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鹿不明》 分卷阅读1 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分卷阅读1 书名: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文案 郁郁不得志的废柴作家在下班途中遇见一头公鹿。 公鹿一天中一半时间变成人,一半时间变回鹿。 此鹿脸皮奇厚,死赖在作家家中,怎么赶都不肯走。 作家无可奈何,只好收留鹿男,被迫打开新世界大门. 结局很黑、很亮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欢喜冤家 搜索关键字:主角:鹿男,大石 ┃ 配角: ┃ 其它: ☆、1 初遇鹿男时,我正打算用祖父的枪轰掉自己的手。 我在一家出版公司上班,每天的工作,就是被枪毙。x城三面环山,公司的写字楼就建在城郊的半山腰上。两层店面式楼房,当中夹着薄薄的天花板,楼上是编辑和领导,楼下七巧板似的分作好几块,武侠区,爱情区,科幻区,恐怖区,画图区…我们这块,叫“爱些什么写什么,反正都过不了”区,枪毙率高达百分之九十。 白天我们乘公车过来,抽出键盘,打开屏幕,噼里啪啦打一通字,打完后交给李三枪毙,枪毙完重新写,写完再枪毙…最后一轮否决过后,我们就可以回家了。 李三三十出头年纪,外号“情商两厘米”,十年前写了几本畅销书,江郎才尽后就蹲在这儿拿我们出气。我们的稿子得先交给他审阅,之后才能邮上去。楼上楼下的人几乎从无正面往来,任何问题都靠邮件和电话解决。张三进公司那天,老板也下来了,那是我入职三年头一回见到自己的老板。他神气活现地在办公室玻璃门前嘬着烟屁股,一只白胖的手搭在壶形的腰身上,脖子上吊了根猩红的领带,活像用于酷刑的吃满鲜血的铁链子。他大声告诫我们说:“不是什么人都能坐进这间办公室的,首先你也得是个江郎。” “爱写什么写什么”区里就蜷伏着不少江郎,只是才和尽之间的距离短了些,所以还没出头就死了。比方说,我对面的哥们儿,我们管他叫a4纸,因为一写不出东西,他就吃纸。初进公司那会,a4纸还是个风华正茂的青年,打字比炸水管还有魄力。那时他一个礼拜只吃一张纸,现在一天得吃二两,还时常就着饭菜一块吃。 李三办公室的玻璃门总是半开着,方便我们连滚带爬地进去,再连滚带爬地出来。他恢宏的声音也时常沿着门缝,如滚水般潺潺地流出来:“滚蛋!重写!垃圾!枪毙!” 快下班的时候,他满脸阴郁地出来了,像条猎犬似的在夹板间巡逻。此君身段潇洒,有一种模糊而笼统的英俊,电视里漂亮的男明星,街头荷枪实弹的挺拔的武警,伸展台上高大而蹒跚的模特,男子医院招贴画上英俊的性无能者,这些人身上都有他的影子,他可以是他们当中的任何人。 他轻飘飘地踱到我身后,闷声不吭地看我打字。我感到一阵心慌,仿佛手银时有人开了摄像头。我慢吞吞地敲键盘,打一行删一行。渐渐地,他凑下身来,从我肩膀后面探出个脑袋,说:“你都在写什么?”我没答话。他便细声细气地说:“来,我教你。”他伸出五指钢叉,按下ba,按下删除键,完了拍拍我的肩:“你瞧,我帮你把垃圾清光了。继续。” 待他一走,我便摁下撤销健,刚刚消失掉的一万字变戏法一样地变了回来。于是我接着写:天哪我在干什么,我的老板是个脱毛的老气球,我的领导是个变态男….右手敲击键盘,左手打开抽屉,伸到一本文件夹下,缓缓摸出一把勃朗宁□□。 枪是祖父传给我的,他是个遗少,平生最大的乐趣,就是拿杀人的枪打鸟。他曾用一管高射炮炸掉半片林子,在此之后,便改用轻便的□□。七十年代那会儿,学生冲到了家门口。他最后一次举起这支宝贝,向树顶放了两枪。大约是消音洞挖错了地方,或是金属绣了,枪管突然走火,轰掉他半个右手。即便如此,他也舍不得把它丢了,也不知怎样修补了一番,传到了我手里。 弹匣里还有两颗子弹。从理论上讲,我可以先轰掉左手,然后固定抢把,再轰掉右手。我将它塞进大衣口袋,夹起公文包,离开了办公室。 车站建在山脚下,从半山腰下去,要经过一个斜坡。傍晚,太阳滑到了半空,靛蓝的天幕与鸽子灰的柏油公路间夹着一抹纤细的金线。快下坡时,从那里露出了一对鹿角,像两把树杈,弯弯的向两旁挺出去。没多久,一头公鹿就蹦了出来,小狗儿似的哒哒地跑来,仰头看看我。我也瞧了瞧它,接着往前走。它亦步亦趋地跟在后头,突出的嘴巴不时磕到我腰上。我回过身,它受惊般的后退了两步,等我拔开腿,它又跟了上来。 露天车站里没什么人,形同废弃的电话亭。我依在地图牌上等车,它呢,椭圆的眼睛嵌在叶瓣间,鹿角卡在树枝上,一动不动,仿佛也在等车似的。 六点钟,车来了。我跳上车,一路走到车尾,趴在车窗上往后看。那棵樟树摇了两下,便静了下来。它没有跟上来。 一个礼拜前,我刚搬了家。七层的公寓楼,我住在底层,家里除了常钻进几只耗子、一个团的蚂蚁和一个班的蟑螂,也还勉强能住。 到了家门口,天下起雨来。空气里白雾濛濛,揾了几点橘黄的车灯,雨滴连成串子,顺着屋檐一绺一绺地披下来,像铺了满天的白柳。 我把钥匙□□孔里,转了两下。这时,不远处又响起了哒哒的脚步声。我回头瞧了一眼,茫茫雨雾中刺出两只鹿角。不多久,它又湿漉漉地出现在我眼前,脚底踩着两汪水,虎虎生风地甩着脑袋,溅了我一身雨水。 我暗叫不好,飞快地取下钥匙,闪进门缝。门还没关上,就被它抵住了。它上半身立起来,两只细细的蹄子蹬在门板上,可怜巴巴地瞅着我看。我们隔着一扇门相持不下,而雨越下越大了。最后,我先放弃了。我让门大开着,叫它进来。它杵在门口,东张西望,浑身上下像洒水车似的往外喷水。我从浴室里取了块干浴巾,铺在玄关口。它小心翼翼地踏上去,蹭了好几下脚,又蜷起身,在上面来回打了几个滚。 擦干身体后,它忽然就精神起来了。我坐在沙发上削苹果,它小跑着过来,一脸痴迷地看着苹果。我把苹果放桌上,它埋头就吞了进去,吃完后又盯着水果盘看。我觉得很有趣,就把水果盘挪过去,它照吃不误。盘里装着五只苹果,它吃了四只,给我留了一只。我把那只拿来吃了。 吃完苹果,我起身去做饭,左手抄勺,右手打电话。动物园里没人接电话,打给动物保护中心,前台的女人认为我在搞恶作剧,忿忿地挂了电话。我把手机塞回上衣口袋,朝客厅里瞟了一眼。公鹿在地上铺了两片纸巾,正专心致志地反刍 分卷阅读1 分卷阅读2 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分卷阅读2 。 吃了饭,洗了碗碟,它也消化完了,一摇一摆地上来,有些讨好的意思。我把腿架在茶几上,慢慢点了支烟,招招手说:“来。”嘴角和鼻孔里喷出两股烟,打着圈,高高飘到天花板上去。它闻到烟味,看着那一串水泡似的烟圈,吓得原地乱蹦起来。我把烟碾死在吃过早餐的盘子里。厚厚的奶油里烧出了一朵霉圈,白烟袅袅,如发了精神病的富士山,突然喷发了。它仍旧不肯过来,半张脸埋进窗帘布,心有余悸地望着那坨烤奶油。 我认为,对一只动物,没必要太迁就,也不必太计较,于是面朝它又点了支烟。这次它没那么害怕了,或者说,它在努力适应我的陋习。它徐徐走来,到我脚边坐下,小巧的脑袋微微后仰,尽量不让鹿角戳到我。我抓住它两支角,凑近去,摆出一个逗狗的表情(这是我能唯一能想到的表达善意的方式)。大概是怕我把那它们砍去卖钱,一开始它显得很紧张。不过,当我松开手,去抚摸皮毛的时候,它放下了戒备,惬意地将下巴搁在我脚上,从鼻孔里呼地出两股气。 尽管第二天是周末,八点半时,我便洗浴睡觉了。我实在太累了,整个周一到周五,就是枪子儿从额头穿出后脑勺的冗长的慢动作;周末我终于倒下去,待重新站起来时,新的子弹又飞了过来——正如地狱给十恶不赦的歹毒定制的某种恐怖轮回。 而现在,我甚至没法轰掉自己的双手。我想一个人默默地把双手轰掉,默默地丧失劳动力,可屋里偏偏多了头大惊小怪的鹿!能够想见,当我轰掉第一只手时,它便会冲进来,踢掉甚至踩烂地上的枪。这样,我就还有一只手,一只手也是可以敲键盘的。 为此我一筹莫展。更麻烦的是,明天我得把这尊大佛请出去。它一顿吃五个苹果的前菜,多养一天,就得花至少十个苹果的零食费,太奢侈了。而且,它实在太大了,只消奋力地跳上去,天花板就会被这对杀气腾腾的兽角掀翻;哪天它闹个情绪,没准我的肚子就被戳爆了。综上所述,我想动物园的笼子比这儿要宽适得多。 半夜十二点,我准时甩开房门,十万火急地奔去卫生间。经过客厅时,沙发上有什么东西动了一下。我装作没看见,打道回房,从衣柜里取出一支棒球棍,继而折回客厅,在黑暗中一步步逼近沙发。 这时,沙发边台灯骤然亮起,一个男人赤条条靠着沙发,不安地冲我摆手。他说起话来,无论语调和内容,都极其怪异。因为他说:“我是鹿,别打我!” 作者有话要说:  hey ☆、2 我高举球棍,四下里看了一看。鹿的确没了,却凭空冒出了个□□、惊慌失措且口齿不清的男人。我拿棍头对准他,摆出绝地武士的架势,大声说:“你以为我会信?当我脑子被涮过了么!” 男人吓得头毛倒竖,眼球反插,不断重复一句话:我是鹿,别打我…. 起先我想胖揍他一顿,再将他丢出去,但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既然他手无寸铁,身上连一丝半缕的衣裳都没有,我又何必那样兴师动众呢?我说:“你拿什么证明?” 他便显得点痛苦了,仿佛努力组织了一番语言,才斟字酌句地说:“晚上九点到第二天早上九点,我变成人,其余时间,变成鹿。” “那你是人是鹿?” “鹿。” 我端量了他一会,打开一口立橱,指着里面说;“你进去,我把门锁上,等明天九点就见分晓了。”他张大嘴巴,神色呆木地看过来,好像压根就没听懂。我又指了指房门说:“不然你就出去。” 他微微摆了下身子,抛来一个乞怜的眼神。我丝毫不为所动,恶狠狠地朝门里晃了晃球棍。“快点儿!我还要睡觉呢!”这下,我总算明白过来,李三为什么喜欢吼我们了。 他盘着步子,两块膝盖相互摩擦着,走进了橱柜。我三两下锁了门,又回去睡大觉了。 第二天早上,我怀着小孩子拆礼物般的欣喜之情打开橱门,发现里面真的塞了一头鹿。它从人变为鹿,身体一下子就胀大了,很艰难地将自己填在橱柜里。四肢张开来,撑在墙上,两根鹿角卡得死死的。脸上展露出饱经磨难后的困苦神情,如同光天化日之下被开棺验尸的吸血鬼。我从墙上拔下它的前肢,又松了松下肢和鹿角,最后像扛假模特那样把它整个扛出来。 为了表达歉意,我喂给他两个苹果,和四个大梨头。起先,它还冲我闹小情绪,脸皱在一块儿,把水果踢飞出去。我耐下性子,一边摸着它的脖根,一边说了不少好话。它才慢慢把脸舒展开来,乖乖地把水果一个个捡来吃了。 它一头吃,我便向动物园打了通电话。那里的人说,动物园没走失什么动物,况且,他们也没多余经费去赡养这样一头庞然大物,建议我去动物保护所寻求帮助。我打给动物保护所,前台换了个男人。我又将情况说了一遍。他说得先告诉经理才行,让我稍微等等。电话里放了一段蓝色多瑙河后,他又把线切了回来;“经理想同你面谈,今天有空么?” 我挂下电话,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整装待发。出门时,公鹿仿佛洞察到了我的企图,一路跟到门边,嘴巴叼着我的衣角,呜呜直叫。可它真把我折腾得够呛,所以我头也不回,就走了。 经理是个面容和善的中年男人,微微有些发福,下巴和肚子软绵绵的,像垂了三个沙袋。他很客气地接待了我,又让我把情况汇报一遍。为了使他相信,我特意换上西装和皮鞋,衬衫也细细烫了一遍。他坐在办公桌后头,支着脑袋,认真地听我说完,又往本子里记了些东西,而后很爽快地说:“谢谢你的配合,下午我们会用卡车把鹿带走的。你在家等着便是。” 我从保护所回家,一路上哼着小曲儿,快乐得差点飞起来。等到了家门口,开了门,我飞悬直上飘飘欲仙的小心灵猝然就跌碎在了地上。鹿没了。客厅窗户大开着,风从窗外呼呼刮进来,吹得两片窗帘如船帆般上下鼓动。同时,茶几上的枪也没了。 我一屁股跌到沙发上,拔起电话拨给保护所。从中午到下午,电话一直占线。我一次次抓起话筒,又一次次丢下,到了后来,除了蓝色多瑙河的音乐之外,我的脑子里已经什么都不剩了。 下午两点钟,一辆大卡车停在了家门口。经理带着四个工装打扮的男人,搓着双手,满面红光地向我走来。我两手抄在裤袋里,像一幅卖便秘药的招贴画,堵在门口,结结巴巴地说:“发生了点状况,你得听我解释…”他走到门前站住,不置一词地盯着我看,肥胖的团子脸从红转白,从白又转为大西北独有的昏黄而茫然的土色。那四个工装男绞着双臂,凑 分卷阅读2 分卷阅读3 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分卷阅读3 在一旁看热闹。我嗓子眼干巴巴的,有气无力地哀求说:“你得相信我。” 他悲哀地摇了摇头,连话都懒得讲,就带人走了。卡车从门前开走了。这意味着,我被动物园和保护所拖进了黑名单。不过没关系,好歹那头鹿自己卷铺盖滚蛋了。我的小天地又恢复了清净。我回到沙发上,点了支烟,望着空荡荡的茶几想:也罢,谁说自残非得用枪呢? 每逢周一,公司里都要开例会。作为底层的头头,李三会将每个区的人逐一叫到会议室,进行一番语重心长的教导。爱情区和恐怖区的人最先进去。这两类书的销路总是很好,李三匆匆夸了两句,便把他们放出来了。接下来是科幻区和武侠区,时间稍微久一些。到了快下班时,重头戏来了:“爱写什么写什么”区的难兄难弟们,如判了死刑的囚犯,排成一队,弓头缩背,吊儿郎当地趟进会议室。 会议室里没有像样的长桌,当地只围了一圈座椅,四周矮桌上放着冷透了的茶水。有那么点像医院里的互助室。李三盘踞在当中一把转椅上,脚边堆着厚厚一沓被枪毙掉的稿子——全是我们一周的心血。一天下来,他那件价值□□的外套上堆满了烟灰,一双滚圆的眼睛像欢乐树朋友里的小动物那样血丝密布。 等我们坐下,他像蛰伏在下水管道里的毒蛇,冷冰冰地向底下的芸芸众生扫视一圈,随后从脚边拿起一叠稿子,开始大声朗读。每读完一篇,就评论两句。“充满童趣,像小学刚毕业的小屁孩写的。”“我想主角大约是智障。”“读这篇东西时,我吃了整整一瓶救心丸。” 从头到尾,我歪着脑袋,眼皮阂着,一根香烟从嘴角长长地拖出来,腮帮子一鼓一吸,不时从鼻孔里喷出两股烟。睡觉和吸烟两不耽误。等地上的稿子一层层薄下去,我才缓缓睁开眼睛。越往后,从李三嘴里吐出来的字眼就越惨烈。而我的稿子永远搁在最底下。到了下午五点半,即将下班时,李三才翘起两根手指,像捡什么垃圾似的,将我的稿子从地上拎起来。他神秘兮兮地先冲我笑了一下,然后突然松开手,让纸片哗啦啦地落回地上。 他没有朗读我的小说。因为我写的故事是吐在“文学”上的一口酽痰,拉在纸张上的一坨粪便,冲上读者面孔的一只拳头,剜进眼珠子里的一把杀猪刀。 李三恨我至此,也不是没有道理。几年前,我还在武侠区工作时,他帮我出版过一本书。小说发表时,他在博客上倾尽一切美好的词眼,洋洋洒洒地夸了我一番。最终,小说的销量还过得去,口风却很差。我一介无名鼠辈,被人骂几句,没什么大不了。那些人倒是集中矛头,对他好一顿口诛笔伐。说此人不但才华穷尽,连眼神也不好使了。打那之后,他的名声就彻底臭掉了;我也再没出过书,只在公司经手的几本杂志上发表一些豆腐干大小的“幽默四则”、“每天一笑”和几首狗屁不通的诗。去年,公司安排我给一个作家当枪手。没多久,那老头就上门投诉来了,说我写的东西“令人不安”,与他博大深邃情深意重的风格大相径庭。老板忍无可忍,想炒我。隔着办公桌,我一句话也没说,光像条癞皮狗似的可怜巴巴地瞧着他。显然,公司里不多我一个,也不少我一个,他想要的,不过是一个表态罢了。第二天,做完一顿痛心疾首的自我检讨后,我一头扎进“爱些什么写什么”区,一待就是三五年。他们说,只要被打进这里,就永无出头之日。此话不假。白天我在小隔间打字,老觉得脚下湿漉漉,浑身冷津津的,好像整个人都开始腐烂了。 傍晚,我下了电车,走上街头。夜晚的城市里一片灯红酒绿,霓虹扩大的光晕一汪汪漂泛在头顶上,鲜艳得要滴出水来。街上挤满了成双结对的男男女女,各式各样的头发和衣衫在燥热的夜风中翻飞,各式各样的口音绞着尖锐的电车声从耳旁疾驰而过。我那褊狭杂乱的小窝就在不远处,可此时此刻,我却一点儿也不想回去。我钻进地铁站,钻出地铁站,跳上电车,跳下电车,在城南与城北间来回穿梭,刷光了一张交通卡。铁皮车厢里充斥着一天下来的浓重体味,透过两排脏兮兮的窗户,一双双眼睛看向窗外黑漆漆的隧道,由于疲乏而显得麻木,而他们那泛着油光的表情又像在说:“怎么还没人下去?那群猪头就打算堵在座位上不动啦?妈的我恨你们,你们都去死吧。”发达的轨道交通让打发时间变成了一场空梦。于是,八点半的光景,我便到了家门口。 我一如往常地在门前跺了两下脚,旋开钥匙,推开了门。这时,后背忽然被什么东西顶了一下。我掉过头,正巧对上一双亮闪闪的椭圆的大眼睛。 果然,这天煞的兔崽子又跑回来了。 气急败坏之下,我举起公文包,劈头盖脸朝那孙子砸了下去。它本能性地往前送了一下鹿角,就把我顶得昏死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3 醒来时,人已经到了床上。九点半,它又变成了人,赤着身体,半跪在床边,神色难安地研究我。这下,我也没力气去赶他了,吊起一只胳膊,指了指衣柜说;“快去穿衣服。”他移开柜门,不知所措地站了半天,才挑出一件渔夫夹克,又套上裤子,可还是不习惯穿鞋,便光着脚,讪讪地到床边坐下。 我继而漫无目的地凭空指了一指,说:“要吸烟。”他起身从客厅里抓了一包烟,却没拿打火机。我又命令道:“打火机。”他问:“打火机是什么?”我比划了一下:“摁一下,会有火。”他跑到厨房,把煤气灶打开了。我几乎要哭出来了。只好自个儿爬下床,在客厅寻觅良久后,从沙发缝里挖出打火机,把烟点上。他瞧瞧煤气灶上的火,又瞧了瞧打火机,发出了恍然大悟的声音。 吸完一口烟,积攒了一天的沮丧之情随之纷沓而来。我哭着嗓子,自言自语地抱怨:“天哪,我为什么这么倒霉,你们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他揪着衣角,茫茫然看向我,搞得我又想把他塞进柜子里了。 “我觉得这里挺好。”过了半天,他像挤牙膏似的一个字一个字地回答说。 有关鹿男的来历,以及他为何盯上了我,他总不愿交待,我也便一概不知。我想,唯一合理的解释,大约是老天觉得我需要一个伙伴罢。 记得小的时候,有一次放学回家,我在小区门口发现了一只浅黄色的小奶猫。它还不大会走路,步履蹒跚地跟了一路。当我迈上楼梯时,它便急急地叫唤起来,往上爬两步,又滚了下去。我为它感到难受,便将它塞进大衣里,偷偷带回了家。母亲从厨房里出来,见我胸部微微鼓起,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就知道有鬼了。她一米七多的个子, 分卷阅读3 分卷阅读4 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分卷阅读4 手长脚长,天罗地网地将我困在桌角,扯下我大衣上的拉链。一只猫嗷嗷叫着就跳了出来。她跟着尖叫了一声,喝令我把它丢出去。那时,祖父正躺在摇椅上看报,断掉的手掌吃力地将报纸翻过去。他漫不关心地朝这边看了一眼,说:“就让这小家伙留下吧,就当老天送了个朋友给他嘛。”小猫留了下来,陪伴我一直到初中毕业。它死去的那天,我抱着它睡过的纸板箱从家里跑出去,蹲在路边哭了一个下午。鹿男的出现,总会让我想起那只猫。尽管他是头发育良好的公鹿,而且一下就能把我顶得背过去。 无论如何,鹿男就这样进入了我的生活。后来,我逐渐发现,除了体型过于庞大外,他并未给我带来什么麻烦。白天我出门上班,他出去觅食。晚上他变成人,会尽量帮忙做些家务,打扫清洁。不过,他终究是不谙世事的动物,很多事情还得慢慢□□。当然,为了排遣寂寞,我倒是很愿意在这上面花点时间。 首先,我得教他识字,得让他能够地地道道地说话。我从侄子那儿借了两本小学语文书,一个字一个字教他念。又买了一沓方格簿,给他练字。鹿男学会写的第一个词是“快乐”。当时他问我:“什么是快乐呢?”我想了想,说:“根本不存在的东西,就叫快乐。”诸如此类的问题还有很多,什么叫“邪恶”,什么叫“哭”,什么叫“笑”….为了帮助他理解,我不厌其烦地将这些词汇具体化:李三这类人就代表邪恶;第一次见到你,还有每天出门上班时,我就想哭;现在,每天下班回到家,你在门口等我,我脸上的表情就是笑。 周末晚上,我们呆在客厅里,一块儿看书。我把脚架在茶几上,衔着半支烟,有一搭没一搭地翻着本杂志。他把脸埋进一本皱巴巴的课本里,用手点着字,吃力地念:“我爱我的母亲,我爱我的父亲,我爱我的祖国——”念到这儿,忽然抬起头问:“那我们算什么呢?”我想了想,说:“朋友。”他哦了一声,提笔在上面沙沙写了一通。我凑过去瞧了瞧。他在下面补了句:我爱我的朋友。 不久以后,我在他身上发现了不少好处。比如说,当他变回鹿时,那对神气的兽角可以充当书架用。我看书时有个恶习,只看主谓宾,不看定状补,因而老是看得飞快。看完一本,就塞进两支鹿角间,最多一次可以塞五本。有时它会不耐烦,把书从头顶上甩出去。此外,它的皮毛也很舒服,比被褥和沙发要柔软多了。午歇时,我喜欢让他躺到沙发上,然后把脑袋搁在它肚子上,呼呼大睡。它的胸膛在我脑袋下一起一伏,四只有序运转的胃袋不时地突突跳动两下,如同有四个小孩在里面打鼓。 鹿男在言语和家务上的迟钝并没有挫伤我的耐心,接下去的日子里,我尝试着让他接触更多事物:音乐、球赛、象棋、自行车、电动游戏….并很快发现,他在电动游戏上有着异乎寻常的天份。我在一本小册子里密密麻麻记满了防御、进攻和升级装备的窍门。他却根本用不着这套。只要拿起遥控器,准就能赢。从那以后,他的生活除了觅食和消化外,又多了件事儿:帮我升级。每升一级,就有一袋苹果吃。这招很凑效,很快我的账号就满级了。我把它卖出去,赚了不少钱。 然而,令人沮丧的是,在走出山林、与这个社会短暂接触之后,他也学会了人类的狡猾。我含辛茹苦地教会他认字、教他如何说话交谈,他却反过头,狠狠咬了我一口。那天晚上,我泡完热水澡,躺在床上玩手机。他像鬼一样飘到门口,一言不发阴森森地看着我,吓得我呼啦一下跳了起来。我问他:“你干嘛!”他说:“你出来好么,我们得谈谈。”我跟他到客厅里,茶几上放了两杯热腾腾的巧克力,一只杯子下面压了张纸。当时,我的小心脏就扑扑跳了起来。此情此景,我记忆尤深,不忍追忆,从前考了鸭蛋,我妈就是这么来的…. 坐下来以后,我刚把手伸向茶杯,他就从杯子下面抽出纸片,声情并茂地念道:“你要不帮我支个窝,就休想拿我当书架使;不给苹果,就没有暖哄哄的鹿肚子睡了;每周都得去郊区兜兜风!不然,你的副本我不打了!”说完,他他妈的还莞尔一笑,一路把杯子送到我鼻子底下,真心实意地给我压惊。 我恨得满嘴嚼牙,却不得不一一满足他的要求。不消多久,我那七十平米的寒舍里架起了一只用藤树树条编成的硕大无朋的鹿窝,微波炉大小的冰箱里塞满了苹果,每个礼拜天,一大早就要带他出门,因为等乘车到了郊区,他正好变成鹿,可以满山蹦达了。我呢,只能干巴巴地蹲在公路边吃烟屁股,还不时被蚊虫咬上两口。有那么一两次,他跑来叼住我的衣角,叫我一块儿玩,我没好气地甩手大叫:“谁要和你玩!去去去!”它便以一种“爱玩不玩”的神情对着我,哼哼两声,又跑远了。 除却这些可有可无的不愉快,不知不觉中,我比从前更多地微笑了,每天思考的问题也不再局限于如何应付李三、怎样编织理由不去上班,转而变成了明天该怎么教鹿男嗑瓜子、打牌、用微波炉加热食物….不可否认的是,我开始期待第二天的到来,下班后我不再四处乱逛,而是一头钻进电车,竖起耳朵听列车员报站。 与此同时,鹿男的生活也面临着翻天覆地的扭转。之前,还在山林里的时候,同其他小鹿一样,他每天能做的事儿,无非是白天乖乖地呆在溪流边上休憩,晚上出来活动活动。可眼下,铺展在他眼前的,却是一个截然不同的五光十色的花花世界。他很快发现,人们总有干不完的事儿、说不完的话。白天,他们会为了一些无趣的话和事情努力大笑,到了夜晚,却冷不防地为了点小事儿而失声痛哭。街边的橱窗里堆满了稀奇古怪的食物,随着季节交替人们会更换他们的“皮”。人与人之间总有发生不完的矛盾、也会建立起纷繁复杂的联系。陌生人的生死离别在报纸和电视屏幕里轮番上演,而家人的面容与声音却只能通过照片和电话传达….当我怀着骄傲与家丑不可外扬的复杂心境,向他引见这个我生活了三十年的广袤世界,并竭力使他享受其中的种种好处时,却无力回避流窜于各个角落的衣衫褴褛的乞丐、窨井盖上蛆虫般的烟头、运河上若有似无的尿骚味儿,和电车里无处不在的由推搡引发的争吵和咒骂。我无时无刻不与之擦肩而过,却在今天才感觉到扎眼。所幸的是,鹿男首先被它光鲜迷人的一面吸引住了,根本无暇顾及到这些。 有一天,他问我:“之前,晚上你都干些什么呢?”我苦思冥想了一会,回答说:“有很多,比方说,打游戏,看书,看球赛,去酒吧找朋友买醉。”他把“买醉 分卷阅读4 分卷阅读5 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分卷阅读5 ”归为很“酷”的一类词,因而兴致勃勃地提出要求:“带我去买醉吧!”我拒绝了,并习惯性地纠正他:“应该说:带我去酒吧,而不是带我去买醉。” 他心有戚戚地望着我,眼神招人可怜,然而这个要求的的确确使我感到为难了。在白蛇传里,蛇喝了雄黄酒,便会兽性大发,像巨鞭一样在水里乱滚。依此类推,鹿男喝了酒,恐怕会变回鹿,更不堪设想的情况是,他会把吧台整个拱翻过去,这样,我就得去警察局喝茶了。接下去的一个礼拜,他老缠着我不放,一双眼睛终日里亮闪闪的,像两盏酒精灯。最终我退让了。要知道,在他抓起电玩遥控前,我并不晓得他是个游戏天才,同理,他也可以是个一等一的酗酒高手。 周五晚上,我带他去了城南的一家慢摇酒吧。那儿没有吵闹的电子乐,没有张牙舞爪的人群,气氛融洽,酒水价格也很公道。 出发前,我在电视机前支了张写得满满当当的白板,挥舞着马克笔,为他指点迷津:“进去以后,只能喝生啤、百利酒和果汁饮料,如果有人说你娘——就当是夸赞好了。要是感到头晕目眩、说话不利索,就千万别再喝了。最要紧的是,那里有很多漂亮姑娘,但无论无何,你都得跟着我。” 他则一如既往地将白板上的东西一字不落地抄在一张白纸上,又将白纸折起来放进口袋里,然后放心地拍拍口袋,跟我出门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4. 在酒吧里,我们遇到了“爱写什么写什么”区的同仁们,他们包了个卡座,一边痛饮一边互吐苦水。a4纸最先看见我们,远远地叫了我一声:“这回怎么没带姑娘呀!” 我们走上去,加入他们。鹿男彬彬有礼地冲他们打了声招呼,随即难掩兴奋地大声说道;“我们来买醉!”我的脸立马就绿了。大伙愣了一下,都哄地笑了起来:“你这朋友还真有点儿意思。” 老邹掉头向吧台上叫了一沓龙舌兰,和三瓶啤酒。我把啤酒推到鹿男眼前,自己喝龙舌兰。几杯酒下肚,气氛也就活跃起来了。大家一改往日垂头丧气的衰样,滔滔不绝地谈论着这两天变幻莫测的天气,继而讲到街头女人们的穿着,当a4纸说他的女友花了两千块买了条围巾时,话题又转向了所增无几的薪资。后来,场面渐渐冷下来,大家闷头喝酒,搜肠刮肚地寻找新谈资。就在这时,一个女同事不急不缓地抛出了一张王牌——李三。大家一下子又兴奋起来了,唾沫横飞地抱怨起他令人闻风丧胆的尖刻作风。老邹入行最久,为了博人一笑,难免抖一些黑料出来——当年他如何为难小作者啦,把某个画师扫地出门啦,因为和编辑处不来,把杂志社闹得鸡飞狗跳…. “不过这也是过去了,”他咪了口沙威浓说,“我跟你们说,他还想着东山再起呢。前些天还向从前闹翻的杂志社示好,人家压根不理睬他。也真够可怜。” “他怎么在咋们这儿呆下来的?” “你不知道?我们老板可是他的伯乐呢!” 鹿男在一旁傻乎乎地微笑着,插不进话。我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a4纸最近都玩什么游戏。a4纸说新出的特工游戏很有劲儿。大家就把李三的事儿抛之脑后,谈论起游戏来了。服务生见我们聊得起劲,过来问还要点什么。我们又叫了两瓶威士忌、四大壶黑啤,和两碟盐水花生、两盘鸡翅。 楼下的乐队奏起音乐,唱了一支很老的歌。歌唱完的时候,鹿男成了中心人物。大伙听说他在这方面很在行,就怂恿他传授经验。起初,他还不习惯被那么多人盯着,脸孔涨得通红,声音轻飘飘的,还犯结巴。老邹抓着鸡腿的手挥了一下,口齿不清地说:“别紧张!小伙子,慢慢讲!”他放松下来,一连串地说着那些术语,声音也变得娓娓动听了。桌边的人一齐托着腮帮子,醉眼迷离地听他说,还有人脱下外套,翻过来,用原子笔在上面做记录。 每次喝酒前,他都要先瞧瞧我,几次下来,弄得我都不好意思了——好像我很抠门似的。老邹看在眼里,猛地往桌上拍出把钱,说:“别看他脸色,今天我出钱!”既然话都摆在这儿了,我又能说什么呢?只好勉为其难地点点头说;“那你量力而行吧。”听完此话,鹿男突然就站起来,绕着桌子,摇摇摆摆走了一圈。我以为他喝疯了,低喝一句:“你干什么!坐回去!”他吃惊地问:“你不是让我靓丽地走么?” 凌晨三点,我们走出酒吧,到路边等车。路灯下,他眼眶发红,脸色异常惨白。我问:“你很难受么?可以熬住么?”他紧闭着嘴巴,点了点头。等上了电车,他把头靠在我肩上,已经万分痛苦了。 好歹回了家,他才扑到马桶上大吐特吐,吐完就变回了鹿,倒在地上人事不省。我拎起他的两条腿,像大功告成的杀人犯一般把他拖回窝,又在旁边放了只盆子。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他又吐了几次,吐完又接着睡。我只好搬到沙发上睡。他一吐完,我便起身去清理盆子,整夜都没合眼。 往后的三天里,他一直保持着鹿的形态。到了第四天晚上,他总算又变成了人,但却不会说话了。像是得了间歇性失语症,他再次回到了半年前的状态,只能用最简单的字眼。原来,他会说:“屋里太热了,我得脱件外套。”现在却变成了“热,脱。”饿的时候,也只说:“饿,吃。”更可气的是,过去他碰见什么麻烦,我过去帮忙,他会说:“没事,我一个人能行!”现在,他却笑咪咪地对我说:“滚。” 当然,他也意识到了这点,所以每次说话前,都会张大嘴巴,竭力地想多吐出几个字来,却仍于事无补。眼见半年的努力被一顿酒精浇得灰飞烟灭,我整个人也萎靡下来,但除了沮丧之外,什么都做不了。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半个月才有所好转。然而,当我志满意得,以为苦日子就要到头时,情况却来了个急转直下:他开始说外语了。某个晚上,我表达了一些观点,他点着头说:“lst die! lst die!”我瞪大了眼问:“你说什么?”他惶恐地摊了摊手,紧跟着来了句:“licht!”我听了心里咯噔一下,心想这可坏了,这下,我所面临的问题不再是如何重新教他说话那么简单了,而变成了,为了迎合他,我得学习外语。这还没完,第二天,他开始说俄语,接下去的几天里,他分别用英语、爱沙尼亚语、拉丁语、印度语和我捣浆糊。 一开始,我还能够麻痹自己,假如他每天学会一门语言,那么终有一日他就会说中文。况且,虽然他不会说中文,但大致能明白我的意思,这比鸡同鸭讲要好多了。然而没多久 分卷阅读5 分卷阅读6 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分卷阅读6 ,他突飞猛进的智力徒然转移了方向:他开始修水管、修电器、煮咖喱、做甜点、鼓捣照相机、用拉丁文写诗、骑自行车、打网球、游泳…于是我又想,如此一来,我就不必为生活上的事操劳了,一回到家就有热腾腾的饭菜吃,家里坏了什么东西,也无需花钱找人来修,下棋打球也不愁找不到伴了,这样说来,他可比小黄强多了。 不过,老天并未打算就此放过我。诸如此类的事还在不断涌现。鹿男分分秒秒制造出来的惊喜正如病毒一般在我的小房子里蔓延。尽管从客观的角度上讲,这些都是好事,但是不安的情绪依旧像乌云一般笼罩着我,使我像更年期的仓鼠一样茫然无措——因为作为一头食草动物,他不知怎么学会了拧断鸡的脖子。久而久之,“预想”这个词眼在我眼里变成了马桶盖下的一声闷屁。夜晚我无法安睡,甚至不敢闭眼,我担心睁开眼时,他会把刀架在我脖子上。这样,白天上班时,我面对着屏幕,却一个字也敲不出来,而且总觉得口渴得厉害。我开始频繁地往返于办公桌和饮水机之间,脸虚肿着,脚步飘飘然,像用氢气球吹出来的人偶。 直到有一天,我洗完澡,从浴室里出来,发现电脑屏幕亮着,他正儿八经地戴着夹鼻眼镜,一会查看一下股票入仓出仓情况,一会在走势截图上勾三角——正如你能够想见的,我终于彻底地崩溃了。旋即萌发出一股摧枯拉朽的自卑感:看来我这座小庙无论如何也供不起这尊大神了。于是,趁他睡熟时,我在网上做起了鹿贩子的勾当。 我在网上商场填写的信息如下: 名字:鹿男 性别:雄性 年龄:7岁 商品信息:成年公鹿,身体健壮。性格温顺,无不良嗜好。精通多国语言,琴棋书画样家务理财样样都行,生活好伙伴,你值得拥有。 价格:你说了算 结果是,没有人来购买。他们都以为我疯了(我能不疯么?)。甚至有心理医生留言说:你需要帮助,这是我的电话,请速与我联系。此外,动物保护协会、科学研究所的人也留下了联系方式。 为了增强可信度,我又传了不少照片上去:一头鹿骑在沙发上看书,一头鹿趴在电脑前发邮件、购物,一头鹿把蹄子摁在颜料盘里,奋力作画…(是的,即使变回了鹿,他依然干人类的事)但依然没人肯相信,他们一致认为:这是继华南虎事件之后的又一次恶劣的讹钱行径,并因此扬言要举报我。 作者有话要说:  咩哈哈 ☆、5 过了一个礼拜,鹿男没走,我被请进了警察局。念在这两年的情分上,为了确保他不被发现,我老老实实地交代:因为工作压力过大,我的精神出现了一些问题。他们给我安排了一个心理治疗师,我也积极配合。当然,整件事也有好的一方面。公司给了我一个月的休假期,这让我或多或少得到了些安慰。在那短暂而快活的一个月里,我每天所需做的,就是躺在治疗师办公室里的长椅上,对根本不存在的病情进行信口胡编。 在那间光线昏暗、烧着安神香料的办公室里,我积攒了多年的职业素养得到了全面展露:我以精神病人的口吻絮絮叨叨地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分解得支离破碎同时漏洞百出,当治疗师抓住疑点不断逼问时,我便歇斯底里地大叫两声,然后无意地吐出两句真话。这些就够了吗?不,我渴望更长的假期。于是,我索性蜷缩在长椅上,模仿起鹿的形态来。当晚,我以匿名的方式浏览了他的博客,上面写道:“病情严重时,他甚至妄想着自己就是那头鹿。不过这种状况在之前的病例中也曾出现过。当时有个女孩,自称能见到一种隐形的蟒蛇,就诊时,她曾紧紧缠住一根柱子不放,说她刚吃下一颗蛋,必须绞碎它。” 在此需要声明一点,我如鱼得水的表演完全得益于a4纸写的一本关于精神病人的小说。尽管那本小说被李三无情地枪毙了,但经过我的身体力行,从实践角度来说,这确是本杰出的写实小说。 经过长达一个月的诊断,治疗师终于艰难地下了定论:此人的确由于工作压力而导致精神失常,同时,因为常年郁郁不得志,又迫切地渴望成名,才会在网上自导自演了这出闹剧。最后,他建议我再腾出一个月的时间进行治疗。 到了此时,所有的一切转而变成了摆在桌面上的交易:他想赚更多的佣金,而我想要更长的假期。可问题在于,公司不会给我那么久的假期,要多耽搁一个月,我的饭碗就不保了。另外,在一个心理治疗师面前演戏无疑是件苦差事。他不是傻子,如果我是傻子,那么一切就好办了,可坏就坏在,我也不是傻子,恰恰相反,我的所作所为目的明确。一旦展露出动机,就前功尽弃了。我曾不止一次地怀疑,在之前的一个月里,他对我的装疯卖傻坐视不管,是为了诱敌深入,从而揭开最终的阴谋。如果是这样,他将在之后的一个月里主动出击,杀得我片甲不留。毕竟,从根本上讲,这桩雇佣关系的建立不在于我,而是警局。他的双肩上承担着比医患关系更为沉重的负担——整个治疗过程都在警局的监督下进行着,他得随时向警局回报情况。 等幡然领悟过来,我的日子就没那么好过了,每一天都如履薄冰。对假期的渴望随之荡然无存,我甚至盼望能早点回到工作上去。与其焦头烂额地同他周旋,还不如坐在冷冰冰的屏幕前敲字呢。更糟糕的是,我想要加速病情好转的念头开始受制于逐渐枯竭的思维与表演——a4纸的小说只有五万字,里面的招式已经用完了,接下去就要靠自己了,然而我对心理学这玩意儿的认识却贫乏得可怜。与此同时,治疗师终于放开手开始玩我了。我像蚂蚁一样在他尖锐的目光和喋喋不休的询问下苟延残喘。有那么几次,我想冲上去揭下他的皮,看看他是不是李三扮的。 当我被压迫得无法喘息时,局势又调转过来——因为我被逼得真诚地发疯了。当我的意志力和耐心开始分崩离析时,治疗渐入了佳境。我们如两面镜子那样坦诚相对,我的真诚以相同的效果在他身上得到了反照,我逐渐瓦解的防线与日益突显的妥协吹散了他脸上好整以暇的神态,取而代之的是不计回报的关怀与怜悯。 你瞧,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在心理治疗师的办公室里,一个精神健全的快活的人是得不到任何关注与同情的。只有当其中的一方突然变成了施舍者,拥有了高高在上的权力,所有的问题才会迎刃而解。于是,仅过了半个月,治疗就圆满结束了。他送我到门口,以一种开玩笑的轻松口吻说:“我也弄不明白,不就是个玩笑嘛,何必那么兴师动众呢?”我很想表 分卷阅读6 分卷阅读7 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分卷阅读7 示赞成,但什么也没说。他又说:“憋得难受吧?接下去好好放松一下,毕竟马上又要工作了嘛。”继而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烟给我。我谢绝了。 晚上我步行回家,想马上回去好好睡上一觉,却在街边踯躅不前。夜空中铺满了厚厚的云块,几架飞机呼啸而过,从云缝间抛下几缕微光。我的心绪像云端的天空被莫名的空虚与困乏占领了。近两个月的治疗多多少少改变了我,却并未对鹿男产生任何影响,他仍旧在成为神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也就是说,这笔事的根源性问题没有得到丝毫解决,从医院到家里,不过是从新的囹圄回归到旧的困境中。鬼知道鹿男现在在家里做什么,也许正自作聪明地改造家居,也有可能把一箱老鼠夹铺在地上,等我被夹得嗷嗷乱叫。 十点钟,我回到家。还没按门铃,鹿男就把门打开了。看来他一直守在门边等着我,至于等着我要做什么,就不清楚了。我站在门外,平静地望着他。我想即便他现在变成一颗陨石向我冲来我也不会惊讶。然而他却突然开口说:“都是因为我,是么?” 我一下子张大了嘴巴。他又说:“我回来了。我又是鹿男了。” 过了许久,我才缓过神来。我不可置信地低叫了一声,雀跃着跳上去,挂在他身上,像要攫住一样失而复得的宝贝那样紧紧地抱住他。就好像什么疾病消失了,悬在脖子上的刀轻轻地放了下来,笼罩在头顶的乌云顷刻间散去,几个月来我头一回发自内心地放声大笑。 一整晚我踏踏实实地睡在鹿男暖烘烘的肚子上,因谎言般不切实际的欣喜之情长久地萦绕在心中,我始终难以入眠,却感到疲惫被一扫而光了。在鹿男无所不能的日子里,我几乎自卑地暗暗觉得,这所小屋,这里的一切,包括我,都是属于他的。而现在,这儿又是我的小窝了,鹿男依然是我的鹿男。类似于改朝换代的彷徨与恐惧不复存在后,我突然宽容了起来,意识到之前的种种顾虑与惊怕是多么可笑。谁说一头鹿就不能比人聪明呢?就算他样样都比我强,那又怎样呢? 作者有话要说:  木有人咩.... ☆、6 回去工作后,我在办公室呆了一个礼拜,就出差去了。那天早上,我还在睡觉,电话铃声突然响起来。我伸手往床头柜上摸了半天,才接起电话。那头李三冷冰冰地说;“喂,还没醒?”听声音好像是在车上,他情绪不大好,口气有点冲。我问:“有事么?”他说:“今天你不用来办公室,到总部跑一趟。具体做什么,查邮件去。机票帮你订好了,去机场取便是。” 我看向窗外,天已大亮。“几点的航班?” “十一点,现在从你那乱哄哄的床上给我跳起来,赶紧!”说完他挂了电话。我瞪了一会手机屏幕,蹭地就从床上蹦了起来。 我一只脚光着,一只脚勾着拖鞋,打着跌冲出卧室。鹿男像支化了一半的蜡烛,懵懵懂懂地站在客厅当中,睡眼惺忪地问:“怎么了?地震了么?我看见窗外有奇怪的光。” “没地震,去睡觉。” “那你——” “出差。” “出差是什么?” “就是去很远的地方住两天。” “你还回来么?” 我没再搭理他,烧火箭似的在几口橱柜间射来射去,脚底板下虎虎生风,扇得他左右乱摆。过了一会,他才稍微摸清了状况,问:“要帮你做早饭么?” 我停顿了一下,又埋头去整东西。“帮我拿点东西。” “拿什么?” “我不知道。” 他就原地自转了两圈,一头扎到电视机柜前,跪着,茫茫然看过来:“要唱片么?” 我想也没想,说好哇。他拉开抽屉,手插进去好一顿乱搅。 “赫里格兰?” “要。” “危险之衣?” “要。” “斯坦利路?” “要要要。” “塑料岛?” “.....先放着。” “遽变之风?” “不要,我会头痛的。” “流星圣殿?生命万岁。” “丢了。” “这是什么?鹅乐队?” “够了,我背不动。” 一阵混乱后,我带着几件衣服、一袋公文,和一堆后来根本没听的唱片上路了。鹿男显然没适应我的外出,每隔一个钟头就打电话给我。 “喂,你还没变回去么?” “是啊,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你有什么事么?” “我可以多吃一个苹果么?” “吃吃吃!零花钱放在桌上,别忘了去补货。” “哦——” ..... “怎么又是你?” “是,我还是没变回去,我想我可能是太紧张了。” “你紧张什么?” “你到哪儿了?什么时候回来?” “马上登机了,等下就别打给我了。周六回家。” ....... “怎么老是你?” “刚才怎么不接电话?” “刚才在飞机上。” “哦.....你下飞机了么?” “废话,不然呢?” “我很无聊。” “那就找点事儿做做。” “不过打电话还蛮有趣的。” “随便你,别打给我就好。” ....... “你不是下飞机了么?怎么又不接我电话?” “菩萨,你到底要干嘛?你一天都没变回去么?” “我从街边抓了只小猫玩,可以么?” “.......你高兴就好。” “它脖子上挂了块牌子。” “那是人家养的猫,快放回去!” ....... “没人要这猫啊,我在路边等了半天.....它瞎了,没人要它。我可以带回家么?” “....你喜欢就好。” ...... “大哥,都十二点了,你放过我好不好?” “它到处尿尿....” “用纸板箱装点沙子,让它尿上面。” ..... “说!” “零花钱用完了。” “那么快?” “买了猫粮、猫沙、还缴了电话费。” “电话费不是刚缴过么?” “......又缴了一次,打电话很花钱么?” “咳咳!” “你感冒了么?别吸烟了,那东西会把肺熏黑的。” “你在家等着,等我回来,咱们得好好谈谈。” ....... “又是我...” “.....” “喂?你在么?” “.....我死了。” “你别吓我!” “不骗你,他们正在 分卷阅读7 分卷阅读8 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分卷阅读8 往我身上撒土。” “不是该先去火葬场么?” “那里满了,他们先把我埋进去,再烧了,就像做叫化鸡一样。” “那你怎么还在说话?” “我变成鬼了。” “那你可以从电话里爬出来么?我想看看你。” “我没死!我活着!有什么事你说!” “我遇到麻烦了。” “......”才怪。 “那只小猫,我在给她起名字,不知道叫什么好。我可以叫她大石么?” “不行!那是我的名字!” “可你不在哇。” “你不想让我回来是不是?” “那我换一个好了,你取好不好?” “.....什么样的猫?” “黄毛。” “眼睛瞎了?” “是的。” “叫金毛狮王。” “为什么?” “去书架上找一本《倚天屠龙记》,看过就知道了。” “可她是女的。” “你是想叫她紫薇么?” “什么?” “现在放寒假是吧?去翻翻电视台,有一部清宫剧....” “就是男主鼻孔很大的那个。” “对对对。” “我在看.....可我喜欢小燕子....” “....你知道我喜欢谁么?” “谁?” 我像念“洛丽塔”一般缓缓吐出那神圣的三个字:“容嬷嬷。” 他把电话挂了。 ...... “我今天干了件很酷的事儿!” “你......喝酒啦?” “我和人打了一架!” “哦,打赢了么。” “一开始我按《倚天屠龙记》里的招式和他打,挨了两拳。后来照你书上写的,就把他揍趴下了。” “真的吗!” “可不是,先打他脸,他避开,再一脚飞到他小鸡鸡上。”(这下你知道为什么我出不了书了吧...) “那是姑娘的打法。” “管用就好嘛。” “你有伤着吗?” “鼻梁骨歪了,流了好多血....我去兽医那儿,被赶了出来。去对门医院,他们说只治妇科病。” “笨死你算了。后来怎么办?” “我就回家了,金毛狮王扑我脸上,鼻梁骨响了一声,然后就没事了。” ........ “小猫照料得怎么样了?” “你居然主动打来了!狮王很好,兽医说他是个男孩。我在看动物世界。” “放到哪儿了?” “秋高气爽时节,小动物开始交配了....噢噢噢!快看!那两头公鹿也在交配!” 我把电话撂下了。 下面来说说我这两天的工作。 李三在邮件里写道:这次你有两件事要办: 1.联系作家xxx。他从美国回来,要在b城两天,你跟他谈谈下本书的情况。我把你的联系方式给他了,他的联系方式如下:xxxxxx具体怎么洽谈,看下封邮件。 2.附件是南方区这两年业务报告,还有所有合同的扫描件,你好好看两遍,到总部跟大老板回报。具体怎么回报,看下下封邮件。 3.你一定很奇怪,这些事怎么交给你做吧?没错,我举荐你的。因为你走出的两个月里,我觉得天空更蓝了,草地更绿了,阳光更灿烂了。这个礼拜我在写一本新书,为了起个好头,我暂时不想在公司里看到你。 事实上,李三没把话说完。那个作家,我们称之为“那个人”,是个极其难缠的家伙。他的可怖程度,很难用简简单单的几件事讲述清楚,唯一恰当的比喻是,哪天他寿终正寝上了奈何桥,孟婆一见到他就会自己把汤给喝下去。去年,他来南方续约,老板“偶染风寒”,让李三找他谈。整个下午,会议室的门紧紧关着,里面半点声音也没有,仿佛整个世界在那扇门后面死去了。到了五点半,门才缓缓打开来,那个人像普度完苍生的上帝一般飘飘然移出会议室,以“好了你们的感恩我收到了,平身罢”的姿态离开公司。过了好一会,李三才出现在会议室门口,一手扶着门框,一手夹着刚签完的合同,小膝盖咯咯颤抖着,整张脸跟雷劈过了一样。 合同签了三年,合同期内除了定时检查工作进度,大且不会有什么问题,领导们乐得放手不管,让我们这群小出马。田忌赛马。 公司订的宾馆地段偏僻,计程车兜兜转转,到了晚上十一点钟才找着。到了房间,我便一头扎在床上,累得动弹不得。十二点,我收到一通电话和一封邮件。电话是大老板的助理打来的,说他在外地出差,得礼拜五才能回来。此外,那个人发来一封寥寥数字的邮件。上面写着:周一周二可能有空,等我消息。 然后他放了我两天鸽子。 那两天,我无事可做,也不想出去。b城天气糟透了,终日里烟雾蒙蒙,很多时候都看不见对街的建筑。路上很少有人,偶尔冒出几个,都抄着双手,埋头匆匆走过。脸上戴着面罩,只露出一双眉眼,眉头拧巴在一起,好像对生活厌倦到了极点。到了周三清晨,雾霾终于散去了一些,街上显露出零星几点色彩,车,广告牌,行人的衣裳,不消多久,狂风卷着黄沙又丝丝拉拉吹了过来,所有的人,所有的色彩,如海市蜃楼一般又消失在昏黄的尘土中。两根光柱从远方灯塔上抛射下来,如同夜海中救生艇上的手电筒光,不分昼夜,漫无目的地在沙海中飘摇。灯光打到半空中,就被混沌的灰黄色吞了下去,半声回响也没有。 鹿男在电话里问我过得怎样,我环顾四周,顺便望了眼窗外毫无起色的天气,告诉他说:白纸般浆硬的单人床、深棕色的圆形茶几、玻璃烟灰缸、棕绿绒垫沙发、组合咖啡、瓶装纯净水、环形清喉糖、热气腾腾的冰箱、蓝色塑胶包装的网线电缆、数字惊人的价目牌、结满茶垢的电热水壶、形同绑腿带的备用卷筒纸、门缝下悄无声息翩然而至的夜总会广告、浅灰网络信号上的惊叹号——这就是我在这儿的生活,它已经被一系列客观具体的物件代表了,它缺乏可陈,它操蛋。 挂下电话后,我跳回床上,来回调台。屋里没点灯,昏暗的天色下电视屏幕每秒跳动一下,在空乏无尽的烟尘中鲜艳得不切实际,像从迟暮的妓女脸上洗下来的妆料,腌脏而沉重。天气预报,新闻,电视剧,娱乐节目,天气预报,污染预警.....才过了两天,我就想家了。随着有限的时光在这呛人的天气下无限伸展,这种念头正如泥淖中的车轮一般势不可挡地愈陷愈深。 我摸着冷冰冰的枕头,想着鹿男一起一伏柔软的肚子,女主播机械式的声音中,我想起鹿男念书和吃苹果的声音,我想 分卷阅读8 分卷阅读9 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分卷阅读9 念周末郊外澄澈如洗的天空、市政厅前大片大片绿被褥般的梧桐叶、蛋形歌剧院门口被化学剂漂蓝的池水、女人们砌满了白粉的脸上跳动的阳光....假如要在这儿呆上一年半载,那么我会像判了死刑的囚犯那样尽早麻痹自己,来适应当下的环境。可我只需在这儿呆上一个礼拜,一周之后,所有的想念和记忆又会变为现实,正因如此,所有的嫌恶和期盼异常地尖锐了。在这样的时间,在这样一个地方,没有什么人是我认识的,没有什么地方是我想去的,没有什么声音是我期盼听到的,我唯一能够做的,只有周而复始地徒劳地想着远处的南方。回去以后,我要去露营,要去郊外兜风,要去市政厅前的草地上睡觉,要去参加马拉松,去海上骑摩托车,去老家的山上挖竹笋..... 然后我又想到了鹿男,不知怎么就想起了他。他高大得肆无忌惮的身躯、常常被自己绊倒的长长的腿、笨笨的手、温水一样的嗓音、慢得让人绝望的语速、看似若有所想实则茫然无措的眼神、不怀好意的巨大食量、低而持久的笑点、走在街上贼一样兴致勃勃的模样,还有戴着夹鼻眼镜时老干部一样的表情.....一个古怪的念头让我来了精神,我突然想道:等我老了的时候,当妻子向孙子讲起田螺姑娘的故事,我要把那小屁哈抱在膝盖上,告诉他:很多年以前,我遇见过一个专给我惹麻烦的田螺男.... 我就是在那个时候开始写鹿男的故事的。我像一个闻见早餐气味的孩子,从床上蹦下来,坐到书桌前,用纸和笔开始写。因为很久都用电脑,我的字变得很难看,可我丝毫不在乎,飞快地将那些事,无论大小,无论是否值得一提,都记录下来。仿佛只要停顿一秒,那些记忆就会悄然流走。 夜晚降临时,城市上空漾起了斑斓的灯光,我的纸上也爬满了苍蝇似的让人看了万箭穿心的黑字。故事离结束还很远。我搁下笔,把纸叠起来,放在一边。当我再次抬头看向窗外时,厌倦与沮丧不复存在了,我感到了快乐。很久以前,在一本方格本上写下一大篇狗屁不通、错字连篇的东西之后,我也曾感到这样的快乐。那时我从来不会把一个故事讲完,所有的故事都停留在最完满的阶段。小时候,每天都写日记。小黄死了以后,我把它的部分划去了,祖父死了,我就把医院里那段删了。任何改变发生时,除了在纸张上篡改现实外我别无他法,只能听天由命姑妄随之,不知不觉中我的日记逐渐脱离了现实,那些实际存在过的快乐片段由于破碎而失去了真实性。所以,后来我没有再写下去。我怕写着写着,那些人会从日记里猝然消失。之后我进了出版公司,开始写点别的东西。里面的人对我说:你得把故事写完才行,每天要写至少六千字才行。起初的日子里,我对这份工作尚还满足,想一想,敲字既不需要多大技术,更不是什么体力活,只要按上面给的要求好,再差劲还是有人看的。可除此之外还能有什么? 我把目光从窗外调转回来,对着桌上密密麻麻的字迹,点起一支烟。下午那一闪而过的念头又跑了回来,这次稍许改变了一点儿:很多年以前,我遇见过一个专给我惹麻烦的田螺男,而现在.... 窗户半开着,风沿着窗缝刮进来,削断了半根烟。烟头簇红地亮了一下,又暗了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7 周三晚上,那个人给我发了条短信。短信内容与杀手任务类似,只有时间、地点和他的穿着。晚上九点,我打了辆计程车去二环。橙黄色的车穿过寒夜的迷雾和迷雾中若隐若现的蛇目般的灯火,停在一家酒吧门口。 他还没来,我坐在吧台上,左一杯右一杯地先喝起来,又吸了三支烟。三刻钟后,他才进来。正如短信写的,他穿着驼色长风衣,尖得近乎刻薄的鼻梁上架了一副雷朋墨镜。坐下来后他没有摘眼镜,只抱着胳膊,王家卫似的在那两片黑色玻璃镜片后面观察我。 我瞟了眼手腕上的电子表,十一点半,时候不早,大家好聚好散。我咳嗽一声,向他伸出一只手说:“晚上好,我是——”他向后躲了一下,拒绝了,并直截了当地表示,对我姓甚名谁不感兴趣。 这家伙姓秦,据说血统挺纯,血统这东西,放之任何物种皆准,但凡血统纯,这人要么智障,要么就是个性格极端的变态。他显然是后者。 “我该怎么称呼你?”他漫不经心地说,“小作者?” 这下,我又觉得他属于前者。“你对我叫什么不感兴趣。”我说。 “哦对,我偏头痛害得厉害,没功夫记多余的人名,”他干巴巴地说,末了补了句:“请见谅。” 我在心里呸了他一脸。尽管对他写了些什么、工作进展到何种程度丝毫不关心,但出于工作需要,我还是故作为难、有滋有味地说:“那本杂志刚开刊,很多事才起头,有什么不周到的地方,你尽管说就是。连开三期天窗,读者走掉了不少,我们也很为难。” 他再次不予置答,像一块抱着胳膊的石雕一样缄默无声。我想他可能睡过去了吧,于是伸手在他眼前晃了一下。这回算是自找麻烦了,我刚要收手,他便风驰电掣般的射出一条胳膊,牢牢扣住我的手腕。这家伙看来是个练家子,手劲极大,捏得我当场就嗷地叫了出来。好在我的脸皮和他的手力是一对矛盾,叫完后我紧跟着说:“我是想问你要喝什么!” 他松开了,我的手像遗像前蔫掉的白菊一样当空垂下来。我哆嗦着收回手,颤巍巍地点了支烟压惊。他向吧台后面抬了抬下巴,酒保立刻送来两杯酒,他抿了一口,若有似无地笑了一笑:“你这种人都写武侠。” “古龙还被人砍了呢。”我反驳道。这家伙做过功课。 “你放心,没什么人会来砍你,不值得。你只会一点点变老,然后死去。” 我耸耸肩;“这样不是蛮好。” 他又不说话了。我们面对面喝了两杯酒,又面对面吸了支烟,期间我忍不住抓了两下屁股。吸完烟,我下意识地检查了一下手表。十二点十分,秒针啪啪地还在跳。 十二点十分零四十五秒,他突然开口说话:“你压根不感兴趣。” 我说:“你是故意的。” 他继续以沉默应答。我毫不客气地打了个哈欠,然后像磕了药的小白鼠一样左右摆动身体,跟着酒吧音乐哼哼唧唧唱起来。他不说话,我就打算这么唱下去了,若是到了一点钟他继续保持沉默,我就跳到桌上唱。 最后他服输了。他说:“你别唱了,我给你看样东西。”说着掏出一包烟,放在酒杯边上。 我没领情,继续唱 分卷阅读9 分卷阅读10 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分卷阅读10 ,一边唱一边做脱眼镜的动作。这时,舞台上的乐队正在调动气氛。主唱说:“我说一!”下面的人喊:“我说二!”主唱又说;“我说黑!”下面又喊:“我说白!”我乘机跳起来,大叫了一声:“我说穿!”主唱往这边瞧了一眼,随而热情洋溢地把上衣拉到胸口上,大声喊:“我说脱!”底下的人跟着起哄:“脱!脱!脱!” 那个姓秦的人,终于按耐不住,摘下眼镜,啪地甩在桌上。“这下你满意了吧?”我没再疯下去,坐下来比了个请的动作。 “打个比方说,这是我们。”他用食指哒哒敲了两下烟盒,“这是你,”又举了举酒杯,“这是我。我们是烟和酒。其实,这两样东西屁个联系都没有。可人们抓着酒瓶的手上总是习惯性地夹一支烟,就好像它们是番茄和鸡蛋似的。他们喜欢说,不喝酒不抽烟,却很少说不吸毒不自戕。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也许是一开始,这两样东西就被摆在了一块儿。烟会使人清醒,酒精会让人犯迷糊,乃至于短暂失忆——这两样东西摆在一块儿使,就会让你感到噁心。作者和编辑跟这是一码事。人们总以为,编辑可以让文章更漂亮,更符合读者的口味——诚然如此,可对我来说,他们只会把我们的东西毁得干干净净。刚出头的小作者,尽量会写一些真善美的东西来博取好感,等熬成老油条才肯说实话,因为到了那时,哪怕你放个屁,那些评论家,那些读者都会帮你分析气体成分,不是么?” 只要一有人跟我讲大道理,我就会恢复地地道道的嘴脸。所以我说:“你太偏激了,再说,你跟我说又有什么用呢?” 他看了我一会,偏头吐了口烟:“几岁了?” 我楞了楞,说;“三十二。” 他嘻地笑了声,往酒杯里弹了弹烟灰,“我看过你写的玩意儿,不是说能力方面,可你不适合干这行。” “你知道,工作这事不需要什么天分。” “不是天分,而是——”他用食指敲了敲脑门,“是这个。我、你、李三,我们在有些方面就是有那么点像,不然我也不会和你们浪费那么多时间。” “所以?” “那天下午,我劝他换份工作。今天我对你说的话,和那天差不太多。” “他没答应。” “是的,我告诉他:不要因为当下赚了点名声赚了点钱,就以为可以就此高枕无忧了。浪费时间并不可怕,人么,不出意外都能活个几十年,不是么?可怕的是明明在浪费时间,自己却还不知道。你口袋里的钱,你那来之不易的名声,正在逐渐消耗你,它们已经快把你耗尽了。他拒绝了我的建议,这顽固的小瘪三,现在吃到苦头了。” “既然如此,你怎么不封笔呢?你怎么还在写呢?你为什么还在浪费我的时间呢?” “知道我小时候想干什么吗?开水族馆。现在我用稿费买下一座水族馆,白天我在里头看鲸鱼、看企鹅,晚上高兴的话,写一两千字。我为什么留下来?因为我赚的稿费可以买下一座水族馆,因为人们偶尔会谈起我,知道我姓甚名谁、知道我的尊容、知道我写了些什么。二十岁时我喜欢敲字,二十五岁我厌恶这项工作,可我成名了,赚够了钱,这样我再次将它当作了乐趣。而你呢,三十二岁,除了每天被屏幕辐射外一无所成。” 我惘然了。我决定避开这个话题。“我小时候有三个梦想,开妓院,开巴士,和 练降龙十八掌。” 他并不奇怪,仿佛早已料到了似的摊了摊手,好像在说:看吧,就说你不是这块料。显然,按他的逻辑,我们应该一起被关进精神病院做病友,成天不是在明晃晃的食堂里戳青豆,就是在病房外裸奔——当然这也不失为一种职业理想,我们可以一起出演《三傻大闹精神病院》,没准还能获奖....我的思绪不由地驰骋了,穿过寒夜冰凉呛人的迷雾,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那儿到处飘满了戴着护士帽的天使。 他擦亮一根火柴,接下去道:“我们之所以不适合干这行,恰恰是因为我们是最合适的人。文学!人们在吐出这两个字的时候总会想到高深莫测的字眼,灵魂,神,纯洁什么的。可他们会以同样的态度对待我们吗?不。他们问你:你是干什么的?你说:我是个作家。他们就如同见到‘逼格’本尊一样,一脸憧憬地望着你,连连说道:哇,你可真了不起!我小时候也想干这个呢。但他们满脑袋想的却是:穷鬼,神经病,宅男。 这就是文学,这就是我们和一切被人称之为高尚的东西在他们心中的地位。因为高尚的东西往往也最低贱,需要被吐一口唾沫、按一只脚印。可当你真那么做的时候,他们又生怕你玷污了它。这就好比让一个女人同时繁衍子嗣和保持童贞。你瞧,老天其实很公平,他把原先的金字塔反了个个儿,真正在行的人在底下受人调遣,而那些不得要领的人——无论他们在这方面有多么才思匮乏,甚至一无所知,却能随心所欲地挖掘或是扼杀。这样,极致的强大和极致的弱小就被平衡掉了,这样,才能使尽可能多的人在此分一盏羹,这样我们赖以谋生的圈子才能在彼此的争夺与排挤中生生不息。” 凌晨一点。我的屁股已经坐不住了,它正在呼唤宾馆里硬邦邦的床垫。“你说完了么?”我问,“我只想知道,你写不写下去?” 他斩钉截铁地答道:“不写。” 此言一出,我所剩无几的耐心极速射入零。我招呼酒保给他上一罐成长快乐,旋即站起身说:“秦先生,快看窗外!你家始皇正在窗外飘着呢!” 说完我就走。 作者有话要说: ☆、8 8. 周五去见大老板时,我没有了任何压力。压力如雾霾留在肩上的细小尘埃,在走出酒吧后,我捏起兰花指,轻而易举地把它们弹开了。眼下我离撤职已经很近了,那么近,以至于我已产生与恐慌截然相反的情绪——我有那么点盼望着被撤职。你知道,将死之人是没有理由去忌惮死亡的,唯有那些活得好好的人才会吃这吃那还怕得要死。 大老板比想象中要年轻得多,也和善得多。见到他的那一刻,我几乎要对他产生好感了。即便他从小在国外长着,连中文也说不利索,从这方面来说,做一个出版公司老板根本不够格。可我依旧难以克制地对他产生了好感。 姓秦的家伙认为没必要浪费时间去记忆萍水相逢的人名,同理,对一个以后恐怕再也见不着的人产生好感是不必要的。就好像,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曾对取款机里的女声产生好感,于是我频繁出入取款机隔间,到头来却寻不到任何途径 分卷阅读10 分卷阅读11 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分卷阅读11 去认识她。 起先,我想把文书丢在他面前,让他自己看。可我没那么做。而他对厚厚的报告漠不关心。我从公文包里掏出档案袋,毕恭毕敬地放在办公桌上。他只搭了一眼,一副老式圆片眼镜捏在手里,不打算戴上,也不打算去看。他的脑袋后方挂了一大张裱着相框的彩打柴犬画,两者一前一后,神情出奇一致。 “你叫大石吧?”他说。 我说是的。 他微笑着看我,一手折起眼镜丢在桌上:“还没睡醒么?现在的小年轻都怎么了,一个个眼睛下面都像挂了两只塑料袋似的。” 我下意识地挺直腰板,眼睛勉力张开。他又说:“别紧张,你大学毕业就来我们公司啦?” 我说不是,我在一家咨询公司先干了三年。 他很感兴趣似的问道:“那这是为什么呢?” 我老老实实告诉他:因为我喜欢吃卷心菜。每周必须吃两次自己做的蚝油卷心菜。进了公司后,每周上六天班,每晚还得加班,这样我就没法自己做卷心菜吃了。所以我辞职了。 我做好了被鄙视和唾弃的准备,然而b城人的脾气跟这里的雾霾一样隐秘莫测。这使我很泄气。就好像2012年12月31日那天,所有人盯着墙上的挂钟,做好了一起毁灭的准备,所有的网络平台被与之相关的感慨、玩笑、嗟叹和猜测闹得拥挤不堪。最终,在当晚的最后一秒,有人没熬住,睡了过去,第二天醒来时已是阳光明媚的2013年,有人眼巴巴看着太阳升起来,却什么也没发生。接下去相当久的日子里,网络平台上变成了玛雅人鞭尸的刑场,因为我们没有被毁灭,我们一如既往地活了下去。万恶的玛雅人,他们的智力是如此蓬勃,生活是如此无聊,以至于到了拿千百年后的同类开涮,精心策划了一场波及甚远的彻夜狂欢。更可气的是,尽管他们死了,他们的灵魂却随着2013年的第一轮红日冉冉升起,一边飘一边笑着对我们说:玩够了吧?那就起床吧,又该上班又该上学了,昨晚没洗完的碟子和衣服还得洗,卡里刷光的钱还得去挣,昨晚的饕餮大餐已经化作了你的膘,什么,你辞职了?笨死你算了。什么?昨晚你没戴套?那么新婚快乐..... 抱歉我又想多了。下面让我们再次回到大老板身上。他用指尖抹了两下镜框,没有丝毫鄙夷和惊讶,他那鹅卵石般不规则的面庞上显露出了与那个人的血统一样纯净的兴趣,以及近似于臭味相同的讚赏。他问我:“你是那所学校毕业的呀?”我说是什么学校。他拍了把桌子说;“我在那儿交流过咧!这么说来我还是你师兄呢!” 我报之以微笑。心想你是我师叔还差不多。 他又问:“你是几月份出生的?” 我说我是两月份出生的。接下来的事儿你也能想像,他举起另外一只手掌,拍了下桌子说:“哎呀我也是两月份生的!” 这时,我心里产生了两个想法:第一,他或许练过降龙十八掌。第二,这场对话已势不可挡地驶入了极其诡异的方向。 “你的东西么,其实我看过,我还满喜欢的。”他很快恢复平静,以一种冷冰冰的口吻说,“我知道,风评不大好,李三也吃了点苦头。我呢,嘴巴太笨,没发表什么评论,只在网上帮你说了两句话,不过也没起什么效力。” 回去之后,我从李三那儿套出了此君的id,又去论坛上翻了一遍记录。这位名叫“我是契丹人”的热心网友只发了一条留言:总之我就觉得挺好的,你们不懂!——我还能说什么呢?我们公司,这座硕大无朋的金字塔,从顶端到底部已经长在了一块儿。 为了使我们之间的交流能够正常点儿,我向前推了推档案袋:“我花了一个晚上整出来的,你不看看么?我现在就可以向你汇报。” 他说:“不急,搁这儿吧,我一会在看。”紧接着又问:“最近有写什么么?” 我说正在写一个动物的故事。他兴致勃勃地询问:“有随身带来么?给我瞧瞧。” 被召见之前,我在对街的咖啡馆里续写了两段鹿男的故事,写完后,我把纸揉作一团,塞进口袋。所以我把三个纸团从口袋里掏出来,一只只丢给他。他把它们一一展开,不分次序,抓到一张算一张地看了。 我不想得到任何反馈,因为我对这个故事尚还有一丝期待,若他对此不满意,我便没什么好说的,相反,从他嘴里吐出来的任何褒义词都有可能把它扼杀在摇篮里。这份念想没有维持很久,他从茫茫字海中拔起他的大脑门,搂着那三张厕纸一样皱巴巴的玩意儿,连说了三个字。 好、好、好。 我面无表情地望着他,在某个细微深处我听见我那纸团大小的心脏咵喳一声破碎了,这个故事在还未写成前就已经被枪毙了,因为正常人是不会喜欢的。 他问我怎么不高兴?我回答说:我是太高兴了,所以忘记了表情和语言。他随即拍了拍胸脯,信誓旦旦地道:“你放一万个心,我会帮你投杂志社的,你就等着我的好消息吧!” 他送我到公司门口。在门口,我鼓起勇气问他:“你怎么就当上了大老板?”他认真地寻思了一会,说:“我这么给你说吧,五十年前有个青年在公司本部的地盘上画了个圈,这个青年,是我爹。”说完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转身进去了。我目送他离开,自动门唰地关上,把嚣张的尘雾挡在了外头。之后我给李三发了封邮件:那个人不打算写下去了,我没有向老板汇报工作。 作者有话要说: ☆、9 下飞机后,我直接打车回家。车上李三打来电话,叫我先去公司汇报工作。我推掉了。“我累了,”我说,“反正也没什么好说的,明天来也一样。”他在那头愣了一愣,然后一个字也没说,把电话挂下了。 进门时鹿男抱了我。我在门外揿铃,没人上来开门。我实在不想到包里找钥匙,便丧心病狂地连揿了三分钟,还是没人。搞什么鬼!我沮丧地叹了口气,从公文包底下挖出一片薄薄的钥匙开了门。门刚开出一条缝,鹿男鬼使神差地就从门缝里扑出来,牢牢抱住了我。 下午一点钟,他还是人的模样。我还来不及问,就看见沙发上蜷了只猫,白得像团糯米糍,两眼碧蓝。他像树袋熊一样挂在我身上,还没打算松手。我就把下巴垂在他肩上问: “不是黄猫么?” “帮它洗了个澡,才发现是白猫....” “可以放开了么?我快被掐死了。” 他放下手,脸突然地红了。我说:“咦?你怎么还没变回去呢?” “从前天开始,我的时差就倒了,晚上七点到早上七点变回去。这样也挺好,方便多了不是么 分卷阅读11 分卷阅读12 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分卷阅读12 。”他一手提起行李箱,一手抚着我的背,得意洋洋地说:“所以我找了份工作!” “这有什么好的!”我的脸一下子就像沙皮狗一样挂了下来,“以后下班回家,没两个钟你就变鹿了!” 他这才意识到这点,不安地搓着手说;“那我....想办法变回来好么?”又指了指沙发“你先进去好么?” 茶几上已经放好了滚烫的茶水,和一堆吃食(他的零用钱不是花光了么?)。我坐在沙发上,捧起茶杯,径自委屈着,从今往后,再也没人给我做早饭、陪我打游戏了。一大早我们会在家门口匆匆别过,各奔东西,幸运点儿的话,我们可以在电车上一起吃街边的油腻的早餐,然后到了某一站,其中一个先跳下电车,两人各奔东西。晚上下班回家,我们在一张桌上没滋没味地吃外卖,交谈工作上的事。到了七点钟,他就变回一头鹿,开始漫长的消化过程,我只好像从前那样进行单人活动。长此以往,我们的生活跟那些结婚多年、感情淡薄的中年夫妻还有什么区别呢? 狮王连滚带爬,一路翻到我膝盖上,上半身立起来,举起爪子在我身上踩奶。我摸着它的白毛,强打起精神,尽量使自己看上去满怀好奇。“你在哪儿上班?” 他脸上立马就像糊了盘炸金花一样灿烂地笑了起来,小跑着到我身边坐下,由于双腿过分的长,膝盖顶在了被我挪远了好几次的茶几上。“百货大楼底下的香水柜台。”他异乎熟练地说道,“昨天我在那儿闲逛,柜台上的男人问我:你今天不用上班么?怎么一个人来逛商场呢?我说我没有工作。他说:正好我们这儿缺人,你有兴趣么?我说好,他给了我一张申请表,手把手教我填。他人真好,还告诉一个小窍门:在性取向一栏填同性,入聘几率就会高很多。我就照他说的填了。面试时,柜长也没问我什么问题,只看了我一眼,就让我下周一入职。是不是很棒?” 棒你个头。我不祥地撇撇嘴,认真地说:“有些事说了你也不懂,总之你得千万谨记,离那些男柜员远点儿,别和他们走太近。” 他问:“为什么呢?他们都挺好的。” “你就不要问了,按我说的做!” 鹿男很喜欢这份工作,吃晚饭时,总是没完没了地同我“分享”他杰出的工作成果:姑娘们有多喜欢他啦,柜员们有多和睦啦,他卓越的销售业绩让柜长如何刮目相看啦,还不忘补上一句;“香水这东西,我闻一遍就知道里面都有些什么了,真搞不懂他们为什么要记半天。” 有一天,我趁午休的当口,悄悄溜去百货大楼盯梢。正如我之前所说过的,鹿男的身形异乎寻常的高大,在商场里五色缤纷的人流与让人窒息的化妆品香气中异常的扎眼。我刚到化妆品区入口,远远的就看见他,穿着曲线紧绷的西装衬衫,同一个男柜员一块儿翘起兰花指,捻着两条喷了香水的香槟色绸带,向几个姑娘傻笑。笑完又滔滔不绝地说了些话。两人像唱了几十年二人转的演员一样配合无间。于是,我像凭空被人甩了个耳光,悻悻地走开了。 从那时起,鹿男的声音不知不觉变轻柔了,动作也轻巧了许多。这让我觉得有什么不对。仿佛有人趁我不在时闯入家中,没有带走或是留下任何东西,光光是动了两件东西的位置,然后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当我置身于此时,总觉得有人进过来,但由于没有任何损失,所以无法确认这种想法。 直到有一天晚餐时,我告诉他,下班时买了一沓打折的t恤衫和袜子。他出于本能般的轻声细气地说;“瞧你多幸运啊!今天有打折呢!” 我听了浑身颤抖了一下,顿感脊背发凉头皮发麻。他伸手在我眼前挥了两下:“发什么愣呢,快吃饭呀。”我把脸埋在饭碗里,一叉叉往嘴里拼命塞白饭,心中忽生一计。 六点半,他在厨房收拾,我事先调好电视台,关掉电视,又冲了两杯巧克力,让他过来:“别收拾了,先放着,我找你谈点事。” 他过来问我怎么了?我说你快给我坐下。他不知所以地扶着屁股坐下来,捋狮王头上的毛。我说:“你变了!你知道自己变成什么样了么?” 他慌忙把狮王放在一边,手足无措地用屁股摩起了沙发垫。“怎么了?我惹你不高兴了?” 我啪地打开电视。里面正在放一部宫廷剧,娘炮十足的太监正在讨好一个妃子。“你现在就是这个样子!” 他以考古的态度认真看了半天,突然惊叫了起来:“不可能!我哪有这样!” 这时,那个公公正拉高了嗓门儿说;“依奴婢看呐,整个后宫就娘娘穿这衣裳最漂亮!”我啪地关掉电视,痛心疾首地说;“对,你现在就是这副德行。自从你去香水柜台工作,就变成了公公。我本来不想多说的,只要你高兴就好,可我——实在是受不了了!” 他似乎无法接受这个残忍的现实,如正在进食的冰雕雪鹿一般张开嘴巴,看着我。我瞄了眼墙上的挂钟,放缓口气说:“你别太担心,也不要难过,我会帮你改回来的。” 他问:“我该怎么办?” 我说:“首先,作为一个男人,说话一定要响亮要粗旷,别害羞!还有,先把这翘兰花指的臭毛病给我改了....” 接下去的几天里,为了尽快达到预想效果,我亲身示范,声情并茂地未他演示什么是“男人”,为了使效果达到极致,还教了一堆北方话。 清风明月,长夜漫漫,在我日复一日润物无声的淳淳教导下,鹿男他终于,放弃了治疗。 当我再次来到百货大楼,他西装笔挺地站在柜台后面,像猪肉铺的屠夫一样磨刀霍霍地挥舞着绸带,拦住一个姑娘粗神粗气地说:“妹子,哥告诉你,这款香水是咱家新出的,气味杠杠的!”就欠把一条腿撂到柜面上了。 他没有发现我遥遥投去的阴恻恻的目光,但柜长看见了我。两人眼神一对,他就像刘翔一样从柜台后面跳了出来,急败坏地质问我:“你对他做了什么!”我响亮地吹了一声口哨,捏起兰花指,扭着屁股一摇一摆地离开了。 还有件事,鹿男头一遭对自己的外貌有了直观的映像。你看,它是一头鹿,从鹿的角度看,人都是残疾的,他们只有两条腿,没有圆滚滚的尾巴,耳朵长在腮帮子两边,男人头上也光秃秃的,没长角。所以当他变成人后,长久凝望镜子中自己的尊容时,那副表情像是在说:天哪这吓人的家伙是谁,我他妈根本不认识,为什么我非得变成一个妖怪?对于我的相貌,他出于友好,只能说:我习惯了,真的,即便一大早张开眼看见你,我也不会尖叫。现在,他会问我:“那些姑娘说我长得有点像克莱门德查伯纳德。她们 分卷阅读12 分卷阅读13 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分卷阅读13 是在夸我长得帅么?”我不知那位克莱门德查什么的是啥玩意儿,上网看了照片,一口断定;“不,当然不。他像行李箱底下长了上千年的卷毛鸭,你可爱多了,像一只....松饼。” 当然,麻烦远远不止这些。 那一阵子,我像着了魔似的一有空就溜去百货大楼偷窥鹿男。我发现他和那个男柜员越来越亲密了,两人不时勾肩搭背、交头接耳。有一次,那个男柜员甚至抱了他。对于人类的友好,鹿男向来很珍惜,所以他没有拒绝。这还得了!就像在冰冷的海水中寻找杰克的罗斯,我义无反顾地拨开肩摩肘接的人群,冲到柜台前,气喘吁吁地对那孙子怒目而视。那人放下鹿男,笑眯眯地问:“先生需要什么吗?” 我想告诉他:少跟我来这套,离他远一点儿!但话一出口却变成了:他是我的! 男人惊了一跳,两眼死不瞑目般的瞪得滚圆。从他镜片的凸面中我看见了自己:一双眼睛也是睁得滚圆,龇牙咧嘴,活像从大屏幕里爬出来的咕噜姆。紧接着,我像一头饿昏了的梁龙,脖子长长地伸过柜台喝道:“你盯着我看什么!” 他蹭得躲到鹿男身后,从他肩后探出脑袋,惊恐万分地辩解:“他没告诉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这回鹿男生我的气了。回到家,头一回对我提高了嗓门。“我好容易交两个朋友,现在全被你毁了!”他怨怒地冲我嚷嚷。我把手搭到他肩上,想劝慰他。他不耐烦地猛抖了两下肩膀,把我的手甩掉了。事以至此,我只好如实相告了;“还记得动物世界里那两头公鹿么?” 他没好气地说:“记得啊,那又怎么样?” 我说;“他就像那两头公鹿,你不想跟他....对不对?” 第二天,在餐桌上,他突然伸手过来,捏了捏我的手说;“你别担心了,我把他甩了。” 我呆了一下,叼着半根虾尾巴问:“你怎么和他说的?” “我说:你别碰我,我不想和你□□!当时柜面上的人,包括几个顾客,全听见了。不过他再也不搭理我了。我有做错什么么?” 我本想告诉他,这么说有点过分了。可转念一想,马上翘起大拇指说:“你这么做,很对!对极了!” 对于鹿男此鹿,他的秉性他的事迹,我之所以不厌其烦事无巨细地一一叙述和不断澄清,大概是他很容易给人留下卡夫卡式的误解。从卡夫卡留下的那些尚未完成的作品和扉页上苦大仇深的黑白照片来看,人们很容易认为他是个瘦小病弱、终身郁郁不得志的可怜的男人,但事实上他高大英俊,一生中艳遇不断。类似的,鹿男很容易给人留下这样的映像:生性懦弱,吃吃艾艾,每分每秒都在我残忍的排挤和压迫下垂死挣扎。但真实的情况却是,他高大硬朗,生了一张“我绝对是好人”的脸蛋,善于打理人际关系,事业心很强——至少比我强的多。这点让他很快受到了上司的关注和赏识,不久后他升上了柜长,工作越来越忙碌,还得了不少应酬和活动的机会。 这种转变很快给我带来了莫大的压力。我又回到了小的时候,每次成绩下滑,或是做了什么“不乖”的行径,母亲就会威胁我说:我和你爹打算领养一个弟弟,他一定要比你乖比你出息。 因此,在许多年后,面对鹿男,这种威胁与压力又一次向我席卷而来。日益紧迫的工作压力在我们之间筑起一道密不透风的墙,把我们都压垮了。一天的奔波与应酬之后,他就没有力气去说话和微笑了。人不可能一整天都保持说话和微笑。过去,他还赋闲在家时,没什么多余的人去倾诉和于之微笑,所以他把这些力气都用在了我身上,想尽力讨好我。而现在,当他回到家时,之前尤显过剩的语言和笑容已经透支了,很多时候,他只是默不作声面无表情地在餐桌对面埋头扒饭,我说什么话,他只支吾两声,根本没放在心上。对于这场骤变,以及其引发的我们之间的隔阂,他的理解角度与我完全不同,他时常抱怨:我是个人该多好,为什么我一天中要有那么多时间变成鹿呢?我老有办不完的事,却没有你那么多的时间! 我拿饭碗挡着脸,碗里的热气湿腾腾地化在脸上,我的委屈和愤慨也像这热气一样飞速上升。他对我的不满视若无睹,继续把所剩无几的精力用在没完没了的抱怨上。到了七点钟,他变成鹿,因为家里多了只猫,其余时间他就陪伴它。我径自打开屏幕,抓起电玩遥控,把一腔恶气出在那些花花绿绿的怪兽身上,其间忍不住拿余光偷瞄这两个混蛋,看呐,他们两个又靠在一起了,一个思考喵生,一个思考鹿生。看呐,他们两个叫起来了,一个咪咪,一个呜呜,大约在交谈动物哲理。有好几次,即便他变成人身时,也会用那样的声音与狮王交谈——导致我一度认为,他们俩当着我的面在说我坏话。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我们的关系发生了不可逆转的改变。从前他千方百计讨好我,现在我煞费苦心地引起他的注意。我会难以克制地像一个更年期妇女或是白痴男孩那样,突然抓住他手里正在掘饭的筷子,委屈兮兮地问:“你是不是烦我了?你是不是不喜欢呆在这儿了?”他先是诧异地拔起脑袋,紧随其后的厌倦使他开满鲜花的舌头变成一片寸草不生的冻土。他唯唯诺诺、象征性地说“你别想多了”,就拨开我的手,继续吃饭。有几次,他甚至以教训的口吻说:“你最近在写什么?别把工作上的情绪带到饭桌上来!” 有那么一天,在遭到训斥之后,我气冲冲地撩下饭碗,对他吼道:“对,就你厉害。总有一天,你会当上ceo,迎娶高富帅,登上鹿生巅峰的,再见!” 说完我像挨了巴掌的小姑娘,一阵风地跑进卧室,甩门不干了。他跟到门口,不停地敲门。我如寿终正寝了一般,平躺在床上不作一声。七点钟,我推开房门,看见他还守在门口,见我出来了,就用鼻子拱拱我的腿。我又把门甩上了。他大约被碰了一头,呜呜尖叫了两声,鹿角喀喀地往墙上撞。 第二天,我步履蹒跚地从里边出来,发现他站在门边,面容很憔悴。我问他:“你没睡么?”他说:“不是....我听见你出来了。”之后我们又自顾自穿衣洗漱,一前一后出了门,在电车上也闷声不吭。他要下电车时,我干脆把头扭向窗外。他站起来,突然俯下身,在耳旁轻轻地说:“你知道,我就对你好。”我抬起头时,他已经出去了——他腿长,跑得快。 作者有话要说: ☆、10 下面回到我的工作上来。 第一,我没有被辞退,第二,我搬离了“爱写什么写什么”区。 送别我之后,大老板第一时间打 分卷阅读13 分卷阅读14 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分卷阅读14 电话给我们老板,让他盯紧我。回到公司头一天,老板就把我叫上楼去,同我进行了一番促膝长谈。 下楼之后,两个实习生就闯进我的小格子,把东西全搬走了。李三办公室的门大开着,与此同时,他正呆若木鸡地缩在墙角,眼巴巴地看着自己的桌子被挪到一边,而空出来的地方摆了一张新的桌子,上面放了新配置的水果电脑、咖啡机、笔筒、烟盒、烟灰缸、文件夹、我常用于涂抹太阳穴的风精油和两罐百忧解。 搬离工作在前所未有的效率下很快完成了。我一手抱着靠枕,一手拎着抱枕,走进办公室。李三守着他面积锐减的小小领地,正吸着烟。我怯怯地朝那儿看了一眼,他像羽化登仙的道长,在一片云雾缭绕之中眯着眼与我对视。打我进门那刻起到我坐下,整个过程在我看来,都不是以自身完成的。他锐利的目光如同两把匕首直接把我射进了座椅。 我诚惶诚恐地冲他笑了一下,打开电脑开始工作。他转过转椅,直接躺在了上面。整整一个下午,他什么也没做,就这么绞着双臂,肆无忌惮地端详我,仿佛能从我身上掘出什么改变命运的灵感。起先的两个钟头里,我还能写出点东西,到了后来,我一个字也敲不出来了。我像毒气室里的死囚一般,汗毛倒竖,两股颤颤,左手惴惴不安地拖动鼠标,右手放在领口上,孜孜不倦地解纽扣扣纽扣,扣纽扣再解钮扣。 五点半,漫长的施刑结束了。我急不可耐的摁掉屏幕。在两盏炙热的日光灯下,黑掉的屏幕上反出了我的尊容:一张被汗水浸透的《彷徨》。这时,李三蓦地冷笑了一声,徒然从座位上跳起来,抓着公文包夺门而出。 从此之后,我便如乌云罩顶惶惶不可终日。我每天都给老板发一封邮件,恳求他能让我搬回去。他婉言拒绝了,因为大老板说,让他和李三一块儿盯着我。我依旧坚持不懈每天发一封邮件,乞求他让我脱离苦海。起初他还能在百忙中费电心思,变换一下回信中的语言:“尽量去适应好吗?”“你也要理解我们的苦楚啊”“电脑还用得习惯么?不然帮你把系统重装一下”。接下来他失去了耐心,直接把上一封邮件的内容粘到下一封。再后来,就成了系统回复“请自行处理,谢谢。”最后,他无情地把我屏蔽了。愤恨之下,我打开新文档,咬牙切齿地写道:你是契丹人,你们都是契丹人.... 既然求人未果,那么就与魔鬼和谐共处好了。 接下来的几个礼拜,我像对待祖师爷爷一样千方百计讨好他。咖啡煮两人份,吸烟时总多拿一支分给他,一同出入办公室时,我都抢在前头为他开门,他一脱下外套,我就双手捧着送进橱柜。对于我做的种种,友善也好,谄媚也罢,他一概不领情。我为他毫无保留地倾尽一切:我遗失在娘胎里的脸皮和自尊,我从来与“快乐”两字不沾边的英容笑貌,我那很容易就跟大地亲上的瘦骨嶙峋的膝盖,以及苦练多年却拙劣依旧的花言巧语。——对待这所有的一切,他只是漫不经心地掏两下耳朵,然后取出他尊贵的小手指,朝指尖悠悠的吹一口气。他轻慢无比的态度无非是想告诉我:你在我眼里,不过是一坨屎。 然而,身为一个善于变通的人,我从他优雅的挖耳屎动作上再次找到了突破口。每次干与屎有关的事,我都会对他盛情相邀:“我要擤鼻涕了,你也一起么?诺,纸巾在此。”“我要掏耳朵了,你要一起么?这东西好使。”“我要去蹲坑了,你去不去?我们可以像高中女生一样撅着屁股聊天。” 不过,在此,我忽略了一个极其严重的问题——李三患有间歇性狂暴症。因此,在享完一时的口舌之快后,我很快遭到了报应。比如说,他会把滚烫的茶水泼在我的键盘上,或是毫不犹豫地抄起两层文件夹,痛击我的脑袋。但因为有错在先,我也不好说什么,大家都晓得他的脾气,所以他偶(经)尔(常)发泼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儿。我只能泪水涟涟地继续干活去了。 除此之外,李三正在写一本有暴力倾向的书。原来的书名颇有自我检讨的意味,叫《杀死公敌》,我搬进来之后,书名改作了《杀死大石》,书中凡是叫大石的人都会死于非命。李三是个小气的家伙,每每离开办公室,无论时间再短,都会先把文档锁好,生怕有人偷走他的劳动成果。而现在,当着我的面,他会故意开一份文档在屏幕上,然后一脸蔑笑地走出办公室。他知道我会过去一探究竟。我一次次告诫自己,绝对不能上他的圈套,但在好奇心的强大驱使下,还是神不知鬼不觉地窜到电脑前,如铡刀下自暴自弃的冥想神龟一般,伸长了脖子,津津有味地探索他阴暗的小世界。 为了方便我两眼扫完,文档上只一两千来字,热情澎湃地叙述了杀死“大石”的整个过程,由于发自内心,这些文字张扬恣肆,念出来掷地有声,实乃暴力美学之大幸。随着我们之间的战火越燃越旺,这一两千字很快拓展到一万字,并且有走火入魔的趋势。 首先必须声明的是,从一定程度上讲,作家可以说是弱势群体,我们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嘴巴也很笨,唯一能做的事,就是在远离人群的地方默默码字。所以一旦碰上什么痛恨至极的人,我们只能在笔下杀死他们。这样,问题就来了:长此以往,人很容易陷入疯魔状态,会以为那个人真的死了。因此,当有一天在商场或是车站里碰见此人,我们很容易就吓得声色俱变了。 李三并没有这种困扰,因为一抬头就能看见我。我像守护天使那样一直呆在他身边,安安分分勤勤恳恳工作。早上我冲一大壶咖啡,吸半包烟,吃一颗百忧解。午餐后,我再冲一壶咖啡,吸两支烟,下午三点,吃一顿炸鸡柳,有时是两个甜甜圈,继而再吸三支烟,下班前吞一颗救心丸,活得好好的。 出于以牙还牙的心态,我在鹿男的故事里让李三给一辆“宅急便”卡车轧死了,不过考虑到此事有驳现实和整篇小说的基调,另外,很难说会有一些变态的读者会喜欢上这个人物,善良的我最后把它删去了。(^_^) 七月末,我和大老板通了视频。透过浩瀚无垠的电脑屏幕,我见到了久别的大老板和他身后神明般的柴犬像。他像老学究一样戴着那副圆片眼镜,衬衫领子一直扣到下巴底下,办公桌上空空如也,只放了一盒酸奶。他正襟危坐,一边严肃地挖酸奶一边向我问好。他问我写了多少,我回答说,不到四万字吧。他惊异地道:“才这么点?你是小日子过得□□逸了吧!”我瞄了眼杀气腾腾的李三,苦笑着说:“恰好相反。”我准备一肚子苦水想向他倾诉,他却就此打住了,以一种鼓舞人心斗志昂然的口 分卷阅读14 分卷阅读15 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分卷阅读15 吻说:“总之!好好干!我们争取九月份把文章发出去。” 我说我做不到。他沉吟片刻,继而又斗志满满地道;“别急!小学弟!到了那时,能写完一半就好!”我不由地发问:“老板,你在吃什么?”他举起杯子给我看:“酸奶,放了燕麦和葡萄干,有兴趣也去吃吃看,反正我一有压力就吃上一盒”他转动转椅,侧向一边,让出点空间来给我看,那儿放了一箱酸奶,奶黄的纸板箱外侧密布葡萄干花纹,同墙上的那条柴犬一样,简直是精神污染。 人有许多种活法,但我始终没搞懂,他为什么要选择这么活。或许,我里人生巅峰太过遥远,无法想像那儿富足安逸的生活。在那难以企及的山尖之上,万人敬仰的成功者们,或许是一手牵着柴犬,一手举着葡萄干面包,过得有滋有味的。 九月十三日,鹿男的故事在一本畅销杂志上首刊了一万字。老板在视频里向我发来祝贺。那时,他脑袋后方的那只柴犬不知为什么穿上了一件彩虹色条纹衫,而他整个人也越来越像那条小黄狗了,歪着脑袋,圆溜溜的眼睛直勾勾地看过来,微笑半含。听完祝词后,我第一时间就崩溃地把屏幕给关了。时至今日,我依然无法记住我的大老板,我的恩人的名字,因为一提起他,我脑袋里先蹦出来的却是.....它。 办公室门口出现了一辆蛋糕推车。差点忘了,九月十三日是李三的生日,老板煞费苦心地为他庆生来了。但即便如此,李三却始终高兴不起来。因为老板总记不住他有糖脂不耐症,每回都送奶油蛋糕和奶糖,根本就是想把他的生命结束在生日当天。 蛋糕被我们风卷残云地瓜分了。李三如局外人一般坐在角落里,左一支右一支地吸烟,左一杯右一杯喝闷酒,寂寞如北极角落里的一场雪崩,默默无闻地发生,暗自惨烈一番,最终又在无人窥探的情况下偃旗息鼓而去。 鹿男的故事反响异常的好。即便除却光怪陆离的构设之外,人物与文字都毫无杰出的地方,但正是对着这样的故事,人们产生了类似于临渊羡鱼的心态。他们心甘情愿地相信,在某个不为人知的地方的确存在着这样的物种、这样的事,人与鹿相依为命。而他们除了通过报道获知此事的进展外,却无法亲身体会此中的乐趣与忧伤。值得注意的是,作者是以日记的形式叙述这个故事的,并且这个故事尚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也就是说,人们虽一心盼望人与鹿能够永远相扶相持地生活下去,却左右不了事态的发展——或许有那么一天,他们会分道扬镳,甚至其中一方会死去。 从一开始他们就没意识到,鹿男的形象可以套到他们任何一个家人或是朋友身上,那头鹿与那个男人的生活与他们每日经历的司空见惯平淡不惊的琐碎家常并无任何区别,唯一的区别,只在于有一头会变成人的鹿。任何再平常不过的人类的语言、神态和行为,加之在一头鹿身上时,就变得有意思多了。在工作闲暇时,在公司或家中的餐桌上、在公车上、候车室乃至于坐便器上,鹿男的生平事迹占去了他们视野的一角。他们宁可对那些凤毛麟角的有悖于生活的小片段进行捕风捉影,而不愿考虑这些情节就实实在在存在于他们的生活之中。他们的生活,对他们来说,已味同嚼蜡,喜怒哀乐,世事浮迁,他们早就习以为常,更无暇去顾影自怜。 正因他们在接受这个故事时采取的态度和视角,那些其实所致的东西在叙述起来时便显得异常吃力了。比方说,鹿男对于男人来说,不是简简单单的动物,更不是宠物,也许他只能占去一角沙发、一方地板、餐桌边的一把椅子,可他就在那儿,活生生地进入他的生活,有血有肉有气儿,他无时无刻不能看到他,听见他,想见他。他们的感情并无任何伟大与令人侧目之处,朋友、家人、乃至于爱人,这些字眼都可以概括他们之间的联系。同样的,人与人之间必不可少的关心,思念,爱慕,依赖,嫉妒,猜度,和愤怒,那些离国仇家恨前世今生很远的东西,也一样维系着这两者。 故事刊出三期之后,大老板给我提了个醒:人们渐渐发现,故事构架还算不错,但情节毫无进展,他们想看到点新奇的东西,越刺激约好。 我说;可事实就是这样,你叫我怎么写?他问:“这个故事本来就是编出来的,对吧?你就不能把它编得刺激点么?” 显然,在这一点上我对我的老板说了慌。因而为了营造刺激,我力所能及的,就只有带鹿男上街去砍人了。但若是如此,这本小说就交给李三写好了,还要我做什么呢?迫于压力,我开始胡编乱造了。上午我沉溺于各种幻想之中,下午埋头苦干,将上午极富夸张的意淫记录下来。第二天我打开电脑,温习前一天写的东西,发现它是拙劣到无以复加的...一坨屎,就只能将之全部删去,推翻重写。整整两个礼拜,我都是这么过来的,所以整整两个礼拜,我一个字也没写出来。 故事在毫无进展的尴尬境地停滞不前,若不写下去,人们就会将之淡忘,若写下去——只要我们两个不死,它就能像决堤的冲厕水一般哗哗不绝。现在,我的头发如受了从遥远英格兰吹来的狂风一般越来越少,脾气也越来越坏。加之有李三做范本,我逐渐也变成了一个阴森森的变态男。 我主动让大老板跟我通了视频。 屏幕那头,他见了我像见了鬼似的惊叫了一声:“你怎么成这样了!” 我说我压力大。接下去我像被祥林嫂附身了一般念念叨叨地开始讲述我的烦恼,每一句以“我真傻,真的”完美结尾。待我说完,他只平静地撕开一罐酸奶,慢条斯理地吃下一半。 “小鬼,你知道压力是什么东西么?你知道烦恼为何物么?我老婆是基金公司董事长,可现在她正沉迷于网恋,我儿子在操场上点爆竹只为博女友一笑,结果把教导主任最后两撮头毛炸得精光,我的主治大夫告诉我,我的肝部长出了葡萄干形状的黑斑。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思考,我究竟做错了什么,老天要这么对待我?”他顿了一顿,“生活就是一场灾难,但我乐在其中。”说完他向我举了举酸奶杯,一饮而尽。 正值万圣节前夕,柴犬打扮成了蒙娜丽莎。 作者有话要说: ☆、11 11. 狮王是一只自我感觉极其良好的公猫。虽看不见,可一摸到镜子,就得意得叫个不停,好像在说,看呐,我今天也是如此英俊。晚上吃过猫粮,它便肚子朝天坐下来,尾巴像雨刷似的在两条后腿间左右猛晃,一边晃还不忘摸着鹿男的蹄子让他感受一下自己有多么厉害。鹿男不甘示弱,笨重地翻了个身,也肚皮朝天 分卷阅读15 分卷阅读16 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分卷阅读16 地坐下来。不过,等他坐下来,问题就来了:他的尾巴太短,像一撮毛球,根本摇不起来。对于这点,这狡猾的家伙很快想到了对策——把斗猫棍夹在两腿间摇来摇去,同时也让狮王来感受一下。狮王抓了一下,发现他的尾巴居然和斗猫棒的手感一模一样!欣喜之情顿时溢于言表,嗷一声就扑了过去。 我一看就知道要出事,在一旁喊:“鹿男你当心呐——”义尾已被扑了出去,鹿男估计吓了一大跳,半天没动。狮王抱着脱落下来的那节东西,当时就惊呆了,因为我一声不吭,他也一声不吭,它就以为他昏死过去了。就爬到他肚子上,一路登鼻子上脸,慌慌张张做起了猫工呼吸。鹿男呼吸道不大好,被舔两口,眼睛一翻差点晕过去,我把游戏遥控丢在一边,笑得从沙发上翻下来。 诸如此类的事层出不穷。因为狮王眼睛瞎又臭美,鹿男给它买了不少衣服(他给它买这么多衣服干什么!),一面帮它穿上一面还要介绍说:“这是红的,有白绒边,像肾蛋老人;这个是绿的,你前天偷吃了一个很酸的苹果,就是那个绿色;这件马甲是湖蓝的,你摸摸,是不是很软...”好像它真能懂似的。狮王喜欢毛织物,不大热衷于丝绸,所以那几件绸衣都被我裁开来当了抹布使。每当我用那些花花绿绿的绸布抹桌子洗碗时,鹿男都会满面幽怨,以一种“暴殄天物,天理何在”的眼神默默地诅咒我。 年终时,鹿男拿了一堆奖,其中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顾家奖“,由于受身体限制,每晚六点前他必须动身回家,美其名曰“要陪家人吃饭”,至于这个家人,如今他们那拨人都知道是我了,一个神经兮兮衣冠不整的苦情男。 晚会他去不了,让我代他去。他呆在家里吃外卖,逗狮王玩,我撅着屁股帮狮王铲屎,铲完屎才换了衣服去车库。这点我对这孙子很有意见,你看,狮王跟他无话不谈亲密无间,对我却甚是冷淡,可铲屎的是我! 不管怎么说,作为一个善良尽职的好人,我在前一天理了头发剃了胡子,还去干洗店领了西装,只为了会见一群陌生人。到了晚会场,他们问我皮特怎么不来?我说他身上不舒服,我来帮他拿奖。这群细皮嫩肉肌肉发达的男人就羡煞不已,问东问西起来。 颁奖的是他们老板,此人年届五十,身材三大五粗,脸皱得像颗云吞,上面须发旺盛,顶端微微往上翘,怎么看都有点像鳌拜。在台上,鳌拜把奖杯一个个塞进我手里,颁发“顾家奖”时,他被褶子夹出来的鹰眼睛还冲我眨了一下。当时的感觉,就是不太妙,所以我很苦情地向他笑了一笑。 这些破事,无论有无可读性,都被我写进了鹿男的故事里。因为眼下我唯一的愿望就是能每半个月交上去一万字,只要做到这点,我这半个月就完整了。小说刚发表好评如潮时,我心里有过许多想法。我想和那姓秦的一样,用稿费去完成最初的抱负。带着鹿男和狮王去荷兰,买下一辆大巴和一座妓院,白天我要开着大巴免费载旅客四处玩,晚上经营我的妓院,半夜我会去城郊练习降龙十八掌。然而,随着小说一万字一万字地放上去,我最终还是意识到,这些曾陪伴我整个童年的宏伟心愿与远大志向,依旧随着我明媚忧伤的童年雷打不动地无疾而终了。任何东西加上时间总是要变味。 但反过来想,我确实比从前要幸福多了。在家里,我不再孑然一人,尽管鹿男和狮王常常背着我干一些坏事,在公司我有因为不正常而赏识我的老板,我有了更大的办公桌和电脑、更多的薪水和年休假,在办公室里,还有一同工作的....总之很幸福就是了。 有一次,我和李三的关系出现了转机。那一周,我的车被人追尾,拿去修理,他因酒驾被扣了驾照,下班后两人一同挤电车和地铁。鹿男个王八羔子,网购了一堆吃食和猫粮,地址全填了我们公司。那天我收了四趟快递,一天功夫就把公司里的女同胞结识了个遍。 下半时,李三站起来问:“一起走么?”我受宠若惊地叫道“你等等!”从柜门里脱出一只书包,又手忙脚乱地把吃食都拆出来,一一塞进去。很快书包整个吹了起来,被我驼在背上。手里也拿了两样,还有两样放在地上。我驼着由于过于鼓胀而形迹可疑的书包,像龟仙人一样蹲在地上,对着那两盒家伙发愣。李三突发善心,两手抓起来,没好气地说:“愣什么,快走!”我就跟他屁股后面出去了。 在地铁上,我们说起加缪和萨特。我认为加缪更具有可读性,而萨特的书太灰色,有装腔之嫌。李□□驳说:不要因为看不懂就贬低人家,你就是太自卑,就像吃不惯榴莲的人说榴莲不是个好东西。我说:你看吧,萨特是榴莲,不能带上飞机。而且他的观念我并不赞同,我宁可做索尔仁尼琴的拥趸。他两手托着快递箱,烟味扑鼻的脸蛋像董存瑞那样义无反顾地拱上来,龇着层次不齐的大白牙发出嘶嘶的威胁的声音:“所以你才会那么没用,因为你满脑子都是空想!” 我下意识地就推了他一掌,那一下有那么点重,我承认,因为他四仰八叉就摔在了地上,手里两只快递箱斜飞出去,场面狼藉不堪。我第一反应就是去抓那两只箱子,检查有无损坏。我的这一反应显然伤了他的心,他不可置信地仰头看着我,气得直瞪眼。这时,车门开了。我知道大事不妙,就逃命一般蹦了出去,他要追出来,我就喊:“里面的兄弟!快!拦住他!”站在门边的两个小伙子很配合,两三下把他推了回去,还不住地劝道:“有话好好说,都是好兄弟。”车门关上时,李三还在悲怆地怒吼;“谁是他兄弟,给我提鞋都不配!明天别逃,我们办公室里——” 作者有话要说: ☆、12 鹿男上下班骑摩托车,在我的车还未修好的那段时间里,他先把我送去公司,再回去上班,风雨无阻。第二天我戴着摩托头盔进了办公室,不骗你,我真的带了个那东西去上班——因为李三总喜欢打我的头。整整一个上午,我都是戴着头盔工作的。李三只是冷笑对之,并未显露出攻击性。所以,午休时,我放松了警惕,把头盔放在桌上,伏下`身睡午觉。刚睡了一会,脑袋就被狠狠敲了两下。我睡眼迷离地看上去,那货正举着萨特的书,丧心病狂地殴打我。我把双手交叠护住脑袋,继续睡觉。他打了一会,就停了下来。因为我一动不动,看上去好像死了——你知道,现在大白菜也是能砸死人的。他有点慌了,把我的手从头顶放下去,又揪起头发把我被揍得嗡嗡作响的脑袋从桌上拔起来。我水性很好,就一直屏住呼吸。他探了探鼻息,就真吓傻了。往后连退了两步 分卷阅读16 分卷阅读17 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分卷阅读17 ,跌回了转椅上。我无力地把脑袋扎回桌面,继续装死。 他沉默了一会,仿佛在思考什么对侧,随后他训练有素地过来,扛起我的尸体,把我拖进一口柜子,关上了门。门锁时,我有点后悔了,同时又觉得害怕,这家伙还真挺绝的。我开始猛拍柜门,故作轻松地说:“我没死,谁叫你不搭脉呢?喂,你快把我放出来。” 过了好一会,他才过来,在那头闷声闷气地问;“你来要支烟么?喝点茶怎么样?”我说:“谢谢你的美意,我只想出来。”他对着门缝喷了口烟,很大度地说:“今天就放你半天假吧!”说完他就回去了。直到下班才把我放出去。 第二天,和大老板通视频时,我的头上长出了两个包,像个et。姓秦的家伙坐在老板身边。老板问我:“咦,你左边的包是怎么回事?”姓秦的问:“咦,你右边的包是怎么回事?”我朝着李三的方向指了一指,他们相视而笑,没有半点同情的样子。 从老板右手边的窗户,我看见城里的雾霾已经散去,留出一块浅灰的天空。我问:“你们这儿是快下雨了么?”他俩一齐别过头,望了眼窗外说:“哪有,今天可是大晴天呢。”既然姓秦的也在,我就质问道:“你们把我调到这儿,是让我难堪么?”说着我又指了指李三。姓秦的笑而不答,老板绞起十指,脸贴近屏幕道:“不,当然不是。你在想什么呢。我是以为给点儿压力,你就能做得好一些。不过,你都习惯了,不是么?”接下来他们告诉我:由于身体状况每况愈下,大老板打算退居二线,姓秦的家伙将担任荣誉老板,当然,因为他很忙,所以他能做的,就是偶尔出来摆摆样子,还有通过这台电脑监督我的工作。 随后,老板关掉了声音,转而在对话框中写道:接下来两个月,公司会进行大换血,大规模裁员和调职在所难免。我想了一会,写道:管我什么事呢?姓秦的代他写道:你得做好准备,看着身边的人一一离开或是升职,我们知道,按你的怪脾气,难免会长吁短叹,想太多,这样会影响你的工作。“尽量少写一点你的人生感悟,”他们说,“读者不喜欢看这个,你怎么想,他们也不在乎呀。” 晚上,李三打电话过来,让我去他家一趟。我问他有什么事?他说,你来了就知道了。我瞥了眼厨房里的鹿男,问:“我可以不来么?”“你说呢?” 我于是痛吃了两碗饭,又带了把防身用的水果刀,打车去了城郊别墅区。李三的房子很大,院落通畅,屋里摆了许多木制家具,天刚下过雨,散发出一股返潮味。他在吧台上喝酒,一路目送我进来,待我跳上吧台,便推来一杯酒,命令道:“喝!”酒是好酒,我也爱喝,但我不敢。他看出了这层顾虑,把酒杯取回去,抿了一口,又重新摆在我面前:“没事,喝吧。”我仍旧没动。他哧地笑一声:“屁大点事,难不成还要和你同归于尽?”我这才举起酒杯,喝了起来。 大约有一刻钟,我们面对面默默喝酒,不作任何交谈。我注意到他的手臂上挂着黑袖章,就小心翼翼地问他,家里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他说他哥去世了。李三有个大他五岁的哥哥,两人关系密切,仿佛只有在兄长面前,他才会流露出鲜少的人性。我想安慰他的,因为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来此地的理由,但他脸上的神情很冷漠,仿佛死去的不过是路边臭水沟里的一只耗子。 我问他:你不难过么?他耸了耸肩,反问道:“有的选么?”对于我们习以为常却始终不愿触及的生离死别,李三很有一套自己的逻辑。他认为,这个世上,我们的周遭,每天都有人出生,同样每天都有人在死去,从一定意义上讲,永远不会有空缺的位置。从此说来,人同墙上的挂钟没有太大区别,他们的出世,他们身上日益凸显的衰老的痕迹,以及他们的死亡,每时每刻,每分每秒,无不在告知时光的流逝。唯一改变的只是时间。他跳脱于正常范围之外的思考使他始终游离于人群之外,而我们自始至终也无法进入他的生活。我不知道这个怪圈,这个将他与我们隔离开来的墙是如何产生的,而他安之若素的态度显然不会为他的余生来来丝毫释然。 “可他是你兄长!”我用一种怜悯的口吻争辩道。他对着我喝下杯中剩酒,摸了一把黑袖章。“我又能改变什么呢?你能用悲伤的程度来计量爱吗?你不能。”他说,“你不能把所有东西都去量化。眼下我的家人们都戴着这块黑布,我们用黑的衣服、黑袖章和挂在墙上的吓死人的照片来提醒自己,有什么人死去了,而这个人在我们血缘枝脉中占去了一席之地。这块黑布,它迫使我们一遍遍回想他缺乏可陈的一生和平淡无奇的相貌,可是有一天,当我们摘下它时,所有的记忆和悲伤都会化为过眼烟云。在这段时间里,每个同事、每个与我擦肩而过的人,都会尽可能地表现得出友善,因为我的家人死了,他们可怜我,他们像可怜一条断了腿的流浪狗一样可怜我。而一旦等我摘下这块黑布,他们就恢复了冷漠和怨恨的权力,又可以对我横架指摘了。我知道,若我表现得漠不关心,或是显露出丝毫欢乐,那些人就会像你一样,来质疑我的人性。但事实上,你们根本不认识他,也不在乎他死了还是没死,你们只是用他的死亡来验证和显摆自己的善心罢了。这些我都不在乎,但你必须明白,我的兄弟,他不是一块黑布!”说到后来,他有点激动了,我忙打了个手势,表示歉意:“你想多了,我没这个意思,我以为你让我来是为了这个....” 他给我倒了杯酒,没再讲下去。我们又喝了一轮酒,同吸了半根雪茄。十一点种,他又开了瓶新酒,我推脱说时间太晚了,得先回去了。他没答应,也没拒绝,而是问我:“那个鹿男,是真的存在的,对么?” 我犹豫了一下,点点头说:“是的,他在等我回家。” 他靠回椅背,叼着半根雪茄,静静地看过来。我感到有点不自在,低下头点了支烟。这时,他朝屋里看了一圈,叹了口气:“这屋子有点太大了是不是?” “你可以搬到小点的地方去嘛。” 他笑了一声:“但实际不会有什么改变。” “实际不会有什么改变。” 他突然倾过身子,压低声说:“既然时间晚了,你跟他说一声,我这里还是有客房的。” 我拒绝了。他空乏地张了张嘴,没再坚持。我问他你想说什么么?他说;“没有,我送你回去。” “你不是被扣驾照了么?” “可以坐计程车。” 我苦笑着说;“那你还得回来,何必花这冤枉钱呢。” 分卷阅读17 分卷阅读18 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分卷阅读18 “我就是想出去一会,”他说,“不大想呆在这儿。” 他送我到门口,我们在台阶上道别。我掏出钥匙时,他还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半张脸含在黑暗中,半张脸在灯下白得发光,像过了期的牛乳。半夜没什么客人,司机也不急着催,只拉下车窗,手从里面挂下来,捻了支烟。 我把门开出条缝,没有马上进去的意思,他就凑下`身说:“你闻到姓秦的味道了么?”我向计程车怒了怒嘴:“他们抽一样的烟。”他迟疑了一下,没说话。 我扭头对他说:“那我进去了。” 他说好,依然没动,看着我进去。门快要合上时,他突然说:“大石,其实我没那么讨厌你。”然后他走了。 第二天他没来上班。接下去两天,陆续有人来搬东西。东西被装进几只纸板箱里,由门口的邮运车运下山去。我给楼上的老板打了通电话,问他李三去哪儿了。他说:“他搬去总部了。起初是不愿意的,后来也不知怎的,突然说要去了,态度还挺坚决。深更半夜给大老板打的电话,也难怪你不知道....” 我挂下电话,一个劲地开始打字。 —————————————————— 作者有话要说: ☆、13 短短一个礼拜的时间,李三走了,“爱写什么写什么”区解散了,大老板离职了。他们的猝然离去在我意料之外,却在承受限度之中。尽管有什么东西萦绕在我心头久久不去,但我不曾胡思乱想,也没有惴惴不安。就像李三说的那样,这个世界不会给什么人特意留出空白。我的写作工作出奇地顺畅起来,很快写完了半本书,公司将这十万字作为上册出版了。接下来就是签售,应酬,采访,与日俱增的自我满足感,和蜂拥着进入生活的陌生人很快填补了这块空白,消泯了我对李三的歉疚和若有似无的思念。 我们搬入了一间三百平米的公寓,整间屋子的设计均出自鹿男之蹄,泛着股浓浓的原始气息。从后门出去,是一座小庭院,饱餐之后,狮王就团成一只硕大多毛的排球,在草坪中央深沉地思考它从何处来要往何处去的问题。我和鹿男的卧室只隔了一扇霍比特人的月洞门,六年过去了,他依旧不习惯睡床,从月洞门进去,有两株用塑料和麻绳编成的樟树,因嫌味道重,还特意喷了花果香水。 现在,除了鹿男的故事,我还有其他东西要写,所以,一周中,我有三天可以呆在家里,其余两天去公司报个道,下午就可以回家了。白天鹿男要出去工作,我在家里花大量时间陪伴狮王,同时为鹿男研制晚餐。每天我花两个钟头精心烹煮晚餐,但百分之八十的结果都是重新叫外卖。书房的书橱里放了一堆《烘烤宝典》、《你也可以烤面包》、《沈妈靓汤》、《每日果蔬》、《早餐不重样》,我悉心学习,不时做点摘记,但效果并不理想。纸杯蛋糕进炉时还有模有样的,出来以后却成了八只硬邦邦的烤龙蛋。鱼内脏永远都挖不干净,奶油色的浓汤里总飘着股苦胆的味道。饭不是太硬就是太湿,因而做出来的炒饭与炒粥和炒爆米花无异。 由于狮王的眼睛不好使,我在它面前大胆展示了高空翻锅的表演。当然结果差强人意,那堆五颜六色、指甲片大小的彩椒从平底锅上哗地蹦起来,在灶台和脱排油烟机之间徒劳地挣扎了一会,就星散四地了。尽管屋里就我一个人,我还是心虚地环顾了一遍四周,然后把散落在灶台、流理台和地砖上的食物捡起来,丢回锅里进行高温杀菌。说起厨房里的油烟机,不得不说,那家伙费了我一万多的钞票却一点用场也没有,菜刚下锅,屋里顿时就浓烟滚滚。更糟糕的是,每当我打开厨房的窗户,把头探出去时,路过的邻居都以为我紧接着要喊救命。 晚餐即将竣工时,鹿男摁了门铃。我腾云驾雾地前去迎接,狮王像装了雷达似的一溜烟蹿到他裤脚边,用他们之间的语言向他告状。我真是恨死它了。不过,鹿男倒是很承情。每盘菜一端出来,他便像饿昏了一般风卷残云地将之一扫而光。我不安地盯着他那两块剧烈掀动的腮帮子,诚惶诚恐地问:“怎么样?”他想也不想就说;“好吃,明天也煮这个,好吗?”接下去整个晚上,他都蜷缩在那间霍比特人之屋里,捂着肚皮痛苦□□。 为了矫饰罪过,有一次,我从超市里买了两袋速食,用微波炉加热之后,倒进盘子里稍稍点缀了一番。面对两盘色泽气味无一不正常的菜肴,鹿男显露出了深重的疑虑,首先他警觉地嗅了一嗅,然后捏起两根筷子,如搜捕逃兵般的夹起一只肉丸,塞进嘴里嚼了两下。我眉开眼笑信心十足地问:“好吃么?”他怔怔地抬起头问道:“你做的?”我心有余悸地扫了一眼垃圾桶里的包装袋,发出一个含糊不清的声音。他丢开筷子,哈哈大笑起来,并很快笑出了泪花:“今天中午刚吃过这个。” 我泄气了。先前的那股兴奋劲儿如同一只被人捅瘪了肚子的充气鱼一样扁了下来,荡然无存。为此鹿男为我出谋划策:去网上找点菜谱,总归比书上的要方便多了。我浏览了许多网页,下了一堆手机软件,又研习了一阵子。不久之后,一道名叫“仰望星空”的菜肴吸引了我的注意,我惊喜地发现,这道菜简直就是为我量身定做的。我把鱼头换成了胡萝卜和芦笋,一方面是为了营养均衡,一方面也是出于对鹿男的素食习惯的考虑。这道菜的名字随之改成了“欣欣向荣的处`女地”。我把它做的很好吃,真的,不骗你,狮王也爱吃。 然后我们吃了两个礼拜的仰望星空和蚝油卷心菜。再后来鹿男进医院了.......不管怎么说,这是很有趣的尝试,结果并不重要,不是吗? 居家工作的日子里,除了完成公司里编派的工作,还有一些别的约稿。我逐渐学会了不断调□□格去应付不同读者的口味。现在,我可以面不改色地写出“执迷至此为哪般?求你放过我的父亲!”和“十年患难不抵一夜情,他比北国的雪更寒冷”之类的题目,或是换一个阴柔的笔名,去写一些甜得粘满夏日苍蝇屁股的故事。说实话,我认为它们恶俗至极,它们就像广场上五颜六色的肥皂泡沫一样充斥着廉价的毒气。 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了秦老板。电话那头,他用命令的口吻说道:“瞧瞧你文档下面的字数,把它们转算成稿费。其实很早之前,你不止一次地这么做过,对么?只不过那些钱都流进了别人的口袋所以,不屑也好鄙夷也罢,你都是在嫉妒。嫉妒他们用这些彩色泡泡去换房子和车。因为你那通酸得冒泡的无病□□人们压根不买账,你那些自作聪明的小计量他们根 分卷阅读18 分卷阅读19 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分卷阅读19 本不会花时间去理解。你从来都搞不明白,大家都活得很辛苦,还偏拿这些东西给人添堵,活该你那么穷!” 不出他所料,稿费到手后,我的矛盾情绪立刻烟消云散了。看着窗明几净的新屋,冰箱里满满当当的食物,影碟机上平时只能在店里试玩的电游光碟,狮王残留在嘴边的昂贵的猫粮,衣柜里滑得像鲸鱼皮一样的西装,通讯录里激增的人名和电话,我无可回避地承认了这个事实:金钱确实给我带来了快乐。我不再在乎了什么,只要它们能转化成钱。我不再在乎想要什么,只要能得到就都是好的。 有了钱之后,眼前的世界都像打了层柔光一样变得美好了。我不必在拥挤燥热、充斥着汗臭味的电车里耗费体力,告别了被尿水浸得浅黄的公共游泳池,无需为了十元的差价在几家餐馆间斟酌再三,不再留恋于不伦不类的酒吧,摒弃了吃烟屁股的臭习惯、无视了街角来路不明的食物和香烟,不再因为手头拮据而整日紧张兮兮、惹人厌烦,不必倾听失意的同事肆意吐露的苦水、不再惧怕鹿男会在飞黄腾达之后弃我不顾。是的,我感到自己正以一种前所未有的广大的胸襟接受我的周遭,而我的周遭也接受了我。 鹿男初来我家时,看上去比我小五六岁,但六年之后,却显得比我大了。从一开始他就有点少白头的倾向,现在,若不及时染头发,就半边都是白的,远远看去,那颗脑袋像两种杨梅的混种。他的呼吸道和肠胃都不大好,特别是在我厨艺的摧残下,总要跑去医院看肠胃科。 这天下午,我陪他去家附近的医院挂点滴。天上飘着细雨,整条柏油马路被雨水浸得湿汪汪的,在苍灰的天光下闪烁着碎银般的亮光。我一手打伞,一手提着装着栗子和水果的食品袋,悉心护送孱弱的鹿驾。在路上,我们碰见了一个体量魁梧的大混混。鹿男率先认出了他。“不好!”他低呼一声,“我跟这人打过一架!他什么时候长那么壮了。” 情况非常不妙。鹿男虽然人高马大,但病恹恹地委着身体,而我除了因疏于打理而杀气腾腾直冲云霄的头发外,浑身上下毫无战斗力可言。那混混显然看出了对方的弱势,一只手插在口袋里掏挖着什么,另一只手紧紧攥着,向我们走来,满是横肉的面孔上显露出的恶贯满盈的浮夸笑容。那天天气不好,路上没有别的行人,岗亭里也没有警察,一时,剑拔弩张的气氛如乌云般笼罩在小巷上空,令人窒息. 幸好,我写过武侠小说,这点小打小闹简直何足挂齿!所以,为了保卫鹿男,我放出了大招。我让鹿男退到一边,而后冲男人大吼一声。他停住脚步,不解地瞪着我看。乘这个当儿,我从后裤袋拔出一根香蕉(我至今也未搞懂为什么后裤袋里会塞了一根香蕉),劈头盖脸朝他的五花肉脸抽了上去。那根香蕉是前一天刚从水果店里买的,还很青涩,所以硬邦邦的,抽得他嗷嗷惨叫。不一会儿,他的鼻孔流下了鲜血,眼角闪起了泪花。我赶忙抓起鹿男的手,飞也似的奔去了医院。 不过,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一幕被人偷拍了下来。很快,一条名为“高手在民间!邋遢男手持香蕉勇斗歹徒”的视频在网络上一夜走红,更为不幸的是,有人认出了我。有天晚上,大老板发给我一条短信:快去我给你的链接,快去看,笑死我了。还打了个挤眼睛的贱兮兮的表情。我捧着手机,半夜里突然感到一阵恶寒。再三犹豫之后,我点开了那条链接。两百兆的网速让网页像鬼一样飞快地弹了出来,我发现那是我的词条,最新编辑的信息为:同时也是最近很火的香蕉侠!——那一刻,我真的很想杀死自己。 我马上回了一条:你没事翻我词条干嘛?他就支支吾吾起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睡了,晚安! 我越想越不对。作为恩师,他的名字像蓝精灵一样闪满了我的网页,我信手点进去,即刻发现了问题。他的民族一栏上赫然写着:他是契丹人! 这样,整件事就很明朗了。我气急败坏地又发了条短信过去:词条是不是你改的? 他装死,没回我。但我知道他没睡,他那颗活泼的小心脏正在被窝里扑扑直跳。紧接着我连发了三条:说!是不是你干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大概没做过那么刺激的坏事,心虚之下就把真相托盘而出了:视频是他拍的也是他传的,词条也是他改的。 过了十来分钟,我才回了一个百爪挠心的表情:我做错了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他说:我闲在家里没事干,来南方跑一趟,这不是无聊嘛,就找了点事儿做。 我呵呵一笑,帮他把民族改回了汉族。 作者有话要说: ☆、14 半个月后,鹿男出国出差去了。 送走他之后,我盘腿坐在沙发上,同狮王一起陷入了漫长深沉的思考:首先,从严格意义上讲,他是一头鹿,从神话角度看,他是一只妖精。那么,他那本绿皮(!)护照是怎么办的?指纹又是怎么回事?到了海关他为什么没被逮捕?还有,出发前一个月,他便每天精心熬煮一些奇怪的食物,说是为了调节身体时差。由于工作繁忙,之前我无暇顾及这些,唯一关心到的,是他的签证照拍得还挺帅。 他开了ins 和微博,这很坏。因为打他一出国,我就被他美食风光各种角度的自拍照给刷屏了。哪怕到了晚上,变回原形后,他都不忘自拍。第二天,他会准时地把鹿的照片发上来,然后开始孜孜不倦地玩精分:“嘿,哪来那么帅气的鹿,真想把他带回家!”“原来鹿角那么漂亮,但大家绝对不能去砍哦!”“这里的鹿真多啊,而且都那么可爱!”(大哥,你在巴黎!) 这还不够,他还特意藏了几张私照特意来孝敬我。这当然没什么不好,但再漂亮的照片,加上时差,都只会让人心塞。事实是,每到凌晨一两点钟,我的手机就会亮起来。那时我正睡得不知天地为何物,刚打开手机,一张煞白的从头顶拍摄的脸就跳了出来。更可怕的是,这张脸还会不时更换表情,神秘的微笑,诡异的微笑,满足的微笑,得意的微笑,陶醉的微笑....起初,为了不伤及感情,我还会强打精神回复道:很喜欢,睡了。这样过了几天后,我无可奈何地提醒他:我这儿是凌晨....他视若无睹,接着发。 你知道,我不是软蛋,我也是有脾气的人呐。因此,到了后来,我就顾不得什么感情了。因为不回的话,他就会不断问我:你看见了吗?怎么不回我?所以我干脆看也不看,就回“已阅”。他觉察到了我的不快,接下两天就没再吓唬我了。可到了第三天,他又忍不住,连发了三张错位照,分别是:“一口吃掉圣心 分卷阅读19 分卷阅读20 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分卷阅读20 大教堂”、“一脚踢飞埃菲尔铁塔”和“一刀切开老佛爷”。这一次,我真的差点吓出命来。出于自爱,我设置了系统回复:很美,很喜欢,等你回国。其实我从一开始就该这么做了,因为他离家的两周里,我也长出了白发。 就在我的精力体力消耗到极限时,谢天谢地,一件天大的好事发生了。他的手机被神灯扒走了。他从酒店打长途过来,向我汇报了这一噩耗。我一边安慰他:“天哪,怎么会这样,叫你当心点你不听!刚好水果机出新的了,你可以换一个嘛!”一边笑出了泪花。他就更沮丧了:“有好多重要的照片,我本想带回国给你看的,现在全没了。”“照片都是可以再拍的嘛,你别难过了,再两天该回来了吧?要吃什么吗?”我说。他没说话,咔嚓一声挂了电话。 没有了鹿男,狮王就更加无法无天了。有时我想,它之所以是个瞎子,是因为,假如它能看得见,老天都不知道它会干出什么事儿来。 白天我在餐桌上打字,它就蹦上来,沉重多毛的虎躯牢牢压住键盘。我推推它,它整个身体像死去了一样,一动不动,尾巴却疯狂地打着圈,转过脸来,那神情像在说:叫你打字!本王叫你打字!工作时我会吃大量葡萄,每回没吃两颗,手伸过去就摸到一团毛,它一屁股蹲在果盘上,居高临下睥睨凡尘。我说:“大爷,小的要吃葡萄!”它打了个哈欠,继续维持这个姿势,地动山摇而它岿然不动。其实我也是挺怕的,因为它看上去好像蹲在屎盆里拉屎。 而且,这只猫,它占有欲很强。从前经过宠物店,我都会悄悄进去撸两把猫毛狗毛再走,现在,为了这条小命我再也不敢了。因为回到家它就会用怨恨的叫声和表情质问我:你身上为什么有别人的气味?说!你去哪儿了?你是不是不爱我了?! 傍晚,我带狮王出去兜了会风。狮王不大爱走路,喜欢坐在副驾驶位上吹风。我就把车窗摇到一半,到城郊开了一圈。一路上,狮王叼着一只鹿男穿过的棉拖鞋,在蜡黄的余晖下一阵阵打盹,软而长的胡须漂得金黄,一绺一绺在风中瑟瑟地飞。 我边开车边自言自语;“狮王呀,你说,我给你铲屎,给你买猫粮,你老人家怎么就那么偏爱鹿男呢?我知道,你们都是小动物,可我也是猴子变的呀!”它居然听懂了。丢开拖鞋板,爬过来,用大脑门蹭我胳膊。我就把那只手放下来,帮它捋毛。我有点饿了,就问它:“我们去日料馆吃鱼好不好?”狮王威严地咪呜一声,表示赞同。 七点钟,我们在中环找了家日本餐馆吃饭。进门时,店里的伙计拦上来说:“抱歉,不能带宠物进来。”狮王一听,叼着拖鞋的嘴巴就不满地撇了两下。我觉得它好像也快成精了。我把狮王送到他眼前,说;“他眼睛坏了,怪可怜的,我得一直看着它。”那个男人怜惜地瞅了一瞅,悄声说;“那你进去吧,老板在吧台上,别给他看见。” 我胸怀肥猫,手提拖鞋板,鬼鬼祟祟闪进店里,挑了个远离吧台的靠窗座,坐了下来。在狮王的监督和帮助下,我仔细浏览了一遍菜单,甄选出三盘不同口味的秋刀鱼、一大盘三文鱼刺身、一碟天妇罗,就着大麦茶吃了起来。狮王游击队长的干活,不时从大衣里伸出爪子,把秋刀鱼一块块拖进去,然后开始咂巴嘴。其间我不止一次让它放低声音,但未果,它从衣领里跳出来,狠狠挠了两下我的头,又飞快地躲回去了。一眨眼功夫,三盘秋刀鱼葬身猫腹。我打开手机,回了两条短信,等重新抓起筷子,食不厌足欲求不满的狮王再次把魔爪伸向了我的刺身。我下意识地推开盘子,嘀咕了一句:“这么多,还吃!”它猛地拔起大脑门,大毛脸在半开的衣领中呈现出一角闪闪发光的v形,大毛脸在半开的衣领中呈现出一角闪闪发光的v形,仿佛半夜里打上它那多褶下巴的一束光。 我咬咬牙,叉起一片生鱼片丢了进去。逗得邻桌两个姑娘咯咯直笑。其中一个走过来问;“你衣服里藏了什么呀?”我拉开拉链,让狮王跑了出来。这家伙是个大色狼,见着姑娘,就把我忘了,义无反顾地扑上去在她胸口踩奶。那个姑娘被挠得喘不过气来,一边别过头问:“一个人带着猫来吃饭么?爱人不在?”我说我还单身呢。她哦了一声,又说:“你一个人照顾猫?”我思考了一会,回答说:“反正铲屎大将军就是我。”她埋头捋猫,不打算走了,狮王也忽视了桌上的鱼。我乘机把生鱼片一扫而光,紧跟着抹了抹嘴巴问:“咦,你是广播台工作的么?声音很熟。”她字正腔圆地说道:“在一家广播台上夜班。还做配音。你知道,公共安全、广告之类的。” 她就是atm机女孩。 临走前我们交换了联系方式。 作者有话要说: ☆、15 鹿男第一眼见到乔悦时,露出了几近惊怖的警惕。他几乎是指着乔悦问我,这人是谁。他的反应使我感到不堪与尴尬。乔悦对他的无礼没有在意,往我肩上捶了一下,笑着说:“喂,谈朋友了都不帮你兄弟说?” 回到家,鹿男就直截了当地声明:不准把她带进来。听罢我耸耸肩,表示无所谓:“既然你觉得不自在,我就去她家好啦,反正不是多大的事。”他一声不吭,掉头就往房里走。等我追进去,他已经坐在月洞门里,变回了一头鹿。 无论如何,乔悦是个讨人喜欢的姑娘。出门约会时,她会穿我喜欢的石榴红或是条纹连衫裙,光着腿,披一件风衣。在家里她穿布库和垮形衬衫。上半时她穿睡衣。我三十六岁,她三十,我们喜欢同样的书、同样的唱片、同样的室外运动、思考不同的问题。我像一头因冬眠而迅速消瘦的动物,春日的第一缕阳光照进山洞,新鲜的血和肉的气味唤醒了沉睡的胃袋。这时,外面的天地被乍临的春光填满了,到处都是嫩黄的草叶,勾着几条缓缓流动的清澈的水流。我被发麻的四肢支撑着,难掩幸喜之情,踉踉跄跄、头也不回地奔了出去。我陷入了热恋。 对于我谈恋爱的事,鹿男既没反对,也不表示赞成。后来我发现,唯一使他耿耿于怀的,是我为了讨好乔悦,老把狮王带去她家串门。有时候干脆把猫窝也带去过夜。 独自在家使他被一阵突如其来的弃逐之感包围了。几次之后,他便威胁说:再把狮王带走,他就自戕。我问他你怎么自戕?他的目光在茶几上搜索良久,捡起一支烟就点上了。之后他开始发各种四十五度抽烟照,每次发都会艾特我。幸而他的呼吸道不怎么管用,自戕大业很快付之东流。他把所有的吸烟照做成表情包,每天早上六点半发过来:昨天晚上怎么又没回来?是不是去她 分卷阅读20 分卷阅读21 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分卷阅读21 家啦?我要吃咖啡卷,快回家给我做! 我把乔悦写进了鹿男的故事里,随之我的写作再次陷入瓶颈。读者对此异常不满,抗议的邮件如雪片般塞满了邮箱。他们宁可接受鹿男与大石的家常琐事像流水账那样漫无止境地写下去,也不愿意有什么新的人物来打破他们业已熟习的局面。有几封邮件里还煞有其事地写道:我已经嗅到了不详的结局。他们建议我安排分手,甚至有人有板有眼地让我把乔悦写死。比方说,我们在马路中央接吻时,一辆飞驰而来的卡车把乔悦碾死了,或者我在事故中受了重伤,鹿男不计前嫌来医院照看我,两人合好如初。那时我很喜欢乔悦,想娶她,因而完全不可能去写那么不吉利的事儿。乔悦看了之后觉得很有趣,她提议:既然大家那么讨厌我,那就把我写成一个十足的混蛋好了。比如说,让我同别的男人睡觉,被你捉奸在床。 我最终没有那么写。 在此同时,还有件事也困扰着我和鹿男。狮王被捡回家时,我们并不知晓它的岁数,兽医说这猫大约八岁了。现在它十二岁,已经是只老猫了。不知从何时起,它的反应越来越迟钝,动作越来越笨重,每天花越来越多的时间打盹。它开始无意识地随地大小便,让我们这些铲屎大将军、铲屎副将和铲屎夫人头痛不已。 有一天,我把它咬脏的小熊玩偶泡在脸盆里清洗,它找不到玩偶,就急得满屋子东跌西撞,鹿男抱起它,用它们的语言劝慰了好一会,它才安静下来。玩偶洗干净后,挂在晾衣架上晒干。我和鹿男到餐室吃饭去了。它从地上立起来,迈着标志性的魔鬼步伐走上阳台,循着气味一跃而起,去抓那只玩偶。 远远的我们看见它在玻璃门后面跳了两下,跳的很高,腿脚伸得也很长,还开玩笑说:狮王好像返老还童了呢!跳到第三下时,它突然厉叫了一声,然后像被一根无形的鞭子挥打了一下,整个顿在地上,一动不动了。我们尖叫着从座位上跳起来,跑到阳台上去。它眼睛睁着,尾巴弯弯的拖在地上,四肢蜷在一块儿,好像受了伤。 我们带它去了宠物医院。检查过后,兽医把我们叫到一边,说:“腿脚没什么问题,就是身体里有寄生虫,但它已经很老了——”他没再说下去,我们面面相觑,而后一齐摇了摇头说;“不,我们不会这么做的。”他犹豫了一会,很同情地说:“我知道你们不舍得,但它其实很痛苦的,你们要想仔细。” 我们抱起被判了死刑的狮王,走路回家。周日下午四点钟,兽医会给它打安乐针。 周六晚上,我们三个一块儿躺在月洞门里的毡毯上睡觉。整个晚上,狮王睡得很安稳,我们却一直无法入眠。周日清晨,狮王早早地就醒了。我们给它准备早餐时,多放了两条鱼和一些猫粮。它只吃光了鱼。下午,鹿男给它穿上它最喜欢的镶了白绒滚边的“圣诞老人”装,我们带着它,带着它的小熊玩具和鹿男的棉拖鞋到草坪上打发时间。 那天的天气很好,秋天过了一半,高高的透蓝的天空中飘了几朵碎云,金色的阳光铺满了整片草地,蒸出秋日里最后一丝泛着苦涩的温厚的青草味。它把眼睛瞪得大大的,仿佛在努力地看着什么。尾巴像奶猫那样高高翘起,竭力表达着快乐。客厅里放着它最爱听的《蜻蜓》,通往草坪的玻璃门开着,这样它能够听见。我们轮流抚摸它的肚子,按它的脚垫子,它不时地腾出一只爪子,来挠我们。 四点钟,兽医到了,带着一只很小的黑□□药箱。鹿男擦了擦眼睛,艰难地站起身,把他迎了进来。兽医从医药箱里取出一只晶莹剔透的针管,我不自觉地揪下了一把草,手继续在土里挖来挖去。鹿男从背后捏了捏我的手。针尖抵在狮王皮肤上的时候,它躲了一下。我们以为它害怕了,但它没有躲得很远,也没有表现出惶恐,只是把一只爪子高高地举在半空中,像个啦啦队队长那样高亢地叫了一声。我们分别和它击了掌,它收回爪子,安静地趴回了地上。 针打完了,兽医起身告辞。它把脑袋搁在鹿男推上,后肢放在我推上,过了好一会,才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我们把它放回窝里,埋葬在一颗香椿树下。这时天一寸寸黑下去,草地上飘起了风,天也冷了下去。夜晚却还很长。 作者有话要说: ☆、16 狮王死了,我们都不好受,足足花了半个月的时间,才从那水草般湿浸浸的阴影里走出来。目前最让我不安的是即将到来的婚礼。我和乔悦年纪都不小了,这方面的心思也就淡了,没想着要隆重操办,只是一个女人总归要穿一回婚纱才好。在一切从简的前提下,她又提出不少要求:场面可以不隆重,但要别出心裁,婚纱不必太贵,但一定要美美的,让人过目不忘,祝词必须得我来写,不能太俗。 求婚来得很突然。 那晚我们在一家酒吧里约会,乐队在台上唱歌。歌唱到一半,她突然兴冲冲地说:“这支歌真好,结婚的时候放这个就好了。”我愣了半天,哈地笑了:“那你也得嫁给我呀!”她想也没想,脱口而出:“你什么时候娶我?”我就从盘子里捡了一只洋葱圈,跪下来向她求婚了。 她捂着脸尖叫了一声,笑得说不出话来。这时大家都看过来了,我很郑重地又问了一遍“嫁给我好么?”她说:“你不能送我个环呀!”我又沾了点番茄酱在洋葱圈上,递了过去。她把它吃了,一边吃一边点头。 婚礼时间太赶了,根本订不到场子,只好安排在陵园边上的花园里举办。婚纱也来不及订做,她突发奇想地租了台缝纫机,把我的两件衬衫裁开来,缝成一件类似于万圣节鬼装的裙衫。 我很当心地把结婚的消息透露给鹿男。他倒显得很高兴,还问我怎么不早点告诉他,并一手把制作邀请函的工作揽了下来。 临近婚礼的半个月里,他又开始给自己调配奇怪的食物了。我问他,这些玩意儿都是用来干什么的?他笑笑,又不肯说。婚礼前一天晚上,他才告诉我:“吃了这些,我白天就变回去了。”我听了很失望:“原来你还是不想来。”他摇了摇头:“不是。我是看你平时很邋遢,走路老拱着个背。明天结婚,你骑着我,把腰板挺直了进场子,那样多帅呀。” 我拒绝了。“这样会让我难受的。”我说。他泄了口气,懊恼地说;“我还想了半天,你不答应,我就不高兴。”我说:“你不高兴也没办法,这么做我会觉得自己是个人渣。”他沉默了一会,突然反问了一句:“你什么时候不渣啦?” 婚礼当天, 分卷阅读21 分卷阅读22 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分卷阅读22 大老板和姓秦的也从北边赶来了。我骑在鹿背上,穿过用鲜花和藤蔓挽成的拱门,高高地向人群里看了一眼,没看见李三。大家看见鹿,喜不自胜地鼓起了掌,纷纷叫道:“鹿男!鹿男!”虽然他们都不知道他真的是鹿男。新娘被牵进来时,客人们怂恿我把她抱倒鹿背上。我探下头,向鹿男寻求同意。他毫不犹豫地昂了昂脖子,表示:快抱上来吧! 我就把乔悦抱上来,吻了她。在一片忘却所有的欢呼声中,我们交换了戒指,简单地说了誓言。跳下来时,我发现鹿男身上已经起汗了。那时我才徒然意识到,按人的年龄算来,他也已经老了,前两天刚又染了头发。 中间喝酒的当儿,我溜出去看他。在一棵红得燎眼的枫树下,他正埋头吃着一盆水果和草料。我半跪着,看着他,蓦然觉得他有点陌生了,就仿佛他只是一头平常的鹿,躲过了人群,在一棵树下安静地进食。 我感到难过。 我假装漫不经心地向他打了个招呼,很轻松地问道:这些东西够吃吗?他没睬我,一个劲地猛吃。我就捧着他的下巴,让他抬起头来。他不肯,下巴沉沉地坠下去,嘴里还在不断咀嚼。我摸了摸他的鼻子,说:“别孩子气了,我想过来看你的,他们老给我灌酒。”他动了动嘴巴,咽下嘴里的食物,没再反抗。我就捧起他的脸,看了一看。 我发现他哭了。 婚礼结束后,我先送鹿男回家,然后跟乔悦去宾馆度过新婚夜。她没请婚假,第二天就出差去了。我开车送她到了机场,在回来的路上买了袋咖啡卷。 考虑到鹿男可能还是头鹿,我自己掏钥匙开了门,在玄关口边脱鞋边叫他。没人答应。我想,他或许还在生我气呢,就打开手里的餐袋,大声说;“鹿男,看我买什么回来了!“他还是不理我。 屋里安静极了,像是才刚打扫过,泛着股淡淡的洗涤剂的气味。玻璃移门前下着窗帘布,卫生间和餐室里的百叶窗也紧紧关着,正午的阳光腾腾地倒进帘缝,铺了满地的灰白的条纹,人影子缩成一团,羽毛似的无声飘曳。门关了,窗关了,声音的按钮好像也关了。缄默的压力有如海底两公里的冰水从四面八方席卷而来,把我包围了。 我飞快地在屋里转了一圈,没见着他。他出去了,带走了背包。我坐在床沿上,四下里看了一看,到处都是被阴影割裂的阳光,和铁一般沉重的寂静。我实在受不了了,点了支烟。火机响了一下,紧跟着烟头也嘶地叫了一声,再后来,又没有声音了。我起身走进月洞门,寻觅着走了一圈。在房间一角,摆了一张信笺,平整而单薄地贴在地上。我看见它,心里就被狠狠地拧了一下。我知道他不会回来了。 大石: 我走了,晚上走的,你别去找了,我大约已经在火车上了。你放心,我带够了钱,会找一片山林,生活下去。 你说过,等你结了婚,这间屋子就给我了。晚上我尝试着一个人躺在你的床上,可是屋子太大了,夜里又是那样的黑,我感到害怕,觉得孤独。 你一直很好奇我是怎么来的。小的时候,我没法控制自己的身体,一会变人,一会变鹿,为此同伴们逐渐疏远了我。三岁时,有一队男人上山来,砍了许多树,手里端着枪。他们用绳子套住父亲的脖子,用斧头和钩子挖下了他的角,然后他们杀死了他,把他扛走了。我逃了出去。我还记得,山下有一条很长的环山公路,我光着身体走在上面,太阳很大,热极了,走到半路时,我看见那儿刚出过车祸,地上有好多玻璃碎片,把我的脚扎伤了。 此后几年里,我也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我感到很孤独,看见什么人,总觉得他们会砍下我的角,会杀了我。我害怕极了,好几次想杀死自己,但每当我要结束自己的性命时,总会看见好多果树。看见那些果子,我就杀不动自己了,就这样活了下来。 你从抽屉里掏出□□时,我就趴在窗上看着,那时我还不认识你,只想着:绝对不能让那家伙干傻事呀!——我就是那样找上你的。 起初,我一直怕你,怕你趁我睡着的时候,会杀了我。但事实上,除了脾气坏了点,生活邋遢了点,你都很好,这一点我都是记得的。 对于今天,我不是没有想到过。那时,我只想,等你结了婚,我就要去你家串门,等你有了孩子,我就陪他玩。可当这一切变为现实的时候,我却无力地发现,要做到这些是那么的困难。 狮王死了以后,我常常把自己关在卫生间里,一呆就是一个钟头。你可能以为我肠胃又出毛病了,或是又在为他的离去暗自悲伤。但其实,我是在洗手台前照镜子。我老了,大石,我努力让外貌不发生太大改变,可我真是老了。 我能够接受苦难和不公,能够忍受杀戮与放逐,却无法接受在你眼前一天天衰老。 从前,独自流浪时,总觉得时间是那么长,日子过得那样煎熬。后来我遇到了你,又觉得时间过得飞快。那时我还年轻,每天晚上都期盼着早晨能够快点降临,这样,我就可以和你一块吃早饭、坐车、去郊游、做户外运动、逛街、回家吃晚饭、打游戏和吵架了。可慢慢的,我开始惧怕第二天的到来。我的身体正在衰竭,而你却没什么变化。 我们在一起有七年了。从一开始你成天想着要把我赶出去,到后来慢慢接纳了我,怕我抛弃你,像个姑娘一样跟我闹脾气,不知不觉当中,在你的生命里,我变得重要了。我想这算是我做过的最酷的事了。但同时,我也明白,你的生命里还有很多重要的人,但我却只有你一个。就好像,你还有好多个七年,但对于我来说,七年就是半辈子。 走的时候,我的的确确感到不舍与悲伤,但更多的是满足与快乐。我发现,到了此时,我已经没有什么好带走的了,因为我得到了那么多。对了,我把棒 gahing wrong和b 第一次写那么多字,如果有什么错的地方,就别再怪我了,回去之后,我也用不着了。你一定要好好活着。 ——爱你的鹿男 tbc 作者有话要说: ☆、17 17. 我攥着那封信,翻来覆去地看,直到阳光一点点暗淡,屋里漆黑一片。我点亮所有的灯,如同失去方向的蜻蜓在每个房间里奔走,就好像这样就能在某个地方找到他。 可屋里什么都没有,好像什么都不曾有过。仿佛七年的时间掉头反转,什么都没有发生,鹿男,他的存在,他和我度过的每分每秒都只存在于灵光一闪的幻想之中。 我越走越快 分卷阅读22 分卷阅读23 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分卷阅读23 ,也越来越盲目,眼睛不再去寻找,脑袋里不再去思考,只是一个劲地走,像挂钟上的指针一样,无休无止地走下去。 我走进洗手间,反锁上门,手搭在开关上,一下接着一下去揿那个开关。灯一会亮起来,一会又灭下去。灯亮起之前,我告诉自己,等再次摁下开关,鹿男就会出现在我身后,告诉我他在耍什么无聊的把戏。可当灯重新亮起来时,背后却还是什么都没有。屋里明晃晃地点满了灯,有如一块巨大的中空的冰块,只让人觉得寒冷。 我沉溺在杂乱无序的紧张之中动弹不得,仿佛在某个地方,有一堆砖头正一块块擂上去,越堆越高,终于到了某一刻,它们訇然坍塌了。我从那个顶端急速坠落,在精疲力竭之际回归地面。 我关掉所有的灯,慢慢摸到月洞门边,蜷起身子坐了下去。一坐就是一个晚上。我知道,到了此时此刻,我应该感到悲痛,应该放声哭泣。但我却没有。心里只是空荡荡的,没有悲伤,没有焦急,只有空茫的麻木。时光在屋顶上的夜空中潺潺流逝了,除了呆坐着,我什么也做不了,什么也不想去做。 我竭力思考着我和鹿男之间的联系,维系着我们的错综复杂的感情。我悄然地意识到,在很久之前就该思考这个问题,但我却没有,甚至从严格意义上讲,是不愿意去想。 放弃去思考,并非由于它太费脑力,却是因为我惧怕去洞见它。 从接纳他进入生活的那刻起,我就在意识深处框定了这段关系的发展,定下了鹿男在我生活中扮演的角色。他将是我的好朋友、好兄弟,我们将见证彼此不断变化的人生历程,并一同分享其中的喜悦与忧伤。正因为如此,每当它偏离方向,我就把它当作答卷分割线外的字迹,选择视而不见。而与此同时,我却无法影响、也从未顾及鹿男对此会如何考虑和定位。那些错生而出的可能性在无形中被我撕裂与摧毁了。 天亮的时候,我睡了过去。等醒来时,我彻底接受了这个现实。鹿男离我而去了。 穷极半生我都在寻求可以爱的人,并努力爱上他们,但爱我的人却源源不断地从我身边离开。这就是我庸碌无奇的一生的主旋律。它是失败的,它的无限重复只证明了我始终没有成长。我还是同七年前一样,同我之前度过的数个七年没有任何不同。我依旧是那个游荡在城市每个角落,用饥渴的目光去觅食关爱与信任的饿鬼。我所能想到的,所能做到的,就只是需要,在得到时,却不知如何去消受。就像一个手无寸铁的人,对着一颗椰子束手无策。在炎炎夏日中我确实需要一只椰子来解渴,用椰肉来果腹,但我看着它,张着嘴,却不知道该怎么去吃。 我因饥肠辘辘而四处觅食,并最终在食物前饥肠辘辘地死去。 乔悦回来后,我们以最快的速度卖掉了这间屋子,搬进了城西闹区里的一间店面房。从那时开始,在那里,我不再打游戏,不再在打开书时大声朗读,不再骑摩托去城郊野游,不再研究食谱、不再在下班途中寻觅咖啡卷、不再囤积过多的苹果、去百货大楼时不再留意香水柜台,凡是与鹿男一同做过的事,一切与他相关的事,我都不再去做。这样,我好像真的逐渐忘却了他。 鹿男离去两个月后,鹿男的故事也草草了解了。在故事最后,鹿男变成了人,结识了喜欢的姑娘,并俘获芳心。两对爱人做了邻居。周末时,他们会一起去做短途旅行,或在餐厅里聚餐,抖搂彼此在家里的糗事。女人们讨论着时下流行的衣服、营养品、减肥餐、孩子在学校里的成绩,男人们则交流新出的电子产品、车贷、形势正好的股票、保险和旅游指南。我反复阅读这个故事,直到连自己都确信它不过是一个根本不存在的美好谎言,花费了读者的时间与口舌,仅此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喵 ☆、18 姓秦的打来电话时,我刚从杂货店出来,身上穿着雨衣,装了红姜和白芝麻的购物袋提在手里,脚下淌着两汪水。那是一个很平常的周末中午,乔悦在厨房里做肥牛饭,让我出去买一袋白芝麻和几片红姜。他在那头说;“这两天有空么?来一趟。大老板情况不大好,估计就这两天了。” 回到家我订了机票,第二天就赶了过去,那时他已行将就木,离袅袅西去不远了。他的妻子和儿子含着眼泪正好从病房里一前一后地出来。女人保养得很好,脸部显然打过针,光润得如一只被什么特殊拳法海扁过的婴儿屁股。即便来探望病人,还是精心打扮了一番,三月天还穿着貂皮大衣。儿子中等身材,长相普通,两眼因刚挨过训而泪汪汪的,憋屈得有如混迹于牡蛎堆里的一颗螺蛳。 病房里站了一堆男人,都是同僚。老板在,姓秦的在,我在,还有两个老得像要随时死去的男人。见到我,姓秦的嘴巴煽动了两下,但忍住了。老板躺在床上,比两个月前见面时小了一大圈,头发也掉光了,我花了好大力气才从那张诺大的被褥起伏的床上找到他的小脑袋。屋里下着窗帘,台灯的一簇微光在他突兀闪亮的头皮上拢出一圈光环。他总在应该严肃或是悲伤的时刻无意识地制造出滑稽,简直成了某种天赋。所以进门时,我对他笑了一下。 他让我关上门,然后说:“在死之前,我会一直说话,你们不许打断我,若谁敢说一个字,我就....我也不知道能拿你们怎么办。”说完他休息了一会,从被窝里掏出一只手,向姓秦的摇了一下。姓秦的从茶几上取了杯碳酸果汁给他,他就对着吸管猛嘬了两口,而后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开始说话了。 “我讨厌我的工作,讨厌你们,你们这些没出息的玩意儿。除了呱呱乱叫啥都不会,连怎么花钱都没个数,因为你们口袋里压根就没钱嘛。你们这群情商两厘米,到死也不会说‘你好’、‘谢谢’、‘请’、‘再见’、‘抱歉’,只一个劲儿嚷嚷‘少跟我啰嗦,滚蛋!’,你们不会对人微笑、从不懂得劝慰别人,因为那些事儿太无聊太假了,你们挑挑腿,懒得去做.人家越懒得鸟你们,越瞧不起你们吧,你们特么就叫得更欢‘我很出名但我很穷,你们这些王八蛋,老子才不稀罕你们红口白舌的夸赞咧,我要钱,要同女人睡觉’。 早些年,我到处开除人,我也不知道究竟为什么要开除他们,大约是他们惹我讨厌了。他们身上的馊味让我噁心。可是渐渐的,我接纳了他们,因为后来我明白过来,你所厌恶的人,恰恰就是你的同类。 我知道这么说未免有点残酷,但事实就是这样。你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是什么?出生和死亡。只有那两个时刻是光光属于你的,可你从未参与其中。你瞧,你妈生你 分卷阅读23 分卷阅读24 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分卷阅读24 的时候,你还小得像只红皮耗子,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听不见,跟个拖着口水的休克病人差不多。然而偏偏就是这个时候,就像你死亡时一样,是人们最爱你的时候。你的亲人们,他们别提有多高兴了,尽管他们也不知道自己高兴个什么劲儿。瞧,一团红彤彤的扭曲诡异又可爱的小怪物就那么凭空地冒出来了,像从苏格兰农场里跑出来的胖羊羔,突然闯进他们的野餐会,半张嘴狂啃野餐布,另半张嘴嗷嗷大叫:瞧我多么可爱多么活泼,用不了多久,我就会长出一身肥膘,这样你们就可以把我挂在大腿和手臂上烤着吃了,咩哈哈! 更悲催的是,在那样一群人里,你永远都不可能是最后死去的那个。你的朋友,你的敌人,你欲求不满的妻子和吸血鬼儿子,他们总归还活着,就好像他们比你晚一步登天就是为了看着你死。等你翘了,这群影帝影后会穿起丧服去葬礼上大显身手。他们在彼此的肩膀上哭爹喊娘,头一遭一本正经地谈论你这个人,你的习性,你的相貌,你干过的每一笔事。然后葬礼结束了,他们回到家,脱掉丧服,就接着过他们的生活去了,就把你忘了。或许有那么一天,他们在酒吧里混日子的时候,因为无话可说,就谈论起你的死亡。他们会说:‘多好的人呐,我真难过,真的,得知死讯的那一刻,我当场就哭成狗了。’然后他们之间的关系就更亲密了,你还是死翘翘的。你的遗孀会向人们哭诉:‘我的神我的老母,他为甚要先走一步呢?!我宁可死的是我!这么多年了,我的心都死了。’天知道你死了还不到二十四小时她就和别的男人搞上了,那个男人绝对比你高比你帅比你有钱。那些愚蠢的听众因此同情她,可怜她。多么守妇道的女人呐!这么好的女人可真是打着灯笼也找不着哇!每个礼拜天,那群傻子就拿小饼干小糕团来孝敬她,帮她遛狗、铲猫屎。而你还是死得透透的! 我们生活的地方就像一个杂货店,每样东西一运进来就被分好了类,齐齐整整地码进货柜,店里唯一的店员,我们的上帝巨巨,成天啥也不干,就光光把东西搬进来,丢出去,丢出去,又搬进来,这样才能确保每分每秒每个空隙都挤得满满的,谁也休想多占。你死了,紧接着就有别人填进来,一切就又圆满了。我们这群人从一生下来就已经完了个蛋了。人都是冷静事故的,他们熟于在置身事外的状态下表现得乐善好施。而你们连这些都做不到,从拿起笔的那刻起,你们就成了彻头彻尾的蠢驴。 每天我们口口声声、在网络上发着食物和旅行照片一边说:生活如此多娇,我要拥抱生活。可傻子都知道,生活他妈的就是一坨屎。要我说,母亲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她们在产房一拍肚子,然后成千上万圆滚滚的孩子就出来了。等这些孩子们长大了,变成了行走的狗屎,就会禁不住想:我了个大操,这他妈是个什么鬼地方?妈妈你为啥要把我生出来! 我们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像拥抱颗榴莲那样紧紧搂住它,牢牢盯着它,幻想里头油腻腻、甜津津的果肉,即便里面啥也没有。可就算是这样,你们还是活下来了,你们都杀不动自己。你们都是英雄。不像海明威他们,前一秒还信誓旦旦地劝慰别人“一定得竭尽全力活下去,生命充满了无限挑战和梦幻大泡泡”,紧接着就把自己的脑袋给崩了。这下你们弄清楚了吧?英雄都是贪得无厌的无耻之徒,即便是根本不需要的东西他们也照抢不误,一边抢一边还抱怨东抱怨西的。 所以,我死了以后,不要哭哭啼啼,不要交流我这人是什么玩意儿、干了哪些好事。我死了,讨厌你们的人又少了一个,你们应该感到高兴。明白? 好了,总算把这些话吐出来了,我感到轻松多了。不过,我还得说,我讨厌我的工作,我讨厌你们。现在你们都给我滚出去,我要一个人安静地去死。” 他说得太多,所以一说完他就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 ☆、19 遵从死者的遗嘱,葬礼上见不到半点黑色,大家把衣柜里最鲜艳的衣服全找出来穿上了。从远处望去,像一堆生气勃勃的充气玩具。墓碑边上铺了几张奶白长桌,放满了各式口味的糕饼和□□般五彩斑斓的鸡尾酒,粉红的气球在枝头迎风飘摇,无数个圆弧面泛露出满满一地的蓝色雏菊和斑斑点点的狐尾百合。 在最后的日子里,死者煞费苦心地为葬礼列出一串长长的歌单。葬礼当天,人们在节律轻快的乐声中摇摆着身体,一边咀嚼食物一边谈论起死者的生平,他不计其数偷偷摸摸的行为时,脸上不禁地都泛出了笑容:过道上的柜子里每天都会出现一袋清洁工最爱吃的椒盐薯片;公司里所有的挂钟都被调快了半个钟头,因而离实际下班时间还有半个钟头办公楼就空了;每个节假日回来,员工总会莫名其妙地在抽屉里找到许多糖果;有个女员工与逼她堕`胎的男人分手时,老板批的假条反面写着:弄死他,你行!…. 下午两点钟,太阳最为强烈时,死者遗孀掀开了盖在墓碑上的红蓝格子布,这时我们看见楔在上面的墓志铭:没有哲人的智慧,却有无可救药的童心。 日落时,人们恋恋不舍地离开墓园,心中怀着同样的情感与想法:此人不该被忘却。很多年后,当我们谈论起他的死亡,我们将不会努力地挤出几滴虚情假意的泪水,挖苦心思地动用所有悲悯的词眼来装点他的逝去和葬礼。我们将由衷地感到快乐。 大老板死了之后,我借题发挥在家赋闲了一个礼拜。但躲在家里并不能回避他的死去。电视报纸网络上,铺天盖地都是他的死讯。大学里也像沾了光似的开了追悼会。大约是某个礼拜三,从前的导师打来电话,他说;“他死得也挺巧,正好我们建校六十年,我们刚开始办讲座,蛮多从前的校友都来了,你也来一趟,谈谈你自己,顺便谈谈他,毕竟你跟他熟。”我听了就跳脚:“这都是什么毛病?人家都死了,你们还当盛事搞庆祝。”他脾气好,没恼我,笑了笑说:“怎么啦,现在出息了,脾气也大起来了嘛。我也没办法,他们让我找你。我也不愿意啊,你的毕设烂得惨绝人寰,还硬让我批那种分数。”我想了想,就屈服了。 我回了趟老家,把祖父床底藏的驳壳枪取出来,带去了学校。讲座刚开始,我把它从口袋里掏出来,丢在讲台上,让学生上来试一试。本以为会有许多男生蠢蠢欲动,争先恐后前来瞧瞧这稀罕货。结果却出乎意料,男生们吃吃艾艾不敢上前,有几个坐在前排的干脆瞪大了眼睛若有所思地看向天花板,仿佛房顶上进了他妈。女学生倒一个个挺直了腰板,手臂如百岁老人生日 分卷阅读24 分卷阅读25 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分卷阅读25 蛋糕上的蜡烛高高竖起。 我点了个圆脸孔长头发的女生上来。她走上台阶,抄起抢,掂了一掂。我鼓励她:“扣一下扳机试试。放心,这把枪年数很久了,坏了,里面也没有子弹。”她就扣了一下扳机,然后把枪放了回去。我问她感觉怎么样?她玩味了一会后说:“比想像中沉。扣下扳机的那刻,还蛮紧张的。”我点点头,让她下去了。 “你们这群懦夫!”我对仰望屋顶的男生骂了一句,“我没想到你们也是如此的柔弱。为什么要带枪来吓唬你们呢?因为许多年前,我曾想轰掉自己的手。不是自杀,我怕死,就光光是把手轰掉。你们知道,如果我残了,国家就会出那么一滴滴钱来抚恤我,钱不多,但加上爹妈的养老金,足够我了却残生了。为什么我会那么沮丧,以至于想丧失劳动力呢?在座的有哪些是中文系的?” 一半的人举起了小手。 “你们真傻,真的。”我恨铁不成钢,“我想这一切的根源,就是因为我选错了专业。高考填志愿时,爹妈就对我说,儿啊,你这点智商,啥专业也学不好哇!怎么办呢?去技工学校学开挖掘机吧!隔壁老王家的儿子就是那儿毕业的,现在一个月赚四万呢!可是我讨厌劳动,从小到大能学得会的家务只是涮碗和做蚝油卷心菜。怎么办呢?我把学校指南都翻烂了,才乍然想起:学中文总不难吧?我从小就说这个,从小用它记日记、写信、在考试时传暗号,这点我总学得会吧!所以我拍拍脑袋就把志愿表填好交上去了。 毕业以后,我找不到工作。同专业的同学,有的和我一样常年待业在家,有的做了文秘,有的开煎饼摊,有的送快递。那时我还是挺上进的,考了一堆证,之后进了一家金融咨询公司。不过混得不好,压力太大了,你们知道,金融街办公楼有变形金刚那么高,从办公室落地窗廖望对面的反光玻璃片和街上芸芸众生时,我总想着要跳楼。每天最开心的事就是订外卖和上厕所,真的。所以不到三年我就裸辞了。 之后我就进了出版公司。压力没那么大了,但圈子变小了。而且,假如你混不出头,那还真挺无聊的,摊煎饼果子还比这有意思点。你们以为只要把稿件投出去就能赚钱啦?写一两本书后就出去采采风,然后在一片喝彩声中玩重磅回归?你要这么想,就真得去医院里看看。你瞧瞧现在当红的作家,有多少是科班出生的?都是学物理的,学金融的,it变态男,还有开挖掘机的。那时我每天的工作么,就是写字和挨枪毙,老板都不知道公司里有你这号人物,顶头上司是个男人,可任何办公室婊`子都不是他的对手。收入低,待遇差,默默无闻,我走在街上就像个刚出来混的扒手或者公共厕所看管员,所以没有姑娘会鸟我。回到家没有热饭吃,没人一起玩,连条狗也养不起。我无时无刻不在幻想着,家里能有个成天游手好闲的朋友,给我烧晚饭、等我回家,该有多么赞呐。如果是田螺姑娘就更好了。你需要她时,她就从水缸里跳出来,像日本的机器人女佣那样满足一切需求,你烦了,她就跳回去,又变回一颗田螺。除了吃水什么都不需要,不用花你一分钱。爽吧? 但这些都是不可能的。每天我对着脏兮兮的电脑屏幕,望着我那张欠扁的脸上欠扁的表情,就看见了自己的未来。你说一个人还不到三十岁,就能看见自己的未来,这人得多衰啊?我明白,我将一声不吭独自老去,有一天早晨因为够不到桌上的豆浆突然心肌梗塞倒地不起,好心的邻居们把我送进养老院,在养老院我也将是个古怪孤僻的小老头,一天到晚窝在安乐椅上,就着米糊糊吃烂掉的香蕉和潮解饼干,像只晚年才被割掉蛋蛋所以心情很糟的脱毛老猫一样,叽叽咕咕自言自语。 因此绝望之中我就把枪带回家,想轰掉自己的手。那天我坐在沙发上,看着那枪,当然那枪不是这枪,我把它弄丢了。那时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没有老婆,没有手,那么漫漫长夜我该如何度过?最终我放弃了。我开始写那个故事。在座的看过么?” 百分之八十的人举了手。 “当然,你们肯定看过。要不然你们来这儿干什么呢?讲座开始前,我刷了会手机,这里信号挺差的对吧?” 大伙儿笑笑。 “我知道,这回校庆,来了不少很厉害的校友。前面我们同一届的还一块儿吃饭。我坐在他们旁边,觉得自己寒酸死了。但你们想呀,我比他们出名对不对?管他们个个年薪上百万,可谁知道他们咧?我就不一样了。”我像柴犬一样傲慢地撇过半个脑袋,向观众席抛去一个斜眼。他们就嘘我了。 “人家提到我,都会说;对对对,我知道他!他就是写那个《动物世界》还是《我的小鹿有犄角》的那个人,我忘了那书叫啥了,总之我看过,还挺那啥的。当然他们说不出那啥是哪啥。这书没什么稀奇的,最近走了的那位,他跟我臭味相投相见恨晚,所以让人炒了一番,写了点高深莫测的评论,这样大家食指一动就转了,而且越说越神棍,书就红了。其实你再仔细看一遍,真没什么。我在写这个东西的时候,可没有展开想像的大翅膀,点燃灵感的小火花。不过是把曾经的挚友、家人和小宠物的所有美好的性格与行为加之在一个人身上罢了。所以,有人喜欢这个故事并不奇怪,因为这个朋友是那么完美的一个人,他高大健康、任劳任怨、很少发火、还时常给人带点惊喜。 生活太残酷了,而每个人都觉得自己该是个公主,我们希望我们的生命里始终有那么个人,能无微不至地呵护我们,让我们感到自己是被爱着的,感到安全和快乐。我不过是把他们的愿望写出来而已。因为它不切实际,所以大家不屑于讲出去,或是宁可把它深埋在心底,每晚临睡前默默地将它温习一遍、演绎一遍。这下,总算有个大龄傻子把它讲了出来,大家舒了口气,总算可以堂而皇之地交换这一不找边际、要求过高的幻想了。 那些明面上的评论让我迷失了,我的书真的有那么嗲么?我的书真有那么厉害么?我也不知道啦。我去网上看了看,你知道,很多真理和最像真理的谎言只能在那儿找得到。别以为我们纸片界的人就不会上网查你们了。在网上,这本书终于被打回原形返璞归真了。混过那个次元的人都知道,那些论坛和盗文网站会在每本小说前加个简短的介绍。我看到的简介大致有这些:现代妖怪的故事、田螺男、猥琐男与一头野生动物的家常、□□男大器晚成起家之路,不过这回有一头鹿….我竟无法反驳,你知道么?我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因为看完简介你就不必看书了。 分卷阅读25 分卷阅读26 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分卷阅读26 时间差不多了,最后学校让我给你们一些忠告。我就简单说两句,梦想这东西从一出来就该用高香供着,千万别去碰它!真的,因为它是梦想啊!万万碰不得!将来,你们当中百分之九十的人会发现,寻找梦想就像和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人躲猫猫,知道吗?不然到时候你举着‘i’m hungry, feed me’的牌子去市政府大楼前示威时,根本不会有人睬你,因为你看上去像个身手不大好的扒手。再说,你们要实现了梦想,对我又有什么好处?” 作者有话要说: ☆、20 回到家,乔约已经吃完晚饭,离上班还有点时间,就蹲在电脑前看网页。桌上放了一盆刚做好的小面。等我脱了鞋,她就从厨房里取了碗汤出来,顺便抱怨了一下时间。我实在累惨了,就有口无心地唔了两声,然后一屁股栽进椅垫,掀动腮帮子吃起饭来。 快吃完时,她突然对着屏幕咯咯傻笑起来。我问她看见什么啦?她说;“哎,我跟你说,这个法国人老有趣的,这人好几年专业扒手机的,他把那些手机里的照片都导出来,放在网上。哈哈哈哈…..你快来看啊,这个网站叫啥?steal your memories,哈哈哈,快过来看呐。” “随便啦,”我打了个饱嗝,“你当心时间。”她抬起头,冲厨房怒了怒嘴说:“碗都在洗水池里泡着,别忘了洗。”说完继续喜滋滋地看电脑去了。我叹了口气,就去厨房刷碗了。 等我把最后一只碟子丢进晾水格,她突然惊呼一声“你朋友!上面有他的照片!”紧跟着又叫了一声“我得去上班了,要迟到了!” 我拎起两只湿答答的手,目送她像只被火点着了屁股的猫一般窜了出去。 电脑还开着。 我把电脑挪过来,一张张看起来。里面的照片大多都瞧过,包括那几张如午夜梦回猛然惊醒后徒然出现在头顶上方的鬼魂般的照片。我慢慢拖动鼠标。最后几张照片显然没来得及发过来。在那些照相里,此人时而戴着墨镜时而像吃坏了东西笑得诡异莫测时而又一本正经起来。纸牌上的东西是写给我的,因为打头都是“大石:”。 “吃三文鱼,你最爱吃的那种,你吃不到,hohoho~” “快看我后面那个鸟窝头老头,他长得好像你” “今天感觉特别有精神,连头发都精神得竖起来了,看到了没有?” “蓬皮杜我看不懂,给我解释一下那都是什么玩意儿” …………. “我们在一起好么?” 我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十来分钟,然后关掉电脑去睡觉了。之后干了些什么,我半点也记不起来了,大约就是按部就班地冲了浴,打开被子一觉睡到天亮。早上醒来时,脑袋还像颗地瓜一样埋在被窝里,眼睛像被揍了两拳难以睁开,被褥内侧黏糊糊的结了一大片水渍。我把脑袋从被窝里伸出来,掉头看了眼妻子。她似乎醒来很久了,若有所思地望着我。她探出一只手,摸了摸我的脑袋,问我:“你朋友呢?很久没见着他了,结婚那天也没来。他还好吧?”我翻了个声,又躲回了被子里,闷声闷气地说;“他走了。” 从那天开始,仿佛有人按下了身上的某个按钮,潜匿在体中的某种疾病骤然爆发,我像吃了□□的仓鼠一般日复一日地重复一些毫无意义可循的行为。白天我茫然无绪地在我们从前一起漫步的街道、经常光顾的餐馆、寻乐过的酒吧、每周必去的剧院、游泳馆和网球场前踟蹰。我试图在百货大楼的香水柜台上寻找某个身影,然而大楼翻修过了,原先的牌子一一撤柜,柜员换了一批又一批,曾经存在过的一切也都无处可寻。到了下班时间,我就去山下的公交车站,呆坐在候车室里直到天黑。 晚上,我走在市中心。人们从白天森冷单调的铁盒子里蜂拥而出,铺得满街都是。天桥、电车、地铁上到处都是缓缓流动的人群;酒吧,咖啡馆,餐馆,电影院和百货大楼门前,女人们浑身洒满了香水,再冷的天都光着腿,在高跟鞋上瑟瑟发抖,男人们衣着体面,脸上挂着奉承的微笑,把他们的木偶女人拖出计程车。暧昧不清的夜风中,整座城市被铺天卷地的夜色打回了原形,一座巨大的鳄鱼池,漂满了冷而亮的街灯,大块的落地玻璃窗如同刚从冷冻柜里掘出来的黄油,时而浮现出动作扭曲衣着光线的光头假模特、如玩具般涂满色素的食物,用枪支、炸弹、形状花哨色泽诡艳的文字和女人义肢般浑圆的大腿拼凑出来的奢侈品广告牌、电影海报和舞台剧海报。它们无不摆出循循善诱的姿态,将一批批的人迎进去又送出来。 晚上,我在旧城区走。从地铁出口走向十二年前的老寓所。整个旧城区依旧按着原先的步调缓慢前行,在混乱的秩序、糟糕的治安和薄弱的上进心的折磨下不见起色。到处都是魂不守舍踽踽而行的人、痤疮般色泽糜烂的游食铺、潜匿在街边的坑蒙拐骗的肮脏勾当、红灯区油迹斑斑的玻璃移门后那密不可宣的天地。有几次,我站在寓所门廊上,天上下起小雨,白柳般的雨丝在冷冽的夜风中飘摇,刺黄的车灯一孔孔打穿雾气,倒出半街的光,一切恍如当年。我竖起耳朵,希望能够听到一只鹿的脚步声。但回应我的只有刺耳的喇叭声,车轮碾碎雨水的炸响,和被溅了一身水的人的刻毒咒骂。 第二天早上,我溜出家门,接着走。我在那早已一去不返、空无一人的七年的光阴中循环往复地兜圈子。时光就如一把绞刑架,将整个世界托于掌上,在最接近绳索的地方,有人一手从口袋掏出金币撒向底下的人群,一手竭力去够他们的绳索,同时更多的密密麻麻的人群不断蚕行着涌向那些绳索。在那个距离□□和绳索同样遥远的地带,我圈了块地静止不动了,在那儿我不知道自己从哪儿来、在做些什么、该去哪儿、该做什么,只是垫高了脚,在茫茫的人海中寻找,在那儿,在漫长而无望的等待中,我放弃了与任何人一同前行,放弃了思考。 每当人群里出现身材异常高大的男人,我便情不自禁地追上去,跑到他面前一探究竟。去餐厅吃饭时,我像个偏执狂那样一遍遍向侍者打探,有没有什么男人经常光顾这儿、每次来必点咖啡卷和酿苹果,若他们说有,我便不顾周折,一定要问到他的名字、外貌以及来的时间。有一次,我从地下车库开车出来,看见动物园的卡车上装了两头鹿,就不自觉地一路追上高速,直到那辆在出口处乍然停行,司机气急败坏地跳下卡车,拍着我的窗户问我在打什么主意。 鹿男离开我已有五年的光景,在这期间,或许他 分卷阅读26 分卷阅读27 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分卷阅读27 曾回来找过我,或许他一直藏在某个地方默默地窥探着我,或许他再也没有回头,又或许他已经死去。我一概不知。他的告别是坚定的,那封信如同一纸遗书,让人看不到任何重逢与回头的希望。任何努力都将一无所获。所以从他离开的那刻起,这五年我从未为此哭泣,从未努力寻觅。而现在,我却夜夜为五年前那场仓促的告别而哭泣,像个疯子一样四处寻找。我到每一个鹿群密集的地区去,每到一个地方,总觉得他近在咫尺,却同时远在天边。 每天早上我空手出去,每天晚上我空着手回来,每天都是一场白日梦,每个黎明它平地而起,每个午夜它霍然倒塌。 公司楼在装修,他们把我书柜里的东西打包在两只海运箱子里。老板问我要不要带点资料回家,我去了趟公司,在两口箱子间慢吞吞地翻找。在一口箱子里我发现了一本小学课本,两指厚的书中有一道裂缝,你知道,若有哪一页被翻看过许多遍,那儿就会出现一道逢。所以我晃了下书,那页就翻了出来,上面写着“我爱我的母亲,我爱我的父亲,我爱我的祖国…….我爱我的朋友。” 也不知为什么,那段时间,鹿男的东西总会凭空地冒出来,尽管搬家时,我尽量把凡是他用过的东西都卖了,可一些零零碎碎的小玩意儿还是不停地冒出来:棉拖鞋、领带、钢笔、卷笔刀、弹球、班比头牙刷、用来舀蜂蜜的深口勺子…..只要它们一出现,我就让乔悦尽快丢出去,她知道我心里舍不得,就都收在一只饼干盒里。很多个午后,我捧着那个盒子,像得了失忆症的老头,郁郁地在窗前坐一个下午。 每回她从厨房里出来,见到我这样,既愤怒又不安,犹豫了半天之后,才干巴巴地说;“吃饭了。”我就乖乖放下盒子,吃饭去了。吃饭时,她试着跟我说一些有趣的事儿,起初我还能过强颜欢笑,对付两句,但过不了多久,就把脸埋进饭碗里,不再搭话了。她是个聪明的女人,每当此时,都会起身去厨房拿东西,趁这个当儿,我赶紧把眼泪抹干,等她回来讲下去。 她很明白我的痛苦,我也能体会她的无助。但除了洞察到问题的存在之外,我们别无可做。我知道,她背着我到处找婚礼咨询师,一去就是大半天,回家后就悄无声息地偷偷“治疗”我,到了后来,她干脆咬咬牙告诉我:“你就当他死了吧,对于一个死了的人,你还能怎么办呢?生活还得过下去不是?” 在潜意识里杀死一个无法忘却的人,再用时间冲淡这段记忆,医生说,这是最凑效也是最残酷的方法了。可对我来说,忘却他才是真正残酷的事。尽管遇见他只花了我一眨眼的功夫,尽管我的生命里有好几个七年,而他只占了其中小小的一段。我从未像现在这样迫切地渴望见到他,告诉他我也一直爱着他。 作者有话要说: ☆、21 最后一次遇见李三,是一个阴雨绵绵的傍晚。我坐在山下候车室里,他从山上下来。雨淅淅沥沥下个不停,沉甸甸的雨滴打在地面上,一朵一朵弹起来,像开了一地的透明的小花。 他没打伞,外套全贴在了身上,头发粘呼呼地挂下来,脸上却异常轻松。我们对视了两秒种,又调开目光,我接着等待,他接着走。走到车站时,他停下来,拣了个不远的位置坐下。车站里没有别人,我们并排坐着,一语不发望着玻璃挡板。 雨势越来越大了。远处山顶上凝结起一大片乌云,更多的雨水从那儿倾泻下来,冲走了晶莹剔透的雨花。我看了他一眼,他也掉过头看了看我,问:“这么等下去会有结果么?”我摇了摇头,到了这种时候,结果似乎已经不重要了,我等待,只在于我沉迷于此而无法自拔。我问他:“你有等过什么人么?” 他看了我一会,又回头看着雨说:“知道么,二十岁那年,我身上有个地方发生了病变——好吧,他们割掉了我的一只蛋蛋,从此我变成了独蛋侠。起初的日子里,因为这只该死的蛋蛋,我连走路时没法保持平衡,羞于和人亲热。每次撒尿洗澡,总要花上很长时间检查那个破碎的地方,好像只要一直这么看着,它就会长出来。我知道,有些地方卖义蛋,可我总不能真把这滑稽的东西往身上装,对吧?它们硬邦邦的,像大鱼的眼珠子。这样过了半年后,我终于可以像往常那样走路,不再感到疼痛,能够坦然告诉别人:我就只有一个蛋蛋,你能把我怎样。所以,我不再纠结,再也没有盯着那个地方看了——一旦失去了,我们就会漫无止境地等待,可那些东西不会再回来了,你不可能盯着坏掉的地方过一辈子。至少我不会这么做。因为如果这样,你只会失去更多,可能是全部。” 我没有接话,我们继续看雨,陷入冗长的沉默。巴士开过来的时候,他说:“我辞职了。”我说“哦”。 他又说:“姓秦的让我去水族馆工作。” “你答应了。” “下个礼拜动身,之后就不回来了。” 巴士停了下来,车门吱嘎一声打开了。他一动不动站在那儿,看着我。我抬起头也望着他。我说:“以后再也见不着了么?”他咬了下嘴唇。司机按起了喇叭。 “最好是这样,”他说,“如果时间倒流,很多人我宁可从来都没见过。” 他上车了,站在门口,问我上不上来?我说我还要再坐一会。他盯着我,摇了摇头。车门又关住了。车开走了。 那晚我回去得稍微早了一些。隔着一条马路,看见家门口停着一辆车,车灯像妖怪的两只巨瞳,红艳艳的亮着。不消多久,乔约从里边出来了,上面穿着大衣,下面光着腿,小而尖的脸孔在围巾里左顾右盼。车上跳下一个男人,帮她开了门。两人一前一后跳进车,车就开走了。 我叫了辆计程车,让司机远远跟着。司机不断从后视镜里观察我的表情,嘴上却一个字也没问。轿车在市中心一栋公寓楼前停下来,我让司机把车停在街角,从车里看着他们进去。过了大约两分钟,十楼的灯亮了,隔着一道纱布窗帘,浮现出一对男女的身影,他们抱着,吻着,亲热起来。司机拍着方向盘骂了一句;“□□!”我阴着脸,没应声。他掉过头,讪笑了一声:“我就随便说说。”我把脖子伸过驾驶座,从后视镜里检查了一下自己的尊容。那张脸上好像在说:好吧,那又怎样呢? 白天我开始留意她的电台。她换了早班,但每晚都出去,有时彻夜不归。这样的情况持续了三个月,直到有一天吃晚饭的时候,她做了很多我爱吃的菜,又添了一瓶红酒。我坐在餐桌对面,不停地用手拨着筷子,目光淡漠地在她脸上巡逻。她仓促地笑了一下,动手开瓶盖。我注意到 分卷阅读27 分卷阅读28 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分卷阅读28 她的指甲刚修理过,涂着鲜红的蔻丹,身上也穿的很齐整,洒了点香水,一副即将出门寻乐的样子。我就忍不住笑了一声,瞧了眼冷冰冰的厨房,又转头继续盯着她看。她把酒杯送到我手边,筷子都没动,就说;“我们得谈谈。” 我推开酒杯,抓起筷子,一门心思大吃特吃。从头到尾她也没动筷子,染得猩红的手指攥着杯托,把高脚杯拖来拖去。我皱了下眉头,说;“别动那个,听得心烦。”她就搁下手来,一声不响地看着我吃饭。吃完饭,我把饭碗往桌上一撩,抹了抹嘴巴,说;“离婚吧,还有什么好说的?错的都是我,你要什么,拿去就好。” 她咬着牙,恨恨地看了我一会,蓦地哭了出来。我有点犯堵,用手顺了两下胸口。“我知道,我就是王八蛋嘛,你说是不是。” 她腾地就跳了起来,拔开瓶塞,把整瓶红酒全倒到我头上。等我抹干脸,她已经出去。我对着大开的门,迎着寒风,喝光了剩下的两杯酒。 接下去的一个礼拜,她和那个男人陆陆续续来过几趟,把她的东西搬走了。我就坐在沙发上,一支接着一支抽烟,看着他们进进出出。她也没同我说话,尽量不来看我。最后一箱东西搬走后,她留下了钥匙。我们如一对处得极其糟糕的室友,在毫无疑义的冷战中一拍两散了。我抱着枕头,顺势横倒在沙发上,一觉睡到第二天。 我又开始吃百忧解。这玩意儿给我尽可能长的睡眠时间。一般情况下,天一黑下来,我就去酒吧混日子。等店里打烊了才打道回府。回家后倒头就睡,醒来时才知身在何处,运气好就在床上,有时靠着方向盘差点被自杀,有时在沙发上缩成一团,有时在玄关口狗□□,有时刚到马桶上脱下裤子,就睡得人事不省。 如此两点一线的线路成立之后,生活就容易多了。我再也无力感受家里空无一人的窘境,无暇顾及邮箱里堆积成灾的催稿通牒,窗外日升日落,下雨刮风也与我无关。我不曾进入香甜的梦乡,也从未清醒。我烂醉如泥,我的车却从未撞坏过什么东西,至少自始至终警局都没打来电话、警察也从未登门造访。这真乃造物者之神奇。 有一天很晚的时候,我坐在车里,实在噁心得难受,摇摇晃晃地把车停在桥墩下,出去解决问题。半夜的光景,整条街和桥上都没人,天出奇的冷,出了车兜头的冷风拍得人寒毛直竖。我横冲直撞上了桥,靠着桥栏,一阵阵犯呕。 冰凉的江水淌过桥洞,细而伶仃的桥灯耷拉着脑袋,吐出两片亮黄的光在水面上,似老狐狸的眼睛,没长睫毛,隔着栅栏一股一股泛着幽光。钢筋桥栏如同敬老院极尽职责的孩童的手臂,冷而□□地支撑着我的身体。 我脖子长长地伸向水面,如痴如醉地张口大吐。吐出来的全是刚进去的酒,胃酸也吐出来,又酸又苦,酸水顶着心肝肺,直往喉咙口冲,好像整套内脏也要吐出来。我的上半身全部折出去,脑袋宛如一朵迎风自戕的蒲公英,在毁灭中肆意地铺枝散叶。双脚承受的重力随之减轻,轻飘飘地脱离地面,不知不觉膝盖已经到了栏杆上,小腿倒插,腿毛横飞。我如一个来自沙漠在奥运会上重在参与的跳水运动员,一个汤团滚,就视死如归地跳了下去。脚打在石柱上,水花也没压好,裁判全吓跑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完结...鹿男会出来的... ☆、22 我是被一只类似于驴蹄子的东西给踢醒的。那东西又硬又细,不大像人类的腿。睁开眼睛时,人已经躺在了家门口,身上还湿漉漉的,肚子里的水呛得差不多了,头发也干了。一截巨型哺乳动物的嘴部正在我脸上乱吮。它毛茸茸的大脑袋、杀气腾腾的犄角、牛油果剖面般的往我七窍里胡乱喷气的大鼻孔,都让我一度认为,我已经翘辫子了。“哎哟!”我惊叫了一声,把嘴巴里最后一口水喷在了它脸上。它别过头,狠狠甩了两下,又从我包里叼出钥匙,让我开门。 我痴呆地盯着钥匙,问它:“我死了么?”它二声不鸣,举起蹄子往我身上就是一下。疼了,好,我就起身去开门了。进了门,它便以王者回归的气魄把我叼到沙发上去了。我挣扎着要起来,它就用蹄子点了两下沙发,命令我乖乖呆着别动。我跟个俘虏一样举起手来,慢吞吞地躺下去,真的一动也不动了。它稍稍点了下头,表示朕很满意,就歪着身体,笨拙地挤进卫生间,到浴缸边上放水去了。放完水拍拍门框,示意我进去。 浴室原本还算宽敞,可装了一头巨大的公鹿和一个被水泡涨还要接着吃水的男人,就显得挤得慌。我脱得只剩一条裤子了,他还没有出去的意思。浴室里开了暖气,热得厉害,我就脸红了,问他:你不先出去么?他把前肢挂在浴缸边上,回过头冲我龇了龇牙,原意大概是微笑。我只好把裤子脱了,跳了进去。 凌晨时分,我像一块饱满的海绵拿热水栽培自己,他支着上半身,把一只充气鸭子推来推去,玩的也很投入。久别重逢,对方漫不经心的态度着实让我很受挫。我一把夺过鸭子,塞在屁股下面,不给他玩了。他急得嗷地叫了一声,风驰电掣就来挠我屁股。说时迟,那时快,我一个侧身,嘟起嘴巴就凑上脸去——亲到了一只鼻孔。它回身一让,连蹄带脸缩了回去。流畅的格斗动作完成之后,气氛就有点尴尬了。它害臊得把整张脸都扎进水里,不再理睬我了。我只好不时用膝盖顶两下它的下巴,好让他不至于因此沉缸自杀。接下来,我泡我的,他吐他的泡泡,谁也不理谁。等我泡得白白胖胖,伸手去够毛巾时,他才拔起脑袋,大义凛然地过来亲了我。 洗完澡,天已经亮了。我关掉窗帘,蹦到床上睡觉。他蹲坐在走廊上,脸对着房门,无所事事。为了防他再次逃跑,我泡得像汤团一样的脑袋里横生一计。在他警觉的注视下我不紧不慢地坐起来,在白云般起伏的被褥中显露出圣佛般安静祥和的笑容,浑身肌肉紧绷,嗓子眼捏得细细的,彬彬有礼地请他进来上床睡。他勉为其难来到床前,举着一只前蹄摁住嘴巴,思考良久,确认这张床有足够大的空间之后,才爬了上来。待他安顿好庞大的身躯,我一个猛扑就抱住他的腿,然后像个偷到什么宝贝小屁孩儿一样冲他嘻嘻一笑,就睡着了。 鹿男没有再离开我,也没再化成人形。趁我熟睡时,他在电脑里敲了一大段字,意思是他年事已高,怕满头白发和满脸褶子吓倒我。在此之后,无论我怎么威逼利诱,他都只愿安静地做一头鹿。虽已是古稀之年,他的身体状况却好得惊人,头脑灵活,动作灵便,胃口也长盛不衰。不过到了这样的年纪,是头鹿都会悲观的。他平日 分卷阅读28 分卷阅读29 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分卷阅读29 里的一大爱好,就是不断改写遗书。 这里我得详细叙述一下他写遗书的过程。他的蹄子,椭圆形,中间缺个小口,很是宽大,每每打字,都只能用蹄尖一下下戳击键盘。由于文思闭塞,词汇匮乏,他这屁股,从一坐下,到离开椅子垫,之间时隔最起码一个钟头。在他撰写遗诏之时,我都诚惶诚恐地蹲在茶几旁,削水果,夹胡桃,剥瓜子皮,以便他耕耘之后及时补充体力和脑力。 鹿男的遗诏内容大致如下:朕自知不起,家政大事,谁爱管谁管。回顾漫漫鹿生,建树毫无,乃至疆土贫窄(两百平米),国民寥寥(就一个)且好逸恶劳,愧对各头鹿宗,百年之后,下葬之事一切从简。特念总领大太监(就是我)多年服侍周详,虽时有过错,但知错能改,日夜自残,等寡鹿崩了之后,如果冰箱里的水果还有得剩,就留给他吃吧。亲此y(^_^)y ——我也不知道这几年是什么样的电视剧把他荼毒至此。 写完之后,他舒展前肢,长长地伸了个懒腰,大摇大摆来到沙发上,巡查我的工作:茶几上瓜子也剥好了,胡桃肉夹好了,水果也切好了。他心满意足地吃着美食,看着谍战片,就又不管我了。我满心委屈,就调侃他:“要不要让人帮你做一块正大光明匾,挂到床头哇?”这厮还真考虑了一会,很认真地在电脑里写:不必,就你一个人。 他就这般威风了两年,才逐渐显露出衰老的迹象。 起先是记忆力衰退。为他准备好的食物老想不着去吃,饿了就扒冰箱门;在电视机前蹲不到半个钟头就打瞌睡,醒来后完全不记得先前的剧情,甚至不记得自己曾入睡过;食量锐减,只能吃下之前一半的食物,反刍时吐出来的东西也少有消化过的迹象。对于光和声音的反应变得更加敏锐,夜晚睡觉时,哪怕窗门被风拍了一下,都会惊惧地跳起来,闭著眼睛在原地乱撞。 我知道,究其一切,都是因为他已经很老了。这不是个好的词汇,往后是病和死。在这方面,目击者往往比亲身经历者更为恐惧,因为之后的寂寞与悲痛将如荒原上的鹅毛大雪,毫无吝惜地落你一身留你独自承受。 在经历过狮王的死亡之后,我很明白这点,鹿男也明白这点。在接下去的日子里,我竭力补救已然洞悉的事实,他也努力掩饰着自身的衰老。为了不使他日益破碎的睡眠受到打搅,夜里家中门窗紧闭。白天家里四处都撒了些食物,以便他能随时叼来吃。只消他一睡着,我就调换电台,这样他便无须为了记不起事儿而暗自神伤。除了厨房和浴室每个地方都铺了地毯,方便他随时卧倒休息。在做出这些调整时,我总是万分谨慎,以防伤了他的心。但他变得更加敏感了,每次家里出现些许变化,他便忍不住拿角顶我,冲我发火。 于是,白天,只要我在家里,他就强打精神四处转悠,或靠在我脚边吃下大量食物。这样晚上倒垃圾时,我总会在垃圾袋底下发现大量咀嚼了一半的食物残渣。若受了惊吓,他就把头放在前肢当中,不动神色地直打哆嗦。我感到难受。我向兽医了解了下情况,兽医问我,这头鹿有几岁了?我说二十三岁。他在电话那头静了一刻,说:“你知道,这是个不小的岁数了。” 他们把祖父像裹着毛毯的老猫一样送进医院时,也是这么说的。他年纪摆在这儿了,你们得尽早做好准备。可眼下我又能做什么呢?给鹿男凿口棺材吗?还是把冰箱里的水果做成标本?事已至此,鹿男也不得不接受这个现实,无论曾经如何努力地活着,还是到了行将就木的那刻,到了这个时候,所有的一切都只能悉听命运和时间的安排了。 他最后提出,想在山林里度过所剩无几的余生。我想起李三在城郊的山上有一座野营木屋,就打了个电话给水族馆。他当然不肯接电话,姓秦的传达了他的回应“喜欢就拿去,我不管账。” 我辞了工作,准备了一些生活必需品和一箱书,手机电脑统统丢在家里,带着鹿男去了小木屋。 那儿没有别的什么人,没有社交,没有交通,没有信号,除了一只微波炉、一只灶台和一只电视机大小的冰箱外,没有多余的沸油般轰响的电器、没有滴滴答答不知所始不知所终的挂钟。只有一头鹿和一个人。世上正在发生什么已同我们无关,因为我们正活在当下,时间过去几何我们漠不关心,因为我们正活在当下,死亡就在这门边俳佪我们不去恐惧,因为我们都还活着。 我的床面向东方,太阳升起时我就起床,提两只铅皮桶去河边打水。正是入秋的天气,最先的几阵风咬开了遮天蔽日的绿叶,送进一些阳光来,它洒在屋檐上、扎入泥土中、打在我的靴面和鹿男的皮毛上,泻入河中顺流而下是金黄的颜色。水在灶台上突突地煮着,拿一根木杆去够树上的果实,打下来装进一只油绿的脸盆里给他吃。他吃的不多。吃完早饭,我坐在树下看书,他就爬在我腿边打瞌睡,时不时抬起头看看我,再看看书。凸出土层的树根上有不少爬虫、鸟的粪便和仓鼠之类的小动物,起初我还有点嫌弃,但过了两天就视而不见了。过了中午我再做一顿饭,吃完后陪他锻炼一会。晚上我们又会去一次河边,趟两趟水,等他厌倦了,我再打两桶水,煮热后用来洗浴。他就趴在澡盆边上,使足了劲儿摁那只充气鸭子。有时我会把它抢过去,藏起来让他找,等水冷了,再挖出来给他。洗完澡,收拾干净后,他就出去到树下睡觉,我会床上睡觉,一起等待第二天的太阳。 日子过了不多久,天还没凉下来的时候,有天早上起床,我没在门前看见鹿男。通常情况下,他会蹲在门边等着一块儿去打水。我跑出去看了看,他趴在一棵树下,眼睛半闭着,一动不动的。听见我来了,才有气无力地煽动两下耳朵。我提起水桶,告诉他我马上回来。他突然抬起脑袋,低低叫了两声,不想让我去。我跑了起来,一边跑着一边扭头冲他喊:“你等着,我马上回来!”回来途中,我依旧跑得很快,装满了水的两只水桶左摇右摆,不断打在腿上,等到了树下,都只剩下半桶,腿上也磕起了印子。 他还是老样子,无精打采地趴在那儿。我取了点水给他喝,喝完他稍微有了点精神,眼珠子也活络了。我坐到他身边,把他的脑袋捧起来放在腿上。他稍微抬了抬眼角,用一条腿缠住我的脚踝。我拍了拍他的头,表示我不会离开你的。他才放心地垂下眼皮,腿也松弛下来。 那天的天气很好,过了中午,阳光猛烈异常,穿透叶瓣,洒得满身都是。树下的泥土晒干了水分,变得松散而焦热。这时鹿的呼吸已十分微弱,腹腔起伏越来越小,对我的回应越来越迟 分卷阅读29 分卷阅读30 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分卷阅读30 钝,眼睛渐渐地闭住了。我把下巴放在他角上,无可奈何地哀求他:“是今天吗?非得今天吗?”他眨了眨眼睛。我就一直这么抱着他,不间断地叫他两声,他听见了就睁一下眼睛,告诉我他还未死去。 阳光从山头流转过去的时候,他支持不住了。我发现他的腹腔不再活动,四肢完全瘫软下来,松垮垮地铺在地上。我又叫了一声,这回他再也没有睁开眼睛。 他走了。 临近傍晚的时候,从很远的地方刮起了风,还没黄透的树叶如潮水般从那儿涌来。我没有试着把他从死亡中叫醒,没有流眼泪,他在我怀里一点点冷了下去,我坐着,抱着他,看着死去的树叶打在他死去的躯壳上,我知道该把他埋葬掉,然后彻底离开这儿,忘记这里的一切,继续生活下去,直到有什么人把我也埋葬掉。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终于我还是站了起来,到屋后找来一柄铁锹,在大树边掘起了坑。掘到一半的时候,我看了看他,继而把目光调回锹头。就在此时,巨大的悲痛才如陨石般迎面压来,让我丧失了气力,让我认识到自己没法独自面对这一切。我丢下铁锹,朝山下的电话亭飞奔而去。奔跑的过程中,我不止一次试着哭出来,可是天气太热了,眼泪还没出来就被太阳烤乾了。 在电话亭里,我从裤袋里找出两枚硬币,拨通了电话。动物保护所前台是一个女见习生,小心翼翼地问我要什么帮忙。那是我上山这么多天来头一次听见人的声音,所以她问我的时候,我一下子就哭了出来。她吓了一大跳,惊慌失措地说:“有什么事你尽管说,快别哭了呀!”我还是说不来话,狠命地哭着。她没挂电话,静静地等我哭完。 “我找杨经理。”我抽抽嗒嗒地说。 她迟疑了一会,“你是说所长?” “我管他当了什么!”我嚷嚷着说,“总之我要找他!” 她二话不说就把线切了过去。 所长慢悠悠地接起电话,问我是什么来头。我停止了哭泣,语无伦次地说:“你记得,很多年轻,有个男人,说家里进了头鹿,要把它赶出去….吗?” “你是….?” “鹿死了,你得赶快来一趟,我们在山上。”说到这儿我又开始抽噎了。 最后他还是答应了。“就再信你一回,这是最后一次!”他警告说,“我告诉你哇,110只有三个数字,拨起来很快的!” “不会再骗、骗你了,”我小声说,“这回你还会开大卡车过来么?” 他哼哼哧哧吐了口气,咯地就把电话给挂了。 太阳西沉的时候,我蹲在电话亭外面,看见一辆卡车开了过来。我一天没吃东西,饿得头晕眼花,还是跳起来,连滚带爬跑到公路中央冲他们挥手。卡车猛地在我胸前刹住了,所长气冲冲地从副驾驶座跳下来,大喊道:“看见你啦!你想死么?鹿在哪儿?”我指了指山上。 他说山顶的泥土太松散,不适于埋东西。我们就把鹿拖到山腰埋葬了。干完活后,我不知该怎么感谢他才好,就紧紧地抱住了他。他局促地推开我,挠了挠头,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惊喜地说;“你等着,我有样东西给你,你等着呀!” 他把我们撂在半山腰,独自跑下山去。过了一会,他又回来了,腋下夹了块木板。“我觉得,总得搞块墓碑什么的,”他又抓了抓脑袋,“你要吗?不过你得想好了再写,只带了一块。” 我没想太多,就用小刀在上面写好了。 “快乐就是我们在一起——永远都爱你的大石。” 之后我搬走了。 这样过去了很多年。 过该过的生活。 做该做的事儿。 说不想说的话。 见必须见的人。 忘记不该忘记的人。 急风骤雨的变故化作了一记水漂。 所以,一切都未有丝毫改变。 如果可以重来,有些人,遇见和别离…..其实没有任何区别。 所以,我又回来了。 山上的墓冢还好好的,墓碑上写着: “the people who think they bfabthe bad side of they have alreadyroyed the good one. the people ;ually are someo like us.” 我脑袋里转了一转,掏出手机,打给了动物保护所。对方在电话那头缄默不言,只等我开口。我劈头就问:“你把土堆怎么了?”过了半天,姓秦的声音说:“你下山看看。”我挂下电话,只觉得头皮发麻,提脚就往山下走。 近二十年光景,又回到这样一个黄昏,弯曲的环山公路,镀了金的硕大的落日,跟梢的兽的脚步声,地平线上挺出同样一对鹿角,突兀而凶煞的,浸泡在漂了红的金光里,向我逼近。 我尖叫,像一只掐断了头的苍蝇,在公路上横冲直撞。“李三你别来找我啦!”我抱着脑袋,扭头向它吐了口唾沫,“你都死多久了还回来!” 那天晚上回去的计程车是空的。 我让李三进了屋,姓秦的举着棒球棍,在门后静静等待。不到五分钟的时间,人打晕过去,用麻袋装着丢进了后备箱。事情办得很干净,就是多花了点时间。我们让他在水族馆里呆了一段日子,直到我结婚前夜,才像冻大马哈鱼一样一点点把他冻死,而后大卸八块,分装在几只冰箱里,就像储藏冻肉那样。 之后的五年很太平,没有人找上门来,李三如同一颗坠入汪洋的石块,很快就被遗忘了。因而很快的,我们厌倦了那些残破的碎肉,姓秦的将它们丢进火炉。跳动的火苗中,死去的血和肉活了过来,又很快死去了。我想我深爱着李三,所以才把骨灰带到山上,在小柴房里同它独处了一段日子。最后姓秦的还是忍不住了,他扛着木块,到山上来看我们。埋葬时他说:“鹿男它就个彩色的梦幻大泡泡,我们把它给捅破了。”我问:“你会杀我吗?”他想了想,说:“你会杀我吗?” ……… 鹿突然就不追了,他站在那儿,恨恨地看着我。我也看着他。这时总该发生点什么,不然对他来说,可就不好玩了。于是,手机又响了。电话那头姓秦的说;“摸摸你的口袋。” 我摸了把口袋,里头有一把枪。 鹿笑了,他背后的电话亭里,姓秦的拿着话筒,也在笑。 我俯下身去,被一股力道压迫着,喘不过气来。鹿一知半解地瞧了半天,又别起了蹄子。我后退两步,把抢塞进嘴里,过了好一会,又取了出来 分卷阅读30 分卷阅读31 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分卷阅读31 。 我问姓秦的:“我们在哪儿?《鹿男的故事》还是《杀死大石》?”他偏了偏头:“你说呢?” 这时鹿又追上来了。 我再次把枪塞进口中,扳动扳机。 枪眼里还有两颗子弹。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有话要说 关于结局我要郑重声明: 当我想到要完结的时候,其实我是,是拒绝的。 我跟脑洞讲,我拒绝,是因为我根本还没有吃药。 脑洞跟我讲,吃药不重要,特技价更高。弃疗加特技,结局duang~~ 其他作者填坑,都按时吃药,所以写完以后呢,他们都~没有 我就不吃药,还结局加特技,文章很烂~很亮~ 因为我,不吃药 我不吃药,不吃不吃就不吃 我的结局,很烂很亮很烂很亮 写文的时候,根本不吃药,脑洞呀脑洞它嗖嗖嗖,它duang duang duang~ 读者看完以后,不能骂我,因为我根本就不会写文 写文的时候,我根本没吃药,是编的,是编的,我的结局,都是胡编的 是特技的结局,是弃疗的病人,是结局的特技 从来不吃药,也不听语文课,拒绝吃药,拒绝语文,拒绝逻辑 很烂很亮、很烂很亮。是被逼的。 是国家的政策,是失败的妖怪,是弃疗的病人 读者看完以后,都是崩溃的;我写的时候却觉得duang ~~~~~~~~~~~~~~~~~~~~~~~~~~~~~~~~~~~~~~~~~~~~~~~~~~~~~~~~~~~~~摩擦! 在光滑的键盘上摩擦! 涂鸦在空白的文档上涂鸦! 我涂我涂我涂涂涂! 我上我上我上上上! 我写我写我写写写! 我干我干我干干干! 册那!是爪牙是魔鬼的步伐 生命从be中走出 一个个死的超快 作为人类的我们 死了都要爱 喝一口二锅头 抹一把清鼻涕 我打开电脑网速一百七 我,伸出狗爪,我,猛烈戳击 我,要和时间比一比。 我,错字连篇,我,满口胡言 我,要和读者谝一谝。 我,放弃治疗,我,没有节操 我,保持零~效率。 我,速度加快,我,没有丧气 我,要和码神比一比! 不流口水,没有拍腿 怎么能写到结尾。 哪怕弃疗,再多嘲笑 我也要努力癫狂~~ 一个人在二次元世界品尝卢瑟的滋味 渺小的我依然坚信着 黑暗之后他妈的只有更黑暗…… ———————————— 结局b. 之后我搬走了。 这样过去了很多年。 过该过的生活。 做该做的事儿。 说不想说的话。 见必须见的人。 忘记不该忘记的人。 急风骤雨的变故化作了一记水漂。 所以,一切都未有丝毫改变。 如果可以重来,有些人,遇见和别离…..其实没有任何区别。 所以,我又回来了。 山上的墓冢还好好的,发现墓冢和墓碑都还好好的,碑前有人不间断地送过花。而土堆的后面,长出了一棵果树。 这个没什么,温暖点.... 分卷阅读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