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暖还寒》 分卷阅读1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1 《乍暖还寒》作者:门徒同学 内容简介: 得到你的方法就是爬到你头上,再让你自愿上我的床 黑帮文。现代,背景微架空。 阿胜x任哥 楔子 阿胜在门口等着。现在是凌晨两点二十。 他抽了八根烟,小小的旅店走廊弥漫着难闻的味道。 他的左手边是一个置物架,架子上有烟灰缸。 他的右手边是一扇房门,房内传来了喘息和呻吟。 有任哥的声音,也有任哥去见的那个人物的声音。 阿胜不知道等了多久,直到等到一声长叹,于是他知道——今晚完事了,任哥可以回家过夜了。 阿胜是任哥的保镖,是任哥几年前从牢里保出来,现在贴身带着的便衣打手。 阿胜见过任哥的很多面,无论是他拿着枪用枪托砸人脑袋,还是解开裤腰带撅起屁股,抑或是穿着熨烫齐整的西裤慢慢跪下,望着对方的同时,拉开手中的裤链,以及被揪着打满发蜡的头发,用力捅戳后发出的浅浅轻咳。 他跟了任哥五年,五年来他看到任哥向很多人下跪,也看到很多人朝任哥跪下。 任哥叫任坤,全名好像是三个字的,阿胜听过,但基本没人叫,他也渐渐忘了。 所以有人叫他坤总,有人又叫他任哥。 叫坤总时,他是一个生意人,有一家公司,两家商铺。 叫任哥时,就是另一个更摆得上台面,又有一点点权力的警察身份。 阿胜和他结识时是在警局,所以他一直叫他任哥。 按理说公职人员不能涉猎那么多的生意,但至今没人对任哥抱以微词。听说任哥和某些高层要好,那有些特权也难免。 阿胜把任哥载回去的时候,任哥已经喝醉了。 他向来如此,他曾经说过不喝醉,就服侍不好人。他弯不下膝盖,所以酒精能帮他做成这件事。 他在车座后面吐了,吐得一塌糊涂。以至于阿胜不知道任哥是怎么好好地把刚才的程序进行到底——不过阿胜不理解任哥的地方很多,这一样算不上什么。 阿胜把任哥扶上床,又给任哥换了一身衣服。他已经能很熟练地做这件事,而任哥对他完全信任,所以任由他摆弄。 一般情况下他处理完了就会走,或者在沙发睡一宿。第二天任哥醒了会给他一点小费,当做昨晚加班的奖赏。 不过今晚任哥没让他走。 就在他把任哥脱光,好好地放到床上时,任哥突然抓住了他的手,含含糊糊地说——“我里面不行,他射在里面了,带我去浴室,我要弄一下。” 第1章 阿胜进浴室放了浴缸的水,又扶着任哥过来。 任哥身子很重,脚没站稳,差点就滑到浴缸里。还好阿胜力气大,硬是没让他磕到碰到。 任哥身上有很多伤,有年轻时出警受的枪伤,也有后来被人暗算劈的一道疤,还有一些青青紫紫的痕迹,想必是刚刚太激烈了,留下了不该留的东西。 阿胜听别人说,几年前任哥的伤比现在多多了。 那时候任哥正在往上爬,付出的代价很大。任哥不是这里人,所以过来了当警察管这里的人,强龙不压地头蛇,多少得吃点苦头。 但这几年已经好了很多,至少在阿胜跟着任哥的这五年来,他也不是每天都能见到任哥去走动。 不过想来也是,任哥的势力越来越大,地位也越来越高,很多关系已经不用走了,轮到别人向他进贡的比较多。 今晚任哥见的是洪爷,没办法,洪爷是这里最大帮派的话事人。 任哥和洪爷已经接触很长时间了,也就凭着洪爷,几年来任哥才慢慢地收了一些小帮派,掀了几个白粉档,一路立功,在警局扶摇直上。 洪爷爱好的不单是男人,女人他也喜欢。但他在那方面出手比较狠,操不操是一回事,但一定要弄出血来才舒服。 阿胜慢慢地让任哥躺好,又叠了一条毛巾让他枕着,任哥才把手往下身探去,手指小心地进出抠挖。 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时,阿胜是出门回避的。但自从有一年冬天,酒精和暖水作用差点让任哥在浴室睡着缺氧后,阿胜就得了许可,能够在浴室里等着。 任哥的眉头皱起来,喉咙发出一点点难耐的呻吟。 手指带出一丝丝血迹,还有一些浑浊的东西。 阿胜侧过脸去,又去冲了一条凉一点的毛巾,回头擦了擦任哥的脸。 任哥长得好看,虽然已经过了三十五的年纪,但脸上的皱纹很少,这是任哥的幸运,毕竟凭着这好皮囊,关系也更容易搭建。 但也是他的不幸,虽然明面上谁都叫一声任哥或坤总,但只有和兄弟们混在一起的阿胜知道,大家在背后的议论有多难听。 阿胜从来不议论。 任哥养着他们,给他们吃饭,让他们嫖妓,有人受欺负了替他们出头,跟着任哥混,只要自己够忠够大胆,绝对吃得比跟其他人更好。 或许也是看中阿胜的这一点,任哥把阿胜带在身边,几乎待他和亲弟弟一样,甚至连他唯一的一套房产都是任哥帮他置办的。 虽然到现在还没给自己的房子装修,但好歹算是有了个像模像样的家。这对阿胜是很重要的,有了房子,人就会有底气。 任哥处理完了,叫了一声阿胜,阿胜便重新把他扶起来,擦干净身子,再扶回床上躺好。 虽然阿胜五大三粗,但做起这些事也很细腻。 末了不忘把窗帘给任哥拉上,还轻手轻脚带上房门。 阿胜是个孤儿。 其实原来他不是孤儿,他有爸有妈,还有个弟弟。 老妈早年烂赌,傍上别人跑了。从此老爸酗酒成性,没多久人就废了。他死的时候阿胜二十一岁,死了三天才有人通知阿胜——喂,胜,警局叫你过去认一下。 认什么,没什么好认的。还不用把布掀开,那臭味就已经扑面而来。酒臭,尸臭,臭得阿胜不想靠近。 他听邻居说,小时候老爸还是很宠他的,但遗憾的是他没印象了,唯一的印象就是他老爸打他,打他弟。 喝多了拿着晾衣架把他弟的后背抽得一道一道,或者掐着他的脖子把他摁在沙池里。 他曾经好奇为什么他爸那么恨他,他觉得他和他弟都很听话,万没有做什么错事,连买酒的钱都是兄弟俩捡瓶子挣来的。 但后来他明白了,他爸不是恨他,是恨自己,恨这个世界。恨又没有办法,所以破罐破摔,把日子过成这逼样。 他登记了一下,但掏完身上的钱也不够火化。最后还是警局里一个警察给他先垫着,几天后送了一缸子粉过去。 偌大一活人,几十年后也就是一小匣子装着。阿胜把匣子收在当时他们小破 分卷阅读1 分卷阅读2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2 屋的床底,也不知道哪一天,那匣子就不见了。 估摸着是弟弟拿走了,弟弟对他们的生父更没有感情。 他弟弟没过多久也走了,拿了安家费,但最终没回来。阿胜听到这事时还是很愤恨的,所以就算不知道目标是谁,抽了把西瓜刀就往外奔。 也就是那一天,阿胜被抓了进去。 和他一起抓进去的还有很多人,但他是最早出来的那个。 因为坐了两年牢后的某一天,任哥把他带走了。 任哥说,你还记得我吗? 阿胜摇头。他不认识那么体面的人,没机会。 任哥说,三年前的烧烤摊,你胸口一道疤。 阿胜低头看看,再看看任哥的脸,犹豫地点点头。 这么说他有点印象,那天也是两边人火拼。他当时跟的老大也在,老大和另外几个人一桌,别人杀来的时候,只有他和几个兄弟在场。 他要保护老大,老大要保护他请的贵宾。 于是他们一个兄弟护着一个宾客,而大概阿胜护着的就是任哥。 一刀劈过来,锁骨劈到肚脐眼。划拉一大道口子,到现在还有痕迹。 但阿胜这么做过不止一回,保护的也绝对不是任哥这个特定的人,那时候的老大让他做什么,他肯定就得做什么。即便让他去死,他也只能像他弟一样拿一笔钱爽一发,然后该怎么死就怎么死。 任哥大概也看出阿胜的犹疑,没再追问。 但到底从那天起,阿胜就跟了任哥。因为那天他跟的老大也被人“安家”了,他又成了没饭吃没事做的一个。 人总是要靠山的,而任哥看着体面,靠上这个山,估计也差不到哪里去。 事实证明比他想的要好很多,他是踩着狗屎运了,才能得到任哥的青睐。 任哥不完完全全是混黑的,毕竟他还有光明正大的职业。所以很多事情就会让小的去做,他在后面做个投资方,也就不用抛头露面。 也就是跟着的那几年,阿胜才慢慢知道任哥的势力有多大。他之前跟的那几个老大都算不上什么,任哥认识的都是老大的老大。 所以哪怕任哥巴结人的手段饱受争议,不那么热血也不那么阳刚,但他到底做到了。 而那些曾经盘踞一方的势力,却像流水般地更替着。 任哥醒了,又叫了一声阿胜。 阿胜一个激灵从沙发翻身起来,立马倒了杯水送过去。 任哥喝了几口,翻个身再继续睡。 阿胜把水杯放在台子上,看到天空已微微发亮。 第2章 阿胜一夜没睡好,听着任哥的动静,就怕任哥有点需要,自己却没听着。所以稍微有点响动就惊醒,几次惊醒也就不用睡了。 第二天他买好早餐,等任哥醒了之后才离开。 任哥说不用走了,在这里睡一会,“晚上不是还要找刺头强吗,现在跑回去,还能睡几个小时。” 阿胜看了一下时间,他从任哥这里回家要一个小时,晚上七点再出门,也确实只能睡三四个小时。 于是阿胜也应允下来,干干净净洗了个澡,直接就躺任哥床上了。 任哥确实待阿胜很好,没什么架子,偶尔见着阿胜累了,也会直接让他躺卧室歇一会。 所以阿胜已经很熟悉任哥的味道,只是他也清楚这不是他能向往的。 任哥是属于高层的,而他这种打手就算再混半辈子,估计也没法真正爬到任哥的床上。 但这不妨碍任哥的模样长进阿胜的梦里。 也不记得从哪一天开始,他会梦到任哥。 在梦里看不清人脸,但他听得出那是任哥的声音,眼前晃动的也是任哥惯常穿的衣服。 他无数次地因为这样的梦境弄脏床单,最窘迫的一次无异于就躺在任哥的床上。 他醒来时一摸,惨了,那时任哥又正好进来,见着阿胜的模样,也大概猜到发生了什么事。他随便指派了一点事让阿胜去做,让阿胜不要那么难堪,回来时床单已经换了新的。 阿胜羞愧得无法直视任哥的眼睛,而偏偏任哥以为他只是缺了个女人。 所以他给阿胜塞了一个女人,叫小宁。 小宁干净,漂亮,刚过来做事就被任哥收了,收了一个月,打算把她初夜卖个好价钱或者搭条好线。 本来计划进贡给洪爷的,但洪爷看了,觉着胸不够大,模样也不是他喜欢的类型,当场就给任哥退了回来。 养了一星期,想着再怎么都得出手了,阿胜就来了这么个事,任哥把她干脆赏给了阿胜。 记得那天阿胜还是来了两三次的,小宁模样是真漂亮,白嫩的皮肤,苗条的身段。那长腿往床上一跪,阿胜也硬了。 但阿胜并不尽兴,因为那也是洪爷第一次碰了任哥。 任哥临走前好好梳洗了一番,还问了阿胜几遍,说我这样穿行不行,不知道到时候要怎么搞,洪爷到底喜欢怎么做。 那天晚上阿胜在开荤,洪爷也在开荤。阿胜射了,洪爷大概也射了。 阿胜搂着小宁,也许洪爷也搂着任哥。 本来应该射完秒睡的,阿胜却怎么也睡不着。任哥到底会被怎么折腾,又将发出怎样的声音、露出怎样的表情,他不知道。 那些问题就像噩梦一样缠绕着阿胜,让他睡不了又醒得不畅快。 第二天天没亮阿胜就找到了任哥的旅馆,任哥从旅馆出来时,却已经是中午。他很疲倦,阿胜车他回去之后,他也在浴室待了很久。 出来时他抓了一下阿胜的胳膊,阿胜便顺势扶住他,把他带到了床上。 任哥说,老了,好累。 那一年任哥三十二,在阿胜心里和老一点边都沾不上。 但莫名地,听到这话时,阿胜心如刀绞。 第3章 那是阿胜跟任哥的第二年,记得那年还发生了很多事。 除了任哥和洪爷搭上线,还有任哥晋升,刺头强上位,金爷过世,以及旧城改造,国家重新整顿这座小城,将这里和周围的几个小县份并在一起,更名蝴蝶城。 东西南北重新划分四个管理区,一块大饼四个人分。 蝴蝶城九个城区,势力最大的自然是市中心涵盖四个城区的洪爷。 其次就是任哥,任哥管两个城区,但因为有警察的背景,黑白有路,即便其他城区出了事,他也有能力插一手。 再次便是有渡口的那个城区,管理人是刺头强。 最后则是由并入的县份划分成两个新区,管理这两个新区的办事人——火炮。 刺头强看着只有一个区,地盘最小,但实际上管理渡口,就相当于扼住了蝴蝶城的命脉之一,水路。 无论是走货还是运人,经过水路都比陆路安全。 一开始刺头强是和别人 分卷阅读2 分卷阅读3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3 一起管理,那个合作人是洪爷的拜把子兄弟,所以他的铺子也能开到洪爷和任哥的地盘上,三个人一起分成。 但去年那合作人心脏病突发死了,刺头强就不受控了。他还不敢在洪爷的地盘上搞事,可在任哥街区的几家铺子已经很久没有交家用。 这是不合适的,任哥也好脾气地和他提过几次。但刺头就是刺头,硬说上次被水警拦了,几批货血本无归,现在拿不出钱,缓一缓,再缓一缓。 于是任哥缓了一次,缓了两次。毕竟那几家赌场和酒吧一直是刺头强的人在做,如果突然来硬的把他赶走,他们的人难说会不会来闹事。 任哥不喜欢闹事,那会影响到他明面上的身份。所以这哑巴亏他就吃了,也料想自己多催几次,刺头强少说也得还个百分之八十。 岂料刺头强偏不。 这几年刺头强是吃得满嘴流油,也觉着自己有能力和别人叫板,于是小动作越来越多,越来越猖狂,今天赖任哥的账,明天就想把其中一个新区也吞进肚子里。 上一次任哥去的时候,刺头强又是在推脱。 任哥说,你就不要推了,这都缓了你几个季度了,我都亲自来了,你怎么说都给我个面子吧。不给我面,也给洪爷个面。 刺头强喝多了,咧着嘴说任哥,我是真没钱,你要觉得不合规矩,那我把命给你成不? 任哥没法和他说,可临走还没到门口,就听着刺头在里头和兄弟的嘲讽,说他妈就一靠屁股上位的,也好意思来要面子。 当时阿胜就想发飙了,但任哥拍了一下他胸口,让他不要发作。 出到门外时,任哥让阿胜给自己点了根烟。他叫其他兄弟都先回去,自己和阿胜在街上慢慢走。 这条街道十足热闹,晚上十二点过了,还像七八点一样人满为患。 繁华,意味着有钱。有钱,意味着不想挪窝。吃惯了肥的,要现在把这盘菜让出去,确实没那么容易。 走到红绿灯时,任哥转过身来,远远地看着那连开了一路的酒吧。 刺头强的场子数一数二地大,闪烁的霓虹像炸开的烟花一样灿烂。 任哥轻轻地叹了口气,说,唉,刺头这么搞不行的。下个月吧,阿胜,下个月你再去收数,把数都收齐了。 阿胜说,怎么收,任哥你也看到刺头的态度了,要是不做点什么,恐怕—— “做点什么吧,”任哥把烟灭掉,没点明,只是喃喃地道,“随便做点什么……你自己看着办吧,阿胜。” 阿胜明白了,看来任哥也忍无可忍了。 所以得了通行令,阿胜今晚终于可以做点什么了。 第4章 但事情仍然是很艰难的。 他见到了刺头强,在对方常去的麻将馆里。他并不想动粗的,所以把闸门一拉,双方的兄弟一个都没走。 刺头强说,胜哥,正好三缺一,你要不要来。 阿胜拉了一张椅子坐下,望着刺头强。 麻将馆不大,也就四十多个平方。几张桌子歪歪斜斜,几张椅子也随意摆着。现在坐在椅子上的人都站了起来,还有个人碰掉了个烟灰缸,玻璃和烟灰糊了一地。 阿胜只带了两个人来,对面加上刺头强大概有十个。 不过阿胜不是来打架的,他是要说道理的。任哥总是告诉他能和平解决就不要动手,就像阿胜能躺着绝不坐着一个道理。 所以纵然他们纷纷把能当成武器的东西握在手中,就等着阿胜先行动便蜂拥而上,把这早就想斩成肉泥做丸子的胜哥搞定,阿胜也只是坐着,简明扼要地表明来意——“我只是来拿家用的,不用个个都抄家伙吧。” 刺头强咧嘴笑了,笑出一口烂牙。 他这笑阿胜已经见过无数次,每次他就这么无赖地向后一靠,嘴一咧,双手一摊——“我说了,没有,紧张。现在奶粉钱都凑不齐,哪挤得出油水交家用。” “任哥说了,不能拖。”阿胜道,“今晚八折都不能给你打了,连本带利,全部得收齐。” “阿胜,这你就为难我了。你说我也好歹叫一声任哥,长辈哪有为难小辈的道理。” 他摸出一根烟点上,就着那满是烟屁股的烟灰缸掸了掸,皱起眉头,“你又不是不知道,现在什么都在涨价,我能撑着场子没让它倒,我也不求任哥感激。大家就不要剑拔弩张,多不好。” 阿胜并不接话,他向来不善言辞。看着刺头强一副打死就是不给钱的样子,再看看周围一圈的“反正你们人少打不死我”的兄弟,阿胜无奈。 “好吧。”阿胜点点头,朝身旁两个连刀都没拿的同伴下令了。 刺头强还行再胡搅蛮缠一会,到底前几次这么缠着就过去了,但这回阿胜没允许。 因为阿胜今晚一定要拿到钱,他们确实人少,也确实没有刀,不过没关系。 他们有枪。 蝴蝶城禁枪,黑市都高价,不要说普通的小混混了,即便是刺头强这种管渡口的,搞得出毒品,收得了人蛇,都未必能顺利地购进军火。 但阿胜可以,因为任哥有明面上的职位——警察。这就是跟着朝中人吃饭的好处,可以最大限度地不受政策的影响。 阿胜也把枪拔出来,点点桌面,说,钱。 刺头强也有些发怔,但当然他没全然失掉气势。有枪可以干掉小的,可不能轻易干掉他。 帮派的话事人是选出来的,他要被任哥的人杀了,洪爷就算再给面,也没法不追究任哥的责任。 所以刺头强还是能笑,他说,钱没有,命一条。你有种就把我干掉,没种,就和你大哥一样学乖一些。 阿胜点点头,他表示自己知道了。 然后把枪收回来,枪口一转,一枪打在刺头强的脚面上。 阿胜确实不能干掉他,但不意味着不能折磨他。违背合约是刺头强在先,即便把这事摆上台面讨论,其他几个老大也不敢说任哥没有讨债的权力。 何况,这钱又不单纯为任哥讨的,还他妈有洪爷的一份。顶多任哥要装装样子,扇阿胜几个耳光,说自己小弟做事没分寸,以后不再这样罢了。 这一枪崩来,刺头强嗷了一声。其他兄弟想动,另外两人又分别开了一枪。 三把枪,全满上了子弹,就算一颗子弹打条腿,也能把十个人弄趴下。 但阿胜没再开枪,他站起来,走到刺头强的身后。 刺头强伛偻着身子想抱住脚,阿胜却猛地拽过他胳膊,一边手将其两边手腕扣住,死死地摁在台面上。 “我要钱。”阿胜说,说着把枪插上后腰,握住了刺头强右手的食指。 “你敢!”刺头强嚎道,“你他妈要——” 要什么,阿胜不知道。他一发力,把握住的手指往上一 分卷阅读3 分卷阅读4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4 撅。 只听轻微的一声脆响,刺头强发出了更厉害的嚎叫。他挣扎着想从阿胜的钳制中逃脱,但他是打不过阿胜的,他们这些老大身边的打手,要一对一的话几乎没人能和阿胜单打独斗。 其他兄弟马上要动作,所以又响了第二声和第三声枪响。 两个人腿一软,单膝跪下。 “我要钱。”阿胜又重复了一次,握住了右手的中指。 刺头强脸红脖子粗,他咬紧牙关,牙缝里挤出威胁——“你等着,你今天做的这些事,我要——” 又要什么,阿胜也不知道。他再一发力,二次将中指掀起。 其实他很奇怪,他就一打手,敢过来收数伤人,意味着是任哥给了他这样的权力。即便刺头强想威胁放狠话,也是当面对任哥放才有用。 否则他还指望阿胜能违背任哥的命令? 不,不能,阿胜可不想断掉手指的是自己。 阿胜握住了无名指,第三次重复——“我要钱。” 那天晚上阿胜还是很佩服刺头强的,非得弄断了三根手指,才他妈愿意把几块金条摆桌面上。 看来钱真的很有用,让人的痛阈提高,耐力增强。 阿胜把金条装好,又清点了几小叠钞票。大概凑够刺头强的数了,才再把闸门打开,让外头的新鲜空气透进麻将室里。 他打了个电话给任哥,跟任哥汇报了一下,并让任哥不要出来,他这就把钱送过去,以免等会刺头强喊人了,把任哥一围,误伤了就不好了。 任哥却说,哦,不用,我就在家里。你送来吧,洪爷也在。 阿胜心里咯噔一下。 “那……我还方便过去吗?”阿胜问。 “来吧,洪爷说没事,”任哥回答,“正好也把洪爷的那一份给了。” 洪爷不在乎这点小钱,所以来也不是为着收数的。他能亲自去到任哥的家里,无非是昨晚不够尽兴,今天想继续接上。 挂断电话,阿胜狠狠地抓着方向盘。 过了好一会深吸一口气,连连骂几句操你妈逼的,才猛地踩下油门,向着任哥的家飞驰而去。 第5章 任哥的屋子亮着灯,小小的别墅区,只有他那一栋的灯最亮。 阿胜有任哥家的钥匙,这是一年前给他的。 那时候阿胜第二次帮任哥挡了一刀,只不过这一刀不在正面,在反面。 那一天阿胜去接任哥从警察局出来,晚上还要去开个帮派内部的会议,所以只能就近在一家泰国餐馆随便吃点。 岂料刚从餐馆出来,也就是九点多的光景,街上人都没走完,一辆面包车就猛地停在他们面前。 几个兄弟还在停车场取车,面包车上便下来了几个拿着或长或短管制刀具的家伙,戴着大口罩和鸭舌帽,对着任哥和阿胜冲来。 阿胜马上把任哥推开,后背就这么挨了一刀。 在街上他不方便使用手枪,只能喊任哥快往停车场跑,扭头就和对方干起来。 对方人多势众,虽然去取车的手下来得很快,也马上从车上操了家伙冲下来解围,但阿胜还是多了几道疤。 最大的一条无非是第一刀,血把牛仔衣就染红了。 那天晚上会也不开了,任哥带着他就往医院跑。 阿胜迷迷糊糊记得自己在医院躺了好一阵子,可再醒来时已经回到任哥的别墅里。 醒来的那一天,任哥就把家里的钥匙给了他。 他说阿胜,能为别人死一次的人很多,但死两次,我大概难遇到第二个。 这就像上战场一样,第一次毫无畏惧地冲上前容易,因为不知者无畏,可要第二次还那么大着胆子往枪口上堵就很难,而阿胜做到了。 钥匙有三把,任哥说不要弄丢了,否则别墅三个大门都得换新的,麻烦。 所以阿胜就像爱护自己的手枪一样爱护它,当然也鲜少用到。毕竟他很少在没事的时候主动拜访任哥,而平日里接送任哥也不需要用他的钥匙。 现在钥匙钻进了锁孔里,开了铁大门,开了防盗门,开了木门。 客厅敞亮,但没有人。 其实阿胜猜得到,客厅的灯亮着,意味着让他在楼下等。 任哥还在卧室里忙活,所以声音是从卧室的木门传出来。 隐隐约约,又十分刺耳。 阿胜站在门口杵了一会,才想起应该把大门锁好。 他坐在宽敞舒服的沙发上,拉过那一只超级大的烟灰缸。他注意到桌面还有洪爷的一块钻表,看来这一场盛宴是从客厅开始,一路烧进卧室里。 阿胜点了根烟,静静地等。 他想起了洪爷和任哥示意的那一天晚上,也是戴着这样的一块大钻表。 洪爷好色,众所周知。所以各个帮派喜欢进贡一些美女,也是理所当然。 记得那一天洪爷过寿,各个帮派的领导带人带财,礼物堆得山那么高。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而等到正式宴席结束,只剩下几个头目留下时,任哥带着阿胜和另外几人又随同洪爷转进了小包厢,这时第二批寿礼才迟迟送到。 那早就准备好的绝色天香鱼贯而入,就穿着一点点布料一字排开。 洪爷说,转一圈。 她们便转一圈。 洪爷说,展示一下。 几块布便解下放在台面上。 洪爷细细打量,又起身探查。这揉揉,那捏捏,然后点点头,喝得脸红脖子粗,当场就开了一荤。 那钻表晃啊晃,晃到瓶子起开,香槟喷薄流泻。 阿胜记得第一荤开的就是任哥送来的人,不过不是以任哥的名义,而是以阿胜的名义。 洪爷说好啊,这个年轻人好。 阿胜说,谢谢洪爷。 洪爷又说,其他先下去吧,他尝点小菜就行,酒还要继续喝的。他把钻表往上捋了捋,又转向任哥,说这年轻人跟你几年了? 任哥说,两年了。 洪爷又说,好,好,有前途,以后能好好助你。 那包厢的灯晃眼睛,照在洪爷的钻表面,再从钻表反射进阿胜的瞳孔。 阿胜不敢抬头,只敢敬酒。 眼睛盯着那钻表,直到钻表从胸脯上挪开,从屁股上挪开,从酒杯旁挪开,挪着挪着,盖到了任哥的手背上。 阿胜抬起头来,见着几个大哥都聊得很热络。 刺头强还带着老婆红姐,一样笑得花枝乱颤。 而洪爷的手又拍了拍,从任哥的手背,换到了桌子底下的大腿。 洪爷说,这个生日过得很开心,我就像年轻了十岁一样,真想和你们一样年轻,真想再开心一点。 任哥明白洪爷的意思,所以在第二场撤了之后,第二天,他便让洪爷实现了生日的愿望。 也就是从那一天起,阿胜会站在门口抽烟。 分卷阅读4 分卷阅读5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5 八根烟,任哥穿着整齐地出来。 有时候醉醺醺,有时候又很清醒。 阿胜熄灭第六根烟时,房间的门开了。 洪爷先从里面走了出来,阿胜看到他立马站起。 洪爷也穿得很整齐,身上还透着酒气。他说阿胜,是吧,没叫错吧? 阿胜点头。 洪爷拾起桌上的腕表,指了指阿胜,扭头对接着走出来的任哥,道——“这个年轻人可以的,那么晚了还来汇报工作。” 阿胜掏出属于洪爷的那一份纸包,双手递过去。 洪爷打开大纸包,打量了一眼,拿出一条递还给阿胜,“好好干,你任哥是个好大哥。” 洪爷说过很多次这句话,但想必人老了他妈就不记得。 阿胜一边连声道谢,一边把洪爷送出门外。直到洪爷坐上轿车,开到看不见的地方时,阿胜才转过头来。 “辛苦你了,那么晚还送过来。”任哥拍拍阿胜的肩膀,让阿胜坐下。见着阿胜把金条掏出来上交,又摆摆手,“洪爷赏的就收着吧,给自己买点东西。” 阿胜没吱声,只是把金条放在桌面。 任哥的笑容已经收了起来,他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盯着那几块金条出神。 过了好一会,他才仿若惊醒一样问道——“我想洪爷死,你想洪爷死吗?” 这话一出,阿胜愣了。他不知道是不是任哥在试探自己,所以微微皱起眉头,狐疑地望着任哥。 任哥的眼中有一种说不清的情绪,他也如此地和阿胜对看,眼角的鱼尾纹因为疲倦而更加明显。 片刻之后,任哥突然笑开。 他笑着摇摇头,没把话接下去。 而阿胜也是为任哥点了根烟,假装什么也没有听见。 第6章 任哥有野心,他的野心是这几年逐渐成长起来的。只不过他藏得深,不靠近都发现不了。 他有职业,有地位,有靠山,每天过得还算可以,别人动不了他,他也不会轻易找事。 帮派兴起也就是这二十年的事,任哥说得上话也就七八年时间。 他不算看着帮派起来的,毕竟帮派刚起时,他还没调到蝴蝶城。但他还是有一定的辈分,到底也只有他,还算愿意顶着丢掉乌纱帽的风险为弟兄们谋口饭吃。 但阿胜看得到他的野心。 听别人说,任哥刚来时是被流放的。 他原本是省府临城做事,后来出了错,多抓了一个不该抓的人,那人背景大,一不留神惹着了,就把他流放了。 流放老远,直接流放到边境的蝴蝶城。 蝴蝶城是全国最难管辖的城市之一,一是因为地理环境问题,战争年代就特别难打。到处都是山,山上都他妈是树。一支部队进来,农民用自制的土枪打个麻雀战,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让正规部队都没辙。 二是人文问题。地理环境就导致这里形成了自己的文化圈,依山傍水,靠本国首都远,出海却又比较容易。一股风吹过来,率先登陆的也是这里。导致这里的人不好战,但也不好管理。 国家下达一个政策,三五年都没法执行到蝴蝶城。国家三五次试着改造,但钱一砸下来就像砸进了蝴蝶城到处都是的鱼塘,鱼聚过来一群,散去了连影都找不着。 久而久之,也就让蝴蝶城变成了一个尴尬而难有人接手的盘。就像一个特立独行的妓女,就算有心让她从良,她也难改变自身的三观。 所以这里也有着全国最难以治理的帮派。 无论是人蛇活动,还是毒品交易,抑或是黄业发展,到处都是,就像夏天里多到钻进内裤里叮蛋蛋的蚊子。 警察局当然也设立,但人手就那么多,又得不到武力支持,要办起来实在太难,至少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大部分职员都不希望自己成为那个一朝一夕。 任哥刚来时只想混个好职位,所以只知道来了肯定要和黑帮接触,明白什么时候能管,什么时候不能管。了解法律走到什么地步,规矩又定到什么程度。 在蝴蝶城里,有时候帮派的行动力比警察要强。因为帮派有群众基础,但警察没有。所以和帮派打交道、做生意,几乎人人都要经历。 任哥也就是这么开始的。但或许是他适应性强,也估计是他脑子转得快,还有可能是他不甘心,毕竟他那么年轻就被流放了,不做点业绩出来打打流放自己的人的脸,他就一股怨气出不去。 所以来了五年,熟悉了环境甚至结识了不少人后,任哥便想做蓝莲帮话事人。 蓝莲帮原来是他一个上司管辖,那上司老了,身体又不好,无论是警局的事还是帮派的事,基本都是任哥代劳。 任哥勤快,肯做肯吃苦,学习能力又好,所以到了后两年,大家也都面熟了任哥。 面熟真的很重要,它可以大大提升一个人的可信度。 但这还不够,因为任哥还没有机会正式结识四大帮派的老大。 所以任哥想尽办法牵线搭桥,终于掐准一个时机,借着老上司犯错的空当,和管理新区的火炮搭上了线。 这火炮也是个外来户口,很多年前甚至还是偷渡跑来的。 他比其他三个本地帮更容易接纳任哥,听闻也最重义气。任哥帮了他几次之后,他就找了个机会,约出洪爷吃吃饭,打打球,唱唱卡拉ok,再喝喝酒,拉拢拉拢感情。 任哥会看人眼色,所以缺的就是一个机会,火炮给了他这机会,他便顺利地和洪爷熟络起来,并适当地投其所好,总能送点称心合意的东西,哄得洪爷开开心心。 之后的选举有了洪爷和火炮的支持,要上位蓝莲帮就容易多了。 但在位蓝莲帮之后,任哥又觉着不够了。 第7章 蓝莲毕竟不在四大帮派之列,要说话投票也轮不上任哥的份,任哥不满意,他要话语权,至少当油水不够的时候,他有为兄弟们争个“合理分配”的能力。 于是,他瞄准了鬣狗帮。 当时四大帮派中有一个鬣狗帮,是人数最少的,而任哥便打算从鬣狗帮突入,取代他们的位置。 所以那两年他在单位里一概递上鬣狗帮犯案的罪证,在帮派里又不停地让人找鬣狗帮的麻烦,就打算什么时候抓住痛脚,把他们一锅端了。 鬣狗帮的头子叫辣油,这名字听着就挺狠。辣油也是个特别狠毒的人,所以鬣狗帮也在他的领导下臭名昭著。 那时候最典型的一件事,就是鬣狗帮组织的砍手行动。 那两年蝴蝶城的经济特别不好,闹瘟疫,所以夜场和鸡店的生意一落千丈,人人自危,没人在这时候凑热闹。 唯一能支撑的就是走私药品,可走私药品就这么一点油水,早就被洪爷和当时管渡口的分完了,即便再剩一 分卷阅读5 分卷阅读6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6 点,也一定会给火炮,绝对轮不到鬣狗帮头上。 大哥养不活小弟,也就只能任由小弟找饭吃,所以那段日子,以鬣狗帮为主导的抢劫和偷窃尤为猖狂。 这么说还算保守的,因为他们没有耐心偷窃,一般以抢为主。 这抢还不是普通的飞车党的抢,不是扯着对方的包能拽走就拽走,不能拽走就换一家的模式,而是拽不走时一刀砍人手上,无论如何要把包给拿了。 这一刀劈下来到底是伤了皮肉还是牵筋带骨,那就得看路人的造化了。 任哥也就是抓住了这个时机,一再上书要求全员带枪执勤。 上头顶不住压力,也见着民众受苦厉害,不得已也同意了。 只要一同意,在任哥领导下的蓝莲帮只要在上班时间内,人手一把枪。 说实话,谁他妈知道这枪到底是警员发的,还是从黑市买的,都一个型号,一个口径。蓝莲帮那会还统一着装,穿得和不戴帽子的警察差不多,掏出抢来开两发,路人也只会四散,而不会起疑。 辣油是大白天被干掉的,他的手里还拿着一把西瓜刀。 但知情的人都知道,砍手党怎么可能让自己的老大亲自出马,这分明是栽赃嫁祸。 但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栽赃嫁祸也做成了。 所以蓝莲顺利上位,成为了蝴蝶城四大帮派之一。而任哥也用这几年时间培养了一些亲信,立马退到幕后,只朝九晚五上班,大部分时候谢绝一切帮派活动。 所以任哥找上阿胜是有原因的,一个人够忠,够诚,比聪明重要太多了。 至少从这五年的观察来看,即便任哥在阿胜面前杀了一个警察,阿胜也绝对是把行凶的匕首拿过来自己握着,再帮任哥挖坑把尸体埋了的角色。 也正因如此,当任哥说出想要洪爷死时,阿胜相信,任哥是真的打算让洪爷死。 他的能力越来越强,势力越来越大,野心也越来越膨胀,而让洪爷随叫随到——不,任哥不想这样。 他要爬到洪爷的位置上。 第8章 把账结清,也确定任哥没事之后,阿胜起身告辞。 他说不早了,我让外面的兄弟守着,不知道刺头强会不会带人过来找麻烦,今晚任哥要多小心点。 任哥却没让他走,他抬起头,冷不丁地来了一句——怎么,我刚说要洪爷死,你就要走,你是想和谁通风报信啊? 这一下让阿胜无言以对。 刚刚站起来,这回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气氛僵持了一会,任哥又笑了,他说开个玩笑而已,不要那么紧张。 他让阿胜坐下来,还给阿胜倒了杯酒,话题一转,又问他——“怎么,最近要陪小宁多些?和小宁怎么样了?” 任哥就是这样,大部分时候都是亲和的,偶尔来一两句石破天惊的,让不熟悉他的手下十足尴尬又胆战心惊。 阿胜说还行,前段日子让她出去找点活干,每天待在家里,她也心烦。 “如果你不喜欢,那就换了算了,不要觉着是我给的,你就一定要留住她。”任哥抬抬手,让阿胜也喝。 阿胜稍微喝了一点,用的还是洪爷的杯子。 其实不是想换,只是阿胜没法真正接受小宁。 小宁过来了没有出过场子,一下子就让她成了阿嫂,她摆不正自己的身份,也融不进阿胜的生活圈。跟了阿胜之后,不愁吃不愁钱,所以只能每天和女伴喝得烂醉,有时候还夜不归宿。 这些阿胜都不介意,毕竟偶尔出去玩也是必须的。他在外面来不得那么干手净脚,小宁要找点乐子也未尝不可。 但到底得让兄弟跟着。 没有兄弟保护,谁知道转个弯是不是就被人劫走了。 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事情就变得很难堪了。 阿胜不能不救,既然大家叫一声阿嫂,他不救就让别人抹了他的面。可要他救也不容易,不割块肉,别人还真不放人。 之前有一回小宁就是被人带走了,阿胜硬是花了大价钱才把她赎回来。就算之后他知道是刺头强搞的鬼,可钱人家已经拿了,证据又抓不到,只能认了这茬。 回头他也不敢骂小宁,只能多叮嘱几句。 但那之后他就不怎么碰小宁了,或许也是心里有点防备,总觉得不知道哪天就分开了,到时候让女孩子产生了感情,他也不好交代。 小宁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这样的女孩做不了阿嫂。 但或许也是任哥说的,大哥送的,他不能不要,不能不好好保护。 虽然任哥的话放在了这里,可若是真想和小宁分开,也得先想出个妥善安置的办法。 或许也是见着阿胜的尴尬,任哥便不再提了。 喝了几杯,任哥也有点醉意。 任哥一直在搓着腰,阿胜问是不是不舒服,要不要早点休息。 任哥说不用,就是心累,想再多喝一点,“阿胜你陪着我吧,反正我这里房间多,等会你自己挑一间睡。” 阿胜没有多问,伸手过去帮着任哥摁揉胯骨的一边。 他知道一定又是洪爷玩过了火,在任哥身上留下了伤。有时候他真的会幻想洪爷死在床上的模样,而他认为这是那老头最好的结局。 揉了好一会,任哥又突然扭过头来,前言不搭后语地道了句——“胜,你不要背叛我。” “我不会,你是我大哥,我绝对不会背叛你。”阿胜回答。 这话他答了无数次,几乎每次任哥喝多都会问。 任哥没有安全感,这是阿胜在他身边五年,除了日渐膨胀的野心之外,感受到的另一种强烈的情绪。 而问完这样的话后,下一句一定是——“你要是背叛我,你知道会怎么样的。” 阿胜说知道,笑了笑,“留屌不留人,留人不留屌。” 任哥跟着笑起来。 这是兄弟俩之间的玩笑,但实际上并不完全只是个调侃。 阿胜刚跟任哥时,任哥的其中一个副手小鱼就被这么处理了一下。 小鱼也跟了任哥有一段时间了,从警察局里就是他的下属,在警局做了一年,干脆出来直接混进帮派。 那时候任哥很信任他,也像对阿胜一样对他好。 但他却恃宠而骄,借着任哥的信任,有一次偷偷拍了任哥侍奉别人的照片,交给别的帮派作为对付任哥的把柄,换来一笔十分丰厚的酬金。 任哥给了那笔钱,但也查到了是小鱼所为。 那天他给了小鱼选择,小鱼选择保命,所以留了二两肉。 自那一天之后,小鱼销声匿迹。 有人说他死了,切了之后没弄好,感染了就一命呜呼。也有人说他离开了蝴蝶城,回了老家,再也不想和任何熟识的人相见。 还有人说他顶不住 分卷阅读6 分卷阅读7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7 别人的议论,打算搞一票大的就走,岂料运货的那天被水警拦下,为了不坐牢不被体检,一股脑扎河里,再也没浮上来。 但无论是哪一种,小鱼确实人间蒸发。 任哥也没有赶尽杀绝,就随他了。 自那之后,阿胜便知道“留屌不留人,留人不留屌”是任哥做得出来的,而他也相信在任哥侍奉洪爷的时候,一定无数次地想一口咬下那二两肉,再把它吐出来丢出去喂狗。 第9章 那天晚上阿胜住在任哥的隔壁。 他本来想尽快睡着,毕竟今天一整天他都没有休息好。 可似乎是酒精作用,加上回忆起先前在厅室等待时听到的声音,任哥的影像则一直在他的脑海里前晃。 他硬了,每次只要细细想任哥的面容和身上的味道,他就不可自控地勃起。 他把手伸进了裤子里,再伸进内裤里,他紧紧地闭起眼睛,上下套弄着自己。 他知道这样做是错的,任哥是他的老大,而看似任哥只是屈居于现实,心底里根本不喜欢男性。 可阿胜却无法停止自己的幻想。 他幻想任哥像侍奉别人一样侍奉他,幻想任哥跪在他的脚边,抬头试探地看着他的表情,幻想任哥被压在床上或桌面,一记一记的捅戳撞出喉管的呻吟,还想着任哥抱着他,亲吻他,说感觉怎么样,我是不是还可以。 阿胜射在自己的掌心,然后飞快地抽过纸巾擦干净。 手淫之前幻想的一切瞬间因高潮的过去变得神圣,任哥又变回那个不可进犯的存在,一个无论别人议论什么,在阿胜心中都高大而不可亵玩的人。 他蹑手蹑脚地出来,偷偷地把纸巾丢进马桶里冲掉。 折回来时看到任哥的房门虚掩着,忍不住向里头看了一眼——还好,任哥没有动静。 这样的宣泄过后,阿胜很快进入了梦乡。 但他不知道,实际上任哥并没有睡着。 任哥喝多了,天旋地转。 可他却睁着眼睛,面对窗户的一边侧身躺着,任由身体飘飘荡荡。 任哥玩过一两回那种东西,只是进入鼻粘膜,而没有进入静脉。 那时候他就像这样漂浮着,但没有反胃的感觉,而是越飘越爽,越升腾越畅快。 在那些如梦如幻的时刻里,他以为他会想到一些女人,一些他曾经拥有过,却未能陪他走到现在的女人。可奇怪的是那两次放纵中他看到的却是一个男人,一个他熟悉的,却没有面容的男人。 他抱着他,仅仅只是纯洁地抱着。对方在他耳边说些什么,可他却一个字也听不清。他靠在对方的肩膀上,也任由对方靠上自己的肩膀。那一刻好像过了很久,仿佛他不放手,就不会成为过去。 直到他清醒过来。 正如阿胜猜测的那样,他并不喜欢男人,无论是他现在偶尔要侍奉的洪爷,还是之前碰过他的任何一个,他都恨其入骨。 其实他真正上过床的人不多,不暗示到洪爷那份上,他也佯装没明白。这么些年下来,也就是三四个,每一个人在他身上来过十几次。 可即便如此,他也觉得每一回都刻骨铭心,历历在目。 每一次被对方捅戳时他都感到无比清晰的仇恨,那仇恨化作了具体的形态,正正的就是背后和身上运动的人的模样。 他想要那些人死,不得好死。 所以他们死了,除了洪爷。 几个小时之前洪爷把那个东西放到他的身体里时,他还要装作浑身瘫软,淫叫连天。 那玩意在他的肠道里翻滚扭曲,发出电流固有的嗡鸣。 他便双膝跪在地上,一边抽动那个东西,一边做出洪爷希望看到的表情,表现出他心底根本不存在的欲求。 妈的,每一次想到这些,他都觉得自己的头脑要炸开。 洪爷说他长得好看,尤其在情欲漫上他的脸时,他比女人还要好看。 可他却希望有人一刀划在自己的脸上,这样他也就不再具有这一项令人羞耻的优势。 他射精了,他也不知道自己想着什么,一边抽插着身后的东西,一边撸动着阴茎,一边喊着洪爷的名字,一边把精液射在早就摆好的一个盘子里。 然后他把那玩意拿出来,爬向洪爷的跟前。 洪爷会像摸一条狗一样摸着他的脑袋,说坤总,你很厉害啊,你看我那么久没勃起了,看着你这样我都硬得不行。 想到此,他翻身起床,拿起床头的酒瓶又给自己灌了几口后,才再次躺下,用力地将被褥拉上。 第10章 刺头强的人是第四天白天找来的,不过上门的不是他,而是红姐。 红姐是刺头强的老婆,原先也是一个小帮派的大姐。 一次和刺头强的人接触,两伙人打得不可开交。而等到大哥都出来谈事时,两人一见面,几杯酒下肚,竟然相谈甚欢。 和头酒也不摆了,不出两年,摆了他们的喜酒。 红姐的人和刺头强的人一合并,小帮派就变成了大帮派。一个专门替人收数,一个拉皮条,也在整个蝴蝶城里做得有声有色。 后来鬣狗帮散了,又收罗了不少鬣狗帮的亡命之徒,一时间壮大速度势不可挡。 洪爷本来是想和平解决的,毕竟刺头强领导下的红河帮是最不要命的,让这些人闹起来,大家每天都不用出工了,就从早打到晚。 所以这次坤总的人动了刺头强,刺头强的人肯定把这事捅到洪爷面前。 可洪爷能说什么,前几天晚上的畅快余韵还没过,只能把答案转变为问题,说你们找坤总谈了吗,你们的数交了吗?你没交数,坤总也几个季度没跟你们计,那他有点脾气算什么问题? 红姐把烟一弹,冷哼一声,她说数是谈的,不是动手的,现在坤总动了她男人,她怎么样都得要一个交代。 洪爷摆摆手,说那行,那你就去找坤总吧。你这道理在我这里通不过,我是不会为你主持公道的,你要是能从他那要到公道,你自己去要便是。 于是红姐便带着人,风风火火杀到警局。 还好没到警局跟前,就被阿胜的人拦下来。 这就是阿胜最重要的工作。 他大部分情况下不亲自收数,不亲自劈人,不会亲临那些场子讲纪律,但他有唯一一个地方需要保护好——那就是任哥的面子。 闹事可以,甚至可以堵到任哥的别墅门口闹。踩场可以,大不了打碎的东西再让输家出钱装修一轮。谈数也没有问题,找个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大家沏杯茶开诚布公,把道理事实摆一摆——这些都能接受。 但要把火烧到任哥明面的职业上,不行。 阿胜的人拦了一排,不让红姐的人靠近。 警局的人看了 分卷阅读7 分卷阅读8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8 一眼,见着两拨人都没踩进警局的大门里,也装作没看见,转个背又钻进房里。 红姐说,阿胜,你护主我没意见,但我也要护主。 阿胜听了想笑,刺头强不过借着这机会让红姐胡搅蛮缠罢了,要说道理,任哥当然在理,但无论他们说什么,估摸着都没法平息对方挑刺的由头。 阿胜说,走吧,我们另外找个地方好好谈。 于是留下了几个兄弟继续守着,带着一小部分人绕到警局的后巷。 这后巷就是警局的盲区了,警局的人也愿意把它当成盲区。很多械斗都在这里发生,不过是背后,所以看不到,不要看。 红姐点了根烟在旁边看着,手一挥就有人第一个冲上前。 阿胜的人终究是少,何况在这里也不能用枪。 不过这巷子他们已经太熟悉了,每天都来这里打卡上班,连他妈的每一块砖有多少裂缝都知道,自然也能从最近的地方抽出钢管和长刀。 其实每次看到这样的火拼,阿胜都觉着滑稽。 他当年也是这样一脑热地冲上去瞎砍,觉得自己真鸡巴热血。 但现在他算是明白了,这就像士兵的实战演习一样,上战场之前总要来这么几场真枪实弹的训练,可实际上训练能和战争一样吗?不一样。 有些东西是在演习中学不到的,即便流血也学不到。 比如他们就不明白,这时候无论哪边赢,红姐都无法从阿胜身上要回三根手指。 等到双方打得差不多了,阿胜推开了人群,干脆地冲到红姐面前,二话不说一巴掌扇在红姐脸上,转身就将她的脖子卡住。 红姐以为阿胜不敢动女人,但当然不是。阿胜的眼里只有动的时机而没有动的物种,所以那刀尖都扎伤了红姐的下巴,他也一点松手的意思没有。 阿胜说,红姐,可以了,兄弟们出出汗流流血,愤怒也消散得差不多了,我还陪他们练了好一会。如果你再不叫他们撤退,我就只能把你也弄伤了。 但红姐也是要面子的,和刺头强一样就算别人杀到面前了她还要嘴硬。也不知她从哪里摸出了一把匕首,干脆地扎进了阿胜的大腿。 扎进去了还反手打转,那钻心的疼让阿胜瞬间松了胳膊。 红姐推开阿胜,一脚踹在他的肚子上,骂道——还不了我三根手指,我他妈也得在你身上开个窟窿。 但还好,红姐这一扎并不算狠,虽然裂口很大,不过没有伤及要害。何况红姐也确实往后撤了,而阿胜也没有让兄弟们继续追赶。 他踉踉跄跄地站稳,又让一个身上没什么污秽的小弟到警署里给他拿点纱布,等他把大腿缠好了止了血,又绕回了警署前门,继续他的职能。 几个穿着制服的人走出来,瞥了一眼这群出了汗还有点血的混混,其中一个还和阿胜打了个招呼。 刚刚发生什么了吗?不清楚。大概是那些帮派之间又摩擦了,隔三差五就这样,已经不是新鲜事。 只有任哥出来抽根烟时看到了阿胜,见着他又负伤的样子,没说话,只是轻微地点点头。 所以阿胜的职业很重要,也很高尚。 他是在做面子的事,而面子是维护地位与阶级的关键因素之一。 任哥的牺牲也很重要,若不是洪爷一句“我不管”,红姐也不会仅仅带着这么点人来撒气,而是非得掀起两边的斗争,直到打得你死我活为止。 阿胜坐在警署附近的小商铺里吃着盒饭,透过玻璃窗看外面的街景。 他觉得现在的蝴蝶城还是好的,虽然他时不时就要受点小伤,但大概等到晚上,他的伤又能痊愈。 第11章 晚上阿胜收工回去之后,想要小宁帮他处理一下的,但谁知道小宁又不在家,也不懂跑哪鬼混去了,不得已阿胜只有自己动手,淋了一层酒精,痛得他龇牙咧嘴。 好不容易处理完了,正瘫在沙发抽烟休息时,任哥打了个电话给他,说我就在门外,你能走出来吧,走出来就上车吧。 任哥把他带回自己家。 估摸着也是听说小宁又在旗下哪个场子玩了,还不如把阿胜接到自己身边。 任哥扶着他上楼,又给他换了纱布。他让阿胜靠在沙发,自己重新上了一遍药。完事了再掏了两卷钱塞到阿胜手里,阿胜推辞,说这伤就和擦破皮似的,不要不要。 但任哥直接把钱塞他裤兜里了,他也没法拒绝。 任哥就是这点好,对很多下属都没架子。他会亲自到医院探望他们,也偶尔会给牢房里待着的兄弟带点开销进去。 他也没让阿胜把腿放下,就让他搁在自己的膝头,自己点了根烟,塞阿胜嘴里。 他说,阿胜,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了,这些事让那些小的上就行了,你老是亲自上阵,要真遇到什么麻烦,你还怎么出力。 阿胜说没关系,哪次你叫到了我没出力,“而且自己不顶上去,手底下的人怎么看我,你说是不是?” 是,所以——“你比我还懂得收买他们,说不定哪天他们只认你一个大哥,都不认我了。” “我认就行了,”阿胜笑起来,“大哥的大哥,你还怕用不动他们。” 说实话,任哥是怕的。 每次在前面拼搏的都是阿胜,而自己的名声又不太好,若不是阿胜真的忠心耿耿,他还真怕阿胜篡了他的位置。 在帮派刚兴起的时候,人们都是很重义气的。跟了一个老大,基本上一辈子就认定这个老大。轮盘不是说转就转,也不是辞职再另谋高就那么简单。它关乎到一个人的品格和声誉,而那时候人人都注重这个。 在洪爷上位之前,蝴蝶城的帮派龙头是一个叫金爷的人。金爷在位的时代和现在很不一样,没有那么多背叛与冷枪,也没有人需要脱掉裤子跪在地上让金爷舒服。 金爷很有威信,赏罚分明,纪律严苛,那时候的蝴蝶城比现在要稳定多了,至少伤及无辜市民的情况实在不多见,只要商贩都按时按量交钱,那就万事大吉,出入平安。 也就是那个时候,金爷一直在打压洪爷。 洪爷当时也是一个帮派的头子,他的帮派在其他几个帮派中是赚得最多的,但不知为何,金爷就是不喜欢他,反而扶植一个偷渡过来的火炮。 后来临终前金爷才让火炮和任哥来到跟前,他说不行,洪爷不行,你们要小心,他上去了,你们两个肯定得遭殃。 当时的任哥不明白,毕竟最先被发配到油水最少的新区的,是洪爷向来不对付的火炮。公报私仇,在所难免。 但等到洪爷要脱任哥裤子的那一天任哥才深有体会,洪爷的品行不足以服人,所以即便他说刺头强不在理,红姐也敢来耀武扬威一下。 选举五年改选一届, 分卷阅读8 分卷阅读9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9 过两年将会进行第二次改选。 而任哥认为两年之后,无论如何,他都不可以再让洪爷连任。 所以他的行动该从现在开始。 等到两人的烟都抽得差不多了,他转过头对阿胜说,“胜,如果你想做龙头,你第一个想干掉谁?” “干掉任哥想干掉的那个。”阿胜周全地回答。 第12章 其实他怎么想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任哥有什么命令。 任哥听罢哈哈大笑,他拍了一下阿胜的小腿,说你怎么那么滑头,你怕什么,现在房间里就我们两个人。 阿胜不怕,他只是想顺应任哥的意思罢了。看着任哥笑起来的模样,阿胜心头异样的感觉升腾得更厉害。 那天晚上他没有给出任哥准确的答案,但他却真的想了很多。不是在想第一个该怼掉谁,而是在思考“如果我想做龙头”这种假设。 是的,如果他做了龙头,或许他真的可以得到任哥。 手下的小弟接触他多过接触任哥,他得到的民心自然也比任哥更甚。而如果他真的成了蓝莲帮的话事人,甚至真的成了龙头老大,那任哥—— 他用力地咽了一口唾沫,阻止自己想下去。 任哥望着他的眼睛,终是没得到他下一句话。 阿胜不可能想的,他总不能说他也希望自己能把手盖在任哥的手上,不能说他希望任哥主动把衣服脱掉,把皮带解开,更不能说他想看任哥跪下来,问他舒不舒服,难不难受,要他怎么做。 其实他真正确定自己对任哥的心意,是在四年前第一次看到任哥侍奉人的时候。 那时他刚跟了任哥一年,是任哥的专属司机。 当时任哥在接触一个政府官员,那官员是警局的高层,决定了下一任中层的改选,也在某种程度上掌控着任哥仕途的走向。 任哥打电话让阿胜过一栋会所接他,路上堵车,阿胜去晚了,他迟到了十分钟。所以他连门都没有敲就一路闯入,直到拧开了一间小厅的把手。 他所见到的那一幕让他毕生难忘。 那个官员坐在沙发上,皮带已经解开。而他的任哥则跪在胯间,松了领带,开了纽扣。 官员的一只手深入宽松的领口间,玩弄着任哥胸前的一点。任哥则扶着对方的膝盖,卖力地前后吞吐。 时不时地,任哥还把阴茎吐出来,抬头抬眼看向那个官员,轻声问这样对吗,舒服吗,是不是这么做,教教他。 阿胜傻了眼,直到那官员咳了一声,阿胜才赶忙把门关上。 他坐在车上等待,心脏突突直跳。在他跟着任哥的这一年里,他曾经听过各种各样的传言,但亲眼目睹则是第一次。 任哥比他迟到十分钟更厉害,迟到了半个小时才从别墅出来。一路上阿胜紧张地握着方向盘,就怕任哥追责了自己。 可直到把任哥送回家中,任哥都没有说话。 等到阿胜要转身离开时,任哥才道了句——“阿胜,你看到了什么?” 那一刻任哥的表情是柔和的,柔和得近乎于乞怜。 后来阿胜知道,那也是任哥第一次用肉体作出这样的牺牲。他也很迷茫,很痛苦,很犹豫,很无助,他不知道可以怎么办,而他希望阿胜不要在站在他的对立面。 阿胜摇摇头,“我什么都没看见。” 可回到车上后,阿胜真的很难受。他以为自己只是把任哥当成大哥,万没有多余的情绪。但每当他回想着自己见到的那一幕时,他的脏腑就像被搅动一样疼痛。 他不仅仅为任哥不平,他还在深深地嫉妒着被任哥侍奉的那个人。 那一幕烧起了阿胜对任哥的欲望,也点燃了他混出名堂的野心。 第13章 估计是想得太出神了,阿胜没有意识到自己盯着任哥。 任哥叫了他几声他才反应过来,马上收回了目光。 任哥表面装作不在意,但他知道一旦阿胜露出这样的眼神,便代表起了杀心。 在转去厨房帮阿胜热点粥时,他打了个电话给熊猫和葱花,让他们一起来家里聚一聚。 熊猫是他另一个副手,协同阿胜管理蓝莲帮内部的事物。熊猫和阿胜很早就认识了,但不知为何两人却私交甚少。 早些年熊猫是个卡车司机,跑点货,偶尔也做做小生意。 他不是刺头强的人,但归在刺头强管辖的地域之内,所以定期要向刺头强交费用。 熊猫什么都好,就是好赌。赌起来没日没夜,没分没寸,也就是因为这样,他拖欠红河帮的钱还不起,被揍了好几回。 不过他皮糙肉厚,打一顿晚上又能从屁眼里抠出钱上赌场。 但他的赌运实在不行,不是普通的差,而是糟糕到怀疑人生。 明明跑货时凭着别人比不上的精力,总是能赚得比同事要多,但一上了赌桌,不到几小时就能光着屁股回来。 这也是任哥不能理解的一点,明明这条路他妈的都已经摆明堵死了,为什么熊猫还一个劲地往上撞。 任哥和他认识,是因为熊猫又一次欠了钱。 他是在任哥的场子里玩,所以被逮到时也是在任哥的地盘上。那天他被几个人用钢条打得满嘴是血,连“大哥”都说不清楚。 任哥碰巧经过,以为是自己的小弟在干活,但觉着做得太过火,还是决定下来遏制一下。岂料那些人认识任哥的面,一见到任哥,丢下熊猫就跑没了影。 熊猫的手揪着任哥的裤腿,口齿不清不知道说些什么。 任哥也无奈,随便塞了点钱在他口袋里,让他以后别来自己的场子玩了,让刺头强的人追过来,他下次也不方便叫停。 本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岂料两个星期后熊猫突然冲到路上拦住了他的车。 熊猫的脸已经洗干净了,但壮硕的体型特征还是让人一眼就认出了他。 他的眼睛肿得像鸡蛋那么大,张开双臂在车前不知道嚷些什么。 任哥的人马上下去驱赶他,但他死活不走,推开他们后,又继续拦在任哥的车前,扒拉着车前盖。 任哥把车窗摇下来一点,问他怎么回事。他立即想跑到任哥的车门旁边,岂料又被其他兄弟架住。 任哥觉着奇怪,开门走出来,让他们放开熊猫。 熊猫则扑通一声跪在任哥脚边,哭嚎着要跟着任哥混,他不赌了,他要帮任哥做事,求任哥赏口饭吃。 后来任哥才知道,这一次他真是被刺头强的人搞死了。 他欠的钱仍然还不上,刺头强的人就派人把他的女人拉走了,说是赌债肉偿,但谁知道那天晚上搞了什么,最后还了一条尸回来。 尸体就丢在熊猫住的街边,熊猫不出门,还他妈没发现。 虽然这是熊猫自作自受,但 分卷阅读9 分卷阅读10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10 看起来对他的刺激也很大。 任哥没有马上答应他,毕竟任哥也不知道这种烂赌徒到底能不能改过自新。 所以那天给了他两条数让他追回来,这是两笔烂账,对方死活不给,若是再收不回来,估计蓝莲帮就得做事了。 本来任哥也觉着熊猫不可能收得回,岂料他不仅第二天就把钱拿了回来,还把那两个人带到了任哥面前。 任哥很意外,之后又接连给了熊猫几条数,每一单熊猫都完成得很好,很高效。 他本来就又高又壮,往门口一站气势都多了几分。何况经历了失去女人这回事,他也更懂得用什么东西来要挟别人还账。 任哥就这么把他收下了,而这一次任哥买对了股,熊猫确实没有再赌,只是偶尔会和任哥的几个朋友玩玩扑克和麻将。 所以有时经历一些歇斯底里的悲痛也并非全然是坏事,它能让人戒掉一些自以为永远戒不掉的瘾。 任哥打电话让熊猫带点吃的来后,又转而打电话给葱花,葱花是帮派的财政和师爷,是最晚进入他们帮派的人才,还是任哥从蝴蝶城的一个私企里把他挖出来的。 今天晚上他要和这几个人好好地聚一聚,至少把消息稍微共享一下。 阿胜绝对不可以单独产生杀心,否则一旦阿胜率先动手,等到阿胜杀红了眼,难说还受不受自己的牵制。 任哥把粥端出去,让阿胜先喝点,顺便说等会熊猫和葱花过来打打牌,几个人好久没聚在一起了,今晚正巧联络联络感情。 阿胜拿勺子的手停了一瞬,随即点点头。 他没把头抬起来,所以任哥看不到他表情的变化。 第14章 任哥想洪爷死,不过是一个想法。但这想法不是他一个人有的,而是大家都有。 这些人跟着任哥混饭吃,任哥却被洪爷这么用,外头议论纷纷,兄弟们脸上也不好看。他们的脑子里早就有了改变现状的念头,但你不说我不说,谁也不敢第一个说。 四个人稍微吃了点熊猫带来的炒河粉和啤酒,又开了牌桌。 打了两三把,话题还没过到正事上,不过是你瞎扯这个,我瞎掰那个,大家都等着别人先开口。 最后还是熊猫先按耐不住了,他糊了一把,把牌一推,道,“任哥,我觉得我运气是越来越好了,你有没有什么重要的事让我去办,指不定天助我也,能给你办得漂漂亮亮。” 见着熊猫开了话端,葱花马上接上——“任哥哪有什么大的,倒是我们这些小的想搞点大的,还不知道任哥同不同意。” “什么大的?最近风平浪静,刺头强的数也被阿胜顺利收回来了,还有什么大事让你们流口水?”任哥也顺水推舟,瞥了阿胜一眼。 阿胜不吭声,专心洗牌砌牌。 提到刺头强,熊猫的怨气最大,他哼了一声,狠狠地拿过自己的一栋摊开,没好气地道,“刺头强三番五次这么搞,我看他都是不想活了。前几天火炮哥也发火了,带了几十号人把他一个洗浴中心砸了。刺头强吃得多,人肥,胆也横,他妈的现在是肥得看不见地上的路了。” “肥肉总是会被第一个开刀的,你不看火炮的外来帮总是不吱声,说不准哪天他们忍无可忍了,第一个抽刀的就是他们。”葱花笑笑,拍了一个风字头。 任哥跟了一个风,“外来帮就算动也是小动,洪爷不发话,谁也没法真的把肥肉切了。” 这话一出,熊猫更是用力地拍出自己打的牌,“洪爷洪爷,妈逼的那老不死的就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妈的要不是拿了金爷留下的财和人,你看他走街外头有没有人砍死他!” “小声点,我他妈耳朵都给你震懵了。”阿胜啧了一声,提醒熊猫。 他打了个条,扬起下巴示意葱花。 “你这话说得就不对了,洪爷怎么说都是龙头。要真走街上给人搞死了,群龙无首,你还想在蝴蝶城找饭吃?”葱花打了个五筒,任哥又碰了。 “蝴蝶双翼,断了一边翅膀,还有另一边。我觉得火炮的口碑和能力都不错,就算洪爷真怎么样了,估计火炮也是众望所归。” “还不如任哥你自己,”熊猫嘟囔道,“火炮哥那个外来帮这几年被洪爷打压成什么样,一下子就给边缘化了。他现在敢扫刺头的场,也不过借着兄弟们的义气。任哥你就不一样了,任哥你和洪爷——” “碰!”葱花提高音量打断了熊猫,把熊猫的大饼收了。 熊猫知道自己说错了话,又低声抱怨了几句,便闭了嘴。 四个人就这么轮了一会,好不容易等到葱花打了个七万,又给任哥碰了时,任哥才再次开口,“看看这局谁点炮。” “肯定是熊猫啊,上次熊猫一炮双响,”葱花大笑起来,“造福了我和阿胜。” “是啊,都是我点炮,”熊猫骂道,“我他妈一点炮,你们拿了钱就跑,上回双响你们的场子,搞得那些人全冲着我的来,我他妈一个星期没开张,尽是搞装修,连墙纸都得重新贴。” 任哥也跟着笑起来,他已经听糊了,糊四七条,台面上只有三张,还有五张不知道在牌堆里,还是被其他家抓在手上。 “所以你才有机会翻新嘛,你那场子早就该翻修了,我这是给了你个机会,”葱花说,摸着自己那张牌换来换去,好半天才犹犹豫豫丢出个三万——“不过这一次要给任哥点,任哥不糊,我们也糊不舒服。任哥吃得好,我们才能跟着吃得好。” “任哥现在吃不饱,瘦,要多吃点。”熊猫说。 “肥肉太腻,不好啃。送到洪爷那里加工一下,就可以吃了。”葱花说。 “洪爷不行,这加工厂加工出来的东西,我怕有毒哇。”熊猫又说。 “那你就把场子承包下来,自己搞。搞多了还可以卖给别人,你说是不是?”葱花摸上一张好牌,踢掉一个三筒,“我也听了。” 任哥听着他们的话,只笑不跟。 “我不想要任哥以外的老板了,”熊猫最先扣下了牌,他已经碰到了单吊,抬头看看任哥,看看阿胜,再看看葱花,“还不如直接把厂买下来,自负盈亏,都是自家兄弟。” 这话一出,葱花没敢再接。 “我糊了。”阿胜终于发声了,他自摸,门清。 牌哗哗地洗开,筹码和扑克哒哒的落在桌面,话题又天马行空地岔开,而任哥抬头看了阿胜一眼,发现阿胜又是死死地盯着他。 第15章 但这一把还没过两轮,任哥的手机就响了。 手机摆在麻将桌旁,任哥下意识地往手边瞥去,阿胜也是一样,但他没有看清。 电话响了好几声,任哥才把电话拿起来,他从麻将桌旁起开,走到房间里去听 分卷阅读10 分卷阅读11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11 。 一时间麻将桌安静了。 纵然没有看见那个刺目又令人作呕的名字,但阿胜还是能猜到那个电话是谁打来的。 现在时间这么晚了,任哥又规避着他们这群亲信接电话,除了那个熬了几天又按耐不住的老家伙外,没有其他人。 电话讲了几分钟,这几分钟无论是阿胜,熊猫,还是葱花,都没有一个人说话。 他们的表情很尴尬,大家心里都有数。 等到任哥从房间出来后,又坐回了麻将桌前。他似乎是把这个邀约推掉了,大家又佯装无事,继续牌局。 可这一次才刚摸一次牌,熊猫的“碰”还含在嘴里,电话再一次响起。 阿胜默默捏紧了拳头,而这回任哥则没有先前的犹豫,抓起电话就往卧室走,片刻之后再出来,道出了那句迟来的——你们玩,我有事得出去一趟。等会你们要喝多了,记得浴室左边是冷水,右边是热水,干净毛巾阿胜知道在哪里。 阿胜立马从桌边起立,走到任哥的旁边低声道,“我陪你去。” “不用不用,”任哥一边把手机揣进裤子口袋,一边拾掇挂在衣帽架上的外衣,“你陪熊猫他们吧,那边有车来接。” 真是饥渴难耐,精虫上脑,见着任哥不想去,连他妈车都开到门口了。 “那我去接你。”阿胜把围巾摘下来,递给任哥。 任哥接过,在脖子上卷了几卷,“不用了,他们应该有人送回来的。” 说完任哥正想侧过阿胜身边,顿了顿,又转回酒柜旁,打开玻璃柜子,从上面拿了一瓶度数比较高的白酒,猛地灌了几口。 阿胜看着他消失在门后,好一会才默默坐回麻将桌边。 熊猫见着阿胜紧皱的眉头,拍了一把他的肩膀,劝慰道,“胜,我们的心里都不好受,但现在不是没办法吗?” 阿胜没说话,仍旧咬紧牙关盯着凌乱的牌桌。 熊猫见着自己的话不起效,干脆转移注意力,把麻将推了推,又给阿胜倒酒,说来来来,我们继续喝,麻将玩不了,那来两盘水鱼,酒还那么多,今晚怎么着都得搞定是不是。 阿胜还是没说话,他的拳头在桌下捏得生疼。 他不会喝醉的,他还要等着接任哥回来。哪怕任哥说不用,他也得警惕电话响起。 葱花也拿着啤酒瓶摆上桌,把麻将拨到一边,给阿胜倒酒,给熊猫倒酒。 两个人骂了几句洪爷,话题又岔开了。到底任哥是他们的老大,老大都愿意妥协,他们做小的哪有多嘴的道理。 可是阿胜不行。 他一想到洪爷那双满是皱纹和老茧的手在任哥的身上游走,就像有一把锯子在来回拉扯着他的脏腑。他痛,但他更愤怒。 他松开拳头握着塑料杯,想让自己的心情平复一些。 凝结的水珠在他的手指上滚落,没入麻将桌绿色的绒布面变成脏兮兮、黑乎乎的一块。 他盯着绒布面,恨不得能在上头挖出一个孔来,就像今天红姐在他身上挖的一个孔一样。 就像他想在洪爷身上开的孔一样。 他把杯子举到嘴边,就着冰冷的啤酒一饮而尽。 然后他把软绵绵的杯子放下了,重新看向熊猫和葱花。 他说,“如果我点炮,你们跟不跟。” 第16章 车已经等在外面了,车窗贴着反光纸,坐在车里能看到外头的街景。 任哥从自己的小区驶出去没多远,想摇了窗户抽根烟,旁边跟来的洪爷的人却提醒他——坤总,别把窗户打开,被人看到了不好。 任哥默默地又把窗户摇上,手插进口袋里捏着烟盒。 “有酒吗?”又开了好一段,任哥忍不住问。 他刚刚第一次推掉洪爷的邀请时,理由是自己和下属喝多了,他不希望等会洪爷发现什么猫腻。 但很遗憾,没有。 那名副手道,“洪爷包间里有,坤总等会去了就能喝了。” 任哥不说话了,他微微闭上眼睛,等着车辆停稳。 来到洪爷会所的专属包间时,洪爷已经喝得脸红得像猪肝一样。 在场的除了他以外,还有洪山帮的三个亲信,大皮哥,大狗和小狗。 他们的身边挤满了陪酒的小妹,桌面上的酒瓶摆得满满当当。 洪爷一见到任哥的面,马上拍了一下坐在他大腿上的姑娘,给任哥让了个位置,招手让他过来。 其余几人也和任哥打招呼,立马为他倒上酒。 任哥和那几个人都很熟悉,但他从来不和他们私交。原因很简单,这些人看不起他。 从知道他是个警员开始就看不起,得知洪爷和他有了那层关系后,眼神更是古怪暧昧。 任哥坐下,先认罚三杯,之后又分别和他们碰了一下,七八杯酒撑得他胃难受。 小狗说洪爷今天他高兴,上次开发的两个别墅区合同下来了,两个黄金片,现在都在洪爷的口袋里。 任哥说恭喜恭喜,又给洪爷敬了一杯。 那两个黄金片他听说过,洪爷是吃了火炮新区的地盘才敲下那合同。其中不知道送了多少金条,也不管手底下多少人议论纷纷。 不过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合同上签了字,开发权落在了洪爷手上。 洪爷不怎么炒地皮,但那地方靠近边境,他需要在边境有一块地,之后也不再受渡口红河帮的气。 洪爷说你看,这叫有志者事竟成。谁不贪财,只要贪财,就是好朋友,通人性。 任哥说是是是,不出十年,五年左右,那地皮物价飞涨。听说到时候城际轨道也过那片别墅区,走人蛇也更容易。 洪爷一拍大腿,说是啊,我怎么没想到,还有人蛇。这一大口我不能全吃,坤总你有兴趣吗?有兴趣,要不给我引见引见那边的建筑公司? 任哥笑,他说我就做点本地生意,不认识边境建筑公司的人,要不您去找火炮谈谈,火炮应该更熟识边境。 提到火炮,大皮哥就摆摆手,说他妈上次砸了老子场子还没跟他算,他要识趣点就自己过来,要我们过去问他?我他妈宁可吃屎。 任哥心说你吃屎也比他砸你场子舒服,火炮就像名字一样,一般不吭声,吭了声就是点燃的炮竹,不噼里啪啦炸得乌烟瘴气不罢休。 但他没吱声,这话只能在心里说说。 第17章 大狗也点燃一根烟,满脸的肉皱起来,啧啧地道,妈逼的那小子还没死,我他妈还以为他年头就死了。 “上次他那师爷出事,我真是天天求爹爹拜奶奶,就指着能把他也拽进去。结果那小白脸还真硬气,硬是没给他老大和兄弟供出一个字来。所以说,你们警局的人让人招供的法子不行,要让我去,我去了,我能把他祖宗十八代 分卷阅读11 分卷阅读12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12 的老黄历都翻个遍。” 任哥仍是笑笑,也没接话。 外来帮似乎有个传统,就是师爷一定是本地人。 在火炮上位之前,外来帮的头子是冷叔,冷叔就找了个本地的师爷。 不过那师爷太自视清高,不怎么把当时的龙头金爷当一回事,几次开小会时出言不逊,也不听命令,一意孤行,还喜欢绑票其他帮派的家人——这在金爷掌权时是大忌。 所以最后金爷找了个机会,交代阿胜帮个忙,趁着又一次谈数没谈拢,师爷再次想对其他人的家眷下手时,让阿胜顺势干掉了他。 后来火炮上了位,赶巧不巧,竟也找了个本地的师爷。 似乎这些外来客也明白有个本地人更容易了解民风民情,所以无论内部人员怎么净化,师爷位置总是本地人说话。 但火炮的本地人可比他前辈的本地人厉害多了,做事有分寸,能收能放,点到为止。 每一次都能在关键时候让火炮打住,好几次眼看着火炮就要炸过界了,那师爷硬是把他从火线上扯回来。 这次也是,火炮的货出了问题。本来不可能遇到海关的,也不知道哪个环节出了差错,或是家里有鬼有意出卖,整批货直接被海关扣下了,开包检查,价值上千万的海洛因。 那些小弟也是越来越没底线,一下子就把上家供出来,顺藤摸瓜,一路摸到火炮跟前。 眼看着外来帮就要栽了,临了还是师爷出来彻底拦下。 他一收到风声,当晚就买通渔船让火炮走,自己一个人把所有事担着。 进了警局里,一问三不知。 再问,他就闭目养神。 正如大狗说的那样,这师爷白白净净,斯斯文文,但无论是把他打得满脸是血,还是身上青一块紫一块,他就是不松口。 局里本来就没把他当成收集证据的对象,虽然有人往上供,但关于他的材料并不多。 人是扣着了,刑也动尽了,但后来火炮动了关系,任哥也从中周旋走动,又最终把他给放出去。 那些海洛因的问题就直接给运货的兄弟背上,一人一颗子弹完事。 所以火炮的师爷是和葱花那种师爷不同的,他也是火炮的外来帮能狠狠扎根在这片土地上的关键。 任哥认为这一道肯定是洪爷摆的,他看火炮不爽很久了,火炮也顶着压力不愿意来讨好他,所以要把火炮铲掉的心思一直挂在心间,这一回逮到机会,肯定不会放过。 现在故意让大皮哥说这话,估摸着也是在任哥面前撇清自己帮派和外来帮事件的关系。 所以任哥只需要假装明白,假装听懂,假装惋惜,假装打抱不平。 但即便洪爷没真的把他扳倒,他也逼着火炮离开了国内。 离了的这些日子换来了一张黄金地的合同,也算是赚回了本钱。 洪爷的手开始不安分了,他把那些公主们都打发出去,手也搂上了任哥的肩膀。 他说行了行了,屁事别提了,任哥好不容易被我们叫出来,再多喝点,多喝点。 他举着杯子要喂任哥,任哥推辞,但他怎么可能真的推辞,现在包厢就只剩自己人了,洪爷的手臂一紧,杯子一送,他该张嘴的时候,还是得乖乖张嘴接着。 第18章 任哥不停地吞咽着酒酿,但即便他吞咽得再快,也抵不过洪爷灌他的速度,那酒还是顺着嘴边流了出来。 他试着推洪爷的手臂,洪爷不依,似乎就想看他这副狼狈的样子。 大皮哥跟大狗小狗也意识到洪爷要开始余兴活动了,相互使了个眼色,让他们两个好好喝,便一个接一个地从包厢出去,临了还不忘把门关好。 任哥被呛到了,连连咳嗽。 酒喷了出来,喷到洪爷的手上,溅到自己的衣领。 洪爷把手松开,他说,“把西装脱了吧,脱了就不会沾到酒了。衬衫没事,我这有新衬衫给你备着。” 任哥又咳嗽了一会,把西装脱到另外一旁后,坐回洪爷的身边。他开始解衬衣的纽扣,而洪爷像等不及似的,一个劲地往他的脸上和脖子上又亲又啃。 任哥内心一阵翻腾,牙关咬得死紧,他把头侧向一边,努力规避着洪爷的亲吻。 但还不等他把纽扣全部解开,洪爷就按耐不住地去扯他的皮带。他说脱衣服干什么,脱裤子就行了。 说着把他推倒在沙发上,越俎代庖地把他的皮带抽掉。 洪爷身上的酒气和烟臭钻进他的鼻腔,任哥头皮发麻,浑身鸡皮疙瘩。 他让洪爷慢一点,但洪爷不愿意。正如他自己说的那样,本来就不容易勃起了,好不容易勃起,怎么可以慢下来。 他的动作变得粗暴,半拖半拽地把任哥又从沙发上拉起,揪着他的衣领把他拽到台面上,一胳膊把台上的酒瓶扫掉,将任哥摁上冰冷的大理石面。 那种感觉真是无法形容,就像任由一个又丑又臭的沙皮狗在自己身上施暴一样。 或许是酒精作用,也可能是心里头地焰苗没控制住,任哥的胸口一贴到桌面,便像触电一样猛地翻身,本能地、狠狠地推了一下洪爷,把洪爷推了个趔趄。 这一推完,任哥就后悔了。 他没控制好自己的脾气,险些让洪爷栽倒。 他怔了片刻,想去扶洪爷起来,岂料洪爷没有生气,反是因为他的挣扎变得更加亢奋。 只见洪爷扶着自己站好,一巴掌扇在任哥的脸上,这一巴掌打得任哥耳朵嗡鸣,下一秒又把任哥的面颊又撞上了石制桌面。 与此同时,他的裤子终于被扯掉了。 洪爷一边手扣住他的手腕,另一边手发狠地撕扯着他的裤子。 任哥的白衬衣染上难看的酒色,而下身的凉意也提醒他裤子被退到了脚踝。 洪爷没有润滑液也没有套,任哥早就预料得到。只是他没预料到洪爷会直接操起一瓶酒淋在他身上,再顺着流到臀缝的冰凉的酒,把湿漉漉的手指插进去。 那一天晚上,即便已经久经人事的任哥仍然觉得痛得难以忍受。 洪爷在他身后运动着,任哥一点声音没发出,身后的老家伙却不住畅快地呻吟。 腥臭的味道铺天盖地,就像迷药一样夺人心志。 任哥紧紧地闭起双眼,任由自己被洪爷撞得一下一下往前,再一点一点随着抽出后退。 他逼着自己幻想梦中看不清脸的那个人,幻想他被那个人抱着,被那个人干着,被那个人扣住手腕,而那个人是自己喜欢的,向往的,所以疼痛便变得可以忍受。 洪爷发泄在他的肠道里,和那些肮脏辛辣的酒精一起。他从任哥身上抽离的时候,连裤子都没穿好,就浑身瘫软地栽进沙发。 任哥则迅速地把自己扶起来,提起裤子,扣好 分卷阅读12 分卷阅读13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13 皮带,拼命地忽略着对方的精液残留在体内的事实,扯过洪爷的外衣盖在他的下身,再打开房门,让大小狗进来,帮洪爷善后。 洪爷今晚真的很高兴,高兴得就算射了精,醉了酒,仍然不忘望着任德坤。 小狗帮洪爷把裤子提好,再帮他把皮带扎紧。 大狗帮洪爷穿好外衣,再扶着洪爷站起来。 洪爷指着任哥说,你好哇,你好……那么大年纪了,还是那么紧,那么舒服。 任哥站在原地,一语不发,面无表情。 等到洪爷和手下人的声音远去,他才坐回沙发上。 第19章 任哥把脸埋在双手之间,用力的用手掌摩擦着面颊。他想把刚刚的记忆搓掉,可他根本搓不干净。 那钝痛感还残留在他的后穴和体内,隐隐约约,却又于胸腔尖锐。 他想再喝点酒,至少让他今晚能够好好睡一觉。可桌面的酒都喝光了,好不容易找到半瓶,一口气灌下去却只有一瞬的灼烧,之后却又无济于事。 过了片刻,洪山帮的人进来问任哥要不要走,他们派车把他送回去。 任哥茫然地望着那名司机,对方又重复了一遍问题,任哥才摇摇头,说不用,你们走吧,我自己回去。 那些人怔了一会,带门离开。 任哥没有人接,他只是单纯地不想见到任何一个洪山帮的人的面罢了,他怕自己忍不住把那些空酒瓶朝他们的脑袋上砸去。 所以他只把酒瓶砸在地上,把话筒砸在地上,把色盅砸在地上,把吃空的果盘也砸在地上。那些碎片散落一地,音响还发出刺耳的噪音。 可那噪音不如他耳边的猛烈,嗡嗡地响,尖锐得让他难以呼吸。 不知道过了多久,身边突然响起了一个熟悉的声线。 那声音说——“任哥,走吗。” 任哥抬起头来,看到了阿胜的脸。 阿胜还是来了,他看到了自己肮脏的衬衫,凌乱的纽扣,没有扎紧的皮带,和碎了一地的盘子和酒瓶。 任哥说,我不是叫你别来了吗。 阿胜没说话,他双手背在身后,低下头,静静地站着。 任哥说,我问你话呢,我不是叫你别来了吗。 阿胜还是没吱声,他的沉闷让任哥体内的酒精灼烧得更加厉害。 任哥从沙发站起来,二话不说给了阿胜一记耳光。 他说你不听命令吗,我让你好好待在家里看着熊猫和葱花,不是让你过来看我笑话——“你想干什么?想在兄弟面前显示你比我高尚,比我清醒,比我威吗?” 阿胜着了一记耳光,晃了晃,又低头站稳。 任哥喝多了,每次任哥喝多,心底里的憋屈和痛苦就会爆发出来。阿胜一直不明白任哥到底是因为酒精释放了本性,还是因为酒精才扭曲成这样。但无论如何,他会忍受这时候任哥的狂躁。 任哥会骂,会打,会砸东西,会歇斯底里。 然后,他会归于平静。他会像突然呆住了一样,静静地坐在座位上思考。 他劈头盖脸地对着阿胜臭骂,也不知道骂了什么,醉酒和情绪激动带来的血液循环让他口齿不清。 等到发泄得疲倦了,他才重新摸索着沙发的位置坐下。 他抽出一根烟,火机却怎么也点不着。 于是阿胜及时把火机擦亮,弯腰替他点上。 他好好地抽着烟,看着烟的一头亮起再烧出一截灰烬。阿胜没有得到指令就坐在他的身旁,也跟着一并吞云吐雾。 直到,任哥把烟丢掉。 那天晚上任哥确实喝多了,抱住阿胜的手臂都在发抖。 他说唉,妈的,为什么。 他的声音带着哭腔,可那字眼却是从牙缝里蹦出来。他的手臂箍得死紧,力道让阿胜的肩膀闷痛。 他深深地吸气,用力地吐气。但阿胜知道他平静不了,只要想到半个小时前发生的一切,他无论如何都平静不了。 阿胜抬起手来,轻轻地拍了拍任哥的后背。 他说,“没事了,任哥,没事了。” 第20章 那天晚上任哥在浴室里泡了很久,他让阿胜让开,但阿胜不让。 熊猫和葱花已经走了,所以他没有理由再出到客厅去。 任哥没有力气和阿胜争执,闭上眼睛把手探进体内。 阿胜咬紧牙关,强顶着没有把头扭过去。他看着任哥艰难的动作和脸上痛苦的表情,也不知为何,他突然从旁边的板凳上站起来,摁住任哥的手说,任哥,我来吧。 任哥睁眼愣了一下,随即笑起来,“你帮我?你怎么帮我?” 阿胜也被憋红了脸,浴室地温度很高,暖水的蒸汽不停地冒出来,在他们之间形成一层浓雾。这雾气很好地为阿胜的表情打了掩护,以至于任哥并不能看清他的尴尬和窘迫。 阿胜松了手,等到任哥完事后才把他从浴室带出来,再放到床上,盖好被子。 走出房门之前任哥突然叫了一声——“阿胜。” 阿胜回过头来,问任哥怎么了,有什么需要。 任哥安静了一会,最终还是说,没什么,你去睡吧,我有事再叫你。 可阿胜没有走,他在门口停了一会,又绕回来坐在床边,对任哥说,要不我陪你在这里吧,我怕我在隔壁,不一定听得到你叫我。 任哥没有拒绝,他转了个背,给阿胜让了点位置。 任哥不是第一次让阿胜睡在旁边了,有几次阿胜陪同他去周边的县份,开酒店时也只开一间房。任哥没有安全感,而阿胜是他的贴身保镖。若非警局的活动,帮派里的人看到了也不会想歪。 阿胜闻着任哥身上传来的沐浴露味道,身子有一点点发热。 他很想转过去抱住对方,但终是没敢这么做。 他知道任哥不敢下定决心行动的根本原因,因为帮派龙头的改选是在两年之后,但警局的改选却是在今年。 任哥到底还有明面上的职位,若是这时候被抓住确凿地证据证明其严重涉黑和收贿受贿,那任哥的白道就彻底被堵死了。 所以任哥只能按兵不动,无论如何,都得等到改选结束之后。 改选维持三个月,从下个月开始,到三个月之后公示。如果没有出纰漏,任哥可以再往上升半层他将从城区的阶段上升到市一级的阶段,虽然往上走又变成了副职,但不要紧,任哥才不过三十出头,往上的机会还有很多。 所以第二天醒来时任哥又已经是一副光鲜的样子,西装换了新的,衬衫换了新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昨晚的狼狈一点都没剩下,好似真的只是饱饱地睡了一宿。 是的,只有阿胜才能看到他最污秽和不堪的一面,也正因这一点,让任哥不得不对阿胜抱以最大的信任,以及若有似 分卷阅读13 分卷阅读14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14 无的防备。 临出门前任哥交代阿胜把脏的衣服全部丢掉,不要洗了,看着就恶心,直接丢外头垃圾桶。 阿胜明白,等到任哥出门后十分钟,他也驱车赶往警局。 他来到警局周围后跟兄弟们交代了一下,又转身坐进了车里。 他在车内抽了一根烟,回想着昨夜跟熊猫和葱花的谈话。 第21章 昨夜听完阿胜抛出的话端,熊猫和葱花都有点紧张。他们相互交换了一下眼色,熊猫先说话了。 他说,阿胜,你不会是想先任哥一步行动吧?我怕任哥不同意啊!我们要是私底下搞不定,把乱子惹大了,任哥怪罪下来,谁担得起啊? 葱花说,是啊,阿胜,就算你再想为任哥抱不平,你也得想想你是什么辈分。凭我们自己肯定是不行地,但你去找火炮他们外来帮帮忙,他们能听你说话吗? “不听倒还算好,要把你的想法往外头一漏,我们蓝莲帮就成了众矢之的。红河帮就等着抓我们痛脚,洪爷要一发令,他们还不直接冲上门来。” 熊猫又说,你说我不恨刺头强吗?我恨得要命!但这不是一个人的问题,我们都是小的,要连累了任哥,一大帮兄弟可真就没饭吃了。 葱花追着说,是啊是啊,阿胜,你就再等等吧,等这几个月过去了,任哥也准备好了,他一说话,我们肯定跟着上啊。 他们都有他们的理由,阿胜也都能明白,可让他什么都不做——不可能。 葱花说得对,阿胜只是个副手,他没有和火炮这类话事人直接谈条件的身份和阶位,但他和火炮是旧识。 火炮发家得艰难。早年火炮过来时,是作为刀手干掉了外来帮的头子。虽然当时得到龙头金爷的支持,火炮也坐上了外来帮话事人的位置,但手底下的兄弟不服,要管理和规范起来就困难重重。 那时候任哥也没有当上蓝莲帮的头领,不过已经开始事事替他上头的正职亲力亲为。火炮也就在那会曾经找过阿胜帮忙,阿胜帮过几回,也借过几次人,更不用说年头那次,火炮的师爷进去后还是任哥找的人捞出来。 火炮是一个重情义的人,阿胜也相信凭着这些年相互帮助,火炮会卖他一个面子。 但很遗憾,阿胜并没有打通火炮的电话。不知道火炮是否在蝴蝶城内,阿胜在车里打了三四个,没有一个接通的。 他又试着打火炮师爷的电话,可惜也一样无人接听。 阿胜抽完第三根烟后,本来打算从车上下来,可这时他的电话却响了,电话那头的葱花语气十分着急,嚷了半天,阿胜都没听清楚他在说什么。 阿胜赶紧让他冷静点,好好说,人在哪里,到底出了什么事。 可葱花还是语无伦次,过了好一会阿胜才意识到——葱花不是不想说清楚,而是他被打了,嘴肿得厉害,根本说不清话。 唯有几个字音让阿胜勉强辨清,那便是——新区仓库,熊猫,死人。 阿胜心头一紧,立马把车发动,往新区开去。 他本想着既然打不通火炮的电话,那不如就直接登门造访。正巧葱花又在那边出了事,干脆顺道就把他的想法和火炮提一提。 反正四个帮派要分配,洪爷的洪山帮和渡口的红河帮一路,任哥的蓝莲帮与火炮的外来帮结合,虽然算不上实力绝对均等,但到底也是二对二。 何况,若是外来帮不想和蓝莲帮结盟,再过两年指不定被打压成什么样,到时候要真想做事,恐怕也没了做事的实力。 可让阿胜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这一去非但没有把想说的话说出口,反而让他对火炮的外来帮产生了深深的怀疑——任哥是在明面上讨好洪爷,但背地里却想反。而外来帮似乎是明面上和洪爷对着干,可暗地里——谁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打着什么算盘。 第22章 按照葱花断断续续的描述,阿胜找了一个多小时才在一堆仓库中找到葱花的位置。 阿胜来到的时候那地方已经围了不少火炮的人,而火炮和火炮的师爷也在现场,这也让阿胜明白为什么先前打他们的电话总是打不通——因为出事了,出大事了。 熊猫死了。 昨天晚上还和他们一起打牌搓麻将的熊猫,现在全身一块青一块紫,衣服被脱个干净,看似是被活活打死的。 而葱花也满嘴的鲜血,火炮带来的医生帮他上了绷带,还让他拿着一块冰敷着伤口。 阿胜扒拉开人群,直奔葱花的面前,问葱花到底发生了什么,到底为什么会弄成这样。 葱花把敷在脸上的冰块拿开,大着舌头支支吾吾地说前一天从任哥家里离开后,还没走过一条街道,他和熊猫被劫走了,脑袋套上麻袋就这么一路运来。 他们喝多了,又没让兄弟跟着。他没看清那些人的脸,估摸着他们只是想给他俩教训,结果葱花没顶过去,没打多久就晕了,再醒来时就发现他们在这个仓库。 而葱花把头罩解掉后再去解熊猫的,却发现熊猫都冷了。 说话的时候葱花不住地瞥站在不远处的火炮,以及与火炮低声交谈的师爷。 等火炮近前来时,葱花又刻意地强调了一句——“这肯定是渡口的人嫁祸给火炮哥的,那……那些人不是外来帮的,是……是渡口的。” 这样的声明反而让阿胜狐疑,他抬头看了一眼火炮,又把葱花放开。 火炮把阿胜带到一旁,对阿胜说,人是在我这里发现的,但你知道,我不可能做这种事。 阿胜点点头,他说我相信火炮哥。 师爷给阿胜递了根烟,再顺道帮阿胜点上,又把他们拉到更僻静的角落,才道——“他们是想我们自己先斗起来。阿胜,你不要嘴上说着相信我们,背地里真中了他们的圈套。” 阿胜说我明白,我知道不可能是你们做的。 火炮再道,“昨天看守仓库的几个兄弟都在,他们没发现动静,估计是交接班的时候丢进来了,正好绕过了看守。” 阿胜苦笑一下,说这么巧,那有没有监控? 师爷和火炮对视了一眼,师爷摇摇头,“这都是建筑材料,哪里来的监控。你要不信可以问问那几个兄弟,我把他们叫来。” 说着师爷就要招手,但阿胜说不用了。他指指熊猫,对火炮说,“我兄弟状态不好,我得先带他去医院。熊猫的尸体我也得带回去,我们找人检验一下,看看会不会发现什么线索。” 阿胜仔细地观察着两者脸上的表情,但火炮和师爷都没有异样。可是表面上没有异样,不代表就真能和熊猫的死脱了关系。 就像任哥评价的一样,火炮的声望和实力都不差,若是没有洪爷和渡口两个帮派,要让火炮和任哥争龙头,恐 分卷阅读14 分卷阅读15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15 怕火炮也会略胜一筹。而若是趁着任哥不敢轻举妄动的时候先把任哥的势力铲掉,那之后火炮再各个击破,也难说有没有这样的能力。 阿胜又想起昨晚熊猫的话——即便任哥不动手,火炮哥也会动手。别看他们不哼不哈,指不定就是第一个抽刀的。 纵然火炮重情义,但他身边到底还跟着个看不透的师爷。阿胜不敢掉以轻心,至少先得把熊猫的事情办妥再说。 他没有久留,打了个电话让人过来把熊猫也拖走,再让葱花上了自己的车。 开出好远之后,阿胜才又一次对葱花发问——“葱花,你和我说实话,你昨晚真没看清那些人长什么样?” 第23章 “我戴着头罩,哪里看得清。”葱花叹了一口气,用冰袋搓了搓脸。 两人又这样开了好一段,葱花突然说,“阿胜,你也怀疑是外来帮,是吧?” 也怀疑。 阿胜喷出一个鼻音算是回应。 看来产生疑虑的不止阿胜一个,葱花也有相同的想法。火炮为人忠厚仁义,所以他们从来不认为火炮的外来帮会是敌人。但其实冷静想想,觉得洪爷坐不住龙头位置的人多了去,不仅是其余三个帮派,还有一些小帮派也蠢蠢欲动。 火炮有动作的动机和立场,这是他们先前没考虑到的。 而一旦火炮的帮派成为敌人,那估计任哥是想动也不敢动了。 阿胜把葱花送到医院,又让医生处理一下后,心里头难受的情绪才慢慢升腾起来。 熊猫和他们认识很久了,虽然各管各的,私交甚少,但到底也算是熟悉面孔和可以信任的人。要出了点什么事,阿胜也还真敢对熊猫说。 可现在坐在椅子一旁的是葱花,反而让阿胜开不了口。 葱花是三年前才进到蓝莲帮的,之前帮一个私企干活,做了不少偷税漏税的内外账。任哥在一场聚会时认识他,觉着这人脑子转得快,一个在死亡线上挣扎的公司,硬是给他这财务总管东拆一块西拆一块救活了。 不过葱花也贪,等到公司走上正轨后,他又动起了吃公司油水的主意。听说他向老总提了几次加薪,可是未能如愿。所以他就亲自操刀,干脆自己来挪账。 他确实是对公司有恩,但这恩德不至于让公司原谅他的错误。他本来是要被公司告的,由于金额巨大,直接进牢里待个五六年算是保底了,可任哥爱才,帮他把空缺补上之后,把他换来了蓝莲帮做事。 葱花也确实勤勤恳恳,胳膊肘只要不往外拐,总能给蓝莲帮谋点利润。加之他也特别有可持续发展的眼光,让任哥早早投钱买下的几块地皮,又找了几栋没人看好的房子建起几个疗养院,当时是见不着什么油水,可突然之间,也就两年的功夫,那红利便滚滚袭来。 而他也在任哥的旗下平步青云,一下子就上升到和阿胜、熊猫齐平的地位,隔三差五没事了还能和任哥一起喝喝茶,打打牌,钓钓鱼。 两年前让任哥去搞个学历的也是他。他说任哥你还年轻,就是个本科学历,虽然有基层的丰富阅历,但要往上爬不容易。你去搞个证,把学历再提个一两级,等着你们再改选,领导也好提拔你。 “简历虽然和做事能力不挂钩,但领导要提拔,总得有摆得上台面的花样,你说是不是?” 是,所以任哥搞了,现在他可是名大学的研究生,和新进来的那些高学历低能力的职员一样,甚至还略高一筹。也正是葱花的及时提醒和明智的方向选择,这一次只要不出大乱,任哥往上升就是板上钉钉。 阿胜承认自己的头脑是不如葱花的,所以葱花很得任哥的信任和提携也理所当然。而现在葱花也这么说了,这让阿胜对外来帮以及火炮的立场又多了几分怀疑。 阿胜没有马上打电话跟任哥说,而是等到任哥下班后,他才将熊猫的死讯告知。 任哥愣了一下,然后深深地抽了一口气。 他稍微消化了几分钟悲痛,才问阿胜前因后果。 阿胜一五一十地把事情交代完毕后,任哥又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最终道——熊猫是个好帮手,可惜了……唉,太可惜了。 “你认为是外来帮做的吗?”阿胜问道,顺便把葱花的问话也一并告知任哥。 任哥眯着眼睛,盯着烟灰缸。他摇摇头,又点点头。 “不是。”任哥最终把烟灭在烟灰缸,靠上了沙发垫,他的目光停留在客厅旁的小吧台上,过了好一会,回敬了一个让阿胜更加疑惑的问题——“你觉得这真是刺头强或洪爷做的吗?” “除了他们还能是谁?”阿胜抬头看向任哥。 任哥撇撇嘴,又点了一根烟,代替了他的回答。 第24章 阿胜之后,任哥打了个电话给洪爷。 他告知洪爷熊猫的死讯,目的也是为了刺探一下洪爷的反应。 洪爷的语气听着很惊讶,得知是在外来帮地盘上发现的尸体后,更是一口咬定是火炮的人所为。 他连连叹气,看似愤恨不已——“坤总,你自己小心点啊。火炮他们一直不安分,我看他们是要冲你下手了。要不我派点人过去帮帮你?” 任哥忙说不用,现在凶手都没找到,直接就把帽子扣给外来帮不合适。 何况——“怎么敢劳烦洪爷你,我要连保护自己的能力都没有,我也没法吃这口饭了。” 挂断电话后,任哥又打电话给葱花。 任哥问葱花的伤势怎么样,什么时候得空,他过去探望一下。 葱花说没事,挨打又不是一两次了,寒暄了两句,顿了顿,又道——“大哥,我看这次火炮是想先整我们啊,我真是没想到……唉,我还以为他们能成盟友,看来是真不行了。” 任哥说这方面你不用操心,我会派人去查。等有了结果,他自有估量。 然后任哥打了第三个电话,直接打给了刺头强。 刺头强一听是任哥的声音,还没等任哥说什么事,就骂开了,他说你他妈是整个套给我钻吧?坤总,你这样就不厚道了,你说你心多狠啊,要找理由搞我们红河,连他妈跟了你几年的兄弟都能怼掉。 任哥听着他骂了一会,问道——“我什么时候说是你了?人是在火炮的地盘上发现的,你现在是不打自招吗?” 刺头强听罢嘟囔了几句,又道,“你要是不怀疑我,我还真能从火炮的阵营里给你找出真凶来。你自己想吧,我他妈要真想怼你,我也不会多事丢到火炮的地盘上。你当我傻啊,我花那么大功夫把他丢别人辖区,还不如剁碎了丢河里。” 任哥轻笑,把这辩驳堵了回去——“那大家就都会认定是你们红河帮干的了。蓝莲帮和外来帮交好不是一两天,你不这么做 分卷阅读15 分卷阅读16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16 ,又怎么可能洗脱嫌疑?” 刺头强又骂开了,一连串的脏话从嘴里蹦出来。可骂了一会,他也不是没点智商。 冷静下来后,他明白了任哥的意思,回道——“坤总,你打这电话给我,你心里就是清楚我没做这事。反正我话就摆这里了,信不信由你。” 任哥不信,他现在谁都不信。 每个人都有他们心中的凶手,包括任哥在内。 阿胜的模样又浮现在他的眼前。 阿胜和熊猫没交情,又是三个人中最希望逼自己出手的人。 外来的几个人确实都有很大的嫌疑,可正因如此,任哥相信无论是洪爷、火炮还是刺头强,都不会在有那么大可能被怀疑的情况下对熊猫下手。 这不是打死一两个新人那么简单,熊猫是任哥的副手,也是即便任哥不愿意,也必须让蓝莲帮有所动作的根本。 任哥把电话放下来,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他今晚需要去场子里走一走,他太久没有去自己的地盘上走动了,这两年几乎都是阿胜在全权替他操办帮派内的事宜。 虽然警局的改选在即,但任哥还是偶尔要在帮派内表明一下身份。 至少他不希望只看到账本上面的数额,而不知道自己的场子到底被阿胜打理成什么样。 第25章 任哥在出发前还稍微斟酌了一下,他旗下的场子分三块,最大的自然是熊猫的。 熊猫人多,管几家洗浴中心和几间大的嗨吧。 阿胜则主管酒吧和烧烤摊这一块,不过由于他基本上要陪着任哥上下班,所以他的场子大多数时候交给他手下的一名女将美芽看管。 而葱花则基本上待在鸡铺里,他也喜欢里面的环境,除了月头月尾收账入账外,没事也会每晚过去转一转。 葱花的场子基本没出过什么事,一个原因是葱花不惹事,他就一管财政的,每天也和女人嫖客打交道,自己不能打,又是最晚进帮派的人,没什么群众基础,就得任哥赏识。所以经常吃了亏,也宁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按照他的话说,和气生财嘛。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葱花会说话,虽然之前有人过去捣乱,但即便不用任哥出马,葱花也认识他们那条街的几个巡警,关系不错,没事就打点打点,进贡进贡。 所以不到死人或上头检查打压的地步,也不会惊动任哥,只会在事情平息后和任哥抱怨两句,看看能不能再讨到一点额外的安慰。 而阿胜的场子,则出事最少。 阿胜的势力在蓝莲帮中是最大的,兄弟们也基本都识得他的脸,就算有人有心搞事,也不会在他亲力亲为的地盘上搞。加之美芽很厉害,美芽和宁宁一样瘦瘦高高,看上去弱不禁风,但其狠劲有时还胜阿胜一筹。 之前任哥问过是不是因为阿胜喜欢美芽,喜欢干脆就收了算了,两人也老大不小了,遇到合拍的难得。 阿胜则表示不是喜欢,真的就是赏识。这女人平日里看着是漂亮,但要说动那心思,还真动不了,尤其当阿胜看过她拿着两把菜刀从厨房里冲出来的样子之后,就再没对美芽的漂亮外形产生半分幻想。 听闻美芽刚被收到阿胜手下时,手下的兄弟是不服气的。不是说美芽是个女人,而是这女人看上去太弱了,那鞋子细细高高,头发卷卷翘翘,怎么着也和阿胜这种打手无法相提并论,所以哪怕她想以及得到阿胜的支持,但到底能不能镇得住场子,却是另一回事。 所以那段日子外面的人倒没什么,场子里的自己人反而会进犯美芽。 阿胜在时大家不敢乱动,但阿胜不在,那些人便偶尔摸一下她的屁股,掐一下她的腰,语言上也时不时挑逗挑逗,明摆着就是欺负美芽。 美芽几次想发火,但转过来大家又装着没事,她也就一直忍下来。 可这样的忍却让人觉着她更好欺负,以至于那时候经常有人和阿胜提,说美芽不行,你让她看场,过不了多久场子就变别人的了。 但阿胜一直没动作,他是相信美芽的,也在等着美芽忍无可忍,最终爆发的一刻。 那一刻来得很晚,不过收效却不错。那大概是美芽看场三个月之后,兄弟们终于玩了一发大的。 那天晚上是周一,客人不多,兄弟们收工很早,可收了工却不走,也不让美芽走,硬是拉着她灌酒,就想着等她喝醉了,大家宣泄宣泄。事后她也该知道自己的身份,打哪来的滚回哪去。 第26章 美芽一再推却,最终推不过,便也坐下来喝。 也不知道她原本就是这么计划的,还是借酒发飙。正当兄弟们灌她灌得开心,也在她身上摸了个遍,就要把她拖到沙发上更近一步时,她突然把酒瓶往桌上一砸,抓着瓶口,用碎掉的半截指着那一个想脱她衣服的男人。 她说,你想干什么,你他妈活腻了是吧。 兄弟们第一次见她这样,也没畏惧,反而涌上来把她团团围住,说想干什么,当然是干你了。你做阿嫂就是要犒劳兄弟们,不牺牲,我们怎么为你搏命啊。 说还不够,其中一人还在她屁股上狠狠地捏了一把。 这样的挑逗平日里也有,可那天美芽的反应却不是充耳不闻,视如不见,而是突然一伸手,把那碎掉半截的啤酒瓶就这么正正地插入那比她还高半截的男人的脖子里。 那鲜血顺着瓶口流到她的手腕,她也没停,又把那啤酒瓶拔出来丢在地上,将高跟鞋踢掉,蹬蹬蹬地就冲进厨房,抽了两把菜刀出来。 她操起一把菜刀往桌上一砍,卡在木桌边上。 另一边手握着刀,指着围着她的那一群兄弟。 她说,刚刚谁摸的我,出来。 兄弟们似乎被她这突如其来的火气镇住了,大家都没有说话。 见着大家不发声,她拉了一张椅子坐下,顿了顿,又说,我让你主动出来,你不出来,等我直接把你揪出来,你他妈就把你的手留下! 兄弟们面面相觑,过了好一阵,才有一个人慢慢地挪到面前。 但或许是美芽从来没有这样对待过他们,以至于就算被美芽这样指着,他也吊儿郎当,一副我他妈就不把你当回事的样子。 他说是我,怎么了,摸一下你怎么了,你他妈不好看我还不摸。 美芽没接话,她问,哪边手摸的。 那人把左手伸出来,伸出来的时候还凑到鼻子尖闻了闻,然后把手拍在桌面上,扬了扬下巴,说你想怎么做,你他妈有种斩我一边—— 那人真以为美芽不会动他,即便她再生气,她也放话说了不出来才会斩掉一边手,而他已经出来了,已经承认了,已经表明态度了,所以她也只能认了这一摸。 可惜,美芽对他的认错态 分卷阅读16 分卷阅读17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17 度不满意。 而且,她没说他认了就不斩。 那人的话还没说完,美芽就毫不犹豫地一刀下去。 瞬间,整个酒吧爆发出那个小弟歇斯底里的嚎叫。 那鲜血飞溅到美芽的脸上,胸上,漂亮的裙子边,白皙的皮肤面。 所有兄弟都吓住了,他们后退了半步,竟没有一个人敢上前拽起那个不停挣扎的罪魁祸首。 所以美芽只有自己动作。 她摁住那人的手,刀子拔起,再落下,再拔起,再落下。 直到左手彻底地被斩了下来,美芽才把手丢到那人的身上,抹了一把脸上的鲜血和汗水,说,你以后不要摸了,记住了。 也就是从那天起,没有人再敢靠近美芽。 而早在矛盾爆发之前就有人通知了阿胜,阿胜便混在人群中,默默目睹了全程。直到最后才从人群中钻出来,让美芽去洗一洗,再让人把那两个受伤的送去医院。 其中一个人没救了,到医院时就死了。另一个的手断了半截,之后也离开了蓝莲帮,去了哪里,没人知道。 而阿胜却没有因为美芽伤害了自己人而责罚她,反是重用她。 他说,你们都看到了,你们想摸她的屁股,那就是留下一只手的事,自己掂量掂量,愿意的话就上吧。 之后美芽也确实没有辜负他的期望,将场子里的事打理得井井有条,让阿胜能全心全意陪在任哥身边,根本无需对自己的场子过多操劳。 第27章 所以这么说来,出事最多的是熊猫的场。熊猫本来就不善交际,又没有阿胜会用人,很多事情都得亲自上阵。可即便他愿意搏,也不是每一次都搏得过来。 现在他又突然死了,死讯一瞬间传遍了大街小巷,想封锁线消息都来不及。任哥料想今晚他的场肯定会乱,至于乱到什么地步,就难以估量了。 但任哥猜错了。他来到场子之后,目之所及的一切竟都井井有条。 现在是晚上两点半,一点钟左右丸子已经派出去了,现在应该是喝得最高,玩得最销魂的时刻,但任哥在最大的那间嗨吧外面转了一圈,见着几个喝多了的人勾肩搭背,再进到管包的地方看了一下,也没见有可疑的人在周围徘徊。 最后他进了场子内,震耳欲聋的音乐瞬间把他裹紧。 但舞娘很好,吧台很好,出完货的小哥聚集在角落的一桌,桌面摆着几支酒,看似也没有什么异样。 不过任哥还是发现了猫腻,他看得到周围的内保多了很多,分散着在舞池周围,酒吧周边,还有门口的好几个吸烟处。 熊猫场子里的人不多,但看似已经从其他地方增调了人手,也不知道这些人是从哪里调的,更不知道是跟谁的。 想到此,任哥来到了吧台,又试着从吧台绕到后面的工作包厢。但他还没走两步就被拦住了,两个内保模样的年轻人说,大哥,走错地了吧,你得往外头走。 任哥说我是坤总,让你们大哥出来一下。 两个年轻人对视了一眼,道,什么总,我们不知道。但我们大哥忙着,要见自己打电话。 任哥怕两人没有听清楚,他清了清嗓子,提高了音量在其中一人耳边说,我是坤总,你知会你们老大一声,他知道我是谁。 但那年轻人还是不依,反是推了任哥一把。 任哥抓住他的手腕,正想把熊猫的名号报出来时,就听得旁边传来一记叫唤。那人叫道——坤总,坤总你怎么来了。 说着挤过人群,挤到走廊里。 那不是别人,正是美芽。 一见到美芽的面,任哥就知道即便没接到自己的命令,阿胜也已经做了准备,看似同样料到今晚有可能出事,及时派美芽和她手下的人过来坐镇。 美芽拍了一把两个年轻人的脑袋,说还不道歉,这是大哥的大哥,你们差点犯大错了。 两个年轻人愣了一下,赶紧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们不知道。 任哥不计较,他这两年确实不怎么来场子里,别人不认识也正常。 他随同美芽往里间走,一边走,美芽一边叨叨开,她说坤总你还亲自来啊,这里乌烟瘴气的环境不好,让胜哥处理不就行了,他不会办差的。 任哥说,阿胜呢,阿胜不在里面吗? 美芽说不在,“他把我支过来了,肯定得在自己场里守一守。你先喝杯酒等一会,我这就给他电话。” 任哥忙说不用,他就是过来看看,“你坐下来吧,我也好久没见你了,我们聊两句,我也得回去了。” 美芽说好好好,但任哥注意到她还是发了一条信息,才把手机揣口袋里,再帮任哥把酒端上来,为任哥点上烟。 第28章 两个人把门一关,外头的喧嚣也隔绝了大半。 美芽说任哥你要看账吗?熊猫一走,我才发现他的帐很乱。今天早上胜哥跟我说了之后我已经让人把金库的钱拿走了,你看什么时候合适,我们再重新清点一遍。 任哥心里咯噔一下,他今天中午才听到熊猫的死讯,而今天早上阿胜就已经通知手下进行一系列的安排。看来阿胜根本没打算请示他的意思,自作主张就已经处理了所有事务。 阿胜在架空他。 任哥点点头,说你跟葱花讲一声吧,到时候让他来点账。熊猫今天刚走,后面还有很多烂摊子要收拾。 美芽把烟灰缸往任哥的方向推了一点,轻轻地应了一声好,顺势又道——“不过坤总,我觉得您还是先看一眼比较好,毕竟葱花哥……” 话说一半,美芽没说完。 任哥问,葱花怎么了,你有话可以直接对我讲。 美芽笑笑,飞快地瞥了一眼任哥,又在缸里掸了掸烟灰,才再次开口。 她没有明说,还是拐弯抹角,“坤总,我觉得葱花的账您也该看一看,当然如果您太忙,也可以让胜哥帮看一下。我不是说葱花哥坏话,但看一看心里就有数,你说是不是?” 任哥觉着好笑,这何止是说坏话,这他妈都快赶上栽赃陷害了。 他盯着美芽一会,问,“阿胜今天怎么和你说的?” “还不是按照坤总你的意思,”美芽说,“也多亏了坤总你当机立断,及时让我们稳住熊猫的场子和钱,否则我就得穿着平底鞋带着兄弟们上阵了,哪有机会和你坐在这里喝酒喝茶。” 说着美芽笑起来,任哥也跟着笑。 但实际上是怎么样,只有任哥自己明白。今天阿胜真是从头至尾没有问过自己的意思,无论是关于场子、人手还是钱,任哥都没有给他传达任何指令。 这一切不仅全部都是阿胜自作主张,而看似还打着任哥的名头。 任哥知道老大死后直接过来坐镇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这场子有百 分卷阅读17 分卷阅读18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18 分之八十的可能,以后就归于坐镇的人旗下,也就是归阿胜来管。 但任哥并不想这么做。 阿胜的势力本来就大,如果再把熊猫的份额也给他,他在蓝莲帮可谓是一家独大。头上的坤总不过是个名头,连这些年轻人都不知道他的存在,即便有一天阿胜下定决心把坤总彻底抹去,也不是不可能。 所以,他们要说葱花的坏话。 而一旦阿胜一家独大,被挤兑和消灭的就是葱花。葱花那么机灵,绝对意识到危机所在。为避免葱花早他们一步动作,所以让美芽来放出葱花改账的企图,让任哥先把怀疑的种子种下。 想到此,任哥也有一点点紧张。他不能确定自己的推测是不是真的,但如果真是如此,那大概熊猫的死也有了最值得怀疑的凶手。 没错,凶手不可能是火炮,也不太可能是刺头强和洪爷,恰恰相反,是蓝莲帮内部的高层。 蓝莲帮里有内鬼。 真他妈家贼难防。 第29章 聊不多时,果不其然,阿胜就来了。 他没说自己是收到美芽的消息来的,而是一副急匆匆的样子,直接就推门进来了。看到任哥时还怔了一下,点头打了个招呼。 既然阿胜来了,任哥也不再多嘴,稍微了解了场子里的情况后,便起身要走。阿胜要送他回去,任哥也没有拒绝。 但出了场子,任哥却没上车。他说我们很久没走走了,陪我走走吧,走一段再坐车也不迟。 阿胜明白,他跟在任哥的身边,从这条喧闹的酒吧街慢慢往外逛。 其实他是真不知道任哥在这里,收到美芽短信时,美芽只是打了句简单的“来一下,胜哥”罢了。阿胜以为美芽被控制了,火急火燎便奔回来。 所以他的反应都是真实的,可偏偏他在任哥的脸上读出了令人好奇的怀疑。 任哥在怀疑什么,阿胜不清楚。他回想着自己今天做的所有安排,并没有找到出纰漏的地方。可任哥不开口,他也不好主动去问。 走到红绿灯前时,任哥停住了。他指了指天桥,说我们上去吧,我想从上面看一下。 这座桥对阿胜来说还有点历史。那是七八年前,他听到弟弟死讯后,抽刀和对方火拼的地方。 那时候他浑身是血,可刀子划在身上却没有感觉。他的胸腔被怒火燃得凶猛,以至于那一刻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复仇的力量,不会疼,也不会退缩。 后来任哥把他保出来后,也和他上过这座桥。任哥知道他的过去,上到天桥的那一天,搂着阿胜的肩膀,让他看下面繁华的街景。 他说阿胜,你在这里没有死,那你以后都不会死。 阿胜说我会的,但如果可以,我会为大哥先挡一刀。 任哥笑了。那一天任哥的笑容真的很好看,被霓虹灯打得花花绿绿,路灯将他的脸照得一半光明一半暗。 其实说出这样的话时阿胜并没有自知,他只知道为自己老大死是最自然的事,这是忠诚,也是义气。 但当他现在再和任哥站在桥上时,他却有了不一样的心情。 他仍然会为任哥死,但那死已经不仅仅是小弟对大哥的保护欲,还有另外一种东西在阿胜的心中慢慢变得强大。 任哥在桥上点了一根烟,也帮阿胜点了一根。等到烟差不多熄灭时,任哥说,阿胜,你说我能顺利拿下这个城吗? “能。”阿胜回答,“葱花不是说了吗,这一次晋升是板上钉钉。” “我说的不是警局。”任哥道,侧头看向阿胜。 阿胜想了想,仍然点点头,坚定地说,“能,我帮你拿到。” 任哥咧嘴,喷出一口浓烟,随即把烟蒂灭了,丢进垃圾桶又回到阿胜身边。他再次伸手搂住阿胜的肩膀,欲言又止。 纠结了好一会,他才再次开口。 他说,“葱花真的有问题,是吧?” 阿胜听罢猛地抬头,对上任哥的眼睛之际,目光却又有一瞬的闪躲。 他把身子弯下来,手肘压在栅栏上。他不能确定任哥问这话的意思,但如果让他违心地回答——不,他不习惯对任哥说谎。 所以他还是点了点头,最终抬头看向任哥,道,“嗯,至少我是这么想。” 第30章 那天晚上阿胜回到家中,难得的宁宁也在。 看似宁宁等了他很久,烟灰缸里的烟蒂都满了一半。 宁宁说,你终于回来了,你不回来,我就得明天晚上再等。 阿胜意识到宁宁有话想说,坐在她对面的沙发上,道——讲吧,我听着。 其实这一天他早就料到了,只不过来得比他想象的晚。 宁宁喜欢上了一个人,是一个跑货的。虽然没什么钱,但她就是喜欢了。 谈话的中途阿胜知道,两个人是半年前在酒吧认识的,还是在刺头强的场子里。那人曾经当过兵,回家乡之后一直在跑夜车。 那一天有人想要骚扰宁宁,那人便帮宁宁挡下了,完事后请他吃了宵夜,还留了联系方式。一来二去,宁宁也和他熟络起来。 “做了吗?”阿胜问,问完才觉着这是个屁话。 宁宁说做了,“不过我们俩这关系你也看到了,我们就是住在一个屋檐下罢了,其他的早就没什么了。” 阿胜明白,他想了想,又问,“那你想要怎么做?跟他走?” “如果你同意的话。”宁宁说。 同意,阿胜当然同意。 本来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开口说分手,既然宁宁提了,他顺水推舟便是。 可他还是以防万一,补了一句——“我问一下坤总吧。” 宁宁的脸色有一点点变化,她怕任哥不同意,毕竟当初把她收进来再给阿胜,全权出于任哥的指示。现在突然来这么一出,那就是不领任哥的情。 也就是这轻微的表情变动,让阿胜看出宁宁真的喜欢上了那个人。 最终他也没真给任哥电话,开了保险箱包了点钱,放在桌面。 “这段日子辛苦你了,”阿胜说,把钱推了过去,“以后别再回蝴蝶城。” 宁宁说不辛苦,“你对我挺好的,但我看得出你有喜欢的人。我还年轻,我不想一辈子这样。” 宁宁是第二天早上离开的阿胜家,走的时候她还补了一句,阿胜,我和你也相处好长时间了,你藏得深,我不知道你喜欢的人是谁。但有时候你得更进一步,否则错过就是错过了。 阿胜帮宁宁把行李扛上出租,来了那么长时间,最终也没有多少衣物。 就一个小箱子装完,放后备箱还有空余。 回到家里后看着到处都是宁宁存在的痕迹,阿胜也有点伤感。 其实两个人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久了,没爱情也有习惯。戒掉一个习惯是 分卷阅读18 分卷阅读19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19 困难的,就算是不良习惯,也得有一段时间的适应期和一些难耐的戒断反应。 严格来说,阿胜是失恋了。他计算着宁宁离开的时长,算得到她大概出了蝴蝶城,才告知任哥这件事。 任哥也没有太大的反应,他知道阿胜对这个礼物不满意,那不要了就不要了,再追责也没意思。 当初买下宁宁的钱并不多,而放在阿胜身上的也绝对不止这个数。 可那天晚上阿胜还是有了一些悸动,他回想着宁宁说的那句话,在床上用力地自慰着。 他想象着任哥的表情,动作,神态。他的鼻腔充满了任哥身上的酒腥和烟味,还有专属于他的气息以及阿胜闻惯了的沐浴露的芬芳。 他狠狠地射在被褥上,再用被子严丝合缝地裹紧自己。 宁宁说得对,阿胜确实应该更进一步。无论是他想借熊猫之死让任哥和红河、洪山开战,还是他应该更明确地向任哥表达自己的心意,他都应该做得更多一些。 可当他看见任哥那张似乎压根没有把他往某方面考虑的表情时,阿胜又犹豫了。 比起突然之间地挑明,阿胜更需要的是一个契机。一个任哥再次醉酒,或阿胜再次帮他处理难题的机会。而阿胜相信只要任哥再次接到洪爷的电话,无论如何,他都不会允许任哥再去脱掉裤子。 第31章 那个机会是在一周之后,熊猫的葬礼上到来的。 尸检报告出来了,阿胜没看,直接交给任哥。 其实报告没有什么特别,也不可能真有人花功夫在那一条尸上寻找凶手的蛛丝马迹。毕竟帮派的人那么混乱,即便找到了,那人也未必有蝴蝶城的身份,也根本对不上档案。 帮派不配合,警局难以抓人。 下葬的那天整个墓区只有蓝莲帮的人来了,和坟头灰白的色彩不同,他们穿着黑漆漆的衣服,像一群聚拢过来的乌鸦。 后来跟熊猫的那个女人也到了场,但大家都不知道她叫什么。 她的反应还算淡定,一个乌蝇镜遮住了大半张脸,也不知道她到底哭没哭过。 和她一起来的还有一个她的双胞妹妹,听说熊猫是把两个人都搞定了,但这只是话题,熊猫从不把女人带到场子里或拿出来招摇过市。 第一个女人的经历让他特别谨慎,若非他横死,估摸着也没人知道他身后还藏着这样一对姐妹花。 任哥很晚才来,本来阿胜让他不要来的,毕竟改选在即,这个时候参加一个黑帮头子的葬礼实在太招人耳目。 但任哥坚持,他说如果连熊猫的葬礼都不能来,那他这个老大还真的名存实亡。 任哥混在人群中,等到阿胜带人鞠躬献花并烧纸后,才走上最前排。 他转过头来面对熊猫手下的一群陌生的面孔,他说今天的事我会记住,我会给你们一个交代。但从今往后你们要配合美芽和葱花。熊猫旗下的洗浴中心靠近葱花的片区,以后葱花帮衬。剩余的酒吧嗨场则由美芽帮着看,一定要守住熊猫的阵地。 兄弟们有一点点的议论,熊猫手下一个叫石头的上前,他认识坤总,坤总也眼熟他。 他说坤总,熊猫哥的场子我们了解,葱花哥和美芽姐恐怕不了解吧。 任哥听得出言外之意,这石头是想接替熊猫的位置。话音刚落,部分兄弟也开始应和。 任哥举手让他们安静,告诉他们——“你们的场子是你们赢来的,那肯定还是你们主管。所以石头,你可以指挥美芽和葱花调过去的帮手,他们不过是看在情分上,拨点人过来帮帮手而已,这一点——”任哥转头,示意美芽和葱花——“两位有没有意见?” 没有,葱花和美芽没有意见,而石头和一帮兄弟也比较满意。 说到底熊猫场子的话语权还在他们自己人手上,即便葱花和美芽甚至阿胜觊觎,也不会那么容易攻克下来。 任哥选择在祭拜典礼上说这话,也是趁着美芽和葱花没带什么自己人来。 这样和熊猫的人不会当场起严重的冲突,场面也更容易控制。 不过他也明白,要美芽的人屁股还没坐热就从场子里撤出去,难说会不会有点小摩擦。 所以他得先把命令传递下来——至少这一回不能再让阿胜抢了先。 望着纸钱烧起的烟和碎片一路往天际飘散,任哥也有点惆怅。 熊猫刚刚躺下,他就得当场瓜分地盘。 财富真的生不带来死不带走,可要他们戒掉活着时对财富和权力的追求——难,凡人皆难免俗。 阿胜一声不吭,他的脸上始终没有什么表情,看不出他到底是不爽还是认命。而葱花则在聚会散去之后笑了笑,任哥能从这样的表情中知道他躲过阿胜一家独大的喜悦。 任哥让那对姐妹花先走后,自己也早早离场。 阿胜同样载着他,车后排空着,车上只有他的任哥。 任哥在等阿胜向他发问,问他为什么不让美芽继续坐镇,是不是对他有意见。或者问他为什么还要给葱花一杯羹,是不是因为抓不到确凿的证据。 遗憾的是任哥没等到,阿胜似乎真的完全服从,一路开便一路沉默,直到任哥的手机打响。 任哥盯着号码看了好一阵,轻笑了一声。 洪爷不是不知道今天熊猫办葬,而他竟连这一点也不会体谅。 但无论如何,下一周公示名单就要出来了。在这关头任哥还是顺从的好,公示结束之前,他不可以让洪爷针对自己。 而正当他即将接起电话时,握着方向盘的阿胜却突然腾出一边手,猛地抓住了任哥的手腕,冷冷地道——“别接。” 第32章 任哥没理会阿胜,他试着挣开,但他没做到。 阿胜的手劲很大,这一次似乎已经不是一点点的不甘心,而是执意要干涉任哥。 “你要干什么?”任哥问,手机在他掌心一震一震,震得手指发麻。 “别接,任哥。”阿胜说着,扭头看了任哥一眼,咽了口唾沫,“别去。” 任哥还想说话,但手机的震动却停止了。阿胜也再握了一会,继而慢慢松开了任哥的手腕,再乖乖抓回方向盘。 任哥组织了一下语言,还是决定安抚安抚,他把手机换到另一边手里拿着,缓声道——“我知道你们心里不舒服,但我这不是在努力吗,我说过只要过了公示阶段,等我——” “不,你不知道。”阿胜蓦地打断了他,语气坚定。 任哥吃了一惊。他知道阿胜现在逐渐在膨胀,但他还没想过对方居然已经到了出面顶撞的地步。他还有话想说的,可被阿胜这么一插嘴,后半句竟怎么也想不起来。 任哥沉默了,握着手机望着窗外。洪爷还会打来的,而即便他也不想 分卷阅读19 分卷阅读20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20 ,他也必须要去。 果不其然,还没过两分钟,电话又响了。这一次任哥握住电话的一边手远离阿胜,以至于他可以顺利地摁下接听键,顺利地把电话放在耳边。 任哥说好,好,我知道,刚完事,我晚点就到。 阿胜的胸腔咚咚地响,心脏每跳动一下,胸口的肌肉就跟着一阵闷疼。他狠狠地踩着油门,让汽车在空旷的小路上飞驰。他的牙关也咬得死紧,牙龈都隐隐作痛。 任哥说,不回家了,直接把我送到洪爷那里去,洪爷在他原来的会所。 阿胜不回答,更用力地踩下油门。任哥不得不抓住窗户边的扶手,来防止自己左歪右倒。 “你听到了吗?我说直接把我送过去。”任哥又重复了一遍,把手机揣进口袋。 阿胜还是不接话,他的手臂青筋暴起,脖颈和额头的血管也十足明显,皮肤更是微微发红,昭示着在他四肢百骸里的血液开始沸腾。 “你别害了我,阿胜,”任哥也压抑着被忤逆的怒火,紧了紧手臂,盯着阿胜的侧脸,“如果这时候洪爷给警局的那几个高层通通气,我所有的努力就都白费了。我不能在这时候得罪他,我——” “我知道了。”阿胜仍然没有让他说完,牙缝里挤出迟到的回应。 任哥再没说话,阿胜的野心越来越大的同时,火气也越来越旺盛。 两个人往会所开去,那是从城北到城南的长距离。可那一天任哥却觉着这路很短,短到有些事情还没想明白,就停在了倒数第二个红绿灯前。 今天的人真是少,即便是往日热闹的会所,现在也见不着多少路人。红绿灯的对面一辆车都没有,只有横向唰啦地跑过几辆计程车,空着座位等待行人招手。 阿胜有千言万语含在嘴里,可直到红灯变绿他也没说出一个字。任哥说的每一句话都在动摇着他的内心,那只要离开任哥就能明晰的决定,只要任哥规劝几句,他又立马怀疑自己。 他想杀,但他害怕。他怕自己真的会害了任哥,怕自己的一时冲动真让任哥的努力和牺牲付诸东流。所以他还是踩下了油门,把车子过到会所门口,拉上了手闸,帮任哥开门,并送他上去。 只不过让他万万没有料到地是,他可以因为任哥的话自我劝服,可以凭着那一息尚存的毅力用力地束缚着自己的行动,可以清空大脑逼着自己再一次相信——过了公示,过了这一段就能行动的美梦——但洪爷却没给他这样的余地。 洪爷彻底地催化了阿胜的愤怒。 第33章 会所里的人很少,只有几个洪爷的亲信。估摸着是怕任哥放不开,见着任哥带着阿胜来了,他也顺势让其他人退下,热络地让任哥坐到自己身边。 他问任哥葬礼怎么样,那些人听不听话,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开口,凭他们俩的交情,就不用跟他客气了。 任哥说没有,一切都好,就是这段日子还望洪爷能关照一下,等他顺利地再往上一层,也能给洪爷提供更多的便利。 洪爷好好好地应着,扭头见着阿胜还杵在旁边,不爽地啧了一声,说你怎么回事,你在外头等着啊,大人说话是你能听的吗。 阿胜盯着任哥,任哥也朝他使了个眼色。阿胜的手心在发汗,退出门外时,握在门把手上滑滑腻腻。 其实即便出到了门外,隔音效果也不算很好。抽烟的垃圾桶距离门口很近,时不时还能听到洪爷传出的笑声。 阿胜在这个门外等了太多次了,八根烟,准时点燃,准时接走。 任哥的呻吟也会从这里传出来,从一开始低低沉沉,到后来歇斯底里,偶尔碰上过一两次带着压抑的咆哮,他说不行了,我不行了,饶了我……洪爷,饶了我吧。 阿胜的手在发抖,他哆哆嗦嗦地掏出烟盒,里面却只有三根烟。 他忘了买烟了,三根烟之后剩余的时间将变得无比漫长。 他叼住一根烟开始擦火机,可那火机在手里不听话,怎么也擦不亮。 他眯起眼睛看向走廊的尽头,那里有一扇小小的窗户。他知道从这窗户看下去有一家便利店,它被阳光照着,将玻璃橱窗内的每一个货架照得清清楚楚。 而不像这条走廊,晦暗幽深,即便开了窗,那光也过不到阿胜站着的门口。 他需要去买一包烟,以及买一个新的火机。 他现在还没有听到除了谈话之外的声音,而他不想在听到那些情欲的音调时才慌不择路地逃离。 可他还没有走两步,里头竟传来了任哥的叫唤。 一刹那,阿胜还以为听错了,折步回去又听了一会,等到任哥再喊了一声“胜”时,才推门而入。 任哥的外衣脱掉了,领带也已经松开。 他说胜,洪爷这里没套和润滑液,你去下面买一点上来。 洪爷笑起来,说真是不好意思,我忘了昨晚我用完了,麻烦阿胜了啊。 说着还从钱包里拍出两张大票子,像是要打赏他跑腿。 阿胜望着那两张票子,觉得眼前有一点模糊。 洪爷的大钻表又在他的眼前晃了,那光线没照亮走廊,反而照亮了这块令人难以直视的钻表。 “阿胜,听到了吗?”任哥见着阿胜愣神,催促了一声。转头向洪爷解释是熊猫过世,让阿胜不在状态,对不起,实在对不起。 阿胜试着走过去拿那两张钞票,可那焰苗却烧着他的脚筋,烧着他的手腕,烧着他的喉管和大脑,烧到他意识混乱。 他要做什么? 要下去买安全套和润滑液给洪爷操任哥。要那些湿淋淋的东西抹在任哥的屁股上,要让那根粗大丑陋的阴茎更顺利地进出,更舒爽地抽插,撞出泡沫,操出血腥。 然后,在套子里射出精液。 安全套的精液倒在盘子上,再把盘子递过去给任哥。 那是噩梦,是阿胜永远忘不了的噩梦,是他曾经偷看到的画面,也是他为自己的偷窥之罪必须承担的痛苦和责罚。 阿胜的脑袋被什么东西砸了一下,阿胜抬起头,发现是洪爷将两张大票子卷成一团,朝阿胜的脑门上丢去。 “搞什么,”洪爷眉头一皱,不爽地道了句,“你不愿意跑啊?那行吧,那不用就不用了。” 说着拍了拍任哥的腰,还不等阿胜再次关门,便示意任哥站起来脱裤子,一边笑,一边喃喃地道,反正你应该也吃得进,你都吃了那么多次了。 任哥站了起来。 阿胜的胸口轰地炸开。 第34章 “我现在去,等我一会。”阿胜说,说着弯下腰捡起了钞票团,揣进口袋,大踏步地走出门外。 他下了电梯,出了会所,走进了小卖部里,展开钞票买了一包烟和一只打火机。 分卷阅读20 分卷阅读21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21 他的手放在安全套的包装盒上,最终还是没有取下来。 他在便利店门口抽了一根烟,抬头望向会所的三楼。 今天的阳光真是好,好到冬天的寒气都上不来。 他感觉不到冷,甚至还在出汗。 那火焰已经不再受控了,它炙烤着阿胜的每一寸皮肤,每一根血管。血液像浪潮一样翻滚着,直直地往大脑冲去。 他回到车里,打开了车前抽屉,里头安静地躺着一把手枪,枪面被他擦得锃亮。 手枪在他的手上沉甸甸,冷冰冰。上面有一点点划痕,还是很久之前铲除鬣狗帮时划上去的。 阿胜不常用枪,任哥怕招摇,所以他多是用棍子或匕首,偶尔用一下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对他来说也已然足够。 他把手枪拿出来,检查了一下里面的子弹。 他总是把子弹上满,而今天也不例外。他总担心什么时候任哥会再次遇刺,所以有一把枪就有备无患。 可他现在想明白了,任哥一直在遇刺。 他身为任哥的保镖却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能,反而一次又一次地把任哥推向刑场。 他今天要纠正自己的错误,无论要承担怎样的后果。 他把枪揣进兜里,从车上下来,原路折返。 他绕过富丽堂皇的大厅,厅堂的经理还在打着电话,记录着每一个要过来的贵宾,见着阿胜这个熟面孔时,她还朝他笑了一下。 他绕上雕龙画凤的楼梯,台阶上铺着鲜红的地毯。脚踩在上面松松软软,连脚步声都被吸纳干净。这间会所到处都是这样的地毯,所以任哥跪在上面,膝盖也不会太痛。 他钻进晦暗幽深的走廊,与一个安保打了个照面。那安保没有多看他一眼,毕竟他是来送人让洪爷快乐的,大家都知道这一点。 而当他再次来到窗户边时,他从上头往下看去,看着那间太平又慵懒的便利店,给美芽打了个电话。 他说,做事了。 美芽问,这么快?火炮哥那边我还没—— 阿胜没让她说完,直截了当地道——不管了,做吧。 挂断电话,阿胜深吸一口气。 他把窗户关上,大踏步地走向那间关得好好的小包间。 先前抽了两口的烟还灭在旁边的烟灰缸里,里头又传出了洪爷的笑声。 阿胜握住门把,一边手将门推开,一边手握紧了枪柄。 洪爷正在饥渴地舔着任哥的脖颈,那白皙的脖颈被他亲的一块一块发红。他的手已经探进任哥的衣服里,也不知道正摸着什么部位,让任哥的眉头紧紧皱起。 任哥看到阿胜吓了一跳,洪爷也从任哥身上让开,骂了句——“你就不知道敲——” 但很可惜,后半句话洪爷是说不完了,因为阿胜已经干脆地从兜里掏出了手枪,对着洪爷那沙皮狗一样的脸,狠狠地扣下了扳机。 鲜血溅到了任哥敞开的白衬衫上,任哥则马上反应,一把将洪爷掀开,自己跳到一边。 而阿胜又开了第二枪,第三枪,第四枪。 每开一枪,洪爷的身子就抽动一下。 直到把手枪里的子弹全部打完,还在不停地、哒哒哒地扣动着扳机。 阿胜的眼睛则布满了血丝,那一刻他不是一个打手,不是一个保镖,不是跟着任哥屁股后面混饭吃的小弟——他做了自己的决定,一个仅仅属于他,而无关于任何人指令的决定。 既然任哥动摇,那他就替任哥做到底。 洪爷倒在了血泊中,那鲜血根本形不成一滩,就快速地没入了厚实的地毯里。 红地毯真是好,这一块血污清理起来,或许也比其他颜色来得容易。 任哥震惊不已,但他还是比阿胜更为冷静。 怔了两秒,他立马回神,抽过身旁地西装披上,把阿胜的枪口压低。 “跟我走!”任哥狠狠地命令,抹了一把脸上的血污,抓住阿胜的手腕从房里跑出,迅速地钻进了安全通道里。 ———————————————— 今日五更(第三十~第三十四)已全部放送~ 祝小伙伴们阅文愉快哟~求留言求收藏求???~ 爱生活,爱大家,么么哒~! 第35章 任哥对这栋会所熟门熟路,楼上的安保刚听到枪声,他就和阿胜从安全通道顺利出去了,毫不犹豫地朝着停在楼底的车狂奔。 他没有让阿胜开车,毕竟阿胜看起来还很慌张,他让阿胜坐在副驾驶,而自己则启动车辆,猛地踩下油门。 从后视镜中可以看到安保很快就知道凶手是谁,从会所冲出来朝他们放枪。 任哥一手抓着方向盘,一手在车垫底下摸索,好不容易摸到了备用弹夹,丢给阿胜,狠狠地拍了一下他的胸口,说快点啊,别他妈傻愣着。 阿胜这才反应过来,重新填充弹药后,借着机会把手伸到外面,打散身后的追击。 子弹打破了车辆的后窗,有几枚还嵌入了车体内,但还好没有中轮胎,只消任哥到了路口后猛地转弯,身后的追击也并没能跟上。 任哥不敢放慢速度,一把将探出车窗半个身子的阿胜拉回来,继续飞驰在道路上。 今天的阳光十足热烈,照得旁边的一草一木都反射着荧荧的辉光。 可似乎老天就是在暗示他们应于当下行动,所以清空了街道上的车辆和行人,助他们一往无前。 任哥没有回自己惯常住的家,他知道只要确定了凶手,洪爷的人会第一时间包围他的住所。 他也没有回警局,现在这样的狼狈模样让人看到了,即便有再大的面子,也难以和警局的同事及下属交代。 所以他一路往美芽的酒吧开去,并问阿胜有没有知会美芽。 阿胜说有,他行动前和美芽打过招呼了,美芽现在应该已经和火炮对接,把兄弟们都叫出来镇住场面。 “镇住什么场面?这他妈怎么镇住场面?”任哥没好气地骂道,他现在脑子也很乱。他没忘记当下还在公示期,即便他想叫人,蓝莲帮也不可有大动作。 这是最错误的行凶时机,不仅如此,阿胜还是亲自动手,甚至还当着任哥的面,让任哥难逃干系。 唯一能祈祷的就是那间包房周围没有摄像头,洪爷的手下口说无凭。 果不其然,当他们转到美芽最大的那个场子周围时,就算是白天,酒吧周围也已经聚拢了很多人。 但估摸着红河帮和洪山帮的人还没到,现在到的都是自己兄弟。 任哥从车上下来,美芽马上从人群中迎出,不需要任哥开口,看到车上的弹孔后,她立即抓过一个年轻人,让年轻人把车开走,“开到远郊,一把火烧了。” 然后护着任哥和阿胜往酒吧里走,直到走进最里面的包间 分卷阅读21 分卷阅读22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22 里。 “情况怎么样?”任哥问。 “兄弟们都已经各就位了,也已经通知火炮哥,但好像火炮哥的人还没出来。”美芽回答。 任哥咬了咬牙,一团火不知从何处发。 火炮的外来帮肯定不会第一时间动作,一是自己没提前打过招呼,他们不能确定洪爷到底有没有死,不确定这是不是蓝莲帮给他们下的一个套。 二是有火炮那个师爷在身边,外来帮必然得先看着红河和洪山与蓝莲开战,才会瞅准时机加入战争。 第36章 任哥让美芽拿两把枪进来,再把包间的门关死——“我今天就在你们这里,我没出去,只在这里喝酒玩牌而已。任何帮派的人来,都不要让他们进来,除非有穿警服的人找我,知道了吗?。” 美芽了解,从箱子里翻了两把手枪放在桌面,再多配了两发弹夹。 她正准备出门,任哥又叫住了她——“清空场子里的货,所有黑枪也撤掉,否则警局的人一旦搜出来,这些东西分分钟能让他们抓人。” 美芽又点点头,任哥想了想,第三次握住美芽的肩膀,作出最后的叮嘱——“如果能做到,就把黑枪运到洪山帮的仓库。但如果太危险,就不要冒险了。” 美芽明白了,她让阿胜和任哥别担心后,转身没入了走廊里。 任哥看到她还踢掉了高跟鞋,换了一双平底。想必她也意识到今天晚上的一战,是不可能避免的了。 任哥没有和阿胜说话,丢了一瓶酒给阿胜后,自己点了根烟又掏出手机。 他犹豫着该先知会哪个警署,电话本翻了半天,最后还是先打给了管渡口的辖区。 他说收到线人爆料,今晚洪山帮要搞事,搞到市中心这边来,如果不想出事,最好多派点警力支援和控制。 然后他又打给了自己辖区的警署,他说在洪爷旗下的一个仓库里发现了大量的军火,那型号和警署的很像,你们过去看一下,说不定会有收获。 最终他打给了新区的警署,他问新区的外来帮怎么样了,有没有什么情况。 新区的人回答他——没有啊,刚巡逻了一圈,没见着什么异样。 任哥说,麻烦盯紧一点,我的线人说今晚他们会行动,估计是洪山帮的人会踩过界,他们想吞新区不是一两天了,你也知道的吧。 新区的人说知道,但他们不敢,不是吗。 任哥说我也不清楚,小道消息,可能虚惊一场,但如果今晚洪山帮真踩过界,维护一下总是好的。 “我也是多管闲事罢了,你知道,周边一乱,我们这边不就唇亡齿寒吗?”任哥道。 新区的人说知道知道,任哥快往上走了,确实要稳定一些。 任哥挂断电话后还想往洪爷地盘的警署打,但犹豫了一会,最终还是放弃了。 洪爷的势力太大,如若洪山帮真要动作,也肯定已经和辖区警署通过了气。 无论怎么说,他现在还不是市一级的官员,而洪爷辖区的警署也不可能和洪爷对着干,反而听他这个临辖区的警员说话。 打完几个电话后,任哥的手也有些发抖。 他深深地吸了几口气,逼着自己平静下来。这时候自己千万不可以乱,一旦他乱了,一切就都乱了。 就在他在沙发上坐定没有多久,电话响了。他看了一眼屏幕,发现是一通陌生的号码。 任哥接起来,对面则传来火炮的声音。 火炮果然是求证来了,他说坤总,怎么回事。 任哥说一不留神,把炮点了。 火炮说怎么不找人做,自己动手,我们怎么帮。 任哥说麻烦了,我和你们那边的警署打过招呼,今晚会提供一点援助,别人踩不过去。你若还当我是兄弟,带点人来支援我吧。 火炮沉默了片刻,又问——“真死了?” “真死了。”任哥肯定地答。 第37章 挂断电话,任哥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现在所有环节都是松动的,都是不稳定的,一切发生得太过突然,让他毫无准备,措手不及。 一场恶战势必降临,而他所能做的只有竭尽全力地控制局面,让恶战的伤亡尽可能多的落在洪山和红河帮的身上,努力减小蓝莲帮的损失。 可他也明白,一旦双方交起火,一旦警局的人出动,稍不留神,就会顺藤摸瓜地抓到他的证据。 他涉猎的生意,他旗下的人手,他囤积的军火,还有场子里不知道从什么角落就能搜出来的毒品,以及他的几栋房产,还有那些内外分明的账目,和一看就不是以他警员的薪水供付得起的各种支出。 葱花也迟迟地收到消息,打了一个电话给他。 任哥说你把账本藏好,稳住自己的地盘就行,今晚不要打给我了,完事之后我会打给你。 葱花说明白明白,又问到熊猫的场子。 任哥说有石头在,美芽也在,你不要管了。 一切打点妥当,任哥才抬头看向阿胜。 阿胜起开了酒瓶灌了两口,终于稳下心绪后,把酒瓶拍在桌面,对任哥道了句“我出去帮你看着”便站起身来。 任哥则压低声音,命令——“坐下!” 阿胜一愣,站在原地。 “你给我老实点,阿胜,”任哥偏了偏头,示意他坐回原位,“如果我今晚栽了,就他妈是你害的。” “我没有想过害你,任哥,”阿胜捏紧了拳头,只要想起任哥每一次在洪爷面前的样子,心头的一股怒火就要烧出他的眼睛,“我只是不允许你再对洪爷进贡,我实在受不了——” 任哥突然站起来,还没有听阿胜说完,扬手就甩了他一耳光,怒不可遏地骂道——“你不允许?我做事什么时候轮到你来允许!” 甩完一耳光还不解恨,任哥抬手又补了一记。 可当他第三次抬起手时,阿胜却眼疾手快,猛地抓住了他的手腕。 任哥诧异又愤怒,可他的质问还含在嘴里,阿胜却再次发力,拽着他的手腕把他压回沙发,死死地盯着他。 任哥的心脏剧烈地跳动起来,但他还是竭力维持着镇定,接住阿胜的目光,冷冷地反问——“你干什么?你搞死了熊猫,现在他妈想搞死我是不是?” 阿胜的眼中闪过一丝不解,随即咬了咬牙关,澄清——“熊猫不是我杀的。” “那就是葱花做的,你自己说的,”任哥喷出个鼻音,“你们两究竟是谁动的手,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但阿胜——你太着急了,你那么想上位,就不怕我发现了把你也弄死。” “我没想过上位!”阿胜低吼,狠狠地压着任哥的手腕。 他的喉结上下滚动着,额头也青筋暴起,那双眼睛的杀意太过明显,明显到任哥真的担 分卷阅读22 分卷阅读23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23 心他下一秒就会操起桌面的枪,像结果洪爷一样结果自己。 “那为什么?”任哥问道,他依然一瞬不瞬地望着阿胜的脸。 见着阿胜没有回答,任哥默默地点点头,组织了一下语言,帮阿胜作答。 第38章 他说,“你自己也知道是葱花要做,但你没有阻止。你想看到我被拉下马,想分掉熊猫的地盘。所以越过我的旨意,直接派美芽坐镇。 “你想一家独大,可偏偏我他妈还拦在你面前,怎么办?那只有把洪爷杀掉,当着我的面,趁着还在公示阶段,算准了我什么都不敢做,所以把我踢开——这就是你的算盘吧,阿胜?” 不,不是。 阿胜从来没有这么想过,他派美芽坐镇是因为他知道会乱,他不敢轻易说葱花有问题,是因为他不想在没有证据的前提下冤枉别人,他杀掉洪爷的原因是他看不了这些,他恨这些,他恨了很久了,恨到已经无法忍受多一分一秒。 “你让我很失望,阿胜。我对你那么信任,把你从牢里保出来,又让你时时刻刻跟在我的身边。我帮你安葬了你的弟弟,就算你跟了我没有多久的时候,我都愿意给你一栋房子,给你一个你一辈子都挣不到的家。” 不,不是。 阿胜没有忘恩负义,他一直都很感激任哥,他也从来没有让任哥失望,交代他做的事他没有一件做不好,让他杀的人他从来都干手净脚。 他没有贪过任哥多一分钱,即便每一次任哥多往他的口袋塞钞票,他都觉得这是他分内的职责,所以他不需要。 包括那栋房子。 那不是家,只是一栋房子。一栋除了阿胜以外,什么人都没有的房子。是一个可以升值的不动产,是任哥给他的多一分恩待。 “你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你对得起我吗?我把你当成我的亲弟弟,所以我从来都不对你设防,而你现在做了什么?你要抢走我辛苦建立起来的一切,你要让我所有的努力付诸东流!” 不,不是。 阿胜不希望任哥的努力亏空,他说过他要帮任哥拿下这个城,他就真的会拼了命去做。 但阿胜不想要任哥把他当成亲弟弟,他渴望的远远不是这些。 可是当他望着任哥的眼睛,望着即便到了这一刻,任哥也没有想歪的表情时,阿胜开不了口。 他想说我很喜欢你,所以我要保护你,我要得到你。我不愿意你趴在别人的胯下,不愿意看到别人的阴茎插进你的身体,不愿意那些污浊的东西在你的体内打下烙印,更不愿意看到在付出这一切之后,你的崩溃和歇斯底里。 但他为什么就是说不了。 那一刻阿胜很恨自己,恨他的百口莫辩,也恨任哥的字字珠玑。他从跟了任哥的那一天起就没有二心,如果真的有一把刀劈向任哥,阿胜可以肯定,即便听罢任哥指责的这一切,他还是会毫不犹豫地挡在对方面前。 “我……”阿胜的喉咙好像卡着鱼刺,他的眼眶微微发红。 也就在这时,任哥突然抬脚,朝着阿胜的肚子踹了一下,将阿胜踹离自己的身边。 就着阿胜倒地的刹那,他麻利地站起来,抽过桌面的手枪,直直地指在阿胜的脑门上。 第39章 任哥开枪了,他枪口一偏,一枪打在阿胜的手臂,一枪打在他的小腿。 阿胜不是任哥,他永远无法站在任哥的角度考虑问题。 所以他不知道任哥是真的怀疑他,还是在做一场戏。他不理解为什么向他开了枪,还要从橱柜的底层拿出纱布让他捆上。更不知道为什么那把手枪得交出去,让美芽销毁它,就像销毁那辆车一样。 那天晚上蝴蝶城发生了巨大的骚乱,点燃的汽车照亮了天空,破碎的啤酒瓶铺了一地。 西瓜刀劈出的鲜血洋洋洒洒,而钢管敲在人的背上,肚子,大腿,发出一种沉闷又令人胆寒的声响。 警察来的时候已经是后半夜了,他们把任哥带走,也把阿胜带走。 阿胜再一次进入了牢房里,他什么都没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从其他人的口中听说美芽负了伤,不过场子守住了,不打紧。他还听说火炮的人迟迟赶到,人手不多,伤亡最小。 他还听说刺杀洪爷的人抓到了,但那个名字他从来没听过,他甚至不确定这人来自于哪个阵营,到底是他们蓝莲帮的兄弟,还是找了个刚偷渡过来的黑人黑户当替罪羊。 当然,他还听说任哥立功了。 他往上爬了,因为他抓到了阿胜,也及时通知各个警署,让他们提早戒备,防止纷乱给市民的人身财产造成更大规模的伤害。 他现在是市一级的官员了,所以他三个月之后,穿着警服见到了阿胜。 他们是在审讯室里见的,阿胜的手上还戴着镣铐,摄像头从房间角落照过来,单项玻璃外大概还聚集着其他的人。 任哥说,你的口供我已经看过了,正当防卫。虽然我不相信,但恭喜你,你他妈又逃过了一劫。 阿胜轻笑,抬头看着任哥那一张又擦干净的脸。他什么口供都没有,更不用提什么正当防卫。他防卫了谁?防卫了洪爷的人?还是防卫了洪山帮和红河帮的没事找事? 任哥又说,不过我警告你,你最好安分一点。红姐和刺头强已经入狱了,他们的口供随时可以把你再带回这里。我等着这一天,我想看着你把牢底坐穿。 阿胜笑得更厉害了,看来单向玻璃外面站着的不仅仅是任哥的同事,还有一些新调过来的官员。 任哥真的装得很像,说得阿胜好似真的和刺头强与红姐狼狈为奸。 任哥再说,收拾一下准备出去吧,我们会一直看着你,你懂的。 阿胜懂,阿胜当然懂。 迟到了三个月,他总算明白那两枪并非置他于死地,而是再一次让他找个机会躲过外头的纷争。 他不知道任哥是否信任他,但归根结底,他对任哥还有用,所以任哥还不想放弃。 出来的那一天,是美芽开车接的他。 美芽说火炮想和你见一面,胜哥要休息吗?如果不用,我就答应火炮哥了。 阿胜扭头看着窗外的风景,中了两枪的地方还缠着纱布,隐隐作痛。 他没有回答美芽的问题,反而问——红姐和刺头强怎么样了? “刺头强死了,红姐跑了,”美芽说,“连夜跑的,水路没抓到,不过火炮哥马上接手了,渡口的地恐怕得归外来帮,我们是要不下来了。” “洪山呢?”阿胜又问。 “洪山比较乱,你也知道,他们的地盘比较肥,这也是火炮哥想和你谈的内容,他想看看怎么分比较合适,你觉得呢?” 美芽第二次提出这个问题,但阿胜还 分卷阅读23 分卷阅读24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24 是没有回答。 他眯着眼睛望着和刺杀洪爷那天一样的阳光,感觉一切就发生在昨日。 “三个月,我变成了什么?”阿胜问。 美芽透过后视镜与他对视了一瞬,笑了。 “胜哥,现在是真的蝴蝶城了。”美芽说道。 蝴蝶双翼,斩掉一边,还有一边。现在一边是火炮,一边是阿胜。 第40章 火炮是在自己的新区里和阿胜见的面,与他一同来的还有师爷。 这是阿胜第一次进入新区的心脏,亲眼看到里面颇具规模的一切。 所以旧城改造总是比新区开发要难,新区就是一张白纸,什么都没画上,就算缺乏色彩,一旦把笔墨运过来,在上面画上涂鸦也更容易。 旧城则大不相同。旧城已经有了自己的运营模式,人们也有了早已适应的规则。这时候要再在上面画一幅新景象,就得浓墨重彩地盖过原先的每一块图案。 新区非常好辨认,火炮的外来帮不怎么做鸡鸭鹅的生意,主要经济来源是白粉和人蛇。 吃掉渡口之后,人蛇的相关东西基本都运到刺头强原先的基地去了,吞了刺头强的船和仓,新区则可以全部空出来做白粉档。 所以这里的水果摊和一些烟酒店特别多,一条街从头看到尾,挤了二十多家士多店。这些士多店只有门口的玻璃橱是有货的,里面基本是空仓。 阿胜知道这是每天火炮的人过来派货的地方,士多店的老板拿了东西,铁闸门一拉,就往旗下的几家酒吧赶,尽快把货出掉。 货不囤积,仓库里加工后,每天就只发当天的量。 这些小铺子距离新区酒吧街也远,要查也难直接查过来,总仓库和这些小铺又隔开,形成三个互不相干的交接点,即便其中一个被掀了,其余的也能尽快把货补上。 新区形成了一整条生产线,基本上实现了利润最大化。 在阿胜自己的地盘上则没有这样的规模,基本上是几个信得过的小弟去仓库拿货,拿了之后发给订货的经理。 阿胜能吃的基本就是第一口,而高纯度的货出了之后,那些商家兑多少料,又翻多少倍再出去,就不是阿胜能沾光的了。 白粉是最能捞钱的路子,相比人蛇和鸡鸭鹅,它的利润高了不止一截。火炮的势力如果彻底地吞掉了刺头强的地盘,那不出多久,外来帮就是蝴蝶城最大的帮派,火炮的地位也将不可动摇。 所以阿胜不可以与他对半瓜分洪山帮的市中心,否则即便现在火炮仍然是蓝莲帮的盟友,那等到势力壮大再把蓝莲帮铲掉或吞并,就是迟早的事。 当然,如果只是和火炮一个人谈,阿胜觉着商量的余地还是很多的。先前说过,火炮是一个重情义的人,这种人面子薄,不太可能真把事情做绝。 但偏偏火炮的身边还跟着一个师爷,而那师爷却很不好对付。 阿胜早年和火炮的师爷接触过,那是一个很精明的人。原先并不是黑道上的,案底也很干净。几次出事没能抓到他的把柄,他也一直在火炮身边忠心耿耿。 他陪伴火炮从一个比蓝莲帮更不得志的小帮派一路走到了今天,而看似他的野心还没有得到满足。 外界传言火炮的师爷是很周全的,但也心狠手辣。 最典型的一件事是刺头强上位之前的老大,伟哥。伟哥是当时刺头强帮派的首领,与他一同管辖渡口的还有后来被蓝莲帮干掉的辣油旗下的鬣狗帮。 那时候的外来帮为了上位,想要扩充自己的地盘,也想在渡口搞一条自己的船,方便海外的货进来。 第41章 外来帮和渡口的两个帮派谈了几次数,结果不仅没谈成,渡口的帮派还坑了火炮,抓着师爷并狠狠地敲了火炮一笔。 于是师爷一不做二不休,被赎回去之后干脆不谈什么合作了,直接找来了刀手,打算擒贼先擒王,把伟哥和辣油做掉拉倒。 火炮一开始还犹豫,师爷则不允许他犹豫,他不仅要怼掉两个渡口的老大,还要一并清理门户,把家里一个不听话的番号头目也干掉。 他做成了一大半,除了辣油跑了外,其余的人一个也没跑成。不仅如此,他还一定要斩草除根,把和他们有关系的人,无论是没跑成的亲信还是那些过分忠于他们的小弟全部铲干净。 当然这也是传闻,因为那些人莫名其妙就消失了,仍然无人抓得到师爷或火炮的证据。 但阿胜认为若不是这个师爷的提议,恐怕火炮是下不了这狠心的。 这不能说不好,毕竟目之所及的一切被外来帮做得井井有条,这是洪山帮和蓝莲帮都做不到的,而外来帮拧成一股绳的那份冲劲,估计也少不了那个师爷的功劳。 想到此,阿胜也能理解为什么那么多年过去了,火炮的身边有且仅有这一个师爷。 车辆绕进小巷后停下,美芽又带着阿胜一路往一家茶馆走。 周围的居民楼大都空了,居民被政府重新安置,都搬到了新房里。 之前听任哥说过,新区正在开发更多的新楼盘,现在正在竞标,过不多时那些私房都得推倒重建。当然这也方便了火炮,在竞标没落实、施工没开始这段青黄不接的日子里,那些楼基本都归他手下的小弟暂时居住。 但茶馆却是新的。 不大,小小一门面,和家咖啡屋差不离。 估摸着也是火炮为了和各个帮派的人谈数方便,特别新建了一所雅致的小楼。 美芽和阿胜进去时,火炮和师爷已经沏茶等着了。 四个人客套了几句,火炮便让倒茶的小妹离开,帮他们把门窗关好,帘子也拉上。 小妹拿来一个竹筐,把大家拆开的手机装进去并搁在博古架上后,便悄悄地带门离开,而火炮也才正式开启了话题。 火炮说,本来想换个好地方好好为阿胜洗尘,但又怕打扰阿胜休息,所以委屈一下,改天我再好好招待。 阿胜说没事,进去也不是一两次了,没什么尘好洗。只是——“其实该来这里的不是我,是坤总。但你也知道,坤总往上走了,我只能代劳。不过我不能拍板的,所以只能来听听火炮哥的想法,回去再向坤总汇报。” 火炮说那是那是,说着瞥了一眼师爷,师爷则把话题接上。他直了直身子,给阿胜和美芽点上烟后,扯谈了几句,终于切入正题。 他说,洪山帮有四个城区,全部都在市中心,“洪山的兄弟很多,我建议还是给他们留两块,不用两块最肥的,但吃饱饭还是要的。毕竟人吃不饱就会闹事,龙头选出来之前,闹事对大家都不好,对吧?” 第42章 对,阿胜认可。 洪山作为蝴蝶城原先势力最大的帮派,人口数 分卷阅读24 分卷阅读25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25 量也是最多的。暂且不说他们有没有大规模有组织的破坏,即便每天来他们的场子搞搞阵,他们也很头大。 “那你打算给哪两块?”阿胜问。 “两块边上的,一块贴近坤总的地盘,一块贴近我们的地盘,这样可以吗?”师爷问道。 可以,这算是公平的。 要踩过界,大家一起踩过界。要维稳,大家一起维稳。何况坤总还是警局的人,维稳力度肯定比外来帮要强。 阿胜点点头,示意师爷继续。 师爷再次看了一眼火炮,道出了最关键的一条——“哦,那剩余的就一样啊,剩余的两块城区,你们一块,我们一块。” “搞笑了,师爷,这怎么可能。”阿胜笑起来,笑出了一口浓浓的烟。 师爷的表情僵了一下,也笑了起来,他说那阿胜说,怎么比较严肃一点。 阿胜说你想,这亏我们可是吃大了。 “洪爷个人的生死我们就放下不谈,刺头强也没了,我进去三个月,刺头强的地盘你们没人商量,我也认了这一茬,”阿胜眯起眼睛,盯着师爷的表情,摇摇头,“但是我现在出来了,你还要和我对半分。哇,那你们吃得真是狠。你觉着这合适吗?” 说着阿胜转而看向火炮,又问,“火炮哥,这合适吗?” 火炮没马上回答,他吸了两口烟,皱起眉头,道,“胜,这三个月你看着是我们吃掉了渡口,但你没看到我们维护秩序付出的代价。美芽那时候又忙着镇住你们的场,群龙无首,也就只有我们在做事。当然这也不是邀功,到底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但我听着你的意思,你好像是让我们把渡口也切一半,你来告诉我,我是不是猜错了?” “你猜错了,火炮哥,”阿胜顺了他的意思,撇撇嘴,“渡口已经是你们在管,我们也不怎么涉及白粉档的,就做做本地小生意罢了。我只是觉着……两个市中心的城区那么大,就算分一半也还是好大,你们吃不吃得下。” “吃得下,你看,你们坤总都要把整个蝴蝶城吃了,我们就拿一个城区饱饱腹罢了,”师爷补了一句,“何况市中心警力多严,到时候给多给少,还不是你们坤总说了算。” “坤总也不是事事都能亲力亲为,不然今天坐在这里的也不会是胜哥和我了。” 美芽说话了,今天她擦了很红艳的指甲油,手指点着烟蒂的动作尤为显眼,“而且你们也说,市中心警力那么严,放在坤总旗下也更好管理,不容易出现抓错人,查错牌的情况,对吧?” 这话一出,师爷狠狠地盯着美芽。 这话不太客气,连阿胜都感觉到其中威胁之意。 不过稍微放点威胁也是好的,至少得让外来帮的人明白,如果他们执意要吃下这一口,那到时候蓝莲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就不是帮派问题,而是警局的官方行动了。 第43章 “阿胜,你是执意要让兄弟饿肚子了。”火炮把烟灭掉,靠上了沙发背。 “这话说的……” 阿胜也灭了一根,再从盒子里抽出一根点上,深吸一口气,道出了他关心的第二个问题——“火炮哥,我们也认识那么多年了。坤总想要什么,我们都心知肚明。现在不给,不代表以后不是你们的。等到真如师爷说的那样,坤总拿下了整个蝴蝶城,那我绝对不会忘记我们今日的和平共处。” 是,等到坤总真的坐上了龙头,那底下的地盘该怎么分,都是火炮占最大头。 但很遗憾,火炮并不接受这样的前景。 而师爷则率先反应,毫不留情地点破——“坤总想往上爬,再爬就到市一级的正职,然后便是省一级了。龙头什么时候是过这种官员?阿胜,坤总是拿不到这个位的。而如果坤总不拿,你觉得谁会坐上这个位置?” 阿胜不说话了。 这就是蓝莲帮和外来帮即将面临的最大的竞争——龙头。 正如熊猫还在时,任哥在牌局上说的一样,火炮是众望所归,有人有钱,一呼百应。若不是被洪爷毫不留情地边缘化,他现在的势力也不可能仅仅和蓝莲帮持平。 何况师爷提醒的是,黑白两道是可以都踩,但踩远了,总是难以兼顾。 任哥这样的身份是需要及时洗白的,不洗白就难以再往上走。加之人外有人,山外有山,若是蝴蝶城黑白两道都被任哥吃尽了,再往上的人也势必要拆散和打压他,不可将他养得太肥,以免后患无穷。 从茶馆出来后,阿胜让美芽送他回家。这一场谈话并不能达成一致,反而把两个盟友的竞争提前挑明。 洪爷是意外而死,过了头半年之后,龙头的竞选就会提前来临。阿胜在里面浪费了三个月的时间,剩下的三个月则决定了蓝莲帮到底是老大,还是仍然跟在别人后头的小弟。 等到下班时间过去,阿胜打了个电话给任哥,他需要好好和任哥谈一谈。 第一通电话打到忙音也无人接听,于是阿胜再打。 第二通电话响了三声,被任哥摁掉了。 过了半个小时,任哥才把电话回过来。 阿胜刚想开口,任哥就道,我去你那里吧,你在家等我,电话里就不说了,见面再谈。 等待的过程中,临别那天的一幕幕又浮现于阿胜的脑海。任哥说的话无异于在指责阿胜窃取胜利果实,而等会他要对任哥的建议也在证明这一点。 可回头想想,他又仍然觉着师爷的话有告知任哥的必要。 归根结底,市一级的正职甚至省一级的官员可以是幕后的权力或金钱支柱,但他们毕竟不能像龙头一样亲力亲为地管理帮派。不可能再参加那些元老的会议,也不可能时不时就在兄弟们面前转一圈,证明自己的身份。 可是这要阿胜怎么说,这话无论怎么讲,都像是在暗示任哥把龙头位置让给自己。 任哥能甘心吗?不能。 他付出的一切就是在为这一天做准备,也是因为这样的目标在前面招手,他才能忍下当前所有的苦和憋屈。 阿胜会激怒任哥,无论出于怎样的初衷。 但阿胜还是要把该说的话说完,至少他得让任哥清楚——龙头之位无论是任哥自己拿,还是阿胜拿,都不可以落到外来帮的手上。 第44章 可让阿胜没有想到地是,不是任哥被激怒了,而是阿胜自己被激怒了。 任哥来到了阿胜的家中,这一次他终于能以正常的表情和动作和阿胜交流,而不是像在警局里时的装模作样。 任哥问阿胜伤好了没有,怎么还缠着纱布。又问他出来了感觉怎么样,要不要再叫医生帮他检查一遍。最后又是塞了点钱给他,说那两枪迫不得已,他不能不开,不然他的位置难保住。 分卷阅读25 分卷阅读26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26 这些阿胜都不在意,他把一大包的钱摆在桌面,想了想,将今天和火炮的谈话和盘托出。 说完后,他警惕地观察着任哥的反应。 事实上任哥没有什么反应,他只是一个劲地抽着烟,皱着眉头,望着烟灰缸,好像在苦思冥想什么。 过了好一会,他才重新说话。 “阿胜,有件事我想和你商量一下,”任哥的语气又低又沉,让阿胜的心头升起不好的预感,他搓了搓眉心,说,“蓝莲帮以后可能不能是一个帮派了,我打算让它转型。” 原谅阿胜读书不多,他没听明白,“转……转什么型?” “火炮的外来帮早就转型了,建筑公司和借贷公司,我虽然慢了一步,但该做的还是要做。”任哥说,说着又搓了搓眉心,“我的资产是要受到监控的,刚兴起的公司也不可能具有那么大的规模,人数是有上限的,所以我想——” “你要让他们回家。”这么一说,阿胜明白了,“任哥,你……你要让蓝莲帮解散?” “嗯,等龙头位置选完就改。”任哥道,“我坐上龙头位后,我的身后必须是干净的。毕竟火炮旗下的只是公司,我旗下的也是公司,这样也容易说得过去。” 这话却犹如给了阿胜当头一棒。 这怎么可能,而且还是在拿到龙头之位之后。 多少兄弟盼着的就是跟着的老大有一天能坐上龙头,这是老大的能耐,也是小弟的威风。不管怎么说,都绝对不可能让他们经历过三个月的拼杀动荡后回家,这不仅是不厚道,还是过河拆桥,见利忘义。 “不可能。”连阿胜自己都没意识到,就已经坚决地反驳了任哥,“任哥……你不可以做这样的决定。无论怎么样你都得找到安置他们的方法。有些人十几岁就跟着蓝莲帮混饭吃了,你这么做就像是、就像是……” “我没有办法,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任哥的表情变得更严肃了,他叹了一口气,又道,“但这消息只有你知道,连葱花都不知道。我需要你们这三个月做得漂漂亮亮,到时候一定会给他们丰厚的回报,那他们也可以拿着这笔钱——” “打哪来的滚回哪去。”阿胜冷冷地接话。 任哥不看他,继续点了一根烟。 气氛突然凝固了,阿胜万万没有想到师爷的提醒早就在任哥的考虑之中,并且,他也已经提前想好了应对的策略。 没错,如果按照任哥的说法,一旦坐上龙头之位便马上转型,确实有可能达成两个位置都要的条件。 但阿胜不能接受,这不是钱的问题。 之所以跟着一个帮派的老大混,有时候真的不是讨口饭吃那么简单。 那是出于一个年轻人对这个老大的崇拜,敬仰,信任。 否则也不会有那么多兄弟愿意挡在老大面前挨刀,愿意进了警局便一声不吭把所有罪行背上,愿意抛头颅洒热血,哪怕身后没有要照顾的家人,也为着这虚伪又不切实际的“义气”背水一战。 阿胜相信有着自己一样忠心的不止他一个,而这份忠心,不容出卖和背叛。 任哥不是帮派出身,或许他真的不能理解与兄弟们混在一起时的那份情感。 阿胜也能明白只有这样任哥才能得到想要的,把所有亏欠的东西全部讨回,在任何意义上拿下蝴蝶城,并实现他在天桥上对阿胜说出的理想。 可纵然如此,他还是坚决地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不可能,任哥,我不能这么做。” 第45章 “那你想怎么做?”任哥问。 阿胜答不出来,他总不能说他可以代替任哥坐龙头。但阿胜不说,任哥替他说。 他拍拍阿胜的肩膀,道——“胜,我肯定是不会把你遣散的。不过到时候你就不能成天挥刀子了,你得学着穿西装打领带,等公司一成立,你就帮我……” “我不需要。”阿胜不知道这是今天第几次打断任哥了。他本不想把这场难得地会面搞成这样,可那种愤怒和压抑的感觉让他难以自控。 他到底是个易怒的人,把洪爷干掉时是这样,听到任哥的话后也是这样。 他把任哥的手推开,从沙发上站起来。他给自己开了一瓶酒,咕咚咕咚灌下几口。他觉着任哥该走了,如果再不走,他不确定自己还有什么更难听的反驳脱口而出。 但任哥还是没有,哪怕他的电话响了起来。 他没有避讳阿胜,直接接起电话说了几句。 在洪爷和任哥搭上线后,每次任哥的电话在下班之后响,阿胜的心头都会跟着一紧。原以为洪爷死后这样的症状也会随之消退,可偏偏这一通电话不但没有让阿胜自我安慰,反而让阿胜迈出了最关键的一步。 任哥说话的态度很客气,是是是,好好好,我一定到,我哪有那么大的面子爽她的约,你放心吧。 挂断电话,阿胜本能地问了句怎么了。 岂料任哥却笑起来,他说他们领导,正职的女儿前两周从国外回来了,上次吃饭便把她带了去。正职本来就挺喜欢任哥,看似也有意撮合他和自己的女儿。 “那女孩年纪不小了,估计她老爸也有点着急。”任哥一边笑,一边把手机揣回口袋。 阿胜脑子一片空白,张着嘴半天没说话。就听得任哥说你也是啊,你也老大不小了,你赶紧找个差不多的,美芽不错,你又说不喜欢。那要不我也给你介绍一个档案干净的,到时候也衬你公司老总的身份。 可阿胜不想要,他看着任哥的脸上恢复干净,恢复光彩,看着他竟在三个月之内重振旗鼓,当成之前的一切都不存在过,看着他又一次想借着自己这种关系上位,又一次打算给阿胜介绍对象——那股无名的怒火在阿胜胸中翻腾。 “任哥,那女孩知道你之前的事吗?”阿胜泼了任哥一盆冷水。 “当然不知道,”任哥也站起来,整了整外衣,道,“你说到这个,我还得提醒你一下。以后不可以再有这些嚼舌根的事了,如果谁再旧事重提,你知道该怎么做的。” 说完任哥又拍了拍阿胜的肩膀。 阿胜的肩膀一沉,反手抓住任哥的胳膊。他盯着任哥那什么都感觉不到的表情,咬了咬牙关,继续发问——“任哥,龙头的位置对你很重要,是吧?” “是。”任哥有些莫名,瞥了一眼被阿胜抓住的手腕,没挣脱。 “那如果你坐不上,怎么办?”阿胜又问。 “所以我不去考虑坐不上的问题,我只考虑如何坐上。”任哥答。 “无论付出怎样的代价?”阿胜眯起眼睛。 “我已经付出了太多代价。”任哥上下打量了一下阿胜,“你想说什么?” 没什么。 阿胜松开了任哥的手,重重地把啤 分卷阅读26 分卷阅读27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27 酒瓶拍在桌面。 任哥也没再逗留,到底他还有一场约会要赶。他又嘱咐了阿胜两句,而阿胜再没转过身来。 直到任哥开门的声音响起,阿胜才忍不住侧过头,正式地对任哥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任哥,你等我的好消息吧,”阿胜道,“龙头位是蓝莲帮的,不是别人的。” 这是阿胜说出的话,而他还有后半句没有说出口。 毕竟他没有必要告诉任哥,蓝莲帮是绝对不会被自己遣散的,而到了那一刻,龙头究竟属于蓝莲帮的任哥还是阿胜,就不由任哥一个人决定了。 第46章 那天晚上阿胜喝得烂醉,满脑子都是任哥的模样。 他想象着任哥和那个他未曾谋面,却出身干净的女人的性爱,内心却一点情欲也燃不起来。 他想要任哥,从送任哥被别人操,到等着任哥操别人。 如果说他在什么时候最想背叛任哥,回忆起来,就是这天晚上。 他恨自己没有说出口的话,也恨任哥从来没有往那方面想。 阿胜未曾喜欢过男人,但不知为何,他就是能确定这是爱情。 不,不仅仅是爱情,还是占有欲,以及征服欲。 他望着满桌子的酒瓶,回想着自己还没有跟任哥的那段日子。 他是帮派最末端的小子,每天不集合干活,就收收数,赌赌钱,喝喝酒。没有什么目标,也以为这便是他的一辈子。 他想起他弟弟不愿意念书,非得出来干活的那一天,他追着弟弟满屋子地打,可最终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 不过说来也是,那时弟弟已经帮着出货了。书包里一拉开,一个塑料袋里装着一大堆的薄荷糖。 他问弟弟有没有玩过。 弟弟说有,当然有,丢进啤酒瓶里摇一摇,感觉就像滑翔。 当时阿胜和弟弟住在其中一个区的城中村,出门不到五分钟,就有一个巨大的溜冰场,隔街就是几家鸡铺,一家性用品店,和一个招牌都脱落了半截的诊所。 溜冰场大部分时候都是有人的,一溜的藤椅摆过去,每个人都在空中翻腾。 弟弟回家都要经过那附近,不经过,就得经过隔壁的鸡铺。所以弟弟玩过不奇怪,问这问题的那一年弟弟也已经十六岁了,反倒是阿胜没玩过才是奇葩。 他们这些人或许真的不可能好好读书,也不可能实现别人口中当个公务员或者当个律师的梦想。 阿胜和大部分长辈一样,觉着自己是不可能从这街巷里出去了,所以要把弟弟妹妹推出去。 只是他没想到,弟弟是真的出去了,只不过这一出去,就再没回来。 如果没有遇到任哥,或许阿胜从牢里出来后又会钻回那个城中村。 虽然他住在蝴蝶城,蝴蝶城也越来越大,越来越发达,但其实属于他的天地只有那一小小方寸。 或许也正是任哥把他带离那里的这份特殊性,让阿胜对任哥产生了不同的感情。 而他没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演变到了现在已无法收拾。 任哥从一开始就是不属于他的,无论是那身光鲜的衣服,还是站在阳光下的身份。 阿胜只是他要在阴影里做事的一只手,方便任哥要看清暗处时,不需要亲自走到影子当中。 阿胜在喝第七瓶的时候,他打电话给了美芽。 他说我和坤总谈完了,你要不要来,还是在电话里说。 美芽找了个僻静的地方,说胜哥,讲吧,我旁边没人,坤总怎么决定。 阿胜打了个酒嗝,道——两个片区我们一口也不让,外来帮要敢过界,就跟他干到底,管他是火烛还是鞭炮。 美芽应了一声,似乎猜到了什么,隔了片刻,又犹犹豫豫地问——“胜哥,这……真的是坤总的意思?” “不,这是我的意思,”阿胜也不避讳,直接对美芽坦白——“所以你自己决定,你跟坤总还是跟我。” 第47章 美芽当然跟阿胜,即便知道这绝对不会是坤总的旨意,她也只能跟阿胜。 那么多年走过来,她看得到阿胜才是得到兄弟们拥戴的那个,而坤总不过是背后的金主和靠山。 早些年和阿胜的想法不同,阿胜也没有忤逆的资本,可随着阿胜成长和壮大,坤总开始控制不住他了。 阿胜让美芽查葱花,这一回要彻彻底底地查。他本来就觉得葱花不对劲,只是任哥不知为何不动作,硬是纵容着他。或许是想用葱花牵制阿胜,又或许是真抓不到葱花的证据——无论哪一种,阿胜都不在乎。 葱花不是盟友,即便没有罪,让他跟着阿胜一起反坤总是不可能的。 葱花胆小又势利,但他也很谨慎。 他深知和阿胜比起来,其分量在坤总眼中略逊阿胜一筹,若是坤总把两个人都抓住,到时候要杀鸡儆猴,那杀的肯定也是葱花自己。 所以现在葱花很安分,安分到连自己旗下的鸡铺都不去了,听闻阿胜出来并见了一面后,每天就窝在家里陪陪老婆,陪陪孩子。 两个月来阿胜约了他很多回,但基本上每一次他都以孩子为借口推掉。 到了第四次,阿胜不允许他推了,他说我就在你楼下,如果你不在家,那我就上楼等你回来。 葱花开了门。 葱花住在一个漂亮的住宅小区里,阿胜是第一次来。看得出葱花始料未及,孩子都还没来得及送走。 他的孩子刚刚七岁,正是入学的年龄。葱花让孩子到书房里去玩,把书房门一关,又赶忙给阿胜倒了杯水。桌面上有吃了一半的哈密瓜,刀子还搁在侧旁。 两个人坐定下来后,葱花仍然很紧张。他了解阿胜是什么人,也明白阿胜直接找到家门口是什么企图。他的双手握在一起,时不时还无措地搓一搓。 可阿胜也不说话,就等着葱花先开口。 葱花说,胜哥,别在我家行吗?让孩子听到看到不好,等会我老婆回来了,也不知怎么交代。 “交代什么?”阿胜把纸杯放下,扫了一眼厅堂。厅堂敞亮,落地窗挂着的帘子也像是刚刚换上去的,随着微风吹拂,还能散发一点点洗衣液的芬芳,“你以为我来是要搞死你全家?” “不是不是,”葱花赶紧解释,他为难地纠结了一会,语重心长地道——“阿胜,我知道你在打什么算盘。但你要知道,我不是你。要是坤总怒了,他可能饶你一命,但他绝对不会饶了我啊。” 阿胜听罢点点头,又让葱花给他加了点水,再喝了两口。 他瞥了一眼走廊,走廊很深,书房在尽头,孩子听不到外面的声音,但孩子父亲的额头已经全是汗水。 阿胜站起来,走到落地窗边。从窗口看出去,可以看到楼下车水马龙。 分卷阅读27 分卷阅读28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28 在他第一次于高处眺望时,楼底的马路没有那么拥挤,漂亮到可以反光的轿车也没有那么多。没有那么繁荣错杂的高楼大厦,也没有隔不了几十米就设立的一个红绿灯。 那时候的蝴蝶城是混乱的,不是帮派势力不兴起,而是没有龙头,无人管辖。到处都是打砸抢,走在路上还不敢拿着电话打,就怕说不了两句就有人一把抢走,甚至连带着胳膊带包都掳了去。 到了晚上十二点,女孩子也不敢单独行动。那些面包车就停在你看不见的拐角,不知什么时候会刷拉一下冲过来,直接把人往车上拽。 他看得到到处都是醉酒的流浪汉,看得到艾滋病的发病率在全国居高不下,看得到沿着主干道开设的诊所里每天都会帮人取着弹片,偶尔还会招待一两个衣着光鲜的,凑到他们耳边说——有,可以换,如果你要,我们帮你插队。 可现在阿胜看到了什么,看到了一派繁荣和整洁。 自金爷上位到洪爷交替,再到洪爷规范四大辖区,小城收罗周边变成大城,他们便把所有污秽的东西移到暗处,订立条约,按章收费,还给普通居民一个平安舒适的蝴蝶城,也给所有帮派的兄弟一口饭吃。 这个城是阿胜看着它改变的,是他跟着兄弟们一天一天打下来的,而今要他对那些蚕食着胜利果实的蛀虫熟视无睹,甚至让所有为建立当下秩序的兄弟回家——不可能,即便阿胜会被砍死在街头,他也绝对不会把这里拱手让出去。 “你搞死熊猫的时候,你就已经背叛坤总了,不是现在才背叛的,”阿胜转过身来,面无表情地望着葱花,“你是鬼啊,葱花,你说吧,你当初收了洪爷多少钱。” 这话一出,葱花脸色骤变。 他马上想抽过扎在哈密瓜上的水果刀,但阿胜比他更快一步,拔出枪指着他,点了点枪口,示意他把刀放下。 “好好说话,”阿胜说,“我再决定你跟不跟洪爷一起死。” 第48章 葱花说了,他必须得说。 他那么怕死,身后还跟着他的孩子,他不说就是让全家没命,让等会回来的老婆也没命。 他说他不是故意的,那时候洪爷找上他,他也没料到会这样。他们拿自己的孩子做要挟,他怎么可能不妥协。 钱有,多少有一点,但没想过伤害坤总,毕竟熊猫死了,只不过让坤总稍微缓一缓崛起的进程,他没有想过真正把蓝莲帮搞坏。 洪爷不想让蓝莲帮起来的心思,和不想让外来帮起来是一样的。只不过不打笑脸人,坤总一直进贡,让洪爷找不到打压的理由,但偏偏坤总在警局往上爬又是谁都看到的——“洪爷怕他爬得太快,真让我们蓝莲帮呼风唤雨,回头来不是整他还能整谁。” “所以你牺牲掉熊猫,”阿胜说,“你怎么没想过牺牲我呢?” “我哪敢啊!”葱花扑通一下坐回原位,苦恼地抹了一下额头的汗水,“胜哥,你势力那么大,我要真动了你,洪爷肯定不会保我,坤总也绝对不会放过我。可是你要知道,洪爷能找我在先,我若是拒绝了,他就会去找熊猫,那……那我还不是死路一条?!” 当然不是,因为熊猫不是葱花这种见利忘义的人。 不过阿胜真的有证据吗?没有。 他知道葱花有问题,也知道葱花总是账目不清,偷偷吞了不少利润,但他确实没有想过葱花真会是洪爷的鬼。 阿胜是故意唬他的,毕竟一点账目的亏空不足以让坤总严惩他,也不足以作为痛脚被阿胜抓住,不过这样的刺探却得到意料之外的回应,招供出了让阿胜惊讶却又释然的证词。 阿胜没有让他死在孩子面前,他让他跟自己走,走到小区外后,在一条巷子里结果了他。 如果葱花没有害死熊猫,或许阿胜还会想着把他逼退再饶他一命,软硬兼施,威逼利诱,葱花便会知趣地离开。毕竟葱花还是有点小聪明的,不然也不会把小小的地盘榨出那么多的油水。 可如果他真的是叛徒,那就没有这种必要了。阿胜给得起的钱,坤总也给得起,火炮也给得起。与其放着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变脸的鬼活着,还不如直接弃掉。 阿胜从巷子离开,通知美芽过来善后。 他绕了几条巷子,又抽了一根烟。 他的手上还沾着一点鲜血,那是让葱花背对自己跪下并开枪时溅上的。 他在衣服的里衬里擦了擦,掏出手机看了一眼。 这两个月以来他们和火炮的人交手三次,死了五个人,伤了十几个。火炮的外来帮毕竟比他们能干架,阿胜也早已让兄弟们做好应对一帮狂暴之徒的准备。 所以几次交火看似两败俱伤,但好歹阿胜守住了自己的片区。 任哥也很小心,两个月来没给过他一个电话,而是撇清界限,站在云端远远地看着自己和手底的兄弟行动。 但阿胜知道,葱花一死,任哥则必然要见他,要质问他,责罚他,问他为什么不问过自己的意思,还要试着让阿胜休息一阵,让石头接替阿胜的行动。 不过阿胜无所谓,他确实需要见任哥一面。他早就做好了应对的准备,而他知道这一次,他将更彻底地忤逆任哥的旨意。 第49章 当然,阿胜以为任哥距离自己越来越远,和那个女孩交好就意味着任哥又一次把目光放在了别人身上。任哥是站在高处的人,人往高处走,是必然的结果。 也正是因为这段日子两人鲜少有交集,所以阿胜根本不知道,他所幻想的一切,其实于现实中根本没有出现。 任哥确实在和那个女孩约会,他也看到阿胜的所作所为,他知道阿胜对自己的转型提议不服气,也明白葱花的死绝对不是被其他帮派的人仇杀那么简单。 他需要见阿胜,要等一个机会,将一切说清楚。 可偏偏那段日子女孩和自己的接触越来越频繁,为了避免自己的领导和女孩起疑,他一直没有办法脱身。 不过这样的情况直到女孩真的把他邀到公寓的那一天,彻底地改变了。 那天任哥陪那个女孩喝了很多酒,又顺着街道一路走。 他把女孩送回了公寓,女孩也邀请他上去坐一会。 他去了,他知道这是发生某些事情的好机会,可当女孩真的把外衣脱掉,解开线衣的纽扣,再慢慢地朝他靠近,让香水味蹿入他的鼻腔,并把他的头脑弄得晕晕乎乎时,他眼前看到的并不是女孩的脸。 不是说那个女孩不好,好,很好。干净,整洁,有礼貌,有修养。 如果换做十年前,她就是任哥求而不得的女神。 可现在她的双手搂着自己的肩膀,那沉甸甸却瘦骨嶙峋的胳膊若有似无地触碰着自己的面 分卷阅读28 分卷阅读29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29 骨,任哥却推开了。 任哥说,这是不是太快了,我们才认识两个月。 女孩说,快吗?对不起,我没有想到会吓到你。 任哥很有风度,他说你并没有吓到我,我很想,可是我不能这样。你爸爸会怎么想,我怕我付不起这个责任。 任哥落荒而逃。 他仍然得了一个君子的好名声——这是他后来知道的——可那一天晚上他从女孩的家里出来后,整个人都混乱不堪。 他不想承认自己想到了什么,可那一刻他渴望的不是握住那一双挺拔的胸部,不是听着女孩温软的呻吟,不是渴望那个人如倦鸟一样躺在他的肩头,任他予取予求。 他看到了一个男人,那个男人在洪爷操他的时候,在他酒醉梦醒的时候,在所有意识减弱,潜意识却蓦地浮出脑海的时候,出现过无数次。 那是一个没有面容的男人,可他却能闻到男人身上的味道。在梦里他亲吻过那个男人的脖颈,也任由自己被对方用力地抱住。 他回应着男人的热情,忍着疼痛让对方进入自己的身体。 他浑浑噩噩地在街上走着,意识到自己喝得太多了。 所以他打了一个电话,那是他三个月都没能打过,而今天却终于可以拨通的专属司机的电话。 电话那头传来熟悉的、可以信任的声音,问他在哪里,然后告诉他,等着,他现在就叫人过去。 任哥挂断电话,顺着街道往回看。 他不是同性恋,到这一刻他都不承认自己是同性恋。可他知道他会醉倒,而醉倒之后发生什么,他不想猜测。 阿胜没有来,阿胜自己也喝多了,怕查车,也怕出事。所以兄弟把任哥扛上车时,他过了二十分钟才见到阿胜的面。 阿胜把他抱住,再把他带进房间里。 他说任哥,要不要洗澡。 任哥没有说话。 阿胜揉揉眼睛,又问,任哥,要不你把衣服脱掉。 任哥点了点头。 于是阿胜开始解他的纽扣,一颗一颗,每一个动作似乎都在给柴火多添了一瓢油。 所以到底是谁先开始的,没有人知道。 任哥只记得梦中他再次被那个人抱住,那个人亲吻他,抚摸他,狠狠地压在他身上就像一座山。 可他却没有感觉到威胁。 他感觉到深深的安全感,于是便在安全感中沉沉地睡去。 第50章 第二天醒来时,他并没有见到阿胜。 他是一个人在自己的家中醒来的,而听兄弟们说,前一天阿胜并没有来,兄弟们把任哥送回家后,他们也撤了。 任哥看自己的衣服,确实,没有洗澡,没有换掉。唯有异样的是裤子里有硬硬的一块,估摸着是昨晚的梦境让他宣泄了出来。 他心头一惊,猛地从床上坐起。 他冲进浴室,用冷水狠狠地冲着身体。他把带着浓重烟酒味的衣服丢到一旁,再用沐浴露用力地擦洗着皮肤。 他还记得那个梦,也正因如此,他感到了无比的惶恐。那是一种极度心虚的感觉,只消回想,就让他冷汗直冒。 他握着手机想打给阿胜,可他不敢。这是他第一次感到无与伦比的害怕,怕见到了那个人,心虚便再也藏不住。 可是他不主动见阿胜,阿胜也会来见他。前一天晚上自己因为喝多而不能过去接送,酒醒了自然要赴约和道歉。 阿胜打通了任哥的电话,说自己马上就到,任哥想吃什么,他给他带上去。 任哥胡乱搪塞了几句,想要拒绝。但阿胜还是来了,敲响门的那一刹那,任哥咬紧了牙关。 阿胜带了一点粥来,还有一些糕点。 他和过去一样自然地走进厨房,轻车熟路地找碗和盘子,回头见到任哥丢在一旁的衣服裤子,心里头腾起一些异样的感觉。 他没有忘记每一次见完洪爷之后,任哥都会把衣服像现在这般堆在一旁,让阿胜全部丢掉,再也不穿。 所以在把东西端出来的时候,阿胜忍不住问道——任哥,你昨晚向谁进贡? 任哥一愣,“什么?” 阿胜朝那堆衣服努了努嘴,把盘子和碗放下。 任哥说没有,昨晚从女孩家里回来后懒得洗澡,喝太多了,所以就先丢地上,等会就处理。 但阿胜觉着不是这样,他看着任哥咬了一口糕点,还是没憋住自己的疑惑和不满,道——“任哥,你不用对我说谎的,反正等会我也要帮你处理,我——” “我没对你说谎,你怎么回事?”任哥突然堵了一句,声音有一点点提高。 阿胜的话让他感到被冒犯了,本来就心烦意乱,这样的追问更是让任哥心头腾起一阵小小的怒火,说话时没控制住气息,喷出了一点糕点沫子,叫自己的模样变得有些狼狈。 阿胜咬了咬牙,不吭声了。 任哥把糕点吃完,又喝了两口粥,道——“阿胜,你知道今天我有事想和你谈吧?” “知道。”阿胜说。 “你知道是什么事?”任哥抹了抹嘴,瞥了一眼阿胜。 “知道,我搞死了葱花。”阿胜坐正,拉过烟灰缸。 在任哥定神之后,他们的正题终于要开启了。 “为什么?”任哥问,磕了磕烟盒,抽出一根烟点上。 他想过阿胜会找的各种理由,也明白如何戳穿这些狡辩。 阿胜不过是觉着葱花问题多,所以不作为不舒服罢了。 阿胜做事向来如此,要确保万无一失,要做得干脆利索,何况他越俎代庖也不是一两回了,这次擅自对葱花行动,也在预料之中。 只不过令任哥没有想到的是,阿胜不仅没有狡辩,反而坦然地承认——“因为我要吃掉他的地盘。” 这话一出,任哥怔住了。 他猛地扭头看着阿胜,可阿胜却没有一丝表情的变化。他依然淡定地抽着烟,就像在说一件大家已经商量好的事。 “你说什么?”任哥难以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说,”阿胜掸了掸烟灰,抬头看向任哥——“我要做蓝莲帮的话事人。” 第51章 任哥没有被这句话吓到,他依然努力维持着镇定和风度。稍微整理了一下思绪,笑了笑,点点头,“我会让你做的,等我坐上龙头——” “不,任哥,”阿胜彻底把烟熄了,烟蒂发出嗤地声响,阿胜也顺势掐灭了任哥的幻想——“龙头会是我,而不是你。” 这话任哥不爱听,所以他必须提醒阿胜,“胜,现在我们能在这里收数,是因为我的官职让他们不敢动我。我不想和你发生分歧,可如果你执意,那可能我需要稍微维持一下秩序。” “我们能收数不是因为你放水,你从你的省府调过来的那一天你就明白。”阿胜 分卷阅读29 分卷阅读30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30 也提醒对方,“强龙不压地头蛇嘛。” 任哥心头一紧,默默咬住了牙关。 是,任哥过来的第一天他就明白,这里的帮派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每个地方都有不同的民风民情,尤其对于位于边界的蝴蝶城。 几次整改,几次失败。钱砸下来都不知道在哪里就断了层,层层剥削,甚至落不到底。 也就是这样的认知,让任哥努力地和蝴蝶城的帮派融合。他知道只有双方求同存异,才能在蝴蝶城谋生——这就是这里特殊的、自成一体的规矩,而任哥也意识到,要拿下蝴蝶城不仅仅是要升到市一级的官职,还要坐上龙头之位。 只有如此,两种势力才能统一,他才算是真正征服了这里,才算是给了流放自己的那些人一记响亮的耳光。 可现在阿胜却告诉他——不行,他要上正职,自己就要坐龙头。 “那就等你坐上蓝莲帮话事人的位置再说,”任哥没有让自己的愤怒喷薄而出,云淡风轻地道——“看看火炮支持谁,看看石头支持谁,看看其他的元老支持谁,看看手底下的兄弟们——” “支持我。”阿胜肯定地回应,“任哥,我跟了你那么多年,真的不想把结局弄得太难看。但如果你不相信,你可以出去走一走,看看他们认的是你,还是他们的胜哥。” 任哥的表情僵住了。 没错,阿胜确实跟他很多年的兄弟了,而且为他坐过牢,为他杀过人,为所有的兄弟拼在第一线,为他们求财求权,和元老打交道,事事亲力亲为,资历够,辈分也够。若不是他真的忠贞不二,任哥也不可能敢放手让他全权代劳。 说实话,任哥不是没有怀疑过阿胜,只是阿胜的每一次搏命又让他没法动摇这份信任。 尤其是洪爷刚死时的那一场纷争,嘴上说着阿胜想反,刺探着阿胜的反应,可阿胜歇斯底里,眼里的那一份坚定和咬牙切齿道出的自辩却又让任哥放下了戒心。 哪怕到了现在,到了阿胜真的把反他说出口的一刻,任哥也不相信这是真的。 所以他与阿胜对视着,希望阿胜下一秒就能笑开,和过去一样说着任哥,我说笑呢,我怎么可能反你,你把我从牢里带出来,我要反你,那我成什么了。 就算有人要劈你,我也会是挡在你面前的那一个。 你想拿下蝴蝶城,那我拼了命都会帮你要到。 你不要担心,你等我好消息,蝴蝶城不是别人的,是蓝莲帮的。 “是我的,”阿胜重申了一遍,“我不会伤害你,我愿意提前告知你一声,也是为着我叫了你那么多年大哥的情谊。” 任哥懵了,阿胜来之前任哥还为着自己的春梦而苦恼,可来之后的这一场谈话,让他觉着自己的梦是个笑话。 但阿胜想说的还没完,他把只喝了两口的粥搅了搅,挪到自己面前,道——“所以任哥,你就好好做你的正职,再往省一级升。龙头的位置我来替你打理,我做事,你可以放心。” “不会的,”任哥苦笑了一下,看着被挪开的半碗粥——“你现在敢这么对我说这些,往后你的胆子只会越来越大。” “对,人都是会成长的,”阿胜嘟哝了一句,吹吹粥,喝了两口,抬头再看任哥——“等我到了洪爷那个位置上,说不定想的也和现在不一样。” 见着任哥的鼻翼抽动了一瞬,不知为何,阿胜竟得到一种报复的快感,以至于他能把后面的话说完。 他说,“到时候我们就得有商有量了,我有求到你的地方,你也有求到我的地方。” 他再说,“我会卖你面子,你也得卖我面子。” 他还说,“比如你的婚礼,大概还是得请我的。凭我们那么多年的感情,我得提前为你准备厚礼才行” 说到和那个女孩的事,任哥用力地咽了一口唾沫,忐忑地问道——“你想干什么?” “没干什么,干你擅长的事,”阿胜飞快地笑了一下,道——“你怎么讨好那个女孩,怎么讨好洪爷,估计到时候……你也得怎么讨好我。” 那一刻阿胜的笑容十足陌生,让任哥觉着他从未见过眼前这个人。 他看不懂阿胜的表情,也听不懂话里的暗示和挑衅,但这不妨碍怒火一瞬间腾起,噼噼啪啪地烧了他的理智。 任哥勃然大怒,抬手一把扫掉了阿胜正在喝着的那碗粥。 第52章 瓷碗啪地一下四分五裂,粘稠的粥泼了一地。 但任哥还不解气,扬起胳膊又给了阿胜一记耳光。 这一耳光和杀掉洪爷之后的不同,几乎用尽了任哥全身的力气。 阿胜的嘴角直接被扯开了一条口子,整个脑袋撞在桌面上。 任哥摁住阿胜的脖子,操起桌面的筷子指着阿胜的太阳穴。他说你真敢说这话,你信不信我现在把你干掉,他妈的他们连条尸都找不到! 阿胜说好,“那你动手,你昨晚给我的电话,今早我还让兄弟们送我过来,就算他们见不到我这条尸,心里头也会有自己的猜测。” 阿胜不挣扎,即便他可以够到兜里的匕首,即便他有足以推开任哥的力量,可他仍然任由对方用筷条指着太阳穴,感受着每一分任哥的愤恨与恐惧。 任哥下不去手,无论是阿胜嘴里说的理由,还是为着那么多年的感情。 阿胜太了解他了,两人交集太深了,深到任哥能不设防地醉倒在阿胜身边,他也不担心阿胜被人收买,从而要了自己的命。 他们是有感情的,这些感情是这些年积累下来的宝藏。它掺杂在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里,让阿胜和任哥成为了彼此最为信任的存在。 可现在,阿胜亲手毁了这份信任。 而任哥若是杀了阿胜,那他身边真的一个可以相信的人都没有了。 任哥把筷子放下了,他说你滚吧。 可阿胜不滚,就着任哥放开他的刹那,他突然翻起身来,一把拽住任哥,拧掉他手腕的筷子,反手将他摁在桌面。 他死死地盯着任哥,那双眼睛又开始冒出杀气。 任哥的腰被桌子边压得生疼,手腕也被阿胜狠狠地钳住,而阿胜的呼吸喷在他的脸上,急促的,炽热的,那温度几近将他的面颊烧起来。 任哥的心脏快跳到了喉咙口,他咬紧牙关,喷出一个鼻音,道,怎么,你他妈还想强奸我吗? 阿胜不要强上他,尽管他无数次地这么想过。 可相比得到任哥身体的欲望,他更愤恨的是任哥从来没有正眼看着他,从来没有触摸到他异样的情感,从来没有把他列入应该好好对待的名单之中,否则,任哥不可能不知道——“我想要你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任哥,我们就开诚布公一次,你就别给我装傻了。” 分卷阅读30 分卷阅读31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31 任哥静静地望着他,看着这个他一手带起来,现在用刀抵在自己脊梁骨上的兄弟,看着这熟悉到他们同穿一条裤子,甚至能凭一个眼神就能知晓对方命令的朋友,看着这个他以一种没有面容的形态存在于他的梦中,可他却不愿意承认、不愿意捕捉的幻影。 过了好一会,任哥说——“我再说一遍,我要你滚。” 阿胜明白了,他松开了手,也从任哥的身子上让开。 他确实不会强上对方,他做不到。 但他还是能做到离开这个房间,离开这栋屋子。 他操起了自己的外衣,狠狠地摔上了门。 那一天他为了不背叛手下的兄弟,却背叛了带着他六年的任哥。 他点燃了他和任哥之间的战火,那一把火烧了他们的过去,烟雾缭绕,让他看不清火焰之后的方向。 第53章 选龙头之前的这一个月,意外特别多。 车祸撞人,抢劫伤人,吃饭饮酒中毒,甚至心脏病好像一夜之间都多了不少,突发死去的人不在少数。 那些报纸上刊登出来的奇奇怪怪的新闻层出不穷,仿佛世间的物理规则倏忽改变,让周围的人无法适应,不得安宁。 阿胜让美芽做两件事,一件是和火炮一样搞公司。不过法人不是阿胜也不是美芽,而是——“让石头去做,叫石头跟我。” 这对石头是有诱惑力的,他就像阿胜和任哥闹翻之后,孤苦无依的一棵树和一叶舟,巨浪翻腾,风水雨打,他却只能在风雨中飘飘摇摇,不懂下一刻会被狂风甩到何处。 任哥想把他拉拢过来,但苦于当下的身份,又不能把话说得太明。阿胜也想把他拉过来,可他的地盘到底是任哥给的,权力也是任哥赏赐的,没有保障,他不敢押注。 所以他就变成了大家都不针对,但也都不援助的那一个。 这是非常苦逼的情况,他就是被蓝莲帮无视的一支,以至于连一些小的帮派都开始找他的事,就等着改选的这一滩水搅浑浊了,一拥而上,把他的地盘扯得四分五裂。 石头的能力毕竟不如熊猫,万没有操起西瓜刀就杀出一条血路的闯劲,在这个人人自危的时刻,他算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而美芽给他送来的筹码无异于雪中送炭,何况美芽还告诉他,如果你需要,一两百人我还是有的。这段日子不要去烦胜哥了,当然也不要去找坤总——“你知道现在胜哥和坤总闹僵了,到时候要胜哥怪罪下来,说不定把我也连累了,帮你就是害了我自己。” 石头说是是是地应着,他说明白,马上去办,一定不会忘记美芽姐的恩德,谢谢美芽姐惦记。 美芽走后,办了阿胜交代的第二件事。 她吹风出去,说蓝莲帮最近要走大批军火,让手底下的人都灵醒些,小心点,不要和水警海关起冲突。 大家都知道阿胜在防患于未然,要和坤总那些持枪的人对抗,自己备点军火也正常。这风当然不仅仅在黑道上吹,也会吹进任哥眼线的耳朵里。 任哥立即采取措施,让所有海关提高境界,这时候绝对不要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的包裹,尤其是水路,每一艘船卸货,必须开箱检查。 但阿胜真的运军火吗?没有,他当然不会那么蠢。 他知道任哥封锁这些货运途径有多简单,也知道任哥不想和他开战,但如果能把他抓起来拘留进去,等风声过了再放出来是最好的选择。 所以他把任哥的注意力转移,从而更方便他做真正的努力。 元老会有七个人,除却任哥,阿胜,火炮,代替洪爷出席的洪山帮首领大狗和小狗,还有两个原先是两个帮派首领,后来帮派合并,他们直接升一级变成元老的老家伙。 其中一个叫沙坝,沙坝年事已高,原先是金爷留下来的人,洪爷当位时就已经有退隐的意思,帮派的事不怎么插手干涉,有茶就喝,有水就饮。所以当阿胜拿着两块砖去拜访时,沙坝只拿了一块。 他说阿胜,我就不和你绕弯子了,你要选,我也会支持你。但我也坦白和你说,“火炮的外来帮能力很强,你要是和他硬碰硬,大家都没好日子过。不过他这个人是可以说道理的,这一届你坐,下一届换了他,他也不会为难你。” 阿胜说他知道,“但轮不轮到他做,得看我尽不尽兴。” 第54章 搞定了沙坝,还剩另一个叫旺叔的元老。 旺叔这个人是不可能搞定的,因为他就是引领任哥上道的前辈,他是任哥在帮派里的另一根线头。 任哥从来都把他供着,所以从警局退休之后,他甚至买下了一个小岛,每天让家庭医生给自己打一针,没事就开开小艇,住住别墅。 不过这人反应也很快,收到要乱的消息之后,当即找人给他定飞机票要跑。 结果当然没跑成,阿胜的人已经守在他从岛出来的路上,带着他和身边的两个女伴一起来到阿胜的餐厅里。 餐厅有三十几层,最上面的是旋转层,靠窗坐着,吃一餐饭可以把蝴蝶城的美景三百六十度看个遍。 阿胜定了好位置,好吃好喝招待。吃完了让兄弟把那两个女伴先送走,又和旺叔来到天顶吹吹风。 旺叔本来就是因为身体日渐扛不住才从警局退出来,现在这样一吓,还没等阿胜开口,自己就说了,他说胜,我没法支持你啊。我不支持你,我今晚就得死,我支持你,我过几天得死。你自己看着办吧,别让我太痛苦就行。 阿胜说好,也看在你对任哥那么忠诚的份上,你就畏罪自杀吧。我也好让你背点罪名,反正你死了也不用坐牢,替兄弟们顶些麻烦,也算是为帮派鞠躬尽瘁了。 其实阿胜很好奇,从三十几楼跳下去到底有没有走马灯,还是落地时间太长,走马灯走完一圈还会再转一半。 等到旺叔的问题解决之后,阿胜算是松了一大口气。任哥在元老里面的自己人就没有了,那接下来对大狗小狗的应对也会顺利得多。 大狗和小狗是跟洪爷的,跟了很多年。但洪爷一倒,他手下的三个亲信就先斗了起来。 大皮哥跟洪爷的时间最长,但大狗小狗是八竿子打不着的远亲,两人一联合,借着外来帮和蓝莲帮踩过界的空当,内斗时就先把大皮哥打跑了。 跑的那天还坐的刺头强的船,不过当然,那时候船已经变成火炮的了,火炮没赶尽杀绝,也算放了他一条生路。 而主要敌人一跑,盟友就变成敌人是必然的结果。所以大狗和小狗并不像看起来那么一个鼻孔出气,阿胜要想从中周旋也不是没可能。 阿胜选的是小狗,大狗已经先被火炮搞定了,阿胜再怼上去,就是自讨没趣。 小狗则正巧缺靠山 分卷阅读31 分卷阅读32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32 ,见着阿胜来,都没让阿胜说什么,就拍着胸脯保证——“胜哥,我看你是比火炮那个外来帮强的,肥水不流外人田,你到底是自己人,我不选你还能选谁。” 阿胜说,那不一定,你看你们的大狗,胳膊肘向外拐,一下子就咬上火炮的裤腿了。 小狗说所以我和他不一样啊,“那时候坤总来给洪爷进贡,说实话我一点都看不下去,这不是没办法嘛。你上来接替洪爷的位置,那是天大的好事。” 当然阿胜不会完全相信他,他最后还是得要点保证的,比如——“那你得帮我打狗,你把大狗给打跑了,我才能顺利上去,你说是不是?” 小狗很为难,但这确实是唯一的出路。 以大狗这种硬脾气是肯定不会跑的,而阿胜要再亲自动手,恐怕也容易招人非议。 但小狗动手就不会有那么大的风险,大小狗不和是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何况两人那么熟悉,摸清了平日的喜好,要找机会下杀机也容易许多。 等到改选的前两周时,阿胜收到了消息。大狗这回则是嫖娼死了,说是伟哥服用过量,送医院已经没气了。 他把报纸递给美芽,美芽一看就笑了。 阿胜说美芽,你和他搞过的是吧,他真需要吃伟哥? 美芽说他不用,他要用的话自己也不会贪跟他上床时那种畅快了,“不过谁知道,说不定这两年退化了,急功近利,想要一振雄风。报纸这么报道,我们就这么信呗。” 当事情进展到这里,阿胜需要做的就是等待了。 他相信到了这个地步,火炮就算再有实力,也是下一届改选的事。而这一回的呼声——阿胜听得到,大多都是关于自己。 第55章 不过意外仍然是发生了,不是发生在阿胜身上,而是发生在任哥身上。 其实这一个月来阿胜也很奇怪,任哥应该掀起更大的反击才对,应该让更多的警察来清扫他们的地盘,甚至随便找点罪名,把这些元老先押到警局才是。 更不用说旺叔从楼上跳下去——这几乎就是在做给任哥看,告诉任哥,我就是做到这份上了,该怎么处理,你自己掂量。 可偏偏没有。 任哥就像放任阿胜的嚣张气焰一样,除了查封了自己旗下的几家店铺外,基本没有更大的动作。 改选的前一周,阿胜来到美芽家里。他丢了三个薄荷糖到啤酒瓶中,晃了晃,把沫子都晃出来。沫子溢出瓶口,顺着手背流下。 阿胜说我们就提前庆祝一下吧,到时候办了宴席,估计一两周之内没什么时间和你小聚了。 美芽说你没玩过,不要加那么多。 但阿胜执意。 那么多年过去,他想起弟弟的时间很少。他忽然想知道如果弟弟现在还活着,看到他走到龙头之位时又是什么感觉。他会觉得很自豪吗,还是他会认定,当初不读书就是对的,读了书也没有出路,倒不如出来混一混。 阿胜永远也没有机会知道了。他只知道如果弟弟走了正途,便不用担心哪一天就横死街头,不用担心今天有山那么多的钱堆在面前,明天会不会有一双手铐把他带走。不用担心大哥到底是把他们当炮灰,还是真把他们当兄弟。 不用冒着高风险厮杀拼搏,自然也没有机会享受像天降大饼一样的丰厚回报。 阿胜觉得自己变得很轻,他躺在美芽的沙发上,美芽则靠着另一边。 美芽喷了点烟在阿胜的脸上,他便腾云驾雾,顺着轻飘飘的身子窜入地下或云端。 然后他散开了,像云一样,像雾一样,倏忽之间,所有压在身上的负担都不复存在,而他抬腿往前走,甚至感觉不到行走的重量。 他看见了弟弟,弟弟已经长大了,很健壮,很英俊,他说我哥就是不一样,我是天生就能喊你大哥的,这是我比别人强的地方。 他看见了母亲,母亲从远处走来,以一种他应该熟悉的模样和形态。那从未于脑海中清晰的模样变得准确,而那未曾给他留下印象的怀抱也变得真实和温暖。 他还看见了父亲,父亲还是在喝酒,他拉着阿胜一起喝,喝得满面通红,和阿胜勾肩搭背。 他说我没用,但你和你弟能出息。我对不起你,阿胜,你会不会原谅我。 阿胜不知道,因为在那样的云层里,他的心中没有半分的埋怨与仇恨。他不知道为什么不原谅父亲,所以他说好啊,我会,弟弟也会。 最后,他看见了任哥。 任哥也说话了,可他听不清。他只知道任哥抱着他,像精疲力竭一样抱紧了他。他依赖地把头压在自己的颈窝,手臂却一点松开的意思都没有。 阿胜也抱住了任哥,他说任哥,你也想的,是吧。 任哥点点头。 阿胜抚摸着任哥的皮肤,他又说,任哥,你硬了,你对我硬了。 任哥又点点头。 然后阿胜再做了什么,他就不记得了。他好像一直在高潮,但又没有做爱的真实片段。隐隐约约中他似乎能为所欲为,而任哥也愿被予取予求。 等到他从云层降落,天空已微微发亮。 他拍了拍睡在隔壁沙发的美芽,他说美芽,我能完全相信你吗?我怕我上去了,结果会和任哥一样。 美芽也睡得迷迷糊糊,她睁开眼睛,转头看向阿胜,她说胜哥,你不能完全信我。几个帮派势力要均等,否则你不仅会像坤总被反,还会像洪爷死得不明不白。 阿胜还想调侃几句,可这时他的电话响了。 电话那头是石头的声音,他说胜哥,恭喜你,这回你没阻碍了,刚收到的消息,坤总被抓小辫子了。 可听到这样的消息时,阿胜先是一怔,几秒之后清醒了大半,不仅没感觉到喜悦,反而好似有一只手突然抓住了他的心脏。 第56章 事实证明,在阿胜为自己的选票作出努力的同时,火炮也会做着同样的努力。 但是阿胜的行动方向在准确地摆平一条一条的线路上,而火炮只做一件事——那就是把任哥的相关材料递上去。 这样的举动让阿胜进退两难。 火炮的行动很正当,他没有当即反叛阿胜,因为搞掉任哥,就相当于为阿胜上位扫清障碍。 但阿胜不得不怀疑这也是某种威胁,威胁他再继续和外来帮争到底,那他的登位也意味着任哥的仕途被一并毁掉。 现在任哥的上头只是收到了一部分,到这一部分可大可小,可降职可判刑。 火炮似乎在通过这种方式告诉他——他们可以让任哥不舒服一下,也可以让他不舒服很久。看就看材料还有多少,外加任哥的关系网到底有多硬了。 火炮师爷的这一子押在了阿胜的死穴上,阿胜甚至不知道对方是 分卷阅读32 分卷阅读33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33 不是猜到了自己对任哥的感情才会出此下策。 但无论如何,他们确实让阿胜主动打响了外来帮的电话。 阿胜说我要见你一面,火炮,带上你的师爷,地方你们定。 火炮说行,那就原来的茶馆吧。不过我现在有点怕你,你一个人来吧。 所以阿胜连美芽都没有带上,一个人驱车赴约。 火炮看似也确实厚道,没有埋伏人手,茶馆里除了服务生,就只有他和师爷。 火炮说胜哥,过几天大家就要叫你胜爷了,我提前祝贺你,以后还要多多关照小弟。 阿胜也懒得跟他客套,开门见山地道——“火炮,不要搞坤总。坤总已经不是蓝莲帮的头子了,他就是一个警署的官,以后我们吃饭还要看他的意思,你要是搞他,我不会放过你。” “他很快就不是了。”师爷抢话,见着阿胜一副来势汹汹,他也不寒暄了,一针见血地指出——“白道他吃,黑道你吃,龙头位要给了你们,坤总再往上升——我们就没活路了。” “我不是这种人,我们认识了那么多年,从火炮还什么都不是开始,到现在——” “坤总也和你认识很多年,你还不是说反就反,”师爷没听完,直接打断了他,“阿胜,你也别怪我。你那么做得出,我们是真怕你。何况万一你们的反目是做给我们看的呢?你们不过是想避人口舌,所以分两条线把粮食都吃干抹净呢?” 阿胜百口莫辩。 他要反坤总是因为他不能转型,不能背叛兄弟,同时他也受不了任哥一味地想上位,谄媚着去讨好各路男人和女人。 但要凭自己的内心说话,阿胜绝对没有背叛任哥。他不让任哥坐龙头,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他在白道上遇到的风险,让他可以更干手净脚地走。 他要任哥进贡自己不过是气话,是恨任哥家中堆着的那一团衣服,是恨他笑盈盈地讨好电话那头的女孩,是恨他即便到了这一刻也不愿意把阿胜的感受放在眼前,可即便如此,就算阿胜真的坐上龙位,他又怎么可能让任哥真的朝他跪下。 “我们先前就提醒过你,你们不可能把龙头位也吃下来,你们不听,执意要这样。现在搞死了那么多人,就算这一届我们撑你,你敢说你就能稳在这位置?坤总就能稳步上升?” 师爷说着,冷冷地喷出一个鼻音,“人不可以太贪,贪成你和坤总这样,兵分两路想把黑白棋子全吃完,天皇老子都保不了他。” 这话彻底激怒阿胜,他唰地站起来,指着师爷骂道——“那我告诉你,我他妈上位了第一个干掉的就是你!” 话音刚落,火炮也跟着站了起来。 与此同时,同在房间里的两名女服务员不知道从哪里抽出枪,利索地指着阿胜的脑袋。 没错,火炮是埋伏了人的,只是火炮埋伏得很深,是往日穿针引线搜罗的证据,是混在无害的服务员之中的杀手。 阿胜没有看到,不代表它不存在。 “胜哥,坐下。”火炮说,扬手让两个女孩把枪收起来。 阿胜咬紧牙关,死死地盯着仍然坐在位置上的师爷。 他不坐,火炮便也不坐。 房间的气氛就这么凝滞了几秒,最终阿胜还是先动作,妥协地陷回沙发里,再拿起茶杯一口灌下。 “喝口茶缓一缓,太激动了,就想不清楚事情,”师爷缓下声调,重新把茶给他满上,“对吧,胜爷?” 第57章 那天晚上阿胜没打招呼,直接去到了任哥家。 任哥正巧也在,开门的时候还怔了一下。 不过他没把阿胜赶出去,没说话,偏偏头让阿胜进来。 任哥显得有些疲倦,材料的问题也让他猝不及防。 这段日子他看到阿胜做的种种,但实在无法分心处理。原本想作为投资渠道的正职的女儿,也因为他突然出事而赶紧划清了界限。 或许那个女孩心里也明白,这是一种相互选择的结果,任哥选择她不一定出于爱情,反过来看,她也一样。 任哥问阿胜要喝什么,阿胜说随便,任哥便给他倒了一杯酒。 阿胜说,对不起,任哥,我没想过火炮会这么做,我……我没想过要连累你。 “你不是早就做好准备把我拉下马了吗?”任哥反而笑了,瞥了阿胜一眼,“做了那么多努力仍然游不到对岸,大概是我没有这个命。” “你有,”阿胜道,“是你把我带到今天的份上,如果没有你的提点,我也不可能够到龙头位。” 任哥笑笑,想说什么又觉着立场不足。他现在是真的输了一截,他想兼得鱼和熊掌,可现在熊掌翻过来扇了自己一耳光,鱼还游走了。 自从上级找他谈话之后,这几天他一直在想。到底是因为他野心太大,还是太急于求成。 现在他想通了,他觉着是后者。野心大的人到处都有,可急功近利却不是每一个人的劣根。 他刚工作的那会为了立功,抓到罪犯还不算,非得连根拔起,结果动了不该动的人,被流放到蝴蝶城。 到了蝴蝶城又想快点回临城,所以焦头烂额地和警局与当地黑帮打交道,岂料这努力却成了把柄,被人在上头捅了一下,明面上夸他快速地与当地融为一体,实则让他错过了两次调回临城的机会。 回临城的梦想泡汤后,一不做二不休就想在当地搞点成绩。面子上的问题暂时不能解决,那至少腰包要是满的。 也正因如此,一旦他受人提点,一咬牙一狠心就把裤子脱了。腰包是满了,但也落得了更不堪入耳的名声。 好死不死终于熬到自己快上位了,又觉着龙头位不够,面子也要重新捡起来。所以要正职,要省职。 龙头不能放,甩掉包袱也得转型,至少得把黑道的钱继续揣口袋里。仕途上也不肯退,拼了命也要和正职的搞好关系,就算凭对方的女儿套近乎也在所不惜。 这么多年过来,好像他每一个目标都能实现,可每一次实现之后,心脏就多碎掉一块。碎到现在,他觉得很累,或许是心脏剩下的份额太少,以至于供血不足,周身乏力。 阿胜抓住他的手,说任哥,你别担心,我不会让火炮增加材料的,不会让你坐牢的。就算这一届我放弃龙头位,我也会让他的行动到此为止。 任哥望着他,好半晌没说话。 过了好一会,他点点头,直起身子。 他把杯子里的酒喝光,拍下杯子,静静想了一阵,苦笑一下,最终扭头看向阿胜,道,“胜,说吧,你想怎么来。” 阿胜一时没有听明白,毕竟当任哥没有面临那么大的危机时,他可以放任自己的脾气,就算真的和任哥吵起来并逼任哥把龙头位给他,任哥也不会把他偷偷干 分卷阅读33 分卷阅读34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34 掉。 可当任哥面临着前途尽毁,甚至牢狱之灾时,阿胜心里头想的只是任哥的安全。任哥必须是安全的,正如任哥再生他的气,也希望阿胜是安全的。 所以他根本没有想过自己之前的气话给了任哥那么大的影响,那在他看来就是一份普通的挑衅和宣战,就像兄弟两个会吵架吵翻天,但过不了多久仍然能和好一般。 可任哥的表现却让他后悔,只见任哥推了一下他的手,把自己的手抽出来,脱掉外衣之后,又松了松领带。 最终他抬起头,勉强笑了一下,疲倦地看向阿胜,道——就按你说的吧,帮帮我,胜哥,我会尽量满足你。 是的,任哥真的把那天的气话听到心里去了,它让他心寒至极,也让他意识到了那一刻,阿胜真的不再是他的兄弟,而是第二个洪爷。 所以阿胜说要帮他,自然也需要他付出代价。 他曾经以为自己再也不需要这么做,那这些痛苦的东西翻篇了就成为历史,他会把历史撕毁,烧掉,让岁月冲淡回忆,再假装一切都不曾存在过。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阿胜也会开口和他提。 而如果索要代价的人不是别人,而是阿胜,或许他闭上眼睛,也可以接受。 第58章 阿胜呆住了。他望着任哥疲倦的表情,望着那一双神情复杂的双眼,望着他眼角已经生出的鱼尾纹,以及有了一点点银丝的鬓角,阿胜心痛不已。 他没有感受到半点报复的快感,坐在他旁边的是他唯一的大哥,今年是他跟他的第七个年头。他无数次地幻想任哥向他服软,无数次地想把他压在床上,无数次地期许自己也能让他松开领带,解开纽扣,可当任哥真正说出这句话时,阿胜很难受。 太他妈难受了。 他说,任哥,你真打算这么做。 任哥错开目光,盯着桌面的酒杯发了一下呆,说,我不知道啊,我以为再也不用了。 他苦恼地用手搓了一下眉心,浅浅地叹息,“但我想清楚了,如果你真的想这样,那就这样吧。毕竟我和你熟悉,这么做……大概不会像从前一样让我恶心。” 说完,他再次抬起头看着阿胜。但他不能看得太久,他的目光仍然很闪躲。或许真的是因为和阿胜太熟悉了,这样的尴尬让他不懂如何自处。 阿胜站起来,绕过桌子走到任哥坐着的那条沙发前。他伸出手,心脏跳得快要炸裂。任哥则继续盯着桌面的杯子,直到阿胜把手放到他的头上,脖颈,肩膀。 阿胜抱住了任哥,那种触摸只要一开始就难以停住。他将任哥一把搂紧,顺势压在了沙发上。他用力嗅吸着任哥身上的味道,无论是洗发水的,还是沐浴露的。这一切他都太了解了,有时候任哥没空,甚至是他替任哥买回来。 他的手伸到了任哥的衬衫里,凶狠地抚摸着。 这就是他的梦啊,无数次在他的梦中出现,无数次让他达到高潮,无数次地让他不由自主地觊觎却又无可奈何地忍耐,而此刻这幻影变成了实体,真真正正地出现在了他的面前,握在了他的手里。 他亲吻着任哥的脖子,让自己的鼻腔充满了对方身上那一点点的烟味和酒味。他亲吻着他的面颊,一路亲吻到那张对自己发号施令的嘴唇上。 原来任哥是这种味道,是一种和他想象中不同,却又更加美好的味道。 那美好让他发肉紧似的撕咬着对方的嘴唇,啜吸着对方的唾液,再搅住对方的舌头,恨不得就这样融为一体。 任哥本能地推了一下他,但没有坚持,继而也微微张嘴,放任他在自己的嘴里肆虐,而双手则虚虚地搭在阿胜的后背,为接下来的一切做着准备。 阿胜硬得不行,下身的胀痛让他的怀抱和亲吻更加猛烈。他的双臂颤抖着,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 他真的很想将错就错,既然任哥认定他的话是当真的,不如就顺势而为。他已经忍耐到了极限,如果就此错过,他一定会后悔。 可是如果做了,或许他也会后悔。 射精之后他会怎么想,任哥会怎么想。他用和洪爷无异的方式得到了任哥,而任哥也会用看待洪爷的眼光看待他。 这不是阿胜想要的,这完完全全不是阿胜想要的。 不知亲吻了多久,直到两人的嘴唇都有点发疼时,阿胜终于松开了嘴,深深地吸了两口气,把头压在任哥的耳边。 他说任哥,你很讨厌我吧。 任哥说,为什么这么问? 阿胜顿了顿,回答,因为我喜欢你。 感觉得到任哥咽了口唾沫,但他没有接话。他的手在阿胜的后背拍了拍,见着阿胜没有下一步动作,又摸了摸他的头。 过了好一会,阿胜放开了任哥。他确实硬到疼痛,可一并疼痛的还有心脏地一角。所以他做不下去,至少现在他还做不下去。 “任哥,我会帮你的。”阿胜说,“无论你给不给我碰你,我都会帮你。” 说完,阿胜紧了紧任哥的手,从任哥的身上起开。 第59章 阿胜再次找到火炮,似乎是预料之中。 火炮没有见他,见他的是师爷。 师爷说,你想清楚了,你知道该怎么做了? 阿胜说,我不和你们争,你们会放坤总一条生路,是这样吧? 师爷笑,“其实这真不由我们说了算,我没法保他坐不坐牢。我只能保证材料就到此为止,而他们的上头要怎么解决,是他们的事。” “那就够了。”阿胜回答,但他还不忘告诉师爷——“你们这一次把坤总推到这个位置,就是让蓝莲帮和外来帮剑拔弩张,我希望你也做好了这个准备。” 师爷听罢没有说话,等到阿胜想走时,他才叫住对方,让服务员都出去。 他点了点烟灰缸,又给阿胜倒上茶,推过去,抬起头来,“阿胜,胜哥,我们不是有意在害你们蓝莲帮,归根结底,我们只是不想让坤总爬太高而已。” “你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师爷敲敲桌面,示意阿胜把茶喝了,稍微组织了一下语言,道,“坤总若是再往上走,肯定要以铲掉蓝莲帮为代价作为政绩。与其说我们怕蓝莲帮的人坐龙头,倒不如说,我们怕唇亡齿寒。” 阿胜的这杯茶何其苦涩,一口饮尽,还让他微微呛了一下。 “坤总旗下的蓝莲帮若不是要转型,就成了必须甩掉的包袱。他是从蓝莲帮起家的,要搞掉你们比搞掉我们要容易,但是一旦你们垮了,”师爷撇撇嘴,意味深长地望着阿胜,“外来帮就成了最大的目标,紧接而来,就是要搞我们了。” “你现在是想告诉我,你们觊觎的不是龙头位?”阿胜轻笑,“你没有必要得了便宜还 分卷阅读34 分卷阅读35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35 卖乖,师爷,我和你接触那么多年,你有多少城府就没说破的意义了。” 师爷听罢,也没被阿胜这话激怒。 他反而笑笑,摇摇头,看似还想再讲些什么,但最终只是道了句——“你自己想想好了,你想不通或者不愿意想通,我也没辙。” 但实际上师爷说得没错,他甚至直接点到了转型的问题。与其说阿胜背叛任哥,倒不如说任哥不念旧情,将他们牺牲掉更有可能。 任哥的野心是众所周知的,如果真的面临用放弃整个蓝莲帮为政绩,铺成阶梯向上爬——阿胜不得不承认,任哥确实有这种觉悟。 师爷的话让他后怕,但他又不愿意细想。毕竟现在坐在蓝莲帮话事人位置上的是自己,若是承认了任哥的绝情,也就相当于承认任哥也会不念他俩之间的兄弟情义。 这真的可能吗?阿胜不敢确定。 他为着任哥的脆弱心痛,为着他的疲倦而懊悔,为着他的苦恼而殚精竭虑。他要保住蓝莲帮,但好似相信任哥的话和表现,就证明自己落进了任哥设好的圈套。 所以,其实任哥根本没有准备把自己给他,而只是做给他看罢了。因为他知道阿胜不会真的做到底,他相信阿胜的忠,比自己的忠来得真实。 想到此,阿胜默默地咬紧牙关,手也不自觉地用力地拽着扶手。 送阿胜回去的美芽看出了端倪,她问阿胜是不是要做些变更,是不是龙头选举出了什么差池,为什么这一周见了两次火炮的人。 但阿胜摇摇头,说没有。 “一切等投票那天再说,”阿胜瞥了美芽一眼,“还剩两天了,不用等太久。” 第60章 但这一次阿胜想错了。 任哥确实被找去喝了茶,也谈了话。他也以为自己能牺牲周围的一切,让他能够顺利地扭转乾坤,咸鱼翻身。毕竟那么多年他都在为着这一切做准备,眼看着就要把果实摘下,除了那份点到为止的材料,没有什么再能阻挡他的决心。 可当正职对他说出“你觉得搞掉蓝莲帮要多长时间”时,任哥的心里还是咯噔一下。 今天的会议结束之后,领导并没有让任哥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反而让任哥过来,好好聊一聊。不聊女儿和他的分手,不聊任哥有没有新目标,单纯聊聊工作,聊聊当下的蝴蝶城。 “我不明白您的意思。”任哥笑了,他坐在位置上,见着对方桌面没水,又起身到饮水机旁边,接了一杯放在对方手边。 “唉,德坤,你差点就成了我的女婿,我也就不和你打官腔了。”正职说,让任哥自己也接点水喝,看似一时半会不想放他走。 等到任哥真正坐稳后,对方再次开口,“你是有本事的,先前我们也小题大做了。那些账目上面没查出什么名堂,害你瞎紧张了一场。” 任哥说没有没有,按程序办事是肯定的,是他没做好,才惹出这乱子,还让姑娘伤了心。 “但也因为这件事,你才更需要立点功。”领导把水杯放下,接着道,“我听说你对蓝莲帮很熟悉,那他们的证据你应该也有线人在收集。这段时间他们又在选龙头,大家都在乱,趁乱动作,总比稳定时候要容易得多。” 任哥一听,连忙辩解,“我真不算和他们熟悉,我——” “蓝莲帮的头子是个叫阿胜的,他六年前是你保出来的,一直跟你打交道,这有没有假?”正职抬眼看了看任哥。 “没有,但他并不算——” “他搞定了几个元老,现在龙头之位几乎是他稳坐,还杀了之前的旺叔,这有没有假?”正职没听完,打断了他。 “这我不知道,大家都只是传言——” “他和外来帮的火炮现在是蝴蝶城两个大头,如果上面再一次要求扫黑,你觉得你更容易拿下蓝莲帮,还是更容易拿下外来帮?”正职二次打断了他。 “我……”任哥想回答,但后半句话说不出口。 他听明白了,这样的指令来得如此突然,突然到他甚至觉着自己的材料没有在正职手里扣下,反而一路往上捅的原因不是扣不住,而是有意摆他一道。好让环境变得紧迫,压力变得清晰,逼他亲自动手,去怼掉自己接手那么多年的帮派。 而不用对方说,任哥也知道,怼掉帮派的关键,就是借机把话事人阿胜搞掉。 正职望着任哥一会,似乎也料到对方在想些什么,于是错开了目光,深深地吸了口气,放缓语调,劝慰道,“德坤,话事人肯定要进去的,先把他弄进去,之后坐几年,坐到什么程度,该不该吃枪子,这都是可以再查的,你说是不是?” 任哥没有说话。 这已经不是六七年前作为一个小混混被抓那么简单了,即便正职这么说,他也知道一旦阿胜被抓,第一个毙掉的就是他。 任哥需要立功,就得擒贼先擒王,需要把蓝莲帮当成垫脚石,这样才能证明他的账目是真的干净,自己和蓝莲帮也真的没有关系。 “你年轻,还能往上走的。”对方拾掇了一下桌面的文件,说,“路上遇到点小挫折在所难免,但指不定这个挫折,反而给了你一个机会。” 任哥还想说些什么,但对方的电话响了。正职摁开免提,是秘书通知他召开另一场中层的会议。正职一边应着,一边摆摆手示意任哥出去。 任哥从椅子上站起来,在门的旁边有一幅精致的毛笔字。 它用画框裱着,隐隐约约能映出任哥的模样。 任哥觉得自己很狼狈,他穿着妥帖的西装,梳着一丝不苟的头发,领带打得整整齐齐。可他却觉着自己不堪入目,狼狈至极。 第61章 所以两人再次见面时,都已经有了各自的判断。可偏偏两人所处的环境不同,以至于看到的不一样,想到的也不一样。 而矛盾便因误解和怀疑作祟,彻底地爆发了。 任哥让阿胜来见他,让他顺便从楼底给自己带上外卖。 阿胜接到电话时,本来已经在去美芽场子的路上了,又让美芽打转车头,往任哥家奔去。 任哥叫他来得很急切,好似有什么重要的事。 阿胜很不安,捏着电话一会压在下巴,一会又抵着额头。 美芽说,胜哥,我就和你直说了,我知道你在顾虑什么,我让兄弟在楼下守着,我也在楼下守着。只要你一声令下,我们就立马冲上去。 “我既然选择站在你这一边,那我就会跟到底。”美芽说,她把车停在路边,拉上了手闸,扭头看阿胜,“我知道你是真心为蓝莲帮好,我信你。” 阿胜扭头与美芽对视,但最终他还是摇摇头,道了句“你回去,不要让兄弟来”便开门下了车。 如果这一切都像自己猜的那样是 分卷阅读35 分卷阅读36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36 最坏的结果,那他也要一个人承担。 选择放弃龙头位竞争的是他,为任哥鞠躬尽瘁的也是他,带领蓝莲帮并暗自发誓一定不会遣散兄弟们的是他,而如果任哥真的设了圈套搞死他——他认。 阿胜买了两盒快餐,敲响任哥的门。 任哥的表情没有那天晚上的尴尬和窘迫,反而有一丝让人捉摸不透的惶恐和不安。 而阿胜刚刚坐定,任哥就按耐不住地开口了。 他说,阿胜,你要走,我给你找船吧,你必须尽快走。 阿胜的手僵在饭盒上,但只有一瞬,又马上把动作接上。 他说走什么,就算我和外来帮竞争龙头位,火炮也不会搞死我。他不要自己的名声了?他不要身上那些忠义的标签了? “不是他,是我上面,”任哥突然抓住阿胜的手腕,让他集中注意力听自己说话,他的表情很认真,就像洪爷刚死的一夜他连续拨通几个电话时那般郑重和严肃,“他们逼我搞蓝莲帮了,你是首领,你一定会被抓进去,你不能再留在蝴蝶城了,否则——” “任哥,”阿胜没有把手抽出来,反而往任哥的方向推了一点,道,“你不要给我装成迫不得已的样子。现在距离投票还有两天,我不让位给你,你就想让我现在走。说白了,你不过是想扫除遣散蓝莲帮的最后一道障碍罢了。” “不是,这一回真的不是。”任哥道。 但阿胜听不进去,他喷出一个鼻音,回应,“我已经和你说过,我是绝对不会让人动蓝莲帮的。你要是自己不想搞,上面的人现在怎么搞?几次清扫,几次失败。你想要什么我们都很清楚,你做戏做到这地步,连我都想骗,是不是太过火了?” “我没有骗你!”任哥低吼道,但马上意识到自己声音太高,又缓下声调,握紧阿胜的手腕,“我要将功赎罪,就必须铲掉蓝莲帮。现在已经不是龙头的问题了,而是你会不会作为牺牲品的问题。我和你兄弟那么多年,我——” “你好意思说你和我兄弟那么多年!”阿胜猛地把手抽出来,唰地从座位上站起——“我当你牺牲品的时候还少吗?现在我的价值利用完了,兄弟们的价值利用完了,就像垃圾一样被你踢掉。” 阿胜说着苦笑一声,骂道——“还好我没操你,我要操了你,我他妈还真跟洪爷他们一样,上过你的人,就得死路一条!” 任哥被阿胜的怒火镇住了,但他马上也跟着站起来,试图让阿胜冷静,“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但如果你不走,上面——” 可惜阿胜没有听他说完,他一把拽住任哥的衣领,直接从餐桌旁拖开,一路拖到了房间里。 任哥抓住阿胜的手想挣扎,但他已经多年不跑一线,烟酒也让他的体力大不如前,他还没有挣开阿胜的拖拽,就被一把甩到了床上。 “你以为我不敢操你,是吧?”阿胜咬牙切齿,指着任哥骂道——“好,我告诉你,我是不会走的。你要我死,我他妈也得爽完了再死!” 说完脱掉自己的皮衣夹克,一边解着皮带,一边朝任哥扑去。 第62章 这一次阿胜没有留情,他掐住任哥的脖子,扯开那身白得晃眼的衬衣,也不管扣子是不是崩了一地。然后整个人压上任哥,不让他逃窜,手则下探去扯对方的皮带,将皮带抽出,环扣噹地一声撞到床头柜,还带着床头柜的一杯水一并砸到地面。 他狂乱地亲吻着任哥的嘴,脸,脖子,用牙齿在对方的皮肤上咬出一道一道的痕迹。 任哥死命地挣扎着,左右闪躲阿胜的侵犯。 但他躲不开,阿胜本来就比他健壮和年轻,此刻更是一座山一样压住他。他试着对阿胜说话,但他的嘴被堵上了。他想抬腿踢踹,但阿胜的膝盖卡在他两腿之间。 只有他的两手是自由的,可当他蛮力推搡着阿胜的肩膀,却发现根本推不动。 所以,他只能到处摸索。 阿胜不打算解开他的裤子,便把手顺着宽松的裤腰摸进去。 他揉捻着任哥的阴茎和阴囊,那力道让任哥痛得要命。但他的目的并不是任哥的阴茎,所以没揉两下,便拉开内裤边缘,深入被岔开的双腿与那隐秘的臀缝中。 可惜他没能把手指插进去,任哥的挣扎太剧烈了,剧烈到他不得不花费大部分的注意力来固定任哥的身体。 只不过他再怎么禁锢,也没料到任哥摸出了枕头底下的东西。 他忘了任哥太没有安全感,以至于从来都在枕头底下放着一把枪。他忘了那枪没被丢开,而现在正握在任哥手里。 任哥用枪托狠狠地砸了一下阿胜的脑袋,将阿胜砸开一点后,立即曲起手肘,再加了一击。 这一击让阿胜眼冒金星,同时也放松了钳住任哥的力量。任哥则借着脱力的片刻往后挪了一点,好歹让阿胜的手从自己的下胯移开,然后打转枪口,用枪抵着阿胜的脑袋。 “阿胜,你别乱来。”任哥说,他的声音还带着浓重的鼻音,“你听我说好不好,我拜托你冷静一点,听进我的话。” 阿胜坐实了自己的猜想。 没错,任哥是不会让他碰的。任哥所作出的所有妥协,都是因为认定阿胜做不到底。而一旦阿胜真的要进入他的身体——任哥就会反抗,会歇斯底里地反抗,会拿枪指着脑袋,也要逼阿胜离开自己的身旁。 任哥的眼睛通红,剧烈的挣扎让他的额头也青筋暴起。 他的枪口不偏不倚,直到阿胜最终从他的身上撤离,冷冷地与他对视。 “你要怎么才信我。”任哥说,“你要怎么才肯走。” “不可能,”阿胜笑了,他的面颊被砸出了一点点的血渍,他用手抹了一下,道,“我不会再信你。” 是的,阿胜不会再信他了。 任哥可以开枪,对一个已经不再听话的棋子开枪,对一个没有觉悟的罪犯开枪,对一个霸占了他的位置,还试图越俎代庖的手下开枪。 阿胜的死,是任哥想要的。怎么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之后,任哥可以顺应上头的意思,上头也将给他应得的酬劳。 阿胜的爱是一个笑话,虽然任哥不笑,但他自己想笑。 他是有多天真和愚蠢才会对这个人道出爱意,是有多自以为是才以为自己在保护任哥,是有多盲目,才以为任哥也会有接受他的可能。 不可能,两人的关系和身份从一开始就注定,主仆是道理,兄弟是情谊,仅此而已。 所以阿胜不知道任哥为什么没有扣下扳机,不知道为什么那眼睛会红得更厉害,不知道为什么任哥发抖了,他战栗着把枪口垂下,再把脸埋在手心里。 他在挣扎什么,阿胜不理解。 所以他也不能理解为什么任 分卷阅读36 分卷阅读37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37 哥最终把枪丢掉,抱住了阿胜。 他说阿胜,你为什么要逼我。那我承认,我认输。 “我也想要你,我也喜欢你……我他妈怎么会想你死,我他妈真的不想你死啊!” 任哥咬紧牙关,牙缝里挤出字字哽咽,“你不要再逼我了,我求求你。你慢点来,我给你,我现在给你。” 说完,没有等阿胜反应,任哥便像卯足气力一般,突然抬起头来,咬住了阿胜微张的嘴。 第63章 那天晚上阿胜如愿以偿了,他进入了任哥的身体,在那个紧窄的肠道里抽插捅戳。 他听着任哥在他耳边呻吟粗喘,自己也一遍一遍地叫着任哥的名字。 任哥没有让他戴套,他说你放心,我不脏。我体检过,没有问题。 阿胜不是这个意思,但他不懂如何反驳。他明白任哥在尽其所能地毫无保留,所以哪怕他射精,任哥也没有让他出去。 阿胜在任哥身上发泄了两次,最终才回了一点点神智。 可他宁可自己没有回神,因为在他射精完毕之后,终于冷静下来的他忽然不明白,自己是不是做了最错、最不理智的事。 任哥说你不要自责,我也想要你。你摸我,我会硬,你操我,我会射精。我梦到你无数次,但我没有办法对你说出口。或许我自己也看不清,所以不确定也不敢确定。 阿胜狠狠地抱紧任哥,不停地在他耳边说道歉。 他说我不该怀疑你,不该伤害你。对不起,我错了,你原谅我吧。你要我怎么样我就怎么样,我再也不会了,我再也不敢了。 但任哥没有答话,完事之后,他点了根烟,也给阿胜递了根烟。 两个人就这样吞云吐雾了一会,阿胜说,“我是真的要走了,是吧?” 任哥还是没答。 那一个命令来得太突然,让他第一时间所能想到的就是保护阿胜。他没有考虑到阿胜的感受,没有考虑过阿胜对蓝莲帮的心思和感情。当然也没有考虑到自己给阿胜的影响,以及他在阿胜心中角色的改变。 这一场性爱也来的太突然,让他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与所爱之人做爱的美好。那种美好伴随着疼痛,亢奋,恐惧,依赖。 当阿胜的阴茎扎入自己身体的一刹那,任哥竟找不到之前与任何一个男人做爱时的违和。好像这就是他期待已久的,而他也为此做足了梦和准备。 他和阿胜那么熟悉,熟悉到做爱都会变得尴尬。 可扪心自问他真的只把阿胜当成兄弟吗?不,不是的。 如果只是兄弟,他不会在被洪爷或其他人操干时幻想阿胜的身体,不会在半醉半醒间沉浸在阿胜的影像中自渎,不会抱住阿胜的后背,压抑着呻吟也要吞吃干净,不会希望阿胜射在他的身体,也不会想让阿胜碰自己的阴茎。 他爱这个人。不仅仅是精神上,还有肉体上。 阿胜见着任哥不答话,又问,任哥,那你那天的衣服—— “我应该是喝醉后手淫了,”任哥承认,把烟灭在烟灰缸,“我梦到你,梦到你让我脱衣服,抱我,还有……” 任哥咽了口唾沫,虽然刚刚有过肌肤之亲,但亲口说出来还是略显艰难,所以他避重就轻,跳过了这一段,道,“自洪爷之后我没有和任何人发生过,包括那个女孩。” 这话听得阿胜燥热不已,也顺势把烟灭了,重新把任哥拉着躺下。 他望着任哥的脸,抹开对方被汗水沾湿的头发,认真地看了一会,道,“你真的有想过我。” 任哥却觉着这目光太过火辣,忍不住再次侧头偏开。 “做都做完了,你他妈还跟我说这个……”任哥浅浅地叹了口气,“阿胜,你不要觉着我以前向那些人进贡过,我……我对你是——” “我知道,我信你。”阿胜没让他说完,捂住了他的嘴,“以后我不会再提那些人了,你也别提了。” 第64章 第二天两人睡醒时都不知道该聊些什么,明明是为对方扛刀的兄弟,虽然有幻想,但真上了床,关系则会变得很不一样。 任哥没让阿胜离开,他让阿胜留在家里,好好洗洗,睡一觉,等他晚上回来再给他带吃的。 “家里什么东西放哪里你也懂,你就歇着吧。”任哥说。 阿胜还是有点不好意思,平时热车买饭都是他做,现在反过来,他无所适从。 任哥没明确回答他走不走的事,可当任哥到出门时,阿胜还是忍不住问道——“任哥,你是让我今天留在这里,还是让我一直留在这里?” 任哥穿上外套,想了想,回答,“你先待着,我想想办法,要是能保住你,我不会让你走。” 任哥确实想保住他,他们才刚刚开始,这样的冲击无论换成任何人都不希望就此打散。任哥也是谈过恋爱的,但如果让他那么歇斯底里地做爱,或许阿胜是唯一一个。 同性之间的默契或许是异性难以达到的,纵然常常面临针尖对麦芒的矛盾,可一旦享受过一次,基本上就不太可能回头了。 任哥知道阿胜必须走,可他不想他走,也正因如此,他亲自找到了火炮。 阿胜见不到火炮本人,但任哥直接打电话过去,还是能见到火炮的面。原先接听电话的仍然是师爷,但任哥知道这事当面和火炮说与跟师爷说很有可能是两个结果,毕竟师爷一心只为外来帮好,只为火炮好,而其他人的生死他不怎么当回事。 而火炮正如阿胜描述,他身上贴满了忠义的标签。火炮崛起的过程中任哥给过他不少的通行,任哥也希望火炮还念着这一份情谊。 何况任哥想说的不是龙头,那是阿胜和火炮之间的事,他想拜托的只有一点——“如果我们蓝莲帮出了什么事,我没有办法保住阿胜,还希望火炮能帮帮手,给条活路走。” 或许也是明白师爷只会站在最优于外来帮的角度说话,这一次火炮没有带上师爷,单独前来。 他说坤总,不管我和阿胜是不是在竞争,我从来不会赶尽杀绝。 “我知道,但——”任哥没有指明,说到一半,停住看火炮的反应。 火炮看懂了,他保证——“师爷那边我会管住他,坤总你放心,就算今天我和阿胜争得你死我活,两败俱伤,但我们都是在为自己的兄弟求财而已,没有区别。” 得到火炮的保证,任哥也稍稍安下心来。 虽然阿胜嘴上说着会听话,会乖,但任哥知道就算备好了船,不看着阿胜上船,他到最后一刻也会想办法留下。 站在任哥的角度,阿胜安全了,他才能更好动作和周旋。但站在阿胜的角度,自己率先撤离,留下任哥、美芽和一大票兄弟跟在身后承担风险和烂摊子,他寝食难安。 分卷阅读37 分卷阅读38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38 晚上回到家中后,任哥也终于把思绪理清。 他开了一瓶酒,让阿胜陪自己喝着,今晚好好睡一觉。明天该开会就开会,该选举就选举。 “你先把这个事情办完,我上头那边……我再替你顶两天。”任哥说。说着和阿胜碰了一下瓶子,率先灌了几口酒。 酒味从胃反出来,溢得鼻腔嘴里全是。任哥深深地呼了一口气,感受着酒精在他的身体里燃烧。 事到如今,他在外人看起来位高权重,但实际上只有他了解自己的能力有多有限,有限到哪怕身边最亲密的人,都有可能保护不了。 第65章 选举的那一天,任哥没有陪着阿胜,也没有在家里等待。他提前做了预约,摆桌请正职吃了餐饭。 正职的女儿没有来,席间只有正职,他,以及另外两个部门的小头目。 任哥好酒好菜地招待着,就等着他们一开心,一喝高,把话题往蓝莲帮身上过一过,他也顺势把自己的苦衷和难处讲一讲。有商有量,求同存异。 酒桌文化有时候会很微妙,它让很多不可能的事变成可能,也会让一堵不透风的墙,泻进一点点新鲜的空气。 任哥只和自己的正职熟,另外两个他本来没请,毕竟他和他们不太有来往,平日见着了也就点点头,随口聊两句,交情不深。 但正职执意要求把他俩叫上,估摸着也是猜到任哥要谈什么,而那两人与到时候行动的基层关系更为紧密。 本以为这样的筹划是正职有了松口的意思,任哥又赶紧备了几条烟。 他的正职爱抽烟,当然更爱烟里放的东西。放进袋子里之前他还亲自掂量了一下,可以,能够单手就感觉出里面重量的异样,但又不会过分明显。 同时他还准备了三盒茶叶,外包装就一牛皮纸,说是土特产也不为过。拿起来好拿,也不会高于一两条烟的档次。 茶叶是一人一盒,烟则是送正职走的时候再多塞过去。 但岂料酒过三巡,还不等他找个借口说前段日子出差,带了点手信回来,顺便给大家做点纪念时,另外两人便把服务员支离,让她们不要倒酒了,自己来就行,把包厢留给他们说话。 最先开口的是阿海,阿海和省一级的人关系很好,他比较年轻,甚至比任哥还小两岁。 他是上面放到基层锻炼的,编制也不在他们单位。锻炼个两三年,不出差错径直就往上走。 这也是正职经常提醒任哥的,他说德坤你看,人家有关系,还有学历,下来积累几年经验,别人要拉一把也更好拉。 任哥了解,他到现在不过是个本科,刚工作那会本科就是宝了,现在却一抓一大把。年年新人入职,不是个研究生还不要。 所以并不是学历特别重要却不注重个人实践能力,而是当你还没机会了解两个人实践能力时,一个学历高一点,一个学历第一点,那要了解也从高一点学历的入手。 那人之所以叫阿海,也是因为海量。全桌人就他喝得最多,但面色也最正常。 听单位里的人说,他这是四两拨千斤。别看他一副文文弱弱的样子还他妈带个眼镜,肚子里就是装着波涛汹涌的大海。 当然,大海后面还有巨大的礁石滩。礁石滩上闪闪烁烁全是和天上星星一样的宝藏,谁都想划个船让海涛行个方便,给机会让人走上石滩看一看。 他把杯子一放,推了推眼镜,说,德坤哥,我听说今晚你们蝴蝶城有活动啊。 任哥说对,他也听说了,不过只是小道消息,所以派了点警力出去,好像也没见什么风浪。 “风浪都在德坤哥控制之内吧,”阿海笑起来,又道,“有德坤哥这个好帮手,正叔都好省心。” 第66章 正职一听,点头称是。 “德坤一直很敬业的,那么多年来勤勤恳恳。你们在高处看不着啊,但我刚过来时就知道了,你看那么多人一下班,算着点了就收拾包袱走人,恨不得跨出门的那一刻秒针正好跳到正点。德坤就不一样,头两年全年都没休息过,是这样吧,德坤?” 任哥说这都是应该的,谁让我人笨,那就只有多做点事情,“缺乏管理能力,就得多学习。我能走到今天也多亏大家给我机会慢慢学,不然我到现在估计也还在跑一线,今晚也就真得出去巡逻了。” 客套到这里,第三个人说话了。 他叫天宇,是扫黑组的一个小带头人。他的够黑,黑皮肤,黑面色。手底的人怕他的不少,说到底他掌握着渔网的松紧,松一点,有些鱼就能活着出去,紧一点,那是一个都跑不了。 天宇说可以啊,德坤,“你这个劲头是很多年轻人都没有的了,你又比那些小年轻有资历。你说你再立点功什么的,那还不是平步青云,扶摇直上。” 任哥说不敢不敢,“慢慢来,都是积累。现在蝴蝶城的治安不错的,也不是前几年那种风气了,这样的太平就算没立功的机会,我也觉着住着安心啊。” 正职听罢,笑了,他话锋一转,直接扯到了任哥期待已久的问题上——“太平是表面的太平,今晚的活动不也一样吗。我们看不见,不代表这隐患就不存在。不过我看德坤是已经有准备了,我们就等着喝你的升职酒了。” “正叔,这酒我可能三五年还真喝不上,”任哥赶紧接话,“现在转型的转型,游走的游走,其实都散得七七八八了。没有风浪,估计也是成不了气候。我觉着再耗个三五年,那些牛鬼蛇神也就没什么作为了。你说是吧?” “那还是要抓的,”阿海补了一句,瞥了天宇一眼,“没走的总是要网起来的。” “报告总不能写‘作鸟兽散’吧,”天宇也听出了任哥的言外之意,跟着附和道,“这都是要有交代的事,耗个三五年,要交代的也不是我们了。” “对啊,德坤,”正职瞥了任哥一眼,道,“我知道你今天摆这桌的良苦用心,但这是原则问题啊。原则是不能动摇的,不然丘陵城也没法扩大成今天的蝴蝶城了。” 说着不给任哥接话,有起哄着让大家再喝两杯,任哥跟着喝了几口,还是把话题扯回来。 “交代是肯定会交代的,但蝴蝶双翼,断了一边就不能飞了,”任哥说,“这是这个城市的历史和根源,我怕动得太厉害——” 正职没听完,对任哥抓着这话题不妥协有点不满,怼了一句,“抓一个头目,就太平三五年。你说这是得不偿失,还是事半功倍?” “抓,肯定要抓,”任哥赶紧转变态度,顿了顿,又刺探着道——“今晚活动之后,舞狮的出来了,跟在后面的也会一并出来。等我看清那个人是谁,我——” “德坤,”根本不需要任哥说 分卷阅读38 分卷阅读39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39 清楚,大家都知道他想做的是什么,尤其是天宇,他扭头看向任哥,一针见血地道——“有的事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我们不放出照片,难道其他人就不知道面具下长什么样了吗?我就算有心要帮你,也得找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你说是不是。” 第67章 任哥明白,也大致了解了这餐饭传递出的讯息。 他想要把阿胜替换掉,用一个兵仔替了阿胜的身被抓。那兵仔就是阿胜,而真正的阿胜也能无恙。 但也正如天宇说的那般,他们可以抓,可以假装,但这是一个骗不了人的谎言,谁都不会相信。无论是民众百姓,还是报告递交过去的地方。 “如果执意要这样,结果也显而易见——抓不住头,就抓住两脚。”天宇摆明了道。 那就是抓住美芽和石头——这一点,阿胜也绝对接受不了。 他万不可能跟了自己那么久的美芽替自己进去,他的态度不用问,任哥都清楚——要不一起走,要不一起留。 “一只脚,”任哥说,“先抓一只脚。” “抓,肯定抓两只,”正职说,“但可以有一只跑了嘛,是不是?” 是,美芽跑了,但石头完了。 这就是任哥要保住阿胜的基本条件,而附加条件还会有,随着日子过去,他要附加的东西会越来越多,直到整个蓝莲帮被彻底端掉。 分发完了手信之后,天宇和阿海坐另外的车走了,而正职却再留了一阵,不放心似的,再次叮嘱了任哥一遍。 “德坤,往上是要有台阶的,你怎么就不明白这个理。” “我明白,但我真不可能一朝一夕就做到,我……我会朝这个方向努力。” 正职摆摆手,不耐烦地揭穿,“你不是做不到,你是不愿意。” 两人就在冷风中沉默了一会,正职又开口了。 他说在我们兜里没钱,没有办法御寒的时候,我们捡着衣服就往身上披,管它是什么材料,是什么档次。为什么?因为冷啊,我们要活。 可当我们兜里有了钱,买了新衣服,穿上了大棉袄,你还会留着那身破布吗?不会了,为什么?因为没用了,留着占地方,还时时提醒你,你有过那么苦逼、那么不挑拣的一段。 “要变得更好,就要丢掉身上的包袱。” 正职叹了一口气,拍拍任哥的肩膀,最终劝道——“其实这观念不是我们这些人才有,你换到那些帮派里,也一样。你若不是有现在的权力,你看看他们对你还有没有情谊?” 说完,任哥也没接上话。司机来了,任哥便抢先一步,上前帮正职开了门,再把门关好。 正职让他好好想想,每次他们谈话结束,正职似乎都让他好好想想。可任哥该想什么呢?想如何说服自己把蓝莲帮毁掉,把兄弟毁掉,还是想怎么做更高效,对自己最干手净脚? 他本来只想削减包袱的重量,可现在连转型的机会和时间都不留给他。他就是想得太多、太清楚、太明白,才他妈根本没法下狠手。 他看着汽车驶向街道的尽头,消失在霓虹的深处。 蝴蝶城确实发展得很快很好,霓虹斑斓得把深邃宽广的夜空都照得灰蒙蒙的,它让天空不再那么黑了,也让群星不再那么光彩夺目,耀眼闪亮。 第68章 火炮以一票之差赢了阿胜,这是在任哥意料之内的。 他喝了酒不能开车,所以脱了西装,一直往所谓的活动地点走。走到的时候活动还没散,铁闸门拉得紧紧的。 任哥也没有进去,他和其他守在门外的兄弟一样等待着。 他找了个空地,点了一根烟。他看着那些兄弟们吹水,吵闹,熙熙攘攘,人声鼎沸。他看到有些人似乎只有十六七岁,身上就已经有了伤疤和淤青。 可他们的脸上有那么多的光彩,那是对未来的无限期望,对大哥的无限敬仰,还有一种令人难以相信的自信,让他们底气充足地对其他势力的人说——我是蓝莲帮的,我跟着胜哥。 任哥听到有人议论阿胜,也听到议论美芽姐。还有议论石头,甚至已经过世的熊猫。 他站在蓝莲帮兄弟的附近,而他们不知道那一个被他们打量了无数次,穿着白衬衫,看着像个白领的人便是蓝莲帮最大的一员。 有个人过来说,借个火。 于是任哥把火机掏出来,帮那个小年轻点上。 又有个人过来说,你干什么,你不知道里面发生什么事吗,站远点。 任哥往旁边挪了挪,差不多站到一家已经关门的士多店门口。 还有两个人走上前,仔仔细细、满眼挑衅地看了他好几遍,最终道,你他妈长得真像外来帮那个师爷,你哪来的?我警告你,你他妈别给我们惹麻烦。 任哥说没有,我不是。我和里面一个朋友认识,我想看着他好好地出来。 小路狭窄又黑暗,橘黄色的路灯静静地照着堆叠在一起或完整或破碎的酒瓶,以及泼在地上的油污和潲水。两家小旅馆的灯清冷地亮着,招牌上的字已经剥落了几个笔画。 沿着小路有三四条小巷岔进里面的私房群,抬头看去,还能看到如蜘蛛网一般的晾衣杆,和繁冗错杂的电线光缆。 而聚拢在一起的这群年轻人就像这条路的心脏,扑通扑通,迸发着令人惊讶的生命力。 任哥已经很多年不需要亲临这种地方了,但他仍然记得在一线时巡逻和执勤的每一天。记得第一次在巷子里遇袭,坐在一个啤酒摊前,那些年轻人就这么操着刀杀过来,气势汹汹,直接掀翻了他的桌面。 他一下子从板凳上站起来,顺手就像摸腰间的枪。可他忘了那天他没有带枪,因为他下班了,他受到邀请和当时一个小帮派的老大吃饭,所以穿着便装,没人知道他是警察。 他害怕了,看着那些不怕死的年轻人朝他冲来。他后悔了,他觉着自己就不该接受邀请。他才从临城过来不久,还万不能适应这里的风土人情和做事习惯。 可那一天也有一个年轻人拦在他的面前,伸手把他往后面一挡,抽出西瓜刀横在他面前。 那个年轻人说,大哥,快走。 任哥慌得不懂动作。 那年轻人又更大声地吼了一句,顺手还推了任哥一把,说大哥,你他妈快走啊! 任哥转身走了两步,再回头,便见着其中一人一刀劈向年轻人。 从脖颈一路划到肚脐眼,在胸口成了一刀触目惊心的疤。 年轻人回身砍了两刀,不停喊着大哥快走,快走,不要回头。 那一天那个年轻人根本不知道任哥是谁,任哥也什么都不是。他跟的大哥让他保护,所以他就会保护到底。 可是任哥记住了他。记住了他的脸,记住了他流 分卷阅读39 分卷阅读40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40 血的脏t恤。记住了他胸口的一道疤,记住他狰狞的表情,和毫不犹豫的搏杀。 铁闸门打开了,兄弟们一拥而上。 任哥也从士多店门口站起来,远远地寻找着阿胜的身影。 直到阿胜看到了他,推开兄弟们,朝他走来。 他刚想开口,任哥就指了指那条巷子口。他说胜,你还记得这里吗? 阿胜犹豫了一瞬,而后点点头。 那一天任哥忽然不明白,到底什么样才算是征服了蝴蝶城。是爬到高位上,主宰着黑白两道。还是彻彻底底地把生命融进这里,让这里的每一寸土地都有自己的记忆。 他想要蝴蝶城,这是他一开始也是到现在都有的梦想。 可他还想要一些其他的东西,那些东西在他面对取舍未来和过去之际,慢慢地,变得越来越清晰。 第69章 和阿胜等人一起出来的还有火炮,火炮被一群人簇拥着,很快,人群就爆发出令人心悸的欢呼。 阿胜想解释两句,但任哥摇摇头,让他什么都不要说。阿胜就是这样,承诺过的事一定要办到。可他偏偏承诺了让任哥等好消息,龙头之位却没有落在蓝莲帮的怀抱。 任哥并没有感觉到惋惜,他说阿胜,吃不吃宵夜,“我肚子饿了,你不吃,也陪我吃点吧。” 阿胜说好。 这时候火炮突然推开师爷等下属,冲出来拦在任哥和阿胜面前。 他有点语塞,其实关于外交方面他一直不太在行。但他也没有提高的必要,他们的师爷做得比其他帮派都要好,所以只要师爷代劳,他就只需要沉默。 现在他不想沉默,他说坤总,我们一起吃个饭吧。 任哥说算啦,“你和你的兄弟庆祝吧,我也和我的兄弟说说话,以后再聚,还要找机会拜访你。” 火炮没放他们走,过了片刻,突然伸出手,他说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这样,但师爷跟我说—— “我知道。”任哥握住了他的手,“火炮哥,这几年还真是要你多关照了。” 火炮紧紧地握了握任哥的手,又朝阿胜点点头,最终回到自己的兄弟和师爷身边,过他们应该有的胜利的一夜。 任哥也叫阿胜让兄弟们回去,“我就想和你叙叙旧,别让他们跟着了。我带枪了,没事的。” 阿胜笑了,他说讲得好像你带了枪就天下无敌了一样。 阿胜没有让兄弟们走,在粉摊前他和任哥一桌,让兄弟们跟着美芽坐了另外两桌,而石头则带人回去他们的地盘。 他们上了两箱啤酒,就像很多年前任哥刚把阿胜带出来的那一天一样。 期间阿胜几次想汇报各个帮派选举头目的情况,但任哥不想知道。 “我们就好好地喝一次酒,不要谈工作行不行?等会你送我回去我再和你谈,有的是时间慢慢谈。”任哥一边道,一边不住地给阿胜满酒。 阿胜也无奈,喝到一半时他仍然忍不住转过头对兄弟们介绍,他说这是坤总,你们都听我说过,他是我大哥,是你们今天有酒喝、有肉吃的保障。 任哥知道阿胜为什么这么做,阿胜是在表明自己真的没有篡掉任哥的位置,同时也想以此来告诉任哥——不要遣散这些人,这些都是跟着我们的兄弟。 先前试图赶走任哥的几个年轻人有点紧张,过了一会纷纷来敬酒道歉。 任哥说没事没事,自己和兄弟们见面的机会本来就少,这不要紧,不要放在心上。 大家都喝得有点高,两个帮派的斗争在今晚落下帷幕。 看似阿胜并没有不服这个判决,所以这是一场和平的竞争,至少战争在今晚之前已经烧过。熊猫死,葱花死,旺叔死,外来帮和蓝莲帮火拼十几次,流血伤残的兄弟无数。 任哥举起杯子,说大家不要难受,饭不会少一口,票子不会少一张。龙头位只有一个,但活路却有很多。 他喝了第一杯,又举起第二杯,他再说,我敬所有在场的兄弟,也敬今日没法到场的手足,敬你们为蓝莲帮付出的每一分努力,流得每一滴血,每一滴汗。这次没有拿到,还有下一次,还有下一届。你们都很年轻,有好多机会,说不定下一次是你们出来选。 他喝了第二杯,再举起第三杯,最后说,不管以后蓝莲帮如何发展,你们只需要记住,你们跟着胜哥,跟着我任德坤,有我一口吃,就有你们一口吃。 三杯酒喝完,他转身回到阿胜身边坐下,在桌子底下拍了拍阿胜的手。 任哥说了他应该说的话,或许对手底的年轻人是振奋的,是鼓舞人心的,但阿胜知道,对着所有兄弟开诚布公地报出全名和身份的任哥,或许已经在心里头有了最终的决断。 第70章 果不其然,就在他们喝得半醉回到家中后,任哥把门关上,对阿胜道,胜,石头要栽。 阿胜已经有了预感,他点点头,问是不是上头还是要行动了。 任哥说是,“我只能做到这份上。” 其实这是难免的,做小的不知道哪一天就会被牺牲掉,做大的又不知道哪一天会落马。这是一个高风险的道路,有着丰厚的回报,也有着普通人不需要承担的高风险。 牺牲石头的必然的,如果上头一定要对蓝莲帮动手,那几个头目之中,也确实只有石头的辈分最轻。 阿胜坐在沙发里沉默了一会,用手搓了搓面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问,“那美芽呢?美芽会不会有事?” “会,”任哥坦白,但他也说明——“我会尽量把她捞出来,我不会让她和石头一样。” 听完,阿胜不说话了。 任哥能有什么办法,他会放弃石头就说明他没有办法。这段时间与任哥频繁的争吵和尖锐的矛盾也逐渐让阿胜了解,任哥要想往上走,蓝莲帮就是横在路面的一块石。 他再次把手压在掌心里,酒精作用让他头脑晕晕乎乎。可有些东西却在他心里尖锐起来,他真的很害怕,他怕自己的妥协是在牺牲美芽,他怕辜负了美芽一直以来的忠诚。 任哥抱住了他,他拍着阿胜的脖颈,又揉了揉他的头,他说阿胜,你走吧,就算是为了我,你也走吧。 他用力地捋了捋阿胜的后背,再说,美芽的问题我会解决,你跟着我,就要相信我。 可是阿胜信不了啊,嘴上说着是不再提起过往,可他没有忘记任哥一旦面对权势和前途,就算濒临崩溃,也会咬牙把自己献出去的种种。 他不停地叹气,又推开任哥,自己点了根烟狠狠地抽。他抽了一根,两根,三根,直到整个房间烟雾缭绕,任哥才再次开口。 他说我让火炮给你准备船,你后天凌晨走,“你去鸦国吧,我二叔在那里。他会接应你,等到一切过去。” 分卷阅读40 分卷阅读41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41 “什么时候一切才会过去?”阿胜问。 “我没把握,”任哥掐灭了烟,“但过去的那一天,你会知道。” 那天晚上阿胜睡在任哥的身边,翻来覆去半天也没合眼。天快亮的时候,他从后面抱住了任哥。任哥也没睡着,以为阿胜要做那些事,一下子就紧张起来。 说来也怪,和阿胜勾肩搭背时没有什么奇怪的感觉,可一旦往那方面想,任哥总是紧张得难以自持,心脏像擂鼓一般剧烈地敲打着。 但阿胜没有进一步动作,他只是抱着任哥的腰,轻轻地闻着任哥发梢的味道。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突然说,任哥,你不要怕,我不是要弄你。 任哥握住阿胜放在自己腰间的手,没有接话,片刻之后他主动转过身来,把手带进了自己的衣服里。 任哥确实不是怕,他只是紧张。那份紧张就像初涉人事一样,只要阿胜碰到他的皮肤,他浑身就变得滚烫和紧绷,而下身也不自觉地起反应。 他想要,非常想要。对未来的不确定让他不知道下一次什么时候再能与阿胜见面,可偏偏他们开始得太晚,他还没有享受够。 这章肉肉要藏起来~ 第71章 阿胜读懂了他的意思,扣紧任哥的头用力地亲吻着。他脱掉任哥的裤子和睡衣,在他身上大力地抚摸掐拧。他们亲吻得毫无章法,牙齿和嘴唇磕在一起,舌头胡乱地搅动着,一点浪漫和温柔都感觉不到。 可他们感觉得到体内燃起的欲望。那欲望让他们迫切地握住对方的阴茎,歇斯底里地把身体尽可能多地贴在一起。 阴茎若有似无地触碰着,在对方的掌心中变得更硬、更挺拔,它像烧红的铁棍一样,连上面的血管纹路都能用手指触摸得到。火眼不住地吐出淫液,随着摩擦和撸动,将整个手掌都弄得滑滑腻腻。 任哥说真奇怪,我都那么老了,肌肉松了,又长皱纹了,你这种小年轻怎么会喜欢。 阿胜说不老,他从来没有觉得任哥老,“你很好看,你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人。”紧接着他更快速、更用力地撸动着,直到任哥射在他的手背,再把床褥也弄得黏黏糊糊。 可他还没有出来,他推开任哥的手臂,掀开被子,再把任哥翻过来。 他用沾着精液、淫液、润滑液的手指插进了后穴,射精之后的痉挛让任哥的穴口还在一张一合地翕动着。他也配合着用手指抽插抠挖,直到拔出手指,替换上自己的阴茎。 那一天晚上他用力地操干着任哥,比第一次性交时更甚。 他一下一下把任哥往前顶撞,再扣住对方的肩膀让其更彻底地吞回来。肠道窄紧,严丝合缝地包裹着他的阴茎,灼热的肠壁不断地变化着形状,好似想要找到最契合的模样来包容那根几乎将脏腑戳烂的铁棍。 任哥呻吟了起来,从压抑的粗喘,到断断续续地呜咽,最后变成放开嗓子地叫喊,他说阿胜好痛,好难受,不要搞了,我受不住。 可他又说快一点,再快一点,不要出去,不要停。 他胡乱地抓住枕头,将脑袋埋进枕芯里,不自觉地向前逃窜,再无可奈何地被钉回原处。 他的脑子随着操干被搅得一团乱,后穴也因为摩擦而痛到麻木。 可还有另一种酥麻在身体里酝酿,不停地于小腹积蓄,像是蚂蚁成群结队地往下胯的某处赶。 乳尖被阿胜不留情地掐拧,又被粗糙的指腹和指甲轻柔地刮擦婆娑,那如电流般的快感便让蚂蚁的数量更多,爬得更快。 浑身地毛孔都打开了,溢出汗水的同时,任哥闭上眼睛,专心等待着阿胜的释放,也等着高潮的二次来临。 任哥仍然是先射了,或许正如他自己想的,年纪大了,他万没有阿胜那么旺盛的精力。射精的畅快一瞬间让他战栗起来,而阿胜也更迅猛地抽插着,硬是拽着那一波高潮不肯松懈,延长着任哥的痉挛。 他们都湿透了,被子上全是彼此体液的味道。当然这味道还窜进了身体里,腥臭的精液灌进任哥的肠道,一簇一簇,伴着被操出白沫的穴口的一开一合。 阿胜终于放开了任哥,但下一秒又把他搂进怀里。 他拨开任哥的头发,借着天亮射进屋内的光线打量着对方精疲力竭的脸。 他说,任哥你会等我吗? 任哥睁眼,问等什么? 阿胜说,我想和你拍拖,你可以、可以等我回来后……跟我在一起吗? 任哥笑了。 拍拖这个词他是多久没有听过了,它满是年轻人的稚嫩与天真,还有一种他几乎都快忘掉的美好与梦幻。 他再次揉了揉阿胜的头发,笑着闭起眼睛,他说好啊,等你回来,我们偷偷拍拖。 第72章 阿胜走的那天凌晨,任哥送他到码头。 他看着阿胜的船避开探照灯,往深邃的海洋深处走。 任哥没有马上离开,他坐在码头的一条长凳上,直到天空彻底亮起,码头苏醒。 阿胜离开了两百三十六天,这七个月来他和阿胜通过五次电话,每月一次,剩余的两个月没有通,是因为他自己也坐在班房里。 他确实牺牲了石头,石头死的枪子钱还是他付的。四块钱,一条人命,一叠厚厚的档案,还有一连串断掉的线头。 美芽是和石头一起被抓的,这一个季度任哥拜访了或熟悉或陌生的关系,不知道送了多少茶饼,也不知道说了多少好话。 在自己没有进去之前,他试着去见美芽。但很遗憾他始终没有见到,所以只能暗自祈祷美芽不会怀疑他的身份,希望美芽能够像信阿胜一样信他。 在季度末之际,正职再次郑重地和任哥谈了一次话。 正职说,你非要对着干是吗? 任哥说,我希望正叔能开开恩。 正职说,我可以给你开恩一次,但下一次不是我了,你又怎么办? 任哥说不知道,但至少在还能活动的时候,他要尽力而为。 “不值得这样,”正职最后一次好言相劝,“你会毁掉你的前途。你说这是为什么?你明明还可以再往上走,有必要吗?有意义吗?” 任哥没有回答。 有意义,当然有意义。这意义不仅仅是生意,不仅仅是美芽的才能,不仅仅是稳定和共存,也不仅仅是这里的帮派文化,以及根深蒂固的民众思想。 这是一种情感,那情感与金钱交易无关,与多吃一块地与少一块水无关,与上了多少级台阶,手里有多少权力、兜里有多少金条无关。 他不是蝴蝶城的人,可如今他已经融进了这里。 从他只是一个小警员开始,那个挡在自己面前的身影就已经告诉他蝴蝶城的性格。蝴蝶城是一头难以驯服的野兽,它桀骜, 分卷阅读41 分卷阅读42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42 狂暴,有着自己的处事方式,也会死死地守住它的地盘。 它会和入侵者搏斗,也会征讨其他的领域。可要想套个项圈在它的脖子上,让它乖乖地被圈养在牢笼里——不,这不是它习惯的生活。 至少任哥认为,在他的有生之年,他看不到蝴蝶城被驯服并成为习惯的一天。 美芽出来之后的第二周,他递交了辞呈。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那些走过的岁月和认识的人铸造了今天的任德坤,他又如何能凭着当下的自己,与过去的一切划清界线。 他洗不干净了,那就不洗了。背叛的事做过一次两次就算了,而他不希望等真正站在高处时,他只剩孤零零一个人。 辞呈上去,拘捕便下来。 调查持续了两个月,这两个月任哥在看守所里,认识了好几个经济犯。 他们跟他说宿舍外的鬼故事,跟他说水果比一条烟还贵,说烟是薄荷糖,你说说一粒薄荷糖多少钱,这一根烟就要多少钱。所以——让你家人再打点钱吧,你肯定吃不消的,我们没一个人吃得消。 里面有的人认识任哥,有的人不认识。 但也不知为何,那竟然是任哥心脏最轻的一段日子。 他不用考虑和狱友的关系,不用斟酌每句话背后是不是还有更深层的含义,不用顾及自己会不会发脾气,别人又会不会发脾气。剥去外面光鲜的大衣,在这里的每一个人都被磨削掉大部分的特殊性。 他们是一样的,一样等待着调查结束,一样忐忑又克制地过着每一天,直到某日穿着制服的人叫到自己的名,然后两路行其一——或放出去获得自由,或进行审判后再转入监狱。 第73章 任哥开始做梦了,在看守所的这两个月他做了好多次梦。 他梦到接阿胜回来,梦到他们真的像恋爱一样拍拖,梦到他和兄弟们一起喝酒,然后打开衣柜,里面已经再没有过去的上班服。 出来的那天是美芽去保的他,美芽说火炮哥帮了忙,材料不够,可以走了。 任哥走出大门,那一天阳光耀眼得让他眯起了眼睛。 他在里面没有感觉到冷,而听着美芽汽车里的天气预报,广播员却说最冷的一段时间已经过去,温度开始回暖,蝴蝶城的春天就要来了。 来了吗?任哥让美芽停车。 他搅下车窗,这时,他才感觉到冷风从车窗外灌进来。 是的,春天来了。只是蝴蝶城大部分是长青的植物,所以藏在没有落尽的老叶之间,那一点点的嫩绿不甚明显。 美芽说,胜哥过两天会回来,他收到坏消息了,估计等不及,好消息还没传过去,就急急地搭船回来。 任哥说好,那到时候我去接他吧。不过我没有手机了,你来敲我的门吧。 美芽把任哥送到家中,任哥还邀她上去坐了一会。 她环顾着任哥的家,见着桌面上还摆着几份辞呈的草稿。想必任哥在打稿时也是纠结过的,而烟灰缸满满当当,看似纠结了很久很久。 “坤总,你后悔吗?”她指了指桌面的那些稿件。摆着的是没有写完的话,而当下的一切却已成定局。 任哥愣了一下。 他摇摇头,不确定。 蓝莲帮是阿胜的,而自己又自动辞去了职位。他和征服蝴蝶城的梦想越来越远了,可要他在过去的某一个环节中重新选择,他或许还是会作出一样的决定。 “后悔也没什么意义,”任哥说,“要我说后悔,我就后悔当初在临城牵筋带骨怼了那么多人,不然就不会被发配到这里,也不会认识你们。” 美芽笑了,那一刻她看到的不再是一个急功近利、不择手段的官员,而是一个真正的自己人。 阿胜没有跟错人,美芽也没跟错。阿胜从未觉着她是一个女将,所以给她空间发展,给她权力操刀,给她一个平台来证明自己的能力,也给了她充足的信任,让她比其他男将做得更好。 她回馈了阿胜,在阿胜不在丘陵城,坤总又自身难保的日子里,她稳稳地守着蓝莲帮。即便在她被抓进去的时候,她也未曾动摇过自己的忠诚与肯定。 因为她知道阿胜能看到她的好,自然也看得到坤总的好。 不管手底下的人怎么议论,不论上面的人怎么施压,也不在乎坤总做事的方式有多饱受争议,又有多让人起疑,阿胜仍然坚定不移地跟在他身后——这说明坤总有配得上这份追随的忠诚。 而此刻,他证明了这一点。 他或许做了很多错事,或许这份辞呈递交上去也是千错万错,或许连他自己也想不清楚,怎么走才能走向光明,又应该用什么方法对待蝴蝶城,才能给这里以最大的繁荣与稳定。 可这或许并不重要,因为他只是千万蝴蝶城中的一员。他万没有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魄力,也没有一将终成万古枯的觉悟。 他不可能对得起所有人,但至少,他还想对得起身边的人。 第74章 七个月没有见到阿胜,阿胜变得沧桑了不少。 在外面的生活本来可以好一些,但见到任哥的二叔后,阿胜只是接机稍微整顿了一下,最终却还是没有在那里久待。 他自己找了一个房子,每天花着离开时带走的钱。唯一的盼头就是一个月一次的电话,任哥会打响给他的那部手机,而他可以听到那个让他魂牵梦萦的声音。 阿胜多了很多时间,所以他可以想象回去后要做什么。 任哥答应过他,回去了就偷偷和他拍拖。那他可以真正和任哥住在一起——不是那种送任哥回家或者接任哥出去的小住,而是把任哥给自己的房产打理一下,做成一个真正的家。 他不会住任哥现在的住宅中,那栋房子有太多不好的记忆。如果他们有机会开始新的生活,那连住的味道都要换新。 他会和任哥一起散步,一起吃饭,一起看电视,一起逛商场。 过去都是作为帮手的他为任哥代劳这一切,而或许以后他可以要求任哥和自己一并去做。 阿胜谈过很多次恋爱,不过那些恋爱都很短暂,短到只有肉体而没有生活。可让他仅仅得到任哥的肉体还不够,他想要更多,想要那些普通却又稀有的柴米油盐,想要那种朝夕相伴,只要伸手就能够到对方的时光。 他或许还可以和任哥出去度假,任哥在蝴蝶城的县份也有房产,不过一直闲置着从未处理。 其实阿胜除了卖白粉和火拼之外还很会种花的,这是他住在私房群里,隔壁邻舍教他的技能。那时候隔壁有个姑娘在花鸟市场摆摊,她就告诉过阿胜叶子大的植物怎么搞,叶子小的花朵又怎么养活。 他可以把那里打理得很好,只要任哥愿意。 其实无 分卷阅读42 分卷阅读43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43 论过成什么样,能够和任哥在一起他就感到满足。 那种满足感他从未有过,像梦一样美丽与虚幻,让他觉着自己和那些乌烟瘴气又血肉横飞的道上身份很遥远,遥远到好似上辈子发生的事。 所以当他听说任哥进去的那一刻,他才被拉回现实。 他想要回去,但任哥的二叔拦住了他。任哥的二叔也是吃这口饭的,而鸦国的环境比象国丘陵城要严酷得多。 他说胜,你现在回去你也得进去,你等一两个月,如果再没消息,你再走不迟。 阿胜很矛盾,但最终还是选择了听从二叔的建议。 而在这两个月度日如年的时间里,阿胜见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那就是任哥的父亲。 也就是那一天他才知道,任哥之所以从未求助过父母,甚至从未提起过父母,是因为他就是家中多余出来的那个人,他甚至不能属于任何一个家。 他的生父母从未领证,有了他之后又重新组建了家庭,现在各自的孩子也都长大了,小一点的甚至不知道任哥这个亲兄长的存在。 那个老人要躲着重组家庭的妻子和孩子,才能过来见阿胜一面。 他说我听说过你,那么多年我也听了不少德坤的事。我对不起他,我这辈子也还不起了。 阿胜不知道该说什么,他看着那老人脸上的刻痕和浑浊的双眼,不觉得对方可怜,但也恨不起来。 任哥选择了一种逃避的方式独自拼搏着,或许连他自己都没有想过恨与不恨,该与不该。谁都年轻过,谁都犯过错,而偏偏他就是错误的产物,所以原不原谅,也由不得他说了算。 任哥曾说过自己最恨“血浓于水”四个字,现在想来,阿胜终于明白他说这话时的道理。 在他被流放的时候没有家人帮他,在他献出自己的时候没有家人阻止他,在他孤立无援、走投无路的时候,跟在他身边的也只有同饮一碗水的兄弟,一个血亲都不存在。 那些应该浓于饮水之交的家人既不能出钱出力,也不能给只言片语的安慰。 或许在更早的年份,连他还在临城时,都没有人帮他,所以他会那么不甘心,那么想给那些发配自己的人一记响亮的耳光。 人生下来就是孤独的,有一个港湾是幸运儿,而没有,也怨不得天。 老人来住了两天,走的时候想给阿胜一点钱,让他转交给任哥。 阿胜看着那薄薄的信封,摇摇头又推了回去。 他说阿叔,你这钱对任哥来说可能就是两三天的开销。他赚着大钱,这些真不用了。 老人也似乎明白点什么,把信封收回去后,又把阿胜拉到了一旁。他说德坤是个好孩子,一个人在外面那么多年很辛苦。有很多做得不好,做得冲动,你陪在他身边,多多帮他。 阿胜说我会的,其实是他帮我才是。他的能力你想象不到的,他不仅仅是“好孩子”那么简单。 老人看着阿胜,欲言又止,最终还是把猜测吞回了肚子里。他没有身份来说些什么,也一个字都没提起任哥的母亲。 见到任哥之际,阿胜把这些事对任哥说了。 任哥愣了一瞬,最终也只是不咸不淡地“哦”了一声。 对这个老人来说,任哥只不过是这个老人的一段青春记忆。 而对任哥而言,或许这个人什么都不是。 第75章 美芽管了石头的地盘,但同时她也提拔了手底下的两个年轻人,让他们分别处理自己的场,阿胜的场,还有石头的场。 她混了那么多年,也算是上到了中上层。而阿胜也可以更大限度地放手,让美芽越来越熟悉和适应做更大规模的管理。他觉得美芽会是一个很好的接班人,任哥对此也没有异议。 火炮在坐龙头位的第二年,为金爷举办了大型的祭奠仪式。 他带着帮会的兄弟,也希望蓝莲帮能到场。他没有邀请洪山帮的小狗,但小狗还是腆着脸来了。他当然得来,洪爷倒台之后他一直起不来,现在虽然还有个洪山帮的字头,但几乎就是外来帮的跟班罢了。 那一天陵园里又是一片黑压压的人群,漫山遍野,犹如乌鸦群聚。 任哥站在火炮的附近,和阿胜、美芽还有外来帮的师爷以及几个高层一并。 纸钱漫天地飞,鸡鸭鱼肉铺了一整个案台。烈火熊熊地烧着,浓烟滚滚,往晦暗阴沉的天际窜去。好似要撕裂这份阴霾,将天地烧个通透。 任哥回想起金爷在的时光,那也是他刚刚代替旺叔,以蓝莲帮带头人的身份出席帮派会议的伊始。那时候的蝴蝶城还不是双翼,它是丘陵,一个高高的、稳稳的山包,一片延绵的、无尽的绿荫。 金爷德高望重,把丘陵城的帮派打理得井井有条。当时的帮派真的很威,威到别人提起丘陵城便想到金爷,万没有这里的市级官员什么事。 金爷也确实厚待周围的人,他的关系网很广,听说在省府有人,在临城有人,不知道什么角落里钻出来,又是一两个金爷认识的能人。 或许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稳坐龙位,而那些年的投票也没有争夺,连悬念都不存在,必然是金爷连任。 金爷在位,最看好火炮和任哥,这两人也不负众望,最终却是成了蝴蝶城最有力的两边翅膀。 但任哥扪心自问,他仍然败了金爷的门风。 金爷匆匆过世之后,他没有顶住洪爷的压力,也没有克制住急功近利的欲望,第二年就扭转方向朝洪爷靠拢。 他以为自己比火炮灵醒,更懂得看风向、看局势,可他没有看到的是这见风使舵背后要付出的代价,也没有意识到一旦站错了阵营,他便不再有从金爷那里继承来的精神优势。 是的,等到他真正开始进贡洪爷之后,事情变了个样。 洪爷贪婪,狭隘,他没有金爷的气度,却有着比金爷更狠辣的手段和明确的目标。所以他的胃口越来越大,从权,到钱,再到人。 任哥一步一步地后退,一点一点地妥协。他用这些蝇头小利换来了蓝莲帮的安稳,他用绥靖和麻木纵容了洪爷的剥削和压迫。 他度过了平稳的更迭期,在丘陵城变成蝴蝶城这一段最动荡的日子里,他不需要经历火炮的流放,不需要天天面临火拼的风险,不需要担心自己的仕途,甚至能借势而为,一步一步往上走。 可当他再也满足不了洪爷的胃口,转头看向自己的帮派时——他才听到那些噪音有多刺耳,那些议论有多令人心寒。 或许这也是火炮的师爷从来不反,而阿胜却想过反他的根本所在。 有得有失,祸福相伴。金爷苦了前半生,还瘸掉了一条腿,可后半生却名利双收,甚至在他死后那么多年,前来悼唁的人也有增无减 分卷阅读43 分卷阅读44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44 。 洪爷风光了一辈子,可最终却死在还没开荤的餐桌前。打成了筛子,还没有人愿意为他土葬,而是一把火烧了完事。 所以生和死的定义有时候不是心脏是否跳动那么简单,至少任哥觉得金爷不是真的死了。因为他在火炮身上能看到金爷当年的影子,能看到丘陵城或者蝴蝶城的缺陷与优势,能看到他的宽容,以及如猎人一般伺机行动,却又适可而止的敏锐与缜密。 这些都是活生生的,而或许还会继续活下去。 第76章 回去的路上任哥还走了一段,按照阿胜的话说,任哥是年纪大了,越来越爱走路了,而他还年轻,所以他想坐车。 他对任哥说话的态度开始变得随意,而不知为何,任哥并不为此感到诧异或不满,相反他觉得这有一种久违的亲密。好似他和阿胜早就应该抹消阶级差异了,可偏偏身边的各种事务缠绕着他们,让他们始终不得平等。 他们碰到了两个人,那两个人问金爷的墓是不是在前面。 阿胜说是,不过等人散完了再过去才行,现在人多,过去了也不能靠近。 其中一人说好,然后还真在租赁铁桶和木棍的服务处等。 阿胜打量了一下那两人,年纪比他们还大,身上却有着不少陈年的伤疤。虽然模样是农夫打扮,但看着并不像普通的农夫。 他说任哥,要不要通知一下火炮,他们会不会是来搞事的。 任哥说不用了,“我看他们不像坏人,说不定又是金爷在哪个犄角旮旯认识的老友。” 阿胜想想也是,走了一段,又忍不住问任哥,“任哥,我要是死了,别搞那么大排场。一个人安安静静挺好,要麻烦,你也把我一把火烧了。” 任哥笑起来,他说你走在我前面还是我走在先,这都不一定,“不过我是一定要土葬的,土葬了,我魂就还留在这里,这一点你千万别给我偷工减料。” 那一天阿胜和任哥再次来到了那座天桥上。 天桥下依旧车水马龙,汽车的喇叭、引擎的轰鸣、人群的喧嚣还有不远处酒吧街震耳欲聋的音乐混在一起,让蝴蝶城胡乱地扑扇着翅膀。 阿胜说,好遗憾,我没有给你拿下蝴蝶城。 任哥没接话,他望着川流不息的车辆,片刻之后,搂住阿胜的肩膀。 阿胜以为对方不过是照例安抚他罢了,没想到任哥头稍微侧了一瞬,嘴唇竟在阿胜的面颊上擦了一下。 阿胜吓了一跳,虽然已经让兄弟们都回去,但他还是忍不住四下看了一圈,确定没有熟悉的人在近旁。 “怎么,你害怕啊?”任哥挪远了一点,问道。 “我……”阿胜一时语塞,支吾了半天,才恢复把手肘压在栏杆上的姿势,追着任哥的方向又凑了回去,低声道,“我他妈怕什么,我……我是担心你怕,对你影响不好。” “你不喜欢?”任哥再问,他的手臂从始至终没有放开阿胜的肩膀。 他不是故意调情,只是觉着这样逗阿胜很有意思。如果光线能再亮一点就好了,那他就能看到阿胜的面颊是不是红了,他的神情是不是闪躲。 “喜欢。”阿胜低头,捏了捏手指,快速地瞥了任哥一眼,重复了一遍,“当、当然喜欢,就是——” “我们拍拖吧。”任哥没有听完,抢了阿胜的话端。其实他也没有想清楚的,莫名地那话就这么顺着嘴边蹦了出来。 可回头想想,他确实需要拍拖了,否则——“再不拍拖,我就老了。” 阿胜哈哈大笑,他的心脏一下子提起,又一下子放下。他挠挠后脑勺,又抹了一把胡茬,最终点点头,道,“那你追我,你老了,掉价了,你追我的话,我就……考虑一下。” “七个月前你不是这么说的。” “那我可以变啊,年轻人想法很多的,”阿胜扭头看任哥,见着任哥没表情,又不安地补充道——“喂,那……你装装样子也要追一下吧,给我个台阶啊,任哥。” 任哥绷不住了,他笑了起来,他说好,我追,“但你别太为难我,我面子很薄的,追不到,说不定我就不追了。” 任哥确实老了,他少说也是奔四的人了,但似乎只要阿胜待在他的身边,他就一点都感受不到时光的流逝和摧残。 第77章 蝴蝶双翼,斩掉一只就不能飞了。但还有很多人相信它不是蝴蝶,因为它正在蜕变,而蜕变之后到底是蝴蝶还是其他的模样,谁也没有定数。 有人说任哥完了,他失去了蓝莲帮,也失去了权势,很快他就会被胜哥扫地出门,或者忍辱负重地从老大变成小弟,战战兢兢地与其他兄弟一样混饭吃。 也有人说任哥还是大哥,他是带起蓝莲帮的首领。他不需要亲自拿刀出去劈人,不需要亲自走货带回黄金,不需要坐镇看场,也不需要讨好谄媚,因为他有辈分。辈分是让人尊重的东西,是金爷在时一直强调,金爷死后仍不褪色的勋章。 还有人说任哥就算从灰白变成了彻底的黑,那白也饶不了他。一次没把他抓进去,两次不行吗,三次不行吗?他对着干的下场就是这样,黑白道认的是一个理。 很多人想要任哥死,他的存在就是如鲠在喉的那条鱼刺。让资历和他一样的人不舒服,让辈分和他不相上下的看着碍眼。 毕竟他混过官场,又走过黑道,还有一个老大是他年轻时就一起扛枪嫖娼的兄弟,这样的经历不是人人都有的,别人就算想,也模仿不来。 所以他们说他会死在巷子里,哪个人买的刀手不知道,但肯定已经买好了,就等着任哥放松警惕,便几刀把他捅得面目全非,将吃进去的东西全部吐出来。 还说他会死在子弹下,黑市那么发达,就算不是警察也有枪。这可比刀手容易多了,远远地扣下扳机,顶多射个四五发,就算不死也醒不过来。 当然,更有人说他会牢底坐穿。纷纷扬扬传着的都是他的资料正在搜集,他不愿意合作,那就只有找另外的合作的人。他浑身上下都是污点,要有哪个小头目不道义,改了口也正常。 可任哥没有死,他就像蓝莲帮的影子一样,看得见,摸不着。他过着他原本就该一心一意过的日子,好似从未受过那些波折和动摇。 而事实上也是这样,阿胜翻修了那栋别墅,在阳台种满了各种各样的花。他和任哥光明正大地同居了,毕竟照顾老大的老大,是他本来就该做的。 他俩偷偷地拍拖着,一起偷偷地出去吃饭,偷偷地看电影,甚至偷偷地逛游乐场,再偷偷地走街。 他们的耳朵里也窜进了那些传言,但到底出来混了那么久,这些传言也不是一两次了。至少他们还好好地活着,过着每一天实实 分卷阅读44 分卷阅读45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45 在在的日子,那就是最大的庆幸。 那日任哥从影院走出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年的蝴蝶城的春天了。 冬日的叶子落了一地,但仍然有那么多叶片还固执地掣在枝头。它们伴着新生的嫩绿继续活着,形成了一种怪异又美好的风景。 这是他们看的第十二场电影,而在电影落幕时,任哥没有走,他摁住阿胜的手,问他,为了追你,我都请你吃了那么多餐饭、看了那么多电影了,别让我亏本,和我在一起吧,答应我好不好。 阿胜忍俊不禁,他说我本来不想答应你,但你追得那么猛,不和你在一起过意不去。 阿胜搂着任哥出来时,肚子很猛烈地叫了一下,他让任哥等着,自己往前面的面包店走去。 任哥裹紧了风衣,摸索着点燃了一根烟。 他看着阿胜的身影消失在转角,烟雾便隔绝了视线。 他好像听到了刀手抽刀的声音,好像听到了掏枪的声音,还好像听到有车突然从后面冲来,有人在叫他的名字。 他还有一些梦想没有实现,那梦想似乎成了不可够到的彼岸。他还有一些遗憾没有填满,那遗憾成了不可磨平的瑕疵。 可他还有一些意外,那意外是阿胜的出现,是以为已经不可存在,此刻却真实可触的爱情,是无法确凿定义,却让他无法放手的关系。 这一切无论是对任哥来说如此,对阿胜而言,也亦复如是。 任哥让尼古丁在肺腔和大脑旋转,等着阿胜买了一个老婆饼过来给他当宵夜,他从街头望到街尾,一直望到了天上。 那一刻,他以为这就是永远。 柳梢绿小眉如印,乍暖还寒犹未定。惜花长是为花愁,殢酒却嫌添酒病。蝇头蜗角都休竞,万古豪华同一尽。东君晓夜促归期,三十六番花递信。 ——(宋?刘青夫)《玉楼春》 全文完 第78章 番外一:酒宴 (1) 其实阿胜并不想参加这个聚会,虽然任哥说火炮做大,联络感情是必须的,推得一次两次,最终还是得去,拖久了还让人有闲话,倒不如早去早完事。 人在高位,有时候是不能凭借原来的认知去和对方打交道的。不管火炮是不是够朋友,也不管他原先有多平易,龙头位就在那里,你不向前一步低低头、哈哈腰,就是不识抬举。 阿胜不太愿意承认这一点的原因有两个。 一是火炮起家太快,快到阿胜刚跟任哥时,他还来拜托过阿胜帮忙。那时候火炮算个屁啊,就是怼掉外来帮老大的一个刀手,手底下没人服他,光杆司令一个。 可五六年一瞬间就蹿起来,烧得比火还旺。真是噼里啪啦燃了一路,燃到阿胜齐平的位置,任哥齐平的位置,现在再爬到任哥的上头,反是要任哥和阿胜上前示好——这不是钱的问题,是面子问题。 而另一点,不用说,就是火炮旁边的那个师爷。 其实早年师爷不是干这个的,在他还没正式成师爷时,他差一点就进任哥的警署编制了。 那几年警署正好成立了法医团队,广招人手,这个师爷当过几年医生,履历漂亮,又在一线混过,后来加考了公安和法医,成绩也很可喜。 但自从他亲口对任哥说自己是师爷后,任哥就把他的档案抽掉了。连面试的机会也没给他,让他安心做他的师爷,安心搞他的字头。 而偏偏这几年蓝莲帮的小弟不怎么见到任哥,任哥从警局辞退后再次出现,兄弟们老说这个蓝莲帮的坤总和外来帮的师爷长得像。 阿胜不喜欢听这个,他觉得一点都不像,那师爷不过白一些,瘦一些,看着斯斯文文,也喜欢穿个素色衬衫再喷点香水罢了,和他的坤总哪像了。何况非得说像,也是师爷和坤总像,反过来说就不行了,反过来又成了面子和辈分的问题。 但每次听阿胜抱怨这个,任哥也只是笑笑,说你觉着不像就不像了,我也比他老,他脸上没皱纹,头上也没白发,看着比我年轻多了。 阿胜不高兴,他说那我扒拉火炮墙角得了。龙位要不到,招贤纳士挖人跳槽还是可以的,“虽然我们蓝莲帮不是带头,但油水绝对比外来帮的稳定和丰沛。” 任哥哭笑不得,他说人家又不好这口,你要真去扒拉,我还得给你收拾烂摊子。 阿胜反驳,那他也没娶老婆没生孩子,你怎么就知道他不好这口。 任哥知道这是阿胜气话,摆摆手不和他申辩。 其实任哥心里明白,阿胜是为他不服气。 阿胜脾气不是太好,或许也是成长经历决定了他对威不威有着比自己更严重的需求,之前因为任哥有官职,万事不敢高调铺张。现在任哥彻底来到他身边了,两年来一旦有点小节小庆,也非得要搞排场。 这也是任哥一定要去参加这场饭局的原因所在——“你看你自己过生日,你包酒吧、摆酒席搞得那么隆重,没请火炮他们就算了,这次人家都请了我们,再不去,是不是太不给面子了。” 阿胜也说不得话,何况火炮或师爷似乎知道蓝莲帮这群人下不了台,生日宴摆桌吃完饭后,也没让兄弟跟着,叫阿胜和坤总一起,随便找个包厢,四个人私下再喝点。 “已经很好了,”任哥拍了一把阿胜的后背,对他全程摆着臭脸表示不满,“包厢就我们四个人,人家连兄弟手足都不带,你还想怎么样。” 不怎么样,所以阿胜该送的金条一块没少,该进贡的人也千挑万选。 蓝莲帮本来就主导本地的鸡鸭鹅,这一次送去的人也确实鲜嫩可口,男女都有,各式各样。 但火炮似乎不怎么喜欢做这些事,全给了兄弟们让他们开心,自己则只要金条,只喝酒。 “这是好事,”任哥若有所思地说,“至少证明他不会成为第二个洪爷。” 本来是想趁着酒席散去,任哥和阿胜也低调离开——毕竟阿胜的表情是怎么都收不住,任哥也怕真到了私人包厢里,借着酒劲,阿胜又说了什么不得体的话。 今天到底是火炮的生日宴,而任哥没忘记阿胜连招呼都不打,直接拔枪把洪爷干掉的一幕幕。 不过火炮却眼尖,见着任哥想混在兄弟们的人潮里偷偷溜走,远远地就喊住了他。 火炮从人群中挤过来,说坤总,这次你真不能再放我鸽子了。你老这样,我怀疑你对我有意见。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那任哥和阿胜也再无法推脱。 (2) 火炮说到做到,包厢挺大,容纳十几二十人不是问题,但他确实一个手足不跟,就让师爷跟着。 师爷和自己与坤总和阿胜结识得早,那么多年过去,四人却再没有机会和理由这般小聚,为着龙头之位的竞争也搞得你死 分卷阅读45 分卷阅读46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46 我活,嫌隙越来越大,猜忌也越来越多,倒不如借着今天的由头,把态度再重新声明一下,顺便缓和缓和彼此的关系也无妨。 当然火炮自己是想不到这一点的,这样的安排也是师爷提的。 他说争斗的时间过去,和平自然要有和平的表示。 那时候为了帮火炮上位,他不得不把话说狠了,事做绝了,但毕竟蓝莲帮始终是他们最大的邻居,若打不好关系,往后少不了麻烦。 “何况你看,坤总现在失势了,但更要给足他面子。这个人虽然不再在白道上有一官半职,可很多关系还在。以后免不了要和他的关系网络打交道跟合作,茶不能凉得太明显。” 火炮向来听师爷的,师爷这么一说,他也觉着有道理。不过他今天生日高兴,喝多了几杯,师爷说什么就是什么了,他懒得想事情。 不过也正是因为火炮太高兴,喝得脸红脖子粗,反而让师爷觉着他的安排是不是太草率了。 火炮没架子,性子也直,他跟了火炮那么多年,知道他喝多了就更他妈直,直得都能把自己弯的本质暴露出来。 这也是师爷最担心的一点——他和火炮的关系会曝光。 是的,他跟了火炮很多年了,但两人的关系连自己帮派内的兄弟都一无所知,因为师爷的保密工作做得滴水不漏,一点风声透不出去。 师爷特别担心一旦被人知晓了他和火炮的私人关系,以后他再向火炮提什么建议,别人也会说火炮是听了情人的话才耳根软。 师爷扪心自问是很敬业的,他万没有把私人情感带到工作中。但他太了解何为人言可畏,所以事事小心谨慎。 不过无论他再怎么谨慎,那天晚上还是出了岔子。 火炮一等到包间门关上,就招呼坤总和阿胜喝酒。 师爷忙让火炮坐下,自己来给大家倒。 火炮也得了自由,坐在阿胜的旁边一个劲地敬。 他说这个酒一年前就应该喝了,但你们硬是不愿意来。今天终于肯赏脸,真是难得。 坤总说哪里哪里,“你也知道我之前出的问题,那段日子老抛头露面不好。不是火炮生日,我们也要请酒赔罪的。” 说着撞了一下阿胜,让阿胜也给自己一点支持和附和。 阿胜也没办法,把杯子里的酒闷干,再递给师爷空杯,转而看向火炮,道,“炮爷,我们之前的关系确实尴尬,实闹得挺不愉快。但大家都为自己字头做事,你也大人大量别放心上。反倒是——” 他扬起杯子,指了指师爷,“师爷,你倒是要喝我喝两杯。那时候你一通的狠话,我要是没撑住,指不定我真从码头跳下去了。” 这话说得师爷赶紧起身,说我喝我喝。 然后连灌了三杯,才让阿胜把话端压回去。 师爷不能喝酒,这一下喝得他肚子里都是气泡,撑得要命。但没办法,能把话说开,就是达成和平与友好的一个良机,这良机会为外来帮避开很多不必要的纷争。 为了工作,也为了火炮,师爷咬牙也得陪到底。 其实他也一直琢磨着阿胜和任哥的关系,他不止一次猜测过他俩是不是和自己与火炮一样。毕竟任哥之前有一些传闻,大家或多或少都听过。虽然随着时间过去,传闻的真实性已不可考,议论声也越来越小,但师爷总觉着自己的雷达不会错。 当然,一般他私底下和火炮讨论的时候,火炮都会哈哈大笑,说你这脑瓜想什么不好,你想人家坤总和阿胜的关系干什么。你没事可以看看电视听听八卦,比八卦我们身边人好多了。 师爷不认同,他说这可不是八卦,这决定了采取什么样的外交政策——“你想啊,如果他们也是,我们就不怕被他们俩知道了。双方都有把柄,那把柄就像俄罗斯方块抵消了。但如果我们是,他们不是,那就要加倍小心。怕的还是我原先和你说的那些,我——” 但火炮不听完的,一般这时候他就会钻进厨房里,围起围裙,再翻翻今天师爷买了什么好材料,可以让他大展身手。 所以此刻两对人都在揣测着对方,只不过露出马脚的,永远是性子最直的一个,而发现马脚的,始终是最淡定的旁观者。 (3) 喝了一件啤酒,大家都没过瘾,又要上洋酒继续喝。 师爷连忙劝说不要洋酒,这样杂着喝,一下子醉了就不安全了。你看着包厢里关着两个老大,要等会有人埋伏在外,心怀叵测—— “里面是坐着两个帮派的大哥,但外面也有着两个大帮派最多的兄弟,”火炮显然是喝高了,他推了一把师爷,把酒瓶子拿来倒完,“你就放开胆陪我喝一次又怎么样了,搞不脏你的白衬衫。” 这话一出,阿胜和坤总立即对视了一眼,也马上明白双方都往同一个方向猜去。 师爷无奈,只得继续作陪。 但就算再装,任哥也看得出火炮的手越来越不安分。这种不安分或许阿胜看不出来,但曾经被这样暗示过的任哥是清楚得很。 他们的位置围着一个转角,方便他们拿桌上的色盅和酒杯。从左到右的顺序分别是师爷,火炮,阿胜,自己。火炮和师爷在角的一边,自己和阿胜在另一边。 所以任哥可以看到火炮的手从乖乖地握着色盅,到搂住师爷的肩膀。 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那手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捋了捋师爷的后背,最终还停在师爷的腰上。 任哥回想自己和阿胜做兄弟的日子,阿胜除非喝成傻逼整个人挂着对方,几乎没搂过自己的腰,更不要提被师爷非常隐晦地撞了一下后,火炮的手又回到了台面上。 火炮确实是个特别直接的人,直接到喝多了,情感也就掩饰不住了。 任哥愿意相信自己也喝多了,所以火炮看师爷的眼神不对劲,而师爷尽可能规避与火炮对视的种种迹象,一定也是自己眼花所致。 不过到现在为止,一切都只是猜测。而当他们喝到一半时,这猜测也从任哥的脑子里挤出去。酒精让思维变得混乱,也让他再没心思瞎猜。 而偏偏赶巧不巧,就在这时候,烟没了。 这是非常可怕的问题,对于一个喝高了又没有喝醉的人来说,没有烟就像啃了一大口干面包却没有水送一样。 任哥正好借机说我去买包烟吧,楼底对面不是有士多店吗,我去去就回。 火炮忙说你去来干什么,让外面兄弟去就行了。 任哥说不行,要透透气,久不喝了,缓一缓再继续。 火炮也没阻拦,而阿胜肯定要陪着任哥。所以当两个人一先一后地出去后,大家都以为确实要先下楼,然后走过马路,再进到对面的士多店,最终原路折返。 少说十分钟,多了十五分钟都有可能。 分卷阅读46 分卷阅读47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47 这时火炮憋不住了,一下子又搂住了师爷的腰,满脸酒气的骂道你躲我什么,我碰你一下不行了,你还嫌在外头丢你脸了是不是。 师爷啧了一声,说不是啊,你这摸得太明显了好吗。你要知道你现在是我的大哥,你要有身份,你要—— “我碰我师爷也有身份,”火炮不让,也不愿意松手,硬是死死抱住师爷,把酒气喷到师爷的脖子和面颊上,“我就是喜欢自己的师爷怎么了,你这不让那不让,买个菜都不让我跟着你一起。我坐到这位置就是想让我俩过得好些,束手束脚不是我想要的。” 师爷推不过,也只好任由他抱着。 他看了一眼手表,提醒火炮只能抱五分钟,五分钟之后一切恢复原样,“晚上回去你要怎么做都行,现在给我老老实实的。” 好,火炮答应,五分钟也是时间。 他也觉着奇怪,他和师爷在一起那么多年了,姿势也解锁得七七八八了,更不用说身体早就看个遍,连哪里敏感哪里迟钝都一清二楚。 可他就是戒不了自己对师爷的喜欢,那喜欢是淡淡的衣服的味道,是被挑逗时的师爷的闪躲和抗拒,还有那无法自控红起的皮肤,以及想要反抗却最终不得其法的顺从与妥协。 这一直在满足着火炮的征服欲,以至于在工作上,他对师爷的能干倍加欣赏,在生活上,也对其爱不释手。 不过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的师爷难得地出现了一次严重的误判,即便是五分钟,也太多了。 (4) 任哥和阿胜发誓自己不是故意的,只是他们出去的一刻,小弟们就立马起身迎上来,问他们需要什么。 任哥当然说他需要烟,于是服务员直接就把他们领到柜台。 柜台的烟种类不多,可恰巧有他们习惯抽的那一种。 所以他们没有下楼,也没有去士多店,只是在柜台转转,醒醒脑,转个背又往包厢走去。 事后任哥不得不庆幸,好歹这些兄弟守得比较远,看不到他自己看到的一幕,否则明天帮派一定上下一片沸腾,大家吃完饭讨论的话题将出奇地一致。 是的,当任哥一边和阿胜说等会买个炒河粉当宵夜,一边抱怨好久没喝那么多头有点晕,再一边握住门把手,将门推开的一刹那——四个人都呆住了。 师爷几乎整个人都被火炮揽在怀里,脑袋还压在火炮的颈窝。虽然有点挣扎的迹象,但看似抗拒地意味也不是太明显。而火炮则更加夸张,他的手从白衬衫底下进去,也不知道在摸着师爷的哪个部位。 是火炮先看到门开,手臂一僵,瞬间抽开。 下一秒师爷也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倒抽一口凉气,几乎蹦起来坐到旁边。 任哥眼疾手快,马上道“啊忘了忘了我还要买个火机”——又第一时间把门关上了。 他搂着阿胜赶紧往回走,兄弟们又起来问他们要什么,任哥赶紧让他们都坐下,说没事没事,你们好好待着,别理我们。 他一路把阿胜带到走廊尽头,又找了个垃圾桶旁边站着,磕了磕烟盒撕开包装,为阿胜和自己点了根烟,先抽两口压压惊。 可他们都压不住,两个人对视了一瞬,忍不住大笑起来。 阿胜说我就讲他好这一口,你怕不怕我挖墙角,你看他比你年轻,比你好闻。 任哥连连摇头,他说想不到啊想不到,“我以为火炮是,但我没想过那个师爷也是,更没想过他们两个还真是一对。” 阿胜说这应该不是潜规则。 任哥呛了一口烟,道,我看那师爷被规则得挺舒服。 两个人抽了三根烟都没敢回去,就怕进行到一半又误了对方的好事。 今天是火炮生日,火炮最大,当然是要给他营造良好的氛围与环境,而他们这次在外面等一等——彼此都没觉得面子过不去。 不过阿胜也没允许任哥回去,在顺着走廊往回走时,走到一半,阿胜揽了一下任哥的腰,不由分说地把他拐进了卫生间。 火炮这场子好就好在卫生间大,今晚估计是被限制了客人数量,卫生间没有人。 任哥一被拉进来就知道要发生什么,虽然想要阻止,但阿胜仍是把用了狠劲,把他推进了其中一个小间里。 阿胜把任哥摁在墙上亲吻着,拽着他的手往自己的裤腰里面深。 两人推搡了半天,好不容易才把皮带解开。 从始至终他们的嘴都没有分开,他们也很热,他们也想,眼前所见让他们想入非非,体内奔涌的酒精也让身体变得燥热难当。 而他们现在还不能回包厢——那似乎趁着课间休息来一发,也不是不可以。 握住对方阴茎的一刻,彼此都有点战栗。 这个空档已经不需要前戏了,需要的只是速战速决,至少把体内的部分燥热宣泄出来再说。所以他们也没僵持,握住阴茎用力地撸动着,不停地撕咬着对方的嘴唇,像酒后干渴一样奋力地吞咽着对方的唾液。 直到彻底地释放出来后,他们才气喘吁吁地停下,抽过卷筒纸擦擦手,再疲倦地抱在一起。 阿胜仍然把任哥抵在墙上,任哥也终于体会到瓷砖传来的丝丝凉意。 歇息了一会,任哥说,不知道他们完事没有,现在去……会不会正好到一半? 阿胜笑了,他说肯定完事了,“火炮一看就没我久的,说不定他们在进行第二场了。” 任哥听罢也笑起来,他任由阿胜的体重压在他身上,过了好一会,才把皮带扣好,说,“蝴蝶城这样搞不行,这一届的大哥都有点淫乱。” 阿胜忍着笑没接话,也跟着把裤子提起后,终于心满意足地推门出去。 (5) 但其实火炮和师爷根本没做,虽然摸的时候把师爷都摸起来了,摸得身子又热又痒,还有些脱力、有点忘我,但门开的一刹那不仅把他们拉回现实,还他妈坠入十八层地狱了。 所以接着的那半个小时里,两个人苦闷地望着桌面的酒,身体里的酒却醒了大半。 师爷说完了,妈的,都是你。 火炮说哦,对不起。 师爷看了一眼手表,想沉默一下,但沉默几分钟又忍不住了,继续骂道,你怎么搞的,你怎么老是这样,唉……你又搞糊了,你怎么又搞糊了! 火炮瞥了师爷一眼,说哦,那……我错了,对不起。 师爷再看了一眼手表,心头郁闷难以纾解,不得已再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咕咚咕咚猛地灌。 好歹等了半个小时,包厢门终于开了。 阿胜和坤总丝毫没有异样,就像先前根本没看到一般。他们继续玩色盅,继续喝酒,只是师爷总觉着他们的眼神不对劲,不仅是看火炮的眼神不对劲,看自己的眼神也不对。 分卷阅读47 分卷阅读48 乍暖还寒 作者:门徒同学 分卷阅读48 四个人喝到天亮了才散,但或许是先前的意外让他们有所保留,最后也没有谁醉到被扛着回去的程度。 回到家中后,师爷问,生日过得开心吗? 火炮刚想说开心,见着师爷的面色,又赶紧改口,含含糊糊地道——还、还成吧。 不过火炮开心不开心不知道,阿胜和任哥倒是挺开心的。 所以回到家中后还讨论了一下两个人的相处模式,直到最后阿胜还有些意犹未尽,感慨道——“其实有时联络一下感情是好的,可以加深双方的了解,你说是不是?反正我是觉着我和他们的感情深厚了不少。” 任哥说是,“但我觉得他俩不会再请我们喝酒了。” ——“至少短时间内是不会了。” fin 分卷阅读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