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分卷阅读1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1 ? 书名: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文案 他用了三个月的时间,在生命里开了一个洞。 一生的爱倾倒而空,就在一瞬间。 多好啊。不像别人, 不像我们,我们的一生千疮百孔。 (改编自《静水流深》) 独立纪录片女导演×农村信用社小职员/广西-南京/he 每晚七点更新/洁党慎 文名来自《一个叫欧维的男人决定去死》 -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三教九流 情有独钟 边缘恋歌 搜索关键字:主角:程树 ┃ 配角:谭临 ┃ 其它: ================== ☆、相遇 “到咯。” 背着行李箱的壮族妇女转身,向谭临招了招手。 谭临低头踩上最后一级台阶:“谢谢。” “小伙子……你说的就是那家住处是吧?” 谭临看了一眼不远处的招牌。 【林下客栈】 他“嗯”了一声,从钱包里抽出一张五十块递给她。 这个壮族妇女叫蓝金花,就住在龙脊梯田下面的平安壮寨里,每天都靠帮游客背行李上山赚点钱。 上下山一趟要花两个小时的脚程,蓝金花年纪不大,身板壮实,却驼背得厉害。 她手脚麻利地接过谭临的钱,从腹前襟的暗兜中找出一张二十回递给谭临,嘴里还不忘絮絮叨叨道: “你刚才也看到咯,大姐家里还开了一家小饭店,就在平安寨子里。等哪天有空,记得去吃顿饭呐。大姐认识你,到时候呢,给你打个折,怎么样呐?” 这里人说的是西南官话一支,和重庆话一样,软软绵绵,起承转合,带着悠长的气息。 谭临又“嗯”了一声。 蓝金花拿着钱,兴高采烈地沿着原路回去了。 谭临在石头路上站稳,解开衬衫的上面两颗纽扣,任由风吹进衣领,带走一片蒸发的汗气。 有一只黄色的土狗一跳一跳地跑过来,绕着他的腿仔仔细细闻了一圈。谭临一动不动,沉默地看了一眼手表。 现在是下午三点四十分。 天色阴阴沉沉的,翻滚着大片的乌云。视野触及之处皆是高高矮矮的万亩梯田,绿色植物肆意疯长,粼粼水波中倒映着污色泥土。 谭临拉着行李箱,跟着那条狗走进林下客栈。 客栈里空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大门后面放了一左一右两个音响,此刻正悠悠扬扬地响着旋律:“在离这儿很远的地方,有一片海滩。孤独的人他就在海上,乘着船帆……” 男人的声音含含糊糊的,混着海浪似的钢琴声。谭临觉得自己似乎在哪儿听过这个调子,只不过他怎么都想不起来了。 音乐声回荡在木楼里,谭临往前走了几步,还是没有一个人出来。 大黄在他的身后适时叫了两声。 “汪!汪!” “哎!来了!” 随着狗叫声,木质楼梯后面噼里啪啦响起一阵下床的声音。有人汲着拖鞋急匆匆走到前台,是一个年轻男人,头发乱糟糟地堆在头上。 他揉了揉眼睛,冲谭临打了声招呼:“你好。” 谭临礼貌地点点头。他走到前台,掏出自己的身份证:“网上订的,姓谭。” 年轻男人打了一个哈欠打开电脑屏幕,一边找预订的信息,一边和谭临搭腔。 “帅哥,刚到这里啊?打算在我们这儿呆几天啊?” “一周。” “这么久啊。”年轻男人看了他一眼,笑眯眯道,“一个人?和女朋友?还是网友见面呐?” 谭临避开他的目光:“一个人。” 年轻男人一顿。 他侧过身子写了一张押金单,有些尴尬地讪笑一下,“一个人啊……” 谭临没说话。他面无表情地立在柜台前,静静等待着。 半晌,年轻男人写好押金单,又笑眯眯地开了口:“那你有没有去桂林阳朔那边去耍过啊?” “没有。” “房间是203。”年轻男子递给他一把钥匙,冲他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我叫胡一民,是客栈老板。老胡,一民,胡哥,随你怎么叫。有事就下来找我,我不在的话可以让那狗叫两声,”他一指门外的大黄,“那个叫小民,很聪明的。只要他一叫,我保准听得到。” 谭临应了一声。 他提起行李箱,慢慢走上了窄小的楼梯,身后的胡一民又打着哈欠走回自己房间里去了。 客栈不大,谭临没费多大功夫就找到了自己的房间。 开门进去,一股竹子混杂着木头的清香扑鼻。空气静谧,偶尔传来檐下清脆的鸟鸣。 他环视一周,放下行李,将外套挂到床头的挂钩上去。 就是这一霎那。 旁边的房间突然起了一阵巨大的喧哗声。伴随着“咚次打次”的背景音,响起一连串嘈杂的音符。 谭临被吓了一跳,手里的外套没挂好,一下子掉到了地上。 他看了一眼与隔壁房间相邻的墙壁,随后慢慢弯下腰,将外套又拾起来,挂好。 喧嚣的音乐依旧在响,连地板都连带着在震动。 谭临皱了皱眉,没换衣服,径直倒在床上。 他双手撑在脑后盯着房顶天花板,盯了很久很久,一直到楼道里传来一声巨大的关门声。 有人踩着重重的步伐,走到隔壁204的门口。 “砰砰砰——!” 他静静地听着。 “有人吗——!?”那人愤怒地喊道,是个女孩的声音,“你这声音太大了,都影响到别人了!拜托,轻点好不好——?!” 无人应答。 谭临侧过头,又看向那堵与隔壁房间相邻的墙壁。 “有人吗——!?”女孩更用力地敲着房门,“声音小点好不?有点素质啊!” 还是没人出来。 房间里的音乐已经从硬摇到了死金,节点越来越重,听着血脉喷张,让人太阳穴突突跳着。 那女孩锲而不舍地手脚并用敲着门,从动作到语言都有些粗鲁了。 “靠?!你这人讲不讲点道理,开门行不行啊?!” 谭临抿了抿唇,从床上慢慢坐了起来。 走廊里的女孩已经骂开了:“妈蛋!你这人是不是要死啦!操!!!有种快点出来!” 谭临的手搭在房门把手上,正想开门出去。 “啪嗒”地一声,他听见隔壁的房门开了。 同一时间,谭临也开门走了出去。 “干什么。” 女人的声音清清淡淡,没有起伏,没有情绪。 谭临转过身去看她。 隔壁房间的女人清清瘦瘦,披着一件长长的轻质开衫,整个人薄薄的一片,叉着双臂斜斜地倚靠在门上。 她的头 分卷阅读1 分卷阅读2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2 抵在门框上,微垂着眼睛,样子懒散而疲惫,都没有看外头的人一眼。 走廊上的女孩似乎没有预料到门里走出的是这样一个女人。她明显愣了一会儿,继而伸手,狠狠指向门里的女人。 “你这人怎么这样?!你声音搞得这么大,还这种态度!你这是犯法的你知不知道!?” 女人淡淡道:“我犯什么法。” 女孩冷哼一声:“你侵犯了我的静稳权!” “噪音污染从晚上十点半算起。”女人说,“现在是下午四点。” 她没有说多余的话。 一时间,女孩被她呛得说不出话。 谭临想了想,轻咳一声:“女士,这个声音确实太响了,影响到别人了。” 之前她们两人都没注意到他。如今他开了口,那门外的女孩就像见了救星一下,几步过来把他拉了过去。 “帅哥,你也觉得我说得不错对不对!这个音乐也太吵了吧,虽然不是休息时间,但我的神经都快被吵得衰弱了!” 说到最后,她的语气渐渐软了下来,几乎像是在撒娇。 谭临将手臂从她手里不动声色地抽了出来,没搭腔。 直到此刻,204的女人才微垂着眼皮,勉强朝他看了一眼。 她的目光像雪又像羽毛,轻飘飘得没有温度,从谭临的脸上扫过,什么都没有留下,几乎让他产生一种什么都没有发生的错觉。 见她不说话,身旁的女孩又恶狠狠地“哼”了一声,大声吼道:“我不管,你吵死了!必须得把这个音乐给我关了!” 面对愤怒的女孩,女人未置一词。她迟缓地站直身子,不再看谭临一眼,用力地关上了房门。 显然,女孩从未吃过这样的闭门羹。她的怒气更甚,上前一步猛力击打房门:“开门!神经病!你快给我开门!”又转头冲谭临嗔道:“帅哥,你评评理看?她音乐开这么响还不让别人说,你说有没有这种道理的,啊?” 谭临还没来得及回答,204里的音乐忽地断了。再过了一会儿,房门又“啪嗒”地一声被拉开。 女人低垂着眼睛,绕过目瞪口呆的女孩,像一朵游魂似的,慢慢飘下了木质楼梯。 过了半晌,女人已经走远,女孩才反应过来。 她低骂了声“靠”,强压下怒气冲冲的情绪,冲谭临笑了下。 “帅哥,谢谢你啊。” 有什么好谢的。 谭临本想回到自己房间去,没想到女孩掏出手机,拉着他继续饶有兴致道:“帅哥,我叫杜宜美,也刚到龙脊来玩儿,就住你隔壁,咱们留个微信呗!” 谭临礼貌地笑了下:“不好意思,我不用微信的。” “那就q/q嘛!”杜宜美不死心,“微博?豆瓣?知乎?我都有的。帅哥,你用哪个社交软件啊?” 谭临拒绝道:“不好意思。” 话音刚落,他也不管杜宜美作何想法,只转过身快步进了自己房间,迅速关上门。 全世界又恢复了安静。 他本想继续躺回床上休息,却不由自主地走到窗边。一眼望出去,他只看到204那个女人走进了客栈前的小平台。 她光着脚,脚步不徐不疾,似乎在慢悠悠地看两旁梯田的风景。可她偏偏低着头,心不在焉的,让人很轻易地看出她其实并不在意任何东西。 空山新雨后,平台上的水泥路湿漉漉的。女人洁白的双脚在黑黝黝的平台上格外醒目,格外薄,格外远,让人不由地担忧下一秒她就会被风吹走。 谭临就这样在窗边站着不动了。他没有意识到,自己微微皱起了眉头。 最终,女人在栏杆旁站定。她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迎着风抽出一支烟,用手围住火光,靠近唇畔点燃。 青烟从她指尖升腾而起,笼在她的肩头,攀上她的发丝。 她的头发和她的人一样薄。就算隔着这样远,谭临也能看出它们乱糟糟地打着结,就和她抽烟的样子一般,漫不经心里透露出强烈的无所谓感。 谭临沉默地站在窗边,看着女人在山间风口上抽了一支又一支烟。 似乎过了很久很久,女人终于从无尽的烟瘾中挣脱出来。 她将最后一支烟掐灭,盯着不远处一个虚无的点。许久,她突然单脚一撑,站上了栏杆。 大腿靠着栏杆,她的大半个身子都悬空越了出去。 谭临被陡然惊醒。 他狠狠一拧眉,连外套都没有穿,急匆匆地出门下了楼。 作者有话要说:  大幕拉开,每晚七点更新。 这是一个有关偶然与巧合的故事。 我随便讲,你随便看。 - 12.2得知龙脊梯田金竹壮寨因为火灾毁于一旦。 这本书就像一个记忆体。期间有导演因绝望上吊,有古寨因天灾毁灭。 记忆消弭,文字永恒。 感谢你看这个故事。 可以看到一群为生存挣扎的创作者,也可以看到一些再也无法复原的岁月证明。 几年前我从龙脊回来,就常常梦到那里。 绿色的梯田,泛滥的洪水。 我很喜欢那里。 ☆、梦境 谭临下了楼,胡一民正揉着惺忪的睡眼从楼梯后头的小房间里走出来。 看见谭临,他抬起手打了个招呼,却见对方行色匆匆,几步就出了客栈大门。 他“呵”了一声,无奈道:“又是……” 后面的话谭临就没听清了。 他几乎是小跑着赶到女人的身后,一把抓住了她长长的外衫,低声道了一句:“危险!” 女人似乎什么都没听到。 她依然保持着上半身腾空的高难度动作,看着远方那个虚无的点,已然入了迷。她身下头是高高的悬崖,不间断地吹来凛冽的风。 谭临小心翼翼地用手空挡在她的腰前,又提高了嗓音:“小心!” 女人这才回过神来。 她转头看谭临,时间一点一点流过。谭临僵着身子不敢动。应该是过了三十秒,或是比四十秒更久,她才轻轻扯了一下嘴角,开口道:“谢谢。” 她的嘴角几乎未动,所以谭临根本分辨不出她到底是不是在朝自己笑。 谭临慢慢松开她的衣角,说:“没关系。” 女人不再看他。她光着脚下了栏杆,慢慢弯下腰,一点一点地将地上散落的潮湿烟头捡了起来。 胡一民从客栈大门里走了出来:“没事吧?” 谭临看着女人,说:“没事。” 女人没有回答。她捡完地上的烟头,又光脚踩着湿漉漉的水泥地上,慢慢走回客栈。 待她的背影消失在大门之内,胡一民才走了过来,斜倚着半个身子在栏杆上,笑眯眯道:“帅哥,你看上她咯?” 谭临看了他一眼,胡一民自顾自地说下去:“这女人都在这儿住了大半个月了 分卷阅读2 分卷阅读3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3 。你看她那个样子吓不吓人?我心里都慌死了,巴不得她快点走。” “嗯?” 胡一民一抬下巴:“喏,之前还好,虽然话不多,但是都会和人讲讲话。结果一周前接到一个电话,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变成这个样子了——话么也不讲了,整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也不吃饭,偶尔出来就是到这里抽烟。” 他一拍栏杆,长叹一口气:“啊,我真怕她哪天从这里掉下去噢。” 谭临问:“她待了这么久?” “她又不是来旅游的!”胡一民撇了撇嘴,“说是到这里拍什么纪录片,已经付了一个月的房钱咯。不过我估计啊,照这样子下去,她一个月以后绝对走不了。”他一挥手,“改明儿个我去淘宝买个监视器装在门口,否则哪天她出了事,我浑身是嘴都说不清。” 她竟然是拍纪录片的。谭临沉默一会儿,又问:“她叫什么名字?” “程树。” “哪个树?” “树叶的树。”胡一民答,“这人奇奇怪怪的,这名字也奇奇怪怪的。” 谭临含糊地应了一声。 挺好听的啊。他在心里想。 一阵山风吹来。胡一民抱了抱肩膀,抱怨道:“这鬼天气!大夏天的,怎么突然冷下来了?帅哥,要不要进去喝一杯?” “叫我的名字就好。”谭临礼貌地摇摇头,“我坐了一天火车,有些累,先上去休息了。” “好的,阿临!”胡一民非常自来熟,一拍他的肩膀,笑道,“今晚客栈里会有趴,大家一起看看电影打打牌什么的,有空下来玩?” 谭临笑了下,转身进了大门。 上楼,开门。 他的房间里安静,隔壁什么响动都没有。谭临累极了,本只想躺在床上眯眼休息一会儿,却不由自主地沉睡过去。 他做了一个梦。 梦里,小镇上的那个殡仪馆又出现了。一片惨白之中,他看见父亲的殡棺静静摆在自己面前。 有好多好多人扑到他的殡棺上嚎啕大哭,可是他看不见他们的脸。这殡棺就像一个巨大的漩涡,把他生命里所有流动而不腐朽的东西都吸干了。 他心里很悲伤,难过得几乎都要死去,可是却一点儿都哭不出来。 最终他放弃了。 那殡棺上落了许多烟灰,零零点点有些脏。谭临拿出纸巾,仔仔细细地将殡棺从头擦到尾,然后趴在父亲的身上,和他说了许久的话。 有之前讲过的,也有之前没讲过的。 等到汪阿姨疯狂地拽了一个医生到他父亲前面,声嘶力竭地要求赔偿二十万块钱的时候,谭临站起了身,静静走出了殡仪馆。 同父异母的弟弟、单位的领导、亲朋、好友走马灯似得登场,悲怆欲绝的,沉痛安慰的,幸灾乐祸的——他们的画面大多一闪而过。 直到最后,登场的是阮颖。 他和阮颖在一起的时间不长。最初是家里催着,经过熟人介绍相了一个女孩。他父亲看着这女孩长得不错,嘴巴又甜,他就这么谈下来了。 父亲不知道,他却是知道的—— 阮颖和他在一起,不过是为了他父亲的权势。她在乡镇呆得久了,一直想调到县里来。 所以,等到他父亲去世,阮颖自然也离开他了。 他们的分手很和平,很冷静,冷静到不像是两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冷静到不像有任何感情存在过。 阮颖说:“你爸死了,我也没调上来。我们分手吧。” 他说:“好。” 母亲、父亲、女友相继离他而去。谭临二十几年循规蹈矩的人生,就这样分崩离析。 这个相同的梦,谭临已经做了整整一个月。他近乎麻木地看着梦里的自己经历着无休止的死别与生离,却没想到,在梦的最后,程树竟然出现了。 梦里的程树依然是那个样子。单薄的身体,稀乱的头发,淡漠的眼睛。 她光着脚在地上走来走去,恍然间看到谭临,便凑上来,吻了他一下。 那唇和她的人不一样。 她浑身上下都是薄薄的淡淡的,唯独那嘴唇丰满而浓烈。谭临不由自主地搂住她的肩膀,将她的唇贴在自己唇上,不放她离开。 她的嘴唇没有温度,冰凉得没有热气。纵然是这样柔软的地方,却依然撑着骨架般得刺人。 然后他被自己惊醒了。 窗外暮色渐沉,一片猫眼似的深蓝色,大概已经是六七点的光景。谭临侧过身子,发现自己的拇指与食指正环过一个圈,用力抵在自己的嘴唇上,构成梦里的那个场景的触感。 ……什么鬼。 他几乎是有些慌乱地将手指从唇上移开。然后猛力一撑,从床上坐了起来。 一觉睡到黄昏日落时总会让人很不舒服。像是错过了很久的热闹喧嚣,似乎被全世界抛弃。 谭临揉了揉太阳穴,随意披上一件衣服,便开门下了楼去。 胡一民正坐在楼梯口的沙发上看电视。见谭临下来,他招呼了一声。 “阿临,休息这么久,饿了吧?想吃什么啊?我让厨房给你去做!” 被他一提醒,谭临才发现自己胃凹进去地痛,当真是饿了。他抿了抿唇,说:“随便什么都可以。” “看来是真饿了。”胡一民笑道,“你倒是有口福嘞!现在有竹筒饭、糯米鸡,还有刚酿好的米酒,平时都没得剩下的,今天都归你!” 谭临低声道:“谢谢。” 他环视一周,最终坐在靠窗的位置,窗户外面就是七星伴月。 水粼粼的梯田上是如茵的小山包,笼着中间一轮弯月亮,水光倒映着昏色,梯田错落有致,就像女人细致的骨骼。 饭菜很快就上来了。谭临没吃饭,先喝了一口米酒,醇厚清甜,带着浓郁的米香味。 正在此时,木质楼梯上传来“咚咚咚”的脚步声。有人和胡一民热烈地打了个招呼,谭临抬头看去,是杜宜美。 她此刻也转过了头来,看到谭临,眼睛一亮,蹦蹦跳跳地过来打招呼:“嘿!帅哥!你也才吃饭啊!” “……嗯。” “我也没吃,咱俩一起吧?”杜宜美拉开谭临对面的椅子,一屁股坐下,对着桌上的饭菜感慨道,“哇塞,糯米鸡竹筒饭,前两天我都没吃到哎!你运气怎么这么好!” 谭临又礼貌地“嗯”了一声,说不出拒绝的话。 这边这么热闹,胡一民也凑了过来,打趣道:“宜美,原来你已经认识他了啊!我刚才还想着给你们介绍一下来着。” 杜宜美一挑眉,满眼的狡黠与得意:“那是当然咯!这里有帅哥,我当然赶了紧得认识他了咯!” 谭临低头吃了一口糯米鸡。嗯,鸡肉里的油都沁到糯米里了,很好吃。 那边的胡一民一指谭 分卷阅读3 分卷阅读4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4 临,又道:“宜美,阿临也是一个人来这里玩的。要不你明天也和他一起出去,两人凑个对儿,路上也有个伴?” 杜宜美迅速记下了“阿lin”这个名字。她冲胡一民投去一个兴高采烈的笑,用力点点头:“好啊!” “不用了。” 同一时间,男人开口。 他的语气有些冷淡。 胡一民还在努力撮合:“怎么不用了?阿临,你对这儿不熟悉,宜美在这里呆了几天了,还可以给你做做导游……” “谢谢,但真的不用了。”谭临摇了摇头,“我一个人出来就是为了散散心的,不想麻烦别人一起了。” “一个人出来散散心?”胡一民敏锐地抓住了关键点,“哎,阿临,我看你心事重重的样子,不会是和女朋友分手了吧?” ——分手就分手啊,现在眼前就有个现成的,宜美脾气又好长相也不差,不更好? 谭临的目光迅速略过杜宜美期盼的脸。他沉默片刻,摇摇头,道:“我和她没问题。” 言下之意就是我有女朋友,我们关系还很好,我出来是因为其他事,就不劳你们费心了。 “啊!原来你有女朋友了啊!”胡一民失望地一拍手,随即又想起什么,眼神往二楼瞟了瞟,“那你还,你还对二楼的那个……” 一切尽在不言中。 杜宜美看出些许端倪,正想刨根问底一探究竟,却听见楼梯上再次走下一个人。 三个人同时望了过去。 谭临微怔,胡一民也一下子愣住了。 这回,楼梯上走下的女人,竟然是程树。 作者有话要说:  女主是程树,可不是杜宜美啊。 ☆、他者 胡一民之所以愣住,是因为这么多天了,这是他第一次看到程树出现在晚饭时间。 这女人似乎对什么都无所谓。她就像一缕幽魂一样,也不吃饭,也不睡觉。有天半夜他起来上厕所,还看到这女人就站在平台的风口上,一根一根地抽着烟。 她长得还不错,却是个烟鬼,真是可惜了——胡一民这样想。 三人之中,反应最大的是杜宜美。 在看到程树的那一瞬,她的脸色就变了。毕竟,她下午刚刚和这女人发生了激烈的争执,现在这女人的下楼又打断了她的撩汉。 饶是杜宜美怎样愿意在谭临面前愈挫愈勇,她都不愿意在另一个女人面前袒露自己被拒绝的难堪。 况且这女人还和自己不是一路人。 她一下子扭过了脸去,也不说话了。 还是胡一民呵呵笑了一声,招呼道:“阿树,下来啦?一起来吃个晚饭噢?” 楼梯上的女人脚步一顿。她的目光慢悠悠地转过来,似乎这才注意到坐在窗旁的三个人。 她的眼神迟缓,从杜宜美身上移到胡一民身上,最后落在谭临身上。 最终,她几不可见地扯了扯唇角,开口道:“谢谢,不用。” “怎么不用?”胡一民一指挂钟,“现在已经七点多了!你都几天没吃饭咯?” 程树说:“我不饿。” “哎呀,正好大家都在,热闹着,饭菜又有多的,干嘛不一起吃?”胡一民孜孜不倦地劝说着。 程树的目光从谭临身上一弹,一下子飘到了窗外。对于胡一民的话,她恍若未闻,只往下走了两步,自顾自地问道:“你这儿有酒么。” “有啊!”胡一民点点头,走到吧台边,“啤酒有几种,青岛啊雪花啊都有!啊对了,今晚正好还有米酒,要不要……” “有没有白酒。”程树打断他。 “白酒?”胡一民愣了一下,“没有啊,鸡尾酒倒是有的……” “那算了。”程树看向灯火通明的窗边,那里坐着谭临和杜宜美,“给我一壶米酒吧。” 这几乎算是她第一次松口。胡一民就像过节一样,几步就从吧台走到窗边,倒了一杯米酒冲楼梯上的程树遥举道,“快来!这饭还热着,一起来吃!” 阴影里的女人声音淡淡:“拿一壶给我。我在房间里喝。” 她轻轻靠在楼梯扶手上,就像漂浮在空中的鬼魂。她的声音虽远而轻,却拥有不容置喙的力量。 胡一民叹了口气,不再劝她。他很快倒了一小壶米酒,“蹬蹬蹬”跑到楼梯下面递给程树。 谭临远远地看着。 女人伸出手来接过米酒。宽宽的长袖从她的手腕上拂下,露出一截小臂。 她整个人生得瘦而单薄,提着一小壶满满的米酒,纤细的腰肢仿佛下一秒就要被折断,但那截近乎惨败的小臂却平白粗了一圈,又壮又实,就算生在略微粗犷的胡一民身上都不为过,和她整个人有些格格不入。 这是常年搬动重物的后遗症,应该是她职业的缘故。 谭临盯着女人许久。随后,他收回目光,缓慢而仔细地咀嚼糯米鸡,口中芳香四溢。 木质楼梯又吱吱呀呀响了一阵子,女人赤着脚走回房间去了。 胡一民边看着楼梯方向边往饭桌边走来。待坐下之后,他“啧啧”叹了两声,语气中颇有担忧。 “人都好两天没吃饭了,一上来就喝这么烈的米酒?”他摇了摇头,“幸好我刚才骗她我这儿没有白酒。” 杜宜美也叽叽喳喳说开了:“一民哥,她到底什么人呐?今天下午她还在房间里放超大声的音乐,把我吵得什么事都干不下去了!神经病一样啊。” “哎!”胡一民迅速拍了拍她的肩,示意她声音不要那么大,随后还轻轻“嘘”了一声。 杜宜美有点明白过来。她指了指自己的脑袋,有点不敢相信:“她真的……神经有问题?” “也不是有问题啦。”胡一民单手撑着膝盖,呷了一口米酒,“她总是半夜在门外抽烟,有时候我还看到她莫名其妙在哭,性格么,又这么阴阴沉沉的——我怀疑啊,她可能有抑郁症。” 他随后一挥手,“不过这也没什么,也不算精神有问题,毕竟现在有抑郁症的人多了去了……” 那边的杜宜美已经“啊”了一声,双手颇为夸张地捂着自己的嘴巴。 谭临低垂着眼镜,安安静静吃着饭,似乎游离在这个对话之外。 杜宜美紧皱着眉头,无不担忧道:“天哪!那我,我今天下午还和她吵架了,她会不会到时候来报复我啊?” “我不都说了么,现在有抑郁症的人多了去了。”胡一民一瞥她,有些无语,“不是我说你啊,小美,现在都新世纪了,能不能有点文化?抑郁症也很可怜的,他们痛苦得很,哪有时间来管你,啊?还来报复你?你无脑电视剧看多了吧?” 他继而一戳谭临:“阿临,你说是不是啊?” 谭临像是才回 分卷阅读4 分卷阅读5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5 过魂来,后知后觉地“嗯”了一声,继续吃菜。 他的脑海中无意识地浮现起午后的程树。 她站在平台栏杆上,悬崖下的风吹起她的头发。那画面让他想起燕子,也让他想起翠绿而湿润的树叶——就好像下一刻,她就要抛弃一切,远走高飞一样。 胡一民的声音走远,又渐渐近了—— “……我现在呢,就担心她一时想不开就在我这儿自杀了。哎,真是请佛容易诵佛难啊……” “一民哥,你不能直接不让她住么?”杜宜美的声音来自更远的地方,“反正你是老板啊。这样提心吊胆的,也太恐怖了!” “我……” “我吃完了。”谭临放下筷子。 一旁的胡一民一句话未讲完,嘴还半张着。见谭临面无表情的样子,他笑道:“阿临,今天不在下面一起玩牌?” “不了。”谭临站起身来,“饭很好吃,谢谢你。这里一共多少钱?” 是这一餐饭他请客的意思。 “诶不用了不用了!”杜宜美连连摆手,“阿临,这怎么好意思!还是我请吧!” 谭临只看着胡一民,又问了一遍:“多少钱?” 看着他的眼睛,胡一民稀里糊涂就回了:“220。” 谭临从钱包里抽出220块钱,放到桌上。然后说了句“回见”,便沿着楼梯走回楼上去。 等他走远,胡一民才傻愣愣地反应过来:“唉哟我去!”他随后举起桌上的三张人民币,冲杜宜美挥了挥:“你看中的这男人,豪爽,不拖沓,真了不得。哎我刚才都还没反应过来呢,怎么就告诉他了呢!” 杜宜美托着腮帮子看着谭临消失的方向,也嘻嘻笑了:“他抽钱的时候好帅啊。” “你就是见钱眼开!”胡一民打趣她,一只手将钱塞进兜里。 两人乐乐呵呵谈了会儿天,又等到另两个人下来一起打牌。一直到十一点多钟,四人才互相告别。 杜宜美上楼洗漱休息,胡一民收拾餐桌残局。夜色完全降临,已是睡觉的时间。 过了不久,灯也熄了。 这深深夜色里,有人沉沉睡去,有人的夜晚,却才刚刚开始。 * 谭临是在十二点多钟的时候听见隔壁的哭声的。 那声音很轻,很小,不仔细听只会觉得那是很远林子里传来的布谷鸟叫。 但是,一旦注意到,这声音就永远响在耳边挥之不去了。谭临的身子翻了又翻,脑子里想象了隔壁的无数种情景,终于还是爬了起来,敲响隔壁的房门。 过了很久才有人来开门。 程树依然没穿鞋子,光着一双脚,肩上虚虚笼着一件长衫。谭临看不清她的表情,只听见她说:“干什么。” 这已经是他今天第二次听到她说这句话了。 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夜里的缘故,对方的声音里透着冰彻骨髓的凉意,比白天冷漠了许多。 谭临顿了顿,目光停在女人漆黑的一团发上,语气平稳:“你在哭。” 不是问句,却是一个陈述句。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说这三个字。 刚才那一瞬间,无数念头翻滚涌过他的大脑。他能感受到女人的不耐,她似乎下一秒就会合上眼前这扇门,于是他选择说出自己最真实的想法。 不是试探,不是安慰,却像是郑重其事地宣布一件事。 语气平静,不加掩饰,没有偏袒。 黑暗中,程树的右手死死抓着木门框,盯着眼前的男人没动。过了许久,是窗外山林里的一声犬吠将她惊醒。 她微微弯了脖子,头发从颈后滑下来。 谭临听到她笑了一声,那一声有些嘲弄,甚至带了许凄凉的意味。 然后他听见她说:“音乐不许我听,连哭都不许了么。” 尾音极轻,淡若无物。 谭临微微怔住。 他下意识开口道:“不是……” 理由还未思考成形阐述出口,对面的女人却缓缓抚上了自己的耳朵。 她似乎因为什么愣住了。 半刻后,她的手指继续攀爬上头发,胡乱地抓了两下,突然侧过身子。 静谧的夜里,她的语气近乎恳求。 “你能不能进来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留言,先打个预防针:这是一个偶然与巧合的故事,走剧情向,我个人觉得不太算细水长流型的。 &反正这两天也不太睡得着,为了蹭玄学可能会半夜两点起来更新一章,如果两点有更新,明晚就不更新了哈。 ☆、闹剧 谭临愣了好一会儿:“好。” 尽管这要求令人费解不已,他却没有多问一个字。 门洞很窄,谭临几乎是擦着女人的身体走进房间。 黑暗里,视觉近乎无存,所以听觉和嗅觉变得愈发敏感。有隐隐约约的风声从窗户里吹进来,他闻出这房间里蔓延着一股焚香、生姜和柚子的气味。 这味道和那个叫阿树的女人身上的味道一模一样。 又隐忍,又辛辣,又别具一格。 他想起之前,阮颖买过一款阿蒂仙的香水小样来玩。当时她给他闻过,味道和这个很相似。 他皱了皱眉,勉强记起那款香水的名字叫—— 【冥府之路】 “你坐。”程树在他身后关上门。 谭临在床尾的椅子上坐下。女人轻飘飘地走过来,径自爬到床上,连被子都没有盖就直直躺了下去。 窗外有丝丝月光透过窗帘泻进来。 “你过十分钟再走,好么。”女人说,“谢谢。” 谭临根本来不及多说一句话。趁着月色,他看见她闭上了眼睛。 没有拒绝的余地,他索性坐在椅子上,开始观察她。 这个女人叫程树。 纤细柔薄,飘忽不定,不会让人想到柳树,反而会想到醋栗树那种又酸又硬的植物。夏日浆果长在杂乱无章的野树枝上——嗯,就是这样的。 她平躺在床上,长衫和浅色的灯笼裤罩着她小小的身体,月光没有反射出任何有关性的暗示。 她似乎一点都不怕和一个陌生男性独处一室。相反,她的呼吸渐渐变得平稳—— 女人已然睡熟了。 在屋里呆久了,焚香的气味愈发浓郁,在谭临的鼻腔里横冲直撞。 这不是一种刻意的美化,却是一种类似气质的忠实物品,不能舍弃,让人无比清醒,也有些烦躁。 他下意识地往口袋一掏,在摸到烟盒的那一刹那,犹豫一会儿,又把它放了回去。 手表无声走过十圈。 十分钟终于过去了。 谭临站起身来,轻轻走到门边。摸到门把手的时候,他又想起什么,走回床边,轻轻把被子盖到 分卷阅读5 分卷阅读6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6 程树的身上。 虽是六月,但山间夜里凉。 程树似乎累极了,丝毫未曾察觉到谭临的动作。她一动不动地躺着,轻轻皱着眉头,手指微微蜷曲,死死抓住身下的被单。她的嘴唇紧闭,保持着一种戒备的状态。 谭临弯着腰,定定看了一会儿。他想起那个短短的午后梦境,女人的肩膀纤瘦,嘴唇柔软。 他看了很久很久,一直到确认程树不会再次醒来,才直起身子,轻轻走出她的房间。 他刚关上门,就被走廊上的一团黑影吓了一跳。 “谁?” 他一出声,那黑影一下子尖叫起来。 “阿临——!!?”女孩的声音尖利而愤懑,在夜里格外刺耳,“你怎么会从,——!?”她迅速地看了一眼紧闭的房门,愤力一指,“会从她这里出来?!——” 有一瞬间,谭临几乎以为眼前的人是阮颖。他反应了一会儿,才想起她叫杜宜美:“你小声点。” “为什么要小声点!?”杜宜美声嘶力竭,“你和程树在里面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么?!——为什么要叫我小声点!” 随着她的步步紧逼,谭临闻到对方身上浓浓的酒味。 “你喝多了。”他低声道,“冷静点。” 这尖叫声已经惊醒了楼里上上下下的好几盏灯。胡一民匆匆忙忙套了件白背心,跌跌撞撞地跑上来:“怎么了怎么了?!?!小美!你没事吧?!” 他按了墙上开关,走廊“唰”地一下子亮了。 谭临神色平静,与杜宜美因愤怒涨得通红的脸形成鲜明对比。两人就站在程树的门前对峙着,谭临的手还搭在房门把手上,胡一民只看了一眼就明白了。 他心下叹了口气,连忙上前劝道。 “哎哎哎,小美,你喝多了!我扶你到房间里休息去……” “我不!”杜宜美一把甩开他的手,眼睛死死盯着谭临,“你才来多久!你对我爱理不理,怎么就和她搞上了——?!她有什么好的!!?!” “小美——!”胡一民提高了嗓门,明显有些生气了。 虽然表面上大家都说是朋友,但内里其实还是交易关系。她对他的客人这样无理取闹,是不懂世故,也太不把他这个老板放在眼里了。 酒精上头,杜宜美没理会胡一民,还在指着谭临的鼻子骂道:“你这个臭男人!玩弄女人!道貌岸然!衣冠禽——” 一旁的房门突然打开。 杜宜美生生吞下了最后一个字,声音戛然而止。 女人头发散乱,依然是一副冷冷淡淡的表情。日光灯下,她的皮肤更显惨白。 “吵什么吵。”她说。 谭临转过头看她。到底还是吵醒她了。 杜宜美看到她,更来劲了:“哇撒,你还敢出来啊!?呵!你脑子不是有问题么?勾引起男人来怎么就这么厉害呢——!?我他妈……” “够了。”自听到那句“脑子有问题”之后,谭临的眉头就拧了起来。 他没有看杜宜美一眼,只望向程树。对方的表情没有一丝波澜,似乎根本不在意杜宜美的口无遮拦。胡一民也不管杜宜美猛烈挣扎了,架着她就走:“哈,不好意思,你们慢慢聊,慢慢聊……” 才走出几步,他就被程树叫住。 “等一下。” “啊?”胡一民有些懵。 程树往门外走了几步,站在杜宜美面前,微微弯下腰,直视她酒气朦胧的微红眼睛。 “我们没有上床。”她的声音平平,“我睡不着,他在,我才睡得着。就这样。” 解释只说到这里便停了。程树的样子疲惫,似乎没有多余的力气多说一个字。 杜宜美微张着嘴巴看着她,都忘了反驳。 这话其实说得很模糊。 比如说,为什么她睡不着?为什么谭临在她就睡得着了?为什么非得是谭临? 可是这一刻,杜宜美什么话也问不出来。 程树的眼神太清白了,清白到她问不出任何多余的话。 况且,对方的目光虽然很淡,却让她想起小时候抓到她作弊时的班主任,往更远去,甚至是电影里的寂静岭——这种平静危险的压迫感让她一时失语。 胡一民如愿地拉着杜宜美走远,将人塞回她的房间里。 谭临全程只站在程树身后看着。 闹剧收场,他本以为自己终于有机会说话,谁知程树径直越过了他,走进房里直接关上门。 “……” 他本来想问她要不要安眠药的。 谭临将手插.进口袋,沉默良久,待再次万籁俱静,什么声音也没有了,才走回自己的房间里去。 * 听到隔壁房间的关门声,程树躺在床上转了一个身。她把窗帘拉得更开了一点,银色的月光毫无保留地倾泻进来,流淌在床上。 距离得知陈北及的死讯已经过去八天了。 这八天里她过得日月颠倒,曾经被勉强治愈的精神疾病也更加凶猛地卷土重来。 她需要去看医生——她当然知道。 只是在这里,住在这山里,她离一切都很远,让她可以欺骗自己陈北及没有死,也让她能够躲在自己编织好的安全蚕茧里。 她懒得下床,懒得吃饭,懒得工作,懒得回去,懒得面对那些人事纷扰。 她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 自从被告知陈北及死讯的那通电话起,她就开始耳鸣。 她知道这耳鸣不是生理结构上的问题,而是神经上的问题:这种如打击金属般令人发疯的声音,就算割去自己的耳朵也不会消失——它存在在大脑里,除非她被彻底治愈,或者死去。 与疾病斗争太难了,况且这敌人和癌症不同,看不见摸不着,只让人觉得要发疯。这几天,无数次,“死”这个字眼反反复复地出现在她的眼前。 今天下午的时候,她实在受不了了,于是开了很响的音乐,试图掩盖过耳朵里折磨人的轰鸣。 有人来骂是意料之中的事,只是程树没想到的是,在那个男人出现之后,她的耳鸣竟然好转许多。 ——不是因为他像谁,也不是因为她对他一见钟情。 她觉得自己好像在那个男人的身上看到了一种很强大、也很隐秘的东西,那种东西比陈北及送她的“冥府之路”香水更令人安心。 月亮从窗棂的一侧慢慢移到另一侧。程树看了一眼手表,又已经到了三点多。 这意味着,她亢奋的大脑又拖着她疲惫的身体往前跑了整整一夜。 程树又翻了一个身,平躺在床上。 要去敲那个男人的房门吗?要请他过来吗?要让他在这里看着自己睡着吗?—— “算了吧。”她想到那个酒醉的小姑娘,在脑袋里对自己自语道,“还是不要惹麻烦了。” 分卷阅读6 分卷阅读7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7 又过了十分钟,程树终于受不了了。 她慢吞吞地爬了起来,抓起床头的烟盒和打火机,光着脚就走到楼下的平台上去。 她又犯烟瘾了。 作者有话要说:  冥府之路,一款已经烂大街的沙龙香……阿树勉强装个逼吧。 ☆、过往 星星隐退,夜色褪去。 小平台上,程树已经不知疲倦地抽了很久的烟。她懒得将烟头扔到地上再捡起来,索性直接掐灭,放回自己的口袋里。 夜风轻拂,她光着的脚已然麻木。 此刻,晨光微熹,山间有云在流动。程树觉得自己的脑袋就和一川混沌的意识流一样,飞速转动不止息,从出生想到死亡,从起点想到终点。 她想的那些问题大多属于“我是谁我来自哪里我又要做什么”的哲学范畴,她的思维也会从陈北及开始,最后在那个隔壁的男人脸上定格。 那女孩叫他什么?阿lin? 她呼出一口烟,也懒得去想那到底是哪个lin。 天边的地平线慢慢变粉、变红。程树靠着栏杆,小腹抵着,大半个身子都探了出去。 风吹乱她的头发,糊住她的眼睛。她觉得有些难受,将头发随意一盘,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笔,直直斜插进去。 这样就好多了。 谭临刚下楼,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场景。 女人用一支笔盘起头发,身子盈盈挂在栏杆上,摇摇欲坠。 他皱了皱眉头,几乎是下意识加快脚步,一下走到程树身旁拽住她。 “当心。”这回,他比上次冷静了许多。 程树没有转头看他,依然自顾自地轻吮着指尖香烟。过了片刻,她开口问谭临,声音微不可闻:“起这么早。” “嗯。”他回,“起来看日出。” 龙脊梯田山头环绕,茂盛的水色里倒映着满目翠然的绿色。两人就这样沉默着,在微露的曦光里,在袅袅的青烟里,等来了新日的朝阳。 日光落在梯田上的那一刻,满目勃然的野性和生机。 “真美……”谭临听见程树近乎呢喃地感叹了一句。 她将最后一支烟蒂放进口袋,转身下了栏杆,也没看谭临一眼,只说:“上去了。” 太阳出来了,也许她现在能睡得着。 谭临问:“你不吃点早饭?” “不饿。” “不饿也得吃点,”谭临抿了抿唇,“这样对身体不好。” 程树步履未停,听到这话,只蓦地笑了一声:“呵。”便笔直地在谭临面前走了过去。 谭临张了张口,却说不出更多劝导的话。 那女人的背影单薄,长衫下露出一双纤细的赤.裸脚踝。就算有阳光的照射,也显得孤寂而脆弱。 “嘟……嘟……嘟……” 安静的平台上,突然想起一阵手机震动声。 还未走远的女人停下脚步,从裤子宽大的口袋里掏出手机,低头看了一眼。 她不接,那手机一直在震动。 女人站在原地,犹豫了很久很久,直到谭临觉得铃声几乎要止住,她才接起电话。 “……还我儿子……去死!你……去死!丧…星!就是……你!” 就算隔了几步路,谭临都能清楚地辨认出电话里传来撕心裂肺的唾骂声。 程树微微垂了头。她用笔盘着的头发上垂下几缕青丝,垂在脸颊旁,挡住她的表情。 她一直没说话。 那电话里的中年妇女哭着喊着,一直在骂,程树的思想似乎又开始游离,只无动于衷,麻木地站在原地——直到客栈大门里传出一阵悠扬的音乐声。 “她发现孤独的人就要动身,于是就祷告着黄昏。直到夜里,她转头听见悲伤的呜咽……” 程树的手明显一僵。 “啪”地一声,她的手机因手的脱力而滑落,用力地摔在地上。 如梦方醒。 胡一民起床,刚刚将音乐打开,就听见院子里传来一声尖锐的撞击声。他吓了一跳,连忙跑了出去。 “怎么啦怎么啦!” “没事。”女人的声音微微颤抖,“我没事。” 胡一民更加被吓着了。他印象里的程树从没有这样慌乱无措的样子,她总是冷淡而疏离,对任何事都提不起兴趣,哪还看得到情绪的波动? 现在她都气得将手机摔了,难道是…… 胡一民下意识地看向不远处的谭临。 昨晚他就是从这女人的房间里出来的,本来旅途中嘛,陌生男女搞出点什么事儿也正常——但现在不会搞出什么矛盾来了吧?! 胡一民他用眼神问谭临:“你怎么惹着她了?!” 谭临用眼神诚实地回:“不是我。” “那怎么回事!” “她自己的事吧。”谭临的眼神一瞥地上的手机。 胡一民明白过来:这说明她又接到一个刺激到她的电话了。 他的太阳穴“凸凸凸”跳起来,有些心力交瘁。 提心吊胆了这么多天,好不容易昨天这女人开始正常起来了,现在又来这么一出,弄得他的心像坐过山车一样,真害怕这女人下一秒就直接从平台上跳下去。 他想了想,讪讪一笑,劝道:“阿树啊,家里出了什么事情?要不要说出来大家一起帮你疏导疏导?哎,你要想啊,这世界上呢,很多都不是什么大事,你也不用太放在心上,别把什么都看成世界末日一样……” “我知道。”程树用力捂住眼睛,面无表情地打断他。 下一秒,她已经幽幽站起身,径直从胡一民身前走过,脸上毫无破绽,似乎刚才那场失控只是他的错觉。 “上去了。” 女人留下三个字。待胡一民回过神了,她人已经上了楼。 谭临站在不远处目睹这一切,眉头越收越紧。胡一民说话的时候,他本来想制止住对方,没想到程树比他更快,直接毫不留情地表达了自己的不耐与焦躁。 “我说错什么话了么?”胡一民一摊手,问向不远处的谭临。 谭临摇了摇头:“你不能说那句话。”他顿了顿,“你不能劝她。” “怎么了呢,还不能劝?”胡一民提高了声音,蓦地又嘟囔道,“我说得有错吗?本来嘛,什么事都过得去,都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婆婆(外婆)去世的那会儿我还难过得要死呢,这也不过来了嘛,也不像她这样,天天让人为她担心,这还来脾气了……” 谭临抿了抿唇,没说话。 胡一民说的是没错。可是对于程树这样的人来说,并不需要这些。 现在的她就像身处战场,面对无穷无尽的敌人,疲惫不堪,绝望无助。 她需要信任,需要支持,甚至是一个长长的拥抱——而不是告 分卷阅读7 分卷阅读8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8 诉她,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你打不过这些敌人,是因为你太差了,你不够勇敢,不够努力。 对面的胡一民絮絮叨叨,突然想起什么,问他:“阿临,你怎么看起来很懂她的样子嘛!说说看,是不是昨晚……” 他顿了顿,笑得狡诈。 谭临的目光平静。 ——胡一民说自己怎么这么懂程树么? 那不过是因为,他曾经也陷入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中。漫天血色,暗无天日。 在这场看不见尽头的旅程里,他挣扎着,拼命爬出泥潭。 他还记得。 那年,他才十四岁。 * 谭临十岁那年发生了两件大事。 哦不,应该是三件。 第一件事是,在内地服役的父亲退伍,准备回到长三角那个沿海发达省份去,开启人生的新篇章。他的母亲不愿意离开故乡,所以就和父亲离婚了。 第二件事是,他与母亲告别,跟着父亲,一起搬到父亲新分配的工作地生活。 那是沿海省份里的一个小镇。和自己的从小长大的地方比起来,山清水秀,适宜居住,在父亲看来,是个成长的好地方。 第三件事是,那年年末,父亲再婚了。 “再婚”,是谭临早已预知的一件事。他的父亲有文化,职称也高,娶了他母亲这个除了美貌一无是处的女人,实在是因为服役地的条件太差,迫不得已。 所以,回到故乡小城之后,谭临父亲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物色再婚对象。 半路夫妻的结合,真爱是奢望,很大程度上都是利益使然,然后再处着处着处出点感情来。 谭临的父亲很清楚这一点,作为小城里颇有权势地位的一个领导,他挑来挑去,挑了一个层次地位都能与之匹配的女人做了妻子。 这个女人叫汪明霞。 汪明霞也离过婚,巾帼不让须眉,是个十分强势的女人。她进谭家门那年才三十岁出头,身边还带着自己与前夫的孩子。那孩子比谭临小七岁。 她进门之后,笑眯眯地给谭临塞了颗糖,道:“临临,叫我汪阿姨就好了。这是你弟弟,现在你们就是一家人了。以后可要好好相处,有时候啊,阿姨还要拜托你帮阿姨好好照顾弟弟呢。” 谭临说:“好。” 那一天,他迎来了自己的后妈和同父异母的弟弟。他没有多说一个字。 在日后漫长的年岁里,谭临总是反复地问自己,自己是否太不知足。 平心而论,汪阿姨是个很好的人。她会定期给他买衣服,给他零花钱,也去参加过他的家长会——在生活照料方面,他和弟弟一视同仁。 虽然偶然有背地里的偏心,可谭临明白,血缘亲情终究摆在那儿,你不能要求一个人善良而毫无保留地像对待自己亲生孩子一样对待你。童话的归童话,现实的归现实。 而且,他常常会做一个梦。 在梦里,站台上的母亲越来越远了。她的脸很模糊,就像小时候随意涂鸦的铅笔画一样,覆盖着许多杂乱的弯曲线条。 天很蓝。他们分别的那天,连雨都没有下。车离了站台,渐渐远了,然后她转身走出站台,就什么也看不见了。 分别后,谭临总是反复地梦见母亲留给他的这最后一幕。后来他更加频繁地想起她,伊始于十四岁那年。 那一年,他同父异母的弟弟汪斯元七岁,刚刚开始读小学一年级。 谭临的弟弟汪斯元是个很聪明的小男孩。 他没有上过任何补习班,却能在年级里保持着前三的水平,每次试卷上的分数都让他这个哥哥自愧弗如。 虽然不是亲生的,但潭父很喜欢汪斯元。一则是因为他伶牙俐齿,乖巧可爱,总是能逗得潭父哈哈大笑;二则是他自从上学,就成了县里出了名的好学生,令人艳羡的“别人家的孩子”,这点让潭父觉得很是长脸。 十四岁那年,谭临刚上初一。 平心而论,他并不是一个不学无术的坏学生;相反,他属于那种刻苦勤奋的上进型。 然而,在这个飞速发展的科技时代,彻头彻尾得拥有着一枚文科灵魂,并不是一件让人轻松的事。 他能在语文、英语、历史的考试上得到高分,却花费了大部分时间挣扎在数学、物理、化学的泥淖中。 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没有很多天才,更多的是像谭临这种,在第一次面对化学方程式时手足无措的平庸者。 一开始,潭父还会拿汪斯元刺激一下谭临。等到后来,他发现自己的这个儿子越来越沉默,自己也越来越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也就随他去了。 潭父出差很频繁。他不在家的日子里,谭临偶尔会在深夜上厕所时看到汪明霞在灯下帮汪斯元补课,那灯一直到很晚才会熄灭。 谭临就是从那时候开始频繁地想起自己的母亲。 她有没有再婚?还继续待在那个城市吗?分别之后,她会像自己想她那样,也频繁地想起自己吗? 如果当时母亲留下他,他现在又过着怎样的生活? 谭临不得而知。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如果跟着母亲,他并不能过上这样富足的生活; 而且,父亲并非对他漠不关心,汪阿姨和弟弟也并非无情的坏人。 每天,他无时无刻不这样,游荡在想起母亲和说服自己之间,游荡在不满与羞愧中。 最严重的时候,他甚至会羡慕汪斯元,会想象如果汪阿姨是自己的母亲该多好。 在众人的一片赞颂声中,汪斯元跳着级上完小学。 也就是在那时候,谭临意识到自己的身体也许出了问题。 那时候他读寄宿高中,变得愈发沉默寡言,有时候一天都不会说一句话。 晚上的时候,他会莫名其妙地哭起来,连他自己都意识不到。等到眼泪完全浸湿枕头,他会换一个姿势,继续默默流泪。 那时候的他和厌恶上学一样厌恶回家。他最喜欢的地方是教学楼顶的天台,因为那里没有人,只有风。 那段日子很灰暗。他觉得自己就像游走在悬崖边缘的怪物,与另一个自己疯狂地打架。 偶尔,于刀光剑影中一抬头,他看见汪斯元已经跳级上了高中,然后又考上了少年班,人生高歌猛进,飞速前行。 自卑、敏感、脆弱、郁结压的这个少年喘不过气。终于有一天,这根绷紧的弦断了。 有天放学后,他打开天台的门,走到半空抬起脚,然后跳了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走了这么久,开始不知道在留言里回复什么。如果你看到这里,谢谢你的喜欢,love you all,?(这个苹果估计显示不出来吧……) ☆、怪物 “阿临?阿临!”胡一民在谭临面前拼命挥着手,“ 分卷阅读8 分卷阅读9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9 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咧!怎么突然发起呆来啦?” “啊。”谭临才回过神来,“不好意思。” “有啥不好意思的?没事儿!”胡一民以为他在想程树,心里明镜似得拍拍谭临的肩膀,又问了一遍,“哎,你待会儿出去转转吗?” 谭临点点头。 “等会儿小美也出去,你要不要和她一起?”胡一民还没忘记杜宜美的嘱托,孜孜不倦地撮合道,“她最近在这里转悠熟了,过两天也走了,大家出门在外嘛,就当交个朋友也好……” 他仔细观察着谭临,顿了顿,又低声道,“兄弟,说句心里话,那女人……你也不要总是吊死在一棵树上……” 谭临似乎没听到他后面的话,回道:“不用了,我现在就走。” 胡一民还想再多说两句,转眼看到谭临一脸坚决的样子,叹了口气,又拍了拍他的肩膀,一指远方:“呐,我们这里呢,是平安壮寨,那边是瑶寨。爬到那边有金佛顶和西山韶乐,还有千层天梯,看下来很美的。” 他又一指天上,“今天天气还不错,虽然现在梯田不怎么好看,但是应该还蛮壮观的。” “嗯。”谭临说,“谢谢。” 他转身便往大路上走去。 胡一民也没事,就站在平台上目送谭临远去。看着看着,他突然发现有些不对,连忙提高了嗓音挥着手大喊:“喂——你走错啦——阿临——” 他走的那根本就是条农民走出来的野路,走过去根本不是就金坑瑶寨,路上又没有图标,他可别迷路啊! 胡一民越想越操心,见对方没有听见自己的叫喊,继续叫道:“阿临——!错了错了——!” 高亢的声音在山谷之间回荡。 谭临走在田埂上,他其实已经听到了胡一民的提醒。可是离得太远,他也不想花费太多力气转身解释,只随着自己的心境,没有拘束地往下走去。 客栈的平台上,胡一民还在焦急地喊着。身后门内有人被声音吸引走了出来,正是杜宜美。 她刚刚洗了头发,让宿醉的脑袋清醒许多。看到远处谭临的背影,她愣了愣:“一民哥……他走了?” “啊,是啊。”胡一民一听是她,转过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刚才还劝他和你一起来着,他赶时间,就先自己去走走了……” 杜宜美瘪了瘪嘴巴,一副快哭的表情:“一民哥,我是不是昨天晚上太恐怖了?他都不肯和我见面了!” 胡一民踌躇一会儿,最终艰难地点了点头:“是……” “那怎么办呀!”杜宜美抓着一把湿漉漉的头发,哭丧着脸道,“一民哥,我好多年没遇到一个这么喜欢的人了!还偏偏软硬不吃的!现在还!现在还……” “小美,我问你啊。”胡一民语重心长,“你到底是因为他这个人喜欢他,还是因为他软硬不吃所以才喜欢他?” 杜宜美一怔。 胡一民又道:“我是看你很漂亮才这么说的啊,你可别多想!” 杜宜美看着他:“你是觉得我不是真得喜欢他?” “我是觉得你这么漂亮,少不了追求者!”胡一民说,“男人这么多,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嘞?你看那个程树,她难道能像你一样,有这么多追求者噢?现在这个阿临不懂你,你索性就不要抓着他不放嘛!人生呐,还是要洒脱一点……” “哼!”杜宜美满脸愠怒地打断他的长篇大论,不服气道,“你就是看我比不上那个程树才这么说的!胡一民,你真的以为我追不到他?咱们走着瞧!” 说罢,女孩子便气冲冲地走回客栈去了。 得!还真生气了,都连名带姓叫起来了。 胡一民摇了摇头。 讲真,就他内心而言,他还是很佩服那个谭临的,能慧眼识珠,一下子就看上那个程树。 ——就这杜宜美?漂亮是漂亮,性子又娇又作,就是给他他也不会要。 他转头又看了一眼谭临离去的方向,他已经消失不见了。 哎,是个聪明人,估计他他能找得到回来的路吧。 * 一路上,谭临一言不发,只低头看路。 说来也奇怪。虽然他一开始走错了路,可是最终却又莫名其妙地绕回通往金佛顶的大路上,然后他一口气爬到了山顶上。 现在是雨季,预报说最近要来台风,所以游客很少。 金佛顶上的一排小卖铺只有一家开门。谭临花五块钱买了一瓶矿泉水,然后靠着栏杆休息了一会儿。 就在他爬上山顶的这段时间里,太阳已经被乌云吞没,四下天色暗沉,一片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景象。 山上风很大,举目望下去皆是脏兮兮的梯田与杂草,一点都没有宣传风景照上的美感。 谭临看了一会儿,正打算回头下山,却见不远处的山峦之上,云层被风拨开,露出一颗圆彤彤的红日来。 太阳金光万丈,透过云层,洒向无尽的千层梯田。笔直的光束就像一道道直通天堂的超脱之路,遥远而虚幻,却无比清晰。 这就是,金佛顶。 他就站在这里,往上一寸是神圣的天堂,往下一寸是失格的人间,跋山涉水,茕茕粥粥,举步维艰。 谭临被这副景象击得微怔。 正巧小卖铺的老板走出来扔东西,看到谭临一脸惊叹的神色,搭腔道:“小伙子,这儿好看吧?” 谭临点头。 老板乐呵道:“这儿最好看的就是这时候了,一般人啊还碰不到!你算是运气好,现在都没什么人,可以多拍拍照片!” 他越说越来了兴致,“现在的人啊,都喜欢去什么拉萨啊西藏的!就我看啊,这里的景色,不也很好看的嘛!用得着跑那么远嘛!” “是啊。”谭临喃喃。 见得到了谭临的赞同,老板心满意足,又乐乐呵呵地走回店里去。 谭临看着远方良久,都忘了把喝好的水瓶盖盖回去。 他眼见着日光出,眼见着云笼聚,眼见着光湮灭,他一动没动,只定定看着。 一直到风灌满他衬衫的袖子,待天色一点一点地暗下来,他才如梦方醒,沿着原路走下金佛顶。 快走回林下客栈的时候,谭临接到了一个电话。 电话是汪明霞打来的。 “喂?小谭呐?”她的声音带着浓重的嘶哑感,颇有些惊慌失措的意味,“你哪天可以回来呐?你爸这边出了点事……遗体恐怕不能马上入土为安了!” “怎么?” “他们说他之前的工作上出了失误,刚刚,就前两天,因为这个失误还闹出人命来了!”汪明霞顿了顿。 谭临停下脚步,无意间抬头,往客栈方向望了一眼。 一片静谧之中,入目所见却让他瞳孔猛地一缩。 那平台的栏杆之 分卷阅读9 分卷阅读10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10 上,有人爬了上去,迎风而立。 她熟悉的背脊如纸片般细而薄,宽大的裤脚上下翻飞,连带着那纷乱而失措的头发,身体却义无反顾地向下倾去。 电话那头的汪明霞还在说:“……现在出了人命,所以他们说赔给你爸因公殉职的钱批不下来了!小谭,你说该怎么办呐……” ——这千钧一发的时刻,谭临来不及和汪明霞多说什么。 他猛地将手机从耳边扯下,然后大踏步、几乎小跑地,沿着泥泞而崎岖的山路,往山上疯狂地奔去。 ☆、伤疤 程树站在栏杆上。 她低头,俯瞰着远远的谷底,看进远远的地心,然后看到了世界的另一面。 一片空白。此刻,她的脑袋里纷乱嘈杂地响着许多声音。 它们大多数都是陈北及母亲的咒骂声,那个声音尖锐地嘶吼着,骂她不要脸,让她快点去死。 当然,就连她自己也不停地想着去死。 底下那山路上匆匆忙忙奔上来一个人,她认出他是隔壁房间那个叫阿lin的男人。 潜意识里,她清楚地知道对方是上来阻止自己的。因为自从第一次见面开始,那男人身上就有一种欲言又止的劝诫感——但她此时却懒得去深究为什么。 程树的一只脚尖已经踏了出去。呼啸的风吹得她摇摇欲坠,她却不想把脚收回。 ——“下去吧,你就不会痛苦了,一切就都结束了。”一个声音对自己说。 ——“不,你还没有把这个片子拍好,你不能死。”另一个声音有些不甘心。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程树都被后面的这个声音说服了。 但是,风太大,吹得她脑袋疼,一种强烈的绝望感驱使着她往外倾倒,她也懒得做过多的努力去阻止自己疲惫不堪的身体。 一切就要结束了。 程树平静地想。 她半个身子腾空,整个人将要倾倒,翩翩落下山谷—— 就在这一刹那。 有一股力量从身后袭来,一下子将她拉了回去。 回拉的力气很大,程树猛地摔在地上。 她感受到自己肌肤与地面地面猛烈地碰撞着。在这一刻,长久麻木的身体终于感受到了一丝清晰的痛意。 男人的指尖发白,过了片刻,才将紧握着她胳膊的手松开。 “你要跳下去。”他说。 又是一句平静的叙述。和他一贯以来的话一样。没有任何变化。 程树的平生里,听过太多歇斯底里的吼叫声。 它们大多数称她为“神经病”,有时候说“你疯了”,也会温柔地劝她“别闹”。 但鲜有人这样站在她面前,将这一层生活的糯米纸戳破。 他不再小心翼翼地捂着这一切以防发霉变质——他的神色平淡,似乎这一切都是被允许的存在。 眼眶中有冰凉的液体流出。程树不想擦掉,便翻了个身,仰躺在地面上,任由眼泪流过眼角,滑进鬓角。 “是的。”女人近乎乞求,“让我跳下去,” 那没有焦距的目光终于有了一点光,慢慢移到谭临的脸上,定定地看着他的眼睛。 “让我去死。” 她的声音极轻,轻易地消散在山风里。 一秒,二秒,三秒。谭临一直都没动。 眼见着山峦渐渐收敛了天光,温度一点一点地降下来,已经过了很久了,他一直没动。 不远处的客栈里又传出那首《莉莉安》: “一个善良的女子,长发垂肩,她已跟随黄昏,来临……” 程树躺在地上,紧闭着眼睛,眼角有两道泪痕,是一副熟睡的模样。 谭临在她身边坐了下去。 客栈里亮起暖黄色的灯光,透过窗户隐隐传来竹筒鸡的香气。 他盘起了双腿,在音乐声中轻轻开口。 “我跳下去过。” 程树仰面躺着,面无表情,一动不动。 谭临停了下。 他没有再看程树,转而看向昏暗的天际线,随后语气平稳,继续道: “十年前,我跳下去过——从学校三楼的天台上。在迈出最后一步的时候,我庆幸自己不恐高,也很开心,因为这一切就要这样结束了。” 程树依然无动于衷,似乎真的已经睡着了。 谭临自顾自地说下去:“我从十米高的地方跳下去,被二楼的栏杆和雨棚挡了一下,最后落在一楼的草坪上。” 他顿了顿,“我的左腿骨折,断了三根肋骨,其中有一根戳穿我的肺部。然后我被送进了icu,在医院里整整住了大半年。” 程树缓缓睁开眼睛。 她仍然没有说任何的话,只是那双向来没有波澜的眼睛里,此刻略带讥讽,看着谭临,仿佛在说:“骗子”。 谭临似乎已经预料到她的反应,没有丝毫气恼。他伸手,慢慢掀起自己的衣服。 男人很高,很瘦,躯体干净利落,肌理分明,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 程树的目光在他隐约的腹肌上巡回片刻,最后定定落在左侧胸下,那一道狭长而狰狞的陈年旧疤上。 谭临说:“你知道我后来在想什么吗。” 程树没回答他,发了一会儿呆,随后发出一声有些冷淡的笑。 “呵。” 从她的眼里,谭临能够看得分明—— 既然一次没死成,那你为什么不继续去死? 你心里真得痛苦到想去死吗? 你能感同身受我有多痛苦吗? 你不过是个惺惺作态的局外人罢了。 他微微低了头,声音低沉,不疾不徐。 “跳下去的第一秒,我就后悔了。” 程树看着他。 “你能想象吗?”谭临说,“我想这件事,整整想了三百多天。在付诸行动的第一秒,我就后悔了。” “重力加速度,所有东西都是一样的,下降的速度真得很快。你坐过跳楼机么,就是那种全身细胞都被挤压、变形、分裂的感觉,快到喉咙口那种本能的尖叫都没法冲出来——那个时候,我也失去了这种本能。” “空气很冷,但这些却让我清醒起来。我想到好多事我还没去做,我觉得我还能再勇敢一点,但是我就这样轻易地放弃了,我不甘心。我想爬回去,我想重新开始这一切,但是已经回不去了。” “那一刻我后悔了。真的。” 他说得很慢,不疾不徐,也不带任何感情色彩。 傍晚清凉,所以他的声音格外通透。 客栈里依然响着男子低沉而沙哑的歌声。胡一民自窗里看到他们,打开窗户招呼道:“哎!阿临!来帮小美践行呀!我今天特地去山下买了条野生的鱼,可香咧!……” 谭临站起身来。 “我去吃饭了。”他说,“你也进来吃点吧,饭都热了。” 分卷阅读10 分卷阅读11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11 他没有继续看程树,转身便走进了客栈大门。 待谭临走远,程树的目光才一点一点地移到他的背影上。 她目送着他走进大门,然后完全消失在那里。屋子里传来女孩子高声的嬉笑,暖黄色的灯光透过门框在屋外洒了一地。 他说,饭都热了。 程树的心绞着地酸疼。在这一刻,她终于无可抑制,悲怆地哭出声来。 * 这晚,杜宜美一直抑制着自己不喝酒,只想着饭局结束做最后一搏。只不过,在吃饭的时候,她旁边一个有男生一直缠着她说话,害得她始终没能和谭临搭腔。 等到饭局结束,谭临没多与人寒暄,顾自径直回了房间。 站在楼梯上的时候,他冲大门外瞥了一眼。 从自己的角度看去,他能看到一截洁白的裤脚,露出一双润玉色的赤足。 程树还躺在那儿。 他放了点心,沉默着转身上了楼。 杜宜美见他离去,心里着急得很。待她终于摆脱了身边男生无止尽的搭讪之后,便与胡一民打了个招呼,也急匆匆上了楼。 203。她敲响谭临的房门。 屋里,谭临正打算给汪明霞回一个电话,突如其来的敲门声却打断他的动作。 他将手机放到一边,起身开门。 待看清门外的女孩后,他的目光微微淡了些,问她:“什么事。” 杜宜美微微敛了下巴,垂了眉毛看他,小声道:“我有一件事和你说……有关程树。” “说吧。”谭临眼神不起波澜。 “……在外面说不方便啦。”杜宜美踌躇一会儿。 谭临顿了顿,沉默着将门拉开一点,示意让女孩进去。 杜宜美得逞地扬了扬唇,“哧溜”一下滑进了门。 谭临没有关紧门,只是半掩上它,随后转身看向杜宜美。 他的瞳色很深,就像暮色里的山,悠远而神秘。在对上视线的那一瞬间,杜宜美几乎觉得自己的小心思已经完全被他看穿了。 她下意识避开那目光,想了想,小心翼翼地开口:“听说程树的精神受到刺激,是因为她男朋友死了……” 谭临轻轻皱起眉。 “你从哪里知道的?” “我上网搜了一下她的信息,查了一天才查到的呢!”杜宜美连忙道,“她不是一个拍纪录片的么,在网上仔细找找就有!她男朋友叫陈北及,也是一个拍纪录片的,还拍过几部有名的片子。前几天——就上礼拜吧——他拍片子的时候出了事,死了!” 谭临没说话。 杜宜美怕他不相信,又掏出口袋里的手机,翻出一个页面给他看:“喏,这就是她男朋友的微博,现在这里头都是粉丝在发蜡烛悼念!这事儿现在热度还在,估计过几天就……” “谢谢你,我知道了。”谭临打断她,拉开身后的门,“时间不早了,你明天要赶路,早点回去休息吧。” “阿临!”杜宜美明显一愣,不敢置信地看着他,“程树她有男朋友的啊!你还……!?” 谭临抿了抿唇,声音低沉平稳。 “我和她没有什么。”他说,“你忘了吗,我也有女朋友的。” 他看着她的眼睛,是拒绝,也是一个近乎警告的提醒。 “我……”杜宜美一时失语。 就在此时,谭临的身后传来一阵“吱嘎吱嘎”的木头摇晃声。 他下意识转头看去。 纤瘦的女人挽着长发光着脚,慢慢地上楼,慢慢地走近了。 作者有话要说:  促成程树想自杀的原因很多很多,绝对不是一个前男友死亡这么简单,我会尽量说清楚的。 开始构思这本文是在六月份的时候。我实在没有预料到,在十月份开头,一位才华横溢的北影导演会选择上吊自缢来终止自己痛苦的现世。今天又看到一篇有关胡迁的文章,感慨很多。 所以我要写这个童话故事,必定会有he,必定会很美,因为现实已经这么苦了,就让故事里的他们,走到好的那个结局吧。 ☆、死讯 她的发髻上依然插着那支笔,脖子上到处散落没能挽上的碎发。白色的衣服上印着水泥地面的污渍,让她整个人看起来格外脆弱而真实。 谭临侧过头,沉默地看着她。 在经过他身前时,女人慢慢停下了脚步。 “谢谢你。”她说。 看样子,她似乎什么都没有听到。 谭临点了点头,心下舒了一口气。 见她说完就要走,一旁的杜宜美心里着急,忙不迭地喊住她:“哎!程树!” 女人脚步不停。 杜宜美紧张地盯着程树,谭临还来不及阻止她,她已经大声问出口:“你男朋友是不是陈北及!?” 那双脚在地上一顿。 杜宜美一下子屏住了呼吸。 仿佛过了许久,女人缓缓地转过身来。 她的一双眼睛藏在灯罩的阴影下,明明灭灭,就像雨天车窗外的街景,逐渐被拉长,被挤压,被碾碎,最后消弭亡故,与窗外那一片虚无的暗夜融为一体。 杜宜美被这样的目光看得心里发怵。她又举起了手机,像是为自己打气似得,重复道:“喏,你男朋友是不是就是微博上认证的这个导演,叫陈北及的?前两天被刺身亡的这个……” “够了。”男人低斥一声。 同一时间,程树飞快地走到杜宜美面前,冲着她的脸,用力地打了一个耳光。 “啪”地一声响,格外清脆。 速度之快,谁都没有反应过来。 这一下,程树用了很大的力气。杜宜美的头被打偏向一侧,脸上传来细碎的刺痛感。 她下意识地用手捂住脸颊,尖叫一声:“你打我!” 程树冷笑一声。 从小到大,杜宜美从未受过这样的委屈。她转头直视程树,近乎疯狂地瞪着眼睛吼道:“你打我——?你到我——!” 下一秒,她的手也举了起来,往程树的脸上闪去。 程树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 在很久之前,谭临便注意到程树的手臂特别,并不像她这个人一样纤细。 她的指节宽大,小臂比寻常女孩粗了一圈,想必是因为职业需要常年扛着机子的缘故——是以眼下她很轻易地就桎梏住了杜宜美。 杜宜美更加用力地挣扎着。她的手再次向上一抬,竟然是要去抓程树的头发。 眼看事态这样发展下去将要失控,谭临皱着眉头,几步便走上前去。 他将泼妇般的杜宜美从程树的身边拉开,握着她的双臂,低声道:“你冷静点。” “可是她打我——!”杜宜美急红了眼,“她竟然打我!她怎么敢!——” “我不知道你父母是怎么 分卷阅读11 分卷阅读12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12 教你的。”程树终于开口,声音冷淡,“很多事是不能随便问的,更何况我和你根本不认识。你这样,没有家教,没有礼貌,也让我觉得很冒犯。” “你……” “我打了你一巴掌。我可以让你打回来。”程树说,“但我需要你向我道歉。” “我有什么歉好道的!”杜宜美大声嚷嚷,“你男朋友就是陈北及!我又没说错!你凭什么让我道歉!再说了,你男朋友知道你在他死了之后这么勾三搭四么!我看着你都觉得恶……” “够了!” 男人突如其来的怒斥将杜宜美吓了一跳。 她全身条件反射地一抖,被谭临半提着,下意识噤了声。 程树没说话,似乎一点儿也没将她粗鲁的辱骂放在心上。她只面无表情地看着杜宜美,却极鲜明地表达了自己的态度。 谭临在杜宜美身后冷冷道:“说够了吗?” 杜宜美眼角噙了泪花,过了好半天才转头看他:“阿临,明明是她……” “明天一路平安。”谭临双手松开她,“再见。” 说完,他一把抓起一旁程树的手,将她拉进自己的房间,“砰”地一声关上房门。 只留杜宜美一人站在走廊上,梨花带雨,楚楚可怜。 听到争执声,楼下的胡一民忙不迭地赶了上来。看到这般景象,他心下微叹,将杜宜美领到楼下劝了又劝。 一直等小姑娘被他逗得破涕为笑上楼休息,他才彻底放下心来,长长地叹了口气。 哎,这多事之秋,他真是有操不完的心呐。 * 楼上的203房内,男人和女人对坐,静默不语。 起先,谭临是想把程树带进来劝劝她的。 毕竟,杜宜美太年轻,太不知轻重,也不懂程树现在的状况。她说出那么多揭人伤疤的话,他怕程树一时想不开,又会想到自杀。 然而,这个女人现在的情绪比他想象中得要好一些。 虽然杜宜美的话对她造成了极大的冲击,但她的状态却不错。 甚至,在谭临坐下的时候,她还能冷静地对他说句“谢谢”。 “小姑娘的话……你不要想太多。” 犹豫了半天,谭临只说得出这么一句话。 “她很喜欢你。”程树说。 谭临沉默着耸了耸肩。 一时间,房间里安静下来。 隔着木门,他们只能隐隐听见从楼下传来的交谈声,觥筹交错声,其中甚至还带着酒酿的香气——但这一切却愈发让人觉得自己与这尘世隔得很远。 程树看着地面,谭临看着她。 她的身上传来若有似无的焚香与生姜的气味,沉闷与燥辣混合,让他觉得这一刻平静极了。 自从父亲去世后,他从未这样平静过。 过了很久,还是女人先开了口:“下午你说你也生过病。” “嗯。” “你也跳下去过。” “嗯。” “可是你没死。” “嗯。” “是真的吗。”程树缓缓抬起头来,用力看进谭临的眼睛,“你说的都是真的么。” 谭临皱了皱眉,再次撩起衣服,一指自己的胸下肋骨处:“你也看到了……” “不,不是这个。”程树摇了摇头,“你说会后悔的,是真的么。” 谭临被她的眼神微微震住。 很多年了。他已经很多年都没有看到过那样的眼神了。 一个人在沼泽里挣扎了太久,满鼻子都是腐烂的味道,看不见阳光,也听不到鸟叫。只有敌人,只有敌人时不时地从你背后捅上一刀,然后将你踩进更深的深潭—— 这种日子过多了,是会让人疯掉的。 无助、悲怆、自弃、绝望。 曾经,多少个日日夜夜里,他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的这双眼睛,就是这样的,就是这样一双孕育满了死亡气息的眼睛。 但程树也有不一样的地方,她的眼睛里,又多了一些东西。一些谭临也说不上的东西,这种东西这让他想起它小时候豢养过的一只兔子。 那只兔子是父亲送给他的。他用高高的硬纸板盒子将它围住,但它依然每天都试图跳出牢笼。 一开始他不以为然,因为那硬纸板对于它来说太高了。后来它竟然成功了,它跳了出去,消失在盒子里。 他很久找不到它,便放弃了,直到后来厕所被堵住,管道工从下水道里捞出它的尸体。 幼年他看到它的尸体。那是一堆灰色发臭的细胞,已经腐烂得失去了绚烂的白色,恶心异常。 连汪阿姨都不想看它第二眼,直接让人扔到了楼下的垃圾桶里。 但是他总觉得那里头还藏着什么东西,让这堆尸体有了别的意义。 那是一种就算掉进下水道、绞进垃圾堆都不会消失的东西,就和程树现在所拥有的那种东西很像—— 譬如无畏。 又譬如……不甘的呐喊。 谭临久久无言。 随后,他诚实地回视程树的双眼,然后以同样的力度,用力地、坚定地点了点头。 “真的会后悔的。”他说,“所以请你务必好好活着。” 他的话音刚落,程树的眼睛里突然流出了眼泪。 她大约没发觉自己在哭,只觉得脸颊上有些凉,便下意识抬手捂了捂。 谭临看着那行眼泪流过她瘦削的颊畔,腮边,脖颈,锁骨,最后滑入她的衣领里。 女人发了很久的呆。最后她站起身来,慢慢地将床上的被单褶皱抚平,然后对谭临说:“能不能给我一点安眠药。” “你应该去看医生。”谭临说。 “嗯。”程树点点头,“我会的。” 谭临起身,在包里找到药瓶,倒了三颗药,递给她。 程树没接:“能不能给我六颗。”她顿了顿,“这些不够。” 谭临抿了抿唇,又多倒了三颗给她。 “谢谢你。”临出门前,程树再次转身道,“晚安。” “晚安。” 谭临关上门。 他背靠着门,很久都没动。 摒除了楼下的喧嚣,四下一片安静。隔壁再没有传来哭泣的声音。 过了许久,他躺到床上,打开手机搜索“陈北及”这个名字。 浏览器很快跳出来一张照片。 照片上面的男人,长了一双极其浓密而杂乱的眉毛。 他的头发半长,拢在耳后,鼻子挺直,骨头深邃有力,低画质都掩盖不了下巴上粗糙而凌乱的胡茬——这些都让他拥有一种野生而冷郁的气质。 照片上的他,指尖夹了一支烟,力度随心所欲,整支烟凝笼在唇畔呼出的青烟里。 谭临长久地盯着这个男人的眼睛,突然有些烦躁。 是程树会喜欢的男人。他莫名其妙地想。 他退出页面,又去微博搜 分卷阅读12 分卷阅读13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13 索了陈北及的最新消息。 跳出来的第一条就是一则新闻: 【独立纪录片导演陈北及拍摄时不幸遇害,警方:凶手为精神病人,无法判刑】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solitude的地雷,还有solitude和胡颗颗的营养液。也谢谢留言的小伙伴们。爱你们。 ☆、报应 谭临微皱了眉头,手指往下划去。 这篇报道里说,陈北及最近在平溪县拍一部有关精神病院题材的纪录片,却在拍摄过程中被两名失控的精神病患者用水果刀捅死。 因为刺中的部位是心脏,所以当场死亡,根本没有抢救的余地。 他算了时间,正好是程树开始出现异样的时候——那么时间线就对上了。 新闻在最后一一列出陈北及这些年以来所获的荣誉,谭临一条一条仔细看了下去。 独立纪录片毕竟小众,他对这方面的奖项也一无所知。 但只看报道中穿插着的陈北及的拍摄作品,他也能体会到对方身体里那种敏锐的力度与旺盛的天才。 下面的网友纷纷评论道:可惜了。 也有人说,平溪县这地方他知道,那里因为油水足、待遇好,成了极好的事业垫脚石。领导们都喜欢在那里做个三五年,搞出一些政绩之后就走了,所以才导致管理混乱,闹出今天这个大乱子出来。 下面有人附和说,这事一定和行政层面的管理脱不了干系。否则陈北及怎么能进到那么危险的地方拍摄?那地方连危险精神病人都有机会拿到刀子捅人?而且在光天化日之下都没人发现?现在出了事,肯是管理的疏忽与食物。 有人嘲讽,艺术家脑子不灵清,这事就是陈北及自己作出来的。 无论如何,借着网络的力量,这件事发酵得很厉害,论战愈演愈烈。 谭临盯着“平溪县”这个地名,眉头越皱越深。 没人会比他更熟悉这个地方。 自从十岁与母亲分别,他便与父亲搬到了这个位于东部的叫“平溪”的地方,一住便是十几年。 电光火石间,他想起汪明霞的那个电话。 ——“他们说你爸之前的工作上出了失误,刚刚,就前两天,闹出人命来了!” 难道…… 他快速退出微博,拨通了汪明霞的电话。 * 与此同时,隔壁的程树也接到了一个电话。 来电的是郭简灵,陈北及的母亲。 她的声音嘶哑,显然是因为哭得太久了。 一个人,一路顺风顺水得到了中年,却突然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小儿子,任谁都接受不了这个事实——尤其是她这个养尊处优久了的贵妇。 郭简灵一向来都不喜欢自己。如今,自己算是间接害死了她的小儿子,她更是恨不得拿刀砍死自己—— 像现在这样,天天打电话来,用最恶毒的语言诅咒痛骂自己,又算什么呢? 程树仰躺在床上,有些漠然地按下了扩音键。 “喂!”郭简灵尖声骂道,“程树!你怎么还不去死!你还有没有点良心!我儿子都因为你死了!你为什么还有脸继续活着!为什么死的不是你!说啊!你还不快去死啊——!” 死、死、死。 这一个字像针尖刺穿她的鼓膜,直捣她的理智。 程树紧闭着嘴唇,没说话。 “说话啊!你说话啊!”这段日子里,郭简灵已经完全抛弃了自己所自矜的那些教养与贵气,活活成了一个市井泼妇, “你给我装什么哑巴!你就是怕死!你就是一个胆小鬼!你害死了我儿子,就想着么一走了之?我告诉你,没门!就算你走到天涯海角,我都会找到你!我要亲眼看看,你到底会得到什么报应!” 程树张了张口。 她想说,她已经得到报应了。 但是她没能说出口。 在她的生活里,陈北及的事已经是一根致命的□□,随时会将她炸入万劫不复之地;而郭简灵的话就像一连串的荆棘,每日每夜地刺痛着她的神经,将她拉入更深的沼泽地。 她完全可以不接郭简灵的电话。但是她没有。 这像是一种自虐的方式。郭简灵的话如影随形,随时随地得告诉着她,她做了什么错事,又将因此会怎样陷入这种无穷无尽的悔恨与自责中。 电话那头的郭简灵边哭边骂:“我早就和小北说了,叫他别和你在一起。他就是不听话,他就是不听妈妈的话……程树,你为什么要缠着他,你为什么缠着他……!” 爱情是一种原罪吗。程树想。 她恍恍惚惚地陷入了自己的沉思,耳畔全是郭简灵的啜泣声与咒骂声。 似乎过了很久很久,那边的电话突然被抢下,随之而来响起的,是一个男人低沉的声音。 “程小姐你好。”他自我介绍道,“我是陈钦。” 程树顿了顿,终于开口:“你好。” 陈钦——她从陈北及的口中听过这个名字。 这是陈北及堂哥,他大伯的儿子。 自从陈北及的大伯和伯母在二十多年前出车祸身亡后,他的爸爸便把陈钦领养到自己名下,让陈北及和陈钦成了名义上的亲兄弟。 从前,程树听陈北及提起他这个哥哥,都是“我哥”、“阿钦”这样,叫得十分亲密。 她知道他一向很敬重自己的这个哥哥。自从陈北及撂了家族摊子一走了之,一门心思搞艺术之后,就是他的这个哥哥在撑着家族生意的场面。 陈钦的声音浑浓,很难让人走神:“程小姐,我小婶她最近因为北及出了事,精神很恍惚。我刚刚才发现,她趁我们不注意的时候给你打了很多个电话。我不知道为什么她会觉得北及的死是你的错,但我明白,这件事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你大可不必将她的话放在心上,我也郑重向你道歉,只是……” 他欲言又止。 程树抓着手机的指尖紧了紧。 陈钦见她没反应,继续道:“只是,关于北及的追悼会……我希望程小姐你还是不必出现了。” 他话说完的那一刻,程树的思路一下子飘远了。 她想起她和陈北及刚认识那会儿,是在一个独立纪录片的放映会上。 那天的片子叫《骨未成灰》,讲得是重庆的一家养老医院里的事,她记得清清楚楚。 老人们一个个佝偻着背,目光浑浊,行动迟缓,就算隔着屏幕也能闻到他们身上独属于死亡恶腐朽气息。 影片最后的半个小时里,她一直在哭。还是邻座的男人给她递了一张纸:“擦擦眼泪吧。” “谢谢。”她转头看了他一眼。 他的头发有点长,遮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一个尖锐的下巴,印满 分卷阅读13 分卷阅读14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14 粗粝而犷然的细碎胡茬。 等放映结束后,有人拿着话筒站起身来高谈阔论着自己对于医疗、养老、保险系统的见解与批评,男人却转过头,没头没脑地冲她说了句:“还有二十九年三个月零六天,我一定不在这个世上了。” “为什么?”她愣了好一会儿。 “那时候我都60岁了。”男人叹了口气,一指屏幕,一本正经道,“你看看他们,老去多恐怖啊。我可不能容忍我活在一个再也没有姑娘为我疯狂的年纪。” 这回程树看清楚了他的脸。 这人是很帅。她想,一时没忍住,轻笑了一声。 “活60年就够了?” “够了。”男人点点头,“最好不要自杀,天灾人祸的就很ok啊。自杀之前要做的心理建设太多了。” 他的脸在灯下烙下深深的阴影。程树觉得有些恍惚,一下子愣住了。 从小到大,她也无数次地想到过“死”。 她不是没有想过自杀,可是相比车祸、疾病甚至谋杀,自杀会让她背负太多的心理负担。 她也从来不敢和别人说自己的想法。有时候走在街上,她恨不得那辆公交车突然失控撞死自己,可是一切井然有序,她也从不曾和人提起。 没想到,有一天,有一个人在她面前坦坦荡荡地说了这件事。 没有隐瞒,没有矫饰,而他们都是互相一无所知的陌生人。 程树第一次知道,死亡这件事,也可以被自然地谈论起—— 坦诚、平常,甚至可以带上些黑色幽默的风趣。 那时候的程树已经很多年没有爱上一个人。可是她确信,自己在这一瞬间爱上了陈北及。 当时她想,这男人真有趣,如果自己能去参加他六十岁的追悼会就好了。 骨未成灰。骨未成灰。眼下,一切物是人非。离那个终点还有一半的旅程,他就死了。 而且,她还不被允许参加他的追悼会。 程树努力将自己的思绪拉回来,然后又努力找回自己的声音。 “好的。” 她没有说多余的话。 陈钦的声音里带了一丝欣慰:“那么你保重,程小姐。” “谢谢。” 陈钦挂了电话。 程树仰躺在床上,全身脱力,大汗淋漓,动弹不得。 这真是个荒谬的世界啊。她甚至连苦笑的力气都没有了。 过了很久很久,程树才慢慢地翻了一个身。然后用力地伸出手,抓起床头柜上的六片安眠药,径自吞了下去。 她躺回床上,轻轻闭上眼睛。 希望今晚能睡着。 希望今晚不再梦见他。 陈北及。 意识模糊前的那一刻,程树的脑中莫名其妙地涌现了隔壁男人的那张脸。 她想——他和陈北及到底是不一样的。 如果,今天下午在平台上看到自己要自杀的人是陈北及,他宁可和自己一起跳下去,也不会像那个男人一样,花费那么多的口舌来说服自己好好活着。 可是,她自己都没想到的是。 她竟然被他说服了。 ☆、疏离 第二天天才蒙蒙亮,胡一民就起床开门。今天杜宜美要坐早班车去赶飞机,耽误不得。 结果,杜宜美还没下来,谭临倒先下来了。 “哎,阿临,早啊!”看到他,胡一民打了个招呼,“怎么今天起的这么早?” “我要回家一趟。”谭临说,“临时出了点事。” “啊?回去一趟?”胡一民看向他的身后,“你不带行李走?这么突然?” “嗯。”谭临点点头,“过几天吧,我还要回来的。” 胡一民一时还没反应过来什么情况。 “房费照付。”谭临加上一句。 胡一民在心里嘀咕:这年头,怎么一个两个的都这么有钱?先是那个程树,一住就是一个月,房费源源不断地付着,也没见她做什么有意义的事—— 这个谭临么,更奇葩了,都回去了行李还不带走,还说要再回来,还要付空房间的钱? 他下意识看了一眼窗外。 这地方是有什么金银财宝哟,大家都舍不得走了? 两个人正说着话,楼梯上一阵“咚咚咚咚”声,杜宜美又蹦蹦跳跳下来了。 她一看见谭临,一张脸便冷了下来,看都不看他,也不和他说话。 不过,她很快就破功了。等听到胡一民和谭临聊什么“你这次回去,哪天再回来”的话,她终于忍不住,一下子凑了过来。 “阿临,你要走啊?” “嗯。” “那我们是坐一班车走咯?”杜宜美笑得眼睛弯弯。 “是的吧。” “那太好了!”杜宜美一拍手,“待会儿你就换个座位,我们俩正好坐一起,路上有个照应,你说是不是呀?” 正在此时,楼梯上响起一阵极轻的脚步声。谭临没回答杜宜美,转头向楼梯方向看去。 是他最先看到从楼上走下来的女人,然后是胡一民。 下一秒,胡一民就惊讶地喊了一声:“阿树!” 从前,这女人要么已经在平台上抽了一夜的烟,要么一直等到晚饭时候出来晃一下,从来不会在一个这么正常的时间点下来啊! 今天这是怎么了,这么热闹? 他心里这么想着,乐呵呵地招呼了一声:“阿树,他俩等会儿就要走了,一起吃个早饭呗!” 程树的目光投过来。 她的眼神从谭临的头上极轻得掠过,声音近乎呓语:“走。?” 谭临说:“家里出了点事,要赶回去。” 程树微一点头。今天她又用那支笔把头发盘在脑后,凌乱稀疏,愈发衬得她下巴下的两条锁骨尖锐而瘠薄。 她光着脚,走到桌子前面坐下,盛了一点粥。 胡一民问她:“今天是要出去吗,阿树?” 程树点点头。 “要开始工作啦?去拍东西?” “嗯。” 胡一民一听,连忙热心肠地提议道:“前两天你都没怎么吃东西,往上爬去金坑瑶寨那边可能吃不消。要么今天么,你就往下走,到平安壮寨那边,又近,也挺有味道的!” 他乐呵呵地给程树拿了一个鸡蛋,又道:“不过么,你也知道,现在这种古城啊古村啊的景区里头都差不多!瑶寨那边还好点噢——壮寨更靠山脚,商业气息就浓了!我看你们这样的艺术家,估计也拍不到什么想拍的东西……” “谢谢。”程树放下筷子,“走了。” “啊!?”胡一民没想到,就自己唠叨了几句话的功夫,程树竟然把早饭吃好了。他转过身来再定睛一看,对方只喝了点稀薄的粥,那个鸡蛋碰都没碰。 在他愣神的工夫里,程树已经站起身来,往门外走去。 分卷阅读14 分卷阅读15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15 “哎哎哎!”胡一民试图叫住她,“就吃那么一点怎么行!” 她前两天都没有好好吃饭,今天只吃了两口粥就要出门爬山——壮年的小伙子都有点吃力,更何况这个女人这种风一吹就要吹走的模样!要是晕在哪个犄角旮旯,他怎么找得回来?! 此时,谭临也放下了筷子。一旁,只余杜宜美一人咬着一只肉包,吃得津津有味。 门口的程树回了极轻的两个字,胡一民根本没听清。他只焦急得往前走了几步,就想拉住她。 “我和她一起下去吧。”沉默的男人突然开口。他站起身,“反正顺路,不是吗。” 谭临自告奋勇与这个怪里怪气的女人同行,胡一民自然求之不得。他就怕人在自己的地盘上出了事,既然现在有人把这个风险承担了过去,他顺水推舟答应下来。 “哎!好嘞!阿临你和她走我就放心了!” 他的话音未落,身后的饭桌上就骤起一声“砰!”的响声。 胡一民吓了一跳,连忙转头去看—— 饭桌上,杜宜美一口气把白粥喝完,然后把碗甩在了桌上。 “哎哟,小美啊,你……” 胡一民急吼吼地上前,将倒扣在桌上的碗翻了过来。 现在的小姑娘都这么恐怖吗,感情受挫跟他什么关系,为什么要拿他的碗撒气? 杜宜美冲他一笑:“不好意思啊,一民哥,手滑了一下。”她从兜里掏出一张红彤彤的钱,“喏,这两天玩得很开心,谢谢你啊一民哥。” 胡一民愣了愣,客气了一下:“小美,大家都是朋友,你也不用这样……” “一民哥,你这客栈开在这里,也挺不容易的。”杜宜美边起身边道,“这是我的谢意,你就收下吧。” 说完,她没等胡一民再客气一下,就大踏步往外走,跟上门外的谭临。 门外,程树已经走下了台阶,身影完全消失。谭临紧随其后,然后是杜宜美。 刚才还热热闹闹的客栈一楼,瞬时间门庭冷清。 胡一民想着这怪异的三人组合。然后,他轻轻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真是年轻啊。” * 这一路上,谭临走得颇不舒服。 先不说杜宜美一直在他身边搭讪,叽叽喳喳地找话题聊天;就说程树,一路都走在他前面,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都没转过头来看过他一眼,更别提来两句正常的交际了。 这让谭临一直处在一种矛盾而极端的处境中。 他向来知道他是个平庸得不能再平庸的人。 从小到大,他一向不善交际;沉默是他的常态。可是在心里,他一直清楚地明白,社交是必不可少的东西,所以他一直未能完全摒弃这项技能。 在与人打交道的过程中,他笨拙而迟钝地进行着这项技能的探索,但收效甚微。 有时候,他会羡慕那些八面玲珑的人,他们将自己的生活照顾得面面俱到。 然而,更多时候,他羡慕的是那些对“社交”这件事完全不予理会的人。他们不问来路,不问前程,不瞻前顾后,活地随心所欲——用他弟弟汪斯元的话来说,这样的人才酷。 他知道,在汪斯元眼中,自己可有可无,一点也不酷。 谭临低着头,默然地想着。 因为礼貌,他有一搭没一搭地回着杜宜美的话。偶尔抬头,看到程树走在前面,对一切都无所谓似的,他倒开始羡慕她起来。 ——他也会想,会想自己在程树心里,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 大概,自己也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吧。 “阿临,你昨天去过瑶寨吗?”一旁,杜宜美孜孜不倦地和他说着话。 谭临摇摇头。 “可好玩了!那边有卖好多少数民族的工艺品!”杜宜美兴奋道,“我都搜过了,淘宝上没有的!只有这里才有呢!都很漂亮,害我一口气买了好多!你没去那里,真是可惜啦!” 谭临说:“这样啊。” 杜宜美又道:“昨天你没去瑶寨,那你去了哪儿?” “金佛顶。” “金佛顶啊……”杜宜美皱皱眉,“去那里干嘛?那里有什么好玩的?不就看看梯田么,无聊死了!” 谭临想起他看到日光乍现的那一刻。 他“嗯”了一声,没多解释。 杜宜美见这个话题聊死,又好奇地起了个话题:“你不刚来嘛,怎么又要回去了?你家里出了什么事啊,这么着急?” “嗯,一点私事。”谭临避重就轻。 杜宜美这才发现谭临连行李都没带。她大惊小怪地叫了句,谁知谭临只淡淡回道:“我还要回来的。” “啊?你还要回来?!”杜宜美瞪大了眼睛,“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你还要回来啊?干嘛啊?” 话虽这么问,但是她的目光不由自主地投向了走在前面的那个身影。女人的直觉告诉她,这事儿一定和这个程树有关。 她不无醋意地加了一句:“下回你女朋友是不是要跟你一起来……” 谭临轻轻瞥了她一眼。 女朋友这事纯粹是他为了拒绝她才编出来的谎言,她现在故意在程树面前提起,纯粹就是为了挑拨离间。 ——行?你不是说你有女朋友么?不管你到底有没有,我得不到,我也要给她添堵! 杜宜美回看他一眼,隐隐挑衅之意。 谭临收回了目光,没说话。 他们身前,程树脚步如常,似乎什么都没听到。 再往前走了一段路,杜宜美终于忍不住了。她凑到谭临身边,半嗔半嗲道:“那阿临,反正你都有女朋友了,加我一个微信总可以吧?我们路上遇到,都是缘分!” 谭临抿了抿唇,再次无视了她的话。 这样的状态一直持续到三人走进壮寨。程树退到了路边,谭临也停了下来。 杜宜美一把拉起他的手:“哎?阿临?怎么不走呀!大巴都快开了!” “你去吧。”谭临轻轻挣脱开来,“我赶下一班。” “干嘛赶下一班啊!”杜宜美道,“我们不都说好了?一起走呗!” “说好了吗。”谭临没看她,又道,“我在这里逛逛。你要赶飞机,快去吧,一路平安。” “你……!” 杜宜美反应了半天,才意识到他那句“说好了么”不是反问,而是“我刚才没有和你说好”的意思。 她仔细回想了一下——妈的,她说这句话的时候被程树的下楼声打断了,阿临确实没有答应自己。 现在别人要逛,她总不能把人家拖走吧?! 杜宜美气鼓鼓地思想斗争了半天,最终连声招呼都没打,沿着水泥路便往山下走去。 只留下谭临和程树两个人。 谭临转过头,看向女人。 “要拍东西 分卷阅读15 分卷阅读16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16 吗?”他说,“我陪你吧。” ☆、越轨 下午三点,程树终于将想要的素材拍完。 在这长长的半天时间里,她没有与谭临说一句话。 只是,偶尔,她会把目光投到他的身上。那目光清清淡淡,不起波澜,看他仿佛像看旋转西餐厅里头一个侃侃而谈的中年谢顶男子,没有任何区别。 谭临觉得有些不对劲,但他并没有提起什么。他本来就是个沉默的人,与另一个安静的人在一起,就更加沉默了。 在这冗长的时间里,他只不紧不慢地跟着程树,并不打扰她。有那么一瞬间,程树甚至觉得他比起自己更像鬼魂,她也懒得赶一个并不妨碍自己的闲人离开。 ——如果他居心叵测,那就居心叵测好了。 从小到大,程树被两个男人骗过。 一个是她高中时候交的男友。浓情蜜意时他说要带她离开她的生活,结果转头就把这件事告诉了她的母亲。 那时候的邓英还是个易爆无理的女人,知道这件事后,直接把她锁在家里,整整半个月没让她出去。 后来那个,是她上大学那会儿交的男朋友。他们约会的时候经常会带上她那时候的室友,结果一学期还没到,他就劈腿和她室友滚在一起。 走到这里,这一路上,她遇见吃相难看的男人数不胜数。 后来程树确信自己已经修炼成了一种功力,那就是看人很准,她一眼扫过去,对方心里个子丑寅卯龌龊干净都看得一目了然。 不过,她从来也不会刻意去猜测什么,只会跟从着自己的心走。譬如面对着谭临时,她有种本能的信任,便不会对他多设提防。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早上杜宜美的话将她的某些自以为是与优越感推翻了一地。 她不是没有接触过这样的男人:有着正式伴侣,却还出来和别的女人搞着暧昧; 她也不是什么义愤填膺的道德义士,面对他们,会恼羞成怒,会大声斥责——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母亲邓英削弱了她的这种冲动。 大家都一样,都是芸芸众生里摸爬滚打的一只刍狗,未必高贵,未必低贱。 她只讨厌他们的一样东西:那种极度的懦弱、摇摆、与不果决。 这长长的想法,程树都懒得和谭临说明—— 就算他在前一天救过她,就算他前一天带给自己那种强烈的感动,此刻也全都化作别有用心的接近罢了。 并且,她将谭临今天的跟随看作另一种别有用心的接近。 拍完街尽头那个做民族包的老婆婆,程树将手机收好,直起腰转过身打算回去。 谁知,她大概是保持一个姿势久了,前两天又没有好好吃饭,而且太久没穿过鞋子——此时,眼前一阵发白,头猛地一晕。 她的脚一软,踩到一块石头,没踩稳,脚踝一下子崴到了。 “小心!”不远处的谭临几步冲到程树身旁,问道,“你没事吧?” 程树微微皱眉,低下头看自己的脚踝。应该是扭得厉害,她疼出了一身冷汗。 谭临也看过去。她脚踝高突的骨头处已经迅速红肿起来。 程树默不作声地撑着地面站了起来,一瘸一拐地,准备自己就这样走回林下客栈去。 “你不能走了。”谭临拦住她,“等会儿你的脚就要肿出来。你这样走,过两天恢复起来很慢的。“ 程树看了他一眼,用眼神示意他放下手。 谭临站着没动,坚持道:“不行。” 程树便没再理会他。她径直绕过了他抬起的手臂,一瘸一拐,走得极慢。 谭临向来是个极其敏感的人,他在刚才就感受到了来自程树的这种冷若冰霜的疏离。如今她不听自己的话也在他预料之中。 他在原地踌躇片刻,像是做了什么重大的决定。 随后,他迈开步子,几下就赶到程树的身边,也不多说废话,一下子将她抱了起来。 她的身上传来一股辛辣而韧实的香气。 “嘶——” 他听见女人极轻微的倒抽气声。顺眼看去,她脸上布着大颗大颗的汗珠,显然是疼痛难忍了。 天气虽闷热,但山里地势高,倒也有几分清凉。现在她出了这么多汗,明显已经很痛,却也不表现出一刻的脆弱来。 谭临抿了抿唇。 女人很轻,几乎没有什么分量,他几下子就把她托在了背上。然后,他也不管她如何挣扎反抗,只沉默不语地向前走去。 事实上,程树也并不打算反抗。 成年男女之间的相处,哪有那么多矫揉造作欲拒还迎。她对谭临的态度,充其量只是反感而已。 现在她已经向他明确表达过自己的态度,他若不接受便可直接离开——而现在,他选择继续别有用心地接近自己,她也懒得去心疼他的女朋友,指责这种渣男行径。 说到底,这是他自己的事。 她知道自己不会越界,就够了。 程树虚弱地趴在谭临的背后,无精打采地想着。 陈北及说得对——这世上,果然还是他那样的男人多啊。 石子路弯弯绕绕,大寨子密密麻麻铺陈在山坡上,直通向密林的最深处。谭临的脚步平稳而有力,有规律的一晃一晃间,程树竟然不觉有了困意。 脚上的剧痛犹在,困意却粘连着涌上。迷迷糊糊间,她听见男人说道:“那是我骗她的。” 。? “那是我骗她的。”见她没有反应,男人又重复了一遍,语气和他脚步一样,平稳且清白,“我没有女朋友。那个话,是我骗她的。” 程树没回话。 “我原来有一个女朋友,在来这里之前分手了。”谭临顿了顿,“我没有骗你。真的。” “是么。”程树的声音淡淡。 “嗯。” “但你骗了她。”——这个“她”指的是杜宜美。 她的声音没有起伏,不起波澜,谭临不用转头都能在脑海中描画出女人的那种对什么都满不在乎的样子。 但是,她这句话里却藏着不易被发觉的冷酷——这不得不让人觉得,她其实在在乎着什么。 “她说得对。”女人又道,“陈北及,我男朋友。他是死了,但是我们还没有分手。” 谭临“嗯”了一声,没再多言。 走了一段路,他停住歇了歇脚,抬头看向前方。 入目是大片大片的梯田。已经到了植物最繁盛的季节,梯田里灌满了水,浸着根茎浸着淤泥,污浊里带着特别的清冽。 这地方虽盛名在外已久,但交通不便,游人本就不多,又正逢雨季,走到僻静处,真如同这全世界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 空中打了几个闷雷,天色越发阴沉了。 背后的女人虚若无物,有时候他甚至疑 分卷阅读16 分卷阅读17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17 心她已经不在那里。耳畔的呼吸声平稳而绵长,谭临又紧了紧手腕,低头愈发仔细地看着脚下的路,也愈发小心翼翼地往上走。 他们肌肤紧贴,离得这样近,那股独特的焚香混合生姜的气味尤其明显。 这种香气独属于他之前认出的冥府之路。 走到林下客栈。他前脚刚踏进屋门,后脚暴雨便倾了盆,“哗”地一下就倾泻下来。 胡一民正在柜台后头坐立不安地望着门口。见到谭临背着程树进来,他的眼睛一亮:“哎呀,阿临,你还没走啊!太好了!我刚才还在担心着呢。天色这么不对劲,她一个人在外头又不回来,我担心死了,正想要下去找她……” 他帮谭临扶着程树,将她轻轻放到一楼的沙发上,又问道:“诶,对了,怎么是你背她回来的啊?你已经回过家啦?事情办好啦?” “没有。”谭临一指程树,道,“她扭伤了脚,我不放心,就把她背上来了。” “哎哟!”胡一民这才看到程树脚踝上一片红肿,“啧啧啧”地感慨道,“扭得不轻啊!估计这姑娘得痛死。” “你有什么敷外伤的药吗?”谭临问。 胡一民遗憾地摇了摇头。 谭临的眉头紧皱:“她这种状况必须敷药……要不这样吧,我下山去县里买药,你先照顾一下她。” “哎!你要现在去县里?”胡一民拦住他,一指屋外,“我跟你说,这种夏天的暴雨,说来就来,什么时候走就不一定了。这两天又是雨季,外面道路上肯定到处都是塌方,快到晚上了,你这样出去很危险的!” 谭临看了一眼沙发上的程树。她的眉头轻蹙,双手不安地攥着衣摆,像是快要醒过来了。 “可是你没有药。”他对胡一民说。 “哎呀,你先别着急,总会有办法的嘛!”胡一民左右看了安,突然灵光一现,“啊,我想起来了!你等着啊!我去打个电话!” 谭临站定,“嗯”了一声。 见他不再一意孤行地下山买药,胡一民这才放心地缩回手,急匆匆地跑到柜台后头去打电话了。 谭临紧抿着唇,远远地看着他。 近前,沙发上的女人慢慢睁开了眼睛。 她嘴唇干涩,紧紧地拧着眉头,脚踝袭来一阵又一阵剧烈的疼痛。 她缓缓地撑起胳膊肘,望向自己的伤处。随后,她伸出手去,按了按红肿的部位。 “嘶——” 她禁不住倒抽一口凉气。 听见她的声音,谭临的目光立马收了回来。 见她醒了,他问道:“怎么样?” “很痛。”程树道,“是不是断了。” 谭临的眉头拧得更深。他在沙发前半跪下,按了按程树的脚踝:“不会。就是扭伤得比较厉害。” 他检查时的眉眼极其认真。程树下巴抵在自己的膝盖上,不由地恍惚了一下。 “你怎么知道。” “你忘了?”谭临看她一眼,“我说过,我曾经摔骨折过。” 程树这才想起这茬。 她沉默片刻,最终轻轻带出两个字来。 “谢谢。” 谭临似乎没有听见。 他低着头,兀自拖住程树的脚踝,开始环着圈轻轻按摩起来。 等胡一民拿来一个冰袋子,他帮她敷上,又叮嘱道:“你这几天少下床。”想了想,他又加上一句,“一定得穿鞋,松宽一点的拖鞋就行。”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听到女人后知后觉的回应。 “好。” 她的声音闷闷的,听起来有些奇怪。他只以为是她太痛了,也没往心里去。 等红肿处终于有一点消下去的时候,候在门口的胡一民终于等来了带药的人。 “哎呦,蓝婶!您可算是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个说明: 如果你的家人、朋友,或者你自己,已经有过试图自杀的行为,千万不要去心理诊所了,因为那里只能只是为慢性长期的心理疾病做疏导。 要及时去公立大医院的精神科进行紧急治疗。 ☆、暴雨 门口噼里啪啦传来一阵熟悉的寒暄声。 “哎呦喂,这雨可真够大的呐,看看,全身都淋透啦……也不是我说你呀,小胡,你这个位置,也忒偏了一点,害得大姐好找!走岔了一个口子,差点就走到那头的七星伴月去咯哟!” 胡一民一边将她湿漉漉的斗笠挂到门上,一边笑道。 “蓝姐,你也知道,我一个外来人,到你们这里嘛,也寻不到什么好地儿。你看看寨子里头的那些好位置,哪个不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全是你们壮族的阿哥阿妹在当着老板?要我说,反正最后都是回来做生意,你们也别送小孩出去上大学了。高中毕业,直接在这里开家客栈不就完了么?还省得出去读书的钱。” “要不得要不得,书总是要读的。”来人连连摆手,也笑道,“以前我们是没机会,现在条件好了,总得让小孩子出去看看吧?让他们一辈子窝在这山沟沟里,老了还不恨我们?” 胡一民哈哈大笑,引着那人到了近前。 谭临转头,入目正是前日帮他提箱子上山的壮族妇女,蓝金花。 蓝金花一见到他也乐了:“小伙子,我们又见面啦?” 谭临站起身来,和她打了个招呼。 蓝金花转头问胡一民:“就是他脚扭伤啦?你让我给他带药呀?” “不是呐,蓝姐。”胡一民一指半卧在沙发上的程树,“是她。” 蓝金花这才注意到沙发上的女人。 她的目光在谭临和程树之间转了一圈,心下闪着一盏明灯似得,更乐了:“哟小伙子,你别着急啊。大姐这里,有我们壮族最好的治扭伤的土方子!” 她边说边从背篓里掏出两捧东西出来。 谭临先看清那捧白色的植物,“栀子花?”再看向另一捧绿色植物,当下一愣,“韭菜?” “小胡,上次我给你那个石臼还在吧?”蓝金花拍了拍胡一民,“快点,去拿过来,”又一指谭临,“让这小伙子帮他心爱的姑娘碾碎做药敷——” 屋子里静了一静。 胡一民低估了蓝金花的直爽程度,万万没有想到她会把这话这样大剌剌地说出来。 他呵呵地笑了笑,打了个圆场:“蓝姐,你就总喜欢这样乱点鸳鸯谱。虽然寨子里是被你说成了两对,但你也不能总这样,看到一单身的姑娘和一单身小伙子,就说他们心怀鬼胎吧?” 蓝金花又是一拍:“哎呀,小胡,你看看你连个小姑娘都骗不到,你知道什么!快点快点去,别再这儿磨磨叽叽的了。” 胡一民被她推到后头的柴房里去。离开之前,他还不死心,拼命地冲蓝金花使 分卷阅读17 分卷阅读18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18 了几个眼色,也不知道她看到没有。 等胡一民进了柴房,谭临才有机会问蓝金花:“蓝姐,这两个东西来敷……有用吗?” “有用啊!当然有用!”蓝金花将花和菜塞到谭临手里,“快,拿着!这都是大姐家自己种的,我出门之前撅了一把出来。”她一指栀子花,“这个呢,是止血消肿的。”她又一指韭菜,“这个是通经络的。这方子我们家都传了好几代了,效果很好很好咧!” “谢谢蓝姐。” “哎,不用谢!”蓝金花冲沙发上的程树挤眉弄眼一下,压低声音,“那姑娘,这里认识的?” “嗯。” “这机会可好了。”蓝金花笑眯眯道,“你好好把握!” 谭临顿了顿,才道:“蓝姐,我没有……” 话才开口,蓝金花已经从他面前走开,又去和程树面前去搭腔。 她先看了看程树的伤处。 “姑娘,痛不?” “嗯。” “啧啧啧。”蓝金花揉了揉她的脚踝,“有点严重啊……得好好养一段时间了,可不要乱跑啊。” “……嗯。”蓝金花的话似乎让程树陷入了什么沉思。过了好几秒钟,她才反应过来,道谢道:“麻烦你了。” “哎,不麻烦!”蓝金花摆摆手,一指身后的谭临,“你倒是要麻烦他了,要每天给你搅药……对啦,姑娘你哪里来的,哪天回家呀?” 程树摇了摇头:“不回。” “不回啊?”蓝金花听出一点微妙。作为这片寨子里最有名的和事佬,她不由自主地操起心来。 “是不是和家里人闹翻了?跑出来散心?” 她见程树表情不变,以为小姑娘默认了,便劝道,“家里人哪有隔夜仇的。姑娘,有空给你爸妈打个电话,你在外面照顾好自己,也让他们不要担心呐。” “嗯,我知道。”程树抬头看她,声音极轻,“但他们都死了。” 她的眼神平静,却隐藏着什么捉摸不透的情绪。 不像是平常电视剧里那种泛着泪光的悲怆,反倒是一种释然。 这种释然就好像……就好像她因此很高兴。 蓝金花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 怎么会有人会因为自己父母都去世了而释然高兴呢?! 几乎是同一时间,她“腾”地一下站了起来。胡一民正好已经拿了石臼出来,见她起身,招呼了一声:“蓝姐,雨下得这么大,索性留下来一起吃个饭呗!” “不了不了。”蓝金花摇摇头,几步就走到大门边,戴上斗笠,“家里还等我烧饭,我先回去了!明天我会把新鲜的栀子花和韭菜带上来,你知道我的价格的,到时候记得微信转给我。走唷!” 她的身影几下就消失在白茫茫的雨帘中。 谭临离得远,所以没有听到蓝金花和程树的对话。他只看到程树说了一句什么话,然后蓝金花的脸色立马就变了,几乎是逃也似得离开。 胡一民也注意到这异样,小声地嘀咕了一句:“怎么今天都不留下来吃饭了……” 不过,他的注意力很快转移到了蓝金花最后留下的那句话上。 等谭临蹲下身子搅碎药的时候,他搓了搓手,提起钱的事:“阿临,这个东西呢是蓝姐家自己种的,她还会送上来,一天要五块钱,你看……” “我会给你。”女人的声音突兀响起。 胡一民下意识转过身去看她。他愣了好一会儿,才道:“那我……记在账上?” “嗯。” 程树没有多说话,将目光移到窗外,想起刚才略显慌乱的蓝金花。 蓝金花的反应并不出她所料。在她漫长的人生中,很多时候,连她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个怪物。 天空昏暗,雨水倾泻,疯狂地砸在小客栈外面的平台外,那一圈低矮的栏杆上。 她想起昨天的这个时候,自己被完全困住,绝望之中踏上那里,却被人拉了回来,绝处逢生,以致她现在能坐在这里,安安静静地欣赏雨景。 自己已经有多久没能这样了?只是安安静静地欣赏雨景,什么都不去想? 程树根本无法回溯。 烟笼山岚,绿色一片迷蒙。程树收回目光,又看向屋子里,那个正在低头认真碾药的男人身上。 她突然产生了一股奇怪的感觉。 ——这一切很远,但又很近。 这种理所当然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她竟然想不出。 也许是第一眼看到这个男人的时候,她看出他有种隐秘的强大。 又也许是几个小时之前,她还下了与这个男人划清界线的决心,可是现在却又摇摆不定。 但她只确信了一点。 他仿佛从开始就是这样。就应该是这样。 自然、平常地,被镌刻在自己的生命里。 * 第二天一早,谭临就离开了。 走之前,他还把这天要敷的药给程树准备好,又和胡一民说好价格,由胡一民来照顾她,他才出发回程。 他坐上午最后一班大巴车回了桂林,然后再坐飞机回了家。 等他坐机场大巴回到平溪县的时候,已经到那天半夜了。 来车站接他的人不是汪明霞,而是方路南。 方路南是他处了十年的好哥们儿。 他和谭临不一样,初中毕业就离开平溪县出去闯荡,等他在外面混出了点名堂,却又想念起家乡清秀的山水和温润的美女。 他索性将公司全都卖了,拿了一大笔钱回家乡搞房地产。 作为平溪县最有钱的人之一,方路南却低调得很。他刚刚换了辆黑色奥迪,夜色深深中,谭临差点错过他的车。 “哎!帅哥!”方路南摇下窗户,骚气兮兮地吹了声口哨,“这里!” 谭临冲他笑了笑,上了车。 方路南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通谭临:“你行李呢?” “没带回来。” “啊?你搞笑吧?”方路南瞪大了眼睛,只觉得匪夷所思,“你忘带了?已经打电话让老板给你寄过来了吧?” “没。”谭临看他一眼,“我还要回去。” “?!”方路南右手拢在耳朵后面,凑得更近了些,“你说什么?!我没听到?!” 谭临深呼一口气,平心静气道:“我还要回去。” “哇靠!你有毒吧?!”方路南唾液横飞,“那穷乡僻壤的,你还要回去?!你要去支教?感动中国?还是搞出人命来了?要回去毁尸灭迹?” 他见谭临没有回应,又恨铁不成钢道:“你是没带什么值钱的东西出去,但是你那箱子呢?你那行李箱就值4000块钱啊!你特么,你特么就放在那鬼地方了!?” “嗯。”谭临伸出手放下手刹,“别废话了,快开车吧。” “有问题,绝对有问题!”方路 分卷阅读18 分卷阅读19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19 南又拉上手刹,“说!你是不是有什么浪漫的艳遇了!我和壮族美女有个约定?嗯?!” 谭临打开车门,作势要下车。 “哎!别别别别别!”方路南连忙拉住他,“我开车!开开开开开!” 车子总算是启动了。 等车子驶上大路,方路南又忍不住了。 “哎,阿临,你就告诉我呗!”他想了想,加上一句利诱,“我这里有一个情报,跟你换?” “什么?”谭临这才搭腔。 见这招有效,方路南在脑子里仔细过了一遍措辞,才缓缓开口。 “我跟你说……阮颖又找到一男朋友了。” “……嗯。” “这回可牛逼了,是新调来那副县长的儿子,叫什么,叫内什么——哎,对,杜子淳!” ☆、追溯 新调来这个副县长这事儿,方路南和谭临提起过。 这个副县长叫杜正国,是从内地的哪个市调过来的,一副刚正不阿的正人君子样。 照老规矩,方路南是要和新来的领导吃个饭儿,通通气儿,活络活络关系,结果连这个邀请他都拒绝了。 方路南不死心,再上门拜访,杜正国竟然直接关门谢客。 “牛逼!”那时候方路南边抽烟边感叹,“他妈老子多少年没碰到过这种硬派人了!” 谭临说:“他不见你,也照样不见别人。” “不不不,兄弟,我跟你说。”方路南碾碎烟头,“这事儿其实和搞女人是一样的。他越不上钩,你越是心痒痒想把他搞定。” “人贱。我他妈跟你说,人就是这样的贱骨头。”方路南悠悠下了结论。 在那没过多久,谭父就突发心梗去世了。 谭临被命运击得晕头转向。忙活了一段时间,等事情差不多尘埃落定之后,他索性和单位里请了长假,买了最近最便宜的一班机票离开,出去散心。 那班机票,正好就是去桂林的。 —— “所以你说牛不牛逼?”方路南单手操纵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撑在车窗上,笑容忿忿,“你那个前女友,真的是厉害啊。你们才分多久,她就和这个杜正国的儿子搞上了!” 他边说边竖了一个大拇指。 谭临转头看向车窗外,脑中浮现出阮颖那张脸。 平心而论,她小脸大眼,瘦瘦高高,长得很好看,也不格外黏人,偶尔撒撒娇,进退有度到让他的同事都羡慕不已。 有时候,她也会无理取闹一下子。他安慰几句,她这无理取闹的劲儿也就很快过了。 她也从不忌讳把自己的筹码和条件摆到他面前。 刚认识的时候,阮颖就和自己谈判过。 “我会和你结婚,”她说,“然后你让你爸把我从乡镇调上来。” 他犹豫了一会儿,回的是:“先谈一段时间吧。你想分手,随时可以。” 谭临知道,这场交易里,他不吃亏——甚至可以说是赚了。但他不想让他的后半生如此草率地与另一个人绑定,就像他不想让这个女孩子在这么年轻的时候,就惯常用自己的身体去换更舒适的生活方式。 他们都是极度理性的人,所以相处时很和平,分手时也很和平——和平到更像疏远的同事,而不是一对情侣。 “她很懂得自己想要什么。”谭临突然有些羡慕她,“前两年……是我耽误她了。” “别瞎扯淡。”方路南一瞥他,“你不是都和她说好了么?来去自由。她想要走,分分钟可以甩了你找一个更好的,至于全身心绑在你身上?要我说,她……” 他的话没说完,手机突然欢快地响了起来。 方路南看了一眼屏幕,接起电话。 “喂?……哎!在我这儿!……好嘞!好嘞!待会儿见!” 他挂了电话,谭临问:“是谁?” “还能是谁?你家汪阿姨呗!”方路南将手机甩到座位旁,“她打不通你的电话,就打到我这儿来催了。” 谭临将手机掏出来一看,才发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它已经自动关机了。 他向方路南借了充电宝打开手机。页面一出,十几条未接来电提示就跳了出来。 谭临皱了皱眉,翻开记录。 记录里一溜往下,全是一个0773开头的座机电话。 电话的所属地写着:广西桂林。 谭临拨了回去。 “喂?” 电话那头果然是胡一民的声音:“诶!阿临!你怎么手机一直关机啦?到了吗?” “嗯。”谭临应了一声,问道,“怎么了?给我打了这么多电话。” “哎!别提了。”胡一民叹了口气,“你走之后啊,她就下床了。可能因为蓝姐带来的那个东西很管用,到下午消了不少肿,大概也不怎么痛了,她就不听我的劝,非要出去继续拍东西。我当时拦也拦不住,这不没辙了呗,只好给你打电话。” 方路南在一旁心不在焉地开着车,认真地分心偷听电话那头的人说话。 谭临问:“现在呢?” “回来了回来了。”胡一民忙道,“阿临啊,不是我说,我还要做生意,这姑娘又有想法得很,我实在是看不牢她。要不你办好事情就赶紧回来的,把她送回家去?也算是做个好人,送佛送到西了。” 没拍完东西她会同意离开?谭临实在很怀疑。 不过他还是“嗯”了一声。 “那就这样哈!”听到答应下来,胡一民松了口气,乐呵道,“你就放心忙你的。这两天我会好好看着她敷药的,其他的你回来再说,好不?” “嗯。”谭临点点头,“谢谢。” 他挂了电话。 方路南的八卦之心早就炽热地燃烧了起来。见谭临挂了电话,他连忙插科打诨道:“就是你那艳遇对象?” 谭临瞥他一眼:“男的。” “我知道啊!”方路南激动道,“我指的是他说的那姑娘,说什么让你帮忙送回家的那位。可以啊,阿临,出去一趟长进不少!听起来——这姑娘就听你的话?被你治得死死的?” 谭临紧抿着唇看向窗外,没有回答。 方路南又憋了半天,终于忍不住了,使出杀手锏来:“你之前不是叫我帮你查你妈改嫁之后搬到哪儿去了吗?这事有眉目了!” “真的?”这回谭临反应很快。他一下子从窗外收回了目光,飞快地看向方路南,“在哪儿?” 主动权重新回到手里,方路南受用得很,慢悠悠地卖了个关子:“要我告诉你这个,你得先告诉我电话里那姑娘怎么回事。” 谭临沉默片刻,终于松口:“在广西,她就住在我隔壁。她男朋友刚刚去世了,所以她病得有些严重……有次我看到她差点自杀,就把她拉回来了。” 他尽量用一种平常、自然的语气 分卷阅读19 分卷阅读20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20 将这件事告诉方路南。 挡风玻璃前是长而笔直的路,晚上的车很少,闪烁恍惚的远光灯很容易将人催眠。而谭临此时的这番话,很轻易地让方路南想到好几年之前的那件事。 那时候他已经到外面的世界胡乱闯荡,听到谭临坠楼的消息,分秒都没耽误,就马不停蹄地赶回来了。 那时候他站在谭临的病床前,看到好友大半个身子都紧紧缠着绷带——他一个堂堂七尺男儿,一个在外面打地铺跑工地都自己扛着绝不流泪的男人,一下子哭了。 当时还是谭临笑着安慰他:“没事,路南,你应该高兴的。我终于挺过来了。” 他当时边哭边骂:“什么狗屁学校?个栏杆这么矮,根本没有保护的作用!他妈告死他们!” 后来谭临才告诉他,自己不是意外坠楼,而是自杀。 记忆倒退,又穿梭回来。方路南觉得车里有些闷,把天窗打开,露出一小片深蓝色的夜空。 “哈。”他笑了笑,惯常的吊儿郎当全消失了,“挺好的。” 阿临看到这个姑娘的时候,一定会想到自己吧,如果他将她拉了回来,一定会很开心吧。 方路南心下了然,又欣慰又惆怅。车内一时无言,只有一阵又一阵的夜风吹进来。 “啊,那个,”过了好久,方路南才想起谭临母亲的事,“你拖我去查的事差不多有眉目了。原来当时你母亲离婚以后,那套房子所在的小区就拆迁了。你母亲拿了一大笔拆迁费,但她没买房,反而离开那座城市,玩遍了大半个中国。” “所以我之前寄东西,那个地址一直不对。” 方路南点点头:“后来回去,她就直接住到的一套公租房里去,应该是你大姨或者外公外婆名下的——这个我还不确定。” 谭临默然。 外公、外婆或者大姨,对于他来说,都是很陌生的名词,对应起的不过是汪明霞家里的一张张陌生的脸孔。 “后来她就改嫁了。”方路南顿了顿,“应该是当地一个不错的人家。你外公外婆那边的人太少了,查着很困难……不过这几天应该就有消息了。” “嗯。”谭临点点头,“谢谢你,路南。” “哎!你和我客气什么!”方路南打了一个响指,“就从小学那会儿我被班里那伙人欺负,但是你选择帮我的那一刻开始,你就永远是我方路南的兄弟!” 谭临笑了笑。 车缓缓停下。 “到了!”方路南拉上手刹,“最近你家估计有些鸡飞狗跳的,你撑住啊,有问题随时给我打电话!” “嗯。”谭临下了车。 他的身影很快就被窗外浓浓的夜色吞没。不远处的那栋楼里,楼道里的灯第次亮了起来。 方路南靠在座椅上,一直看到谭临走进家门。他长长地叹了口气,然后将车倒出小区,重新开上路。 暮色深沉,夜才刚刚开始。 * 谭临进了门,客厅里的灯全都亮着。沙发上坐着的中年女人抬起头,看见是他,沙哑着嗓子虚弱地叫了声:“小临。” “汪阿姨。”谭临换了鞋子,“您怎么还不睡?” 这是他父亲的房子,谭临自己是在外头是租了一间房子的。只不过昨天汪明霞就叮嘱过他,让他到了之后直接回家住,她有要紧的事和他商量。 谭临以为汪明霞已经休息了,明天才会谈事情。没想到这深更半夜的,她一副正襟危坐等待自己的模样,显然是想今晚就谈。 “他们今天打电话过来说了,真的不给钱了!”虽然虚弱,但汪明霞犹满脸愤慨,又恢复了坚韧斗士的模样。 “之前说得好好的,20万,结果现在我们一毛钱都拿不到,单位里来慰问就给了几千块钱,斯元那边马上要交学费了……你说怎么办?” 汪斯元上了两年少年班,就直接出国继续深造了。每年的学费就要40万,再加上生活费和杂七杂八的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我爸的钱呢?”谭临想了想,皱眉道。 “哎呀!我要和你说的就是这个!”汪明霞见他主动提起这事,眼睛都亮了起来,“我也是才知道,你爸原来留了遗嘱的!” “遗嘱?” “是啊!”汪明霞点点头,声音里莫名染上了一丝委屈的愤懑,“那遗嘱上说……他所有的钱,都留给你!” ☆、嫉妒 天擦亮的时候,谭临才昏昏沉沉地睡过去。过了一个小时,迷迷糊糊之间,他又被楼下的嬉闹声吵醒。 他翻了个身,目光触及窗边书桌上一只捂着耳朵的铁质猴子,慢慢清醒过来。 那只猴子是父亲出差回来给他带的礼物,是用来压书的。 那次汪斯元也得到了礼物,那是一双他们都肖想很久的足球鞋。 那时候谭临觉得极不公平。 他是父亲的亲生儿子,却只能得到一只没有任何用处的铁猴子——反观汪斯元,他有自己亲生母亲的爱,也有来自自己父亲的爱。 谭临承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是嫉妒汪斯元的。 然而,现在,一切却突兀地变了。 父亲没有任何征兆地走了。原来他在很多年前就留下了遗嘱,将自己那一部分非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全部给了自己。 除了家里那张存折上的十几万,这些年,汪明霞没有在这段婚姻里得到更多的东西。 她自己当然也攒着私房钱——总共十五万,与谭临得到的八十万存款外加一套房子来比,不值一提。 这就是为什么她拼了命地想从医院那里索得二十万的赔偿。除了这套共有的房子,谭临的父亲没有给她留下更多的东西。那么她就要抓住最后的机会,将最后的利益都攫取干净。 毕竟,汪斯元需要这笔钱。 谭临在床上胡思乱想着,突然很羡慕汪斯元。 他还在英国,朋友圈里挂满各式各样的异国照片。他什么都不知道,也不用知道,因为在他身后,他的妈妈正殚精竭力,为几近山穷水尽的他们谋求最后的出路。 谭临想象了半天,也想不出这种无忧无虑的感觉到底是怎样的。 应该是很幸福的吧。 而眼下,汪明霞应该是真得急了。昨晚,她见自己主动提起这件事,索性开诚布公,直截了当提出分钱的要求。谭临没有马上答应,只是说自己还要考虑一下,毕竟一百万不是一笔小数目。 昨晚后来他给方路南打电话,对方一听这件事就炸了:“你真得打算把钱分给他们?!” “应该吧。” “一百万啊!谭临!一百万!”方路南吼道,“你脑子给我清醒一点好不好!你以为自己在做慈善么!我又不是不认识你那个姓汪的小鬼,还有你这个阿姨,人精得要死 分卷阅读20 分卷阅读21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21 !你以为他们会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你以为你爸为什么要瞒着他们,把钱都给你?” 谭临沉默着。 “呐,这样子吧。”方路南的语气软了些,话锋一转,“你把你爸给你留的那套房子也卖了,然后把所有的钱投到我公司里,做我公司的股东!现在房地产行情好得不得了,我向你保证,就过三年,你这些钱包准能翻好几番——到时候什么别墅买不来!你要投到你弟弟身上?下辈子都回不了本吧!” “她毕竟照顾了我这么多年。”谭临说。 “……行!行嘞!行!”好半天,方路南才憋出几个字来,“那你尽管给他吧!到时候你没钱了,尽管来兄弟这儿啊,绝对给你在工地上留个活儿干干!” 他“啪”就挂了电话。 然后谭临就一直失眠到天明。 他躺在床上想着,突然觉得口有些渴,起身去厨房倒口水喝。 进了厨房,他没想到汪明霞已经起床,正在厨房里忙活了。他能看到她眼睛微肿,眼角满是深深的泪痕。 汪明霞抬头,冲他努力笑了一下:“小临,这么早就起来了啊。” “嗯。”谭临点点头,“汪阿姨,你不多休息一下。” “哎,没事。”汪明霞摆摆手,“前段日子都是你在忙你爸的事,我倒成了一个废人,天天瘫着什么都不想做。今天你出远门回来了,我正好给你做个早饭。你也很久没有吃顿正经饭了。” 谭临愣了愣,过了一会儿才道:“好,辛苦你了,汪阿姨。” “没事。”汪明霞说,“你赶紧回去补个觉吧,昨天路上也累了。” “嗯。” 谭临应了声,走回自己的房间。 窗外晨曦微露,透过薄薄的纱窗布,正落到书桌上那个落满灰尘的压书猴子上。 看着捂着耳朵的猴子,谭临的脚步顿了顿。他突然想到,当年父亲是怎么向他介绍这只猴子的。 父亲说,这只猴子捂着耳朵,叫做,“非礼勿听”。 那个时候他没学过论语,但懵懵懂懂地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非礼勿听。 这就是父亲想告诉他的东西吗? 他拧着门把手没放,在原地踌躇了几秒钟,像是下了什么决心,正打算又开门出去—— “嗡——嗡——嗡——” 床头柜上的手机蓦地开始震动。 谭临以为是方路南打来的电话。没想到拿起手机,屏幕上亮着的竟然又是那个0773开头的电话号码。 现在是早晨六点半。他心下一沉,接起电话。 “喂?” “喂!阿临!”那头的胡一民神经兮兮地叫了一声,“出大事了!” “怎么了?” “今天早上程树接到了一个电话,把我整个人都给吓懵了!”胡一民心有余悸,“那啥,那啥……” “什么。”相比起胡一民的慌乱,谭临显得比较平静。 胡一民长长吸了一口气,才压低声音飞快说道:“程树在外头啊,似乎惹上了什么黑社会!今天早上我听到她接到了一个电话,那边好像说什么,说什么程树欠了自己儿子几十万块钱,如果不尽早还,就要来把她的手剁了!” 谭临抬头,书桌前的阳光已经越漫越满。他靠到一旁的墙上,只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的不真实。 他问:“她怎么会欠这么多钱。” “不知道啊!”胡一民顿了顿,语气焦虑,“阿临啊,我和你说,不是我不想帮你,只是大家出来,混口饭吃都不容易,我好不容易在这里开了林下,实在不想……” 他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他不想程树继续呆在自己那里,因为怕她惹来麻烦。 自保之心人人都有,谭临理解。 “我明白。”他说,“我会尽快回去的。麻烦你了。” “哎!好!”胡一民似是轻松一口气。 “还有,”谭临顿了顿,“如果那边的人再打过来,你就和他们说,钱会尽快还的。她那边……你就说是我说的。” “啊?”胡一民懵了一下,“谁还啊?” “我。” “……”那边愣了好一会儿,“阿临啊……你……哎……好。” 这回,胡一民答应得没有那么爽快了。他的语气里明显带着忧虑,依依不舍地挂了电话。 电话挂断后,谭临靠在墙上愣了好一会儿。 随后,他打开房门,和汪明霞打了声招呼,头也不回地出了家门。 * 方路南是被手机铃声吵醒的。 窗外的阳光射进来,极其刺眼。身旁的女人伸过裸.露的胳膊,推了他一把。 “吵死了,快去接电话呀你。” 方路南“嗯”了一声,眯着眼睛缓了一阵才接起电话。 “喂?路南哥?”电话那头是他派去外地查谭临母亲的人,“我查到谭哥他妈妈的下落了!” “是什么。”方路南沙哑着嗓子,还没完全清醒。 那人完全没意识到自己扰了方路南的清梦,只自顾自地兴奋道:“我前两天不时没辙了么,谭哥的外公外婆还有大姨好多年前就没了,邻居也不知道他妈去了哪里。结果你猜怎么着?我昨晚住到一家小旅馆里,竟然正好就是他小姨婆二儿子的小舅子开的……” 方路南揉了揉眼窝,打断他:“快说重点。” “噢,好嘞。”那人顿了顿,继续道,“这个小舅子说,谭哥他妈回来之后,没在这里呆多久,就嫁到隔壁县里去了!因为是给别人做后妈,亲戚又少,也没太声张,所以没多少人知道!” 方路南皱眉:“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那很早咧……”那人算了算,“是九几年末……噢不!到世纪初了,是零几年的事了!” “到底零几?!”方路南唬着嗓子骂道。 “……02!是02!” 被他一吼,那人终于算出来了。 谭临是千禧年搬到平溪县的。也就是说,两年之后,他的母亲便改嫁他人,与谭临彻底断了联系。 方路南细细算着,长长地叹了口气。 一个女人,到底是有多狠心,才会这样从自己的孩子身边拼命逃开,不留一点痕迹? “查得不错。”方路南象征性地表扬了一句,准备挂电话,“你继续查他妈现在在哪里,回来我给你放长假。” “哎!路南哥!”那人连忙叫住他,“我已经查到了!” 方路南:“……他妈的,你说话一口气给我说完行吗?” “我这不是激动嘛。”那人也不生气,呵呵笑道,“我昨晚一听这消息,就赶到邻县来了。没想到啊,谭哥他妈嫁的人那么有名,我靠哥们儿的关系随便问了几个有头有脸的人,马上就问出来了。” “谁?” “嘿!还别说 分卷阅读21 分卷阅读22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22 ,这还是个熟人!” 方路南的心猛地跳了一下。 “我认识?” “你当然认识啊,路南哥!”那人道,“谭哥他妈后来嫁的,就是那个死硬死硬的杜、正、国!” 方路南彻底愣在原地。 作者有话要说:  命运开始水落石出。 ☆、巧合 ……“你说狗不狗血?”方路南边刷牙边冲镜子啐了一口,“真他妈操蛋。” 他老婆温淳穿着一件薄薄的真丝吊带裙,站在一旁细声细气道:“那你要把这件事告诉谭临吗?” “哎,肯定要告诉啊!”方路南愁死了,“不过我他妈真不知道怎么开这个口……难道直我接到他面前,跟他说,你妈后来给人做后妈了?——给谁?——呐,就是这个杜子淳,你前女友的新欢?!” 他惟妙惟肖地模仿着。 温淳轻轻叹了口气,“这件事也太巧了。” 方路南拿毛巾敷上脸,含含糊糊地应了声“嗯”。 过了半晌,他突然将毛巾拿下,转头冲温淳道:“不行!我得自己去一下才行!” “什么?”温淳一时没反应过来。 “我不放心……万一他查错了呢?”方路南越想越有可能,“这世上哪有这种巧合!?我一定要去见一见这个杜正国,亲口问问他,他老婆到底是谁!” “可是你不是说他不见你吗?”温淳担忧道。 “我想见他的时候,容得了他愿不愿意见我么?”方路南冲温淳勾唇,狡黠一笑,“老婆,你忘了?我可是方路南啊!” 他这样子,就像回到了刚认识那会儿,天天追着她缠着她的那个无赖流氓一样。 温淳一下子笑出了声。 “也是噢。”她温柔地看着他,“你可是方路南呢。” 气氛正好,方路南趁机弯下腰,想在温淳的唇畔轻啄一口。谁知道正在此时,口袋里的手机又欢快地响了起来,一下子打破这温情时刻。 方路南低骂了一句,接起电话:“喂?谁啊?” “喂?是方路南先生吗?” “是啊,你哪位?” “这里是平溪县派出所。”对方道,“请问您认识一个叫谭临的人吗?” “认识啊。”方路南一下子严肃起来,“他怎么了?” “今天早上他闯进派出所,试图妨碍公务,已经被我们控制起来了。”对方说,“您方便过来将他带走吗?” 闯派出所?妨碍公务?什么鬼! 方路南脱口而出:“你丫搞错了吧!是不是被人骗了!?他不可能做这种事的!” “方先生,还请您快点过来走一趟。”对方的声音更加严肃,“我们没有搞错。再这样下去,我们只有把他拘留了。” “好的!好的!”方路南一听不对,连忙应道,“你等着,我马上来!” 他挂了电话。 电话这头,谭临坐在办公室一角,神色平稳而冷静。见警察挂了电话,他又慢慢说了一遍自己的来意。 “马队长,我只想知道那个在精神病院被捅死的人,到底是怎么死的。没有别的意思。” “我都说了,这是公务,我们无权告诉你,你也无权知道!”刚刚打完电话的马队长冷着脸警告他,“再多问一个字,小心我立马以妨碍公务的罪名把你拘留!” 谭临没有继续问。 他只看着马队长的眼睛,沉默着,很久都没有再开口。 马队长被他看得心里发毛。 这人的眼睛乌漆麻黑的,像是能看透人,看到人的心里去。他在心里骂了一句,飞快地挪开视线,低头开始干自己的事情。 谭临观察着眼前的公安队长,安安静静地坐着。门外人来人往,没过多久,方路南就赶到了。 他在当地也算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对着马队长笑笑,说几句软话,他很快就把谭临接了走。 “……你怎么回事?”一迈出派出所大门,方路南就忍不住了,“你家暴汪明霞啊?她报警了啊?把你送到警局了啊?” 谭临摇摇头:“不是。” 方路南:“……我当然知道不是啊!你要真这么干,我他妈还敬你是条汉子!”颇有些恨铁不成钢。 谭临回头看了一眼派出所二楼的窗户。他刚刚就从那里出来,从这个角度看去,能看见窗户后面马队长的后脑勺在那儿晃悠。 “我今天早上去找我爸他单位的局长了。”他说,“你知道他和我说了什么?” 方路南一脸莫名:“你爸局长和这个有什么关系……他说了什么啊?” 谭临收回目光,看向方路南,语气不变,方路南却听出了前所未有的认真。 “他说,那个陈北及——死得有问题。” * 谭父在单位里是副局长,主管行政这块。他的顶头上司丰局长,是他的领导,也是他几十年的好兄弟。 谭父猝然离世的那天夜里,就是和丰局长在外头应酬。 那时候,已经很多天了,谭父一直胸闷喘不上气,但都没有去医院。因为身体不舒服,那晚他只眯了一小口酒,结果半小时后就浑身冒起冷汗。 丰局长觉得有些不对劲,便把他送回家休息。到家楼下的时候,谭父已经昏昏沉沉,到了无法自己行走的地步。 丰局长没有钥匙,也不知道谭临的手机,只能给汪明霞打了十几个电话,让她回家来照顾丈夫。 那晚,汪明霞也在外头应酬。她一开始没太把这事放在心上,过了二十分钟才赶回家来。此时,谭父已经陷入半昏迷状态。 这时候所有人才开始真正感到事情的严重性。 谭临收到消息的时候,谭父已经停止呼吸,上手术台开始抢救;他赶到医院时,医生刚刚宣布死亡。他只看到汪明霞瘫倒在谭父病床旁,满脸都是不愿接受现实的恐惧。片刻后,她猛地立起身子,一把抢过医生手中的除颤仪,开始一遍一遍地、机械地在谭父身上电击进行心肺复苏。 然而,一切都是徒劳。 二十分钟后,汪明霞终于明白了这一点。她手里紧紧握着除颤仪,似乎那是她最后的救命稻草,然后伏在谭父身上,放声大哭,哭得肝肠寸断,撕心裂肺。 谭临相信,对于谭父的死,那一刻的汪明霞比自己还要悲怆,还要绝望。 然而,他也相信,现在的汪明霞,是真的想要和自己撕破脸皮争夺财产。 扪心自问,他并不是圣人,他也没有心甘情愿地想将自己的钱分给汪明霞母子,然而他想问题向来也简单:他没有什么要用钱的地方,没有什么拒绝理由自己可怜的继母与继弟,那么他就给了吧。 早上那一瞬间,他甚至要退出房间和汪明霞去说自己的决定了。然而 分卷阅读22 分卷阅读23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23 ,胡一民打来的那个电话,给了他一个最彻底的理由。 程树比汪斯元更需要这笔钱。迫在眉睫。 似乎因为他们一点经历的相似,帮助她便变成了一种本能。 他这次着急着回来,就是为了医院二十万赔款的事。那晚谭父心梗发作去世,固然有汪明霞送治不及时的原因,但医院抢救不当,也应承担一部分责任。 现在,上面以谭父在工作上犯的错误为由,打算反悔,不发这二十万的赔款。他既然不能把父亲留下来的钱给汪明霞,那么势必要全力以赴,帮汪明霞把这笔赔款争取到手,这才能毫无后顾之忧地去帮助程树。 做这个决定后,只不过一瞬,他便决定从谭父在工作上犯的那个错误入手。 那个错误,就是陈北及。 巧的是,陈北及也是程树的前男友。 谭临想查这件事,似乎也是本能上地帮助程树求一个答案。 今天早上他去找丰局长,问的就是这件事。 好兄弟猝然去世,却在死后不明不白地被扣上“重大案件责任人”的帽子,丰局长心里也不是滋味。见谭临有意刨根问底,他便把整件事和谭临说了一遍。 当初,陈北及来平溪县精神病院拍摄纪录片的审批,不止谭父一个人签了字。这事上到分管副县长,下到卫生局、公安、市场监管局、文广新局等等,大大小小的单位都有涉及。 然而,因为谭父是签字的人里头为数不多的几个正处级领导,现在又已经去世,便成了活着的人的救命稻草。 被精神病人刺死,本就是一个很敏感的社会话题。陈北及家里来头不小,再加上他自己本身是一个小有名气的独立导演,这事再经过网络发酵,愈演愈烈,上头一下子异常重视起来。 平溪县肥水太足,向来是块咬不动的利益铁板。新来的省长一看机会来了,便下了决心,大刀阔斧地整顿起平溪县官场。 死人不能言语,活人尚能自辨。山雨欲来之际,被牵扯其中的官员们纷纷奔走疏通,把大部分责任全都推到了谭父身上。 平溪县利益团队错综,牵一发而动全身,完全洗牌势必带来极大的震动,这是某些人不愿意看到的。 这一整条利益链上,只要有几个人闭上眼睛,罪名一定,死去的谭父就盖棺论定,难以翻身。 谭临问丰局长,这事是否还有斡旋的余地。 丰局长长长叹了口气:“如果真是那个精神病人干的,那你父亲的这口黑锅,怕是要帮别人背到底了。” 谭临听出他的话外之音:“如果?” “如果。”丰局长点点头,“我也有几个公安的朋友,上次喝酒的时候提到过这件事。凶手的定罪……其实很有问题。” 谭临明白了:“凶手如果不是精神病院的人,那就不是我父亲的错了。” “没错。”丰局长叹了口气道,“可是谁知道呢?案子都已经结了,那边的家属也都认了。” 谭临默了默。 “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说吧。” “负责这个案子的人,是谁?” “公安队长,一个姓马的。”丰局长有些奇怪,“怎么了?” “没什么。”谭临摇了摇头,站起身,“谢谢你,丰局。” “哎,都是小事。”丰局长拍了拍他的肩膀,“小谭,你多保重。” “我会的。”谭临点点头,“你也多注意身体。” 出了办公室,他就径直来了这里,来见派出所的马队长。 “……陈北及?”方路南听得晕头转向,“谁是陈北及?” “就是那个在精神病院被杀的人。” “噢噢噢,就他啊。” 方路南关注过新闻,但从没仔细记过受害者的名字。对他而言,这件事更重要的影响是后续平溪县官场的洗牌——那个死去的人对于他来说,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像而已。 方路南说:“所以你一股脑冲到派出所来,就打算这样把事情问明白?” “不是。”谭临说,“我没指望这么快就发现什么。我只是过来确定一件事。” “什么?” 谭临停下脚步,又缓缓看了派出所二楼的那扇窗户一眼。 “这个马队长,他一定有问题。” 作者有话要说:  心梗真的很可怕。如果你们的父亲有高血压又突然觉得胸闷,请务必带他去医院做检查。简单的检查如平板运动,一百多块钱,就能将死亡扼住。切记切记。 &我才发现这文应该是男主视角……我的锅,i’m sorryqaq ☆、气运 平溪县的医院刚刚搬了新址。 大楼一共十五层,一溜上去,妇产科儿科内科外科肿瘤科,白色瓷砖铺了一路。灯光打得亮,照着各色各样的活人死人进进出出。照得见哭丧生者,照不见孤魂野鬼。 九楼是心血管内科。白意就在这里上班。 她不到三十岁,还很年轻,刚刚分配到这个三甲县级医院,跟着心内科最有名的教授学习。 上午查完房,她好不容易得到一点空隙时间来休息。过去一个月发生了太多的事,她接触到的两个珍贵案例,甚至比她在学校里那么多年学习到的东西都要多。 第一件事,是某一个不大不小的领导在他们医院里猝死了。 按理说,他送来得太晚,很难救治了,但如果那天晚上加班的医生是她的老师童教授,他会当即给病人做心脏搭桥手术,那个领导倒还有生的希望。 只不过他的运气不好。那天童教授出差了,根本赶不回来。 所以说,生与死,这都是一个人的气运问题。 第二件事,就是那个很帅的导演在他们县的精神病院里被杀了。他被当场刺中心脏,被送到外科手术后,白意作为心内科的年轻医生,也参与了那场抢救。 她现在回想起来,还只是一个字:惨。太惨了。 他的心脏被刺中,血压升高,心脏与主动脉破裂,引起了大出血。因为精神病院的位置偏远,等送到医院时,那个男人已经失血超过2l了。 车上,病床上,走廊上,全都是深红色的鲜血。灯影深深之下,简直就像电影里的画面。 虽然院里的几个专家全力抢救,但因为刺入的部位太凶险,最终还是没能把他救回来。 白意回忆着,倒在椅子上,手抚太阳穴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白医生!”门外有人叫她,“护士台有人找你!” “哎,来了。” 白意闭着眼睛,静静坐了两秒,然后鼓起腮帮子一下子起身,风风火火走出门去。 她以为是有病人冲到护士站来找她。没想到,远远的,她一眼就认出来找她的那个人是谭临。 谭临就是那个不大不小 分卷阅读23 分卷阅读24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24 的领导的儿子,她也没认识多久。也是在认识之后,她偶然发现他们都和阮颖关系,所以才慢慢熟了起来。 “嘿!”走近之后,她打了声招呼。 谭临这才发现她,手臂抬起和她打了个招呼:“白意。” “怎么叫得这么生分呢?”白意开玩笑道,“你不是去桂林艳遇了么,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谭临微微抿唇,笑了笑:“嗯,回来有点事。” “找我有事?”白意有点不相信。 谭临这人,她虽然没认识多久,但是多少还是摸清一点他的脾性。 譬如,他这个人真的很冷淡。阮颖和他分手的时候,他就和没事人儿一样,也不买醉也不哭诉,照样妥妥帖帖办好父亲的丧事。 所以,白意也从来都端正得好自己的位置。 ——你以为你们是朋友?呵,别搞笑了,在他心里,你是个偶尔能想起来的熟人就不错了。 因此,当白意发现自己已经被划分到了“偶尔能想起来的熟人”类别里,颇有些受宠若惊。 那边的谭临点点头:“嗯。想问你几件事。” “有关你爸的赔偿款的事?”白意一下子警觉起来,“暧,你别以为你使什么美男计能从我这里套话啊。我跟你说,我也什么都不知道的!” “不是这个。”谭临有些哭笑不得,“是陈北及的事。” “陈北及……?”白意过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你说那个挺帅的导演啊!” 谭临“嗯”了一声。 白意有些好奇:“你认识他?要问他什么事?” “算是认识吧。”谭临顿了顿,坦诚道,“不过这事也和我爸那件事有关。” 白意有些听晕了。 “这事怎么和你爸有关了?” 她一个单身女孩,身心成天都被救死扶伤占据,根本不知道平溪县官场上因为这件事已经刮起了怎样的腥风血雨。 谭临简短地和她解释了一遍,然后问她:“那天陈北及送来医院的时候,你在吗?” “在啊。”白意好不容易消化了这么多信息,被提起陈北及那件事,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他太惨了。” 谭临抿了抿唇:“那你知道伤口是怎么样的吗?死因是什么?” 白意想了想,道:“他被刺了两刀,心脏破裂,大出血死亡。” “两刀都在心脏?” “是啊。”白意点点头,“那个精神病人好像原来就杀过人。当时他被发现精神方面出了问题,就被送进医院了。” “确定是那个精神病人杀的吗?” “应该吧。这是警察的事,我怎么可能知道……”白意皱了皱眉,“这些警察不都查清楚了吗?怎么,难不成你觉得这里头有问题,想学学好莱坞的那种孤胆英雄,以一己之力来个翻案啊?” 谭临没说话。 他一露出这种表情,白意就知道他下了决心,必然是不到黄河心不死的。 虽然她私心里觉得他的怀疑都是狗屁儿,但是也不想看着他就这么撞着南墙绝不回头。 这其中水深得很。然而,除了那个吊儿郎当的土豪方路南,谭临在平溪县根本没有什么实质的靠山,要是惹祸上身就麻烦了。 白意叉着腰,苦思冥想了一会儿,终于想起一个人来。 “哎,你别自己乱搞事了,啊。”她冲谭临一扬下巴,叮嘱道,“我有个大学同学,和我一起学临床医学的,之前考进公安局做法医了。我们这呢,是没有什么后续的解剖化验的,但是他们那儿有。赶明天我帮你问问,到时候给你电话。” “谢谢。”谭临说。 他的眼睛认真看着白意,让她几乎有了下一秒他就要向自己鞠躬的错觉。 “哎,别别别!”白意挥挥手,“不要客气,反正就是几句话的事。我帮你呢,完全是因为我非常欣赏你这个人。” 谭临以目光反问。 “我不是跟你说过嘛!”白意知道他一定又忘了,“我们上学那会儿,阮颖甩了多少个男孩子,弄得大家都哭哭啼啼寻死觅活的!哎呦喂,我暗恋的那男生被她折磨成什么狗样了都。这么多年了,我就见过你这么一个人,有种!完全不为所动!解气!牛逼!” 她说得神采飞扬。 谭临的唇角又被她的语气牵动一下。他顿了下,问她:“你这段时间见过她吗?” “见过!”白意撇了撇嘴,“又找了个新的男朋友,啧啧啧,还是那县长的儿子,可有面子了!啊,听说过几天就要调上来县里的国际幼儿园了!” 谭临笑了笑。 白意反应过来,连忙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没她还有别人的!你别难过哈。” “我没难过。”谭临摇了摇头,“我挺为她开心的。” 她终于得偿所愿,他也能继续往前。 白意继续道:“哎,赶哪天有空,我给你介绍……” “白医生!”走廊尽头突然有人喊她。 “哎!”白意转头一看,匆匆和谭临告别,“我有事,先走了,明天等我电话啊!” “嗯。”谭临点点头。 他看着白意进了某间病房,然后又急匆匆地走出来,走进另一间病房。 白意和自己没认识多久,却是个相处起来很舒服的人。她眼里的欣赏、爱慕、厌恶、谴责一览无余,黑白分明,坦坦荡荡。 只有一点,他无法理解。 她一直讨厌着阮颖,是一种超乎想象的讨厌。在她的叙述中,有时候他甚至有了错觉,觉得自己从不真正认识“阮颖”这个人,那些过往都是虚假的存在。 也许……是那时候她们都年轻,小姑娘的心思格外敏感吧?谭临这样想。 他转身进电梯下楼。 电梯行至三楼,缓缓地停住了。门外站着一个女人,身材纤瘦,穿着一双黑白牛皮的平跟鞋,半张脸被口罩遮住。她低着头走进电梯,站在谭临的身后。 谭临本来在想着自己的事,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个女人。只是那女人走过的时候带起一阵香水味,那味道让他条件反射地抬起头,看了她一眼。 女人没看到他。她虽然只露出了一双眼睛,但他立刻就愣住了。 ——阮颖。 电梯门缓缓关上。 门外,楼层指示牌上几个明黄色的大字十分醒目。 “3楼 妇产科” 作者有话要说:  妇产科,医院里最幸福的地方。 ☆、偶遇 十几年前初中毕业那会儿,大家都时兴写同学录。和谭临不熟悉的人给他的评价是:感觉你很直爽,不理会人情世故,照旧我行我素。 这是委婉的说法。直白点就是:你丫就是情商低。 然而谭临的朋友都知道,他并 分卷阅读24 分卷阅读25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25 不是这样的。 比如,十几年后的现在,他撞见戴着口罩的前女友独自一人从医院妇产科离开,他才不会傻兮兮地凑上去和人家打招呼。 阮颖就站在他身后。她低垂着眼,眼睛下面是浓重的黑眼圈,显然是好几夜都没睡好的结果。 谭临淡淡地收回目光,目不斜视地看着面前的电梯门。 一楼到了,阮颖走出电梯。 谭临继续坐到负一层。 车开出地下停车场,在医院门口停下付费。谁知他刚刚把钱递出去,就看见本该已经离开的阮颖,正堪堪从自己的车窗边路过。 阮颖的目光一和他对上,立马也愣住了。 她本来想假装不认识谭临,但是下一秒,她立马改变了主意。 阮颖将口罩摘下,冲谭临一笑:“好巧啊,阿临。” “是巧啊。”谭临面不改色地接上话。 阮颖问他:“你去哪儿呢?” “方路南那里。” “呀,我回家,正好顺路。”阮颖一指副驾驶位,笑眯眯道,“还空着的吧?那我可以坐咯?” “嗯。”谭临点点头。 阮颖上了车。 谭临专注地开着车,并没有和阮颖聊天的意思。倒是阮颖先起了话头:“今天怎么这么巧,竟然在医院碰上了。” “嗯,很巧。” “我耳朵有些不舒服,就过来看一下,你呢?” 谭临回:“我过来在心内科办点事。” “噢,心内科啊。”阮颖恍然,“是和你爸有关的?” “嗯。”谭临顿了顿,大概是觉得自己太冷淡了,又加上一句,“白意你记得吧?我就是过来找她。” “白意?”阮颖一愣,“我同学?” “嗯。” “她有没有和你说我?” 阮颖的语气有一丝丝警觉。 “没说什么。”谭临看了她一眼,“就说你们是同学。” 也不知道是不是受了白意的暗示,谭临总觉得现在的阮颖有些怪怪的。 对方的表情僵了一下。 “这样啊。”似乎长舒了一口气。 谭临没接话。 前面是一个红绿灯,他稳稳地在白线前停下。阮颖在旁边开了口,又开始了一个新的话题:“你应该也听说了吧?和你分手之后,我现在已经往前走了……你呢?” “我……” 谭临的话还没说完就被电话铃声打断。 他接起来,竟然是几小时之前刚刚通过话的胡一民。 “喂!阿临啊!!!” 他惊慌失措的声音在小小的车子里格外清晰。 谭临的心猛地一沉:“发生什么了?” “那个,那个……”胡一民好半天才组织好语言,“程树不见了!” “不见了?”谭临皱眉,“她会不会出去拍片子了?” “不可能的!”胡一民斩钉截铁道,“她所有的东西都不见了!” 前方红灯已变。谭临依然在认真地打电话,完全忽视了后头车队此起彼伏的喇叭催促声。 阮颖推了推谭临:“嗳,绿灯了。” “……嗯,她知道我说的话了?”谭临的思想全部集中在胡一民那边,只匆匆抬起手来冲阮颖做了个手势,让她等等,“那她知道之后怎么反应?” “我都和她说了,你会帮她还那几十万的,但她就是……又变成前段时间那副样子了呗!”胡一民着急道,“我有点担心,就让她带在楼下,一直看着她。没想到刚才我被叫出去办了点事,回来之后她就不见了!” “她的房费付到哪天的?” “她昨天刚刚预付了一周的……”胡一民哭丧着嗓子问,“阿临,你说我要不要报警啊?” “报警没用。”谭临摇了摇头,“警察只会觉得她多交了一周的钱提前走了,这事根本构不成失踪。” 只有他们才知道程树有多无依无靠。她无处可去,就像无根的柳絮,飘到哪里算哪里。 这个国家里又有多少这样的姑娘呢?警察不会管,他们也管不了。 “那怎么办!?”胡一民手足无措。 后面的车子已经纷纷超过谭临。有几个脾气火爆的车主,在经过谭临的车时,还不忘把车窗摇下,冲他骂两句。 谭临的注意力全放在胡一民身上,根本没有理会他们。独留阮颖一个人,坐在副驾驶座位上,每被骂一次脸色就更僵硬一分。 谭临的电话里又是几十万又是报警,一个一个词就像电视剧的字幕一样从她眼前翻过。她不知道对方说的那个“gshu”是男是女,她也不知道谭临怎么突然有能力帮别人还几十万块钱,只是突然觉得好陌生。 谭临的世界,似乎已经完全不是自己能出入的地方了。 巨大的失落感迅速涌上。她还没来得及消化这陌生的情绪,却见车窗外,又有一辆车超了过去。 是一辆熟悉的奥迪q5。 那司机也是个火爆脾气。他摇下了车窗,转头过来要骂谭临,视线与副驾驶座位上的阮颖对上,她的脸“唰”地一下全变惨白。 那司机也愣住了。他下意识地踩了一下刹车,直接拉了手刹,将车在大马路上与谭临的车并排停着。 随后,他用力地开门下车,后头几辆车的司机“嘟嘟”地按了两下喇叭,头从车窗里伸出来,大声喊道:“你干嘛!突然停在这里!” 那人将墨镜甩进车里,狠狠关上门,咬牙切齿地看着不远处车内的阮颖,挤出两个字。 “捉、奸。” * 谭临怎么也没想到,他会这么快就见到阮颖的现男友、新任副县长的公子杜子淳。 他正和胡一民说着,自己会乘今天下午的飞机回去,驾驶座的车窗户突然被人用力地砸响,“砰砰砰”地吓了他一跳。 车窗外的人黑着脸,整个人阴阴沉沉的,像是下一秒就要举刀砍过来。 那人见驾驶室的门打不开,几步就绕到一边的副驾驶位。阮颖来不及锁门,一下子被他抓住头发拽了出去。 “贱人!”他一个巴掌打下去。 “住手!” 谭临匆匆挂了和胡一民的电话,反手开门下车,去阻止那男人打阮颖。 那男人见他过来,正中下怀,放开阮颖一拳就打过来。 谭临一闪身:“你干什么!” “我就知道!”那男人瞪大眼睛,唇角满是戾气,怒吼道,“我他妈就知道你们还在一起!狗男女!终于被老子抓到了!” 谭临一时没搞清楚眼前的状况。他一把抓住男人再一次砸过来的拳头,以同样的吼声回应他:“你是谁!?” “杜子淳!”男人的手被他抓着,用力挣扎道,“你他妈放开老子!” 谭临松手。 没想到杜子淳得了自由,又举着拳头朝他脸上招 分卷阅读25 分卷阅读26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26 呼。 谭临忍无可忍。 他不算一个易怒的人,也很不喜欢惹麻烦上身。可是这人一上来,一点道理也不讲,只会挥拳头打人,街上的人陆陆续续围观过来,让他很不自在,因为他和阮颖明明并没有什么。 要知道杜子淳是这样的人,刚才在医院门口他也不会让阮颖上车了。 高中跳楼,他住了半年的院。出院之后,他曾经学过很长一段时间拳击。 那是他冗长生活里唯一的发泄方式。 所以,眼下,他能轻易地躲避杜子淳笨拙的拳头,然后勾起拳头,冲他的肚子狠狠地打了一圈。 杜子淳应声倒地。 谭临终于有机会和他好好解释了。 “我和阮颖现在只是普通的朋友。” “放屁!”杜子淳被打倒,面子尽失,躺在地上狂怒道,“你们他妈就是一对狗男女!” 他挣扎着想要站起身,继续和谭临干架。 “别打了!别打了!”阮颖哭着拦住他,“我们真得没有什么!” 看到她的那张梨花带雨的脸,杜子淳似乎有点冷静了下来。他讥讽地看着阮颖,冷笑道:“你不是和你那什么闺蜜出去逛街了么?” “我……”阮颖哽住。 “你他妈别跟老子说!你他妈刚刚逛好!正好碰上他送你回家!”杜子淳的手愤怒地指向谭临。 “我没有……”阮颖哭着摇头,拼命解释。 “没有?”杜子淳反而更加冷静了。他拿出手机,嘲弄地看着阮颖,“我现在他妈就打给你的那个闺蜜。你猜她会怎么说?” 阮颖彻底没声音了。 杜子淳也不和她废话,直接打了出去。电话接通后,他开了免提。 “喂?杜公子啊。”电话那头的女孩娇笑着。 杜子淳声音阴冷:“阮颖在哪里。” 女孩吓了一跳:“阮儿?阮儿在我这里啊!我们在一起逛……” “啪!——” 她的话没说完,手机就已经被杜子淳狠狠扔到了地上。 他怒瞪着阮颖,大声吼道:“臭婊.子!你他妈还有什么好狡辩的?!!!” 作者有话要说:  虽然这本文很冷但是我写得好开心啊,你们看的开心吗? ☆、兼程 阮颖的眼泪大颗大颗往下落。 看热闹的路人指指点点。这是个小地方,明天,也许后天,这事情就会闹得人尽皆知。 谭临站在一旁,沉默地看着阮颖拙劣的谎言被戳穿。 去妇产科这件事,她一定是不想被杜子淳知道的。 但是,事情都到这份上了,还可能瞒得过去吗? 他抿了抿唇,缓缓开口:“我们是在医院碰到的。” 杜子淳一转头,满是戾气地盯住他。 “嗯?” “我们今天是在医院恰巧碰上的。”谭临顿了顿,“二十分钟前。心内科的白意医生可以帮我作证。” “医院?”杜子淳的声音里蕴满怒意,转头就推了阮颖一把,“贱人,你去医院做什么!?” 阮颖被他一推,整个人往后踉跄了好几步,才勉强扶着车站稳。她的哭声渐缓,谭临知道,她心里大概是有主意了。 “我,我……”果然,阮颖哽咽几句,解释道,“我这两天没有休息好,精神压力大,耳鸣很严重……我就去医院看了一下……” “耳鸣?”杜子淳的声音低了些,“耳鸣就耳鸣,你告诉我就是了!为什么要撒谎!?我难道还会拦着你不让你去医院!?” 说到最后,他自己又觉蹊跷,声音蹭蹭蹭地冒出火来。 “不是的,不是这样的。”阮颖低着头,擦了擦眼泪,“前段时间,你妹妹来找过我,你不知道吧?我就是因为那件事……她不准我和你在一起……我不敢和你说……” “什么?”杜子淳紧拧眉头,“她现在管这么多屁事了?还管到我头上?” “我也不知道她从哪里听到了什么事……她说我不配……” 说着说着,阮颖因为这天大的委屈,似乎又要掉下眼泪来。 “好了好了。”杜子淳皱着眉头,走上前虚搂了一下她的肩膀,“我们走吧。” “嗯。”阮颖点点头,小心翼翼地跟着杜子淳上了车。自始至终都没有再看谭临一眼。 经过谭临身边的时候,杜子淳还不忘啐他一口:“滚!以后不要让我再看到你!” 那恐怕很难,毕竟平溪县这么小。谭临在心里苦笑一声。 他没有说话,只站在原地,淡淡地对上对方暴戾的眼神。 杜子淳“哼”了一声,摔门上车。 等他们走远,人群散去,谭临也上了车。在红绿灯的探头前面停留这么久,罚单是跑不了的,不过是扣多少分的问题了。 然而他也无所谓。 谭临刚刚扣上安全带,被摔在地上的手机就欢快地响了起来。他弯腰捡起接通,那头是方路南兴奋的声音。 “我听说你前女友和她现在那牛逼哄哄的男朋友在街上搞事情!她还被打了!阿临啊,你想不想看?我这边有视频哎,可以马上发给你!” 谭临:“……不用了。” “哎哎哎,真的,那一巴掌打的,啧啧啧,我都看不下去了!”方路南嘴上说着不忍心,语气里却满是幸灾乐祸,“她不是挺能的么,甩了你马上找了个好的,现在倒好,看来得扛打才能把这个处下去了!” 谭临默了默,转移话题:“我要再回广西。” “什么时候啊?” “就等会儿,下午。” “啊!?下午?”方路南惊了,“你搞什么鬼啊?” 谭临发动车子。 “她不见了,我要去找她。” 方路南当然知道他口中的“ta”是谁。 “她不见了你就去找警察啊!”他完全没懂谭临的脑回路,“你去有毛线用啊!你又不知道她会去哪儿!再说了,她也不一定是不见啊,说不定她回家了,你又不知道!” “不。”谭临说,“我知道。” “我看你真是脑子坏掉了,去了一趟广西,整个人做事情都没有道理……” “真的,路南。”他声音平稳,“我真得知道。” “好好好。”方路南知道自己说不过他,挥了挥手,“你去吧去吧。这边我会帮你看着的。” “嗯,谢谢。” “呵,算了。”方路南道,“知道你要去追妹子,我才不拦着你。” “……” 方路南像是突然醍醐灌顶:“阿临,我发现你有点开窍了啊。” 谭临直接挂了电话。 这回,他没坐大巴,直接开车上了高速,直奔机场而去。 上飞机前,他又给胡一民打了一个电话,问程树登记住宿的电 分卷阅读26 分卷阅读27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27 话是多少。 胡一民报了一串数字,哭丧着声音担忧道,“阿临啊,这电话我打了很久了,一直都打不通,你要去也没用啊!” 谭临抿了抿唇:“我试试看。” “好吧。”胡一民紧张道,“你来的吧?东西都在这边,我帮你看着呢。” “嗯,马上上飞机。” “那就好那就好。”在浓浓的依赖感之中,胡一民挂了电话。 登机口慢慢开始排起了长队。谭临一边走到队末,一边给程树打了一个电话。 电话通了,没人接听。 自动挂断后,他又打了一个。 还是没人接听。 就这样,他一直孜孜不倦地打着,一直到登机为止。 起飞时间已到,空姐一个一个座位走过来,提醒乘客关闭手机。 在关机前的最后一刻,他给程树发了两条短信。 “程树,你在哪儿?我是谭临。在林下客栈住在你的隔壁。” “我很担心你。” * 北海,冠头岭。 海浪翻滚,海岸边的沙子磨得粗粝。沙滩上一排摊子的尽头处是一个算命摊,摆摊的人叫赵老二,算出来的命,很灵。 赵老二的命不好。 他一出生,赵家就被打成了地主阶级大反派。父亲带着他和他哥赵老大拼命往南逃,一直跑到琼州海峡边上的北海,对面就是中国最南边的海南岛。 跑也跑这么远了,你总不能带着俩娃游过去吧? 见时局有变,风声减缓,他父亲索性住了下来,定居在这个陌生的城市。 这一停留,一晃就过去几十年。 北海地处全广西最平坦的平原,曾经的赵家却是聚居在桂北最深的大山里。 赵老二的出身成分不好,但他却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赵家的占卜术,从汉代一脉相承,实乃一绝。 苗疆的巫蛊之术天下闻名,可却鲜有人知道,壮族赵家的算命术“米啰了”可窥往昔,绝祸福,通阴阳,度生死。 米占算命没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真是可惜了哎。赵老二总是这么想。 他哥哥赵老大一向对家族的事业没兴趣,早早地考了大学娶妻生子,现在做个公务员,倒也是幸福美满。 但赵老二不同。他不甘心赵家的米占算命术被埋没,趁这两年北海的旅游业发展起来,就跑到最西边的冠头岭海滩边摆了一个摊,专门为人算命,试图将这门绝艺发扬光大。 冠头岭没啥看头。只不过因特殊的地理条件,疾风吹句浪,打出了沿岸一排的海蚀崖岩。 石头黝黑,嶙峋瘦骨,就像被烧干的枯枝烂叶,故而得名——“海枯石烂”。 这“海枯石烂”听着比“天涯海角”还浪漫,故而来游玩得尽是些成双成对的情侣,赵老二的算命摊子前面,也总是挤满了想要测感情与姻缘的男男女女。 看多了,赵老二也就愈发看破红尘。这些个恋爱男女,嘴巴上说得多好听呢,什么生生世世永不分离,其实都是假的。 有时候,他甚至都不用占卜,只要一眼扫过去,十个里有八成都是不长久的。 不过他从不说破。 算命这门学问,妙就妙在一个“玄”字。相同的一件事,你说“必分无疑”,和提醒双方“见微知着,唯有贞者不疑”,是完全不一样的效果。 这天,赵老二的生意有点儿少。 大概也是天气的缘故,来冠头岭的游客并不多。 临到傍晚,漫天云霞红映天,满世界都是瑰色血红。赵老二见风雨欲来,连忙收拾起卦摊,打算早点赶回家去。 一边收拾着,他一边顺手打开了收音机。 收音机里头传出天气预报员的播报:“……中央气象台已于今天中午发布台风橙色预警,台风预计于明天凌晨登陆广西北海市附近。广西气象台提醒广大市民,台风天气危险,请……做好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关好门窗,请勿随意出门走动……” “哎呀……”赵老二看着台风降临前瑰丽的天色,微微叹了口气,“又要来台风了啊。” 很不经意地,他的目光落在不远处的礁石旁,一个面无表情的女人身上。 她穿着一件薄薄的白色开衫,目光空洞,只看着远处的海天线发呆。 海边的风很大,她的衣摆在风里疯狂摆动着,海浪卷蚀着她的脚踝,似乎下一秒就要将她吞没。 这画面看得赵老二心里一惊。 他下意识地“哎——”了一声,叫道:“姑娘——快回去吧——台风要来了——” 那女人没动。 赵老二不放心,又叫了一声,那女人还是没有反应。 要是平常,赵老二一定不管闲事就走了。可是这回,他鬼使神差地朝那女人走了过去。 “哎,姑娘。”走到近前,他拍了拍女人的肩膀,“快回去吧,台风要来了!” 女人似乎这才注意到他。 她慢慢地转过头来,眼神聚焦,目光轻轻拂过赵老二的脸,只说了两个字。 “是么。” ☆、算命 看到她的目光,赵老二猛地一愣。 比起海天交界处燃烧的夕阳,或是用力拍打在黑色礁石上的海浪,这女人的目光太轻、太淡、太无所谓了,实在算不得什么。 可是就是这一点淡若无物的目光,却让赵老二的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寒颤。 这样的眼神太熟悉了。 他苦思冥想几秒钟,依稀想起,阿爸上吊的那个晚上,他最后一次看到阿爸,他就是这副模样的。 这样一个年轻的姑娘,却有一双将死之人的眼睛。 赵老二不是没有见过来这儿自杀的人。 这儿风疾浪骇,就算人死了,尸体也会被海流吸走,什么都不会留下,是个葬身大海的好地方。 往年他就遇到过一个姑娘。那姑娘在这里徘徊了整整一天,见他注意到自己,便也时不时与他眼神交流一下。 等他收摊的时候,那姑娘终于忍不住了,跑过来和他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哭诉,说什么男友劈腿闺蜜,还骗走了自己的初夜,自己也不想活了就跑来想跳海,这样也死得美一点啦吧啦吧啦吧啦。 这样的矫情,赵老二见多了。他一眼就看出这姑娘阳寿长得很,活不到九十九也能活到九十八——总之,她是个惜命的人,只不过遇到了点小挫折很难过而已,但根本不可能在这个地方悄声无息地跳海自杀。 他劝慰了她几句,直把那姑娘逗乐,高高兴兴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算卦几十年,赵老二有一双很毒的眼睛。他能看出别人的感情与心理,也能一眼看出,面前的这个姑娘,和他们都不一样。 “姑娘啊。”他小心翼翼地开口问道,“一个人?” 他好像听 分卷阅读27 分卷阅读28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28 到了那个“嗯”,好像又没有听到。 赵老二没有气馁,继续道:“是遇到了什么困难,哈。” 他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觉得这时候说点有关自己更惨的经历,兴许能让这姑娘不那么绝望一点,于是搜肠刮肚,估摸着自己生活里最痛苦的事情应该就是当年他阿爸上吊。 那时候生活都变得好起来了,他和赵老大都有了赚钱的行当。他们阿爸放心了,没什么事情做了,又开始日日夜夜地思念起他们早逝的阿妈。 他人一天天阴郁下去,终于有一天捱不住,上吊自杀了。 所以真的是饱暖思□□啊。——赵老二想得极不恰当——古人诚不欺我。 其实这事说起来不过生死这么一件事儿。赵老二在心里琢磨了一会儿,寻思着自己得想个法子,把这件事渲染得更有说服力一点。 “姑娘,我跟你说说我哈。我是个算命的,有时候被人叫去通灵,见的红白喜事也多。”赵老二踌躇一会儿,有点紧张。 “当年我阿爸就是上吊死的,因为他太想念我阿妈了。后来我借口着米媒和他通话,他告诉我说,他后悔了,没看到我们兄弟成家,没看到自己孙子出生,而且快死的时候实在太难受了。所以啊,姑娘,我跟你说,这个……嗯嗯呢,还是不要轻易去做。最后的时候,指不定你要后悔的。” 这长长一段话,有八成是他编出来的。 算命不过算个缥缈命数,命里有的难改,命里无的也不强求。 赵老二本事是有,但却不多,天机难窥,难道还指望他再成个神婆,通个灵,与冥间对话? 他心里知道,这话都是哄骗外人的。 就如他的这段话,只有第一句话是真的,最后一句话是诚的,其余都是瞎诌的。 他也不知道这姑娘会作何反应。 风从海面上猛烈地吹来,姑娘闭上眼睛,轻轻扬起了她的下巴。 她稀薄而凌乱的头发在风中狂舞,交叉,打结。 过了一会儿,赵老二几乎以为她不打算理会自己了,正有些颓然打算离开,却听见她兀自开了口。 “你是算命的么。” 她的声音很轻。亏得赵老二耳朵还不错,一下子捕捉到了。 “是!”他回答,声音洪亮。 女人从礁石上站起身来,低头拾起地上的一双鞋,赵老二注意到她的一只脚踝处绑了厚厚的绷带。 “能帮我算一卦么。” “可以啊!”赵老二扬了一个夸张的尾音,“姑娘,你快过来吧!算完这卦,我就收摊咯!” “谢谢。”女人的声音低低的。 她踩着粗粝的沙子,跟着赵老二慢慢走到了他的摊位前面。 赵老二先问:“姑娘要算什么啊?” 他以为她会说“爱情”,再不济也是“人生什么时候才能顺起来”,没想到她没有犹豫,说出的是个鲜少出现的词。 “父母缘。”她说。 * 烧香,请卦神,起卦,洗米。 赵老二娴熟地起完卦,一指桌上的一排三个黑色小瓷盘,请道:“姑娘,你用拇指和食指抓一把米,按顺序放到这三个瓷盘里。要抓三次。” 女人照做。 所谓“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演八卦,八八六十四卦”,天、地、雷、风、水、火、山、泽,各有其卦象,各有其指向。 赵老二低头看米,排列一算,心里一紧。 这是艮剥卦。山附于地,山止不动,山石崩而剥落于地面上,有受侵蚀风化、逐渐接近地表之象,是为凶相。 此卦解语为—— 剥烂朽蚀。 女人见他脸色变了变,倒主动开口:“没事,说吧。” 赵老二踌躇片刻:“这卦象不太好啊……姑娘,你爸妈已经没了吗?” 女人轻轻“嗯”了一声。 赵老二松了口气:“那就是了。山生于地,地山相附,但却剥烂朽蚀,共归于尘——姑娘,你父母缘浅,又这么年轻,想必你父母走得早,他们走的时候你也很痛苦吧。” 女人没说话。 “不过现在好了,”赵老二笑道,“一切都过去了。你这卦象里还有一个变卦蒙。蒙卦属坎,为泉,山水蒙卦,又是山下出泉。泉水始流出山,则必将渐汇成江河,正是蒙稚渐启;又山下有险,因为有险停止不前,所以蒙昧不明。” 赵老二边说边抬头看她,女人依然不语。 他最后下了结论:“山中雾气缭绕,这个卦象朦胧,姑娘,你的生活虽然变数很多,但最近出现了机会,很是吉利呢!” 女人看着小黑瓷盘里的米粒,似乎入了迷,什么都没听到。 狂暴的海风不断地席卷着她的裙角。末了,赵老二听到她如呓语般说了一句:“是么。” “是啊!”赵老二道,“姑娘,你虽然父母缘浅,但是别的福泽倒是生机无限!希望就在前方,你可千万不要放弃呀!” 女人没说话。她从厚厚的沙地上站起身,将从口袋里掏出一张一百块钱,压在瓷盘下,对赵老二淡淡地道。 “谢谢。” 她没等赵老二继续劝自己,手里提着那双谭临一定让自己穿着的拖鞋,拖着一只略微红肿的脚踝,转头又往海边走去。 这回,赵老二叫不住她了。 天色越来越暗,最后一点赤红色的夕阳都已经被海天吞没。赵老二没了法子,只能长叹一口气,低头收拾自己的摊位,准备回家吃酒去。 程树又坐回了那块礁石上。 她的心里盘旋着那个算命人的话,只觉得胸口堵得喘不上气。 “山生于地,地山相附,但却剥烂朽蚀,共归于尘……” 耳朵里刺耳的金属声又出现了。 它越来越响,越来越响——和着脚边巨大的惊涛拍浪声,就像是某一场永无止境的冗长古典音乐会,教人窒息,也教人绝望。 她梦游般地从礁石上站起身来,没拿拖鞋,一步一步,一步一步,慢慢地往海里走去。 父母缘浅。向来缘浅。 她和谁的缘都浅,她从来谁也留不住。 在骇人的海浪狂怒声中,程树不由自主地泪流满面。 右边口袋里,紧贴着皮肤的手机蓦地开始震动起来。 这是今天晚上第二十六个电话了。 不用看她也知道,是那个叫“谭临”的人打过来的。 在这个晚上,他总共打了二十六个电话——是他,也只有他,想知道自己为什么离开龙脊梯田,想知道自己到底在哪儿。 程树,你是不是很失败。 海水已经吞没她的膝盖,冰冷的温度刺入脊髓。 脑袋里的一个声音冲着最深处的海底,疯狂地呐喊着: “去吧!去吧!——只有这样你才能结束这一切!你才能解脱! 分卷阅读28 分卷阅读29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29 ——相信我!你不会后悔的!——” “后悔”这个词一出来,像是突然有一阵猛烈的海风吹来,她一下子惊醒了。 口袋里的手机依然还在震动着。 程树的手腕微微颤抖,从口袋里摸索着掏出手机。 “你在哪儿?” 电话那头的声音属于那个男人。 “北海。”那声音就像最后一把刀刻在她的心上,让她恸哭出声。 她卑微地、近乎哀求地祈祷道。 “我想自杀。” “你能不能阻止我。” 作者有话要说:  喜欢赵老二,考虑再让他出镜。 ☆、溺水 电话通信的原理,说白了就是声波和电流之间的转换。 所以,你听到的声音并不是真正的声音,而是经过转换之后的电流振动;但是,你得到的信息,却是真正的信息。 一字不差,一字不漏。 “我想自杀。你能不能阻止我。” 程树的声音清晰,连细微的颤抖也听得清清楚楚。 谭临在听到这句话的那一刹那,就完全失语。 这话听上去着实诡异。 死亡面前,有人会因疾病求助,有人会因胁迫求救,怎么会有人,健康又自由,乞求别人阻止自己自杀? 若是方路南知道了,一定会冷冷一笑,骂程树一句“矫情”。 可今天,站在这里的人是谭临,听到这句话的人,也是谭临。 他知道,程树是真得处在绝境。 就像当年,他站在学校的天台边,一只脚已经迈了出去。 夜晚的风极温柔地拂在他的脸上,天台下面,有人在打球,有人在跑步,操场上熙熙攘攘,那么多人,他必死的决心里,也藏了一点隐秘的希望。 如果,如果有人看这里一眼就好了。 但是下一秒,他又为自己的这个想法感到羞耻,痛恨自己的懦弱与无理取闹。 “去死”这件事,有什么特别的?你凭什么觉得别人应该注意到你?你去死,就是希望别人注意到你吗? 半个身子已经压在死亡线上,他却开始犹豫,不清楚自己到底是不是真得想死了。 那天,他就是被自己这样一团复杂的情绪推下楼去的。 后来,谭临想,如果那天有人,随便什么人,在旁边拉自己一把就好了。 然而没人会对他的人生负责。 只是他,也只有他自己。 所以,那天晚上,当谭临看到程树站在客栈门口的栏杆上摇摇欲坠时,便拼命拉了她一把。现在,她又需要自己去拉她这一把。 她是克服了多大的恐惧、挣扎与羞耻心,才向自己发出求助信号。 在这一刻,谭临强迫自己保持镇定。他听见听筒里传来巨大的海浪声。 “你在海边?” “嗯。”程树的声音被风浪打得支离破碎。 “哪里?” “北海,冠头岭。” 谭临的心一沉。 北海,冠头岭。 他知道这个地方,就在北海市最西边的半岛,是看日落最好的地方。 那里风浪极大,是海防要塞,不知道多少海寇丧命于此,尸骨无存。 他的心狠狠地揪了起来,就听着听筒里,那海浪的声音近了又远了,近了又远了,也和他的心一起,一下又一下地用力拍打在礁石上。 “我来了。”他说,“等我。” 电话断了。 海枯石烂的海蚀岩旁,程树将手机扔到了远远的沙滩上。 她一步一步地往大海的深处走去,任由海浪吞没她的腹、她的胸、她的脖子、她的眼睛。 然后,她的最后一根头发也在海面上消失了。 海浪狂啸着冲向礁石,发出亘古的怒吼声。 海面一片深黑。没有人影。 除了岸上的一双鞋子和一只手机。 什么也没有。 * 电话断了的时候,谭临刚出机场。他来不及打车去火车站换乘动车,直接用手机叫了一辆顺风车。 页面跳了又跳,他根本没在意价格,直接发布消息。 没过多久就有人接单,司机的电话打了过来。 “喂,要坐车去北海是吧?”是个带着方言口音的中年男子。 “嗯。”谭临抬头看了一眼位置,“我在出发大厅5号口。” “是这个样子的。”那人解释道,“你这个时间段去北海是要加钱的,因为我空车往返,就带你一个人,过去不划算。” “要加多少钱?” “我给你650。” 三百公里的路程,这个人要价650。 那人见谭临不说话,又道:“现在过去都这样的,有些人还要贵哩,我这个价格还算好的……” 谭临看了一眼手表,管不了那么多了,直接打断他:“好,可以。” “哎,好嘞!”那人说,“我这就来啊!” 没过多久,一辆黑色大众停在谭临身前。 谭临上了车,司机是个圆脸的中年男人,啤酒肚卡在狭窄的驾驶室里,一脸无害的样子。 他朝谭临打了个招呼,边发动车子边说:“帅哥啊,还有一个事情我要和你说一声。” “嗯?” “那个,过收费站口子的时候,那个过境费,也是要你自己来出的啊。” “……”谭临知道今天自己必定是要被这个人狠狠宰一刀了,可是他也懒得多费口舌,“可以,麻烦师傅你开得快一点,我有急事。” “好嘞!”司机也是很久未见这样的爽快人。 在这块儿做生意的人,无论是滴滴车司机还是出租车司机,大家都讲好了,去北海的游客都是按人头收费,四五百块钱不等,不压价可提价。 一般来说,第一次听到这个价格,游客多半会把电话挂了,等多问了几个司机,发现所有的价格都一样,才会认栽,随便找一个司机走。 像谭临这样自己说什么价格都欣然接受的游客,倒是少见得很。 司机从后视镜里看了谭临一眼:“帅哥,我这个车子是把你送到北海火车站的哦。” “北海火车站?”谭临一皱眉,“可以送到冠头岭吗?” “冠头岭?”司机吓了一跳,“这黑灯瞎火的,帅哥你去冠头岭作什么啊?日落早没了,日出也要等到明早才有啊。” “我去找人。” “找人?”司机后颈一寒。 冠头岭那样险的地方,平时也就是游客去,这人还能去那种地方找什么人?莫不是见鬼了? 此时,车刚刚驶离机场。这里离城市远,公路边皆是僻静地儿。 司机头皮发麻,讪笑道:“帅哥,冠头岭我送不了……” “为什么?” “那地方太远了,不划算……”司机没 分卷阅读29 分卷阅读30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30 说实话。 “我加钱。” “这不是钱的问……” 谭临直接开口:“20。” “哎呀,帅哥,我说了,这真不是……” “50。”见司机依然在犹豫,谭临抿了抿唇,继续加价,“100。” 司机不说话了。 一百块,是从南宁机场来回一趟南宁市区赚的钱。 司机心里挣扎,天平已然倾了。 他又往后视镜里看了一眼。谭临坐在后座的阴影里,只露出了一双眼睛。 那双眼睛安静而平稳地看着他,沉默着,什么声音都不发出。 司机知道这已经是对方的底线,再下去他就什么也得不到。他从事这行久了,知道危险比赚钱的机会更加得之不易,咬了咬牙道:“好吧。” 车驶上高速路。 车里一片寂静,车窗外也全是寂静的田地。广西靠南,就算在夜晚,谭临也能感受到那种一望无际的茂盛绿色,蓬勃地生长在漫天漫地。 一路向南开。离南宁越远,离北海越近,山地越少,取而代之的是大片的平原。 晚上十一点,车子终于到达了冠头岭。司机开到冠头岭下的十字路口就不愿意再往前了:“帅哥,里头的路难开,我就不进去了。这样,我就多收你50,可以噢?” “嗯。”谭临付钱下车。 前面是一条长长的上坡,通向冠头岭的岭顶。向左是一条窄小的乡路,路口歪着一根电线杆,路两旁疯长着高高的野草。向右也是一条小路,只是路边立着许多的平房。 他从未来过这里,一时间搞不清楚方向。 现在已是深夜,路边的店全都打烊了,没有可以闻路的人。周围一片漆黑,今晚又没有月光,什么都看不清。 谭临在黑暗中屏息闭眼,希望自己能听什么。 一切都很安静。他只听见有隐隐约约的海浪声,自远方传来。 他睁开眼睛,往左边的乡路上走去。 一路上,暗夜里的黑影如同鬼魅,跳跃在路边的田埂间。谭临什么都没有想,自从出了机场,他的整个脑子就空了。 阮颖、陈北及、甚至父亲都已经被他从脑中驱逐了出去,他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找到一个人,在一切都还来得及之前,找到她。 越往前走,海浪声越近了。 海浪声冲击着他的大脑,他莫名想起那年天台上,他脚踏出去的前一刻,心里还在想自己的母亲。 那时候他想,她依然那么漂亮吗?如果她知道了自己儿子死去的消息,会十分难过吗?她会怨恨自己,这么多年都没有来看他一眼吗? 后来他跳了下去。 奇怪的是,醒来之后,他对母亲的记忆越来越模糊了。 那场撞击似乎损伤了他某一部分大脑,他对母亲的真实记忆开始慢慢与梦境结合,越来越淡,越来越淡。 再后来,记忆里的母亲便和梦里一样,顶着一张覆盖着涂鸦线条的脸,在自己十岁之前的生活里走来走去。 父亲没有留下母亲的任何照片,心理医生也无法让他想起母亲的脸,母亲在生活里的痕迹越来越浅。 谭临一开始无法释怀。后来他却觉得,这样也挺好。 他的脚步不由地加快了一点。 母亲和父亲都不在了,谁都离开了。那时候他无法挽留住母亲,现在,他却可以挽留住这个陌生的女人。 尽管他们对彼此一无所知。 行至沙滩,他往远处打亮手电筒—— 海边空无一人。 只有一双鞋,和一只手机,孤零零地躺在岸边。 谭临的脑子里“轰”地一声响。 他不去想程树到底怎样了、也不敢想——或者说他已经失去了思考能力,只知道疯了一般往前奔,奔到海边,奔到那双鞋子和那只手机旁。 夜来涨潮,海水已经快要浸湿那只手机。距离他与程树的上一个电话已经过去了三个多小时,他几乎能想到挂断电话的程树会是怎样。 绝望、挣扎、窒息。 她有那么强的求生欲,她不会去轻易寻死的。 谭临在心里拼命对自己这样说。 他的手指深深嵌入脚下的沙子,慢慢抓起一把,又尽数从指缝流光。 手电筒暗了。 夜晚的冠头岭阴冷暗沉。风大浪急,四下里只有海浪拍击礁石的声音,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云层厚密。没有月光,也没有渔火。 “程树————” 谭临突然发了狠,快速站起身,冲四处大喊。 “程树——程树——” 一千遍一万遍,像是她的名字已经在心头烙印很久,如今终于有机会大声说出口。 “程树!” 就像是电影里最后一个慢镜头,一块礁石后面,有一个身影用力地、缓慢地从蔓延的海水中爬了出来。 四下里无光,可谭临莫名地觉得,有一束光照了过来。 就像是那天在龙脊梯田的金佛顶上,从云层中流泻下的一点阳光。 像是上帝的一点馈赠。 谭临觉得喉头发紧,几乎哽咽了一下。 那人翻了一个身,用力地躺倒在沙滩上。 谭临踩着粗粝的石头,飞快地跑到她身边。 女人躺在那里,一半身体还停留在礁石上。她的头发湿漉漉的,裙角湿漉漉的,浑身都是湿漉漉的,只有睁开的一双眼睛干净,在没有月光的夜里闪着微光。 像是有什么不一样了。他从未见过女人这个样子。 女人疲惫地笑了笑,第一次叫了他的名字。 “谭临。”她的声音仿若海浪,“你终于来了。” ☆、混沌 周遭的声音全都消失了。程树的耳中,只留海天交接的一点回音,荡漾着一首低沉的歌。 “孤独的人他就在海上,撑着船帆……如果你看到他回到海岸,就请你告诉他你的名字,我的名字……” 真安静啊。 她用力地闭了闭眼睛。 程树以为眼前的男人会愤怒,会指责,会恼于她的任性与自我。 没想到他慢慢蹲下了身,触了触她湿漉漉的头发,然后一下缩回了手。 “好了吗?”他的声音很轻。 程树没想到他会这么问。她的眼神放在他脸上,半晌,轻轻笑了笑。 “也许吧。”她说,“好起来了。” 在谭临到来之前的这三个小时,她一直把自己浸泡在海水里。 大海慢慢涨潮,海浪一点一点地漫过她的脚踝、她的小腿,后来是脖颈,最后是鼻腔。 咸湿的海水狠狠地拍打在她的背部,她背对着幽深海底,感到一种窒息的快乐。 大脑出现空白。片段模糊。胸腔内陷。走马灯上场。 程树紧紧抓着礁石的手渐渐松了。 她本来没想死的 分卷阅读30 分卷阅读31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31 ,只是这种短暂的快乐拖住了她,她有些忘记自己身在何方。 她有点想就这样沉下去了,直到最后一刻,邓英的脸在她脑袋里停留住。 邓英,是那个生她的女人。 确切地说,她还养大了自己。她给予给程树的是最初的基调。这基调关于一个孩子如何看这个世界,也关于一个孩子究竟会以何种方式长大成人。 程树知道,作为一个母亲,邓英并不算那种“你不配做一个母亲”的类型。 就算是单亲妈妈,她也尽力给自己最好的环境,最好的资源,最好的条件,让她可以随心所欲地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她会是一个完美的母亲——如果她没有一次又一次地带着自己跳海自杀,如果她没有用尽一切令人窒息的手段将自己捆绑在她的身边—— 她会是一个完美的母亲。 淹死原来是这种感觉吗? 在无边无际的海浪里,程树想起邓英在海水里因浸泡久了而肿胀的尸体,突然迸发出一股巨大的力量—— 不!她不要这样死!她不要和邓英一样死! 她后悔! 她后悔!!! 一片混沌中,程树挣扎着触摸到坚硬的礁石。 她用力地向上,用力地呼吸,用力地活下去。那礁石让她莫名其妙想到那个名叫“谭临”的沉默男人,同一时间,她听见迷雾之外有人喊她的名字。 “程树!——” 她没有力气应了。 海水像是邓英的手,恶狠狠地将她往大海更深处拖去。嘈杂、纷繁,金属嘶鸣混杂着尖叫声、海浪声、咒骂声,全在她沉重的大脑中炸开。 程树用力挣扎着,企图摆脱着令人崩溃的一切。她屏息凝气,只朝着谭临的声音,只听见谭临的声音,只知道往那个方向而去。 离岸的那一刻,所有东西都消失了。 邓英的影像、永不止息的噪音、漫天漫地的死亡。 全都消失了。 只剩下轻轻的歌谣声,还有眼前的那个男人,担忧而略带惊惶的脸庞。 程树觉得,有什么新的东西在她的眼前缓缓铺陈开来。 她很疲惫,也很快活。 纠缠自己很久的那份血腥与黑暗,终于随着褪下的海浪,慢慢沉没在海里。 这里的浪这样大,所以它们很快就要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这么多年,程树第一次感到自己的眼泪流了出来。 她翻过了身,又笑又哭,尖叫着,不管不顾地以唇亲吻沙地。 感谢上帝。 感谢……他。 * 小旅馆是农家开的,门口亮着一盏昏暗的灯,墙上都是霉点,一晚上要200块钱。 在这个几乎是中国最南的地方,老板却操着一口东北话。 “兄弟哎,你可别嫌咱们这儿贵!现在是北海旅游的旺季,咱们这个价格还不算高的!要不是看这台风来了,这价格能这么低给你么!” 程树浑身湿漉漉的,倚在外面的墙上抽烟。谭临看了她一眼,点点头:“可以的,要一个标间。” “哎哟!今天的标间没有了!”老板一拍手,“兄弟,要么就给你一大床房?还便宜一点!” 谭临一皱眉。 他要和程树同住一间房,并不是因为他有什么非分之想。 她刚刚经历了那样的情绪波折,现在正处于最不稳定的时候,他得看着她。 可是现在只剩下了大床房…… 他又看向门外的程树。 似乎觉察到他的犹豫,女人抬头看了他一眼。 她显然已经听见了刚才的对话。 女人将手垂下,轻轻弹了弹烟头,遥遥冲他无所谓地耸了耸肩。 谭临思考再三,还是觉得不妥,最终想到一个法子。 “等会儿给我一张椅子可以吧?” “好嘞!”老板愉快地答应了。 他登记好信息,把钥匙递给谭临。 两人上了楼,找到房间。 一开房门,一股南方特有的潮湿霉味袭来。谭临先去开了窗,窗外是寂静的小道,周围都是低矮的平房,只路口亮着一盏暗沉沉的路灯。 风吹进来,都是咸咸海浪味。 “能不能关了。”程树一指窗户,“我不想开着。” 谭临又把窗户关上。 正在此时,房门响了。外面是旅店老板,送来一把宽椅子。 程树交叉盘着腿,看着谭临将椅子搬进来,突然笑了笑。 “今晚你不睡床。”不是问句。 “嗯。” “原来你是怕我又去死,才和我住一间房。” 谭临又“嗯”了一声。 知道他真实意图的程树也没生气。 她向后仰躺下去,又笑了笑:“你很有趣。” 谭临说:“你头发湿了,得先去洗澡,否则对身体不好。” “是么。”程树低笑。自从她被海水淹过之后,似乎变得和以前有些不一样了。 她笑起来很好看,谭临想。 程树躺着,将自己已经湿透的外罩衫脱了,随手扔在地上。台风将至,呼啸的风声打在单薄的窗户上。 一片隐藏着的寂静中,谭临听见程树问自己:“跟我说说你吧。” “我?”谭临有些诧异。 “嗯。”程树用左手撑起了头,从床上颇有兴致地看向他,“除了你十年前的那次意外,我什么都不知道。” “哦,”谭临点点头,四平八稳地介绍自己,“我27岁,前女友叫阮颖,一个月前分的手。” “你怎么说这个。”女人难掩笑意。 ——因为我知道你的岁数和前男友,所以和你平等交换信息。 谭临在心里这么回答,不过面上没说。 他转而沉默着捡起程树扔在地上的湿衣服,想拿到卫生间里搓一把。 程树见他没回答,从床上一抬头,看出他的意图。 “不用洗。”她说,“扔了吧,我不想要了。” 谭临的动作顿了顿:“真得不要了?” “嗯,不要了。”程树的声音依然那样,无所谓里透露着决绝坚定,“你坐下吧,陪我聊聊天。” 虽然程树这样说,谭临依然把她的衣服端端正正在桌子上摆好,才又坐回椅子上。 “你刚才说到你的前女友。”她又将话题绕了回来,“说说她吧,我想知道她是怎么样的人。” 其实阮颖无非就和平常的女孩一样,喜欢化妆品,喜欢买包,喜欢吃好吃的,喜欢出去旅行。 谭临干巴巴地介绍了一通,发现也没什么好讲了,只好来了一句总结的话:“不过她很清楚自己要什么,是以后会过得很好的那种女孩子。” 程树在床上“呵”了一声。 “你这次回去看到她了么。” “嗯,”谭临点点头,“对了,她交了新的男朋友 分卷阅读31 分卷阅读32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32 。” “分手一个月……”程树喃喃,“谭临,我开始有点羡慕她了。” 这是她第二次叫谭临的名字,他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 “你知道我当时和陈北及在一起的时候,我前前男友怎么说我的么。”她低声笑了笑,“不要脸,淫.荡,恶心。说我才过了半个月,就和别人搞上了。” 谭临安静地听着。 像是被打开了话匣子,程树开始缓慢地诉说起自己和陈北及的故事。 那大多数是一些无关紧要的琐事,很多她也不太记得清楚了。只记得最开始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全世界都是如何阻止他们的。 那时候她的身体里还燃烧着一团火,什么都不管不顾,爱了便是爱了。 后来,等这种炽烈而短暂的感情燃烧殆尽,她发现陈北及劈腿后,程树终于明白,这个世界上还是难有那种纯粹的爱的。 ——就像邓英对她的爱一样,若不是逐渐消失,便是走向病态的极端。 她的声音很轻,很慢。大约也是累了,谭临在她声音的催眠下,很快就睡着了。 程树关了床头的灯。 在十二点到来前的最后一刻,她躺在床上,喃喃道:“谭临,你觉得陈北及会怪我么。” 无人回应。 微弱的灯光从窗外照进来。程树用一只手盖住自己的眼睛。 “怎么办,我才和他分开半个月,我好像又爱上别人了。” “你说,他不会怪我的,对吗。” 窗外的路灯渐渐暗了下去。 程树躺在床上翻了一个身,看向窗边的那个黑色的影子。 十多天了,她终于摆脱了耳鸣,却依然睡不着。 又过了一段时间,窗外的灯彻底灭了。 程树于黑暗中爬了起来。她将床边的谭临扶起,平稳地放到床上。 然后,她悄无声息地走到床的另一边,在谭临的身边躺了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存稿箱快到底了,要开始裸奔的节奏qaq 不过这个故事不会很长,因为“去死”这件事本身没有什么特别的,这也是千千万万个故事里很平常的一个,只要有一刻你们被击中就足够了。 ☆、仪式 程树很久没有做梦了。但是这天晚上,在这个破旧的小旅馆里,她做了一个长长的梦。 海边的雾气很大,她慢慢走着,脚下踩着锐利的砂石,四周只有无边际的白色,还有若有似无的歌声。 猛然间,大海深处传来一阵挣扎声。她转头看去,发现不远处有个快要淹没在海里的人。 那竟然是她的母亲,邓英。 浪头一个接着一个,猛烈地打在邓英的头上。还是她年轻时候的样子,乌黑的卷发犀利的眉峰,裤子包裹住修长的腿,在海里浸泡着,全是湿漉漉的。 还是二十几岁的年纪。 邓英的身边还浮着一个小女孩。程树看不清她的脸,但她知道,那就是年幼时的自己。 这是她五岁的那个夏天,邓英第一次带她去海边自杀。 那天邓英还精心打扮了她。 她给她穿上了最漂亮的碎花裙子,扎了一对双马尾麻花辫。 程树高高兴兴地跟着妈妈出去玩,在路过楼下小卖部的时候,邓英甚至还给她买了一根碎碎冰。 在去海边的公交车上,邓英不停地哭。程树问妈妈在哭什么,邓英没回答,只反复地呢喃,“他不要我们了”。 程树又知道什么呢。 她只知道从小她就很少见到爸爸,虽然最近几个月爸爸根本就没有再出现过,但这样的恐惧根本及不上她手里碎碎冰的美味。 等站在高高的礁石上时,她才意识到不对劲。 孩子对于危险的意识是本能的。当她扔掉碎碎冰狠狠抓住妈妈的手时,根本不会知道,最终,就是这个女人拉着她跳进汹涌的大海。 她们在浪潮里起起伏伏。深蓝色的海水和浅蓝色的天空交错纠缠,零碎成越来越遥远的影像。 程树最后的记忆,就是邓英拉着她猛地钻进海水,伏在她的耳边说—— 阿树,别怕,陪妈妈一起死吧。 只可惜,那次她们没死成。她不知道在最后时刻,那个女人又涌现了怎样强烈的求生欲,拖着她一起,海浪将两个人都送到岸上。 再次醒来,程树已经躺在自己的床上。邓英和她的爸爸焦急万分地守在床边,见她醒来,抱着她喜极而泣。 那是记忆里的第一次。她呛了很多水,差一点就没命了。 后来,邓英又有两次的重蹈覆辙,程树又溺了一次水。所幸,最后一次的时候,她们被巡逻的警·察发现,没有跳海成功。 警·察将她们带到派出所里,进行了一番深刻的思想教育。 程树只沉默地冷眼旁观。 对于一个精神病人来说,这种口头的思想教育,到底有多少用处呢。 自然是什么也没有。 没有人说她的妈妈是精神病。但她知道。 她不过十岁,但她知道。 等程树长大一点,她才知道原来自己是个私生女。 原来邓英和她的爸爸并不是法定的伴侣关系。 原来邓英做这一切,只是为了挽回情人的心。 她的爸爸提过好多次,想让程树离开邓英生活。但是邓英都拒绝了。她死守着这个所谓的爱情结晶,因为这是她最后的筹码。 程树觉得很可笑。 邓英把自己生到这个世界上,到底是为了什么?到底有多少这样的人,从当初被母亲带到这个世界,就已经是一个错误? 这个世界上啊,本来有很多东西就是无解的。 与男人的这段不健康的关系让邓英成了一个无理、狂躁、敏感的妇人。她经常殴打程树,并将她关在房间里,过后又悔恨不已,似乎想做出一切努力留住这个生命里最亲密的信物。 这导致程树一直很恨这个女人,在那段冗长的岁月里,她试图出走过无数次,可是没有一次成功。 愤怒如小兽般的年轻少女,用对待感情的轻佻态度,来报复自己脆弱的母亲—— 她交了很多的男朋友,但极少动心。 母女俩的斗争持续了十几年之久。这场战争终止于突如其来的疾病。 邓英得的是宫颈癌,死亡率很高,靶向药没用,又发现得晚。程树亲眼看着她一天一天的苍老消瘦下去,最后只留一副骨头架子,被包裹在病床上的薄被单里。 当这个女人因为死亡而褪去了尖锐与敌意时,程树发现,自己竟然开始慢慢懂得她。 在邓英弥留的最后几个月里,每天下午,她都会用一种柔和、舒缓的语气,向程树一点一点地叙述自己的爱情故事。 从浪漫的邂逅 分卷阅读32 分卷阅读33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33 、不朽的约定,一直到,惊慌失措的初孕少女。 是那个时候,可怜的少女才发现自己的爱人竟然已婚。 她被迫做了第三者,怀着骨肉,进退维谷,飘摇不定。 所以程树常常想,爱情是一种原罪吗。 她大概是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竟然在邓英快死的时候选择了原谅她。她想邓英不过是一个爱错了人的姑娘,一生横冲直撞,撞了南墙都不回头。 邓英没有死于疾病。某天病房无人时,她挣扎着跑出医院,跑到海边,跳海自杀。 她终于以这种方式死了。 几天后,邓英的尸体在更远的海滩上被人发现。程树独自一人去警局辨认尸体,只看到一堆苍白、膨胀、浮肿的组织物,和病床上那个瘦骨嶙峋的女人一点也不一样。 原来人淹死后是变成这样的吗。 程树强忍住呕吐的本能,在文件上签了名字。 她从此不再见那个给了她一半血液的男人。 这整件事是因他而起的。一切都是谎言、谎言,全是谎言,带来的也是痛苦、痛苦,只有痛苦——那么他也不配再得到被宽恕的机会。 只是,邓英的葬礼结束以后,她就开始生病了。 那时起,她的耳朵里永远回荡着无休止的嘈杂。莫名流泪、睡不着觉、极度疲倦,脑子却也一直无法停止思考。看了医生也没用。 她想她到底是从哪里来的,二十几年里她到底干了什么事,她又要做什么,才能得到一个好结局。 无解。 无解。 全都无解。 常常,程树自嘲地想:精神病人的女儿,命中注定就会是一个精神病人吧。 后来,她遇到了陈北及,一个愿意和她分享精神病生活的男人。 再后来……是谭临。 他和陈北及是不同的。 他会站在岸边,用眼神抚慰自己:快回来吧,我一直在等你。 程树微微笑了。 一片迷雾之中,她慢慢地向海水中挣扎的邓英伸出了手。 “妈,快回来吧。”她说,“有人等我,我要走了。” 环绕着她们的海水温柔而蔚蓝。 是很深的拒绝很深的厌倦,才能形成的蔚蓝。 * 程树是被卫生间里稀里哗啦的流水声音吵醒的。 她睁开眼睛,天色已经大亮。身边的枕头往下陷了一块儿,身边躺着的人已经不见了。 她一摸脑后,枕头又湿了一片。 和之前每天早上狂躁到想怒吼的心情不同,这次她的心里没有任何不安和焦躁。 像是做完了某个仪式的最后一程,她知道,未来迎接她的将会是海阔山明。 也许是因为这个梦。 也许是因为身边躺着的这个人。 卫生间的门打开,谭临湿着头发从里头走出来。 广西天热,他只套了一件薄薄的t恤和短裤,沾湿了水,衣服下的身体在程树眼里几乎可以是一览无余。 之前在龙脊梯田的时候,程树就看到过他掀起衣服的样子。 他的肌肉干净清爽,肌理分明,看着瘦弱,实则饱满而韧实。 他的身体有点像涨满了水的梯田,漂亮又勃发,而他习惯性的沉默更给予这样的美以长久的生命力和安全感。 谭临歪着头,在用毛巾擦头发,修长的手指穿梭在乌黑短发中。抬头看到程树坐着,他愣了一下。 程树靠在床头,说:“你洗好澡了。” “嗯。”谭临点点头,“水还是热的,你要不要洗?” 程树说:“我没有换洗的衣服。”言下之意就是她想洗澡。 谭临踌躇片刻。 “我下去买,你等一下。” 他叮嘱一声,转身出了门。 程树看着窗外,坐在床上发了一会儿呆。 她看到谭临下楼出了门,向路人问了几句话,然后七拐八绕地,消失在平房深巷里。 等谭临不见了,程树蓦地站了起来。 她光脚走到洗手台边,随便抽了一块毛巾,然后用脚带上浴门,连衣服也没脱就打开水龙头。 水铺天盖地的,从淋浴头里“哗”地一声冲了下来。 ☆、暧昧 谭临回来的时候,房间里满是哗啦啦的水声。 淋浴房是用透明的磨砂玻璃围起来的,几乎可以看到里面隐约的裸.体。 谭临没敢多看,把床边的椅子搬到淋浴房门口,然后把他刚刚买来的衣服在椅子上放好。 他从来没给谁买过这种东西,阮颖都没有。 外套还好办,内衣的尺码他又忘了问,只能向店员磕磕绊绊地描述程树的体形,买了店员推荐的码号。 一路上拿回来的时候还好。现在看到人在真真切切地洗澡,他突然有些无措,只觉得女人的内衣抓在手里就像一块烙铁,烙得他手心发烫。 幸好水声很快停了。 淋浴房里隐约的女人抓起毛巾,随意地拂去身上的水珠。谭临听见她问:“是你吗。” “嗯。”隔着玻璃,他的声音大了点。 “好。” 他没想到,下一秒,玻璃门就被打开了。女人的一只手臂伸出来,雪白雪白的沾满水珠,将椅子上的衣服抓住,然后又缩回去了。 谭临本来想出门等她换好衣服再进来。没想到衣服太多,她的手没抓牢,当中一个东西一滑就掉到了地上。 是刚刚他给她买的内裤。黑色的。 他刚才挑选的时候,并没有想太多。 店员笑得暧昧,给他推荐了几款露骨的款式,他一脸镇定,只拿起这个普通的样式,颜色无功又无过。 现在这条内裤大剌剌地掉出来,落在他眼前的地板上,好像一切都不一样了。 他的耳廓微红,把它捡起来,从门缝里递进去。 女人似乎笑了笑:“谢谢。” 他几乎逃也似的退出房间。 五分钟后,程树把门打开。 谭临开门进去。 程树站在窗边擦头发,穿着他给她买的裙子,亚麻质地晕染出花,是长及脚踝的刺绣款。 裙角宽大,果然还是买大了。 附近没有什么大商场,这条是在一家小店里买的。不是什么大牌子,但店员说这是手工制作,全中国独一无二的一件。 走出店门的时候,他想起杜宜美的话,还特地到淘宝上搜了搜,真的什么都搜不到。 独一无二的裙子。很适合她。 “谢谢你。”程树说,“裙子很好看。” 谭临微微笑了下。 程树将头发一点一点仔细擦过一遍,然后将毛巾随手一甩,放到一旁的桌子上。她光着脚,脚上的绷带也解了,露出一片红红的印子。 “你脚不痛了?”谭临皱了皱眉。 “嗯。”程树没吹头发,转而坐到床上,将脚 分卷阅读33 分卷阅读34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34 藏到裙摆下面,问他,“你有烟么。” 谭临犹豫了一下。 他其实很早之前就戒烟了,但是身边还习惯性地带着一包红南京,这像是一种隐秘的愿望,烦闷的时候他也会拿出来抽一支。 程树似乎没注意到他的表情。 “没有就算了。” 他还是把烟拿了出来。 红南京颜色很正,包装简单,是很多人眼里的性价比之王。 但他其实不怎么喜欢抽苏烟。香料太多,尺寸太细,味道不够冲,有点像女人烟,但是红南京却在他的心里独占了一份位置。 也许是因为这个名字。很久之前他就想到那座城市去,却一直未能如愿,所以就成了一种执念。 程树一看到包装就笑了:“红南京啊。” “嗯。” “很久没抽了。”她抽出一根,掏出随身带着的打火机,抬头问他,“你要么。” 谭临也抽出一根。 他将烟衔在嘴里,程树微微倾了身体过来,帮他点燃。 她的头发上散发着小旅馆廉价的洗发水味道。 谭临深呼一口气,闭上眼睛,将烟草的气息全部压进肺里。 这段时间奔波得太过忙碌,父亲、母亲、程树此起彼伏地出现离开,一根香烟确实是很好的放松方式。 大口呼吸。掩饰叹气,掩饰庆幸。 手指间猝不及防地一滑一轻。谭临睁开眼睛,却见程树把自己的这支烟抢了过去,兀自抽了起来。 她的唇齿开合,完美覆盖上自己嘴唇触碰过的痕迹。 蓝色的烟雾将她的脸在空气里晕开。她抽着烟,明明是无欲的清淡样子,却偏偏带了种不自知的风情。 更要命的是,她的眼睛还直直地盯着自己。那眼神赤.裸而清白,毫无保留,毫不躲闪逃避。 这房间里似乎有什么东西,被这支滚烫的烟头一下子点燃了。平静的水面一朝泛起涟漪。 谭临张了张嘴,觉得脑子里乱得很,不知如何开口。 很久之前,方路南就恨铁不成钢地教育过他。 他对女人太不主动了,老僧入定似的。按方路南的说法,喜欢你的你不接受,你喜欢的你又不主动追求,根本不知道怎么撩妹,这辈子到死就做个老处男吧你! 此时此刻,谭临的脑子僵住,又飞快地转动着。他在想如果现在在这里的是方路南,他会做出怎样的回应。 程树紧紧盯着他,一口一口地抽着两人的烟。湿漉漉的头发披在她的肩头,她依然是那副满不在乎的样子,犹自多了一些气定神闲的姿态。 在龙脊梯田时的那种阴沉的毁灭感已然消失不见。 猩红的火光明明灭灭,她伸手,在床头柜上的烟灰缸里轻弹几下。 “我们就在这儿呆着么。” 终于,程树的声音打破暧昧的寂静。 谭临愣了一下:“不……最迟明天,我就得回去了。” “明天啊。”程树喃喃,拉长尾音。 谭临问:“你要回龙脊拍东西吗?” “不回去了。”程树说,“我想留在北海。拍东西。” “在这里拍东西?”谭临没想到她的想法转变得这么快。 程树点点头,将指间最后一点烟灰落入烟灰缸里,沉默片刻。 谭临问:“龙脊的东西拍好了吗?” “你知道我在龙脊拍的是什么。”莫名的,她的某种情绪一下子被带动起来,“民俗,风景,高级一点拍什么灌水,什么迷信,什么旅游区的变迁……都是些什么狗屁东西。烂透了。” 她变得有些激动,将烟头用力碾灭。 谭临沉默着,听她继续发泄。 程树又点燃一支烟。因为太过用力,第一口就呛到了。 她咳得眼泪都出来了。 “我真的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真的。要是看过陈北及的片子你就会知道,这辈子你都不可能做成那样。” “有些时候我好嫉妒他,为什么上天赋予了他这样的东西。他那么厉害,他发现了生活的秩序,他是无限的。而我呢。” “我只有一个魂,走来走去无所事事,假装自己在做事,其实什么都没有。” “——你能知道的,对么。” 程树靠在床头,大段的倾吐让她的胸腔猛烈地上下律动。她装作若无其事地抽了一口烟,眼睛和嘴唇却暴露了对自己的绝望与无力。 她低头,湿漉漉的头发从肩头滑下。她的手指认真地在烟灰缸里滑下一道,落了满缸的烟灰。 “我只是,想生活得强烈一点。” 楼下有人骑着摩托车过去。马达声“突突突”地走近,然后又渐渐消逝。 谭临低声回。 “嗯,我知道的。” 她让他想到《颐和园》里的余红。 她们拥有同样的眼神,同样的痛苦,同样的愿望。 程树抬头看他,突然笑了笑。 “我下午想去一趟红树林。你能陪我吗?” * 沿着北海银滩外公路笔直,沿着公路一路向东,便到了海边大片的红树林地。 谭临最终还是决定进收门票的红树林景区。 野生的红树林是不用花钱,但毕竟没有保护措施,万一程树想跳下去,他拦也拦不住。 景区里的电瓶车开得很快。程树坐在谭临身边,转头看公路外面的大海。 她的头发被风吹起,用力地在谭临的脸上拂动,漫天漫地都是小旅馆廉价的洗发水味儿。 大概是水蜜桃味的,和冥府之路完全不同。 谭临觉得很好闻。 一下车,程树就想脱了鞋在木栈道上走。她的扭伤还没有完全好,脚踝上还微微肿着。 然而,最终她还是在谭临带着警告的目光下屈服了,没有脱鞋。 谭临跟在她的身后,和她慢慢走着。 红树林是长在海里的植物,用来防浪潮侵蚀,其实没甚特别的。程树似乎也没有什么看风景的兴趣,都未驻足欣赏。 两人只沉默地往前走着,很快就走马观花看完了。 走到最后程树才说:“我爸妈是在海边的红树林边认识的。” 原来是这样。 她的第二句话是。 “这么普通,也不知道她是为什么爱上那个男人的。” 谭临没多问。 景区里还有一个民俗村,介绍有关北海专门打渔的疍家文化。 就像全中国其他所有别的民俗村一样,这里终年不休的循环表演着千篇一律的表演。再加上一个能说会道的主持人,还能有一些俗气的互动节目。 舞台被几圈长长的木椅子围着。程树和谭临走到舞台的时候,疍家打渔表演刚刚结束。 主持人笑嘻嘻地走了个串场,字正腔圆,是标准的普通话。 他介绍说,接下来的节目需要台下一对情侣 分卷阅读34 分卷阅读35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35 配合,来体验疍家特有的迎亲婚宴。 台下的两人刚要坐下。 那主持人一眼就看到了他们。 他笑咪咪地抬手,向程树和谭临招呼道。 “来,我们请这对帅哥美女上台体验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  03年《颐和园》里演余红的郝蕾真他妈美翻了。 而且我本人很喜欢今天的题目,虽然有点土。 暧昧,是水蜜桃味的。 ☆、轻吻 对面站着穿着大红色银丝绣花裙子的程树。 谭临觉得一切很不真实。 刚才被主持人点名,他本能地想解释他们并非情侣。没想到程树第一次比他反应快,赶在他解释之前就答应了下来。 然后就是赶鸭子上架。进了后台,换衣服,上了舞台。 主持人笑嘻嘻地指着他们向观众介绍疍家的婚服。谭临觉得有些不自在,转眼看程树,却见她懒懒淡淡站着,一脸无所谓的样子。 他把头转回来,觉得自己稍微自然了一点。 主持人先介绍程树的装扮:“疍家是世代生活在海上的渔民,一切都是带有海洋特色的。这是疍家妇女专门戴的疍家帽,用来遮风挡雨的……这是士林蓝布做的长围裙。姑娘们呢喜爱留长发,她们把头发结成不容易散开辫子,这个叫五绞辫,发梢上缀红绒,特别好看是不是!” 底下有捧场的游客们应了声“是”。 这还是谭临第一次看到程树把头发扎起来。 她的头发不多,很薄,总是乱糟糟的,却莫名其妙地跳跃着某种旺盛的生命力。 现下,她的头发被疍家妇女的巧手编织成某种奇妙的辫子,发间穿梭着鲜艳的红绳,有了另一种奇异的感觉。 他第一次清清楚楚看到了程树的脸。 她的肤色很白,五官很淡,头发和瞳色都是淡淡的琥珀色。她此时的样子有点像只慵懒的猫,转头冲他一笑的时候,又像某个古老王国的神圣图腾。 很美。 谭临连忙收回目光,觉得脸上有些发热。 一旁的主持人目光敏锐,一下子注意到他的小动作,笑道:“也不知道我们这位帅哥想到什么了,脸都红成这样了!” 台下一片哄笑。 主持人又开了几句玩笑,才潦草地介绍了几句:“我们疍家的小伙子呢,最有特色的就是这个包头巾,我们叫’帛首’,用来挡风挡雨挡太阳……不过这衣服就是没有我们新娘子的好看哈。” 台下又是笑。 主持人见气氛不错,趁胜追击道:“我们疍家婚礼上,最有名的就是要新娘子哭嫁,唱’咸水歌’!今天我们新娘子是外乡移民来的,就让我们她的’疍家闺蜜团’来帮她唱咸水歌,我们一起把新郎新娘送进洞房吧!” 说到最后,他自己都开心地笑了。 台下响起此起彼伏的起哄声,谭临脑子乱乱的,被一群小伙子架着,送到后台。 程树也在他后面被送进来了。 人群如潮水般退散,小伙子小姑娘们都到前台去帮忙拍卖东西了。 门轻轻关上,只剩谭临和程树两个人,穿着新郎新娘的婚服,两两相望。 程树微微笑了一下。 气氛有些奇怪。 谭临抿了抿唇,有些窘迫地开了口:“我……” “哎!你们可以把衣服脱下来走了啊!”帘子后面突然闯出一个大妈,嗓门老大,说话也直接,“我们说是说入洞房,可不是真得让你们进洞房啊!就是表演一下,要入洞房,小伙子回家表现!” 她语气有些凶,脸上却带着笑嘻嘻的俏皮,上前就剥了谭临的衣服。 一旁的程树也自己把衣服脱下了。 大妈嘴里还在调侃他,谭临脸上越发窘迫,眼睛余光一扫,扫到一片雪白的身体,吓得差点把眼睛闭上。 那那那……里头衣服就这么脱了?!这女人莫不是疯了吧?! 程树倒不着急。她里面还穿着内衣内裤,只慢条斯理地套上裙子,似乎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也没注意到谭临的异样。 而在大妈眼里,这对小情侣在对方面前换衣服,根本没啥大不了的。 她恪尽职守地收好婚服,把换好衣服的程树和谭临送了出去,还不忘絮絮伸出手:“小伙子啊,今天送你入了一次洞房,这个感谢费……要不要给我们一点呐?” 程树反问:“竟然还要感谢费么。” 谭临帮那个大妈回答她:“没事,现在国内到处都是这样的。” 他拿出钱包来要付钱。 程树的目光从大妈脸上极快地略过,只淡淡道:“嗯,我知道。我就是觉得,这个洞房什么都没有干,还要给钱,有点冤。” “……” 谭临拿钱的手一抖。 他怎么感觉,自己被一个女人调戏了? * 走了很远,谭临觉得自己还沐浴在大妈的那种“哎哟小伙子真厉害找了一个这么主动的女朋友”的目光里。 疍家人就是海上渔民,民风开放,和一些内陆省份的风气完全不同。 程树见他很久不说话,倒笑了:“生气了?” “没有。”谭临摇摇头。 “那怎么不说话。” 怎么不说话?谭临自己也不知道。 他有点想问,他们现在这样算什么。 不过他向来不是个主动的人,所以问不出口。 他们转了一个弯,前面就是海堤和海滩。 目光触及什么,程树的眼睛亮了一亮:“有秋千。”声音也是亮亮的。 谭临鲜少在她身上看到这样小女孩的姿态。他有些诧异地瞥了她一眼,对方已经兴致高涨地奔到秋千旁边去了。 这秋千是用粗渔网线串起的两根并排的木头。木头很低,是让人站在上面荡的。 程树脱掉鞋子站了上去:“来,你来推一推我。” 谭临依言上前,护在她的身后,沉默地推着秋千。 站在秋千上的程树仿佛变了一个人。她仰头透过树杈看着湛蓝的天空,就算谭临站在她的背后,也能听见她细碎的笑声。 程树让他再推地高一点。 他的手臂有力,减缓了秋千极大的冲击力和速度,却让女人更高地荡起来,离天空更近一点。 在低至最低点的时候,女人突然在秋千上转过身子,脚灵活地在秋千上转了一个方向。 秋千靠近谭临的那一刻,她迅速低头,在谭临脸上偷留下一个淡若无物的吻。 谭临的身体一下子僵住了。 他的手还无意识地推着秋千。女人晃得远了,却还能听得见她清晰的低笑声。 脸上被吻过的地方有些湿,很快就像火在灼烧一半燃得滚烫。 谭临飞快地垂下了眼睛不去看她,心里 分卷阅读35 分卷阅读36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36 却莫名其妙地想到,他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她是怎样的冷淡与懒散。 那时候,她看他的目光是轻轻的,淡淡的,像一片羽毛拂过,又像一片雪花没有温度。 有点像这个吻。 但也只是“有点像”罢了。 相较之下,这个吻虽然轻,却像一块烙铁,或是后裔留下的第十个太阳。 她的眼神是冷的。但是她的嘴唇是有温度的。 就和那天的梦里一样。 谭临抬头看她。 女人穿着长长的裙子,裾角随着秋千上上下下得飞扬。 她的额角抵着一边秋千绳,微微收了下巴看他,眼睛里尽是大梦方醒的慵懒光芒。 “谭临。”她叫他。 “嗯?”他回她。 “你说我们现在算什么。” 谭临不知道这是问句还是她的喃喃,所以没有接话。 程树接着道:“之前有件事,我骗了你。” “什么?” “我和陈北及已经分手了。”秋千又荡过来,程树俯下身子,似在谭临的耳边呢喃,“他去那里拍片之前,我们就分手了。” 谭临愣住。 “所以……是什么?” 清晨的海雾渐渐散开,远处的海面上散满了赶海的渔船。 程树光脚站在秋千上,高高地荡起,背后是参天古木树叶缝隙中漏下的日光。 她笑了,笑声似少女般无忧无虑,与生俱来的疏离感在这一瞬间烟消云散。 “你觉得呢。” “我不……”“知道”两个字还未说出口,女人突然一松手,从秋千上落了下来。 谭临惊出了浑身的冷汗,连忙伸手去捞。 女人扑进他的怀里。两人一起跌落在地。 身后是茂盛蓬勃的草,后背摔上去一点痛感也没有。 谭临的手小心翼翼护住程树。她太轻了,就算趴在自己的身上,也轻得仿佛什么都不存在。 “你不知道?”程树撑起下巴看他,抵住他硬硬的骨骼,“你真的不知道?” 尾音稍稍上扬。她很少用这样语气鲜明的问句。 “我……” 他只说了一个字,程树突然猛地向前一凑,在他一边的唇角轻啄了一下。 “这样呢。” 谭临直接傻傻地不知道说什么了。 程树又在他另一边的唇角轻啄了一下。 “那这样呢。” 她往上仰起了脸,两人鼻尖对着鼻尖,她直视他的眼睛。 “你真的不知道么。” 她顿了顿,郑重其事地叫他的名字。 “谭临。” 谭临,谭临。 从小到大有多少人这样叫他,但没有人叫得像程树一样,丰满里带着亘古不变的脆弱感。 不知从何时起,他对这种脆弱感近乎痴迷。 谭临张了张嘴,已经完全失去了语言能力。 “我……” 我知道。 有关你的一切,我全都知道。 看到他傻愣的样子,程树笑意更深。 “我原来很喜欢一句台词——you bsp;bsp;where to e, but you bsp;bsp;where to go.” “你不能决定从哪儿来,却能决定到哪儿去。” “现在,谭临,我选择你。” “你呢?”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solitude灌溉的营养液,还有每天都留言的诗诗和元气少女,很开心。 - you bsp;bsp;where to e, but you bsp;bsp;where to go.-出自《on the perks of being a wa□□lower》 ☆、红豆 海风一下子静止了。 她的声音很轻像呓语,说的英文也很好听。 谭临想起昨晚的她。她趴在海边,哭泣着,大笑着,窒息里有拨云见日前的绝望。 再看眼前的程树,他觉得就和做梦一样。 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是程树的声音将他拉回现实。 “……你呢?” 我呢? 自然是,选择你。 谭临心里又觉得,这样说出来未免太俗气了一点。 他思来想去,收起下巴,慢慢在她的发间烙下一个吻。 “嗯。” “嗯。?”程树笑了。 “嗯。”谭临将脸埋在她的头发里,声音闷闷的,“我也选择你。” 程树趴在他的下巴下面,抬眼看了他好一会儿。 “走吧。”她缓缓地从他身上爬起来,“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她会在这里爱上那个男人了。” 谭临也爬了起来,拍了拍自己身上的草屑。 身前的女人突然转过了身来,仰起头踮起脚,用力地吻上他的嘴唇。 谭临一下子根本没反应过来,本能地俯了俯身子,方便她更轻松地深入腹地。 吻着吻着,程树的两只手臂紧紧缠上了他的脖子。 她冰凉的脸颊时不时触碰到谭临的肌肤,两片嘴唇却烫得惊人,就像是两团火浇了油,瞬时间把谭临的全身都点燃了。 靠得这样近,女人头发上水蜜桃味味更加浓了。 这种洗发露大概加多了劣质的香精和精油,熏得谭临迷迷糊糊,迷糊到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他不由自主地抬手按住女人的后脑勺,吻得更深。 咸咸的海风从两人身边绕过。女人呼吸急促,沁出的汗渍湿漉漉的,清清爽爽,沾到他的白衬衣上。 不过一秒,谭临便抢回了主动权。 女人就像小兽一样在唇齿间横冲直撞,用力且莽撞,似乎在期待更加深入的回应。谭临灵巧撬开她的牙齿,舌在内壁上轻轻摩挲,激得女人一阵颤栗。 她不甘示弱,指甲用力地掐进他的皮肤,他的身体里。 身体的摩擦燃起了一团烈火,极度的缺氧让大脑获得一种近乎幻觉的愉悦。 程树很久没有获得这样感官上的刺激了。她就像一个戒毒多年的吸.毒患者,一下子又上瘾了。 这男人真是绝了,她呢喃地想。 “……妈妈,快看他们!”一团飘忽的迷雾中,谭临听见脚边清晰地响起一个小孩儿的声音。 他的理智一下子被拉了回来,将自己强行从温柔乡里拉了出来,后退半步。 程树扶住他的肩。 脚边的小孩儿仰着头看他们,依然大声叫他的妈妈:“妈妈!妈妈!叔叔阿姨为什么要互相咬来咬去啊?痛不痛啊?” 一个年轻女人跑了过来,满脸尴尬地抱起她的孩子:“对不起,对不起。”她的眼睛里写满“继续,你们继续”。 谭临倒更不 分卷阅读36 分卷阅读37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37 好意思了。一旁的程树冲那个孩子大大方方地笑了一下,对他妈妈说:“没关系。” 等他们走远了,对话的声音还时不时传来。 “……为什么呢?为什么呢妈妈?” “因为那个阿姨很喜欢那个叔叔呀。” “所以要咬他么?” “……是啊。” “所以,那个叔叔不喜欢那个阿姨吗?” “当然也喜欢呀。” “所以妈妈!我喜欢佳佳,我能咬她吗?” “……当然不行。” “可是明明是你刚才说的……” “佳佳喜欢你吗?”他妈妈打断他。 “嗯嗯嗯。” “可是她喜欢你有你喜欢她那么喜欢吗?” “……” “只有她喜欢你和你喜欢她一样喜欢,她同意你咬,你才能咬!”女人拼命憋住笑。 “好吧。”小孩子的声音嫩嫩的,充满沮丧。 谭临见程树也忍不住轻笑了一下,看出她对小孩子的友善,随口问了一句:“喜欢小孩?” “嗯?”程树转眼看他,愣了一下,然后摇了摇头,“不。” 她顿了顿,又郑重重复一遍,“我不喜欢小孩。” 谭临看着她,没说话。 远处一波一波的海浪声音传来,程树也转头看他:“走吧?” “嗯。” 回到北海市区,才刚刚过了午饭时间。谭临想带程树到处走走,沿途问人,一路走到了老街。 老街有一百多年历史,沿街全是中西合璧骑楼式建筑。沿街骑楼上卷拱雕塑精美,线条流畅,遮蔽夏天烈日,带来一点可贵的清凉。 从前,老街的中段卖的是来自苏杭的绸缎,东段卖晒干海货,西段靠近外沙港口,多的是渔网船钉。 北海现在发展衰败,只旅游业撑着,老街便和云南山西的古镇一样,渐渐多了些千篇一律的小店,卖南海珍珠和越南红木,还有一些特色小吃。 到底还是有些不同的。 谭临给程树买了个虾饼,她破天荒地吃了大半个。等经过一家糖水铺,她又提出想进去喝一碗红豆糖水。 这里的红豆和他们平常吃的都不一样。很大颗,有点像赤豆,又甜又糯,和哇哈哈八宝粥里头的一样。 程树吃了一颗,把碗推到谭临面前。 “你也吃一口。” “你先吃好我再……” “不。”程树抬着眼睛看他,催促道,“你快吃。” 在今天之前,谭临是万万不可能想到程树谈恋爱的时候竟然是这样的。 女人的眼睛亮亮的,偶然露出的天真神色把一切阴郁的东西都驱散得一干二净。他说不出拒绝的话,只能乖乖照做。 等他吃了一口,程树又把碗拉了过去,自己又舀了一口。 两人就这样你来我往,腻腻歪歪地吃完一碗红豆汤。 谭临和阮颖谈恋爱的时候从来没做过这种事情。他也不知道,自己有一天竟然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他们坐在糖水铺靠门的位子上,门外骑楼下的长廊里坐着一个摆摊的老头,睁着一双浑浊的眼睛左顾右盼。两人吃糖水吃得久,他视线扫得多,便自然而然地注意到他们。 那老头的摊子不过是一个手编的竹篓,上面倒扣一个平竹箕,摆放了一些小玩意儿。程树向来敏感,注意到他的目光,也回视了过去。 看到竹箕上的什么东西,她拍了拍谭临的手腕:“哎,看那边。” 谭临依言转头:“什么?” “他竟然卖红豆手链。”程树说,“我总是想买,但总是遇不到。” 虽然全国好多地方都有卖,可是她总是遇不到。 谭临一挑眉:“我去帮你买一对来。” “不用了。”程树按住他的手腕,摇摇头道,“算了。” 谭临就没动。 程树说:“我曾经有一对。” “嗯?” “很久之前买给我和谁的……我已经忘了。我当时天天带,天天带,穿裙子带,穿羽绒服也带,下暴雨骑车的时候带,大晴天也带。后来你猜怎么了?” 谭临自然不知道。 “我们分手了,那天我洗澡就把红豆摘了下来,扔在抽屉最里面。等过了梅雨季节,有次我无意间翻出来才发现,红豆都已经发霉得不成样子了。” 程树绕着手腕比划了一圈。 “你能想象吗。我用水也洗不掉,上面都是霉斑,特别特别恶心。”她看了一眼老头竹篓上的红豆手链,“新鲜的时候多好看啊,多可爱啊,变质以后,让人看都不想再看第二眼。我把它扔了,后来,就再也买不到了。” 谭临沉默着,将最后一口糖水留给程树。 “还想吃什么吗?”他问。 程树摇头。 吃完糖水,她上楼上厕所。下楼的时候,谭临已经买好单,正襟危坐地坐在桌子旁等他。 他面前的桌面上,摆着两串颜色鲜艳的红豆手链。 程树有些愕然:“你怎么……” “我问过了,放心吧。”谭临笑了笑,“只要不沾水,天天戴,红豆就不会发霉。” 程树愣在原地。 他的神色近乎温柔。这种神色在他沉默的脸上极少出现。 “我向你保证:我会天天戴着它的。所以,我的红豆不会发霉。” “我不能保证永远。但起码是,有生之年。” ☆、永远 “永远”是陈北及很喜欢说的一个词。 他喜欢抱着她,拉着她一起抽烟,然后在她耳边喃喃重复“永远”这个词。 什么“就算是去死也要永远陪着你”,“你最特别,我会永远爱你”,“希望我们永远不分开”之类的,在尼古丁的刺激下,一个人会很轻易地信以为真。 她也确实相信了很久。 在陈北及之前,她从未遇到过这样的男人。他让她染上了烟瘾,也让她看见了拍纪录片的无限可能性,他身上藏了太多艺术的激情,很容易让人痴迷到无可自拔。 她甚至以为他们真的就会这样,一直相爱到死。争吵时有发生,激烈时她会想过跳楼去死,她的抑郁病症时轻时重,但她从未想过离开他。 直到她发现陈北及劈腿的那一天。 这不是她第一次经历劈腿,却从未这样绝望过。 陈北及是特别的,所以他被发现劈腿之后,并不像她那些平庸的前男友那样或趁机分手,或乞求她的原谅。 他依然是那副让她迷恋的样子,邪气又放纵,对她淡淡道, “阿树,我不过让你明白一个事实:这一切或早或晚,都会发生的。男人都是这样的。你恨我,你骂我,都可以,但是,你也选择和我继续生活下去。” 他的话说得温和,落在程树心里却全是刺。 她知道他在激她,是是鄙 分卷阅读37 分卷阅读38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38 夷自己的无能,既然这一切都会发生,为什么其他女人就能忍受就能继续,她程树就不可以呢? 但她知道,自己就是不可以。 程树的世界里,非黑即白,容不得一点灰色地带的存在。 她让陈北及收拾东西趁早滚蛋。陈北及二话不说,第二天就提了机子去平溪县拍摄了。 然后,她也离开了,来到龙脊拍自己的东西。 潜意识里,她知道自己和陈北及再也不可能复合,也知道自己其实在和他较一股劲儿。她向来知道陈北及有多才华横溢,相较之下,自己的一些小机灵就和太阳光下的手电筒一样,什么光都不会留下。 但她不甘心。这是第一次,她想在拍摄纪录片的领域超越他。 渴望,前所未有的渴望。 没想到,才过了十多天,她就听闻了陈北及的死讯。 她如遭雷击。 如果他们没有吵架,没有分手,陈北及就不会在这个时间到平溪县去,那么他也就不会死。 对陈北及的嫉妒、愧疚、悔恨,外加陈北及母亲的提醒与侮辱,接二连三的降临。 邓英死后,程树的精神状态本来就一直很差。现在,所有的压力一下子全都集中她的身上,她便想到了“死”。 再后来,就是谭临出现了。 她第一眼看到这个男人的时候,很平常,她甚至都忘了第一眼的时候他是什么样子。 只是她根本不曾想到,不久后的某一天,自己会这样轻易地爱上他,而他拿着一串红豆手链,郑重地向自己许诺:“有生之年。” 程树看着谭临,蓦地热泪盈眶。 谭临见她哭了,有些手足无措。他的本意并不是把程树感动哭,只是想告诉她一件平常事。 但是他现在看到她这样激动的样子,觉得眼泪好像是一种证明,心里也流淌出一阵隐秘的欢喜。 程树坐下,谭临帮她认真戴上手链。 “我想带你……” 程树的话还没说完,谭临的手机就响了起来。 他对程树做一个抱歉的表情,接起电话:“喂?” 也不知道那边说了,他的脸色一下子严肃起来。 “好的,我晚上就会回来。” 挂了电话,程树问他:“你要回去了么。” “嗯。”谭临点点头,“上次那件事还没办完,现在有了新进展,我得马上回去看看。” 时间不等人,父亲的遗体不能入土为安,不可能这样一天天拖下去。他只有尽早查清楚陈北及死亡的真相,才能尽早完成一个做儿子的本分。 况且,这件事还和程树有关。不过他现在不打算告诉她,因为父亲毕竟和陈北及的死有关,他不希望她想多。 程树“哦”了一声。 她本来想带谭临去冠头岭看看那个算命的人的。 她一向不是个迷信的人,但昨晚他说了哪样一通玄乎的话,现在来看,她心底里觉得他算得极准。 程树打算留在北海,拍有关算命的纪录片。而谭临直接就去了机场,又要风尘仆仆地赶回去。 两人约定,程树在这里拍好东西就去找谭临。 临上飞机前,谭临还不忘给胡一民打一个电话,麻烦他把自己的箱子寄回平溪县。 从前他要回去是因为程树,现在程树也不在哪里了,那么他也就没有回去的必要了。 听到他的要求,胡一民吓了一跳:“阿临,你没和我开玩笑吧?!” 这么一大箱子东西,从最南边的广西寄到长三角,那不知道要花多少钱啊?! 谭临“嗯”了一声,说:“没事的,我先把钱预支给你。” 胡一民连忙说自己不是这个意思。 末了,他又小心翼翼地问道:“程树……她没事吧?” “她很好。”谭临顿了顿,“谢谢你。” 他没有告诉胡一民自己和程树已经在一起了。 胡一民谢天谢地地感慨一阵,终于挂了电话。 * 谭临回到平溪县,又已经是半夜了。他觉得太晚,没给程树回电话,只发了一条短信报了平安。 出了车站,又是方路南在外头等着自己。 谭临上了车,方路南嚼着口香糖问他:“怎么了你,这么急着回来?” “中午白意给我打了一个电话。” “怎么说?” 方路南知道白意去帮他问这事儿。 “她这个法医同学原来追过她,她请他吃了一顿饭,把话全都套出来了。”谭临有些疲惫地靠在椅背上,转头看方路南,“他说,陈北及的死因,很令人怀疑。” 方路南一愣:“阿临啊……我觉得,你这去了一趟北海,怎么整个人都不一样了。” “……”谭临没想到他思维跳转这么快。 “啧啧啧,满脸粉红,情场得意啊!” 方路南感慨道,发动车子,完全没有理会谭临之前说的信息。 谭临重复:“……陈北及的死有问题。” 方路南这才被他拉回来:“啊对对对,你继续说,怎么个有问题法。” 谭临早就习惯了好友的吊儿郎当劲儿。他没理会这个小插曲,继续道:“她说,是刀插.入的方式不对。” “啊?”方路南觉得有一丝悬疑大片的意境,“啥意思?” 谭临问他:“正常情况下,你拿刀捅人,会怎么样捅?” “正常情况下我怎么可能拿刀捅人!”方路南反驳地贼快,“你这个假设根本就是不成立的嘛!我爱我老婆,我只要没受刺激就不会去捅人啊!” “……”谭临无奈,“我们就是假设一下。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拿刀……去捅猪吧,你会怎么办?” 方路南操纵方向盘,空出右手来比划了一下。 “呐,这样啊。” 单手持刀,握住刀柄,刀锋从拳眼往前伸。 方路南假装抓着一把刀,在空中胡乱地捅了几下。 “就这样呗。” “你看过的那些电影里,街头小混混慌乱之中杀人,都是怎么样的?” 诚然,一个精神病人和小混混没有可比性。但是大家都是人,那必定拥有共同的本能。 “也是我这样的啊。”方路南想了想,“就这样冲上去,往人身上胡乱地捅呗。” “会捅哪里?” 方路南思索片刻。 “肚子吧……不用抬手,这样捅比较方便,也比较容易出力。而且你不也说了嘛,慌乱之中嘛。” 谭临点点头。 是这样了。 方路南见他表情凝重,心里涌上一个念头。 “难不成……那个叫陈北及的,不是这么死的?” “嗯。”谭临一指左胸,“两刀,直中心脏,大动脉出血死亡。而且刀是被人倒持,插.入他的胸膛的。” 刀是倒持的。 方 分卷阅读38 分卷阅读39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39 路南也不嬉皮笑脸了,认认真真地用右手试验了半天,表情也似谭临般凝重起来。 “天哪,阿临……是真的哎。” 谭临抿了抿唇。 “没有一个地痞流氓会将刀倒持插.入你的心脏。精神病人更不可能。更不必说,那把刀恰好那么准确地刺中了陈北及的大动脉。” “你是说……是专业的?” 方路南探眼看他,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后颈发凉。 平溪县什么时候出过这样的事? 不行,以后温淳上下班他都要亲自送,才放心。 “嗯。”谭临点点头,补充道,“不止是个专业的。还是个有权有势的专业的。” “怎么讲?” “白意的同学说,他和他老师都看不出了不对劲来,只是那把刀是精神病院公用厨房的,上面的指纹太多了,他们根本没有足够的时间排查。” 谭临转头看他。 “而且,公安的队长受一个大领导的施压,不让他们继续查了,匆忙结案。” 方路南问:“哪个大领导?” 谭临看着车前方的公路,缓缓报出一个名字。 “杜正国。”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个月没断更了,申请明天休息一天,让我好好想想接下来的尾巴怎么结~ 本文不长,估计再有个十来章就全文完啦,就打算开个新文。 新文改成了一本娱乐圈文,《她站在时光中央》。因为写阿树太压抑了,所以这本也当是调剂冬天太阴郁的心情啦。 ☆、劝导 听到这个名字,方路南明显愣了好一会儿。 “怎么了?”谭临一下子就注意到他的异样,“他有什么不对劲的么?” 方路南咳嗽一声。 “那个,阿临啊……”他斟酌片刻,“我这里有一个好消息……” “也就是说你还有一个坏消息。”谭临道,“你先说坏消息吧。” 方路南更紧张了。 “你要答应我哦,”他絮絮叮嘱,“你听到这个消息,一定要振作点,想哭就哭,千万别憋着哦。” “你说吧。” 谭临比他镇定多了。 方路南的手紧了紧,死死抓住方向盘,又解释道:“这个坏消息我自己已经去证实过了,是真的,阿临,所以……” 谭临打断他的自言自语:“快说吧。” “我找到你妈了。” 方路南抿了抿嘴巴,下定决心,脱口而出,语速飞快。 车子里有一瞬间的安静。 “你说什么?” 谭临转头看他。 “你找到……?” “嗯。”方路南点了点头,不敢看谭临,“我找到她了。” “她在哪里。” 谭临的声音比夜色更凉。 “这里。”方路南舔了舔干涩的唇,“你妈妈,就在这里。” 谭临沉静片刻。 “她在平溪?” “是的,我也是你去北海的时候才刚刚知道。为了稳妥起见,我去证实了一下。”方路南撒了一个谎。 “她在平溪的哪里?” 方路南咽了口唾沫,喉结滚动。 “杜……杜正国……” 谭临目光扫来。 方路南从未见过这样的谭临,就算在他高中的时候也没有见过。 阴鸷而冰冷。 危险而压迫。 他定了定神,觉得这件事和他并没什么关系,他找到事实算是一件大功,自己这条池鱼并不会被殃及,便稍稍放了心。等谭临再用眼神逼问时,他总算能说出一个完整的句子了。 “你妈妈她,嫁给了杜正国。” 沉默。 “杜正国调到这里做了副县长之后,你妈妈也跟来了。” 沉默。 “所以,阿临,现在平溪县杜县长的夫人,就是你妈。” 还是沉默。 方路南眼睛看着前方,叹了口气:“她改名了,所以我们绕了好大一个弯子。” 一片寂静。 方路南在等待。 果然,半分钟后,谭临缓缓地开了口。 他的声音有些沙哑,也很低。 “她叫什么?” “她把姓也改了,现在叫,童苓。” 童苓。 两个如此陌生的字眼。 谭临低头,突然笑了下。 “她原来叫王君艳。” “王君艳到童苓……真是什么都变了。” 更洋气,更时髦,更加远离他的世界。 最后,斩断一切联系。 谭临强忍住大吼的冲动,将车窗全部打开。夜里凉风狠狠袭来,他迫使自己慢慢冷静下来。 一只手伸了过来。方路南握了握谭临的手,安慰道:“阿临,别难过了。也许你妈妈有苦衷,必须和你断了联系。” “苦衷?”谭临苦笑着摇摇头,“她有什么苦衷。她没有苦衷。” 方路南紧握着他的手,不说话。 谭临将头轻轻靠上椅背,疲惫地道:“真希望我爸还在。” “嗯?” “要是他在的话,我就可以问问他,为什么我妈妈这么恨我们——搬家、改名、改嫁,自己的儿子都不想再看一眼。” 方路南沉默片刻。 “阿临,你要不要去拜访她一下?” “不用了。”谭临没有犹豫,“她不想见我,那就不见吧。” “也许她不是不想见呢?”方路南忍不住道,“也许她真的有什么苦衷,必须这样子做呢?” “苦衷?”这回,谭临的语气里满是讥讽,“会有什么苦衷呢?高利贷?黑社会?身上背着一条人命?她嫁了高官,这种情况都是不存在的吧?而且,我是她的儿子,又会有什么苦衷能让她十多年都不能找我,来看我?” 方路南哑然。 谭临继续道:“路南,我们都快三十了,这种谎话,也就是说给自己梦里听听的吧。” “话是这么说……”方路南努力想让他宽心,可是安慰开了个头,他也不知道怎么编下去了。 是啊,有什么事情,能让一个母亲整整十七年不联系自己的孩子? 人生又有多少个十七年? 她明明知道他在哪里的。 谭临从口袋里拿出一包烟和一只打火机,抽出一支,低头吸燃,狠狠地吸了一口,然后往车窗外慢慢地吐出去。 一支、两支、三支。 他无休止地抽着烟,两人都没有说话。 方路南知道谭临几年之前是戒了烟的,现在谭临又变成这个样子,他很担心。 车又开了一段路。 方路南脑子飞速地转着,突然想到刚才还有那个好消息没告诉谭临。 兴许他的心情会好受些。 这么想着,方路南有些不自然地开了口。 “哎,阿临。” “嗯。” 分卷阅读39 分卷阅读40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40 “我跟你说个好消息啊。” “嗯。” “那个……就你那个前女友……她前两天打胎被她男朋友杜子淳发现,在家门口被狠狠揍了一顿!听说啊,她调上来的事也黄了,现在打胎还被闹得人尽皆知!真的是惨哦,啧啧啧。” 方路南一向不喜欢阮颖,觉得她太装腔作势,唯利是图,根本配不上谭临。 所以他现在颇有些幸灾乐祸。 谭临“哦”了一声,没有过多的反应。 方路南有些着急,继续大力渲染。 “我看他们拍下来的视频里啊,杜子淳一直在吼,说什么他们一个礼拜前才上了第一次床,阮颖去打得是个一个月的胎,结果还在他面前装是个处.女!啧啧啧啧,你说这个女的有没有心机?要不是那天杜子淳偶然发现阮颖去过医院,疑心重就去查了查,根本还不知道这事!说不定哪天喜当爹了都不知道,哈哈哈哈哈哈……” 没人回应。 方路南的笑声显得有些尴尬。 谭临依然紧盯窗外的夜色,一言不发。 方路南彻底没辙了。 早知道刚才先和他说这个好消息再说坏消息了!现在阿临着么难过,自己都没机会教导阿临选女人的眼光了,真是失策。 正这么想着,谭临的电话响了起来。 手机响了一会儿,谭临才如梦方醒,接起。 方路南听出一个女人的声音。 电话那边是程树:“到了?” “嗯。” 谭临只说了一个字,程树就发觉了不对劲。 “怎么了你。” “刚刚……找到我母亲在哪里了。” 提及“我母亲”时,谭临的语气疏离。 程树沉默一会儿。 “找到”“母亲”。 她其实对谭临和他母亲的事一无所知,但是她却好像什么都知道。 “你找到她了,却不去看她?” “嗯。” “谭临,你恨你的母亲么。” “……我不恨她。” 他只想知道为什么。 但他也害怕去知道。 接下来的话,方路南就只能断断续续听到一些了。吹进来的风大,那个女人的声音很轻,似乎在和谭临说什么过往的故事,偶尔停顿一下,得到谭临的一个“嗯”。 十分钟后,电话挂掉。方路南偷眼看了看谭临,发觉他的心情似乎平静了不少。 谭临将香烟和打火机收起来,将车窗缓缓关上,对方路南道:“过一段时间……我应该会去见她吧。” 方路南确认道:“去见你妈?” “嗯。” 方路南心里暗奇。 他在广西认识的那个女人也忒神奇了吧。 谭临这人方路南晓得,他虽然表面上看上去很好说话,其实心里很有主见,决定了就是决定了,旁人很难插手,更何况要让他改变自己的主意。 而且还是这么重要的一个主意。 此刻的谭临正在想着程树的话。 她说,世界上的答案永远不止一个。 你看见,但你不一定懂得。 她说起自己的母亲。无论多么恨她,当程树真正在听她诉说的时候,她想自己也离这个女人、离那些真相更近了一点。 “不要后悔。”这是挂断电话前她最后的话。 一旁,方路南呵呵笑了几声,心里想这个广西女人确实比那个阮颖好了一千倍一万倍。 下一秒,谭临的手机又响了起来。 方路南以为这对小情侣还有什么腻歪话没说完。他嘻嘻打趣道:“哎哟,才挂完电话,就……” 谭临看着屏幕,淡淡道:“阮颖的。” 方路南的话一下子吞回去了。 什么鬼?! 谭临接起电话。 因为关上了车窗,所以电话那头阮颖的声音就格外清晰。 “阿临,昨天你在医院碰到我了不是吗?我是去打胎的。” “……打掉的是我们的孩子。” 方路南手一抖。 车在平直的公路上碾过一块凸起的巨大石子。方路南迅速将方向盘往右边打了一下。 然后,车停在了路中央。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文快完结啦,全文免费。因为考虑到排榜的关系,隔壁的新文已经开了,这个礼拜两本书都不会断更,直到这本文完结。 新文《被动引诱》是娱乐圈文,女总裁和小鲜肉组cp,感兴趣的可以去看看。 本迎一直有在很认真地写文,也谢谢你们的支持啦~ ☆、纠缠 谭临怔住。 还是方路南先反应过来,骂了句:“我操。” 他就知道那女人的歪心思很多,果不其然,不仅搞出喜当爹的是,那真爹竟然是阿临? 打死他他都不信。 方路南声音很大,唯恐电话那头的阮颖听不见:“搞毛搞啊?孩子打掉就打掉呗,现在也做不了鉴定了,个么现在出来说你是孩子亲爹,嘴皮子一翻的事咯,有本事拿出证据来啊?” 谭临沉默。 电话那头的阮颖愣了愣,似有哭腔:“阿临,那晚……” 谭临闭了闭眼睛。 那晚的事,他真的是一点都不记得了。 如果有了孩子,那一定也是那晚的事。 他开口,嗓子有些哑:“孩子多大了。” 他这么问,就是要算时间了。 阮颖过了半分钟才反应过来,不可置信地道:“阿临!你不信我……” 方路南在旁边“嗤”了一声。 这女的估计是平溪县最会做戏的女人了。 再说,阿临也忒不懂女人了。这个女人现在敢来和他为自己死掉的孩子认祖宗,她必定早就算好这些东西了。 果然,阮颖报了一个时间,谭临算了算,对上号了。 方路南才不相信,在一旁使劲拍了拍谭临的腿:“阿临!你不要听那个女人的鬼话了!无凭无证说自己打了你一个孩子要你负责?搞笑!世界上哪里有这样的好事!” 谭临不语。 方路南又道:“退一万步说,那个女人就算真得怀了你的孩子又打掉,又能怎么样呢?!你也是孩子的父亲,也是有决定的权利的嘛!噢,她当时打孩子是为了自己更好地勾住有权有势的男朋友,现在被发现,被踹了,就叫你来做这个接盘侠?!是不是当别人这里都有问题?!” 他狠狠地指了指自己的头,恨铁不成钢。 谭临继续沉默。 阮颖从听筒里听见方路南说的这么一长串话来挤兑自己,忍无可忍,尖叫一声骂道:“方路南!这是我和谭临的事!你管什么管?!滚开!” 方路南懒得理她,只朝谭临甩了一个眼色,心里想这女人终于露出一点狐狸尾巴了,也不错。 谭 分卷阅读40 分卷阅读41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41 临抚了抚太阳穴,说:“我明天再和你联系吧。”就挂了电话。 方路南终于舒心了一些,将车启动,没过多久就将谭临送回家。 他们说好,第二天就找私家侦探去查陈北及的事。 至于阮颖,方路南就没差当面啐她一口了:“阿临,你还管她做什么?!” 谭临说:“嗯,不管了。” 方路南这才满意,与他告别。 谭临进了家门,看到汪明霞正襟危坐在沙发上,应该是正在等自己。 见他回来,汪明霞眼睛亮了亮:“小临!” “汪阿姨,这么晚了,什么事?” 汪明霞说:“今天阮颖给我打电话了,说为你打了孩子,要和你复合。” 谭临没想到阮颖竟然找到汪明霞这里来了,有些无奈地笑了笑。 汪明霞严肃道:“小临啊,这事,我不同意的。” 谭临坐下:“嗯,汪阿姨,我晓得的。明天我就会和她谈一谈。” 汪明霞舒了一口气,给谭临递过来一杯水,又道:“小临,我这边有个同事介绍的姑娘,挺想和你认识的,你明天要不要去和她见一面呀?” 她边说边把手机递过来,屏幕上一张照片。 谭临没看,只淡淡道:“汪阿姨,爸的事还没搞定,我暂时不打算考虑这个。” 他以为搬出潭父来,汪明霞就会识趣地不继续谈这件事。毕竟现在他奔走父亲的事,也是在为汪斯元争取日后留学用的钱。 没想到,汪明霞犹豫一下,将手机举得更高了:“阿临,你还是看看吧,兴许你觉得这个姑娘不错呢?” 谭临放下水杯,面无表情道:“汪阿姨,我先去睡了,你也早点休息。” 他站起身,快离开客厅的时候,汪明霞一下子站起来,叫住了他。 “谭临!” 她很少叫他的全名。 这个家里,总得有人来维护表面上的和睦。这么多年汪明霞总是亲切地叫他“小临小临”,连句重话都不会说他。 可是,今夜,她的声音里满是疲惫与真实。 “小临……”谭临的脚步停下,汪明霞顿了顿,“求求你了……” 谭临问:“她是谁?” 汪明霞将手机拿起,走到谭临身边,举起屏幕上的照片给他看。 “如果你和她谈恋爱,也许你都不用去奔走求人,你爸爸的钱直接就能打下来了……她是杜正国的女儿,看到你的照片以后,她很喜欢你,想和你见一面。” 谭临看向汪明霞的手机。 屏幕上的女孩儿,明眸皓齿,巧笑嫣然,明艳而张扬。 ——他认识这个女孩儿。 龙脊梯田上,那个缠着他的骄纵小姑娘。 杜宜美。 * 谭临最终还是同意了和杜宜美见面。 他们约在镇上唯一的一家星巴克里见面。谭临到的很准时,杜宜美已经在窗边的座位上等他了。 一见他进来杜宜美就兴奋地站起来挥挥手:“阿临,在这里!” 谭临走过去坐下。相较于在龙脊梯田的冷淡,此刻的他有些拘谨与克制。 杜宜美兴致勃勃:“阿临,没想到我们这么有缘分呐!我看到你的照片时候还不敢相信,怎么世界这么小,我们又碰上了呢!” 谭临笑笑,开门见山:“杜小姐,我今天是来请你帮忙……” 杜宜美没等听完就挥手打断他:“是你爸爸的事吧?没关系!我都听说了,你也不用担心!我爸说了,他未来女婿的事,在他那里都是举手之劳啦!” 说完,她还俏皮地冲他眨了一眨眼睛,说出“未来女婿”的时候,她也一点都不尴尬。 谭临愣了愣:“杜小姐,我想求的不是这件事。” “那是什么?”杜宜美觉得,谭临都来和她见面,那两人谈恋爱的事八九不离十,毕竟他都同意来和自己约会了。 她还自以为幽默地加上一句:“如果你担心的是那个叫程树的女人,我完全没有问题啦!毕竟这件事都过去了,对不对?” “杜小姐。”谭临的神情慢慢严肃,“你误会了。我今天来,并不是为了你所想的这件事。我是想问有关你母亲的事。” “我妈?” 杜宜美愣住。 谭临点点头:“麻烦你了,但我真的想和你母亲见一面。” “你,要和我妈,见一面?”杜宜美指着自己的鼻子,好笑道,“我没听错吧?” 谭临不解。 杜宜美哈哈大笑:“你要和我妈见一面啊,那你得回我老家去!我妈葬在那里,确实好久没人去扫墓了,要不,我陪你一起去?” 谭临愣住。 他反应了一会儿才说:“你母亲……已经不在了?” “对啊。”杜宜美怅然地叹了口气,“她在我还很小很小的时候就生病死了,我都不记得她长什么样子。后来我爸就给我娶了后妈来,”她抬头看谭临,可怜兮兮道,“所以啊,阿临,我从小到大,没得到过什么母爱,很可怜的!” 谭临才明白她指的是自己的亲生母亲。 为求确定,他问道:“你现在的母亲是童苓吗?” 谁料杜宜美一听这个名字就厌恶地挥挥手:“你别和我提这个名字!她才不是我妈!” 谭临默然。 自从知道谭临今天的赴约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之后,杜宜美的热情也冷淡了许多。她是从小被捧在手心里的娇娇女,被宠得不成样子,从未这么强烈地追求过某个人,屡屡碰壁,她也一时泄气了。 她有些不耐地将手机从包里拿出来,给谭临报了一个电话号码。 末了要离开之前,杜宜美还有些不死心,问谭临:“你真的不考虑……和我在一起试试吗?” “抱歉。”谭临摇了摇头,“我现在不是单身了。” 杜宜美如遭雷劈:“程树?!” “嗯。” 杜宜美脸上的神色变了又变,然后硬邦邦甩下一句“那你爸的事你就自求多福”吧,然后踩着高跟鞋“蹬蹬蹬”地离开了。 谭临无奈地笑笑,低头拨通杜宜美给他留下的电话号码。 那边很快接通。 双方都没有说话,一片寂静。 谭临只感觉自己的心“咚咚咚”跳得很快。他颤了颤嘴唇,先开了口。 “您好。请问……是童女士吗?” ☆、未济 他的声音陌生,那边愣了好一会儿:“是我,你是哪位?” 自从十岁离开母亲之后,谭临再没见过她。她的面貌早已模糊,连梦里都不会出现,更何况她的声音。 所以,一听到她的声音,他就愣住了。 女人的声音厚重缓慢,很柔和。见他没说话,她又重复了一遍:“你好,请问你是……?” “谭临。” 他的声音嘶哑 分卷阅读41 分卷阅读42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42 ,心跳极快。 这么多年,他应该厌恶她,恨她,但是她的声音一出来,他竟然觉得恨意没有那么深了。 又能怎么样呢。 他也不能甩给她一百万,说你当年抛弃我就是个错误,你儿子现在出人头地,你后悔了吗? 他也不能对她狂吼一顿,直接挂断电话。 对着自己十几年未见的母亲,他只能做到,平静地报出自己的名字。 那边沉默了好一会儿。 “谭临啊……”女人的声音近乎呓语,很久之后才不确定地道,“小临?” “嗯。”谭临说,“是我。” 再次开口,女人已经平静了许多。 “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谭临苦笑了一下,没让听筒对面的人听见。 “我是你儿子啊。我想找到你,难道还会找不到吗?” 女人说:“我以为你早就忘了我了。” 谭临不语。 女人等了一会儿,见他不说话,又问:“你打电话给我,总不是为了说这么一句话吧?” 谭临说:“我想和你见一面。” 女人答应地很快:“在哪儿?” “就在湖边吧。”谭临报了一个湖滨公园的名字。 对于他也在平溪县的这件事,女人似乎没有任何的诧异。 她平静地应了声“好”,挂了电话。 谭临也放下电话,有些怔怔的。 远处柜台的服务员叫了几声“杜女士!杜女士的咖啡!”。 谭临从沉思中惊醒,才想起刚才杜宜美走的匆忙,怕是忘了自己已经点了咖啡的事了。 他没有去拿,起身出了咖啡厅。 走到广场转角的时候,谭临的手机又响了。 这回的电话来自他那好兄弟方路南。 “阿临!?”电话里的方路南有些暴躁,“真他妈见鬼了!!!” 谭临一皱眉:“怎么了? ”我今天早上才找一个私人侦探去查这件事!刚刚接到电话,他在高速上出了车祸,重伤住院!——现在还在icu,不知道出不出的来!——” 谭临停下脚步。 “路南,你没事吧?”他的语气严肃。 “我没事!”方路南满不在乎道,“我去请人都没有自己出面的,弄不到我身上了!” “对不起。”谭临低声道,“我没想到这其中的水这么深。” “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有啥好对不起的?”方路南道,“倒是你自己注意,这事真他妈吊诡了,也不知道背后的人长了几只胳膊几个头!” “我们下午见面说吧。”谭临顿了顿,“我现在要去见……了。” 他终究叫不出那个称谓。 方路南一下子明白过来:“哦,你妈啊?” “嗯。” “你可别太激动啊!”方路南道,“她离开你啊,就是一个损失!我看那个杜子淳性格那么狂躁,估计她在杜家也没啥好日子过!” 谭临抿了抿唇:“我先去了,下午再联系。” 方路南又神叨叨地叮嘱了半天,这才心满意足挂了电话。 谭临将手机放回口袋,抬头看了一眼远远的街道尽头,那波光粼粼的湖面。 然后,迈开脚步,一步一步地往前走去。 * 广西,北海市。 冠头岭的海边,风浪依然大得惊人。台风刚刚过境,下了一夜倾盆的雨,现在雨势才渐渐有减缓之意。 赵老二没娶老婆,无家一身轻松。早上他本来都不想来冠头岭了,但是想这台风来得快去得也快,兴许还有游客会去玩玩,他能赚点小钱花花。 赵老二一咬牙,收拾收拾东西就又去了。 到了海边,果然,平时满满当当的长棚下都没人摆摊了,只有极远处几个稀稀拉拉的人,穿着雨衣在大风大浪前拍照。 平时都没有这样好的位置。赵老二舒舒服服地在棚子最正中的位置上摆好东西。 有一个女人渐渐走近了,应该是个游客,穿着一条红裙子,光着脚,皮肤雪白,手腕上一串红红的链子特别好看。 她松松垮垮套着一件雨衣,看不清脸。 赵老二直觉她是来找自己的。他伸出手,招呼了一嗓子:“姑娘要不要来算个命?我壮族赵家米啰了,可窥往昔,绝祸福,通阴阳,度生死,很准的咯——” 那女人一掀雨衣的帽子。 赵老二吓了一跳。 还真别说,他的直觉没有错,这女人是个熟面孔,就是来找他的。 程树拂了拂脸上风吹来的细沙子,低声问赵老二。 “我想再算一卦。可以吗?” * 这回程树想算得是姻缘。 姻缘求的人多,赵老二算得最拿手的就是姻缘卦。他又和前天一样起卦问米,这回算出的卦,倒不像这小姑娘的父母缘那般凶险了。 她的姻缘卦,火上水下,火势难以压倒水势 ,救火大功未成,称为未济。 未济卦,变数颇多,说好也好,说不好也好。但是赵老二思虑片刻,还是说:“姑娘,你的姻缘指日可待,只需静候佳话。无论是好是坏,上天都会妥当安排。” 他有些惴惴地看向那姑娘,心想她别又受了什么刺激。没想到那姑娘笑了笑,向他郑重地道了谢。 末了,她伸出手向他自我介绍。 “我叫程树,是一个拍独立纪录片的,想跟着你一段时间,拍拍你的生活,可以吗?” 赵老二一阵懵。 他长这么大,也不知道什么是“独立纪录片”的。纪录片他倒知道,那个中央电视台拍的《舌尖上的中国》他就很喜欢,但是这独立纪录片—— 他可从来都没听说过。 难道是想搞反动的东西的? 赵老二的家就是在这种乱七八糟的事情里被搞没的。他立马慌里慌张地拂开程树的手,也不管自己会如何伤害到对方的心了,直接果断拒绝道:“不行不行!” 程树讶然,没想到赵老二拒绝地这么快。 她又磨了半天,才知道赵老二在担心什么。 程树一听,轻笑了几下,解释道:“你误会了,独立纪录片不是搞那种事情的。我们呢,会创作一些比较边缘的纪录片,但也不是在体.制内进行的,因为独立,所以是比较自.由、比较开放的。” 赵老二听了,心里还是怵得慌:“不行,一听就感觉你们是在干坏事的。” 程树:“……其实也可以这么解释:我每天一直跟着你,把你的生活记录下来,最后做成一个电影,也不会拿到电影院,也就是我们朋友、喜欢算命这个题材的人,会一起传来传去,看一看。很少人会知道的。” 赵老二见她声音轻轻,整个人又瘦瘦的,站在那里轻声细语劝自己,心又软了下来。 他想了想,又确认道:“你说不太 分卷阅读42 分卷阅读43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43 有人知道的,是吧?” “嗯。” “那我每天撒尿拉屎你也跟着我?” 程树摇头:“不会。” “睡觉呢?” “也许。” “你要拿……那种很大的照相机拍我么?” 程树反应了一会儿,才意识到他指的是摄影机。 “会的。”程树解释道,“你一开始可能会觉得不自在,但是我会尽力把自己的存在感降到最低。过几天,你就会习惯了。” “要是我习惯不了怎么办?” 程树说:“那我就走。” 赵老二思考良久。 他毕竟一个人生活久了,没有人陪,寂寞孤苦。又想到这件事确实能让更多人知道自己这个赵家的算命术,心肠一软,就答应了下来。 自此,程树终于能够踏上一段崭新的旅程。 另一边,平溪县的谭临却不似她幸运。 他到了湖边,足足等了一个小时,才等来了十几年没有和他见一面的那个女人。 童苓穿着一身旗袍式的连衣裙,踩着一双低帮高跟鞋,颜色素净,头发挽成低髻,整个人娴雅而端庄。 她手里提着一个小包,沿着湖滨栈道走过来,一眼就看到了椅子上的谭临,马上就认出了他。 她的第一句话是。 “你好。” 就再也没有多余的话了。 作者有话要说:  独立纪录片这个圈子有点小众,但是优秀的作品真的很多很多,我这里提到阿树来拍算命,其实也是致敬一下徐童导演的《游民三部曲》。 前段时间刚刚看了一个《知天命》,也是有关一个开了天眼可窥生死的社会边缘人的。虽然剪辑稍稍有些乱,但是真的非常非常有意思。 这个世界真的是完全物质的吗?真的不见得。 其实还有很多拍算命的优秀独立纪录片,就不一一赘述了。 我们国土之大,无奇不有。赵老二这样的人,需要被记录、被看见。 ☆、线头 很多年前,谭临还记得母亲的脸时,曾经梦见过自己和她见面。 还是分别的那个火车站台,他下了车,看见母亲久站在门口。 天很蓝,一点云都没有,更没有雨。他们重逢的这天,就和他们分开的那天一样,没有任何差别。 母亲走到他面前,抱了抱他。她说:“小临,你回来了。” 然后他们就一起离开了车站。 没有欣喜,没有哭泣,甚至连久别重逢的思念都没有。 他母亲表现得平静自然,所以谭临也这样做。 后来他醒来,躺在床上的时候,只觉得这一切恐怖极了。 谭临那时想,如果现实真是如此,那还不如不要相见。 恐怖的不是母亲冷漠的态度,而是她所表达出的那种不耐与无所谓。仿佛他来与不来都没有什么区别,仿佛他存在或不存在,对她也没有太大意义。 谭临觉得,自己于她,好像就是一个意外。生了就生了,后来他再如何,都不关母亲的事。 就好像他的存在是多余的,他根本不应该存在在这个世界上。 谭临知道自己陷入了需要别人来证明自己的死胡同了,但是他走不出来。 所以,他一直害怕再次见到母亲。 怕一梦成谶。 没想到,现实竟然比梦境更加恐怖。 母亲连一个拥抱都吝惜给他。她只是矜持地站在他几步之外的地方,礼貌而含蓄地点头,向他说了一声“你好”。 遗失已久的记忆,一下子全部汹涌回来。 十几年过去,母亲的容貌似乎什么都没有变。她依然是那副淡淡的表情,与任何人都疏离淡漠,所以才能在与自己十岁孩子分别的时候,没有表现出任何眷恋的情绪。 曾经骨血相连,现在却是彻底的陌生人。 谭临站起来,冲她点了点头,语气也淡淡:“你好。我是谭临。” 童苓上下看了他一遍,笑了笑:“都已经这么大了。我真的认不出你了,小临。” 谭临想,要不要叫她一声“妈”呢。 有风吹来,湖边三三两两地走过散步的人。这个小镇存在一千多年了,近半个世纪都没有发生过凶杀案,人们的生活闲适而琐碎,从未有过什么惊心动魄的片段。 从他们身边走过去的人里,有和自己母亲分开这么久的吗。 谭临想,没有吧。 他往童苓身前走近了一点,伸出手,轻轻抱了抱她。 童苓的身体僵硬。半晌,她也抬起一只手,轻轻拍了拍谭临的肩膀。 然后她拿开手。 谭临放开拥抱,往后退了几步。他母亲的身上全是一股淡淡的香水味道,没有唤起他记忆深处半分共鸣。 他又想起程树的头发。那种廉价旅馆的水蜜桃洗发水香味,他想他这辈子都不会忘掉。 谭临本来想问她过得好不好,后来还是放弃了。 他知道她的继子继女都是怎样的人,过得好或不好都是她自己的选择,他再问她,又会得到什么回复呢? 无非是一个他也不知道真假的答案。 童苓问他:“你结婚了吗?” 谭临说:“没有。” “有喜欢的女孩子吗?” 谭临缓缓点头。 “那很好。很好。”童苓突然笑了笑,这个笑比她之前的笑都要灿烂真挚许多,“小临,你爸爸把你教得很好。” “爸不在了。”谭临说,“突发性大面积心肌梗死。上个月走的。” 童苓愣了愣。 谭临注意到她将手里的小包攥得紧了些。 过了一会儿,她无声地张了张嘴巴,才道:“这么突然啊。” “嗯。” 童苓转过身去,将手撑在湖畔栏杆上,看着远远的湖面。 风吹起她的鬓发,谭临听见她说。 “你爸爸,他是一个很好的人。” 谭临沉默。 “他把所有东西都给你了吧?”童苓问。 谭临有些讶异,“嗯。” 看到他脸上的表情,童苓笑了笑,“这是我从前和他说好的。无论再不再婚,所有的东西都要留给你。因为我不在了,他也不在了,你能依靠的就只有这些东西了。” “可是你在。”谭临终于忍不住了,双手紧紧抓住栏杆,转头看她,“你明明在的,可是你从来都不找我!” 童苓回视他,良久,轻轻叹了口气。 “以后……你就会明白的。” “我不明白!” “你会明白的。” “我……” “好了。”童苓转过身,打断他略微激动的情绪,“既然有喜欢的女孩子了,早点结婚吧。两个人有个伴儿,会过得开心一点。” 谭临不说话。 他要如何过自己的生活,她 分卷阅读43 分卷阅读44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44 又有什么权利来管? 童苓叹了口气,道:“好了,那我就先走了。这两天天气太热,你注意身体。” 她转身正想离开。 “等一下。” 谭临叫住她。 童苓一愣,“还有什么事吗?” 谭临深吸一口气,“妈,我想请你帮我一个忙。” 这个突如其来的“妈”让童苓沉默了好一会儿。 “什么事?” 谭临把陈北及的事说了一遍。最后,他说:“我想……请你注意一下你的丈夫。” “我丈夫?”童苓吃了一惊,“正国?” “嗯。”谭临将方路南的发现告诉了童苓。 童苓惊讶地挑了挑眉。 最终,她还是答应了谭临。 谭临看着她远去的身影。童苓的身形窈窕,远远看去,不输一个芳华少女半分。 这就是他的母亲。 这就是他……消失了十七年的母亲。 * 那晚,谭临去方路南家吃饭。 自从父亲过世后,他很久没有和方路南好好聚一聚了。 是温淳给他开的门:“阿临,你来啦!” “嗯。”谭临笑了笑,进了门。方路南家里的氛围总是让他很喜欢。 方路南正在厨房里烧鱼。看到他进门,兴奋地打了个招呼:“阿临,这么早啊!我还没烧好呢。” “没事,你慢慢来。” 温淳把切好的水果端到他面前。 谭临道了谢,和温淳聊了几句天,就听见方路南在厨房里喊了一嗓子:“艾玛!黄酒没了!” 温淳站起来:“那我马上去买?” “谢谢老婆啊!”方路南头从厨房里探出来,笑嘻嘻地道,“再顺便帮我带一包中华吧!” “去你的。”温淳白他一眼,“黄酒我买一百包都没问题,烟没得商量,不行!” 方路南只好可怜兮兮地缩回头去。 温淳换了身衣服,很快出了门。 听见关门声,方路南又把头伸了出来:“哎!临!有烟不?” 谭临:“……有。” “快快,给我一根!”方路南脸盲勾勾手。 谭临走到厨房,把烟递给他,无奈道:“你不怕你老婆发现?” “我开窗户抽呗!等她回来,味道早就散了!” 方路南不以为意,靠在厨房窗户边,迫不及待地将烟叼在嘴里,点燃打火机,低头狠狠吸燃口中的烟。 见他那副猴急的样子,谭临失笑:“多久没抽了?” “个把礼拜吧。”方路南微微眯了眼睛,吐出一口烟,“把我的烟全都没收了,盯得比猫还紧。” 谭临靠上窗子的另一角。他看了一会儿方路南,道:“她今天让我早点结婚。” “她?你妈啊?” “嗯。” “别听她瞎说。”方路南扬着下巴冲他摇了摇头,“能玩多玩几年,别这么急。” 谭临说:“你和温淳不过得挺好的嘛。” “是挺好的啊!我也很爱她的!”方路南低头,呼出一口烟,“但就是不自由了。结了婚,真的和谈恋爱的时候不一样了。” “怎么说?” 方路南抬头,半眯着眼睛,回忆道:“那个时候我们多好啊。在她学校里,我带她去骑摩托车,一直沿着长江走。我抽烟,她也扑过来抽。都他妈十几度的天气了,还穿着拖鞋短裤出去兜风,多开心啊。” 他又一指客厅,撇着嘴摇摇头道:“再看现在?她说烟对身体不好,也不让我抽,说骑摩托车对关节不好,也给我扔了。现在早上起来,吃饭前必须喝一杯热水。你说说看,从小到大,我啥时候活得这么憋屈过?” 谭临笑道:“我倒觉得她做的很对。路南,你这不是结婚的问题,是年纪大了,不得不这样啊。你都三十了,难道还能像二十岁的年轻小伙子一样,大冬天跳到河里游泳啊?” 方路南嘴犟道:“能啊我,我怎么不能?” 谭临一拍他的肩膀:“你老婆很好,你就知足吧。” 方路南笑骂一声,正想在水池把手里的烟掐灭,客厅里的电话却响了起来。 他低咒了一句,匆匆跑到客厅里接电话。 “喂?” “老婆?老婆你怎么了!?温淳!!!——” 谭临只听见这么两句话,方路南就没声儿了。 他有些奇怪,走出厨房去看他。 客厅茶几旁,方路南瞪大眼睛,呆呆地立着。他手里的烟已经燃尽,烧到手指,落了满地的烟灰。 他竟然毫无知觉,似乎一点儿都没感觉到痛。 谭临问:“怎么了?” 方路南怔怔地抬起头来看他。 他手里的听筒“砰”地一声落在地上,谭临看到他眼眶的一圈都红了。 谭临的心一下子悬了起来,又问了一遍:“怎么了?” “阿临,出事了……”方路南紧皱眉头,手紧紧攥成一个拳,“是温淳……” “她被人绑架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方路南和温淳的故事,我过一段时间会开一个坑。 ☆、预感 温淳被人绑架了,就在她出门买黄酒的这短短一刻钟里。 绑架者要求方路南在二十四小时之内用五百万赎人,单独见面,一报警就撕票。 方路南全都答应了。 为了温淳,别说五百万,五亿他都会在二十四小时之内抢来。 电话断了,方路南只用了十秒钟就冷静下来。他一抹泛红的眼眶,越过谭临就要出门。 “等等!”谭临拉住他,“你先别着急。” 他直觉这事很蹊跷,似乎……和自己有关。 “我怎么能不着急?!——”方路南甩开他拉他的手,吼道,“我老婆被人绑架了,我能不着急?!刚才她还在这里和我说话,冲我笑,现在人就不见了!我他妈怎么能不着急?!——” 谭临皱了皱眉:“我觉得……” “没有什么你觉得!”方路南粗暴地打断他,“我现在就要去救我老婆,你他妈别拦我!” 他梗着脖子大吼,怒目圆睁,是真的着急了。 谭临怎么可能让他就这样出去。他狠狠地拉住了方路南,以同样的声音压制住对方。 “方路南,你冷静点!” 方路南的动作一僵。 谭临看准这个空档,一把把方路南拉回来,摔到沙发上。 他冲方路南吼道:“我觉得这件事和我有关!” 方路南紧抿着唇,看着他,不说话。 谭临的眼眶也红了。温淳和方路南是他看着走到一起的,他们两个确定关系的那天晚上方路南还兴奋地给自己打了一个小时电话,说自己找到了一个多么多么好的姑娘。 结果现在,他们可能因为自己陷入这样的险境。 谭临心里是自责, 分卷阅读44 分卷阅读45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45 是懊悔,是自我厌弃,更多的是强迫自己要冷静下来的声音。 温淳被人绑架已成事实,无法改变,现在所能做的,就是冷静地走对每一步,才不至于造成更毁灭性的局面。 方路南开口,声音有些哑:“你他妈别说那些有的没的了。我就一句话:无论我是死是活,我老婆,必须活着。” “我知道。”谭临坐下,回看方路南的眼睛,又坚定地重复了一遍,“我知道。” 两人对坐无言。 方路南手肘压在膝盖上,将手深深地埋入头发之中。 他沉默片刻,突然胡乱地摸了两把头发,抬头问谭临:“要不要报警?” 报不报警? 马队长明显有问题,报警就是自动暴露了自己。可是如果不报警,只有他们两个人,他凭什么觉得温淳能平安回来? 谭临想了想,拿出手机,拨通一个电话。 “喂?” 电话那头的是一个姑娘的声音。 “白意。”谭临道,“我想请你的那个法医朋友帮个忙,可以吗?” * 十几天后。 北海市,冠头岭。 程树坐在赵老二身边的沙滩上,窝着身体,举着机子拍了他一整天。 台风刚刚过境,海边的游客又慢慢多了起来。赵老二又占据了冠头岭海边最好的地段之一,来来往往的老乡很多,看见扛着摄像机的漂亮女人,都会凑过来问上一两句。 “是电视台的人呐?” “在拍什么咯?” “拍他?他有啥好拍的?” 赵老二笑嘻嘻地赶走他们:“拍我怎么啦?看不起我这个算命的啊?去去去,别影响我生意。” 拍摄过程中,程树永远保持沉默,将自己的气息收敛到最低。 她就像一只眼睛,沉默地看着,沉默地记录着,不发表任何看法,不作出任何判断。 这就是独立纪录片——或是非虚构艺术,最迷人之处。 这个世界,远比我们想象得更加荒诞,更加不可思议。 一天拍下来,赵老二和她慢慢混熟了,在镜头里也越来越自然。冠头岭周围就是村落,迷信的不迷信的,意气风发的人生失意的,全都是绝好的素材。 程树觉得,自己似乎找到了一点感觉。 这一天下来,起码有几十对男女过来向赵老二求算姻缘。 程树站在事外看他们,只觉得“缘分”这个东西玄妙极了。赵老二和她说的,“感情这事情,眼睛毒了十有八九都能看出来”,她竟然也能慢慢体会到了。 比如一对情侣走过来,手搂着腰,头靠着头,看上去无比亲密,程树却觉得他们走不下去,赵老二的卦算出来果然是不好的。 这东西,好像是存在一种气场的。 一天快结束的时候,程树还拍到一个得之不易的珍贵片段。 有个瘦瘦小小的女孩子,独自一个人走到赵老二的摊前向他道谢,她说,之前和前男友来这里算过命,赵老二说了一些不好听的话,当时前男友还把他骂了一顿。 结果这姑娘回去,越想越不对劲,就和她前男友分手了。 没过多久,她就听说她前男友出车祸死了。 这姑娘说,如果不是因为赵老二,那她也会和他一起死了。所以她特地来感谢赵老二,说他是自己的救命恩人。 程树在一旁沉默地拍着,无言。 等一天的拍摄结束,程树和赵老二告别,收拾东西回旅馆休息。 她没有换地方,依然住在冠头岭附近的那家廉价小旅馆里。依然是这间临巷的大床房,推窗出去,就是深幽弯曲的破败小径。 程树洗完了澡躺在床上。身边的位置上曾经睡着谭临,他的呼吸声,他的轻鼾,他在那张椅子上听她说话听到睡着,就好像昨天刚刚发生的事情。 而事实上,他们已经分开大半个月了。程树知道谭临在忙家里的事情,她也从来不是一个缠人的女人,拎得清孰重孰轻,更何况,她自己也在忙,也在拍片子。 她躺在床上良久,看着头顶上的天花板。 天花板上布满暗黄色的霉斑,灯光昏暗,照在她的眼睛里。 程树翻了一个身,将脸埋进身边的枕头里。 她和旅馆的老板说过,不用换枕头,就一直放在这里。 大半月过去,谭临的气味日渐消散,霉味愈发得重了。 程树拼命地呼吸了几口,突然爬到床边,抓起手机给谭临打电话。 电话通了,但没人接。 程树手机的通话列表里,密密麻麻都是他一个人的记录。程树将手机从耳朵边拿开,看了一眼列表,皱了皱眉头。 从好多天之前,她没有和他通过话了。 都是这样的。 电话打得通,但是没人接。 她给他发消息,他也没有回。 程树有些担心,可是等她仔细想一想,却发现自己对他的世界实在知道得太少了。 朋友,家庭,或者工作——她什么都不知道。 除了他高中时候发生的那场意外,她对他,一无所知。 除了不停地打他留下的这个电话号码,她也别无选择。 程树把手机扔到一边,又仰身躺在床上。 有点烦。 北海市人不多,冠头岭又在郊区,所以夜晚格外安静。程树就这么静静躺了一会儿,耳朵里轻轻淡淡,似乎又响起了金属刺耳的轰鸣声。 怎么回事啊…… 程树叫了一声,烦躁地抓了抓头发。 怎么一离开谭临,什么乱七八糟的事就又都回来了呢。 她赤脚下了床,从包里掏出一盒药,按了几颗在手上,又从包里掏出一瓶喝了一半的矿泉水。 还没把药吃下去,她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不是谭临。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程树皱了皱眉,接起来。 “谁。” “喂?你好?”是个男人的声音,“是程……树小姐吗?” 程树觉得这不是诈骗电话就是推销电话,直接挂断。 她把安眠药片一口含进嘴里。 手机又响了起来。 还是刚才那个号码。 程树有些不耐地接起来:“没钱投资,没钱被你骗,所以别打了,行了吧。” 她又要挂电话,那边的男人连忙叫住了她。 “哎哎哎!你误会了!”他说,“谭临是我朋友!” 程树的手指本来都按在挂断键上了,此刻一愣。 “谭临的朋友?” “嗯,我叫方路南。”男人自我介绍完,问她,“谭临他,和你在一起吗?” 程树心里升腾起一些不好的预感。 “他不是回去了么?” “没有,他不见了!”方路南道,“前段时间,他非要去查一个陈北及被杀害的事,后来出了点意外, 分卷阅读45 分卷阅读46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46 最后查出来警方果然冤枉了人。可能他不能接受嫌疑人是谁这个事实吧,我一不留神,他就不见了!找来找去找不到,我就想也许跑去找你了,看来也不是……” 这一串信息把程树砸懵了。 谭临竟然在查……陈北及? 她的手蓦地抓紧话筒,将口中的安眠药吐了出来。 那边的方路南恨恨骂道:“都长这么大了这小子竟然还玩离家出走失踪这招,看一我找到他,我要不打死他我就改姓谭!” 程树的心“砰砰”地跳起来。 她倒不是担心谭临的安全。 谭临已经是死过一次的人了,他比任何人都知道自己对死亡的恐惧,也比任何人都想活下去,绝不会做冲动的决定。 只是,她隐隐有种预感: 如果她这次找不到谭临,她就永远失去他了。 程树迫使自己忽略耳朵里嘈杂的轰鸣声,快速冷静下来。 如果没有找自己,他会去哪里? 电话那头的方路南还在说:“妈的,不就是知道嫌疑人是谁了么,有什么大不了的!被杀的人又不是他,被绑架的人也是我老婆,他有什么资格比我更恨……” 程树的心念一动。 下一秒,她脱口而出。 “杀害陈北及的人,是谁?”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停更写结局,然后还会有几篇番外,差不多就完结啦。 方路南的故事开在隔壁,《配枪朱丽叶》。大家估计已经看出来了这对cp,热血糙汉x文艺软妹,还是挺萌的。 反正就是,温淳是朱丽叶,方路南是神他妈的枪。 - 今天看了一部独立纪录片,超!级!好!看!这简直是我入独立纪录片坑以来看过最好看的片子!!! 是周浩导演的《大同》,译名bsp;mayor,讲的是大同市前市长耿彦波。 不知道有没有来自山西的小伙伴,有空我一定要去大同走一走。 抱歉因为我本人没有拍过独立纪录片,所以文里呈现独立纪录片的东西还是不够多,我尽量在接下来的文里多展示一点。 ☆、真相 时间回到半个月前,温淳被绑架的那天下午。 方路南着急冲动,只想直接冲出去,单枪匹马拿钱去救人。还是谭临拦住了他,想到一个办法:找白意的那个法医同学,通过他联系派出所里信得过的刑警。 方路南答应了。 白意的法医同学正义感强,本来就对陈北及的案子存疑颇多。听说突破口出现,求之不得,和他的法医前辈一起帮方路南和谭临联系了几个信得过的老刑警。 也是他们运气好,那天马队长正好休假。几个刑警里有个副队长,和马队长早就争得你死我活,一听这事老马很有嫌疑,大手一拍就决定帮他们瞒着马队长做这次救援行动,派遣警力。 几个刑警把他们偷偷带进了派出所,调出监控,找到了温淳被绑架前的最后一幕。 她拎着一塑料袋的黄酒,离开了小超市。转过街角进入监控死角,就再失去了踪迹。 这几个老刑警都是从事这行多年的,侦查能力极强。他们排查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发现一辆可疑面包车,是辆旧车,却没有牌照,还在案发时间段内驶离那片区域。 显然,他们并未料到自己会被发现。这辆面包车在城里绕了几圈,然后就驶离了市中心,开往郊区。 全程都在监控的记录下。 最后,面包车停在了城外一个偏远的工业园区内。 警察制定营救方案,谭临陪着方路南在一旁焦灼等待。 方路南手心冰凉。他活了这么大从没知道什么是怕过,温淳是他唯一的软肋。 他想过最坏的结果——但是一想到他就无法呼吸,心里涌上的是一种比死亡更深的窒息恐惧。 晚上八点,营救正式开始。 方路南带着他在一天之内筹好的现金,走进了绑匪约定的烂尾楼里。 他们要求五百万,他还多准备了一百万。 只要温淳能平安回来,什么都可以。 他进了房间,看见温淳了。 她歪着头,浑身无力地躺在地上,闭着眼睛,嘴里塞着一块破布。绑匪有四五个人,让他走过去,一手交钱,一手交人。 方路南照做。 他将钱扔给他们,结果虚软无力的温淳。还没来得及松一口气,胳膊一阵剧痛,一股热流涌上,他差点昏死过去。 方路南扶着温淳,咬牙转过头。 暗处走出的男人,一身黑衣,戴着眼镜,嘴唇极薄,气质凛然。他将手中的小刀一点一点地推入方路南的身体,神色自若,动作不紧不慢。 方路南浑身宿栗。 身后的绑匪显然也吓傻了。 他们只是接到雇主的要求,要绑这个叫温淳的女人,拿到钱就可以全身而退了。怎么这时候还莫名其妙地多出来一个人,过来捅人刀子呢?! “你是谁?!”有人怒喊了一声。 来人拂了拂手上的血痕,自报家门。 “陈钦。” 陈钦。 方路南的大动脉似乎被刺破了,血流如注,没几秒钟的功夫,他就再也忍不住,倒地昏死过去。 等方路南再醒来,已经是在医院里了。 营救行动很顺利,绑架团伙被一网打尽。 警察破门而入时,烂尾楼里只有奄奄一息的方路南和温淳,还有不知所措的罪犯。 再没有其他人了。 虽然绑匪一再声称,自己并未想把方路南杀死,那一刀也不是他们所为。 然而,现场没有旁人,他们也无法证明自己的清白,方路南又危在旦夕,险些丧命,根本无法作证。 公安局差一点就这样认定了这个案件—— 绑匪因为钱绑架了温淳,看到单独前来的方路南后,心生歹念,想将他一起杀人灭口。 还是谭临发现了不对劲。 那群绑匪一个劲儿地在说,是一个叫“bsp;qin”的男人想杀方路南,不是他们。再问他们“bsp;qin”在哪里,是谁,他们又支支吾吾,根本不知道从何说起。 公安局认定绑匪在随便扯谎,谭临却觉得不是。 因为,他恰好就认识一个叫“bsp;qin”的人。 确切地说,他叫陈钦,是谭临在新闻上看到过的,陈北及的哥哥,陈家公司现任的董事长。 若这是巧合—— 不,这不可能是巧合。 谭临将这事和警察说了,所有人都觉得不太可能。 毕竟,他说的这个叫陈钦的可是那么远的大都市里的大老板,怎么会和小县城里的一桩谋杀案扯上关系呢? 所以,当第二天马队长介入之后,此事便不了了之 分卷阅读46 分卷阅读47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47 。 幸好,方路南被抢救过来了。 他被送医院得及时,又是这案子重要的证人,受到了严密的保护。 温淳只吸入了一些迷药,后半夜就醒过来了。 她趴在方路南的病床边等了他整整三天。 第三天,方路南醒来之后,先是吻了吻温淳,然后也向来收集证据的公安人员说了那个名字。 陈钦。 * “你知道公安局顺藤摸瓜抓到谁了么?”方路南问。 方路南说到这里,程树已经什么话说不出来了。 “童苓。”方路南顿了顿,“你知道童苓是谁?” “……不。” “是他妈妈。是谭临他妈妈。” 程树极短促地“啊”了一声。 四面八方的海水涌来,像是有人扼住了她的喉咙,窒息感奔涌而上,她浑身冰凉,什么话都讲不出来。 “你知道在陈钦身上发现了什么事么?” “……” “他已经杀过人了。”方路南一字一顿。 “他杀了自己的弟弟,陈北及。” “咚”地一声。 程树的手机应声落地。 ☆、故事 程树没有来得及和赵老二打招呼。 她收拾好所有的东西,买了连夜北上的火车票。这么匆忙的情况下,她只买到硬座,整整坐了二十八个小时才到华东的那个沿海省份。 下了火车,辗转公交、地铁,最后换上大巴,一路驶往平溪县。 她背着背包,提着巨大的摄像机与设备箱,在拥挤的绿皮火车里,几乎整夜未合眼。 到了大巴上程树就忍不住了,靠着后背打了一个盹儿,迷迷糊糊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两小时后,大巴车稳稳停在平溪县客运中心。 她下车,在客运中心门口与方路南碰面。对方靠在一辆黑色奥迪车门上东张西望,看到她的第一眼就笑了,冲她挥了挥手。 “弟妹!” 程树:“……” 她走过去和他打了个招呼:“你是方路南?” “是啊。”方路南帮她把行李放进后备箱。 “你怎么认出我的?” 方路南神秘一笑,戴上墨镜,帮程树打开车门,微微躬身,做出一个“请”的手势。 “因为,人群中你最亮眼。” 程树:“……” 两人上了车,程树问方路南:“现在去哪儿?” 方路南转头看她,墨镜闪着光:“我还正想问弟妹你呢!” 程树沉默片刻。 “我们去拘留所吧。” “啊?拘留所?”方路南讶异,“那我得先联系一下律师!哎,你怎么想到先去拘留所啊?” 程树看着车前方的路。 “我想去找谭临的妈妈。和她聊聊。” “和阿临的妈妈谈?!”方路南“嗤”地笑了一声,“那女人!呵,那女人简直有毒。” 程树问:“你和她谈过么。” “谈过啊,她才不开口嘞。”方路南一手搭在方向盘上,另一只手搭在窗户上,伸出窗外,“她说阿临去见她,她才肯谈,可是阿临拒绝和她见面。” “是她——还有陈钦?”程树侧过脸看方路南。 “嗯哼。”方路南打了个响指,从鼻子里哼了一声,“陈北及那个案子也是这样的。两个人隔着十万八千里远,竟然勾搭上了,难怪警察没有发现。” 程树想起陈钦的样子。 她没有见过他这个人,只在陈北及的手机里看到过。 是一个戴着眼镜的儒雅男人,唇色极淡,微微勾起一点弧度,不多不少,明明是恰到好处,程树当时却觉得有些悚然。 她不知道这点悚然是从哪里来的,只随手把手机扔给陈北及,评价道:“你哥和你真不一样。” 当时陈北及怎么回答来着的? “是啊!我哥是我大伯的儿子啊,血缘不一样,天生就比我稳重,是块做生意的料。” 她笑了笑。 那时候她不懂心里的那点别扭是从哪儿来的,现在却有些懂了。 有时候,一个人的眼睛真得是没办法骗人的。 就像她第一次看进陈北及的眼睛,就知道这段感情必定是飞蛾扑火的无疾而终;也像她第一次看进谭临眼睛时,从内心深处感受到的安定与归属。 而陈钦,他眼睛里跳动的,是不安的光、嗜血的寒意与永恒的远距离。 * 陈北及案子还没重新提交法院公诉,童苓暂时被关押在拘留所里。 案件曝光之后,整个平溪县城——乃至整个省都震惊了。 杜正国的身份到底和旁人不同,事情一出,他的政敌就上蹿下跳,拾掇着纪委来检查了好多次。杜正国索性闭门谢客,谁也不见,顺便也和拘留所里的童苓撇清了关系。 程树第一眼见到童苓的时候,愣了几秒。 这和她想象中谭临亲身母亲的样子相差太多了。 谭临是个沉默的男人,也刻意收敛气息,若不是他样子生得太好,旁人也不太会注意得到。 而童苓却和他完全相反。 她看上去年纪不小了,皮肤略微松弛,眼底细纹也多,但就是荡漾着一股不自知的风情。 美人迟暮是惋惜,可不自知的美人迟暮,就是楚楚动人了。 童苓本来拒绝见程树,结果听说程树是谭临的女友,她又改口要见她。 虽然身穿条纹狱服,童苓却丝毫没有束缚与拘谨的感觉。童苓一直抬着眼睛,看着程树走进来,走过来,然后坐下。 隔着铁窗,程树理了理头发。 “我是程树。”她自我介绍,“谭临的女朋友。” “他还好吧?”童苓笑了笑,“不愿意见我……” “我不知道他在哪里。”程树直截了当,声音坦白,“我会去找他的。但我要帮他先来问你一件事。” “什么?”童苓眉目淡淡。 程树的目光直直冲撞进童苓的眼里。 “为什么,你这么多年都不找他。” 童苓沉默片刻。 “程小姐,你之前谈过恋爱吗?” 程树点了点头。 “都是真正动心的那种吗?” 程树:“嗯。” 童苓的手抚上自己的左胸口,惆怅地弯了弯眉毛。 “如果你像我一样,一辈子都没有过心动的感觉,那你也就能理解我了……也许。” * 童苓给程树讲了一个故事。 这个故事很平常,甚至比程树曾经拍过的纪录片都要平常许多。 ——不过是一个长得漂亮、家境贫寒的女人,为了一点彩礼钱,被父母逼迫嫁给了一个外省的男人。 “那时候我没想太多,就想,嫁就嫁吧。反正家里没有什么钱,所有人都和我说处着处着会处出感情来的。”童苓缓缓道,“后来我发现 分卷阅读47 分卷阅读48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48 ,根本不可能。” 她的叙述明了且直白。 “肌肤相亲,鱼水之欢——我根本没有任何感觉。后来我怀孕了,终于找到借口不再发生关系,我反而松了一口气。等后来有了谭临,我尽量都躲着我的丈夫。再后来,谭临就和他爸爸离开了。” 程树看着她,不说话。 “有几个瞬间,我是想和谭临走的。我想他毕竟从我肚子里出来的生命,他是我的孩子,应该是这个世上和我最亲的人。”童苓叹了口气,“可是我发现,我做不到。” 童苓和程树叙述了他们分别的那个早晨。 “……走出火车站的时候,我甚至松了一口气。我抬起头看天,我想,我终于解放了。我终于不用再面对一个自己不爱的人,和自己和他生出的孩子。他给了我那么多钱,这个孩子,就算我还他的,我们两清了。” “后来你就再没找过他?” “嗯。”童苓点头,“我父母去世了,我拿着他们留下的钱,走遍了大半个中国。我想我去了这么多地方,总有几率遇到让我心动的人了吧。我很主动地寻找爱人,可是最后,我发现,我不行的。” 童苓苦笑了一下。 “后来,我才意识到,也许我天生就是个感情淡薄的人。这是我骨子里带着的,改不掉。所以,我连爱情都体会不到。” 明明是个人到中年的女人,却喋喋不休地谈论“爱情”这种东西。她的身体瘦弱,包裹在宽大的牢服中,像一个明明坠入深渊却依然奋力挣扎的生命体。 程树沉默地看着她。 “再后来,我没钱了,我回了那个小地方。我想,我没有爱情了,我总得要钱吧。所以,我选择嫁给了杜正国。” “然后,你应该就知道了。” 童苓的身后开了一扇窗子,从外面射进来清薄的天光,程树能看见在光线里飞舞的小尘埃。 半晌,她开了口。 “后来呢。” “什么后来?” “后来呢。陈钦,是怎么回事。”程树点出人名。 童苓愣了愣,似乎没有反应过来,随后,她突然笑了笑。 “陈钦啊。——那又是另外一件事了。” * 程树走出看守所,方路南正在外面百无聊赖地等她。 见她出来,方路南扔掉手里的烟,问:“谈好了?” 程树点点头。 “嗯。” 方路南:“你问她什么了?” “几个故事。”程树说,“都是谭临想知道的。” 方路南见她没有要告诉自己的意思,便也没继续问。 上了车,方路南问:“先去我帮你订好的酒店么?还是吃饭?” 程树摇了摇头:“送我去车站吧。” “啊?!” 方路南始料未及。 “你要走了?!” “嗯。”程树点点头,转头看向窗外,“我要走了。” “我要去找谭临。”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结局 ☆、热河 高铁缓缓驶入火车站。 程树坐在车窗边。往下看去,高架有几十米,旁边是一大片堆砌的废墟,房屋低矮破败,有一个科目二训练场,白线很细,车很小。 往远处看,高楼大厦错落有致,飘着细细的雨丝,整个城市都笼罩在一种忧郁的气质里。 列车员的声音轻柔:“乘客朋友们,南京南站到了……” 程树拎起硕大的背包,挤在人流里下车。 那天在北海的小旅馆里,谭临为她抽出一支烟。 她现在还记得清楚,那是一支红南京,细长,香弥,燃着微亮的火光,就像这个城市的感觉一样。 也和谭临的感觉一样。 沉默,里头带了点微甜的涩。 程树站在出站口的自动扶梯上,幻想自己点燃一支烟,深深吸进一口气,然后缓缓吐出。 从那一天起,她就有预感,他们会在这个城市的某一个地方相遇。 也许早一点,也许晚一点,也许在某一条街道,也许在某一个早餐店里。 反正,总会相遇的。 * 三个月后,南京。 金陵九月,梧桐树叶陆陆续续都黄了。总统府外的大道上铺了一层厚厚的落叶,紫金山上斑斑驳驳,浮浮冉冉,黄紫间之。 长江边的阅江楼上,有一个女人正举着机子在拍城市全景。 女人很瘦,眉目淡淡的,穿着长及脚踝的一条刺绣红裙,外面披了件长长的罩衫。 阅江楼地势高,风很大,吹得外檐上檐铃声声。 女人罩衫在风里狂舞,她皱着眉头看镜头,拼命立着不动。 有人在她身边经过,又走远了。 程树对着远处的钟山,拍那山头上的西日一点一点落下山头。 远处江上传来阵阵船鸣,江水缓缓流动着,女人一动也不动。再过了十几分钟,太阳终于完全落下去了。 程树抚了抚酸疼的胳膊,收工下楼。 阅江楼下立着挹江门,古砖上刻着模糊的古文字,32路公交车定期穿过那段古城墙。 古城墙外是孤零零的天妃宫,对面的绣球公园里围了好多老人在下象棋、打牌。沿着街走是一片低矮的危房,大概是八十年代建的。 就像李志歌里唱的,这里都是梧桐、垃圾、灰尘——理发店却已经拉上卷帘门,一排窗户都破了,残砖败瓦,满墙只印了一个大字。 【拆】 危房对面是高楼大厦,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隔出一条热河路。 这个城市总是这样,摸爬滚打里藏着迫然的心酸,包罗万象,理直气壮。 程树在热河路路口唯一没有被拆的包子店前停下,准备买两个包子当作晚饭。 这两天她天天来这里,老板都和她熟了。看到程树过来,还和她打了声招呼。 “美女,还在这里,不走啊。” 程树笑了笑,“一个豆沙包,一个豆腐包。” “好嘞。”老板将包子装好,递过来,“两块二。” 程树躲在包子店门口的牌子后面避风,几下就把来不及凉透的包子吞了下去。老板实在看不下去了,又递过来一包豆浆。 “给,美女。你这样吃,胃是要出问题的呀!” 程树又冲他笑了笑,摆摆手,“我没事。” 老板坚持把那包豆浆塞到她的手里。程树推不过他,看了看招牌上的价格,把钱给付了。 老板“嘿嘿”地不要收钱,程树不接,他只好收下。 江边风大,太阳下山之后,温度迅速降了下去。程树将豆浆捂着手放进口袋里,本来想沿着那排危房走了,突然想到什么,又转过身来。 “老板,我今天忘了问了,你有没有……” 话 分卷阅读48 分卷阅读49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49 还没说完老板就反应过来。 “啊,美女,你是说你之前问的照片上那个人是吧?”老板的手绕着头比划了两下,“长得很高,头发有点短,人看着话不多的?” 程树点点头。 她并没有抱什么希望。 三个月前,她独自一人来到了南京,想要找谭临。可是这城市这么大,六千五百九十七万平方公里的面积,容纳着八百二十七万人口,在这其中找一个并不特别的人,不过是大海捞针罢了。 她想过在网上发求助帖,也想过打印出的寻人启事到处张贴,可是她到底不习惯做这种张扬的事情,临到要行动之前,方路南的一通电话拯救了她。 “弟妹,我想到一个事!之前阿临就说过,想要去南京的热河路看看!” “嗯?” 方路南解释:“他觉得逼哥那首……那首叫什么来着的歌……啊对,《热河》!他觉得歌里唱的热河路就和他小时候长大的地方一样,不是因为那女人么……他就一直想去走走。” 方路南讨厌童苓,他把她的名字一律简化为“那女人”。 挂了电话,程树就在地图上搜出了这个地址。 这个地方在长江边,城墙外。 是民国时下关地区最繁华的商业街,也是如今金陵最破败的贫民窟之一。 她找了一家很便宜的小旅馆住下。 他总会来的。 所以,她会等。 …… 九月南京的空气格外清冽。雾霾还未推进到此,恍惚间让人回到六月的龙脊梯田。 程树的面前,包子店的老板手舞足蹈地描述。 “美女,你不提醒我都忘了!我之前啊还不相信你,想说这是个我从没见过的人啊,怎么可能会真的见到!没想到今天我还真的见到了!” ——没想到今天我还真的见到了。 程树的大脑恍惚了三秒,接上他的话语速极快地问:“今天什么时候?” “就刚才吧……半个小时前?我不太确定。”老板皱着眉头想了想,“但应该就在你来不久之前!所以我记得还蛮清楚的!” 程树无意识地上前一步。她唇畔都哆嗦了一下。 “你怎么不拦着他。” 明明语气还像之前那样平稳,样子也没多大变化,可是她的眼神却莫名涌上了一种激烈、疯狂的情绪,像冠头岭台风来临前的山雨欲来。 将暗未暗的暮色里,老板被她吓了一跳,嘟囔道:“美,美女,你也没叫我拦着……” 程树打断他,问:“他往哪儿走了?” 老板往北边胡乱一指。 “那,那边。” 程树转头看去,红绿灯后建了一个商场,外墙挂满霓虹灯,明明应该是很热闹的颜色,可偏偏透露出一股子挣扎着的、笨拙的无济于事来。 她点了点头,从口袋里抽出一张钱,几乎是甩着放到了包子店门口的桌子上,趁着绿灯的最后几秒,匆匆穿过马路。 那张钱慢悠悠得飘到了桌上,老板低头一看。 ——是一张一百块钱,红灿灿的,还沾连着豆浆的热气。 * 起初,程树以为谭临进到马路对面的这家商场里吃饭了。 下关地区的商场不多,过了挹江门的城墙,这边就是边缘世界。好不容易开始规划重建,这商场恐怕也是近两年匆匆忙忙兴建起来的,廉价、低档、随意。 从一楼到三楼,程树几乎冲进了每一家店里去寻找。找到三楼尽头的最后一家店,她怕刚才谭临去上卫生间错过了,又从三楼找回一楼。 就这样来来回回找了好几趟,外头的天已经全黑了。时间在钟表上一分一秒地走过,程树偏执地不想放弃,可是理智却在内心深处告诉她—— 别找了,他肯定已经走了。 迟了,就迟了一点。 耳朵里的金属轰鸣声音又起来了,忽远忽近,像冰冷的骨锥一样敲击着神经。迟了,就迟了一点。程树想,今天也许找不到谭临了,明天也许也找不到,也许这辈子都找不到。 她不相信他们这辈子都不会再见面了,可她的悲观主义情绪无时无刻不在敲打着她脆弱的头颅。 程树觉得自己好像又回到了胡一民客栈外头的那个小平台上,栏杆向外倾斜,她往下直直坠落,坠落,坠落,迎接她的是无尽的虚空和飘渺,再没有人接住她,也再没有人和她说话。 她来热河路等谭临的时候,是在自己心里划定了一个目的地的。现在这个目的地突然被抹去了,车窗上干净清晰,往外面看去,只有被冷雨拉长的街景,没有尽头。 一股独属于秋天的萧索微风吹了过来。程树拢起了外套,才发现自己已经从商场里走了出来,站在马路边。 热河路上的车都开得格外横冲直撞些。 车流从面前疾速飞驰而过,夹杂着耳朵里定时而绵长的噪音,程树抬头,看见了马路对面的一团黑影。 对面是南京火车西站,程树在这里呆久了,靠想象就能描摹出它的样子。 落叶发黄,破败残旧,拐进去的巷子几近倾颓,是浦口火车站留在江这面的一段残骸。 在那里,人们缩在角落里晒太阳,狗在路中央奔跑,时间软绵绵、浑然无力地流过,也是这个城市的半道影子。 程树沉默着,转身离开。 才走出几步,她的脑子里突然掠过一道剪影,就像一道休止符闯入那金属轰鸣声中,她的脚步一顿,几乎在下一秒就唱出了声。 “往北走五百米,就是南京火车西站。每天都有外地人,在直线和曲线之间迷路,气喘嘘嘘、眼泪模糊,奔跑、跌倒、奔跑……” ——谭临去包子店买过包子,他往北走不是为了吃晚饭,是为了进南京西站! 这个想法刚一涌现,她便抬起了脚,看都没看斑马线,飞快地往马路对面跑去。 耳边是“哧——兹——”不断的刹车声,有车主摇下了车窗,粗鲁地骂这个冲过马路的女人不要命了。 他们的声音很大,喧嚣声甚至盖过了程树脑中刺耳的轰鸣,但是她却丝毫不觉得吵、不觉得烦、不觉得崩溃。 江风吹起了她的衣角,她的脑中只有一个念头。 谭临,他就在那儿。 她来了。 等一等她。 她马上就要来了。 * 小径很窄,街灯昏暗,路旁的房子低矮,顶楼被铁皮包裹起的阁楼里,隐隐传出动画片的吵闹声。 沿街一排的楼下都在在烧饭,“噼里啪啦”的炸油声音响个不停。有老人在咳嗽,也有小孩犯了淘气劲儿,被爸妈逮住狠狠地骂。 谭临在墙角暗处停住,站了一会儿。 他的手里还拿了两只包子,是热河路头上那家“百合馒头店”买的,夜里天凉,就算 分卷阅读49 分卷阅读50 一个叫阿树的女人决定去死 作者:鱼迎 分卷阅读50 捂在口袋里也渐渐冷了。 实在等不到走到江边了,他拿出一只包子来,就着昏暗的路灯,慢慢地咀嚼、慢慢地吞下去。 身边是红尘万户,柴米油盐的味道隔成了好几道光影,缓慢地、次第地、近乎温柔地将他笼罩起来。 谭临想起童苓——哦不,那时候她还叫王君艳。 那时候,傍晚的时候他总是在外面疯玩,回家的时候满头大汗。王君艳总是会拿起一块毛巾帮他擦汗,动作轻柔,细声细气地问他,和谁去玩儿啦?玩儿什么呢?最后叮嘱他,要注意安全啊。 父亲坐在沙发上翻报纸看新闻,他进厨房洗手,她摘下了围裙,招呼道,开饭了,快来吃饭啦! 谭临一直都记得,那块给他擦汗的毛巾是淡黄色的,那条常年挂在厨房门口的围裙,是藏青色的。 二十几年过去了,他也一直都觉得,王君艳只是性格使然,待人都这样冷淡——她是自己的母亲,他身体里流着她的血,她没有理由不爱他。 几个月前,谭临才明白,并不是这样的。 她也有感情,她也会激动、也会疯狂、也会失去理智——她甚至可以为爱杀人、为爱去死。 一切皆是因为,那个对象叫“陈钦”,并不是他这个可笑的“谭临”。 谭临咬完最后一口,将另一个包子的塑料袋包好,妥善放进口袋。 他抬头,看了一会儿夜空,鸦青色的没有一点星光。他绕出暗处,又沿着路灯光往前走。身影在灯光下渐长,渐短,渐长,渐短。 沿着这条路一直往西走,就能走到长江边。 路灯昏暗,恍惚间,他觉得自己又走在冠头岭岸上的海边。 也是这样的巷子,也是这样的暗夜。 那晚,程树将自己拖进深海,混沌之中溺水挣扎,向死而生,再上岸时,已经是渡口渡过的崭新生命。 那时候他想,多好啊。 他们都是死过一次的人,再也没有什么能将他们打倒、将他们分开。他还在老街上给她买了红豆手链,给她许下“有生之年”。 他没有想到,短短几天的时间里,抑郁症去而复返。 童苓就是一颗□□,甫一出现,把他多年的心结炸开,炸成了一张网,将他用力网住,不断收紧,空气稀薄,濒临窒息。 谭临努力伪装了几天,然后放弃了。 最厉害的药也无法治愈他的失眠,他的生命就像一块海绵,水被迅速西走,生命萎缩濒危。 谭临清楚地知道,前面的道路会是怎样的。这是一场艰苦卓绝、看不见光明的战争,他都不一定吃得消,更不必说刚刚恢复正常的程树。 所以,他选择消失。 没有了谭临,程树还可以再次找到她的陈北及。 这不是一种大度,这是释然,是真心诚意的放手。 昏暗的小巷里,谭临突然落下泪来。 巷口透出一点光线,他闻到了水汽潮湿的味道。再往前走几步,就是长江了,那条方路南和他提起过、凌晨三点沉默不语的江水,几千年都亘古不变。 热河路是条孤独的路,这段江水也是孤独的。 他选择在这里离开。 打开手机,屏幕亮了,已经是晚上七点。谭临站在江边,将最后一个包子吃完,然后拿起手机,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放下了。 他换了手机号,那串号码其实他早已经烂熟于心,但还是算了吧。 不带走什么,也别留下什么。 在这个世界上,他不必给任何人打电话,让她阻止自己的自杀。程树有她存在意义与价值,而他,根本就只是一个多余的人罢了。 他也不会后悔。 脱了鞋子,穿过高高的芦苇,江水冰凉刺骨。远处归坞的游船拉长了汽笛声,“轰——”地一声低沉长鸣,响彻江面。 粼粼江水倒映着鸦青色的天空,也倒映着明明灭灭的岸边灯火。 谭临往江心走去。一步,两步。 江水没过脚踝,小腿,大腿,腹部,前胸,最后是…… “谭临!——” 身后,一声尖吼突然撕破夜空。 “谭临!谭临——!” 程树疯狂地叫着他的名字,从小巷里奔了出来。 “谭临!谭临!” 目光穿过芦苇丛,她一眼就看到了他。 谭临正转过了头,也一眼对上了她的目光。 “谭临!——”程树跑得飞快,头发在肩后扬起,凌乱而无措,“你快回来!很危险的!回来!——” 谭临的目光在她身上认真描画了一圈,突然笑了笑。 他的脚步停下了,声音有点轻。 “对不起。” 但程树却听见了。 她用力甩开鞋子,几步就跨过了芦苇丛,穿过了江水,到他的身边,用力拉住他。 抓住他的那一刹那,程树似乎整个人都找到了主心骨,心里一下子就松了。 她迎着谭临的目光看他,眼眸清澈,倒映着漫天漫的灯光和波光,不变的冷淡和疏离被打破,她的声音有些颤抖,只说了一句话。 “谭临,我们回家。” 江对岸,又是一声悠长而低沉的汽笛声。热河路的小巷子里传来隐隐约约的狗吠声,哭闹声,碗筷碰撞声,远处是汽车喇叭声,再远处,是熙熙攘攘的城市的喧嚣声。 而他们站在这里,脚底是冰凉的长江水,天地之间都空了,全世界似乎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谭临的眼底突然涌上一股暖流。 缓缓流动的江水里,他的手反扣,缓缓地紧握住程树的手腕。 声音温热,只说了一个字。 “好。” ——全文完—— 分卷阅读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