍显宽松一些。 “搞定!”安岑吐出一口气,满意拍手。 这下九九的腰,就真叫若柳般纤细无骨了,细得太完美太变态了。 九九差点昏倒,累得上气不接下气,“这婚纱是哪个王八蛋设计的?看我不打死他!” 安岑哈哈大笑,“是啊,这设计师变态吧,婚纱设计得那么漂亮,但腰却弄得这么细,都不知道怎么想的。” 魅戈蹲在地上摆弄婚纱裙摆,听见这话,扭过头对安岑说,“这条裙子从来没有人穿起过,萧小姐是第一个。” “啊哈!”九九突然高兴了,“那这么说,我还是很苗条的呢,这条裙子估计是为我量身订做的,就等我来领它回家了。” 安岑不以为然,“屁,要不是有这束腰,你也穿不上去,证明你还不是它的主人,无法轻松穿上这套婚纱。” “管它的,虽然难穿了一些,但不可否认,这条裙子很漂亮不是吗?”九九微微晃动身体,衣身反光,线条流畅得就像一条河流,徜徉在九九身上,波光粼粼的,好不温柔。 不止是安岑,几个店员都呆住了。 怔怔地看着九九,同时发出惊呼,“好漂亮。” 高贵典雅的婚纱披在九九身上,没有垂下的头纱,是纯白色的花冠,娇艳的白色玫瑰与满天星缠绕在一起,戴在她头上,仿佛是春天里的公主,美得如梦如幻。 九九微微一笑,瞬间像唤醒了整个沉睡的大地,此刻,她很想装X的说一句:都颤抖吧,人类。 就在这时。 婚纱店前厅传来一抹低迷的男音,“这件婚纱,我买了。” 灯光下。 男人微笑,眼珠宁静透明,定定地看着九九,神色温柔。 店员们都目不转睛地看着来人,修长英挺的身材,面容高贵,却隐隐透出压迫的疏离。 这人就是传说中的头号钻石王老五兰仲文? 店员们都吃惊地捂住嘴巴,天呐!他长得跟照片简直一模一样,俊美得三百六十度无死角。 九九嘴角漫起淡淡的温柔,跑过去挽住他的手,“你怎么来了?” 他嘴角弯起好看的弧度,伏到九九耳边,才轻声说:“刚经过这里,看见手中的卫星信号器亮得不行,就猜你在这附近了。” 九九抿嘴,在他眼前转了个圈,“这婚纱漂亮吗?我挑的。” “嗯,还不错,碰巧下班了,来接你去吃饭。” “好呀,我们晚上去吃什么?” “你想吃什么?”兰仲文反问她,笑容淡淡的。 九九唔了一下,“都可以吧,只要好吃就行了,要不是去吃泰国菜?很久没吃了,有点想念了呢。” “也可以啊,我打电话叫奕琳去定位置。” “好。” “喂喂喂……你们两,到底有没有当我存在啊?”安岑卡着腰站在他们身后咆哮,这两人现在是越来越不像话了,成天旁若无人的秀恩爱,真是让看不下去了啊! 她羡慕嫉妒恨啊啊啊! 兰仲文仿佛没有听见安岑的咆哮声,一派优雅高贵,给奕琳拨了个电话,“喂,奕琳是我,帮我订个位子,两个人的,今晚七点。” “喂!”安岑怒了,“你怎么不问我去不去就自动把我排除在外啊?万一我也想去呢。” 兰仲文淡淡瞥了她一眼,仿佛在说,我们两去约会你去干嘛?当电灯泡吗? 安岑看出了兰仲文鄙视的眼神,她咆哮道:“难道我就不能去吗?” 这个不孝弟弟,有了媳妇忘了姐啊,太可恨了。 “行。”兰仲文一脸傲娇,“我帮你在订个位置,随便在帮你把顾融约出来,让你们两去烛光晚餐……” “停!”安岑截住他的话,安静乖巧地说:“我不去了。” 一句话就秒杀了她。 兰仲文笑得无害,眼珠惑人,这才是他的好姐姐嘛。 ------题外话------ 关于14,15,16,章节客串粉丝名单为:肉肉,菌菌,魅戈,嘿嘿,爱你们么么哒! ......交流,吐槽,傍上书院大神, 人生赢家都在潇湘书院微信号xxsynovel (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xxsynovel) 正文 第十八章 一百句情话 环境优雅的泰国餐厅里。 白色的桌布,锃亮的餐具,烛光烂漫,小提琴手站在台上拉出优美热情的曲子。 细颈花瓶里插着一只白色百合花,花香芬芳。 灯光下,兰仲文的眼珠乌黑迷人,他看着手中的菜单问九九,“九九,你想吃什么?” “我看看。” 九九低头,浏览着自己手中的菜单,泰国菜的特色是酸辣,正对九九的胃口,她翻了翻菜单,觉得每样都很好吃的样子。 兰仲文没说话,笑着等她决定。 他向来是不挑食的,但凡出来吃饭,都是挑九九喜欢的就好,反正九九嘴刁,吃得上口的都是绝对好吃的。 “好像都不错的样子。”九九为难的说,每道菜都狠不下心舍弃。 兰仲文见她拿不住主意,适当点拨她,“点炭烧类的吧,炭烧类是好评最高的。” “这样啊。”九九把菜单翻到第一页,“第一次来这里吃,不太懂,嘿嘿,点不来。” “我也是第一次来,就是之前听乔漠说这里环境不错,所以带你来试试。” “你不是吧?”九九惊讶,“别告诉我,这六年来你都是吃快餐度过的啊?” 兰仲文颔首,“你还真猜对了,一个人要吃什么好吃的啊?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不挑食的,吃什么对我来说都一样。” 不一样的,只是因为身边有她吧,因为有她,食物的味道才变得美味起来,因为有她,才觉得幸福起来。 九九凝视他良久,叹了口气,“叹,宝贝,你真是暴殄天物啊,有这么多钱,都不懂得享受,你活得太悲剧了。” 兰仲文也不恼,眉眼似水潋滟,“所以啊,要娶个老婆回来帮我花钱,不然只赚钱不花钱太寂寞了。” 九九咳了一声,手边适时递过来一杯水,她接住,眼神幽怨,“你现在真是越来越自恋了。” “嘿嘿,跟老婆学的。” “滚。” 两人同时哈哈大笑,笑声银铃般动听悦耳。 “其实我真想问你个问题,兰花儿,你现在不觉得浪费食物是可耻的了吗?” “你觉得呢?”他不答反问。 九九想了下,眯起眼睛,一脸色眯眯地看着他,“宝贝儿,我觉得你没变。” “所以说知我者,九九也。还有,不要用那么色情的眼神看着我,不然晚上哼哼……”兰仲文轻笑,眼里有致命的妖娆。 “切~”九九大言不惭,“我才不怕你。” “不怕?”他微微挑眉,“那你晚上可不要求饶噢。” 九九一掌拍在他脑袋上,鄙视道:“一脑子的黄色思想,你没救了你。” “还不是你勾搭的?哼,只管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你也真够龌龊的。” “芝麻!你才龌龊,明明就是你定力不好,思想肮脏,所以就把我也想得那么邪恶,哼哼……”她眯着眼看他,“我明明就是看了你一眼嘛,你就一副把持不住的样子,哎,真让人难为情。” 九九扶额,佯装出一副淡淡忧伤的样子。 兰仲文眨了眨眼睛,噗嗤一声笑喷了,“九九,看来你在国外六年没白呆,练得这张嘴皮子,真是能损死人。” 九九嘿嘿一笑,“是吗?宝贝,你觉得我现在是不是伶牙俐齿呀?” 兰仲文点头。 “对呀,我就打算用我这张嘴去骂死杜心毓的,你说我能办到不?是不是特别的犀利帅气?”她笑开一口白牙,慧黠调皮。 兰仲文呆了一呆,戏谑道:“九九,你觉得你去骂她,她会搭理你吗?” “我去!我才不是那么没素质的人好吗?我是说万一抬杠的时候,我就骂死她,好不好?” “好。”兰仲文憋着笑,其实他也想看看杜心毓被九九各种骂的样子,表情一定很精彩。 “嘿嘿。”九九高兴了,欢快地翻着手里的菜单,“快点菜吧,我饿死了。” 兰仲文打了个响指。 一名服务员从暗出走了出来,谦恭鞠躬,“客人您好,请问要吃点什么?” 兰仲文看向九九,绝美的脸庞带着淡淡的笑容,漫不经心中又风度翩翩。 我老公真帅! 九九心里想,美滋滋地点了一桌菜,“炭烧蟹、炭烧虾、炭烧颈、咖喱鸡……” 兰仲文扶额,“九九,我只是说炭烧的比较好吃,你也不用全部点炭烧的吧?” 九九凝视他,眼睛象星辰般璀璨,施施然道:“不管,我就要吃这些,我已经好多天没这么大快朵颐地吃肉了,我要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我要吃!” “好吧。” 食物端上来的时候,她果然不负众望,大快朵颐,简单粗暴。 兰仲文看得好笑,帮她把果汁举过来,喂她喝了一口,“别吃得那么快,小心噎到了。” 九九满嘴都是肉,嘿嘿直笑,“没事没事,我吃得很痛苦。” 兰仲文嫌弃地瞟了她一眼,恰巧这时,他的电话响了起来。 他接起电话,对方不知道讲了什么,兰仲文微挑眉,看向九九,“九九,晚上大伙想想给你接风洗尘,去吗?” “谁啊?” “还能有谁?安岑那伙人。” “去哪?” “盛宴,他们说开好包间了。”用他的名义开的,妈蛋。 “那敢情好啊。”她也很久没跟小伙伴聚在一起了,好怀念年少的时候,他们穿着校服,坐在操场上欢声笑语,谈天说地。 天空是那么地高。 云是那么地白。 人总是越长大,越怀念过去。 他们就好像是定格在回忆里,永远不会老去,不会淡化。 盛宴里。 还是上次那座观光梯,九九和兰仲文走进去。 记得她上次来的时候,还在感叹人生的急速绚烂变化。 那时,她是一个人。 而今日,她身边站在她最爱的男人。 两人的脸映在透明的玻璃上,宁静温柔。 然后他的手轻轻移到她的腰上,微微一收,他将她揽进了怀里。 这个微小的动作温暖了九九的心。 她微微一笑,抬起头。 他尖削的侧脸就在自己头顶上。 她踮起脚尖,亲吻。 这个吻是那么地温柔,如水珠落在唇上一般,轻轻一凉,化了兰仲文淡漠的嘴角,他微微弯唇,眼珠转动,用无声的口型对她说:我爱你。 九九眼珠一亮,忍不住出声,“你刚说了什么?” 他直笑不语。 九九不肯放过他,撒娇地摇着他的手臂,“你刚说什么?快告诉我。” 他被摇得没办法,微微笑出声音,“我说什么,你没听到吗?” “没有!”九九斩钉截铁,“你快说嘛,你刚刚到底说了什么?” “九九,其实我很好奇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如果我知道答案,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倾囊相授。”他还有不懂的问题?九九觉得又新奇又好奇。 “九九,我对你说了那么多遍我爱你,你会觉得腻吗?” “不腻啊。”九九不假思索地说,“其实你每次对我说的时候,我都心跳得很快,兰花儿,原来相爱的两个人在互倾爱意的时候,真的会怦然心动,很慌的感觉,总觉得抓不住自己的心。” 以前在一起久了,就没有了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她原本还以为是爱情淡化了。 可是时隔六年后,她的心再次因为那句我爱你,跳得那么慌,那么乱,她才知道,原来不是彼此的爱淡化了,而是心脏已经习惯了见到对方时的跳动频率,习惯了,所以没觉得多惊涛骇浪。 透明的观光梯内。 他凝视着她,眼眸深处涌动着醉人的温柔。 “九九我也是,每当你说你爱我的时候,我心就悸动得很厉害,九九,我想我这辈子都离不开你了。” 他抱着她。 仿佛倾尽一生的眷恋般,紧紧抱着她。 “我们不会在分开的。”九九回抱住他,声音坚定,“永远!” “嗯。” 盛宴的过道上。 兰仲文拥着她走过。 九九就突然觉得幸福得要命。 上次她来这里的时候,所有人都恨她。 今天她来这里的时候,所有人都为她接风洗尘。 她笑得温柔。 包间门在眼前缓缓打开。 觥筹交错间,一张张熟悉的脸孔冲她笑着。 蔚北北,乔漠,安岑,吕颖,奕琳,顾融都在,他们笑着,声音抱怨,“怎么那么晚才来啊?塞车吗?” 斑斓变化的光影里。 顾融坐喝得迷瞪瞪的,随手递过来两杯酒,醉眼朦胧,“来,大家都来干杯。” 兰仲文和九九接过酒杯。 几人也举杯。 酒杯相碰间,笑声漫开,“干杯!” 这里的所有人,除了顾融外,都是初三的时候认识的,少说也认识十来年了,可以算得上是真正的发小。 九九笑盈盈的,黏在兰仲文身后,向条小尾巴一样,挨在他怀里坐着。 兰仲文似笑非笑,似乎十分享受她这样的亲昵的样子,修长的手放在她腰上,微微着力,圈紧她的腰。 这个动作愉悦了九九,九九微微一笑,眼眸温柔。 “你们不是吧?怎么跟连体婴似的,这么粘?”蔚北北拿着酒杯笑他们,笑意妖妄。 这是蔚北北首次以朋友的身份加入他们,也是这么多年以来,第一次当着两人的面调侃,他似乎真的放下了,笑得懒洋洋的。 乔漠楞了一下,迷离的光影里,他看到北北眼底云淡风轻,似乎是真的放下了。 连北北都放下了,他还有什么资格恨呢。 于是拿起酒杯对两人说,“上次还没来得及恭祝你们,这杯酒敬你们两百年好合。” 说完仰头饮尽。 蔚北北也朝他们举了举酒杯,表示祝福,饮尽。 兰仲文没说话,九九以为他不高兴,便小心翼翼地拿起桌上的酒杯打算敬他们一杯。 “我来。”手中的酒杯被兰仲文拿走,他一饮而尽,眼珠乌黑迷人,“谢谢大家的祝福,也祝你们都快乐安康。” 九九心中温暖,小声嘱咐他不要喝太多。 “好。”他这样说,声音温柔。 这一刻,似乎所有的恩怨都化作烟云了,蔚北北这么傲的人,祝福他们,便是真的放下了。 还有乔漠,可能也释然了吧。 有些话不必多说,心领会神便可。 安岑和吕颖坐在远处看着,也是觉得一阵释然,她们举起酒杯,对兰仲文和九九说,“祝你们永浴爱河,白头偕老。” 兰仲文微笑,也敬了她们一杯酒,收下这几句良言。 顾融见气氛宁和,却始终无法嗨起来,知道他们都是心事作祟,于是鬼精灵的他把手臂搭在乔漠肩上,“大家来玩个游戏如何?” “什么游戏?”吕颖绕有兴趣地问。 这些年,他们和逗比顾融都混熟了,知道他就是那副没脸没皮的死样子,但他又是众人的开心果,久而久之大家也就接受他的逗比了,随他疯随他浪。 但凡气氛压抑僵冷,只要顾融出马,都能瞬间化解,吕颖也是知道气氛不对,才和顾融唱双簧。 这群人都是业界领导或精英,一个比一个鬼精,所以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也就都心照不宣地同意了。 玩游戏无非是为了调和气氛,在人多的时候,不可谓不是好办法。 顾融一脸神秘地说,“这个游戏叫国王与奴隶,是露西教我的,将一个酒瓶放在桌子中间旋转,停下的时候,酒口对准谁,谁就是国王,接着国王抽签,所有人一人分一个牌号,抽到谁,谁就是奴隶,还有最重要一点,为了防止有人故意放水,国王在抽签前,一定要先说出一个愿望,在抽取奴隶来完成。” 几人似懂非懂地点头。 其实不懂也没关系,顾融懂就好,等下玩的过程中,顾融会教他们的。 XO酒的瓶子在桌上旋转起来。 摇曳的光影里,所有人都屏住呼吸,兰仲文甚至可以感觉到,九九紧紧抓住他的手。 旋转的酒瓶突然放慢,然后缓缓地停在安岑眼前,她‘啊’一声兴奋地叫了起来,对众人说:“我要让我的奴隶随便对路过的人称赞不绝,至少称赞十句话,每句话不离漂亮,帅气,美丽……” 她的手伸进饼干桶里,抽出8号! 8号!蔚北北! 蔚北北楞了一下,所有人看着他,“北北,看你表现啦。” “没问题。”索性蔚北北也是玩得起的,他一拨黑发,相貌风流地走出了包间,所有人都挤在门口看着他。 他懒洋洋地倚在过道上,眼珠桀骜。 等待今天的第一个路人甲。 很快,有个英俊男人走了过来,那男人年约三十来岁,可能不止这个年纪,但因为身材健硕,显得优雅年轻,眉骨如堆着雪,一看就知是常年处于权欲中心的男人,眸光清沥却让人不容小觑。 这里是高级场所,所以出现在这里的,都是达官贵人。 这下有好戏看了。 顾融率先喷笑出声,“完了,他遇到沈羽轻了。” 所有人都微微吃惊,除了九九不明所以,“沈羽轻?是谁?” “盛古的董事长。”兰仲文也是憋着笑意,这蔚北北上次去盛古谈中环地产案,也算得上认识的,这下就看他怎么收场了。 沈羽轻迎面走来,带着清冷的禁欲味道。 昏暗的过道上,北北也是楞了一下,沈羽轻没认出他,从他身边悠悠走过。 “嗨,羽轻,你真帅。”蔚北北冲着他的背影大喊。 沈羽轻的背脊僵了一下,侧过头,锐利的眸朝他射去,“蔚北北?” “是啊,羽轻,你的衣服好漂亮啊,哪里买的?我怎么没见过这么漂亮的衣服?”蔚北北压住心中的爆笑说。 沈羽轻似乎觉得哪里很奇怪,但又说不上来,微微皱着眉。 “羽轻,你皱眉的样子真美。” 这话一出,包间内的人都忍不出了,嘴角抽搐得厉害,喷笑出声。 沈羽轻脸色一沉,“蔚北北,你这话什么意思?” 蔚北北内心也是一阵苦比,怎么就遇上他这么个无趣的,让他称赞起来,都有种背后凉飕飕的感觉,但他还是得壮着胆子说下去,遇上他嬉皮笑脸道:“你冷着脸一样是那么漂亮,羽轻,你实在长得太美了,我忍不住要赞扬你。” “喝醉了?”沈羽轻开口,声音清冷。但见北北还是一脸你好美的样子看着他,甩袖便走了。 北北怕他跑了不能完成任务,于是跟在他身后,不断重复着,你真美,你真帅,你好漂亮这些话,直到十句话满足了,他撒了脚丫子就跑。 沈羽轻转身。 昏暗的过道上,他望着蔚北北仓惶而逃的背影,目光变得意味深长。 回到包间里。 北北摸着噗通噗通的小心脏,赶紧喝了几口酒压惊,报复性的说:“妈蛋!等下让我抽到奴隶,我就让他和路过的人亲嘴!” 居然让他称赞沈羽轻,那冰块,差点把他的脸给冻僵了。 所有人都指着他爆笑出声,“北北,牛!” 气氛渐渐变得热闹。 北北吃了块西瓜,痞子性格一览无遗,“那还用说,继续玩,老子今晚玩死你们!” 酒瓶再次转动,这回所有人都变得期待起来,目露紧张。 酒瓶缓缓停在顾融眼前。 他大叫起来,“我要让我的奴隶跟我接吻!” 他之所以敢这么大胆,是因为她跟吕颖串通好了,等下他抽奴隶,就让他抽到安岑,吕颖也同意了,答应他串通。 顾融等这个机会已经等了很久了,他兴奋地大笑三声,抹了抹嘴,抽出7号! 7号! “哈哈哈,我终于可以献出我的初吻了……”顾融笑得一脸淫荡,但见所有人都悲剧地看着他,只有九九一个人爆笑出声。 他有种不祥的预感。 慢慢转身。 蔚北北不怀好意地打趣他,“顾融,原来你暗恋兰仲文啊。” 顾融脑袋一懵,视线朝沙发深处看去。 兰仲文坐在沙发深处,绝世容颜,白色细纹衬衣,手腕处松松挽起,简约中带着贵气,又有几分说不出的性感妖冶。 他手臂处,赫然贴着7号! 顾融抓住头发,为什么?! 7号不是安岑吗? 他幽怨的目光向吕颖看去,吕颖无辜耸肩,表示也不知道兰仲文和安岑的牌号为什么换了。 “哈哈哈……”九九笑得猛捶桌子,这下好玩了。 “7号为什么是老板?不是安岑吗?”顾融不依,这太冤了!他好不容易想了个办法献出初吻,就被兰仲文这么生生截胡了,他心里那个怨啊,冤啊。 “刚才安岑嫌她的7号不喜欢,换了兰少的3号。”奕琳出声解释。 顾融扁着嘴,委屈地看着安岑,“小岑,你怎么可以酱紫?” “愿赌服输,少废话,接吻!”安岑可不管他委屈不委屈,别以为她不知道顾融在玩什么把戏,她就是故意偷偷换牌号的,兰仲文不是一个挑物的人,反正没人敢为难他。 光是轻轻站在那里,就能造就一种强烈的压迫感,这下看看顾融怎么收场! 顾融哭丧着一张脸,兰仲文的脸色也好看不到哪去,阴沉沉地,好像随时能肢解了顾融,他心里那叫一个害怕啊,试探性地说:“不如我弃权算了?” 兰仲文抿了口酒,眼珠淡漠地笑了。 不知道是什么意思,顾融猜不到老板的心里,郁闷地挠着头。 众人也不敢冒犯兰仲文的威严,都没说话,打算默认了。 除了九九外,谁敢吻他啊?这个睚眦必报的伪君子,敢冒犯他,就等着回公司被挤兑到小角落去画圈圈吧。 “这哪能啊?”九九多喝了几杯,玩嗨了,唯恐天下不乱的喊着,“他明显就是故意吓唬人的,你们别被他的气势吓到了,叫他有种就放马过来。” 也许是酒精作祟,九九的笑声带动了众人的气氛,蔚北北跟着她的尾音起哄,“没错,愿赌服输!我刚才不也一样要称赞沈羽轻?我还不是办到了?” 其实说句实话,所有人都很想看到这个局面的,不知道顾融跟兰仲文接吻是什么感觉,在场的人无不好奇,所以都借着酒疯纷纷响应,“太对了,愿赌服输!” 兰仲文淡淡瞥了九九一眼,并不是言语,在转动眼珠看顾融时,已带上了几分警告意味。 顾融吓得小心肝乱颤,苦着一直脸求饶,“不要,人家不要跟老板接吻……” 所有人爆笑。 “兰花儿,你准备好接受顾融的初吻了吗?”九九戏谑地问兰仲文。 兰仲文阴森地回了她一个眼色。 九九哈哈大笑。 突然眼前一暗,兰仲文已经迅雷不及掩耳在她唇上一压,眼前一暗又亮起。 九九还没反应过来,顾融地电话忽然响了,就像生命中最后一根救命稻草,顾融赶紧拿起电话跑出去,“你们先玩,我出去接个电话,马上就回来,记得广告之后更精彩……” 说着逃之夭夭了。 身后嘘声一片,谁都知道顾融这是借口,短时间内他肯定不敢在回来了,不然得跟老板接吻啊。 但正事始终要紧,不能因为玩游戏而耽搁了工作。 于是一群人继续玩游戏。 兰仲文不动声色朝奕琳使了个眼色,奕琳点头,将一个牌号悄悄塞进他手里。 兰仲文嘴角微微一勾。 酒瓶重新转动,稳稳当当的停在兰仲文眼前。 全场哗然。 他仰起身子,漫不经心地说,“我要让我的奴隶,对我说一百句情话。” 全场再次哗然,看不出兰少这么闷骚重口味啊,居然爱玩这个。 他白皙的手伸进饼干盒里,过场式的在盒中绞了一下,但其实他什么也没拿,手伸出的时候,袖子一抖,一个牌号准确地掉落他手中,他接住,抽出来,9号! 9号!萧九九! 全场狂笑,气氛瞬间嗨到了顶点! 一百句情话啊! 萧九九完蛋了! 九九的脸拧得像苦瓜一样,口哨声起哄声融成一片,她幽怨地看着兰仲文。 兰仲文眼珠乌黑,笑吟吟地看着她,还整不死你个小样。 九九瞬间有种不作死就不会死的感觉。 早知道她刚才就不起哄了。 她绞着小手,身边的人已经开始起哄了,“快说啊九九,一百句呢,不说快点会浪费很多时间的。” 九九觉得世界对她充满了满满的恶意。 一百句情话啊! 她要说到何年何月啊! ......交流,吐槽,傍上书院大神, 人生赢家都在潇湘书院微信号xxsynovel (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xxsynovel) 正文 第十九章 对不起我爱你(有二更) “可以不说吗?”九九试探性地问。 所有人都只给了她一个回答:“愿赌服输!” 这时候顾融从门外回来了,听见这些话,拍了拍她的肩膀,“出来玩迟早是要还的,敢起哄我,现在好了吧?自作孽不可活。” 九九瞪了他一眼,“你还不是一样逃跑了?还敢说我?” “嘿嘿,我这叫你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啊?小九九,敢惹老板,你自求多福吧。” 九九冷嗤一声,“说就说!” 她喝了口酒,壮壮胆子,才仰起头,一本正经地说:“我爱你,我很爱你,你非常爱你,我特别爱你,我爱死你了,我十分爱你,我爱你爱到不能自已……” 九九挑着一切从电视剧中看来的情话,说得不费吹灰之力。 “切……”身旁一大片嘘声,顾融起哄,“九九,你这样也太没诚意了吧?每句都只是换了个词。” “滚!玩个游戏要什么诚意啊?只要能办到就好了。”九九瞪了他一眼,继续往下说,“我很想你,非常想你,特别想你,十分想你……” 她无限循环地复读着。 兰仲文嘴角的笑容淡淡的,抿了口酒,一派优雅。 众人听得有些无趣,东倒西歪地指责她,“你这明显就是钻空子啊,太龌龊了。” “老四也不出来说说她,太护短了。” “不像话不像话,一百句应该不能重复的!你这样讲,其实就没几句情话就说完了。” “作弊啊!萧九九作弊!” 九九轻飘飘看了他们一眼,那傲娇的表情好像在说:羡慕嫉妒恨吗? 等到九九说到80多句的时候,她脑子已经词穷了,迟疑地看着兰仲文,兰仲文也不说话,就静静看着她。 呃。 九九拧着眉,双手交握,“我莫名其妙的笑了,只因为我想起了你。” 所有人还没明白过来,无趣地玩着手中的酒杯,兰仲文指间一僵,微不可见地坐直了身子,凝视她。 下面的话都是她的真心话了。 电视上看到的话也是有限的,说完了,就该说真话了。 十几句情话。 足够了。 九九抬起头,眼珠异常宁静,“你是我整个世界。” “我想你的时候,希望你也刚好在想我。” “其实我不敢想象,没有你的日子是怎么样的。” “只要你一直在我身边,我就什么都不怕。” “每天睁开眼睛,我希望第一眼看见的人是你。” “这世界最温暖的话是你晚安。” “生命那么短,世界那么乱,我不想争吵,不想冷战,不愿和你有一秒的遗憾。” “我只知道一件事,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 “我爱你,胜过爱我自己。” …… 一室的安静。 所有人都凝神看着九九。 摇曳的光影里。 蔚北北和乔漠对视一眼,在彼此眼中看到相怜,两人恍惚而笑,碰杯。 说句真话,一百句情话,还真是令人嫉妒呢。 只是嫉妒也不能怎么样啊,爱情这回事还得讲究你情我愿,强迫对方爱自己有什么意思呢?不是自己的,始终都会离开的。 从来没拥有过,至多就是遗憾。 当如果是拥有之后在失去,就可能导致终身无法释怀了,承受遗憾的痛苦,也好过去承受失去的痛苦啊。 其实一样是放下,只是看问题的出发点不同,这件事就好像变得容易些了。 安岑出神地听着,眉眼越发哀伤,吕颖握住她的手,轻轻拍了拍,压低声音,“不用难过,等项目忙完了,你就去找他问问吧,到时候我陪你一起去。” 安岑轻轻嗯了一声,轻笑。 斑斓的光影从兰仲文脸上划过,那张绝世容颜,蜷着浓郁不化的温柔,嘴角一抹沁入人心的溺爱,看着九九。 九九微微歪着头,搜索着回忆里与兰花儿的过去,奈何绞尽脑汁,她也说不出什么了。 还差三句话。 所有人都把视线落在九九身上,屏住呼吸听着。 很安静。 没有人说话。 九九搔着头,为难。 “余生,我都要和你纠缠。”透明的矮几上斜映出一个人影,那人凝视着九九,眼中的温柔浓得化不开。 “你属于我。” “晚安。” 他为她补上了最后三句。 九九错愕抬头,他微笑,懒洋洋地将她的短发挽到耳朵后,别好。 每当她困惑或者为难的时候,他总能体贴的救她于水深火热之中,九九不知道这次是兰仲文使了小心计故意抽中她,坐在他身边,感动得一塌糊涂。 “兰花儿,我以后再也不欺负你了。”为了感谢兰仲文帮她解围,九九决定做点什么来报答他。 兰仲文露出似笑非笑的笑容,天知道他憋笑憋得多么难受,但听到九九这些肺腑之言,他又觉得非常值得。 他紧紧拥着她,希望余生再也不分开。 其实这种游戏兰仲文是不玩的,要是没有九九在场,真的没什么东西可以吸引他。 “靠!你们两狼狈为奸!”顾融不服气,正义言辞,“破坏了游戏的规则,这种游戏给你们这种堕落的人玩是可耻的。” “你又没说他不能帮我,况且兰花儿都同意我通过,你不服个芝麻啊。”九九跟他拌嘴。 “哼,秀恩爱死得快!为了防止你们夫妻两作弊,我决定要换一种玩法。” 兰仲文收起笑容,淡漠的眼珠瞟向顾融,警告意味十分浓烈。 针对他那句秀恩爱死得快的。 顾融小心肝一颤。 九九已经接口了,“我看你是羡慕嫉妒恨。” 一语戳中他的伤心处。 晚上他不能跟安岑接吻已经成为他人生一大心病了,他们两夫妻还这样欺负他,真是太不厚道了。 顾融扁着嘴,“老子要玩对不起我爱你。” 九九激过头了,就用力拍桌,“玩就玩,怕你不成?” 话音一落,蔚北北跟乔漠起哄。 出来玩嘛,就要开开心心的,要是一个个的都装淑女绅士,那有什么意思? 这里的人少说交情也有十年以上了,什么模样什么脾性彼此都一清二楚,没必要装孙子。 有了他们两的起哄,气氛简直要嗨爆五彩斑斓的天花板了。 顾融在桌上混洋酒,突然有人敲门。 沈羽轻站在门外,希腊雕塑般俊美的面容中带着一丝笑意。 “兰少。”他这样说,眼睛却看着蔚北北,声音低沉略带沙哑。 清冷的气息在空中流转。 这样的夜晚,这样的眼神,斑斓的光影里,恍惚间有种宿命的感觉在空气里静静流淌。 蔚北北一愣,立刻起身迎上去,“呵呵,沈董抱歉,刚才对你说的那些话,都是玩游戏玩输了的惩罚。” 想到刚刚调戏了他,北北就笑得肩膀直抽搐。 沈羽轻眼底一片漠然,他笑着说:“没关系。” 笑意却达不进冰冷的眼底。 这么好说话? 北北暗自揣摩了下,管他呢,就玩玩游戏,计较的话就太鸡毛蒜皮了吧? 他想着就回到位置上去帮顾融混酒了。 沈羽轻并没有打算离开,姿态优雅地环顾包间四周。 这些人,都是兰仲文麾下的得力干将,只有一个穿着蓝色毛衣的女孩没见过。 那女孩的眼睛像海水一样沉静,澄净得仿佛是透明的,面容也白得仿佛是透明的,她微微一笑,美得惊心动魄。 这个女孩,跟兰少在邮轮上求婚的那女子有些相像,大概就是兰少的未婚妻了,但她此时的着装,实在是…… 她穿着蓝色毛衣,也不是说不好看,就是整个人看起来像只有十八九岁,跟邮轮上的高贵的形象区别太大了。 他看着九九,眼带疑惑。 兰仲文适时起身与他握手,隔断了他看九九的视线,眼珠淡漠,“羽轻,好久不见。” “是啊,你都消失好久了,怎么对外宣称生病了呢?” “嘴角玩物丧志,不想上班啊。”兰仲文轻描淡写地说。 仿佛是听见全世界最好笑的笑话,沈羽轻笑起来,这个业界工作狂还会玩物丧志?真是一个令人答不上话的烂借口。 “这位是?”沈羽轻抬颌,看着兰仲文身后的九九问。 九九从兰仲文身后探出脑袋,抱着兰仲文的腰,眼珠异常惑人,“你好,我是兰仲文的未婚妻,我是叫萧九九。” 那亲昵的模样,让沈羽轻怔了一下,他还没见过兰仲文跟哪个女人这么亲近过呢,原先他以为兰仲文突然宣布婚讯,是因为公司面临巨大危险,想通过政治婚姻来挽救自己的事业。 但事情又好像不是那么回事,天堃对代中宣战,扬言从此势不两立,这个女孩是代中董事长的妹妹,兰仲文娶她,似乎没任何好处。 这就叫沈羽轻奇怪了,兰仲文这人性情寡淡,从不近女色,怎么突然就跟个女孩相爱了呢,还立马就要结婚了,难道真是爱情来了令人想挡也挡不住? 不。 任何人都可能,但兰仲文不可能,他不是那么没有理智的人。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沈羽轻心中非常疑惑。 不止沈羽轻对九九有疑惑,九九对这个沈羽轻一样有疑惑,这人光看样子,就知道不是个简单的人物,他明明也知道他们在玩,为什么还不走呢?不知道这样很冒昧很打扰人玩游戏的雅兴吗? “你好,我叫沈羽轻,你们在玩什么呢?”沈羽轻不仅不请自来,这回更是把西装外套脱了,白色丝巾闻风而动。 兰仲文淡淡瞥了他一眼,几不可见的,那么地冷。 盛古和天堃一直是合作伙伴,原本两人的友情是挺好的,有时间还会一起去打高尔夫球,游泳,运动。 沈羽轻跟自己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漠然,他并不是一个多事的人,今日特意过来包间,不知是何用意。 全世界能吸引兰仲文去寻找的,那就是九九。 那么这房间中吸引沈羽轻的,是谁? 兰仲文不动声色扫过在场的每个人,安岑?吕颖?奕琳?还是—— 九九? 这些人里面,只有九九是他没见过的,且他对九九露出了那么兴味盎然的眼神,难道他看中的是九九? 想到这,兰仲文放在九九腰间的手紧了紧。 这孙子。 敢来抢! 看不打死他! “玩一些不入流的游戏呢,沈董肯定看不上的。”顾融打着哈哈接茬。 “哦?是吗?我正好想加入,可以吗?我觉得很有趣。”沈羽轻微笑。 顾融嘴角抽搐,想说你外套都脱了,袖子都卷起来了,人也坐下了,他们还能说不吗? 于是大伙也没反对,管沈羽轻是来干嘛的,他们玩他们的,当他是空气就是了。 “对不起我爱你游戏规则就是,只能对右边的人说我爱你,对左边的人说对不起,速度要说得快,说慢了,就罚喝酒。”顾融拿起桌上的酒杯晃了晃,笑容高深,“这杯混酒是几种烈酒混在一起,喝下去,滋味十分美妙,你们想试的可以故意说错试试。” 游戏开始前,兰仲文突然站了起来,换到九九左边,奕琳看出玄机了,不禁莞尔。 其他人没说什么,位置随心所欲,想怎么坐就怎么坐。 沈轻羽看了围成一圈的人一眼,慢慢渡到蔚北北右边,绅士落座。 兰仲文英眉微皱,好像有点明白过来了。 他意味深长地看了蔚北北一眼,自求多福吧。 酒瓶在桌上旋转,片刻,停在顾融眼前,他赶紧扭头,对安岑说:“我爱你。” “对不起!” 众人七嘴八舌接口,轮到蔚北北的时候,他遵循游戏规则,快速扭头对沈羽轻说:“我爱你。” 事实上,这就只是个游戏而已。 沈羽轻微笑,慢悠悠说:“对不起。” 众人笑得东倒西歪,就说句对不起,他干嘛说得那么暧昧? 轮到九九的时候,她呆了一呆,迫不及待扯开嗓子对兰仲文说,“我爱你。” 声音铿锵有力。 兰仲文楞了一下,凝视她,眼神温柔,似笑非笑,“我爱你。” 精明的兰少第一轮就说错了。 瞬间换回一大片欢声笑语,“兰少说错了!该罚该罚。” 九九笑翻了。 桌上的酒在斑斓的光影下,散发出浑浊的色彩,兰仲文风度翩翩,拿起一杯浑酒一饮而尽,眼睛迷蒙惑人。 “在来!” 又一轮开始,蔚北北照样快速说我爱你,沈羽轻照样放慢速度说对不起,气氛嗨到了顶,转到九九身边,九九接口,“我爱你。” 兰仲文默了一下,想起当日的重逢,九九如论如何也不肯说对不起,正是那股深情,温暖了他冰冻的心。 他竟是不受控制的微笑,“我爱你。” 欢声笑语一片。 九九的心脏一缩。 兰仲文又闷下一杯浑酒,面不改色,“继续。” 一轮又继续,九九不忍他在说错,撞了他的腰一下,示意他别说错了,低着头蚊呐道:“我爱你。” 兰仲文嘴角漾出一抹温柔,二话不说拿起桌上的浑酒饮尽,才郑重着脸色回道:“九九,我也爱你。” 这明显是故意的。 众人惊讶。 顾融打趣他,“我们老板简直是为了美人千杯不醉呀,看着清醒的模样,估计还能喝十几杯。” 沈羽轻不解地看着兰仲文,为了一句我爱你,值得吗? 再次轮到他的时候,他也调皮了一把,故意对蔚北北说:“我爱你。” 温热的气息吐在蔚北北脸上。 蔚北北皱眉。 瞬间换回一大片爆笑。 沈羽轻拿起桌上的混酒,笑容一贯清冷,“我就是想试试这杯酒的味道。” 说完一饮而尽,拧着眉,“这杯酒的味道,太没节操了点。” 众人哈哈大笑。 光影里,兰仲文与他对视一眼,默契地笑了。 那晚,每次轮到兰仲文,他便会先把酒喝下,然后对着九九说:“九九,我爱你。” 他眼神认真,深情款款,灼灼夭夭。 直到支撑不住,完全醉去。 兰仲文醉倒在九九身边,头靠在她肩上,面容宁静安谧。 九九呆呆地看着他,心中如树影婆娑,亦如潮汐起伏。 到底是她感动了他?还是他感动了她? 也许都有吧。 这一刻,九九心中的幸福仿佛爆表了,整颗心都被填得满满了,让她忍俊不禁。 夜里,九九给兰仲文喂清酒汤,他醉得不省人事,一动不动的,面色潮红。 九九怕他明天醒不来,小心翼翼地给他喂清酒汤,换衣服。 其实九九一直不知道,他受过睡梦训练,若不是他熟悉的气息靠近,他都会反抗。 这世界的女人,只要萧九九一人可以靠近他,在他睡着的时候亲吻他,给他换衣服。 九九脱下他的衣服,他仿佛是有意识般,手不觉抱住了九九的腰,嘿嘿一笑,“老婆,我爱你。” 九九忍俊不禁,决定先不脱了,问他几个问题再说。 “宝贝儿,你老婆美吗?” “美。” “你有什么话要对她说吗?” 他没回话,睫毛微微颤抖,浓密而湿润,“不要离开我。” ......交流,吐槽,傍上书院大神, 人生赢家都在潇湘书院微信号xxsynovel (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xxsynovel) 正文 第二十章 再回萧家(二更) 兰仲文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他揉着眉心,头痛欲裂。 昨晚的混酒酒劲太足了。 他坐在床上缓了缓神。 储衣间传来一阵翻箱倒柜声,噼里啪啦的。 兰仲文微微皱眉,下床穿上拖鞋。 他拧开储衣间的门。 白黄炽灯下,一排衣柜长得望不到尽头。 一套套名贵西装笔直的挂着,各色衬衣领带,各类手表,各种鞋子,应有尽有。 储衣间的尽头,是给九九新建的衣柜,她穿着白色毛衣,短发凌乱,光脚。 她靠在衣柜上,长腿纤长,把自己的衣服一件件拿下来塞进行李箱里。 因为伸长了手,她的毛衣向上扬起,露出了性感的肚脐。 兰仲文看得直摇头。 她光塞不叠的。 他走了过去,从身后拥住了她洁白的腰,“早安,老婆。” “早安,老公。”九九嘴角温柔,踮起脚尖,取衣柜上的衣服。 兰仲文的手越过她的头顶,轻松取下衣柜上的衣服,笑容明净,“给。” 九九接过,随手丢进行李箱里,果然人高就是好啊,九九感慨,于是停下了手上的动作,倚着兰仲文说:“宝贝,你帮我把衣服都拿下来吧。” 兰仲文微微挑眉。 敢情这是把他当保姆使唤了啊? “你就回萧家一两天,用得着带那么多衣服吗?”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九九挑着自己用得上的首饰,一脸你孤陋寡闻了吧的样子笑他,“女人出门一向是这么麻烦的,你以后跟我住的时候长了,就知道了。” “我说你是去调查事情的,还是去度假的啊?” “那肯定是调查事情呀,可是你想啊,我本来就不是一个出门很简洁的人,当然要多带一点衣服了,这样才不会引起怀疑嘛。” 兰仲文站在她身后,没有回话。 九九站在镜子前试墨镜,没有听见他回话,知道他又担心了。 她转过身,笑容明媚,“老公。” “嗯?”兰仲文自然而然地抬起头,眼珠惑人,透着浓重的不舍。 “我会照顾好我自己的,不会让自己受伤,你相信我好吗?况且我身上也有卫星芯片啊,你时刻都可以知道我的下落呀。”九九漂亮的眼珠定定地看着他。 她会照顾好自拿着己的,所以,放心吧。 兰仲文轻轻叹了口气,无奈地说:“那好吧,我已经通知乔漠了,萧宅里有个仆人是我们的人,她到时候会看着你的安全的,我也加派人手跟着杜心毓出入了,萧宅外也布满了我们的眼线,你万事给我小心点,知道吗?” “嗯。”九九重重点头。 “一定要照顾好自己,事情量力而行就好,该撤退的时候,就不要犹豫,要记得,如果你受伤了,我会担心的。”他的声音暗哑,带着浓浓的担忧。 “好。”九九这样说,在他脸上吻了一下。 兰仲文的笑容懒懒的,淡淡的,不知道在想什么。 出发前的一刻。 空气中流动着不舍的因子。 陆叔把锃亮的餐具摆在九九眼前,端上了九九喜欢吃的酸辣鱼,糯米鸡翅,宫保鸡丁,麻婆豆腐,拔丝地瓜。 兰仲文给九九夹了点酸辣肉,好像怕她去了萧家会饿着似的,他的筷子一直没有停下,在盘子中来回梭巡,夹各种肉到九九盘子里。 九九的头埋在白瓷碗中,吃得津津有味,“这个鱼真好吃,酸酸辣辣,我喜欢。” 兰仲文忍俊不禁,“你喜欢吃的是酸酸辣辣而不是鱼吧?” “对呀,我喜欢吃川菜,兰花儿,以后可以叫陆叔多做点辣的菜,凉菜也好吃,我想吃很辣很辣的莲藕和牛百叶,还有田鸡,田鸡真的超好吃的,辣辣的,麻麻的,叫人回味无穷。” 九九一脸神往。 冷不防兰仲文淡淡开口,打断了她的美好幻想。 “田鸡细菌那么多,有什么好吃的,小心肚子里长寄生虫,而且你也不能吃那么辣的,很伤胃,今天是因为你要回萧家,我才特别叫陆叔做一顿辣的,平时,就还是吃粤菜,像清蒸海鲜什么的都挺好吃的不是吗?也有营养,吃了对身体好。” 到底是中国人,吃穿用度还是保持着中国风俗好,南方这带始终潮湿闷热,经常吃辣容易引发上火,伤胃。 而经常大鱼大肉死得快,就算觉得法国菜,日本菜,泰国菜好吃,也是不能常常吃的,那些都是肉类,容易导致便秘。 吃得少才觉得好吃,要是天天吃,反而会觉得清粥咸菜好吃了。 “凡是有营养的东西,都是难吃的。”九九笃定的说,记忆中好吃的东西,全是垃圾食品,而难吃的,全是对身体有益的。 真是个让人难以接受的现实。 这年头,连吃个辣都不行了。 九九幽怨地看着兰仲文,自从回到他身边,他又变得那么严格了,简直是把自己当做女儿管,无论要去做什么事,都要先经过他的同意。 有时候觉得挺温暖的,但有时又挺不自在的,虽然知道他是为自己好,但不能随心所欲的感觉实在是憋死了,想吃点垃圾食品就得撒娇卖萌求勾搭各种轮番登场,就跟那些小孩子一样,只有逢年过节才能吃点喜欢的。 过得实在是……太可怜了。 “并不是那些东西不好吃,而是你习惯了咸重的辣味,所以觉得粤菜清淡无味,把鲜味吃成腥味,如果你戒掉咸辣,以后久了,你就能吃出食物的真正味道了。” 之所以南北的饮食差距这么大,就是因为北方冷。 从小开始吃辣的人,会变得越来越喜欢辣味,久而久之,就吃不出食物的真正味道了,无论酸甜苦咸都隐在辣味之下,变得不辣不欢。 而南方的人自小饮食清淡,以食物的鲜味原味为食物的灵魂,有的人吃饭甚至不下调味料,就吃食物最原始的鲜甜之味。 但若要说谁才是真正懂美食的真谛又评选不出来,这不过跟饮食有关系,北方气候冷,吃辣能暖身陶冶心情,南方气候湿热,戒辣能使人肠胃舒适,人心健康。 九九生在南方,理应遵循南方的气候和规律,这样才能保持年轻健康。 九九不答,埋头吃酸辣鱼。 事实上兰仲文说的话是很有道理的,但要戒也不是一时之间就能办的,通常人改变一个习惯,至少需要一周的适应期,这个适应期过去了,你就成功了大半,如果这个周期过不了,那么就是失败了。 她叹了口气。 可能是受兰仲文的影响,她现在也是得能办到才敢答应,虽然嘴上不说什么,但是兰仲文希望她改变的,她还是会暗暗下定决心去努力改变的。 就当是为了彼此的未来而努力,两个人在一起,不是一味的迁就对方,觉得爱对方就要忍对方,那样久了心里的怨念也会越积越深,使自己渐渐看不清对方的优点,也发现不了自己身上的问题。 也许你常常在抱怨,你总是对方很好,忍让他,爱他,可是对方从来没为你做过什么,甚至越来越讨厌你,疏远你。 这时候,一定是你身上也有问题,不然对方不可能只看到你的缺点,而完全无视了你的爱意,很可能早期对方一直在忍耐着你,没有讲出来,久了以后,这些小小的矛盾就堆积如山,使他对你的爱意越减越少,终于到了一天,他决定不再忍受了,于是决裂。 你始终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要离你而去。 但事实上,你们的矛盾在存在很久之前,就是因为没有人提出来并且解决,使那个矛盾腐烂在心里,不提,搁得你的心难受,提了,使两个人都争吵难受。 说句实话,每个人都有自私的心里,自己做了自私的行为,可以马上原谅自己,并且为自己找到借口,从而轻易地原谅了自己。 而别人若做了自私的行为,你便觉得不可原谅,对方一定要对你比你对他更好,你自私想。 可如若对方也这样想呢? 两个人都自私地想要对方多爱自己一点,这本身是没有错的,错的是因此蒙蔽了自己最初爱对方的心,认为多爱一点就是被对方降服,做出很多伤害对方却死不承认的事情,最终因为自私和对方而失之交臂。 这个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两个人在一起除了柴米油盐是必要外,包容和改变也是少不了的,可以包容对方的错误,亦愿意为对方变得更美好。 这个说法不是要你改变自己,很多人总说,我就是这样了,我改了就不是我自己了,你不喜欢就滚吧。 如果抱着这种想法,那么这个人结婚十次,就会痛苦十次,离婚十次。 一个人要是恋爱后,结婚后,还没有一丝改变,那么这个人注定是失败的,经历那么多风风雨雨,也没有令这个人成长成熟,只能说这个人看不清现实,封闭在自己的世界里。 这样的人,基本活到30岁就被社会淘汰了,任何人跟这类型的人在一起,都无法看到希望和未来,只能感到充满了完完全全的负能量,怨天尤人,抱怨着老天不公平,辜负了自己。 而真相是,早在很多年前,这个人自己选择了放弃,在那条所有人都必须经历的人生道路上,选择了封闭自己,放弃自己。 为对方变得更加美好,不是要你完全改变了你自己去迎合对方,而是把你身上不好的东西拿掉,换上更好的东西,让你变得更加优秀,去融合对方,让彼此达到灵魂合一。不管是爱,行为上,心灵上,都默契地为对方考虑。 若两个人沟通无碍,又可以办到以上事情,基本上这两个人是不会吵架的。 因为他们亦是恋人,亦是朋友,亦是亲人,亦是伙伴。 世界上的所有道理都是通的,只要你懂得举一反三,化整为零,你就可以掌握好这个世界的节奏,让自己活得即精彩又优秀。 这些年,九九见过很多人很多事,虽偶有抱怨,但整体上她活得是积极的,跟不上兰仲文这种天生条件优秀的人的脚步,但也不绝对不会拖对方的后腿。 不够优秀,那就更加努力,只要心里别否定自己,别看轻自己,那么谁也不可以说你输了,因为你一直在学习和成长中,这些累积会让你越走越向上,跨过一个个不一样的高坎,俯瞰脚下世界。 成长和成熟,是不管你到了多少岁,都需要的东西,每十年进入一个不同的领域,每十年,做一个不一样的自己。每十年,做一个全新的自己。 九九今年已经26岁了,该保留的乐观和性感还在,而懦弱易哭易怒都被改变,因为这是必须改变的,要成长,就要舍弃什么,然后获得什么。 她获得了勇敢,智慧,洞悉人性。 吃完饭,兰仲文亲自开车送她前往萧宅。 玛拉莎蒂在平稳的公路上行驶。 兰仲文的手握在方向盘上,下颌绷得紧紧的,透出冰冷压抑的味道。 他始终担心着她。 九九在心里微微叹了口气,故作可爱地靠在他肩上,“宝贝儿,你别担心我了,我真的会好好照顾自己的,我没事的。” 她故意用嗲嗲的声音撒娇。 兰仲文轻轻微笑,没答话。 九九学着小动物的动作,脸靠在他手臂上蹭了蹭,眨眼卖萌,“真的嘛,我保证我会毫发无伤的,你尽快查出我妈妈的下落就好了,我等你的好消息哟。” “哎。”兰仲文喟叹,车越靠近萧宅的方向,他越不放心,虽然卫星芯片可以侦测九九的行踪,但是她不在自己眼皮底下,兰仲文就觉得不安。 不知道此次答应九九这个决定是错是对,果敢利落如他,今日也变得婆婆妈妈了。 “担心啥?萧宅里不是有你的人么?就算你不相信我,你也要相信你的属下吧?” 兰仲文没说话,手指僵硬。 狭窄的车间内,空气顿时变得压抑。 气氛有些令人窒息。 九九知道兰仲文要反悔了,她神色一凝,紧紧握住兰仲文的手,眼珠淡然坚定。 “兰花儿,这个仇我一定要自己报,你相信我,我一定可以办到。”她的声音清脆,蜷着丝不可违抗的决意。 她一定可以办到。 半响,兰仲文僵硬的身体微微放松,他没有看她,神情淡漠,“九九,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嗯。”她笑着点头。 车停了。 九九搂住兰仲文,她闻着他身上淡淡的兰花香,长如蝶翼的睫毛轻轻颤抖着。 若有似无的叹息在九九耳畔响起。 他吻了吻她的头发,“道别的话我不说了,你要好好照顾自己,两天后,不管有没有查到萧妈的下落,我来接你。” 他的眼睛乌黑如曜石,里面似乎蕴着淡淡的雾气,朦朦胧胧的,看得九九一阵失神。 她点头,用力打开车门钻出去,在没有看他,她拖着两个行李往萧宅的大门走去。 橙色的阳光中。 她的蓝色裙子如海洋的波浪般微微卷起。 兰仲文心中一阵酸楚,又一阵欣慰。 他知道她会照顾好自己的,只是这样坚强的她,令他心疼,他宁愿九九永远像个长不大的孩子,让他宠让他疼,快乐无忧。 她按了按萧家的门铃,声音清脆,“开门,我是九小姐。” 屋内。 她的笑脸映在监视器上。 萧陌寒怔怔地看着监视器,九九站在阳光下,皮肤洁白得恍如是透明的,她的眼珠异常宁静,氤氲着动人的光芒。 九妹怎么来萧家了? 几乎是来不及思考的,萧陌寒已经按了开门建,并且自己出了主屋,跳上观光车去接她。 橙色的阳光下。 九九拉着两个行李箱,远远地,有人开了一辆观光车前来,那人身材高大,笑容如盛夏阳光,一双触不到底的眼睛定定地停留在九九身上,“九妹。” 他这样喊她,眼尾因微微上扬而显得妩媚。 ------题外话------ 下面虐渣了噢,另外序序在这里求下7月的月票哈,希望下个月有月票的宝贝们都投给九九,兰少这文后面没有在虐的情节了,会一宠到底,么么哒 交流,吐槽,傍上书院大神, 人生赢家都在潇湘书院微信号xxsynovel (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xxsynovel) 正文 第二十一章 对抗 阳光下。 萧陌寒笑得像个孩子,唇色绯红,“九妹,你怎么回来了?” “堂哥。”九九轻笑,那明媚的容颜里,有说不出的妖娆。 似乎完全忘记了他们之前的不愉快,她笑着说:“你忘了吗?咱们家出嫁前,女方必须住在自己家里呀,我后天我就要跟兰花儿结婚了,所以得回来住几天。” 萧陌寒的心底骤然抽痛,眼睛也黯淡了下来,“这样啊……” 是了。 他们的婚讯都在报纸上公布了,看来是真的要结婚了。 虽然他已经没有喜欢她的资格了,但心中的痛仍然渐渐加剧,更有一丝绝望在心里浮起,即使是过去在孤儿院黑暗到没有曙光的时候,他也没有产生过这种类似绝望的情绪。 “九妹,你不打算在考虑一下么?这么贸贸然结婚,将来可能会后悔的。”半响,他突然仰头,眸光深处暗得没有一丝光亮。 在他幽暗的目光中,九九抬起睫毛,眼眸出奇的宁静。 “我们都认识13年了,也不算贸贸然结婚了。” “他不是什么善茬的,真的九妹,你信我的话,我是不会骗你的。” 九九心里冷笑:当然了,他在你们眼里当然不是什么善茬了,但是他永远都不会伤害我,比你们这些名义上的一家人,要好得太多太多了。 见九九不答话。 他的心痛得翻搅起来,“九妹,你在好好考虑一下好吗?假如你们真的相爱,晚一点结婚又有什么所谓呢?如果是我,我就没关系,九妹,我可以等你……” “这是等的问题么?”九九反问,“我喜欢他,他喜欢我,我要和他结婚,这种事很正常,倒是你,你身为我哥哥,你对我讲这些话像样吗?如果你真的拿我当妹妹,你以后就别讲这些话了。” “可我们又不是真正有血缘的兄妹,为什么我不可以讲?我喜欢你,从小时候就喜欢,这是不可否认的。”他的目光越发幽暗,绯红的唇凄凉如水。 “堂哥,我回来萧家不是来跟你谈过去的,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今日种种譬如今日生,我不想活在痛苦的过去了,我想开始新的人生,与他共创美好未来。”九九睁着眼睛说瞎话,就算来报仇,她也不能忽然之间改变一个性格,还是得按着自己的性格走,不然以萧陌寒和萧二太太这两人多疑的性格来判断,多半被看出破绽。 原来她也想使用美人计,勾搭萧陌寒,在让他跟萧二太太反目成仇,知识以色示人始终不是她的性格,兰花儿也不会同意,她来萧家就是来调查萧妈的下落,也是用结婚的理由回来的,所以压根不用瞒着他们自己跟兰仲文的关系。 刻意瞒着,反而有嫌疑。 至于萧陌寒对她的情意,她是知道的,显然她也是不屑勾引他的,让她以色示萧陌寒,她得恶心得吐出来。 至多给他点笑脸,装出看淡一切,释怀过去的样子,和他聊几句最多了,如果有肢体触碰,她心里是一百个不愿意。 她的眼神深处仍有警惕。 萧陌寒的心猛然一沉,声音涩涩的,“九妹,我也不想谈过去,我知道我做了太多对不起你的事情,我是个混蛋,我不奢求你的原谅,你还能叫我一声哥,我已经很开心了。” 真的,已经很开心了。 九九心里一阵恶心,暗暗道:既然你知道你没资格,就别装出这副可怜的样子来博同情。 就像当年北北一样,选择了伤害,就不要再说自己是有苦衷的,有苦衷,有不得已,就可以选择牺牲她,然后踩着她伤痕累累的心口往上爬么? 她父母就因为有钱就该死么?就因为她是爸爸妈妈的女儿,她就活该要沦为牺牲品吗?他萧陌寒想成功,为什么不学着像兰花儿一样靠着自己的双手去创建未来呢?选择来抢夺别人财产算什么本事? 杀了她父母,又抢了她爸爸的财产,再来说他是有苦衷的,他是逼不得已的,试问谁可以原谅?除非是脑子坏了吧。 一想起这些事情,九九就难受得不行,心脏一抽一抽的,痛得她脸色发白。 不行,她甩了甩头,在想下去,她就要被恨意燃烧得失去理智了。 为了唤回她的理智,她的指甲深深掐进掌心里,用痛唤醒她的心智,她擦了擦头上的汗,面容略显苍白,“堂哥,能帮我拿下行李吗?好重。” 萧陌寒明白九九不想提,所以避开了话题,阳光下,他微微一晃,觉得心脏快透不过气了。 这些年,他也一直受着良心的谴责。 他曾去法国看过九妹几次,九妹不愿见他,把房门关得死死的,他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她开门,以为可以感动她,从白天坐到黑夜,那扇门始终无动于衷。 六年前,他曾以为九妹跟兰仲文分手了,久了就会忘记他,在加上去国外孤独寂寥,如果他去找她,对她无微不至,她就会感动的。 每年他都是怀着满心的希翼飞法国,然后在失落绝望地回国。 他知道他对她造成的伤害太重了,可是他没有办法,如果没有萧亦娄的财产,他只是个寄人篱下的可怜穷光蛋,他得靠着他们的脸色和施舍过日子。 杜心毓固然狠毒,可她毕竟是自己的亲母,况且她所做的事情,还不是都为了他么,让他成为万丈光芒的有钱少爷。 如果没有萧亦娄的财产支撑,他拿什么来喜欢萧九九?他给她提鞋都不配,可是他是那么喜欢她,有时候他想,虽然他们抢了她的家产,可是如果他又娶了她,九妹不也一样可以享受到那些财产么?做他的太太有什么不好? 集光环于一声,他会一辈子对她好的,绝对比兰仲文对她还要更好,一辈子都不辜负她。 到底他是哪点不如兰仲文了?他认识九九时间比兰仲文长,对九九真心长情,论样貌论能力他也不差啊。 说到兰仲文,他也是一肚子火,最近天堃不断打压代中,还扬言凡是代中的员工,终身不得应聘天堃,这摆明是向全商界宣布,他们水火不容。 而且天堃最近连续投资几个大项目,搞得代中的股票一直偏弱,这可不是好现象啊,天堃有四肢股票,这样下去,只要兰仲文操控股市,代中随时会被四只股票牵制,然后崩盘。 他心里也没底,所以最近天堃投资什么,他也只能跟着他一起投资,天堃投资海洋世界,他就投资大屿山游乐世界,天堃标中环的地,他就标了尖沙咀的地,最近他不断向银行借贷,已经有点吃不消了,就不知道兰仲文向银行借贷了多少资金,银行又批给了他多少。 大战即将来临,萧陌寒也不知道胜算有几分,他总有种被天堃牵着鼻子走的感觉,让他有点担心,就希望到时候能打个平手吧,别损失太惨重。 他叹了口气,从观光车上跳下来,把九九的行李搬上光观车。 她的行李一点也不重。 九九站在萧陌寒身后,看着他把两个行李搬到车上,眼底深处划过一丝阴冷。 金色的阳光中。 萧陌寒笑得有些牵强,坐在观光车的驾驶位上,柔声吩咐她,“九妹,你把安全带扣好,我们要出发了。” 九九淡淡嗯了一声。 若是仔细辨闻,还能从中捕到一丝冷意。 奈何萧陌寒自己心事重重,被这温情的时刻迷惑了,就算之前九九用邮件黑他电脑他也不在意了,因为他坚信,是别人盗取九九密码上的邮件,毕竟他知道九九没黑客的能力。 九九现在在兰仲文公司上班,多半是天堃的高层人员做的吧,不过那都无所谓,他就是故意放出消息,来帮九妹澄清的,让那个背叛他的云卿死女人,这辈子都没机会在香港立足了。 观光车在水泥路上前行,路过了修剪平整的草坪和水波粼粼的泳池。 “九妹,你跟他在一起,幸福吗?”良久,萧陌寒出声打破沉默。 邮轮上求婚的报道他也看新闻了,九妹穿着红色的旗装,美得动人魂魄。 和煦的阳光下。 他的面容有些苍白,其实仔细想想,不带上他对九妹的感情的来看他的话,他对九妹真的不错,这些年他不近女色的消息他也是知道的,萧陌寒自认自己也无法做到他这么克制。 或许他们更适合在一起吧,男人之间的战争始终只属于男人与男人之间,不该把九九扯进去。 “还好。”九九笑得懒洋洋的,没什么多余的情绪。 对于萧陌寒这种人,现在在九九心里就只是仇人,讲话讲三分真实就可以了。 “他对你好吗?” “好。” 萧陌寒沉默片刻,“如果他对你不好,你就跟我说,我帮你讨回公道。” 竟是同意了她和兰仲文的婚事。 九九惊愕一下,没说什么,反正就算他不同意,不祝福,她也不会听的。 萧宅,还是六年前的光景。 九九望着不断倒退的风景,表情安然。 可她内心并不是这么想的。 既然这次回来了,也得搞得他们不得安宁才行,否则她这些年的罪就白受了。 主宅里。 萧二太太仍然在插花,比之六年前,她更加端庄艳丽,穿着大红色旗袍,站在圆桌前修剪剑兰。 名媛精神使一个人看起来宛如画中走出来的仙子,举手投足间皆是风华绝代,可惜她的心太黑了,配不上这样的典雅。 九九笑着走过去,甜甜道:“二婶婶。” 萧二太太吓了一跳,手中的剑兰落地。 她转过身来,略带疑惑地看着九九,不是说好一辈子都不回萧家了吗?怎么突然就回来了? 比之六年前,她多了股高高在上的主人气息,不在谦恭和善地对她说话,也对,放眼整个萧家,现在还有谁能压制住她,钱财皆落进了她的口袋里,就是不知道老太太如今怎么样了。 76岁的老人,于两腿一伸也不远了吧。 萧陌寒见萧二太太眼露不悦,赶紧上前为她说话,“妈,九妹后天要结婚了,结婚前要住在萧家,到时候婚车来接她,才能风风光光出嫁。” “是吗?”萧二太太不妖不媚的脸上看不出任何情绪,拢好沙肩转身,并不看她,“九妹,你要结婚了?” 竟是高高在上的样子。 今天的杜心毓已经不是过去的杜心毓了,现在的她是名副其实的富太太,那赌鬼老公不回来就不回来罢,死在外面她也无所谓。 现在别人要跟她说话,都得低眉顺眼来求她,就连老太太,也每晚都要帮自己洗脚呢。 思及此处,她嘴角的笑容变冷,这些年,她一心情不好就折磨老太太,过得太快活了,在也没有人可以给自己摆脸色了。 九妹的婚讯她也看到报纸了,是两天后没有错,但突然回萧家也显得太蹊跷了,毕竟他们之前对九妹做了太多孽事,要说九妹不介意,那是不可能的。 但是她不后悔,人生有舍有得,是她自己这样选的,便没有后悔之说。 而且她现在也过得不错,从寄人篱下到现在的反客为主,整个家业都在她手中,还有谁敢说她半句不是,那些个亲戚要骂她就骂吧,她杜心毓平生最不怕的就是谩骂,反正又不会少几块肉。 “是呀,二婶婶,我后天就要结婚了。”九九乖巧点头,怕萧二太太拿话搪塞她,赶紧拉过萧陌寒的袖子上楼,“堂哥,你带我去我房间吧,这裙子膈得我难受,我先去换套舒服的衣服。” “好。”萧陌寒微笑,就算九妹最终不是他的妻子,但只要九妹不再恨他们,放下成见跟他们相处,他还是很高兴的。 两人相携着往旋梯的方向走去。 “慢着。”萧二太太喊住她,施施然道:“九妹,这里是你的家,你想回来我也是不反对的,但是你不能住在主屋里,后天你要结婚了,我也知道要风风光光的,所以你就住在副屋里吧。” 九九的笑容凝在嘴角,脚步停下,萧陌寒已经愤怒扭头,大喊叫住杜心毓:“妈!你在说什么啊,副屋是佣人住的地方,你怎么可以叫九妹去住在那边,要是传出来了,还以为九妹跟家人不和。” “法律上,九妹是我的女儿,我也希望她可以嫁个好人家,但是她要嫁的男人我看不顺眼,我不允许我的女儿嫁给这样的人渣,身为我的女婿,却妄图要吞掉我儿子的公司,这样的白眼狼,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让我的女儿嫁的,可她非要跟他结婚,我也拦不住,但是我要让所有人知道,我杜心毓是反对的,就算所有记者来家里采访我也不怕,难道他兰仲文不是正在筹划要吞并代中?他敢说他不是,还有,我说的句句是实话。” 九九低着头,大衣内的双手攥得紧紧的,她知道这是杜心毓的激将法,杜心毓怀疑她,所以在她面前骂兰仲文,引起她的怒火,然后跟她翻脸,离开萧家。 可是。 她就偏偏不让她如意呢。 九九慢慢从旋梯上走下来,嘴角勾出一抹淡淡的笑容,那笑容惊心动魄的美丽,她轻若耳语地说:“这里不是法院,二婶婶,你大可不用那么戒备,我不过是回来住两天而已,但既然你这么害怕,那我就住副屋吧,我皮糙肉厚的,住哪还不是住啊?只是传出去,说你刻薄我这个女儿就不怎么好听了。” 杜心毓一愣,暗暗吃惊,几年不见,九九完全不一样的,就连含沙射影的话也学会的。 “九妹,二婶婶我并没有刻薄你,世人皆知我善良知性,不过你的未婚夫,就实在不是什么好人了,你若不信,出去问问便是,外头有多少人被他的手段弄得抛妻弃女,跳楼身亡,我相信你听过传闻了,为什么别人都传他阴狠毒辣?那可不是胡乱造谣的,是有根有据的,他赖不掉。”杜心毓冷着脸说,今日无论如何她也不会让九九留在主屋的,更不会让她留在萧家,这件事她总觉得不简单,现在好不容易拿到她的财产了,也过得不错了,可别出了幺蛾子才好。 璀璨的吊灯下。 九九的眼珠沉静得好像隐在深海里,笑容慢慢隐去,她忽然变得静极了,一双眼睛盯着她,眼里有种近乎透明的淡漠。 然后,她冰冷的,一字一句地,仿佛要把每个字都象钉子一样钉进她的心里:“可是,我爱他,我要嫁给他。” 杜心毓脸色难看。 她靠近她,声音轻若风声,“还有二婶婶,听说你的老公也不是什么好货色,家里有个美娇娘,他却成天出去外面花天酒地,其实我好奇很久了,二婶婶,你是不是有什么病啊?不然你长得这么美,为什么二伯伯对你的一点兴趣都没有呢?难道你跟条死鱼一样,冷冰冰的,所以满足不了他吗?” “你!”杜心毓怒不可遏,手抬起来,还没扇到她的脸,她就往后一退,踉跄两步跌进萧陌寒的怀里,脸色惨白。 “二婶婶……”她捂住自己的脸,眼中蓄满泪水,活像被杜心毓打了一样,“就算你不喜欢我的未婚夫,你也不用这样对我吧?我也不喜欢你老公啊,可是我有动手打你吗?” 杜心毓楞了一下,她还没扇到她呢,她睁眼说瞎话是在玩什么把戏? 自古以来,女人示弱皆能得到男子的怜爱,这招无外乎到哪都是通用的,二太太虽然得到了九九的财产,可是掌权人确是萧陌寒,所有实权都在萧陌寒手里,要是他跟杜心毓翻脸,杜心毓可就可悲了。 萧陌寒一直喜欢九九,又认为自己的母亲阴毒,要不是看在她对自己有养育之恩,萧陌寒甚至不想跟她住在一起。 九九就是看中这点,故意逼杜心毓动手,引发萧陌寒的怒火,让他冲杜心毓发脾气。 果然,他脸色沉怒,冲着杜心毓大喊:“你够了!” 萧陌寒眼圈红红的,为什么他有这样的母亲?做了那么多对不起九妹的事情,却一点都不会愧疚? 今日九妹不过是想在出嫁前,在萧家住两天,她还要这样为难九妹,难道她对九妹就没有自责过?内疚过? 因为过去做的孽事,害死了萧爸,又害得九九精神失常,他已经快崩溃了,几乎每晚都睡不着,活在深深的内疚和谴责之中。 半夜他睡不着,总给九妹发邮件,可是九妹一封也不回,有时候,他很想告诉九妹,萧妈还活着,可是他不能说,说了的话,他们所做的一切就功亏一篑了。 杜心毓的心难道就是黑的吗? 她的痴傻儿子的肾有问题,现在要动手术,整个香港之内,只有萧妈的血型跟他吻合,她还要取萧妈的肾呢,拿了人家这么多东西,难道不应该对他们的女儿好一点吗? 为什么那么残忍,把九妹一家人榨得连残羹都不剩。 ......交流,吐槽,傍上书院大神, 人生赢家都在潇湘书院微信号xxsynovel (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xxsynovel) 正文 第二十二章 频临死亡的老太太 杜心毓顿时身体僵硬起来。 这就是她养的好儿子啊,什么都给了他,让他成为香港有头有脸的人物,到头来却为了个女人顶撞自己。 这女人还是个心术不正,回来报仇的。 杜心毓蹙着柳眉,脸色难看,“你知道你在跟谁说话吗?” 杜心毓嘴上说讨厌老太太那套尊卑有别的教育,但这么多年的低声下气,多少改变了她的看法,谁不喜欢高高在上啊?让所有人都臣服在自己脚下。 萧陌寒没有说话,嘴角苦涩,尤其是望着九妹苍白尖瘦的面容,心中薄弱的亲情渐渐熄灭,“如果你真的当九妹是你的女儿,你就不应该这样对她。” 说完抱起九九,往旋梯的方向走上去。 就算不能爱,他也还是她的哥哥,过去对她的伤害是抹不去的,只能尽量的弥补自己所犯下的错,希望彼此之间的恨意不要愈来愈烈。 九妹已经什么都没有了,是他们对不起她,而且萧宅本来就是用萧亦娄的钱建的,要是真计较起来,整幢萧宅都是九妹的。 她回来住两天怎么了?该羞愧的是他们母子,住着别人家的房子,花着别人家的钱,名义上和外人看来是一家人,但都貌合神离,外人和亲戚们以为九妹是出国去深造了,但别人不知道,他这个当事人还能不知道么? 当初非逼着她签合同,做了多少错事。 九九没有反抗,被萧陌寒抱在怀里,上旋梯的时候,她从萧陌寒怀里抬起头,看见萧二太太心烦意乱地支着下巴沉思,美丽的面容上有一抹悲痛欲绝的味道。 她的指微微蜷着,九九知道,她现在很焦虑。 自己的儿子越来越不听她的话了,偶尔还会顶撞她。但凡提到九妹,他都一副吃了炸药的样子,母子两经常因为这些事情闹冷战。 怪只怪她太傻了,那么快就把大权交给自己的儿子,弄得自己现在又变成了寄人篱下,可她也老了,知识跟不上了,她也管不来公司了。 她烦躁地揉了揉太阳穴,幸好她还是聪明的,知道什么叫适可而止,自己生的儿子,什么脾气她还是知道的,只要不逆他的鳞,适当板着脸,他也会收敛自己的脾气的。 萧陌寒把九九抱到她之前的房间,吩咐佣人给她换上一系列粉色的宫廷风格床单和床幔。 九九在收拾东西,把自己带来的衣服一件件挂在衣橱里。 萧陌寒去后院摘了一把白色玫瑰花,插在透明的细长口花瓶上,他捧着花瓶走进来,花香芬芳。 “九妹,你晚上想吃什么呢?我让李妈做给你吃。”他信步进来,黑色衬衫衬得他丰神俊朗,笑容里有种若有似无的温柔。 “都可以。”九九随口说,此时的她已经换好衣服了,舒服的毛衣裤子,让她整个人看起来懒懒的。 “晚上我叫李妈做只火鸡给你吃要不?咱们还可以吃点煎牛排,烤肉,在弄点芒果沙拉,芒果冰淇淋,可以么?”萧陌寒试探性问,笑得就像倾国倾城的妩媚妖姬。 记忆里,他就只记得九妹喜欢吃这些了,太多年没见了,不知道她的口味变了没, 九九惊讶抬头,萧陌寒已经来到她眼前。 淡淡的蔷薇香包围了他。 起初,他只是想看看她,恶作剧地吓吓她,可是,她的脸美得那么动人,萧陌寒大脑一热,低下头去。 气息落在她的额头上。 九九惊骇地挣扎。 而他的手紧紧握在她的肩上,拼命挣扎的身子飘来令人心醉的清香,她惊恐睁大的眼睛里仿佛有璀璨的星芒。 后天,他就要与她分离。 一辈子的分离。 他屏住呼吸。 然后。 深深吻在她额头上。 他的嘴唇滚烫,她的额头冰冷。 萧陌寒的心跳得狂乱,九九拼命挣扎,他眼眸一暗,紧紧握住的手松开,站在床前,气息紊乱,“从今以后,你是我妹妹。” 九九厌恶地皱眉。 这个表情刺痛了萧陌寒的眼,他心口一阵闷痛,深呼吸,眼底凝成触不到底的深邃,“你先休息一下,吃晚饭的时候,我叫佣人来喊你。” 九九没答话,身体转向梳妆台的位置,她木然地拿起梳子,慢慢梳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萧陌寒站在她身后,静静地等着。 九九始终不答话,他有点自讨没趣,讪讪离开了房间。 九九望着镜子,厌恶地拿纸巾擦自己的额头,过去他在她眼里是个变态,那么今日他在她眼里仍然是个变态。 没有谁可以爱上令自己家破人亡的男人,更何况她对他,从来就没有心动过。 要不是为了来报仇,她才不愿跟这家子人再有联系。 眼角余光瞄见萧陌寒开门又关门,脚步声渐渐远去,她把梳子放下,悄然起身,看着枣红色的房门,眼珠冰冷。 午后的阳光暖暖的,带着和煦的风。 九九又换了一身衣服,黑色毛衣黑色长裤,她穿着无声的绣花鞋,慢慢转出自己的房间,别墅的二楼基本是卧室,只有书房没有客厅,所以佣人和主人基本都聚集在一楼。 佣人除了打扫和主人召唤,是不能上二楼来的。 此时二楼一片清冷,九九经过旋梯时,还特意猫在那里看看一楼的情况,萧陌寒跟杜心毓坐在沙发上在谈话。 杜心毓凛冷的声音传来,“你在执迷下去,迟早死在她手上。” “你已经得到你想要的一切了,还有什么不满意的?何必把他们赶尽杀绝呢,错的一直是我们啊。” “妇人之仁!从古自今做大事的哪个不是心狠手辣?要不是我,你今天能坐上代中董事长的位置?恐怕你现在就是个朝九晚五的上班族,每个月领着那么点死工资,连家人媳妇都养不起。” “如果可以从来,我到宁愿选择做一个上班族,起码不会家不像家,人不像人,你看爸爸成天不回来,弟弟又傻了,这都是报应。” “你在胡说什么?他们才不是你的家人!你给我记得,普天之下,只有我和你才是家人,其他的,全部都不是。” 萧陌寒冷冷一笑,表情漠然,“所以我才觉得你可怕啊……” 听到这里,九九就离开了,反正她是不会原谅他们的,不管他们怎么忏悔都没用,所以还不如保持着心狠手辣的心态吧,免得到时候下不去手。 她轻手轻脚摸进了杜心毓的房间里,这次她学乖了,不先去找她的书桌和衣柜了,因为她有种预感,她不会把隐秘的资料放在那里。 她在房间里环顾了一下,最后将目光定在她的床上。 九九掀开床单,床底下安着两个柜子,她微微一笑,趴下身子,将一个小灯筒按在自己头上。 仔细看了看那两个柜子,一个是需要密码的保险柜,另一个是需要开锁的床柜。 显然保险柜里的东西是比较重要的,可能是珠宝地产借贷一类,但她要的不是这些,所以目光没在保险柜上多停留,就转到床柜上了。 她用手试着开了一下,打不开,取出舌头上万能钥匙,插进了柜子。 左右转了一下,然后旋过两圈,柜子打开了。 九九轻轻拉出柜子。 微弱的筒灯下,柜子里放着几份文件,看见文件上面借贷两个字,九九心下一惊,伸手拿了出来。 她顺手一翻,露出抹冷笑,原来代中有危机了,因为天堃不断打压代中,又连续投下几个巨资大项目,导致代中有点吃不消,营运停滞,为了与天堃抗衡,代中向银行借贷十七亿。 孰不知天堃之前只是保存了实力,它们财力雄厚,多发展几个项目,不过是让利益的雪球越滚越大,不至于像代中这样色厉内荏,铤而走险,要是这份文件爆出去了,代中就完了。 九九心里小小地激动了一番,将文件塞进怀里。 她翻开下一份文件。 胸口骤然一痛,眼圈就红了。 这是妈妈的身体健康报告,RH阴型血,血小板,血清,血透,腹透,肾功能正常。 健康。 日期1995年12月8号。 8号?不就是前几天么?九九心中惊喜,妈妈真的还活着,她内心有说不出的振奋,眼睛往上一扫,看见健康报告出至圣母利亚。 圣母利亚医院。 她心里牢牢记下这个名字,等下一定要打电话给兰花儿,让他去圣母利亚医院查下妈妈的下落。 可是,杜心毓为什么要给妈妈做身体健康报告? 九九心中困惑,打开另一份文件。 日期同样是1995年12月8号。 检查人萧子皓。 萧子皓? 这不就是杜心毓的痴傻儿子吗? 九九带着疑惑,快速浏览他的身体健康报告。 RH阴型血,尿毒症肾功能衰竭。 九九猛然一惊,眼眸深处的光沉了下去,怪不得杜心毓要给妈妈检查身体了,原来是他的痴傻儿子得了尿毒症肾功能衰竭。 居然想换妈妈的肾,哼,简直是做梦! 九九面容冰冷,把怀中的文件抽出来,伸手捋直几份文件,重新放了回来。 为了避免引起怀疑,她还是不要打草惊蛇的好,先把圣母利亚的报告告诉兰花儿,让他去彻查在说。 于是她慢慢把文件放了回去,柜子推好,重新锁上。 出了杜心毓的房间,九九提心吊胆的心情安静了下来,她稳住惊涛骇浪的心情,打算回房间去给兰仲文电话,将她看到的都告诉兰仲文。 经过转角的时候,她听见几声浓重的咳嗽声,自一间隐秘的房间传来。 这是…… 老太太的声音。 九九嘴角冷冷勾起,靠近那扇门,轻轻推开。 简陋的房间里。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妇人躺在床上,哪还有往日的端庄矍铄?她鼻间塞着氧气管,身体枯槁,面容灰白。 旁边一堆医用器材,她满是老人斑的手放在床沿上,输液注射在她的静脉里,透明的液体,静静流淌。 她睡得很不安稳,时不时咳嗽几声。 九九心中的恨意突然滋生了起来,看着半死不活的样子,多半是要死了吧。 九九冷笑,真是活该。 她慢慢走进去,纤细的指按住了她的氧气管。 老太太瞬间觉得窒息,满是皱纹的脸涨得发紫,她睁开眼睛,浑浊的眼毫无生气。 她心口的气上不来,用力喘息,枯槁的双手紧紧抓着九九的衣角,“九妹……” 她眼中闪过类似悲恸的情绪。 九九没有松手,死死掐住那根氧气管,笑容明艳,“你好啊,奶奶。” 老太太张大嘴用力呼吸,印堂发紫,“九……” 九九低下头,沉静的眼底翻起滔天的恨意,“奶奶,近来可好啊?” 自从九九知道萧爸和萧妈是被杜心毓抓走之后,她对整个萧家就在没有任何感情了,杜心毓固然该死,可是老太太一样该死,所有事情的起因,都是因老太太重男轻女而发生。 因为她是女孩,所以在老太太眼里,她就应该被牺牲么?被抛弃么? 老太太不住挣扎,奈何手脚没有力气,几番挣扎后,她的手一垂,奄奄一息。 恰好这时,九九松开了氧气管。 老太太跌进枕头深处,涨得发紫的脸透着大期将至的灭迹之兆。 她快死了。 九九心里想,反正也是活不久的老东西了,就让她在病痛的折磨中死亡吧。 这就是报应啊。 九九痛快地笑出声音。 奄奄一息的老太太抓住她的衣角,老泪纵横,“九妹,对不起,是我知道得太晚了……” 六年前。 九九签了过继文件后,财产就落进了杜心毓手里,他们怎么威逼利诱九九的,老太太心里是知道的,但她秉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眼睁睁看着九妹被送出国外。 当天晚上她要入睡时,杜心毓端了一盆洗脚水进来,她以为杜心毓是要帮她洗脚,岂料她把整盆洗脚水扣在她身上,把她一个71岁的老人从床上拽了下来,让她穿着浑身淋湿的睡衣给杜心毓洗脚。 她一怒之下唤来她的贴身佣人桂姐,桂姐一来就对杜心毓点头哈腰,还一巴掌抽在她脸上,她没想到整个萧家都被杜心毓收买了。 杜心毓把她关了起来,勾结她的三儿子,对外宣称她身体违和,需要静养,在外人眼里,她老太太人现在在广州的三儿子家养病,连自己的大儿子大媳妇都不知道她人还在香港。 她有高血压,可是杜心毓不给她药吃,要她每晚端着洗脚水去给杜心毓洗脚,才给她药。 有时候她想死了算了,可是杜心毓不让她死,她要折磨她,让她活在病魔的折磨中,直到她心神俱灭,才让她离开人世。 杜心毓还每天告诉老太太,其实九九并不是什么天煞孤星命,九九的命好得很呢,怪只怪老太太太重男轻女,最终导致将自己的儿子媳妇害死,害死他们之后,还折磨他们的女儿,说萧亦娄如果在天有灵,一定恨不得从棺材爬出来抽她巴掌。 老太太于是每天活在忏悔中,杜心毓又告诉她,其实萧陌寒确实是她的亲生儿子,她嫁来萧家不过是为了报仇,说是老太太的二儿子没用,害死了她的老公,害得她跟萧陌寒孤苦无依,都是太太的废物儿子害的。 当年易珈蓝爆出杜心毓和萧陌寒是亲生母子这件事,老太太很生气,把二儿子给叫了回来,二儿子没什么可说的,只说验亲子DNA,没想到杜心毓神通广大,跟医生勾结,做了张两人没有血缘关系的证明出来。 老太太看着那张证明,一时也觉得误会她了,还有点愧疚。 可怜她一直被杜心毓利用,害死了自己的儿子,还总是说些寒透人心的话去伤害九九,记得九妹精神失常的时候,她还打电话去痛骂九妹,什么话难听她就捡什么话说,把九妹搞得差点自杀。 一想到这些事情,老太太心里那个悔啊,那个恨啊,那个怨啊,只怪她有眼无珠,将杜心毓这头白眼狼养在身边,害了全家人,让亦娄好好的产业,白白给姓杜的女人抢去。 杜心毓还和自己的三儿子勾结,自己的三儿子从小就心术不正,以前跟亦娄因为生意不和的事情曾打过架,老太太选择站在萧亦娄那边,因为确实是三儿子做错了,从那之后,三儿子就在也没跟她说过话,他早就恨她了。 这次杜心毓不知道给了他什么好处,他居然跟杜心毓合作打压大儿子的产业,大儿子做的是珠宝业,二儿子就让人混了批次钻到大儿子的店面里,被人一查,店面就封了,大儿子现在也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 “九妹,是我对不起起你,我知道得太晚了,不是你害死亦娄的,而是我害死了他们,我对不起你……”老太太抖着苍白的唇说,眼泪朦胧。 九九是见不得老人落泪的,可如果不是她,自己的爸妈又怎么会死呢?都是因为她轻信小人,她是杜心毓的帮凶,是害死自己爸妈的帮凶。 她不能原谅她! 想到这,九九用力抽回自己的衣角,声音透着残酷的寒冷,“要不是你,爸爸妈妈怎么会死呢?一切都是你造成的,小时候你不喜欢我,我那时候不懂事,为什么你要把我带去外面丢掉?因为我是女孩子,所以我就该死?” “不是的……”老太太摇着头,心里的痛揪成一团,她声音痛苦,哽咽道:“风水大师说你是天煞孤星,会毁了萧家的一切,我怕这么辉煌的家业一夕之间毁于一旦,我怕……” “你怕?”九九冷笑,厉声打断她:“一个风水大师的话比你孙女的命还要重要?那年我才8岁,如果我真的走丢了,没人救我,我饿死在街头,你是否会愧疚?” “我肯定很愧疚啊。”老太太捂着自己满是皱纹的脸,泪眼朦胧中,她心脏一阵窒息,用力喘了几声,才惨白着老脸说:“那时候我也很愧疚的,你是亦娄的宝贝,我也想把你留下来,可是我去问了好几个风水大师,他们都说越快把你送走越好,不然会牵连整个萧家的。” “全是风水大师风水大师!你就那么迷信吗?甚至在我崩溃了的时候,你还打电话来骂我,你可知道爸妈传出车祸那天,我差点就死了,你还嫌我不够痛苦,打电话来叫我快点去死吗?你失去儿子你就自顾自己难受,可是我也失去了爸爸啊,有谁会想害死自己的爸爸?你害死了爸爸后,你还要我死,你有没有人性!”九九用力挥手,按住了她的氧气管,通红的双眼布满恨意,只要一想到爸妈的事情,九九就无法原谅她,她死死按住那条氧气管,恶毒地说:“你去死吧!” 老太太喘不上气,话也不会说了,花白的头发微微抖着,她的眼珠微微凸出,瞳孔缩小。 混浊的眼眸时暗时亮,似乎难受得不行,但她却没有在挣扎,也许她也想解脱了,她双手紧紧攥着,等待死亡来临的一刻。 九九却松开了手,笑容妖冶凄美,“不,我不会杀了你的,我要让杜心毓折磨你,让你活在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病痛中,这一切都是你自己造成的,这是你的报应!” 说完快步离开房间。 临出房门时,老太太虚弱的声音自身后追来,“九妹,等……嘉……我知道……” 九九脚步一顿,扭过头去,神情恍惚,“你知道我妈妈在哪里?” 老太太无力点头,喉咙处痒得难受,她半瘫软地趴在床沿上,用力咳嗽。 九九走近她,“我妈妈被关在哪?” “不在……萧家……”老太太说话吃力,“她在……在……浅水湾的……别墅……” “浅水湾的别墅?具体地址呢?” “我不知道……具体的……地址,但是我……知道怎么走……”老太太断断续续地说,上气不接下气,“之前我……偷偷跟着杜心毓去过一次……我不识字……但我知道那个位置……你带我去……我给你指路……” 九九没说话,凝着眉。 带她去不是不可以,只是她年纪这么大了,又病得那么严重,如果就这样贸贸然行动,恐怕她会死在路上。 这一刻,九九没那么恨她了,她冒着频临死亡的危险,要带九九去找萧妈,也许是因为愧疚吧,想在临终前,做点什么事来弥补她。 “你先休息一下吧,这件事,我考虑一下,晚上等所有人都睡了,我再来找你。”九九软了语气,毕竟现在有求于她。 老太太嗯了一声,动作迟缓地躺回床上,面容苍老灰败。 九九叹了口气,离开房间。 一回房间,她立刻把藏在嘴里的万能钥匙吐在便池里,拉下抽水,奔腾的水瞬间冲走了万能钥匙。 这招是阿力教她的,做完要立刻毁灭证据,以免被人查出来。 她站在洗手池前洗了把脸,换回原来的白色的毛衣,将门关死反锁,才给兰仲文拨了个电话。 电话响了两声,彼端传来个熟悉温柔的声音,“九九。” “嗯,兰花儿是我,我查到了。” “你查到什么了?” “我妈妈确实是被杜心毓抓走了,我刚才在她房间查到了我妈妈的身体报告,时间是这个月8号的,杜心毓有个痴傻儿子患了尿毒症,需要换肾,他是罕见的RH阴性血,我妈妈也是,她打算要换我妈妈的肾。” 兰仲文沉吟了片刻,“嗯,这个事我中午知道了,九九,你还查到什么了没?” 中午她刚走,乔漠的电话就追来了,资料他收到了,正放在他桌上,他随手翻开,看见萧子皓的病情,对杜心毓为什么制作手套的事情已经了然于胸了。 “那兰花儿,你知道那份报告是在圣母利亚检查的吗?” “圣母利亚么?”彼端的声音低沉,略淡,九九听见他好像在移动鼠标,半响,暖如阳春三月的声音再次袭来,“九九,港岛有三个圣母利亚医院,你指的是哪个?” 这…… 九九愣了下,刚才情急之下她忘记留意了,思忖片刻,她对兰仲文说:“圣母利亚总院,那个医院离萧宅比较近,我妈妈出门本身就得隐藏着,所以他们不会选远的医院,那样太引人注目了。” “好,我立刻叫人去查,九九,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我明晚就去接你。” ------题外话------ 今天只有一更了哈,明天万更,明天的章节要死好多人啦哈哈哈哈,我这个变态…… ......交流,吐槽,傍上书院大神, 人生赢家都在潇湘书院微信号xxsynovel (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xxsynovel) 正文 第二十三章 复仇 “不,兰花儿,你不用去查,我已经知道妈妈的下落的,老太太告诉我的,她说妈妈被关在浅水湾的别墅里,她不识字,但是她记得那别墅在哪里,她说她可以给我们指路。” “老太太么……”兰仲文沉默,声音出奇的静,“她现在怎么样了?” “可能快不行了吧……”九九迟疑的说,以刚才的样子判断,老太太好像离不开氧气管了,如果带她走,不知道行不行得通。 想到这,九九眼底一片凉淡,“兰花儿,我刚才看到一份文件,代中向XX银行借贷了17亿,他们公司已经空了。” 彼端传来一抹低笑,“是么,那明天我该去找李督查喝杯茶了,借贷这么大,代中还真是玩火呀。” “是啊,XX银行借那么多,肯定是有内部人员在做假账,要是爆到廉署,代中就麻烦了。” “嗯。”兰仲文淡淡应了一声,声音听不出喜怒,“九九,我问你个问题,代中是用你爸爸的遗产建立起来的,可以说算是你爸爸的产业,你舍得毁掉吗?” 九九没说话,手指渐渐僵硬。 良久,她平静的说:“没关系的,代中向银行借贷了17亿投资大屿山和尖沙咀,就算他们把遗产还给我,也是负债累累,索性就端了吧,局势越乱越好,明天把代中借资的消息爆出去,到时候廉署查账,他们的股票一定会一路狂跌,天堃趁机低价纳入他们的股票,等风波一过,代中不想破产,就得融资集股,你趁机抛售,代中不是给你赚个几十亿,就是宣布破产,他择二选一吧。” 而且就算代中侥幸调资活下来,也是苟延残喘了,手中的大项目都开发不了,变成一个鸡肋,想抛不能抛,不抛的话营运停滞,抛了也得压低原来的价格,可以说是损失惨重。 到时候在给他个小鞋穿穿,让代中股票崩盘,宣布破产,萧陌寒和杜心毓就变成一个终身欠银行钱的穷光蛋了。 而天堃低价收购已破产的代中,双赢! 落地窗前。 兰仲文负手而立,眼珠淡漠得有些透明。 他久久沉默着,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九九说的提案,不失为一个好机会,让那母子两终身欠银行钱,在告他们个故意杀人罪,到时候他们就等着把牢都坐穿吧。 他沉吟片刻,对电话那头的九九说:“九九,明天背水一战,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明天我要吞掉代中,到时候他们的股票狂跌,我要召开董事会,可能得留在公司处理一些事情,估计会很忙,九九,如果我让乔漠去接你的话,你怕吗?” “我不怕!”九九平静的说,眼里隐隐有坚定的光芒。 明天廉署来查账,萧陌寒一定脱不开身,至于二太太,她想她跟乔漠两个人足够对付她了。 兰仲文没说话,九九知道他又担心了,软着声音说:“你真的不用担心我,我和乔漠两个人可以对付的,你就安心在公司忙你的事情吧。” 九九收线。 斜阳下,她的眼珠恍若两颗黑得发亮的曜石。 但平静的表皮下,隐着一颗慌乱期待的心,等明天过后,萧家就完了,还有妈妈,也可以救出来了。 她捂住自己狂乱的心,眼中慢慢浮起一丝笑意。 门外叩叩叩几声,传来萧陌寒清和的声音,“九妹,可以吃饭了。” “噢好。”九九应答一声,穿鞋开门。 饭桌上的菜果然都是九九爱吃的,杜心毓坐在主位上,面无表情地切着牛排,美艳的脸上隐着烦躁。 九九见状,唇角勾起一抹奇异的笑意,甜甜喊道:“二婶婶,晚上好啊。” 杜心毓手指僵硬,片刻,慢慢拿起餐巾抹了抹嘴,才笑得一脸端庄,“嗯。” 她淡淡应道,即不跟她说晚上好,也不说可以吃饭了,就那样高高在上地仰视着九九,故意为难她。 九九一直就没住在萧家,现在回来,也算得上是半个客人,杜心毓这傲慢的态度,很明显就是表示厌恶她。 但现在的九九已经不是当初的九九,她脸皮堪称比墙后,犹自优雅地坐在杜心毓身边,恍若有朦胧的白雾笼罩在她周身,她笑得捉摸不透。 “二婶婶,大晚上的,你吃这么多肉不怕高血压爆血管吗?” 杜心毓一噎,对九九的话答不上,唯有当做没听见,冷着脸继续用餐。 居然敢诅咒她! 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贱丫头。 当初要不是她杜心毓放她一马,今日她还有命站在这里撒野么? 要不是为了维系她和萧陌寒之间的母子关系,她早杀了这个贱丫头以绝后患了。 “二婶婶,你年纪也不小了,还是多吃点斋菜吧,既能养生,又能为自己祈祈福不是么?”罪孽这么重,还不多做点善事,迟早下十八层地狱。 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九九笑得一脸明艳,让人分不清她是在开玩笑,还是在讽刺她。 杜心毓的指甲紧紧掐进掌心里,这个女人,如今城府怎么那么深了?从前总是一副小白兔乖乖的傻妞样,任人揉圆搓扁。 她脸色忧患,总觉得现在的萧九九就像个定时炸弹,瞬时会爆炸一样,危险有几分,她还真猜不出个准头。 二太太不答话,气氛有些尴尬。 女人之间的战争永远没完没了,萧陌寒不打算插嘴,静静地坐在一旁吃饭。他从小就活在这样的环境下,早对女人的杜心毓跟别人讲话都是低眉顺眼,含沙射影,句句都暗藏玄机。 长大后,学校喜欢他的女孩又争相斗艳,互相掐架,他明白这是女人的天性,九妹恨杜心毓很正常,毕竟伤害九妹最重的人就是她,今日为了结婚的事,九妹肯重新踏进萧家,又肯和他们同桌吃饭,已经是很好了,他已经觉得很幸福很满足了。 过去的伤害抹不去,但愿从今以后大家都过得好好的,若九妹愿意,他就当她的哥哥,有人欺负她时,他可以为她撑腰,保护她,让她不被婆家的人欺负。 至于杜心毓,有时候他恨她,有时候他又觉得自己没资格恨她,虽然一切都是她筹谋的,可是当时的他并没有拒绝啊,他明明可以拒绝,但因为自己的贪心,他没有拒绝,所以不能说全是杜心毓逼他的,是他自己贪心,自愿的。 思及此处,萧陌寒心中浮出一丝愧疚,拿起桌上的刀叉给九九切了一块牛肉,置到她盘子,声音轻柔,“九妹,你不是很喜欢李妈做的菜吗?晚上这顿饭是我特意叫李妈给你做的,你试试看味道好不好吃。” “还不错。”九九切了一小块牛肉放进嘴里,一想到明天他们就要遭殃了,九九心情大好,吃得津津有味。 杜心毓坐在主位上,冷眼看着他们。 这般低声下气的讨好,迟早得死在这个女人手上。 夜里,九九一直翻来覆去,想着明天的事情,她兴奋得睡不着,不知道过了多久,九九昏昏欲睡,短发垂在脸上,睡颜安谧。 黑暗中,有人轻轻摸了她的头发一下,喟叹一声。 那声音极轻,恍如风过无痕。 外头的太阳慢慢升了起来。 伴随着隐隐的吵杂声,九九睁开眼睛,手表上的时间已经显示十点了。 来了。 她霍地坐起来,披上大衣,玻璃门上的白色纱帘闻风而动,九九随手挥开,顶着一头乱糟糟的短发跑到小阳台上。 遥遥望去。 萧宅的铁门外聚集了一堆小黑点,距离有些远,九九看不清楚,但她知道那些人就是记者。 代中是空壳的事情已经爆出来了。 九九嘴角一弯。 兰花儿的动作真快。 她心中激动,快速洗脸,换衣,梳头发,穿上小皮鞋。 倚着旋梯扶手慢慢往下走。 一楼来了几个穿西装的男人,他们手中皆提着黑色皮箱,静静地坐在客厅里。 萧陌寒正在跟他们交涉,微皱着眉。 杜心毓也是脸色难看,冷冷地听着他们的对话内容。 这几个男人是廉署来的,他们端坐在萧陌寒对面,其中一个平头国脸的男人正看着他微笑,“你好萧先生,我们收到通知,你向XX银行借贷巨款,但这笔款跟你交的税有些出入,我们有权调查您公司的账本,这是调查令,希望萧先生能配合。” 男人将一张调查令举到萧陌寒眼前,那不具权威的模样,颇有几分铁面无私的冰冷感。 萧陌寒寒着脸。 与此同时,家里的座机响了起来,萧陌寒顺手按住接听键,不知道对方说了什么,萧陌寒脸色大变,双手握得紧紧的。 良久,他冷着声音说:“公司的系统被入侵了?” 对方又说了几句,萧陌寒脸色难看,“股盘你给我看好了,总之代中不能跨,其他的,你知道怎么做了吧?” 说完收线,修长的五指握着电话,僵硬冰冷。 “出什么事了?”杜心毓焦虑问他。 萧陌寒没答话,好像在想什么,有一种疏远的气息让人难以接近。 公司的系统被人入侵了,借贷的文件也被盗了去,短时间内,他也没时间去调查是谁将代中的危机泄露了出去,廉署的人都到家里来了,看来不跟他们去一趟是不行了,他压住心中的烦闷,优雅起身,“妈,公司的事暂时交给你了,我先跟他们去一趟。” 杜心毓眼底冰冷一片,廉署的人在这里,她不能说什么,但是她总觉得这件事太巧合了,九九刚回萧家,他们借贷的文件就被爆了出来,难道…… 她怔了怔,霍地站起身子,也不管客厅里还有客人在,匆匆拢好纱肩跑上二楼。 九九的手握在旋梯扶手上。 仿佛是特意在等待杜心毓转头,她眼珠沉静,看着杜心毓眼底深处的惊慌,微微勾起了唇。 杜心毓一愣,旗袍下的脚步却没有停下,她快速经过她,往自己的房间跑去。 肩上的纱肩不住滑下来,杜心毓拢了几次仍然无果,心烦意乱间,她伸手把纱肩扯下来,眼底盛满戾气。 都这时候了她哪还有心情管什么纱肩,虽然萧陌寒什么话都没告诉她,但杜心毓知道,代中遇到麻烦了,那是他们苦心经营的公司,她不能容许代中出任何问题。 她匆忙掀开自己的床单。 蹲下身子。 钥匙插进床柜内,明显感觉到钥匙孔松动了很多,明显是被动过手脚了。 她着急地把柜子打开,柜子中的文件静静地躺在那里,完好无损。 她抽出文件,仔细检查。 所有文件一份不漏。 把文件放回去,锁上柜子,她有些疑惑地皱着眉,到底怎么回事啊,总觉得这个柜子被人动过手脚了,可是文件又都在,如果九妹真的开了自己的锁,知道她母亲还在,她不可能那么平静啊。 她脚步迟缓地走出房间。 萧陌寒已经跟廉署的人回去了。 二楼的过道空荡荡的。 九九倚在过道上,神态慵懒,手指轻轻翻动报纸,优雅得就像童话中走出来的美丽公主。 “是你对不对?”杜心毓走近她,声音已是寒极。 九九似笑非笑,眼珠像看着她,又像没看着她,唇中一抹红,就似六月里妖娆怒放的罂粟花,“你猜。” “贱丫头!”杜心毓心中已猜到几分,此时听她等同于承认的口气,怒不可遏,快速扬起手掌,往九九白得近乎妖娆的脸庞掴去。 然而。 她的手被九九紧紧抓住,九九眼底一片冷漠,摁住她的手,一用力往后一折。 她常年锻炼,身体比杜心毓这个五十多岁的中年妇女要强得太多了。 而且没主人的召唤,佣人都不敢随意上二楼来,这等于给九九制造了机会。 “啊!” 杜心毓只觉得一股锥心的疼痛,传入感官,令她不得不惨叫一声。 与此同时,一条抹布塞进杜心毓嘴里。 九九怕她喊人,用力按住她的嘴,将抹布往她喉中深处塞去。 看着这样的杜心毓,九九一点也不觉得她可怜,只觉得畅快淋漓,她膝盖一收,顶在杜心毓的肚子上,痛得杜心毓差点将胃汁吐出来。 杜心毓摔在地上,五脏六腑都痛得拧成一团。 九九俯下身。 眼珠毫无波动,纤细的指穿过杜心毓梳理整齐的头发。 用力一拧。 杜心毓乌黑亮泽的头发散了开来。 “啊——!” 头被向上提着,杜心毓感到头皮传来一阵剧痛,她惨叫一声,冷汗涔涔。 此时二楼一个人都没有,杜心毓护着自己的头皮,又惊又怕,她疯狂地挣扎,可是嘴巴被抹布堵住了,她发不出任何声音。 九九反手一掌,“啪——”一声重重打在杜心毓略显苍白的脸上。 五个鲜红色的掌痕瞬间出现在杜心毓脸上。 九九笑容明艳。 “二婶婶,是不是很好奇我回来干嘛呢?” 在杜心毓惊恐的眼神中,九九扯着她的头发进了房间。 门被用力关上。 锁死。 九九扯着她的头发,将她拉到梳妆台前。 镜子中印出一张苍白如百合花的脸,一张美丽得如罂粟花的脸。 她的眼底冰冷。 她的眼底也冰冷。 九九紧紧拧住她的头发,微微抬起下巴。 镜子中。 美丽的脸庞浮出一丝丝阴冷,“二婶婶,你是不是以为我要杀了你啊?” 杜心毓唔唔叫了几声,嘴被抹布堵着,发不出声音。 “不,你想得美,你害死了我爸爸,我不会让你死得那么痛苦的,我要让你遭受所有人世间最痛苦的罪,失去所有东西,包括亲人,希望,意志力……” 她的脸在杜心毓身后,恰到好处的笑容,就像书画中的妖姬,带着张扬强烈的美丽。 杜心毓发出唔唔唔的声音,眼神惶恐。 镜子中。 九九美丽的瞳孔微微一缩。 手指凝力。 杜心毓的头撞在镜子上。 “啊——” 伴随着杜心毓的惨叫,明晃晃的镜子瞬间碎裂,带着鲜红色的血珠,噼里啪啦碎在桌上。 九九冷着脸。 有几许鲜血溅到她脸上。 她伸手抹去,笑容温柔绝色。 杜心毓已经昏迷了过去了,软绵绵地趴在梳妆台上,额间鲜血淋漓。 她是不会让杜心毓死得那么快的,今天的事情,不过先讨回一点利息而已。 九九在房间等了一会。 确定杜心毓真的昏迷过去了,她搜出杜心毓身上的钥匙,打开床底下的床柜,将几份文件都塞进怀里,悄然离开。 她慢慢关好杜心毓房间的门,取出大哥大,给乔漠拨了个电话,“已经办妥了,你们可以进来了。” 二楼的过道始终静静的。 没有任何人。 九九慢慢走到老太太的房间前,停下脚步。 带着鲜血的手拧开老太太房间的门。 头发花白的老妇人闭着眼睛,人中插着氧气管,奄奄一息。 九九叹了口气。 要带她走,还真是有些难。 听见脚步声,老太太缓缓抬起眼睛,浑浊的眼没有一丝生气,老人家睡眠本来就浅,尤其她还不断咳嗽。 九九静静站在床头。 “九妹……”老太太拉住她的衣角,惨白得毫无血色的唇慢慢抖动,“你能给我……倒杯水么……” 似是在恳求。 九九冰冷的心一软,她可以狠心地对付杜心毓,可是她无法狠心地对付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况且她已经快不行了。 僵硬的腿微微挪动,九九走到壁台上帮她倒了杯水。 老太太动作迟缓地爬起来,似乎是用尽了全身力气,痉挛的手慢慢伸过来,微微抖着。 九九鼻尖一酸。 可她不愿承认自己的心软,也怕被老太太看见,扭过头,她纤细的手臂扶住她。 然后。 她微微一愣。 老太太瘦得仿佛是没有肉的。 宽松的病服里,她的身子瘦得像一个单薄的孩子。 九九眼圈一红。 扶着她,将水慢慢喂了下去。 老太太慢慢喝了几口,浑浊的眼微微湿润。 这一刻,老太太觉得自己真该死,以前做了太多对不起九妹的事,要不是她糊涂,有眼无珠,就不会酿成今日的局面。 是她害死了自己的儿子。 所以临终前,她必须做点什么事来弥补九九。 “九妹……你能带我去浅水湾么……我带你去找珈嘉……我知道……我知道她在哪里……” 九九于心不忍,“你这身体还能走么?” 就算找妈妈的事情刻不容缓,但她也不会没良心到要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冒着生命危险去帮她找妈妈。 老太太轻轻点头,“可以……我还可以走……你把我的拐杖拿过来……我们这就出发吧……” 痉挛的手指着床边的拐杖。 九九顺手一抓,将拐杖拿了过来,放进老太太的手里。 老太太抓着拐杖,下垂的眼蕴着泪光,“九妹……你还要等我一下……你得换件衣服……” 她撑着拐杖慢慢站了起来,瘦骨嶙峋的身子只有九九胸口那么高了。 白花花的头发乱糟糟的,她抖着手抚了抚,“九妹,我好久没有出去了,你可以替我盘一个发髻吗?” 不知道为什么,九九突然觉得她精神了起来,透着回光返照的不正常现象。 她坚持要九九去她的柜子里拿一件枣红色的龙凤呈祥旗袍来,九九没说什么,打开她铺满灰尘的柜子,取出折叠得整整齐齐的龙凤呈祥旗袍。 这件旗袍以金丝绣凤而成,躺在昏暗的柜子里,华贵端庄。 九九取出来,触感丝滑温润。 绝非凡品。 老太太已经把自己人中的氧气管取了下来,坐梳妆台前梳头,奇怪的是,她的动作竟一点也不慢,边梳边笑,“九妹,你把暗格里的翡翠也拿过来,要去见你父亲了……” 话到此处,她好像发现自己说错了,缓了缓神情,笑着说:“瞧我这脑袋,又说错了,是要去见你母亲了,我要打扮一下,得体的去见她。” 她从化妆盒中拿出最原始的红纸,慢慢放在唇中,双唇轻轻一抿,苍白的唇瞬间被红色覆盖。 镜子中老妇人印堂发黑,但眉眼显然是美极的。 她知道自己要死了,但是她不能告诉九妹,每个人频临死亡前,都会有三颗救命药,刚才她叫九妹去倒水的时候,已经将第三颗药吃了下去。 前两颗药她都没有吃,以她的身体状况,前两颗药的药效是不够的了。 动了第三颗药,她就必死无疑了。 但她不后悔,反正她活着也是没有任何意义了,不如在死亡前,为九九做最后一件事,以此来弥补这些年她对九九的伤害。 暗格里摆放着一个大型的首饰盒。 很沉。 九九用尽全身力气才把那个首饰盒拿了起来。 黑色暗纹的首饰盒放在老太太眼前。 她伸手打开,精神饱满,从盒中取出一只流光欲滴的白玉手镯,牵起九九的手,将那只玉镯推进了九九手腕中,“这只手镯是光绪皇帝赐给珍妃的白玉镯,当初无意落到奶奶手中,奶奶一直不舍得带,如今,奶奶也没什么东西给你了,就将这只手镯传来给你吧。” 九九抽回手,拦住了她满是皱纹的手,“不用了,奶奶,你自己留着吧。” 她的奶奶叫得略显生疏,很不习惯,可是除了叫她奶奶,九九不知道能叫她什么。 “奶奶说给你就给你了,这里这么多首饰,奶奶也带不完啊,你就拿着吧,当是奶奶的一片心意。” 九九不知道该说什么,低着头,眼角泪花闪烁。 这是她第一次感受到祖孙的温情,可是为什么她一点都不觉得快乐呢?她只想哭,心里甸甸的,难受得她喘不过气。 老太太握住她的手,将那支白玉镯紧紧按在她腕中,出神地看着,“好了,不要耽误时间了,我们该出发了,你帮我换衣服吧。” 九九心里难受得叫嚣。 可是她又不知道为什么那么难受,空白着大脑将老太太身上的病服一件件脱下来,换上龙凤呈祥的旗袍。 因为病魔的折磨,她瘦了太多了,穿上旗袍后,也显得旗袍空荡荡的,她望着镜子,枯槁的手摸上自己满是皱纹的脸。 思绪似乎陷进了回忆里,老太太虚弱地笑着,“老了,再撑不起着华贵的面料了。” 九九在也忍不住了,眼泪啪嗒一声掉了下来。 她的心酸得不行。 看见老太太慢慢将黑色的玉带套在自己头上,带上了翡翠项链,翡翠手镯,翡翠戒指。 枯槁的手带着四个翡翠手镯,这四个手镯是她四个儿子送的,就算要下地府,她也要带着去。 做好一切后,她撑着拐杖站起来。 苍老妇人瞬间华贵无匹。 黑色玉带遮去了她白花花的头发,让她恍如年轻了十岁。 九九注意到,她空着的手握着一块金玉。 她知道,那是人死后含着的。 富贵人家若死了,口中都会含着金玉,有福荫下一代的蕴意。 九九的心突然痛得翻搅起来。 老太太穿着龙凤呈祥旗袍,步伐蹒跚的走了过来,“九妹,我们走了。” 她的精神很好。 九九也不懂为什么,她年纪还小,不知道有三颗救命药这回事,看着老太太眼底一片清明,以为她的病好了很多,就连拿下氧气管都没事。 九九凝视老太太很久。 确定她精神不错,才沉声道:“那我们走吧。” 老太太点头,面容温柔慈祥。 九九心头又是一刺,手无意识的揽过她的肩,扶住她。 老太太似是很感动,眼睛再度湿润起来。 有些话真的不必讲,祖孙两能这样相互扶持,已经很好了。 九九扶着老太太,动作生硬,“奶奶,你小心点。” “好。”老太太笑着说。 旋梯有些陡。 九九不放心,站在她眼前弯下腰,“奶奶,我背你下楼梯吧。” “不用了。”老太太摆着手拒绝,她从来没跟九九这么亲近的接触过,有点生疏。 “没事的,奶奶,这楼梯太陡了,你走不了的,我来背你的吧。” 老太太笑得有点不好意思。 九九催促她,“快点吧奶奶,我蹲得脚好酸了。” “那好吧。”老太太大为感动,早知道她的孙女这么孝顺,就是一百个风水大师说她是天煞孤星,她也不会把她丢掉的。 可惜她明白得太晚了,直到死亡的前一刻,才真正领悟真正的亲情。 九九蹲在老太太身前等了很久。 身后一直没有动作。 她有些奇怪,扭过头去。 眼角火光一闪。 老太太的身子瞬间僵住。 九九觉得脖子处一阵温热,她用手一摸,一手的粘腻…… 然后。 老太太嶙峋的身子从自己身旁向楼梯下滚去…… “奶奶——”九九的声音像长空里一声裂帛,难听至极。 身后。 杜心毓手中拿着一把枪,血流如注的脸笑得阴森可怖,“想我死,那就都给我陪葬吧!” 九九呆怔了半秒。 快速往楼梯下的方向跑去。 老太太身后中枪,九九抱住她,白皙的手按在她的伤口上,瞬间被鲜红的血染透。 她满手是鲜血。 眼泪瞬间就流了下来,“奶奶……” 她抱着老太太,脸色苍白。 老太太呕出一口鲜血,浑浊的眼透着大期将至的灭迹,“九妹……奶奶最后也……没能为你做点什么……对不起……” 九九摇头,“没事的奶奶,你不会有事的。” “奶奶的身体,奶奶自己知道……”老太太艰难地说着,已骨折的手慢慢覆盖在九九手上,“九妹,求你原谅我……” 说完双手一垂。 五官深深凹着,已然没了气息。 九九突然觉得五脏六腑都被掏空了。 她长大嘴巴,却哭不出声音。 很安静。 全世界都很安静。 然后。 一声哀嚎充斥整个萧宅。 九九跪在地上,把掉落在角落里的金玉放进老太太嘴里,盖住了她瞪得大大的眼睛。 安息吧,奶奶。 此时,杜心毓也走到楼下了,她手中的枪对着九九,面容苍白如女鬼,“你害得代中破产,我要你给代中陪葬!” 九九慢慢站了起来。 双眼通红。 布满红血丝的眼令她看起来宛如地狱而来的阿修罗,带着满身的煞气,朝杜心毓慢慢走去。 她似乎不怕杜心毓手中的枪。 眼神幽暗。 一步步走了上去。 杜心毓惧得后退几步,“你不要过来……” 九九恍若未闻,她的眼珠仿佛是透明的,面容也白得仿佛是透明的,散发出强烈的戾气,一步步逼近杜心毓。 “别以为我不敢开枪……” 杜心毓眼神阴暗,害得代中破产,她也要萧九九付出代价! 呯地一声闷响,硝烟袅袅。 九九低下头,肩膀迸溅出大片血花,她捂住右肩,触目的红色自她指间蜿蜓而下,她微笑,笑容里带着凄美的绝色味道,“打偏了呢……” 居然还笑得出来? 杜心毓像看着鬼一样看着她,不断后退,握着枪的手有些颤抖。 九九的笑容越发美丽。 朝她步步紧逼。 杜心毓绝不承认她害怕,没理由的!她不可能害怕这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她紧紧闭上眼睛,颤抖的双手按住扣板。 火光从黑色的枪中喷了出来。 子弹迎头而来。 电光火石之间,九九避无可避,她闭上眼睛,心里不甘地想:要死么? 预想的疼痛没有落在她身上。 千钧一发之际,她被人带进一个怀抱里,那人闷哼一声,慢慢从九九身上倒了下去。 九九低下头。 瞳孔不可置信地扩大。 萧陌寒。 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远处,杜心毓已经疯狂地叫了起来,“陌寒!” 她跌坐在地上,手中的枪掉在地上,她痛苦地抓住散乱的长发,她杀了自己的儿子? 她亲手杀了自己的儿子! 她痛苦地大叫,跌跌撞撞跑过来,抱住萧陌寒,深褐色的瞳孔无限扩大,“陌寒,你怎么样?你为什么要跑出来挡子弹,为什么?” 萧陌寒没有回答她的话,色淡如水的眼珠盯着九九,唇角一丝血色衬得他越发妖媚,“因为,我活够了。” 看着悲剧一段段上演,他真的觉得活够了,从他出生的时候,就注定了是一颗报仇的棋子。 说句真的。 他从来没有开心过,爸爸早早过世,有母亲却要像个养子一样活着,唯一喜欢过的女孩,也恨他入骨。 生活了二十几年,他过得又黑暗又压抑,他觉得累了,倒不如去地狱陪爸爸,起码那里没那么多阴谋仇恨,可以让他做个简单善良的人。 他看着九九,异域风情般的眼慢慢变得深情,“九妹,我知道我们对你的伤害永远都弥补不了,我今天之所以挡这颗子弹,并不是要你愧疚我,而是我对你的偿还,就当是这些年,我为我伤害你的事情,做的偿还。” 就连死亡,他也要为九九找一个体贴的借口。 九九痛苦地闭上眼睛。 “九妹,其实我是真的喜欢你。”萧陌寒捂着自己中枪的心脏,脸色惨白,看着杜心毓,声音里有沙哑的悔痛,“妈,这是我最后一次喊你了,我们做的孽事已经够多了,别在一错再错了……” 杜心毓没有说话,面容哀恸。 “这些年,你真的开心吗?妈,我每晚都睡不着,想着我们做下的事情,我就很害怕,活着的时候,每天过得压抑不堪,死了后,还要担心会不会下地狱,妈你说,我们这么恶毒,会不会地狱?” “不会的,我们都不会下地狱,你也不会死,陌寒,妈现在带你去看医生,你不会有事的。”杜心毓长发散落,美艳的容颜似乎一瞬间老了十岁,她紧紧握住萧陌寒的手,仿佛要像小时候一样,将他横抱起来。 可是萧陌寒太重了,无论她如何使力,都抱不动他。 “不用了,妈,我中枪的位置是心脏,没救的了,我死了后,你要好好的,弟弟还需要人照顾……” “别说了,陌寒,你会没事的,等你医好了,我们三人就回上海去,离开香港这个是非之地,你说好不好?” “好。”萧陌寒憧憬地笑了,眼睛望着天花板,慢慢变得沉寂。 片刻后,萧宅传来一阵嚎啕大哭。 白光寥寥的水泥路上。 九九慢慢地走着。 太阳有些大,照得她眼前一片发花。 她捂着自己受伤的肩膀,眼珠空洞,淡淡的,像两颗透明的琉璃。 与此同时,萧家的铁门被打开。 兰仲文带着一群保镖从门外鱼贯而入,他气质高贵,然眼底那无比深重的害怕泄露了他的情绪。 阳光下,九九的短发飞了起来,她面无血色的凝视着兰仲文,好像看到了一丝曙光。 她的嘴角微微弯起。 梧桐树的枝叶凌乱地晃着。 时空好像静了下来。 九九似乎在也支撑不住,身子一软,重重栽了下来。 恍惚中,看见兰仲文的脸苍白得恍如是透明的,接着她失重的身体倒在他怀里。 耳畔是沙沙的风声。 而九九已经累得昏迷过去…… ......交流,吐槽,傍上书院大神, 人生赢家都在潇湘书院微信号xxsynovel (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xxsynovel) 正文 第二十四章 萧妈 晚霞染红了天际,透过病房的窗户,夕阳暖融融地洒进来,将雪白的床单也染上了暖意。 病床上,九九正在输液,面色苍白疲倦,蓬松柔软的短发,漆黑的睫毛,美得让人目眩神迷。 肩膀处的枪伤已经处理好了,包着白色的纱布。 兰仲文僵硬地坐着。 眼底充满了令人心惊的痛意,良久良久没有说话,手指冰冷。 身旁的乔漠亦是心痛失措,看着九九苍白黯然的面容,他恨不得打死自己。 昨天他前往萧宅的时候,因为车开得太快在马路上追尾了,虽然及时通知了兰仲文,可是也因此导致没能按时赶到萧宅,要不是萧陌寒临时返家拿文件,恐怕今日躺在重护房的就不是萧陌寒,而是九九了。 因为他的疏忽,差点害得九九丧失性命,他是又自责又心痛,呆呆地站在兰仲文身边,心如针扎般地痛。 杜心毓因犯故意杀人罪,现在被警署收监了,代中的董事长萧陌寒处于昏迷状态,生命垂危,整个公司团成一团。 代中始终是个大集团,国不可一日无君。由于天堃纳入了代中大部分股票,代中董事会决定,即日起,代中执行CEO将易主为兰仲文。 即日起,代中被天堃并入,成为天堃的旗下的子公司。 港岛再度轰动,刊登出来的报纸都是—— 《辉煌成梦!代中易主天堃!》 《代中最高执行人杜心毓涉嫌杀人!》 《六年前遗产谜团案再度被来袭!》 全港都对这件事津津乐道。 尤其先生帮的狐狸们,无不眼睁睁看着兰仲文把代中这块美肉吞下去,都摩拳擦掌的等着他现身。 夜风将白色纱帘吹拂起来。 空气有点冷。 兰仲文将她的被子向上拉了拉,把她输液的胳膊轻轻放平,盖上被子。 又把窗户关上,站在窗户前,他久久不动,气息冰冷。 突然有人打开了房门,安岑匆匆赶来,神色凝重,“兰少,找到伯母了,确实是在浅水湾的别墅里。” 不枉他们不眠不休,把整个浅水湾都翻遍了,终于找到了萧珈嘉,她只是手脚被禁锢,并没受什么重伤,因为杜心毓要她的肾,所以得好吃好喝的伺候着她。 兰仲文一震,转过身来,“伯母现在在哪?” “在隔壁的病房包扎伤口呢,受了点皮外伤,医生正在清理伤口。” “乔漠,你看着九九,我去看看伯母。” 九九悠悠醒来的时候,就看见了一副类似梦境的场景。 如果这是个梦,那么她愿意永远不要醒来了。 那天阳光出奇地灿烂,九九要眯起眼睛才能看到窗外的蓝天。 妈妈就坐在自己床边,目光温柔地摸着她的头发。 兰仲文在削苹果,一圈圈苹果皮从他漂亮的指间旋下来,带着炫目的光晕,令她看痴了。 她呆呆地看着眼前这两个人,眼圈红了。 一滴泪水从她的眼眶静静滚落,她却依然宁静地望着他们,仿佛一眨眼,这个梦境就会消失。 “九九,你醒了?”萧妈温柔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九九,你能听见妈妈叫你吗?” 她的眼珠懵懵的,似乎听见了,又似乎没听见。 兰仲文微微蹙眉,萧妈也有些担心,拍着她的脸说:“九九,你能听见妈妈说话吗?” 妈妈的手碰在自己脸上,那么温暖的触感。 这是真的? 九九眼珠一顿,清明起来。 然后。 又朦胧了起来。 泪水轻轻滑下脸庞,九九哽咽地看着萧妈。 “妈……”声音里带了狠重的哭腔。 萧妈的眼也瞬间红了,紧紧抱住九九,这个举动瞬间点燃了彼此的泪腺,两人抱在一起痛哭。 六年不见了。 不知道如何来形容此刻的心情,有生之年还能见到,已经死而无憾了。 萧妈微微长出的皱纹的眼角噙着泪水,她拿起纸巾擦干,过去曾美得动人魂魄的脸此时已有些苍老,岁月在她额上刻下了纹路,使她美丽的眼睛微微下垂。 九九突然发现,妈妈已经不再年轻貌美了。 萧妈眼中闪着泪花,端详了九九许久,才擦掉眼泪说:“九九,这些年你过得还好吗?” 九九重重点头,“兰花儿一直在照顾我,妈妈,我一点也没瘦,反而是你瘦了,妈妈,这些年你怎么过的?” 萧妈低着头,一想到这些年的遭遇,她的鼻子就酸得不行。 “六年前,你生日前一天晚上刮台风,你爸就说等台风过了在去香港吧,于是那晚我们就没去,打算第二天台风弱了再去,当晚……” “当晚家里来了好几个人,那些人就是杜心毓派来的,他们一进家门,就把我和你爸爸都抓走了,然后叫了两个人开了我们的车,冒充离开广州了。” “我们被抓走后,杜心毓逼着你爸爸立遗嘱,你爸爸不立,她就一直折磨你爸爸,叫人打他……”想起那段黑暗的日子,萧妈的心都难受得揪成一团。 杜心毓叫了个人来对付亦娄,每天都叫他立遗嘱,把遗嘱全给老太太,他不立,那个人就把亦娄吊起来打,有时候也会打她,但是她跟亦娄说好了,就算是死,也绝不立遗嘱,就算被折磨得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也宁死不屈。 然后。 亦娄就被他们活活打死了,死前亦娄紧紧抓着她的手,叫她要好好活着,九九还小,需要人照顾。亦娄死后,他们怕警方起疑,就把亦娄的尸体泡在浴缸里,达到腹部积水的溺水效果。 亦娄死了后,她也在不断受折磨,突然有一天,杜心毓就不再打她了,说是九九已经过继给她了,财产也将由她来支配。易珈嘉一直被软禁在浅水湾的别墅里,那段时间,她一度是痛苦了,甚至有点恨九九,他们夫妻俩宁死不屈,不肯签遗嘱,却换来这样的下场。 后来有个佣人见她可怜,告诉她其实九九有段时候疯掉了,后来又被杜心毓关在萧宅,一直用各种手段逼迫九九签合约,也是那时候她才有了意志力,她试着逃跑过几次,都被抓住了,后来杜心毓叫人给她上了手链脚铐,她就彻底失去自由了。 起初她每天只能吃一两顿饭,但她都咬着牙熬过去了,为了能够在见到九九,她什么都可以忍受。 一个女人结了婚,她的世界就变成了自己的丈夫和孩子了,而如今她的丈夫也过世了,她活在世上的唯一寄托就是九九,九九还年轻,她得活下去,才能见到她,照顾她。 听到这,九九心中又冷又热的翻滚着。 一想到爸爸被活活打死,她的心脏就骤然抽紧。 一股钻心的痛楚涌上来,九九脸上苍白,用力抱住萧妈,在心里暗暗道:妈,我一定不会让杜心毓死得那么痛快的。 兰仲文坐在一旁。 强烈的阳光里,他的面容有盛盛的阴影。 心中亦是冰冷寒极。 杜心毓。 他的眼神暗了暗,站起身,悄然离开了病房。 顾融站在过道上抽烟,他是兰仲文的左膀右臂,兰仲文走到哪,他就得跟到哪。 乔漠先回公司去了,刚收购了代中,有太多事情要做了,不仅要重塑代中的形象,还要把乱糟糟的人员清理一遍。 “谁让你在医院抽烟了?”兰仲文立在过道上,眼底没有一丝情绪。 “没点燃呢,我可是个良好市民,知道医院不能抽烟。”顾融笑着把嘴里的烟拿下来,“小九九怎么样了?醒了吗?” “嗯,醒了呢,跟伯母正在叙旧呢,两人已经六年没见了。”兰仲文叹了口气,心中涨涨酸酸的,遥望栏杆外的蓝天白云,声音淡淡的,“顾融,你帮我开一张法院传单,六年前的遗嘱案要重新上庭,杜心毓现在手头上的财权我都要帮九九收回来,易珈嘉并没有死亡,她是萧亦娄遗嘱继承人之一,杜心毓所拥有的东西,都该还给她们。” “好,我明白了。”顾融把未点燃的烟重新塞回唇中,用大哥大拨通了林律师的电话,“林生,是是是……我们要打官司……没错,是六年前的遗产案,原告人是萧亦娄的发妻易珈嘉,被告人杜心毓……对呀没错,你也听说了吗?对对对,就是那个正在坐牢的杜心毓……” 顾融办完事情,笑眯眯收线,“这林律师真幽默。” 兰仲文眼珠淡漠,“上庭时间是什么时候?” “最快也要两天后。” 兰仲文颔首,“那好,你在帮我办件事,想办法疏通一下狱警,我要买杜心毓的命。” 顾融楞了下,笑容僵硬,“老板,你打算杀她灭口么?” “杀了她?”兰仲文低头,发出闷闷的笑声,那笑声里有令人心惊的寒意,“有这么简单的事情么?萧陌寒快死了,但她还有个痴傻儿子呢,你把他给我抓来,我要让他们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另外,你帮萧大伯的珠宝店注资一下,就说我们晟钻珠宝愿意同他合作,让局子把封条揭了,叫他放心开业吧。” “好。”顾融胆寒地应下,他还没见过老四这么阴鸷的笑容呢,恐怕杜心毓要遭殃了。哎,自作孽不可活,她自求多福吧。 “嗯,其他没什么事了,你可以先回去,这几天我就不回公司了,你帮我看着点。” “明白。”顾融应令而去。 虽然老四跟他私下里感情不错,但他知道老四是个公事公办的人,跟在他身边混,都是要讲求实力的。 而他也知道老四的雄心壮志,所以基本上,他是很敬重老四的,毕竟老四确实有能力实力财力及冒险的勇气,这些都是同龄人能想到但是很难办到的事情。 说句实话,同龄人能办到顾融这样已经很不错了,而要像老四一样站在世界的巅峰,还是靠着自己的双手创业的,几乎没有。 回到病房里,兰仲文带着淡淡的笑容,漆黑的眼珠,高贵得要人自卑。 九九和萧妈在聊天,不同于初始的伤感,她们脸上都带着温柔的光芒,有说有笑。 兰仲文心中释然,仔细听她们的聊天对话,竟然是在聊他。 似乎是些体己话,九九的脸红红地,低声跟萧妈说:“嗯,我们打算要结婚了。” “有什么好害羞的,你都是大姑娘了。”萧妈眼珠柔柔的,摸了摸九九的头发,“你们都认识13年了,他也是个挺可靠的孩子,你嫁给他,妈妈也放心了。” “妈,你不觉得我不害臊吗?”九九低着头,样子别扭极了。 萧妈忍俊不禁,“发生了就发生了吧,我也相信他不会辜负你的,对了,九九,你怀孕了吗?” 九九用力摇头,“没,我还不打算要孩子。” “避孕了?” 九九轻轻嗯了一声。 “你这傻孩子。”萧妈嗔怪地看了她一眼,“生孩子当然要趁年轻了,你今年都26岁了,在不生孩子,以后生完孩子身材就没那么快恢复了,而且孩子也没那么健康。” 九九蒙了一下,萧妈已经开始长篇大论了,“你知道吗?九九,我就是27岁生的你,导致你的身体没那么健康,小时候你常常生病的,妈都担心你长不大,没想到现在也长那么高了,估计是光长身高不长智商了……” 兰仲文站在她们身后,闻言无声咧嘴。 亲妈果然是亲妈啊,讲起话来,毫不客气。 九九眼角瞥见兰仲文笑了,小脸一皱,这妈还是亲妈吗?把她贬得一文不值,这就算了,居然侮辱她的智商! 她不依了,嚷道:“妈,有你这么损自己闺女的吗?什么叫光长个子不长智商了?难道我很蠢吗?” 萧妈背对着兰仲文,不知道他已经进房间了,拉着九九的手说:“你还不承认自己蠢?人家兰家小子跟你同岁,从小走到哪被夸赞到哪,年年拿奖,又长得那么招眼,一出去,那就是闪瞎所有妈妈的眼啊,谁家不嫉妒啊?哪像你?到哪都被欺负,真不知道是说你性格老实好,还是说你智商有缺陷好,小时候我看着你被隔壁家小明欺负,我都帮你着急啊。” 九九鼓着嘴,不服气极了。 萧妈说就算了,还偏偏要带上兰仲文,兰仲文那丫的根本就不是一个正常人好吗?正常人家的小孩,十五六岁,能有他心计那么深吗? 他的生长本身就不科学,简直是全能型百度百科啊,这世上有几个人能办到啊?叫出来给她看看? 九九一边听萧妈说,一边想自己的。左耳进右耳出,反正妈妈就只喜欢拿自家孩子跟优秀的孩子对比,习惯就好了。 虽然是拿自己的老公跟自己对比,但心里还是有落差的好吗?她萧九九就算过去呆了点,现在也变聪明了嘛,老妈这也太瞧不起她了吧。 一说到兰仲文,萧妈就跟捡了宝似的,那仿佛中了头彩的模样,骄傲到晃瞎九九的眼睛。 她滔滔不绝的称赞道:“现在想想,我当初送你去尖子班也是正确的,成绩没变好,倒找了个不错的对象,算是给妈挣脸了,你当初订婚的时候,你是不知道啊,咱们邻居家凡是有跟你同岁女孩的,都嫉妒坏了。” 看得萧妈那个爽歪歪啊,自己闺女听不太懂普通话,成绩不行,但男朋友可就厉害了,中考状元高考状元样样手到擒来,轻松到让那些每天熬夜复习的学生们捶胸顿足啊。 “到时候你两生的孩子,最好就是全像他,样貌好,成绩好,脑子好,总之样样好啊,要是全像他,妈出去就有面子了……” 九九郁闷的听着,远处的兰仲文捂着嘴,笑得像个得了糖的孩子。 看来萧妈对他这个女婿是十足十的满意啊。 九九瞪着远处的兰仲文,眼神幽怨。 这妈到底是她妈?还是兰仲文的妈啊?居然这么偏心。 今日,九九终于领教到了女人的三特点。 比老公。 比孩子。 比女婿。 精辟! ......交流,吐槽,傍上书院大神, 人生赢家都在潇湘书院微信号xxsynovel (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xxsynovel) 正文 第二十四章 认罪 时隔六年后,遗嘱案再度上诉! 全港哗然。 一夜之间舆论满天飞。 高等法院外围着一群记者,九九从车上下来。 清晨的露珠跌在她的短发上,洁白的肌肤,面容美得惊人,穿着黑色正装,清瘦高挑。 她将萧妈从车上扶了下来。 美丽的妇人穿着一身黑色旗袍,略显沧桑的眸子,蕴满坚定的力量。 女孩的手臂那么纤细,却那么地有力,扶着美丽的妇人,站在汹涌如海潮般的记者前面,背脊端得直直的。 扛着长枪短炮的记者们楞了一楞,下一秒,全数涌了上去…… “易女士,六年前的遗嘱案是个陷阱是吗?易女士,听说你被杜心毓软禁浅水湾的别墅里六年,请问这是真的吗?杜心毓有没有虐待你呢?” “易女士,今日打的案子是遗嘱案还是萧亦娄先生的杀人案呢?萧亦娄先生是否被活活打死的?请问您亲眼见到了吗?场面是否十分血腥?” “萧小姐,请问你就是头号钻石王老五兰少的未婚妻吗?六年前站在法院上与奶奶抗衡的少女就是你吗?当时你明明得到了百分之七十的财产,为什么要将财产拱手让给杜心毓呢?是否她逼迫于你?” “萧小姐,她用什么手段逼迫你签合同呢?能讲两句吗?萧小姐……” 对过去那个遗嘱案子全港皆有疑惑,六年前,萧亦娄离奇死亡,后因庞大的家业割产不均,70岁高堂与20岁女儿在法院上争锋相对,怒骂撕脸,引起了全港的广泛关注。 六年前,遗嘱继承人明明是萧九九,她得到萧亦娄百分之七十的遗产,令所有人都震惊羡慕。 可是突然之间,她又把自己过继给二婶婶家,并将所有主事大权交给自己的二婶婶,令全港人民百思不得其解,她明明已经成年了,就算现在不会理财,也可以先交给法律保管啊,为什么要拱手送给自己的二婶婶呢? 六年前这件事就是个疑团了,一直盘旋在各大港民心中,直到今日遗嘱案再度爆发,很多人因着六年前的遗嘱印象,认出了萧九九就是港岛头号钻石王老五兰仲文的未婚妻。 本身兰仲文就是全港关注的对象,因此,爆发遗产案再次上诉后,全港都认识了萧九九这个女孩,她就是前些日子兰少在邮轮求婚的旗装女孩。 穿着旗装的她那么冷艳妖冶。 穿着正装的她又那么灵毓高贵。 真的很有气质。 兰少秘密对外宣布,婚讯将会延迟。所有记者都找不到他,只好来法院堵萧九九,希望能从她口中挖点边角料。 彩色电视机前,沈羽轻凝眉看着混乱的场面,镁光灯不住闪烁,九九搀扶着易珈嘉称无可奉告,脸色略显苍白。 记者像汹涌的海潮向她们卷去,无数话筒摄像头挡在她们面前,令她们举步维艰。 萧九九紧紧抿着唇,一言不发。 为了挡住疯狂的记者,蔚北北和乔漠充当人墙,呈大字型堵住疯狂拥挤的记者。 两人皆是面无表情。 沈羽轻的视线落在蔚北北身上,心神恍惚地看了他好一会。 他静静地看着,神情又恢复成一贯的淡然。 兰仲文哪里去了? 沈羽轻支颌沉思,最近他就像人间蒸发,不晓得是在玩什么把戏,怕先生帮的人缠上他?为什么?其实进先生帮也是有好处的,官官相护,到时候做生意就更容易了。 庄严肃穆的法院内。 九九挽着萧妈的手,颇有经验地对她说:“妈,等下律师问你什么,你如实相告就行了。” “好,我知道了。”萧妈点头,面色凝重。 过道上。 雾霾斜洒了一地。 颀长的身影隐在过道尽头。 那人眉目如画,气度雍容,见到九九和萧妈,从转角的阴影处走了出来。 “妈,九九,路上还顺利么?”兰仲文微笑,唇色妖娆如曼珠沙华。 “嗯,还好。”萧妈轻轻应道。 她望着窗外的阴天,面容平静,她的心思都在今天的上诉上,杜心毓这个黑心女人,终于要得到报应了。 萧妈的手紧紧攥着,她一定会把杜心毓的罪证在广大港民面前公布出来,还亦娄一个公道。 “乔漠跟北北还在外面堵记者呢,人太多了,很难脱身。”九九头疼的说,外面的场面有点失控,那群记者都跟疯了一样,刚才甚至要抓她的衣服,幸好被北北及时挡住了。 明明是十二月,气候寒冷,却偏偏把她闷出了一身汗,她拿出纸巾,一边擦汗一边问兰仲文,“你什么时候来的?我刚才怎么没有见到你?” “就是你刚刚被记者围堵的时候,我趁机跑进来的,我现在不打算面对记者,不方便现身。”兰仲文接过她手里的纸巾,骨节分明的指沾着纸巾替她擦汗,笑容溺爱。 九九明白,他正躲着先生帮那些人呢,最近刚接手代中,他要忙的事情太多了,懒得去跟那群狐狸周旋。 顾融远远走来,一身潇洒。 他身后跟着英气凛凛的林律师,林律师今年四十来岁,带着副金丝眼镜。 六年前的遗嘱案他也知道,他对九九尙有印象,朝九九笑着点了点头,快步走到兰仲文眼前,笑着与他握手,态度谦恭,“兰少,欢迎大驾观临。” “林律师你好。”他的笑容淡漠疏离。 林律师连忙点头微笑,伸手打开了身后的休息室,“先进来休息一下吧,再过十五分钟就开庭了。” 几人走了进去,林律师的助理去倒了几杯水进来,萧妈跟林律师在商谈等下的证词。 九九和兰仲文倚在窗边,两人肩并着肩,气氛温馨。 窗外的风将树木吹得剧烈摇晃。 她的身高只到兰仲文的唇边,几年不注意,他好像又长高了,大概有188的样子。 九九凝视着他,嘴角的笑容懒懒的,并没有说话。 六年前,也是在这间房间,她紧张地握着双手,脸色苍白。 六年后,她已能平静地面对,所以她真的成长了吧,这六年来,她经历太多事情了,也靠着自己的努力,一步步成熟了起来。 兰仲文摸着她的头发,眼珠乌黑迷人,“在笑什么?” “兰花儿,今天终于可以为爸爸讨回公道了,等上诉完了,我要去墓园看爸爸。”她终于有勇气去看爸爸了,从前以为是自己害死了爸爸,她一度的痛苦,无法从那蚀骨的痛苦中走出来。 “嗯,等下我陪你去。” “好。” 兰仲文抿唇微笑。 九九面对着他的胸膛,伸出手,洁白的手指伸到他的心脏处,将他的领结调整好,“领带歪了。” “嗯。” 庄严的法院上。 头戴白色假发的法官从旁边的门缓缓步入,他穿着黑红法袍,微微苍老的脸,一拍木槌—— 开庭! 全体人员鞠躬。 被告席的门口被打开。 两个法警押着杜心毓走出来,她双手被扣,穿着宽松的狱服,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的。 像很多年前九九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一样,精神奕奕,端庄美丽。 她站得直直的,好像被扣押的人不是她,浑身散发出令人自卑典雅的贵气。 这就是名媛精神,纵容是入了狱,也不允许自己蓬头垢面见人,她们从小就受过教育,就算是死,也要体体面面的。 她冲法官鞠躬,笑容体面。 若不说她歹毒的心思和行为,九九真的挺佩服她的修养的,她可以对谩骂充耳不闻,可以忍辱负重,可以低眉顺眼,可以对别人的冷嘲讽脸置之不理,做到真正的心如止水,令人敬佩。 也许她也是没错的,她从上海跋山涉水逃到香港,认识了个心仪的男人,本来一家和乐融融。 可惜天意弄人,她老公跟萧二伯伯合作开发楼盘,是萧二伯伯太贪心,心术不正妄想发大财,建了个海水楼,想欺骗港民,事情爆发出来后,萧二伯伯逃之夭夭,让她老公负债累累,最后用自己的生命偿还债务。 萧家对不起她的老公,她恨萧家,恨老太太都是正常的,要不是老太太把萧二伯伯惯坏了,怎么敢这么胆大包天,以为有钱就可以只手遮天,做这些犯法的事情。 法官看了她一眼,考虑到她年纪大了,允许她坐在椅子上。 被告方框里。 杜心毓摇了摇头,表示不用了。 既如此,法官也没有说什么了,咳了咳两声,表示案件可以开始了。 林律师起身对法官鞠躬,面色严肃,将状纸递到法官眼前,转过身,想将整个事件讲诉给听审团评判。 他微微张开嘴巴。 就在这个时候,一抹平静的声音打断他。 “我认罪。”被告席上传来杜心毓的声音,声音悦耳得就像陈年佳酿,荡着令人心醉的沙哑美。 “我认罪,1989年5月14号,萧亦娄先生与易珈嘉女士并没有离开广州,是我抓走了他们,为了谋夺他们的财产,我将萧亦娄先生活活打死了,尸体泡在浴缸中,达到腹部积水的效果,后又逼迫易珈嘉女士签遗嘱,常时间虐待她,让她写遗嘱,她不写,就不给她饭吃,关在地窖里,每天用冷水泼她,我认罪。” “1989年8月22号,萧九九打赢官司,得到萧亦娄先生百分之七十的遗产,我不甘心,所以我便抓走了她,将她软禁,要她签下过继文件,远赴法国,终身不得回香港,我认罪。” “1995年12月13号……”她说到这里,停顿了下,眼珠黑暗,看向原告席上的九九,眼神深处似带着祈求,“我开了三枪,一枪打死了萧老太太,一枪打在萧九九肩上,还有一枪,打在萧陌寒的心脏上……” 全场哗然。 萧陌寒,不就是她的养子么? 都说虎毒不食子,她连自己的儿子都不放过,她还是人吗?还有人性吗? “我统统认罪。”杜心毓脸上没有任何情绪,保持的一贯的端庄得体,她好像没有灵魂了,却还是有淡然的声音在回响。 “还有,萧陌寒并不是我的养子,他是我的儿子,亲生儿子!我的丈夫不叫萧亦东,我的丈夫叫周元,他死在二十多年前的海水楼事件里,我的儿子也不叫萧陌寒,他叫周陌寒……” 电视机前的人们皆怔怔地看着。 这个女人是不打算给自己留活路了吗?说的话,句句把自己往死里推。 被告方框里。 杜心毓仪态端庄,转了个身,面对着九九。 然后。 她跪了下去—— 强烈地白光打在她身上,她的身体仿佛摇摇欲坠,又仿佛坚定得磐石无转移,她就那样静静地跪在九九面前,脸色苍白。 一滴眼泪从她眼中坠落,她轻轻闭上眼睛,“我统统认罪,这一切孽事,都是我一个人做的,跟陌寒无关,九妹,看在陌寒真心对你的份上,又看在他替你挡了一枪的份上,你救救他吧。” 她的态度卑微,跪在她前面,已没了得体的样子,一瞬间,她似乎老了许多,泪流满面地祈求,“我所欠下的债,由我自己在偿还,陌寒现在在重护病房里,也许,我终生也见不到他了,无论是什么,我都可以还给你,甚至我的命,我都可以给你,只求你救救他……” 她下巴不住颤抖,不断重复着,“救救他……” 直到情绪失控。 她掩面痛哭。 法院是庄严的地方,不允许大肆喧哗和吵闹,法官看得心烦,用眼神示意两个法警将她押下去。 杜心毓紧紧抓住被告席上的木板框条,不肯离去,“九妹,我求你救救陌寒吧,我求求你……求求你……” 九九坐在原告席上,面色冰冷,幽暗的眸色里有嘲弄的意味。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害得两家人无辜破碎,害死了她爸爸,又害死萧陌寒。 如今杜心毓害死了自己的儿子,才幡然醒悟,可是她爸爸呢?她爸爸的死又何其无辜?又由谁来偿还? 用她的命就想还清她对爸爸所犯下的罪么,萧陌寒是她的儿子,是她的宝贝,她当然害怕萧陌寒死去。 可是爸爸同样是九九的宝贝,是九九的英雄,她活活打死了爸爸,如今她觉得自己错了,就觉得别人理所当然地要救他儿子么? 可是…… 确实是萧陌寒救了她,要不是萧陌寒,今日生命垂危的人就是九九了。 闭上眼睛,这些年萧陌寒对她好历历在目。 就算软禁她的时候,也不允许杜心毓用手段折磨她,要不是萧陌寒对自己有情,只怕萧妈和九九早被杜心毓连根拔起了。 这些年,在杜心毓背后默默保护九九和萧妈的人,一直是萧陌寒。 九九唇角苍白。 该不该救他呢?若救了他,他又心生歹念对付兰花儿怎么办?冤冤相报何时了啊。 九九闭上眼睛,背脊僵冷。 身旁的兰仲文紧紧握住她的手。 “九九,不要心软。”他的手同样没有温度,僵硬如冰,看着杜心毓,眼底没有一丝感情。 犯了错,就该偿还。 医院里。 冰冷的白色灯光下,萧陌寒躺在重护房里,他人中插着氧气管,目光涣散,面容异常苍白,一丝血色都没有,仿佛一吹就会随风散去。 电视里正在直播遗嘱上诉案。 杜心毓跪在地上,不断哀求九九救救自己。 九九恍若未闻,面色苍白,但好看的眉宇蜷着淡淡的犹豫,显然她是在考虑。 原来他姓周。 周陌寒。 这名字真是好听。 昏暗的光线里,萧陌寒苍白得似乎透明,了无生气的样子仿佛会随时停止呼吸。 他看着杜心毓被法警拖下去,她紧紧抓着框条,双眼通红,眼底深处,蜷着浓郁的悲恸。 那么注重仪态的人,为了他,第一次在人前失了态。 法官当众宣判她的罪行。 法槌一敲,罪名成立,于1995年12月19号,判杜心毓无期徒刑。 由于英国对死刑的态度一直深深地影响着香港的刑事政策,1991年6月香港废除死刑,所以在香港,无期徒刑就是最重的刑罚了。 萧陌寒如石雕般一动不动地坐在病床旁,他呆呆地望着地面上自己的黑影,脑中一片空白,只觉那黑影将会要扑过来,把他一口一口地吞噬掉。 不知过了多久。 他的手指轻轻动了动,拔掉了自己人中氧气管,平静地闭上了眼睛。 他原谅杜心毓了。 与此同时,心电监护仪上发出“滴——”地一声。 心跳频率变成了一跳直线。 护士手中的消毒托盘摔在地上,她着急地跑去找医生,“张医生,患者病危,快通知他的家属……” ......交流,吐槽,傍上书院大神, 人生赢家都在潇湘书院微信号xxsynovel (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xxsynovel) 正文 第二十五章 九九气管炎 下庭后。 天空突然飘起了雨。 雨丝打在地面上,寂静无声。 墓地山上,墓碑一座挨着一座,一直延伸到山底。 九九站在伞下。 透明的伞将九九的面容照得洁白无暇。 九九手里捧着一大束白色康乃馨,雨珠打在花朵上,晶晶盈盈的。 爸爸的坟头已经长出了些许绿色植物。 萧妈眼神悲恸,弯下腰拔去杂乱的青草。 兰仲文见状,叫顾融扶住她,自己弯下腰为坟墓拔草,沉默不语。 萧妈难受地闭上眼睛。 雨越下越大。 天色阴沉浓黑,雨珠噼噼啪啪打在地上,有种急促混乱的节奏。 雨花溅湿了兰仲文的裤脚,他浑身都湿透了,却没有停下,手指飞快地抓住青草,利落拔去。 萧妈哭得虚软无力。 九九抱住她,唇色苍白得有些透明。 “妈,今天是来给爸爸报喜了,我们不要难过了,好吗?”她难受地开口,又长又密的睫毛微微湿润,平静又脆弱。 不知道过了多久。 萧妈的哭声渐渐弱了下去。 “爸爸,我们来看你了。”她的声音宁静,充斥在狂暴的风雨里,有些虚幻,“爸爸,你想我和妈妈了吗?妈妈没事呢,我也很健康,爸爸,今天我是来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的,害你的歹人终于被绳之于法了,你安息吧。” 萧妈虚弱地被九九扶着。 岁月改变了所有人的容颜和心态,小时候,都是父母为她挡风遮雨,让她无忧无虑地成长。 今日,爸爸已离去,而妈妈也老去,是该她保护妈妈了,若不能做到保护自己的亲人,她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 妈妈已经失去了最爱的人,所以她就是妈妈活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人了,她是妈妈的支柱,不该在让妈妈担心和伤心了。 她看着墓碑上的黑白照,爸爸虽然是单眼皮,但长得高大帅气,在九九心里,他就是最帅的男人。 她出神地望着那张照片,兰仲文把她揽进怀中,手指微微收紧,让她身体大部分支撑在他身上,传递温暖的力量。 九九像是突然醒悟般,抬头看了兰仲文一眼,他尖削的下巴就在自己的眼前,线条性感倨傲。 雨越下越大。 瓢泼大雨从天幕浇灌而下,溅湿了所有人的裤脚。 透明的雨伞下。 九九回抱住他,眼珠异常宁静。 雨声很大,她的声音断断续续的,却隐着股坚定力量,“爸爸,我跟兰花儿要结婚了,虽然爸爸不说,但是我知道爸爸很喜欢兰花儿的吧?跟他在一起,我相信爸爸你可以放心的,他会好好对我的。” 漫天大雨里。 雨水濡湿了他的黑发,濡湿他的黑衣,他的眼睛却出奇的温柔,他大声道:“爸爸,我要跟九九结婚啦。” 声音郑重而虔诚。 萧妈静静看着,她撑着雨伞,声音在雨里显得分外寂静,“你爸爸他同意啦。” 早在几年前,亦娄就已经答应了。 当时他还对她说,九九能找到兰仲文这样的男人,是她几世修来的福分。 这话一点也不假。 九九能得到兰仲文的垂怜,大概是她一生中最幸运的事了。 呼啸的风雨里,安岑匆匆赶来,她手里抱着一把坏了的伞,头发和脸都被淋湿了,声音急切,“兰少,萧陌寒病危,他想见九九最后一面。” 雨越下越大。 整个天幕都像是被盖上了一张黑布,乌蒙蒙的,没有一丝光亮。 病房的门被一只纤细的手打开。 九九站在门口,微弱的光将她的影子拉得老长。 白寥寥的灯光下。 萧陌寒躺在病床上,他就像是一个孤独的睡王子,静静地闭着眼睛,漆黑纤长的睫毛也静静地,没有一丝眨动。 九九的心骤然一紧,晃了晃他的胳膊,“小哥。” 萧陌寒恍若未闻,英俊的面容如同凝了一层霜,冰冷彻骨。 “小哥……”九九的声音沙哑。 她始终是不够成熟的,萧陌寒只剩下几个小时可以活了,一想到这,她的心就抽痛得不行了。 她紧紧握住他的手,心中又痛又涩,“小哥,我来看你了。”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他就要走了,九九无论如何也铁不下心来冷漠待他,况且他死前的遗愿只是想见她。 自那天他为自己挡了一枪,九九就原谅他了,要不是他,今天躺在这里的人就是九九了。 她僵直地站在病床前。 白寥寥的灯光下。 萧陌寒的睫毛渐渐湿濡,如同电影里的慢镜头,他的睫毛缓缓抬起,望着她,眼底像无星无月的黑夜般空茫茫一片。 窗外雨声沙沙。 头顶上的女孩,有着玉色一样莹润的皮肤,慵懒的眼瞳,如蔷薇的双唇,精致的下巴,优美修长的脖颈,白皙清瘦的肩膀。 “九妹……”他嘴唇弯起一个美丽的弧度,染出朦胧的微笑。 “我在。”九九握着他的手,她的手是凉的,他的手也是凉的,九九有点无措,宁静的眼珠蒙上一层水汽。 “不要哭,九妹,我是来跟你道别的。”萧陌寒苦笑,苍白的嘴唇轻轻抿起,“九妹,这些年,对不起……” 九九咬住嘴唇,声音有些颤抖,“我已经原谅你了。” 面对一个大期将至的人,九九无法做到铁石心肠,怜悯充斥她的感官,让她鼻头酸涩。 “九妹。”他看着她的眼睛,面容黯然,“如果不是因为我做的这些事,你会喜欢我吗?” 九九没有回答。 手指愈来愈冰冷。 萧陌寒静静的望着她,眼底充满了痛意和神伤,良久良久没有说话。 不会的吧。 就算他没做那些事,九妹也不会喜欢她的吧。 玻璃窗外。 兰仲文怔怔地站着。 或许是隔着远远的距离。 萧陌寒看起来竟是那么的孤独脆弱。 兰仲文的眼神依旧是冰冷的,他对萧陌寒没有同情心,也许死亡才是他的归宿,若不是死亡,他也是杜心毓的帮凶,余生要在监狱里度过。 对于萧陌寒,死亡对他来说也是一种解脱吧。 兰仲文隔着玻璃凝望九九,那是他生命中唯一的光芒,一旦失去就会死去的唯一的光芒。 从今以后,他们再也不会分开了。 像是有心灵感应般,九九抬头看他,她的眼神有些茫然,定定地看着他。 兰仲文知道她在想什么,冲她微笑点头,想做什么就做吧。 九九得到了允许,轻轻咧嘴,握住萧陌寒的手。 她握得很轻,像是怕握痛他,声音郑重,“会。” 就当是骗骗他吧。 让他走得安心一点。 萧陌寒黯淡的眸子微微一亮,“九妹,你会喜欢我?” 九九点点头。 然后用手轻轻将他额前的发丝拨开。其实萧陌寒长得很好看,九九怔怔看着,有些出神。 若不是因为萧陌寒的行为,就冲着小时候他救过九九一命,又跟她一起长大的份上,行相优秀俊美,九九不会心动才怪。 所以有些事情是注定要错过的,她终要遇见兰仲文,所以其他的人,都变成了将就。 也许萧陌寒是为了让九九来遇见兰仲文的助力石,当年就是因为萧陌寒,爸爸妈妈才跟奶奶吵得那么严重,继而将事业转到广州,避开了婆媳之间的战争。 因此,她来到广州,遇见了兰仲文。 缘分的事,有时候不可以说没有,所以她与萧陌寒,注定是无缘的,这不怪谁与谁,也不怪命运多舛,而是对的时间遇见了错的人,有缘无份。 萧陌寒在对的时间,遇上了错的九九,他不该喜欢上她,也许今日就不会那么痛苦,因为他心中只有九九,而九九心中只有兰仲文,谁也不能说谁无情,不过是彼此都太执着。 有的人把心掏给你的了,你却假装没看见,因为你不喜欢。 有的人把你的心掏走了,你还假装不疼,因为你爱。 “如果可以重来,我一定会对你很好,不让你受到任何伤害,我会从小就保护你,让你做我一个人唯一的公主……”他嘴角绽开一抹凄美迷离的笑容,虚弱地说:“如果是这样,九妹,你会嫁给我吗?” 他的唇白得越发透明。 眼神渐渐失焦。 九九心里一惊,大声喊道:“会!小哥!我会嫁给你!” 但他似乎已经听不到了。 面容越来越暗淡。 窗外的雨势突然大了起来,噼里啪啦地敲打着窗前的蔓藤青。 萧陌寒的手指凉得惊人。 “小哥——” 九九大叫一声。 心电监护仪上的心跳频率已变成一条直线。 她心痛失措地看着他空洞洞的眼睛。 眼眸一片漆黑。 他已经死了,冰凉的手垂在床沿上。 九九茫然地站着。 身后的门被快速打开。 接着她落进一个温热的怀抱里,那人将她的头护在心口处,不让她看着萧陌寒死亡时空洞的眼珠。 “九九,别看。”兰仲文将九九护出了病房。 走廊上的灯光苍白刺眼。 雨声淅淅沥沥的。 冰冷而寂静。 “小哥死了……”九九喃喃自语,耳旁轰隆隆的响声越来越大,仿佛有什么东西要呼之欲出。 九九瞪大眼睛。 一滴眼泪从她眼角滑落。 几天之内,她见到了奶奶和萧陌寒两个人的死亡,虽然这两个人跟她都不亲,但最后时刻,他们及时悔悟了。 他们都是为了她而死的。 九九捂住脸。 冰冷的灯光下,她面容异常苍白,用力地抓着兰仲文的手,埋在他怀中哭得不成样子。 “九九,不要哭。”兰仲文强而有力的手臂抱紧她。 他拥着她,将温暖的力量传递给她。 冰冷的寒气顿时被淡淡兰花馨香驱散。 他身上有独一无二的兰花香,还有清贵疏离的感觉。 九九被他抱着,冰冷彻骨的四肢渐渐温暖起来。 他吻她柔软的头发,声音疼惜,“九九,逝者已矣,生者当如斯,已经过去了,不要难过。” 他的眼眸一片镇定。 九九的眼睛渐渐有了焦距,紧紧抱着兰仲文的腰,想将自己嵌进他的血液里。 那天晚上,九九怎么也睡不着。 暴雨淅淅沥沥的下着,声音很响,很大。 九九蜷缩起身体,只要一闭上眼睛,脑海里就会出现萧陌寒没有光亮的空茫瞳孔。 她恐惧地拧紧眉毛。 “九九。”睡梦中的兰仲文察觉到动静,倏然睁开眼睛,窗外的狂风不断击刮着天花板的吊兰。 兰花香时续时断。 九九躺在自己身边,单薄的身子微微发抖。 他急忙坐起身,按开了床头的小灯。 修长的腿迈到地上,地面冰冷刺骨,他没有穿鞋子,跑到窗前把窗户关严。 微弱的灯光下。 九九漆黑的睫毛微微濡湿,脸色苍白。 兰仲文把手搭在她额头上。 糟糕了,九九发烧了! 这场病来得格外突然,也格外严重。 九九已经很久没生病了,而一旦生病,气管炎也会随之出现,她不断咳嗽,面色灰青。 萧宅的家庭医生诊断是伤寒受冷引起的高烧,如果高烧持续不退,就要送往医院治疗。 兰仲文内心焦虑,冒着连夜大雨将九九送到医院治疗。 九九高烧了一天一夜。 兰仲文心神不稳,整日整夜,他都守在九九身旁,寸步不离地照顾她。 慢慢地。 高烧退了下去。 但咳嗽却没有好转,九九躺在主卧室里,咳得五脏六俯抽痛不已。 兰仲文看得担忧。 他还记得很多年前,九九气管炎一出来,咳嗽了整整一个月,那段时间,她瘦得像是没有肉的,眼珠深凹无光。 这次还会不会那么严重呢? 兰仲文呆呆地坐在床头,一动不动。 陆叔将一碗稀粥送进房间来,见少爷沉默出神地看着少奶奶,也就没有说什么了,轻轻将稀粥搁在床头柜上,悄然离开。 稀粥在冰冷的空气中氤氲着白汽。 兰仲文轻轻叫醒九九,“九九,起来吃饭了。” 他的声音很轻,生怕惊着了她。 九九睡得并不安稳,她感到有人在摇晃她的胳膊,缓缓睁开眼睛,就见兰仲文凝视着她,笑容温柔。 “九九,可以吃饭了。”他的声音轻柔,将九九扶起来,把一个枕头塞到她身后,让她垫着。 九九无力地坐起来,眼珠无光却也沉静,“兰花儿,我睡了多久了?” “四个小时了,现在可以吃晚饭了,九九,你觉得身体怎么样了?”兰仲文把她抱在怀里,一勺一勺喂她吃粥。 “还好,我精神好了很多,就是半夜咳嗽得厉害,兰花儿,你最近晚上还是不要和我一起睡好了,我怕我会把风寒传染给你。” “没事的,我身体抵抗力好,不会轻易生病的。” “那也不行,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从晚上开始,你就去客房睡觉吧,不过你不要工作得太晚噢,十一点必须上床睡觉。”她抿了一口粥,虚弱地说。 兰仲文忍俊不禁,“九九,你这么关心我我太感动了,所以我决定要留在这里跟你一起睡,你放心吧,我的身体我了解,抵抗力强得很,是不会被你传染的。” 就算传染了,他也不怕,就当是感同身受了。 “不准,我不准你留在这里。”九九坚持。 “不,九九,我就要留在这里。在你睡不着的时候,我还能给你唱唱歌,讲讲故事哄你入睡,九九,我只在乎你的歌词和灰姑娘的故事,我已经练得倒背如流了,就算倒着唱,倒着讲,我也能讲出来。” 九九微笑,唇色略显苍白,“贫!” “真的,我从来不骗人的。” “好啊,那你倒背着讲给我听听。” “九九,都说那是睡前故事了,什么叫睡觉故事?那就是睡前才能讲才能听的,现在嘛,你先乖乖把粥喝了,我叫陆叔把冰糖血燕上来,炖了一下午了,现在吃刚刚好。” “不要。”九九喊住他,“我不要吃,血燕吃起来跟口水一样,我才不要吃口水。” 兰仲文的手被她拉住,闻言微微一笑,坐了回来,伸手揽住九九的肩膀,笑意促狭。 “九九,血燕不是吃起来跟口水一样,而是它本身就是金丝燕的吐沫。” 九九瞪大无光的眼睛,“对啊,你也知道是口水了,还叫我吃。” 这还有没有节操了? “怎么说呢,九九,燕窝是特指金丝燕的窝,其主要成分为金丝燕的吐沫。金丝燕喉部有很发达的粘液腺,所分泌的唾液可以在空气中凝成固体,这就是白燕了。” “而所谓血燕呢,就是从山洞采摘的燕窝有部分呈现出褐红色或有血色,原因主要被认为是燕窝所处的环境如空气、湿度、岩石等共同作用的结果,这部分燕窝被称为血燕,血燕的矿物质含量更丰富,营养价值高于白燕,所以价格更加高昂。” “九九,燕窝有补肺养阴,止肺虚性咳嗽,预防支气管炎的效果,你现在气管炎上来了,得吃点补品镇一下身子。” 尽管兰仲文解释了那么多,九九还是不依,她抱着枕头,傲娇撒泼,“那也不要,就是吃完马上好,我也不要吃!” “萧九九。”兰仲文的声音变得危险。这是他惯用的伎俩,用来逼迫九九屈服的。 “真不要,口水那么难吃,我吃不下。” 兰仲文想了下,微微妥协道:“那我给你多加点糖,行了吧?” “不行!”九九苦着脸,“你把血燕给陆叔吃吧,我不想吃,我要去睡觉了。” “你想得美,不准睡,我去拿血燕上来,你吃完再睡,等我回来,你要是敢偷偷睡觉,我等下把你衣服扒了。” 九九气得鼓起嘴。 他才不管她,犹自走向门口,身影英挺高贵。 对九九那点小性子,他早就摸清了,要是给她一点小甜头,她就会打蛇随棍上,各种撒娇卖萌。 关键时刻,还得态度强硬才有效果。 ------题外话------ 好咯,后面都是宠的啦,宝贝们手中有月票的都砸过来啦,序序最近胃不是很好,等序序调理好了,就多更一点 ......交流,吐槽,傍上书院大神, 人生赢家都在潇湘书院微信号xxsynovel (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xxsynovel) 正文 第二十六章 返广州 微弱的壁灯下。 九九无聊地玩着手中的白玉镯,时不时咳嗽几声。 奶奶给的白玉镯。 她把白玉镯拿到灯光下看着,这玉莹润得仿佛能滴出水来,通透温凉。 奶奶的遗物啊,她把手镯护在在心口,但愿从今以后,无难无灾,平平安安地度过余生。 她唇色苍白,剧烈地咳了几声。 已经死了太多人了,她希望,剩下的人都可以好好活着。 至于萧老太太的宅子,生前有太多恩怨,九九与萧妈都不愿在回去,不愿忆起伤心的事情,所以她们决定把那间别墅出售。 萧爸死后,九九也有了归宿,所以萧妈现在可以自由自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了,她说她年轻就想做义工,可惜一直没有机会,现在有机会了,她想加入慈善机构,关爱残障人士,为社会做些贡献。 兰仲文听闻非常敬重,她跟老太太一样是想福泽后代,但老太太是选择相信风水大师的话,而萧妈是选择了做善事,果然眼光不同胸襟就不同。 兰仲文为她的慈善事业投资,创建了个萧易光明社,起名的寓意是萧爸跟萧妈,纵使阴阳相隔,爱长存。 萧易社不需要学费,只是一个活动中心,但凡是残障人士,均可加入,这个场所是为了给一些成年后的残障人士有个去处,不然他们若一直呆在家中,没有社交,会很压抑。 这样融资庞大又免费的爱心社团,在香港几乎没有,所以很快就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一直有关爱老人和小孩的,就是很少见到有关爱残障人士的,一时之间,萧妈在香港也火了起来。 不少记者前来采访萧妈,那时候刚好在招生,萧妈便借着媒体的力量宣传萧易社。 伴随她的知名度提升,前来萧易社的残障人士越来越多,萧妈身为院长,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 但整体是充实满足的,萧妈来看过九九几次,穿着白色正装,五十来岁的她,一身英气,容光焕发,可见她很喜欢现在的生活。 对于这个结果,九九还是很欣慰的,妈妈找到了自己活着的方式和梦想,梦想是无论到了多少岁都可以追求的,只要有恒心,只要坚持。 暗红色的门慢慢打开。 兰仲文端着血燕进来,面容温柔,“九九,你把血燕喝了吧,晚上早点睡,我明天带你回广州。” 刚才的咳嗽声他都听到了,九九一咳嗽,他的肺也好像跟着疼起来,恨不得能替九九受此劫难。 “啊?”九九迷惑。 “你忘了你以前气管炎是谁看好的吗?”他把血燕递到九九眼前,暗红色的血燕在灯光下显得有些可怖,九九皱眉看着,不肯接过他手中的汤匙。 “我不太想吃的。”九九抬头看了他一眼,见他冷了脸色,只好慢吞吞接过汤匙,“好吧,为了你,我还是可以勉为其难吃下去的。” 兰仲文忍俊不禁,摸了摸她柔软的短发,“嗯,明天我们回广州去看病,顺便去看看我爸妈,已经6年没回去了。” 当年治好九九病的神医,如今应该还在吧,若九九的咳嗽没好转,那么就回广州看病吧,也顺便回家看看亲人。 他已好多年没回去了,应该去看看爸爸大妈和外公了。 “是要回去告诉他们,我们要结婚了吗?”九九吃着血燕,不经意间问。 结婚…… 兰仲文的心底好像被针扎了一下。 然后,一阵温热从那里涌出来,愈来愈滚烫…… 他和九九要结婚了。 他失神地想着,嘴角弯了起来。 “是啊。”兰仲文的眼眸突然变得好温柔,凝神着九九,荡出醉人的温柔,“到时候你身体调好了,我们就要个孩子吧。” 九九懵了一下,“可是我还不想要孩子耶。” “妈妈不是说了吗?趁年轻生孩子恢复快,你今年都二十六岁,可以生啦,不然就要过三十岁了。” “我还没准备好……”九九的声音弱弱的,不知道为什么,对于迎接一个孩子的到来,她有点恐惧,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带好一个孩子,怕自己尽不到一个母亲的责任。 “九九,顺其自然就好。”他把她的短发拔到耳朵后,吻了吻她的脸颊,“你要是怕自己教不来,我来教。” 反正他早就想好了,九九始终是个危险人物,孩子要是给她教,迟早心性跟她一样,迷迷糊糊,随波逐流。 还是他来教吧。 九九默了一下,最终,砸了砸舌,“好吧,生就生吧。” 兰仲文嘴角的笑容越发美丽,“谢谢你,九九。” 他吻住她的唇。 谢谢她,愿意给他生孩子。 这一刻,他觉得自己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了。 九九吓了一跳,口齿不清地挣扎,“我生病了,小心传染给你……” 他却不放开。 犹自闭上眼睛,深情的加深那个吻。 他的睫毛又浓又密,看得九九一阵失神,她楞了一下,便闭上了眼睛。 他的嘴唇有些冰凉,她的嘴唇也有些冰凉,他轻轻地吻她,渐渐地,他的唇愈来愈热烈,呼吸愈来愈滚烫。 身周都充斥了他的气息。 浓烈的深吻。 九九迷乱地沉沦着。 他眼底氤氲着惊人的柔情,他抱紧她,直到九九无法呼吸,他才轻轻放开她。 “好了,九九,你晚上早点休息吧,明天我们还要回广州呢。”他的眼珠乌黑迷人,在不敢看九九,转身把血燕的空碗拿到楼下去。 在看下去,他就把持不住了,九九现在生病了,他不能欺负她。 第二天天刚亮。 兰仲文就把九九叫起来,早晨和半夜是九九咳嗽最严重的时候,她睡眠不深,睁开无光的眼珠咳嗽。 兰仲文把她扶起来,马上就圣诞节了,他们还得快去快回,在圣诞节之前赶回香港来。 他给九九换衣服,梳头发,就像过去无数个早晨,他悉心照顾她,并且习惯了。 九九懒懒地坐着,时不时咳嗽几声。 每当她咳嗽,兰仲文的眉头便皱得仿佛能夹死一只苍蝇。 这病似抽去了她的灵魂,让她整个人看起来单薄苍白。 他给九九穿上四件衣服,保暖衣,线衫,马甲,大衣,在围上围巾,套上帽子,手套。 穿好后,九九俨然是一只小粽子。 陆叔已经把车准备好了,兰仲文把九九抱上黑色的莱斯劳斯,司机小扬开车,兰仲文坐在后座上,照顾九九。 路上,兰仲文给兰宅拨去个电话,说他和九九晚上会到家。 已经六年没回去了,从前是他的事业未成型,九九离开了他,他不想踏进广州,今日回来,他什么都拥有了。 事业,地位,最爱的女人。 都拥有了。 他们到了广州,没有先回市里,而是先去拜访神医,黄土路上,两旁的白杨树直冲云霄。 风景不断从身边倒退。 九九依偎在兰仲文怀里,看着窗外的白杨树,想起了高一那年,兰仲文开着军车带她来拜访神医。 那年他才十五岁,还没到开车的年纪,却还是拿着军牌直闯大道,为了她的病,他熬中药,打探神医的地址。 他无微不至地照顾她。 细水流长的爱情。 “兰花儿,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相遇的时候吗?”那时候谁也没有想到,他们会相恋十三年。 那是谁都无法始料未及的,尖子班的翘楚和尖子班的吊车尾,竟然神奇的相爱了。 兰仲文嘴角的笑容淡淡的,染上一丝温柔的光晕,“我肯定记得啊,那时候你蠢得要命,上课时间各种小动作,花花肠子千万条,老师怎么罚你你都不怕。” 九九也笑,眼珠黯淡无光,“兰花儿,其实我一直没告诉你,在香港上学,我们每天都会做纸工艺,这是为了开发学生大脑里的丰富想象力,初三之前我都是在香港上学的,所以我习惯了,怎么改都改不好。” 兰仲文低下头,乌黑迷人的眼珠认真看她,“九九,那年你在广州,过得很压抑吧?” 起初,她听不太懂普通话,所以班上的同学经常用普通话讽刺她,嘲笑她。 那时候英文不是主要的课程,所有人都不知道香港的国语是英语,而普通话在香港只是一门中文课,就跟国内的英语一样,是一门课,她从小讲粤语和英语,学不好普通话也很正常。 九九摇头,笑容浅浅,“一开始是挺压抑的,后来认识了你,兰花儿,你对我来说,真的是英雄一样的人物,就是因为我认识了你,我的一生好像被改变了,从我们当朋友开始,霉运就离开我了,我每天都过得好开心,每天早上,都期待着与你见面。” 认识他,是她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情。 也许早在很多年前,她就已经暗恋他了,他是学校的第一名人,每个星期一升红旗的早上,他都会穿着校服,身材修长,眉眼濯濯,气质高贵,远远地,领着五星红旗走来。 就像是童话故事中走出来的俊美王子,他仿佛带着光,令所有女生都看痴了,拼住呼吸凝望他。 那么地神圣,那么地优雅。 但凡一三五,课间操的时候,他英挺的背影会对着全校师生,伸张四肢,为全校师生做早操示范。 一阵风吹来,他的身影仿佛是虚幻的,带着缥缈疏离的味道。 但凡五四,校庆,他会立在礼台上,这时候,他的眉间通常点着一颗朱砂,令淡漠的面容看起来仿若樱花妖般妖冶动人,兰芝玉树,拿着话筒循循讲述台词。 台下的学生都折服在他的气度与才华中。 写得一手漂亮的字,成绩优异,年年拿奖,长相俊美,家境殷实,他简直就是荟萃天地之灵气而降生的,与生俱来带着天神的眷顾,活得让所有人望尘莫及。 也许还没到尖子班之前,九九早就暗恋那个少年了,他是带着光一样的存在,走到哪里,都会引起舆论一片。 九九刚到广州的时候,成绩极差,只能呆在学渣班六班,六班距离尖子班是那么地远,两个班级需要横跨一条50米的走廊。 但纵容如此,兰仲文的事迹还是灵活灵现地出现在她眼前,因为每个女孩的课间爱好就是讨论他,因此,九九是认识他的。 有时候她也会被苏如她们拉去尖子班,假装散步,从尖子班经过,然后几个女孩看到他在黑板上抄习题,背影倨傲。 此时,几个女孩会笑着捂住嘴巴,心花怒放。 有时候她们会站在尖子班外很大声的说话,试图引起他的注意,而他也确实被打扰了,微微皱着眉从教室内转过头来,几个女孩就会激动得一溜烟跑了。 事后又聚集在一起,讨论他当时到底是看着谁。 九九想起这些纯真过去,笑得眼睛都找不到了,兰仲文凝视着她,意思是怎么了。 九九掩着嘴,把过去的事情都通通告诉他。 兰仲文听了,也是一副似笑非笑的样子,“这么说来,你从一进校门,就那么关注我了?” “那是必须的啊,全校谁不关注你?”后来她才知道,那时候的他,虽然优秀得人人嫉妒,但他从来没想过情情爱爱的事情,把心思都专注在学业上。 所以,所有女孩都表错了情。 “对了,兰花儿,我没有去尖子班之前,你知不知道我这个人的存在。” 兰仲文唔了一声,眼珠湛然,“要说知道,我还是知道的,你们家搬来小区的时候,整个小区都在讨论你们家,我爸认识你爸,对我提起过,所以我记得。” “那么你到底是记得我们家,还是记得我啊?在学校,你有没有关注过我?或者说,你有没有关注过谁?暗恋过谁啊?” “没有,九九,我一心学业,没有想过其他事情。” “切——”九九鄙视他,“真是个呆子,那么多女孩喜欢你,你还一心关注学业,真够逗比的。” “是呀,要不是你收了我,可能我就要去山上做和尚了。” 噗嗤—— 九九喷笑,“得了,就算我不要你,那也有大把女人抢着要你,你肯定不会空虚寂寞冷的哒。” “那也得我喜欢才行啊,九九,这么多年了,我对你的感情,还不足以让你放心我吗?” 九九心中一惊,回望他,“不是的,兰花儿,在这个世界上,我最信任的人就是你,就算我们分隔两地多年,我亦相信你不会离开我。” 这就是所谓的安全感了,不管是吵架,分离,都清楚地知道对方除了自己,不会再爱上另一个人。 这样的感情,就算在一起几十年,也一样会恩爱如初,两个人真心想在一起,真诚是基础,信任是巩固。 黄土沙路还是和十年前一样,漫无尽头,黄沙飞舞。 十年了。 九九感慨地想,再次来到神医的住所,已经相隔十年,所幸她还爱他,他还爱她。 他还陪着她。 神医还是那对孪生姐妹花,诊所似乎完全没有改变过,陷在乌蒙蒙的雾霭中,好像随时要瓦解。 院内还是那个简雅的平房,还是大排场龙,等五点一到,孪生医生就打开坊门走出来。 还是一身医袍,还是头发低束,她们貌美如花,逐一问诊,走到九九身前,其中一个医生多看了她一眼,用听诊器放在她背后听了下,凝神细听。 “你以前也来过这里对吗?”那个医生问她,她的声音竟是这样好听,令九九呆了一呆。 “是的。”九九乖巧点头。 医生微微一笑,“急性气管炎,要注意点了,忌吃辛辣,多吃点清淡的吧,不然会转成慢性气管炎的,那样就麻烦了。” 九九点头,似懂非懂。 “还有什么要避免的吗?”兰仲文沉声问,眉眼担忧。 医生看了他一眼,淡淡的眼底闪过一丝惊艳,点了点头,“要避免着凉,慢性气管炎是会跟着她一生的,到时候可能会转成哮喘病,那就会困扰生活了。” 兰仲文抿着唇,医生已经离开了。 这意思,是九九晚年会得哮喘病,哮喘病是常见病,很多人晚年都会患上。 哮喘病终身无治,但可以用药物控制,不影响生活,但影响健康。 今日听医生亲口说出来,兰仲文有点不能接受,他僵直着背脊,怔怔站着。 眼眸深处有抹哀恸。 九九拉住他的手,温声哄他,“没事的啦,很多女人过了更年期就会生病了,高血压,哮喘病,糖尿病,都是常见病嘛,况且我也不一定会患上,我注意锻炼身体,遵循养生之道就好了,你不要太担心了。” 好像会患病的人是兰仲文,而不是九九一样,九九呼出一口气,其实她没那么怕的,哮喘病是常见病,她不担心,只要可以跟他在一起,无论发生什么事,她不怕。 兰仲文低垂着眉眼,轮廓有些哀伤。 他凝视着她,唇色凄美如漫天樱花,“九九,我不会让你有事的。” ------题外话------ 求月票!卖萌打滚求求求~ ......交流,吐槽,傍上书院大神, 人生赢家都在潇湘书院微信号xxsynovel (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xxsynovel) 正文 第二十七章 兰念 回去的路上,兰仲文一直没说话,他把九九抱在怀里,那么地紧,又那么地轻。 想要将她嵌进灵魂血液里,又生怕抱痛她。 九九靠在他肩上,刚吃了药,已经不咳嗽了,就是眼皮有点重。 药效发挥了。 “九九你困就睡一下,马上到家了。” “嗯。”九九应了一声,却没有闭起眼睛。 广州。 已经很多年不回来了,改变了太多太多了,高楼一座座拔地而起,霓虹闪烁,繁花似锦。 劳斯莱斯驶进小区,区口的大广告牌还在,九九想起过去,那里一直是一个豆浆摊,萧妈每天早上都来这里排队买早餐,萧爸会一边吃早餐一边看报纸,而九九会把油条撕成一块块地丢进豆浆里,油腻着双手,每当这时候,萧爸就会抬起眼皮瞪她,她就憨笑,萌萌的。 所有所有的回忆,都在这刻浮上心头。 车经过萧宅的时候,九九出声喊住小杨,“停一下。” 兰仲文盖着的眼皮掀了起来,湛然如水。 远处的萧宅灯火通明,九九怔怔看着,几年不回来,萧宅已经重新装潢住人啦。 “小杨。”兰仲文朝小杨瞟去一眼,远处的萧宅隐在夜色中,显得有些寂寥,他的声音清寒,“打电话给陆叔,将那幢房子收购一下。” “别。”九九拦住他的手,“你别买,给别人住挺好的,反正我们也不会回来了。” 而且就算回来了,也不会住在这房子里,人的回忆是有选择性的,谁都不愿意跟痛苦的回忆共长存。 兰仲文低下头,眼珠淡漠,“九九,你想起爸爸了?” “嗯,兰花儿,这也正常呀,我会想爸爸很正常的,你也不要那么敏感了,我想起爸爸的,都是很好的回忆,我也没有消极,我就是吃了药,整个人太疲惫了,你不要想太多。” 她会好好的,阳光的,积极的。 只是偶尔有点惆怅而已,难得回广州了,会怀念小时候也正常,过去是那么无忧无虑,人总是越长大,越怀念小时候。 兰仲文没说话,抿着唇。 他静静地凝视着她。 九九眨了眨眼睛,故作可爱,试图用撒娇让他开心点。 “好了嘛,难得回来了,你也别板着脸了,见到家人就应该开开心心的,晚上还要跟你爸妈说咱们结婚的事呢,我都紧张死了,你也不教教我,反正,晚上我就不说话了,坐在那,其他交给你去搞定啦。” “好。”兰仲文微微一笑。 兰宅铁门一如当年,破破烂烂的,军家不宜大肆操办房屋,看着越破,越清廉。 九九一见到兰家的铁门,就笑喷了,“你们这门都是古董了吧?都几年了?也不油漆一下?” “这叫为官清廉,越贫寒,越正直。”兰仲文给她介绍,指着隐在铁门后的沙场,“这里以前是军官操练的沙场,都是当年战乱时留下的旧建筑,当然不能修建的,越保持原样越珍贵的。” 九九点头,若有所思地幻想起几百个军官站在沙场上操练的场景,一定很壮观,很威风凛凛吧。 她向往地说:“那一定很酷。” “那必须的啊,我小时候,天天被我爸抓到这里操练,要是不来,就吊起来打。”军家的纪律最是严格,他爸是军人,对他的教育也是沿用军律,做错事不听话就得罚。 年少的时候恨兰睿,但是现在反而感谢他,要不是兰睿那么严格,大妈淡然,他也不会那么优秀了,所以优秀都是被逼出来的,为了少挨点打,他是付出一切去努力的。 正是因为严格的教育,让他这人一直活在目标和未来中,不断在受苦中磨砺,让他从不懒惰,促使他越来越成功。 每一个成功的人,都必须经历孤寂,苦闷,乏味,坚持,才能走向比别人高的阶梯上,因为成功的人忍过了别人所不能忍受的磨难,吃下了所有人认为难啃的苦。 九九楞一下,“你小时候都这么过来的?” 他颔首,“前期淘气的时候,后来被打得多了,就开始听话,遵循着我爸给的目标,一个个突破,然后就变成年级第一了,至那之后,我爸就不再管我了。” 当他的优秀达到了他的期望,并且越来越优秀时,兰睿除了欣慰外,也非常敬重他,他知道兰仲文是个有灵气的孩子,脑袋瓜子天生聪明的,不用经常严加看管他,他会成功的。 他的进步是惊人的,他的优秀是恐怖的,达到了兰睿害怕的地步,兰睿对他严格,只是想锻炼他的男子汉气魄,别娇娇弱弱的,出去就被人欺负。 可以说,兰睿也是良苦用心的。 九九倒抽了一口凉气,“你还淘气过?” 完全不能想象出他淘气的样子,在记忆里,这男孩年少老成,持重缜密,性子是所有同年龄中最沉静睿智的,九九一直觉得,他天生就是这么卓越优雅的样子。 “那你以为我生下来就是这样的吗?” “没错,我想象不出你淘气的样子,兰花儿,从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就觉得你冷漠得可怕,跟我幻想之中的年级第一一点都不一样,一点也不关爱同桌,太让我伤心了。” 那时候,作为他的同桌,九九觉得自己是最苦逼的一个人,首先要被全班女生鄙视,再者,同桌一点都不温柔,让她心寒地划下三八线。 他也像走进了回忆中,嘴角的笑容淡淡的,“我后来不是关爱你了吗?” “切,你是被班主任交代的吧,班主任收了我妈的红包,所以要你看着我,督促我,对吧?” “这就叫缘分呀。”兰仲文眼中的笑意加深,“要不是因为你成绩那么差,性格那么皮,我还真不会管你,那样我们之间何来的连接桥梁呢?” 九九哈哈大笑,“说的也是,后来你也对我很好了,帮我补课,给我牛奶,带我去看病,无微不至。” “所以你就暗恋再加感动,彻底被我迷住了对吗?”兰仲文凝视着她,眼眸深处涌动着温柔。 九九挥开他的手,否认,“才不是,是你老勾引我,我跟别的男同学玩,你就吃醋,我被你管得没办法,只能跟你一个人玩,身边眼里只有你一个人,我有得选吗?” “哈哈,喜欢就喜欢嘛,干嘛要否认,难道喜欢我让你很丢脸吗?”况且,他难得喜欢上一个女孩,要是被人逮走了,他找谁哭去? “不丢脸,全校都喜欢你,我又怎么会觉得丢脸呢?我只是怕你不喜欢我而已,越是在乎的人,越怕失去。” “那么我也要告诉你,九九,越是喜欢的人,越要去珍惜。” 九九愣了一下,看着他。 他也看着九九,眼珠乌黑迷人。 两人相视而笑。 可不嘛?虽然彼此都没提过这个珍惜和失去问题,但是两个人却默默地喜欢着彼此,信任着彼此,珍惜着彼此。 主宅瞬间即到。 典雅的古宅前,换了两盏崭新的灯笼,牌匾也擦得亮晶晶的,可见为了迎接他们,家里做了大扫除。 兰睿和叶老将军一干人等笔直地站着,翘首张望,重逢的时刻,他们紧紧抓着手,期盼地等待着他们的到来。 黑色劳斯莱斯停下。 兰仲文扶着九九下车。 兰睿和叶老将军眼眶早已湿润。 六年不见了,叶老将军一点变都没有,他气度矍铄沉稳,穿着黑色中山服,双手握在身前的拐杖上,英气逼人。 兰睿也没有变,眉宇间携着丝凌驾人心的威严,他站得四平八稳,举手投足间有说不出的威风凛凛。 一切都好像没有改变,一切都像昨天。 但时间又确实溜走了六年。 兰仲文微微一笑,挽着九九走上去,“爸,外公。” 他说完,便扭过头对九九轻声说:“九九,叫爸爸和外公。” 九九面容苍白,一听这话,耳根子都红透了,脸也红扑扑了,别扭地说:“爸,外公。” 叶老爷子和兰睿都微微一怔,被乐的。 兰仲文今年26岁了,还没有婚讯的消息传来,兰家人早就想催他了,这会子听九九这么喊,都心花怒放了。 兰睿喜不自胜,笑着张俊脸,连忙伸手招呼他们进屋,“外面风寒,你们先进来里头吧,九九不是受凉了吗?你妈炖了补品,等下先喝了,驱驱寒。” 九九的情况,兰仲文早上已经在电话里说明了,家里都知道九九生病了。 当初他们就说过兰仲文的婚姻可以自己做主,他和九九又订婚了,本来以为二十三或者二十四岁就会结婚的。 后来发生了太多事,他们没亲眼见过,但听说九九有段时间精神不太正常,家里人也是挺担心的,万一她出了什么事,兰仲文要怎么办。 如今看来,他们一切都挺好的,看来这次回家,就是要来说结婚的事了。 九九一听补品,脸色又焉了。 完了,刚逃离兰仲文的疯狂补补品,现在轮到兰妈了,看来在兰宅的几天,都要活在补品的荼毒下了。 兰仲文知道她在忧郁什么,掩唇微笑。 亮如白昼的屋内。 兰妈领着两个佣人把饭菜端到桌上,对着门口走进来的几人说:“七点了,也是时候吃晚饭了,边吃边聊吧。” “可以吃饭了,边吃边聊吧,九九也一定饿了吧?” 九九略带羞涩地点了点头。 大衣下的手被兰仲文按了下,示意她不用那么紧张。 这个鼓励的微小动作温暖了九九,她微微一笑,面容灵毓。 兰睿忙招呼所有人到餐桌上用餐。 正好一女孩从旋梯上走下来,她穿着白色长裙,屋顶的光忽然不再灿烂,四周的一切变得黯淡失色,因为所有的光芒都聚集在了那女孩的身上。 那光芒恍如是从她体内迸射而出,无比明亮,美丽刺眼得令人眩晕。 她静静地看着九九和兰仲文一会,眼珠一亮,提起裙摆从楼上跑了下来,“哥!” “念念。”兰仲文面容温和,摸了摸她的头。 兰念? 九九懵了一下,她就是兰仲文同父异母的妹妹吧?多年前她来兰宅的时候,兰念不过是一个小不点,没想到现在长这么高了。 十五岁的模样,五官精致美丽。 她看了九九一眼,似乎在搜索有关九九的记忆,然后笑开洁白的牙齿,美得要人心惊,“你是九九吧?” 九九点了点头。 “嫂子!”兰念雀跃喊道。 惹得远处的兰妈瞪了她一眼,“一个女孩子要顾着点形象,不要老是这么大呼小叫的,一点也不淑女。” “妈你就不懂了吧,现在的女孩子不讲究淑女了,都讲究个性了,想想我们都是80年代的新新人类了,怎么还可以拘泥于过去的迂腐生活呢?”兰念字正圆腔,头头是道。 兰睿哈哈大笑,“你啊,就是一匹脱缰的野马,难驯啊。” 兰念把手负到身后,嘻嘻一笑,“还是爸有见识,知道我是一匹不驯的野马,所以爸,你跟妈两老人家就别管我了吧?让我自由自在地活在大自然中吧。” “胡闹!”兰妈嗔怪她,“兰念,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打什么主意,想去上设计班,我劝你死了这条心吧,那些东西学着没用,还是跟你哥一样,好好读书,将来出人头地。” “不。”兰念施施然地拒绝,“我就要上设计班,我要当个设计师,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她虽说着武逆父母的话,但态度却幽默可爱,看来是个聪明的女孩子,正为了自己的梦想跟父母抗衡。 九九微笑,80年代出生的孩子,都懂得追求梦想了,是比他们70年代的人要有追求,70年代的特点就是想脱离贫困,为了活得更好而努力。 而80年代的人生活水平已明显提高,很多孩子不必忧愁生活,所以开始懂得追求自己想要的了。 兰妈板着脸一张脸,决定不跟她说话了,给兰仲文夹了只鸡腿,才笑着说:“仲文,你妹妹最是听你的话了,你等下能跟她说说吗?她今年初三了,下学期就要报考高中了,我和你爸给她找的学校她不喜欢,非说要去学设计服装。” “妈你别把大哥扯进来,我是绝对不会听的。”兰念瞪大一双圆眼,闷闷不乐。 一说到这事,兰妈心里就像堵着一口气,平日里的贵妇形象都没有了,气的胃口全失,她扭过头去,对客厅里看电视的兰念说:“我告儿你了,你别想去上设计班,跟你哥一样,去念重点高中。” 可见天下的父母都是一样的,只要谈论到子女的未来,他们就是再高贵,再美丽,也会拉下脸来。 兰念啃着暗红色的蛇果,充耳不闻,“妈,你这迂腐的思想是要改改啦,现在年轻的女孩子,都是多才多艺的,我在不进步,就要OUT了。” 兰念是个非常有思想的人,敢于追求自己的梦想,为自己而活,她不仅长得漂亮,说话也甜,虽然在跟父母对抗,但是不会黑着脸,一直笑嘻嘻的,特别讨喜。 九九对小时候的兰念印象不深刻,但现在的兰念,却分外的让她喜欢,充满了满满的正能量,积极热情。 兰仲文一直没有说话,并不想发表自己的意见。 他默默地给九九夹菜,直到兰妈扭头问他,“仲文,你妹妹这事,你说她是不是糊涂啊?好好的高中不上,非要去学什么设计?” “大妈,既然你问我了,那么我就说两句好了。”兰仲文把白瓷碗放在桌上,动作优雅,“其实吧,我是比较支持念念的。” 坐在沙发上的念念嘴角一翘,中国好大哥啊。 兰家终于出现一个支持自己梦想的人了,兰念高兴得心都快飞起来了。 兰妈冷着一张脸。 兰仲文又适时开口,声音清冷,“但是念念必须念完重点高中,才可以选择上设计大学,光靠初中的知识是不够的,还有,等你念完高中,还想学设计,那么就可以证明你的恒心了。” 兰仲文的声音不大,但刚好在场的人都可以听到。 在场的几人都一愣,心思各异。 但不可否认,兰仲文说得很有道理。 如果过了三年,兰念还是坚持自己的设计理想,那么他们可以退让,而万一兰念只是心血来潮,起码已经念完重点高中了,不至于毁了自己的前程。 所以对这个提议,几人斟酌片刻,便一票通过。 兰妈放缓语气说:“念念,你大哥这话说得对,如果你坚持要上设计班,妈不是不支持,但是你得念完高中,光初中的知识是不够用的。” 兰念没说话,抿着唇。 但她心里也是同意的,大哥说的话向来有道理,爸爸妈妈也好不容易愿意支持她了,她要是在拗,只怕闹得家人不和。 于是鼓着嘴,假装勉为其难地说:“好吧。” 饭桌上顿时和乐融融。 自从兰念为了梦想跟家里人拗,已经半个多月没在饭桌上吃饭了,此时,兰仲文几句简单的话就化解了这个矛盾,令双方各退一步,笑脸盈盈。 兰念也坐到饭桌上来,拿起筷子,“谢谢大哥。” 谢谢他支持她。 “没事,追求梦想是好事,好好读书,哥哥支持你。” “嗯。”兰念眼眶有点发热,跟别人吵架的时候不觉得难受,被人关心几句,倒是鼻头酸得不行,她把头埋在饭间,吸了一口气暗暗道:加油吧!兰念。 九九见到全家和乐融融的,也分外高兴,她的老公真是太机智了,点赞! ------题外话------ 明日起序序将恢复万更,求月票求月票求月票,重要事情说三遍,么么哒。 本章客串人物:念念。想客串的亲们都可以加群,此活动仅限正版读者正版读者正版读者! 读者验证群号【397751648】、敲门砖为潇湘~此群为验证群,进群提交全文订阅,管理会给正版群群号。进入正版群后,请认真阅读群公告,积极配合管理修改群名片。 ......交流,吐槽,傍上书院大神, 人生赢家都在潇湘书院微信号xxsynovel (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xxsynovel) 正文 第二十八章 婚前过礼 饭后,九九被强行吃下水果若干,鱼翅一份,兰妈热情得九九招架不住,最后上楼的时候,怀里还被兰妈塞了一份阿胶桂花糕。 九九盛情难却,只好抱着阿胶糕上楼。 打开黑色的房门。 天冷雾重,窗外雾蒙蒙的,飘起了细雨。 九九走到窗前把窗户关上。 兰仲文已经在洗澡了,这混蛋,刚才自己先跑了,害她坐在客厅里被兰妈问长问短的,那么不自在。 九九心里不岔,咳嗽两声,抱着阿胶糕坐在床上看电视。 吃了神医两贴药,现在咳嗽好多了。 没多久,兰仲文就围着浴巾出来了,头发湿哒哒的,还在往下滴着水。 他的头发有些长了,微微遮住了惑人的笑眼。 那双眼睛美得令人晕眩神迷。 就像龙卷风。 美丽得如同热带风暴般强烈得可以摧毁一切。 九九微微吃惊,他已经笑着爬上了床,肌理分明的手臂撑在九九眼前,见九九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还调皮地眨了下眼睛,“老婆……” 声音是极尽的魅惑。 九九的心突然漏掉一拍,他性感的唇已经来到她眼前,与她眼对眼,鼻对着鼻,唇色明艳妖冶。 九九艰难地吞了下口水。 他的大掌落在她的肚子上,“九九,你觉得身体好点了没?” 九九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他想要孩子,九九面色一红,艰难地扭开了头,“还没好呢,还会咳嗽。” “嗯。”他的声音轻轻地,“那等这次好了后,就不避孕了,好吗?” 他了解九九的脾性,无论决定什么事,要先给她点时间适应,这样她自己想明白了,就自然释然了。 如果当晚才说,一般都会被九九拒绝,这是人的天性,比如恋爱初尝禁果症,婚前恐婚症,孕前紧张症。所有女人,对即将来临并且陌生的东西,本能反应就是抗拒。 他晚上就是想跟九九商量一下这个事情,孕育孩子是两个人的事情,必须双方都愿意,让她有点适应的准备,不至于在来临的时候害怕。 九九没说话,其实这些天她也想了很多,兰仲文跟她提了三次要孩子的事了,看来他真的很想要孩子了。 现在事情基本忙完了,要孩子也是可以的,于是她点了点头,“好吧,等病好了,我们就生孩子吧。” “谢谢老婆。”他拥住她,笑眯眯的。 九九也笑,眼眸温柔,“都还没结婚呢,就喊我老婆。” “你早就是啦,九九,从好多年开始,我已经认定你是我老婆了。” “嗯。”九九这样应道,眉飞眼笑。 “对了老公,我很好奇,晚上你到底是支持念念呢?还是支持大妈呢?” “这个嘛。”他唔了一声,坐好,“其实我是支持念念的,趁年轻,可以闯一闯,就算失败了,还有重来的机会,要是年轻都不试一下,等过了年纪,就心有余力而不足了。” 九九点头,“其实我也是支持念念,想当初也是你支持我画画的,我才有今日的成就。” 知名画家一枚,多好听啊,幸好她也不负梦想,让自己的梦想跟事业牵连在一起,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尽管有时候也会乏味,梦想变成了事业,每天千篇一律的画画,日复一日的重复,会让人腻味压抑,但是生活总要继续,人总要养得起自己,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比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要幸福得多。 幸福很简单,有人爱,有事做,有所期待。 就是她现在的状态了,充实而满足。 年少的支持和肯定太珍贵了,很多人因为年少获得了支持,继而走向了成功的路,很多人因为年少的贬低,继而过上了庸庸碌碌的生活,青春虽年轻懵懂,但所做的决定,很可能影响着自己的未来和人生。 不要不敢做梦,敢做梦才能成功。 “我也是有过梦想的人啊,所以能体谅。”其实最初他是想做个钢琴师的,但他知道,人只有成功了,有地位了,有财富了,才有了追求自由的权利,才有追其梦想的权利。 说不定等他老了,等到四十多岁了,他会重新拾起自己的钢琴梦想,不为了证明什么,只是为自己灵魂填上一丝美好的色彩。 梦想。 又轻又重。 远方远方,到不了的地方叫远方。 梦想梦想,达不到的幻想叫梦想。 其实,只要在坚持一点点,在坚持一点点,说不定就迎来了曙光。 “我也是,将来无论我们的孩子有什么梦想,我一定会支持他们的。”九九枕在兰仲文手臂上,感慨地说。 “嗯。”兰仲文嘴角的笑容柔柔地,然后像想起了什么,转过头来问她,“九九,我问你个问题,是一个测试。” “好,你问。” 九九翻了个身,把头靠在他怀里,她闭着眼睛,短发乱乱的,似乎快入睡了,她的呼吸有些浅。 兰仲文将被子往上拉了拉,帮九九盖好,眼底一抹沁入人心的溺爱,是那么地温柔。 “什么问题?”九九懒懒追问。 他将九九的短发拨到耳朵后,白皙的指落在她的耳朵上,描绘着耳廓,“九九,如果将来我们生的孩子,是一个同性恋,你接受吗?” 九九突然睁开眼睛。 略带迷离的眼底一懵,随即清明起来,她认真想了下,“我接受吧,兰花儿,外国的教育是这样说的,他们说同性恋并非是刻意为之的,也不是一种病。而是就像一块胎记,与生俱来就带着的,就好比一个男的同性恋,他其实是一个女孩,只是她住在了一个男孩的身体里,本质上,他是一个女孩,如果让这个人强行去喜欢女孩,这反而是逼他喜欢同性,这会使他们压抑痛苦。” 兰仲文静静听着,没有说话。 “兰花儿,我以前听过一句话,任何人都不可以确定自己是否同性或异性,遇到了一个人,晴天像闪了电,那个是男是女,那时候才能确定自己是同性还是异性。所以,如果我们的孩子遇到了那么一个人,晴天像闪了电,那么无论那个人是男是女,光凭这份震撼的钟情,我就支持。” 兰仲文摸着她的头,眼珠明净,“你懂得还不少。” “嘿嘿。”她把手横到他胸膛上,手臂一拢,抱紧,“那么这个问题是测试什么呢?现在能告诉我了吗?” “这个问题测试的就是一个人接受新事物的承受力量,没想到你这个人看起来呆呆的,对新事物接受能力还是蛮强的嘛。” “那必须的啊,我这人非常随性,很多事情,我觉得顺其自然就好,想多了,头疼。” “这想法好,九九,该想的我来想,你就负责简简单单,快快乐乐就好。” “好哒。” 九九朦朦胧胧闭上了眼睛,恍惚间,感觉到唇被一片柔软堵住,缠绵摩挲,她笑了笑,在他怀中慢慢睡去。 第二天一大早,兰仲文就被兰睿叫去了。 九九醒来的时候,一模身边的位置,已经冷了。 看来他很早就被叫去了。 楼下一片吵杂,九九一看闹钟,已经10点半了,她吓了一跳,赶紧起床穿衣洗脸。 考虑到家里全是长辈,九九特意穿上多年不穿的浅蓝锦衣,衣摆绣着栩栩如生的金色祥云,蓝金交错间,华贵无匹。 九五年,已经很多人抛弃盘扣服了,一代换过一代,现在都喜欢穿白衬衣,高腰牛仔裤,编辫子,带帽子。 但是老一辈的人还是很喜欢盘扣服的,穿起来端庄典雅,文静曼妙,九九穿这样的衣服,在军家人眼里看来,是很有修养气质的。 她对着镜子把头发梳好,带上玫瑰纹头箍,镜中的她脸色苍白,但眸子沉静,俨然一个60年代的大家闺秀。 她静悄悄地走下楼梯。 客厅摆了一张大红色方桌,上面摆着红册本若干,文房四宝一副,一个庞眉白发的老者在写字,他穿着一身白色长袍,举手投足间皆揽仙人之概。 兰家今天来了很多亲戚,少说十来个,集体围在桌边,等待着老者写什么,老者慢悠悠地,摸着白花花的胡子推敲。 九九看不懂这是在干什么。 兰念也在红桌旁边,看见九九不明所以地站在远处,一蹦一跳地跑了过来,“嫂子。” 对于这个称呼,九九有点不好意思,摸了摸鼻子,应道:“嗯,那人是谁?他们这是在干什么?” “嫂子,这人叫闷葫芦,是帮人测新婚黄道吉日的,现在在给你和哥哥测结婚的日子呢,不爱说话,所以我们都等得好着急啊。” “这样啊。”九九点点头,朝闷葫芦的方向看去一眼,这人看起来不像是半仙啊,倒像个文人雅士,于是又问兰念,“念念,这人是半仙吗?” “不是啊,嫂子,闷葫芦并不是半仙,他是个修道之人,修佛缘的,开了天耳,可以知道很多天机,但不是半仙,不帮人算命也不帮人看风水的,他是因为认识爷爷,才来帮你跟哥哥测黄道吉日的。” 修道之人。 也就是跟现在和尚差不多,终身不娶妻,将一生的精力都投入修缘之中,待百年之后归天。 佛道跟迷信不是一回事的,佛道精深,蕴含着很多人生道理,理论上,佛道跟哲理学是很像的。 如果是小时候,九九一定觉得特别好奇,但现在她见过太多奇人异事了,孪生姐妹医生也是一对无法解释的神医,世界之所以叫世界,便是有千奇百怪的人汇聚在一起,才形成了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 兰仲文并没有在人群中,佛学九九不懂,所以也就没过去凑热闹,四处张望了下,念念喊她去吃早餐,饭桌上,摆着8道斋菜,九九这下更迷茫了,“念念,为什么家里都是斋菜?” “闷葫芦来了嘛,人家吃斋的,我们总不能在人家面前吃肉杀生吧,所以一同吃斋,就当积德了。” “好吧。”反正九九也生病了,饮食应清淡,她也觉得奇怪,吃过神医给的药之后,咳嗽就好像被镇压了很多,只有清晨和半夜会咳嗽了,其他时间几乎好了。 没多久,客厅就传来一片笑声。 闷葫芦把日子测出来了,他拿着毛笔,将日期提在红册上,兰妈欣喜地接过红册,盖了起来。 一群人有说有笑,红光满面,都沉浸在这个测黄道吉日的喜悦中,兰妈拿着红册进厨房,看见九九在吃饭,这才恍然过神来,都忙得忘记了。 她拍了下自己的脑袋,自言自语道:“瞧我这记性啊。” 说着把九九叫到闷葫芦跟前给闷葫芦看看。 九九乖巧坐在沙发上,眉眼沉静。 所有兰家的亲戚都端详着她,好像在看稀奇珍宝似的,看得九九坐立不安。 她正襟危坐,有些不自在。 闷葫芦本来是不帮人看相的,但见九九面相清灵秀毓,是个很有灵气的女孩子,他便破例一次,帮她看看了。 他的白胡子到腰那么长,他捋了捋,微微一笑:“此女天生的富贵命,生下来就是要富贵荣华的。” 闷葫芦并不是半仙,他帮人看面相,也只是透露只言半语,其他的,便靠本人后天的造化。 一个人一生中有一千多条命运线,走进哪个岔口,就通往哪个命运,是福是祸,自己掌握,光靠迷信是没有用的。 兰家人也不是迷信的人,但好日子测点好兆头也是不错的,沙发上的人听见这句话,都眉开眼笑。 九九心花怒放,听见一生富贵的命运,谁不偷笑啊? 看完面相后,兰妈便让九九给各位叔叔伯伯敬茶,偌大的茶具前,挂着一块品茗的牌匾。 叶老爷子对茶道很是有研究,只见他把袖子挽起,为在场的人表演了优雅的茶道,一杯杯茶放在暗红托盘上,兰妈指挥着九九敬茶。 九九双手托着盘子,为在场的叔叔伯伯逐一敬茶。 兰家是大家族,虽然没过去那么注重礼节,但新媳妇进门,该遵从的还是得遵从。 九九从小活在香港,对这样的礼节不太明白,但是该遵从的,她还是不会抱怨的。 听说有些家庭还需要遵从尊卑,比如婆婆不坐下,媳妇不能坐下,比如媳妇见到婆婆,一定要先开口打招呼,不然就是大不敬。 大家族相传了太多代,有些礼节无可避免,不是说讨厌就能废除的,融进一个家族,不是让整个家族为她改变,而是她去融进这个家族。 平时没亲戚在场,兰妈也不会要九九敬茶,可见她也不是个拘谨的人,不过亲戚们在场,才遵循着族规做做样子。 九九照着兰妈的话,逐一敬了茶,又逐一端了莲子羹,亲戚们对她的乖巧赞不绝口,九九坐在一旁,腰挺得直直的。 亲戚们都在场,她要给兰仲文和兰家人挣点面子才行。 待亲戚们吃完了莲子羹,九九亲自把碗收起来,端着托盘走进了厨房,亲戚们有说有笑的,好不欢乐。 平时骄纵是平时,有客人在的时候,还是要礼貌一点,这样显得有修养。 拐进厨房前,九九回头看了兰妈一眼,突然觉得她也是不容易的吧,做媳妇难,做兰家媳妇更难,大家族的礼仪繁缛,兰妈应该是60年代嫁进门的,听说那时候,吃饭前媳妇要去厨房帮忙打点,做好饭又不能立刻吃,要等到公公婆婆吃完饭了,才可以坐下吃饭的,然后他们吃完饭了,才轮到下人吃饭,一波接着一波的。 兰仲文之所以选择来香港,也许也是讨厌大家族的家规吧,用家里的资金创业,那么始终都是活在家族的羽翼下的,而要是靠自己的双手去创业,那么他是活在自己心中的,家族管不了他,因为他从来没花家族半分钱。 昨晚兰花儿告诉她,到时候他们结婚选在香港,选外国人的简单式,她还不明白为什么,但今天看到这阵仗,她明白过来了,还没结婚就要逐一敬茶端汤,那么到时候结婚,礼仪习俗怕是繁重得惊人,以九九的性格,估计会把被累死。 她靠在厨房的墙上,懒懒的不想动,年轻女孩,有几个喜欢被三姑六婆盘问的?各种问题轰炸到她头昏脑涨。 你以前跟仲文同班,那成绩一定很好咯? 你是画家啊?一定很厉害了,一幅画能卖多少钱啊? 你是香港人啊?你们那边是不是特别注重名牌? 这些问题,简直就能把人问死,就跟问你是读师范的啊?那你一定是老师了。你是作者啊,那你一定出版了吧? 让人尴尬又无奈,可是又不能不答,不然会显得傲慢,九九叹了口气,三姑六婆果然是伤害值最高的群体。 厨房忙成一团,都在搓面粉做各种糕点,因为闷葫芦是戒荤的,所以厨房只能为他改变花样,做些糕点供客厅的亲戚客人们饮茶配食。 九九呆呆地等着糕点出炉,有点晃神。 兰念匆匆跑进厨房,声音高亢,“嫂子,大哥回来了,在屋外呢,你赶紧去找他吧。” “好。”九九精神一振,放下手里的隔热手套,经过客厅的时候,她还特意放慢了脚步,朝亲戚们笑了笑,往门口跑去。 远远地,兰仲文穿着一件黑色毛衣,一个身穿红衣的媒婆和几个士兵跟在他身后,媒婆一路说着吉祥的话,兰仲文的面部表情始终是淡淡的,信步而来,怀里抱着一条棉被,里头捆着颗万年青。 铮亮的鞋子上还沾着些微泥土。 九九当场就笑喷了,他这么早出去就是去砍树的吧?这都什么习俗啊? 笑死了。 尤其是那下巴长了一颗媒婆痣的夏媒婆,她拿着手帕,喋喋不休地讲着永浴爱河,百年好合,早生贵子等吉祥语。 兰仲文似乎没在听她说话,眸色淡漠,把抱回来的万年青放置在一个盆栽里,动作利落。 旁边的士兵给他递了一条湿毛巾,他接过,优雅地擦了擦手指,九九已经走到他跟前了,弯着一双眼睛问他:“兰花儿,你一大早是去砍树了吗?” 他点了点头,自动忽略夏媒婆的祝福语,似笑非笑得看着九九,“九九,这树叫万年青,蕴意万年恩爱的。” 夏媒婆虽然滔滔不绝,到底也是个有眼色的,见兰仲文跟一个长相清灵的女孩说话,这女孩大概就是他的未婚妻了。 她八卦地张望了一下,没有上去打扰,这媒婆也是极圆滑的,见人家小两口甜甜蜜蜜地聊天,便招呼着士兵把万年青搬到兰祠去栽上。 今年这事就算完成了。 “这也是你们家族的习俗吗?你亲自砍下来的?”九九望着远去的夏媒婆,眼眸深处有一丝笑意。 这媒婆真滑稽。 他淡淡嗯了一声,“这个要种在兰祠那边的,每一代的子孙在结婚前,都需要栽种。” “原来如此。”九九感慨,原来今天不止她那么忙,兰仲文也是累得够呛,都亲自跑去砍树了,看来这习俗,也是繁重了点。 “虽然是我们结婚,但是祖宗传下来的规矩还是得遵守的,在广州这边就听爸妈的,等回香港了,我们就自己做主。”其实兰仲文也不太懂这些结婚的礼节,兰睿昨晚叫他早上六点起来,他就起来了。 也不知道是去砍树,等到了山上,夏媒婆一路讲吉祥语,讲完了,就让他砍树。 沉着如兰仲文,也是懵了下。 到底是第一次结婚,兰仲文没有经验,且娶的女人还是自己最爱的,为了个好兆头,砍就砍吧。 于是他卷起袖子,大斧一挥,将万年青砍了下来。 对于人生的第一次结婚,兰仲文和九九都是懵懵懂懂的,在兰家人的指导下,半推半就完成。 夜里九九趴在床上,累得连腰都直不起来了,今天招呼了亲戚一天,忙得连喝口水的时间都没有。 晚上栽好万年青后,她又在媒婆的指引下,为亲戚们敬了一轮茶,这还没结婚呢,就累成这样了。 九九双手酸痛,呼出一口气,散了架似的,摊在床上一动不动。 一双大手放置在她肩上,动作轻柔,在她肩上捏了捏,力道适中。 九九不用抬头也知道来人是谁,她闭着眼睛微笑,“亲戚们都走了吗?” “嗯,都吃完回去了。”兰仲文轻轻应了一声,“很累吗?” “肯定累啊,我一天都没有坐下过,脚酸死了。” 话刚落音,小腿传来一阵舒适的按摩,兰仲文的手落在她的小腿肚上,温柔揉捏。 “舒服吗?”他柔声问,眉眼在暖黄的灯光下,映出一抹异彩。 九九舒服地唔了一声,“兰花儿,今天是怎么回事啊?怎么先不告诉我一声?” 害她一点准备都没有,就陷进了忙得不可开交的礼节中。 “这其实就是结婚的礼节了,昨晚我跟爸说了,我们会在香港结婚,爸怕广州的亲戚年纪都大了,不方便奔走到香港,所以今天先把礼节过一下,到时候在香港就按国际的礼节办婚礼,婚宴请帖照发,能来的当然是好,不能来的话,今天也算先过礼了。” “原来是这样啊。”怪不得今天还请了个修缘之人来让他们测日子,原来这就是结婚的仪式了,她想了下,扭头问他,“兰花儿,那要是今天是结婚的仪式,我们是不是就差拜堂成亲送入洞房了?” “又不是古时候,拜什么堂啊?”兰仲文微微一笑,“这边结婚的仪式也跟香港的中国仪式一样,就是穿着红色喜服,给爸妈敬茶就好了。” “那我们为什么要走西方的仪式呢?” “简单啊笨九九,到时候我们结婚,是一定要办宴席的,宴请香港所有有头有脸的人物,不简单一点,你想把自己累死吗?” “有道理。”要是按着这边的习俗在香港操办,那不去了半条命也得要死不活的,凭兰仲文在香港的地位,少说也得宴请几百个人物,若说要逐一敬酒,那就是有是个伴郎都不够挡酒的,不醉死才怪。 “所以啊,在香港我们就简单操办好了,到时候宴会中途我们就逃走,去度蜜月,你说怎么样?”他歪下头来,唇中一抹红,妖冶得惊心动魄。 九九呆呆看着,良久,她憧憬地说:“那敢情好,我要去日本看樱花。” “准了。” “我要去爱情海。” “准了。” “我要去K2峰。” “也准了。” ------题外话------ 这结婚啊,可以说习俗都是累死人的,虽然序序还没经历过,但以前看我嫂子进门,就觉得做媳妇真是难啊 本章客串人物:闷葫芦,夏暖媒婆,继续求月票求月票求月票~ ......交流,吐槽,傍上书院大神, 人生赢家都在潇湘书院微信号xxsynovel (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xxsynovel) 正文 第二十九章 安岑的男神 在香港,圣诞节就跟中国的春节一样隆重。 今年天堃要举办圣诞夜,邀请先生帮和太太帮等重要人物,到时候兰仲文要上台致词,他必须在圣诞前赶回香港。 平安夜前夕,兰仲文和九九拿着兰妈给的红册子,坐上了黑色劳斯莱斯,顾融特意下广州来接他们。 念念非要跟来香港玩几天,十五岁的年纪,对什么都好奇,兰仲文被缠得没办法,捎上了念念。 路上,顾融一直在汇报工作,兰仲文凝着眼,高贵的下颌线条紧紧绷着。 九九和念念坐在后面吃洋参膏,她预感到,下面很长一段时间,兰仲文会很忙了。 还有那本红册,兰妈说九九不能看,九九都好奇死了,心中抓耳挠腮的好奇,恨不得掀起来一探究竟。 红册上是他们结婚的日期,兰家的习俗,女方是不可以看到日期的,怕女方会焦虑忧郁,她只知道要结婚了,但具体不知道是哪天,等到了婚前十二天,才会让她知道结婚的具体日子。 兰妈不让她看,也就是说,婚期离他们结婚还有段距离的。 所以这段时间,她只要保持心态,天天保养,各种购物,等着婚期来临就可以了。 “这个东西吃起来怎么怪怪的?”兰念捏着洋参膏皱眉问。 “这是补品啊,味道肯定不是特别好的啦。”九九笑着回答。 这些洋参膏是兰妈特意叫佣人做的,做了满满一大个玻璃罐,说是美容养生,补血益气的,要九九每天吃几块。 不仅有洋参膏,还有阿胶膏,燕窝搞,龟苓膏等等,兰妈给九九做了太多补身体的糕点了,放得后车厢满满都是,虽然味道不是那么好吃,但是也不是那么难吃,吃多了,反而觉得有股药香回荡在喉咙间,干干甜甜的,提神益气。 比起什么都不能吃,九九还是很感激兰妈的,至少这些糕点可以无聊的时候解解馋。 兰念嫌弃地咦了一声,却没有吐出来,她胡乱嚼了几下,咽了下去,“怪不得吃起来总觉得味道不对。” 兰家的修养始终很好,也许是强将手下无弱兵,家族严格,熏陶出来的子女也会强烈要求自己,有股子与众不同的风采。 九九心说兰念看着大大咧咧的,修养确是极好的。 “凑合着吃吧,等到了香港,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好啊,谢谢嫂子。”兰念声音清脆,惹得场上的人都抿唇笑起来,顾融对她颇有兴趣,扭过头逗她。 “小妹妹,你几岁啦?” 兰念不以为然,悠悠开口,“老叔叔,你几岁啦?” “老叔叔?”顾融指着自己,暴怒,“你哪只眼睛看见我是个老叔叔啊?哥还没结婚呢。” “那你可长得真着急啊。”兰念轻哼,一双水灵灵的大眼扑闪着,分外可人,想拿话占她便宜,没门儿。 九九不由觉得好笑,咳嗽了两声,唇角温柔。 兰仲文的眼从文件中微微抬起,看着她,轻轻拧起眉。 劳斯劳斯进入香港边境后,街上车水马龙,出现了拥堵的状况。 圣诞节一直是香港最隆重的节日,各大商场的货物折扣低到惊人,到处都贴着红色的热卖,畅销,折扣。 九九不能放过这个机会,平安夜当天,兰仲文在公司开会,忙得不可开交。 九九无所事事,约了安岑,吕颖,还有兰念横扫各大商场,每个人进商场前都是双手空空的,出来时手上都提了七八个纸袋。 四个人,四种不同的风格,安岑妩媚,吕颖妖娆,兰念清纯,九九灵毓,可四个人站在一起,却没有半分的违和感,虽然兰念比她们三人小了十来岁,但她身高已经长到162了,看起来也是亭亭玉立。 兰念跟安岑是表姐妹,感情一直不错,这下见到面,两人嘴巴就跟倒豆子似的,聊得停不下来。 悠闲的咖啡厅里。 灯光柔和,气氛舒适。 安岑将一块糖丢进咖啡里,纤细的指拿着汤匙搅了搅,扭头问九九:“听说你们结婚的日子定下了?是哪天呀?” “我也不知道,妈说婚前十二天才可以告诉我,现在没告诉我,应该还有段时间吧,可能在年底。”九九手中的是柳橙汁,她的病还没痊愈,不能喝咖啡。 “真快啊。”吕颖感慨,“咱们三,是你最先谈恋爱,最后也是你最先结婚,哎,还是同个人,想想你们都认识十三年了,真令人羡慕啊。” “有什么好羡慕的啊?小颖,你现在要做的不是羡慕,而是加把劲,赶紧把那姓乔的给拿下。”安岑拨了拨头发,一脸悠哉。 “那你呢?小岑。”吕颖看着安岑,声音静静地,“你的他马上要结婚了,你不去找他?” 听到这里,兰念和九九都愣了下,九九率先反应过来,抬起那双淡静如海的眼睛问:“岑姐,你的他?这是怎么回事啊?” 安岑没说话,笑容凝在嘴角,有些苦。 “小岑,你之前答应我,你会去华盛顿问问他,可是后来,你为什么又不去了?” 安岑的眸色变得有些淡,叹了口气,“怎么去?他连请帖都没发给我,是不想我去吧。” “那万一他是因为恨你呢?有多爱,就有多恨,小岑,如果他结婚了,你以后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安岑沉默,双手紧紧攥在一起。 那个午后,阳光格外明媚,她喝着咖啡,为我们讲述了一个青春的懵懂爱情。 安岑从小就很皮,出生于军家,她爸从小就教她喝酒和拿枪,是个地地道道的纨绔千金,但这么乖张的性格外,却长了一副讨喜的皮囊。 她的美丽是所有人都有目共睹的,但凡见了她,都要夸奖她长得漂亮聪颖,而她不止长得漂亮,还很有主导风范。 几乎所有军院的女孩子都听她的,男孩子也都跟她关系不错,算得上人缘极好,她自小开始,身后都有一片女孩追随着,跟她一起玩耍欺负别人。 上高中时,安岑已经是学校领导分外头疼的顽劣生了,可碍于她父母的地位面子,硬是将她塞进了尖子班。 尖子班的同学也知道她的能耐,都有点惧她,听说有次她跟个女同学打架,被校长叫到高台上,让全校看着她。 广播操期间,她又跟那女孩打了起来,当着全校的面,在高台上打得难舍难分。 事后那挨打的女孩的父母竟然来学校对她道歉,主动承认那事是他女儿的错,所以学校也不能开除安岑,睁只眼闭只眼就让她混过关了。 高中的时候,初中的同学已经一分为三了,学校融进了大部分外校的学生,其中有一个是从深圳转来的,名叫秦初。 当时的深圳,正值小平爷爷一点,经济飞快繁荣,到处都在建大厦高楼,整座城市恍如拢在黄沙中,环境不是很好。 秦初是中考状元,84年,广东一带数广州最为繁荣,秦初父母为了让他有好的学习环境,将他送到了广州第一中学。 虽然他鼎鼎大名,但在还没公布名字的时候,所有人都不知道秦初是谁。 第一天开学座位是随便占的,秦初就坐在安岑身后的身后,两人中间隔着两个女孩,彼此不认识彼此。 安岑第一次记得秦初的模样,是在开学第三天的一个下雨天,她撑着雨伞跑进教学楼,由于她不喜欢上课,故意慢悠悠地站在原地叠折骨伞,有心要浪费时间。 秦初从雨幕下跑来,黑发上有淡淡的光泽,肌肤细致如美瓷,就像远古洪荒里的妖姬,他太美了,一个男孩美成这样子是件很恐怖的事情。 安岑呆呆地看着他,这时候,安岑还不知道他们两是同班同学。 秦初不知道前面有人,他的雨伞被风吹坏了,挡住了左边的视线。 这时候也上课了,教学楼理应没人,他快速跑进教学楼里,伞一偏,想散掉伞上的雨水,偏巧这时候安岑又站得近,伞上的雨水洒了她一身。 安岑惊叫。 那少年的眼睛在伞下露了出来,没有半分歉意,他的眼珠很凉凉,像两颗没有温度的诡异冰球。 安岑的呼吸突然漏了一拍。 “对不起。”少年道歉,声音凉淡。 还没等安岑反应过来,他已经收了伞扔进垃圾桶里,利落离开。 安岑刚才还觉得他美得惊心动魄,这下被洒了一身水,那小子态度又恶劣,脾气火爆的她,都恨不得上拳头招呼他了。 就这样,两人的恩怨结下了,当然对方压根就不知道,只是安岑单方面这么想而已。 她心情郁闷地晃到教室,居然发现这个男孩就坐在自己后面的后面,她恶狠狠瞪了秦初一眼。 然后秦初这个名字就好像被打进了安岑心里,她发现,自从那一眼之后,她就深深记住了这个人,不管他走到哪里,安岑总能眼尖地把他揪出来。 很快,班级要评选班干部了,这天,每科老师都有一课,每课都上自习,让同学们介绍一下自己,其实真正的介绍,不过就是大家好,我叫什么什么,基本一回头大家就忘了什么跟什么了。 安岑是学校有名的劣生,在这个日子里,她被七科老师都请到了教室外谈话,大致内容差不多,就是希望她可以好好学习,别捣蛋,她左耳进右耳出的点着头,老师就让她回去了。 尖子班只保留了原来三分之一学生,三分之二来之外校,外校的学生见安岑被每科老师叫出去聊天,以为她就是中考状元秦初,因为秦初这名字太中性了,分不出是男是女。 身后两个女孩子都是外班的,用笔点了点安岑的背,轻声问她:“老师叫你去干嘛啊?” 安岑知道她们打什么心思,掩着唇忽悠道:“老师说让我做班长。” “哇,你好厉害。”身后的女孩崇拜的说,安岑不知道,这个女孩就是省中考第三名的叶凡。 安岑差点笑得岔气,“客气客气。” “如果你做班长,是不是以后的黑板报都由你设计?”林凡十分热心,因为她以为安岑就是秦初,在九中的时候,林凡一直是全校最优,字写得漂亮,黑板报做得优秀,是强者中的强者。 但是强者更想认识更强的,这叫识英雄惜英雄。 “不干!我设计那黑板报干嘛?我吃撑了没事干啊?”安岑果断拒绝,她自己的字写得歪歪扭扭,就她自己看得懂,设计个毛黑板报啊。 安岑哪知道黑板报是一个荣誉象征,全校评级最高的班级可以得奖,在优等生眼里,这是个奠定自己在老师心中地位的重要事情,但在劣生眼里,这就是无聊透顶的东西。 “你不干吗?那你可以把机会让给我吗?”林凡睁着希翼的眼神问。 “行啊。”反正安岑不干,谁要干谁拿去。 一下课,所有外校的优等生都把安岑围住了,拿着自己复习的课本来请教安岑难题,几人叽叽喳喳地谈论解题技巧,安岑听得稀里糊涂的,这事要问她那万能表弟还行,问她,那就是白瞎! 不知道是谁叫了安岑一句秦初,所有人都笑眯眯的,脸色自然,只有安岑微微楞了下,敢情这些人把她当成秦初了啊? 到秦初到底是谁,安岑根本没见过。 而秦初本人,正趴在自己的位置上睡觉,他的眼皮微微盖着,睫毛浓密地卷翘,美得让人不敢大声呼吸。 他长得很帅气。 但这时代,女孩们更喜欢品学兼优的名人,原因就是学校里出了个全优的兰仲文,百年难得一遇的优秀,令整个学校的女生眼光都抬高了起来,就连安岑本人,受到自己表弟兰仲文的熏陶,也喜欢像他那类的优质学生。 兰仲文此时念初二,但他威名远播,凡是本校的,都知道有那么一号人物,但凡校庆,广播操,仪式领队都是同个人,别人不想认识他都难。 “我不叫秦初,我叫安岑噢。”安岑耸肩说道,谁也不想被人认错,还是个没见过的同学。 “啊?”几个同学面面相觑,都露出了疑惑的眼神,首当其冲的当然是林凡,她微微张大嘴巴,“你不是秦初?那谁才是?” “鬼知道啊。”安岑随口回答,秦初又不是本校的,她哪里认识? 这个疑惑一直持续到上课,老师开始宣布班级的班干部,从班长开始一个个往下点,林凡是副班长,数理代表是秦初,老师叫了秦初的名字半天,没人应答。 班上的同学对这个名字如雷贯耳,都瞪着眼睛,想看看这个中考状元的庐山真面目。 良久,林凡身后的少年慢慢站了起来,他的眼珠凉得令人胆寒,“我就是秦初。” 这人就是秦初? 全班诧异。 林凡更是惊讶地掩住嘴巴,秦初居然就坐在自己身后,而自己却一点也没察觉。 安岑冷着张脸,原来这没礼貌的臭小子叫秦初。 中考状元,呵呵,真是他姥姥的搞笑。 而本次的班干部里,居然也有安岑,她是二组的组长,原因就是老师怕她调皮捣蛋,所以弄了个官给她做做,希望她能乖一点。 毕竟这女孩的破坏力太强,老师们不希望她影响学生们学习。 安岑也没反对,做官嘛,还没试过呢,且让她来治治秦初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吧,而且做组长好处多了,同组的作业都交在她这里,想抄谁的就抄谁的,不用去借作业了。 每天上完课,第二天都要背诵课文和交作业,安岑对其他同学都挺轻松的,让他们对自己同桌背诵就完了,独独跟秦初抬杠,每天早上,她都坐在林凡的位置,随手翻了翻秦初的课本,让他老老实实背诵。 只要背错一个词,安岑就把课本合上,让他重新背诵。 秦初凉凉的眸子看着她,知道她对自己有敌意,但是他没说什么,安静地就像是个不会说话的哑巴。 自此,他背出来的课文没有一个字是错了,两人暗暗较劲,一个仔细地看着课本上的词,一个背得全神贯注。 安岑抓不到他的小辫子,气得她摔了课本离开。 秦初没什么反应,天生面瘫。 这时候,全班同学还以为安岑的成绩不错,不然怎么能当组长?而安岑也略有收敛,当了官后,她比以前要面子,成绩不好不敢说,就想着考试的时候抄袭林凡就完了,反正林凡跟她关系不错,应该会让她看答案吧。 第一次小考来临了。 安岑拿着钢笔凝思,起先她自己试着解题,但她的知识实在有限,尤其数理,数理就是她的致命伤,从来都是全班倒数第一的,没改变过。 能得分的,都是靠蒙出来的选择题,一般选C,因为C的命中率高。 她填好选择题后,就在也写不下去了,偷偷往身后瞄一眼,想看看林凡的答案,岂料林凡用白色纸张将她填好的答案全盖住了,安岑试着小声叫了她几句,林凡始终低着头,答都不答。 安岑有些无奈,但她能不能考及格,保住自己的面子就靠林凡了,于是安岑写了张纸条给林凡,上面写着第一题怎么解。 她揉好纸团,丢在林凡的桌子上,林凡会不会给她答案,安岑心里也没有底。 很快,纸团传回来了,安岑小心打开纸团,上面的字飘逸灵动,写着第一题的答案。 还算林凡有良心。 安岑心里一喜,把答案抄上去,然后有问了下面几道题的答案,她揉了纸团放在林凡桌上。 没多久,纸团又一次传回来了。 安岑拿出来一看,密密麻麻全是考卷的答案。 她欢喜地把答案一道道抄上去,直到下课铃声响起,她才把考卷交上去,松了一口气。 “林凡,刚才谢谢你了啊。”安岑买了一瓶汽水给林凡,当是感谢她的。 “谢我什么?”林凡接过她手里的汽水,有些迷惑。 “刚才你不是传考卷答案给我了吗?你的字还真漂亮啊。” 林凡默了下,反问道:“你刚才的纸团不是要传给秦初的吗?” 其实林凡就是故意这么问,她知道安岑是要抄她的答案,但她辛辛苦苦解出来的答案怎么肯给别人抄袭?万一别人抄袭她的反而得了第一名呢?她又不傻,这点私心还是有的。 安岑楞了下,“不是啊,我刚才的纸团是传给你的。” “这样啊。”林凡假装恍然一笑,“不好意思啊,我刚才解题太入神了,以为你的纸团是要给秦初的,毕竟他是我们班成绩最好的人嘛,所以我帮你拿给她了,怎么样?他有给你写答案吗?” 这才是林凡在意的问题,平时安岑处处刁难他,他会给她答案吗?应该不会吧,除非脑子有泡。 “他给了,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答案。”安岑的声音弱弱的,完了,要是他给了假答案,她的面子就全毁了,这下全班都要知道她的差劲成绩了。 林凡微微一笑,佯装善意地安慰她,“别担心了,我看他不像那种小气的人,既然会给你写了,就应该是真答案吧。” 安岑还是不放心。 但第二天证明林凡的话是没有错的,秦初给了安岑真的答案,满分150,秦初考了满分,当时安岑拿到答案,不敢全抄,于是特意选错一题,考了147分,比林凡还高了3分。 林凡不可置信地咬着唇,怎么可能呢?秦初居然把整张试卷的答案都给了她,难道他不怕安岑超过他吗? 这事在秦初看来,并不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他们爱抄就抄吧。他早早就把试卷填好了,同桌和后桌的人全在抄袭秦初的试卷,他没什么反应,犹自在那玩转笔。 突然林凡递了一个纸团给他,指了指安岑。 秦初望了安岑的背影一眼,便低下头,把答案抄给她了。 其实他记得第一次见到安岑的时候,他的记忆力超群,他也知道自己洒了她一身水,那句道歉有点单薄,所以就在做点什么事情来补偿她吧。 安岑从老师手里拿到数理试卷,一颗心又汹涌又迷茫,说不出什么感觉,她一直刁难他,没想到最后帮她的却是他。 虽然这件事微不足道,可比起林凡,少言的秦初更值得人信赖。 她站在讲台上。 遥望着台下的少年。 所有人似乎都淡化进阴影里了。 只余那俊美清贵的少年,瞳孔沉黯如夜,没有一丝浮动,凉凉的,有些远,有些淡。 她默默看着他,神情突然无措起来,恍如被温暖的海风吹过,泛着金色涟漪的温暖的味道。 空气中好像流动着清香,然后安岑的心,微微悸动了一下。 小考后,秦初崭露锋芒,位置被老师调三组中央,坐在了安岑的隔壁,两人之间的距离只有一条狭窄的通道。 安岑也因为数理成绩优异,被老师大大赞扬了一番,她摸着自己的鼻子,笑得有些不好意思。 白杨树高耸入云,蔚蓝天空被映衬得格外高远,有一点风,风中飘散着树木的清香。 自从抄过秦初的试卷,安岑和他之间的恩怨就无形化解了,这就像欠了债似的,安岑见到秦初债主,不觉地就低声下气了。 她本来就是个讲义气,知恩图报的妹子,于是每天看见秦初,就甜甜唤上一句,“秦秦。” 秦初的脚步一顿,俊美的脸庞扭过来,瞥她,“秦秦是谁?” “你啊,我给你取你外号,好听吗?”自从抄过他的试卷和作业后,安岑现在觉得他格外顺眼,各种帅气,怎么看都觉得心花怒放。 好吧,她承认她是有私心的,她身周坐的全是优等生,但只有秦初肯给她抄袭试卷和作业,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既然她已经抄了,索性就抱秦初大腿吧。 中考状元的大腿,想必是又粗又结实的。 若是她跟秦初变成好朋友了,那方圆百里,还有什么题能难到她? ......交流,吐槽,傍上书院大神, 人生赢家都在潇湘书院微信号xxsynovel (微信添加朋友-公众号-输入xxsynovel) 正文 第三十章 安岑的往事(一) 自从安岑当了组长后,她乖张的性格就收敛了很多,上课几乎不吃零食了,也不逃课了。 看来老师是用对方法了,安岑这孩子心眼并不坏,只是一直以来,所有的老师都不喜欢她,她每上一个班级,就会被所有老师警告,这样的待遇,如何让一个孩子对老师亲切起来? 但她和秦初的友谊始终没有进展,秦初不爱和人打交道,寡言少语,课间时间都是沉睡度过。 安岑只有每天早上见到他的时候,能唤上一句早安,这句早安是有代价的,那就是秦初的作业本。 秦初一直没有承认安岑是他的朋友,至于安岑要抄他的作业这事,他秉承无所谓态度。 渐渐地,班上的同学开始知道安岑的背景了,广州有名的政要子女,父亲是省第一医院院长,母亲是外交官,权与钱相交,所谓的官二代,富二代。 成绩嘛,烂透。 而且她在学校的名声也不太好,极其顽劣。传闻她有六个发小,此七人天天腻在一块,到哪,人家都得给她们让路,就跟小霸王似的。 不过样子倒是长得挺甜美的。 而秦初的背景,至今无人知晓,只知道他爸是深圳一个重要人物,他现在住在广州二叔家里,二叔是广州响当当的人物,在广州商会里任职副会长。 安岑和秦初的友谊,一直停在借作业本的坎上,没有任何进步。 秦初是班级的名人,因为成绩优异。 安岑也是班级的名人,因为她的顽劣事迹。 直到这天,尖子班外来了一个穿玫红衣服的女孩,这个女孩在学校也是很有名的,有名的花痴病,天天穿一件枚红色上衣,头发盘得乱糟糟的,夹着12根枚红色夹子,满头的玫红。 这女孩有好几个外号,其中最贴切的外号叫火箭,原因是她骑单车的速度就跟火箭似的,从眼前一闪而过,就不见了。 安岑等人回家都是骑得慢悠悠的,一边聊天一边笑,每次火箭都从她们中间一闪而过,若水见了她,必然出声咒骂,“这女的脑子有泡吧?路这么大她不骑,非从我们中间骑过,还骑那么快,我手刚要是伸出去,肯定得被她折断。” 然后所有人都会笑起来。 听说这人爸妈是近亲结婚,导致这女孩有点不正常,这种人,要说她可怜嘛,她又可恨。 但她并不是神经病,只是行为很怪异,她知道所有人的名字,并且很喜欢交朋友似的,她特别喜欢跟安岑说话,安岑初中跟她同班过,火箭每天都带一个橘子给她。 安岑不喜欢吃橘子,就婉拒她,她还是不听,偷偷把橘子塞在安岑书包里。 安岑这人书包是几百年都不打开的,几天后她闻到一股糜烂味,好像是从书包里散发出来了。 不可能啊。 她皱着眉,一打开书包,书包里的橘子已经腐烂了,表皮凝了一层白色的粘稠物,将整个干净的书包都染上了令人恶心的白色粘稠物。 气得她差点动手,但出于她是好心,安岑就算了。 一开始安岑还是好好跟她说话,然后火箭不知道从哪弄来了安岑的电话,每天打电话给她,大致内容如下: “安岑,你知道今天的作业是什么吗?” 安岑不想搭理她,翻着白眼敷衍道:“不知道。” “我知道啊,安岑,我告诉你吧。” “……” 第二次。 “安岑,你知道今天的作业是什么吗?” “我知道啊。”安岑仍旧敷衍,但这次她学聪明了,速战速决她,免得她罗里吧嗦的。 “这样啊,那你告诉我吧,我不知道作业是什么。” “……” 经过几次骚扰,安岑终于得出了一个结论,这火箭的脑子真的有泡,成天穿一身玫红就算了,这逻辑也诡异得叫人害怕。 安岑是个胆子大的,她并不害怕火箭,但是她很烦火箭烦着她,为了防止火箭在骚扰她,安岑恐吓她,要是在敢跟她说话,就把火箭拉去校外打一顿。 火箭是有思想的,她知道安岑在学校的名声,不敢招惹她,所以就骚扰别人去了。 就这样,不断有同班女生被火箭骚扰,搞得怨声载道,整个班级都在骂火箭。 这事发生在两年前了。 今日火箭来到尖子班,是因为发生了一件重大事件,火箭暗恋中考状元秦初。 火箭天天下课就站在走廊上看着班里的秦初,一身玫红的衣裳,目光幽怨,好像多深情一样。 然后这件事,就像长了脚一样在全校传开,上到高三,下到初一,全部跑来高一尖子班看热闹,火箭毫无畏惧嘲笑的目光,眼神坚定,立在尖子班外,看着无心旁骛沉睡的秦初。 秦初的人气迅速蹿高,很多人因为来目睹这个八卦,从而迷恋上了相貌俊美,成绩优异的秦初。 秦初甚至不需要通过期中考来提高知名度,俊美的样貌就被全校传开了,一传十,十传百,好像一夜之间,秦初就变成了所有女生青睐的男神。 “中考状元秦初长得好帅啊……” “是啊,怪不得火箭那么痴情了,天天站在教室外苦苦守着……” “那个花痴女,脑子有泡的……” 很快。 喜欢秦初的女生就看不下去了,每次一下课,尖子班外都聚集了一群女生,火箭刚刚走来,那群女生就用身子把窗户挡住,不让火箭窥视沉睡的秦初。 几人把火箭围成一团,拳打脚踢的警告她别再来骚扰秦初了。 校方对这件事也略有耳闻,但介于火箭的怪癖,他们决心袖手旁观。 每天都有女孩来掴火箭的脸,但火箭从来不怕,她一开始只是站在尖子班外,后来演变成跟着秦初回家,每次秦初从教室里走出来,她都会跟上去,一身玫红衣裳分外扎眼。 小强不可怕,可怕的是打不死的小强。 女生们虽恐吓她,但到底也没打得那么狠,毕竟她们也下不去手,而且说真的,她们心里都恐惧火箭,怕她放学后会跟着她们回家。 火箭跟着秦初,脸红扑扑的,伸手就要去抓他的衣角—— 秦初背着单肩包,身影明月珠辉般,散发着淡淡的光晕。 他感到身旁袭来一阵风,身子微侧。 快速躲过了火箭的触碰。 他冷着脸,忽听身后一声轻笑,转过头—— 就见火箭的头发被安岑提着。 安岑讥笑,“我不是叫你别在出现在我面前了吗?” 火箭面色痛苦,不断挣扎。 但她只有一米五二,力量远远不是安岑的对手,安岑连真枪都摸过,怎么会怕这个疯女人。 这些日子,火箭天天来教室骚扰秦初,她已经很想出手了,秦初帮过她,那么她理应为他解决麻烦。 “秦秦,你先走吧。”安岑的笑容美得像是有毒的,明媚得蛰疼人的眼睛。 那天的阳光很刺眼。 秦初需要眯起眼睛,才能看清安岑的轮廓,乌发及肩,浅眸细长,她明明长了副妩媚的模样,却有股子说不出的凛冽英气。 她是一个有英气的女子,眼角眉梢,冷傲睥睨。 “你能搞定?”秦初的声音凉淡,不知道是质疑她,还是担心她。 “小样,姐连真枪都摸过,会搞不定这个脑子有泡的女人?”安岑信誓旦旦,随手提了提火箭的头发。 火箭痛得龇牙咧嘴。 秦初淡淡看了她们一眼,没在说什么,信步转过转角,颀长的身影消失在楼道的阴影里。 等确认秦初走了,安岑狠狠把火箭摔在地上,她抓着火箭的头发绕了几圈。 用力一扯—— “啊——”火箭头皮传来一阵难忍的痛楚,她用手捂住,发出歇斯底里的求饶,“住手,求你放过我……” 安岑蹲下身子。 “我说火箭,你是不是脑子有泡?” 火箭紧紧捂着头,惊慌失措,“我没有,我没……” “你没?” “我没。” “好,那从明天开始,你敢在来骚扰秦初,我就打死你,说到做到。” 火箭不语。 安岑知道这是她的无声抗议,这火箭虽然脑子有泡,但思想还是有的,这事情要是她答应了,她就不会再来,要是她不答应,你怎么打她都没用。 “怎么?你不同意?”说这话时,安岑的浅眸已是寒极。 火箭不答,但眼神深处,有一丝动摇,因为她很怕安岑。 安岑见她久久不语,知道她这人就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于是从身侧的书包里掏出一个拳套。 银色拳套在空中闪出冰冷的光。 安岑慢慢带进手中。 都说她是学校第一等危险人物了,这话一点也没说错,这圈套是若水她们搞来的,这并不是用来打人的,而是用来恐吓人的,一般学生见了这个,都得吓得四肢发软。 安岑虽然跋扈,但是不先招惹她的人,她都不会先欺负的,她打算恐吓恐吓火箭就完了。 火箭眼里闪着恐惧的光。 安岑靠近她,故意将拳套在她眼前晃了晃,声音温柔,“火箭,你说这一拳打在肚子上,会不会浮出淤青?你说是青色的淤青?还是紫色的淤青呢?还是当场就呕出血啊?” 火箭惊恐地瞪大眼睛,手脚有些发抖。 她是有思想的,她很害怕,声音里带了沙哑的哭腔,“不要……” “火箭,我现在给你两个选择,一是别再骚扰秦初,二是你挨我十拳,你选一个吧。”安岑其实就是恐吓恐吓她,她胆子大,但不会胡乱欺负女生,一般就是恐吓几句就完事了。 火箭的瞳孔缩了缩,垂下头,半响,低声妥协道:“我以后不会来尖子班了。” “乖。”安岑笑着起身。 这火箭答应了就是真的会办到了。 之前她会跟着秦初,也许就是那群粉丝逼的,火箭这种人吧,简单说就是脑子有泡,你越欺负她,她越来劲,以吓人为乐。而要是玩大一点,她就玩不起了。 这种人,以后年纪越大越怪癖。 安岑也不会结交这样的人,放这样一个人在自己身边,那不是给自己添堵吗? 安岑将拳套重新扔回书包中,拐过楼梯转角,秦初倚在墙上,微微抬起头,眼眸如凝脂黑玉般,散发出凉隐的气息。 安岑微笑,三步并作两步跳到他跟前,笑嘻嘻的,“怎么?怕我搞不定她吗?留在这里当护花使者?” 说真话啊,这时候的安岑,真没想到日后会与他纠缠不休,她既然抄了秦初的试卷,又抄了他的作业,那么理所当然,她要对秦初好,这是报恩。 秦初没说话,眼眸深深地看着她,刚刚才觉得她英姿凛凛,现在又觉得这女人二得不行,真怀疑刚才的女人不是她。 “我说秦秦啊,你能不能不要老是这么漠然的样子?一点都不可爱。” 她犹自说得欢乐,对方已经冷了脸,“你为什么帮我?” “当然是报恩啊。”怎么说,她也不像一个只占别人便宜不还的人吧? 有借有还再借不难。 这话她还是懂的,如果一味占别人便宜,只会被人讨厌而已,秦初这人样貌俊,家境好,成绩忧,性格傲,他要什么没有啊?安岑也没什么稀奇的东西可给他,所以就适当为他解决一些麻烦。 “如果是这样,你大可不必如此,我自己可以解决。” 安岑瞪大眼,“哪能啊?我占了你那么多好处,当然要报恩了,你看你长得这么引人犯罪,我这是好心好意保护你啊,以免你被人拐了,我就没作业可以抄了。” 秦初瞪了她一眼。 安岑又笑嘻嘻的说:“放心吧秦秦,我会做一名合格的护草使者的。” 秦初懒得搭理她这些没营养的话,皱着眉头快步离开。 安岑看着他的背影,把书包甩到身后,夕阳的余晖里,她笑得一脸妖孽。 从那以后,他们之间的隔阂好像搁浅了些许,安岑要什么作业,都是直接从他桌上顺走,外加一句甜甜的,“谢谢秦秦。” 冬日的课间活动,风有点凉,安岑一边含着棒棒糖,一边抄秦初的作业。 一缕头发从耳后垂下来,落在唇上,黏住了樱桃口味的棒棒糖。 她一惊,张开嘴巴。 棒棒糖掉在了秦初的作业本上,染了一片粘腻的糖浆。 她大惊失色,完了。 这作业秦初刚写好的,就这么被她毁了。 她快速拿出纸巾擦掉糖浆,一边恍恍惚惚地想,完了,这事就是脾气再好的人,也会发火的吧。 秦初已经看到了事情的经过,坐在对面冷眼睨她。 安岑嘿嘿赔笑,“秦初,对不起啊……” “不用对不起,你帮我重新写一份就行了。”秦初淡淡开口,他们之间现在偶尔会说一两句话,但友谊还是没有进展。 安岑努了努嘴,写就写吧,也是她作下的孽啊。 想了下,她眼珠一亮,直接把秦初的白色作业本拆成两半,前面的作业都被她拆掉,只留下染上糖浆的这一页,她又把自己的作业本拆成两半,留下了她写好的那一页。 从书包里翻出订书机,安岑把秦初有糖浆的那一页订在自己的作业本上,然后把自己刚写好的那一页订在秦初的作业本上。 劣生手册:偷龙转凤。 虽然作业本染了糖浆,但写一页密密麻麻的作业至少要花30分钟,她才不干呢,反正她作业本染了糖浆也没事,有完成作业就行了。 自从她当了组长后,上课都没睡觉了,课也没逃了,作业也按时完成了,她能做到如此,老师就该烧香拜佛阿弥陀佛了。 秦初漠然地看着她。 “还真是懒。”他评语,嘴角有淡淡的笑意。 “反正作业我是写了,至于老师爱不爱看,挨不到我。”安岑把衔接的作业本递给他,顺便凑过头去,骨碌碌的眼珠扫着他干净的桌面,“你别科作业写好了吗?写好了给我,我先抄好,回家就不用写作业了。” 秦初的突然隐去,“你就不能自己写吗?” “我要会,那还用跟你借吗?”安岑实话实说,见他不高兴了,忙谄笑打哈哈,“不过我是看在你比较帅的份上,才跟你借的。” “这么说,你跟我借作业,还是我的荣幸了?” “可不,其他人我还看不上呢。”她说着,特意瞟了身后的林凡一眼,这林凡她是看出来了,典型的见高踩低,当初林凡以为她是优等生,就各种热情,后来知道她的成绩后,就鸟都不鸟她了,别说借作业本了,借个橡皮擦都不行。 一分钱的东西,林凡当跟宝似的。之前安岑天天请她喝饮料,现在想来,真不值。 秦初顺着她的目光,淡淡瞥了林凡一眼。 林凡当面被安岑这么意有所指的讥讽,咬着嘴唇,脸色惨白。 林凡这人可以说是现实,也可以说傲,她习惯用优等生的高傲来看待劣生,在她眼里,劣生就是一群浪费粮食的米虫,废物。 而比她更优秀的人,她就会黏上去,比如秦初,林凡试着跟秦初搭过几句话,见他都爱搭不理的,也就没劲了。 秦初太傲了,这让人觉得不舒服。 但他的傲跟林凡又不同,他的傲像是与生俱来的,由骨子里散发出来,持才傲物。 只有安岑会嬉皮笑脸地贴他的冷屁股。 但现在秦初好像不那么冰冷了,他话很少,对同学却也不错,安岑跟他嬉皮笑脸久了,他也会偶尔回几句话。 有时候还会跟安岑聊天,比如现在。 “那你怎么进尖子班来的?”对于这个问题,秦初确实很好奇,这么一个成绩奇烂,又没什么特殊特长的人,是怎么来到尖子班的? “我啊?”安岑指着自己,笑容无奈,“人为鱼肉我为刀俎,身不由己啊。” 还不是她爸,安岑性子野,完全是遗传她爸的,开学前,她爸一句话就封杀了她,她爸说:“我不管你成绩多烂,尖子班你给我呆着,呆不下去,我打断你的腿。” 所以安岑再有怨气也得吞下去。 秦初没说话,看来她也是挺悲剧的,这么个跳脱的性子融在沉闷的尖子班中,不折磨才怪。 安岑叹了口气,振作起来,“无所谓啦,反正就是上课换了个地方而已,姐逆来顺受,歌照唱,舞照跳。” 说完还扭了扭腰,一副欢乐的样子。 秦初被逗乐了,微微一笑。 就这样,他们的友谊好像在无形中进化着。 正值体育课上,安岑正叽叽喳喳跟秦初说着什么,秦初表情淡淡的,不知道有没有在听。 体育老师远远就看到了,但没说她,让同学上操场跑两圈,可苦了一群同学,一张张青葱小脸,皱得和苦瓜似的。 安岑鬼机灵一动,跑上去跟肚皮鼓鼓的体育老师说,“老师,我肚子痛,我能不跑吗?” 这都是女孩子们平时用的伎俩,甭管是不是真的,但凡老师听了这借口,都会同意。 可今日这话却失了准。 体育老师斜眼看她,啤酒肚一颤一颤的,“你肚子痛?我刚才大老远就看见你在跟那个高高的男孩说话,那男孩叫什么,对!最左边那个,就是你,出来!” 全班四处张望,都疑惑老师说的是谁。 良久,秦初从人群中慢慢走了出来,身影如明月珠辉般,挺拔帅气。 全班哗然,开始小声议论起来。 “安静!”体育老师扬手,指着安岑和秦初,“你们两,先去跑两圈。” 于是乎,苦命的两娃跑上红色的塑料跑道,白底蓝边的校服在风中飞舞,安岑跑得气喘吁吁。 秦初已经跑远了,呼吸平稳。 远远的,红色的跑道像是没有尽头。 五星红旗迎风招展。 安岑满头大汗,看着前方的秦初已经拐了个弯,和自己的距离越来越远,她心里有些急,加快速度跑了上去。 “秦秦,你跑慢点,等等我啊。”她的手搭在秦初的手臂上。 秦初转过头,冷冷的视线落在她的手上,安岑讪讪收回,笑眯眯地说:“秦秦,刚才说的事考虑得怎么样啦?能借我十块钱吗?明天还你。” 安岑想着等下休息了,要请班里几个女生吃东西,那几个女生关系都跟她不错,她昨天答应要请她们吃东西了,但早上她出门太急,忘了带钱包了。 方圆十里内,她只知道有秦初这么一个豪,10块钱,估计只有他能拿出来。 84年,10块钱就是几百块钱的存在。 “你要借钱干嘛?”秦初仍然没什么表情,凉凉的,淡淡的,没有温度。 “买吃的啊,我早上还没吃东西呢,好饿。”为了让他相信,安岑还特意捂着胃,痛苦的说:“我刚才胃病犯了,跟老师说我能不能不跑,他还不信呢,真是个变态。” 不过她确实没吃早饭,此时胃已经在唱空城计了,离胃痛也不远了。 秦初四处张望了下,脖颈修长白皙,看得安岑一阵晃神。 学校的福利社就在跑道旁边,秦初突然握住安岑的手,她吓了一跳,还没反应过来,人已经被秦初拉到福利社前,一阵鸡翅的香味飘来。 安岑精神一振,秦初已经放开她了,凝着脸色站在一旁,“你要吃什么就买吧,我买给你。” “你要请我吃东西?”安岑不可置信地看着他,不知道为什么,她心情突然大好,一扫刚才被体育老师罚跑的郁闷心情。 跑着跑着,中途跑来吃东西。 这秦初也是大胆,但既然他不怕,安岑更不怕,她从来不把学校纪律放在眼里,当下点了好几样吃的,饿狼扑虎地啃了起来。 秦初付了钱,静静站在一旁等她吃完。 安岑一般都不吃早饭的,早读时间是七点半,她基本都是睡到七点十五分,然后火急火燎骑着单车赶到学校,别提吃早饭了,连梳个头的时间都没。 她还是带着镜子来学校梳头的呢,每天早上,秦初都能看见她拿着一把梳子跟一面镜子在那梳啊梳,免不了还要臭美几番,看得他一头黑线。 安岑吃完鸡翅面包,又灌下一瓶酸奶,这才觉得自己活了过来。 她吧唧吧唧地摸着肚皮,“真好吃。” 秦秦没说话。 她把手伸到他跟前,“秦秦,你就借我10元吧,我今天真的忘了带,我明天马上还你。” “你早晨不是吃了么?为什么还要借钱?” 安岑楞了下,有些不好意思地摸着脖子,“其实是这样的啦,我昨天答应了要请阿希她们几个吃东西,结果忘了带钱,我也不好意思告诉她们,不然她们肯定以为我是故意的,说了请客,又假装忘记带钱。” “不借。”秦初冷冷抛下两个字,转身离去。 安岑脸色一瘪,大喊,“为什么啊?” “不为什么,没钱。” “我说你这人怎么这样,十块钱的事,你怎么就那么小气呢?” 秦初站定脚步,脸色已是寒极,他微微侧过头,眼底闪过一丝讥讽。 “人家叫你请客你就请客,你这到底是傻呢?还是冤大头呢?她们当你是朋友了没?如果当了,为什么她们不请你吃东西?反而要你请呢?” 安岑眸色一冷,辩驳,“冤什么大头啊?就几块钱的东西,何必说这么严重话题呢?” “你醒醒吧,尖子班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的。” “你这话什么意思?”安岑也来脾气了,起身去追他,攥住他的衣角,“你这意思是说我傻是吗?” “你不傻么?”他反唇相讥。 安岑搞不明白,刚才还好心请她吃饭的人,这会子怎么就突然翻脸了,真是翻脸比翻书还快。 她看着他,似乎受了伤一样,瞳孔放得大大的,寂寞而孤独。 秦初愣了一下,冰冷的眼瞳慢慢变得宁静。 体育老师已经在操场上找他们了,见他们居然跑着跑着就到福利社去吃饭,顿时气得火冒三丈,在操场上画了两个圈,让他们罚站一整节课。 “老师,不关秦初的事,他只是借我钱买东西而已,他没吃。”一瞬间,安岑又恢复了那个调皮的模样,在他们争锋相对后,她笑着为他开脱。 她的笑容很美,仿佛五月淡雅的丁香花,眼睛也晶莹闪亮。 诚恳得没有一丝破绽。 秦初的背僵着,扭过头看她,眼珠黑洞洞的,深邃得什么都看不出来。 体育老师略有迟疑,似乎在考虑着应不应该放过秦初。 岂料他慢慢走到画圈内,通身清新爽洁,阳光如透明的琉璃,炫目晶莹在他优美的唇角。 他安静地站在画圈内。 世界突然变得宁静。 他淡淡开口,“不用了老师,我也有吃东西,我甘愿受罚。” 体育老师冷哼一声,甩手离去。 人来人往,学生们都解散了。 只剩下他们两站在操场上。 之前的剑拔弩张好像被冲淡了,变得宁静温暖。 冬季的天空高而阔。 两人站在画圈内,刚才的争吵似乎淡化了,两人扭头凝视对方,微微咧开嘴角。 安岑不解地问他,“你又没吃,干嘛要胡乱承认?” “不是我拉你去福利社的吗?”他安静地看着地面,眼珠凉淡。 “那你也是好心啊,请我吃个饭而已,你又没吃,他凭什么罚你啊?” 他只笑不语,即不回答,也不辩解。 “刚刚还不如不吃呢,吃饱了,现在罚站,肚子撑得要掉下来了。” 他不禁莞尔,“那你坐下吧,老师进去喝茶就不会在出来了,你就是现在想去玩也可以的。” “真的?”安岑将信将疑,见秦初笃定点头,她一屁股坐了下去,连脏不脏都懒得管了,能坐着就行。 “你不坐下吗?”安岑抬头问他,从这个角度看过去,阳光打在他身上,他的睫毛又长又密,隐隐闪出金色的碎光。 “就当我想站着吧,你不去跟你的朋友玩吗?” “玩什么啊?刚才的问题还没问完呢,秦秦,你刚才为什么说尖子班不是这么简单的?你是不是知道了什么事?” 正文 第三十一章 安岑的往事(二) 秦初看着远方,表情冷淡,“尖子班的定义是什么?全校7000多人,尖子班一年级一个班级,一共6个班,这个名额有多么珍贵我想你懂的,你不是靠成绩进入这个班级的,走后门的人,多少让人带着有色眼光,你觉得别人会拿你当朋友吗?” “你错了。”安岑坐在操场上,抬头看他,眼神深处,冷冰冰的一片,“一个人就算被利用,那也证明这个人还有可取之处,一个人若是连让别人利用的价值都没有,那么这个人只会让人当成皮球一样踢来踢去。” 秦初没回话。 安岑又说:“作为一个人呢,大智若愚才是最聪明的,反之,精过头了,才会让人讨厌,从而失去朋友。我说你们这群优生,这么较真干嘛?交个朋友为什么要费那么多脑细胞呢?大家好好当个朋友不行吗?非得玩什么心眼?就像我跟你一样不好吗?虽然我抄你作业,但我也不会白白抄啊,我能报答你的,我都尽量给你了。” 安岑从小就跟着她爸见过不少人物,什么人情世故她统统都懂,做人做事,要说安岑不懂,那也只是装的。 尖子班那群煞笔优生的小心思,她安岑能看不出来?不过就占几块钱的便宜,能少她几块肉? 大人物为什么就那么不拘小节呢?不是人家傻,而是人家抓住那些人喜欢贪小便宜的心思,明眼里看着是吃亏了,但暗地里,人家可能已经得到了想要的东西。 尖子班里,当然是有安岑想要得到的东西,不然她去装傻吃亏干嘛?但是她现在不能说出来,一切等办到了,才能公布战果。 其实吧,秦初会认为安岑傻,那也是正常的,谁叫她做这种没钱还要借钱去请别人吃东西的败家事。 本来安岑是不需要跟他解释的,安岑向来活得随心所欲,不会在乎别人的目光。 可是不知道怎么了,她就是特别在意秦初的目光,秦初误会她,这让她觉得生不如死。 她不想秦初误会她。 说完这番话,她就拍拍屁股站了起来,“你呢?什么都好,就是太戒备人了,不过也是因为这番话,我反而发现了一个问题。” 秦初抬起头,似乎再问什么问题。 她嘿嘿一笑,“秦秦,你会这样生气,是因为你把我当成朋友了吧?担心我被她们坑了是吗?” 秦初凝视她,沉默不语。 安岑手拍在他肩上,得意洋洋,“我就知道嘛,我安岑漂亮仗义,又给你当护草使者,你怎么可能对我铁石心肠呢?是吧?好朋友。” 秦初没说话。 是吧。 也许吧。 说安岑这人鬼精,还真没说错,她的小心思,没几天就达到目的了。 几天后,班上的女同学都跟她关系好得要命,到哪都有人给她打招呼,甚至轮流给她写作业。 秦初见她在不来借作业,每天过得逍逍遥遥,心里浮起不好的预感,冷着脸问她:“你几天前说的是大智若愚,不会是拿吃的贿赂她们给你写作业吧?” 安岑在看杂志,闻言一惊,盖上杂志望了下四周,才比了个禁声的手势说:“你给我小声点!这事不能宣扬的。” 秦初面无表情,她又猫到他耳边说:“秦秦,这应该叫吃人嘴软,各取所需,你千万别给我说出去哈,我这学期的作业还要靠她们给我写呢。” “你就非让人那么看不起你么?”秦初最看不起的就是这种耍小聪明的人,没什么本事,就会见缝插针,比她傻还更让人不能忍受,他冷哼,“你浪费名额也就罢了,你还搞这些小心思,有劲么?” “我怎么没劲了?”安岑一把将手里的杂志甩在他桌上,唇抿着,特么憋屈。 这人真是叫人讨厌! 为了当这个组长,为了跟他做朋友,安岑现在是课也不逃了,也不跟老师较劲了,作业也按时完成了,这他妈的还要她怎么样啊? “你有什么劲?一本书翻开你能看懂几题?”秦初坐着,表情却居高临下般,带着不可一世的傲慢,“你要是个草包,那就好好当你的草包,何必给外面镶一层假金子呢?你以为这样别人就看不出来?你以为尖子班的人都是傻瓜吗?” 回应她的,是尖利得仿佛能洞穿她心脏的话。 安岑眼珠一暗,心绞痛起来。 阳光包围着她,她却感觉不到一丝的温暖,她孤独地站着,脆弱得恍如是透明的。 这一刻,她竟不知道自己辛苦维持的优质生形象是为什么了,也许一开始她很想当个好学生的,但是她发现她根本就听不懂课程,初中的时光已经被她浪费掉了,没有补习的话,她根本听不懂高中的课。 听不懂的时候,她已经放弃了当好学生的想法了,本身她也是三分钟热度,兴头过了就没兴趣了,但是为了跟秦秦做朋友,她还是没有表现出来,希望能在他面前维持乖巧的形象,至少在他眼里,她不是个人人都讨厌的顽劣生。 就算所有人都看不起她,但只要秦秦一个人不那么想,那就够了,可是今天,她突然觉得自己的伪装是那么地可笑,他什么都知道,并且早早就看不起她了吧? 她静静站在他面前,眼底燃烧着痛苦的火焰,然后,她轻轻笑了起来,唇色冷艳。 望着她突然冷去的眸色,秦初心里有丝奇怪的懊恼,他还想说点什么,可是安岑已经转身走出了教室。 窈窕的身影带着凛凛的英气。 那天,她逃了课,坐在食堂里跟她的小伙伴磕瓜子聊天,她们说着学生之间的爱恨情仇,谁又和谁谈恋爱了,谁和谁有打架了。 所有人脸上都带着八卦的精芒,欢声笑语。 她坐在桌子边沿,嘴上笑着,心却又闷又痛,无论她喝多少冰镇的汽水,都缓不过那丝压抑。 她倦了。 于是抛弃了当优质生的皮囊,她每天都睡到9点才去上课,老师气得让她站在教室外罚站,她嫌无聊,还去福利社买了包薯片和汽水,坐在教室外吃薯片喝汽水。 班主任恨铁不成钢,站在她面前破口大骂,她充耳不闻,站在教室外,笑得颠倒众生,语气傲慢,“老师,我还没吃早饭呢,要是把我饿坏了,你赔得起吗?” 班主任的胸口气得微微起伏,她又瞪眼瞪小眼地说:“老师,我昨天经过宿舍的时候,看见你和林主任在打麻将,怎么样?你们打多大啊?要我帮你报警吗?说你们聚众赌博。” “我教书这么多年,就没见过你这么顽劣的学生!”班主任气愤甩手,“我要请你的家长!” 她哈哈大笑,“爱请不请,随你,等下我爸来了,我就告诉他你虐待我,不让我吃早餐,不,我现在就要去校长室告你,说你虐待学生,让我罚站,还不让我吃饭!” 班主任被她说得哑口无言。 心里的气咽不下去,又不能拿她怎么样。 这女孩是谁也拿她没办法了,性子天生的狂傲,即是家里的掌上明珠,脑子瓜子也机灵,在加上陈校长还是她叔叔,简直就没人可以治她。 班主任气得横眉竖目,走进尖子班里对全班同学说:“像这种学生,你们千万别学她,免得被她带坏了,从今以后,我就当尖子班没这个人!” 安岑慢悠悠走进教室,手中还拿着薯片,她咔擦一声咬碎一块薯片,傲慢地看了班主任一眼。 往她的位置走去。 “谁说你可以进教室了?不准你进来上课,给我出去站着!” 身后追来班主任怒不可遏的声音。 全班探究的目光不期而至,聚到安岑身上,无不是带着鄙夷。 在高中生的心里,老师的神圣远比一个学生重要,安岑这么目中无人,很惹人反感。 安岑充耳不闻,把书包塞进自己的课桌里,翘起二郎腿,长发一甩,媚眼如丝,“我交了学费给你,你叫我别上课就别上课?你以为你是谁啊?” 全班同学都愤怒地看着她,同仇敌忾。 包括秦初,秦初的眼珠凉得能冻死人,他看着她,眼神深处浮出一抹浓厚的厌恶。 安岑的心骤然一痛。 她低下头,然后又像毫不在乎般,嘴角扯出一抹魅惑人心的笑容,慵懒至极。 自他们争吵那天之后,安岑就好像换了一个人,骨血里都透着惊人的煞气,她不在跟尖子班的同学玩,不是逃课就是睡觉,林凡坐在她身后,因为她成绩好,经常有同学聚在她身后讨论奥数。 安岑在睡觉,被吵得心神不宁,一本课本就甩到林凡脸上,她扭过头,脸色冰冷,“吵什么吵?要吵出去走廊吵!” 几个同学都吓得不敢说话。 她这样的学生,让人敢怒不敢言,秦初正在填练习卷,闻言从旁边扭过头来,嘴角紧紧抿着,有淡淡的冰冷气息。 这种气息令他看起来没有任何温度,冷漠得令人心惊,“学校是给人学习的地方,你要睡觉,应该你出去走廊睡觉。” 他们的友谊好像在一夜之间灰飞烟灭了。 两人见面,必是互讽。 既然不是一路的,那么就谁也不必给谁面子了,安岑现在以气他为乐,好像只要他不开心了,安岑才会觉得舒坦,她无声咧嘴,“怎么样?老子就爱在教室里睡觉,你挨得着吗?” “你这么喜欢惹人讨厌,我也没办法了,你好自为之吧。” 安岑都要气笑了,叫她别装好学生的是他,现在她坏得彻底,他又嫌弃她惹人讨厌了。 “对啊,我乐意啊,谁要你有办法了?我就是成绩再不好,将来也能读最好的学校,怎么样?你是不是看得很不爽?特别生气?”安岑的话一句比一句恶毒,“别以为全世界只有你会损人,过去我只是不爱跟你计较罢了,但是现在开始,我可不会给你面子了,因为你在我眼里就是个恶心的东西。” 说完,她撕掉课本扔在地上,步伐优雅地踩上去,离开教室。 徒留秦初冰冷地坐在那里,漂亮的眼睛微微垂着,没有任何动作。 安岑开心地吹了声口哨。 但凡能惹他生气的事情,安岑就觉得是好事。 其实她的本质并没有那么恶劣,但她就是要激怒他,她的心口剧痛,所以她也要他难受。 她的大胆,甚至演变到爬进教导室里,偷了小考的试卷,不过她根本看不懂,拿了也没用。 她身上没兜,把考卷卷成一团,夹在腋下,从教导处的窗户爬了出来。 秦初站在她前面,白皙的指握着一个玻璃杯,看来是要去走廊的尽头接热水。 他凝望她,面容冰冷。 她一愣,腋下的考卷就被他抽走了。 本来安岑还是有点害怕的,毕竟做贼心虚,但见秦初翻开那张考卷,她就吹了声口哨,转身离开。 后领口被秦初抓住了,他把她提了回来,冷着脸问她,“这是什么?” “秦初,你故意装不懂吗?这是本次要小考的试卷啊。”她不在唤他秦秦,那个小名,早在他们友谊破灭的时候,毁掉了。 “你居然偷试卷?” 她笑容明媚,故意刺激他,“对啊,本姑娘就是偷了,你能拿我怎么样?” “你就不怕我把这事告诉校长吗?” 她笑意不减,“去说啊,反正你也看了考卷了,你这个帮凶。” 秦初一怔。 良久。 他叹了口气,仿佛有千言万语要说,漆黑漆黑的眼珠凝视着她,“安岑,你为什么变成这样了?” “你问我为什么吗?” 那天是阴天,安岑被包围在一片雾霾中,抬头看他,眼睛里的波浪渐渐汹涌。 13:10。 距离上课时间只剩下20分钟。 安岑踮起脚尖。 阳光被乌云挡住,天色阴沉起来。 一道雷鸣划破天空。 她的吻落在他的唇上,寂静无声。 风轻轻吹来。 她的唇有点凉,秦初惊愕睁眼,他原以为他会推开她,可是他的心竟不觉甜蜜了起来。 那么惘然的甜蜜,令他惊慌失措,又令他兴奋不已,以至于他无法思考,便慢慢俯下身子,轻轻回吻她。 鼻尖是她的清香,他的唇轻柔温热,与她唇齿交缠,一瞬间,两人都有些恍惚失神,生疏而热烈地回应着对方。 她原来只想恶作剧,想打碎他脸上那冰冷的神情,岂料头被他紧紧扣住,沉溺地吻着。 安岑双颊绯红。 一瞬间,心里的谜团好像清晰了起来,为什么就算他讨厌她,她还要去招惹他,为什么她不能忍受他的质疑和侮辱。 因为。 她喜欢他啊。 意识到这个真相,安岑的心狂乱地跳了起来,她眼中氤氲着动人的水汽,轻声问他:“你喜欢我吗?” 问完这个问题,她又是一怔,这个问题也太不害臊了吧? 他看着她,紊乱的气息飘进风里。 心跳热烫而慌乱,仿佛有什么不能掌控的东西,在血液中燃烧。 “我喜欢你。”他的笑容如遥远的星芒,闪耀明亮。 也许在他伤害她后,他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尽管知道她会说狠重的话激怒自己,可是他不在意,只要可以跟她说话,他愿意忍受那抹苦楚。 也许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凛凛的英气已经迷惑了他,他从没见过这样的女孩子,有女子的柔媚,又有男子的英气,对你好的时候,蚀骨的温柔,对你不好的时候,又无情得要你心脏剧痛。 他向来是不管别人的死活的,爱抄袭作业就抄袭,为什么独独看不惯她的作为呢?因为,她在他心里是不同的吧。 承认吧,你喜欢她喜欢得发狂。 那天晚上,他把安岑送到家门口,空气中都是甜蜜的气息,安岑害羞地绞着双手,小声告诉他,“其实,我也很想成绩好,可是没人管我。” 无论多么强势的女人,只要恋爱后,她就是一个小鸟依人的女人。 秦初眼睛一亮,低下头凝望她,“我管你。” “好啊,一言为定。” “嗯,一言为定。” 爱情的力量可以让人起死回生,也可以让人失魂落魄。 正如此时,为了这声一言为定,早上通常睡到8点起床的人,五点就爬了起来,只为了和秦初去公园打羽毛球晨练。 两人每天都去晨运一个小时,然后一起吃早饭,一边聊昨天老师讲过的内容,一边温习今早要上的课文。 为了相处这两个小时,安岑可以在晚上九点就爬上床睡觉,天天早起,天天洗头,就怕头上长头皮屑,勤劳得不得了。 女为悦己者容。 这话一点也没错,自从安岑谈了恋爱,她是越来越漂亮了,假日经常去逛街,买点小首饰,小玩意,衣柜叠得整整齐齐的,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试好第二天要穿的衣服,活得规律又健康。 但凡见了面,通常是安岑傻笑,秦初微笑。 从此,安岑不在逃课了,坐在他对面,听得懂的课就听,听不懂的,就支着脑袋端详秦初。 有个帅男朋友的好处,就是发呆也养眼。 课余时间,秦初就给她讲课,钢笔点在纸上,解出最简洁有效的程式。 安岑是个聪明的女孩,极其有慧根,有了秦初的指点后,她茅塞顿开,成绩突飞猛进,不逃课,不跟老师顶嘴,也不跟那群无所事事的小伙伴玩了。 就这样,安岑彻底脱胎换骨,期末考后,她的成绩跌破了所有老师的眼镜,竟然考到了全班第30名,简直是优秀同学的级别了。 她拿着试卷,学校颁了个突飞猛进奖给她,她心花怒放,将那个奖送给了秦初,笑容得意,“看吧,我就说我天生聪明了,随便考考就考得这么好,要是我努力一点,你的第一可就不保了。” 秦初微笑,“是吗?那我怎么记得某人天天晚上啃书到夜里2点,然后早上又5点起来背英语呢?” 安岑的脸一下子涨红了,“哪有啊?我明明是九点睡觉,6点起床的。” “好啊,那我期待你来挑战我的一名。” “那不行,我是个知足常乐的人,如果没好处,我是不会那么傻跟自己过不去的,考什么第一啊,人红是非多,我才不要呢。” 秦初笑得漫不经心,眼底深处,涌动着宠溺的温柔。 安岑本身就聪明,并且有上进心,只要是她想要的东西,她就会付出所有努力要去得到,她决心做一个优等生,那么她就会收起了自己所有的散漫,好好努力,天天向上。 她不仅做好一个优生的本分,还开始积极地参加五四的表演节目,她大胆美丽,敢于表现自己,聚集了班上14个女同学,打算在五四的时候表情时装展,惊艳全校。 夏日的虫鸣吱吱吱地叫着。 气候热得人心烦意乱。 放学后,安岑将所有课桌推到一边,拧开吊扇,跟十四个女同学在班级里排练。 秦初要等她,坐在教室的角落里看书。 夏日的闷热似乎影响不到他,他穿着白底蓝边的校服,静静看着手中的书,清爽俊美。 学校已经很多人知道他们谈恋爱了,虽然明令禁止早恋,但这条明令其实特别鸡肋。 青春期的骚动,是不管怎么压抑都困不住的,越是去强行禁止,越变得神秘。 不禁是安岑和秦初,很多人都谈起了恋爱。 安岑站在讲台上指挥,声音清脆,“全部抬头挺胸,小希你的步伐不对,肩膀不要动,两只手臂向后左右摇晃,走直线……” ------题外话------ 安岑的往事还有明天一章就没了哈,序序在这里求下月票,有票的都砸给我吧,爱你们么么哒! 正文 第三十二章 安岑的往事(三) 五四那天,天空蔚蓝。 洁白的云朵慢慢飘着,阳光灿烂如万千道金丝,礼堂外,翠绿的树叶在风中沙沙作响。 今日学校是放了假的,但因为要表演节目,同学们还是要回学校来的。 84年,整个中国可以说没有任何娱乐场所,最多就是个简陋的卡拉OK,也很少人消费得起。 学校的娱乐节目和节日空地搭起的戏台子就是大众最喜爱的节目了,那时候的人也没见过大千世界,多活在自己生长的地方,对节目表演的要求并不高,有人免费表演,已经该感激淋涕了。 12:45。 礼堂还没开门。 校园里安静得只有树叶的轻响。 礼堂的后门边上,一片学生聚集在遮阴的树下,她们皆是化了浓妆,穿着五颜六色的表演服。 也有些正拿着粉饼补妆,调整表演服,或聊天或嬉闹,好不热闹。 安岑班上等人站在角落里,她们跟其他学生的打扮不一样,穿着奇装异服,脸上的妆容也不是红扑扑的脸,红嘟嘟的唇,朱砂的眉间,而是烟熏眼,大红唇,浓妆艳抹,走高冷路线。 进场前,安岑低声警告有些晃神的阿希,“阿希,你等下可要给我走好了,别出差错,知道吗?” 阿希的睫毛垂着,没有出声。 安岑的手用力拍在她背上,愠怒道:“阿希,你听我说话了吗?” 阿希总算晃过神来,可怜兮兮地点了点头,“明白了。” 阿希这女孩原本是很聪明的,成绩在班上十名内,她跟安岑关系算比较好,之前看安岑和秦初谈了恋爱,就特别羡慕,后来在别人的介绍下,认识了她的男朋友徐永,最近两人好像闹矛盾了,阿希的情绪不太对,常常都躲起来哭。 安岑于心不忍,叹了口气说:“徐永又跟别的女孩搞暧昧了?” 阿希轻轻嗯了一声,眼神里有掩饰不住的怅然。 “你先别想那些事了,等表演完了,我陪你去找他,要是他真对不起你,老子一脚踹死那对狗男女。” 阿希点头。 一点一到,大红色的幕帘准时拉开。 舞台灯光敞亮。 兰仲文和亦琳拿着话筒,相携而来。 两人站在镁光灯下,白色衣料恍如是带着光的,将两人的脸照耀得透明迷人。 这一年,兰仲文还没认识萧九九,他任职学校庆典主持人,又因样貌俊美,成绩优异,是学校最万众瞩目的头号男神。 兰仲文居高临下地看着台下如海潮的学生,淡淡一笑。 全场哗然。 他托起话题,眼珠淡得近乎漠然,然而声音却极其悦耳,低低迷迷的,很是惑人。 “各位校长们,老师们、同学们,秋风送爽庆佳节,丹桂飘香迎嘉宾。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热烈庆祝广州一中五四庆典活动。在此,我代表一中向莅临今天庆典的各位领导献上深深的敬意……” 礼堂一二三楼都坐满了学生,此时都凝神听着兰仲文讲话,有些失神。 萧九九就坐在二楼上,看着舞台中央的兰仲文,那男孩仿佛是带着光的,令她心中无端生畏。 安岑站在枣红色幕帘旁边,秦初就坐在台下,她扭着头四处张望,希望能找到那抹明月珠辉般的身影。 这时候的礼堂是没有后台的,要表演的学生就站在石阶旁排队,而还没轮到表演的学生就坐在自己的班级里,一边看着别班的表演,一边等待主持人召唤。 马上就轮到尖子班了,要说不紧张是假的,安岑等在幕帘旁,心急如焚地走来走去。 她双手绞着自己身上的斗篷,画得浓黑的眼妆妖娆招眼。 这年代,还没人这样化妆,安岑是在电视上看到国外的时装展,就想到了表演这个节目,而且这个节目不需要排练舞蹈,只需要找些面容姣好,身材高挑的女孩,很适合她这种毫无舞蹈功底的女孩。 很快,台上奕琳就念到高二的尾班十三班,六月就是高考了,所以高三是不会参加庆典的,他们要为了高考做冲刺。 其他的年级,由高向低表演,高二的表演完了,就到高一尖子班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只等到安岑好像没知觉了,台上的亦琳突然兴奋地念道,“下面的节目是时装周,叫做《指间时尚》,由高一尖子班演出,热烈欢迎她们。” 红色幕帘缓缓拉上。 灯光暗了下来。 亦琳在台上低声喊她,“岑姐,快快快!到高一尖子班了!” 安岑晃过神来。 一群人手忙脚乱跑上舞台布置场景。 黑暗中,《妖女》超快的歌调仿佛带着超凡的穿透力,很快就调起全场的气氛。 很多人都忍不住要随音乐拍子摆动身子。 这样的歌曲现在大陆是不接受的,认为这样的劲歌和贴身热舞是败坏风俗道德的行为。 这年代,流行歌曲都是邓丽君那种甜蜜温柔的歌,并且唱歌的时候,要直直地站在舞台上,是不可以摆动身子的。 这类流行歌是梅艳芳带起风潮的,但是大陆封杀了她,因为她妖艳的舞台造型和大胆热舞都是大陆所不接受的。 所以这首《妖女》,是全校师生们听到的第一首快歌,很多学生觉得振奋,但也有很多学生讨厌这种吵杂的音乐。 安岑表演的是时装周,当然需要这种劲爆的音乐了。 红色幕帘无声拉开。 除了两块白色的挡板外,舞台一个人都没有! 全校师生都盯着空无一人的舞台,这是什么情况?高一尖子班到底表演的是什么啊? 斑斓的舞台灯快速摇晃。 劲爆的音乐仿佛要震破人的耳膜。 就在所有人都疑惑不解的时候,一束白色聚光灯打在挡板的中央。 众人一惊。 聚光灯下突然出现了一个扮相妖冶的女孩。 她高高瘦瘦的,穿着夸张元素的异服,浓重的烟熏妆盖住了她本来的面貌,远远看着,倒有形似埃及艳后的惊艳。 此人就是安岑,她众星捧月般迈着猫步走来,短短的裙子只遮住臀部,纤细迷人的双腿展露无遗,细细的高跟鞋敲出清脆的脚步声。 所有人都惊呆了。 亮如白昼的舞台上。 安岑走到舞台前方,一手卡在腰上,摆出了个优雅迷人的姿势。 远远地。 学生席里有一个少年站了起来,他的眼珠凉凉的,已现不悦。 凭着气息,安岑就知道他生气了。 她光滑的肩膀抖了一下,心里有点害怕,之前秦初问她表演服是什么样的,她一直说就是一条黑色长裙。 原本她的表演服确实是一条黑色长裙,可是刚才不小心给弄破了,她只好把裙子的下摆扯掉。 秦初站在台下看她,面容冰冷。 安岑也是身不由己,笑容僵硬地在台上转了一圈,慢慢绕回挡板后面,这事现在一时半会也说不清楚,等晚点下台了在跟他解释吧。 挡板后的模特逐一出场走秀,所有女孩都化着大浓妆,身披奇装异服,为这个沉闷的五四庆典增添上几分惊艳和新潮。 所有师生都看呆了。 呆若木鸡地,连手中的饮料零食都忘了吃。 14个女孩走完场,又换了双人走场,最后14人全部出场,手牵着手对全校师生鞠躬,完美谢幕。 自此,安岑就成了整个一中的名人,聪明,漂亮,有能力,家世好,完全是新一代女神代表人物。 而秦初显然不是很高兴。 等安岑表演完节目,秦初已经离开了,甚至没有质问她为什么。 安岑站在尖子班的席位上,全班同学都羡慕地向她道贺,她心不在焉地点着头,笑容牵强。 秦初肯定以为自己骗了她吧。 说实话,自从安岑跟他在一起久了后,安岑发现,秦初并不是什么天生高冷,他是因为父母离异,导致性格有些封闭,也因为父母破碎的感情,导致他的占有欲强烈,多疑敏感。 所以说一个完美家庭熏陶出来的孩子和一个单亲家庭出来的孩子是肯定不同的,当然,他们都是健康的孩子,只是内心多少存在差异。但父母无法生活在一起了,也是一件无可奈何的事情,分开总比互相折磨好。 安岑知道他父母的事后,十分怜惜他,一个人敏感和执拗,那都是有原因的,没有谁天生偏激,极端,执狂,这些负面情绪,多少是由父母身上带来的。 秦初幼时碰到父母离异,孤孤单单长大,后期被送来广州,人生地不熟的,就算想倾诉,也没有人吧。 安岑和他在一起后,他时常会紧紧抱着她,表情脆弱而害怕,像是在恐惧失去什么。 那样敏感的人,又是最感性的,他们常常摆出一副无所谓或者冰冷的样子,但是在人后,最难受最痛苦的通常也是他们。 安岑想到这,起身跑出礼堂去追他,两个人既然相爱了,就别用这种冷战来折磨彼此,秦初的心太敏感了,那么就由她来守护他吧。 风吹起安岑的长发,她穿着高跟鞋跑下礼堂的石梯。 秦初并没有离开,他坐在石阶上发呆,眼神黯然。 或许是隔着远远的距离。 或许是因为晃眼得令人睁不开眼的阳光。 在她印象里总是凉淡得不可接近的秦初,竟看起来那么的孤独脆弱。 慢慢地。 她坐在了他身边,隐隐不安的心一靠近他,就变得安稳踏实,她挽着他的手,声音娇媚,“秦初。” 他的视线落在她放在自己胳膊的手上,良久,才淡声问她:“你怎么会来?” 他的表情依旧是冰冷的,但因着她亲昵的东西,眼眸深处变得柔和。 “通常王子跑了后,公子都是要追出来的嘛,我只是按照剧情发展的顺序来执行而已,嘿嘿,是不是很感动?”她努力打破沉默,头像宠物般,在他怀里钻了钻。 秦初忍不住微笑,抱住她,“别闹了。” “除非你不要生气了。” “我没生气啊。” “还说没有?你气得头发都立起来了,好了好了,你不要生气啦,我刚表演完,好累哦,你帮我捏捏肩膀可以吗?” 他的手放在她肩上,却没有动作,漂亮的眼珠定定看着她,却莫名地带着一丝苦涩,“你为什么骗我?” “骗你?”安岑佯装摸不着头脑,“我没有骗你啊,你是说这条裙子吗?哎,这事说起来就一肚子气啊,刚才阿希说去上厕所,结果就躲里面哭起来了,一群人怎么劝她都没用,我脾气来了,就一脚踹开了隔间的门,就这样,裙子给撑裂了。” 秦初满头黑线,“那你怎么没先告诉我一声。” “哎哟他姥姥的,我也想啊,可是你当时坐在台下,我根本就找不到你啊,没多久就喊到尖子班了,所以我就想啊,等表演完了在跟你解释,谁知道你这么小气,直接就走了。”安岑一板一眼地说,见他没什么反应,得寸进尺的教育道:“我说秦秦啊,就算你生气,也要先给我下个生死通牒好吗?比如黑个脸给我看,或者扁着嘴,千万别一声不吭的离开啊,你知道你这种冷战行为会坑死多少情侣吗?” 秦初轻轻微笑,冰冷的心,也逐渐变得温暖,“我知道了,今天是我不好,下次我会提前绷这个脸的。” “还有下次啊?哎哟喂啊,秦秦,你这样就不厚道了,你应该说,我知道了,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秦初莞尔。 安岑握住他的手,眼底的雾气使她的面容妩媚的近乎妖娆,“秦秦啊,两个人在一起最重要是信任,如果你不信任我,我们就完了,知道吗?” 她这话一点不掺假,是看着秦初认认真真说完的。 为了这句话,秦初努力地去改变自己,全心全意相信她,原以为他们会走过时光匆匆,走进白头。 却不想,他们终究敌不过的命运地捉弄,被吹散在彼此的青春岁月里。 高二下学期,他们已经在一起一年多了,秦初空余的时间几乎是在图书馆里度过的,安岑去了也是跟着他一起学习,去的次数多了,安岑就腻味了,她周日开始犯懒了,不肯陪秦初去图书馆,每次都是秦初说了很多次她才肯去。 秦初为了让她练成每天早睡早起的好习惯,每天5点就给她打电话,叫她起来了。 安岑睡得像死猪一样,频频挂掉秦初的来电,然后片刻后,又火急火燎地洗漱跑去找他。 秦初每次都冷着脸训她,安岑心里不岔,把这事告诉自己的同桌阿希。 “阿希你是不知道秦秦多讨厌啊,每天早上六点都叫我起来,折磨死我了,他怎么那么讨厌啊?” 秦初就坐在自己隔壁,听见这话,也只是笑笑不语。 “还好啦,我觉得秦初对你蛮好的。”阿希望了秦初一眼,低着头说。 她现在已经恢复单身了。 当初阿希的男朋友徐勇跟别人玩暧昧,阿希带着安岑秦初去找徐勇,徐勇说大家不过玩玩而已,何必那么认真呢。 阿希一直哭,安岑也生气,结果徐勇就被秦初揍了一顿,从此以后,阿希每次看秦初的目光,就多了一丝异样的温柔。 “他对我好?我看他是看我安逸心里就不爽,天天让我去打羽毛球,妈蛋,羽毛球拍都打坏好几只了。” 阿希没说话,其实秦初对安岑的好,是所有人都有目共睹的,每天风雨无阻地接安岑一起上课,又送她回家,两人不同路,秦初那么爱学习的人,每天为了安岑花一个小时在路上,又经常给她送一些小玩意,小礼物,公仔,巧克力,零食…… 但凡安岑要的东西,秦初都一定会给她弄来,最主要的,是他的赤子诚心,没有跟任何女孩子走近过,暧昧过,坚定不移地守着安岑。 两人是学校私底下公认的模范情侣,别人是晒被子,他们是晒恩爱,走到哪,空气都甜得仿佛能滴出蜜来。 “反正我讨厌他。”安岑怒着嘴,扭头对秦初说:“这周六日我坚决不在去图书馆了哈,你可千万别再逼我了,我要好好睡上一天。” “你很累吗?”秦初的眼从书中掀起来,懒洋洋的。 “那肯定累啊,周一到周五都早上5点起来,好不容易遇到假日了,我当然要好好补下回笼觉了。” 秦初想了下,凝视着她说:“好吧,看你这么累的份上,这个周六日我就自己去吧,你在家里好好休息。” “一言为定!”安岑高兴地伸出小指头。 秦初无奈,和她勾了勾小指头,“好,一言为定。” ------题外话------ 呜呜呜,序序对不起各位宝贝们,这章序序写不完了,脑袋瓜子卡得厉害,序序现在有急事要出去了,呜呜呜,序序明天补上字数吧,希望宝贝们原谅我,我逃走了哈,拜拜~ 正文 第三十三章 安岑的往事(终章) 一连三天,秦初都是五点十分才给安岑打电话的,头三天安岑还没觉得有什么,第四天的时候,安岑留心看了下手表,分针指在2上,刚好又是10分钟。 秦初是个很守时间观的人,他以前说了5点,那就是5点,绝对不会早点晚点,为什么现在天天晚了10分钟呢?这十分钟他到底去干什么了? 安岑虽然看着大大咧咧的,但实际上她的心又很细,她总觉得有什么不好的预感。 最近阿希好像跟秦初走得有点密切,每次阿希跟安岑说话的时候,话里行间全是问秦初的事情,诸如他小时候的事情,他父母,他家里,他的性格等等…… 安岑真是把阿希当姐妹了,阿希这人一碰到感情就傻得要命,所以安岑觉得自己得照顾着她一点,也没有怀疑她,就连阿希叫自己给秦初传纸条,她也传了,秦初还给阿希的纸条回了话,安岑看得清清楚楚的,但两人是当着她的面传的,不至于敢干什么吧? 这几天,两人之间的神态看起来有些奇怪。 虽然说相爱的两个人不该怀疑彼此,可女人的第六感向来是最准的,一个人喜不喜欢自己,还是能感觉出来的。 第五天的时候,安岑突然半夜惊醒,心底深处传来一阵闷痛,她梦见秦初跟阿希在一起了。 她大口大口呼吸,额间布满了细汗。 一看手表才4点20分,但她一点睡意都没有,盯着床顶发呆,直到5点一到,闹钟响了起来。 她按掉闹钟。 手伸到床头柜上的大哥大,给秦初拨去了个电话。 “对不起,你拨打的用户正在通话中……” 她背脊一僵,握着大哥大的手指,已在风中凉透。 浅瞳缩了缩又缩,安岑不死心地再次拨打,整整五分钟,秦初的电话都打不通。 她放下电话。 想了下,又拨了阿希的电话。 “对不起,你拨打的用户正在通话中……” 她面无表情,立马挂掉又拨了秦初的电话,还是在通话中。 窗外突然下起了雨。 安岑爬起床。 窗帘只拉开了一点点,一道光芒透进来,将室内划出一条明暗分界线。 她站在窗帘的暗处,手脚冰凉。 不知道过了多久,左手上的大哥大响了起来。 她举起右手看了下时间,五点十分。 “喂。”她接起电话,声音在雨里显得出奇的寂静。 “岑,你醒了吗?” “嗯,你等我一下。”还没等秦初回话,安岑挂掉了电话,她重新拨打阿希的电话。 她的手指颤抖僵冷。 电话通了。 阿希甜美的声音传来,“小岑吗?这么早找我有什么事呢?” “哦,我打错了。”她这样说,心中翻滚着一阵抽痛。 秦初的电话再次打了进来。 她没有接。 孤独的站着窗帘的阴影里,唇色毫无血色。 良久,她拨通了秦初的电话,彼端的声音有些着急,“岑,你去哪了?怎么这么久都不接电话?” 安岑眼神冰冷,嘴上却故作轻松地说:“秦秦,我刚才去洗脸了,对了,我今天很早就起来啦,刚才五点想给你打个电话的,然后打不通,你在跟谁讲电话啊?” 回应她的是一室的沉寂。 然后对方笑着说:“噢,电话没挂好吧,我才醒呢。” “这样啊。”安岑心中的痛渐渐加剧,更有一丝绝望和委屈在心里浮起,她微微张了嘴,却什么都没有说,压住内心的怒火,对他甜甜道:“那你好了吗?好了就老地方见吧。” “我已经好了,那我出门了,等下见。” 一整天,安岑都保持着快乐无忧的模样,直到阿希叫她帮秦初传纸条,安岑的脸色微微一变,看了那张纸条许久。 她不是一个喜欢窥探别人隐私的人,于是压下心中抽痛,将那张纸条递给了秦初,并且甜甜对秦初说:“秦秦,明天是星期六,但是我这两天没休息好,明天我不想去图书馆了,想在家里休息,可以吗?” 不同以往的是,这次秦初很爽快地答应了,他看了阿希一眼,笑着说:“好。” 安岑留了个心眼,顺着秦初的目光看过去,就见阿希目光隐着甜蜜的笑意。 安岑在心里冷笑,这对狗男女。 对于秦初的习惯和作息,安岑已经太了解了,星期六下午两点一到,她就穿戴整齐,朝他们平时喜欢去的图书馆走去。 图书馆里的空调凉得惊人。 一排排书架隔着视线,她带着墨镜,尽量避人耳目的低着头,直往她和秦初平时喜欢坐的方向走去。 方形长桌前,一个女孩正在叠手工玫瑰,她的手是那么巧,一会叠叠一会用胶水黏黏,不一会,一张粉色的硬纸就被她叠成了一朵粉色的玫瑰。 她叠了一朵又一朵,长发飘飘的,不是阿希又是谁? 而旁边的少年将她叠好的玫瑰一朵朵放进一个精致的木盒中,嘴角的笑容温柔。 那身影明月珠辉般,正是秦初。 安岑眼神一暗,胸口剧痛。 她心中乱成一团,没有走上去,僵硬着身体靠在书柜上。 自己的姐妹和自己最爱的男人搞在一起了,这是多么可笑的事情,可叹她平时胆子大得无法无天,现在却怎么也不敢走上去。 她的脚步好像被定住了,半步都挪不动。 晚上,她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她翻身坐起。 不行,她要调查清楚。 她从客厅接了一个座机进来,又拿着自己的大哥大,她先把大哥大放在桌上,拿座机给阿希打了个电话。 很快,阿希的电话就接通了,阿希困惑地问,“岑,找我有事吗?” “阿希,我有点事问你,方便么?” 阿希沉默了下,“好,你问。” “阿希,刚才晚上秦初找我出去,他说他喜欢上了你,要跟我分手,他说,最近早上你们都在聊电话,周六日也经常一起去图书馆,他说他发现他更喜欢你,这是真的吗?” 阿希久久都没有说话,安岑眼神冰冷,但语气却异常温柔:“阿希,你是我最好的姐妹,如果秦初真的喜欢你,你也喜欢他,那我会成全你们的。” “安岑。”阿希咬着牙,豁出去一般说:“安岑,你跟秦初分手吧,我会好好和他在一起的。” “好。”安岑压住心口翻起的血腥气息说:“我先去下厕所,等下聊。” 她收了线。 又用大哥大拨通秦初的电话,秦初似乎在睡觉,声音迷迷糊糊的,“岑,吃晚饭了吗?” “秦初,我问你个事。”她的声音冰冷,唤得也是他的全名。 秦初已听出了不对,迷茫的脑袋一顿,霎时清醒。 “岑,怎么了?”他霍地一下坐了起来,声音担忧。 安岑冷笑,“秦初,刚才阿希给我打电话,她说要我跟你分手,她说你们已经在一起了,最近早上天天聊电话,假日也老一起上图书馆,这是真的吗?你们在一起了?” “她在胡说什么啊?”秦初揉着发昏的太阳穴,神智尚未完全清醒。 “秦初,你不用瞒着我的,我不是那么小气的人,如果你们两个真的在一起了,就告诉我吧,我会成全你们的。”安岑的眼神寒极,就算抓奸在床,也要证据确凿,她一句话一句话套着他们两说出实话。 阿希那边已经说出实话了,她果然是暗恋着秦初。 “我瞒你什么了?安岑,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跟你说这些话,但是我没有做过,我没有跟她在一起,我也不打算跟她在一起。” “你没有做过?那为什么阿希要那么说,她刚才打电话来求我,你知道她哭得多么可怜吗?秦初,如果你是个男人,就要敢做敢认,别畏手畏脚的,丢人!” 一室的沉默。 大哥大里只有沙沙的声音。 良久良久,久到安岑以为秦初不会回话了,他凉淡得没有一丝温度的声音传来,“你不相信我说的话?” “我相信了,可是你做到了吗?”安岑冷嘲地说,“背着我跟阿希搞暧昧?你可真会享福,同时搞人家两姐妹,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怎么样?是你先勾搭她?还是她先勾引你啊……” 她话还没说完,电话已经嘟一声断了。 秦初挂掉了电话。 安岑的心楸痛成一团。 她闭上眼睛,眼泪顺着眼角流了下来。 绝望在心里翻搅着。 安岑痛得蹲下身子。 她捂住自己沉重压抑的心脏,心里痛得得快不能呼吸了。 没多久,阿希的电话又打了进来。 安岑犹豫了片刻,接起电话。 “安岑,你跟秦初说了什么?你不是说他要跟你分手么?为什么他打电话来质问我跟你说了什么?” 尽管心口处传来一阵阵撕裂般的痛,安岑还是冷冷地勾起唇,“他跟你说了什么?” “他没说什么,他就是问我跟你说了什么,我就说了你刚才的话,他就把电话挂了。” 话到此处,秦初的电话又打了进来。 安岑挂断。 秦初的电话又打了进来,反复几次后,安岑接通了大哥大,却也没挂掉座机,让秦初听到她与阿希的聊天对话。 安岑左耳贴着大哥大,右耳贴着座机,笑着问阿希,“怎么样阿希?勾引姐妹的男朋友好玩吗?成功了吗?” 阿希倒吸一口气,声音突然变得尖利起来,“安岑,你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阿希,我早就知道你跟秦初在搞暧昧了,我之所以一直不说出来,就是想找到证据在揭穿你们,你们这对狗男女!” 秦初没有说话,似乎想先听完她和阿希的对话。 阿希也来脾气了,冷笑道:“没错,我就是勾引秦初怎么样?结婚的都能离婚,况且你跟他连婚都没结,别以为他是你的,还有,就算你去他面前说我,他也不会相信的。” “是吗?你就这么自信?”安岑反唇相讥。 阿希避开问题,强硬着口气说:“安岑,你跟秦初分手吧,你们性格都太强势了,不适合的,在一起不会有幸福,如果是我跟他在一起,我一定会好好对他的,只有我这种小女人才适合他。” “阿希,原来是你在挑拨我和岑之间的感情。”这回的声音并不是安岑的,而是大哥大中秦初发出的,他的声音冰冷得近乎残酷,“你这个恶心的女人……” 他的话还没说完,安岑就挂掉了秦初的电话,只留下座机,她冷冷勾起唇角,对电话那头的阿希说:“贱货,你以为只有你会玩心眼么?呵呵,我安岑要是得不到的东西,我也不会让任何人得到。” “你可真够歹毒的。”阿希的声音带着一丝绝望的味道。 “歹毒?我拿你当姐妹,你在背地里想抢我的秦秦?你他妈心思比我恶心千百倍。” 手中的电话被挂断。 安岑握着座机,眼角眉梢带着几分残忍的快意。 秦初的电话又打了进来。 安岑慢悠悠接起,秦初立马劈头盖脸道:“你他妈敢在挂一次,我永远不会在给你打电话!” 安岑眼神一暗。 几乎是条件反射般按下挂断键! 她拔掉了电话插头。 空旷的房间死一般寂静。 她坐在地上,抱着自己的膝盖。 此时她是没有理智的,她不想跟任何人说话,报复完,心里只剩一片空荡荡的痛。 电话那头。 秦初一头倒在床上,眼神深处,燃烧着痛苦的火焰。 夜凉如水。 那晚,秦初没有盖被子,他发了很重很重的高烧。 卧室的落地窗大开,夜风混着雨水吹进来,窗边的地毯被雨水打湿,濡湿的,冰冷的,浸满了雨水的地毯有种暗色,就像窗外漆黑的夜。 秦初高烧着躺在床上。 他昏迷着,浑身滚烫滚烫,身体却在静静地,恍如停住了呼吸…… 这件事,不管是阿希一厢情愿,还是秦初跟她两情相悦,都已经伤害了安岑,就算她还跟秦初在一起,她也抹不去心里的痛楚,引起秦初,确实瞒着自己跟阿希亲近了。 而病愈后的秦初,脸色变回了一贯的凉淡,他生病的时候,托人叫了几次安岑来看他,她一直没有来。 他坐在安岑隔壁,苍白的面容带着凛冽的寒意。 阿希已经转学了,安岑也在计划着离开尖子班,她现在越发顽劣,又恢复了劣生的模样。 秦初坐在她隔壁,恍如是不认识她的,眼底没有一丝情绪。 这件事本不是他的错,他却还是低声下气去跟她解释,电话被挂了一次又一次,生病了让她来看他,她不来。 她做到如此绝情,如果他在去求她,那他就太没尊严了。 两人之间彻底无话,位置中间直隔了一条狭窄的过道,却又似隔了一光年那么远。 不久,安岑离开了尖子班。 她过上了她想要的自由的生活,打架化妆辱骂老师样样参合。 听说她一天只上一两节课,其他时间都在逃课,成绩烂得一塌糊涂,经常参与女生之间的恩怨打架。 听说一个女生得罪了她的朋友,被她威胁得站在全班面前对她得朋友道歉。 听说她在走廊上骂一班的班主任是矮冬瓜,气得班主去抓她,她到处逃窜。 听说有一对情侣分手,她上赶着去恭喜人家,惹得那个女生当场哭了出来。 她现在的行为已经不止是顽劣了,而是讨人嫌了,到哪都被人谈论,名气大得很,几乎全校都是她的朋友,三教九流,到哪都有人跟她打招呼,给她买饮料零食。 高三后,秦初越发冷漠,他的眼珠,凉淡得像是空的。 秦初安静地学习,闭频了一切关于她的消息,当一个人不在稀罕你的爱时,千万别乞怜,秦初每天醒来,都这样告诉自己,只有告诉自己别犯贱,他才能熬过那丝几欲穿透他的胸膛的痛苦。 爱不需要表现出来,不需要说出来,但如果对方不要了,那么就好好的隐藏起来,与沉默做老朋友。 他将心思全神贯注在学习上。 距离高考只剩60天,尖子班陷进了空前的压抑。 整个尖子班笼罩在高考的压抑气氛中,连空气都仿佛被凝固了,放眼望去,一片黑乎乎的脑袋,不管是午饭还是晚饭,基本都是由家长送来,尖子班的学生几乎没离开过教室。 同学们有的低头沉思,有的奋笔疾书,耳朵里容不下任何八卦新闻,只有学习,他们双眼放光地啃着书,教室里听不到一点声音。 听到的,只有压抑的呼吸声。 所有人眼前都摆着一沓高高的复习资料,练习册,练习卷,秦初轻松地做完一张张练习卷。 他和安岑的恋情也随着感情破碎那天,在校园里烟消云散了,各科老师反而放心下来,他们对秦初的期望太高了,眼下他不谈恋爱了,反而能好好学习。 秦初安静地仿佛是不会说话的,他填完志愿表,神情有些恍惚。 他填了北京大学。 不知道安岑会去哪里。 他们已经一年没联系了,秦初叹了口气,拿起随身杯去走廊的尽头接水。 远远地。 一个女孩向一个男孩递了一封信,那封信是粉色的,什么字都没有写,却透着暧昧神秘的气息。 那个男孩叫周舟,他有着一头棕色的卷发,浅瞳细长。 而那个女孩,笑容妖娆,正是安岑。 秦初一怔,呆呆地站在走廊上,斜飘而来的雨丝打湿了他的头发和面容,他恍若未觉,失魂落魄地立在过道上。 他的影子斜斜地映在地面上。 长长的。 孤伶伶的。 手中的随身杯跌落在地上。 雨水很冷。 他的面容渐渐变得苍白,胸口的血液一点一点凝冻…… 安岑从远处走来,看见来人是秦初,他的眼像是漆黑的深洞,就像永无光明的寒冷。 她怔了一下。 见他如此失魂落魄,见他如此苍白的面孔,安岑的心骤然一疼,她下意识停在他面前,她不想再坚持下去,她想秦秦了,想回到他身边,跟他好好在一起。 一年的时间,足够她想明白很多事情,一开始她怎么也无法放下那个疙瘩,后来她终于忍不住,跑去问了兰仲文,让他指点一下自己,兰仲文一直聪颖得可怕,他懂的道理,看事情的方向,永远比别人高明。 兰仲文抿了口茶,眼波淡漠地说,“这些事,以他最后的态度来判断,应该是你错了,一个人要是厌倦你了,不爱你了,是不会多次找你解释的。” “可是他们背着我打电话见面。” “那也许他有原因呢?你听解释了吗?” 安岑没说话。 兰仲文淡淡瞥了她一眼,已明白了,他凝着眼问:“他和你分手后,有找女朋友么?或者,他有跟哪个女生关系比较好吗?” “没有,听说他一心学习,几乎没朋友。” “所以我才说这件事是你的错。当初那个阿希承认了喜欢他,如果他真是你想的那种人,跟阿希玩暧昧,脚踩两条船,那么在你们分手后,他应该会选择跟阿希在一起,或者跟别的女孩交往,可是这么久了,他单身一人,你说这是为什么?” 安岑仍然没说话,但心中早已翻起一层滔天巨浪。 兰仲文讲的话,句句直击心房,他跟秦初是完全不同的,兰仲文擅长掌控人心,每个人心里在想什么,他可以凭着自己缜密的思维判断出来。 而秦初不擅表达自己,起初他会试着去解释,如果对方不给他机会,他就会选择沉默。 而就算秦初讲的话和兰仲文一样有道理,安岑也不会听的,因为兰仲文是局外人,也是一家人,所以安岑会相信他。 “安岑,以他的条件,想找一个优秀的女朋友并不难,如果这个人真的花心,他是不会为了你放弃整片森林的。” “可是,我心里放不下这个疙瘩。”每当想起,她就难受得不能呼吸,她不知道怎么办,她还喜欢他,却无法做到原谅他。 兰仲文微微一笑,“很多复杂的事情,其实很简单,如果你还喜欢他,就不要问缘由了,你就问问自己的心,现在在你眼前有两条路,第一是和好,这件事情无论怎么发生的,它以后就是过去,别在提起。第二是分别,以后将来未来,无论你有多么爱他,你都要放下,再也不跟他联系,安岑,你选哪个?” 安岑咬着唇,本来她说她要选第二,可是张开嘴巴的时候,她却说不下去了。 于是那天,她什么都没有回答。 坐在庭院里,呆呆地看着天空。 后来她想了想,终于妥协了一步,她想,如果秦秦来找她,向她解释,她就原谅他。 虽然错的是她,但骄傲的她是觉得不会去向他解释的。 想到这,安岑回过神来。 秦初还站在她面前。 她鼓起勇气,漂亮的眼珠定定地凝视着秦初,就像第一次见面的场景一样。 天空飘着雨丝。 秦初站在走廊上,黑发上有淡淡的光泽,肌肤细致如美瓷,就像远古洪荒里的妖姬,美得惊心动魄。 等秦秦高考后,也许他们就各奔东西了,这辈子不会再有牵连。 安岑今天是来替兰仲文来给周舟送信的,这封信是以陈心栾的名义写的,目的就是解开陈心栾和周舟之间的误会,让他们看清辛旋这个小人。 安岑最近正在替九九摆平麻烦,有点小忙。 她已经很久没见过秦初了,很久没仔细地看过他的脸了,听说尖子班学习得昏天暗地,几乎每天都在喝咖啡,吃营养品,睡都睡不够。 一想到高考的重要性,安岑微微张开的嘴又合上了,还是等高考后再找他吧,他现在好好的,暂时别打扰他了。 然后。 她转过了身。 窈窕的身影消失在走廊尽头。 秦初看着她的背影,心脏像是坠进了永无止境的深渊里。 她给别人写情书了。 她终究还是离他而去了。 他低下头,眼神恢复了一贯的凉隐。 高考后,秦初不负众望,夺得省状元,顺利考上了北京大学,则安岑留在广州。 放假的时间,安岑曾鼓起勇气去秦初家找过他,他二叔说他出国游学去了,2个月后会直接去北京上大学,以后也不会在回广州了。 安岑脑袋隆一声炸开了,霎时,像被抽去了灵魂,眼睛是空茫的漆黑,面容雪白雪白,恍若忽然失明了,什么都看不见,她寂静的立在门口,脑子里有种空洞洞的回音,就像她空洞洞的眼睛。 这一别,就是2年。 秦初是深圳人,上了大学后,就不会再来广州了,节假日就算回家,也是回深圳。 2年后,广州发生轻微的地震,学校停电,安岑和吕玫从宿舍里跑出来,空旷的操场攒满了密密麻麻的人头,都趁着月色跟有大哥大的同学借电话向家人报平安。 操场一片嘈杂。 安岑不知道是哪根经搭错,在两年后,她突然忆起了秦初的大哥大号码,她试着拨了一下,居然拨通了。 没一会,电话通了,对方凉淡的声音传来,“你好,请问你是?” 安岑没有说话,她已经换了号码了,当初跟秦初分手后,为了不让秦初找到她,她擅自换了电话号码。 她久久都没有说话。 “是你吗?”仿佛是有感应般,秦初的声音染上了一丝苦涩。 安岑的眼圈突然就红了,她轻轻嗯了一下,不敢让他听出她狠重的哭腔。 “你过得还好吗?”他的声音有些沙哑。 安岑捂住自己的嘴,不让她听到自己哽咽的声音。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压下喉咙处的颤抖,“我很好,你还好吗?” “不好。”他这样说:“和你分开后,我一直过得不好。” 安岑突然就忍不住了,哭出了声音,她不敢让他知道,于是挂断了电话。 秦初心下一惊,面容苍白得可怕,他给安岑回电,却怎么也打不进去了,她那边地震,干扰了信号。 他跑出了宿舍,拿着大哥大,跑了大半个京城,一直不断地拨打着她的电话,希望信号可以接通。 那天晚上,他一直拨打到凌晨三点,一直打不通。 他瘫坐在马路上,如石雕一般看着大哥大发呆。 他的眼神黑洞洞的。 骨髓深处,蔓延着绝望的恐惧。 于是大半夜的,他拦了辆计程车到机场,穿着背心短裤,一直等到第二天天亮,搭了第一班航班到广州。 他是下午一点到广州的,随手在品牌店里买了套衣服,就直奔安岑的家里。 昨晚她的电话一直打不通,不会是出什么事了吧。 他找到了安岑的家里,她妈妈是个很漂亮的女人,告诉了他安岑学校的地址,秦初一路赶去,找到安岑的时候,她正在食堂里吃小炒。 她的刘海留长了,黑发飘飘,面容妩媚,端坐在食堂里,美得令万物失色。 他的呼吸突然紧张了起来。 他慢慢地走了过去。 恰好这时,安岑抬起了头。 就像是电影中的慢镜头,她慢慢抬起了眼,雾气萦绕地眼底,装满了不可置信。 “秦初?” ------题外话------ 到这里就讲完了,见面后的事情后期见到秦初才会浮现,别骂我嘿嘿,其中提到的粉色硬纸玫瑰,大家可以猜猜,那是为什么? 正文 第三十四章 闷骚兰 讲到这里,安岑突然打住,盈满雾气的眼里有几分苦涩。 “然后呢?”九九好奇追问,连手中的柳橙汁都没兴趣喝了。 兰念也十分诧异,原来表姐还有这么个心上人,她握着安岑的手臂,眼睛明亮美丽,“表姐,后来发生什么事了?你们和好了吗?那他又是为什么出国呢?他为什么要娶别的女人?” 安岑没有回答,似乎是想逃避那一段过去,妩媚的唇角浮出一抹苦笑,“不知道呢。” “照我说,不管发生什么事,小岑你都应该去华盛顿问问他,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吕颖发表自己的意见。 九九也觉得有道理,赞同地点了点头,“岑姐,他什么时候结婚?” “十二月二十七号。”安岑喝了口水,长长的睫毛垂下,阴影里,她的面容竟是那样的悲伤。 九九心里的弦似乎被触动了,相爱的两个人,不应该什么都不努力就错过彼此,否则往后就要用一生来后悔,如果秦初娶了别人,不止是秦初后悔,就连安岑,也会一辈子活在遗憾中。 都说不轻易言说的爱,才是最深重的,安岑与那人纠纠缠缠也有数年了,她却从来没有提起过,也许真的爱得太深了,太痛了,反而不敢提起,因为每当提起,心脏就会痛得仿佛要裂开一样。 就像当年她独自在法国的时候一样,每个深夜里,她躺在地面上拥抱自己,双眼朦胧。 如玉少年的模样,随着年月在心中淡去,她发现她越来越记不起兰仲文的模样,这个认知使她害怕,她只有每天看着他的照片,以此来让自己记住。 所有人都挡不住岁月的摧残,它会无情地拿走你所珍贵的回忆,痛苦的时候,你希望年月过得快一点,你害怕见到那个人。而当你开始想不起的时候,你开始恐惧,你想回到过去,你想再见见那个人。 岁月就是这么奇怪的东西,曾经让你撕心裂肺痛苦的人,最后却变成了你记忆深处最怀念的故友。 九九知道,如果她离开了兰仲文,那么她就等于死掉了,如果失去他,这辈子,九九都不会在开心起来。 她知道安岑是个性格强势的女孩,可以撑着痛苦走下去。 可是,如果可以得到幸福呢? 为什么不去争取试试呢? 万一秦初也像兰仲文一样,在等着她呢? 安岑和秦初,一个强势,一个骄傲,一个执拗,一个敏感,一个直率,一个寡言,这样的性格都属于强者,一旦遇见,犹如天雷勾动地火,激烈而迅速。 但强强相加,往往下场是彼此都执拗得不肯低头,这导致他们经常冷战,谁也不肯屈服于对方。 这跟她和兰仲文的感情大不相同,九九和兰仲文的感情一直是九九依赖着对方,但凡吵架,九九就会想起兰仲文的好,害怕失去他。而兰仲文会担心九九哭泣,怕她眼睛哭伤了,所以他会立刻哄她,不让她受到伤害。 她害怕失去他。而他,漫长的年岁里,他习惯了对九九好,什么都为她考虑,所以,他每次最先考虑的不是自己难不难过,而是九九难不难过。 而九九也非常好哄,就算吵架的时候,九九也习惯去听兰仲文的话,只要他哄她了,两人基本就和好了。 九九可以预见,安岑对秦初的感情,不比自己对兰仲文的少,只是她性格强势,不愿去承认自己做错的事情,固执地关起了自己的心扉。 也许安岑需要一盏明灯,指引她,走向秦初的方向。 她陷在黑暗中,不知道该往哪里走,她也没有主意,即想去,又害怕秦初不想见到她。 思及此处,九九握住安岑的手,眼珠异常宁静,“岑姐,我们订机票吧,晚上回去我就去跟兰花儿说,我们陪你一起去华盛顿。” 安岑不答话,心中乱作一团,她自己也没主意,万一,他不想见她呢?她伤透了他的心,是不敢在期望他的原谅了。 安岑的脸色渐渐变得苍白,恍若失神。 “岑姐,当年兰花儿给你的选择题,你选了第二么?从此以后,无论你多么爱他,你都要抹去,就当彼此从来没认识过?”九九的声音很静,然而话里行间却有种坚持的味道。 “我……”安岑动了动僵硬的指间,当时她选了第一,可是一直没有机会,纠缠的几年里,她一直办不到全心的相信他,以至于最后,为了放过彼此,他们走上了背道而驰的路途。 “岑姐,你可以做到,这辈子在也不爱他了么?” 做得到么? 安岑问自己,如果可以忘记,也就不必苦苦思念了吧? “既然你还爱他,那么至少你要为自己努力一次,两个人就算在相爱,也不能只有一方付出的,岑姐,一方付出的爱叫一厢情愿,双方都付出的爱,才叫爱情。”九九定定看着安岑,声音里有种穿透人心的力量。 兰念楞了一下,支持九九的观念,“没错啊表姐,虽然我还不懂爱是什么,可听了你的故事,我都特别好奇秦初是个什么样的男人了,表姐,我们就去华盛顿吧,就算大闹婚礼,也要去问个明白,我举双手支持你……” 兰念话还没说完,就被九九出声打断了,她的笑容懒洋洋的,一派温柔,“念念,你只说了来香港过圣诞节,你不能去的,你26号就得回去上课,还没放寒假呢,别耽误了学业。” “就让我一起去嘛。”兰念努嘴。 “不行,你得回家去,不要荒废学业,等寒假再来香港玩吧。” “嫂子……”兰念绞着手指,撒娇。 “不行。”九九一口回绝,“你哥不会同意的,我了解他,你还是乖乖回广州去吧。” 九九嘴上这样说,其实是有小心思的,兰花儿都不知道肯不肯让她去呢,要是在带上念念,那肯定会被兰花儿拒绝的。 为了以防万一,念念还是回广州念书比较妥当,她也好盘算晚上怎么跟兰花儿说。 安岑眼底弥漫着一层雾气,显然动摇了。 吕颖见了,适时开口为她决定,“小岑,我知道你还喜欢他,如果你不知道怎么决定,就让我们帮你决定吧,这里有三个人,三个人都支持你去找他,我们总不会害你吧?所以,少数服从多数,我们明天就飞华盛顿吧,至于圣诞夜的事,有兰少在,绝对没问题的。” “没错,小颖说得很在理,同意。” 回家的路上,天色将晚,九九坐在安岑的敞篷车里给兰仲文打电话,她嗲着声音说:“小兰花,你现在在哪里啊?” 兰念和吕颖都瞪大了眼睛看她。 小兰花?! 这称呼,这声音,也太黏糊了吧。 没想到兰仲文平时看起来一副冷淡高贵的模样,背地里这么重口味啊。 两人掩着嘴偷笑。 电话彼端的兰仲文挑了挑眉,眼珠淡漠,“在公司呢,小九九,有何贵干?” 这声音一听就有古怪。 “小兰花啊,我现在要回家了,你也快回来好吗,我想你啦。”九九摸着自己纸袋里的性感睡衣说,她心里盘算着,兰花儿只有那时候最好说话了,所以晚上,就用美人计降服他了。 彼端沉默了下,九九听到了文件翻动的声音,然后像是有杯水被倒翻了,他低沉地啧了一声,才问:“九九,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清。” “我说我想你了啊。”九九想了下,觉得不对,又问:“兰花儿,你现在在干嘛啊?” “开董事会呢。” 一句话差点让九九风中凌乱,所以他就在董事会上,这么跟自己聊上了吗? 九九尴尬摸鼻,“那没事啦,你先忙好了,对了兰花儿,你晚上几点回家?” 像是有心灵感应般,他温柔着声音问她,“九九,你想我了?” “是呀。” “好,那我等下6点回家,估计7点就到家了,你饿了就先吃饭,不用等我。” “嗯。” 收线后,九九一直没说话,她支着脑袋,一副暗喜的模样。 兰念和吕颖看九九古古怪怪的,心想有猫腻,两人对视一眼,抢过她怀中抱着的纸袋,搜出了一套黑色性感睡衣。 吕颖的玉指捏着睡衣的细肩带,和兰念仔细端详了下,黑色的蕾丝旋转在空中,有着致命的吸引力,这种睡衣一看就是极妩媚诱人的,两人的嘴一下张成O型。 吕颖诧异,“OMG的,原来兰少喜欢这种风格。” “想不到啊。”兰念支着下巴,没想到哥嫂的夫妻生活这么和谐,外表冷冰冰的大哥,看来心里也是放荡不羁的嘛。 九九的脸一下红透了,抢回睡衣塞进袋子里,表情恼怒,“就一套睡衣嘛,有什么的。” “哦?”两人忍不住微笑,意味深长的看着九九,“没什么?” 九九忸忸怩怩,答不上话,只好转移话题,“好了,念念你是未成年,不要知道那么多。” 兰念不以为然,“嫂子,我们的年代跟你们的年代已经不同啦,我们是新新人类了,我懂的东西太多了,也许说不定,比嫂子你懂得还多呢。” 她虽然没谈过恋爱,但人小鬼大,没见过猪跑总吃过猪肉吧,况且朋友姐妹们一直在说这些事,她多少是懂的啦。 正所谓三年一个小代沟,五年一个大代沟。 九九和兰念相差了十来岁,想法当然是差距个十万八千里的了,在加上时代急速前进,80年代家境优渥的孩子,更有要求,注重自己的内心世界。 兰念这话,九九倒是同意,兰念看着年纪小小的,但心智很成熟,冰雪聪明。 不理解的东西,不一定是不好的,每一个年代都该有一个特点,这样证明世界也是在前进的,想让自己的心活得年轻,那就是别承认自己老,去融入这个五颜六色的绚烂世界。 兰仲文回来的时候,九九正坐在梳妆台上梳头发,明晃晃的镜子中,她的眼珠像海洋一样沉静,乌黑的短发散发出淡淡的幽光,衬得她的肌肤越发欺霜胜雪。 逆光的阴影里。 兰仲文淡笑着抱住她,浑身散发出温柔的醉人气息。 他微微俯下身子,伸出手指托起她的下巴。 九九笑着面向他,面容被强烈的光晕包围着,有些模糊透明。 他离她那样近。 “我回来了,想我了吗?”兰仲文微微一笑,薄薄的唇贴在她的唇上,紊乱的呼吸洒在她的唇间,似有若无地,缓慢厮磨着。 “想。”九九微笑,抬起头,以唇凑向兰仲文殷红的唇。 望着她明净的眼眸。 兰仲文的心漏跳了几拍。 他闭上眼睛。 薄唇沉浸在她美得令人晕眩神迷的唇上。 不知道过了多久,气息薄弱的九九挣扎着推开他,“等一下,兰花儿。” 兰仲文笑着离开她的唇,眼眸深处意犹未尽,“你的肺活量太弱了,有时间的话,你要练练潜水了。” “我去,正常人的肺活量就是我这样的好吗?像你那样的肺活量,才是不正常的呢。” “嗯哼。”他居然认同了,视线还停留在她的唇上,声音温柔。心里被沉甸甸的幸福塞满,他靠了过来,优雅中带着暧昧。 只差一点点,他就可以吻住她的唇! 九九突然扭过头,避开了那抹温热的气息,“你事情忙完了吗?” “嗯,我的就忙完了,至于其他人,还在加班呢。”兰仲文这样说,眼底已带上一丝幽怨,“九九,你叫我回来干嘛?” 其实他心里已经猜到了,但是他就是故意要逗她。 九九嘿嘿一笑,掩住唇说:“当然是因为我想你嘛。” “多想?”他眼底染上一丝玩味。 “自然是很想很想了,宝贝儿,我们已经很久没一起洗澡了,不如我们……” 九九话还没说话,整个人就被兰仲文横抱了起来,他看着她,眼眸深处的淡漠早散去了,变得闪山水般明净,“那还等什么,我们去洗澡吧。” 雾气萦绕的浴室里。 九九笑着拧好一条湿毛巾,摆在兰仲文头上,他挑眉看了一下,这么殷勤,看起来事有蹊跷。 见此番场景,他故意不说话,靠在浴缸边沿看着她,嘴角勾着一抹似笑非笑的笑容。 他的美丽,就像狂暴的龙卷风,强烈得足以摧毁一切。 九九楞了一下。 尽管天天见到他,却还是觉得惊艳。 不知道他这妖物是怎么长大的,举手投足间,皆是雍容高贵,看得越久,越觉得他诡异得漂亮。 在这世间上,当真只有绝色二字能形容他了。 九九看得心猿意马,连呼吸都有点不稳。 她捂着噗通噗通的小心肝挤到他身后,殷勤地给他搓背,笑容甜美,“宝贝儿,舒服吗?” 兰仲文轻轻嗯了一声,眼睛眯成一条缝。 看来是极享受的。 九九内心一喜,靠到他肩上,“呐,宝贝,我问你个事好吗?” “嗯。”他心情大好的说:“你问吧。” “你知道安岑和秦初的事情嘛?”九九旁敲侧击。 闭着眼睛的人突然掀开一条眼缝,眼眸清寒,“九九,你打听这些事情干嘛?” “宝贝,没干嘛呢,我就是今天听了岑姐跟秦初的事情,嗯,有一部分岑姐不肯说,你能告诉我吗?”九九不敢说实话,看他这表情,十之八九不想九九参合安岑的事情,所以出国的事情,还是等下说比较稳妥。 “九九,你在打什么主意呢?” “真没有,兰花儿,我真是单纯的好奇,这事你应该知道吧?” 兰仲文颔首,“我是知道,但安岑不想说,我也不能透露,这事她的隐私,知道吗?” “连我也不能告诉吗?”九九指着自己,瞪眼。 “嗯哼。”他淡淡答道。 “我靠。”九九霍地从水里爬了出来,裹上浴巾,“你不信任我!” 兰仲文拉住她的手,身子还坐在浴缸内,眼神宠溺无奈,“怎么了?耍小孩子脾气了?” “才没有!”她一把把一件黑色睡衣砸在他头上,“亏我今天还去买这个,你太让我失望了。” 兰仲文空着的手接住那件薄如蝉翼的睡衣。 他低头看着,神情迅速恢复为温柔。 九九居然买了这个。 他的肩膀笑得有些抖,与此同时,他的神情有些出神。 不知道九九穿上这件睡衣会是什么样子。 他凝神想了下,把九九拉回怀里,“知道了,洗完澡我就告诉你好不好?不过你等下要穿这件衣服给我看看。” 九九噗呲一笑,磨了半天嘴皮子,他是被这件睡衣降服的? 还说什么这是别人的隐私。 哼哼。 这个闷骚兰。 ------题外话------ 宝贝们记得看评论的公告哈,题外话不够写,《兰少》这个月有做月票活动,7月投月票最多的前三名依次奖励999,888,777,月头公布名单! 正文 第三十五章 纠缠 灯光的阴影里。 九九慢慢走了出来,一袭黑色丝质睡裙,美丽的锁骨若隐若现,裙子的衣料仿佛带着光,随着她的步伐轻盈摆动。 她优雅走到床边,露出那双如玉般洁白修长的美腿,裙摆缀满烂漫的玫瑰花蕾丝团,恍如花繁锦簇的玫瑰海,星星点点,美丽异常。 短短的黑发,略带苍白的脸庞,眼珠沉静,就像烟雨中妖娆的罂粟花,冷艳中携着丝慵懒。 兰仲文就坐在床上,眼睛是迷人的暗哑。 手臂一凝力,九九就被他抱进怀里。 九九低下头,鼻子抵着他的鼻子,笑着说:“可以说了吗?宝贝儿。” 兰仲文凝视头顶上方的她,表情迷乱,“九九啊,你就不能不这么煞风景吗?” 九九憋着笑,“你休想转移话题,快说!我是不到黄河心不死的,你要是不说,今晚别想睡觉了。” 他眨了下眼睛,笑容暧昧,“九九,我本来就打算今晚不睡觉了。” “你想得美啊。”九九拍他的胸膛,“快说快说!后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们为什么分手了啊?” “好吧。”他抱紧九九的腰,无奈地叹了口气,“那我就长话短说了,事情是这样的……” 那天秦初来找安岑后,两人都吃了一惊,但是没说什么,太多年不联系了,再见面感觉也是淡淡的,总觉得有很多话要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 于是又什么都没说,分隔太久了,彼此之间都有些生疏,肩并肩走在路上,不知道能聊点什么。 两人吃了饭,又去在广州城里逛了逛,就晚上了,秦初是突然跑来的,还没请假,得回京城去了。 安岑去机场送他,两人心中都有股淡淡离愁,拥抱对方一下,就各自回去了。 从那以后,两人之间的距离好像变得近了一些。 秦初常常晚上打电话给安岑,两人一聊就是个把小时,那段时间,两人甚至觉得已经回到过去了,彼此之间有说有笑,暧暧昧昧的,不在谈及任何过去的事情,只聊些学校的有趣事件,还有聊下彼此的生活日常。 直到情人节那天,秦初给安岑打电话,他的声音有些紧张,也有些急促,“情人节快乐。” “同乐。”安岑的头靠在床架上,眼睛望着屋外蔚蓝的天空,白云朵朵,她有些失神地看着。 情人节这样的日子,校园里每个角落都弥漫着甜蜜,无论走到哪里,都是成双成对的情侣。 88年,旧时代的思想已然开放,主张恋爱自由,男女见面不必偷偷摸摸,也不必在依靠书信寄托思念,可以光明正大站在街上,手牵着手拥吻。 而正是因为时代开放了,情侣们都成双成对的,更让人看得孤单落寞。 “岑,你今天有约会吗?”他的声音有些远,从电话中飘来,恍如不是真实的。 这让安岑的心痛了一下。 不知道他这话是不是试探,安岑有些迷茫的说:“没有啊,单身狗约什么会啊?” 他被逗乐了。 良久良久他都没有说话。 安岑静静等着,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有点紧张,白皙的指紧紧握着大哥大,有些僵硬。 然后。 她听到他说:“那么你愿意跟我约会么?” 她的心跳漏一拍。 “你说什么?”她听到自己的声音从胸腔里传出,带着闷重的痛。 旧日里那些回忆。 也在一瞬间如海潮般涌了上来,席卷了所有感官,她只感到痛,心脏里碎落的记忆片段,正在慢慢拼凑,拼凑成她和他的过去。 她用力闭上眼睛,眼角慢慢滑下一滴泪水。 “岑,你还愿意跟我在一起吗?自从我们分开后,我从来没有忘记过你,我没跟任何人在一起过,我很想你,我只想跟你在一起。”电话那头,他声音郑重,安岑甚至可以想象出,他凝着那双凉隐的眼珠,那双眼珠里,有安岑妩媚的面容。 “你不是讨厌我这样顽劣的坏女孩吗?”安岑轻问,心底深处,竟在期待着他的回答。 原来这么久过去了,她还是喜欢他,像他一样,彼此深爱着彼此。 “因为是你,我早已改变了我自己,安岑,不管你是什么样子,我都可以接受,只要你还愿意跟我在一起。” 秋日魅影里,他沉默地等着安岑的回答,逆光里,他的轮廓显得深邃孤独。 安岑低着头,心口处闷得慌,让她克制不住地哭出来,好像只有宣泄出那丝压抑,她才能好受一点。 “你不要哭。”秦初沙哑着声音说:“我们分开了这么久,我想了很多事,岑,当初我没有对不起你,你知道吗?从我们分开后,我每天晚上都失眠,我每晚都在想这件事,为什么你会那么生气,我想不通,为什么你连一个解释的机会都不给我呢?我们在一起一年多,我的人品就不值得你给我一个机会么?你要走,你就无情的走了,只留下我一个人,你知道我有多么痛苦么?” 安岑心口剧烈疼痛。 唇色苍白得恍如被阳光打掉了颜色。 她深吸一口气,眼底的痛楚隐隐跃出,“因为我也很害怕,我害怕我是被抛弃的那一个,是我先喜欢的你,是我先招的你,又是我先亲的你,什么都是我主动的,秦秦,我总怕你会不够喜欢我,如果我一直这么没骨气,我怕你会看不起我。” 这些话。 秦初等了4年。 他心如刀绞。 阳光下,他的眼睛像是黑夜里寂静的星光。 “没错,是你先招的我,可是最后,无法放开的却是我,我承认我输了,这么多年,我仍然爱着你,没有改变过。” 盛盛的光晕里,他的声音轻得近乎无声。 安岑怔怔听着,突然,耳边的声音都淡去了,她什么都听不到,只听到自己的心脏,传来一阵阵狠重的抽痛。 “我想你。”她的声音从苍白的唇角逸出。 “岑,回到我身边吧。”简简单单的几个字,说出来似乎并不耗费任何力气,只是秦初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声音突然有些沙哑。 安岑没有回答。 他沙哑的声音继续传来,带着坚定的力量,穿破安岑的心脏,“岑,我就在你宿舍楼下,如果你愿意和我在一起,你就下来见我,如果你不愿意,你就别来了。” 安岑脸色煞白。 掀开廉价的印花窗帘,那明月珠辉般的身影,直直立在三伏天下,阳光像千万道金光,打在他笔直的身上。 却丝毫没有夺去他身上的光芒,头发黑玉般,薄唇轻抿,眼珠凉淡,美得就像远古洪荒中的妖姬,神秘而绝艳。 他挂断了电话,一动不动的立在楼下,眼珠黯淡漆黑。 安岑失神地看着他。 她就那么看着他。 静静的。 没有丝毫动作。 也许连她自己都是不确定的,她在想,他们应该和好么?尽管还爱着对方,可是分开这么久了,他们的世界还容得下彼此吗?还适合吗?尤其是现在分隔两地,若是和好了,也只能依靠着电话联系。 四年了,足够改变一个人的性格,再见到他,安岑虽然还会心痛,可是她已经不是那个鲁莽的少女了,她现在能够承受失去他的痛楚了,她已经逐渐习惯了没有他的生活,若是和好了,将来在分开一次,她怕她自己输不起。 女孩子,总是在这个时候,就会想得特别多,尤其是深爱着的人,会想,以后还会伤害他吗?可以给他幸福吗?可以永远跟他在一起吗? 突然。 一道闪电划破天空。 广东的雨季最是没章法。 但凡天气热一点,就会开始下暴雨。 窗外的天色忽然阴沉浓黑,雨珠噼里啪啦的敲打在玻璃上,有种急促混乱的节奏。 树叶狂乱地飞舞着。 白茫茫的大雨从天而降,浇了他一头一脸,他漠然地站着,身子没有一丝动摇,出奇的坚定。 大雨使他的视线模糊,他却不肯离去。 冰冷地站在雨中。 也许这是他最后一次机会了。 如果他轻易放弃了,很可能这辈子都不会有机会了,所以就算天上下刀子,他也不会离开。 磅礴的大雨里。 世界被蒙上一层浓雾。 远远地,一抹窈窕的身影从雨雾中冲了过来。 安岑没有撑伞。 满头满脸的雨水。 “你疯了吗?雨这么大,你也不会找个地方躲躲雨?”雨声很大,她的声音断断续续,带着惊痛的怒气。 秦初突然抱住她,漫天大雨里,他的声音干哑,“你来见我了,你终于肯回到我的身边了。” 安岑没有回抱他,脸色苍白。 她不知道她该不该抱住他,她能一辈子不伤害他么?她能做到一辈子都爱他么? 漫天雨丝在身后飘着。 安岑失神地避开他殷切的目光,不能看着他,不能听他说话,不能冲动做决定,她努力让自己动摇的心麻木起来。 “你不愿意跟我在一起?”秦初的声音越来越低。 “秦初……” 她咬住嘴唇,目光越过他的肩膀,望着缠缠绵绵的细雨,眼珠有些空茫。 树叶在细雨中沙沙轻响。 秦初突然打断她,“就连我特意赶来广州,站在雨里,也不值得你回心转意了吗?安岑,无论我做什么,你都不会在回到我身边了,是吗?” 他淡淡苦笑,目光凉得惊人。 一瞬间,心底里那丝微弱的期盼也被打碎了,落进他漆黑的眼珠,他的眼珠黑得吓人。 安岑咬着唇,脸色惨白。 飘摇的风雨中,安岑似听到了一丝喟叹。 然后。 他慢慢放开了她,安岑始终不说话,秦初转身,身影有种失措的脆弱。 空气很静。 安岑的心又热又痛的翻搅着,望着他绝望孤独的背影,她脑子滚过一阵轰隆…… 漫天大雨里,她追上抱住他,心跳得狂乱而恸痛,“秦秦,我们先做朋友,如果分开几年后,我们还是适合在一起,我们就和好。” 他眼珠一亮。 下一刻,他的手忽然用力,揽过她的肩膀,低头吻住她。 毫无预兆地吻住她! 这个吻充满了失措和脆弱的味道,可是又似乎带着涅槃重生的希翼,那失而复得的味道浓烈得让安岑心慌。 她冰冷的唇感受着他浓烈的深情,渐渐的,安岑的心变得柔软,她抱住他,缓缓沉浸在他柔软的唇瓣中。 从那以后,他们的感情又浓烈了起来,每天晚上都聊电话,安岑说先跟秦秦做朋友,这已经是她想到的最好的办法了。 让两个人都试试,如果不行,那就是朋友,如果真的适合,那么就在一起,走到白头。 异地恋是甜蜜而痛苦了,见不到看不到,只能凭着自己坚定的信念去维持那段漫无尽头的感情。 好在两人心中只有对方,节假日也能见见,不至于忍受长期分隔的痛苦,秦秦是学建筑的,总会给安岑寄一些小模型,那都是他得奖的作品。 彼时,他们尚未和好,秦秦总是在电话里试探性问她,“岑,我妈妈快要生日了,她说她想见见你,你能来参加她的生日派对吗?” 安岑吃着冰淇淋,口齿不清地回答,“不去。” “干嘛不来?” “那好,我问你,我去参加你妈妈的生日派对,要以什么身份去你家?朋友?同学?” “可以啊,也可以说,你是我女朋友。” “才不要咧。”安岑笑得傻傻的。 “为什么不要?你不想跟我和好吗?” 每当这时候,安岑就会发出咯咯咯的笑声,“暂时不要。” “都这么久了,你还不相信我吗?” “对啊,我肯定不信,咱们都那么久没见了,万一你现在变成个拉皮条的,那我就完了。”安岑打趣他。 “怎么说话的?我像是那种人吗?” “像。”安岑哈哈大笑。 “老损我,我明明就是玉树临风,潇洒倜傥。”秦秦自恋的说,眼珠温柔,“岑,为什么你老是不肯跟我和好呢?” “因为我觉得咱们现在这样挺好的,因为还没在一起,所以珍惜所有跟对方在一起的时光,也因为没有在一起,没有理由吵架,每天过得这么开心,你觉得我们这样不好吗?” 秦初沉默想了下,“也不是不好,只是岑,我想你属于我一个人。” “那就看你的表现了,你要一直对我这么好呢,说不定,我哪天就心软跟你和好了。” 他莞尔,“好,岑,我会一直对你好的。” 两人就一直这么不温不火,又甜甜蜜蜜地谈着类似朋友,又似情人的恋爱。 大三这年,美国大学有个学生要来北京体验生活,特别向学校提交了交换生申请,那个学生很优秀,所以美国大学很爽快地同意了,并且同意为他找到适合的学校。 中国这边,学校挑中了秦初作为国外的交换生,他是学校里建筑学得最优秀的学生,此去美国,交换半年。 众所周知,美国哈佛的建筑系在全球是有排名的,秦初热爱建筑学,美国大学的邀请,对他来说是天赐良机,他不想失去这个机会。 他向安岑诉说完整件事,素日里冷淡的他此时十分激动,这个机会也许就是他人生的转折点,如果去了,可能他的人生会从此不一样,他会设计出一座座属于他的高大上建筑,从此,站在人生的巅峰。 他笑着对安岑说:“岑,你也一起来美国吧,费用全部我负责,到时候我们可以同居,你说好吗?” 安岑手脚冰凉,嘴上却笑着说:“好啊,学校的通知什么时候下来?” “我还没申请呢,就是今天导师跟我提了下,我打算先问问你的意见。” “你是怕我不同意吗?” “是啊,岑,没想到你会陪我一起来美国,我真的太开心了。” “难道我不去,你就不去了吗?”安岑笑着反问。 “对。如果你不来美国,我也不不去。” 安岑的笑容僵在嘴角,她轻轻说:“我当然会陪你一起去了,我们要住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挂断电话后,安岑望着窗外的夜色,失魂落魄。 这天终于来临了,他要展翅翱翔了,而她变成了他的累赘,一个成功的男人,是不可以依附在一个女人身上的,尤其他学的是建筑学,国内的建筑理念远远比不上国外的。去美国,是他人生事业的必经点。 如果她要他留下,她就是捆绑了他,若以后他混得好了,尚且没事,可如果他混得不好了,也许他会一辈子怪她吧,怪她当初不理解他,害得他一生碌碌无为。 那一晚,安岑想了很多。 也许他们是不适合的吧,勉强走过了一年,又遇到了另一个难题,似乎他们从在一起到现在,就没有一帆风顺过,处处是磨难。 初识时剑拔弩张。 相爱时猜忌多疑。 和好时梦想阻碍。 第二天秦秦给安岑打电话的时候,声音有掩饰不住的喜悦,“岑,学校的通知已经下来了,你也快来向学校申请休学吧,这两天我就去广州接你,美国那边比较冷,我们一起去买些羽绒服吧。” 安岑静静听着,手脚冷得吓人,“秦秦,最近我奶奶病了,病情有点严重,我可能暂时去不了美国了,你先去,等过一个星期,我就去找你。” 起初秦初是不同意的,坚持要等安岑一起出发,可是安岑一直催促他,让他不要耽误学业,所以秦初就准时出发了。 轰隆一声。 前往美国的飞机从头顶呼啸而过。 安岑望着空旷无垠的蓝天,轻声在心里说了声句。 秦初。再见。 秦初到美国后,安岑一直和他保持着联系,直到秦初租到公寓安顿下来,安岑才实话对他说,“秦秦,我不会去美国了。” 她的声音在深夜里显得是那么静,那么冷。 秦初放松的身体顿时僵住。 “岑,你在担心什么呢?我们之前不是说好了吗?你休学来美国陪我,就当是来度假了,要是你不放心,等半年后回国我们就先结婚,然后继续上大学。” “秦秦,我连英文都说不好,我去了能干嘛?天天躲在家里等你回来吗?一个朋友都没有,我去哪里能玩得起来?开心得起来吗?” 她是个英语白痴,连跟别人沟通都有问题,要怎么生活?高中的时光她都荒废了,而现在来后悔,已成定局了。 他怔怔地站在公寓的露台上,心底里有股凉气慢慢在血液中流淌,胸口恸痛的心脏仿佛凝冻了起来,他几乎不受控制地说:“你不是答应过我的吗?会和我永远不分开。” 一阵骤然的疼痛。 安岑猛地握紧手指,用掌心尖锐的痛逼退内心的痛楚,强力克制着,让声音听起来很淡。 “是,我是答应过你,可是我现在反悔了。” “你反悔了……”秦初失措地重复着她的话,脸色发白,“安岑,你从一开始就是在骗我,是不是?你根本就不打算和我一起出国?” 声音轻得恍如耳语。 安岑用力闭上眼睛,喉咙里隐约有血腥气息,好像是鲜血在翻涌。 她站在窗帘旁,就像被风化的石头,冰冷得毫无温度。 “对不起,秦初,祝你在美国过得幸福。” 她说完,便想将电话挂断。 “等等!”他脆弱大喊,声音嘶哑,“安岑,你会等我吗?” “不会!” 秦初脸色煞白! 双手暗暗的紧握,他克制住心里突如其来的绞痛,不,她只是为了自己好,所以故意说话来气他,她不是这么想的,她不是! “岑,你要是不来,我就天天给你打电话,节假日,就回去看你好吗?”秦初站在露台上,屋外正在下雪,他穿着白衬衣,有种透明的淡淡光芒。 他静静等着她的回答,只要她轻轻一句应答,世界就会恢复成以前那般美好。 可是。 她没有回答。 电话里只有沙沙沙的声音。 世界一片寂静。 他眼底藏着不确定的脆弱,虚弱问她,“安岑,你永远不会再见我了,对吗?” 他背光而立,眼底水汽更浓了,眼珠浓黑浓黑,祈求般问着她。 这句话,是他用尽所有自尊问的。 “不必了,秦初,异地恋本来就很没意思了,异国恋,更是没意思,就让我们放过彼此吧,以后,别在联系了。” 电话嘟一声挂断了。 秦初的虚弱消失在唇角,心痛得连呼吸都困难起来,喉咙里像被一团棉花堵着,令他无法呼吸,他哭不出声音,可是,又不能呼吸。 惨白着脸跪在地上。 后来,他再也打不通她的电话。 中途,他回国了一次,托人找她,她不愿出来,跑去了香港,秦初失望回美国。 两年后,安岑已经是晟钻珠宝的最高执行人,有次她回家探亲,遇到了秦初的发小。 他的发小告诉安岑,两年前,秦初回国的时候,整只手的皮肤都烂掉了,他去了美国后,水土不服,生了皮肤病,他一直不肯去看医生,直到整只手都烂了,申请到了回国的病假。 他用这个病,作为来见她的最后的理由,可是她终究没去见他。 听说他整只手的皮肤都烂了。 安岑捂住自己的嘴巴,惹红了眼眶。 缓缓闭上眼睛,泪像断线的珍珠般滚落下来。 是吧。 她一直就是秦初的灾难,只有离开他,他才会过得更好。 她努力克制住心中的抽痛,让自己不去想他,散了吧,就这样随风散了吧。 原以为秦初此生都不会原谅她,也不会在联系她,没想到,一年后,他又辗转打听到了她的电话号码。 “你过得还好吗?”他的声音凉淡,在美国呆久了,语调也变成ABC腔了。 一开始,安岑听不出是他的声音。 “你好,你是谁?” “我?我是一个你讨厌的人吧。”讨厌他,所以躲着他,不让他找到。 安岑挑眉,“我讨厌的人?我并没有讨厌的人啊,你是谁?” 隐隐的,安岑竟然有些期待,她的手颤抖冰冷,会是他么? “你不讨厌我吗?” “你到底是谁?” “原来你已经忘了我。”他的声音冷淡,“安岑,你在香港过得好吗?” 真的是秦初! 几乎是一瞬间,安岑的心绞痛起来。 她紧紧握着双手,努力克制着失控的情绪,笑着说:“秦初,我过得很好,你呢?” “我……”他犹豫了下,声音模糊,“安岑,我要结婚了。” 她的脸色骤然苍白。 心底里,充满浓烈的绝望。 “你要结婚了?”安岑不确定的问,心被搅得透不过气,秦初要结婚了?当初说着只爱她一个人的秦初,要和别人结婚了? “是的,是家族联姻的女孩,婚礼是12月27号,在华盛顿举办,安岑,你会来么?”他的声音有一丝试探,也有一丝不确定的希翼。 他结婚的日子,竟然就是他们确定关系的那天,初恋的纪念日,也是他以后的结婚纪念日。 他到底是怎么想的呢? 安岑手指愈发冰冷,反问道:“我?我去干嘛?抢亲吗?” 他没有说话。 良久良久的沉默。 然后他轻柔地问:“你敢吗?” 声音像是黑夜里寂静的星光。 安岑怔怔出神,良久,唇角也渐渐有了迷离的笑容,仿佛他和她从来没有分开过。 她笑着问:“你要玩这么大吗?” “你敢吗?”他固执地问,声音落寞。 不知道是不是隔着遥远的距离,安岑突然觉得他很脆弱,她的心动了下,几乎是不受控制地说:“我去了,你的未婚妻会不会杀了我呀?” “会。所以,你敢来吗?” “我敢。” 他突然笑了起来,声音沙哑,“我等你。” 空旷的办公室死一般寂静。 安岑坐在真皮沙发椅上,犹豫了几秒,鼓起勇气说:“秦秦,你恨我吗?” “我恨你。” “你恨我?” “是,我恨你。”他的声音恢复了一贯的凉淡,甚至比以前更加冰冷。 安岑全身发凉。 几乎是条件反射下,她的心骤然一疼。 耳膜轰轰作响,出乎意料的答案让她惊怔。 她才准备好放下一切,义无反顾去找他,然后他又说他恨她,那么他到底是真的想她去?还是想借机羞辱她? 他爱她?要她去抢亲? 还是他恨她?要当着所有人的面在婚礼上羞辱她? “安岑,这辈子,我都不会原谅你。”秦初低喊,声音里充满了惊痛和恨意。 安岑的脸色骤然苍白。 所有的淡定,所有的理智,顷刻间荡然无存…… 听到这,九九瞳孔放大,不可置信地看着兰仲文,“兰花儿,秦初是要报复她?” 兰仲文托着下巴,眼珠明净湛然,“我也猜不准,也许是,也许不是。” “那你说,安岑该去找他么?” 兰仲文没有说话,伸手揽住九九的腰,才抬起惑人的眼看她,“你晚上买这套衣服,就是打想出国的注意是不?” 九九点头,想了下,又摇头,“不是,现在重点不是这个,是你觉得安岑应该去找他吗?” “老婆啊,你们机票都买好了,我还能拦着你不成?早点睡吧,明天你们还要出国呢。”他手臂一凝力,九九就被他压在身下了。 九九不依,不死心抬着小脸问,“你说嘛,该不该去?” “该。不管结局是什么,她都应该去争取试试。” “为什么?你不担心秦初是骗安岑的吗?” “哎呀九九,比如你要跟我分手,我能不恨你么?比如你要跟别人结婚,我能不生气,不对,我是要杀了那个奸夫。九九啊,恨本是爱的来处,这么多年他都不肯放手,又怎么可能是真的恨她呢?” “也对。”九九嘟起小嘴,兰仲文正要吻下来,她突然捂住自己的嘴巴,让兰仲文的吻落在她手背上,“我还没问完呢,兰花儿,你怎么知道我们买好机票了?我们明明保密得很好呀。” “我掐指一算,就知道了。”兰仲文微笑,眼珠灼灼。 九九哈哈大笑。 被他瞪了一眼,他低下头,淡漠的眼珠凝视九九,“好了,九九,明天你就要出国了,现在,该是我们的二人世界了吧?” 九九脸色微红。 ------题外话------ 15号正版群有举办竞答活动哈,欢迎宝贝们踊跃参加,详情请看评论序序的公告,么么哒! 正文 第三十六章 抢婚 美国位于北美洲南部,气候属温带和亚热带。 美国人穿衣打扮无拘无束,十分随便,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无论在大街还是在小巷,服装形形色色,无奇不有。 桌上摆着五花八门的烤肉,挤满番茄酱的馅饼,Q弹爽口的肉酱通心粉,辣黄辣黄的印度咖喱饭,勾人食欲的匈牙利蒸肉…… 九九和安岑吕颖三人坐了12个小时的飞机,一着陆,三人饿得前胸贴后背,直奔一家标新立异的特色风味饭馆。 白底红格的餐桌上,三人狼吞虎咽地吞食着,早忘了路人诧异的目光。 美国人用餐讲求方便和效率,一般不在精美细致上下功夫,简单粗暴,所以没多久,桌上就剩几个残羹冷炙的纸盒。 九九满足地打了个饱嗝,眼珠懒洋洋的,“真爽。” “我也这么觉得,飞机餐特么难吃,幸好熬过来了。”安岑擦干净嘴巴,靠在椅背上吐气。 美国,她终于来了。 扭头看了眼白雪皑皑的屋外,有辆圣诞马车停在广场上。 今天是圣诞节,整个美国都像是被彩灯装饰了起来,闪烁着五颜六色的光。 大小商店门外都栽了圣诞树,挂满了花环,彩珠,魔杖,圣诞袜。 彩灯闪烁在玻璃上。 遥遥望着。 就像是踏进了一个梦幻般的童话国度。 安岑朝窗户呵出一口白气,用手指写上:秦初。 吕颖最是心细,见着此景,喝咖啡的杯子顿在手中,“岑,你想清楚了?” “嗯。”安岑微笑,眼珠明亮,“这么多年了,我一直怕我办不到等他,所以一开始,我就拒绝了,等待一个虚幻的人,是多么傻的一件事,两个人甚至没有确定关系,万一我等他的时候,他爱上别人了怎么办?又或者,他等我的时候,我爱上别人了怎么办?万一哪个人先违背了诺言,那就是一辈子的记恨了吧。” 所以长痛不如短痛。 不确定自己办得到,就要做到拒绝,这虽然是伤害他,但也是尊重他,如果一边说着等他,一边又和别人谈恋爱,这种人才是最恶心的。 安岑是个理性的人,也是个有原则的人,诺言,之所以珍贵,是因为答应了就要做到,办不到,便不会答应。 看似简单跨越的苦等恋情,让多少人等白了头,也没见到心上人归来,多少人因为答应了一个诺言,苦等数十年,最后等来的是对方已结婚或者分手的消息。 所以不管是三个月,半年,一年,她都不会等,她不会守着这种缥缈的诺言过日子,每当别人问起她是否单身时,她会肯定的说是,而不是告诉对方,她的心尖人在国外,她在等他。 多么痴情又多么愚蠢的做法。 人生又不是只有爱情,何必摆出一副情深似海的模样,也许她天生是个寡情的人,她习惯顺其自然,在一起了就真心无悔地相爱,到了需要分开的时候,那就潇洒利落地告别。 分开这么多年了,她也逐渐放低了他,虽然心中有遗憾,却也不在那么痛苦了。 也许,是九九和兰仲文的感情打动了她,他们分开了六年,谁也没有说过要等谁,但他们却默契地等候着,等候着重遇的那天,就算没有一丝希望,他们不分年月地为彼此守候着。 两个人真心相爱,那么无论怎么分离,终会重遇。 安岑想,如果他不回来,那么他不属于她。如果他不放手,她也愿意放手一搏。 神圣的白色教堂外飘着雪花。 白茫茫一片的,将光秃秃的树木和草地都裹上了银装。 雪花轻盈地跌在肩上。 将九九的面容映衬得洁白无瑕。 她和吕颖踩在雪地上,穿着严谨高贵的骑马服,白色长袖,白色小马甲,白色高腰裤,白色长靴,面容宁静,如男子般俊秀,又透出几分女子的妩媚。 两人穿这身,是为了方便随时开跑。 今天是来抢婚的,她们当然要有点准备了。 灰茫茫的雪地被映出一条长长的脚印。 雪霜簌簌。 安岑静静走来,笑容妩媚。 雪白的婚纱已经穿在她的身上,透明的绢纱锦缎被阳光照耀出柔和的光芒,恍如是脱下灰扑扑女佣服赶赴宴会的灰姑娘。 这件婚纱,就是当初九九在香港选购的那套,九九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穿上,没想到,安岑却轻易地穿上了,真正的腰如细柳,柔若无骨。 大抵,这套婚纱就是属于安岑的。 安岑慢慢走来,手捧一束新鲜百合花,满天星坠与其中,星星点点,晶晶盈盈。 今天,就是秦初结婚的日子了。 安岑站定脚步,看了看九九,又看了看吕颖,笑着问:“姐妹们,你们都准备好了吗?” 九九和吕颖点头。 不管结局如何,只要努力过,就不会留下遗憾。 安岑牵起她们的手,“那我们就去抢婚吧!” 圆拱的大门外,停着无数辆豪华的轿车。 安岑日思夜想的心尖人,就在这扇大门后面。 雪花明媚而梦幻。 风很大。 安岑盖上透明的白纱。 提起裙裾。 长长的裙摆将整条石阶都掩盖了。 她纤细的双手贴在大门上,用力呼吸,“秦初,我来了。” 大门打开! 神圣的婚礼进行曲正在演奏着。 晃眼的白色灯光拂照着安岑白皙的肌肤。 妩媚细长的浅瞳。 如芙蓉的红唇。 精致的下巴。 修长性感的脖颈。 清瘦却傲然挺立的肩膀。 耀眼的细钻高跟鞋。 她慢慢走进殿堂。 无数玫瑰花瓣从头顶跌落下来。 灯光轻柔地流淌着。 她站在红色地毯上,笑容冷傲睥睨。 就像秦初心动的那天一样,她明明长了副妩媚的模样,却有男子的英气。 殿堂里的人不多。 都回过头来看着安岑。 “好美啊……”人群中不知道是谁发出惊叹。 秦初就站在钢琴旁,穿着白色的礼服。 几年不见,他俊美如昔,然眼底的冰霜更甚,黑洞洞的眼珠看着殿堂中央的安岑,没有一丝温度。 良久,他嘴角勾起一抹不知是嘲笑还是冷笑的弧度,朝她慢慢走来。 耳边是神圣婚礼交响音乐。 站在殿堂中央穿着婚纱的安岑美丽如圣洁的女神,那种光芒让他微微眩晕。 他望着她,眼珠冷凝,“你终于来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要结婚了,所以态度也好了起来,又或者是他的脾性,一开始总是一副平静的模样,说了几句话后,就变得暴怒。 安岑与他分开的日子比相聚的日子长,但是她了解他。 她知道他的执拗敏感。 “不是你让我来抢婚的吗?”安岑声音清脆,细长的浅瞳往殿内一扫,她怎么感觉气氛不太对劲,她不是来抢婚的吗?怎么没有一个人感到惊讶?衣着优雅的宾客们一动不动地坐在原位,表情平静。 九九和吕颖和四处张望,怎么气氛那么安静?一点也没有剑拔弩张的感觉。 两人对视一眼,一名白衣黑超的保镖上来为她们领位,两人懵头懵脑的,只好先跟着保镖轻手轻脚坐下。 敌不动我不动,以不动制万动。 “你穿着婚纱出现,是打算当着新娘的面向我求婚吗?”秦初答非所问,漆黑的眼眸望着安岑,诡异的冷,又诡异的柔。 如果安岑仔细看,定能看出他眼中藏着一丝计算。 “那不然呢?我心爱的男人都要跟别人结婚了,我还能坐以待毙吗?秦初,我就直说了吧,我今天都准备好了,不管你是羞辱我,还是跟我走,我都无悔。”安岑单刀直入,她不想跟他兜圈子了,兜兜转转这么多年,成败在此一举。 连婚纱都穿来了,这足够证明她的真诚和恒心了吧? 她想清楚了,她爱的人一直只有秦初,她要跟他在一起。 其余的,就看秦初的决定了,如果他让她来,只是为了羞辱她,那么,她就当是还他这么多年伤害他欠下的债了。 这是她欠他的。 “无悔?”秦初微微扯动嘴角,笑容里有说不出的诡寒,不知道是在嘲笑自己,还是在嘲笑安岑。 安岑的心脏骤然一疼。 然而她还是倔强的抬起头,眼神坚定,“没错,秦初,爱上你我无悔,所以你跟不跟我走,一句话,不,十句话,如果你要拒绝我,请给我十个理由,让我死心得彻底一点。” 秦初面无表情。 “安岑,求婚是你这个态度吗?应该要下跪吧?” 安岑一怔,瞟了眼四周,尝试着卖萌撒娇,“你要玩这么大么?不好吧?秦初,这里人这么多,等下你要是不同意,我不是面子里子都没了么。” “你今日来,还在乎自己的自尊吗?”秦初冷冷一笑,眼中蜷着滔天恨意,“当初我的自尊你又何尝在意过?我一遍遍把我的自尊捧到你眼前让你践踏,安岑,如果让你当一天的我,你就会知道,我的真心诚意早被你践踏碎了。” 这些年,就是安岑太在乎自己的感受,导致他们一次又一次分离,他不能不恨,他也要她尝试一下被人践踏自尊的滋味。 安岑手脚冰冷,来之前她想过几千句几万句要请求他原谅的话,都一瞬间灰飞烟灭了。以她之前的性子,她现在应该毫不犹豫夺门而去,从此与他老死不相往来。 可是,她走不动。 她也不能走。 如果她走了,从此以后,他就是别人的丈夫。 这么多年,她伤害了他太多次了,从最初的分手,和好,分手,一直都是她在伤害他。 爱不问缘由,不问对错,一旦爱上,便让你甘心付出一切,在这点上,秦初做到了。 那么她呢?她又是否可以为了秦初付出她的尊严? “如果我下跪,你会原谅我过去对你造成的伤害吗?”不管和不和她在一起,会原谅么? “也许。”他模棱两可地打官腔。 安岑脸色苍白,“秦初,你到底是爱我?还是恨我?” 秦初没回答,漠然地扭过头。 灯光下,他背脊挺拔笔直,双唇冷凝得没有血色。也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是爱她,还是恨她。 安岑等不到他的回答,缓缓合上双眼。 屈辱在心中翻搅,她微微握紧手指。 算了,就算是为了祭奠他们的爱情,这样做也值得了,值得—— 慢慢地。 安岑在他面前跪了下去。 晃眼的灯光照在她的身上,恍如缺失一层血色的肌肤,乌黑亮泽的长发,纤长的睫毛,她的身子慢慢地在他面前跪下。 “你想知道我恨你?还是爱你?”秦初惊痛的冲过去,抱住她即将跪下的身子,他紧紧抱着她,力气大得像是要捏碎她的骨髓。 “我赌你是爱我。”她没有挣脱他的怀抱,透明的白色头纱下,安岑的泪湿润了脸庞,“秦初,我赌你这么多年,还是爱着我。” 秦初一怔,瞳孔深处的脆弱涌了出来。 为什么? 多年前她抛弃他的时候,是他痛苦,他把自己困在美国这么多年,不敢回国内去,因为—— 他不敢面对任何有关于她的回忆。 如今她来求他,她亲手把自尊送到他面前来让他践踏,他应该感到报复的快感,可是为什么,他的心还是那么痛? 他终是学不会安岑的狠心,就算是假装的,他也做不到。眼眸深处扭曲的报复黯淡下来,他凝视她,终于说出了那个多年前的决定。 “嫁给我。” “嫁给我,我就原谅你。” 安岑用力点头,眼中突然涌出了泪花,她快速低下头去,又哭又笑,狼狈得像个孩子,“哎呀,秦秦,我的妆,已经花了吧?” “没有。”秦初看着她流泪的模样,心里忽然也重重地酸了起来,有多少年没有仔细看过她了?太多年了吧,他都记不得清了,但是—— “你还是那么漂亮。”他沙哑着声音说,这么多年了,她还是这么漂亮,未曾在他心中淡去,这是只属于他一个人的秘密。 “真的吗?”头纱下的眼睛红红的,安岑狼狈地擦着泪水,“谢谢你,秦秦,谢谢你还爱我。” “你错了,我是从来没有忘记过你,从来没有。”他轻柔地抹掉她的泪水,那动作,那眼神,温柔得仿佛能滴出水来,“乖,今天还要结婚呢,不要哭了。” “今天?”安岑吸了吸鼻子,突然像想起了什么似的,抬头问他,“对了,你跟我在一起,那你的未婚妻怎么办?” “没有。”他轻声说。 “没有?” 他点头,“嗯,没有未婚妻,今天,就是我为你准备的婚礼,新娘,就是你,安岑。” 安岑眼中刚退下去的泪水又涌了上来,她捂住自己的嘴巴,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那么颤抖,“秦秦,你是说,这个婚礼是为我准备的?” “嗯。”秦初郑重点头。 出乎意料的答案让她惊怔。 “那……万一我要是不来呢?” “我赌你会来。”秦初望着她,声音里有空落落的脆弱,“如果你不来,那我就彻底死心了。” 反正他已经主动那么多次了,不在乎在多一次,最多,就是像多年前,再痛一次,再醉一场。 只要她愿意回到他身边,一切都值得。 “还好我来了。”安岑觉得无比庆幸,幸好她终于决定放下一切要跟他在一起了,幸好她主动了,幸好她来了。 得之我幸。 终于破镜重圆了。 九九和吕颖坐在殿堂一角,十指紧握着彼此的手,泪眼含笑。 “小岑好幸福。” “是呀,岑姐终于找到自己的归属了。”九九眼珠宁静,瞥过头去,吕颖红着眼,微卷的头发松松地披在肩上,面容如混血儿办深邃动人,她说:“那么小颖,你呢?” “我……”吕颖沉默片刻,叹了口气,“革命尚未成功啊。” 她与乔漠的感情,最大的隔阂不是争吵,不是猜疑,不是距离,而是他心尖上的人,什么时候,他可以放下那个人,她才有机会。 她是她们三人中,最早懂得喜欢这个词的人,她喜欢乔漠,也该有20个年头了吧,不是她不够深情,不是她不够真诚,也不是她不够长情。 她够深情,够真诚,够长情,却也始终打动不了乔漠的心,除了等他,她别无选择。 九九在心里喟叹一声,她想,她是该去找乔漠谈谈了。 时至今日,九九仍然不知道乔漠喜欢着她,因为他从来没有表现出来过,兰仲文也许感受到了,但是他知道乔漠并没有打算将自己的感情告诉九九,他只是单纯的守护她,并不危险。 他只是喜欢着九九,同时也愿意成全九九跟兰仲文在一起,从来没困扰九九,难为九九,所以兰仲文就随他去了。 礼堂休息室里的灯光柔和清亮。 安岑坐在全身镜前补妆,脸上带着幸福的笑容。 九九痴痴地看着,穿着婚纱的安岑真的太美了,她想象着自己出嫁那天,也会像岑姐一样这么漂亮幸福吗? 她想着想着,突然很想念兰仲文,不知道他现在在干嘛?在睡觉?还是在加班?她想着等下要给他打个电话,告诉他,岑姐跟秦初和好啦,他们要结婚啦。 不对,晚上岑姐和秦初就应该是夫妻了。 吕颖站在安岑身后,把她散落的头发重新梳好,带上头纱,她紧紧握着安岑的手,眼神不舍,“小岑,等下你踏进礼堂,宣读完誓言,你就是秦太太了,你紧张吗?” 安岑重重点头,露出鲜少的柔媚娇羞,她把汗湿地双手举给九九和吕颖看,紧张地说:“我好紧张啊。” “别紧张,小岑,你一定会很幸福的,我敢打包票,他那么爱你,就算分开这么多年,还是为你策划了一个这么盛大的婚礼,听说,他的城堡还举办了宴会,就在今晚,小岑,他一切都准备好了,风风光光娶你进门。” “嗯,我一定会的。”安岑反握住吕颖和九九的手,“没想到咱们三个,是我最先结婚,很可能下一个就是九九了,小颖,你也要抓紧时间了。” 吕颖的眼泪哗啦啦流下来,第一次,她显得这么孩子气,狼狈擦掉眼泪,她的鼻子红通通的,“嗯,一言为定。” 九九见了,眼眶也忽然湿润了起来,她转头将百合捧花拿起,慢慢送到安岑的手中。 “岑姐,祝你幸福。” 柔和的灯光下,她含笑轻轻拥住安岑的肩膀,将她所有的祝福送给她。 安岑反抱住她,笑容温柔,“你也是,记得要好好对我弟弟,不然,我不会放过你的。” 九九也笑,“这话,你应该去威胁兰花儿。” “他我倒是很放心,他这辈子算是栽在你手里了,只要你不离开他,我相信你们一定可以白头偕老的。”安岑打趣。 “必须的。”九九赞同,眼中的笑意更盛,“我是不会离开他的,岑姐,你也一样,祝福你跟秦初白头偕老。” “好啦,你们别那么酸啦,晚上还有宴会呢,有什么闺蜜话等晚上再说吧,现在,秦初才是主角,我们不要忽视了他,走,时间到了,我们去礼堂吧。” “嗯。”安岑眨掉眼中的泪水。 再度站在红毯上,安岑面容绯红幸福。 九九和吕颖为她托着裙摆。 她手捧百合花。 一步一步朝秦初走去。 秦初就站在钢琴旁。 遥遥望着安岑身上雪白的婚纱,眼里的幸福是如此的明显,平日里凉淡冷凝的面容竟也奇异地温柔起来,恍如有金色的光芒将他笼罩着,唇角露出掩饰不住的灿烂笑容。 原来。 幸福的滋味是仿佛空气都是甜蜜的。 秦初眉眼温柔,握住安岑带着白手套的手,两人深情对视,站在神父面前。 身穿黑袍的神父翻开圣经,面容庄严肃穆:“新郎,你愿意娶新娘为妻吗?无论她将来是富有还是贫穷、或无论她将来身体健康或不适,你都愿意和她永远在一起吗?” 秦初扭头看了安岑一眼,笑答,“是的,我愿意。” 他的声音从胸腔里传出,带着认真的诚挚,直直荡到安岑心底深处。 安岑一愣,隐在头纱下的笑容更欢了。 神父点了点头,转向新娘,“新娘,你愿意嫁给新郎吗?无论她将来是富有还是贫穷、或无论她将来身体健康或不适,你都愿意和她永远在一起吗?” 安岑看了秦初一眼,毫无犹豫地说:“是的,我愿意。” 话刚落音,秦初就笑了,大掌紧紧包着她的小手,面容幸福而快乐。 这一刻,是神圣的。 神父庄严点头,“好,我以圣灵、圣父、圣子的名义宣布:新郎新娘结为夫妻。现在,新郎可以亲吻新娘了。” 明亮的灯光下。 秦初慢慢掀开安岑的头纱,仿佛是看着稀世瑰宝般,他的神情快乐得像个孩子,唇角绽放出一朵大大的笑容。 安岑微微紧张,仰头看他。 这娇媚的眼神使他心里荡出一圈圈温柔的涟漪,他俯视她,心底深处有温热的火焰在燃烧。 然后。 他不由自主地低头,在她性感的红唇上,落下轻柔一吻。 轻轻的一吻,却有着无尽的深情…… 飘满玫瑰花瓣的殿堂内。 九九坐在角落看得出神,她心里感慨,好浪漫唯美的婚礼啊,真甜蜜。 不知道何时,身旁有人悄然落座,那人穿着黑色礼服,骨节分明的手伸到她肩上,在她反应过来不对劲时,那人已将她搂进了怀中,淡淡的兰花馨香铺天盖地涌来。 壮丽的殿堂内。 九九凝视他,眼瞳深如海水,懒洋洋的,近乎透明。 他也凝视着九九,唇角一抹笑容妖冶明艳。 空气都仿佛停止了流动,恍如定格在他们对视的一刻。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九九,你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么?”低迷的声音在耳边萦绕。 九九心中一喜,笑着抬头问他:“是什么意思?” “这话是说要做夫妻,既要有缘又要有份,百年才能萍水相逢,千年才能共结连理,说明两个人从相遇到相爱是多么的不易。茫茫人海中相遇,讲究的就是一个缘字,人生在世,有存有亡,有聚有散,其中契机,全系于一个缘字,能共衾同枕更是不易,意在有缘不易,要努力珍惜。” 九九似懂非懂地点着头,“所以,这意思是?” “这意思是既然你已经睡过我了,就要好好珍惜我。” 九九噗嗤一笑,“我什么时候不珍惜你啦?” “来美国这么多天,一个电话都没给我打,还叫珍惜?我看你是快把我忘记了。”兰仲文一脸忧郁外加幽怨。 “哪有,倒时差嘛,每天都睡不起来哎。”九九低声解释,想了下,觉得这不是问题的关键,于是又抬头问:“对了,兰花儿,你什么时候来的啊?” “就刚刚。”兰仲文将她宠溺地呵护进臂弯里,笑容温柔,“想我了没?” “那是必须想的。” “这还差不多。”兰仲文遥遥望了眼正在拥吻的一对新人,眼珠明净,“看来安岑的眼光还可以,找了个不错的。” 九九哈哈大笑,“我看你是嫉妒了。” ------题外话------ 晚上8点V群有活动,有兴趣的宝贝们可以看下评论区的公告。 正文 第三十七章 我的年少有你 “嫉妒怎么了?我们都认识13年了,还没结婚。” 他的下巴抵在九九发上,教堂里的玫瑰花瓣还在飘落,他伸手,几片玫瑰花瓣落在他白皙得近乎妖娆的掌上,血红血红的,正是开到最妖艳欲滴的时候,散发着淡淡的清香,一如他对她的感情,看似淡泊,实则盛极,浓极。 “不是快要结婚了么?红册都提好了,你还能怕我跑了不成?”九九觉得好笑,往他怀里靠了靠,寻找一个舒服的位置,手无意识地放在他腰上的痒痒肉,惹得他轻声笑了起来。 “不会吧?兰花儿,这么多年了,你还是这么怕痒?” 他微笑,眼瞳蜷着化不开的温柔,“一如我对你的感情,这么多年了,还是专情。” 九九不禁莞尔,“什么时候,你变得这么油嘴滑舌了?” “好不容易有了个媳妇,在不说点甜言蜜语,我们都老了。” 他低头看她,九九的眼瞳深如海水,唇色绯红,如羊脂白玉般温润剔透,他笑着在她唇上印下一吻。 九九只笑不语,发上的蔷薇香慢慢充斥在两人的呼吸间,她心中一动,加深了那个吻。 心中是满满的温暖甜蜜。 良久,他放开呼吸不顺的她,眼尾眉梢似笑非笑。 九九瞪了他一眼,捂住狂乱的心跳喘息,“你下次可以不要吻这么久吗?” “当然——”他玩味地停顿了下,“不可以了。” “这样下去我会成为史上第一次死于接吻的人,由于接吻导致窒息休克然后死亡。”她头头是道。 “不相信,你不是说你皮糙肉厚的吗?什么磨练都可以接受?” “接吻例外!” 话音刚落,他暧昧的眼神扫了过来,“那怎么说,在床上就不用例外了?” 九九小脸一囧,却还是抬起胸膛,大言不惭道:“哼,晚上榨干你。” 兰仲文忍俊不禁,憋着笑,眉眼生动异常,“一言为定,谁敢先求饶,谁就是小狗。” “不要!”九九大声喊道,引来教堂里的无数目光,她比了个抱歉的手势,尴尬怒瞪兰仲文,“我才不要呢,怎么样都是你占便宜,不划算。” “怎么不划算啦?你明明也很是享受的嘛,不是只要九九八,即可带回家,既可么么哒,又可啪啪啪吗?” “哪有。”九九压低声音说:“那是当初了,今时不比往日,没有比拟性。” “哼,你当初非要爬上我的床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兰仲文佯装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当时你是多么的热情,奔放,忘了吗?” 九九差点笑喷,捂着嘴偷笑,“没想到你这么重口味啊。” “还不是你带坏我的?”他玩味地看着她,想听听她要怎么解释。 “咳咳咳……”九九用力咳了几声,已经反应过来兰仲文是在逗她了,她露出一个堪比玫瑰还娇艳的笑容,嗲声说:“宝贝,这些话我们就不能留到回家再说吗?大庭广众之下说这些,多叫人难为情啊?” 她心里想的是:小样,敢勾搭我,你给我等着。 “宝贝,我们说什么难为情的话啦?” “你说的不是都是夫妻俩的事嘛,我热不热情,你还不知道嘛?” 果不其然,兰仲文一点也不禁逗,耳根子微微红了起来,俊脸红得仿佛是透明的,他握住九九的手,掌心烫得仿佛能灼穿她的皮肤,“九九,我们现在回家吧。” “不行呀,等下还要拍照和抛新娘花呢,我要抢新娘花。”她兴奋地说,一点也没有管兰仲文垮着张脸。 “你都有老公了,还抢什么新娘花啊?” “当然给小颖啦。”九九指着旁边,然后楞了一下,不知道什么时候,吕颖离开了。 “人呢?”九九咦了一下,摸不着头脑。 “她去帮我查点资料了,对了,九九,我有两个消息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你想先听哪个?” 九九眨巴了下眼睛,“先听好消息吧。” “那就是肉肉找到了,这几天,驯养员就会驯养它了,场面可能有点激烈,你要去看吗?” “真哒?”九九双眼放光,“居然被你找到了?” 说到肉肉,她还真的蛮想它了,那头可爱的,6楼高的座头鲸,温驯又淘气的鲸鱼。 “嗯哼,它一直游荡在那片海域,我们派去的人在那守了好几天,就找到它了,他们还拍了一个短片回来,说从来没见过这么有灵性的鲸鱼。肉肉很贪玩,是跟着驯养员一路嬉闹到海洋世界的。” 九九听着听着,便笑了起来,她甚至可以想象到,肉肉那两颗泛着光的淘气眼珠,它就像一个初涉世界的小孩子似的,对人类的世界充满了探索和好奇。 “对了兰花儿,你知道肉肉几岁了吗?” 兰仲文似在沉思,唔了一声,“我请了一个驯养员帮它看过,它今年好像12岁,不太好判断,但大概在十几岁这样子。” “原来肉肉还是一个小孩子呢。” 座头鲸的寿命在50—60这里,比人类短了十几二十年,肉肉今年12岁,那么还可以活个几十年呢,如果肉肉肯被驯养,将来,说不定他们的孩子还能见到肉肉呢。 如果生出了个小兰花,小时候会是什么样子的?看见肉肉会不会吓晕过去啊? 虽然当妈妈这么想是不对的,但是她真的好想看看兰花小时候是长什么样的,还有,那种与生俱来的魅力到底是天生的?还是后天养成的呀? 还有,长得像兰花一样的女儿,会是什么样子啊?会是美丽与智慧并重的漂亮女娃吗?还是长得像他,但是脑子却很渣的那种呢? 想想还有点小激动。 九九傻傻笑起来,兰仲文不解问她,“你在笑什么?” “没有啦。”她捂着嘴,“我在想哦,兰花,要是生了个长得像你的女儿,但是脑子很渣怎么办?” “就像你这样嘛?”他凝着眼珠问,眼里有若有似无的笑意。 九九一怔,“你这是侮辱我。” “这是侮辱吗?”兰仲文佯装认真思考的样子,“我怎么觉得是赞美。” “滚!” 他哈哈大笑。 “哼,不跟你讲话了,老是欺负我,等回去了我去找肉肉玩,不跟你玩,你太奸诈了。”九九嗔怒。 他但笑不语,九九靠在他怀里,神情恍惚向往,“其实吧,我很喜欢海洋的,奇妙的世界,让我觉得人生处处充满希望,感觉到了生的乐趣。” “嗯。”他笑着低头看她,眼珠澄澈湛然,“等我们结婚了,我们去遍世界各地吧,凡是你想去的地方,我们都去走一走,你说好不好?” “必须的。” 庄严神圣的礼堂外。 圆形喷泉喷洒出一缕缕水柱。 一群和平鸽振翅飞翔。 所有宾客都聚在斑驳的石阶前,身后是圆而高的壮丽拱门,石壁上雕满了繁复的浮雕,唯美而古老。 要拍合照了。 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九九和兰仲文站在人群第一排,他静静站着,气度雍容高贵。 脖颈上的白色丝巾闻风而动,被九九伸手沾住,她微微一笑,把他散出来的丝巾塞进领口中,贵气逼人。 微风中。 他看着她,就像是有某种默契般,笑意温柔,微凉的指伸到九九鬓前,将她散乱的短发拨到脑后。 九九低头微笑,与他肩并着肩,站在人群前端,露出幸福甜蜜的笑容。 所有人都拢聚在一起。 准备就绪。 远处的国外摄影师让所有人都茄子。 人群中央的秦初突然将安岑横抱起来,安岑吓了一跳。 闪光一晃,画面就此定格。 画面中,安岑惊吓地瞪大眼睛,而秦初的笑容幸福得像个孩子,吕颖和九九看着安岑的方向,惊讶地捂住嘴,身后的兰仲文凝视着九九,眼珠淡漠。 抢新娘花的时候,九九叫兰仲文去一边等她,自己挤进人群中,双眼放光地盯着背对着她们的安岑。 兰仲文远远站着,视线却没有离开她身上,他始终是这样,只要有九九在的地方,他便能一眼就找出她,并且视线里,只有她一个人。 这么多年,始终深情不渝。 他凝视着九九,嘴角一抹似笑非笑的笑容。 天格外的蓝。 白云朵朵。 风很大。 安岑一身白色圣洁的婚纱,面容妖媚,站在石阶前大喊,“三,二,一……” 手中的百合花球被抛向天空。 所有女人都卯足了劲盯着那簇花球。 在即将落下时,所有女人一哄而上,哪还有往日的矜持柔弱?都跟成龙演电影似的,不要命地挤上去,使出了浑身解数要去抢那颗花球。 九九也是拼了,一跃一尺高,使出吃奶的力去抓那簇花球。 花球落进她手中,九九心里一喜,以为尘埃已落定,岂料花球弹性太好,落进她掌中,她还没抓稳,白色欲滴的花球又弹了出去。 “我靠!”她懊恼低咒,花球已经抛远了,正向兰仲文的方向而去,她急忙挥手大喊,“兰花儿,快帮我抓住花球……” 远处的兰仲文一脸不乐意,他一个大男人去抢什么花球啊,还跟二十几个女孩子抢,等下估计被她们咒骂死。 他一动不动。 九九怒瞪他。 他还是假装没看到,张望着四周,忽视一道道因为看见他面容而惊艳的灼热视线。 黑衣黑发,眸似萃星魄色,眉是青山翠,唇中一抹红,不语自妖娆。 傲立于天地间,令天地都失了色。 正是这抹倾城绝色,令那群女孩哄抢着花球往他的方向而去,她们都想看清他的模样,这个黄人男子,长得很是英俊。 秦初已是俊极,想不到,这陌生男子更是出色,无论是面容,品格,气度,皆透出股压迫人心的冷漠疏离。 电光火石间,花球已从兰仲文头顶落下,九九急得大喊:“快接住啊!” 兰仲文无奈伸手,花球稳稳落入他手中。 于此同时,所有女孩都止住了哄抢的动作,露出痴痴的目光凝视他。 看着一群把他当猴子观望的女孩,兰仲文微微皱眉,在香港,已经没女孩敢这么明目张胆地盯着他看了,这令他有点不自在。 一下子,他好像回到了年少里,学校里那些女孩,但凡看见他,必定捂嘴尖叫,每次都差点挣破他的耳膜。 那是他最怀念的时光,因为就在那个微凉的清晨,他遇见了萧九九。 那是开学第一天的时候。 他跟几个男班干部到礼堂搬新学期的课本。 翠木苍苍的林荫小道上,那个少女骑着一辆进口单车,距离上课时间已经过去五分钟,她已经迟到了。 此时整个楼下空无一人。 礼堂挨着停车场,兰仲文从窗子外看过去,她火急火燎将单车停好,低头锁车的时候,脖间一抹玉色,白如羊脂凝玉,刺痛了他的眼睛。 他突然好奇她的模样。 就像是受了蛊惑般,他走到窗前。 和煦的阳光下。 她的长发如海藻般,沐浴在微凉的晨风中,她穿着白色的校服,一双眼眸纯净得惊心动魄。 那天,阳光格外灿烂。 他淡漠的眼眸微微一动。 突然觉得,清晨在美,不及她的眼眸一分。 他搬着课本从礼堂出来的时候,那个少女正被校长抓住了,校长问她为什么要逃课。 她假装四处张望,正义言辞对校长说:“校长,我早就来学校了,可是我发现我的眼镜掉了,我什么都看不到,看不到我就不能上课了,所以我就又回来找眼镜了。” 校长闻言,怒斥的眼神转为关心,和善开口,“你怎么那么不小心啊,你的眼镜丢在哪里?我帮你找找吧。” 少女随便指了一块地,脸不红心不跳地撒谎,“校长,就掉在这里附近。” 看见校长低头帮她找眼镜,少女微微吐了下舌头,那双纯净的眼眸里,尽是调皮之色。 兰仲文搬着课本,兰芝玉树,远远看着,露出了淡淡的笑容。 感谢我的年少有你,而你的青春有我。 如果不是因为她家族的事情,也许她就不会从香港转学到广州了,那么,也许他就一辈子也遇不到她了。 所以,人生相遇相知,全凭一个缘字。 遇上了,便要好好珍惜。 正文 第三十八章 粉色的玫瑰 兰仲文想到这里,心中柔软。 手中一轻,花球已经被九九拿走了,她兴奋地拿着花球跑去找吕颖,完全没有理会他被一群如狼似虎的女人围观着。 兰仲文漠然地望着她远去的背影。 这呆头鹅。 那天,九九将花球郑重送到吕颖手中,送上了她最诚挚的祝福。 “小颖,希望未来的日子你都可以幸福快乐度过。”九九笑容宁静无暇,希望往后的日子,吕颖都可以快快乐乐的,她是个值得被爱的女子,希望乔漠早日明白,珍惜眼前人。 吕颖眼含泪花,原来早上她都看到了。 她紧紧握着九九的手,清晨的时候,九九将新娘花送到安岑手中,真诚地拥抱她,并且祝福她。 当时,吕颖偷偷低头抹眼泪,两个最好的姐妹都找到了归宿,只剩下她一个人孤零零的,说不羡慕,那一定是假的,她也想像她们一样,与自己心中的良人相守一生。 傍晚的天空灰茫茫的。 雪花又开始飘了,见吕颖一动不动的,九九望了眼天空,将百合花球塞进吕颖的怀里,眼珠宁静,“要下雪了,我们先回酒店吧,小颖,如果你真的喜欢乔漠,你就去努力试试吧,就像北北教给我的办法一样,当初我若不试,说不定今日,我还是一个人。” 吕颖低着头,睫毛慢慢变得湿润,安岑在一旁看着,用力拥住了两人的脖子,“对啊,九九说得一点都没错,管他喜欢谁,就是要拿下他,而且,最重要的是他现在是单身,20年都耗过去了,还有什么等不起的?” “可是,都耗了20年了,我都没有信心了。”吕颖抬起头,鼻头红红的,有点迷茫,也有点不知所措。 很多时候,她都会想,已经二十年了,如果乔漠会喜欢上她,肯定早就跟她在一起了吧? 这么多年了,无论他跟哪个女孩子暧昧,嬉闹,吕颖都不离不弃地忍受着,因为她爱他,比起见不到的痛苦,她更愿意忍受看着他跟别人暧昧的痛苦,至少,那样可以看着他。 可是他,就是那么讨厌她,对她说的话,一句比一句狠重—— 你怎么跟我妈一样烦? 你以为你是谁啊?管那么宽?是不是我出个门,要去哪,跟哪个兄弟或者女人出去,都得向你汇报啊? 你就没自己的生活嘛?为什么要一直缠着我,你没有自尊吗? 我不喜欢你。 你好烦。 吕颖的记忆里,乔漠说的话从来都是这样的,哪怕是一句骗她的,你人真好,也没有。 他连一句感谢她的话都不肯说,讨厌她的靠近,拼了命要把她赶离他身边。 他要她,离他远远的。 “20年你都耗过去,你还有什么输不起的吗?就像我们家秦秦说的那样,顶多就是在输一次,在醉一次,如果失败了,咱们彻底死心就是了,然后改头换面,迎接自己的第二春,得不到我们爱的,那我们就找个爱我们的,只要你可以打开自己的心扉,被爱一样是一段倾城绝恋!” 安岑果然是好口才,句句珠玑,连九九都想给她点一个赞了,她抿着嘴说:“岑姐说得一点也不错,小颖,爱与被爱同样幸福。” “你看,九九都赞同我的话了。”安岑搂紧九九和吕颖的肩膀,声音清脆,“你爱了乔漠20年,也是该有个结果了,如果他还是不懂得珍惜,那么,就让他孤独终老吧。” 这话惹得九九和吕颖都笑了起来。 吕颖想,她确实要去解决这件事情了,岁月不等人,她总不能一辈子等他吧? 她才不要做那个生也猜不透,死也猜不透,发白透的那个可怜女人呢,她吕颖,从小打遍一条街,将邻居家的小男孩都揍过,又怎么可以让自己的后半辈子活在可怜中呢。 她要奋起。 晚上是秦初跟安岑的新婚宴会,兰仲文临时被一个电话叫走了,只留下九九跟吕颖站在长形餐桌前选食。 头戴白色高帽的外国厨师正在切烤肉,褐发碧眼,笑容热情。 九九和吕颖接过他递来的小块牛排,用英文向他道谢。 远处的高台上。 安岑拿着一杯香槟,头发盘成高贵的发式,着一条火红长裙,身材玲珑。 她身边站着英挺的秦初,两人的手臂松松挽着,站在高台上向宾客敬酒,郎才女貌。 台下突然有个宾客问及他们年少时的恋爱故事。 国外的婚礼都是这样的,尤其秦初是一个那样优秀的年轻人物,这使得宾客们更加好奇,他们热烈看着他的新娘,这个黄人女子,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 司仪将话筒递给秦初,掌声热烈。 秦初笑容明媚,正想接过话筒,却被安岑拿去了,她红唇妖媚,拿着话筒,用中文讲了一大堆话。 宾客们都困惑地听着,中文对一群美国人来讲,简直就是鸡同鸭讲。 只有秦初一个人忍着笑意。 安岑一直讲一直讲,直到宾客们都郁闷地皱起眉,她才止住声音。 万籁俱寂的台下。 安岑静静看着,轻轻托起手中的话筒。 “几年前,如果我随着秦初来到美国,你们所听到我讲的话,那就是我的世界,你们的语言,对我来说就是鸡同鸭讲,我一句也听不懂。” 纯真的美国腔在空气中轻轻萦绕。 秦初猛地一怔,扭过头凝视安岑,他不可置信地看着她,安岑是什么时候学会英文的? 安岑也看着他,简练的美国腔掷地有声,“秦秦,几年前,我拒绝你,是因为我不会说英文啊,如果随你来美国,你可想而知,我的世界有多么糟糕么?” “也许你觉得,就算我什么都没有,我还有你,你会说英文,我可以依赖着你。又或者,你想的是我只是来度假的,会不会说英文并不是很重要,只要身上有美金,我就可以生存下去。” “可是,我亲爱的秦秦啊,我是个要强的女人,我从小就受着孤立的思想,父亲教我拿枪喝酒,都是为了锻炼我的胆识,让我可以活得有担当,有傲骨。” “我很感谢父亲对我的教育,要不是有他的严厉,早在秦初与我分手那天,我就撑不过那关了,也许,我会终日以泪洗面吧。我是如此地深爱着秦初。” “然后突然有一天,秦初要我陪他出国,试想一下,一个从小就励志要做女强人的女人,如果折掉她的翅膀,把她关进一个金丝笼子里,她会开心吗?让一个不会说英文的人,来到国外生活,听着身边的人聊得欢快,却一句也听不懂,就像被世界隔绝摒除了一样。” “亲爱的秦秦,你曾说过,你为我着迷,是因为我身上有女子的柔媚,又有男子的英气,刚柔并济,这股气质,让你眷恋了我十几年,如果,当初我变成一个只能依附在你身上的可怜女人,那么,你是否还会喜欢我这么多年?” 安岑看着秦初,眉眼妩媚,但眼底深处,却蜷着股凛凛的英气,“亲爱的秦秦啊,正是因为你迷恋的不是我的美貌,不是我的家世背景,也不是我的身材,而是我的本性,所以,我更要让我的本性保持下来,只有这样,你才不会忘记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重聚的一天。” 几年前,她因为不会英文,离开了秦初,她说不会等他,却在暗地里,努力克服自己的缺点,渐渐将英语掌握了起来。 今日,她已可以对外国人的提问对答如流。 可以说,她与秦初的爱情,并不是说只有秦初一个人在努力,有些人,重来不承诺,但不代表什么都不做。 如果安岑没想过有重聚的一天,那么她又何必去学英语呢?还是学的美国腔。那是因为,她早就想好有一天,她要回到秦初身边。 秦初怔怔地,接过她手中的话筒,眼珠浓黑迷人,“你是说,你一直在等我?” 安岑含泪点头,“是的,秦秦,这些话,我就想对你说了,可是我怕我办不到,所以我只能等到实现的这天,再来告诉你,我一直在努力学英文,因为,我想以最骄傲的姿态,回到你身边。” 秦初突然抱住她。 毫无预兆地抱住她! “谢谢你,安岑,我觉得我好幸福。”他笑得像个得了糖的孩子,是那样虔诚,那样快乐。 掌声雷鸣。 安岑紧紧与他拥吻。 灯光突然暗了下来。 所有宾客都疑惑地张望着四周,小声议论。怎么回事?灯光为什么突然暗了? 黑暗里。 秦初拿着话筒,用纯正的英文说:“很多年前,我与我的妻子有一个误会,我想,今天是时候解开了。” 话音刚落。 秦初身后的大型荧幕亮了起来。 镁光灯闪得令人眼前发花。 九九和吕颖要眯起眼睛,才能看清荧幕上的画面。 荧幕中,秦初穿着白色的衬衫,清爽俊美。 他坐在满是阳光的客厅里,手中是一沓粉色硬纸,他低下头,取过一张硬纸,仔细地叠出一朵粉色玫瑰。 叠好后,他出神地看着那朵逼真异常的玫瑰,良久,他抬起头,对着镜头勉强笑了下,眼珠苍凉,“安岑,我终于学会叠这朵玫瑰了。” 以他苍凉的笑容来判断,这段录影有些年岁了,他的头发很短,眼珠很凉。 他捧着那朵玫瑰,看着镜头。 好似镜头是他魂牵梦绕的恋人,他的眼角悲伤深情,“安岑,我告诉自己,当我学会叠这朵玫瑰,我就把这个视频寄给你。” 他低头笑了笑,把玫瑰递到镜头前,才寂静着声音说:“你知道吗?用纸叠出来的玫瑰,是永远不朽的,很多年前,我想要叠一盒玫瑰送给你,告诉你,我对你的爱是不朽的,可是我叠不出来,那个周六,我在图书馆里照着图画书的指示叠了很久,我始终学不会。” “然后,阿希出现了,她看着指示,一叠就会。后来,她说她帮我叠,岑,其实我知道,她是你的姐妹,我应该远离她,可是为了送给你不朽的爱情,我同意了,我每个星期六日都与她在图书馆里叠玫瑰,倒数着你生日的到来,想象着你收到礼物开心的模样,我就每天都好开心,直到那天。” “你误会了我们,原本,只要我把这个礼物送给你,并且向你解释,就能解开误会的,可是我又想,如果我拿着阿希叠的玫瑰去送给你,你一定会更生气的,所以,我没有送给你,我放弃了这个机会,将那盒玫瑰扔掉了。” “其实错不在你,错在于我,安岑,如果不是因为我半途而废,拜托阿希,就不会出这样的事了,所以我惩罚自己,学会叠这朵玫瑰,并且每天叠一朵,用到忏悔我的对你的爱。” 说到这里,镜头一晃,来到一间房间前。 白色房门慢慢打开—— 阳光充沛的房间。 纸制玫瑰悬挂在天花板上,似一串一串晶莹的玫瑰珠帘,挂满整个房间,繁华得望不到尽头。 2000多尺的房间,放眼望去,竟是被粉色的玫瑰淹没了,秦初掀开一串玫瑰帘,身后手边,全是缠缠绕绕的玫瑰,娇艳得仿似要随风飘出冷香来。 他笑容苍凉,“安岑,一天一朵,我已经叠了这么多朵了,你怎么还不回来?” 荧幕外。 宾客们都惊怔赞叹地望着那唯美浪漫的玫瑰海,一时忘了呼吸。 安岑也不例外,她惊讶地捂住自己的嘴巴,被感动得眼瞳湿润,“秦秦,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为什么你不把这个录像寄给我?” “三年前,我寄了,我日盼夜盘等了两个月,结果海关告诉我,我的录影被扣押了,原因是安检机检测不出是什么东西,属于敏感物,所以被扣留了。” 安岑微微长大嘴巴,凝视他,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她咬住嘴唇,张开双臂紧紧抱住他,“原来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在努力,秦秦,那间房子在哪,能带我去看看吗?” “就在这幢城堡里,我等下带你去看看。”秦初回抱住她,眼珠凉淡,却又携着丝快乐的孩子气,想来,他也是极幸福的。 掌声在一次雷鸣响起。 宾客们都用力拍掌,感慨着两人的深情。 柔亮的灯光下。 秦初横抱起安岑,快速走向属于他们的新房,他的眼睛出奇的温柔,此刻,他就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人。 九九和吕颖跟在闹洞房的人后面,直闹到秦初求饶,各种卖萌撒泼,唱歌跳肚皮舞。 平日里那个凉隐的男子,今日全没了形象,他把领结带到头上,喝酒喝得脸红红的,双手合十求九九和吕颖放过,又包了红包,她们才肯放过他,让他进洞房去。 见他心急紧张得毫无章法,九九和吕颖笑得差点岔气。 那晚,九九没急着回房间去,她跟吕颖坐在后花园里喝香槟,吕颖说:“九九,你知道今天早上兰少让我去查什么了吗?” “什么?”九九靠在她肩上,微醉的眼如漫天星辰,亮得要人晃神。 吕颖也喝得迷瞪瞪的,双颊绯红,高举着香槟杯,“查一个人的地址,九九你猜是谁的地址?住在美国的。” 九九迷糊地想,半响,摇了摇头。 “笨九九,你小姨啊,她不是定居在美国了吗?兰少说你肯定很想她了,要带你去看望她。” “小姨……”九九一下清醒过来,小姨啊,那个张扬霸气的女子,已经有六年不见了,不知道姨父的身体怎么样了,是否安康? “九九。”吕颖突然安静下来,“小岑嫁给秦初了,估计是不会和我们回香港了,所以呢,明天我就要先回去了,你跟兰少在这里多玩两天吧,去看看你小姨,也陪陪小岑,来个四人约会吧,一定很烂漫的。” 她一点笑容也没有。 九九用力抱住她,眼珠微醉却宁静,“小颖,你说什么傻话呢?要玩一起玩,不许你先偷偷回去,还有,我们永远都是姐妹,不会因为谁结婚了就离开谁,岑姐找到自己的归属了,我们要祝福她,不在一起了,并不代表分开了,只要我们的心系在一起,我们就没有分开过。” “嗯。”吕颖的头和九九靠在一起,黑发下,她的眼眸晶莹,“心系在一起。” “嗯,心系在一起。” ------题外话------ 最近很多宝贝问我,兰少什么时候完结,序序在这里做下回应,兰少下面还有一卷,卷五:盛世豪门。 关于番外,《兰少》番外只有一个人物,那就是蔚北北。而易珈蓝故事会作保留,也许某天易珈蓝的故事会变成兰少的系列文,但是这个故事还没规划好,所以暂时不面向大众。 卷五是写婚后的豪门世界,关于先生帮和太太帮的,现在是卷四的结尾,序序在陆续交代一些人物,要结束他们,人物结束后,这些人不会出现了,才可以出现新人物,序序写故事可能跟别人不一样,每一卷,序序都是用一部一部来规划的,必须全部交代完,才出现新人物,么么哒。 正文 第三十九章 城堡滑雪 清晨九九从被窝里钻出来的时候,已经回到房间了,她的头发乱糟糟的,睡眼惺忪。 兰仲文站在阳台上接电话,九九听到他说:“沈羽轻邀请我?知道了……你帮我回复他,下个月7号的慈善晚会我会参加的。” 九九本来想问谁打来的,但是地面冰冷得仿佛泛着寒气,天寒地冻的,她不想离开被窝,于是窝在里头等兰仲文走进来,才笑着问道:“谁打来的?” “你醒了。”他走过来,揉了她的头发,面容高贵俊美,“顾融打来的。” 话音刚落,两人都沉默了。 “岑姐结婚这事,顾融知道了吗?”良久,九九打破了沉默,顾融一直喜欢岑姐呢。 在九九的印象里,几年前的顾融是很喜欢和各种女孩嬉闹的,可自从认识岑姐后,他都收敛了,看得出来,他很喜欢安岑。 九九觉得,自己认识的人里面,似乎每个人都这么专情,每个人都在爱情长跑的马拉松上努力奔跑,有些已经跑到了尽头,而还有一些人,仍然在路途上,或者停留,或者前行。 岑姐结婚了,顾融一定会很难过吧。 “他知道了。”兰仲文的声音轻轻的,“他说,让我们替他祝福安岑。” 九九没说话,叹了口气,其实,顾融也是个蛮好的人,虽然嘴巴贱了点,但心地是好的,对兰仲文,也是忠心耿耿。 “九九,人生就是这样,有人得到了爱,也有人失去了爱,得到爱的要好好珍惜,而失去爱的人,说不定在下一个路口就遇到爱了,世界瞬息万化,我们既然出来玩了,都不要为了这些事难过,好吗?” 九九点点头,又抬头,“兰花儿,今天是不是要去看小姨。” “你已经知道了?”他微微惊讶。 “是啊,昨晚小颖喝醉了告诉我的。还有,你给小颖放几天假吧,岑姐这就结婚了,就让我们几个姐妹多聚几天吧,让我们在华盛顿好好玩玩吧,就当是最后的告别了。” 兰仲文想了下,露出个笑容,“好吧,就让你们多聚几天吧,你快去洗脸,我们要去看小姨了。” “好。” 昨晚是安岑跟秦初的新婚夜,今天估计会很晚醒来,所以兰仲文没通知他们,跟九九两人顶着雪花坐进了一辆加长林肯车里。 这辆加长林肯车并不是秦初的,也不是兰仲文的,因为司机和管家的态度非常生疏恭敬。 九九断定,这辆车应该是小姨派来的,她钻进车里,把御寒的耳罩取下来,“这辆车是小姨派来的吗?” “是的,她派来接我们的。”兰仲文帮她把安全带扣好,声音温柔,“九九,你先休息一下,我们要上山了,路途有点远。” “山上?小姨住在山上?” “是,等下有滑雪可以玩的,你高兴吗?” “真哒?”九九双眼放光,摸着手中毛茸茸的耳罩说,“那岑姐和小颖她们都来吗?” “来的,我已经把地址交给管家了,他们晚点都会过来的。”他笑容浅浅,随手翻了翻车上的报纸,面容安谧。 九九一上车就会犯困,所以趴在兰仲文肩上小憩,汽车平缓前行,往白雪皑皑的雪山绝尘而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汽车拐进了山道,两旁都是冰封的树木,九九靠在兰仲文肩上,睡得香甜。 兰仲文收回注视她的目光,望了车窗外一眼,白茫茫的世界,就像进入了冰雪幻境里,眼前一片发花。 一幢巍峨的城堡在风雪中逐渐浮现,红瓦尖顶,壮观极了。 不远处,四只萨摩耶拖一辆雪橇慢慢滑来。 那雪橇上坐着一名优雅贵气的女子,她穿着30年代的风格,白衣红唇,就像是从冰雪中挣脱出来的冰雪女王,美艳不可方物。 那人就是易珈蓝了。 她的唇性感得无可救药,涂着俄罗斯大红,坐在雪橇上,微微翘着。 加长林肯车里的司机看见来人,立马停住了车。 “九九,你醒醒,已经到了。” 九九感到有人在拍她的脸,慢慢挣开眼睛,焦距慢慢变得清晰,眼前是一张放大的俊脸,“兰花儿,怎么了?” “到了,小姨就在我们眼前呢。” 小姨?! 九九霍地一下坐了起来,小姨来了? 她从窗外看去。 冰雪封天的雪地里。 易珈蓝利落从雪橇上跨下来,没有带御寒帽,也没有御寒镜,好像一点都不冷,犹自飘飘逸仙。 她戴着皮手套的手拍了拍玻璃窗,指着雪橇,“下来玩玩啊。” 一身磊磊的潇洒劲。 “小姨!”九九高兴地打开车门下车,与易珈蓝紧紧拥抱。 “能别叫小姨吗?那么老,叫我珈蓝吧,我最喜欢装嫩了,这样我觉得年轻有干劲。”易珈蓝嫌弃地看着九九,弯起红唇,“九九,这么多年不见,你们过得还好吗?” “好呢,小……珈蓝,你过得好吗?” “嗯呢。”她点头,岁月似乎在她身上停止了流动,四十多岁的年纪,看起来和6年前没什么区别,冷艳性感。 易珈蓝仔细地端详了九九许久,见她面容温柔宁静,显然小日子过得不错,她笑着说:“我前两天才从英国回来,没想到就碰到你们来华盛顿了,怎么样?华盛顿好玩吗?” “吃是吃过好几家了,至于玩嘛,还没去呢。”九九秉承旅游就是吃的宗旨,已经吃过十几家风味不同的特色小餐厅了。 “你啊。”易珈蓝点了她的鼻头一下,“出来就是吃,对了,姐姐现在过得好吗?我听说她办了个残障人士福利院,很忙吧?” “是啊,老妈忙得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我每次约她出来喝早茶都被拒绝了,嘿嘿,小姨你跟老妈也好多年不见了吧?” “是呢,都忙呢。” “小……”见易珈蓝瞪着眼,九九赶紧改口,“珈蓝,你去英国干嘛?玩吗?” 怎么老是改不好啊,九九纠结的想着,吐了吐舌头。 “不是呢,去看郁循的病,还是没好呢。”她叹了口气,眉眼却不消极。 易珈蓝,是九九见过的最坚强的女子。 “姨父的病……”九九楞了下,兰仲文适时接口。 “珈蓝,姨父的病是良性血管瘤?”他的声音柔中带寒,与易珈蓝对视,笑着点了点头。 算是打招呼。 “是呢,良性的,不至于有性命之忧,但是却很难治好。” “现在是第几次手术了?” “第六次了,哎,那血瘤老是重复衍生,也不知道为什么,衍生的速度那么快,每次都是刚刚动完手术,一两个月后就衍生了。” 兰仲文和九九都没说话,主要是不知道能说什么,安慰的话,相信小姨是不需要的。 所以人一生都不可能是无忧无虑的吧,姨父生来叱咤风云,一生站在香港的尖端,可惜身体一直不好,病魔折磨了他一生。 听说他12岁就被发现了脑血管瘤,动过手术,手术失败,高考时也动过手术,一样失败。 每次肿瘤取出来,没一两个月,又开始繁衍。 “你们不用难过啦,没事的,我和他都看开了,能相伴多久就算多久吧,谁也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快乐一天是一天吧,还有,这里冰天雪地的,先回城堡吧,免得着凉了。”易珈蓝把两人领上雪橇,吹了一声口哨。 萨摩耶得到主人的指示,在雪地上跑动起来,闪电一样的速度吗,眼神犀利。 坐车和乘雪橇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雪橇在萨摩耶的疯狂跑动下,一颠一滑的跑动了起来,当然,九九是很喜欢这种感觉的,就像马车一样,她感觉自己好像进入了30年代的美国,古朴生动。她和易珈蓝的眼光一样,都喜欢复古的东西。 城堡转瞬即到。 易珈蓝对房子的设计眼光,一直偏爱酒柜,她一进门,就把手套扔在沙发上,给九九和兰仲文倒了杯威士忌,梨涡深陷,“喝点酒吧,暖暖身子。” 说完,她灌下一杯,火辣辣的感觉冲下喉咙,暖了胃,也暖了身体。 九九和兰仲文对视一眼,也将手中的威士忌喝了。 一杯下肚,两人的脸色红润了起来,手脚也不那么冰了。 佣人送来热茶和点心。 易珈蓝招呼他们在沙发上坐下,自己却还是握着一杯威士忌,漂亮的手指握在褐色的液体上,显得有些苍白。她笑着说:“怎么样,你们两准备什么时候结婚?” 九九答不上,红册在兰仲文那里,具体日期她不清楚。不过,不知道为什么,虽然小姨笑脸盈盈的,但她总觉得小姨很压抑,看她喝酒的狠方式,更像是酗酒。 难道是姨父的病吗?困扰着她? “快了,年底吧。”兰仲文淡淡回答,低头看了九九一眼,原来九九也看出易珈蓝的不对劲了。 “小姨,你酗酒?”兰仲文沉声开口,声音略淡。 “酗酒?”易珈蓝握着酒杯,脸上的笑意不减,“怎么可能?就是我跟阿力几人都比较喜欢酒而已,呵呵,碰到好的酒,有点忍不住而已,对了,忘了谢谢你了,果然投资你是不会错了,事业如日中天,迄今为止,已经帮我赚了不少钱了。” “应该的,你投资我,我也应该回报你,这点钱不算什么,将来还会有更多的。” 易珈蓝眼神一眯,兴味盎然,“看来你现在赚了不少了?” “还好。”他回答得模棱两可。 “果然是没看错人啊,年轻有为。”她举杯敬了敬兰仲文,却被他挡住了。 “小姨,你真的酗酒?” “哪有啊?” “你的手在抖。”兰仲文的视线落在她手上,她的手有些不自然的抖了下,这是酗酒所致。 “没呢。”她握着酒杯优雅起身,“就是昨晚喝多了,精神不太好,你们先休息一下,我还得去忙点事情,等你们的朋友来了,一起吃晚饭吧,还有明天,我带你们四处转转,你们带滑雪服了吗?没带的话我叫人去准备几套,明天去滑雪吧。” 她望着九九,见她摇头,唤来管家,“李嬷……” 没人应答。 她又唤了几遍,还是没人答话。 竟是在避开话题。 “小姨。”九九唤住她,“小姨,是不是姨父出了什么事?” “没呢,能有什么事啊?你姨父正在楼上睡觉呢,你们说话小声点,别吵了他,哎,这个李嬷跑哪去了,你们先坐一会哈,我去厨房叫她。” 说着匆匆进了厨房,九九一脸担心,想进去厨房追问她,被兰仲文叫住了。 “算了九九,你小姨是个很理智的人,若她不愿说,你是问不出什么的,以她刚才的表情判断,姨父应该没什么事,可能是她压力大了些吧。” 九九满脸担忧,“兰花儿,你觉得小姨这是怎么了?” 她从没见过小姨这么失态的样子,记忆里,她一直是霸气张扬的,走到哪,都闪耀得令万物失色。 “我也不知道,可能问题出在姨父身上吧,你别去问了,桥到船头自然直,等晚上我们见了姨父,就知道答案了。” 正文 第四十章 易珈蓝的秘密 夜凉如水。 屋内的壁台燃起了熊熊烈火,李嬷领了两个佣人来给壁台添柴,九九奇怪地看着她们,这年代明明有暖气了,为什么小姨不开啊?搞那么复古的行当干嘛? 虽然很高大上,也觉得暖融融的,但是这样也太诡异了好吗?怎么说他们也算这一代的新新人类,看着小姨这样反复古的生活,总感觉很诡异。 此时外面下着雪,当真是寂静无声了。 安岑和秦初吕颖三人赶来的时候,刚好是晚餐时间,李嬷在准备晚饭,餐桌上的烛光摇摇曳曳,感觉随时要在风中熄灭。 “幸会。”兰仲文起身和秦初握手,笑容淡漠,却透着股无形的压力。 别看他这个人冷冷的,淡淡的,其实很有交际手腕,只要他愿意跟你聊天,就有能力引导你一直倾诉,体贴熨烫到你的心脏融化为止。 九九在的时候,他会一直保持着谦逊儒雅的形象,跟你好像很熟络,可又像隔着遥远的距离,让九九的朋友或者陌生人心生亲切又不从小觑,从而羡慕九九。 所谓老公的优秀,就是老婆的面子,兰仲文这招叫无形的秀恩爱。 而秦初的冷是从骨子里透出的,他并不是装酷,而是真的面瘫,永远话不多,却会让人觉得踏实可靠。 这两个男人,大概就是笑面虎和忠犬了。 “久仰。”秦初也淡笑着握住他的手。 两人不是初次见面,但是是第一次聚在一起,秦初是知道兰仲文这个人的,当初在广州一中是那么出名,一中的第一名人,后来又叱咤香港商业圈,他不仅在中国出名,在国外一样很出名。 秦初是搞建筑的,95年,国内的水平还没跟上国外,所以国外的发展更有前景,他毕业后,就留在了国外发展。 迄今为止,他已经设计出6座形态夸张的大厦,是美国最具权威的建筑师,当然,其中也有他投资的大厦,所以他现在财富雄厚。 “一直听安岑提起你,果然,年轻有为。” “哪里,你才是优秀得叫人自卑啊。” 两人含笑打官腔,你一言我一言,说得彬彬有礼,风度翩翩。 “过奖了,秦先生,不介意的话,就到那边喝一杯吧。”兰仲文指着前方的酒柜,这边都是女孩子,他们若聊商业国家,那对女孩子来说都是无味的,而女孩子相聚,多是聒噪,就让她们好好聊聊吧。 “好。”秦初也是个细心的人,凝视了安岑一眼,起身把空间让给几个女孩聊天,“岑,你跟她们聊聊吧,我去去就来。” 离开前,兰仲文低头瞥了九九一眼,九九会意,冲他点了点头。 她知道兰花儿的意思,顾融的话,还是要跟安岑交代一下的。 “你们什么时候来的?怎么没叫醒我们?”安岑拉着九九和吕颖的手,不知道为什么,一结婚,她就变得非常感性,也许知道离别在即,心里不舍得吧。 “早上来的,那时候你们还没醒呢,我也不好意思去吵醒你们啊,所以就先过来了。”九九沉默片刻,在抬起眼眸时,她眼中有淡淡的哀愁,“岑姐,你和秦初结婚了,以后就定居在美国了吧?” 安岑楞了一下,良久,她又释然笑了起来,“是吧,嫁夫随夫,当然要跟着他了,不过我会经常去看你们的,说不定很快,我们又见面了。” “嗯。”九九点点头,“岑姐,顾融让我们告诉你,祝你幸福。” “谢谢。”安岑望了眼远处的秦初,笑容变淡,“九九,回去的时候帮我告诉他,谢谢他,同时还有对不起,我一直都把他当成弟弟看待,希望他可以找到自己真正的归宿,等将来他结婚了,我一定去现场祝福他,在包个大大的红包,祝福他跟他的良人永远幸福快乐。” “好。”九九笑着应下,这就是最好的结局了吧,顾融跟安岑本来就是不适合的,安岑长顾融2岁,就算没有秦初,安岑也不会喜欢他的吧。 吕颖还是老样子,静静坐在一旁听她们说完,便笑着出来打圆场,“好了,你们说完,就开开心心地玩吧,度蜜月就该拿出一副度蜜月的样子来,你们两一个是结婚的,另一个是即将结婚的,都应该开心一点才是,别的烦恼,就留给别人自个想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他们会自己想明白的。” 吕颖这话没错,每个人都有独立的思想,谁都不必去忧愁谁,结了婚,就守好自己的心就行了,如果老是去帮别人考虑,害怕伤害谁,会闹得夫妻感情不和的。 结婚了,就好好珍惜彼此吧。 “请各位小姐少爷先行进餐吧,我去叫太太先生下来用餐。”李嬷从厨房的方向走来,态度恭敬。 她是小姨城堡里的管家,身材微胖,烫着一头短卷发,眼神精明,看起来不是个简单的人物,应该是个得脸的老人。 餐桌前。 三女两男对立而坐,眼前是丰盛的西餐,几人闲聊着,时不时吃点食物。 九九尽量放慢吃饭的速度,但一直到吃完饭,易珈蓝都没有出现,她心中的疑团更盛,借着上厕所的借口,她独自一人来到易珈蓝的房间外。 米色大门虚掩着。 光线有点暗。 偶有人的交谈声,九九凝神细听,便分辨出说话的人正是小姨。 “对不起,若不是我身体不好,一定会跟你生个孩子的。”一抹压抑的男音从房间传来。 九九一下就认出,这是姨父的声音。 “你说什么傻话呢?我又不是古板的人,不生就不生咯,正好可以保持身材。”易珈蓝甜美的声音在空气中轻轻萦绕,九九甚至可以想象到,小姨依偎在姨夫的怀里,眼睛温柔。 “你不想要个孩子陪你么?” “不要,我今年都四十多岁了,若是生孩子,也是高龄产妇了,生出来的孩子没那么健康了,循宝,你觉得我们这样不好吗?二人世界,多么浪漫?” 房里良久的沉默。 然后。 郁循的声音有些沙哑,“蓝宝,我怕你会孤单。” “我怎么会孤单呢?我有你呢,循宝,你若是想要孩子,我们就去领养一个怎么样?你看混血儿怎么样?你想要褐色眼瞳的孩子,还是碧色眼瞳的孩子?” “蓝宝,其实我知道你一直都不开心,因为我的身体,你不休不眠地照顾我,我已经困了你6年,无论香港那边发生什么事,你都去不了,蓝宝,其实我一个人没事的,如果你想念香港,就回去吧,我希望你可以做快乐的自己。” “果然什么都逃不过你的眼睛,但是,我不开心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我离开了权势。”看着眉眼深凹的郁循,易珈蓝的心仿佛被刺痛了,她紧紧握住他枯槁的手,声音哽咽,“循宝,其实现在的日子,才是我最想要的,悠悠闲闲过每一天,而这每一天,里面都有你。” 说到这里,她停顿了片刻,“我不快乐,是因为我很害怕,循宝,你的身体让我担心,我害怕你会离我而去。” 郁循叹了口气,视线落在她白皙的指上,那双美丽的手,正微微颤抖着。 “蓝宝,你是不是酗酒?” 易珈蓝没回答。 “是不是?”没等到易珈蓝的回答,郁循又重复了一遍,“以前你从来不用香水的,现在却也用上了,你是想掩盖自己身上的酒味,是吗?” “我没有办法。”易珈蓝压低声音,“循宝,我不想的,可是我没有办法,我害怕你会出事,一害怕,我就会失眠,我怕自己精神会差,所以我只能喝点酒,让自己白天保持清醒,这样,我才能照顾你。” “蓝宝,我知道你做什么都是有分寸的,我不怀疑你,就算我怀疑你,你不愿告诉我,也会有一百个借口,一千个借口,所以,只要你不说,我从来不会追问。” 易珈蓝没有答话。 郁循伸手抱住她,苍白的手仿佛是透明的,他笑着说:“好了,不说这些不开心的事了,你不想说,我是不会逼你的。” 易珈蓝垂着头,良久,她才哑着声音说:“郁循,这么多年,我们都没有孩子,不是你的问题,而是我的问题。” “这几年,你一直想要孩子,其实,我根本就怀不上的,多年前,我出过车祸,那时候,医生就告诉我,我终身不可能怀孕了,郁循,几年前我就想告诉你了,可是你的身体一直不好,我怕你会受不住打击,我不敢告诉你,所以悄悄远离你,本来林可萱出现的时候,我有想过,如果她是个正经女孩子,那就让她为你生个孩子……” “原来多年前的离婚是你刻意制造的?”郁循打断她,声音有些远,“怪不得我想这么久,都想不明白你为什么要突然跑去广州,原来是这个原因,珈蓝,后来你查出她心怀不愧,所以就回香港来了吗?” 易珈蓝点头,手指紧紧嵌进掌心里,用痛逼退自己眼中的泪水,“郁循,是我对不起你,对不起郁家。” 她怀不了孩子,对不起。 尤其是近几年,郁循的身体越来越差,他怕自己会突然病逝,所以一直要求要个孩子,希望他离开后,有个孩子可以陪着易珈蓝,让她不那么孤单。 “你就是因为这个原因酗酒的?因为我一直想要孩子,你又怀不上,所以很痛苦?” “嗯。” “你这个傻瓜。”郁循吻住她的头发,声音沙哑,“我这么一个药罐子,你都愿意跟着我,我还有什么可求的?” “可是……” “别可是了,蓝宝,多年前我喜欢上你,就已经是命数之外的事,本来,我是打算一辈子不结婚的,直到,我遇上了你。” 正文 第四十一章 俪群会 “咱们不能生,那就不生了,只要你在我身边,我便也觉得什么都不可惜了。”郁循吻着易珈蓝的额头,声音虚弱。 这几年,他的身体越来越差了,甚至要靠着拐杖才能走动,只是就算他死了,他也希望易珈蓝是属于他的,爱一个人就是这么自私,想把她永远留在身边,舍不得和别人分享。 可是,看着她这么压抑,他又很想放她自由,她才四十多岁,漂亮精干,不应该与他这个药罐子捆绑在一起。 “嗯。”易珈蓝的脸靠在他手上,眼眶发红。 他凝视她,笑容平静,“你别再酗酒了,戒了吧,我不想你活得这么压抑,如果你有想做的事情,那就去做吧,我会在这里等着你回来,有李嬷在,她会照顾我的。” “不。”她轻轻摇头,“事业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我失去了生孩子的机会,如果我在失去你,那么,我赚再多的钱又有什么意义呢?每天忙得没时间回家,没时间花钱,你认为这有什么意义呢?” “珈蓝……” “你别这样。”易珈蓝打断他的话,声音压抑,“别赶我走,我求你。” 寂静的房里,传来一声喟叹,似是郁循的妥协。 九九怔怔地站在阴影处听着,心中被一股忧愁围绕,每个人的一生,都会出现各种各样阻扰爱情的事情,地位,异地,学识,诱惑,健康,外遇等等。 而正是因为这样,爱情才会变得珍贵,人很难做到一生从一而终,所以才有那么多人对爱情失望,也有那么多人渴望得到一份纯真的爱情。 易珈蓝从房中出来的时候,九九正倚在房外,她看着她,她亦看着她。 易珈蓝的亚麻色长发在灯光下泛着淡淡的茶色光芒,她披头散发,却无半分散漫,那股超然的仙气使她美得触目惊心。 化了妆的她霸气张扬,而卸了妆的她却有股子与世隔绝的飘逸,她随意地站着,仿佛时光回溯,她回到了25岁,肌肤白得毫无瑕疵,鼻梁似雪峰,眼中有不符年纪的精芒在流转。 九九一愣。 为什么她觉得小姨那么仙呢?仿佛要随风飘向天空一样…… 书房的酒柜里。 易珈蓝挑了一瓶红酒,给九九倒了一杯。 九九压住她的手,“小姨,你别喝了,你不是才答应过姨父,要戒酒了吗?” “你都听到了?”易珈蓝恢复了一贯的张扬,拿开九九的手,为她倒上一杯,“这是红酒,喝不醉的。” 九九讶然,她居然没反驳小姨这个称呼,以往,易珈蓝都要炸毛地说,不要叫我小姨,那么老,叫我珈蓝。 “我都听到了,小姨,姨父的病情很糟糕吗?” “还好。”易珈蓝抿了口酒,声音惆怅,“就是一直不转好,但是也不转坏。” “你……”九九欲言又止,不能怀孕这事,她怎么也问不出口。 “想问我怀孕的事吗?”易珈蓝一语猜中她的心事,见她不答,笑着说:“我确实不能生孩子。” 九九一愣,易珈蓝已经握住她的手,她的手指冰冷,牵引着九九摸向她的腹部。 九九的手放在易珈蓝的肚皮上。 她清晰地感觉到,那里有一道枪口。 九九吃惊地抬起头,对上易珈蓝冷淡的眸光。 “感受到了吗?我的子宫中过枪伤,整个都取掉了,我是不可能在怀孕的。”易珈蓝轻描淡写的说:“这就是我不愿让兰仲文站在香港第一的位置,看似风光无限的位置,其实就跟在刀口上舔血一样,人越是有名,是非就越多,于是,仇人都多了起来,每天睡也睡不安稳,就怕有头睡觉,无头起床。” 九九摸着她的伤,血液仿佛被凝固住了,她的眼珠有些哀,望着易珈蓝,仿佛是透明的,“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为什么我们都不知道。” “好多年前的事情了,我没有告诉任何人,九妹,既然你知道了,就为我保密吧,我不想姐姐知道,不想她担心。” “连姨父都不知道?”九九震惊,那他们夫妻啥的,难道姨父没看见? “他不知道,我从不让人碰我的腰。”而且,每次都是关着灯的,她不让他碰她的腰,他会尊重她的。 九九的脑袋嗡嗡的,先前她听到小姨说不能怀孕,还以为是身体没调理好,没想到,是整个子宫都取掉了。 这等于是剥夺了一个女人对未来的希望,小姨到底是要多坚强,才能一个人默默忍受着走过那个坎。 “九妹,这事好多年了,你不用担心我,我告诉你这件事,也不是要你替你我难过,我是要告诉你,如果你加入了太太帮,请万事小心。” 九九没说话,她知道易珈蓝还有话要说,于是静静等着。 “虽然我现在人不在香港,也没有参与商业争斗了,但是香港那边的事我还是一清二楚的,兰仲文向你求婚的那段直播,我也看到了,他送了你一颗价值44亿的希望之星,九妹,就是因为这颗钻石,你们现在已经引起先生帮的关注了。” “上流社会们做生意,是讲求规矩的,想在名流圈里站稳脚步,变成真正的名流,必须按他们的规矩来玩。”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看似高贵优雅的名流们,其实肮脏得很,说白了,就是一个商会群体,会长一定是垄断商圈的那个人,无论做什么生意,都是他分最大杯的羹。 但尽管如此,还是有很多人妄想着挤入这个名流圈,这代表着联盟,以后的生意会越做越大,十大富豪联手,只手遮天。 他们看中兰仲文,大抵是估出了他的实力,希望之星虽然贵,但不是有钱就能拥有的,必须有非常可怕的势力,人脉,手段,才可能弄到这颗举世无双的钻石。 近年来,香港出现了一股神秘的势力,这股势力不是集中在一起的,而是打散的,分别不断吞噬着各大集团的股份。 要不是先生帮的伙伴都提到了这事,还真没人注意过,这股势力的资金已无法预估,可以同时吞噬十几家集团的散股票。 一开始,他们怀疑是某个国家的隐秘势力,妄图弄垮整个香港的经济,可是那股势力很奇怪,它吞噬到一定的股份后,就停止了动向。 所以他们猜测,这股势力是安全的,但是同时它也是恐怖的,无辜预估它的危险程度。 如果这是一个人,那么他精明的可怕,他同时拥有十几家公司的股份,让十几家公司同时为他赚钱。 他们怀疑,新崛起的年轻商人兰仲文跟这股势力有关系。 “九妹,以我的推想,你马上就会加入俪群会了,到时候,你要堤防两个人,一个是会长严夫人,她的儿子,你应该认识,大学时候跟你一个学校的,叫严寻,现在好像是搞影视的,开了家星娱传媒。” 严寻。 九九默念这个名字,然后一双细长的狐狸眼在脑海中浮现,他的眼下有颗泪痣…… 严寻,就是当初学校那个玩摄影的男孩。 “九妹,还有另一个人,她叫燕兮,是我的死敌,如果她知道你是我的侄女,一定会对你下手的。”当初,燕兮没少在她眼下吃亏,那个女人心胸狭窄,一定会报复的。 想当初,她就是俪群会的会长,走到哪,哪里就战战兢兢。 俪群会的会长,就好比古代的后宫,会长就是皇后娘娘,统辖六宫,掌握了所有人的秘密,这样一个角色,是令人又妒又恨的。 但凡出席宴会或者慈善会,若俪群会的会长选了金色的礼服,其他太太就不敢穿类似撞色的颜色,冒犯了她,随时会被太太们排斥处理掉。 名流圈,是神圣又肮脏的存在,站在神圣的位置,做着肮脏恶毒的勾当。 九九跟兰仲文在一起,底细肯定早就被太太帮的人翻出来了。 “燕兮?” “是的,年轻的时候,她曾喜欢过郁循,跟我有一些过节,她这个人,你第一次接触,一定会以为她是个好人,但是她的心是绝对的黑,你要提防她。” “嗯。”九九谨慎应下。 易珈蓝点了点头,没有在说话。 良久良久的沉默。 九九突然问,“小姨,你们都不打算回香港了吗?” 易珈蓝轻轻摇了摇头,“不回去了,香港刀光剑影的,还是隐居适合我们,而且你姨父的身体始终没有好转,要是回了香港,我怕他有性命之忧,在这里,起码那群老狐狸知道我们把大权交出来了,不会对我们怎么样的。” 人生就是一台戏一台戏接着唱,甭管你唱的戏是多么震撼火爆,也有落幕的一天,也有散场的一天。 要懂得急流勇退,明哲保身,才能在晚年的时候保住自己的地位和财富,安枕无忧。 在风光那都是海市蜃楼,留着命,才重要,郁循的命,对易珈蓝来说,远远比站在人生巅峰重要。 也对,小姨和姨父曾是名流之首,他们站在第一,第二和第三自然不会甘心,就像古代的篡位,谁不想当皇帝啊?谁不想天下第一啊? 留在国外,也是暗示那群人,他们真的退下来了,让那群人可以放心,同时也可以保护自己,他们拿了绿卡,就是美国人了,本国的刑罚已经治不了他们了,就是有罪,也会变成没罪。 九九没说话,若有所思地看着易珈蓝,良久,她才压着声音问道:“小姨,你觉得你现在幸福吗?” “我也不知道。”易珈蓝微笑,声音淡淡的,“但是我觉得我这样的决定没有错,人总是到了失去后才懂得珍惜,年轻的时候我太要强,跟你姨父相爱相杀,现在想来,我后悔及了,我怎么就那么不懂珍惜呢,弄得现在,想和他去做什么都来不及了,出门就是为了看病,看他被病魔折磨,我又难受得不行,九妹,如果可以重来,那些时光,我愿意与他快快乐乐的甜言蜜语,而不是用来赌气吵架。” 小姨和姨父的事情九九也有耳闻,他们年轻的时候,因为都是强者,闹了不少腥风血雨的恩怨。 没想到最后变成了一对。 果然是世事难料,九九在心里叹了口气,希望小姨和姨父可以幸幸福福地在一起。 “九妹,回去的时候,替我问候一下姐姐,告诉她,我过得很好,还有,我决定要领养一个孩子,你是女的,我就领养一个男孩吧,给你找个表弟。” 九九忍俊不禁,“现在才找表弟,是不是太迟啦?都比我小二十几岁啦。” “没关系。”她笑着说:“心不老就行了。” 九九离开书房的时候,小姨也回房间去照顾姨父了,她看着那扇米色大门从眼前关上,心中的惆怅也散去。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只要觉得是对的,就坚持吧。 正文 第四十一章 滑雪 滑雪那天,阳光格外灿烂,照耀在四面都是被霜雪封住的冰壁,就像镜子一般的光滑。 九九穿着厚厚的滑雪服,俏脸被寒流冻得明媚绯红,仿佛轻轻一碰,莹白的肌肤就会破开。 她坐在小板凳上,慢慢把脚套进滑雪鞋里,因为穿得太厚,她弯腰时有些吃力,也有些笨拙。 “九九,等下。” 粉殇玉砌的冰面上。 兰仲文拿着滑雪工具慢慢走来,明晃晃的阳光中,他的眼珠似乎是透明的,淡漠的疏离,却有着绝代的风华,与生俱来,浑然天成。 九九心不在焉地看着他,没有说话。 兰仲文蹲下身子帮她把护肘和护膝戴好,九九撑着滑雪杖发呆,一看就是有心事。 她昨晚一整夜都翻来翻去的,兰仲文知道她没睡好,安静地帮她把滑雪鞋按在滑雪板上。 “九九,你会滑雪吗?” “会滑板鞋算吗?” 兰仲文摇头,“那个不算。” “那我不会。”她以前都没见过雪,又怎么会滑雪呢?在法国的那些日子,她冬天也不会出门,一个人也没什么地方好去的。 “你要是不会,等下就跟着我,别跑远了,知道吗?” “好。” 他站起身,不知道为什么,厚重的滑雪服穿在他身上,却一点也不觉得笨重,相反,白色的滑雪服衬得他的面容飘逸若仙。 “九九。”他沉吟片刻,“如果你有什么心事,就跟我聊聊吧。” 九九轻轻摇头。 “我还不了解你吗?”他又坐了下来,轻轻吻她的额头,“你的情绪一直写在脸上,我一看就知道了。” 她低垂着头。 想起小姨昨晚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 也许是知道以后机会不多了,所以要求也变低了,只希望他好好活着,两个人可以厮守一起,就满足了。 她惆怅地回忆着这句话,对兰仲文说:“兰花儿,我总在想,如果姨父出事了,那小姨该怎么办?” 兰仲文坐在她身边,就像多年前无数个她困惑的瞬间,他耐心地聆听她的烦恼。 “兰花儿,你说人的烦恼为什么那么多?越长大越孤单,我现在觉得每天都开心不起来,总有那么多那么多的分离,你看,过几天,安岑也要离我们而去了,还有小颖,她昨晚告诉我,她要向公司请半年长假,你已经批了。兰花儿,这件事为什么没人告诉我?我感觉,我就像是被你们隔绝在玻璃瓶内,你们做什么事,决定什么,都不会告诉我,然后在一个个离我而去,我不开心。” 昨晚吕颖突然来找自己,说她对公司申请的假期已经批准了,她要回广州一段时间,休息休息,调整心态。 “九九,你希望我给你分析吗?”兰仲文的声音沉静,却隐着股穿透人心的力量。 这种力量可以使九九安心。 她一直是这么信赖他,无论他做什么决定,九九都知道他是有原因的,她靠在他肩上,声音疲惫,“你说。” “九九,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这句话的意思是,人生的事,十件里有八九件是不完全符合你的心意的,没有谁可以一辈子活在幸福中,唯有快乐,在你心间。” 九九听得一头雾水,“不明白。” 他微微一笑,“可能我讲得深奥了,九九,我这样给你解释吧,你对所有事情都看得太执着了,九九,人本身就是独立的,独立的个体,独立的思考,独立的未来,所以,你认为人会因为什么聚在一起?又因为什么而分离呢?” 九九沉思片刻,居然发现自己回答不上。 “九九,因为你喜欢安岑和吕颖,所以你们聚在一起,可是又因为彼此的未来,或者一些原因,而分离,对吗?” 九九点头。 “那么九九,你闭上眼睛。” 九九依言闭眼,兰仲文柔声牵引着她,慢慢走进她心里,去把那个纠结的结解开,“九九,你现在把你的思绪绕到最初的原点,回到你还没认识安岑和吕颖的时候,你告诉我,那时候你是开心还是不开心?” 九九闭着眼睛,思绪在心海中穿行,慢慢回到了还没认识安岑和吕颖的时候,那时候她和兰仲文是同桌,他对她无微不至的关怀,她过得很开心。 “那时候,我很开心。”看见记忆里那个无忧无虑的少女,她微笑着,柔声回答。 “嗯,九九,人生的每一次开始都意味着结束,而每一次结束都意味着开始,你们没有分离,你们的下一次相聚正在开始。” 这句话就像一阵强劲的风,一下吹去了九九心中的阴霾。 九九一愣,睁开眼睛。 她诧异地看着兰仲文,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是啊,她们是为了各自的幸福去努力,为什么她要不开心?结束并不是意味着真的结束,只是消极在作祟,认为好不容易得到两个好姐妹,不舍得失去她们。 “很复杂的事情,其实很简单,只要你化整为零,把事情的头和尾抓出来,你就会发现,头就是尾,而尾就是头,只要你当自己从来没拥有过,回到原点,那么你就可以潇洒地脱离这个困境。” “回到原点?” 兰仲文点头,“嗯,回到原点,但是,这句话不是让你忘记你们的姐妹情谊,而是指你的心态,让你的心态回到原点,回到自己还没认识她们的时候,等待下一次相遇,我相信,不用多久,你们会重聚的。” “兰花儿,我想问你,当年我离开的时候,你是以一种什么样的心态来等我的?” “九九,等待并不是什么都不做光等就是诚意,而是我们仍然可以做任何事情,但是心底里始终有一个信念,就好像追求梦想的恒心一样,不会天天把梦想挂在嘴边,不会为了梦想什么事情都不干,更不会因为梦想没有达到而自杀。” 他低头,凝视九九的眼珠乌黑迷人,“也许有时候很挫败,很颓唐,可是我们知道如果失去这个信念,我们就形容失去灵魂的朽木了,所以无论我们在干什么,都从来没放弃过那个信念,九九,当年,你就是我心中的信念,心中的梦想,等待你,就是我心里的目标和盼头。” 竟然是信念。 九九微微吃惊,当年,他居然是把等待当成了梦想,为什么他那么聪明呢?可以把那样暗无天日的等待转化为阳光的信念,坚持自己一步步去完成。 想比之下,九九觉得自己真的太逊色了,因为失去他,她一度的消极堕落,这也许就是智者的超群智慧了,可以把分离转化为下一次相遇,可以把苦闷的等待转化了阳光的信念。 正因为积极阳光,所有不好的事情都变成了美好,于是人生的道路,智者走得通畅无阻。而愚者,却一直为了一些不值一提的小事耿耿于怀,以至于愚者觉得自己的人生充满了黑暗,绊脚石。 也正是因为兰仲文的智慧,他常常走在前头,拿着明灯,为九九照亮前方的路,让她知道哪里有碎石头,哪里有陷阱,哪里有坎河,让她一一避开那些不如意。 这一刻,九九突然明白,强者为什么是强者,因为他们有非凡的智慧,超群的眼光,和兰仲文在一起,她影响兰仲文的,可能就只有吃吧,令他这个不挑食的人,渐渐对食物有了觉醒。 而兰仲文影响她的,是她整个人生,她现在真的觉得,她是兰仲文养大的,她的成长道路,有了他而美好。 如果没有他,也许她现在一败涂地,可能上学的时候一直不如意,成绩没有进展,没有特殊特长,没有开启她的绘画之路,然后她是个靠着贿赂上重点学校的学生,遭受优生的白眼。 接着19岁的时候遇到父母出事故,爸爸的遗产被杜心毓抢走了,她疯了,没人照顾她,萧家把她在祖籍上除名,从此,她变成一个逢头垢面的疯子,或者流浪在世间,又或者被软禁在萧家的别墅里。 如果没有他,她的人生就是个悲剧。 幸而,他出现了,教育她,照顾她,宠爱她,造就她。 所以九九才说,每次听他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他讲的道理通常可以直入人心,令自己反省内心,从而想起自己做过的蠢事,在想起他的温柔帮助。 如果他们将来结婚了,九九相信,他们是不会吵架的,一个包容,一个感恩,于是婚姻里,剩下的就都是宠爱和幸福了。 “兰花儿,我发现我离不开你了。”九九抬头,释然地说,分离始终是要来临,与其郁郁寡欢,倒不如欣然接受。 “你才知道我好啊?”兰仲文眉眼含笑。 “我一直知道你很好啊,可是,我也没办法阻止自己胡思乱想,兰花儿,你会不会觉得我事很多?明明就没什么事情,我却老给自己找一堆烦恼,然后还殃及到你,给你摆脸色,甚至冷落你。” “不会,女孩子都是这样的,如果你太安静,没欲没求,也不为烦恼所困,我才要担心你呢。” “怎么说?” “每个人都是有血有肉的,你用心跟安岑和吕颖交朋友,所以你在意她们,这不是脆弱,而是至情至性。至于烦恼,女人和男人永远不同的地方就是,男人从来相信,兄弟不是一阵子的,而是一辈子的,无论走到哪里,是兄弟就是兄弟。” “那我也觉得姐妹是一辈子的啊,可是我不想她们离开我嘛。”九九说着站了起来,“好了,既然出来玩了,就别浪费时间了,我们一边滑雪一边聊天吧。” “好。”他这样说,却没有穿起滑雪板,扶着脚踩滑雪板的九九,为她带上了滑雪镜。 “你怎么不穿滑雪鞋?”九九疑惑问他。 “因为我们家的呆头鹅不会滑雪啊,我得先扶着她,等她学会了,我才能放心去玩。” 九九忍俊不禁,嗔道:“你才是呆头鹅呢,还有,你刚才说的话我就不赞同了,什么叫男人跟女人不同,不会为了兄弟分离而烦恼,我看是你们男人比较冷血吧。” 她摇摇晃晃地走了几步,差点摔倒。 “小心。”兰仲文及时抱住她即将摔倒的身子,手臂强而有力,白茫茫的雪地中,他笑着说:“宝贝,你错了,我们是比较理智。” 空气中都是淡淡的兰花馨香。 九九贪婪地闻着,突然反应过来他是在回答她上一个问题,于是调皮眨眼,“理智在哪里?我怎么没有看到?” 他扶着她前进,施施然道:“就好比,男人和男人打过架还是朋友,女人可以吗?” 九九一噎,反驳道:“女人和女人可以亲密地黏在一起讲体己话,吃一支冰淇淋,男人可以吗?” “反正我受不了。”兰仲文笑着坦白,“但是男人跟男人争女人,失败了还是可以做兄弟,女人可以吗?” “绝对不可以。”九九态度认真,“要是闺蜜抢我男人,我非扒了她的皮不可。” 兰仲文哈哈大笑,笑声飘扬洒洒如笙鼓,“女人呐,真是又可怕又可爱。” “你才让人觉得可怕呢,永远无法猜透你在想什么,兰花儿,其实到现在,我还是不懂你,不过我知道你会对我一辈子好,所以就算我不懂你,我还是爱你。” “复杂的事情其实很简单,九九,其实我很简单,我所做的事情也很简单,那就爱你。” 他说得极其认真,眼珠沉静湛然。 九九楞了一下,重重点头,“我相信。” “好了,我们来滑雪吧。”他牵着她的手,“九九,你先试着走几步,把握一下身体平衡,还有,滑雪杖的佩套要戴好,别等下滑到一半掉了。” 九九一一记下,在雪地上走了几步。 兰仲文慢慢放开她,并且叮嘱她转几个圈,还有要注意雪花板不能交叉到一起,不然会四脚朝天的。 其余几人都会滑雪,环着胸站在一旁,看着兰仲文这么耐心指导九九,都有些羡慕。 “九九好幸福。”吕颖羡慕地说。 “是啊,有个全能型老公就是爽啊。”安岑赞同。 秦初站在安岑身后,凉凉看了她一眼,好像在说,我也是全能的好吗? 易珈蓝直笑不语,她看着活蹦乱跳的九九和高贵温柔的兰仲文,嘴角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但愿他们一辈子都能这么幸福。 在平地上运动自如后,九九就要开始学习爬坡了。 九九在斜坡上保持平衡后,就开始尝试横向蹬坡,她像螃蟹一样横着走,双手执雪仗自然地在身体两侧点地帮助保持平衡,慢慢向上爬。 兰仲文见情况差不多了,便冲身旁几个人招招手,“你们先去吧,九九快学好了,我等下带着她跟上大部队。” “好,那你们快点。”易珈蓝带上滑雪镜,手中的雪仗一撑,身子就往斜坡的雪山直线划下去。 随着降滑,她的速度越来越快,不一会,就划出了老远。 其余几人见了,也纷纷带上滑雪镜,撑着雪仗离开。 白茫茫的霜雪上,就只剩下兰仲文和九九,他看九九的热身差不多了,便坐下按上滑雪板,对九九说:“降滑的时候,身体重心要向前倾,然后慢慢收起雪仗,身体的重量会使你徐徐下滑,直到平地时自然减速停止。随着滑降,等下速度会越来越快,九九,等下你千万不要慌张,只要放松,让自己身体的重心前倾,就可以控制自己在滑行时不会摔倒,知道了吗?” “嗯。”九九兴奋地应下,看着直铺千里的雪霜,她早就想去试试了。 倾斜的雪山上。 九九深深吸了一口气,身体向前倾。 她踩在滑雪板上,就像乘风奔腾,整个人往斜坡徐徐滑动,兰仲文就在她身边,叮咛道:“收起雪仗,九九。” 九九闻言收仗。 速度渐渐变得快了,九九有点害怕,兰仲文从她眼前优雅划过,留下一句,“不要慌张,重心向前倾就好,如果摔倒了,就举起双臂,屈身,任其向下滑动,避免头部朝下,懂了吗?” 她内心紧张,点了点头。 眼见这个小斜坡要滑完了,兰仲文的声音从斜坡下传来,“九九,把两只滑雪板板尾向外侧推开,板头慢慢靠拢,雪板摆成内八字型,让滑雪板的内侧面接触雪地。” 九九依言照做,滑雪板内侧一接触雪面,就形成了停下的阻力,她稳稳当当在站在一层楼高的雪坡下。 “恭喜你学会了滑雪。”兰仲文眉眼含笑。 “耶!”九九比了个V字,与他欢笑相拥,“那我们去找小姨他们吧。” “不着急,你才刚学会,先在这个小斜坡多练几次,然后我们就可以去那边的大长坡了。” 于是,九九又反复练习了几次,兰仲文是个非常谨慎的人,他见九九动作熟练了许多,才带着她滑向另一个雪坡。 冰晶粉彻的冰川上传来了欢乐的笑声,山川四面环冰,简直就像个天然的大音响,回荡着不绝于耳的笑声。 九九在兰仲文的指导下,滑过了起起伏伏的雪坡,两人一前一后,来到了雪山最长的一道雪坡。 九九兴奋地哇了一声,笑得像个孩子。 正文 第四十二章 结婚(一) 这么长的雪坡,九九看得双眼放光,那些矮坡她都玩腻了,没一点挑战力,好吧,她承认她嘚瑟了。 正是高兴间。 脸颊上凉凉的,九九伸手,就摸到了脸上的雪花。 怎么回事?不是没下雪么?怎么会有雪花? 与此同时。 身后传来轰隆一声巨响! 九九吓得扭过头,就见兰仲文拉着她快速滚下雪坡,身后传来一阵震耳欲聋,如九天银河般带着滔天巨响。 雪崩了! 只见冰晶粉砌的冰壁微微晃动,继而停止。 九九眼中都闪着惊恐的神色,下一秒,雪沫像炮弹连珠般滚滚而下,天地间顿时陷入一片混乱,爆响四溢! 卷起的风暴就像是白色的大海啸,雪地裂开了无数的大口,九九仅是多呼吸了一口,雪沫已迎头填来。 此时他们已经滚到雪坡下了,身后的雪蛇狂舞,以排山倒海之势朝他们袭来。 兰仲文丝毫不敢怠慢,带着九九一路狂奔到一颗巨石后面,九九已吓得面色铁青,她没有想过雪崩竟然这么恐怖,竟形同灭顶之灾。 就在九九奔进巨石后的瞬间,冰冷的雪沫卷住了她的腿,直将她卷向裂开的雪缝间,一时之间她惊及,意识混沌,只能凭本能地闭上眼睛摔下雪崖—— 千钧一发之际,一只有力的手绞住了九九的手。 是兰仲文。 她悬在雪缝沿间,身下是深不见底的黑暗,轰隆隆的雪崩声还在持续,九九睁开眼睛喝道:“兰花儿你松手,你快走!” 尽管她此时有生命危险,但她知道,兰花儿要快点离开这里,雪崩还在持续,他在不跑,两个人都得死。 “你快走啊!” 上方没有回音,九九感到身子在慢慢下坠,突然雪崖上出现了兰仲文的头。 他的身子正在慢慢往下掉! 九九一惊,伸手去掰他的手,“快放手啊!” 她拼命掰开他的手,泪流满面。 “不!”兰仲文箍紧九九的手,面容阴森得令人胆寒,“你敢掰开我的手,我就跟着你一起跳下去。” “兰花儿,我求你了,你松手吧,不然你也会死的。”九九眼中闪着泪花,“松手啊,我死了以后,你要好好的。” “不松!”两人紧握的手紧紧绞在一起,他伸出另一只手,抓住九九的袖子往上提,九九惊恐地睁大眼睛。 “不,别这样,兰花儿,你会摔下来的,你快放开啊!你拉不上我的。”九九挣扎,可是她又不敢大力挣扎,她怕力气用大了,会惊扰了这脆弱又危险的雪崩。 “可以的,这个不是雪崩,是一块大冰石滚落下而已,现在已经停了,九九,你别动,我马上就把你拉上来了。” “停了?”只是冰石滚落么?刚才她还以为是雪崩,以为这回死定了。 “嗯,已经停了,只是还有回声,但不是这边了,那块冰石滚到别地方去了。” 九九的瞳孔微微缩小,下一秒,她已经被兰仲文拉了上去,倒在他怀里。 他的滑雪裤已经磨破了,双腿血肉模糊,刚才他的腿一直盘在石岩上,死也不肯松开,所以才会磨成这样。 九九心疼地看着他,他却露出了失而复得的笑容,紧紧抱着她,仿佛要将她嵌进灵魂血液般,那种用尽全身力气的拥抱。 “九九,你没事就好了。” 白茫茫的雪崖边上,九九紧紧与他相拥,这一刻,她才知道生命原来是这么的脆弱,从前,她总觉得自己还有多少年多少年可以活,所以肆无忌惮的挥霍青春。 可是今天的经历,让她觉得害怕,在天灾面前,生命脆弱得仿佛像一只蚂蚁,随时就会被剥夺。 忽然之间,她觉得自己原来还有那么多的事情没去完成,包括—— “兰花儿,我们结婚吧。”在有生的瞬间,她一定要去完成自己所有心愿,才能在突如其来的意外发生之前,死而无憾。 “你说什么?” “我们结婚吧,生儿育女,兰花儿,我要为你生孩子,我要为你养育孩子,我们结婚吧。”她红着鼻子,眼神却坚定。 兰仲文怔了一怔,紧紧抱住她,“好。” 管它什么红册,这一刻,她强烈地觉得,她要跟他结婚。以前兰仲文向她求婚的时候,她虽然很开心,可是内心却很茫然,她恐惧未知的未来,所以恐惧迎接结婚后的日子。 但今天,心中的所有茫然都散去了,她要跟他结婚。 她要嫁给他。 ** 明媚灿烂的阳光。 风将树木吹得剧烈摇晃。 清晨时分,吕颖就捧着一束新娘花来到兰宅,她精神奕奕,穿着甜美可爱的伴娘纱裙。 全身镜前,九九穿着一身雪白的婚纱。 清晨的阳光将九九的面容照得洁白如玦。 她的笑容很宁静。 吕颖将新娘花递到九九眼前,笑盈盈地问:“九九,这花是我亲自挑的,好看吗?” 九九转身,接过吕颖手中的新娘花,放在鼻子下仔细闻了闻,“真好看,好香。” 她向来喜欢鲜花的,也是,哪个女孩不爱花呢,但凡美丽的东西,都能勾起女孩的向往欲。 “嘿嘿,我是骗你的呢,这花其实是兰少准备的,九九,兰少真的很宠你呢,一点都不舍得让你劳累,把婚礼的所有细节都考虑到了,真是无微不至。”吕颖握着她的手,眼神欲言又止。 九九看出了她的犹豫,笑着说:“小颖,我们都是姐妹了,如果你想跟我说什么,就说吧。” “九九,今天乔漠也来了,你能见见他么?” “乔漠?他要见我?”九九不明所以,时至今日,她还不知道乔漠对她的感情,两人也一直没什么交流,一般只有在聚会上能见到。 吕颖重重点头。 九九心里隐隐察觉到了不对劲,却还是笑着说:“可以啊,你叫他进来吧。” 如果有什么事情,就此说开也是好的。 “那我去叫他进来。” “嗯。” 吕颖退出了卧室。 不一会,乔漠捧着一束百合花慢慢走来,他穿着笔挺的西装,面容却比百合花还要雪白失色,远远凝视着全身镜前的九九,默默出神。 “乔漠,你找我么?”她抬头望他,雪白的婚纱被灯光照耀得明亮而刺眼。 “九九,你幸福吗?”乔漠靠近她,眼珠有些茫然,似乎是不知道怎么开口。 “我当然幸福啊。”九九不假思索地说,能嫁给自己最爱的人,就是这辈子最幸福的事情了,都说新娘子是这世间上最美丽的女人,一点也没有说错,九九这一天,都是在笑中度过的。 包括昨夜,她一直兴奋得睡不着,好像精力充沛,她觉得,以她现在的心情,可以三天三夜不睡觉。 乔漠久久没有说话,九九从水晶支架上取来希望之星,鸽子蛋般大小的蓝钻,一取出来,光芒仿佛要晃瞎人的眼睛。 她笑着,将希望之星放在手中摆弄。 这样的场合,他当然要带着希望之星啦,秀秀恩爱也是好的。 乔漠却像感受不到她的快乐,手指冰冷得惊人,落在百合花瓣上,对九九说:“九九,你想听一个故事吗?” “好啊,你讲。”她低头玩着手中的希望之星,幽长的睫毛在洁白的面容上映下两抹剪影,连阳光都似她的好心情,明媚得像是要跳跃起来。 一缕缕光柱从玻璃门穿透而来。 他轻轻地微笑着,笑容缥缈却又真实。 “九九,从前有一个男孩,上学的时候,他遇见了一个像洋娃娃一样的女孩……” “停!”九九打断他,“你是又想讲你以前那些鬼故事吗?洋娃娃一样的女孩?这世界上有吗?” 她见过的眼睛最大的,估计就是小姨了吧,除此之外,她还没见过比小姨还诡谲的眼睛呢。 “有,至少在我心里,她长得像洋娃娃。”乔漠望着她,静静的,眼珠漆黑。 九九莫名一愣,避开了他灼热的视线。 他平静的心脏一滞,苦笑。 果然,她对他是没有特殊感情的吧,一切都是他自作多情,但他还是要把那个故事讲下去,今晚过后,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那个女孩长得特别漂亮,虽然吧,她有点蠢,经常被老师罚站,可是这个女孩很奇怪,她似乎一点都不怕老师的惩罚,你知道的?那个时代,没有哪个女孩这么大胆,所以莫名的,男孩对她有好感。” 那个时代,无论男孩女孩,都是乖巧柔顺的,所以她,就变成一个特别的存在,压抑的学习环境下,令他的心焦躁不安,尤其是他父母的感情,常常争吵,几乎每个晚上,他都可以听见父母在怒骂争吵,他捂着耳朵,想逼自己努力地学习,可是就是难受得看不下去。 他甚至在白天的时候,打电话给自己的父母,问他们为什么不离婚呢?问他们既然无法一起生活,为什么要折磨对方呢,就不能放过彼此好好的生活么。 他压抑痛苦,很想当一个劣生,想叛逆乖张,无拘无束。 父母吵架的时候,母亲会几天几夜不回家,家里没人做饭,他每天早上都没有吃早餐,吕颖每天都会给他送早饭,可是他讨厌吕颖,因为吕颖的凶悍和美丽跟自己的母亲一模一样。 因为母亲的美丽,她婚后的桃花源源不断,于是母亲每次去聚餐,回家必跟父亲吵架,而她又强势,父亲怕她,导致他们每次都闹不和,感情越来越糟糕。 他讨厌争吵,讨厌精明美丽的女人。 萧九九,有一副睿智的外表,却长了一颗孩童的心,一双眼睛如深海般宁静,她长得很漂亮,但是不精明,傻傻的,像一个小孩,惹人怜爱。 这个女孩,听不太懂普通话,上课从不认真听讲,小动作多,考试每次都不及格,但是乔漠对她很好奇,她父母都不管她的么?为什么她可以这么自由自在,成绩那么差,还那么理直气壮? 他对她的好奇,渐渐转成了关注,学生时代,有两类人是最受关注的,一是像兰仲文那样全优的学生,二是像萧九九这种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劣生。 这两个人,一个是他敬重的人,一个是他喜欢的人,可是这两个人,偏偏相爱了。 他眼睛一暗,继续往下讲:“男孩坐在女孩的后桌,他很喜欢欺负那个女孩,经常用圆珠笔点她的衣服,抓她的马尾,开她的玩笑,总之,他干尽了所有可以欺负女孩的事情,后来,他们上了高中,分到了不同班,男孩怕女孩忘记她,所以经常去女孩的班级骚扰她。” 也许是因为年少,不知道怎么去珍惜自己喜欢的人,只凭着本能去欺负她,希望引起她的关注,让她记住自己。 可就是因为这点,他输给了兰仲文,那个天生的佼佼者,心智比一般同龄人成熟太多了,从他欺负她的时候,兰仲文就一直在保护她,得到了她的青睐。 等他意识到他爱她的时候,他已经输了,青春,也许就是这么遗憾,你喜欢的人,永远喜欢别人,而喜欢你的人,你偏偏都不喜欢。 不过输给兰仲文,也不算太冤,连北北都输了,他不过是一个小喽啰而已,兰仲文要谁,谁得不到啊。 他知道自己是得不到九九的,但他想告诉她,想在她结婚这天,把自己压抑了十几年的感情说出来,然后放下,重生。 “九九,你知道吗?那段暗恋的日子,是男孩最痛苦的时候,也是他最快乐的时候,但是他从来没有向那个女孩表白过,你说,他是不是很懦弱,连喜欢一个人都不敢表白。”他的笑容空荡荡的。 “乔漠,这个男孩是你么?”听完他的话,九九的胸口微微起伏,她大概明白了,只是—— 她回应不了他的感情。 不管是多么深情,多么专一,多么诚挚,她统统不能回应,因为她爱的人是兰仲文,为了他,她要做到忠志不渝。 所以,她一点点安慰的话都不能给乔漠,凉薄,狠心,绝情,是为了对方好,只有知道毫无希望,人才能从疼痛和绝望中清醒过来。 乔漠点头。 “没错,这是男孩就是我。”他终于都说出来了,这一刻,他的心好轻,压抑了十几年的感情,终于表白了。 但是,她会怎么回答呢? 虽然知道希望不大,但他还是隐隐期待着。 凝视着他仿佛有曙光的眼珠,九九的心顷刻间痛了起来,然而很快,那抹涌动的情绪就被她压了下去,她平静地说:“乔漠,忘记她吧。” “忘记她。”因为她已经得到了自己的幸福,所以,乔漠,你也去寻找你的幸福吧,你守了一个女孩十几年,而你身后,却有一个守了你二十几年的女孩,只要你转过身去,你就能看见那个妖媚的女孩,她从来没有离开,就站在原地,等着你回头。 “忘记?”乔漠的眼睛霍然睁开,面色迅速苍白,他紧紧锁着九九的目光,希望能从她平静的眼眸中找出一丝动摇,然而,她的眼神坚定得令人绝望。 他的心猛然一痛。 “乔漠,有的人把心掏给你了,你却假装没看见,因为你不喜欢,有的人把你的心都掏了,你还假装不疼,因为你爱。乔漠,这个女孩在十几年的岁月里,都与你没有一丝交集,证明她的心从来没有在你身上,所以,不要浪费光阴了,忘记她是最好的结局。” 既然他说的是那个女孩,他用的是装傻的表白方式,那么九九也不必戳穿他了,其实这样也挺好的,就算拒绝了,明天还能笑着打招呼,这样,就是最好的了。 一点一点,他眼底的光亮一点一点地熄灭,乔漠嘴唇苍白,轻若无声地说:“你是说,这个女孩从来没注意过这个男孩?” 九九什么也说不出来,重重点了头。 “她从来没喜欢过这个男孩?”他好像不相信,又反复问了一遍。 就算没喜欢过他,但拒绝的时候,心里总是不好受的,九九忍着心中压抑,再次点头,“乔漠,忘记吧,往前走,然后你会发现,有个人,一直在前方等着你。” “我明白了。”乔漠的声音寂静,“九九,我祝你新婚快乐。” 而后,他背对着她,孤独却挺直的背影,慢慢地,他一步一步离开。 “乔漠。”九九喊住他。 正文 第一章 盛世婚礼 “谢谢。”虽然不能接受你的情谊,但是谢谢,谢谢你在十几年的时光里,这么虔诚地爱着这个女孩,谢谢你,守着她。 百合花在风中轻轻晃动,乔漠侧过头,侧脸冰冷,“谢我什么?” “总之,谢谢你。”九九感恩地捂住自己的心口,谢谢。 恍惚间,她看见乔漠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容,然后,他什么都没有说,转身离开了卧室。 但九九知道,他接受了,他放下了。 他离开之后,吕颖便回来了,她倚在卧室门口的阴影里,声音自嘲,“九九,你现在知道,他为什么不喜欢我了吧?” 九九慢慢走过去,她伸出手,想去握吕颖的手。 却被她躲开了,她转身抹掉眼角的泪,微笑,“好了,今天是你结婚的日子,我们都不应该悲伤,我们都要好好的。” “小颖。”九九的声音出奇的寂静,“就像兰花儿说的,所有开始都是结束,所有的结束都是开始,而我和他尚未开始的感情今天已是结束,明天的乔漠,是一个新的开始,那么你呢?小颖,明天对你来说,是开始还是结束?” 吕颖怔怔地说:“你是说,他放下了?” 九九点头,“没有谁会一辈子喜欢活在痛苦之中,一旦黑夜到了极致的时候,曙光就会来临,所以,当感情到了最绝望的时候,就意味着重生,他放下了。” 一瞬间,吕颖脸上闪过欣喜,安慰,快乐,而后又变得痛苦。 “可是,他不喜欢我。” “所以我才问你,明天对你来说,是开始还是结束?重新开始认识他,爱他?还是结束这段苦恋,让自己好过一点?” “我办不到不去喜欢他。” “那就重新开始,重新认识他,爱他,用最真的自己,走到他面前,对他说,你好,很高兴认识你,我叫吕颖。” “这样,他就会喜欢我的吗?”吕颖有些犹豫。 “我也说不准,也许会,也许不会,但是不试就永远不会,就像那句话,人还是要有梦想,万一实现了呢?” “九九,他讨厌了我这么多年,可是如今我还是要去缠着他,你会觉得我犯贱吗?”母亲总说她这样是在作践自己,希望她早点会广州去,乖乖相亲,找到个好男人,就嫁了吧。 熬了这么多年,她终于对母亲妥协了,26岁,也不年轻了,在这个时代,26岁的女孩,基本都是2个孩子的妈了。 如果不是九九的婚礼,她现在应该回广州了吧。 “怎么会呢?”九九对她这个想法很不解,“深爱一个人,怎么可以说是犯贱呢?这是一件多么虔诚的事情,只是多情总被无情恼,无情的人,总是比多情的人活得好,可你偏偏是那个深情的人,所以,你只要跟随自己的感觉走就好,别让自己遗憾。” “真的吗?你不觉得我犯贱?可是为什么别人都这么说呢。” “小颖,别人又不是你,他们都不知道你是用什么心情来爱一个人的,他们不能代替你来思考你的感情。今天,我可以很负责的告诉你,如果你嫁给了别人,就算乔漠现在不后悔,以后,他也一定会后悔一辈子的。” “很多时候,我也想做点让他后悔的事情,比如跟别人结婚,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然后让他看看,我活得多么恣意潇洒,可是,我始终办不到。我每天晚上都对自己暗暗下定决心,告诉自己,再也不要爱他了,可是第二天见到他的时候,我就把那个决心忘记了,九九,这次我本来想回广州,终生不在见他了,然后遇见合适的男人,就结婚了。”吕颖的笑容苦涩。 “男人都是这样的,起初他爱的是对他不好的女人,而最后留在他记忆里的,是那个对他最好的女人,你就是那个对他最好的女人,只是因为你离他太近,他没有失去你的危机感,小颖,你休假休息休息也好,离开一段时间,让他认清自己的感情。” “九九,你真的觉得可行吗?我等了他这么久了,我的心,都已经等老了。” “二十年也等过去了,不在乎一年半载的了,好吗?如果一年内他还是无法喜欢你,你就跟别人结婚吧,然后彻彻底底地忘记他。” 她笑着点头,“好吧,九九,谢谢你安慰我。” “小颖,我这并不是安慰你呀,我只是不希望你遗憾。” “都好啦,总之,我现在觉得豁然开朗了,谢谢你九九,我现在觉得好开心,果然,你跟兰少混久了,思想都变得相近了。” “那是。”听道理的时候,听的人除了能得到启发外,还能讲给别人听呢。 所以道理并不是完全没意义的,可以促进人的思想,从而心灵变得高尚。 跟着自己的心走吧,别强迫自己做任何不愿意的事情,别郁郁寡欢,别刻意压抑,赢了不骄,输了不躁。 得知我幸失之我命,这句话的意思是:得之是我的幸运,失去则是命中注定。 只要不悔,活着,一切都可以重头来过。 这时候,安岑和奕琳都来了,两人都穿着粉色的伴娘晚礼服,裙角点缀着碎钻珍珠,并不张扬,有种低调的华丽。 婚礼进行的时候,新娘是要有7个伴娘的,所以这次兰念也来了,伴娘服都是粉色的,三套俏皮的短裙,四套优雅的长裙,兰念穿着蓬成花苞状的短款礼服蹦蹦跳跳跑进来,身后跟着三个天堃秘书部的秘书。 这三个人都是来充当伴娘的,理论上,她们也曾是九九的同事,毕竟九九在天堃上过一星期的班,转眼间,九九就要变成天堃的董事长夫人了,简直是连续剧剧情,集万千宠爱的灰姑娘,世事无常啊,三人同时感慨。 秘书部的人一直都是精明能干又美丽的,此三人都长得很漂亮,毕恭毕敬地站在九九后面,听奕琳的指挥。 有了这7个风华绝代的伴娘,九九都觉得她们等下一定会亮瞎在场所有人的目光,其风华程度都可以去效仿明星走红地毯了,个个高挑美艳。 造型师半蹲在九九面前为她化妆,她刚才只是先穿好了婚纱,并无法自己化妆和做发型,因为她压根也不会。 “兰太太的皮肤真好。”造型师称赞她。 九九笑得宁静,马上就要结婚了,说不紧张是假的,她现在手心里都是冷汗,兰仲文结婚,应该是全港关注的事情吧,等下一定会很热闹的。 “兰太太,请先把眼睛闭上,我要为您勾勒眼线了。” “噢。”九九闻言闭眼。 冰冷的液体从眼皮上划过,应该就是传说中的眼线液了,九九安静地等着,直到所有妆容完成,她才慢慢睁开眼睛。 明亮的镜子中。 阳光跳跃在她吹弹可破的肌肤上。 眉是黛青翠。 唇色妖娆。 偏生一双眼瞳如深海一样宁静。 尖削冷艳的下巴。 修长的脖颈。 如蝴蝶展翅般性感的锁骨。 明艳中妖娆缠绕,诡异的美丽,缥缈的美丽…… “好美啊!”兰念低声赞叹,“嫂子,你今天好漂亮。” 九九忍俊不禁。 其他人也都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真的太美了。 晨光中,九九就像是从春天里走出来的公主,她没有披头纱,而是带着纯白色的花冠,娇艳的白色玫瑰与满天星缠绕在一起,戴在她乌亮的发上,美得如梦如幻。 几个女孩陶醉地看着,九九要结婚了,跟自己最心爱的男子结婚,她一定会很幸福的。 别墅外的加长豪华版莱斯劳斯已经到了。 车头立着一对新娘新郎人偶。 身穿黑色礼服的司机静静守候在车旁。 天空蔚蓝如洗。 大风将道路两旁的树木猛烈地吹着,枝叶哗啦啦地剧响,透过车窗,车内的光忽明忽暗,变幻着黑白投影。 车内的空间非常宽敞,几个女孩围坐在一起,欢声笑语,兰念人小鬼大地说:“嫂子,等下婚礼结束了记得把花球扔给我啊。” 几人闻言都笑了,安岑一个板栗扣到她额头上,“给什么给?你才15岁,要花球干嘛?着急着嫁了吗?” 兰念吃痛捂额,“才不是,人家就是觉得好玩嘛。” “好玩也轮不到你,这里这么多姐姐,谁抢到就是谁的,就看谁能得到九九和兰少的祝福了。” “切,不就一个花球嘛。”兰念不屑。 “好啊,这么看不起这个花球,你等下可千万别抢哟。” “开玩笑,我当然要抢了,这么漂亮的花,我带回去插花也好啊。” 所有人哈哈大笑,这兰念,太可爱了。 众人说着说着,又把话题绕到九九身上,“九九,你和兰少打算去哪里度蜜月啊?” 九九抱着花球唔了一声,“还没想好耶。” “还没想好?”奕琳吃了一惊,“兰少都向公司请了2个月的长假了,你们不是打算就在家里度蜜月吧?” “我也不知道,才刚从华盛顿回来,可能要先休息两天吧,然后在考虑一下要去哪里蜜月旅游。”兰花儿说到时候在地图上闭眼抓阄,指到哪里,就去哪里。 她觉得这样挺好的,随遇而安,所以暂时还不知道要去哪里。 天空蓝得像一面碧海。 空旷的大教堂前。 红色的地毯。 通道旁边挤满了各家媒体的记者。 无数的闪光灯。 珠光宝气。 华衣美服的宾客陆续登场,与站在教堂门口的兰仲文握手,恭喜他即将成为幸福的新郎。 他穿着名贵简约的礼服。 一贯淡漠的眼珠此时是奇异的温柔,恍如有浓郁不化的光蜷在他身周,他的幸福是如此明显,唇角嵌着抹沁入人心的溺爱。 众人吃惊地看着这位头号钻石王老五兰仲文,哦不,今天过后,他就脱离单身行列了,从此以后,他的名字都将跟萧九九放在一起,他们将是夫妻。 耳边是些在寻常不过的祝福了。 兰仲文没有注意。 他想象着九九等下将披着婚纱从那里走来,胸口处便浮出一圈圈轻柔的幸福波澜,他不由自主地,出神地凝望着前面的道路。 他从来没有这样紧张,就像一个等着领糖的焦虑孩子,不断翘首观望。 万里无云。 白色的莱斯劳斯缓慢停下。 红地毯两旁都摆满了六瓣的百合花。 相机不停地闪着,整个港岛都在关注这场盛世婚礼,无数报纸刊登过的名人陆续登场,一个记者拿着话筒紧张地播报实时,“大家好,今日是港岛头号钻石王老五兰少的脱单现场,我身后就是婚礼直播了,求婚时兰少曾献出的希望之星今日能否在现现场呢?让我们拭目以待吧……啊!远处慢慢走来那个人是谁?白色的婚纱,难道她就是兰少即将迎娶的妻子萧九九……” 镜头一晃。 明亮刺眼的阳光下。 身穿雪白婚纱的萧九九众星拱月般走来。 乌发生戴着一个洁白花冠,看起来略带慵懒和性感,与她宁静的神情形成一种奇妙的冲突感,仿佛是漫不经心的,却美丽得令人无法移开视线。 她走得很慢,就像电影中的慢镜头,灿烂的阳光中,纯洁的新娘,她在人群的簇拥下,一步一步缓慢地走向兰仲文。 殿堂门口悬着一个玫瑰花圈。 兰仲文的脚仿佛被定住了,他呆呆地看着她,眼底的温柔深邃而浓烈。 她是他的新娘。 今天之后,他们将永不分离。 闪光灯不断,记者们惊奇地看着这唯美浪漫的一幕,不时发出赞叹的声音。 兰仲文向九九伸出右手。 一只戴着白色长手套的玉手缓缓搭在了兰仲文的手上。 她在笑,睫毛密长。 他也在笑,眼珠灼灼夭夭。 而后,他的手慢慢收紧,紧紧地握住了她的手。 她慢慢抬起头。 雪白的婚纱反射出微微的光芒。 玫瑰花冠下。 她眼眸深如海水,唇色妖娆。 时空彷如停止了流动。 定格在了他与她对视的一刻。 他深深地凝视她。 而后,他将她宠溺呵护地拥进臂弯里。 壮丽的教堂里。 衣香鬓影。 九九和兰仲文步伐轻盈地走进教堂。 空气中都充满了幸福的味道。 “九九,你紧张吗?”他低声问她,眼珠浓烈。 淡淡的兰花馨香蜷在身旁,九九笑着,面容异常宁静温柔,“嗯,我好紧张。” “我也是,好紧张。”他加快语速,微笑着,略凉的手中却沁出了虚汗。 幸而九九带着手套,不然,他就要被识破了。 九九微怔,然后,唇角绽放出一抹调皮的笑容,“你居然会紧张。” “必须的呀,九九,这好像是一场梦,幸福得太不真实了,九九,我怕我什么时候会忽然醒过来,然后又回到六年前,发现原来你从来都没有回来过……” 以往的兰仲文是深沉而克制的,仿佛所有的事情他都可以轻松掌控。但是此刻的他,却深深地望着她,眼底充满着患得患失的脆弱和幸福,还有一丝丝的不确定。 不确定这是真实的,还是虚幻的。 九九心中一动,捅了他的腰一下,他最是怕痒的,噗嗤一声,笑出了声音。 她的笑容调皮,“怎么样?是不是梦?” “你居然敢在这么多人的面前,谋杀亲夫,你现在是越来越张狂了哈。” “这哪里是谋杀啦?这明明是秀恩爱,打是情骂是爱嘛。” “你这张嘴啊,何时变得这么伶牙俐齿啦?” “我已经变好久啦,也变了很多,不过,我对的情,是从来都不挪的。”从来没有改变过,一如既往地爱。 “哼哼,我告诉你啊,九九,今天这婚礼是全港直播的,现在所有人民,都在电视前看着我们拜堂成亲呢。” 九九微微吃惊,“怎么可能?你又不是特首,干嘛要直播你的婚礼?嫌钱多吗?” 他执起她带着希望之星的左手,幽幽蓝光中闪烁着红芒,“他们都是为了你和希望之星而来的,头号钻石王老五的神秘妻子,还有这颗钻石,一出世,就可以登上全球各大头版,九九,我将它送给你,是希望我们的爱情可以像这颗钻石一样永恒,所以我们要保护好它。” “那必须要的啊。” 蓝色玻璃窗透进的阳光下。 暖黄的烛光中。 穿着黑色礼服的兰仲文雍容高贵,如传说中的神祗般飘逸俊美,轮廓分明如浮雕,眼睛湛然,明净得山水同色。 他挽着她的手,慢慢走到神父身前。 严谨的神父宣读誓言。 而后。 万籁俱寂。 他的眼神深沉而浓烈,看着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像是透过他看到了全世界,然后他虔诚宣言:“我愿意。” 他愿意娶她为妻,无论生老病死,永不分离。 无数蜡烛点亮殿堂。 亮如白昼。 所有人脸上都露出了羡慕的神色。 伴娘们感动得抱成一团。 无数相机不停地闪烁,记录着这神圣的一刻。 玫瑰花冠下的脸,美得近乎透明,九九看着神父,脸上若有似无的笑容逐渐变深,她聘婷而立,宣读誓言—— “我愿意。” 她愿意嫁给他,今生天荒地老,永不分离。 礼成。 乐团奏出快乐又烂漫的婚曲。 竟然是《我只在乎你》。 九九抿嘴笑,他居然还记得当初的承诺。 “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日子过得怎么样,人生是否要珍惜,也许认识某一人,过着平凡的日子,不知道会不会也有爱情甜如蜜,任时光匆匆流去我只在乎你,心甘情愿感染你的气息……” 温柔的歌声中。 司仪端上一个戒指盘,在宾客们赞叹期待的目光,兰仲文为九九戴上一枚刻着几个英文字母的铂金婚戒。 他的求婚戒指举国震惊,然而他的婚戒却平淡无奇,两枚戒指看起来都很普通,也没有钻石点缀,价格顶多在60万元左右。 众人有些摸不清他的想法。 他却浑然不觉那些困惑的目光,犹自浓烈地望着她,将戒指戴好。 九九轻吸口气,心脏突兀地跳起来。 砰砰砰地…… 那么狂乱有力。 听说,女人左手无名指上有一条离心脏很近的脉搏,所以当戒指戴进手中的时候,女人的心房就会受到悸动,继而狂乱地跳起来。 九九想,她现在就是这个状况吧,最爱的人为自己戴上戒指,就好像她第一次对他心动的时候,心脏慌乱得无法掌控。 “九九,你知道我为什么挑了这枚戒指吗?”为什么他要挑这么普通的款式,一点点缀都没有。 “我猜不到。”九九坦言,不过刚才戴戒指的时候,她特意留意了下,戒指上刻着她的英文名,乔伊。 “不过戒指上刻了我的英文名,对吗?这是什么意思?” “戒指上刻着你的名字,就不怕弄丢了,丢了也可以找回来,而且,普通的款式才不会引起人性的觊觎,你带上了这枚戒指,我就希望你带着一辈子,永远不会被人觊觎,平平安安,只属于我们两人的独一无二。”他笑着回答。 九九又留意了一眼,是啊,这样的婚戒最好了,点缀钻石怕掉,贵了怕人觊觎,所以做成这种价格中等的款式最好了,简约低调,又独一无二。 “我很喜欢。”她看着戒指说,确实很适合她,她这个人大大咧咧的,丢三落四,带着简约的款式,比较安全。 “你喜欢就好,我还担心你会嫌弃普通呢。” “不会呀,这样的款式比较适合日常,可以天天带着,这样我也有安全感,嘿嘿……” 两人旁若无人地聊了起来。 似乎全世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被笼罩在淡淡的光晕里,形成了一抹心有灵犀的屏障。 其他人都被摒除了。 然后他快速拉起她的手,往殿外跑去,“跟我来。” 他们跑过烛火通明的蜡烛。 跑过衣香鬓影的宾客。 跑过铺满百合花的红地毯。 直往殿堂的门口而去…… 正文 第二章盛世婚礼(二) 在宾客们惊愕的目光中,兰仲文拉着九九的手钻进婚车,闪光灯不停闪烁,谁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似乎一眨眼,站在神父前的兰仲文和萧九九就不见了。 场面乱作一团,而两个始作俑者,已经安然地坐在婚车上了。 “在直播呢,你怎么就突然跑了出来?吓我好大一跳。”九九捂着因为疾跑而狂跳的心,怒瞪兰仲文。 “现在不走,等下就要被他们围堵上好几个小时了。”兰仲文也不恼,幸福的面容微微一笑,九九的婚纱太蓬了,几乎挡住了他的视线,他把她的婚纱压下来,坐在身下,车间里这才宽敞了起来。 “那你就不理宾客们啦?那些人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你把他们晾在礼堂里,让他们情何以堪啊?” “没事,奕琳会处理的,我们就是先到婚宴的现场而已。” “婚宴?在哪里呀?” 他微微斜眼,盎然一笑,“九九,你想肉肉了吗?” “肉肉?”一听这名字九九就双眼放光,她靠近兰仲文,一双如深海般的眼瞳流光溢彩,“肉肉接受驯养了吗?” “接受啦,它现在在海洋世界里呢,九九,以后这个海洋馆,就由你来管啦。” 海洋馆里。 海水将玻璃墙都染成了湛蓝色。 现在还早,宾客们都还没到来,今天不止是他们新婚的日子,还是海洋馆开业的日子,双喜临门。 蓝色的海洋世界。 多么奇幻的视觉。 这时代,还没人敢于尝试这种另类的商机呢,兰仲文这个决定,将在往后给他带来不尽的财富。 但此时,九九只觉得新奇,她的婚纱已经脱掉了,换上了白色的潜水服,和兰仲文慢慢走进圆拱形的通道里,顿时,通体清凉。 无数深海鱼从她头顶身旁游过,她四处张望,看着海水在上方荡漾,她觉得奇妙极了。 她的手贴在玻璃墙上,看着艳丽无比的珊瑚,不禁大叫,“简直还原得一模一样,你是怎么办到的啊?” “就照着海底世界原样迁移回来的啊。” “真漂亮。” “我第一次来巡查的时候,也被震撼到了,海洋,真是个魅力无穷的地方。”游动和观看完全是不同的,游动可以近距离观察深海鱼,但是不知道自己在海中究竟是怎么样的,而观看则是一种视觉欣赏,奇妙得震撼人心。 兰仲文还吩咐了,驯养员可以经常进玻璃墙里,让游客观赏他们跟鱼群游玩的样子,达到奇妙的视觉。 “我喜欢这里。”九九由衷地说。 “所以我把这里送给你了,老婆,你要好好经营噢。” “必须的。”九九声音雀跃,眼珠环顾了下封死的四周,疑惑道:“可是这个玻璃墙,是怎么进去的呀?” 兰仲文神秘一笑,“跟我来。” 他在前头悠悠带路,九九一路观看鱼群,一路跟着他,他们绕过了长长的通道,来到一面玻璃平面上。 九九脚下是随波逐流的深海鱼,她低头看着,兰仲文已经按住一个开关,一块封死的玻璃慢慢从平面上浮起来。 透明玻璃下,是自由自在的鱼群。 “从这里下去就是深海了。”兰仲文凝视她,风很大,她兴奋地带上潜水镜,兰仲文知道她想下去,用手拦住她。 “哎,九九,别下这里了,我们去另一边看肉肉吧。” 对哦,她都兴奋得忘了肉肉了。 “肉肉在哪?”好久没见到肉肉了,她甚是想念。 “那呢。”兰仲文又按住另一个开关,远处一块玻璃浮了起来,他把海洋馆这边的玻璃关上,才解释道:“因为肉肉比较特殊,不能出现在公众面前,所以它在另一块海域里。” 那块海域连接着大自然的深海,它就是想回深海里去,也是可以回去的。 “那我们快去看看它吧。”九九迫不及待想进海域了。 深蓝色的海域里。 九九和兰仲文摆动蛙鞋,从海中深处钻去。 九九特别喜欢海,因为她觉得水有一种奇特的感觉,摆水而游,就像是在飞翔一样,她挥动手臂,畅游在海域里。 透明冰凉的海水里。 绿色的海龟正在慢慢游荡。 九九觉得有趣,便多看了那海龟一眼,那海龟就像一个小老头一样,动作缓慢得仿佛是上了慢镜头。 她微微一笑。 这时,巨大无比的肉肉从转角处游来,眼中闪着温驯的光。 九九瞪大眼睛,很难形容这种感觉,就好像是见到了自己多年不见的亲人一样,心中荡出一圈圈浓烈的想念。 她想也不想,就冲肉肉的方向游去。 兰仲文游在她身后,用眼神确保她周围是安全的,别半路杀出游线不规律的鲸鲨就好了。 广阔的海域里。 肉肉停在了九九前方,它已经看见九九了,却跟初识一样,它没有攻击她,友好温驯地与她保持2寸的距离了。 真是一头善良的好鲸鱼啊,九九心中感慨,在心里对它说:“嗨,肉肉,你还记得我吗?” 肉肉端详着她,眼中充满了好奇,好像在说:“你是谁?” 它看了九九许久。 九九也看了它许久。 彼此之间都没有动。 偏巧这时,一条鱼从眼前飞过,肉肉快速擒住了那条鱼,鲸尾一动,掀起了滔天巨浪。 九九被它的尾巴甩得老远。 兰仲文吓了一跳,快速朝九九的方向游来。 千钧一发之际,肉肉的巨尾又卷了一下,竟然为九九挡去了水中的阻力,让她安恙地呆在原位。 接着它慢慢转过身,游了过来,把叼在嘴里的鱼送到了九九眼前,好像在说:“请你吃。” 它眼中闪着俏皮的光。 它想请九九吃鱼。 那么,它是很喜欢九九的吧。 九九楞了一下,兰仲文已经哈哈大笑了,肉肉居然邀请九九共享美食。 它该不会是爱上九九了吧? 九九也喷笑出声,差点把口中咬着的氧气瓶吐了出来。 肉肉是一条鲸鱼,不可能会说话,但看得出它很喜欢九九,因为它三番两次把那条鱼送到九九眼前,好像怕她饿到似的。 九九躲了又躲,不知道怎么跟它表达她不吃生的,而且这条鱼跟九九半个人那么高,她也吃不下去啊。 肉肉反复试了几次,九九都不接受它的鱼,它好像有点气馁,自己把那条鱼吞下去了。 它觉得,九九不喜欢它,不然,怎么不愿接受它的美食呢,那么好吃。 不知道为什么,肉肉明明不能说话,九九却从它眼中感受到了挫败,但她也无奈啊,虽然她是个吃货,但她不吃这么生猛的活鱼啊。 九九犹自想了下,便在水中转了个身,游荡起来,她尽量表现得很想跟肉肉亲近,让它知道,她是喜欢它的。 肉肉就像一个淘气的孩童,憨态可掬。 虽然它不会和人类沟通,但是它是有智慧的,它看见九九耍宝似的荡来游去,知道她在邀请自己与它嬉戏。 这时候,九九已经游出一段距离了,肉肉温和的眼珠端详了她许久,便举起短翅向九九游去。 很难想象这么大的一头庞然大物,竟然这样萌,它游到九九身边,与她在深海中畅快同游,期间,它还翻了个身,让雪白的肚皮对着九九,友好调皮。 九九眉飞眼笑,这一刻,她觉得动物比人类好太多了,它们的世界是那么地简单单纯,它认定了九九,就不会怀疑九九是来猎杀它的歹人。 九九回头看了肉肉一眼,它在深海中摆动巨大的鱼身,轻松自如。 好奇妙的感觉,一人一鲸竟然这么默契,就像认识多年的好友。 离开的时候,九九一度不舍,撒泼卖萌地不肯回去。但兰仲文坚持80分钟一定要离开深海的观念,拖着九九离开了。 肉肉对九九恋恋不舍,刚才还玩得那么开心,怎么说走就走了啊? 它一路跟了她好一段距离,直到九九离开深水区,进入潜水区域,肉肉游不过来,浅水区装不下它庞大大鱼身,唯有停在远处看着九九。 那温驯的目光,一直目送到九九的身影离开海域为止,就像一个目送母亲离开的孩子,眼中闪着担忧不舍的光。 回到平地后,九九唇色苍白,她的体力耗光了,虚脱似的把嘴里咬着的氧气瓶吐出来。 兰仲文却一派神融气泰,将她背后的氧气瓶取下来,潜水的时候不觉得重,一回到陆地,便觉得快被这氧气瓶压死了,尤其是耗尽体力后,九九简直觉得像背着两个大西瓜。 虽然,她也很舍不得肉肉,但是深海病也是一个可怕的存在,还是按着大自然的规律吧,反正海洋馆以后都是她管的,要是想念肉肉了,可以进入海域来看看它。 九九心想:肉肉啊,妈妈以后再来看你。 午时的阳光刺眼明媚。 九九躺在玻璃平面上,无数无数深海鱼从身下的玻璃游荡而过,她却累得不想起来,一动不动地瘫着。 兰仲文怕她吹风着凉了,尤其是才从冰冷的海域里出来,他手臂一凝,九九就被他抱了起来。 湛蓝色的房间里。 四面墙壁都是透明的玻璃。 这房间是设在海域中央的。 气息冰冷。 灯光却温暖。 兰仲文把九九抱到洗手间里,将她的潜水服换了,又吹干了头发,才把她放到床上。 “九九,你先休息一下吧,晚点婚宴开始了,我在叫人来喊你起来。”兰仲文低头凝视她,眼神里有浓烈的温柔。 此时九九已经卸了妆了,肌肤干净得没有一丝瑕疵,她看着他,面露倦意,“不好意思哈宝贝,我玩过头了。” 跟肉肉玩得太嗨皮了,导致在新婚这天,耗光了所有体力。 “没事呢,我刚好还有事要忙,晚上我会叫奕琳过来喊你的。” “你要去哪?” “等下两点海洋中心有剪彩活动,我是行政CEO,当然要去剪彩啦,你好好休息,我们晚上见。” “那好。”九九轻应一声,疲倦地闭上了眼睛,今天真的太开心了,结了婚,又见了想念已久的肉肉。 而且,乔漠和吕颖的心结都解开了,希望他们好好的吧。 躺在海洋中央,四周静悄悄的,九九睡得极度安稳,也完全感受不到时间的流逝。 好像就是眨眼之间,她就被奕琳挖了起来,九九头痛欲裂,疲累地倒回被窝深处。 此时已经晚上6点了,奕琳身后跟着白天那六个伴娘,还有一支与早上不同的造型队。 “嫂子,你怎么还在睡觉?婚宴7点就开始啦。” “快点快点,别说了,先把兰太太扶起来,化好妆在说。”奕琳出声吩咐。 接着又响起了安岑的声音,“对对对,小颖,九九的礼服带来了吗?” “带了,放在隔壁的房间呢,我马上去拿。” “快去快回。” 几人七嘴八舌地交谈着。 九九正值半梦半醒间,分不清现在是真实的还是梦境。 她被人抬到梳妆台前,这个造型师跟白天那个也不太像,长得妖里妖气的,不断在她脸上头发上看来看去。 九九半眯着星眸,突感到头皮一疼,她低叫一声,一缕黑发从脖间垂了下来。 这人在帮她接假发,这怎么回事啊? 瞌睡虫瞬间全跑了。 她抬起头,发现眼睛被画成了长长的妖娆形象,眉间也点了朵瑰色落梅,那梅,活得像是被按进眉间的,如饮过了血一般,艳丽无比。 这不是古代的妆容吗? 这是要干什么? “怎么给我化这个妆啊?”九九扭头问身后的奕琳。 奕琳认真看着唇膏盘,正在挑色,听闻这句话,抬头道:“我也不知道,兰少吩咐的,我只是听命行事。” 说完指着一款枚红色的唇膏,“就这款吧,选哑光的,上妆看起来才有质感。” “是!”造型队的人恭敬领命。 这时候,吕颖也带着婚宴的礼服进来了,居然是一套白底烫边的红色襦裙,裙幅熠熠生辉,竟如雪月光华在流动。 “什么情况啊?”九九吃惊地问,为什么是穿古装?兰花儿到底在搞什么啊? 见九九忸忸怩怩的,安岑也没耐心了,拽过吕颖手捧的礼服在她身上比划,“管它什么情况,先穿了再说,时间不多了,你们全部去换上婚宴的衣服吧。” 几个伴娘慌忙而去。 安岑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九九也不好说什么了,婚宴马上要开始了,先穿了在说吧。 片刻后,九九的头发被绾起来。 造型师惊叹,“好美啊……” 墨玉般的发间点缀着流光溢彩的鎏金。 栩栩如生的落梅。 巧笑倩兮的瑰唇。 略施粉黛。 华贵中隐着出尘的灵毓透彻。 裙摆宽大逶迤拖地。 她站在镜子前,仔细地端详了自己良久。 原来古装也可以这么美。 她含笑想着,几个伴娘也换好衣服了,她们还是穿着粉色的礼服,只不过她们的礼服也都变成了古装,两鬓皆垂着流苏,绝容丽色,远远看着,好似一群踏雾而行的花仙子。 几人中,仍然是兰念最先破坏形象,她冲到九九面前,俏皮地转了个圈。 “嫂子,我好看吗?是不是很像古代的公主?”美眸流转间,恍若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般让人移不开视线。 九九被逗乐了,毫无形象喷笑。 “怎么了?我不漂亮吗?”她噘嘴。 九九还是笑。 最终,安岑终于看不下去了,上来叫住她,“念念,你不觉得我们比较像丫鬟吗?” 一语戳中。 其他人都掩着嘴笑。 兰念楞了一下,反应过来,“还真是,电视上都是这么演的,那我们都是丫鬟,嫂子就是公主咯,对吧?只有公主可以穿不同的衣服。” 被兰念一说,还真觉得像。 几人虽然清丽脱俗,但装扮统一,看起来就像7个丫鬟。 奕琳和吕颖倒无所谓,今晚本来就是九九的婚宴,她们只是来当绿叶的,没必要传得太突出。 兰念玩心未泯,就是当丫鬟她也觉得高兴,在房间转了几圈,兴高采烈地说:“哈哈,当丫鬟咯。” 众人喷笑。 壁灯璀璨的过道上。 九九在七人的簇拥下,慢慢向婚宴的会场走去。 远远看着,倒真像是走入了古代,高贵的公主带着几个丫鬟去游湖。 正文 第三章 盛世婚礼(三) 华丽的大门在眼前缓缓打开。 七名伴娘在九九身后吊扶着她的裙摆走进去。 时空仿佛一下子穿越。 九九与七名伴娘走进了古香古色的泉池粼粼。 红色灯笼是浓稠的深红。 庭台重重,古韵十足的临湖露台,垂柳轻轻拂着水面,红花在两岸灼灼盛开。 高台中央悬挂着一张巨幅大海报,巨幅程度一直延伸到视线看不见的地方,可以说是占满了整个视线的。 海报中,女子穿着雪白的婚纱,眼珠如深海一般宁静。 她的发上戴着一个洁白花冠,看起来略带慵懒和性感,仿佛是漫不经心的,却美得令人无法移开视线。 九九微微吃惊,海报中的女子,不就是她早上的样子吗?这照片是什么时候拍的呀?她怎么完全不知道? 华衣美服的宾客们皆看着她这个女主人,眼露惊艳。 说实在的,虽然时代在进步,但是港人却更喜欢古典的韵味,尤其上流社会的名流们,比起新潮华丽的服装,他们其实更喜欢带着历史气息的端庄旗袍。 此时,场内的宾客们皆穿着古代的旗袍或汉服,所以九九的出现并不突兀,突兀的是她绝伦的容颜。 如果说白天的她圣洁得像一个春之公主,那么晚上的她,便明艳得像是蛇妖美杜莎,让人仅瞧她一眼,便震撼得彷如双眼失明。 耀眼如紫极的璀璨星辰。 这名原本默默无闻的女孩,因为得到了兰少的青睐,从而被全港熟知,人们从来不知道,原来她可以这么美。 看来兰少真的很宠爱她,这场盛世婚礼,奢华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不仅登上各大新闻头版,还宴请七天的流水宴。兰少包下了最豪华的饭店,无论是谁,都可以免费吃饭,就当是祝福他们的婚礼。 这种做法是很高调的,一般名流们都不会做这样的事,否则将来离婚的时候,就会变成全港的笑柄。 任何聪明人,都不会选这种不给自己留后路的做法,这样,全港的人民都知道她是他的妻了,到哪里,都有人记得,将来就是他们没离婚,男方有了小三,待遇若不如前一个,那还不得闹得鸡飞狗跳? 沈羽轻抿了口手中的香槟,他真想不明白,兰仲文看起来是极聪明的人,怎么就要做这种糊涂事? 况且,他的妻子除了漂亮点,他也看不出这个女人有什么优点了,但是据说,不止兰少对她忠志不渝,就连蔚北北,也是一样深情不改。 一想到蔚北北,沈羽轻薄唇一抿,冲萧九九的方向走去,优雅中带着清冷的禁欲味道。 而九九这边,已经被几名宾客围住了,他们说着白头偕老的祝福语,对九九敬酒,吕颖和奕琳首当其冲,站在九九身边为她挡酒,兰少吩咐了,晚上别让九九喝酒,所以九九就是拿着一杯香槟做做样子。 远远地。 有个英俊的男人走了过来,他眉骨如堆着雪,眸光清沥却有股凌驾人心的锐利。 “兰太太,晚上好啊。”沈羽轻对九九举杯,声音清冷。 九九一下就记起这个男人,是那晚跟他们一起玩真心话大冒险的男子,盛古的董事长,先生帮的成员之一,沈羽轻。 盛古集团在香港已经成立60周年了,沈羽轻跟兰仲文这种后起之秀是不同的,他是真正的上流社会,血液里流动着真正高贵的血统。 据说他今年32岁了,未婚。 不婚原因不详,只知道他为人怪异刁钻。听说有一次,先生帮的会长严生要送一个美女模特给他,那模特身高一米七二,身材曼妙,骨感非常,端的是动人魂魄。 先生帮其他男人都想要那个女人,但严生偏偏看好沈羽轻,要将那个模特送给他,一般这种时候,能得到会长的赏识,就该感激淋涕的,况且还是得到一个会长亲手送的美女,就算不喜欢,也要假装着虚心收下吧。 偏生沈羽轻软硬不吃,怎么也不肯收那个美女,严生当场震怒,说若他不要那个美女,就一枪毙了那美女。 当时在公海上,杀人无罪。 那个美女吓得梨花带泪,跪在沈羽轻面前请求他收下她。 沈羽轻却是优哉悠哉喝酒,声沉音冷地说,你们要杀便杀吧。 最终那个美女亡命。 沈羽轻眉都没皱一下,被先生帮其他人叱喝冷血,不懂怜香惜玉。 “晚上好。”九九疏离回答,对于这样一个冷血男人,九九无法心生好感。 他一点也不在意九九的嫌弃,犹自微笑敬她,“新婚快乐。” 他是先生帮的人,九九不好太冷淡,只好举起手中的香槟回敬他。 偏巧这时,一支舞曲无声飘来。 沈羽轻笑着说,“兰太太,可否赏脸跳一支舞。” 奕琳正想出声挡回他,却被九九拦住了,既然沈羽轻要请她跳舞,那必然是有话跟她说了。 据九九所知,沈羽轻跟兰仲文关系不错,经常打高尔夫球的,所以九九知道,他不会伤害她。 九九的手搭在沈羽轻掌中,奕琳见状,没有再说什么,把九九身后轻盈的裙摆绞进腕上的红蕾丝中,这条蕾丝是用来束缚裙摆的,把裙摆束在腕中,跳舞的时候,既能起到翩翩起舞的飘逸感,又能以防跳舞时被宽长的裙摆绊倒。 九九和沈羽轻慢慢走进舞池中央。 众人见状,都微微露出了错愕的神情。 而后,也跟着舞伴进了舞池。 “兰太太,你会跳什么舞?” 沈羽轻绅士地问,九九却觉得很别扭,听说他从不靠近女性,今晚这般,明日是必定要上报纸头版的。 “都会一点,就跳华尔兹吧,这首歌挺适合的。” “好。” 两人都是跳舞的高手,舞步一动,跳起了严谨高贵的华尔兹,一个华丽的旋转后,九九的背贴在沈羽轻胸前,他的呼吸就在自己耳边,九九楞了一下,他已轻轻吐息,温热的气息洒在九九耳上。 九九背脊一僵,舞步抖动,离开了他的怀抱,与此同时,她妖娆的眼角一扬,冲他飞去个白眼。 沈羽轻不禁莞尔,“连飞个媚眼也这般顾盼生姿,怪不得兰少会如此着迷,真是叫人心猿意马啊。” “跳个舞就好好跳,能不贫了吗?”九九也忍不住了,开门见山道:“你是有什么话要告诉我吗?” “话嘛,那自然是有的。”沈羽轻模棱两可地说:“兰太太,你知道太太帮对你的评价么?” 闻言九九一怔,片刻,又笑着问:“什么评价?” 太太帮这么快就调查了自己么?真是一群吃饱没事干的妇女啊。 “也没说什么啦,反正过两天严太太应该会邀你去他们家打麻将了,你要记得多带点钱哟,她们可是打很大的。” “有话直说好吗?你这样说话说一半才叫人难受呢。” “嗯,十大富豪里面有三个富豪是单身的,当然,最年轻的那个是我,而富豪们的太太,一共有七位,女人之间的事就不多说了,但是你要记得两个女人,一个是严太太,还有一个女人叫燕兮,她最近非常关注你,看样子,是早在等着你了。” 这个女人,小姨也提起过,叫她要小心提防,九九想了下,反诘道:“她等着我干嘛?” “她等着你干嘛?”沈羽轻仿佛是听到了全世界最好笑的笑话,朗声笑了起来,“当然是报仇了,当年易珈蓝身为俪群会的会长,燕兮刚嫁作人妇,穿了一件红色大衣去拜访易珈蓝,没想到易珈蓝也穿了一个红色大衣,燕兮当场就被她赏了两个耳光,成为了俪群会的笑柄。” 易珈蓝虽然离开香港几年了,但是名声在上流圈里还是响当当的,高调,嚣张,霸道就是她的代名词。 燕兮年纪与她相仿,听说当年燕兮也喜欢过郁循,所以她们之间多少有点情敌恩怨,近几年,燕兮的丈夫事业越发蒸蒸向上,她已经稳坐俪群会第二把交椅,将来如果严太太退下来,燕兮就会变成俪群会的会长了。 如今混得这么风光,她当然要新仇旧恨一起报了,就算不能报在易珈蓝身上,报在她侄女身上也是好的。 九九没回话,沈羽轻又说:“见面那天,记得先打听一下太太们穿什么颜色的衣服,别重叠了,小心一点,毕竟你年纪也小,还没见过真正的龙潭虎穴。” “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当然是有回报的咯。”沈羽轻微笑,目光变得意味深长。 “什么回报?” “能帮我约一下蔚北北吗?我找不到他。” 噗嗤—— 九九喷笑,“什么情况?” “什么什么情况?”沈羽轻没好气反问。 “你啊?你什么情况?难道你是?” “嗯哼。”沈羽轻倒不否认,爽快的承认了。 九九吃惊瞪眼,“可是北北不是啊,沈羽轻,强扭的瓜是不甜的,飞蛾扑火,只会受伤而已。”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他不近女色了,原来是好男色啊。 这一刻,九九没那么反感他了,像他这样的人,其实也蛮可怜的,就算有恋人,也只能一辈子隐藏在所有人看不见的地方,除此之外,还要忍受各种谩骂,白眼,羞辱。 95年,时代还是不接受同性之恋的,认为这是一种畸形之恋,是变态的,恶心的,有病的恋情,甚至很多父母认为这是一种心理疾病,带着孩子去看心理医生。 巨星张国荣就是因为与银行高管唐鹤德传出的绯闻,惹得争议连天,那个风华绝代的男子,一生都没有快乐过,活在忧郁和压抑之中。 可能是因为九九喜欢张国荣,所以她就顺带的了解了下同性恋的由来,喜欢一个人,就应该接受他的全部,而不是因为一个不满意的点,就否定了这个人的全部。 九九是个客观的人,虽然她感到惋惜,但张国荣确实是个敬业的演员与歌星,他演的每一个人物都深刻人心,他唱得每一首都忧郁空灵。 九九不讨厌喜欢同性的人,只是像沈羽轻这样优秀到极致的才俊,她感到深深的惋惜,多么俊美的娃啊,就这么把基因浪费了。 “我没说我要飞蛾扑火啊,我像是那么傻的人吗?只是我想试试,不行,起码也没有遗憾。”沈羽轻也是个看得开的人,不会把感情当做全部,能够得到一份完美的爱情固然好,若是得不到,他也会好好生活,活着已经如此不易,当然要好好保护珍重自己了。 “可是……”九九犹豫了下,摇头,“不行,我不能帮你,我已经够对不起北北的了,我不能把他往火坑里推,而且他家里就他一个儿子,这样,太对不起伯父伯母了。” “我也赞同。”沈羽轻眼珠乌亮,“不过我们家也只有我一个独子啊?我照样不是活得好好的?” “这不同,你身世显赫,而且活在民风开放的港岛,可以一辈子单身,但国内的封闭思想跟香港是不同的,为了家人,他最终还是要结婚的。”对于大陆人们的思想,九九还是深有体会的。 “好吧,你不帮我也行,但是让我加入你们这群人的圈子怎么样?”他羡慕他们的发小圈,好几个人,都是认识了十年以上的朋友,他从来没什么好友,他很羡慕。 虽然他嘴上从来不说,但是心里还是会感到寂寞的,任何人独居久了,都会觉得压抑寂寞。 他不过跟九九聊了几句话,就觉得这个女人非常有趣,讲话很有亲和力,让人一下就温暖起来。 一支舞马上跳完了。 沈羽轻绅士弯腰,在她的指间落下一吻,“很高兴认识你,相信不用多久,我们又会见面了。” 九九笑着点头,因为知道沈羽轻好的是男色,所以他对她的杀伤力突然减到最低了。 沈羽轻一走,眼前又被一个高大的身影笼罩住,那人握住她的手,眼珠桀骜迷人,“九九,可否赏脸跳一支舞?” 是蔚北北。 他穿着精简的西装,眼波深深,温雅如玉。 他和乔漠早上都没有出现,婚宴的时候却都出现了,乔漠站在远远的地方跟吕颖讲话,看起来是在谈心事。 跳舞也好,起码不用跟人敬酒。 于是九九握上了他的手,再一次走进了舞池中央,兰仲文不知道是不是被公事缠住了,到现在还没出现。 两人跳的仍然是华尔兹,再次凝望九九,蔚北北眼中有释然的笑意。 “恭喜你,九九,希望你幸福。”这次他是真的放下了,从前因为他性子霸道,一定要九九臣服他,所以野蛮地逼着她,然后又野蛮地爱上她,最后因为得不到,导致心心念念,沦陷得无法自拔。 以前他恨兰仲文的优秀,要不是因为兰仲文,九九早就是他的了,但是现在,他不恨他了,有些东西真的是命中注定的,他注定得不到她的。 而且他知道,兰仲文会对九九很好的,这点没有任何人质疑过,所以他放心了。 “谢谢。”九九低头说,想了下,又抬头,如深海一般沉静的眼眸凝视着蔚北北,“北北,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留在香港吧,我马上要晋升为晟钻珠宝的最高执行人了。”这就是所谓的情场失意,商场得意吧,安岑要从执行人的位置退下来,董事会的人决定让他晋升。 安岑告诉他,这是他自己努力得到的回报,兰仲文没有给他开后门,是董事会投票决定的。 其实北北确实有能力,也很出色。之前是他自己为了调查九九的事情,才到晟钻珠宝来的,他知道安岑和吕颖跟九九的关系好,所以想从这里得到点消息。 这件事兰仲文也知道,但安岑说蔚北北是个人才,留着也不一定是坏事,所以兰仲文也就说什么了,他向来不管人事,有能力就可以晋升。 后来确实证实了安岑有眼光,蔚北北确实不错。 而顾融,也在这几天升职了,提升为代中的执行人,两个情场失意的人,都职场得意了,顾融终于熬出了头,可惜安岑已经回到了她爱的男人身边。 也许人生就是这样,有失必有得,失去了什么,上帝就会帮你填补一些什么。 正文 第四章 怀孕 那支舞,九九跟北北聊了很多,北北凝着眼珠说:“九九,其实我也是感谢你的,虽然咱们最后没在一起,但是我觉得,是你教我学会珍惜的。” “哪里,我才要感谢你,谢谢你这么多年,一直守护着我。” 九九的声音安静,他微微一笑,调皮地挤了挤眉,“安啦安啦,我自己会好好照顾自己的,你也是,要好好照顾自己,其他的我就不多说了。” “嗯,彼此都好好的。” 说完这句话,舞曲刚好结束了,九九辞了北北离开,恰好这时,灯光也随着舞曲结束而暗下来。 怎么回事? 九九站在一片黑暗中,四处张望。 远处一束聚光灯亮了起来。 只是一眼,九九就在也移不开视线。 碧波粼粼的水面上,一个男子立在竹筏上,顺着两岸灼灼的红花,逆流而来。 之所以要说他是个男子,是因为他穿着古装,紫金长袍在风中蹁跹而舞,两鬓的长发绾在脑后,黑玉一般的长发垂落直腰。 他静静立在竹筏上,半侧着头,眺望湖边的景色,九九甚至没有看到他的侧脸,却觉得有种窒息的感觉。 像是感受到九九的注视般,那人缓缓扭头。 浑然绝代的风华,却给人以一眼万年的隔世之感。 是兰仲文。 他竟然也穿上古装了,原来他没忘记这个诺言,当时不过是即兴而起,说以后结婚要穿古装,没想到,随口提提的话他也记住了。 果然是个心细如尘的男人,不管她讲过的话是认真的,即兴的,随口的,他都可以准确得记住,这记性,该叫过目不忘吧? 她站在人群中,遥望停靠在湖边的竹筏,而后,那兰芝玉树的男子信步上岸,缓缓朝她的方向走来。 还差几步就到了,九九呆望着他,心中温暖。 聚光灯一直随着他的身影而移动,黑暗中的宾客们都惊艳地看着他,屏住了呼吸。 兰仲文走到九九跟前,轻轻对她作了一揖,好像在说:娘子,有礼。 九九忍着笑,低声说:“怎么一穿上古装,就变得这么酸秀才啦?” “这样才有即视感嘛,九九,相公这身好看么?”他凝视九九,笑意促狭。 “忒帅。”九九大方称赞他,“没想到你这么适合穿古装,这高贵雍容的气质简直太配了。” “是么?”他淡淡一笑,牵起九九的手,“来,我带你去游湖。” 他握住九九的手,往湖边的方向而去。 前来问候敬酒的宾客们都被顾融挡住了,顾融连声低声致歉,说CEO今晚不想被打扰。 兰仲文带九九踏上了花繁锦簇的竹筏,据说这是百年好合的寓意,他们坐在竹筏的藤椅上,对湖边的宾客们优雅招手。 宾客们也热情地招着手。 感觉就像总统会面,兰仲文端坐于藤椅上,气势高高在上,面对岸上的热情呼喊,他时而微笑,时而点头,彬彬有礼,气度雍容。 九九坐在藤椅上,身下的湖水一浮一动,让她有点重心不稳,没办法,她只好靠进兰仲文怀里,以此在平衡身体的重心。 “怎么了?”兰仲文轻声问她。 “没事,就是坐不稳。”九九把身上的裙摆弄好,抱着兰仲文的腰,舒服得靠在他肩上。 兰仲文忍俊不禁,“你舞跳得不错,怎么平衡力就这么差?” “你都看到啦?”九九微窘,“你刚才在哪?我怎么没看到你啊?” “我刚在楼上接假发呢,从落地窗看下来,可以看到宴会的场景,沈羽轻刚才跟你说什么了?” “没呢。”九九掩着嘴笑,想了一会,觉得兰仲文不可能不知道,他对人性的心理观察最入微,于是仰头问他,“你知道吗?沈羽轻好男色。” 好的还是北北这男色。 原来是这事啊,兰仲文了然于胸地点了点头,“我知道呢。” “嘿嘿,我就知道什么都瞒不过你,宝贝儿,你是怎么想的?” “还能怎么想?当然是不管了。” “没啊,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你对沈羽轻这人,是怎么想的?他说,想加入我们这个朋友圈。” 兰仲文凝神想了下,“他么,为人还算仗义吧,不过这种老狐狸你还是少亲近,别万一哪天被计算了都不知道。” “这样啊……”九九唔了一声,“算了不聊他了,对了,你今天这么忙,怎么一点也不觉得你累啊?” “没事呢,我刚才睡了十分钟。” 十分钟…… 九九一头黑线,十分钟对她来说连冥想都不够,他是怎么睡着的? “你这十分钟够睡?”对九九来说,就是一个小时都不够睡呢,她下午足足睡了4个小时,还是觉得头疼欲裂。 “够了,养一下精神就行了。” 他一派云淡风轻,看得九九只想感叹,年轻真好啊。 那晚,九九光卸假发和妆容,就花了半个多小时,等九九洗完澡已经过去一个小时半了,她浑身疲软的在佣人的扶持下,慢慢走回房间。 兰仲文正倚在床上看书,他的假发也卸掉了,穿着舒适的家居服,这时候他还有心情看徐志摩的诗,也是醉了。 而九九已经累得完全不想动了,她今天化了两次大浓妆,卸得眼睛特别疲劳,有种眼皮沉重睁不开的感觉。 佣人们已经退下了,九九穿着丝质睡裙,一步一步走到床前,一头栽在床中。 兰仲文笑着接住她,眼神浓烈而温柔,“九九。” 她在他怀里。 他抱着她。 九九昏昏沉沉唔了一声,兰仲文的唇就压了下来,她躲开,“不要了,好累,我想睡觉。” 他沉默了一会,把九九抱到被子深处盖好被子,“好吧,看在你这么累的份上,今天就放过你了。” 九九闻言而笑,被幸福的。 兰仲文看了她好一会,才关上壁灯睡觉。 幸好那晚兰仲文没做什么事,因为,九九怀孕了,她看着手中两条杠的验孕棒,惊吓得瞪大眼睛。 怪不得最近总是觉得很累了,老是没一会就觉得困倦,奕琳对她这个症状做了个解释:可能是怀孕了。 于是九九让她给她买个验孕棒来试试。 果然。 她怀孕了! 对于这个天降礼物,九九焦虑得不行,呜呜呜,她不能去蜜月旅行了。 而这个礼物对于兰仲文来说,却是个天大的喜事,他听完奕琳的汇报,立刻从楼下赶到主卧室,眼露惊喜,“九九,你怀孕了?” 他放了2个月的长假,现在不用去公司,随叫随到。 九九郁闷地点了点头,“呜呜呜,兰花儿,我们不能去蜜月旅行了。” 因为吕颖说了,孕妇头三个月很重要,不然很容易导致流产,无论想干什么,都要三个月以后,现在只要好好养胎就行了。 九九苦着一张脸。 兰仲文却春风满面,笑得嘴巴都合不上了,“真的吗?九九,你怀了我们的孩子了?” 九九点头,一脸的不情不愿,“应该晚来2个月的,这样,我们就可以玩遍世界了。” “九九,你怎么可以这么说呢?小宝宝多么可爱啊,这叫双喜临门,说不定我们结婚的时候,这个宝宝已经在你肚子里了,说不定啊,我们三是一起拍的婚纱照呢,多么有意义的事情呀。” “是吗?我怎么一点都不觉得,我觉得太突然了,一点准备都没有。” “这叫突如其来的幸福,这几个月,你就少出去外面晃,在家里好好养胎,我会陪着你的,至于旅游嘛,以后去也不迟,到时候我们可以一家人一起去。” “好吧。” 前三天九九一直觉得无法接受,她觉得自己的生活突然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她马上就要做一个妈妈了,她还没准备好。 而且很多东西都要忌口,比如三楂,西瓜,绿豆…… 这对一个吃货来说,是非常折磨的。 直到第五天,兰仲文带她出去散步,两人慢慢走在林荫路上,来往的路人有很多妈妈,她们推着婴儿车,面容上有种溺爱的光辉。 见九九目不转睛的看着人家逗弄小孩,兰仲文抓住机会跟她聊聊,“九九,你觉得孩子不可爱吗?” 近来她总是郁郁寡欢,胃口也不是很利爽,兰仲文有些担心。 “也不是,就是不能去玩了嘛。”她对这个蜜月旅行耿耿于怀,说好要去遍全世界的海洋,现在,一个星期过去了,她人还在香港散步。 “九九,你说,如果生出来的宝宝像我,你会喜欢吗?”兰仲文认真问她。 九九转着眼珠想了下,如果孩子长得像兰仲文,她当然喜欢了,带出去都顶有面子的。 “那我肯定喜欢啊。” “喜欢那为什么要抗拒这个孩子的到来呢?”说到这,兰仲文微一笑,点到为止。 她突然恍然大悟,对哦,如果孩子像兰仲文,她是巴不得马上生呢,干嘛要抗拒啊? 那一刻,九九觉得生孩子也挺好了,尤其是她怀孕以来,全家人都把她当成宝贝一样供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而且尖利物什,比如剪刀餐具都要收起来,现在吃饭,她只能用筷子。 这是陆叔吩咐的,而且让人不能对九九大声说话,也不能拍她的肩膀,因为会惊到孩子。 她感觉自己现在就是一块稀罕瑰宝,兰仲文还特意请了个高级月嫂回来照顾她,让她从怀孕到生下孩子这段期间,都保持着营养均衡。 想到这,九九豁然开朗,拉着兰仲文回自家的玛莎拉蒂车,“老公,我们去买点婴儿用品吧。” 她说干就干,兰仲文也不阻拦,带着她去了百货商场的婴儿区域。 偌大的婴儿区域只有他们两个人,门外挂着一块暂停休息的牌子,这是兰仲文一贯的作风。 他跟以前真的不同的。 年少的他,是个兰芝玉如的温雅少年。 成熟的他,是个难以靠近的冷漠男子。 不过这样也好,冷漠总比热情好,不然他一出去应酬,九九就得坐立不安的担心。 梦幻般的婴儿床,婴儿车,婴儿裳,奶瓶,咬嘴…… 九九认真地看着,迷了眼似的,不知道是不是女人天性母爱泛滥,当她看见这些婴儿用具时,她的心柔软得不行,一件件抚摸,爱不释手。 她想象着一个跟兰仲文长得一模一样的小婴儿在自己眼前爬来爬去,那场景,暖得她笑出了声音。 兰仲文也在挑小婴儿的衣服,听见她的笑容,抬起头来,“老婆,你在笑什么?” “没有啊。”九九不敢告诉他,她把他想成了一个巨婴。 “好吧,这件衣服好看吗?”兰仲文把一件粉蓝色的婴儿服递到她面前问,他不太会挑小婴儿的东西,一般男人买衣服,简约大方就好,不讲究什么花里胡哨。 他看了良久,只觉得这件比较简单,还算顺眼。 九九摸着下巴看了好一会,“还行。” “还行是行还是不行?”在兰仲文的认知里,是很讨厌别人回答得这么含糊的,这样让人迷茫。 “行。”九九爽快回答,男人嘛,买东西向来是随便的,看兰仲文挑了这么久,她就勉为其难给他点鼓励吧。 其实那件衣服还可以,就是太粉嫩了,生了女孩儿还好,要是生了男孩子,就不适合穿了。 现在也不知道肚子里的孩子是男是女,所以最好买中性一点的颜色,比如黄色,蓝色,比较中性,男孩女孩都可以穿。 没多久,他们就买了人家半个店的东西,什么都看着不错,就一并买了。 服务员高兴得差点昏过去,并且承诺为他们送货。 买完婴儿的东西,九九觉得无所事事,就想着既然怀孕了,高跟鞋也不能穿太高的了,就顺便去买几双平底鞋或者低跟鞋吧。 偏巧兰仲文来了一通电话,他停靠在透明的扶梯旁接听,让九九先进去店里挑鞋子。 像是有什么重要事情,他的脸凝成坚冰厉色。 九九见他有要事要办,便自己绕过晶莹剔透的流水幕去挑鞋子了,她走进一家国际知名牌店里。 明亮的水晶吊灯下。 装潢华丽。 一双双精美绝伦的鞋子显得即诱人又冰冷。 四个身着正装的女服务员端立在店内。 因为是临时出来散步,九九穿着悠闲的家居服,鞋子也是经典款的黑色平底鞋,若不翻牌子,根本看不出价格。 她每次出现在电视或者新闻上也是浓妆艳抹,此时素面朝天,看起来年纪偏小,漫不经心中带着懒洋洋的气息,就像一个大学生。 大学生在女服务员的眼里都是没有经济能力的,她们没认出九九就是兰少的妻子,像看普通人一样在她身上扫了一圈,便轻慢道:“随便看看。” 九九努努嘴,走进去。 不跟她们狗眼看人低的的眼界计较。 她在店内转了一圈,挑了4双鞋子,便开口唤服务员,“麻烦你一下,把这4双鞋子拿给我试试看,7码的。” 一个服务员不情不愿地去了。 九九也是无奈,不过既然出来买鞋子了,就不跟这种人计较了,省得破坏了自己的好心情,况且,她肚子里还有个小宝宝呢,她要保持平和的心态。 九九坐在试鞋椅上等着,没一会,门口就传来了几声惊呼,接着服务员们热情的招呼起来,“林小姐,您来了。” “嗯。”随着一声傲慢回答,一个女人众星拱月般走了进来,她穿一身红色吊带紧身裙装,短短的裙子只遮住臀部,纤细迷人的双腿展露无遗。 她手里拿着个精致名贵的小包,边走边往趾高气扬地看着店内的鞋子,细细的高跟鞋敲出清脆缓慢的脚步声。 模样不过24岁的样子,脸蛋很漂亮,可九九却吃了一惊,这个女人,居然长得跟她有一点像。 那个女人没有看到九九的脸,轻蔑地扫了她的家居服一眼,问身后的服务员,“什么时候你们的店档次变得这么低了?连这种人都放进来?” 言语中讽刺非常。 服务员有点尴尬,瞟了九九一眼,好像看死她是买不起的,赔笑道:“一些事不懂事的大学生,林小姐别介意哈。” “哎,看见这种人,我觉得自己的身价都降了。” 偏巧这时,那个去拿鞋子的服务员拿了四双鞋子回来了,九九不想跟这种没素质的人一般见识,也就没说什么,低头试自己的鞋子。 那林小姐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可能是心情不好,见九九对她的讽刺爱搭不理的,蛮横地问服务员,“她试什么试?又不见得买得起,阿秀,她穿什么码数?” 叫阿秀的服务员看了看九九的盒子鞋码,唯唯诺诺道:“回林小姐,她穿的是7码。” “是吗?那把你们店里所有的七码都给我包起来,一双不剩。” 她说得十分得意,却惹恼了九九,这林小姐摆明了是来找茬的。都戳着她背脊欺负了,她在不还手,那她还有脾气了? 九九倏地站起来,一双如海洋般深沉的眼眸俯视着她。 偏好这时,橱窗外又拐进了一道优雅的身影,那男人拿着大哥大在讲电话,眉眼如阳春丽雪般妩媚生姿。 正文 第五章 越要纠缠 “怎么啦?林语娇,怎么发那么大的火呀?”男人的声音很有磁性,坏坏的,邪邪的,却异常地好听。 “你刚才哪去啦?”林小姐一见到来人,便换了副娇柔的模样,嗔声嗲气。 “这不是接了个电话么?”男人扬了扬手里的大哥大,对彼端人说:“喂,宝贝儿,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清呢……” 这声音怎么那么熟悉啊? 九九心下疑惑,便见那男人走进店里,眼下的褐色泪痣随着他的眼角微微扬起,异常妖媚。 竟然是严寻? 九九楞了一下。 大一下学期的暑假后,九九就离开学校了,再没有见过他,后来听闻他爸爸现在是先生帮的会长,想必他们家这些年混得风生水起。 想起这个人,九九并无多大的反感,也没有太多的好感,有些事情年少的时候不懂,并不代表了成熟后也不懂。 这些年,她偶尔会想起大学的时光,秦州雨现在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歌星,孙蓉蓉出国留学,现在还留在悉尼深造,至于李冰琦,听说她家在香港混不下去,回福建去了。 而一旦想到严寻,九九回想起他当年的作为,她才明白兰仲文当时为什么那么生气,那么反对她跟严寻一起玩,并不是兰仲文患得患失,而是他知道,当年严寻对九九不安好心。 试问一个男人,知道另一个男人对自己的女朋友心怀不轨,怎么能够放心让自己的女朋友跟那个男人做朋友呢? 人总是这样,年轻时候遇到一些很朦胧想不通的事情,在多年后浮上心头时,却豁然开朗了。 不过严寻始终没逼她什么,也没设计破坏兰仲文和九九之间的感情,所以九九并不讨厌他。 “寻,你跟我出来能不能别老跟别的女人打情骂俏啊?”林语娇依偎进严寻精悍的胸膛里,眼神中略带抱怨。 说好了今天陪她出来逛街,结果一路都在接听那个骚媚狐狸的电话,这叫她心情怎么能好呢?那个狐狸精摆明了就是故意的,不就仗着自己年轻么,浪骚蹄子。 严寻并没有发现站在角落的九九,他还在跟电话里的人煲电话粥,末了,薄唇弯成好看的弧度,“等下宝贝,我这边有点事情要先处理。” 说完似笑非笑地看着林语娇,“怎么了娇娇?谁惹你不高兴了,怎么把气都撒我身上了?” “还能是谁?”林语娇意有所指地看着他的大哥大,想去拿,拿走了大哥大那个浪骚蹄子就打不进来了,于是她娇柔一笑,跃身去抢夺严寻手里的大哥大。 却被严寻避开了,严寻轻轻松松就把林语娇两只手抓住,环抱在怀里,眼神略有些不耐,“怎么?你吃心蕊的醋?” 他明明在笑,眼神却十分危险,像林语娇这种女人,他随便招招手,就有一大堆,如若听话呢,还可以多相处一段时间,要是不听话,那就拜拜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 见严寻露出不耐烦的神情,林语娇知道要闯祸了,她是个聪明的女人,赶紧摆出乖顺的样子说:“没有啊,寻,我怎么敢呢。” 严寻将信将疑。 林语娇怕惹怒他,违心地指着衣着休闲的九九,“我并不是生你得气呢,是这个女人,她跟我抢鞋子,闹得我心情不好。” 九九瞪大眼睛,这女人讲话要不要这么违心啊?明明就是因为自己的男人跟别的女人眉来眼去生气,她吃醋跑来找她晦气,还敢说是她跟她抢鞋子。 “哦?是谁这么没眼色?敢惹我们林大小姐。”严寻懒懒开口,这话要林语娇暖到心口,看来严寻还是很在意她的。 “寻,你要替我做主,狠狠地教训她。”其实林语娇跟九九也没什么苦海深仇,不过是她心情不好下的挡箭牌而已,反正这种穷酸的大学生,吃了亏也不见得能怎么样。 相比之下,她的前途可就比这个大学生重要多了,严寻家里是港岛头号首富,像这种又多金又英俊的男人可遇不可求,所以尽管严寻花心了点,她还是可以忍受的。 等将来她做了严小太太,看她不整治整治那些浪骚小蹄子们。 她做着美美的豪门梦,孰不知,她在严寻眼里,不过是一个可以随时丢弃的玩具。 “那是当然了,你是我的心肝宝贝,我当然要为你做主了。”严寻捏了她的俏脸一下,要不是这张脸长得像某人,早被他甩到九霄云外去了。 不止是他,就连蔚北北当年也没有被这张酷似某人的脸幸免,他疯狂地追求过她,后来可能玩腻了,也就把她甩了。 这个女人走投无路,在俱乐部里当端酒小妹,碰巧让他遇上,他就收了她。 真是一个又可悲又幸运的女人。 因为长得像某人而可悲,又因为长得像某人而幸运。 而那个某人,如今已嫁作他妇了,从此相遇是路人。 思及此处,他脸色微微一冷,扭过头来。 而后—— 他浑身一怔。 灯光下,九九的眼睛象海水一样,安静透明,她穿着休闲的家居服,整个人看起来懒洋洋的,淡淡的,却无比耀眼。 时空仿佛静止了。 严寻的内心一下闪过好几种情绪,震惊,讶然,欣喜…… 他怔了有几秒,然后推开林语娇,有些不知所措起来。 “九九,好久不见。” 他的声音有些颤抖。也下意识紧张地整了整自己的头发,起初时那玩世不恭的样子已荡然无存,变得彬彬有礼。 不知道为什么,他不愿意让她看见自己这么浪荡的样子,尽管她此时已为人妇,他也希望他在她心里是个好印象的。 九九是他至今以来,第一个追不到的女孩子,这种情结和挫败感,会随着他的地位不断攀升,从而越深根固蒂地影响着他的心理,他早就想在见她一面,让她晓得,他现在有多优秀。 林语娇被用力一推,摔在试鞋椅上,她也有些不可置信。 惊愕回头,却发现严寻站在那女人面前,局促得像个没有见过世面的小男孩,这个反常的举动使林语娇楞了一下,眼底的柔媚就碎掉了,她呆坐在椅子上,泫然欲泣,“寻,你怎么了?” 严寻却像是没有听到她的话,慢慢走到九九跟前。 灯光下,那颗泪痣美得惊心触目,他笑着问:“九九,你过得好吗?” 九九面无表情,看见他毫无风度推那女人,更是微微蹙起了眉,这两个人,简直就是贱女渣男,绝配。 不过见林语娇摔了,她火气也就没那么盛了,后退两步,免得惊吓到自己肚子里的孩子。 “这是你女朋友?”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严寻对九九这般客气,九九也不能失了礼数,就随便聊几句罢。 “哪能啊。”严寻想也没想就否认了,“昨天才认识的,只是普通朋友。” 林语娇闻言脸色煞白。 普通朋友?都在一起一个多月了,他怎么可以这样说话呢?在记者面前需要假装一下也就算了,可这里又没有别人,他何必在那个女人面前低声下气呢? “普通朋友就一起搂搂抱抱来逛街,你也真是亲和力过度了哈。”九九笑着讽刺。 而对于这声讽刺,严寻只是笑笑没否认,林语娇和四个店员都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这女人什么来头?为什么连严大公子都要这般态度和蔼笑脸相迎? “寻,她是谁啊?”林语娇不死心地缠上去,这回,她的声音弱弱的,尽量柔情似水。 男人都是爱面子要自尊的,你强了他就怒,你弱了他就怜。她见严寻对这个女人有说有笑的,心想这女人来头应该不小,她还是别去得罪她好了,免得挖坑埋了自己。 “你跟她抢鞋子?”严寻答非所问,眼眸深处,潜伏着浓烈的危险。 林语娇不敢回答,咬着嘴唇装小绵羊。 “是啊,她还把我要的鞋子全部给买了,7码全包,一双不剩。”九九笑着替她回答。 这种女人啊,就会狐假虎威,见了弱的就欺负,见了强的就装柔弱。 下一秒,林语娇被重新甩在地上,严寻眼里没有一丝怜惜,有的只是浓浓的厌恶。 她吓得脸都青了,低低的哭了起来。 “林语娇,你可知道她是谁?”说这话时,严寻的眸已是寒极。 林语娇不敢答话,她也不是愚蠢的女人,知道此时回话就是自己找死。 眼前这女人,若真的有地位,为何要穿得那么朴素呢?不止是她一个人看不出来吧?就连四个店员都看不出她是什么大人物。 “这女人,就是兰少的新婚妻子,萧九九,她你们不认识,兰少你们总归知道是谁吧?”严寻慢悠悠开口,却叫在场的几个女人面如死灰。 兰少。 已经连登好几次报纸周刊。 港岛无人不知。 可他的妻子,每次出席宴会都穿得那么隆重,头发也是盘起来的,她们一直认为兰少的妻子是长头发的啊,怎么会是眼前这个普通得不能在普通的女人? “你让她今天买不到鞋子,信不信兰少让你终身都买不到鞋子?”严寻冷声讥讽,“林语娇啊林语娇,你知道你当初是为什么让蔚北北着迷的吗?” 也是为什么,还能让他着迷么? 严寻这阴冷的态度,差点把林语娇给冻住了,当初蔚北北疯狂追求她,后来在兰少的订婚宴上,又无情地甩了她,她至今都想不明白。 后来,她攀上了严寻这个大金主,便把蔚北北抛到脑后了,可这个男人,今日却这样疾言厉色,好像要吃了她一样。 “我……我不知道。”林语娇低着头,声音糯糯,又惊又怕。 她不明白,为什么和她温香软玉了一个多月的男人,说翻脸就翻脸了。 “因为你长得像兰太太。”严寻一步一步走过去,那颗泪痣因为阴冷而显得旖旎动人,林语娇心中打鼓,一步步后退,直到退到鞋架前,她退无可退,僵着身子立在哪里。 “寻,我不是故意的,我不知道她是兰太太,如果我得罪了她,我向她道歉就是了。”林语娇低声求饶。 “道歉?”严寻一把捏住她的下巴,眼眸冰寒,“冒牌货都欺负到正牌货身上了,我看你以后是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林语娇大骇,闷闷地哭出了声音,“寻我真的不是故意的,你相信我。” “我相不相信你并没有什么用,问题是兰太太信不信你,还有,为了我的声誉着想,我决定以后都不跟你来往了,像你这种狐假虎威善妒的女人,是我最讨厌的。”后半句他压低了声音,只有林语娇能听到。 “不要……”林语娇唇色铁青,掩面而泣,“寻,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可以跟兰太太求情,如果兰太太不原谅我,我可以长跪不起,只要你不跟我分手。寻,我真的很爱你,我不能没有你,求你别离开我。” 严寻失笑,“你拉倒吧,你爱我?你爱的是我的钱吗?呵呵,你这种女人我早就玩腻了,本来看在你长得像兰太太的份上,才耐着性子多跟你玩一段时间的,谁知道你这么不识相,一个俱乐部的端盘女就想妄想飞上枝头变凤凰?” “没有,寻,我从来没这么想过,只要你爱我,不离开我,没有名分我也不会有怨言的,因为我爱你,我可以忍受。” “呵呵,你真以为我严寻是傻的啊?你老把那些套套剪破,想着法子怀孕,你以为我看不出你那点小心思?你想怀上我的孩子?你以为你有这资格?” 林语娇惊恐地瞪大眼睛,“原来你知道?” “这些有的没有的我今天就不跟你扯了,不是要给兰太太跪下道歉么?怎么还不跪?” 说着一脚踢在她的膝盖上,林语娇的膝骨一软,吃不住力,用力地摔跪在地上。 她摔跪而下,带着惊恐和屈辱。 四个店员都被这场景吓到了,成团缩在一旁。 九九也是愣了下,她想不到严寻这么狠,竟然这般无情地对待自己昔日的情人。 林语娇跪在地上,起初她还有点不甘心,想了下,兰少也不自己得罪得起的人,于是她爬到九九面前,拉住她的裤子求饶:“对不起兰太太,我不是故意的,是我没有眼色,是我眼拙,希望您大人有大量可以原谅我。” 本来九九还觉得她挺可怜的,现下见她一脸诚恳道歉,反而觉得这女人能屈能伸,怪不得她可以辗转于各个男人的床第之间,原来也是个冰雪聪明之人,不过是娇纵了一些。 她刚被严寻甩掉,此时又楚楚可怜地跪在九九面前,九九还真狠不下心说狠话,于是就没说话。 她见九九不搭理,把头低下去,更诚恳地说:“兰太太,你原谅我吧,我一个女人在香港孤苦无依的,家里还有个生病的弟弟要养,我真的不是故意冒犯你的,求你原谅我吧。” 九九一眼就知道,这是个善于心计的女人。 她这般诚恳,如果九九非要拗,倒显得小家子气,于是微微点了点头,算是作罢。 林语娇顿时喜笑颜开,“谢谢兰太太。” 说完又起身想跟严寻说什么,却被他狠狠瞪了一样,语气冰冷,“滚!” 此时四个店员都在场,林语娇受不住这份屈辱,跟萧九九道歉,那是因为她自己招的,她自己活该。可严寻怎么就说翻脸就真的翻脸了呢?怎么说两人也在一起一个多月了,没必要这么绝情吧? “寻……”林语娇咬着唇,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唤他。 而他自始至终,只有一句冷冷的,“滚!” 林语娇哭着跑了,离开前,她看了九九一眼,那女人好像不关她的事一样,坐在一旁试鞋子,试完还走到镜子前照了照。 得意的模样,好像在嘲笑她。 林语娇紧紧咬住嘴唇,上一次被蔚北北甩掉是因为她,这次被严寻甩掉,还是因为她,她不能不恨。 如果还有机会,她一定会报仇的! 林语娇走后,严寻凑到九九身边坐下,眉目有久后重逢的喜悦,“九九,你看中了哪些?我送给你吧,就当给你赔罪了,我那个朋友太不懂事了,希望你不要介意。” 九九淡淡哦了一声,“不用了,我自己买。” “还在为这件事生气吗?” “并没有,这种小事我不会放在心上。”九九说的是真话,她现在肚子里有个小生命了,她就是不替自己想,也要替小宝宝想一下,自从她接受肚子里这个宝宝后,她就对其他事都无所谓了,只要宝宝好好的,她就开心了。 “还说没生气,我看你都不想理我了。” “你错了,我不想理你不是因为这件事让我生气,是我本身就不想理你,我老公在外面接电话,你还是快点走吧,别等下产生误会就不好了。” 严寻却笑,“你害怕他看见我们在一起聊天吗?” “呵呵,你想太多了,我就是觉得我如今结婚了,就不应该跟男性走得太近,所以,还麻烦你自重。” “难道我不自重吗?我就是想给你赔礼道歉,也没说什么我爱你我想你之类的话,怎么就不自重了?”严寻凝视她,笑得漫不经心。 他这人就是这样,越要和他划清界限,他就越要纠缠。 正文 第五章 严寻的错觉 九九对于这种形同狗皮药膏似的人,只能表示无奈,她眼角余光瞟了他一眼,便不打算继续跟他说话了。 多说无益。 严寻却觉得自己受了伤,他觉得委屈,心里酸得不行,于是,唇色也渐渐变得苍白。也许单恋的人总是这样敏感,别人明明是一个无意的动作,却有如一柄利剑般,狠狠贯穿自己的心。 明明别人什么想法也没,他却自己在心里想过千万遍,什么借口什么想法都找过了,她是不是生自己的气?她是不是对自己有意思?她是不是吃醋了? 他越想越觉得自己委屈,他不过是喜欢她,于是在她面前,他便如同尘埃一样卑微么? 他承认,这些年他还是会常常想起那个心灵手巧的女孩,那个如同阳光般纯净的女孩,那个他永远得不到的女孩。 男人就是这么犯贱的吧,唾手可得的,从来不会珍惜,而得不到的,永远在心中骚动。 想到这,他眼眸微微一暗,言语变得犀利起来。 “我说得不对吗?萧九九,我不就因为大学时代喜欢过你么?你至于这么讨厌我?我又没做对不起你的事情。” 他认为他说得没错,因为喜欢她,所以甘愿卑微,他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但是他的心钝痛得不行,她都已经结婚了,结婚的时候,又是否有想起过他? 那天,他喝得烂醉,真正的喜欢,是很难被岁月搁浅的,每天晚上,他脑中都晃着她的身影。 每次思念到不行了,他就拿起大哥大,他知道她的号码,手指在按键上娴熟按下一串字数,但每次,他都不敢按下最后一个键。 只要轻轻按下去,就能拨通她的电话,可是他不敢。 万一人家根本不记得自己呢? 万一人家夫妻在亲亲我我呢? 万一人家在忙呢? 万一…… 他想过无数个万一,然而最终总是嘲笑自己的犯贱,她若是想你,回来香港就不是去找兰仲文了,而是找自己了吧,怎么说他爸也是首富,想打听到他的消息,一点也不难。 爱情是一个人的事情,它埋在自己心里,慢慢生根发芽,运气好的话,对方也刚好爱着你,于是开花结果。 运气不好的话,对方根本就没在意过,这颗种子埋进心中,自己天天望眼欲穿的等着发芽,可惜,这颗种子是永远不会发芽的,箍在自己心里,想狠心拔掉舍不得,留着又磕得心生疼。 九九楞了一下,她从来没有这样想过。严寻喜欢谁,当然是他的自由,可是,他为什么要说这些呢? “严寻,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可以讲明白点吗?我听不太懂。”她又敏锐又客气的问,跟兰仲文谈了13年的恋爱,她多少可以感受出严寻话里的意思,但知道归知道,还是得他亲口说出来。 若由九九自己去联想,万一是她的错觉,那就闹大乌龙啦。 她可不愿担这自作多情的罪名。 “没什么啊。”惊觉自己说错了话,严寻又摆出了一副痞痞的样子,追求一个人是一回事,承认又是另一回事。 承认了,不就是等于把自己的心捧到她面前去让她践踏吗?他是喜欢她,可同样的,他也有自尊。 躲在人后哭是一回事,但在人前,他一定要风风光光的,保持着自己的骄傲。 “好吧。”九九想了一下,声音寂静,“你不想说我不会逼你,不过如果你想把事情说清楚,就现在说吧,以后,可能没机会了。” “你这是在威胁我吗?”严寻不怒反笑。 九九微微蹙眉,这人怎么满身都是刺? 她跟他从来就没有交集,为什么他对自己讲话这么尖酸刻薄?好像自己做了什么伤害他的事情一样。 也许她刚才是从他的话里听出来了,他对她有情谊,可这样的人,总用害怕自己受伤的借口来当盾牌,甚至不断以尖锐的话语来中伤她,破坏她的好心情。 这样的人,能说自己是真的爱嘛?不过是因为得不到,就心生怨恨,用一些恶毒的话来填补自己内心的受伤。 “如果你要一直这样讲话,那我也无话可说了。”九九快速把脚上的鞋子脱下来,打算离开这里。 她出来买个鞋子而已,何必要为了个不重要的人找自己的不愉快? 严寻恍若未闻,讽刺道:“要走就走吧,切,你本来就是这样的人,何必猫哭耗子假慈悲呢?当初说做我妹妹,不到一天就反悔了,一句交代都没给我,那天,我跟你讲了多少好话,你听了吗?” “原来你一直为这件事耿耿于怀?” 严寻抿唇不答。 “严寻,索性我们今天就说明白了吧,我当初跟你说我不想跟你做朋友了,是因为你骗了我,对吗?你说你喜欢校花,其实校花跟摄影社的社长才是一对,你不过是找了个幌子靠近我对吧?” 严寻楞了一下,却矢口否认,“我骗你什么了?” “你敢说你不是故意这样的?” “我为什么要那样做?对我有什么好处?” “好,那你就说你从来没喜欢过我,你只是想认我当你妹妹,只要你这样说,我就相信你。”九九目光坚定,这人明明是自己做错了,却非要把责任推到别人身上,因为这类人自私,只有把错都推到别人身上,他才会觉得自己好受一点。 当年因为九九拒绝了他,他就一直耿耿于怀,认为是九九伤害了他,可他们原来就一点牵扯都没有,有怨恨,那也是严寻自己想象出来的。 喜欢一个人是没有错的,可这样自私是不对的,谁也没有逼着喜欢上谁,他喜欢九九的时候,九九拿刀逼着他喜欢了没有?既然没有,不接受他的时候,他凭什么讲恨? 要讲恨,蔚北北,乔漠,甚至是已死去的萧陌寒,都比他更有资格谈恨,其实他们喜欢她,都在十年之上,而严寻,不过是大学一个过客而已。 “只要你说,你是真心把我当成妹妹的,没有一刻对我心怀不轨,那么你以后就是我亲哥,并且如果我对你做过什么错事,我都对你道歉!” 严寻唇色苍白,如被打掉了一层颜色,他望着九九,嘴巴张了张,却说不出口。 “怎么?你说不出来了?那我就是没冤枉你了,当时你明明就知道我有男朋友,你是故意要撬墙角的是吗?你是故意要破坏我和我老公之间的感情对吧?” 九九的目光咄咄逼人,把严寻说得哑口无言,尤其是那句她和她老公,简直要凝固住他的血液,他微垂着头,语气有丝丝脆弱受伤,“先无情翻脸的人是你,今天又有什么资格来说我?” “因为你恨错了人,自始至终,这都是你自己的想法,在我认识你之前,我就已经跟我老公在一起很久了,我们感情很好,凭什么你介入了,我就得喜欢你?还有,骗来的感情是不会长久的,就算当初我被你迷了眼,导致最后跟兰仲文感情破碎,继而跟你在一起,可一旦我知道真相,你以为我还会跟你在一起?” “不是的。”他摇头,眼神漆黑如黑洞,“九九,我之前也许是觉得好玩,可是后来我是真的喜欢你的,难道一个人做错了一件事,就永远在也没有机会翻身了么?” 九九沉默。 灯光下,他淡淡苦笑,泪痣旖旎得惊人。 “你这样说话对我来说太不公平了,是,一开始我是想追你,我用手段来骗你,可是后来我真的喜欢上你了,但是我也不能将我一开始是骗你的事情告诉你啊,不然你肯定要生气的,我就想,等以后我们要是在一起了,我就想行动来证明我是真心的,我不是只想跟你玩玩而已。” “可是我根本就没想过要喜欢你啊。”这才是问题的关键,九九撇开头,不想去看他仿徨失措的脸,“你当初说要认我当妹妹的时候,我真以为那就是单纯的认妹妹,我是独生女,所以特别想要一个哥哥或者姐姐,你说的时候,我还开心了一下,没想到,那是你接近我的借口。” 他的身体顿时僵住,怔怔地站在那里,心底里有股凉气正在慢慢的流淌。 “我不是已经说了吗?我不是故意骗你的,可能我这人看起来是比较轻佻,可是当时,我真的是真心的。”他手脚冰凉,自动忽略了问题的关键,只寻求着自己能接受的借口。 “严寻,你现在看明白了吗?” 严寻笑容牵强,“看明白什么?” “不是我和你之间有什么恩怨情仇,而是你自己想不开,当初那件事过去了就过去了,我没有放在心上,是你自己走不出来,却一直认为是我伤害了你。” “不是的,不是的……”他喃喃重复这句话,“当初,你说翻脸就翻脸了,甚至没有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所以我才一直想不明白,就算我做错了,你也要给我弥补的机会,才知道我对你是不是真心的啊。” 无论他怎么请宿舍的人出来吃饭,上她们宿舍去玩闹聊天,她始终不肯理他,而他也说了坚决的话,他说如果她不想跟他做朋友,那他们以后就做陌生人了,他不会在跟她打招呼。 这种意气用事的承诺,一般都是一气之下说出来的,根本不可能真的办到,他已经尽量不去打扰她了,只选择出现在她面前,希望她气消了,就会跟他说话。 可是她好像铁了心要隔绝他,使他每天每夜都难受得睡不着,真的喜欢了,是不可能那么容易放下的,轻易放下的,那就证明不是多喜欢。 “你怎么还绕在这死胡同里啊?”九九颇感无奈,又很头疼,她耐着性子又说了一遍:“我说了,问题的关键不是我和你翻脸了,而是我从来就没有喜欢过你,从来没有喜欢过,也不想得到你的青睐,你懂我的意思吗?” 对于不喜欢的人,这种话说出来一点也不难,反之,说出来了就是一种解脱。 而对于被喜欢的人拒绝的人,却是生不如死,被爱的那个总是不懂爱她的那个人的苦,许是九九太幸运了,她只喜欢上兰仲文一个人,最后又如愿以偿了,所以感受不到暗恋之人的痛苦。 暗恋的人,也许每天每夜都在担心她,却从来不敢向对方说出自己的心意,也许害怕对方看轻自己,又也许害怕说出了,彼此之间的感情就会被推向更远的距离。 “对,你说的全部都没有错,是我绕在死胡同里的,可是这是我愿意的吗?可以走出来,我不想走出来吗?我愿意绕呆在里面等死吗?” 他的声音里有虚幻的空茫,如果可以说不喜欢就不喜欢了,就跟按下关闭键就停一样,那么他早就解脱了,何必这么多年还觉得寂寞,辗转在各个女人之间,他早可以潇洒解脱了。 多年前,她欠他一个回答,于是,这个问题萦萦绕绕,缠了他数年,他一直觉得解开这个答案了,就会重生。 可是今日他知道答案后,却一点也觉得不开心,是她伤害了他,凭什么她可以快乐的和别人在一起,而自己却要在暗无天日的黑暗中痛苦? ------题外话------ 正确章节改回来了哈,大家么么哒 正文 第六章 男版泼妇骂街 恨的时间久了,人就变得强大了。 心痛过之后,他眼底就剩一片灰烬,连那颗泪痣也变得妩媚起来。 他原本还想说点什么话,偏巧这时,身后传来沉稳低重的脚步声。 正是兰仲文。 他慢慢走来,浑身散发出令人窒息的压抑气息,九九循声扭头。 肩膀一紧,人已经被兰仲文收进怀里,他面容模糊,眼底却渐渐变得暗沉,“九九,有挑到你喜欢的款式吗?” 兰仲文脸色没有任何表情,看着严寻,就像看着一堆垃圾。 刚才严寻的话他听到了。 但修养不允许他露出愤怒来,更何况眼前的人,只是个失败者。 “挑好了,就这几双吧。”九九心虚指着地上几双试过的鞋子,其实她根本没仔细看那些鞋子,不过以她对兰仲文的了解,她知道他生气了。 虽然她和严寻之间光明磊落,但兰仲文以前就很讨厌严寻,现在见到她跟他说话,不生气才怪。 不等九九说话,兰仲文漫不经心瞟了严寻一眼,“哦?这不是严公子吗?九九,你们在聊什么?” “兰少,好久不见。”严寻突然笑了起来,好像刚才那个彷徨失措的人不是他,他彬彬有礼,玩世不恭。 “听说你找了个和我们家九九长得差不多的女朋友?我刚才看见她蹲在扶梯那哭呢,你不去安慰安慰?”他的声音平静,然而手臂却强势的盘踞在九九肩上,充满力量。 “那只是普通朋友而已。”严寻掩饰般地摸了摸鼻子,虽然他不介意别人知道,但这个别人不包括九九。 兰仲文也不揭穿他,淡淡微笑,“也是,你的普通朋友那么多,龙蛇混杂,你可要悠着点啊,别万一染上什么病就不好了。” 严寻身体一僵,笑着反讽道:“多谢关心了,替我问候你爸妈。” 兰仲文不怒反笑,眼珠淡漠,“谢谢了,替我问候你们全家。” “你敢咒我爸爸?” “谁对号入座我说的就是谁。” 两人的话是摆明了是对骂,但明面上却要装出一副谦逊儒雅的模样,九九看得无奈,这两个男人,同样的高贵英俊,只是这泼妇骂街的架势,委实的别扭。 “兰仲文,你大好的胆子,竟然敢辱骂我们全家。”严寻特意说得很大声,若给外人或记者听去了更好,最好是登报,让爸爸瞧瞧这兰仲文有多么狼子野心。 “哎,认真你就输了。”兰仲文一点也不在意,笑得眼波深深,让人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说着,又亲昵低下头,在九九耳边轻轻吐息,“九九,你挑好了吗?挑好了我们就回去吧,免得无缘无故被疯狗咬伤。” “疯狗?”九九不明所以。 “诺,眼前就有一条。”他眼神一瞟,那淡淡的视线尽头,正中严寻。 噗嗤—— 九九差点喷了。 严寻已经气得火冒三丈了,毫无形象地破口大骂道:“卧槽你大爷的,兰仲文,你说的是谁?” “说的就是你大爷。”他回得飞快,睚眦必报。 而此时的兰仲文,一点也没有平日风度翩翩的样子,那得意的模样,尽显嚣张风采。 两人看似风度翩翩,实则横眉竖眼,说的话也一句比一句恶毒。 九九怕他们真的泼妇骂街骂上了,于是拉住兰仲文的袖子,佯装出一副倦态,“兰花儿,我想回家了,我有点累。” 兰仲文闻言也不在恋战了,有力的手臂将她揽进怀里,轻柔得怕弄疼她。 “那我们回去吧。”他这样说,微微低下头,沉寂的轮廓散发出奇异的温柔。 九九点头。 他便揽着她离开了。 严寻站在身后,仍然不依不饶,大有有种你别走的架势。 兰仲文权当没有听见,扶着九九走向收银台的位置。 店员赶紧把九九要的鞋子包起来。 收银台前。 两个服务员把九九四双鞋子递到兰仲文面前,他微微一笑,提过那几双鞋子,临走前,留下一抹波澜不惊的笑声,“谢谢,不过从现在开始,你们已经被开除了。” 望着他的背影,两个服务员上一秒还在脸红,这一秒,脸已经涨成猪肝色,面面相觑,不敢置信。 这时,店外走进来四个穿正装的女人,领头的女人态度冰冷,“这家店,从一分钟前就已经属于兰少,而你们,已经全部被开除,请马上离开。” 四个店员都当场愣住了,然而兰仲文和九九已经走远了,只留下轻轻的足音,渐行渐远。 雾蒙蒙的夜下。 一辆法拉利车停在百货商场门口。 兰仲文扶着她坐好,扣上安全带,才轻柔地说:“九九,你累就先休息一会,等下到家了我就喊你。” 自从九九怀孕后,兰仲文对她是捧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温柔得不得了。 刚才他损了严寻一顿,气也消了。 九九点头。 车在夜色中缓缓而行,穿过闪烁的霓虹。 九九靠在兰仲文肩上,兰仲文没有说话,她也没有说话。 气氛顿时有些寂静。 九九又等了一会,见兰仲文面色沉静,试探性地问,“兰花儿,你刚才生气了吗?” 他轻轻嗯了一声,“是啊,生气了。” “我跟他只是碰巧碰到的。” “嗯,我知道,他是跟着那个女人来逛商场的,不关你的事。”况且以他对九九的了解,他知道她不会做这样的事,她有了自己的孩子,他当然要相信她,爱护她了。 他只是—— 吃醋而已。 听闻兰仲文的话,九九释然地笑了,声音也变得明快起来,“兰花儿,我们等下回去就来计划一下宝宝的婴儿房吧,反正你也不用上班,咱们来制定一个育儿计划吧。” “好,不过晚上不准太晚睡觉,你现在有孩子了,要顾着孩子,知道吗?” “知道了,我会注意的。” “嗯,九九,明天下午有个牌局,到时候先生帮的人会来家里,我叫奕琳过来陪你,到时候你跟太太帮的人小坐一下,就可以声称身体不适上楼休息了,其他的交给奕琳就可以了。” 九九楞了一下,“他们要来家里做客?” “是的,听闻你怀孕了,要过来探望一下你。” “这样啊。”九九懒洋洋笑起来,“我没关系的,倒是你,打算输多少钱?” “你就知道我想输?” 九九掩着唇,眼珠晶亮,“因为,我知道你是个沉得住气的人,不会为了面子而争一时之气,输点钱给他们,能保一方平安,挺划算的。” “就你精。”兰仲文点了她的鼻头一下,眼神溺爱。 “老实说,兰花儿,你为什么要这样做的呢?故意显得自己怕他们?” “怎么说呢,九九啊,商业世界里,是讲求规矩的,我讲个故事给你听吧。有一群装在桶里的螃蟹,从来不用人绑着他们的脚,但他们不会离开,就聚拢在那里,可只要有螃蟹要爬上来,最上面的那只就会想方设法把那只要爬起来的螃蟹压下去,如果一只螃蟹压不住那只螃蟹,那么就会有另一只一起压制它,不行就三只,四只,反正只要力量不够了,那些螃蟹就会团结起来,誓死不让那只螃蟹起来。” 九九静静听着,略作思考,“你是说,先生帮那群人就是最顶端的那群螃蟹?” 兰仲文微微一笑,“嗯,九九,出头鸟只会被人用枪瞄准而已,只有不动声色的人,可以一直玩下去。” 九九似乎明白了,挽过他的手,细细摸着他掌中的纹路,“辛苦你了,老公。” “不辛苦,只要你好好的,我做什么都值得。” 那天晚上,九九和兰仲文在布置婴儿房,九九指着一面墙说,“老公,把这里贴上一张大海的壁纸吧,让宝宝从小就和大自然亲近,以后人就会有亲和力一点。” 兰仲文一头黑线,“谁说亲近大自然以后就会有亲和力啊?要是宝宝长得凶神恶煞的,那再有亲和力也没用啊。” “有这么咒自己的宝宝的吗?咱们两个都是爱笑的,怎么会生出凶神恶煞的孩子呢?” “难说,如果你怀孕的适合,经常心情不好,以后可能就会生出脾气暴躁的宝宝,以后会凶神恶煞也说不定。” “我呸呸呸……”九九怒瞪他,“你才生出凶神恶煞的宝宝呢,我生出来的肯定是又漂亮又爱笑的,像阳光一样。” “哟,才怀孕就挤兑老公了啊?” “没错!就是挤兑你,以后跟宝宝一起揍你,叫你咒宝宝,大坏蛋。” 兰仲文忍俊不禁,“我这不是逗你玩嘛,反正你记得要好好吃饭,按时补充营养,保持乐观的心情,才能让宝宝健康成长啊。” “知道啦,那这里贴不贴大海啊?” “要不贴森林吧?森林比较宁静,可以调和心态。” “你妹!那大海不是陶冶心情的吗?森林绿森森,看起来多可怕啊,还是大海好。” 兰仲文扶着额,两人又商量了一会,最后决定宝宝的主卧室贴大海,书房贴森林,满足两夫妻的愿望。 两人研究完壁纸,开始研究婴儿房的地板,原先的地板是乌黑亮泽的石板,兰仲文建议在石板上铺木板,孩子喜欢在地上攀来爬去,他们得选木质的,才不会那么冰凉。 九九却建议铺地毯,孩子易摔,铺着地毯比较安全,兰仲文考虑片刻,觉得九九说得有道理,就同意了。 半夜睡觉的时候九九还在想这件事,兰仲文睡得迷迷糊糊的,被她揪了起来,“兰花儿,你说宝宝的房间染成粉色的怎么样?” 兰仲文困倦得答不上话,手臂环抱住她,声音慵懒中来着迷离,“九九,我好困了,我们先睡吧,明天在谈。” “不行!”九九精神好得很,把他摇醒,“好不好嘛?把宝宝的房间刷成粉色的。” 然后兰仲文就真的静默了一会,抬起那双惑人的眼,“那万一宝宝是男孩儿呢?” “男孩儿就不能用粉色吗?我就觉得挺好。” “九九,请不要把你恶趣味发泄在宝宝身上好吗?研究发现,粉色东西对男孩子来说,是一个羞辱,耻辱,继而会大大的降低一个男人的脑力和精力,所以一个男孩子若接受了粉色,那么他就是有问题了。” 九九大惊失色,“真的还假的啊?” “你觉得我会骗你吗?” “好吧,那还是不要冒险了,先等孩子生下来,看看是男孩还是女孩在说。” “嗯,而且孕妇是不能住在有近期刷染的房子里的,不然会辐射到宝宝,继而生出来的孩子不健康,油漆都是有毒化学物,就算再贵的,也不可能是全天然无污染的,所以从你怀孕到孩子8岁这段期间,我们家的房子都不会改造了,最多贴点壁纸,知道了吗?” 九九诚惶诚恐点头,“知道了。” 原来还有这么多学问,她觉得她今天受教了。 兰仲文见她明白了,便点了点头,倒回被窝里,“好了,睡觉了,都半夜2点了,你还不睡,对宝宝不好的。” ------题外话------ 序序开新文啦《暖妻在手狂妄爷有》么么哒 正文 第七章 先生帮到访 因为先生帮的人要来拜访,这天,陆叔早早就命人将兰宅打扫了一番,客厅换上了新鲜的白色玫瑰花,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九九现在刚怀孕,肚子还看不出来,她穿着湛蓝色大衣站在厨房里试菜,这是陆叔说的,让她亲自试一下糕点饭菜。 这俨然就是女主人的职责了。 家务活她是不会干,但对于吃,她的味蕾还是很挑的,所以让她来试菜就对了。 避开了孕妇不能吃的食物,她拿着筷子将一道道菜试过去,平常有客人来都是吃西式的,但由于九九不能拿刀叉,今天兰宅做了满汉全席。 早晨九点,兰宅文在院子里游泳,他的头不时从水中冒出,眉眼惊艳人心。 九九一边吃零嘴一边盯着厨房的进度,就算结婚了,两个人还是有一定的个人空间的,不会成天黏在一起,况且一个大男人来厨房呆着也不像样。 而九九又不能游泳,她现在除了安胎就是安胎,其他事情都不用她干了,难得可以试菜,她心情振奋。 “少奶奶,这菜你试试看。”陆叔将一道麻辣杜丝端到九九面前,让她起筷试吃。 九九知道这叫菜前五品,满汉全席共计108道,南菜54道,分辨是30道江浙菜,12道闽菜,12道广东菜。 北菜54道,分别是12道满族菜,12道北京菜,30道山东菜。 一直听闻满汉全席,却没有真正见识过,九九今天算是大开眼界了,为了让这些菜保持热度,兰宅特意清了8个厨师来协力完成。 她吃了一口肚丝,为了迎合广东人的口味,这道菜并没有做得那么辣,酸爽可口,很有嚼劲,也很好吃。 “很好吃。”九九惊喜地说,又夹了一口。 “那就好。”陆叔慈眉善目,提醒她,“少奶奶,别吃太多了,等下午宴上还得吃呢。” “好。”九九点头,放下筷子。 她无所事事地看着忙成一团的厨房,想起刚来兰宅的时候,这些佣人们还都挺不待见她的呢,认为她是个不三不四,专门来勾搭兰少的女人。 而转眼间,她就变成兰宅的女主人了,13年的恋情,感动了所有人。 早上十点。 兰仲文换上了英挺名贵的西装,一辆辆名车从大铁门处慢慢开向主宅,珠光宝气。 不一会,名车就停在了门口,白衣金纽扣的司机为他们打开车门,衣香鬓影的客人们从车上钻了出来。 就像走红地毯的形式一样,一位位美妇人携着虽不年轻却仍英俊的先生礼貌走来,香港是很注重仪表的,尤其是上流社会的人们,更是注重保养和保健,虽然年纪不轻了,但气度仍旧温润翩翩。 走在最前头的男女据说就是严先生和严太太,严先生并不是很高,大概在174的样子,带着副金丝眼镜,远远走来,气度沉稳,自得贵气。 而严太太却很高挑,有170的样子,样子和严寻长得颇为相像,妩媚生姿。 两人相携而来,严太太着黑裙狐裘,严先生着简约的礼服,贵气逼人。 他们身后跟着几位先生和太太,沈羽轻也在其中,他着白色燕尾服,走到兰仲文跟前,眉目清冷,“恭喜恭喜。” 兰仲文微微挑眉,“恭喜什么?” “恭喜你喜得贵子啊。” 兰仲文没说话,唇微微一抿,沈羽轻的手已经拍到他肩上,“怎么了?有孩子也不开心?” “并不是,不说这些了,今天你们来兰宅了,就好好参观一下吧。” “好。” “兰先生,恭喜恭喜。”严先生沉稳开口,镜片下的眼珠精芒流转。 接着,其他人都跟着附和起来,对兰仲文握手祝贺。 “欢迎你们。”兰仲文平静微笑,握上了严先生的手。 看似简单的礼仪之交,其实存着男人与男人之间的较量,昨晚严寻跟兰仲文在百货商场闹的事已经传到他耳朵里了,他特意多看了兰仲文两眼,希望能从他眼中看出些什么。 然而兰仲文眼波宁静,看不出任何情绪,他故意放轻了动作,让严先生知道,他并不想挑战他。 严先生的掌微微加大的力量,兰仲文全部受下了,于是试探再三的严先生终于满意地放开了他的手,走进兰宅里。 兰仲文走在他身边,面和心不和地与他说着话,直到将他们迎进客厅里,兰仲文唤来陆叔捧上点心招呼。 奕琳在准备茶道,见到一群人走来,开始冲水,泡茶。 自从安岑长居美国,吕颖请假,现在九九身边,就只剩下奕琳一个可以说得上话的人了。 奕琳跪坐在茶几上,身着旗袍,她微笑着,动作流畅地将茶倒进一个个名贵的彩绘茶杯里,“这是今早刚摘的雨前龙井,请各位客人用茶。” 乍看一眼,所有人还以为奕琳就是兰仲文的妻子,但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对,电视上的萧九九,是很高挑的,而眼前这个女孩,分明体型娇小。 陆叔招呼客人们坐下,严先生坐在主位上,兰仲文坐在副位上,其他人依次而坐。 严先生是好茶之人,只轻轻品了一口,便觉舌尖甘甜萦绕,他笑着说:“好茶。” “这水是清晨刚收集的露珠,这茶,是昨晚空运到香港的龙井,早闻严先生爱茶,果然不假。” “略有品尝而已,要说专业,那还真不算。” “有严先生这般造诣,便说是专业也不过分了,千里马该配伯乐,好茶也该配懂茶之人,既然这茶得了严先生的赏识,便赠与严先生才是一桩美事。” “这可怎么行啊?”话虽然谦逊,但严先生心里可不是这么想的,他受贿习惯了,略微谦让几句,见兰仲文坚持,就笑着收下了。 兰仲文早在等着这一刻了,他知道严先生爱茶,才特意准备了茶道,赶紧叫陆叔包上一些茶叶让严先生带回去,其他几人附和着,有说有笑。 大厅顿时热闹起来。 严太太始终安静,端坐在一旁,抬眼打量着兰宅,复古的旧上海风格,倒是精致绝伦。 满汉全席里第一段便是茶台茗叙,第二段是到奉点心,那么茶喝过了,下面就该奉上点心了,陆叔去了好一会儿了还没回来,兰仲文让家里的女佣佩云去催下陆叔。 佩云得令离开。 恰好这时,九九从厨房里转了出来,她身后跟着几个佣人,款款而来,气质高贵。 那淡雅的模样,有如烟雨中的青花瓷,素净,隽永。 她身后几个佣人皆端着宫廷风银色餐盘,盘中摆着颜色缤纷的糕点,既然吃的是满汉全席了,那么糕点也都是中式的,茶食刀切,杏仁佛手,香酥苹果,合意饼…… 女人的心里总是比较敏感,严太太见远远走来个清雅出尘的女人,派头和善但也不小,她一眼就认出这个短发女人是兰太太。 “兰太太。”她准确无误地喊出口。 九九楞了一下,笑道:“严太太。” 她之所以能够一眼认出严太太,是因为她的脸和严寻长得很像,50来岁,看着像30多岁,年轻,艳丽。 严太太一下握住九九的手,十分亲昵地说:“听说你怀孕了,真是恭喜了。” “谢谢。”九九笑着点头,也不多话,一般人多是杂,多少多错,所以少说多听绝对没有错。 “真漂亮呐,兰先生果然艳福不浅。”太太之一徐虹这样说,面有笑意。 她是太太帮中唯一一个与九九年纪相符的年轻女人,听说她是续弦,大房已经过世了。 “哪里哪里,徐太太过奖了。” “徐太说得没错,兰太太确实长得很标致,这眉着眼,周正灵毓,看起来就讨喜。”另一个太太顾菁瑶说。 “说笑了,我不过一般相貌。”九九被夸得不好意思,面色微微泛红。 几个年长的太太看得有趣,她们最喜欢小年轻这种新鲜血液了,八卦精神是无论到了多少岁都改不了的,几人对视一会,七嘴八舌畅聊起来。 “今天燕兮没有过来吗?”徐太太问严太太。 严太太抿了口茶,表情冷淡,“她是还没过来吧。” “太不像话了,这种场合总是迟到,严太,你应该好好管制下她了。”徐太毕竟比较年轻,讲话也是直来直往的,这股直白劲,说好听点是率真,说难听点就是没脑, 幸而严太太不太介意,笑着半抬眼皮说:“我哪管得住她啊?老了,不中用了,管不了人事了。” “哪里啊,严太还年轻着呢。”顾太比较有眼色,连忙附和,“燕兮可能就是比较忙吧,肯定不是故意迟到的,她不是这样的人。” 一直没说话的李太微微翻了个白眼,燕兮哪里不是这样的人?她分明就是,嚣张得目中无人。 这七嘴八舌的场景,敢情就是后宫传啊,九九半桶水的听着,稀里糊涂的。 几位太太聊着聊着,突然把话题聊到了她身上。 “对了兰太,听说你跟兰先生相恋十三年?以前是邻居?”顾太故意打趣她,眼底深处,藏着不怀好意,严公子昨晚和兰少互讽的事他们都知道了,没想到,多情公子哥严寻和兰太太竟然是大学同学,还暗恋着对方。 “嗯是的。”九九乖巧回答,不愿多语。 “一提起这事,我也想到个问题了,兰太,听说昨晚严公子跟你先生在百货商店闹开了,这是怎么回事啊?”李太问这话时,还特意瞟了严太太一眼,见她表情冷淡,像是不怎么上心,于是更是肆无忌惮地追问九九,“外面传言你跟严公子大学是一个学校,这是是真的吗?你们是同学。” 一听这个问题,九九就一个脑袋两个大,这帮太太简直比三姑六婆还难应付啊。 ------题外话------ 序序今天6点才回来的,所以更得有点少,对不起了宝贝们,么么哒 正文 第八章 严太太与燕兮 “是,不过不是同系的,并没有经常见到。”九九点头,灯光下,她的眼珠乌黑迷人。 “是嘛?我就说不会错了,兰生也是个有能力之人,年纪轻轻就挤入十大富豪,当真是年少有为啊。”李太赞不绝口。 这时,严太微微撑开了眼皮,她是个心思极深沉的人,摩挲着指间硕大的翡翠戒指,冷不防问了句,“易珈蓝现在过得好吗?” 这话一出,噤若寒蝉。 太太帮这些人,有哪个不认识易珈蓝的?当年她的猖狂劲,让人恨透了,偏偏她手段高明,任她们如何恨透她也颁不倒她。 严太太想起当年,她不过30岁的模样,易珈蓝不过20岁的模样,她嚣张跋扈地走进俪群会,坐在了严太太平日里坐的主位,那时,严太非常欣赏她,易珈蓝无论走到哪里,都像是不要命似的,哪里危险她偏行。 那个满身是煞气的女人,起先张狂地闯入股市,后又张狂地闯入俪群会,最后竟要和先生帮那群男人平起平坐。 她那个老公,名流世家郁少生来身子就不是很好,尽管手段狠辣,但终日缠绵病榻,甚少出现在公众场所里。 但郁少那个人,虽然身体不行,野心却是极大的,易珈蓝要不是得了他的相助,就是有九条命也不够活的。 偏偏郁少十分纵容她,把港岛搅得一团乱也无所谓,她曾听到郁少讲了一句话,“易珈蓝这做法是荒唐,但是我喜欢,我就喜欢她这股张狂劲,港岛已经好几年不曾更换过新鲜血液了,就让她来换一换这血吧,这局势越乱,越好……” 郁少长易珈蓝8岁,听说当年,郁少原先是想收她当继承人的,郁少身体不好,早闻他不会结婚,易珈蓝是唯一一个他选中的的继承人,够狂,够胆,够量,够绝,够勇,够谋。 那时严太是不介意易珈蓝当俪群会会长的,因为她确实有本事,走到哪,都是闻风丧胆的。 别说俪群会的太太们服她,就连先生帮的男人,照样服她,郁循很少出现在公众场所,所以见她如见郁循,她不仅仅混迹太太帮,她还是先生帮的一份子。 后来她坐拥先生帮和太太帮头头,就很多人开始有怨言了,说十大富豪怎么可以任由一个女人操控? 其中严太的丈夫最为不服,严先生一开始也是着迷过易珈蓝,可这样的女人可是你说看上就看上的?还得有没有本事。 严先生就曾吃过她的亏,原本她一直是跟着郁少的,可是有一天晚上,易珈蓝突然来严宅到访,那年她21岁,严先生32岁,严先生早闻她的名声,急切地去见她。 易珈蓝声明,她要跟着严先生,做他的手下,那晚灯光明亮,易珈蓝静静站在大厅里,她美得惊心动魄,可一双诡谲的眼里,潜伏着不符年纪的暗沉。 她是个非常危险的女人。 严先生明明知道,却还是不由自主答应了她,之后,她一直跟在严先生手下办事,那个时候,严太太就开始讨厌她了,这样的女人,强是强,可是太危险了,她瞧见自己的丈夫每晚都跟易珈蓝畅聊到半夜,睡觉时脸色温柔,就预感到事情大件了。 她的丈夫着迷于易珈蓝,明明易珈蓝只是他的走狗,甚至没有任何暧昧动作,可是严先生就跟迷了眼似的,无论什么场合,都带着易珈蓝出席,他以带着她为荣,就像是世界上最稀罕的瑰宝,带着她,便想让全世界知道易珈蓝站在他身边。 严先生对严太太日渐冷淡,这使严太太害怕,照这样下去,只要易珈蓝想做严太太,她随时就会被换掉。 只是她的害怕并不久,易珈蓝来到严家,只不过是想知道严家的财务状况,犹记那日,郁家和严家的股票在一比高低,易珈蓝利用两人,暗中卷走了他们好几亿资金,自己荣登港岛十大富豪之一。 得知真相的严先生消沉了一段时间,后来他想通了,觉得这个女人危险得像毒蛇,他决定铲除她。 他设计陷害易珈蓝出车祸,然后她真的出了车祸,失去了记忆,变成了个几岁的孩子,也因此,将她推回了郁循身边,他们结了婚。 从此,港岛在无人可以治得了他们夫妻。 严太太从前是欣赏她,可没有人能接受自己的丈夫喜欢别的女人,而且是一个处处比自己强的女人,她不可能不恨她。 不知道严太太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九九默了一下,回道:“小姨现在很好。” “那你郁少呢?”严太太又问,听说两夫妻如今躲到华盛顿去了,也是活该,不过去了也好,他们也就不必担心了。 “姨父也很好,一切安康。” “听说郁少的病还是没有进展,是吗?” “是的。”九九不便多说什么,所以严太太问什么,她就回答什么。 “可惜啊,天妒英才。”严太太眼露惋惜,像郁循那种完美到极致的男人,上天便夺走了他的健康,所以,老天始终都是公平的,不然那两夫妻,就天下无敌了。 其实那事也过去很久了,现在她五十多岁了,易珈蓝也四十多岁了,转眼之间,大家就都要白发苍苍了,到了这把年纪,仇恨也就自然淡了。 半只脚都伸进棺材里了,还有什么好恨的,眼下就是平平安安过了60岁,然后从俪群会上退下来,安享晚年。 只是燕兮,应该不会那么容易善罢甘休,当年被易珈蓝那么羞辱,她若是不报仇,只怕难消心头之恨。 见严太太露出惋惜之情,九九楞了一下,想来这个女人对自己没敌意,不过这个女人看起来也不像凶残型的,应该是那种八面玲珑,处事得体的名门闺秀。 “世间一切皆有轮回,谁又说得清楚呢?郁少这身体,生来如此,除了好好将养,别无他法。”李太太是信佛的,所以讲起道理来,头头佛经。 “是啊。”严太恍惚而笑,握住李太的手,感慨道:“我们都老啦,都开始怕死啦。” 李太笑着点头。 “哪能啊,严太和李太这话就严重了,你两都这么年轻,不能说这些晦气话的。”心思通透的顾太赶紧安抚他们,其实太太帮早不如从前了,年纪都大了,除了宴会,慈善晚会,聚聚聊聊天,也没别的事情可以干。 不像以前那么波涛汹涌,事实上,她们都很怀念年轻的时候,那时候争相斗艳,穿衣服都讲究规矩,说是累,却也有趣,每个人都特别喜欢俪群会这个群体,代表着高大上。 哪个女人不贪好虚荣?能做全世界都羡慕嫉妒恨的女人,谁不想?只是现在年纪大了,在乎的东西变了,不会在为了情情爱爱而头破血流,不会在为了争相斗艳而互相残杀。 严太太垂着眼,没一会,又想到什么似的,抬起眼皮问九九,“兰太,你母亲近来的事业可好?” 九九听出她的弦外话,平静道:“母亲近来有些忙,我也很久没见到她了,不太清楚。” “同是慈善事业,若有需要,可以加入俪群会商量。”严太太眉目和蔼,笑着说。 这话本来没什么,很像关心九九,但这其中是有路数的。 俪群会的慈善事业主要关注于贫困儿童以及癌症儿童,而九九的母亲主要专注于残障人士,两者是不同的。 严太太这话意,是想把萧妈的事业收入麾下,到时候萧妈就不是院长了,而是帮严太太的打工的。 九九不用多想,都知道萧妈不会同意的,况且萧妈的福利社有兰仲文罩着,根本不用注资,严太太是看中萧妈发展的残障人士有前景,才想着要分一杯羹,换个好名声。 实际上慈善业也是有很多猫腻的,不可能捐多少,那些儿童就可以得到多少,而是层层经手人都抽取了一些好处,等到钱送到儿童手中的时候,就已经不多了。 俪群会会长这个职位,不知道赚了多少这些黑心钱,严太太为人不凶残,但这不代表她不精明,相反,她很精打细算,她已经看到萧妈的事业的前景了。 当时萧妈办这个福利社,不招赞助商和合作商就是这个意思,怕到时候账目搞得不明不白,搞个慈善夜像玩无间道,这边要捞好处,那边要扣办理费的,等到钱送到福利社,估计连交租金都不够了。 所以她才自个掏钱,自个补贴那些残障人士,后来得到媒体的关注,有了慈善家的捐款,萧妈的福利社办得有声有色,不是那么出名,但是福利社的风气很好,没有贪污克扣,没有监守自盗。 “好的,母亲若有需要,我会让她联系严太的。”九九客套回话,生意上的事她不太懂,但是她了解自己的妈妈,如果需要注资,妈妈不会坐以待毙,如果不需要注资,这只是多此一举。 “那就这么说定了,如果你母亲来俪群会了,我们会很欢迎的。”易珈蓝的亲姐,应该也是个人物吧,严太太想。 “好,我尽力。”九九含笑点头。 严太太便也笑着点头,两人对视一眼,没什么共同话题,严太就把身子转到一边去和李太聊天了。 九九心下松了一口气。 好不容易严太太的话讲完了,年轻的徐太又缠了上来,她的皮肤白得欺霜胜雪,面容俏丽,“兰太,听说你是个画家?” 九九微微张嘴,答曰:“是啊。” “有没考虑在香港办个画展?” “这个嘛……”九九考虑了一下,“暂时没有吧。” 她怀了宝宝,就算要办画展,那也得等宝宝生下来在说啊,现在她也没精力去画画。 “也是,兰生这么能干,是不需要兰太去抛头露面了。”徐太的话总是让人又尴尬又为难,这话就跟暗指九九是飞上枝头变凤凰的野鸡似的,让人不知道怎么回答。 不过徐太确实不看好兰仲文。在先生帮里,从来没有兰仲文这样从底层挤入十大富豪的人物,他们多是上流社会组成,所以对兰仲文的印象是英俊,能干,年轻,但不是特别赏识他,认为他就是个毛都没长齐的小毛头孩子。 上流社会毕竟是一群吃饱没事干玩高比格的群体,他们认为纯商人是很铜臭的,只讲究利益和手段,品味和涵养远远不高。 但先生帮的人远远比太太帮的人有眼光,他们跟兰仲文坐了一盏茶的功夫,兰仲文说过的话寥寥数句,他都是在听别人讲,让别人出风头,自己则是静坐一旁,仿佛不存在般,缥缈得要随时空化去。 但眼底流光,莫不是运筹帷幄的神采。 “你父亲近来可好?”严先生吸着雪茄沉声问,兰仲文的父亲兰睿他是认识的,当年有过一面之缘。 “家父很好,不必挂心。”兰仲文谦逊而答,态度不卑不亢,即令人心安又不得小觑。 “哦,这样啊……”严先生慢悠悠吐了口烟气,烟雾缭绕中,他的神情变得高深莫测,“如今香港的局势,兰生是怎么看的?” “这个嘛。”兰仲文淡淡一笑,“还等吃完饭在聊吧,我今天特意安排了牌局,等下可要一边聊一边玩,现在是中午十二点,我们应该先开宴了,否则这山珍海味,可就凉了,腥了。” “也好。”严先生满意微笑,这小子张弛有度,进退自如,不是个好对付的角色啊。 相比之下,自己的儿子确实逊色了,怪不得连女人都抢不过他,不冤。 其实男人和女人聊天,一直都是不在一块的,毕竟话题不同,男人聊生意,股票,发展。女人聊家常,八卦,美容服装。 所以宴席间,男人都坐在主席上,女人都坐在副席上,都说了是十大富豪,无论哪个富豪坐副席都感觉受到了侮辱,所以只能区分为男席,女席。 但严太太却是唯一一个能坐在主席上的女人,因为她是会长夫人,地位待遇远远不同。 宴席即将开始,所有人优雅落座,陆叔和奕琳指挥着佣人把菜摆好,奕琳今日是来帮九九挡问题的,等下牌局开始,九九就可以声称身体疲累,留下奕琳来陪她们周旋。 九九怀孕了,兰仲文不想她太劳累。 九九坐在位上向各位太太介绍满汉全席的菜色和寓意,女佣佩云从门外匆匆跑来,俯在九九耳边说:“太太,施太太到了。” 这施太太就是燕兮,她老公今日没有出席,听说她老公长得其丑无比,嘴很大,人称施大嘴。 她当年是喜欢郁循的,最后斗输了易珈蓝,一气之下嫁给了施大嘴,后来又屡被易珈蓝羞辱,两人的恩怨不可谓不深。 听说燕兮长得很漂亮,曾经有几个贵公子想收了她,她都不愿意,因为那些男人都是有老婆的,她说她只做正房大太太。 “好,我这就去迎接她。”九九轻轻点头,起身的时候,她看了兰仲文一眼,兰仲文也正看着她,向她投来一个注意安全的眼色。 九九笑着颔首,兰仲文就转过头去跟先生帮的人讲话了,眉色淡淡的,略冷。 于是九九跟在佩云身后出屋,她站在金碧辉煌的大门外,远远看见一辆加长宾利车开来。 不多时,那辆车就开到了主宅门口。 车门缓缓打开。 一条纤细的腿伸了出来,女人的腿非常漂亮,也非常年轻,并不像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能拥有的。 而事实证明九九猜的没错,那条腿并不是燕兮的,而是林语娇的,她从车上下来,一双美丽的眸子无比清亮。 九九微微错愕,怎么会是她? 林语娇见到九九,并没有表示出惊讶的神情,好像早就知道要来兰宅拜访。 她淡淡看了九九一眼,嘴角微勾,便走到宾利的另一侧车门。 白皙的手打开车门。 燕兮从车上优雅钻出,气质华贵,乌发高盘,眉眼有细致的纹路却也端庄,她微微笑着,像一颗散发着淡淡光芒的绿宝石,温润中带着无可名状的魅力。 ------题外话------ 推荐朋友新书《腹黑暖男病宠小懒妻文》——潇湘宝宝,今日首推,喜欢的宝贝们动动手指收藏下吧 正文 第九章 撞衫 燕兮从车里钻出来,身着湛蓝大衣,脸上薄施脂粉,眼角眉梢,皆是容姿秀丽,一双乌盈盈的眼睛便如要滴出水来,似笑非笑。 九九心中一荡。 好一个清雅脱俗的女人。 这女人怎么看,都温柔和蔼得过分,不像是一个小肚鸡肠的女人。 然而林语娇的到来,让九九不得不警惕,林语娇昨天才跟自己结怨,今天就随燕兮来到兰宅,这事分外蹊跷。 而且,燕兮还穿着跟自己同色的外套,想到小姨的提醒,九九心下一沉,静立在大门处等着燕兮走来。 燕兮也在打量她,明珠生晕般的眸子在九九身上游离。 果然和林语娇长得很像,只不过这萧九九更高,气质更加沉静,哪怕只是安静地站在那里,也有淡淡的光芒令人移不开视线。 海洋一般的眼瞳,温柔的,宁静的,沁人心脾。 她的短发细致乌黑,她的肌肤似光似月,她的睫毛又长又卷,她的气质慵懒恬淡,令人忽觉缥缈,又那么想要接近。 林语娇确实没她这般出色,尽管样子得了7分真传,但气质却远远是不够的。 “施太太,你来了。”虽然心中有疑惑,九九却还是摆出一副吟吟的笑脸,对于她的湛蓝大衣,九九选择了忽视,就当没有看见。 她的声音煞是好听。 燕兮心中一动,清丽的眼便在九九的湛蓝大衣上扫了扫,微笑,“兰太太,不好意思,今日迟到了,有事耽搁了。” “没事呢,宴席刚刚开始,请入席吧。” “好。”她没说什么,端庄得体地跟着九九走进兰宅,宴席已经开始了,九九带着燕兮来到她的位置上。 “施太,这是你的位置。” “好,有劳了。”燕兮还是一副柔情似水的模样,殊不知,这柔情似水的表皮下,住着一个表里不一的女人。 “施太,今天怎么来得这么晚?”李太看了眼燕兮的大衣,又看了眼九九身上的大衣,楞了一小会,敢情燕兮是来玩攻心计的啊。 “堵车呢。”燕兮面含微笑,看着一个个目不转睛看着她的太太们,笑问:“怎么都看着我不说话?吃呀。” 几位太太面有犹豫,却还是没说什么,纷纷看了九九一眼,扭头聊自己的。 这边,九九已经伏在奕琳身边说了几句什么,奕琳应声而去。 九九说完便走了回来,脱下外套坐在了自己的位置上。 几位太太不动声色看了九九一眼。 九九仿似没有看见,穿着霜白裙子安静吃饭,那裙子白得仿佛是带着光的,为她平添了几分仙气。 “兰太啊……”宴席一开始,林语娇便故作为难地说:“不是我说你,俪群会的规矩你还不懂吗?今天燕姐穿蓝色,你也穿蓝色,你说这合适吗?” 这时候,几个太太才发现有林语娇这么一号人物,一看到她的脸,几个太太都楞了一下,这脸长得跟兰太可真像啊。 看来这燕兮,今天是要让萧九九难堪了。 这端,九九抬头看了林语娇一眼,没说话。 她已经明白过来了,燕兮这是故意的,故意穿蓝色,又故意带林语娇来兰家,不知道意图是什么。 “没事呢,兰太太这不是不知道我要来么?”燕兮口蜜腹剑的拦住林语娇的话头,整个一副人间圣母的温和样子,不知道是要做给谁看。 “燕姐,既然大家都是俪群会的人,那么就要遵守俪群会的规矩,要是不遵守,那还立什么规矩啊?整个就是虚设的了。” 林语娇昨天还在商场趾高气扬,今天就变这副循规蹈矩的狗腿模样,想必是有人教她的,这个人吧,能屈能伸,最为坚韧,可这样的人,又是最难对付的,因为她随时变脸变卦。 “哪能啊,不好意思了,我失陪下,去换身衣裳,马上就回来。”既然大家都玩官腔,九九只好奉陪了。 “有这么容易的事?你做都做了,换身衣裳就没事了?”林语娇咄咄逼人,声音之大,令主席上的人都听到了。 场面一下子安静了。 主席上的男人们都抬眼望过去,就见林语娇厉着声音指责九九,“这俪群会的规矩啊,当年还是易珈蓝女士设定的,流传至今,也有十几年了,不能说废就废,兰太太,既然你犯了,就该按规矩执行。” 兰仲文漂亮的脑袋从远处抬了起来,望向林语娇的方向,那眼神里,蜷着浓郁不化的戾气。 沈羽轻就坐在兰仲文身边,瞥见他那一眼阴鸷,与他高贵淡漠的外形极不符合,他若有所思看着,不动声色。 沈羽轻自小生活在上流社会的家庭里,他爸有4位夫人,从他生下来的时候,就一直看着那些女人争斗,对这些可谓是耳濡目染,哪里有女人,哪里就有争斗,哪怕只是因为看不顺眼,也可以结下梁子。 今日他能坐上盛古董事长的位置,也要归功于他那心计深沉的母亲,他之所以不喜欢女人,也是因为痛恨那些争斗。 林语娇也远远看着兰仲文,冲他点头微笑,她今日的目的,就是来让萧九九难堪的,顺便,勾引兰少。 兰仲文仿佛没有看见林语娇抛来的媚眼,面无表情。 “这小丫头片子怎么那么不懂事?今天来兰宅到访,她还这般没有眼色训斥兰太太,真是丢人现眼。”主席上的严太突然开口,要兰仲文面色一冷。 一个来欺负九九,一个来指桑骂槐,真是一群无聊的女人。 严先生闻言沉默,夹了口八宝鸭放进嘴里嚼着,那架势,十足十的沉稳。 所有人都看不透严生在想什么,不敢贸贸然开口,低头吃自己的。 忽然之间,好热闹的贺先生憋不住了,谄笑问严太太:“严太,那小丫头说兰太触犯了俪群会的规矩,是什么规矩呀?” “哦,这个嘛……”严太小心看了严先生一眼,见他没什么反应,似在纵容她说下去,便笑着说:“当年易珈蓝担任会长的时候,曾立过一个规矩,俪群会的新人不准穿颜色和其他太太撞色的衣裳,因为这件事,燕兮曾经被易珈蓝掴过掌,因此,她对这件事记得太深刻,但凡穿衣服和她一样的,都被她教训过。” 听到易珈蓝三个字,严先生的手指不觉僵硬了下,他微微低下头,心不在焉。 “原来是这样。”心晓易循两人是敏感话题,贺先生摸着八字胡想了想,却还是忍不住感慨道:“易珈蓝,也是一位女中豪杰啊。” 严先生的背脊僵了下。 没人回话。 易珈蓝这个女人,被严先生列为人生第一大耻辱,想想他叱咤商界风云多年,却被一个女人耍的团团转,得不到她,也管不住她。 “这话倒是不假,易珈蓝这女人,一个顶三个男人。”良久,严先生沉声开口。 然后这句话就像一道定声咒,定住了所有人的神情,没人敢说话,静悄悄一片的,生怕说错话了,惹严先生不高兴。 严先生这先生帮会长一职,就跟土皇帝似的,整个商界都要让他几分,谁要是惹他不高兴了,那就是跟钱过不去,要你风生水起就起,要你一败涂地就败。 静默中,兰仲文扣上西装扣子起身,“不好意思,我失陪下。” 他起身对宾客们致敬,眼珠淡漠得仿佛是透明的,笑容不显山不露水,让人摸不清他在想什么。 不等严先生开口,他已经转身离开了,这摆明是逆严先生的鳞,完全不把严先生的威严放在眼里。 但严先生并不怒,看着他的背影,心想这人看着谦逊儒雅,实则没把任何人摆在眼里,够傲。若是为自己所用,倒也不错,如果不能为己所用,那么只有铲除了。 他冷冷一笑,任由兰仲文去了。 沈羽轻无奈地看着这一切,心中感慨一声这龙潭虎穴啊,没这么好闯。 兰仲文信步走来,停在九九身后,他看了燕兮一眼,正想说点什么,九九已经按住了他的手。 “兰花儿,我自己解决。”九九低声说,面容平静。 她要学着自己去对抗这一切,今日她若退步了,或者让别人帮忙了,太太帮那群女人就会认为自己性子软好欺负。 她不想让兰仲文总是为她担心,她要自强。 此时人多,兰仲文不方便说什么,太太帮的人都看着他和九九,他灵机一动,扶起九九的肩膀,“九九,你今天的安胎药吃了吗?” “吃了。”九九的声音寂静。 这时候,奕琳抱着一件白色大衣从旋梯处跑来,九九向兰仲文飞去一个一切放心的眼色。走过去把那件大衣穿上,几位太太脸色都凝了起来,尤其是燕兮,她脸色微微一冷,向林语娇瞟去一眼。 今日,她一定要把当年的掴掌之仇报回来。 林语娇受到暗示,立马厉声道:“你当着燕姐的面换衣服,是瞧不起我们燕姐吗?觉得跟我们燕姐穿一样的衣服丢了你的脸?” 九九慢慢把大衣穿好,扣上扣子。 而后—— 她缓缓走了回来。 那面容,洁白得如凝脂羊玉般晶莹剔透。 小皮鞋鞋跟在地面敲出清脆的声音。 所有太太的目光都随着她的身影而移动。 九九走到自己的位置前,把那件挂在椅背上的湛蓝大衣递给奕琳,才笑着说:“本来这事我不想说的,但是既然大家非要讲规矩,那我便告诉大家好了。” 她站在所有人面前,眼珠出奇的宁静,“其实我今日穿得是这件白色大衣,跟我的裙子是一套的,各位太太可以看看,我这外套和裙子,是不是一个料子的?” 她离李太比较近,于是弯下身,让李太摸下她的大衣料子,李太替她验了下,答道:“是一个料子的。” 燕兮面容一冷。 林语娇看到她的脸色,立马道:“这不能代表什么,穿了就是穿了,不要以为犯了规矩就可以找借口搪塞。” “你错了。”九九打断她,“我并不是临时换衣服,因为这件湛蓝大衣,并不是我的。” 这时,奕琳把那件蓝色大衣披上,略带歉意地笑了笑,“让各位见笑了,这件大衣是我的,今天早上厨房早早就忙开了,兰太太在一楼忙得不可开交,我怕她冻着,因为兰太太怀孕了,所以我便先把自己的大衣借给兰太太穿着,想着等下忙完了就让兰太太去楼上换回自己的大衣,然后我在拿回自己的衣服,可是太太们突然到访,兰太太就忙着去招呼客人了,忙得没时间去换衣服。” 太太们将信将疑,看着安静站在大厅中央的萧九九,她一点也不慌张,眉色冷淡的站着。 几位太太心下一突,这萧九九这么镇定,若不是心思深沉,就是说真话了。 她们手中都有萧九九的资料,上面显示她性格是比较跳脱活泼那类,天真烂漫型的。 但现下,几位太太突然迷惑了,眼前这个萧九九,跟资料上的萧九九感觉很不像,可她们都不认识她,不知道她真实的一面是怎么样的。 而九九本人,心里现在是害怕的,但是她知道不能表现出来,输人不输阵,如果泄露了害怕,就输了。 袖下的五指紧紧嵌进掌心,用痛来保持她的冷静。 她站在大厅中央,唇色微微苍白。 眼见到嘴的肉就要飞走了,燕兮现在不甘,冲林语娇使了个眼色。 林语娇就是她的枪,立马横眉竖眼怒道:“你又是谁?这里有你说话的份吗?” 奕琳不怒反笑,讥讽道:“那么这里又有你说话的份吗?你又是什么人?我是这件蓝色大衣的主人,我不可以出来替兰太太澄清?兰太本来不想说这件事,是觉得如果施太太知道自己穿的衣服跟一个下人的衣服一样,一定会很生气的,为了让施太太保持一个好心情,所以才选择了瞒着施太太,并不是故意要冒犯施太太,你倒好,把我们太太的好心当驴肝肺,从一进门就叽里咕噜乱骂人,你眼里有把这屋子的人放在眼里了吗?” 玩脑子,林语娇是不可能玩得过奕琳的,林语娇就是一只好吃懒做的金丝雀,成天想靠男人飞上枝头做凤凰,要不是她的脸长得像萧九九,燕兮才不会带她过来。兮摆明了就是来羞辱九九的。 而奕琳是天堃的秘书长,秘书的特点就是观察入微,心思慎密。这点上奕琳不可谓不成功,她工作3年,就没出过错,林语娇想跟一个事业精英玩脑子,那是她自个傻。 这下,场上讨厌燕兮的太太们都掩唇笑了,燕兮高傲一世,现下被人摆了一道,穿着一身跟下人一样的大衣,叫她以后出门,脸上都添了抹耻辱色彩。 奕琳的贬低说得恰到好处,即不失九九的脸,也让对方脸色极为难看。 九九赞赏地看了她一眼,先前小姨就提醒过她,所以九九特意穿一件白裙子和一件蓝色大衣,然后让奕琳穿一条和蓝大衣一样料子的裙子,没撞衫那就没事,若撞衫了,奕琳的衣服料子可以作证,就说那大衣是奕琳的。 太太帮的规矩只限定太太帮,奕琳不过是一个圈外人,跟她们太太帮没关系,她爱穿什么颜色就穿什么颜色。 如果太太帮连圈外人都要管,那全世界就不要穿衣服了,不然怎么穿都一样会撞衫的。 燕兮坐在主位上,脸色极为难看,却也别无它法,谁叫她带来的这个林语娇特么蠢,老仗着自己背后有人罩就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随时被人反抓住把柄。 燕兮什么话也没有说,打算等旁人说几句话圆场话就作罢了,谁知道林语娇被奕琳的话激上脑了,指着奕琳的鼻子怒骂,“你一个下人拽什么拽,不过就是一条摇尾巴狗而已。” 她忘了自己才是那条摇尾巴的狗,若换了平时,别人也就不和她计较了,但今日十大富豪都在这里,她这般没素质,传出来也是丢燕兮的脸。 燕兮今天不止是衣服跟个小职员撞衫了,还带了这么一条没眼色乱咬人的狗,若事情传出去了,定要说她这女人不仅品位低下,连个下人都管不好。 “你给我闭嘴!” 正文 第十章 一家三口 “你给我闭嘴。” 燕兮没什么表情地喝住林语娇,什么脸都被她丢光了,她今天是来报仇的,不是来被羞辱的,这个蠢女人,一点用处也没有。 林语娇被吓了一跳,连话也不会说了,铁青着张脸,杵在一旁。 先生帮的人看见她的脸,也是愣了一下,那女人长得很像兰太太,所有人都看出来了,也猜出了燕兮今天的目的,这女人也是够大胆,居然选择在人家的地盘上撒野。 眼见时机成熟了,九九微微踉跄了下,往后退了两步,被身后的兰仲文准确扶着。 “九九,你怎么了?”灯光下,兰仲文面容变得急切模糊。 九九按住太阳穴,眼珠似乎有些失焦,摇了摇头,虚弱道:“老公,我头好晕啊。” 兰仲文二话不说打横抱起她,哪还有刚才雍容清贵的模样,眉宇锁得紧紧的,担忧而心疼。 他一面往楼梯上走,一面向宾客致歉,“不好意思,我们失陪一下了。” 这时,大厅上的人都紧张了起来,纷纷出声关怀,“兰太太怎么了?” “太太可能是过度劳累了,请大家不用担心,继续用餐吧。” 主位上,燕兮的胸口微微起伏了下,最终回归平静,她不情不愿地闷坐着,一言不发。 就这么让她避过去了,她不甘心。 兰仲文把九九抱上二楼,她的手冰凉冰凉的,兰仲文低头问她:“九九,你怎么了?” “没事。”九九从他怀中抬起头来,那眼中的秀毓,分明是调皮的光。 兰仲文楞了下,板起脸,“九九,你这是在干什么?” “不是你说的吗?兰花儿,假装生病离开宴席啊,你刚看到燕兮的脸了吗?我要是在不走,等下非被她们撕了不可,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 “你啊,吓死我了。”兰仲文点了她的额头一下,压低声音把她抱到床上,他的手臂结实有力,圈着九九,即安全又温柔。 “嘿嘿,要是你知道了,我还演不下去了呢,就要出其不意,才能一击命中啊。”九九小脸得意,“怎么样?我这招还不错吧?” “不错你个头,担心死我了,哼哼,你现在变滑头了噢。”一到床上,兰仲文疏离的表情就淡去了,变得温温和和,溺爱地看着她,眉梢微挑。 九九躺在软床上,调皮地说:“嘿嘿,必须的啊,凡是留个心眼准没错,这是小姨告诉我的,果然没错,那个女人对我有敌意,我要小心防备才行。” “那也是上一辈的事情了,她报在你身上就偏激了。”事情他刚才在主席上听闻了,如果燕兮敢动真格,他不介意让她明天破产。 “谁知道呢,可能她觉得要父债子偿吧,小姨跟她有过节,她就报在我身上,这样她心里才会舒服吧。” “她敢!” 九九哈哈大笑,“我懒得跟他们周旋了,要是照她这么找茬下去,别说吃顿饭了,就是喝杯茶都得被打断好几次,兰花儿,我等下牌局可以不出现了吧?” “可以,等下你不用出现,我会向她们宣称你疲劳了需要休息,奕琳会应付她们的,你怀孕了,我也不想你那么累,你先休息,我等下叫陆叔给你送饭上来。” “也好,不过我早上试吃了太多东西了,现在一点也不饿。”九九嘟着嘴说。 不用出席牌局最好,她也不想应付她们,一个个如狼似虎的女人,就跟后宫似的,一言一语都要谨言慎行,一不小心就得罪某某某。 刚好她现在有身孕,可以避开这些麻烦,就算严太太召唤她去俪群会,她也可以用怀孕的理由来搪塞她们的邀请。 兰仲文给九九盖好被子,在她额头上落下一个吻,才轻柔道:“九九,那你先休息一下,等下我找到空子,就来房间找你。” 九九摇头,拉住他的袖子,“先等等,我今天忙了一早上,无聊死了,你先跟我聊几句吧,我想你了。” “好。”兰仲文微微一笑,修长的指摩挲着她的唇,九九唔了一声,嗓音慵懒,兰仲文沉静的眼珠突然变得浓烈。 “九九。”他声音暗哑,笑着倾身吻住她。 九九唔唔唔叫了几声,就半推半就接受了,本来她想说不能亲,肚子里有个小宝宝呢。 转念一想,这又不是夫妻生活,应该没事的。 而且她相信兰仲文会有分寸的。 良久,兰仲文才结束了那个深情的吻,放开她,“九九,我要回去了,如果有人欺负你,你就告诉我,我定要他们付出代价。” “好,那你有空就来房间找我。” “嗯。”他说完,又低头与怀中人吻了一会,才恋恋不舍离开。 九九凝望他的背影,眼眸深处蜷着深重绵远的爱意。 由于起床太早,九九确实困了,她在床上想兰仲文想了好一会,不小心侧了个身,又像吓到似的,立马把身子侧回来,“对不起啊宝宝,妈妈不是故意的。” 九九摸着自己的肚子微笑,不知道为什么,自从有了这个孩子后,九九觉得自己都变聪明起来了,肚子里这个孩子似乎非常安静,也可能是时间还没到,她现在才怀孕了两个多月,但她有预感,这个孩子一定和兰仲文的性格很像,是那种宁静优雅的孩子。 “宝宝啊,妈妈有没有吓到你呀?嘿嘿,等过了这个月,你就3个月啦,到时候你就很安全了。”九九自言自语,听说女人怀孕的期间非常脆弱,而一旦诞下孩子,就会变得非常强大和坚韧。 那就是所谓的母爱了吧,为了自己的孩子,什么都可以付出,只要孩子过得好好的,就是妈妈最大的幸福。 很不得把孩子生命中所有的不愉快和坎坷都拔除,让孩子一路健健康康,一帆风顺。 九九现在就有这种感觉,她恨不得现在就把孩子生出来,然后跟孩子玩耍,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那感觉一定很奇妙。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想得睡着了,手掌放在肚子上,笑容安谧。 又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听到身后有窸窸窣窣的声音,似乎是从窗户的方向传来的。 不会是进贼了吧? 九九的瞌睡虫一下被吓跑了,她僵着身体不敢动,细细聆听着远处的声音。 她的耳朵贴在床上,向内侧躺着。 背上已是一片冷汗。 不会真的进贼了吧?此时恐惧侵袭了她的全身,她脑袋空白,什么也无法思考,只能听着远处的动静。 窗口那抹黑影慢慢向她走来。 她听到了沉稳的脚步声。 与此同时,九九的心脏也打起鼓来,她闭紧眼睛,万一这个贼要对她的孩子不利怎么办? 她紧紧握紧拳头。 此时那抹黑影已经将她笼罩住了,九九深深呼吸,在他脚步停住的时候,她用力跃起身体,拳头不顾一切地挥向黑影。 她的拳头轻易就被握住了,兰仲文的五指冰冷有力,“九九,怎么了?” 见到来人是兰仲文,九九慌得快停止跳动的心脏慢了下来,她捂住自己的心脏,大口呼吸,“你怎么站在那里啊?我以为你是贼。” “我刚看你还在睡觉,就没有叫醒你,站在窗户那看看外面的风景,你吓到了吗?” “对,差点被你吓死。”九九跌坐回床上,“宝贝儿,你不知道孕妇是很脆弱的吗?万一被你吓坏了怎么办?” 兰仲文忍俊不禁,“我好不容易得了空子来找你,你自己在那睡得雷打不动,叫我跟谁说话聊天啊?要是我在那喋喋不休说话,等下你醒来,又要以为我在跟空气说话,那不是更吓死了吗?” “贫!就会贫。”九九斜睨了他一眼,兰仲文面容高贵,笑着凝望她。 “本来就是。”他把西装外套脱下,挂在床边的衣架上,优雅坐下,缥缈潆洄的兰花馨香淡淡飘来。 这是九九最为熟悉的味道,她闭上眼睛闻了好一会,他可能特别喜欢兰花吧,无论住在那里,他都喜欢在房间里养吊兰,令整个房间都散发着淡淡的兰花香。 他靠在床头上,自然而然地把九九揽进怀里。 九九在他怀里找了个舒服的地方躺好,才抬头问:“现在几点了?先生帮那些人都回去了吗?” “还没呢,现在才3点,牌局才开始没多久,让他们自个玩吧。”兰仲文微微阖上眼,神情略显疲惫。 相比之下,刚刚睡醒的九九就精神多了,她从兰仲文怀里钻出来,想帮他按摩缓解疲劳。 “别动。”兰仲文按住她不安分的手,把她圈紧在怀里,“累死了,好想睡觉。” “那你睡啊,我帮你按摩,让你睡得好一点。” “不用了。”他的笑容淡淡的,“你老这样不安分我更睡不着,你还是好好让我抱着吧,这样我能睡得踏实一点。” “那好吧。”九九咂舌,过了没多久,她又闲不住了,兰仲文的气息变得平稳,似乎是已经入睡的。 九九无所事事,从床柜上取来一本《怀孕需知大全》翻看,她靠在兰仲文肩上,一只手握在他的手上,另一只拿着书籍,总觉得这样,就是一家三口在一起了,时光突然变得温柔,有一种奇妙的幸福感。 正文 第十一章 夫妻访谈 晚霞从窗外斜洒进来,暖了一室,九九用了两个小时,看完了一本孕妇需知大全,还有一本访谈杂志,那本访谈杂志似乎有某种魔力般,令她看得目不转睛。 头顶上的下巴突然动了动,九九抬头,就见兰仲文低头凝视她,眼神朦胧。 看来刚睡醒。 九九兴奋地把那本杂志堆到他面前,挑起唇角,“宝贝,你醒啦,看看这杂志吧。” “嗯。”兰仲文懒懒应了一声,视线落到那本杂志上,微微挑眉,“这是?” “夫妻访谈节目,怎么样?有趣吧?”九九眨巴着眼睛,还没等兰仲文细看,她又兴奋地说:“听说是测试夫妻默契程度的,我们也去试试吧。” “这个嘛……”兰仲文表情颇为犯难,想了下,才摸着九九的头发柔声说:“九九,最近有点忙……” 话还没说完,九九噘嘴撒娇,“你忙个屁,你都休假2个月了,还有什么事情可以忙的?” 兰仲文唔了一声,“好吧,虽然我不太喜欢上访谈节目,但既然老婆要求了,我就勉为其难接受啦。” 九九没答话,支着下巴在那思考什么,半响,她才疑惑开口:“兰花儿,你不喜欢上访谈节目吗?那我之前怎么看到你们上了访谈节目啊?就在我回香港那天,你还在访谈节目上说讨厌我这类型的女孩呢。” 噗嗤—— 兰仲文憋着笑意,“哪有?你看错了,九九,我是喜欢你这类型的女孩。” “撒谎!我看见了,明明就是不喜欢。” “不喜欢我会娶你吗?傻九九,有多恨,就是有多爱,若不是因为爱,为什么会恨?” “切。”九九不以为然,“那你不是丢人丢大了吗?你在节目上说的讨厌类型我全中了,结果你居然娶了我,你让那些原本暗暗庆幸的女孩情何以堪啊?” “她们情何以堪关我什么事呢?”他笑意促狭,“我只要保证不让你情何以堪,就行了。” “哼哼,你太坏了。” “哪里坏?”兰仲文凝视她,眼珠濯濯,“九九,难道专一也是坏吗?” “不管!兰花儿,我心意已决,咱们去参加那个访谈节目吧?我真的想知道,你到底有多了解我,好吗?” “这个嘛……不太好……” “你再说一次?”九九绷脸。 “这个……”兰仲文犹豫片刻,见她小脸皱得紧紧的,莞尔道:“好啦,你想参加就报名吧,老公舍命陪君子了。” “这才是我亲亲好老公嘛,那我就打电话去报名咯。”她说完,立马扒拉过床柜上的大哥大,拨通了杂志社访谈节目的电话。 以防兰仲文后悔,她要先下手为强,让他没机会反悔。 兰仲文看她一副急不可耐的样子,又好气又好笑,“九九,像这种节目应该等他们来邀请我们才对,我们怎么可以自己去找他们呢?这样会降低身价的……” 他话还没说完,九九已经拧紧眉,对着电话说:“什么……社会地位……有啊,港岛头号钻石王老五兰仲文你们知道吗……什么?你说我忽悠你们?怎么可能呢?我说真的,我们真的想参加你们的节目……喂你好……喂……” 居然挂了! 九九黑着一张脸,把大哥大摊在床上,郁闷地说:“这节目,居然说我忽悠他们,我了个去,我有那么像骗子吗?” “像。”兰仲文诚恳回答,“你无缘无故给人家打电话,说兰仲文要参加他们访谈节目,人家会信你才怪呢。” 九九扁嘴,“这有什么好怀疑的,就算不是真的,也可以报着试试看的态度嘛,万一是真的呢?” “好啦,你别担心了,我不会反悔的,等下我就让奕琳去办这个事情,总之,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 “那你不准骗我。”九九指着他的脸,“不准骗我,不然你就死定了。”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了?” 九九凝神想了下,“没有是没有,不过我不放心,行不?” “行。”兰仲文点头,看了眼手表,才轻声说:“五点了,看来牌局也应该散了,我先下楼去看看。” “好。”九九捂着肚子艰难爬起来,兰仲文体贴扶了她一把。 “都有宝宝了就小心点,总这样冒冒失失的,叫我怎么放心你呢?” “没事啦,我就是想帮你整理下领带嘛,歪掉了。”她吐了吐舌头,为他整理好领带,“好了,小心点哈。” “必须的。”他抬着头,嘴角的笑容漫不经心,“九九,我现在发现,你越来越有贤妻良母的气质了。” “那还用说?我是谁?最知兰仲文者也,萧九九。” 兰仲文被逗乐了,噗嗤一笑,“知道了,我的贤妻良母。” “快去吧,等他们走了,我就下楼吃晚饭。” “嗯,那你在休息一下,刚才看书也累了吧?闭着眼睛一会,休息休息。” “好。” 三天后。 九九挽着兰仲文的手走进电视台,她穿着淡雅的水兰色五四服,短发乌黑,眸如萃星魄色。 尽管她怀孕两个多月了,仍然是吃不胖,高高瘦瘦的,非常有文艺气息。 兰仲文着浅蓝衬衣,眼瞳是一贯的淡漠,雍容高贵。 两人慢慢往电梯处走去,气场压迫。 电视台的工作人员频频回头,不禁失声感慨,“快看快看,这就是兰生和兰太,漂亮吧?” “太漂亮了,想不到兰生竟然会参加我们电视台的节目,听说因为他参加了节目,我们的收视率涨了20%,太恐怖了。” “那还用说,兰生是什么人物啊?随便一个求婚戒指就120克拉,全港都关注着他呢。” “所以说啊……兰太好幸福……” 对一路上投来的惊艳眼光,兰仲文已经能做到无视,但九九却有点不自然,她伏在兰仲文耳边说,“那些人都看着我们。” 兰仲文淡淡微笑,“没事的,就当没看见,别紧张就好。” “哈哈,我不紧张啊,我是奇怪。” “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啊,他们也是奇怪我们,所以才盯着我们看。”兰仲文优雅打开一号演播厅的门,“就是这里了,我们先进去吧。” “好。” 两人走进后台,化妆师和电台老总已经在此等候多时,老总一见到兰仲文,急忙恭敬迎上来,“兰生,兰太,欢迎大驾观临。” “你好。”兰仲文笑容疏离,与老总握手。 化妆师诚惶诚恐地立在一旁为他们化妆,老总拿着文件夹,询问兰仲文有什么问题等下是需要注意的吗? 兰仲文是什么人?年仅26岁就靠着自己实力挤入十大富豪榜的传奇人物,这样的人物,他们可惹不起,别万一问到什么不该问的就完了。 “没事,就按你们节目的规矩来。”九九想知道的是,他到底有多了解她,如果开后门了,事先知道了所有问题,那还有什么意义。 如果提前就看过那些问题,那就没必要来参加节目了。 “好。”没想到兰仲文会这么回答,老总更加局促不安了,按照他们的节目来,万一要是他回答得不好,突然翻脸怎么办? 这可是直播节目啊,他们可没有预知能力,哎,老总心焦力瘁的想,还是先跟主持人打下招呼吧,叫支持人要醒目点,别不小心给电台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好了,兰生,兰太,妆容化好了。”化妆师动作迅速地上好了妆,态度恭敬。 “好。”九九睁开眼睛,看着镜中的自己,工作人员为他们端来了茶水,九九接过茶水喝了一口。 “时间到了,快快快!准备就绪!” 厅外响起了紧张的倒数时间,紧接着响起了支持人清温的声音,“大家晚上好,我是《闺中夫妻》的主持人李宛,今天我们《闺中夫妻》有幸请到了港岛十大富豪之一的兰仲文先生来访,兰先生是……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兰仲文先生和他的妻子萧九九女士……” 掌声热烈。 明亮的演播厅。 观众已各就各位。 兰仲文和九九从昏暗的门口缓缓走来,两人气质高贵,微笑着走到聚光灯下,优雅得令人移不开视线。 “大家晚上好,我是兰仲文。” “大家晚上好,我是萧九九。” 掌声热烈。 灯光下,两人的面容皆温柔宁静,观众们楞了一下,这两人明明长得一点都不像,但其神其形分外酷似,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夫妻像? “兰先生,听说你和萧女士十三岁就认识了?那么你们几岁相恋的?是否早恋呢?”不知道台下谁问了一个问题,接着口哨声四溢。 对于这个问题,兰仲文只淡淡一笑,没作任何回答。 想听他回答问题,那可是要有代价的。 见兰仲文不答,老练圆滑的主持人李宛比了个噤声的手势,适当为那名观众解围,话锋一转,进入了重点,“是这样的哈,我们的兰先生非常有趣,他说今天晚上之所以参加这个节目,是因为他的太太想知道,他有多了解她。” 李宛停顿了下,台下安静一片,都等着李宛接下来的话。 “既然大家都好奇,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听听兰先生对萧九九女士的心声吧,来,给兰先生一点鼓励的掌声。”李宛做了个鼓掌的手势,台下掌声雷鸣。 ------题外话------ 上面的情节又粉丝夏夏提供,么么哒,很好的情节,序序爱你 正文 第十二章 兰氏夫妇 兰仲文和九九被李宛请到厅中的红色沙发上坐着。 雷鸣的掌声中。 兰仲文随意地坐在沙发上,却有股睥睨天下的倨傲感,他在笑,眼珠却很淡漠。 “我和我太太是同桌之恋。”他拿着话筒,双腿交叠,淡淡的兰花馨香在空中萦绕,时续时断。 “我是广州人,我太太是香港人,国中的时候,太太从香港转到我们学校来,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迟到了,远远从校门口骑着单车进来,那时候我就觉得,这个女孩的眼睛特别干净,她很漂亮,令我砰然心动。” 掌声雷鸣。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九九凝视他,嘴角有掩饰不住的笑容,他们的第一次见面,不是在初上尖子班吗? “不是,第一次见面是在初二的开学日。”兰仲文低声回答,笑容温柔。 主持人李宛也眉飞眼笑,“兰先生的故事非常动人哈,让人想起很多青春往事,那么兰生,可以给我们讲讲你们是怎么走到一块的吗?” “嗯……”兰仲文静默了片刻,似乎在回忆,幽默风趣地挑着眉说:“我太太嘛,为人比较笨,也就是俗称的吊车尾,成绩较差,我呢,我就是我们学校成绩最优的三好学生了,因为她成绩跟不上,我给她补课,就这样,我们相识相知相恋……” 他简短的概括,李宛凝神听着,等他说完了,才开口:“对兰生和兰太的爱情,我们节目组也听到了很多来自媒体的信息,其中最劲爆的,是兰生在游轮之夜对兰太的求婚,下面先让我们来看一组照片。” 李宛对身后的荧幕组作了个手势,大厅荧幕上,立刻出现了兰仲文半跪在地上,手拿希望之星求婚的场景,萧九九穿着朱红色的旗装,面容难掩惊讶。 掌声雷鸣。 九九笑得十分害羞,她想起自己那天还傻傻的不知道怎么回事,只知道愣了一起,很感动,然后就点头。 接着她就变成兰花儿的妻子了。 “听说那天兰太并不知情,是这样的吗?”李宛向九九提问。 “对。”九九捂住自己快咧到耳朵上的笑容,眼睛乌黑迷人,“那天我并不知情,因为在前一天,我还看到希望之星躺在他家的书房里。” 九九指着兰仲文,吐了吐舌头。 “前一天?你们同居了?” 李宛突然坐直身子,台下掌声热烈,九九下意识说错话爆了热门了,她及时接口道:“并不是的,那时我是他的秘书,我去他们家办一点公事,管家陆叔也在,我们三个人在一起的。” “原来是这样。”李宛点头,“九九,我可以这样称呼你吗?” “可以的。” “好,九九,兰生向你求婚那天,你感动吗?” “感动啊。” “哭了吗?” “没有。”九九笑容明媚,“就是很感动,说不出话,笑的,笑得说不出话,然后不知道怎么的,就跟他步入礼堂了。” 李宛忍不住失笑,“九九真的好可爱,你手上带着这个戒指,就是希望之星吗?” “这个?”九九举起自己的手,蓝宝石中闪着红色的光芒,她笑着说:“对,这颗就是希望之星,怎么说呢,我以前就是开玩笑地说,以后娶我,你要给我送一颗一百克拉的,当时他是怎么说的,知道吗?” “怎么说的?”李宛微笑提问。 “他说,我给你送一个一千克拉的石头吧,环保又珍贵。” 掌声雷鸣。 李宛被逗乐了,掩唇而笑,“不止兰太太很可爱哈,没想到兰先生也这么可爱。” “是的,他其实非常可爱,对我的特别好,是个特别好的男人。” 就在这时,兰仲文扭头看了她一眼。 九九也扭头,两人相视而笑。 并不需要言语,只要一个眼神,便能感觉到流动在他们彼此之间的感情,浓郁不化,令人迷醉。 “那么在生活中,你依赖他吗?” “会,很依赖。” “什么程度呢?” “赖着。”九九调皮回答,见李宛眼神带着询问,她笑着说,“基本上我什么都是依赖着他的,跟依赖我的父母差不多,他非常包容我,无论是闹小脾气啦,还是要敢什么,比如吃饭,旅游,都是他迁就我的,一切按照我的宗旨行事。” 掌声雷鸣,都在呐喊,“绝世好男人……” 李宛也露出了羡慕的表情,“你是个迷糊的人吗?” “有点。” “那么如果有一天这个人不在家,你会什么都找不到吧?” “对,我的东西都是他帮我收拾的,没有他,我会死。” 掌声再次雷鸣。 兰仲文静静听着,眼珠荡出醉人的温柔,这一刻,他觉得参加这个节目真好,可以听九九对他表白,还是那么真挚的。 “那么兰太太,兰先生对你这么好,你会为他做什么呢?”李宛看着提问牌提问,见九九有点不解,引导着说,“比如为他洗衣做饭?” “不会。”九九诚实摇头,“我不会做家务。” 台下一片口哨声:“好幸福……” 九九被观众逗乐了,把手撑在椅背上支着脑袋,“好吧,我不是那种温柔贤惠的女人,不过为了他,我可以去学,目前,我已经学会一点了。” “你学会什么了?” “煮泡面。” 李宛忍俊不禁,大笑,“爱情的力量真伟大,都让兰太太学会煮泡面了,真好。” “我也是这么想的。”兰仲文冷不妨答了一句,握住九九的手,温柔高贵,“女人可以不懂做家务,这个有保姆嘛,所以无所谓,但是一个人一定要有爱,不管是友情,爱情,亲情,总之不管如何,心中一定要有爱,这个人才是完整的。” “我赞同。”李宛欣赏地说:“兰生这句话非常对,一个人如果在成功,但心中没有爱,活得不快乐,那么这个人也是失败的,人活着,总不能一辈子空空的,要有点什么来支撑自己。” “智慧吧。”兰仲文随口回答,掌声一片,他笑着说:“无论爱情,亲情,友情,做个有智慧的人。” 台下哗然,“男神,兰生你是我们的男神……” 李宛深思他的话,支颌,“兰生,你觉得九九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九九啊……”兰仲文默念这个名字,淡漠的眼珠出奇地温柔,“她是个非常温暖的女人,跟她在一起,会觉得整个世界都是温暖的,信任,纯真,正派,依赖,跟她在一起,统统都可以感受到。” “那么你曾经做过哪些令她感动的事吗?或者是你做过哪些想感动她的事,最终却令自己感动了呢?” 兰仲文抿唇回忆,最印象深刻的,应该是九九神经状态不好那段时候吧,只是这段回忆太特殊,他不想拿出来公诸于世。 “这个回答让我替兰生回答吧。”九九瞟了兰仲文一眼,笑容调皮,“让我猜猜。” 掌声雷鸣。 兰仲文笑眼濯濯地看了她一眼,“那就谢谢太太替我回答了。” “不客气。” 这摆明就是秀恩爱啊。 现场的气氛都要被这股甜蜜融化了,所有人脸上都露出神往的表情,静静聆听。 “就是有一次,我的精神状态不太好,不会讲话,但他没有放弃我,一边上大学一边照顾我,那时候他已经开始创办公司了,很忙碌,但是他还是每天给我做饭,下午的时候,我们坐在风扇下,他总是给我讲故事哄我入睡,然后才开始工作。” 观众都沉默着,似乎入了神。 九九接着说:“长达两个月的时间,他一直在照顾我,不眠不休,不离不弃,有一天晚上,我起来喝水,因为我的智商有问题嘛,就像一个小孩子,他夜里要照看我,就睡在我旁边,然后我看见他嘴上贴着一块胶布,因为他太累了,夜里睡下会打呼,他怕吵到我,所以把自己的嘴巴封上了……” 说到这,所有人眼中都闪着泪花,九九呼出一口气,略带哽咽地说:“然而我还什么都不懂,把他拉起来,那时候贪玩嘛,叫他教我学比老鹰,就像这样。” 九九两只拇指交缠,做出了一只鹰的姿势。 兰仲文没有说话,静静凝视着她,眼神浓烈。原来九九都记得。 “然后他……”九九深吸了一口气,将眼中的酸涩吞回去,“他还教我办鹰,教了我好久,就是那次彻底感动了我,每当我想起那段往事,我就觉得自己怎么坏,那么不懂事,而他,怎么就对我那么好,从来没有嫌弃过我,对我无微不至……” 她说不下去了,抿住唇,兰仲文及时拥抱住她,温声在她耳边安抚,“没事的九九,不难过,我不觉得你坏,这是我愿意做的。” 不止是现场的观众,李宛也是被感动得眼圈泛红,“兰生真的很爱兰太,我感受到了,真的,特别感动。” 现场回报以热烈的掌声。 等九九的情绪平定了些,李宛又问,“兰生,你会为你太太做些什么?” “什么都可以。”兰仲文紧紧握着九九的手,声音平静,“为了她,我什么都可以做。” 不绝于耳的掌声。 节目播出以来,观众第一次反应这么热烈,因为这不止是一个灰姑娘的梦幻爱情故事,还是一段青梅竹马,相濡以沫,生死与共的爱情故事。 李宛微笑点头,放下手中的提问牌说:“那么让我们进入下一个环节,你说我猜。” 掌声热烈。 这个环节是兰仲文拿着一块白板,主持人提问九九的兴趣爱好,先由兰仲文写好答案,然后九九公布答案,兰仲文再亮板。 两人对视了一眼,默契横生。 李宛坐在红色沙发上,手拿新一轮的提问牌,“请问兰生,兰太最喜欢吃什么?” 兰仲文低头刷刷刷写了一个字。 估摸2分钟后,李宛的视线落到九九身上,“好了,请兰太公布答案。” 明亮的灯光下。 摄像机慢慢移到九九脸上。 她的面容被放大在后面的荧幕上,眼睛想海水一样安静,慢慢地,她把话筒托到自己唇下,笑容迷人,“芒果。” 接着李宛翻过兰仲文手中的白板。 苍劲欲飞两个字:芒果。 李宛一下子就笑了,“原来兰太喜欢吃芒果,回答正确!” 掌声热烈。 “请问兰生,兰太最喜欢什么宠物?” 兰仲文略作思考,在白板下写下答案。 惯例了2分钟后,李宛问九九:“兰太,请作答。” “鲸鱼。” 她话刚落音,兰仲文的白板翻开—— 鲸鱼。 完全出乎意料的答案,他却答对了。 众人哗然:“为什么喜欢鲸鱼?” 李宛也十分迷茫,凝眉问:“为什么是鲸鱼?” 鲸鱼并不是日常生活中能见到的呀,这回答也太令人吃惊了。 九九本来想回答的,没想到兰仲文却接口了,他的声线性感低迷,萦绕在大厅总,分外悦耳。 “是这样的,我认识她也很多年了,有一年她带我来香港,买了一只小乌龟,可是没两天,她就不要了,后来又买了一只兔子,结果还是没几天,她又丢了,然后我们订婚的时候,我带她去海里看海豚,她却喜欢鲸鱼,她说鲸鱼很温驯,又灵性,让她觉得亲切。” 他和她去过那么多地方,九九总是去过就忘了,唯有肉肉让她记忆深刻,从海底世界回来后,九九总是在他耳边叨念想念肉肉,说的次数多了,兰仲文就留意了。 只有非常喜欢一样东西,才会常常把那件事挂在嘴边,九九就是这样的人,不会掩饰自己的喜欢的,喜欢就是很明显的表现出来,让人知道,她很喜欢。 “原来是这样。”李宛讶然,“兰生真是太观察入微了,绝世好男人啊,大家给兰生点鼓励的掌声。” 安静的大厅掌声雷鸣。 节目开始不过短短半小时,李宛已经打从心底里佩服这个男人的,要不是老总告诉她,兰生说题目按节目的来,李宛都要以为他事先看过提问,并且串通好答案了。 这个男人,真的不简单啊。 她微微思忖,翻到下一张提问牌说,噗嗤一笑:“这个问题有点那个哈……不过这个问题确实比较能证明先生是否了解太太的隐私,请问,兰生,你知道兰太的女性生理期是哪天吗?” 噗嗤—— 九九喷笑,不好意思地捂住自己的嘴巴,这种问题,还是真是令人害羞啊。 奈何兰仲文一本正经,想也没想就在白板上写下自己的答案。 2分钟后。 “请问兰太,你的生理期是哪天?”所谓的生理期,就是例假的日子。 九九笑着拿起话筒。 “月底。”她轻声回答,有些不好意思地舔了舔唇。 兰仲文翻板:每个月28号。 李宛看了眼兰仲文的答案,“兰生回答得非常明确哈,但确不确定是这天,还请兰太回答。” 九九脸红得不行,“我也不知道是哪天,每个月都是他告诉我的。” 全场哗然:“兰生太体贴啦……” 还有人觉得不过瘾,追问兰仲文可知道九九用什么牌子的M巾。 兰仲文拿起话筒,一点也没有觉得不好意思,轮廓尖削,卓尔不凡,“护舒宝。” 1991年,护舒宝进入中国,成为女性之间先进舒适的个人卫生护理用品,根据女性消费调查,护舒宝连续几年夺得女性消费者心目中“第一位”的卫生巾品牌。 这时期的护舒宝,可以说是非常先进的女性用品了,很多人甚至还用着垫纸灰的布条。 兰仲文说这话时,脸不红心不跳,嘴角的笑容也是温柔醉人,所有观众都痴痴看着,一点也不觉得这个问题好笑。 相反的,他们觉得兰仲文才是真真的绝世男人,疼老婆,宠老婆,爱老婆,就连老婆的各种兴趣爱好,都知道得一清二楚,到底是这男人太体贴温柔,还是一切都是假象? 有时候太完美,反而引起观众的质疑,这个人男人年轻英俊,有智慧,有能力,有实力,对老婆也好,那么他还有缺点吗? 李宛哈哈而笑,“兰生真是太了解兰太了,那么接下来换兰太回答了。” “好。”他这样回答,笑容湛然。 九九跟兰仲文换了下位置,她手拿着白板,轻声对兰仲文说:“加油。” “应该是你加油。”兰仲文摸了摸她的头发,惹得台下一片调侃声。 “那么我们开始了,请问兰太,兰先生最喜欢什么食物?” 九九坐在红色沙发上,抬起又浓又密的睫毛想了一下,在白板上写下答应。 等待片刻,李宛笑着问:“时间到了,请兰生公布答案。” 灯光下。 兰仲文微垂着眼,顶灯从他黑玉般的头发斜洒下来,他静默着,唇色妖娆。 “排骨。”他的声音寂静。 李宛立刻看了眼九九手中的答案,周正的字体是一笔一划写上去的,写着—— 排骨。 掌声雷鸣。 这两夫妻,默契得太可怕了。 不知道为什么,李宛觉得浑身的寒毛都立了起来,就是因为这两人的默契。 但节目还在继续,她不能泄露了心底里的情绪,坐好身子,老练地提问下一个问题:“请问兰太,兰先生最喜欢喜欢什么植物。” 兰仲文坐姿优雅,气度雍容,答曰:“兰花。” 九九翻开白板:兰花。 掌声再次雷鸣。 兰仲文向她飘来一个不错嘛的眼神,九九得意微笑,冲他抛了个媚眼。 两人同时微笑。 此时,现场的观众都看呆了,好像除了鼓掌,什么都不会了。 要不是直播,李宛都想跑去老总办公室里问问这是什么情况,一晚上上下来,没一个答案是错的,特么太像串通好了吧? 不过正因为太默契,李宛想,今晚这个节目,一定会是本年度收视率最高的一个晚上,太可怕了。 “没想到兰太也这么了解兰生,大家鼓掌。”热烈的掌声中,李宛提问下一个问题,“接下来的问题是,请问兰太,兰生最喜欢的偶像是谁?” 问题一落地,九九就懵了。 兰花儿的偶像?他有偶像吗?她好像从来没听说过啊? 李宛见她一脸犯难,知道这个问题问到点上了,静静地等着时间流逝。 兰仲文坐在九九面前,看不见九九的表情,这是为了防止串通的,所以然答问题的人坐在后面,而被问的那个人,坐在前面。 兰仲文表情冷淡。 很快,2分钟过去了。 九九写了擦,擦了写,最终把心一横,写下一个答案。 时间到了。 李宛拿起话筒提问,“请问兰生,你的偶像是?” “没有。”兰仲文的问答清晰明确。 “没有?”李宛错愕,恰好这时,九九翻开了自己的白板,写着—— 没有。 掌声如雷贯耳。 李宛却寒得说不出一句话,这两夫妻,真的没串通过吗?为了证明答案,李宛暗自出了一道默契题,“兰生和兰太真是太默契了,本轮问题全部答完,全部正确,来,让我们进入下一个环节,你思我想。” 荧幕后。 剧组的人面面相觑,你思我想是什么鬼?节目没有这个玩意啊! “来,下面我们给兰生和兰太一人一块白板。”李宛拿着话筒,从幕帘后的剧组人员做了个手势。 此时是现场直播,剧组的人员也不敢武逆她,便给九九和兰仲文一人拿了一块白板。 九九和兰仲文并不是知道这个你思我想是李宛自己添加的,以为也是节目之一,于是微笑地接过剧组递来的白板,等待李宛的提问。 “你思我想是测试彼此内心想法的问题,比如我问一个问题,你们彼此在白板上写下答案,兰太太写兰先生心中所想,兰先生写兰太太现在所想,写完后,兰太太公布自己心里的答案,兰先生公布自己的答案,接着翻开白板,对一下彼此是否真正了解对方心中的想法。” 听闻李宛的话,九九内心十分激动,这个游戏敢情好啊,可是测测兰仲文有多了解自己,也可以测测自己到底有多了解他。 于是她笑着点头,“好的,我准备好了。” 兰仲文也没有意见,“可以开始了。” “OK,那我提问了。”李宛假装看着提问版,在心里捏出一个提问来,“” 如果他们真的那么有默契,是不会害怕临时提问的。 两人安静地坐着,谁也没有说话,却浑然天成的默契,绝代。 “那么我开始提问咯,请问,兰先生你现在最想对兰太太说什么,而兰太太,你现在最想对兰先生说什么?” 两人对视一眼。 空气中,仿佛有滋滋滋的暧昧电流。 而后,他们低下头去,写下各自的答案。 秒钟在现场倒计时。 时间一到。 秒钟定格。 李宛问九九,“请问兰先生,你觉得此刻,兰太太最想对你说什么?” 观众都紧张地看着他。 兰仲文闻言没答话。 李宛以为他答不出来,正想问点什么,兰仲文轻轻莞尔,“她一定想说,兰花儿。” 停顿。 然后话题就终止了。 “嗯?”李宛不解提问?笑容期待,她心里真希望两人可以答对,让她见证史上最默契夫妇。 “她说三个字,兰花儿。”兰仲文重复,眼瞳出奇的明净。 “这样啊。”李宛恍然大悟,回过去询问九九,“那么兰太太,你觉得此刻,兰先生最想对你说什么?” “他一定想说,我在。” 李宛这回真是摸不着头脑了,两人的回答怎么那么奇怪? 就在众人的疑惑中,九九翻开自己的白板,上面写着:兰花儿。 而兰仲文也是一脸温柔的微笑,白板上写着:我在。 掌声雷鸣。 更有观众被感动一塌糊涂,多么简单的回答,可要猜到对方心里去,这谈何容易啊? 李宛凝着五官,对于这两人的默契,她有些说不出话,心里好像塞着一团棉花,特么酸胀,又特别感动。 她有些说不出话的支着下巴提问,“请问兰太太,兰花儿这三个字是什么意思呢?是兰先生的外号吗?这个外号有什么渊源,可以请兰太太给我们讲讲吗?” “可以的。” 九九拿起身侧的话筒,笑容里有掩饰不住的感动和温柔。 ------题外话------ 大家猜得到吗?猜得到吗?都来猜猜哇 正文 第十三章 挚爱 “其实是这样的。”九九拿着话筒,眼珠好像透过镜头看到了年少懵懂的自己,“那年,我们班上的男生给我取了一个外号,叫美鬼。” 李宛忍俊不禁,“美鬼?是什么意思?称赞你很漂亮吗?” “并不是,在我们上学那会,总会被人取一些莫名其妙的外号,美鬼这个外号,是那时候我刚刚懂得爱美,喜欢照镜子,班上的男生们看我那么臭美,就起哄我叫美鬼。” 她还记得那时,大家都相信鬼神传说,女厕所的传说总叫人心惊胆战,而今日回想起来,竟不觉得那时候傻,就是太单纯了,单纯得没怀疑过任何人的话,而讲诉的那个同学,也许也是道听途说来的,也并不认为是传说。 一个天真地讲诉。 另一个单纯的倾听。 可那时候的自己,是多么地美好啊,懵懵懂懂,天真善良。 “不止是我有外号,很多人都有,有类似白菜啊,黑鬼啊,包子啊,豆腐啊这样的外号……” 男生喜欢起哄女生,女生总被闹红了脸,然后在走廊上追逐着男孩打闹,好不欢乐。 “那时候兰先生也是一个青涩男孩,他也喜欢抓我的马尾,对,我以前是长头发的,男孩们特别喜欢抓女孩的头发,他也不例外。”九九指着兰仲文,眼珠宁静秀毓,“他总喜欢拉我的马尾,然后就美鬼美鬼叫我,起初我就想报复他,我就喊他小兰子,可惜小兰子这个名字不够震撼,那时候,男孩子最怕跟女孩子挂钩了,比如你说一个男孩像女孩,他会气得翻脸的,他总是喊我美鬼,那我当然要给他取个带有羞辱性的名字了,所以我就喊他兰花儿,咋听之下,还以为是女孩儿,是吧?” 掌声雷鸣。 都呼喊着:“兰太太霸气……” 九九笑着眼睛乌亮,她掩住飞翘的嘴角,“别看他冷冷的,其实他特别粘人,上学那会,他就管我特别多了,你们知道吗?他每天早上都逼我喝牛奶,逼我写作业,那时候,我都恨死他了。” 台下大喊:“兰先生好体贴……” 接着又一片尖叫改过呐喊,“兰太太威武……” “看不出来兰太太居然这么淘气,真的好可爱,那么对待兰太太这样跳脱的性格,兰先生是怎么降服的?” 观众的起哄对兰仲文来说非常受用,他拿着话筒,沉寂的眼珠荡出柔柔的幽光,看了九九一眼,微笑,“并不是我降服她的,而是她降服了我。” 竟然是兰太降服了兰生,这这这! 全场哗然:“太励志了……” 李宛也诧异万分,“可以给我们讲讲这个经过吗?” “好。”兰仲文点头,面容没有初始的冷淡,听完九九的表白后,他就一直是这副温柔的样子,眉如远山如墨画,静静坐在那边,便有磅礴的贵气散发出来,让人移不开视线。 “要说到以前,感动的事就太多了,我就简单讲一个好了,那年,有个女孩给我送了一封情书,托她拿给我的……” 讲到这里,台下已经哗然,兰仲文笑容淡淡的,伸手示意大家安静。 有一种人,生来便有令人甘愿臣服的气场,一个眼神,一个手势,便能透出股凌驾人心的威仪。 噤若寒蝉。 他笑了笑,接着说:“我不收那封情书,而她,也忘了送信人的脸和名字,信拿不回去,我就让她丢掉,她说既然我不要了,能送给她吗?她告诉我,她从来没看过情书,她想看看,然后她就看了那封情书,没想到那封情书给别的男生抢走了,当着全班的面念了出来,那情书署名人没填,致信人是兰仲文,所以,你们懂的。” “哇……”台下已有观众激动地站了起来,大声呐喊:“兰先生,你可以回答我几个问题嘛?” “可以,你请说。”兰仲文看着台下局促的女孩,笑容沉静。 李宛见兰仲文也答应了,便叫工作人员递给那大胆提问的女孩一支话筒。 那女孩带着副黑眶眼镜,她激动地扶了扶镜框,笑容满面,“兰先生,是不是因为当时署名没填名字,所以全班以为那封情书是兰太太写给你的?” “是的。”他温声回答,嘴角有似笑非笑的笑容。 “哇!”现场又掀起了一阵尖叫,“好烂漫的误会啊……” 九九抿着唇笑,那个烂漫的误会,当初可羞死她了,走到哪都被人指指点点,她当时都想找个地洞钻进去。 “兰先生,我想问你,当时你是什么感觉?当别人以兰太太的名字念那封情书给你听的时候,你是什么感受?” “有点小小的激动吧。”兰仲文支着下巴说:“那时候,我就有预感,这个人会是我的太太。” 尖叫声掌声融成一片。 如果说刚开始大家都有些拘谨和敬佩的话,那么现在都变成了轻松和神往,男神的世界,所有女生都渴望了解的。 “兰先生为什么觉得兰太太会你是的妻子?”李宛适时提问。 “一种感觉吧,我觉得人真的是有第六感的,就好比两个真心喜欢的人,都可以感受到对方的爱意那样。兰太太来到我的身边的时候,我就觉得……” 他凝神想一下措辞,现场有人喊了一句,“在劫难逃……” “对。”他仿佛醒悟过来般,笑着说:“就是在劫难逃,这个词,太适合用来形容我和兰太太的相遇了。” “那么兰先生,你是碰到兰太太后,视线和心就再也转不走了是吗?全心全意都在兰太太身上?”眼镜女孩激动问。 “对。” 观众欢呼:“好深情……” “听说你们中间分开过半年,兰先生,几个月前你曾参加过访谈节目,节目上,你告诉观众,你讨厌的女孩是短发,大眼睛,穿五四服,带银镯,兰先生,你讨厌的类型正是今日兰太太的打扮,请问你当初的讨厌,是暗指兰太太嘛?” 兰仲文没有回答,嘴角的笑容慢慢隐去。 李宛以为他不高兴了,急忙想说几句话补救,千钧一发之际,九九接过了兰仲文手里的话筒,“这个问题我想我可以回答。” 李宛的话筒到了嘴边又放下,眼镜女孩看来很了解兰仲文和九九之间的事情,连珠炮弹追问:“兰太太,为什么兰先生在访谈节目上说讨厌你这样的女孩?是不是因为你做过伤害兰先生的事情,所以兰先生恨你?” “是。”九九点头承认,声音铿锵,“当初我一声不吭离开了他,在他最难捱的时候,我去了国外,是我伤害了他。兰先生恨我的同时,却把我记得那么深刻,无论是我的喜好,爱好,甚至我身上带着什么东西,他一样不落地记下了,他恨一个短发,大眼睛,穿五四服,带银镯的女孩,你们信吗?” 九九反问。 现场一片沉默,半响,响起了雷鸣的掌声。 “兰先和兰太的感情真是太深厚了,令人动容。”李宛奕是若有所思,仿佛沉醉在她和他的感情里,久久没有回过神。 “我先生对我来说。”九九静默片刻,低下头去,而后又深深吸了一口气,仿佛带着最真挚的感情,她抬起头,面容温柔地出奇,“他对我来说,是改变了我的一生的人,如果没有遇到他,今日的我,也许并不是完整的,没有认识他,我就无法参透爱情的真谛。爱,不是不争吵,不耍情绪,不闹矛盾,不曾分离,而是你经历这一切后,你还是爱着这个人,想和他生死与共,你会觉得,就算相爱是折磨,我也要爱着这个人,因为一旦失去,就意味着自己的心也死了。” 现场一片安静,都在倾听九九对爱的感悟。 “我相信不止是我,我先生与我是一样的。”九九坚定地看着镜头,“我伤害过我先生,年少的时候,我先生是所有人眼中的天才,他什么都懂,就是那种走到哪里,男女老少都欢迎他的那种类型,可我却没有那样的好运,我性格偏激,淘气,贪玩,总之,我不是一个聪明的孩子,甚至是叛逆的,脆弱的。” “因为我先生对我宠爱,我知道,无论如何他都不会离开我,他给了我浓烈的安全感,说到这里,你们一定好奇安全感是什么东西吧?” 九九看着台下,明亮的观众席上,所有人都茫然地看着她,她静静等着观众的回答,从小到大,都是兰仲文给她讲道理,她希望今天可以把自己这些年积攒下来的经验跟所有人分享。 “安全感是不是兰先生很强壮,可以保护你?”有人提问。 “这个也算,但我们现在讲的不是关于浅显的话题,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感觉。”九九回答。 “是不是兰先生很有钱,跟他在一起,不会挨饿受冻,有豪宅华车,可以享受一切美好的事物?”又有人提问。 九九略作思考,“也算,我不承认,两个人在一起,基础是经济,柴米油盐的生活太繁琐,一旦被柴米油盐缠上,那么多爱都成了惘然。” 想起在法国的那段日子,贫困的她哪有什么心情去谈爱?每个月能不能交得起房租都是问题,若一个人经济无法独立,那么无论这个人心中爱得多么忘我,多么强烈,多么信誓旦旦,也经不起现实的摧残的。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把人类的需要划分为五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生理的需要。 第二层次是安全的需要。 第三层次是交往的需要。 第四层次是尊敬的需要。 第五层次是自我实现的需要。 也就是说,人类首先要填报肚子,才能考虑安全的问题,而安全了之后,才会想得到爱情和拥有一个家庭,等有了家庭和爱之后,就开始追寻尊重,而最后,等一切满足了,才会开始讲求理想,实现自我价值。 这话反应到现实来说,就是如果温饱都顾不上,其他都是空谈,如果两个人在一起只有爱情,没有温饱,那么他们之间的爱情也同样脆弱得经不起任何摧残。 “那么兰太太,你认为安全感是什么?” “安全感,就是一个人给你感觉,如果这个人从来都是说到做到,并且了解你的一切喜好,对你非常上心,也有耐心。你一找他,他会立刻回复你,无论你想去干什么事情,他总是那个第一时间陪着你的人,你伤心,他安慰你,你骄傲,他训斥你。” 九九停顿片刻,“如果有人能做到如此,那么这个人一定可以给你安全感,我先生不止是成绩好,人品也一样非常出众,他从来不会和别的女生走得很近,但凡我要求的,他基本都会同意。” “就是因为这样,我总是不顾我先生的感受,肆意挥霍他对我的喜欢,那时候我总觉得不够不够,没事就想惹逗他,他不开心了,我还要他哄我开心,就这样无限循环的挥洒他的柔情,直到……” 她突然安静下来,现场的观众都紧张地看着她,就连兰仲文和李宛,都有些迷惑。 “直到我们分开的时候,我自己在法国生活了六年。”她的声音突然带上了狠重的哭腔,“很多时候我总觉得他还在我身边,有时候去带便利店买饮料,因为我丢三落四的性格,经常忘记带钱,那个时候,我向旁边的空气伸出手说,兰花儿,给我钱,我要去买饮料。你们知道吗?路上的人总以为我是个疯子,可是他们不知道,我是疯了一样怀念那些跟兰先生在一起的日子。” 现场没人说话,甚至有人开始抹起了眼泪。 “我就这样过了六年,错把空气当成我先生的事情,不下100次,你们觉得是怎么样的感情,会让一个人在六年里完全无法搁浅对另一个人的爱,而是越爱越深,随着年年月月逝去更加深爱。”九九抿着唇。 台下不少人哭了起来。 九九深吸了一口气,“那时候,我觉得我先生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在原谅我了,他一定恨死我了,我不敢回来见他,我怕他恨我,我怕那些美好的过去被他忘记了。” “可是六年后,我发现我先生跟我一样,在彼此离开之后,都选择了吐丝作茧自缚。尽管两个人没有说等之类的话题,可是都一样无法在爱上别人了,当一个人把自己所有的深情,心力,精神,都交给另一个人之后,是无法在做到轻易爱上别人的,或者换句说,打从一开始,我和我先生就没想过要去爱上别人,如果我们不能在一起,那么就彼此都孤单一辈子吧。” 寂静。 死一样的寂静。 先前的活跃气氛都被这股浓烈的深情感染,静悄悄的,没人说话。 安静中,李宛率先回过神来,抚掌感慨,“挚爱,这就是挚爱,鼓掌。” 雷鸣般的掌声自台下响起。 此刻不止是场内的观众感动,就连坐在电视机外的观众,一样看得眼泪汪汪。 冰冷的镜头。 兰仲文端坐在沙发上,长而翘的睫毛处,微微湿润。 “吐丝作茧自缚。”他默念这句话,紧紧握住九九的手,“对不起九九,如果我知道你这么想我,当初我一定会毫不犹豫飞去法国找你。” 九九轻轻摇头,“对不起你的人是我,你不要自责,错的人是我,你这么好,我却还是把你弄丢了,我真是该死。” “傻九九,我早就说过了,为了你,我什么都愿意做。” “我相信。”她笑看他,眼泪闪烁,“兰花儿,我觉得不管你说什么,我都相信你,不管我身在何处,我知道你不会离开我。” “嗯,我永远都要和你在一起,不分开。” “兰生与兰太的爱,兰生评价为在劫难逃,而兰太对兰生的感情则是吐丝作茧自缚,13年,跨越了无数个日夜,没有减少彼此的爱,却令彼此的爱愈来愈浓,我想这样的感情,就如封存的佳酿一样,埋的年月越久,越浓。” 李宛望着镜头,眉眼感动,“接下来,让我们来问节目的最后一个问题,请问兰生和兰太,你们彼此有缺点吗?你们的缺点是什么?现在,请你们把自己的缺点写在白板上,然后来告诉观众,对方的缺点是什么。” 九九和兰仲文上一刻还握着手,听闻李宛这句话,才惊觉过来节目还没结束。 他们回过神来,拿起身旁的白板,最后一个问题了,秒钟正在倒计时,九九的大脑有片刻的混乱,她摇了摇头,在白板上写下自己的缺点。 这个缺点,是兰仲文一直强调的,也是她一直改变不了的。 时间一到,秒钟定格。 已经是最后一个问题了,观众们都拼住了呼吸,等待着最后一个答案的揭晓。 万籁俱寂中,李宛清温的声音响起,“时间到,请兰太太先说说兰先生的缺点。” 现场的人都紧张地看着九九,兰先生的缺点,会是什么? 她默默与兰仲文对视一眼,抬起头,清幽的声音像是从胸腔里传出,带着闷闷的回音,“他的缺点是,管太多。” “哈?”李宛又一次疑惑了,为什么两人的回答总是这样又短又奇怪,“管太多的定义是?” “就是管我太多了,无论是大事小事,我先生对我都非常关心,他曾对我说过,无论我有什么心事,发生了什么事,他都不希望从别人口中打听到我,而是我亲自告诉他,让他知道,他在我心中是最重要的,让他知道,我永远不会骗他。” 李宛点头,“这是好事啊,兰先生非常有智慧,这怎么能说是缺点呢?” “可是……”九九弯起唇,“我吃鸡蛋的时候,他说不能只吃蛋白,要都吃了才营业均衡,我吃饭的时候,他老要我吃青菜,天冷的时候,穿得少了,就总是被他唠叨,有时候嘛,觉得管得太严了,比我妈妈还细心。” 台下笑声一片,“兰先生这是体贴啊,兰太你是生在福中不知福……” “是呀,是幸福,可是还是管太多了。” 她俏皮的话惹得台下再度笑了起来,兰太太太可爱了,是他们所见过的,最没架子的豪门太太,亲民,温柔,俏皮。 “好,那现在让兰先生来揭露兰太太的缺点。”李宛憋着笑,憋不住,便掩住了唇。 要不是因为兰太太,他们绝对不会知道高贵疏离的兰仲文,竟是这样一个温柔体贴的男子。 兰仲文笑得漫不经心,接过李宛的话头说:“我太太的缺点是,太挑食。” 全场哗然。 九九才刚说完兰仲文老是逼她吃什么吃什么,结果兰仲文说出来的缺点就是太挑食,两人要不要这么默契啊? “我太太像一个长不大的孩子,她喜欢一切零食,而一切对她身体营养有益的食物,她全部不喜欢吃,这不,她长得这么瘦。”兰仲文眼珠促狭,惹得台下一片笑声。 两人手里的白板翻开,九九手里的白板是:我很挑食! 后面太特意加了感叹号,以强调她的挑食程度有多么严重。 而兰仲文手里的白板是:管她太多。 李宛不可置信地看着他们手里的白板,掌声已如雷贯耳,这一刻,李宛恨不得颁一个《本世纪最挚爱》大奖给他们夫妻,最后面这两道题都是她临时想出来的,没想到他们不负众望,这默契程度,绝对能吓死人。 掌声中,兰仲文扭过头望了九九一眼,九九面如渥丹,妖媚得蛰疼人的眼睛,他看着她,拿起话筒调皮道:“每次岳母问我,九九怎么这样瘦,我都不敢回答,你们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台下大喊。 “因为我不敢告诉岳母,九九挑食。” 台下爆发出一阵笑声,都被他的幽默的言辞逗乐了。 没想到集光环一身的兰仲文,是个这么幽默逗趣的人,他们一直觉得他是喜怒不形于色的,以为一定是九九用美丽与智慧感动了他,最后得以站在他身边。 以为他们在一起,一定是那种相敬如宾的感情吧,淡淡的,保持着贵族精神的浅薄恋爱。 想不到,他们不仅感情深厚,就连默契程度,也是举手投足间散发出来的,怪不得其神其形分外酷似,因为她的灵魂中有他,而他的灵魂中有她。 “兰生和兰太真的是太幽默了,想必在日常生活中,每天都过得非常开心快乐吧,真是令人太羡慕了,”李宛托着话筒,感动地说出节目的结束语,“好了,时间到这里节目就结束了,今晚谢谢兰生和兰太的到访,希望在往后的日子里,更多的有情人可以找到自己的心上人……最后,让我们感谢一下晟钻珠宝独播的赞助……” 台下掌声热烈,并且比先前的每一次都要响亮。 舞台的灯光暗下。 镜头关闭。 李宛站起来与兰仲文和九九握手,“我录制节目这么久以来,兰生和兰太是我见过最默契的夫妻,真的很感动,感谢你们。” “谢谢。”九九与她握手,兰仲文却已恢复了一贯淡漠疏离的样子,彷如刚才幽默逗趣的男人并不是他。 李宛觉得没什么,外面对兰仲文的传言并不少,很多人都说,他只有看见自己的妻子,才会露出温柔的一面,李宛想,传言果然是真的,他不会对任何一个女人微笑,因为他的微笑太具杀伤力了,只要他轻轻一笑,任何女人都无法抵挡他的魅力。 “走吧。”兰仲文揽住九九的肩膀,她点了点头,跟着兰仲文去了后台卸妆。 卸妆的时候,老总来感谢兰仲文的大驾观临,还有晟钻珠宝的赞助。 兰仲文的面色始终淡淡的,坐在镜子前,气度雍容。 其实他不化妆就可以直接上镜的,但节目觉得他太白了,如果他不化一下妆,会显得主持人特么黝黑。 化妆师轻轻帮他卸妆,他面无表情,抬眼看了下九九的方向,九九的心情很好,眼睛闭着,最近却飞翘。 一看就是心情非常美妙。 他见她笑了,于是也笑了,想了下,对身旁的老总说:“刚才录制的节目,可以给我一份拷贝啊。” “可以啊。”老总连忙应下了,“我马上去给你那一份拷贝的过来。” “好,那就谢谢了。” 正文 第十四章 大学讲座 灯光明亮的过道上。 九九站在饮水机旁喝水,兰仲文不知道跟老总在办公室里聊些什么,九九无聊地等着,咬住透明的一次性杯沿。 水中映着模糊的容颜。 她神情疲倦,无所事事地走来走去。 没多久,兰仲文就从办公室里出来了,他揽住九九的肩膀,臂弯结实而轻柔。 “很累了吗?”他靠在她耳边,声音低迷。 “恩。”九九淡淡嗯了一声,依偎在他的怀里,将全身的力量都压在他身上。 “果然孕妇就是嗜睡啊,出门前睡过,现在又困啦。”兰仲文感慨,笑意浅浅。 “屁!是因为录制节目累好吗?” “嗯,那你先睡一会,等下回家了我喊你。” “在这?”九九微挑眉,“在走路呢,怎么睡啊?” “这好办。” 话刚落音,九九就被兰仲文打横抱起,她吓得尖叫起来,抱住他的脖子,惊魂未定。 “啊!兰花儿,你干嘛?” “嘘,我这是想让你在我怀里睡会呀,小声点,不然会吓到肚子里的宝宝的。”兰仲文把她往怀里紧了紧,“还有,九九……” “嗯?” “我最近发现你重了,不错,有起色了。” 九九本来正凝神静听,闻见他这话,脸色大囧,“这叫什么话?怀孕就当然会胖啦,要是我还那么瘦,你又要去电视机前说我坏话啦。” “哪里是坏话了?那明明就是晒幸福好吗?” “晒被子还差不多。” “要不是晚上的节目,我还不知道,原来我的太太,这么了解我呢,聪明了哈,果然是这么多年没白养你。” “那必须哒。”她的声音清脆,惹得兰仲文哈哈大笑,他衡抱着她,没有往电梯的方向走去,而是踢开了电梯左侧的安全门。 白色感应灯一下亮了。 “这是要去哪?”九九望着石灰色的楼梯问。 “当然是要把你丢下去了。”兰仲文忍着笑意逗她,见九九瞪大眼睛,他更加得意地说:“九九,要不我把你丢下去,再去找个漂亮的媳妇怎么样?” “你敢!”九九横眉竖眼,但到底心中没底气,用力攀住他的脖子,糯着声音恐吓道:“你敢把我丢下去,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 她的手臂紧紧攀在他脖子上,面对陡峭的楼梯,她心里确实不安,不知道别人有没有她这样的感受,就是看着楼梯,总觉得自己会掉下去,从而感到恐惧。 “丢咯。”兰仲文做了个手势,九九吓了一跳,更紧地缩进他的怀里。 “不要。” 淡淡的蔷薇香扑鼻而来,兰仲文心神一荡,低下头,九九的小脸吓得惨白惨白的,他知道玩笑过头了,柔着声音哄她,“说笑的呢,你是我的宝贝老婆,我怎么舍得把你丢掉啊?” “那你干嘛要走楼梯?”九九不放心。 他唔了一声,一本正经,“因为某只呆头鹅曾说过,要娶她,就要背着她走5层楼梯,以此来证明要娶的人体格好不好,够不够保护某只呆头鹅。” 九九一愣,心想她什么时候说过这个誓言了?她怎么忘了啊?她仔细想了下,忽略重点怒吼,“你才是呆头鹅呢。” 兰仲文哈哈大笑,抱着她跨下了一层阶梯,“现在,就让我来证明一下我的体格吧,抱着老婆孩子一起见证奇迹。” “等等等等……”九九喊住他,身体紧绷,扭头看了眼冰冷的楼梯,此时她在兰仲文怀里,身体悬在楼梯半空,不怕才怪呢。 她的心脏突突打鼓,“我还是不放心。” “没事的九九,闭上眼睛,相信我可以办到。”他低头凝视她,眼眸深处,缠绕着丝丝烟雨般的温柔。 那么温柔又坚定的眼神,莫名地让九九安心。 她深吸一口气,“好吧,摔死我也认了。” 如深海一般的眼眸轻轻闭了起来。 她相信,他可以办到。 他从来没有骗过她,从来没有。 “不要害怕。”兰仲文柔声叮咛她,“九九,放松身体,我可以办到。” “好。”九九把紧紧握着的手松开,呼出一口气,尽量让自己不去想象那陡峭的楼梯。 她被兰仲文紧紧抱在怀里。 他的气息清爽干净。 她感到身体慢慢下沉,兰仲文已经下一块阶梯,每一步,都那么沉稳有力,就像他坚定的心。 抱她走5层楼梯这事,是因为有次他们在外面吃榴莲饮品,人太多了,只能拼桌。 四人的桌上,除了九九和兰仲文,还有个非常聒噪的女大学生,那女生一直偷偷瞄着兰仲文,也不知道是不是想引起他的注意,她拉了拉对面低着头的女孩,声音嘹亮,“你那瘦猴子一样的男朋友,分了就分了吧,没什么好可惜的。” 另一个女孩大约是失恋了,失魂落魄地发着呆,没答话。 那女孩又看了兰仲文一眼,对那个失神的女孩挤眉弄眼,“我跟你说啊,找男朋友,就要找这样的。” 她含沙射影地用眼神瞟了瞟兰仲文,那失神的女孩终于知道她话中有话了,轻轻抬头,就看见了俊美如神祗般的兰仲文。 他的表情冷冷的,气质疏离。 那女孩瞬间就脸红了。 暗示到这里,九九也发现了,她顺着两个女孩的目光看了兰仲文一样。 她跟兰仲文坐在一边,可以清楚地看到两个女孩正在仔细地端详着他,面露惊艳。 一个一直强调:“找男朋友,就要找这样的,看着真帅,知道吗?” 另一个用力点头。 接着那女孩又颇有经验地说:“还要够强壮,如果我找男朋友,一定要找一个可以背着我走五层楼的男人。” “为什么?”另一个女孩问她。 “笨,男人一定要强壮才行,找个瘦不拉几的你要啊?活得比自己还瘦,看着就倒胃口。” 九九默默听她们聊天,嘴角憋着笑意。 “那为什么是走五楼?为什么不是三楼?也不是八楼?”那女孩不解。 这问题也是九九困惑的,为什么啊? 那女孩吃了口红豆刨冰,非常高深地说:“因为,我家住在五楼。” 噗呲—— 九九嘴里的榴莲雪山差点喷出来,她捂住嘴,及时忍住了自己的大笑。 兰仲文以为她呛到了,担忧地拍着她的背,皱眉,“吃太快呛到了吗?” “不是。”九九摇头。 等那两女孩走了,九九才问兰仲文,“你刚才听到她们聊天了吗?” “嗯哼。”兰仲文颔首。 “你觉得有道理吗?” “挺有吧……”他停顿了下,眼眸欲语还休,好像有千言万语要诉说。 “嗯?”九九追问。 “没,我就是想说,我刚好都满足了。” 噗嗤—— 九九喷出一口榴莲雪,她今天出门一定是没看黄历,一个个的,语不惊人死不休。 “又呛到了吗?”他有力的大掌落在她背上,轻轻拍着。 “没有。”九九拂开他的手,“你说你刚好都满足了,你是背着谁走五层楼梯了?” “你啊?”他神情自然。 九九嘴角抽搐,“什么时候背了?我怎么不记得了?你少忽悠人。” “我有说现在吗?我说的是未来,未来,我一定会背着你走五层楼梯的。” “切,我才不信。” “那要不现在去找五层楼梯试试?” “别,我才没那么无聊呢。”九九一口拒绝。 想不到她会拒绝,兰仲文疑惑地想,这逗比九九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成熟了?无奈地耸耸肩,她又加了句,“以后等我们结婚的时候,你就背我走五层楼梯吧。” 噗嗤—— 兰仲文喷笑,他还以为九九怎么不幼稚了,原来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 冰冷黯淡的石灰阶梯上。 高大的男人抱着清瘦单薄的女人,她肚子里还有一个未出生的小宝宝,小宝宝在她肚子里,她和宝宝在他怀里。 男人慢慢往下走,一层层阶梯在脚下跨越,他面不改色,走了2层竟不觉得累,他想,大抵是因为她在他怀里吧。 很快。 5层楼走完了。 怀中的女人也睡着了。 兰仲文凝望她安谧的睡颜,嘴角慢慢扬起一抹醉人的笑容,他轻轻打开安全门,生怕动作太大会吵醒她。 本来还想带她去逛逛呢,想不到她这么累,竟然在这样的氛围下睡着了,真是猪一只。 他两只手抱着她,没有多余的手可以按电梯了,于是站得远一点,伸脚点了下电梯的下乘键。 这就是腿长的好处呀。 他微微笑着。 电梯‘叮’一声停住。 现在正是电视台下班的时间,电梯里有七八个人工作人员,见他怀中抱着九九,面露诧异。 “你好,兰先生。”工作人员赶紧恭敬打招呼,对于兰仲文的知名度,在港岛可以说是无人不晓,这个男人,如遥远的传奇,如璀璨的星辰,望尘莫及却又耀眼得令人心生自卑。 仅是看见他的脸,就会想起一句话:明明是可以靠脸吃饭的人,他却非要靠他的才华。 “你们好。”兰仲文点头,笑容礼貌疏离。 工作人员微微失神,下一秒,已经自动为他让出了中间的位置。 还算有眼色。 兰仲文满意微笑,抱着九九走进去。 她依偎在他怀里,柔软的短发垂在他的胸膛上,灯光下,脖颈处那抹玉色洁白得晃疼人的眼睛。 所有人都偷偷打量着这对夫妻,晚上的直播节目他们都看了。 默契程度百分百,这两人要是不在一起,天理不容。 很快,电梯到了。 他抱着她,大步流星消失在众人的眼泪,所有人感慨,“兰生好帅。” 这端,九九已经被兰仲文抱上了加长林肯车,他把九九轻柔放下,两只手臂酸疼得近乎麻木。 而且他刚刚还走了五层楼梯,现在整个背上都是汗。 最可恶的是,九九居然睡着了,没有见证奇迹的一刻,他心里有小小的不爽,想着明天等她醒了,要用力捏痛她的脸,让她求饶。 这么恶趣味的事情,他竟然想得笑了出来。 白衣金纽扣的司机小陈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额头三条冷汗?他刚刚是看见兰生偷笑了吗? 九九一觉睡到大天光,她迷迷糊糊地蹭了蹭旁边的位置,发现床已经凉了。 “兰花儿?”她睁开惺忪的睡眼,兰仲文已经不在了,九九揉了揉眼睛,去哪了啊? 看了眼时间,已经是早上十点了,她恍然大悟,今早她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有人在她耳边说:“九九,我今天要去香港大学讲座,下午你来找我好吗?我带你去重游母校呀。” 他是个懂怀念,知感恩的人,九九一向了解他,离开学校这么多年,回去逛逛也不错。 只是当时她睡得昏沉,不知道兰仲文的话是真实的还是梦境,然后就一脸迷惘地点了点头,接着睡。 现在想来,原来他是去香港大学讲座了。 大人物啊,就算是放假也是忙碌的,香港大学也算兰仲文的母校,他大一第二学期就转到香港来了,上了4年学,怎么说也算半个家人。 大学邀请他去讲座已经不是一次两次的事了,他也觉得应该回报一下母校,但一直太忙,没时间去。 这个假期,由于九九怀孕,蜜月旅游的事就被耽搁了,他无所事事,就趁机把一些该处理的事情都处理掉。 九九霍地坐了起来,对微凸的肚子说:“早安啊宝宝,妈妈现在要去洗脸了,等下带你去看看爸爸跟妈妈的学校怎么样?很大的,说不定你以后也要在那里上学的,好不好?” 说完翻身下床,找衣服洗漱。 正文 第十五章 围堵 九九带着报纸从后门混进阶梯教室的时候,兰仲文正站在讲台上讲座。 年轻的脸孔,高大的身材,淡漠的眼珠,为全校师生讲诉互联网的理念和发展。 “几百年前,我们要把产品卖到国外去,需要用枪炮和船舰打出去,而今天,我们有了互联网,让整个像蒙了一层雾的世界透明化在全球,你可以看到我的世界,我也可以看到你的世界,甚至是跨国的,互联网可以渗透到世界任何角落,让所有人以最快最迅捷的方式面对面……” 清寒的声音隐含威严,令在场的学生都入神地听着。 九九偷偷猫到最后一排坐着,远远地,兰仲文已经认出她了,她戴着墨镜帽子,鬼鬼祟祟翻开报纸。 兰仲文眼里划过一丝笑意,兰芝玉树。 “互联网是一块现在快速发展并且很快会融合到人类生活的重要领域,它的使命就是普通化,简单化,渗透到任何人的生活中,简单到就像一罐可口可乐,著名投资商巴菲特曾说过,它要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可口可乐就是一瓶饮品,任何人都认识它,看到它的标致,就知道这是可口可乐,那么互联网这块也是一样,说起来很复杂,但是很多复杂的东西其实很简单,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让它和可口可乐一样简单知名,只要你说互联网,我就知道这是什么,上到80岁,下到8岁,甚至是傻瓜,都会知道这个东西是什么。” 掌声雷鸣。 镁光灯下,兰仲文的面容像是透明,眼珠也像是透明的,即沉静又慷慨。 他的声音非常好听,从话筒里扩散出来,带着迷惑人心的磁性,飘散到阶梯教室各个角落里。 九九静静看了他好一会,低下头翻报纸,报纸上的题目赫然都是他们昨晚参加夫妻访谈节目的采访。 《兰少的相恋13年的青梅爱人!》 《兰氏夫妇默契百分百感人泪下!》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温柔兰少!》 似乎一夜之间,兰仲文的信息就布满全香港,大街小巷,全在兜售他的杂志报纸。 就连今日的讲座,也分外惹人注目,现场来了很多记者,都扛着长枪炮弹,准备随时问他几个尖锐的问题。 九九有些好笑地看着,她身材清瘦,此时穿着港大派发的体恤,在帽子和墨镜的遮掩下,看起来就像一个清纯的大学生。 体恤背后映着我爱兰仲文五个大字,这是她进场前在门外买的,10块钱一件。 嘿嘿,就当支持自己老公了。 手中的报纸都登着最后那句话:兰生与兰太的爱,兰生评价为在劫难逃,而兰太对兰生的感情则是吐丝作茧自缚,13年,跨越了无数个日夜,没有减少彼此的爱,却令彼此的爱愈来愈浓,我想这样的感情,就如封存多年的佳酿一样,埋的年月越久,越浓烈。 她把那几张报纸翻了又翻,所有的报道她都看完了,还看了不少五遍,但就是特别好看。 旁边的同学发现她在看报纸,跟她要了一份过去,九九嘿嘿一笑,递给那同学一份。 九九无所事事,抱着报纸看台上的男人。 他也看见了她,冲她点点头,眉飞色舞,继续讲诉着自己的创业经历,有同学举手提问,“兰先生,听说你在大陆有显赫的背景,为什么选择不选择在大陆发展而是选择了来香港创业呢?在这边,你人生并不熟,门路也等于没有,那么你是一步步靠着自己走到今天的地位的吗?” “这只能说,是因为我喜欢挑战吧。”兰仲文回答,表情云淡风轻。 “那么兰先生,你为什么要将你的公司取名为天堃呢?这有很么意义?” “互联网是国际化的科技,那么它当然要取一个国际化的名字咯。” 全场爆笑。 然后掌声热烈。 “兰先生,你说要将互联网推向全世界各个角落,你觉得这是你创办这个公司的理想和社会责任吗?” “是的。” “你公司的理念的是?” 兰仲文略作思考,挑眉,“简单,诚信,知名,挑战。” 掌声热烈。 九九在台下看着,也不禁笑了起来,这兰花儿啊,脑子特么好用,无论对方问什么问题,他都能用最简单有效的方式来作答,令人佩服得哑口无言。 时间悄悄流逝,不多时,就进入了讲座尾声,兰仲文温和有礼地做了谢幕致词,转身下台。 因为是名人,他要比学生提前5分钟离场,不然会被如潮水般的学生包围缠住的。 台上的校长还在说话,九九已经悄悄溜出了门外,兰仲文就站在前面的大树下,看见她东张西望的,赶紧扬手招她,“九九,快过来。” 在晚一点,那群学生要追出来了。 说时迟那时快,九九刚瞄到兰仲文的方向,头顶的铃声刺耳一响,一大群学生从身后的阶梯教室涌了出来。 糟了。 兰仲文微微皱眉,三步并作两步跑上前去拉九九的手,早有学生认出了兰仲文,纷纷朝他聚拢,里三层外三层的。 九九被人潮挤来挤去,都像赶着去投胎一样,把她左推右搡地挤到了角落,她拧着眉,急躁地用手挡住自己的肚子。 “别挤啊,你们别挤。”九九苦着脸说,她肚子里还有个小宝宝呢,吓到了怎么办。 “兰先生,我好崇拜你,可以给我签个名吗……” “兰先生,你刚才的演讲实在太精彩了,我可以在跟你谈谈细节吗……” “兰先生,这是我的名片,方便告诉我你的电话吗……” 兰仲文看着九九被越挤越远,眼眸深处,露出了与温雅外表极不符合的阴冷。 “都停下动作!”他突然大喊。 所有人停下动作,就连刚刚迈住步子的人也停住了脚下的动作,一只脚悬在半空。 时空仿佛被定住了。 兰仲文面容隐有薄怒,“九九,过来。” 循声所有人都回过头,便见角落里的体恤女孩正慢慢从人群中挤出来,散发着淡淡幽光的短发,夸张的墨镜,如瑰的红唇…… 所有人尖叫。 “啊!居然是兰太太!” “兰太太。” 一瞬间,九九也被人群包围了,学校的人大部分都看过昨天的报道,非常羡慕他们夫妻的感情。 “兰太太你今天是特意过来看兰先生的演讲的吗?”记者也收到了消息,拿着话筒挤进人群里问九九。 人群越围越多人。 九九被挤得呼吸急促,只想赶快走到兰仲文身边! 她挤开挡在她面前的记者,这种时候人群只会越聚越多,她要走快点,否则等下就被围得水泄不通了。 记者见她闭嘴不言,毫不在意地提问下一个问题,:“昨晚的夫妻采访非常精彩,请问兰太太,你和兰先生是否有提前看过提问呢?” 话筒随着九九的脚步而移动。 九九始终缄默不答,步伐艰难地向前移动着,记者等得急了,碰了她的肩膀一下。 九九吓了一跳。 都说怀孕的人不能被碰肩膀了。 她僵着身体不动。 兰仲文也注意到了,嘴角懒洋洋的笑意不见了,他目光冰冷地看着那个记者,“你不知道我媳妇怀孕了吗?” 他面如寒霜,吓得那个记者微微一愕,“不好意思兰先生,我刚才只是情急之下才……” “情急之下?”他冷冷重复这句话。 而后微微弯唇,笑容又美丽又妖娆,炫目得令人神迷。 他抬腕看了下手表。 “你们不是好奇我和我太太昨晚的采访吗?我还有半个小时的时间,这里太吵,哦……学校附近有个饭馆看起来很安静,如果要采访,我们可以一边吃饭一边聊噢。” 他声音并不大,却有种安静从容的味道。 记者们都有点琢磨不透他了,明明上一秒的眼神看着就像要吃了那个作者,下一秒却对他笑得如沐春风,这葫芦里到底卖着什么药啊? 不等所有人反应,兰仲文唇角一扬,大步迈向九九所占的位置,她睫毛半垂,背脊僵硬。 “九九,你没事吧?”兰仲文乌黑迷人的眼珠紧紧盯在九九身上,分外担忧。 九九沉重着脸色想了下,觉得身体好像也没什么不适的地方,是婆婆说不能让人拍到肩膀,她才那么害怕的。 “应该没事吧……”九九不确定地说。 兰仲文沉默,转过头看了眼那个拍九九背的记者,已现怒意。 校园的走廊变得空荡荡的。 人都走光了。 而学校附近的饭馆突然变得闹哄哄的。 进饭馆前,顾融疾步赶到,兰仲文把怀里的九九交到顾融手上,低声对他说:“你先带九九回车上,照顾好她,我马上就过来。” 九九的表情有些木然,她还在静静地思考着自己的身体问题,尽量放空所有情绪,用全身心来感受下身体有没有什么地方难受。 尤其是肚子,她的呼吸降到肚子上,用力吸了几下,微微凸起的肚子浮动又安定,似乎没什么事情,这个宝宝还是这么安静,都快3个月了,一点动静都没有。 兰仲文把一群人领进饭馆里,从容不迫地包下了整间饭馆,点好了菜,他礼貌起身说要去上下洗手间。 所有人都点头,感叹他的修养和气度。 来讲个座居然还请他们吃饭,真是本世纪第一绅士男神啊。 殊不知这是他的调虎离山之计。 兰仲文走出包间,闹哄哄的声音瞬间远去,他走到服务台付了帐,便悄声无息地离开了。 没多久,他就走到加长林肯车旁,九九看着窗外的景色,眼神淡静。 见兰仲文远远走来,顾融从车里钻出来,嬉皮笑脸,“老板,你这么急叫我过来干嘛?” “你现在去德意饭馆,陪119包间的人吃饭,记得,里面有一个穿黄色套头卫衣,白色运动裤和运动鞋的记者,等下吃完饭把他留下来。”兰仲文口气淡淡的,眼神却寒极。 “这是干啥?让我揍他吗?”顾融摩拳擦掌。 “随你玩,留一口气就行了。”说完,带着一身凛冽的寒气跨上了空旷的林肯车。 正文 第十六章 取名 “九九,你脸色怎么那么难看?怎么了?我刚才看到那个记者拍了你的肩膀一下,有没有被吓到?” 兰仲文钻进车里,九九正看着窗外的白杨,葱葱郁郁,衬着蓝天白云,很是开阔视野。 “应该没事吧。”九九的手放到肚子上,眼珠骨碌碌地感受了下,“我刚才感觉了下,应该没问题了,肚子还是很安静。” 她言辞不确定,眉心也有微微的焦虑。 兰仲文握住她冰凉的手,眼眸浓烈,“那要不我们去看看医生?做个B超看看孩子怎么样?” “也好,那样我也能安心一点。”九九细想一番,觉得去做个B超也不错,起码可以安心。 而且,她还没看过没成型的孩子长什么样子呢,在妇科书上看见时觉得非常奇妙,如果是自己孩子,又会是什么感受呢。 “好,那我们这就去医院,你别太担心了。”兰仲文份吩咐司机小陈,“去医院。” 小陈点头,“是,兰生。” “我才没有担心呢,我看是你比较紧张,手心上全是冷汗了。”九九斜睨他,翻开他的手,掌心湿濡一片。 他没收回手,反而是更用力地握住她的手,“那肯定,咱们两的孩子,我肯定是很担心的。” 冰冷的医院走廊上堆满了人,到处都是孩子的哭闹声,无数母亲把孩子抱在怀里哄着,孩子哭个不停,母亲也眼眶泛红。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即将为人母,九九看得内心压抑,婴儿的啼哭声响彻整个医院,叫人于心不忍。 这里是母婴医院,主要人群为妇女和孩子,她们穿着粉红色的病服和护士服,在走廊处回来穿梭。 无论去哪个医院,挂号窗口里的收费员脸色一直是冰冷,和善不足冷漠有余。 来到这里,总觉得行色匆匆,所有的一切都透着一股病态的味道,令人心中迷惘,压抑。 兰仲文搀扶着九九直接越过了收费口,九九不解呼喊,“兰花儿,那里不是挂号处吗?我们要先挂号呀。” “不用,我们已经预约了,直接上7楼就可以。”说话间,电梯已经到了。 一群人鱼贯而出。 又一群人鱼贯而入。 兰仲文和九九也在这群人中,这种医院大多都是孕妇和生病的婴儿光顾,像这类已为人母的女人就算觉得兰仲文和九九长得好看,视线也不会多做停留。 电梯缓缓向上升。 她们微微扫了兰仲文一眼,垂下眼眸哄自己怀中的孩子,以这情形来看,没人认出他是兰少,或者说对于婴儿生病的母亲来说,孩子才是最重要,反正这个名人跟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崇拜了也是惘然。 兰仲文揽着九九,尽量让她不被人挤到,电梯‘叮’一声停在了二楼,二楼是急诊室,几个面色蜡黄的人出去了。 电梯继续向上升,三楼是婴儿区,很多父母抱着孩子出去了,同时,有两名护士推着一辆救护车进来。 医院的电梯都是很长的,可以容下一辆半救护车的长度。 救护车上,躺着8个刚洗完澡的婴儿,那些婴儿都是粉嘟嘟的,或醒或睡,像沙丁鱼一样,排成一条直线。 一瞬间,电梯里的男人和女人心都融化了。 九九低头凝视着救护车上的婴儿,有些婴儿长得很漂亮,粉雕玉琢,也有些婴儿长得很丑,肥头大耳。 这些婴儿都很小一个,像两只手那么大,大约是才出世不久了,看这样子,应该是刚洗完澡要送花保温室。 九九凝神看着,嘴角有淡淡的笑容。 兰仲文也不例外,看着那些婴儿,眼角眉梢,温柔得仿佛要融化整个天地。 一瞬间,时空宛如静止。 所有人都望着那群婴儿,神态宁和,初生的婴儿会给人一种很奇妙的感觉,也有一种奇异的希望感。 让人觉得很想感恩。 “九九,你说我们的宝宝以后会长什么样子?”走出电梯,兰仲文轻声问九九,他站在九九左侧,扭过头来,神情略有憧憬。 九九唔了一声,“我妈说,一般第一个孩子如果是男的,会长得比较像公公,如果是女的,会长得比较像爸爸。” 公公?兰仲文抬眉想了下自己父亲的样子,眉疏目朗,气宇轩昂,像他爸那也不错。 如果是女孩,那就像自己,他仔细思考了下自己的样子,如果他变成女孩,短发换成一头长发,身材变娇小,那也勉强可以接受。 这么一想,他释然了。 “那也行,你这么说,我觉得是男是女都不错。” “你这是想夸自己长得倾国倾城吗?”九九笑他。 “那可不,说不定女儿长成我这样,比你还漂亮呢。” “切!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难道我长得很丑?”兰仲文摸着自己的下巴思考,“我觉得吧,如果女儿像我,那么追求的男孩应该会从家门口排到长城去吧。” 噗嗤—— 九九喷笑,“你能别那么自恋吗?” “这哪是自恋?这是估算,以我精密的脑神经系统预计,这还是保守情况,不然那得排到美国去。” “滚!”九九大笑。 做B超之前,九九需要喝下8杯水,等待便急。 她坐在走廊的等候椅上,一杯接着一杯喝水,直到8杯全部喝完,她感觉自己的肚子快炸开了。 医院的院长听闻兰仲文临院,特意赶过来与他寒暄一番,九九撑着肚子坐在椅子上翻报纸,等待便急。 约莫半个多小时,九九就感觉来了。 她在兰仲文的搀扶下走进B超室,躺在白色的病床上,女医生拿着一个仪器在她腹部上扫来扫去。 接着旁边的屏幕上就出现了一个神奇的影像,那孩子就像一个茄子一样,盘踞在黑白色的屏幕里。 医生扫了好一会,才舒缓眉眼微笑,“兰太太,你的孩子很健康,不过你本人就最好多补充一点营养,这样有利于孩子。” “好。”九九半是领悟半是懵懂的点头。 这时候,兰仲文也道别院长进B超室来了,他仔细得盯着荧幕上的小茄子,依稀可以分辨去孩子的五官。 他指着黑白影像里一个突起点,笑着说:“九九,你看这孩子的鼻子是不是像我?” 这都能看出来? 九九惊讶,也凝了神去盯着那荧幕,依稀间,突然觉得孩子的轮廓浮了起来,它的鼻子真挺,九九的鼻子并不是这么锐利的形状,所以这孩子,果然是长得像兰仲文。 “还真是。”九九欣喜若狂,“仔细看,宝宝还真的长得有点像你,不过宝宝还这么小,看不出是男孩还是女孩。” “我都可以,只要是你生的,无论男孩女孩,我都喜欢。”兰仲文的笑容从容,而眉眼,却分明是激动的。 第一次看见自己孩子的B超,饶是冷静如兰仲文,这一刻的内心亦充满了兴奋和感恩,他的心跳慌而快,为了这个即将来到世间的孩子,一个长得像自己的孩子,又是由最爱的女人生育,谁能不激动呢? 作为一个父亲,他激动兴奋得快要死掉。 “九九,你觉得咱们的孩子以后要叫什么名字?”兰仲文突然笑着问。 名字啊。 九九想起了很多年前,兰仲文曾问她如果生了孩子,要叫什么名字,那时候她说,男孩儿就叫止淮,女孩儿就叫序,可今日重新想想,觉得这两个名字都难听极了,所以她决定要重新取两个高大上的名字。 “我想想哈。” 九九蹙着眉,努力想了下,脑袋一片空白。 在努力想了下,还是一片空白。 为了想这两个名字,两人买了一大摞书和新华字典坐在咖啡厅里翻阅。 他们说好了,兰仲文取男孩儿的名字,九九取女孩儿的名字,互不干涉对方,可以让对方参考,但决定权在各自手中。 如果九九的女儿知道名字是她取的,一定会从肚子里蹦出来说:“麻麻,跪求你别帮我取名字,让粑粑来吧。” 午后的咖啡厅光线暧昧。 盆栽幽香静谧。 三三两两的客人谈笑风生。 空中飘着若有似无的笑声和苦香味。 走进这里,感觉时光都慢了下来,有种岁月静好的安详感。 兰仲文和九九坐在角落的屏风里,他眼前的拿铁还冒着热气,兰仲文喝了一口,继续翻阅手中的徐志摩诗词。 走着走着就散了,回忆都淡了。 看着看着就倦了,星光也暗了。 听着听着就厌了,开始埋怨了。 回头发现你不见了,突然我乱了。 兰仲文锁着眉,这种诗句读起来是不错,但要用来取名字嘛,太差人强意了。 九九也在翻查手中的唐诗三百首,眼前摆着一杯奇异果汁。 两人各自低着头,没有交流。 没想到取个名字这么难! 九九咬着指头,翻到一首李商隐的《锦瑟》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这诗真美。 她半是欣赏半是迷茫地看着这诗,疑惑问兰仲文,“兰花儿,这庄生晓梦迷蝴蝶,是什么意思啊?” 兰仲文连眼都没抬,淡淡答道:“这话的意思就是,世界的万物都是互相交合的,庄子梦见自己幻化为栩栩如生的蝴蝶,忘记了自己原来是人,醒来后才发觉自己仍然是庄子。但究竟是庄子梦中变成了蝴蝶,还是蝴蝶梦中变成了庄子,真实得难以分辨,懂了吗?” 正文 第十七章 永不分离 “原来是这样。”九九抱着诗集感慨,没想到诗句这么博大精深,一句短短的诗,竟包含着如此深远的道理。 万物因果循环,互相交融。 其实仔细想想,这话不无道理,时间的一切应该是有联系的吧,九九不是一个信命的人,但是她信缘,冥冥之中相遇,相知,相爱,相守。 回头看看,她与兰仲文13年的感情,就像机缘巧合下促成的,关于环境,关于花季,关于青春,关于未来,种种巧合下,促成了她与他的倾城之恋。 起初她是差生。 他是优生。 她来到他身边。 她需要他。 他面冷心善地帮助了她。 于是她感动于他。 他无微不至。 她对他动了悸动的心。 她经历了惘然甜蜜的单恋。 他第一次发脾气。 她经历了苦闷的相思。 他哄她。 于是他们相爱了。 在然后。 她得到了这世间最美好的男子。 永不分离。 永不分离…… 她嘴角有浅浅的笑容,慧黠眨眼,“兰花儿,此情可待成追记,只是当然已惘然,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她的声音空灵缓慢。 兰仲文一愣,似有感应一般,慢慢抬起长得过分的浓密睫毛,他的唇红得像九月里的曼珠沙华,分明妖娆,“九九,你为什么问这句诗?” 这并不是一句吉利的诗,于感情,于人生,都不吉利。若是给孩子取名,不该叫这样的寓意。 “没有,我就是随口问问,这是什么意思啊?” 兰仲文姿态悠悠地翻到下一页,“你不先说为什么问这个,我不回答你。” “你先告诉我什么意思,我在告诉你。” 兰仲沉默,略作思考后,紧蹙的眉心微微舒展,“好吧,我先告诉你,这诗的意思是,这一份情已经成为一种怀念,只是当年漫不经心,太迷茫,不懂得去珍惜。换作现代的话,就是失去后才懂得了珍惜,九九,我已经告诉你了,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你的原因了吗?你是不是要用这句诗给孩子取名?” “才不是。”九九笑意促狭,“我只是想起当年那个女孩给你写的情书,也是说了这么一句话,她说此情可待成追记,只是当然已惘然这诗句很美,但她却不喜欢这诗的结局。” “你还记得这个事呢?”兰仲文微微皱着眉,好的她不记得,坏的倒是都记深刻了。 “其实吧,我当时觉得她的信写得真不错,要是我我肯定写不出来,没那才华,况且能这么了解诗句,她的成绩一定不错吧。” “错了,九九,我说她的成绩一定不好。”兰仲文自动忽略前半句说。 “何以看得?”九九也学秀才酸了一回,诗句看多了,也掌握住了一两句精髓。 “满脑子的情情爱爱,成绩又怎么会好呢?” “不对,我不赞同。” “哦?”他挑眉,饶有兴趣,“说来听听。” “你昨天不是在采访节目上说对我一见钟情吗?那你那时也想情情爱爱了,你成绩怎么没有退步?” “……” 兰仲文沉默,想了下,才笑道:“因为我虽然喜欢,但是我从来没想过要谈恋爱,既然没有想,何来的烦恼呢?” 九九吃惊,“你居然这么狡猾,喜欢了也要压抑着。” “人家说,越是喜欢一个人,越不能表白,吊着她的胃口,一直对她好,让她时时忘不了自己,但就是不表白。”兰仲文忍着笑意说,况且对手只是一只呆头鹅,自然是手到擒来,哈哈。 “原来你是故意的,你故意吊我胃口,让我先说喜欢你的是吗?” “如果不是这样,某人怎么会明白自己的心意呢?我一个人苦苦等待那颗呆滞的心,可真是伤透了脑筋。” “我去!你居然说我是呆滞的心!” “那你不是吗?一看我拒绝别的女孩,就自己胡思乱想觉得我会拒绝你,抛弃你,你对我也太不信任了。” “那……”九九脸红,强词夺理,“那也是以前了好吗?我现在可信任你了。” “不行!你以前不信了就是不信了,赖不掉的。”兰仲文正义言辞,九九楞了一下,结结巴巴。 “那时候我们……根本不熟……好吗?” “不熟?”兰仲文语调降了几度,“那我们现在来熟一下吧。” 说着起身绕到九九这边坐下,拥着她的肩膀,他促狭而笑,雍容高贵。 潆洄的兰花馨香盖住了咖啡的苦香。 九九一下就明白他是在唬她的,用力拍开他的手,“别闹,想名字呢。” 一想到宝宝的名字。 兰仲文一脸忧伤。 “兰太太,你女儿的名字想好了吗?”他脑子平时是好用,可搁到想名字上,简直就是九九八十一条脑神经都转不开了,一片空白。 “还没呢。”九九耸肩,“兰先生,那你儿子的名字想得怎么样了?” “没有。” “好难想啊。” “是啊。”两天对视一眼,气馁叹气。 用诗词来取名字太古典,用平常的字才取名字太普通,而既然他们活在国际之城香港,那么就要想两个国际化的。 过了一会,服务员来续杯,兰仲文已经坐回了自己的位置,他翻着手中的情诗,一脸非想出个名字不可的架势。 九九也是咬着笔头,黛眉轻蹙。 又过了一个小时,咖啡厅的人渐渐多了,过了3点,来吃下午茶的人就多了。 没多久,看书看得疲累的九九便放下了书,揉着眉心。 刚好有服务员经过,她伸手唤住她,用英文对她说:“你好,请给我一份巧克力蛋糕。” 这里是外国人的咖啡厅,服务员也自然是外国人,1995年,香港还没回归,是英国人的殖民地,遍地老外。 “好的。”服务员热情而恭敬地点头,在服务这块,外国人总是能体现得又热情有满怀干劲,让人看了,觉得生命美好。 “兰花儿,你想吃什么不?”九九体贴问兰仲文。 对面的男人衬衫袖子半挽,双腿交叠,头发如黑玉般,散发着淡淡的幽光。 他的眼珠的如深渊一般教人探不出深浅,听见九九问他,他如梦初醒似的抬起头,英眉濯濯,“你刚问我什么?我看入神了。” “你要吃什么不?我正在点餐。” “饿了吗?”他嘴角漾开一抹浅浅的笑容。 “是啊,午饭就吃了个三明治,早就饿啦,而且费细胞需要多吃点甜食,这样心情才能愉悦嘛,愉悦了,才能想出好名字是不?”九九怕他不同意她吃巧克力,半是撒娇半是可爱地眨着眼睛卖萌。 小样,这么嗲一定有猫腻。 沉寂的眼皮微微一抬,兰仲文的声音没有任何起伏,“你点了什么东西?” “巧克力蛋糕。”她声如蚊吶,再接再厉撒娇,“既然出来玩了,就让我吃一块吧,甜食可以让孕妇心情好,我要保持着美美的心态,以后给你生个爱笑好脾气的小宝宝。” 兰仲文被逗乐了,抿着唇笑。 “好不好嘛?就吃一块。” 见她一副做错事又满心期待的样子望着他,兰仲文真的拒绝不了,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好吧,那你要答应我,晚上回去至少要喝一碗燕窝。” “没问题,就是十碗我也答应。”她一时高兴得忘了头。 “好,那就十碗。”兰仲文语气坚定。 九九一懵,瞪圆眼睛,“我刚才说什么了?我什么都没听见,啦啦啦……” 兰仲文忍俊不禁,眉眼湛然,“别以为你装傻我就不能治你。” “好啦好啦,你快点东西吧,我真饿了。” “好吧。”兰仲文妥协,给自己点了份牛油面包,法式的,偏咸。他不喜欢吃甜的,不,应该说男的一般都不喜欢吃甜的。 服务员走后,九九默默喝了一口眼前的果汁,身体顿时松懈下来,靠在沙发上,闭着眼睛假寐。 人一旦闭上眼睛,耳朵就变得敏感。 细细碎碎的交谈声从隔壁屏风间隐约传来。 “徐太,你可以把卡给我用一下吗?”一抹柔情似水的男音袅袅而来。 “你要干嘛?”回话的女音也携着慵懒之意。 这声音好耳熟啊! 九九仔细想着,徐太徐太,可会是俪群会的徐太? “衣服都有点旧了,我明天要参加一个电影节,没有像样的衣服……” 这话。 分明就是养小白脸的节奏啊。 九九吃了一惊,慢慢站起身,兰仲文抬头看了她一眼,正要开口说什么,九九比了个噤声,示意他别出声。 兰仲文及时把没说出口的话吞回去,用疑惑的眼神询问她怎么了? 九九指了指隔壁的屏风,便小心翼翼地挪到屏风前。 屏风太高的,九九够不着,搬了条凳子垫着,兰仲文不赞同地看了她一眼,示意偷看别人隐私是不对的。 九九警告得瞪了他一眼,他又不知道隔壁坐着的是谁,当然无所谓了。 九九踩上沙发凳子,兰仲文怕她摔了,急忙走到椅子旁边扶着她,声音压得低低的,“九九,你小心点。” “嘘,没事的。”九九掩唇笑,头越过屏风,仅仅只是往里头扫了一眼,九九就震惊得说不出话。 这这这…… 正文 第十八章 小明星的面目 这屏风内坐着的人可不止徐太太一个,俪群会的女人,这里有三个,徐虹太太,顾箐瑶太太,还有施太太燕兮。 徐虹人如其名,徐娘半老风韵犹存,长得是冰肌玉骨,秋瞳剪水,她很美,穿着性感优雅的黑色露肩裙,一点也看不出真实的年纪。身材也是柔软玲珑,若从背后看她,还只当她只有20来岁。 顾菁瑶年轻漂亮,但她的丈夫可不年轻,她丈夫已经46岁了,她是续弦,否则也不可能这么年轻就嫁给十大富豪榜上的男人,而因为年轻漂亮,她脸上总是有一股盛气凌人的骄傲感。 燕兮就不用说了,自是美艳不可方物,近几年,她的丑颜老公事业越发蒸蒸向上,于是她也越发意气风发。她懒洋洋地斜坐在沙发上,颇有几分美人卷珠帘,深坐颦蛾眉的韵味,她身边坐着手拿大哥大的顾菁瑶,两人一脸有趣地看着跪在徐太太面前的男人,高高在上。 那个跪在地上的男人,长得白白净净的,面如冠玉,长相算是相当不错的,可能是个模特,也可能是个小明星,只是那半跪在地面的卑微姿势,着实无尊严得像一条狗。 九九吃了一惊。 那男人,正是自己的三堂哥,萧颜安。 从小和自己玩到大的男人,今日怎么落到这般境地了?都说上流社会的男人喜欢养情妇娈童,女人亦不例外,丈夫常年不在自己身边,若不给自己找点乐趣,当真太枯燥乏味了。 以这情形来看,萧颜安多半是徐虹养的小白脸。 怎么会这样呢?萧颜安虽然好逸恶劳,但到底也不是那么没有尊严的人,难道是三叔遇到什么不测了吗? 自从奶奶死了后,萧家几乎散了,元气大伤的大伯伯经过兰仲文的辅佐,事业重新回了正轨,杜心毓终身监禁,萧陌寒死亡,而成天游手好闲的萧二伯伯,现在由大伯伯养着,到底是兄弟一场,奶奶死了,身为长子的大伯伯就应该照顾二伯伯。 妈妈现在一心慈善,过得算是快乐。 至于三伯伯家,因为三伯伯心术不正,年轻时跟爸爸闹过矛盾,后来感情就一直不好,在后来,九九精神不好的那段时间,他曾联合杜心毓陷害大伯伯,杜心毓事情败露后,入了狱,三伯伯就一家都逃回广州去了。 毕竟感情一直不好,九九也就没去关心过三伯伯家的事情,萧颜安小时候跟她感情不错,可是后来,他越发不上进,成天迷恋于成功学,想当明星,歌星,模特,偏偏又没有脑子,以至于一直碌碌无为。 可如果三叔叔有权有势,多少还是可以帮助他,毕竟三伯母很支持他当明星,可他现在这副模样,分明落魄至极,过惯大少爷日子如他,怎么受得了这样的屈辱? “你想买衣服?”徐虹的笑容即怜他又带着轻蔑,这样的男人,尽管长得极俊,可一点让人征服的感觉都没有,因为太低贱了,只能在无聊的时候选择招来玩玩,时日久了,自然就厌弃。 “嗯。”萧颜安的笑容迷离温柔。 “可是我现在想听狗狗叫耶。”徐虹高高在上地看着他。 “汪汪汪……”萧颜安谄笑,似乎一点也不觉得自己丢脸,在三个女人面前欢叫起来,“汪汪汪……” 九九惊愕地看着他,三堂哥这到底是搞什么鬼?简直把萧家的脸面都丢光了!堂堂七尺男儿,没一点自尊,这种男人,就算将来真的做了明星,也是一身诟病,不会让人尊重的。 “哈哈哈……”顾菁瑶掩唇笑,“真是有趣,这男人,竟比狗还听话。” “可不是,只要给他钱用,他就是出卖灵魂也行。”徐虹的手落在萧颜安的头上,像摸着一条宠物狗,目光中有隐隐的轻蔑,“只要有钱,就可以随意践踏他,你们要不要试试?” 燕兮虽笑,却没有说话,她若有所思地看着萧颜安,慢慢卷着自己的头发,不知道在想什么。 “你说,这男人,若是换了兰仲文的脸,是什么光景?”顾菁瑶想来没脑,讲话从来不分场合。 话音刚落,徐虹放在萧颜安发上的手一怔,她看了燕兮一眼,见燕兮仍是笑容满面,好像不觉得这话有什么不妥,但她是谨慎之人,不会随口乱说。 “顾太太,你这话说不得啊,兰仲文是什么人啊?年仅26岁就挤入了十大富豪榜,就是你我丈夫,都没这能耐,这样的男人,岂是你我想拿捏,就能拿捏的?”徐虹嘴上这么说,眼珠里却有精芒流转,兰仲文这样的男人,只需一眼,便惊艳得令人从此沉沦。 与生俱来的王者光环,风姿卓越,冷漠疏离,这气质使他给人一种可望不可即的缥缈魅力,寻常人也许不敢靠近他,可她们俪群会的女人什么人没见过啊?什么男人没玩过啊?可偏偏就没玩过兰仲文这样的,俊美,高贵,雍容,沉静,从容,他似乎拥有着一切优点,仿佛受天神眷顾,他完美得不懈可击。 在兰宅那次,都是太太们第一次见到兰仲文,他甚少出现在公众面前,有也是访谈和杂志上,可以说,不识庐山真面目。 没想他真人这么—— 惊艳。 他的眼眸深沉得仿佛可以包罗万象,他的笑却不显山不露水,红唇明艳妖娆,教人一眼,便很难在释怀。 就像中了致命的毒,一股让人想得到又得不到的感觉骚动在心中翻搅,搅得她们彻夜难眠,期待下次与他再次见面。 那样的男人,美丽得像罂粟花,若无法得到,就会滋生一股恨意,自己得不到,他身边的女人也别想得到。 徐红想到这,低头看了眼匍匐而跪的萧颜安,“说实在的,同样长得很俊,可是感觉怎么就相差那么多呢?” 若是此时萧颜安的脸换成兰仲文的,想必她会马上扑上去,与他缠绵。 “那还用说,男人跟女人不同,男人最重要的是气场和气质,这两样你这小颜身上都没有,就像一个非常精致的洋娃娃,可因为太美,反而变得空洞,不像兰仲文,百年难得一遇的优秀男人,浑然天成的风华,说实话,他长得真俊,要是以后有机会,我一定养他。” “你养?凭什么啊?”徐虹冷笑,就算有天颁倒了他,那也得是她的,顾菁瑶算那颗葱,就是个得意忘形的没脑女人。 “那到时候就看看谁有本事了。”顾菁瑶自信满满,笑着憧憬,“他真优秀,若说到以前,也只有郁少可以相提并论了。” 一直不发言的燕兮背脊一僵,坐直身子,笑容讽刺,“就凭你也敢幻想郁少?那易珈蓝,你可对付得了?” “我就说说而已嘛,优秀的男人,大家都会幻想,这不是正常的么?”顾菁瑶自知刚才的话得罪的燕兮,笑容讨好勉强。 “你老公死去的那位,要不是易珈蓝出的手,现在哪轮得到你来当大太太啊?说不定现在还是见不得光的情妇呢。”燕兮笑容冰冷刺骨。 顾菁瑶脸色一变,以牙还牙,“那你也得感谢易珈蓝啊,否则你就嫁了个药罐子老公了,哪有今天这么风光啊?马上就要做俪群会下一任会长了。” 伤疤被顾菁瑶揭开,燕兮一愣,手指紧紧蜷住,她闭起眼睛,眉紧紧锁着,声音寒冷,“要不是念在你帮过我,我明天就让你滚出俪群会。” 顾菁瑶立刻吓得噤声,她知道燕兮有这能耐,事实上十大富豪的圈子是很混乱的,顾菁瑶的丈夫喜欢过燕兮,英雄爱美人,若燕兮去找顾菁瑶的丈夫,说不定,顾竟瑶真会吃瘪。 想当年,易珈蓝和燕兮便是所有男人争抢的对象,易珈蓝像毒蝎子一样,没有能耐的男人是不敢喜欢的,她天生属于王者。而燕兮是属于哪类所有人都喜欢的智慧女神,聪明,温柔,美丽,端庄,是真正的香港名媛,引无数英雄竟折腰。 见顾菁瑶吓得脸色铁青,她讽刺一笑,抬起眼皮看着萧颜安,“你想买衣服是吗?” 萧颜安点头,低眉顺眼。 “若徐太太不让你买,我帮你买,不过你要回答我几个问题。” “好,太太尽管问。”萧颜安不知道这个女人是谁,徐太太已经是自己认识的最大的金主,这眼前这个女人,显然地位更上一层楼。 “听说你是萧九九的堂哥?” “是。” 燕兮静默片刻,抿唇,“你认识兰仲文么?” “何止是认识。”萧颜安嘴角的笑容冰冷。 “哦?你说来听听,要是我听得满意了,我就给你一百万。” 萧颜安一愣,其他两位太太也都对兰仲文十分感兴趣,支着下巴等待萧颜安回答。 听到这个问题,屏风后的九九心眼子都提了起来,砰砰砰地狂跳。 三堂哥刚才还一副软弱的样子,现在怎么就换了一副有不共戴天之仇的模样? 她暗自讶然,而就在这紧要时刻,兰仲文把她拉了下来,压低声音说:“别看了九九,我们先回去。” 他眉宇间似乎有丝焦急,好像在害怕萧颜安说什么。 可他越心急,九九越是好奇,她拂开他的手,“不,我要听听他说什么。” 那三个女人,两个觊觎自己的丈夫,一个觊觎自己的姨父,她当然要洞悉敌情了,否则敌在暗,她在明,要怎么防范? 而且三堂哥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她也很好奇。 “不用看了,这事我回去就会查清楚的,到时候,我告诉你。”兰仲文脸色难看。 ------题外话------ 序序今天木有请假哟,么么哒,还是努力码了一章出来,今天序序要去海边玩一天咯,大家不要太想我,么么哒 正文 第十九章 人心险恶 九九一怔,扭过头,“兰花儿,你是不是瞒了我什么?” 心里似乎有个答案要呼之欲出。 兰花儿,到底瞒了她什么? “九九,我回去在告诉你吧。” “你真的有事瞒着我?”九九不可置信,“你不是说我们彼此之间不应该有秘密的吗?” “是的,我曾这样说过,九九,你曾说过,就算你有事瞒着我,也是为了我好,那么我想告诉你,这件事我不告诉你,是因为我不想你难过,如果你知道了,我想你会比知道更加难过。” “知道了会比不知道更加难过?” “是。”兰仲文笃定。 九九垂眼想了下,兰花儿这么说,那一定是有他的道理的,她认识他13年,她亦知道,无论他在别人眼里多么阴狠恶毒,他也永远不会伤害她。 可是。 她还是想知道。 九九喟叹一声,“兰花儿,人不能因为害怕难过就不去知道真相啊,至少我萧九九,不是一个喜欢活在谎言之中的人。” “只要你知道,我永远不会让别人伤害你,就好。”兰仲文眼神虔诚,“九九,这件事已经过去了,我会告诉你的,我们先回去,好不好?” 他不想让九九失望,如果九九知道这个过去她认为单纯无害的男人是怎么看她的,她一定会大失所望。她已经没什么亲人了,他不想让她对所有萧氏人员失望透彻。 “不。”九九一脸坚定,“我要亲耳听听萧颜安说什么。” 兰仲文沉默,似是在思考。 静默间,服务员已经把餐点送来了,白人女孩用英文说,“打扰一下……” “嘘。”兰仲文转身比了个噤声的手势,及时止住了那句即将出口的兰先生,他的眼神骇人压迫,扫了那服务员一眼,吓得她后退两步。 隔壁屏风间的声音突然消了下去。 兰仲文压低声音,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显得不那么低迷,温和地用英文说:“放下便可以了。” 服务员放在餐点离去。 九九背后已是一身冷汗,要是被那三个女人知道他们就在隔壁,那免不得就要有一场大战。 从她们三人的言语间,九九得知,这几个女人打算扳倒兰仲文,然后把兰仲文当娈童圈养起来,呵呵,她们可真会做梦啊,尤其是徐虹,都一把年纪了,也不害臊。 两人都没有说话,静静等着隔壁屏风间的动静,而那边也好像起了警惕之心,寂静得针落地可闻。 九九不敢动,僵着身体站在原地,心脏跳得飞快。 兰仲文亦没有任何表情,他对九九飞去一个眼神,九九了解他,是以不动制万动的意思。 于是两人竖着耳朵倾听隔壁的声音。 良久。 久到九九耐心全无,隔壁终于又响了交谈声,萧颜安咬牙切齿地说:“要不是因为兰仲文,我们家怎么会落魄至此,要不是因为他,我现在一定是大明星了……” “哦?”三位太太都来了兴致,同时提问,“他跟你们家有什么仇?” “都是因为萧九九,小时候我跟她还是一块玩儿的,没想到她找了这么个狼子野心的男人,害得我们整个萧家毁于一夜之间,奶奶惨死,大伯伯要仰他鼻息,还有二伯母,她那么好,萧九九却害她终身监禁,还有我爸爸妈妈……” 屏风后的九九惊愕。 萧颜安这番话也未免太颠倒黑白了吧?坏的他都讲成好的,好的他都讲成坏的,到底是谁这样告诉他的? 既然九九执意要听,兰仲文也就没再阻拦了,紧紧握着她的手,向她传递温暖的力量。 “我们萧氏,相信几位太太都听说过吧?”萧颜安嘴角的笑容晦暗苦涩,要不是因为兰仲文,今天的萧氏仍是如日中天吧?那么他就不必做这么低贱的事,用自己的身体和灵魂来给父亲换医药费。 六年前遗嘱案结案,九九去了法国,萧陌寒创办代中公司,兰仲文也创办天堃公司,那时候,萧颜安家世极尽显赫奢华。 萧亦娄死了后,广州的大部分产业被萧陌寒迁回香港,其余小部分产业,比如萧亦娄在广州的工厂,房子归属萧颜安家里。 偏偏兰仲文眼红嫉妒他们家幸福安康,安插了一个女人在他爸爸身边,那个女人集爸爸所有喜欢的优点,渐渐的,家里开始闹矛盾了,父母闹离婚,爸爸坚决要娶那个年轻的秘书。 妈妈不肯离婚,爸爸经常动手打她,他看不下去,就跟爸爸打架,后来爸爸停了他的信用卡,一分钱不给他,把他和妈妈赶出了家里。 妈妈始终不同意离婚,可是爸爸不给她钱,不让她进家门,他们母子也毫无办法,他在上大学,妈妈只好去打工供他上学。 就这样,一家人变成两家人,萧颜安靠着母亲打工的钱上大学,他也很想成为一个出色的演员或者歌手,可他没有钱买昂贵的乐器,没钱买衣服,没钱买任何东西,他就那样和妈妈窘迫地度过了大学四年。 涉入社会后,爸爸只管跟那个女人花天酒地,他们母子二人形容孤儿寡母,萧颜安没权没势,到哪里都被人看不起,要不是°心毓时常接济他们一些钱,早就过不下去了,而且他也知道自己笨,除了样貌长得好一点,没什么优点。 娱乐圈最不缺的就是模样好的俊男美女,所以他混了两年,依然没什么起色,突然有一天,爸爸打电话哭着说自己以前做错了,对不起他们母子两…… 他才知道,爸爸是被检查出了心脏病,那个女人在公司代理爸爸签合约,把整个公司的核心慢慢签给天堃,等到爸爸知道时,公司已经整个都被天堃吞了。 那个女人领着兰仲文出现在爸爸病房的时候,正是杜心毓入狱后,爸爸正值手术前,兰仲文撤掉他的医疗费,不让他动手术,医院要强行将爸爸挪出院,兰仲文施施然地说了句,“想分九九的家产,你们也要有这命花才行。” 爸爸被强行挪出医院扔在大门口,他借着路人的手机给萧颜安打电话,萧颜安不理他,他就打电话给妈妈哭诉,妈妈说:他始终是你爸爸,就算你不原谅他,你也要照顾他,这是你作为儿子的职责。 于是他尚未在娱乐圈混出头,肩上的重任又重了一倍,心脏病的药物价格高昂,无论他怎么打工,都是车水杯薪,最后没办法,他只好选择去一些高级俱乐部陪富婆玩,若是被看中了,就能被包养。 爸爸妈妈每天都会对他说:就是因为兰仲文,我们才会被害成这样,颜安,你一定要替我们报仇,替你二伯母,奶奶还有我们报仇…… “听说过。”燕兮搅着手中的咖啡,“萧亦娄,易珈蓝的姐姐的丈夫。 几年前,萧氏夫妇死于台风中的消息震惊全港,其中最令燕兮欣慰的是,死的人是易珈蓝的姐姐和姐夫,这么多年,她第一次在易珈蓝脸上看到痛苦的神情,脸色苍白得惊人,跌跌撞撞从宴会上离开,那次,真是痛快人心啊。 她跟易珈蓝的仇,这辈子都不可能化解,誓死方休。 “杜心毓入狱的事也很轰动啊,她不是在法庭在跪着求萧九九救她的儿子吗?还全部认罪了,怎么样?萧九九救她儿子了吗?全港都说杜心毓是十恶不赦的白眼狼,为什么你却说她是好人?”徐虹看着自己刚做好的美甲问,语气懒懒的,并不是特别好奇这些事,她好奇的是兰仲文,那个自己心心念念的男人,但介于这些事情可能牵扯到兰仲文,她便耐着性子问了几句,若能搜集到一些把柄,也算收获了。 “没有,他们没救陌寒堂哥,让他活活病死了,徐太,若不是因为陌寒堂哥病重,二伯母怎么可能会认罪呢?你看我二伯母那样善良美丽的女人,会是那种恶毒的人吗?” “这个倒是不好说了。”徐虹的笑容不明所以,美丽恶毒的女人,她见得多了,要说杜心毓是好人,她还真不怎么信。 当初的萧家的争产案她也知晓一二,萧九九明明就打赢了官司,得到了萧亦娄遗产百分七十,可是为什么后来萧亦娄的遗产迁回香港,继承人却变成萧陌寒了?那年萧九九刚好19岁,成年了,不存在监管这件事情,就算要监管,也应该是交由法律监管。 争产案的事情,俪群会的人心知肚明,杜心毓这女人摆明的图谋不轨,但那是人家的家事,她们也不好多加言论。 所以说萧颜安太没脑了,人家杜心毓横看竖看都是想吞并萧家的家业,他却说杜心毓是好人,可能他知道的事情,都是谁胡乱捏造了告诉他的吧,但他又没去求证,所以说出来的话就变得傻不可言。 骗骗外行人还行,想蒙俪群会的眼睛,那还真要看看有没真本事了。 “我二伯母绝对不会做那样的事的,她人真的很好,从小到大,她一直很疼我。”萧颜安试图为杜心毓解释。 其实除去杜心毓对萧家做的事情,她确实是个不错的女人,她对萧颜安确实是好的,其实她也是喜欢孩子的,只是被仇恨蒙蔽了双眼,看见九九就像看见了希望,所以对九九格外的关注,而其他萧家人的孩子,她对他们都是极好的。 “是吗?”顾菁瑶没耐心听他说这些,开门见山道:“那么这跟兰仲文有什么关系呢?” “有,就是他害我们家破人亡的,代中被天堃吞掉,后来代中跟银行借资周旋,借资的文件被他爆了出来,害得代中陷入了危机。” “这是天堃的实力,也是代中的劫难,虽然生意的事情我们这些妇人不太懂,但自古以来,商界弱肉强食的道理我们还是懂的,天堃嘛,旗下有四个公司,确实是有两把刷子的,不然也不可能混进十大富豪榜了。” “那你们知不知道,天堃在六年前,就得了易珈蓝100亿的资助融金?” 这话一出,三位太太皆是一愣,顾菁瑶手中的蛋糕甚至掉了下来,面色惊恐,“你说什么?六年前易珈蓝的资金是到他手中了?” “是的。” 徐太提心吊胆,“这件事是真是假?” “我有一位朋友,她有天堃的所有机密,她爱惨了兰仲文,所以她恨透了他,我相信三位太太都有兴趣见见这个人,要不要我为三位太太引荐?”萧颜安等这个机会已经等了很久了,他攀上徐虹,就是为了有天可以认识上流社会的人,继而为自己爸爸报仇。 燕兮搅咖啡的手顿时停住,呵呵冷笑,“我还以为易珈蓝的公司怎么一夕之间就崩盘了,然后宣布了破产,从此退出了商界,原来她是有属意的接班人,暗度陈仓啊。” “如果这件事千真万确,我们一定要尽快告诉严先生才行,六年前易珈蓝是把资金移到兰仲文身上了,并不是真正的退出商界,而是效仿人家古代,垂帘听政吧。”徐虹脸色沉重,“说不定兰仲文现在手上的财权,足以颠覆严先生……” “太可怕了……”顾菁瑶惊讶掩住唇。 燕兮却笑着说:“不急,等我们先去见过小颜的朋友在说,如果这件事是真的,那我们十大富豪可能要联手一次了,兰仲文,过去我还真看走眼了,没想到你藏得这么深。” 听到这里,九九已是心惊肉跳,她深深看了兰仲文一眼,眼眸深处,闪烁着浓烈的担忧。 兰仲文没说话,面色沉郁。 “兰花儿,我们……”九九及时收住话头,不行,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她轻手轻脚从椅子上下来,伏在兰仲文耳边说:“我们先回去吧,我有事要问你。” “好。”兰仲文似乎知道九九在想什么,眼角余光瞟了隔壁屏风一眼,走到冰面石桌前收拾书本,他的面容沉静高贵,动作行云流水,仿佛完全没受到那些话的影响,毫不在意。 九九却十分担心,眸光深深地凝视着他,似有千言万语要诉说。 很快,兰仲文就把东西收拾好了,提在手中拿着账单到前台付款,隔壁坐着那三个女人,他们不方便喊服务员来买单。 九九安静地跟在他身后,他们坐的位置后面刚好有一条通往洗手间的路,所以他们走了那条不会经过隔壁屏风的路,静悄悄消失在咖啡厅里。 林肯车里,九九依偎在兰仲文怀里,他的笑容淡淡的,不显山不露水,雍容得仿佛是从童话故事中走出来的王子,一点也没有焦虑的神情。 “兰花儿,萧颜安说要不是因为你,他早是大明星了,这是什么意思?” 他低低一笑,言语间无尽讽刺,“就算没有我,就以他这脑子,也不可能当大明星的。” “你是不是对他做了什么?” “嗯。”他的声音淡淡的,表情也淡淡的,意简言骇地说:“九九,你还记得你大伯伯的珠宝店为什么会被查出A钻嫁祸事件吗?” “记得,奶奶和我说过,她说大伯伯被杜心毓和三伯伯两人联手打压,弄得珠宝店被上了封条,泥菩萨过江。” “对,那么我现在告诉你,你三伯伯,其实就是杜心毓的帮凶,虽然他没有间接害死你爸爸,可是,在你精神状况不好的时候,他向全广州宣扬你有精神疾病,说你小时候看起来就疯疯癫癫的,不太正常。”这件事,要不是当初安岑告诉他,他还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萧三伯对遗产亦是虎视眈眈。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九九抿紧唇问,当时事发之时,九九精神状况不好,兰仲文怕九九知道,于是没有说,到了后来,他觉得没必要说,反正他可以处理好。 “就是你爸妈刚出声那会。” 九九突然说不出话,嘴巴张了张,心中一片冰冷,寒透了。 “这样做对他们有什么好处?”半响,她的声音冷冷的,到底是亲戚一场,小时候三伯伯还带九九来过香港,她真想象不出,自己的亲人对这样对她。 “好处?”重复这话时,兰仲文眼底已是寒极,“九九,若是当初你没继承权,遗产就全是萧老太太的,那么等老太太分遗嘱的时候,你三伯伯可就能得到一大笔钱了。” 九九没答话。 “虽然你三伯伯至始至终都没出现在香港,可是他的嫌弃仍然洗不掉,如果他真心待你爸爸是兄弟,待你是侄女,为什么他要在广州宣扬那些话,为什么要帮杜心毓陷害大伯伯?最后又为什么颠倒黑白,把真相扭曲吗,告诉萧颜安说害了你们整个萧家的人是我,而他自己和杜心毓这两个觊觎别人遗产的小人反而变成了无辜受害的人?” 这种人,自己做了一堆亏心事,还不懂忏悔,理直气壮的隐秘了真相,然后胡乱造谣一个原委告诉自己的儿子,还让自己的儿子给自己报仇。 呵呵,真真想放他们一条生路都不行了。 本来看在遗嘱事件死了那么多人的份上,想着萧家也没剩多少人了。遗产拿回来了,这事就此作罢,没想到他们天堂有路不去走,地狱无门偏要闯,现在都联合上十大富豪了。 “我明白。”半响,九九的声音充满无奈,“当初三伯伯跟爸爸就闹过矛盾,奶奶站在爸爸这边,三伯伯说奶奶偏心,后来感情就一直不合了,只是我没想到,他会做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 他没说话,似乎在等九九接下来的话。 “兰花儿,我真的想不通,就算三伯伯跟我爸爸有矛盾,但他跟我爸爸好歹是亲兄弟,他怎么就这么恶毒呢?为了钱,置自己兄弟的女儿于死地,钱真的有那么重要么?” 九九面容悲怆。 她的手很冷。 兰仲文凝望她,紧紧包住她的手,为她捂热,“九九,人性是贪婪的,就算没有发生过任何矛盾,只要他有贪婪的心,他就会生出害人的歹念。” “人性……”九九叹了口气,是啊,这些年见过的还少吗?萧家因为奶奶的重男轻女,又因为最倚重小儿子萧亦娄,导致萧家人的心寒得形同一盘散沙。 寻常人家都会有各种争执矛盾,更何况是大富贵之家呢?所有人都在精神理念第五层之上,有钱,有权,当然就只剩下追求尊重和自我实现需求了。 三伯伯混得不错,但是奶奶不看重他,他自然心有不甘。长子萧大伯是萧家主心骨,次子萧二伯是老太太最疼爱的儿子,而幼子萧亦娄是老太太最倚重最看好的儿子,而他呢?他也不错,为什么老太太就是觉得他没什么大前途呢? 就因为这个心魔,搅得他觉得自己就像个弃儿,得不到母亲的尊重,得不到母亲的疼爱,亦得不到母亲的倚重,他越想越不甘,最后钻进牛角尖,生出了害人之心。 “九九,我不告诉你这件事,是因为我之前就处理好了,我不想让你知道这些,让你难过,所以,你不要难过好吗?这不是我想看见的。”兰仲文一脸担心,尤其现在九九怀着孩子,就更要保持一颗豁达乐观的心,人性如此复杂,就算听后不为这件事忧郁,也要失望于亲情和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连自己的亲人都不可以信任,这个世界还可以相信谁呢? 他害怕九九会有这样的念头,然后郁郁寡欢。 “我不难过。”九九摇头,叹了口气,“知道了也好,反正和三伯伯他们家本来就没那么亲密,早点看穿对方的面目,也好。” “九九,你也不要觉得失望,不管世界和人性多么复杂,我都会给你一个简单的世界,让你知道,有我在,没有人可以欺负你。” “嗯,看来我当初给你写了那封信果然是对的,当初说,你就是我除了父母以外最重要的人,还真对,这个世界只有你是绝对不会伤害我的。”她半是勉强半是开玩笑的说。 罢了,无论世界多么复杂,她要简单的活着,积极的,乐观的,就是为了肚子里的宝宝,她也应该阳光向上。 “还有一个人不会伤害你。” 她抬起黑白分明的眼珠,略带好奇,“谁?” “易珈蓝。” “对!我小姨她绝对不会害我的。” “所以不用失望,有坏的就有好的,这样世界才会平衡。” “对!”九九答应一声,释然而笑。 兰花儿说的话总是这样在理,开始就是结束,结束就是开始,有好的就有坏的,有坏的就有好的,世间因果循环,凡事必有两面性,有人哭有人笑,有人生有人死,所以人嘛,对什么都不能太当真,失望了就找点希望,遇到希望了,就回头看看曾绊倒自己的失望,笑一笑,也就过去了。 不过在理归在理,有些时候,总是要解决的,例如刚才萧颜安说的内鬼,那个恨兰花儿入骨的人,到底是谁? 想到这,她反握住他的手,入骨那个恨兰花儿的人手中真的有天堃的机密,那么十大富豪是不会放过兰仲文的,因为他的存在就是一种威胁。 富豪榜,是不可能让一个年仅26岁的人上首榜的,况且,他体内的血液不是来自上流社会。这样的威胁,必除之而后快。 “兰花儿,你知道那个出卖你的人是谁吗?” 兰仲文静默片刻,眼珠淡漠,“我大概想到是谁了,等回去了,我让顾融查一下,就知道了。” “你觉得是谁?”九九不死心追问,自己丈夫的安全,她当然要关心了。 “没事的,九九,你不用担心的,就算十大富豪联手,也不一定是我的对手,况且,沈羽轻是站在咱们这边的。” 而且,十大富豪公司的股份他手中都有,这背水一战,他的胜算率并不小,假如天堃的机密真被泄露出去了,那么就迎战好了。 不去找麻烦,但麻烦总是自己找上门,既然有人要害他,他就索性一锅都端了,省事。 “我这不是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嘛,就告诉我好不好?我绝对会保密的,就当没有听见。” 兰仲文歪头瞄了她一眼,浅笑,“嗯,容我考虑考虑……” 九九立刻在他脸上吧唧一口,“知道你要我亲你,快说,告诉我吧。” “嗯……这个人嘛……很可能是……” ------题外话------ 求月票求月票求月票,重要事情说三遍,么么哒,快砸死我啦啦啦啦 正文 第二十章 小性子 “很可能是云卿。” 九九倒吸一口气,“她不是死了吗?” 她还记得,云卿的手筋和脚筋都被挑断了,这样一个形同残废的人扔下公海里,是不可能有生还的机会的吧? 除非…… 她当时被人救了。 “她被人救了是吗?”九九追问一句,不期然的,心里升起一阵寒意。 兰仲文颔首,“有很大的可能。” “不可能吧?她只是天堃的秘书,不可能知道天堃最高的机密吧?” “九九,你还记得大雄临时死之前,曾做过什么事吗?” 九九思忖片刻,有些迟疑地说:“你是说,大雄当时偷盗了天堃的最高机密?” 兰仲文点头。 九九没有说话,但心底里的想法已经搅了千万遍,其实也不是不可能,大雄和顾融本来就是高级IT能手,而且萧颜安已经说了,那个人爱惨了兰仲文,所以也恨透了他,那么这个人一定是个女人。 机密只有大雄和顾融两个人有机会接触到,他们两是第一批进入天堃的员工,知道高级机密并不奇怪,本来两人都很忠心,可大雄却被爱情蒙蔽了双眼,最终走上不归路。 哎,可叹一个人才就这么陨落了,如果云卿没死,又知道了天堃的所有秘密,她一定会报复的! 想到这,九九一愣,垂着的眼倏然睁开,“如果真是云卿,那她不就有天堃所有的机密了吗?这样的话,天堃不是很危险吗?” 兰仲文略微沉思,“不一定,你忘了我有5个公司了吗?” 九九听不懂,皱眉,“什么意思?” “我们刚才听到的话,只有她们知,但是她们不知道我们知,对吗?” “对。” “好,九九,我现在给你上一课,但上课之前,你要先回答我一个问题,如果你是个普通人,你并不认识我,但是你认识天堃和天堃旗下的几个子公司。”兰仲文撑开五指,比了个五的手势,代表着他五个公司。 九九一愣,点头,“好,你问。” “天堃,美域高,创世,晟钻,代中,这五个公司里,你觉得哪个公司对我最重要呢?依据什么?”他眯起眼,眼底卷起骇人的戾气。 九九咬着嘴唇想了下,“天堃吧,因为天堃是母公司。” “因为天堃是母公司,所以你觉得天堃是最核心的对吗?会觉得天堃就是资金最宏厚的,击破了它,就等于事半功倍?对吧?” “是。” “那么假如,他们的想法跟你一样,就比如擒贼先擒王,他们要先对付天堃,但我把资金调出来,放进我五个公司里面的其中一个,比如资金集中在美域高,或者代中,他们煞费苦心击破了天堃,能得到了什么?” 九九震惊,“一个空壳,他们耗资几十亿或者上百亿,只能拿到天堃的空壳。” “嗯哼。”兰仲文称赞她似的点了点头。 这样就是操控股市了,九九心惊肉跳,“那么如果他们是五个一起击破呢?十大富豪联手,少说资金也有好几千个亿,这样就算同时击破五个公司也是有可能的。” 兰仲文笑了,“是的,当他们不断买进天堃的股票,就会发现其他四个公司的股票一直在升,只要天堃跌,其他四个股就会涨。那么,他们就会意识到,可能天堃是个假股,或者他们会猜到只要一直击破,击到那个真的,就赢了。” “那么他们如果没被你唬住,不断买进股票呢?他们手中有几千个亿,筹码很大。” 兰仲文嘴角的笑意更深了,“那么如果五个公司全是空壳呢?” “什么意思?你打算卷掉他们的钱,重新在开个公司?” “不。”兰仲文轻轻摇头,“这不是我的目标,如果重新开公司,还是无法解决跟他们之间的战争。” “那你的想法是?” “我暂时还没想到,不过我一定会想到解决的办法的。”其实办法他已经想到了,如果十大富豪联手,那么他们会在一天之内把兰仲文所有公司吞掉。 他自然不能坐以待毙,皆时,他会把五个公司的资金调出来,注资到十大富豪的公司里,这样十大富豪吞掉五个空壳公司多少,他们就要抛出自己手中公司的股份多少,而那些股份就会到兰仲文手里,等到5个空壳公司都被十大富豪击破了,十大富豪得到了5个空壳公司,而十大富豪自己的公司,就易主为兰仲文。 到时候他一分钱不花,拿五个空壳公司换上千个亿。 皆时他就制衡住了十大富豪,那群先生帮的老狐狸们的钱财都握在他手里,又怎么敢不听他的话?不听,那就拿着他们得到的几个空壳公司去过下半生吧。 如若听话,股市第二天开盘的时候,天堃,美域高,创世,晟钻,代中这五支股票就会同时恢复,而十大富豪榜的人,从此只能做仰他鼻息的傀儡,要是听话的话,那他们就还是风光无限的十大富豪,要是不听话,那就给港岛换一个十大富豪榜吧,换一群年轻人来换换血。 不过。 如果开战了,他担心九九,那群老狐狸绝对不是善渣,在没有握住他们的喉咙前,九九就不安全,他得想个办法把九九送到国外去。 想到这,他拿过身侧的大哥大,九九还想问他几个问题,他已经比了个噤声的手势,给顾融播去一个电话,“顾融,帮我找一个人。” 彼端似乎有打斗声,应该是顾融等人在揍那个不懂事的小记者,顾融呼吸紊乱,一拳打在那个小记者胸膛上,对着电话说:“老板,你要找谁?” “林语娇。” “啊?老板你没说笑吗?那个长得跟我们小九九很像的那个?你不会看上她了吧?天呐,那我们怀孕的小九九怎么办?太可怜了,你这个狠心的男银……” “行了。”兰仲文冷声打断他,“你把她给我找来就是了,还有,帮我把她重病入院的弟弟和一双高堂都请来兰宅喝杯茶。” “那好吧,我马上去办。”顾融握着电话,冲旁边怒吼,“怎么停了?没吃饭啊?继续打!刚碰我们老板娘肩膀,不要命了,给我打到他残废为止。” 接着传来了唯唯诺诺的答应声。 兰仲文微微皱眉,“差不多就行了,别闹出人命。” “明白,我就打到他残废而已,刚好这两天心情也不太利爽,就拿他练练手了,老板,你就好好跟我们小九九去约会吧,这种粗活我来就行,我有分寸的,你们去恩爱吧,祝你们……” 顾融话还没说完,电话已经被兰仲文挂掉了,顾融的自尊心严重受损,焉着一张俊脸说:“人家还没说完呢,真是的,想煽情一把祝老板和老板娘恩恩到白头都不给个机会!哎……你们给我用力打,谁打得最用力,等下有赏!” “兰花儿,你找林语娇干嘛?”等兰仲文挂掉电话,九九出声问他。 奈何兰仲文还没回答,她喉咙处就翻起一阵酸气,惹得她不由自主张开了嘴巴,嘴巴一张开,就觉得舌头瞬间麻了。 她有点想吐,吐不出来,便伸手拍了拍胸膛处,缓和一下那阵酸楚难耐的呕吐感觉。 她一直就有坐车睡觉的习惯,但怀孕后,胃时常胀气难受,坐车也就不怎么舒服了,总被喉咙处那团酸胀搅得睡不着。 胃一抽一抽的,又涨涨的,搅得她紧紧皱着眉头。 “九九,你怎么了?是不是想吐?”细心的兰仲文一下就发现了,大掌放在她微凸的肚皮上,动作轻轻的,暖暖的,“九九,我之前看书说这是怀孕的正常症状,你要是想吐就吐出来,这样会比较舒服。” “吐不出来。”九九铁青着脸说:“我不是因为怀孕想吐,我是胃不好,好难受。” “那你想吃点酸的东西吗?我现在去给你买点?”兰仲文试探性问,凝望九九,目光担忧且心疼。 “不用啦,等回家在吃吧。”九九摇了摇头,脸色极为难看。 兰仲文心知她现在很不好受,忙吩咐开车的司机小陈停车,“停车。小陈,你现在去随便找个便利店,买点话梅和一杯热水来。” “是。”小陈连忙去了。 “九九,车上太闷了,我们到车外呼吸一下空气吧,缓和缓和。”兰仲文把九九扶到车下,她坐在树下的藤椅上,慢慢呼吸着新鲜的空气。 兰仲文抿着唇,神情担忧。想着等下回去了要叫兰宅的家庭医生给九九看下才行。 很快,小陈就端着热水和话梅回来了。 兰仲文坐在九九旁边,先喂她把热水喝下,强而有力的臂弯圈着九九的肩膀,这么多年来,他一直是这样喂她喝水的,九九心中温暖,抬头看了他一眼。 他也看着她,目光温柔溺爱。 冒着白气的热水氤氲了她的脸色,渐渐变得红润,兰仲文撕开包装袋,拿了一颗话梅给她吃,“九九,你吃点酸的东西,等下胃就会舒服一点了。” “好。” “等回去了我叫陆医生来给你看看。”但凡九九有个风吹草动,兰仲文就担心得不行,他想九九就是他的命根子了吧,只要九九有一滴滴的闪失,他就坐立不安,辗转难眠。 “不用啦,你不要那么大惊小怪啦,我们早上不是才做过B超吗?医生说我很健康的。”九九喝着热水笑他。 “不行,你刚才都说你胃难受了,得叫陆医生来看看我才放心。” “真不用啦。” 他的手落在她的发上,轻柔抚摸,“九九,你听我的好吗?给医生看看,我才放心。” 九九说不过他,砸了砸舌,“好吧。” “嗯,你先休息一下,等下要是不难受了,我们就回家去。” 九九点点头,“好,对了,说回刚才的话题,兰花儿,你找林语娇干嘛?” “这个我等下在告诉你,现在最重要的是你先休息一下。” “好吧。”九九无奈妥协,靠在他肩膀上闭眼休息。 寒风瑟瑟的街道上,男人拥抱着女人。 男人神情溺爱。 女人睡颜安谧。 白衣金纽扣的司机静立一旁。 远处的大笨钟嗡嗡响起。 一瞬间,时光仿佛定格,男人和女人的容貌模糊在阴影里,竟有种现世安稳,岁月静好的永恒感。 ** 设计考究的兰宅内。 九九在兰仲文的搀扶下钻出林肯车,一个小时多的车程,颠得她脸色苍白,昏昏欲睡。 兰仲文把她扶到二楼的主卧室里,九九正想脱大衣,被兰仲文喊住了,“九九,先别脱大衣,等一下。” 南方的冬天阴冷潮湿,无论穿多少衣服都还是觉得冷,兰仲文怕九九冻着,抱起她踩过仿佛泛着寒气的冰冷地面来到床上。 他把窗户关上,打开暖气,在给她拿了睡裙,才允许九九脱掉大衣。 暖气一开,房间顿时暖融融。 九九换上了兰仲文拿来的睡裙,躺在床上,面露疲惫。 “九九,你先睡一会,我去叫陆医生来。”兰仲文吻了吻她的额头,把被子盖好。 “不用叫了,我已经不难受了。”九九的手从蚕丝被中伸出,拉住他的衣角,“兰花儿,你陪我说说话吧。” 他沉默地看她,良久,摸了摸她冻得红通通的鼻头,这肌肤,洁白得彷如是透明的,他爱不释手地抚摸着,微笑,“怎么了?生病就粘人了?” “没有,我哪有生病啊?我就是要问你,你找林语娇干嘛?” “你怎么还揪着这个问题不放呢?”兰仲文觉得好笑,匍匐在她耳边,声音轻轻的,好不撩人,“你不会是怕我出轨吧?” 温热的气息洒在九九耳廓上,九九敏感一躲,缩起脖子,“没错,就是怕你出轨。” 她大方承认,额头立刻吃了一个响亮的板栗,兰仲文绷紧俊脸,“叫你乱想。” “你不想我乱想就应该告诉我啊,现在局势这么紧张,我也不知道十大富豪会达成什么共识,对你的危害程度有几分,然而你也要瞒着,哎,我知道你为我好,不想我担心,可是你不告诉我,我心里憋屈啊。” 兰仲文一言不发,看了她好一会,目光复杂难辨。 “九九,你想你小姨了吗?”半响,兰仲文红唇微勾。其实这些事情他并不想九九参合进来,九九有天生的艺术细胞,天生的文艺气息,但她不适合权斗的圈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宿命,宗旨,擅长的领域,该是什么样的人,就该活在什么领域里。 “兰花儿,你这是什么意思?”九九笑着问,见兰仲文面无表情,眸光深沉,她一愣,嘴角的笑容慢慢隐去。 “你想赶我走?让林语娇做兰太太?”九九的声音轻轻的,含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和不确定。 “嗯。”兰仲文没有笑,“林语娇长得很像你,若是按你的样子打扮一下,头发减掉,估计分不清谁是谁。” “那我呢?她做兰太太,肯定要和你出双入对,同食共寝,那我算什么?”她的声音变得沉重,面色渐渐苍白透明,睫毛漆黑濡湿。 她的胸口剧烈起伏了一下,胃又痛了起来,又热又冷地翻搅着,突然一阵痛楚涌上来,她呕了一声把头朝床下仰着。 奈何干呕半天,就是吐不出来,喉咙处一阵酸胀,使她的视线有些模糊。 “九九,你没事吧?”兰仲文的手拍在她的背上,声音担忧。 九九顿觉心里委屈,僵硬地挥开他的手,漠然道:“你走开!” 她的小性子上来了。 兰仲文太了解她了,一眼就看出来了,也不说话,就静静放开她离开了。 听见房门关上的声音,九九闭上眼睛,心中痛了痛。 她不是不清楚兰仲文的人品,也不是不相信他,只是她不能接受让林语娇代替她萧九九,睡她的床,用她的东西,还要和兰仲文相处,她不是不相信兰仲文,是她不相信林语娇,而且作为一个女人,她会吃醋。 想到这,胃处撕心裂肺的痛楚又袭了上来,如火烙般疼痛,她紧紧抓着被单,心中又痛又委屈。 突然之间,她觉得兰仲文一点也不爱她了,以前他都会哄她的,他说无论是谁做错了,只要九九不说话,他就会哄她,因为他不想看见她难过。 可是现在,他居然一言不发就走了,说了那样令人伤心的话,然后就头回也不回得走了。 她倔强地想,不要理他了! 可是胃疼得好难受,她不知道到底是心更疼一点,还是胃更疼一点,总之都好痛!她痛苦地蜷缩成一团,咬住嘴唇。 胃部的绞痛越来越明显。 越来越清晰。 不知道过了多久,九九唇色苍白,意识模糊,恍惚间,看见有人走进房里,见她浑身冒汗,吓得打翻了手里的热水,他跑了过来,声音暗哑,“九九,你怎么样了?胃很疼吗?我马上叫陆医生过来。” “你刚才为什么走了?”九九知道抱着她的人是兰仲文,他抱着这样紧,却一点也不疼,好像怕弄疼她,他的怀抱无助又怜爱。 就算意识模糊,她也要问他。 “我刚才是去给你倒热水了呀,见你生气了,我怕你气坏身子,不敢跟你说话,就去给你倒水了。”他双目黯淡,灯光下,他抱着她的手冰凉毫无温度,懊恼地说:“对不起九九,都是我不好,我不该把你丢下自己走了,我……” 他声音沙哑,似乎说不下去了,转头大喊,“月嫂,快去叫让陆医生来一下。” 九九听到他的回答,剧烈起伏的心脏停了一下,然后慢慢安定下去,其实只要他哄她,她就不会生气难过了,只是胃痛仍然没有缓解,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她紧紧抓着兰仲文的衣角,“我的胃好痛啊……” “九九……”兰仲文心痛失措地看着她渐渐黯然的眼眸,不敢让她看见他的脆弱。他垂下头,长长的睫毛遮掩住了眼底的湿光,他紧紧抱住她,声音轻柔,“没事的,有我在,九九,没事的,你要是痛就抱紧我乖……” “好痛……”九九似乎只剩下一句话,她看着他,眼底的水汽晶莹凝聚了起来。 “医生呢?到底叫来了没有?”兰仲文的心如针扎般痛,冲门外低吼,吓坏了一干女佣人等,众人七手八脚,赶紧跑到一楼通知陆叔…… 没多久,陆医生就风尘仆仆赶来了,月嫂领着他快速上了二楼的主卧室,这时候,九九已经好很多了,但是脸色仍是苍白,静静躺在兰仲文怀中,闭着眼睛。 兰仲文怔怔地抱着九九,眼底充满了痛意和神伤,良久良久没有说话。 见到陆医生来了,他才如梦初醒般,站起来,露出鲜少的担忧神情,“陆医生,我太太今天下午一直胃痛,麻烦你帮她看看。” 他头发凌乱,全无往日的雍容高贵。 陆医生楞了一下,赶紧拿出听诊器给九九诊断,兰仲文站在床边,见陆医生诊了好一会,才焦虑问道:“我太太怎么样了?” 这几分钟对兰仲文来说,就像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他冰冷地站着,恍若变成了没有温度的雕像。 “少奶奶没事呢,就是吃错东西了,食物消化不了,本来吐出来就没事了,但是少奶奶吐不出来,所以搅得胃痛,我现在帮少奶奶开点药,镇住她的呕吐,在开点清肠胃的药给少奶奶吃,等下就好了。”陆医生毕恭毕敬回话。 “好,我太太她现在怀孕了,所以请医生开药的时候,注意一下。” “这是当然。”陆医生得了兰仲文的指示,便伸手开药,他来之前已经知道兰太太是胃病发作,早准备了些药,现下配好就能直接吃了。 陆医生开好药,交到月嫂手中,“我现在手里只有这些药,先开给少奶奶应付一下,等明天我在叫人给少奶奶送药来。” “好。”月嫂接了药,急忙去倒热水,兰仲文怏怏地跟陆医生说了几句,陆医生就回去了。 九九半睁着眼,握在兰仲文怀中,神情憔悴。 她见兰仲文面容失措黯淡,想说两句话哄他,奈何浑身没有力气,提不起劲说话。 她静静躺着,直到月嫂把热水送来,兰仲文接过药放进九九嘴里,又拿水喂她喝下,动作轻柔。 生病的人总是容易感动,九九见兰仲文这样体贴自己,顿时觉得自己太自私了,沙哑着声音说:“兰花儿,我知道你所做的事情都有你的道理,你要是想让我去国外,我就去吧。” “别说了九九,你好好休息吧。”灯光下,他的面容惊慌苍白得可怕,似乎才从刚才的情绪中恢复过来,用若无其事的笑容安抚她,“我以后不会在提这个事了,我会想其他办法的,你不要担心。” 药吃下去后,九九的胃就沉寂下来了,她静默片刻,抬起头,“不是的,我刚才只是吃醋才反应那么激烈的,你对我这么好,我相信你不会对不起我。” 兰仲文心中酸楚,摸着她柔软的短发,声音轻温,“九九,我永远不会背叛你的。” “嗯。”九九微笑,兰仲文见她笑了,也微微扯出个笑容,气氛一下子温馨宁静起来。 “我以后不会这样的,除非确保你安全了,我才会离开。”他轻轻环抱住她,神情无措。 缠绕在九九心头的郁闷一下子散去了,她静静地呆在他怀里,声音轻快,“你只是去帮我倒水了,没事的,你又不是不理我自己走了。” “嗯,我刚才是怕你生气,才打算去倒杯水,在弄点吃的哄哄你的。” “我知道。”九九莞尔,眼神出奇的宁静淡然,“好了,你说说你的计划吧。” 兰仲文轻轻摇头,“不了,你这么笨,我还是让你留在我身边吧,不然我担心你。” “喂……”九九不满嗔怪,“你就爽快点告诉我不行吗?我刚才生病是吃坏东西,又不是你气的,不要自责了,快点,告诉我吧,我要知道。” “不说。”他语气坚定。 “好,你不说我就不睡觉了,我晚上一晚上都不睡觉!哼!也不让你的宝宝睡觉!”九九指着自己的肚子,见兰仲文不为所动,摸着肚子叹气,“可怜的宝宝啊,你爸爸居然不让你睡觉,你说他多残忍啊,要不,我们不要他了?我明天就带你去见咱们小姨吧,小姨可好了,又漂亮又聪明,比爸爸这个坏蛋好多了……” 正文 第二十一章 像情书的家规 “九九……”兰仲文握住她冰冷的手,心中闷痛,“你不要说这样的话,这事是我瞒你在先,是我做错了。当初我就说过,以爱为名做着伤害自己心爱的人的事才是最蠢,而今天,我就犯了这样的错误,我自以为这是为了你好,却做了伤害你的事,对不起,我以后不会这样了。” 九九的手被他握着,手腕处,传来一阵火灼般的热,她鲜少看到他这样自责的样子,可以说这是这么多年以来第一次,他第一次做了一个决定,在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要送她去国外。 仔细想想,若是有别的办法,兰花儿一定不会想送她走吧?她那么了解他,那么深爱着他。于是看到他惊慌失措的样子,她就恨不得答应他一切要求,就算他要她去死,她也会毫不犹豫地去,因为她爱他,就像他一样,可以为对方做任何事情。 况且,他只是要保护她啊…… 九九在他怀中叹了口气,“没事的,你都是为了我好,我都听你的。” 他的面容陷在盛盛的阴影里,不知道在想什么。骨节分明的手轻轻摩挲着九九的纤指,他低下头去,仔细看了看九九洁白的手指,声音轻柔,“九九,你的指甲有点长了,我帮你剪下吧。” 竟是转移了话题。 九九欲言又止。 他从柜子里取来指甲钳,九九的手被他握着,他认真而专注地剪着她略长的指甲,一边轻声细语,“九九,剪指甲呢,不能剪太短,不然肉和指甲的接连处容易滋生细菌,长出皮肤病,这样手上就会长出很多没用的玻璃皮,不舒服。” 九九没说话,他又笑着说:“指甲也不能留太长,不然不卫生,洗脸,吃东西,挠皮肤,都会感染细菌。” 他仔细地剪着她的指甲,好像全世界只剩下一件要紧的事情,就是帮她修指甲。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 暮色四合。 九九无声地看着他,最终叹气,“兰花儿,我们聊聊吧。” 他是极聪明的人,听见这句话,身体略略僵硬,“九九,如果还是刚才的话题,我不想谈。” 刚才看到她胃痛的样子,兰仲文的心痛得仿佛针扎一样,要是然她去国外,活在他的视线外,他不放心。 至于九九在国内这个事情,他会想到办法的,但他现在什么都不想思考,不想交谈。 九九认真看他,黑发黑眸,飘逸绝然中明艳绽放,她的兰花儿啊,仿若还是那如玉少年的模样,总是严厉的教育她,眼神沉静略带疏离。 从前的他,是那样的克勤克己,后来为了她,改变了太多太多,情侣之间,该改变的不是人的性格,而是人的思想,如果一个一味改变,另一个一味索取,这是不行的,会导致一个越来越卑微,另一个越来越无法满足,最终日渐压抑,选择放手。 改变,应该是从一开始就接受对方所有缺点,因为爱对方,就能清楚地看见自身的缺点,甘愿为对方磨平自己身上尖锐的菱角。 就如原来你是个安静的人,对方却是个喜欢热闹的人,这种情况下,不是要你改变自己,去变成一个喜欢热闹的人,也不是要让你去困住对方,让他呆在你安静的领域里。 喜欢安静的人可以进入热闹的世界去快乐欢畅一回,而喜欢热闹的人亦可以在安静的领域感受一下岁月静好,做到互相交融,欣赏彼此。 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个体,之所以可以互相吸引,正是因为你从来没有遇到这样让你心动的人,而你终于遇到了,不珍惜对方,反而一直嫌弃对方种种缺点,这不是爱,这是自私。 爱情其实一点也不美,若拿去爱的那一层纱,就变成两个陌生人,彼此身上全是缺点,却要自己做到放低尊严去包容对方,有时候往偏激一点想,就会觉得,爱有什么他妈了不起的?爱不起老子不爱了,爱咋咋地。 自诩为看开了,看透了的做法,其实说白了,就是放弃了,就像怀抱了一个很久的梦想,常年无法实现,最后放弃了,觉得轻松了,洒脱了。 可是很久之后,你就会发现,你会常常想起这件事,在你可以恣意挥洒青春追求的年纪里,你错过了,于是开始后悔,遗憾,挂念,缅怀…… 如果当初坚持下去,也许现在会和最爱的人在一起吧? 爱。 其实便是珍惜。 懂得珍惜的人,总能比别人先得到幸福。而自诩为潇洒的人,总要错过太多太多自己爱的人,最终在缅怀往事之中,学会了珍惜和悔恨。 兰仲文比九九更懂得珍惜,无论发生什么事,他从来没有放弃她的念头,这不是因为他爱所以卑微,而是他珍惜,意志坚毅地珍惜她,他把九九放在自己未来的道路上,他把她当做生命里的一部分,不容许她消失。 这样的人,无论去做什么事情,都容易成功,因为他可以十年如一日地等着,爱着。这种坚定的精神,若换到事业上,梦想上,也是可行的,坚持的人,一定会得到回报。 也许吵架的时候是偏激的,会说很多很多伤害对方的话,但谁发起火来不是六亲不认的呢?兰仲文可以包容九九的每一次小脾气,但他不允许她说分手这样的重话,这是他的原则。 九九亦知道他的雷区是什么,发脾气归发脾气,但一定不会故意去挑战他的底线,发脾气的女人是可爱的,但是专门往别人心上捅刀子的女人,只会教人心寒。 九九冷静想想,其实这也不是大事,他只是出于想保护她而已,现在她是心甘情愿出国的。 “兰花儿……”九九喊住他,眼神平静,“其实去国外也好,国外的空气环境总比国内好嘛,而且房子都有小花园,哪像兰宅,到处都是草坪,没什么好看好逛的,嘿嘿,到时候我闲暇无事可以种种花,栽栽树,看看书,简直是世外桃源呀。” 他剪指甲的动作一顿,没抬头,“我不想你去,九九,你就留在我身边吧,若是你喜欢小花园,我叫陆叔给你搭一个,还有,你喜欢什么花?我叫人给你迁移过来。” “兰花儿,事到如今了,我们就夫妻同心好吗?对手是十大富豪,十个人,不是一个人,我们都要认真看待好吗?我不想你出事,我也知道你不想我出事,所以为了彼此,我们都应该好好的,不让彼此担心,不是吗。” 兰仲文没有说话,抿着唇。 “兰花儿,以我对你了解,你不应该是这么优柔寡断的人对吗?如果你觉得我笨,担心我的身体,那么就叫陆医生陪我同行吧,还有月嫂,他们都可以照顾我,你不相信我能好好照顾自己,但你总要相信我小姨吧?” “九九啊……”他声音低哑,“你不相信我可以做到吗?就算把你留在身边,我也一定可以保护你,对方他们。” “可是我在你身边,你总要分心来担心我,不是吗?这背水一战,我希望你胜,说实话,今天中午在咖啡厅里听到那三个女人的谈话,我恨不得捏死她们,居然敢幻想我老公,不要命了。” 兰仲文忍俊不禁,冰冷的眼眸也变得温和了一些,“你想怎么捏死她们?我帮你。” 九九一愣。 “不用啦,我说笑的。”她知道兰仲文是说到做到的人,不过她也不想闹出人命,只要给她们个教训就行了。 “没事,既然你看她们不顺眼,老公帮你铲除碍眼的东西也是应该的。” “真不用,你把萧颜安留给我就行了,等我从国外回来,我亲自骂醒他,软骨头,没点志气,活该被人踩在脚底下。” “谁同意你去国外了?”他笑得懒洋洋的,语气却不容违抗。 “让我去吧,就当我去旅游好了,我答应你,到了美国,我每天给你打电话,务必让你知道我每天的行踪和安全情况,而你呢,你就好好留在这里,不要担心我,专心对敌就行了。” “不同意。” “同意!”她唬着脸,“我说同意就同意,还有,不准让林语娇睡我们的房间,让她睡客房,对,你请一个月嫂给她,她冒充我的话,肯定是要假装大肚子啊,就对外说我胎象不稳,让月嫂每天晚上跟她一起睡觉,把她锁着,别让她乱跑。” 九九罗里吧嗦地叮嘱兰仲文,兰仲文越听越好笑,“我还没同意呢。” “反正我当你同意了,你不让我去,我就自己偷偷订机票去,还有,我还没说完呢,你不准让她动我的东西,反正,给她重新订制一些衣物就行了,没事的时候不准给她说话,不准让她去看我们宝宝的房间,我亲手布置的,我才不让她看呢,书房也不能去,你经常在书房,不要让她找借口去见你,我会随时打电话给你查岗的,要是你敢不接电话,我就打死你……” 兰仲文支着下巴听她说,中间,他见她说得口干舌燥,还递了水给她喝,九九长篇大论,订下各种条约,说完后,她还觉得不过瘾,拿出笔和本子把条约写下来。 她一边咬笔头一边写,兰仲文从她身后抱住她,漂亮的眼珠望了那笔记本一眼,喷笑,“九九,你字好丑。” “滚!” 九九瞪他,手中的笔已经被他抽走了,他手拿握圆珠笔,笑着对九九说:“九九,你说吧,我来帮你写。” “这还差不多。”九九双手环胸,就着他的怀抱,念出一条条家规,“题目写兰家家规。” “好。”兰仲文应答一声,龙飞凤舞的兰家家规四个字就出现在本子上。 九九心花怒放,得意洋洋,“我现在是兰宅的女主人了,由我来订制几条规矩在适合不过了。” “没错。”兰仲文憋着笑,“你说,我写下来,以后凡是兰宅人,一定要谨遵家规,不然扫地出门。” “必须的。”九九一脸肯定,“第一,我不在期间,不准林语娇跟你单独相处。” “好。”兰仲文点头,写下九九不在期间,兰仲文不准跟林语娇单独相处,每次必须要有四人以上在场。 九九甚是满意,“没错,要有四个人以上在场,看着你们我才放心。第二,我不在期间,让顾融来兰宅住,以后他晚上跟你一起睡。” 噗呲—— 这是叫他搞基啊? 兰仲文一脸嫌弃,“不要,我不要跟他一起睡。” “抗议无效,就要你们一起睡,让他时刻不离开你,这样我才放心。” “不。”兰仲文正义言辞拒绝,“我有洁癖的,九九。” “没商量!最多你睡地上,他睡床。” 噗呲—— 兰仲文再一次郁闷,“为什么是他睡床?我睡地上?” “因为他是客人,怎么可以让客人睡地上呢?” “没关系的,他是我属下,要是我睡地上,我怕他得吓得从床上摔下来。” “不行,特意叫他来,还让睡地上,你好意思嘛?” “那就在弄个床给他睡吧,总之,让他时刻不离地看着我,对吗?” “对。” “好,遵命。”他微微一笑,写下:九九不在期间,顾融要时刻不离地盯着兰仲文,若是兰仲文做出任何不轨行为,顾融随时可以打电话向九九打小报告,末了,他还画了三个感叹号,“这三个感叹号,用来危险顾融的,叫他务必执行。” “不错不错。”九九满意,“你加的温馨小提示甚得朕意,赏香吻一个。” 说完,在他脸上重重啵了一口。 兰仲文眉飞眼笑,“原来我们家小九九是皇上啊?” “哦?”九九瞟了他一眼,作起一副老气横秋的模样说:“你是如何发现朕的身份的?” “普天之下,除了皇上,还有谁敢自称朕呢?” “果然是冰雪聪明,既然你看破了朕,那么你以后就是朕的人了,即日起,朕册封你为贵妃,让你母仪天下。” 九九连连称赞,惹得兰仲文噗嗤一笑,“九九啊,你搞错了,母仪天下的是皇后啊。” 九九微囧,强词夺理,“屁!朕是皇后,朕说了算!” 兰仲文哈哈大笑,似乎许久没那么开心过了,他拍着床板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你到底是皇上还是皇后啊?” 九九一愣,“都是,朕忽男忽女,忽帝忽后。” 兰仲文仍是笑,笑声扬扬如笙箫,“你乐死我了。” “咳咳咳——”九九干咳几声,“笑完了赶紧继续写家规,我还没说完呢。” “好吧,你说,臣会一一记下的。”兰仲文嘴角有淡淡的笑意,抱着九九,还没等她开口,飞快地写下九九刚才所提的林语娇不能碰九九什么东西的条约,他的字苍劲欲飞,流泻于纸上,震惊了九九。 她吃惊地看着,微张嘴,“你的记忆力是不是太好了?” 刚才她只是随口说的,没想到他看似漫不经心,却一字不漏的记下了,写在纸上,事无巨细。 “我的记忆力刚好比某人强一些。”兰仲文调侃,手中的笔却没有停下,冉冉记录着条约,末了,他写道:无论九九有什么无理的要求,兰仲文都会一一听从,并且实现。 九九看到这句话,不禁微笑,心中甜蜜,兰仲文神情虔诚,笔锋一转,加上一句:听老婆的话,有肉吃,有床睡。 字迹苍劲得欲要挣纸而出。 九九看得好笑,“你这到底是写家规啊?还是写情书啊?” 兰仲文笑容温柔,“要把情书写得像家规,家规写得像情书,这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啊,话说,九九,我还从来没给你写过情书呢?” 他的声音突然变得有些远,似在思考什么,良久,他扭头看九九,眼珠乌黑迷人,“九九,你初三写给我的和好信,算情书吗?” “肯定……”九九语气一顿,“当然不算啦。” 当时写信时只想不失去挚友,哪又想到什么情情爱爱的事情啊,又哪里知道,他们会相恋13年,最终修成正果。 “不算啊。”兰仲文若有所思,兴味一笑,“要不,我们现在给彼此写一封情书?” 情书。 还是兰仲文亲手写的情书。 这诱惑可不小,九九凝着眼珠想了下,虽然她脑细胞不是那么发达,不过她还是雀雀欲试,“先说好,写得不好不准批评。” “当然。” “那你先教教我,情书该怎么写?” 兰仲文支着脑袋想了下,“我也不知道呢,除去初三听过那张被乔漠抢去的情书,我还没看过别的呢。” 这情况完全跟九九一样啊,而且信兰仲文也听过了,她肯定是不能抄袭了,这可苦了她。 九九思忖片刻,还是毅然决然道:“行,为了你这情书,我拼了。” “好,不过还有附加条件呢。” “什么条件?” “咱们宝宝的名字啊,今天不是没取好嘛,一块想。” “行。” 两夫妻说干就干,于是晚饭期间,月嫂进来主卧室喊他们吃饭的时候,就看见两夫妻各趴在床上的一头,两人面前皆有一张白纸,九九挠着头发皱眉,兰仲文亦是脸色认真,不知道在写什么东西。 正文 第二十二章 情书 “先生,太太,可以吃晚饭了。”月嫂态度恭敬地立在床前,不敢抬头往床上看。 “好,你先去吧,我们马上就下楼去。”九九应答一声,探头瞄了眼兰仲文笔下的情书,“兰花儿,你写好了吗?” 兰仲文眼疾手快把情书盖上,“快好了,你呢?你写好了吗?” “写好了。”九九歪着头把情书递过去,眼神殷切,兰仲文接过去,只一眼,他就笑了。 “这也算情书啊?”他挑眉调侃。 “这不算情书吗?”九九反问,笑若星辰。 兰仲文抚着九九写的情书,眼神明净得山水同色,“算吧,只是,你女儿的名字在哪里?指给我看看。” 他把九九写的情书摊在床上,洁白的纸张上,画着一片缥缈潆洄的兰花海,傲然的兰花在盛夏中绽放,花朵洁白圣神。 这是什么情书? “这个就是。”九九指着画中的骄阳,“阳光是我,因为你曾说过,我是你无法抗拒的温暖,于是我来了,你便开了花,那么既然开了花,就是结了果,这果就是我们的女儿了。” 兰仲文赞同,“这么说这情书还真不错,可是,你不会打算让我们的女儿叫什么兰果之类的名字吧?” “怎么可能?我是那么肤浅的人吗?” “你就是。” 兰仲文认真点头,九九怒目圆瞪,一个枕头砸在他身上,“我去!你居然这么说我?看来你真是太不了解我了。你看,兰花就是在6月后开花的对吗?我现在怀孕了快3个月,说是怀胎十月,但孩子基本九个多月就出生了,以此类推,我们的孩子到时候就刚好是出生在6月,所以,如果这一胎是女孩,我想让她叫夏天,兰夏天,多顺口啊。” “兰夏天。”兰仲文重复念了一遍,“因为你来了,所以我开了花,开在六月里,结了果,所以叫夏天?这是不是代表着,夏天是我们的幸运月?” 兰仲文的逻辑思维果然缜密,九九佩服,一脸得意,“可以这么说。” “我记得我遇到你的那年,是九月开学,烈日阳阳。虽然是秋天,但广东的气候炎热,说是夏天更贴切,兰夏天,这名字取得不错嘛。” “那是。”九九喜笑颜开,用笔在那片兰花海上作势画了圈,“你知道为什么我的情书是一幅画吗?” “为什么?”他支着脑袋,眼珠乌黑迷人。 “很多年前,我也记不太清楚是什么时候了,只记得那天班主任在办公室把我写的武侠小段子念了出来,然后你带我去装鬼吓她,后来你还请我吃了冰糖葫芦,那天晚上,我就梦见了一片兰花海,就种在广州萧宅的后院里,那院子里,有一架荡秋千,我被兰花时续时断的花香牵引,坐在那秋千上,那个夏日,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明媚的骄阳,那个梦,也是我这辈子梦见过的,最美好的梦。” 兰仲文静静地听着,末了,他嘴角的笑容懒洋洋,“没想到那个时候你就暗恋我啦?” “哪有,我梦见兰花了而已,又没有梦见你。”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其实梦里的兰花就代表了我,你被我吸引,爱上了我。” “切……才不可能,那时候我才多小啊,14岁!怎么可能懂得爱是什么?” “我又没说你那时候是爱,我是说,你对我产生了好感,想靠近我,跟我常常呆在一起,对吗?” “这个是没有错啦,因为我当时就你一个好朋友呀,我不粘着你,粘着谁啊?” 兰仲文哈哈大笑,“也是,你那时候就像一只小猴子似的,我老看见你在女厕所旁的走廊上跳绳,对吗?” “原来你老偷看我?被我抓到了吧,哈哈哈……” “五组的窗子斜望出去,就刚好是女厕所旁的那条走廊,我记得你老穿着各式各样的洋装,扎着高高的马尾,你有好多好多蝴蝶发夹,每天都带着不一样的,有翡翠的,蓝宝石的,藤状的,斑点的,让你看起来,就像一个神圣的美丽洋娃娃。” “你居然观察那么入微?哈哈,老实说,你那时候已经喜欢我了吧?” “应该没有吧,只是觉得那画面挺好看的,就每天扭头看了一会。其实我最喜欢你扎着两个对称的花苞头,然后花苞上卡着着两只翡翠蝴蝶夹子,那样的你,真的好像菩萨座下的玉女,粉雕玉琢,充满了灵气。” “有这么神嘛?”九九掩着嘴笑,“听说男生都是辫子控,怎么你反而是花苞头控?” “你错了九九,我不是花苞头控,我是九九控。” 九九哈哈大笑,“好一句九九控,对了,你情书写得怎么样了?给我看看吧。” 说着就要伸手去夺他的情书,兰仲文一惊,护着自己的情书塞到背后,“还没写好呢,我不太会。” “不管,我的情书已经给你了,你的也要给我。”九九不依,趴到他身上抢情书。 她怀着孕,兰仲文不敢反抗太用力,左闪右避地躲着她的抢夺,“九九你别抢,我会给你的,但现在还没写好,你容我好好想想先……” “不要!我要先看,你快给我。”九九笑着去抢,两人扭成一团,兰仲文怀中抱着她,拗不过,便只能护着她的肚子将那情书给她。 “好吧你拿去吧,但这是我没写好的噢。” “没写好我也要。”九九狡黠一笑,将抢来的情书翻开,竟然是空白的。 九九诧异,“你刚才不是写了大半天吗?怎么一个字也没有?” “因为,我不想把这封情书写在纸上。”灯光下,他的眼珠幽黑惑人。 九九迷茫,“什么意思?” “你跟我来。”他牵了九九的手走进浴室里,宽敞的白色浴缸,他伸手进去,塞上浴缸的盖子。 然后打开银色水龙头。 水声哗哗。 “什么意思?你想洗澡?”九九不解。 兰仲文一下就喷笑了,“这么早我洗什么澡啊?” “那你放水干嘛?” “因为有一个诗人曾这样说过,他说,我想在水中写一封信给你,什么时候写完,我对你的深情就用完。九九,我今天想在水里写一封情书给你。” 九九吃惊,捂住嘴巴。这样,就代表着他的深情永远不会结束,众所周知,在水里写东西,怎么写都不会写完的,深情永远不变。 “九九,你听好了,我要开始写了。”他凝望九九一眼,眼眸深处涌动得浓郁的温柔。 “朝夕不相见,日月共追随。”兰仲文轻启红唇,白皙的指在水中划下每个字的笔划。 “朝夕不相见,日月共追随。”九九默念这句话,唇畔生花。 他似乎明白九九在想什么,在水里写下:“九九,当你看见这封信,一定会奇怪朝夕不相见,日月共追随是什么意思,这句话说的是我们分开的时候,就算见不到,日月也可以见证我们彼此的思念,虽然分隔,但思念会相随,你在,我在。” “第一次你说你爱我的时候,你憋足了勇气,在你的房间里,喧嚣的雨夜,寂静的灯光下,你说:我爱你。静静飘来的雨丝似乎停了,冬日枯槁的老树仿佛冒出了绿芽,然后我听见了,你爱我。” “那么温暖的词语,让我后来即使隔着千山万水,也依然能清晰的记得你带给我的温暖。” “所有情侣都要经历喜怒哀乐,我们也一样,都一一经历了,没有错过任何一种滋味。谈恋爱,谁没有一点风浪呢?谁没有一点痛苦呢?谁没有一点伤痛?” “爱情之所以会刻骨铭心,不是因为美好甜蜜到了极致,而是因为有那么一个人,可以让你喜,让你忧,让你甜,让你苦,让你乐,让你痛,让你恋,让你恨,可是无论那个人怎么样打乱你的生活和思维,你都仍然坚定的想要爱着,非她莫属,这就是刻骨铭心。” “遇见你时,五月的晴天,突然闪了电。这是美丽的一见钟情,我对你有过。” “当所有风景都透看,我愿陪你细水长流。这是最深情的陪伴,我和你也有过。” “千帆过尽后的重逢,风未动,云未动,然而我的心再次跳动,九九,那一刻我就知道,你是我的宿命,天改地改,我不改。” “会分手是因为不够爱。分手后仍然不肯放下,是因为还爱。而宁愿孤独也不爱,是因为深爱。然而你对我来说,是我的挚爱……”兰仲文写到这里,停了下来,他扭过头,红唇妖娆,“这封信就到这里了,兰太太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如果还有,我帮你写下来。” 听完这封信,九九已经吃惊的说不出话了,她微微张着嘴,眼神感动,“千帆过尽后的重逢,风未动,云未动,然而我的心再次跳动,这句写得太好了,我亦是。” “这不是写得好,而是一种感悟,这封信里所写的内容,全部是这些年,我的感悟。” 九九眼角含笑,“还说你不会写情书,写得比我好多了,哼,一定偷看过不少情书吧,这么油嘴滑舌。” “不会呀,你画的情画我非常喜欢,你的梦想是绘画,我出现在你的画里,我感到很荣幸。”兰仲文亦是微笑,“还有我们宝宝的名字我也想好了,就叫兰莫辰。” “兰莫辰?这名字有什么含义吗?” 正文 第二十二章 姻缘绳的还愿 “没有原因。只是单纯的觉得这名字好听,你觉得呢?” 兰仲文憋着笑,脸转了过来,起起伏伏的水纹中映着他模糊的轮廓,那水纹好像一瞬间荡进了她的胸腔里,要她心中一动。 九九愣了片刻,哂笑,“听起来是不错啦,但是总觉得名字就应该有点意义嘛。” “兰莫辰这名字的意义,就是好听。” “啊?” “取名字为什么一定要含意义呢?像我原来的名字就没有意义啊,兰仲文,多么普通的名字啊,照样活得健健康康的,对吧?孩子的人生是他自己的,我们只是给了他一个生命而已,按照因果循环,有就是无,无就是有,既然有意义就是没有意义,而没意义就是有意义,那我们干嘛不选一个好听一点的名字啊?起码孩子的名字赢在点名册上嘛。” 兰仲文头头是道,惹得九九连连发笑,这话听似没有道理,其实又很有深度。万物因果循环,无论是什么东西,都应该有自己的灵魂,自己的宿命。孩子虽然还没降生到世上,但不应该被某某某束缚,因为这个孩子也是独立的,特殊的,如果对他从来没有期望,就不会失望,反之若是他能给你带来惊喜,便是一种恩赐。 这个孩子对兰仲文来说,就是一种恩赐,而这种恩赐就是意义了,但他不想让孩子叫恩赐,既然这是上天的恩赐,那么这个孩子就应该由他重新命名,而不是顺应天意,叫一些含什么富贵啊,财运啊,昌盛这样的名字,应该叫一个他喜欢的名字,独特的,好听的,顺耳的。 “这话赞。”九九点赞他,“就冲你这番话,我支持你这名字了。” “那还用说?也不看看是谁取的名字。” “切……”九九嘘他,兰仲文也不还嘴,默默地看了她好一会,才道:“下去吃晚饭吧,不然饭菜都凉了。” “好吧。”九九点头,兰仲文一把拉起她揽在怀里,九九明明挺高的,可跟兰仲文将近一米八八的身高依偎在一起,竟显得极其娇小。 晚饭期间,九九一直在他耳边叨念,要兰仲文将他的情书写在纸上,留给她纪念,她说要是写在水里,她就不能留在身边了,所以应该在写一封纸质的,让她珍藏起来。 兰仲文被缠得没有办法,唯有答应了她,她甜甜一笑,笑得像个孩子似的,不断缠着兰仲文吃快点吃快点,然后去写情书了,谁叫他是过目不忘的命啊,累哉苦哉。 直到信封交到九九手中,她才心满意足地点了点头,仔细浏览了一遍,贴在胸口处笑着。 左心房暖暖的,甜甜的,让她有点晕眩神迷的感觉。 兰仲文去洗澡,她趴到到床底下把自己的保险柜拉出来,输入指纹,保险柜打开,暗沉沉的保险柜里,放着一个藏宝盒和一枚蓝盈盈的钻戒,她把藏宝盒拿出来,用脖子处的小钥匙打开。 红毧盒中躺着一沓票件,有飞机票,电影票,演唱会的票,总之就是各种票,她拿出几张看了看,嘴角的笑容温柔。 这些票件都是她跟兰仲文以前每次分隔两地时见面的证据,无数张电影票,演唱会票,其中还夹杂着五彩缤纷的糖纸,已断成两截的姻缘绳,她低头看着,恰好这时,兰仲文从洗手间里出来,穿着黑色的浴袍,高大的身材远远走来,便有种压迫人心的力量。 他慢慢靠了过来,坐在九九身后擦头发,九九安静了半天,让他觉得不对劲,他扭过头,微微上挑的笑眼斜睨她,“九九,你在看什么?” 眼睛向下一瞟,便看见了她手里的姻缘绳,她晃神地看着,有些心不在焉。 原来是在为这个事情难过啊。 兰仲文轻叹口气,把尖削的下巴搁在她的肩膀上,“九九,我要告诉你一件事噢。” “嗯?”九九轻抬睫毛,眼中的光亮忽明忽灭,忽清忽蒙,似乎要哭了。 “怎么了?”兰仲文放柔声音,摸她的头,“怎么突然不开心了?” 九九用力摇头,声音细微,“没事。” “还说没事?你是不是想起我当初说把姻缘绳丢掉的事情啦?” 九九没答话,嘟着嘴,一副默认的样子。 兰仲文觉得好笑,抱住她,“九九,其实我没有扔呢,只是那姻缘绳断了,我没办法带上了,所以我把姻缘绳绑在我车上的后视镜上,不让它弄丢了。” “真的吗?”九九抬头,眼神希翼。 “嗯。”兰仲文重重点头,“你送给我的东西,我怎么会扔掉呢?你给我的怀表也还在呢,在这里,我拿给你看看。” 他伸手从今日穿的大衣上拿出一只珐琅云彩的怀表,打开表盖,精致的表针缓缓走动,表盖上还镶嵌了九九的照片,他笑着拿给她过目,“你看,这个表我每天都随身带着,上面还有你的照片呢。” 九九顺手接过怀表,果然是她的照片,照片的女孩长发飘飘,白衣秀毓,她温柔地抚着,“还真是我,这是什么时候拍的啊?” “就是你的第一张照片啊。”兰仲文微笑,“我们第一次去北京的时候,在飞机上拍的照片啊。” “那次啊……”九九讶然,居然是那张照片,那次她刚好把头发撩起来,兰仲文为她拍了第一张照片,她本来想要那照的,但兰仲文说那是他的处女作,他要自己留着。 “兰花儿,我想在去美国之前,再去一次上海,可以吗?”良久,她抬起湿漉漉的睫毛,分别就要来临,她想去上海还一下愿,当年求得一支缘分天注定的上上签,后来姻缘绳断了,她想她得去还一下愿,然后在求两条姻缘绳。 尽管这是迷信的,可姻缘绳断了,她总看着不好,重新还愿在求愿,弥补心中的遗憾。 心诚则灵。 “九九,其实我不想你去美国了……” “嘘。”九九止住他要说的话,“我已经决定要去了,你就别再阻止我了,只是我去之前,还有两件心愿未了,一是将已断裂的姻缘绳送回上海,在求两条圆满姻缘绳。二是我想和你去看一场张国荣的演唱会,这次,我请你。” 年少没有完成的梦想,希望今天都可以实现。 他躺在她腿上,美丽的眼睛紧紧闭着,似有千万不舍,“可是你怀孕了,不适合去那么吵闹的地方。” “那这个心愿就等我生育完再去,为了孩子,我什么都可以容忍,但我还想去一趟上海,可以吗?我自己去。” “不,我陪你去吧,当年是我陪你一起去上海的,所以现在也该求我陪你一起去。”兰仲文没有睁开眼睛,而绝美的容颜却沉重悲伤,眼角似有晶莹闪烁。 天知道他多么不舍,可是除了送九九出国,他想不到更好的办法保护她,如果九九留在国内,他只能把九九藏起来,所谓藏,便是躲在地窖里,又或者是哪个暗无天地的别墅里。 而且他还不能去看她,要是去看她了,一定会暴露行踪的,国内现在没有他可以信任的人了,顾融和奕琳是要跟在自己身边做事的,安岑嫁到了华盛顿,吕颖休假在广州,乔漠去了巴基斯坦吕颖,蔚北北…… 蔚北北一直是兰仲文排除的对象,他肯定不愿意旧日的情敌去照顾自己的老婆啊。 而国外尚且还有一个易珈蓝可以信任托付,九九去了那里,总是安全无忧的。 九九是个喜爱的自由的人,去过了国外绝对比在国内自在,首先,有人可以陪她说说话,无聊可以看看雪雪,散散步,跟萨摩耶玩闹。 他了解九九,她是个怕无聊的人,所以他宁愿忍受见不到她的痛苦,也要给她一个无忧快乐的世界。 “可是我想自己去耶。”九九坦诚,她想自己去逛逛上海,吃点小吃,不想兰仲文跟在她身后一直皱着眉教育她,她想自由自在地玩一把。 不就是出国嘛,她萧九九当去旅游了,等回来了,把旅游的经历告诉兰仲文,羡慕死他。 “不行,既然是去求姻缘绳,当然要两个人一起去咯,不然怎么灵呢?” “你不是不信这个的吗?”九九摸着他的头发笑他。 “你信,所以我信。”兰仲文的声音轻轻的,听不出情绪。 九九沉思片刻,“好吧,那我就勉为其难带你去吧,我们明天就出发吧,越早越好,省得夜长梦多。” “好,我叫顾融去订机票。”说着转头拿过床头柜上的大哥大,向顾融拨去一个电话。 不知道顾融讲了些什么,兰仲文高深一笑,“这事你办得很好,我明天要去上海一趟,你后天带她过来吧。” “你们在讲什么?”九九趴在兰仲文耳边偷听,见他收了线,瞪圆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问他。 兰仲文微微勾唇,“找到林语娇和她的家人了,此文,还找到了一个好东西,你知道是什么吗?” “是什么?”九九追问,想了下,又不放心地说:“兰花儿,我不知道这事该怎么说,但我总觉得林语娇这人太狡猾了,能屈能伸,就怕她到时候反咬你一口。” “她不敢。”兰仲文胸有成竹,见九九疑惑挑眉,遂摸着她的短发告诉她,“她有个一个光碟在我手上,那张光碟里,她是女主角。” 这话是有深意的,意思就是林语娇有把柄在他手上。 九九霍的坐起来,“你是说,她跟别人那个什么被你们拍到了?” “嗯。”兰仲文轻轻点头,姿态优雅,“口味还很重呢,有虐待倾向,要是向全港发布了,可能她就混不下去了吧,她也说她是个聪明的人了,懂得明哲保身,更何况我请她来兰宅不过就是吃吃喝喝,她有什么好不愿意的。” “那也是,要是我,我也愿意选择吃吃喝喝。” “嗯,九九,我们晚上早点休息吧,明早还要去上海呢。” “好。” 正文 第二十四章 城隍庙 威严的城隍庙前。 九九和兰仲文排在密密麻麻的队伍里,相比当年的夏天,此时因为气候寒冷,两人都穿得厚厚的,脸也被冻得通红。 九九拿着香火排在兰仲文身后,等了一会,队伍一直不移动,她探出脑袋,看着以龟速前行的队伍发愁。 “以这速度前行,这得排到几点啊?” “半个多小时吧,看着长,其实前进的速度也是很快的。”兰仲文低头瞟了她一眼,笑意盈盈。 “好吧。”九九无奈叹气,不知道为什么,九九觉得只要去买东西,超市的付款队伍就会变得好慢好慢,现在也一样,只要站在队伍中,就像上了慢动作条一样,一切都变得好慢好慢。 因为心情沉重,九九一直没说话,半个小时很快过去了,队伍的人在慢慢减少,前面还有两个人了,九九喜笑颜开,用买来的打火机点燃香火。 三足鼎立在自己眼前,九九虔诚跪着,漫天的香火白烟熏得要命,她却浑然不觉,拿出兰仲文和自己都断了的姻缘绳,跪在青石地上。 她闭着眼睛,心里默念:我们来还愿了。 她许了一个新的心愿,然后心里好像松了一口气,这条姻缘绳终于妥善送回来了,虽然断了,但也是保存完整的。 兰仲文跪在她身边,兰芝玉树,好不优雅。 他什么话都没有说,只希望九九的心愿可以达成,就好了。 九九偷偷瞄了他一眼,见他脸色虔诚,似在想着什么。她微微一笑,起身把姻缘绳放在蜡烛上点燃了。 红绳遇火而化,燃成了一团灰烬,落在地面上,随风而去。 九九静静看着,兰仲文在她身后叫她,“好了,愿已经还了,我们在去求两条新的姻缘绳吧。” “好。”九九的声音轻轻的,转身走进大殿,庄严壮丽的大殿内,九九仍如当年一样,拿着一个签筒跪在地上,念念有词,“兰仲文和萧九九……” 她摇着手中的签筒,无限循环地叨念着,兰仲文觉得好笑,站在红色的漆柱旁凝视她。 没多久,一支签从签筒里掉了出来,她拾了起来,一眼就笑了,竟然还是当年那支签,缘分天注定。 她拿给兰仲文看,“你看,居然还是当年那支签,缘分天注定。” “怎么可能?”兰仲文不信,拿着她的签到一旁的解签大师那鉴定。 果然,仙人之姿的大师拿着他的签,一脸高深地说:“缘分天注定啊,好签好签。” 兰仲文一头黑线,扭头看九九,“还真是?” “我都说是了,你还不信,看吧,心诚则灵,多年前求的签居然跟现在一样,证明我们是真的有缘啊。” “我哪有不信啊?我就是求个证。”事实上,真有东西是无法用科学证明的,比如现在,他拿着那支签,竟觉有种烫手山芋的感觉。 有点诡异的感觉。 但缘分这种东西,有时候真是心诚则灵,总归是支好签,所以他也挺高兴的,有些东西虽然无法辨明真假,但有时候假话更让人喜欢,如果这只是个假话,那也是个令人开心的假话。 九九跑去买姻缘绳,姻缘绳其实就是外面的摊子买来的,然后拿来虔诚求愿,就成了。 她兴冲冲而去,又兴冲冲而来,兰仲文担忧地嘱咐她,“你怀孕了就别乱跑,让我去吧。” “不用了,我去好了,男人不会挑东西,还是我来吧。” 姻缘绳也要挑吗? 兰仲文不解,“这绳子不是长得一模一样的吗?” “不一样,虽然我不会编绳子,但是我还是有长眼睛的好吗?有些编的歪歪扭扭的,丑死了。” 她说着就跑了,留下兰仲文一个人凝着眉,还有分整齐和歪歪扭扭的吗? 很快她就回来了,拿着两条崭新的,据说是求了光的姻缘绳回来,把一条放在兰仲文手里,“这个给你,你要好好带着噢,别在弄断了。” “这是自然。”他笑着,却没有伸手接过,“你帮我带上吧。” 他把手腕举到九九面前,笑容温柔。 “好啊。”九九笑容满面,洁白的手拿着姻缘绳缠到兰仲文手腕上,她低着头,仔细而认真地把姻缘绳绑好,打上一个个死结。 动作仔细而轻柔。 这个动作温暖了兰仲文,他看着她,在她脸颊上落下一吻,“谢谢你,九九。” 九九脸颊绯红,也把手伸到他面前,“你也帮我带上。” “好。”他这样说,眼珠湛然。 轻柔地帮九九把姻缘绳带上,阳光下,两条崭新的姻缘绳出现在彼此手中,令两人心中甜蜜。 因为要赶晚上的飞机,两人是打算直接在城隍庙逛完就回香港了,当天来,当天回。 时间紧迫,九九也惜时如金,带着兰仲文在城隍庙的小吃摊前吃个尽兴,虽然怀孕不能乱吃东西,尤其是外面的垃圾食品,但偶尔吃一次还是可以。 即将要分离,所以兰仲文心怀惆怅,不想扫了她的兴,让她像一只小白兔一样蹦在各种眼花缭乱的小摊前。 九九一手拿着热狗,一手拿着肉夹馍,徜徉在城隍庙热闹的大街上,她吃了还不算,还要买各种各样小玩意,兰仲文负责把她买的东西塞进行李箱中,塞得行李满满的。 “放好了吗?”刺眼的阳光下,九九回过头来,两颗眼珠漂亮得仿佛是透明的。 “好了。”兰仲文微笑。 她却皱着眉,看着鼓鼓的行李箱,抱怨道:“没想到这么快就放满了,早知道别买那么多了,你看,这里有一家卖干牛肉的店,看样子感觉还不错,我们买点回去吧。” “不行。”兰仲文想也没想就拒绝,“你今天吃什么我不管你,但是干牛肉不能卖,细菌太多了。” “可是很好吃啊。”九九撒娇。 “别撒娇,没用。干牛肉不是用牛肉做的,因为牛肉如果做成干的是会致癌的,所以干牛肉一般都是猪肉做成的,只是加点什么东西做成牛肉的颜色而已。” 九九瞪大眼睛,“不会吧?” 她吃了这么久的牛肉,第一次听说牛肉干不是牛肉做的。 “你老公是不会骗你的。”兰仲文一脸高深的模样,“其实市面上很多牛肉都是假的,只要你多吃几次纯正的牛肉,自然能分辨出真假。” “这样啊……” 兰仲文点头,不可违抗地说:“所以,不能买,吃真的就致癌,吃假的就不如买猪肉的。” 九九扁着嘴看他,眼珠黑溜溜的,特别大,“可是我不喜欢吃猪肉的。” “那就别买,你想吃牛肉我带你去吃新鲜的,别必要买这些添加过防腐剂的。” “好吧,听你的吧。” “这才乖嘛。”兰仲文摸了摸她的头,神秘一笑,“九九,我想告诉你一件好消息。” “什么好消息啊?”九九眨巴着期望的眼神。 “嗯,在告诉你好消息之前,我要向你坦诚一件事。” 她楞了一下,“好,你说吧。” “杜心毓你还记得吗?”兰仲文低头,眼珠黑洞洞的,看不出任何情绪。 九九不知道他在想什么,顺着他的话点头,“记得啊,怎么了?” “就是。”他抿着唇,“杜心毓其实没有坐牢,她的命被我从监狱买了,现在就关在大屿山的别墅里。” “啊?”九九惊讶,“为什么要这样做?” 其实终身监禁对她来说已经是最痛苦的了,她老公完全没用,两个儿子一个死了,一个傻了,她又是那么端庄的人,监禁对她来说就是最大的堕落了。 “为什么?当然是因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了,众生是平等的,没有谁可以剥夺谁的生命,她这样做了,就得付出代价。” “其实我觉得吧,就算她在可恶,她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当然,这不是因为我善良,而是我觉得人生匆匆何必总是泪眼朦胧,事情已经发生了,挽回不了了。但我们所有人都应该心怀慈悲,她剥夺了别人的生命,所以她获得了终身监禁,既然她被终身监禁,也就是我们没有权利剥夺她的生命,懂吗?” 香港之所以废除死刑,是因为死刑真的太残酷了。不要活在幻想之中,觉得恨就应该杀,这种想法嫉妒偏激极端,就好比上学的时候,每个人身边都有那种被排斥的学生,当所有人骂她,你没有感觉,是因为不管你的事。 假如,假如今日你的亲朋好友都指着你的鼻子骂你,也许,你就会懂得那种入骨的恨意的怨念,然后这时候,如果给你一把刀,你要把这些人全部杀死吗? 其实,只要不是心里扭曲的人,就算在愤怒怨恨的情况下,也一定会选择不杀的,人生不是活得多么风光,想杀了谁就杀了谁就是牛掰霸气,而是明明你恨到想杀了她,你却还想留她一命,让她用自己的眼睛每天面对自己,一辈子活在悔恨中,让她的灵魂终身囚禁。 “我懂,生命的权利是众生平等的,只是有些债,欠下了,就该还。如果一个小偷偷了人家救命的钱,导致那个人的家人没钱治病死了,你觉得这个恨是永远存在的?还是说小偷受了惩罚后就该淡忘了?谁都不是圣人,九九,我恨她,因为她令你痛苦,令我失去了你六年,令我吸过毒,也令我们差点分离。” ------题外话------ 这两天序序都有些忙哈,可能更新有点少,但序序实在是时间紧迫,过两天序序会多更点的,好了,序序现在又得出去了,宝贝们么么哒 正文 第二十四章 必中的彩票 冤冤相报何时了啊。 九九没有答话,微微在心里叹了口气,“兰花儿,我想问一下,杜心毓那个儿子现在怎么样了?” 那痴儿好歹是她的堂弟,她觉得于心不忍。 “死了吧。”兰仲文一脸云淡风轻,当时把他们两个人关在一起,没有给他们食物,也就是其中一个想活着的人,必须把对方吃掉。 昨天顾融给他电话,说那痴儿已经死了,那么活着的人就是杜心毓了。 杜心毓选择了救萧陌寒,是因为萧陌寒是她爱的人的儿子,而她选择吃掉她的另一个儿子来活命,因为那个儿子是她所恨的,她视为耻辱,当初把用药把他喂傻了,也是故意为之,可见她的恨意还是很重。 这女人,一辈子都无法得到救赎了,因为她的心早就黑了。 “死了?” “对,杜心毓吃了他,所以他死了。” “……”九九一愣,一阵恶心感从喉咙处翻了起来,她迅速捂住嘴,逼退那阵翻江倒海的感觉。 她怎么可以? 那是她儿子啊,难道她终身监禁前的话都是假的?还是在这个世界上,她只在乎萧陌寒一个人。 整个萧家元气大伤,死的死,伤的伤,萧颜安更是没出息,跑去当小白脸,哎,九九头疼地摇了摇头,“算了,在监狱和在大屿山都没什么区别,反正都是囚禁,随便了。” 阳光下,兰仲文的唇角似乎弯了一下,那么冷。 “不,她不可能那么容易死去的,但是你不要管,我告诉你,只是因为我想对你坦诚,监狱的终身囚禁和萧陌寒的死是她欠你的,她还了,但是我和她的恩怨,她还没有还。”所以说兰仲文是个睚眦必报的笑面虎,不管事情过去多少年,他也一样记得牢固,并且一定会加以报仇。 “你想怎么做?”九九自知阻拦不了他,不,不是她阻拦不了他,而是她不想阻拦,她虽然心怀慈悲,但是她并不是善良的人,冤头债有主,欠债了就得还,天经地义。 “不怎么做,她还不值得我亲自动手,不过从明天开始,她就有一个伴了,一个星期后,两人谁能活下去,那我就不太清楚了。” 九九讶然,“你是说你要叫个人跟她互相残杀,谁吃了对方谁就能活下去?” 兰仲文轻轻点头。 九九倒抽了一口冷气,“这个人,是谁?” “林语娇。” “啊?”九九疑惑,他不是要九九去国外,然后让林语娇冒充她吗?怎么要把林语娇关到大屿山去?这是什么情况? “因为啊,我想到了更好的办法,但这个办法有点冒险。”兰仲文浅笑,见九九垂着睫毛,一副疑惑的样子,他将她揽进怀中,声音轻柔,“九九,要不就你冒充林语娇,要不就林语娇冒充你,你觉得呢?” “什么意思?” “我想过了,出国也不一样安全,而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不如我对外宣称你出国,然后你打扮成林语娇的样子留在香港,怎么样?” 九九不由哂笑,“你是说,如果我冒充她,就不用让她去你身边了对吗?因为真正的林语娇被你抓起来了,而兰太太出国了,我本人变成了林语娇?” 兰仲文点头,“林语娇在所有人眼中只是一个小角色,虽然能屈能伸,但那只能代表她没什么尊严脸皮可谈,也没什么脑子,所以这样的女人,就算留在燕兮身边,燕兮也不会重用她,顶多就是一个草包走狗,而既然她不知道什么重要秘密的,也就根本牵连不到什么大事,所以假扮她很安全。” “也就是说,我假扮她,顶多就是住在她家里,如果哪里有好处,就去沾一沾,有事就赶紧跑,凡事明哲保身,对吗?” “嗯。”兰仲文颔首,“另外我会派几个人暗中保护你,如果有什么事情,他们就会现身的。” 而且如果这样,九九想见他还可以见到,他想见九九也可以见到,只是在外人面前,要假装见不到而已。 萧九九这个名字,跟兰仲文的感情始终太深了,还上过夫妻访谈节目,就算突然宣布离婚也不会有人信的,她出了国,先生帮的人也会相信,但他们一定万万没想到,其实九九就在他们身边。 “你这智商不去当侦探真是太可惜了。”九九感慨,双手合十,“太好了,我不用出国啦,太开心了,我本来就不想走,要是去冒充林语娇,我也觉得不错,这样我可以自由自在的,也没人会去陷害林语娇,因为她就是个小人物啊,谁吃饱没事干去争对一个路人甲啊?” 兰仲文忍俊不禁,“聪明。” “那必须的啊,就算我住在林语娇家里,你也可以经常来看我嘛,而我们的家里也不用给林语娇住了,我又安全了,皆大欢喜啊。” “你就不怕危险吗?”兰仲文哭笑不得,怎么觉得九九一听到去冒充别人,跟打了鸡血似的,完全跟先前消极模样完全不同啊。 “不怕,我会好好保护自己的,而且我知道你肯定会保护好我的,嘿嘿……” “变聪明了嘛。”见到九九开心,他也就开心了,是啊,其实他也舍不得让九九出国,这样反而好,想见也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见见面。 “必须的。” 回香港的飞机上,九九买了好多上海小玩意,她靠在兰仲文肩膀上,就像多年前的模样,她安谧得像一只小猫,不断捣着头打瞌睡。 这一路,兰仲文也没有说话,默默望着她微笑。 他觉得这样的感觉真幸福,心爱的女人靠在自己的肩上打盹,又真实又迷人。 第二天,兰太太高调离港飞往华盛顿的消息满天飞,也不知道消息是谁传出来的,据说那天她手上带着希望之星,所以借住希望之星再现香港的消息登上报纸头条。 带着希望之星离开香港,也就是带着四十四亿离开香港,不高调才怪呢。 这天,据说所有富豪都看着报纸陷入沉思,不知道在想什么,而俪群会的太太们也是喝着茶沉默,气氛一时冷凝得仿佛凝固住了。 而九九这头,带上了长假发,穿着霸气奢华的黑色皮草,这不是九九的风格,这是林语娇的风格,林语娇喜欢一切高端奢华的东西,而九九偏爱纯色大衣。 因为她的肚子微微凸起,为了不让看出怀孕的样子,她穿着自己十分嫌弃的皮草,之前林语娇一直喜欢穿很暴露的衣服,就算大冬天的她也是要风度不要温度。 但怀孕的自己不能那样穿,兰仲文也不会允许,所以她就穿上华而不实的皮草。 林语娇家的房子落座在尖沙咀一个偏僻的角落里,她是跟父母同住的,要是碰到金主,比如严寻,她就会搬去跟严寻一起住。 为了不引起注意,兰花儿没有抓走林语娇和父母,而是让九九跟他们同住,这样有人可以照顾她,他让九九想办法找一个借口请个佣人回去照顾自己,就说自己中彩票也行。 结果九九就真的觉得这办法可行,所以让兰仲文给她弄张必中的彩票,十万就行了。 她拿着从林语娇那抢夺来的家钥匙打开房门,暖黄的光线下,林妈妈正跟几个师奶坐在窗前搓麻将,看见九九进屋也跟当没看见一样,林妈妈心里早就对林语娇这个女儿失望了,好高骛远,好吃懒做,但由于林语娇要帮忙付房租,他们不至于撕破脸皮。 林爸爸正在电视机前看足球赛,脚抬在茶几上,看见九九,一样是没什么反应,林语娇天天在外面宿醉,好几天才会回一次家,他们不怎么说话,所以分辨不出眼前这个女人是不是真的林语娇,况且两夫妻也不会怀疑有人来冒充林语娇。 九九成功地骗过了他们的视线,躲进林语娇狭窄的房间里,以后除了每晚必要的散步外,她决定深居简出。 打开小台灯,她把皮草脱了下来,并拿出兰仲文给她准备好的彩票,从林语娇口中,九九得知林妈林爸都是彩票狂魔,每天必须买个几十注,不买就浑身痒痒。这样的家庭就是90年代时期的大部分人家,住着简陋的屋子,白天上上班,晚上打打麻将,时间一到对彩票,输了叹气几声明天再接再厉。 林语娇说她父母都属于中型赌鬼,每天必须赌博,但是玩得不大,林爸有钱了就出去玩牌,没钱就在家里看电视,林妈白天上班,晚上搓麻将,这已经成为这个家的日常,所以九九只要等到晚上开彩票的时间冲出去客厅对下彩票,然后假装惊讶地说,“老纸中奖啦!” 然后领回十万元,去请个保姆来照顾这一家人,因为这家人几乎不做饭,都吃饭盒,这对怀孕的九九不好,当然这个保姆只是个幌子,因为保姆肯定是兰仲文派来的人。 九九静静躺在床上,听着客厅传来的吵杂声,有些烦躁地皱着眉,渐渐地,夜凉如水,倦意慢慢洗上脑门。 半梦半醒间,有人用力地拍了拍房门,“吃饭了,赔钱货。” 是林爸爸。 ------题外话------ 明天开始序序会多更点了,大家么么哒 正文 第二十五章 中奖 昏沉中九九被惊醒,霍地睁开眼睛,门口的林爸已经离开了,她拍着胸脯呼气,吓死人了。 收拾好自己,九九披着宽松的大衣打开房门,林爸林妈坐在电视机前边吃饭盒边看新闻。 看着这两个人,九九怎么也无法喊出爸妈这两个词,况且他们喊自己的女儿居然是赔钱货,太让人震惊了。 她走近一看,才知道林爸林妈正在讨论彩票的事情,林妈是一个典型的肥胖妇女,烫着一头卷发,身穿碎花棉袄,她模样倒是长得不错,眉清目秀的,拿着手中的彩票吹嘘,“这票是今天在黄大仙那里求的,一定中。” “你每期都说中,每期都没中。”林爸语气嘲弄,不过九九听得出是开玩笑的,林爸穿着衬衫西裤,带眼镜,头发略带花白。 九九感觉得出那两夫妻感情还算可以,但彼此对林语娇都很冷淡,好像不是一家人一样。 九九慢慢坐下,打开饭盒吃饭,林妈看了她几眼,九九心中没底,怕被林妈瞧出不对劲。 她心虚地想,等下被发现了怎么办?破门而出吗? 然而林语娇的亲生母亲并没有发现九九有什么不对,可能跟女儿太生疏的关系,林妈看了她好一会,才咂着舌头说:“今天居然不化妆了?” 九九楞了一下,对呢,林语娇喜欢化妆,但由于她怀孕了,她不能化妆,只能在神态上尽量模仿她。 九九趾高气扬地一甩头,“最近外面人家流行素颜女孩了,不可以吗?” 虽然不知道林语娇跟家人的关系怎么样,但从九九刚才的判断看,这个家的人对她并不和善,那么像林语娇这样的性格,是不可能忍耐的。 “哟,你现在真在外面卖啊?还是当人家的情妇?” 九九没回答,这话多少让她有点不舒服,林妈却没什么反应,可见之间的感情多么冷漠,见九九不答,又冷嘲道:“你这就叫没公主的命,却得了一身公主的病,成天去外面跟那些男人厮混有什么意思呢?人家不过跟你玩玩而已,玩了也不会娶你,你最后还是得回到这里来,你何必呢?” “喂。”林爸瞪了林妈一眼,警告她别再说了,“我吃饭的时候你能别说这些让人倒胃口的话吗?我现在出去都没脸呢,到处被人家戳着脊梁骨骂我女儿是情妇,我好受啊?” “行了,你难受你就说出来吧,你憋着那些心里话干嘛,她确实是把我们的脸都丢光了啊,人家就是来家里打麻将也老是说这些,呵呵,做情妇,做了就不要怕人家说嘛,你看这些话说的,邻居一场,嘴巴居然这么臭,真是出门不怕被车撞死。” “别说了。”介于林语娇有帮忙交房租,林爸秉承了怨两句就算了,没必要指着她的鼻子骂,万一撕破脸皮,这500元的月租还得自己负担了。 怪不得林语娇宁愿天天宿醉也不回家里来了,原来她的家是这种气氛,不过去当人家的情妇也是她选择的,没得怨不是吗? 两夫妻骂完后就没怎么交谈了,默默吃完饭盒看电视,九九也安静地吃着饭盒,反正骂的人又不是她萧九九,而是林语娇,没必要去对号入座,要是闹得等下吵起来就不好了。 等八点半一到,林爸立刻拿了遥控转台,并拿出口袋中一大叠彩票对号码。 九九看时机到了,也装腔作势地拿出一张彩票,林妈眼角余光瞥见她手里的彩票,乐了一声,“哟,你也买彩票了?” “嗯,买着玩玩。”九九捏着彩票说,她的声音跟林语娇是有很大区别的,所以只能提高音量用中高音的嗲声回答。 林妈不耐烦地白了她一眼,“林语娇,你能好好说话吗?连声音都要用假的吗?” 完全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九九特别烦他们这种讲话带刺的话,于是没有回答,也是懒得回答。 电视机里的双色球正在摇号码。 电视机前的林爸和林妈紧张的看着,九九见他们很紧张似的,也假装一脸紧张地看着电视机,双色球慢慢从透明容器中搅合起来,然后变得很快速,蹦出了一个。 这就是双色球了,九九其实压根就不懂,但她知道买彩票就是自己写6个红色球,1个蓝色球,接着等开奖结果顺应天命就行了。 她的彩票是必中的,所以没什么好紧张的,一直等到摇出最后一个号码,九九才假装一脸振奋地说:“哇,我中啦!我中啦……” 林爸林妈都输了,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她,第一次买就中了?不可能吧?他们都买了一辈子了,还没中呢。 林妈是藏不住话的人,立马出声问她,“你中了多少?” “六加零啊,30万。” “什么?”林妈惊讶地掩住嘴,“你真的中了?” “真的,你们看。”九九把手中的彩票递给他们看,两人急忙低头对证,还真没错,她真的中了六加零! “我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林妈声音飘忽,仿佛是吓到了,瞪着眼珠说:“三十万,好多啊。” 九九本来只想中10万就好的,没想到兰花儿给她弄了30万,于是她笑着说:“等我去领了钱,我给你们一人五万啊,然后在请个菲佣……哦不,是保姆,请个保姆回来家里做事,家里就不会这么脏乱了。” 给他们钱其实是因为知道他们是赌鬼,如果他们有了钱,就会天天往外跑,这样家里就不会有人在了,也可以清净一点。 听闻九九的话,林爸和林妈都扭头看了对方一眼,这林语娇是转性子了吗?其实林语娇有很多私房钱,林爸和林妈都知道,但是林语娇就是不拿出来,他们夫妇都知道林语娇打什么心思,林语娇打算存够了买房子的钱就搬出去,然后彻底抛弃他们这两个老人。 就是因为夫妇们知道林语娇心里打这个算盘,她早打算好要抛弃他们夫妻两了,所以夫妻两越想越怨,他们一把屎一把尿把林语娇拉扯长大,到头来她去当情妇,然后还要抛弃他们这两个年事渐高的老人。 林语娇给他们钱,是他们完全不敢想象的事情,从林语娇成年赚钱后,从来没给过他们夫妻一分钱,房租也是他们夫妇强制性要求林语娇才肯给的。 人都是现实的,一听到林语娇肯给他们钱,态度都变好了,林爸立刻腆着脸说:“闺女啊,晚上的饭合不合胃口啊?饭后想不想吃水果啊?爸下楼去给你买啊。” 态度简直是360度转变,九九心里觉得好笑,摇头说:“不用啦,我刚才吃得很饱。” “怎么不用啊?肯定要买的,最近的橙那么新鲜,我下去买几个切给你们吃,你们等着。”林妈红光满面说完,一溜烟出门了。 林爸赶紧拿出茶叶上茶,眼镜下的眼睛浑浊上扬,“闺女啊,你最近都在干什么啊?都好几个月没回家来了。” 九九呵呵一笑,“没呢,就是到处逛逛,对了,我最近认识那个十大富豪里面的太太,叫……燕兮,她可了不起了,又漂亮又能干。” 九九不知道林语娇在家里是什么性格的,唯有随口胡诌,可十大富豪这样的人物小百姓们听都没听过,因为十大富豪其实是存在富豪界里的,像林爸这种从不翻看报纸的赌鬼,完全就是听不懂。 “这样啊……”林爸的笑容有点牵强,他虽然是个赌鬼,但赌鬼也有分为人正直的赌鬼,至少他就是,他不欣赏林语娇去当情妇,于是语重心长地说:“闺女啊,如果你当我们是一家人,你就应该听我一声劝,人生的钱足够用就好,没必要去追求那些不实在的,富豪圈的人,跟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虽然我不懂,但是我觉得他们那样的人是不会娶我们这些平明老百姓的,闺女啊,浪子回头金不换啊。” 这番话九九相信是林爸的心声,但她又不是林语娇,没办法替她回答,也许全天下没有真正记恨自己子女的爸爸,就算天天吵架,其实心里也是不讨厌彼此的。 今晚九九讨好了林爸林妈,也算是帮林语娇尽孝了,老人家受宠若惊,林妈把买来的水果拿去厨房切了,有青芒果,苹果,香橙,小番茄,林妈把水果切好后,还加上了盐和糖调和一下味道。 盐有杀局效果,加糖是为了让味道更好吃,林妈把水果递到九九眼前,招呼她赶紧吃,“闺女,吃点水果吧,都新鲜着呢。” “好。”这一刻,九九心头竟奇异发酸,她在想,可能要找个时间去跟妈妈聚一聚了,就是不知道妈妈有没有空。 “闺女啊,其实我们不是要讨厌你,而且邻居们总那样说,我们心里不舒服啊。”林妈急促地说。晚上林语娇对他们示好,让林妈心里觉得欣慰,也许林语娇不是那么无情吧,不至于要抛却他们两老夫妻自己去生活吧,也许是他们错怪了她吧,至少林语娇今天表现好了。 “没事。”九九笑着说:“你们两不必介怀。” 九九始终无法喊她们做爸妈,两个人也不介意,听见九九的话,林妈眼眶泛红,“语娇啊,你现在终于成熟了,以前你不是这样对我们的。” 林语娇经常动手打林妈的,林妈是个彪悍的女人没错,但是她老了,打不过林语娇,有时候她想拿刀捅死这个亲生女儿,不知道什么原因使林语娇变成了今天的模样,让他们又惧又恨。 林爸时常在家,也是怕林语娇会打林妈,这个女儿虽然在帮忙交房租,但他们只愿从来没生过林语娇这个女儿,因为她真的太大逆不道了,动手打自己的母亲,这种事没几个禽兽干得出来。 九九安静吃芒果,不知道怎么答话,她不是林语娇,不能随便帮她承担什么,可看着这两个老人家,九九突然觉得林语娇不应该死,不然这两个老人家怎么办?年纪大了,没人照顾。 可是他们又不能放了林语娇,林语娇知道的秘密太多了,难保她不会出去乱说,所以就算要放了她,也得囚禁她个一两年,让她改造改造,学会好好孝顺父母。 至于杜心毓,就囚在别墅里孤独终老吧,不管怎么样,不应该让杜心毓和林语娇残杀,比较林语娇罪不至死,她还要照顾这两个年事已高的父母呢。 吃完水果,九九宣称累了,躲回房间拿出大哥大,给兰仲文拨去一个电话,没一会,电话就拨通了,她压低声音说:“兰花儿……” “嗯,我在呢。”彼端的兰仲文正看着荧幕上的恒生指数,他看了眼,低头翻文件。 九九听到了翻文件的声音,低声问:“你现在在干嘛?” “开会呢。” “开会?都九点了你们还没下班?” “是呢。”兰仲文的声音平静,从曲曲绕绕的电话线中传来,“不止我一人,全公司加班,眼下我眼前坐着十几个公司高管呢,怎么了?潇潇,有什么事吗?” 他们说好聊电话的时候不叫九九的名字,以免泄露消息,所以他以九九的姓氏重新为她命名。 “没事呢,我就想说,林语娇那边你先别伤害她,把她单独关着吧,有什么事以后在说。” 兰仲文沉默了一会,点头,“好吧,我听你的。” 正文 第二十六章 误撞先生帮聚众 二日,九九早早就起来了,她非常认床,在林语娇的床上翻来覆去半天也怎么都睡不着。 林爸和林妈已经起床了,老人家睡眠一直不好,林爸在客厅里看电视,林妈在打扫卫生。 九九穿着体恤背带裤,外披一件户外运动大衣,乌发及肩,齐刘海,眼珠像深海一样宁静,肌肤白若凝脂羊玉,看起来就像一个青涩美丽的大学生。 林爸见了,不住点头称赞,“这样穿就不错。” 往日林语娇都喜欢穿暴露的衣服,在老一辈的人眼里,穿那些衣服就跟卖的似的,人活着不能只为了自己高兴,林语娇是自己活快乐了,但是整栋小区的邻居可都是指着林爸林妈背脊骂的,还呼吁所有人不要跟林语娇来往,免得被她带坏。 现实中,三姑六婆和邻居的嘴巴是最毒的,林语娇就算当情妇,那也不管别人的事,但人家就是见不得她去发财,要看热闹,要多嘴,林语娇在他们小区里长得算是很漂亮的,所以嫉妒的人也有,看不惯的人也有,总之,都是说话不腰疼的人就对了。 九九被林爸称赞了一句,有些羞赧地点了点头,“天冷,我不想穿那些了,对了,爸,等下我要去取昨天中奖的钱,你们能跟我去吗?我怕钱太多了,路上不安全。” 既然演了林语娇这个角色,那就应该喊她父母为爸妈了,就当自己是演了一场戏吧。 1995年的30万还是很庞大的一个金额,像林爸林妈就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林语娇倒是有这么多钱,不过她的心比较高,她想存个几百万买豪宅,让自己也当一回富豪。 “当然好啊。”林爸老泪纵横,他的娇娇终于变好啦,懂得孝顺父母了,也不会穿那些乱七八糟的衣服了,而且对父母的态度分外和善,他在想,林语娇是不是在外面受了什么刺激呢? “娇娇啊……”林爸欲言又止,“你是不是在外面受了什么苦啊?如果有什么事的话,你的钱还是留着吧,爸也不用那些钱,凑合凑合都能过。” “不是的爸,我没闯祸,就是最近觉得很累,想休息休息才回来的。”九九鼻头发酸,她想起了萧爸,想起萧爸每次给她讲道理,也想起了萧爸每次跟她一起看电视的情景,他每次看见九九不说话,就会旁敲侧击给她零用钱,哄她开心。 萧爸比萧妈更加溺爱九九,那种溺爱是宠坏了也无所谓,有爸爸在,没有人可以欺负你那种。萧爸是个高知识分子,旧时代的高知识都跟上时代,绝不体罚孩子,而且他提倡国外教育,让孩子自由成长,一般九九做错事,他只会跟九九讲道理,以成人的方式待她,绝不动手。 有时候萧妈气急了会拿藤条子赏九九几下,这时候萧爸总要批评萧妈,说她这样做容易导致孩子将来心里有阴影,那时候,九九总是感动的。 孩子也许思想不够成熟,但是该听的都听得懂,有道理的话,比一百下的藤条子还要来得有效果。 “这样啊,闺女,那你就在家里好好休息,有什么事,记得要告诉爸妈,虽然爸也没什么用,给不了你好的生活环境,可是爸爸还是可以替你分担压力的。” “真的没事。”九九轻轻摇头,她在心里叹了口气:林语娇啊林语娇,你的命是你父母救的,记得将来,好好报答他们吧。 林爸跟林妈带着九九一起出门时,邻居们都诧异了,这林家什么时候感情这么好了?平时但凡他们的女儿回来,都得听到锅碗瓢盆落地的大闹声,不吵不方休。 狭窄的过道上有十几户人家,每户人家的门口都用一条碎花布遮在铁栅栏上,林家三人从过道上路过,不断引来注目,无非是八卦好看戏的。 林妈有些不自在地赔笑跟街里邻居打招呼,林爸则是抿着唇,九九大方微笑,心里却是苦涩。林语娇这个人,若是去当情妇,其实最好别回家里来了,搞得林爸林妈替她的狼藉名声买单,过得苦不堪言。 甚至有几个男邻居冲着九九吹口哨,还有一个邻居黄师奶上来跟林妈找招呼,然后看着九九说,“穿得这么气派,这身牌子要不少钱吧?哎,自己发财了就要多考虑考虑家人嘛,你妈身子骨不好,你应该好好对她,别让她出去打工那么辛苦了,超市的工作不好做啊,又要帮东西又要点算东西的,对眼睛不好。你身为女儿,赚这么多钱,给自己打扮得像个千金小姐,可人家却穿得这么寒酸,出去也是你没面子是不?” 林妈一脸尴尬,不过黄师奶是为自己好的,她看不惯林语娇这么对自己父母,简直就应该天打雷劈了。 “伯母说得是。”九九谦虚受下。 “哎哟,怎么说这话?都不像林语娇了。”黄师奶跟见了鬼似的,不可置信地捂住嘴巴,这伶牙俐齿的林语娇今天是怎么了?怎么变得这么乖巧谦虚了? 九九愣了一下,差点忘了自己是林语娇了,她下意识拢住提包,不想多说了,免得说多了,被看出了破绽。 林爸见九九一副不情愿说话的样子,心知她不想跟黄师奶说话,于是扯着九九去按电梯,“我们家娇娇现在变好了,你也别说她了,我们赶着出去买东西呢,下次在谈吧。” 三人匆匆离开,这一刻,九九心里是不好受的,她觉得林爸林妈过得很辛苦,就像过街老鼠一样,出门就要遭受四周的指指点点,也许林语娇从来都不知道他们过得这么辛苦,所以听到父母的抱怨,她就大发雷霆,导致家暴一场接着一场,永无止境。 从福利彩票那里对了双色球,员工核对信息,最后把款转进九九的银行卡里,三人都以为钱是要拿现金,有些讪讪对视几眼,都笑了。 “真老土,香港是信息时代,当然不可能让我们提着几十万在大街上跑啦。”林爸笑得红光满面。 九九和林妈都笑,对面正是百货公司,九九想起邻居的话,拿着卡对两夫妇说,“爸妈,我们进去买点衣服吧,冬天这么冷,别穿棉袄了,买点皮草和羽绒服穿吧,比较保暖。” 林妈一直是穿棉袄的,南方的冬天穿棉袄根本不御寒,南方的冬天潮湿阴冷,穿再厚的棉袄都没用,只是显得重而已。 但是皮毛和羽绒不一样,看似虽轻,御寒效果却佳,年轻人不用穿那么保暖的衣服,但是年纪大的人不一样,年纪大了,血液循环不好,经常手脚冰凉。 “不用了,娇娇,爸妈不用穿那么好的衣服,你的钱留着吧。”听闻要去百货商店,林妈赶紧急促地拒绝,他们年纪大了,不用穿那么贵的衣服,听说百货店的衣服大多要一千多以上,而他们的房租一个月才五百元,百货店不是他们可以消费得起的地方。 “没关系的,这些钱都是赢来的,你们不买也是被我花光了,所以你们就接受我一片心意吧,你们不买,也是让我多买了几件衣服是吧?” “不啊娇娇,钱不能这么花的,不然你的钱放妈妈这里,妈妈帮你去银行存死期,以后需要钱了就可以用得上,不要去花在这种吸人血的百货店,衣服多少钱不是穿啊,爸妈不用穿那么好的。” “哎呀你们就别推脱了,反正这钱我是要花掉的,如果你们不要,我等下就乱买。” “娇娇你可别这样啊,赚钱不容易,尤其是彩票这种事,好运气就一辈子一次,要好好利用这些钱才行。” 夫妇两仍是拒绝,九九费尽口舌也说不动他们,最后她实在没办法了,就不由分说把他们拉进百货店里,“我说买就买,你们不买,我等下就乱花掉!” 见她虎了脸,两夫妻也不敢说什么了,半推半就被九九拉进百货店里,暂且称为父慈子孝的一家人,九九扮出一脸高傲,学林语娇的。 她带着夫妇两走进一家名牌店里,人生最骄傲的不是自己能买得上什么东西什么东西,而是能有这么一个孝顺父母的机会,带他们去百货商场逛上一天,为父母买一些御寒的衣物,尽一尽孝道。 九九无法对萧爸做的事情,对林爸林妈做了,林语娇没有尽到的孝顺,九九替她完成了,但是有这么一个孝顺的机会,九九是乐见其成的,尤其是看着林妈局促地试着一件件名贵的皮毛,她生怕会弄坏那些衣服,动作小心而轻柔。 服务员笑容和蔼,九九和林爸也看得好笑,气氛一下子变得温馨起来,最后,九九给林妈买了几件皮毛和羽绒大衣,保暖的秋衣秋裤,林爸买了羊绒外套和羽绒外套,还买了一顶帽子和围巾。 提着袋子从服装店离开的时候,林妈和林爸眼圈都红了,娇娇第一次孝顺他们,让他们无比欣慰。 经过按摩椅的时候,九九停驻不动,她想起刚才邻居说的话,她说林妈身子骨不好,于是她坚持让夫妻俩坐在按摩椅子上体验一下按摩椅的效果。 林爸和林妈说什么也不肯体验,一直说按摩椅太贵了,一个要好几万,让九九千万不要买,手中的衣服已经花去一万多了,他们不想九九在破费了。 九九态度坚决,“不,我自己想买个按摩椅,反正放在家里的,三个人都可以用,你们就帮我试试感觉吧,我还年轻,不太会试这个,万一买了不好就可惜啦。” “闺女,这东西我们真的没必要买,爸妈多走动一下就好了,没必须买这么奢侈的东西。”林爸试图对九九讲道理。 九九秉承绝对不听的态度,往按摩椅的方向走去,老人家都是这样的,心疼子女的钱,觉得不应该这样乱花,但她今天绝对要买这个按摩椅,因为她觉得值得。 林爸和林妈担心她乱花,一直坐在她旁边劝说她别买,九九闭着眼睛不予理会,其实她的睫毛早被泪水浸湿了,眼睛酸酸的,她不敢睁开眼睛,因为她害怕自己会流泪。 “爸妈,我觉得我体验的这个按摩椅就不错,你们如果不体验一下别的按摩椅,我就买这个了哈。”末了,她整理好自己的情绪睁开眼睛,眼眸深处,一派坚定。 林爸和林妈自知拒绝不了,也怕她真的买了不好的,于是把所有按摩椅都体验了一下,这时候,九九已经跑去体验泡脚的机器了,老人家血液不循环,天天泡脚能增加血液循环,对身体好。 最终,在林爸和林妈的各种唠叨劝说下,九九妥协了,答应只买一张按摩椅,至于背部局部按摩器的和泡脚的机器不买,九九让他们去门口等一下,她刷卡。 “娇娇咱们先说好了,只买按摩椅其他都不买了哈。”林妈不放心的追加嘱咐。 “知道了。”九九点头,等他们出了门口,她让服务员把局部按摩器和泡脚的机器全部一起结账,然后送到尖沙咀的住处,试都试了,怎么可以不买呢?况且,九九也就这一次机会了,也不知道林语娇以后会不会孝顺老人家,如果不会,那么也是他们最后一次享受子女的孝顺了。 出了百货店,九九到银行取了钱存在两夫妻的账户上,并叮咛说:“钱呢,已经存在你们账户上了,你们想赌钱呢,我不管你们,但是要赌得小一点,留着一些钱以后以备不时之需,好吗?” 其实老一辈的人乐趣几乎都是赌博,那时候没什么娱乐项目,大家聚在一起无非就是聊家常,搓搓麻将,久了也就开始赌钱。 他们不喜欢唱歌,不喜欢跳舞,不喜欢打电玩,不喜欢逛街。看电视也很孤单,因为电视是属于家庭型,等于封闭在家中,没有社交。 赌博也都不大,就是搓搓麻将顺便交几个师奶朋友,没事可以一起去买菜,聊聊孩子,日子就这样飞快流逝了。 林爸林妈郑重点头,“娇娇,这些钱都是你的,爸妈帮你存着,绝对不乱花。” “不用了,这些钱我给了你们就是你们的了,我还有很多钱,不需要这些的,你们留着吧,可以买点补品吃,也可以买点你们想买的东西。”九九抬起头,目光出奇的平静。 两夫妻怔了一怔,眼圈又红了,娇娇真的变好了,但两夫妻还是决定不会花这笔钱,这是娇娇给他们的,他们要帮她存着,以后如果娇娇用得上,他们还会拿出来的。 九九办完这些,心情轻松,她拦了辆计程车,笑着对林爸林妈招手,“爸妈,我们去吃饭吧,今天难得全家出动了,我们去吃大餐。” 林爸林妈今天也高兴过头了,不想扫九九的兴,就跟着她一块上车了,九九带他们到一家高级中国餐厅吃饭,老一辈的人都不喜欢吃什么外国菜的,他们就喜欢吃地地道道的中国菜。 中国餐厅门口站着16个身穿旗袍的礼仪小姐,这阵仗吓到了林爸林妈,他们不安地跟在九九身后。 九九从容高贵,走过金碧辉煌的大道,走进了古香古色的大厅里,一瞬间,时光好像穿越,他们三人进入了美轮美奂的餐厅内。 头顶上方挂着名贵的八角开光灯,雕龙画凤的顶天柱,屏风山清水秀,暗红色桃木圆桌,香炉袅袅,气息沉沉。 八角开光灯的光线恰到好处,既不刺眼,也不昏暗,林爸和林妈越显不安,这样的餐厅,光看摆设就知道价格高昂。 由于只有三个人,开包间的话价格太高了,于是三人就没进包间,坐在大厅里,林妈坐下后第一件事就是翻开精致的菜单,一看菜单,她脸色就变了,苍白苍白的,很是木讷,“娇娇啊,这里一壶茶就要我们一个月的房租了,我们还是别吃了吧。” “没事呢,今天既然出来了,就要玩得尽兴,爸妈你们都别看价格了,喜欢什么就点什么吧,最重要是开心。” 林爸和林妈半是感动半是不安,他们不想女儿花这么多钱,可是他们又不想扫九九的兴,鱼翅端上来的时候,林爸和林妈都沉默地吃着,细细品嚼。 九九支着下巴看着,心中又冷又热的翻搅着,她天天被兰仲文逼着吃下去的觉得很难吃的补品,在两位两人家眼里,是那么地珍贵美味。 “严生,中午好。” 远处的大门突然打开,威慑四方的严先生带着严寻出现在大门处,严寻仍是那副玩世不恭的样子,双手插在口袋里,目光在在大厅处游离,寻找着他感兴趣的猎物。 一见是他,九九赶紧压低头,用菜单遮住自己的脸。 林语娇每次看见严寻就巴不得黏上去,但九九不是真的林语娇,她也做不了那种事,而且严寻对林语娇的了解程度一定比林爸林妈高,难保被他认出来。 出于防范心里,九九觉得还是躲着他比较好。 严寻目光在大厅游离一圈,没注意到那个用菜单遮着自己脸的人是林语娇,他收回视线,跟着严先生走进大厅尽头的碧落琼浆包间里。 这里的包间都提着诗情画意的名字,门口用山水屏风隔绝众人的视线,绕过屏风后,垂着一帘珠玉帘子,若是用包间走过,可以隐约看到里面坐着什么人,但是看不清模样。 九九略带疑惑地看着他们进了包间,门口又传来一句恭敬的,“沈生,中午好。” 接着带着禁欲味道的沈羽轻出现在了门口,他穿着笔直的西装,眉骨如堆着雪,笑容冷淡又优雅。 “中午好。”沈羽轻的声音清冷,对门口的服务员点了点头,“严先生在那个包间。” “在碧落琼浆呢,沈生请跟我来,我为您带路。”脸红的服务员立刻为他引路,沈羽轻跟在服务员身后,眸色浅浅。 看到这里,九九心中的谜团越浓,她的目光一直追随着沈羽轻的身影。 沈羽轻走着走着,似感觉到有人在看着他,他站定脚步,朝九九的方向扭过头来,见远处的女人匆忙低下了头吃鱼翅。 沈羽轻沉默地看了她好一会,直到服务员催促他,他才笑着迈进包间。 这是先生帮聚众吗? 九九挠着头想,门口又走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兰仲文。 他立在大门中央,霎时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就像与生俱来带着光芒一样,惊艳得令人晕眩神迷。 “兰生,中午好。”服务员备受压迫的说。 兰仲文的气场太让人压抑了,明明是那样一张高贵惊艳的脸,可折射出来的气息极其压抑,叫人感觉心上压着一块石头,惶惶的,透不过气。 “中午好,严生在哪个包间?”兰仲文开口,声音低迷略淡。 “在碧落琼浆,让我为兰生带路,这边请。”服务员微低着头不敢看他,如果说沈羽轻是让人想靠近的,那么兰仲文就是让人只可远观不可亵渎的,靠近了,反而觉得压抑钝重。 他微微点头,眼珠淡漠。 九九一见到是他,嘴角的笑容一下子就咧开了,她用殷切的眼神凝望他,不能大声喧哗,也不能当众喊他,不然就暴露自己的身份了,不过这么殷切看他还是可以的,毕竟他已经被女人的视线强女干惯了吧,那些个女人,哪个看他的眼神不是赤裸裸了?都恨不得上去扒了他的衣服一探身材究竟吧。 九九邪恶地想着,笑容似笑非笑。 远处的男人似有心灵感应般,从不扭头关注热烈视线的人突然毫无预兆扭头。 两人的视线一毫不差的对上。 九九楞了一下。 一瞬间,兰仲文淡漠的眼珠变得浓烈,凝视她一眼,眼底盛放出醉人的温柔。 只这无声胜有声的一眼,两人都笑了。 兰仲文站在远处一动不动,大厅的女人开始小小骚动起来,都看着他面露惊艳,九九怕太引人注目,对他投去个快进去的眼神。 兰仲文微微一笑,转身走进碧落琼浆的包间里。 九九心里松了一口气,偏巧这时,八道菜肴同时上桌了,本来她还想说早点吃完回去吧,免得多生事端,可看见林爸和林妈的吃饭速度,她觉得一个小时内是吃不完的了。 她凝着神思考,先生帮聚众,一定是有什么事了吧,兰仲文昨晚九点半还没下班,现在应该是非常时期,要不是几人在玩把戏,就是大战已经开始了。 但现在的恒生指数又很平静,似乎没什么大事发生,难道这就是暴风雨之前的宁静?九九想了许久,也理不出个头绪,不过兰仲文说沈羽轻是自己人,那么他就一定是自己人,不用防着他。 九九对包间里的聊天内容好奇死了,可是她又不能进去凑热闹,这可急死她了,唯有心不在焉地等着林爸林妈吃饭,她喝了几杯茶,起身对林爸林妈说要去躺洗手间。 这可不是借口,她是真的要上洗手间,兰仲文不让她插手这件事是为了她好,所以尽管她好奇她也会听兰仲文的话,反正他事后会告诉自己的,没必要那么急。 如果真想知道今天的内容,晚上打电话去问问就行了,她拐进洗手间里解了手,又洗了手,洗手间里有身穿白衣黑裤的马姐服务员,她们年纪都在五十岁以上,见九九洗好了手,恭敬礼貌递上擦手巾。 不愧是高级餐厅,服务太到位了,九九心中赞叹,冲马姐点了点头离开洗手间。 古香古色的过道上,八角灯光线朦胧温暖。 九九从洗手间里走出来。 眼前是一片幽香静谧的绿色植物。 毛绒地毯红得刺眼。 九九走上去,观看着墙壁上雕刻得栩栩如生的清明上河图。 过道尽头慢慢走来一道高大的身影,九九没注意到来人,等走得近了,九九才瞟见那人漫不经心的笑容。 竟然是严寻! 九九吃了一惊,可是严寻已经走到眼前了,她避无可避,想躲起来也是不可能了。 “林语娇?”严寻低头俯视她,不敢确定眼前这个人是林语娇还是萧九九,可萧九九是短头发,又出了国,所以他断定眼前的人是林语娇。 可说她是林语娇嘛,她又有那么点点不像,衣着素净,面容素净,不像是林语娇的风格。 ------题外话------ 终于多更新了一些了,呜呜呜,序序以后每天都要努力多更新一点,宝贝们多多支持序序哈,么么哒 正文 第二十七章 甩不掉的严寻 怎么会碰上严寻呢? 九九倒霉地想,但这个想法仅仅只是一秒钟,她立刻硬着头皮娇笑出声,“原来是严公子啊,怎么那么巧,过来吃饭吗?” 严寻见她笑得一脸狐媚,心知这人不是萧九九,因为萧九九是不会对他露出这么友好的笑容的,可是他心底里总觉得眼前的这个林语娇看起来很奇怪,他跟林语娇处过一段时间,记得林语娇是个不化妆坚决不出门的人,虽然她一直是化淡妆,但严寻从没见过她不化妆的样子。 今天一看,她不化妆的样子跟萧九九长得更像了,于是心底里对林语娇的厌恶就减少了一分。 “是啊,你也过来吃饭?”他都不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好的心情在这跟林语娇聊天,明明这个女人让他厌恶至极,但看着她跟萧九九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脸,他又舍不得离开,心中觉得多看一眼是一眼吧。 瞥见他不肯离开,九九又不能赶他走,而最主要的,是对林语娇来说,严寻是她见过最大的金主,所以她必须缠上去。 九九心中沉了沉,而在抬起头来时,她笑得一脸的明艳妖冶,“对呀,跟家人一起来的,严公子也是吗?” 九九这话的本意是催促他离开,代表着她是跟家人一起聚餐的,不方便多聊。一般这样的情况下,懂礼貌的人都会说,那么下次再聊了。 奈何严寻并不是那种按牌理出牌的人,他微微挑着眉,眼下的泪痣因为疑惑而变得妖媚起来,“严公子?娇娇,你平时可不是这么喊我的。” 九九咳了一声,立刻甜甜改口,“寻,不是你不让人家这么喊你的吗?” 表面是甜甜的,心里是苦不堪言,不断重复着:严寻快滚严寻快滚…… 严寻抿住唇笑,不知道是因为他今天心情格外好,还是看林语娇格外顺眼,他欲伸手去触碰九九的头发。 那头发是假的啊! 九九大惊失色,在他的手抵达自己的发之前,她快速握住了他的手,心脏砰砰狂跳,“寻,别摸,人家好几天没洗头了……” 要是摸头发那还得了?假发就是做得在真,手感也略有偏差,要是被他碰到了,那一定就拆穿了。 九九所扮演的林语娇,只能骗过对她不熟悉的人,而无法骗过像严寻这种多疑并且洞悉人心的高手,况且,严寻还跟林语娇谈过一段时间恋爱,林语娇的秉性他很清楚。 对于九九突然握住他手的这个动作,严寻楞了一下,目光落在九九手腕上的姻缘绳,心中的雾霾好像一下子散去了,原来是这样。 他凝视着九九的眼睛。 九九心中突突打鼓,却不敢表现出心虚,娇笑着回视他。 严寻嘴角微微勾起,手臂一凝力,九九就被他抱在怀中,不等她反应过来,他已经低头,深深闻了下九九脖颈处的气息,果然,没有喷林语娇最喜欢限量版香水。 严寻对女人的心思最是通透,林语娇不止一次在严寻耳边告诉他,她最喜欢的香水是香奈儿的一款限量版香水,她几乎每天都要喷,喷的次数多了,衣服上都会染上那股气息,所以当她不喷的时候,那股味道还是会存在的,只是相对较淡。 而今,眼前这个林语娇身上一点也没有那股香水的味道,倒是有淡淡的蔷薇香。 对于林语娇,九九之所以无法完全扮相就是因为她怀孕了,为了孩子的健康,很多东西她都不能触碰,所以她本来打算躲在家里深居简出就好了,万一被发现身份了,就出国,如果没被发现呢,就可以留在香港。 九九完全吃不准严寻心里在想什么,而她又不能反抗,如果他反抗严寻的怀抱,那就不是林语娇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严寻的手伸到了九九肚子上摸了一下,她藏在户外衣下的肚子鼓鼓的,很像小肚腩,可是严寻清楚的知道,林语娇没有小肚腩。 所以眼前这个人,是怀了孕的萧九九。 他想到这里,又松手放开了她,唇角的笑容灿烂温柔,“娇娇,不知道为什么,今天觉得你特别美,不如我们复合怎么样?” 为什么不揭穿萧九九?因为他还迷恋着她,如果揭穿了她,她就立刻会离自己远去,这不是自己要的结果。如果不揭穿,那么萧九九就会一直扮演着林语娇的身份,讨好他。 严寻眼神暗了暗,终于找到机会了,他要把她留在身边,不管她是不是怀了谁的孩子,他也要一尝心中的夙愿,否则这会成为他一辈子的遗憾。 人家说如果爱一个女人,不管她为别人生了多少孩子,还是爱。如果不爱那个女人,那么不管她是为自己生了多少孩子,最后仍然是得到丈夫的离去。 对于严寻这句话,九九很想呵呵一笑,可是她不能,强硬着笑脸胡诌,“可是,我现在已经跟别人了耶。” “谁?”严寻眼中的笑意不减。 九九脑子转了转,脱口而出,“沈羽轻。” 蔚北北之前已经跟林语娇谈过了,得排除。乔漠去旅游了,人不在国内。顾融和阿力,这两个算吧了,不是严寻的对手。所以想来想去,只有沈羽轻可以跟严寻匹敌了。 严寻闻言差点笑了,“你跟了沈羽轻?难道你不知道他是好男色的吗?” “我知道啊,不过他说我这人长得特别漂亮,愿意为了我变回喜欢女人。” “是吗?”严寻眼中的笑意不减反增,“我现在就在跟他吃饭呢,要不你也跟我来,告诉他我们旧情复燃了,决定要和好了,羽轻是个通情达理的人,如果我们两情相悦,我相信他会成全我们的。” 成全两字他咬字特别重,表面说的是沈羽轻,其实心里暗指兰仲文,如果那人看见自己媳妇跟他你侬我侬的,会气得当场摔盘子吗? 想到这他就觉得好笑,不由分说拉了九九就走。 九九大惊失色,“等一下,等一下……” “嗯?”严寻笑容妖媚,手上的动作却没有放轻,紧紧箍着九九的手臂,让她挣脱不开。 “严公子你不要这样,我已经是羽轻的人了,我们很相爱,我不能见一个爱一个,严公子还是自重吧。”九九一手扣着木板柱子,不肯跟严寻去碧落琼浆,如果去了,肯定要完了。 等下跟沈羽轻口供一定对不上,因为沈羽轻又不知道自己借用了他的名字来挡严寻,而兰花儿,她不敢想象他的表情。 “娇娇啊……”严寻一副意味深长的样子,“怎么说我以前对你也太无情了,你就别生气了好吗?我知道你爱的人是我,我想清楚了,还是你对我最好,我们和好吧。” “不啊……”九九心里憋屈,笑容却明媚,“沈羽轻说要娶我的,严公子啊,我年纪已经大了,没多少青春可以耗了,我想安定下来了。” “我也可以娶你啊,只要你愿意回到我身边,我就娶你。娇娇啊,你与其去喜欢一个随时会弯的GAY,不对,是一个弯了然后又直的GAY,他将来可能一下子又弯了,这么没保障的爱情,你还不如喜欢我呢。” “可是……”九九做出一脸挣扎的样子,“寻,虽然我曾经喜欢过你,可是我现在已经爱上别人了,求你别逼我。” 对于那句曾经喜欢过,严寻心神一荡,声音轻轻的,似有些迷醉,“你说,你曾经喜欢过我?” 九九点头,尽量模仿着林语娇做出娇柔的样子。 “只要你愿意呆在我身边,我保证会一辈子对你好的,不管你曾经爱过谁,和谁有过过去,我统统可以不在乎。”严寻心花怒放,望着她,目光渐渐变得绵远深情。 这么深情像是严寻吗? 九九心里疑惑,却还是摇着头,“对不起寻,我爱的人是羽轻,我们已经决定共创未来了,你还是去找别人吧。” 她心里默默地说:沈羽轻,对不起,请你原谅我抹黑你的清誉吧。 严寻突然冷了脸,“他愿不愿意娶你,还得我们去见了他才知道,来,乖一点,跟我去见他。” 说着拉住她的手,用力之大仿佛要折断她的骨头。 九九小小挣扎了下,挣不开,她心晓严寻要用非常手段了,只好耍赖地捂住自己的小肚子,“啊……寻……我肚子好痛啊……” 严寻倏然扭过头来,眼眸深处,一片担忧,“怎么了?” “肚子好痛啊……”九九扭曲着五官,假装的。 严寻揽住了她,动作轻柔,他差点就脱口而出九九,幸好及时忍住了,改口道:“娇娇你怎么了?” “可能是吃坏了肚子,好痛啊……”九九声音虚弱地说,躺在严寻怀里,尽量往外挪啊挪。 而急坏了的严寻并没有发现她的小心思,把她更紧地抱在怀里,眼下的泪痣暗红得触目惊心,“我带你去看医生。” “不用了……”九九立刻拒绝,想了下,她还是个肚子极痛的病人,于是又焉在严寻怀中,“我跟我爸妈一起来的,你送我到我到我爸妈那里去就行了。” 严寻凝着脸沉默了下,最终将她扶到林爸林妈前面,客气礼貌地说:“伯母伯父好,很高兴认识你们,娇娇刚才在洗手间那条过道上喊肚子痛,我偏巧经过就……” “妈……”九九假装虚弱地向林妈伸出手,她的本意是让林妈解救她离开严寻的怀抱,除了兰花儿的怀抱,她不习惯任何人的气息,让她觉得不舒服。 可是对方是严寻,是林语娇最爱的金主,九九不能表现出一丝厌恶。 “闺女啊……”林妈心疼地从严寻怀中接过九九,“你怎么肚子痛了?是不是刚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可能是刚才的龙虾吧,我的胃吸收不了海鲜,所以……好疼啊……”九九装腔作势地拧紧五官,“我们回去吧,我想休息一下。” 没想到严寻立刻接口道:“这里不好拦车的,我送你们回去吧。” “那怎么好意思呢?”林爸促进不安地婉拒。 严寻却掏出了保时捷的车钥匙,“没关系的,我叫严寻,娇娇是我的女朋友,我关心她是应该的。” “……” 静默。 死一样的静默。 林爸和林妈对视了一眼,不可置信地看着九九,“娇娇,他说的是真的吗?” 九九正想否认,严寻又江风插针地接口道:“是真的,今天是我让娇娇请两位过来的,本来想好好请两位吃顿饭的,没想到娇娇肚子痛,就只能下次了……经理,这里请买单。” 林爸林妈闻言多看了严寻一眼,见他身材高大,谦逊和蔼,心想这人也是一表人才,若他和娇娇不是玩玩的,他们倒是可以考虑一下。 林爸林妈可就高兴了,可九九不高兴,她心中郁着一口气,怕严寻真的会买单,等经理把账单递上来,她赶紧递出自己的卡,“刷我的。” 至于严寻刚才说的话,九九打算等下回家在跟林爸林妈说,到时候就把严寻臭骂成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花花公子,看林爸林妈还满意他不。 下回见到他肯定拿扫把赶他。 那经理不敢接九九的卡,不安地抬头看了严寻一眼,“严公子……” “说好了是我请客,怎么能让我女朋友在我开的饭店里付钱呢?”严寻笑容不羁,接过经理递来的账单签字。 九九一楞,这饭店竟然是严寻家的! 想完她又是一愣,他刚才说什么?当众说她是他女朋友? 他的话说得格外大声,令全场的人都听到了,碧落琼浆的包间里,一双沉寂的眼眸透过珠帘折射出来,正落在严寻牵着九九的手上。 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像是在恭喜他们。 此时九九是百口莫辩,她只希望赶快离开,赶快甩掉这个麻烦的男人。 九九是被林妈扶着离开的,临走前,她往碧落琼浆的包间内看去一眼,见兰仲文坐在层层珠帘后临近门口的位置,从她刚才坐的位置看进去,刚好可以看到他的侧脸。 而他从里面望出来,也刚好可以看见九九,九九从碧落琼浆旁经过,兰仲文冷淡的眸光扫到她身上,没有任何表情。 她心想完了,以她对自己老公多年的了解,这绝壁是生气了的表现。 算了,兰花儿不知道什么情况不能怪他,等晚上找到时间了在解释吧。 回家的路上,严寻从容地开着车,林爸坐在副驾驶上,他一辈子都没做过这么好的车,有点坐立不安。 九九和林妈坐在后座上,九九不想跟严寻搭话,假装不舒服地闭着眼睛休息。 林妈看着严寻的背影良久,才轻声问道:“严寻啊,你跟我们娇娇交往多久了?” “一个多月吧。”严寻回答,态度谦逊。 “这样啊,那你们有打算好好发展然后结婚吗?”虽然林妈觉得不可能,但还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问问吧。 严寻的气质和开的车让人一眼就猜出他是个名流贵公子,这样的人多半不会娶林语娇这种平凡的女孩,香港是开放时代不错,但一切也是讲究门当户对的,林妈可不想女儿被人玩玩就算了,这样还不如不谈恋爱呢。 “有呀。”严寻答应得爽快,“伯母伯父要是看我顺眼吧,那我就经常去坐坐,要是伯母伯父觉得我可以吧,那我们就来谈谈结婚的事吧。” 说完,他朝后视镜里看了九九一眼,她正闭着眼,眉心紧蹙,看起来似乎不太开心。 九九现在装睡,不能起来辩驳,但她心里不断腹诽着:贱人!贱人!贱人! 重要事情说三遍! 对于严寻的不要脸,九九今天真算是再次领教了,他之前对林语娇不是挺不屑的吗?现在缠上来做什么?她刚才也清清楚楚地告诉严寻,她现在是沈羽轻的人了,所以,严寻特么是搞什么飞机啊? 到了尖沙咀的住处,九九佯装慢悠悠睁开眼睛,在林妈的搀扶下虚弱钻出车子,严寻的不要脸在一次发挥得淋漓尽致,他居然没打算回去,而是把车停在小区了,跟着林爸林妈一起进了电梯。 楼道上的三姑六婆又开始嚼舌根了,林爸抬头挺胸,林妈也是笑脸吟吟的,只一上午,林家一家人都好像脱胎换骨了,手里拎着几个名牌纸袋,九九跟在林妈身后,假装没看到邻居家那些带着探究的眼神,他们的视线不断在九九和严寻身上来回梭巡,好像要研究出他两究竟是什么关系。 严寻大方礼貌地对邻居打招呼,惹得邻居家的师奶一片尖叫,林妈林爸觉得倍儿有面子,觉得这男孩挺靠谱的,至少礼貌不浮夸。 到了家里,林爸赶紧上茶,九九宣称肚子不舒服要先进房间休息,严寻冲她点了点头,笑容和蔼,“好的,娇娇你记得多喝点热水。” 靠,难道他不知道她这理由是下逐客令吗?这人怎么那么不要脸啊?九九烦闷地想,既然赶不走他,唯有眼不见心为净了,她独自回到房中睡觉,也不管严寻在客厅里跟林爸林妈聊了什么。 他谈吐得体,引得林爸林妈连连称赞,这时候按摩椅也送回来了,严寻一看表现的机会到了,赶紧捋起袖子帮服务员把按摩椅一起搬进来,安装在客厅里。 林爸从沙发上起身要帮忙,被严寻阻止了,他一边指挥服务员怎么安装椅子,一边笑着说:“伯父我来就好了,你坐着休息吧。” 于是林爸重新坐了回去,越看严寻越顺眼,他突然觉得,多个儿子真好,他老了,很多事情力不从心了,如果有个女婿可以帮帮忙,也是不错的。 等安装好了按摩椅,林妈才发现原来背部的局部按摩器和泡脚器都买了,她脸一下板了起来,走到九九房门前去拍门,“娇娇啊,咱们不是说好不买局部按摩器和泡脚器的吗?你怎么买了啊?能退回去吗?” 九九在床上看书,闻言大声回答:“不行了妈,没事的,那是终身保修的,以后用坏了就可以换新的,您就放心使用吧。” 不管严寻怎么讨好林爸林妈,注意,他讨好的是林语娇她父母,不关九九的事,所以他爱讨好就讨好去吧,她权当没看见。 九九这语气一听就是中气十足,一点也不像是生病了,严寻心中腹诽,把局部按摩器和泡脚器都装好了后,起身对林爸林妈说要进房间去看看林语娇。 林爸林妈赶紧应了,年轻人是需要多多培养感情的。 他笑着告辞林爸林妈,来到九九房门前,轻轻敲了两下,“娇娇,我进来咯。” 门被反锁了。 九九不敢出声,心中冷笑,哼,看你有没有办法破门而入了。 严寻转了转门把,卡得紧紧的,看来是反锁了,他低头想了下,对林妈说:“伯母,刚才娇娇还跟你说话来着,但是我现在喊她她没反应了,会不会是出什么事了啊?” “娇娇会不会睡着了啊?”远处传来了林妈的询问。 “不可能啊,我跟娇娇交往一个多月了,她一向是浅眠的,而且前后不到五分钟,娇娇不可能这么快睡着的,一定是出了什么事了吧?” “什么?娇娇浅眠你都知道?你们……”林妈欲言又止。 九九呆在房门后听着,生怕严寻会说出更加令人难堪的话,她赶紧大喊,“我没睡呢,我刚在换衣服,寻,你进来吧。” 门锁喀吧一声开了。 严寻轻轻勾唇,告辞林妈进入林语娇的闺房。 房间很小,大概只有10平方米,一张单人床,一张梳妆台,一个四扇大衣柜,另外还摆着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令本就不大的空间更加狭小。 严寻一踏进去,感觉就像巨人进入了小矮人的房子里,房间窄得只有一条小过道,严寻慢慢度过去,坐在了梳妆台前的小凳子上。 九九见他进屋了,迅速拉过被子盖住肚子,她手中拿着杂志,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地翻阅着。 比起跟严寻聊天,九九更愿意看杂志。 床头柜上的台灯暖融融的,一瞬间,严寻觉得眼前这个女人就是萧九九,不,她就是萧九九,只是她从来没对他这么和善过,也许爱一个人就是这样,因为爱,所以对方把自己的心掏了也不觉得疼,见她沉默便觉得是种幸福,总比她离自己远远的,冷冷的要好。 他神情有片刻的恍惚,一言不发地看了她好一会,才抽走她手里的杂志,“娇娇,你不是肚子疼吗?怎么还在看杂志?应该休息一下的。” 手中的杂志空了,九九无所适从,视线落在小台灯上发呆,“严公子,我想我刚才已经说得很明白了,我现在是沈羽轻的女朋友,我们也打算结婚了,请你放手吧。” “不,你跟沈羽轻不合适的。”严寻的语气柔柔的,靠近她,用那双异域风情般的眼眸凝视她,深情款款。 九九吓了一跳,避开他的视线扭过头,“就算不适合我们也想试试,严公子你长得这么好看,又有钱,又有权,多了是女孩喜欢你,你就放我一马吧。” 他轻轻摇头,笑容浅浅,“不行,我非你不可。” 可是我不是非你不可啊!九九在心里咆哮,微皱着眉瞟他,“好,你不信是不?明天我约沈羽轻出来给你看看我们的感情到底有多深厚。” “好啊。”他仍是笑。 九九一愣,机灵一动道:“那你就可以走了啊,明天我约了沈羽轻自然会通知你的,你到时候来看就行了。” “可是我不想走耶,我舍不得你。”严寻不知道是吃错了什么药,肉麻的话一句接着一句,见九九不为所动,还坐在床上来打算拥住她。 九九及时避开的怀抱,黛眉紧蹙,“严公子你别这样,要是被羽轻知道了,他会生气的。” “你以前可不是这样对我的,每次见了我,都要和我缠绵不休。而且我们缠绵也不止一两回了,你怎么突然变得这么青涩?娇娇,你不是说你会一辈子都爱我吗?” “停!”九九打断他肉麻的情话,“那已经是过去了,过了就算了好吗?就像我和北北一样,我当初还不是爱他爱得死去活来的?可是后来遇见了你,我就忘记他了,而现在我们分开了,我遇见了羽轻,我觉得他就是我现在最爱的人。” “别闹了娇娇,沈羽轻喜欢的是蔚北北。”听九九总是提起沈羽轻,严寻的神情略带不耐,“你在我面前就不能不提别的男人吗?” “可我现在的恋人是他啊,你们好歹也认识吧?你不该做这么横刀夺爱的事情的。” “谁跟他认识啊?而且说到横刀夺爱,那也是他抢我的,你本来就是我的女朋友,他撬我墙角我不怪罪他就是最大度的了。” “没有啊,他哪里有撬你墙角了?我们早就分手了啊,我是单身的时候跟他在一起的OK?”九九现在真有种请佛容易送佛难的感觉,严寻怎么讲都不走,她非常无奈。还有明天要约沈羽轻的事情,为了杜绝严寻的幻想,她必须约到沈羽轻才行,可她得怎么讲,沈羽轻才会愿意扮演她的恋人? 想来想去,她这个做法是对的,沈羽轻是单身,又对女人没兴趣,就算九九跟他绑在一块,那也绝壁是安全的。 “没关系,在一起了可以分开嘛,只要我们是真心相爱的,我相信我们最终都会走到一起的。” 九九特别想回一句呵呵,但是她忍住了,严寻太会讲话了,无论怎么讲,他都能牵引着你说下去,这样只会越聊越多而已,所以对于这样的人,不搭理他是最好的。 九九索性就钻进被窝里,闭上眼睛睡觉,严寻也不恼,撑着下巴在床前凝视她,那眼眸里的柔情,恍若愈凝愈深。 灯光下,那张妖媚的脸柔情似水,他伸手帮她被子盖好,微微一笑,“好吧,你累了就先休息吧,我明天再来看你。” 说着起身离开。 什么?明天还来?这还有完没完了?九九烦闷地想,真像一只粘着蛋糕的苍蝇,怎么赶都赶不跑。 远处的房门已经关上了。 她睁开眼睛,望着那扇紧闭的门,心里像郁着一口气,上不来下不去,特别难受。 不知道过了多久,夜色渐渐四合,九九已经睡着了,孕妇总是容易犯困,只是她睡得并不安稳,眉心紧紧皱着,像是有什么难以言喻的心事。 枕头旁边的大哥大突然响起,惊扰了睡梦中的九九,她揉着眼睛接电话,声音懒懒的,“喂……” “出来一下,我在你们家楼下这里的拐角处。”是兰仲文,他的声音低低的,冰冷得毫无温度。 九九一听就知道要出事了,他肯定是为了中午的事情来的,中午的一幕他都看见了。哎,也好,反正得告诉他,她中午说了沈羽轻的事,得找他讨个对策呢。 “好,我马上出去。” 九九披着长到脚踝的大衣,带上帽子墨镜,出去见他是需要伪装的,万一被人看见了,又是一个麻烦。 她把屋中的垃圾都收拾了一遍,对林妈说:“妈,我出去倒下垃圾。” “好,你早点回来,快到吃饭时间了,娇娇,你今晚想吃什么?妈叫给你吃。” 九九想了想回答:“妈不用了,我等下在外面吃。” 说着出了门,此时是晚上7点,过道上的师奶还在搓麻将,看见她从林家走出来,一脸假惺惺笑容的问她,“娇娇,去约会啊?跟中午那个男人?” 说实在的,这群师奶就是吃饱没事干,见人家谈个恋爱也要多嘴说几句,她们以为自己是谁啊?上帝啊?管这么宽。 “倒垃圾呢。”一说到严寻,九九的心情就不利爽,连带着语气也有些不耐烦,她戴着墨镜,配上这语气,分外像林语娇的范。 几个师奶被噎了句,有些讪讪地扭回头去搓麻将,“拽什么拽,不就是一个出来卖的么……” 九九懒得搭理这帮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的师奶,一言不发地按了乘坐键,然后进电梯,按上关闭键,电梯缓缓往地面降去。 她一路走,一路观看四周有没有什么跟踪人员,虽然她觉得没人会跟着他,但是兰仲文就不一样了,他现在站在风浪口上,难保有人要监视他的一举一动。 拐角的路灯下。 兰芝玉树的男人穿着黑色的风衣,帽子压得低低的,遮风领也拉得高高的,挡去了他的面部轮廓。 九九一眼就认出了他,因他的气息是那么地熟悉,淡淡兰花香缥缈潆洄,她笑了笑,走快两步蹦跶上去,“兰花儿。” 她的声音很轻,恍如风声。 兰仲文抬眸看了眼四周,拉了九九的手就走,“这里不能停车,跟我来。” 他们走了10来分钟的路,兰仲文保持着平时一贯的淡漠,沉默着,浑身散发着压迫的危险气息。 九九不敢说话,缩着脑袋跟在他身后,一路走到路的尽头,他上了一辆陌生的玛莎拉蒂车,“上来。” 玛莎拉蒂车向来比较地调,是兰仲文钟爱的款式,敛尽锋芒,不显山不露水。 九九坐了进去。 几面车窗都被摇了上来,拉上车帘。 狭小的车中没有开灯。 逆光中,他的面容里有盛盛的阴影。 忽然,他微微俯身,伸出手指托起她的脸,迫使她面向他。 他离她那样近,妖娆的唇似乎贴在她的唇上,冷冷的呼吸在她的唇间,似有若无地缓慢厮磨着。 “你今天跟严寻去哪里了?” 九九厌恶他这样咄咄逼人的模样,虽然这其中有误会,可这么多年的感情还不足以换得他的信任么? 她猛地将头扭开,避开他的吻,“那只是个意外。” “意外?”他的视线还停留在她的唇上,声音冰冷。 “你能别这样么?不可以好好跟我说话吗?” “我今天看见他抱着你了。”他眸色冷淡。 九九的心咯噔一下,似乎有点明白过来他是怎么回事了,她扭回头凝视他,目光宁静,“兰花儿,你平时不是这样的,无论发生什么时候,你都是一副运筹帷幄的样子,那样让你看起来魅力无穷,你今天是怎么了?怎么变得这么咄咄逼人?” 兰仲文没有答话,冰冷的气息似乎散去了一些,他抱住九九,低迷的声音里有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九九,我最近太忙了,我看不到你,我怕你会离我而去。” “我怎么会离你而去呢?兰花儿,我们都结婚了,而且我肚子里还怀着你的小宝宝,我可能带着你的宝宝去跟别人谈情说爱吗?这是不可能的,而且我留在香港是为了陪你一起度过难关,不是为了背叛你,要是我有心背叛你,那我更应该去国外了,那样你就看不到我了。” 他没有说话,抿着唇。 “兰花儿,我最近每次打电话给你你都在加班,你快告诉我,最近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没呢,最近只是在清查公司的账本,看看公司现在还有多少资金。九九,可能是我太忙了吧,所以总有点不放心,看不见你,我很担心。”良久,他低声解释,九九不在自己身边,他总要担心她,她是不是过得好?现在在干什么?宝宝是否健康?有没有人欺负她? 这些都是小问题,直到他今天看见严寻抱着九九,他突然产生了一种危机感,他不喜九九跟任何人走近,虽然嘴上不说,但他的占有欲比任何人都要强烈一百倍,他不允许任何人靠近九九。 严寻,好大的胆子呵。 原来他是吃醋啦,九九觉得好笑,握住了他冰冷的手,“你吃醋啦?” 兰仲文没答话,很显然是默认了。 九九噗呲一笑,讨好般地钻进他怀中撒娇,“都多大的人了,还吃醋啊?咱们可是相恋13年并且获得本年度最佳默契奖的夫妻好吗?全宇宙谁与争锋啊?那不是吃饱没事干来找拒绝呢?而且,我都是成年人了,我会好好照顾自己哒。” 这个微小的动作温暖了兰仲文,他轻轻一笑,眸色促狭,“吃醋怎么了?是男人就会吃醋,要是我不吃醋,你这兰太太就该躲去墙角哭了。” “哭?”九九抱着他的脖子,笑意揶揄,“你是想说你今天躲墙角去哭了吗?” “我像那么脆弱的人吗?” “像!” “萧九九。”他语气危险,九九哈哈一笑,柔软的唇就被兰仲文堵住了。 他低头与怀中人唇齿交缠,他的唇有些凉,她的唇也有些凉,兰花馨香在鼻息间缭绕,她惊愕地望着他,慢慢地,神情变得恍惚迷醉。 他越吻越深,呼吸越来越浓,唇瓣越来越火热。 这个吻充满了浓烈的气息,他抱紧她,将她温热的身子紧紧贴在他的身体上,热烈地吻着她,唇片厮磨间逸出了令人脸红心跳的低吟声。 兰仲文浑身一怔,眼底的暗涌变得迷乱,伸手进九九的衣服里,被她挡住了。 九九惊得掀开眼帘,“不行,我怀孕了。” ------题外话------ 今天是七夕七夕七夕,重要事情说三遍,万更回馈七夕,祝大家节日快乐,么么哒 正文 第二十八章 偶遇云卿 兰仲文低着头沉默,似乎是在平静自己的情欲,良久,身周骇人的压迫渐渐散去,变得沉静宁和。 暧昧的气息突然远去,九九手脚得了自由,赶紧从他怀里钻出来,却被他双手抱得更紧,修长的指落在她圆滚滚的肚皮上,他笑着说:“没事了九九,不用起来,让我抱着你,我想跟宝宝说说话。” “好吧。”九九咂舌,“你跟宝宝聊天吧。” 然后他就真的低下头去,一脸认真地对着九九的肚子说:“宝宝你还好吗?跟爸爸两天没见了,想爸爸了吗?” 九九噗呲一笑,“宝宝还这么小,哪里听得懂?” “宝宝当然听得懂了,不然怎么需要胎教呢?看看你,这么粗心大意,肯定不会对宝宝进行胎教了,不行,我得抽空给你做胎教。” 九九苦着一张脸,想了下,诧异道:“你怎么知道?你偷看了我买的育儿教科书对吗?” “什么叫偷看?我是光明正大的看,老婆怀孕了,难道老公不应该关心一下自己的老婆吗?你记性不好,我看了还能随时提醒你呢,一举两得。” “那也是,不过我现在要跟你说正事,兰花儿,我觉得严寻今天看起来很奇怪,我感觉吧,他已经发现我不是林语娇了,但是我没承认我是萧九九。” 要是承认了,她可能连家都回不来了,所以就算她心中没底,也要先见了兰仲文在商量。 “嗯。”兰仲文淡淡应了一声,“你扮的这个林语娇确实破绽太多,本身你是个孕妇,比她胖了很多,也不宜多走动,要不,回家来养胎吧?你在外面我也不放心。” 尽管他现在经常加班,但只要九九在家里,他就会为了九九和孩子早点回去的。 “不啊,如果我现在跟你回去了,一定会引发很多猜想的,我觉得吧,现在不适合打草惊蛇,我既然扮演了,就算不像也要坚持下去,如果半途又不扮演了,然后林语娇又失踪了,反而会引起麻烦。” 九九抿着唇,以自己的论点来分析这件事情,“其实我想过了,如果十大富豪真的要对付你,就算我躲到国外去也没用的,姨父的身体不好,如果我去了美国,反而会增加他们的负担,到时候要是害得他也身陷囹圄就不好了。” 兰仲文没有说话,略作沉思后,才凝望着她的眼睛说:“你说的没错,据我们的人回报,现在燕兮已经派人出国了,估计是去找你的。” 到时候燕兮派去的人找不到九九,就自然知道九九还在香港了,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十大富豪人多势众,就算除却他本人和沈羽轻,也是以一敌八,一个人两只眼,八个人十六只眼,能办的事情比兰仲文多多了。九九能躲到国外去,他们就能找到国外去,如果九九在国外被抓住,那么他更是远水救不了近火,不如把她放在身边更安全,要是出了什么事,也及时能去救她。 “是吧,现在也就严寻知道我是萧九九,如果他不揭穿我,后面我扮得更像一点,也就没事了。”林语娇始终不是好操控的人,她对家人那么无情,就算抓了她的家人去威胁她,她也不一定会听命行事。 与其放一个那么危险的棋子在兰仲文身边,让她跟兰花儿朝夕相对,还不如让九九冒险一次。 他们现在是属于骑虎难下,在燕兮还没发现九九不在国外之前,十大富豪跟兰仲文还算没有撕破脸,所以敌不动我不动,九九必须继续扮演林语娇,提前撕破脸皮对兰仲文没有好处。 任何完美的计划都有可能出现破绽,这时候不应该说就此作罢,也不应该说早知道就不这样做了,而是该想方设法弥补一下,至少现在还不是危险的时候。 “九九,你知道的,我不喜你跟他走得太近。”他并不担心九九的安全,她身上带着卫星芯片,无论走到哪里,至少有4颗卫星在侦探她的下落。 且他已经派了几个人暗中保护她了,就算严寻立刻发现她的身份,并指出她就是萧九九,他派去的人也一定可以在第一时间把九九救离现场,至于后面的安全,另觅藏身的地方就是了。 目前最重要的,是他不想九九跟严寻走的太近,放任一个男人去追求自己的老婆,这是傻X才会做的事情吧。 原来他是在担心这个啊。 九九嘿嘿一笑,“这个你放心好了,我才不跟他纠缠不清呢,我今天已经告诉严寻了,我说我现在是沈羽轻的人。” 兰仲文一头黑线,“九九,你不是知道他喜欢的是男人吗?” “知道啊,就是因为知道他喜欢的男人,我才那么说的,要是我呆在一个喜欢女人的男人身边你又不放心了,而且你也说了,沈羽轻是自己人,自己人也就是说他是我们这边的人啦,所以我索性就说沈羽轻是双性恋了,可男可女。” “这个嘛……”兰仲文支着下颌想了下,如果是沈羽轻,他还确实放心了一些,沈羽轻跟他是一条绳索上的人,而且是个喜男色的纯GAY,这点毋庸置疑,所以就算九九跟他在一块,也顶多是个GAY蜜,擦不出火花的。 “其实我觉得吧,如果对外风传我是沈羽轻的女人更好,他是十大富豪的人,这样我可以以林语娇的身边跟他进出先生帮,而且现在他是暗中帮助你的,也就是先生帮的人还不知道他是内鬼,由他来保护我,再好不过了。” 九九不知道沈羽轻跟兰仲文的交情怎么样,也不知道他们是达成了什么协议?既然是围剿十大富豪,那么无非就是二分港岛,一人一半,所以兰仲文能不能赢还是关键,沈羽轻想二分港岛,那么兰仲文必须赢,所以基于这个前提下,沈羽轻一定会愿意帮兰仲文照顾九九。 他若愿意照顾九九,反而是最好的选择,表面上他是十大富豪的人,十大富豪要专心对付兰仲文,自然不会攻击他,这样他有时间可以保护九九了,兰仲文也不用分心照看,一举两得。 兰仲文沉默,九九说的话不可谓不对,他现在忙得连家都很少回去了,如果放九九在家里,在国外,都不是最安全的。沈羽轻怎么说也是富豪榜上前五名的年轻男人,没点手段说不过去,而且就算九九出了事,他也能第一时间挡一下危机。 沈羽轻这个人吧,看似与世无争,但那双常年处于权斗中心的眼眸令人一眼就知道他隐藏了不少实力,由他来当兰仲文的后援会,非常完美。 “兰花儿,你都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了,所以我决定了,我要以林语娇的身边混进俪群会,我要看看那几个觊觎你的女人到底想对你干嘛。” “不好,很危险的。” “宝贝你错了,如今你在风浪口上,身为你妻子的我,照样不可能置身事外,天下没有这么善良的敌人的,严寻已经洞悉先机了,我们现在唯有以不变制万变,硬着头皮走下去。” “九九,我是担心你被人欺负,林语娇没什么家世背景,她就算跟着沈羽轻,进俪群会也只有被欺负的份。” “欺负就欺负吧,总比躲躲藏藏的好,我想,就算她们知道了我是萧九九,也不会立刻拆穿我的,而是会先揣测我的动机,然后观察我到底要干什么。” 兰仲还是摇头,态度坚决,“九九,我不允许你去冒险,而且你不用担心我,我是不会输的。” “我相信你,兰花儿,不管你说什么,我都相信你,所以我也请你相信我,我现在已经不是过去的萧九九了,我绝对有能力可以保护好自己的,你就相信我好不好?”九九觉得自己在兰仲文眼前,就是一个小女孩,他永远在担心她走路会摔倒的问题,却不肯让她尝试着自己去行走。 是。他这样是因为爱她,关心她,可过度的关心就变成了溺爱,这只会让她变成温室花朵,而无法真正的成长。 在法国的那几年,九九没有得到兰仲文任何照顾,可是她依然活得好好的,这证明人是不用绝对依靠另一个人的,看似柔柔弱弱的人,在危险来临之前,为了活下去,是一定会想出自救的办法的。 或许自己去尝试行走会栽跟头,可是她愿意,这比她被兰仲文保护更让她觉得自豪,因为她不想成为兰仲文的累赘,不想成为他的弱点,不想在未来的日子里,她一直需要他去分神来照顾保护她。 “九九,我不是不相信你,我是害怕失去你。”他的话永远那么令人动容,可是这样的关心在九九现在看来,就是一道沉重的枷锁。 “不,你就是不相信我,不然今天你不会质问我跟严寻的事情,关心则乱,因为太在乎,所以患得患失,兰花儿,你现在就是这样的状态,可是如果你一直这样,能专心对敌吗?” 兰仲文紧绷着下颌,一言不发地凝视九九,良久,他才叹了口气,“九九,你现在肚子里还有一个宝宝啊,我不可能不担心你的。” “所以你更应该让我成长啊,你要知道,为了你和孩子,我一定会好好保护自己的,你要相信我。”很多时候,不是自己不想成长,而是别人不给自己成长的机会。 就像大部分父母一样,舍不得让孩子去闯荡,去吃苦,可这些关心是孩子真正要的么?这些关心只会让孩子变得更加懦弱,依赖,最后连最基本的生活技能都丧失了。 见兰仲文不说话,九九知道他心里还是不同意的,她垂下头,让自己的脸颊靠在他的胸膛上,轻声开口,“我们不要在争论了好不好?我不会成为你的累赘的,相信我。” 他轻轻闭上眼睛,喟叹一声,“九九,你想怎么做?” “就让我去沈羽轻身边吧,我们都要相信,他喜欢的人是蔚北北,而不是我,我留在他身边,他可以保护好我。” 夜凉如水。 良久,他轻轻应了一声,“我知道了,我晚上帮你通知他。” 最终他还是妥协了,他爱她,所以比起保护她,他更应该尊重她,九九不是他的洋娃娃,如果他总操控九九的意志,总有一天她会反感他的。 而且她到沈羽轻身边去,也是有好处的,即安全,又可以杜绝一切桃花,另外,要见面也变得容易多了。 “我就知道你会答应我的。”九九喜笑颜开,在他紧绷的俊脸上啵了一口,“不要在生气了好不好?我保证一有事情就马上告诉你,绝对不隐瞒,好吗?” “嗯。”他点了点头,扯出个淡淡的微笑,“也好吧,你在他身边,我就不用担心你的安全问题了,但是你注意了,不要跟严寻走太近了,你知道我讨厌什么的。” “我知道,你不喜欢我跟别的男人走太近嘛,因为你会吃醋,是不是?”她歪着头佯装可爱,见兰仲文不理她,还故作撒娇地摇了摇他的手臂,“是不是啊宝贝?是不是吃醋了?” 兰仲文的脸绷了绷,绷不住笑了起来,“是啊是啊,所以不准伤我的心,不然我打你屁屁。” “遵命,我是绝对不会的,而且这世上也遇不到像你这么优秀的男人啦,我干嘛犯傻去喜欢别人啊?咱们分开六年我都能挺过来,现在才分开那么一小会,我不至于这么饥渴不是?” “嗯哼。”这话倒是有道理,兰仲文赞同,因着九九的解释,他心中的怒气已经消散了,昧着眼珠说:“那你想个办法跟林语娇的父母说吧,我晚上会跟羽轻交代的,让他明天来尖沙咀接你。” “老公你对我真是太好了,可是老公,我晚上还没吃饭呢,你就打算让我饿着肚子在这里听你讲话吗?我们先去吃饭好不好?我想吃日本菜。” “不可以。”兰仲文干脆拒绝,见九九拧着脸,柔了脸色说:“生肉细菌多,吃点健康的吧。” “那吃西餐?” “不好消化啊,你的胃也不好。” “那就泰国菜吧?” 兰仲文想了下,“行,就泰国菜吧。” 他说着发动车子,动作娴熟优雅,经过一家24小时营业便利店,九九大喊,“老公停车,我要去买点东西。” 兰仲文依言停车,“你要去买什么呀?” “买个冰淇淋吃吃,憋了好久没吃了,老公你要吃吗?” “不准去。”兰仲文拉住她欲要开门的手,英眉濯濯,“你怀孕了,不要吃那些了。” “偶尔一次没事的,书上也说了,孕妇是百无禁忌更好,除了那些会导致流产的食物不吃外,可以适当吃点别的,愉悦自己的心情,有益宝宝健康。”她头头是道,说得兰仲文无法反驳。 “书上真的那么说?”他挑眉,语气狐疑。 “我会骗你吗?” “好吧,那你坐着,我去帮你买,不要老是走动,多休息知道吗?” “知道了。”九九吐了吐舌头,把安全带重新戴好,兰仲文望了她一眼,也没问她喜欢吃什么,就直接下车走向便利店。 很快,英挺的身影就从便利店里钻了出来,寒流笼罩的冬夜,他呼出温热的白气,绯红如樱花的唇瓣轻轻抿着,疏离而妖娆。 他信步而来,长腿在空中划出优美的弧度,九九呆呆地看着,有一瞬间的失神。 兰仲文坐进车里,将手里的小罐雪糕递给九九,“这是最小的雪糕了,芒果味的,你吃几口就好,别吃太多了,等下要吃晚饭了。” “好,谢谢老公。”九九点头,他笑若星辰,于是九九也笑得眼睛都找不到了,他竟然还记得她的口味,不过她的口味也太好记了,只要是芒果味的东西,她都喜欢。 九九觉得男人再有钱,再帅,再有能力,真的不如体贴好,天冷了叮嘱你穿衣,来例假了给你煮红糖水,生病了帮你买药,太阳大了帮你遮阴,太多太多的小感动,汇聚起来就是一生的幸福。 两人吃了饭,散了步。 江边的休息椅上坐着一对对拥吻的情侣,兰仲文和九九牵手散步于其中,感觉空气都成了甜蜜了音符,在死气沉沉的大冷天里跳跃着烈火般热情的步子。 大冬天的,之所以坐在这里谈情说爱,很明显就是因为爱情啊,爱情可以使人忘却寒冷,忘却温饱。 话是这么说的,但九九肯定做不到忘却寒冷,也做不到忘却温饱,她和兰仲文是真正名义上的老夫老妻了,人家都说七年之痒,他们都在一起十三年了,早过了那个蠢蠢欲动的寂寞岁月。 十三年,熬过了孤寂,忍受了苦闷,度过了初爱时那种慌乱和惘然的甜蜜,越过了守住自己的寂寞岁月,灵魂变得相通,思念变得深沉,坚定的心,不挪的情。 对于爱,他们已没了那烈火般的热情,没了那丝线盘旋般的缠绵,不会为了一点点小事矛盾和争执,而每次的争执都带着理性和教育,男人不喜欢永远无理取闹的女人,女人不喜欢敏感没有安全感的男人,因为安全感一旦超过一个点,那个男人就会患得患失,害怕女人的背叛,不断限制女人的自由和空间,比如不准去KTV,不准出去玩,不准参加派对聚会,却不知道这样的限制就跟要女人坐牢一样,生活里必须只剩下这个男人的出现,渐渐的,目光变得狭小短浅。 可当女人活得世界里只剩这个男人的时候,爱情搁浅了,亲情变浓了,男人开始嫌弃女人像母亲一样唠叨,为了一点点钱斤斤计较,天天什么事都不干,就只会坐在他耳边唠叨。 其实这样的女人就是男人导致的,一开始是男人希望的,最后却是男人恐惧的。可这个男人重来没有想过,如果当初不是他的要求,女人怎么会活成这个样子呢?她被男人困得久了,渐渐变得失去目标,不知道自己要什么。 这时候,她身边只剩下一个男人,那么她当然要紧紧抓住这个男人,不然她就什么都没有了,没有年轻,没有社会能力,知识因为深居简出而掉光了,日渐衰老,没有变得越来越坚强,而是越来越懦弱。 兰仲文不希望九九会变成这样的女人,他总希望她可以一辈子活得纯真,希望她40岁的时候,都像现在的模样,对着他说:“老公,我要吃雪糕。” 不要染上一丝丝被岁月腐蚀的味道,不要变得唯利是图,不要变得精明睚眦,就让她永远画着美好纯净的画吧,做着纯真美丽的女孩,永远做他的女孩。 灵魂越来越动人,这句话是建立在一生一帆风顺的人身上的,假如一个从生下来就被父母嫌弃,早早当家辍学打工供弟妹上学,没什么知识和美貌,嫁了一个贫寒没什么知识的老公,一生都为了生活和温饱而奋斗,子女上学得去隔壁借钱,考试家长签名不会写自己的名字,或者因为写得太小学水平被老师污蔑是自己签的家长名,无论辛苦赚了多少钱,那些钱最终都要拿来交房租,如果这样一个女人,你对她说只要努力,你的灵魂会越来越动人,这句话有用吗?这句话对她来说根本就是打她的脸,或者说,她可能都听不懂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因为知识有限。 现实便是这样残酷的样子,而生来要富贵的人,除非是遇到大劫大难,否则只会越来越富贵,越来越高大上,气质,修养,动人,都是用来形容这类群体的。 九九生来富贵,尽管她的性格相对比较单纯,但这样的单纯也是她父母对她的保护,父母愿意她活得快乐无忧,希望她一生安康富贵。她有这样的命来承受富贵,这是出生就注定好的,她必为掌上明珠。 但凡家世显赫的子女们,多半都是活得简简单单的,不知愁为何物,不知钱为何物,劫和难都是后期才出现的,那时候他们必须去靠着自己努力成长,因为人不可能一生受别人的保护。 兰仲文是九九除去父母外的另一个保护伞,当她从高空降落下来时,她遇见了他,他救了她,让她的富贵之命锦上添花,他为她挡去一切灾和难,他有这个能力,他愿意去保护她,护她一生富贵,安康荣华。 九九想去成长,他不会阻止,但他会保护好她,就算她闯了祸,他也有能力让她平安退险,他已经活得这么强大了,不希望他的妻子像他一样在刀光剑影中求生存。 易珈蓝和郁循那样的爱情不是他想要的,夫妻两一辈子为了更强和最强而奋斗,只手遮天,四面树敌,年轻的时候可能风光无限,羡煞旁人,但年纪大了后呢?好不容易入睡了,却总要担心有头睡觉,无头起床。他们不仅失去了太多太多相聚的时光,最后还得远赴国外,说好听是安享晚年,说难听是做了太多犯法的事情怕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躲在国外终老。 到了林语娇的住处,兰仲文把车停在之前来的位置,这里有树荫,监控只能隐约看见,不会太引人注意。 “到了。”兰仲文把睡梦中的九九唤醒,“九九,快醒醒,我们到了,我送你回去。” “嗯?”九九模糊睁眼,车窗外的路灯有些刺眼,她眯起眼睛,这才发现到家了。 “到家了,我送你过去。” “好。”九九打了个哈欠,兰仲文替她把帽子和墨镜带上,两汪眼瞳想月牙一样,弯弯的,深深的,涌动着罕见的温柔。 两人下了车,皆带着帽子,兰仲文把她揽在怀里,挡风领被他拉得高高的,遮住了立领内的笑容。 路灯朦胧,将两人的影子拉得长长的,站在小区门口,兰仲文摸了摸她的肚子,声音温柔,“小宝宝,爸爸要回去了。” 九九觉得好笑,便笑了出来,“你这样子要是被别人看见了,还以为你是疯子呢,摸着我这么平坦的肚子说话。” “这哪里平坦了?明明就圆滚滚的,九九,我最近发现你真的吃胖了一些,这样好,我不在你身边时你要多吃点知道吗?要是被我发现你不吃饭,我打断你的腿。”他佯装愠怒。 “哼,那要是被我发现你不吃饭,我也打断你的腿。” “好呀,一言为定,不管发生什么事,不管再忙再累,我们都一定要按时吃饭,不让对方担心,可好?” “好。”九九轻轻点头,“天冷,你快回去吧,记得早点休息。” 他拉着她的手,微微摇头,笑容浅浅,“我舍不得你。” 她的手心如此温暖,让他舍不得放开。 九九的脸一下就红了,他们何曾几时这么粘腻过呢?似乎没有吧,九九在记忆中搜寻了一会,发现他们从来没有这么难舍难分的时候过。 刚恋爱那会在上学,意识懵懂,也不敢做这么出格的事情,后来又因为大学分开了,没什么约会的机会,在后来他们就同居了,然后分开了,最后相遇,结婚了。 没有过两人一起去约会然后舍不得回去的情节,谁叫以前他们是邻居啊,后来又同居,没住得这么远过。 想到这,九九觉得分开也不一定全是坏事,至少每次见面前有期待,分开时有留恋,而不见时有思念。 她低着头,嘴角绽放一抹甜蜜的笑容,兰仲文从上往下俯视她,她的睫毛又浓又密,轻轻扇动着,恍如要一瞬间化了他的心。 就在他出神间,九九轻轻踮起脚尖,在他微凉的唇上落下一吻,眼眸色淡如水,“好了,你回去吧,这么冷,小心感冒了。” “不想回去,我想你。”他深深地凝视着她,眼珠湛然。 “想什么呀?我现在不是在你面前吗?” “等回去就见不到啦。”说着轻轻拥抱住她,头抵在九九耳廓旁,缓慢吐息,“九九,我不想回去,我就想这样一直抱着你。” 九九忍俊不禁,“你怎么突然变得这么粘啦?” “可能是因为即将要分开的原因吧,觉得好不容易见到了你,一眨眼又要分开了。” “哪里是一眨眼。”她指着自己手上的手表,“我七点出来的,现在都十一点了,四个小时啦。” 说着她楞了一下,看着自己手腕处的姻缘绳说:“兰花儿,今天严寻应该看到这个了。” 兰仲文眼中的笑意不减,“看见了就看见了吧,都绑了死结了,总不能因为他而剪掉吧?一剪又断了,明天你找个宽一点的手镯带着吧,挡着这条姻缘绳,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要剪断它,不过万一要是遇到紧急时刻,你就剪了吧。” “好。”九九点头,表情犹豫,“兰花儿,其实我还有一个事想告诉你。” “你说。” 趁他现在心情好,九九一股脑发表意见,“其实我觉得带着这个假发不是办法,万一有人扯我头发,我就暴露了,兰花儿,我在想,我头发现在也留长一些了,要不我去把头发烫起来怎么样?就烫梅艳芳那种,现在不是好流行吗?要是林语娇去烫,还真是一件正常的事情。” 兰仲文摸着她手感偏干的假发,若有所思的默了下,而后点头,“九九,你想烫就去吧。” “谢谢老公。”其实九九早想去烫那样的头发了,她长这么大,除了上高中的时候烫蓬一次,后来就一直没有烫过头发了。 戴着假发虽然显得脸小,但是假发就跟戴着帽子一样,戴的时间长了,头皮就瘙痒难耐,因为假发不透气。 第二天一早,九九就飞奔出门烫头发,她对林爸林妈宣称,严寻并不是她的男朋友,而是她的追求者,但是她不能答应严寻的追求,因为她的男朋友今晚会来家里拜访,名字叫沈羽轻。 林爸林妈一听这话,怔了好一会,半响反应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出门去买海鲜,女儿的男朋友晚上要来家里拜访,他们当然要好好招待对方了。 头发就是女人的生命,美丽七分靠造型,三分靠发型,可以说发型是关乎美貌的重要因素,所以九九不敢贸贸然找一家美发沙龙解决头发大事。 她找到一家只招待贵客的美发沙龙,价格她没看,但光看装潢和设计就知道这是一家吸人血的美发沙龙,落座在寸土寸金的尖沙咀商业中心,能在这片地方租起铺租的,都是实力杠杠的。 九九一走进这家美发沙龙,就觉得瞬间进入了古代莺莺燕燕的窑子中,并不是说这里的人穿着暴露,反之,她们都穿着非常正统的西服,但热情程度让人招架不住,娘里娘气的美发师向九九递了几本造型书,然后服务员就给她递了水,接着开始介绍套餐,也就是遵循着顾客一踏进来,就休想离开的理念,他们一定会把客户介绍到头昏脑涨,然后胡乱地点上几样套餐才作罢。 九九头疼地凝着眉,对服务员的询问充耳不闻,只轻轻道:“我先自己看下吧。” “好。”女服务员立刻止住无休止尽的话题,但并未立刻,这里的宗旨就顾客是上帝,一个顾客配两个服务员,一个单独的美发师。 耳边终于稍稍安静,九九低下头翻造型书,翻到一款波浪形卷发,她抬头询问,“能帮我烫这款吗?就是有点像梅艳芳那样的,但是不要那么蓬,你们可以烫出这个效果吗?” “肯定可以啊。”美发师信心满满地承诺。 “那我就烫这个头发吧,还有,别在跟我介绍套餐了,我只想烫个头发就好。” “可以的。”虽然这里的服务热情得让人难以招架,但是态度也是极好的,客户一旦要求了,他们就会无条件执行,因为来这里的客人非富即贵,有些客人喜欢受众星捧月,而有些客人喜静,他们会根据客人的要求而更改,算是一家非常尊重客人的店面。 为了不引起猜忌,九九今日没有带假发,但化了睫毛巨长的浓眼妆,唇色是妖娆的正统俄罗斯红,衣着奢华的阿玛尼套装,远远看着,恍若冷艳高贵的埃及艳后。 她特意找了个机会告诉美发师,她的头发昨晚被口香糖粘住了,因为觉得太恶心只好把头发剪短了。 惜发如金的美发师非常同情她,娘里娘气地说:“真可惜,长发的女人最是动人了。” 很明显,这个美发师喜欢长发女孩。 九九讲完这句话,觉得交代得差不多了,便坐在蒸发机下看时尚杂志,她崇尚一切美好的事物,对于美也有一定的追求和认知,最爱的服饰风格是渲染中国色彩的旗装,但生在国际之城香港,她也要适当融入潮流意识。 不知道过了多久,门口响起了一阵小小的骚动,九九循声望去,就见燕兮跟徐虹两人相携而来,华衣美服,贵气逼人。 九九楞了一下,目光越过两人身后望去,顿时僵住了。 徐虹身后跟着眉目如画的萧颜安,而萧颜安左侧站着一个九九非常熟悉的旧日情敌,云卿。 原来她还活着。 云卿还是旧日的模样,有一股江南女子的柔媚,尖尖的瓜子脸,皮肤白皙,只是现在的她跟旧日又大不相同,那秀丽的容颜,有半边脸都糜烂了,从她的颧骨一直蔓延到下巴,那狰狞糜烂的皮肤刺痛人的眼睛。 她当日被投进公海时,身上带着伤口,想来她是被海中生物攻击了。 九九怔怔看着,胸口一阵翻江倒海。 容貌对于一个女子来说最是重要,这代表着别人对自己的第一印象,第一感觉。骄傲如云卿,让她顶着这张容貌活着,九九可以想象,她心里的怨念有多深。 可是当时到底是谁救了她呢?她被投进海里的时候,分明手筋和脚筋都被挑断了,没有自救的能力。 是谁救了她呢? 这时候,燕兮等人已经发现在蒸头发的九九了,千钧一发之际,九九大方打招呼,笑容谄媚娇柔,“燕姐,徐太,你们也来做头发吗?怎么那么早啊?” 燕兮和徐太没什么反应,倒是他们身后的云卿暴怒了,她一看见九九,情绪明显变得激动起来,瞪大充满恨意的眼睛,恨不得冲上来撕碎九九。 萧颜安也不例外,咬牙切齿道:“九妹?” “不,她不是萧九九,她是林语娇,只是模样跟萧九九长得很像而已,不止你们误会过,就连蔚北北和严寻,当初也分不清两个人谁是谁。”燕兮美艳的脸上表情平淡,很明显,她没认出眼前这个人是九九,虽然只见过萧九九一次,但她知道萧九九不喜欢这种浮夸的打扮,好像想证明自己多有钱似的,穿得花枝招展的,惹人生厌。 正文 第二十九章 运筹帷幄 萧颜安和云卿对视一眼,都不愿置信,这世上竟然有如此相似之人?怎么可能? 云卿狐疑地盯着九九,似乎想从她眼里看出一丝破绽,但是她失败了,林语娇看她的表情完全是个陌生人,甚至对云卿放肆不讳的目光微微皱起眉,有些不悦。 而后那女人就真的抱怨出声,唇角挂着风情万种的笑容,高高在上,“燕姐,你身后那寒酸的女人是谁啊?怎么用这样的眼神看人?想吃了我吗?一点礼貌都没有。” 云卿猛地一怔,玉手抚上往日引以为傲的脸,双瞳里燃起深怨的火焰。 要不是因为萧九九,她怎么会变成这样?大雄死了,她也毁容了,她什么也没有了,可是萧九九却活得好好的,这不公平! 不公平! 再次为人,她一定会让他们付出代价的!天堃所有的机密大雄已经告诉她了,这是她最后的筹码,她一定要好好利用! 萧颜安对萧九九亦是恨之入骨,要不是因为萧九九的老公兰仲文,他们家今日不会变成这样,那么今日他就是个大明星了,何苦来这里当什么小白脸。 九九从他们两眼中都看到了相同的恨意,那么入骨的恨意,仿似要将她挫骨扬灰。可惜她现在是林语娇,必须完美扮演她,不可以透露自己的情绪,否则就没有下次了。 “她叫云卿,是我新请的助理。”燕兮优雅而笑,云卿可比林语娇有用多了,林语娇听话有个屁用啊,一点脑子都没有,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叫她去勾引兰仲文,她连人家的后脑勺都没见到。 真是浪费了一副好皮囊,明明跟萧九九长得一模一样,偏生打扮得这么俗气,真的让人倒足了胃口。 “这样啊……”九九扮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看着自己的指甲,这些招数都是从俪群会那群女人身上学来的,装腔作势扮高傲,“燕姐啊,听说你跟时尚杂志挺有门路的,能不能帮我订件衣服啊?就这件。” 她指着杂志上一件黑色透视装,暴露程度让人面露尴尬,燕兮稍稍瞥了一眼,心中冷笑,果然是眼光短浅,像那种只遮住三点,华而不实只适合T太秀的衣服有什么好买的?难道她想穿着那些衣服去勾引男人吗?哎,上流社会要是被她钻进去,那一定得搅得乌烟瘴气。 “不好意思,这本杂志我不熟。”燕兮冷冰冰拒绝,坐在九九身边的椅子上,她一坐下,徐红等人也跟着坐下。 这时候,徐红也看见了她指的那件衣裳,暴露的裙子她倒是喜欢,今天还穿着呢,因为衣料越少,越能凸显出傲然的身材,徐红常年去健身房锻炼,身材很好,加上她出水芙蓉般的面容,简直就是传说中的童颜巨乳。 但透视装嘛,就实在让人心生不舒服了,这跟情趣衣服有没什么区别?徐红颇觉林语娇不懂,反感地看了她一眼,“你难道打算订这样的衣服在平时穿?” “还是徐太了解我。”九九自动忽略她的蔑视,一副遇见知音的模样笑着感慨,“趁着年轻,应该多多展露自己的身材,就像徐太您这样嘛,您看您这年纪也不小了,但身材,着实完美,完美啊……” 九九把她夸得天花乱坠,但话音里不知是褒是贬,燕兮嘴角悄然勾起,没脑的人夸人就像在中伤人,不过林语娇这话燕兮爱听,徐红确实是不自重,都这把年纪了还养一堆小白脸,也不怕纸包不住火,万一传出去了,她可就丢人啦。 徐红被噎了一下,脸色难看。 “徐太你身材保养得真好,一点都看不出你生过儿子呢?旁边这个是你儿子吗?长得很俊。”九九再接再厉,指着萧颜安问徐红。哼,敢打她兰花儿的主意,欠收拾呢。 燕兮抿着唇笑。 萧颜安的脸刷一下全白了,徐红也是一副隐忍的样子,捏着手中的名包一言不发。 九九见气氛尴尬,适时把头扭回燕兮的方向,颇为无脑地说:“燕姐,你说我烫个梅艳芳的发型怎么样?是不是很性感?” “我最近叫你做的事情做得怎么样了?”燕兮答非所问,服务员上来替她梳头发,她望着镜中的自己,目空一切。 九九一楞?叫她最近做的事情?是什么事?燕兮吩咐了林语娇什么事啊? “差不多……”九九含糊回答,她不知道燕兮要林语娇做什么,即不能回答干脆,也不能不答。 燕兮微微垂着眼,面露不满,“林语娇啊,我燕兮可不养闲人的,你要是不行就早点说,别收了我的好处就去跟严公子纠缠不休。” 九九笑容凝住,硬着头皮问:“燕姐这话什么意思啊?” “什么意思?昨天你跟严公子闹得动静还小吗?整个饭店都知道了,我是让你利用你的容貌去勾引兰仲文,不是叫你去勾引严公子给我树敌的,你要是在不收敛点,引起严太太的注意我可就保不了你了。” 什么?燕兮让林语娇去勾引兰仲文?虽然林语娇跟自己长得很像,好吧,是几乎一模一样,但她本人吸引兰仲文的地方又不是因为外貌,所以就算林语娇长得再像也没有用吧? 还有,昨天就那么点小事,竟然传得这么快,看来四周都是眼线啊,尤其是几位先生帮的人,身边都潜伏着几位太太的眼线吧。 “知道了。”九九假装虚心接受,“我会注意的,严公子那边我会尽快解决的,语娇自知没有那个福分可以加入俪群会,不会妄想的。” “你知道就好了,要是你缠着严公子不放,是不会有好果子吃的,严太太可不是什么善良的人,你自己机灵点。”燕兮慢慢翻开一本杂志,绝美的容颜上没有一条皱纹,“明晚是严公子的生日晚会,兰仲文应该会来,我会给你请帖的,趁着萧九九人不在国内,不要在失败了。” “是。”九九憋着笑点头,勾引自己老公啊?那还不手到擒来啊,不过她现在不是要假装勾引成功,而是要假装勾引不成功,如果成功了,燕兮一定会让她做更多事的,所以她得保持失败,直到燕兮对她完全失望为止。 对于她们的交易,云卿的双手攥得紧紧的,同时内心一阵冷笑,就凭这个低俗的女人就想勾引兰仲文?她努力了十来年都没有用呢。 没多久,九九的头发就烫好了,美发师把她的头发吹干,乌发瞬间像波浪般蓬了起来,长至脖颈。 明晃晃的镜中,女子变得妩媚起来,燕兮和徐红不约而同瞟了她一眼,不可否认,年轻就是资本,她烫这样的头发还蛮好看的。 云卿安静地看着,心生恨意,本来她也可以烫这样的头发,可她的脸烂了,就算烫了这样的头发,也只是更加引人注意而已。 这一刻,没人认出林语娇就是九九,她神情高高在上,化着大浓妆,发型前卫而妩媚,身穿亮丽图腾的套装,看起来是很潮,可她莫名而来的优越感使她看起来是那么地令人讨厌,天生招人嫌的低俗气质。 她笑着向燕兮讲了句保持联络就走了,临走前,她轻蔑地看了萧颜安和云卿一眼,心中盘算着,明晚一定要整整萧颜安,做小白脸,看明晚不讽刺死他。 出了美发沙龙,九九一身冷汗,心里即害怕又高兴,她终于成功地骗过了这几个人,成功了! 回到家中,九九把钥匙放在玄关的鞋柜上,“爸,妈,我回来了……” 说还没说完,九九就愣住了。 严寻坐在客厅里和林爸林妈喝茶,他穿着笔直的西装,彬彬有礼,器宇轩昂。 茶几旁还放着一堆礼品,有碧螺春,名酒,海味,这隆重的阵仗让九九想起当年兰仲文初次来家里拜访爸妈的样子,跟严寻今日的模样简直如出一撤啊。 九九诧异,严寻这是搞什么鬼啊?昨天不是都跟他说清楚了吗?他怎么又来骚扰林爸林妈了啊? 林妈笑得合不拢嘴,伸手招呼九九过去,“娇娇啊,你回来啦,过来坐坐啊。” 这时候严寻也扭过头来,及肩的黑发用金丝线缠绕起来,望见她的新发型,眼眸微微眯起,气势逼人,“娇娇,中午好啊,你烫头发啦?蛮好看的。” “谢严公子夸奖。”九九的唇抖了一下,呵呵一笑,走到林妈身边压低声音说:“妈我不是说过我男朋友晚上会过来拜访的吗?你怎么还让他进来?这要是被我男朋友知道了,他肯定会生气的。” “他突然就来了啊,我们也不知道呢,这么贸贸然赶人家走也不好吧?毕竟昨天他还给我们安装了按摩椅,又送我们回家呢。”林妈略带尴尬地说,其实说句心里话,虽然严寻只是个追求者,但林妈觉得他是个好孩子,谈吐得体,孝顺父母。 他追求娇娇,懂得从父母这块下手也算是个很聪明的孩子,只有父母满意了,反对之声才会平息,而且搞定了林家父母,等于搞定了恋情的一半。 九九不情不愿地挤在狭小的沙发上,林妈不想参合在这种残忍的拒绝中,赶紧和林爸找了个借口溜去买菜。 狭小的房子里瞬间只剩下两个人。 九九为了他倒了一杯茶,笑容娇媚,“严公子啊,我说句实话吧,其实我男朋友晚上就要过来家里拜访了,你这样做,很让我们为难的。” “为难什么?”严寻眯着眼,“你男朋友过来拜访而已,又不是你老公,我有什么好担心的?况且,我又不是以你男朋友的名义来看你的,我是以林爸朋友的名义来的,东西不是为你买的,这些都是我要送给林爸的,作为朋友的名义。” 九九一噎,他又笑着说:“自作多情了吧?不过没关系,我不会怪你的,谁叫我这么喜欢你呢,娇娇,你烫这头发真好看,果然短发更适合你。” 九九又是一懵,“严公子啊,其实你妈找过我了。” 听闻这句话,严寻完美的笑脸终于有了一丝变化,他微微沉思,棱角分明的侧脸冷凝起来,“她对你说了什么?” “她叫我以后别再缠着你了,还给了我一笔钱。”九九笑着胡诌,“金额不小,所以我收了。” 严寻嘴角一沉,没有说话。 “所以嘛,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既然我钱已经收了,那我就必须对你划清界限不是?不然你妈是不会放过我的。”九九扮演着狐狸精被揭穿的模样,悠悠地看着自己的指甲,神情不屑。 “就在前几天,不过你妈说这是秘密谈话,让我不能对外泄露半句,我是看你被瞒得太辛苦,才想告诉你的,免得你往火坑里跳还帮我数钱呢。” “不可能。”严寻不信,他以前对林语娇的态度母亲看得很清楚,也交代他玩玩就算了,不要把动静闹得太大,给严家丢脸。 母亲压根就没有把林语娇放在心上,所以又怎么可能去找她谈话呢?况且眼前这个女人可是兰太太啊,兰太太需要那么百八十万的么?光一颗求婚戒指就四十四亿,卖了能吃喝玩乐好几世呢。 “为什么不可能?”九九笑容冷嘲,画着大浓妆的她冷艳决绝,提高音量,“严公子,既然钱我也收了,那么我当然就不陪你玩了,有这么多金主等着我去伺候呢,所谓树林这么大,我们不能在一颗树上吊死啊,对吧?所以就到此为止吧,我们好聚好散。” “那么多金主等着你去伺候?”严寻眉目一冷,俊脸逼近九九,九九没有后退,恍如透明般的眼瞳直视他,没有一丝退缩害怕。 “是。” 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的林语娇跟昨天完全不一样了,昨天严寻还可能怀疑她是萧九九,但今天,他觉得眼前这个人完全就是林语娇,不管是造型,语气,神态,没有一丝丝异样。 可越是这样,严寻越觉得她心虚,他手臂一挥,把她的袖子用力捋起,那姻缘绳仍在,他冷笑,“那么你有哪些金主呢?他们又给你多少钱?我全部帮你出了,你来陪我吧。” 九九心中一沉,“开玩笑呢严公子?我为了你去得罪他们多不划算啊,你妈的钱我已经收了,如果我在不识相,我想不用多久你妈就会像碾死一只蚂蚁那样碾死我了吧,所以,我还是跟着比尔比较靠谱啊,比如沈羽轻,他还答应给我买房子,可比你大方多了。” “我也可以给你买。”严寻挑起她的下颌,气息沉怒,“你要什么,我都给你买,只要你跟我在一起。” “不必了。”九九避开视线,柔媚的脸部表情冰冷淡漠,“我跟着沈羽轻很好,晚上他就会来接我了,以后我跟他一起住,大家还是朋友,见面还可以打声招呼的。” “你这是敬酒不吃吃罚酒了?”他眼底还有残留的余怒。 “这话从何而来?当初我跟着你的时候不见你珍惜我,现在我彻底不纠缠你了,你反而不高兴了,还说我敬酒不吃吃罚酒,难道这世界上只允许你严公子丢弃我,不允许我拒绝你吗?” “对,我说了结束才能结束。”他的双手箍在九九脸上,嘴角温柔的笑意渐渐变得冰冷,萧九九,我要定你了。 他俯下身子,僵硬的指紧紧箍在九九脑袋上,眼前这张脸,是他梦牵梦绕多年的梦中人,他虔诚而脆弱地吻上去。 九九用力扭开头。 他的吻落在她的脸颊上,淡淡的蔷薇香扑鼻而来,他突然着了魔一样,紧紧抱住她,声音脆弱,“你已经拒绝我好多次了,不要在拒绝我。” 他心里知道她不愿意,所以在难受他也克制住了,他不能吓到她,不然他就永远都见不到她了。 “你放开我。”她声音冰冷,一瞬间,身上的重力全部消散了,他放开了她,理了理失控的情绪。 “对不起,刚才失控了,让我们回到刚才的话题吧,你找那么多金主,与其被那么多人玩弄,还不如跟着我,起码我不会强迫你,不是吗?” “你觉得羽轻会强迫我吗?” 严寻一噎,慢慢抬起头看她,目光中的苦涩变得浓烈起来。 “为什么呢?我有这么差么?让你一而再再而三的拒绝我,你知道……”我有多么喜欢你么? 他及时收住未说出口的话,目光变得晦涩黯淡,究竟他是得多差劲啊,才让萧九九一次次的拒绝他,甚至连互相了解的机会都不给,如此抗拒一个人,多少也要有点愧疚吧,为什么她可以拒绝得这么理直气壮呢?难道她不知道,他会去孝顺林爸林妈,就是因为喜欢她吗? 因为喜欢,所以爱屋及乌,只有爱一个人的时候,才会甘愿无悔地付出,不管为对方做什么,都觉得是甜蜜的。 也许所有人都认为一见钟情是很傻里傻气的事情,可是他无比地珍惜着那一天。 那年,她穿着白色裙子从他镜头前经过,他捕捉了她的身影,有那么一刻,他的心狂乱而悸动,也许年少的自己理不清那是怎么样深厚的情意,不曾懂得珍惜,以至于在后来无数个夜晚里,他只能遥望星空来怀念她。 也许很少人可以体会,独自在深夜里思念一个人是什么滋味,酒越喝越愁,思念越想越浓,遥望大千夜景,竟然发现自己还是那么独孤。 孤独只因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这辈子,萧九九都无法领会到他思念她的心情,每每夜里,他就会被自己那股爱上了不该爱的人的想法折磨直夜深,有时候会疯狂地想,要不不管一切把她抢过来吧?想到做梦都在重复这个场景,梦见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有一次他梦见了他和萧九九结婚了,然后多年以后她又跟兰仲文在一起了,她在梦里离他而去,他是哭着醒来的,拥抱着自己沉重得不能在重的心脏,他觉得独孤,很孤独。 谁都知道别人的女人不该爱,别人的妻子不该觊觎,可爱就是爱了,因为爱,可以比任何人都要勇敢,就算被讨厌,遍体鳞伤,也不想放弃,画地为牢,困住了自己,因为爱。 “严公子,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一再纠缠于过去只会让自己痛苦而已。”九九的声音清温,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这些话,其实她不是讨厌严寻,相反,她能够感受到他烈火般的爱,只是她没办法承受他的深爱,每个人的灵魂只可以忠于和虔诚一个人,她心中的这个人不是严寻,所以抱歉。 她感动于他的深情,可是绝决才是给他最好的回应,因为不爱,不可以以暧昧和含糊来伤害,就算她真的感动了,她也要杜绝自己的心软,因为一念心软,一念地狱。 不管严寻有多么痛苦于对九九的思念中,她不可以回应,否则就对兰仲文不公平,说好一生一世一双人,就要做到。 严寻没有回话,怔怔地坐在沙发上。 这一刻,这个贵公子不再贵气逼人,漫不经心,谈笑风生,他嘴角的笑容苦涩,视线缓缓落到九九脸上,面容苍白,“放下,你说得容易。” 冗长的沉默。 冷风将阳台上的衣服吹得猎猎作响。 屋内的光线有点昏暗。 九九喝了杯茶,叹气,“该说的我已经说了,严公子,我们不是一路的,你保重。” 茶杯从唇中离开,被映出鲜艳的口红印,她放下茶杯站起身,准备回房。 “等等……”严寻拉住她的手,口气低到尘埃般,带着丝丝祈求,“你无论如何也不肯跟着我?就算我说,我什么都可以给你,什么都不逼着你,只要你不喜欢的,我统统可以戒掉,你要是不喜欢我跟别的女人来往,我就收心,你叫我往东,我就不往西……这样也不可以么?” 九九背对他闭起眼睛,“如果我答应了你,我对不起的人就是羽轻,我一辈子都不想对不起他,所以请你放手吧。” 她口中的羽轻其实是兰仲文,如果他真的知道她是萧九九,那么他一定能听明白。 “如果我说我可以等呢?不管多少年,我可以等到你们分开的时候,这样你是不是会给我一个机会……” “不会。”九九干脆拒绝,“我不是因为喜欢别人才拒绝你,而是不喜欢你才拒绝你,不管你等待多少年,我都不会喜欢上你,这就是答案,你爱也好,你不爱也好,你影响不了我拒绝你的决心。” 身侧的手松了开来。 九九没有回头,径自往房中走去,她本不想说得那么绝情,可是如果不绝情,就无法扼杀他的爱情。 晚上沈羽轻过来的时候,严寻已经离开了,他给九九打了个电话,让她下来小区门口接他,他找不到路。 九九走出林家,过道上的邻居又开始八卦了,这种充满舆论的压抑生活,真叫人烦躁。 她一言不发地下了楼,沈羽轻倚在一辆骚包的兰博基尼上,万年不化的寒冰一枚。 九九走上去,一副亲昵的样子挽住他的手,甜甜道:“羽轻你来啦,爸妈在等我们呢,我们快上去了。” 小区门口布满各种三姑六婆的眼线,这不,路过的人都看着他们讨论。 沈羽轻低头看了她的手一眼,也没什么表情,眸光清沥平淡,跟着她一路进了小区,“为什么选了我?” “很简单啊,因为你不喜欢女人啊。” 沈羽轻不禁莞尔,“那万一我是双性恋呢?” “傻孩子,你都年纪这么大了,要是双性恋你早娶老婆了不是?” “这话有点道理。”他虽然这么说,却没有笑,“可为什么说傻孩子?我明明是你叔叔。” “这话非常好理解,意思是虽然你的年纪可以当我的叔叔,但是你的智商是个傻孩子。” 沈羽轻开怀大笑,“你还真是个有趣的孩子,不怕我么?万一我是个十恶不赦的大魔头呢?” “既然我们兰花儿说你是自己人了,我就不会猜忌你了。” “是吗?”沈羽轻笑意不减,“既然当我是自己人,什么时候把北北叫过来我们家聚一聚?” 九九呵呵一笑,“这事不行,我早拒绝过你了,他是家里的独子,又是直男,你不会成功的。” “我们商人有个规矩,就是越难啃的骨头价值越高,说不定北北就是那么一块骨头。” “那你自己去试试不就知道了,我想轻则是鼻青脸肿,重则是终身残废吧。” 沈羽轻哈哈大笑,“兰太太真爱开玩笑。” “不对。”九九打断他,“羽轻,你喊错了,我是你的女朋友娇娇,以后别喊错了哈,这一喊错了,要付出的代价可就严重了。” 沈羽轻没答话,可能也意识到了自己的不小心,轻轻点头。 九九把沈羽轻带回家中,过道上的三姑六婆又沸腾了,这林语娇两天就带了两个男人回家啦,而且个个都长得一表人才,十分之英俊啊。 进了林家家门,九九用力把铁栅栏拉上,一群三姑六婆聚在门外讨论,她眼不见心不烦,直接把大门关上了。 沈羽轻有四国血统,中国,日本,澳洲和英国四国混血,他长得很高,很白,眉骨如堆着雪,眼窝却深沉迷人,是典型的长得深情的男人。 可偏生他身上有股子禁欲的味道,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在他身上撞击出一种诡异的超然美。 心知他现在是来扮演人家男朋友的,懂礼貌的沈羽轻给林爸和林妈买了几盒冰糖燕窝,林爸和林妈十分局促不安,不断推拒着他带来的礼物。 沈羽轻这样的男人跟严寻是大不相同的,他看似清冷,可眼底暗藏的精光叫人不容小觑,而且他年纪看起来较长,大概有36岁,正是黄金男人的阶段。 林爸林妈看得出来他是个成功人士,举手投足间皆是儒雅体贴,看不出什么眼神是真心的,什么眼神是假意的,这样的人让人觉得恐惧。 林爸林妈打从心里对沈羽轻有距离,相比之下,他们更喜欢严寻那种亲和力的男孩,也许是先入为主的关系,他们觉得严寻更喜欢自己的女儿。 沈羽轻见林爸林妈对他冷淡客气,心里明白两人不是很满意他,他朝九九看了一眼,希望九九出来帮他解围。 他长这么大第一次见家长,哪知道要怎么表现啊,平时见客户都是别人对他卑躬屈膝,他已经习惯了高高在上的做派了。 “爸妈,他是羽轻。”九九赶紧打破双方的沉默,将沈羽轻引荐给林爸林妈认识,“羽轻,这是我爸爸,这是我妈妈。” “伯母,伯父,晚上好。”沈羽轻立刻接口,动作生疏地把带来的燕窝送上,“小小意思不成敬意。” “不用客气……”林爸笑着,却没有接过。 九九对这种场景已经有经验了,接过沈羽轻买来的燕窝放在桌上,“羽轻给我吧,先放在这里。” 沈羽轻心里有点不舒服,但他没有表现出来,把礼物拿给九九,安静地坐在沙发上等林爸林妈问他问题。 九九也看出来了,林爸和林妈不太满意沈羽轻,并不是沈羽轻不好,而是两人觉得沈羽轻太深沉了,给人一种漩涡般危险的感觉,他们总觉得娇娇驾驭不了这个男人,如果女儿跟着沈羽轻,应该很快就会被甩掉吧。 为此,两人非常担忧,连带着气氛也凝着起来。 沈羽轻对答如流,态度也是谦逊儒雅,但他与生俱来高高在上的气势让林爸和林妈觉得压抑,不太舒服。 “爸妈,我想搬去跟羽轻一起住……”九九表明来意,她挽住沈羽轻的手臂,动作亲昵。 林爸和林妈都没有说话,似乎不太愿意。 “爸妈,我已经长大啦,应该要有自己的生活和空间了,这房子三年的租金我已经交了,你们就安心地住着吧,有时间我会经常来看你们的。” 林爸和林妈仍然是没有说话,沈羽轻凝着脸,试探性说:“伯母伯父,我会好好照顾娇娇的,你们就放心吧。” 他虽然叱咤商场,可是他没有见过家长,不知道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处理,而且九九不是他的爱人,他无法做到爱屋及乌的那种心情,他性子本冷淡,能做到谈笑风生已属不易。 沉默。 良久的沉默,就在九九以为双方都不会开口的时候,林爸和林妈终于妥协了,“闺女,你什么时候走?” “现在。”这话一出口,林妈的眼圈就红了,九九于心不忍,可是她又不能不走,林家的家人她不讨厌,可是过道上那些三姑六婆让她非常烦躁,而且她怀孕了,住在这里随时会被人发现。 还有最重要的点,躲开严寻。 那晚,林妈抱着九九哭了好一会,林爸始终沉默着,沈羽轻跟着她进了房间收拾衣物,他静静看着她,不太明白林妈为什么会哭。 “她为什么会哭?我记得我成年的时候,妈妈就让我自己搬出来住,说我成年了,应该要有自己的生活。” “那是你们国外的风俗,但中国的风俗不是这样的,中国人都比较讲仁义,你们讲自由,不能相提并论。”九九一边收拾衣服,一边回答他的问题。 说到收拾,其实也没几件衣服,九九把自己来到林家时带来的衣服塞进行李箱,像来时一样,保存着林语娇还没回家时的景象。 她带着行李箱踏出林家家门,沈羽轻礼貌地帮她把大门关上,门后传来了林妈的哭声,还有林爸的安慰声,九九于心不忍,加快两步离开这片伤心之地。 坐上沈羽轻的车子,九九一路都没有说话,她闭着眼睛,暂时沉浸在别离中。 ** 灯火通明的兰宅内。 兰芝玉树的男人坐在客厅里看报纸,他的长腿交叠着,气质雍容高贵。 手边电脑里显示恒生指数正常。 顾融和两个手下押着一个男人慢慢进了主屋,被押着的男人身上五花大绑,顾融一脚踢在他的膝盖处,迫使他跪在兰仲文面前。 兰仲文没有说话,也没有抬头,沉默地翻着手中的报纸。 “兰少,这人就是燕兮派去美国的人。” “嗯。”兰仲文淡淡应了一声,没有抬头。 此外,他没有别的话。 一阵沉默。 跪着的男人吃不准他的想法,大声嚷嚷,“你们这是非法禁锢,快放了我!不然我要告你们!” “非法禁锢?”顾融冷笑,一脚踢在他的胸口处,“就是禁锢你怎么了?” “你们到底想干嘛?燕姐派我出国跟你们何干?我只是去完成我的任务,你们抓我来这里做什么?” “说!燕兮派你去美国干什么?”顾融厉声质问,跪在地上的男人没有答话。 他手指一用力,那男人的头发被他拽了起来,眼睛面对着天花板的水晶吊灯,晃得他的眼前一片朦胧。 “我不会说的!”那男人抿唇,一副死也不会说的凛然模样,顾融冷冷勾唇,一脚踹在他的命根子上。 “啊!”大厅霎时传来男人的凄厉尖叫,他捂着命根子,在客厅中央疼得翻来滚去。 “说不说?”顾融俯下身,笑容宛如地狱阿修罗般带着寒冷的残酷。 “算了。”沙发上的男人微微皱眉,眸光淡漠,“把他扔到大屿山的别墅里,跟杜心毓关在一起,一个星期后他要是还活着,在质问他。” “是。”顾融点头,既然老板都发话了,他也没必要在浪费时间逼供,兰宅始终不是杀人的地方,要杀还得运到公海去,不能给老板惹麻烦。 “一个星期后他还是不说,就把他处决了吧。”沙发上的男人冷淡开口,声音里没有一丝动容,透着毫无温度的冰冷。 “是!你们几个,找个麻袋把他套着关到大屿山去,这件事要是谁敢泄露出去,你们明白的。”顾融吩咐身后的下属。 “是。”身后的下属应声而去。 男人还坐在沙发上看文件,顾融靠近他两步,掏出一个档案袋压低声音说:“兰少,徐红养小白脸的事情已经千真万确了,证据和照片都有了,是不是要通知她先生?” “等明晚吧,明晚是严公子的生日,肯定很盛大吧,就让徐红好好享受一下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吧。” 男人的视线淡淡扫过那份档案袋,抬起头,眸光深处的戾气让顾融心头一滞。 “还有事吗?”兰仲文问,淡漠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 “老板,萧颜安的事情处理么?” “他呵……”兰仲文冷笑,近乎透明的眼瞳渐渐变得幽深,“他不是想当大明星么?帮他一把让他当大明星吧,然后在最适当的时候,将他的丑闻抖出来,万丈深渊一跌进去,相信不是所有人都承受得住的吧。” 他说着微不可见一笑,那么地冷。 “明白。”顾融点头,依旧笔直地站着,请示道:“那么云卿要怎么处置?” “这女人先留着吧。”沙发上的男人慢慢翻过报纸,“我倒要看看她身后的人是谁。” 正文 第三十章 投资电影 沈羽轻的公寓在中环,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工作狂,工作在中环,吃住也在中环,据他的话来说,就是几乎没出过中环以外的地方,除非社交需要。 九九本以为他是个生活单调的人,毕竟他的性格摆在那里,按照兰仲文的日常生活来给沈羽轻定位的话,两人可能就是那类没事就看看书的吧。 一说到这问题,九九突然发现兰仲文特么单调,这么多年,她没见过他对什么产生了乐趣,有也是钢琴,但后来又因为事业放弃了钢琴。 那么兰仲文的日常乐趣到底还剩什么啊? 照顾自己? 也许吧,照顾自己估计就是兰仲文唯一的乐趣了吧,活得这么强大,却单调得没几个乐趣,这也是一种悲哀啊,人一旦有权有钱,就容易变得空洞乏味,有人会想,有这么多钱我干嘛不花啊?花也花不完,于是小三小四出现了。 有人觉得压力这么大,花点钱怎么了?这么辛辛苦苦拼来的事业,只守不花大傻X,于是各种赌博赛车玩命出现了。 所以人生一定要有一些什么乐趣,如果没有,生命容易变得单薄和空洞,从而进入纸醉金迷的世界里,沉溺欢愉,再也找不到一个点回去。 九九一踏进沈羽轻的公寓里,瞬间想大叫一句:OMG! 这完全就是个电玩城啊,大厅中央摆着一张能发光的白色大板桌,各式各样的玩具模型呈现于其中,飞机的,游艇的,坦克的,汽车的等等让人眼花缭乱。 此外,偌大的公寓被各种电玩机器占据,跳舞机,足球机,指弹球,桌上冰球,迷你台球,飞镖轮盘,酒柜…… 活生生是把一个电玩世界搬到家里来了,且头上的天花板还镶着光炫迷离的彩灯,简直是神还原,绝了! 九九怔怔地看了好一会,得出一个结论—— 沈羽轻是个迷恋电玩的宅男! “觉得很吃惊?”沈羽轻把脱下来的外套随意的扔在沙发上,走到酒柜前为自己倒了杯酒,褐色液体流进杯中,飘来淡淡的酒香。 “喝吗?”沈羽轻问,见九九摇头,将杯子置到鼻尖下闻了闻,笑容满意,“好酒。我本来不习惯跟外人住的,不过我答应了好好照顾你,就会办到,你今晚先睡我的房间吧,我睡客厅,明天我找个菲佣来照顾你的饮食起居。” “好,谢谢了。” “不用这么客气,反正是一条船上的人,唇亡齿寒的道理我还是懂的,你住我这里,我保证能把你养得白白胖胖的。” 九九点头,避开他无聊的说教反问,“你家这什么情况?电玩城?” “嗯哼。”沈羽轻不否认,从酒柜旁的竹篮里拿出一把飞镖,一支飞镖飞出,准确的插在轮盘红心处,“这就是我的日常生活,兴趣爱好,懂了吧?” 好准! 九九吃惊,走到他身边的转椅坐下,“没想到你有一颗这么童真的心啊。” “多谢夸奖,来点果汁?” “好啊。” 沈羽轻拿出一个玻璃杯,像想起什么似的,改口道:“噢不,现在是晚上,喝牛奶有助于睡眠,应该喝牛奶才对。” “随便。” “明晚是严公子的生辰,怎么样?打算和我以情侣的身份一起出席吗?”他说着给九九倒了一杯牛奶。 “这注意不错。”九九接过他递来的牛奶喝了一口,微微皱眉,“冷的。” 夜里有助于睡眠的牛奶当然是要热的了,不然胃里冷冷的,天又冷冷的,怎么睡得下去? “天热牛奶当然是冷的啦,要喝热的得去煮煮,厨房在你身后,兰太太您请自便。”沈羽轻指着她身后的屋子,“热完记得把容器洗了哈,我这边厨房基本不用的,可能一两个月我都不走进厨房,要是忘了洗,估计放到长虫子我也不知道。” “好吧。” 九九咂舌,走进厨房内,逛了一圈后她走了出来,沈羽轻不解问她;“怎么了?” “你这厨房不是一两个月不用了吧?而是一两年了吧?厨具要用都得好好清洗一番,为了喝一杯牛奶,我得去买一瓶清洁精清洗一个瓦斯炉,在买一瓶洗洁精清洗几个锅子,我有必要嘛我?” 沈羽轻哈哈大笑,“那兰太太就将就着喝吧,明天我让人来好好清洗一下。” “这是对的。”九九称赞。 “我对女人向来很好的。”沈羽轻笑着耸肩,“就算是对已婚的女人,也一样很好,兰太,明晚的生日派对你打算穿什么衣服?需要我为你准备吗?” “看来你是个聪明的孩子,明晚为我准备一套闪闪发光的衣服吧,我要艳惊全场。” “你是要惊吓全场吧?上流社会谁喜欢穿金光闪闪的衣服啊?到时候笑死你啊我跟你说。” “没事,爱笑不笑,我就喜欢这么简单粗暴。”要是她本人出席,那当然是穿最爱的旗装了,但问题现在不是萧九九参加啊,而是林语娇参加,像这种小家小户的女孩,肯定不知道上流社会的规矩和爱好了。 而且林语娇本人也喜欢夸张的打扮,俗就俗气一点吧,最重要是栩栩如生,活灵活现。 “如你所愿,就穿金色吧。” 二日,九九睡得朦朦胧胧的,客厅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惊得她睁开眼睛,天已光,晨阳从落地窗外照进来,一室明亮。 她浑身酸痛地爬起来,果然认床就是麻烦,昨晚翻来覆去到半夜才终于睡下,却怎么也睡得不舒服,导致现在头昏脑涨。 九九晃了晃脑袋,房门忽然被打开,月嫂端着一杯牛奶从屋外走了进来,态度恭谦,“少奶奶,昨晚睡得可好?” “月嫂?”九九诧异,她不是待在兰家的吗?怎么来这了?这到底是做梦还是真实的啊? “是我,兰生怕别人照顾不好少奶奶,所以让我过来照顾您,屋子的卫生我已经打扫好了,客房也为少奶奶打扫好了,我们这就搬过去吧。”月嫂把九九随意扔在床上的外套捡了起来,然后提起行李箱,往九九将来住下的客房走去。 九九的脑袋懵懵的,还没来得及问什么,已经跟着月嫂出了房间,沈羽轻住的公寓是复式的,主卧室和书房在二楼,客房和客厅在一楼。 九九跟着月嫂下了玻璃旋梯,客厅哪还有昨晚的灰尘飞舞?此时已经是尘归尘,土归土,被月嫂打扫得纤尘不染。 她一脸吃惊,这也太牛掰了吧,才一早上就都打扫干净了,看来不能小看家政人员啊,办事效率还是蛮高的。 月嫂把客房的屋门打开,“少奶奶,你以后就住这件房间了,沈生已经去上班了,他临走前吩咐少奶奶可以随意使用他们家的任何玩具和东西。” 九九颔首,“我知道了,不过月嫂,你还是叫我语娇吧,你叫我少奶奶会引起误会的。” “是的,语娇小姐。” “嗯。”九九满意点头,看来月嫂还是挺机灵的。 这一天,九九在沈羽轻家里玩遍他的游戏机,最后,她发现自己最喜欢的竟然是足球机,可是只有自己玩很没意思,所以她又把一脸诚惶诚恐的月嫂教会了,两人在家里玩了一下午。 由于今晚是严寻的生日宴会,沈羽轻早早就回来了,带着一个礼品盒子和一束玫瑰花,他大步踏进客厅,见九九正在吃水果,把手中的东西教给她。 “呐,这是你老公让我给你的。”他的笑容揶揄。 “我老公?兰花儿?”九九放下手里的叉子,接过玫瑰花,一脸惊喜地看着,而后,她将玫瑰花放在鼻子下闻着,娇艳欲滴的玫瑰瓣瓣簇拥,开得如火焰一般美丽。 良久,她睁开了那双沉静如海洋的眼眸,“这不是兰花儿送的。” “你怎么知道?”沈羽轻诧异。 “他不喜欢红玫瑰,我认识他这么久,他从来都是选白玫瑰的,就连我们结婚当日,我头上的花冠也是他选的,白玫瑰。这花是你送的吧?” “兰太果然了解兰生。没错,这花是我送的,我就是好奇你收到兰生的礼物会有什么反应而已。” “没什么反应啊,这花很漂亮,谢谢你了。”九九说完,打开了一旁的香槟色礼盒,一袭金色长裙静静躺在其中,触感丝滑柔软。 “摸起来真舒服。”九九感慨,“好料子,羽轻对女人果然非常大方啊。” “不客气,怎么说你现在也是我沈羽轻的女人,我总不能让你穿着路边摊的衣服去参加派对吧,而且你选金色选得没错,上流社会那群女人年纪都大了,不敢穿那么闪耀的颜色,所以到时候不会出现撞衫的可能了。” “那倒无所谓,反正丢的是林语娇的脸嘛,跟我们两都是没关系哒,好了,我去试试这套衣服,晚上是几点出发了?我忘了派对时间了。” “今晚八点,你先休息一下吧,我已经叫了造型师过来了,等下他们会帮你好好打扮的。” “好吧,那我先去睡个觉好了。” 晚上八点。 半岛酒店大厅内。 奢华的派对大门缓缓打开。 九九和沈羽轻站在聚光灯下,两人的面部轮廓皆被遮住,沈羽轻岿然而立,纯白的面具,黑色的晚礼服,红色的领结,透出贵族般淡淡的清贵。 九九头戴贝雷帽,鼓起的黑色蕾丝勾勒出玫瑰花纹纱帘,挡住了她沉静的眼瞳,只余一抹吹弹可破的玉色展露于空中。 唇中一缕妖冶的红,衬着她迤逦拖地的金色长裙,灿灿生辉,那衣料是极为奢华上等的丝绸,不仅能彰显她玲珑有致的曲线,还晃眼得教人晕眩神迷。 果然人的气质才是最重要的,这样艳冠群芳的奢华衣物原来是没几个人可以穿出味道的,却叫林语娇穿出了另一番风味,她简直就像是活生生从油画走出来的伯爵夫人,缓缓走来,夺目得让人移不开视线。 大厅深处的严夫人看了许久也看不出那带着头纱的女人是谁,她端详了九九许久,直到李太低声在她耳边说:“是林语娇,她最近攀上了沈羽轻。” 严太脸色不豫,“又是她,最近绯闻不断啊。” “是的,前天小寻还在饭店当众宣布林语娇就是他的女朋友。”李太是严寻的干妈,她和严太是一起进入俪群会的,交情颇深。 事实上俪群会是分为两派的,一派是严太帮,一派是燕兮帮,严太帮的都是年纪较长,较有分量的夫人。而燕兮帮的都是近些年才加入俪群会的,心里素质和年纪都较为浅薄。 “看来我们小寻认真了啊。”严太冷冷一笑,屏退几位谈笑风生的太太,就着李太的搀扶往九九和沈羽轻的方向走去。 她着一条黑棕色水墨画旗袍,浓浓的中国风情从她体内迸发而出,长发高高挽起,白狐裘披肩,体态婀娜,面容清蔼,知性而悠远。 而李太着面料丝滑的藏蓝色旗袍,裙身绣着大朵大朵的芍药花,层层花瓣逼真绚烂,和煦春风过,花香袅袅。 两位位高权重的太太走来,吸引目光无数,九九高傲地看着众生,面容不可一世。 “严太太,李太太。”沈羽轻率先举起手中的香槟,打破沉默。 严太没说话,看了眼趾高气昂的九九,鄙夷笑了一声,举杯与沈羽轻对饮,“欢迎你来参加小儿的生日宴会。” “恭喜恭喜。”沈羽轻的笑容完美得没有任何破绽,“才几日不见,伯母又年轻了,真是每次见面都有不同的惊喜啊……” “油嘴滑舌。” 严太怒嗔,几人就笑了起来,九九莫名其妙,这话有什么好笑的?难道这也是俪群会的规矩?只要严太笑了,其他人就得跟着一起笑? 于是她也挤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大家都笑,她不笑就显得孤僻了。 这种上流社会的交情都是非常虚伪的,看似友好的表面,实则内心都在盘算对方,陷害对方。 严太一边笑,一边语重心长地拍了拍沈羽轻的肩膀,“羽轻啊,你年纪也不小了,该找个老婆管管你了。” 谁都知道沈羽轻是个好男色的,这事在名流圈已然不是秘密,可他今日居然带了个女伴出现,这事真叫人深思啊。 “我会的。”沈羽轻佯装虚心接受。 严太太点头,便把视线落到九九身上,“林小姐?” “不敢当。”九九赶紧打蛇随棍上,露出讨好的笑容,“伯母叫我娇娇就可以了。” 这严太太无缘无故就走过来搭话,想必是在心里盘算着什么,九九不敢掉以轻心,以平生最大的努力做出一副谄媚的样子来。 严太太被一噎,烦躁蹙眉,“林小姐还真是自来熟呵。” 她严太活到这把年纪,吃的盐比林语娇吃的米还多,怎么会听不出来林语娇的意思?那不要脸的女人是想抱大腿呢。 “承蒙伯母不嫌弃,语娇自当孝顺对待。”九九谄媚而笑,心想这回自己吃瘪了吧?叫你们玩心眼子,这回把自己绕死了吧? 严太嘴角的笑容一沉,对沈羽轻说:“我想单独跟林小姐说几句话,不知道是否方便?” 沈羽轻本来想说不方便,但瞥见九九朝他安抚一笑,便颔首离开了,“娇娇,你先和伯母聊几句,我去那边拿点吃的过来。” “好,你去吧。”九九还是笑,眸光明净。 等沈羽轻走远后,严太忽然牵起九九的手,笑容亲昵,“林小姐,方便与我到处走走么?” “当然。”九九点头,视线落在她皮肤松动但仍白皙的手臂上,“严太太想和我聊点什么呢?” 严太太没有接话,等走出一段距离,她才施施然开口,“我想问问林小姐,你和我们严寻是怎么认识的?” “一百万。”九九答非所问。 “什么?”严太不解。 九九嫣然一笑,面容认真,“严太是聪明人,肯定知道我跟严公子在一起是为了什么,既然严太您反对,那就……”给点分手费吧。 后面的话九九适时止住,以太太那么精明的脑子,一定猜得出九九的意思。 对于有钱人来说,能用钱解决的事情都不是事,她表现得清楚一点,反而不会惹来杀身之祸,相反,她要是一直说自己跟严寻没关系,或者说他们两个多么多么相爱,这才会惹来严太的狠毒对待。 严太楞了一下,她吃惊的不是林语娇的目的,而是她居然这么爽快就说出了自己的来意。 “果然是为了钱。”严太冷嘲。 “那不然严太以为这个世界上有所谓的真爱吗?严公子对我是玩玩而已,他心里清楚,我也看得清楚,当然,严太也一定看得清楚,严公子天性花心,你困着他也没用,对吧?” 说得确实没错,严寻这几年交往的女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几乎是一个月换几个女人,有时候还同时养几个女人,这让严太太大感头疼,可是她又没有办法,只能在暗自拿一些钱送走那些唯利是图的女人。 林语娇一开始就是个唯利是图的女人,这点毋庸置疑,严太太一直看得很清楚,那女人没什么本事,没有知识,没有修养,没有内涵,没有特长,空有一张漂亮的脸蛋,这样的女人是最容易让男人厌恶的,当男人厌恶了她那张脸,就意外着结束了。 九九正是明白这样的道理,才向严太太要钱的,一旦她收了钱,就代表着跟严太太完成了交易,那么严太太就会在心里给她打上一个贪钱的名号,对她的戒心也会大程度降低。 她们达成协议后,怎么搞定严寻就要看严太太自己了,而她,只要不跟严寻纠缠就完了。 燕兮让她搞定严太太,这不,她就想出了这么个完美的办法,让严太太和严寻同时死心,再让燕兮满意,一石三鸟。 “林小姐不觉得可惜吗?”严太太有点不明白,好不容易她儿子才对她付出了一点真情,她居然毫不留恋,难道对她们这种女人来说,爬进名流圈不是她们最终的目标吗? “没什么可惜的,我现在不是攀上沈生了吗?做女人嘛,最重要是给自己留一条后路,语娇自知没有当少奶奶的福分,只想存点钱让自己后半生过得舒服点而已。” “以前还觉得你蠢如鹿豕,今日一看,你还挺聪明的嘛。”严太太露出了个满意的眼神,跟聪明人交谈就是开心,也算这女人想得开,罢了,不就一百万吗?对他们严家来说不过片鳞只甲,能送走她再好不过了。 “多谢严太夸张,不过严太,语娇有一事,不知道当不当讲。”九九面露难色,一副隐忍的样子。 “你说。”严太坐在凉椅上,给九九开了张一百万的支票,九九笑着伸手接过,被她避开了,“林语娇,这交易我们今天可是达成了,后面如果被我看到你缠着我们严寻,我可就不会对你客气了。” “当然了,我要跟你讲的就是这事,严太,你也知道的,羽轻是双性恋,现在我跟他在一起,然后嘛……”九九欲言又止。 “说下去。” “就是严公子说我们之间的感情得他说了结束才能结束,可是羽轻不太喜欢严公子接近我的,我想说,这事光我们两达成协议没用,您能不能管管严公子呢?让他不要在纠缠我了,你也懂的,我好不容易才找到沈羽轻这么一个大金主,我不想失去他。” 严太太没有回答,略作沉思后,才道:“你说的我都明白,你就好好地跟着羽轻吧,严寻那边我会搞定的。” “那就谢谢严太太了,希望严太太说到做到。”九九接过严太手中的支票,心花怒放。 “我说你这女人也太现实了,当初死活缠着我们严寻,现在一勾搭上沈羽轻,便避我们家严寻如蛇蝎了,我们严寻真的有那么恐怖吗?” 说到这事,其实严太太心里也是有气的,她儿子怎么说也是人中之龙,一表人才。就算是跟林语娇分手,那也应该是她儿子甩人家,怎么可以被这个女人牵着鼻子走,让这个女人得意忘形,用一种送瘟神离开的欢愉态度解脱似的。 “严太啊,严公子和沈生都是可遇不可求的优秀男人,但是我看明白了,严公子并不想娶我,而他也不是认真的,但沈生愿意送我一套房子啊,如果严太是我,你会怎么选呢?”九九微笑反诘,把手里的烫手山芋扔回给严太,这问题,要是答得不好就该得罪严太了,她暂时还不想跟严太做敌人。 “罢了,你有你的选择,只要你从此跟我儿子无关就行了。” “严太就放心吧,我是个说到做到的人,说了不纠缠就不纠缠,况且我现在也算一个名花有主的女人,是不会随随便便对不起我的男人的。”这样一来,严寻就算来纠缠自己,她也可以说是因为严寻不甘心了。 “那就这么说定了。”严太太对她的事迹没什么兴趣,挥了挥手,“你走吧,希望以后不会再见面了。” “不,严太太,你要多跟我见见面,这样你才知道你儿子有没有跟我纠缠,如果严太方便的话,可以把你的电话号码告诉我,万一严公子来找我了,或者我和严公子又不小心传出什么绯闻了,我才可以第一时间告诉你嘛。” “你还真是敬业啊。”严太太冷嗤,这女人真够绝情的,所以她才这么讨厌唯利是图的女人,要是让这种女人嫁进严家,那就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了。 “这也算是我给严太太的一个交代,我只是想说,我这人是说到做到的而已,说了不纠缠,就不纠缠。” “好,冲你有这份心意,我就把我号码告诉你了。”严太太从她的鳄鱼皮包中拿出一张名片,“这是我的私人号码,有事的话你直接电我就行了。” “谢严太太。”九九谄媚接过,心里乐开了花,这样就可以完全杜绝严寻了,如果严寻缠着她,她就直接给严太太打电话,让严太太派人来把严寻抓走。 “我们回去吧。” 不过一秒钟,严太太已恢复了得体慈祥的样子,九九挽过她的手,讨好而笑,“让我扶着您吧。” 严太太看了她的手一眼,淡淡嗯了一声。 “严太,我其实很好奇。”九九挽着她的手臂,适当找话说。 “好奇什么?” “你这么一个女人,看起来挺柔弱的,到底是怎么做到香港第一太太的位置的啊?这太厉害了,让语娇羡慕不已。” 严太太被这话哄得心花怒放,便放下架子点拨她几句,“你还小呢,等更长大一点,你就知道很多事情不是你愿意这么做的,而是被逼得无可奈何才这么做。” “这样啊……”九九点头,诚意满满。 “嗯,你像你这年纪的时候,一样是天真烂漫的……”她一边走,一边为九九讲述自己年轻的故事,晚风迎面而来,恍如绵延不绝的孤独无奈。 严太太是一个极具盛名的名媛小姐,从小在国外长大,精通五国语言。 她嫁给严先生出于家族联姻,为了让家族更加强盛,她甚至没有见过严先生的脸,就嫁给了她。 好在严先生是个令人满意的如意郎君,长得不够高,但是面容俊逸,才华了得,而且对她也算怜惜有加。 也就是所谓的相敬如宾。 两人结婚后,家族日益强大,仅限于当时只手遮天的郁家,两家从前就一直不合,不管是商场上,私底下,都要一争高低,可惜严家始终略输一筹,可随着郁家少爷的身体日渐衰败,严家的强势慢慢又超过了郁家,荣登港岛第一。 严太太只讲到这里,剩下的话她不愿多说,但她心里始终是膈应的,严寻为什么会变成这样,跟易珈蓝这个女人脱不了干系的。 都说父亲是什么样,儿子就基本是什么样,当年严生迷恋易珈蓝的时候,严寻也有好几岁了,父亲对母亲日渐冷淡,甚至分房睡,这些严寻都是看在眼里的,他年纪虽然小,但是非常聪颖。 他见父亲冷落母亲,就常常装病让自己的父亲回家来陪伴母亲,可惜始终没有效果,次数多了,父亲就不再上心了。 于是严寻花样百出,一会生病,一会欺负人,一会跟老师打架,他希望可以得到父亲的关注,让父亲常常回家来,可是没有用,易珈蓝离开严家后,严生郁郁寡欢,不愿接近任何人。 时日越久,严生对严太的感情越冷淡,父亲在外面买了房子,开始是一个星期回来一次,后来是一个月回来一次,最后是好几个月才回来一次,除了必要的聚会上,母亲和父亲可以说已形同离异了。 也许不应该说是因为易珈蓝,严太比严寻年长得多,她看得出来不管易珈蓝的事,而是她的丈夫不喜欢自己而已,两人由联姻组成,本来就没什么感情,所以就算她爱上了对方,对方也不一定会爱上自己。 严寻是个聪明的孩子,他渴望母亲的爱,也渴望父亲的爱,他渴望一个完整的家庭,而不是一个看似和谐,实则冰冷的分居家庭。 于是得不到父爱的严寻开始痛恨父亲,痛恨父亲爱过的女人,他变得很不相信女人,同样,随着年纪的增长,他喜欢玩弄女人,没有一点点真情,纯属于玩乐。 因为只有闯祸了,父亲才会回家来,他恨他,故意做一些伤害自己也伤害他人的事情来报复自己的父亲,久而久之,严寻也变得放纵,没了对自己的要求和约束,他活得随心所欲,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严太太并不是一个十分严厉的女人,相反,她从前是个很软弱的女人,后来为了保护严寻,她才强大起来,渐渐的,她双手染满了鲜血,一步步踏过别人骸骨,最终坐上了俪群会会长的位置。 回到派对现场。 大厅中央已经热闹些许了,燕兮和徐红已经到了,燕兮穿着白色长裙,黑色狐裘,优雅绝美得令人自卑。 徐红还是老样子,穿着暴露的枚红色短裙,纤长的双腿遗漏在灯光下,洁白引人遐想。 两人见到严太和九九一同走来,都微微吃了一惊,徐红定性不够,伏到燕兮耳边问她:“燕姐,你看这是怎么回事?严太和林语娇怎么会一同出现。” “我哪知道啊?我又不是神算子。”燕兮心中冷嘲,林语娇啊林语娇,从小倒是小看你了,真没想到你爬得这么快,都攀上严太太了,这样下去,林语娇还会为自己办事吗?万一她心高气傲反咬自己一口,那就呵呵了。 幸好自己没把秘密告诉林语娇,果然,这种善变的女人不好对付啊。 九九远远就看到了燕兮眼中的讽刺,心晓她在想什么,她立刻辞了严太太迎上去,笑容谄媚,“燕姐,你来啦。” 燕兮没说话,倒是徐红冷笑出声,“哟,林语娇,你都攀上严太太啦,可真厉害呀。” “哪能啊,徐太太你说笑了,我跟严太太……”九九假装严谨地看了看四周,才凑到燕兮耳边说:“刚才严太太给了我一笔钱,让我别在纠缠严公子了。” “哦?”燕兮冰冷的面容稍稍缓和,“你们还说什么了?” “没说什么呀,燕姐你让我搞定严公子别给你添麻烦,那严太太哪能不知道我就是你的人啊,对吧?既然她知道了,我又缠着她的儿子了,燕姐你觉得严太还会跟我说什么重要的事情吗?”九九笑得一副诚心诚意的样子,燕兮无非就是怕林语娇背叛她,然后在她背后捅她两刀,所以九九只要讲几句让燕兮放心戒备的话就行了。 而且,如果她真的跟严太太有什么,怎么敢那么明目张胆地跟她一起走进派对来,既然是当卧底了,那就要有卧底的样子,燕兮又不傻,她知道严太太戒备着她,所以但凡跟燕兮有牵连的人,她都不可能重用的。 更何况林语娇还是纠缠着她儿子的人。 严太太坐在俪群会第一把交椅上,若没点手段和心计,早死个千百回了。 刚才严太之所以会跟九九说她的过去,无非就是一种有钱人的炫耀心理,有钱有地位后,人最喜欢的就是讲自己辛苦的过去,以此来堆砌自己光辉的形象。 严太太看得出来林语娇只是燕兮的小棋子,那天在兰宅的聚会上她就看明白了,林语娇不是特别机灵的人,而且贪钱贪得一点都不高明,让这种人给自己办事,只会降低自己的身份。 燕兮不过是要林语娇勾引兰仲文而已,其它的没林语娇什么事了,但她不想自己的计谋让严太太知道,毕竟让敌人知道自己的心理,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 “是这样吗?严太太给了你多少钱?”燕兮恢复一贯温柔的样子,刚才是她太抬举林语娇了,呵呵,以她这草包料子,最多也就是一颗跑腿的小兵棋子。 “一百万!”九九眼露精光,兴奋地说:“燕姐,严太太真的太大方了,一出手就是一百万,这下我可以买好多漂亮的衣服和首饰了。” 燕兮笑容不减,摸了摸她肩上的黑色肩花,“嗯,那你就好好打扮吧,对了,兰仲文的事情你怎么看……” 九九反应过来,做出一副受宠若惊的模样,“燕姐我会加油的,等下兰生一出现,我就去跟他聊聊。” “嗯,这样就对了,兰少其实不错的,如果你可以得手,我到是真心祝福你们。” 九九在心里呵呵哒,她会祝福?她是恨不得把兰仲文辛苦创办起来的公司都毁了吧?然后把他送给徐红和顾菁瑶这两个变态的女人。 九九晚上跟燕太谈了一番,又跟燕兮谈了一番,突然觉得勾心斗角也蛮好玩的,既然大家都在勾心斗角,那么索性她也加入这个行列好了,首先,她要说服燕兮,让燕兮同意她做放在严太太身边的眼线,然后在说服严太太,让她做放在燕兮身边的眼线。 这样她就等于可以同时操控两个人的日常生活,顺便可以侦查云卿背后的人。 “谢谢燕姐了,我会努力的。”九九说这话的时候,还特意看了徐红一眼,徐红的手紧紧攥着包包,似乎非常不满意燕兮的话。 什么叫真心祝福?说出来还不让人笑掉大牙?就凭林语娇这种低俗的女人,还敢妄想得到那个仿佛带着光一样的男人?也不怕风大了闪着舌头! 正是说话间,身后传来了小小的议论声。 “你们听说了吗?兰少最近投资了一部大制作电影……” “是什么电影?中意的演员是谁……” “还不太清楚,但据说这次要采用新面孔……” 正文 第三十一章 生日派对(一) “看,兰少在那里!”人群中不知是谁发出了惊呼。 接着议论声倒吸声融成一片。 九九与燕兮等人循声望去,就见兰仲文站在门口处,庄严的晚礼服没有使他变得沉闷,相反,他只是静静站在那里,便能散发出雍容沉稳的气息。 他缓步而来,唇色绯红如五月里的罂粟花,透出莹润妖娆的魅色,美丽致命。 徐红的脸霎时红了起来。在没有人可以媲美这个男子的美貌与气质,他真的太美丽了,叫人甘愿臣服于他脚下,将世间上所有最美的东西献到他面前,只为博得他一丁点目光。 九九诧异地看着,徐红都这把年纪了,还沉迷得这样,看来小兰花确实是红颜祸水啊。都说色字头上一把刀,徐红这就等于把自己的弱点暴露出来了,哎,悲哉。 燕兮虽然没有徐红那种迷恋年轻男子的恶趣味,但每次见到兰仲文,她还是会不由自主地愣一愣,确实是一个很难让人移开的男人,仿佛与生俱来带着光,走到哪里,哪里就一片金碧辉煌。 九九观察了好一会,全场的宾客都被兰仲文的美貌惊艳住了,她暗暗觉得得意,唇角一抹笑容悄然而至。 “你在笑什么?”燕兮冷不防出声问她。 九九反应过来,收住笑容,唯唯诺诺道:“没呢。” “古里古怪的,林语娇,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你在想象自己变成兰太太的样子是吗?”徐红斜目看了她一眼,又把视线移到兰仲文身上,从兰仲文踏进会场那一刻开始,徐红的目光就没有离开过他身上。 她在心中笑林语娇,不自量力的女人最终都不会有好下场的。 “没有啊,我刚是在开心严太的支票呢,一想到这笔钱可以买好多好多东西,我就开心得不得了。”九九随口捏了个借口,渐渐地,她发现自己撒起谎来也是一把好手啊,看来她也蛮有勾心斗角的潜质的嘛。 “好了,别说了。”燕兮打断他们两的对话,看向九九,“语娇,兰少已经出现了,你还不行动?” “哦对!”九九状似恍然大悟,对燕兮和徐红点点头告辞。 她提着金色的裙摆往兰仲文的方向慢慢走去,路上,她不断听到宾客在窃窃私语,内容无非就是兰仲文投资了大电影制作的事情。 听说他投资的这部电影已经有内定的演员了,是一个听都没听说过的小明星,名叫是萧颜安。 自从这小明星被内定为主角后,身价涨了百倍,一瞬间从默默无闻的小人物变成了媒体关注的明日之星。 九九内心腹诽,萧颜安怎么看都没有大腕的潜质和气场,兰花儿会去捧他?想必是想弄死他吧。 远远地,兰仲文正在跟严先生和沈羽轻谈笑风生,他眼角余光瞥见九九走来,嘴角一勾,便向身边两位告辞,“抱歉,我去拿点鱼子酱。” 他走向高台旁的香槟塔,九九跟在他身后,灯光突然暗了下来,接着如歌如酒的舞曲飘来。 九九走着走着,忽然眼前一暗,光线变得不好视物,她眯了眯眼,张望四下。 手臂一紧,等九九反应过来,人已经被兰仲文拉到香槟塔后面了,他凝视她,眼珠透出沉静的光泽。 “干嘛跟着我?是出了什么事了吗?”兰仲文问,眼中深藏的溺爱缓缓涌动。 九九看了看四周,见所有宾客的注意力都被舞池吸引了,没人看着他们,她低声说:“燕兮让我来勾引你,你就把我当成林语娇就可以了,不要理我,千万别让我勾引成功,能多绝情就多绝情,知道吗?” 兰仲文觉得好笑,“真的绝情真的好吗?” “那必须好啊,你甩我一巴掌都行,反正最好做到让我完全心灰意冷就好了。” “要玩这么大啊?”兰仲文仍是笑。 “必须的,或者等下我死皮赖脸缠着你,然后你把我一甩,我自己趴到地上就好了,反正,你让我丢脸就是了,我只要完成任务就好,至于失败或者成功,都不是关键。” “重在参与是吗?” “答对,还有兰花儿,你注意一点,那个徐红对你虎视眈眈的,估计天天在想着怎么把你拉上床,你自求多福吧。” “她呵……”他的笑容忽然变得冰冷,“过了今晚,她就在没有机会了。” “什么意思?兰花儿,你对她做了什么?还有萧颜安,你怎么忽然就请他拍电影了?” “这个啊……”兰仲文轻轻一笑,一脸的高深莫测,“我就是骗他签个合约,这电影说白了,就是个空壳子,不会真的拍的,晚上就让萧颜安和徐红做一对亡命鸳鸯吧,让全港人民,都知道他们两通奸。” 九九吃惊,“你派人跟踪了他们?” “嗯哼。”兰仲文颔首,“徐红的老公是知道她偷腥的,平时不怎么管她,但如果事情爆光在全港人民眼前,那就不一样了,一旦丑闻被曝光,他们必然离婚。” “要玩这么大啊?”这回轮到九九惊讶了。 “对付敌人嘛,就要逐一寻找弱点击破,现在已是风浪起时,是时候出手了。” 九九没说话,兰仲文以为她心软了,轻轻靠近她,点了点她的鼻头,“商场如战场,九九,既然战争开始了,不是你死就是后我亡,希望我们死的敌人,我们不能心存仁慈,否则只会后患无穷,为了你,为了孩子,为了父母,为了家庭,为了未来,我们都应该做到斩草除根。” 萧颜安虽然是九九的堂哥,可是他在报复九九的时候,从来就没有对九九心软过,既然无情伤害,那么就用无义回馈。 半响,九九点头,“你说的没有错,我们会做这样的事情,也是迫于无奈,为了活下去,我们只能干掉想杀我们的人。” 只有那些敌人死了,他们才可以安枕无忧。 “嗯,九九,我一切都部署好了,你不用担心我,照顾好自己,知道吗?” “我会的。兰花儿,我们已经交谈太久了,得回到大家的视线中去了,记得,等下要非常不耐烦地推我一把。” “这个可不好,你怀孕了。” “没事,我会保护好肚子里的孩子的,我等下自己坐到地上去,决定不会伤害到孩子。” 兰仲文表情犹豫,“真的不好……” “真的没事,你相信我,我会保护好宝宝的。” “哎……”他长叹一声,九九握住他的手,目光殷切,“求了你兰花儿,你就听我的吧,我不会有事的。” “好吧。”他勉为其难同意,怜惜地摸了摸九九的脸,“我的九九,真的长大了。” “嘿嘿,你知道就好了,走吧,我们得回到众人的视线中。” 于是,当兰仲文和林语娇转出香槟塔的时候,宾客们就看到了林语娇试图与兰仲文搭讪的场景。 兰仲文的表情始终淡淡的,宛如天神般高贵。 他没有听林语娇说话,取了两块鱼子酱,眼波时舒时蜷,不知道在想什么。 林语娇喋喋不休地讲着什么,甚至伸手去攥他的袖子,奈何那男人烦透了林语娇这副没脸没皮的模样,面无表情地将她甩开了。 落地前,九九调整了一个缓和冲撞力的姿势,她跌倒在地上,眼疾手快将白色餐桌上的餐巾用力一拽—— 整个餐桌上的食物都倾倒下来。 一瞬间,各种盘子食物纷纷落地,还有几块牛排砸在林语娇的礼服上,成功地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亮如白昼的会场里。 兰仲文转身离去。 林语娇狼狈地瘫坐在地面上。 神态优雅的宾客们皆吃惊得纷纷掩嘴。 有一小部分人在窃窃私语,比如燕兮和徐红,两人低声细语好一阵子,燕兮失望地看着林语娇,打算放弃她这颗丢人现眼的棋子。 四周聚焦着冰壳一样讽刺的目光。 九九僵坐在地上,脸孔苍白。 都是装的。 反正丢的都是林语娇的脸,从今往后,林语娇都会被上流社会的人打上兰少厌恶的标签,她将没有再翻身的机会。 面对所有宾客轻蔑的视线,九九露出一抹苦笑,盘算着早点离场算了,可以回去洗个澡。 她将裙子上的牛排拨下来—— 突然有人抓住她的手臂,带着她走向大门的位置,那人的力气很大,却丝毫没有弄疼她。 九九惊怔,忽然看到他头发上的金丝线。她抬起头,果然是严寻,他的脸绷得紧紧的,泪痣妖娆而魅惑。 “你干嘛啊?”九九拧眉,试图从他的掌中挣脱。 “你的衣服脏了,我送你回去吧。”严寻没有看她,面无表情地说。 “不用了,今日你是主角,我自己回去就行了。” “没关系。”在满场宾客的注视下,他表情平淡的说。 “真的不用了。”九九挣开他的手,心中五味杂陈。 “羽轻还得继续参加宴会,你没有车,礼服又弄成了这样,让我送你回去吧。”他低头说,眸若星辰。 明亮华丽的大厅内。 宾客们都不约而同地看着他们,手中拿着一杯香槟,正准备对严寻找招呼。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兰仲文已经回到宴会深处了,他倚在白色的钢琴旁边,嘴角一抹似笑非笑的温柔,绝色美丽让在场所有人都黯然失色。 沈羽轻站在他身边,白色面具已经取了下来,面容英俊,身材修长,有种帝王般的严谨贵气。 他们无不都注视着这里,包括严太太,李太太,燕兮,徐红…… 九九从她们眼中看到警告,心中一突,遥望兰仲文,他没什么表情,始终笑看着她,不显山不露水。 似乎要让她自己解决。 她心下一沉,对严寻说:“谢谢你的好意了,但真的不用了,今天是你的生日派对,你还是去好好地招呼宾客吧,我自己可以解决。” “今晚的宴会,说好听点是帮我过生日,说不好听一点只是上流社会的社交手段,我出不出现又有什么所谓呢?就算我不在,他们照样可以玩得很开心。”严寻不肯离去,扫了大厅的宾客一眼,再无后话。 “你回去吧。”九九神色中似有不忍。别在逼她了,回去吧,否则她就要说很多很多难听的话了,她不想这样无休止境地伤害一个人,这让她痛苦。 “不,我送你回去。”他坚持。 九九皱紧眉心。 “难道你没有自尊吗?我已经收了严太太一百万了,你要是在纠缠我,才是真的害我,为难我。” “你真的收了?” “对收了,用不用把支票拿给你看看啊?”九九语气很差,“你就不能好聚好散吗?好话我也说了,不好的话我也说了,你就不能放过我吗?我想好好跟羽轻在一起,偏生你总要出来给我制造麻烦,难道你看见我过得幸福就那么很我吗?非把我逼死了才开心?” 她不想讲这么重的话的,可是她不能不讲,此时严太太和燕兮都虎视眈眈地看着她,如果她说错了一句,明天就别想见到太阳了。 严寻的表情越听越凝重,“我没有想要逼你,也没有恨你,我只是喜欢你而已。” 九九的身体忽然僵住,楞了一下,沉下面容道:“只是只是……你的这些只是会害死我的,我不要你的这些只是,你就当我从来没喜欢过你好了,若是你觉得我喜欢你了,那么我现在告诉你,那都是你的错觉,我自始至终,都是贪你的钱的而已,没有喜欢过你,更没有爱过。” 严寻眼底闪过一丝异样的神情,是那么地痛苦,一瞬间,心底里的孤独延绵不绝地缠绕上来,他低着头,神态委顿。 “我知道。” 九九还想说什么,严太太已经在李太太的搀扶下走了上来,刚才的一幕她都看清楚了,林语娇对自己儿子确实没有留恋之情,反之,她绝情得没有给自己儿子任何余地。 严太太不满地看了林语娇一眼,这女人不过是严寻的玩物,凭什么摆出这副高高在上的样子,真是给点阳光就灿烂,以为攀上沈羽轻就能高枕无忧了?真是笑话!像她这种无情无义的女人,不用她收拾她,她的下场自然不是悲就是怨。 严太太收回目光,瘦弱有力的掌握住严寻的手,声音清蔼,“寻儿,今日是你生日,来,我给你介绍几位世伯吧。” 她说着,就要把严寻强行拉走。 九九低头,尽量淡化自己的存在感,这样最好了,由严太太带走他,大家都不必撕破脸皮。 “母亲,我累了,不想参加今晚的派对。”严寻说,神情萎靡。 “怎么可以?晚上是你的27岁生辰呀,这么重要的一年,我们当然要大肆庆祝了,林小姐你说对不对?”严太太忽然问九九,眉色压迫。 “当然对啊。”九九唯唯诺诺赔笑。哎,带走他就带走嘛,干嘛扯上她啊?她还在想着要快点回去洗澡呢。 “嗯。”严太太淡淡应了一声,掀起眼皮,已现厉色,“林小姐不会这么不赏脸吧?” 言下之意就是不让她离场了。 九九郁闷,迎着强烈明亮的会场灯光,她无奈道:“当然,我不会离场的,我只是想上个洗手间而已。” 说着微微点头,“我先去下洗手间,失陪。” 她逃似的躲进了洗手间,一边用纸巾擦拭自己染上油腻污渍的裙子,一边苦闷地想,这都什么事啊?裙子都这样的还不让离场,不是摆明让她出糗吗? 虽然出的是林语娇的糗,但她穿着这身油腻衣服,难受的是她啊。 哎。 她叹了口气,为何严寻的执念这么深呢?当初她跟他并没有什么交集啊,没有做过亲密的朋友,更没有谈过恋爱,为什么他就是不能放下呢? 她紧紧皱着眉。 真是烦死人了啊啊啊啊啊! 简单地处理下裙子,九九索性豁出去了,不就一条染满污渍的裙子,她还就敢穿了,反正是不能离开,她也懒得擦拭了。 在回到会场时已是共舞时间了。 严寻今晚的第一支舞是跟严太太共舞的,所有宾客都出神地看着,不愧是头号富豪的公子,万众瞩目。 “你真是丢脸啊。” 眼尾处有一杯酒在轻轻摇晃,九九扭头,就见萧颜安站在她面前,唇红齿白,眉目画面。 比起昨日的低眉顺眼,今日他已摇身一变,他马上就是大明星了,自然要端端架子了。 那低眉顺眼的模样早被他抛之脑后,露出了本性中的傲慢,他本来就是个大少爷,要不是为了生计,他肯定不会伪装成那小绵羊的懦弱样。 “你有什么资格说我?吃软饭的小白脸。”九九出声讽刺,林语娇本就是品性不太好的人,会冷言讽刺别人也正常。 “小白脸也比你好啊,长了一张这么像萧九九的脸,做事却这么失败,这样下去,你会不会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刚才兰仲文看你的眼神,我想,他很快就会对你下手了,你可能还不知道吧?他是个非常记仇的人,睚眦必报。” 萧颜安本来想恐吓恐吓她,她却不怕,犹自笑得颠倒众生,“你这么一抹黑他,倒让我觉得,你恨他入骨。” “可不是嘛?”他没有否认,眼神冰冷。 “既然恨他入骨,为什么要接拍他投资的电影呢?你不是把自己说得很清高的样子吗?怎么也做这么没自尊的事情?” “你一个女人懂什么啊?成天就只会勾搭男人。” “彼此彼此啊,我成天勾搭男人,你成天勾搭妇女,咱们半斤八两,你不照样是徐太的狗?也没什么好得意的呀……”她停顿片刻,勾唇而笑,“不过我是个女人嘛,女人天性就是柔弱,所以我就是被包养,那也不是什么震惊香港大事,但是,如果萧先生被曝光当小白脸的事,可能演艺圈就混不下了吧?” 萧颜安被一噎,脸色铁青,“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别什么都不知道就乱说,否则会招来杀生之祸的。” “谁?我说这话招谁惹谁了?是女人天性柔弱这话惹到你了?还是指你当小白脸的事?”九九火上加油,“难道我说的不是事实吗?还是说萧先生现在以为自己是大明星了,就只管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了?我被人包养你就能讽刺我,然而你当小白脸却不准别人说?这不是做了女表子还要立贞节牌坊吗?” “你!”萧颜安神色一凛,“好一句女表子,说的不就是你自己吗?” “对啊,但是我心坦荡荡,萧先生你敢吗?说一句自己是女表子试试看?” 萧颜安被她说得无言以对,怒瞪着双眼,却怎么也答不上话。 “还有,我有个问题很好奇,萧先生,怒我冒昧问一句,你叫萧颜安,兰先生的老婆叫萧九九,都姓萧呢,你说这是巧呢?还是你们之间有什么见不得人的恩怨啊?以至于你这么恨兰先生?” 萧颜安额间的青筋瞬间暴怒起来,想了一下,按耐住心中的怒火冷笑,“你想套我话吗?呵,我偏不告诉你……” 这林语娇,果真如传说中的那么讨厌,不仅讲话不要脸,还句句带刺。 “套你话?”九九挑起黛眉,“如果是光明正大的怎么能说是套话呢?莫非真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别想转移话题了,我是不会告诉你的。” “哦,这样啊,那就滚吧。”九九眼中的讥讽渐浓,连带着那双明净的眼瞳都暗沉了起来。 说完,她大声笑了起来,也不顾萧颜安喷火的眼神,犹自拖着迤逦的裙摆离开。 她迈过层层人群,直往沈羽轻的方向走去。 “口才不错嘛。” 徐红拦住九九的去路,洁白的双腿在眼下晃啊晃,看得九九有一瞬间的晃神。 九九楞了一下,赶紧垂下眼眸,低眉顺眼道:“语娇不敢。” 正所谓欺软怕硬,林语娇不是徐红的对手,其一,她没有钱,其二,她没有权,所以现在还不是逞强的时候。 “你不敢?哈哈哈……”好像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徐红娇笑起来,“你刚才对颜安说的话我都听到了。” 九九没有答话,面无表情地低着头等待教育,随她说个够吧,反正骂的人是林语娇,她就当听和尚念经了,左耳进,右耳出…… “你不就一个被包养的情妇吗?有什么可嚣张的?人家还有职业,可你高尚多了。” “您是说,他是个高尚的小白脸?”九九忍不住搭话,心中憋笑。 徐红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赶紧改口,“我说话的时候有你插嘴的份吗?” “没。”九九假装诚惶诚恐,其实心里早笑翻了,看来徐红也不是一个高明的女人啊,这么一想,九九释然了。 “跟我说说,你刚才是跟兰生说了什么?他怎么那么生气?”徐红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她的目的只是想打听兰仲文。 “兰生啊……”九九一副茫然的样子,调她胃口,“我没说什么啊,可能是兰少天性喜怒不形于色吧,突然就甩了我一下,我还没反应过来就摔在地上了,一身牛排污渍,哎,真是倒霉死了。” “你们一句话都没有说?”徐红将信将疑。 “那倒不是,我们还聊了几句的。” “聊了什么?” “是这样的……”九九微微张嘴,见徐红兴趣颇深,连耳朵都竖了起来,她心中冷笑,重复道:“是这样的……” “到底是什么啊?”徐红不耐烦追问。 “徐太,我跟兰少说了很多句耶,你想听哪一句。” “都一五一十的告诉我。” “哦。”九九点了点头,嘴张了张又觉得不对,迟疑地看着徐红,“是这样的徐太,我只记得几句话了,其他不重要的话我忘掉了。” 徐红顿时气得胸口剧烈起伏,她微微闭了闭眼睛,声音愠怒,“那你就说你记得的吧。” “好啊。”九九点点头,“滚!” “什么?”徐红以为听错了,暴怒着一张脸。 “滚!”九九重复这句话,见徐红脸色难看,她嫣然一笑,安抚徐红,“我只记得兰生说的最后一个字,就是滚!” “你不是说你记得很多句话吗?”徐红的脸色阴测测的。 “对啊,我记得的话都是我自己说的,徐太肯定没兴趣的拉,所以我就只说了兰生说的话,而且兰生自始至终就只跟我说了这个字。” 徐红脸色一变,“你敢耍我!” 说着巴掌迎面而来,九九不敢躲开,在她巴掌抵达脸上时,头微微一偏,让她的巴掌散去了不少的借力。 “啪!”一声脆响回荡在会场里!却是没有打到九九的脸,巴掌落在她的后脑勺上。 然而九九还是重重摔在地上。 她捂着自己的脸,眼圈瞬间就红了,“徐太,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讲?要动手打人呢?” 全场宾客都看见了这一幕,眼露责备。 香港是人权世界,最注重民主和公平,怎么可以当众打人呢?这简直就是侮辱人的尊严,可以告到她哭爹喊娘的。 徐红知道自己没打到林语娇的脸,可是她却捂着自己的脸,这摆明就是栽赃陷害啊! 她心里的火蹭地一下冒起来,伸手就扬起第二巴掌,却被沈羽轻抓住了,他站在徐红身后,冷不防哼一声。 “徐太,语娇是我请来的客人,你这样动手就是你的不对了。”声音里充满冷酷地意味,叫人不寒而栗。 九九一见救星驾到,立刻爬起来,眼露害怕地躲在沈羽轻身后,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可以撕破脸皮了,兰花儿刚才说了,她今晚会死。” 沈羽轻收到暗示,微微点头。 徐红却浑然没有危险的意识,高傲而笑,“羽轻,你女朋友不懂事,我这是帮你教她呢。” 她说得特别大声,故意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听到。 所有宾客的目光不期而至,徐红眼见人越聚越多,越发得意洋洋起来,“对了羽轻,在教训她之前,我倒要问你个问题,她到底是你的女朋友呢?还是你的情妇呀?” 沈羽轻正要说什么,被九九拉住了衣袖,她梨花带泪地说:“算了羽轻,我们不要惹徐太太不开心了,我们回去吧。” 其实林语娇这人吧,在场的人都基本认识她,但他们从来不知道,这个女人还有这么温婉的一面,真是叫人目瞪口呆。 相比之下,徐红的面目就狰狞得多了,身为名流太太,她不仅没有一点得体端庄的名媛精神,反而衣着暴露,言辞恶毒,实在让人失望。 徐红喜欢偷腥的名声早负盛名,但大家一般都是在私底下说说,不会真的搬到台面上来,一是她并没那么可恶的一面,从来没害过人。二是她有权有势,得罪她不划算。 但今天看来,她真是一点贵族气质都没有。 宴厅深处。 燕兮满眼警告地看着徐红,示意她立刻闭嘴。 就算知道林语娇是装模作样的,是处心积虑的,她也不该当场动手打她,不然就失去了先人夺人的先机。 有什么恩怨,等宴会散了后,把林语娇抓起来折磨毒打都行,但就是不能当众打人,她身为名流太太,年纪也不小了,这般冲动浅薄的心性,迟早害死自己。 奈何徐红已气昏了头,压根没有理会燕兮的警告,犹自勾唇冷笑,面容秀丽而绝美,“林语娇,你以沈羽轻的情妇来出席这个派对,还跟严公子卿卿我我的,又勾搭了兰生,你到底是存什么心思啊?想脚踩三条船吗?” 九九没回答,头微微低下,绽开一抹胜利的笑容。 她说得越多,就错得越多,错得越多,等下她就死得越难看。 果然,在场的宾客们都微微皱起眉,名流圈的男人们有三两个情妇都很正常,这种事情大家心照不宣也就算了,有钱任性嘛。 偏生徐红要把情妇这种事情搬到台面上来讲,这让很多男人都面露蔑视,她自个的梁子都歪到可以绕地球一圈了,还来指责别人勾搭男人。 香港是个极注重隐私的地方,就是林语娇真勾搭了,人家要能成功,那也是人家有本事啊,关她徐红什么事啊?一点都不懂得注重别人的隐私,这种人恐怕不靠谱,要是被她知道一点秘密,那肯定得说得人尽皆知。 “怎么?你被我说中心思心虚了吗?林语娇,你以为你年轻就可以目中无人了?我告诉你,你那张脸迟早也会老的,而你这种低贱的平民,注定就是要被人穿穿就扔的破鞋!” 平日徐红是不会怎么意气用事的,但今天林语娇真的挑战到她的底线了,她对兰仲文的渴望已经超过了所有男人,没想到林语娇敢这么耍她,真是活的不耐烦了。 今日就是她被上流社会的人鄙视也好,被自己的老公厌恶也罢,她就是要林语娇当众出丑,给自己出一口恶气。 燕兮见她毫不收敛,反而咄咄逼人,她失望地摇了摇头,悄然离开会场。 寂静的宴会深处。 有个男人站在角落里,他缓缓掀开藏在礼服里的微型监控,对准徐红和九九的方向。 针孔准确地记录了徐红怒骂九九的一幕。 而徐红这头,见九九一句话都不答,更是火冒三丈,“你怎么不说话了?你刚才不是能说会道吗?还说什么当了女表子还要立贞节牌坊,你这话说的是你自己吗?你这个不要脸的女表子!” 全场哗然。 她的话越来越过分了,九九始终不答话,低着头沉默。 沈羽轻实在看不下去了,凛声道:“徐太,正所谓凡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做人没必要把话说得这么难听,这不是一个名流太太该说的话,太失礼了。” “我怎么失礼了?”徐红完全没发现自己的错误,“这话可是她自己说的,你可以问问她,她到底有没有说这样的话,她还承认了自己是个女表子呢。” “是吗?”沈羽轻冷笑,扭头问身后的九九,“娇娇,你说这话了吗?” “我没说。”九九低声细语,似乎很害怕激怒徐虹。 哪知这话更是导火线,噼里啪啦引燃了深海炸弹,徐红怒不可遏,就要过来抓九九,“你这个贱人居然敢说谎,我刚明明听到你跟萧颜安在对话。” “我没有说!”九九眼神坚定。 “你撒谎!” 徐红伸手要拽九九的头发,被沈羽轻挡住了,“够了徐太,身为名流太太,你居然偷听别人谈话,我想说你的行为真是丢人。” 听闻这句话,注目这场闹剧的宾客们都纷纷扭头与身边人窃窃私语,好像在探讨这件事的对错。 良久,聚在徐红身上责备的目光越来越多,她偷听别人的隐私,还敢当众打别人耳光,接着又把别人的私事拿到台面上来教育,实属是失了自己的品格和人格。 人家即没有勾搭她老公,也跟她没有仇。她作甚要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就因为单纯的看人家林语娇不爽?难道她没受过教育吗?这种行为叫作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羡慕嫉妒恨,真是丢上流圈的格调! 徐红楞了一下,终于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她脸色微微惨白,便要用包包遮住自己的脸离开。 算林语娇今天运气好,等明天看看她怎么收拾她,明天定要让她知道俪群会的太太不是好惹的。 徐红转身欲走。 宴厅的灯光却再一次暗了下来。 而后—— 主持节目的高台上慢慢降落一张巨大投射屏。 投射屏一亮,开始上演着一对男女激情戏,这影像中的男女缠绵悱恻,各种姿势…… 当影像的摄像头越来越近,宾客们终于看清那个女人是徐虹! 全场哗然! 然后影像中的投射屏一分为四,同时上演着四场激情戏,全是徐虹跟不同男人缠绵的画面。 宾客们眼露戏谑,都目不转睛地看着大荧幕。 这才不算完,荧幕一分为四之后,在一分为八,又是8个不同的男人。 最后荧幕的影像又回归于一个影像,影片中,徐虹表情享受,意犹未尽。 她拿着皮鞭抽墙上一个男人! 当所有宾客看清那个男人的脸时,都惊讶地捂住嘴巴! 居然是兰仲文新投资大制作电影的男主角,萧颜安! 如果说刚才徐虹教育林语娇的事情令他们很厌恶徐虹的话,那么现在他们的表情就是讽刺了,流出这些影片,相信她在无翻身之日了。 她身为名流太太,不以身作则就算了,那么她就好好保护自己的隐私啊,自己私生活都那么乱,还恬不知耻地教育别人,真是极其不要脸! 徐虹站在大荧幕前,脸色惨白,她的嘴唇轻轻抖着,绝望地看着这一幕。 这些影片是什么时候拍的?到底是谁监控了她?又是怎么泄露出去的,这要是被她老公知道了,她就彻底完了!完了! 万籁俱寂中。 传来了低声的议论,还有九九的笑声,九九站在大厅深处,眼神悲而不悯。 她为徐红被暴露出来的私生活而觉得悲哀。 但她一点也不怜悯她,因为这是她自找的,私生活不检点,还敢觊觎她的兰花儿,活该! 正文 第三十二章 幕后之人 二日。 徐虹教育林语娇的视频被流传到各大报刊上,报纸上,富豪太太徐红言辞恶毒,面目狰狞,完全丧失了名媛体面,淑女精神。 全港哗然。 都在怒斥上流社会的目中无人。 不出三日,徐虹拼命要拦截下来的光碟也流传到娱乐报刊上,各大媒体争先恐后爆出徐虹生性淫荡,水性杨花的新闻。 事件彻底上升到白热化,因为这张光碟不止牵涉到名太太徐虹一个人,还牵涉到兰仲文最近投资的大制作电影的男主角萧颜安身上,光碟中,萧颜安就像一条摇着尾巴的狗狗,匍匐在地上,表情卑微,作践自己。 彼时,全港都对这个温雅的男人津津乐道,看似柔情似水的男人,原来骨子里这么奴性,居然被女人包养,真是毫无尊严! 一夜之间,萧颜安惨遭电影替换,报纸杂志几乎满版都是天堃集团宣布换掉萧颜安,停拍电影的讯息,其理由是萧颜安演技不够出色,无法胜任该角色要求。 天堃不宣布萧颜安的人品声誉,反而质疑他的演技,这下等于是人品和演技的双重打击。 九九讶然地看着,她很清楚萧颜安有多么想成功,多么想当明星。可这个沉重的打击简直是要断送他的演艺生涯,如果他今后不当明星了,那么且当出名一回,如果他今后还想当明星,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他的名声已经臭了,不可能从来一次。 况且他确实没有男主角的气质,最多是当配角,可一个名声臭了的配角,还有谁会邀请他呢?演艺圈到处是俊男美女,制片方无需请一个遗臭万年的男配。 这下萧颜安完了,他从上学开始,就认定自己可以当明星,于是从十六岁开始,他上的就是艺校,等于他的前途全毁了,想好好活着,就得另谋生路,难不成他要做一辈子小白脸? 当天爆出新闻,就传出了萧颜安受不了打击自杀的消息,他在家中吞了一瓶安眠药,打开瓦斯炉,打算就此了结余生,谁知道瓦斯味太重,引来了隔壁的注意,他没有死成,被送进医院洗了胃,由于瓦斯严重地侵袭了他的大脑,他失忆了。 但他失忆后,爆炸新闻并没有就此停歇,很多人怀疑他是故意装疯卖傻来避开这则致命的新闻,也有人说他是想扮可怜以博大众的同情,望广大媒体高抬贵手,别在攻击他了。 一连7天,香港媒体不断爆出重磅新闻,继媒体毁了一颗明日之星后,媒体再次出击,爆出了名太太徐虹与该丈夫正式离婚的消息。 徐虹被盖上出轨的印章,得不到该丈夫一分抚养费,若她敢异想天开向法院提交分财产申请,或者提交赡养费申请,她丈夫扬言将会反告她婚后通奸罪。 证据确凿,新闻一出,举国震惊。 徐虹这下等于被扔进染缸里,坐实了所有罪名,相当有实力的娘家人也认为她太不检点,不愿接济她,逐出家门。 此后,她又被俪群会剥去资格,一瞬间陷进死胡同里,想见燕兮见不到,想见顾菁瑶也见不到,偷腥的事太敏感,太太们都要避嫌,免得跟她走近了,担上水性杨花的骂名。 沈羽轻的公寓内。 九九看着电视中那个一脸灰败的女子,一边吃着补品,出声感慨,“她老公也实在太绝情了。” “上流社会的联姻,有多少对夫妻是真正有感情的?徐虹的丈夫对她本来就没有感情,这下可以铲除这个水性杨花的女人,迎娶自己心爱的小三,他是巴不得要感激我呢。”身边的男人表情淡淡的,见九九把头歪到他肩膀上,他放下手里的杂志,低头吻她。 “喂喂喂……”对面沙发上的顾融大叫,“你们夫妻可以有点客人的样子吗?这里可是沈羽轻的家啊。” “没关系,我们就当免交了一张观看现场直播的票了。”窝在沙发深处的沈羽轻摇了摇手中的酒杯,笑容揶揄。 “那怎么行?这可是影响市容的。”顾融不依。 九九脸色微红,从兰仲文怀中挣脱出来,尴尬地理了理头发。 “都是他。”她怒嗔兰仲文。 兰仲文没说话,淡漠的眸色中渐渐染上笑意。 顾融见他心情大好,见缝插针问:“老板,今天天气还不错,要不我们出海吧?” 他指的是出公海,徐虹昨晚已经被他抓住了,还有那个燕兮派去国外的人,为期的一星期已经到了,不知道是他活着,还是杜心毓活着,也是时候一起解决了。 “就今天吧,你准备一下游艇,一个小时后出发。”兰仲文想了下,对沈羽轻说:“羽轻,你也来看看吧,顺便可以来见见你想看见的人。” 沈羽轻眉一挑,手中的酒杯顿住,“蔚北北?” “嗯哼。”兰仲文与沈羽轻交换了个眼神,高深一笑,尽管他只是安静地坐在那里,也有运筹帷幄之概。 “好吧。”沈羽轻爽快答应。 “九九,你也来吧。”他说过不瞒着她,所以今日,他想让九九看看他真实的样子。 九九受宠若惊,“好啊。” “嗯,不过等下无论我做什么事,你都要支持我,好吗?” “必须的。”九九拍着胸脯保证。 兰仲文颔首,“好,那就这样定了,顾融,这事千万要对外保密,别让奕琳知道。” “是。” 蓝蓝的天。 白白的云。 冲击力极大的游艇从口岸驶向碧海,风大如吼。细细碎碎的水珠面门溅来,冰凉却不刺骨。 阳光明媚的甲板上。 兰仲文和九九几人坐在白色的沙滩椅上,享受着这难能可贵的安谧宁静,碧海仿佛与天空连在一起,蓝得没有界限。 九九突然又想起肉肉,可惜现在怀孕了不能下水,不然一定去看看它。 距离公海还有一段距离。 阳光刺眼得要让人眯起眼睛才能视物。 兰仲文戴着墨镜,把一顶白色遮阳帽戴在九九头上,嘱咐她先擦点防晒霜,别晒黑了。 她点头,继续与蔚北北聊天,“北北,你刚说什么?被兰花儿打断了,我没有听清楚。” “我说,我能当你孩子的干爹吗?”蔚北北亦是一副开怀的样子,挑眉看了眼装淡定的兰仲文一眼,笑容戏谑。 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个男人还是这么小气,一听到自己要当九九孩子的干爹,立马假装各种温柔地打断他们的谈话。 “干爹啊?”对她来说当然好啊,但是对兰花儿…… 九九咬着手指思忖,半响,她还是没勇气擅自决定,小心翼翼扭过头去看兰仲文,“兰花儿,你觉得呢?” “我听你的,老婆觉得好就好。”兰仲文嘴上这样说,嘴角却没有笑意,这摆明就是威胁她嘛。 九九犯难,以这形式判断,兰花儿多半是不肯的,但是她又不想拒绝蔚北北,因为北北长得蛮帅的嘛,给宝宝找个帅干爹,貌似不错。 她内心小小地挣扎了下,趁着北北去上洗手间的空挡,整个人挤到兰仲文的沙滩椅上去,晕眩刺目的阳光下,他也仿佛被染成了金色,蜷坐在万千道光芒中,晃眼得叫人睁不开眼睛。 九九取下他的墨镜,“兰花儿,你觉得不好吗?” “我不是说了嘛?老婆觉得好便是好。”金色的逆光中,他的下颌线条绷得紧紧的,一看就是不乐意。 “屁!你就是不肯!”九九噘嘴。 兰仲文被逗乐了,摸着她乱糟糟的头发说:“所以你是明知故问呀,你知道我是不肯的。” “真小气。”九九瞪他,典型的笑面虎一只,就算表面不乐意,也不会表现出来,非用一种压迫人的气势来镇压自己的老婆。 “这不叫小气好吗?谁愿意自己老婆的宝宝叫情敌做干爹啊?站出来,我保证不打死他。” “屁,你就是小气。”九九一口咬定,横眉竖目他,“北北他早就放弃我了,是你自己心里放不下这个梗,别以为我不知道。” “好吧,是我小气。”被九九一激,兰仲文反而承认了,“等下你就告诉他,我不肯让他当我们宝宝的干爹,他要当爹,自己生去。” 说完把身子扭了过去,生闷气。 九九心中一惊,这样就生气了啊?不至于吧? “喂……”九九摇晃他的手臂,“这样就生气了啊?你还是我们家那个高贵得体颜值傲人的兰花儿吗?” “不是。”他否认。 九九噗嗤一笑,把脸移到他耳边,笑靥如花,“那你还是疼疼爱九九的老公兰花儿吗?” 这回他默了一下,垂下头忍着笑,“不是。” “什么不是?明明就笑了!”九九掰过他的脸,近乎透明的眼瞳笑意促狭,“哼哼,被我抓到了吧?你这颗闷骚的小兰花。” “我本来就不是兰花儿啊,我叫兰仲文好吗?都说你好多年了,不准叫我兰花儿,难听死了,要是被肚子里的宝宝听见了,宝宝得多看不起我啊?这名字一点威严都没有。” 九九喷笑出声,“原来你是在意这个啊。” “不然呢?以后宝宝生下来,你老在宝宝面前兰花儿兰花儿的叫我,宝宝肯定也会这么叫我的,要是有天我下班回家,一打开家门,听见宝宝说:兰花儿,你回来了。你说我冤不冤?” 九九凝眉想了下这个场景,哈哈大笑,“怎么会?要是宝宝这样喊你,那太可爱了。” “可爱在哪里?” “怎么不可爱?你想想啊,你在我心中一向是很威严的形象的,以后你教育宝宝,宝宝肯定也会怕你的,要是宝宝肯喊你兰花儿,那证明你们感情好啊。” “切~”兰仲文不屑,“我才不信呢,要是宝宝喊你九妹,你会开心?” “肯定开心啊,小包子多可爱啊,童言无忌嘛。” 当有一天小兰花对着九九唱:九妹九妹漂亮的妹妹的时候,九九暴怒了,拿着拖鞋追着小兰花满屋子跑,一边笑骂他是小流氓,笑得兰仲文差点岔气。 “不行,我决定了,从今往后无论在什么场所,你都必须喊我老公。” “那照你这么说,我老喊你老公,以后宝宝会不会也喊你老公啊?”一想到这画面,九九就笑得合不拢嘴,“兰花儿,这样下去会不会出现这样一个场景,我问宝宝,你好宝宝,萧九九是谁啊?宝宝说妈妈。然后我再问宝宝,你好宝宝,兰仲文是谁啊?宝宝要是说老公。你要怎么办?” 兰仲文愣了一下,似乎从来没深思过这个问题,“可宝宝要是说是兰花儿,那也不对吧?” 这回轮到九九深思了,两夫妻都没说话,对视一眼,突然意识到教育孩子也是个严峻的问题啊。 “怎么说来,我突然觉得我们有好多问题需要克服耶。”九九率先打破沉默,见兰仲文不接话,适当地转移了这个需要思考的问题,“所以,蔚北北到底能不能当我们宝宝的干爹。” 教育孩子的事情,还是等回去在恶补一下资料吧,现在想也没用,主要兰仲文和九九都没接触过孩子,说到教育孩子上,两人都是初出茅庐的愣头青。 兰仲文恶狠狠瞪了她一眼,“难道我刚才说得不够直白吗?” “不是啦,北北不是已经放下了嘛?为什么你不能放下成见呢?都这么多年了,你还把他当成情敌么?” “那必须的啊,人必须要有危机感,才会越来越优秀,越来与强大,知道吗?” 这倒是真的,九九不否认他的话,笑着点点头,“这话没错,不过跟你吃醋有什么关系?人家都不喜欢我了,你还硬给人家扣帽子,这也太小心眼了吧?就不能愉快地做朋友吗?” “你错了,我可以和他愉快的做朋友,但是我不可以愉快地让我的宝宝喊他干爹,这是两码子事,况且我也不能决定咱们宝宝的思想啊,愿不愿意,还得宝宝生下来后自己决定。” 这完全就是强词夺理啊,要宝宝自己决定,那至少要好几年后,等宝宝有了思维意识之后了,那时候若是宝宝跟蔚北北不亲近,宝宝肯定不会搭理蔚北北的。 而那时候兰仲文要是给宝宝授意点什么鄙视那个男人,身为孩子的爹,宝宝肯定是听兰仲文的啊,变相拒绝就便想拒绝嘛,干嘛搞那么多小九九呀。 九九傻眼,“你实在太高明,我玩不过你。” 他翩然一笑,双手放开九九的纤腰,“所以,乖乖哒,去拒绝他吧。” 那笑容太有魔性,以至于九九的思绪被牵引,迷迷糊糊地点了点头。 这时候,蔚北北已经从洗手间回来了。 沈羽轻坐在船头上,略带凉意的眼珠盯着身穿体恤五分裤的蔚北北,白色体恤紧紧贴在他的胸膛上,线条精壮优美,沈羽轻深深看了一眼,嘴角蜷着抹似有若无的笑容。 蔚北北也看到了沈羽轻不怀好意的笑容,他微微一愣,自动屏蔽了他灼热的视线回到九九身边。 九九拧开防晒油,想了下措辞又把防晒油拧紧,如大海般明净的眼瞳静静看着北北,“北北啊,我们兰花儿说了,认干爹这事得等宝宝以后自己决定,虽然我们是宝宝的父母,但是我们没权利干涉他的思想。” “这样啊……”蔚北北并不介怀,蔚蓝的海域中,他漫不经心微笑,“没关系的,那就等以后我自己努力了。” “嗯啊。”见到北北这么深明大义,九九也释怀了。 “你要擦防晒油吗?我帮你?”北北说,试图接过她手里防晒油问。 “不用了……”九九还没把拒绝的话说完,手中的防晒油就被兰仲文拿去了,他取下自己的墨镜,一双眼瞳寒得可以溢出冰霜来。 “哪敢麻烦蔚先生啊,我来就好。”兰仲文嘴角微勾,拧开了防晒油。 蔚北北也不恼,露出一排迷人的白牙,“我只是想为夫人效劳嘛,既然兰生亲自动手了,我就不参合了。” 看到他这么关心爱护九九,蔚北北真心觉得欣慰,他突然想,其实九九选择兰仲文是对的,如果九九跟他在一起,他未必可以做到兰仲文这么无微不至。 看似漫不经心在晒太阳,其实全副身心都在九九身上,随着她的一举一动而牵动。 就像多年前,他们都还是十四五岁的少年模样,那时候,他对九九便是那般无微不至了,不管九九遇到什么危险,他总能帮她化险为夷。 也许他喜欢九九,有一部分是来源兰仲文对九九的溺爱,见他那么珍惜爱护一个女孩子,他便觉得九九也珍贵了起来,可能他是好奇吧,好奇那样一个少年为什么会喜欢这个平凡的女孩子,这个女孩子究竟有什么魅力? 他想要窥探那份秘密,于是他开始关注他们,发现他们的感情是所有人都融合不进去的,就像对外界筑起了一层隔阂,隔阂里面的他们,那么默契,那么美好。 少年兰仲文,是他头上一个紧箍咒,他原是最优秀的男孩,直到他见到这个无所不能的少年,品学兼优,礼貌谦和,任职数位,他似乎是全能的,像一个令他痛苦的紧箍咒,紧紧箍在他的脑袋上,把他的优秀全盖住了。 强者自然想和强者斗,那时候,他想做点可以伤害他的事情,却不想,到头来他伤害的人一直是萧九九,最后,因为对她的愧疚,那份情愫渐渐转成了爱。 可是,他对她的爱永远比不上兰仲文的,兰仲文是出于真心实意爱她,他是因为愧疚而爱上她,这两者之间,真心实意永远站在更高层次一点。 她选择兰仲文,也是理所当然。女孩子最重要是选择一个真心诚意爱自己的,因为他本人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因为对她太愧疚了,导致执念太深,想要保护她。 但其实,他觉得自己的爱也并没有那么深刻,可能单恋的时候痛苦过,孤独过,可当他看见他们幸福时,他又可以祝福他们,都说真的爱的话,是无法祝福对方的,但他现在做到了放下,也做到了祝福,是否代表他没那么爱她呢?还是因为年纪大了,看事情的角度不同,也就豁达多了? 但总而言之,他是放下了,并且祝福他们了。这是好事,放过自己,也放过他人。 兰仲文默默给九九擦防晒霜,面无表情。 他不喜任何男人靠近九九,就算出于关心也不行,他的女人不需要别的男人来关心,否则就证明了他没用,连自己的老婆都呵护照顾不好。 九九也没说话,主要是不敢说,兰仲文阴郁着张脸,就连温度都仿佛下降了几度,变得阴嗖嗖的。 没多久,游艇就渐渐慢了下来,而后停住了! 已经到公海了。 舱门处,顾融和几个保镖拖着两个女人上甲板来,那两个女人皆被黑色袋子套着头,不能视物。 这两个女人有一个是衣着暴露的徐虹,她的腿很漂亮,所以九九记得她。 还有一个女人是被扣押也依旧站得笔直的杜心毓,她静静走在保镖中央,浑身散发着浓烈的血腥气息。 两人的头罩都被拿了下来。 “你们是谁?抓我干嘛!”徐虹惨白着一张脸,失声痛哭,一见眼前的人是萧九九,她瞪大布满红血丝的双眼,“你不是林语娇,你是萧九九!” “废什么话呢?跪下。”顾融一脚踢在她的膝盖处。 徐虹‘砰’一声跪在九九面前。 而杜心毓还是旧日的模样,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的,端庄美丽,她没有多余的表情,不哭也不闹,慢慢跪在夹板上,周身蜷着莫名的贵气。 “没想到你还活着。”兰仲文自动忽略徐虹的哭闹,将冰冷的目光移到杜心毓身上,“活生生吃了自己的儿子,又活生生吃了一个男人,救活自己,值得称赞。”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既然无法选择,我唯有逆境求生。”杜心毓的声音淡淡的,美丽的眼角已微微长出皱纹,却还是无法抑制她的美丽。 这就是真正的名媛精神,气质天成。是徐虹这种伪闺秀做不来的,无论什么时候都处变不惊,只要有活着的机会,绝不自杀,但一旦到了大数已尽的时候,她也不会做无谓的挣扎,坦然接受。 “你不觉得对不起自己的儿子吗?”兰仲文的眼珠黑洞洞的,冰冷冷的,没有任何温度。 杜心毓楞了大概两秒,坦然而笑,“既然他不该来到这个世界上,我结果了他也是好的,就算我不结果他,你也不会让他活着的。” “你还真是看得开啊。”顾融冷嘲。 “当初你们不救陌寒的时候,我就已经看清楚了,无所谓了,反正我也什么都没有了,你们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蛮有骨气的嘛,那就在身上割几道伤口扔海里喂鲨鱼如何?” “随便吧。”她眼中没有一丝恐惧,“成王败寇,我输了,没有怨言。” “噢,这样啊……”顾融轻声而笑,一刀划在杜心毓的手臂上,她微微皱眉,手臂迸溅出鲜红的血液。 “我们今天就是来结果你的,你已经活得够久了,该去死了。”顾融手执刀柄,居高临下俯视她,“你以为你装得一脸镇定我就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吗?其实你心里怕得要死是吗?因为你还不想死,还想报仇对吗?啧啧啧……你的手都抖成这样了,还想装下去吗?” 杜心毓一愣,紧紧握住发抖的手指,“没错,如果可以重来,我仍然不会后悔我当初做的事情,如果还有机会,我一定会杀了你们这些害陌寒死的凶手,我要让你们都陪葬!” 尽管她的话说得很铿锵,但此时已没了任何威胁的力度,因为她今天必死! “哦……我们忘了告诉你了,其实萧陌寒是自己自杀的,你知道吗?他为了帮你这个母亲洗罪,用自己的命来填萧亦娄的命,结果你这个做母亲的却说你从来不后悔,原来萧陌寒的命对你来说就值这么点价值啊。”顾融呵呵冷笑,讽刺非常。 跪在甲板上的杜心毓猛然一怔。 “你说什么?”她用手臂撑在地上,稳住自己摇摇欲坠的身子,声音沙哑,“陌寒是自杀的?” 她并不知道萧陌寒是自杀的,她听闻萧陌寒死去的消息时,一度认为是萧九九不肯救萧陌寒,才会怨念那么深的。 “你都快死了,我还骗你做什么。”顾融冷笑,“让你知道真相,不是为了化解你对我们的误解,而是告诉你,萧陌寒为你这个恶毒母亲所做的事情,有这样的儿子,你应该自豪,而不是终日活在怨念中,让自己丧失了本性。” 杜心毓没有说话,低低垂着头。 而后。 她抬起头来,满眼泪痕。 这是九九第二次看见她哭泣,九九想说点什么,却被兰仲文按住了手,示意她别说话,看着就好了。 “原来是这样,为我赎罪。”杜心毓的声音讷讷的,好像还没消化这句话。 良久,她大声笑了起来,“没想到我这辈子都活在自我欺骗中……” 她的笑声悲怆凄厉,“早年我丈夫跟萧二少一起做生意,其实是我丈夫心术不正,萧二少只是草包一个,怎么可能出谋划策让我丈夫盖海水楼呢,是我丈夫心术不正啊……” “我丈夫死的时候,陌寒一直问爸爸去哪了,我不敢告诉他实话,可另一方面,我又恨萧二少给我丈夫钱去做生意,害得我们妻离子散,我不肯承认真相,于是我骗陌寒说,他爸爸被萧二少害死了,说得久了,我也渐渐骗了自己,如果没有恨,我无法活下去……” “所以我给自己找了个借口,我一定要报仇,让萧家人付出代价,没想到,我最后还是害死了自己的儿子,是我一手造成的,我害死了萧亦娄,却要我亲生儿子为我偿命……” 她痛苦地回忆起所有不愿揭起的往事,面容灰败,“是我这个做母亲的对不起他,我一辈子都没对他真正好过,把他当成报仇的工具使用,等我真正醒悟时,已经晚了,晚了……” 她痛哭着,突然仰起头,一把夺过了顾融手中的刀子,措不及防中,顾融没能握紧刀子,被她抢走! 所有人都以为她会跑向九九的方向去攻击她,她却没有,眼疾手快捅在自己的心脏上—— 短刀掉在甲板上,染满了鲜血。 接着杜心毓倒在地上,面容释然而平静,九九愣了一下,倏然起身。 九九站在杜心毓面前,她没想到真相竟然是这样子的,这一切,不过都是杜心毓自导自演的一场戏,因为若没有点自欺欺人的恨意,她活不下去,最后却亲手断送了自己儿子的命。 “恨了这么多年,是时候该真正放下了,其实造成这一切后果的人不过是我自己,九九,对不起,我杀了你父亲,我亲自偿命。”她的声音弱弱的,笑容却释然,想来是真正觉悟了,从自欺欺人的心态中挣脱出来,平静死去。 “唉。”九九叹了口气,心中被莫名的悲伤填满,也许这世上没有真正的恶人,都是事出有因的。 “九九,你过来,我告诉你一件事。”杜心毓口吐鲜血,冲九九伸出了手,兰仲文不放心,拉住九九的手。 九九却觉得她似有什么难言之隐,挣开了兰仲文的阻拦慢慢走了过去。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九九相信杜心毓此刻是真心实意的。 她慢慢伏到杜心毓耳边。 杜心毓靠在她耳边,有些口齿不清地说:“那天陌寒之所以会赶回萧宅,是因为有个人给他通风报信,那个人本来是怕你会带着老太太逃走,所以给陌寒报信,希望我们杀了你,可是那人低估了陌寒对你的感情……” 九九心中一寒,鸡皮疙瘩都立了起来,原来幕后还有人要致她于死地,那么这个人到底是谁?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可能当天乔漠的车抛锚了,也是那人做的。 还有云卿生还的事,想必都是那人做的,那个人可以做到通风报信,又可以在公海上救云卿,九九想,这个人不仅想她死,而且还存在他们的身边!洞悉他们的一切! 想到这,九九的心头寒透了,她皱紧眉心,“你说什么?那天是因为有人通风报信?那个人是谁?” 杜心毓轻轻点头,又呕出一口鲜血,眼神灭寂,“陌寒不是因你而死的,你不用内疚,是因为那个人,九九,我希望你可以帮陌寒报仇。” “你说那个人是谁?” 她嘴巴合动,却没有发出声音。 九九知道她是快不行的,赶紧更紧地贴在杜心毓耳边,“你说,那人是谁?” “她是一个女人……名字叫……”杜心毓说到这里,突然喉咙一痛,呕出大片大片的鲜血,染红了九九的衣裳。 接着,她瞪大双眼,意识慢慢变得涣散…… 九九同样瞪大眼睛,手臂上的杜心毓已没了生息,她的眼瞳变得死气沉沉。 九九低头,茫然地看着她,“杜心毓,你别死啊……你别死啊……快告诉我……” 这时候,反应过来的徐虹尖叫起来,“杀人啦!兰仲文,你抓我来这里干什么?你们想干什么?” 她看着倒地不起的杜心毓,眼眸深处涌动着浓郁的恐惧,心想兰仲文这是要杀她们两人灭口啊。 她不停地挣扎着,直到顾融一掌劈在她的后脑勺上,才止住了那凄厉的叫声。 而后—— 几个保镖把徐虹塞进麻袋里,装上石头,绑上死结,然后扔进无边的大海里,就此了结了她的性命…… 回程的路上,九九坐在船舱内,表情怔怔的,不知道在想什么。 兰仲文从她身侧揽住她,“九九,你怎么了?” 正文 第三十三章 内鬼(新文求收藏) 风呼呼地刮着,卷得桌上的文件翩然而飞,九九把头靠在兰仲文的肩上,语气惆怅,“兰花儿,杜心毓刚才说我们身边有一个内鬼,是个女的,但她还没说完就……” 她叹了口气。 兰仲文没说话,蹙紧眉心,淡淡应了一声,“嗯,九九,我知道了。” “你知道?”九九诧异,坐直了身子,“那你知道那个人是谁吗?” 兰仲文摇头,“不过没关系,她若不动,我便猜不出来,她若动了,自然能现身,既是我们身边的,只要我们封锁一切秘密不让别人知道就没事了。” “说得也是,那你心中现在有人选吗?” “也许是她吧。”他如是说,眼眸凝成幽幻之色,分明是已笃定了那人。 “谁?” 他靠到她耳边,轻轻低语了几句,而后,像什么都没发生过,懒懒地靠在圆形沙发上,“这事谁也不要告诉,眼下股市开始波动了,相信是有人在操控,等我完成这件事,在来抓内鬼。九九你不用担心我,我一切都部署好了,你呆在沈羽轻身边要好好的,若我没有找你,不要跟任何人离开。” “任何人?” “对,除了我和沈羽轻,不要跟任何人离开,你还记得我们年少时说的暗号吗?如果是我派去的人,我会让那个人带去一句话我爱你,若没有这句暗号,便是陷阱。” “我记得,兰花儿,我很担心你……” “不要担心我,没事的,最多几天这件事就解决了,目前我只能确定沈羽轻可以保护你,但不确定他会不会随时叛变。” 九九脸色忧患,若是沈羽轻叛变了,他不就身陷囹圄了吗? “他不会的,我只是那样说而已,我了解人心,他的野心不止是要做个十大富豪,可以二分天下,我想他不会放过任何机会。” “嗯。”九九重重点头,握着兰仲文的手,她的手心凉凉的,全是虚汗,“你也要好好的,兰花儿,不管结局是如何,你都不要想不开,一定要回来见我,就算我们什么都失去了,你也要回来。” 兰仲文噗嗤一笑,“不会的,就算我在香港失败了,我还有父亲,不至于落魄至极,失败了,我们回广州便是。成功了,我将操控整个港岛。” 说到征服天下的野心,他还是有的,只是安逸可以使人平安,他不想自己的家人永远活在被觊觎中,活在别人的计算中。 “嗯,我相信你一定会成功的,加油。” “有你这句话,我便是散尽所有家财都要成功。”兰仲文的笑容淡淡的,心里却有另一番盘算,或者,他该开启外公给他的那笔资金了,十大富豪的联手,实力不容小觑啊…… 一月二十二号。 天灰蒙蒙的。 春节在即,上午十点股市刚开市不久,天堃的股票爆发了空前的低迷,临近崩盘! 九九跪在关二公的招财台前,拿着香火虔诚许愿,红色的台光将她的脸都渡成了红色,“战争终于爆发了,希望我兰花儿可以平安度险,保佑保佑。” 她不是个迷信的人,可除了做点什么来让自己安心的事情外,她想不到其他了。 内心惶惶不安,尤其是看着恒生指数仿佛没有谷底般一直跌一直跌,每跌一次,就有成千上万的公民哭泣破财。 这样下去,晚上估计会有很多人跳楼的,九九不想发生这些造孽事,闭着眼睛许愿,“希望公民可以撑下去,不要因为股票跌了就轻生,都好好的……” 这天,沈羽轻调度了三十多个保镖守在沈宅内,就算睡觉也必须有人盯着,确保万无一失。 沈羽轻没有出去,在答应了十大富豪联手后,他擅自撤走了自己的资金,想必这事现在十大富豪已经知道了,他背叛了十大富豪,如果兰仲文输了,他也一样会一败涂地。 望着电脑里的恒生指数,沈羽轻的脸色阴郁得可怕,他现在很想亲临证卷市场,但他不能去,出了这个屋门就开始不安全了,就算他不考虑自己,也要考虑萧九九。 中午十二点,美域高股票再次创低迷,临近崩盘! 九九拿起桌上的果汁,发现手有些抖,她内心的紧张太浓了,浓得像是被笼罩在一片迷雾里,心脏传来一阵阵沉痛而压抑的抽搐。 她紧紧闭起眼睛,天堃和美域高都不保了,那么接下来会是哪个公司呢? 光线阴暗的客厅内。 窗帘没有拉开。 阴影里,沈羽轻晃着手里的伏特加,扭头对九九说:“创世也马上要崩盘了,你怎么看?” “那么你的盛古呢?”九九不答反问,除了一片慌乱外,她内心什么感受也没有,可理智告诉她,她不应该被慌乱掌控,否则她就失去判断力了。 “盛古当然没事了,虽然我背叛了十大富豪,但是我并没对他们造成什么实质上的伤害啊,顶多就是贪生怕死,临场脱逃吧,不过,如果你老公失败了,我就可以要陪葬了。”沈羽轻说这话的时候,脸上没有一丝笑容,眼神也冷冰冰的,气势骇人。 说句实话,他心里不可能不害怕,数百亿家财一夜之间倾空,就是为了来博二分天下的权,若是输了,他便是家族的罪人了。 想必兰仲文那边现在乱作一团了吧,这么快崩了三个公司,实力悬殊啊。 九九没说话,主要也是不知道说什么。 两人坐在沙发上,脸色是同时的凝重。 不知道过了多久,沈羽轻轻轻皱眉,揉着太阳穴,“代中也快崩了。” 九九抿着唇,一言不发。 屋子被一片阴霾笼罩。 月嫂做好了饭,也不敢说话,就站在一边静静的。 良久,九九像是从梦境中醒悟过来般,慢慢起身去厨房吃饭,不管发什么事,不能饿到肚子里的宝宝,这是她答应兰仲文的,他现在在漩涡中挣扎,她更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能让他担心。 她如同嚼蜡地吃完饭。 时钟指向三点。 只剩下晟钻珠宝了。 九九深深呼吸了一下,尽量让自己躁动的情绪平静下来,突然有人狂按门铃,月嫂去开门。 奕琳一身是血,匆匆忙忙跑进来,却被一群保镖拦住了,她看着九九,泫然欲泣,“九九,兰少他……” 仿佛一道晴天霹雳,九九惊得从椅子站了起来,脸色苍白,“兰花儿他怎么了?” “兰少住院……”似拼尽了最后一口气,奕琳吐出这句话,两行清泪从她眼角滑下,“刚才突然来了一拨人闯进美域高,他们手上都拿着枪,然后……” “什么?”沈羽轻大惊失色,“这到底是什么回事?” “兰少中了枪,现在在医院抢救呢,美域高现在没人主持大局,晟钻珠宝马上就要崩盘了,沈先生,请你去主持一下大局吧。” 怎么会这样呢?现在是紧要关头啊! 沈羽轻面色沉郁,二话不说地穿上西装外套出门。 “我也去!”九九心神不宁套上大衣,奈何脚步僵硬如千斤顶,她往前一跨步,立刻摔在地上,腿软的无法动弹。 微微凸起的肚子突然传来一阵钝痛。 九九唇色惨白,捂着自己的肚子,五官痛得扭成一团,“我肚子好痛啊……” 都说怀孕头三个月的孕妇特别脆弱,尤其是怕惊吓,很容易导致流产。 眼下兰仲文重伤入院,九九怎么可以放下心来呢,她大口大口地呼吸,也压不住内心的慌乱。 肚子里的绞痛越来越清晰。 越来越浓烈。 九九重重地摔趴在地方,疼得头发都汗湿了,说话也变得断断续续,“肚子……好痛啊……” “九九,你怎么了?” 沈羽轻和奕琳同时扶住她,见她脸苍白如纸,奕琳满脸担忧地说,“看着样子是伤了胎气了,我们先去医院吧。” “可是晟钻珠宝……”沈羽轻面露犹豫。 “那么沈先生先去晟钻珠宝主持大局吧,求求你一定要成功,不能让兰少辛苦拼下的事业毁于一旦啊。”奕琳双手合十,对沈羽轻虔诚祷告。 “我会的。”沈羽轻点了点头,面色沉重。 于是分道扬镳。 沈羽轻前往晟钻珠宝主持大局。 奕琳带九九去医院。 九九被奕琳扶上林肯车的时候,已经奄奄一息了,她汗如雨下,短发像刚从水中捞出来的海藻一般,凌乱湿漉。 奕琳把身上的大衣裹在九九身上。 车缓缓前行,冲入了柏油大道,在漫天大雾中飞驰。 开了一段距离后,面生的白衣金纽扣司机扭头问奕琳,“奕琳小姐,我们现在要去哪。” “噢,我也忘了,容我想想……”身侧的声音冷冷的,一点也没有刚才焦虑,这时候,虚弱无力的九九抬起眼皮,就见奕琳笑容冰冷。 “九九,你醒啦?”奕琳的面容不复往日温柔,变成冰冷狰狞,“醒了我就带你去见严先生吧。” “原来真是你。”九九眼里没有一丝慌张,相反,宁静得出奇,似乎刚才腹痛的人不是她一样,她镇定得面无表情。 “猜出来了?”奕琳唇角微勾,“如果连你都能猜出来,那么我想兰少应该猜出来了吧?” “若不是你突然出现,我还真猜不出来。”兰仲文说了,凡是没说我爱你的,都是陷阱,“你是严先生的人?还是严寻的人呢?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就潜伏在兰仲文身边的?” “有区别吗?” “当然有区别,如果你是严先生的人,当然想干掉我了。而如果你是严公子的人,你就不会干掉我,对吗?”九九笑容平静,怎么说也经历了这么多次明争暗斗,没点常识说不过去。 那天兰仲文就怀疑是奕琳了,好几次重要时刻她都没出现,九九在邮轮那次,回兰宅那次,她都在关键时刻蒸发了一样,后来想想,她大抵去给谁通风报信了。 奕琳是他的初中搭档,高中后,两人就各自天涯了,就像两条平行线,人生从此再没交集。 某一天,奕琳突然来到天堃,说要为他效力,老实说,这么多年不见,两个人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有可能,听说奕琳起初是在严先生的公司上班的,不知道什么原因中途辞职了。 她来到兰仲文身边,一不是为了情,二不是为了钱,这让兰仲文困惑,明明那时候严先生的实力比兰仲文高出许多啊,若她想出人头地,跟着严先生不是更有前途吗? 而后她一直担任着天堃集团的秘书长,没有过高的目标,也没有严苛的要求,就那么当着隐形的秘书长。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那么我就告诉你吧,我是严先生的干女儿,未来,严氏集团将由我奕琳继承。”至于严寻嘛,那个花花公子没什么本事,成天就会胡作非为,她会养着他的,直到他老死为止。 九九闻言一点也不慌,反而微微勾唇,“既然胜利了为什么还要来抓我?这不是多此一举吗?是不是你们输了?” 她抬手看了眼手表,“五点了,你会来抓我,证明兰花儿胜利了是吗?” “谁说的?游戏不过刚刚开始,只不过为了准保万无一失,才让我来禁锢你。” “是吗?你有把握可以抓到我?”九九冷笑,掀开自己的大衣,一柄黑色的枪正对着奕琳的方向。 奕琳愣了一下,反应过来,脸色阴森,“你假装肚子疼的?” “不然怎么引你这个内奸出来呢?”九九嘴角的笑意不减,车窗外几抹红点在奕琳盒司机身上飘来飘去,她后仰着头,笑容慵懒,“如果你现在敢动一下,就会被车窗外的狙击手爆头哦。” 今天的一切,不过是兰仲文跟九九合演的一出戏而已,事实上兰仲文早猜到这个内奸会在今日动手了,所以让九九配合这个内奸离开,然后狙击手跟上,一举拿下。 本来九九是可以不用冒险的,只是不冒险就抓不出内奸,这样就好比住在一个房子里,有人偷了东西,但是抓不出来,可如果任由这个人在暗地里奸淫掳掠,生命是完全没有保障的,假如那个人不抓出来,将来在九九临盆时才突然出现,那时候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其一生育完的九九没能力反抗,其二刚出现的小婴儿会变成弱点,如果纵容内鬼到那个时候,那么就是一尸两命了。 奕琳一愣,浑身僵硬。 大概两秒后,她的手慢慢伸向身后,试图做点什么。 “别动,外面瞄准你的狙击手不下十个人,我劝你早点放弃挣扎,否则,你一定会被射成马蜂窝的。” 闻言奕琳停住动作,九九的枪柄伸向司机的脑袋,奕琳被狙击手盯着,她不用担心,倒是得吓吓这个司机,让他停车。 “停车。”她的枪指在他的脑袋上,言辞压迫。 司机浑身颤抖,手下的动作却没有停。 “在不停车,我让狙击手爆了你的头。”九九再次威胁。 “不要停。”千钧一发之际,奕琳大喊,“如果停车了,我们会死的,不要停车,任务如果失败了严先生不会放过你的,去严宅!” 奕琳断定司机不停车的情况下,外面的狙击手不敢动手,否则司机死了,谁来驾车啊?这样九九也必死无疑。 兰仲文不会做这种伤害九九的买卖的。 司机好像悉知严先生的做派,没有停车,反而是加快车子的速度,希望能甩开那群狙击手的追击,视死如归。 车子骤然加速! 把九九颠得往旁边的椅背摔一下,胃开始有点不舒服,她一手捂住胃,神色凛冽,“没有用的,这些狙击手全是经过专业训练,百发百中,要是你在执迷不悟,休怪我无情了。” 这话是对司机说的。 司机吓得全身发抖,却不敢停车,猛踩油门朝前方开去…… 他不是不想妥协,而是不敢,严先生心狠手辣,要是他任务失败了,家人就别想平安活着了! 九九见劝说不管用,毫不犹豫朝司机的手臂开了一枪,“停车!” 与此同时,车窗外的狙击手连续扣板,子弹‘咻’一声划破长空而来,正中四个车轮。 汽车顿时抛锚,‘砰’地一声,漆散发出白色的浓烟。 奕琳的手臂也中了一枪,她闷哼一身,咬紧牙关用另一只手按住自己的伤口,“不要停车,停车了就是死亡,不停还有一线生机!” ------题外话------ 兰少会在这几天完结了哈,么么哒 正文 第三十四章 全军覆没 “停车!”九九怒喝,要不是为了肚子里的孩子,她早开枪跳出车了,奈何肚子里这个宝宝摔不得,她无计可施。 司机突然把车窗都摇上来,让窗外的人不能视物。 “你开枪吧,你可以杀了我,但如果你杀了司机,没人驾车,这车一定会撞上山岩,要不就撞上别的车子,到时候你肚子里的宝宝一定保不住。”奕琳眼珠一沉,浮出一抹破釜沉舟的神采,今天要不就撑到严宅去,要不就一起死在路上,反正车停了他们必死无疑。 不得不承认,奕琳真的很有胆量,可以说是殊死一搏。现在九九开枪确实有利于她,可也正如奕琳所说,她跳窗的话孩子就没了,她不跳窗就车毁人亡,这不是好办法。 而且车窗摇了上来,窗外的狙击手视线被阻断,九九坐在车内,狙击手们不敢肆意开枪,兰少那边已经交代了,要确保太太的安全。 九九思忖一番,拿出大哥大给兰仲文拨了个电话,她的眼珠很凉很淡,一手拿着大哥大,另一只手上的枪对着奕琳的脑袋,司机在开车,根本不可能扭头还袭击她,而且这两人都手臂都中了枪伤,大大减低了危险性。 电话响了几声,拨通了。 “喂,九九……”兰仲文的声音低低的,透出诡寒的压迫气息。 “兰花儿,你那边怎么样了?” “赢了。”他说这话的时候,似乎并不开心,相反,他的气息极为不悦。 “那就好。”听闻这句话,九九心里安定不少,而后,她叹了一声,把现在的情况告诉兰仲文,希望他可以指点一下自己。 彼端沉默了良久。 “我知道了,九九,别伤了肚子里的宝宝,你跟他们回严宅,我会马上去接你的。” 九九一愣,“跟他们回去?” “严先生现在的资产都在我手上,他无非是想要权财,不敢杀你的。况且,不管你呆在哪里,我都可以知道你的下落,他藏不了你。”为了宝宝,还是退一步吧,没必要为了这些钱财伤害了自己的妻子和宝宝,这不是他一贯的做派。 九九没说话,兰仲文又说:“记得吃晚饭,要好好照顾自己,我晚点过去接你。” “好吧,你也记得吃饭。”生死攸关的片刻,他们在聊吃饭,且表情皆很平淡,九九宽心不少,笑了笑,挂断电话。 “去严宅吧。”九九放下手里的枪,严先生派了奕琳来天堃做卧底,那么他到底是什么时候盯上兰仲文的呢?又是为什么要弄死她?他跟她无冤无仇的,就算是要兰仲文输,也不至于对她下狠手吧。 所以,她也觉得应该去会会严先生。 奕琳嘴角一勾,“果真是没有胆量么?不过你要是死了,孩子就保不住了,要是你跳出去活着,而孩子保不住了,相信对你和兰少来说,也是一种不能承受的打击吧?” 这两夫妻的感情,这些年她也是看在眼底的,确实深厚得无人能及,就连严先生安插在兰仲文身边的各种秘书,六年来,都得不了他的眼。 安插的女人无法靠近兰仲文,估不出他的实力。 当年易珈蓝的美域高突然就崩盘了,香港第一的位置一夜之间瓦解,落到严先生的手上,可严先生什么都没做,就获得了胜利。 这让他感到不安,他暗中查访易珈蓝的财务状况,发现一切都正常,可偏偏就是崩盘了,于是他想,这是一个骗局。 后来美域高由实力一般的天堃收购,天堃在收购美域高之后,连续创办好几家公司,六年的时间,天堃就是雨后春笋般,从香港这块寸土寸金的地域中拔地而起,非常急速。 严先生从美域高被收购后就盯上天堃了,其一是他对易珈蓝的感情,又爱又恨,不能接受她突然宣布破产离港的消息,明明之前两人还斗得你死我活的,但是严先生从来没有想要伤害易珈蓝的性命,不过是给她多找一些烦恼,让她苦不堪言,后悔当初招惹他。 其二是他预感到易珈蓝找了接班人,毕竟易珈蓝没有子女,她找个适合的人选接管公司也有可能,如果是后者,那么天堃这个集团对严先生就仍有威胁,因为天堃是融资了美域高的资金,等于换了个壳,但里面还是美域高强盛的资金一样。 严先生和燕兮的想法都一样,认为易珈蓝并没有撒手商界,而是做起了幕后,一日不除掉易珈蓝的势力,他们就一日不得安心。 后期,严先生感到有一股莫名的财力注入自己的集团,慢慢地蚕食着自己集团的股份,一开始他没注意,直到十大富豪有人提起这事,他才特意留意了下,原来十大富豪的公司都被那股莫名的财力困扰着,不知道幕后人是谁,但一定是个很可怕的存在。 于是严先生断定跟天堃脱不了关系,他安插了很多眼线在天堃里,6个秘书就有2个是严先生的人,其中云卿是被投下海之后归顺的,安插在燕兮身边。 奕琳也属于其中之一,她跟兰仲文少年曾在一个学校念过书,起先她确实喜欢过兰仲文,但没有那么深刻,因为奕琳从小就没有父亲,她更渴望父爱,于是迷恋年长的男人。 她第一次见到严先生的时候,是在上班的高峰期,那时候她还只是严先生公司的一个小职员,严先生的车差点撞到她,但是严先生并没有叱喝她,而是很温柔地扶起了她…… 工作上,严先生曾多次提点她,教她难忘,也教她无可自拔地被严先生深深吸引。严先生四十多岁,还是黄金男人的阶段,身体保养得很好,看起来就像个三十岁出头的成功人士。 无论身份,地位,金钱,外貌,都是无可挑剔的,奕琳觉得他就是自己心目中最完美的男人。 奕琳是个聪明的女孩,她曾试图用美貌和智慧勾引他,然而严先生并不为之动摇,他说他只是把奕琳当成了自己的女儿,因为他的儿子跟奕琳年纪一般大。 他给奕琳说了很多关于他儿子的事情,儿子的玩世不恭让他心寒,于是奕琳越发的怜惜这个男人,发誓要帮助他,效劳他。 而后,她就成了严先生的干女儿,潜进天堃做严先生的眼睛,本来一切进行得很不顺利,兰仲文似乎没有任何弱点,女色,金钱,名誉都吸引不了他,就像一块被铜墙铁壁围起来的寒冰一样,教他咬牙切齿,却又无可奈何。 直到萧九九回国,严先生才开始看到希望,同样,这个女孩又是易珈蓝的侄女,他想自己猜得八九不离十了,这个女孩要是死了,不仅可以重创兰仲文,还可以逼出易珈蓝。 严宅落座在浅水湾,同样是大户豪宅,抛锚的车勉强开进去,散发出冲鼻的白烟。 绿色的草坪上站在十几个保镖,一见车开进来,立刻瞄准了车里的人。 奕琳和司机率先下了车,皆是右臂中枪。 九九随后下车,迎面十几把枪指来,大喝:“放下手里的武器!” 九九依言把枪扔在地上,随后一个女人上来把九九一通搜,直到确认她身上没有携带武器,才用枪指着她的脑袋进门。 既然到了别人的地盘,也就不必做挣扎的无用功了,兰花儿说了晚上来接她,她就相信兰花儿会来的。在此之前,她只要确保自己安全就好。 华丽明亮的严宅内。 严先生正在给兰草抹叶子,他穿着白色的衬衫,脸色阴沉。 坐在沙发上的还有燕兮的丈夫施大嘴,顾菁瑶的的丈夫蒋耀,两人一言不发,像是在发呆,也像是表情空茫,额间恍如笼着一层阴霾,分外压迫阴森。 想必都输了。 见到九九和奕琳进屋,蒋先生怒不可遏,拔出枪套里的枪,对准九九的眉心,“呵,老子公司都没了,不杀了你难解心头之恨!” 九九面无表情,既不反抗,也不害怕。 “住手。”施大嘴喝止他,一手握在枪柄上,“蒋耀,别冲动,你杀了她是解恨了,可是我们几人数千亿的资金怎么办?” 蒋耀气得浑身发抖,却无计可施,大叫一声往天花板的吊灯开了几枪! ‘砰砰砰’几声,水晶吊灯碎裂,砸在九九面前。 九九吓了一跳,往后退了几步。 “干爹,我把人给你带来了。”奕琳捂着手臂上的枪伤走到严先生跟前,笑容殷切。 “嗯,奕琳,你做得很好。”严先生淡淡一笑,下一秒,奕琳就笑不出来了,表情变得惊恐狰狞。 严先生的消音枪正抵在奕琳后背上,轻轻一扣板,奕琳的眼珠瞪大,随后变得恐惧,倒在地上。 “为什么?”奕琳像是不可置信,瞪着浑浊的眼珠问。 “你跟了兰少这么久,我怎么可能还信任你呢?万一这是你跟兰少的里应外合,我不是被你吞得连骨头都不剩了?”严先生没什么表情,当年他被易珈蓝摆过一道后,就再也不相信女人了,在他的世界,女人只有两种,一是玩具,二是利用。 奕琳对他来说属于后者,没有他喜欢的特质,但是聪明能干,这样的人不是利用别人,就是被别人利用,他只是遵循了游戏规则,反正他不做,别人也会这么做。 “我一直对你忠心耿耿……”奕琳咬着唇,眼泪都下来了,这一刻的眼泪是发自内心的,她为了严先生去兰仲文身边潜伏几年,难道这不还足以表达她的忠心和爱意么? “我不需要你的忠心耿耿,我只需要你闭嘴,而这世界,只有死人才不会把秘密说出去,你知道得太多了。”后半句严先生的眼瞳彻底暗了下去,如果他真拿奕琳当接班人,是不会让她去天堃冒险的,这不过是学易珈蓝的风格,她找了个接班人,于是他就找了个伪接班人,叫人做事却不给点好处,迟早被出卖。 他儿子虽然爱玩闹了一些,但假以时日还是可以撑起整个严氏的,况且,他还不老呢,又怎么会糊涂? “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奕琳眼中燃着痛苦的火焰,“我付出了一切来助你得天下……” “你付出了一切?”严先生勾唇冷笑,“要不是你通顺报信失误,怎么会导致我们这里几个人都像丧家犬一样,数千亿一夕之间被颠覆,老实说,我还真怀疑你是兰仲文的间谍呢,设了这么个圈套,把我们几人都套了进来。” “我要是兰仲文间谍,又何必去帮你抓萧九九呢?如果我是他们的人,那我们早就成功了……” “是呢,所以是为什么呢?为什么你还要把萧九九送到严宅来?我也想不明白,是为了把我们一举剿灭?还是在演什么苦情戏?”严先生斟酌着她的话,半响,冷漠地说:“不过总而言之,不管你是谁的间谍,下场杀无赦。” 说着又一枪打在奕琳的心口上,止住了她尚未出口的话,奕琳的眼珠瞪得大大的,死不瞑目。 九九眼睛一刺,闭上了眼睛。 她相信奕琳是严先生的人,也相信她付出了一切,但是严先生太心狠手辣了,只要引起他一点点猜忌,他就会杀了那个人。 “来人,把地上收拾一下。”放下消音枪,严先生走到沙发前坐下,施大嘴和蒋耀就被震楞了,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残暴,教人打从心底里害怕。 没一会,门外就进来两个保镖,把眼睛瞪得像铜铃一般大的奕琳拖下去,九九不忍地避开视线,付出一切就换来这样的下场,还不如让她死在中途上呢,起码那样,她会一直以为严先生视她如珠宝。 “兰太太,过来喝杯茶吧。”严先生最是爱茶之人,从他手中拿出来的茶叶,必是顶级型的。 九九与他们三人对立而坐,面无表情。 并不是她不害怕,而是她不能表现出来,但她知道自己现在没有生命危险,在兰仲文没出现之前,她会很安全。 九九喝了杯茶,沉静的眼珠被茶杯中露了出来,声音平淡,“严先生请我来这里,是有什么打算呢?” “没什么打算,就是请兰先生过来谈谈。” “叫他把吞进去的股份都还回来!”将耀咬牙切齿,“想不到他这么阴险,把自己的公司挖成几个空壳,引我们上当!” 他们买进越多,亏损越多,最终把五个公司买尽之后,随着股票崩盘,他们才知道买了5个空壳子。 而另一方面,他们公司的股票都被一股强大的财力低价纳入,导致集团易主。 “这怎么能叫阴险呢?本身也是你们几个先对付我先生的,他顶多就是自保。” 蒋耀被一噎,脸色难看,“别废话了,把股份还了就是,不然杀了你!还有沈羽轻那个吃里扒外的东西,看我回头不收拾他。” “愿赌就要服输,蒋先生现在算怎么回事?输了就抓我来赖账?” “我看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都在我们手上了,还有功夫耍嘴皮子,你就不担心我们对你的孩子下手?”蒋耀怒瞪着九九,恨不得现在就一枪毙了她。 “喂……”严先生冷冷发言,“蒋老四,你这性格不改改迟早出大事,兰太太是我们的客人,怎么可以这么没礼貌?” 蒋耀的脸涨成猪肝色,“严生,是她先……” “够了,你少说两句就行了。”施大嘴打断他,“兰太太现在是我们的贵人呢,能不能度过这难关,还得兰太太说了算啊。” 九九闻言冷笑,“算了,我也不想跟你们说太多,反正你们也不会放了我,我累了,我想休息了。” 严先生深深地看了她一眼,伸手唤来两个保镖,“你们带兰太太下去休息吧,记得好生看着,要是看丢了,你们知道下场是什么的。” “是。”两个保镖恭敬领命,押着九九到三楼的客房里休息,临上三楼时,九九眼角瞥见一抹黑色的裤脚,而后—— 房门被紧紧锁上。 两个高大的保镖守在门外。 九九无奈叹了口气,躺在床上休息。 半梦半醒间,九九感到有人在摸她的脸,那人的手凉凉的,带着触电般的奇异感觉。 九九心中一惊,睁开眼睛。 “你醒了。”严寻低下头来,浅瞳妩媚惑人。 “你在干什么?”九九拍开他的手,神情不悦。 “我就知道是你,娇娇。”他脸上没有一丝笑容。 “知道又怎么样,一切已经结束了,若你还想要林语娇,我可以把她送给你,反正她也很喜欢你,凑成一对刚刚好。” 严寻轻轻摇头,勾唇而笑,“还没结束呢,我要的不是林语娇,是你。” 这话说得阴森森的,像是有无限的可能性。 九九惊愕,“你是不是疯了?我已为人妇,又有了兰花儿的孩子,你还要干什么?” “孩子……”他低低重复这个词语,泪痣迷离动人,“孩子可以生下来,我们一起养,我可以不介意孩子是兰仲文,只要你是我的就可以了。” “你疯了吗?”九九瞳孔放大,挣扎起身,发现这里竟然不是严宅,而是一架直升飞机。 轰隆隆的声音在耳廓边缘响着。 九九四下张望,严寻并没有阻止她,懒懒靠坐在床上,“不要挣扎了,我们现在在高中之上呢。” “你疯了吗?竟然不顾你父亲的安危?要是你父亲耍了兰花儿,你以为兰花儿会放过你父亲吗?” “那就尽管放马过来好了,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他毫不畏惧,低低而笑。 “什么意思?” “兰仲文并没能伤害到严氏集团,因为早在开战之前,我就撤走了严氏的资金,现在的香港,可不是沈羽轻和兰仲文的二分天下,而是,三分天下……” “什么?”九九瞪大双眼,“你是怎么知道的?从哪里得到的消息?” 兰仲文发动这件事的时候,公司的内幕肯定是有一部分人知道的,否则以他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操控股市的,那么这个通风报信的人,就是兰仲文身边的人?会是谁? “当然是可敬可爱的奕琳了,今天中午时分她就发现恒生指数不对劲了,不可能兰仲文仍由几大公司这么崩盘下去也不做任何补救……” “多亏了她那颗机敏又心细如尘的心啊,她当时就立刻去查账了,公司乱成一团,没有人有心思去管她,于是,她就发现了公司的内部改动,巨额资金大量流失,动向不明,就算在蠢的人,也知道兰仲文留有后招了……” “还好她及时告知了我,才让我顿时醒悟,调走了严氏的资金。呵呵,我忘了告诉你了,奕琳并不是父亲的间谍,而是我严寻的间谍,晚上她不过是引我父亲缠住兰仲文而已……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因为父亲许诺她的是地位,而我许诺她的是爱情,女人总是容易被爱情迷昏头呢,我告诉她,如果她帮我拿到严氏的权利,我会让母亲跟父亲离婚,给她一笔钱,并成全她跟父亲在一起,反正我母亲跟父亲已经分局多年,没什么感情了。” “她相信了?”九九诧异,奕琳不可能是那么冲动没理智的人啊,必是万无一失,她才会答应那笔交易的。 “那怎么可能,我们两前提写好合约了……可惜……她死了,合约自然就失效了。”怪只怪她精明一世,算少了父亲对她的感情,父亲这一生只迷恋过易珈蓝,奕琳身上没有一丝易珈蓝的气质,父亲是不可能会喜欢上她的。 还真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啊,九九失笑,上流圈果然很肮脏,重重阴谋,一环扣一环,每个人的心都黑得腐烂发臭,没有一点同情心,该利用的人都被计算得骨头都不剩。 想必云卿也不会有好下场了,没有利用价值的人,最终下场都是杀无赦,云卿之所以能获救,是因为当时她手上有筹码,现在她的筹码被剥夺了,那么她就必死无疑了。 “你做这么多事情,就是为了得到我?”九九开口,声音冷如寒霜。 “不,你说错了,他们之间本来就有恶战,我不过是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而已,顺藤摸瓜。”他要的又不是名利地位,干嘛要花那么多心思安插人在兰仲文身边啊?不过是趁着几人大战,从中夺取自己要的东西而已。 “你打算禁锢我?”九九抬头,眼瞳出奇的镇定。 严寻表情有一瞬间的不自然,而后,冰凉的手落在她的肚子上,轻轻抚着,“怎么可以说是禁锢呢?不过是培养感情而已,为了不让你恨我,我会允许你生下孩子的。” 九九冷笑,“那你打算带我去哪里呢?” “瑞士,我已经买好房子了,那边很漂亮的,环山靠水,适合居住。” “这样啊……”九九的笑容渐浓,“那就去吧。” 不过不管严寻把九九藏在哪里,兰仲文都能在几秒内知道她的下落,因为她身上带着卫星芯片啊,世界上任何一个隐秘的角落都可以被侦探到。 她只要好好照顾自己就行了,兰花儿,一定会来找她的。而且跟着严寻总比跟着严先生好,跟着他,至少她绝对不会死亡。 “你同意了?”严寻错愕,像是不敢置信般,九九居然同意了?他没听错吧。 “同意了。”只要能活着,有什么好不同意的? 瑞士是一个天赋壮丽自然景色的国家,有现代化并充满文化气息的无污染城市,紧随时代的脉搏,以友善及好客闻名于世。 严寻在瑞士的城堡依山傍水,远远看去,湖光山色中好像漂浮着一座威严的城堡,因着年代久远,白墙红瓦皆爬满了青苔,却没有为此而黯淡,悠远磅礴的城堡令人望而生畏,甚至生出一种灵异的诡异感觉。 九九来到这里已经五天了,白天,她会在偌大的藏书房里看书,玩玩电脑。 傍晚,她会在湖边散步,骑单车。 这里确实是一个养胎的好地方,湖光山色不亚于大海,蓝得像一面镜子,将城堡的模样都倒影了进去,说这里是一面湖水,不如说是一面镜子,人无论走到哪里,水中倒影都会随之移动,简直像掉进了一面自然界的巨大镜子里。 来到这里,感觉时光都慢了下来,九九觉得自己进入了一个与世隔绝的桃源仙境,她非常喜欢这里,带着遮阳帽,在后院种粉紫相间的天竺葵。 听说天竺葵是瑞士最好种的花,喜燥恶湿,只要让它向阳,少浇点水,就能自然开花了。 这个地方去一趟超市需要开挺久的车程,也没有夜生活,一到晚上八点,整个美丽的城市就像一个空城,寂静得不会发出任何声音。 严寻也不会让九九独自一人出去,几乎她走到哪里,都有几个保镖跟着,保证她不会逃跑。 在这种城市生活,最重要是得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才能在无趣的家中活出乐趣,九九种完花,就开始画画,生活极其健康。 兰花儿还不来,大抵是香港那边还没解决好吧。她观察过严寻,起初,严寻时刻不离地候在她身边,渐渐的,他开始中午忙碌,又渐渐的,他一整天都很忙碌,没时间来缠着她。 不过不管怎么样,九九都相信兰花儿会来接她的,目前最重要是调整好心态,因为她知道,严寻不会伤害她。 她每天按时吃三餐,下午种花画画,有时候坐在湖边发呆,有时候在保镖的陪同下游湖。 这天,她坐在城堡顶台上画美丽的湖光山色,从高处看莱蒙湖畔,四面磷光耀耀,真是太美了。 眼界比在邮轮上看海景还要美丽,主要是这里的湖水太蓝太蓝了,蓝得将天空都映了进去,分不清天地。 画笔在纸张上流泻,描绘着一幕幕令人印象深刻的画。 不知道过了多久,九九的脑袋被一抹阴影笼罩,她抬起头,便见头上遮着大型的遮阳伞,为她隔断了毒辣的阳光。 两个保镖悄声无息把遮阳伞装好,退了下去。 “画得挺好看的。”严寻站在九九身后,仔细地看了看她的画,提出疑问,“我看过你一年前的画,非常血腥压抑,但现在你的画又变得纯净了,我想问下,画画跟作画者的心性是不是相关的?” 这个问题不可否认,九九颔首,“可以说是吧。” 经过几天的相处,九九并没那么讨厌严寻了,他一直都是默默坐在她旁边,没有说话,就偶尔看了她几眼。 没有逼她做什么她不愿意的事情,甚至请了家庭医生来给她做B超,检查孩子的健康,又请了专门负责配餐的营养师来照顾她,没有伤害她,也没有真正的软禁她,说实在的,更像是给她找了个适合安胎的地方而已。 他说:“一切等你把孩子生下来在说吧。” 在她怀孕这段期间,他并不想她动怒,于是默默地呆在一边,沉默不语。 “不愧是法国名家,画出来的画确实精湛无不。”他中肯地评价,九九埋头作画,看样子并不想回答他,严寻也不恼,略一挥手,女佣送上一些糕点和牛奶。 “已经下午三点了,吃点东西在画吧,不然会饿到肚子里的宝宝的。” 九九停下画笔,肚子确实有点饿了,随着肚子里的宝宝满三个月了,九九总觉得怎么吃都吃不够,她怀疑自己的宝宝也是个吃货。 九九拿起一块黑色的阿胶膏,很久没吃过这玩意了,她将阿胶糕放进嘴里,味觉瞬间被香酥的碎核桃席卷,还有一股淡淡的药味。 真好吃,她闭上眼睛感慨,明明才离开香港几天,就生出了一股浓烈的思念味道,看来她真的想兰花儿了。 兰花儿,你过得还好吗? “香港那边的事,你不关心吗?”严寻试探性问,眼珠幽深魅惑。 “你会告诉我吗?” “当然,只要是你问的,我就会如实相告。”他笑容清沥,温暖中含着一丝温柔,似乎看着她,就觉得很幸福。 “兰花儿怎么样了?” 严寻嘴角一沉,低了低头,在抬起头时,眼底已是一派平静,“他很好,整个香港都在他的掌控之中,如今已是富豪首榜。” 九九吃了一惊,“富豪首榜?怎么可能?” “我不会骗你的,短短几日,旧十大富豪已经被替换,现在的十大富豪榜都是一群年轻人,在兰仲文的掌控之中。” “那么旧十大富豪的人现在怎么样了?” “死的死,伤的伤。”严寻不愿多说,一语概括。 “你父亲……怎么样了?”这句话九九问得小心翼翼,严寻会不会一不小心就害死了自己的父亲呢? “怎么可能?我父亲可不是一个好对付的人物,就算我父亲败给了兰仲文,还有我母亲这一方的势力,况且我们并没有失败,只是家业由我继承了,现在父亲跟母亲的感情反而好了,居住在巴黎安享晚年呢。”虽然对严寻来说是个好消息,可他却说得分外苦涩,这其中难道有什么难言之隐? “既然这么幸福,你为什么不笑?” 严寻没说话,良久,他轻轻叹了口气,“那天晚上兰仲文去严宅,因为你不在,他跟父亲的谈判失败,双方剑拔弩张,父亲拔枪的速度比他慢,被他废去了双腿。” 说起那天晚上,可谓是一场火花四溅的枪战,兰仲文和沈羽轻枪是拿在手上的,但并没有开枪,他们不会傻到在香港境内杀人,施大嘴和蒋耀都是被他们保镖的枪打死的,保镖入了狱,兰仲文和沈羽轻无罪。 但是兰仲文操控股市的事情被严寻递交到了司法公正,由此,他被司法机构成立调查,无法离港。 以他今时今日的财力,司法机构是困不住他的,他只是暂时不能离港而已,出不来香港,他便变相着向香港境内的富豪榜施压,对严氏集团施压,不断打压挤兑严氏,很快,严氏就要撑不住了。 兰仲文的意思是,尽快把九九交出来,否则你们就全部陪葬吧。 严寻最近都在试图抽出亚洲的势力,希望能在低损失的情况下,把势力抽到瑞士来,否则他的势力一定会被兰仲文吞干净的,一收到九九离港的消息,那男人立马拨去了风度翩翩的模样,变得阴狠残暴,他知道严寻不会伤害九九,但是他要严寻把九九送回来。 父亲是在母亲那方势力的掩护下才勉强平安度险的,要不是因为兰仲文被司法牵制住,恐怕也逃不过兰仲文那地狱般的召唤。 昨天母亲给自己打过电话,让他好好照顾自己,他听到母亲的最后一句话是:年轻的时候我很喜欢逛街,你爹地从来不肯陪我逛街,嫌走路太累了。现在他的双腿废了,我天天推着轮椅跟他在巴黎的街头逛街,我高兴,他也不累。 母亲说父亲不怪他带走了九九,双腿废了就废了吧,家财散尽了就散尽了吧,最重要是还活着,嘱咐他还是把兰太太放了吧,否则香港的富豪们都活着一片水深火热中,隔三差五就换榜。 严寻没回答母亲的话,虽然他知道自己很任性,一意孤行下去,他会害了很多无辜的人,但是他就是不愿罢手,没到最后一刻,谁也不能断定谁输了。 “他没事吧?”这个他指的是兰仲文,听到那晚发生了枪战,九九有点担心,他这么久不来找自己,是不是因为中枪了? “他当然没事了,坐拥家财千万亿,放眼世界,有几个人可以一较高低?现在他和沈羽轻,已经二分港岛了。”当然,他不会告诉九九兰仲文不能离港的消息,操控股市,害得成千上万人跳楼自尽,场景令人叹为观止啊。 不过他已经收到内幕消息了,不即日兰仲文将会被撤销控诉,因为他向港岛捐了很多钱,各种捐献,各种贿赂,高层官员被他层层打通,很快,司法会撤掉对他的控诉。 “那就好。”听到他没事,九九松了一口气,不管兰花儿是出于什么原因没有来瑞士,九九坚信他是有苦衷的,他不是一个会弃自己妻儿不顾的男人,他很爱她,他很有责任感。 所以,九九相信他。 严寻没有说话,坐在九九旁边的白色凉椅上沉默,眼珠空洞洞的,似在恐惧着什么。 很快,兰仲文就要来瑞士了,他是否可以得到九九,很快就会知晓。 两人各有所思,坐在四面环水的堡台上,享受着午后的温暖的阳光。 “我想问个问题,你说十大富豪榜不是死就是伤,我想问两个人的下落,燕兮和顾菁瑶怎么样了?”这两个人,当时还算她的死敌呢,燕兮为了报复易珈蓝而针对她。顾菁瑶因为迷恋兰仲文而仇视她,这两个人现在怎么样了? “她们呵……”严寻冷冷一笑,褐红的泪痣闪着异域的谲光,“听说顾菁瑶被填到公海里了,至于燕兮,成了破产寡妇,过得很惨,有人说这是兰仲文故意的,折磨燕兮的心智和意志力,让她在漫无尽头的苦日子中承受巨大的压力,要将她逼疯。” 总而言之,十大富豪这次付出的代价太沉重了,几乎全军覆没,而那个男人还没打算收手…… 正文 第三十五章 精彩大结局(上) 九九叹了口气,因果循环,生死有命。兰花儿是一匹谁也无法阻挡的黑马,雷风厉雨。 这是他们选的路,后果自己承担。 九九也许为他们觉得可惜,悲哀,但是她绝不同情。这个世界向来弱肉强食,可以善良,可以怜惜弱者,但不可以心软。换个角度来说,如果今时今日是他们败北,敌人不一定会同情自己。 愿赌服输。 既然当初选择了挑衅,那么余生就算爬也要自己爬完。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就算赢了,九九也觉得不开心,兰花儿最终还是登上最巅峰的位置,高处不胜寒,从今往后,他们需要过得更加小心翼翼。 九九性子虽然淡泊,但也不是全然的没有追求,她也想要名利地位,因为只有地位了,才能得到大众的尊重,但一旦地位变得崇高了,就会变成大众心目中的偶像,目标。带着偶像光环的人,虚荣心得到满足了,但一般都过得不快乐。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在一人身上,太多太多的期待,太多太多的追随,太多太多的自我超越,只要其中一环走错了,就会环环出错,导致一错再错,跌入谷底。 除此之外,身份备受各界关注,将不再是金钱和地位的关联了,还关乎社会责任和慈善行业了,当一个人的名利达到一定巅峰时,就需要回馈社会,怀社会情怀,怀家庭情怀,怀世界情怀,必须做到爱家,爱国,为社会奉献的精神。 九九可以预感到,俪群会是不可能由此解散的,因为慈善事业不能颓废,她若回香港去,还得担任慈善大使。 其实做慈善业也不错,这是好事,怕的是那些从中捞取好处的人,一人在捞,就证明背后还有几个人在行动,这种腐败行为几千年来都无法彻底根治,最多做到压制,而连根拔除是不可能的。 “严寻。”九九叹了口气,喊他。 “你说。”他望着被晚霞染红的湖光,面色平静。 “你怎么样了?” “我?” “嗯。”九九轻轻点头,“严氏集团还好吗?” “还好,严氏集团已经迁移到瑞士了,算是平安度险。” 九九没说话,抿着唇,斟酌片刻,她又抬起头,“你还是不肯放我走么?” 严寻没动,眼中的温度渐渐流逝,变得冰冷幽暗,“九九,你在我身边这几天,我可曾逼过你什么吗?” “没有。”九九的声音寂静,“可就算是这样,我也不愿意留在这里,这里不属于我。” “我可以等。”等她对兰仲文的爱消耗殆尽,爱一个人不问对错,不问缘由,只问心中情深几许。 就算所有人都觉得他丧心病狂,他也要坚持。 “严寻,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是什么原因让你持续这么久的喜欢一个人?” 严寻似乎没想到九九会这么问,楞了一下,而后,他露出一脸迷茫的样子,是什么原因呢?他想不出来,不可以放手的原因是什么? 九九也没有说话,静静坐在一旁等待他的回答,微风徐徐而来,九九抬头,这才发现已经夕阳西下了。 湖水像被镀上了一层金色,金光粼粼的,很开阔人的视野,九九默默看着,恍若出神。 “我不知道。”良久,严寻坦诚。 “如果非要追究出一个答案呢?对你来说,是什么原因?” “如果非要追究,也许是因为爱吧。”他的眼瞳变得很浅,很淡。 “是吗?”九九微笑,笑容恬淡明净,“严寻,既然你说不个所以然,那我来说你来答吧,凭着本心回答我的话就好了。” “这算什么?爱的测试吗?”严寻饶有兴趣,想不到九九愿意跟他交流了,这也算一件好事了吧,跨越了隔阂的第一个鸿沟。 “可以算是。” “好,那你问吧。”他心情突然变得愉悦,一扫近日来郁在心口处的闷气。 九九颔首,看向他,眼瞳澄净得近乎透明,“严寻,男人都有占有欲吧?因为从来都得不到,所以沉溺于那种美,就好像你很想买一个心心念念的东西,但是你一直都买不起,于是这个得不到的心理就变成了你心中的痛苦,你很想得到,很想得到,是吗?” “理论上来说,男人是这样。” “在你眼里,我是那个你买不到的,但是心心念念想要得到的东西吗?比如。” “不是,你不可以用东西来形容你在我心里的地位,因为我对你的感情,不止这样。” 九九思忖片刻,“对,这个比如非常不恰当,我们应该换一个,比如现在你走在路上,忽然,你捡到了一百万,当然,你得把你试想成为一个普通人,一百万对你来说简直就是人生中最好的运气了,但是这一百万并不是属于你的,你拿在手中,终日心中惶惶,想花不敢花,花了怕被抓,你认为这一百万对你来说是福是祸呢?” 严寻楞了一下,“你是说?” “严寻,假如现在就被你得到了这一百万,但是你还会失去的,当失去的那天,你是要选择一辈子活在失去的痛苦中,终日郁郁寡欢,还是放下这个坎,半是遗憾半是认命地活着。” 严寻苍白着脸。 九九把自己比喻成一百万,是啊,若她是那一百万,就算这是救命钱,但是他明白到,他最终还是要失去的,只是现在不肯放手而已,人类的贪婪不是用看开这两个字就可以真正放下的。 假如九九真是那一百万,但当初让他遇到,也不是他一个人的错吧,执迷不悟,不是因为他看不开,而是看开了也无法放手,既然让他捡到,那么就是属于他的。 “其实我觉得这两个结局都不好。”见他不答,九九自言自语地接下去,“如果这一百万最终还是要失去,我会当自己从来没有捡到这一百万,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 开始了就代表结束,结束了就代表开始。 这句话是兰花儿说的,其实不管严寻对九九的喜欢是出于占有欲,还是出于不甘心,但是他是打从本心喜欢她的,九九应该感谢他的喜欢,谁都不可以践踏谁的爱意和尊严,不能觉得理所当然,不能随意伤害。 九九之所以愿意来跟他讲这个道理,是觉得他应该放下了。若一份爱给他的没有快乐,而是无尽的痛苦,那么这份爱本身的坚持就是错误的,因为爱,最原来的面貌就是快乐。 严寻怔怔的,他不是个蛮横的人,不是个不讲道理的人,相反,他是个非常有智慧的人,可以从道理中听出只言片语,九九觉得他过得太压抑了,希望他可以将当年的相遇当错一个错误来删除,就当他从来没有遇到她,没有爱,也就没有痛苦。 她知道他无法轻易放下,所以给他举了个例子,说这一百万就算他再不甘心,最终也是要失去的,这是属于别人的一百万,强行占有,只会让他最后失去得更痛苦。 “当年我曾问过兰花儿同样的问题,我问他,是什么原因可以让一个人持续这么久的喜欢一个人,并且不变心。”九九站起来,夕阳的余晖中,那如蔷薇般傲立的身影似散发着淡淡的光晕,“他说是感觉,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就觉得我将来会嫁给他,他把我当做了他的人生,不管人生中要经历什么风雨和磨难,人生就人生,必须要一辈子风月同舟。” “他是个非常有智慧的人,也许在你面前提起别的男人,你会觉得伤害你的自尊,但是他是我这辈子唯一一个认定的男人,以前我觉得他可能是非常会说话,每次都可以让我感动。” “后来,我觉得是他做的事情让人感动,他说我是他的人生,所以不管我是不是他的弱点,是不是会拖累他,他愿意拥有这个缺点,停下脚步来牵着我的手。” “我在他身边的时候,他觉得人生圆满了,所以他是温和的,无害的,因为一个人满足后,就会变得乖顺,心怀善良。可当他的生命有了缺陷,缺了我,那么他不是兰仲文,他可以毁掉一切,因为你们毁了他完整的人生,假如我是他的心脏,那么你现在就是抽走了他的心脏,一个失去心脏的人,是不可能做到放下和释然的,我可以理解他的暴躁,他从来不是一个喜欢挑衅别人的人,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 九九说这话的时候,已经泪流满面,她从远处俯视着严寻,面容虔诚,“如果没有我,也许他是个非常简单的人,因为太优秀,反而觉得人生没有乐趣,没有想要的东西,没有想保护的人,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随心所欲,没有目的,不挑食,在精彩的人生对他来说都是平淡。” “但是因为他把我当成人生,我够不到的,他会帮我够到,我想要的,他会帮我得到,我想去哪里,他会陪着我去,我想吃什么,他会带我去。我的人生目标,也成了他的人生的目标,我开心,他满足。所以,我的存在,就激发了他的血性和活着的乐趣。” “多情的人和专情的人往往不同,多情的因为经历了千帆过尽,觉得当初那个人最好,所以对那个人的感情最深,感觉最浓。但专情的人从一开始,就打算只爱一个人,他全心全意属于我,而我全心全意属于他,你的介入对我们来说,不是一种破坏,而是一种伤害。” “你说你爱,可是你一直痛苦,因为我不爱你,你伤害了我,因为我爱着他,可你却要把我强行留在身边,而这样,你和我都伤害了他,因为他完整的人生因此缺陷。” “严寻,不管你对我有多爱,我只想告诉你,爱的本意是快乐,如果你从来只能感到痛苦,那么你应该放手,不然你不止是现在会痛苦,而是余生都活在痛苦中。” 严寻一言不发,眼珠空茫茫的,仿佛失去的思考。 “也许你现在不能接受我说的话,因为你爱。但我请你仔细想一想,到底是现在痛一痛,将来获得自己的幸福好,还是一辈子都活在痛苦中好,人生这么短,如果一直活在痛苦中,多么可惜。” 九九讲完,转身离开了城堡台,这些话是需要时间消化的,爱一个人是没有错的,是伟大的,是真心实意的。可这份爱是福是祸,这个问题值得深思。 有人说,恋人之间,只要笑容多于眼泪,就证明爱对了人。 可如果那个人是你爱得无法放下,一旦放下就会死的人,而另一方面,是你爱着这个人的时候,从来没有快乐过,天天在泪眼中度日,爱下去,未来只有无尽的痛苦,那么这个时候到底是该苦苦纠缠,遍体鳞伤也死不松手?还是狠一狠心放下,置之死地而后生呢? 如果严寻可以放下,九九真希望由自己来结束这段不该萌动的爱意,而不是强制性地让他放下,不甘心的怨念会使自己变得阴暗,扭曲,仇恨。 自从那天的谈话后,九九已经三天没见过严寻了,太阳照常升起,九九照常按时吃三餐,午后,她会在漫山遍野的院子里骑单车。 她的肚子大了一些,三个多月了,宝宝很健康。 听说香港现在乱作一团,云卿自杀了,九九听闻这个消息的时候,微微愣一下,继续和沉默做老朋友。 严寻每天把自己关在书房里,三天后,司法控诉于中国时间10:00撤诉,兰仲文自由了。 当天,严寻沉默了许久许久,中国时间比瑞士时间早7个小时,现在是傍晚,兰仲文已经被撤诉十几个小时了,估计已经在来瑞士的直升飞机上了。 晚霞把莱蒙湖染成一片赤红,九九慢慢散着步,感觉肚子突然动了一下。 很微小的一个动静,但九九感受到了,她低下头,轻轻抚摸自己略微凸起的肚皮,“宝宝,刚才是你在动吗?” 随着那一个动作后,肚子回归平静,在没有任何波动。 九九嘴角的笑容暖暖地,指着天边的晚霞,自言自语道:“宝宝你看,那个红红的是彩霞,蓝蓝的是天空,不对,湖水也是蓝色的,但是湖水是会动的,绿色的是树,漂亮吗?” 她知道肚子里的宝宝听不懂,但她很想跟宝宝说说话,因为除了宝宝,她没人可以说话了,平静但是孤单。 她慢慢走着,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不知道爸爸为什么还不来找我们,都十多天了,宝宝,你想爸爸了吗?” 九九说完,停驻脚步,神情慢慢变得空洞,望着天边的晚霞,风吹湖面,宛如延绵不绝的孤独迎面涌来,她呆呆地,没有任何表情。 “宝宝,我好想他。”九九摸着自己的肚子,声音轻轻的,恍若耳语。 一抹黑色的裤管在她身后移动着,听着她的自言自语,眼中的情绪渐渐变得沉静。 “回去吧。”他冲她怀孕后却仍单薄的背影喊,“萧九九,你回去吧,我放你自由!” 九九倏然转身。 严寻站在她身后,笑容惋惜中带着释然,“我想过了,既然我注定要失去一百万,我就当我从来没有捡到过了。” 九九闻言无声咧嘴,也不说话,就静静地看着他。 “你说的对,从我喜欢你到现在,除了初遇时的那一片刻心动,我从来没有快乐过,好多年了,我都不觉得自己快乐,但想通之后,也觉得人生没有什么是不可以失去的了,不置之死地而后生,又怎见风雨彩虹,你说对吗?” “对。”九九应道,眼珠忽然朦胧了起来,“谢谢你爱过我,也谢谢你的放下,谢谢。” 他放下了,真好。 “你不怪我?我把你抓到瑞士来,害得你们夫妻分离,你不怪我吗?” 九九摇头,“不怪,分开一下没什么的,因为我知道我和他一定会在重逢。” “是吗?”严寻突然狡黠一笑,“那为什么他这么久还不来找你?我听说他跟别的女人在一起了。” 九九不为所动,眼神坚定,“不会的,我相信他。” “为什么你这么笃定?” “因为我曾和他分开六年,如果他想喜欢别人,那个时候他就可以那么做,可是他没有。” “是啊……”严寻的语气惆怅,“你们这么相爱,所以我服了,也愿意祝福你们了。九九,我告诉你吧,他之所以没法来瑞士,是因为被司法机构缠住了,当初的操控股市案,有一百多个公民在顶楼跳楼了,事件引起了司法关注,他被司法牵制,留在香港接受调查。” 九九吃了一惊,“他没事吧?” “当然没事,过得好好的呢,今天香港那边已经撤销控诉了,他也自由了。” “你做的?” “没有,我困不住他。不过还是希望他到时候能对我高抬贵手啊。十二个小时的飞行时间,我看差不多了,再过一会他就到了吧。” 他话刚说完,头顶传来一阵强大的气流,吹得九九和严寻的头发凌乱而飞。 一架直升飞机出现在上空。 九九惊愕仰头。 直升飞机的螺旋桨带出强大的气流,在莱蒙湖半空中盘旋,越飞越低。 终于,直升飞机在湖畔的空地上降落了。 如镜子一般的湖光山色。 晚霞漫天。 “他来了,我就不去迎接了,你去吧,再见。”身后飘来严寻的笑声,越走越远。 “再见。” 九九微笑,转身走向直升飞机的方向。 她的脚步非常匆忙,要不是因为肚子里怀着孩子,她早就跑过去了,一颗不着地的心砰砰砰乱跳着,她的兰花儿—— 终于来了。 直升飞机的舱门打开。 一只戴着皮手套的手放在舱门的扶手上。 九九捂着嘴巴,热泪盈眶。 帅气的男人从机舱里钻出来,他的身材修长英挺,面容高贵俊美,只是眼下的灰青透露了他的疲惫。 一颗心就此跳出喉咙。 九九加快步伐,朝他小跑而去,“兰花儿……” 她走得这样急,好像走得慢了,他就会如泡沫幻影一样在自己眼前消失…… 男人漆黑的眼眸定定看着她。 他目不斜视地看着,而后—— 他的眼圈红了。 “九九……”他的声音沙哑,“你不要动,站在那里。” 他朝她大喊,失了往日的从容高贵,冲她狂奔而来。 “好!”九九也大喊,站定脚步,眼珠想海水一样的明净透彻。 高大的身影在莱蒙湖畔疾驰。 最终,他抱住她。 窒息的独孤纷纷倒退。 美丽的湖光山色纷纷倒退。 怀抱中的人的感觉是这样的真实。 他凝视她。 失而复得的喜悦从眼底一闪而过。 他低头吻住她。 唇是冷的。 情是浓的。 思念是烈的。 他紧紧抱住她,仿佛要将她嵌进灵魂血液里。 “九九,我来接你了……”他的声音嘶哑。 “嗯。”她仰头,笑容灿烂。 “对不起,我这么久才来找你。” “没事。”她迫不及待地说:“我过得很好,也把自己照顾得很好,我知道你会来找我的,所以我每天都在等着你。” 他莞尔,冰冷的瞳孔慢慢变得温柔,宛如清晨露珠般,带着清冽的柔,“你过得好吗?” “当然好啊,我胖了呢,宝宝也很健康。”九九自信满满,瞥见他眼下的灰青,她鼓起嘴巴瞪他,“还说要好好照顾好彼此,你看你,把自己弄得这么憔悴,你这叫好好照顾自己吗?” 兰仲文但笑不语。 “哼哼,亏我把自己养得白白胖胖的,你倒反而瘦了,没有遵守承诺,该罚。” “好,我愿意接受惩罚,但是这件事,还要等一会在说。”说后半句的时候,他神色一凛,往严寻走远的身影瞟去,散发出一股浓烈的煞气。 九九一惊,抓住他的手臂,“别啊,这事我已经自己解决了,他已经放下了。” “不行,你把你抓走这么多天,这笔账不能就这么算了。”兰仲文拒绝,斩钉截铁。 “算了,这事我真解决了,而且你也废去严先生的双腿了,对他已经是惩罚,就当扯平了吧。” “你怎么知道?” “你以为我来国外就不知道香港那边发生了什么事了吗?你更替了港岛的富豪榜,对吗?还把旧富豪榜上的人都铲除了?掌控了整个港岛。” 兰仲文没有说话,冰冷着一张脸,“这也是他们自找的,不怪我狠心。” “是啊没错,这是他们自找的,成王败寇,这个道理我懂。所以这事我也不打算说你了,而且我知道,你会这么做是有原因的,为了保护家庭,所以你铲平了一切。我知道你做什么都有你的道理,但是严寻我真的解决了,他以后不会再来找我了,况且他也没虐待我啊,我在这里生活得好好的,吃好穿好,养得白白胖胖的。” “但是……” “别但是了。”九九打断他,“他真的放下了,我敢打包票。兰花儿,算了吧,就当给孩子积德了,港岛那边死伤那么多,我也不忍心,你一直活在杀戮中,这会让我感到害怕的。” 兰仲文没答话,背脊有些僵硬。 九九望着他,语气温软,“兰花儿,就这样结束吧,好不好?” “好吧。”良久,兰仲文淡淡开口,目光落在九九身上,而后,他牵起她的手,走向直升飞机的方向,“放过他也行,不过我不让你留在这里,我们回去吧。” 算了,免了一场恶战也是好事,但以后严寻要是敢踏进香港来,就休怪他狠毒了。 “这个肯定没问题啊。” “九九,你现在能坐飞机吗?人累不累?飞行时间需要12小时,如果你觉得累,那我们就先找个地方休息一天。” “一点都不累啊,我每天除了散步就是种花,有什么好累的啊?而且你也知道的,我一上飞机就睡着的,倒是你,来瑞士需要12小时,你不累吗?” 他轻轻摇头,“不累,我刚才来的时候在飞机上睡过了。” “那我们回去吧,我现在好想吃月嫂做的菜啊,好怀念。” “好。”兰仲文这样说,把她扶进机舱内坐好,戴上安全带,顺便摸了摸她的肚子,“嗯,肚子确实大了一点点。” 九九忍俊不禁,挽着他的手臂坐好,靠在他怀里,面容安谧,“兰花儿,我想你了。” “我也想你,九九。” “我觉得我比较想你的,我每天都在想。” “是吗?”兰仲文挑着眉,将信将疑,“但我觉得我们家九九就是那种看见吃的就会把我忘光光的那种人呢。” “哪有。”九九不服,用力一拍他的手臂,“明明是看见你的美貌就忘记美食的诱惑了好吗?” “好,你说的。” 直升机慢慢向天空升起,穿过了阴霾迷雾,进入蔚蓝的天域,九九出神地看着窗外的彩云,万丈红霞中,夕阳刺眼得人睁不开眼睛。 九九眯着眼睛看了好一会,不知不觉就入睡了。 梦中,她总是见到一道红光在脑海中盘旋,她不知道,这是强烈的紫外线导致的。 12个小时的航程九九都在睡梦中度过了,中途她昏昏沉沉醒了几次,见到身旁的男人牵着她的手,睡颜安谧。 九九笑了笑,重新闭起眼睛。 等她再次睁开眼睛时,天已经大亮了,一下子从桃源仙境回到了光怪陆离的香港,九九有点不适应,楞了好一会才回过神来。 “怎么了?”兰仲文一脸担忧,摸了摸她的额头,两国的气温有异,很容易导致感冒,九九现在怀孕,如果感冒了,是不可以吃药的,所以她得避免生病。 “没事。”九九轻声回答,“可能是时差问题吧,一下子有点反应不过来。” “嗯,那我们早点回去休息吧。” 九九点头,“好。” 出安检的时候,兰仲文给她带上了帽子和墨镜,他们现在是名人,不宜招摇出现在任何场所,兰仲文也穿上低调的大衣和帽子,带着她悄然离开机场。 回到家中,九九又是睡了好一通,她到瑞士好不容易花了七天倒时差,现在又要重新开始倒时差了。 白天九九都觉得昏昏沉沉的,但一到晚上,她就精神奕奕,她知道这是瑞士的时间差,这样下去可不行,肚子里有宝宝需要准时休息,不然很容易觉得疲劳。 九九就那样浑浑噩噩过了七天,白天犯困夜晚精神,期间,兰仲文一直陪着她,寸步不离。 九九觉得迷惑,在一个深夜里把他从被子中挖起来,兰仲文不理她,睡得进入了低血压状态,一动不动。 见他不理自己,九九机灵一动,把自己冰冷的小手伸进他的衣服里—— 没反应! 怎么可能呢? 九九皱眉,冰冷的小手摸来摸去,兰仲文还是没反应。 靠! 要不要睡得这么死啊? 她气馁地叹了口气,把自己的脚丫子伸到他的大脚丫子处踩了踩,兰仲文还是没反应。 不是吧? 九九惊愕,这样也不醒? 她支着脑袋,想了好一会,一腿顶在他的敏感处,憋着笑。 睡梦中兰仲文倒吸一口冷气。 然后倏然睁开眼睛。 九九哈哈大笑,夜晚的她可精神了,瑞士时间嘛。 兰仲文眼眸一暗,一个翻身,压住了她的手臂,她怀孕了不能压肚子,所以压手臂,不让她动弹。 九九被制得死死的,缴械投降,“不玩了不玩了,放开……” “你想得美,把我叫醒了,就说不玩了。”他的俊脸靠得近近的,一双还没完全清醒的眼眸微阖着,散发出危险的气息。 下一秒,他冰冷的手伸进九九的后背里取暖。 “啊!”九九惊叫一声,他的手太凉了,就像一根冰棍贴在自己背上,冷得九九浑身发抖。 一层层鸡皮疙瘩从皮肤表层浮了起来,九九怒吼,“你的手冷死了,快伸出来,你想冻死我啊。” “嗯,就是要冻死你,怎么样?你被冻死了吗?”他说着毫无营养的话,眼底没有一丝笑意。 这个腹黑的混蛋! “死了!”九九意气用事,干脆不理他的手了,独自扭过身睡觉。 混蛋!对老婆这么坏!不理他了! “怎么了?”他演不下去了,头靠近九九,露出兴味盎然的笑容,“生气啦?” “没有!” “还说没有?你看这张肉嘟嘟的脸。”他戳了戳她的脸,笑容迷人,“都快气炸了。” “才没有!”九九低着头,憋笑。 正所谓你有你的张良计,我有我的过墙梯。其实她没有生气,就是装的,治他这小样! “还不是你先招我的?”兰仲文试图解释,见她爱答不理的,摇了摇她的手臂,“别生气了,好不好?大半夜的,会把宝宝气醒的。” 气醒宝宝? 这是什么逻辑? 九九噗嗤一声喷了,“你就知道宝宝睡着了啊?” “肯定睡着了,你以为人人都像你一样是夜猫子啊,都半夜2点了,还不睡觉。” “睡不着啊。”九九噘嘴,把手臂枕在头上,“我想跟你聊聊天嘛。” “好吧。”兰仲文妥协,叹了一口气望着床顶,“聊什么?” “兰花儿,你现在都不用去上班了吗?” 他唔了一声,“暂时不用。” “不用?”九九不解,“为什么啊?现在香港的局势不是重新洗牌了吗?二分天下,你不用忙?” “做首富那么累,我才不要呢。”兰仲文扭头看她,微微勾唇,“九九,我把我的资金打散出去投资各个公司了,我想过了,钱是怎么赚都赚不完的,如果一生都为了赚钱和名利而活,那样就没什么意义了,所以我保留了原来的公司,但我同时也隐蔽了自己实力,现在港岛的十大富豪榜里面没我了,以后也不会有,你觉得好不好?” 九九怔怔地看着他,“你决定好了?” “是呀,九九,我不想你进入什么俪群会,我也不想进入什么先生帮,我们都有孩子了,有时间不如多陪陪孩子吧,胎教可是很重要的事呢。” “真的啊?”九九兴奋不已,靠在他的肩膀上,笑容明媚,“你真要留在我身边给孩子做胎教?” “那肯定要啊,每天都要胎教,另外我趁着现在有时间,重新弹弹钢琴,还能把艺术气息传递到孩子身上呢。” “好主意。”九九赞同,“我可以画画给宝宝看,真好奇宝宝以后会遗传谁的天赋呢。” “我都可以,反正是我们的孩子就行了,对了,九九,马上要过春节了,今年爸妈说要来香港陪我们一起过。” “啊?为什么啊?我们回广州不就好了吗?” “妈说你怀了孩子,不想你辛苦,所以他们过来就好。” 关于兰仲文的胎教,是这样子的。 这天,他独自一人坐在电视机前看了两小时的《樱桃小丸子》,九九在喝牛奶,兰仲文突然走过来,阴郁着一张俊脸说:“九九,这动漫太幼稚了,我实在看不下去了。” “……”九九一头黑线,“说好的胎教呢?” 于是他忍了忍,又返回去看《樱桃小丸子》,九九见他看得一脸睡眼朦胧的样子,不忍心他的视线被动漫强女干,就陪着他一起看了。 电视里的剧情正播到小丸子在收拾爸爸的房间,突然翻到一本爸爸小时候写的暑假日记,她一脸兴奋地拿着爸爸的日记本去找爷爷,两人一脸怀念地翻开爸爸的日记本。 内容大概是这么写的,7月1号,天气晴,今天我吃完饭,觉得没什么事,就去睡了个午觉,然后晚上吃完饭我觉得没什么事,就睡觉了。 小丸子和爷爷说果然暑假第一天就是这么无聊啊,然后日记的第二天,小丸子和爷爷一看,脸色都郁闷了,因为内容和第一章一样,又是无聊度过。接着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内容都同上,小丸子郁闷地翻到最后一页,还是一样,老师给了小丸子爸爸一个评语:你的生活还真无聊啊。 九九看完这一段,郁闷着一张脸看兰仲文,“还真是无聊啊。” 兰仲文点了点头,一脸你明白就好的表情。 九九又耐心地看了好一会,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年纪的关系,她怎么耐着性子也无法把樱桃小丸子看进去,明明初中的时候觉得很好看的啊,那时候每天都跟着电视追剧,但由于是学生,没法天天看,所以有些剧情落下的。 “奇怪,我以前明明觉得很好看的啊,现在看怎么觉得那么无聊啊?”九九挠着脑袋,不解思索。 “那是因为你智商太低下了,这样的动漫,我就是小学都不看。” “切~”九九不以为然,“那你小学都看什么啊?” “三国演义。” 九九噗呲一声,“那是什么鬼?” “你不知道三国演义是什么吗?”兰仲文一脸高深的模样。 “我知道三国演义啊,但是三国演义跟动漫有什么关系?据我说知,那时候没有三国演义的动漫吧?” “我有说有关系吗?我只是说我小学都看三国演义。” “滚!”思想完全不在一个频道上,不能好好沟通了。 ------题外话------ 兰少到这里还有两章就完结了哈,分为中和下。在这里,序序想呼吁一下正版,如果宝贝们喜欢序序,就请订阅正版哈,万字只需要3毛钱,十万字也才3块钱,一瓶饮料的钱。但这瓶饮料的钱序序需要每天写上十几小时,连续写上十几天才能写出来,序序是全职,如果写小说不能赚钱,就等着饿死了,所以喜欢序序的宝贝们,请订阅正版吧! 正文 第三十六章 精彩大结局(中)含请假通知 今年除夕是九九长这么大以来,过得最热闹的一个除夕,由于兰宅需要祭祖,所以他们还是在除夕当天赶回了广州,路上的行人萧条冷清,除夕向来是和家人团聚的日子,街上是不会有人浪荡的。 除夕不仅要祭祖,还有各种亲戚拜访,兰仲文是长子,他考虑到,若是他不回广州来,走访亲戚的事就要落在父亲身上,父亲年纪大了,身子骨也没以前那么好了,他既然身为长子,就应该在这样忙碌的日子里为父亲分忧。 过去也许恨过父亲,可结婚后,他开始能体谅父亲的严格,男人不管婚前有多么成熟,婚后才是一个真正的成长。 他开始体会到为人父母的辛苦,若是按每年节假日才能见上一面算,一年差不多只有四五个长节日,那么一年也就才见四五面年,父亲今年五十多岁了,就算还能活三十年,那么也只有一百三十面可以见了,一百三十面,一年天天见没有感觉,而若是用来算余生,这三十年里,见到父母的日子是一年的三分之一。 父亲也许没尽到一个做丈夫的责任,但是他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没有虐待苛刻他,也许要求高了点,但那也是出于军家子女的骄傲。 自从九九怀孕后,兰仲文终日惶惶不安,他从没试过这样的感觉,每天看着肚子里的孩子渐渐长大,他心中的满足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慢慢地,他开始体会到一个做父亲的心情,当初父亲是喜欢母亲的,于是在母亲诞下自己的时候,他一定是开心的吧。 想到这里,他已经不恨父亲了,随着九九肚子里的小生命渐渐成型,兰仲文放下了很多心中的芥蒂,到底是一家人,不必一远离,就不想在回来了。 兰宅还是老样子,铁门看着破旧实际坚固。 叶老爷子也还是老样子,在大厅中央摆了一张方桌,气度沉稳,落笔生辉,写下一对大气磅礴的春联。 所有人都帮忙在春联上涂上浆糊,兰念把浆糊拿在手中玩了玩,调皮眨眼,“阿爸,这个好粘啊,是什么东西?” “是什么东西我也不知道,不过以前的时候,都是用米糊来糊的呢。”这一刻,兰睿也是格外的温和,他笑着,眼角的皱眉泄露了他的沧桑年华。 “这样啊。”兰念恍如大悟状,笑眯眯的。 父女两有说有笑,见到兰仲文和九九从门外走了进来,兰念率先蹦跳过来,“大哥,嫂子,你们回来啦。” “嗯呢。”兰仲文摸了摸兰念的头发,心中被一股莫名的酸胀填满,像一团浸满了水的棉花,堵得心头难受。 他抬眼看了看父亲,兰睿笑盈盈的,两鬓花白,“你回来了。” “是的,阿爸,我回来了。”二十几年来,兰仲文第一次喊兰睿为阿爸,从前他都是喊他父亲的,充满了疏离与客气。 这句阿爸,是那么的温暖。 兰睿的眼眶泛红,笑着点头,“回来就好,就好……” 兰仲文也点头,又浓又长的睫毛微微湿润。 久违的一刻啊。 九九握紧兰仲文汗湿的手掌,心中感慨。 都放下了,所有人,都不恨了。 人生的意义,无非是让纯白得像一张纸的自己走进未知的世界里,在染上各种浓重色彩后,却依旧能保留着当初的赤子诚心,又或者说,这场人生的旅途,让人保留了人性最初的温良,又开始懂得释然,放下,看开。 父母的辛苦和考虑,也许年少的时候无法理解和感受,因为脆弱的心脏尚未经历过风雨,而一旦历经风雨,心智开始成熟,就会明白父母的不易。 “爸,外公,你们到客厅去休息吧,让我来。”兰仲文放开九九的手,扭头对她说:“九九,你跟阿爸和外公去客厅里喝茶聊天,我来贴春联。” “没事,我也来帮忙贴春联。”过去除夕都是她和萧爸两个人贴春联的,相当熟练。 而且,她也从来没试过这么多人一起贴春联,好热闹。 对萧爸的事情,九九已经释然了,逝者已矣生者当如斯,只要好好活着,阳光向上,就是逝者最大的安慰了。 兰睿倒是被兰仲文赶去客厅休息了,但叶老爷子说什么也不肯走,这老顽童,一看九九靠近方桌,就大呼小叫嚷了起来,“喂喂喂……九九你怀孕了去好好休息,别做事,小心着肚子的孩子一点啊。” 叶老爷子是对九九孩子最不放心的那一个,一想到他能抱孙子了,他就慎重了又慎重,坚持让九九不做任何事。 “外公,只是贴个春联而已,不会有事的。”九九试图撒娇。 “撒娇是没用的。”兰仲文挑眉看了她一眼,眼角似笑非笑,“我们家的人都不吃这一套,你快去客厅休息一下吧,晚点要祭祖了,到时候可别喊累啊。” 九九怒瞪他,在心里呐喊小贱人! 最终,她还是没能贴上春联,兰仲文和兰念的速度太快,不一会就糊好了春联,佣人搬来一张梯子,兰仲文驾轻就熟地爬上梯子去贴春联,似乎贴过了千万次,他把春联贴得又直又漂亮。 贴完春联就是放鞭炮。 还是兰仲文出马,他顶着冷风细雨跑到屋外点燃了爆竹,爆竹一响,他后退几步,在浓烟中跑了回来,伸手关上大门,让爆竹在风雨中响彻云霄,叩响新的一年,新年新气象。 九九怔怔地看着兰仲文的身影,突然觉得生个男孩子真好,在这种时候,男孩子可以帮忙,这样父亲就可以休息了。 想当初,爸爸四十岁的年纪还要爬上木梯去贴春联,也要自己去点爆竹,而兰爸却分外悠闲的在客厅喝茶,原因就是兰仲文这个儿子,可以代替他做任何事情。 父慈子孝,真好。 其实每年的除夕都是一样的,逢年过节佣人都要回家团聚,所以兰宅里也没有佣人了,一切都要靠自己动手。 但幸好兰宅里还有两个马姐,这种女人把长发编起来,穿着白衣黑裤,终老梳辫不嫁。这样的佣人和普通佣人的待遇是有区别的,她们把所有青春年华献给主人家,无论什么节假日都不回家,所以工资分外高昂,将来等她们老了,主人家会送一套房子给她们养老,也会替她办身后事。 此时,这两位马姐和兰妈正在厨房里做菜,如火如荼。 广东逢年过节都是吃海鲜的,可鲍鱼海参这些海鲜非常难处理,要洗到干干净净非常花心思,两个马姐坐在地上拿小刷子刷鲍鱼,兰妈在蒸大闸蟹,盯着灶台上的火,一点也不轻松。 九九和兰念跑进厨房帮忙,被兰妈无情地赶了出来,“去去去,小孩子能帮什么忙,去洗澡换新衣了。” 这就是身为孩子的无奈,除夕这天,所有大人都忙得昏天暗地,而小孩都是被嫌弃走的那一个,九九本来也算大人行列了,但因着她肚子里的那一个,她被视为兰家最脆弱的一个,无论走到哪里,都是叫她去楼上睡一会,晚点去祭祖。 九九和兰念按兰妈的吩咐洗了澡,由于怀孕不能穿紧身的旗袍,穿了也难受,束手束脚的。所以九九穿着大红色的简约大衣,面容洁白恬淡。 兰念穿的是蓬成花苞状的红色泡泡裙,非常俏皮。 两人洗完澡,无所事事,又不想睡觉,于是站在主宅处看着地面发呆。 “嫂子,要不我们去附近逛逛吧?”半响,兰念提议。 九九想了下,点点头,“好啊。” 走在熟悉又陌生的街头,九九心中感慨千万,广州变了好多好多,她许久不曾踏在这平稳的路上。 好多年了。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表情怀念。 “嫂子,你跟大哥是怎么认识的啊?”兰念向九九打探秘密,神情古灵精怪。 “我们啊,应该是稀里糊涂认识的吧。”九九微微一笑,目光变得有些深远,不远处有一块大的广告牌,她加快脚步走上去,指着前面一条路:“我家就在那条路,跟你们家只隔了一条街,放学的时候会先经过我们家,所以兰花儿每次都会先送我回家,在回去。” “好烂漫啊。”兰念羡慕地说:“我要是也能认识一个像哥哥这样的男朋友,就好了。” 九九本来想笑她春心荡漾,想了下又扭过头看她,眼珠乌黑认真,“念念,你为什么问我这些问题,你是不是有喜欢的人了?” “阿?没有啊。”念念否认,目光飘忽不定,“都是一群捣蛋鬼,没一个正经的,有什么好喜欢的啊。” 九九笑容狐疑,“是吗?那你心虚干嘛?” “我哪有心虚啊?” 兰念说着跑开了,但九九分明看到她脸红了,这小妮子,果然是有喜欢的人了。 都说青春是骚动的,16岁的花季少女,困不住的怦然心动,基本都在这个时候悄然绽放,有些人藏住了自己的心事,而有些人选择公开自己的心动。 但不管怎么样,青春是无敌的,所有人都可以任性一把,在最美的年华里,大胆的呐喊一句:我的青春我做主。 回到兰宅,兰仲文正要上楼洗澡,九九走快两步粘在他身后,跟着他一起进了卧室,带来广州的行李已经被九九翻得乱七八糟了,兰仲文无奈地摇了摇头,这迷糊的性子是改不好了,他认命地把一件件外套挂进衣橱里。 “老公你要洗澡了吗?”九九随手在床柜上拿了一个橘子吃,这也是广东的习俗,除夕当天在各个房间里摆上一两盘橘子,寓意大吉大利。 “是啊。”他扭头,深邃的眼窝凝成一汪春水,“我们的萧九九有何贵干呢?” “没事,我就问问。”她剥了橘子,塞了两瓣橘肉进嘴里,又塞了两瓣橘肉到兰仲文嘴里。 兰仲文张嘴接住,笑意盈满眼角,“我还以为你要给我放洗澡水呢,这么殷勤。” “不是啦。”被戳中心事的九九面色涨红,“我就是想告诉你一件事嘛,不过你既然开口了,那我就去帮你放洗澡水,你等我。” 她说着转身欲走,被兰仲文拉住了手臂,修长的手指略一凝力,九九就被他拥进怀里,他低下头,眼珠乌黑迷人,“不用了,我自己去吧,免得等下浴室太滑,摔了了就不好了。” “放洗澡水这么小的事情你可以相信我吗?哼哼,什么事都不让我干,我无聊死了。” “不能。”他回答得非常干脆,毫无愧色,“你现在是所有人的掌心宝,万一你出点什么事情,全家都会难受的,为了安全起见,你就在这里坐到我洗完澡就行了。” “偏不,我就要看你洗澡!”九九逗她。 “哟呵,好大的口气,你就不怕我等下对你……”后面的话他故意不说完,带着无限的暧昧,温温热热的,洒在九九耳根子上。 九九的脸一下子爆红,“你敢!” “你猜我敢不敢!” “你不敢!”九九十分笃定,笑容灿烂,“我肚子里还有一个小宝宝呢,你要是敢,我就打死你!” “我好怕啊。”他憋着眼底的笑意说,整理好衣服,他拉上衣橱,拿起今天要穿的红色大衣,与九九同款的情侣外套,走进浴室洗澡。 九九颇觉无聊,拉了张椅子跟在他身后一起进了浴室,兰仲文大吃一惊,“九九,你拿椅子进来干嘛?我要洗澡了。” “我要坐在这里。”九九把椅子放在距离浴缸一米左右的地方,大大方方地坐了上去,“你洗澡吧,我一边跟你聊天。” 噗嗤—— 兰仲文哭笑不得,“你坐在这里,我还怎么坦荡荡的洗澡啊?不难受才怪呢。” 又不是不知道自己的魅力有多大,光看着心里就心猿意马了,更别提是他光着,她坐着,这分明就是赤果果的诱惑啊。 “不是啦,你快洗吧,我真是有话要告诉你。” 兰仲文想了一下,最终妥协,“好吧,那你坐那里讲话就好,别动知道吗?浴室太滑了,我怕你会摔倒。” “知道了知道了,我又不是小孩子了。”九九鄙视他。 兰仲文微微笑了下,脱了衣服迈进浴缸里,整个过程,九九都目不转睛地看着,身材真是好到爆啊,肌理分明,线条流畅,果然是传说中的脱衣有料。 九九深深地凝视他,睫毛乌黑乌黑。 尽管自家老公的身材已经看了很多次了,但不可否认的是,每次见他还是觉得惊艳。 他沉静地坐在水中,灯光像水晶般流泻在他如白瓷的肌肤上,让他轻抿的唇角染上微笑的光晕,眼波如玦,美丽得使空气都迷离梦幻。 感受到九九的视线,他抬起头,与她的目光碰撞在一起。 她的眼眸温婉宁静。 他的眼底深邃暗烈。 她的脖颈洁白修长,温柔而笑,微微透出失措,“你看我干嘛?洗啊。” “你刚才不是说有事告诉我吗?是什么事呢?”兰仲文望着她,眼底的那种光芒,就好像他的生命存在于她的喜怒哀乐之间。 他是如此的深爱她啊。 如此关怀,随着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而牵动心神。 突如其来的感动有种强大的力量,几乎是一瞬间就惹红了九九的眼眶,他没有说话,可那眼神却印在了九九的心底里,又温又热翻搅着。 “怎么了?”见九九突然哭了,兰仲文有些不知所措,从浴缸里爬了起来,小心翼翼的模样,仿佛是捧着稀世珍宝的信徒。 “没事,你不用起来。”九九喊住他,抹掉眼角的湿润,“只是觉得这些年不容易,太感动了,所以才……” 闻言兰仲文做沉思状,他看了九九良久,才重新坐回水里,“九九,这不算什么,我们往后还会有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一直到百年终老,我们都会呆在一块的,再没有什么原因可以使我们分离,这些不容易,我们等到70岁再来感慨吧,现在半辈子还没过呢,未来的路还很长,我们都要坚持走下去,看遍人生风景,细水流长。” “嗯。”九九重重点头。 “我的九九,不管我们曾为什么分离,为什么难过争吵,将来会遇到什么阻碍,但是我想一辈子和你走下去,不离不弃。” “我也是。” “那么,你不要哭了好吗?我还在你身边,我们是如此的幸福。”他从来都是这样耐心的模样,不曾大吼大叫,不曾放弃过她,不曾嫌弃过她,想就这样,一辈子长长久久的牵着她的手,不放开。 九九点头,把泪水眨回去,“我只是感动嘛,又不是难过,你干嘛要哄我。” “习惯了。”他笑了下,斜眼瞟她,那一眼妩媚生姿,妖娆缭绕,竟一时让九九的泪意奇迹般地烟消云散了。 九九破涕而笑,不禁感慨,“兰花儿,你真好。” “十四岁那年,你不是已经知道了吗?” 九九忍俊不禁,“是啊,你怎么那么好呢?我是几世修来的福分啊,才能修得与你共枕眠。” “大抵是我上辈子欠了你吧,说不定上辈子你是我,我是你,那时是我比较不懂事,所以伤了你的心,欠了你,这辈子来还你的债。” 九九听得有趣,提出自己的疑问,“兰花儿,你说人真的有前世今生吗?” “我也不知道,但是大妈说有,大年初三那天会祈福,可以预测前世今生,九九,如果你有兴趣,可以在那天测试一下,看看你的前世今生是什么?但是这样的事情你听听就好,妄不可全心相信,知道吗?” “真的吗?”九九对这种事情太有兴趣了,虽然没有根据说是真是假,但是她就是被这股神秘所吸引,所以她决定了,祈福那天一定要去参加。 “好了,你刚才要告诉我什么,现在可以说了吧?” 九九这才像想起什么似的,把兰念好像有喜欢的人的事情告诉了兰仲文,末了,她提议道:“老公,我觉得青少年暗恋对象这事没什么,但是早恋又可大可小,我觉得你得跟念念谈谈,告诉她,好学生是怎么看待恋爱和谈恋爱这件事的。” 兰仲文微微挑眉,调侃她,“我看你挺懂的吗?你怎么不去做知心嫂子?” “喂……”九九不满了,“我又不是好学生,我拿什么教育念念啊,念念那么听你的话,应该你去说才能起到作用啊,单纯的谈谈恋爱可以,但是不能有下一步动作,不然最终受伤的还是女方。” 兰仲文淡淡嗯了一声,这话有道理。 “你要想啊,不是人人都跟你一样的嘛,谈个恋爱就要谈个十几年,如果那男生有耐心,那么多等几年也无所谓是吧?想当初你还把我拒绝了呢,说大学才可以谈恋爱呢。”她说到这里,捂着自己的嘴巴,“一说到这里,当初就觉得你好残忍。” 兰仲文不禁莞尔,眼波深深,“那是因为我知道你没耐心,又爱胡思乱想,才那么做的。不过你这么一说也有道理,我看晚上找个时间跟念念谈下吧,女孩子还是要以学业为重好,妄不可学她那不学无术的嫂子,不然学费白交了。” “滚,天天嫌弃我。” “你错了九九。”他憋着笑,“我这叫认命,不叫嫌弃。” “绝交!” 九九怒吼,说完开了浴室的门出去,兰仲文在身后哈哈大笑,差点岔气。 两人回到楼下的时候已经下午三点了,到了祭祖的时间了,祭祖是要到兰祠的,兰仲文着名贵的红色大衣,面容高贵,没有因为红色而显得媚气,相反,妖气横生,凛凛威然。 他可能就是人们常说的,不挑衣的类型,无论什么衣服穿在他身上,都有独树一帜的奇异韵味。 过去,萧家过年喜欢穿旧时代的衣物,显得大气。但兰家则是喜欢在喜庆的日子里穿大红色的衣服,每个人都穿得像个红包一样,外公是红大褂,兰爸是红长衫,兰妈是红旗袍,也算家族的一种风俗,喜庆的日子穿喜庆的颜色,可以使人神清气爽,备受瞩目。 小时候九九喜欢把头发盘成两个花苞,穿梭着惹眼的金丝流苏,耀眼的流苏垂在脸颊两侧,衬着吹弹可破的肌肤,无论走到哪里,都会被大人夸奖像仙童一样,带着浓郁的灵气和贵气。 今日她27岁了,已过了那天真烂漫的年纪,短发别在耳后,散发出沉静的光泽。 如牛毛的细雨中。 她一身红衣,撑着伞,面容洁白无暇。 她宁静地走着,就像烟雨中盛开的烂漫荻花,美丽虚幻得近乎透明。 兰祠在兰宅的后面,步行过去需要五分钟,所以兰家人的没有开车,队伍排成两人一组地走着。 九九跟兰仲文并肩而走,这期间,没有人开口说话,九九见气氛沉默,也不敢开口说话。 兰祠的建筑很古朴,褐木金漆,屋顶飞翘,十二生肖踏于屋檐上,壮丽磅礴。 据风水言,这样的建筑是不可能住活人的,若住活人,必定减寿。但用来摆牌位,可以兴旺家族后代。 广东一代还是很信风水学的,这不是迷信,而是老祖宗传下来的玄术。 风就是元气和场能,水就是流动和变化。 风水本为相地之术,即临场校察地理的方法,也叫地相,古称堪舆术,是一种研究环境与宇宙规律的哲学,人既然是自然的一部分,自然也是人的一部分,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是再平常不过的了。 人想要住得舒服,必须宅基的形式自然,地脉和山水的方向趋吉避凶,但不可痴迷其中,否则自损元气,逆天之道,必将夭后折寿。 穿过画着门神的围墙,兰祠中央是一个天井,淅淅沥沥的雨水从屋檐流下来,像断了线的珍珠,在地面开出一朵朵水花。 整个兰祠透着一股庄严的味道。 列祖列宗的牌位都摆在高台上,令人望而生畏。 所有人都默默地将大型食盒里的鸡鸭鱼肉摆到祭台上,肃穆着脸。 大型食盒为木质的,共分四层,就像人拿着扁担担水桶一样,一个人可以担两个,每一层盒中都放着几盘山珍海味。 九九和兰念站着,兰妈蹲着,把食盒中的菜肴一盘盘端出来递给九九和兰念,九九接过菜肴走向高台,今年是她第一年嫁进兰家,不懂兰家的规矩,有点不知所云地跟在兰念身后把菜肴摆好。 兰仲文在兰祠外贴对联,换新的八角灯笼。 马姐在扫地,擦椅子。 兰爸爬在折叠式梯子上,拿着匕首剔亮烛心。 兰老爷子这时候也赶过来了,与叶老爷子两人站在牌位中央,同样的精神矍铄,老当益壮,站姿岿然,两人拿着三根粗大的香火对牌位鞠躬。 “列祖列宗在上,十三世子孙兰鸿儒参拜……” “叶浦然参拜……” 两人声如洪钟。 一鞠躬。 二鞠躬。 三鞠躬。 兰老爷子和叶老爷子进完香,将燃着白烟的香火递给兰爸,兰爸再次爬上折叠梯子,庄严地将香火插在香炉中。 这进香也有规矩的,由年长的先来,本来叶老爷子是不用过来的,但叶老爷子与兰老爷子这种世族的身世是不一样的,他没有父母,于是就没有祠堂,想祭拜也没有人。 接下来由兰爸兰妈进香,下来才到兰仲文和兰念,九九是最后进香的,因为她是媳妇,比兰念还要小一辈。 除非她以后生了孩子,才可以和兰仲文一同进香,否则她永远要排在兰念后面进香。 这些事情九九都不懂,萧家常年生活在香港,早抛却了旧时代的繁缛礼仪,能多简单就多简单。 进完香,香火统一由兰爸爬上梯子插进香炉里。 大家族的礼节非常多,无论追溯到哪个时代,这个习俗都不会被更改,所以纵然麻烦,九九也不敢有怨言。 进香后不可以马上回家,需等到第一炷香燃尽,大概为一小时。 兰家人都围坐在左下角的茶几上品茗,九九无所事事,目光游离在年代悠久的兰祠内,横梁皆用金漆描山绘水,坑坑洼洼的,虽然金漆不再耀眼,但九九可以想象,这间祠堂当初刚建的时候,一定是金碧辉煌的。 不一会,又有兰家的亲戚来到祠堂祭祖,兰妈让九九一一喊人,九九瞧着个个面生,都不认识啊,咋办? 兰妈见她面露难色,心领会神,为她一一引荐,让九九要记得亲戚们的模样,以便在路上碰面时,可以随口喊人。 听说在兰妈那一代,是要把亲戚们的面貌和名字一一记住的,不可以喊错,否则会被亲戚所抱怨,亲戚们的抱怨若是多了,媳妇就不好做,会被亲戚各种指责,导致婆婆没有面子,间接影响婆媳关系和媳妇在家族中的地位。 正所谓人言可畏,不需要对和错,不需要理和据,只要人多势众,可以用口水把人淹死。 “二叔好,二婶婶好,小叔好,小婶婶好,堂哥好,堂嫂好……”九九正襟危坐,在兰妈的介绍下小心翼翼地记住各个亲戚的面容和名字,喊毕,她偷偷抹了一把汗,这些礼节是会压死人的。 热情好客的亲戚们把九九当猴子一样观赏,好一会,面容精明,打扮前卫的二婶婶打破沉默问她问题。 “你肚子里的孩子几个月啦?怎么看着这么瘦?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呀?” “没有去测试男孩女孩呢。”九九乖巧回答,笑容温婉。 八卦和嫉妒是女人的天性,不管有钱没钱。兰仲文是家族里出了名的天才,所以他的媳妇也备受瞩目,二婶婶的孩子都没兰仲文优秀,心里头存着心眼,想看看九九第一胎是男是女。 听闻九九这回答,二婶婶心里不信,她断定九九是去做B超了,但很可能是女孩儿,所以不敢说。 这时代仍然重男轻女,但对女性的轻蔑已经减弱很多了,大人们认为生男孩更有保证,随着年岁一天天增长,他们发现男孩子确实比女孩子更有出路。 其一,男孩子思维冷静,体力较为顽强。 其二,男孩子培养了将来还是自己家的,优秀有面子,而女孩子就是在优秀最后也是别人家的,辛苦养了二十几年,到头来两手空空。 这边的习俗,女孩多半是不需要负担父母养老的,就等于女孩嫁出去,就算给了别人,不需要在给自己父母一分钱,将来就是女孩再有钱,也跟父母无关的。 所以有些父母看待女孩,就认为是在帮别人养老婆,父母尽到养育的责任就好。 这也不怪大家都这么想,因为这是个世俗观念,但嫁出去的女孩不一定都不管父母了,还是有很多是孝顺父母的,只是世俗让父母不敢抱太大的希望,因为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至于男孩子嘛,将来不管是有出息还是没出息,都一定要负担父母的养老和孝顺,父母愿意投资男孩,是因为他们把一生都赌在自己的儿子身上,不管是成是败,总是一份希望。 在创业和吃苦这方面上,确实是男孩更有韧性和坚定,女孩子情绪很容易受各种因素影响,但男孩子很少会出现半途而废,一蹶不振的心态。 都说女人是水做的,柔弱不堪,熬一夜,需要用二十天来补回自己的脸色和健康,一旦各种忙碌加上岁月的摧残,身体很快就出现各种问题,但男人的体魄往往更好,熬一夜只需好好吃一顿就可以恢复健康,这就是男女的体魄区别。 所以综上描述,让大人们觉得男孩更有保障。 “不会是女孩不敢说吧?”二婶婶对着小婶婶说,明眼看是在说悄悄话,但暗地里是故意讽刺九九。 兰妈的笑容有些僵硬,这些亲戚的保守思想也是她讨厌的,她喝了一杯茶,声音微凝,“男孩和女孩有什么区别?我们家都培养得起,不在乎是男是女。” 二婶婶被一噎,面色难看,“那也不是这么说,先生儿子有保障啊,万一生不了儿子,生个十胎八胎的你愿意啊?” 九九脸色一冷,这个二婶婶,嘴巴真阴毒,居然咒她生十胎八胎的,九九心中郁着一口气,正要说点什么,被兰妈按住了手,兰妈慢悠悠给二婶婶倒了一杯茶,笑意盈盈。 “生多少,那也是我们家的事,跟你们无关,给自己积点口德吧,有句话叫做诅咒别人反弹自己,大过年的你说这些话,实在不吉利,我为了祈祷啊。” 兰妈这话的意思是二婶婶在诅咒自己的媳妇,她的媳妇就坐在一旁,闻言脸色一变。 二婶婶的脸色也好看不到哪里去,闷着一张脸不说话。 九九感激地看了兰妈一眼,长辈说话小辈是不可以插嘴的,除非长辈问话。 幸好兰妈帮她挡了回去。 而兰妈心里想的是,她好歹也身为长媳,怎么可以让二叔家的刁蛮媳妇欺负过去。 “九九你过来,陪我去买点东西。”忽然,兰仲文站在天井的门槛处冲她招手。 仿佛是天外的大赦之音。 九九赶紧脱离这群亲戚跟上兰仲文,等走出好一段距离,九九才咬牙切齿道:“那个二婶婶的嘴巴也太贱了吧……” “嘘,大过年的不要说脏话。”兰仲文截住了她的话头,眼瞳淡漠,“谁家没有几个极品亲戚啊?那女人就是那样,没读什么书,好像就读到二年级,幸好家境殷实,才湖她到今日,什么都要跟人争个高低,算了,好歹是一家人,文明人不跟没文化的计较,就让她自己去说个够吧,反正诅咒的全会反弹到她自己媳妇身上。” 九九噗嗤一笑,“你这话也够毒的啊。”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她自己害怕的东西,却要诅咒到别人身上,那么这样的人最后都会害来害去终害己,我看在她是二叔媳妇的份上,就不跟她那张阴损的嘴计较了,但以后别人会不会放过她,那就另当别论了。” “你这么一说,我还真不生气了。”九九突然觉得心情大好,正所谓贱人自有天收,她就当被狗咬了一口了,以后若是她自己咬到大型恶狗,那么被撕个粉身碎骨也是她自找的。 “那是当然了,大过年的,要保持好心态,新年新气象,我们要好好迎接,其他不顺心的事情,就让那些心中有鬼的人去承受吧。” 九九斜眼看他,“我还真没发现你这么会安慰人啊,说的话,句句在理。” “当然了,我是谁啊?”兰仲文出声调侃,眉眼促狭。 混了这么多个年头,怎么说也是人模人样的,如果连亲戚几句不好听的话都咽不下去,那不是要闹到所有亲戚都翻脸吗?人既然站在高位了,胸襟就要开阔一点。 这叫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还真是自恋啊。”九九吐槽他,笑眯眯的,粘在他身侧问:“那你现在是要去买什么?” “我这不是看你被她们围攻,救你脱离苦海么?居然不懂我的良苦用心。” 九九大为感动,“原来如此,小兰花,你果然是知我者也。” “必须的。”他点了她的鼻尖一下,眸底沁出溺人的温柔,“其实咱们一年也没回来几次,都是一家人,就忍让着点老人吧,让爸妈好做一点,好不?” “我有不忍让吗?刚才她说我的时候,我一句话都没回呢。” “我知道呀,我是说,别去介意他们说什么,就当念经了,左耳进右耳出。” “好吧。”九九应道,突然觉得这样的兰仲文让人诡异,她抬起乌黑的睫毛看他,“兰花儿,我总觉得你这次回来变了好多,觉得你好孝顺啊。” “是吧,看多了人的生离死别,就不想在看见亲人的纷争了,是你说的,为孩子积德嘛,我都听着,记在心里了呢。” “真是好儿子,好丈夫,好爸爸啊。”九九微笑感慨,躲进他怀里,细雨中,两人共撑一把雨伞,美如画图。 年夜饭,也叫团圆饭,是指过年前夕,一家人团聚并共度农历新年。 兰宅今年不吃海鲜了,改吃火锅,因着九九的胃不能吸收海鲜,兰家人怕九九吃完不适,改成爱吃什么就下什么菜的火锅。 七人围坐在饭桌上,和乐融融。 期间,兰妈跟九九讲了很多怀孕注意事项,谁也没有提起刚才在兰祠的事情,默契地选择了遗忘,聊得合不拢嘴。 吃完饭,就到了八点档的春晚。 但春晚实在无聊,看得人昏昏欲睡,兰妈提议大家来打麻将,军家平时是不能沾赌的,要以身作则标榜,但今日是新年,冲着高兴,可以破例一次。 于是大家又开始打麻将了,兰仲文,兰爸,兰妈,叶老爷子四人打,九九坐在兰仲文身边看着,刚开玩不久,兰仲文的手气就好得不行,连胡了四把。 在叶老爷子又一次放炮后,九九和兰仲文都忍不住笑了,兰仲文笑容迷人,“外公,你在放炮下去要输光了。” “臭小子,一点也不尊重老人!哼,老子今晚要赢个满堂红,我不赢你们谁都不许走。”叶老爷子怒嗔,用力打出一张筒子。 兰仲文被九九警告似的捅了一下腰,苦恼着一张脸,叶老爷子平时看着这么沉稳,谁知道性格这孩子气,今晚不让他赢是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兰爸和兰妈抿着唇笑。 兰老爷子和兰念在沙发前看春晚,那两个是小品迷,看得津津有味。 “六条。”兰仲文知道叶老爷子要条子,特意拆了三张一样的六条打出去。 九九看得奇怪,就听叶老爷子大笑一声,“吃了你六条,老子胡了!” 原来兰仲文知道叶老爷子要什么牌,故意放炮给他开胡呢。 九九低头而笑。 “你什么时候学会打麻将的啊?”九九压低声音问,她还从来不知道兰仲文会打麻将呢,这么精,在哪里学的啊? “身为十大杰出青年,我要是不会点牌术,怎么在上流圈混啊?”他回答得云淡风轻。 “这么说来,你是为了迎合那些商人学的牌术?” “逢场作戏,大家都要会一点嘛,有时候需要一些消息就故意输牌,而如果是别人需要消息就会故意输你牌。商界嘛,也是有讲究规矩的,你来我往才能站住脚步,如果你就一愣头青,上了牌场人家也不好意思赢你牌,那样显得奸诈了,所以呢,就要输得自然,赢得坦荡。” “原来赌钱都有规矩了?” “碰!九筒。”他回答,笑容轻松,“错了九九,是商业的规矩,不是赌钱的规矩。” “好吧。” “喂喂喂……”叶老爷子见他们两交头接耳,有些不满地大叫,“你们夫妻两在聊什么悄悄话?别聊了,快专心打牌,小子你可别故意输给我,我不吃你那套。” 叶老爷子说得分外大义凛然,但每当兰仲文故意放水时,他还是会开胡的。 “谁会给你开胡啊,我又不是傻子。”兰仲文挑衅叶老爷子,随手打出一张三万,而后故意大喊,“哎呀,我打错了,我换一张。” 叶老爷子早在等那张牌了,顿时大吼,目露火光,“不行,牌落地了就生效,我吃你三万,胡了!” “哎呀呀,外公你这是占我便宜啊。”兰仲文佯装痛心疾首,眼中的笑意却不减。 “我们出来玩呢,讲究的就是牌品,孙儿,你这牌品可不好,愿赌就要服输啊。”叶老爷子吹着胡子损他,那模样,和孩童一样稚气。 “哎。”兰仲文大叹一声,“大势已去,孙儿受教了。” 兰爸兰妈笑得合不拢嘴。 九九也笑得前仰后合,这兰花儿,果然就是那街里邻居和男女老少都通吃的类型,绝顶的聪明和风趣的幽默。 还有这叶老,像小孩子一样,太好玩了。 那天晚上,兰仲文一直陪着叶老爷子直到输光为止,兰爸兰妈和叶老爷子三人都赢了,就兰仲文一个人输。 兰仲文告别长辈几人,疲惫地揉了揉眉心,回房休息。 九九还没睡,趴在床上折满天星,见他回来,把被子掀开让他躺着,笑意促狭,“是否输得坦荡荡?” “错了,是输得光溜溜。”兰仲文疲惫答话,这外公太能玩了,直玩到他输剩几个硬币才肯放他走。 果然陪家人也不是一个轻松活啊。 “哈哈,叫你刚才嚣张,拿话去激外公。” “无所谓,老人家开心就好。”兰仲文也笑,伸手拥住九九,岂料她大叫—— “喂!我的满天星。” 几个折好的满天星落在地上,九九小脸皱成苦瓜似的,低头去捡,兰仲文这才发现她在折星星,抬眉问她:“这是什么?” “这叫满天星,是念念教我折的,她说这是现在学生最喜欢做的手工,我刚试着折了几个,觉得还不错,你看。” 她把捡起来的星星拿到兰仲文眼前给他看,五颜六色的,闪着淡淡的光晕,竟然是夜光的。 兰仲文新奇地看了一下,把壁灯关掉,果然,在黑暗的视线下,九九手里几个星星像萤火虫一样,散发着柔和的荧光。 九九“哇——”地叫了一声,笑容灿烂,“好漂亮啊。” “还不错。”兰仲文由衷赞叹,拉过九九的手钻进被窝里,“快睡觉了,明天是拜年日,还要早起呢。” “喂,兰花儿。”九九掀开被窝,不满地说:“你不是说天天要胎教的吗?我特意等到你来睡觉,就是为了让你给宝宝讲个睡前小故事呢。” 兰仲文的头垂了垂,认命道:“好吧,说到做到。” “这就对嘛。”九九笑眯眯地。 兰仲文对着她的肚子摸了摸,声音疲惫温柔,“宝宝,今天爸爸很累了,爸爸知道你是个乖孩子,所以一定会体谅爸爸的对不对?” 他说完,佯装很认真地聆听了一会,然后对九九说:“九九,我们的宝宝真是个好宝宝,他刚才对我说:爸爸,我知道你很累了,去休息吧,爸爸晚安,拜拜。” “……” “他还说,妈妈真是个坏妈妈,看见爸爸这么累了还要他讲故事,所以他不想跟你说晚安了,让你自个面壁思过去。” “……” ------题外话------ 精彩大结局下将在星期一发布哈,明天序序要闭关码字,星期一发布大结局下,大家么么哒,爱你们! 正文 第三十七章 精彩大结局(下) 除夕深夜,就是每当困得不行的时候,鞭炮声响起了,而终于熟睡之后,清晨的鞭炮声又一波来袭了。 孩童的春节是快乐的,成人的春节嘛,也是快乐的,但婚后人的春节,就显然不那么快乐了。 大年初一,兰仲文和九九早早就被挖了起来,让他们两都喝了一碗甜酿丸子,寓意新的一年要甜甜蜜蜜。 今天仍要祭祖,才早上六点,厨房里就传来有条不紊的切菜声和爆炒声。 街上的炮仗声此起彼伏,九九打着哈欠,太早起床导致她脸色苍白,低血压。说实在的,这种时候都会心情不好,觉得头脑昏沉,浑身无力,做事缚手缚脚的。 她面无表情,把马姐做好的菜拿到大食盒中放着。 7点一到,全家穿戴整齐到兰祠祭祖,天气还是和昨天一样,下着淅淅沥沥的冷雨,九九撑着雨伞,慢慢走着,她昨晚两点才睡的,又被夜间的炮仗声吵得头昏脑涨,现在精神萎靡。 祭祖的时候大家都静悄悄的,兰老爷子和叶老爷子两人是例外,神清气爽地站在牌位前,一人穿黑金大褂,一人穿红黑大褂,对着祖宗鞠躬。 兰爸属于刚醒那类,灵台尚未清明,他沉默地鞠着躬,面色沉遂。 兰妈的头发低束着,一派端庄典雅,她高举着香火,嘴里念念有词,“祖宗佑我兰氏兴旺……” 兰仲文神情淡漠,兰念木着一张脸,九九精神不振,皆对着灵台一一进香。 除了兰老爷子,叶老爷子,兰妈三人,其他人都是刚醒,嘴角安静地沉着,不想讲话。 香火燃烧的时候,九九无所事事,加上疲惫困倦,导致哈欠连连,为了不让自己瞌睡,她走到天井的门栏上,望着雨幕发呆。 兰仲文从身后慢慢靠近她,在她手里塞了个红包,“老婆,新年快乐。” 九九一愣,就笑了。 “这么薄。”她捏着红包,心里满足,嘴上却不饶人,“你不会就给了我一块钱吧?” 他在她耳边轻轻呼气,说悄悄话,“没错,就是一块钱。” “不是吧?”九九不信,把红包拆开,果然是一块钱,她惊呼,“还真是一块钱,你不至于这么抠吧?” 兰仲文哈哈大笑,“其实这个红包,是我在那里捡的。” 他指着天井门槛外的两颗金桔树,葱葱郁郁的树上挂着无数个红包,他笑着说:“那两颗树上的红包里都有真钱。” 九九惊愕,“什么情况?哪家人挂上去的啊?怎么都用真钱?这样会遭小偷的吧。” “可不是嘛,就是咱们家挂上去的,寓意好兆头,但是我刚才经过的时候,看见几个小孩都在那掏红包,我就明白过来了,九九,你说我们以后的孩子,会不会也这么淘气啊?放几个红包,都给掏走了。” “说不定还真会,小孩就是淘气,而且钱可以买糖,要搁了我以前,我也一样会去掏的。” “那你要不要去淘淘看?里面的钱都不一样的,你可以试试运气。” “好啊。” 说走就走,九九在兰仲文的带领下,偷偷摸摸避开长辈的视线绕出了兰祠。 结婚后很多事情都是身不由己的,比如长辈要看见他们两这么淘气,肯定会教育他们的,但年纪小的不这么想,因为无聊,所以想找点事情干干。 两人站在金桔树旁,九九凝神看了那些红包好一会,最终摘下一个,她慢慢拆开,居然是一毛钱! 她抖着那个红包,不可置信,“你们居然这么小气,装一毛钱的。” “哈哈哈……”兰仲文笑她,“你这个倒霉蛋,我们没装一毛钱的,是那些小孩拿了钱怕被发现,所以换一毛钱的进去。” 我靠! “这也太坑了吧?”九九不满嘟囔。 “只能说你运气不好了,看我的。”他随手摘了一个,打开,红色的包中静静躺着十元,他取出来,比得了一千块的红包还高兴得意,朗声大笑,“看吧,你果然是个倒霉蛋,我随手一抓就有十块钱,是你的一百倍。” “滚!我那个是被换了的,不然可能有一百块的。” “你当咱们家傻啊,放十块钱就是很大额了,谁会放一百啊,树种在兰祠外,我们回家后就看不见了,放在这里只是取个好寓意,意思意思就好,不然大妈她们看见小孩子在这掏红包干嘛不理?其实就是取寓意,其他的都是其次。” 九九郁着一张脸,“算了,不就十块钱嘛,我才不稀罕。兰花儿,难得今天起得那么早,我们等下祭完去逛逛吧,好多年没看看广州了,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不行的九九。初一是拜年日,等下9点那些亲戚和阿爸的同僚就要来家里了,我得陪在阿爸身边的,还得给小孩派压岁钱,估计等忙完,就要中午了吧。” “拜年日?在兰家?”九九的嘴巴因为吃惊而微微张大。 兰仲文点头。 九九知道那是什么意思,顿觉眼前两抹黑,有种想摸摸兰花儿头的冲动,太可怜了。 公公兰睿是老大,拜年日都聚集到他们家的,像以前九九家,她爸爸排行老四,就只要到大伯父家去拜年就行了,孩子可以不想去就不去,但是排行老大的家里不一样,要接待各种亲戚,还有给各种闹腾的孩童派压岁钱,有些人为了多拿一些压岁钱,会把全家都带上,多领几个红包孩子也高兴。 九九看着他叹息,“注定要忙碌的大年初一啊,可怜的兰花儿。” “我没事的,已经习惯了。倒是你,怀孕了要注意多休息,等下回去就去睡一会吧,下午我带你去庙会?到时候没什么事了,可以去逛逛。” “好啊。”九九想也不想就答应了,庙会多有趣啊,她早想去了。 大年初一早上九点。 兰宅来了三十多个兰睿同僚及他们的家人,远远看着,也有百来人,加上几十号亲戚,各种孩童,简直是人间大杂烩,鸡飞狗跳。 兰爸坐在大厅中央,手中一杯洋酒,对着面前的亲戚和属下高谈论阔,兰妈坐在他身边,静静听着他的话,笑容得体。 两个马姐不断从厨房中递出新鲜的水果和软糖供孩童们食用,名酒一瓶瓶打开,气氛热闹。 兰仲文和九九陷在乌压压的孩童中,笑意浅浅地派发着红包,兰念早就跑出去了,跟朋友们去逛街。 九九说什么也不肯去休息,拿着红包帮兰仲文一起派发,孩童送走一波接一波,直至午饭前,宾客们才纷纷告辞,留下几个关系密切的亲戚在家中吃饭。 亲戚们吃饭期间,九九帮忙把凌乱的地面打扫了下,呼了一口气,终于快忙完了。 兰仲文拎着她的包从白玉旋梯下来,眼角似笑非笑,“我们出门吧。” 说着把九九的白色手提袋递给她。 九九四下张望一眼,见不远处饭桌上和乐融融,压低声音说:“我们就这样走好吗?亲戚们还没回去呢。” “没事的,下午他们陪着爸妈聊天,我们玩我们的,家里有马姐她们呢,顾得过来的。”说着牵了她的手,对饭桌上的长辈们大声说:“爸,妈,我和九九出去逛逛,你们聊……” “好,别出去太晚了。” 兰仲文淡淡嗯了一声,九九嘴角不禁飞翘,可以出去啦! 一走出兰宅,九九觉得自己就像飞出笼子的小鸟,连心情都好了不少,大家族实在太累人了,各种礼节压死人。 一想到家中两个马姐,九九都不禁替她们捏一把冷汗,两个马姐应该是今天最累的人,可能光洗盘子碗筷就要花一天时间了,因为今天所用的盘子都是不一样的,祭祖用的是黑色的高脚盘子,迎客用的是红色的塑料盘子,而家中吃饭的白色瓷盘,各种盘子碗筷加上各种炖锅饭锅炒菜锅,简直是堆积如山高啊。 “还好今天不用我洗碗,我刚走进厨房的时候目测了下,大概有一百多个盘子。”九九想,如果今天让她去洗碗,她一定会哭的。 懒惰是人的天性,尤其是在大节日里,这种懒惰更是被发挥得淋漓尽致,从小就被父母疼爱的女孩,看见这堆盘子的第一眼不会觉得是理所当然的,而是觉得委屈。 “你这懒鬼。”兰仲文的手落在她的肩膀上,九九矮他一个来头,手放在她肩膀上刚刚好,很舒服。 “懒什么啊?”九九拍掉他的手,表情不满,“我刚才都陪你一起派发红包了,还说我懒,你不懒的话你去洗碗吧,我愿意等你洗完。” “好吧,是我懒。” 他承认,笑容坦荡荡。九九也笑,眼窝里涌动着迷人的温柔。 “知道就好啦。”九九眼珠乌黑,“好了,我们不是要去庙会吗?听说今天哪都塞车耶,我们要怎么去?” “肯定是得开车去啦,你等我下,我去把车开过来。” “好。” 没一会,兰仲文就开了一辆黑色布加迪威龙出来,远远地,九九站在路边冲他招手,他笑了笑,停在九九身侧。 他似乎偏爱深沉的黑色呢,不过听说喜欢黑色的人属于闷骚型,这形容跟兰花儿倒是很贴切,看似低调,实则闷骚。 闷骚的家伙。 九九目光温婉,钻进拉风的跑车里。 黑色的布加迪威龙疾驰在马路上,引人瞩目。 也是,这样的跑车想不引人瞩目都难,四轮的驱动系统,在此时是无以伦比的,属于汽车收藏家热捧的对象。但由于经营不善,也就是在昨天的去年,1995年宣告破产。 今天已是1996年,新的一年有新的改变,相信这个超级奢华牌子能够重出江湖。 ** 庙会,顾名思义,就是民间宗教及岁时风俗,一般在春节,元宵节等盛大节日举行,场地多设在大型庙内,连续举行三天,进行祭神,娱乐,购物等活动。 祭神很简单,也是进入庙会前要先做的事情,一般就是买上一把香火,排队进香,添上香火钱,打个翁就完事了。 娱乐就是游行,由真人扮演八仙过海或者蟠桃盛宴的节目,舞狮子,扭秧歌,踩盆底,木偶戏,灯谜擂台,应有尽有。 而购物,就如街上的玩偶和各种小吃,烤串,冰糖葫芦,萝卜丝糕,绕绕糖等等。 九九和兰仲文走在熙熙攘攘的庙会街头上,头顶是延绵不绝的红色灯笼和中国结,一派喜气洋洋。 他们穿着情侣款的红色大衣,高的戴猪八戒面具,矮的戴孙悟空面具,不同的身高,却分外和谐。 “八戒,看我!”九九扭头,透明的眼珠染着抑不住的笑意。 “我在,大师兄有何贵干?”兰仲文的声音柔柔的,配合着九九笑,猪八戒面具下的眼瞳微微上挑,冷淡从容。 光从这双探不出深浅的眼眸判断,就知道此人的长相定是极为惊艳。 “师兄我帅吗?”九九指着自己的面具,笑容俏皮。 “帅!” 九九心情大好,指着他们前方的擂台,“八戒你看那边,有舞狮子的,我们且去凑凑热闹。” “等等,来庙会要遵从庙会的规矩,先去进香。”兰仲文拉住她的手臂,张灯结彩的街道上,锣鼓喧天。 人潮乌压压攒动,向他们两不断挤来,忽然有十几个人从他们之间匆忙穿行,把九九挤得后退了几步,她护住肚子,有点郁闷。 怎么回事啊?好好走不行吗?干嘛要这么挤人?九九心中不爽,摸着自己的肚子怒瞪那群罪魁祸首,那群人一点也没有做错事的觉悟,不断朝人多的地方快速涌动,导致怨声连天。 就在她愣神之际,兰仲文已经重新握住了她的手,“九九,你没事吧?” “没事。”九九应道,瞟了那群惹人厌的人一眼,跟在兰仲文身后慢慢走向庙台的位置,人多的时候总有那么几个混蛋,让人又恨又无可奈何。 庙台的观音菩萨供奉在露天台上,约有五层楼那么高,清貌秀骨,现济度相,雍容华贵。 九九手拿香火,排在队伍中感慨,“观音娘娘真漂亮。” 兰仲文听见这话,唔了一声,低下头来,“九九你错了,观音不是女的。” “啊?”九九吃惊,她第一次听说观音娘娘不是女的。 “事实上,早期上的观音都是男身的,到后来才演变成女相,但站姿和坐姿仍然是男相。” “那么观音是男的?” “不是。”兰仲文摇头,“观音非男非女,佛法是这么讲的:一切诸法无有定相,非男非女,一切女人亦复如是,虽现女身而非女也。” “这话的意思是,虽然你现在看到的是女身,但观音并不是女的,世俗人间对男女性别有很大的歧见和分别心,但观音菩萨神通无边,大慈悲悯。即有男身女容,亦有女身男貌,但无性别之区。” 九九觉得受教了,点着头,“果然是神通无边,虽然很深奥,但是我觉得很有道理,但是,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我看过一些佛理。” “什么?”九九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连佛理也看?” “有时候一些佛理也精通哲学的,有人说,其实佛理是早期的哲学,智慧高尚的人将自己的信仰理念写成一卷卷佛经,供世人传诵发扬,成就了今日的精深佛理。” “原来如此。” “所以,中国文化博大精深,九九,你好好去学习吧。”兰仲文觉得自己像在点拨一只迷途羔羊,深深凝视了她一眼,笑意盎然。 九九阴森森地瞪了他一眼,“知道了。” 他慢慢点头,表情高深莫测。半响,他终于憋不住笑意了,对九九说:“我告诉你吧,其实我小时候看西游记的时候,一直觉得观音是如来的老婆。” 噗嗤—— 九九喷笑,“你比我还行,人才。” “当时看的时候,一个是男的,一个是女的,年纪太小也看不懂,就以为他们是夫妻。” “你这叫亵渎神灵吗?” “错,我这叫不知者无罪。”他勾唇,黑眸黑发,似天边秋夜月,浑身散发着淡淡的光晕。 聊到这里,队伍也排到九九了,兰仲文在九九手里塞了一把钱,“等下添香火记得把这个添进去,然后下午可以在这里免费吃斋。” 九九低头一看。 手里躺着一沓灰色百元大钞,目测有整整一万。 她愣了下,添个香火钱不用这么多吧?虽然他们现在是富豪了,但这么添香火钱会吓到人家尼姑的吧。 “去吧,这个香火钱是添个人的,你添自己的就好,家族要投给寺庙的那笔款我已经拨给大妈了,到时候她会亲自代表家族来添兴旺的。” 生意人都是讲究寓意和好兆头的,就算他们不想捐,也会有寺庙的人上门让他们助寺庙一臂之力的,这也算社会责任的一种,帮忙把寺庙建好了,也算积德。 “好吧。” 九九点头。 将手里的香火进了,又走到一张铺着明黄桌布的长桌前,那张桌子叫做善缘桌,端坐着一排老尼姑。 老尼姑的年纪都在五十岁以上,头发花白,她们眼前放着一个大缸,把香火钱添了,拿着旁边的锤子敲一下大缸,发出‘嗡’地一声就完成了。 而后,尼姑会记录下来人的名字,中午可以凭借自己的名字在斋堂里吃饭。 九九慢慢走过去,把手里一沓百元大钞放进缸里,眼尖的尼姑见着了,立马双手合十,笑容可掬,“阿弥陀佛,谢谢施主。” 九九笑容灿烂,“不谢,应该的。” 既然捐了,就要表现得大方得体一点。九九站在尼姑眼前,面容宁静温婉。 尼姑们目瞪口呆。 这女人眉如青山翠,眸光溢彩,唇中一抹红,明明在对她们笑,又好似把她们都隔开了来。 她们楞了许久。 许久。 久到九九微微蹙眉,才有个尼姑反应过来,“请问施主叫什么名字呢?” “萧九九。” “好的。”尼姑掩住眼中的失态,记录下她的名字,送给她两个橘子和一对金花,这属于供奉产品,尼姑笑着说:“施主恩德无边,善哉善哉,这金花赠予施主,供奉于招财之上,祝施主好运。” “谢谢。”九九接过金花,眸色若隐若现。本来她不想要的,不过人家送了,就收下吧。 不一会,兰仲文也走过来了,和九九捐的一样,一沓百元大钞,那几个尼姑又楞了一下,抬头一看—— 皆被他的绝色面容惊艳到了。 虽然说她们是四海皆空,但对美还是有一定认知的,那男人非常高,非常白,轮廓高贵雍容,只静静站在那里,便能散发出磅礴的贵气,令场上所有的人都黯然失色。 这一男一女穿着同款的情侣装,尼姑们愣怔之后,也反应过来他们是夫妻,赶紧做双手合十状,“阿尼陀佛……” 离开庙台的时候,他们手里皆拿着金花,有点哭笑不得。 “早知道捐多会送这个,我就不捐那么多了。”兰仲文抿着唇,见九九眼露迷惑,笑着说:“因为我不痴迷这个。” 九九也是这么想的,他们两人都不迷信,拿着手里的金花,都有点迷茫,想丢不能丢,拿着又不知道能干嘛。 想了下,九九提议道:“算了,就带回家吧,交给婆婆,婆婆肯定知道怎么做的。” “也好。” “那现在祭完了,我们可以去逛游行了吗?” “必须可以啊。” 九九莞尔,牵过他的手钻进人群里,身后爆竹齐放,锣鼓喧天,九九掩着耳朵跑快两步,涌进游行的行列里。 看完霸气的舞狮子,九九意犹未尽,又逛了八仙过海和蟠桃盛宴表演。 天色渐渐暗下。 四周的小摊都不约而同挂起了各式各样的花灯。 九九看得迷糊,问其中一个小摊老板,“你们挂这个干嘛?” “灯谜擂台啊,那边!猜中了就可以免费拿花灯,然后到那边的河边去放花灯,我们这些小摊就是凑凑热闹,太太要是看着有趣,也可以来猜猜。” 其实庙会和花灯都不是古代的专属,在现代的春节和元宵节还是很盛行的,有的是猜灯谜得花灯,有的是猜灯谜得公仔,但不是年年都举办的,要看赞助商的态度。 今年刚好碰上了个好的赞助商,得了这么个好节目。 九九雀雀欲试,好似回到了童真年代,两颗眼珠流光溢彩,拉着兰仲文绕到灯谜擂台处,寻找感兴趣的花灯。 这擂台的规矩是这样的。 比赛约两个小时,但凡被猜中的花灯,都赠予那人,最后得最多花灯者就算赢。 三兜四绕好一会,九九才看中了一盏白色栀子花灯,只见那盏栀花状的花灯上贴着‘不识春夏与秋冬’,要求打四个字。 围在花灯周围的人挠腮抓耳,不得其解。 九九也皱着眉心,这什么题目啊?完全看不懂。 兰仲文略一思考,上前答道:“有生之年。” 守在花灯下的老大爷微惊,翻过花灯,果然标着‘有生之年’四个字。 全场哗然。 这个年轻人居然猜到了! 老大爷拿下花灯递给兰仲文,笑容满面,“先生好文采啊。” 兰仲文点头微笑,将花灯递给神情飘忽的九九,“给你的。” 九九望着栀子花灯,表情迷茫,“你怎么猜到的?” “等会我在告诉你。” “这猜灯谜有什么诀窍吗?” “有的。”兰仲文淡淡答道:“我们先猜,我等下告诉你诀窍是什么。” “好吧。”九九歪着脑袋,眼睛慢慢弯了起来,就像月牙似的,流转着温柔的莹光。 “九九,你喜欢哪个就告诉我,我帮你。”兰仲文问,眼神溺爱。 “好啊。”九九应答得轻快,与兰仲文挪了挪脚步,指着一盏玉兔花灯,“我喜欢这个。” 只见上面贴着‘从’,要打一成语。 对灯谜感兴趣者都站在一边深思斟酌,兰仲文眼珠微暗,音色迷人,“如影相随。” 守花灯的老大爷翻过花灯,又是一愣,取下来递给手臂伸得长长的九九。 “又得了一个。”九九咧嘴笑。 四周发出不绝于耳的赞叹声,九九心中乐开了花,拉着兰仲文在五彩缤纷的花灯里逛起来,不多时,她停在一盏莲花灯前,定定地看着。 小时候她也有一盏莲花灯,大年夜的路上冷冷清清的,那时候,萧陌寒会领着她在小巷子里穿行,一人拿着一盏花灯,照亮前方的路。 当然,那种花灯都是纸制的,非常便宜,风一吹来,就会被烧毁,她的莲花灯就是在那晚烧毁的,她哭了好久,可是第二天已经没有卖了,仅限大年初一出售几个而已。 那成了她童年里的小小遗憾,她特别想要拥有一盏烧不坏的莲花灯,就比如眼前这盏精致的花灯,来满足一下心中那无法言喻的空缺。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已经想不起当时为什么那么执迷那盏花灯了,当时被烧毁的时候,她迟迟不肯离去,好像只要她不离去,那盏花灯就会完好无损地出现在她面前似的。 想到这,九九忍不住笑出声音,以前怎么那么傻啊,为了一盏几毛钱的花灯哭了一晚。 “怎么?”兰仲文见她笑了,也跟着一起微笑。 “没什么,就是想起小时候的傻事,兰花儿,就这盏吧,挺好看的。” “好。”兰仲文点头,和九九钻进人群中,便见紫色莲花灯上贴着‘忘’一字,猜一成语。 “忘……”九九重复念了下,望着兰仲文。 这盏灯谜前的兴趣者都是年轻人,有些懵懵地思考着,答不上话。 “上亡下心,谜底是死心塌地。” 一句稀松平常的话,却在人群中炸开了锅,谁都不相信是这么简单的成语,对着戴面具的兰仲文唏嘘,“不可能这么简单的啦……” 每盏灯谜只有一次答题的机会,如果答错了,就不能在继续作答了,不然赞助商就要破产了。 “我就猜是这么简单,翻题吧,死心塌地。”兰仲文笃定。 老大爷翻过花灯,笑眯眯的,“年轻人果然很有智慧。” 九九目瞪口呆,居然这么简单,她接过老大爷递来的花灯,惊叹声和议论声此起彼伏。 “那个带猪八戒面具的好厉害,刚才在那边就答中了一个没人解得开的谜题。” “哇……大神啊,膜拜啊。” “看,他把花灯给她了,他们是什么关系啊?看起来好亲密,是男女朋友吗?” “当然是了,你没看两人穿着情侣装吗?笨!” 九九听着他们的讨论,低声对兰仲文说:“那边那对男女在讨论你呢。” “不管他们。”兰仲文淡淡答道,没多做逗留,带着九九钻出人群。 “我干嘛管他们呢?我是觉得他们说的话很搞笑,咱们穿着一样的衣服,他们还猜我们是不是情侣。”九九面具下的脸高兴得眼睛都看不见了。 兰仲文想了下,说出一句非常腹黑的话,“智商天生的,别取笑他们。” 噗嗤—— 明明是他在取笑他们,还敢说她! 越向擂台处靠近,那些花灯越是精湛,个个巧夺天工,挂在中国结上,大气华丽。 一盏熊猫花灯上贴着,‘能使妖魔胆尽摧,身如束帛气如雷。一声震得人方恐,回首相看已成灰。’打一物,两字。 这些灯谜跟刚才那些灯谜又有区别了,兰仲文一见那提字,就知道出题的主人才情不凡。 猜灯谜的书他也看过好几本了,耳熟能详,第一次见到这么有深度的。 有趣。 他敛眉凝思,试探道:“可是爆竹?” 一声清寒彷如唤醒人间。 守花灯的老大爷微微瞪眼,“先生竟然答出来了,好才情。” “不敢当,不过是看过一些猜灯谜的书,略有研究。”兰仲文翩然一笑,灿若星辰。 “这些花灯是不是跟前面那些不同啊?我对比了下,这里的花灯比较精致。”九九适时提出自己的疑问。 “是的。”老大爷点头,“前面的花灯是赞助商赞助的,略微浅薄一些,这里的花灯是我一个老相熟亲自赞助的,题目由他提供。” “这样啊,可否打听一下你老相熟的名字?” “修佛缘的,人称闷葫芦。” 竟然是闷葫芦! 为九九算过命的闷葫芦,九九一愣,与兰仲文相视一笑。 “看来还是老熟人呢。” “你们认识闷葫芦?” “认识的,他曾为我的妻子算过命相呢。” “这样啊,那还真是有缘,可惜他人现在在上海,不然一定与两位见见。”这话其实是婉拒他们的意思,闷葫芦虽然出了题目,但不一定就要出面见猜中题目之人,不过是活动邀请他参加,他才应景出题的。 “没关系的,有机会见见就好了。”兰仲文从容微笑,心里腹诽:又没说要见他,不过是来赢花灯的。 不过看他的题目,确实出得不错,从题目上就可以看出是以悲凉哀愁命题的。 “老大爷,我们只是来猜花灯的。”九九微微抬颌,笑容慧黠,这逗比家伙,说得好像他们要巴结闷葫芦一样,笑话! “好的,那就不打扰二位雅兴了。” 兰仲文淡漠点头,走到一盏牡丹花灯前,上面贴着,‘天运人功理不穷,有功无运也难逢。因何镇日纷纷乱,只为阴阳数不同。’打一物,两字。 这个容易! 九九笑着从兰仲文身后钻出来,“是算盘。” 兰仲文隐在面具下的容颜微微吃惊,“你居然猜出来了。” “必须的。” “怎么猜到的?” “纷纷乱,数不同,就猜出来啦,我们小时候上数学课不是都要学会打算盘嘛,我当时非常痴迷这个,天天听着算盘的声音,就记住了,嘿嘿。” “变聪明了嘛。” “当然。”九九得意,眼瞳澄澈得令人心悸,“那你现在可以告诉我,你为什么能答对那么多题了吗?有什么诀窍?” “诀窍就是过目不忘,你也知道我记忆力好吧?我看过好几本灯谜书,刚才我们猜的那些灯谜都是普遍灯谜,我都在书上看到过。” “噢——”九九的尾音拉得老长,“原来你是作弊的。” “我这是叫记忆佳,运气好。” “切,明明就是作弊了,又不是自己猜出来的,靠着背诵的。” “咱们又不是古人,我哪有那等闲情逸致去研究那些啊,有点三脚猫水平就够应付了。” “好吧。” 这时候,老大爷已经把花灯拿下来递给九九了,“这位太太答对了,花灯给您。” “谢谢。”九九接过花灯,此时手上已经有五盏花灯了,她拿不了那么多,便把花灯放在地上,打算答完在一起拿到那边的河里去放掉。 两人又移了几步,凤凰花灯上贴着,‘阶下儿童仰面时,清明妆点最堪宜。游丝一断浑无力,莫向东风怨别离。’打一物,两字。 谜题越来越悲凉了。 兰仲文眼眸微暗,答道:“风筝。” 老大爷微怔,伸手翻过花灯,“奇了,每盏都答对了。” 九九忍俊不禁,“没办法啊,我们老公脑子天生好用,谢谢老大爷了。” 说完又接过一盏花灯。 已经六盏了,九九一开始觉得花灯都挺漂亮了,这会子看着六盏花灯,反而发愁了,“太多了,感觉等下拿不走了,要不我们别猜了,去放花灯吧。” “在等下,既然春节要取个好兆头,那就答满八盏吧,为来年取个好兆头。” “好吧。” 两人微微移步,又见一盏黄澄澄的鸭子花灯,光从表面看,外形精致可爱,九九叹道:“这个好,可爱。” “好。”兰仲文点头,见灯上提着‘身自端方,体自坚硬,虽不能言,有言必应’打一物,两字。 “砚台。”兰仲文脱口而出,这些题目出得非常好,即有引导作用,又引人深思。 至少这些题目是他没在书上看见过的,属于自创。 又一次答对了,老大爷已经毫不惊讶,认命地把花灯拿下来给他们,其实他心里很想赶他们走,这个花灯会要举办三天的,而第一天他们两就几乎把花灯都赢光了,教他好不汗颜。 九九接过花灯,低头数了一下,“不错不错,有七盏了,还差一盏就大功告成。” “好。”兰仲文应道,慢慢走到一盏青鸾花灯前。 果然是压轴之物,栩栩如生,奢华非凡,上面贴着‘朝罢谁携两袖烟,琴边衾里两无缘。晓筹不用鸡人报,五夜无烦侍女添。焦首朝朝还暮暮,煎心日日复年年。光阴荏苒须当借,风雨阴晴任变迁。’打一物,两字。 这个就有一点难度了。 九九脸上虽含笑,心里却是紧张的,目光牢牢留意着兰仲文的表情变化。 兰仲文没答话,细细回忆着跟时辰有关的东西,里面提到的,朝罢,晓筹,五夜,朝朝还暮暮,日日复年年,光阴,变迁,全是和时辰有牵连的。 两个字,又是关于时辰的,会是什么东西呢?兰仲文双手交叠,突然脑中‘叮’地一声,茅塞顿开,笑答:“是更香。” 话刚落音,老大爷已经惊得不会说话了,这都能猜出来!见鬼了! 他把花灯拿下来递给他们,表情佩服得五体投地,“要不是我知道这题目是我那老相熟出的,我真要觉得先生你是事先知道答案的。” 兰仲文没回答他的话,接过他的花灯微笑,“谢了。” “好了够八盏了,我们去那边放花灯吧。”九九圆满而笑。 老大爷止住他们,“等一下,你们晚上赢了八盏花灯,应该是灯谜的擂主了,你们不上去领奖吗?” “奖品是什么?”九九眨着眼,饶有兴趣。 “现金一千元整。”老大爷非常羡慕。 但这个奖金对他们来说,实在是太……没诱惑力。 “算了,那个擂主比赛要十点才公布名单,现在才八点半,我们懒得去等了。”九九说完,也不顾老大爷的劝阻,与兰仲文拿了花灯就走。 为了一千块去等一个小时半的时间,还真不是他们的风格。 河边放花灯是这样的,将花灯放在一个莲花盘里,写上自己来年的心愿,放进河里就可以了。 九九写上幸福两字,将花灯一个个放进河里,顺着水流飘走了。 无数花灯飘荡在河中,照暖了九九的脸庞,她笑容宁静,默默对着黑色的河流许愿:希望我与兰花儿可以长长久久的幸福下去…… ** 春节一直是忙碌的,所有人都觉得漫长无比,可又转眼即逝,很快,日子就溜到了初六,马上要上班了,他们得回香港了。 当天,兰妈又给九九准备了一堆补品和糕点,让她要好生照顾孩子,别累到了。 九九一一应下,眼眶有些红。 回到香港时,九九一度不适应,整个香港冷冷清清的,就像一座空城一样,让人觉得寂寞。 兰仲文时常给九九肚子里的宝宝做胎教,讲的都是人生大道理,有时候九九听了,也会沉默深思。 他说:有一个老人非常寂寞,看到邻居家养了几只鹦鹉,就想自己也买一只。 有一天,他来到鸟市,这里有许多大大小小的鹦鹉。他看到一只鹦鹉前面标着:此鹦鹉会两门语言,售价200元。 他又来到另一只鹦鹉前面,这个鹦鹉前面标道:此鹦鹉会四门语言,售价400元。 这个人犯难了,买哪一只更好呢?两只鹦鹉都毛色光鲜,非常灵活可爱。他又在鸟市上溜达,看看还有没有更合适的。 最后,他发现了一只老掉牙的鹦鹉,毛色暗淡散乱,他想:这样的鹦鹉有谁愿意买呢?但他凑近了一看标签。吓了一跳:标价800元。 这人赶紧将老板叫来:“这只鹦鹉是不是会说8门语言?” 店主摇摇头说:“不。” 这人很奇怪地问:“那为什么又老又丑,又没有什么能力,它却会值这个价格呢?” 店主回答道:“因为另外两只鹦鹉叫这只鹦鹉老板。”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真正的领导人,不一定自己能力有多强,只要懂信任,懂放权,懂珍惜,就能团结比自己更强的力量,从而提升自己的身价。相反,许多能力非常强的人却因为过于追求完美主义,事必躬亲,认为什么人都不如自己,最后只能做最好的人员或者代表,成不了优秀的领导人。 九九听完沉思片刻问他,“兰花儿,你这个故事不错,但是你干嘛要讲那么深沉的故事?宝宝能听懂吗?” “不清楚,不过我讲我的,他听他的。” 九九惊愕,“那这样有效果吗?” “如果这个宝宝是遗传了我,就应该有效果,要是遗传了你,那就当我没讲过好了。”他漫不经心地摸了摸九九的肚子,笑容温柔,“宝宝,你可不要遗传你妈妈啊,像我比较好,能为家族争光。” “你给我滚,遗传我有什么不好的?以后可以当画家,多才多艺。” “……” “是吧宝宝?不要理你爸爸这个坏蛋,天天欺负我,以后你生下来了,可要站在妈妈一边,一起揍你爸爸这个坏蛋。” “……” 九九抚着日渐膨胀的肚子,笑容里有种慈母的光芒,她想了下,嫣然微笑,“不过宝宝,你还是像爸爸好了,像爸爸才可以保护弟弟妹妹。” “弟弟妹妹?”兰仲文抓住末端的重点,挑着眉,兴味盎然,“老婆,你这是打算多生几个吗?” “没有,我只是那么说而已。” “其实多生一两个也没事,反正我们负担得起。” “不要,懒得带那么多孩子。” “我带啊。” “算了吧。”九九斜眼看他,“公司那么忙,你还是好好看着公司吧,孩子的事不着急,要真那么喜欢孩子,到时候领养一两个呗。” “好吧。”兰仲文抬头看她的眼瞳,“只要是你喜欢的,我就喜欢。” “必须的。”九九笑容灿烂,“兰花儿,大年初三我去祈福的时候,你知道我测出来的前世是什么吗?” “是什么?”这个问题兰仲文虽然不那么好奇,但九九既然说了,他就会耐着性子去聆听。毕竟这属于迷信问题,像他这种前卫人士是不会沉迷的。 “嘿嘿,菩萨说我前世是一个小尼姑……” 兰仲文噗嗤一声,笑意渐浓,“什么?九九你前世是一个小尼姑?” “对啊,菩萨是这么说的,说我前世去砍柴的时候,在河边救了一个化为人形的菩萨,助菩萨渡劫积了德,所以今世我注定要幸福一生了,这是菩萨给我报答。” “……”兰仲文支着脑袋,将信将疑,“这是谁给你测试的啊?” 太魔幻了,简直让人不能相信。 “这不是谁测试的,是摇签的,就是先拿一张红纸,写上求签内容,然后摇签筒祭出答案,这都婆婆帮我弄的,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不过听起来还不赖。” “好吧。”兰仲文没有笑,摸着她的头发,眼珠柔柔的,“不管是不是真的,听听就好知道吗?我们是新新人类,要相信科学。” “肯定的呀,我只是顺便听听的,顺耳就笑笑,不顺耳就当没听见咯,反正又没损失。” “嗯,这样就乖了。” ** 日子飞快流逝,不知不觉就迎来了七月,三伏天的大太阳叫人心烦气躁。 褪去了厚重的冬日衣裳,九九穿着棉质的孕妇装,面容晶莹剔透,所谓补得好,面相好,如桃花般灼灼夭夭。 九九的肚子已经九个月了,还有一个多星期的预产期,肚子却一点动静也没有,这个孩子太乖了,只会很偶尔地踢她一下,很轻很温柔,跟兰仲文的性子倒是很像。 兰仲文也是个说到做到的人,自从答应给宝宝胎教以后,他就风雨无阻地给宝宝讲深夜小故事,但故事越讲越深奥,都开始讲三国演义和水浒传了。 九九有一次问他:“四大名著你为什么单单不讲红楼梦呢?” “红楼梦。”兰仲文微微挑眉,俊美的容颜上写满了迷惑,诚实答曰:“没看过。” “……”九九满头黑线,“说好的人肉百科书呢?” “虽然我博大精深,也看很多书,但我还是很挑的好吗?不是所有书都能入我的眼的。” “是四大名著耶。” “嗯哼。”兰仲文不否认,“是名著没错,但一群女人掐来掐去的故事有什么好看的呢?你想让我学点什么?学女人的泼妇骂街本事?还是学点嚼舌根的故事。” “偏见,这完全就是偏见,你要相信,红楼梦之所以能成为名著,那一定就是有值得学习的地方。” “虽然我没看过,但我大抵知道那是一个写高门从辉煌到落寞的时候,故事很逼真,但是男人真的不喜欢那种故事呀,看着一堆女人头已经疼了,还怎么阅读?” “那水浒传不就是一堆男人掐来掐去的故事吗?有什么好看的?” “……”兰仲文无言以对,半响,他噗嗤一笑,卧蚕深凝,“好吧,男性与女性看事情论点不同,不能相提并论,所以,我还是坚决不看红楼梦。” “可是我想看耶。”九九撒娇,“书我看不懂,跟文言文似的,对于我们这种学渣来说,这种读物只可远观不可亵渎也。” 兰仲文哈哈大笑。 之后,他还是耐着性子去看了,四大名著果然名不虚传,仔细阅读还是能从中悟出一些道理的,他微叹一口气,将这个悲凉的故事告诉九九,末了,他惋惜道:“这种故事是写得好,但是太悲凉了,还是少看点吧,容易影响心情的。” “嗯。”九九淡淡应了一声,没说话,十二金钗最后基本全死了,这萧索的光景叫人压抑难受,不如不看哎。 吕颖回港那天,是带着满脸笑容的。 九九坐在后院里,握着手里的柳橙汁,阳光照出一脸黄,轮廓在剪影里,安谧好看。 小颖回来了。 在阔别半年之后,她回到了港岛,眼前是成片成片的天竺葵,烂漫好看。 吕颖贪婪的闻着湿润空气,“还是香港好啊,我太喜欢香港了,空气也好闻,我以后不走了。” 九九从遮阳伞下抬头,对她灿烂微笑,“是吧,现在香港就剩我一个人了,你要再不回来,我就要寂寞死了。” “这不是回来了吗?之前旅游去了。”吕颖褪去了半年前的憔悴,变得明眸皓齿,美艳动人。 当时她离开香港的时候,是带着忘记乔漠的决心走的,那时候九九特别心疼她,想安慰她又不知道如何启齿。 主要是因为乔漠的感情是偏向九九的,如果九九去安慰她,会显得自己像个装清高的贱人,她不愿意去做那种伤害吕颖的事,所以她选择了沉默。 吕颖也明白心魔是要靠自己解开的,所以她没有怪任何人,在一个深夜里发了封请长假邮件,就离开了香港。 “你都去哪旅游啦?怎么没寄明信片回来?” 她神秘一笑,拿出一个红色信封给九九,如混血儿五官的轮廓深邃迷人,“九九,你看看是什么?” 九九接过,轻轻打开—— 居然是一张婚宴请帖! 新郎也居然是个熟人! 乔漠! “你们要结婚了?”九九讶然,由衷地为她高兴。 她的笑意暖了眼角,温柔似水,“九九,来做我的伴娘吧。” 九九的鼻头突然有些发酸。 “小颖……”声音里带了狠重的哭腔,多么不容易啊,终于和乔漠走到一起了。 “从前我们不是约好了吗?如果将来要结婚,我们要做彼此的伴娘。咦?九九,你怎么哭了?”吕颖不知所措递了张纸巾给九九,声音柔媚,“我要结婚是好事啊,有什么好哭的?” “是啊,我也不知道在哭什么……”九九接过纸巾,破涕为笑,“嘿嘿,咱们小颖也要步入婚姻的殿堂了,不过这段时间是发生什么事了?小颖,我总觉得你变了好多。” “有吗?我变了吗?”她看着她,笑容俏丽。 “变啦,总觉得你现在好温柔啊,你不会是为乔漠改变的吧?” “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应该说我这是自然现象吧,恋爱了,自然就变得温柔啦。” 九九重重点头,“恋爱可以使女人变得温柔,我完全赞同。” “嘿嘿,九九,离开香港那段时间,我很伤心,于是回到广州相亲了几次,但总觉得那不是我要的,后来我就去了墨西哥,但我始终不适应那边的生活,就辗转到意大利了。” 吕颖说得淡淡的,眉眼却有苦涩,“我去过很多地方,加勒比海,喜马拉雅山,撒哈拉沙漠,英格兰,新西兰,西班牙,最后,我还是找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在纽约定居了下来。” “那你过得很精彩嘛。” “是啊,过得很精彩,但是很空洞,因为那不是我要的,那时候为了忘记一些事情,去过太多地方了,看遍了风土民情,也经历了生离死别。”吕颖这样说,眼神里含了丝云淡风轻的味道,“直到那天,我在新闻里看到K2峰雪崩的报道,里面拍摄了要上雪峰的救援队伍,你知道吗?缘分就是这么奇怪的东西,我看见乔漠就在救援队伍里,那次出行,生死未仆。” “当时我就震撼了,不管我是恨他也好,怨他也好,可是看见他要登山的那一刻,那种一去不复返的感觉让我恐惧,深深地恐惧,于是我决定,无论发生什么事,我要去见他最后一面。” 她登上了飞往巴基斯坦的航班,乔漠已经和救援队伍登上了K2峰,吕颖见不到他,怔怔地等在山角的帐篷里。 直至傍晚时分,天气骤变,天地间仿似一瞬间进入了漫无尽头的黑夜,而后—— 雪崩了! 所有人都疯了一样往山下疏散,只有她一个人拼命往山上跑,穿戴着笨重的登山行头,有人骂她是疯子,自寻死路。 但她自己心里明白,如果她现在不去见他,这一辈子就没有机会,为了见他这一面,她甚至愿意死。 她艰难地爬上K2峰,整整两个小时,她在缥缈的暴雪里艰难爬行,薄唇冻得发紫。 “乔漠……乔漠……乔漠……”她不服输地大喊,试图用大喊来换回自己的体温。 越靠近顶峰,呼吸就越薄弱,高原反应慢慢袭来,吕颖的意识变得模模糊糊地,有些缺氧。 她攥紧自己的手指,却怎么也掐不进去,手已经冻僵了。 “乔漠……”她在漫天暴雪中大喊,声音里有无尽的悲怆。 “乔漠……”她一遍又遍喊他,直到意识涣散。 恍惚中,看见一支往山下撤离的队伍朝她疾驰而来,听见那微弱的呼喊,乔漠通红着双眼,快速向被掩盖在雪地中的吕颖呼喊,“吕颖……吕颖……” 已在暴雪中沉睡的人没有回答他的话。 “吕颖,你醒醒……”他一遍遍唤她,其实山上是不能讲话的,越讲话氧气流失得越快,他把自己肩上的氧气瓶按在她的鼻尖处,害怕她就此死去,他紧紧抱着她冰冷的身体,“不要死……小颖你不要睡……” 她的身体渐渐冰冷刺骨。 “不要睡……不要……”乔漠声音沙哑,他不许她就那么沉睡下去,在这种冰雪风天的天气里,假如睡去了,就不会再有苏醒的一天。 吕颖没有任何反应,鼻尖的呼吸慢慢冷去。 “不要……”乔漠低吼,声音压抑,“不要睡,我求你了,小颖,你不要睡,会长睡不醒的,快醒来……” 他知道她是来找他的,她没有一刻不担心着自己,因为她把他看得比自己的命还要重要。 也就是那生离死别的一刻,九九的脸突然在他心中淡去,取而代之的是吕颖那深邃如混血儿般的轮廓,她什么话也说不出了,紧紧闭着双眼,但那张脸却印在了他满是疮痍的心脏上,印了一辈子,永不磨灭。 突如其来的认知让他懊恼,悔恨,他害怕她就这样死去,在他发现自己恐惧失去她的时候。 那种害怕像是有一种极大的力量,几乎是一瞬间就击垮了他强撑的坚强和自以为是的麻木。 他睁着干涩的眼,过去他对她太残忍了,随心所欲地伤害她,没有考虑过她的感受,是他的错,拿着她对自己的深厚爱意肆意挥洒。 他真是个混蛋! 乔漠低下头,眼角微微湿润,如果还有机会,他不会在那样对她了。 怀中人突然动了一下。 乔漠怔怔地,掀开吕颖的挡风帽,眼里蓄满泪水,“小颖……” “我想你了……”吕颖微阖着眼,笑容虚弱。 她还活着! 乔漠却突然扭开头,在她看不见的地方,轻轻闭了闭眼睛,那么一瞬间,吕颖一句话就把他从沼泽里生生拉出来了,他发现始终缭绕在身边的恐惧和孤独竟奇迹般的烟消云散了。 他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这种大起大落的心情,也许是抱着吕颖转一圈?或者是抱着她痛哭一场?乔漠觉得无论是哪个,他现在都无法做到,于是他默不作声地半跪着,无比虔诚道:“小颖,嫁给我吧。” 除了这句话,他竟说不出别的。 他希望自己可以用余生来弥补她这份深情,他也终于明白了,他爱着她,只是过去她信手沾来,教他不懂得珍惜她。 他决定了,余生六十年都要爱她,不离不弃。 爱与感动永远都是长存的,假如爱里没有感动,爱很快就会消耗殆尽,一切都是靠感动堆砌起来的。 吕颖的眼一瞬间就模糊了,她重重点头。 “好!” 说她是没有自尊吗? 也许是,为了爱他,她可以付出一切,牺牲一切,好不容易等到这一刻,她不能放弃。 他向她迈出了第一步,于是剩下的九十九步,她会主动来完成,为他们的人生划上圆满句点。 此时她并不知道乔漠的心结已经打开了,但是她仍然爱他,很爱。 只要他愿意,她会一辈子守在他身边。 听到这里,九九笑容澄净,映在秋日魅影里,恍若周身都蜷着光晕,“终于开花结果了,真好,我祝你们新婚幸福,但是当伴娘嘛,我觉得我这肚子是不行了。” 吕颖闻言低头。 这才发现九九的肚子圆滚滚的,像是一个大西瓜,她走路都有些困难了,更别提是当伴娘。 “你几个月啦?” “9个月了。”九九说,嘴角一抹掩不住的笑意。 “哇——”吕颖惊呼,“九九,你很快要生小包子啦,恭喜恭喜……兰少的孩子,哈哈,我特别好奇你们的孩子会长什么样呢,不过肯定是很漂亮的宝贝吧。” “但愿如此吧。”九九心里也没底,不知道兰花儿的胎教有用没,要是有用,肚子里的宝宝估计就是下一个小兰花了。 “九九,到时候生了孩子一定要让我当干妈啊,我太喜欢小包子了,粉嘟嘟的,每次看见就想咬一口。” “被你咬了那还得了?”冷不防身后传来一句男音。 九九回头,就见模糊的光影下,兰仲文负光而来,面容在金灿灿的阳光中,混沌一片。 太阳太大了,看不清他的脸。 九九眯起眼睛,吕颖已经起身了,对着兰仲文点头,“兰少你来了,我后天要结婚了,希望你们到时候来参加。” “这么着急吗?你们才刚回香港吧。”这件事兰仲文已经从乔漠那里听闻了,两人都解开心结决定要结婚了,是好事。 “是啊,想着快一点好,我们两也已经不小了,早成家早轻松嘛。” “那好,我恭喜你们。”兰仲文说着,坐到九九身边的凉椅上,随手摸了摸她的肚子,笑容温柔。 吕颖吃惊,想着那天她怀孕了,乔漠也这么温柔就好了。 “谢谢兰少的金玉良言,记得到时候的红包包大一点就好了,我不贪心的,这个数就可以了。”吕颖比了个八的手势。 “八百万?”九九出声提问。 吕颖摇头,“不用那么多,八十万就行了。” “那确实是个合理的字数,兰花儿,你听见了没有?”九九对兰仲文莞尔,她知道吕颖是开玩笑的,那不过是打趣兰仲文的话而已。 “当然。”兰仲文笑意浅浅。 而后三人都笑了,吕颖趁机说:“我觉得吧,我看来看去还是你们夫妻适合当伴郎和伴娘,你们就勉为其难来为我助阵吧?小岑和秦初都在美国呢,可能没时间排练。” “不好,九九快临盆了。”兰仲文干脆拒绝,现在是非常时期,要小心为好。 吕颖凝着眉,“哎,那样就没办法了。” “谁说什么?我们不是人吗?”身后传来一抹笑声。 几人抬头看去,远远地,一名美丽妇人站在屋檐下,墨镜红唇,说不出的霸气,也有说不出的凛然。 “小姨。”九九高兴大叫,这才发现易珈蓝手里抱着一个金发碧眼的男孩,那男孩约莫二三岁的模样,碧波流转的眼底,隐隐闪出绿宝石的光芒。 “都说多少次,不要叫我小姨,叫我珈蓝。”易珈蓝纠正她,把小男孩抱到九九跟前,这样介绍,“九九,这是我领养的孩子,名叫郁汌,来小汌,喊表姐。” 九九一头黑线,这表弟年纪也相差太大了吧,而且这么小的小鬼,怎么可能会叫人,还是用中文的,不敢想象。 然而九九的猜测却失了准。 小男孩不仅古灵精怪,还记忆力超群,精通四国语言,他看着九九,眼珠静静的。 “表姐好。” 九九差点石化。 他又转过头去,对吕颖微笑,“表姐的朋友好。” 吕颖同样石化。 易珈蓝似乎知道会有这效果,自豪地摸了摸郁汌的金发,“来,喊表姐夫。” “表姐夫好。” 他的声音奶声奶气的,气度却不凡,老沉持重地凝视着兰仲文。 兰仲文也居高临下看他,笑容有点恶趣,但漂亮得诡异。 两人的目光中似有滋滋电流碰撞。 最终兰仲文的气势略胜一筹,小男孩露出一脸甘拜下风的坦然,还以迷人微笑,“表姐夫好漂亮。” 真是个人小鬼大的男孩。 也不得不承认,小姨确实很有眼光,这个小男孩无论是外形还是修养,都让人置身一种贵族氛围中,九九暗暗想道,以后她也要这么培养孩子,太有气场了。 “要是你不嫌我老,我和郁循来给你当伴娘伴郎怎么样?”易珈蓝扭头对吕颖说。 吕颖受宠若惊,“当然好啊。” 旧日港岛第一富豪夫妇来给她当伴郎伴娘,那场面要有多壮观就有多壮观啊。 九九诧异,“姨父的身体可以支撑吗?” 她记得当时看见姨父,病情已经恶化得很严重了。 “他好了,四个前的那场手术,成功了,他彻底康复了。”易珈蓝微笑,眼中闪着泪花。 在也不用受血管瘤的折磨了,他们可以回香港居住了,住在自己的家乡,感受着街里邻居的热情。 “真的吗?”九九掩住嘴,不敢相信这一刻的到来,真的成功了,经历了四十几年的奋战,血管瘤手术终于成功了! “是真的,我们决定在你们家隔壁安置一套房子呢,大家以后做邻居,好有个照应。” “好啊。”九九举双手赞成。 “房子已经整理好了,郁循正在睡午觉,所以我过来这边看看,他的康复期还没到时候,得好好休息。” 那天,她们聊了很多,见到姨父康复,又领养了郁汌,九九觉得人生处处是希望,不管人生多艰难,要记得回以微笑。 郁汌的聪颖体现在吃晚饭期间,主宅里放着儿童歌曲两只老虎,他大概听了两遍,就朗朗上口,跟着音乐一起哼唱起来,“一只没有耳朵,一只没有眼睛真奇怪,真奇怪……” 九九吃惊地看着他,抬头问易珈蓝,“珈蓝,小汌是什么时候学中文的?” “你问他,他是大孩子了,不用什么问题都我替他回答的,他自己会回答。”易珈蓝擦掉口红说。 九九更是吃惊,吕颖试着问他,“小汌,你什么时候学中文的啊?” 听见有长辈问话,他立刻正身坐好,双手交叠着桌前,奶声奶气道:“两个月前。” “那时候应该是刚学会讲话不久吧?”吕颖又提出疑问,见郁汌点头,吕颖摇头惊叹,“现在的小孩啊,不得了了。” 九九觉得有趣,问他,“表弟,你妈妈叫什么名字?” “易珈蓝。” “你爸爸呢?” “郁循。” 易珈蓝闻言微笑,摸了摸他的头发,称赞道:“好孩子,你是妈妈的骄傲。” 接着母子两都笑了,同样是微微勾唇,好不妖媚。 吕颖不禁感慨,“太聪明了。” 兰仲文亦是沉默地看着他,这个小男孩太聪明了,不知道他和九九将来的孩子会怎么样,也会像他一样惹人怜爱吗? 九九见他可爱机灵,特意跑到厨房里给他拿了冰淇淋,郁汌定定地看着那盒冰淇淋,眼中分明露出渴望的光,却还是礼貌的压抑住了,“谢谢了表姐,我不吃。” “啊?为什么不吃?” “因为现在不是冰淇淋时间。”他刻板回答,精致的小脸紧紧绷着,可想而知他作了多大的勇气,忍痛割爱。 这样的孩子是惹人怜爱的,聪明得教人惊叹,九九依言把冰淇淋收起来,问他:“那什么时候才是冰淇淋时间?” “两个小时之后。” “好吧,那两个小时后表姐再把这个冰淇淋给你,可好?” 他没说话,望了易珈蓝一眼,个子小小的,像波斯猫一般优雅地伏着,眼神殷切。 易珈蓝没什么表情,意思让他自己决定,都是大孩子了,可以自己做决定了。 良久,他微微点头,“那谢谢表姐了。” 易珈蓝从来不干涉他的思想,孩子有空间会成长得更加有趣,这个孩子始终太戒备了,易珈蓝希望他可以放下戒心,希望他可以明白,这里的人对他都没有杀伤力。 这个男孩因为长得太漂亮被倒卖过好几回,来龙去脉不是很记得了,那时候年纪太小,只记得刚出生就是人贩子养的他,后来几经转卖,到了易珈蓝隔壁房子的女人手里。 那女人是个明星,一生没有结婚,晚年事业潦倒,导致日日酗酒,酒喝得多了,就开始殴打这小男孩,欧美的女人个子都比较高,力气也比较大。小男孩还没学会走路,就被时常被那女明星揍得鼻青脸肿。 后来那女明星有了男朋友,那男人不要这个孩子,于是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两人把小男孩丢在垃圾堆里,合计着让他自己饿死。 尽管小男孩饿得头昏眼花,声音却仍嘹亮,他的哭声吵得附近的人都无法安睡,易珈蓝家就是其中一户,郁循康复期需要好好休息,于是易珈蓝打着伞出来看看怎么回事。 一走近,她才看见了那惊人的一幕。 小男孩浑身淤青地躺在垃圾堆里,见易珈蓝靠近他,他本能地想躲开,幽暗的眼眸里微微闪出绿芒。 他的身体因为营养不良而显得瘦骨如柴,可尽管他危在旦夕,那双眼睛还是那么地亮,那么地蛊惑人心。 他年纪虽然小,只有2岁的模样,可风餐露宿久了,小家伙明白自己是个卑微的人,易珈蓝领养了他,但他从来不敢露出天真稚嫩的一面,俊秀的小脸总是紧紧绷着,生怕一个任性就惹易珈蓝讨厌他。 他已经很久不知道家是什么滋味了,因为他恐惧接触任何人,同样害怕易珈蓝一个不高兴,就将他扔回垃圾桶旁,他会柔顺地抱着易珈蓝的腿卖萌,那双眼睛仿佛蓄着一汪碧流,莹莹转转,美丽动人。 在易珈蓝的悉心照料下和友好对待下,小男孩经过了谨慎的观察和审慎的论证,用他因为老是吃不饱而营养不良的大脑得出了一个结论—— 这个女人是个好人。 在他孤苦的生涯中,这还是第一次心里不由自主地生出接触别人的渴望…… 她很美。 她很温柔。 她待自己就像真正的亲人,不似那些随手殴打他的粗汉和泼妇,她从来不需要他表现得多么乖巧,多么优秀,只要求他做真正的自己,不要因为丑陋的过去而遗弃自己。 可是他要报答她,小小的心脏里,装着满满的感恩,他要用他的聪明才智还有所有来报答她。 易珈蓝把小家伙身世告诉九九的时候,她久久沉默,说不出一句话来。 没想到这么可爱的孩子会有这样可怜的身世,九九感慨,“那小姨你可要好好对待他啊,我看这个男孩还不错,聪明伶俐。” “我会的。”易珈蓝说,声音静静的。她会好好培养他,长大成人。 兰仲文听完也是一言不发,直到易珈蓝和吕颖告辞回去他仍然没有说话,九九不想他闷着自己,给他倒了一杯参茶。 她把茶杯递到桌前,笑容温婉,“怎么不说话?你在想什么?” “没什么,就是有点感慨而已。” “你觉得小汌可怜?” 兰仲文摇头,“前期虽然可怜了一些,但是现在他被易珈蓝领养,好运正要刚刚开始,很多伟人在最初的时候都过得不好,他只是其中一个而已,见他的模样,将来应是有作为的人。” “这么小你就能看出来?”九九惊讶。 “有句话叫三岁定终身,也就是一个人三岁的模样,大抵就是以后的模样,所以大概还是能预见他的未来的,这男孩三岁已经这样不简单,将来定是人中龙凤,加之易珈蓝和培养和财力,就可以推算到他的锦绣前程上。” “你这逻辑不去当推理家真是可惜了。” “错了,要是我去当推理家,那么商界就要损失我这颗明日之星了。” “你敢在不要脸一点吗?”九九瞪他,真是越来越自恋了,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呢?那时候总觉得他谦逊有礼,风度翩翩,怎么看怎么优秀帅气,现在嘛,时常觉得毒舌腹黑,没那么那么皮薄腼腆了。 “不敢。”兰仲文搂住她的臃肿的腰,“看来咱们的宝宝很健康嘛,我现在都抱不动了。” “必须的。”九九歪在他怀里,现在肚子大了,弯身都不方便了,睡着也不方便,只想大大咧咧地坐着。 ** 吕颖结婚那天,美得仿佛是童话里走出来的公主。 纯白的婚纱披在身上,神圣而简雅。 如水漾般温柔的剪眸。 高挺的鼻峰。 轮廓深邃。 皮肤雪白如美瓷。 没有垂下的头纱,她带着古典的欧式宫廷花纹头冠,伏在乌黑的发中,高贵而优雅。 九九站在镜前看她,不禁感叹,“小颖,你好美。” 吕颖点头,笑容幸福。 “小颖,你一定要幸福。” “我会的,今后的每一天我都会幸福下去。”吕颖郑重承诺,抱紧她,清丽的声音竟也有丝沙哑,“九九,你也是,要永远幸福。” “好,我答应你。” 十点一到,婚车停在楼下。 吕颖在九九的陪同下,拎起自己的裙摆坐进车里。 风将两边的灌木吹得猎猎作响。 婚车缓缓前行。 就像过去无数个婚礼一样,新郎乔漠等在殿堂的大门处,所有宾客都与他握手祝福。 他穿着黑色的新郎礼服,面容俊秀,每一次与人握手,都会露出浅浅的笑意,分外和蔼阳光。 他是个俊美的新郎。 十点半。 豪华的婚车停在喷泉处。 车门打开。 吕颖弯身迈出婚车,乔漠早早等在婚车旁,见她钻出车子,将带着白手套的手放在他的手掌上。 乔漠笑容温柔,称赞道:“小颖,你今天真美。” 他从没见过她这么温柔似水的模样,过去,她在他的记忆里一直是蛮横泼辣的,直至今日,他见到了她静若处子的模样,心神为之一荡。 “谢谢。”吕颖浅笑,在他的牵引下,慢慢往红地毯的方向走去。 在华衣丽服的宾客们的注视下,他们慢慢走进休息室里。 还没到宣读誓言的吉时。 九九也跟进了休息室,小姨和姨父都来了,姨父今天穿着简约的黑色礼服,疑似想淡化自己的存在感。 因为他真的是太耀眼了。 大病初愈后的他眼窝深凹,但难掩他凌人的风采,一双凤眸如洗过的碧空,澄澈高远得仿佛是透明的。 很难想象,这个叱咤商界的人怎么会有这么纯净的眼眸,单看他的眼睛,还以为他是个单纯无害的大哥哥呢,跟沈羽轻那种暗藏精光的眼眸是不同的,郁循的眼眸里就像没有任何东西,任何杂质,永远笑意盈盈的,看不清他在想什么。 九九被惊讶了一把,除了16岁那年,她这是第二次看见姨父站着的样子,那男人冲她笑了笑,眉眼澄净,“哈喽,小侄女。” “姨父好。”九九有点腼腆,这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模样就像30岁似的,温柔无害的邻家哥哥,典型的暖男啊。但商界对他的评价却没有一句好话,多是说他杀人不眨眼,手段阴毒。 看来内心越是变态的人,模样就越是优雅无害啊。 九九感慨,郁汌已经从易珈蓝身后冒了出来,礼貌唤她:“表姐好。” 九九一见他就笑了,伸手摸了摸他的金发,“表弟好。” “对了九九,你带小汌过去殿堂那边坐着吧,宣读誓言的时间马上到了,我们要去礼堂了,他一个人呆在这里会害怕的。”易珈蓝扭头对九九说。 “好。” 九九应道,郁汌却调皮地吐了吐舌头,“我才不怕呢。” “你不怕也要去,这里地方这么大,等下走丢了怎么办?记得要跟在表姐身边哈,别走丢了。” 郁汌少有那么淘气的样子,见母亲坚持,便点了点头,“好吧,表姐,那我们现在过去殿堂那边吧。” 果然是鬼精灵一个。 九九噗嗤一笑,“好吧,你跟我来吧。” 临走前,易珈蓝嘱咐他,“表姐怀孕了走路有点困难,你别走那么快,尤其不能跑,要迁就表姐知道吗?” “明白。”郁汌认真点头,像个小绅士似的,稳重地与九九离开了休息室。 等走出一段距离,九九抿唇笑他,“表弟啊,你不用那么严肃的,我现在还没到预产期,我还能走的——” 话到此处,她的肚子突然痛了一下! 九九脸色一变,唇色变得苍白苍白的,坐在树旁的木椅上休息。 可是没多久,肚子又不痛了。 她心中划过一丝奇怪的感觉,这到底是要生的预兆?还是宝宝在调皮?听说生孩子很痛的啊,但是她刚才只是轻轻痛了一下,并没有多大的痛感。 没有生育经验的自己此时是困惑的。 她凝着眉。 郁汌也看出了她的不对劲,折回她身边,睁着两颗沉静地眼珠看她,“表姐,你怎么了?” 奶声奶气的,却是无比的认真。 “汌,你现在绕过喷泉去叫兰花儿过来找我好吗?”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要生了,不敢挪不敢动,也不敢惊动其他人,万一这是宝宝的恶作剧,那她就毁了整个婚礼了,但万一要是真的,她现在就得去医院了。 “表姐你怎么了?” “我没事……汌你快去喊兰花儿来,不要惊动别人,知道吗?”九九惨白着一张脸,虽然肚子不疼了,但她还是不放心,一颗心悬在半空怎么也下不来。 “好。”郁汌应声而去,小小的身影奔跑在风中,又疾又驰,金发凌乱,碧眼慌张。 还好有郁汌在,若换了平时的孩子,她又肚子疼的话,那就完了。 郁汌的身影刚刚消失不见,九九的肚子就剧痛了起来! 九九抚着自己的肚子,脸色惨白,“宝宝,你不会是今天就要出世了吧?” 肚子骤然剧痛! 九九痛得从椅子上翻了下来。 她重重地摔在地上,紧蹙着眉心。 痛! 无止境的痛…… 体内仿佛有什么东西正在流失,带着一阵阵抽痛。 九九掀开大衣,身下一片血红。 羊水破了! 如海的眼瞳微微缩起。 “兰花儿——”她大叫,声音像晴空里一声裂帛,沙哑难听! 她的脸色惨白惨白,唇色更是淡的近乎透明,额头上布满了冷汗。 真的要生了! 她惊恐地瞪大眼睛,拼劲最后一丝力气大叫,“兰花儿——” 恍惚中,看见那兰芝玉树的男人快速跑来,他手里抱着指向她的郁汌,两人匆忙跑来,皆是头发凌乱。 “九九……”他抱起她,九九全身冷汗,阵阵痉挛,仿佛在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一样,教他的心一瞬间被提起来。 “兰花儿……”她躺在他怀里,听不见任何声音,好像耳鸣了一样,不断重复着一句话,“兰花儿,我羊水破了……” “九九你不要怕,我现在带你去医院。” 一双手臂将她从地上抱起来,将她搂进他的胸膛里,他的呼吸有些紧张而急促,似乎想要将她紧紧地拥住,又小心翼翼地似乎怕弄痛她。 她茫然地望向那人,“肚子好痛啊……” 就像要移动她五脏六腑似的那种痛,无法反抗,只能无力承受。 “我知道,马上就要医院了,九九你别害怕,没事的。”他稍稍稳住心神,然而声音里充满了紧张和无措,泄露了他的害怕。 他抱着她,身后跟着脚步飞快的郁汌,快步往停车场的方向跑去。 “肚子好难受啊……”她洁白美丽的手指紧紧的抓着兰仲文,苍白的唇蠕动,“兰花儿……怎么办……宝宝好像要出来了……” “九九,你别紧张,深呼吸。”低哑紧张的声音扑进九九耳边,九九依言呼吸,痛得眼瞳都快裂开了。 兰仲文的心脏骤然抽痛,他快速打开车门,把九九扶进去,又用力关了车门,踩下油门,车如同猎豹一般在马路上疾驰前行…… 九九裙下流着大片大片的鲜血,刺痛了兰仲文的眼睛,他的眼眸暗烈,闯过无数个红灯,抵达医院。 医院早准备好了救护车,兰仲文把她抱到救护车上,她不断深呼吸着,脸色疲惫。 进产房前,兰仲文一直紧紧抓着她的手,仿佛抓得她紧些,她就可以不痛些,他望着她,声音沙哑难听,“九九,你不要怕,没事的,好不好?” 九九抬起乌黑的眼珠,映入眼帘的是兰仲文苍白的脸孔,这个男人明明自己那么紧张,还一直劝她不要害怕不要紧张,这瞬间她突然觉得好笑,想出声安慰他,却发现痛楚如鲠在喉,让她痛得发不出任何字音。 她只能用力点头,不想兰仲文替她担心,她胡乱地应着。汗珠随着她点头的动作,刷刷流下,浸湿了她的衣服。 松开九九手的时候,产房的灯也亮了起来,兰仲文心口一震,一瞬间像被抽去了所有的力气,他的面容恐惧而无措,微微垂着手,失去了所有动作。 紧闭的手术门。 灯亮着。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 被推进手术室里的九九,此时惨白着一张脸。 医生在帮她开子宫颈,据说要开到十指才够,九九头昏脑涨地呼吸着,生育是十二级痛苦,在没有麻醉的情况下,九九痛得几欲昏迷。 那种疼痛已经无法用言语去形容了,她不敢大声喊叫,紧紧咬着嘴唇,这对生孩子没有什么好处,需要保留体力。 终于,医生呼出一口气,对她说:“可以了。” 九九听到医生的话,两只手放在膝盖上,用力地使出全身力气,想将堵在身下的宝宝挤出来。 因为宫缩越来越频繁,导致疼痛时间加长,她痛得出气多进气少,慢慢没了力气,眼神涣散。 距离九九进产房已经一个小时半了。 产房外。 兰仲文静静的望着地面,双眼黑洞洞的,就像一座孤独的冰雕,良久良久没有动弹。 他的手指越来越僵硬。 面容越来越黯淡。 心如被打了漏洞一般,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的冰冷。 月嫂匆忙赶来,手里握着一瓶激素饮料,“先生,太太怎么样了?” 兰仲文这才反应过来,僵硬着背脊说:“还在这里,已经一个多小时了,月嫂,这事你有经验,你进去看看九九吧。” 想不到这种时刻自己还能临危不乱,兰仲文都要佩服自己了,可除了稳住心神等待外,他什么也做不了,他第一次痛恨自己的无力,老婆在里面痛得死去活来的,而他却什么做不了。 “好的,我进去看看太太。”月嫂签下文件,换上病服,才随着护士一起进了产房,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太太已经没力气生了,软趴趴地伏在床上,头发湿哒哒地,宛如过了水一般,凌乱憔悴。 月嫂心下一惊,赶紧把激素饮料拿给她喝,九九气若游丝地摇头,“我喝不下去,没力气。” “要喝的,这个饮料有激素作用,可以兴奋你的精神,太太你喝了吧,喝了就不痛了,这样才有力气生孩子。” 兴奋精神和血液的激素饮料么? 九九喃喃自语,在月嫂的劝导下,慢慢喝下激素饮料。 新的一轮出力又开始了。 月嫂伏在九九耳边,引导她,“太太,生孩子其实就像便秘一样,你不用顾忌,只要用力一点,孩子就能生出来了。” 有了月嫂的指引,九九好像找到了一丝领悟,她紧紧握着月嫂的手,深呼吸—— 而后拼劲吃奶的劲使力! 顿时,耳畔迎来了医生打气的声音,“很好,已经看见宝宝的头了,太太在努力一点,吸气呼气……” 这句话鼓励了九九,原本她已经闭上了眼睛,听闻这句话,眼皮倏地睁开,就像抓住了生命中最后的救命稻草,她歇斯底里大叫! “阿——”眼中迸溅出坚定的光芒,为了宝宝,她绝对不能睡! 她的黛眉紧紧拧着,放声大叫! 婴儿的啼哭声响彻医院! 兰仲文屏息,心底狂涌出一股喜悦,让他的笑容看起来出奇的孩子气。 病房的灯光灭下。 与此同时,产床被推了出来,兰仲文快速走了上去,眼神暗烈怜惜。 九九虚弱的躺在床上,脸色惨白惨白,没有任何力气。 “孕妇很坚强,虽然是头一次生育,但在一直没有哭闹,生的很顺利。”女医生恭敬地对兰仲文报告。 兰仲文点头,心底忽然寂静无声。 时光宛若静止。 只剩下他和面容苍白的九九,他忽然想用手指碰触她的面颊,轻轻地,就只是轻轻地碰触她,她总是轻易地让他心痛怜惜。 “九九……”他低头,声音温柔。 听到他的声音,九九有些吃力的睁开眼睛,看到兰仲文的那一刹那,眼泪一下子划过脸颊,她抓着他的手,声音虚弱,“兰花儿,是男孩,是莫辰……” 她明明目光涣散,眼珠却出奇的明亮,兰仲文一怔,眼眶就红了,吻了吻她的手背,声音低哑,“谢谢你九九,谢谢你生了我们的孩子。” 九九只笑不语,忽然一阵疲倦感袭来,她慢慢闭上了眼睛,面容憔悴苍白。 不知道过了多久。 天色暗了又亮,亮了又暗。 白色的病房内。 兰仲文怔怔地候在病床边,一动不动。灯光下,他的下巴绷得紧紧的,冰冷疏离。 病床的左下角放着一张婴儿床,兰莫辰就躺在里面,不同于皱巴巴的新生婴儿,兰莫辰长得非常漂亮,遗传了兰仲文尖锐迷人的轮廓,粉雕玉琢的,沉静地闭着眼睛,酣睡。 他的两只手都被月嫂带上手套,这是防止婴儿挠伤自己的脸和吃手指的作用的。 月嫂轻轻地摇着婴儿床,声音温软,“小少爷你要好好睡噢,不要吵到妈妈……” 她唱着儿歌,歌声温柔又好听。 床上的九九睫毛抖了抖,睁开眼睛。漆黑的睫毛像两把小扇子似的,在兰仲文眼前扇啊扇。 兰仲文有片刻的失神,随即心中一紧,发现她正静静望着他,明净的眼瞳里有种恍惚的神情,“兰花儿……” 还没看见莫辰呢,她想看看。 “九九。”他把她扶起来,冲身后的月嫂喊,“月嫂,九九醒了,营养餐做好了吗?” “做好了,都在保温瓶里温着呢,我去给太太拿来。” 九九坐了起来,身下的疼痛已经好了很多,这就是顺产的好处,虽然当时疼的厉害,但生完就能下地了。 “兰花儿,莫辰呢?” “在这里睡着呢。” 兰仲文指了指她床尾的婴儿床,九九心中一热,说不出那是什么感受,但是她迫切地想看看莫辰。 她挣扎着起身,“兰花儿,扶我去看看。” “等下,莫辰还没睡醒呢,你先吃饭,别吵了他,让他睡醒了在看吧。” “好吧。” 为了儿子的睡眠,九九妥协了,这时候,月嫂也端着饭菜进来了,放在九九跟前,声音清温,“太太,这骨头汤有点烫,你喝的时候注意点。” 九九点头,接过骨头汤慢慢喝着。 “兰生你从昨晚到现在还没吃饭呢,也吃点吧,我里面是做了两个人的份的。” “兰花儿,你还没吃饭吗?”九九惊愕,随即递了一副筷子给他,“你也快点吃,吃饱了才有力气照顾宝宝。” “好。”兰仲文拿起筷子,慢慢吃下九九给他夹的菜。 “挺好吃的。”九九称赞月嫂的手艺,平常人家生完孩子都是要大补的,但其实不然,刚生完孩子的女人虚不受补,如果一下子补过头,会导致体重蹭蹭蹭往上狂飙,继而变成一圈圈游泳圈。 对于月嫂这种有经验的执照师来说,她们会先给主人做一些清淡的菜肴,再慢慢增加营养,让主人在保持好身材的同时又摄取营养。 左右摇晃的婴儿床里。 兰莫辰正紧紧闭着眼睛,睫毛长度几乎快超过2厘米,又浓又密。 九九依偎在兰仲文怀里,不禁莞尔,“兰花儿,原来你小时候长成这样。” 兰莫辰无论是轮廓还是五官,都跟兰仲文如出一撤,想来莫辰是遗传他了。 忽然兰莫辰睁开眼睛,他静静看着眼前的父母,乌黑的眼珠透出沉静的光泽。 兰仲文和九九的心一下子就化了,九九轻轻把莫辰抱了起来,依偎在兰仲文怀里看着他,“他长得真漂亮。” “嗯。”兰仲文点头,“不过有习俗说,孩子就算长得再漂亮也不能称赞他漂亮,不然小孩子就会得意,继而长得越来越丑,所以,一般称赞孩子漂亮都会改口成你长得真丑。” “真的吗?”九九觉得新奇,靠近莫辰尖尖的瓜子脸,最近飞翘,“莫辰你长得真丑,丑死了。” 兰仲文哈哈大笑。 “好丑啊,莫辰,你要是不长得好看一点,以后我就送你去韩国整容!”九九说完,不禁被自己逗乐了,哈哈大笑起来。 “九九你别站着,把莫辰抱到床上去坐着就好了。”兰仲文适时提醒她。 “好。” 九九小心翼翼把莫辰抱到床上,莫辰睁着乌溜溜的眼珠,不哭也不闹,分外的安静从容。 “老公,你说莫辰是不是有点奇怪啊?你看他这是什么眼神?明明被我抱着,却一脸居高临下的样子,这也太嚣张了吧?还有,他为什么都不哭的?小孩子不是说都会哭的吗?” “莫辰是会哭的,刚生出来的时候医生已经测试过了,可能是他比较安静,还有九九,我要纠正你一个误点。” “嗯?” “刚出生的婴儿是看不见的,大概四个月以内他无法视物,所以他是不可能居高临下看你的,可能是他本性如此,比较冷淡。” “我去!这完全就是遗传你的啊,完了,我们家以后有两个兰花了,要是都比聪明去,那我不是混不下去了?” “嗯哼。”兰仲文赞同,“不过如果你站在我这边,我是可以选择跟你一起欺负他的。” “……”九九重重咳了两声,“你好坏,你就不怕莫辰听了难过吗?” “不会,他听不懂。” “……”九九无言以对,想了下,凑到兰仲文耳边说:“兰花儿,你抱过莫辰了没有?” “还没有呢,刚才他一直在睡觉,醒来也是为了喝牛奶,喝到一半又睡了,所以我还没有机会碰到他。”兰仲文说,声音温柔。 “那你要抱抱他吗?” “好啊。” 他把莫辰接了过去,裹在襁褓中的莫辰小小软软的,只有一只猫那么大,兰仲文屏住呼吸,安静地端详着他。 兰莫辰也凝着眼珠看他,虽然莫辰看不见,但他的习惯性动作跟兰仲文一模一样。 也许是血脉相连的灵犀。 又也许是兰仲文非常喜欢孩子的关系。 兰仲文静静地看着他,眼底涌出一抹沁入人心的溺爱。 九九在一旁看着,生出一种非常奇妙的感觉,就像同一个人被分成了一大一小,然后两人对视,那种血骨相连的默契感。 “不止有他们两一起欺负你,还有我噢。”郁汌从病房外钻了进来,小小的脑袋上带着一顶鸭舌帽,金发碧眼的,乍看之下,还以为是个洋娃娃。 他快速跑过来,挤上病床看着莫辰,莫辰的眼珠黑得像是一团墨,郁汌吃了一惊,不由自主就伸手去戳他的眼睛,“咦——” 莫辰也完全不懂得闭眼睛,睁着流光溢彩的眼珠发呆。 千钧一发之际,郁汌的小手被九九抓住,九九吓了一跳,“郁汌,你怎么可以戳弟弟的眼睛?” “没有啊,我就是觉得他的眼睛很奇怪,想要摸一下。”郁汌也吓了一跳,讷讷认错。 “真的吗?你不可以戳弟弟的眼睛噢,他才刚出生,是个非常非常脆弱的婴儿,轻轻地摸一下就可以,千万不可以打噢,摸就要像这样轻轻地摸,知道吗?”九九示范给他看,轻轻摸了摸兰莫辰的脸颊。 “我知道了。”郁汌声音清脆,雀雀欲试地伸出手,在兰莫辰的脸颊上轻轻摸了摸,笑容稚嫩迷人,“弟弟好软,好漂亮噢。” “这么小嘴巴就这么甜,不得了了啊莫辰,咦对了,怎么只有你一个人?你是自己过来的吗?”九九说着望了眼病房的门口,怎么没人呀? “有的,我先跑过来了,他们也应该到了。”郁汌说完整了整自己的鸭舌帽,“表姐,我的帽子漂亮吗?” 小孩子总是会用赤果果地炫耀自己新买的玩具和衣物,郁汌也一样,他才三岁,孩子该有天真他还是有的。 “漂亮,谁给你买的啊?” “爸爸。”他无比自豪,恰好这时,易珈蓝和郁循从病房外走了进来,吕颖和乔漠也来了,两人此时已是夫妇,无名指上带着对戒。 易珈蓝霸气地把一个红包甩给她,“九妹,恭喜你脱离怀孕的苦海啊,这是给你的。” 九九笑着接过,“谢谢小姨了。” 吕颖也送上了自己的红包,笑容妖媚,“我们夫妇两也来献上一片心意,拿着。” “谢谢小颖。”九九笑着连眼睛都找不到了。 “既然大家都发红包了,又怎么可以少了我们夫妇俩呢?”门口传来一声娇笑,众人扭过头去,就见媚眼如丝的安岑和面容凉淡的秦初走来。 安岑微微胖了一些,尤其是腰部位置,微微凸着,想来她也是怀孕了。九九接过她的红包,有点不怀好意地斜眼看她,“岑姐,你也踏进了悲苦的怀孕生涯了吗?” “嗯哼。”安岑大方承认,“五个多月了,这肚子看着还行吧?我觉得好像不怎么大。” “还好,跟我当时差不多。” 这边几位太太聊着,那边几个男人也聚着,月嫂把莫辰抱去睡觉了,郁汌站在婴儿床旁边看着莫辰,以辈分来算,兰莫辰是他的侄子,这小侄子长得很漂亮,他喜欢。 病房里一下子来了六个人,气氛热闹不少,大家轮番把兰莫辰抱了个遍,不断称赞他长得很漂亮,九九温馨提示大家,“称赞孩子漂亮是要说反话的,请说他丑。” 大家悟过神来,都哈哈大笑,聊着聊着,不知道是谁提议拍一张集合全家福。 所有人表示赞同。 这里的人,全都是当初一个学校的,拍一张合集留念也是一桩美事。 所有人都围坐在病床前。 九九斜躺在病床上,怀里抱着兰莫辰,对着镜头,她的笑容明媚温婉。 兰仲文端坐在她身边,眼珠明净得天地同色。 易珈蓝红唇明艳。 郁循眼眸无害纯净。 郁汌金发碧眼。 安岑媚眼如丝。 秦初面容凉淡。 吕颖五官深邃。 乔漠风度翩翩。 月嫂按下相机快门,画面定格。 照片中,这些人都是从少年少女长成了今日的成熟模样,九九望着镜头,往事一幕幕回放…… 人生苦长,所愿违的事情总是过多过长过惆怅。 人生甜短,所得到的亦想珍惜的最后仍须交还。 索性人生中的酸甜苦辣,都一遍遍尽尝,不然又怎么敢说千帆过尽之后我仍想在你身旁。 所有所有的回忆萦绕到心房,不过化作一句轻轻的,“少年,我的少年。” 全剧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