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分卷阅读1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1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孟秋七月 文案: 和谐大风刮过大江南北,为了禁止后宫,任务者苏歌踏上了斩桃花之路…… 内容标签: 无限流 励志人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苏歌 ┃ 配角:…… ┃ 其它: 第1章 现代 苏歌,男,二十二岁,刚刚大学毕业,风华正茂的社会新人一枚。 只可惜,苏歌毕业后不久便出了车祸,成了植物人,直到和谐局的工作人员找上门来。 据他们所说,人呢饱暖思淫.欲,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进步,小说影视里各种不和谐也出现了,这甚至影响到了和谐社会的建设,于是和谐局应运而生。 和谐局辖下有关部门研究出了全息世界,可以把人的精神力导入小说影视生成的各个世界,干扰甚至颠覆剧情的发展。 但是这对人的精神力要求极高,并且由于研究刚成功,风险很大,一不小心就可能毁掉精神力,一个人没了精神力跟死了也差不多了,但精神力高的人都是社会的财富,死一个便损失一个。 又因为设备昂贵,不能浪费,故而和谐局挑拣人选也是十分精心了。既要精神力高,能进入全息世界,又要濒临死亡或者像苏歌这样的植物人,还要顾及人权,征求对方的同意。 这样一来,千挑万选出来的人,也不比千军万马竞争公务员差了。 这些被挑出来的人签完合同之后便要到各个世界完成任务,阻止主角开后宫,斩掉主角烂桃花,因而被称为“任务者”。 苏歌还年轻,还没见识过大千世界,自然是不甘心就这样英年早逝,就干脆地应了,签完合同,成为了和谐局的一员,他主要负责的是小说这个板块。 而相应的,和谐局也会付出工资,还会有偿帮助任务者提供健康服务,植物人苏歌也在此列,只不过代价比较高而已。 很快,苏歌便进入了第一个世界。 b市别墅区,苏歌在一张床上醒来,周围一片黑暗,窗边射入一束月光照亮了方寸之地。苏歌揉了揉眼睛,接收了这具身体的记忆,头有点晕。 系统121是局里最新研究出的智能体,被分配给苏歌做搭档,一方面是辅助宿主做任务,另一方面是防止宿主沉溺于虚拟世界。系统121见苏歌恢复得差不多了,赶紧将剧情以文档形式传送过来。 这下子,苏歌才把这个世界了解得差不多。原来,这个世界的男主是许昌,二流大学毕业,在一家小公司工作,由于眼高手低、脾气不好,理所当然地被同事排挤,职位也一直原地踏步,甚至因此被女友甩了。 直到男主得到了金手指——一个来自后世的搜索器,从此男主走上了抄小说抄歌词抄剧本,买股票买股份,投资电影投资电视,一夜暴富,左拥右抱,大开后宫之路。 但凡跟男主有了肉|体关系的女人,都可以计入男主后宫。从剧情开始到结尾,男主后宫大约有几十来人,戏份比较重的有四个。 这四个人分别是周云,江晓文,常柔,于兰。 周云是b市市长千金,可以说是男主的贵人。江晓文是娱乐圈知名小花,在转型时得到许昌赏识,成为他的御用女主角,从而大红大火,甚至成了国际巨星。常柔是b市老牌企业华兴企业董事长的女儿,华兴企业跟男主合作之后更上一层楼。于兰出生书香世家,是男主的读者,因佩服男主的“才华”继而心生爱慕。 在剧情中,周云端庄,晓文甜美,常柔妩媚,于兰可爱,各有特点,十分吸睛。四女都可谓是天之骄女,在剧情中都仿佛对男主后宫视而不见,愿意与她人共侍一夫,也是令人惊奇。 系统121:“由于这是宿主经历的第一个世界,所以难度会比较低。请宿主努力完成任务,还世界一个和谐。” 苏歌捏了捏自己肉嘟嘟的脸颊,面无表情道:“我就问你一个问题,男主出生了吗?” 系统121:…… 是的,苏歌这具身体叫常青,是男主后宫之一常柔的哥哥,大常柔10岁,对常柔而言可以说是亦父亦兄的存在,在小说里一直都在打酱油。 常柔名字虽然软,但实际上是一个身材火爆、烈焰红唇的御姐,也是男主主要后宫之一,比男主大三岁,还是她倒追的男主,手段也颇为了得,在男主心中地位不俗。 常青现在才七八岁,还是一个萌萌哒小正太呢!这就是系统所谓的“难度比较低”了,苏歌有大把的时间可以在剧情开始前从容布置,请君入瓮。至于男主,现在大概还是一颗精子吧。 系统卡了卡,强行转移话题道:“为了使宿主早日适应做任务,本系统特意选了一个与现实世界相似的背景,提前送宿主进入世界也只是新手福利,望宿主珍惜机会。” “哦?”苏歌挑了挑眉:“这么说,我还应该谢谢你了?” 系统严肃脸:“不客气,我们是搭档,应该的。” 苏歌:“……”说你胖你还喘上了是吧? 苏歌有些不太痛快,他只想早点完成任务返回现实世界,并不想浪费时间,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对于如何斩掉男主的烂桃花,苏歌已经有了想法,只等剧情开始了。 苏歌猜想自己以后可能会进入其他时代背景的世界做任务,于是抓紧时间学习各种知识技能,琴棋书画、诗茶花酒、武术医术、黑客驾驶、物理化学、经济农业……不求样样精通,但求粗通。 苏歌智商高,又专心,静得下心学习,也不苛求精通,很快便将各种知识学了个七七八八。 苏歌毕业后入了华兴,从底层做起,慢慢地做到了总裁一职。华兴当年由常青的祖父一手创办,由于时机抓得好,发展得很快,也没有上市,价值难以估计。后来常父接手,才能有限,只能守成。直到苏歌接任,才将华兴发展到了巅峰。 在剧情中,常青才能有余,经验不足,一脚踩进对手挖的坑,造成资金链断裂。常柔才软硬兼用、手段百施勾上了男主,使华兴度过了难关,但也打破了常氏在华兴一言堂的局面。 苏歌一来,有了防备,华兴就不会陷入困境,常柔心性高傲,不可能插入别人的感情,这样,后宫之一就算是出局了。 苏歌边工作边学习,还要派人盯着许昌,时间过得飞快,二十多年眨眼便过。 这一年,男主得到了他的金手指,在一家文学网上放出几篇未来的神作,人气高涨,钱财也滚滚而来。 苏歌也准备动手了,二十多年了,他也有些不耐烦了。 苏家在b市颇有势力,苏歌年长,也早早从常父手中接手了这些势力,要做什么也方便得很。苏歌决定从源头解决问题,简单 分卷阅读1 分卷阅读2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2 粗暴地派人给男主做了手术,废了男主的jj,将男主交给国家,挖出了男主的秘密。 系统都快崩溃了,它的宿主怎么这么凶残,简直神来之笔。 这样一来,男主算是废了大半,周云江晓文也出了局,毕竟在男主向的后宫文里,男主的能力还是十分重要的。 但不排除还有像于兰这样纯粹崇拜“才华”的姑娘,还能跟男主来一场柏拉图式恋爱。 这时候,苏歌的布置就派上用场了,在网上放出男主从小到大的成绩以及他之前写过的文章,两相比较,很容易看出,许昌写作的实力提高得太快就像龙卷风,换句话说,许昌抄袭。然后引导舆论,男主很快就名声扫地了。 于是于兰出局了,毕竟人家爱慕的本来就是“才华”,而不是许昌这个人。 系统121:“……”你tm在逗我? 然后国家要如何利用这个搜索器壮大复兴种花民族,促进世界和平,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系统121已经被苏歌这一系列雷厉风行的动作搞得数据紊乱,都出现乱码了,好不容易稳住了自己,才来对宿主说:“宿主的行为是不对的,并不符合和谐社会建设。” 苏歌弯弯唇:“但我完成了任务,男主并没有开后宫,不是吗?” 系统:“……”竟然无法反驳。半晌,系统121:“但是你在法治社会违法了。” 哟呵,反应过来了。 苏歌大义凛然道:“我是为了建设更美好的社会,何况男主的金手指出现得本来就很蹊跷,你不觉得可疑吗?一个来自未来的搜索器,是多么大的金手指,用得好了,国家可以少走多少弯路?人民可以避免多少天灾人祸?男主只用来牟取私利,也不怕遭报应。牺牲小我,成全大我,这不符合和谐社会吗?” 系统:“……你赢了。但是违法就是违法。” 苏歌无所谓:“进入下一个世界吧。” 其实苏歌说得没错,在小说里,这个搜索器确实是一个bug,但在生成的世界中,法则完善了这个bug。后世,人类因为人口膨胀,资源枯竭,环境污染,面临着灭亡的困境。人类不甘心就这样毁灭,于是聚集了全球最顶尖的科学家,做出了搜索器,并设法将它送回过去,希望zf得到之后,能改变人类毁灭的未来。 未来人万万没想到,他们呕心沥血做出的救世金手指竟然阴差阳错到了许昌手里,成了他牟利的工具。 事实上,上一世的男主也没落得了好,他行事高调,引起了有关部门的注意。他自以为他的后宫人人都爱他,但实际上有的是爱他的钱,有的是爱他的权,有的是爱他的“才华”,还有些是zf安插的情报人员。 他也不动脑子想想,他又不是万人迷,哪来那么多真爱。要是真的爱他,为什么之前没出现?反而是他得到金手指发达之后,真爱便一个个冒出来了。 也许真爱他的只有前女友李小玲。要不是真爱,李小玲又怎么会一次次劝他上进,劝他收敛脾气,直至最后失望分手。 最后,情报人员还是套出了男主的秘密,并将他交给了有关部门,他最好不过落得一个终生囚禁。 任务完成后,苏歌就脱离了这个世界,回到了系统空间,休息了一会儿,就进入了任务世界。 喜 第2章 古代一(捉虫) 这一次,苏歌仍是在一张床上醒来,只是他一醒来,便觉得有些不对劲,胸口闷闷的,头也有点晕眩,嘴巴也有些涩涩的,挣扎着坐起来,也十分费力。 守夜的婢女听到动静赶紧走上前,一个扶起苏歌,另一个绿衣婢女则是端来一杯兑了玫瑰露的温水,凑到苏歌唇边,温言道:“少爷,好歹喝一些吧!婢子刚刚兑了些玫瑰露,又清甜又润喉。” 苏歌现在对任务一无所知,不动声色地就着绿衣婢女的手,喝了些水,便摆了摆手,命婢女们下去。 果然,这两个婢女见了,收了水,服侍苏歌歇下,便轻手轻脚地退了出去。 婢女们出去后半晌,苏歌睁开乌黑温润的眼,在脑海中问道:“系统,怎么回事?” 系统121答:“请宿主注意,上一个世界宿主有投机心理,采用不当途径完成任务,不符合和谐社会要求,因此总系统决定在此世界对宿主加以时间限制,限期一年内完成任务,望宿主加以反省。” 苏歌垂下眼眸,捏了捏手指,若有所思:“你是指我废了男主的jj吗?” 系统:“……在有些世界里,废了男主的jj,男主也能恢复过来,第一个世界难度比较低,情况才没有反复,希望宿主不要心存侥幸心理。” 苏歌微笑:“我还以为你要说我违法了。” 系统:“但是你完成了任务,一百分我可以给你打六十分,看在搭档情的份上。” 苏歌一噎。 系统再接再厉:“还有,请宿主务必记住,绝不能杀死主角,否则世界会崩溃。”然后将剧情一股脑传了过来。 苏歌无言以对,快速翻阅了一遍剧情。 这一次跟上个世界有所不同,是一篇女主向的后宫文,虽然女主的后宫只有两人,但np就是np,后宫就是后宫,任务还是要完成的。 这个世界的女主名叫安幼画,是丞相安文华的庶女,自幼与姨娘在府中一个偏僻的院子菊香院长大,当家主母虽不曾为难她们,在衣食上也不曾短缺,丞相爹完全把她们娘俩当空气。 府中下人哪个不是人精,踩低捧高也是常事,见上面有这般行事,明面上不敢怎么样,但暗地里的挤兑排挤却少不了。这位姨娘性子有些软弱,又爱慕思念丞相,可谓是日日垂泪,对这唯一的女儿便有些不太上心。故而,安幼画自小过得有些艰难。 在安幼画十二岁这一年,转折来了,一朝滑入池塘,醒来后就换了芯子。 “……” 显然,换了芯的女主才是真女主。这位女主醒来后慌张了一阵,很快就随遇而安了,还摸清了自己的处境,对于原主溺水而亡一事,把锅甩到了嫡母身上。因为按照小说的一贯套路,嫡母向来是看小妾庶女不顺眼的,必然是要弄死了事的。 于是,这位脑回路清奇的女主在收了后宫之后,便联合两个男主将丞相府搞得家破人亡,真·家破人亡,丞相府被抄,安父安母以及他们的二子一女孙子孙女全都死了个干净,仿佛跟他们有深仇大恨。 然而在原主的记忆中看来,简直是莫名其妙。原主是安母杨氏老来得子的那个“子”,他出世时大哥都开始相看姑娘,准备成家了。 由于高龄产子,原主自出生以来便体弱多病,全家人对他简直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甚至给原主取名 分卷阅读2 分卷阅读3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3 长生,不求他有出息,但求他能健康长大,可以说是疼到了骨子里。幸而,原主虽然有些娇纵,但性子并不算坏,当然,原主的身体也容不得他放肆。 其实原主对原·安幼画·主印象还不错,因为原·安幼画·主因生活艰难而早早知事,也很知情识趣,知道自己姨娘趁着夫人有孕爬床,一举得女,自己的存在并不讨喜,便不大往前凑。说实话,原安幼画主并不怨恨夫人,毕竟没有哪个当家主母会喜欢爬床的婢女和生出的庶女,杨氏这个嫡母还算是大度的了,并不苛刻,只是无视罢了。 这个小说架空历史,时代背景类似唐代,风气也很开放,女子的地位不低,要不然日后女主想开后宫也没那么容易。安父与杨氏两情相悦,本来也恩爱两不疑,婢女王氏一爬床,便深深隔应到了两人,要不是王氏有孕,只怕剧情能不能展开还是两说。 原安幼画主也看得开,只盼着自己快些长大,嫁入低门,当个正妻,背靠丞相府,好好过日子便罢了。真·女主把丞相府搞得家破人亡,也不知道原·安幼画·主在天之灵知道后,会不会气得活过来。 事情坏就坏在这姑娘连芯子都换了,唉。 女主穿过来摸清情况之后,便雷厉风行地收拾了院子里的仆人。能到菊香院服侍的仆人要么是没门路,要么就是太老实,倒也方便女主收服。 女主收服了一干仆人之后,自觉安全暂时无虞,少不了要女扮男装出门逛逛。这具身体才十二岁,还没发育完全,身材干瘪瘪的,扮起男装来唇红齿白,雌雄莫辨。一身青衣,潇洒清爽,摇起纸扇,嘴角带笑,眼睛有神,也可以赞一声少年风流了。 这个世界商人地位低而不贱,商业也比较发达。街上房屋鳞次栉比,商品琳琅满目。女主带着个婢女随意逛了逛,发现了不少商机,心中也有了数。 在回家的路上,女主遇上了被追杀的男主之一慕容复,慕容复祸水东引,战火烧到了女主身上。不得已,女主略施小计,解决了这些杀手。 一开始,女主见慕容复衣着华贵,装饰典雅,猜测他身份不凡,想到自己做生意也需要有力的合伙人,才忍下了被牵连的怒气救了男主。 男主则一开始就对女主极感兴趣,在养伤期间,渐渐被女主表现出来的机智、善良、特立独行吸引住了。后来,女主弄出水泥玻璃□□、活字印刷术、复式记账法时,更是慢慢地爱上了女主,还对不重视女主的丞相感到了不满。女主在慕容复日复一日的呵护体贴中,对他生出了好感。只因女主年纪还小,二人只是朦胧地暧昧着,并没有捅破那一层窗户纸。 至于堂堂江南世家之首的慕容家继承人怎么会盛世之中、光天化日之下被人追杀就不必介意了,总之,一切为剧情(开后宫)服务。 苏歌:逻辑在哪里? 这个世界的王朝名为晋,龙椅上坐的姓燕名度,名下有七个皇子,早夭的不计入排行。当今圣上力求做个明君,以名留青史千古流芳,所以治下也算太平盛世。 京城在天子脚下,实在是繁荣无比。京中的宗亲大臣们更是用行动证明大晋的富庶,三天一小宴,五天一大宴。当然,名头也很风雅动听,绝不落俗套,一年四季春夏秋冬,赏月赏花赏雪赏雨,一个不落。 两年过去,女主在慕容复的帮助下,现代化的酒楼商店开起,财源滚滚。皇帝长女大长公主发出名为赏花读作相亲的请帖时,女主也去了,在宴会上一鸣惊人,一首《水调歌头》惊艳四座。 苏歌:又见抄袭…… 由此,女主开创了新的文学体裁,她要有个好感度感应器,必定能得到天下文人好感度集体提升的提示,这在后期给女主顺利开后宫打下了舆论的基础。 不仅如此,女主还引起了三皇子燕弘熙的注意,接下来就是一系列的霸道皇子爱上我了,中间夹杂着各种误会纠结,说多了都是套路。 一开始,燕弘熙是被女主的才华引起注意,还以为女主跟外面那些妖艳贱货没什么区别,是后来在相处中,才渐渐被女主与众不同的思路、各种奇技巧思,与一般矫情造作的大家闺秀不同的坦荡直率,待人接物的真善美吸引住了,慢慢爱上了这个独一无二的女子。 苏歌心想,女主当然“真善美”,就算一开始是假·真善美,后来在两位男主的护驾下,万事有担心脏了女主手的男主们操心,女主不必再趟浑水,自然能保持真·真善美。 在此期间,女主少不了发挥一下主角光环的魅力,跟冷酷杀手、多情公子、温柔神医……搞搞暧昧。 然而,好景不长,在女主和燕弘熙二人的感情渐入佳境时,远在江南的慕容复处理完了家族事物,快马加鞭赶回了京城,三人见面,简直鸡飞狗跳,电闪雷鸣,四周都弥漫着一种尴尬的气氛。 后来,又是一系列的误会纠结,套路又见套路,你爱我,你不爱我,你更爱他而不是我。三人还是共同面对解决了许多挫折困难后,建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慕容复燕弘熙才抛弃了成见,决定二人共侍一女,三人同行,甜甜蜜蜜过一生。 苏歌:厉害了女主。 期间,开了挂的主角们,建立了庞大的商业帝国,掌控了国家的经济命脉,燕弘熙登基上位,封了女主当皇后,将潜邸后院的一干堪称壁花的侍妾通房通通遣散。女主独霸后宫,可以说是三千里地一枝花了。慕容复则是掌控了国家的黑暗面,在后世甚至被称为酷炫狂霸拽的暗帝,而燕弘熙就被称为明皇,也是够中二的。 哦,顺便的,他们抬抬手就灭了丞相府。原主这药罐子,还是昂贵的药罐子,自然也随之灭亡了。 至于女主的便宜娘,则是在安父死去后,一条白绫吊死了自己,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也算是死得其所了。 女主伤心了一阵,在两个男主的安慰下,很快把半路出家的娘抛到了脑后。 第3章 古代二 苏歌翻阅完剧情后,想到开了挂的女主,没能忍住翻了个白眼。 双手拱成塔状,置于腹上,在脑海中仔仔细细地捋了捋剧情,对照原主的记忆,发现女主现在已经穿过来了,因为小说中经典的天然居已经出现了。 据苏歌的便宜大哥所说,这天然居在京中极受欢迎。一来,天然居门口挂着一副对联,上联居然天上客,下联客上天然居,引起了一众文人墨客的好奇。加上里面装修典雅,搔到了才子们的痒处,请客摆宴都很有面子,自然客似云来。 二来菜式确实新颖,味道也可口,饭后还随机赠送西式甜点。 不得不说,在点心方面,西式甜点确实有其独到之处,蛋糕、曲奇、布丁等又香 分卷阅读3 分卷阅读4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4 又甜,颇为诱人,受到京中许多夫人小姐的追捧,以至于不再满足店家的随机赠送,纷纷追问掌柜的何时售卖甜点。只可惜,女主誓要将饥饿营销继续下去。要不是有慕容复撑腰,这店怕是都要被人砸了。后来女主在慕容复的劝导下,才开了家甜点店,满足了一众甜食爱好者的需求。 三来设立了玉卡金卡银卡制度,玉卡唯权贵可得,金卡银卡只有消费额度达到一定程度才可得到。既照顾了权贵们的身份,又满足了豪商新贵的炫富心理,这玉卡金卡银卡不染铜臭,拿出去也有面子,这就一下子拉高了天然居的档次,受欢迎也是理所当然的了。 这样一来,女主便轻易赚了个盆满钵溢,也有了本钱去发展势力。 这对苏歌来说就不是什么好消息了,先机已失,只能力图后计了。 雪上加霜的是,原主受宠是受宠了,但正因为原主的父母兄姐太宠他了,从不叫他劳心劳力,事事都要替他操心,才叫人烦恼,换句话说,现在的苏歌无人可用。另外,原主向来不管事,只专心做自己的小少爷,要想抽出手来盯着女主只怕是艰难。 看来,这个世界,苏歌要完成任务,只能借他人之手了。 苏歌无声地叹了口气,直到这具病怏怏的身体实在是撑不住了,才昏昏沉沉的睡了。 第二日一早,苏歌在婢女的服侍下梳洗更衣,便去向母亲请安,顺便一起用膳。 苏歌到正轩院时,杨氏已经起来了,大嫂李氏和姐姐安灵华早到了。杨氏一见苏歌到来,一双桃花眼和红唇都弯了起来,面容不见激动,眼中却流露出深厚的情谊来,朝着苏歌招手:“安安来了,今日起得这般早,昨晚歇得可好?半夜可曾惊醒?” 原主小名安安,连身边伺候的小厮婢女都取了长康长顺如意玲珑之类的名字,在苏歌看来,安母是恨不得将健康平安长寿之类的标签都狠狠贴在原主身上。原主体弱,睡眠向来不怎么好,夜半惊醒也是常事,杨氏见了苏歌少不得要问问。 苏歌瞄了瞄射入窗户的晨光,对于杨氏对“早”的定义不置可否,优雅地向杨氏行礼,答道:“母亲安好,孩儿昨晚歇得好,并不曾惊醒。”虽然杨氏还是会从伺候苏歌的人口中得知实情,但原主是个孝子,向来是报喜不报忧。 杨氏四十多岁,养尊体优,保养得当,打扮得雍容华贵,看起来并不老态,脸庞的皮肤还很光滑,眼角细细的鱼尾纹反而给她增添了一丝岁月的韵味,这是年轻如李氏和安灵华身上都没有的。 杨氏笑意加深,让苏歌坐下。 四人一起用了早膳后,李氏和安灵修见苏歌有话对安母说,便体贴地告退了。 见二人退下了,杨氏又挥退了下人们,伸出食指轻轻戳了戳苏歌的脑门:“说吧,这又是有什么事求上门来了?”语气带怒,神情却不是那么回事。 苏歌有些窘迫,很快镇定下来,将事情娓娓道来。原来,苏歌决定借安母之手限制女主的发展。 在剧情中,女主之所以能瞒住全府上下创办出一片产业,既有女主和便宜娘不受重视的原因,也有菊香院太过偏僻,临近一条胡同开了个小门方便进出的原因。 有了这个小门,女主才能在不惊动主母的情况下自由进出丞相府,还在这条胡同里救了男主。 苏歌想做的就是借杨氏之手盯住女主,顺便封了这个小门,省得她成天地上窜下跳,又是打击丞相府的产业,又是跟男主培养感情,又是发展手中势力,也是真忙。 反正女主跟便宜姐姐的年纪差不多大,也到了相看人家的年龄,古代人成婚早,十一二岁相看人家也不算早。用这个理由拖住女主一段时间,也好给苏歌腾出手来斩了女主的爪子。 过去的十几年里,杨氏对这个庶女不闻不问,也不知她教养女红如何,但是一副嫁妆她还是出得了的。 杨氏对小儿子是万事无有不应的,听了苏歌的话后,决心做好事做到底,送佛送到西,打算聘请两个专门教导小姐礼仪的教养娘子来,必定要在这个庶女出嫁前教出个齐全模样来,务必不能堕了丞相府的名声。 只要找两个严肃些古板些的教养娘子盯着女主,想必女主短时间内就翻不出什么风浪来了,并且这件事任谁也说不出个不是来,还刷新了杨氏的贤惠形象,简直一举两得,还希望女主能够领情才是。 “什么?你说什么?” 这一天,女主刚从外面浪够回来,就听到了这个雷得她外焦里嫩的消息,她有些生气,面皮抽了抽:“我还需要别人教我礼仪?” 女主:……还能不能按套路出牌了? 安幼画自诩来自未来,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对封建的古人们便有些天然的优越感,这两年来,她对晋朝的大局在慕容复的帮助下是了解得差不多了,但对一些家长里短的小事不太上心,自然就产生了一些误解。 京城里有些名气的教养娘子都不可能只是教导礼仪,这些东西有环境的耳濡目染,有长辈的耳提面命,并不需要太过苛刻地学习。重要的是,这些耳目灵通、经验老道的教养娘子传授的人情往来、当家主事的立身本事,比如说如何送礼还礼,如何从礼单上判断亲疏远近,如何驾驭下人处理妾室,要当好一个贤内助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一般来说,嫡女有当家主母言传身教,就无须再刻意去学了,但庶女们就难说了,因此教养娘子的存在就显得很有必要了。 连慕容复听到这个消息,都觉得杨氏这个嫡母当得是相当厚道了,毕竟他也觉得,幼画聪慧是聪慧了,但在人情世故上就有些短板。 只可惜,女主安幼画并不领情,她只觉得烦躁,因为教养娘子一来她就被拘在府中了,小门又被封掉,这让安幼画如入笼中,事情超出了她的控制,她隐隐有些不安,但又说不出哪里不对劲。 这就是穿越到封建社会的坏处了,没有足够大的权力和足够高的地位,一个伦理纲常就能把人压得喘不过气来,对女子的限制也尤为厉害。 不说安幼画是如何发挥她女人的第六感了,苏歌见女主被限制了出入之后,就准备出手了。 首先要对付的是天然居,它太有名了,已经成了出头的椽子,这两年来阻了不少人的财路,碍于慕容复,大家明面上没什么动作。但俗话说得好,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你有背景,难道我就没有吗?就是苏歌不来,在剧情中,这个时候,也有很多客栈酒楼联合起来,准备给女主找麻烦了。现在,苏歌要做的就是把水搅混。 当然,在剧情中,这些麻烦无非是给天然居扬名,顺便给安幼画和慕容复的感情添砖加瓦。苏歌来了,自然不会再让这样的事发生。 分卷阅读4 分卷阅读5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5 要击败敌人,不外乎削弱敌方力量,增强我方力量。 这个时候,天然居已经站稳了脚跟,打出了好口碑。天然居如此新奇,不是没有人跟风,只是一来画虎不成反类犬,徒惹人笑话,二来这些跟风的酒楼客栈没有足够多足够新颖的菜式支撑,不能长久吸引客人。做生意都是这样,蛋糕就那么大,一个人吃了大头,那么其他人自然就吃得少了。 苏歌手上无人可用,并不代表丞相府无人可用,他一稍稍露出些想要做些事打发时间的意思,二十四孝母便忙不迭地拨了两个行事老道的管事和几个机灵的小厮,生怕送得迟了,宝贝儿子就要吃苦受累。 姐姐安灵华听说后,拿出了自己一部分积蓄给弟弟表示支持。只是苏歌不好意思收一个女孩子的钱,便婉拒了。 丞相爹听说后,也毫不脸红地抄袭了女儿的心意,甩出一沓银票表示支持,只是看着芝兰玉树、生于庭前的小儿子还要表示一下矜持,捻着山羊胡,淡淡地道:“你既要做事,便不可半途而废。” 杨氏狠狠瞥了他一眼,不等苏歌说些什么,便道:“安安不必理会这老匹夫!想怎么玩便怎么玩,不必担忧银钱,娘有的是!” 杨氏出身世家,未出嫁前便是父母掌上明珠,出嫁时红妆十里,婚后又经营有方,嫁妆更是翻了几倍,虽然近两年受了些许打击,但不足为奇,因此说起这话来底气十足。 丞相顿时揪断了一根胡须,喊道:“夫人,冤枉!” 杨氏冷哼一声,丞相便不再言语了。 苏歌头次感觉到如此磅礴的父爱母爱,有些无措,面上却淡淡的,带着些无奈道:“父亲,孩儿必不会半途而废的。” 又对杨氏说:“孩儿自当尽力而为。儿子不孝,劳母亲担心了。” 苏歌都这样说了,杨氏眼圈顿时一红:“娘的安安最是懂事孝顺。” “娘!”苏歌的口气也软了。 杨氏抚了抚鬓角,叹:“罢,你也长大了,万事三思而行,注意身体。” 想了想,又补充道:“也不必怕事,万事有爹和娘呢!” “是,孩儿省得。”见左右无事,苏歌便告退了。 苏歌走后,刚刚一直沉默不语的丞相才微微带着些抱怨道:“夫人净宠他!待你我百年之后可如何是好?” 这时候杨氏倒是收了泪,敛了哀怨的表情,变脸变得比四川脸谱还快,丞相见了也不奇怪,这大概就是见怪不惊了吧。 “那我能如何?安安自小多病,性子又和善,我若不看着些,只怕……再不济,还有却庸呢!” 丞相府嫡长子安灵修,丞相为他取字却庸,希望他摈弃平庸,安灵修也确实不负所望。 丞相也叹了口气,也只能趁着自己还在,多看顾些了,不然安安可如何是好呢? 第4章 古代三 而在丞相夫妇心中傻白甜的软柿子正在凶残地大搞破坏,杀伤力堪称核弹。 苏歌正在□□杨氏送来的两个管事,一个姓胡,一个姓蓝,一个保守沉稳怕出岔子,一个激进急躁但又机智,正好互补,两相得益。 苏歌不紧不慢地敲打了二人几句,一点都不担心他们懈怠,不是聪明人到不了他眼前,聪明人话也不必说得太满。 胡管事蓝管事自然是不敢怠慢的,阖府上下谁不知道小少爷是老爷夫人的眼珠子,放在心尖尖上的人。 何况见微知著,几句敲打已经让他们足以明白这位小少爷不是个好糊弄的,于是姿态就更加恭敬了。 苏歌见了也只是微微一笑,笑容如冰雪消融,江河破皮,看得二人一愣。 “天然居如今如日中天,却也被架在了火上。”苏歌坐在梨花木椅子上,食指中指有节奏地敲击着桌面,条理清晰地道:“京中诸多客栈酒楼已联合起来对付天然居,只是这天然居背景有,人才有,运道也有,只怕不是那般容易成事。” “而我,要助他们一臂之力。”苏歌顿了一下,拿出几本菜谱交给蓝管事,“蓝管事,此事便交给你来办,务必将这些菜谱卖给有需要的人。”这几本菜谱正是苏歌借助系统力量的成果,造个旧印些字而已,对系统而言也容易得很。 苏歌轻笑了一下:“想必他们能给出一个令人满意的价格。” 苏歌前世富可敌国,什么样的好东西没见过,说到菜谱,他拿出来的只会比女主的好,不会差的。 蓝管事双手接过菜谱,躬身行礼,胖胖的脸上带着心领神会的笑意,两撇胡须一颤一颤,答道:“是,老奴必不负少爷所托。”也会把这潭水搅得更混一些,方便少爷浑水摸鱼。 见证了这一切的胡管事不动声色,耐心等待属于他的任务。 “至于胡管事,便让川悦甜品店破产吧。”苏歌的声音清朗温润,内容却十足的凶残。 胡管事一脸严肃:“是。”虽然不明白破产什么意思,但从字面来看,大约是破坏产业之类的吧。 苏歌就不信了,断了货源,抢了市场,这女主的甜品店还能不完? 不管苏歌心里藏着多少坏水,转过多少坏念头,面上仍是一副光风霁月的模样,以前,苏歌就用这种表情不知骗了多少人,还让人家被卖了还帮他数钱。 “还有,掩着些身份行踪,暂时不要将丞相府拖下水。”苏歌淡淡地道。 明知是一潭浑水还往里面趟,就不单单是蠢而是没脑子了,这个时候隔岸观火、渔翁得利岂不是更好? 胡管事蓝管事明显知道轻重,肃然道:“是。” 然后见苏歌没有别的吩咐,便退下了。 安灵修在外应酬回来后,听妻子说宝贝弟弟要开始做事,心里既欣慰又惆怅,欣慰的是弟弟长大了,也懂事了,惆怅的是小时候白白嫩嫩的肉团子,现在翅膀也渐渐抽出丰满的硬羽,要往外飞了。 不管安灵修是如何欣慰如何惆怅,他还是带上银票施施然来到康来院,给弟弟送关怀来了。 一路行来,安灵修只见康来院草木葳蕤,生机勃发,四周寥无人声,只闻虫鸣鸟啼。檐角飞翘,红砖白墙,天空湛蓝,风一吹过,檐角下挂着的青铜铃铛便叮当作响,清脆悦耳,说不出的雅致。 此时,苏歌正在书房看书,毕竟他的一身学识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活到老学到老么。 安灵修知道弟弟喜静,也不必下人通报,便直接进来了,带来的小厮便在外面候着。 听到熟悉的脚步声,苏歌抬起头,站起身冲来人微微一笑:“大哥。” 来人也笑,脚步加快,修长有力的大手扶上苏歌的肩膀,声音带了些宠溺,道:“安安,坐!” 兄弟二人年岁相差甚大,感情很好,安灵修向来把原主当儿子看,即使后来有了自己的儿子 分卷阅读5 分卷阅读6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6 女儿也忍不住一腔“父”爱。二人相处十分随意,言语间也有些百无禁忌。 说实话,苏歌不怕被原主的父母看出自己并非原主,因为从小到大,环绕在原主身边最多的是奶娘婢女小厮,而不是父母。说是宠爱,也顶多是趁小孩乖巧的时候摸摸亲亲抱抱,派了自己心腹照看,常常唤了原主身边主事的人来,问问他的衣食住行健康状况等,有好东西送一份过来,长大些就请几个好西席,再多的没有了。不过这个时代的官宦富贵人家大多是这样教养孩子,也没什么好指摘的。苏歌的性格变化也可以推说是人长大了成熟了。 但原主的大哥不行,安灵修太了解原主了,原主的爱好习惯、一言一行,怕是比原主还要了解,长兄如父,不外如是。要是露出马脚,被当成妖魔鬼怪就完了。 苏歌面上无波,心却微微地提了起来,他到了这个世界这些日子,一直避免跟安灵修碰面,没想到该来的还是来了。 苏歌顺着安灵修的力道坐回椅子里,照着原主的记忆做出长眉挑起,嘴角上扬,继承自母亲的桃花眼波光粼粼,眼神专注地望向年长的大哥的模样。 苏歌语意带笑道:“大哥来我这可是有什么事么?” “你个小没良心的!没事就不能来找你了?”安灵修反问道。 苏歌哼了一声,没说话。 安灵修有些无奈,一腔欣慰和惆怅倒是散了个干净,掏出银票放在桌上,说道:“一回来便听说你要学着做事,我就马不停蹄地来看你了,你可缺了什么不曾?” 苏歌听了,又高兴起来,道:“我不缺什么。” 安灵修笑道:“真的什么都不缺?那你可想好了要做些什么了?你想过要如何做了?”心中想道,安安还是一副小孩脾气,哪里就算是长大了呢?还是应该多盯着些。 苏歌眼珠子转了转,说道:“等我做好了就告诉你。” 孩子长大了就有自己的秘密了,安灵修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道:“好吧,待你做好了再告诉我。” 又絮絮地交待:“做事三思而后行,谋定而后动,不可轻信于人……财不可外露……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出门须带足小厮护卫……” 最后总结道:“若有不懂的或不能解决的问题,大可来找大哥。” 听安灵修唠叨了半个多小时,苏歌眼神都有些呆滞了,话唠真可怕。 等安灵修停下,苏歌才回过神来,答道:“好的,大哥。” 然后苏歌想了想,走到一旁的书架,取出几本封面破旧,纸皮泛黄的书来,小心翼翼地搬到桌面上,对安灵修招了招手,道:“大哥快来看,这是我新得的古书。” 大才子安灵修见了这些古书,便如同色狼见了美女有些走不动道,眼神一下子亮了起来。 低咳一声,清了清嗓子:“让我瞧瞧。”那几本书封面或是唐诗,或是宋词,或是汉赋,或是元曲,倶是厚厚一本。 安灵修上前小心揭开一页,仔细一看,铁钩银画,书法不凡,而内容更是不凡,简直是字字珠玑,笔墨生香。 见安灵修果然被这些“古书”吸引了注意力,苏歌微微松了口气,一时半会不必担心露馅了。 这些古书运用得好了,不仅能将安灵修的注意力从自己身上转移走,还能断了女主刷名气的路,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斩一朵烂桃花——燕弘熙,顺便抹黑一下女主在慕容复心中的形象,简直是一举多得。 安灵修得了书便不肯丢开了,连心爱的弟弟都丢到了一边,全神贯注地盯着书看,细细品味着这些佳作。 苏歌望了望外面的天色,暮色四合,夜幕降临,远处的亭台楼阁慢慢变得朦胧起来,忙命安灵修身边的小厮回去跟大嫂带个话,说不定大哥要在康来院歇下了。 然后又命婢女上饭,拉这沉迷古书不可自拔的便宜大哥去吃饭,安灵修理都不理他,直到苏歌威胁他“再不去吃饭就把书烧了”,安灵修才不情不愿地去用膳,走得那叫一个一步三回头,而苏歌就成了那个棒打鸳鸯的王母娘娘。 当夜,安灵修连觉都没睡,蜡烛那是点了一根又一根,熬夜看完了唐诗,身体力行了废寝忘食这四个字。 第二天早上,苏歌到书房看见安灵修眼底的黑眼圈时,仿佛看见了一只圆滚滚,不由得感慨,这便宜大哥平时看起来也是风度翩翩,、温文尔雅、进退有度,怎么一遇到好诗好文就变成这么一副痴样呢? 在剧情中也是,安灵修在读了安幼画“作”的诗词之后,就对她十分崇拜,平日里对她也多般维护。 不过讲真,安灵修要是不痴,也难以成就才子之名。 熬了一夜,安灵修依旧精神奕奕,见苏歌来了,少不了跟弟弟分享一下自己的心得,这书有多么多么好,哪句诗写得特别赞,哪个字用得相当妙……最后决定将这些古书跟父亲恩师、知己好友一一安利,不,是分享一遍。 苏歌微笑不语,默默地听着安灵修bala bala,最后适时对大哥提出了活字印刷术,只推说自己是受人指点。 安灵修听苏歌将活字印刷术细细说来,便觉得大有可为,连声赞叹,双手击掌,兴奋地说道:“于我辈读书人有益!” 安灵修一时间也顾不得其他,连忙跟丞相爹禀告此事,大赞了一通苏歌。 丞相爹听了,姜还是老的辣,一下子想到了在活字印刷术的深远影响下,知识推广得更快,百姓读书成本下降,士族的地位就会大大下降,相对而言庶族的地位就会上升,此事于陛下有利,于天下也有利,虽然牵涉甚广,但操作得好了,于丞相府也有利可图。 丞相又细细思量了一番,确定没什么遗漏的了,立马派人去试验这活字印刷术是否有用。 一确定活字印刷术有用,丞相就进宫面见皇上,将此事一一道来,只是模糊了苏歌在其中的作用,毕竟他意不在官场。 皇帝听了果然很高兴,作为一个大权在握的帝王,他是绝不容许卧榻之侧还有他人酣睡的。这位自登基起就恨不能将所有威胁到皇权的人一一铲除的猛士,一直无奈于士族世家的谨慎和狡诈。现在有了活字印刷术,可能路径迂回了点,但只要达成目的也就无所谓了,这位苦心孤诣的皇帝可谓是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了。 可惜继位的燕弘熙只学到了他的冷酷无情,还只是皮毛,没能将他的手段心识还有大局观学到一星半点。 第5章 古代四(修改) 这一天,三月初十,天朗气清,惠风和畅,剧情中大长公主举行的宴会还是如期而至了。 丞相府自然也收到了请帖,杨氏带着安灵华和安幼画也一起去赴宴了。 大长公主和当今陛下是一母同胞 分卷阅读6 分卷阅读7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7 的兄妹,人又聪慧且淡泊名利,故而深受圣眷,她一发请帖,能来的都来了。 大长公主的驸马是镇国公嫡次子,由于没有继承爵位的压力,从来过得十分潇洒随意。跟一般的纨绔子弟不同,他不爱红袖添香,也不爱走马斗鸡,一心沉迷古董书画,跟公主成婚后,二人情投意合,志趣相投,很快就如胶似漆起来。大长公主还拿出嫁妆来买古董书画和丈夫一起研究,天长日久,这位驸马也闯出了些名气,自号“水镜先生”。 这一次宴会在京郊的桃源山举行,桃源山原是大长公主的一处嫁妆,原名叫什么已经没有太多人知道了。世人只知大长公主成婚后和驸马一起给这座山改名桃源山,取自五柳先生的桃花源记,又合了这漫山的桃花之意,因此桃源山之名很快传了开来。 大长公主和驸马夫妻二人在山脚建了一座山庄,名为桃源山庄,时常来住。这一次为了给膝下独子相看人家,广邀宾客,也选在了此处。 此次宴会名为赏桃花,其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各家闺秀也。大家有意的也心照不宣地带了家中适龄的女子,纷纷打扮得美丽动人地来了。一时间,仿佛空气中都弥漫着胭脂水粉的香味。 大长公主独子姓章名秋,字云舒,洁身自好,五官俊朗,长身玉立,彬彬有礼,加上家世不凡,是京城许多岳父岳母心中的乘龙快婿。 杨氏自然也是满意的,特意请了京中有名的裁缝为女儿做了几身新衣。 这天,安灵华穿着一身上白下粉的襦裙,上衣袖口窄窄,领口一圈缝了双层,都绣着应景的桃花,粉粉嫩嫩的,更衬得她人面桃花,人比花娇。下裳是渐次变化的粉色,从上而下,颜色由浅变深,也绣了些桃花上去,这些桃花栩栩如生,看上去像是桃花不经意间落在了少女的裙摆上。 安灵华头上戴着首饰并不多,却件件都是精品,脚穿缀着珍珠的绣花鞋,搭配襦裙,走动起来时,仿佛落入桃花林的仙女,美不胜收。 安幼画也穿着新衣,但无论料子还是做工都差了一次,她还不想暴露手中的势力,也不清楚自己的产业遭到了多大的打击,那些管事的找不到正主是如何欲哭无泪,在这些琐事只能听从安排,一身天蓝色裙子无端地显得有些清冷。 此时她们一行人正跟在桃源山庄的下人身后,拿了帖子来赴宴的。 望着走在前面的杨氏和安灵华,视线粘在那条粉白的身影上,安幼画眼神有些阴郁,显然这些日子过得不太好,但任谁是她过得都不可能好。 安灵华背后一寒。 一天二十四小时,倒有大半时间在学礼仪,两个教养娘子能轮流休息,她却不能,还不能敷衍了事,一旦做错了,教养娘子并不会罚她,教养娘子的教养自然是好的,她们只会微笑或严肃地指出错误,然后让她重复动作,不停地重复,直到动作标准了为止。 这个时候,偏偏慕容复又回了江南举行成年礼——加冠,无法拯救她于水火,简直是屋漏偏逢连夜雨。 于是每天安幼画只能累得沾枕即睡,再没有精力去经营产业,直到今天来赴宴才能松快松快。 是女人就没有不喜欢漂亮衣服的,看着安灵华身上的新衣,再想到近些日子吃的苦,安幼画心中忍不住的火气勃发。 安幼画穿越前,刚从象牙塔出来没多久,还没混成老油条,固然聪明,但此时的她还不是日后跟男主们经历了风风雨雨的她,心里想什么,面上便露出了痕迹,加上阴郁的眼神,十分美色也要减了三分,远非剧情中的明媚阳光,灵气逼人。 剧情中,此时的安幼画刚刚在京中诸多客栈酒楼的围剿中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仗,正是春风得意之时,眉眼间写满了骄傲恣意,带着女儿家的娇憨,没有苏歌也没有教养娘子,一言一行不一定合乎礼仪,却落落大方,就显得分外动人且引人注目。 同性相斥,这个时代的女人很难喜欢这种类型的女子,但男人却恰好相反,三皇子燕弘熙就是这些男人的其中之一。 然而现在的安幼画刚刚猛补礼仪不久,还不到融汇贯通的时候,一举一动在教养娘子的训练下,都限制在了框架内,虽然符合礼仪,却失去了本有的灵动,和剧情中活力四射的她终究是不同了。 桃源山无愧桃源二字,漫山遍野都是桃花,粉粉白白,缀满枝头,开得正盛,仿若雪海。 她们一行人一路走来,空气中仿佛粉色雾气缭绕,桃花香味浮动,隐隐约约,勾人得很。 很快,大长公主邀请的客人便陆陆续续到了。 客人们大约分了三拨,一拨是年长些的女眷,跟在大长公主眼前。她们在一个园子里言笑晏晏,你来我往,一筐筐不要钱的好话不停地向章秋砸,反正称赞公主儿子总是没错的,赞得他是天上有地下无,乐得大长公主笑声不断。周围朵朵桃花簇在枝头,显得富丽繁荣,袅娜多姿。可惜了一园桃花无人赏。 一拨是妙龄少女们,她们离得不远,园子旁边就是一个大湖,湖水碧绿,映着天光云影,湖里种着莲花,如今阳春三月,小荷才露尖尖角,倒也别有一番趣味。 湖面上,粗大的木柱露出水面,撑着曲曲折折的游廊和亭子,游廊和亭子挂着浅橘色轻纱。 春风吹过,轻纱鼓起,一片橘色在木质的游廊亭子上飘荡摇曳,似少女朦胧的梦,婉约而又多情。 湖面还有数对鸳鸯,成双成对,或游于水面,或相互啄吻,或交颈而鸣,勾起了不知多少少年少女心底的春意。 还有一拨是章秋和他的朋友们,几个未婚的皇子也来了,分散在湖边,隔着湖水和各家小姐们遥遥对望。 湖边隔几步就种着一棵柳树,嫩绿的新叶刚刚长出,绿意逼人,清新脱俗。长长的柳枝随风摇荡,像极了美人黛色的秀发。 章秋正在接待三皇子燕弘熙,先是作揖行礼,神情不卑不亢地道:“三皇子安好。” 燕弘熙伸出手去扶,笑道:“骨肉至亲,何必多礼?” 章秋坚持:“殿下,礼不可废。” 燕弘熙微微敛了笑意,眯了眯眼:“云舒果真知礼。” 章秋:“殿下过奖。” 燕弘熙抿了抿唇,眼神危险,好一个小狐狸! 燕弘熙转头望向湖中,只见在轻纱的掩映下,少女们的倩影影影绰绰,犹抱琵琶半遮面,银铃笑声隐约从风中传来。 一个粉色身影被众人围在中间,如众星拱月。 想必那就是丞相府嫡女了吧?据说此女文采斐然,颜色不俗,是丞相的掌上明珠,果然,盛名之下无虚士。只是不知他那好姑姑是怎么想的。燕弘熙心想。 燕弘熙轻笑了一声,道:“云舒可看上了哪家小姐?” 分卷阅读7 分卷阅读8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8 章秋眼都不眨:“殿下说笑了,家母宴客不过是怕辜负韶光罢了。” ……睁眼说瞎话也不要这么瞎好吗?谁不知道你娘想给你找个媳妇? 不过人家确实没说要给儿子找媳妇,大家心照不宣,自己却不能说出来,坏了规矩。燕弘熙真是一口气闷在心头。 幸好即将开始的宴会拯救了他。 桃花宴桃花宴,赏了桃花,自然还有宴。 大长公主是个实诚的文女,说摆桃花宴,宴客的食材就以桃花为主。 山庄的厨子手艺不错,桃花搭配雪白的鱼肉、新鲜的羊肉、嫩嫩的鸡肉等,还有各式时蔬,做出不同菜肴,色香味俱全。加上一壶桃花酒,简直人间美味。一时间,宾主尽欢。 酒足饭饱后,又过了一会儿,真正的重头戏来了。 大长公主温和地说:“古人以物寄情,以文明志,今欲效仿先人,诸位不如赋诗一首以应韶光,题目自拟。” 坐在大长公主首下的杨氏一听,严肃道:“公主言之有理,只是妾身老矣,尚能饭,不足壮时十之七八,才思不敏,逊于青春,望公主海涵。”说到最后,自己先撑不住笑了。 大长公主也忍不住笑了起来,周围的人也放声大笑。 好不容易止住了笑,大长公主板着脸道:“你这泼猴,竟这般会躲懒,我少不得要罚你做个裁判才行。”说着说着又同众人笑了。 二人关系不错,开起玩笑来也不含糊。 杨氏故意一脸感激地道:“妾身知罪,愿意领罚,谢公主开恩。” 一时间,众人乐得不行,笑声不断。最后,大家一致决定,将机会让给未婚的年轻人们。 大长公主命下人带上足够的笔墨纸砚,分发下去,众人也纷纷动起了脑筋。 题目自拟,这个范围可够广的。不过各人擅长不同,不一而足,题目自拟倒是给了大家发挥的余地,不至于限人所长。 由于大长公主和驸马都是才子才女,来之前大家也猜测过这个宴会有什么流程,总归少不了文采表现,所以大多数人也有所准备,不至于一个字都写不出来,丢人现眼,不过大长公主也不会给胸无点墨的人下帖子就是了。 安灵华自小受父母教导,是名副其实的才女,不出一刻钟就写了一首桃花诗,赞颂了主人家的桃花之美和待客之道,遣词造句华丽婉转,读之口齿生香。 安灵华快,安幼画比她还快,因为她就是直接将《水调歌头》默了下来,当然很快。 安幼画有些得意地想,这下总能压安灵华一头了吧?她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写的东西,总不会比苏先生千古流传的大作还好吧? 刚开始,大家见此还羡慕丞相府教女有方,出了两个才女。 杨氏却皱了皱眉头,她自己心中有数,这个庶女性子怯弱,又无名师教导,光靠自学,绝无可能成才。 第6章 古代五 很快,杨氏不详的预感实现了。 大长公主一开始看的是安灵华写的诗,这首诗写得很好,字也好,赏心悦目。她看得是连连点头,嘴角也挂着愉悦的笑意,对她而言,读到一篇好文章或一首好诗是再令人高兴不过的了。 其他人见公主这样满意,心理活动就有些复杂了。 特别是和安灵华同龄的少女们,这是她们的幸运,也是她们的不幸。 然后就看到了安幼画“作”的词,大长公主一看那字,瞬间就收了些笑意,字如其人,一看就是不安分的。看完以后更是气得脸色铁青,芊芊玉手一掌拍在桌子上,茶杯哐啷一声。 安幼画见了,也是心中咯噔一下。 众人不解,就算写得不好也不至于气成这样吧?但还是识时务地保持安静。 大长公主将那张薄薄的纸递给杨氏,杨氏看完之后,园子里铁青色的脸又多了一张。 杨氏手里紧紧地抓着这张纸,手背上的青筋都暴了起来,心中大为火光,胸口起伏不定。 安幼画这样做,有没有带上脑子?一旦抄袭之名传了出去,她能有什么好名声?她安幼画的名声坏了也就算了,还要连累她的灵华灵修,甚至安安。这是要置丞相府的清名于何地?还是说,她是怨上丞相府了?若真是这样,就留不得她了! 幸好大长公主给了她,给了丞相府这个面子! 系统要是知道杨氏的想法,必定要称赞一下苏歌的效率。虽然苏歌不能下手杀死主角们,但是土著人员能啊,就是难度太高了。 其实安幼画并不蠢,一看大长公主和杨氏的脸色,她就知道出事了,而且出的还是大事。 只是她这段时间被困在府里,不知道京中流行的唐诗宋词,现在信息不对等,她猜不出到底出了什么事,能让这两人脸色这样难看。她要是知道,绝不会蠢成这样,害人害己。 她忐忑不安地参加完了这场宴会。 这里响动大,章秋他们也注意到了这一幕。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章秋就遣了个下人去打听。 燕弘熙也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不过总归不是什么好事,也不妨碍他幸灾乐祸,水混了才好摸鱼,不是吗? 而大长公主则是装作若无其事地继续点评这些作品,安灵华珠玉在前,后面的便不怎么看得入眼了。 最后,大长公主点了安灵华作魁首,还亲手剪了几枝桃花插|入琉璃瓶里,赏给了安灵华。 她对安灵华还是满意的,人生得美,出身世家,才华横溢,言行举止,端庄有礼,说不出的高贵典雅,跟云舒也肯定相处得来。 就是有个脑子不清楚的庶妹,唉,人总没有十全十美的。 别看大长公主面上无事,其实心里窝火得很,作为一个才女,她实在难以接受抄袭这种事,这简直是在玷污她心中的殿堂,又不能不给杨氏和丞相府面子。 大长公主心情不好,点评完作品后,她就匆匆结束了这场宴会,客人们也识趣地告退了。 搞得桃花宴颇有些虎头蛇尾的样子,大长公主见了,就更生气了。 杨氏在宴会结束后也匆匆告别,带着安灵华和安幼画回府去了。 她是绝不会放过安幼画的! 杨氏先遣人去告知丞相一声,回到府里,直接带着二人到正轩院,赶了仆人下去,一个不留。 随即厉声道:“安幼画,你可知罪?” 安幼画更加确定是自己闯了大祸,却不愿服软,强行镇定道:“母亲这话说的有意思,我近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怎么犯罪?这捉贼也要拿赃呢!” 安幼画越说声音越高,差点把杨氏气了个倒仰,杨氏她这辈子就没见过这般无耻之徒! 安灵华被杨氏吓了一跳,杨氏在她面前素来是优雅自持,哪里这样狼狈过? 担忧地问:“娘!您 分卷阅读8 分卷阅读9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9 这是怎么了?” 杨氏眼睛染着怒火,鼻翼翕动:“我能有什么事?!我看,有事的是这小贼才是!” 安灵华耐心安抚杨氏:“万事没有过不去的坎,您又何必动怒伤了身子?安安知道了该多伤心啊!” 想到宝贝幼子,杨氏离家出走的理智也回来了,脸色也逐渐平静下来,眼里的凶光却更深更盛了。 安幼画看着她们母慈女孝,想到原主溺水而亡,母女情浅,受尽磋磨,也是火大,倔强地咬着牙,面色更冷了。 正在这时,大门推开了,丞相带着笑意的声音传来:“夫人不如跟为夫说道说道,是何人撩了您的老虎须?” 安灵华应和道:“是啊娘,到底发生了什么能让您这般动怒?” 于是杨氏就将此事的来龙去脉一五一十地说清楚,最后冷哼:“真是有辱门楣!” 安幼画在一旁听得冷汗都出来了,没有人比她更清楚所谓的唐诗宋词是怎么回事了。 难道还有另一个穿越者吗?他是敌是友?是男是女?什么身份?有什么目的?他是故意这么做陷我于死地吗?还是无心的? 一个一个问题崩出来,安幼画显而易见地慌神了,抄袭古人的作品她不是不心虚,只是虚荣心占了上风。 她不想出丑,她想扬名,她想告诉世人,她这个庶女,要比千娇万宠的所谓嫡女好得多!她是最优秀的! 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她真的错了吗? 听完事情的经过后,丞相一向带着和煦笑意的脸也冷了下来,屋内的气氛压抑得惊人,安灵华连大气都不敢喘。 丞相的眼神里明显带着失望,但还是决定给这个他向来不太上心的女儿一个机会,淡淡地道:“幼画,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安幼画认定了这个便宜爹的偏心,并不认为他会帮自己,听了这话,更是肯定了自己所想,于是耿着脖子道:“我能有什么好说的?清浊自见人心!” 丞相捋了捋自己的胡子,心里失望极了,这个女儿心术不正,品德有瑕,终究是毁了。 不管怎么样,她身上毕竟流着自己的血脉,在外人眼里和自己的父女天性少不了。本想给她一个机会,没想到她竟这般蠢。 她不说,难道就没有人知道她做了什么吗?明知事情败露也不懂认错。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就改,善莫大焉。若能端正态度,知道悔改,尚且有救。知错不改,还强词夺理,连血亲都不信,还能信谁?整个人从根子烂了。唉! 最后,丞相送安幼画去家庙看管起来,算是留她一命,允她常伴青灯古佛了此残生。 事后,燕弘熙还是从他的渠道得知了事情的经过,对这件事的主角——安幼画,他是万分厌恶。 燕弘熙自小长于宫廷,见惯了阴谋诡计,出宫建府后,后院里一堆莺莺燕燕更是勾心斗角,手段不断。 也许是物极必反,燕弘熙尤其厌恶耍诡计,当然,他用诡计时他自己是不厌恶的。 在剧情中,燕弘熙每次对女主增加好感都是在女主展现自己的率真、直白、善良之时。这一次燕弘熙也被安幼画的愚蠢和心眼给惊到了,好感是唰唰地往下掉,都突破下限了。 同一时间,苏歌也接到了系统121的提示。 系统:“恭喜宿主,燕弘熙的任务完成度达80%。” 苏歌已经从杨氏那里得知了事情的经过,听到这个提示也不惊讶,毕竟燕弘熙爱的就是真善美嘛! 一个人对他人的印象大多数来自第一印象,女主给燕弘熙留下的第一印象如此糟糕,身上的价值又所剩无几,二人相爱几率不大大下降才怪。日后若无意外,这枝桃花算是斩掉了。 苏歌挑挑眉,问道:“新功能?” 系统一板一眼道:“不错,我刚刚下载了安装包,更新了软件,以后就可以提醒宿主任务完成度了,就不必等到任务完成后再提醒宿主了。” 苏歌嗯了一声。 不知道为什么,苏歌从系统机械的声音里听出了一丝得意,这是错觉吗? 府里的女眷们参加桃花宴时,苏歌由于年纪小,留在了府中。 苏歌悠哉悠哉地在府里晃悠,准备参观一下古代的房屋,以后的任务也不知道还有没有古代背景,这可是很难得的经验呢! 顺便多走几步,锻炼锻炼身体,省得整日病怏怏的,一点男子气概都没有。 期间,胡管事和蓝管事求见苏歌,汇报了一下任务进度。 不得不说,杨氏拨给的这两个管事的能力还是不俗的。 首先,蓝管事将菜谱卖出了一个高价。买了菜谱的商家割了肉一般疼,发了疯似的咬着天然居不放,颇有一种不在天然居身上咬下一块肉来誓不罢休的势头,毕竟不成功的话就真的赔大了。 天然居能对付一只猛虎,却奈何不了一群发疯的饿狼。虽然慕容复留了人帮安幼画看顾产业,但联系不上可以做主的人,犹如没了头羊的羊群,一盘散沙,自己先乱了阵脚。 可以说,京中诸多客栈酒楼选的时机非常好。智多近妖的慕容复远在江南,被加冠礼和家人的逼婚绊住了脚,传递消息一来一回也太慢了,可谓是鞭长莫及。等他回京,事情都已经尘埃落定了,法不责众,想来也无计可施了。 天然居真正的老板也不知怎么回事,危机四伏还能稳坐钓鱼台,淡定得很。 一开始,大家以为是有什么阴谋诡计呢,小动作都收敛了许多,生怕冷不丁地被咬一口。后来才反应过来,这丫的就是故弄玄虚!恼羞成怒下手就更狠了。 苏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其次,胡管事百般手段齐上,甜品店货源一断,如今连门都开不了。 其他点心店见状,纷纷抓住机会,推出新品种吸引顾客,揽客手段也层出不穷,让人过足了眼瘾。 二人也没有直接出面,都是七绕八绕地收买或挑拨他人完成任务,就算慕容复来查,也只会查到天然居的对手上面,而不会牵涉到丞相府。 苏歌对此十分满意,口头赞美了二人几声,又赐了些东西下去。 胡、蓝管事方才告退了。 第7章 古代六 过了几日,苏歌无事可做,带足了银票碎银铜板,带上小厮护卫,出门逛街去了。 街上热闹得很,人声鼎沸,吆喝叫卖声此起彼伏,人群熙熙攘攘,摩肩擦掌,人们的脸上大多带着笑容,一副太平盛世的模样。 苏歌见了也露出了笑颜。 小厮护卫紧紧地跟着小少爷,警惕地护着他,生怕被人冲撞到了。 苏歌漫无目的地走着,视线掠过支起木架的小摊,酒楼外挂着的招牌,耍杂技的艺人,红彤彤的糖葫芦,卖阳春面的小店,鲜艳夺目的鲜 分卷阅读9 分卷阅读10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10 花……思绪也不知飘到了哪里。 讲真,在现代时,苏歌每每见到一些受损的古董文物,听说某某古董又在拍卖行卖出天价,想起失传的瑰丽的诗文画作,心里总有种说不出的惆怅、失落和惋惜。 美人如花花似梦,隔坐云端,望不清,一声叹息,道不尽哀伤。 对一个民族而言,没有什么比文明更灿烂,也没有什么比传承更重要。 那些流失在历史长河里的明珠,每一颗都凝聚着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和血汗,每一颗都镌刻着先民的心声和巧思,每一颗都记录着历史的匆匆脚步。 就这样失了踪影,实在太过可惜! 一个念头逐渐在苏歌心头升起,好不容易来这一遭,既然他有能力,就要为后人做些事,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么! 所以首要之事还是要斩掉燕弘熙这枝桃花! 反正他的任务只是禁止主角开后宫,不是像教务处主任那样禁止小姑娘谈恋爱。 他看得出来,这个世界的女主虽然虚荣心强了些,认死理了些,但并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人,罪不至死,也不像上个世界的男主那么人品低劣,没必要让人家单身汪一辈子。 但是燕弘熙是一定要除掉的,不是因为他是女主的后宫,否则对慕容复出手也是一样的,而是因为他为人太过阴损毒辣,杀孽太重,剧情中的丞相灭门之仇不能不报。 安幼画报复丞相府是因为她以为杨氏杀了原主,她继承了原主的身体,自然要为原主报仇。 冤有头债有主,女主一开始只是想杀了杨氏,一命偿一命,但是燕弘熙坚信斩草除根,边感叹幼画的善良边干脆利落地抄了丞相府,让女主连补救的机会都没有。 比起相处不多、感情淡漠、好感路人的丞相府,安幼画自然更相信自己的爱人,很轻易地相信了燕弘熙的说辞,不再纠缠此事。慕容复就更不会在意了,他只在意幼画,愿意为她做尽一切。 地位越高能力越大的人作起恶来,杀伤力越大,后果越可怕。 系统121给的剧情只是故事的梗概,不是全部。苏歌不是什么小女生,看事情只看表面,光是剧情透露出的冰山一角就足以让人心惊胆跳。 在剧情中,燕弘熙为了登上皇位,不择手段,遇到命中注定的爱人——女主后更是变本加厉,但凡觊觎女主的,除了势大又得女主重视的慕容复,都被收拾得极惨,只是在安幼画面前收起了爪子,装作奶猫罢了。 燕弘熙登基后第一件事就是将得罪过自己的兄弟杀的杀,圈的圈,最后只剩下小猫一两只。 他能因为丞相府慢待过自己心爱的女人,就将一位于社稷有功的大臣满府抄斩。 原因就是如此可笑,不是因为丞相功高盖主威胁到皇权,也不是因为像女主一样跟丞相府有生死之仇,而是因为给一个女人出气。 这不是明君所为。 这只是剧情稍稍透露的冰山一角,那沉没在海面之下的庞大冰山呢? 苏歌可以推测,当燕弘熙稳固地位真正掌权后,以他这般心胸狭窄、睚眦必报的性格,会如何处理得罪过他或女主的人。 这注定是一个暴君,还是一个极不讲理的暴君,他是一个疯子,有自己一套完整的神奇的逻辑。天子一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并不是传说。 剧情结尾是一个典型的“王子和公主从此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式结尾。 但是事实上呢? 即使没有剧情说明,苏歌也能猜得到真正的结局。 燕弘熙实行暴君统治,必定会失去民心,君臣离德,丞相的前车之鉴不远。 晋朝立国□□出身贫寒,以武力得天下,言行粗鄙,治国粗暴,一心为平头百姓争利,虽得了民心稳了皇位,却也失去了众多累世世家的支持。 俗话说,开国用武将,治国用文人。没有世家的支持,皇帝治国步履维艰。 当时皇室锋芒正焰,世家历经战火,元气大伤,也不敢掠其锋。 于是双方协商互有妥协,皇室允许世家保留财产和子弟性命,世家须避居江南,派遣弟子号召天下文人出仕,帮助皇帝治国。 这才有了太平盛世的由来,但也使皇室深刻认识到了世家的力量,心中忌惮不已,开国以来三代皇帝,代代都在不动声色地打压世家。 这件事当今皇帝就做得很好,他在一天,江南世家就一天不敢轻易动手。可惜在剧情中死得早,大好局面一朝崩析,燕弘熙登基后刚愎自用,给了江南世家可趁之机,也不知皇陵里的棺材板压不压的住。 世家居江南,三代经营,江南日渐富庶,渐成鱼米之乡,元气也慢慢恢复。甚至有人说,天下才气十分,七分在江南。 慕容复是当代世家之首——慕容家默认的继承人,他身上无一官半职的时候,燕弘熙身为皇子,都不敢轻易得罪他,由此江南世家之势大可见一斑。 而现在的京中世家都是当年的开国功臣之后,是皇帝们为了打压世家,特意提拔起来的,并不为江南世家所接受。 万事有因有果。当今陛下硕果仅存的七个儿子,大皇子擅长武刀弄枪,为人豪爽,性格粗中有细,母族不显。 二皇子母亲为外族公主,绝无上位可能,除非皇室死了个干净,只剩下他一枝独苗。 三皇子出身高贵,母族是开国元勋之后,母亲是四妃之一淑妃,自己文武双全,颇为争气,是皇位的有力竞争者。 四皇子母族是江南世家,皇帝防着他都来不及,早已出局。 余下的年纪太小,母族不显,没什么竞争力,就不一一赘述了。 燕弘熙文武双全也不是天生就有的,是他的母妃淑妃在他很小的时候,就严格教育他,做得好了是你应该的,做得不好就是你的错,罚站罚饿打手掌关禁闭都是家常便饭。 淑妃处理宫中事务时,那些腌臜事,也不避着年幼的燕弘熙,完全不怕他有心理阴影。 燕弘熙在这样扭曲的环境日益长大,心理也逐渐扭曲,在他认为,自己从未享受过母亲的一丝温情,二人相处不似母子,反像上下级。 因此,燕弘熙长大后逆反心理发作,极度厌恶有人在他眼前耍手段。他在成长期受母妃严厉管教,故而讨厌聪明的女人,这会让他想起冷酷的母妃和自己的无能为力;也不喜欢太过愚蠢的女人,因为会沟通不畅。 在燕弘熙眼里,安幼画就刚刚好。她不聪明,在人情世故上宛如稚子,人家打机锋她也不懂,是难得的纯洁之人。 但她并不蠢,进步很快,教什么会什么,跟她聊国家大事、天下大局,她也接得上话,还常常有惊人之语。 变态总不会突然变态,总会有一个量的积累的过程。燕弘熙登基后立即 分卷阅读10 分卷阅读11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11 翻脸,撕掉温和的面具,冲天下露出了尖锐的獠牙。 没有老子在上头压着,燕弘熙开心得想仰天大笑三声,大胆地放飞了自我,做起了骄奢淫逸的暴君。 除了安幼画,他什么都不在乎,颇有“在我死后哪怕洪水滔天”的风范,爽快的败起了老祖宗打下的家业,大方供养心爱的女人。 不幸的人大多有一个不幸的童年,苏歌可以理解燕弘熙在童年时经受的苦难,那绝不是一个孩子应该承受的,但那不应该是他伤害他人的理由。 无论理由有多么悲惨,伤害就是伤害,它不会因为传递而终止,只会在扩大中加深。 在其位,谋其政。 如果燕弘熙不想当皇帝,绝没有人拿着剑指着他逼他,过分的是他登基之后,滥用职权,为祸天下。君王的每一个念头都有可能影响到天下百姓,他的一念可以生,也可以死。 他是不合格的君王,他的所作所为辜负了那些信任他、追随他的人,辜负了一直相信他是一个好皇帝的爱人,也辜负了那些对他报有莫大期待的臣子和百姓。 因此,苏歌想除掉燕弘熙,或者说断了他登上皇位的路 这些零零散散的消息都是苏歌到了之后,收集资料结合剧情得来的,剧情只围绕着主角们转,对世界的介绍并不全面,苏歌只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对苏歌而言,这个世界是真实的,这些人都是活生生的,那些狗血的剧情都是基于这个世界发展,和周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只有全面了解任务背景,才能抽丝剥茧,一击必中。 其实要断掉燕弘熙的皇者之路并不难,因为当今皇帝并无意传位于他,他不愿继位者外戚势力做大,光是世家就够让人头痛的了。 只要他活着,燕弘熙就只能乖乖地做他的孝顺儿子,问题就在于怎么让皇帝多活几年。 想来燕弘熙也清楚他的父皇并不待见他,近年来对他的看重只流于表面,不给实权,反而更信任大皇子二皇子。但他实在割舍不下母族势力,就只能加大力气拉拢重臣,比如丞相。 第8章 古代七(捉虫) 实话实说,燕弘熙身为皇子,对皇位有所渴求是很正常的,那也是他应有的权利,笼络大臣更是稀疏平常,凡事就坏在一个但是上,他的手段太卑劣了,他毁了一个无辜女子一生的幸福。 燕弘熙不得父皇重用,就将主意打到了朝中大臣身上,丞相府和镇国公都是他的目标。 丞相是皇帝的心腹,是朝中文臣之首,虽然号召力不如江南世家,但论到实权,远在世家之上,如果得他相助,必定会事半功倍。 京中一分为三,一是金吾卫,是皇帝的仪仗和护卫,非心腹不可担任;二是御林军,负责皇宫安全;三是禁军,是真正守卫京畿的军队,由镇国公世子掌握。 皇帝将妹妹嫁给镇国公次子,既是恩宠笼络,也是警告监督,若能得镇国公支持,就有了军队的支持,将如虎添翼。 在剧情中,大长公主跟杨氏关系好,章秋跟安灵华郎才女貌,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大长公主又进宫询问了皇帝的意见,得到允许之后,两家迅速交换了庚贴,订了婚事。 燕弘熙得知之后,担忧自己的小动作被父皇知道,又怕父皇的心腹联合起来,自己更是与皇位无望。于是先下手为强,派人设局毁了安灵华的清名,搅黄了这一桩婚事。 他的手段十分简单,却也十二分的狠毒。 这个世界的风气很迷,开放到男女之间相处并无大忌,地位高的女子如公主、太后、名门贵妇之类的,养些不上台面的面首都可以,但是从某方面来看又非常保守,男女结合讲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将私相授受视为大耻。 燕弘熙命人偷了安灵华贴身的玉佩和帕子,交给一个公子哥,命他诬陷安灵华与自己有染,私订终身。 丑事传出来的时候,天下大哗,说什么都不相信,但证据一摆,由不得你不信。安灵华名声扫地,大长公主怒而退婚。 苏歌不会让悲剧发生,他还要将计就计,将燕弘熙打入尘埃。 然后他就施施然地去找他的二十四孝母去了,有些事还需要杨氏的配合。 有妈的孩子是块宝,苏歌微笑。 系统:这效率可以啊! 章秋和安灵华订婚后不久的一个夜晚,一钩弯月挂在天空,旁边零星地点缀着几颗星子。 云很淡,五月的风也很轻,蝉鸣空桑林,月华流人间。 此时夜市未歇,风尘之地更是大红灯笼高高挂起,莺声燕语不断,人流如织。 怡红楼的一个包间里,一个年轻的公子哥正在来回踱步,心里念叨着怎么还没来。 这是一个皮囊十分英俊的公子哥,浓眉大眼,仪表堂堂,身穿华服,就是款式有些旧。光看外表,绝不会有人认为他是一个草包,但他偏偏是一个草包,还是一个嘴甜的草包。 他靠一张脸和一张嘴就能哄得许多女子倾心于他。 公子哥原本出身不错,可惜父母早逝,身无长技,靠家产度日,他又沉迷女色,坐吃山空,很快把家产挥霍一空,还欠了一身债。 他来这里等人,是因为有人传话给他,说是有件好事介绍他做,成了,他就能继续过他的少爷生活,不必再数着铜板过日子,至于没成怎么样则是没说。 过了半晌,公子哥等得心都焦了,一口没喝的茶都凉了,人才终于到了。 吱呀一声,门开了,来人是一个中年男子,身穿上好的缎服,眼里精光蕴涵。 公子哥听到响动,下意识回头一看,吃了一惊,这不是三皇子府的管家吗? 那管家上下打量了一番公子哥,脸上露出满意的神色,表情也放缓了:“陈公子久等了。” 公子哥反应也快:“不不不,大人,是我来早了。” 管家往椅子上一坐,开门见山:“鄙姓王,请陈公子来是有事相托,”他嘴上说得谦虚,脸上却流露出几分倨傲,“陈公子请,坐下谈。” 陈公子推说不敢,说:“大人言重了,小人四体不勤,五米不分,哪里能帮上您的忙呢?”他是个纨绔不错,但并不蠢,近来京中风起云涌也是有所耳闻的,自己的斤两自己清楚,他不想做炮灰。 管家听出了陈公子的推脱之意,眯了眯眼,心下不悦,觉得他真是不识好歹,要不是近来三皇子事务繁忙,一时间找不出能做这件事的人,何必找这个废物。 于是故意沉下了声音道:“陈公子不必担心,此事你必然能做到的。” 陈公子还想挣扎一下:“可是……” 话没说完就被打断了,“没什么好可是的,若是事情成了,公子就一生荣华富贵无忧了,这不好吗?”声音里带 分卷阅读11 分卷阅读12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12 着蛊惑。 陈公子犹豫了,他承诺的价钱实在太迷人了,但是,“若是事情不成呢?” 管家一脸笃定:“不,一定会成的。”然后从怀里拿出一个油布包,里面装着一块玉佩和一张帕子,对陈公子将计划细细说来。 陈公子听完后,脸色煞白,嘴里喊着:“不,我不干!丞相不会饶了我的!” 一而再再而三,管家也不耐烦了,脸色阴沉道:“这可由不得公子!”计划他都知道了,还想脱身?门外的壮汉可不是吃素的。 不干?可以。把命留下来! 显然,陈公子也想到了这一茬,脸色更难看了。 他望着桌面,桌上有一个油布包,那玉是上好的和田玉,看着便细腻润滑,价值不菲。那张帕子散发着淡淡的香味,绣着精美的蝴蝶,那蝴蝶展翅欲飞,可以想象它的主人是如何的心灵手巧。 又想到了自己的拮据,咬了咬牙,道:“我干!我干就是了!” 管家舒缓了语气:“这就对了,陈公子前程似锦啊!”又拿出一叠银票,说:“望公子不负王爷所托。” 陈公子接过东西,认真道:“必不负所托!” 管家走后,陈公子才一身冷汗地瘫坐在椅子上。 谁也没料到,一墙之隔竟然有一个面目平凡的男子,将耳朵贴在墙上听完了全过程。管家走后,他也赶紧从后门离开,像鱼儿一样滑入了夜色中。 丞相府,康来院,书房。 苏歌神色清明,不见疲态,刚起就听到了这么劲爆的消息也没令他动容。一豆灯火下,苏歌一双黑色的眸子在灯火映照下,明明灭灭,仿佛藏着一个世界。 苏歌身上披着袍子,食指和中指习惯性敲击桌面,嘴角微微勾起,淡淡地道:“此事你做得很好。不必惊慌,一切皆在意料之中。继续盯着陈浩。” 苏歌眼前的黑影短促地应了一声是,然后转身离开,眨眼消失。 苏歌笑了笑,心情不错,毕竟任务很快就要完成了。 至于女主,桃花宴后不久,慕容复就匆匆赶回了京城,得知桃花宴发生的事情之后,他有些不可置信,他不相信那么聪明的幼画会做这种事,这必然是有什么误会。 然后慕容复光明正大地去见了丞相,也不知道他说了什么,不久后苏家家庙起了火,丞相庶女“死”在了这场火灾中。 经过此事,慕容复不愿在京城久待,带上自己新出炉的未婚妻回了江南。那里无人认识安幼画,想必只要女主好好经营的话,也能过好一生。 不出三日,陈浩在一家酒楼里喝得“酩酊大醉”,然后不经意间说出了自己跟丞相府嫡女私定终身的事,还拿出了玉佩和帕子流了几滴泪,一副情深无悔的模样。 嘴里含含糊糊道:“灵华灵华,丞相为何如此狠心,要分开我们?我会上进的,我会的……”然后一头“醉”倒在桌面。 瞧瞧这话说得多有内涵,才子佳人、私定终身、嫌贫爱富、棒打鸳鸯、情深义重……话本上最流行的元素全都齐活了。 酒楼里的众人听了,齐刷刷地把头转向这个公子哥,眼里闪过了八卦的光芒。卧槽,大新闻啊!没想到来喝个酒,还能听到这么带劲的消息! 不少人还真的信了陈公子的话,窃窃私语:“没想到,丞相府嫡女也会干这种事!” 心碎的:“不可能,这是骗人的!我不相信,我的女神!” 猥琐笑的:“还丞相府千金呢!这娘们还不如怡红院的小红!” …… 掌柜的哭晕在厕所,他是作了什么孽啊?这生意还能不能做了? 苏歌一直派人盯着陈浩,他一动作,丞相府就得了消息,派人拿了丞相府的帖子给京兆尹将那陈公子抓了起来。 临走时,丞相府同去的下人还对众人解释了一番:“这厮胡言乱语污蔑我家小姐,女儿家的名声何其可贵,他三言两语便毁人一生,实在可恶!此番为证我家小姐清白,当请陛下一辩。诸位谁家没有女儿妹妹,也应当积些口德才是!” 一番软硬兼施的话说下来,众人的口风也变了,要请皇帝分辨,想来那小姐是被冤枉的。 “是极是极!他陈浩何等人物,丞相千金万万不能看上的。” “好恶毒,竟然用这种法子毁人清誉!” “癞□□想吃天鹅肉想疯了吧?哈哈哈哈!” …… 抓了陈浩之后,只吓了几吓,刑都没上就把事情原原本本地交待了。 官差们都笑他胆小如鼠,但就是这么一个废物点心,在剧情中轻而易举地毁了安灵华。 剧情中,燕弘熙有女主相助,水泥玻璃□□……手到擒来,差事也做得好,让皇帝认识到了他的能力,日益看重他,只要他有能力,自然不必受外戚辖制,还能压制江南世家。 一时间,风头无两。陈浩知道他大名,自然不敢背叛他,才害了安灵华。 如今没有安幼画相助,三皇子名声不显,陈浩也有自己的小算盘,皇子那么多,但丞相只有一个,得罪谁那还用说吗?何况这事确实有些缺德,他陈浩虽然浪荡,但也讲究个你情我愿。 不管怎么样,在陈公子嘴里得了准话后,丞相入宫请旨,抓了三皇子府管家。然后针对管家的弱点,撬开了他的嘴巴。 最后,一切证据都呈到了皇帝面前,皇帝怒不可遏,他很清楚为什么自己的好儿子要这样做,无非是看上了那张龙椅。 皇帝老了,他日渐衰老,精力一日不如一日,对年轻力壮的儿子们是又爱又恨,这次燕弘熙正正戳中了他敏感的神经。皇帝下旨贬燕弘熙为郡王,圈禁府中,还骂他“不孝不悌,心内藏奸”,算是彻底断了他的皇位之路。 “叮!燕弘熙任务完成度100%,恭喜宿主完成本世界任务。”系统的声音在皇帝下旨的瞬间响起。 苏歌轻轻地笑了起来。 最后的最后,善恶有报。恶人得到惩罚,好人也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第9章 番外(捉虫) 苏歌 苏歌是个行动力很强的人,他想过要为这个世界的后人做些事,就一定会去做。 所以任务完成后,他留了下来。 苏歌背靠丞相府,一生经商,手段不俗,积累下泼天财富,又无妻无子,没有后顾之忧,花起钱来毫无禁忌。 他派人收集古董字画、珍贵文物、奇珍异宝等,他认为于后人有价值的东西。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书籍!各式各样的书籍! 从时代来看,有古籍,有当时的书籍。 从范围来看,天南地北,中原海外,上至皇室世家的藏书,下至各种“平民”书籍,甚至连他名下产业的账簿都收了不少。反正在专业人士的眼里,从这些账簿也能 分卷阅读12 分卷阅读13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13 推测出很多东西,不过那就是后人的事了。 从内容来看,四书五经,诗词歌赋,农业的,水利的,地理的,医学的,占卜的,宗教的……甚至连小黄文、话本、春宫图都没放过。 总之,只有想不到的,没有找不到的。 当时苏歌疯狂搜刮书籍,以至于洛阳纸贵,还引起了收藏书籍的风范。 苏歌:哭笑不得。 苏歌对外只是宣称收集书籍是为了给自己陪葬,反正他出身书香门第,有这样的想法并不奇怪,连家人都没怀疑,还帮了他不少忙。 说到家人,很有必要提一提安灵修,这个和原主关系最好的嫡亲大哥。 有一段时间,安灵修总是用一种夹杂着愧疚、怀疑、惊痛、苦涩、安慰等简称复杂的表情看着苏歌,看得苏歌都以为自己暴露了,但是最终安灵修什么都没说,只是意有所指地问了一句:“安安过得好吗?” 苏歌想了想,无论是投胎去过新人生的原主,还是自己,都过得不错,于是认真的说:“安安过得很好。” 这样,这一页就揭过去了,安灵修看样子也接受了现实,对苏歌一如既往的好。 当年苏歌搜集书籍的时候,理所当然的没有放过江南世家。谁让比起藏书量,连皇室都比不上江南世家呢?他们不倒霉谁倒霉? 是当初的大皇子登上了皇位,他虽然文不怎么样,但心胸开阔,奖罚分明,很有个人魅力或者说王者风范,在丞相和镇国公的支持下坐稳了龙椅,反正他只需要任用贤能和掌控大局就行了,其他的有臣子去做,也是心大。 但是,他将这个国家治理得很好,四海皆平,万邦来朝,江南世家龟缩不出,他仍是支持苏歌出了手,将其一压再压,直至不能轻易威胁到大晋的安稳。 苏歌到了江南时,还是慕容复接待的他。十几年过去,慕容复已经是慕容家名副其实的掌权者,他蓄了须,模样稳重儒雅,又带着些不羁,魅力不减当年,跟女主依旧恩爱,致力于对单身汪狂撒狗粮。 …… 单身汪苏歌:我无所畏惧。 二人你来我往、明枪暗箭地交涉了一番,慕容复终究是退了一步,带头妥协了。 江南世家低下了高傲的头颅,世家与皇室共治天下的时代过去了,梦也该醒了。 苏歌也没怎么为难人,收割了应有的利益,派人将世家藏书全部抄录一份后,就回了京城。 慕容复给苏歌送别,看着远去的背影,表情有些黯然,世家彻底输了。皇上英明,朝廷妥当,天下归心。 家族如何能跟天下相比呢? 安幼画在慕容复身边担忧地望着他,十几年时光,已经足够一个只会卖弄小聪明的女孩,成长为一个合格的世家夫人、贤惠的妻子、慈爱的母亲,不变的是日益加深的爱意。 慕容复对上妻子担忧的视线,缓缓地笑了,他已经得到了最好的,不应贪心了。 安幼画见了,也笑了,笑得纯澈动人,一如当年。 二人视线相对,刹那永恒。 苏歌回京向皇上述职后,回了家,继续过他忙忙碌碌,像即将过冬的松鼠搜集食物一样的日子。 日月如梭,转眼之间,又是一个十几年过去了,这时苏歌才终于觉得自己准备足了“过冬的食物”,放下一切,车马辚辚地赶向了雪山。 雪山位于大晋西南部,海拔极高,地势复杂,人迹罕至,山上的积雪终年不化,积雪反射日光,显得十分明亮,仿佛天国。 对苏歌而言,这里就是天国。 气候差,海拔高,地势复杂,意味着这里没有太多人类活动的痕迹,即使是对现代人来说也是天险,不会有什么盗墓贼,也不会有什么强盗来这里。 哪怕这是封建时代,皇权至上,苏歌在皇帝的支持下都废了老大劲,才能找出一批忠心耿耿的下属,将东西分批运来雪山。 所以,他的财富是安全的。 这里终年积雪不化,则意味着低温,低温保证了财富的保质期。 可以说,雪山再完美不过。 苏歌命人将收藏品放入木箱,用羊皮包裹木箱,再以泥覆盖,烧成防水的陶瓷,再在外面浇上铁水,铸成铁箱,在外面再加一层陶瓷才算完,务必保证技术不过关都打不开这箱子。 这样层层包裹,犹如俄罗斯套娃,苏歌才放心了。 然后将所有箱子扔进了雪山顶的大湖,那湖系统探测过,足有数百米之深,湖水幽深,不可见底,是个藏东西的好地方。 系统:技术员就是系统121,系统121就是我。 下属们:贵人真会玩,不过,他付钱,他说了算。 苏歌安排好一切后,就脱离了这个世界,反正安父安母和大哥大姐早已死去,小辈们争气,他也没什么牵挂了。 苏歌的尸体被葬在安家祖坟,坟墓里的陪葬品也留下了足够的线索指向雪山。 大晋灭亡后,又数百年,这个世界发展到了现代文明,后人也根据线索到雪山打捞起了这些箱子。 打开箱子后,光书籍就有十几万册。这些都是珍宝,无价的珍宝! 考古界沸腾了,学者教授沸腾了,z国人民沸腾了,全z国沸腾了。 这简直是历史的一个里程表,值得大书特书! 这些箱子的主人——晋朝安长生也被一再提起,人们称赞他有先见之明,大公无私地为后人留下了巨大的财富,也有人揶揄他是守财奴,是国家的守财奴,还有人赞赏他的经商之道。 总之,苏歌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女主 我叫安幼画,无论是穿越前,还是穿越后。 穿越前,我父母安在,家境富裕,我外貌美丽,智商高学习好。 有人说我骄傲,情商低,我嗤之以鼻,那些人都是嫉妒,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唯一需要烦恼的是,我长这么大,还没有谈过一场完美的恋爱,因为我绝不将就。 手捧言情小说,我常常随着女主角的遭遇情绪起起落落。然后叹气,我的真命天子什么时候来啊? 再然后,我就穿越了。 一朝穿越到了一个陌生的王朝——晋朝,我从未听说过的一个大一统王朝。 不过,我并不害怕,相反还有些兴奋,穿越有了,作为女主角,我的真命天子还会远吗? 日后每每想起,我都想给过去的自己一巴掌,你在高兴什么?你忘了爸妈了吗?你知道他们有多难过吗? 可惜当时我还是太年轻了,莽撞,幼稚,不负责任,为一点点虚幻的甜头忘记了一切。最后,命运教会我做人,我为成长付出了代价。 果不其然,穿越后我的桃花运就一下子好了起来,仿佛冥冥中有一只命运的大手在背后操控一切。 各 分卷阅读13 分卷阅读14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14 式美男在我身边来来去去,我虽然喜欢他们的美貌,但并不觉得他们是能让我动心,和我共度一生的人。这样说有点渣,但是优秀的男人都有挑拣伴侣的权利,我当然也有不是吗?毕竟不是吹牛皮,我也是很优秀的。 我头戴主角光环,在商场上无往不利,不可否认,里面也有慕容复的一份力,但是(重读),我才是出大头的那个人! 哼! 慕容复这个家伙真的太过分了! 第一次见面就给我找麻烦,要不是本小姐机智,大家就要一起玩、完、了、好、吗?(◣д◢) #一男一女共赴黄泉为哪般?# #是殉情还是仇杀?# 天惹!我还是个黄花大闺女好吗? 这混蛋虽然渣了点,伤都没好就经常撩我,把我气得青筋直蹦,但是吧,人品还行,还算知恩图报,家世也过得去,嗯,就是性格太恶劣,白瞎了他那张脸! 我做生意时,点子是一个一个蹦出来,但是我一无本钱,二无人脉,还是慕容复这家伙帮了我大忙。 我别别扭扭地向他道谢。 万万没想到,这无赖居然笑眯眯的说:“不如小姐以身相许好了?” 我擦!这家伙!真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但是看着他苍白的脸色,完美的脸蛋,整个一病弱美少年的样子,我还是可耻地心软了。 美色误人啊!古人诚不欺我。 这样两年很快过去了,我一刻不敢放松地做生意赚钱,扩充势力,有时候连慕容复都觉得我太拼,劝我慢慢来。 可是,他知道什么?他什么都不知道! 他不知道,我穿越的这个小姑娘,才十二岁就死在了池子里,在现代,十二岁还在上小学。 小姑娘爹不亲娘不爱的,平时像个影子一样,存在感稀薄。我想不清楚,除了嫡母,谁会对这样一个孩子下手。 丞相府夫人,出身世家,老公位高权重,万分疼宠,又有两个好儿子一个好女儿,人生赢家不外如是。 她本身的本事也大,否则也不能把持丞相府二十余年,府里除了原主,一个庶子庶女也无,难怪会视原主为眼中钉。 对上这样一个人,我必须要变强,才能替小姑娘报仇,算是用了她身体的代价。 这一年二月,我记得很清楚,还是春寒料峭的时候,院子里,慕容复种下的海棠花未开,只长了些嫩叶。 有一日,慕容复来找我,说是要回老家举行加冠礼,很快就是他生辰,他要二十岁了。回到老家,说不定还会有长辈给他相看小姐,说不定他会成亲,生子,儿孙满堂,然后就把我忘了。 我听了之后,心里哇凉哇凉的,难道我的真命天子又要飞走了吗?前些日子不还好好的吗?怎么一下子就变了?难道是因为这两年我一直吊着他,他等不了了,所以准备找个清纯不做作的好女孩成家立业了?可是天地良心,我这具身体还未成年呢!不带这样变态的。 我心里头乱嘈嘈的,感觉自己眼泪都要掉下来。 突然,头顶噗嗤一声,我的脸瞬间僵住了,什么意思啊这人? 我抬头望他,被他深情款款的眼神吸引住了,这一刻的他英俊极了,我差点口水流下来。 他摸摸我的头,大手暖暖的,语气认真地道:“幼画,等我回来好不好?等我回来娶你。” 我回过神,才意识到,骗子!又骗我! 我恼羞成怒地哼了一声,我要优雅要矜持,让他浪!! 慕容复不以为杵,临走前死皮赖脸找我要生辰礼物,我装作被缠得没法了随意地扔了条帕子给他。 那条帕子是我第一次绣,花了好几天时间,效果却不怎么样,两只鸳鸯像鸭子,把这东西给他,我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不一会儿又理直气壮起来,这可是我亲手绣的,亲、手! 他十分宝贝地收了起来,一点也不嫌弃,乐颠颠的,形象全无。 我哼了一声,算他识相。 他走后没多久,嫡母就给我找了两个教养娘子,还封了后门,把我身边的下人换了一遍。我被困在了小小的菊香院,和外面完全失联。她的动作太快了,我想送个信出去都不行。 我心里怄得很,不愧是杨氏,不动手则已,一动手就是雷霆万钧,完全不给翻身的机会。 慢慢的,我也有些慌了,我到底是哪里露出了马脚。这样对付我,那我在外面的产业呢? 三月初十前夕,杨氏让人送了新衣给我,说是要带我去参加桃花宴。 被困了些日子,我都快发疯了,管他是不是陷阱,我都要出门。 那简直是噩梦的开始,我万万没想到,还有别的穿越者,敌暗我明,形势不利。 桃花宴后,我被关进了家庙,我表面倔强,心里却害怕极了,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受了刺激,我梦到了原主死去的场景,没有阴谋,也没有诡计,就是单纯的脚下打滑,滑入了池塘,误了卿卿性命。 我醒来后,大哭了一场。 系统:深藏功与名。 直到慕容复来带走我,他体贴地什么都没有问我,给我换了个身份,带我回江南,十里红妆迎娶了我。 婚后,慕容复对我始终十分呵护尊重,日子过得平静、温馨、幸福,我也逐渐融入了慕容家。 也许上天就是见不得我好过,我又做了一个梦,一个噩梦。 我梦到自己没有教养娘子,也没有抄袭,世人奉我为才女,崇拜我追捧我,我一开始还有些心虚愧疚,但很快就飘飘然了起来。 我在慕容复和燕弘熙间辗转,有两个这么优秀的男子追求,我得意极了。 假作看不见慕容复的黯然,假作看不见他的挣扎为难,假作看不见他被家族的人奚落刁难,看不见就能心安理得地享受齐人之福。 男人能三妻四妾,凭什么女人不能呢? 何况他们都那么爱我! 梦里的我简直是晕了头,爱情具有排他性,这样子算什么呢?但我无力改变,只能继续看下去。 “看”到丞相府一朝覆灭,自己轻易地信了燕弘熙,不在追究。我难以遏制的心一痛,这是原主的情绪,她的家,被毁了,被“我”毁了。 “看”到自己给慕容复和燕弘熙各生了一个孩子,过起了锦衣玉食的生活,自认为魅力非凡。 梦里的我看不清平静海面下的暗流涌动,我这个旁观者倒是看得清清楚楚。两个孩子都是天生才女安幼画之子,一个代表皇室,一个代表江南世家,他们生来敌对。 双方势力以这两个孩子为旗,开始了新一轮的厮杀搏斗。 慕容复心力交瘁,燕弘熙冷眼旁观,而“我”被蒙在鼓里。两个孩子越大,双方争斗得就越凶猛。 分卷阅读14 分卷阅读15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15 当“我”终于发现的时候,已经无力回天了。晋朝分崩离析,九州战火纷飞。 “我”成了这个国家的罪人,被千夫所指,被骂作祸国妖妇。最终,“我”得到了惩罚,晚景凄凉,含恨而终。 梦醒了,我被惊出了一身冷汗,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慕容复马上醒来,伸手抚着我的后背,轻轻道:“怎么了?做噩梦了?别怕,我在。” 听着他舒缓低沉的声音,依偎在他的怀里,咚咚的心跳声隔着肌肤传来,我被安抚到了,慢慢地睡了过去。 我觉得我一日比一日爱他,即使他的青丝覆上白雪,脸上爬上皱纹,皮肤不再光滑,面容不再英俊,慢慢老去,变成一个老头子,我也仍旧爱他。 所以真正的结局是女主角找到了她的真命天子,然后他们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故事完。 作者有话要说: 5000多字,感觉自己爆肝了 还有感谢小天使们的营养液 怒 第10章 武侠一 这一次苏歌一恢复意识神经就一紧,心脏还残留着原主的恐惧,视线里是一个黑色的后脑勺,自己的双手短短的,紧紧搂着一条脖子,看发髻应该是个女子。 原主应该认识这女子,那种从心底油然而生的信任骗不得人,脑海里甚至响起了稚嫩的童音,尖尖细细的,“梅姨,梅姨。” 这个叫梅姨的女人左手托着原主屁|股,右手拿着剑,剑身雪白,鲜血淅淅沥沥地往下淌。她正在逃命,带着一个孩子,深夜出逃。 苏歌趴在梅姨并不强壮的背上,感觉自己在飞,两边的景物在飞速地往后退,风呼呼地刮过,耳朵生疼,但他知道情况危急,不敢说话。 后来他才知道,这里是武侠世界,有种东西叫轻功。 苏歌闻到了血腥味,带着铁锈的味道,并不好闻。 他们身后跟着两个形如鬼魅的黑衣人,是追兵,手里都拿着利刃,显然是要人命的。 有好几次,那些追兵都快咬上来了,又被熟悉地形的梅姨七绕八绕地甩开了。 这种生死逃亡的刺激感有点像坐过山车时,突然间从顶点滑下去的感觉。苏歌想尖叫,但他咬唇忍住了,他不能让梅姨分心。他的肾上腺素快速分泌,心砰砰直跳,呼吸加重,慢慢的甚至有点窒息感。 梅姨虽然占着地利,但她背着个孩子,再小也是负担。 很快追兵就追上来了,距离他们百来米,按照黑衣人的速度,几息就能追上。 黑衣人被耍了好几次,显然是火了,粗声道:“前面那个娘们,把孩子交出来,我们饶你一命!” 梅姨才不信这鬼话,她才不会把小少爷交出去!跑了这么久,她体力不支,只能怒骂道:“放屁!”要是平时,她非得把他们的头都砍下来不可。 苏歌听出梅姨的声息有些不稳,怕是快要撑不住了,心中一紧。 黑衣人却是神情一震,哈哈大笑三声,追得更紧了。 梅姨心中漫上绝望,她不怕死,可是她的小少爷还小,这世上风景万千,她的小少爷还没一一见过,就这样死去,何其可惜。 不行,一定要让少爷活下去!看来,只能用那一招了。 一瞬间,梅姨停了下来,内力暴涨,长剑发出清越之声,右手执剑,转身杀向了黑衣人,黑衣人一惊。 梅姨的剑法很美,如烟花刹那绽放,绚烂华美,星星点点的光芒如传说中能使花木成精的帝流浆落下,笼罩住了方圆十丈之地。 她的手很稳,剑也利,准头也好。 呼吸间,黑衣人已经没了气息,身躯重重地往后倒去。他们眼睛大睁,表情还没完全从得意转到惊恐上,显得扭曲而狰狞,脖子上有细细的一条血线,一招毙命。 他们到死也没明白,刚刚还如同丧家之犬的女人,怎么一下子就杀了他们。 追兵死了。 苏歌却笑不出来,这一招如此厉害,梅姨要是能轻易动用,她之前为什么不用?为什么要等到陷入绝境才用?后果呢?代价呢? 苏歌不懂武功,但他知道能量守恒定律,天下间没有白吃的午餐。 苏歌喉咙一紧,眼睛有些发涩,无力感涌上心头。 梅姨刚刚用的那招形如烟花,如烟花般绽放,如烟花般熄灭。剑法如此,生命也如此,一人一生中只能用一次,故而名为烟花剑。 虽然要付出的代价是如此高昂,但烟花剑的威力着实是不俗,放到江湖去,也是人人抢破脑袋的存在。 解决了黑衣人之后,梅姨继续背着苏歌跑,速度更快了。她的时间不多了,用了烟花剑之后,以她的内力,至多只能坚持一个时辰。 死之前,她要安排好小少爷。 梅姨走的路越来越偏僻,到最后,路都没有了。阴暗的山林里,树木张牙利爪,影影幢幢,仿佛吃人的恶鬼,失去了白日里的强壮与和善。 最后,梅姨走到了一个山洞前。 那山洞很小,只能容孩童爬着通过,可能是穿山甲之类的动物打的,里面纵横交错,四通八达,可以直达大河,顺着河走,就能逃出生天。 山洞的位置也足够隐蔽,要不是梅姨常常带着原主来后山玩,也不会无意间发现这个山洞,那些黑衣人就更不会发现了。 梅姨将背上的苏歌转到了胸前,指着山洞,温柔问道:“小少爷记得这个山洞吗?” 苏歌望着梅姨,她的头发乱糟糟的,脸上也染了血污,不再是原主记忆中整洁美丽的样子,但她的声音还是一样温柔,眼神坚定果断。 原主跟梅姨玩捉迷藏的时候来过这里,甚至顺着山洞跟大河一个人懵懵懂懂的走到了城里,还是父亲的一个熟人见了,把原主送了回家。 这件事把家人吓了个半死,破天荒地打了原主一顿,因此记得十分清楚。自那之后,梅姨再不肯带他来这里玩了。 于是苏歌点点头:“记得。” 梅姨道:“那好。小少爷待会赶紧走,不管发生了什么都不要出来。走得远远的,去濮阳城,找你爹的好朋友——林叔叔,告诉他老爷夫人都死了,请他抚养你。长大后为你爹你娘报仇!” 用了烟花剑之后,梅姨点燃了自己的生命力,爆发出大宗师的实力,现在时效未过,五感比平时灵敏得多,不久就远远听到了追兵的声音。 原来,那两个黑衣人久久未归,幕后黑手为谨慎起见,派出了更多的黑衣人来追杀一个女人和一个孩子。 梅姨急急地交待了苏歌应该做的事,将苏歌塞进了山洞,然后沿着来路运行轻功返回,顺便抹去踪迹。 梅姨从另一个方向离开,引走了那些黑衣人。 梅姨此去,只怕是凶多吉少,苏歌眼角无声无息地流下 分卷阅读15 分卷阅读16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16 了一滴泪。 今天受原主的情绪影响太大,小孩子的感情纯粹而深厚,又受了刺激,一夜之间失去了可以为他遮风挡雨的□□,自然惊慌恐惧不已,使得苏歌的情绪也波动得厉害。 苏歌像狗一样爬进了山洞,从所未有的狼狈。现代有保镖,古代有护卫,哪里有他动手的地方。苏歌虽然也练过两招,都是花把式,健身而已。 此前,苏歌完成任务都是靠智取,暗地里如何龌蹉不说,明面上都是光鲜亮丽,武力毫无用武之地。 但今天的生死逃亡和血腥场景,深深刺激到了苏歌,使他明白了什么叫一力降十会。 直面死亡,那种命运被握在他人手中的无力感,苏歌再也不想经历了。 没时间伤春悲秋了,苏歌翻出原主的记忆,按照记忆里的那条路走了下去。 任务者就是这点好,很多事原主都未必记得了,但任务者一翻记忆,无论多么犄角旮旯里的事都能翻出来。 走到一半,苏歌气喘吁吁,一身的汗,鬓发也湿答答的,实在是走不下去了,抛开贵公子包袱,往阴凉的泥地面一躺。 现在暂时安全了,那些黑衣人一看就是不熟悉地形,找不到这个小山洞的。退一万步讲,就算他们找到了,以成年人的体型也进不来,难不成他们还能把山给挖了不成? 这时候,苏歌才有时间理一理思绪。 苏歌虽然对刚刚的追杀还十分恐惧,他没见过血,这也是人之常情,当安全得到保障之后,他不可遏制的,心底泛起了怒气和暴戾,还有无穷无尽的杀意。 从来没有人能把他逼成这样!从来没有! 虽然他是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但他继承了原主的身份,记忆,还有感情。这一刻起,他就是原主,就是荀悠。 荀悠之名取自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这是原主的娘亲翻遍了诗经取的名字,又和著名的谋士智者荀攸读音相同。 在中国,名字寄托了长辈对小辈的期望与祝福,能取到这个名字,荀夫人可谓是十分得意呢! 一想到原主的名字,这具身体就自动浮现了这些记忆,显然,原主的父母经常念叨此事,所以记忆深刻。 苏歌深深呼吸了几口空气,拼命压下了原主想到父母的担忧和挂念,原主年纪不大,倒是人小鬼大,已经知事了。 但再这样受原主影响,任务就别想完成了!苏歌再也忍不住的在心里咆哮。 愤怒只能燃烧理智,对现在的状况一无是处。苏歌努力保持平静,从土地窜起来的凉意顺着紧贴地面的背部,又顺着脊椎爬到了大脑,苏歌一个激灵,倒是瞬间清醒了许多,大脑也开始正常运转。然后敲了敲到了这个世界,怕影响宿主发挥,一声不吭到现在的系统。 他先问最关心的问题:“系统,怎么回事?为什么,我受原主的影响这么大?”要是每一次都这样,到了最后,那他还是不是苏歌了? 系统有些卡壳,其他的任务者虽然也会受原主影响,但原主的情绪一般就像隔着一层薄膜一样,对任务者的影响不大,只是方便完成任务而已。 宿主的情况究竟是什么鬼啊?资料库里完全没有这方面的资料,系统无助极了。 系统能怎么办,它就是一串辅助数据,它也很绝望啊,但还是很有职业操守地回答:“抱歉宿主,这种情况资料库里没有先例,呃,大概是原主的感情太过深厚了,所以遗留了大量情绪在身体里。宿主一来就遭到追杀,刺激到了大脑,于是情绪复苏,影响到了宿主。等过几天就好了。” 系统越说越觉得有道理,也不卡壳了。 苏歌认真听完系统的话,没有发表什么意见,只是他很会抓关键词:“大概?”尾音上挑,语气也有些危险。 系统心虚,系统委屈,于是系统默默装死,假装自己什么都没有听到。 苏歌拿装死的系统没办法,只好让系统先把没来得及看的剧情传过来,等他抽出手来再好好问候系统。 系统不知道苏歌心里正在想着怎么收拾它,非常爽快地传了剧情过来,十分的干脆利落。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世界写武侠,苏歌要奋起,要文武双全,要男神!握拳 关于营养液 作者本来是想学其他的晋江作者一样,把送营养液的小天使们名单列出来,表示感谢 但是!嘤嘤嘤(?_?),蠢作者用的是手机更新,翻遍了晋江app和网页,就是找不到各位小天使的名单!!! 晴天霹雳啊! 收了礼却不知道送礼的小天使是谁,作者君表示哭晕在厕所 想大声说“我是无辜的”都不能呢,毕竟作者都快被自己蠢哭了 于是作者打算到论坛上问一下,等有结果了再列个单子感谢小天使们 如果,咳,作者是说如果,一直没有结果的话,大家就当作没有看到上面这些话吧。 就这么说定了(击掌) …… 然后作者悄悄地,快快地,快快地遁地走了。 第11章 武侠二 这个世界习武成风,朝廷和江湖泾渭分明互不干涉。江湖人虽然敬重朝廷,但出了事却不屑找官府,一般是江湖事江湖了。平日里,朝廷也轻易管不到江湖人头上,官府也对江湖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朝廷和江湖往往保持着此涨彼消的关系,此时已经是朝廷势弱江湖势大。在江湖,朝廷的影响力已经降到了最低。 这也是梅姨让苏歌找那位林叔叔,而不是去官府告状的原因。 武功高强者极受人尊敬,只要武功够高,就会有三教九流自动请求庇护,奉上供奉,穷文富武不外如是。 因为不识武的平头百姓得罪了江湖人,被打被杀或损财害命也是常事,告到官府去,官府也拿那些漂泊不定,整日里飞来高去的江湖人无可奈何,往往是不了了之。久而久之,认个识武的当老大就成了常规。 这是一个人命如草芥的世界。 主角赵长风,男,塞北人士,典型的传统美男子,身高八尺,眉目俊朗,轮廓深邃,棱角分明,带着塞北人特有的豪爽和热情,笑容真挚而纯朴,是容易引人好感的外貌。 因父亲得罪了魔教高层,满门被灭,独自一人行走江湖。 幸运的是,魔教灭门的那天,主角光环开启,出门撒欢去了,躲过一劫,成了一条漏网之鱼。 顺理成章,赵长风往南方跑去,躲避追杀,途中再次证明了主角跳崖不死定律,得到一本高深的武功秘籍——九幽真经,从此开启了他跌宕起伏而又辉煌灿烂的一生。 这“辉煌灿烂”里包括了数不清的美人:魔教圣女酒思思、武林盟主之女叶萝、百花宫宫主江梨媚、南王郡主李建宁、峨眉女侠郭 分卷阅读16 分卷阅读17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17 子莹…… 赵长风最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他的眼睛,黑色的双眸吸收了所有光线,仿若深渊或者大海。当他专注地看着一个人的时候,里面的深情能把人溺毙。 据说,不同的人能从这双眼里看到自己渴望的东西,贪婪者看到金银珠宝,深情者看到梦中情人,好武者看到神兵利器等等不一而足。 这大概就是作者给男主开得最大的金手指,有了这双眼睛,路人好感二十起步,简直是征服世界的神器。 男主一路逃亡,还不忘收收后宫、刷刷江湖人士好感、提提名声。等他到了濮阳城,已经是一个名声大噪的武林俊杰了。 到了濮阳城,少不得提提剑神山庄。剑神山庄由剑神一手建立,这位剑神在十来年前已经是一名宗师级别的高手,一手剑法使得出神入化,无人能出其右,剑神之名名副其实。 至今江湖还流传着他的传说,他的迷弟迷妹们遍布江湖。虽然不是武林盟主,但也是武林正道响当当的人物。 但就是这么一个人物,十多年前离奇死亡,剑神山庄毁于一炬。濮阳城的林正杰——剑神的好友也在剑神死后没多久,同样满门被灭。 短短几天,两个武林正道高手被杀,手法相似,疑似寻仇。 一时间,此事引起了轰动,江湖人心惶恐,人人自危。 由于剑神山庄和林府都被大火毁于一旦,线索也毁得干干净净,这两件灭门惨案就成了江湖十大谜题之一。 赵长风的体质(主角光环)向来招麻烦,他不找麻烦,麻烦也要找他。入了濮阳城,麻烦就来找他了,然后牵扯出了这桩陈年旧案。 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正义感十足的男主义不容辞地查起了此案。 赵长风不愧是主角,此界的气运之子,他一查,线索就飕飕的跳出来。他顺着蛛丝马迹,查到了魔教身上。在意料之中,也在意料之外,毕竟魔教素来不安好心,但是万里迢迢从关外跑到中原来灭人满门就有点丧心病狂了。 经此一事,赵长风名望大涨,客栈里的说书先生要是不说说赵长风的故事都算落后的。 倒霉的是,那英年早逝、最终成了主角成名踏脚石的剑神,就是苏歌没见过面的便宜老爹。 原主大概也死在了林府被灭之时,在剧情中是背景板一样的存在。 最后都是套路,赵长风参加了武林大会,历经苦战,成功摘得桂冠。 在正道人士组织的灭魔之战中,赵长风身先士卒,悍不畏死地杀了许多顽抗之徒,立下了赫赫战功。最后甚至还亲自杀死了魔教教主。 灭魔之战后,赵长风的名望如日中天。 武林盟主表示自己年老体衰,要给年轻人更多的表现机会,决定让贤给立了大功的赵长风。 剧情结尾,赵长风出任武林盟主,迎娶各位白富美,成了江湖上的一代人生赢家。 看完剧情,苏歌凝眉思考了一阵,然后问系统:“系统,这个剧情是完整的吗?” 他总觉得有点不对劲,整个剧情含含糊糊的,很多关键的东西都没有提到。 系统硬梆梆地道:“剧情是完整的,请宿主不要随意质疑本系统的职业素养。” 系统的职业操守还是可以的,既然它这样说了,那它肯定是“给”了完整的剧情,这一点毋庸置疑。 剧情如此诡异,男主的眼睛真的能那么神奇吗?这还能算是人类的眼睛吗?这个武侠世界应该没有神仙妖魔之类的力量吧? 系统没问题,那么就是其他地方出了问题。 要么是剧情bug太多,世界法则修复了bug,导致隐藏剧情出现。要么就是作者太坑,没有把真相写出来。 这件事还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仔细调查,验证他的猜测,可以放到脱险后再说。 大约两刻钟后,苏歌继续逃跑。 天蒙蒙亮的时候,苏歌终于走出了剑神山庄的后山,到了大河边。 河面平静无波,水流潺潺,晨雾薄如白色轻纱,笼罩了两岸,显出了一种江南水乡的婉约柔情。 苏歌小心地走到河边,河面上映着他的倒影,有些模糊,只能看出是个七八岁的男孩,脸蛋肉肉的。 苏歌掬了把水洗脸,水凉得很,顿时倒抽了口冷气,不过人也清醒了很多,他又累又饿,没忍住喝了口河水。 夏天天亮得早,就苏歌喝水的这一会儿功夫,天边的云已经染上了金边,美极了。 河面上,艄公划了船,波纹一圈一圈往外荡去。两岸有成群结队的姑娘或妇人,手捧大木盆来河边洗衣服,像麻雀一样叽叽喳喳的,打破了清晨的宁静,这个世界瞬间活了过来。 这就是底层的劳动人民,命运卑微却从不轻易言弃,像杂草一样恣意生长,生命力十足顽强。 苏歌看到这些,也微微放松了心情,洗漱完后,往濮阳城相反的方向离开。 他不打算去找林正杰,一来是不忍心连累父亲好友,二来剧情中魔教灭林府满门的速度也太快了,濮阳城甚至林府肯定有魔教的人。他连濮阳城都不打算进,那里并不安全。 正午,濮阳城外的官道旁,茶水摊。 摆摊的是一对中年夫妇,茶是粗茶,饭是淡饭,但胜在量足,价钱实惠,又有位置上的便利,生意兴隆。 正午时分,太阳火辣辣的,晒得人蔫蔫的,路过这茶摊的,只要不是有急事,都少不了下来喝杯茶解解渴。一时间,人声鼎沸,吵吵闹闹的,老板走来走去添茶添食。 茶摊角落里,有个不起眼的小孩,穿着粗布,低着头,视线常常不经意地掠过这些客人。 这正是苏歌,原主身上带着个玉佩和一些碎银和金豆子,苏歌用碎银跟一户人家换了件不起眼的衣服,又走到了这个茶摊。 苏歌不打算去濮阳城,自然要考虑新出路。他要学得高深的武功,为剑神山庄枉死的三百多人报仇雪恨,最好是拜一个武功高强且不畏魔教的人为师,如果师门势力强横那就更好了。 苏歌结合剧情跟原主的记忆,很快找到了目标——天山飞鹰宫天山派。说起天山派,大多江湖人是一无所知,但提到问天派就明白了。 百年前,问天派一度统领正道抵抗南侵的戎狄,问天派传人武功高强、熟知兵法,带领当时的江湖人士帮助朝廷将戎狄赶回了草原,戎狄不敢南下,只能西迁或北迁,如今的魔教就有戎狄后裔的影子。 之后问天派就消失了,留下一地传说,无影无踪。谁能想到大名鼎鼎的问天派竟然隐居在天山,还改名叫天山派呢?要不是剑神闯荡江湖时,偶遇过天山派传人,得了对方眼缘,苏歌也是不知道此事的。 魔教自波斯一带传来,信奉火神,自称圣火教,向东行进时,由于行事诡 分卷阅读17 分卷阅读18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18 谲,被武林正道打为魔教,合力拦在了关外。要说这里面没有问天派插手,打死苏歌都不相信。 天山离关外西域近,这一带就魔教和天山派两个庞然大物,就算天山派避世不出也少不了跟邻居打打交道,再没有哪个门派比天山派更了解它的死对头——魔教了。 加上地利之便,苏歌要是拜入了天山派,要调查剑神山庄被灭门一事就更容易了,要是确认了是魔教干的好事,苏歌提剑就能杀过去。还能顺便查查出身塞北的赵长风,看看他究竟是个什么东西,简直是一举多得。 苏歌年纪小,只有三脚猫功夫,他父亲的剑法只学了基础功,行走江湖不便,想搭个便车去天山。 他重点观察走商的、押镖的,这些人大多武功不是特别高强,但是成群结队,背后也有靠山,安全有保障,混在人群里做些伪装也不起眼。相比之下,这些人是生意人,讲究和气生财,远比江湖人圆滑得多,也乐意做些投资,给人行个方便。 很快,苏歌就盯上了一支商队,通过他们的对话,苏歌发现这支商队打算贩卖濮阳城的茶叶丝绸瓷器到西域去,赚一个差价钱。 商队的东家性格厚道,给雇工的工钱高,为人也和善,没什么架子,跟护卫雇工也谈得来,偶尔开个玩笑。 苏歌默默观察了好一会儿,商队吆喝着启程时,拦住了商队。 苏歌跟那东家交谈了一番,表示愿意付车资,跟着商队到西域开开眼界。 有学问的人到哪里都受人尊敬,在交谈中,苏歌稍稍露了一手,不叫对方因为自己年幼而看轻自己。 东家走南闯北什么样的人没见过,但像苏歌这样年纪小小便淡定自若、谈吐不凡、见识广博的,还是少见。 这样的孩子必然出身不俗,但见其衣着粗陋,想必家逢大变,于是东家心生怜悯,心想带他到西域又有何妨? 事情一成,苏歌也暗暗舒了口气。 但是最终苏歌没跟商队走到最后,到了天山附近就离开了,临走前跟东家道了歉,也得到了对方的谅解。 然后,苏歌在当地找了个向导,登上了天山。 作者有话要说: 撒泼打滚求收藏求指正(≧ω≦) 第12章 武侠三 十三年后,天山,飞鹰宫。 今天是天山难得的好天气,天空高阔,空气冷冽,连阳光都染上了冰雪的味道,不见暖意。 几只矫健强壮的苍鹰从山底呼啸而过,发出清越的叫声:“较!较!”飞向几乎和天山融作一体的飞鹰宫。 飞鹰宫整体白色,以白石白玉建成,是典型的皇宫风格,即使没有琉璃瓦和红漆妆点,它高大的身躯,华美的装饰依旧使它显得恢宏而大气。飞鹰宫近百年来沉默地伫立在天山上,像一头史前巨兽震慑各方不怀好意者。 庭院里,一个白衣公子正在演练剑法,手腕转动,身姿腾挪转移,像风一般灵动,剑光如九天冷冷的银白月光,如划过天空撕裂黑暗的闪电。那剑很快,割裂空气时,隐隐有音爆之感,剑意也像刺骨的冬风一样慑人心魄。 一套剑法舞下来,白衣公子收了势,脸不红气不喘地向一旁观看的中年人行礼打招呼:“师父。” 男子身着广袍阔袖,以玉冠束发,衣袍不染一尘,仙风道骨,气质出尘,对苏歌赞许地道:“不错,这套风雷剑法乖徒儿已得其中九成真味。生死之间有大恐怖,还有一成,须入红尘历经生死方可品味。” 苏歌想了想,自己已经到了一流巅峰许久,确实是遇到了瓶颈,光是闭门造车已经不行了,还得出门历练,与他人过招验证己学才行,于是恭敬地道:“是。” 江湖人的武功大约有几个等级,由低到高分别是:不入流,三流,二流,一流,宗师,大宗师。 苏歌不过弱冠,已经是一流高手中的佼佼者,放到江湖去必定会引起轩然大波。 下一秒,苏歌的师父突然伸出一根食指,朝苏歌喉咙袭了过来,即使是在不要脸的偷袭,这人身姿还是飘飘然若仙,半点不见粗俗。 苏歌则是早有预料般提剑格挡,一剑一指相触,发出铿锵一声,师父的食指倒是无事,反倒是那长剑出了几丝裂纹。 苏歌师父得理不饶人,继续欺身而上,几招过后,长剑发出一声哀鸣,就这样碎掉了。 苏歌干脆扔了剑柄,以若水掌对上师父的一阳指。二人你来我往,在空旷的庭院里比划起来,倶都是身姿缥缈,恍如神仙。 最后,苏歌还是惜败于师父之手。 不过这也正常,师父他老人家虽然看起来才三十来岁,但实际上已经七十多岁人生古来希了,驻颜有方才显得十分年轻。 师父之所以能这样驻颜有方,都是因为练了本门的长春经,没错,就是这么俗这么直白的一个名字,这就是一本除了调理身体、养颜美容并无卵|用的内功秘籍。 苏歌刚刚入门时,也难免以貌取人,一时间没看清师父仙人外表下的恶趣味。小小年纪就被要求保养身体、养颜美容,以保持师父说的“水灵灵的容貌”时,还差点以为自己走错了山头,入了哪家专卖美容商品的无良商店。 不过长春经不愧是天山派的必练高级内功,苏歌练了之后,一路逃亡形成的少许暗伤都被治好了,经脉也变阔坚韧了许多。 练武之人,多多少少有些陈年旧疾或是暗伤,这对练武是有不利影响的。 苏歌就完全没有这方面的顾虑,更宽更坚韧的经脉就如同更宽阔更坚实的公路,能容纳载重量更大汽车一样容纳更多的内力,故而年纪轻轻已经摸到了许多人一生都未必能到达的门槛。 所以苏歌就默默地主动练起了长春经。 十几年过去,苏歌的眉眼长开了,五官俊秀,鬓若刀裁,眉如翠羽,眸似点漆,红唇莹润,肌肤如雪,完全继承了父母的美貌。要知道,剑神当年也是有名的美男子,荀夫人更是江湖第一美人。 更兼气质卓然,神姿高彻,瑶林琼树,不像一个挥剑决生死的剑客,反而像一个轻裘缓带的王孙公子。 不过要是没有长春经,终日山风洗礼、紫外线恩宠的苏歌大概真的会变成一个皮肤粗糙、脸蛋沧桑的糙汉子,这可不太符合他的美学。 除了长春经,师父还传授了一门寒冰诀给苏歌,这门功法兼具内功和外功,功力大成时甚至能功力外放,冰封百丈,改变一地天时。 这十几年来,内功轻功剑法掌法等,苏歌是日日勤练不缀,连觉都不睡,以打坐运行内功代替休息,谁的内力也不是天上掉的。 系统121见了都觉得自家宿主毅力惊人,就不轻易打扰宿主。 其实系统倒是错怪苏歌了,苏歌才没那么死心 分卷阅读18 分卷阅读19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19 眼呢,他向来是任务享受两不误,没有条件享受能忍,有条件享受也绝不会推辞。 ﹊﹊﹊﹊﹊﹊ 二十多年前。 黄昏,飞鹰宫。 苏歌的未来师父张真人神情高深莫测,手里捏着一块玉佩,那是他当年赠予一个有意思的年轻人的。 那时,他出门办些事,天空昏黄,大雪纷飞,寒风呼啸,北方的冬天总是这么严酷。 他带着两个下属敲开了一家小店,店内暖呼呼的,坐满了人。不得已,他和一个年轻人拼了桌。 荀钰特别自来熟,也特别健谈,对陌生人一点戒心也没有,总是觉得世上好人多。 一开始他老人家并不想理会他,事情没办好他烦得很,这可不是什么小事,一个不小心就要人命的,但是耐不住他的热情,回应了几句,立刻被这小子奉为知己,就更热情了。 他想,这就是荀钰,朋友满天下的荀钰。 一个好客的、话唠的、奇怪的剑客。 雪停了,他离开了。 后来误打误撞的,荀钰帮了他不少忙,两人渐渐成了忘年之交,他知道荀钰梦想成为大宗师,荀钰也知道他是天山派传人。 临别时,他心血来潮给荀钰卜了一卦——他占卜不错,卦象很糟糕,人祸西来,英年早逝,断子绝孙。 这个时候,他倒是希望自己的占卜不要那么灵了,荀钰知道后还笑嘻嘻地安慰他,说事在人为,他深深地叹息。 他送了块玉佩给荀钰,说:“他日你若有难,可凭此玉佩来天山寻我,我可以应你一事。” 荀钰一点也不客气地收下了玉佩,仍旧是笑嘻嘻的:“那我就不客气了。”又晃了晃玉佩道:“还别说,看起来挺值钱的。” 他翻了个白眼。 后来,他回了天山,宅在飞鹰宫,无大事不出门。 荀钰在江湖上混得风生水起,还得了个剑□□头,一点都不像是要英年早逝的样子,也许是他当初占错了卜。 直到现在,老友真的英年早逝,他的儿子千里跋涉,带着玉佩来到这里请求拜自己为师。 就算是为了老友,他也不会不管这个孩子,收他为徒,好好管教他,养他成人。 希望这小孩能早日从仇恨中走出来,不要被仇恨所束缚,毁了自己的一生。 于是他高深道:“你真的要拜我为师?” 荀悠声音稚嫩却不失坚定的道:“是!小子不才,愿拜入真人门下。”这可是他费尽心思想要达成的初步目标。 他玩味地道:“哪怕我要你发誓:不得允许,不可下山?” 他明显地看到荀悠眉头一皱,这孩子犹豫了,但最终他还是抿了抿唇,坚定地道:“是!” 不错,好心性!好苗子! 于是张真人笑了,冲荀悠道:“从今日起,你就是我的徒弟了,天山派第二十三代传人。” 荀悠恭敬地说:“弟子荀悠见过师父!” 随即跪下磕了三个头,站起身的时候,身子一晃,软软的跌了下去。 张真人一惊,轻轻一点脚,在荀悠倒地之前接住了他。 一摸额头,滚烫滚烫的,脸也红红的,还以为是冻着了。 张真人仔细把脉,原来是忧惧过度,又着了凉,肺腑有点暗伤,底子终究是伤着了。 没奈何,提笔开药,又煎了药,喂荀悠喝了药。 半夜惊醒了好几次,一身冷汗,眼眶通红,小模样可怜得很。 ————回忆结束———— 比划结束后,张真人看着面前沉着冷静、天赋异禀、面如冠玉的爱徒,心中十分满意,他已经胜过许多人了,就缺了些历练和经验。 张真人心中伤感:徒弟大了,总要像雄鹰一样展翅高飞,不可能关在飞鹰宫一辈子的。何况徒弟还有大仇未报! 于是苏歌就听到师父感慨的道:“悠悠,你武功已经练得不错了,可以下山了。” ——张真人当年为了逗整日苦瓜脸的苏歌,取昵称悠悠,至今未改,苏歌屡次抗议无效。 苏歌一怔,要说他不想下山是假的,人要养成一个习惯只需21天,他呆在天山已经十几年了,早已经习惯了这寒冷的气候,高高在上的飞鹰宫,恶趣味的师父,让他离开,一时间失落极了。 张真人见徒弟愣愣的,戏谑的道:“怎么?难道徒儿舍不得为师?” 没想到苏歌竟然承认了:“是。” 苏歌自己倒是没什么感觉,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没什么好否认的。 师父哈哈一笑,摸摸苏歌软软的发顶,不发一言,转身走了。 山中无岁月,世间已千年。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昨天用app看评论,看完之后回复,结果怎么刷都刷不出来,真是一脸血⊙_⊙ 然后换了网页,刷出了用app回复的东西,还刷出了一条从未在app上看到的评论!!!!惊!! 这条评论都是两天前的了 以前有人说晋江抽的时候,我总是特别自信从容骄傲地想,我的晋江宝贝从来就不抽 结果被打脸了,脸好疼啊t_t 第13章 武侠四 得到师父的允许后,苏歌默默收拾东西,包袱款款地下山走人了。 带着张真人独家提供的赠礼:宝剑“惊霜”一把——海外精铁百炼而成,剑身光芒流转,锋利无匹,吹发可断。 护卫若干——飞鹰宫出品,武功一流,忠心耿耿,机灵懂事。你,值得拥有! 苍鹰几只——飞鹰宫熬鹰专业人士训练而来,可通信,可快递,可杀敌,可乘坐,忠诚可靠,品质上佳。 叮铃—叮铃—— 驼铃声清脆,传得远远的。 这是一支商队,骆驼上载满昂贵的奢侈品:南海的珍珠,东海的珊瑚,江南的绫罗绸缎,京城的金银玉器,北方的瓷器,南方的茶叶……天南地北,应有尽有。 因为这是一支魔教名下的商队,专门为教主和教中高层搜集中原那些精巧美丽的奢侈品。 魔教建立近百年,手段残忍,抢掠成风,积累下了大量财富。近些年没什么战事,魔教之人的血性慢慢被消磨,尤其是魔教上层,奢靡之风渐起。 这股奢靡之风怎么刮起来的已经不可知了,只有一些教中的老人隐约记得,是在十年前一些前来投靠的西域商人引起的。 这些商人像狐狸一样狡猾,他们的嘴巴比刀剑还利,他们凭借舌头和黄金取得了教主的信任,教会了圣火教的长老们如何享受,腐蚀了火神信徒的斗志。 苏歌:经济侵略战真有意思。 魔教中引起了极大的分歧,以魔教教主为首的魔教高层认为,他们是火神在人间的信徒的统领者,他们位高权重,劳苦功高,理应享受更好的东西。区区中原商品不值一提, 分卷阅读19 分卷阅读20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20 他们依旧忠于火神,忠于圣火教,时刻不忘向东行进,一雪前耻。 而以魔教圣女酒思思为首的中下层则极力反对这种奢侈行为——废话他们又没什么好处,他们认为自己才是火神最忠诚的信徒。而这些蛀虫已经被腐蚀了,已经堕落了,他们的信仰不再纯洁,应该被圣火净化。 在圣火教的教义中,教主是火神的信徒的统领者和代表,圣女是火神在人间的代言人,负责传递神的旨意。一般而言,教主武功最强,掌管魔教实权,圣女位高而权卑,是魔教的精神领导,是魔教的旗帜。 在剧情中,一开始,野心勃勃且满腔恨意的圣女就不甘屈居人下,她有心计,有耐心,就缺了点实力。于是打算联合赵长风,杀掉教主,掌控圣火教。 只是酒思思万万没想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她竟然成了那只螳螂! 一切都是因为她“爱”上了赵长风,她在他的眼里看见了自己的家人,强壮威严的父亲,温柔慈爱的母亲,高高的帐篷,白白的小羊,好喝的奶酪,这是她记挂多年的家。 她渐渐迷恋上了这种感觉,仿佛自己只是出了个门。现在,她回家了,心也安了。 魔教圣女一般由教中外貌出色,资质不俗的适龄女孩担任,但不是每一代的魔教都能在教中找到合适的人,这时候就要到外面去找。 为了保证圣女对魔教的忠诚,在外面找的女孩以七岁以下为佳,保险起见,还要杀掉未来圣女的家人,以防万一,这被教徒戏称为“选圣”。 而酒思思就是这一代“选圣”的结果,那时候她才三岁,小小的,哭了几天就在魔教的糖衣炮弹下忘了一切。 大人都以为小孩子什么都不懂,也不记得,实际上大多数是懂的,所以教徒们在谈论如何“选圣”时,就不怎么避讳酒思思,甚至还高谈阔论起如何干脆利落地杀人。 直至酒思思到了魔教,这些人才不再谈论此事。 但是酒思思已经知道了一切,也牢牢记住了她被毁掉的家,她很聪明地没有暴露出自己的早慧,成功当上了圣女。那些给她带来无限恐惧的教徒,也在她站稳脚跟之后,一一出了“意外”死去了。 天长日久,酒思思不再满足于当一个招牌般的圣女,她对权力生出了十二分的渴望——在她利用圣女的职责杀掉仇人之后,她要登上教主的宝座! 她能和赵长风合作,自然也能和苏歌合作。 有了苏歌的支持,双方才斗了个旗鼓相当,魔教几乎被一分为二,这和剧情中酒思思被压制得几乎喘不过气来已经是大大不同了。 苏歌对此喜闻乐见并表示支持,权力的分散带来了混乱和纷争,这会大力消耗魔教的资源和力量。城池失火,殃及池鱼,魔教教主和酒思思的博弈必然会大量消耗掉魔教的有生力量。 苏歌十年如一日地坚持以为剑神山庄报仇为中心,以经济侵略战术为指导,以支持魔教分裂为方针不动摇,不断地往魔教渗沙子,挑拨、离间、暗杀等手段轮番上阵,也总算见到了成效。 这个时候,魔教差不多是个空壳了,从这十年魔教势力始终龟缩在这一亩三分地,难以扩张就可以看出来了。 魔教教主和酒思思也明白魔教的现状,但他们已经杀红了眼,收不住手了。就算魔教教主愿意和谈,酒思思也不乐意,比起手握大权,现在她更愿意彻底毁了魔教。那个藏在幕后跟她合作的人太可怕了。 对于魔教教主都这样了还不忘享受,苏歌是服气的。于是他也就不客气地易了容,混在商队里来摘胜利的果实了。 当初,苏歌拜师没多久就利用天山派的势力查出了剑神山庄被灭的真相。说到底,不过是见利起意罢了。 苏歌的父亲——鼎鼎大名的剑神以不败剑法十二式闻名于世,对这个剑法,魔教自然也是垂涎三尺的。 一个刚刚出道没几年的小子,居然成了宗师,不是剑法的功劳又是什么?虽然剑神师承不明,但不败剑法十二式的强大还是有目共睹的。 当时的魔教教主还是一个普通的魔教高层,他接下了这个烫手山芋。 魔教教主心有沟壑,并没有一接任务就冒冒然地出发,而是领悟了“知己知彼百战百胜”的精髓,先是仔细收集剑神的资料,研究剑神的性格、爱好、习惯等,哪怕被人嘲笑自己胆小鬼也不动如山,只不过在得势之后将嘲笑过自己的人通通剁碎了喂狗。 在完全了解过剑神后,他伪装成一个初入江湖的菜鸟,迅速接近了剑神,凭借伪装出来的好性格跟剑神一见如故。 跟荀钰成了朋友之后,未来的魔教教主怎么也探查不到剑法的下落,教里又催得紧,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地灭了剑神山庄满门,即使这样也没有找到剑谱。 虽然他没有完成任务,但是杀了剑神和林正杰这两个正道俊杰,他在魔教的声望大涨。最后,杀了前教主,自己当了教主。 苏歌得知真相后只觉得可笑,世人愚昧竟至如此! 从原主的记忆看,剑神压根就没有什么师父。荀钰一开始是个穷小子,但他人穷志不穷,照着书店里烂大街的剑谱练起了剑法,但他实在是悟性惊人,光靠这本剑谱就闯出了名声。 人红是非多放哪里都是适用的,荀钰出名后,向他挑战的人就一下子多了起来。打打杀杀中,荀钰竟然悟出了不败剑法十二式——没文化真可怕是多么痛的领悟,对于这么没意境的名字,荀夫人——文化人嗤之以鼻。 愚昧无知令人发笑,嫉妒令人面目全非。 当剑神之名响彻江湖时,所有人都认为荀钰来历非凡,师承必然赫赫有名,他练的剑法也必然是最好的。对此,荀钰好笑之余不承认也不否认,反正说实话也不会有人信的。 那些被打败的江湖人也平衡了——他出身这么好/师父这么厉害/剑法这么高明,难怪我会输了。 当一个人比其他人优秀一点点时,其他人会嫉妒,还会给自己的失败找借口。但是,当一个人比其他人优秀太多时,其他人能做的就只有仰望了。 荀钰不满而立突破宗师的消息传出来时,其他人连嫉妒的力气都没有了。荀钰登上了神坛,神坛下的人望向他的眼神都充满了崇拜。 这样一个强悍的男人,要不是卑鄙小人以朋友的身份消磨了他的戒备,以阴损的毒物耗尽了他的功力,以心爱的妻子威胁到他,他是绝不可能那么狼狈地死去的。 当苏歌了解了真相时,对这个从未谋面的便宜爹也充满了敬佩。 你可以不认同他对世事的天真和对朋友的真诚,但你不能否认他心灵上的强大——永远相信这个世上还是好人多。 十三年前,苏歌得知仇人是谁的时候, 分卷阅读20 分卷阅读21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21 就开始布局,像一个耐心的猎人一样设下陷阱,等待猎物入局。 苏歌人在天山上,并不妨碍他把手伸到魔教上。 先是插人到魔教圣女身边,以言语、以仇恨、以事实提前挑起酒思思的野心。她的表现从未令苏歌失望。 再是安排商队投靠魔教,掀起奢靡之风。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染了陋习,再改就难了。 俗话说得好,不患寡而患不均。先前不显的时候,大家都差不多,也没什么好争的。而现在,上面的吃肉,下面的连口汤都喝不上,怨气一生,魔教就别想安宁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还有一更 第14章 武侠五 驼铃声悠远,长长的商队蜿蜒前进。 苏歌易容成了一个面貌普通的青年人,坐在骆驼上,一双眼睛明亮而锐利。 护卫们也易了容,分散在他周围。 夜晚,沙漠里的气温一下子降了下来,白天还热得可以烤肉,夜里就冷得穿袄子了。 经验丰富的领队找了个避风的地休息,大家也点燃了篝火,煮饭取暖。这就是一支商队日常的一天。 晚饭后,有人值夜,有人睡觉。 苏歌睡在帐篷里,一点睡意都没有,心绪不宁也打不了坐。他仔细想了想自己最近的安排,并没有什么纰漏。还有几天就可以为剑神山庄报仇雪恨了,他每一根神经都兴奋得要跳起舞来,胸膛里热血沸腾,头脑也清醒得不得了。 然而,当苏歌一合上眼,就会梦到剑神山庄灭门的一天:满眼都是火,一片火海,刺目的火焰,焚烧的山庄,横梁柱子烧得噼啪作响,人|肉烧焦的味道令人作呕,无数惨叫哀嚎凐灭在剑神山庄里。 原主的父母也留在了那里,再也没有走出来。 那些无辜的冤魂缠绕山庄,久久不散,也纠缠住了苏歌,将剑神山庄唯一的幸存者困在了那一日。 苏歌一入睡就会被噩梦缠身,不能成眠,当他能够以打坐代替睡觉起,就再也没有睡过觉了。 其实,看得久了这个梦境,苏歌已经不怎么害怕了,但是原主的情绪还在作祟,。系统说的过几天就好根本就是放|屁,暴怒的苏歌狠狠收拾了系统一顿。 一做梦,恐惧就会如潮水般淹没头顶,苏歌感觉仿佛身体不再由自己操控,一步步走向墨水般浓黑的大海,一步步走向死亡,那种无力感一次次涌上心头,带来绝望的感觉。 焦灼、痛苦、仇恨、愤怒燃烧着苏歌的理智,不断催促着他去报仇,几乎要把他逼疯。 要不是寒冰诀属性为阴,能压制这些负面情绪,苏歌本身也是一个极为冷静克制的人,真不知道要怎么撑下来。 不过,很快就能大仇得报了,这些冤魂得到安慰,想必自己就能摆脱这个噩梦了。 苏歌轻轻地叹了口气。 没几天,商队就抵达了一个城镇,城墙以巨石垒就,并无太多雕刻装饰,显得粗犷而豪放。 城民生活十分平静,除了服饰、建筑、食物等迥异于中原外,其他的和平民百姓也没什么不同。 任谁也想不到这里是魔教的大本营,这些城民都是圣火教的信徒,也是魔教的后备役,也许是兔子不吃窝边草,这些人生活得还不错。 这支商队从十年起就来往于西域哥中原,城民们也很熟悉商队的人,这次商队归来,看起来收获颇丰,一路走进城,都有人打招呼。 “哟,领队的,收获不错呀!” “那是!老弟我跑了好长的路呢!” “萨尔出去一趟就英武了这么多,果然男子汉还是应该出去闯闯!瞧这肌肉,结实!” “嘿嘿!”萨尔摸摸头,憨憨的笑了。 …… 这支商队原本是苏歌的人,魔教也不是蠢的,往里面插了些人。不过苏歌并不担心,领队跟魔教有深仇大恨,对他自然是忠心的。这一次,苏歌就是易容成了魔教的一个小高层。 很快,领队就跟魔教的人交接了货物。想到即将要做的事,领队的有些激动,满面红光。 来交接的以为他是听到要面见教主领赏,高兴坏了,心里十分理解,拍了拍领队的肩膀,说:“只要你好好做事,教主是不会亏待你的。” 领队反应过来,将兴奋压下去:“那就承你吉言了,回头我请你喝酒去。” “哎!那就太客气了。”男子搓搓手,这厮有钱,请的必定是美酒啊! 魔教内,一个布置精致充满了女儿家气息的房间内,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女子正优雅地盘坐在一张图案精美色彩艳丽的羊毛毡上。 这女子身穿红色的纱裙,头上披着红色的纱巾,面上戴着红色的面纱,脚上穿的也是红色的鞋子,只在耳朵、额头、手腕妆点了些黄金首饰。一身的红,红得艳丽,红得热烈,像一团火,这正是魔教圣女酒思思。 酒思思穿着虽艳,但是包裹得颇为严实,全身上下只露出了一双玉手和一双美眸。 睫毛长而密,绿色的眼瞳仿佛碧波荡漾,哪怕杀人时也始终含着令人心醉的笑意。 不一会儿,一个侍女匆匆行入,步履轻盈,走到酒思思面前,弯腰行礼:“见过圣女。”然后将一个食指大小的金属小筒双手递给圣女。 酒思思以特殊的手法打开这封密信,认真看了一遍,记住内容,将信纸用火折子烧掉了。 一向喜怒不形于色的酒思思愉快的笑了起来,声音婉转动人,最后停了笑,道:“很好!吩咐下去,今晚按计划行事。” 侍女恭敬地道:“是。”然后退了出去。 深夜正是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 “啊!”魔教的一名教众惨叫一声,睁大眼睛看着平日里跟自己关系不错的男子,他腹部被这男子刺中了一剑,内脏受伤,鲜血从嘴角流了出来,艰难地道:“为、为什么?我、平日、待、待你不薄!” 男子毫无愧疚感,冷眼望着平日的“好友”在自己面前死去,平静中带着些好笑地道:“为什么?不为什么。不过是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天经地义罢了。” 临死前,那教众想的是报应啊!但是心里对于杀人却没什么悔意,这世道如此,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端看谁的剑更快更利罢了,有什么好后悔的呢?他今日死去,也不过是手段不如人罢了。 往日里灯火阑珊护卫来往巡查的魔教一片寂静,连最聒噪的鸟儿都闭了嘴。 空气中弥漫着紧张的气氛,血腥味慢慢地浓了起来,这注定是个不眠之夜。 苏歌在领队的带领下往魔教教主所在地走去,众人运起轻功,兔起鹘落。 领队走在最前面,见自己无论用怎样的速度行进,苏歌都能落后几步紧紧跟上,一点都不显得吃力,不由得暗赞:“好 分卷阅读21 分卷阅读22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22 俊的轻功!” 一柱香的时间不到,苏歌一众就来到了魔教教主的寝殿。 途中,不是没有人试图拦截他们,还不等苏歌出手,护卫们就已经干净利落杀了拦路之人。 寝殿外的守卫也被杀了个干净,寝殿里却是静悄悄的,一点声响也无,似乎空无一人。 苏歌冷冷地看着这座华丽的宫殿,对此毫不意外。他洗去了易容,一张如玉般的脸在夜色中愈发显得莹白。 苏歌抬眼对护卫示意,那护卫就走上前去推开了大门,众人跟在后面鱼贯而入。 一个高大的身影藏在黑暗中,怪笑了两声,沉声道:“何方宵小,胆敢来犯圣教?” 苏歌慢条斯理地道:“马有为,好久不见,别来无恙啊。”语气温和,仿佛是跟老朋友久别重逢,正在寒暄。 魔教教主听了“马有为”这个名字却是身子一僵,面色一冷,这是他欺骗剑神的时候用的化名,现在应该没多少人知道了。 “嗤!我道是谁?原来是剑神山庄的余孽,当初你逃掉了,不知你今日还逃得了吗?” 当年的逃亡是苏歌的奇耻大辱,要不是梅姨舍身相护,他早已葬身荒山野岭,魔教教主这样说正正踩中了地雷。 眼里凶光一闪,苏歌压住怒气,淡淡地道:“十三年前,剑神山庄上下三百余人葬身火海,没能逃出生天。风水轮流转,就是不知,今日阁下能不能逃得出去了?” “笑话!黄口小儿也敢口出狂言!本座早已入宗师之境,尔等跪下求饶或可饶你们一命。”魔教教主满以为这样就能吓走这些胆小之辈,宗师,这可是传说中的人物。 却不想,这一群人都无动于衷。 苏歌看着虚张声势的魔教教主,声音带了笑意:“真是没想到,十几年过去,阁下倒是好性儿了不少。” 魔教教主阴鸷地盯着苏歌,不发一言。 苏歌话音一提:“就是不知阁下的功力还能动用几层?” 魔教教主又惊又怒,他今晚用了晚膳之后就觉得功力运转凝滞,慢慢的,一丝功力也动不了了,否则的话怎么会容许这些小辈到他面前嚣张。 “是你?!行事如此卑鄙,也不怕坏了你父亲的名声!” 苏歌神色一冷:“这就不劳阁下费心了。还请阁下往十八层地狱走一遭吧!” 对苏歌而言,下毒暗害此人并不算什么,不过是以彼之道还治彼身罢了。 随即,苏歌不再像猫逗老鼠那样留他一命,而是拔出惊霜,步子轻移,挥剑斩出。 霎那间,仿佛有闪电照亮了这间屋子,光芒熄灭后,咕噜一声,还在想着翻盘的、不可一世的魔教教主已经人头落地。 领队见了,又哭又笑,大仇得报,何其快意! 苏歌也仿佛放下了重担,念头通达,身体都变得轻盈起来,在武功上,又更进了一步。 “叮!恭喜宿主,酒思思任务完成度达80%。” 作者有话要说: 啦啦啦,二更啦 第15章 武侠六 当苏歌杀了魔教教主时,酒思思的任务便完成了大半,毕竟权力才是最让人醉心的美酒,情爱对酒思思这样的女子来说不过是生活的调剂品而已。 之后,苏歌又留了几天,烂船还有三斤钉子呢,魔教虽然只剩个空壳,但苏歌投资了那么多,过宝山而不入,可不是商人所为。 新上任的教主——酒思思是个目光长远的女人,在钱财方面并不吝啬,现在首要之事还是收拢魔教残余势力。 更何况,圣人有言:“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也算是给圣火教敲响了警钟,她在圣火教长大,近二十年了,对圣火教并非没有感情。既然她掌了权柄,自然要改一改看不顺眼的规矩,让圣火教走得更稳更远才是。 临别前,酒思思想给合作伙伴苏歌举行饯别宴,被苏歌似笑非笑地婉拒了。 最终,苏歌没有拒绝酒思思前来送行。炙热的阳光打在身上,就像奔放而热情的沙漠舞娘对你倾洒情意。大仇一朝得报,在苏歌眼里,连这恼人的阳光都变得可爱起来。 苏歌转头对送了一路的酒思思说:“送君千里,终须一别。教主还是止步吧!” 魔教教主死后,酒思思匆忙间登上了教主之位,成为圣火教史上第一个兼任教主与圣女的人。 不过短短几天,权力的交替使酒思思迅速成长了起来,身上的威势越来越重,那种说一不二的气势也逐渐形成。一举一动少了几分女儿家的妩媚,多了男人的刚硬。 说实话,酒思思对苏歌挺有好感的,多年合作也足以让酒思思看清荀悠此人的行事风格,人品很好,文武双全,谋略过人,也不迂腐,对女人足够尊重和体贴。 嗯,最重要的还是他好看啊!要是荀悠是个络腮大胡子,她酒思思才看不上呢! 这次合作后,酒思思还想跟苏歌继续合作,可惜被婉拒了。不要讲什么圣火教和天山派是敌人,这世上没有永恒的敌人和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 再不然,合作不成还可以当情人,反正他一个大男人又不吃亏,可惜还是不成。 也正因如此,苏歌才十分干脆地拒绝了酒思思,一点念想都不留,以免伤人伤己。 酒思思惆怅地叹了口气:“怎么说我也是一个大美人,荀公子何必如此绝情呢!” 苏歌目光凉凉地看着她,不说话。 最怕空气突然安静,一时间,脸皮厚如酒思思也是讪讪的。 苏歌顿了顿,仿佛漫不经心地道:“听说贵教上上任教主死后,九幽真经便失了踪影,是吗?” 说到正事,酒思思的脸色也严肃了起来:“不错。”反正这件事在教中高层人尽皆知,告诉他也无妨:“怎么,荀公子有这方面的消息吗?如果有,圣火教是不会亏待朋友的。” 苏歌弯弯唇:“消息我是没有,道听途说的倒是听了不少,听说这位教主有个遗腹子呢!” 酒思思的脸色一下子难看起来,苏歌像没看到似的自说自话道:“据说九幽真经高深无比,犹其是摄魂术一篇,大成之后眨眼间可控人心智。在下倒是好奇得很,十分想见识一下。” 酒思思硬生生地挤出了一丝微笑:“多谢荀公子告知。天下间无不散的宴席,思思就送公子到这了,愿荀公子一路顺风。” 苏歌意味深长地笑了,向酒思思拱供手,道:“告辞。”转身扬长而去。 酒思思见苏歌走了,也赶回了教中,召集下属。命令下属挖地三尺也要找出九幽真经,以及杀掉所谓的上上任魔教教主之子,眼里的杀意毫不掩饰。 与此同时,苏歌的脑海中响起机械的声音:“叮!恭喜宿主,酒思思任务完成度达100%。” 苏歌轻轻的笑了 分卷阅读22 分卷阅读23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23 。 剧情给出的内容并不完整,很多事苏歌都得靠自己去摸索发现。关于这九幽真经,苏歌也是翻遍了飞鹰宫藏书才知道的。 俗话说,最了解你的永远是你的敌人。关于圣火教最高深的九幽真经,天山派是十分了解的,飞鹰宫的藏书也说得很清楚。 九幽真经最重要最强大的一篇就是摄魂术,这是一种邪术,练摄魂术最重要的部位就是眼睛,意志不坚定的人可以从练成摄魂术的人的眼里看到自己所求的东西,从而被迷惑了心智,直到被控制。 九幽真经还有什么房中采补术之类的,反正都是歪门邪道,不值一提。 最后,天山派不知哪位前辈写的藏书总结:最强的武功秘籍还是咱们天山派的寒冰诀,练了寒冰诀就不怕摄魂术啦!要是哪个不怕死的敢对天山派传人用摄魂术,直接甩一个“冰封千里”过去,就会死得透透的balabala 看起来还是挺自恋的一个前辈,想必还杀过不少魔教的人,以至于对付摄魂术的经验如此丰富,仇恨也一定拉了不少。 苏歌看了不由得莞尔一笑。 苏歌也是看了这本书才明白,剧情中男主那双似妖似魔的眼睛是怎么回事,毕竟他是经历过信息大爆炸时代的人,一看就知道不过是高级版的催眠术罢了。 摄魂术说得恐怖、神秘,其实根本没有那么厉害,只要人有了防备或者是意志足够坚定,就能有效防止被催眠。 而寒冰诀能克制摄魂术,恐怕也是因为寒冰诀能让人的头脑保持清醒,不受迷惑。 至于所谓上上任魔教教主的遗腹子,苏歌得知此事也是意外收获。 苏歌为了对付仇人,大量收集对方情报,其中就有关被他杀掉的老教主。 老教主死后,手下的势力一分为三:一部分归顺了新教主活了下来,一部分死忠不愿归顺就被血洗了,还有一部分神秘失踪了。 苏歌看着第三部 分的人,不乐意有事情脱离掌控,造成意外,就让下属继续查下去。也就是前段时间才出了结果,这结果也令苏歌很是吃惊。 没想到啊,查来查去,竟然查到了男主赵长风头上,真是意外之喜。 这样一来,很多在剧情中说不通的事就能说的通了。 难怪,男主一家会被追杀,应该是被现任魔教教主发现了端倪,想要斩草除根了。 难怪男主则是“恰恰好”出了门,避过一祸,想必是有老教主的死忠通风报信。 难怪男主能跳崖不死,还能得本武功秘籍,都是人家爹给安排的,自然没有危险。 难怪能那么轻易地跟魔教圣女搭上线,难怪酒思思也肯相信一个武林正道愿意帮助她杀掉魔教教主,毕竟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最后,男主不仅做了武林盟主,掌控了武林正道,还在暗地里掌控了魔教。 这样一来,在赵长风的掩护下,魔教就能保存大部分力量,并在正道的眼皮底下发展势力。时机一到,魔教就能继续东进,甚至一统江湖也不在话下。 老教主虽然死了,但他的安排一一落实,他的意志也得到了贯彻,他的儿子会一统江湖,魔教也能入主中原。 高,实在是高啊! 苏歌对这个剧情还没开始就已经死翘翘的魔教教主生起了兴趣。 原来这才是作者给男主开得最大的金手指,摄魂术什么的弱毙了! 可惜不能跟他交流交流,苏歌遗憾的想。 作者有话要说: 8.7停更一天 第16章 武侠七 杀了魔教教主之后,苏歌先是飞鹰传书给师父,告诉师父自己已经让仇人下地狱去了。 师父回信表示很欣慰,希望徒儿继续努力,争取武学更上一层楼,不堕师父威名。 收到回信时,苏歌正在一家客栈里休息,此时他刚刚沐浴完,穿着单衣,一头绸缎般的黑发散发出湿意,被主人随意地搭在肩上。苏歌坐在床边,一腿曲着,一腿耷拉在地上,手里捏着信纸,姿势不再端着,而是十足的放松,眼睛半阖,神情慵懒,露出一丝惬意。 也是,苏歌为了报仇,脑子里的弦都崩了整整十三年了,日日夜夜练武、读书、打坐不缀,没有一刻偷懒放松,一朝如愿以偿,难免一身的神经和肌肉都软了下来,显得松懈了些。 近些日子,苏歌夜里没有打坐,而是舒舒服服地睡了好几觉,由于心境上升,功力倒是不退反进,于是就睡得更加的理直气壮了。 不过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苏歌十几年养成的习惯也不是一朝一夕能改的,很快就恢复了他一向严谨自持的模样。 然后保持着复杂的心情地返回了濮阳城,准备祭祀父母。 一路上,剑神之子荀悠以弱冠之年深入魔教,斩除魔头的壮举这条消息也像长了翅膀似的,从西域飞向了大江南北,也飞向了峨眉山。 不出一月,峨眉山女侠郭子莹也得知了此事。 系统:“叮!恭喜宿主,郭子莹任务完成度达100%。” “叮!叶萝任务完成度达50%。” “叮!江梨媚任务完成度达70%。” “叮!李建宁任务完成度达30%。” 消息当然是苏歌放出来的,酒思思虽然对苏歌有好感,但也没有好到在合作不成、情人不成的情况下,帮死对头飞鹰宫的传人扬名四海。 苏歌当初消息一来是为了任务,二来就是跟他剑神爹一样,出名要趁早么。 苏歌收到系统提示的时候一点都不吃惊,因为这都在他的预料之中,他仔细研究过剧情,也制定出了完成任务的计划,现在这一切都是他谋算而来,没什么好惊讶的。 说来,郭子莹也是个可怜人。郭家原本也是一方地主,不算豪富,但日子也过得有滋有味。 天有不测风云,一日,两个江湖门派相斗,波及到了郭家。郭家遭到无妄之灾后,家产尽失。家境一落千丈使得郭母一下子就病倒了。为了给郭母治病,郭父含泪将郭子莹卖给了一个风闻不错的商人做下人。 万万没想到,这商人是个衣冠禽兽,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他的癖|好折磨死了不少幼|女。为了掩饰这种下作行径,这商人就常常从外地买来女孩,而郭子莹不幸中招。 郭子莹性子坚毅,有勇有谋,拼了命逃了出去,要不是峨眉派掌门经过,路遇不平拔刀相助,郭子莹被抓回去真的是会被活活打死。后来掌门摸了摸郭子莹的根骨,见着还不错,就收了她为徒,带回了峨眉山。 由于小小年纪就接连遭逢大难,郭子莹的天真与活泼褪尽,性格也被打磨得越发坚毅,但事有两面性,郭子莹人也变得阴郁偏执,眼里除了救她于水火的师父和能让她变得强大的武功再无其他 分卷阅读23 分卷阅读24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24 。 对此,峨眉派掌门是又欣慰又心塞。欣慰的是郭子莹性情坚毅心无杂骛,练起武来一日千里,峨眉派后继有人。 心塞的是郭子莹性子偏执,容易钻牛角尖,过刚易折,练武之路怕是走不长远,难以大成。她能轻易成为一个一流高手,但要成为宗师是难之又难。 为了这根好苗子,峨眉派掌门真是操碎了心。掌门经常给小小的郭子莹讲剑神的故事,剑神少年成名,但其中吃了多少苦也难以与外人道。 掌门作为峨眉派之主,又跟剑神关系不错,对于荀钰的身世内情自然是清楚的,讲起他的经历来也头头是道,很快吸引住了没什么见识的郭子莹。 掌门的本意是她的小徒弟和剑神都是一样的少年经历坎坷,资质不俗,想必很有共通之处和共同语言。 剑神也能给郭子莹树立一个好榜样:身处逆境不轻言放弃,要对人世充满乐观,对世界怀有善意,不要因为一个坏人就一竿子打翻所有人,这世上有好人也有坏人,正如有光有影,有日有夜。练武要勤奋……我辈习武之人要惩恶扬善……路见不平要拔刀相助…… 掌门的主意不错,有了一个经历悲惨不下于自己、人生励志又高于自己的剑神在前,郭子莹很快就放下了心结,慢慢的有了人气,以剑神为目标,最终成长为一个稳重可靠的大师姐。 然而啊,这都是表面上的。 实际上,郭子莹长得有、点、歪。 不是掌门教得不好,而是掌门讲的剑神二三事对郭子莹的洗脑太成功了。当年,郭子莹年纪还小,三观和人格都在成长塑造的阶段,掌门发现郭子莹有向报社人士发展的倾向,当机立断给她树立正确的榜样,这本来是没错的。 问题就在于郭子莹在师父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洗脑下,戴上了厚厚的粉丝滤镜,将剑神视作了神明。 在郭子莹的眼里,剑神之形象是如此高大,连每一根发丝都闪烁着耀眼的光芒,荀钰就是她的救赎,是她的偶像,是她前进的方向。 得知剑神死去的时候,郭子莹几乎崩溃,还是掌门提醒她剑神一门被灭,恐无人为剑神报仇,郭子莹才拾起了精神刻苦练武,准备自己练好武功就替剑神报仇。 后来,郭子莹下山历练时就挖空心思查剑神山庄灭门的真相。 在剧情中,郭子莹是赵长风后宫之中性格最为坚毅固执的一人,在这方面连酒思思都比不上,她也是少有的不受男主摄魂术影响的人,但是同时她也是对赵长风最为死心踏地的人。 原因也很简单,因为赵长风查出了剑神山庄的灭亡凶手,并将凶手杀死替剑神报雪恨仇。 就凭这一点,郭子莹将满腔无处安放的崇拜转移到了男主身上,对他忠心耿耿,也不介意和其他女人共事一夫,甚至还无视了师父的责问。她对赵长风一切的不妥之处都视作无物,还会帮他掩饰。 这就是信仰(粉丝)的力量啊! 要不然,赵长风也不能一直都不被人发现端倪,武林正道也并非没有聪明人,只是峨眉派的声望太高了,以至于无人敢怀疑跟郭子莹在一起的赵长风。即使有敢怀疑的,也被郭子莹挡了回去。 要斩掉这么一朵固执己见的桃花,没有人比苏歌更合适的了。剑神亲子和外人哪个份量更重,那还用说吗? 果然,苏歌杀掉魔教教主报仇消息一传回来,郭子莹的任务就完成了。 至于其他人零零碎碎的任务完成度也是附加好处了,想必酒思思那边追杀赵长风也出了不小力,以至于蝴蝶扇起来的力度不小。 作者有话要说: 对不起啊小天使们,蠢作者这几天的状态不好,更新不太给力,大概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的t_t 第17章 武侠八 西域,魔教老巢。 魔教正殿,气氛压抑而冷凝,众人大气都不敢喘。 端坐教主宝座的酒思思听了下属汇报回来的信息,心下怒不可遏,嘴上冷冷淡淡地道:“逃了?” 年轻的女音不见动怒,阶下的魔教教众却一点都不敢放松,心眼都提了起来,别看新教主是年轻人,还是个年轻的女人,这一位的手段可完全不逊于历代男性教主,只看那些消失得无影无踪的人就知道了。 “是。”被推出来答话的男人尽量让自己显得从容不迫,心里问候了一遍那些丝毫没有同事爱的混蛋们的八代女性亲属。 “属下无能,没能找到赵长风。” 酒思思冷冷地道:“你们确实是无能,上百个教中好手竟然让这么一个不入流的东西逃走了??”据她所知,这赵长风并非什么高手,这群废物真是丢尽了圣火教的脸。 众人脸色一僵,脸上火辣辣的。 资历老些的长老见此,赶紧出来调和:“教主息怒,这赵长风无端端的,怎么偏偏就在咱们去杀他的时候出门了呢?只怕教中养了别人的眼睛啊!” 酒思思脸色缓和了些,总算还有个懂事的,语气也好了很多:“长老说的是,有人欺我年纪轻,塞进这教里的老鼠还真是不少呢!许是本座的手段还是太软了些。”越到后面语气越是阴寒,像裹了毒的冰块一样。 众人一颤,不敢轻易接话。 酒思思沉吟了一会儿,道:“不管怎么样,我教秘籍九幽真经事关重大,不容有失。” 酒思思对外只说是有了九幽真经的消息,并没有把赵长风是老教主之子的消息往外传。老教主留下的势力按照他的安排,不到时机也没透露此事。于是魔教教众都以为赵长风是盗了九幽真经的叛徒的后人。 还是那长老道:“属下不才,愿为教主分忧。” “你有心了,”酒思思挥了挥手:“还是本座亲自出马吧!” 众人惊呼:“教主!” 酒思思语气坚定地道:“不必多言,就这么定了。” 这边,苏歌也到了濮阳城,买了香烛、纸钱、好酒、水果、饭菜祭祀先人。 当年,剑神山庄被一把火烧掉,只余一片废墟,如今,十几年过去,山庄已经是一片荒芜,杂草丛生,旁边有密密麻麻的几百个坟包,只有部分坟包立了墓碑,可能是剑神好友林正杰当年帮忙立的衣冠冢。 苏歌只能命人将杂草除去,在立了墓碑的剑神及其妻子之墓摆上饭菜、水果、美酒,点燃香烛,一张张地烧起纸钱。护卫们识趣地隐在一旁。 烟气袅袅,勾起回忆。 梅姨原是隐世门派的弟子,受过情伤失过孩子,后来为了报答剑神的救命之恩,自愿留在山庄照顾荀悠。由于梅姨看着荀悠长大,她是把原主当亲生儿子看的,所以才有了那一出舍命相救。 一番祭祀后,苏歌备上厚礼拜访林正杰,感谢他当年替剑神山庄收捡尸 分卷阅读24 分卷阅读25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25 骨。 林正杰好好招待了苏歌,见苏歌年纪轻轻就已经踏入一流境地,感慨了一番荀兄弟后继有人。 一年后,扬州,武林大会。 “我说你是魔教叛徒,修炼摄魂术以控人心智,你还有何话可说?”苏歌收起惊霜,淡淡地道。 他刚刚设计赵长风在众目睽睽之下用了摄魂术,年轻人认不出这门邪术,但是老一辈的,特别是跟魔教打过交道的,却是知道得清清楚楚,一个个都恨得牙痒痒的。 年轻一辈的都竖起耳朵,听起了这个惊天大八卦。 #武林新秀竟是魔教叛徒# #这是人性的毁灭还是道德的沦丧# 赵长风一身狼狈,恨恨地盯着苏歌:“荀大侠手段高超,在下甘拜下风。只是要污蔑我修习邪术,在下是万万不能认的。” 林正杰愤怒得须发皆张,喝道:“死到临头还敢狡辩,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亏他当初还以为赵长风是个心地磊落之人,还想着提携提携后辈,没想到,自己竟然被算计了去,中了摄魂术,真是老脸都要丢尽。要不是荀家小子提醒,真是要晚节不保。 武林盟主倒是很淡定,只是目光很冷,安抚了众人几句,看着赵长风的眼神跟看死人似的:“好!你要证据,给你就是。” 这个时候,赵长风才慌了,父亲留下的人不是说只要小心些没人看得出来吗? 武林盟主击了击掌,道:“来人!” 不一会儿,一个蓝衣盛装女子袅袅娉娉而来,身后跟着几个气势弱些的丽人。 大侠们见这个女子来了,也是十分吃惊,有些甚至看得眼睛都直了,这一行人正是百花宫宫主江梨媚和她的下属。 只有一个人见了江梨媚跟见了鬼似的。 江梨媚跟武林盟主等人互相打了招呼后,就冷静地开口:“妾身不才,忝为一宫之主。三月前,中了贼人算计,心智被控,百花宫百年基业险些毁于我手。”说到这儿,江梨媚怨恨地瞪了赵长风一眼。 美人就是美人,即使表情怨恨,还是美得惊人,还添了几分忧郁美,被眼风扫到的几人腿都软了。赵长风却是冷汗直飙,能要命的美人还算什么美人? 顿了顿,江梨媚转向苏歌,感激地道:“还未谢过荀少侠相助之恩,此事是我百花宫欠少侠一个人情。” 顿时就有许多羡慕嫉妒恨的视线射向了苏歌,苏歌当作没看见,淡淡地道:“举手之劳,不必挂齿。” 江梨媚看起来冷酷而不近人情,但是实际上生性极为保守。 剧情中,赵长风就是抓住了这一点,用摄魂术控制了江梨媚,强要了她。二人春风一度后,赵长风又是赌咒发誓,又是甜言蜜语,把感情方面一片空白的江梨媚哄得晕头转向。赵长风是得色得财还得势,没多久,在江梨媚的帮助下,整个百花宫都成了他的附庸。 江梨媚这个主人倒是被鸠占了鹊巢,赔了一生。 苏歌自然不会眼看着这种事发生,就插手破坏了赵长风的计划,江梨媚知道了赵长风的真实面目,任务自然而然的完成了。 赵长风心虚得很,夜色又浓,只以为自己是被哪个愣头青坏了好事,悻悻然地离开了,后面还跟着一串的魔教追杀者,在武林大会上硬是没认出苏歌来。 这一年来,酒思思先是假意离开魔教去追杀赵长风,果然钓出了不少大鱼,然后又是一片腥风血雨,老教主留下的势力几乎被屠戮殆尽,狠狠震慑了一番教内的墙头草。 赵长风也被追杀得更狠了,常常狼狈不堪,没有了剧情中的从容写意。 在此基础上,酒思思大刀斧阔地进行了改革,将圣火教不合适的教义和规矩改了个干净。魔教中人行事作风也改变了很多,不再那么肆意妄为,视人命为草芥。 这样一来,魔教跟中原的关系也缓和了许多,魔教控制下的西域各国跟朝廷俯首称臣,年年纳贡。这里面也少不了苏歌的手笔。 武林正道见此,也要给朝廷面子,不能一见魔教教众就喊打喊杀。 就像这一次武林大会,众人明明知道赵长风练了摄魂术,必定是魔教的人,也不能直接杀掉了事。还要找到证据,才能将他绳之以法。 赵长风无话可说。 当众人正要杀了他时,远远传来一个女声:“诸位且慢!”声音凝而不散,来者必定功力深厚。 众人面色一肃,望向声音来处。 很快,一顶由四个壮汉抬着的轿子进入了人们的视线。轿子一停,一个红衣女子闪身而出。 酒思思站定,未语笑先闻。看了看赵长风,语笑嫣然道:“诸位,此人是我圣火教叛徒,当由我教处置,是也不是?当然,赵长风犯了错,可以由受害者废了他武功也就是了。” 对习武之人来说,废了武功跟下地狱也差不多了,堪称酷刑中的酷刑。 酒思思一来就先声夺人,从气势压了众人一头,又噼里啪啦说了一堆,使人不由得跟着她的思路走,考虑起了她说的话。 苏歌神色淡淡的,一副波澜不惊的模样。 武林盟主冷哼一声:“小丫头倒是说得轻巧。中原也是你们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地方吗?” 酒思思脸色不变,四两拨千斤道:“前辈说笑了。本座来中原是为结两国之盟,至于这叛徒嘛,不过是恰逢其会罢了。” 武林盟主一噎。 最终,还是由江梨媚废了赵长风的武功,酒思思带着人离开了,反正人只要没死就能把九幽真经给交待出来。 系统:“叮!恭喜宿主,叶萝任务完成度达100%。” 在剧情中,武林盟主见赵长风前途无量,又无家世牵绊,所以撮合女儿跟他。叶萝性子柔顺,听从父亲安排,这样二人才成了一对。 如今,赵长风都被废了,自然没有这样的好事发生了。 武林大会后,苏歌来到了南王的领地——羊城,就差最后一朵桃花没斩了。 一日,苏歌带着护卫在街上闲逛时,感觉到有人在看他。武林大会后,苏歌就一跃成了宗师,感觉灵敏极了。 蓦然回首,看见了一个宫装少女。 系统:“叮!恭喜宿主,李建宁任务完成度达100%。” 苏歌笑了,宛若漫山桃花盛开,动人心弦。 原来这就是剧情中的郡主李建宁,好一个耿直的颜狗。一见到他的脸,任务就立即完成了。 不过,他喜欢。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番外 第18章 番外 苏歌来到这个世界许久,光自己亲身经历的灭门惨案就有一起,户主还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剑神。 剑神尚且如此,更何况手无寸铁的平民百姓呢? 朝 分卷阅读25 分卷阅读26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26 廷势弱,律法不起作用,百姓命如草芥,怨声载道。迟早,要么就是朝廷重掌大权,在江湖上强行推行法律,以律令约束江湖人士,打破侠以武犯禁的僵局,缓和江湖人士与平民百姓的矛盾。 要么就是像百多年前那样,在戎狄入侵、硝烟四起之时,武林正道奔赴边疆为国为民而战,转移国内矛盾。 要么就是有一天,矛盾激化到无可救药的地步,百姓揭竿而起。到时,一切都无法挽回,必定要斗个两败俱伤。 一般的江湖人可能会觉得这是天方夜谭,因为他们身负武功,习惯了高高在上,对百姓始终心存轻视。 但是实际上,这个世界还是以不懂武功的百姓占了大多数,会武功的不足十分之一。更不要说蚁多还能咬死象,一对一,百姓不会是江湖人士的对手,但是十对一,百对一,千对一呢? 再加上武器之利,□□利箭装备千军万马,一支强大的军队,磨都能将一个宗师级别的高手磨死。 再不济,所谓的江湖人士吃的米饭美食,喝的茶水酒水,穿的绫罗绸缎,住的房屋客栈,行的马车骏马,用的长剑伤药……哪样不是平民百姓辛辛苦苦劳作而来? 一旦平民百姓仇恨江湖人士到无法挽回的地步,只要他们一个月,不,只要一周不劳动,这个世界就要崩溃了。历史始终是属于人民群众的,只不过大多数时候,劳动人民的力量没有直白体现出来罢了。 苏歌虽然为人冷淡,但他对于养育自己长大的故乡——种花民族所在的九州大地,始终怀着感恩之心,自然不愿意一切往最糟糕的地步发展,造成生灵涂炭。 所以,苏歌选择了一条布满荆棘的道路。 任务完成后,成功晋级宗师的苏歌不再醉心于武学,而是在南王的推荐下入朝为官。 对此,苏歌只对一心培养他的师父感到了少有的愧疚,诚诚恳恳、再三斟酌地写了一封信,飞鹰传书给师父。 信中讲了自己对江湖人士横行无忌的顾虑,以及入朝为官壮大朝廷势力约束江湖人士的心愿,从而避免剑神山庄灭门惨案的再度发生。 收到信的张真人又是气又是笑,最终还是长长的叹息,给徒弟回了信。 师父的话还是一如既往的犀利和一针见血,先是把苏歌骂了个狗血淋头,一件破事还要犹豫不定,简直磨叽。后面含蓄地表示了支持,反正要晋级大宗师是必定要入世历练,磨练心境的,不就是入朝为官吗?有什么可犹豫的。 苏歌收到信后哭笑不得,心里倒是热热的。 南王和当今陛下是同胞兄弟,关系不错。自家弟弟难得的推荐人入朝,皇上还是乐意效劳的。 尤其是得知苏歌是宗师级的高手后,更是欣喜若狂。毕竟以朝廷的财力,要培养一流的高手并不难,但是宗师级别的就要看悟性和传承了,这正是朝廷缺少的人才。 问过苏歌的意向后,皇上就让苏歌入了刑部,从正五品的刑部郎中做起。 刑部郎中、员外郎,掌律法,按覆大理及天下奏谳。 很快,苏歌就凭借出色的手段、宗师级别的实力和在政治上的敏感,在刑部站稳了脚跟。还破了不少积年旧案,将许多持武行凶的江湖人士捉拿归案,该关的关,该杀的杀。 一个宗师级别的高手入了朝为官,还惩治了不少江湖人士,这在江湖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许多人暗地骂苏歌是朝廷走狗,苏歌知道了也不以为意,反正那些人又不敢到他面前骂,权当不知道。林正杰也来劝过苏歌,反而被苏歌说服了,真理永远不会因为磨难而褪色,而是因为磨难变得更加璀璨夺目。 皇上知道此事后,倒是替苏歌抱了不少屈。他原本以为苏歌只是想捞个官当当,并没有太多治国的本事,好歹是个宗师,朝廷也不缺这一双筷子,就随苏歌去了。 没想到,苏歌倒是给了他一个惊喜,手段毒辣不逊于朝中老臣,加上苏歌的实力和剑神亲子的身份,足以震慑江湖,最近推行律令都顺利了很多。 皇上一高兴,苏歌就升官发财。不出十年,苏歌就一步步的从刑部郎中做到了侍郎、尚书,最后位极人臣。 这时候,苏歌才能慢慢实现当年的设想。 首先,苏歌命刑部制定一部专门针对江湖人士的法律。 江湖人士互相仇杀按一般的法律量刑,但是,如果江湖人士持武对平民百姓盗窃、杀人,就要加重量刑。 其次,还要彻查天下户口,重新制定户籍。习武之人必须到户籍所在地登记,领取习武证明。 江湖人士入城,入住客栈,购买官卖商品,如马、铁、武器等必须出示习武证明,否则禁止手持武器,在城中动武。对百姓动武,量刑加重,对官府人员动武,罪上加罪。 此外,苏歌邀请同道中人入朝,在朝廷中选拔人员,建立监察部,独立于六部之外。监察部专门负责监察江湖人士,并捉拿犯罪之人。 此外,苏歌还在皇上的支持下,命令各级官府联合平民百姓建立消息网,负责监视违法动武之人,平民百姓在江湖人士眼里并不起眼,是最合适的。至于违法动武之人,能由当地官府解决的就当地解决,不能解决的层层上报,直到监察部出手。 最后,苏歌建议朝廷大力支持农业、工业、商业发展。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平民百姓的经济增长了,腰杆子也直了。习武之人的生存空间受到挤压,有的加上朝廷,武功不入流有晋升无望的大多回归了平民生活。 苏歌还鼓励江湖人士加上军队,作为奇兵为国效力。有了这些江湖人士的帮助,朝廷对外战争的胜利率都高了许多。 这些政策刚出的时候,执行起来十分困难,直到苏歌杀鸡儆猴,又邀请了不少武林上德高望重的前辈入朝后,情况才得以好转。 百姓的性命不再低贱,报官时也会有回应,百姓不必时刻担忧下一刻就性命财产受损,可以安居乐业,衣食无忧。 百姓们都是十分容易满足的,只要能生活安稳,通过劳动获取报酬就很高兴了。百姓都知道是谁给他们带来了好日子,他们称苏歌为大青天,还为苏歌立了生祠,常常祭拜。 幸而苏歌无后,并不会被帝王猜忌。皇上心胸开阔,还试过给苏歌牵红线,结果被万年单身汪拒绝了。 江湖人士对苏歌的心情就复杂得多了,这么好的一株白菜为什么非得被猪(朝廷)给拱了呢?还返回头对付自己人,真是要气到原地爆炸。 后世 由于苏歌在朝廷、江湖、民间的声望都极高,文治武功,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人设简直苏得不行。 在江湖上,打破了突破大宗师的年龄记录,又力挽狂澜,一手操作缓和了国内矛盾 分卷阅读26 分卷阅读27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27 ,还开疆阔土,大大扩大了□□的疆域。 所以被网友称为“开启新世界的男人”。 史书对苏歌的评价也很高,称他“有治世之才”,“容貌无双,女子见之忘情”,“气质缥缈若仙,欲羽化而登天”。 直到现代,民间还有人将苏歌视作保护神,在正厅挂上画像,逢年过节还要祭拜一番。 这个时候苏歌已经到了新世界,对此自然是一无所知。 不过,那又怎么样呢?俯仰之间无愧于心就可以了。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小天使的营养液 哀 第19章 星际一 苏歌醒来时,感觉自己仿佛置身星空,无数颗闪亮的星星点缀在浩瀚无垠的宇宙中,一团团星云裹着星星,拖着长长的云尾,按照独特的轨道运行,看起来又瑰丽又伟大。人在其中,仿佛一粒微尘,沧海一粟,渺小至极。 苏歌此时的视觉有些奇怪,他觉得自己成为了这片星空,心念一动,就能看到每一颗星星,哪怕再微小的星星也无法逃出他的掌握。 这种无所不能的感觉神奇极了,苏歌试着想象自己有一只手,伸出手去摘一颗星星。果然被苏歌看中的星星像是被无形的手抓住,飞往苏歌的方向,说是方向也不知对不对,因为苏歌现在连实体都没有。 不过苏歌一点也不惊慌,因为他在这片星空感到了久违的安宁,仿佛游子归乡叶落归根。 玩了一会儿,苏歌让系统把剧情传过来。 系统尽职尽责地传了剧情过来。 这一次,苏歌来到了未来的星际世界,原主名叫柏辰星,是柏家的继承人。柏家是整个帝国首屈一指的家族,柏家从军中起家,发展到现在已经是有名的军阀豪门。 原主身材高挑挺拔,相貌俊美精致,由于自小在军中打滚摸爬长大,有些沉默寡言,气质却是相当的沉稳可靠,加上些许铁血味道,简直是一个移动的人形荷尔蒙分泌体。因而成为了许多女人的梦中情人,甚至有些男人都视原主为潜在的伴侣,只不过专注于学习工作的原主从来没有在意过这些事,真是叫迷弟迷妹们扼腕叹息。 帝国实行君主立宪制,皇室作为国家力量的象征,有名义上的的外交权和行政权,在首相的批准下,还有对外宣告权。 凡事有例外,如果皇室足够强硬手腕足够灵活的话,是可以钻帝国宪法的空子,掌握实际上的外交权和行政权。剧情中的男主雷厉行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雷厉行是皇帝的私生子,是皇帝年轻时到边疆慰问军队风流一夜的产物,由于被检测出精神力波动而被带回了帝都星。 因为雷厉行的存在时刻提醒皇帝有一个黑历史,所以已经有了优秀继承人的皇帝既不承认也不待见雷厉行,使得雷厉行在帝都的贵族圈举步维艰。 这让雷厉行分外自卑,并十分嫉妒那个天赋优秀、可以光明正大宣称自己是皇帝亲子的太子——雷霆钧,毕竟帝国法律维护的从来就是婚生子而非私生子的权益。 有一次,为了追赶雷霆钧的雷厉行强行突破精神力等级而不幸丧命,一个同样叫雷厉行的古地球霸道总裁来到了这个星际时代,进入了刚刚死去的雷厉行的身体。 雷厉行融合了原主的记忆后,得知这个世界就是自己曾经打发时间时,看过的一本科幻小说。对于这个和自己同名同姓的男配他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为了改变原主的结局,雷厉行决心争夺皇位,让原主看看那所谓的太子根本就不值一提,他本人可以做得更好。 对于那些欺辱过原主的人,雷厉行一一报复了回去。然后,雷厉行又利用剧情当先知,利用自己在商业上的优势,暗地里建立起了商业帝国。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捞足了钱后,雷厉行就用金钱开路,拉拢了不少贵族,建立了属于自己的势力和消息网。 甚至,雷厉行还收服了产生了自主意识的帝国主脑——潘多拉。在那之后,在潘多拉的帮助下,雷厉行成为了光网上的无冕之王。由此,雷厉行掌握了许多高官贵族的行踪、计划、秘密,从而控制住了他们,最后登上了皇位,掌握了整个帝国的实权,处于万万人之上。 在雷厉行走上皇位的过程中,自然少不了红颜知己。连潘多拉到了剧情结尾,都在科学家和生物学家的努力下有了实体,能和雷厉行你侬我侬。 由于没有一个女人能与雷厉行结婚,所以这些女人在小说中都算是女配,可惜她们都是男主的桃花,苏歌还是要想办法斩掉的。 原本,雷厉行和雷霆钧的斗争是怎么都牵连不到柏辰星身上的。因为柏家是帝国毫无疑问的□□,也从来不参与皇位之争,地位可以说是超然物外。 可是,偏偏雷厉行有好感的一个女人以爱慕柏辰星为借口拒绝了他,使得向来在女人身上无往不胜的雷厉行恼羞成怒,但是这样还不足以让一个枭雄动手。 要命的是,后来雷厉行和雷霆钧的斗争进入了白热化时,雷霆钧用计使得雷厉行误以为柏家已经偏向于太子。 秉持着不能为我所用的人即使死去也不能为敌方所用的原则,雷厉行命令潘多拉在柏辰星的机甲上动了手脚,使柏辰星在一次战争中死去,还把这件事推给了雷霆钧。 柏家向来人丁不旺,这一代就柏辰星一个继承人,而且柏辰星也足够优秀,令人满意。柏辰星一死,不可置信的柏家深入调查,最后查到了太子头上。 柏家果然大怒,柏家多年来兢兢业业守护帝国,没想到柏家唯一的继承人没有死在外人手里,反而死在了自己人手里,真是可悲可叹。于是失去了继承人柏家疯狂攻击起了雷霆钧,倒是让雷厉行捡了个漏,顺利登上了皇位。 看完剧情后,苏歌想着这文中文,剧情中的剧情,真是头都有点绕,不过文还不错。要不是有任务在身,苏歌真想给作者点个赞,这篇科幻类的爽文,有爽点有冲突有剧情,还有智商有逻辑。作者亲妈,真是从头爽到尾。 对于同为霸道总裁的男主雷厉行,苏歌是有好感的,毕竟不是谁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都能迅速适应,还能玩得风生水起,哪怕是有了原主的记忆。 苏歌刚刚开始任务的时候,也是到了背景类似的世界,才能很快适应,不像男主完全就是土包子进城,所以对于雷厉行苏歌还是敬佩的。 雷厉行人如其名,手段狠辣性格坚毅,行事干脆利落,从不拖泥带水,在收服人心方面也很有一手。来到了星际时代,一切都是从零开始,甚至还有个皇帝爹拖后腿,真是不能更辛酸。就这样,雷厉行在这个重视婚生子的帝国还能闯出一片天地,一步步打脸逆袭,登上皇位,光是看剧情都爽的不行。 分卷阅读27 分卷阅读28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28 可惜自己要斩掉他的桃花,要不然给他留一朵好了,苏歌心想。 翻阅了原主的记忆后,苏歌知道这片星空就是一个人精神力在脑海中的具现化,星空越广阔就证明个人的精神力越强大。 星际时代的人类寿命普遍大大增长,普通人都能活个两三百岁,更不要说那些修炼了星辰精神术或者大海炼体术的人,等级越高寿命越长。另外,由于时代的发展科学的进步,各门知识的细致分化,人类要学习的知识大量增多,所以法律规定人类三十岁成年。 一般来说,人们六岁正式入学,从小学到中学到大学,一共三十年,即三十六岁大学毕业。现在原主还没有从大学毕业,已经拥有了一片星海,可以说是天赋异禀,潜力无限。 只是不知道精神力是受灵魂影响还是受肉|体影响,就苏歌阅读剧情的这一会儿功夫,这片星空已经发生了变化。 原本的星星都是泛着浅黄色和玉白色,甚至星云边缘都是泛着浅粉、浅紫这一类柔和的浅色调。但是,当苏歌回过神来,整片星空都是冰蓝、银白、浓黑之类的冷色调,美则美矣,完全没有原主那种温暖人心的感觉,反而给人一种泛着冷意、高不可攀的感觉。幸好,外人看不到自己的星空,不然,非得露馅不可。 从理论上来说,无论是星辰精神术还是大海炼体术,都是从低到高有一至十二个等级。但是帝国明面上的最强者也只有九级,久而久之,大家都默认为十级之上是神的领域,非人力可达。 帝国的孩子入学之前就要到学校检测精神力,一旦检测出精神力就会被视作帝国的瑰宝,成为家族的骄傲,受到社会的重视。入学之后,还有专业人士来教导如何使用、练习、增强精神力。如果家庭贫困还可以向国家申请丰厚的补助,相对的,接受了补助的人学业结束后就要向帝国效力,但即使各方面开绿灯,拥有精神力的人还是少之又少。 帝国之所以如此重视拥有精神力的人,是因为精神力增强意味着脑域的开发,即使是到了星际时代,大脑还是人类身上最神秘最有潜力的器官。 修炼了星辰精神术就能大大加强一个人的记忆力、推理力、空间构建能力、观察力、理解力等等思维能力。可以说,每一个精神力强大的人都是学神,在各个领域都是领头军的存在。 精神力三级就能攻击他人的大脑,使人大脑受损,甚至变成白痴。 精神力五级就能控制普通人的思维,军队的领导可以增强己方士气,令士兵悍不畏死,令下禁行,总裁、政治家可以提高下属工作效率,增强集体凝聚力。 精神力七极就能化为实体,帮助攻击、工作、生活等。这个等级的人才已经是帝国非常重视的人才了。柏家当代家主就是七级精神力。 精神力八级就要靠时间的积累了,九级的都是凤毛麟角。 作者有话要说: 写个星际文,希望能写得好一点(≧ω≦) 8月12、13号,家里有喜事,停更两天 第20章 星际二 余下的普通人大多修炼大海炼体术,但是由于高阶炼体者每一次突破等级都需要大量的资源,所以平民百姓很难将炼体术修炼到比较高的等级,除非能投靠某个势力或者对国家做出了重大贡献。 但是,一旦修炼大海炼体术的人能突破七级,就能将身体变成钢筋铁骨,无坚不摧,同样是帝国渴求的人才。 苏歌接收完剧情后,想到自己的任务,真是觉得头都有点痛了,他以前遇到的任务对象后宫是开了,但都是个位数,斩几朵桃花而已,也不是特别难。但是这个世界的男主简直可怕,他的后宫都以三位数计。这回苏歌要斩的恐怕不是桃花,而是桃花树。 任务对象水平很高,看来还是要仔细考虑才是。 苏歌将四处发散的思维收了回来,按照星辰精神术缓缓牵动脑海里的星星,即精神力。心随意动,星星按照特定的轨道徐徐运转,一个周天下来,星星的光芒仿佛都亮了几分。 亲眼见到漫天星辰在自己的努力下变亮,精神力也一丝丝壮大,苏歌心里充满了成就感,将心神沉入了星辰精神术的运行中。 一夜过去,苏歌一点都不感觉疲倦,反而像上个世界打坐一夜那样,精神奕奕,精力充沛。脑海里的星空甚至还生出了几颗新的星星,虽然还小,但是一直都在慢慢变大。 一个哲学家曾说,你所思考过的问题,前人都曾经思考过。 不是没有人异想天开,想同时修炼星辰精神术和大海炼体术。 然而,一来,技能这种东西贵精不贵多,专心致志取得成功的几率更高。二来,在等级比较低的时候,二者还能保持平衡,也确实有相互促进的效果。一旦突破三级,就必定有一方修炼得比较快,从而导致精神力或者身体崩溃,简直是得不偿失。 星辰精神术和大海炼体术可以说是有不可调和的矛盾,无法共生,因为没有人能保证修炼二者可以同步练习同步进步。 打个比方,人类的身体就是一个气球,里面的气就是精神力,人们希望将气球吹大。气不断增多,气球总有受不了而爆炸的一天。如果气球不断增厚,也会将气的存在压制至零。 这个时候就有人提出假说,同时吹进更多的气和增厚气球。但是无论是精神力也好还是炼体术也好,都是非常精密而无法被机器准确检测或者被人力感受到的东西,因而没有人能使自己修炼星辰精神术和大海炼体术的进度完全一致,假说也就还是假说。 直到柏辰星意外救下的一个天才药剂师少女,在他的资助下研究出了一种能够平衡星辰精神术和大海炼体术的修炼进度的药剂,这种药剂被少女取名为平衡药剂。 药剂的名字不是特别高大上,但是效果显著,见效也特别快。只要经常服用平衡药剂,就能使精神力和炼体术同时进阶,修炼起来也能没有后顾之忧。 原主得到这种药剂的时候自然是欣喜若狂,他给了少女足够多的利益,还承诺少女只要他在一天就护着她一天。然后原主跟柏父商议之后,先是将平衡药剂用在了麾下的军队身上,大大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然后对整个帝国公布了平衡药剂的配方,从而提高了整个帝国的实力。 在人类的大敌——虫族入侵时,帝国一开始没有准备吃了大亏,但是因为平衡药剂的出现,帝国的实力强大得出乎虫族的意料,从而打了虫族个措手不及,将虫族赶回了老家。 从这里可以看出,原主柏辰星是个大公无私的人,他自小受到的教育使得他注重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不是十分在意个人的利益。也正因如此,柏家和原主才深受帝国人民 分卷阅读28 分卷阅读29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29 的爱戴和拥护,深得帝王的信任,柏家也因此长盛不衰。可以说是种好因得良果。 但是雷厉行不一样,他骨子里就是一个商人,利益为上。他来到星际时代后,按照剧情,提前引开了柏辰星,救下了天才药剂少女,得到了这个金手指。 平衡药剂面世时,雷厉行想的也是如何利益最大化。他将平衡药剂用在自己身上和当作赐给属下的奖励,从而使得他的属下们对他死心踏地,不敢有一丝反意。 然后,等自己的势力增长到一定程度,即能保证自己的优势后,雷厉行才把平衡药剂拿出来,和他人进行交换,以争取更多的利益。就这样,雷厉行还不满足,还让少女留了一手,没有把配方公布于众。总而言之,就是要将平衡药剂的每一分价值都压榨完。 虫族入侵前,雷厉行由剧情提前得知战火即将燃起,趁机发了一大笔战争财。他还凭借自身强大的实力,进入了军队,形成了盛大的声望,收服了一大批军队势力,对太子形成了巨大的威胁,为他登上皇位写下了伏笔。 这也为太子狗急跳墙把柏家拉下水埋下了隐患,然后才有了原主身死的悲剧的发生。 到了最后,在雷厉行的领导下,虫族虽然同样被赶出了帝国,但是由于雷厉行的私心,战争开始时,帝国的势力远没有原剧情来的强大,使得大量军人和平民百姓白白死去。 苏歌曾问过系统:“任务者借用了土著的身体来做任务,那么身体的原主又去了哪里呢?” 系统回答:“我们和谐局是非常注重公平与和谐的,征用别人身体之前我们是询问过对方的意见的,还会送对方进入轮回,赠送对方一个美好幸福的人生,并不会有什么强买强卖的事情发生。请宿主增强对我们和谐局的信心。” 苏歌:……最后一句才是重点吗? 原主柏辰星战死后,进入轮回前得知了一切,他对雷厉行的行径并不感到惊讶和意外,因为他从自己的消息渠道了解过雷厉行,认为雷厉行并不能屈居人下,只是感到十分悲哀和哀伤。 悲哀于自己一心报国,却死于皇室内斗,无法做到真正的战死沙场,马革裹尸,魂归故里。 哀伤于上亿军人和平民就这样白白地、毫无意义地死去。他们当中的很多人,都有着光明而灿烂的未来,战场的后方还有家人或者恋人或者朋友在等待他们归来,但是这一切都被披着英雄外皮的私心和阴谋夺去了,强大美丽的帝国也因此蒙上了阴影。 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再多的泪水,再多的哀悼,再多的葬歌,再多的挽联都无法使英魂复活亡者归来。 原主留恋身躯迟迟不散的情绪,也通过身体传递给了苏歌,使得苏歌在欣喜于自己变强的同时,心头也笼上了淡淡的哀伤,像雨后的丁香花。 苏歌摇摇头,驱散了这种陌生的情绪,右手摸索了一会儿,摸到一个凸起按下去,发出“嘀”的一声,营养舱快速打开。苏歌赤|裸着身体站起来跨出营养舱,浅蓝色的营养液顺着身体的曲线滑落下来,好风景一览无余,然而本人却毫不在意地走到卫生间洗漱。 修炼星辰精神术会大量消耗人体的能量,而这些能量光靠进食是无法充足摄入的,因此修炼星辰精神术的人都会购置营养舱和营养液,方便修炼的时候使用。 柏辰星作为柏家嫡支的独苗,用的自然也是最好的,营养液能给他提供充足的能量,营养舱则是能保证他充分吸收能量,给予他最舒适的体验。 苏歌刚刚梳洗完,通讯器就嗡地震动起来,他按了接听,光屏立在了他的眼前。 机器人达达出现在光屏里,蓝色的电子眼晶莹剔透,恭敬地道:“少爷起了吗?早餐已经做好了。” 星际时代机器人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其中家用机器人是最为常见的。很多贵族为了显示高贵用的是人工来服侍自己,但是军人作风的柏家没有这样的讲究,因此主宅里除了负责人情往来的管家用的都是家用机器人。 达达一身金属外表,在日光的照射下,不时有反光流转,充满了机械感。 在这个时代,人们早已经能够制造出外表和人类极度相似的机器人,但是因为一系列的伦理道德问题,帝国法律不再允许私人持有类人外表的机器人,除非你愿意和一大堆政府官员扯皮进行申请,否则免谈。 本来原主有着非常规律的作息表,并不需要达达提醒早起,但是昨晚苏歌接收剧情耽误了些功夫,比平时起得晚些,因此才有了前面一幕。 不一会儿,苏歌在餐厅出现,长桌上摆着几道美味又清淡的菜肴,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星际时代,未来人为了省时省力已经研究出了营养均衡丰富的营养液,还有多种口味供君选择。大多数人一支试管的营养液就能顶一天的消耗,只有有钱又有闲的人才会做饭吃。 柏辰星修炼时用的营养液就是目前最好的、对人体没有副作用的营养液,一夜过去,营养液由深蓝色变成浅蓝色,说明里面的能量已经几近于无。他修炼一夜的费用相当于一户小康人家一年的支出,可想而知,要修炼星辰精神术和大海炼体术到高级要耗费的资源是如何庞大。幸好柏家位高权重,苏歌才没有钱财方面的担忧。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都知道的,家里有喜事的话,主人家总是特别忙碌,所以我这两天才没有更新 昨天我也是抽空才看一下晋江,发现收藏翻了一倍的时候,我真是欣喜若狂,且容我先叉腰狂笑三声,咩哈哈⊙▽⊙ 后来看了评论区心情就有点复杂了,我是又高兴又尴尬又心酸…… 因为就我个人经验来看,我要是不是很喜欢一本书我是绝对不会推荐的,在这里再次感谢所有喜欢这本书的人(≧ω≦),有了你们的支持我才有更大的动力写下去 至于到别的作者评论区推文这件事我也真是没有干,因为综一顾倾城和快穿荣华富贵我最近也在看,咩哈哈(?ω?),看来我跟大家的口味也很像呢,这是不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我写这篇文的初衷就是把自己的脑洞写出来,一开始并不觉得会有多少人喜欢,因为没有经验,一切都是摸索着来,就是开脑洞开脑洞,也不知道自己写得怎么样。幸亏熊与喵还有无言等等小天使从一开始就一直支持我鼓励我。 谢谢各位小天使,么么哒~(^з^)☆ 还有更新,我在文案上说过啦,日更或者隔日更,有事请假。 我请过几次假,都是因为家里有事或者身体不舒服什么的 至于存稿,不存在的,要知道你们的蠢作者,时速不到八百,手速渣,笑哭.jpg 第21章 星际 分卷阅读29 分卷阅读30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30 三 用过早餐后,苏歌来到地下训练室,像原主往日一样修炼大海炼体术。 三级之前精神术和炼体术可以同时修炼,像柏辰星这样的军人子弟自然是多多益善,毕竟虽然辛苦了些,但是多一分本事就可能多一个活命的机会。 大海炼体术一共七十二式,每级六式。苏歌现在的星辰精神术和大海炼体术都是三级,正面临着人生的分岔口,就像古地球的文理分科一样,不过精神术的分量可比理科重多了,因此不出意外的话,苏歌会像原主一样选择继续修炼星辰精神术。 所以苏歌现在只需要修炼十八式炼体术就可以了。苏歌先打开通讯器,在光网上看一下教学视频,毕竟光看原主的记忆也不是一回事。 然后苏歌就一招一式认认真真地练了起来,还让一个机器人在一旁监督,分析动作是否有误。 苏歌一开始也确实犯了点错误,但是有原主的记忆和机器人的纠正,上个世界的习武天赋也带了下来,很快就改了过来,不一会儿就将招式舞得有模有样,虎虎生风。 只能说大海炼体术不愧是未来人根据自然规律的运转,科学总结出来的一套炼体术。才正确修炼了不到一刻钟,苏歌就感觉到体内的能量在顺着骨骼、筋脉、血液流转循环,不断地加强骨骼的硬度,增强筋脉的韧度,促进新陈代谢。 可以说,这大海炼体术绝不逊色于寒冰诀,甚至还要更甚一筹。寒冰诀毕竟是武侠世界的东西,没有脱离人类的范畴。内力依靠修炼或者天材地宝得以修成,平时储存在丹田里面,与人对战的时候就调动丹田里面的内力。一旦内力用尽招式老去,就容易落败。 但大海炼体术不一样,它有点像修仙那样,可以吸收空气中的能量为己所用,只是不挑属性。平时修炼实则是不断加大“容器”的容量,使得身体能容纳更多的能量。 两个小时过去,苏歌出了一身的汗,短短的头发都是湿漉漉的。更尴尬的是腹内轰鸣作响,早餐都白吃了。不过苏歌知道这是正常情况,修炼大海炼体术体力消耗得也快。 训练室里就有一个冰柜,里面储存着大量的营养液方便随时取用。陪练的机器人一见苏歌饿了,非常熟练的取了一支紫色的营养液递给苏歌。 苏歌仰头将一支营养液喝了个干净,汗珠顺着下颌和脖颈流向锁骨,模样性|感又诱|人,可惜能见到这一幕的只有一个不解风情的机器人。 补充完体力,苏歌休息了一会儿继续训练。直到下午,苏歌才过了“修仙”的新鲜劲,拾起了上个世界的武功,毕竟是用了几十年保命的东西,曾给予过他无限的安全感。 不出所料,长春经和寒冰诀的内功不能修炼了,但是招式还能用。苏歌还用激光剑舞了几套剑法过瘾,一时间沉浸在练武中,苏歌感觉自己像是回到了天山飞鹰宫,终年白雪皑皑坚冰不化。梦游故地,苏歌醒来后倒是难得的伤感了一会儿。 经验告诉我们,一切的伤春悲秋在学习面前都是纸老虎。 原主三十出头,还没有毕业,由于年级高了,背后又有柏家无须为前途奔波,因此时间比较空闲,周末回家度过。 周一,苏歌一时间对任务还没有什么头绪,加上男主也没有穿来,所以老老实实地驾驶飞行器上学去了。 帝都星说是“星”,但是实际上是一个星系的统称。其中位于中心位置的才是真正的“帝都星”,皇室和大贵族以及高官就位于这颗星球上,这是整个帝国的政治中心。 至于其他环绕帝都星的星球则布置着科技园、商业中心、□□、美食城、大学城、平民区等。其中有一颗星球离中心不远不近,闻名于世的帝国皇室学院和帝都军事大学就坐落于这一颗星球上,人们称它为大学星。每一年都有源源不断的新生来到这里,也有数不清的军事人才和政治人才从这里离开,为帝国的建设添砖加瓦。 数不清的飞行器或者公交飞车像飞鸟一样突破了大气层,飞向了大学星上的两所大学。这些飞行器上大多是学生或者老师,周末在其他星球度过,工作日就飞回来。反正空间折叠技术早已出现,星际跳跃不是梦,一个星系里来回跟古地球开个车在城市里逛一样。 苏歌在飞行器上往下面看去,远远的看见一片建筑,像小孩子搭的积木城池。 来得近了才看清楚,帝都军事大学整体呈冷硬的银白色,非常的未来风、简洁风、科幻风。大学布置了引力场,将空间利用得非常立体,空中围绕主体建筑悬浮着数个“航母”和大型飞船,看起来魔幻得很。 这些航母可不是摆着好看的,平时悬浮在空中跟个摆设一样,也一点都不妨碍战时它们冲敌人露出獠牙。航母简洁美观的外表下,是攻击力极高的激光炮、镭子炮、陨星导弹等武器,绝对可以将来犯之敌打得怀疑人生。 当然,学校这样做也是有原因的,帝国历史上,有一伙叛军曾经突破了帝国自以为坚固的防线,溜进了大学星,对着学生们大开杀戒。痛定思痛的学校向帝国申请布置了大量高危武器,还美其名曰锻炼帝国未来的军人。 苏歌头一次看到这个,心里稍稍澎湃了一下,虽然在原主记忆里看到过,但终究比不上现场来得震撼人心,也难怪那么多追星族喜欢到现场支持自己喜欢的明星。 除此之外,这颗星球是出了名的地形复杂、气候多变、风景秀美。高山、丛林、沙漠、岩地、丘陵、平原、深海、火山、冰山等应有尽有,十分方便帝都军事大学的学生平时进行演习观摩,这也是帝都军事大学在这里选址的原因之一。 至于风景秀美则是为帝国皇室学院的贵族高官子女准备的。两个大学分别位于大学星的一东一西,遥遥相望,平日里也没少打擂台。雷霆钧和雷厉行都就读于帝国皇室学院,而柏辰星就读于帝都军事大学。 苏歌将飞行器停在一个航母——停车场上,然后顺着传送带来到了地面。 “哇!那边的帅哥是谁?真的好帅啊!” “那当然,这可是咱们学校的镇校之宝。柏少不仅帅,还是学校的实力担当呢!” “原来是柏家的人啊!难怪了!” “不要乱讲好吗?人家也很努力的,跟那些纨绔子弟完全不一样的好吗?” “是是是!你说的都对。” …… 还没到学校,苏歌就听到了几个女生在议论自己。原主虽然不爱说话,但俊美的外表、优秀的成绩、肉眼可见的努力使得他十分受欢迎,加上几次演习他都拔得了头筹,因此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 不仅女生们爱用仰慕的眼神注视他,连许多男生见了他都心跳如鼓,这可是活生生的柏家继承人和 分卷阅读30 分卷阅读31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31 校园偶像! 原主就读于指挥系,这个系没点背景的都不敢读。在星际时代,作战时最困难的就是指挥,比如如何在宇宙中排列军队发挥各种兵种、武器的优势,如何看清双方战场的变化,如何在杀伤力最大化的情况下防止误伤己方,如何使麾下的军队令行禁止,如何在有效射程内准确打击敌军等等,这些都是一个优秀的指挥者需要考虑的事情。 学习指挥已经如此困难了,原主还额外选修了机甲战斗课程,并且成绩都是数一数二。 他身为柏家的继承人,来自鼎鼎有名的帝国战神家族,身上的压力和责任与生俱来,原主却从未抱怨过,享受多大的权利承担多重的责任,自懂事起就一刻不敢放松。 也正因如此,原主的成绩虽然处处优人一等,也少有人嫉妒他,反而赢得了许多人的敬佩和追随。原主死时最遗憾的就是将这些追随者带入了绝地,尽管他知道这些人绝不会责怪他。 苏歌继承了原主的记忆,也继承了原主的意志,进入校园学习时自然十分认真努力,生怕丢脸,同时他也希望这个国家有一个光明而辉煌的未来。 第22章 星际四(修改) 当一个人专注于一件事时,时间总是唰唰地过得飞快。 沉迷学习不可自拔的苏歌就有这种感觉,帝都军事大学果然是盛名之下无虚士,连苏歌这种半吊子的门外汉都在听了课之后徜徉在知识的海洋里,差点把任务都忘记了。 幸好还有尽职尽责的系统121。 周六,终于结束了一周的封闭式学习的帝都军事大学迎来了美好的周末。 苏歌依依不舍地离开学校,却没有直接回家,只是给管家发了条通讯,然后带着一队警卫驾驶飞行器飞向了边缘星。 如果把帝都星系比作一个城市,那么帝都边缘星就是它的郊外,贫民窟就是边缘星的城中村。 边缘星,贫民窟。 一个黑瘦的少女穿着破旧却整洁,她拎着一袋东西向小鹿一样轻盈地走向一栋低矮的两层小楼。门口上的招牌已经看不出写了什么,仿佛下一秒就会掉下来,却始终神奇地挂在门上没有掉下来。 “爷爷,我回来了!” 屋内,一个头发花白戴着眼镜的老人正在给一个高壮的男人处理伤口,闻言头也不抬,语气平常地道:“唔,回来就好。” 倒是那个男人打了个招呼:“哟,小伊莱!今天的天气可真不错!” 伊莱嘻嘻笑了一声,学着男人答道:“哟,汤姆大叔!今天是我们这个月第三次见面了。” “嗨,别提了!最近风头不好,那些狗|屁贵族真是吃饱了撑的。”在诊所见面可不是什么好事。 汤姆骂骂咧咧的抱怨起来,老人的眼底闪过一抹暗光,眼神晦涩。 在汤姆注意不到的地方,连伊莱的神情都冷凝了一瞬,又在下一秒恢复了爽朗的笑容。 与此同时,苏歌正在飞行器上观赏茫茫宇宙,无边无际的黑暗里,一颗颗星星发出莹莹的亮光,划破了黑暗,星云朦胧而壮观。有的星星组成星座静止不动,有的星星落入星云漩涡,不停流转。 真是无论看多少次,都要感慨人类自身的渺小。但就是这样渺小的人类利用智慧和劳动在宇宙中站稳了脚跟,得以繁衍生息。 飞行器像一抹流光快速地飞入了边缘星,很快就有人来接苏歌,把他带到一个私人庄园下榻。 入了庄园,一落座坐定,苏歌就开门见山地问:“我让你们你们查的东西,查得怎么样了?” 柏家虽然是军阀豪门,但是手下有不少经商的人才,为了养兵,柏家在各地置了不少产业,苏歌作为柏家继承人自然也有权力调动这些资源。 前几天边缘星的负责人就接到了苏歌的命令,虽然不太明白为什么柏大少要调查一个贫民窟少女,但还是十分有专业素养地调查清楚了这个少女,一副恨不得要将她祖宗十八代都要查个底掉的姿势。 希望柏大少能看在自己兢兢业业地的份上,能让自己也尝尝升职加薪走上人生巅峰的味道。 负责人谦卑而不谄媚地道:“少爷,已经查清楚了。”一面将通讯器递给苏歌,通讯器里面就装着负责人这些日子里努力的成果。 苏歌打开了通讯器,有精神力的加持,不出十分钟就将繁多的资料看完了。这里面的内容十分详尽,看得出来负责人是上了心的。 伊莱二十多年来的大事小事能查得到的都记录得清清楚楚,有些事恐怕连本人都记不清了,比如说她什么时候来月经。没错,就是这么清奇的一份报告。 未来的科技再发达也无法阻止大姨妈的到来,这简直是所有女性同胞的生命不可承受之重。 伊莱,女,二十八岁,血型o,身高170cm,体重52kg,擅长医学。祖父伊诺,贫民窟唯一的医生,父母双亡。 原本姓尹,出身医学世家。尹父尹母都是青龙军团的军医,二十年前因叛国罪被处以死刑,疑似陷入贵族权力斗争。 尹诺带着唯一的孙女自此流落边缘星,藏身贫民窟,以医术自保,改姓伊。二十年来从未放弃查明真相,一心重振尹家。 …… 苏歌看完资料后,结合剧情,露出了一个淡淡的微笑。 平衡药剂还是早点研究出来比较好,再不济也不能落入雷厉行的手里,那家伙就是个貔貅,从来都是只进不出的。 苏歌对负责人道:“你想个办法,将伊诺和伊莱请到这里来,越快越好。” 负责人答道:“是。”然后转身就走,苦逼地想真是大佬一张嘴,手下跑断腿,幸好他有先见之明,早有准备。 望着负责人远去的背影,苏歌在桌子上敲击食指和中指,垂下眼睫,漫不经心地想,这人虽然性格有些难以言喻,但收集资料的能力实在是过人,留在边缘星也太过于屈才了。不如等此事一了,把他带回帝都星算了。 夜晚,被敲晕带来的伊诺和伊莱幽幽醒转。 “你们醒了。”年轻好听的男音传来,本应是疑问句的句子被他用陈述句的语气说出来,显得天经地义。 祖孙二人同时神经一崩,下意识地望向声音的来源,好一个美男子! 至于苏歌旁边的负责人和身后的警卫则是被华丽丽的无视了。 伊莱在光网上也见识过不少帅哥美男,自诩已经阅尽千帆,不会被美色所误了,也被面前的美人惊到了。真是肤白貌美大长腿,盘条靓顺气质佳。一身深蓝色军装更是衬得他气质禁欲,高不可攀。 原主本身就天生俊美,即使是扔在星际时代能无痕整容的人群里,他也是鹤立鸡群里的那只鹤。 苏歌到来之后,灵魂里自带的那种古代贵公子的 分卷阅读31 分卷阅读32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32 优雅和江湖人的潇洒,还有曾经手握大权的威势,这些气质杂糅在一起,一点也不显得突兀,反而使得原主九分的颜值升到了十分,满分十分。 见这二人都是愣愣的,一副没回过神的样子,苏歌一字一顿,口齿清晰地喊道:“尹诺,尹莱。我可以帮你们。” 一听到这两个熟悉又陌生的名字,伊莱倒是没什么反应,家逢大变的时候她虽然已经记事,但被人喊了二十年的伊莱,她也习惯了。 老人却是身子一震,腰都直了些,冷冷的道:“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这样一来,伊莱也反应过来了,黑亮的眼珠子警惕地望着苏歌,只要他一有异动,她就会暴起伤人。 苏歌面色淡淡的,右手搭在椅子的扶手上,道:“咱们明人不说暗话。我知道你们是谁,也知道你们想干什么。我想跟你们做个交易,我可以帮你重振尹家,但你们也必须效忠于我。” 跟祖孙二人做交易是苏歌想出来的办法。伊莱是个恩怨分明的人,她的爷爷将她教得很好。不论是原主也好,还是雷厉行也好,都是靠一个救命之恩,就牢牢绑定了伊莱,使得她连能够影响历史进程这样的东西——平衡药剂都能交出来报恩,可见伊莱的道德水平有多高。 贫民窟是帝国阳光下的阴影,与光同存。在贫民窟,黑暗、罪恶、暴力、自私、欲|望随处可见,伊莱能长成这样绝对是出淤泥而不染了。 对于这样一个身处逆境却始终向上生长,最终取得了巨大成功的小姑娘,冷淡如苏歌也有淡淡的哀悯。 不忍她年纪轻轻孤身一人活在世上,爷爷死后将所有的感情都投入了最令她感到安心的医学当中,不再关注外界,连爷爷一心牵挂的尹家也不愿理会,任由尹家消失在历史长河里。 伊莱是当之无愧的天才,她在最美的年纪里研究出了平衡药剂,本应站在领奖台上享受众人的欢呼和人民的爱戴,但她却因为亲人的缺席而放纵自己投入了寂寞孤独的深渊,避开了人群的热闹。 为了防止悲剧发生,最好是能保住尹诺的性命,现在的时机就很好。 他们都是很有骨气的人,要是白白帮助恐怕还要被怀疑居心不良,还不如以交易为借口,更容易取得信任。 苏歌毫不在意自己放出了多大的雷,还很年轻气盛的伊莱却敢大声质问道:“凭什么?” 年轻意味着无限可能,也意味着无知者无畏。伊莱敢质问出口,尹诺却在岁月的磨砺下,圆滑了很多,也失去了很多棱角和勇气。 “凭什么?”苏歌轻轻地笑了起来,瞬间色如春花,已经很久没有人敢质疑他了,真是久违的经历。 伊莱紧紧地盯着苏歌,眼睛一眨不眨,连呼吸都屏住了,一时间她也不知道自己希望能从这个男人的嘴里听到什么样的回答。 笑声停了,苏歌神色淡淡的、语气平静地道:“就凭我是柏辰星。” 晴天霹雳,惊雷乍响。 柏辰星这三个字的威力显然震住了祖孙二人,这可是帝国保|护|伞——柏家的继承人。他在网上的资料并不多,但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等都是有的。 伊诺、伊莱都惊讶极了,随即狂喜,有了柏家的帮助,还有什么事是不成的呢? 想必也没有人敢冒充柏家的继承人,但是自己祖孙二人除了一身医术别无所长,能帮得到他什么忙呢? 苏歌继续放雷:“何况你们也没有别的选择,杀身之祸已经临头,你们又能怎么办呢?” 尹诺脸色一僵,他说的没错,今天汤姆虽然说得模模糊糊的,但是自己还是从里面嗅出了危险的味道,自己也是凭这直觉才活到了今天。 没有柏大少的话,接下来就是逃亡了,自己已经老了,伊莱又太年轻,能逃得掉吗? 定了定神,尹诺摘下眼镜,抹了把脸:“那么我们能为阁下做什么?”语气有些迷茫。 苏歌将视线转到了伊莱的眼睛上,不容质疑地道:“我要你研究出一种能使人同时修炼星辰精神术和大海炼体术的药剂。” 被雷得多了,伊莱已经无力去追究苏歌是如何得知自己在研究这个了,毕竟自己因为没有把握连爷爷都没有告诉。 他是神吗?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以下读者灌溉的营养液,么么哒~(^з^)☆ 读者“商陆”,灌溉营养液 +120170814 22:35:00 读者“商陆”,灌溉营养液 +120170814 22:34:56 读者“商陆”,灌溉营养液 1 20170814 22:34:53 读者“商陆”,灌溉营养液 1 20170814 22:34:53 读者“商陆”,灌溉营养液 1 20170814 22:34:49 读者“无言”,灌溉营养液 1 20170809 05:47:19 读者“无言”,灌溉营养液 6 20170731 11:26:49 读者“无言”,灌溉营养液 1 20170731 01:38:19 读者“无言”,灌溉营养液 6 20170729 23:29:47 你们的蠢作者终于搞清楚怎么看读者送的营养液了,咩哈哈hiahiahia(≧▽≦) 第23章 星际五 苏歌当然不是神,他是一个有剧情在手的男人。 咳。 闲话不提,苏歌得到祖孙二人的允诺之后,休息了一夜,就马不停蹄地回了柏家。 苏歌将尹诺安排在柏家名下的军队医疗体系内,为伊莱,不,是尹莱准备了一个规模巨大、设备精良的实验室。 之后,苏歌又安排了人去为尹家收集证据平反。柏家势大,依附而来的家族和下属不少,苏歌很轻易地找到了人去做这件事,想必过一段时间就能出结果了。 而当初的尹家之所以那么容易被陷害,不过是根基太浅,底蕴不足。区区军医,在某些贵族眼里还不算什么。但是能让一老一少逃出生天,在眼皮底下活了二十年而不发觉,可见这些贵族的能力或者势力也不算厉害,所以苏歌连亲自出马都不需要,只需派出几个下属就可以了。 处理完这些事之后,苏歌返回了学校,继续过他上课认真听课,下课练武练剑,放假修炼星辰精神术的日子,十分之充实。 只是在平衡药剂研究出来之前,苏歌不能再修炼大海炼体术了,否则就要暴体而亡了。 时间如流水,几个月匆匆而过。苏歌掐着日子一算,发现雷厉行也快穿过来了。还没等苏歌想出个道道来,学校就先行一步搞出了大事。 分卷阅读32 分卷阅读33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33 a班班长:“什么什么!!你说了啥?会长你不要吓我们!!今天可不是愚人节!!” 一连串的感叹号可以看出光屏后面的人是多么的抓狂。 b班班长:“没错,会长,造谣生事会被关小黑屋的。” c班学委:“这个玩笑可一点也不好笑。” d班副班:“我谁也不服,就服会长这种一本正经恶作剧的本事,点个赞。” …… 不过几秒钟,几百条信息已经从帝都军事大学干部通讯群闪过了,平日里冷静自持的干部们已经乱成了一锅粥。 都怪会长说的消息太爆炸了,唉! 学生会会长嘴角抽了抽,这群修炼了精神力的兔崽子们!装鸵鸟是没有用的!你家会长我是那种不干正事的人吗?啊? 会长无语地用精神力连接上通讯器,敲字:“我从来不拿正事开玩笑,谢谢。还有,请各位不要自欺欺人,拿出你们完成任务的勇气来。” 由于人的思维很容易发散,所以敢用精神力打字的人都是控制精神力的高手。 b班班长:“这不是一回事好吗?咱们学校都几百年没跟帝国皇室学院举办新年联欢晚会了,这不是大家都不习惯吗?” a班班长:“卧槽!谁要跟那群家伙举行晚会了!真是哔——哔——” 群主:“a班班长不文明用语,禁言一小时。” c班学委:“看来这次是动真格的了。” …… 最后会长一锤定音:“请各班班干将通知下达班级,并随时保持联系等待上级通知。” 两间大学的敌对是有历史渊源的,首先,双方身份不同圈子对立。其次,年轻人精力旺盛火气大,你骂我一句无礼粗俗没有贵族气质,我骂你一句娘娘腔帝国蛀虫,就这样结下了仇。 几十年前,双方举办新年联欢晚会时,学生们联手搞砸了晚会。 当时还是直播,当着全帝国人民的面,双方就一点也不怂地杠了起来,场面十分之混乱、热闹,承包了帝国一个星期的光网热搜第一,连那些名流巨星都被挤了下去。 当两所大学的领导铁青着脸将负面影响压下去之后,双方就不约而同地决定再也不举办联欢晚会了,绝不再给这些学生们搞事的机会。 因为事情闹得太大,所以后来的学生们对此事也是心知肚明。几十年来,大家都是各办各的,如今又要搞到一起,干部们的心情真是美妙极了——才怪。 不爽归不爽,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消息还是通知了下去,学生们果然炸了锅。但是各班还是要好好准备晚会,因为绝对不能被比下去!否则就做好被嘲讽的准备吧。 苏歌收到信息时,也不免一愣,这在剧情里和剧情中的剧情里可都没有发生过的事。难道他做的事蝴蝶效应有这么厉害吗? a班班长张铭可不管那么多,急急地道:“我说,柏少,柏大少,您是怎么看的倒是吱一声啊!” 柏父手下的孩子有些跟原主同龄,自小跟原主一起长大,被当作左右手预备役培养,自然对原主唯命是从。现在这事来得蹊跷,张铭就来跟苏歌打报告了。 苏歌挑挑眉,眉眼瞬间变得锋锐起来,沉声道:“不过一个晚会罢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张铭眼珠子一转,嘿嘿笑了一声,不好意思地道:“还是柏少高明,是我急躁了。” 另一个男生何君冷静地说:“不管怎么样,还是要注意点,免得着了他们的道,这些贵族的心眼是又小又多。” 苏歌对此不置可否,淡淡地道:“你们看着安排就是了。” 然后转头对一个戴着眼镜显得斯文有礼的少女说:“玲珑,你去查一下,这件事是谁挑起来的。”意外还是越少越好。 从进门来就一直沉默至今的玲珑扶了扶眼镜,道:“是。” 原主平日里课程任务繁重,时不时的还要接受柏父的教导和训练,有时候还要跟着军队做些任务练练手。因此原主忙得很,只在学生会挂了个副会长的职位,平时神龙见首不见尾,在学校的消息还不如小弟们来得灵通。苏歌要查这件事,最好是交给存在感低但消息灵通的玲珑。 张铭暗想,柏少看起来不在意,实际上还是很在意这件事的嘛! 突然他灵光一闪:“咱们本土战场作战,优势还是很明显的嘛!” 众人笑了起来,有人浮夸地感叹道:“张小铭你还是很聪明的嘛!” 张铭得意地道:“那是,上次是到皇室学院举办,这次可不就轮到咱们学校了!” 苏歌扶额叹息,这个活宝。 这一点幕后黑手有没有想到呢? 雷厉行表示他当然想到了,但他只想探探虚实,又不是想搞事,在哪办不是办? 帝国皇室学院的学生们接到消息时也一样炸了锅,在这方面只能感叹他们不愧是帝都军事大学的死对头。 只是很显然他们的礼仪老师十分称职,因此表面上还端得住,还是一副贵族气质尽显的模样。至于这些学生们在背后如何八卦,在通讯群和光网上是如何吐槽,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卡文卡得好销魂啊,灵魂出窍ing 好想回到过去打死辣个非要作死给雷厉行开了棵桃花树的自己啊啊! 所以打算来一个清奇的结局233 感谢以下宝贝送的营养液(╯3╰) 读者“笙歌”,灌溉营养液 +1 20170816 23:52:11 读者“辞缘”,灌溉营养液 +5 20170815 18:42:39 第24章 星际六 帝国皇室学院,学生会会长办公室。 宽大的办公椅上坐了一个身高体壮的青年,身体靠在椅背上,金发碧眼,神情慵懒,带着几分漫不经心。 看起来像一只正在晒太阳的大猫。 而这间办公室真正的主人恭敬地立在一旁,摆出了身为下属的姿势,被自己的联想吓了一跳,大猫个|屁啊!这分明就是一个吃肉不吐骨头的吸血鬼。 你们一个两个的都瞎啊,都被骗了好吗?居然把老虎当病猫。你们知不知道最近的新闻谁搞出来的?就是这个天赋“奇差”、身份尴尬的家伙啊!t_t 听听人家怎么说的,“就是因为两个学校有矛盾所以才要继续联合举办晚会,难不成你还要指望矛盾自行消失吗?我从未想过你是如此天真。:)” 搭上那副轻佻的嘴脸,那懒洋洋的语气,简直是嘲讽力十足,拉得一手好仇恨。 简直是众人皆醉我独醒! 然而我并不想独醒!摔! 雷厉行看着面前尚且青涩,还不能完全控制自己表情的下属,这就是他上辈子的好下属,还是那么的识时 分卷阅读33 分卷阅读34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34 务,这让他很没有成就感啊! 有那么一瞬间,贺涵觉得自己腿有点软,全身的神经都拉响了警报,快逃!快逃!然而他的脚却像生了根,一动不动。 他除了在帝国战神柏家家主身上感受过这样的气势外,从未被人用气势压制到这个地步。没想到现在居然在一个同龄人身上感受到了,甚至比柏家家主的杀气还要重。真不知道这个有废物之称的男人是从哪里来的这么重的杀气。 不一会儿,雷厉行移开了视线,贺涵重重的松了口气。 毫不掩饰本性的时候,雷厉行钢蓝色的眼瞳像是极地的风暴聚集,风暴里藏着千万利刃,可以将人千刀万剐。 他静静地望着窗外,上辈子带来的精神力使得他的感知极佳,整个世界在他的眼里纤毫毕现。千里之外黑云聚拢,昏沉沉的夜色提前降临,冷意和湿意自云层之中散发出来,昭示着一场大雪的到来。而近前光秃秃的银杏树上,还有小鸟在觅食,对即将到来的暴雪一无所知,所以它们是如此幸福。 一点也不像他。 对此一无所知的苏歌正在看a班报上来的节目名称,他要从中选出一个,无论时代如何更替,能搬上舞台的无非是那么几样:音乐,舞蹈,小品,舞台剧等。 这联欢晚会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难。容易的是,两所学校将班级打乱,然后由学校主脑随机抽出两个班级组成一个小组,一个小组出一个节目就行。 难的是这两个互相看对方不顺眼的团体要如何合作,挑选出合适的节目,排练彩排等。 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那必然是一个修罗场。苏歌一想到这里就浑身低气压,等他查出是谁挑起的这件事……哼! 最后苏歌敲定了舞台剧,张铭得到指示后斗志昂扬地找帝国皇室学院的丁班协商去了。 别看张铭一副傻乎乎的样子,但那是对自己人,实际上以他的家世来说他也不可能那么蠢,要不然他家人也不敢放他出来。当他板起脸的时候,还是很能唬住人的。 跟帝都军事大学a班搭档的正是帝国皇室学院雷厉行所在的丁班。 雷厉行:一切尽在不言中。 跟那些只看到眼前的下属不同,苏歌要想得更长远些,不是他们眼界不够,以他们的年纪来说已经是拔尖的一群人了,而是他们掌握的信息不足。 不像苏歌有剧情在手,心中清楚不出二十年帝国必有战火,就算苏歌说出来,没有证据他们也未必相信。要不是剧情明明白白地说出来,苏歌也很难相信如今和平安宁、兵强马壮的帝国,会在二十年内被虫族再次撕裂防线,大举入侵,以至于生灵涂炭,民不聊生。 在这个节骨眼上,剧情变动,不由得苏歌不多想。 这种事是不能指望系统主动的,苏歌只能主动地敲了敲系统:“系统,这个世界是否有异常?” 系统扫描了一遍这个世界,为以防万一起见又再扫描了一遍,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于是回答:“没有任何异常。请宿主放心。” 其实就算没有幕后之人动手,苏歌也是要想办法缓和两间大学的关系的,就是不知道来者是否带着善意。 说起来,虫族入侵,人类损失惨重,固然有虫族出其不意、实力强劲的原因,但未必没有人类内斗、消耗得厉害的原因在里面。 政客与军人,贵族与军方的斗争自帝国开国始就从未停过,这不单单是身份和立场的对立,更重要的是利益的争夺,这几乎是无解之题。 军方的崛起伴随着战争与铁血,军人在前线浴血奋战,在战后自然会要求分割更多的利益。 军人们大多起于微末,对家族和血脉没什么执念,在战场上出生入死,时刻把脑袋别在裤腰上,自然看不惯那些贪生怕死、缩在大后方的贵族,他们的强硬手段一度让贵族心惊。 但贵族们也不是吃素的,他们的嘴皮子要利得多,还掌管着财务,光是卡住物资这一项就足以让打仗的军队叫苦连天。 通过血脉流传下来的领地、财富、势力才是真正的贵族的立足之本,贵族又通过联姻加深彼此的联系。到了现在,贵族的势力已经变得盘根错节,深不可测。他们在政治上掌握了大部分的话语权不算,甚至还要渗透军中的势力。 剧情中雷厉行进入军队的背后就有这些贵族的示意和支持,雷厉行只不过是顺势而起。而柏家为首的军方的反扑未尝不是对贵族爪子伸太长的抗议。 而帝国皇室学院和帝都军事大学的矛盾只不过是双方斗争的缩影,只是这两所学校地位特殊,里面的学生大多是贵族和军方的年轻一辈,是双方未来的精英和希望,从这里入手曲线救国也未尝不可。 苏歌来到这个世界后一直都在思考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倒是这突如其来的新年联欢晚会打开了他的思路。 要不是这样,苏歌也不至于一直对任务不太上心,毕竟覆巢之下无完卵。战火一烧,再多的欲|望都能烧没了,那些情情爱爱的自然而然的就淡了。到时候,不必苏歌费尽心思,就能斩掉男主的桃花树。 笃——笃——笃—— 有节奏的敲门声响起,随之而来的是一个稍显低哑的女声:“柏少,是我,玲珑。” 苏歌打开权限,道:“进来。” 机械门一滑,悄无声息地开了,玲珑对此很习惯,身姿轻盈地踏入了这间会议室。 会议室很空旷,黑色的实木长桌在灯光的照射下反射出低调的光芒,桌面甚至能反射出人影。长桌周围放置了十二个同色高背椅,桌子中间挖空,放着珍贵的星辰流沙,种上了蓝色鸢尾花,中和了一室的冷意,显得有情调多了。隔间里面还有茶水室和休息室,方便得很。 平日里,苏歌他们有事就会到这里商议。最近为了联欢晚会,苏歌和跟班们几乎是常驻这里。 见玲珑走进来,苏歌放下了手中的文件。 虽然星际时代已经实现了无纸化管理,但是前车之鉴不远,人们也习惯了用纸张备份重要文件。 苏歌坐在上首,伸手示意玲珑:“坐。” 玲珑闻言坐下,语气寡淡地报告起了自己调查出来的东西。 “照你这么说,这件事是贺涵挑起来的,为了帝国的稳定发展?”苏歌淡淡地道,语气有些意味深长。 玲珑谨慎地答:“表面上来看,是这样的。帝国皇室学院的校长跟贺涵的小姨有过恋爱关系,至今单身,平时也很关照贺涵。” 苏歌的食指和中指敲击桌面,沉吟了一会儿,问:“陛下的私生子——雷厉行最近表现怎么样?” 作者有话要说: 系统:终于出场了2333 第25章 星际七 “这……”玲珑犹豫了一下还 分卷阅读34 分卷阅读35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35 是回答:“不清楚。” 她一向是个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的人,最近确实没有关注雷厉行,也说不出“应该”“也许”这种话。 雷厉行回到帝都这几年,一直活在帝国太子的阴影下,相对比下给人留下了废物的形象,至今没有更新形象。 谨慎如玲珑也不由得忽略了他,虽然她也不大说得上这个有实无名的皇子到底具体哪里差劲以至于“名声”在外,但一向负责收集信息的她在调查过程中忽略了这么一个重量级人物,出了纰漏是她的错误。 玲珑也不是一个会推卸责任的人,当即对苏歌说:“是我的过错。柏少,请再给我一个机会。” 苏歌定定地看了玲珑几秒钟,说:“去吧,不要再让我失望。” 话是这么说,但苏歌并不报希望,如果是雷厉行那边出了问题,以玲珑现在的能力未必能查出什么来。只是给她一个教训而已,连帝国皇帝唯二的亲子都能忽略,这对一个未来的情报人员来说绝对是非常致命的失误。 没有调查就没有话语权,你凭什么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认为人家是废物?因为人云亦云吗? 有时候,就算是所谓的废物也有成事或者坏事的可能。毕竟愚者千虑,必有一得。 “是。”玲珑的声音里多了几分认真,她绝对不会在同一个地方摔倒两次。 苏歌在心里微微叹息。 丁班班长果然跟张铭扯起了皮,最后同意了出演舞台剧,但要求由他们来准备剧本。 张铭虽然心里一突,但是并不愿意认怂,反正要一起出演,丢脸大家一起丢,没有人比那些贵族更好面子的了,他光棍得很。 苏歌得知后也不好再说什么,于是这件事就这样定了下来。 由于大家众所周知的那件事,这次两个学校要重启传统的消息一放出来,不出一个小时就霸占了光网热搜榜首。光网上的帖子是一个接一个,盖起了高楼,话题从两所学校的恩怨情仇到校花校草颜值的比拼,简直是包罗万象。 反正搞得到了最后网民们都对几十年来两所高校首次破冰充满了期待。 有些足够敏感的人从这件事里面嗅到了不一样的味道,两所学校消息灵通的家长纷纷通讯教育子弟们这次一定要省心些,不要搞事找麻烦,否则家法伺候,直逼得他们应是才放过了他们。 连苏歌周末回家时,难得回来的柏父都提起了这件事。 苏歌倒是很淡定:“父亲,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是了。” 柏父点点头:“你心里有数就行。两个学校抬头不见低头见,经过这件事关系能缓和一点也好。贵族和我们军方不能一直这样下去。” 苏歌看了一眼柏父,心里有点惊讶,看来能混到这个层次的都没有蠢人。 柏父倒是笑了:“嘿!怎么看你老子的!真当咱军人都是愣头青啊?这些年我不是没有察觉那些兔崽子想干什么。进军队,可以,只要他们有那个本事活下来,我就当多收几个人才了。只是,咱不能撕破脸!虫族不是那么容易打退的,这仗,还有得打!一切都是为了帝国,为了人民!” 越说越激动,柏父连杀气都飙了出来,语气也越来越肃杀,甚至还拿着军帽狠狠敲着桌面,发出哐哐声。 苏歌敛眉,道:“是,父亲辛苦了。” 柏父不说话,柏父睁大眼睛瞪了苏歌一眼。 不孝子!怎么说话的?他这都是为了谁? 没多久,苏歌派去给尹家平反的人也传了消息回来,一切顺利。 尹家遭受的本来就是无妄之灾,只是这天长日久的,证据比较难找。但是有专业人士出马,顺藤摸瓜,很快就收集完证据,将当年的罪魁祸首告上了法庭。在帝国皇室学院和帝都军事大学即将破冰的大背景下,这件事连个小水花都没翻起来。 尹诺老爷子亲眼见证了仇人的倒台,激动得晕厥了过去,毕竟常年累月如履薄冰、提心吊胆,年纪大了也没能好好保养,一下子搬走了心头的大石头,那口气可不就松了。 吓得尹莱眼泪差点掉下来,得知爷爷只是太过激动才晕过去,只要好好休养一段时间就可以了。尹莱心里那叫一个五味杂陈,不过对苏歌的崇敬值倒是唰唰地上升,工作起来就更加用心努力了。 看来,平衡药剂的面世指日可待呀。 一得空,苏歌就钻进了营养舱修炼星辰精神术,不论何时何地,自身的强大才是真的强大。只有足够强大,才能在危险降临的时候掌握更多的话语权。 如今小半年过去,在刻意为之的情况下,大海炼体术停滞不前,但是熟练度大大上升。上辈子练到极致的风雷剑法也捡了起来,早已历经过生死大关的苏歌使起剑法来多了一往无前的气势和磅礴锋锐的剑意。 在孜孜不倦的努力下,苏歌的星辰精神术也堪堪突破了四级,攻击手段和防御手段也增加了些。 苏歌这个成绩在同龄人里面可以说是出类拔萃了,像张铭玲珑之类的,有家族资源的支持,还有名师教导,也大多停留在三级初阶,甚至二级的也大有人在。 周一一到,苏歌就施施然地回了学校。 丁班班长也发了剧本过来,是《花木兰》,讲的是古地球的一个女孩替父从军,凭着出众的指挥天赋和英勇的战斗行为,一步步当上了将军。然而却因为朝廷两个大官之间的权力争斗,被算计了一把,粮草迟迟不来,最后战死沙场力竭而亡的故事。 作者那一栏明晃晃的戳着“雷厉行”三个大字。 很好,现在苏歌可以肯定雷厉行就是那只扇起狂风的蝴蝶了。 你已经成功地引起了我的注意力。 苏歌看完剧本,再看看一旁支支吾吾、死赖着不走的张铭,心下了然,这小子肯定还有话说,但又不好意思说。 苏歌才不开这个尊口呢! 男人,也是可以迁怒的。 要比耐心,再过五百年张铭都不是苏歌的对手。 即使有张铭的视线骚扰,苏歌还是十分淡定地处理各种事务,期间玲珑还进来报告了一次调查进度。不出苏歌所料,玲珑一无所获。 “不过,令人奇怪的是,最近没有人再去找雷厉行的麻烦,一切都风平浪静,静到——近乎诡异了。”玲珑还是挖出了点料,斟酌着说道。 “哦?”听到这句话,苏歌才从文件堆里抬起了头,黑色的眼眸定定地望向了玲珑。 一下子直视那张如琢如磨的俊脸,简直是暴击,冷静如玲珑也不免有一瞬间的走神,心想不愧是我校男神排行榜上的no.1,在颜值上就足以傲视99.9999……%的人类。 回过神的玲珑继续报告:“没错,没有查出这位皇帝的私生子有什么大动作,他是否跟这次新 分卷阅读35 分卷阅读36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36 年联欢晚会的挑起有关也不可知。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咱们a班和丁班的舞台剧剧本是他亲自写的。” 这个我早就知道了。 不过苏歌还是鼓励玲珑道:“干得不错,继续保持。” 玲珑微微地露出了一个稍带羞涩的微笑,应道:“是。” 然后她在张铭一脸见了鬼的表情下,秒秒钟收了微笑,冷冷的瞥了张铭一眼,踩着黑色牛皮军靴蹬蹬地走了。 最后,张铭实在是受不了空旷的会议室里那种冷冷清清的气氛,用他狗狗般的大眼冲苏歌发射了萌宠光波,脸上露出了谄媚的笑容。一步步蹭到苏歌身边,期期艾艾地道:“柏少,柏大少,咱能不能商量个事啊?” 苏歌头也不抬:“说。” “那个那个,呃,就是那个,呃……” 苏歌放下了电子笔,捏了捏鼻梁根部,无奈地道:“有话好好说。” 张铭深呼吸一下,彻底豁了出去:“就是丁班班长那个兔崽子说要柏大少你来出演花木兰我我我本来是不答应的但是他说这是为了节目效果难道柏大少不是公认的颜值最高吗难道堂堂柏家继承人还是个胆小鬼吗我一下子没忍住就答应了。” 经过父母揉碎了这件事给张铭讲道理,粗神经如张铭也明白了这次晚会意义不简单,这一次贵族们主动示好,晚会只能成功不能失败,反正错误不能出在自己身上。 看着苏歌一言不发沉默不语的模样,张铭也难得的愧疚了,立场立马倒戈了。都是他不好,嘴上不把门,让人捉住了把柄,还留下了录音。 张铭:“柏少,要不我再去跟他商量一下吧!也不一定非要您来演,找个漂亮的女生也是一样的。” 张铭已经暗中捏紧了拳头,决定他要是不同意换人,就揍到他同意。 张铭放松了些,脸上也有了笑意:“反正咱们班美女那么多,柏少可是顶天立地的大男人,怎么能……” “我同意了。” 话没说完就被苏歌打断了,张铭嘴大得能塞进一个鸡蛋。 “柏少,你考虑清楚了?这可是一世英名啊啊!!咱们还有得商量啊。” 苏歌倒是十分看得开,淡定极了:“嗯,考虑清楚了。” 只要能让帝国的力量捏成一股绳对付虫族,贵族们少拖后腿多帮忙。不要说是扮个女装演个舞台剧了,让他天天穿裙子都行。不过这种话就不必跟张铭说了,省得他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反而衬得抓耳挠腮的张铭十二分之不淡定,巴巴的又问:“真的考虑清楚了?” 苏歌垂下长长的睫毛,声音都轻了几个分贝,引用了他老父亲的话:“一切都是为了帝国,为了人民。” 这副表情在张铭眼里就成了可怜兮兮、委屈求全。柏少,柏家大少,柏家继承人,什么时候受过这种委屈啊?都、怪、他! 张铭紧紧地握紧了拳头,心里呐喊,燃烧吧张小铭!一定要给柏少争取最好的待遇! 作者有话要说: 我想问大家一个事,更新是定时好呢?还是不定时好?好了,选择题来了: a、晚上九点更 b、什么时候写好什么更 如果大家不回我的话,就默认为是b了哈⊙_⊙ 第26章 星际八 在苏歌和雷厉行的坐镇下,尽管暗流汹涌,但表面上还是一派风平浪静,新年联欢晚会顺利举行。 a班和丁班合作出演的《花木兰》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尤其以雌雄莫辨的主角最令人印象深刻,还捧了个一等奖回来。 总体来说,这个新年,两所大学的学生虽然辛苦忙碌,但还是十分愉悦轻松的。 这些平静的日子,真心扬起的笑容,对着常年打擂台的对手也能表现出赞叹,鼓起掌来,都在学生们的记忆里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每每想起,都会露出会心的笑容。只是难免惆怅,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那些年那些人,那些年的我们,终究随着时光的流逝,慢慢变得陌生。有些人甚至再也无法相见,永远停留在了最美的年纪,徒留满腔柔情和回忆。 贵族少年少女们的吹毛求疵,使得各个方面更加完美,节目效果也更好了。只要他们是真心和人相处,总能拿出待人接物的长处来。 帝都军事大学的学生们虽然可能粗糙了些,但总算能感受到他人的善意。他们的率真和坦诚总能让人招架不住,冰山也要为他们融化。 吵吵闹闹间,也许是命运的安排,也许是不打不相识,帝国皇室学院和帝都军事大学的学生们的感情也悄然破冰。虽然嘴上还是要占占对方便宜,但大家都是口嫌体正直么。虽说还不至于到化干戈为玉帛的份上,但见对方有麻烦拉一把笑一场总归能做到的。 时间一长,大多数人都觉得,原来帝国皇室学院(帝都军事大学)的家伙也还不错嘛! 这个效果对于苏歌和雷厉行来说都算可以了,毕竟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他们也从未指望过凭一场晚会就达到目的,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慢慢来就是了。 有了剧本,总要排练一下。那段时间,帝都军事大学真是热闹非凡,整日里人来人往。 在一个普普通通的下午,a班和丁班约了时间地点见面,排练一下剧本。 不普通的是,苏歌和雷厉行接上了头,两个人都是人精,一见面就知道对方有问题。 一个和平时代来的商人,气势可以说是久居上位形成的,但是他身上无法完全遮掩的杀气,以及战场上带来的硝烟味道,那懒洋洋的姿态也无法掩饰的瞳孔里盛满了铁血和冷酷,以及睥睨众生的威势。 更重要的是那一身诡异的实力,精神力十一级,远超帝国明面上的九级,真正的踏入神之境界的第一人。 两级之差,说起来不大,但实际上差出了几个星系。越是高级的星辰精神术,初阶、中阶、高阶的差别就越大,每跨过一个级别,实力都是天差地别。 苏歌在雷厉行实力的刺激下,修炼起来就更加努力了。 对雷厉行而言,一个年轻稚嫩的继承人,眼里不应该有那么多的东西。他了解的柏辰星是沉默的、稳重的,但仍旧是幼稚的,这无关实力和家世,只与经验和历练有关,而这些都需要岁月的磨砺和馈赠。 所以,即使是第一次见面,在精神力的仔细观察下,雷厉行可以肯定眼前的家伙绝非原主。但是,这没有关系,一个成熟老练的人也许是一个更好的合作者。 双方你来我往地试探一番后,都将对方的底摸了个大概,知道对方立场后,双方达成了基本的共识,也有了些许默契。 雷厉行也透露出了更多的事,比如说二十年后打响的战争只是虫族的幌子,这只是声东击西,用一时的胜 分卷阅读36 分卷阅读37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37 利麻痹了人类,在这一点,英明如柏家也被迷惑了。 “它们进化得太快了,有的甚至能夺舍人体,它们在战后混入了人类高层,人类却在为胜利举行庆功宴,得意洋洋。没想到,最坚固的城堡往往是从内部开始崩溃的。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说的就是这个了吧!”雷厉行声音低沉地道,带着难以言喻的深沉和悲伤。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能做到这一点的虫族并不多。据我所知,只有最强大的那一拨虫族才能成功夺舍,还好数量并不多。但是即使是这样,也足以给人类一个惨痛的教训。”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那些被夺舍的人里面,也有他信任的情人、朋友、下属,转眼友方变敌人,对他的打击不可谓不大。 然而雷厉行终究是是个理智的枭雄,很快就收拾好了难得外露的情绪,又恢复了懒洋洋的模样——上辈子神经崩太紧太久的后遗症。 他现在想做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把那些恶心的虫族通、通、送、进、地、狱。 从此碧落黄泉,永不相见。 苏歌颦眉,他没有料到,虫族竟然这么难缠。 “难道没有办法辨认出被夺舍的人吗?被夺舍的人要如何进行抵抗?抵抗是否可以见效?” 雷厉行低低地笑了,真是问到点子上了:“初期通过个人性情是否大变判断。” 苏歌在心里补充,操作复杂,范围太大,效果不佳。 “中期虫族就变聪明了,我们就只能通过判断一个人是否对人类有害来判断。后期虫族大张旗鼓地在帝国建立了政权,就不再需要分辨夺舍者了,但还是需要谨慎、防备。由于虫族只夺舍高层,对小卒子没有兴趣,所以范围不算太大。” 但是只要有一个高层被夺舍了,人类的损失就大了,苏歌暗暗叹息。 雷厉行继续道:“只要被夺舍之人的精神力比夺舍的虫族高,夺舍就不会成功。同等级精神力的话,狭路相逢意志坚定者胜。然而,能进行夺舍的虫族大多有九级、十级,甚至十一级。” 说到后面,雷厉行的声音压低了下来,带着痛苦、不甘和暴戾。他临死前就是被一只十一级的虫族夺舍,他那个时候受了重伤,拼着一股不甘爆体重生了回来。 最后,雷厉行伸出了右手,蓝色的眼里满满的都是诚意,认真地道:“我们合作吧?” 在这个世上,只有我们二人,担负着同样的秘密,我们是一样的。一个人负重前行不是不行,只是久而久之,我也是人,我会累的。 苏歌见此,也肃起了脸色,同样伸出右手,慎重地握上了对方那只比自己稍为宽厚的手。 合作达成。 从此以后,二人没有刻意见面,而是各自在擅长的领域奋斗,为未来的大战、人类的存亡作准备。平时大多通过通讯器联系,天长地久,二人产生了惺惺相惜之情。 期间,雷厉行给尹莱的研究提了不少有益的建议,帮了尹莱不少忙。他虽然不清楚具体的配方,但大致的方向还是了解的。 有了大致方向,以尹莱在医学上的天赋,很快制出了平衡药剂,比剧情中的进度要快得多。 苏歌很痛快地将配方公布了出去,帝国上下一片哗然。 对此,柏家的附属势力颇有微词,但是在柏父柏母的支持下,苏歌很快就将不满压了下去。然后又一番陈情,忽悠,不对,是激励得众人热血沸腾,恨不能立马报效祖国,为人民服务。有些人还为自己的狭隘心思感到了羞愧,觉得柏少才是真男人,真君子(拇指)。 有些人心里黑暗,认为苏歌哗众取宠。在证实了配方的效果后,又觉得苏歌太过正直迂腐,傻到连平衡药剂这种逆天的东西都交了出来,简直是吃力不讨好。 总体来说,大多数人对苏歌的行为都持有一种敬佩的情绪,不是谁都能眼都不眨地将滔天财富往外推。正是因为明白少有人能做到,所以才更加敬佩。 一些寿命有限的强者、突破无望的人对苏歌更是感激涕零,成了苏歌坚定不移的拥护者,柏辰星后援会迅速壮大了起来。 即使是最会从鸡蛋里挑骨头的人,也会对苏歌说一句大公无私。 不断拔高的声望在苏歌的运行下,成了他无形的资本,让他结识了更多的人脉,拉拢了更多的人才,势力也迅速扩张了起来。 对此,连皇室贵族都无话可说,毕竟他们也需要平衡药剂,也要对苏歌说声感谢。 苏歌有时候很想说,你们谢得太早了。等战争开始,我岂不是要成神? 唔,这也不是不可能呀! 只是雷厉行见了,心情难免复杂。 不管这二人是怎么想的,帝国还是轰轰烈烈地掀起了星辰精神术和大海炼体术双|修的热潮。帝国的实力也在不断地稳步前进。 平衡药剂面世后,苏歌也少不了那般挑挑拣拣的,将自己能说的跟柏父提一提。 苏歌的威望正是如日中天的时候,他说出来的话,柏父也不得不慎重考虑。 苏歌已经不是一个只知道靠父辈庇佑的二代了,他能独挡一面了,他为柏家感到骄傲,柏家也为他感到骄傲。 有了柏家家主的支持,苏歌在军中的动作更顺利了,也不用一直殚精竭虑地谋划了。 从琐事中脱身之后,苏歌就一心投入了增强实力当中,心无旁骛地修炼修炼修炼。 整一个修炼狂魔。 作者有话要说: 从今天开始,定时更新啦(≧▽≦) 第27章 番外 我是雷厉行,一个可能被命运眷顾的男人,因为我总能死而复活,真人真事,童叟无欺。 如今老了老了,喜欢回忆往事,闲来无事写个回忆录,省得自己忘了不该忘的。 第一世 霸道总裁高富帅,有钱有貌有女人,人生赢家说的就是我了。 可惜,运气不好。 一不小心挂掉了,亿万家财随风而逝。 然而,我又活了。 第二世 我这一世的身份特别高,皇帝陛下就是我老爸。 可惜,运气不好。 我还没畅想完未来,就有人告诉我,别做梦了私生子,你亲生父亲都不认你。 莫名觉得手有点痒是怎么回事? 于是,我揍了他一顿。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总裁报仇一秒都晚。 非常遗憾,我当不成皇二代了,躺赢的人生赢家标配没有了。然后我转念一想,做不成皇二代我可以做皇一代啊,一代听起来总比二代威风,二代总有一种挥之不去的纨绔感≡ ̄﹏ ̄≡。 对于早死的原主,我没什么好说的,还是太年轻了,脸皮薄,抗压能力差。他要是活得久些,就会明白,只要你能做出成绩来,一个私生子的名头根本不算什么 分卷阅读37 分卷阅读38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38 。不过毕竟是便宜了我,我就不说什么了,让我来示范一下如何上位好了。 然后,我白手起家重操旧业,当上了霸道总裁。事实证明,即使换了个世界,我的业务水平仍旧没落下,财源滚滚不是梦。赚钱赚的多了,总有一种我赚的不是钱而是数据的感觉。 后来我还真的赚到了一组数据——潘多拉,于是我在还没登上皇位的情况下,先一步在光网上享受了为王的快|感。说实话,跟我在地球当总裁的感觉差不多,甚至体验还要差一点,毕竟工作量更大了。 这一世,我的桃花运依然很好,各色美女如云,来来去去。但是我毫不动心,我看上的是她们年轻美好的肉|体,那些温柔小意、火|辣热情、娇蛮霸道、甜心清纯……于我而言都是情|趣,并无太大区别,但看谁的手段更加高超罢了。 可能会有人觉得我很渣,我却不能认同,毕竟我是个有格调的人,从来不勉强人,男欢女爱从来都是你情我愿。而且她们看上的也从来不是我这个人,而是我背后的财富、实力、权力。只要有了这些东西,换一个人对这些女人来说也无所谓。 我自认为足够慷慨大方,所有跟过我的女人,我都给了足够的好处,有些干脆就是家族跟我有合作的。我不是小气吝啬的人,小气吝啬也成不了大事,我吃|肉,也允许合作伙伴喝些汤。 我唯一坚守的底线是不给任何人名分,就是想着万一有一天我遇上了真爱呢!到时候还可以用逢场作戏将旧情|人们含糊过去,要是给了名分就跳到黄河都洗不清了。 当然,上面这套说辞绝不是我想出来的,这是我前世一个朋友说的。 那个家伙是富二代,名利场上的花花公子,在女|色方面跟我很有共同语言,一来二去就有了些交情。 有一段时间,这个家伙常常神隐,约他出来玩十次有九次不见人影,我觉得他大概是找到了新猎物,大家都是成年人,也不用担心。 几个月后的一个深夜,我被一个夺命连坏call叫了出去。我发誓,三更半夜清梦被扰,我火气很大,不用照镜子都知道自己脸色铁青。直到我见了一个趴在吧台上,喝得烂醉如泥的男人,无他,实在是太惨了。 一身名贵的西装皱巴巴的,跟咸菜干似的,脸色憔悴,眼睛红肿,嘴里还絮絮念叨着一个人名。哪里还有平日里潇洒不羁的风范。 后来我才知道一向在女人堆里无往不胜的好友踢到了铁板,他想走心,人家却走了肾,还丝毫不拖泥带水地甩了他。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内心毫无波动,甚至有点想笑。再后来,仿佛大彻大悟的好友就跟我说了这套说辞。 今朝有酒今朝醉才是我的风格,但在那一瞬间,看着好友红彤彤的眼睛,我鬼使神差地记住了这番话,也这么做了。 到了星际时代,我的魅力依然无人能挡,只有一次,一个女孩非常不做作地拒绝了我。作为一个有风度的男人,我自然是没有为难她。 一回去,我就查了查柏辰星这个名字,隔着光网,看见他的脸我也不免愣了神。作为一个男人,他实在是美得过分了。黑发黑眸,眉清目秀,唇红齿白,气质拔群,但是并不女气,而是十分男子汉的英气,这无疑让他更诱|人了,令人忍不住将他拉下神坛,看见他脆弱无助的表情。他要不是柏家继承人,绝对没有什么好下场,美到极致是祸不是福。 不过未来的事谁又说得准呢? 后来,我跟帝国太子的争斗越来越激烈,他终究是占了大义上的便利。愚蠢的是,他竟然把柏家拉下了水。 我简直想大笑三声,真是天助我也。柏家向来保持中立,地位超然,连我都没打过他们的主意。这次,送上门的肥肉不咬一口都对不起一番好意的太子。于是我命令潘多拉动了手脚,最后将柏辰星之死栽赃给了太子。我已经没有退路了,不成功便成仁。幸运的是,我成功了,我当上了皇帝。 然而当上了皇帝之后,我的运气仿佛用光了。虫族入侵,战火纷飞。好不容易打退了虫族,后面的事情更加令人崩溃。再有修养的人碰到我这种情况都会忍不住骂|娘! 虫族竟然会夺舍!神tm夺舍! 夺舍简直是防不胜防,帝国在大战之后又打响了一场不见硝烟的战争。幸好我在军队中历练过,精神力也足够强大,才免于死亡,这也跟我是皇帝有关。而我的下属、情|人、朋友们就没那么好运了,越是位高权重越是容易中招。经历了几次枕边人变虫族,我觉得我有必要禁欲一段时间,一想到美丽的人类躯壳下是丑陋的虫族,我就忍不住想吐。这种感觉真是太糟糕了。 然而,到了最后,命运女神不再眷顾我。我死于虫族夺舍,难以忍受自己的身体被那些恶心的虫族占用,我运转精神力自爆了。 然后,仿佛命运只是开了个玩笑,我重生了。 第三世 临死前,情况紧急,我没有细想。重生了,我才有时间想,那只虫族到底是怎么在没有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突破重重护卫来到我的寝宫呢? 能做到这一点的只有潘多拉。 自从许多信任的下属被夺舍之后,为了安全起见,我让潘多拉负责皇宫的安全。她计算能力强,还是帝国主脑精神力强大,又忠诚于我,这个位置最适合她不过了。但是如果是她背叛了我的话,那我就万劫不复了。 潘多拉,潘多拉,为什么? 我的思绪不断翻滚,仿佛一下子堕入岩浆,又仿佛一下子被冰川包裹,痛苦不堪。一想到上辈子被虫族的精神力攻击时所承受的那种灵魂被撕裂的痛苦,我就是一颤,真的太痛了!据说许多人就是因为忍受不了这种痛意,而在成功防御夺舍之后选择了自杀。痛痛痛,痛入了骨髓,痛入了五脏六腑,我的心底慢慢涌上戾气。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想到这里,我不再犹豫,将精神力探入了光网,搜寻起潘多拉的踪迹。即使我因为被夺舍而实力下降,也不是刚刚产生自主意识不久的潘多拉可以抵抗的。 很快我就找到了潘多拉,这个时候的她弱小得很,我一点也不怜惜她,精神力形成的星空里,无数星辰暴动,星海掀起了狂风巨浪。我探出的精神力牢牢抓住了潘多拉,将她产生的自主意识绞了个粉碎,一串串乱码闪过,我面前的光网一瞬间蓝屏了。 突然,一组代码飞快地遁逃!我的精神力如有神助地先头脑一步抓住了它。我仔细地辨认了一番。 哈哈!虫族! 咳咳,我低咳了一声,咬牙切齿:“虫、族!” 不顾周身疼痛,我痛快的笑了起来,前所未有的畅快,又暗藏心酸。 杀了潘多拉之后,我慢慢 分卷阅读38 分卷阅读39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39 冷静了过来,也意识到刚才做了什么,我并不是后悔,而是庆幸只是毁了潘多拉的自主意识,帝国主脑还能用,我舒了一口气。 放松下来之后,痛苦变得清晰,也让我保持了冷静,没有冲到虫族老巢跟它们拼个你死我活,这种灵魂上的创伤只能靠时间来痊愈。看了被精神力包裹的代码一眼,我小心翼翼地再编制了一个“潘多拉”出来,感谢我对她的信任和了解。论起用间,华夏族才是祖先! 接下来,我收服了帝国皇室学院的学生们,有了上辈子的经验在手,一切都顺利得不可思议,然后一步步建立势力。 直到我想起了平衡药剂,派人往边缘星一探,最后查到了柏辰星头上。 是重生还是穿越?是穿书,还是瞎猫碰上死耗子?这就很有意思了。 想了想,我让贺涵牵头说服校长和帝都军事大学举办新年联欢晚会。一来试探一下柏辰星,二来缓和一下贵族和军方的矛盾。上辈子,我当了皇帝后,这两方还是矛盾重重,互相拖了不少后腿,这一世绝不能重蹈覆辙! 后来,我和柏辰星见了一面,也顾不得失礼,用精神力观察了一番,果然不是原装货。 真人比光网上的照片还要美,换了个灵魂,他的气质更出众了,然而我现在已经无心美|色。 跟他你来我往一番后,我就明白他虽然不是原主,但是一样的心系帝国和人民,也对未来的战争表示了担忧。 我想他跟我一样,是个穿书者。 我在心底爽朗的笑了起来,真是久违的愉快!这是我的同伴,举世无双!终于不必独自前行了。不管心里怎么想,我面上滴水不漏,最终跟他达成了合作关系。 回去后,我开了珍藏的几瓶红酒,痛饮了一番,大醉一场。酒醒后,我一下子轻松了许多。 晚会时,柏辰星出场时上万人的会场鸦雀无声。女装的他有男人的英气,也有女人的妩媚,就那样一步步由远而近走来,挽起的长发如绸如缎,一张脸美过神袛,一身肌肤胜雪,眸似春水,唇若丹朱,长裙摇曳,惊艳了我,也惊艳了一段岁月。 当柏辰星披起战甲奔赴战场时,又是不一样的美,英气逼人,威风凛凛。他死去时,无数人入了戏,哭泣不止。 《花木兰》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无数人为柏辰星着迷,不顾一切向他表白。晚会结束后,不少人重新审视起了自己的性|取向。 很快平衡药剂就被弄了出来,柏辰星却毫不犹豫地公布了配方,我的心情有点复杂,这样豪爽果断,实非常人。等我看到网民们排着队说要给他生猴子的时候,我的心情就更复杂了。后来我才看明白,这家伙聪明的很,才不做亏本生意呢!他一年收服的人才比我一辈子收服的还要多。 这一世有柏家的帮助,我登上皇位的速度快了很多。 不得不说,柏辰星很有天赋,战争来临时,他的精神力和体术都已经十一级了,比我还厉害,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这些年,我源源不断地利用“潘多拉”向虫族传递信息,大大迷惑了它们,为帝国争取了不少优势。 战争后期,我镇守后方,柏辰星出征虫族老巢。送行时,秋风猎猎,柏辰星的眼睛明亮而沉静。我没有想到,这竟然是我见他的最后一面。 我后来无数次想,如果我能重回那一天,我会拦住他吗?答案是,不会。多么悲哀,只有他能力挽狂澜,其他人包括我都不行。 战争的残酷和惨淡就不必再多做赘述了,那对我来说,对整个帝国来说,都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 战后,无数军人的生命留在了前线,数不清的英雄沉眠地下,只在帝都高大的英雄纪念碑上留下了一个个名字。 纪念碑建成后,我也去见过,“柏辰星”这三个字位于碑顶,在日光下熠熠生辉。仰头看得久了,我的眼睛都有些发涩。 我无聊的时候会想,柏辰星死的时候在想些什么呢?原来的柏辰星死的时候又在想些什么呢?他们就真的那么热爱帝国和人民吗?愿意为了他们付出一切乃至生命? 我怎么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干脆就不想了。 只是难免惆怅,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史记,帝国第一百三十二代皇帝——雷厉行,在他的统治下,帝国赢得了与虫族的战争,战后,帝国慢慢恢复了繁荣。 只是令人诟病的是,这么一个英明神武、英俊潇洒、手握大权的皇帝,竟然一生无妻无子,连情|人也没有,最后传位给了皇室旁系血亲。 后世有传言说他身体受损,也有传言说他为战死的爱人守身如玉……只是这些传言当事人永远也不得而知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结局了,不然真是不知道怎么砍掉桃花树。真是设定一时爽,填坑愁死人。唉╯﹏╰ 感谢小天使们送的营养液,么么哒~(^з^)☆ 读者“栩栩”,灌溉营养液 +7 20170820 19:33:19 读者“笙歌”,灌溉营养液 +1 20170820 07:35:04 惧 第28章 西幻一 上一秒,还在虫族老巢里跟虫族女王同归于尽,下一秒苏歌就回到了系统空间。 系统空间可以根据任务者的想象变幻成任务者所需的模样,苏歌的系统空间非常简洁,甚至可以说是空荡荡的。空间整体白色,只有一床一桌一椅,床|上放着枕头、被单、被子,桌上有一套茶具。苏歌很少在系统空间停留,所以难免显得冷清。 由于连续高强度作战了数月,不久前又在承受着巨大压力的同时去剿灭虫族女王,精神力和体术都已经步入十二级高阶的苏歌也感到十分的疲倦,一回到系统空间就强撑着上了床,脑海里有一根弦嗡地断了,头一沉,便陷入了深度睡眠。 系统121在系统空间里化作了一只白色的发着光的球形物体,见苏歌陷入沉眠,眉目恬静,飞快地往床上飞去,扫描了一次苏歌的身体。 “很好,宿主并没有受到太大的伤害,只是因为疲倦而睡着了,实力也大大增加,这对以后的任务非常有益。”系统121轻声的说。 苏歌的精神力星空缓缓转动,睡得黑甜。 许久之后,苏歌感到自己的意识恢复了清醒,然而眼皮却重得很,怎么也打不开,他知道这是睡久了的后遗症,也没怎么在意。 苏歌转而观察起了自己的精神力星空,令人惊喜的是,实力比战前又强大了几分。星空宽阔得无边无际,无数星云在寂静的宇宙中漂浮,一颗颗原本模糊的星星变得清晰而明亮,组成了一个个壮丽的星座。 要是他现在还在星际世 分卷阅读39 分卷阅读40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40 界,说不定用不了多久还可以试图突破一下十二级,果然是高风险伴随着高收益,苏歌喟叹。 过了十几分钟,苏歌才摆脱了不得醒来的状态,从深度的睡眠中慢慢醒了过来,眼神清亮有神,丝毫不像是刚刚睡醒。 苏歌坐了起来,一双大长|腿伸到地上,规规矩矩放好,问道:“系统,我睡了多久?” 系统121漂了出来:“一共三十六个小时五十五分钟。” “任务完成得怎么样?”在星际世界,任务进度提示音一直没有响起过,苏歌虽然自信,但还是想得到确定的回答。 系统:“恭喜宿主,任务完成度达100%。” 苏歌听了,露出了一个浅浅的微笑,不知想到了什么,又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 系统犹豫了一会儿,还是问出了口:“宿主是否要看一下上个世界的后续?” 就眨眼间的功夫,苏歌已经恢复了正常,淡淡地道:“不必,既然已经离开,那就没有必要回头了。立刻进入下一个世界吧。”声音如冷泉相击,悦耳中裹着冷意。 系统没能从苏歌那张淡然无波的脸上看出什么异样来,不过既然宿主没有问题,它就不必太过操心了,于是老实地道:“好的,宿主。” 一阵白光闪过,苏歌的身影已经从系统空间消失了。 苏歌再次醒来时,试探性伸出精神力去侦查周围环境,这是上个世界时刻要留意身边环境留下的后遗症了。 精神力呼啸而过,呼吸间已经将方圆百里上上下下看了个清楚。天空上挂着红色的月亮?应该是月亮吧?苏歌还从来没有见过红色的月亮,它散发出不详的光芒,这让苏歌有一种不详的预感。天幕漆黑,没有一颗星星。地上也是黑漆漆的,没有灯火没有人烟。 土地贫瘠,植物长得奇形怪状,叶子、枝条多数呈灰色、黑色、深蓝色、紫色、深红色等等奇怪的颜色,就是没有绿色。还有一个光秃秃的黑色森林,树枝张牙舞爪,自带黑色浓雾背景,显得十分阴森狰狞,是个灵异故事发生的好地方,哪怕贞子姑娘下一秒爬出来也不会令人感到突兀。诡异的嘶鸣声、嚎叫声响起时,这个世界更恐怖了。 在苏歌的感知里,这里没有任何一个“活”着的生物,包括他自己,字面上的意思。因为他没有听到心跳的声音、呼吸的声音、血液鼓动的声音。一般而言,这是不可能的,只要有活物,上述声音就一定会有,就算藏得再好也瞒不过苏歌的精神力,除非这里没有活物。不详的预感加深了呢! 除了……各种各样的白骨骷髅。 看上去比较正常的有人形的,猫形的,蛇形的,鸟形的。看上去不太正常的有西方龙形的,三个脑袋的,九条尾巴的、小山般大的……这些会跑会动的骨头们唯一的共同点是:两个空洞的眼窝里燃烧着幽蓝的鬼火。 当苏歌用精神力看清楚自己的尊荣时,他不详的预感实现了。 地上躺着一具骨头。 一具骨头。 骨头。 …… 该庆幸它还是人形吗? 苏歌冷冷地想,很好,任务者的经历就是丰富,这个世界可以体会一下非人类,甚至是非活物是怎么生活的了。冷漠jpg. 在苏歌没注意到的时候,当他附身这具骨头的那一刻起,他庞大的精神力开始滋润改善这具骨头。原本松散的骨节重新牢牢粘了起来,因为放置得久了而泛黄泛黑的骨头重新露出了白色的本质。慢慢地,骨头变得坚固结实,比之前漂亮,不,是干净多了。深深的眼窝里嘭地燃起了幽蓝的鬼火。 当苏歌注意到的时候,这具骨头的形象已经焕然一新了。 苏歌:…… 东方,一具龙形的白骨一瞬间感受了一股强烈的吸引力,它是这片领地的领主,实力强劲,甚至保留了一些生前的理智,仍旧无法抗拒这股发自灵魂的吸引力。它没有声带,通过魔力发出兴奋的吼叫声。 好吃的……吃了就会变强……我要吃……我要吃…… 它扇起骨翼飞向了目标,掀起了一阵狂风,翼骨之间是魔力覆盖形成的膜,使骨龙保持了生前的飞行能力,也使它保留了强大的空中作战能力。红月挥洒光芒,光芒照在骨龙身上,莹莹流转,使得白骨像红色的玉石似的。 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了这片死亡之地不同的方向,吼叫声不断响起,无数亡灵不约而同地往同一个方向奔去。 食物,美味的食物。 而苏歌,倒霉催的苏歌被拖入了原主的回忆中,不可自拔。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作者沉迷小说,无心码字(╥ω╥`) 第29章 西幻二 一只玉手重重的推了自己一把,自己自光明坠入地狱,死亡的气息扑面而来,觊觎血肉的亡灵咔哒咔哒包围过来。惊慌中带着恐惧,好不容易镇定下来,挥起法杖,吟唱咒语,发出光明净化术,将这些邪恶的东西送去见光明神。然而亡灵大军不知疼痛,不知畏惧,本能驱使它们去吞噬血肉。它们一波波冲了上来,而自己的魔力终究是有限的,绝望漫上了心头。光明神在上,这样子死去,一定无法抵达光明神的怀抱。 最终,自己的魔力用尽,无尽的恐惧像潮水一样自脚底爬起,渐渐没过头顶,喉咙仿佛被扼住,发出沙哑的“嗬嗬”声,五脏六腑像是被火烧着了一般。 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失去反抗能力,那些阴冷的、可怕的白骨爬上自己的身体,抓住自己的小腿,啃噬自己的血肉,死亡不断逼近。 黑暗魔法元素侵入身体肆虐,跟身体里所剩无几的光明元素激烈的斗争起来,将自己的身体当作了战场,黑暗元素一步步壮大,光明元素却无力为继只能一步步退让,任凭黑暗元素将光明元素吞噬污染,自己的身体变得污秽,因为承受不住痛苦而哀叫起来。 啊—— 这绝对是一个噩梦! 这就是原主临死前的记忆,连苏歌也被迫感同身受了一番,那种没顶的恐惧令人心生绝望。他甚至有理由怀疑原主是死于恐惧,而不是亡灵的袭击。 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吃掉,死后无法投入神明的怀抱,这种心理和肉|体上的双重折磨真是太可怕了!连见多恶心丑陋的虫族而见多识广的苏歌都不禁毛骨悚然,能想出这条毒计的人一定是心都黑了。 不用仔细看原主的记忆,苏歌都敢肯定原主一定是被害的,那只白皙的、属于一个女孩子的、将原主推入深渊的手可是一开头就明晃晃地出现在了原主的噩梦里。 不过,现在不是计较那么多的时候呀苏歌,要是再不醒来,下一个被吃掉的就轮到你了。 精神力产生于灵魂,也对灵魂有极大的益处。亡灵 分卷阅读40 分卷阅读41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41 想要变强,吞噬他人的灵魂力量就是最便捷的途径,一旦突破法圣,被困在死亡之地的亡灵就能自动恢复生前的记忆和理智,重塑肉身。 如今苏歌十二级的精神力因为没有沾染黑暗的气息而显得十分纯净和诱人,就像黑暗中的明灯,指引着亡灵的到来,用飞蛾扑火来形容都不为过。 苏歌到底是当过指挥千军万马的将军,战斗经验十分丰富,即使被拉入了原主的噩梦,也留下了精神力预警。亡灵大军一靠近,精神力就尖叫了起来,惊醒了苏歌。 从噩梦中脱身时,苏歌一睁眼,呸,他现在没有眼睛,划掉,重来。 苏歌一恢复意识,就发现一条骨蛇的头凑到了近前,他毫不犹豫地用精神力凝聚出一把长剑,用力一挑,将骨蛇甩到了一边。咻,鬼火熄灭了! 无数白骨包围住了苏歌,它们蠢蠢欲动,包围圈越缩越小。咔哒咔哒,亡灵行走。 苏歌凝神观察了一会儿白骨们,决定先下手为强。他轻盈地快速地一跃而起,一瞬间消失在了白骨们的视线里,亡灵们呆滞了。苏歌可不管那么多,趁着它们失神,他从暗处现身,挥剑斩亡灵。刹那间,白光如惊雷乍现,照亮了这个死亡之地。白光熄灭时,无数鬼火咻咻咻熄灭,白骨们嘭地倒地不起。 骨龙飞空,避开了这一招,又从空中俯冲而下。苏歌没有正面杠上骨龙,而是闪身避开,绕到了骨龙身后,用长剑狠狠地劈了下去。 苦战了一日一夜,苏歌才打退了亡灵大军。战场已经被白骨堆满,他坐在骨龙上面,现在才有空看看原主的记忆。有了这些高阶亡灵白骨的震慑,一时半会的不会再有亡灵敢靠近了。 苏歌悠悠然地翻阅起了原主的记忆。 原主是亚度尼斯,意为美男子,是他的父亲随意取的名字,出身巴塞罗那的贵族——斯科特家族。亚度尼斯的舅家摩尔家族比斯科特家族的权势还要大,他是父母联姻下的产物,父母之间只能说是相敬如宾。 原主的舅舅战死沙场后,母亲忧伤之下,又受到了伯尼.斯科特的冷暴力对待,不出一年郁郁而终。原主的母亲一死,伯尼便不顾家族长老的阻止,迫不及待地接了真爱进门,他们之间还有一个女儿玛姬,比原主还大一岁。 玛姬意为珍珠,这个名字是伯尼翻遍了字典起的,可见他对真爱和女儿的宠爱。 继母玛德琳是一个善良到软弱的女人,是一个白莲花——各种褒义上的,对于原主心怀愧疚,又怜惜原主小小年纪失去母亲,所以对原主很好,比之亲生女儿也差不多了,甚至还要好一些。 要不是有玛德琳处处相护,原主能否平安成长还未可知,原主不是不知好歹的人,对玛德琳也很尊重。上一辈的事情已经是一笔扯不清的烂账,对于父亲,原主是心怀怨恨的,但是对于真心相对的玛德琳,原主也恨不起来,只把她当作一个家里的女性长辈看待。 可惜,好竹出歹笋,玛姬看起来清纯动人,实则心肠烂透了。只要原主在一天,她就摘不掉私生女的名头——哪怕她的母亲先一步与父亲相爱却碍于身份不能成婚,哪怕她的母亲现在已经是正正经经的斯科特夫人。再加上玛德琳处处关心亚度尼斯,有时还会因此忽略了她,玛姬对此是又恨又妒。 原主对此是一清二楚,但他自小被检测出了光明天赋,被带到了当地的光明教会培养,恪守纯洁、善良、正直、宽容等教义,在家里前有母亲后有玛德琳相护,故而养成了天真烂漫的性子,凡事都往好的地方想。 对于玛姬这个异母姐姐,他也并不把她往坏处想,对待她也一向绅士,些许恶作剧笑笑就放过去了,只把她当作一个拈酸吃醋的女孩子。他是万万没想到,玛姬竟然敢把他推进了死亡之地。 死亡之地盛产亡灵白骨,位于时空裂隙,位置飘忽不定,每十年开一次,地点随机。 这一次,玛姬约原主去巴塞罗那附近的绿野森林游历,检验自己的魔法水平,原主欣然答应,带上家族护卫就出发了。原主也是傻白甜,竟然连一个光明教会的骑士都没带,结果死亡之地在绿野森林打开时,猝不及防地被玛姬推入了死地。 那一刻,亚度尼斯是茫然的,他从未想过人性之恶竟至如此,玛姬竟然恨他恨到亲自动手,而不是假借他人之手。 看到这里,苏歌对原主这个小笨蛋甚至是有点同情了,原主没看出来来,至死都以为玛姬杀了他是因为私生女这个不光彩的名头。但是苏歌旁观者清,玛姬落在原主脸上的视线常常带着羡慕和妒忌,还有恨意。 原主对光明神十分虔诚,平日里专注祷告、修炼、布施,见过形形色|色的信徒,从来不以貌取人,更加不会注意自己的容貌,因此并不清楚自己那张脸的杀伤力。 银色光滑的长发,金色的瞳孔,一张脸精致得仿若神赐,神情有神的威严,也有神对世人的怜悯,气质圣洁出尘,自带天使光环,在背后插对翅膀就能升天。他是人们对于神父的形象的终极幻想,巴塞罗那的居民甚至认为他是神的使者,代神行走世间。 巴塞罗那的主教因此十分看重他,认为他有一天必然能入主中央教廷。就连玛德琳对原主的照顾都未尝没有这方面的原因,伯尼虽然还是不喜爱原主,但也把他看做斯科特家族的骄傲,没有刻意为难过原主。 但是玛姬却不能接受,现在的亚度尼斯还没真正长成就已经是中级魔法师,还即将成为正式神父,下一步就有可能是副主教,主教,红衣主教,甚至教皇!这是她绝对不能忍受的! 凭什么?同样是父亲的孩子,亚度尼斯生而高贵,她玛姬却要躲躲闪闪,担了私生女的名头,还要看着他一步步高升。 等原主真正长成之后,玛姬就无法动他了,她会永远背负着不光彩的出身。所以玛姬才会约原主去绿野森林,准备制造意外杀了原主。至于死亡之地,那才是真正的意外之喜。亚度尼斯落入死亡之地,必定会受尽折磨而死,到时候死无对证,又有父亲的庇护,谁也动不到她的头上。 玛姬的思维十分缜密,手段也很果决狠辣,不输男人。要不是苏歌到来,她的谋算还真有可能得逞,苏歌都忍不住给她鼓掌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苏歌依然美貌如花,是白骨里面最美的那一个(≧▽≦) 苏歌:…… 告诉你们一件诡异的事情,今天早上我把小天使们的每一条评论都回复了,强调一下,是每一条,结果,下午我再刷的时候,有些评论下面竟然没有作者回复!!!!!难道我是在梦里回的吗? 白回复了我(╥ω╥`) ,伤心π_π,要小天使们抱抱 第30章 分卷阅读41 分卷阅读42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42 西幻三 看完原主的记忆后,苏歌让系统传了剧情过来,剧情也很简单,就是一篇典型的起.点文。 男主奥古斯丁.沃克斯,出身巴塞罗那的一个小贵族家庭,父母双亡时得了重病,被一个都市白领穿了。没有领地没有店铺,除了两个老仆和一个庄园,整个就是一个空壳子,只剩了一个最低等的贵族头衔。 奥古斯丁穿越过来后,用父母双亡的借口解释了自己性情大变的原因。然后利用现代技术改良庄园的植物,增加了产量和收入。 接着,男主又检测出了出色的斗气天赋和火系魔法天赋,引起了人们的震惊,随后就读于巴塞罗那的班尼迪克斗气与魔法学校,简称班尼迪克。奥古斯丁在学校虽然受到过一些刁难,但是都被他一一化解,成了他打怪升级的经验,还结实了许多用得上的人脉。 期间,邻居很巧合地搬来了一户孤女寡母,她们自称因为家中男丁死绝,斯科特家族的分支眼红她们的财产,就联合起来设计将她们从主宅赶了出来,如今只能搬到这里。 奥古斯丁在现代时,就是由寡母辛苦抚养长大的,寡母因为早年操劳过度,而在他能够做出成绩孝顺母亲前死去,这成了他的心病。故而一见到这对孤女寡母,他就忍不住代入自己,对这个叫玛德琳的母亲多多关注了起来。 玛德琳虽然已经生育了一个女儿,但因为性情单纯,身上仍旧保留了少女的纯真感,又多了妇人的妩.媚成熟和母亲的温柔细心,很快吸引住了母控的奥古斯丁。同时,玛德琳也渐渐被乐于助人、英俊强壮、彬彬有礼、前途无量的奥古斯丁吸引住了。 菟丝花离不开大树,大树喜欢这株楚楚动人的菟丝花,邀请失去依靠的菟丝花在自己身上安家,菟丝花看着高大威猛的大树,半推半就地应了。于是二人很快就捅破了那一层窗户纸,确定了情人关系。 这样一来,原本在班尼迪克毫无交集的两人——娇娇女玛姬和天才学生奥古斯丁也多了很多碰面的机会。一日,奥古斯丁误食情果,被玛姬撞见了,欲.火焚身的奥古斯丁夺走了玛姬的童.贞。 奥古斯丁醒来后:这tm就很尴尬了。 但男主毕竟是个有承担的男人,他对玛姬心怀愧疚,毕竟玛姬甚至还没有成年,在他眼里还是个学生。最终,在玛德琳的默默垂泪中,玛姬的寻死觅活中,奥古斯丁收了这对母女花。 苏歌:……为什么我一点都不觉得意外呢?玛姬果然还是那个玛姬。 接下来,玛姬偶尔说起死去的父亲时,不经意间透露出几分对主教的怀疑。因为她的继兄是一个心胸狭窄且懂得伪装的人,表面上是神圣悲悯的教士,实际上常常倚仗主教的权势给她难堪,对生父心怀怨恨,还挤兑善良的继母。 一年多前,奥古斯丁因实力不济在绿野森林游历时意外去世,他的老师——主教就将这件事甩到了父亲头上,使她的父亲不明不白的死去。当然,这些话都是避着玛德琳说的。 玛姬的手段实际上不算高明,但她说话相当有技巧,真真假假掺合在一起,一切都合情合理,由不得你不信。尤其是她拿深受奥古斯丁喜爱的玛德琳来刺激他,这也确实是勾起了男主许多不快的回忆。 奥古斯丁都是社会上的老油条了,自然看得清楚玛姬的小心思,但还是气不过自己的女人受欺负,决定要查一查事情究竟如何再做打算。 玛姬既然敢往外面说,自然不怕人查。比如伯尼的死确实跟主教有关,对主教而言,他视如亲子的学生不明不白地死在不算太过危险的绿野森林,和亚度尼斯同去的玛姬除了皮肉伤安然无恙地回来了,斯科特家族的家主伯尼却连一个说法都没给他,这让他怎么气的过?这可是他花了大心血培养的学生! 虽然苦于没有证据,主教不能说什么,也不能做什么,但是在伯尼遇到危险的时候,主教袖手旁观也就不令人感到意外了。 然而奥古斯丁不知道原委啊,他去查,也只能查出伯尼死去时,主教曾经路过,这般先入为主的,男主很容易认为主教就是凶手。其他的就顺理成章了。 后面自然是男主冲冠一怒为红颜的戏码,主教没能落得什么好,斯科特家族的分支也被男主整得极为落魄,斯科特家族的产业被奥古斯丁吞了大半,其他的用于上下打点了。 临近毕业时,奥古斯丁作为实力最为强劲的学生,和校友们组队代表班尼迪克前往帝都,参加荣光大陆魔法与斗气交流大赛。 在这里,是男主真正的扬名大陆的起点,也是他遇到心中的真命天女——丽诺比莉.米勒的地方。 丽诺比莉.米勒,皇帝唯一的子嗣,号称女战神的公主。她美丽大方,性格独立自强,实力强大,气场强大,能文善武,上过战场杀过敌,下了战场能监国。 这样一个近乎完美的人唯一令人唏嘘的就是桃花运差了些,丽诺比莉订过几次婚,未婚夫不是死就是残,甚至连跟交际花私奔悔婚的都有,这对一个少女来说实在是打击有点大。 久而久之,丽诺比莉对终身大事的心思就淡了,在好友翠丝特的安慰下,专注于帮助年老体衰的父王管理国事。 这样一个在外人看来并不够温柔宜家的公主却恰恰撩动了男主的心弦。奥古斯丁来自讲究独立自强的现代,虽然对温柔小意的金丝雀也很心水,但那是对情.人而言。对于伴侣,他还是希望妻子能跟上他的脚步,和他并肩而立,再不济也应该目光长远些,跟他有共同语言可说。 于是,奥古斯丁不顾玛姬的哭闹,还警告了她几次,热烈追求起了这朵帝国最美的玫瑰。 丽诺比莉早就对这种事情灰心了,一开始只把男主当作高级点的花花公子。直到奥古斯丁在她面前展示了强大的实力和过人的智慧,又几次英雄救美,陪着她出生入死,将她当作一个普通女孩来呵护,丽诺比莉才软了心肠。 不幸的是,丽诺比莉最好的、唯一的朋友——翠丝特.洛佩兹也看上了男主。 苏歌:……修罗场。 如果说丽诺比莉是热情如火的红玫瑰,那么翠丝特就是婉约如水的白玫瑰,很少有男人能拒绝这样的艳.福,男主自然也不能。 于是,丽诺比莉吃惊了,为难了,退缩了。奥古斯丁惊讶了,骄傲了,动摇了。 总之,到了最后,兜兜转转间,男主的后宫又添了两个绝世美人。 不知道为什么,看完剧情以后,苏歌的心情有点怪怪的,尤其是看到丽诺比莉跟翠丝特的互动时。比如说: 翠丝特:“你就真的那么喜欢奥古斯丁吗?认定他了?” 丽诺比莉羞涩脸:“没错,我爱他,愿意跟他步入婚姻的 分卷阅读42 分卷阅读43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43 殿堂。” 翠丝特:“那你就不怕他跟你以前的未婚夫一样吗?” 丽诺比莉一僵:“不,奥古斯丁他不是那样的人。他很强大,很聪明,不会有事的。” 翠丝特坚持道:“万一他死了呢?万一呢?” “那我还有你啊,你会一直都在我身边的吧?” 翠丝特:“哦。”脸红(////) 再比如说: 翠丝特:“我不希望你和奥古斯丁在一起,因为他并不适合你,他已经有了两个情.人了,她们甚至是母女。难道你不介意吗?” 丽诺比莉:“我不介意,现在的贵族哪个不是这样?最起码他还爱我。” 翠丝特:“可是我介意!” 丽诺比莉:“你介意什么?” 翠丝特:…… 再比如说: 翠丝特:“你说的对,奥古斯丁确实是一个很优秀的青年,我应该也看上他了。” 丽诺比莉:“可是……可是是我先看上他的,你不能让我一下吗?” 翠丝特:“不能。爱情不分先来后到。” 丽诺比莉:“好嘛!我让给你就是了。” 奥古斯丁:……你们有没有问过我的意见? 诸如此类的对话在剧情里数不胜数,要不是小说的标签里明明白白地写着:言情,苏歌就要以为她们俩有什么jq了。不过,以作者的节操来说,这个可能性也不是没有哇⊙ω⊙! 苏歌试着将自己和雷厉行代入这些对话里,顿时被雷得一个激灵。看来书上说的是真的,有些女孩子的友情是真的很有排他性。如果两个女孩子关系特别好,一方却先另一方找到了男朋友,就会引起另一方对男方的嫉妒,甚至还会觉得自己受到了背叛,从而使友情破裂。 像他和雷厉行就完全没有这种担忧。 苏歌微微叹息,怎么又想到以前的事了?他抬头看看天空中那一轮孤独的红月,心想自己一定是太闲了,才有空在这里胡思乱想,还是先想想怎么从死亡之地出去吧。 作者有话要说: 这几天,作者这里有台风来了,真是又断电又断网t_t,如果大家没有看到准时更新的话,那一定是作者无能为力了…… 第31章 西幻四 两年后,巴塞罗那城,光明神神殿。 庄严肃穆的拱顶,象征着神的威严。哥特式的建筑群绵延一片,尖尖的穹顶直刺天空,是光明神的信徒对待神的虔诚,渴望抵达神域伺候神明。雪白的建筑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圣洁而巍峨,令每一个前来朝拜的信徒从心底生出敬重与安宁。 神殿之前是一个宽阔的广场,中间是一个巨大的水池,里面因为盛满了圣水而得名圣水泉。池子里立着一尊象征光明神的不死鸟,由白色的大理雕琢而就,羽翼丰满,合拢起来,神态从容而高傲,眼窝里镶嵌着金黄色的宝石,俯视着芸芸众生。 许多娇憨可爱的小天使雕像和纯洁悲悯的大天使雕像有序地散落在广场,增重了广场的宗教氛围。 今天是一旬一度的布施日,巴塞罗那的居民从清晨起就源源不断地来到广场,接受神的赐福和瞻仰神的使者。 主教已经老了,尽管他的魔力高深,但他已经活了几百年,雪白的头发虽然带着光泽,却不能掩饰他满脸的皱纹。所以他将主持布施日的任务交给了自己最得意的学生——亚度尼斯,新上任的副主教,一个年轻的光明魔导师。 本来苏歌的精神力和体术就已经十二级了,就差那临门一脚踏入新的境界了。来到这个世界后,苏歌变成了一具白骨,自然不能指望体术有什么进步,所以苏歌只能在精神力上下功夫。 一开始,苏歌还没有搞清楚状况,浪费了不少鬼火,要知道,那些亡灵想要吞噬他的精神力壮大己身。反过来,他也可以通过吞噬亡灵的鬼火——灵魂的力量来增强精神力,毕竟现在已经没有营养液来帮助他用正常的方式变强了。 说干就干,苏歌很快掌握了吸收亡灵的灵魂力量的诀窍。然后苏歌的日常生活就变成了这样:打倒来犯的亡灵大军——在鬼火彻底散去之前用精神力吸收掉里面的力量(动作一定要快,否则那些力量就会重归死亡之地)——继续打倒敌人——继续吸收力量,无限循环。 直到苏歌觉得可以了,才停下了这种丧病的狩猎行为,专心闭关升级,这个时候已经没有哪个白骨敢来惹他了。 不出一年,苏歌突破了法圣,重塑了肉.体,又成为了法神,除了没有神格神座,现在的苏歌已经与神无异。 在荣光大陆,魔法师的分级是这样的:魔法学徒,初级魔法师,中级魔法师,高级魔法师,魔导师,大魔导师,法圣,法神。斗气的分级要简单点,前面是一到六级,后面是武圣,武神。 只是自从万年前的诸神黄昏后,就很少有人能突破到法神、武神级别,因为这个级别其实就相当于神明的预备役了。久而久之,这两个级别就消失在了人类的历史里,苏歌也是从教会收藏的书籍里才看到了相关的记录,得亏巴塞罗那的教会的历史悠久。 到了法神这个级别,苏歌也摸到了时间和空间的法则,托藏在时空裂隙的死亡之地的福,他对时空的了解和掌握程度颇深。很快苏歌就撕裂了空间,返回了巴塞罗那,先去拜见了亚度尼斯的老师,然后才返回了家中。 这个时候,伯尼已经死去,玛德琳和玛姬二人也已经被赶出了斯科特家族的主宅。苏歌一回来,惊掉了一地人的下巴,但是没办法,一来亚度尼斯才是斯科特家族最正宗的继承人,二来他又展现出了魔导师的实力,这么年轻的魔导师放在人才济济的帝都也不常见。 于是,很有长远目光的分支爽快地将吞下去的东西吐了出来,还奉上了许多珍宝财富以求苏歌带他们一起飞。 苏歌十动然拒,只收养了一个分支的小孩当儿子来安抚分支(当甩手掌柜),虽然一个十五六岁的未婚少年要当一个七八岁男孩的父亲,是怎么看怎么好笑,但是苏歌是如此严肃慎重,以至于大家都正经起来,没有人敢笑出来。于是,这件大事就这么在众人的附和声中定了下来。 收回主宅后,苏歌亲自前去接玛德琳和玛姬回来,不管怎么样,她们都是亚度尼斯的家人。即使玛姬曾经深深地伤害了他,原主也没有什么怨恨。这当然不是什么软弱,宽容是教中教义之一,而且有罪之人在死后是会下地狱的。这个可怜的男孩只有无穷无尽的恐惧,渴望能挣脱噩梦,得到他所信奉的光明神的谅解。 那个时候,正好是班尼迪克的假期,苏歌还见了男主一面。深的不说,表面上看,男主跟剧情介绍的没差。 奥古斯丁有着小说男主标配的外貌— 分卷阅读43 分卷阅读44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44 —英俊的面容高大的身材,因为魔武双.修,身上既有属于魔法师的冷静睿智,又有属于武士的肌肉和锐气,却因为阅历少了令人不喜的高傲和这个年纪的目中无人(中二病)。 苏歌主动跟他打了招呼,初次见到如此优秀的同龄人(?)也没让奥古斯丁失态,他优雅地回了礼,眼里却燃起了熊熊的斗志。 要说对苏歌的回来最感到不安和恐惧的当属玛姬,得知这个异母弟弟甚至成了魔导师时,她当场变了脸色。 然而苏歌回来却没有第一时间来找她,这让她抱了一丝侥幸,玛姬安慰自己亚度尼斯这个傻子向来大度,未必会跟她计较,又想到了柔弱无力的母亲,才控制住了自己没有先跑为上。再说,跑也未必跑得出斯科特家族的势力范围。 头顶悬着一把不知什么时候会落下的刀实在是令人难受,这让玛姬心生恐惧,时时刻刻提心吊胆,生怕下一秒就会被拖出去,名声扫地不说,还要丢掉性命。没几天,玛姬就瘦了一圈,脸颊都灰白了。 这正是苏歌要让玛姬感受到的——原主死去前深深的恐惧,原主心性宽容不想计较,苏歌不能要了玛姬的性命,却也不想让她好过。 不管玛姬和苏歌是如何暗流汹涌,玛德琳对苏歌的归来感到十分高兴,他可以说是她看着长大的,之前听到他的死讯,她如何不心疼?明里暗里哭了好几场。如今见他平安归来,她失态地又是红了眼,又是掉了泪。 苏歌安慰了玛德琳几句,语气虽然寡淡,却成功地让她破涕为笑。 见到气势逼人的苏歌来了,玛姬反而松了一口气,反正再坏不过一死,她再也不想承受那种令人窒息般的恐惧了。这样一想,玛姬的脸色好了很多,灰白色的脸颊上浮起了浅浅的红晕,仿佛为弟弟回来而激动一般。 苏歌心底冷笑,随意瞥了她一眼,玛姬便僵硬了身体,那一丝红晕也褪了下去。 等玛德琳平静下来后,苏歌提出要接她们母女俩回去,玛德琳喜得连声说好,忙不迭地指挥仅剩的一个女仆去收拾行李。 系统:“叮!恭喜宿主,玛德琳任务完成度达100%。” 菟丝花需要依靠大树才能活得好,但哪棵大树不是树?她亲自看着长大的、品德高尚的继子不比心性不明的情.人来得好吗? 客厅里只剩下苏歌和玛姬时,整个空间安静得可怕,落针可闻。 玛姬额头冒出了冷汗,苍白的嘴唇紧紧地抿着,心思百转千回,心脏狂跳。 从年龄来说,她终究是个年轻的女孩子,在温室里长大,没有经历过大风大雨,性格再如何狠辣果决,敢干出杀人害命的事情,也是仗着父亲的宠爱。伯尼也不负她的期望,替她处理了那批同去的护卫,也许他已经失去了儿子,不能再失去女儿了。 现在直面一个修为比她高深得多的受害者,她的压力很大,一时间想不出要说些什么,却也不敢像以前陷害原主那样狡辩,神情也有些瑟缩。 很显然,这段时间,伯尼的死去对她造成了极大的冲击。没有了亲爱的父亲,失去了傍身的财富,分支咄咄逼人。往日里亲密的朋友翻脸不认人,对她冷嘲热讽,许久没有更新的裙子和首饰,从云端掉落泥地不过如此,这使她短短几个月便尝尽了人情冷暖,丢掉了许多不合时宜的幼稚和任性,迅速地成长起来。 剧情虽然说得好听,但是联系玛姬的性格和她最近的遭遇,不难推测出男主误食的情果是谁干的好事。 苏歌掐了个施法的手势,好整以暇地盯着坐在对面的玛姬,她的脸色越来越差,额头的冷汗越冒越多,额发变成一缕一缕的。欣赏够了罪魁祸首的狼狈,苏歌才慢条斯理地说:“我可以饶你一命。” 玛姬头有点晕,不能理解苏歌到底说了什么,但下一句她听清楚了。 “但是,你要听话。” 那声音像是神明在云端降下神谕,缥缈无根,却又清晰不已,直达心灵。 “好的,我会听话,听话,听话。”玛姬终于理解了,她喃喃道。 苏歌挥手给她施一个无声的光明治愈术,玛姬的脸色立刻红润起来。 系统:“叮!恭喜宿主,玛姬的任务完成度达100%。” 一个小小的迷惑术竟然有这种效果,不是说魔法师一般不会中招吗?看来玛姬这段时间真是吃了不少苦。 苏歌面无表情地想。 作者有话要说: 死亡之地:白骨之王诞生,撒花~ 苏歌:……我还缺一个王冠。 死亡之地暴怒:滚滚滚!你吞了我多少能量?我还没找你算账呢? 第32章 西幻五(作者有话说) 苏歌穿着滚着银边的白色长袍,银色长发用发带绑起,披在脑后,身上无一丝饰物。但他金色的眼瞳有淡淡的悲悯,嘴角微微弯起,脸庞白到近乎透明,这使他圣洁到令人只敢远观不敢亵渎,十分接近人们对神明的想象,因此而被称为神的使者。 许多信徒光是接近一下苏歌,就会感到十分高兴满足,布施日就是人们能近距离接触苏歌的日子。 盛大的布施日里,苏歌站在广场的台阶上,身后两边退后一步站着同样身披白色长袍的神父和牧师。 广场上,巴塞罗那的居民自发排起长队,向苏歌他们走去,人们低声而愉快地交谈着,连最猫嫌狗弃的熊孩子们都在这样庄严肃穆的氛围里变得乖巧了许多。 走到苏歌面前的居民右手抚胸,真心实意地向他弯腰行礼,苏歌将受过神职人士洗礼的面包递给前来接受布施的居民,并温和地对每一个人说:“光明神与你同在。” “光明神在上,感谢您的赐福。” 随后,成年男女往左边走去,神父们会微笑着给他们一小杯红酒。小孩子往右边走去,牧师们会和蔼可亲地给他们一杯红色的水果饮料。 这些红酒面包饮料都象征着粮食与水源,象征着光明神的慷慨大方,象征着他对荣光大陆的子民的深爱。 身有疾病的人则会前往圣水泉,那里也同样驻守着神父和牧师,牧师用橄榄枝播撒圣水,如果这不见效的话,神父就会出手使用光明魔法治疗病人。除了布施日,只要身怀疾病,平时也可以前来圣水泉求水求医。 用神职人士的话来说,伟大的光明神怜惜他的每一个子民,所以赐下圣水泉来驱逐病魔。 实际上圣水泉是由魔力高深的神职人士凝聚了光明魔力融入泉水的结果。 由于圣水泉有很强烈的祝福意味,到了布施日这一天,许多身体健康的人也会去请求牧师播撒圣水,似乎这样就能驱逐走一切病魔和不幸,这样的人里面尤其以带着小孩子的父母居多。神职人士也不会介意人们目的不纯 分卷阅读44 分卷阅读45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45 ,他们会非常慷慨地播撒圣水,向人们献上祝福。 总之,这个广场上的一切都显得那么安宁祥和。 尤其是天气好的时候,万里晴空,白云朵朵,阳光明媚,神殿泛着圣光,白色的百合花在花坛绽放,空气里漂浮着青草与鲜花的味道,人们都和气极了,此时此刻的巴塞罗那仿若天国。 远离了广场后,人们才叽叽喳喳的放声喧哗起来。 “哇,副主教大人还是那么的英俊帅气!不愧是我逃课也要来看一眼的男人。”(星星眼) “肤浅!明明是高贵典雅,神圣.不可侵.犯!” “这就是我们斯科特家族最厉害的家主吗?妈妈。” “是的,宝贝。他就是斯科特家族有史以来天赋最好的光明魔法师,他一定能带领斯科特家族走向更加光明的未来。” “传说中的神之使者果然名不虚传,不仅实力高强,还非常的虔诚温和,是一个真正的信徒。” “没错,未满二十岁就已经是魔导师了,天赋惊人到可怕,真是神佑世人。” “光明神在上,亚度尼斯啊,是我看着长大的呢!是我们巴塞罗那的骄傲。” “说这话之前考虑一下你的年龄好吗?骗子!” …… 尽管光明教会在很多小说里都以反派和炮灰角色出场,但是不得不说,在这个世界,光明教会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当然,这有很多方面的原因。 首先,数万年前的诸神黄昏使得众多神明失去了踪影,只有最强大的光明神仍然能时不时的降下神谕神迹,得到了最多最虔诚的信仰。到了现在,凡是不信仰光明神的人都被打成了异教徒,受到人们的驱逐甚至杀害。 其次,这个世界虽然魔法发达,但是医疗体系并不怎么样。药剂师是有,但培养困难,一般只为富有的贵族服务。而许多珍贵的药材根本无法人工培养,要深入充斥着危险的深山老林才能采到。 在这种缺医多病的情况下,只有光明教会会播撒圣水,免费为平民百姓施展魔法治病。战争发生时,也是光明教会当奶妈,回血、治疗伤口、驱逐不良状态等都离不开神职人士。 最后,有骄奢淫逸的贵族做对比,衣着朴素,言行举止温和有礼的神职人士显然更得人心。更不要提,在平民眼里,有些贵族们只管纳税供自己逍遥,不管子民死活,是光明教会救济安抚他们。可以说,光明教会的形象包装做得十分到位,这是很多贵族拍马也赶不上的。 总而言之,因为上述种种原因,苏歌对这个世界的光明教会十分感兴趣,因此他才在重塑肉.体后,迫不及待地返回巴塞罗那,继续做一个神棍。 想想看吧,神权凌驾于王权之上,至今没有被推翻,诸神黄昏后,其他神明和他们的信徒几乎消失在历史书中,只有光明教会保存了比较完整的史料,但也列为了□□。 按理说,每一个人类群体必然有害群之马,但光明教会表面上始终十分光鲜亮丽,也许是内部处理了,也许是信仰的力量。 但不管怎么说,都很有意思。 众所周知,现任教皇多明尼克的光明魔法潜质并不好,但他通过“数十年如一日的对神的虔诚信仰”而感动了光明神,从而得到了神的宠爱。光明神亲自降下神谕昭告封多明尼克为教皇,甚至降下神迹改善了多明尼克的潜质。一夜之间从一个小小的牧师成为教皇,不可谓不是一步登天。 这种因为虔诚而得到神的宠爱的事例在教会史上绝不少见,不是没有人试图欺骗光明神,但他们都没有得到神的喜爱,严重的甚至会受到神罚,只有那些作不得假的虔诚才能得到优待。 因此这一届的教皇是一个非常虔诚的信徒,讲究公平公正,中央教廷那边大大方方地对苏歌的出色表示了祝贺,教皇还写了信表示希望苏歌能早日进入中央教廷。不过苏歌表示自己的资历不足,因此留在了巴塞罗那。 这让看过一些小说的苏歌不得不怀疑,诸神黄昏黄昏后诸神的情况,他们是死了还是活着?活着的话情况怎么样?他们还在荣光大陆吗? 以及,光明神可能极为需要信仰力来维持生存。 那么他呢? 为什么上个世界的星辰精神术和大海炼体术还能用?这两个不同体系的力量是怎么和谐相处的? 他自己已经是法神了,相当于神明预备役,为什么从来不需要信仰力?是因为没有神格还是怎么样? 一个彻底脱离了科学、十分唯心的世界实在是很难不令一个来自科学社会的人好奇,就比如说那一个个神奇的魔法一般,念念咒语就能达成目的。 不可思议。 在不妨碍任务的情况下,苏歌并不介意多欣赏一下沿途的风景,而且这些风景也非常的妙不可言。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幽幽子墨投的地雷,么么哒~(^з^)☆ 这是我收到的第一个地雷,且容我叉腰笑一会儿233333 感谢以下小天使的营养液,么么哒~(^з^)☆ 读者“暖红”,灌溉营养液 +5 20170825 15:34:04 读者“·”,灌溉营养液 +2 20170825 09:50:04 第33章 西幻六 解决了玛德琳和玛姬这两个任务目标后,苏歌仗着自己法神的修为和斯科特家族的财富,一直在研究魔法和魔力。几年下来,还真的有了些成果。 比如说,荣光大陆的魔法师运用魔力实际上就是利用身体对空气中的魔法元素的亲和力调动元素,元素亲和力就是所谓的潜力。而大海炼体术也是调动空气中的元素,但是不限制元素的类型,如:光,暗,水,雷,风等。这意味着苏歌可以成为任何一系的魔法师,乃至黑暗魔法师。 星辰精神术就更好说了,它直接作用于精神力——灵魂。魔法师们自然也是有精神力的,这关系到他们对魔力的控制力以及魔力高深与否。 这几年,随着苏歌年龄的增长,他的神棍做得越来越得心应手了,神之使者之类的名声随着商人、雇佣兵、游历者的脚步远扬周围城市,不少其他地方的人千里迢迢来到巴塞罗那瞻仰使者的风采。 越是这样,越让苏歌为亚度尼斯感到可惜,他要是能活下来,这些荣光都是属于他的。 不过逝者已矣,说再多也没有用了。在苏歌的操作下,有不少信徒虔诚地信仰上了他,信仰一个神明和一个神职人士是很大区别的,总之,苏歌也费了不少心思。 也许是已经成为法神的原因,苏歌很轻易地感受到了信仰力。他试着使用了一下信仰力,感觉有点像泡温泉,热热的,很容易让人放松下来。 分卷阅读45 分卷阅读46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46 魔力增长得很快,使用魔法都得心应手了许多,对身体也很有好处,受伤能快速痊愈,身体素质变好了很多。还有一种掌握了信徒们在手的感觉,因为他能感受到信徒的所求所思,日子久了,很容易让人上.瘾。 最终,苏歌总结,信仰就是毒.药。信徒给了你信仰力,你就要有所回馈,否则会受到反噬。当苏歌试图摆脱信仰力的时候也受到了反噬,差点境界不稳,幸好他沾染的信仰力不多,后来他就不碰这种东西了。 与此同时,苏歌也不忘派人盯着奥古斯丁。 可能是受了苏歌的刺激,奥古斯丁的实力和剧情相比,要强大了些。临近毕业时,他已经是高级魔法师了,连斗气也突破到了四级,不失为一个有为青年。班尼迪克里爱慕他的妹子能绕学校一圈,一个实力强大、年轻英俊的男子总是比较受人欢迎的。 在男主前往帝都参加荣光大陆魔法与斗气交流大赛时,苏歌也坐上了教会准备的马车,应教皇邀请施施然地往帝都而去了。这几年,中央教廷一直没有放弃吸纳苏歌这个人才,这次男主动身了,苏歌才松了口。 至于玛德琳和玛姬,玛德琳依旧做她的贵族夫人,日常开宴会茶会、打牌插花、逛街买珠宝新衣服什么的,反正什么消磨时间做什么。 玛姬在苏歌的安排下,和一个跟斯科特家族交好的贵族适龄青年订了婚。这一次大赛,她们俩都留在了巴塞罗那。 得得—— 两匹强壮有力的、通体雪白的迅雷马拉着一个马车飞快地靠近了城门,前有穿着银色铠甲的骑士开路,后面有骑士护送。 走得近了,守城门的士兵才看见了马车上的十字标志。 近来,荣光大陆魔法与斗气交流大赛即将开始,形形色.色的人马陆续进入帝都,城防官的神经都崩了起来。丽诺比莉还增派了一支军队协助城防官。上头的人都这样了,底下的人自然不敢放松。 骑士们没有理会一边蜿蜒的长队,直接向士兵们走去。 看着骑着高头大马的骑士,气势惊人,士兵们不由得握紧了手中的长剑,大喝一声:“什么人?” 一个骑士下了马,摘下头盔,露出一张五官深邃的脸,嘴唇弯起,带着和煦的笑意,出示了能证明身份的令牌,温和的说:“我们来自巴塞罗那的教会,马车里是我们的副主教大人。” 士兵们的头头吃了一惊,激动地说:“是神之使者亚度尼斯大人吗?” 骑士的脸上露出了骄傲之意:“正是!” 头头已经有点语无伦次了:“天哪!光明神在上!我真是……没有想到,亚度尼斯大人,天!他会留在帝都吗?” 骑士微笑不语。 头头意识到了自己的不妥之处,脸都红了,亚度尼斯大人要留在帝都多久哪里是他这样的小人物能知道的呢? 他接过令牌例行检查了一番,然后转头示意士兵们让出一条路:“请!请进。” 马车辚辚地入了城。 一个年轻的士兵好奇地问:“长官,这是什么人啊?那位骑士先生可真和气。” 头头家里有点背景,他本人甚至亲自到过巴塞罗那朝拜,被亚度尼斯的风采折服,自此之后十分推崇亚度尼斯。 闻言不减激动的道:“光明神在上,这可是亚度尼斯大人,真正的神之使者!他的骑士当然跟他一样的和气!” 一个大胡子士兵却不是那么好说服:“嘿!真有那么好,为什么不能进入中央教廷呢?这才是光明神最喜爱的地方。” 头头哑口无言,在他眼里,亚度尼斯大人当然是最虔诚的修士,天赋优秀,实力强大,容貌俊美,进入中央教廷是迟早的事。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位大人至今未进入中央教廷。 说不定这一次亚度尼斯大人来到帝都,就是为了进入中央教廷,以后都不走了,他乐观的想。 脑残粉无条件维护偶像,于是他收了笑意,严肃的说:“约翰,注意你的言辞!这可是一个非常尊贵的大人,他迟早会进入中央教廷,引领我们这些迷途的羔羊返回正途。” “就像多明尼克殿下(教皇)一样。”他在心里默默地补充。 大胡子士兵收腹挺胸,跺了一下脚:“是的,长官大人。” 他可不想因为一些小事得罪自己的顶头上司。 这一场发生在城门口的小剧场,坐在马车里推算一个复杂的魔法阵的苏歌是一点也不知情。 不过,就算他知道了,也不会皱一下眉头,现在,谁也没有他正在研究的魔法阵重要。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幽幽子墨小天使投的地雷,么么哒~(^з^)☆ 第34章 西幻七(作者有话说) 现在,苏歌对外展现出的实力已经达到了魔导师高阶,一般人要达到这个阶级少说也要四十多岁,所以在觐见了教皇之后,很快被加封红衣主教。 早两年,苏歌就通过主教跟翠丝特搭上了关系,到了帝都,苏歌少不了要联系一下这个,嗯,思维奇特的少女——丽诺比莉的好友兼军师。 同时,奥古斯丁像剧情中那样夺得了大赛的冠军。 如命中注定一般,他对丽诺比莉一见钟情,二见倾心,并对她展开了热烈的追求。 大赛结束后,奥古斯丁和丽诺比莉漫步在帝都最著名的魔法与斗气学院——即举行大赛的地方——的人行道上。 奥古斯丁的嘴角噙着笑意,海洋般碧蓝的眼睛深情款款地望着丽诺比莉,拿出了他在大赛中获得的奖品——月光之弓。 随之,甜言蜜语仿佛不要钱地吐了出来:“噢,丽诺比莉,请允许我这样称呼你,因为我的心在不断叫嚣着要靠近你,哪怕靠近了只有一厘米,它都会如坠蜜罐。我愿将我的胜利品乃至我的一切献给你,只求你的垂爱。” 他特意放慢了语速,显得真挚而深情。 要和一个人拉近关系,最好不要称呼ta的尊称,而是称呼ta的名字,当关系更近一点时,称呼昵称是很好的选择。 月光之弓由最心灵手巧的矮人和精灵共同铸成,在这世上独一无二,据说是仿造了狩猎女神的武器,用材珍贵,威力强大。它全身银白,平时只有巴掌大小,精巧无双,可以收入口袋。战时只要输入魔力,它就会变成正常大小。月光之弓的弓身雕刻着精致繁复的花纹,这些花纹看似无害,实则是攻击力强大的魔纹,在月光下光芒流转,仿佛撷取了月亮的精华,美丽至极。 这样强大而美丽的弓.箭,没有哪个女人能够拒绝它,哪怕这个女人是一位尊贵的公主,除非她是一个瞎子。 显然丽诺比莉并不是瞎子,作为一个擅长武艺的女人,她当然很喜欢这把弓.箭,很想上.手摸一 分卷阅读46 分卷阅读47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47 摸,试用一下,但公主的矜持拉住了她:“非常感谢你的慷慨,但我很抱歉,一个正直的战士是不会掠夺他人的战利品的。” 奥古斯丁定定地看了丽诺比莉的眼睛好一会儿,直看得她几乎以为自己失礼了的时候,他才大笑了起来,胸膛振动出磁性的声音,唇边的笑意要比刚才真实了许多。 他调皮地眨眨眼:“我认为一个战士把自己的战利品送给心爱的女孩,向她求.爱,向她献殷勤,这是值得鼓励和骄傲的,不是吗?尤其当这个女孩非常完美的时候。” 丽诺比莉几乎维持不住自己的淡定从容,心脏像兔子一样蹦跳起来,周围的一切人与事物瞬间褪色,万籁俱寂,仿佛只剩下眼前的这一个人,耳朵不可抑制地烧了起来。她抿着唇,一言不发。 奥古斯丁也不催促她,只静静地看着她的红晕从耳朵蔓延到脸颊。一时间,二人似乎独成一个空间。 丽诺比莉的随从们早在奥古斯丁拿出月光之弓时,就非常有先见之明地退后了几步。这样既能随时保护公主,又不会阻止到公主谈恋爱,简直完美。 拐角处,苏歌施了隐形魔法,掩去了自己跟翠丝特的身形。 看到这一幕,他装作没看见翠丝特难看的脸色,语气温和而真诚地道:“瞧,多么般配的一对青年人,他们踏入了爱河,他们的结合必将受到世人的祝福和神的赞同。” 翠丝特面沉如水,平日里如湖水般清澈见底的绿色眼眸此时幽深如渊,手里柔软而有韧性的手帕几乎被撕碎。 别人看不出来,她自己却清楚得很。看到丽诺比莉和别人亲近,仿佛有妒火在燃烧她的五脏六腑。心脏的每一次跳动都是为了爱她,血液的鼓动叫嚣着靠近她,白皙的肌肤包裹着见不得光的爱情。 她再也无法欺骗自己,什么愿意静静守护丽诺比莉的幸福就好都见鬼去吧! 凭什么?凭什么?那些臭男人凭什么可以觊觎光芒万丈的丽诺比莉?而她却要小心翼翼地掩藏自己蓬勃的爱意。为什么她的爱不可以走到阳光底下? 她做不到!她真的做不到眼睁睁的看着丽诺比莉和其他人亲近,她有了恋人就会有丈夫,就会有孩子有孙子。到时候,她算什么?她什么都不是!丽诺比莉的脑袋会被其他东西装满,直到没有她的容身之地。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她这些年不顾一切地陪伴在她身边,陪她难过,陪她悲伤,陪她开心,甚至派人破坏了她的订婚。这是不是会成为一个笑话?她要是知道了是不是会恨她?不!她绝对,绝对不要这样! 思绪翻滚间,翠丝特的眼里无法控制地流露出了深刻的爱意和……恨意,爱得越深,恨得越深。丽诺比莉什么都不知道,她什么都不知道。丽诺比莉那么好,像阳光,像火焰,像玫瑰,像她的神明。 从始至终,只有她一个人在挣扎,泥足深陷。 沉默了好一会儿的苏歌开口了:“翠丝特小姐,你还有一个更好的选择,不是吗?” 翠丝特神经质般笑了几声,神情不复往日的羞怯单纯,一身素色的衣服首饰都掩盖不了那种发自骨子里的狂妄魅惑。 苏歌及时地加了个防止声音外漏的结界。 最后,翠丝特冷静了下来,将碎掉的手帕收入了手袋中,又重新拿出了一把新巧的象牙扇子。她施施然地打开扇子,掩住了半张脸,只露出一双眼睛:“是啊,我还有一个更好的选择。” 比起那些三心二意的男人,她不是更适合丽诺比莉么? 苏歌微微一笑。 翠丝特抚了抚头发,又整理了一下宽大的白色裙子,甚至拿出镜子照了照,确定自己的形象一如既往的美丽后,放下了扇子,恢复了大家闺秀的优雅,又露出了那种既羞怯又柔软的表情。 看见这样一个柔弱美丽的女孩,恐怕是个男人都要忍不住抱抱她,安抚一下这个可怜又可爱的小姑娘。 亲眼见证黑寡妇一秒变小白兔的苏歌面上还挂着笑意,内心已经木然了。 这才是真正的白莲花!玛德琳算什么?最多就是一朵只会嘤嘤嘤的小白花,和翠丝特比起来简直战五渣。 这时,翠丝特已经往深陷二人世界的未来式小情.人那边去了,那叫一个理直气壮,丝毫没有打扰恋爱被驴踢的自觉。 侍从们注意到的时候,已经晚了。翠丝特虽然走得很优雅,但速度并不慢。 “公主殿下。”软软的女音打破了二人营造的粉红氛围,有外人在的时候,翠丝特总是用更加正式的称呼,这个聪明的女孩不会给人把柄。 丽诺比莉仿佛被人撞破了jq一般,这个人还是自己的好朋友,神情变得有点窘迫,红晕也褪了下去:“翠丝特,你怎么来了?” 难道我不能来吗?还是说你怪我坏了你的好事? 翠丝特虽然心里冒火,但仍旧保持了一贯的风格,她咬了咬唇,轻轻的说:“我……比赛一结束就不见了你,我知道你很强大,还带了侍从,但是人太多了,容易出乱子的。”然后又补充了一句:“大家都很担心您。” 奥古斯丁有些不快,你要是来迟几分钟也好啊,但人家软妹子是无意的,他只好是当自己倒霉了。 事实上,丽诺比莉跟翠丝特在大赛后分开是因为苏歌要和翠丝特碰面,但这并不妨碍翠丝特黑白颠倒,勾起丽诺比莉的愧疚。她以前不想对丽诺比莉用手段,但这并不代表她不会。怜惜来了,爱情还会远吗? 丽诺比莉果然愧疚了,翠丝特那么娇弱那么胆小,把她一个人留在赛场,自己却……真是太不应该了。 于是她很干脆地道:“抱歉,翠丝特,是我的错,让你担心了。” 翠丝特的脸微微地红了:“我没有责怪您的意思,伟大的公主殿下才不会错呢。” 丽诺比莉爽朗地笑了起来。翠丝特还是那样子崇拜她,真高兴(≧▽≦)。 有那么一瞬间,奥古斯丁觉得自己的存在特别多余,他甩了甩头,挥去了这种不靠谱的想法。 然后他就看见了慢翠丝特一步的苏歌。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土豪小天使幽幽子墨的地雷,么么哒~(^з^)☆ 恭喜你达成三连击成就\^o^/,撒花~ 有件事要告诉大家,今天作者收到了学校的通知,说是挂科的一开学就要补考,而你们的学渣作者——我,不幸中招。笑着活下去.jpg. 所以,明天返校,从后天开始,我就要复习准备补考了,考完试之前的更新可能不会正常了,并且我还不知道啥时候补考,心累⊙﹏⊙ 小天使们可千万别忘了我呀! 我一定还会回来的—— 第35章 西幻八 奥古斯丁右手抚胸,微微弯腰行 分卷阅读47 分卷阅读48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48 礼:“日安,亚度尼斯大人。” 苏歌回了礼:“日安,奥古斯丁。恭喜你和你的校友们取得了胜利。” “谢谢。” 这时,翠丝特才仿佛看到了奥古斯丁一样,露出一个像受了惊的小兔子般的表情,低下头,局促不安地捏紧了扇子:“啊,是奥古斯丁先生啊。真抱歉,情急之下,我刚刚只注意到了公主殿下,没有留意到您。真是太抱歉了,翠丝特.洛佩慈在此向您赔罪。” 苏歌不由得想,喂,演过头了,这么大一个人杵在那里,怎么可能看不到,这个借口太烂了吧。还赔罪,他一个外地来的小贵族怎么敢因为一点小事要你赔罪? 显然,苏歌高估了奥古斯丁和丽诺比莉的情商,也低估了翠丝特的手段。 不说神经大条的奥古斯丁是如何一副不快全消,怜惜之情表露无遗,连连说没关系的模样。 但说丽诺比莉,一个女孩子神经也粗到了这种地步,一副怜香惜玉的花花公子模样简直和奥古斯丁掉了个人,还牵起了翠丝特的纤纤玉手摸了摸:“翠丝特,你别这样说,我会心疼的,一切都是我的错。别再说什么赔罪了。” 女汉子都这样表示了,男汉子只会更加大度,以免在美人面前失了风度。 苏歌敢以他的人格担保,他甚至看到一个侍从的表情控制不住,嘴角抽了抽,却在翠丝特的眼风扫描下迅速地收起了那一丝不对劲,恢复了那种八风不动的稳重。 却不知,翠丝特的心里是又甜又涩。甜的是丽诺比莉还是那般光明磊落,那般信任她,对她没有一丝怀疑。现在的丽诺比莉也确实将她放到了心坎上——以朋友的名义,事事关心,生怕自己有一丝不妥,哪怕自己曾为她出了那么多诡计,哪怕她实际上是高级魔法师,并不是什么弱不禁风的女子,仍然会担心自己受委屈。 丽诺比莉啊,你知不知道?“伟大的公主殿下才不会犯错呢”,这可不是什么虚言,也不是什么马.屁,这是我心底最真实的想法。你心胸开阔,宽容大度,善于纳谏,能文善武,若是男人必然是不世之君、千古之王。可你偏偏是女人,没有继位登基的可能。但是你又以不太宽阔的肩膀为身边的人撑起了一片天。你越是好,我越是放不开你。 涩的是,丽诺比莉虽然在国王因为没有男性继承人,王室子嗣又十分凋零,而一意坚持她监国的情况下见过不少阴暗面,但那多是有关政事无关情爱。 所以她永远不会把自己当作情.人,永远只把自己当作朋友,哪怕她对自己再好,哪怕自己暗示了那么多次。 对不起,丽诺比莉,我不能眼看着你有可能得到一份世俗认可的幸福,离我远去。但是我保证,以我的性命起誓,我一定会加倍的爱你,加倍的对你好。无论天国地狱,我都会陪着你,宠爱你,以代替你生来而有的无上荣光。 想着想着,翠丝特的眼眶不由得涌上了热.流,差点落了泪,幸好她控制情绪的技能满点,只一瞬间便收敛住了,并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然后装作破涕为笑的样子,抬起头,微笑着说:“既然大家都这样说了,不如今天的午饭由我来请大家吧!” 不等他人反对,她又真诚地看着奥古斯丁的眼睛,补充道:“就当是为奥古斯丁先生庆祝吧!” 这样一个可爱的女孩眼巴巴的看着你,说要为你庆功,奥古斯丁哪里拒绝得了。何况他心里还有很帝国玫瑰更进一步的念头,自然不会介意和女神多一些相处的时间。 丽诺比莉当然不会驳斥翠丝特的建议。 苏歌——这个据说是见到翠丝特急急忙忙的样子于是日行一善的红衣主教——也怀着看好戏的心情加入了庆功的队伍,其余三人也表示了欢迎和荣幸。 于是,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往帝都最有名的酒楼走去。 饭后,几人没有立刻散去,而是在一起聊起了天。 一开始是奥古斯丁在讨好丽诺比莉,然后翠丝特就不着痕迹地插.了进去,并引开了话题。要说翠丝特的交际能力真不是盖的,只要她愿意放下身段没有交好不了的人。 不出一个小时,在翠丝特软软的语气里、不流于痕迹的追捧下,奥古斯丁抛开了心目中的女神,转而对着翠丝特侃侃而谈,尽显雄风。 苏歌扶额,他仿佛看到了剧情中的翠丝特是如何勾.搭奥古斯丁的。 二人越谈越起兴,奥古斯丁更是一副遇到了知己的模样。 丽诺比莉不善言辞,根本插不进话。苏歌则是乐的清闲,一心二用,边看戏边暗暗推算起了一直没什么进展的魔法阵。 见翠丝特和自己有好感的奥古斯丁谈得这么好,丽诺比莉一开始是乐见其成的。但是,随着他们一直聊一些自己插不进话的话题,慢慢的,她就有些不悦了。至于为什么不悦,因为谁不悦,她也说不出来。 看着这个看似精明强势的公主殿下一步步落入黑寡妇的陷阱,苏歌在心里非常微妙地同情了她几秒钟。 翠丝特一边应付奥古斯丁,一边注意丽诺比莉的动静,看着她越来越焦躁,越来越不耐烦,隐秘而得意地笑了。 亲爱的丽诺比莉,看,男人根本不值得信赖,刚刚还在追逐你的男人,还不是三言两语被我勾了过来。只有我才是最值得你信赖的。专心地看着我吧,爱上我吧!你将为我——神魂颠倒。 不过,翠丝特很清楚过犹不及的道理,见好就收地结束了这场谈话,跟着丽诺比莉回了王宫。 苏歌一见没有好戏看了,便丝毫不留恋的离开了。 只剩下怅然若失的奥古斯丁在回味那场酣畅淋漓的谈话,来到这个世界后,真是好久没有跟人聊得这么合拍了,简直像是跟商场上的老狐狸谈话似的。 奥古斯丁摇摇头,这怎么可能呢?这就是一个被人保护得太过的女孩子罢了。 不对,⊙ω⊙。 卧槽,╯﹏╰。 老子(未来)的女票哪里去了???? 难道老子当着她的面跟别的女人聊天,把她当空气扔一边了?然后她生气了?吃醋了? …… 难怪老子前世当了那么久的单身汪啊。t_t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我去火车站的时候,那个检票的队伍可长了,太阳可晒了,还有铁栅栏维持排队的顺序。 然后,我看着一家人,两大人三小孩,呼三喝四地挤到栅栏说是自己火车快到点了,插到了我前面的前面。 再然后,被插队的那仁兄无语地说:“我的车次比你还早十分钟呢。” 那家人不理他,那个男主人一直很暴躁地骂骂咧咧,龟儿子啥的,骂排他前面的人,还骂工作人员什么的。 更绝的来了,排那男人前面的小哥转头过来 分卷阅读48 分卷阅读49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49 了,特别无辜地看了那男人一眼。 那眼神, 23333要不是被晒到麻木,我当场就笑了 第36章 结尾+番外 不提奥古斯丁心内是如何崩溃,还是说说翠丝特追求爱人的进程吧。 可以说翠丝特不愧是隐藏得最深的白莲花,心性和手段都十分惊人。丽诺比莉一直将她视为挚友,这是她的劣势也是她的优势,她就是有办法将劣势通通化为优势。 翠丝特很不要脸地利用丽诺比莉品德高洁、心肠易软的性子,什么拼死救美、梦中告白、美人计啦轮番上阵,各种有用没用的追求法子还没用了个遍,就攻略下了丽诺比莉。 丽诺比莉答应和翠丝特在一起的一瞬间,系统响起了苏歌乐于听到的声音:“叮!恭喜宿主,翠丝特和丽诺比莉的任务完成度达100%。” 这个过程还有奥古斯丁的友情帮助,没错,你没看错,就是奥古斯丁。 翠丝特对人性的掌握真是绝了,她跟奥古斯丁打交道后没多久,就清楚这是一个吃软不吃硬的男人,对敌人心狠手辣,但有些大男子主义,对娇弱可怜的女孩子连语气都重不起来。 可不是嘛,剧情里玛姬算计奥古斯丁那裆子事,难道他就真的不知道吗? 并不是。他只是大男子主义发作罢了。他怜惜玛德琳独自抚育女儿的艰辛,也怜惜玛姬从云端掉落泥潭,以至于年纪轻轻就要用这样龌蹉的办法自保。所以他就权当多了个情.人,反正这也没什么。要是拆穿了玛姬,不仅玛姬丢脸,玛德琳也会面上无光。 于是翠丝特就对症下药,有一天约了奥古斯丁出来,先是支支吾吾的一句话也不说,奥古斯丁问起,她就吧嗒吧嗒掉眼泪,直看得奥古斯丁急到从“你别哭啊翠丝特,求你了。有事你就说吧,我能帮就帮。”到“小祖宗,真是求你了,只要你别哭,我什么都答应你。”这种话都说了出口。 翠丝特才抽噎着开口,很直接地说出了自己的目的,说自己爱上了丽诺比莉,希望他能够退出,因为他这么优秀,没有了丽诺比莉还会有别的女人,但她除了丽诺比莉就什么都没有了,那她宁愿去死。 翠丝特查过奥古斯丁,知道他虽然容易对女人心软,但并不是什么傻子。相反,那些把他当傻子的人不知吃了多少亏。所以,翠丝特这样大大方方将目的摆在台面,放低身段,请求他反而有出乎意料的结果。 然后不出所料,奥古斯丁果然答应了这个荒谬的要求。 不然呢?难道我还能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如花少女就这样凋零吗?哪怕她是吓自己,自己也不敢不当真。不说自己的良心过不去,丽诺比莉那里也不会无动于衷,她要真的无动于衷,自己还不敢要她呢。就这样放手吧,趁自己还没有陷得太深,还没有到非卿不可的地步。奥古斯丁苦笑着想。 放下之后的奥古斯丁倒是十分想得开,还能调侃几句追爱之路漫长的翠丝特,后来见到她为丽诺比莉付出的心血,没忍住支了几个招——毕竟是来自信息大爆炸时代,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 没想到,奥古斯丁这样子反而获得了翠丝特的友谊——闺密。 奥古斯丁:并不想要这么羞耻的称号好吗? 这个西幻世界的魔法和斗气很发达,但人文比较落后,类似于封建社会。女魔法师和女武者嫁人生子后一般会回归家庭,相夫教子,从而导致实力停滞不前,没有掌握太大的权力。 所以女人再优秀都没有继承权,玛姬被分支赶出主宅,丽诺比莉至今还是公主就是活生生的例子。不是她们不够好,而是性别限制了她们。 “巧合”的是,翠丝特也是洛佩慈家族主支唯一的子嗣,洛佩慈家族可是帝国首屈一指的大贵族。现任洛佩慈家族的家主年轻时也是个狠人,为了家主之位费尽心思。如今老了老了也傲气得很,觉得自己的女儿比那些侄子们要好得多,家主这个位子还是留给自己的血脉比较好。 于是,后世轰轰烈烈的女性继承权革命就这样展开了。 政治上有洛佩慈家族,有翠丝特。军权上,有公主殿下,丽诺比莉在军中的威望极高,可以说是一呼万应。舆论上宗教上,有亚度尼斯,他现在已经是大魔导师了,分量更重了,还有无数想把家族、财富留给女儿的家庭。 至于其他……还有奥古斯丁的主角光环,稳稳的。 总之,最后,丽诺比莉成为皇太女殿下,翠丝特也成了洛佩慈家族的继承人,那些反对声都被压了下去。 在这期间,苏歌甚至联系上了光明神,一个受了重伤时常沉睡不醒、极其需要信仰力的光明神。 苏歌和光明神达成了合作关系,苏歌作为真正的神之使者为光明神收集信仰力。光明神则成为苏歌的图书馆,向他透露了不少秘闻。 如果说帝都是奥古斯丁扬名的起点,那么人类与异族——区别于人类的精灵、矮人、兽族、地精、龙族等的战争就是他扬名大陆的最好时期,史称边界之战。 边界之战打响时,奥古斯丁因为强大的实力,经过丽诺比莉的推荐作为一名中级军官远赴边关作战。 苏歌作为一个奶.妈带领无数神职人士前去支援战争,他上个世界当够了暴力输出,这个世界有男主在前面冲锋陷阵,他就老老实实当他的奶.妈就好了。所以说,完成任务算什么,有事男主服其劳才是真绝色。 丽诺比莉作为皇太女只能苦逼地留守大后方,帝国第一继承人已经没有了任性的权利。翠丝特当然会陪着她。 奥古斯丁不愧是魔武双.修的天才,他的力量在战场上得到了锻炼和增长。他斩杀了无数敌人,立下了赫赫战功,“战神”之名远扬荣光大陆。战争结束后,奥古斯丁受封白金公爵,还和一个志同道合的女战士喜结良缘,他的一生可以说是波澜壮阔,荣光无限。 在边界之战中,最令异族闻风丧胆的是战神奥古斯丁,最令异族恶心的却是神之使者亚度尼斯。 亚度尼斯实在是太令异族讨厌了,他凝聚力高,实力强大,哪支军队有了他就再也不用担心士气下跌、损失过重了。因为亚度尼斯血厚防御力高,怎么打都打不死。他站在后方,时不时的给军队刷个增益状态,有人受伤时,他一个圣光治愈术过去,伤者就能活蹦乱跳。 想一想吧,当你拼命斩一个敌人,好不容易斩成了重伤,眼看就能收割战功了,结果一道白光刷过,不仅战功没有了,连你都有成为敌人战功的可能。就问你怕不怕,崩不崩溃? 更可怕的是,亚度尼斯的魔力仿佛用之不竭,他仿佛永远不知疲倦。只要他出现在战场上,就相当于给人类军队打了一支强心剂。 边界之战 分卷阅读49 分卷阅读50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50 结束时,许多见识过亚度尼斯可怕之处的异族,不顾旁人异样的眼光,几乎是抱头痛哭。真是太好了,终于摆脱这个恶魔了。 罚款、割地、供奉等通通都可以商量,只要别再让我碰上这个恶魔就行。许多异族心想。 神之使者名副其实。 番外 巴塞罗那,美丽而圣洁的巴塞罗那,最令它骄傲的就是亚度尼斯和奥古斯丁,他们是同一时代的伟人。 一个是天赋异禀的光明魔法师。 一个是魔武双.修的天才少年。 一个是知名的学者、老师。 一个是出名的将军、战士。 一个圣洁出尘。 一个英俊潇洒。 一个终身侍奉神明,无妻无子。 一个凡体留恋红尘,有妻有子。 一个若神明悲悯,怜众生。 一个战斗力强大,主杀伐。 一个成为最虔诚的教皇。 一个成为最强大的公爵。 他们都参与了女性继承权革命,为女性的崛起做出了巨大的奉献。 他们都参加了边界之战,为保护我们的家园献上了一份力量。 他们都是帝国的骄傲,是巴塞罗那的明珠,照耀了同时代的人民,也漫过时光的长河照耀了后代的崇敬者。 他们应时代的召唤而来,亦创造了一个时代。 人民铭记他们,史书铭记他们,教科书铭记他们。 可是巴塞罗那的每一朵云,每一阵风,每一滴雨,每一缕阳光,每一粒神殿透露出的微光,每一只鸟,每一朵百合花都记得他们。 记得他们生于斯长于斯,记得他们的笑容,记得他们漫步这个城市,记得他们力挫同时代的佼佼者,为巴塞罗那带来无与伦比的荣耀。 记得亚度尼斯在神殿下布施的风采,记得他嘴角拉起的弧度,记得他温和的话语,记得他宽容的举动。 记得奥古斯丁在班尼迪克飞扬的神采,记得他挺拔的身姿,记得他出色的成绩,记得他收到的情书。 巴塞罗那和亚度尼斯、奥古斯丁结下了不解之缘,巴塞罗那因为他们而被世人熟知,他们也在巴塞罗那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传记。 亘古,流传。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幽幽子墨投的手榴弹,么么哒~(^з^)☆ 有一些评论我在app收到评论那里刷不出来,网速不好就没有回,还请小天使们见谅哈 隔壁床的胖子对作者真是太不友好了,呼噜声打的连天的响——比闹铃还响,还特能睡,睡了十几个小时。 我半夜、凌晨被惊醒了好几次,然后爬起来码字,困了又睡,又被惊醒,循环~神经都快衰弱了都(╥ω╥`) 这两天的更新都是作者在火车上敲出来的,结尾有点仓促,但是为了不吊大家的胃口,还是放上来了。 不然的话,等我开学,又要上课又要刷题库复习,是真心十天半个月都不敢保证更新,我们开学第二周考,但哪天考谁也不知道。 好了,咱们考试后见吧。(╯3╰) 爱 第37章 斗气一 加玛帝国,塔戈尔大沙漠。 这里常年有炙热的阳光自头顶挥洒下来,连绵不绝的黄色沙漠散发出逼人的热意,空气中流动着活跃的火系元素,看似无害的沙漠下藏着无数魔兽,说不准下一秒就会蹦出来,将猎物拖走。 蛇人部落位于沙漠中的绿洲,以粗糙坚固的石头筑城,建筑颜色偏灰,占地面积广阔,风格豪放,细节处却不失细腻。 城池由初代部落首领请高人刻画了降温保湿的阵法,以适宜体性阴寒的蛇人居住。城里摆放着随处可见的蛇形雕像、饰品,更是为这颗沙漠里的明珠增添了几分诡秘和异族风情。石板铺就的街道上,有三三两两的蛇人结伴而过,也有身着劲装的高壮蛇人匆匆而过。蛇人们的鳞片划过地面,发出沙沙的细碎响声。 一座高大宽阔的宅子里,青纱帐幔下,一条金色的蛇人在床上盘着尾巴睡得天昏地暗。窗外晨光熹微,金色的蛇鳞十分温润,即使蛇尾上有数道深可见骨的伤口,也发出了点点微光。 没多久,那蛇人便醒了,蛇尾一甩一动就立了起来。他下了床,蛇尾游走间可见一丝僵硬和别扭,只是被他用优雅的姿势和自然的态度掩饰了过去。 不用说,这就是苏歌了。 苏歌几天前就到了新世界,他来的时机并不是很好,一睁眼就是厮杀的战场,血腥味浓郁,幸而他反应快,战斗经验丰富,反手就将袭击者杀了个透。 最后,蛇人们付出了极重的代价获得了惨胜,敌人被屠戮而尽,但己方活下来的也不到十分之一。幸存的蛇人默默收敛族人的尸骨,气氛沉重而压抑,不见胜利的喜悦。各人脸上的表情有疲惫,有悲痛,也有麻木。 原主的双亲在这一战中死了个干净,原主惊痛之下,晃了神,被敌人抓住机会袭击了上来。要不是苏歌到来,原主虽然能活着回去,但也会损了根基,不利于修行。 这是一个奇幻的世界,没有魔法,没有神仙,却有瑰丽的斗气和斗技,人们信奉弱肉强食强者为尊。武者间有森严的等级制度,由低到高为:斗者,斗师,大斗师,斗灵,斗王,斗皇,斗宗,斗尊,斗圣,斗帝。 蛇人虽然有着类人的面貌和智慧,还有生而强悍的肉体和相对悠久的寿命,但是由于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并不为人类所接受。塔戈尔沙漠这一支蛇人的祖先原本也生活在气候湿润、资源丰富的地区,由于争斗失败被人类驱逐,而迁徙到了完全违反了蛇人天性的沙漠。 上千年下来,对蛇人来说不过几代的时间,部落渐渐适应了塔戈尔沙漠,也在这里立住了脚跟。 但是,对人类来说这并非什么好事。塔戈尔沙漠虽然地处偏僻,气候恶劣,但蛇人们却把持了一条通往邻国的商道,利润惊人。而且蛇人往往有着令人惊艳的脸庞,还有浓郁的异族风情和猎奇的身体结构,有时候美丽也是一种财富。 有道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故而,蛇人部落常常和人类起冲突,双方的厮杀、战斗、劫掠都是家常便饭。 大战之后就是一番休整。原主父母都是斗王级别的高手,为蛇人族八大统领之二。 据苏歌所知,这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对蛇人族造成了极为惨重的损失:族长身亡,只遗留下一个女儿,八大统领已去其五,四大长老也去其一。死去的普通蛇人更是数不胜数,堪称元气大伤。 幸运的是,这一战,蛇人族向人类展示了自己的实力,狠狠地震慑了一番周围的势力,也削弱了邻居们的力量,好歹赢得了几十年休养生息的时间。 由于几日前受的伤太重,这几天夜里,苏歌都在 分卷阅读50 分卷阅读51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51 沉睡中度过,他庞大坚实的精神力一直在潜移默化地滋润改善这具身体,强身健体,拓宽经脉,提升资质,因此内伤早早地好了。 只是外伤太惨,苏歌也不敢用精神力疗养,以免好得太快,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反正只是一些皮.肉伤,仔细上了药,过些日子就好了。 这一天,苏歌早早地起了床,用过早餐后又回了卧室准备修炼。 苏歌像原主那样,先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气,双掌下压到丹田,再吐出一口气,双手举起结了个印。双目轻轻合上,进入了修炼状态。 没几息时间,天地间便涌出了大量色彩斑驳陆离的能量体。由于原主是个风属性的大斗师,所以苏歌有意识地用庞大的精神力编织成一张细密的“网”,过滤掉那些多余的能量,只留下风属性的能量。 到了最后,只剩下了青色的能量体,宛若一条条小蛇,争先恐后地钻进了苏歌的鼻孔。慢慢地,苏歌的气息越发悠长,气势也拔地而起。 傍晚时分,灿烂的晚霞挂在天空,余晖柔和。 一个女性蛇人侍女急忙忙地走进苏歌的院子里,从怀里掏出一支墨绿的短笛,短促地吹了起来。古怪的是,那笛子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只有空气以一种诡异的轨道波动了起来,往苏歌所在的地方而去。 房间内的苏歌听到了这“无声”的笛声,缓缓地睁开双眼,露出了一双金色的竖瞳,散发出无机质般的冷意。他收了印,吐出一口浑浊的气息,有些遗憾地叹了口气。 然后苏歌一挥手,一道劲风打到门上,吱呀一声,门开了。 那侍女匆匆走近,向苏歌行了一礼,语气急促且不失清晰地道:“少爷,大长老下了请帖,请您明天午时前去议事厅一聚。时间紧急,妾身打扰了少爷修炼,还请少爷恕罪。” 苏歌淡淡地扫了她一眼,开口道:“事急从权罢了,何罪之有?”顿了顿,又道:“下去吧。” “是。”侍女偷偷松了一口气,匆匆地来,又匆匆地走了。 出了院子,侍女才用袖子抹了抹额头上的冷汗,自从两位统领大人死后,少爷真是越来越可怕了。不过,这样也好。强者才能活得久,活得好。 次日中午,苏歌提前了一刻钟到了议事厅。这个时候,四个老妪、一个红发女郎、一个青年才俊已经到了,都盘着尾巴坐在蒲团上。 那四个老妪就是四大长老,看来因死亡而缺席的长老之位已经补上了。 那红发女郎说是女郎,但只看面容的话,用人类的方法计算,不过才十四五岁,尚未成年,青涩稚嫩得很。 那双妖媚的眼睛和紫色的蛇尾却十分引人注目,眼里平静无波,长长的蛇尾纹丝不动,深紫色,有光泽,时时有光芒流转。 不说蛇人族并没有成年一说,单说女郎的身份就不简单。她就是上任族长唯一的子嗣,是蛇人族里美杜莎这一支紧剩的蛇人,还在母亲的肚子里时,就被长老们和族长倾尽一族之力请了高级炼药师炼制丹药,用秘方培养,有幸觉醒了远古吞天蟒的血脉,因此生而强大,是下一任族长的唯一候选人。 虽然她还很年轻,但一身的气势惊人,宛若刚刚开刃的利剑,锐不可当,已经初具了一族之长的威仪,只待举行继位仪式,就能真正成为蛇人族族长,行使权利,继承先辈的美杜莎之名。到时候,族人们就能正式称呼她为族长。 那青年才俊叫墨巴斯,是原主这一代里有名的天才。只不过比原主大了几岁,就已经是斗灵巅峰了,这一战之后,他的实力越发凝实,也有了许多感悟,想必用不了多久就能突破斗王了。 他很爱慕蛇人族的大众女神——上首的红发女郎,这时一直目不转睛地盯着女郎看,那目光几乎灼热得能把人烫伤,女郎却懒得理会他。 苏歌跟众人打了招呼后,就默默地盘着尾巴坐下了,默默地克制着原主磅礴如海的爱意,默默地打压下那个一见女神便欢呼雀跃的逗比。 然后,苏歌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周围的环境,只见地面以灰底大理石铺就,墙砖也是银灰色,高高的穹顶之下挂着冰魄石吊灯,散发出令蛇人感到舒适的寒意。 说到蛇人的名字,苏歌觉得挺有意思的。蛇人没有姓氏,能取到什么样的名字,大多就看你的长辈叫什么,或者看你长成什么样。比如未来的族长美杜莎,比如墨巴斯,再比如原主。 墨巴斯的父亲就叫巴斯,因为他的蛇尾像墨一样浓黑,因而叫墨巴斯。 原主一条金色的蛇尾,就被他喜爱向日葵和葵花籽的母亲取名金葵。不得不说,苏歌得知这件事时,是十分庆幸的,幸好没有被叫金日、金花什么的。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只在几年前通读过斗破苍穹,最近为了写这个世界,也只读了一小小部分,有些比如斗气等级就直接百度,所以对于原著是十分模糊的。 如果有不符合原著的,有黑了原著的,有ooc的,就当作是作者私设好了。 ps:原著粉不要打我。 pps:我灰太狼又回来了⊙▽⊙ 第38章 斗气二 当然也有例外,原主邻居家的一个姑娘就十分坚决地抛弃了原来的名字,为自己取名月媚。 在苏歌的发散思维中,其余收到邀请的蛇人陆陆续续地到了。 当最后一个踩着点到来的蛇人坐下后,大长老声音沙哑粗砺地道:“今天请诸位到此一聚,是有要事相商,此事关乎我蛇人族的未来。” 那声音仿佛几百只猫爪子在挠玻璃一样,次拉次拉的,苏歌听得一阵牙酸,一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其他的蛇人也不例外,全都是一副微妙扭曲的表情,只是一听到这话,便立刻端正了态度,脸色一肃,摆出一副严肃认真的模样来。 只有苏歌心里是真正的别扭,毕竟他内心是个人类。上个世界虽然当了一阵子白骨,但都处于无人之地,没多久就恢复了人身,投身人类阵营,而如今他却要身陷蛇人阵营很长一段时间了。 请允悲。 苏歌默默地给自己做了好一会儿心理建设,才能平静地面对现实,没有崩了原主的蛇人设。 幸存下来的一个统领道:“大长老请讲,不管有什么事,我等必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大长老眯了眯眼,略略一笑,橘子皮老脸都挤作了一堆:“很好。” 不等众蛇人说些什么,大长老又开了口,一锤定音:“族不可一日无长,三日之后举行族长继位仪式,请诸位前来观礼。” 议事厅里的蛇人们忙道:“是!” 尤其以墨巴斯喊得最大声音。 原主激动得都要冒粉红泡泡了,苏歌的内心是无语的,他根本无法理解这种感情 分卷阅读51 分卷阅读52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52 ,你再激动有什么用?你爱慕的女神又看不到你。何必白费功夫呢? 原主顿时一僵,像个被欺负狠了的小媳妇缩了回去。 这个世界最让苏歌头疼的并不是任务,而是不知道怎么回事残留在身体里的原主。 父母一死,原主的灵魂在战场上受了伤,无法强行驱逐,也无法送他去往生。苏歌又不是什么特别冷血的人,只能留了他下来。好在苏歌精神力和灵魂都非常强大,原主并不能窥伺他的记忆,否则他非放弃任务或者送原主去往生不可。苏歌倒是看了些原主日常修炼的记忆,以免露馅。 就是不知道中途出了什么问题,原主的记忆出现了一些断层,在鬼门关走过一回后,没了父母挂念,对爱慕的女郎倒是生出了执念来,日日思念,时时念叨。 哪怕苏歌不遗余力地打击他也不改初衷,简直令苏歌烦不胜烦。 这会儿原主倒是缩起来了,但是不出十分钟他必然又要冒出来。 虽然原主就是一缕残魂,已经无力影响苏歌的行动,但是毕竟同住一个身体,当原主的情绪足够强烈时,甚至能令苏歌和他共情。 然而,万年单身贵族的苏歌并不想体会那种“青春和暗恋,又是甜蜜又是青涩(系统语)”的感情,他只想好好地做任务,冷漠.jpg. 至于系统121这个怂逼在问题出现的第一时刻就选择了逃避,飞快地回了总部“咨询”。 系统那天说的话苏歌在小本子上记得是清清楚楚,“尊敬而又优秀的宿主,以您的能力,这样一个小小的问题简直不在话下。不过,出了问题是我的纰漏,接下来我会回总部咨询相关资料。祝宿主早日完成任务,旅途愉快!” 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苏歌一脸微笑。 总部的系统121狠狠地打了个冷颤。 大长老对众人的态度十分满意,扭头示意一下红发女郎。 女郎先是扫了一圈下首的蛇人,才开口道:“这一次大战之后,我蛇人族元气大伤。四大长老去其一,现在由彤云担任四长老。” 话音刚落,一个老妪便立了起来。她浑身灰扑扑的,灰发灰眸灰衫,连蛇尾都是灰色底子黑色花纹。 她的外貌并不出色,甚至有些不起眼,身形在蛇人族里也算是十分娇小,之前缩在角落里存在感非常低。但是当她站起来时,那种渺小感一扫而空,矮小的身形一下子仿佛巍峨的高山一般,阴鸷的目光像毒.蛇一样盯住了众人,彻骨的寒意自地底钻了出来。 下首的蛇人们顿时感觉到了山岳般的压力,年轻些的甚至冒出了冷汗,腰也弯了下去,只有三个统领还能保持轻松自在的模样。 苏歌低下了头,掩盖住自己平静的脸色。 见示威起了作用之后,新官上任三把火的四长老满意地坐了回去,迫人的压力瞬间消失了。 这一手收放自如的威压引起了下首年轻蛇人们的羡慕和野望,以至于羞耻感都消散了不少。 女郎默认了四长老的动作,见彤云坐回去后,继续前面的话题:“此外,八大统领亦去其五,由墨巴斯、月媚、黑毒、卡彭暂时代任四个统领,待突破斗王之后再行转正。” 被点到名字的四个蛇人顿时喜形于色。 “但是!”女郎话音一转,语气变得严厉起来:“诸位必须在五年之内突破斗王,否则蛇人族危矣!诸位若是做不到这一点,也不要怪我心狠,须得卸去代统领之位,蛇刑加身。有人想要退出吗?” 墨巴斯大笑三声,胳膊上鼓鼓的肌肉蛇纹流动:“这有何难?”扫视了一下其他三人,满满的自信:“不出一年,我必然能转正!” 月媚眼波流转,娇笑道:“老娘就没有怕的,五年就五年。” 剩下的两个蛇人也被激起了血勇,反正他们离突破不远,干脆地答应了。 毕竟恶邻在侧,没有强大的实力,谈什么安心? 还是升职的机会难得,这一次错过了,下一次机会鬼知道在哪? 那么还有一个统领之位呢?众蛇人眼巴巴的看着女郎。 女郎嘴角勾起,下一秒又皱起眉头,像是在斟酌如何开口。过了一会儿,她才张开红润的小嘴,威严的道:“金蟒碧树两位统领为我蛇人族立下了汗马功劳,我——未来的美杜莎,今日在此宣布,最后一个统领暂时空置,待金葵突破斗灵继承先辈之志,再担任统领之位。诸位可有意见?” 除了四大长老和苏歌外,其余的蛇人面面相觑。 蛇人族的统领一般由斗王以上的蛇人担当,之前四个蛇人虽然还没有突破斗王,但也为时不远,现在只是代任,还立下了军令状。大家也能接受,毕竟蛇人族需要有力的统领。 但是金葵呢?虽然天赋不错,但他才大斗师,一突破斗灵就能担任统领,是不是有些不妥之处? 大家想归想,却没有说出来,毕竟金蟒碧树二人确实是立下了大功,还战死沙场,只留下一个独子,怎么也应该好好安抚。夫妇二人交游广阔,他们才不做这个恶人。 最后还是一开始开口的统领崩龙大声道:“金蟒碧树两位统领是蛇人族长大功臣,一个统领之位算什么?金葵小子天赋过人,突破斗王还不是迟早的事?族长善待功臣遗孤,难道不是理所应当吗?” 这话大家可不敢接,蛇人孕育子嗣不易,但凡有了后代,那都是十二分的上心,恨不能将最好的留给孩子。蛇人们在外拼死拼活,就是为了给族内的幼崽提供更好的资源,以供传承。 今天要是有人说族长不应善待功臣遗孤,非被唾沫淹死不可。大家都不傻,自然不会这样做。 这件事没有人问苏歌的意见,大斗师的实力还说不上话。他也无所谓,来之前他就对这次会议的内容做了推算,对这样的结果并不感到意外。 毕竟原主的父母可不是吃素的,人虽然死了,但他们生前实力强横,性格豪爽云天,在外交游广阔,在蛇人族很吃得开,结下了不少善果,可以说是拥护者无数,足以庇护原主长成了。 比如说为苏歌说话的崩龙,他也是夫妇两的好友之一。 四大长老和族长自然不会放过这一点,大战过后,她们必然要安抚族人。对于其中的代表人物——金葵,更是要大赏特赏。 当然,要是金葵到时候实力不足,无法服众,那就是他自己的问题了。 族长已经仁至义尽了。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发上来了,心满意足.jpg. 第39章 斗气三 女郎把蛇人族重要的职位安排好之后,又打开上任族长的私库,赏赐了许多修炼资源给众人,引来蛇人们的一片感激之情。 其中尤其以苏歌得到的赏赐最多,他 分卷阅读52 分卷阅读53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53 拿了双份的赏赐,有大量风属性的魔兽晶核:七枚三阶的双头飞蛇晶核,五枚四阶的青翼蝠王晶核,两枚五阶的红尾飞虎蝎晶核,还有一些零散的晶核。 丹药也有:回气丹,风行丹,青灵丹,紫心破障丹等各几瓶。还有一百万的金币等等。苏歌愉快地将这些资源装入了纳戒中。 修炼资源哗啦啦地如流水般流了出去,红发女郎眼都不眨一下。 赏赐过后,苏歌觉得这个未来的族长恐怕家底都薄了一层。用钱财收买人心虽然不算上乘,但她这般慷慨大方,心性坚定,且舍得下本钱也算是难得了。 不过,各取所需吧。 这些蛇人们都很满意,升职的升职,发财的发财,无一漏下,各有所获。 苏歌也很满意,既不需要将时间浪费在俗务上,又收获了一批修炼资源,短时间内都不必再为钱财担忧,简直不能更合他心意。 会议结束后,众人慢慢散去。苏歌出门没多久,就被喊住了。 “金葵,走慢些呀!好歹等等我吧!”带着笑意的娇俏女声在身后响起。 苏歌听了脚步都不带停的,原主的记忆表示,论修为论速度,这女人绝对要胜过原主许多,也十分的——难缠。 果然,一眨眼的时间,一个小麦肤色淡金卷发的女性蛇人就赶了上来,贴近了苏歌,淡淡的女性气息扑面而来,语气夸张而哀怨地道:“小金葵,如今都不认得姐姐了么?” 苏歌冷酷无情地道:“不认得。” 月媚神色不变,也不知从哪里掏出一条手帕,擦了擦眼角,嘤嘤假哭几声:“小金葵真是好狠的心哪!亏得人家对你情深义重,日也思夜也想,没想到,你竟□□!嘤嘤~” 月媚要演,苏歌就陪她演个够:“不错,我就是这般心硬如铁,红颜知己无数,你早就是昨日黄花了,劝你还是早日死心吧。” 月媚神色一僵,又立马换了幅情深无悔的表情,抚了抚平坦的肚子,脆弱中带着坚韧道:“真真是冤家!人家可是可是……怀了……”到了后面,声音慢慢低了下去,几不可闻,又意味深长。 但是蛇人们哪个不是耳聪目明,掩耳盗铃都不带这样的。 在这即将上演渣男贱女当街qiongyao大戏的千钧一发之际,苏歌忍无可忍地发出大斗师的威压,掩住了月媚的嘴巴,将这女人拖到了一条巷子里。 要真的让她把未尽的话说完,原主的名声可就要扫地了。 竖起耳朵听好戏的蛇人见苏歌实力强大,忙遗憾地散了。 已经斗灵九阶的月媚一动不动,任由苏歌拖走,含情脉脉的望着他,仿佛真是一个痴情女子——才怪。 一进到巷子里面,月媚就爆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大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看着毫无形象,弯腰捧腹大笑的月媚,苏歌总算明白为什么在原主的记忆里,面对这个青梅的时候,原主总是一脸无奈加麻木的表情。 有了月媚作对比,原主喜欢上高贵冷艳的红发女郎真是一点都不令人感到意外呢! 苏歌就那么冷冷的看着月媚发癫,堪堪保住了自己的逼格。 在上帝视角看来,一条巷子里面,一男一女相对而立,男的俊女的俏,从脸来看不能更般配。 然而,一看二人的表情,男的一脸冷漠,女的哈哈大笑,那一戳戳旖旎瞬间就消失了。 月媚直到笑够了,才扶着墙直起了腰,看着脸色不好看的竹马,良心突然发现,努力严肃起表情。 但是……但是,一看到严肃的小金葵,想起他自小爱装老成,她又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啦╮( ̄▽ ̄)╭ 苏歌目光不善地盯着月媚的脸,手里结了印,淡青色风旋出现在掌中,大有你再笑我就发大招的架势。 月媚见此,明白今天不能再逗这个死板的竹马了,才收了笑意,撩了撩有些凌乱的秀发,声音低低地说道:“咱们也好久不见了,今天好不容易碰上,怎么也要聚一聚叙叙旧吧!” 苏歌一握拳收了印,对这个女人,只要她不抽风,一切好说。 于是,一刻钟后,二人出现在了苏歌家中。 亭子里,两个蛇人分坐在矮桌两旁的蒲团上,茶杯里泡着能让人清心静气的灵茶,水汽扶摇,茶香袅袅。 亭子外,草木疏朗,令箭荷花开得正盛,层层叠叠的红,予人艳丽之感。碧羽赤瞳的鸟儿放开嗓子唱了起来,声音婉转动听。 二人静静地用茶盖拨着茶,仿佛一下子迷上了这种饮料,谁都没有先开口。 过了许久,月媚才收起了之前的不正经,眉目间有些许哀伤,轻轻的道:“我听说了叔叔阿姨的事了。” 她抬起头看着苏歌平静无波的脸,脸颊上的肉少了许多,神色也坚毅了许多,也去掉了那些天真,看不出一丝难过,但她就是知道金葵并不好受。 没有人比她更清楚金葵是如何敬重自己的父母了,但再不好受日子还是要过的。 千百年来,蛇人们都是这样过的。 当初她也是这样,现在又轮到了金葵。 下一个,又会是谁呢? 原主现在确实是不太好受,连累得苏歌的脸色也有些难看。 许多话在月媚的嘴边滚了又滚,始终没有落下来,无力感深深地包裹住了她,有时候言语实在是太过苍白无力。 过了一会儿,无数思绪在月媚的心头转过,喉咙慢慢变得干涩,她忙饮了口茶,艰难地说:“节哀,金葵。” 苏歌目光平静地直视月媚的双眼,淡淡地说:“你大可放心,我心里有数。” 听了你这话,我才更不放心好吗? 月媚的内心有些抓狂,但是她一个朋友,也不好插手太多金葵的事,情分不是用来这样挥霍的。 最后,月媚长长地叹了口气,看着苏歌认真的道:“叔叔阿姨生前对我多有照顾,现在我也没什么好回报他们的。你日后有事一定要来找我,不要不好意思,也不要觉得丢脸。你要是觉得欠了我人情,大不了等你变强了再还我就是了。或者叫我一声姐姐抵债也行。balabala”她是越说越起劲。 见苏歌一直无动于衷,月媚瞪了他一眼:“说!你到底听到了没有?” 苏歌头痛地道:“听到了。阿姨。” “臭小子,你在说什么啊?”月媚阴沉沉的笑了,一字一顿地道。 苏歌不理她,坚持了一会儿,月媚泄了气。 第40章 西幻世界番外 这世上本是没有神的,得到的信仰多了也就成了神。 ——光明神 数万年前的大陆也不叫荣光大陆,而是叫亚瑟大陆,这没有什么特别的含义,纯粹就是因为当时的最强者叫亚瑟罢了。 他乐意以自己的名字命名大 分卷阅读53 分卷阅读54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54 陆,而其他人能做的只有接受——哪怕他是一个魔族。 当我成长起来之后,这个大陆已经没有了他的踪影。 有人说,亚瑟已经陨落了,也有人说,亚瑟突破了规则的限制,离开了这个大陆。总之一句话,真假难辨。 当时,大陆上诸族林立。 精灵——生而心思通明,能与自然沟通,精通各种光明魔法,个个都是天生的神箭手,百步穿杨。他们美貌动人,且十分擅长艺术——歌唱、跳舞、绘画、雕刻等,性情淡泊名利,对爱人忠贞不二,有些单纯好骗。 可以说是很完美的一个种族,对外族人高傲一点也是可以原谅的。 龙族——天生的王者,肉.体庞大而强横无匹,天赋龙语杀伤力极强,一个成年的龙族就能顶得上一支军队。性情高傲自大,暴躁易怒,十分好斗。 兽族——天生的狂战士,能化为兽身与敌人搏斗,强大的兽族发起狂来战斗力飙升,连龙族也要掂量着办,是森林和草原的宠儿。兽族配备有睿智冷静的祭祀,祭祀能鼓起战歌,挑起兽族战士的士气和热血,也能让发狂的兽族冷静下来。 矮人——天生的大匠,擅长寻矿、打铁,制造武.器,力大无比,喜好用斧头。性情憨厚热情,就是有点一根筋。 地精——武力值不及上述各族,但十分聪明,和不少种族都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尤其是矮人。他们还是精明的商人,在整个大陆都大名远扬。 其余的还有魅惑的妖精,胆怯的夜族,少见的树族,深海的人鱼……数量稀少而难得一见,在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了。 数来数去就数人族最为平庸,寿命短,没有魔法斗气天赋,皮脆血薄,论智慧也比不上地精,美貌的人族也很稀少,简直是一无是处。 唯一值得称赞的就是惊人的繁衍能力和杂草般的求生欲,这成了人族能顺利生存下去的保证。 当时的大陆可不像如今这样安全,高等魔兽多得泛滥成灾,现在的魔兽比起来就跟小绵羊似的。 人类的境遇并不好,在夹缝中生存总是格外艰难。 整个大陆几乎一分为二,东部物种丰富,资源富饶,强大的诸族居住于此。精灵,龙族,兽族,矮人,地精各自建城,组建军队,拥立王族,成立属于本族的国度。 其余弱小的种族要么避居偏远之处,要么依附强者生存。人族就是后者。 繁衍能力强大的人族也许永远不能体会那种看着新诞生的子嗣一日日变少的恐慌感。 强大的五族占据了大陆最富饶的地区,将残暴、丑陋、低贱的魔族赶到了贫瘠的西部。但他们却对日益减少的族人感到不安,这已经成了五族难以忽视的、关乎传承的问题。 直到他们发现了几个混血儿,五族才仿佛在长久的黑夜里,终于看见了一丝曙光。 人族是不能理解这种恐慌,因为他们有时候甚至会为人口太多而感到烦恼,每多一张口就多需要一些粮食,而弱小的人族能得到的粮食总是有限的。 一开始是最先发现混血儿的兽族四处掳掠人族的年轻女子,到后来发展成了人族主动向强者献上美丽的女子,甚至是美貌的男子,以求庇护。这样,人族才结束了颠沛流离的生活,过了几天安稳日子。 我的父亲也是这种行为下的产物。 好在我的母亲是一个精灵,精灵族对待伴侣素来忠贞,所以他过得还不错,不像那些献给龙族、兽族、矮人的人族。 我甚至亲眼看到过一个人族女子,因为无力承受兽族旺盛的精力而凄惨死去。这真恶心。 我的父亲很美,银发金瞳,唇红齿白,眉深目阔,美得超越了种族和性别,哪怕是在美人扎堆的精灵族也是拔群所在。 精灵们都是一群艺术家,而艺术家总是爱美的。 拜父亲的脸所赐,我的母亲——精灵女王唯一的妹妹对他一见钟情,他们举行了盛大的婚礼。婚后,母亲为他准备了精美的衣饰、华丽的宫殿和成群的仆人,高傲的精灵们平日里对他也十分优待。 可以不客气地说,父亲的生活水准绝对远超这个时代的很多人。 但是我看得出来,他并不开心。母亲在的时候,父亲还会或温柔、或深情地笑。母亲一走,他的神色就有些郁郁寡欢起来。 他常常将仆人们赶走,抱着我走上母亲特意为他准备的观星台,坐在宽阔的藤椅上,指着天空上明亮的星星,告诉我,人族如何用北极星辩明方向,用云朵预示天气,用月亮的形状分辨时间。 每当这个时候,父亲的眼睛总是很亮,比天上的星星还亮,像是龙族收藏的那些亮晶晶的宝石,又像是光辉灿烂的太阳。 身体里流着一半精灵血液的我,也不由得沉醉于父亲的美.色中。 母亲真是太令人嫉妒了。 说到兴奋之处,父亲还会满是怀念地说起他少年时代的生活,他和族人们一起狩猎、采摘野果、花大力气准备美味的食物,篝火、鲜花、舞蹈、音乐都是那样的温情和美好。 在父亲的描述里,人族的生活虽然有些艰辛,但大家总是那样的团结、友爱、善良、勤奋……除了穷了点,就没有一星半点不好的地方。 当然,随母亲出过门见识过真正的人族的我,并不以为真(母亲平时并不喜欢父亲出门走动,因为她总觉得有很多人在觊觎她的宝贝,实际上也是这样)。我见到的人,要么卑微,要么谄媚,要么萎缩,才十岁的我就能用魔法轻易撂倒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 那些怀着孩子的人族女子才能得到善待,所以她们无一例外,都在想尽办法孕育子嗣,但这往往令她们枯萎得更快。 我年纪虽小,但很早熟,对这些龌.龊事也明白得很。我的父母对此并不清楚,这也给了我更多的机会。 比如,我十岁的时候仍然能赖在父亲的怀里,撒娇卖痴,听他说故事。而父亲十岁之前就要开始为生计奔波了。 父亲的怀抱真棒!又香又软(^~^) 当然,我从来不会反驳我那天真烂漫的父亲。一来虽然哀伤的美人也别有一番风味,但我还是希望他能开心一些。二来,他总归是我的父亲,他也尽他可能地对我好了,我还是很尊敬他的。 母亲一工作完回来,我的福利就没有了,我总是要抓紧时间和父亲亲亲抱抱。 毕竟,精灵们是对伴侣很忠贞,但那并不代表他们会乐意见到自己的伴侣和别人亲热。 没错,孩子也是那个别人之一。 我,以及身边的一些混血或纯血小伙伴们已经用亲身经历证明了,吃醋的大人们是如何小心眼,如何丧心病狂。 简直幼稚得令小伙伴们不忍直视。 日子就这样如流水般一天天过去 分卷阅读54 分卷阅读55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55 ,很快我就一百岁了,父亲为我举行了成年仪式,规模很小,只来了一些混血朋友,母亲就直接忙于公事没有出现。 我一个亲王之子的成年礼甚至还比不上一个平民之子,真是可笑。但我也习惯了,混血终究比不上纯血,哪怕我比绝大多数的纯血还要优秀,哪怕母亲再爱我的父亲。 我自己是真的无所谓,但父亲却气的卧病在床,郁结于心。 他终究是老了,尽管外貌维持在了他最好的年华,但人族的寿命是很短的。母亲这些年来找了不少天材地宝,却还是敌不过死神的脚步。 我端着药喂他,他泪光闪闪,不住地说对不起我,是他连累了我,没几句话便气喘吁吁,他的身体真是一日坏过一日。 我抹去他的眼泪,温和地安慰他:“父亲,不要怕,你儿子这么优秀,迟早会发光的。母亲并非不想来,她那天是真的有事要忙,女王的话她能不听么?” 父亲像是信了我的话,乖乖地喝了药。他精神头不足,很快就沉沉地睡下了。 这个时候,我才沉下脸,流露出一丝愤怒和冷意。 这些年来,我跟着母亲四处跑,可不是白跑的。我还经常带队进入最危险的森林猎杀魔兽,游走在生死之间,也不是白干的。与狂妄自大的纯血相比,混血们可要坚毅得多,也务实得多。 这些人,迟早,都要为他们的傲慢与无礼付出代价。 最后,我深深地呼出一口气,端着托盘出了父亲的房门。 令我意外的是,母亲竟然像一尊雕像立在门口,也不知道来了多久,听到了多久。 我优雅地向她打了招呼,笑容得体地唤她母亲。 没想到,她竟然一言不发地转身离开了。 我漠然地看着她的背影渐渐远去。 直到现在,我也不明白我的母亲究竟是爱父亲呢?还是不爱? 不过,随着年龄增长,岁月的流逝,对我而言,这些事情就渐渐变得无关紧要了。 不出三个月,我的父亲就病逝了,药石无医。 父亲临死前,还是请求母亲多多照顾我。 一个男人请求妻子在自己死后,多多照顾二人的亲生孩子。这可真好笑,不是吗? 然而我始终笑不出来。 父亲死后,我按计划离开精灵族,返回人族,母亲同意了,甚至表现得比我还急迫,难得地亲自打包了一堆有的没的给我。 人族对我的到来表示了极大的欢迎和热情,我的存在本身就意味着实力和保障。 父亲说过的篝火、鲜花、舞蹈、音乐一一在我的眼前上演,这一切都很粗糙简陋,没有精灵族的高雅和精美,却是他们能拿出来的最好的东西,父亲死后没有掉过一滴泪的我眼角慢慢地酸涩了。 然后,我在前任族长的请求下担任族长,我这些年收服的各族混血手下也陆陆续续地到来。人族的实力一日日壮大,最后,我决定搬迁,远离五族的领地,建立属于人族的王国。 百年时间眨眼而过,人族添了许多带有魔法、斗气天赋的新生儿,他们接受了相关的教导,日益变强。 那些被驱逐的魔族始终心怀怨恨,在东部各族松懈的情况下磨刀霍霍,最后爆发了大战。 我没有让人族第一时间加入这场大战当炮灰,直到东部节节败退、心生绝望的时候,我才带领人族的战士们,如天神降临,到达前线。 毫无疑问,我们的到来壮大了联军的士气,人族的表现令人吃惊,大大打击了魔族。 总之,最后在各族信仰力的加持下,我们赢得了战争的胜利。我和几个属下成功晋升神位,我成为众神之王,实现了对父亲的承诺。 讽刺的是,除了水神——维娜丝是来自深海的纯血人鱼之外,其余的神明无一例外都是混血。 战后,在神明的帮助下,人族确认了对亚瑟大陆——后改名荣光大陆的统治权,其余元气大伤的异族被赶往深山野林。 至于诸神黄昏,那没什么好说的。就是一群离不开信仰力的神明的斗争,只有我技高一筹,活了下来。 “好了,亲爱的亚度尼斯,今天的秘闻听够了吧?你是不是该去为我工作了呢?” 我看着眼前这个极像父亲,又比父亲坚强得多的人类,微笑着说。 然后我如愿听到他低沉好听的声音:“如你所愿,神。” 然后,美人离开了⊙﹏⊙。 不过,我看着窗外和煦的秋日阳光,明媚温暖而不灼人,饮了一口红茶,感叹:“真好啊!” 父亲,你觉得呢?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加更,晚上还有一更。 在的小天使们冒个泡呗,让我看到大家的支持和鼓励(/ω\) 感谢种花家的路人粉投的地雷,么么哒~(^з^)☆ 第41章 斗气四 等月媚终于唠叨完,告辞离开时,天色已经暗了。 月媚有要事在身,苏歌就没有留她用晚饭,而是把她送到了门口。 原主不知道的是,当他以为月媚已经走了的时候,月媚又回了头,愣愣地盯着那扇关上的大门许久。直到月上柳梢头,才仿佛突然惊醒般回了神,运起斗气逃一般飞跃离开了。 苏歌倒是很清楚,可惜他又不是什么怜香惜玉的人,月媚喜欢的人也早已不在人世。 原主都不在乎,一直把月媚当作姐姐看,没有一丝暧.昧,他就更不会在乎了。 三日后,蛇人族举行了盛大的族长继位仪式。大长老亲自手捧鎏金溢彩的头冠为女郎带上,从这一刻起,女郎才真正继承了美杜莎之名,正式成为族长。 夜晚的沙漠很冷,塔戈尔沙漠尤其的冷,美杜莎早早地命人点起了篝火。 那一瞬间,蛇人们热烈地欢呼起来,在美杜莎女王的示意下,蛇尾摆动,急促的鼓点响起,有蛇人拉起胡琴应和鼓声,多数蛇人在星夜下载歌载舞。那扭动的腰肢像水蛇一样柔韧,如柳条一般多情,妖娆至极。 无数灯火一盏盏燃起,像银河星汉蔓延开来,又像一颗颗星子落入凡间,点缀了斑驳陆离的美梦。 一杯杯美酒落入了腹中,蛇人们越来越兴奋,鼓点敲得越来越快,腰肢也摇曳得越来越快,一条条颜色各异蛇尾甩来甩去。 苏歌很冷静,可是架不住激动不已的朋友们,更架不住捣乱的原主,大口大口地喝了几杯烈酒,酒意便涌上了脸颊。 这令他感到了微微的熏然,如坠云端。 吁——嘭—— 华美的烟花恰好在这一刻绽放,五光十色,漫天的星辰被掩去,一点点烟火如流星般划过星空,坠落在塔戈尔沙漠。 苏歌仰望着这美丽的、转瞬即逝的烟火,想起他曾经抵达的星空,宇宙辽阔寂静,星云裹着星星, 分卷阅读55 分卷阅读56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56 不停地流转。 一时间竟然觉得自己有些醉了。 等月媚拨开人群走来的时候,见到的就是这么一个情景:人群喧嚣中,金葵这个小傻子大概是喝了酒,脸上染上薄红,好看得紧。他仰头望着漫天烟花,有些呆呆的,但是这仍然不能掩饰他的俊美。那双眼睛更是异于常人的美,仿佛缀满了星光,又仿佛余晖下的河面,波光粼粼。 月媚没有喝酒都觉得自己要醉了,一颗心更是软绵绵的、热乎乎的。 一转眼,当年那个胖乎乎的小蛇人,走路一摇一晃的,还会因为体型被嘲笑而羞愧,含着泪向她倾诉苦恼。 就这样,在她看得到、看不到的地方,无声无息地长大了。 凝视着苏歌好一会儿,月媚才反应过来,在众人的起哄中,搀扶着苏歌往回走。 其实苏歌还有意识,只是有些迷糊,脑子转得慢了些,知道月媚绝不会起坏心,就放心地合上了眼,留了些精神力在外示警。 以月媚的实力,她很快就半扶半抱地将苏歌带回了他家。原主家的仆人也认得月媚,见主人喝醉了,便开门请她进去。 很快就有侍女捧了热水上来,月媚扶着苏歌到床.上躺下,绞了条热毛巾轻轻地替他擦脸。 慢慢地、慢慢地,月媚目光温柔如水地盯着那张脸,盯着那红艳艳的嘴唇,身子越凑越近。房间很安静,安静得平日里大大咧咧的月媚能清晰地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咚咚—— 在她就要碰到苏歌的嘴唇的时候,突然间,窗外的鸟儿大声地叫了起来,打破了一室寂静。惊得月媚一跃而起,心脏狂跳不已。 她做贼似的向四周望了望,拍拍自己的胸口,不甘心地看着苏歌。然而,那一腔孤勇已经像被针扎了的气球,噗地散尽了。 最终,月媚又是遗憾又是松了一口气,从窗口跳了出去。 女蛇人一离开,苏歌睁开了眼睛,心中无语,这姑娘可真够傻的,你盯了那么久,又凑得那么近,就是死猪也要醒过来了。何况原主这种破具战斗天赋,对气息格外敏感的人。 【如何?什么感想?】苏歌在心里问原主。 过了许久,原主才闷闷地答道【我一直把她当姐姐。】 所以他可以无限容忍月媚的玩笑和捉弄,但他也清楚,这个附了他的身的男人,绝无可能给他的姐姐一个好结局。 苏歌对少年男女之间的纠葛并不太感兴趣,就没有再追问下去。见自己一点睡意也无,便盘着尾巴坐了起来修炼,决定明天一早就收拾行李出门历练。 次日一早,晨光微露,露水未晞的时候,苏歌就结束了修炼。然后收拾了一些日用品放进纳戒,留了一封信,跟家里的仆人交待了一声,便潇潇洒洒地走了。 实际上,在这个世界实力不高的蛇人在外行走并不安全,但苏歌艺高人胆大,又有剧情在手,对外面的情况还算了解,也清楚如何快速地化为人形,所以走得很痛快。 苏歌走得不快不慢,还有心情观察周围,对比起现世的沙漠和异世的沙漠来。 他刚走出蛇人族的领地不到几里地,身后就响起了破空声,只得无奈地停下了脚步。 果然是月媚,她一见到苏歌就停了下来,神色有些受伤,又有些后怕,劈头盖脸地道:“金葵,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你知不知道外面有多危险?在部落里不是待的好好的吗?为什么要往外走?难道有人给你气受了?那些人类那么奸诈,你双拳难敌四手,难保不会落入他们手中!” 看着这个语无伦次,理智全无的女蛇人,任她平日再强悍,遇上心上人也会患得患失。苏歌心中叹气,所以说他最是不愿意沾惹上情.事的原因就是这样了。 月媚在苏歌的沉默不语中,慢慢地冷静了下来,在面前这个渐渐成熟的男人的注视下,那些焦躁、不安仿佛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抚平下来。 她看着始终没有动容的苏歌,心底又浮起一丝难过,你的心里到底有没有我?为什么,你一直这么冷静?又是为什么,突然想要出去历练?难道昨晚的你是醒着的? 她有许许多多的话想问出来,到了嘴边却又咽了下去。她是真的怕,怕从苏歌的嘴里得到不想要的答案。 见月媚终于安静下来,能够好好交流了,苏歌才淡淡地解释道:“首先,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其次,我不出塔戈尔沙漠,就不会有什么危险。最后,我了解人类,知道怎么化形,也知道怎么对付他们。” 最后苏歌来了一句总结:“所以,你可以放心了。” 月媚眨了眨眼睛,消化完了苏歌的话,无言以对,是她太自以为是了。原来,金葵已经不再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小孩子了。 苏歌一动不动地看着月媚,等她开口,等她告别。 最终,月媚选择看着心上人一步步远去,几乎落泪。她还有职责在身,不能任性。 作者有话要说: 答应大家的加更终于完成啦~( ̄▽ ̄~)~,心满意足jpg. 有一件事要告诉大家,小天使们看完不要拍我~ 从今以后,我就不日更了。 因为课业是真的重,蠢作者还要准备考证。最最最重要的是,作者的手速渣已经无可救药了,2000+字,三小时起步。 …… 所以,以后周二,周四,周末晚上九点更新,其他时间的更新就是改错别字或者加更(并不是) 如果有变动的话,我会在作者有话说或者文案里说明。 么么哒~(^з^)☆ 第42章 斗气五 其实,苏歌出门的原因并不止是为了历练,这他早就经历得多了。可以说,他的战斗经验绝对要远胜这个世界的许多人,只要稍微熟练一下斗气大陆的战斗方式就可以了。 只是,他实在是不太适应拖着一条蛇尾走来走去。虽然这不妨碍他做事,但心理上的那一关还是难过。反正任务又不要求他保持蛇人身份,离开蛇人部落之后也方便他早日化形,在那里终究是限制住了他。 二来,他就算不修炼,凭借庞大的精神力,斗气会自动被吸引来,也会很快晋升斗灵、斗王、斗皇甚至更高的级别,他很难解释这种情况。异于常人者,要么被像天生双瞳的项羽那样被捧上神坛,要么就是被孤立、敌视、杀害,像中世纪的女巫一样。 苏歌不怕麻烦,但麻烦这种东西能少一些总是好的。 当然,他也可以选择掩饰自己的实力,但苏歌未来的任务对象金手指很大,从剧情开始后实力蹿得飞快,性格还有些凶残,要做任务还是有保障更好。在这种杀人不偿命的地方,还是强大的实力比较令人安心。出门历练就不同了,世界这么大,得个奇遇升个级 分卷阅读56 分卷阅读57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57 ,那都不叫事。 至于三,说实话,苏歌对于这个世界还是很好奇的。又是一个神奇的世界,但又极大的不同于魔法世界。 比如那神奇的纳戒,小小的一个戒指像是一个时间凝滞的独立空间,人们可以滴血认主。高级一点可以用灵魂力量刻下印记,防止他人盗取。 这在魔法世界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即使苏歌在上个世界后期实力大增,在光明神的指导下,对时间空间的理解十分深入,他自己也勇于探索、实验,也只不过能建立一个有固定坐标的空间。至于在一个小小的物体上开辟空间,那简直要能和太阳肩并肩才能做到。 要知道,把开辟独立空间比做建房子的话,一个稳定的坐标就像是稳固的地基,拿藏在时空裂隙的死亡之地作例子:那也是有坐标的,只不过坐标经常变罢了。就是因为坐标经常变来变去,所以死亡之地的空间并不稳定,苏歌才能轻易撕破空间回到巴塞罗那。 像纳戒,这就相当于把一个房子建在一枚小小的戒指上。这就十分的违反常识,也十足十地吊起了苏歌的好奇心。 从美杜莎的年龄推断,这会儿离剧情开始还有上百年时间。时光漫漫,苏歌总得给自己找点事做。 不然的话,就算他心性再淡泊、坚韧,这样独自一人漂泊在外,除了回家的念头支撑着他,从来没有过真正亲密的家人、友人和爱人,也迟早会让人疯掉。 这些世界对剧情中的人来说都是真实,但对苏歌来说却是梦境,梦迟早会醒,他所经历的一切也早晚离他而去。一旦投入感情,就如覆水,容易失控难以收回,苏歌并不想失控,他只想回到自己的真实。 所以他从来都是走面不走心,极力保持心灵上的淡然平静,力图自己不受外物所扰,能够随时抽身。 那些感动了别人的感情,都是他觉得常人会这样做而故意做出来的表现。 只不过他表现得好,甚至迷惑了系统121,让它以为宿主会对剧情中的人物,比如雷厉行,会有所不舍。但其实他说的都是真心话,已经离开就没有必要再回头了。过去的事,他不会再拿来为难自己。 苏歌表现得比系统还要拿得起放得下,久而久之,系统也只觉得自家宿主实在是天赋异禀,是当任务者的好苗子。以121的内存,根本无法理解苏歌的情况。 如果感情真的这样容易被人控制的话,那就不叫感情了,感情最大的魅力正是来源于它的不可控和无逻辑。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将人类的需要分为五个层次,其中归属感是社交需要中最为重要的一点。但是苏歌如浮萍般经历了五个任务世界后,心理上已经度过了数百年的时光。 年轻的皮囊之下是沧桑的灵魂,像r国传说中误食人鱼肉而得以长生的八百比丘尼。时光漫长的令人绝望,八百比丘尼从而心生死志,将死亡看作了解脱。 苏歌倒是不至于这样,但他也会厌倦,感到疲惫,感到无趣。对于无穷的生命,他也渐渐变得没有了什么期待。 这一切都太久了,久得苏歌对现实的记忆都慢慢模糊了,更不要提什么归属感了。没有归属感,就像断线的风筝,随风而去,没有方向,没有目的,没有归地。 苏歌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但他又不可能对任何人倾诉心事,也不可能给自己找个心理医生。所以他只能催眠自己,保持强烈的好奇心,不断地学习新的知识,研究一切未知。 至于121,它只是个辅助型的系统,智能并不高,尽管足够努力,也无法理解人类的感情。和谐局也没有什么忘情水或者淡化感情的机器,感情这种东西哪里是少量药品或者机器能够涉及的,有也会有极大的副作用,也帮不到苏歌的忙。 苏歌只希望,这个世界足够新鲜有趣,能让他玩得久些,不要那么快便失去兴趣。 好在,剧情没有令他失望。 剧情显示,纳戒可以随身存取物品,保鲜药材、食物等。 男主萧炎祖传的那枚纳戒更是一个大大的bug,可以用来装灵魂——金手指老爷爷,可以用来装各种各样的天材地宝,且不用担心保鲜保质的问题,还可以装丹药金币傀儡等。更可怕的是,这枚纳戒可以容纳各种兽火,阳火,乃至异火!!! 天惹!这可是能让持有者越阶而战的异火!其战斗力可想而知。 而且,纳戒的空间仿佛无穷无尽,男主就没有为空间不足的情况担忧过。 苏歌阅读剧情时想过,这不就相当于随身带着一个房子么——还是超大超豪华的那种。不过,戒指可比房子方便携带得多了。 他被自己的想法逗笑了。(^_^) 哪怕在一次收服异火的过程中,这纳戒无意间被毁掉了,也因祸得福在岩浆中救了昏迷的主人跟美杜莎(女主之一)的小命,男主也很快从师父那里得到了一个新的纳戒。 可惜的是,纳戒的来源在剧情中从未被仔细描述过。对于纳戒的制作材料、炼制方法和制作者等,人们是一无所知。 仿佛某一天,也许只是作者的一个设定、一个念头——纳戒就突然出现了,人们就自然而然地接受了它,没有任何人去怀疑,去追究。 这在现实中几乎是不可能的事——要是在现实中,科学家们就是拆开纳戒也要研究出个一二三来。 这也是苏歌永远不会对任务世界有归属感的原因,他骗不了自己。 不管怎么说吧,纳戒的实用性还是使它快速地被推广开来,还成为了人们身上一种财富和身份的象征。 不过这样神奇的小东西,苏歌现在还是很有兴趣的。原本他还想问问系统,可惜他还没来得及问,系统便逃得无影无踪了。 他这一趟出来,也存了心思要多找些材料,满足一下研究的需求,这在蛇人部落里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读者“幽幽子墨”灌溉的营养液,么么哒~(^з^)☆ 第43章 斗气六 和月媚分别后,苏歌又重新踏上了旅途。 茫茫的沙漠中,时而漫天风沙飞舞,时而风平沙静,不变的是始终毒辣的阳光。 苏歌用一层薄薄的风属性斗气裹住自己,隔开了一部分热量,一人默默地行走着。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他现在实力还弱,为了节省斗气,只能步行前进。 只有等他突破斗王时才能斗气化翼,在空中飞行。或者,等到突破斗宗时,掌握一部分空间法则,浮空而行。 塔戈尔沙漠面积极大,几乎相当于好几个加玛帝国,蛇人部落位于沙漠深处。 这样子一眼望去,除了沙子还是沙子,没有一丝绿意,气候又十分酷热,还时刻需要提防藏在 分卷阅读57 分卷阅读58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58 沙子下、岩石后的魔兽。在这种情况下行走,简直是在考验体力和意志。 大约傍晚时分,饶是坚毅如苏歌也感到了疲惫。许久,他才找到一块巨大的岩石,赶走了背阴处那些蝎型魔兽,留下了一条蝎腿。 然后,苏歌先是飞快地打出几个复杂的手势,淡淡的青色斗气蹿了出来,以奇特的规律浮在半空,形成一个个玄妙的字符,很快就建立了一个防御结界抵挡风沙。 在魔法世界里,魔法师们经常用这种结界布置防御工事。苏歌将这个结界简化、调试了一下,奢侈地用斗气作为能源撑起一个半圆形,仿佛乌龟壳似的结界,又缠了些精神力上去才放心。 从纳戒里拿出一块蒲团垫在地上,又摆了张矮桌,在矮桌上摆上玉质茶壶、茶杯,准备泡上一壶好茶。 才得了空,用火石点起火,烧了一壶水。将蝎腿切片,用干净的木棍串成一串串,抹上调料,架到火上烤起来。 沙漠里不仅水源珍贵,植物也珍贵,生性喜湿润的蛇人们是舍不得用柴火起灶的,连美杜莎继位之日点燃的篝火也是用火石点起来的。 于是,他们就找到了一种微微泛红的矿石代替柴火,这种矿石在蛇人部落附近很多,易点燃,没有烟气,方便携带,消耗也不大,很受蛇人们欢迎。 蛇人们还经常用这种矿石和人类交易各种资源,好东西就像皇帝的女儿——总是不愁嫁(卖)的。 这次出来,苏歌也很有先见之明地带了不少火石出来。 噼里啪啦,烤出的油滴落在火上。抹了调料的蝎肉慢慢卷了卷,变成了金黄色,肉香扑鼻。 苏歌取下一串烤肉尝了尝,肉质鲜嫩多汁,非常可口。些许腥味并不冲,反而别有一番风味。 饭后,苏歌饮了些茶解渴解腻。 这个时候,夜色已经悄然而至。天空挂着满月,月亮旁边,丝絮状的云朵染上了冷清的银蓝色。头顶上的星星很美,一颗颗的,闪闪发光,仿佛最顶级的钻石。 起伏的沙丘,披着流水般、轻纱般的银色月光,远处传来嗷呜嗷呜的狼叫声。狼群朝月而拜,唱起神秘而古老的沙漠歌谣。 苏歌转动了一下戴在左手中指的银色纳戒,捏到眼前仔细端详。 纳戒很朴素,没有什么花纹和造型,就是单纯的一个银色圈圈。有点像扳指,戒面较宽,显得厚重。 苏歌逐渐加大了力气,最后还用上了斗气,手背上的青筋暴起,但是纳戒还是稳稳当当的,没有丝毫损坏。要是银制的,只怕早就被捏扁了。 苏歌默默记录下了这个力度,只等实力上升再继续实验。 接着,苏歌探出精神力往纳戒伸去,精神力像章鱼的触须摸上了纳戒,缓缓侵.入。它并没有受到阻碍,一切都非常顺利。 那感觉非常奇妙,苏歌觉得自己多了一双“眼睛”。纳戒里面黑乎乎的,凌乱地堆放杂七杂八的东西。 精神力继续往前走去,没几步却仿佛碰到了无形的墙壁。嘭——精神力大幅度颤了颤,苏歌一阵眩晕。 就那么两秒钟,苏歌醒了过来。不由得对纳戒暗暗称赞,这材料,竟然能阻拦无形的精神力,实在是难得。 要知道,这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纳戒,是原主父母花了大价钱托人从拍卖场买来的,完全比不上男主的豪华金手指版纳戒。 纳戒里面的容积并不大,苏歌粗粗估计了一番,大概也就百来立方米,随便塞塞就能塞满了,连一具大型点的魔兽尸体都放不下。 嗯,说到这个,苏歌不由得思索起了剧情中男主的纳戒,里面都放了些什么东西。 初期,是男主的师父——药老和他自带的斗技、药鼎、丹方等。灵魂体,应该是没有什么重量和体积,其他的也算正常。 中期,男主被未婚妻上门退婚打脸,怒而奋发向上,出门历练,武器玄重尺被背在背上。那么,金币药材丹药衣服之类的必需品应该是放在了纳戒里面,猎杀魔兽得来的晶核也放到了纳戒里。 但是,各种火焰呢?这样直接放进去,真的不会烧坏里面的东西吗? 没有烧坏的话,又是什么原理?是纳戒空间足够大,可以隔开火焰?还是里面的空间还能再分割? 男主的纳戒功能这么强大,是偶然性还是普遍性? 看来,得到更多的纳戒,甚至异火都是很有必要提上日程。 苏歌的眼睛渐渐亮了起来。 所以说学习使人快乐,研究使人进步。 到了后期,拍卖来的魔兽尸体,一具斗宗强者的尸体,还有各种抢来的财物,都被男主一股脑放进了纳戒。 五雷轰顶!! 之前,苏歌专注于剧情,没有意识到来自宇宙的大恶意,这个时候他才总算反应过来。 他很想知道,男主这样做真的不脏(恶心)吗?那些入口的东西还能吃吗? 呃╯﹏╰ …… 纳戒!他一定要尽快得到更多的纳戒!把东西分门别类! 苏歌狠狠握拳,内心发誓。 要得到更多的纳戒,有两条路可以走。一、需要更多的金币购买纳戒,金币可以通过猎杀魔兽得到,猎杀魔兽需要强大的实力。二、抢劫或者黑吃黑,这条路容易得罪人,十分危险,就更加需要强大的实力。 金币→魔兽→强大的实力 抢劫/黑吃黑→危险→强大的实力 所以,当务之急还是提高实力。 行动力超强的苏歌立马盘着尾巴,结印修炼起来。 这一次,离开了蛇人部落,他不再需要压制精神力,加大马力呼唤起天地间的风属性斗气。 如果说,魔法世界的魔法元素是高傲而又固执的执事,一身正装彬彬有礼,显得很温和,却冷酷地拒绝了没有资质之人,只耐心等待着血脉资质好的主人的召唤。 那么,斗气大陆的属性斗气就是桀骜不驯的烈马,狂野、不羁。没有彻底驯服之前时刻想着搞事——哪怕两败俱伤也在所不惜,被驯服之后就会向主人献上忠诚,一生不离不弃。 这两者各有千秋,也说不上谁好谁坏。 但此刻的苏歌倒是体会到了斗气的狂暴,那些风属性的斗气彻底暴露出了最可怕的一面,如利刃,如刀剑,不断地撕扯着苏歌的皮.肉,筋脉、骨骼。长发鼓荡,苏歌毫不犹豫地服用了丹药。 身体一面被破坏,一面被修补,一时间,痛感缠绕上苏歌。但他的意志力毕竟得到过血与火的锻炼,这点痛根本没有放在心上,眉头都不皱一下就忍下了。 仍旧是用精神力拦去不必要的斗气,只留下青色的风属性斗气,苏歌却感觉到了脾气更加暴躁的能量。 他像对待一个熊孩子一样,边安抚边暴力教育,不一会儿,斗气渐 分卷阅读58 分卷阅读59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59 渐温顺下来。 在精神力出动的那一瞬间,天地间的斗气顿时沸腾起来,五彩斑斓的能量如龙如蛇,一窝蜂地往苏歌这儿钻,壮观美丽极了。可惜除了青色的斗气被获准入内之外,其余的都被拦住了。 这些斗气仿佛粘着苏歌一般,聚在他头顶、四周,迟迟不肯散去,像块斑驳陆离的绸布淹没了苏歌。 苏歌更加用力地将斗气压制到丹田里棱形的固体斗气中,不断地凝聚再凝聚,压缩再压缩。 有了精神力这个大杀器,进入到体内的斗气都乖顺得很。 很快,斗气积攒得越来越多,迅速凝聚成固体海胆状。 苏歌冥冥中仿佛撕破了一块薄薄的屏障,一脚踏进去,就已经是斗灵了。 要是有人能看到这一幕,非惊讶得下巴都掉到地上不可,这也太快太轻松了吧。 但这对苏歌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也远远不到他的极限。 无论在哪一个任务世界,有意也好,无意也好,苏歌确确实实是做了不少于国于民有利的事,得到了不少人的喜爱、崇拜和祝福,简单来说就是信仰力。 苏歌并非有意运用信仰力,反而得到了来自信徒的、最纯粹不过的功德。这些功德也没什么大用,但要帮苏歌加持一下运气之类的还是行的,区区斗气更是不在话下。 第44章 斗气七 突破斗灵后,苏歌轻轻吐出一口白色的气,感觉整个人都有力了许多,五感也更加灵敏。体内凝结了新的力量核心,还有许多风属性斗气,这时远未达到他的上限。 而塔戈尔沙漠除了最活跃的火系斗气外,就属土系和风系斗气最为浓郁。 现在,方圆百里的斗气都被苏歌一扫而空,像龙卷风一样集中到了苏歌这里。 自然而然的,苏歌继续积蓄力量升级。 紧闭双眼的苏歌被青色的蛇形斗气包围起来,斗气不停地往身体里钻。 在外面看来,像是蛇群在攻击他一般,只是那些蛇一碰到苏歌便融入了他的体表,显得他整个人如青玉一般。 斗灵一星,二星,三星……随着力量的升级,苏歌的气势也节节高升,天地间的空气都凝滞了。 方圆百里的魔兽要么被吓得不敢动弹,要么就狼狈逃窜。 感觉最为直观的还是那窝蝎形魔兽,它们傍晚被一个小小的蛇人赶走,智商比较高的首领自然是愤怒的,还想着怎么引来更多的魔兽吃掉他。 结果,时运不济,一个时辰未到,这个小东西的气势就变得磅礴起来,惊人的威压吓得它们瑟瑟发抖,报复什么的也抛到了脑后。 次日一早,苏歌已经达到了斗王九星,周围的风属性斗气被吸收得一干二净。即使还有余力,他也不想再继续突破了,再往上走就是斗皇,需要的斗气会呈几何倍增,到时必定会引起蛇人族长老们的注意,那就违反他的初衷了。 而且,突破斗皇不比之前,用时不短,一年半载的也不奇怪,突破时没有人护法实在危险。在没有做好准备前,他是不会突破的,反正也不急。 想到这里,苏歌收了印,双目湛然有神,一夜未睡也神采奕奕。站起来舒展了一下身体,骨骼顿时一阵清脆的咔嚓声。 接下来,苏歌就不必再拖着一条尾巴到处跑了,因为他可以斗气化翼。 体内的斗气顺着苏歌的指挥在筋脉里运行,一部分集中到了背后的肩胛骨之处。微微瘙.痒,噗的一声,淡青色的双翼便从肩胛骨冒了出来。 双翼非常宽大,和苏歌的身高差不多长,类似于天鹅翼。 苏歌将它们伸到身前,一脸郑重地摸了摸,捏了捏,滑滑的,凉凉的,硬度较大,韧度也不错。像玉石,又像天鹅绒,但要硬得多。总之是似玉非玉,似羽非羽,似金非金。 触感还不错,摸起来真舒服。 …… 僵了一下,苏歌若无其事地放下了翅膀。 研究总是要面临各种各样的突发情况,淡定。 苏歌舒展开羽翼,试飞了一段距离,一会儿直线前进,一会儿转个弯,一会儿往高处飞一飞。 感觉自己适应了之后,苏歌就放开拘束,极速前进! 飞行,简直是每个人类藏在心底的梦。 古代有嫦娥奔月的传说,明朝有士大夫万户试图利用火.箭升天。到了近现代,飞行的工具那就更多了。 虽然之前的任务世界里,苏歌也用轻功飘飘然跃行过,登上过飞船、星舰,坐过飞行魔兽,利用过传送阵瞬间万里。 但是!那又怎么比得上能够自行控制速度、时间、方向的飞行?! 谁也想不到,苏歌淡定无比的脸庞下,已经十足十地激动了起来,心跳快得仿佛见到了梦中情.人。 烈日当空,风声猎猎刮过耳旁也没能让苏歌的喜意减少。 一盏茶的时间,苏歌就已经到了千里之外。 就这么一会儿功夫,苏歌在飞行过程中没有同时恢复斗气,一身的斗气已经去了一成多,这还是在他储存的斗气比平常的斗王还要多的情况下。 在斗气大陆的战斗中,少了一成的斗气,就有可能意味着多了三成丧命的危险。 可想而知,飞行时消耗的斗气有多大。不过,物有所值,这点消耗还是很对得起它的速度的。 起码逃跑的时候非常实用,最经典的例子:无数次被追杀的男主。 明确了飞行极限的速度和消耗量之后,苏歌放慢了速度,心情也慢慢平静了下来,一边慢悠悠地飞行,一边思索接下来的计划。 说要收集更多的纳戒并不是一时兴起,而是经过了深思熟虑且很有必要的,这是一个长期的计划,暂时不急,可以先放一边。 异火,塔戈尔沙漠里就有一种——青莲地心火。这是美杜莎为了进化而千方百计找来的异火,也是男主得到的第一种异火,这为他的逆袭之路奠定了基础,也由此开展了女主之一美杜莎的剧情。 但,蛇人生性属阴,畏惧异火,与异火不容。美杜莎在斗皇巅峰时期利用异火进化,还几近丧命。最后,进化是成功了,灵魂却被新生的七彩吞天蟒压制住了。 要不是男主三番五次遇险,使得护主心切的七彩吞天蟒向美杜莎求救,一退再退,美杜莎能不能重新掌握身体还是两说。 苏歌现在也不能摆脱蛇人畏火的本能,实力也不足。剧情里海波冬持有的异火地图现在不知道在哪,降伏异火有配合的斗技成功率会更高。所以,这个也可以先放一放。 那么,现在最着紧的还是碍事的蛇尾。 在斗气大陆,最发达的文明——文字、书写材料、史料等,还是在人类世界里。 蛇人、魔兽等受先天所限后天所制,大多凭本能行事。从原主的记忆可知, 分卷阅读59 分卷阅读60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60 蛇人部落的文明程度并不高,很多东西比如蒲团、茶叶等,还是从人类那里传来的。 苏歌想要真正的学习、研究,在人类那里定居很长一段时间是必不可少的。蛇人是绝不会受到人类的欢迎的,哪怕以实力压迫也学不到什么东西,这只会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据苏歌所知,魔兽化形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突破七阶(对应斗宗)自动化形,二是服用化形草或者化形丹。 再一个,苏歌是蛇人又不等同于魔兽,上述办法能否起作用还是未知数。 在剧情中,整个蛇人族里,化为人形的只有进化成功后的美杜莎。其余的,哪怕是斗宗级别的长老们也仍然保持着蛇人的外貌,也不知是不能,还是不愿化为人形。 要是不愿还好,苏歌本来就是人类,他对人类的认同感还是很高的,没有心理障碍。突破斗宗,他只要做好准备努努力就行。 但要是不能,那才真是麻烦。要达成苏歌的目的,只怕是要七绕八绕才行,浪费时间不说,还事倍功半。 想到这里,苏歌皱起眉头,心里隐隐烦躁起来。蛇人的身份实在是个大麻烦! 不过,很快苏歌就不必纠结了。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读者“幽幽子墨”,灌溉营养液 +1 20170921 13:37:13 么么哒~(^з^)☆ 第45章 斗气八 这一日,苏歌披着黑色的斗篷,宽大的帽沿盖住了金色的双眸,全身上下严严实实,步履稳重地往城门走去,扔了一枚金币给守门的士兵,理直气壮地走了进去。 在这种地方。守门士兵见多了这样打扮的神秘人,也不觉得奇怪,掂量了一下金币就放进去了。 而苏歌身上最大的破绽——蛇尾,则是被刻画在斗篷上的迷幻阵法掩盖了,让修为不够的人无法看出任何不妥之处,塔戈尔沙漠这样的贫瘠偏僻之地也轻易不会有修为太高的人到来。 漠城位于塔戈尔沙漠与加玛帝国的交界处,把握着商路的咽喉,整个城池龙蛇混杂,当地民风彪悍极为尚武,掌权者更是几经易主。 但里面并不冷清,街道上更是人声鼎沸,人来人往。 也许是气候和民俗的原因,这里男女穿着都相当开放。男子大多赤.裸着上身,露出肌.肉发达、肤色黝黑的胸膛,就是普普通通的一个小贩也有六块排列紧致的腹肌。 女子则是用布包裹胸部,下.身着单裤或艳丽的裙子,露出了纤细的,带着马甲线的腰肢,走起路来一扭一扭的,小麦色的健康肌肤更是为她们增添了几分异域风情。 这些当地人一点也不羞涩,反而以性.感、美丽、有力的身材为荣,大方骄傲地展示着自己的长处。 而那些穿着比较严实的,大多就是像苏歌这般的外来人士,也很方便辨认。其实,蛇人们穿着也是这样的风格,甚至更大胆些的也有,毕竟蛇尾也是他们身体的一部分,那都是不着寸缕的,也没见他们有什么羞涩。 苏歌虽然尊重他们的穿衣风俗,但他本人并没有什么入乡随俗的打算。 不得不说,在蛇人部落里裸了那么些日子,也是促成他尽快回归人类社会的重要原因之一。 苏歌那天想了想,还是决定往人类的聚居地走一趟,他想,在消息灵通的地方,兴许能早日找到一丝线索。 漠城的商业相当发达,各种小摊、铺子比比皆是,小摊贩的叫卖声此起彼伏。 街道上上铺着丑陋的土黄色地板,周围的建筑群也是一副土不啦叽的模样。 漠城对一个审美水平比较高的人来说真是太不友好了,苏歌冷漠地想。 人类从帝国进入塔戈尔沙漠必定要经过这个要塞,在此准备详细的地图、充足的水和食物、过夜的帐篷等,有心的还要准备锋利的武.器和出门人必备的丹药。 而蛇人也要在漠城出售火石和其他矿石,用魔兽晶核换取金币,购买奇技淫巧的日用品和奢侈品。剧情开始后,漠城里也发展出了蛇人的据点,但现在蛇人和人类的买卖经常是一刀切。 有时候做生意,生性暴戾恣睢的蛇人们还会被人类骗到,一言不发就开战,大大加深了两个智慧种族的矛盾。 但是无限的商机仍然吸引了大批有长远目光的商人在此做买卖和定居,从而有了繁荣的漠城。 在斗气大陆,对踏入修炼之途的人来说,灵魂感知力和灵魂强度,都是非常重要的东西。修为越高灵魂强度越强,灵魂感知力就越好,但逆推时这个等式又不一定成立。 战斗中,人们可以利用灵魂感知力刺探敌情,去伪存真,提前掌握先机,日常中也是用途多多。并且,拥有灵魂感知力是成为一个炼药师的必要条件之一。 剧情中,男主萧炎就是因为强大的灵魂感知力才被药老见猎心喜,收为弟子,在师父的教导下成为一名极其出色的炼药师,碾压一众年纪比他大的炼药师。 也是因此,男主才能几乎在没有背景相助的情况下,积累下许多人脉和资金,树立了强大的号召力和威望,这个金手指开得不可谓不大。 灵魂强度越强则意味着这个人的修为越高,或者可以说对斗气的掌控力越高,能释放的威压就越可怕,寿命也越长。 药老就是因为强大的灵魂强度,才能在弟子背叛、肉.身被毁的境地下,保住了自己的骨灵冷火,强行逃出生天。 苏歌认为这二者和他的精神力有异曲同工之妙,只在细节处有些许不同,无关痛痒。 于是,找了间干净的客栈投宿之后,仗着底牌过人,苏歌肆无忌惮而又简单粗暴地放出精神力大肆收集有关资料。 那精神力像海一样汹涌澎湃、宽广无比、厚重深邃,如向外扩散的水纹般一寸寸扫过整个漠城。 角落里的蚂蚁,地下的昆虫,库存的宝贝,风儿划过屋檐的痕迹,水珠在阳光下变幻的色彩,密室里自以为保密的谈话,情.人间的窃窃私语,高阁里收藏的斗技,修者演练斗技的轨道……这一切的一切,无一能逃脱苏歌的精神力,漠城的所有秘密向苏歌敞开。 在这一刻,苏歌就是世界的王! 掌控一切的感觉很容易让人沉迷,但苏歌不是一般人,并不为这种虚拟感觉迷惑,始终目的坚定地找自己需要的东西。 在地毯式的搜索下,几个时辰后,苏歌终于发现了一些有价值的线索:一张简陋的异火地图,一株化形草,一颗材料不明的珠子。 那株化形草就大大咧咧地被摆放在一个路边的小摊上,很显然,摊子的主人并不知道这株草的价值。 事不宜迟,苏歌以最快的速度赶往了那个小摊。 于是,大堂上的小儿和客人们仿 分卷阅读60 分卷阅读61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61 佛白日见鬼一般,只见到了一道淡淡的黑色影子悄然而去。 斗气大陆的人民显然经验丰富,胆子很大,对此灵异事件一点也不害怕,反而有点兴奋。 高人,这速度绝对是高人,又多了一桩谈资,简直开心! 几个呼吸间,苏歌已经如鬼魅般到了摊子前,毫无讲价经验的他一开始就目标明确,指着那株蔫巴巴的草问道:“这草怎么卖?” 小摊的老板是一个雇佣兵团的团员,被突然出现的人影吓了一跳,他实力才不过斗者五级,眼光却利得很,不然也不能做这生意。 老板回过神来打量了一下苏歌的穿着,又见他气势不强,立刻开心起来,知道像苏歌这样的客户最好忽悠了,简称人傻钱多速来。摩拳擦掌,决定狠狠宰这肥羊一顿,以报受惊之仇。 于是他眼珠子一转,换了一副略带愁苦又无比真诚的表情说:“客人有所不知,这草是难得一见的千年六月霜,周围可是守着三级的魔兽!损了我们好几个兄弟,才得了这么一株,这世道委实艰难……” 六月霜是一种止血效果特别好的草药,无须炼药师炼制就可以直接服用,所以非常受底层斗者喜爱。 化形草和六月霜长得很像,几乎是双生子。只是化形草根部有淡淡的褐色斑点,明显区别于六月霜,苏歌要不是有剧情在手只怕也会忽略过去,这老板的见识自然就更少了。 还没等老板卖够惨,人傻钱多速来的大肥羊·苏歌就不耐烦地打断了他的话:“不要废话,直说多少钱就是。” 他只是没有经验,又不是没有智商,何必把他当傻子看。 老板脸色一僵,看了看苏歌的脸庞,只见到了一半玉白的脸和红色的唇瓣,咬牙开了个高价:“一千金币。” 六月霜的价格远低于这个数,化形草的价格远不止这个数,但苏歌没必要告诉一个骗子,于是爽快地扔了一袋金币给老板,袋子里不多不少正好是一千个金币,快速将化形草装入了纳戒。 见苏歌用得起纳戒,给钱又给得如此痛快,那株草一消失,老板瞬间就后悔了,也不知道自己损失了多少,心中顿时肉疼。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小天使们灌溉的营养液,么么哒~(^з^)☆ 读者“(*~︶~*)”,灌溉营养液 +1 20170923 21:50:21 读者“(*~︶~*)”,灌溉营养液 +5 20170923 21:50:16 读者“幽幽子墨”,灌溉营养液 +1 20170923 18:54:59 第46章 斗气九(捉虫) 那老板现在敢独自在漠城摆摊做生意,身后自然是有靠山的,此时几个兄弟就潜伏在小摊周围。 平日里这个雇佣兵团合作做了不少强买强卖的事,由于坑的都是没什么背景的外地人,也就一直安稳到了现在。几个汉子在小摊周围装作路人,紧紧盯着小摊,等着老刘打信号。 正当老板见财起意想要反悔,准备发出信号联络兄弟们,敲苏歌一顿竹杠时,意外发生了。 非常巧合,一阵风吹过掀起了苏歌的兜帽,露出了那双异于常人的眼睛。 糟糕! 苏歌将化形草拿到手后,正是开心得暂时放松了一下戒备的时候,没想到出现了这种疏忽。 他抿着唇,想了想,冷冷地扫了老板一眼,又释放威压吓了那老板一吓,才化作轻烟,立刻回了客栈。 如果这个人不识趣,就再杀掉他就好了,今天暂且放过他。 苏歌一离开,那老板就冷汗淋漓地瘫坐在了地上,脸色苍白得像纸一样。 那双竖瞳盯着他露出杀意的时候,仿佛强大的魔兽在盯着自己嘴边的猎物,毫无人性可言,他感觉自己往鬼门关走了一趟。 这个蛇人,太可怕了! 老板发觉自己浑身无力,站都站不起来时,虚弱地苦笑了一声,看来必须得请个假了。 当老板的同伴发现他的状况时,老板什么都没敢往外说,这一天回去,他大病了一场。 ﹊﹊﹊﹊﹊﹊﹊﹊﹊﹊﹊﹊﹊﹊ 十年后 漠城城北,地上断壁残垣,残血哀鸣遍地,一片狼藉。 汉子们来来往往,很熟练地给重伤者塞上一颗丹药,将他们抬回屋内疗伤,或者直接把尸体抬下去火化。 一个短发根根竖起的汉子坐在塌了一半的墙上,用蒲扇大的巴掌抹了一把额角的鲜血,粗声粗气道:“这帮龟孙子!就知道偷袭!等老大出关,非削死他们不可!!” 一个貌似文弱些的青年脸上犹带着病气,闻言嗤笑一声,阴阳怪气地说道:“铁头,你说的可真有意思。不趁着老大闭关过来偷袭,血狼这群耗子,借他们几个胆子,只怕也不敢正面跟咱们杠上。难道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吗?” 铁头扯了扯头发,暴躁地道:“文达,少在那里扯犊子!难不成咱们就一直在这守着,等着这帮龟孙子一次次打上门来?” 文达一脸郁气:“呵呵,那你也可以打上去啊。” “难道你以为我不想吗?”铁头脸色狰狞,大着嗓门喊道。 “够了你们,消停点吧!等老大出关,咱们在整个加玛帝国都可以横着走。何必争这一时之气?惹人笑话!” 一个艳丽的少妇不得不出口,免得这些家伙一个不留神就祸从口出。 文达气道:“说的好听!这都大半年了,能不能成也不一定呢!” “怎么?诸位这是怕了?”一道沙哑的男声缓缓响起。 来人胸膛上缠满了渗出血的绷带,凶厉的三角眼使他显得极为不近人情。此时,他一步一步,有节奏地走来,脚步声仿佛踏上了众人的心脏。 哒——哒——哒—— 刚刚还吵得热闹的几人顿时噤声,大气都不敢喘。 俗话说得好,好的怕坏的,坏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 而这说话的项少桀正是那不要命的。 破军雇佣兵团的团员可能不怕团长,但一定会怕这二把手——项少桀。 说起来,项少桀入团的时间并不长,之所以这样威名在外,一是团长提拔,二是他本人有实力,对敌人狠,对自己更狠。 战斗时像疯狗一般,六亲不认,只会不停地进攻,进攻!!! 他从来不防守,靠的是以命搏命的狠劲,就足以让敌人和自己人闻风丧胆。 团长多次说过他这毛病,他嘴上闭得紧紧的,下一次该怎么搏命还是怎么搏命。久而久之,团长只能自己多操心,再不提让项少桀改变战斗风格的事了。 有一次,他遇上了劲敌,硬是拖着重伤以一对六,浑身浴血奋战,直到团长来了才放心晕倒。 项少桀 分卷阅读61 分卷阅读62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62 不似那些刀口上讨生活的雇佣兵那般反复无常,见利起意。相反,他是个有恩报恩,有仇报仇的磊落汉子。 当初他相依为命的妹妹在他出门的时候被人玷污了,芳魂已逝,徒留生者悲痛。他不怕被报复,硬是剁了那纨绔,才冷静出逃。 躲到出云帝国时,被团长救了一命,便追随他来到塔戈尔沙漠。在团长替他摆平了仇家后,他更是对团长忠心耿耿,鞍前马后从无怨言。 大半年前,团长一人自魔兽山脉回来后,就急匆匆地闭了关突破斗宗。 破军雇佣兵团顿时群龙无首,外有血狼虎视眈眈,内有一群搅事精。 要不是项少桀大力镇压,只怕这一盘沙自己就先散了。 虽然项少桀自己心里也有数,其实老大根本不怎么在意破军,他只是把破军视作一个能替他收集天材地宝的工具罢了。 这个破军没有了,只要老大在,就能有第二个第三个破军。 但是,即使是这样,项少桀也要在老大不在的时候,替他把破军看住。不然的话,他还真不知道自己能为恩人做些什么来报答恩人。 别人对恩人没有十足的信心,项少桀有! 外面的风风雨雨,躲在屋内突破斗宗的苏歌根本无从得知。 屋子周围被他刻画了数个杀伤力巨大的阵法,一个套一个,除了他自己,这世间怕是没有人能在不暴力毁了阵法情况下,解开阵法。 屋子正中间亮起了一个繁复的聚气阵,一条条玄妙的线条像血管输送营养一般,向阵法中间盘坐的苏歌输送着庞大的斗气。 阵法的节点摆放着十二枚能量充足的风魂石,这风魂石是苏歌一次误入暴风裂谷时偶然得到的。风魂石里面储存着十分纯净的风系斗气,还带着一丝暴风裂谷的规则,有利于苏歌参悟属于他的道。 由于风是不羁的,是不稳定的。这风魂石也就极为难得,苏歌手上也不过几十枚,这次突破斗宗才奢侈地用了十二枚。 自从十年前苏歌服用了那株化形草后,他就成功化了形。只是他终究不是魔兽,还是留下了一点后遗症,他变得极为嗜吃各种各样的药草,等级越高能量越足的越好,属性和他斗气相宜的就更好。 苏歌吃药草几乎吃到上·瘾,每日里当饭菜来吃,戒都戒不掉。 这让苏歌彻底尝试了一回当穷逼的滋味,兜里没钱,底气不足。 没办法,苏歌只好一手建立了破军雇佣兵团,从而敛财各种买买买。他本人也时不时地到各地搜集药材,塔戈尔沙漠附近的帝国和魔兽山脉更是逛了个遍。 要不是为了可持续发展,馋得发狠时,苏歌能把那些药材苗苗都给挖回来。 这也不是没有好处的,那些药性和能量残留在苏歌体内,慢慢地改善增强了他的身体。 这使得苏歌体内储存的斗气比起常人来,数量要多了好几倍,质量也要雄浑得多。 哪怕现在没有异火,在不动用底牌的情况下,苏歌都能越阶而战,同等级的更是能同时吊打好几个。 呼呼—— 天地间的能量突然躁动,这片空间都剧烈地波荡起来。 大风呼啸而过,带来狂暴的风系斗气,如龙卷风般直往苏歌所在地而去。 项少桀与众人皆是一愣,抬头望向天空,只见白云散尽,青风啸聚,有撕裂天地之威。 屋内的苏歌此时并不紧张,一切都是水到渠成。青色的能量争先恐后地钻进他的毛孔,愿为他效力。 苏歌还是非常认真地对待这次突破,心神沉入修炼之中,源源不断地吸收着天地间迸发出来的能量。 项少桀无声地笑起来,露出一口大白牙。 我主必胜! 破军雇佣兵团的其他人不由得心神摇曳起来。 苍穹之上,无数能量如倾盆大雨狂泄而下,几乎淹没了那间屋子。 龙卷风的中心渐渐弥漫出一股慑人的威压,众人这才明白什么叫神威似海,神威似狱。 离得近的,被那一股气息压制得心生恐惧,修为不够的几乎趴到了地上。 血狼众人感应到这股恐怖的威压时,立刻生出了绝望,恨不能拔腿就跑。 斗宗之下皆蝼蚁! 剧情中说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作者有话要说: 苏歌日常霸气侧漏get√ 感谢小天使送的营养液,么么哒(╯3╰) 读者“胭脂蕾丝团逍”,灌溉营养液 1 20170925 10:56:33 第47章 斗气十 噗—— 如气泡被轻轻戳破,苏歌进入了玄之又玄的境界,周身能量四溢,地板上、墙上顿时布满了蜘蛛网般的裂纹。 叮的一声,无数阵法,一个套一个,青色的纹路繁复无比,瞬间升空,牢牢地罩住了摇摇欲坠的屋子。 那些用来防御的阵法没有被外面的人激活,反而从内部被苏歌无意识地激活了。 苏歌对这一切一无所知,他的身体如雕塑般一动不动,意识却飞离了身体,飞向了远方。 方圆万里,苏歌感觉自己无处不在,他仿佛化成一缕清风,上天入地,潜山钻河,无所不能。万物的行动语言,皆入他眼他耳。 这和他当初用精神力搜集信息相比而言,又是一种全新的体验。 当意识返回身体时,苏歌还意犹未,只是他也隐约知道,自己不能再拖了,于是奋力作最后的冲锋。 天地间的能量再度剧烈地波荡起来,青色的斗气一再提纯,压向苏歌,风暴聚集,响起尖锐的啸声。 嘭——嘭——嘭—— 那屋子终于因为承受不住而化为灰烬,那些阵法也被破开,化作点点青光散去,美得像是下了一场缥缈的青色烟雨。 外面瞬间地动山摇,一道道巨大的裂缝呈放射状飞快地往外蔓延而去。 漠城不少屋子簌簌地往下掉灰掉瓦砾。 这猝不及防之下,不少人身形一晃,有的就直接往地上一滚。 项少桀反应得最快,暴喝一声:“快!把伤员带到安全地带!” 随即冲入附近安置伤员的屋子,用斗气卷起伤员往远处的安全地带一扔。 众人一愣,反应过来后也有样学样,赶去帮忙。 修为不足的也没敢在这种关键时刻添乱,老老实实地去照顾伤员。 加玛帝国已经许久没有出一个斗宗了,大家围观的经验不足啊╯﹏╰。 当伤员们被安置好时,漠北一角的威压越来越重,已经没有人胆敢再凑近那里了。 好在这一阵地动很快就过去了,八卦心理严重的众人毫无退缩之意,继续被打断的围观。 万众瞩目之下,天幕被无形的大手缓缓撕裂,摩西分海般一分为二。突然间,一道高挑的身影如松如 分卷阅读62 分卷阅读63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63 柏,浮空而立。 这正是斗宗!!! 项少桀难得的心情外露,激动得脸色通红,满心欢喜不知如何诉说,嘴里发出了充满喜悦的嘶吼,像森林中刚刚胜出的魔兽在宣示胜利一般。 他对苏歌自然是有信心的,只是古往今来不知多少人栽在了突破斗宗这一关,不到最后一刻他都不敢放松。 破军雇佣兵团的人无论是谁都好,都是一副狂喜的模样。 斗宗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他们这些斗宗的属下以后就可以横着走啦!哇哈哈! 血狼雇佣兵团的人却是一脸灰败,团长更是懊恼不已,早知道就不该为一时之气和蝇头小利针对破军,现如今可怎么是好? 如果他厚着脸皮,备上厚礼向……斗宗大人赔礼道歉,他会给大家一条生路吗? 咦!不过,破军雇佣兵团的团长到底叫什么来着? 副团长看着团长愁眉不展的样子,自己表面淡定实则非常心焦。只是团长的智商已经够低了,他要是再掉链子,血狼就要完了。 于是他附耳过来:“团长,咱们不如这样……这样……” 团长眼睛一亮:“好!” 漠城的本地人才不管那些弯弯绕绕,皆是与有荣焉的模样。 蛇人部落、云岚宗、炼药师公会、皇室对此都隐隐有感。 尤其是塔戈尔沙漠之外的斗皇级别的高手们无不若有所思,到底是谁,突破了斗宗? 老天保佑,可千万不要是蛇人才好,加玛帝国已经经不起折腾了。 蛇人部落也是一头雾水,长老们知道漠城有一个斗皇,只是那人常常外出,并不碍事,也就没放到心上。 只是据她们所知,这小子突破斗皇也没几年。她们在斗皇级别都不知呆了多少年了,也没能突破斗宗,这小子何德何能? 如果不是这小子的话,又会是谁?难道有外来者在这里突破了?为什么偏偏在塔戈尔沙漠?这是否会对蛇人不利? 长老们顿时坐不住了,派人请了美杜莎过来商议。 风起云涌。 这天,要变了。 别人怎么看这新上任的斗宗,苏歌并不关心,他现在有点……尴尬_||。 放出去的气势太过磅礴,收……收不回来了。 于是,斗·新出炉·良心还在·气势磅礴·宗为了让众人不被威压压死,就这样,孤零零的一个人,晾在了高空。 要不是那气势不是假的,大家都要以为苏歌进阶失败了。 地下的众人:……斗宗大人,快下来啊!我们还等着给您庆祝呢! 只有项少桀这个脑残粉闯荡的地方大一些,见识也多一些,他认为,老大大概是一朝进阶,有所感悟。 幸运的是,苏歌天资聪慧,很快就掌握了体内这庞大的力量。 他一步一步,虚空而行,看似极慢,如同老者散步,实则极快,眨眼间就到了众人眼前。 漠城出了一个斗宗! 这事不出半日,全城妇孺皆知。 漠城城主对此是既羡慕又敬畏,他今年都六十多了,才斗王一星,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不管怎么说吧,这破军团长也是从咱们这漠城出来的(不是也会变成是),以后说出去也长脸不是! 因为苏歌并没有把名字说出去,所以大多数人称他为破军团长。 城主慷慨大方地邀请破军雇佣兵团众人到城主府安置,并热情地表示要为苏歌操持庆祝一事。 苏歌看得出这个城主在打什么主意,只是他没什么坏心,算计也放到了明面上,为人也豪爽得体,也就由他去了。 反正苏歌自信没有人能束缚得了自己,万一出了差池,就一掌拍死了事。在这个丝毫没有法律规矩可言的世界,也就这一点比较爽快了。 不知道苏歌在想着怎么拍死他的城主倒是笑得一脸褶子,乐呵呵地张罗着一切,这时连项少桀都退避了一射之地。 漠城的子民生□□热闹,一听说城主出钱操办庆祝之事,顿时欢呼起来。 在这种命运朝不保夕的世界生存,人们大多奉行及时行乐主义,今朝有酒今朝醉。 宴会还是那样子,美酒,美食,华服,加上美人就更加完美了。 不少势力送来了厚厚的贺礼,不说拉拢,起码不能得罪了苏歌。 铃鼓阵阵,木琴悠扬,唢呐高昂,组合起来却那么和谐欢快。 舞女们赤足站在艳丽的地毯上,脸上带着笑容,不停地回旋,足上带着的金铃叮叮作响,裙摆飞扬,水蛇腰若隐若现。 尽管在剧情中对男主的升级之路大写特写,对这个世界的民俗却忽略了个彻底,但并不代表它们不存在。它们不仅存在,还发展得很好。 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是主角,背负家族重望和切骨之仇,力求上进,喜欢打打杀杀的日子。 许多小说里不起眼的配角、路人、炮灰遍布角落,他们是平凡的普通人,没有太多天赋,却依旧努力地生活,将日子过好,在一方小小的天地里开出美丽的花儿来。 宴会上觥筹交错,有人向苏歌敬酒,也有美人向苏歌抛媚眼。 苏歌对媚眼当作不知,只喝了几杯,便不动酒杯了,旁人就很有眼色地不再劝酒。 血狼雇佣兵团仗着和城主的一点交情,也入了宴会中。副团长紧紧盯着苏歌,找了个空,将团长推出去,当众向苏歌赔礼道歉,奉上了许多珍贵的天材地宝。 铁头、文达的脸色顿时就不好看了,却不敢说什么。少妇赤练也吃了一惊,却也不意外,血狼要是没点行动,那她才奇怪呢。 只有项少桀无动于衷,眼里只装着他的老大。 苏歌对血狼和破军之间的那点破事并不清楚,就算清楚大概也不怎么放在眼里。 他虽然成立了破军,但平时并不太上心,说是团长实则和供奉也差不多,又整日往外跑,操的心还没有项少桀多。 那堆赔礼里恰好有十年前引起了苏歌注意的地图和珠子,那时苏歌化形后嗜吃药草,久而久之就把这事忘了。 现在肥肉上了门,苏歌就没有放过的道理。于是,血狼和破军的恩怨就被轻轻放下了。 至于破军众人的心情,那关他什么事?不是还有项少桀吗? 项少桀表示:愿为恩人效劳。 苏歌摩挲着酒杯,由于得偿所愿,唇边还带着笑意。 心里却冷哼了一声,铁头和文达他们的怒意他不是看不到,只是这些人连一声不敢坑,还指望他做主,做梦呢? 城主府外摆着流水席,任人随意取用吃喝,人来人往,热闹得紧。 为时三日的狂欢,日夜不息,耗尽了漠城最后一滴美酒。 作者有话要说: 斗破对民俗和宴会之类的,好像没怎么写,我就当作是古代 分卷阅读63 分卷阅读64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64 背景的写一点啦 谢谢小天使送的营养液,么么哒~(^з^)☆ 读者“”,灌溉营养液 +1 20170926 22:46:57 第48章 斗气十一 漠城之外,一处在沙漠里毫无特色的地方,除了沙子还是沙子,雇佣兵们常常从这里经过,从来没有发现过异样。 地底下,苏歌用斗气暴力开辟出了一条地洞,精神力外放,直接往火系能量最活跃的地方走去。 血狼雇佣兵团呈上来的地图果然没错,可惜他们力量不足,无法打开地图,反倒被苏歌捡了个便宜。 有谁能想到,传说中的异火就藏在人类聚居地旁边呢? 苏歌越往里走越觉得热,热到令人心情烦躁,他细细地感应了一番,微微皱眉,这里除了火系斗气,其他的斗气都已经被压制到几近乎无了。 以斗宗的身体素质,自然是不怕这点热度的,只是空气里还带着毒.气,那就不得不防了。苏歌果断地以斗气为媒,建立了一个简易的结界。 自从苏歌突破了斗宗,嗜吃药草的症状不药而愈。原主的残魂日益沉默,十天半个月都不见得能醒来一次。 一山不容二虎,一体不容二魂。当苏歌越来越强大、与这个世界的联系越来越深的时候,无论他是否有意,哪怕他一直用精神力保护原主,原主都会越来越虚弱,直至消失。 每当这个时候,苏歌都会格外想念系统121。 想得…………想暴揍121一顿。 总部的系统121狠狠打了个喷嚏,代码一阵哆嗦。 天知道,为什么它一个数据体还会打喷嚏?! 简直了! 很快,苏歌就看到了一片无边无际的岩浆,它是活的,正在不停地翻涌。 红,血红,火红,赤红,满目的红。 红得耀眼,红得夺目,红得刺眼。 高温下,空气都有点微微的扭曲。 苏歌一脚踏上虚空,负手而立,金色的竖瞳露了出来,凝视着岩浆底下,属于强者的气势肆无忌惮地释放了出来。 咕噜咕噜—— 岩浆仍旧在冒着泡,几条黑影倏然而过。 岩浆底下并不是毫无生气的死寂,相反,能量充足的岩浆孕育了不少强大的、奇特的生物,比如已经有斗灵级别的双头火灵蛇。 只是比起苏歌来仍旧差得多了,只一个照面的功夫,便被吓得无影无踪。 苏歌抬手结印,用斗气裹住身体,直直地冲入岩浆,搜寻起青莲地心火来。 生于大地深处,煅烧九九,十年成形,百年成灵,千年成莲。大成之时,莲心生火,其色偏青,名为青莲火,亦称青莲地心火。 其性甚烈,如疾走之野马,其威甚严,若天怒之雷霆。可御之而不可辱之,可震之而不可驯之,是为青莲火。 苏歌一边找青莲地心火,一边想着关于青莲地心火的记载。 男主收服青莲地心火的时候不过区区斗师,又是如何同这般强大的异火抗衡,难道真的是天命不可违吗? 其他敢于抢夺青莲地心火的人,美杜莎,云韵芝,古河,哪个不是斗皇级别的高手? 斗师,大斗师,斗灵,斗王,斗皇。 其中几个大等级的差距,真的是气运可以弥补的吗?还是说,药老的护航就这么给力? 因为是小说,所以可以肆无忌惮地发挥想象力。 这样的世界,让我怎么当真? 轻轻叹息一声,苏歌敛起心神,强迫自己集中起注意力。 半个时辰后,苏歌找到了藏于地底深处的青莲地心火。 青莲地心火无愧于它的名字,它很美。 层层叠叠的莲瓣错落有致,如青玉般温润,又比青玉更加通透,像上等的琉璃。 似春日荡漾的碧湖,又似剔透的祖母绿宝石,美丽,脱俗,不染一尘。 苏歌是个毫无怜惜之情的家伙,没有顾及这种美,双手快速结印,笼罩住青莲地心火,防止这小东西逃跑。 然后他服用了事先准备的血莲丹,脱下衣服放入纳戒,用斗气裹着纳戒,将它扔到了地洞里。 又大手笔地布置了能量结界,召唤出蛇人族特有的本体。 突然间,十来丈的黄金巨蟒悬浮而立,蛇躯修长有力,金色的鳞片闪着微光,金色的瞳孔并不残暴,而是显得十分无情,有种万物不萦于心的冷漠。 如果有识货的人在这里,就能认出,这是斗气大陆中最为霸道暴戾的九天黄金蟒——蛇中暴君,以吞噬同类增强血脉闻名。 父噬子,子噬父都不奇怪,这是一种毫无情谊可言的蛇形魔兽,但它们的强大又是实实在在的,说是仅次于九彩吞天蟒也不为过,数量比起吞天蟒来只少不多。 双头火灵蛇缩得更紧了,恨不得将自己团成灰尘大小。 蛇人族在出生后不久,就会被长辈用秘法将一条蛇形魔兽的灵魂灌入身体。随着年龄和实力的增长,伴生的蛇形灵魂就会和蛇人融合,最后不分彼此。融合之后,蛇人在危急之时就可以召唤出本体,实力暴涨。这是蛇人们最大的底牌。 九天黄金蟒的蛇形灵魂,是原主父母为了儿子,千辛万苦远赴魔兽山脉深处,埋伏了整整半年,才得的手,还只是一条幼年蟒蛇。 他们归来时,无数蛇人艳羡不已。 为了能够万无一失地收服异火,苏歌用了一张底牌。 苏歌在心里长长地深呼吸一口气,猛地张开血盆大口,吞下了青莲地心火! 青莲火一入口,苏歌立刻咬紧了牙关。 一阵惊人的灼痛瞬间席卷而来,皮.肉一片焦灼,灵魂仿佛被人活生生地撕裂。 不到一息时间,蛇鳞就一片片地掉落下来,浑身鲜血淋漓。 啊—— 苏歌无声地嘶吼,痛苦没有打倒他,反而激起了九天黄金蟒的狂暴属性。 巨大的蛇躯不断地抽搐、翻滚,大力地鞭挞着岩浆。岩浆如翻脸无情的海浪般瞬间汹涌澎湃起来,一涌三丈高。 轰隆—— 地底摇晃起来,连漠城都有了一丝震感。 苏歌勉强忍住痛苦,用精神力护住头脑,保持冷静清醒。随即化开血莲丹的药性,调动庞大的斗气疯狂地反击青莲地心火。 对比青莲地心火,苏歌算是得天独厚的了,他几十年的修炼出来的力量比青莲地心火千年修为还要雄厚。 当他能控制身体时,就是青莲地心火倒霉之时。 苏歌体内的青色斗气从来不单打独斗,几缕而上,包围住一缕异火,就猛地往死里攻击,直到青莲地心火心服口服为止。 这样的好戏不止一处,在巨大的蛇躯内此起彼伏的上演着。 慢慢地,在苏歌的无知无觉中,十来丈的蛇躯越来越小,越来越 分卷阅读64 分卷阅读65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65 凝练,最后变成了短短的几尺长。 变小后,蛇躯上的伤口反而慢慢愈合起来,掉落的鳞片又开始重新生长,新生的蛇鳞比原来要更美丽,更坚锐。 红色的岩浆中,青色的异火渐渐如莲瓣合拢般,包裹住了那一抹金色。 最终,金色彻彻底底地消失了,漫天岩浆中,只剩下了一层青色的能量结界,以及一朵青色的莲花花苞。 第49章 斗气十二 红色的岩浆中,一朵青莲花苞立在莲座上,散发出逼人的热度,外表的火焰静静地蛰伏下来,像虚幻的影子伏在莲瓣上。 然而,在花苞内却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苏歌彻底制服青莲地心火后,因为脱力暂时陷入了沉眠。 青莲地心火如鱼得水,与风系斗气交融,在苏歌破损的经脉里四处行走,分离出一缕缕青色的岩浆,渗入枯败的经脉中,慢慢地滋润修复着经脉。 得到青莲地心火的帮助,苏歌身上受损的经脉、裂开的肌肉、焦黑的骨骼以极其惊人的速度恢复着,并变得越来越强。 在苏歌的体表,那些因为掉落鳞片而显得异常凄惨的肌肤迅速地合拢、结痂,然后蜕皮,又形成一层新的皮肤。这新皮肤莹润如玉,且坚硬如铁。 在新生的皮肤上,一块块更加轻薄、坚锐的鳞片在快速生成,使得苏歌的躯体更加有力坚硬,攻击力和防御力大大提升。由于身体变轻,速度也会得到极大的提高。 当青莲地心火完成了最后的修复后,苏歌的身体已经进行了一次进化。 血脉中,一种奇特的力量被这次进化唤醒了。 九天黄金蟒的灵魂在青莲地心火的灼热中,一点点消融,化为无数金色的光粒,自动融入了现在与九天黄金蟒距离最相近的蛇形血脉中。 青莲地心火的庞大能量被光粒霸道地掠夺而去,却一点办法也无,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能量离自己而去。 光粒的数量与质量在掠夺中,慢慢壮大,继而毫无留恋地融入苏歌体内。 一种更加高级的进化正在缓慢而不失坚定地进行着。 —————————————————— 修行无甲子,岁月不知年。 在青莲中,苏歌一睡就是三年。 在这期间,岩浆世界寂静无声,只有双头火灵蛇偶尔远远地望青莲地心火一眼,又慑于异火的镇压,不敢靠近,迅速游曳而去。 一日,苏歌从虚无的精神世界中醒来,缓缓睁开双眼,金色的竖瞳幽深而美丽,仿若不见底的水潭。一身的金鳞在幽暗的花苞中,仍然熠熠生辉,显出十二分的华美与尊贵来。 心随意动,青莲地心火悄然绽放,几尺长的蟒蛇一跃而起,异火和莲座被纳入囊中。 苏歌跃出期间,蛇躯见风而长,不过几息,已经足足有几十丈长,才停止了生长。 这才是九天黄金蟒的真貌! 那蟒蛇头已经撞上了岩浆头顶,苏歌只觉得浑身有用不完的力气,他急促地想要发泄多余的力量。 于是,苏歌稍稍用力往上一撞。 轰隆—— 山洞塌掉,巨大的蛇躯一飞冲天!一往无前! 这一天的情况,许多目睹者都没齿难忘。 漠城外,青天白日间,浓厚的乌云瞬间密布,天色顿时昏暗,一条条银蛇在乌云中翻滚,不断变粗,像是正在蓄力。 突然间,狂风大作,风沙漫天。 漠城外面的行人和雇佣兵们心头惴惴不安,不敢久留,个个都以最快的速度赶入城中,躲进屋子,街上顿时清静下来。 有些人仗着实力强大,还想凑近了看热闹,结果一道雷劈下来,刹那烟消云散。 旁人顿时鸟兽作散。 一家人关紧门窗,望着这末日般的情景,紧紧抱住家人,年轻的母亲用力捂住孩子的耳朵。 “老天啊!这都什么事啊?怎么眨眼间天色就变了?” “老头子你啰嗦什么?赶紧躲起来!” “啊啊啊!好阔怕!妈妈你在哪?” “儿子儿子!不要怕!娘在这!” 漠城城北,破军雇佣兵团又重建了家园。 众人皆是神色凝重。 未知总是容易令人恐惧。 项少桀倒是比较镇定,还找了个视线比较好的地方,观看起这场异象来,虽然他心里也没什么底。 天生异象,或有重宝出世。 他早就替妹妹报了仇雪了恨,心中并无太多挂念。 这些年来又见多了生死,渐渐觉得死亡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人人都是要死的,不过或早或晚罢了。 所以他能够平静地面对死亡。 只是他有点担忧老大,尽管老大很强,但老大一走就是三年多,没有一丝音讯,也不知现在如何了。 突然间,一条金色巨蟒飞向了雷云风暴中。 项少桀暗暗吃惊,以他的眼力来看,这条蟒蛇堪称美丽了。 浑身金色,鳞片的边缘似太阳般熠熠生辉,却比阳光要温润得多,即使直视也无妨。 这黄金蟒冲出来时,雷霆就毫不留情的劈了下来,一条条银蛇在蛇躯上不停游走,造成了不少伤害。 那蟒蛇也毫无畏惧之情,瞳孔里仿佛有青色的火焰在跳动,正面抗上了天地之威。 黄金蟒张开血盆大口,吐出一道道青色的旋风,打散了劈头盖脸而来的雷霆。 与此同时,巨蟒分出万千小蛇化身,吞噬掉粘在蛇躯上的银蛇。没有了银蛇捣乱,异火游动,驱逐掉雷系能量,蛇躯上的伤口很快愈合了。 乌云中的雷霆似乎发了怒,劈下来的雷电愈发的可怕,银蛇也越来越多。 那蟒蛇竟然偷着空布置了能量结界,在青色的结界中,蟒蛇安然无恙地度过了几度雷劈,口中吐出一朵朵青色莲花状的火焰。 那火焰极为利害,竟然能和雷霆平分秋色,打了个不分上下。 地上的沙子在高温的灼烧下都变成了坚硬的晶体,更不要提血肉之躯了。 项少桀难免为这条美丽的蟒蛇揪心起来,要是就这样死去,那就太可惜了。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这条蟒蛇的招式有些眼熟。 想到老大,项少桀狠狠地皱起了眉头,眼中闪过忧虑。 苏歌却是越战越勇,即使遍体鳞伤也没有后退。 他已经许久没有这样酣畅淋漓地战斗过了,大概男儿本色都有些好斗吧! 声势浩大的雷劫足足劈了一日一夜,漠城外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深坑。 深坑中间,一条看不出原来颜色的蟒蛇倒在地上。 战斗结束后,苏歌已经几乎奄奄一息了,但他知道自己现在绝对不能留在这里。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可不是什么空口白话。 真是失算了,没想到成功进化成九 分卷阅读65 分卷阅读66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66 天黄金蟒还要遭受雷劫,幸好留下了后手,苏歌无奈地想。 苏歌强忍痛苦,化为他最不耗力的形态——蛇人,从地上爬起来,招来他三年前留下的纳戒。 还好,纳戒还在。 在纳戒里翻出黑色袍子匆匆裹上,服用了些止血、回气、加速的丹药,苏歌又用蛇人族秘法召唤族人,才马不停蹄地离开了。 前脚刚走,后脚人们就赶到了这里。 此时,那条巨蟒已经生不见蛇死不见尸了。 一些雇佣兵不死心的找了又找。 这么大又这么厉害的一条蟒蛇,哪怕只是尸体也很值钱,它到底去哪了? 蛇人部落虽然位于沙漠深处,但苏歌一发出召唤,离得近的蛇人就得到了讯息,一个小头领二话不说,立刻纠集了手上的兵力出发营救族人。 苏歌硬抗雷劫时,力量最为强大、感知最为灵敏的长老们齐齐心中一悸,三年前她们就感受到过这种感觉,这必然是她们的一个强大的族人受了重伤。 只可惜,那道气息消失得太快了! 这一次这个族人竟然发出了求救的信息,想来情况危急。 绝不能再错过了,蛇人族需要力量,尤其是强大的力量! 美杜莎还是太年轻了。 大长老没有犹豫,立刻派了两个统领出来接回受伤的族人。 这两个统领正是墨巴斯和月媚,他们二人是蛇人族年轻一代里,除了美杜莎外实力最为强大的两个蛇人,平时就驻扎在蛇人族的王城。 一接到命令,二人立即点兵出发,以最快的速度赶往苏歌的方向。 人类里面也有追踪方面的高手,为了钱财,这些高手也是拼了,凭着蛛丝马迹缀上了苏歌的尾巴。 项少桀带领的破军雇佣兵团也在其中,他倒不是为了捉到那条巨蟒,他只是……心神不宁。 看着巨蟒受伤,不知道为什么,项少桀有点不大痛快。 看着那么多人去捉这条巨蟒,他更不痛快了。 到了现在,项少桀也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跑出来,真是见了鬼了! 开弓没有回头箭,既然出来了,项少桀就想搞清楚到底是什么在影响自己的情绪,这太不对劲了。 苏歌也逃得辛苦,他毕竟受了重伤,甚至濒临死亡,也没有得到休养,不比平时,只能不断地往嘴里塞丹药,断断续续地浮空而行。 在途中停留时,苏歌忙里偷闲用阵法布置了不少陷阱,也拖住了追兵们一些时间。 身体越来越重,精神越来越疲倦,苏歌咬破了舌头,又保持了一阵清醒。 过了不知多久——苏歌觉得这段时间格外漫长,他才见到了一群蛇人。 小头领带着下属们向苏歌奔来,开口道:“斑蛇见过前辈!” 这个蛇人虽然受了重伤,但那一身的气势不会作假。 苏歌目光冷硬地盯了众蛇人一会儿,确定他们没什么问题后才道:“不必多礼,我是蛇人族金葵。后面有许多人类追杀,还请尽快带我回王城。脱险之后,金葵必有重谢!” 斑蛇微微涨红了脸:“前辈言重了,这是我等份内之事。” 说完后,斑蛇兵分两路,命令副手带领一半人手留下断后,自己带着属下护送苏歌先行离开了。 斑蛇出来得匆忙,没有带太多不必要的东西,走了一段路后,见苏歌行走速度不快,又看了看苏歌脸色。 忙命人就地取材折腾出了一个简易的轿子,自己又用斗气化甲,把轿子装饰得比较能见人后,才有些不好意思地道:“还请前辈不要见笑。” 苏歌当然不会见笑,如果这斑蛇打的是背他回去的主意,那他才会“见笑”。说实话,苏歌心里还偷偷松了一口气。 见苏歌坐上了轿子,四个强壮的蛇人立刻抬起轿子,大喝一声,稳稳当当地飞也似的往部落赶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长不长? 谢谢小天使的营养液,么么哒(╯3╰) 读者“一往如初”,灌溉营养液 +10 20170930 19:00:26 第50章 斗气十三 留下来断后的蛇人们很快碰上了那一群人。 副手先声夺人:“人类停下!再往前一步,就视为对蛇人族的挑战!还是说难道你们想挑起双方的战争?” 几年前,苏歌突破斗宗,破军雇佣兵团也跟着水涨船高,在这群人里面,就属项少桀的地位和修为最高,于是他也不负众望地站了出来。 项少桀很冷静,他没有被激怒,淡淡地说:“阁下言重了,我们无意挑战蛇人族。只是我们的猎物,刚刚逃进了你们的领地,还请允许我们将猎物带回去。相信我们破军雇佣兵团这个面子还是有的吧!” 副手以为他们在光明正大的猎杀蛇人,还在蛇人族的家门口搬出斗宗威胁他们,顿时愤怒的浑身颤抖,眼睛都红了起来。 但他知道自己的人手比不上对方,只能忍辱负重,压抑着怒气说:“放肆!我们没有看到你们的猎物,这里只有我们的族人。再不退去,就休怪我们手下无情!” 铁头的性格最为暴躁,在他看到那条巨蟒渡劫时,就已经起了贪念,一路上的陷阱使他烦不胜烦,现在面前又来了几只虫子拦住他,忍不住出口讽刺:“我看是你们把我们的猎物贪了去了吧?” 副手的面色涨红,头上脖子上还有双手上,青筋暴起,鼻子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显然已经怒不可遏,他身后的属下也是这一副模样。 他忍无可忍抓起长矛,冲了出去。有些事能忍,但有些事绝对不能忍。 这一小队蛇人,平日里配合默契,副手手一动,下属们就了解了他的意思,跟在他身后,组成阵型杀了出去。 铁头一开口,项少桀就知道要坏事,但他终究是自己人,见蛇人们冲了上来,还是阴沉着脸,双拳浮起红色的火焰迎击上去。 双方顿时陷入了混战,厮杀声震天。 再说苏歌,他脸色惨白,挺直腰板,坐在轿子上,吃了些丹药,双手结印,就这么在颠簸中修炼,恢复起斗气来。 斑蛇不禁暗暗赞叹,不愧是前辈,这种环境还能修炼,看来我以后还要向前辈学习,多加努力,不能骄傲自大。 墨巴斯和月媚这一次带出来的手下,大多是斗灵或者大斗师,速度也就非常快,没多久就碰上了苏歌一行人。 一看到苏歌,即使十几年未见,哪怕他现在形容惨淡,月媚也一眼认出了他。见苏歌身受重伤气息虚弱,月媚顿时花容失色,又惊又痛地喊道:“金葵!” 苏歌见到月媚,心里一直紧紧绷着的弦倒是放松了一点,他虽然不爱她,却很信任她。 走到近前,月媚才发现,苏歌身上的伤比他 分卷阅读66 分卷阅读67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67 想象的还要重,顿时眼中含泪:“你没事吧金葵?” 苏歌收了印,安抚月媚:“我没事,回去以后修养一段时间就行了。” 只是他的语气,怎么听怎么虚弱,没有什么说服力,反而让月媚更担心了,只是见识过金葵固执的她也不敢反驳,胡乱点了点头。 斑蛇认出两位统领大人后,立马带着属下向他们行礼。 墨巴斯和月媚都是点点头示意就过了。 一旁的墨巴斯倒是比月媚这个当局者要看得清楚,金葵虽然一副伤的快要死了的样子,但他流露出来的气息和威压却一点也不虚弱,反而让他感到了一种违和的威胁感。这可不是一个弱者应有的的姿态。 联想到长老们下的命令,墨巴斯心思一转,也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面对族人,蛇人们总是很有耐心的。 看到月媚对金葵一副担忧的样子,墨巴斯不禁想,要是有一天美杜莎也能对她这样,真是让他立马死去也愿意。 长期形成的警惕性,还是墨巴斯放出了灵魂感知力感应周围环境。 又过了一会儿,看到金葵和月媚二人相对无言的样子,墨巴斯心里烦躁,暗骂金葵不识趣,对二人说:“你们先回王城,我去解决掉那些人类!” 然后墨巴斯带着手下,头也不回的走了。 墨巴斯走后,月媚冷静下来后,明白当务之急是先回王城,而不是在这里叙旧。 于是,这一队蛇人很快就启程了。 但是一想到金葵身上的伤口,月媚就控制不住自己,眼中凶光四射,心头戾气上涌。 墨巴斯远远的就听到了双方战斗的声音,双眼一眯,憋了个大招,也冲入了战场。 原本蛇人们还落于下方,墨巴斯一来,局势便换了个面倒。 项少桀既不甘又无奈,他现在才不过斗灵巅峰,面对斗王莫巴斯,有再多的手段也使不出来,墨巴斯不给老大面子,他也无可奈何。 他虽然敢于搏命,但也不是白白送命的傻子,现在可不是老大还在后面给他兜着的时候。只能心中暗恨,记下了墨巴斯,先行撤退了,准备回去打听打听消息再想办法。 一见破军雇佣兵团的人走了,其他人也歇了心思,快快的离开了 墨巴斯目光阴冷地盯着这些人离开,并没有趁机要他们的命,也没有追上去。 虽然堂堂斗宗——破军团长,已经好几年没出现了,但是谁知道他哪天又会回来呢?斗宗,可不是好惹的。 一回到王城,苏歌就对月媚说:“带我去见长老。” 月媚自从明白了自己对金葵的心思后,对金葵的要求就从无不应的。命令手下带斑蛇他们先去休息,然后自己就亲自带着金葵去见长老们了。 这个时候,美杜莎——不愧是蛇人族中的天赋第一人,已经闭关准备突破斗皇了,族中的一切事务都交给了长老们。 长老们喜静,居住在神殿之后内院的一处竹林之中。 苏哥用精神力掩饰了一下自己的修为,跟在月媚身后,走过一条又一条长长的幽静小道。 微风吹过,竹林沙沙作响,地上散落无数圆形光斑,有一种现世安好的味道。 半柱香后,二人在竹林最深处的竹房前停了下来,月媚神态恭敬地敲了敲门,说道:“金葵与月媚前来拜见长老。” 竹房内传来一道让人印象深刻的声音:“进来吧!” 进入竹房后,淡淡的灯光亮起,四大长老盘坐在蒲团上,目光幽深的看着二人,看到金葵已经是斗皇后,长老们有安慰,也有惊讶。 大长老率先开口道:“金葵,原来是你。” 苏歌的脸色依然苍白,他平静地说:“是我。我进化成功后被雷霆打成重伤,现在还请长老们为我护法,让我早日恢复,为我蛇人族效力。” 彤云长老最沉不住气,眼睛倏然睁大,大吃一惊道:“什么!你竟然进化成功了!!” 不怪彤云长老如此吃惊,蛇人进化素来艰难,千百年来进化成功的屈指可数,但只要进化成功必然前途无量。 想到这里,彤云长老不由得呼吸急促起来。 苏歌有些无力地说:“不错。” 大长老看得出来,金葵只怕是快要撑不住了,急忙弹了几颗复体丹药给苏歌。 苏歌当面服下了这些丹药,脸色也好看了一些。 月媚也偷偷松了口气。 大长老压抑着喜意,小心翼翼的问道:“你进化得如何了?” 苏歌的睫毛颤了颤,用轻到近乎于无的声音说:“九天黄金蟒。” 这声音要不是长老们一直在仔细听,耳力又好,几乎要忽略过去。 听到后,长老们顿时抽气,这可是蛇中暴君!她们回过神来,互相对视了几下,都看到了各自眼中的狂喜。 然后长老们让一脸茫然的月媚先退下去,再匆忙带着金葵,到她们平时闭关的禁地去。 这个地方十分偏僻且幽静,还下了重重禁制,若是平时金葵一定会好好的看一下这些禁制,只是他现在心有余而力不足。 长老们用蛇人族的秘方,以最快的速度,配制了一桶疗伤效果极好的药汤,那要汤呈碧绿色,像夏日的湖水一般。 大长老心中高兴蛇人族又添猛将,特意从自己的私藏中,取出了几株对蛇人特别有利的蛇形草给金葵,十分温和且坚定的说:“你好好养伤,有我们在,无人伤的了你。” 然后又指了指放在一边的药草说:“等到药汤的颜色变浅之后,再放一些药草进去,直到你伤好为止。” 苏歌已经连话都说不出来了,脑袋里一片浆糊,只轻轻地点了点头。 见此,长老们赶紧离开,将空间留给了苏歌。 长老们离开后,苏哥踏入浴桶,服用了一株蛇形草,一股温凉的感觉,顿时从喉咙跑到五脏六腑,再到脑袋双手,还有蛇尾,抚慰了苏歌受到的伤痛,这使得苏歌的精神也提了起来。 药汤浸入肌肤后,苏歌感觉到了微微的刺痛,肉芽很快长了出来,那些伤口也慢慢的愈合,血管也被慢慢的修复起来,肌肤的灼伤也减轻了。 过了一会儿,自我感觉好多之后,苏歌抬手结印,小心翼翼地引导斗气,进入经脉中,以免造成二次伤害 长老们离开闭关的禁地之后,平日里对美杜莎最为疼爱的二长老,回头看了眼禁地,犹豫再犹豫,还是忍不住说:“若是……成了,这让美杜莎如何自处?” 大长老脸上的笑容收了收,阴鸷的盯着二长老,直到二长老心生退缩之意后,才冷冷地警告道:“我蛇人族强者为尊!莫要学人类自相残杀那一套!” 二长老不甘心的应道:“是!” 大长老的心中微微叹了口气,难道我不疼爱美杜莎吗?上任 分卷阅读67 分卷阅读68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68 族长经常闭关,我还亲自教导过她,这样还比不过金葵,又怪得了谁? 大不了让金葵和美杜莎成亲就是,就像金蟒和碧树两位统领一样。看金葵那个样子,也不像是滥情的,吞天蟒配九天黄金蟒,也不算辱没了谁。 幸好金奎和美杜莎都不知道大长老打的小算盘,否则非被气笑不可。 这二人都如此高傲,一心变强,又哪里会愿意接受联姻?金蟒碧树二人,可是有感情基础在的,谈不上联姻一说。 墨巴斯很快就带领属下回来交了差。 长老们重重赏赐了墨巴斯,月媚和斑蛇一行人。 除了金葵重伤归来引起过一阵热闹和讨论,过了一阵子,王城也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项少桀返回漠城后,对于败给墨巴斯仍旧耿耿于怀,心里不由得反思起自己来。 因为老大突破了斗宗,出门行走谁不给几分面子?久而久之自我膨胀,放松了修炼,修为不知多久没有上升过了。这实在是太不应该了,老大知道了只怕也要失望。如今惜败也是应有之事。 想得越来越多,内心升起灼热感,项少桀的额头上不禁冷汗涔涔。 想通之后,项少桀心头一轻,若有所悟,也闭了关修炼。 蛇人族王城内,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金葵和美杜莎一东一西,气息日益强盛,威压甚重,二者遥相呼应。 蛇人们不禁啧啧称奇。 最终,还是厚积薄发的美杜莎率先出关,新生的斗皇立刻引起了蛇人们的崇敬和欢呼。 美杜莎再少年老成,现在也仍然是一个涉世不深的女子,被夸赞得多了,面上不说什么,心里不免得意。 然而,当美杜莎从敬爱的长老们那里得知,金葵竟然先她一步突破斗皇,还成功进化成为九天黄金蟒时,那一点点得意瞬间被打破了。 美杜莎的高傲不允许她认输,心里的斗志顿时昂扬起来,再度陷入了辛勤修炼之中。 由于苏歌还没有出关,大长老也就没有提什么联姻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 4000+字四舍五入也就等于双更了,对不对?233 谢谢小天使灌溉的营养液,么么哒~(^з^)☆ 读者“幽幽子墨”,灌溉营养液 +1 20171001 18:05:33 第51章 斗气十四 苏歌进化成功后,身体素质本就强大了许多,又有青莲地心火相助,加上蛇人族秘方药汤,一身的伤很快就好了个七七八八。 只是他为了巩固修为,将身体恢复到最完美的状态,才耽误了些功夫。 期间,蛇人们眼睁睁的看着苏歌的威压一日日变重,从一开始惊掉下巴,到后来见怪不怪,大家的心理历程也是经历了一个喜闻乐见的过程呢! 四大长老自然也是高兴的,尤其当苏歌露出了要突破斗宗的端倪时。要知道,她们也不过斗皇罢了。 要是蛇人族出一个斗宗,岂不是意味着蛇人们能走出塔戈尔沙漠? 天知道!这可是历代蛇人族期盼已久的事情!塔戈尔沙漠可并不是什么适合蛇人居住的地方。 月媚就更不用说了,心上人历练归来,进步神速,她比谁都开心。当她想到女王的立场时,却又隐隐不安。 美杜莎从小被视作蛇人族的继承人培养,眼界和心胸自然都是足够宽阔的,对苏歌倒是没有什么嫉妒之情。 她只是十分好强,且自小习惯了做到最好,因为她是蛇人族的王! 如今,一直不被她看在眼里的同龄蛇人突然间横空出世,变得比她还优秀,自己却怎么都赶不上,说不痛苦、不甘心,那都是骗人的。 可是,美杜莎偏偏对此无能为力,加倍的努力却换回了加倍的沮丧。一时间,美杜莎的信心被打击到了。 此时的美杜莎沉浸在沮丧中,还看不到苏歌进阶的深远影响。 一直忙于修炼,忙于处理族中事务的长老们是不会注意到美杜莎这点小心思的。她们为蛇人族即将更上一个台阶激动还来不及,哪里会想到还会有蛇人为此痛苦? 再说,四大长老还要忙着封锁消息,以免人类趁机破坏金葵的进阶。好在蛇人族向来封闭,这事做起来并不难。 只有爱慕成痴的墨巴斯注意到了美杜莎的低落,他也跟着有些不快。 只是,墨巴斯身为驻扎王城的统领,平时负责对外交流、通商,少不了和人类打交道,十分清楚一个斗宗对蛇人族的意义。 他只能勉强压下了不快,前去安慰美杜莎,又是送礼,又是说笑,千般手段只为博美人一笑。 不得不说,这个时机相当好。 事业失意,情场得意好歹让美杜莎心情好了很多,给了墨巴斯不少好脸色,也重拾了信心。 无论如何,她才是蛇人族的王! 不管怎么样,半年后,苏歌还是出关了。 那一天,天色阴沉,青风啸聚。那一刻,斗气斑斓,地动山摇。 足足持续了几个时辰的天地异象散去后,蛇人族的王城才恢复了天朗日明的模样,只是崩塌的建筑还需要重建。 苏歌在万众瞩目中浮空而立,神色清淡,向蛇人们宣示了斗宗的诞生。 蛇人们顿时欢呼鼓舞,有的甚至喜极而泣,有些想得远的,已经开始想象离开塔戈尔沙漠的日子了。 又是三日三夜不眠不休的欢庆。 欢庆期间,崩龙等原主父母的友人和黄金蟒一脉中的长者,明里暗里多次接触苏歌。 平静欢乐的王城上空蒙上了一片阴影,暗流汹涌。 蛇人部落说是部落,其实规模不小,占地极广。 王城就不用说了,位于蛇人部落中心,城中有神殿、议事厅等专业建筑。长老们和族长长驻王城,还有两个统领护卫王城。 除此之外,蛇人部落还有不少城池,如众星拱月般环绕王城而立,由其余的六大统领驻扎守护。 六大统领(算上苏歌)平日无大事不离驻地,这一次苏歌成为斗宗才齐齐入王城庆祝。 蛇人族说是一族,其实也因为血脉区别而有所不同。 比如美杜莎一脉,代代单传,因为力量强大而久居族长之位,占据了蛇人族最多的资源。 比如四大长老所在的幽冥灰蛇一脉,人数虽少,地位超.然,是美杜莎一脉的忠实拥护者。 再比如,金葵和月媚所在的黄金蟒一脉。黄金蟒并不稀奇,所以人数比较多,这一脉稀奇的是他们祖上的九天黄金蟒。 只是这一代代传下来,这一脉蛇人里的九天黄金蟒的血脉早就淡薄到无了。 其余蛇人的血脉更是五花八门,根据习性、关系等主要分为七支,主支位于王城,分支位于王城之外。统领们在王城中都有固定的住宅。 分卷阅读68 分卷阅读69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69 蛇人们虽然因血脉不同而有种种区别,但面对人类时还是极为团结的。 当初,月媚成为统领,本应该按例离开王城前往黄金蟒所在的驻地。可偏偏又出了个金葵,长老们便以此为借口留下了月媚。 庆祝结束后,统领们没有立刻离开王城,而是留下了来,请求长老们打开议事厅。 说是请求,那语气可一点也不客气。 大长老看到苏歌,心思一转,想起来他们这些日子里干的事儿,心里顿时一突,脸色不由得一变。勉强道:“有什么事在这里不能说?何必麻烦,非要打开议事厅?”指责崩龙没事找事。 崩龙眼看大事将成,也不在意长老找茬,嘿嘿一笑:“这事可跟族长有关,大长老当真要在这里说吗?” 说开了看谁丢脸? 崩龙这么一说,其他人也就差不多明白了。 其他长老的脸色都难看的很,美杜莎的脸色也是一变,她是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有今日,原来她的族长之位并不是那么稳固。 这种事情也确实不能在外面说,最终大长老还是打开了议事厅。 议事厅中,仍旧是长老们和美杜莎坐在上首,却又有了一种别样的味道。 人来的非常齐,族长,长老们,以及八大统领。 大长老不客气地说:“崩龙统领有什么话就直说吧!” 崩龙就是个蹬鼻子上脸的:“那我可就直说了。” 大长老一噎,心想,我不开口你就不直说了? 于是崩龙就先开口发难了,他的眼睛里蕴含着精光,有一种咄咄逼人的气势,盯着美杜莎:“我崩龙今日在此有三问。一,我蛇人族以强者为尊,是也不是?” 长老们没有回话,这个时候她们也不适合说什么。 虽然刚开始的时候,美杜莎慌了神,但她很快就冷静了下来。无论如何,只要她是族长一日,就要维持威严一日,于是她大声而坚定的道:“是!” 以强者为尊,不论出身男女,确实是蛇人族能繁衍至今的不二法宝。 墨巴斯在下首担忧的望着美杜莎,她的脸色太难看了。 然后崩龙又问:“二,美杜莎今年二百一十七岁,半年前突破斗宗,是也不是?” 他如今连族长都不喊了,直接称呼美杜莎的名字。 美杜莎已经隐隐明白崩龙想说什么了,心中有些绝望。她咽了一下口水,喉咙一动,红唇发白:“是!” 崩龙看向苏歌,得意地笑了:“金葵,今年一百二十一岁,半年前进化成九天黄金蟒,三天前突破斗宗。” 又看向了美杜莎,神色都缓和了不少,声音也低了些,说话的内容却更凶残了:“三!这——才是我蛇人族族长的不二之选。是、也、不、是?” 议事厅一片寂静。 美杜莎嘴唇发白,脸色也发白,几次开口闭口,却发不出一言。 她自小被当作未来的族长培养,接受的是族长的教育。长大后,努力修炼,不敢有一刻放松。继位后,打理族中事物,一心为蛇人族打算。 如今,眼看就要硬生生地被拖下王位,这让她如何甘心? 难过,痛苦,不甘纠缠在一起,心痛得像是被人用钝刀子挖出来。美杜莎忍不住捂上胸口。 她除了为王,还能干什么? 崩龙静静地看着她,没有逼她开口,心中叹息,如果可以的话,他也不想这样做。 美杜莎这族长其实做的不错,但是!弱小即为罪过! 只有金葵,力量强大,天赋异禀,才是真正能将蛇人族带领离开塔戈尔沙漠的人!! 苏歌神态平静自然,没有一丝喜色,也没有一丝得意。 对为他开口的崩龙也没有什么感激之情,他要不是斗宗,崩龙他们能看得到他? 实际上,他对蛇人族族长一位没有什么感觉,要不是崩龙一再强调,身为蛇人,当担负职责,他才不干这事。 这些年,高阶蛇人确实过得不错。但是,低阶蛇人的生活就不怎么妙了。 一来,连人类都不适宜居住沙漠,何况生性阴寒的蛇人?而且,这不仅仅是不适宜居住的问题,关键是蛇人在这里修炼事倍功半。这才是最要命的,要不然为什么代代蛇人都心心念念着离开塔戈尔沙漠。 二来,沙漠的矿石再丰富,也无法代替很多资源,比如水。蛇人和外面的人类想得到同样的资源,却要付出几倍甚至更多的代价,许多蛇人早就不堪重负了。 三来,人类对蛇人的捕捉、贩.卖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这对蛇人来说实在是难以忍受。 四来,苏歌在外面这些年,虽然跟玩似的成立了破军雇佣兵团,但他们帮不上什么忙,跟单打独斗也没什么两样。 苏歌总算明白,剧情中男主那样强大,还要建立各种势力的原因。有些事,一个人忙实在是费时费力,效果还未必好。蛇人族可以说是苏歌目前最合适的一个选择。 …… 反正,不管有多少原因,苏歌最终还是应了崩龙。 苏歌也在心中叹息,看来逍遥日子很快就要结束了。 月媚倒是很开心,只是看看议事厅的气氛,不好表现得太出格。 过了好一会儿,大长老终究是不忍心亲自看大的孩子难堪,艰涩地开口:“崩龙说的不错,我蛇人族强者为尊,今有金葵胜于美杜莎……” 顿了顿,一锤定音:“当为族长!” 二长老愕然地看着大长老,嘴唇翕动,最终还是颓然低头。三长老和四长老倒是平静得多,说到底还是强者为尊,这是蛇人们刻入骨髓的传统。 难道美杜莎一脉天生就是族长吗? 并不是。 当初九天黄金蟒最辉煌的岁月里,数代族长之位由这一脉蛇人牢牢把握,也是这些族长将蛇人族带向了巅峰。 可惜的是,九天黄金蟒对待人类太过残暴肆虐,才引来众怒,渐渐衰落下去,也因此传出了九天黄金蟒的蛇中暴君之凶名。 九天黄金蟒一脉大权旁落之后,没有了一族资源供应,再难以进化。进化更加容易的美杜莎一脉才借机上位。如今苏歌成为族长,倒正好一个轮回。 大长老话落,美杜莎就身体一僵,美眸暗淡,沉默不语地接受了现实。 八大统领,除了担忧美杜莎的墨巴斯和宠辱不惊的苏歌,都露出了笑脸。 趁着八大统领都在,长老们就顺便举行了一个盛大的族长继位仪式。 苏歌成为族长的消息传出去后,普通蛇人才不管里面的权力斗争,单纯地为蛇人族的壮大高兴起来。 美杜莎见到这些场景后更伤心了,只是见得多了,也慢慢地想开了。不管怎么样,蛇人族是自己的家,能看着它一天天变强,也是好事。 人类这边却引起了恐慌,尤 分卷阅读69 分卷阅读70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70 其是加玛帝国的皇室。斗宗,太容易引起失衡了。 蛇人一旦出塔戈尔沙漠,首先倒霉的就是最近的加玛帝国。 皇帝坐不住了,很快就有皇室的人来到漠城,前去拜访破军雇佣兵团。 可惜的是,哪怕最受破军团长信任的项少桀也没有他的一丝音讯,也没有联系方式。 皇室的人失望而归,惶惶不安。 来人离开后,想起这些日子收集到的信息,蛇人族斗宗的属性和突破的时机等等,项少桀的心头划过了一个又一个疑问,却始终不得其解。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小天使的营养液,么么哒~(^з^)☆ 读者“”,灌溉营养液 +1 20171003 22:43:12 第52章 斗气十五(修改) 苏歌成为蛇人族新的王之后,除了让实力最为强大的美杜莎担任大统领之外,并没有对其他职位多做改动。 举行继位仪式之后,苏歌顺势在议事厅召开了会议。 这一次,苏歌高坐王座,神情淡漠而深不可测,不怒而威。 美杜莎坐在下首,神情也很自然,让人看不出来她到底在想什么。 人一到齐,苏歌立马开门见山:“今日召诸位前来,是为蛇人族出塔戈尔沙漠一事。” 话音刚落,众人都目光炯炯地望向苏歌,像一盏盏瓦数极高的明灯,等着实锤落下。 苏歌不受这些目光影响,他已经有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想法,嘴角微微一弯,形容灿若朝霞:“本王,将不日前往加玛帝国皇室交涉。” 本王这么羞耻的自称我还是说出来了,下限真是一降再降啊,苏歌心想。 听到本王二字,崩龙倒是颇为赞赏地看了苏歌一眼,得意洋洋地笑了。 看吧!男人啊,还是要站在合适的位置上,才好发挥自己的实力。要不是我将金葵推上王座,蛇人族得拖到什么时候才能有好消息? 美杜莎的呼吸急促起来,忍不住问道:“我们将迁往何处?” 没有人比她更明白这其中的意义了。 月媚瞥了美杜莎一眼,对这昔日族长的问话心生诧异,恼恨她为难金葵,娇声道:“只怕人类不会那么轻易让蛇人族出塔戈尔沙漠,王还是从长计议吧!” 美杜莎神情一黯。 墨巴斯恨不得一巴掌拍死月媚,眼神如毒蛇般锁定了月媚。 月媚心中冷笑连连,无所畏惧地瞪了回去,有本事就来啊!老娘怕个屁啊! 苏歌轻笑一声,对下面的暗流视而不见,右手的食指和中指咄咄地敲击着王座把手,从善如流道:“月媚说的是,这事确实该从长计议,今日就来商议一下人类有可能让出哪里吧?” 苏歌的语气笃定而自信,仿佛加玛皇室已经答应了他的要求,只等着他狮子大开口了。 这份以实力为后盾形成的强大自信感染了议事厅中的众人,让人自发地顺着苏歌的思路考虑下去。 这些天来,长老们低调了很多,即使关乎全族的大事也没能让她们开口。 崩龙摸着胡茬满面的下巴,仔细地想了想,事到如今,不得不谨慎。蛇人族有斗宗,人类也有——虽然常年失踪。如果胃口太大,人类恼羞成怒撕破脸,那就不好了。但是,要是不选个好一点的地方,又太吃亏,难免让人小看了蛇人族。 “那么,族长想过如何对付破军团长了?”墨巴斯阴阳怪气地道。 墨巴斯就看不得美杜莎不好过,他虽然可以忍受苏歌登上王位,但不代表他不可以给苏歌找点麻烦。 苏歌淡淡地扫了墨巴斯一眼,视若无物:“这就不劳诸位费心了,此事本王自有安排。” 对,就是这种眼神,金葵你不过运气好罢了,除此之外哪里比得上美杜莎?又有什么好骄傲的。 眼看墨巴斯还要作死,美杜莎恨铁不成钢地拉住了他。 美人计什么时候都不会落伍,墨巴斯乖乖地收手了。 崩龙干咳几声,引起众人注意力后,才道:“咱们蛇人族不过百万人口,所以不必选太大的城池。但一定要选一个水系斗气较为充足之地,而且不能离塔戈尔沙漠太远。” 见崩龙面带询问地望向自己,苏歌轻轻点头:“不错,塔戈尔沙漠为我蛇人族经营千年的大本营,不可轻易舍弃。” 崩龙人糙心不糙,见苏歌肯定了自己的说法,精神大振:“也不能离加玛帝国都城太近,都城有皇室、炼药师工会、云岚宗,以及各大贵族,龙蛇混杂,不利于我蛇人族发展。” 众人皆聚精会神地听着崩龙说话,日后蛇人族必将离开塔戈尔沙漠,多了解人类总没有错的。 崩龙显然是有备而来,从怀里掏出一张地图,手腕一抖,将地图浮到空中,展示给众人看。 地图中,各大势力,城池标得清清楚楚,显然崩龙为这一天准备已久。 崩龙以指为笔,在地图上圈了几个城池出来,信心十足道:“瞧!这几个城池离塔戈尔沙漠极近,又离魔兽山脉不远,资源丰富,水系斗气充足。” 冷笑几声,继续补充道:“老子已经打听过了,这几座城池势力不强,背后也没有靠山,收拾起来也容易。” 然后,崩龙目光亮得有些不自然地望着苏歌:“王以为如何呢?” 众人也跟着望向了苏歌。 苏歌倒不介意崩龙抢他风头,有野心不要紧,忠心就好,他不是那种看不得下属风光的人。 于是众人眼神一晃,地图上被圈出来的几个城池,其中之一慢悠悠地浮了起来,议事厅中现出了它的实景:人来人往,屋舍俨然,白墙青瓦,鸟语花香,山清水秀,好一派繁荣景象! 蛇人们能清晰地看到画中景色,听到鸟语,闻到花香。 月媚不可置信地伸出手去摸了摸身边的花朵,收回手时,手上仿佛还残留着花朵柔软的触感。 这绝不是幻象! 随即,众人如听天籁之音:“英雄所见略同,就这个吧!如此大好风光,方不负本王盛情。” 将强取豪夺说成盛情难却,除了苏歌,也没谁能厚颜无耻得如此浑然天成了。 蛇人们却接受得非常坦然,他们本来就是不受人类规则约束的异类。 苏歌稍稍露出的一手已经镇住了在座的蛇人,无怪乎人传:斗宗之下皆蝼蚁。 蛇人们心中感慨,整齐划一地喏然称是。 从这一刻起,他们真心认可了新的王。 旧王已去,新王当立。 一日后,苏歌携美杜莎和月媚,出现在加玛帝国的皇宫上空。 老大出场,没个下属撑场子怎么行? 如果说美是一种武.器,那他携带的绝对是核.武.器。 所以说,这才是苏歌携二美出现的真相 分卷阅读70 分卷阅读71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71 ,白搭了美杜莎对金·心胸宽广·葵的感激之情。 苏歌轻轻拍向皇宫,仿佛儿童嬉戏一般,却没有人敢把他的举动当作儿戏。 因为就这一掌,一间宫殿已经无声无息地化作灰烬,幸好这座宫殿久无人烟。 皇宫中的高手纷纷被惊动。 几分钟后,苏歌三人被皇室以最高的礼遇请到了皇帝平日待客的宫殿中。 皇帝是一个其貌不扬的中年男子,修为不高,看得出来是在强撑场面:“不知斗宗大人前来有何贵干?” 皇室的守护者——三星斗皇加刑天暗暗地瞥了皇帝一眼,有些无可奈何。 苏歌抿了一口好茶,并不开口。 美杜莎轻笑一声,有种血脉中与生俱来的魅惑,让人骨子一酥:“贵干可说不上,这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我蛇人族也不例外是不是?” 皇帝不蠢,一听这话,花花心思一收,冷汗顿时飙了出来。 加刑天不得不站出来说话,把话挡回去:“人往高处走是不错,可也要看方向,以免撞破头不是?” 他也知道今天加玛帝国不出血是不行的了,但怎么个出法也是有讲究的。 月媚不动声色地把球踢回去:“阁下有所不知,我蛇人族素来是撞了南墙亦不回头的。” 加刑天一笑,像一个谆谆教导后辈的长者:“年轻人啊,太过固执己见,可是容易吃亏的。” 美杜莎红唇微弯,十足十的妖精在世:“没点冲劲又怎么称得上是年轻人呢?老了才会瞻前顾后。” 加刑天仿佛一点也没听出自己被讽刺,依旧和蔼可亲地道:“人类文化博大精深,不知诸位有没有听说过,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月媚嗤笑:“我还听说过宁欺白首翁,莫欺少年穷呢!” 加刑天的修为还不到家,听了这话,脸上的表情一裂,几乎不知道该怎么回了。 苏歌依旧无动于衷,在一旁吃吃喝喝,丝毫看不出他之前对此事的重视。 皇帝赶紧出来和了稀泥:“没想到各位如此精通于人情世故呢!” 美杜莎接了这个台阶,言笑晏晏地道:“陛下久居繁华之地,自然不知蛇人部落苦寒。我等仰慕加玛已久,自然略通一二。” 话题又绕了回来,皇帝脸色尴尬,打了个哈哈,心中苦笑,这让我怎么接? 加刑天重整旗鼓,又杀了回来。 他们你来我往,不约而同地耍起了嘴皮子。 美杜莎和月媚按计划一唱一和,数次将加玛皇室挤兑得哑口无言。 皇帝和加刑天心累极了,和绝世美人聊天却搞得活像受刑。 过了大半个时辰,苏歌像是尝够了皇宫的茶水点心,将茶杯往桌上一放。 瓷器与木桌碰撞,清脆一声。 声音不大,却打断了众人的谈话。 大家都清楚,谁才是这场谈判的主角。在这个世界,强者为尊这句话放哪里都是适合的。 前菜上够了,真正的大餐也该上桌了。 苏歌掏出一条洁白的手帕,慢条斯理地擦着一根根如玉的手指,进一步消磨加玛皇室的意志。 加刑天和皇帝的心确实提了起来,这种无形的压迫远比言语的挤兑更加有震慑力。 仔仔细细擦干净手后,青色火焰飞舞,手帕无声地燃烧起来,一点灰都没留下。 加刑天看不出这是什么招数,心中忌惮不已地看着苏歌。 苏歌抬起头,彬彬有礼得仿佛一个人类大贵族,却给予了加玛皇室最后的重重一击:“诸位何必自欺欺人呢?我蛇人族的来意想必你们也心中有数,是战是和,还请给个准话。” 皇帝的脸色瞬间衰败,加刑天的脸色也不好看。 这种脸皮被揭下来的感觉,让人火辣辣的脸红。 可是他们不得不承认,整个加玛帝国的尖端战力加起来——不受加玛帝国控制的破军团长不算数,都未必比得上一个斗宗。正因为这是事实,才更加令人羞耻。 皇帝毕竟是一国之君,他的实力不强,但责任心绝对是够的。加玛帝国不能毁在自己手里,列祖列宗保佑。 加刑天一看皇帝的眼色,立刻就明白事不可为了。其实这段时间的斗嘴,他的精神也被消磨得厉害。 先声夺人,力压加玛皇室一头,掌握了谈话的主动权,随后,让两个美人属下出口消磨敌方意志,放松对方的警惕性,在敌方的意志力被消磨得差不多的时候,再亲自以斗宗之尊相迫。整个谈判过程的主动权都掌握在了手里,既彻底打击了敌人又给了面子,还不必动用武力,蛇人族新王的手段之高明可见一斑。 加刑天心中赞叹不已,又忍不住发愁。 皇帝挺直腰杆,这一刻他的气势弥补了他的实力,他的言语铿锵有力:“自然是和,战火一起,受苦的还是百姓。” 苏歌神色淡淡的,不轻不重地捧了皇帝一下:“陛下高义。”却显得诚意十足。 皇帝显然很吃这一套,脸色自然了很多:“阁下觉得我加玛帝国哪里适宜蛇人族居住呢?” 由此可见这个皇帝是一个十分合格的政客,见风使舵的本领高超,话也说得讨巧,既小小地拍了一下苏歌的马屁,又维护了加玛帝国的颜面,没有直接丧权辱.国,使场面不至于那么难堪。 美杜莎和月媚对这二人说话的技巧顿时心生敬意。 加刑天在掌心留下一个个弧形印记,心底长长地叹息,让一国之君出卖面子讨好别人,实在是臣子无能。 苏歌微微一笑,金色的瞳孔霎时间流光溢彩,仿佛精致的人偶顿时活了过来,如夏日树下的光斑跳动,亦如黑色夜幕的星河流转。 连阅尽美.色的皇帝也不由得一愣,明知对方来者不善,仍旧控制不住心跳。 苏歌的心底浮起了满满的恶意,面上却是一派光风霁月,一字一顿道:“乌坦城。” 让我来看一看,剧情到底能破坏到什么地步吧。 作者有话要说: 恶趣味发作的苏歌~ 大家知道乌坦城是哪里吗?就是男主的出生地啊233333 谢谢小天使的营养液,么么哒~(^з^)☆ 读者“幽幽子墨”,灌溉营养液 3 20171006 18:17:50 第53章 斗气十六 “乌、乌坦城?”本以为苏歌会狮子大开口的皇帝吃了一惊,说话都结巴了。 他反应过来后,生怕苏歌反悔,立刻以一种不容质疑的口吻迫不及待道:“阁下能看中乌坦城,是加玛帝国的荣幸。” 可以说,整个帝国没有人比皇帝更了解各个城池的了。苏歌的话音刚落,乌坦城的情况就划过了皇帝的脑海。 乌坦城虽然物种丰富,经济繁荣,交通方便,但它靠近魔 分卷阅读71 分卷阅读72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72 兽山脉和塔戈尔沙漠,危险性高,对加玛帝国来说,它的意义就不是那么重要了,即使舍出去也不肉疼。 连加刑天脸上的笑容都真诚了很多。 美杜莎和月媚对人类脸皮的厚度和翻脸的速度又有了新的认识。 苏歌十分淡定且优雅地颔首,纯洁如一脚踏入陷阱的羔羊:“这也是蛇人族的荣幸。” 双方相视而笑,一切尽在不言中,仿佛已经达成了什么了不得的默契。 只能说,加玛皇室还是太小看苏歌了。 确定了大头之后,剩下来的就是一些细节问题。 苏歌将主场留给了美杜莎和月媚,自己则施施然地在皇帝和加刑天的陪伴下,欣赏起了异世的风俗人情、建筑园艺来。 美杜莎和月媚在苏歌的指导下,是如何利用压倒性的实力和绝世的美.色势力,再辅以高超的言语技巧,让加玛帝国的臣子在谈判中屈服,从中大把获利,就不必在此一一赘述了。 只从加玛帝国的臣子们由晴转阴的脸色便可以窥见一二。 苏歌带着美人们离开后,皇帝和臣子们苦笑不已。 原以为只要把乌坦城割出去就行了,没想到,到了最后,连乌坦城附近方圆数万里都被割了出去。 这里面包括了大量的小型城镇、道路、矿山、耕地、河流、湖泊等,就相当于在加玛帝国中建立了一个国中国,这跟剜皇帝心口的肉没什么区别。 这如何令心怀轻视的他们不悔? 这件事传出去后,皇室的威信力非大大下降不可。 可惜的是,就算加玛帝国众人再后悔,契约已订,就再无反悔的可能。 加刑天的脸色倒是十分平静,他的修为最高,也一直对蛇人们保持着警惕,对苏歌的了解也相对深刻,也做好了放血的准备。 这名王者几个不经意的动作,斗气里隐藏的威压,都自然而然地陈述着主人的强大与强势,无一不令他深深忌惮。 在加刑天看来,蛇人族的新王绝不能以平常看待之,他的手段老辣绝不逊色于最狡诈的人类政客。 尽管他以彬彬有礼和温文尔雅的态度掩饰了骨子里的强势,但从他的行事作风和下属们透露出来的行事风格来看,这位新上任的蛇人族王者,有着极强的掌控力和十分强硬的性格,以及一切尽在掌握中的自信。 只要能维持和平,现在不过割些地,又算得了什么? 只希望帝国能尽快培养出能与其抗衡的人才来,否则…… 加刑天手一抖,不敢再想下去了。他安慰了受挫的皇帝几句,言语间却不由自主地透出几分暮气来。 皇帝却仿佛暗暗下定了什么决心。 苏歌三人返回蛇人部落,将此事公布于众。 蛇人们顿时为自己能摆脱糟糕的环境而欢呼起来,对苏歌的仰慕与崇敬也达到了新的巅峰。 最终,苏歌决定暂时先迁徙一部分青壮蛇人,前往乌坦城探路,余下的留在塔戈尔沙漠等待通知。 苏歌没有驱逐乌坦城境内的人类离开,蛇人族要融入加玛帝国,跟人类的接触绝对是少不了的,这些人正好可以起过渡作用。 然后,苏歌借鉴了以往任务世界处理民.族关系的方法,因地制宜制定律法条例,并量刑从重,极大地震慑了一批心存侥幸心理的刺头。 直到乌坦城慢慢平静下来,蛇人和人类能保持基本的和谐后,苏歌才命令沙漠里的蛇人分批前来。 当然,苏歌没有彻底放弃塔戈尔沙漠,不说各种珍贵的矿石,但说火石,就是不可多得的好物。 于是,轮流驻扎制度也建立了起来。 等乌坦城走上正轨之后,苏歌开始放权,渐渐从琐事中抽身出来,重新拾起了他的修炼、研究和学习,徜徉在知识的海洋中。 这并没有削弱苏歌的影响力,适当的距离和神秘反而使苏歌的地位变得越发的高不可攀,并使他保留了巨大的威信力。 ———————————————— 几十年后,萧家,测验魔石碑。 “萧炎!斗之气:三段。” 嬉笑声、讽刺声、惋惜声顿时响起。 萧炎神色木然地承受着这一切屈辱,就如同三年前承受诸多荣耀一般。 “萧媚,斗之气:七段,级别:高级。” “萧薰儿,斗之气:九段,级别:高级。” …… 气质如莲的萧薰儿跟上踽踽独行的萧炎,想要安慰他,鼓舞他。 然而遭受过太多打击的萧炎仿佛已经无力与无常的命运斗争,转身落寞离去。 日光之下无秘密。 殊不知,这一幕幕已经落入了有心人的眼里。 “这个男主的心气可真高啊。”一道低沉而优雅的男声自屋顶响起,带着蛇人骨子里挥之不去的魅惑,仿佛鸽子的羽毛自半空悠悠落下,牵动人心。 奇怪的是,所有人都对这名男子视而不见,或者说没有人能看见他。 “不错。”古怪的机械声一本正经地回应了男子:“男主高于常人的自尊心,正是剧情开展的关键。”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男子轻轻一笑,一头大波浪卷曲的金发如绸如缎,在午后的阳光下熠熠生辉。 机械声仿佛在奉承男子一般,附和道:“宿主说得对,想当男主,心理承受能力不合格怎么行?” 苏歌身披白袍,哪怕坐在别人家的屋顶也自在坦然,如坐云端。 现在,他一点也不想理会画风和这个世界完全不搭的系统,这只会破坏他的心情和意境。 他的手上捧着一本翻开的古籍,神情虔诚而温和,似模似样地学着吟游诗人吟唱。 “自这一刻起,命运的齿轮开始缓缓转动。” “我们在命运的指引下相逢。” “所有相逢都是为了最后的别离。” 作者有话要说: 木有灵感的作者看着屏幕,发呆啊发呆,最终憋出了这一章≡ ̄﹏ ̄≡ 谢谢小天使的营养液,抱住么一个(╯3╰) 读者“幽幽子墨”,灌溉营养液 +3 20171008 13:22:23 第54章 斗气十七 在斗气大陆中,人类一般十六岁成年。许多家族,为了更有效地分配资源,延续家族传承,往往在家族子弟举行成年仪式之后,将没有修炼潜力的家族子弟分配家族各处产业中,做个管事,打理杂务。 这些被分配出去的家族子弟在这个强者为尊的世界,就相当于这一生都看到了尽头。 没有修炼潜力,只能作为普通人度过一生,地位远远低于斗者,失去成年之前的尊荣,且寿命短暂。 比如乌坦城的萧家,族规规定如果族人二十五岁之前不能成为一名斗者,就会被家族剔除出去,不再被家 分卷阅读72 分卷阅读73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73 族承认、庇佑。 目前的男主萧炎正好处于一个极为尴尬的年龄。 萧炎今年十五岁了,还有一年就要成年。如果他成年之前不能成为突破斗之气七段,哪怕他的父亲是萧家的族长,他也只能被分配出去打理产业。 尤其在长老们都在虎视眈眈地等着萧家族长犯错的时候,萧父绝不能以权谋私。 事实上,三年前萧炎也是萧家鼎鼎有名的天才,堪称意气风发。 四岁练气,九岁突破斗之气九段,十一岁成功凝聚斗之气旋,成为萧家百年难遇的修炼天才。 可以说在整个加玛帝国,萧炎的天赋都是最出众的,也最有希望成为苏歌的对手。加刑天知道他的存在的时候,甚至动过将男主带回都城亲自培养的心思,可惜碍于苏歌坐镇乌坦城而未能成行。 许多蛇人都听过他的名字,甚至有些对他心生崇敬——强者总是值得平凡之人的敬仰的。 连蛇人族的大统领美杜莎得知此事后,都心生忌惮,想要提前除去这个潜力巨大的人类少年。 结果却被蛇人族至高无上的王拦下了。 这些年来,苏歌越发的不管事了。美杜莎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王会插手这件事,还特意留这个人类一命。 苏歌当时没说什么,只是意味深长地摇摇头,神秘地微笑着让她等待就好。 果不其然,突破斗者没多久后,萧炎就失去了他引以为傲的天赋,一下子从神坛跌了下来,修为还一年比一年差,转眼间沦为了人人都可以踩一脚的废物。 仿佛多嘲笑两声,那些人就能捡回当初讨好萧炎时丢掉的自尊心一样,或者能通过嘲笑昔日的天才表现出自己的优秀——当然那并不可能。 美杜莎得知这个消息时,一股寒意冷不丁地爬上了脊背。 对于踏上修炼一途的人来说,还有什么比失去修炼天赋更可怕? 短视者狂欢的时候,正是加刑天在为帝国的命途多舛而痛心的时候,这不得不说是一个非常微妙的讽刺。 几十年的时间,已经足以让功德傍身的苏歌将实力上升到了一个极为恐怖的地步。 闲暇时,苏歌一直将研究和学习视作消遣。 可惜的是,苏歌最感兴趣的纳戒却一直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尽管他用了大量的纳戒来做实验。 事实证明,只要修为足够,纳戒是可以破坏的。一旦以暴力破坏掉纳戒就再也无法修复,整个纳戒空间就会崩塌,里面的东西也会消失殆尽。 而且,普通纳戒根本无法盛装异火——哪怕是异火排行榜上仅仅第十九名的青莲地心火,异火排行榜才一共二十三种异火。 就连普通的兽火也需要特殊的容器收纳,才能放入纳戒中。 而男主的纳戒,早在男主早早领了便当的母亲在将其当作嫁妆带入萧家的时候,苏歌就已经拿来研究过了。 男主专用的纳戒果然有其独特性,里面也沉睡着一个严重受损的灵魂。 苏歌在研究一无进展的时候,性子上来了,也试着破坏过这枚纳戒。结果纳戒完好无损,苏歌却受了点轻伤。他有预感,如果他继续下去的话,除了受到伤害,将会一无所获。 过了一段时间,苏歌自己就先腻了,往纳戒里留了点东西后,就把它还给了萧夫人。 至于纳戒的炼制材料和方法,苏歌翻遍了各地收集来的书籍,拆了无数纳戒,也没有什么发现。 在苏歌能开辟空间之后,他偶尔兴致来了,也热情地试着过制造纳戒,自然也是毫无收获。 一来二去,投入了大量精力、钱财却毫无回报。 系统121回来后,因为被苏歌修理了一番,很是兴致勃勃地看了一阵子好戏。 最后不忍心苏歌一直做无用功,才告诉他这就是一个设定,跟科学一分钱的关系都没有,再怎么研究也是没有结果的。 毕竟你能指望一本玄幻小说能有什么逻辑和科学吗? 苏歌黑着脸放弃了这项研究——也不知是因为做了无用功还是失去了探索未知的乐趣,转向了看戏和破坏剧情的不归途。 比如主角,比如主角,再比如主角。 萧炎十五岁测试修为的这一刻,正是剧情开始的第一幕。 无所事事的苏歌又怎么会放过这历史性的时刻,于是就带着他心爱的书本,踩着点到萧家屋顶看戏来了。 惹火了苏歌的系统则是在跪求原谅。 整天毒舌暴击和冷暴力对待也是够够的了。 它也是有自尊心的好吗? 不要小看它的ai好吗? 跟这样的宿主搭档真的好吗? 当别人在讽刺萧炎的时候,苏歌也在嘲讽“别人”。 燕雀焉知鸿鹄之志? 男主的性格虽然并不完美,但不失为一个心理上的强者。 尽管失去天赋,失去光环,但他从未彻底绝望,也没有放弃过努力,三年来即使看不到未来,也日日坚持修炼,从未自暴自弃。 要是换了这些“别人”,他们能做到吗? 只看到天才的风光,没有看到天才的努力,也是可笑。 苏歌长眉一挑,嘴角微微勾起。 他看得出来,其实男主每天吸收的斗气并不少,这个量甚至高过了一般的斗者。 这说明男主的天赋并没有消失,只要纳戒中一直在吸收男主斗气的药老苏醒过来,被压到谷底的天赋只会反弹得更厉害。 三年磨砺,基础稳若金汤。 药老的灵魂已经修复得差不多了,随时都有可能苏醒过来。 哪怕没有剧情,苏歌也可以肯定,男主在强者之路上,绝对能比那些只会冷嘲热讽的人走的更远。 更不要说药老生前是一个斗尊级别的炼药师,这可是立在斗气大陆巅峰的人物。 作者给男主开的金手指简直不能更粗了。 哪怕药老现在落魄了,但那些知识仍旧是无价的,他的指点足以让萧炎在一年之内咸鱼翻身。 苏歌抚了抚唇角。 说起来,他对炼药师这个职业也挺感兴趣的呢! 真是期待接下来的剧情。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小天使们的营养液,么么哒~(^з^)☆ 读者“”,灌溉营养液 +3 20171008 23:12:21 读者“幽幽子墨”,灌溉营养液 +3 20171008 13:22:23 第55章 斗气十八 时间如水,不舍昼夜地流逝。 剧情也终于进行到了男主未婚妻上门退婚这一幕。 萧家大厅上。 萧炎刚刚用三言两语摆平了族中长老们的发难,暂时免去了萧父的尴尬。 骄横的少女纳兰嫣然重重地跺脚,不顾萧家的面子和祖父狮心元帅纳 分卷阅读73 分卷阅读74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74 兰桀的信用,直接烦躁地开口【你究竟想怎样才肯解除婚约?嫌赔偿少?好,我可以让老师再给你三枚聚气散,另外,如果你愿意,我还可以让你进入云岚宗修习高深斗气功法,这样,够了吗?】【摘自原著】 少女高高在上,居高临下地以施舍般的语气向男主许下足以令任何少年疯狂的赔偿。 在纳兰嫣然的认知里,这个时候萧炎就应该卑躬屈膝地接受她的条件。 这几十年来,虽然整体实力高于云岚宗的蛇人族入主了乌坦城,但是由于苏歌大力约束族人,所以未化形的蛇人们一般只在乌坦城、魔兽山脉、塔戈尔沙漠几地行走,并没有传出恶名。 也因此,云岚宗在加玛帝国仍然保持着极高的地位,纳兰嫣然作为云岚宗的小公主,自然是人人追捧。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萧炎的自尊心被大大地伤到了。 此时的他在男女之事一途上,还很纯情,对这个娇俏美丽、身份尊贵的未婚妻未尝没有好感。 哪怕萧薰儿刚刚警告过他,纳兰嫣然的来意不善,在少女一刀刀捅向他的心脏、踩到他的底线之前,他依然保持住了延伸自前世的绅士风范。 但这一刻,萧炎彻底地被激怒了,面色狰狞的模样狠狠吓了纳兰嫣然一跳。 虽然不出一秒,萧炎就收敛好了表情,恢复了平静的神态——三年磨砺,足以让男主的心态远胜于常人。 纳兰嫣然却是心中一寒。 苏歌坐在宽大的王座上,笑吟吟地点着虚空,看着这一幕幕真人话剧。 男主,请不要辜负我的一片好心啊。 “哦哈哈~”嚣张的笑声由远而近。 瞬间打破了室内的尴尬气氛。 一道成熟妩媚的身影很快就立在了萧家大厅上。 “听说萧家喜事将近,我便不请自来蹭个喜气了。”来者眨眨眼,眼波如蜜糖般荡漾甜蜜:“还请萧族长不要介意啊!” 一见来人,萧战脸色一肃,站起来拱了拱手算是行礼,语气谦卑地道:“哪里!来者是客,月媚统领能来真是让萧家蓬荜生辉。” 萧战嘴上说的好听,心里却打起了鼓,不知蛇人统领这个时候来是为了什么,萧家的倒霉真是一波接一波。 其余萧家人也见机行礼,连男主和萧薰儿也不例外。 面对乌坦城真正的统治者,萧家无一人敢轻视,尤其是这位极得君王信任宠爱的统领。 若是今天的萧氏一族敢对她无礼,按律,当入大牢! 入了大牢,是生是死,或生不如死,还不是由蛇人说了算。哪怕据说蛇人君王近年来施行仁政,也没有人敢去试一试水。 当初刑场的血迹可是至今犹在! 萧炎的怒气被打断,心中对蛇人统领的来意不免充满了好奇,心思百转。 蛇人对人类素来高傲,向来是不屑一顾。乌坦城中,蛇人和人类的关系虽不像外界猜测的那样恶劣,却也是井水不犯河水。哪怕是我风头最盛的时候,也不见他们上门。这次又是为什么呢……不过,再坏也坏不过被女方退婚了。 在萧家人的衬托下,纳兰嫣然一行人就显得异常突兀了。 同来的葛叶人老成精,来之前打听过乌坦城的事,见此心脏猛地一跳。扯了扯纳兰嫣然的袖子,低声说:“这是蛇人族八大统领之一,小姐不可得罪。” 纳兰嫣然皱眉,她还从未向谁低过头,即使是她不喜的婚约由祖父亲自所订,她今日一样有胆子退了它! 葛叶急了:“小姐!” 乌坦城可是蛇人族的大本营,云岚宗在这里未必有什么面子可言,就是死了只怕也是白死,早知道就不应该来的,葛叶欲哭无泪。 见向来心疼自己的葛老急成这样,纳兰嫣然勉强点了点头。 蛇人族出了个斗宗的事她也是知道的,只是跟破军团长一样许久不见踪影,谁知道是死是活? 这二人的小动静,月媚是一清二楚,却装作若无其事。 她跟萧战寒暄几句后,望向纳兰嫣然,含笑道:“这就是萧炎的未婚妻吗?” 不等别人回答,月媚又看向萧炎的方向,咯咯笑道:“果然是金童玉女,天造地设的一对呢!” 萧战不明所以,只含糊其辞地点点头。 倒是胆大包天的男主天马行空地想着,这女人该不会是来看八卦的吧? 萧薰儿坐在角落里,不由得放下了古籍,沉思起来。 一听这话,纳兰嫣然就火了,眼里闪过厌恶之色,只是碍于葛老的提醒,不能动作。 只等这女人离开,她就立即退婚! 月媚仿佛一下子就不懂得看人眼色了一般,或者是在故意激怒纳兰嫣然一般。 接下来,她不顾气氛的古怪,不停地夸奖萧炎和纳兰嫣然是如何如何般配。 其用词之动人,用语之恰当,几乎可以写一篇论文出来,题目就叫《论萧炎与纳兰嫣然的般配性》。 要是今天之前,萧战听到这些话还能得意大笑,现在他除了苦笑就是尬笑,几次想打断月媚解释事实不成。 长老们也是默然,家丑不可外扬。 萧炎几乎可以确定这女人就是来看笑话的了。 “够了!”纳兰嫣然面红耳赤,忍无可忍地高声打断了月媚,再说下去就要扯到她给萧炎生孩子的话题了。 萧炎讥讽地扬起嘴角,鄙视纳兰大小姐的天真。 虽然月媚来意不明,但他可以确定,蛇人族希望他跟纳兰嫣然的婚事能成。纳兰嫣然入了乌坦城还想全身而退?做梦! 连加玛皇室都不敢忤逆蛇人族的君王,何况区区纳兰家? 至于云岚宗,当初蛇人族入主乌坦城,连个屁都不敢放! 纳兰嫣然一旁的英俊青年见她一副气的不行的样子,立刻挺身而出,语气微带嘲笑:“这位统领,这是萧家跟纳兰家族的私事,又哪里劳您关照?”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月媚不再装作听不懂了,她缓缓转头,收起了笑意,直击中心道:“你是指我多管闲事?” 青年毫不掩饰眼里的轻蔑,这些蛇人果然是不服教化:“人类间的婚事是结两姓之好,可不是三姓或者四姓!” 这话说的等于直接指着月媚的鼻子说她多管闲事,甚至有意和别人共侍一夫了。 苏歌眼神幽深,他还从未见过如此擅长作死之人了,今天也算是开了眼界了。 月媚暗中的手指瞬间暴突,心里不断抚慰自己,妈的蠢货!要优雅,要淡定!不能搞砸任务! ……妈的!忍个屁! 她用气机锁定了这个小子,语气阴冷地道:“把你刚刚的话再说一遍。”让老娘教教你怎么做人! 大厅中,一股可怕的威压陡然升起。 萧家人通通装傻充愣。 萧 分卷阅读74 分卷阅读75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75 炎既羡慕又不甘地握紧了拳头,什么时候他也能这样强大? 青年闷哼一声。 葛叶知道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将青年拉回来,态度放得极低地赔罪:“大人见笑了,这小子自小不会说话,也不知因此得罪了多少人,连宗主都说过他。只是他天性如此,还请您体谅……当然,他不会说话是我们这些前辈管教不严的错,还请允许我代他向您赔罪。” 一个斗王,也总算值得他称一声大人了。 冷汗淋漓的青年直面斗王的威压,吓了一跳。 听了这话的月媚没有体谅葛叶一把年纪还要低声下气地求人,反而更加怒不可遏。 她一针见血地指出:“你拿云韵那女人来压我?” 女人总是爱比较的,美人尤甚。 葛叶一僵,女人真是不可理喻。 “区区斗皇也敢称道?这是不见我乌坦城吧?!或者,云韵突破斗宗了?” 最后一句的语气显而易见的轻蔑极了,气势凛然仿佛君王临天下,蝼蚁不入眼。 然而事实却是月媚越说心火越盛,眼中凶光闪烁,这群人类不识蛇人斗宗,她不介意让他们见识一下蛇人族的强大! 已经忍到快要爆炸的纳兰嫣然见一个蛇人敢牵扯自己的出尘师父,顿时觉得脑海里那根叫理智的弦一断。 她的眼里燃起了熊熊怒火:“放肆!” 纳兰嫣然还知道自己在蛇人族的地盘上,用指甲掐进掌心,极为克制地道:“斗气大陆,从无斗王可以与斗皇相比。还是说,你有异火在身?” 有异火者,方可越阶而战。 纳兰嫣然挑衅般看向月媚。 蛇人生性阴寒,绝无可能拥有异火,她倒要看看,这女人能说出什么花来? 第56章 斗气十九 “哈哈——” 剑拔弩张间,月媚放纵而肆意地笑了起来。 众人:…… 她是蛇人族的八大统领之一,竹马突破斗宗后,自己在族中的地位也是水涨船高,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并不为过。 如今,不说身份之尊贵,单说实力,就已经是斗王巅峰,差的只是临门一脚罢了。 要不是金葵想玩,她又怎么会亲自揽下这个任务哄他开心? 眼前的人类真以为她是傻子不成,得罪了她,说些大话就想脱身?不过逗这群人类玩玩罢了。 不过他们的反应也值得她屈尊降贵演个戏了。尤其是这个小姑娘,真是天真烂漫啊! 让人……想撕碎她!打破她的骄傲! 不不不,她还有任务在身呢,冷静。 月媚终于笑够了,抹了抹笑出来的眼泪,收起了懒洋洋的姿态,脸上的表情变得深不可测起来。身上的气势也变了,不再是头羊示警般的恐吓,而是狼王在吞噬猎物之前的狂欢。 怒气是真的,却不至于让她失态,蛇人族的统领要收拾一个人,绝不是这样轻轻放过。 她轻蔑而狂妄,一字一顿道:“我是没有异火。但你们……加起来也不足以与我一战!” 众人顿时都感受到了一种迫人的压力,仿佛死亡近在眼前,皆鸦雀无声,冷汗潺潺如流水。 男主萧炎变强的愿望前所未有地强烈起来。 月媚冷冷一笑,一下子从邻家姐姐变成了君王眼前死战沙场的将军。 这一刻,大厅中实力最高不过大斗师的人里,没有人敢再看轻她,无论是实力,种族,还是智商。 葛叶面如死灰,他一点也不想看到纳兰小姐的死亡,他该拦住她的。 月媚眯了眯眼,肃穆神色,见众人快要撑不住了,才收敛了气势。 她用手指卷了卷额前垂落的头发,轻声道:“我王听闻纳兰家欲与萧家结亲,鉴于萧家是乌坦城的子民,特派我来贺喜。” 说到这里,她特意停了停,缓缓扫视过众人。 萧战听到苏歌都已经得知此事,顿时一惊。 只是作为一族之长,他的心性和身份都胜于其他人,此时不得不斟酌着开口:“有劳陛下费心了,只是小儿女的事,今日喜明日恨的。” 又试探般叹了口气:“尤其是我儿不争气……哪里是我们这些长辈说得准的呢?” 其中的意有所指让人想忽视都难。 萧炎垂眸,心中一痛,终究是让父亲担忧了。 葛叶身子一抖。 果然,月媚语气意味深长极了:“哦?”调子也拖得长长的。 “我可还盼着蹭蹭喜气呢!” 你一个蛇人蹭人类什么喜气?早生贵子吗? 萧战几乎无语凝噎了,但还是坚强地呵呵一笑:“他们年纪还小呢!不急不急。” 纳兰嫣然虽然也被月媚爆发的气势吓到了,但她从来不是会被轻易吓退的人——否则就不会瞒着祖父来退婚了。 蛇人族虽然入主乌坦城,但乌坦城对加玛帝国来说本来就不算什么。再说近年来不也一直低调得很吗?事出反常必有妖。要么是他们的斗宗出了问题,要么就是蛇人族还不敢跟加玛帝国翻脸。 既然这样,这个统领再嚣张,又哪里敢动她?不过是吓唬人罢了。大概他们是想借这一桩婚事,试探加玛帝国和云岚宗吧!想得美! 纳兰嫣然自十岁起就被云岚宗宗主收为亲传弟子,眼界和见识自然是不缺的,之前只是临床操作不当罢了。 她想通之后,底气十足,不耐烦地揭开遮羞布,淡定地反驳萧战:“萧叔叔,我明白您一番爱子之意。只是这强扭的瓜不甜,嫣然一心追求力量,并非贤妻良母,又何必强求?不如今日退婚吧!” 萧战沉着脸不说话,萧炎阴森地抬头看她。 葛叶也紧张地望向纳兰嫣然,不明白她的底气何来。 倒是月媚笑了起来,轻轻击掌,在萧炎开口之前,真心实意地赞叹道:“倒还算有些骨气。”也仅仅只是骨气罢了。 月媚是谁?她转眼一想,就知道这小姑娘在想什么。 外面的流言她不是不知道,只是人类就是蠢!也不想想,要是金葵真的出了问题,为什么乌坦城至今安然无恙?难不成加玛帝国真的对蛇人族怀有善意? 月媚几乎要怜悯地笑起来了,金葵的想法她是必定要完成的!不论想法的内容是什么。 “不知纳兰小姐有没有听说过?”月媚轻笑一声。 “嗯?”纳兰嫣然不解地皱眉。 月媚仿佛叹息般:“入我乌坦城,生死不由命。”由我王。 纳兰嫣然心下不安,确实,蛇人们要是留下自己性命,估计一直担忧云岚宗一家做大的加玛皇室只会乐见其成。只有师父…… 她小脸一寒,按下不安,决定速战速决,冷冷地道:“萧叔叔,我此番前来经过了我的老师——云岚宗宗主的同意,还请早作决定。” 一再 分卷阅读75 分卷阅读76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76 被打脸,就是泥人也要火起,正当萧炎准备开口时,远远传来了一道粗犷的男声。 “嫣然住口!” 纳兰桀来了! 饱含怒气的纳兰老爷子终于在最后关头赶上了快要落幕的大戏。 【今天的萧家可真是热闹啊!】 苏歌在蛇人族的神殿里看着大戏,神色不明,漫不经心地感叹道,任谁也看不出这出戏是他导演的。 纳兰嫣然脸色一僵,心虚极了。 月媚隐秘而胸有成竹地勾起唇角,毫不意外。 纳兰老爷子不愧是加玛帝国十大高手之一,常年身居高位,威势赫赫却不狭隘,光明磊落而讲信用。 众人相互见礼之后,纳兰老爷子跟萧战寒暄几句,赔着老脸道了歉。 纳兰嫣然虽然不服,却也不敢反驳。 这个世界还是很重孝道和资历的,剧情中药老在男主之前收的弟子韩枫因为害死师父,千夫所指,不得不避居混乱的黑三角。 萧炎神色晦暗幽深。 纳兰桀身为斗王,脸色却不太好,一脸灰败,连嘴唇都是灰色的。 他身中烙毒却无法静心修炼,还既要走乌坦城一趟给孙女收拾烂摊子,又要赔了老脸,也是有苦难言。 月媚在一旁不发一言,把玩着自己的头发。 “不管如何,老夫为嫣然订下的婚约断无反悔的道理。”纳兰桀斩钉截铁道,用眼刀将孙女钉在了原地。 顿了一会儿,他有些后继无力地继续道:“天作之合,怎能轻易悔弃?这次嫣然鲁莽行事,实在不像样子。老夫回去后定当好好管教她,只等二人成年,来日成婚。” 萧炎面无表情,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萧战却有些犯难,只怕结亲不成反结仇。 月媚笑意吟吟:“何必等来日?三天之后不就是成婚的好日子吗?” 纳兰桀脸色不变:“哦?月媚统领,这话怎么说?” “说起来,我蛇人族入主乌坦城也有几十年了。”月媚没有直接回答,反而说起了古。 “……近年来,我王欲行仁政。”才怪。 “只是,蛇人与人类有别。”这倒是真的。 “我王一直不知从何下手。”这是假的。 “……如今听闻萧家喜事临门,我王也颇为欣喜呢。怎么说,萧炎也是我乌坦城的子民……我王最是护短。眼见加玛帝国和乌坦城能亲上加亲,我王喜之不胜啊!”这是真话,金葵最爱看戏了。 月媚一边把苏歌交待的话说出来,一边默默吐槽。 纳兰桀听完之后,面色沉静。过了半晌,他沉声道:“月媚统领言之有理,三天后成婚刚刚好。” 纳兰嫣然眼眶发红:“爷爷!” 萧战不忍道:“这会不会太仓促了些?” 纳兰桀强撑着不适道:“不会,嫣然的嫁妆自她订婚起就开始准备了。都城和乌坦城隔的不远,用魔兽一天便可一个来回,时间足够了。” 谈论妥当之后,月媚正准备离去。 外面通报又来一人,这正是苏歌身边的近卫。 一入大厅,这蛇人就面无表情道:“陛下听闻纳兰小姐身边的才俊口才了得,想请他到蛇人族做客。” 那青年脸色煞白如纸,身子瞬间软如面条。 除了纳兰桀外,大家都心中有数,一时间气氛凝滞。 只有月媚掩嘴,甜蜜地笑起来。 纳兰嫣然喉咙一紧,眼眶湿润,巴巴地望着爷爷:“他是为了我才冲撞月媚统领的。” 纳兰老爷子顿时心软,想了想道:“嫣然正要回去备嫁,身边正是缺不得人的时候。陛下若是喜欢好口才的人,我纳兰家族愿献上更好的。” 那近卫无动于衷,干巴巴地说:“陛下说了,一柱香之内,他要见到这个人。” 纳兰桀从未被人这样拂过面子,实在有些下不来台,他隐忍而无奈地冲纳兰嫣然摇头。 斗宗之下皆蝼蚁并非妄言,蛇人族的王愿意给面子,那是别人的侥幸。 他不愿意给面子,谁也不能强迫他。他说了一,别人就不能说是二。 这就是权与力的魅力! 纳兰嫣然看懂了爷爷的眼神,悔恨交加。 众人很快就散了。 萧家的少年们对萧炎即将迎娶白富美,感到羡慕嫉妒恨,语气酸溜溜的,只是不敢像之前那样讽刺。 萧炎神色平静往住处走,他甚至有点头痛,娶这样一个辣椒回来,日后鸡飞狗跳的生活已经可以预见了。 幸好,这个世界,男子可以三妻四妾。 没有人看到,酸涩几乎要打破萧薰儿的优雅从容,哪怕她明知她的萧哥哥并不爱纳兰嫣然。 爱情总是不讲道理的。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小天使的营养液,么么哒(╯3╰) 读者“幽幽子墨”,灌溉营养液 +6 20171014 13:37:51 第57章 斗气二十 月媚回到神殿后,去见了苏歌。 她言笑晏晏:“陛下,幸不辱命。” 苏歌看她一眼,不说话。 月媚已经很习惯苏歌这样了,自从金葵父母双亡后,他就变得越来越沉默。虽然历练归来后恶趣味了不少,但还是寡言少语。 于是她就将在萧家的经历一五一十地说来,任是谈话对象没有反应,一个人也说得起劲。 说完之后,月媚睁着颜色若蜜糖的明眸,问道:“陛下要来那臭男人有什么用呢?”她想听点好话。 苏歌装作听不懂,沉默不语地望着她。 这些年来,苏歌对月媚仍旧没有男女之情,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信任月媚。 几十年啊,不是几年几月,或者几天。在现代,这也许就是一个人短暂的一生了。 月媚已经用了“一生”的时间来爱慕他,崇拜他,信任他,从一而终,一如既往,日益浓厚。 这样一份热烈的、纯粹的、干净的感情,像家中的清泉、屋檐下的鸟儿、怀中的长剑,看似不起眼,却是始终陪伴你的存在。她与你共黄昏,与你共天明,与你共风雨。这样长久下来,谁能不动容? ——哪怕这份感情一开始的对象并不是他苏歌。 但是原主金葵早已消亡,他是否可以稍稍放纵一下自己? 所以苏歌愿意给予月媚一个男人所能付出的一切:力量、钱财、权力、地位……除了爱。 月媚见此略略失望,眼睫毛低落地垂下来。 在这一份无望的爱情里,她已经习惯了不得到任何回应,却还是止不住的失望。 好在金葵身边除了她,从无他人。 不出一分钟,月媚一想起苏歌对她的好,心中的爱意就再次汹涌起来。 一想到那个出言不逊的家伙被及时押回了蛇人部落,月媚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分卷阅读76 分卷阅读77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77 。 金葵人不到现场,但心思已经到了。 月媚再次抛掉沮丧,重新振奋精神,又笑着问:“陛下那么急着让萧炎和纳兰嫣然成婚做什么?不要说什么试探加玛帝国之类的话——区区一个纳兰家你还不放心上,我知道陛下如今的实力已经今非昔比了。” 说到后来,月媚的语气也不由得骄傲起来。 苏歌非常简明扼要的回答:“无聊。” 系统121被这个答案惊到了,它很想问,你已经无聊到把心腹派去当媒婆了吗? 可惜系统没有这个胆子。 倒是月媚十分理解苏歌,她点点头:“确实也是,最近并没有什么大事,除了修炼还是修炼,也难怪陛下会无聊。” 苏歌矜持地颔首。 不错,我就是无聊才撮合男主跟他的未婚妻的,并非不怀好意。 系统无奈极了【宿主,你要是无聊可以去做任务啊!!!】 苏歌还是那么的言简意赅【不。】 其实,苏歌作为一个万年单身汪,他十分不理解男主和女主们的爱情。 美杜莎还好说,她怀有身孕,嫁给男主无可厚非。 至于萧薰儿,她是古族近千年来斗帝血脉觉醒得最完美的人,又是族长唯一的子嗣。无论是从地位、天赋或者力量来说,都并不弱于男主,却仍旧嫁给了已有妻子的男主。 要知道,斗气大陆有长生和力量可追求,萧薰儿的眼界应该并不狭窄才对。而且,女子的地位并不低,甚至可以说高——比上个世界高得多。 云岚宗宗主云韵,加玛帝国女皇——老皇帝早已死去,都是女性掌权者。也没有人出来说三道四,她们做得也不比男子差。 为什么萧薰儿这样的天之骄女愿意和他人分享丈夫? 因为爱情吗?还是剧情?或者是因为男主是最强者? 剧情关于这个倒是有一点解释。 说是男主小时候因萧薰儿的身体虚弱,连续两年不断,每晚以斗气为她温养身体,感动了萧薰儿,这才夺得了芳心。 从那之后,萧薰儿对萧炎那叫一个死心踏地。 哪怕在萧炎失去斗气天赋,最为失色的时候,也没有放弃过他。 当萧薰儿被迫离开萧炎时,也细心替自己的情哥哥作打算,派出了强者为萧炎护航。 后来到了中州的时候,萧薰儿甚至以身犯险,亲自出马营救情况不妙的萧炎,一片情深义重。 萧薰儿这样完美的人,不在萧炎身边的时候,男主一边想念她,一边桃花不断。 她虽然也吃醋,却从未针对过这些女人。一副正房的模样,不可谓不贤良淑德——难怪可以担当qd文的女主。 苏歌想,大概,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吧! “金葵!!” 苏歌回过神来就听到月媚这样喊他,她一生气就会直接喊他名字。 月媚的脸色已经阴了下去。 没有哪个女人能在自己献殷勤的时候被对象冷落还高兴得起来吧? 苏歌神经一紧,立马道:“不去,三天后有好戏看。”幸好有精神力作弊。 原来刚刚月媚见苏歌实在无聊,就提议他出去逛逛。 当然,前提是带上她。 听到苏歌准确地回答了她的问话,月媚的脸色才缓和下来,她叹了口气:“不去就不去吧。你回头别又跟我说无聊就行!” 她还是有些生气的。 苏歌:“……不会。”真正的大戏很快就要上演了,他又怎么会无聊? 见月媚还是一副不太痛快的样子,想了想,苏歌眨眨眼,软了口吻:“莫气。我处罚他,替你出气。” 这个“他”是谁,二人心中有数。 闻言,月媚哼笑,果然不再计较。 算了,看上这种连怎么讨好女人都不会的笨蛋是她眼光有问题,总不能嫌弃自己的眼光吧?就这样凑合过吧! 想是这样想,月媚弯起的嘴角从未下降过。 看着月媚脸上如骄阳般明媚的笑颜,苏歌眼中划过不明的流光,心中微微叹气,难得升起了一丝歉意。 不过,很快苏歌就压下了这份歉意。 作为任务者,看似自由,但在这盘棋局上,他也不过是一颗棋子,身不由己,谈何自由? 他甚至连谁是执棋人都不知道,和谐局是不是真的也不清楚。 如果是真的,为什么系统121从来不催促他做任务? 不要说什么体谅之类的废话,哪个单位不希望自己的员工努力工作? 系统对他的任务更是从无限制,连第二个世界所谓的惩罚都像是开玩笑一般。 连这个世界暂时离开,也是因为他的身体出了问题才离开,一回来就得了指示般干净利落地解决了问题。 任务更是没有什么难度可言,每一次的身份都恰到好处,每一次进入任务世界的时间都是恰恰好,完成任务顺手而为就行。 就像是一路开了绿灯一样,畅行无阻,一路顺风。 或者说,这更像是……培养,不,旅游一般。 可惜,他不相信天下有免费的午餐。就是馅饼从天上掉下来,还得弯腰去捡呢! 何况和谐局能拿出这样的技术,一听就是极为重要的部门。又是谁能动用和谐局的资源? 苏歌虽然碍于性命,不得不签订协议,但心里还是有所疑惑的,只是手上掌握的信息太少,他无从下手罢了。 这样子被蒙在鼓里,前程一片迷雾,真是……让人不爽啊! 越想越头痛,苏歌忍不住以手扶额。 眼睛明明睁开,却看不到一丝光芒,世界一片黑暗。头仿佛被大锤一下一下地大力撞击,脑海里的弦,嗡嗡作响,不停颤动。冷汗从额上、颈子、背后刷地流下来。 月媚一惊,摸上了苏歌湿漉漉的额头,眼神惊慌失措:“怎么了?怎么了?你又头疼了?不是说好了很多吗?” 自金葵进化成功后就时不时地犯头疼,除了月媚无人知道这件事。 在苏歌注意不到的虚空,代码闪烁,系统急急忙忙地将消息传回了总部。 系统咬牙看着苏歌,一遍遍扫描苏歌的身体,无声念叨【这到底怎么回事?看起来并没有问题啊!啊啊啊……抓狂!】 过了好一阵,痛感才慢慢消下去。 苏歌微微地笑了,这样痛着,才感到自己还是活着的。 他抚了抚月媚的头发,难得的亲近,低声道:“没事了,月媚。” 年轻的女蛇人眼睛含泪:“你吓坏我了。” “抱歉。”低沉的男声渐渐消散在空气里。 作者有话要说: 就问你们苏歌跟月媚的互动甜不甜? 说不定作者以后还能往cp界发展一下呢,嘻嘻~ 对了,营养液破百了!!!!⊙▽⊙ 抱住小天使们群么一 分卷阅读77 分卷阅读78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78 个!咩哈哈(?ω?)hiahiahia 这历史性的时刻!!!!值得纪念! 感谢小天使灌溉的营养液(╯3╰) 读者“幽幽子墨”,灌溉营养液 +3 20171015 10:49:30 第58章 斗气二十一 纳兰嫣然离开后,萧炎按习惯登上了萧家后山,他平静无波地望着对面的魔兽山脉,长长的叹了口气。 他从未如此直观感受过力量的魅力。 以前那些同龄人的嘲笑并不会伤及性命,和真正的强者比起来简直幼稚得可笑,不值一提。 在这个强者为尊的世界,没有任何理由,弱小即为罪过。 因为弱小,所以受尽屈辱。 因为弱小,所以被人退婚。 因为弱小,所以有苦难说。 今天的纳兰嫣然、蛇人统领月媚、纳兰桀都实实在在地给他上了一课。 今天借势强留纳兰嫣然,也不知她以后会如何折腾?这姑娘看起来强硬得可怕,怕只怕以后夫纲不振啊。 萧炎摸了摸鼻子,自嘲地笑了笑,笑声隐含着酸涩和悲愤。 今天在大厅中,他隐藏情绪的本事虽然好,却终究是被伤到了。任是哪一个男人,也不愿意被一个女人指着鼻子骂窝囊废吧! 在强权之下,萧家,或者他,都显得那么渺小、卑微。 正当萧炎咬唇之时,一道沧桑古怪的笑声响起。 【嘿嘿,小娃娃,看来你需要帮助啊!】【原著】 萧炎愕然。 …… 命运的齿轮在这一刻轰轰烈烈地转动起来。 ———————————————— 接下来的日子里,在月媚的镇守下,乌坦城一派平静。 药老苏醒过来,萧炎自然恢复了出色的修炼天赋,即使婚期将近也时刻不忘修炼。 有些东西失而复得后往往更令人珍惜。 萧炎的心性是如何坚韧不拔,药老是见识过的,也很满意。他顺势而为,收了萧炎作徒弟,并教他炼药。 三天后,萧家如期举行婚礼。尽管时间仓促,萧战仍然尽可能地完善婚礼,希望能把最好的东西留给儿子。 他邀请了蛇人和城中的大家族前来参加婚礼。 月媚派了一个手下前去观礼。 见此风头,乌坦城其余的两大人类家族都多多少少给面子,派人参加婚礼,还有闻名遐迩的商人雅妃·米特尔也到了现场。 萧炎远在塔戈尔沙漠打拼的两个哥哥也赶了回来。 由于血狼和破军雇佣兵团的团员大多资质有限,几十年里,他们陆陆续续的,或因战死沙场,或因岁数到了,而一一消失在塔戈尔沙漠之中。 连漠城都改了名叫石漠城。 萧鼎和萧厉赶上了好时期,趁石漠城势力空虚之机建立了漠铁佣兵团,也算是有了些势力。 苏歌当初安定下来后,也去找过项少桀。 可惜,人各有志,苏歌并不勉强他。 婚礼很盛大,也很热闹。 唢呐声声入耳,万千鞭炮齐鸣。 当天,纳兰嫣然被送到乌坦城门口,带来了十里红妆,她的嫁妆从城门口排到了萧家门口还有余。 萧炎则是身着红色新郎服,骑着高头驼马,带着大批下人,亲自前去迎接新娘。 许久没有动静的任务也有了起色。 【叮!恭喜宿主,美杜莎任务完成度达30%。】 【萧薰儿任务完成度达20%。】 苏歌的神色有些恹恹的,他听了这消息,眉头都不动一下,只淡淡地“嗯”了一声。 系统121为苏歌很敬业地分析着【宿主不要难过,你要明白,许多男女主感情升温的关键点你没有破坏掉,现在有这样的成绩很不错了】 【比如说,在男主摸进女主房间的时候阻止他?】 系统【!!!】 每一个字都是对的,为什么听起来就怪怪的呢? 不对! 系统急促道【那个时候,男主和女主还小呢!】 苏歌【哦。男主年龄小就可以摸进女主房里了。】冷漠jpg. 系统抓狂【宿主,你为什么非要执着无这个?人家那是给女主温养身体,赢取芳心好吗?没有任何亵.渎味道的关怀,好吗?】 苏歌【嗯。】 ……乌鸦啊啊地从系统头顶飞过。 聊天最怕单音词。 系统……系统表示无话可说。 斗过嘴,再次打击系统之后,苏歌的心情也好多了。 果然,快乐就是要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婚后,萧炎和纳兰嫣然的生活果然是鸡飞狗跳,二人仿佛炮弹一般一点就炸。 不出一个月,纳兰嫣然就借口闭关返回了云岚宗修炼。 显然,一纸婚约并不能让少女停下变强的脚步。 萧家也没有理由拦她,于是纳兰嫣然就急不可耐地离开了乌坦城。 萧炎也不在乎,他有亲人、青梅、师父,又有了修炼的希望,对一个整天冷脸相加、堪称陌生人的妻子并无留恋,甚至巴不得她赶紧走,免得自己修炼的时间被占用。 天赋回来后,萧炎在药老的帮助下,实力增长得很快。 他借机教训了一些并不服他的人,狠狠震慑了一番家族子弟,重新树立了威望。 除此之外,药老还教导萧炎炼制了一些低级的药液和丹药。 萧炎的灵魂感知力不错,上手很快,消耗的药材也多。他在拍卖场卖了些练手之作,回笼资金,还结识了大美人雅妃。 没多久,迦南学院招生的导师也来到了乌坦城。 萧薰儿自然顺利入选。 萧炎在得了一个入学名额后,选择和大斗师级别的若琳导师一战,直接请了一年假出门历练。 哪怕没有三年之约,以男主对力量的渴求,剧情依旧顽强地掰回了正轨。 至于苏歌,他已经秘密离开了乌坦城,甚至是加玛帝国了。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最近没有灵感,又短小了╯▂╰ 大家说,接下来是一一斩掉桃花,还是干脆让土著人员干掉男主好?? 谢谢小天使的营养液(╯3╰) 有一种被承包了的感觉~( ̄▽ ̄~)~ 读者“幽幽子墨”,灌溉营养液 +3 20171016 21:43:02 第59章 斗气二十二 苏歌离开乌坦城后,来到了塔戈尔沙漠,准确的说是当初青莲地心火所在的地方。 近百年过去,原本苏歌度雷劫的大坑已经变成了沙砾,那个洞穴也早就塌了。 地底下的岩浆倒还在,仍旧是那般活跃、鲜红。由于岩浆本身的危险性,这个地方保存得还好。 苏歌只轻轻用右手划开虚空,脚一动就来到了岩浆上方,然后又潜 分卷阅读78 分卷阅读79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79 入了岩浆世界。 他一来,那些岩浆就自动分开了,给他腾出了一条路。 茫茫红色中,一抹青色显得尤为显眼。 一靠近这里,苏歌体内的异火便不可控制地活跃起来,仿佛遇到了久别重逢的老友。 苏歌仔细观察着新的青莲地心火,神情并不见诧异,他只感慨,原来这就是世界给男主的补偿。 青玉莲座上,青色的异火静静燃烧,带起空气的扭曲,重重莲瓣绽放出无边的美丽。 和之前的一模一样。 说好的“十年成形,百年成灵,千年成莲”呢? 距离苏歌收服青莲地心火不过区区百年时光,这里竟然已经又生成了新的青莲地心火! 为了让男主将剧情顺利地走下去,这个世界也是拼了老命了。 可惜,苏歌并不想成人之美。 他伸出右手,手指修长、白净、有力,好看得紧,其中蕴含的力量也强大得紧。 手掌翻转,张开。 岩浆中的青莲地心火像是觉察到了危险般,花瓣瑟瑟抖动,火苗一闪一闪的,正要跑路。 空间却早就被苏歌禁锢过了,这青莲地心火根本无路可走。 青莲地心火不甘心地撞了撞无形的屏障,却一点用也没有。 手掌轻轻一握,五指合拢。 空间牢笼快速收缩,范围越缩越小。眨眼间,牢笼就逼近了青莲地心火。 青莲地心火一阵收缩,异火仿佛哀鸣般颤动,又突然膨胀起来。 自爆? 苏歌见此加快了速度。 一条条无形的空间锁链迅速绑住了青莲地心火,让它有力无处使,火焰立刻变得萎靡不振。 苏歌和异火的斗争看起来慢,实则极快。 不到一盏茶时间,新的青莲地心火就像一朵真正的青莲般,驯服地窝在苏歌掌心中。 【叮!恭喜宿主,美杜莎任务完成度达80%。】 萧炎和美杜莎之间的感情,不同他与萧薰儿——多年青梅竹马,水到渠成。 他们走的是相爱相杀的路线。 萧炎和美杜莎初见时,一个是小小的斗师,身上背负着三年之约;一个是高高在上的蛇人之王,正力求突破斗宗。 二人结缘于青莲地心火,一路上吵吵闹闹,渐渐动情。 如今破坏了他们相识的关键点,没有了多次生死相依,以现在萧炎和美杜莎的身份和种族之别,别说相爱了,连认识的可能性都大大下降,任务度果然上升了。 真是好奇,这里会不会很快生出新的青莲地心火? 苏歌用空着的手拨了拨温驯的青莲,然后……一口吞了下去! 嗯,蛇的胃口总是很好的。 接着,苏歌往迦南学院走了一趟。 他大大方方地取走了陨落心焱,留下了子火给迦南学院。 如果苏歌还是斗宗的话,他还要考虑一下影响和后果,然而他现在的实力已经足够让他肆意妄为,他就不耐烦掩饰那么多了。 说到底,苏歌从来不是什么特别乖巧的人。 苏歌把玩了一会儿陨落心焱。 陨落心焱不像青莲地心火那般有实体,它是无形的,整体呈深橙色,最厉害的地方就在于能挑动人类的心火。 这可是号称“修炼作弊器”的异火,异火榜排行十四。 剧情介绍,陨落心焱,火由心生,淬气炼骨。一旦能成功炼化它,体内则会源源不断地产生心火,时刻帮助主人煅烧斗气。 这使得陨落心焱的持有者相当于二十四小时不停歇地修炼,而且效果比寻常修炼要好得多。这也是陨落心焱被称为“修炼作弊器”的原因,后来果然也成了男主的修炼作弊器。 有些遗憾,哪怕是异火排行榜第一的异火苏歌也敢试着炼化,只有这能挑动心火的陨落心焱,他是不敢碰的。 苏歌一点也不想点燃自己的心火。 和自己能力相差无几的挑战才叫挑战,超出自己能力太多的就叫送死了。 他一个个世界走下来,忍受了那么多的东西,可不是为了半路挂掉的。在精神没有彻底稳定下来前,他是不会碰陨落心焱的。 苏歌惋惜地看了一眼陨落心焱,收敛心思,集中注意力,在人烟全无的旷野,操纵斗气画下巨大缜密的阵法,双手结下一个又一个精密繁复的印。 陨落心焱其实已经产生了自我意识,苏歌联想到现世的智能机器人,见猎心喜,不忍抹杀掉这好不容易生成的灵识,又担忧陨落心焱捣乱,于是打算暂时封印住这陨落心焱。 封印住陨落心焱的下一刻,系统响起了提醒。 【叮!恭喜宿主,美杜莎任务完成度达100%。】 果然,在萧炎和美杜莎的这一段婚姻里,孩子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在很多时候,指“腹”为婚并不出奇呢。 苏歌所在的这一处旷野位于一个山谷里,谷地平坦,野草萋萋,四周只有几棵矮小的灌木。 暮色四合,天地苍茫,云海静谧,唯他一人。 美杜莎的任务度达标后,如果苏歌不想继续下去的话,他在这个世界的任务其实就相当于完成了。 他可以立刻脱离这个任务世界,当然,他也可以选择留在这个世界。 可是,留在这个世界干什么? 他在这个世界停留时间已经够久了,久到有时候苏歌迷糊间甚至会觉得这才是真实,而那遥远的现世才是虚幻,是他做的一个梦。 清醒时,苏歌就会清楚地意识到眼前的一切才是虚幻,他的真实离他很远很远。 这两种想法撕裂着苏歌的意识,令他痛苦、迷茫。 是蝶梦庄周,还是庄周梦蝶? 谁能分清? 谁又能给他一个确切的、不容置疑的答案? 苏歌常常想起他看过的一本小说,说的是主角所在的世界是别人为了观察而创造出来的虚拟世界,于是他们奋起直追,突破虚拟,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然而,这个世界又是假的。 于是,主角们继续为真实而努力。 他们突破了一个接一个的虚假世界,结尾是来到了一个新的世界。 可是,这个新世界是真的还是假的,没有人知道。 这可真是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 既然任务世界是虚拟的,那所谓的现世就一定是真实吗?就一定不会是别人笔下的世界吗? 试想,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你的存在也许只是一本书里的某个角色,你的人生早已被三言两语或者长篇大幅地规定下。 那该,多么可怕!多年令人绝望! 如果,连现世都不是真实,那真实又存在哪里? 所以,现世就是真实! 当苏歌生出离开的心思时,心底又响起了两道微弱的声音。 ——别走,别走 分卷阅读79 分卷阅读80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80 !月媚在等你! 那又怎么样?——一道冷漠至极的声音道。 ——她是你的朋友吧?最起码要道别吧? ……也许吧。 突然间,苏歌心里一个悸动,升起了一种不好的感觉,仿佛他正在失去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脑洞大开的时候,曾经想过我们存在的这个世界是一本小说,或者一个全息网游,我们就是npc,甚至想过人类是被外星人科学家圈养起来观察的 非常神经! 纪念中二的我23333 谢谢小天使的营养液,么么哒~(^з^)☆ 读者“幽幽子墨”,灌溉营养液 +3 20171017 22:50:28 第60章 斗气二十三 苏歌脸色一变,深呼吸一口气,飞速划开空间,赶回了乌坦城。 当他一踏上乌坦城上空,就闻到到了浓郁的血腥味,有人类的,也有蛇人的。 萧家一片废墟,鲜血与硝烟混杂,惨不忍睹,废墟上还遗留着阴冷诡异的斗气。 蛇人族高大的神殿伫立在那里,整个乌坦城,街上都是空荡荡的,没有行人,有一种风声鹤唳的感觉。 苏歌耐着性子,先往蛇人部落而去。 “……是王的心腹,她一死去,等陛下回来,只怕没有咱们的好果子吃。” “哼!这能怪谁?天意如此,又不是我们下的手!” “怕只怕陛下迁怒啊!” “不会的,陛下为一族之长,必定会以大局为重。” “不要忘了,九天黄金蟒一脉有暴君之称!”说话的老妪压低了声音,十分明显地带着惶恐不安。 “好了。”一道年轻且疲倦的女声响起,悄无声息地转移了话题:“当务之急是安抚族人,这次我蛇人族受了这番无妄之灾,损失不小,月媚以及诸多族人为蛇人族战死,也应当早日入土为安才是。陛下心怀宽广,容纳四海,关怀属下,又怎么会因此责怪我等?” 听了一耳朵话,苏歌只抓住了最关键的那一句:月媚以及诸多族人为蛇人族战死…… 有那么一瞬间,他的脑袋一片空白,不能理解自己听到的话。 谁?是谁战死沙场? 于是懵懂的苏歌缓缓地,一步步地踏入议事厅中,双拳藏在袖中,面无表情地道:“谁?是谁战死了?” 一个高挑挺拔的人影逆光而来,他的脸藏在阴影处,让人看不见他的表情,但光是那比寒冰还要冷的语气足以令人心惊胆颤。 美杜莎的瞳孔猛地一缩,心脏狂跳起来,仿佛下一刻就会从胸膛里跳出去。 原以为多年刻苦修炼就能赶上这个人,没想到……才一个照面,自己就已经快受不了了。 美杜莎苦涩一笑。 长老们背后议论苏歌,还被当事人抓了个正着,也是一阵心虚气短。 没有人及时回答苏歌的问话,这让他不耐烦起来,头也隐隐约约地痛起来。 苏歌抿了抿唇,舌头舔舔尖锐的蛇牙,他有些渴了。 他望着大厅内的众人,眉宇间隆起紧绷的肌肉,压抑着火气,声音沙哑,一字一顿地问:“说,是谁死了?” 威压如潮水般涨起来。 美杜莎喉咙一甜,强撑着说:“是月媚。” “月媚?” “对。” 月媚,月媚……原来是月媚死了啊! 慢慢地,苏歌回了神,彻底理解了美杜莎的意思,悲痛漫上心头。 死亡,多么熟悉的一个动词,苏歌已经见过太多太多。这是一个突兀的离别,不告而别,曲终人散。 又一个人,先他一步,离他而去。从此以后,黄泉碧落,永不相逢。 美杜莎看着那个男人,听了这话后,一动不动,单单看着他,都让她有一种悲伤而压抑的感觉。 她想痛哭而不得,这份情绪太沉重了。 过了不知多久,期间殿内众人连大气都不敢喘,苏歌松开拳头,眉宇变平,收敛威压,拾起情绪,坐上上首。 一系列动作行云流水地做下来后,苏歌整个人都放松了不少,又恢复了往日的姿态。 众人见此,也平静下来。 接下来,他开始询问蛇人族的损失,和这次袭击的人员、原因。 搞清楚来龙去脉后,苏歌有条不紊地安排工作,整个过程对月媚连提都不提,仿佛那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 有这样一个沉静镇定、无悲无喜的王者,似乎是蛇人族的幸运,但不知道为什么,美杜莎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最后,美杜莎委婉地问道:“陛下,族人们的尸体该如何处理?” “按例即可。” “是。”美杜莎心中一叹。 事情处理得差不多后,长老们先行一步离去。 美杜莎也不想多呆,跟苏歌告了退,往大厅外走去。 “慢着!” 美杜莎正想跨出大门,闻言回首,只见王座上的男人右手撑着额头,额发遮住了眼睛,神色不明,她疑惑地问:“陛下?” 苏歌此刻只觉得疲倦像涨潮般,一波一波的向他袭来,他疲惫地道:“将她的尸体送到神殿后院。” 尽管苏歌没有点名,美杜莎仍旧第一时间明白了他的意思,她莫名地松了一口气:“是。” ———————————————— 夜晚,风起夜凉,圆月当空,月色如水。 月媚的尸体已经被送到了苏歌所住院落的侧殿。 苏歌站在月媚旁边,低头专注地看她。 她身上很干净,应该是有人整理过了。 她一头金发被梳向脑后,额前留了两缕长长的头发,像往日一般。 她的肤色还是那样健康,嘴唇上抹了口红,脸颊上了淡淡的腮红,使得她仿佛只是熟睡,下一秒就会突然跳起来,大笑说:“金葵!被骗了吧!” 她穿着鲜艳夺目的红色长裙,连袖子也是长长的,完美地遮住了伤口,像一朵怒放的牡丹花。她总是喜欢艳丽的服饰,连战甲都要做成红色甲裙,滚上金边,却一点也不俗艳,反而衬得她生机勃勃。 也是,月媚本来就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子,爱美也是寻常。 不像他,骨子里透着沧桑。 这样美的一个人,为什么他之前从来没有认真地看过,甚至连赞美都没有过呢? 是因为太过常见而变得寻常?还是他从未上心? 往事如刀,刀刀伤人心。 苏歌狠狠地闭了闭眼,缓缓地单膝下跪,动作很轻,一下又一下地替月媚整理额发。 这一刻,苏歌想起了很多。 “金葵,走慢些呀……” “金葵,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金葵……” …… 一声声问候,如黄莺啼叫,落入心中。 分卷阅读80 分卷阅读81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81 苏歌微微叹气,面色在月光下一片惨白,絮絮低语:“原来,我跟你认识这么久了。原来,我关于你的记忆这么多。” 面对一个死去的月媚,苏歌一点也不害怕,反而放开了很多,也许是潜意识里相信月媚不会伤害他吧。 很多死者生前不能说的话,他现在倒是能说个痛快。 系统不发一言,静静地看着苏歌。 “对不起,我不是金葵,真正的金葵早就死了。” “很抱歉——一直想跟你说,我骗了你,你爱的人不是我。”苏歌的声音有些不稳了。 “金葵爱的是美杜莎,我也没比他好多少。哪怕是现在,我仍然不能给你回复。” “我一直把你当朋友,很好很好的朋友,可以托付生死的朋友。” “你很好,是我不好。” “如果有来世。”明知是奢望,仍然有希望,苏歌喃喃自语:“如果有来世……希望你的人生没有……我,没有痛苦,只有幸福。” …… 渐渐的,苏歌的眼眶红了,声音也哽咽起来。 但他不想哭,哭有什么用呢? 除了宣告脆弱和无能外,没有任何作用。 哭泣,既不能改变既有的糟糕结果,也不能带来好的转变,分明是这世上最无用的东西。 苏歌咬紧牙关。 他已经弄清楚月媚为什么会死了,美杜莎说无妄之灾果真没错。 萧家原本也是远古八族之一,手中掌握着一块陀舍古帝玉,是打开斗帝宝藏的钥匙。 在剧情中,古族大小姐小小年纪被送到萧家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魂殿殿主更是大力搜索陀舍古帝玉,希望突破斗帝。他派了斗宗级别的手下前来乌坦城搜索线索,掳走了萧炎的父亲——萧战。 经此一战,萧家元气大伤,萧炎心中生出了巨大的仇恨。 有了蛇人族入主乌坦城,乌坦城的实力瞬间上升了不知几个级别。 为了万无一失,魂殿这一次派出了黑白天尊,实力均为六星斗尊。 月媚当时正在巡城,自然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外人无视蛇人族的威严,上前询问一番,结果就捅了马蜂窝。 要不是黑白天尊无意纠缠,蛇人族的高手又反应得快,月媚能不能留个全尸还是两说。 过了一阵,苏歌的心情平复下来后,他眷恋地抚了抚月媚的额头,神色温和,眼底却升起了青色的火焰。 “你放心,我一定会替你报仇雪恨的。” “纵使他们上天入地,我也一定要会找到他们,将他们碎尸万段!!” 最后一句话,苏歌咬牙切齿地说了出来,语气森然,带着滔天的杀意。 澎湃的斗气鼓动,瞬间把周围的建筑碾压成尘埃。 院落里养的鸟雀无声无息地死去,红色的鲜血如残梅般落入灰烬。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长不长? 第61章 斗气二十四 本该万里晴空,突兀的,青风呼啸,云朵疯狂地涌动起来,像平静的海面突然翻脸掀起了滔天巨浪。 缥缈的云朵突然间被赋予了重量,层层叠叠如千层糕般,带着无与伦比的威压和浓郁到液化的斗气,朝着两个飞奔的黑衣人砸了下去,千钧压顶。 乌云间还裹挟着一朵朵美丽的青莲,如天女散花般落了下来。 “该死的异火!”黑天尊咆哮道,挥手间,十几条漆黑的锁链划破虚空,带起阴寒的斗气,将青莲地心火挡了出去。 白天尊一脸苦涩,他们二人已经被追杀了很久了,对方就像猫戏老鼠般闲适,自己却不敢有一刻放松。向魂殿求救也没有一点音讯。 他定定神,发了狠,对黑天尊道:“这样下去,只怕你我二人都要丧命于此,还不如拼死一搏,或许还能有一线生机!” “好!” 那些被挡到一边的青莲,在空中划了个弧形,又调转方向,往黑白天尊二人袭去。 黑白天尊二人对视一下,目光在空中交织了一秒,下一秒,二人同时屈指一弹,数十道缠绕着更多鬼气的锁链叮叮当当地自袖子中暴露出来,飞快地掠过。 “结阵!万魂吞灵阵!” 随着一声冷喝,无穷无尽的黑雾从黑白天尊身上涌了出来,雾气间,一张张模糊扭曲的人脸若隐若现,凄惨的叫声不断响起。 看着这简单粗暴的阵法,苏歌轻蔑地勾起唇角,五指虚握,风系斗气聚拢。 风助火势,青莲上的火焰瞬间暴涨,将靠近的黑雾化为虚无。 九九八十一朵青莲随着主人的心意而动,很快结成了一个极为复杂的阵法,禁锢斗气的五芒星阵外套一个七杀阵,外面再套一个禁锢空间的十面埋伏阵,就是斗圣来了也难逃。 黑白天尊很快享受到了被阵法碾压的痛苦。 他们无法从天地间调动哪怕一丝斗气,也无法划破空间逃离,更可怕的是异火如重锤,一朵朵砸来。 “哇!” 黑白天尊同时口吐鲜血,气势立刻萎靡下来。 苏歌修长的身影自虚空间缓缓现形,眸若深渊,威如大海,势如高山。 “如何?这种濒临死亡的感觉好受吗?”苏歌带着阴郁的笑意问道。 “我们跟你无怨无仇!”黑天尊的内心是崩溃的,他根本就不明白到底怎么招惹了这个疯子,嘶吼道:“你何必对我们赶尽杀绝?就不怕魂殿报复吗?” “无怨无仇?”苏歌细细地咀嚼着这四个字,突然大笑起来,带着无尽的寒意:“无怨无仇,你们杀了我的人?” 黑白天尊身上已经是遍体鳞伤了。 白天尊听后翻了个白眼,他和黑天尊杀人无数,哪里想到竟然踢到了铁板。但是不对啊,这样强大的一个人,为什么之前从来没有听到过他的消息? 也不用黑白天尊回答,反正苏歌已经认定了他们是杀人凶手。 他自言自语道:“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追了你们这么久,让你们尝尽痛苦而死,也够了。” 苏歌摸了摸挂在脖子上的纳戒,里面只装着月媚的尸体,微微一笑,语气温和地道:“乖,我很快就让他们给你陪葬。” 黑天尊不小心看到了这个笑容,顿时吓得一个哆嗦,一条锁链甚至抽到了自己身上。 他在极度的恐惧下,大喊道:“你若杀了我们,一定会受到报复的!!” 苏歌皱了皱眉,这人可真吵。 接着,他操纵七杀阵,加大了阵法的输出力度。 “啊!”黑白天尊惨叫起来。 没多久,黑白天尊破破烂烂的身体彻底报废,然而,他们并不甘心受死。 两道黑色的灵魂急促地飞掠出来。 苏歌对此毫不意外,毕竟魂殿对灵魂不是一般的了解。他迅速结印,形成一个金色的大掌, 分卷阅读81 分卷阅读82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82 自虚空落下,一拍一握,黑白天尊的灵魂就到了手。 随即,苏歌将这两个灵魂扔进了两个特制的玉瓶,分别又扔了两朵青莲地心火进去,再以异火封口。 青莲地心火一入瓶中,两个灵魂便无声地哀嚎起来,神情扭曲得可怕,魂体几乎不成人形。 “以你们的不得好死,永世沉沦,告慰月媚的在天之灵。” 低沉的声音散去后,苏歌也从原地消失了。 —————————————— 陀舍古帝玉共有八块,是打开陀舍古帝宝藏的钥匙,分别由远古八族掌握。 陀舍古帝宝藏之所以极得魂殿殿主看重,是因为里面隐藏着成为斗帝的帝之本源。 源气,秉天地而生,可以帮助斗圣巅峰的强者突破斗帝。可惜的是,源气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用一分就少一分。 到了萧炎这一时代,魂殿殿主可谓是惊才绝艳,野心勃勃。他意图通过收集八块陀舍古帝玉,打开位于中州黑角域迦南学院的天焚练气塔地底下的陀舍古帝宝藏,争夺帝品雏丹里的一丝源气,成就斗帝大业。 剧情中,魂殿殿主魂天帝与帝品雏丹融合,以中州为鼎,生灵为料,天地为火,肉身为丹……将帝品雏丹真正炼制成了成品帝丹,丹成之时,晋阶斗帝。 而主角萧炎,则是接受了陀舍古帝的传承,吸取了古帝遗留下来的源气,成为斗帝。 最终,双帝大战,萧炎取得了最后的成功。 战后,萧炎打开了一个位面通道,将另一个位面的源气转移到斗气大陆,惠及众人,成就了更多的斗帝。 苏歌原本是不理会这些东西的,再强大的力量又如何,终究是带不走的。 但现在他不这样想了。 如果不是魂殿殿主想要突破斗帝,就不会派遣黑白天尊到乌坦城。如果黑白天尊不到乌坦城,有苏歌的庇佑,月媚就不会年纪轻轻地死去。 以他留给月媚的后手,一般的斗尊都不可能将月媚怎么样。偏偏来的是擅长合击的黑白天尊,月媚就这样死去,苏歌甚至连她的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 每每想到这一点,苏歌都不由得心生杀意。 这世间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得而复失。 对于魂殿殿主这样眼光看向斗气大陆外面的男人来说,还有什么比失去突破斗帝的希望更痛苦? 苏歌要他永远不能突破斗帝,永远被困在斗气大陆,修为不得寸进,永远不能解脱。 时间匆匆而过,十年眨眼就没了。 这十年里,斗气大陆这个舞台上上演了许许多多有趣的剧本。 比如,萧炎递了一纸休书给纳兰嫣然,公开了自己与萧薰儿的恋情。纳兰嫣然黯然离开,远走中州。 比如,加玛帝国的云岚宗一朝被灭。即使没有三年之约,云岚宗还是如剧情中被毁掉了。 比如,萧炎和萧薰儿从迦南学院毕业,萧炎的实力和炼药术名扬大陆。 …… 不同于剧情的是,有苏歌在,炎盟并没有建立,出云国也没有入.侵加玛帝国。 最令人惊讶的是,加玛帝国的蛇人族之王彻底觉醒九天黄金蟒血脉,接受了九天黄金蟒深藏于血脉中的传承,突破了斗圣巅峰。 这天,晨光熹微,红日微露,白云朵朵,如同棉花糖般点缀天空。 参天大树遮天蔽日,树顶突破天际。深山野林,一片墨绿,巍峨高山婉约低谷,无数魔兽生活在这里,造就了混乱、黑暗、生机盎然、无拘无束的黑角域。 其中,迦南学院是黑角域里最美的明珠,培育了无数的英才。 苏歌浮空而立,俯瞰大地,天地万物仿佛都被踩在脚下。 他为当世的最强者,连魂天帝在他面前都要退避三舍。 但苏歌一点也不觉得得意,他只感到了孤独和寂寞。 山顶、山谷、森林、学院浮起了雾霭,若隐若现地随风飘荡,一如这无常的命运。 红日如沧桑老者,蹒跚而行,挣扎着要升上高空。 苏歌望向森林里的一张绿叶,绿意清新自然,叶脉在他的眼里无比清晰。 叶子上布满一颗颗晶莹剔透的露珠,米粒般大小。 小露珠顺着叶子中间的脉络汇聚,合成了一颗珍珠大小的大露珠,颤悠悠地滑落,吊在叶尖。 这一秒,红日突破了束缚,一跃而起,直上青云。 大露珠的重量使得叶尖一晃一晃,最终,它还是脱离了叶子,融入了湿润的大地。 露珠下落时,阳光恰好射.入森林,它折射出七彩世界,美丽而虚幻。 回过神来,苏歌失笑,今天的他真是格外有耐心,连一颗露珠都能看上半天。 是因为这一切很快就要结束了。 替月媚报仇,了结因果,放下她,放过自己,继续他的路程。 苏歌轻声道:“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不会过去。” 苏歌漫步云端,大掌往迦南学院拍去,驱逐了所有人。 接着,他祭起陀舍古帝玉——从魂殿殿主那里抢的,往迦南学院按下。 顿时,庞大的迦南学院毁于一旦,化为灰烬,一条千丈长的深渊露了出来。 紧接着,火红的岩浆自地底涌上,如巨浪般淹没了灰烬,很快形成了一片岩浆海洋。 那无穷的天威和人势,将逗留在黑角域的势力和强者吓得面带菜色,纷纷四散逃窜。 岩浆海洋里突然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漩涡,像一个传送门一般。 奇特的能量自漩涡中波动散发出来,漩涡旋转得越来越快,哗啦啦的波涛声,在天地间回荡。 当漩涡转动的速度慢下来时,血红的岩浆冲天而起,岩浆散开后,一道古老的石门突兀地出现在空中。 门,无论在哪里,都有一种特殊的意义。 门,意味着一个新的世界。 门后面,是好是坏,门外的人都不得而知。 随即,苏歌举起闪烁着光芒的陀舍古玉,石门也亮了起来,仿佛在呼应钥匙。 与此同时,魂天帝、古元、炎烬等斗圣都心有所感,自虚空遥遥望向了迦南学院。 突然间,岩浆涌起冲天巨浪,吼叫声响起,一道长条形的黑影冲了出来。 【哈哈哈哈,本皇终于重见天日了!】【原著】 “太虚古龙的前任龙皇。” 苏歌肯定地说,话音刚落就化为了一条巨大的九天黄金蟒,狠狠地朝古龙咬去。 烛坤不防,被咬了个正着,长长的毒牙刺入身体,他陡然间抽搐起来,口吐黑血,见了苏歌的真身,又惊又怒:“九天黄金蟒?!卑鄙!” 一招制敌,苏歌又恢复了翩翩公子的人形,微笑道:“愚蠢。” 然后,石门缓缓地打开了,形成了一条透明通道。 苏歌施施然地走了进 分卷阅读82 分卷阅读83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83 去。 这个独立的空间如同苏歌清晨看到的景色般雾气蒙蒙,只是要孤寂得多,毫无人气。 在这里,空中楼阁不再是人类的幻想,而是确实存在的真实——一块大陆悬浮在空中。 苏歌不为所动,按从魂天帝那里得来的地图,往一个方向飞掠过去。 一盏茶的时间,一座石殿出现在苏歌眼前。 石殿前是一个极为广阔的广场,广场两边伫立着千丈高的石柱,每根石柱上都有一种异火,气势巍峨磅礴。 可惜,苏歌来这里不是为了寻宝的。 他是为了报复,为了泄恨,为了毁灭。 苏歌的身形拉长变大,变作九天黄金蟒,仰天嘶吼,仿佛要将胸口中的郁气一吐而空。 广场震动,石柱摇晃,灰尘飞起。 苏歌用尽全力,长尾一扫。 轰隆隆,一根根石柱倒下,广场崩坏,一条条裂缝出现。 接着他口吐青色斗气,石殿涌起了裂刃风暴,仿佛终极版龙卷风般撕裂了石殿,碎小的石块和灰尘四处飞舞。 帝品雏丹,亡! 很快,苏歌借着青莲地心火找到了陀舍古帝的传承。 他不顾生死,不顾伤亡,不顾消耗,以九天黄金蟒血脉中最狂暴的力量毁灭了一切。 斗帝传承,亡! 古帝空间,亡! …… 当斗气大陆上的斗圣纷纷赶到迦南学院时,除了一片岩浆汪洋,这里已经空无一物。 连打开陀舍古帝洞府的神秘人,也从此消失得无影无踪。 从此以后,斗气大陆又多了一个新的传说。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够长了吧?小天使们~( ̄▽ ̄~)~ 斗气世界就到这里了 谢谢小天使们的营养液o(≧v≦)o 读者“”,灌溉营养液 +3 20171021 21:50:18 读者“幽幽子墨”,灌溉营养液 +6 20171021 21:17:45 恶 第62章 末世一 天空是不正常的暗红,云朵阴翳,空气中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腐臭味和血腥味。 无数动作僵硬的人,不,那已经不能称为人了,是活着的尸体,正摇摇晃晃地行走或爬行,如瘟疫般在地球蔓延。 恐慌和绝望在人群中传播,秩序在短短的时间内彻底瘫痪。 苏歌醒来后,正位于一个丧尸群中,他听到了越野车发动的声音。 周围是钢筋水泥铸就的摩天大楼,还有一些废弃的汽车凌乱地摆放在街道,有些汽车大门敞开,像是主人无奈之下,弃车匆匆地离开了。 醒来的瞬间,空气流入鼻子,苏歌的脸色就是一变。 他将精神力外放,隔离开丧尸群,才借力跳跃离开。 这个世界一看就不太安全,过了好一会儿,苏歌才找到了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 一路上用精神力凝成的长剑杀了不少丧尸,他才跑到了一家酒店的顶层。将楼梯口的铁门一反锁,这里暂时就是完美的安全岛。 酒店的视野开阔,苏歌走到楼顶边缘,居高临下地望去。 在常人眼里,整个城市和末日前没有什么区别,顶多是人类变成了丧尸。 而在苏歌眼里,这个城市弥漫着一股灰蒙蒙的死气,不详的红光宛如牢笼般笼罩着它,困着所有的人类。 连那些绿色的植被都蔫巴巴的,没有一丝活力。 苏歌神色凝重,身姿挺拔,东南方向吹来的夏风猎猎,吹得他身上的西装外套翻滚,领带也飘了起来。 从原主的记忆看来,短短几天,一切都变了。 他的妹妹变成了一个恶魔,联合林家的对手,在末世到来的那一刻,将林家满门皆灭,连一条刚出生的小奶狗都没放过。 其中,妹妹林曦玉对他尤为狠毒,亲自将他推进了丧尸群。 离开之前,林曦玉言语温软,笑容甜美,眼神却充满了恶意,仿佛地狱爬上来的恶鬼,依偎在傅鹏程的怀里,用最甜蜜天真的口气道:“亲爱的哥哥,祝福你,永世不得超生哦!” 说完后,她还发出了银铃般的笑声,仿佛她刚刚说了一个不得了的笑话。 然后他们就发动越野车离开了。 直到最后一刻,原主林玖玉都难以置信,他单纯善良的妹妹竟然会做出这种事来! 他不明白,林曦玉为什么要这么做? 那都是她的家人啊!她怎么能?怎么敢? 苏歌翻了剧情,倒是明白林曦玉这样做的原因。 因为这个世界的女主角是林曦玉,她,重生了。整本小说就是活脱脱一个黑暗系女主复仇记,它以林曦玉的视角描写了这个世界,以及末世。 在林曦玉心里,上一世的她真是太蠢了,没有看清楚所谓家人的真实脸孔,她被利用了个彻底,被吸干了骨髓。 末世开始前,林曦玉就不小心将血液滴在家传玉佩上,打开并认主了这个灵玉。 玉佩里自成一个小世界,里面有古代的房屋、宫殿、院落,有千万亩农田、草场、林场等,还充斥着浓郁的灵气。最最重要的是,玉佩里有一个能解百毒能美容的灵泉。 女主犹豫了几天,在末世来临的时候,将这个秘密告诉了家人。 见到家人脸上的狂喜表情时,林曦玉就感觉有些不对了,但她以为是错觉,就不怎么在意。 然后,她就被软禁了起来,时不时地交出一些灵泉,或者空间种植出来的粮食。 末世后,林曦玉的生活和末世前相比几乎没有什么改变,衣食住行都保持着比较高的水平。 直到那一天,她的哥哥穿着被鲜血染红的白色长衫,眼珠发红、脸色狰狞地将她带到了实验室。 这个魔鬼把自己的亲生妹妹送上了实验台! 接下来的日子,林曦玉简直痛不欲生。直到她忠诚的骑士得知此事,才跨越千难万险前来救她。 没想到,林玖玉这个丧心病狂的东西竟然在实验室里布置了陷阱。 绝望之下,林曦玉引爆了玉佩,重生在末世到来前。 她发誓,这一次她一定不要再受任何人的约束,不要再那样软弱可欺,她要变强,她要报仇! 最后,林曦玉充满怜惜和爱意地想,她还要满足自己的骑士一个梦,让他成为自己的罗密欧。 对了,罗密欧就是傅鹏程,傅家就是林家的对手。 接着,林曦玉利用先知的机会,收购了许多粮食、药品、武器和生活用品等,还提前觉醒了水异能。 她一边利用玉佩为末世做准备,一边联系了她现在最为信任的傅鹏程,将末世的事情告诉了他,赢得了傅家的支持。 不过,林曦玉也留了个心眼,并没有把玉佩空间的事情告诉傅鹏程,只说自己觉醒了双 分卷阅读83 分卷阅读84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84 系异能。她是经历过末世的,虽然不能出门,但也清楚双系异能尽管少见,却也是有的。 在苏歌看来,女主这样遮遮掩掩的,保密做得又不到位,没说跟说了没什么区别。 好吧,男主之一的傅鹏程是没看出来的。 女主跟傅家合作后,第一时间要了这些人,末世一来,立刻回家报仇雪恨,还把她最痛恨的哥哥送入了丧尸口中。 接下来就是爽文的一贯套路了。 林曦玉有玉佩的加持,升级升得贼快,到了后期,甚至能将水系异能变异成冰系异能,赢得了众人的崇拜。 她时不时地用超前的知识指导别人修炼异能,用异能或者粮食救下不少未来的强者,收服了不少小弟。 当然,这期间也少不了桃花一二三。 在和b市基地的掌权者起了冲突后,女主一怒之下带着恋人和追随者离开,建立了一个更加强大富饶的基地。 她还笼络知名的科学家、生物学家,取出灵泉给他们做实验,最后制造出了丧尸病毒的解药,挽救了人类和地球。 剧情的最终,女主林曦玉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末世救世主,赢得了众生刻入心底的疯狂崇敬。 谁要是敢说她哪怕一句坏话,也会被大家群而攻击,甚至丢掉性命。 至于那些死在女主手下的炮灰,在众人口中和历史的记载中,都成了品德败坏的败类,死得好,死得妙,死得顶呱呱。 作者有话要说: 有件事忘了跟大家说了,几天前发现作者的马甲名字就拗口又难记,就改了叫“孟秋七月” ——因为这篇文是在七月开的o(≧v≦)o 还有,感谢小天使们灌溉的营养液,群么一个(╯3╰) 读者“幽幽子墨”,灌溉营养液 +3 20171024 17:29:29 读者“御然天黯”,灌溉营养液 +20 20171023 23:22:05 读者“欣悦悠然”,灌溉营养液 +1 20171022 23:21:05 第63章 末世二 阅读完剧情之后,苏歌露出了凉凉的笑意。 好一个气运加身的女主。 随即,他伸手虚握空气,周围鼓噪的风很快温顺下来。转瞬间,狂风又化为万千利刃,将栏杆割破,七零八落。 苏歌很满意这样的效果,有了高武力值傍身,即使是末世也并不难过。 他扶了扶鼻梁上的金丝框眼镜,纵身一跃,从高高的楼顶上跳了下去。轻风托着他的身体,苏歌如落叶般轻飘飘地落了地。 “哇⊙ω⊙,神仙啊——”街道旁的一个小年轻目睹了这一切,顾不上身边的危险,目瞪口呆地道。 “捡捡你的下巴。”他的同伴深觉丢脸,用一把唐刀将一只丧尸斩了头,毫不留情地讽刺道:“口水流出来了。” “我没有。”黄忆君下意识地摸摸嘴巴,发现自己嘴巴张得老大,有些不好意思:“呃!” 苏歌精神力高超,隔着一条街都能听到这二人的话,淡淡地扫了他们一眼,这不是女主的小弟吗? 想了想,苏歌还是打算不作理会,卷起狂风,将整条街上的丧尸割成了碎片,却不伤一人,活生生地杀出了一条通道。 天知道,他已经很久没有尝过饥饿的味道了好吗? 末世是突然间爆发的,来得毫无预兆。末世到来时,原主正在上班,见机不妙,就跑回了家。 接着他就亲眼目睹了妹妹丧心病狂的行为,然后又被送到了人口最为密集的地段,林曦玉也不可能好心给他上一顿最后的晚餐。 也就是说,从早上到下午,林玖玉也就吃了个早餐,一直挨到了现在。 苏歌的本事就是再大,也是不能凭空填饱肚子的。 两个青年旁边的丧尸也成了碎片,那白的红的混作一堆,别提多恶心了。 手持唐刀的青年唐一筠脸色一变。 随即他脸色严肃又难掩兴奋地对黄忆君说:“这人好强!竟然能将异能控制得这么精妙,简直如臂指使……” 唐一筠是古武世家的高手,本来就对武力十分推崇,他在末世到来后觉醒了金系异能,只是时间还短,异能威力不大,他就在唐刀的刃上覆盖了一层薄而锋锐的金属。 如今见到一个这样强大的人,他忍不住高兴起来,话也多了起来,当他发现黄忆君没有回他的话时,出于担心转头一看。 …… 黄忆君正扶着一辆车吐得稀里哗啦,泪流满面。 哦,忘了小伙伴只是一个普通人了。 唐一筠木然脸。 苏歌走进了超市,里面游荡着几十个丧尸,地上躺着零星的骨头和撕碎的衣服,有的丧尸则是抱着尸体在啃。 可以说是空无一人的超市里,寂静无声,只有丧尸们向苏歌走来的声音,和其它丧尸啃咬尸体的咯吱咯吱声。 要是换了个胆子小的人来,非吓得腿软不可。 苏歌冷着脸,将里面的丧尸也杀了个干净,不过这一次他只是将丧尸的头斩下,倒没有那么恶心。 这个时间不是周末,又是在下午,超市里的人并不多,苏歌杀得很快。 丧尸们都是一脸的青白,脸颊凹陷,露出的双手也干枯如柴。目前没有什么能力,只会傻傻地朝有人气的地方走去,动作也不灵活。 这个时期,人们只要胆子够大,拿武器干掉丧尸的脑袋就能使丧尸死去。 到了后来,丧尸慢慢的也会进化升级,甚至出现有异能的丧尸,就不是那么容易对付的了。 将超市清理干净后,苏歌无视一地狼藉,吃了些面包矿泉水。 吃饱喝足后,他拿了个男士旅行包,往里塞了些巧克力、面包、泡面、饮料之类的食物。 这个时候,他特别想念上个世界的纳戒,把整个超市装进去都行。 女主的玉佩也不错,还能种点东西,养些家禽什么的。 不到半个小时,苏歌就从超市走了出来。他找了一辆车门大开,看起来也比较坚固的suv,把背包往里一扔,自己也坐了进去。 见苏歌就要发动汽车离开了,唐一筠急切地跑了过去。 “前辈且慢!” 苏歌不知离开现代多少年,关于如何开车的那点知识早就扔到了角落里,上了车准备开时,他才意识到这一点,正是尴尬兼不爽的时候。 唐一筠撞上枪口,就被苏歌赠送了一个冻死人不偿命的目光。 这附近有超市、商场、银行等,约一公里外就是一个大学,平日里人口密集。 唐一筠和死党黄忆君今天趁着有空来超市购物,天降大难,还是靠唐一筠的一身好武艺才逃了出来。 但他也清楚自己的斤两,要护着黄忆君离开实在吃力,所以 分卷阅读84 分卷阅读85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85 一见苏歌就希望能和他同行。 见苏歌面无表情,唐一筠不得不厚着脸皮道:“前辈,能不能带我们一程?” 苏歌眯了眯眼,镜框后寒光一闪而过,起身朝后座走去,简短地说:“可以,开车。” 唐一筠大喜,前辈真是好人。 随即他把胆汁都吐了出来的好友拉了过来。 幸好唐一筠还是会开车的,至于黄忆君,他就只能一脸惨白地坐在副驾驶座上,整个人蔫嗒嗒的。 汽车里一片沉默。 唐一筠绞尽脑汁地找话题——这活平时都是黄忆君做的,许久他才问道:“前辈要去哪里?” 苏歌没有回答,反问回去:“你们去哪?” 唐一筠松了一口气,边打转盘边说:“我们要去××小区,我朋友——就是坐我旁边这个,他家就在那里。” 闻言,黄忆君身体发软动不了,眼珠子转了转,一脸感动,心想:好哥们!不枉我给你打了那么多水! 苏歌听了也没有反对,他现在不急,只淡淡地道:“可。” 唐一筠长长地吐了口气,心里一下子轻松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这次写丧尸写得好刺激啊(&ω&) 谢谢小天使们的营养液,么么哒(╯3╰) 读者“欣悦悠然”,灌溉营养液 +1 20171025 13:06:10 读者“(*&︶&*)”,灌溉营养液 +3 20171024 22:16:10 第64章 末世三(修改) 车厢内虽然还是那么安静,气氛却没有那么拘束了。 “咕噜噜——”一阵肚子的轰鸣声响起。 黄忆君红了脸,内心泪流满面,真是太tm尴尬了,我的威武形象啊!一去不复返! 苏歌打开背包拉链,扔了一袋面包和一瓶矿泉水到前面。 黄忆君摸摸鼻子,转过头来说:“谢谢大哥!” 然后大口地吃了起来,刚刚吐过,他也饿了 苏歌点点头。 见苏歌这样好说话,唐一筠也放开了很多,他试探性地询问了一些修炼上的事情。 唐一筠和黄忆君在剧情中的戏份不少,前者觉醒了金系异能,配合一身武艺,战斗力十足。后者觉醒了精神力异能,在侦探和控制方面极为有效。 在剧情中,他们被女主刻意救下后,就一直追随林曦玉,组成了她最初的班底。 后来,因为二人的忠心,林曦玉正式教导他们如何修炼异能,还告诉他们丧尸的脑子里有晶核——可以快速回复力量和加快修炼速度,只是要通过燃烧丧尸的脑袋,才能取出晶核。 苏歌很乐意截了女主的胡,就指点了唐一筠一番。 也许是唐一筠真的点亮了领悟异能的技能,在苏歌的指点下,很快就茅塞顿开,要不是正开着车,手痒痒的,恨不能立刻试验一下。 一路上很乱。 有丧尸当街吃人,捕猎人类。 有人拿起武器抵抗,在绝境下觉醒了异能。也有人边尖叫边将把身边的人推出去挡灾。 世道一乱,黑暗滋生,各种魑魅魍魉就冒了出来。 哀嚎痛哭声不绝于耳。 渐渐的,唐一筠沉默了,抓在转盘上的手,青筋突起。 只是他不能停,他也救不了那么多人。不说能力,但说人有亲疏远近,他还要去黄忆君家,黄忆君是本地人,也许还来得及找到父母。 至于他唐一筠的父母,他连想都不敢想,只能祈祷父母运气好一些,再好一些。 黄忆君的脸色也不好看,忍着焦急,带着不安,他特别担心爸妈。 爸妈年纪大了,只怕跑不快。好在他们都退休了,应该在小区里面。 只有苏歌是无亲一身轻。 到了转弯处,唐一筠用力踩了紧刹车,惊出一身冷汗,他抹了一把汗,说:“前辈,前面好像出了车祸,路堵住了,走不了了。” 苏歌皱眉,往前看去。 有些司机可能是在开车的时候变成了丧尸,被困在驾驶座上不停嘶吼,也难怪会出车祸。 苏歌冷静地道:“那就走吧。” 于是,三人就下车步行前进。 路上遇到的丧尸大部分都被苏歌解决了,其余的被跃跃欲试的唐一筠当作实验对象砍了个够。 至于黄忆君,呃,他现在大概就是一个吉祥物。 一直折腾到了傍晚,三人才走到了××小区。 橘红色的余晖斜照,映得世界一片鬼魅。 供电系统还好,路灯纷纷亮了起来,但居民家的窗户大多黑漆漆的,像一只只阴冷的眼睛。 一阵阵冷风吹过,配合若有若无的嘶吼声,整个背景鬼气森森的。 黄忆君搓搓手臂,加快了脚步。 唐一筠手握唐刀,鲜血顺着刀刃滴滴答答地落在地上。 苏歌单肩背包,走在最后,现在的丧尸根本威胁不到他,故而闲庭散步一般。 “爸!妈!”黄忆君突然间愣住了,声音都发着抖,他定定地朝着一个方向看去,那里只有几个丧尸在抱着尸体啃咬。 那尸体被咬得看不出原形来,衣服也零零碎碎的,也不知是一具还是两具,或者更多。 他大吼一声,向丧尸跑了过去, 唐一筠一惊,也赶紧跟了上去。 ———————————— 黄家。 这间三室一厅的房子装饰得很素雅,米色的沙发上是手工针织的沙发套,茶几上放着烟具、小花瓶、果盘、小摆饰等,花瓶里还插着一朵新鲜的百合花,客厅里处处充斥着生活和艺术的气息。 地板上干干净净,屋里也收拾得很整洁。 墙上挂着一家三口的全家福,男人威严,女人优雅,孩子的笑容灿烂,显得十分幸福。 看得出来,女主人是一个活得相当愉悦且有品味的人。 真是可惜了。 苏歌双腿交叠坐在沙发上,不免感叹道。 唐一筠围着围裙,从厨房里端出饭菜,招呼苏歌吃饭。 他又去敲黄忆君的房门,沉声道:“忆君,出来吃饭。” 里面没有反应。 唐一筠一叹,劝道:“忆君,我知道你不好受,但人是铁饭是钢,你不吃饭怎么受得了?要是……叔叔阿姨还在,也一定不愿意看到你糟蹋自己的身体……” 苏歌看了过去。 好说歹说,见房里还是没有反应,唐一筠头痛地敲敲额头,狠了狠心,厉声道:“你不为自己着想,也该为叔叔阿姨着想,他们可就你一个儿子!作为儿子,你不该为父母报仇雪恨吗?你就真的忍心叔叔阿姨死后都不得安宁?” 也许是下对了药,房门打开了,露出一双红通通的兔子眼。 兔子说:“我没事,哥们谢了。” 唐一筠:“那 分卷阅读85 分卷阅读86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86 就好。” 苏歌收回了视线。 三人一起吃了一顿沉默的晚餐,只闻碗筷响,不闻人语声。 饭后,黄忆君让唐一筠先去洗涑,支开人后,他嘭地一声跪在苏歌面前,眼神没有躲避闪烁,直直地看着苏歌:“我知道你很强,我求你,教我变强,无论让我付出什么代价都行。” “你能付出什么代价?” “我愿意给你做牛做马。” “这样的人很多。” 黄忆君一想也是,末世到来打乱了原有的秩序,新的秩序必定很快在武力的基础上建立起来,以苏歌的实力,多的是人愿意效力。 他一咬牙,说:“但他们未必有足够的忠诚,我愿意交出忠心,付出一切。” 苏歌起了些兴味,轻笑一声:“哪怕要你的命?” “哪怕要我的命,只要能杀尽这些天杀的怪物!” 以人为食,以死为生,可不就是怪物吗? “哪怕要你杀人放火?” 黄忆君身体一僵,眼里有些不可置信,没想到大好人说翻脸就翻脸,没有一点点预告。末世之前他一直是个乖乖宝,从未干过违法乱纪的事,一下子懵了。 苏歌也不催他,要想在末世活下去,要面对的不仅仅是丧尸,还有心思各异的人类。这时候,心软就变成了缺点。 他低头想了许久,才抬头缓缓地说:“哪怕杀人放火。” 黄忆君一定不知道,他说得肯定,眼神里却带了孤注一掷的绝望和狠厉。 突然的,苏歌就失去了逗弄兔子的乐趣,他瞥了一眼转角处一闪而逝的衣角,兴趣缺缺地道:“我可以教你,但你,也绝不许反悔。”否则就去死。 黄忆君脸上带了点喜色,表情悲喜交加,显得有些古怪,他急忙保证道:“我绝不反悔。” “但愿如此。”苏歌一下子冷淡了下来。 既然答应了要教导黄忆君,苏歌就不会马虎,他一向守承诺。 第二天一早,苏歌毫不顾忌黄忆君的心情和忍受力,给他讲了些丧尸的弱点,悄无声息地在他身上套了个防护罩,防止他变成丧尸后,就一脚把他踢到了丧尸群里。 美其名曰:训练。 黄忆君突然间就后悔了,这样的老师真的靠谱吗? 可惜来不及了。 他只能战战兢兢地挥舞起唐刀来。 唐一筠旁观了一会儿死党笨拙的表现,连握刀的姿势都不对,没忍住问道:“前辈,忆君以前从来没有修行过,这样会不会太过仓促了?” 苏歌冷冷地扫了唐一筠一眼,唐一筠硬着头皮毫不退缩。 苏歌转回头,淡淡道:“这是他自己的选择,你等得起,丧尸等得起,他等不起。” 又想获得力量,又不想面临危险,这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 唐一筠无言以对,这是黄忆君的选择,作为朋友,他能做的,只有尊重和支持。 见黄忆君体力消耗得差不多了,苏歌轻轻松松走过去,将丧尸群里的兔子拎了回来。等黄忆君体力恢复了,一言不发,又冷酷地把人踢了出去。 唐一筠摸摸汗湿的后背,幽幽地说:“真是可怕的前辈!” 黄忆君身上大概是有配角光环吧,没几天就在生死危机的刺激下,觉醒了精神系异能。 苏歌立刻给他换了训练方式,训得他哭爹喊娘,再没有伤春悲秋的闲情逸致。 黄忆君训练时杀死丧尸所得的晶核都归他自己,异能觉醒后,他的实力增长得很快,对晶核的需求也大。 渐渐的,苏歌三人在这一片地带也闯出了名声,开始有人上门寻求庇护或者组队。 苏歌不耐烦这个,但如果有人觉得小区周围安全,搬了进来,他也默认了。 至于唐一筠和黄忆君,他们的心地只会更软,有了自保之力后,还带队出去搜集过食物。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道为啥,上一章的作者有话说被吞了一半,Σ(っ °Д °;)っ 我发了好几次文都这样,晋江这是又抽了吗,笑哭jpg. 就是下面的: 谢谢小天使们的营养液,么么哒(╯3╰) 读者“欣悦悠然”,灌溉营养液 1 20171025 13:06:10 读者“(*&︶&*)”,灌溉营养液 +3 20171024 22:16:10 第65章 末世四(修改) 咝咝—— 一条墨绿色的小蛇艰难地爬上楼,爬到苏歌房间的阳台上,口中吐着舌头,说着蛇语。 苏歌含笑看着小蛇,认真聆听了一会儿,得到想要的信息后,撕了一大块牛肉干给小蛇。 小蛇叼起牛肉干吞进肚子里,不顾鼓鼓的肚子,欢快地摆摆尾巴,呲溜一声顺着水管爬了下去。 s市在末世前就是沿海地区最为繁荣的城市,人口也极为密集。末世到来后,这就成了s市最致命的地方,因为越多的人口意味着越多的丧尸。 除了丧尸,这个城市还有一棵万年古槐。古槐在末世后变异,变成了一棵噬血食肉的魔树。 由于古槐的根系十分发达,深深地扎下地下数千米,包围了整个s市,所以它的生命力极其旺盛。末世后,s市就成了魔树的地盘,无一人能和它抗衡,最后s市成了一座死城,丧尸都不剩一只。 连剧情中的女主也不得不避其锋芒,和傅鹏程远走b市,走得迟的都成了魔树进化的养料。 直到后期,林曦玉在玉佩的帮助下,实力变强后才返回s市杀掉了魔树,在s市上建立了一个新的基地。 刚刚小蛇带来了林曦玉离开s市的信息,既然如此,苏歌也就不再藏着掖着了。 末世到来后,原本的通讯设备基本都不能用了,苏歌指挥一只变异鹦鹉去召唤黄忆君和唐一筠回来。 没一会儿,他们就回来了,黄忆君的脚步声哒哒响。 “老大!”黄忆君一见苏歌就露出了爽朗大气的笑容,尽管他常常被苏歌训得没脾气,但效果也是显著的,如今他的实力在s市都是名列前茅的。 “前辈。”相比之下,唐一筠要更内敛些。 见人来齐了,苏歌挥挥手说:“走,带你们长长见识。” 黄忆君的眼睛亮了:“长见识?咱们去哪长见识?远吗?好玩吗?要开车去吗?要带什么……” 虽然黄忆君被苏歌吓过一跳,但这段时间苏歌并没有让他干些坏良心的事,又尽心教导他,黄忆君这个记吃不记打的,没几天就恢复了爱吃喝玩乐的本性。 “闭嘴!”苏歌不得不打断了这个家伙,不让他停下来,他能一直叨叨叨,叨到你耐心全无,“带上你的眼睛和脑子就行。” 黄忆君委屈地闭上了嘴:“哦。” 唐一筠不由得露出了 分卷阅读86 分卷阅读87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87 一丝笑意。 古槐位于s市的公园,离黄家不远,苏歌也就没开车,仅凭脚力,十来分钟就到了。 黄忆君四处张望:“这不是人民公园吗?我小时候经常来这玩,还挺有意思的。后来长大了,就不怎么来了。我爸妈和他们的老朋友倒是经常来这玩。” 他一指前面的古槐,用手肘捅捅唐一筠:“看到了没?这是槐树,听我爸说它都有上千岁了,我还爬过呢!” 古槐的树冠巨大而美丽,枝叶繁茂,郁郁葱葱,像一把巨伞,遮天蔽日。古槐方圆百米,寂静无声。 树围约二十三米,大约要十几个成年人才能合抱过来。人站在树底,就像一只微小的蚂蚁一般。 苏歌气定神闲地站在树下,却是气势凛然,丝毫不见弱势。 说着说着,黄忆君也觉得有些不太对劲了,这树看起来怎么越看越奇怪啊? 细微而不详的红光在树叶间的阴翳处若有若无地流转。 唐一筠家传的唐刀嗡嗡地震动起来,他神色严肃,握住刀柄,警惕地看着古槐。 黄忆君转头去看苏歌:“老大?咱们来就是为了这树吗?” 苏歌朝他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恭喜你,猜对了。” 黄忆君抽出了自己的唐刀,这一把制式唐刀不比唐一筠家传的,对他来说,也够用了。 仔细看这古槐时,就能看出不少诡异之处。 比如,这里实在是安静得过分了,仿佛踏入了一个异空间般,或者是时间在这里停下了脚步。 平日里树上有不少鸟儿、虫蚁,现在看去,这里除了一棵树外,一样活物也无。 唐一筠仿佛大梦初醒般睁开了眼睛,周围大雾弥漫。 他觉得自己像是忘记了什么,但心底有个声音告诉他,他什么都没有忘记,现在放假了,他回家了。 四周的景物是如此熟悉而真实,唐一筠不由失笑,看来自己真是晕车晕到整个人都懵了。 极目远眺,铺着石板的小路曲曲折折,倚地势起伏。 灰瓦屋顶在雾气蒙蒙中若隐若现,勾着游子归来。 唐家是传统的四川民居,采用了穿斗式屋架,四合院住宅,屋顶相连,可避雨淋之苦,日晒之毒。 唐一筠加快了脚步。 说来也奇,这雾气竟然像是有意识一般,在唐一筠的脚步落下前散开,露出了家家户户的灰瓦白墙。 唐一筠走进唐家,穿过天井、回廊、堂屋,进入大厅,八仙桌、高背椅摆放的位置和他离家时一模一样。 母亲笑吟吟地做了一桌美食,夫妻肺片、冒菜、麻婆豆腐等,饭菜都冒着香气,红艳艳的辣椒勾人食欲,引人口水。 “阿宝,过来呀!快过来吃饭呀!”母亲温柔地招手,父亲也殷切地看过来。 唐一筠闭目叹了口气,睁开眼睛时,他的神情和气势都变了,变得森然而有压迫力,还有被愚弄的愤怒。 转瞬间,唐刀覆盖上了银色的金属异能,冰冷的光芒在刀刃上流转。 唐一筠脚步腾挪,上前几步,挥刀劈了过去,速度快得唐刀都成了虚影,一刀又一刀,短短几秒间,他已经斩出了几十刀。 咔擦—— 仿佛玻璃碎裂的声音响起,眼前的世界像是突然间被打坏了,所谓父亲母亲的表情定格在那挥刀的一刻。 “忘了说了。”唐一筠收起了他的唐刀,淡定地说:“我的母亲,从不下厨。” 另一边,黄忆君的情况要危险得多。 一波波的丧尸像植物大战僵尸里面的僵尸一样,不知疲倦不知疼痛地冲了上来。 黄忆君咬着牙,运用异能一次次预知丧尸的动作,躲开攻击,斩下丧尸的头。 他的表情狰狞而凶狠,心里却是有些高兴的。因为他赶上了,他在最后一刻赶上了,现在黄父黄母就在他的身后,他用自己的力量保住了自己的家。 这样下去,黄忆君迟早会因为异能或者体力透支而死去。但他一点也不怕,甚至还隐隐兴奋起来,一双眼睛亮得像黑夜里的野兽的眼睛,闪着幽蓝的光芒。 苏歌这边则是温馨极了,乌坦城的蛇人神殿内,光线昏暗,铜蛇细长的身子绕着灯柱蜿蜒而上,微风吹过,烛火与影子温柔地摇曳,阴影里仿佛藏着无数没有说出来的话语。 他坐在王座上,王座前站立着一个俏丽的佳人。 佳人的红唇一张一合,正在说些什么,上挑的眉毛带着蛇人族特有的媚意,脸上的笑意甜蜜而不自知,似嗔似喜。 苏歌轻笑,带着释然和惆怅:“原来,我心中最挂念的是月媚吗?” 下一秒,场景变了。 乌坦城的街道上,黑衣人的袖中刺出一条条阴冷的锁链,直直击中了月媚的胸口。 月媚身上闪过青色的光芒,一个圆形的防护罩笼罩住了她。 黑衣人脸色大变,用出了他们的最擅长的合击术,黑色的大雾弥漫,一点点侵蚀防护罩。 没一会儿,防护罩碎裂,月媚的胸口破了一个大洞。 她的表情凝固在最痛苦的时候,一张美丽的脸都扭曲了。 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瞳孔涣散,溢满了痛苦,仿佛在质问,金葵,金葵,你为什么不来救我?我好痛啊!我好痛啊—— 苏歌定定地看着眼前这一幕,眼都不眨,随即他伸出了一只手。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事特别多,所以短小了t_t,周二补回来 第66章 末世五 一条长长的车队在国道上蜿蜒前进,军用卡车开路,车队后面缀着许多私家车。 天黑之前,车队在一个小镇上停了下来,众人纷纷下车,寻找住处。 林曦玉和傅家身为车队的领导者,消息灵通,武力值高,食物药品充足,理所当然地住进了最好的房子。 书房里,傅鹏程郁闷地扯着头发。 不一会儿,门开了又关。 “爸,我什么时候能跟那女人分开?我头顶都快绿成大草原了!”傅鹏程暴躁地说。 前几天,林曦玉态度十分强硬地救下了一个受了重伤、发着高烧的男人,甚至不顾他这个男朋友的颜面,将这个一无是处的男人留在了车队。 留就留吧,待遇还样样都给最好的,明明那个男人什么都没做,手底下很多人都不满了。 都末世了,一个女人这么对一个男人,难道这姓林的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都敢光明正大地给他带绿帽子了! 如果苏歌在这里就会明白,那个看似小白脸的男人就是男主之一,白越彬。 白越彬的长处不在于武力值,而在于智力,在剧情中,他是女主后来最信任的人,还是女主的军师。 “等你把她秘密掏出来。”傅京边说边脱外套,掏出一支烟点燃,猛地一吸 分卷阅读87 分卷阅读88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88 ,又慢慢地吐了袅袅的烟气出来。 到了末世,香烟这种消耗品就成了奢侈品,烧一支就少一支。 “爸!那女人太过分了。” “行了,小不忍则乱大谋。”傅京狠狠皱眉,“看看你,成什么样子?”一点长进都没有。 “可是,可是……”傅鹏程耙了耙头发,急得团团转,“冰冰怀孕了,难道要我的孩子一出生就是私生子吗?” 傅京的脸色一下子就沉了下来,夹在食指和中指间的香烟慢慢地燃烧着,不一会儿,就多了一截灰烬。 傅鹏程走近傅京,急道:“爸,那可是您的孙子!” 将香烟往烟缸里用力一按,傅京压低了声音,冷酷地道:“不合时宜的孙子不要也罢。” 见儿子一脸惊讶悲伤,唯独没有怨恨,傅京想起早逝的老妻,无奈极了,只好把道理一一掰碎了给傅鹏程说:“鹏鹏,不是爸不想要孙子孙女。只是,现在世道艰难,要了就一定能保得住,养得大吗?还是说,你要自己的孩子一出生就吃尽苦头?” “爸……”傅鹏程嗫懦地说,眼巴巴地看着爸爸,从小到大,无论什么事,老爸都能替他摆平。 就是到了末世,老爸还能让自己过得舒舒服服的,这点小事自然不在话下。 傅京挥了挥手:“而且,这女人什么时候不怀孕偏偏这个时候怀孕?你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你不懂事,她也跟着不懂事?” 在傅京眼里,自家儿子当然是好的,还是个傻的,心里想什么都写脸上了,只怕被女人坑了。要不是林曦玉一心认定了这傻小子,他何必出这昏招?儿子难受,他心里也难受。 听了这话,傅鹏程的脸色也有些不自然,心虚气短地说:“爸,冰冰她……她不是这种人,这是一个意外。” 傅京被气笑了:“说这话你不心虚?” 傅鹏程:……话都被你说完了,我无话可说。 突然间,傅京耳朵一动,变了脸色说:“行了,好好对曦玉……” “伯父!”林曦推开门正好听到这话,心里暖暖的。 傅京话没说完,就被林曦玉打断了,他是个商人,只要有利可图,他就能保持好脸色好风度。 他的儿子却不如他沉得住气,臭着脸不满地说:“你怎么连门都不敲就进来了?” “鹏鹏!”不等林曦玉说些什么,傅京假作生气,“我平日怎么教你的?对女朋友,要呵护,爱护!” 林曦玉孺慕地看着傅京,觉得这才是好男人。 说完了儿子,让林曦玉无话可说,傅京立即调转了话头,委婉地说:“曦玉啊,你是个好孩子,也别气鹏鹏,他是真心待你,才闹脾气。小两口的,没有隔夜仇,有话说开了也就是了。” “那个叫白越彬的小伙子……”傅京假意咳嗽几声,给人留下想象的空间,脸色有些尴尬,就像一个听到自己儿子的女朋友跟别的男人闹绯闻的老父亲似的,提起这事来既尴尬又无奈,还隐隐地带着信任。 这表情,简直微妙且通俗易懂,奥斯卡欠他一个小金人。 林曦玉自以为听懂了,看着气呼呼的傅鹏程,原来这是吃醋了啊! 她羞红了脸,挎着傅鹏程的手,轻轻摇了摇,对傅京说:“伯父,我知道了,谁才是我男朋友,我是清楚的。回头,我会跟鹏鹏好好说的。” 说完,林曦玉拉着傅鹏程就要离开。 傅京向傅鹏程使了个眼色示意,傅鹏程才动了。 走廊里隐隐约约传来女孩娇柔的声音:“鹏鹏,你别吃醋了。白越彬只是一个外人,他脑子很聪明,我只是想交好他罢了……” 林曦玉走得远了,门外仿佛隐形般的保镖才走进书房,低头说:“抱歉,先生,我们没能拦住她。” 傅京脸色平静:“行了,这怪不得你们。” 无论想得到什么,总要付出代价,这个道理他还是懂的。 —————————— 古槐下 幻境被苏歌强行打破,眼前一亮,树下的景色变了。 原本干净的地面上,现在堆满了东西,细碎的衣服、一团团毛发、累累白骨,简直令人毛骨悚然。 黄忆君“噗——”的一声,吐出了一大口鲜血,脸色瞬间苍白,好在吐出鲜血后他终于从幻境中醒了过来。 他愣愣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喃喃道:“原来是假的啊!” 一颗珍珠般大小的泪珠倏然从他眼角落下,落入尘土里,仿佛从未出现过一般。 只听苏歌用古琴般优雅清澈的声音慢条斯理地说:“这是一棵变异槐树,噬血食肉。在它眼里,人类也好,丧尸也好,都是猎物。一旦让它进化成功,这世间,它将再无敌手。” 唐一筠心里一突:“请问,前辈有对策吗?” “有。趁着它进化程度不深,立马毁了它。”苏歌淡定地给出答案。 黄忆君也终于稍稍回神,说:“只怕很难。” 见唐一筠面露疑惑,他解释说:“这棵槐树少说也有几千年了,根系无比发达,深入地底上千米,挖都挖不完。树只要有根,就能活,更不要说它还变异过,所以我说很难。” “火烧?”唐一筠建议道。 “烧不到根系。” “刀砍?” “砍了算你赢。” “冰封?” “封不了多久。” “雷击?” “哪来的雷?” “异能者。” “那点雷给我手机充电还差不多。” …… 提议一一被有理有据地驳回,唐一筠皱眉,绷紧了脸上的线条,使得他的神情像花岗石一样坚硬、顽固。 苏歌的神情和往日一般,刚刚说出这样关系人类存亡的事情,也不见他脸色有什么变化,如清风明月,清静自然。 只要他不想别人从他脸上看出什么,就没有人能看出什么。 黄忆君不说话了,他看看唐一筠,又看看苏歌,心态倒是很好。 有老大在,怕什么?天塌了还有个高的顶着呢! 大不了一死,反正丧尸杀两个够本,杀三个赚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上一章已经补好了~ 谢谢小天使们的营养液么么哒(╯3╰) 读者“欣悦悠然”,灌溉营养液 1 20171030 13:01:57 读者“幽幽子墨”,灌溉营养液 3 20171029 23:50:55 读者“金戈铁马踏江湖”,灌溉营养液 1 20171028 21:06:33 第67章 末世六 苏歌望着古槐,对一地狼藉无动于衷。 笑话,更可怕的场面他都见过了,星际时代的虫族有些长得比丧尸还放飞自我,还怕这区区一个凶杀现场。 分卷阅读88 分卷阅读89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89 但他心里也有些苦手。 诚然,以他的实力分分钟吊打这棵古槐,但那样一来波及太广,二来就起不到锻炼小弟的作用了。 好歹答应了教导他,总不能让他比在女主手下还弱吧! 剧情中,s市已经成了一座死城,林曦玉动起手来自然是百无禁忌。 现在,s市里的人还挺多的。他动手的威力太大,一旦出手,必然要伤及无辜。 不动也不行,再不动s市的人就要被吃干净了,到时候只会更难对付。 真是进也难,退也难。 这番心理活动旁人自然是看不出来的,见苏歌脸色严肃,时间一分一秒流逝,唐一筠和黄忆君心里也不由得打起了小鼓。 苏歌想了又想,心中提出几个腹稿,又一一枪.毙。 犹豫了一番,最后,苏歌还是决定以暴制暴,解决掉人类最大的隐患,而不是因噎废食。 至于其他人,救得了是情分,救不了是缘分,一切随缘吧。 下定决心后,苏歌的动作也很快。 他闭上了双眼,被拘束了许久的精神力呼啸而出,古槐的树叶顿时无风而动,簌簌发响。 精神力化为一条条青蛇,钻进了树干,顺着枝干游走,努力找出古槐的灵智。 在种花的传说中,树木是最难以成精的。那些成了妖成了精,入繁华红尘,和人类厮混繁衍出无数话本的,大多是狐狸、黄鼠狼、猫猫狗狗之类比较通人意的动物。 虽然传说不尽然正确,但也有一定的道理。 s市的这棵古槐活了上万年,又受了人类无数供奉、祈愿,也不过堪堪生出丁点灵智,和小孩差不多。 杀人也好,吃肉也好,制造幻境也好,不过凭本能行事,不讲一分道理,也听不懂道理。 顺理成章的,苏歌很快就找到了它。 它缩在地底深处的树根里,绿莹莹的一团,团子里是一个玉雪可爱的孩童,手脚同莲藕一般白嫩圆润,五官已经成形,眼睛如葡萄般晶莹剔透,看得出来是个美人胚子。 面对苏歌的庞大的精神力,神情倒有些可怜兮兮的,仿佛苏歌才是那个十恶不赦的恶人。 它眼见不敌,立即求饶,将神智缠上苏歌的精神力,像小猫般哭得声嘶力竭,声音尖细而凄厉,毫无认输的羞耻之心。 也不知是向谁学的。 任何一个成年人类听到这种哭声大约都会心生烦躁,忍不住抚慰团子,喂它抱它哄它,只为了让它停下哭声。 受不了婴幼儿的哭声,这是人类为了繁衍而刻在基因里的记忆——防止人类抛弃婴幼儿。 剧情中,女主就是因为受不了这种哭声,而心生恻隐,反而被古槐袭击,要不是头顶上的主角光环戴得稳,差点小命不保。 当然,这种心理在苏歌身上是不成立的,他压根就没有那根神经。 再说,树根底下的残骸还在呢!古槐杀的人只怕双手都数不过来,它身上的鲜血是洗刷不掉的。 这古槐染了人类的怨气和末世的死气,已经是救无可救了。 苏歌的精神力所化的青蛇狠狠一甩,斩断了古槐缠上来的神智,然后柔软的蛇躯化作万千利剑,捅进了团子里,团子立马变成了一个刺猬。 “啊——” 古槐惨厉一叫,无形的声波如波浪般扩散了出去。 黄忆君有精神力异能,精神力敏感,他身体一晃,脑子顿时懵了。 没几分钟,团子就化为了一缕轻烟,消散于天地之间。 古槐一震,身上的灵性和红光慢慢消失,像是没了电的手电筒,亮光慢慢地暗了,然后就消失了。 槐树很快显出几分颓败来。 但是还不够,只凐灭了古槐的灵智是不够的。 只要古槐还在,生出灵智是迟早的事。就像上个世界,苏歌取走了塔戈尔沙漠的青莲地心火,没几年,那里又生出了新的青莲地心火。 苏歌睁开眼睛,如柳絮般轻飘飘地跃起后退,同时对树底下的二人组说:“都退远些。” 那一尘不染的白色西装,缥缈灵动的身姿,衬得苏歌仙气飘飘,仿佛下一秒就要羽化登仙一般。 黄忆君懵归懵,却还是下意识地退了,差点脚绊脚摔一跤。还是唐一筠及时扶住了他,将他拉开。 苏歌面上的神色寡淡,如同国画上的那一抹留白,鼻梁上的金丝眼镜又将他从画上拉回了人间。 他脚下离地面还有十几厘米,平淡无奇地伸出手,轻轻一握一张,狂风大作。 古槐身上顿时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龙卷风,像旋转的收割机,无情地割裂着槐树,周围的小物品,如碎石、头发、衣料等瞬间浮了起来,被吸入了龙卷风中。 黄忆君张大了嘴巴,看起来没出息极了。 他知道苏歌很强,还常常被训得面无人色,但没有直面过苏歌战斗的场面,唯一一次观战,也隔了距离,时间一长就记不太清了。 所以他到底不清楚这是怎么个厉害法,加上日益强大的实力膨胀了他的自信心,心中是有些不以为然的。 但是,现在他可以肯定,苏歌秒杀他都不比碾死一只蚂蚁难,从心底真正地生出了敬畏与崇拜。 龙卷风经久不息,直到地面上的古槐被割裂成一块块碎片为止。 苏歌收回力量后,龙卷风立刻就停了,原本古槐所在的地方,已经空无一物,只剩下一个光秃秃的树木年轮。 “老大。”黄忆君的声音里多了些尊敬,“这就结束了是吗?” “不。”苏歌言简意赅,没有什么解释的意思。 地面上的s市自然是光鲜亮丽的,像披着华美外套的女士,将自己武装得毫无瑕疵。 但是地下呢? 一个城市的地下,有地铁、排水系统、供电、通讯、光缆、能源管线、植物根系等。 最重要的是地基,地基毁了,一个城市也就毁了。 谁知道古槐的根系具体有多发达?是否包裹了整个s市? 所以,一切要从长计议。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小天使的营养液么么哒ヽ(*?з`*)? 读者“欣悦悠然”,灌溉营养液 +1 20171101 07:13:41 1 第68章 末世七 大力削弱古槐后,苏歌开始带队狩猎丧尸。 对于普通人来说,丧尸是猎人,是可怕的天敌。但是,对于强大的异能者而言,丧尸能够提供修炼的资源——晶核,是再好不过的猎物。 在苏歌的清剿之下,不到一个月,s市和城市周围的丧尸几乎被剿灭干净,s市也基本稳定了下来,建立了属于末世的秩序。 狩猎丧尸所得的晶核堆成了小山,其中不乏二级、三级晶核。苏歌实力强大,能够自由吸收空气中 分卷阅读89 分卷阅读90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90 流离的能量,并不需要晶核,就把大量的晶核分发给了队员们。 不久前还饱受生命威胁的市民们,对丧尸狩猎队可谓是充满了感激之情,林玖玉的大名更是如雷贯耳。 这个时候,林曦玉也到了b市。 苏歌没什么行李要带的,就调了直升飞机,带着黄忆君向b市出发了。 至于唐一筠,则是回了老家。 坐在直升飞机上,黄忆君兴奋地上下、左右打量,怎么也坐不住,活像多动症儿童。 “直升飞机唉!这么多年头一回!”黄忆君喜滋滋地说。 旁边的彪形大汉们尽职尽忠地保持沉默,不对此发表任何意见。 苏歌今天穿着悠闲,上身是短袖衬衫,下.身穿着驼色休闲裤加板鞋,整体干净舒适,没有一丝额外的装饰,仿佛一个邻家大哥哥。 他长得比黄忆君所能想象的还要斯文俊美,只是大多数人被苏歌的气势所慑,很少有人敢直视他。 乌黑顺滑的短发往后梳去,露出了白皙文雅的面容,偶尔有一缕黑发落在额头上扫过,显得大方而清爽。眼镜下是一双沉淀着无数故事的眼睛,却不显得沉重,只让人觉得神秘幽深,止不住的好奇。 这皮相毕竟是女主的哥哥,是怎么也难看不了的。 这般年轻的外貌,在s市却没有人敢丝毫小看他,因为他已经用行动证明了自己的实力与德行。 苏歌翻开书来看,并不想搭理话唠黄忆君。 黄忆君也不需要苏歌搭话,自说自话,也很是自得其乐,只是他翻来覆去都是那几句话,仿佛坐一趟直升飞机人生这一票就值了般。 好在直升飞机速度很快,不到两个小时后就到了b市。 苏歌带来的人都是异能者,一行人顺顺利利地入了b市。 大街上人来人往,大多行色匆匆。由于末世到来没多久,又死了一批人——话很难听但却是实话,粮食供应还算充足,至少饿不死人,所以人们的精神面貌还算可以。 女主林曦玉在b可是高调得很——不论她是主动还是被动,她本身就有男朋友了,却又跟b市的白越彬和李鸿煊暧昧不已。 一个女孩子,无论她的本事多么高强,或者是她的品行多么高洁,在这种桃色新闻里总是要吃亏的。 这么短的时间,林曦玉把自己搞成了b市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也是没谁了。 很显然,哪怕是末世也无法抹杀人类八卦的天性,甚至因为压抑的环境,还助长了这种有益于释放压力的行为。 这方便了苏歌,使得他很快就得知了林曦玉的住址。 苏歌在并不含糊,直接找上门去了。 末世到来后,b市收缩了很多,领导者将人们集中起来,也利于管理保护。 林曦玉和傅鹏程住在一栋别墅里。 苏歌到的时候,他们正在开会讨论粮食的问题。 b市明面上的食物是多,但大多数都有保质期,不易储存,加上现在天气炎热,食物的储存就更加不容易。 从长远来看,b市很有必要得到更多的粮食。 这个时候,白越彬就想到了粮仓。 z国为了促进粮食流通,提高仓储作业机械化程度,曾向世界银行贷款大力兴建z国粮仓,中央直属储备库曾高达一千多亿斤粮食。 白越彬打的就是中央直属储备库的主意,可以说只要这件事成了,b市十年之内不必再为粮食发愁。 林曦玉有空间异能,又是他感兴趣的对象,白家和傅家、李家都有合作关系,可以拉上他们。 而且家里的老人们大多死于末世,所以b市的大家族现在多由年轻人作主——大概是为了霸道男主爱上我之类的剧情,起码白家和李家是这样。 所以白越彬就将会议开在这里了。 别墅门外有持枪巡逻的警卫,一个个身姿挺拔,身高体壮,穿上迷彩服更是一溜的帅小伙。 别墅里,众人正讨论得热火朝天。 没有人见到,别墅外的警卫一个个的,无声无息地倒了下来。 苏歌脸上带着温文尔雅的笑意,仿佛不是那个放倒了警卫们的暴力分子,而是一个正要和妹妹见面的好大哥。 一个大汉先苏歌一步,伸出钢铁般的拳头,只一拳,就将大门砸了个稀巴烂。 这会儿,客厅里的众人想不发现也难,他们纷纷站起来,正要出去看看怎么回事,就听到了清晰的脚步声。 哒——哒—— 这脚步声非常有节奏,而且不慌不忙,这说明来人要么是很有信心,要么就是故作玄虚。 但联想到没有给出预警的警卫们,白越彬相信一定是前者。 从门口到客厅的一段路并不长,苏歌很快就走了进来。 他倒是悠闲,客厅里的众人却是如临大敌。 白越彬勉强一笑,上前一步,彬彬有礼地说:“不知贵客临门,未能远迎,还请海涵。” 他没有看到,林曦玉和傅鹏程都是一副见了鬼的表情——人死复活,可不就是白日见鬼么! 苏歌对白越彬轻轻颔首,算是回答他了。毕竟他的脾气和修养都在那里,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 然后苏歌冲林曦玉笑了,笑得温情脉脉,似乎从前的伤害并不存在:“亲爱的妹妹,久别重逢,见了哥哥开不开心?” 白越彬和李鸿煊听了这话,心里都有说不出的古怪。 当然不开心! 开心得起来才有鬼! “魔鬼!你这个魔鬼!”林曦玉又吃惊又恐惧,眼睛睁得极大,瞳孔不自然地放大,脚步不由得退了一步,心生绝望,难道这样都不能抹杀掉这个噩梦吗? 前世,林曦玉已经将对林玖玉的恐惧刻入了骨子里,因为就是他开启了自己的噩梦。那一天,林玖玉狰狞的面孔在林曦玉心里留下了深刻的阴影。 如今,哥哥死而复活更是打碎了她的美梦。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完结丧尸世界啦~ 第69章 末世完 苏歌幽幽一叹,说:“妹妹这样说,可真让哥哥难过啊!” 话是这么说,可也不见他的表情有多难过,这演技一点也不走心。 白越彬心里那种奇怪的感觉越来越重了,兄妹间的对话是这样的吗? 看着眼前温文尔雅的苏歌,林曦玉不可控制地想起了上辈子的事。 那个时候也是这样,林玖玉说的多好听啊! 囡囡乖,囡囡乖!等研究出丧尸病毒的解药,哥哥就带你走! 后来呢? ……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你没有来带我走!是你!是你!是你这个魔鬼,把我送上了实验台! 也是你杀了我! 凭什么将救世的希望放在我身上?你有没有问过我愿不愿意?得到玉佩 分卷阅读90 分卷阅读91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91 空间是我的错吗? 为什么是我?为什么承受了那么多的人是我? 你们不是我的家人吗?为什么?为什么不站在我这边?为什么眼睁睁看着我受苦受难而无动于衷? 你们为什么那么狠心? 不,不,不! 你们不是我的家人!我的家人早就死了,你们通通都是魔鬼! 越是回忆,越是痛苦。 原来噩梦从来不曾远离自己,林曦玉痛不欲生,她从来没有这么清晰地认识到这一点。 原以为重生就能摆脱这一切,其实不能。 林曦玉眼眶渐渐红了,眼里含了泪,趁着发白的脸色倒有几分楚楚可人。她的神情似悲似喜,带了点痴意。 苏歌向林曦玉的方向走了几步,一步步逼近,像一个高明的猎手,胸有成竹地将猎物逼入陷阱。 林曦玉脸色仓惶,趔趄了一下。 傅鹏程看不惯了,他的性格虽然懦弱了些,但对女孩子实在是极为多情的一个人。一见林曦玉被逼到这样,他的心里立即涌起了一股勇气和正义感来,仿佛一个正要保护公主的骑士。 于是他站了出来,说:“站住!这样对一个女孩子,你还是不是男人?” 傅京拉住了儿子,狠狠皱眉,眉宇间的法令纹更深了,低声说:“现在情况不明,你给我安分点!” 苏歌似笑非笑地瞥了他一眼,想到了傅鹏程的风流债,这个脚踏两条船的男人竟然有胆子维护林曦玉,这样又置正牌女友于何地? 若是真爱,未免廉价。 若说情起,又从何来? 林曦玉看着风采依旧,甚至更胜往昔的苏歌,即使是末世也不能令他狼狈,反而衬托出他的高贵与从容来,这世道何其不公! 她的嘴角勾起了一抹诡异的微笑。 苏歌一步步地走近了她。 一步,两步,三步。 心脏急促狂跳,咚咚咚咚! 终于,近了。 清水化作坚冰,捅入了苏歌的腹部,鲜红的血液汩汩地流了出来。 小伙伴们都惊呆了,瓜都掉下来了。 苏歌握住了林曦玉细瘦的手腕,其力气之大令林曦玉动都动不了,冲一旁正要飞过来护驾的黄忆君轻斥一声:“站住,不许过来!” 黄忆君急得不行,却还是咬牙紧刹车停住了。 彪形大汉们就更淡定了。 苏歌并不动气,反正又不是他的妹妹,该生气的人早已沉眠于地下。 他轻轻一笑,眉眼带着凉薄的笑意,弯腰低头,凑到林曦玉的耳边,耳语道:“林曦玉,你说的没错,我是魔鬼。你的哥哥早就死了,被你害死的——万劫不复。” 林曦玉瞳孔一缩,倒抽了一口冷气,寒意从脚底下冒了出来:“我、我不信。” 苏歌站直了身体,居高临下地看着这个脸色惨白的女主,毫无同情心。 就是她的懦弱,她的自我封闭,造就了这个世界。 剧情以女主的视角描写一切,加了作者的许多主观臆断,自然将她美化到了极致,似乎女主敌视的人都是错的,而她身负仇恨,做什么都是有苦衷的。 所以她可以肆无忌惮地取人性命,玩弄命运,嘲笑失败者。 实际上,真正的失败者不止是败在她手上的那些人,还有她自己。 在林玖玉的记忆里,一切要更加的真实、残酷。 前世,末世来临令人猝不及防,又心生绝望。 一开始,林家软禁林曦玉确实是为了保护她,身怀重宝,又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无异于稚子持金而过闹市。 哥哥为了生存在外拼死拼活,妹妹却能在温室中活成小公主,说丝毫不嫉妒是不可能的。 只是那是他的妹妹啊!他再不满也没有想过让她去死。 嫉妒滋生容易,压下也容易,要彻底消除,却是难之又难。 后来,玉佩中的灵泉被证实了对解除丧尸病毒有奇效,林玖玉就动了心思。 林玖玉再聪明能干,他也只是凡人,有七情六欲,也希望能早早结束末世,尤其当他眼睁睁地看着他带领的队伍全军覆没的时候,他的悲痛、绝望可想而知。 那是他肩并肩作战的战友,那是他交托后背的挚友,那是他聊天吹牛的伙伴。 死去的人一了百了,活着的人却要承受更多的痛苦,承担更重的责任。 林玖玉痛不欲生。 自末世以来日日累积的情绪终于爆发! 他再也不能忍受末世,再也不能忍受妹妹手持结束末世的钥匙却毫无作为! 于是林玖玉亲手将妹妹送到了实验台上。 当他冷静下来时,也没有后悔,甚至还隐隐松了一口气。也许人在冲动时,会做出潜意识里最想做的事吧。 但是林玖玉终究是愧疚,那些研究人员有多疯狂,他是知道的,所以他承诺会在一切结束后带妹妹回家。 只是,林曦玉没有等到他回来。 因为林玖玉已经回不来了。 不是尚有荣光的马革裹尸,而是丧尽意识、泯灭人心的丧尸。 而林曦玉,也在日复一日的折磨中,希望渐渐破灭的等待中,精神紊乱,疯了。 她重生回来,彻底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将所有的怨恨与痛苦发泄在自己的亲人身上,才勉强获得了一丝安宁。 但是这不够,她没有安全感。她要爱,要很多很多的爱,亲情不行,爱情来凑。 爱与被爱,令她安心。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后宫。 后宫们对她未必有真感情,也许是好奇,也许是利用,唯一心地软的傅鹏程又另有真爱和儿子。 因此,众人都心照不宣地保持默契,直到女主的声望达到了巅峰,那些算计就被掩埋在了虚假的温情下。 对于林家两兄妹和男主们,苏歌不作评价。 谁又对了?谁又错了? 只要你不是本人,根本无从评价。 要说对,谁也不对。 要说错,谁也没错。 在那样的情形下,要想活下去,怎么做都是错。但是,想活下去本身就没有错。 就像那些疯狂的研究人员,难道他们就是天生残酷吗?并不是。 他们也有家人、朋友死于丧尸口中,他们也有爱有恨。 他们高强度工作,日夜不息,没有娱乐,只是为了早日结束末世,恢复蓝天白云、绿水青山。 这能说是错吗? 说来说去,只能说造化(剧情)弄人。 苏歌松了林曦玉的手腕,伸出手在她脖子上一抹,就将女主最大的金手指——空间玉佩拿到了手。 他提高了些声音,真情实意地说:“这玉佩我就先带走了,祝你好运。” 林曦玉只感觉胸口一凉,她愕然地低头看向苏歌腹部,那里哪里还有什么伤口? 她被耍了! 分卷阅读91 分卷阅读92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92 林曦玉太了解这玉佩的重要性了,她匆忙发动攻击,凝聚水柱向前席卷。 苏歌早已轻飘飘地后退了好几米,避开了攻击。 她又气又急地对众人说:“快帮我把玉佩抢回来。” 众人虽然不解,但是看在林曦玉的用处上,还是出了手,只有不通武艺的白越彬退到了一边。 一时间,小小的客厅里,各种异能上场,混乱异常。 都不需要苏歌出手,黄忆君和大汉们就轻描淡写地将攻击都挡了回去,毕竟那么多的晶核不是白用的。 终于有机会表现的黄忆君今天也是很努力呢! 苏歌也没有多做纠缠,打退他们后就施施然地离开了,毕竟任务已经完成得差不多了。 在玉佩到手的那一刻,系统就叮叮当当地响了起来。 【叮!恭喜宿主,白越彬任务完成度达90%!】 【叮!李鸿煊任务完成度达80%!】 【叮!傅鹏程任务完成度达60%!】 至于后续,只要林曦玉再也无法拿出玉佩里的粮食和灵泉,她的价值就会大幅度下降,不怀好意的男主们好感度自然就会下降。 根本无须苏歌出手,她自己就能把自己玩完。 果然,没几个月,林曦玉的秘密暴露出来后,三个男主的任务就陆陆续续地完成了。 因利益而来的露水情缘,没有时间巩固,没有双方经营,也因利益很快散去。 其中,白越彬和李鸿煊的好感度降得最快,苏歌离开后不出三天就完成任务了。 令人意外的是,性格最为软弱的傅鹏程倒坚持了一段时间,在他前有霸道父亲、后有真爱女友的情况下。 不过,这跟苏歌已经无关了。 曾被滴血认主的玉佩被苏歌解除了印记后充公,灵泉出世,丧尸解药也很快出炉。 末世终于结束,人类也迎来了新的生活。 欲 第70章 修真一 一闭眼,一睁眼,苏歌就到了新的任务世界。他这次成为了一个修士,看起来才十几岁。 接受了系统传过来的剧情和原主的记忆,苏歌在心里为原主微微惋惜,又是一个柏辰星般的人物。 跟柏辰星一般,原主出身高贵,天资聪颖,修为强大,原本应当学道修行,求得真我,去伪存真,踏上长生大道,庇护宗门家族,却不想被女主坏了事情,道基尽毁,百年修行毁于一旦。 不可谓不可惜。 此界名为浮罗界,是一个再正统不过的修□□。 浮罗界分为四大洲,东部神洲,南部丹洲,西部鹤洲,北部潞洲。 四大洲中唯有东部能以“神”命名,其地位之尊崇可想而知。而原主兰霄瀚就是出身于东部最为强悍的修真家族——兰家。 但这并不是原主最值得夸耀的地方。 原主只凭借自己的实力,就拜入了九霄剑宗的太上长老门下,得赐道号清行。兰霄瀚在剑宗修行百年有余,剑法精通,郎艳独绝,修为惊人。 一朝出宗门历练,原主以过人的修为和实力,成为了这一代浮罗界道宗毋庸置疑的领头人。 这些才是原主身上最值得夸耀的地方,不靠背景,原主也是响当当的一条好汉。 如果没有意外,原主会和许多飞升仙界的前辈那样,在历练中悟出自己的道,潜心修行,最后飞升仙界,得道成仙。 可惜没有如果。 原主的师父收了个关门女弟子——琉钰,也就是女主。对原主的师父而言,那只是一个对故人的交待。 对原主而言,那却是他一生中最大、最可怕的劫数。 一开始,琉钰小姑娘还是一个很可爱的姑娘,虽然命运坎坷,却心地善良,善解人意,没有特别坏的地方,就是一个土著玛丽苏。 但琉钰筑基外出历练归来后,整个人就变了。 别人看不出来,原主作为负责任的师兄却能看得出来——琉钰变得浪荡花心,不知羞耻。 兰霄瀚原以为小师妹被积年老鬼夺舍了,于是暂时舍了修行,三番五次试探琉钰,最终惹恼了琉钰,被陷害污蔑强行玷污同门师妹。 结果,天之骄子被师父逐出师门,一夕之间被打落尘埃。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浮罗界对于师徒关系看得很重,甚至于你可以不孝不悌,却不能不敬师父。 因为在修真界,最重要的关系并不是血缘关系,而是师徒和道侣关系。师父是传道授业的人,也是和徒弟相处时间比较长的人,无论从公从私来说,师父绝对是修士一生中最重要的人或之一。 以原主为例,他十岁入宗门,拜入师父门下,百年来,除非师父或自己闭关,否则师父会亲自教导他法术、剑法、阵法等,一日复一日,从无不耐。 在原主枯燥乏味的一生中,和他相处最多的除了他的剑,就是师父。 浮罗界中,日日相对,最后结为道侣的师徒也不是没有。 以至于,兰霄瀚被逐出师门后,又羞又愧,顿生心魔,由道入魔。原主入魔后,返回家族,自愿领了惩罚,被镇压在家族禁地,永世不出。 兰家因为出了个魔头,沦为整个浮罗界的笑柄,最后日益没落。原主明面上没说什么,但他心里其实非常愧疚,只是有心无力。 其实,原主根本不知道,并不是他强迫了琉钰,而是中了别人设的局。 苏歌也是仔细翻看了剧情才发现这一点的。 剧情中写得隐晦,对此事差不多是一笔带过,女主也极少提起这件事,仿佛是耻于提起这事一般。其实不然,女主并不耻于云雨巫山,而是耻于害了一个真正的君子,才不再提起来。 到了这个时候,苏歌才发现自己并不是只有十几岁,而是二十多岁了。 原主是真正的才华横溢,十岁修道,十四筑基,二十金丹,五十元婴,可谓是千年不遇。他筑基后就一直保持着少年的外貌,还因此闹出过不少笑话。 在浮罗界,修士一旦筑基,就会一直保持着筑基时的外貌,直到修成元婴才有机会重塑肉身。成就了筑基,才算真正踏入修真界,因此这筑基自然是越早越好。 修真者,夺天地之灵气,日月之精华,是逆天而行,故而大道难行。就说入道,白发苍苍才筑基的也不少见。 像原主这样的,不知被人暗暗扎了多少小纸人。 说到男主……们,这一次的男主尤为的多,一共六人。 归一门叶悦瞳,九霄剑宗清音,碧丹谷项自界,散修罗浅口,天魔宗镜参芪,法华寺色真。 个个都是人中龙凤,天之骄子,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爱上女主,从此共侍一女,世界大同。 这就是一本小黄蚊,剧情步入正轨后,章章有肉处处h,肉香四溢,肥而不腻,堪称食 分卷阅读92 分卷阅读93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93 肉者最爱的那类文。 而剧情,就这样被挤到了角落里。男主们都是一样的英俊强大,爱上女主却各有各的理由,有的理由就十分勉强,感觉就是为了凑够各式风情的男主,大大拉低了男主们的智商。 比如,还有几分钟就要到达的清音小童鞋。 修真界从来不是一个论资排行的地方,这里靠拳头说话,谁的拳头大谁说了算。 比如原主的师父明灯真人,他是长老中实力最强大的人,曾一剑败退三千妖兽,所以才在长老前冠了太上二字以示崇敬。 再比如原主,他如今不过二十来岁,堪称年幼,却因为修为最高而自动获取清字辈首席弟子的尊称,又因为性格好而颇受师兄弟师姐妹们欢迎,时不时的就有人来请教一下。 现在说的就是门外的清音。 清音作为和明灯真人关系不错的掌门的大弟子,理所当然地和原主的关系不错。他手中自然也持有出入若叶山的钥匙,令若叶山上的诸多禁制视他为无物,使得他能来去自如。 “大师兄,在吗在吗在吗……”清音触动了门外的禁制,毫不客气的传音进来,像个人形复读机一般,非闹得你开门不可。 这熊孩子! 也就面冷心热的原主能受得了了。 苏歌打开了门上的禁制,让清音进来。 猴儿般的清音就这样一蹿——进来了,脸上笑嘻嘻的,笑容看起来却有点阴森可怕。 一个在娱乐圈里就只能演反派的男人。 “何事?”苏歌盘坐在蒲团上,身后挂着大大的“道”字,简洁明了地问道。 看着身着道袍,头上梳着小髻,神情仙气飘飘像个玉童般的大师兄,清音咳嗽一声,像做个开场一般,神秘兮兮地说:“大师兄,可知道万仙大会么?” 苏歌刚想说知道,但是一想原主不知道,赶紧转了口:“不。” 清音也没注意到这一点,一双凶厉的三角眼都柔和了很多,按照以往的套路,继续逗他的大师兄,循循善诱道:“大师兄,可想知道这万仙大会是怎么一回事么?” 可惜,套路还是那个套路,大师兄已经不是那个大师兄了,没有与时俱进的清音注定落败。 苏歌十分干脆利落地道:“不。”十分的冷酷无情。 清音一噎,脸上的表情一滞,心里抓狂,说好的想知道呢?说好的我大发神威给大师兄解释呢?说好的大师兄の崇拜小眼神呢?说好的赞扬呢? 以及,最后一句划重点。 是的,你没看错,清音就是一个“美音赞言”的忠实拥护者,你给他万千灵石不如一句好话。 美音赞言,指的是好听的音乐和好话。 掌门之所以能从隔壁对手紫宵宗手里抢到这个天赋异禀、属性相合的弟子,就是因为他说了清音一句好话——可怜他至今以为是自己的人格魅力折服了清音。 请为那些讨好清音而给他送重礼的人点蜡。 清音其实长得不错,十分有型,可惜一双三角眼使他显得非常凶狠,而且不近人情,尤其是他瞪眼的时候,仿佛要吃人一般,吓死个人了。 掌门他老人家看人不看脸看心灵,是不在意这个啦! 但是,弟子们在意啊!以至于没有一个弟子敢直面他,更不要说赞美他了,没看到弟子们连讨好掌门大弟子还得迂回着来嘛? 原主看得通透,所以并不是很看重外貌,也是少有能心平气和地看待清音,并适时夸赞他的人。 当然,原主的好音色也是一个加分项。 否则,你嗓音不好听的再赞美清音也没有用。 就是这么音控不解释!!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小天使的营养液,么么哒?^▽^? 读者“幽幽子墨”,灌溉营养液 +2 20171108 20:54:46 第71章 修真二 说起九霄剑宗掌门座下大弟子清音的“凶狠”,宗门上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最辉煌的战绩是,清音曾以筑基期的实力配上狠厉的眼神,生生吓退了一只金丹后期的妖兽。 从此以后,清音的凶名远播宗门之外。 在弟子们眼中,这位师兄就更加的“可远观不可亵玩焉”了。 清音的内心是委屈巴巴的,他有时候也纳闷,我明明也是个善良大度、乐于助人、五讲四好的有为青年啊! 被斩于清音剑下的亡魂们:……我就笑笑不说话。 至于清音是怎么被女主攻略到的? 很简单,说好话就行。 前头也说了,琉钰小姑娘命运坎坷。正因为吃过太多苦,所以她没有任性的权利,在九霄剑宗一众骄傲肆意的弟子们当中,就显得格外的乖巧怯弱。 清音长相凶狠,人却是再好不过,在琉钰刚来的时候,帮过她不少忙。 身为见惯人情冷暖的女主,琉钰自然是不缺一双看清“男主凶狠外表下柔软心肠”的眼睛。 小姑娘眨着水灵灵的大眼睛,用清甜的嗓音,乖巧地感谢你,并羞涩地赞扬你的好心,简直令清音糙汉子外表下的少女心都要融化了。 千年等一回的美音赞言啊! 兰霄瀚:微笑后的黑色百合花朵朵开。 就这样,清音成了男主中最早被女主攻略掉的人。 几句好话就让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拜倒在女主的裙摆下,哦,你还不是她的唯一。 你的智商呢?你的傲骨呢? 想到这里,苏歌恨铁不成钢地望向清音。 清音:??? 苏歌扶额,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清音见苏歌不说话,还扶额一副头痛的样子,有点沮丧,却还是老老实实地将万仙大会的消息一一道来。 “万仙大会在洞真墟举行,百年一度,大多由浮罗界合体期或渡劫期前辈牵头。前辈们开坛讲法,启灵明心,福泽后辈,当真是心胸开阔,毫不藏私啊……咱们正好赶上了,也可以去瞻仰瞻仰道宗大能们,得前辈些许指点,或与同侪论法比试,或是观赏山川青空,岂不比日日苦修要美得多?” “原来如此。” 说白了,这就是一个浮罗界大佬们广邀好友,开坛论道,提携后辈们的聚会。 原主的师父就是在这一次万仙大会后,带回了女主。 九霄剑宗作为道宗之首,自然不会缺请帖,苏歌也好,清音也好,想去都是能去的。 看见清音一副没有赞美不开心,宝宝有小情绪了的模样,像一条可怜兮兮地垂着尾巴的大狗,苏歌的嘴巴先思想一步开了:“师弟果然消息灵通。” 清音尾巴一翘,眼睛瞬间亮了。 苏歌嘴角一抽,默默补充:“实为我九霄剑宗首屈一指的弟子,常人不能及。” 清音得意地笑了起来,颇为 分卷阅读93 分卷阅读94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94 赞赏地看了苏歌一眼,眼里明明白白地写着“有眼光”这三个金光闪闪的大字。 苏歌的嘴角也弯了,真是好哄。 得到想要的好话后,清音心满意足地离开了,脚步声轻快极了。 清音离开后,苏歌折了个传讯纸鹤给清云师妹——剧情中的恶毒女配,爱慕女主的男人而不得,最后的下场惨不可言。 很快,清云就来了,头戴莲花冠,长袖若流云,腰佩太阿剑,脚纳青云鞋。 她两手结太极阴阳印,规规矩矩地向苏歌行了作揖礼,才问好道:“无量天尊。清云见过大师兄,不知大师兄召师妹前来有何要事?” 清云妹子不笑还好,只要浅浅一笑,就带出了两个甜甜的酒窝,看起来甜美极了,那股离世出尘的气质瞬间消散了。 苏歌也没空跟她绕,毕竟女主很快就要来了。于是他开门见山道:“近日夜观天象,我见师妹红鸾星动。” 清云粉白的小脸瞬间爆红,耳朵都红得要出血了,却还是假作淡定,大大方方地道:“是。” “是清音师弟么?” 真正的金子总会发光的,真正的好男人也总会有人爱慕的,剧情中的清云只差了那么一点时机和手段,才求而不得。既然如此,清云缺的,苏歌就给她补上。 “是。”清云强忍着羞意答道,仿佛在见公公一般。 谁不知道九霄剑宗上下就数清行师兄跟清音的关系最为要好?说是公公……呃,也未尝不可呢! 苏歌终于露了点笑意,轻轻颔首,道:“我有一计可助你心想事成。” 清云心中灵光一闪,十分上道地说:“师妹愚钝,还望师兄教我。” 苏歌冲她招招手,清云面上矜持,欢快的双脚却出卖了她,很快凑近前来。 “你只要这般……这般……便可。最后,祝师妹得偿所愿。” 清云忍着激动,心领神会了苏歌的核心思想,虽然不知道清音大师兄为什么这样做,但终究是便宜了自己。她很体贴入微,见大师兄不想说撮合清音跟自己的原因,就没有问。 最后她感激而低声地道:“谢过大师兄。今后大师兄但凡有所驱使,师妹必竭尽所能。” 一桩“肮脏”的情报交易,就这样在阳光下,迅速而隐秘地完成了。 交易双方对结果都十分的满意。 万仙大会在九月九举行,距离现在还有一月有余。只是洞真墟位于海外仙岛,离九霄剑宗十分遥远,所以参加万仙大会的弟子们也要提前半月出发。 出发前的一天,苏歌就听到了系统的提示。 【叮!恭喜宿主,清音任务完成度达100%。】 清音是个极为有担当、负责任的人,清云也是一个美丽大方的姑娘,他们俩在一起真是再好不过了。 第二天早上,若叶山上檀烟薄雾缭绕,金乌初升之时,苏歌就随明灯真人一起出发了。 这一次前去参加万仙大会的共有三位真人、二十八个精英弟子,路上由最为强大的太上长老带队。 到了集合地点时,众人已经提前到那等着了。 明灯真人一来,对弟子们叮嘱了几句,就从袖中掏出一件竹叶般的法器,抛到了空中。 那法器迎风而长,瞬间变大,没一会儿就变成了一艘巨大的飞船,遮住了众人的头顶。飞船上传来阵法启动时轻微的嗡嗡声,宝船上灵光微闪。 太上长老率先一步,身形微动,也不知是怎么动作的,弟子们眼前一花,太上长老就已经到了船头,正负手而立。 其余两个真人也飞快地闪到了船上。 苏歌身为大师兄,走在弟子们前头,足下蹑风,身形扶摇直上,清风徐来,长袖飘荡,也到了船上。 余下的弟子们也各施神通,纷纷身姿优美地登上了飞船。 飞船很大,足足有三层楼阁。里面房间不少,每个房间内都有打坐用的蒲团,蒲团上布置着聚灵阵法,除此之外,还有茶室、静室,甚至比试用的武场都有,可以说是十分大手笔了。 因为修士们大多已经辟谷,只食用富含灵气的灵果、灵茶、妖兽肉等,所以这船上就没有厨房和五谷轮回之所之类的地方。 在真人们的操纵下,防护罩升起,飞船倏然升高,直入云海,飞速前进。 原本,苏歌还想一路观赏景色直到洞真墟,没想到飞船速度这样快,快得只能看见一团团白影往后退去,就歇了心思,挑了一间房间打坐静修。 至于清音和清云,他们也来了,一路上狂撒狗粮。 清云对清音的看法自然是好好好,情缘滤镜不能更厚,好话一箩筐接一箩筐,不要钱般撒出来。 其用词之肉麻,直令人鸡皮疙瘩都跳起来了。 路过二人的弟子们,不约而同地用看勇者的目光望向清云。 次数一多,清音也发现了这些小动作,眼风毫不留情地扫了过去,宛如扫落叶的秋风一般无情无义,仿佛同门情都是假的。 蹑手蹑脚的弟子们:泪t_t,被吓得僵住啦!!! 果然,哪怕是谈了恋爱,师兄还是你师兄。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作者玩阴阳师,抽了十几个,还是没有ssr,眼睁睁地看着一个个金色的ssr从屏幕上刷过,都是别人家的…… 果然,哪怕是搞了活动,非酋还是非酋…… 我要抱住小天使们,求评论求欧气(/ω\) 谢谢小天使的营养液么么哒(づ ̄?? ̄)づ 读者“欣悦悠然”,灌溉营养液 +1 20171110 12:45:57 第72章 修真三 心无旁骛地修炼时,时间过得总是很快,半个月的时间眨眼而过,苏歌也完全消化了原主的修为、法术、剑法等,并取得了小小的进步。 在之前的任务世界中,苏歌学过剑法、精神力、体术、魔法、斗气、阵法等力量。不同世界的力量体系不同,无法完全照搬。 但万法归一,总有借鉴之处,苏歌融合了这些力量的相容之处,加深了对修□□的认识,以及对修真体系和力量的领悟。 对此,苏歌很满意。 洞真墟不愧是浮罗界大能们的偏爱之地,跨过蔚蓝深海,就能见到一座座岛屿浮在空中。 岛屿之下是波涛汹涌的大海,阻止了凡人的接近。 岛屿之上,远远看去神工鬼斧,边缘为褐色的沙石,团团绿意点缀其间,朵朵白云如玉带环绕岛屿。 一个照面,就给年轻的弟子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那位一手开辟洞真墟,设下结界,只存在于书籍和传说中的高手果然好手段。 只是身为九霄剑宗的弟子,他们见过不少好东西,所以还能保持矜持优雅的态度。 苏歌就更不用说了,见 分卷阅读94 分卷阅读95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95 识过浩瀚无垠的星空,波澜壮阔的魔法,瑰丽诡异的斗帝之墓……后,这洞真墟甚至不能让他稍稍动容。 明灯真人见此,嘴边的笑意更加明显,不愧是我的徒儿,不为外物所动,道心稳固,不负其少年英才之名。 再一看苏歌身后的弟子,笑意一滞,心里难免对自己的徒弟更加满意。 这可真是一个美好的误会。 到了洞真墟,众人就下了船以示敬意。 一踏上实地,苏歌就感觉到了丰沛的灵气,他不动声色地目光看向周围。 结果,果真如书籍所记,岛屿上湖泊众多,星罗棋布。湖水颜色各异,有湛蓝、碧绿、金黄、苍白、幽紫、粉红等,在阳光的折射下,光影交错,花香浮动,也是美丽非凡。 迥异于大陆上的妖兽、鸟雀、灵树、灵花、灵草、灵药等天材地宝,不说遍地都是,也够让人目不暇接了。 不过几息时间,就见许多身着蓝衣的傀儡侍女前来领路,一颦一笑栩栩如生。 “诸位贵客,请随小婢们来。” 这些侍女的一举一动都宛若真人,只是表情虽然完美却很单调,要不是苏歌早早知道她们底细,又仔细观察,还真看不出来。 感觉到苏歌的视线,一个鹅蛋脸侍女回头冲他一笑,那笑容再逼真动人不过了。 苏歌微微颔首,神奇。 这洞真墟没有任何建筑物,侍女们就将九霄剑宗的一行人领到了瑶池旁。 瑶池是洞真墟最大最有名的湖泊,湖水清澈见底,灵气化作袅袅白雾笼罩住了湖面。满湖的碧绿荷叶如一个个碧玉托盘,一朵朵九转金莲含苞欲放,洁白无瑕的花瓣如白玉般温润洁净。 九转金莲为世间难得的宝物,在瑶池旁听道,悟道的几率极高。要不是这九转金莲只对年轻人有用,且次数有限,洞真墟未必能保住满池金莲。 瑶池旁是一片空地,白玉铺就,花纹阵法覆盖其上,旁边只草草布置了矮桌蒲团,现在已经基本座无虚席,只剩了靠前的一小块空地。 桌案上摆了些瓜果灵酒,瓜果由侍女们就地取材,灵酒则是由岛上的灵猴酿成。 明灯真人对这简陋的招待并不在意,甚至是早有预料,因为百年前他讲道时这里也是这样子。 可以说是非常源远流长的传统了。 苏歌跟随在明灯真人身后,先去和各路大佬们见礼,脸色一本正经地做着展示自我、打击他人的事情,满足了明灯真人炫耀徒弟的目的。 而其他弟子在这里见到了许多只在传说中听过的大人物,早已激动得不能自已了。 直到明灯真人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才带队入席。 这一次万仙大会由归一门长老主持,他也是个妙人,见人来齐了,也不择个吉日良辰,一甩拂尘,霞光升起。 一时间场下寂静无声,只闻一道温和的声音响起:“本座归一门空明,幼年入道得求长生,苦修至今百年有余,对静心凝神、祛除心魔一道略通一二,今日在此特开大会,献丑了。” 明灯真人一笑:“真人见笑,浮罗界何人不知归一门空明法术精深?” 众人皆称是,神色恭敬肃穆。 场子暖起来了,空明真人就开始正式讲道了。 其实,空明真人真的是自谦了,在浮罗界,论修为论实力,他不算什么,但说起压制心魔,他绝对是首屈一指,这一次他也不吝啬,讲的就是如何消除心魔。 心魔就是杂念,七情六欲、妄念、执念、怨念、贪念等人类所持有的情绪都可以是心魔。 心魔可以一直存在,也可以随时产生随时消失,并不局限于年龄、修为、种族……它可以毁掉人,也可以历练人。 对修真者而言,心魔绝不陌生,每逢突破大境界,心魔必然出现。心志不定者,心魔更是随时虎视眈眈。一旦修真者为心魔所制,要么身死道消,要么堕入魔道,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可想而知,空明真人的讲道来的多么惊喜。 苏歌也听得很认真。 浮罗界很多修真者都视心魔为大敌,恨不能将其消除得干干净净,空明真人的看法却和大众有点出入。 他认为,只要是修真者还是人,还有七情六欲,心魔就是无可避免的。与其如临大敌,不如以平常心看待,固守道心,摈弃杂念,修得一颗清静无垢琉璃心。 成本很低,可以说是非常平民接地气的方法了。 苏歌若有所思,他一直都知道,自己在某方面是有问题的。但聪明人总是自傲的,他不愿意求助他人,也不愿意敞开心扉,只以自己的方式解决问题。 他是否太过重视这个问题,以至于失去了平常心? 渐渐的,不知空明真人讲了多久,久到时间都变得苍白,久到苏歌感觉自己仿佛大梦一场。 等他清醒过来时,竟然发现四周的人已经寥寥无几,只剩下他和明灯真人还在。 明灯真人正在为他护法,看向徒弟的眼神充满了满意、喜悦、欣慰等情绪,见苏歌醒来,笑道:“朝闻道夕而悟,境界提升水到渠成,清行果然悟性过人。” 苏歌用神识内视,发现自己已经是金丹期大圆满了,只差了点灵力积累,就能金丹化婴,成为元婴期高手了。要知道,原主突破金丹期也不久,这种突破速度可谓惊人至极,更不要说他的根基还十分稳固了。 苏歌想通了一些事情后,整个人身心一轻,虽然还是那么沉静,却轻快了些,他微微一笑,如佛祖拈花,真心实意道:“多谢师父。” 明灯真人又说:“洞真墟开启有时间限制,幸而,洞真墟之主网开一面,允许徒儿入定醒来后再走。师弟们带着师侄们已经先回宗门了,为师心有所感,尘世因果未消,需往俗世走一遭。” 苏歌神色微动:“请让弟子和师父一起去吧。” “善。” 师徒二人离开后,洞真墟之主——一个大乘期高手轻轻一叹:“天意,这都是天意啊。” 随即他缓缓关闭了洞真墟,数个浮空岛屿一下子如幻影般从原地消失,唯余漫天浓雾。 只有等下一个百年来临,这里才会再度开启,召开万仙大会。 燕都郊外。 仲夏夜,夏风微熏,森林中寂静得近乎诡异,夜幕下山林连绵起伏,点点星光从头顶的枝叶漏下,显得既幽深又美丽。 琉钰和罗浅口却丝毫没有欣赏美景的心思,一路逃跑已经耗费了他们太多的精力和浪漫。 罗浅口是个散修,跑路经验丰富,他深知他们俩绝不能被后面的人追上,否则就死定了。 夜色是最好的掩护,可惜星光满天,加大了他们暴露的可能性。 而且,罗浅口不敢动用法器,怕被人用追踪术感应到灵力的波动,只 分卷阅读95 分卷阅读96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96 能用最省灵力的轻身术逃跑。好在地形复杂,还能想法把后面的人都甩掉。 罗浅口看了眼琉钰,小脸发白,却没有抱怨,还尽力跟上他的步伐,心想,老子这都多少年没有被追杀得这么凄惨了,老子这是造了什么孽啊?要不是图你一口美食,老子至于么?真是亏大发了! 琉钰一边喘着粗气,一边断断续续地说:“是我连累你了。” 短短六个字硬被她说出了感激之情,并不让人厌烦。 罗浅口却是个不走寻常路的,难为他边跑边点头:“咦!难道我把心里想的都说出来了?” 顿了顿,他说:“你知道自己欠了我多少就好,等咱们到了燕都,他们就不敢明目张胆地抢你东西了。到时候你一定要好好补偿我,叫花鸡,葱爆羊肉,鸡蓉芦笋汤,西湖醋鱼……” 说着说着,被想象中的美食刺激到了,罗浅口喉结一动,狠狠地咽下了口水。 琉钰无语极了,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想着吃吃吃? 但她还是乖乖地道:“好的。” 罗浅口闻言眼中精光一闪,心下满意极了,却没有直接说出来。要不是看你烧的菜好吃,我能看得到你这凡人丫头片子?知恩图报就好,不然拘了你的魂魄炼成傀儡岂不是更好? 想到这里,他心里顿时痒痒的,只是想到傀儡不会学习做新的菜式,才十分遗憾地放弃了这个诱人的念头。 罗浅口身为散修,没有宗门庇佑,没有师父授业,走到今天,还活得潇潇洒洒的,纵使他再心直口快,哪里就没有一丝手段? 幸好这个时候的琉钰是真的心地善良柔软,通过了罗浅口三番五次的考验,也不曾动怒过,否则早就小命不保了。 天真无邪的女主……无知是福。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有事,请假没有更新,今天有空补一章~ 清音——耳欲,贪美音赞言 罗浅口——舌,味欲,贪美食口快 抱住小天使们,谢谢你们的营养液(づ ̄?? ̄)づ 读者“似水流年”,灌溉营养液 +1 20171112 20:03:38 读者“欣悦悠然”,灌溉营养液 +1 20171112 13:51:57 第73章 修真四 苏歌跟着师父驾驭飞剑,在星夜下疾驰,越过山川河流,越过小桥人家,越过群殿宫廷。 明灯真人稍稍放慢了速度,苏歌才勉强跟上。 站在飞剑上,袍子在风中翻滚,苏歌一心二用,边驾驭飞剑,边思考剧情,现在剧情已经改变了。 在浮罗界,入定悟道的机遇难得,自然是越久越好,因为入定得越久就可能意味着悟到的道越多。剧情中,原主在洞真墟关闭前醒来,明灯真人去处理因果,就让他先回九霄剑宗。 这让原主根本不知道这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令一向对兰霄瀚予以重望的明灯真人在后来能那样轻易地放弃了原主,甚至在原主迈入深渊的过程中做了助推。 现在,苏歌和原主相比,做出的最大改变就是他入定的时间远远超过兰霄瀚,还使得洞真墟之主为自己破例延迟了关闭洞真墟的时间,但这除了证明自己的天资外,并不能增加己方太多优势。 浮罗界出现过的天才多了去了,一朝没有成长起来,就不算得什么。 对宗门而言,明灯真人身为渡劫期大能,是宗门中最有可能飞升仙界的人,他的分量可比一个未来未必能长成的弟子可要重的多了。 找不到明灯真人如此信任宠爱琉钰的原因,就意味着在以后和琉钰起冲突的时候,无法保证明灯真人的公平公正。 这对受身份约束的苏歌来说绝对是不好的预兆。 苏歌仔细翻看剧情和原主的记忆,企图找到原因。 就在苏歌愣神的时候,目的地到了。 罗浅口和琉钰正跑得急忙,突然间,天上掉下两个人,身姿缥缈,落地无音。 琉钰被吓了一跳,跑了神。罗浅口却没有愣,他停下来,将她拉到身后,警惕地望向前面两人。 一眼望去,只见星光下这二人气质出尘,但丝毫感觉不到灵力的波动,仿佛两个不通法术的凡人般。 罗浅口不敢大意,他看不清对方的深浅,只怕对方的实力远在自己之上,于是客气地问:“不知二位前辈有何指教?” 明灯真人作为一个地道的剑修,对弟子温和,并不意味着他对一个弱小的陌生人也有好气,他语气重,说话也冷:“小辈未免多管闲事!” 见明灯真人语气如此冷硬,罗浅口更加确定自己的推断,有底气说话才不必婉转留人情面。 罗浅口依旧笑得风度翩翩,假作叹气,无奈地道:“前辈有所不知,我们被仇家追杀,屡受惊吓,心里未免太过惶恐警惕。若有冒犯之处,还请前辈海涵。” 琉钰怯生生地从罗浅口背后探出一个小脑瓜,道:“我们不是有意的,还请前辈见谅。” 女主性格羞涩乖巧,也不太会说话,就学着罗浅口说了几句话。 明灯真人望向琉钰,那感应就在她的身上,越看越发觉得这女孩跟自己有大因果,而且给他的感觉很眼熟。 他喃喃道:“静女。” 琉钰顿时一僵,脸色煞白。 苏歌来回打量几人,若有所思。 仔细一看,女主和明灯真人的五官还真有点相似,只是琉钰年纪小,五官尚未长成,身为女儿家,脸庞线条要柔和得多。再加上明灯真人威严赫赫,少有人敢失礼,直视他的容貌,就更不会有人联想到这一点了。 苏歌摩挲了一下剑柄,琉钰可能是明灯真人的女儿,这就很有意思了。 修士生育子嗣不易,像原主,就是父母结成道侣千年后才等来的宝贝。若不是兰母生子,坏了身体,急需闭关,兰父又要操心族中事务,又担忧妻子,抽不出身来,又怎么会舍得送独苗苗离开身边? 难怪,剧情后面是那样发展。 女儿和徒弟孰轻孰重?这还用说吗? 徒弟没有了,再收就是。女儿没了,徒弟千万个也抵不上她一人。 折腾了许久,明灯真人将追杀者都杀了个干净,又亮明了身份。 也许是九霄剑宗这块招牌太过闪亮,琉钰这才相信明灯真人没有坏心,而且跟她有莫大的缘分,愿收她为徒,并带她回九霄剑宗。 琉钰向明灯真人解释自己被人追杀的原因,不过是因为手握法宝,对方起了贪念罢了,琉钰说着,还拿出了一支毫不起眼的玉簪给明灯真人看。 这玉簪用料虽好,造型却有些惨不忍睹,似乎是由新手雕刻而成,就是一柄缩小的八角星宫灯,那“灯笼”里还闪着微光。 明灯真人见此,眼中闪过怀念之色,而后 分卷阅读96 分卷阅读97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97 微微叹气,让琉钰把东西收起来。他难以控制地流露出一丝戾气,坚定地道:“好孩子,你且放心,本座护得住你!日后必无人敢欺你!” 罗浅口眯起眼,沉默不语,只看着二人动作,像是在看一幕戏剧,并没有说什么。 但他心里恼火极了。 苏歌冷眼旁观,任由眼前的一切如剧情一般发展,心中转过许多念头,既然师父靠不住,那他就要早作打算了。 东方鸡啼,晨曦微露,天亮了。 林中,雾水打湿了琉钰薄薄的夏衫,她忍不住打了个喷嚏,脸颊上反常地浮起了红晕,唇瓣却是苍白又干燥,还起了皮。 女主虽然跟罗浅口学了点疏浅法术,还没有炼精化气,根本不算入道,所以还是身娇体弱的凡人女子,受惊受凉之后,一放松就有些顶不住了。 明灯真人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的脸顿时变得无措起来。 苏歌淡淡地道:“师父,这位师妹尚未炼气,受不得寒,亦受不得修真手段。燕都不远,不如入城替师妹找个大夫吧。” 明灯真人知道自家徒弟素来细心,平日友爱同门,也不是那等不通俗事之人,于是点点头,镇定下来说:“清行言之有理。” 就这样,苏歌一行人入了燕都,替琉钰寻了个大夫。 大夫来到客栈,为琉钰把脉,开了方子,煎了药,又收了苏歌的重金方才离去。 也不知道为什么,罗浅口也跟了上来,一副十分担心琉钰的模样。 看在他护了琉钰的份上,明灯真人默许了他的存在,那眼神却似凡人中选女婿的岳父大人一样嫌弃而不满。 琉钰的状况一直断断续续的,好一阵,坏一阵,休养了一月有余,才好了个彻底。 这期间,明灯真人和琉钰的感情急剧升温。许是父女天性使然,琉钰很快就接受了这个和蔼可亲的师父。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小天使的营养液,么么哒~(^з^)☆ 读者“欣悦悠然”,灌溉营养液 +1 20171113 21:46:30 第74章 修真五 眼见着琉钰和便宜师父的感情一日胜过一日,明灯真人都快将徒弟都抛到脑后了,苏歌既不着急,也不打算采取任何行动阻止人家父女情深。 毕竟,感情这种东西,是你的终究是你的,不是你的强求也没用。 即使是要完成任务,苏歌也有的是办法,没必要从这等地方下手,显得心胸狭窄不说,还十分降格调。 琉钰病好之后,明灯真人就急着带她回九霄剑宗了。 “对不起,罗大哥,师父他老人家急着回去,我……我没法给你做菜了……”以后见面我再给你做吧。 琉钰后面的话还没说出口,就被罗浅口打断了,他摇了摇不知从哪拎出来的纸扇,风轻云淡地说:“美人,别的话就不必多说了。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这句话老子还是懂的。” 【叮!恭喜宿主,罗浅口的任务完成度达80%。】 言而无信,不知其可。 人品不好,做出来的菜再好吃也令人倒尽胃口。 罗浅口是贪美食口快,但并不是随随便便将就的人,他享受美食享受的是那个过程——植物和动物诞生、成长、死亡,然后在厨师的妙手下,在调料的刺激下,成为无上的美味,获得新生,从而完成一个从生到死,再从死到生的循环过程。 这不仅仅是对口舌之欲的追求,更是罗浅口的道,由生化死,由死化生。 罗浅口为火木天灵根,天灵根是好,但火克木,本应是死局。但他身为非虐文的男主,总是有优待的,他在很年轻的时候,就悟出了生死之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正是凭借这生死之道,罗浅口在散修中也是极有名气的天才,对上明灯真人也并不是太畏惧——散修盟还在重点培养他呢。 所以他对食材和厨师的要求极其严苛,食材一定要干净,还要充满灵气。厨师不仅要长得美,性格也得合他胃口。 厨师若是合他眼缘了,食材次一些都没关系。但要是不合他眼缘,食材再好,厨师的厨艺再好也白搭。 总之,这就是一个爱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的汉子。 然而,非常显然,琉钰已经不符合他的要求了,那他又何必好声好气? 琉钰的脸瞬间胀红了,眼里也蓄了泪水,心里委屈极了,又不是我想走的,师父要走,我还能不听话么? 明灯真人的脸色沉了下来。 见此,看在罗浅口的任务完成度升得这么快的份上——苏歌委婉劝道:“师父,罗修士对师妹有救命之恩,我们还未重谢。天下无不散之筵席,罗修士不忍别离之下,口不择言也是情有可原。” 琉钰:是这样吗? 她很快就止了泪。 ——救命恩人都不好好感谢,传出去师妹还有好名声吗?救命因果,也是好欠的吗?人都快走了,忍他一时又何妨? 明灯真人听懂了苏歌的言下之意,为琉钰着想,从储物袋中拿出一件防御法宝,气势汹汹地朝罗浅口扔去。 那法宝带着流光,宛若流星坠落,携带万千威能,冲了过去。 罗浅口稳稳当当地接住了法宝,面上看去半点也不吃力,打量了会儿手里的法宝,还有余力笑嘻嘻地道:“背靠大树当真是好乘凉啊!这一趟老子走得值了。” 那小贱样真是拉足了明灯真人的仇恨,他冷笑一声,这样狂妄自大的人他见得多了,没有哪个是有好下场的。 这样想着,明灯真人的心气平了些,带着琉钰,废话不多说一句,御起飞剑走了。 被扔下的苏歌也不动气,向罗浅口微微一颔首,风度翩翩地御剑飞行而去了。 罗浅口愕然,随即哈哈大笑,笑得口吐鲜血,鲜血里还带着肝脏的肉沫。 “有意思!有意思!” —————————————————— 明灯真人要收徒,自然是要跟掌门说一声的。 九霄剑宗身为道宗第一大宗,收徒极为严格,贵精不贵多,才保证了九霄剑宗的地位与荣耀。 宗门内的弟子分为两类:一种是靠自身的资质和能力考进来,享受宗门资源,也能为宗门带来荣耀。 另一种就是走后门进来,但这种弟子不能上宗碟,也不能以九霄剑宗弟子的身份在外行走,相当于交了择校费只能挂名读书的学生。 如今,太上长老要收徒也不能例外,如果琉钰不能通过考验,就不能直接拜入明灯真人座下。 九霄剑宗的入门考验分为三层:第一,资质,必须为双灵根地系以上。第二,悟性。第三,心性。 虽然浮罗界史上也有过资质不好,悟性、心性过人的修士得以飞升仙 分卷阅读97 分卷阅读98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98 界,但那实在是太少太少,根本不能算作一个好范例。 所以大家都默认为只有资质、悟性、心性都出色的修士才有可能求得大道。 琉钰为三灵根,在第一轮就被刷了下来,整个人泫然欲泣。 那一瞬间,明灯真人的脸色又尴尬又恼怒,他无法责怪琉钰——她已经够可怜的了,也不能说掌门做的不对。 结果就是他对不发一言的徒弟起了不满,怎么不为你的师妹说句好话呢?难道你平日的友爱同门都是装的吗? 最后他硬梆梆地道:“掌门且放心便是,这世间天材地宝无数,本座的徒弟自然会是好的。” 语气笃定而强硬,而明灯真人也确实有这个底气。 掌门都不好再说什么了,只叹他糊涂,又看了眼沉静雅致的苏歌。 清行不够好么?天资聪颖,才华横溢,品行出众,掌门只恨他不是自己的弟子。 还非得再收徒弟,还是个样样皆不如清行的。一碗水端不平,迟早会起祸端。 没出几天,掌门的腹诽就成了真。 ———————————————————— 人心都是偏的。 在琉钰回来之前,明灯真人对自己这个徒弟也称得上是掏心掏肺了。可惜,女儿一来,兰霄瀚就成了后娘养的,明灯真人的心都偏到胳肢窝去了。 话说琉钰的资质不行,明灯真人自然要为她想办法。浮罗界有一种丹药名为造化丹,可以提纯灵根,减少灵根数量提高资质。 这造化丹要用到一味七品灵药——万年玉髓。 万年玉髓既可以入药,也可以温养剑胚,极其难得,明灯真人手里也只有一份。他曾当着众人的面,许诺兰霄瀚,待他突破元婴期,就将这万年玉髓送给他,助他铸造本命灵剑,贺他大道可期。 苏歌如今金丹期大圆满,要突破元婴期易如反掌,随时可以闭关冲刺。 但偏偏就出了前头琉钰没有通过入门考验这档子事,明灯真人并不怪她,就取了万年玉髓和其他药材,请宗门内一位善于炼药的长老炼制造化丹去了。 曾经的承诺就像放过的屁,随风而逝了。 这事很快就传开了。 九霄剑宗风气正,嘲笑苏歌的人并不多,多的是同情他、为他感到不平的人,毕竟大师兄为人是真的不偏不倚,待人接物也真诚友爱、面冷心热。 在这一刻,兰霄瀚曾经为宗门和师弟师妹们所做的一切都有了回报。 清音也抽出时间来了若叶山一趟,旁敲侧击地安慰苏歌,其技术简直惨不忍睹。 其实,苏歌的内心毫无波动,也并不想笑。 对他而言,明灯真人不久前还是一个陌生人,他从未付出过感情,又有什么好不平的。 真正委屈的应该是原主才对。 原主是个真正的土著,没有苏歌这样的外挂,虽然聪颖,但缺了点积累。他从万仙大会回来后,才不过金丹初期,哪怕一回来就闭关修炼,离突破元婴还是遥遥无期。 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明灯真人和琉钰回来的时间比现在要推迟了很多。 他们回宗门时,琉钰是水系天灵根,顺顺利利地过了三关考验,名正言顺地拜入了明灯真人座下。 毫无疑问,那万年玉髓已经被用了。 九霄剑宗的弟子多为男弟子,年少慕艾,又不知内情,对这个清丽动人的师妹自然很有好感。 而原主这个倒霉催的,他出关时,琉钰已经将宗门上下的好感度都刷得差不多了,就差一个反派来衬托她的天真善良了。 兰霄瀚闭关出来,一看,我去!说好的礼物没有了!多年的独宠也没有了! ——这些都是没办法大大咧咧地说出来的。 他就像一个被父母瞒着生了二胎的头胎,眼看父母偏心二胎,自己还要被父母戒备,心情之郁闷可想而知,没有变态只能说他心理素质好,不能说他没有受到伤害。 这样一来,他自然是不甘的,也看琉钰不惯,作为大师兄,不说给琉钰找点麻烦,单口头上训她几句是再容易不过的。 琉钰一个娇弱妹子,被不喜欢自己的大师兄训了,她不敢反抗,只会哭。 反正她弱她有理。 明灯真人看见之后,二话不说,更不容兰霄瀚解释,给他定了罪,厉声训斥,还关了禁闭。 就这样,原主多年积累的好名声毁于一旦,除了清音等人,无人为他说话。 世情就是这么奇怪:一个坏人突然做了件好事,就会被人称赞浪子回头,往日的不好就一笔勾销了。而一个好人,突然做了件坏事,就会被人骂衣冠禽兽,仿佛往日做的好事都是假的一般。 兰霄瀚就是这样,他是个好孩子,被师父训斥之后,并不怨恨师父,只反省自己,以为是自己真的做得不好,才让师父生气了,又哪里知道,他做得比琉钰好就是不好呢? 他结束禁闭后,向师父告罪,又抹了面子,诚恳地向琉钰赔礼道歉。 原主也是真心补偿琉钰,企图修补关系,处处照顾这个师妹。 但琉钰实在是怕了原主的冷脸,她“透过表面看本质”的能力这个时候偏偏没有发挥作用,每当原主要为她做些什么的时候,就一副要哭不哭的样子,不知造成了多少误会。 琉钰也想着解释,但每次,只要她一解释,误会就会加深,还顺势树立了单纯的小白花形象。 最后,兰霄瀚的耐心告罄,抑郁之下朝深渊下滑。 清音等人也被琉钰笼络了去,除了爱慕清音的清云。 在小说里,兰霄瀚的形象可谓臭不可闻,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伪君子,嫉贤妒能,心胸狭窄。 最终,他被逐出宗门时,宗门上下额手称庆。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小天使灌溉的营养液,么么哒(╯3╰) 读者“欣悦悠然”,灌溉营养液 +1 20171115 01:01:22 第75章 修真六 要想成为元婴期老祖,就必定要度过雷劫,苏歌准备好充足的灵石之后,又去宗门的万宝阁用功绩点换了雷音竹和炼剑玉简,才闭了关冲刺元婴。 洞府里,空旷寂静,只有一处灵穴,涌动着丰沛的灵气,是原主平日修炼的地方。 苏歌手持符笔,运笔如有神助,很快就画好了聚灵阵,又将九枚碗口大的上品灵石一一打入阵中。灵气顿时如同活了过来一般,龙蛇飞动,朝阵中间聚集过去。 他施施然地坐到阵中,心念口诀,运起灵气朝固定的路线进行。 几个大周天后,苏歌取出雷音竹和玉简,将玉简贴上额头,得知如何炼制雷音竹后,才开始细细地炼制、温养雷音竹。 修真无岁月,眨眼间三年过去了。 苏歌成功 分卷阅读98 分卷阅读99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99 地度过了心魔,并在丹田中结成了q版兰霄瀚——元婴。 这一天,若叶山上乌云盖顶,遮天蔽日,闷闷的雷音阵阵,一声比一声更响。 修真乃是逆天而行,窃取天地灵气,为天道所难容。所以,修真者在元婴期之后,每次晋阶都要经历雷劫,度过了,自然有好处。没度过,身死道消,化为灵力回馈天地。 弟子们听到雷鸣后,飞快地聚到了一旁,观看金丹化婴的机会可是难得极了。 “老天!这是谁要成就元婴了么?动静竟这般大?” “孤陋寡闻!竟然连大师兄都不知道吗?” “不愧是大师兄,度个元婴雷劫都这样声势赫赫!” “这雷劫也太可怕了!都有九重了吧?大师兄的天赋到底有多惊人?” …… 没有闭关的长老们和掌门也纷纷露了头。 掌门望着这满天的雷云,捋了捋雪白的胡子,满意地点头:“我九霄剑宗后继有人哪!” 雷云似乎也蓄够了势,紫色的劫雷一道道劈了下来,落在地上,土地瞬间成了焦土。 突然间,一道白色的身影出现在天雷中,天地苍茫,唯他一人。 “大师兄这……这是要硬抗吗?” 浮罗界的雷劫素来是先难后易,只要前头的雷用防御法宝度过去,后面的劫雷再用来淬炼肉身,既减少了危险性,又锻炼了渡劫者,可谓是一举两得。 掌门震惊得差点揪断了一根胡子,嘴上暗骂:“当真是胡闹!” 要是出了事可怎么办? 掌门是经历过好几次雷劫的,其中艰险他再明白不过了。 明灯真人狠狠皱眉,清行的性子未免太不稳重!这千年来哪里有人用肉身硬生生扛过雷劫的? 同时,很隐晦的,他心里又有些不是滋味。清行修炼四年筑基,如今未满三十已经是元婴期了。他用尽全力培养的女儿,三年过去才不过炼气五层。 琉钰,不,现在是清钰了,倒是十分羡慕、渴望地望着那个高大的身影。 不管旁人是如何震惊、担忧或是鄙夷,苏歌还是一步步按计划来。他并不是莽撞之人,做出这个决定,他自然是有底气和把握的。 原主本来就是变异雷灵根,用天雷淬炼一次身体后,肉身坚实,经脉开阔,以后必定会更加强大。 话是这样说,劫雷毫不留情地劈向苏歌,劈得他焦头烂额、里嫩外焦。苏歌并不觉得难以忍受,他甚至还利用雷灵根将劫雷引入体内,淬炼己身。 周围的灵气被引到苏歌身上,经脉里的灵力汹涌澎湃地激荡起来,自觉地修补苏歌的体表和肌肉、经脉。 一重雷劫过去了。 两重雷劫过去了。 …… 当第六重雷劫落下时,苏歌取出了雷音竹,雷音竹已经隐隐有了三尺青锋的模样,自带梵音和雷系灵力。 过了不知多久,雷云缓缓散去,露出了云层后的金乌。 “成了,竟然真的成了。”掌门喃喃道,随即大喜,“好样的!” 金色的灵雨如同江南烟雨般,细细柔柔地飘洒下来,一股奇异的香气四溢开来。 弟子们欣喜若狂,朝苏歌恭敬行礼,随即就地打坐,吸收着这稀有的灵雨。毕竟,成为元婴的人多,要度九重雷劫的,度过雷劫后还降下灵雨的实在是少之又少。 苏歌也不介意,打坐恢复。灵雨很快修补好了他的外伤和内伤,体内尚且虚浮的灵力顿时平静下来,并快速增长着,毫不根基不稳的弊端——以肉身硬扛雷劫的好处已经显现出来了。 灵雨朦胧,笼罩了方圆千里,若叶山的灵草抽出了新芽,枝头的花苞纷纷绽放。 吸收灵雨之后,许多卡在关键点的弟子纷纷突破,堪称九霄剑宗的一时盛景。 在九霄剑宗,成为元婴期后,弟子就有资格另立山头,开府收徒了。 这三年来,掌门冷眼看着明灯真人如何宠爱他的小弟子,对清行是既欣慰又心疼,当即十分爽快地拨了斜阳峰给苏歌,虽说偏远荒僻了些,但灵气是一等一的充足,足以支撑苏歌修炼到合体期。 浮罗界的修真等级为:炼气,筑基,金丹,元婴,出窍,分神,合体,渡劫,大乘。 苏歌谢过掌门,返回若叶山跟明灯真人告别,然后非常迅速且毫不留恋地搬了家,在斜阳峰邀请好友一番庆祝。 之后,苏歌跟掌门打了招呼,就一头扎进了宗门的藏书阁,符纂、炼器、丹药、驯兽、阵法、观星、占卜、各系功法……苏歌通通来者不拒。 不得不说,九霄剑宗不愧是道宗第一大派,藏书量真是多得可怕,要不是苏歌精神力强大,还真不能啃下这些玉简。 令人惊奇的是,苏歌这样日日夜夜泡在玉简当中,也不见修为停滞不前,反而升得贼快。 寒来暑往,苏歌从藏书阁出来时,已经过去了足足十二年。 清钰刚刚成功结成金丹,苏歌已经跳过出窍期,成为一尊分神期大能了。 清钰的自信还没浮起来,就被苏歌无意间狠狠打压了下去。 明灯真人认为苏歌是故意的,可惜他已经拿苏歌没办法了,苏歌的优异表现使得他越过明灯真人,成为了九霄剑宗最为看重的弟子。 苏歌又不是孝顺的原主,能生生受了师父许多委屈而不做还击。 总之,令吃瓜群众看足了好戏。 区区分神期,还不能满足苏歌,所以他回了兰家一趟。 掌门也没说什么,送了他许多防身法宝,就挥挥手让他赶紧走了。 兰家嫡系旁系子弟上上下下加起来不过数百人,比起动不动以万计的大宗门,人数简直少得可怜。 就这样,兰家还能成为浮罗界第一修真家族,自然是有其过人之处。苏歌返回兰家,正是为了这过人之处。 九霄剑宗的兰霄瀚,未满半百成就分神的消息像插了翅膀般,极其迅速地传遍了浮罗界。 嗯,也传到了各位男主那里。 归一门 叶悦瞳睁大了圆圆的眼睛,带着婴儿肥的脸庞令人丝毫看不出来他比兰霄瀚还大。 “兰霄瀚真的这么厉害吗?” “真的。”负责传话的弟子再次回答,耐心极了。 叶悦瞳转身就跑:“我要去见见他!跟他比一场!” 他先前练习时放出来的暗红藤蔓见主人跑了,一点也不惊讶,十分淡定地观望了一会儿,随即风驰电掣地绞杀了山上的妖兽,吃了个饱。 传话的弟子:…… 第76章 修真七 碧丹谷 一名青衣丹修正手持玉壶给灵药浇水,望向灵药的眼神缱绻而温柔,深深一嗅灵药的芳香,双眼合上,表情沉醉。 白袍文士模样的修士十分可惜这木头疙瘩的好皮囊,没好气地说 分卷阅读99 分卷阅读100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100 :“你就没什么想说的?” 项自界闭着眼,微微地笑了,声音如水般温和澄澈:“不满半百的分神大能,浮罗界第一么?倒也让人羡慕。” 天魔宗 镜参芪斜斜地倚在卧榻上,胸口大开,露出一片精壮的肌肉,眉眼细长上挑,如狐狸般狡黠妩媚,薄唇弯起来的时候,又显出十二分的风流薄情来。 他身旁围着十来个风情万种的女修,或执扇,或捧壶,或捏肩,或揉腿,将他伺候得神仙也似。 前来报告消息的下属头都不敢抬,众所周知,天魔宗的少主最为阴晴不定,如今风头尽被一个道宗弟子抢去,指不定怎么恼火呢! 镜参芪阴阳怪气地一阵笑,女修们战战兢兢的,恨不能把自己当聋子哑巴。 他眯着眼想了好一会儿,才一字一顿地道:“我倒要看看,这九霄剑宗兰霄瀚到底是怎样一个大人物?” 下属木然答道:“是。” 法华寺 须眉皆白的主持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沉沉地道:“色真,九霄剑宗后继有人啊!” 主持身前的年轻僧人身着一身白色僧衣,眉清目秀,唇红齿白,尽管光着头,却仍旧不能掩饰其出色的外貌。 只是他悲悯的神情,出尘的气质,说话时不急不慢,声调低柔平缓,如同僧侣念经般高洁伟岸,使人不敢亵渎。 “师父。”色真的表情平静无波,看不出情绪,却很好地使人的心思沉淀下来,“九霄剑宗有兰霄瀚,法华寺也有众位师兄弟。” 主持合上了眼睛,“唔”了一声。 色真见此,起身告辞,缓缓后退。 回到自己的居所时,他才忍不住暗暗地想着,既生瑜,何生亮。 苏歌成就分神后,搅乱了浮罗界一池春波,自己却跑回了兰家,将麻烦都扔给了宗门。 前来试探的、恭贺的、说酸话的、上门挑战的……数不胜数,一一应付客人,掌门简直痛并快乐着。 与之对比,明灯真人的心情就复杂得多了,有个天资卓绝的徒弟,的确是给他大大长脸。但他心里有数,自从清钰回来后,他就没怎么管教过清行。 清行一成元婴,就迫不及待地搬了出去。 师徒二人终究是生分了。 不过,明灯真人并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他已经辜负了静女,是决不能再苛待钰儿的! 徒弟再出息,又哪里比得上自己的血脉? 像清行这样的,浮罗界万年才出一个。清钰虽然比不上清行,但在年轻一辈里,也是极为出色的。更何况,清钰可比清行孝顺、贴心多了。 清行这个孽徒!出关之后只顾着抱掌门大腿,也不知前来拜见师父,指点师妹。只会忤逆生事,要来何用? 明灯真人在心里做了建设,越想越觉得有理,便愈发的理直气壮起来。 女主已经默默收拾行李,准备出门历练去了。 叶悦瞳是一个说干就干的汉子,他说了要跟苏歌比试一场,就立马动身来到了九霄剑宗。 结果,人、不、在!!! 一盆冷水浇下来,叶悦瞳没有放弃,他又缠着掌门问苏歌的行踪。 掌门无法,只得推说苏歌外出游历去了。 叶悦瞳这才蔫了,驾驭着他的豪华版飞船回归一门去了,跟女主擦肩而过。 浮罗界的人们都推测,归一门取自九九归一之意,暗含道家真意,又显得高大上,实在是很有水平。 只有归一门的弟子才明白,归一门取的是天下财富归于一处之意,跟什么九九归一没有一颗下品灵石的关系。 叶悦瞳身为归一门的掌门亲子兼弟子,手中灵石堆满乾坤袋,他又是个爱奇物的,收集了无数珍奇宝物和珍禽异兽。 在剧情中,他看中了女主那张完美的脸蛋,为女主的崛起提供了最坚实的经济基础。 镜参芪也在老宗主的支持下,暗搓搓地搞了不少小动作,可惜要么是被九霄剑宗掌门破解了,要么就是根本没命中闭关中的苏歌。 三番五次下来,镜参芪气的发作了不少下属仆从,才吃了教训,准备等苏歌出关再好好对付他。 时间匆匆,又过了几十年,浮罗界的修真者都快忘记兰霄瀚这个名字了。 突然间,兰家上空聚集了乌黑厚重的雷云,雷云间电闪雷鸣,风暴怒吼。 兰家子弟最先发现不对,纷纷避到一旁,连许多闭关的老祖都现了身,神情既喜悦又凝重。 浮罗界渡劫期、大乘期的大能都心中一悸,掐指一算,飞速地朝兰家而来。 一身素衣白裳的苏歌出现在雷云下的时候,兰家附近已经聚集了不少人,这时候连第一修真家族的声望也镇不住这些人了。 苏歌淡淡地朝人群一望,就让许多心怀不轨的人背生冷汗。 “兰家小子,当真可怕!” “修真天才名不虚传!单单一眼望过来,就让人腿软心虚了。” “不知他现在的修为已经是哪个等级了?” …… 人群中一阵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九霄剑宗的掌门和几个长老也来了,眼神中充满了赞叹和佩服,清行的年纪甚至还不到自己的零头,真是惭愧惭愧! 其他宗门的人,就是各种羡慕嫉妒恨了。 清钰连恨都恨不起来,别看苏歌进步神速,要不是到了这个境界,她都不知道晋阶有多难! 她有大把资源,又是水系天灵根,还是纯阴之体,就这般,还都卡在金丹期几十年了!!! 真不知道清行这个妖孽到底是怎么修炼的??? 这大概也是浮罗界很多修真者的心里话。 要是去问苏歌,他必定会回答,很简单,过生死关。 不要看苏歌说的简单,其实殊不知多少修真者闻生死关而色变。 生死关,里面有无数小世界。试炼者进入生死关,就会被封印修为法力,然后扔到小世界中,经历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之苦,忍受权、色、财、宝、七情、六欲的诱惑。 只有每个世界经历下来后,还保持着一颗无垢道心的人,才能成功度过生死关,获得仙帝传承。 上一个成功度过生死关的人,就是兰家先祖。据说这位猛士度过生死关,飞升仙界之后,一剑挑翻了半个仙界,成为半个仙界之主。 所以,兰家在浮罗界才这般牛逼。 要是小说还有第二部 ,女主和男主们飞升仙界之后,跟这位兰家先祖必定还有一番龙争虎斗。 可惜的是,自那以后,兰家就再也没有出过这样天赋异禀的子弟,直到今天,苏歌出现了。 兰家已经许久没有人度生死关了,因为没有成功度过生死关的人,大多变得疯疯癫癫,彻底废了。 苏歌回到兰家之后,也是废了 分卷阅读100 分卷阅读101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101 好大一番心思,才让兰父同意让他一试。 他根本不知道,兰父已经暗暗发誓,只要儿子一有不对劲,他就是拼了这条老命,也要救回儿子。 苏歌从来不打没有把握的仗,他敢度生死关,自然是因为他有这个能力。他生来淡情无欲无求,又经历了那么多的任务世界,那些诱惑对他而言根本不算事。 果不其然,一切如苏歌所料,他成功了,一出关就是大乘期修士,离飞升仙界只有一步之遥。 这一次的雷劫比苏歌之前经历的要更加恐怖、可怕,水缸大的雷一道道劈打下来。 苏歌离开兰家,将雷劫引走,寻了一处荒野度劫。 这次雷劫十分凶险,他不打算硬抗。趁着雷劫还未到来,苏歌摇动阵旗,又辅以符纂,布置了一个又一个防御大阵,阵法之精妙复杂,令许多旁观的阵法师都大呼小叫起来。 大阵破后,苏歌只度过了三重雷劫。 兰父兰母都替苏歌提起心来,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苏歌并不慌张,他将一朵白莲抛上了空中,白莲徐徐绽放,在众人清晰的视线中,缓缓变大。 那白莲型法宝的花瓣栩栩如生,一瓣瓣花瓣,肉眼可见的娇嫩、晶莹、剔透,像脆弱的水晶般,在昏暗的雷云下,还射出淡淡的金色光晕,如佛光普照。 它合该被人供起来,细细欣赏,而不是粗暴地用来挡雷劫。 许多目睹了这一幕的僧人简直痛心疾首,暴殄天物!真是暴殄天物啊! 男主们的表情却有些难以言喻。 实用主义者——苏歌才不管那些和尚的哀嚎,这几乎耗尽他全部家当的法宝果然有用,看似柔弱,却举重若轻地替苏歌挡了五重雷劫。 最后一重,也是最弱的一重雷劫,苏歌收起了破破烂烂的九重玉莲,从丹田中抽出温养多年的剑胚,一边淬炼肉身,一边炼化雷音竹。 九日九夜后,灵雨天来,瑞气千条,异香阵阵,引人入胜的仙音似有似无。 兰母的身体在灵雨的滋养下,迅速恢复过来,又是一位绝代佳人。 苏歌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大乘期剑修,本命灵剑——雷音剑正式出炉。 从这一刻开始,在这浮罗界,同时代修真者的光芒在兰霄瀚之名所到之处,彻底暗淡!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世界很快就要结束啦,撒花~ 叶悦瞳—— 眼,见欲,贪美色奇物 清音——耳,听欲,贪美音赞言 项自界——鼻,香欲,贪香味 罗浅口——舌,味欲,贪美食口快 镜参芪——身,触欲,贪舒适享受 色真——意,意欲,贪声色、名利、恩爱。 第77章 修真完 苏歌成为大乘期大能后,面上的表情更少了,整个人冰雕玉琢一般。 他往周围一看,好得很,男主们和女主都到齐了。 天与不取,反受其咎。苏歌就顺势邀请了九霄剑宗、归一门、碧丹谷、法华寺、散修盟、天魔宗的修真者留下来,共商大事。 当然,鬼都知道这是屁话,有什么大事需要你留道修和魔修们下来一起商量的?我们怎么不知道? 但剑修大多能越阶而战,一个大乘期的剑修就更恐怖了,哪怕他是说太阳是方的,也没有多少人敢当面反驳他。 同为大乘期的其他大能,能修炼到这份上,心境自然通达,更不会太在意外物。 明灯真人气的脸色铁青,愤愤地甩了一下袖子。 镜参芪想了想,捏碎了一块玉符,大大方方地留下来了。 受邀的人都留了下来,纷纷落座。 “师妹这是急着去哪?”苏歌语气平平地道,却如平地一声雷吓到了清钰。 人群中的清钰身形一僵,转过身来,羞涩一笑,明明动作都很是平常,神情也不见媚态,却偏偏漫上了无边的春意,让人心神一荡,连许多女修都不能例外。 叶悦瞳更是盯得目不转睛,此等美色,真是人间少有。 苏歌轻轻一弹雷音剑,发出了清越的声音,驱散了清钰营造的那种奇怪的氛围。 众人都是脸色一变。 清钰却毫不知情一般,略为不好意思地道:“大师兄见笑了,师妹法力低微,只怕难以帮上大师兄的忙,让大师兄见笑了。” 说着,她又欠身行礼,低眉顺眼极了。 有的修真者眼里的警惕之色更浓了,有的修真者神情轻松了些。 罗浅口嗤笑一声,毫不客气地道:“小美人,你家大师兄都成大乘期大能了,怎么不好好恭喜一番?也不怕辜负了你们的同门情?” 与罗浅口同来的人已经紧张得屏住了呼吸,一副天要亡我的表情。 吃瓜群众闻言眼睛一亮,摆出了看好戏的端正态度来。 九霄剑宗的人都紧紧地崩起了脸皮,脸色严肃得宛如丑媳妇见公婆,生怕自己露出不该露的表情。 其他人心里不免嘀咕,散修盟的人这样说话兰霄瀚都不生气的吗? 苏歌并不生气,只说道:“师妹,今日你才是主角。” 清钰眼皮底下的眼珠疯狂地转动起来,不详的预感越来越强烈。她想走,很想很想立马就走,可她不敢,兰霄瀚已经盯住她了。 不等一头雾水的众人说些什么,苏歌又继续说:“或者我该称你为桃花夫人。” 在场的人大半一片茫然,只有一些活得久的老者科普了这桃花夫人的“光辉”事迹。 原来,桃花夫人是和兰家先祖同时代的人。 这位桃花夫人是天生的纯阴之体,是上佳的炉鼎,配合着花笺派的功法,修炼的速度极为惊人。 不过,和一般的炉鼎不同,纯阴之体并不会因为双修而失去力量。恰恰相反,孤阴不长,足够的阳气能让她修炼得更快。 此外,她还是个倾国倾城的大美人,艳压群芳,才艺双馨,加上她本人手腕高超,同时代的天之骄子大多落入她的罗网,成为她的裙下之臣。 正因为她一直桃花满天下,所以世人才戏称她为桃花夫人。 她听了并不以为意,还十分自得,从此自称桃花夫人。 但是,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是兰家先祖。 兰家先祖的未婚妻容貌出色,被桃花夫人派人毁容侮辱致死。他的妹妹的道侣被桃花夫人所诱惑,离她而去,令其伤心过度,死于妖兽之口。兰家先祖的父母因此一蹶不振,忧郁而亡。 兰家先祖一气之下,决心报仇雪恨,然而他势单力薄,根本奈何不了桃花夫人和她的那群情.人。 绝望之下,兰家先祖入了生死关,抱着必死的念头,成功度过了生死关,出关之后,他杀尽桃花夫人的情.人,又拘了她的灵魂,封印进无尽之海,让她受尽孤独寂寞的折磨,而永远不得解脱。 分卷阅读101 分卷阅读102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102 因为这件事闹得太过难看,那些失去了弟子的宗门也没有说什么,而是默默地抹去了这些事情,久而久之,也只剩下一些老古董还记得这件事。 兰家的生死关经此一役,名动天下。 听完这些科普之后,有的修真者不禁心神荡漾起来,不知这位桃花夫人是多么绝色,才令众多天之骄子为她前赴后继呢! 科普的老者见此摇摇头,一声长叹。 有的修真者却是一脸后怕,心有余悸。 清钰娇小的身形立于大堂中间,在众人的谈论中,挺直了腰杆,肩膀微缩,看起来真是孱弱美丽极了。 明灯真人听完之后,又惊又怒:“胡说!清钰一如既往,绝无可能被人夺舍!!” 苏歌说:“谁说这是夺舍?” 掌门道:“既然如此,又是怎么回事?” “附身。”苏歌肯定地说。 众人顿时恍然大悟,附身不是夺舍,只要掩饰的好,哪怕是大乘期大能来了,也很难看清。 也是缘分了,苏歌的雷灵力,浩然正气,专破邪魔外祟,所以他才在出关之后,看清楚了清钰确实是一体双魂。 难怪,在剧情中,兰家的人没有一个有好下场,声名狼藉,不得好死。 实在是恨意太深。 千万年来的孤独寂寞狠狠啃咬着桃花夫人的心,令她痛苦难堪,只有复仇能抚慰她的灵魂,只有满饮仇人的鲜血才令她舒心。 清钰微微仰起下巴,咯咯一笑,五官不变,神情却变得优雅、妩媚、傲气起来,这令她清丽的脸一下子充满了攻击性的美。月白色的裙子渐渐浮起红色,额头露出红色的魔纹,嘴唇也变成大红色,整个人如艳丽中夹杂着绝望的彼岸花妖。 她的笑声调子又长又媚,让人酥到了骨子里。 镜参芪眼中一片平静,对此仿佛并不意外。 罗浅口露出了厌恶之色,甚至有些反胃,他觉得百年前吃下的东西都要吐出来了。 【叮!恭喜宿主,罗浅口任务完成度达100%。】 色真的念珠转得越来越快,仿佛他不平静的内心。 叶悦瞳的怒色中难掩痴迷,他对美从无抵抗力,加上桃花夫人传奇的身份,使得他更兴奋了,他舔了添干燥的嘴唇。 项自界闭目叹气。 “兰家的小子,眼光不错啊。”桃花夫人笑吟吟地道,看着孤傲高洁的苏歌,眼里的情绪毫不掩饰。 对,就这样,看着我!看着我! 既然不能爱我,那就恨我好了! 记住我,永永远远地记住我! 桃花夫人爱恨交加的目光粘在苏歌身上,像是在看他,又像是透过他看着别人。 她的眼神专注而有力,仿佛穿越了时空,回到了千年之前,又见到了那个如玉一般的无双修士。 “不如夫人。”苏歌不咸不淡地道,“夫人今如羊入虎口,何不自尽,免受苦头?” 桃花夫人的脸色一僵,随即笑意淡了些,嗓音带了些清幽空灵地道:“冤家可真是不解风情哪!” 幽幽的花香滚滚而出,大堂中升起了粉色的雾气。 花笺派的功力一出,许多修真者,定力不算顶级的,不论男女,都露出了痴迷、恍惚之色。 好美啊!好美啊! 她是谁?我心悦她!我要得到她! …… 一个大乘期的大能以灵力封闭自己,将自己化为木石,其他几个大乘期的修士没有度过生死关的坚固道心,生怕被惑,一身法力白白被废,见此,也纷纷效仿。 其他人都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朝着桃花夫人,仿佛朝圣一般,坚定地走过去。 苏歌无动于衷地看着眼前这诡异无声的一幕,感觉自己在看一部三流的劣质电影,还是五毛钱特效的那种。 看够了桃花夫人的手段,知道她刚破解封印没多久,能力大约是还没恢复,苏歌雷霆万钧地出手了。 雷音剑上附了紫色的雷电,梵音入耳破除魔障,稳稳地朝桃花夫人飞去,尾部划出一道银白色的轨迹。 雷音剑很快,比光还要更快,它冲破了粉色雾气,在其他人还到达桃花夫人身前,就插进了她的胸口。 “呃!”桃花夫人望着胸口的剑柄,神情有些不可置信,随即缓缓地朝后面倒去。 桃花夫人本就是魔修,在雷音剑下,灵魂从清钰的身体飘出来,迅速烟消云散。 苏歌召回了自己的雷音剑,又喂了大还丹给清钰吃,保住了女主的命。 不过,女主在这一剑下,经脉尽碎,仙骨尽毁,再无修真的可能。 桃花夫人死后,众人也陆续苏醒过来。 【叮!恭喜宿主,叶悦瞳任务完成度达100%。】 【恭喜宿主,项自界任务完成度达100%。】 【恭喜宿主,镜参芪任务完成度达100%。】 【叮!恭喜宿主,色真任务完成度达100%。】 作者有话要说: 后天番外 谢谢唯唯的地、雷,抱住么一个(づ ●─● )づ 谢谢小天使的营养液么么哒(╯3╰) 读者“柠檬草的味道”,灌溉营养液 1 20171120 17:43:40 第78章 完结 完成任务后,苏歌没有立刻脱离任务世界,而是留在了浮罗界。 他炼制出低配版的生死关,从此兰家子弟可以不出家门而历练心境,而不必有性命之忧,使得兰家自此更上一层楼。 之后,苏歌不像其他大乘期的大能那般选择了闭关苦修,相反,他四处游历,见识了无数好风光,也见识了无数神奇的生物。 浮罗界很大很美,东部神洲,南部丹洲,西部鹤洲,北部潞州。 倒流的瀑布,深山里的不老泉,会飞会叫的大石头,天然的迷阵,仙人的遗址,谪仙化作的石像,一照月光就会活过来的屋子,直入云霄的登天峰…… 岛屿般的神龟,追月逐日的陵光鸟,叫声如婴儿啼哭的女妖,子夜穿着嫁衣死去的红衣厉鬼,因主人寄托爱意而活的花妖,爱上镜中倒影的九尾狐,受高僧点化的莲花,鱼跃龙门的天地异象…… 走走又停停,停停又走走。 几百年的时间,苏歌的足迹几乎遍布浮罗界,顺手做过不知多少事,也留下了许多知情者哭笑不得的传说。 看够了,苏歌就找了一个小山待着,坐在大树下,静静地看着太阳东升西落,月亮圆了又缺,花朵谢了又开,河流干了又满,候鸟南飞北归,春来秋去,星转斗移。 他不吃不喝,几乎融入其中,成了这山里的一棵树,一块石头。 鸟儿停在他的肩膀唱歌,松鼠爬上他的头顶远眺,蚂蚁把他当作一座大山用尽全力翻过。 苏歌将落入他怀中的小鸟送回巢 分卷阅读102 分卷阅读103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103 穴,这时,乾坤袋里的玉符亮起,他运转灵力,得知了九霄剑宗掌门传来的讯息,明灯真人渡劫失败,已然陨落。 冥冥中,苏歌仿佛听到了一声叹息,如梦幻泡影,如露水闪电,稍纵即逝。 苏歌神色不变,将玉符放回了乾坤袋。 修真,去伪存真,求得真我,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这无关年龄、种族、男女……一切只看修为和心境。 明灯真人死去,跟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尽管明灯真人是原主的师父,但即使是原主还在,也未必能放下心中芥蒂。 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不会过去。 明灯真人已经成为过去式,但他给原主的关爱与伤害没有消失,仍然存在,直到原主彻底放下、遗忘。 生死枯荣,六道轮回,皆是寻常。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无论人畜,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有的,只有存在和消亡之分。 一理通,万法通,心灵则明。 苏歌闭目调息,运转灵力,周围的灵气随苏歌的心意而动。 再睁眼,眼前的世界已经变了。山还是那座山,却又不是那座山。苏歌的心境已经焕然一新,像是悟了,又像是踏上了一个新的高度,俯视着世间种种,千万年的时光仿佛眨眼而逝,白云苍狗,世事无常。 只有他的心还是一如既往,澄澈无垢,通达明亮。 天空响起仙乐,祥云朵朵,瑞气千条,霞光满天,五彩云气粲然,龙凤虚像,尊贵不可直视。 无形中,天空,或者宇宙,传来了强烈的引力,使得苏歌不由得仰头而视。 明明是白天,苏歌却仿佛置身太空,他看到了星辰流转、命运轰轰烈烈行驶的轨迹,还有这世间万物运行的规则。 ———————— 几百年过去,掌门修道有成,样貌几乎未变,仍旧是一副仙骨道丰的模样。 他抚了抚白白的长胡子,面色平静。 “大师兄还是没有消息吗?”清音焦急地问。 虽然明灯真人后来对苏歌不怎么样,但是在世人眼里,他们仍然是师徒。如今师父仙逝,徒弟连奔丧都不回来,难免让人诟病。 见到徒儿如此义气,为同门着想,掌门十分欣慰,他摇了摇头:“尚未。” 清音不说话了,他只暗暗祈祷,大师兄能赶得及。 正当师徒二人一阵沉默不语的时候,只听到自九天落下的仙乐响彻云霄。 清音愕然,继而跑出了大殿。 许久不见清音有什么动静,掌门疑惑之下也走了出去。 只见湛蓝的天空上,天边祥云聚集,霞光万重,仙乐动听,清音和许多弟子都愣愣地看着头顶的一切。 “修真之道,去伪存真,求得真我……大道无情,人却有情……大道五十,天衍四九,遁去其一……悟天地法则,品人间百味……道成,得长生,不入轮回……” 晃神间,熟悉又陌生的话语钻入耳中。 掌门听得入神,抚着胡子的手顿住了,眼里充满了喜悦和欣赏之情。 一个巨大的虚影在云间突然回头,朝这个方向微微颔首,像是在道谢。 回过神时,掌门对众位长老和弟子们说:“如今清行大道已成,飞升仙界,诸位不可气馁,亦当奋起直追,不堕宗门盛名。” 众人齐齐喊道:“是!” 声音里饱含着坚定不移的信念,大得直入云霄,惊起了一林的鸟雀。 —————————————— 现世 苏歌在自己的身体里醒来,在医生和护士的帮助下,积极做恢复训练。 几个月后,他的身体才恢复了正常,可以自由地行走起卧,进食运动。 当初带领苏歌入职的青年拎了水果和营养品来探望他,青年身后跟着一个穿着套装的女职员。 “好久不见,李先生。”苏歌坐在病床上,看着来人,放下了手中的书本。 青年放下礼品到桌子上,含笑道:“好久不见。看样子,苏先生恢复得不错。” “借你吉言。” 这位李先生又指指身后的人,互相介绍道:“大家都是同事,我介绍一下,这是希桐,这是苏歌。” 希桐伸出手来:“你好,我是希桐。恭喜宿……苏先生身体恢复健康。” 苏歌轻轻握了握她的手,就收了回来,淡淡地说:“你好。” 随即,青年开始大说特说苏歌的任务完成得有多么好,为和谐局做出了多么大的奉献。为了表彰这样优秀的同志,和谐局决定授予苏歌优秀任务者的称号,并给予奖励。同时,和谐局希望苏歌能继续为人类伟大的事业发光发热。 苏歌没有插嘴,就这样静静地看着李先生把假的说成真的。 希桐在一边有些局促,微微低头。 最后,李先生说的口都干了,还不见苏歌的表示,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什么,病房里顿时安静下来。 “李先生的口才很好,不当演说家可惜了。” 青年囧囧有神,心想你听我说了这么多就想到这些吗? 他不由得有些尴尬无力,呐呐道:“哪里哪里!” 苏歌不闪不避地直视李先生的眼睛,平淡却不容置疑地道:“让真正的负责人来见我。” 在这样的目光下,李先生忍不住躲闪了一下:“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一看苏歌的眼神,青年就明白对方心有成算,根本不信自己,苦笑一声,举手投降:“……ok!一切如你所愿!” boss,这可不是我的锅!是你大外甥太聪明了喂! 李先生在心里做呐喊状。 几分钟后,一个身形高大、大约三十来岁的男人走进了病房,嘴角挂着有些痞气的笑容:“嗨!大外甥,好久不见。” “你是今天第二个跟我说好久不见的人。” 见到来者,苏歌并不惊讶,心里的疑团却一下子云开见日。 难怪他的任务那么轻松,那些任务世界本来就是这个该称为舅舅的男人为他而设,自然不会为难他。 男人在心里将抢了他台词的李先生骂了个狗血淋头,面上还是笑眯眯的:“说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心意。” 苏歌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男人的笑脸僵了,过了一会儿,他低下头走过来,蹲在苏歌身边,将苏歌的手放在自己头上,沉沉地道:“对不起,小宝,是舅舅不好……当初姐姐姐夫走的时候,我在国外回不来……让你一个人过了那么长时间。” 男人絮絮叨叨的,像祥林嫂一般,跟他英朗的外表一点也不般配。 听小舅舅动情地说着他的愧疚和万般无奈,苏歌摸了摸自己的胸口,那里的心脏有力地跳动着,奇怪的是,他一点感觉也没有。 他对多年不见踪影的亲人毫无怨念,也无激动, 分卷阅读103 分卷阅读104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104 所有的感情都像水一样,淡淡的,无色无味。 “原谅舅舅好不好?小宝。”男人仰起头来看苏歌,眼神诚恳,他答应过姐姐,一定要照顾好外甥的,是他食言了,是他的不对。 “好,我原谅你了。”苏歌轻而易举地说出了男人想听的话。 看着苏歌波澜不惊的脸,男人的心却一下子就凉了下来。 自幼样样出色,跟所有人都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优雅有礼,从容淡定,事事按计划而行,不出一丝差错。在所有人眼里,苏歌都是完美的人,完美到挑不出任何错误——像机器人一般。 即使亲人在自己最需要的时候没有出现,也毫无怨言,亲人再次出现时,连情绪都毫无波动。 这样的小宝,真的好吗? 男人不由得想起了心理医生说过的话,心头沉甸甸的。 希望他回来得还不算迟,一切还来得及。 男人扯出笑脸,抱抱苏歌:“谢谢小宝,舅舅很开心。” “嗯。”苏歌犹豫了一下,也抱了回去。 你说了开心,那就是开心……吧。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一,抱歉&(_ _)&,今天更新晚了 二,这个结局想了很久的了,是我觉得没有太多bug的一个结局了 三,大家有什么想要看的番外吗?可以说一下,能写的我就写 四,修真这个世界其实我想的还有另一个版本:就是女主因为误吃了某种神奇的药物,变得非常吸引人,而且欲.望很强烈,所以开了后宫。苏歌为了完成任务,就去阻止女主,结果他吃了…… 任务虽然完成了,但是苏歌花了很大力气,才摆脱了药物的控制,这个过程,苏歌会变得美美美 但是,实在是太污了啊!笑哭jpg. 所以就没写,就有了大家看到的这个版本,很多bug,现在都不知道怎么改了,等写完番外再说吧…… 五,非常感谢小天使们这一路的支持啊,挨个抱一抱,再么么哒(╯3╰) 这篇文从开始到现在,都快四个月了,能坚持下来,小天使们的功劳真的很大(//?//) 第一次写文,bug真的挺多的,还要谢谢小天使们认真地看文,还指出了很多我自己都没注意到的地方 我看着收藏从一个,两个……个位数到两位数,再到三位数,真的特别开心~( ̄▽ ̄~)~ 还有大家勤勤恳恳灌溉的营养液和投的地、雷,再次感谢,么么哒~(^з^)☆ 第79章 番外篇 2100年,正值世纪之交,z国面对全国正式推出全息网游,举国沸腾。 许多一线二线城市里,广场或商场的led屏上,一道剑光拖曳长尾自天边划来,嘭——,仿佛真的有三尺青锋将屏幕击碎,留下一地玻璃,那种近在眼前的真实感令观众无不心有余悸。 屏幕“碎”掉后,玻璃化为点点流光,飞舞腾空,汇聚成一座孤僻的高峰。山峰上,斜阳若影,寂静寥落,行宫如石,立于崖边。 视角一转,从仰视变成俯视,从行宫的游廊往下看,深渊万丈,悬崖峭壁,翻滚的浓雾也无法掩饰那种高不胜寒的感觉。 画面一停,斜阳峰三字以泼墨形式印于行宫旁边。 镜头随着飞起的仙鹤转移,到了一个辽阔的广场,上万身着天青色道袍的年幼弟子正在师父的指导下,一板一眼地舞起剑招,腾挪转移间自有一番洒脱和真意,对观众而言又有难言的威势在里面。 画面随着仙鹤再转,许多剑修和法修正在与魔修作战,剑气纵横战场杀伤无数,法修招数百出,火焰、寒冰、水柱、藤蔓、土盾……佛修们转动念珠,挥起降魔杵,狠狠地砸落。 “妖孽,受死吧!” 魔修们也不甘示弱,刺耳的笑声如魔如幻。 “有什么本事尽管使出来吧!净叨叨算什么好汉?” 黑雾涌动,卷起了力竭的正道修真者。背着棺材的干瘦老者放出了干尸,一个两米多高的大汉召出毒蛇,妖媚的红衣圣女翩翩起舞…… 画面之精彩、逼真,让人仿佛身临其境,亲眼见证了一场震撼人心的大战。 激烈的战斗画面结束后,悠扬的丝竹管弦乐声响起,倒流的瀑布在阳光下闪烁着七彩的光芒,一片粉色的花瓣随瀑布逆流而上。 仙鹤一声清鸣,身下的山林传来了虎啸龙吟之声。一只狐狸跑着跑着倏然变成了一个娇俏的姑娘,白衣胜雪,长发及腰。 一只孤单的陵光鸟拖着长长的金色尾羽,从仙鹤旁边路过,朝着初升的太阳飞去,留下一道金粉铺就的轨迹。 一片祥和。 这个宣传片也不知是怎么制成的,画面逼真得让人怀疑人生,仙鹤的一根根翎羽细腻洁白,它扇动翅膀时,仿佛真的带起了一阵风。 此时,缥缈的话外音响起:“修真者,去伪存真,求得真我,得大道而长生。” 屏幕陡然一暗,留下了狂草写就的浮罗界修真记几字。 观众们的兴趣顿时被提了起来,纷纷暗骂游戏开发商的奸诈:“你有本事给我看宣传片,有本事放游戏出来啊!” 如观众们所愿,《浮罗界修真记》很快就投入了使用。 各大游戏头盔、营养舱的预售点排起了长龙,神洲公司甚至要安排大量保安才能维持秩序,不至于引起暴动。 a大女生宿舍,周尔岚深呼一口气,双手略有些颤抖地打开了快递包裹,露出了那个她无比熟悉,陪伴了她许久的银色游戏头盔。 周尔岚是幸运的,她参与神洲公司的抽奖活动,获得了一个游戏头盔,不必像别人那样去预售点争抢。同时,她又是不幸的,她上一世所有的痛苦都来源于这款游戏。 但清楚未来走向的周尔岚绝不会放弃这款游戏,或者说,登上力量顶点的机会。 一开始,《浮罗界修真记》虽然也引起了轰动,但人们只是把它当作一款特别的游戏,万万没想到,浮罗界已经和地球慢慢融合,这款游戏就是二者合作的先锋。 到了后期,浮罗界和地球真正融合的时候,玩家在游戏中学会的技能也带到了现实中,一些加入宗门的玩家也在现实中找到了自己的宗门,成为了名副其实的人生赢家。 原本,周尔岚在游戏中也取得了不错的成就,可惜这一切都被那对狗男女给毁了。 想到这里,她的胸口不由得剧烈地起伏起来,像一条上了岸的鱼,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平复下来。 熟练地将头盔戴上,链接。 强烈的失重感传来,周围黑暗无光,周尔岚尽力保持镇定,不让心跳过快。据她上世从游戏攻略可知,这第一幕考验的就是玩家的心性胆量,表现得越好,在后来拜 分卷阅读104 分卷阅读105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105 师时得到的便宜就越多。 落地后,只见一片青绿色草地映入眼帘,空气清新,沁入肺腑。 突然间,一只灰色的老鼠冒了出来,朝周尔岚的脚冲了过来。 她就知道是这样! 上一世她就是在这个环节被吓到了,后来拜入九霄剑宗时,被收弟子的长老以胆子小的理由拒绝了。 可恨! 有很多玩家在猝不及防之下,都被游戏给坑到了。 周尔岚眼睛一动,一脚将老鼠踢了出去,用了十成十的力,那老鼠吱吱一声,没一会儿消失了。 这时,一个穿着白色长裙、头戴钗鬟的女性接引npc出现了,她嗓音温和地道:“欢迎玩家进入浮罗界,请玩家确认名字,一旦确认不可更改。” 面前出现了一个对话框。 “一叶扁舟。”周尔岚毫不犹豫地说。 话音一落,对话框里就出现了“一叶扁舟”四个字。 “请再次确认名字。” “一叶扁舟。” 游戏立即响起了泉水叮咚之声,npc又说:“名字已确认。请确认职业。” 草地上浮起了几个女性身影,医者仁心的丹修,英气勃勃的剑修,仙气飘飘的法修,妖媚艳丽的魔修。 在《浮罗界修真记》中,不允许玩人妖号。除了这四种修士之外,还有妖修和鬼修,但人类是没有办法成为妖修的,鬼修的话,死一死还有可能。 哪个中国人没有一个武侠梦、仙侠梦呢? 周尔岚肯定地道:“剑修。” “玩家身份已确认,游戏正式开始。” 草地上闪过一片白光,周尔岚的身影从原地消失了。 —————————————— 玩家们兴冲冲地投入了游戏的怀中,内心的点瞬间被制作精良的游戏击中,在各大论坛上、微博上留下了大量赞赏。 服务器都快崩溃了,加班的工作人员心里苦。 【啊啊啊啊——好高高啊啊啊!!!!御剑飞行真的好可怕!!!老子有恐高症啊……不过,习惯了还蛮爽的,嘿嘿!】 【为浮罗界疯狂打call!一草一木仿佛都是真的,感觉自己已经穿越!!】 【如果大家找不到我,不要怕不要慌,我去修真啦啦(▽)】 【修炼的时候,感觉好像真的有灵力从经脉流过,暖暖的,炼气之后,身轻如燕,飞墙走壁不是梦!】 苏歌泡在温泉里,白色云纹锦衣凌乱地堆在岸上,上身赤.裸,八块腹肌紧致有力,下.身为长长的白色蛇尾,浸在清凌凌的水中,整条尾巴宛如白玉雕刻而成,湿漉漉的白色长发搭在背后,脸颊微烫,神情放松。 手边的木质雕花托盘浮在水面上,装着一壶美酒、一叠瓜果,像一条随波逐流的小船,随着水波一荡一荡。 泉水上轻烟白雾袅袅,清幽的月光倾泄而下,玉人盛颜溶于水月,一切都美的恍若仙境。 视线所及之处,活了上万年的巨大桃树,根系虬结,枝头花开如粉云浮空。 山下的夏日初临,山上的料峭春寒未过,层层叠叠的桃花,风一吹过,纷纷扰扰地落下来,整个世界只剩下漫天飞舞的粉嫩花瓣。 也有一些桃花瓣落入水中,花香在热气中隐约浮动。 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 这一次,苏歌又回到了浮罗界,只是沧海桑田,万年已过,许多故人已经杳无踪迹。他也不再是是兰霄瀚,甚至不是人修,而是妖皇——离歌。 妖皇小时候是个小可怜,一身白化病,在一窝花花绿绿的蛇里便成了异类,受尽排挤。 但他很有志气,努力修炼,最终成为了妖族的皇。而他的兄弟姐妹们早已寿元终尽,化为一抔黄土。 因为生来孤单,历尽沧桑别离,他给自己取名离歌——离别之歌。 一如既往的,苏歌仍旧是要完成任务,斩掉女主周尔岚的桃花。 这是一个网游世界,为了任务,他不得不常驻游戏,而不是像其他修真者一般,只投了一股神识到游戏里,有空就来看看,别的时候基本不管,任由它自由发展。 作为一个大boss,妖皇只要等着玩家前来刷他就行。但是,作为任务者,苏歌还是得主动出击。 只是,按进度,现在的玩家大多刚出新手村,很多地图都还没有开放,苏歌也只好暂时待在天都峰。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小天使的营养液么么哒(╯3╰) 读者“夜雨の飞语”,灌溉营养液 +4 20171123 22:19:47 第80章 番外篇 【叮!恭喜玩家一叶扁舟第一个领悟轻身术!】 【叮!恭喜玩家一叶扁舟第一个领悟巨力术!】 【叮!恭喜玩家一叶扁舟第一个领悟甲盾术!】 作为删号重来的老玩家,没几天,周尔岚凭借经验最先领悟了各种基础法术,很快就出了新手村,并成功筑基。 【叮!恭喜玩家一叶扁舟第一个成功筑基,踏上漫漫修真长路!获得奖励声望100点,下品灵石十块,聚源丹一颗。玩家一叶扁舟的悟性惊人,神洲将在世界通告此消息,玩家是否隐藏姓名?】 周尔岚想了一会儿,说:“隐藏。” 世界频道顿时响起了大气磅礴的乐声,接引npc的声音凭空响起: 【玩家×××通过不懈努力,成为浮罗界修真记中第一个成功筑基的修真者,获得奖励声望100点,下品灵石十块,聚源丹一颗,特此通告,以资鼓励。】 这条信息化为金色大字,在世界频道上连刷三次,一时间几乎闹得人尽皆知。 【紫罗兰:大神求罩!】 【柳叶青青:可怕,谁这么牛逼?】 【沧海一声笑:是铁血军团公会的人吗?】 【2333:66666666……】 …… 玩家们炸了锅一般在世界频道上刷过一条条信息。 铁血军团公会的驻地在一个小镇上,现在开服没多久就能建立起这样一个规模大、纪律好的公会,公会会长铁血战士自然不是一个吃素大的。 得到别人先他一步筑基的信息之后,他并没有生气,而是饶有兴味,颇有跃跃欲试之感,眼睛亮得像森林里的野狼。 他家里有军中背景,本人也参军过,甚至可以说是奉命进入浮罗界修真记,他到现在还记得老头子斩钉截铁地说:“这一次,事关重大,绝对不容有失!” 当然,除了铁血军团之外,其他几个大公会都有一定的背景。 是谁这么本事?竟然这么快就摘到了桃子?是李家?萧家?还是赵家? 是天赋还是运气? 好友列表那里很快浮起了一个提醒气泡。 〔私密〕刺客: 分卷阅读105 分卷阅读106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106 老大,不是其他公会的人。 〔私密〕铁血战士:查一下是谁,把他招揽到公会来。 〔私密〕刺客:是! —————————————— 正在给现·男友和闺蜜挖坑的周尔岚对此毫不知情,她利用先知把二人引进了一个难度极高的副本里。 这个副本叫森罗峡谷,从外面看起来也是个风景秀丽玄幻的好去处。平静之下却是危机四伏,里面布满了色泽艳丽的带毒蘑菇妖。 这种妖怪食谱很广,荤素不忌,别的本事没有,一身的毒素和腐蚀性粘液却是防不胜防。 要想过这个副本,必须带上解毒剂和清心丹,但,周尔岚又怎么会提醒他们呢? 更妙的是,在副本里玩家跟外界完全失去了联系。要想下线,玩家就必须杀死蘑菇妖王,取出钥匙离开副本。 为了能彻底解决掉这对男女,和那些落井下石、为虎作伥的人,周尔岚可谓是费尽心机了。 《浮罗界修真记》不同于其他游戏的一大特点是,玩家死亡之后,不仅会掉装备掉等级,而且,死亡经验十分拟真足以令许多人心生退意。 更可怕的是,死亡次数多了,就会被系统认为玩家不适合修真,从而被游戏驱逐出境,再也无法登录这个游戏。 要问周尔岚是怎么知道的? 因为她上辈子就被驱逐过。 那是她的耻辱,她必定要仇人的鲜血和未来洗刷掉昔日的痛苦和恐惧,踏着仇人的白骨登临高处,王者归来! 御剑飞行,悬空而立的周尔岚居高临下地望着那些背叛过她的人在副本里哀嚎、惨叫,却无法下线,只能一次次承受死亡的痛苦和不甘。 就跟上辈子被追杀令追杀到上天入地、求救无门的她一样。 夏日的阳光明亮耀眼,沐浴在光芒之下,一切都无法遁形,银色飞剑的剑刃寒光闪烁。山风拂过,吹起女剑修的裙摆和乌黑的秀发。 周尔岚神情阴郁,嘴角挑起冷笑,心灵上的桎梏却一点点地松开了。她独自一人立在辽阔的空中,在仇人的恐惧中一点点泯灭那些负面情绪,意志却慢慢变得冷硬酷寒,像深海的秘银,无懈可击。 恨,与爱相对,是一种强大而持久的力量。 用得好了,那能成为你挥向仇人的利剑,保护自己的铠甲。用得不好,也会伤人伤己。 ———————————————— 森罗峡谷不负女主所望,顺利地将所有人解决掉了。 在现实中,周尔岚也抽空给闺密家的公司找了些麻烦,令他们无暇顾及她之后,她就专心沉浸在了游戏之中,不再对仇人们多做关注了。 和她伟大的人生和光辉的未来相比,这些轻易被她收拾掉的人又算得上是哪根葱? 周尔岚加入铁血军团之后,因为资源充足、心魔已去,修为像坐了火箭一样,蹭蹭地往上爬。 期间,少不了打脸与反转、收服灵兽等等戏码,为一叶扁舟这个名字增加了不少声望。 铁血战士的修为不如周尔岚,但论起实战能力,却胜过周尔岚很多。于是,二人结成了互帮互助小组,互相帮助共同进步,情愫暗生。 浑身白毛黑纹,额生王印的小虎崽亦步亦趋地跟着周尔岚,看看前面高大威猛的男人,又低头瞧瞧自己的虎身,悲哀地“嗷呜”一声。 “怎么了?虎王。”周尔岚闻言回头抱起虎崽,上下检查。 虎崽不要脸地埋入周尔岚胸前,“喵喵喵”地叫了起来,毫无森林之王的威风和自觉。声音又娇又软,顿时萌化了周尔岚的大姐大之心。 明知虎王在刻意卖萌,周尔岚还是积极地吃了这个安利,一番虎摸,手下毛绒软滑的手感令她的一颗红心都化成了水。 至于原则什么的……那能吃吗? 铁血战士的脸色已经黑如锅底了,他就知道,他跟属虎的八字不合,天生相克。 周尔岚一手抱着虎王,一手扶着剑柄,觉得自己的少女心完全复苏了,人类已经无法阻挡喵星人前进的脚步了。 作者有话要说: 嗯,以后的更新时间大概是不固定的…… 第81章 番外篇 染满鲜血的草原上,天空湛蓝寥阔,长风吹过,压低了青草,像波浪在草地上翻滚。 四肢强壮有力、皮毛坚硬的狼群,不顾伤痕累累的身体,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吼声,与修真者们对峙着。 周尔岚和铁血战士、虎王正背靠背,警惕地望着周围的妖兽,他们身上都带着或深或浅的伤口,精气神也有些颓靡。 师徒系统开放之后,周尔岚凭借一路来的出色表现,如愿拜入了前世求而不得的九霄剑宗。 铁血战士善用长.枪,则是拜入了九霄剑宗附近的紫宵宗。 铁血军团公会得知草原秘境之后,为了保险起见,不得不和其他大公会联手到草原秘境一探。据说在这里杀怪不仅奖励丰厚,还极有可能找到仙界传承——这令许多玩家都红了眼睛般挤进了这个秘境。 到了现在,数千高手玩家只剩下了他们三个,孤零零地面对着数十只妖兽,简直是穷途末路。 不对劲!上辈子的草原秘境不是这样子的。 秘境明明就是为了挑选继承人才会出现,那些考验还没出现,玩家都快全军覆没了,这怎么可能? 但这一切又确实发生了。 周尔岚恨恨地抹了一把脸颊上流血的伤口,从背包里取出三颗覆灵丹,分了两颗给铁血战士和虎王。 趁此机会,狼王长啸一声,后肢发力,踩着无形的风,整个身体奔腾而起,灰色的狼毛尖在阳光下发出微光,朝玩家们扑了上去。 其他的狼妖见此,也有样学样地跟着呈包围之势扑了上去。 血盆大口扑面而来,带起了阵阵咆哮声和腥风血雨。 铁血战士咬舌定了定心神,抡起长.枪,挥了一个圆,银色的光芒燎起。周尔岚和虎王见此,不用言语,就默契地借力跃上半空,暂时避开包围圈。 银色长.枪大开大合,携带着排山倒海的气势,一层层风浪以铁血战士为中心向外扩散,青草被一面倒地压低,碾成灰烬。 狼群来势不减。 铁血战士面色坚毅,即使面上和铠甲上都沾满了腥臭的血污,仍旧俊朗迷人,他望着来袭的狼群,轻声道:“镇!” 只这轻轻一声,仿佛力重千钧,使得狼群突兀地在冲击的半途中定住了。 这一招是紫宵宗的镇派招式,非亲传弟子不能学,能无视人数、等级定住敌方。后遗症也很严重,敌方的实力越是强大,对施法者的损害就越厉害。 果然,说完“镇”字后,铁血战士瞬间变得面无血色,以枪拄地,身体摇摇欲坠。 以他的实力顶多能 分卷阅读106 分卷阅读107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107 定住狼群三秒钟。 三秒钟,够做很多事了。 第一秒,周尔岚在半空中与定住的狼群对望,疯狂地抽取身体里的灵力,挥舞长剑,剑柄的蓝色流苏吊饰在空中飞舞。 虎王返回了地上。 第二秒,周尔岚开始蓄力,周围的灵气像风一样逼近。 虎王伏下巨大的身躯,将铁血战士叼到了自己的背上。 狼群的眼睛里露出了不甘之色。 第三秒,周尔岚勉强蓄力完毕,释放大型剑招——梨花带雨。 白色的剑气像洁白的梨花,又像忧郁的雨水,落在狼群身上,无声地撕开一个个口子。 虎王回到了周尔岚身边,黑色的漩涡出现,带来了生的希望。 第四秒,狼群恢复了行动力,正要咬上敌人。 就在这一刻,一虎二人从漩涡中消失了。 失去了攻击目标,狼王神色冰冷地望着漩涡消失的方向,发出了低吼声。随即,狼王带着剩下的族人,留下一地残骸,坚定地朝着西方走去。 只见西方的尽头隐约露出了一个檐角。 伟大的妖皇啊!愿你强大,愿你仁慈!庇佑臣民,终结分裂,终结流离。 ———————————————— 嘭—— 一虎二人从空中掉了下来。 虎王身为白虎,虽说天赋空间能力,但它到底年轻,又没有回到妖族圣地接受最完整的传承,对空间转移的力量掌握得并不好。当时,情况紧急,虎王就随机转移了。 铁血战士已经晕了过去,虎王也蔫蔫的,被压在最底下,话都没有力气说了。 细细一看,居然是周尔岚这个女孩子的状况最好。她也被摔得晕头转向的,好不容易摇头晃脑地爬起来,四周看看。 又是一片青青大草原。 周尔岚在心中哀叹,草原对我是真爱啊。可惜,并不想绿,啧! 也许是否极泰来,周围环境安宁,看起来并不危险。周尔岚放下了一半的心,又喂了铁血战士和虎王丹药吃,才敲了敲世界频道和公会频道。 理所当然的,没有任何反应。 就知道游戏是这个尿性! 一入副本深似海,从此联系是路人。 周尔岚看看一虎一人,拨了拨篝火,在星夜下漫无边际地胡思乱想,放飞思维,也不知道外面怎么样了。 草原秘境里,盛夏长年无休,水草丰茂,晚风吹草浪,不仅不冷,还吹散了热意。 星子缀在夜幕下,垂下点点星光,天边的草原和天空相接,显得夜幕被放得极低极低,低到了眼前,仿佛伸手可摘星辰。 在这样的夜色里,周尔岚的思绪万千仿佛水淹金山般漫上心头。前世的一切像眼前的星星,离得那么近,又那么远。 青梅竹马,三小无猜。 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最终,长大,相恋。一边是恋人,一边是闺密。 对他而言,大概两边都是他的青梅,白月光和朱砂痣,没有轻重之分。 但他怎么能那样?我的恋人拥着我的闺密,走到我的眼前,对我说: “岚岚,我爱你,也爱薇薇。你爱我,又常常舍不得薇薇一个人,薇薇也同你一样。不如我们三人在一起,谁都不必为难。” 何其荒唐可笑! 想到这里,周尔岚苦笑起来。其实他们两个人的这种行为算不得出格——自从上个世纪以来,m国逐渐流行起三人恋,后来又传入了z国。 男女男,男男男,女男女,女女女……三人恋形成的原因已经不可究了,也许是为了避免恋人朋友两厢冲突,冷落一方;也许是双.性.恋的尝鲜;也许仅仅只是猎奇或者是为了左拥右抱。 总之,开放宽容的环境,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现代式冷漠,成为了这样的三人同行成长的土壤。 哪怕许多老一辈的人永远不能接受这种关系,甚至连法律都不承认,三人行却仍有市场。 眼睛里涌上酸涩,他们明明知道自己性格传统,追求的是一生一世一双人,不可能接受三人同行,还提出这样的要求,未免欺人太甚。还有薇薇,竟然因此视多年的友情于无物,对自己痛下杀手,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当夜,虎王发起了高热,幸好周尔岚一直都在守夜,很快就发现了这一异样,彻夜不眠地照顾虎王。 这场战斗不是没有好处的,养好伤后,一虎二人的修为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尤其是虎王。他在一个月夜下化为了人身。 四肢修长有力,身姿矫健,一身蜜色的肌肤,肌肉流畅而有弹性。五官充满了野性之美,笑起来露出尖尖的虎牙时,更是迷人得不行。 虽然面容尚且有些稚嫩,但一身的煞气足以弥补这种不足,反而衍生出一种别样的魅力。 最起码,周尔岚初见时就红了脸。 这让虎王十分满足,并得意地朝铁血战士挑了挑眉。 铁血战士……是又好气又好笑,这样孩子气懂什么呀? 不过虎王是不会承认这一点的。眼见着铁血战士和周尔岚的感情日益加深,他急得很,整日里缠着周尔岚。 虎王化形后需要一个正式的名字,由周尔岚所取——楚西羽。 西楚霸王——项羽。 一路上,三人历经磨难,最终虽然没有得到所谓的传承,却还是走出了草原秘境。 但是,很多人,尤其是死在草原秘境里的玩家不相信他们没有得到传承,像疯了一般追杀、悬赏、挑衅。 一次次的合作、打脸、共患难、同风雨,使得三人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眉眼相对间也流转着难以言说的默契和情意。 此时,命运女神织下的网终于落了下来。 【世界频道:妖皇出世!发出折柳令——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强制召天下妖族回归族地,开辟妖界!】 折柳令在世界频道连续刷了十分钟,一时间,妖族开辟妖界的事情天下皆知。 在地图上,玩家们常常能看到成群结队的妖兽如浪潮一般,向着天都峰而去。 飞禽走兽,山精水怪,结伴而行,端的是浩浩荡荡。 没有哪个玩家敢袭击这些妖兽。 因为妖皇在发出折柳令的同时,也对玩家们发出了警告:凡是在妖兽回归族地时猎杀妖兽的人,都会受到妖皇的诅咒。 浮罗界和地球融合的消息也早就传了出去,现实中z国掀起了修真狂潮,而《浮罗界修真记》不但保持了原有的魅力,还增添了许多新的功能,并没有失去修炼的力量,因此还吸引了更多的玩家。 能在浮罗界中活到现在的人都不是蠢材,也很惜命,没有哪个敢去试一试“妖皇的诅咒”。 尤其是在正 分卷阅读107 分卷阅读108 和谐社会禁止后宫[快穿] 作者:孟秋七月 分卷阅读108 道和魔道的各个宗门纷纷下令约束门下弟子之后,就更加没有人敢招惹这些妖兽了。 连许多认主的妖兽,都纷纷和主人解除了契约,踏上了归途。 只有楚西羽不乐意,他不仅不乐意,还气的要死。他才刚刚和心爱之人表白心意,正是浓情蜜意的时候,哪里舍得离开? 但折柳令的力量并不以他的意志为转移。 楚西羽一天比一天变得暴躁不安,回归族地的本能不停地驱使他离开恋人。他苦苦挣扎,在本能和情感之中做着斗争。 看着楚西羽日益消瘦的脸庞,周尔岚和铁血战士心里难受得仿佛有钝刀在一下一下地磨,恨不得自己能立刻杀掉妖皇,解除折柳令。 最终,周尔岚红着眼睛敲晕了楚西羽,和铁血战士一起将他送到了天都峰。 【叮!恭喜宿主,楚西羽任务完成度达100%。】 苏歌淡淡一笑,望向排得长长的队伍,在起伏的峰峦中蜿蜒前进,踏入那扇门,来到妖界,建立属于妖族的国度。 晚霞绚丽多彩,渐渐暮色四合,天边的树木像芥菜一样,江边的小船载着旅人归来,岸边一盏盏灯笼亮起,在风中摇摆,指引归途。 天空中的宝船和飞剑发出宝光,在夜色下像一颗颗星星,点缀了无边的苍茫云海。陵光鸟拖曳着长尾飞过,追逐着初升的玉兔,不知疲倦。 天都峰上的桃花又一次轮回,在温泉边美美地盛开着。 分卷阅读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