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秋》 分卷阅读1 双秋 作者:林明景 分卷阅读1 《双秋》作者:林明景 文案: 林氏兄弟的一些小故事,类似于散文。时间跨度从民国到当代都有。比较慢热,请耐心看。两个人一起写的。 亲兄弟,年上攻: 闷骚暴力哥哥x乖巧爱哭弟弟 “人若没有在秋天灭亡,那么必定会坚强地挺过冬日,于春光中重生。” 内容标签: 三教九流 情有独钟 边缘恋歌 年代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慕,林堇,林道一,林知秋 ┃ 配角:父亲,舅妈,一些女性 ┃ 其它:兄弟,年上,温情,中h,微bdsm 第1章 1019:1 先生当时说,他想起来,大约五六年前,我确是有写小说的天分的;而我想,实际上这种天分其实早已泯灭了,于是如今只能草草起笔。 回想数十年间,我将先生介绍给旁人的次数极其有限。一是因为毫无必要,二是因为我自觉有失妥当。偶尔,也只是推辞时,拿先生出来作挡,道“家里兄长管得严”之类,正式的介绍却是没有的。但近来我却十分乐意与人提起他——其实没多少人,只有寥寥几个不算得十分亲密的朋友。 先生并非我的老师,也决不是互称“先生妻子”的那种“先生”,只是他平日颇有一家之长的作派和担当,我表面觉得好笑,心下倒确实敬佩,便打趣称他先生,成了习惯。 先生是我的兄弟。家里,他是排第一的,是长兄。虽然与我同岁,但他却比我成熟不少,每每站在他跟前受训,都自觉矮了一头,仿佛比他小了十岁还多。家里还有两个弟妹,但都不怎么与我亲近,更不说严厉的大哥了。最小的弟弟在外头受了委屈、挨了大哥的训,还偶尔到二哥这来撒气,憋着眼泪把他们骂上一骂;妹妹却甚至已分了家,极少与我们来往了。父母早已不在,家里常住的人,便只剩了先生和我。 家里姓林,都是单字名,独弟弟是外姓。先生的名,一些女子也用,但用在先生身上却意外合贴。我由此得了个玩文字游戏的机会:“我爱慕先生得紧呢。”于是先生便对我一瞪眼,却不多说别的。林慕——先生的姓名甚是难念,拗着口,令我每一次都得放缓速度,认真地将这二字念清楚。 认得先生的人都了解,他的不苟言笑,是众所周知的。与他谈话,常常还未等他开口,就已被他的眼神吓怯了。但先生不说话则已,一说话,更让人不舒服。例如我此刻写下的文字,若是被他见了,想必也只会用手指头使劲戳我的眉心,骂:“他妈的,整天不学好,净瞎写这种没用东西。” 不过先生对他人冷淡,对我却一般是好的。大抵是二十多年相依为命的缘故,先生对两个弟妹都不甚上心,独独在意我这个同胞弟弟。父母亲从我们小时就少于管教,只有先生与我两个人自个儿打理生活。而弟妹是我们三岁和四岁时分别添的。我们不常回本家去,与他们也没有过密的关系。成年前,约是十七八岁,父亲去世,本家将先生叫回去,领了两个弟妹出来,另作分家,先生这才成了我们三人的家长。 在分家前,先生所做的“事业”是街头流氓。这事说出来,并不怕有心人笑话,因为在那几片街,确是有人懂得先生的名字的。尽管我们并不敢招惹那些掌着实权的“大佬”,但年青人之间,属先生地位最高。我曾看过先生领着三五个人,一根铁棍,便将滋事的一大伙人一路打过去,打得对方个个挨在墙根下呻吟,而先生身上,只是沾了些别人的血。那时先生不过十五六岁,然而别的已成年的领头,也要听命于他。我下学回家,总看到先生在昏暗的楼道口与人谈话,嘴里咬着根烟。 我上的学校,费用很高,本家给我们的零花,只够日常吃食;学费却是先生为我供的。先生不上学,但平日里对我的课本也颇感兴趣,让我给他讲。他脑子聪明,成绩竟在我之上,令我深感惭愧。我曾听闻先生供给我的学费,是从那些大佬手底下捞出来的一点“稀粥”——油水都算不上,却已足够我入学了。我忧心先生掺杂到他们之中是危险的事,但先生只对我说“放心”,后来讲得烦了,甚至不再对我宽慰,只丢给我一个冷眼。于是我从此信任先生自有方寸,实际上他也从不曾出过岔子。先生总要我事事信任他,否则他便一整日没有好脸色。 我一度笃信,先生是适合当军人的。做了军人的先生,他身上的这些特性许是会更加明显。然而先生道,效忠国家,与他毫无“狗屁关系”,他只要“活得自在舒服”,别的一概不管,我便作罢了。 本家对先生的流氓事业十分不满,本不想将父亲的遗产交给他,但因他是长子,而我则毫无持家之力,只得无奈如此。父亲的境况,与其说是家业小,不如说是十分贫困,因此他们对我们一家都不太重视,而且本家也不愿让先生回到那里去,才索性让我们俩分了家,独立出来。 前面说过,如此轻柔的“慕”字用在先生身上,却并非不妥。若不去看先生的眼睛,他确实是好看的——若他只是静在原地不动的话。先生是留长发的,作为男子来说极为少见,但他那样并不让人觉得不适。先生的发及肩,稍稍过了肩头,印象中是到锁骨一处,平常便由我梳理,扎在低处。先生是不会自己动手的。先生的长发,不突兀,也不阴柔,只是自然的好看而已。“旧时的男子也是长发。”先生只以这一句去驳本家人的一些非议。 分家之后,先生要养的人从我一个,增至了弟妹三个,又是即将成年,因此打打杀杀的日子是过不下去了,再闹,就会闹到大佬们那里去,被当作威胁,挨枪子。于是先生便从了药店老板的建议,转去做生意。父亲也是个商人,青年时赚了一笔,中年因为投身政治,放弃了经商,家里便穷下去了。先生许是承了父亲的天分,当家以来做得颇为出色,积蓄刚巧足够四人生活,多的一点,存了起来。 我对当家、经商这些事,毫无兴趣、也并不关心。我在学校的成绩,只能算作中等,稍不努力还会掉到下游;而我本人,也拣不出任何出色之处。可以说,先生有多特别,我便是有多平凡。 六七年前,先生在出版社的一位朋友,给我介绍了一份编辑的工作。彼时我从学校出来已有几年时日,正愁无法替先生分担,便欣然从去。我上的大学,读的是国文,正是缘于我对文学极感兴趣;到了出版社,总有机会结识许多当下正红的文人作家,所以这一份工作自然也做得愉快。正是那时,我开始尝试诌些文章,起初写的是先生,后来多是穷苦人的生活;再后来又只是先生了。我拿了手稿给先生,他看,不说一个好字,也不批评,但难得地笑了一笑。 分卷阅读1 分卷阅读2 双秋 作者:林明景 分卷阅读2 先生也写文章,我想是比我好的——我自认为,先生所做的一切都远胜于我。但旁人都说先生文笔平平,而我却有灵性:我一概否认,但先生也如此说。之后,受限于世俗,我便赌气一般不再写了:“我写的东西,没法为家里赚钱,便不写了罢!” 我的文章,确是得过几位作家的赏识,然而也只是赏识;对于内容,他们大多是一笑而过,不深究。我的文章里是没什么内涵的,细数下来,也只有先生的事——若不是先生,也必定是带着他的影射的。在大学里,我也曾立志要写出能够激励民族的、充满着动魄力量的文章,但,“志”罢了,现实,却未必如此。 我写先生最为顺手。之所以这样,全是因为先生从小时便开始影响着我,到了大学期间,更为明显。相依为命的情谊自不必说,单是落水那一件事,也足以令我感激他终生。 落水的原因——说起来极为羞愧,二年级时,我曾失心一般爱恋着同级的一位女子。我与她的确度过一段美好日子,后来不知什么缘故,许是我缺乏此类经验,那姑娘与另一位昔日同窗暗生情愫,竟弃我而去,并声称是我“负她在先,此举实属无奈”。我为情所困,荒唐想出投水自杀的主意,路过校门前那条无名小河,便纵身跃将下去。不知是哪位恩人,将我捞至岸边后便独自离开,我从此没有了报恩的机会;然而我醒来那时,竟是因为没有死成,放声大哭起来。 先生闻讯赶来,将我押回了家里。我本以为他会就着这丢人事把我赶出家门,不曾想他竟先是皱着眉,紧紧张张地将我周身检查一番,又给我烧了热水换衣服,才推着我到他房里去,将我摁跪在地,紧接着开始破口大骂。我那时仍然没有清醒过来,木木地望着他气恼的神情,也不知道他到底骂了什么,只记得到最后,他恨铁不成钢,红着眼,咬着牙,一巴掌拍在我的脸上。 “他妈的,那个女人到底有什么好,值得你宁愿不要这个家,现在连命都不要!” 他骂。 我呆呆地定着,一动不动,脸上并非耳光的火辣,却是先生他手掌的余温。 第2章 1019:2 实不相瞒,在此次落水前,我已有一年多的光景不与先生亲近了。起初是我向先生倾诉那些儿女情长的愁思,但先生对情爱一向不解风情,我自觉无趣,就不再对他说。可先生却因此不快,认为我不信任他,要求我必须让他知晓内情,而我认为先生这一要求实在强人所难,简直把他□□□□的特性发挥得淋漓尽致,所以我们二人便不得不大吵一架,我甚至放出了“你别再做我哥了”这样的气话。自那之后,我们简直形同陌路,我对于这个家的事情也不甚上心,满以为“反正用不着多少时日,我就能娶妻生子、成家立业了”。然而这幻想终究破灭,我也因此伤痛欲绝,投入水中。 先生对旁人发火的样子,我是见过不少了,每一次都吓得我胆战心惊;可真当自己挨了他一顿骂,我的心里却丝毫没有波澜。我想,许是先生对我太过温柔了,怒竟不像怒,只是带着心疼和怜爱的焦急。他骂过我,打过我之后,再没别的话讲了,最后竟自己红了眼眶,抬手扇了自己两巴掌,对着我跪下来,捧着我的脸问:“对不起,疼不疼?” 他的泪渐渐地漫上来,盈在那儿,却流不下来。他没有哭,只是搂住了我。先生是从来不哭,也从来不向任何人道歉的。他说了对不起,我不知道他想到了什么,但我清楚,我心中的愧疚,是要比他更多,也理应更多。 是先生将我救回来的。他问我,脸被打了疼不疼,同时也问我,独自承受那样的伤害,心疼不疼——他知道我生性软弱,能让人舍去性命的痛楚,我是承受不来、也难以平慰的。他搂住我,我就似是醒了,也兀自大哭起来。 我愧对先生,也感激他。如果没有他,我或许早已放弃了生活的想法。我不再对男女之事抱有兴趣,而是呆在先生的身边,在他出门跑商的时候,为他打理好旁的一切。我这才明白先生平日照料我们的辛苦,也更决心要回报先生。——因为,需要先生照顾的,很多时候也只有我罢了。 长兄如父,我从小生活在先生身边,比任何人都更依恋他。先生不喜欢家里的弟妹忤逆他,而当我们有了什么事,他也喜欢插手来管,觉得那是他份内的事。弟弟和小妹总觉得先生难亲近,但我一直喜欢笑嘻嘻地跟在他后头,瞧他在做什么,然后把碰上的事情一一说与他听。我没什么主见,凡事都由先生替我定夺;我也没多少朋友,仅有的几个,都是先生熟知的人。我倒也不想摆脱先生而去寻求独立的生活,反而有先生在的地方,我才觉得安心。 小妹作为女子,总比他人更担心先生的婚事,看我如此依赖先生,便忧心将来先生娶了妻,该如何顾及我。她不敢与先生说,就先与我商量,说街头的婶子最近为城南的一户人家说媒,那家人的女儿私下跟婶子提,能否把她介绍给我们家先生认识,婶子与小妹说了这事,于是小妹便来问我,抽空替她在先生面前提一提。我识得那女子,她的父亲在我的邻班教授外文,而她也生得一副小姐做派,我便对小妹说,先生定不会同意的,但我还是尽管向他提一提。 我之所以知道先生不会同意见面,全是因为我对他如此之深的了解。先生不擅长对付女性是一,而他对情爱毫无兴趣,更是主要的缘由。先生既已不想娶妻,又怎可能浪费时间与一女子见面谈天?而且我很早就知,我们家并不会添一位嫂子。至少,也不会是女子。 我对着小妹那般笃定的原因,其实还有一层。先生生来就不爱女子。这是他亲口对我说的,除我之外,再无第二人知晓。大约是十六岁时,先生对我说的。他并没有犹豫和迟疑,似是自己接受并肯定了这一事实后,才告诉我。先生只信任我,便只告知我一人。我也不对弟妹说起,只默默替他挡回越来越多的上门说亲的媒人。我想先生是否会对男子感兴趣,但如我所见,先生许是连个伴侣都不肯找。每每我开玩笑般问他何时给我寻个嫂子来,他都会不高不兴地拉下脸,道“不要乱说”。 后来,先生这事不知怎么就走漏了去。先生年纪轻轻,生意却做得大,因此在城中也小有名气。这事情一旦捅了出去,很快便被人们所知。一众人里既有惊诧的,也有唾弃的,更多的是打上了先生的主意。有时一些人请先生去谈生意,先生到了才发现,那是个风月场所,侍者皆是扮女装的年轻男子,他便立即黑着脸,转身走人。而不知为什么,上门的媒人竟不减反增,小妹告诉了我缘由,我才恍然大悟:这些小姐们竟是以先 分卷阅读2 分卷阅读3 双秋 作者:林明景 分卷阅读3 生为“试金石”,试探自己的魅力,以为只要能让先生爱上自己,那便可自诩为倾城佳人。我不觉可笑。 先生先前虽不想对人吐露此事,但来了这么一遭,他却也没有被影响,还是继续做他的生意。倒是我,对此极不淡定,在饭馆听到闲人谈论先生的话,诸如“不肯传宗接代,不孝子”之类,就忍不住上前理论,最后竟至动手,打不过别人,自己落得一身伤。先生骂我是傻子,何必为了他人的偏见让自己吃亏。我说,我是想要维护先生,不想让先生成为那种卑鄙小人口中的谈资才动手的,先生便不说话了。 本家的人也找来了,不说是什么态度,但看他们面如冰霜,我便知道没有好事。他们与先生关起门来,在堂里谈了半日才离去。我和弟妹进门一看,先生只是沉默着坐在那儿饮茶,看不出他的情绪。我重又将门关上,问他谈了什么,他不说话,过了半晌,才道: “他们要将小弟带回去,给他改姓,我没让。他们的条件是,我们四人要从此与本家断绝亲缘关系,不再来往。” 他抬起头看我,说:“以后,我就是这个林家的家主,你们三个人,缺什么要什么,尽管跟我说,我养得起。” 弟妹理解先生的决定,也理解先生自身的选择。回本家去,不光是把小弟交由他们看管,更是要逼先生娶妻生子的。小弟在我们家自由惯了,回本家去,手脚都被约束的,定是不舒服。且分家这些年,本家对我们从不曾过问,若是为了一层似有若无的亲缘,就要委屈了先生,散了手足亲情,何止一个不值?传宗接代,对于本家重要,于我们却不打紧,何必为了拘泥于一个姓氏,坏了一家的生活? 然而只有当弟妹回房里休息之后,我才终于看到先生放松了紧绷的神情,流露出一丝疲倦来。他唤我到跟前,偏头猛吸着烟,问:“你觉得我这样做,好不好?地底下那老头,打死也想不到,他的儿子……” “好。”我答,上前去攥紧了他的手,“只要是你决定的,都没什么不好。” 他愣愣地望了我几眼,嘴角浮出一丝苦涩的笑容,抽出手来揉了揉我的脑袋,嘴里只是轻声道:“你没了我,该怎么办?” 我说:“不管怎么样,你都是我哥。无论你做什么决定,我都会支持你。” 他一直望着窗外,默默笑着,没有应答。我生平第一次见到他质疑自己的决定。我知道他不是因为本家,而是因为如此一来,我们的父亲就真的断了香火。——我的弟妹都不是父亲的正室所生,一个是外姓,一个是女子,都无法传代。而先生和我,两个接了林家正统血脉的儿子,一个不喜欢女子,另一个原是喜欢的,后来,对他的大哥动了念想。 我不知先生是如何发现的,或许是在哪一次唤他“先生”的时候,眼神中带了些许欢喜;又或许是哪一次故意碰触他的手,让他有所察觉?反正,先生若是想知道什么,我的心思是绝无法逃过他的眼的。 哪怕一次,我都没有向先生暗示过。而我能如此理解先生的决定,全然是因为在我看来,先生的事算不上有多么苦恼,而我的事,可要比先生难捱几万倍。男人不喜女色,至少还有世人理解的;但做弟弟的对自己的兄长起了非分之想,却是不能逃过谴责的了。我自知这样的情意本身就是一种罪过,因此从没有声张的念头。刚开始我还以为是错觉,便没有理会,后来当我醒悟过来的时候,我才惊觉自己早已无法自拔,只能认命了。那大约是落水之后,离开本家之前。先生很快就知晓了,只是他明白我不愿说,所以也从没有挑明罢了。 回想起来,先生对我一直很照顾的。他知道我的歪心思之后,却也没有气恼,从前对我如何,也依旧对我如何。他纵容我随意摆弄他的东西,夜晚我拿了他的上衣偷偷回房,他也不在意,翌日起来让用人洗净,就继续穿。甚至那日我在饭馆打的人,据说第二天就被来路不明的打手伤了个半残;还有我曾恋过的那女子和她的情人,自我落水之后似乎还曾上门滋扰过一二次,后来就再也没见过他们的消息,不知去了哪座城了。先生为我做什么,总是静悄悄的,一字不提。我常常疑心,先生对我这样好,是否也是因为——但我不敢痴心妄想,于是对于“拥有先生”,也不曾幻想过。 然而先生最照顾我的并非仅此而已。那夜本家的人离开后,我与他在堂里待了许久。门窗紧闭着,弟妹与用人都休息了,先生只点了一根接一根的烟,什么也不说。直到后半夜,我迷糊间闭了眼,才感觉到先生起了身,像儿时一般将我背起,到了他的房去,轻轻地放在床上。接着,先生俯下身来,手掌贴在我的肩头,低头如蜻蜓点水般碰了碰我的唇。 我即刻惊醒了,睁眼,先生的目光还停在我的脸上,来不及撤去。 第3章 1019:3 之后,也算不清是谁先挑明的,似乎还没待我反应过来,就已经与先生吻了好几次。我总是小心翼翼生怕被察觉,先生却不管不顾。直到我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在做何等乱伦之事以后,先生与我早已相互将“欢喜”二字说过好多遍了。 我觉得此事不妥,便总想躲着先生不与他相见,但家里就那么大,我又能上哪去躲?于是每每都被他抓住,命我跟在他后头,一步也不准走远。放在从前我是乐意的,但心底有了一桩事后,走到哪都感觉芒刺在背,最后只能闹着不要先生再亲近我了。 先生不置可否,只是在酒后带着笑意端详不安的我,道:“我觉得你太胆小了,这样不好。你与我在一起,难道还用担心那种小事?我自会帮你处置好。” 确是真的,先生从不用我担心什么,他总是会迅速地处理好那些麻烦事。但我仍是犹豫,撇开了对舆论的忧心,又想起先生为何这样迁就我。就算要寻个伴侣,以先生的条件,怎会寻不到称心的?又何苦与我在一处!且先生真正只是迁就,还是动了情意,我也不清楚。 先生却不给我思前顾后的机会,他挑了个日子,将弟妹唤来,说要办家宴。待到酒过三巡的时候,他坐在主位上,对他们说:“有个挺重要的事要告诉你们一下,我今天把你们大嫂带来了。”正当二人面面相觑时,先生把我最邻近主位的位置上拽起来,借着身高揽住了我的肩,笑道:“以后你们就只有我一个哥了,你们二哥哥,现在是林家的正房夫人。” “说什么瞎话!”我急忙将他的手掰开,却见弟妹一阵哄笑,道:“大哥,你挑来挑去,怎么反倒把二哥拐走了啊!他又不是什么……大哥什么时候学会的耍笑!”小弟也抢着打趣说:“哥,你可得把大哥的位给篡了,以后, 分卷阅读3 分卷阅读4 双秋 作者:林明景 分卷阅读4 让大哥给你做妾!” “闭你的嘴!”先生拿筷子一指,收敛了笑,正色道:“是真的,我什么时候跟你们开过玩笑?”他们这才静下来,像是没听懂似的愣了半晌,脸上渐渐地浮出惊鄂的神情——比知晓先生的喜好时更甚。我瞧着他们一脸的不可置信,心里慌得快要哭出来了,见先生给我使了个眼色,只好轻声喃喃道:“嗯,是真的。” 先生也不管他们作何感想,只顾压低了声音警告道:“这件事,你们就当作不知道:二哥成天呆在我身边,只是为了帮我打理事情,明白吗?哪个敢说出去,让你二哥哥受了委屈的——我亲自打断他的腿。” 他们听得一愣一愣的,如同两个懵懂的三岁孩童。沉默间,我忽地发觉自己的双颊已滚烫得厉害,引得先生也看过来,低头附在我耳边说:“你红了脸了。”末了,又补一句:“真好看。” 先生多次说过我“好看”,但却没有哪一次像这样令我心动。我也和弟妹一样愣得像块木头,被先生拉着坐下来之后,才猛地反应过来,赶紧将脸藏在了他的肩头。他笑,一手轻轻抚着我的背,说“脸红个什么啊”。小妹先是反应过来,恍然大悟,举起酒杯连声道“恭喜恭喜”,小弟却仍一脸不知所措,扯着他姐姐的袖角忙问“什么意思,什么夫人,二哥怎就成了女人了”,问得我不禁出声喝止他别再言语,说他傻子,而余下二人却又转而来笑我了。直到小妹给他好生解释了一番,他才半信半疑地点点头,跟着他姐姐举杯附和说“恭喜大哥”。 想起他们,我总是感慨,我何德何能,从上天那里得到如此相亲的兄弟姐妹?无论我和我们的大哥做了什么事情,喜好男子也好,与本家断去关系也好,我为着女人自杀的丢脸事也好,甚至与自己的亲兄弟相爱也罢,他们都从不因此厌恶我们,反而更加坚定地维护着我们这个家。有先生与两个弟妹在,我还有什么可求的呢?我不知道该做什么来报答那仁慈的上苍,只能无望地乞求上天,将这样的日子延长些,再延长些。 家宴后不久,先生让我把东西搬到了他的屋内。其实搬去之前的夜晚,我就常逗留在先生那处,说要跟着先生学理账,但大多是借了先生的被褥和床,缩在角落,望着先生专注的神情慢慢睡着。我自年少时就患有神经衰弱,睡眠极为不好,但在先生的床上,我第一次睡得如此安稳。先生见后,便要我将被褥搬去,与他同睡一处。但我知道先生怕惊醒我,是不睡床的,常常添一件外衣,就伏在案上睡了,然后在我醒前起身洗漱,再唤我起来,给他梳头。有一次我起夜,见先生的外衣掉在地上,便捡起来轻轻拍去灰尘,给他仔细盖好。 后来我实在不忍心先生为了我累着自己,就在先生工作时佯装睡着,踢了被子,等先生过来替我掖好时,便猛地睁眼,握住他的手道:“先生,今晚能不能……睡在我的旁边?”顿一下,又笑:“我想要先生。那样我才睡得着。” 他自是吃我这套的,虽然无可奈何,但只能是弹了一下我的脑门,和衣靠在我的旁边。他坐着,继续看账,我挨着他,挽住他的左手,睡意全无。我感到先生的气息不太平稳,也明显心不在焉。 那夜我本是想问先生为何而爱我的。其实先生极少向我吐露情意,只是比之前更照顾我些罢了,因此我总担忧先生是不是迁就我:我从始至终忧心的都是这个。但我不敢问先生——他是最忌惮我和弟妹怀疑他的——特别是怀疑他的感情,所以只能换个方式探他口风。最终我也没能问出口,因为正当那一句话绕在我的唇边时,先生忽地转过头来,拨开我额前的碎发瞧了瞧,吻了我的额角。接着,他像是预知了我的心事似的,抽出手紧紧地搂住了我,双唇贴在我的耳边,轻唤我的名字,道:“我爱你……阿堇,我比爱任何人任何事,都更爱你。” 他很少主动吻我,但那晚吻了一次。而至于床笫之欢,却是我刚从大学里毕业出来那会儿了。说实话,除了和彼此吻过几次外,我们都没有过此类经验……我至少还是有过一两个女友的,所以牵手、拥抱,轻轻吻一下,都还能应付;可是先生就从没有接触过了。 这件事,说起来也未免太过羞耻,我总是不愿提的,但先生似乎很感兴趣。他去问了小妹,惊得她脸上一阵煞白,只得勉勉强强答应托人去问。她来跟我抱怨“大哥真可怕”,我还不明就理地劝她“习惯就好”,结果先生问来后,如数家珍般向我汇报时,我也被他直白的措辞激得烧红了耳根。先生似乎一贯就这样没有羞耻之心的。 第一次尝试并没有成功,我觉得疼,虽想继续,但先生不答应,便不了了之。从房里出来,正巧抓到两个偷听的人,见了我们,竟也不避讳,满脸好奇地直问如何。我哭笑不得,道:“两个才满二十的小孩子,问什么?”小妹不服,说她已二十一了,与我们也没差多少,怎就是孩子了,我只好又说:“没成……痛。”小弟就抢说,许是因为我与先生在一起的时日太短了,才大半年,再过段时间,应该就好了。 这件事便暂且搁置了下来。 那时,弟妹也都上了大学了,一个是新生,一个二年级。妹妹那时剪短了头发,我记得尤为清楚,短发很衬她。小妹在外似是有一个男友,很正经的,两人不常来往,小妹甚至没有向家里提起过,后来怎样了,我也不知道。只记得小妹读的也是国文,也写文章,有时还会拿来向我讨教。她一贯都是让人放心的。弟弟也有个暗恋的女生,还曾和我讨论如何对人家示好,结果并没有成功。比起我们三个,他倒是很喜欢玩乐,虽我不喜欢,但他总要对我絮叨那些趣事,我也只好听着。他在游戏上是极为聪明的。 在家里,我有时爱与先生拌嘴,每每小弟在场,先生总要对着他说:“弟(他从来只对小弟这样称呼,对我从不这样叫),你二哥哥不要我了,我们要分家,跟谁走,你看着办吧。”小弟懵在那儿,又不敢多嘴,只好“嘿嘿”一笑,问:“你们分别说说呗,有什么好处啊?”我是如何答的,我已记不清了,只记得先生一面抽着烟,笑说:“你跟我走啊,大哥教你打架,等你能打过一片街的人了,就把你卖给武场,换钱来娶你二哥。”小弟就闹,说我俩成亲,凭啥要把他卖了啊。 先生自经商以来,身上的戾气渐渐地散去,十五六岁时那幅凶残的模样,早已无法见到了。虽然为了生意,先生仍然会暗地里和那群人有联系,但若是说亲自去做黑事,那是不可能的了。所以他对小弟说的话,也只能当作玩笑。他最明显的变化,莫过于他愈发温和,也愈发善于照顾人。他说,是我将 分卷阅读4 分卷阅读5 双秋 作者:林明景 分卷阅读5 他的棱角磨平了。 先生唯一保持下来的习惯,只有烟和酒。他抽烟抽得猛,嗓子不好,也总咳嗽,且一点辣都沾不得。我总要让用人煮些雪梨汤给他喝。他讨厌那味道,可每次都皱着眉喝下去。先生喝酒也不节制,可他从没醉过,清醒得很。我有时也陪他喝。大概是因为同胞,我们酒量都好,每次说要分个胜负,却总是打个平手。 其实先生有些变化,只有我一人知道。与我对视时,他竟有时不敢看我,默默地移开目光去,眼睑却颤个不停,喉结不断地滚——紧张到咽口水,抑或是喉咙发干。我知道先生这是不好意思了,便不觉偷笑:在我的印象里,先生总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可如今却露出这般青涩模样,才让我想起,他原不过只比我大了几分钟,连个恋爱都没谈过。 先生说,其实我的变化才是最多的。从前我那喜忧虑、胆怯和偏执的性子,现今却慢慢地变好了。他还说,从前我爱不爱笑,他已不记得了,但记得我是爱哭的;如今再没见我哭过。我想,还不都是因为先生你吗?有了先生在,我笑都来不及,哭什么! 我与先生二十五岁、我从学校毕业出来的第二年的夏天,终于初尝了情事之味。 第4章 1019:4(r) 我与先生二十五岁、我从学校毕业出来的第二年的夏天,终于初尝了□□之味。那时候,城里恰逢雷雨,连着不断地下了好几日,整个城快要被淹了似的,尤其是我们家的货仓处在低谷,内涝极为严重。几个伙计连忙赶来告知先生,他一听,披上外衣就出去了,我急忙带上伞,跟在他后面一道赶去货仓那儿。所幸守在那里的老伯(他是父亲的旧日伙计)早已做了准备,将货物移去了高处,只有几批价值不高的、还未来得及搬运的货受了潮。我们去到时,货仓里的积水已经没过了小腿肚,那边的伙计们满身都是泥泞。先生听了老伯的汇报后,也不说什么,只让人赶紧将老伯送到我们家去休息,怕他腿上的旧伤复发。我看到先生的眼眶都悄然红了。然后先生又将外衣脱去给我穿上,叫我在角落好生呆着别淋雨,自己挽了袖和裤腿,便和年轻伙计检查货物去了,火急火燎的,连雨伞都不要。 那夜我与先生睡觉,外头不断地打着惊雷,让人听得心里直发慌。先生本来按例是睡在外侧,离我稍有距离的,那夜熄灯睡下之后,我听到他翻了好几次身,然后挪过来,小心地抱住了我。我问,怎么了?他却不答,只是越搂越紧。一个雷炸开,他的身子抖了一下,冰凉的脸贴到我的脊背上来,我才猛然想起,先生是怕雷的。 我说,哥,要不,我陪你聊聊天吧,然后紧握住了他的手。 他靠着我的背,抱了很久很久,后来又将我的头枕在他的臂上,就那样搂着我,才开口道:“我今天真怕那些东西全没了……东西没了,我们家就没钱了。我今天第一次觉得,我们林家现在的日子,来得真不容易,也真的太脆弱了,随便一场暴雨就能摧毁了。我一直在想,没了那些东西,我要用什么……才能维持这个家?” 我听着,忽地笑了,轻轻拍着他的手背,道:“没事,哥,你还有我呢。你弟我又不是个废物,勉强还是能和你一起的吧?” 他沉默良久,吻了吻我的耳尖。 我们聊了很久,讲了很多事情,讲从前我们相依为命的日子,讲先生那时的“兄弟”们,讲我喜欢过的女生,也讲关于我们互相的,对彼此的爱情。聊到后半夜,雷声渐渐地停了,只剩下滂沱的大雨。我们也渐渐没什么话讲了,先生的身子因为紧抱着我,已经变得暖和起来。 我说:“先生,我好喜欢不打雷的雨天啊。下大雨的时候,甭管外头发生了什么,此刻只有你与我在一起。先生……我好爱你啊,是情人的那种爱。” 他道:“我也是。”语气里没有半分迟疑。 我在他的怀里动了动,忽然想起一事,不知该不该开口,皱着眉心犹豫道:“哥,有件事,我不知道……”“说。”他的唇贴在我的后颈上。我深吸一口气,只好说:“哥,你挪一挪……你顶着我了。” “嗯。”他应了,却不动身,反而贴得更紧了,手掌轻轻搭在我的腰上,黑暗中我听到他轻笑了一声,沉着声音道:“你这次惹的麻烦,哥没法帮你了,要不,你试着自己解决看看……嗯?” “才不……让我嫂子给你弄去,”我嘟囔着,一股凉意从尾脊往上蹿,随后身子就立即开始发热,心里却暗自不好意思地笑,道,“哪有哥哥这样要求弟弟的呀。” 他从我身后起来,将我整个人圈在了他的身下,发梢扫过我的鼻尖。他笑:“那,我的夫人,我可以要求你么?”他俯下身来亲吻我的眼、我的唇和颈窝,解开我衣领的扣子。我只觉口中突然干得要紧,贴着床席的背燥热得冒汗。我自是知道他要做什么的,心中不免开始发慌,但听到他的声音,我又不禁想:这是我的先生,他做什么都不打紧,都不必我忧心。只要是先生,一切都无所谓。我从小笃定一个道理,只要是有先生在的地方,都是可以安心的,如今,也应是如此。 先生的手好看,勾人,掌心是暖的,握住我的时候,突出的骨节和青筋更是让我移不开眼,只得被迫将那场景看了去,脸上烫得不行。不知先生是从哪学来的做法,竟逼得我头顶发麻,舒惬得不知所措,下意识地抓紧了先生的背。 先生让我唤他的名字,我说不出话,他便停下来,硬掰着我的脸,待我双眼迷茫地望着他,认真地念出“林慕”二字时,他才满意了,低头,任我再如何唤他,也都不停下。 一写起和先生相处的细节来,便有无数的回忆涌上心头,无论提起哪一件,都是甜的。先生从没有让我心伤过。就连想起童年和少年时的岁月,也都因为时间的冲刷,只留下了对当时的一个美好的影子。只可惜,我是那种不记事的人,许多事情的细节,都是由先生记着的。所以如今想要回想,成年之后的事还尚好,成年之前的,却是怎么想也只得个大概了,于是现今要写先生,也只有青年时几件深刻的事。我想,若是先生在,一定并不止这寥寥几页纸张的回忆。 余下的,我记得一些事情,但确切是哪一年、哪个时候发生的,却已没有印象可供我凭证了。如今我反倒是拼命想要忆起分家前的日子,想忆起先生第一次为了我和他人打架的样子。我懂得了……那是我被邻居的小孩子笑“没爹没娘没家回”的时候,十二岁的先生冲出来,抄起一块砖头就往那男孩的脑门上砸,没砸伤,倒吓得他屁滚尿流地跑回了家。先生把我背回家去,我那时瘦瘦小小的,趴在他 分卷阅读5 分卷阅读6 双秋 作者:林明景 分卷阅读6 的背上,竟像他背着个娃娃似的。他骂我,说为什么不骂他啊,我说他说得对呀,我不就是没爹没娘么,爹娘都不要我们了……他生气地把我放下来,吼道:“你没爹没娘,可是你有家啊!哥就是你家!” 先生和我小时候住的地方,是城郊的砖楼,一栋有三层,一层住得下五户人家。那砖楼前有一棵树,就在路边,经常有鸟儿在上面筑巢。我调皮,喜欢爬上去掏鸟窝,先生怕我摔下来,总是站在树根下看着我。我倒也掏不出鸟蛋,只是坐在粗壮的枝干上看风景,看够了,就小心翼翼地爬下来。先生担心,每次都想把我抱下来。有一次确实是让他抱了的,他说,你看,你就是树上那只鸟,玩累了,就回到树林里来。 先生那时稚嫩的脸,定是很可爱的,只是我已记不住了。后来分家后,我们便带着弟妹,搬到了城中心的大院里。 我记得正是二十五周岁那年的冬至,弟妹的学校不放假,于是他们都不回家了,独剩我和先生在家里。我们的生辰离冬至差不远,只隔两天,于是先生便说要合在一起过。往年弟妹在家,我们是只过冬至、不过生辰的,再往前,就我们二人的时候,甚至什么节日都不过。所以那一次,算是我们过的第一个生辰。先生早几日就准了用人的假,让她回家去了,偌大的院子里只有我们两个,倒有些像从前的光景了。 那日清早,我们悄悄地跑去林家的祖坟,翻进墓园去,给父母的那一方小小土包上了三柱香,擦净他们的碑。平日里,林家的墓园都是有人守着的,那日他许是回家团圆了。母亲在生我们时,差点没了命,她是把稳婆的手臂咬下了一块肉,才拼命保全了母子仨。若不是母亲,如今,我也无法和先生并肩站在这里。林家的老人们要送我们走时,母亲当场哭白了脸,晕倒在地。想来,我和先生那不可为人说的关系,也早有先兆——我们才满周岁时,家里请了仙姑来算卦,她一算,就大惊失色,道:赶紧将这两个孩子送走,他们会断了林家的血脉。我一生不曾信任何天命,唯独信她算的那一卦。后来母亲的身体无法再生,父亲只得娶妾,生了弟妹。母亲在我们十四岁时就走了。 冬至夜晚,城里是有热闹的。但不过也就是些吃食摊子,还有几个卖艺的人站在路边唱歌,面前围了一圈人,给他扔几分钱的硬币。用人不在,我们只得在外头晚饭,先生虽是会做一些,但汤圆是外头才有卖的,所以也索性不开灶了。饭馆里没几个人,冷冷清清的,先生也不想喝酒,我吃了几口便放下筷子想走人了。路过卖热甜酒的地方,我扯着先生的衣袖,闹着买了两碗。后来,快是凌晨的时候吧,我们坐在江边的长椅上,望着桥上和对岸的人群,互相道了祝福。 我那时说:“先生,我们以后每年都一起过生辰和冬至,好不好?” 他的手藏在衣袖中,捏了捏我的手掌,道:“别说每年,一辈子都陪你过。”随后,他又压低了声音,勾着嘴角:“叫哥,叫一声听听。” 我只得乖乖叫他。正巧那刻,对岸有人放了烟花,灿烂地在半空中炸开。我们望着彼此眼眸中倒映出的自己的影子,互相笑着。 还有一次,约是十六七岁罢,确切岁数不清楚:我发了高烧躺在家里,先生去叫了医生来,又说要上学校去给我请假,路上会经过糖水店,问我要不要吃糖水团子。我当时许是烧迷糊了,扯着他一个劲地说不要,“我只要哥,我不要糖水团子,我只要哥”。那一整日他都只好呆在家里,陪着我,给我喂药水和盐粥。我睁不开眼,又怕他走了,就叫他在我旁边做点事情,发出声音来,好叫我安心。那种糖水团子,现在已经没有得买了,我确是没要它,要了哥,所以哥现在是我的。 这些,便是我对先生的最为清楚的回忆了。之后的几年,浑浑噩噩的,似乎也就那么过去了。我常常和先生拥抱,吻他的脸颊。有一年冬天,我陪先生坐十几个小时的火车,到北边去看雪,还看了姑苏城和余杭的断桥。我不信佛的,但在寒山寺的时候,我突然起兴,进门将四方佛祖都虔诚拜了拜,祈求自己与先生能够长长久久。姑苏话唤的哥哥是“阿狗”,我如此一说,先生就笑道:“那你是什么,阿猫吗?我家养的猫。” 成亲,也不太记得是何时了。其实只是句玩笑话,弟妹都从大学里出来之后,有一年,他们自作主张布置的堂。我们没有礼服,只在袖上由小妹缝了几处鲜红的图案。先生那日穿的还是平常的黑衣,但把碎发给捋上去了。他给了我一块贴身佩着的玉,刻着个小小的“林”字。我们也没有父母高堂、祖宗牌位,无牵无挂地在人间,于是站在大院中央,对着天地和彼此拜了三拜。就是那样结成了。 我曾问过先生到底为何、又是何时爱上我的,他道,早已没有印象了。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成了习惯。回想自身,我却也是如此。他又说,当初他自己忧虑了好久,可是后来发现我也是如此,心里一想,一个人承受这样的情感和由此带来的负重,还不如两个一起并肩,或许还能得到些许慰籍,便横下心,豁出去了。我笑,幸好你豁出去了,不然林家就没有嫂子啦。他道,你个小兔崽子。 弟妹去了外省谋生,一年难得回来。我毕业四五年,也找过几份工作,譬如到中学去做国文老师,但都做不了长久。更多时候我都是呆在家里,帮先生做一些财务上的事情。后来由先生的朋友介绍去了出版社做编辑,偶尔写一些东西,给先生看。先生总说我将他写得太好了,不真实了,我说,我眼里的先生就是这么好的。 第5章 1019:5 大概就是那个时候了,接近而立之时的冬天,先生忽然咳得很厉害,像是撕扯着喉嗓。有时咳得猛了,就咳血。医生说是天干物燥,问先生平时咳不咳,我说咳的,只是没有那么厉害,那么叫人担忧,那医生便说是正常的,开了几剂清热解火的药。我和用人去翻食谱,天天给先生煮白萝卜汤喝。其实先生很挑食,但我让他吃什么,他都会吃。 初春的时候,他的咳就停了。他感觉好了不少,便又继续拼命地工作。那一两年,先生的应酬总是很多,常常要陪一些政府的人喝到深夜。我就常伫在院门前,望着先生从街道的远处走过来,渐渐地从黑暗中走到我面前,步履疲倦地上前,紧紧地一把搂住我,就那样靠着我歇息了很久,才一起进屋去。从没有人看到过我们在深夜里的相拥。 那年暮春,先生还带着我去过一趟香港。我对那儿的印象已不深了,只记得先生曾在一家铺子里给我买过一袋国外的巧克力,绿色的,是哈密瓜味,很好吃。大陆从没有 分卷阅读6 分卷阅读7 双秋 作者:林明景 分卷阅读7 这样味道的东西。 到了盛夏——三十岁的盛夏,正是最闷热的时候,一天午睡起来,先生一边扣着自己的衣领,摸了摸自己的下颌,对我道,这儿似乎长了个东西。我永远记得先生那天的模样,面上是湿漉漉的,眼睛瞧着我,眸子里依旧是多年未变的深情。 之后和先生去查,城里的医院查不出来,又到市里去。市医院的医生做了检查,把先生打发出去,单独问我,先生有没有抽烟酗酒的习惯。我说,先生抽烟有个十多年了,这几年应酬多,酒也喝得不少。医生便无奈,道,果然如此。 刚开始时,具体做了些什么事,我记不清了,没有印象了,匆匆地就那样过了。我每天盯着他,不准他碰烟酒,酒会也全给他推掉了。之后又和先生清算这些年的积蓄,费了小半年时间。生意也渐渐停下了,做小了很多。原本先生是和香港人做外国生意的,全国各地的生意也做,但此刻只维持着一些大单子。之后又和先生去了一趟上海,把所有单子都处理了。我对上海没什么记忆,匆匆去,又匆匆回来。 我忽地想起父亲来。他才成年就去经商,年轻时赚了一笔,与母亲成亲,中年时就弃了生意。先生与我们的父亲,又何其相像?只是父亲是自愿弃的,先生却是不得不的。 弄好了这些事情,我便陪着先生到市里治病。花费多少,我并没有个大概,因为都是先生看账的。只记得很贵,那种疗法和药物像吃钱的机器,几万元投进去,立即就没影了。 弟妹也常回来,说想要辞了工作过来照顾先生。先生不同意,铁青着脸将他们赶走了,气得一阵猛咳。穿病号服的先生依旧是好看的,因为要做治疗,他把长发给剃光了,整天戴着一幅金框眼镜,不安分,总想与我出去到江边走一圈。在先生面前,提不得他的病,他说他怎可能有什么病,最多过段时日,就会好了。我小时相信先生是不会受伤生病的,我总相信护在我身前的那人简直刀枪不入、百毒不侵,可是如今我再无法相信了。 最近这段时间,我总想去父母坟前看看,但一直找不到空当溜进去。于是我只能每天将当年与先生成亲的地方、那个堂,还有先生的屋,仔仔细细地看过无数遍。听说本家近来打算将弟妹带回家去,重新入林家的谱。我想,那样一来,我们家的谱上,可就只有、也仅会有我与先生二人了。并排的两个林,下边,一个慕和堇。 一个好友对我说,当年先生送给我的那块玉,是完好的、无暇的一块“美好的玉”,后来我去瞧了字典,我的堇字,正是这个意思。但先生那时说的是,别人成亲赠的是玉镯,我是个男子,不能戴镯,索性就给我一块玉,贴身佩着,就贴在心口处。 于是我又不禁念: 我爱慕先生您啊。 先生是哪年走的,我也已无法说清了。中间那漫长的岁月到底持续了多久,我没有个数。我总觉得先生已经去了好久了,有时又觉得上个月才亲眼看着先生下葬。我们辗转去了好几座城,不同的医院,后来先生不想去了,就回家里来。先生在外头时,我看着他一天天地弱下去,回到城里,他又似是精神了不少。有一天,我陪他在院门口散步,隔壁新搬来的一户人家的孩子出来了,望着我们看。小孩子扯了扯大孩子的衣角,问:“哥,那个人是不是生病了?面色好差。”大孩子立即拍掉了他的手,严肃地小声道:“闭嘴,别乱说。”我听到了,眼泪倏地就落下来:我眼中如此特别的、独一无二的先生,在别人眼里,也不过是个病重的普通人。 先生不知道我哭的原因,只是看到我落泪,似是很不满地伸手过来替我擦掉了,说:“你怎么又哭了啊?别哭了,烦死了,再哭我打断你的腿!好不容易花了十几年让你笑了,到头来怎么又哭上了……”擦干了泪痕,他又补了一句:“好了,别哭了,莫名其妙。” 先生太温柔了,以至于我每每想起来,都抑不住心中的痛。先生一生对我好,唯独在这件事上,让我以泪水抵消了多年的欢笑。 我的生命里,自打出生起,便处处透着先生的影子。先生,以兄长,以伴侣,以亲人,共我度过了半生的岁月,没有了先生,我不知该从何处去寻找余生的依仗;没有了先生,我举目望去,世间都是一样的苍凉。 先生去时,也恰好是盛夏。他抓着我的手,紧紧攥着,望着天花板,也不看我,不知想到了什么;最后,只是目不转睛地凝视着我的眼睛,微微笑着,声音已无力气了,却仍然是一字一顿的。他说:“等我走了,你可不许看上哪家的公子小姐,不然等你也来了,我第一件事就是揍死你……没事,你就当哥先走几步,给你打点好那边的生活,你来的时候,就不必再跟着我闯荡了。” 他摸了摸我的脸,道:“笑一下,哭着多难看。哥下葬的时候,你可不许哭,晦气。多笑笑,笑得越高兴越好。” 我对着他扯了扯嘴角。他满意了,笑说:“这才对嘛。”便慢慢合了眼睛,像是睡去了。 我还想吻他一次,可惜,已经做不到了。 先生去后,我不知我是如何独活至今的。今年暮春,我循着记忆去找香港那家卖巧克力的铺子,却是一点痕迹都没寻到。我想,这就如同先生与我的回忆,虽是存在那儿,但因人证与物证的一同湮灭,如今想再去寻求,却再也无从凭证了。 于是,我只能写下这单薄的几页文字,以此来作为我所敬爱的先生曾存在过的印据。 第6章 1110:1 “我还是喜欢先生。” 他突然闷闷不乐地嘟囔一声。 我扭过头去撇了他一眼。此时他的左手正被我攥着,握在换挡器的头上。他的身体向前倾着,趴在自己的膝盖上,右手撑着自己的脸。见我没有反应,他又转过脸来,瘪着嘴,重复说:“我喜欢你嘛。” “坐好,”我抬起手,把他拽起来,摁在靠背上,然后握着他的手换了个档,从红灯前起步,他还是不服气,继续嘟囔道:“我真的喜欢你。” “嗯。”我只好回答他,“知道了。”他才终于笑了,“嘿”一声,像是很满足于我这种敷衍的回应。然后他高高兴兴地坐好,整个人瘫在座椅里头。过了红灯之后,车子又不得不停住了,我探身摸到他的座椅下方,给他调低了椅背:“睡会,今天要晚点到家。” “嗯……”他模模糊糊地应着,看着将要闭眼了,却又忽然睁大眼睛,一只手攀上我的右肩来:“哥,来我梦里陪我。” “我开车呢,怎么陪你,拿开。”我没动,他倒是先移开了手,我说:“没事别骚扰司机。”便打了方向盘转弯,他倚靠在那里,抱着我 分卷阅读7 分卷阅读8 双秋 作者:林明景 分卷阅读8 的大衣,始终浅浅地笑:“骚扰,这词不错。”他说,一边把头埋进衣服里蹭了蹭,“不能骚扰司机本人,我骚扰司机的衣服还不成么?” 我瞥了他一眼,一巴掌拍在他大腿上:“闭嘴,睡觉。” 四点钟我从家里出来时就已经开始下雨了,我想到这小王八蛋下午出门时没带雨伞,就一路紧赶慢赶地过去。那时候路上还没开始堵,抄了条巷子,幸好到时雨还没下大。林堇这回倒是聪明,没有像上次那样淋着雨站在外面,而是呆在教学楼地屋檐底下等。他那模样,混在一群初三生里,竟然跟他们没什么区别。从小就这张嫩脸。要不是他出门时望着天空信誓旦旦地说:“这云要到夜晚才下雨”,我也不会没有在他的背包里塞把雨伞。下次他说什么都别信了。 刚从学校后门出来,那雨就哗啦一下,像是打翻了水盆般淋下来。就拜这场雨所赐,下班高峰期的路面比平日更拥挤了,半个小时没开出多少米,还经常有人冒着被刮蹭的危险抢道。要是平时我就干脆不让他了,蹭着也是他的错,但今天没法留出时间跟那些傻逼置气,只好憋屈地让了好几辆。 林堇在座位上动了动,轻轻地打了个喷嚏,下意识地抬起手掌捂住自己的嘴。我给他的外衣从他的肩上滑下来了。我腾不出手来给他掖好,只好把车里的暖气调高了一档,顺手把电台声响关了。他却哼哼唧唧起来了,伸手去摸音量键,调回去,说:“别关,我要听嘛。”那电台里正聊着一个热门的社会新闻,身患绝症的弟弟自杀未遂时被哥哥发现,请求哥哥帮忙,路过的邻居认为是哥哥杀了弟弟,遂报警。这件案子即将开始审理。 他拉好衣服盖在身上,望着前方,问:“哥,你会帮我吗?”我看了看他,他眨着眼睛,目不斜视:“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的话,你可不可以帮我。” “会。”我回答他,“你要是真有那么一天,我会帮你。” “被人发现,被判刑也可以?”“可以。”我把频道换到交通台,少让他听这些东西,“但是你要是真死了,我活着也没意思。” “嘿。”他像个小孩般高兴地笑了一声,把脸埋进衣服里,“喜欢哥。” 每十分钟,他大概可以说八句“喜欢你”。“多大了还像个小孩似的。”我一把把衣服拽下来,他快要把它蒙在自己脸上了。我不想跟他讨论那么不切实际又幼稚的问题,就算能哄得他高兴,我也不想无缘无故说什么死来死去的。也不知道是他心智退化了还是怎样,有过多少感情史的人了,还在想这种弱智问题并且高兴的不得了,就跟刚刚开始恋爱的小女生整天缠着男友问“你有多爱我,你愿不愿意为了我去死”一样无聊。 “我是因为太喜欢你才没有智商的,我其实可聪明了。”他的手从衣服底下钻出来,搭在换挡器上,等着我去握他。 “行了,知道。你的意思就是我是坏人。”他的手指凉凉的,指尖捏起来很软。我瞄了一眼。他五个指头都冻得发白了,便不禁将他的手紧紧拢在掌心,渡给他暖意。他总是容易冷,我想着应该是身子太虚了,吃的补品又吸收不进去。前不久托人从吉林拿回来一点西洋参,泡着水给他喝,每次也顺便把参片吃了。他受不了,吃几天就流一次鼻血,只得吃几天停几天,但还是照旧虚得脉搏都难听见。 他总是笑嘻嘻说是肾虚了,我说你不仅是肾虚,你哪儿都虚。他指着我说,哥,你心虚。我没法反驳他,因为我觉得我可能也有一部分责任。他没好好吃中药时,我就说他,你就尽管肾虚吧你,虚死了就当做是被我□□了。他竟然还抬头认真地想了想,点头说,好啊。 他乖乖地被我攥着手,开始说学校里的事情。他说他那个班里男孩子特别多,很听话,但有个别很闹,就是看不起你的闹。办公室的老师说那个带头的男生平时就很闹,也不是家里有钱,就是家长不管教,脾气又倔,在外面打架,但是不惹他的时候他又很乖巧,礼礼貌貌的,成绩也不算很烂。 “他不惹你就行,你可别去找他谈人生。”我顺口说。 他“噗”地笑了,摇头道:“我才不会去揽麻烦呢,班主任的活轮不到我管。唉!真希望永远都不用当班主任。”他用右手挠了挠脸,“我觉得挺不称职的,把学生当麻烦。也不知道别的老师怎么管的,我的经验实在是太不够啦。” “上次你说,教研组想让你教完这届初三之后,去带新生?” “对呀,”他顿时有点泄气,“我真的不想当班主任,累都累死了,拿的还不是那点钱。学校现在补课费都不敢收了,妈的,三年免费苦力,还不如给学生多放点假呢,这样大家都轻松。我宁愿他们多给我排几节晚自习,当什么班主任!一节晚自习50块呢。” 他一说到学校和钱的事情就抱怨个不停,就跟当学生时抱怨上学一样。我不禁笑了一笑,说:“至少比高中轻松吧?看你在市一中实习那一年,累得抱怨都懒得抱怨了。” “还不是一样嘛,一群小屁孩更头疼!唉,你看最近又搞个什么规定,申报职称优先考虑老教师,靠!之前跟我同届毕业的都申上高级了,就我一个还在中级,领导说我年纪轻,一直压我材料,这样一搞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涨工资……”他突然闭上嘴,沉默了一会,不好意思地说,“哥,我觉得我这话,特别像我妈……” “嗯?”我心里一跳,“像?” “对呀,像她。”他点点头,“我小时候就经常听她这么抱怨。语气特别像。” 生子如母,我不好说什么,过了一会儿,才说:“你不高兴就别做呗,让医院开个证明给教导处,我在那边有朋友。你们那工资涨了跟没涨一样,在意这点钱,搞得好像我养不起你似的。” “嗯,也是。”他的眼睛弯弯地眯起来,“哥养我一辈子好啦。” “再说你那什么晚自习,有空在家里多陪陪我不好?”我捏了捏他的手。他只顾独自在那笑了,半晌没理我。 过了几个路口,他像是仍对那个男生在意似的,又将他提起来:“我觉得其实那个男孩子也没什么不好啊,也不是不懂做人,除了打架之外就没什么了,可能平时脾气暴躁了点……” “你再提别的男人,我生气了。”我故意调笑他。他“嘿嘿”一下,趁着车子停下的片刻,歪着身响亮地亲了口我的脸颊。我抬手搂住他的脑袋摸了摸,道:“你小心啊,一般打架的人,抽烟喝酒是不可避免的,平时人模人样最多是拎得比较清楚,背后你也不知道他会不会在家里搞自己弟弟。”我低头看着他,吻了吻他皱起的眉,“对吧?” “什么东西,人又没兄弟姐妹。 分卷阅读8 分卷阅读9 双秋 作者:林明景 分卷阅读9 ”他从我怀里钻出去,一副想生气又憋着笑的表情,“哪有像你那么龌龊的!就你这哥哥当得最好了。” “干嘛,搞搞怎么了,我还要娶了呢。”我松了离合,车子向前开去。我正想继续说点什么,一点笑意还留在脸上,就听见他手机响起机器人一阵“哇啦哇啦”叫唤的声音。那铃声特别蠢,但林堇很喜欢,第一次听到时几乎笑了个半死。我瞥了他的手机屏幕一眼,很不乐意被它打断。林堇把通话切到车载蓝牙,接了起来。 “喂?阿堇啊?什么时候回来呀?”打来的人是舅妈。听到她的声音时,我注意到林堇和我同时皱了皱眉头。 “是我。”他答,“我和林慕在路上,下大雨堵车,估计还得一个小时。你们要是做好饭了,就先吃吧,不用等我们了。” “那怎么行!”她陡然拔高了音量,随即又软声软气地降下来,“哎呀,你们不到,我们和小姑娘怎么好意思先吃呢!还是等你们到了再说吧,赶紧啊!” “不用……” 一句话还没说出口,她就把电话挂了。我嫌恶地看了眼通话界面,把它摁掉。林堇愣了几秒,才无奈地轻轻叹了口气。我没什么话讲,抿紧了嘴,继续开车。 第7章 1110:2 舅妈早早就给我们一人来了一个电话,叫我们周五到老人家里去吃饭,顺便带了个亲戚家的姑娘让我们认识认识。她先打给林堇讲了这事,听到有个外人时,林堇本能地就想拒绝,但舅妈立即又叫父亲来一通游说,他便没能说出口。然后她就立马打给我,说得更加清楚了,语气里抑着兴奋,道:“哎,你们一定要认识一下,人家可是专门冲着你来的呢!喂,你先别跟阿堇讲啊,互相见个面,留人家在家里吃个饭就行了!”当时林堇就在我旁边听着外放,脸上一阵难受,他问我:“相亲?”我只好点头称是。 他便垂下眼帘,扑闪了几下眼睛,目光往一旁转了转,颇不高兴:“相亲,相什么亲,你一家人都不急,就她急。结婚有什么用,生了孩子又不是她家亲孙子。”他咕咕哝哝的,突然走过来搂住了我的腰,脑袋埋进了胸口:“哥,你可别见了小姑娘就忘了亲弟弟了,我不要嫂子。”看他这副委屈样,我不觉好笑,把他往怀里再带了带,低声跟他保证:“没事,你只有你自己一个嫂子。”他不说话了。 其实要是在早几年,他肯定会不管不顾地让我去跟舅妈说不想见面,但那种事情做多了,他心里又开始担忧起来,觉得老是这样也不好。我倒是无所谓,其实父亲对我们兄弟俩的人生大事态度已经很明确了,成不成家不要紧,人又不是用来延续香火的,遇不到合适的就算了。只不过父亲抵不过舅妈的磨,也只好尽管让她安排我去和哪家哪家姑娘见面。她和林堇不熟,就只在我身上作妖。林堇最近却是越来越犹豫了,总担心父亲是不是其实也挺想看我们成家的,每天都在我旁边念叨,烦得我只能问他:“你到底想要我娶亲还是娶你?”他倒是答得毫不犹豫:“娶我。”“那不就得了,闭嘴。”我瞪他。 林堇对于我们的感情总是很犹豫,多少年了都没改过来。从高中拉拉扯扯到现在,少说也有十年,要反悔也早就来不及了,我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可能是什么狗屁道德问题。我不懂,他这种文绉绉的小书生就爱争论这种事。我自己是没什么,这你情我愿的,又不危害社会,也没公开关系没去提倡兄弟恋,况且孩子都生不出怕什么近亲结婚?林堇觉得我的想法实在太守序混乱了点,我说那又怎么样,反正你跟我在一起就行,要说道德谴责,那我十六岁上了你才更应该被谴责。他说你这真的应该被谴责。 车子终于通过了最拥挤的主干道一段,车流量好歹少了一些,我开始加速。他从我的外衣口袋里摸出我的手机,指纹解锁,玩了起来。我手机里没有游戏,只有社交和办公软件,他在翻看我的微信朋友圈。 “准备放寒假了吧?”我问他。 “对呀。”他点开一个女同事的照片仔细看。 “爸说今年就回南城三天,大年初二就回来。” “是你说的吧?”他说。我望了望他,他抬起头来冲我笑。 “嗯,少走点亲戚,免得他又被灌得烂醉。” “那挺好呀。”他把那女同事的下巴放大了看,“这女的,修图修过头了吧,眼睛大得像球一样,整张脸一半是眼睛一半是下巴。”我一笑:“女人嘛,就喜欢这样。过节回来,我有个假期,到元宵节,你想去哪玩吗?” “嗯……去哪嘛……”他的手指在屏幕上快速滑着,“去哪都人多呀……” “鼓浪屿?” “冬天能不能去个有雪的地方?” “北方没什么好玩的吧。太冷了,你会受不了的。” “嗯……” “西安吧。”我看他微微有些失望,只得顺了他的意思。 “嗯,好啊。”他把朋友圈翻到底,又去看我和领导同事的聊天记录。我工作用的都是微信,跟他们的记录里当然也只有工作内容,他看不懂,不过还是很喜欢看。翻完微信,他又去看我的qq。那里我只加了几个家人亲戚和几个大学同学,但是因为他们都用微信,所以一条消息都没有。他扫了几眼,撇着嘴说:“你这个人真没趣,都不跟别人来往,连个暧昧的女同事都没有,看得我无聊死了。” “要有趣,去看看那些整天找你聊天点赞的小姑娘不更好?” “人家一个个的把我当好姐妹,天天找我咨询感情问题,我躲都还来不及!”他突然有点慌张起来,像是急于证明自己的清白似的,“我哪有闲心去招惹她们,一个比一个凶。” “看你像个小弟弟一样好欺负,才凶你的。”我随口一答。林堇对待女性什么态度我知道,礼貌体贴得让人以为他有什么想法,只不过他确实没有,而对方也不可能误会而已。他拿我照顾他的态度去照顾女性,在旁人看起来难免十分暧昧。正因为如此,再加上他从前确实谈过女朋友,所以不管是亲戚还是好事者,都没有急着给他说过相亲对象。 反倒是我,确实有些让人着急。林堇对身边几个熟悉的朋友出了柜,但我没有。其实主要是我也没什么熟悉到能知道我这层隐私的朋友。所以在外人看来,我就是个操心弟弟的、女孩子的手都没牵过的二十六岁老光棍。我听别人说,公司里的女同事都认为我不太好接近,跟个清心寡欲的和尚一样——戒色戒欲。其实他们哪知道我的私生活有多有趣,甚至有趣到有点不健康。我心口上纹有林堇的名字,左小臂上的伤疤也纹了一个,那道伤疤是以前跟人在酒吧打架挨刀划到的。不加班的夜晚我喜 分卷阅读9 分卷阅读10 双秋 作者:林明景 分卷阅读10 欢骑着家里的重机摩托在小区附近的那几片路上飙车,我家小区靠快环边上,全是养情人的老板爱买的地盘,大半夜的连个鬼影也没有。当年在国外时还跟着一支探险队去山区三个月,自己什么经验都没有就剩胆大,差点死在那里,回来竟然还沾着别人的光得了个什么奖。年轻时还嗜烟嗜酒,反正不良癖好一大堆,没事还爱干自己亲弟弟。我倒也庆幸没哪个女的看上我,不然万一人要是连我这种生活都能接受,对我死心塌地的话,那我过错可就大了,耽误了人姑娘的大好青春。我是真的不会对林堇之外的人感兴趣的。 其实我会这么想,是因为我确实碰到过这样的女人。还在国外的时候,有次院系聚会我认识她的。那次聚会是在考试前,所以人不多,在场的只有我和她两个中国人。她说她是父母在这边所以过来的,但是大学之前一直都在中国,老家是河北的一个村子。我让她说几句河北话让我学学,她说你们南方人才学不像呢。然后我们互加了qq。后来和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发现竟然聊得来,两个学设计的整天聊什么量子力学和哲学。特别熟悉了之后我告诉了她关于林堇的事,她特别想了解清楚我出国之前到底和他因为什么而绝交,但是我不想提,她就知趣地再也没问过。正是这一个细节让我对她印象很好。她知道了我和林堇高二时曾经在一起过的事,也知道了我因为他的不挽留,而下定决心出国的事。 后来她跟我表白,就像是顺理成章的事。可我也同样顺理成章地拒绝了她,于是她就同样顺理成章地放弃了。其实拒绝之后我又冷静想了想,毕竟接受这样一个女孩真的很不错,况且——那时候我想,况且天知道我等林堇要等到什么时候?我在山区里与世隔绝的那三个月,撑不下去的时候就拿出手机来看林堇的照片和从前的短信,结果出了山区之后,我发现只有她一个人在找我。 出来之后,有一次,她要我陪她一起看 《重庆森林》。她不住地回放着超市里最后那一罐凤梨罐头,然后又把男女主在楼道上相遇又错过的一幕看了一遍又一遍。我猜她是放给我看,也是放给自己看:不适合的感情,就该早早放下。 然而正当我在重新思考是不是应该放下对于林堇的执念时,我破天荒接到了他打来的电话。也就是那一个跨洋电话,把我之前好不容易规划好的人生道路又“轰”地摧毁了。当时的国内是凌晨三点二十六分,我还没从不可置信的状态里回过神来,他就先开了口,带着哭腔小声叫我:“哥,你什么时候回来啊,我好难受,我受不了了……我好想你……” “我不要糖水团子,我想要你,哥,我想要你……” 我听了十分钟,才听明白他是神志不清了在胡言乱语。高二有次他发烧,我出去给他买药,回去路上经过一个凉品摊子,问他要不要我带糖水团子,他烧迷糊了,在电话里就像这样一个劲地嘟哝着要我,最后还哭了出来。但他这通电话我听着实在不对劲,一言不发地挂掉了,打给父亲,他一接起来就说: “喂?林慕啊!快点回来!我刚想打给你!你弟自杀了,在医科大一附院,我现在刚从南城过去,不知道情况怎么样了!” 我在那一刹那心脏犹如被重击了一下,大脑中闪过片刻的空白,随即被铺天盖地涌上的疑惑填满。我感觉到我想问一些什么,但迟迟开不了口,结果只回答了一句:“嗯,我现在马上回去。” 回国的程序走了好几天,上飞机前姑娘给我发了短信,说她预感我不会回来了,问我是不是这样。我说也许是吧,如果我可以呆在那里,我就不会在英国发展下去。不论我遇到多少人,我依旧会选择我弟弟,永远都不会忘记爱他。她说那好吧,祝你成功。她是除了林堇之外第一个走进我内心的人,但只是暂时的,在我的飞机降落在中国的那一刻,我知道我跟她的缘分也就到此为止了。 无论在任何时候选择林堇我都不会后悔,而仅限于露水情缘的人,我从来不会留恋。后来几次回英国处理学校的事情,想和她见面吃个饭,但是一直不凑巧。直到去年父亲和我舅妈鳏夫寡妇地结了婚,那天晚上我拍了一张我和林堇站在婚礼拱门下的照片发到qq上,她私聊我,说恭喜你成功了,祝你幸福。我回复你也是,然后她高兴地告诉我她也准备结婚了。 我再没去过英国,有时想想真为她高兴,没跟我这儿栽了跟头。她是个聪明而又理性的姑娘,知道喜欢我是自讨没趣,没有坚持才是好的。我突然觉得这姑娘身上有些地方跟林堇还挺像的。 作者有话要说:  订正了前几章中由于输入问题而导致的一些别字及语法错误。 第8章 1110:3 我一般不会对林堇隐瞒什么事情,但她这人我没有跟林堇说过,不过我想他一定已经知道了,就是不过问而已。谁他妈没有个白月光啊,哪个男人都有,我好歹只是记住了她,林堇去年可是给他的“初恋情人”寄了一大箱的生日礼物,人不稀罕罢了——我之所以加个引号,是因为我才是他真正的初恋情人。 说起林堇那些个“白月光”,真是一个比一个的厉害,一个比一个的牛逼。她们留给林堇的痕迹,比我给他造成的影响还多。刚回国的时候,我就很明显地察觉到他身上有些东西变了,变得更加阴郁和偏执,整个人死气沉沉的,后来他说是他的前女友给他弄出的抑郁。他在出租屋里吃安眠药自杀,被房东发现后送去洗胃,之后又转到精神科住院。他住院时是我陪着他的,他经常安安静静地坐在床上看窗外的景色,我望着他这副陌生的样子,每天都非常难受。我总是想起他那个前女友,想,我弟本来就很胆小,一被伤到就痛苦得不得了,还喜欢把不高兴往肚子里吞,让人看了都心疼得不行;我把他捧在手上宠了那么久,怎么就是给你拿来耍弄到毁掉他的? 和林堇重新在一起之后,我恨不得让他的一切都带着我的印记。一想到他曾经和别人在一起,我就有种自家白菜被猪拱了的感觉,再想到他现在这幅模样就是拜他人所赐,我实在又心疼又嫉妒。我告诉他你不要老是想些没用的,多对我笑一点好不好?哥在你身边,就不用操心那么多事情,你现在任何伤害自己的举动,都是对我的不忠,我不想你身上留有别人给你造成的东西。我不知道他听懂没有,但是我除了能这么说之外也别无他法。他自残的时候我还是会生气,气得简直想拎着他的领子揍他,后来有一次他感觉我又要生气,就小心翼翼地凑过来,撸起袖子给我看他左小臂上的疤痕,说是我回国前半 分卷阅读10 分卷阅读11 双秋 作者:林明景 分卷阅读11 年他凭着记忆在相同的位置上划的,说想和我有相同的东西。我看见他那疤痕的形状是一个林字,心里不禁想,□□妈的这小王八蛋,生下来就是为了克我的吧? 走神太久,回过神来,林堇都已经闭上眼睛睡着了,手机掉在了膝盖上,他的嘴唇微微张着呼吸。我扭头看了看他,抓住他的手塞进衣服里。他手腕上有一根红绳,系着珠,是我替他求来的,戴着这个,就可以万岁平安。 我回国是二十三岁,这串珠子他戴着大概也有三年多了,虽然没挡什么灾,但林堇的病慢慢好了起来。我几乎可以骄傲地说,现在林堇的这些性格,乐观、开朗、自信,全是我一手塑成的。他得的抑郁,还有别人给他留的一点点痕迹,全部被我抹掉了,现在的他,浑身上下都是由我造就而成。他说没关系,想让我占据他所有的一切,他说他想依附着我而活。他骨子里头还是没变,一旦爱上什么就疯狂无比,甘愿臣服,就算迷失自我或献出自己也值得。我想幸好他这是落在我的手上,只有我才有自信也有能力去承接他的喜爱,而且还能有一个正当而理直气壮的理由保护他:“我是他哥哥。”同时也是他的爱人。 他说我们两个的爱情观实在要不得,放出去都是祸害社会,我说那我们不是内部消化了嘛。我和林堇两个人还真是天生契合。 他的头偏了一偏,靠到椅肩上去。衣领里露出了他脖子上挂着的玉坠。那也是我给的,托人刻了个林字。其实他不是很想在身上戴那么多东西,他觉得红绳和玉坠只有小孩子会戴。不过因为都是我给的,所以他很少取下来。 “唔……嗯。”他忽然醒了,睁开眼挪了挪身子,皱着眉头。“没睡着?”我问。他像是刚从另一个世界回过神来似的,垂着眼愣了好一会儿,才茫然地小声问:“怎么……还没到啊。” “你才睡了一会儿。”我伸手揉一把他的头顶,“睡不舒服就别睡了,今晚我们回家早点,回家里睡。” 他还是愣了一下,才逐渐清醒了起来,轻轻地笑了一下:“嘿,最近好累啊,好喜欢睡觉。刚才梦到我参加个什么婚礼……不知道是不是爸的。我看见你了,手上有个戒指。我觉得我应该也有一个,然后我意识到另一只被我弄丢了,你戴的是左手小指。唉,我真的……” “停,你再说对不起就给我把嘴缝上。”我拐了个弯,指着前面的路口对他说,“前面路口往右拐就到家了,拐弯之前经过万达广场有一家swarovski,你愿意的话我们见父母之前就就先进去把婚戒给定了。” “……什么东西。”他又低头把脸藏进衣服里去了,眼睛倒还抬着,往外瞧。 “难道你不想要?不然你做这个梦是什么意思?我觉得你的意思总结起来就是想结婚又不敢说。”我故意拐进辅道,在停车场入口前放慢了速度,“快点决定,时间来得及。” 他模糊又犹豫地嘟囔:“别了吧。” “嗯?” “别了吧!”他一叫,“想是想,但是……”他又不说话了。我看他这副想要又不敢要的样子实在可爱,不禁笑了一笑,沿着辅道一路开到右转路口:“行了,不玩你,春节过后跟我过来定,到了三月底差不多就可以给你了。” “你……全是这种奇怪的主意!”他的“反对”根本就底气不足,下意识地不好意思过后,又悄悄地扯住了我的衣摆,说,“随便啦……都听你的就好了。” 我哪有什么心血来潮?林堇说这些事已经很久了,我也觉得应当给他个什么将他“绑”住,拿戒指求婚也好,就我们两个人参加的婚礼也成,总不能保持这样没名没分、不伦不类又混乱的关系。至少他出去,人知道他是有家庭的,就不会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人来打他的主意。 2010年三月底的某个下暴雨的夜晚,我带着满身还没有上药的伤口吻了他,然后从此我融入了他的另一半生命,而他也从此成为我至高的梦想。我吻他是十六岁,至今已经有十一年了,我不能保证这样的选择是正确的,但无论怎样,既然我们已经决定,那么作为主动的一方,我必须对他负起责任。 “嘿,我说啊。”他的身子往驾驶座这边倾,扣住我握在方向盘上的手,“哥,这样影不影响你开车啊?” “你懂得影响还问?”我攥紧了他的手指,牢牢地与他的指骨磕在一起,“我觉得,我要再不把你给娶了,下个去相亲的就是你。” “没关系。”他晃了晃我们握在一起的手,“反正我还是会选择你的。就算有很多人在我身边,我也一样会拨开人群到你身边去。(他低头吻了一吻我的指尖)因为你也在所有时刻都坚定地选择了我,所以嘛。” 我的目光停留在他的眼上差点无法移开,赶紧强迫自己把注意力转移到路面上去,心里暗骂一声,想了想,还是把他的手也拉到唇边回敬了一下。这小兔崽子太能勾人了,操。 “咳。”我清清嗓子,小区后门的停车场已经在眼前了,“你待会有点礼貌,乖点,别让人姑娘尴尬。也别太礼貌,不然舅妈还以为你要跟你哥抢人。你要敢撩人家,今晚回去就给我跪着吧。” “我知道了嘛!”他用一只手收拾着东西,另一只手却不舍得放开,“我知道啦……你弟一直都很乖的。哥就是我的,用不着跟别人抢。”他顿了一下,像是忘了要说什么,然后忽地又记起来了,扭头兴高采烈地冲我笑,眼睛里亮晶晶的,他说:“林先生,你的小宝贝一直非常喜欢你。” “嗯。”我应道,“我也爱你。”胜过一切。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不是林氏兄弟的故事,是学长和学弟的。 第9章 1201:1:1 天色将暮时我到了礼堂,大厅虽然空旷,但台上已有几个人了,乱糟糟地放了几台音响,地上的插排和电线杂乱无章。片刻的安静中,有人呼唤了我的名字,于是我走过去,于是拨动琴弦的声音恢复了它原来的状态,重新响起。 等我的人站在角落,身后靠窗的墙角里放着几张塑料凳子,和一面鼓皮已破了的壮鼓。她把围巾脱下堆起,放在凳子上,然后从我手里接过了她的背包,和我帮她打来的饭。她似乎觉得我应该只为她买一桶泡面,但她什么也没说。她叫我在这里等她一会,然后径直钻入了舞台一侧未卷起的幕布之后。 我从来没有在这个时候来过礼堂,所以我在忍受着模糊的黑暗时,不禁开始猜测礼堂是几时亮灯的。与此同时我被舞台上的人吸引住了——但与其说是人,不如说是那些插电的吉他和架子鼓。那些人应当是二年级的 分卷阅读11 分卷阅读12 双秋 作者:林明景 分卷阅读12 学生,我应当是要叫学长的。但他们没有与我交谈,甚至没有注意到我,于是我认为不必出声,躲在台下,舞台的边缘,静静地仰头注视着他们。 他们打着手机的手电筒,去照地上的音响,拨着琴弦调音。舞台的一旁有一位老教师也正打着电筒擦拭和调试钢琴,偶尔发出几声与弦声不相和谐的琴音。那些学长的人数我没有看清,大约是有七八个,有几个人手中没拿着乐器。我在台下站了很久,注意到他们之中有一个特殊的身影——瘦削却又高的,肩膀至颈、至脊背都绷得很直,裤腿扎在黑色的短靴里,大衣长至膝盖(版型是硬朗的),脖颈上围了一条浅色的围巾,是薄的那种。头发比平常的男生长了些。 他或许是我听说过的人,见过的人,但并不是我认识的。我的目光被他吸引过去了,然后再无法移开。也许是我总能在人群中找到这一类人的缘故,也许是他让我想起了什么人——不过随即我确定了,他只是吸引我,我只是移不开眼睛。我直觉他将是一个令我满意的、令我的好奇心和愿景都感到舒畅的长相,是“世间美和艺术的总和”。我看着他,但天太黑了。 忽然间他抬手,将头发束在脑后。我期盼旁人的灯光能够映到他的脸上,但他们的灯光总是朝我们方向扫过来。强光刺进我的眼里,黑暗中几乎使我盲目,但我始终看着他,始终看着他。我只看得到他一个人了。 “苏墨。” 她不知道什么时候从舞台后跳下来了,手里捧着一个箱子,“你上次落在我那里的是这箱吧?我没动过,一直在那里放着,你看看,有没有少了什么。” “待会儿吧,不急。先放着。”我心不在焉地回答她,接过箱子,转身贴着墙角随意放着。它里面是一些很重要的东西,包括我手写的诗集和三年前的素描画。但它现在不重要了,像个被人遗弃的孩子,可怜地呆在角落。 突然间,就在我转身的片刻,手表的指针就跳到了六点整,舞台的灯骤然亮起,第一声鼓点落下,然后一切流敞开去:礼堂顶上的灯逐次打开,吉他的弦声扫出,再不是调音时令人不满的片段的音乐了,而是完整的乐曲。 于是我急忙转过身去,跑到舞台的边缘,努力寻找他的脸。“我没有赶上舞台亮起那一刻看到他……”他被一个吉他手挡住了,但偶尔也会露出他的侧脸。我看到了,他确实是“世间美与艺术”的总和,可是与我的想象却有所出入,他似乎比我所期望的那张脸还特殊,与众不同,有着一些更突出的特点。他的眉向上扬,眼是细长勾人的,鼻骨突出处稍有弧度,嘴唇很薄,嘴角尖得能抿成一条线,从围巾中露出得下颌线条清晰,耳骨上打着一个黑色的环形耳钉。那种耳钉我打过,刚戴上时很不适应,因为是坠着的,所以走路时会打到肌肤。 他在一个适当的鼓点时插入歌声,双手插在兜里,目光专注地落在架子鼓手的身上。音乐声太大了,我听不见他唱了什么,只看见他神色冷漠,一如礼堂外深秋的霜。他抬起前脚掌一下一下地踏在舞台的木地板上。一曲间隙,他将手从衣兜中抽出,拢在脸边,呵了口气。 在这一刻,我有那么一种冲动,想要将他的围巾取下,用我冰冷的手指触摸他的喉,亲吻他,吻在他的侧颈。我想他若是对我笑,那么必定只会对我一个人笑。当我询问他,他会将过往人生中的一切对我盘托出。 而一曲的练习很快就结束了,他们极为默契地重新开始。我也曾摸过吉他的琴弦,也曾想若是组建一支乐队是多么风流浪漫的事,但后来地放弃也不过是因为自己缺乏恒心。我还是看着他,目光暧昧地扫过他脸上的每一寸肌肤。 他确实是“世间美和艺术地总和”,我认为他美,是由于他令我想起了某些曾被我忘记,或深埋心底的东西。而正因如此,我便认为他是艺术。这样的美事不可多得的。我原只是希望有一个符合我想象的样貌,但他的眼往台下一撇,带着寒意,如清冽的泉,就更带给了我意想不到的幸福。 他们只练了完整的三次,然后被她打断了。今夜属于他们的时间比以往要少一些,不知其他的晚上他们会不会在这里练习,又会练习到多少点?她跳上台,冲我招手示意。我的目光越过她的肩膀,看到他撸起袖子,与他人合力将音箱搬进后台。他的左小臂上露出一道可怖的疤,我一眼认出,那是被刀用力划过的。于是我笑了,对着她笑,点点头说: “开始吧。” 然而此刻我只剩下一个念头:我想以我的双唇,亲吻那道疤。轻柔地,虔诚地碰触他的肌肤。 校园歌手比赛时我坐到了第一排,悄悄拿到一张前排评委老师的节目单。我不知道那些名字都是谁,但我预感他会来。 有人跳了舞,倒立时衣摆掉下,露出腹部的肌肉。有人换了套裙装,化妆,我似乎见过她,但此时认不出来。这些人我应该都见过,可我从来没有印象。我有时觉得自己活得太自我了。台上的人们是观众们早就熟悉的。 后来他上场了,鞠了个躬,然后说自己的名字。我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但我没有听清他说了什么。于是我低头去找节目单一一对照,终于犹豫着确定了他的名字。他开始唱歌。我也是第一次知道他的歌声。如他的眼一般,他的歌声是山泉,是照在松间石上的明月。镁光灯下他的模样更为清晰,穿了规矩的校服,扣子扣至最后一粒,肩头硬朗,手腕从袖口中露出,他的手握着话筒,仿佛握住了我,攥紧了我的心脏。于是他每唱一个字,我的心都会重重地颤抖。 “如果这是一场意外,你会不会来?” 他的目光垂到了我的身上,只是那么一瞬间,我几乎奋不顾身。 “如果这是另一种伤害,你要不要来?” “要。” 先于我所想的,我的口中不暇思索地,轻轻地吐出了这个字眼。紧接着,浪潮一样的欢呼声,从后至前,逐渐地淹没了我。无数声回答在人们心中发出,尽管他们与我一样,不曾认识他的名字。 我才发现他没有看我。他举起手,我瞥见了他手腕处一个小小的纹身。我想,若是伤害,我也会来。即使是伤害,我也将不顾一切,走向他的身旁。 我明白,在知道他的名字的那一刻,我就拥有了无数认识他的方式。打开手机,到校友群去一问,立即便能拿到他的社交账号,然后,给他发一句“你好,我很喜欢你的歌声”,他会礼貌地答你一句“谢谢”,接着问你是谁。如果他不曾认识,那么到此为止。我想会有许多的人向他介绍自己的名字,又或许一个也没有。我不愿去赌。我想知道他的过往,但不愿冒犯。我知 分卷阅读12 分卷阅读13 双秋 作者:林明景 分卷阅读13 道,在此之后,我将与他毫无交集,我将随便选择一个人,我所认为的美与艺术都将带有他的影子。 然而我信天命,即使我无法忘记他,我也永远与他相隔万里。他不知道我的存在,他不知道熙攘的人群中有人还未开始就已结束。未来将会有无数人环绕在他的身旁,而我在那些人中抽身而去。 比赛结束后,她从后排挤上来找到我。“走吧”她说。我回头望了一眼屏幕,第三名,祁炎。我忽然想起他就是我刚入学时看到的那个被通报批评的人,为了维护同校的一个被欺负的陌生女生,在校门口对街的小酒吧里打架,一个人把对方五人打进了医院。于是我转回头对她微笑,说走吧。 世人所认为的“美”是和谐与纯净的。那种美太多了,而他,只有我一个人认识到了,他是属于我一个人的艺术。德波顿写:“我们觉得美的事物,不过是我们所爱之人的另一种版本。”他永远以他的美,留存于我的心底。而我也将以他为蓝本,塑造我对美的认知。 但我的爱只能是残破的,我深爱着那些如他一样阴郁的一切,所以,我只能缄默不语。 第10章 1201:2:1(r) 林道一的嘴角很尖,抿起来时成一条线,眼睛不大不小,眼角细长,长发散下来披在肩上,淋湿的发尾微微翘起,几缕贴在额上。他的衬衣掉了一边,另一边挂在他的肩头,露出脖颈下两道瘦削的锁骨,和左胸口上纹着的名字。他的嘴角隐约是勾起的,偏了偏头,向我抬起下巴,居高临下地打量着我。昏暗的光打到他的脸上,阴影与光亮的边缘不甚清晰,他的额角似乎还有一点血迹没擦干净。忽然之间,我仿佛感到有一股力量抓住了我,我忽然开始明白我心中追求的是什么。 紧接着,他扼住我的手腕,俯下身来吻住了我。 “我早就说过你们两个不可能,活该。”他坐在沙发上给自己上药,染血的纸团堆在桌上,“当时就提醒过你,你不听,现在还不是自己遭罪。我养了你那么多年,眼光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窗外的天色是暗的。凌晨两点半,我坐在林道一的家里,望着他把自己的头发绑起来,将药酒涂在磕破的伤口上。我心想,他的头发实在是太影响打架了。楼下不时有汽车飞过,发出轮胎碾压在水井盖上的声音。 他仍然骂骂咧咧的:“你说你作为我弟,怎么就那么瞎,找了这么个货色。他到底哪点好?你就喜欢什么颓废小青年是吧?呸,一群神经病。我告诉你,沈知秋,你少给我当什么圣母,接近这种人没什么好处。” 林道一大概有四五年没有打架了,从前他可以以一敌十,但现在只是单纯揍个人,都会把自己磕伤。从前他可以单手抓住对方的头发将他拽起来摔向地面,再一脚踩上他的脊背,但今天他只能抓住了沈易的领子,用拳头猛击他的鼻梁和腹部,在对方的反抗中可破了自己的额角。我望着他,说:“可是你也是这样的人啊,我要不要远离你?” 他愣了愣,抬起头不满地瞪了我一眼:“我不一样。” 林道一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发尾是湿的。他在开暖气的房间里咬着一根烟,问我要不要喝酒。我说我已经很久没喝了,他说没事,喝醉了他照看我。然后他从玻璃柜里拿出酒来。我问他什么时候开始喝烈酒了,他说我要是喝不惯,可以给我换长身体的高钙奶或者养生枸杞茶。 于是我坐在他的床上,开始讲沈易的事情。我一点也不想讲,而且我相信他也已经探听到了大部分事实,可他坚持要我讲。我对他说前些年的冬天我送给沈易一条围巾,他说很暖和;我说我曾往荷塘边给沈易写第一封信,后来我写了很多信,但他只回复过三次;我说他第一次失联时我终于打通他的电话,背景有火车鸣笛的声音;我说我曾经爱他更甚于自己的生命—— “但现在就算了。”我说,“我突然不想坚持了。” 喝到一半的时候我去洗澡 ,换了一件林道一的浴袍。出来的时候,他在他的衬衫外披了一件黑色的大衣。林道一的家被他自己改装过了,餐厅很小,厨房是狭长的,剩下的空间都是他的卧室,几乎所有家具都在这里,但空间仍然很宽敞。大双人床旁边是落地窗,此时没有拉上窗帘。他面对着窗坐在床沿,我一打开浴室的门就看到了他的背。我爬上床,从背后伸手夺过他的酒杯,一饮而尽。 林道一是我的大哥,从年少时就一直被他照顾至今。我总说我与沈易那段三年的感情是我真正意义上的初恋,但其实在沈易之前,我已吻过了林道一,也和他睡过一处。 他问:“沈知秋,你是不是觉得,就算你失去了所有的东西,也不会失去我?” 我说是,我就是把你看做我的救命稻草,你要是不管我了,你就不是林道一。 他叹了口气,从床边站起来。他手上攥着我半年前从精神科拿到的诊断书,在我面前缓慢而郑重地撕了个粉碎。“你这叫恃宠而骄。”他对我说,眼底却带着笑意,朝我伸出了一只手,“来,过来我这里。” 零点之前是平安夜,是林道一的生日。现在已经过去了。我在平安夜的清晨听着教堂的钟声祈祷,祈祷仁慈的耶稣基督能给我指明一条道路,将我从长久的痛苦与迷茫中拯救出来。我虽不是诚心的信徒,但祂仍然应允了我的请求,于是林道一来了。彼时沈易在与我争吵,他三个月躲着不见我,突然以算账的名义回来,手拿着一把小刀叫我去死,“向他赔罪”。于是林道一来了。我在楼上听到他的重机的声响,然后我忽然知道,我得救了——从精神上地得救了。 我对他说:“哥,带我回去,我想回家。” 林道一的家就是我的家,在遇见沈易前,我与他兄弟俩已经在这里住了十余年了。时隔三年回来,他除了多了几瓶酒,换了一副碗筷,几乎什么都没变过。我想回家,是离开那里,离开外面的喧嚣,回到只有我与我所信任的林道一,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地方。于是他带我回来了。 他在昏暗的灯光下抱住了我,揽住我的脊背,将我的头摁进他的怀里。我一下就记起来,那是他从前惯用的抱我的姿势。而他怀中的味道也没有变,还是淡淡的烟味,令我忍不住贪婪地去嗅。那熟悉的气息勾起了我心底的某种思绪,放松身子完全地靠在他身上,他依然紧紧地搂着我,因而我忽然意识到,三年来地怅然若失,被他带给我的安心填补上了。 他吻着我的下唇,用两片嘴唇去吻。沈易从前也吻我,但我只感到了冰凉的触感,甚至已经不能想起来。林道一吻我,是用手掌摁着我的后脑,令我不能逃离;他用齿尖咬着我的嘴 分卷阅读13 分卷阅读14 双秋 作者:林明景 分卷阅读14 角,久久地贴在我的唇上,鼻尖抵着我。我习惯是闭眼的,当我睁眼时,总能看到他目不转睛地望着我。他的瞳眸里映出了我的样子,我仔细打量了一眼,然后禁不住笑了。他稍稍离远了几厘米,问我笑什么。我说,哥,我好像有好多年没亲过你了。 “你现在是什么意思。”他突然放了手,“给我一个理由。” “没有什么理由。”我说,“我需要你,而且只需要你。” “把我当失恋时的安慰剂,等找到下一个了就再走一次。”他用的是陈述的语气。 “没有,”我摇头,目不转睛地凝视着他,悄悄地伸出手勾住他的一只手指,“我太累了,不想去别的地方。我不会乱跑了,哥,我想呆在你身边。” “不管我对你做什么都可以?”他抽出了手,却开始脱掉自己的大衣,从上至下解开衬衣的扣子。我愣了愣神,继而笑起来:“可以。哥做什么都可以。” 林道一的衬衣从肩上掉了下来,露出大半的身子。他关掉了灯。月光下他的肩头带着一点光。我伸手去摸他心口上的纹身,我知道那是我的名字。很多年以前他纹上的。然后我的手往上,指缝穿过他微湿的发梢,碰他的耳朵。他扎在耳上的环形耳钉略微有些凉意。我用手指揉了揉他的耳垂。 他的唇吻在我的锁骨沟,然后是那一小块骨头。他含住了,用舌尖去碰。我此时已是倒在床上了,推了推他的肩膀,道:“哥,我冷。”但实际上我被暖气吹得十分暖和,只是这样躺着颇感不安。于是他直起身,拽着我的胳膊将我拉起来。“我抱住你,待会儿就暖了。”他说。 我背对着他趴在床上,衣领滑倒了手肘。他用手掌压住我的腰椎,跨坐在我的腰部,俯下身依次亲吻我后颈、肩膀、脊椎上突出的骨头。这样一来我就完全在他的掌控之下了。林道一一直以来都喜欢这样掌控我。几年前我非常抗拒,拒绝他从身体上控制住我。但如今他将我压在身下,桎梏我的双手,我却完全接受。我想,不如让林道一连同我的心一起掌控,将我锁死在他的身旁。 没有人比林道一更了解我,这是我可以确定的事实。我自发地想要向他赔罪,不是以沈易所认为的“死”,而是以留在他身边的和平的方式——为他等了我很多年,在我也明知但并不回应的情况下,看着我爱了一个又一个的人,等了我很多年。 作者有话要说:  1201:1:1有订正。 第11章 1201:2:2(r) 他撩开下摆,手掌贴在我大腿的肌肤上抚上来。我抬头深吸了一口气,忽然想到些别的的事情:“哥,你当初……为什么要纹身呢?除去……除去我的名字的原因。” 在大腿根上游走的手忽然停了一下,继而他吻住了我的耳垂,说话间呼出热气:“你单是说这个?那我不知道,把你刻在心口上是本能。”然后他放开了我的双手,探至我身下将浴袍的带子扯掉。 林道一的酒太烈了,初入口时觉得辣,现在却觉得喉咙是发干的,背上冒了一层薄薄的汗。我觉得有些晕,又被林道一吻这吻那弄得不甚清醒。我的腰被他硌着,但当我刚意识到时,他就挪了一挪,顶到双腿的缝上,低声说:“别动。” “我从来没有问过你,为什么会选择那些东西……和普通人不一样。” “为了开心。”他的手隔在我和床之间,掌心抚过我的胸前。“你最近太瘦了。”他又将我的衣领拉至腰间,胸口贴着我的背。 “可是很危险……你的手,被人砍伤的时候,我以为……嗯,我以为你会死,担心了好久。”我侧着头,朦胧中瞥见他的左手臂经过我的眼前,那一道疤十分明显。 “嗯,其实你要是真的去做了那些,也没那么开心。”他贴在我的颈后说话,弄得我心里发痒,“但是至少比什么都不做要好。有一些人想做,但是没有做,他们想好好活着。转过来,从后面进去你不会舒服的。” “我会。”我把膝盖屈起来,跪在床上,额头抵着床单,闭着眼笑起来。 他把微凉的膏体淋在我的身上,我听到他低低地笑了一声:“我记得我教过你,不要轻易把背后交给别人。” “你不是别人。”我往后退,蹭他,扬起头来,“哥,不管什么时候,我只会把背后交给你。” “嗯。”他的手绕到我前面来,掐住下巴,迫使我尽可能地仰头。他握住了我的腰,一阵刺痛从身后传来。我咬了牙,憋气,又猛地深吸一口,发出类似于叹息的声音。“疼就说,别又憋着。”他安慰似的咬了一口我的后颈,我想他一定留下了齿印,“我说了这样你不会舒服。” “不疼。”我回答他,声音却大了几分,仿佛这样就能缓解一些不适,“嗯……会舒服的,你慢慢来就好。” 严格来讲,我只和林道一睡过。在从前有一段时间,我心里还在犹豫的时候,身体上就已经接受了。我不喜欢说痛,总是憋着,于是他每每都对我说“痛就说,别憋着”。但和沈易却没有过,热恋期时尝试过几次,高兴不起来,也从来没有进行到这一步。我对林道一的歉意似乎很早就开始萌芽了——我答应他做了两次,事后也吻了他两次,以情人间拥吻的方式。当初认兄弟时我从没想到会发展成今天这种状况,第一次做时我只是在想,一向严厉霸道、又臭脾气的大哥,为什么会突然变得这样温柔。 “拼命活着没意思,反正都得死。”他忽然说了这么一句。我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是在接着回答我之前的问题。 “不管为了什么拼命活着。钱,梦想,还是政治?都没意义。等到了人类全死绝了,搞什么都没用。连宇宙都会塌缩清零。”他说得很缓慢,不住地在我的背上落下亲吻——他几乎是用嘴贴在我的肌肤上,喏嚅着发出声音,竟带着虔诚的情绪,“所以,我活着也不过是为了爱你罢了。” 他缓缓地到了最深处。我知道他是这样的,喜欢第一下先进到最深,一只手紧紧地搂住我的腰部,头搁在我的颈窝,似乎要把我整个人揉进他的身体里。我呼吸浅,每次都只能细细地、拉长了呼气,气丝从齿间漏出去;他便用手指卡在我的下齿上,掰开我的嘴,叫我呼吸重一点,再重一点。我便顺势含住了他的指尖,舔,然后像干了坏事一般偷偷地笑:“做//爱的时候探讨生死,哥,你是世间第一人。” 然后,他突然重重地撞了进来。 头顶一阵发麻,胳膊上也起了疙瘩来,我的上身禁不住地颤抖。我无法描述那一种快感,只觉得压过了痛楚,始终不满足,但当他顶到了点上,我 分卷阅读14 分卷阅读15 双秋 作者:林明景 分卷阅读15 又受不了想逃。我曾听过人描述那叫“在快乐中沉浮”,但此刻我却无法清晰地体会到这是怎样的感受,只知道不够,不够,仿佛是一种虚幻的愉悦。直至他又低声地沉吟起来,我才发觉我的确是在林道一怀中。 “烟酒,暴力,还有,特立独行……都不是为了什么……只是我选择的继续生活的方式。或许还有……和你做//爱,但是你不愿意的时候,我不会强求。” “我无所谓……我什么时候都愿意,啊……和你做……” “万一哪天我死了呢?”他突然停了下来,附在我耳边问,“说不定哪天我活够了,就去吸//毒,然后跳楼,谁知道呢?反正又没人知道我为什么要死。” 我看不到他的表情,但我知道他是说笑的。他的突然停下给了我一丝喘息的机会,我从他的怀中爬出来,翻了个身,继续躺在他的身下,抬腿蹭了蹭他,双手搂住他的脖子,挺起身用鼻尖去摸索他的唇:“你不要总是说,死啊死的……我在沈易那里听够了。”我感觉得到他的目光追随着我,手臂搂住我的肩膀:“别亲,听话。现在该你回答我了。满嘴沈易,你是不是还想要他?还想跑去遭一次罪?” “不。”我回答得不暇思索,大概是酒精和性让我失去了思考能力,“我今天晚上想了想,觉得他很像你。但是你比他好一点。” “一点?” “很多。” 他将我的双腿架起来,低头吻在大腿的内侧,然后用嘴唇去轻触我的胯间:“沈知秋,我今晚对你说的话都是认真的。我知道你还清醒,明天早上别给我装醉翻脸不认人。” “嗯。”我不知道为什么,他的语气里,我竟听出一些胆怯。我从来就认为林道一天不怕地不怕,没想到他却仍然落入俗套,败在感情上。我忽然觉得好笑,便不觉咧开嘴来,双腿夹住他的脑袋晃了一晃:“我知道你的意思,你就别死了。哥,你这是历史虚无主义,要不得。还是我比较要得。” 他用舌尖舔了几下,直起身吻我。“是要不得。”他说,“我心口上这个人,估计是我唯一正常的思想了。” 我急切地渴望被他紧抱住,被他亲吻。我渴望与他肌肤相亲。我从未有过如此强烈的渴望,而现在我也确实被他抱住,我的确是突然意识到的,我之所以被沈易吸引,也许正是因为他与林道一有些许的相似。但只有林道一的身上,有一种让我能够不计较任何得失,奋不顾身的力量与向往。当初我没有意识到,而今我才明白,我爱的始终都是林道一,在我没有反应过来时,我已经爱他爱了很久,而且我每一个爱上的人,都带着林道一的影子。 我用手去抚摸他的胸口,指尖划过去:“哥,你……你应该洗掉换一个……嗯,停一下,你慢点,慢点……我觉得我应该叫……林知秋……” 林道一顿了一下,侧过头来吻我,道:“好。林知秋。” 第12章 0216:1 玫瑰堂的正门是禁闭的。他站在广场中央看去的时候,有一个老兵站在门前的矮阶上,倚着铜门,脚边坐着一个小孩。孩子看不出性别,头发短的,样貌是孩儿们常见的肥嘟嘟、水灵灵,棉袄是小巷的商铺中卖的,衣物花花绿绿,而孩子正吮着自己的拇指,晶亮的口水流得满下巴都是。老兵弯下腰,摘掉脚上一只沾着泥点的军绿色板鞋,从鞋底掏出一包烟揣进口袋。一老一少,都不说话,呆呆地望着行人,像是一个老年痴呆和小儿痴呆的组合。 风很冷,刮过头顶,撩起他的头发,钻进衣领里,他感到了湿冷的寒意。林知秋有帽子的,但不在他手上,帽子落在他的哥哥那儿了。他来到广场的时候,发现地砖是几个相切的大圆圈,正好有一个的圆心落在广场的正中央。他便非常高兴,站上去了。他的身边没有人,身上也没有一个包裹,外衣明显是别人的。他是在观察人群的时候看到了那一老一少。不过那两人,即使林知秋不去注意,他们也很容易吸引别人的目光。林知秋是想要到那大门去,才看到他们的。其实他没有意识到,自己这样呆呆地观察着人群的样子,也活像个“青年痴呆”。 离正午十二点还有十分钟,他的肩被人揽住了。身子不由得向前倾,他的重心向身旁靠去,扭过了头。“帽子。”他说。一顶发白的牛仔帽被他的哥哥盖在头上。“不要戴了,进教堂。”林道一把帽子摘了下来,折扁之后塞进了单肩包里。接着他抬起胳膊,手掌摁在林知秋的头顶上揉了一揉,就垂下来扣住弟弟的五指,迈开步伐。林知秋的头被风吹得有点疼,但被林道一的掌心暖了一暖之后,似乎好了不少。 那天不知是星期几——总之不是礼拜天,因为大门不开,侧门开了一道缝。两个人手拉手从侧门进去了。路很窄,两边的墙是明黄色的,正午的阳光透过某扇镂空的窗户,照映到墙上一扇装饰用的绿色百叶窗上,投出由亮黄色光斑组成的一个矩阵。墙壁被阳光照着便显得很干净,其实沾了不少的灰,越往里走,越没有想象中的富丽堂皇、鲜艳明亮。想必这里的修女是很少打理侧室的吧。那条小道不记得有多长了,林知秋望着墙角的落灰,一边便走到了耳门。 穿过耳门的时候,林知秋还在问:“你怎么一个人过来?爸呢?舅妈?总不该让两个老人自己走吧。”“没关系,是舅妈说要陪陪小梁,叫我们自己来。待会,他们找到吃饭的地方再叫我们。”林道一没有看他,声音低低的,像是从高空中抛下来。林知秋觉得,当哥哥站在他的身边,自己便矮了——矮到伏在了地面上。他拉住林道一的手是要稍稍抬起的,像被大人牵住的孩童;而自己哥哥那高大的身子靠在旁边,林知秋总觉得有一片影子盖在了他的头上,说不清是□□还是阴霾。 教堂正厅的装潢和侧室简直有着天囊之别,目光所及,一片灿烂的金黄,两侧五彩绚丽的彩窗格外引人注意。拱顶上的画大概是新近绘上去的,颜色鲜丽无比,一群群身姿丰美的裸体的男人、女人、儿童,挤在一起,身上披着轻纱,肩胛骨处生出一双或是有力、或是优雅、或是稚嫩的洁白羽翼。神台上,高大的神像令人不得不仰头瞩目:那尊天主耶稣的像,像是用一块硕大的白玉雕成的,精细美妙,栩栩如生。林知秋飞快地打量了一眼祂的脸部,便迅速低头不敢再望,但那张脸上慈爱的笑容却已经记得很清楚仔细了。林道一毫不忌讳地端详着祂的脸,可林知秋不敢,他作为一个未受洗礼、但对天主心存敬爱的“预备教徒”,不敢多看他的天父一眼。 林知秋轻轻地放开了他哥哥的手,不过手臂仍紧贴在一起。两人穿过一排排的木椅,走到最后排 分卷阅读15 分卷阅读16 双秋 作者:林明景 分卷阅读16 去。到了贴近正门的地方,林知秋才发现,原来从正门进来是需要绕过一道屏障的,类如中国古代的屏风。但他自己看到了什么,无关紧要,因为他的眼已经被满满的暗金色所占据了,对其余的装饰设计,根本不甚清楚。林道一弯腰凑近他耳边,压低嗓音评论了一句玫瑰堂建筑的精妙之处。林知秋的心思并没有在观察和思考上,所以听不太明白,他知道林道一作为一个建筑设计师,对这些东西必然是感兴趣的。他随着哥哥的脚步转悠,心里想起来一件事: 第一次去教堂的场景,他是不记得了。一个天主教堂就设在他家对面——南城的家。小时候没事,林知秋就会钻进那儿玩去,教堂的院子就是他的游乐场。那儿实在是太破旧了,只有一扇铜门,墙壁是灰蓝色的,两边上挂着画框,所有的木椅都被白蚁侵蚀过。神台上方挂了一幅《最后的晚餐》,只有每年圣诞,才会简单地装饰一下。林知秋从前以为那里是老年大学,以为所有人老了都要去那儿上课,死后也要在那里下葬,这一印象就是因出入教堂的那些老年人而产生的。十五岁那年平安夜,他和林道一偶然从教堂中拾到了一本破旧的祷词本,便拿回家保存了起来。林知秋几乎每年圣诞都会去教堂,但是只是凑热闹,从来没有信教的念头。后来林知秋搬去邕市的时候,似乎是把那本祷词弄丢了,又像是林道一出国时拿走了,总之是忽然就找不到了。到邕市之后,林知秋忙着上课、看书、找兼职赚钱,一直没有注意过有没有教堂这种事情——有的话,一个人也没有去的必要。 两个人在最后排靠窗的角落坐下了。脚边,前排的座椅下,有一排软垫子。大堂里的游客寥寥无几,每个人都举着手机,对准了那些炫目的细节亮起闪光灯。这是过了正午的时候,虽然广场上的风冷,可阳光却是干净灿烂的,透过彩窗,轻轻柔柔地笼住两人的身,竟让人感觉出一种若有若无的暖意。时间还是充足的,很漫长,足以让他们一句话都不用说,只是静静地在角落,互相依偎坐着。长椅的木纹很好看,林知秋忽地想起此时正在陪着自己的父亲和舅妈的小梁姑娘。小梁姑娘,梁清素,这是一个他高中就熟识的名字。南城实在太小了,几个邻居亲戚间相互介绍,最后给林家大儿子介绍来的相亲对象,是小儿子的高中同学。 小梁姑娘,林知秋情愿她也是不愿意的,也是被强迫的。高中时他和他的哥哥之间那些纠缠不清的事,除了她,又有谁知道呢?同样的,那其中隐含的不被承认却真实的感情,除了兄弟二人,也只有她知道。“不过你们不可能永远这样的。一个男人,还是长子,不可能不结婚。”她说。与她重逢之后,林知秋发现她对过去的事早已闭口不谈。林知秋想,她也被某些东西说服了。某些东西——那是连仁慈的天父都不会宽恕他的某种规则,某种道德。爱情可以跨越整片大陆,重重大洋,它可以跨越任何一切实质性的,由宇宙间微小的粒子组成的任何或大或小的事物,可是,它偏偏跨越不过人的一个想法。一个从上古时代延续至今的想法,它宣告这种爱情是错误的。爱情有对错之分?或许有,但对错不过是人类制定的规则;爱情只有利弊之分,这倒是毋庸置疑。林知秋和林道一,或许就是爱情中为数不多的“弊”的那部分。 金色的阳光,伴随着彩窗的斑斓,色彩在林知秋的手背上舞蹈,硬的色块交错穿插,软的色块交融模糊。色彩不分界限地混在一块儿,最终只能归于混沌的黑暗,世界变暗了。“休息一会吧。”熟悉的声音从耳边传来,覆在眼上的是丝滑的布。满堂的辉煌已经刺得他想要流泪了,被哥哥的领带蒙住之后,林知秋才察觉出眼睛的不适。他想,自己迟早要变成瞎子了。到了失明以后,你还会照顾我吗?——他喜欢这样孩子气地向林道一提问,而他也知道,无论什么时候,哥哥的回答也只有一个“会”字。不过,等小梁姑娘进了家门,哥哥又该怎样撒谎应付,抽出时间照看他呢? 林知秋不讨厌小梁姑娘。他不讨厌任何一个女性。他从女性的身上可以找到母亲的影子,或多或少。尽管他的母亲并不完美,她尖酸刻薄,自命清高,好歹也攥着一点点才气和修养,给了林知秋所有的温柔。他所接触过的女性中,他可以从小梁姑娘的身上找到母亲的善解人心、开明包容,也可以从他的一个女友身上找到母亲的倔强和偏执,还有许多的其他一些人。总之他不会因为有人要成为他的嫂嫂而对她感到厌恶。不过他也不会喜欢她们。 有时候林知秋想,假若母亲和林道一能够像平常的母子一样,相处上哪怕短短几个月,会不会、又会对哪些事情产生影响呢?以母亲的死换回林道一,他想是不值得的。带走母亲的不是身体上的疾病,而是心灵上的疾病。那种病,天父或许可以治,但母亲不知道。她死前只知道,她的大儿子回来了,不过,并不在她的身旁。 林知秋想,他活到现在,真真切切地爱着他的人也只有母亲和林道一了。除此之外,曾经是有过一个女友的,热恋期时她想必也有爱着自己的吧?爱自己的柔情,爱自己在爱情中的固执,爱自己对她的不离不弃和一再容忍,爱自己完美男友的形象,总之爱的都是任何人都可以给予她的东西,而并不是林知秋这个人。时机很巧,她需要爱,他出现了,仅此而已。她不爱林知秋的内心,林知秋心里的怯懦和优柔,他不好的肮脏的卑劣的地方,她不爱,不愿听,也不愿看。可林知秋爱她,她的歇斯底里疯狂偏执,深如渊底的浓黑的痛苦,林知秋样样都爱。她说过誓言般的“我爱你”,可是人心隔肚皮,仅仅一句又怎够证明感情?没有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献出去,怎样算得上深爱?她给了林知秋自己腕上和额角的鲜血淋漓,这样就足够证明了吗?不,林知秋想,不够,她那样的人……相同的林知秋也给了她许多的伤痕和一整瓶安眠药,一场窒息和一次落水,可这有什么用呢?竞赛一般伤害自身以换取对方更浓烈的爱意,最终不过你死我活或者两败俱伤。 那时候林道一不在,否则一切事情都不会发生了。林道一知道林知秋的身边发生了什么,可是他不在。说来也奇怪,作为林家的大儿子,他十五岁才第一次回到这个家,十八岁又离开了南城去往国外,与林知秋相处不过短短三年,可这个弟弟却能够成为他心底的执念。或许这是命定的事。在这三年间,林道一爱他,吻过他,搂着他入睡,和他初尝情爱之味,这些都不是以哥哥的名义做的——是以恋人。林知秋答应他了,是恋人。亲兄弟组成的一对情人。然而在那之后情人的关系便不再继续 分卷阅读16 分卷阅读17 双秋 作者:林明景 分卷阅读17 ,林知秋的身边人换成了女友。他知道林知秋的经历,他想回国照顾他的亲弟弟,可是如果能回,他怎么会不立即启程?如果林知秋允许他留在身边,他根本就不会走。但是事情哪能如他所愿,林知秋的喜欢来得快去得也快,浅浅地留在浮沙表面给予林道一几个亲吻,然后便被河流拂去,一干二净——泪水譬如河流,现实的重重困难也譬如河流。 十五岁“相爱”,十八岁分手,二十一岁林知秋认识他的女友,二十三岁林知秋在自我毁灭的边缘。 第13章 0216:2 大三时的冬天,林知秋回过南城。搀扶着父亲散步的时候,他们走进了天主教堂的院子,林知秋才发现那个破旧的小教堂已经修葺一新了,大门换成了棕红的铜门,顶上有繁复的花纹,窗玻璃也拆卸下来,换了教堂一贯用的彩窗。父亲说南城之前是要创建个什么特色旅游名县,县政府拨了一大笔款项下来,做了不少面子工程,后来没有申请上,但街道风景倒是好看不少。林知秋就站在门口那尊圣母玛利亚的雕像下,望着满园蔫巴的花草怔了很久。 那年父亲是旧疾复发住了几天院,林知秋回家乡来照顾他,顺便过个冬至。平安夜那天的生日也顺便在南城过了,吃过晚饭,街对面的教堂就开始热闹,林知秋便想起中学时的习惯,稍稍感兴趣起来,慢慢地踱过去。那教堂管得不严,教徒们唱圣歌的时候,林知秋顺着人群挤进去看了。所有的神职人员坐满了也不过四五排板凳,后边的全被老年人们占了,把一系列的仪式当作表演看,兴高采烈地挥着手。林知秋在最后排寻个位置坐了,一片热闹中,林知秋只是渐渐地感到脱力和无助。 不记得仪式是怎样了。林知秋不知道圣歌怎么唱,也不记得祷词是怎样念的,可一旦神父的声音响起,他耳边的喧闹声就停下了。已点燃的、用铁皮盒子盛的粉色蜡烛一排一排地发下来,每人一个,样子廉价,像是随便批发来的。同一排的一个孩童伸出手指要抓了那火苗来玩耍,被抱着他的老人赶紧扯着袖子拉了回来。林知秋静静地望着,将那铁盒捧在了手心。他的双手在冬天是异常冰冷的,冷到这铁盒放在手掌心上,只有微微的灼烫。还未等他适应,紧接着的仪式就开始了。 林知秋的眼不好。不是天生的眼疾,只是长大过程中落的毛病。高中时还常戴一副眼镜,后来医生说这样不好,便摘了,必要时才看一看。于是平常他的视野里都是模糊的。模糊的色块,模糊的形状,因着视力的衰弱,听觉似乎也吃力了不少。火光的热灼他的眼,他觉着有些发干,眨了眨眼睑,闭上了。 ——让我们静心聆听天父的教诲,反思这一年的所思所行,向祂忏悔…… ——向天父祈祷!祈求祂的宽恕……无论你犯下什么罪过……向祂祈祷…… ——请求仁慈的您洗净我们的灵魂……我们的圣主天父是仁爱的,祂会包容你的一切过错,指引你……指引你走上光明的道路…… 林知秋渐渐地感到那蜡烛是烫人的了。他忽然想起林道一来。从前每次看林道一抽烟,他总是忍不住靠近。烟味太呛人了,可那是他爱人身上的味道。他看着林道一抽烟,将尼古丁深深地吸入肺中,然后灰白的烟雾从唇齿间吐出。香烟很快就会燃到底部,林道一咬着烟屁股,左手的食指与拇指按住灰红色的烟头,碾一碾,火就灭了。林知秋曾学着用手去碾,却被烫得不行,那时他与哥哥已分别很久了,仍然不禁想着:哥哥的指腹上已结了一层厚厚的茧,他抽烟至今该有很多年了,很多年他都是这样伤着自己的吗?肉体的疼痛竟会给他带来精神上的愉悦吗? 可自己呢,不也是这样的吗?……肉体的疼痛,竟像是一种解脱精神的桎梏的方式,一种赎罪的方式…… ——主啊!求您宽恕我的罪过,将我从痛苦中解救出来,引领我…… ——引领我走上光明的道路! 「我向全能的天主和各位教友 承认我在思.言.行为上的过失 我罪.我罪.我的重罪 为此,恳请终身童贞圣母玛利亚.天使.圣人.和你们各位教友 为我祈求上主 我们的天主」 林知秋就在那时候,内心猛然震动了起来,他想起了十五岁那年和林道一一起读的祷词,想起了忏悔词所有的每字每句。他有罪的吗?他有的啊……他有罪!乱伦背德之事不算罪么?伤害生灵——他人的心和自我的肉体,这难道也不算罪么?以受害者自居并怜悯自我,从未自责,从未悔过,凡是有良心之人永不该这样!更是罪过!这都是……而正是这些令他深陷于痛苦之中无法自拔。于是他祈求起来,主啊,我父!求您宽恕我的罪过,求您帮助我,给我指明一条生活下去的道理吧…… 心的震动引发身体的战栗之时,他流下了泪水。 第二年春天,林知秋在某一个晴好的黄昏,和水吞下了大半瓶的安眠药。他躺在床上,没有戴眼镜,模模糊糊的能看到夕阳的光辉穿透了薄而透明的纱帘,晃着他的双眼。明明是如此温和的光线,却刺得他的双眼生疼。就是那样的昏黄色的光芒,渐渐地占据了他的视野,纱帘消失了,地板消失了,房间里的设施都消失了,最后连他的身体也消失了,一切都陷入了黑暗之中。那是人的精神的归宿,一片黑暗,一片混沌,就似是诞生前的母胎之内,温暖,安定,身处其中而不知航向,任意漂流。一切现世的病痛和折磨、疼痛和虚幻的快乐,都飘远了。 然而天父仍然没有放弃他,尽管他并不曾受过洗礼,并不算是祂的信徒,但天父依旧是赠予了他一根救命稻草——他被送去了医院,昏迷了三天后醒来,见到的第一个人是握着他的手、疲惫得睡着了的林道一。 “不会再有了……都会好的。你别怕,我在,你别怕。” 四月的春雨淅淅沥沥地下了起来,潮湿、凉爽,雨水把病房外的小花园冲刷得干干净净。父亲从病房外推门进来,伸手就要探看林知秋的情况,却被林道一轻轻拦下。他起身洗净了手,端了一杯水回来,俯下身,用指尖一点一点地蘸着水涂抹在林知秋的唇缝。这本是程序性的照料病人的动作,却因他指尖的温度和眼眸里的光而带上了旖旎的光景。林知秋说不了话,只能定定地望着哥哥的双眼:自己的影像占据了他的整个虹膜,而他明白,原来自己也始终占据着他的全部内心。 林道一终于是回了国内工作,和林知秋一起在邕市住着,偶尔回南城看一看父亲。他们的事,大概因为只有两个人相处,也没有什么可担心,便想怎样来就怎样来了。但林知秋始终知道,如今的 分卷阅读17 分卷阅读18 双秋 作者:林明景 分卷阅读18 生活也只不过是苟且偷安,与林道一多相处一天,两人相伴的日子就会又少一天。这也就是注定的结局了——在他们面前,永远都只有一条通往别离的道路。反抗么,反抗注定的命数是不可能的,仅仅拒绝成家就已经是荒谬……更何谈要道出实情,为了一个渺小的希望而咬牙努力?林知秋不敢,他想这样的努力简直是徒劳的;林道一亦是不敢,分离的那些忧思,哪会比世人的冷眼和辱骂更能伤着弟弟?他单是护着林知秋,让他的心病慢慢痊愈就已绷紧了神经小心翼翼,哪还会冒这种风险! 于是便慢慢地这样过,看着林道一相亲,甩脸色吓退了好几个姑娘,最终碰上小梁姑娘,林知秋终于是累了,闹不动了。每延长一个月时间,便像是打一次仗。父亲和独身的舅妈结了婚,两兄弟趁着酒宴溜出来在婚宴拱门下合了张照,林道一送给林知秋一枚钻戒。那是林道一从同院校的学弟那学来自己设计的,请了人,亲自监督着做出来,内里刻着道秋,两人却从没有戴过。林道一的手确实好看,只是空荡荡的,应该多个小巧的银环,但另一只从来就不可能存在于林知秋的无名指上。 也算是好运了吧。至少曾经唇与唇是相贴过的,体温曾覆盖过体温,水乳交融的时候说过甜言蜜语,舔舐过后颈上咬破的伤口,身体里汩汩流动的是任何人都不能比之更相近的血脉。天父恩赐了生命的延续,恩赐了短暂的疯狂的欢愉,若是没有天长地久,也不算得什么遗憾。 林道一的手臂抬起,揽住了林知秋瘦削的肩。他的两片唇低下贴近耳边,呼出的是温热的气:“知秋,睡着了?爸叫我们了,该走了。” 一瞬间,一丝丝阳光的暖意回笼到了林知秋的手背上。他才发觉自己确是已经有些意识模糊,浅浅地睡了,思绪却仍在活跃着。回想自己过去的这半生所用的时间,不过二十八年中短暂的一瞬,现实的时间却已过了很久了。他清醒前,内心忽然浮上了一个念头:若是把一切都逃避了呢?就如那年春天他选择闭上眼睛,他们亦可从此刻开始,远走他乡,避开所有的无奈和逼迫,远方是没有人的,远方是充满了自由与深切的爱的……然而还没等内心抓住这一想法,他便醒了。 「感谢主,是祢的死,你的复活,让我们得以重生。是祢十字架上流出的宝血,遮盖了我们一切的罪过。使我们能够脱离撒旦对我们一切过犯的控告。耶和华圣洁的父神,便不再按我们的过犯责罚我们,使我们得以在荣耀的天父座前欢喜相聚,赞美飞扬…… 天父,您是伟大的神,是配得称颂赞美的神,父神我感谢您,您应允我,您要以我的赞美为您的宝座;当我赞美您时,您就与我同在。父神,我感谢您,您应允我说,当我赞美您时,您要除去我一切罪的捆绑,使我在您面前有满足的平安喜乐,您要除去我一切的疾病,使我有一个健康的身心灵;您要除去我一切的邪恶之念,使我在属灵争战中成为一个得胜者……」 他睁眼,耳旁的声音像风一般飘远了,眼前是他的哥哥,林道一的眼没有望着他,目光落在了彩窗上的某个地方。林知秋垂下头,手掌里是林道一深蓝色的领带。他的指头动了一动,想要向林道一诉说刚才的念头,却只是握紧了手。 第14章 0310:番外 在八百万米高空握紧他的手的时候,我忽然希望飞机能在此时坠落。 父亲发来微信,说南宁的木棉花开了。然后他给我发了一张照片。木棉花是大道花圃中的木棉树,照片里,两边的车道都排起了长龙。我摁住语音,笑着问他:“去哪呢,那么堵?”他很快也用语音回复我:“前面沙江桥修路,后面追尾!”然后,又一条:“你和子鹿明天几点的飞机呢?”我听了两遍,放下手机,不再答复。 西安的花还没开,树叶也还没绿,只有阳光是暖和的。南城的三角梅想必开了吧,待到惊蛰过去,桂花也该开了。或许还有栀子。不过南城那里我已经不住了,屋门前的树长了新叶没有,我又怎会知晓?父亲询问我的语气没有多大情绪,我倒觉得他是在催我回去。南城我是早住不惯了的,回去也是一个旅客。在外面看到一条路,想起的只是南宁的样子。 在西北住是住得惯,吃倒没法吃得下。一碗羊肉泡馍,汤被辣椒搅得亮红,吃着便流眼泪,嘴上说“好辣”,心里却是想家乡菜想得要哭。找着一碗粉,加了牛肉,但不是想要的那个味道,人就不禁想起南城新街口的花溪牛肉粉来。烤羊肉是好吃的,可总忍不住拿去和南宁夜晚街头的烤生蚝比较。出门在外的旅人总以为哪样都是不及家乡好的,实际上只是如适应了母语一般,人们的胃适应了一方水土。以前在大学的宿舍里有一个北方人,吃了几天饭堂便开始往西餐厅里跑,两眼发着青说:“中国那么大,吃的东西那么多,可是我第一次发现,竟然只有外国菜才能抚慰我这个游子。”一些人背地议论他的矫情,“就好像是在本地人面前说当地不好似的”,然而,不过是乡愁。 成年前在南城住久了,总是向往更大的都市;到南宁以后,也未曾觉得以前的家有怎么好,回忆起来,只记得街头粗俗的小混混和素质不高的乡下人。可当自己离开它几千公里远之后,才记得起那座小镇也不尽是这些人,才记得起曾经在公园里打群架的人也有子鹿一个。离远了之后,就想起满城的桂花,秋蝉于树根下的遗骸,夏日夜晚昏暗的球场,冬日清晨腾着热气的卷筒粉和豆芽汤;就想起子鹿曾经骑着自行车穿过它的大街小巷,风把他套在短袖外的衬衫灌得鼓鼓的,扬起来。 诚然我对南城里外来务工的人们及他们的儿女都没有什么好感,甚至一度把它视作泥沼,但我最深爱的那个人,他的少年时光,是永远地留在了那里的。在情感最纯粹、彼此都仍是少年的时候,可以在夜里开一盏灯,肩并肩看同一本书;对未来没有任何的担忧,觉得可以就这样一直走下去,甚至趁着爸妈不在的时候亲吻彼此的眼睛——只因为那很美,彼此眼里都只有自己的模样。成年后有了分离,有了许多事情,当爱情中掺杂了□□、占有与控制、支配与臣服,爱情就变得只是爱情,失去了它原本的美了。它就成为了弗洛伊德或是德波顿一流所认为的欲望满足映射的“美”,可子鹿的“美”是要抛开一切欲念才能看到的,正如他在南城尚是少年的时候。 但,抛开一切对他的欲念,我又怎么做得到呢?清清朗朗的少年是美好的,却也无法接近,任有一些想法都是玷污着他,只有子鹿,偏激又专情的林子鹿,才让 分卷阅读18 分卷阅读19 双秋 作者:林明景 分卷阅读19 我敢于触摸他,亲吻他,求他的爱抚,求他双唇贴着我的背说他爱我胜过所有人。 说来我也好笑,我喜爱年少的子鹿是由于那时的他只属于我一个人却不敢爱他;待到我敢于用全部身心爱他时,他却已不仅仅属于我,更属于这个社会的世俗了。我曾抱怨过他为什么要生为我的哥哥,最后也只好用站不住脚的理由安慰自己:这样会比他人拥有更深的羁绊!可心里还是期盼能够和他在阳光下牵手漫步。他人极易实现的事,于我只能是梦中奢求。 刚毕业的那几年,南宁于我还是陌生的地方,于是便可以和子鹿共住一处,下班后一起去超市也没有人管。后来二叔和他的两个孩子搬来了,我开始觉得这座城里是不那么自由的,我的背后是一整个家,一整个家的眼睛都在看着我们,尽管他们毫不知情——知情可还了得?又后来子鹿开始做生意,具体怎样我是不知道的,子星刚刚大一就趁着假期跟过去,我跟在子鹿身边的理由就变得越来越少。子玉小了我十四岁,上初中那年不巧差我一届,便拜托要好的同事调进他的班里,晚修放学顺道载他回二叔家。到子玉进了高中,子星也毕了业,我一抬头才发现,身边已经净是熟悉的人,南宁也类如从前的南城,仿佛牢笼一样将我困住了。 子鹿被押着相过几次亲,有一个姑娘原是双方家长都很满意,快要成了的,子鹿和她没见过几次,对面倒是不介意,似乎认定了就是这个人。两家开会,商量什么时候订婚,他到了门口,又转身逃似的回了我俩的家里。他说,出门前还没吻我,就又回来了。他给姑娘和她的母亲写邮件的时候,我问他以后怎么办,他才慢慢地停下来,双手有些颤抖。“我不知道,我抗拒不了。”他望着我,眼里是少见的悲怮,“如果要结婚,我就得放下你。我现在做不到。”然后我们亲吻,上//床,他一遍一遍地念着:“子陵,子陵。” 能逃到哪去?以前我们的房子是不允许其他任何人踏入的,是一处“庇护所”,后来也只能改造,偶尔接待父亲和其他亲戚。我从南城到南宁,南宁之外又哪里有一方天地供我们二人栖身?我们固然可以到远方生活,可对于故土的想念,那是怎样都无法斩断的啊! 出门远行,于他人是换一处土地看风景,于我却是在子鹿和故乡的牵扯之间偷得几日喘息。在远方定居的生活是不可能的,当人要选择逃避的时候,单纯的离开根本没用,更何况世上原本就不存在可供逃民居住的世外桃源。唯一的办法,只有以旅人自居,在不同的地方辗转罢了。曾经写过一篇小说,题是要求定的,名为《流放百年》,当时并不理解题意,便写了两个永生之人游荡于世的故事。如今一想,若人只能与挚爱一并以旅客居于世间,那么“永生”也未免太过残酷! 前几日在华山,人生第一次碰到雪天,高兴得不行。同个一日团的游人多数从西峰上,攀到北峰再下,中间要走很多的山路,似乎将华山整个儿看一遍才不虚此行。子鹿和我只爬了北峰便下了,因为我望着两边茫茫的雪雾,吓得有些腿软。太高了,气压低,耳朵不舒服。他和我坐在北峰的亭子里,拧开装热水的保温瓶递给我,而我望着半空中盘旋的飞鸟出神许久:那或许是鹰吧。 下了雪之后,连续几天都是晴好的。我天生怕冷,冬天一晒着了太阳便不想挪窝。回程那日正好是艳阳天,子鹿将一顶帽子扣在我头上防风。机上有新一期的杂志,主题关于爱情。我问子鹿以后还能不能出来,他正在用电脑赶ppt,听到我的声音便笑了一下,说:“你想什么时候?我都行,你定个地名就成。”我望着他的屏幕不作声,心想,他这几天耽误了多少工作呢?至少我看得出,重要的会议已经因为决策人的缺席而推迟了好几个了。他见我不作声,便拍了拍我的手背,在页面上打了一行字:i ;born for you, and live for you. 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一句话,倒使我想起了他在大雁塔下找到迷路的我时的样子。阳光将他整个人笼住,眉眼间隐约还是当年少年意气风发的精神气。他找到我,见我在晒太阳,也不恼,像是习惯我离开他就会走丢似的,只站在我面前笑笑,说:“走吧。”我起身往前,他却忽然将我往他身旁一拽,五指扣住了我的左手。 后来父亲又说,栀子花也开了,香得很,我便回他:“我们明天就回,三点的飞机。” 在日光下牵手,已属难得的幸福。 分卷阅读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