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香四溢》 第1章 楔子 茶香四溢 作者:莫晨欢 第1章 楔子 第1章 楔子 第1章 楔子 漫天白莹如鹅毛落下,银装素裹,长安屋舍俨然、森冷罗立的西城,赫然是一片死寂。 早已入了夜,但是左丞相府上上下下仍旧是忙碌得紧,端着热水的、奉着药罐的,扶着老夫人从下了锁的内院赶紧向外院赶去的,整个楚府上上下下三房人,此时几乎都集中在了“陌上居”中。 左丞相,即当今的内阁次辅是第二个进屋的。 明明才刚过了不惑的岁数,楚相的头发却几已花白。他颤抖着手指走到了那架乌木方格云纹拔步床前,当看见床上那清瘦病弱的青年时,眼泪终究是忍不住地从眼眶中落下。 “云疏!” 悲痛的喊声中夹杂着一点哭腔,朝堂上冷然肃立的左相此刻也潸然泪下,用宽厚的手掌抚着长子瘦得颧骨凸起的脸颊。手指穿过那依旧黑亮顺滑的长发,楚相手指颤抖的几乎快要控制不住。 继室王氏在一旁看着,眼中也有泪花聚集,却终究没落下泪。 而老夫人却早已在楚相赶来前昏倒过一次,此时被身边的大丫头带上了外室休息着。 不小的内室里集聚了整个楚府三房的人,庶子出身的大房和三房,以及嫡系的二房。此时楚家现任的当家人楚相正半坐在拔步床前,身上的绯色官袍还未褪下,浑身带着从皇宫里赶出来的焦急。 如果病重的不是楚少陌,恐怕楚相还没这个机会在内阁值班的当夜临时出宫。 这场来势汹汹的风寒让丰神俊朗的青年整个人都清减了大半,原本如玉般的手指此时骨节分明,原本饱满微笑的唇此时泛了苍白,长安公子就算有着再大的神通,在病痛面前也依旧无力翻身。 楚少陌的眼睛亮得出奇。 不知是否是回光返照,他的目光温柔和善地从床边所有人的脸上轻轻地扫过。 痛哭流涕、难以自持的父亲,隐隐含泪、暗自不发的继室,大房、三房里各个闪躲的目光,还有幼弟懵懂单纯的目光。 楚少陌在楚府长了二十余年,还是次用这般赤|裸坦诚的眼光打量过楚府上下的每一个人。他的瞳孔并不纯黑,似乎是随了故去的母亲李氏,天生便是微弱的琥珀色。 而这双眼睛,此刻正映耀着这间清雅素朴的屋子。 匾额上的“陌上居”三字是他前年亲手题下,他自小师承文庆公,加冠前便已出师;床边简单摆放的苍龙喷玉琴是他出生时,由皇帝亲自送出的贺礼。 这满屋子看上去简朴淡静到了极点,极富君子之素雅之风,但是,光是那暗沉于文宝之下的富贵和才华,便已然显示了这个病入膏肓的翩翩公子曾经是怎样的光华绝代。 “云疏!可听见为父的话?” 云疏是楚少陌的字,本不该起这样寡淡的字,但这却是文庆公当日为他加冠时,亲手提笔写下的字。 『耀日拂晓旭,云疏亦轻狂。』 文庆公当日以“云疏”二字压住了他文压长安的才气,愿他韬光养晦,将璞玉慢慢打造成型。但是云疏云疏,最终却未曾轻狂,反而随云飘逝,真正疏落。 楚少陌微微张开口,刚有气流从胸腔中流过便感觉喉间一阵火热,让他无法说出声来。等过了许久,沙哑低柔的声音很微弱地在房间内响起:“父亲……” 这声父亲让楚相的眼泪再次落下,便是刚刚又进了内室的老夫人闻言,也是差点再次哭晕过去。 楚相握着长子柴骨一半的手,凝噎着:“云疏,你的老师昨日来看过你,今夜已深,为父已派人去告知了文庆公,想来他定会及时赶到。”顿了片刻,他又道:“因……因你的事,今夜皇上特批了为父出宫,想必陛下不久也会派人前来探看。” 话音刚落,宣旨太监的声音便从屋外响起。因楚少陌病重无法起身,便由楚相代为接旨。 那尖细的声音直直地深入了楚少陌的耳中:“奉天承运皇帝敕曰,玉华天造,书成万里。洪光五年状元楚少陌,才德兼备,人际闻声……” 封赏的结果到了最后,依旧不过是那些加在身后的虚名,以及只得供后人享用的珍品。楚少陌听着父亲高呼万岁的声音,苍白的唇角不由勾起,露出一抹无奈解脱的笑容。 他还未死,圣上便已赐下身后之事。 捧杀捧杀,却是先捧再杀。 盛名太重,皇上提防楚家一门便也是情有可原。而如今,楚家二代中唯一算得上出类拔萃、也最是才气累累的他,却被那一道小小的风寒给伤了根基。 这其中到底最为受益的是谁呢? 粗陋而不温厚的太子? 羽翼丰满、养精蓄锐的三皇子? 还是官途渐稳的左相楚…… 楚少陌没有再想下去。 他的喉咙里发出一声微弱的叹息,这声音轻得很,便是最靠近他的郭太医也没有听见。眼前一阵阵的发黑,楚少陌感觉到了一种浑身上下的寒冷,如同有人将他坠入了冰窖,让他无力呼吸。 再次醒来的时候,楚少陌的眼前已经不大看得清东西。 他努力地睁着眼想要寻找老师的身影,却最终也是无可奈何地苦笑一声。那种生命力从身躯中剥离的感觉,好像抽丝剥茧,让他一点点清晰地感受着身体再也没有力量,好像有一种轻快的脱离感,让他离开这副束缚的身躯。 他的视线没有焦距地在内室里随意地看着,本就已经是行将就木,他的耳边也再也听不进任何的声音,意识渐渐涣散,灵魂似有飘离。 突然! 楚少陌的目光远远地看到了那被堆放在架子角落里的一套茶具,青花白瓷的茶碗、釉色发亮的茶船……他的眸子越来越亮,好像透过尘封的历史,想起那曾经最为嗜好的乐趣。 因为家族,他抛弃了最为钟爱的茶艺。虽有长安公子之名,虽有品茗泛茶的精湛技艺,他却在加冠后,再也没有碰过那最为钟爱的茶具。 若是有来生? 可有重选的机会? ——宁不入将相世家,只为本心,只为自我! ——便是山间清泉、河中鱼虾,也远胜了盛名加身的云疏公子楚少陌! 脑中瞬间清明起来,身上的病痛折磨好像也远离了许多。楚少陌眼神涣散地望着床顶雪白的承尘,不知怎得便想起了那长安清女柳小小曾为他写下的一首小诗。 『青瓷融火炉,白袖拂斟壶。』 “云疏云疏?” 耳边的声音渐渐飘远,好似在天边响起。 『茶香散小室,公子约尺素。』 楚少陌忽然觉得身上一轻,压在肩上二十余年的责任与义务,从此便风消云散,成为一纸空话。 吵闹繁华的b市三环内的某ktv前,绚丽耀眼的霓虹灯将整条街道照射的五光十色。道路上来往的车辆不少,但因已入了夜,却没有任何堵车和拥挤的现象,反而通畅得很。 一群染着五颜六色头发的年轻人互相搀扶着从ktv里走了出来,他们醉气熏熏地笑闹了一番,然后便从两个方向离开。其中一个皮肤白皙的金发青年便和另一个染着酒红色头发的少年,一起搀扶着向会所的地下停车场走去。 “李云疏,我跟你说……我没醉!嘿嘿,我没醉!”红色头发的少年左耳上嵌着三颗小拇指甲大的红钻,在路灯的照射下闪烁着刺目的光芒。 被叫做李云疏的少年嫌弃地看了一眼那明显已经醉得不省人事的人,当看见对方耳朵上那价值千金的钻石后,又谄媚地笑了起来。这种讨好的笑容将他俊秀漂亮的面容反衬得十分庸俗,连那双本该清澈精致的浅琥珀色眸子也显得十分俗气。 “二少,今晚我开车送您回去吧。您没喝醉,我就是手痒,想开开你的新车。”李云疏讨好地说:“听说大少前几天刚给您买了辆新的阿斯顿马丁,真是阔气啊!” 霍二少一听这话,顿时火大:“你别给我提我哥!我磨了他半年,他才给我送了一辆v8,还是马力最小的那款!妈的,老子今天回家就抽他!” “是是是,您别生气!” 嘴上这么说着,李云疏心里却冷笑起来。 敢去抽霍大少?啧啧,说得真够简单啊,霍少泽。你也就只能逞一逞酒疯了,这要到了霍大少面前,你看你敢不敢放一个屁字! 两人歪歪扭扭地一路走到了地下停车场前,当李云疏次坐上这辆漂亮华丽的白色阿斯顿马丁v8的时候,整个人都飞扬跋扈起来了。他看了一眼在副驾驶座上睡得昏昏不醒的霍少泽,唇边泛起一丝冷笑。 霍少泽一旦喝醉,就是喜欢逞威风。明明往日里还算正常的人,只要沾了酒,李云疏那就得在他面前伏低做小,可是让他痛苦不堪。 “要不是你投了个好胎,老子早就把你踹下车了,蠢货!” 话音刚落,便是马达嗡嗡加速的声音。汽车尾巴漂亮地划出了一条美丽的曲线,跑车白色窈窕的身影很快消失在了昏暗的地下停车场内,让它绝世的身姿展现在大众面前,吸引了街道上一堆人的注目。 驾驶座上形容昳丽的少年很明显对这种注目十分的愉悦,他乐得吹了声口哨,然后一脚踩下油门、再次加速地冲着前方驶去。白色的车子在车流中成为一道流线般的影子,一路飙车向前,精神状态太过激动兴奋的李云疏已经有点飘飘然了。 忽然听到身边传来一道微弱的闷哼声,他一时惊吓,赶紧向霍少泽看去。但确认了对方仍旧睡得跟头死猪似的后,他才放心地松了口气,继续加大油门,狂飙飞车。 “哇呼~!这他妈才是人该过的日子!妈的,老子要是有个好爹,还用得着受这鳖孙的气?” 阴狠的神情让李云疏本该俊秀漂亮的脸看上去有些狰狞,他双手捏紧了方向盘,最后还是狠骂了一句“”,忿忿不平道:“喝那么几杯就醉成这德行,也还真是蠢……” “李云疏……” 低弱的声音陡然响起,吓得李云疏一个控制不稳,车子在空无一人的山间跑道上打了个滑。还没等李云疏完全放下心来,他忽然便惊恐地看见一双手玩命似的摆弄起方向盘来! “嘿嘿,你小子会不会飙车啊!看老子的,你给我滚开!” “小心前面小心前面!!!快转弯快转弯!!!!” “闭嘴,老子的飙车可是b市,别废话,你干脆……” “我艹你妈的霍少泽!!!!” 白色漂亮的阿斯顿马丁如同一条曲线优美的银鱼,从山崖之上轻松地跳跃下去,就算是坠入了丛林之间,它也依旧保持着贵族一般的优雅,在皎洁月色的照耀下,显得格外迷人。 “轰隆隆——” 第1章 楔子 第一章 捉虫 茶香四溢 作者:莫晨欢 第一章 捉虫 章 【捉虫】 章 【捉虫】 b市医院墙壁的颜色洁白干净,走廊中来往的人群不停忙碌着,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福尔马林的味道,是一种淡而刺鼻的气味,穿过没有关紧的病房门传入房内。 这是一间三人病房,三扇床帘都没有完全拉上,能让人从大门的缝隙中一眼就看到最里侧的一间病床。 在病床旁,一个红色头发的少年正急躁地来回走动着,他的右耳上镶着一颗漂亮璀璨的红钻,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 不同于他的着急烦躁,躺在病床上的病人却显得十分淡定从容。精致俊秀的青年正捧着一本科普杂志细细地阅读着,似乎一点也没有被一旁的噪音给打扰到,专注在书本的世界里。 又过了五分钟,红发少年终于忍不住地转身,急匆匆地低吼道:“李云疏,你真的不记得那天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他的语气里带了点狐疑的味道,“你小子别想骗我,你要是敢骗我,我就让你知道我‘霍少泽’三个字到底该怎么写!” 大概因为是在医院的缘故,就算是张扬跋扈如霍二少都规矩了许多。他的声音压低,试图以一种威胁的语气警告病床上的人,但是由于声音太低,听上去倒是没什么威胁力。 由于自身良好的修养,李云疏抬首正视对方的眼睛,第十次地认真重复:“我真的不记得了。” “你……!”霍少泽一时语噎,不过片刻,他又继续焦躁地揉着一头杂乱的红毛,痛苦万分地咕哝道:“妈的,这什么都不知道我还怎么给我哥汇报……诶不对啊,你说你当晚又没喝酒,你他妈怎么就把我的车开下山了?” 霍少泽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立即打开了话闸子:“对啊,其他人开车出事我还能相信,你小子在地下黑车圈里混了五年了,还能出车祸?” 干脆直接将那薄薄的杂志搁置在了一边,李云疏抬首,好笑地看着眼前抓耳挠腮的少年。对方的头发是鲜艳的火红色,如今在阳光的照耀下,更是如同一抹熊熊燃烧的火焰,分外灼目。 李云疏思忖了半晌,问了一句:“霍少泽?” 忽然被提到了自己的名字,霍少泽没好气地嘟囔:“喊你爷我干嘛?” “嗯,原来你叫霍少泽啊。”语气悠闲淡定,刻意拉长了尾音。 霍少泽:“……” 三分钟后。 “艹!你他妈居然失忆了!!!” 自从知道了这个从小玩到大的臭小子居然失忆过后,霍少泽那少得可以用米粒来衡量的同情心终于泛滥起来了一点。原本看着李云疏精神倍儿棒、吃嘛嘛香的样子,霍少泽还以为这小子不过也就摔了个跤、擦破点皮罢了,但是这要是真失忆了…… “你还真是受重伤了啊,李云疏。”霍少泽低声自语道,声音里也夹杂了一点羞赧的歉意。“之前我哥说你在手术室的时候心脏还停跳了五分钟,刚才我看到你的时候还以为他在开玩笑……你现在身体还好吧?” 接近正午的阳光透过干净的玻璃穿透进屋内,照耀在青年浅黄色的发丝上映衬出透彻的触感。房间里十分安静,隔壁床位上的两位老人正眯着眼睛半睡着。 而李云疏看着红发少年这番小心翼翼询问的模样,忽然觉得对方莫名地有点像自己曾经养过的一只波斯猫。那只猫眼睛很大,总是喜欢懒洋洋地趴在中院晒太阳,可惜大概是长安的水土不大服帖,那只猫只养了半年便死了。 想到这,李云疏觉着眼前这个少年看上去真是顺眼许多。 如果把那一进门就劈头盖脸的指责式的“道歉”,以及二话不说就自顾自地讲个不停的行为当作是炸毛,看上去还是挺有趣的。 李云疏心情大好,后仰着靠在了柔软的靠枕上,笑着抬首,道:“现在感觉还不错。” 李云疏说话很简短。 不必要回答的不需要多答,需要提问的也尽量言简意赅,因为……他并不是这个人—— 他是楚少陌。 当楚少陌睁开眼的时候,入目的便是一片洁净到雪一般的纯白。 那间icu单人病房占地二十多平米,设备齐全,周围安静异常,好像只有那“嘀嘀”的医疗器械运作声音有规律地响起。 楚少陌感觉自己的身体被千斤的巨石压迫住了,连睁开双眼都觉得艰难,更不用说是四处打量情况,但是那浑身仿佛被碾碎的感觉却让他清楚地知道—— 他没死。 接下来便是每小时固定查看情况的护士发现他已经醒来了,然后快速地通知医生。 “小时”、“护士”和“医生”这些陌生的词汇,都是楚少陌在病愈后看了成百上千本的书籍所学到的。 所谓文字,自有互通之意。长安公子楚少陌三岁识百字,五岁将唐诗背诵如流。即使是初见这个地方的文字感到了困惑,但是在默不吭声地看了两天后,楚少陌也大概是识了上千字,能够真正做到融入这个世界了。 在这里,有长安,却没有呈国;在这里,有李云疏,却没有楚少陌。 他早早就逝去的母亲李氏,乃是定国公嫡长女,温和大方、果敢坚毅,在世时将整个楚家上下料理得十分服帖,却因为他小时顽皮硬是要去踩雪而使得母亲陪伴,最终感了风寒而去。 而当这一次,当楚少陌看见那个腰背微弯的中年妇女拎着重重的水果袋子和保温盒走进病房的时候,他的心脏剧烈地颤抖起来,目光深深地凝视着妇女被岁月摩挲的面容,最终还是深深地叹了一声气。 是母亲。 就算是皮肤蜡黄、皱纹密布,这张五官端丽的面孔,仍旧是楚少陌的母亲李氏。 “诶,李云疏,你在想什么?我刚才说的话你到底听清楚了没有?”少年洪亮的声音一下子将楚少陌的思索打断,霍少泽盯着对方微怔的模样看了一会儿,嘴里小声地嘀咕了一句:“这小子怎么好像好看一点了啊……” 仍旧是那头灿烂痞气的金发,因为两个月的住院让李云疏新长了1长的新发。但是正如同他透澈的浅琥珀色眸子一样,李云疏的头发天生颜色不深,如今更带了点浅浅的微黄,看上去与之前染的颜色并不突兀。 听着那陌生的“李云疏”三个字,楚少陌轻轻地舒了口气,终于是决定将过去的一切全部放开。 楚少陌,字云疏。 而如今,他便也算是从母姓,叫做李云疏。 在临终前他曾经扪心自问过,若是再有一生,当作什么? 不为家族,只为本心! 既然如此,那他从今以后便也就是李云疏了。 “我只是在想,我们并没有人记得当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既然如此,那当霍……”霍大少的名字说到了嘴边,李云疏稍稍一顿,决定还是换个说法:“那当你的大哥问起细节详要来,我们也无准确回复的法子。” 自从确认自己可以用这个世界的文字、语法开口后,李云疏还是次说这么多话。虽然他说的话仔细推敲起来,还是会令人觉得有些不古不今,但是…… 说话的对象是霍二少啊! 肚子里半点墨水没有的霍二少那是一点都没有注意到李云疏的异样,他烦恼地揉着脑袋上的红毛,抱怨道:“我就搞不懂了,我哥让我来给你道歉也就算了,毕竟当时被救上来的时候因为你护着我,你才受了重伤,我也没什么大事。但是,当天晚上的详细情况有什么好说的啊,又不是什么大事,都过去了还提它干嘛!” “……”闻言,李云疏唇边的笑容一下子僵住。缓了好一会儿,他才无可奈何地接受事实。 自从醒来后,李云疏的脑海里确实几乎没有什么记忆了,因此他才需要这样掩藏自己、虚心学习这个世界的事物。但是,有一幕场景却在他的脑海里,每天临睡前像小电影似的回放—— 在同样没系安全带的情况下,黄发少年下意识地抱住红发少年想要将对方充作肉垫,但却在拥抱的一刹那被对方反压住。就在这不到三秒的纠缠挣扎过后,那辆漂亮大气的银色跑车便砸在了丛林之中,让充作肉垫的黄头发少年到最后还没明白这个酒醉的家伙是哪儿来的好运气反射性地压住自己,他也算是死不瞑目了! “话说我那天真是喝醉了,幸好有你啊哥们,要不然指不定现在失忆的就是我了。还真要谢谢你了!”霍少泽乐颠颠地一笑,毫不客气地拿起柜子上的苹果就咬了一口。 李云疏见状轻轻摇头:不,原主是打算让你垫背的。 李云疏微微叹了一声,莫名的,他对于这个小孩一样的少年就是有种包容,好像怎么也生不起气来,大概是从他的身上看到了幼弟的影子吧。 “不过,如果你真的想要找个办法得到你大哥的原谅,我倒是有个办法。”既然把对方当成了弟弟,李云疏自然就开始为对方谋划起来。 听到这话,霍少泽顿时眼睛一亮,苹果才咬了一口就随手丢在了浅黄色的木制柜子上,滚了两滚正巧掉进了垃圾桶里。他说:“什么?你真的有办法?!” 李云疏镇定自若地点头,微微扬唇:“嗯,你按照我的话去说,虽然不一定能重新给你一辆车,但是我想你的□□是不用再冻结了。” 霍少泽迫不及待地附耳过去,只见李云疏嘴唇翕动,简单地说了几个字。但是就是这看似不起眼的几个字,却让红发少年圆圆的猫眼倏地睁大,脸上也露出一抹欣喜的神色来。 他高兴地大笑一声,然后伸手激动地在青年地肩上猛拍了两下:“哈哈,李云疏你这办法真不错!放心吧,等小爷有钱了,请你吃香的喝辣的!”一边说着,霍少泽手上拍打的力气又不知分寸地加大几分。 “咳咳咳咳……” 那看似随意的一掌重重地拍在李云疏的肩膀上,让那因为病痛而削瘦的身子猛地向后栽倒。李云疏靠在柔软的靠枕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额……”霍少泽的手僵硬在了半空中。 他尴尬地看着李云疏,只见后者不停地咳嗽着,连苍白的脸颊都咳得有些发红。大概是因为咳得太过用力了,那双精致漂亮的眸子里泛出了一点生理性的水光,他就这么低声咳着,完全没有以前那种世俗的好看,反而……有种大家公子似的翩翩风度。 霍少泽一时为自己的想住了,所以也忘记了要赶紧为眼前这个病人按下呼叫铃。但是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一个惊讶紧张的声音却忽然从他的背后响起: “小云,你怎么了?你没事吧,小云!” 第一章 捉虫 第二章 茶香四溢 作者:莫晨欢 第二章 第二章 第二章 腰背微弯的中年妇女刚走到病房前,便听到了那急促难受的咳嗽声。她急忙地推开半掩的房门,一边高喊着,一边跑进了最内侧的病床前。随手将手中的保温盒和水果放在柜子上,她就赶紧拍着对方的后背,为苍白俊秀的青年舒气。 只见那双布满了细痕的粗手轻柔地拍着李云疏的后背,等过了一分钟,才让他彻底喘过气来。 见状,李母终于松了口气。她抬起头便看见了呆站在病床另一边的红发少年。那张清丽却略显粗糙的脸上露出一抹惊讶的神色,李母小心翼翼地擦了擦手,小声道:“二少爷,您是什么时候到这儿的?” 霍少泽:“……” 感情他站了半天,人家连一个余光都没扔给他啊! 虽然心里莫名觉着有些憋屈,但是在李母的面前霍少泽并没有表现得太过跋扈。他抬起右手揉了揉一头的红发,将头发揉得更乱了几分后,才小声嘀咕道:“在您进屋之前我就站在这儿了,李婶……” 没有听清霍少泽的话,李淑凤笑着从塑料袋里拿出一个苹果:“二少爷,我刚刚买了新鲜的苹果,您要尝一个吗?” 明明眼前是一个染着鲜红头发的痞子少年,但是李淑凤却好像一点都没察觉到对方的叛逆,她用慈爱的眼神看着对床的少年,笑着说道:“您在这儿等一会儿,我这就给您洗一洗,用小刀削了以后就很干净了,您放心!” “诶李婶,我真的不用……”看着李淑凤攥着俩红彤彤的大苹果跑出病房后,霍少泽的话还是咽进了肚子里,只能在心里无语道:我刚刚才吃了一个苹果了啊,李婶…… 李云疏的状态明显比刚才好上许多,但是微微泛红的脸颊却仍旧透露出一种病态感。他抬着一双漂亮清澈的凤眸打量着满脸尴尬的霍少泽,当霍少泽发现对方注视自己的目光后,忍不住干叫道:“看什么看啊,李云疏。” 思索了半晌,李云疏回答道:“我觉得,你似乎挺尊敬我妈的。” “那当然了啊!”霍少泽理所当然地脱口而出,片刻,他才解释道:“虽然李婶不是我的奶妈,但她是我哥的奶妈诶!你知道我哥有多变态,我才不想触他霉头。” 闻言,李云疏不由挑起一眉:“所以,其实你并不喜欢我妈?” 霍少泽赶紧直摇头:“别!李婶人挺不错的,我当然是挺喜欢她的啊。” 李云疏轻轻地“哦”了一声,然后微微勾唇,露出一抹似笑非笑的表情:“所以说,你也会很喜欢我妈削的苹果了?” “诶?”一下子没明白这句话的因果关系,霍少泽本就短路的脑袋猛地皱成一团,他点点头:“当然也不讨厌了,苹果还算是挺好吃的吧。” 李云疏但笑不语。 直到李母回到病房给霍少泽递上一个大大的苹果后,李云疏忽然来了一句“妈,二少似乎很喜欢吃你削的苹果呢”,霍少泽这才明白这小子那乌黑乌黑的良心! 霍少泽看着李母期待的眼神,那是压根说不出一个“不”字,只得含着一抹老泪,屁颠屁颠地啃完两个大苹果,刚吃完便打了一个饱嗝,全是浓浓的苹果味。 见着霍二少满眼含泪的模样,李母关爱地问道:“二少爷,您这么喜欢苹果吗?还需要我再为您削一个吗?” “……”沉默了许久,b市鼎鼎大名的纨绔霍二少居然狼狈而逃:“李婶,我想起我还有件事就先走了,以后再来拜访您啊!” 话音刚落,那抹红色的影子便消失在了半开半合的病房门前。就如同他来时一样风风火火,离开时的速度更是快到不可思议,李淑凤是一点都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只有李云疏微微含笑的眸子里闪过一抹暗光,却又很快隐去。 嗯,真是越来越像那只波斯猫了。 一样的……爱炸毛。 近了正午,医院里送饭探望的亲属更多了不少。 隔壁病床两位老大爷的儿子儿媳都送来热腾腾的午餐,李母也熟练地将塑料的小桌板从病床的床脚里拉出来。她把保温盒放在了小桌子上,刚转身打算帮儿子把靠枕塞到背后方便他进餐,便见李云疏懂事地早已坐了端正,微笑着看她。 李淑凤微微一愣,过了许久才回过神来:“小云啊,今天二少爷是来找你做什么的?”李淑凤的声音不像她外表的柔弱端丽,反而中气十足,带着一点农村人脚踏实地的底气。 李云疏帮着她将保温盒打开放好,一边回答:“来探望一下我,没有别的意思。”顿了顿,他才笑着补充道:“妈。” “诶!” 就算已经听了很多次,李淑凤还是忍不住为儿子的那句“妈”回应上一句。 李淑凤年轻的时候挺着一个大肚子独自一人跑上了b市,苦苦熬了半年多。就在她带着孩子快要熬不住的时候,霍家正好缺少了一个奶妈。管家又看她外貌大方清秀、为人处事比较得体,便将他们娘俩接了进去。否则,在那一年寒冷的冬天,谁都不知道他们娘俩会不会冻死在北方冰冷刺骨的大雪里。 自从当上了豪门世家——霍家大少爷的奶妈后,李淑凤的生活算是进入了一个新天地。 在那里,没有做不完的农活,也没有干不完的活计,她只需要好好地保养住身体,便可以每天安枕无忧。 但或许是老天看不惯这样幸福的日子,又或许是因为进入霍家前受了寒冬的侵袭,她的个孩子刚生下没满岁,便早早地去了。因此,李淑凤便将同样失去母亲的霍家大少爷当作了亲生儿子照顾。 原本李淑凤便以为自己就该守一辈子孤寡,永远地在霍家干活、照顾大少爷了。谁知道,不出四年,那个搞大她肚子的混账男人居然也从农村赶来了b市,硬是要娶她当老婆。 那个年代的人都是单纯的,李淑凤也说不清自己当时是激动多、还是忧心多,总之她便还是决定嫁了,并且再生了李云疏。 云疏这样温雅的名字自然不会是李淑凤这样没有文化的农村妇女起的,当初李云疏出生的时候与霍家二少爷只差了一个月,霍老爷子便做主给李云疏取了名,也算给霍少泽找了一个玩伴。 但是李淑凤万万没想到的是—— 那个男人居然不是个好东西! 那个混账男人一次次地向霍家索取钱财利益,甚至还经常拉着年幼的李云疏跟在身后,卖一个人情面子。这一次两次霍家还能看在她是大少爷奶妈的份上给点钱算罢,四五次后霍家便主动地与他们疏远起来。 一个豪门世家想要结交普通朋友是很容易的,但是普通人想要攀附上豪门世家却是难于上青天。 除了李云疏和霍少泽从小光屁股长到大的关系还算不错外,整个霍家算是不再理会那个不要脸的男人,而他也因此对李淑凤是拳脚相向,令她每天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熬到了李云疏十四岁的时候,李淑凤终于还是离婚了。为了获取儿子的抚养权,这个可怜了大半辈子的妇女可以说是净身出户,每天为了生计而到处奔走。 到这个时候,霍家却又站了出来。 李淑凤感慨地叹了一声气,她看着儿子低首咀嚼食物的模样,眼前好像一阵迷茫,似乎透过自家儿子斯文淡定的吃相看到了当初那个高大挺拔的男人。 霍家大少爷霍铮,那个她当年看着长大的孩子,在她最为困难的时候款款走来。 李淑凤以前从来不明白戏文里唱的那些世家公子是什么模样,但是当她次看到长大后的霍铮时,她的心里除了那种时光流逝的感叹,却也有一种隐隐的自豪感—— 这样出类拔萃的孩子,是喝着她的奶长大的! 霍铮的出手相助对于李淑凤来说,绝对是巨大的帮助。但是对于正处在叛逆期、本身因为父母离婚心态就不正常的李云疏来说,却无疑是一次巨大的冲击。 更好的条件,再次相遇的童年伙伴(霍少泽),让这个单纯的孩子一下子迷失在了纸醉金迷的资本世界里。 反感、无视、冲突、辱骂。 李淑凤与儿子的关系已经僵持了三年多,每次霍铮想要出手挽回一下,都会被这位粗糙却不粗鄙的妇女拦下。 『谢谢大少爷的好意,但是小云……是我的孩子啊。』 她维持了一个母亲的尊严,却一点换不回孩子的尊重。 眼看着儿子与自己的心越来越远,李淑凤万般无奈下却忽然接到了医院的电话! 站在手术室的门前,李淑凤看着那刺目耀眼的“手术中”三个红字,心里一阵阵地发虚。 她当时想到了一年前儿子踹中自己心窝子的那一脚,让她疼了一个月;她又想起了一个月前她下楼时儿子从三楼砸下的花盆,只差了半米的距离,就能砸中她的脑袋。 各种矛盾的思绪涌上了这位失败的母亲的心头,所以当护士出门说出那句“抱歉,病人心脏已经停跳”的时候,李淑凤甚至不大明白,自己心里到底是悲痛多一些,还是解脱多一些。 因为被伤得太深,让她无力再去疼爱。 “您中午吃过饭了吗,妈?” 低和温润的声音轻轻地响起,李淑凤怔怔地抬起头,便见到一个俊秀漂亮的青年正微笑着看着自己。那目光温和包容,仿佛大海一样深邃平静,让她波澜起伏的心境一下子平复下来。 李淑凤重重地舒了一口气,笑着说道:“嗯,妈吃过了,你再多吃一点吧。” 李云疏轻轻点头,继续动起了筷子。 即使已经吃到了九成饱,李云疏却依旧夹着饭菜,准备将保温盒里的食物全部吃完。这是对这位母亲的尊重,也是他这二十多年的修养所必须做到的。 他还记得当自己次喊出“妈”的时候,李淑凤那忽然涌出眼眶的泪水。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既然做了人家儿子,那便是一辈子的事情。 他李云疏,从来是知恩图报的。 灿烂温煦的阳光透过干净的玻璃窗照射进屋,映耀在青年金灿灿的头发上,显露出一抹灼目的光芒。李淑凤呆怔地看着儿子宛若天人的形貌,心中那最后一点的浊气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就算心脏停跳,也必须、立刻、继续抢救!』 真是要感谢那个孩子,在她不知该如何选择的时候果断作出这个决定。 如果没有了这样孝顺的儿子,她真不知道,自己下半辈子该怎样度过。 第二章 第三章 茶香四溢 作者:莫晨欢 第三章 第三章 第三章 隔离了外界的喧嚣烦恼,b市医院的住院部十分寂静怡人。灿烂温煦的阳光透过干净的玻璃窗照射进病房内,在空气中折射出斑斓多样的色彩。 李云疏的病床在病房的最内侧,那金黄色的日光有一半都映在了洁白的床被上,渲染出浅浅的暖黄色,让午后的气氛更加恬静温馨。 吃完午饭后,李云疏简单地将保温盒整理好,李淑凤便接了过去,麻利地收进自己带来的布袋里。虽然下午她还要去开店,时间也确实有点匆忙,但是这位母亲就算是赶得再急,此刻也状若悠闲地坐在病床旁,一心一意地陪儿子说话。 “小云啊,今天你的头还疼吗?吴医生之前说你脑子里面有什么血块,现在怎么样了?”用小刀轻轻地给苹果削皮,李淑凤一般关心地问道。 李云疏背靠在柔软的靠枕上。他也不像其他时间一样急着看一旁堆积很高的书籍,只是认真安静地看着李母削苹果的样子,唇角微勾,露出一抹温润的笑容:“妈,今天早上做ct的时候确认淤血已经彻底化开了,不是什么大事,您不用担心。”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李母将削好的苹果递给李云疏,说:“今天妈走之前给人家吴医生送点苹果去,人家照顾咱们这么久,挺辛苦的。正好也再问问你的病情。” 李云疏接过那削得干净漂亮的苹果,轻轻点头:“好。” “对了,你这些书看得怎么样了?虽然吴医生也说你要多看看、多学学,有助于恢复记忆,但你现在还是个病人,要多休息才更好。” “嗯好,我知道,放心吧妈。” 这样的对话在安静的病房内进行着,李云疏刻意地压低声音以防打扰到隔壁床的休息,而李淑凤虽然没想这么多,却也下意识地学儿子一样放低了音量。 一边说着,精致好看的青年一边时不时地咬上一口大大的苹果。 这苹果的个头非常大,一看就知道是李母精心挑选的。倘若是一般人吃这么大的苹果,大多都会让人觉得太过粗俗,比如刚才的霍二少此时就该躺枪了。但是在李母的眼中,却莫名觉得自家儿子这慢条斯理的模样怪好看的。 嗯,这是我儿子,就是这么帅! 又聊了一会儿,等李云疏将残余的果核扔进了一旁的垃圾桶里后,李母便开始收拾着东西准备回店里去了。临走前,这位朴素的母亲却似乎犯了难,在病床前踌躇了很久,几次三番地想要开口,话刚到嘴边却又咽了回去。 纯白色的背景下,李云疏本就因为病痛而略显苍白的皮肤显得更透明了几分。他抬起眸子,带着笑意的眼睛静静地看着李母两头为难的模样,不说话,只是鼓励地笑。 这无声的目光让李母感觉放松了许多,将心底那股被儿子以往的淫威给震慑到的阴影又散去了几分,她再一次深刻地意识到:儿子真是变好了。 李母松了口气,说:“小云啊,我们也住院很长一段时间了,你现在身体也不错了,我们看着过段时间就出院恢复吧。大少爷那儿虽然把医药费都付上了,但是我们也不好意思总是蹭着别人的。你看大少爷这几年也帮了我们很多地方,我们再这么麻烦他……” 李母没有再说下去,李云疏却明白了她的意思。 虽然是自己奶大的孩子,但是毕竟不是一个肚皮出来的。 就算那孩子再怎么懂事,再怎么孝顺,总是这么出钱出力的,不要说李淑凤,就连李云疏现在想想也觉得这几年的笔帐要早点还上才是,否则以后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虽然对原主的过去没有太多的记忆,但是李云疏从李母和霍少泽的口吻中都隐约察觉到了:原主是一个有便宜不占就算白活了的人。 想到这,他轻轻叹了一声气,暗自想到:你占着便宜,但是却让母亲难为。 人情债,都不好还啊。 李云疏轻轻颔首:“好。现在您总是店里医院两头跑的也不方便,吴医生觉得合适的时候我就先出院吧。”看着李母有些愧疚的表情,李云疏笑着安慰:“我也觉得总在这医院里带着不是很舒服,早点回家,也好。” 有个善解人意的儿子,怎么就这么舒心呢? 果然是我生的,就是好! 李母浑身洋溢着幸福的味道就出了病房们,那脸上笑出来的皱纹连遮挡都遮挡不住。 而在她的身后,病房里的李云疏却没有继续倚着靠枕看书。清雅隽永的眉峰微微蹙起,金黄色的发丝在阳光的映耀下,显得格外炫目。 他的心里一直在思索怎样还了这几年沉甸甸的人情债,但是李云疏为难的神色并没有维持许久。他轻轻叹了一声后,便又继续翻开一本新的杂志阅读起来。 先把当下“了解世界”的这道坎给过了,他才有时间和精力去做更多的事。而且,即使还人情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他李云疏也没觉着有多困难。 见山劈路,遇水造舟。 该解决的,始终会解决。 将事情搁在一边不再去多想,李云疏的视线刚垂下,瞳孔便微微睁大。他的视线惊诧地在封面上只露出了胳膊和锁骨的女明星身上停留了半秒,然后便面无表情地翻开杂志—— 这么暴露,真是不好。 论一个保守的古代人对于新世界的接受程度,李公子该是属于上流了。 而这一边,霍少泽刚出了那个充满苹果味的大坑,便头也不回地钻进了高耸入云的霍氏大楼里。 以往是能绕着走就绕着走的霍二少,今天居然不用人逼着就主动进了那泛着金属冰冷光泽的专用电梯,爽快地按下了最上面那个金色的楼层数字,动作之快,似乎有点迫不及待的意思。 从1楼到71楼,再从71楼下到1楼。 这一回,霍二少离开大楼的速度是刷新了前台小姑娘的认知。 诶?! 今天boss居然没有把霍二少压在办公室里抽着打……咳,是严厉地管教? 这不科学啊! 隔壁人事部的王姐昨天不还说,二少车祸后连银|行卡都被冻结了。怎么事情闹得这么严重,今天二少居然几分钟就下楼来了? 而且二少今天那小表情,真是…… 刺眼的荡·漾! “哈哈哈哈!”霍少泽刚出了那冷冰冰的摩天高楼,就忍不住插着腰望天大笑了两声:“李云疏的话还真有用。嘿嘿……没想到那个变态也会被算计,今天真是太爽啦哈哈……嗝……” 忽然打了一个饱嗝,霍少泽的笑声戛然而止。那从胃部泛滥上来的苹果味让他脸色大变,五官都皱成了一团,最后变成一句话:“妈的,老子下辈子都不吃苹果了!” 高耸直立的大楼下,不停打着苹果味饱嗝的红头发少年是一边踹着地面、一边忿忿不平地往……公交站走去。 银|行卡是解冻了,但是车钥匙却没有被还回来。霍少泽估摸着得再磨上几天,那个变态冰山才能勉强给他一辆小破车塞塞牙缝了。但是他并没有着急,所谓有其一就有其二,银|行卡都有了,车钥匙还会远吗? “啧啧,李云疏那小子怎么不再支一计能直接把车钥匙搞过来的招啊?” 所谓得·陇·望·蜀,大抵也就是如此了。 霍少泽的这点小抱怨,是一点也没影响到医院里的李云疏。他是一没打喷嚏,二没浑身一个抖索,依旧正常无比地认真浏览过杂志报纸上的新闻时事、娱乐八卦。 当又看完了一本书后,李公子才轻轻放下了那本厚厚的书籍。 闭上双眼,修长瘦削的手指轻轻捏着晴明穴缓解疲劳,李云疏还未缓过神,便听到一个脆生生的声音忽然响起:“病……病人,你今天下午的身体情况怎么样了?” 李云疏睁开双眼,他刚抬起狭长的凤眸,视线便对上了那圆脸的小护士。 肉嘟嘟的小圆脸两颊绯红,那小护士捧着查房表怯生生地直盯着李云疏瞧。当看到俊秀的青年忽然安静地看向自己后,那小护士赶紧别开脸去,只露出一只充血羞红的耳朵,明显是假公济私的行为让李云疏忍俊不禁。 “感觉还不错。”顿了顿,他又补充道:“小颖护士。” “诶诶诶!他居然还记得小颖的名字!” “小颖太过分了,居然让他记得名字了!!!请客请客!” …… 叽叽喳喳的女声隔着一道薄薄的病房门响起,那声音让病房里害羞的小护士更是脸红得能滴出血来,她支支吾吾了两声便一把用查房表挡住了发烫的脸颊,赶紧向外跑去。 “吱呀”一声打开房门,那围堵在周围的白衣服小护士们都没反应过来,还直愣愣地站着。等那小颖跑远了,所有人才一哄而散,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模样。 李云疏倒是没觉得有什么异常。 他后仰着背靠着枕头,抬起头。那双清澈的浅琥珀色眸子微微弯起,含着笑意看着那洁白泛光的天花板,目光柔和温煦。 呈国的女子虽然不似这里历史上一些朝代的女子一般保守,但是能够有勇气当众表达爱慕、主动争取的却也是少数。 李云疏还记得,就连才绝长安、貌似天女的长安清女柳小小,都只是写了一封短短的尺素,含蓄地在他走过午门大街的时候站在二楼高声念唱。 而这个时代的女孩子嘛…… 从天来时的惊骇,到如今的习惯坦然。 李云疏深深地认为以后他要走的路,似乎……挺长。 而当务之急就是,先学会—— 写·字! 第三章 第四章 茶香四溢 作者:莫晨欢 第四章 第四章 第四章 半个月后,隔壁床的病友已经换成了一个耳背的大爷,李云疏的身体也已经恢复了许多。|时间过得飞快,就如同李云疏随手放置在床头柜上的那几个潇洒恣意、风流体态的简体字一样—— 白驹过隙,忽然而已。 两个多月前的那场车祸似乎还在昨天,反响不小,当时也上了b市当日的新闻副刊。 那辆银色漂亮的阿斯顿马丁直直地坠入森林中时,身姿优美,发出滔天震耳的巨响,终结了它身为豪车那短短几天的生命。所幸,那天正下着蒙蒙细雨,所以油箱并没有燃起。也所幸那天附近正好有一辆私家车路过,所以便即时打通了急救电话。 如果说,当急救人员费劲千辛万苦终于将那两个重伤昏迷的少年从压扁变形的跑车里救出时,有一个记者当场提问:你们觉得他们两人之中谁的伤势更重一些? 毫无疑问,所有人都会选择霍少泽。 在那渐渐变大的朦胧山雨中,霍二少整个人都好像被浸泡进了血水里。他的脸上是血,身上是血,腰腹间更有一道被破碎的挡风玻璃刮出来的长口子,有近半米长、两厘米深,看上去可怖吓人。 可是,当所有人真的把两位伤者抬上担架上了车、在医生粗糙简单的急救后,那位经验丰富的中年医生却对着干干净净的李云疏,吓得脸色一白。 “赶紧加快速度回医院!这个病人伤得太重了,赶紧!!!” 灿烂的金发因为被雨水和血液打湿而紧紧贴在脸颊上,李云疏昳丽精致的面容一片惨白,身上只有几道小小的刮痕,但是重创下的内出血和脑内溢血却让他浑身冰凉。 一个是外伤,看着可怕。 一个是内伤,快要丧命。 因此,一向身强体壮、小强体质的霍少泽只花了一个多月就基本恢复正常,看上去倍儿精神。而另一边,李云疏却又再多躺了近一个月,才让虚弱的身体恢复到外表正常的程度。 虽然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但是到了这个时候,再多在医院住下去也不过是空占着床位罢了。所以在今天早晨吴医生巡诊过后,李云疏便得到了可以出院的消息。 “咦?可以出院了吗?那我们明天就走吧,小云。” 午间李云疏和李母简单地吃了一顿饭,李母便决定了明天就出院。她打算今晚就立刻回家好好打扫,买一些必备的东西,给儿子炖炖、补补。 送走了高兴激动的李母,李云疏望着手中书本上那规矩方正的五号黑色字,看了没多久,便渐渐觉得那字迹开始模糊起来。 近两个月的学习和恢复生活将李云疏的日程排得满满的,让他几乎没有什么放松的时间。放松了一下眼睛,李云疏转首看向了窗外那片蔚蓝澄澈的天空。 如今还是盛夏,灿烂刺目的阳光透过水晶般的玻璃照射进屋,天上稀疏散落的云絮宛若轻盈的柳絮,随着微风轻轻飘着。 它飘得很慢,李云疏的眼皮却越来越重。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是慢慢合上了眼睑,背枕着柔软舒适的靠枕就这样陷入梦乡。 当李云疏醒来的时候,已经是黄昏。 大概是因为睡得太久,他的脑袋感觉有些昏沉。李云疏抬起左手轻轻揉着额头,他刚刚抬头,当视线忽然扫过那个不知何时出现在窗边的男人身上时,猛地怔住。 只见那人正微微抬首,沉默安静地看着西方遥远天际边那一片绚烂瑰丽的晚霞。 多彩艳丽的云彩染着玫红、矿紫的光芒,日光已然式微,却仍旧顽强坚韧地将不再炙热火辣的光线传射过来,穿透厚厚云层、穿过万千距离,侵染上那个男人棱角分明的面庞,却又再次变冷几分。 凌厉冷漠的凤眸里因晚霞而反射着绚丽的色彩,但是紧抿的薄唇却让他显得十分隔阂遥远,隐隐有一种寂寞孤单的意味,无声地传达入李云疏的眼里。 李云疏微微眯了眸子再看了半晌,终于还是开口:“霍……铮?” 说的是疑问的话,但是语气却是极其肯定的。 忽然听到了自己的名字,霍铮这才转过身来,意识到这个让自己等了接近一个小时的人已经醒了。 “你是……李云疏?”低沉磁性的声音从一开一合的薄唇里响起。 霍铮沉黑深邃的眸子看似不经意地上下打量了李云疏一番。那目光淡定从容,没有一点鄙夷的意思,好像真的只是单纯地在观察对方是否身体健康似的。 但是正是这几乎完全没有其他意思的视线,却让李云疏清挺的眉头一皱,心中忍不住有些不悦的情绪泛滥起来。原主或许无法察觉,但是他却能清晰地感觉到那点异常。 明明应该是认识的人,怎么会突然问出“你是”这样的问题? 正是因为从来没有看进过眼里,所以才根本没放在过心上。 从喉咙里发出一声微弱的叹气,李云疏大概有些明白,原主在对面这个男人的心里到底是有多么渺小了。既然已经渺小到根本没资格放在眼里的程度,那么看样子就算自己坚持要还这几年的金钱债和人情债,对方说不定也根本不屑了。 想到这,李云疏干脆将那些无奈的情绪都抛开,点头承认道:“嗯,我是李云疏。”他抬首,微微勾唇,露出一抹无奈又自然的笑容。 既然对方无所谓自己的存在,那也就当普通人对待就是了。 其实连霍铮自己也不大理解,怎么突然就问出这么个问题了。 李云疏他自然是认识的,就算不是为了李淑凤,以他过目不忘的记忆力,自然也会记得霍少泽那群狐朋狗友每一个的长相、姓名。 但是,当他刚才一个转身忽然看到眼前这个青年时,却下意识地觉得对方有些陌生。 李云疏的长相是极好的,李母年轻时就十分漂亮清丽,而她的儿子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将李母和那个混账父亲的优点是继承的没落下一处。 可是,以前在霍铮的心里,却完全没有觉得这个吃喝玩乐样样精通的小混混是有哪儿好看了。但就在一分钟前,当他看见这个人安静地躺在洁白的病床上微笑着看着自己时,霍铮的心脏却忽然剧烈地跳动了一下。 来得快,去得也快。 有点……奇怪。 俊挺硬朗的眉峰微蹙,霍铮凤眸一眯便将心中那点疑惑压制下去。他垂眸望着微笑的李云疏,语气平淡地说:“你的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应该再住院一段时间。” 眉头微微一挑,李云疏算是明白今天对方到底是为何而来了。他摇首,笑道:“多谢您的好意,不过我在医院再住下去也只是单纯的恢复罢了,早点回家也方便一点。”顿了顿,李云疏又轻笑着问道:“是我妈今天下午打电话告诉您了吗?” 不知怎的,那一口一句的“您”让霍铮听着有些刺耳,怎么听怎么有种反讽的意味,他低声道:“你比我小八岁,我们算是同辈,你不需要用敬语。” 李云疏闻言一愣。 他只是下意识地尊敬一下这位“大债主”罢了,怎么好像……拍到了老虎尾巴上? 李云疏有点不大明白这个莫名其妙的男人的意思,但是他忽然想到霍少泽口中那没停过的“变态”,顿时恍然大悟—— 原来这就是变态啊! 霍大少成功躺枪。 “好,霍铮。” 单薄的唇角微勾,又很快湮灭下去。霍铮轻轻点头,冷淡的语气稍有回缓:“李婶下午打了电话,但我觉得你应该再继续住几天,让医生再好好看看。你觉得呢?” 李云疏直接抓住话语中的关键意思:“你是希望我向我妈这么说?” “……” “?” “没错。”霍铮的脸色瞬间又冷了几分。 没察觉到对面这个冰山被窥探到心思的那一脸别扭的模样,李云疏却是无奈地摇摇头,笑着说:“抱歉,这一点我恐怕不能答应你。我的身体已经真的可以出院了,而我妈也不希望再麻烦你,最重要的是……这些天,我妈医院、店里两头跑,实在是太辛苦了。” 霍铮沉默地垂眸,不再说话。 那是因为李婶拒绝了我给你请个护理的要求,还坚持要将病房安排在普通三人间。 李云疏却把对方的沉默当作是默认,他扬起唇角,笑着说:“不过还是要谢谢你,无论是这次的安排还是过去这几年的照顾,我真的非常感谢。或许你觉得微不足道,但是以后我一定会尽量还上这笔债的,请您一定不要拒绝。”话说到最后,又换成了敬语。 直接地摊牌,是李云疏在思考了许多天后做出的选择。 这句话不仅仅是要还债的意思,更是在拒绝面前这个冷漠俊美的男人接下来的帮助。 其实只要没有李云疏这个花钱如流水的败家子小混混儿子,李母和李云疏母子二人完全可以相依为命地过日子,活得就算不能够潇洒自由,那也绝对会是温馨幸福。 虽然仍旧躺坐在床上,此时李云疏却仍旧是尽量地弯下了腰,希望得到对面这个男人的支持和赞同。但是正因为这个动作,他却没有看见那双狭长深邃的凤眸里一闪而过的暗色。 俊美深刻的面容上露出一抹怪异复杂的神色,霍铮薄唇微抿,眉峰蹙起,似有不悦。他思索了许久,才轻轻地应了一声,说了个“好”字。 但是没等李云疏完全抬起腰,他便转了身一个字也不留下地走人。 所以,当李云疏一抬眼看到的便是空无一人的窗台。 天色已经渐渐暗下,只留下一道深蓝色的霞光依偎在最遥远的地平线处,要完全归于黑暗。 他下意识地转首向房门处看去,便见到那个身姿清俊的男人此时正笔直地站在病房外,回过身来静静地看着自己。一身漆黑笔挺的贴身西装将他挺拔的身材勾勒得十分俊朗,那张俊美的脸上此刻没有一点表情,目光却如大海一般深邃悠远。 深沉幽黑的瞳孔里泛出了一点难以形容的奇怪颜色,良久,霍铮倏地开口问道:“李云疏?” 房间里的另两位病人一个去做化验还没回房,一个耳背正听着收音机。房间里安静异常,好像连收音机里磁带翻转的撕拉声音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男人优雅低沉的声音穿过大半个房间的距离,直直地传入李云疏的耳中,他微微一愣,下意识地点头:“嗯?” 没有等到对方的回答,李云疏只看见这个忽然出现又忽然离开的男人意味深长地看了自己一眼,接着便没有丝毫留恋的转身便走。 修长的双腿迈着大步,没两下就彻底消失在了李云疏的视线里。 来得诡异,去得……更诡异。 李云疏凝着眉头思量了半晌,却依旧没有明白人家霍大少那最后一个眼神到底是什么意思。又无可奈何地想了半天,李云疏低叹一声,轻轻摇头道: “这难道就是书里说的,变态的世界……我们不懂?” 霍大少再次成功躺枪。 第四章 第五章 茶香四溢 作者:莫晨欢 第五章 第五章 第五章 冬日没有南方的高温与湿冷,但是夏日却是全国大部分地区普遍的高温炎热。三面环山的地势让b市将来自东边渤海的水汽遮挡得一干二净,时值七月的盛夏更是热得连空气都仿佛要沸腾起来。 李云疏拎着一个28寸的塑料行李箱,迈出了医院的大门。 身形挺拔清俊的青年轻轻地迈出那一步,便将自己完全暴|露在了灿烂火辣的阳光下。李云疏抬起左手遮挡住刺目的光线,他稍眯了眸子,次真实真切地打量起这个陌生繁华的城市来。 b市医院坐落于西四环,占地一万多亩,俨然是一座微型城市。因为复健,李云疏也经常下楼运动,但也最多是停留在医院专门设立的康复花园里走动,而如今…… 干净整洁的街道上是来往不停的行人,拥拥挤挤;宽敞明亮的车道里是飞驰而去的车水马龙,在阳光下飞快地闪过金属冷冽的色彩。高楼林立,树荫阴翳,一直从电视和图片上看到的现代都市气息,次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展露在这个“初见世面”的青年眼前。 “小云,今天我们打车回家吧。你刚出院,挤地铁容易伤到。”拎着两个大袋子,李母站在一辆停定的出租车旁,回过身朝仍旧呆愣着的李云疏挥手。 惊怔的神情仅仅在脸上闪现了一秒,便很快消失不见。看着站在不远处笑得一脸和蔼关爱的妇女,李云疏微微勾起唇角,点头道:“好,妈。” “砰砰”的两声关门声后,绿色的出租车很快便发动起来,加入了浩瀚庞大的拥堵车流中,成为其中微不足道的一员。那抹并不怎么鲜亮的绿色随着还算流畅的车队一秒秒地远离了这家医院,最终消失在了道路的尽头。 后仰着靠在柔软的椅背上,坐在后座的青年转首看向了那一栋栋钢筋铁泥的高楼。灿烂的日光从车子的上沿照射进来,照亮了他线条优美的下颚,嫣红的唇瓣微微勾起,李云疏始终带着淡然的微笑。 从今天开始,他便踏入了社会,踏入了…… 这个全然不同的世界。 李母租的房子位于西三环的一大片住宅区中间,是上世纪建成的老式住宅楼。去年b市实施全城老旧房重修计划,将这一片的老住宅区也划进了重修队伍里,因此当李云疏下了出租车站在楼下的时候,也没想到这幢五层的老式住宅楼到底有多岁月悠久。 “小云,进来吧,妈昨天简单地收拾了一下,放心吧,没有动你的房间。” 跟着李母进了门,李云疏刚踏进一只脚,便稍稍愣住了。 只见这仅有两室一厅的小房子面积极小,几乎一眼就能看到全局。正对着大门的墙壁上泛着大块大块浅黄色的痕迹,似乎是多年的水迹渗透所造成的。而客厅的餐桌上则勉强放了一个算作是电器的微波炉,其余便也没有太多的东西,又或许是被李母提前收拾干净了。 真是简陋过了头。 似乎是察觉到了儿子惊讶的视线,李母将塑料袋放在桌子上后,有些尴尬地笑着说道:“妈都忘了你失忆了,家里确实比医院条件差了点,但是你的房间还是很不错的。”说着,李母便走到那扇紧闭着的门前摸上了门把手,但是还没开门,她的动作便又停下来了,最终还是转身道:“等中午吃完饭你再自己看吧,妈也急着要去店里。” 此时,李云疏已经将箱子拎进了门开始打开收拾,听了李母的话,他便抬起头笑着道:“好的,妈。” 于是,刚进家门的天,李公子乖乖地蹲在客厅的一角认认真真地将箱子里的东西拿出来、收拾整齐,而另一边,忐忑不安的中年妇女在厨房里一边烧着中饭,一边小心翼翼地打量着儿子的背影。 儿子该不会……又想着要重租个房子了吧? 虽然这个家比李云疏想象中的要简陋一些,但是却也并没有让他觉得不喜。小家温馨,两个人居住的房子不需要太大,只要够住便行了。 即使没有去打听过家里的经济情况,自身也没有原主的记忆,但是李云疏大概能够猜测到,家里的经济条件肯定不会太好。 b市房价很贵,因为在西三环,即使是这种老式住宅楼的租金都预计在2000向上。由于目标客户群的有限,李母开的小裁缝店生意也一直不是很好,就算是这样,她也得担负着母子二人的生活支出,有时还要让儿子挥霍无度地败家。 想到这,李云疏轻轻地叹了一声气,将收拾好的箱子重新拉上拉练倚着墙角放好,然后便掏出了今天出院时李母塞到自己手中的那部最新版的梨子6手机。 “虽然迟到了半年,但也算是妈的一点心意,小云你的梨子5s已经用了快两年了,换……换吧。” 说着这句话的时候,李母的语气是平缓正常的,但是她的目光却始终依依不舍地盯在那个银白色的触屏手机上,似乎看到的不是一部时尚超薄的手机,而是一整叠厚厚的百元大钞。 原主在梨子6手机刚上市的时候便吵着要买一台,甚至因为这件事与李母大打出手,摔门而去。这件事是李云疏从霍少泽的口中听到的,自那以后,当他看到李母在笑容下仍旧没有完全释怀的唯唯诺诺,也明白了这位母亲的心理。 因为曾经太过于失望害怕,所以短时间内仍旧不能忘记。 无奈地摇摇头,李云疏转身看向那个在厨房里忙忙碌碌的妇女。她的背影已经略显佝偻,长年的劳作让她显得有些苍老。但李淑凤又是一个自强好胜的女人,霍大少爷已经帮她安顿了儿子的学校、提供了一些生活的便利,所以她宁愿自己苦拼下去,也不想去求别人。 但是,这个丝毫不争气的儿子却让她无奈地一次次地寻求帮助。 李云疏低叹一声,不再多想,抱着折叠好的衣服向自己的房间走去。他走到那扇门前,视线在木门中央用锋利的小刀刻下的一行字上稍稍停顿了一会儿,然后才按下把手。 “卡嗒——” “砰——” 在看清房间内情形的一刹那,李云疏动作迅速地将房间门关上,然后面无表情地盯着眼前那行刻下的小字,捧着衣服的手指也逐渐用力地缩紧。 再好的修养,在此时都成了泡影。 『老子的私人空间,别他妈给我进去,进去就给老子洗干净脖子!』 足足缓了好半天,李云疏才将耳根处那一抹害羞的红色给彻底压抑下去。姣好的凤眸微微眯起,清俊精致的脸上全是愤然的神色,李云疏咬牙切齿地说道:“妈,请您帮我把房间里的那些……人·物·画·报,全部拿出去扔掉好吗?!” 忽然听到这话,李淑凤诧异地高声问道:“诶?扔掉?小云啊,那不是你最喜欢的什么松什么枫、饭什么爱,还有那个什么苍老师的吗?” 李云疏:“……” 一顿饭吃得极其压抑。 自打儿子失忆以后,这是李淑凤次见着儿子不笑的样子。即使是面对最喜欢的糖醋排骨和红烧鱼,儿子也一个劲地扒拉着白米饭,从开饭到吃得就剩小半碗,儿子的视线也一直无神地盯着桌面。 也不说话,就是一副“我很不高兴”的样子。 这种全然外露的情绪真是太过于直白了,别说是一直看着儿子脸色生活的李淑凤,想必此时就算是霍二少在场,恐怕也得惊讶地喊上一句“诶嘿,是谁惹你小子生气了啊?告诉老子,老子帮你赏他一巴掌去。” 所以,李淑凤无奈地夹着一块酸甜可口的糖醋排骨放进了儿子的碗里,试探性地小声问道:“小云啊,你是在担心刚出院不能吃太过油腻的东西吗?放心吧,妈昨天跟吴医生咨询过了,你现在少吃一点是没有问题的,你恢复得很好。” 听着李母小心谨慎的语气,李云疏重重地舒了一口气,勉强让心中泛滥起来、高声喧唱的礼义廉耻观压下去一些。他抬头,一边用筷子夹起了那块排骨,一边说道:“没有,妈。我只是觉得身体有点不舒服罢了,”顿了顿,似乎是为了防止对方担心,李云疏又补充道:“不是什么大事,您不用担心。” 李母闻言,顿时大惊:儿子身体不舒服! 这可怎么得了!才出院就遇到这种情况,难不成现在还得立即回医院去?! 李母急匆匆地说道:“小云,你哪儿不舒服啊,快跟妈说说,实在不行我们现在就回医院!” 李云疏无可奈何地想要扬唇微笑,但是却怎么也无法勉强自己笑出来。 李公子自小天资卓越,过目不忘,十岁便将四书五经倒背如流,即使只是一眼,那也绝对是…… 连那些姑娘头发染着什么颜色都记得一清二楚! “我眼睛疼。” “不行,我们现在就赶紧回去吧,身体不舒服可不是小事……”忽然听到儿子的话,李母倏地一愣:“诶?眼睛……疼?妈记得你的眼睛没有受伤啊,小云。” 话说到这个程度,李云疏的耳根已经逐渐发烫、继续泛红。他尴尬地用右手挡住了慢慢发热的脸颊,用痛心疾首的语气说道:“妈,求您赶紧把我房间里的画报整理着扔出去吧。再看一眼……我·觉·得·我·就·该·瞎·了!!!” “……” 李妈妈今天的日常: 今天我儿子有点奇怪啊! 不喜欢那什么苍老师了? 该不会喜欢男人了吧!!! 第五章 第六章 茶香四溢 作者:莫晨欢 第六章 第六章 第六章 吃完午饭后,李母便赶紧先去了店里,张罗着开门。|她走时,还面色古怪地带走了一大堆卷成一团的海报。拎着那一大团的画纸,李母用诡异的眼神欲言又止地看了李云疏许久,才叹了声气,开门下楼。 而相反,李云疏却难得粗心了一回,他完全没有注意到李母那“儿砸你怎么了”的目光。看着李母将那堆花花绿绿、泛着肉色的海报带出门扔进垃圾桶,他才彻底地松了一口气,感觉一直僵硬紧绷的神经完完全全地放松下来。 长安楚家门第森严,家训极苛。自祖上任发家的举人先辈立下祖训后,后人一向以“博识敦善,慎独谨言”为八字家训,若有违反,则以棘笞为家法处刑。 活了整整二十一年,从丫丫幼童到翩翩君子,不用说姑娘家的……清凉装扮,便是那些市井淫|秽的话本,人李公子那是连封面该长什么样都不知道。 而如今…… “南无阿弥陀佛,无量天尊!” 向来吃肉喝酒的李公子红着耳根念叨了几句不佛不道的胡话,接着便将那些“不堪入目”的画面全部抛到脑后,淡定冷静地开了自己的房门。 老旧泛黄的木门被打开一条细缝,李公子的动作停顿了一瞬,然后又以极快的速度面无表情地倏地拉开房门。 只见这间乱得一塌糊涂、令人不忍直视的房间光线较暗,厚厚的窗帘被拉上,几乎将所有透射进来的阳光都遮挡干净。李云疏进屋的件事就是一把拉开这乌黑的窗帘,他熟练地按下电灯开关后,望着一屋子乱扔的衣物默默看了半天,最终还是无声叹息。 扔在凳子上的牛仔裤,洗得发白,大腿根部有……一个破洞! 扔掉。 背面看上去朴素的白色t桖,翻开正面一看……两个血淋淋的红手印! 扔掉。 还有床头床尾各一个的铆钉牛仔板鞋…… 扔掉扔掉扔掉! 拎着大大的塑料袋将一堆衣物都整理了放进去,李云疏忙了一个小时多,终于可以抹把额头上的汗,稍微放松一会儿了。他倚着摇摇欲坠的书桌正在休息,不过片刻,便听到一阵“啪踏啪踏”的声音忽然从背后响起。 李公子转身一看—— 赫然只见几张“香肩半露、欲语还休”的cd光碟正在灿烂的日光下对着他反射银光,嗯,这还算是不错的,再下面几张更加“真性情”的cd,那是完完全全地在教导李公子: 亲,你看,估计话本的封面也就该长这样了。 “0///////0!!!!!” “qaq” 自来到这个世界一直披荆斩棘、无所不能、忽悠霍二少、气走霍大少的李公子,正面迎击上新时代终极产物小哔碟! 李公子…… 完·败! 当李母回到家的时候,李云疏已经正儿八经地收拾了一大堆东西,正面无表情地将最后的一个黑色大袋子放在大门的一边。那袋子刚落地,里面便噼里啪啦地响着一阵塑料相撞的声音,听在李母的耳中,不由疑惑不已。 等吃晚饭的时候,李云疏有礼斯文地将最后一根青菜放入口中,认真地咀嚼吞咽结束后,才一把将木头筷子放下,搁置在空荡荡的白瓷碗上,然后抬头看向刚吃了一半的李母。 李母:“?”儿砸?怎么啦? 李云疏:嗯,有事。 “妈,我下午把房间里的东西都收拾地差不多了。垃圾已经扔下楼,一些没有用的东西都放在紫色塑料袋里。可以再改修剪裁的衣服我归整在一类,用蓝色塑料袋装了。还有一些没太大价值的衣服我就先放在黄色塑料袋里,您看能有什么作用。” 李母闻言,下意识地转头向墙角边的四五个塑料袋看过去。听了儿子这话,她才明白这几个神秘的大袋子里到底放的是些什么东西。 我家儿砸怎么开始整理房间了?! 心里是这么想,当李母转过头瞄了一眼那间自己几乎从来不敢多看几眼的房间,这才惊讶地发现——透过客厅白亮亮的日光灯,被照亮一半的卧室里好像被龙卷风扫刮过一般,干净得太·过·诡·异! 如果说之前李云疏的房间是狗窝,那现在大概是干净简陋的……人窝。 房间里的东西少得可怜,都极其有秩序地放在该放的地方。就仿佛是拿着一些家居杂志上的房屋样品摆放过一般,每个东西的位置都极其考究,井然有序,严肃得像是在做一场事关重大的终极实验。 李母吞了口口水,她愣了好半天,才转过头继续看向那一堆塑料袋,说道:“没用的东西今晚妈再看一下,看看怎么处理。衣服的话,妈也会检查一下,看看能不能回炉。诶对了,小云啊,旁边那个黑色的塑料袋里装的是什么啊?” 李云疏:“!” 李母:“?” 李云疏:“///!” 李母“……” 今天晚上李母的日常: 我家儿砸…… 脸·红·了!!! 吃完晚饭,在李云疏的强烈要求下,李淑凤万般无奈地同意了儿子在她洗碗收拾的时候,在一旁做一些帮着擦碗、把碗放柜子里的简单活。 厨房里的灯是温暖的橙黄色,瓦数不大,却让整个小空间显得别样温馨。李云疏身高180,在小小的厨房里显得有些高大。但是生命传承就是这样神奇,身高不到160的李淑凤就是生出了这样一个高瘦俊俏的李云疏。 李母将一个洗干净的瓷盘子递给一旁的李云疏,忽然不经意地瞥到青年低头擦碗的模样,整个人顿时一愣。 只见相貌精致的青年正低垂着头,认真专心地擦拭着手中的瓷盘。微长的灿金色头发将他饱满白皙的额头遮住,只露出下面一双姣好清澈的眸子。他的手指很长,皮肤也很白,与白色的瓷盘相互映衬,连李淑凤都不知道是谁更白一点了。 这孩子,长得比他爸还要标致。 突然意识到这一点,李淑凤心里不由笼上了一层黯淡的阴影。 那个混账也就脸长的好看一点了,如果不是那副好皮相,当年幼稚无知的她也不会那么轻易就相信了他吧?也不会有之后那些辱骂毒打了吧?也不会有小云…… 想到这,李母忽然愣住了。 只见一只削瘦修长的手忽然伸到她的面前,然后越了过去,将哗哗流水的水龙头关上。李云疏清秀的眉头微皱,有些担忧地问道:“妈,怎么了?” 那声音温和悦耳,如同泉水一般轻轻地拂过李淑凤的心头,将那沉积在心底的黯淡全部彻底地清除干净。她的鼻子忽然感到一阵酸涩,那些因这个叛逆不懂事的孩子踢打而造成的伤痕淤青,那些被辱骂、指责、嫌弃、侮辱的话语给伤透的回忆,终于完完全全地消失在了时间的流逝里。 现在的儿子,她很喜欢。 “没什么。小云,你这几天要好好休息啊。那么多衣服你都不想穿了,等妈过几天帮你再买几件穿穿。” 李云疏意味深长的目光在李母豁然解脱的神情上停滞了许久,一边观察着,他一边动作流畅地结果洗干净的碗,认真地擦拭。听到李母的话,他思索了一下,说道:“我的身体几乎没什么问题了,明天我和妈一起出门吧。” 李母笑着问道:“买衣服吗?” “嗯。”顿了顿,李云疏点点头又道:“还有染发。” 李淑凤手上的动作顿了一拍,然后装作若无其事地说道:“这样啊,妈的小店旁边有一家理发店,到时候顺路去一下就好了。”虽然语气极其平淡,但是那张有着几道鱼尾纹、却仍然不减清丽端秀的脸上,那藏都藏不住的笑容又灿烂了几分。 李云疏轻轻颔首,过了片刻,低声道:“妈,明天我去店里给你帮忙吧。” “好啊,没什么问题,不是什么大事……” “诶?!!!你说帮忙?!” 第二天的b市,难得的有了一个阳光灿烂、凉风习习的好天气。 当李云疏顶着一头简单朴素的华夏标志性黑发离开那家小理发店的时候,李母还落在后头,眨巴着眼睛看着眼前这个挺拔俊秀的青年,有点怀疑自己的基因到底能不能生出这么一个出类拔萃的孩子了。 嗯,智商除外。 光看脸,我儿砸真是世界。 …… “诶诶,你看那个人,长得好帅啊……” “啊真的诶!他是模特吗,真的好帅啊,好想偷拍几张照……额。” 见着那几个小姑娘将刚从包里掏出来的手机又乖乖地放进包包里后,李母这才收回了“雌虎护崽”的眼神,满意地转过头去,乐颠颠地跟上了儿子,笑着说道:“小云啊,妈觉得你还是再休息一下比较好,你想帮妈的忙什么时候都可以,要不今天你还是先回家吧。” “妈,我真的已经很健康了。”李云疏不由失笑。 李云疏知道,自己早晚要融入这个社会。如果仅仅从书本和电视上获取知识,那他永远不能真正地了解这个世界。更何况,李母每天忙得很晚、一脸疲惫的样子,他也一直看在心上。 既然有力气,为什么还要光吃饭不干活,为母亲分担一些重担? 听着儿子的话,李淑凤是又感到舒心,又觉得心疼,舒心的是儿子真的懂事了,心疼的是会不会累着儿子的身体。 想到这,她刚张了嘴打算再说些什么,便听见身后又有两道洪亮清脆的女声响起—— “刚才那个帅哥好像是从这家理发店里出来的诶,看样子这家理发店的手艺不错啊,要不我们也进去试试?” “啊?这家店看上去蛮小的,也不是很干净……” “喂喂,人不可貌相啊,咱们进去看看吧。” “……好吧。” 李母:“……” 当天,原本生意萧条得离关门大吉只剩下一步之遥的“老王理发”莫名其妙地迎接了一大波兴致昂扬的顾客,发了一笔横财。 先是几个女性顾客提着小挎包、毫不吝啬地直接点了最贵的染烫一体套餐。 然后是不少男性顾客看着店里有几位窈窕高挑的淑女在座,也忍不住进了小店随便地来个洗剪吹。 最后又有不少路过的客人看着这家其貌不扬的小店里居然挤满了人,不由脑洞大开地认为这绝对是一家祖传手艺的老店! 当排队的人越来越多,当人山人海的队伍排得都出了店门,那最早进来的几位女士不由诧异地提着小皮包出了店门,听着排在队伍后头的几个人闲聊着: “喂喂我可听说了,这原来是一家祖传百年的剪头老店!” “什么百年,我都听说了,是千年!” …… 千年前,身体发肤授之父母。 同志们,你们真的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吗? 第六章 第七章 茶香四溢 作者:莫晨欢 第七章 第七章 第七章 万里无云的碧蓝天空让炙热火辣的光线更肆无忌惮地穿透大气,照射在这片辽阔的大地上。正午的气温稍显炎热了几分,但是位于b市西三环的这片老街却难得地十分凉爽。 双车道的道路两边用绿化带将行人道和机动车道分隔开,枝干遒劲、枝叶茂盛的银杏树叶在如今的盛夏还是生机勃勃的翠绿色,扇形树叶的尖端却已经开始隐隐泛了一点灿黄。 大概是因为树荫遮蔽的缘故,这一带老街上的店铺里都非常清凉。穿过树叶的风吹拂过一家家老店门上的遮雨棚,深蓝色的防水布料微微翻动,整齐得极有美感。 “小云啊,妈把菜热了一下,快点来吃饭吧。” 一家只有一个店面的小裁缝店里,端秀清丽的中年妇女笑着将一个个装满热菜的盘子从微波炉里取出,再一个个地放在店中央刚刚支开的简易小桌上。当她把菜摆放好的时候,昳丽俊秀的青年已经热了米饭、拿了筷子,将她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全部准备好。 李淑凤早已习惯了儿子的周到,她熟练地接过筷子,母子二人便开始吃起午饭来。 快要到8月,李云疏已经在店里帮了近十天的活了。 一开始,李母还总是担心儿子的身体能不能承受住“苦重”的活计,那是一不敢吩咐儿子跑腿,二不敢要求儿子招呼客人,恨不得铺一张床在地上,赶紧让儿子躺着才好。 但是天,李云疏刚走进小店,那就二话不说地拿起角落里的清扫工具开始大扫除来。虽然动作并不是很熟练,但是李云疏一丝不苟的态度却让李母是另眼相看—— 我儿子,是真想做事了! 之后的几天,不知是否是因为放了暑假、老街上人流量多了不少,还是因为夏天到了、许多人都想着再买件手工做的棉麻衣裙,李母这家小裁缝店里是极其难得地天天客满,几乎每时每刻都有人在店里挑选布料、或者来订做衣服。 李淑凤的手艺一向不错,年轻的时候跟着师父做过不少工厂定制,虽然不能与国际大牌的那些时髦时装相媲美,但是说出去也算是纯手工定做了,倍儿有面子。 但是就算这样,在这个以品牌为尚的时代里,李母的小裁缝店的生意却并不是很好,每月付了房租和水电费后,几乎没有太多剩余,还要负担儿子的学费和花销,生活比较吃紧。 事实上,李淑凤还不知道,要不是有人默默地在背后为她将店面租金压到极低,恐怕她还租不到这么好的一个门面:面东临街,三环内黄金地带,每年租金不足十万,简直……低到不可思议! 至于那个人是谁? 嗯,深藏功与名。 当然,粗心简单的李母想不到这一点,但是这才在店里呆了十天的李云疏便已经察觉到:自家店铺的租金似乎太低的事实。 李云疏的母亲李氏乃是勋贵家定国公的嫡长女,嫁妆极其丰厚,有良田五千亩、长安东市最繁华的街巷一条,金银玉石、奇珍异宝,更是数不胜数。 李云疏从小便被教导:切忌读死书。 虽然所谓的二环、三环概念李云疏只是简单地从书本上得到了大概的了解,但是他却明白,在这个科技发达的世界,既然连距离市中心几十公里的地方都可以算得上是黄金地带,那么就更不用说李母这个在三环内的小店了。 李氏的嫁妆里,那条繁盛的街巷每间店铺一年的租金李云疏都是知晓的。而如今,按照这个时代的地域划分,李母的店铺要是放在呈国,简直就是直接在皇宫旁起了个屋子,大摇大摆地开起了店铺生意。 这样寸土寸金的地方,却有着一年十万的租金。 说出去,也就李淑凤这个老实人没有起疑心了。 夹起一棵西兰花放进碗中,李云疏低头看着那清淡可口的青菜豆腐汤,目光在汤面上打飘的几点油花上停滞了许久,才慢慢移开。 不用多想,他也知道是谁在做这种大发慈悲的善事。 但是他也并没有太过于有心,只不过是……要还的东西又加上了一条罢了。 “今天还有两个单子,您先去忙,我来洗碗吧,妈。” 吃完饭后,李云疏主动地将李母手中的饭碗接了过来,开始收拾东西。削瘦修长的手指如同白玉一般,衬着外头亮堂堂的阳光,刺得李母眼前一亮,想都不想地伸手就抢过儿子手中的筷子:“还是妈来吧,也不费事的。” 让天人一般的儿子来洗碗? 太造孽了! 李云疏没有立刻去抢李淑凤的碗,只是忽然停住了动作,静静地站在饭桌旁沉默地看着李母麻利地将桌上的残羹剩菜收拾干净,然后垒起了高高的脏盘子、脏碗和筷子准备一起捧到店后的水龙头旁,一起清洗。 “小云啊,你要不先去看看书……额。” 李淑凤刚端起脏碗抬起头,便见自家儿子正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淡雅精致的凤眸微微垂下,眉头轻蹙,李云疏。就这样一直看着李淑凤,也不说话,就是看着。一股莫名的压力就让老实人李母吞了口口水,心里大呼不妙。 李母眨眨眼:儿砸? 李云疏凝着眉头用深沉的目光看了一脸茫然的李母许久,最后还是深深地叹了一声气,然后接过对方手中的碗筷,说道:“妈,我是您儿子,这些事我不来做,谁来做?” 李母哑口无言。 她看着李云疏捧着碗筷走到小店后面,将油腻腻的碗筷搁置在地面上,然后……蹲下那挺拔的身子,打开离地二十厘米的水龙头,开始耐心地洗起碗来。 李淑凤看了很久,接着猛地回头走向自己的工作台,一脸幸福满足的笑容再也藏不住。 我儿子真懂事,洗碗也这么帅! 不过……话说回来,儿子的意思是,以后可以随便使唤了吗?!!! …… 午后两点是一天中温度最高的时候,火辣辣的太阳照射在柏油马路上,几乎要让那厚厚的沥青融化。 今天由于店里已经接了几单生意,疼爱儿子的李母也不想让李云疏多操劳,便在店前挂起了“今日休店”的招牌,让好几拨手挽手、兴奋激动的小姑娘们都瘪着嘴失望而归。 等到了近傍晚,李母正忙活着最后一件成衣,倒是有个不速之客主动找上门来。 “大妹子啊,最近店里生意不错啊。”拎着一个灰色的大包,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乐呵呵地从挂了休店牌的小门里走进屋内,人还没看到,爽朗的笑声却已经先抵达。 一听这声音,李淑凤自然知道来人是谁。她笑着将手中的白色花粉放在一旁,道:“吴大爷,好久不见哩,今儿个怎么想得起来到我这儿看看?” “今儿个店里出了笔大生意,这不就有空来你这儿瞅瞅了吗,都是街坊邻居的,多串串门、串串门!” 那吴大爷虽然顶着一头白发,但是腰板却挺得笔直,整个人也精神抖擞,一点看不出是个七十多岁的老大爷。他走到店里最大的那张工作台旁,刚准备张口再说点什么,视线忽然瞄到一旁的人影,稍稍一愣,他才继续看向李淑凤,说道:“这就是你家儿子,上了b大的那个?” 一听到儿子,李淑凤的精气神顿时上了一个等级:“哈哈,瞧您说的。这臭小子又不是考上的,现在在b大也只能算勉强跟得上进度,不被退学就好了。”话语的内容倒是一副自谦的样子,但是语气却倍儿得意。 “臭小子”诧异地抬头看了一眼自家母亲,刚觉得疑惑怎么自己就发臭了,但是看着李淑凤那得瑟兴奋的表情,李云疏还是将到了嗓子眼的话又吞了回去,又乖乖地低头看起自己的书来。 “哈哈,大妹子你就别谦虚了。”吴大爷笑着道。 李淑凤一口一个“哪有”,但又没有再辩解些什么。两人又闲话家常了几句,李淑凤好奇地问道:“对了吴大爷,您这袋子里装的是什么啊,看上去得老重了吧?” 李淑凤的话音刚落,吴大爷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一张老脸是刹那间皱成了菊花,吴大爷重重地叹了声气:“咳,别提了。这不我今儿个跟老王头约好了来一盘,那老家伙居然放我鸽子。” 吴大爷臭棋篓子的称号是这条老街谁都知道的,李淑凤闻言笑道:“原来里面放的是棋盘啊。” 吴大爷点头:“我儿媳上个月孝敬我的红木棋盘,那手感摸上去,绝对是美极了!” 李淑凤对下棋这种风韵事压根不了解,她只是随口问了一句,眼看着吴大爷又要开始长篇大论了,便打算开口打断。但她刚张了口还没出声,便听一道清亮低和的男声忽然响起:“是围棋吗?” 自从吴大爷进屋来一直没说过话的李云疏,终于是开口了。 吴大爷诧异地转头看向那个坐在桌案旁的青年,只见后者不知何时已经将摊在桌上的最后一本书籍阖上,正回过头、笑着看向自己。吴大爷生的年代不好,也就小学学历,他也形容不出来这孩子的笑容到底是咋样的,就是觉得心神舒畅、心窝窝里怪舒坦的。 吴大爷没有立即回答,李云疏也没有再问。他将书放进桌子边的一个大袋子后,见着五六本书顿时将纸袋撑满,他才回过头看向李母:“妈,今天的书看完了。” 李淑凤对儿子这张“世界”的脸早已有了极大的免疫力,在外人面前她更是得表现出一个母亲的威严。于是她大气地挥挥手,一拍胸脯:“看完了?没事,妈再去书店给你买上二十……咳,十本!” 李云疏:“……” 等李云疏走到了工作台旁,吴大爷才慢慢地回过神来。老人家嘴里念叨了一句“这小伙子长得真俊啊”后,便笑眯眯地说:“这不是围棋,是象棋。围棋那东西太算计太复杂了,老头子老了,算不动了。” 李云疏闻言,微笑着颔首:“原来是象棋。” 话说到这儿便结束,很明显李云疏并没有再接下去的意思,但是吴大爷却两眼一亮,惊奇地说:“你会下?!” 李云疏一愣,下意识地回答:“会。” 手痒了一整天的吴大爷立即“砰”的一声将棋盘搁在了李母的工作台上,兴高采烈地说道:“那来一盘?!” 李云疏:“……” 面无表情的俊秀青年转过头,向母亲寻求帮助。李淑凤却无可奈何地眨眨眼,用眼神来安慰自家可怜的儿子: 儿砸,惹到这个臭棋篓子,你还是……认·命·吧! 第七章 第八章 茶香四溢 作者:莫晨欢 第八章 第八章 第八章 近了六点,盛夏的天空还是一片亮堂。乐文小说 色泽浓艳的晚霞在西边的天空上渲染了一大片瑰丽的紫红色,凉风习习穿过老街一溜串笔直的银杏树,将清风吹入了这家小小的裁缝店。 吴大爷是说干就干,这就麻利地将自家宝贝的红木棋盘从布袋里拿出,拉着李云疏就到了一旁的书桌边上,将棋盘和棋子都搁在上头,说道:“小云啊,虽然老头子我打遍老街这片没敌手,但你放心,老头子还是不会欺负年轻人的。” 李云疏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人拉到了自个儿的桌案旁,他看着头发花白的老人家乐呵呵地将棋子一个个地摆放在应有的位置上。清挺的眉头微微蹙起,李云疏犹豫了半晌,最终还是忍不住说道:“吴大爷,我象棋下得很糟糕的。如果您想要下围棋,我倒是可以陪陪您。” 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对手的吴大爷哪儿能这么轻易放过他:“没事!大爷我就用七分实力来和你下,小伙子,年轻人嘛,别这么没胆量!来来来,大爷今儿个就教教你怎么下棋!” 李云疏:“……” 二十分钟后。 “将军。” 犹豫踌躇了片刻后,面容俊秀的青年终究还是轻轻地叹了一声气,用瘦削漂亮的手指按着那颗刻着“炮”的红木棋子,无可奈何地低声说出了将对面那位抓耳挠腮、满头大汗的老人逼入绝境的两个字。 瞪着一双浑浊的老眼,吴大爷是把整个棋盘看了整整三分钟,才一把拍在刚刚还被自己宝贝不行的棋盘上:“不行!再来一盘!” 李云疏:“……” 十分钟后。 “将军。” “再来一盘!” 八分钟后。 “……将……” “再来!” 三分钟后。 李云疏:“……我看今天天色也不早了,吴大爷,要不您还是先早点回家休息吧。” 满额头的大汗淋漓让这个刚刚还精神抖擞的老人好像如临大敌,吴大爷死死地盯着那楚河汉界的棋盘看了许久,眼看着自己这一方的黑棋被对方的红棋杀得是片甲不留、狼狈至极! 李云疏可从来没想过谦让这回事。 棋之一道,乃是君子之道。 棋盘之上,没有父子兄弟,亦无君臣朋友。 用心迎战、以全部实力会敌,才是给予对手最大的尊重,也是真正的认真对待。 吴大爷不服气地盯着那棋盘看了半天,老人家是连眼睛都要看花了,在发现自己实在是已经无路可退后,才重重地舒了一口气,叹息道:“唉,小云啊,你真是太……谦虚了,你这水平,该有专业段数了吧?” 嫣红的唇瓣微微抽搐了一下,李云疏无奈地勾唇轻笑,精致的眉眼立即随之舒展开来:“吴大爷,我这真是不大擅长象棋,您这……” “你这个臭小子还敢给老头子我再装蒜!!!”再也压制不住自己的臭脾气,一听李云疏这话,吴大爷是吹胡子瞪眼、就差没直接捞袖子上了:“我不管,今儿个你必须得和老头子再下一盘!” “……”李云疏无奈地转头看向一旁高高挂起的李母。 李母正站在不远处的工作台旁做着今天的最后一件成衣,但是她却一点都没有落下过那边的战况。原本李母还有点担心儿子今儿个被吴大爷打击得太惨了,想着晚上该做些什么好吃的来安慰安慰。 但是……没想到! 吴大爷虽然算不上是一个象棋高手,但是在老街这一片还是数一数二的,居然就这么被自家儿子给杀得脸都红了! 看着儿子投递过来的求助眼神,李母龇牙一笑:儿砸,上!妈在背后支持你! 李云疏情不自禁地抬手扶额:他早该知道的,向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母亲求助是他李云疏这一生做过最失败的决定。 “李小子!你敢不敢再下一盘!” 干脆连半点掩饰都没了,吴大爷气呼呼地瞪着李云疏。 李云疏却只能苦笑:“吴大爷,今天确实很晚了,要不我们明天再继续?” 清澈的浅琥珀色瞳孔里全是无可奈何的神色,李云疏微微垂首,黑发便从额上随意地散落。他这副悠闲自在的模样看在吴大爷的眼里,那完全不下于火·上·浇·油! “你这个说大话的臭小子!居然还敢再藏拙?!” “……” 这一点其实吴大爷真的是冤枉李云疏了。 呈国的读书风气鼎盛,便是女子也会吟诵两句诗文,颇为雅致。 而在琴棋书画方面,李云疏最为擅长的并不是棋,而是书画。那一手翩若游龙的行楷楚体,在他十六岁前便已名誉长安,挂在墨清阁的二层楼里,一字千金。 至于棋,李云疏更是不擅长象棋。楚家并未专门请了棋道老师教导,而李云疏也从未想过在棋道上下太多功夫。只是后来他与围棋国手郑大家成了忘年交,得过对方几年的指点,才敢说在围棋上颇有造诣。 这些吴大爷自然是不知道的。而李云疏恐怕也永远想不到,在象棋上,自己那连吃喝玩乐样样精通的伯叔都无法战胜的“臭”棋艺,居然能将吴大爷杀得…… 如·此·凄·惨。 “臭小子!今天你不陪老头子再下一盘,老头子就不走了!”吴大爷见李云疏一脸踌躇不定的模样,干脆又加了把火:“如果下一盘你再赢,老头子就把我的镇店之宝勉强给你尝尝!” 李云疏正蹙着眉头思索着,忽然听了吴大爷的话,他诧异地抬眸,问道:“镇店之宝?” 一说到这个,吴大爷的小心肝就抽疼了一下。但是又想到这棋逢对手的酣畅,老人家鼓足了勇气,倍儿得意洋洋地自豪道:“哈哈,虽然老头子没什么大钱,但是一点家当还是得有的。” 吴大爷的店铺就在李母的隔壁,因为老人家年纪大了,所以一般都是聘了人每天看店,除非有什么大生意,他老人家才会亲自进店一趟。而这家店在李云疏刚来帮忙的天,便注意到了。 那是一家朴素简单的茶叶铺。 淡淡的茶叶清香每日从店里弥散到四周,光是嗅着便让李云疏感觉神清气爽。 “虽然你们年轻人都喜欢喝那什么……伽菲,但是老祖宗留给咱们的茶才是最有好处的!最顶尖的狮峰龙井……”吴大爷顿了顿,斜了眼道:“老头子是没有的。但是正宗的安溪铁观音,老头子还是有那么个几两的。” 吴大爷话音刚落,李云疏倏地睁大双眸。 惊讶欣喜的目光压根掩藏不住的从那双狭长漂亮的凤眸里放射出来,如果说之前李云疏只是个温雅斯文的俊秀青年,少了点年轻人的冲动。那么现在,那股属于年轻人的活力生机是完完全全地释放出来,将他身上的沉稳淡定全部扫清。 精致的眉眼倏地舒展开,李云疏低声惊道:“是安溪春茶?” 一听这话,吴大爷诧异地看了他一眼,道:“你还懂这个?到不是春茶,是秋茶。正宗的那几棵树上的春茶少得可怜,我去年冬天就开始珍藏的秋茶倒还剩了一点。哼哼,你小子要是再赢我一局,老头子勉强可以让你尝上一点……” “再来!” “……” 夜幕低垂,月光朦胧。不宽的街道两侧的路灯齐齐点亮,将明亮的黄色灯光照射进老街的每一个角落。虽然没有繁华市区的喧嚣、没有霓虹灯五彩缤纷的绚丽,但是这种静谧安宁的气氛却更凸显了夏夜的美好。 身姿清俊的青年与矮了一些的中年妇女并肩走到了公交车站时,公交车还没到站。 李母看着儿子手中拿了那么多的东西,虽然有点心疼,但是却没有再去争抢着自己拎着了。她自己也拎了两个小包,并不轻松。 沐浴着盛夏夜晚微热的晚风,李母抬手将被风吹乱的头发塞到了耳后,道:“小云啊,没想到你的象棋下得还不错,是以前去二少爷家里玩的时候,和霍老爷子一起下的吗?” 闻言,李云疏稍稍愣了半晌,眼底闪过一丝诧异的神色又很快掩饰下去。他微笑着勾了唇,用一种信任包容的目光看向满脸好奇的李母,也不回答,就是这样看着。 李母却想当然的相信了自己的判断:“霍老爷子人真的很不错,虽然他后来主动与我们断绝了关系,但是妈希望你也不要怪人家。是我们不好,老是要上门麻烦人家,这非亲非故的,你……你爸他还隔三差五地上门,就算是妈,也会觉得厌烦的。” 李云疏静静地看着李淑凤低头感慨的模样,只见这位年华已逝的中年妇女已经没有了年轻时的稚嫩,神情中却也没有悔恨,只是真的看淡了。 “只要你过得好,他们霍家也过得好,咱们所有人都过得好,妈就开心了。” “我知道,妈。” 青年低和温煦的声音在夜风中如同羽毛轻轻地划过李淑凤的心头,让她感觉着自己好像浸泡在温热的泉水里,一天的疲劳都被洗刷干净。 两人又说了几句,公交车便到站了。李云疏将手中的三个大袋子都递给了李母,目送着那辆公交车渐行渐远。当汽车的红色尾灯彻底消失在了他的视野后,他才轻轻叹了一声气。 活动了几下手脚,李云疏开始慢跑起来,奔向回家的方向。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李公子的锻炼计划,可才刚刚开始。 第八章 第九章 茶香四溢 作者:莫晨欢 第九章 第九章 第九章 第二天,正好是采购商来店里商量下一季度的布料采购的日子,李母是大清早就起了床。乐文小说 这次她并没有再等儿子一起出门,反而是提前先赶去了公交站台,早点到店里收拾打理。 将家里的水电、门窗检查完后,刚按下金属门把手将门支开一条缝隙,李云疏拎着装满午餐饭盒的布袋还没抬头,忽然便听到一道清脆响亮的男声从自己的面前响起:“李·云·疏!你小子居然出院了也不告诉老子一声!” 那洪亮的男声陡然响起,划破了早晨的宁静。 李云疏淡定地紧紧按住了门把手,阻止了对方想要进门的动作。他轻轻抬起头,额上细碎的黑发便从两旁额角搭散下来,露出了一双清澈淡雅的浅琥珀色眸子。 李云疏垂眸打量着眼前这个急匆匆的少年。只见似乎是一路急赶过来的,霍少泽一头的红发都乱糟糟地堆在脑袋上,左边窜出一束,右边冒出一截,看上去特别有喜感。 就算是沉稳如李云疏,此时也忍不住淡笑勾唇,问道:“嗯,出院十天了,现在告诉你了。” 霍少泽:“……” 一分钟后。 “李云疏!你小子竟然敢耍我!!!” 这一声犹如狮吼的喊声,让这幢五层老楼都似乎抖了三抖。窗栏上安逸栖息的小麻雀惊吓得扑腾着翅膀四处乱飞,就连隔壁屋原本还高作的鼾声也不自觉地下降了几度。 只听一道泼辣的女声不知从哪个方向传来:“作死哦,哪个小兔崽子大清早的乱吵哦!” 一听这话,从小嚣张跋扈的霍二少哪里能忍:“你……!” “好了,不要大吵大闹了。”李云疏立即出声打断了霍少泽的话。 他踏出一步离了家门,然后顺手将房门带上,等确定门关紧了后,才转过身看向气得脸都憋红的霍二少,无可奈何地扬唇轻笑:“你啊,遇事火气不要这么大,对身体不好。出院这事是我之前没有通知你,我也不知道你的手机号码。至于我妈肯定是告诉你哥了,当然,看样子他是没有告诉你。” 霍少泽张了张嘴似乎想要反驳些什么,但是他刚准备开口,又干巴巴地砸吧了几下嘴,说不出什么话来。 李云疏见状,唇边的浅笑不由加深了几分:“是我不对,不过……怎么都过去十天了,现在才想着这件事?” 一提起这个霍二少就来气,两人一边下楼,霍二少一边愤懑地倾诉道:“还不是我哥!前几天老爷子从s市回来了,我哥是正好出差轻松了,我就每天都被老爷子拉着训!那都几百年前的规矩了,还要我这样那样,烦不烦啊!” 揉着一头混乱的红毛,霍少泽这副抱怨的模样看在李云疏的眼中,令他怪异地觉得眼前这个少年真是有着诡异的可爱。从鼻子里发出一声闷闷的笑声,李云疏不禁问道:“哦?都是什么规矩啊?” “……吃饭要端着碗,饭后得喝茶,午后一点得午休,每天早晨早起晨练……” 听着霍少泽一股脑的吐槽,李云疏越听,唇边勾起的弧度越来越低落几分。等到霍少泽说完最后一句“晚上还不许十一点后睡觉”后,李云疏精致的面容上已经全无笑意,沉默了半晌,李公子低声问道:“难道……这些都不是应该的吗?” “……”霍二少用不可置信的目光上下打量了李云疏许久,才无语道:“李云疏,现在我终于相信你是真失忆了。谁敢说你没失忆,老子跟谁急!” “……” 夏日清晨的空气清新自然,微湿的清风里夹杂着泥土腥涩的气息,从人的鼻腔逸散到肺部,给人无限的怡然自在。微热的阳光已经有了一丝火辣的味道,照在柏油马路上,泛着金色的光芒。 当李云疏和霍少泽一起走到小区口的时候,霍二少坚定果断地拒绝了李公子送他回家的好意,义无反顾地下定决心要去李母的小裁缝店看看。 面对这样的提议,李公子却犹豫了:这个一头红毛的小混混似乎与自家简单温馨的小店不大相衬啊…… 看着李云疏一脸犹豫的模样,霍二少理解性地拍了拍他的肩膀,爽朗笑道:“嘿,我又不会嫌弃你家店小。带我去看看嘛,反正我最近也挺无聊的。” 闻言,李云疏抬起高挑狭长的凤眸,不动声色地上下打量了眼前这个穿着痞气、吊儿郎当的少年一眼—— 嗯,你不嫌弃,是我嫌弃你。 即使是带着霍二少,李公子也坚决不能拉下任何一天的锻炼计划。 对吃喝玩乐以外的每件事都充满好奇的霍少泽,面对李云疏跑步去店里的提议,那是想也不想地就接受了。可是当他跑到一半、整个人都累瘫在马路边上时,霍二少喘着粗气,抹了一把头上淋漓的大汗,已经体会到了生不如死的感觉:“咳咳……李……李云疏,我们歇……歇一歇!” 虽然手中还拎着一袋重重的东西,但是数公里的慢跑对于已经锻炼许多天的李公子来说,根本就是小菜一碟。 停下步子,李云疏回过身看向身后那个气喘吁吁的少年。白皙的脸颊上因为跑步而染上一层淡粉的颜色,李云疏微微喘着气,眉头稍蹙:“怎么样,还能继续吗?” 只见霍少泽一只手撑着膝盖,一只手不停地摇摆着:“你……再等等,我再歇一会儿。” 闻言,李云疏不由轻叹一声。他抬起头,正好看见一辆公交车从不远的地方行驶过来。淡雅精致的面容上升起一抹无奈的笑容,李云疏摇首道:“既然你不能适应,那我们还是坐车过去吧。对于你来说,突然来这么大强度的长跑确实是有点太过了……” “那还等什么!快上车吧!” 李云疏的话还没说完,霍少泽便精神大振地立即拉了他就往数十米外的公交站台处跑去。那步子快得,好像刚才那个精疲力竭的人根本不存在似的。 等被拖着上了车,李云疏还没从对方那突然涌出来的精力中回过神来,便见着霍二少刚上了车便整个人瘫软在了一个塑料座椅上。 见李云疏向他看去,霍二少没力气地挥挥手:“我没带钱,李云疏,你帮我投个币。”语气之理所当然,态度之张扬跋扈,将“老子是大爷”五个字展现得淋漓尽致。 李云疏:“……” 虽然在这之前是李公子吃了不少暗亏,可是等到了李母的裁缝店后,霍二少就是想跑,也跑不掉了。 从早晨到下午几乎整整一天的装货卸货,霍少泽这辈子都没干过这么多事! 将一箱子一箱子的衣料布匹从小货车上装卸下来,霍少泽刚刚把东西全部都挪进屋内,便又开始继续了整理店内货物的工作。弯腰、起身,再弯腰,再起身。当夕阳开始渐渐西垂的时候,霍二少扶着他那酸痛的老腰,对着远处那温热缱绻的晚霞,无语凝咽: “这都是我逝去的青春啊……” 正巧,李云疏搬了几匹布料从霍二少的身边走过。听了这话,他不由诧异地转头看了霍二少一眼,当看见对方左额上不知什么时候冒出来的一颗青春痘时,李云疏不由了然地点头: 嗯,果然是青春。 落日的漫长悠闲是整个老街一天中最宁静美好的景色,染着红发的少年搬了个小凳子坐在裁缝店的门口,呆愣地看着天际处被染成一长条的锦葵色云絮。每一条舒展开的云层都仿佛含苞绽放的花束,将最美好的一面献给天空下忙碌的人们,更献给那些留意去欣赏的人。 “今天,辛苦你了。” 柔和温煦的声音忽然从身后响起,将霍少泽从那一片震撼瑰丽的景色中拉拽出来。他怔怔地回过身子,抬起头,呆滞无神的目光便凝滞在了李云疏的身上。 只见面容昳丽的青年正站在老旧的木门旁,微微昂首,望着那一片火烧般的晚霞。夕阳的余光照射在那张清丽俊秀的脸上,在高挺的鼻翼旁打下淡淡的阴影。李云疏微笑着望着这样温暖的景象,那暖黄色的光照在他的身上,让他本就柔和的笑容更加恬静了几分,令霍少泽隐约有种“这个人好像很温柔”的感觉。 霍二少赶紧摇摇头,把这种恐怖的错觉从脑海里驱逐出去。 李云疏正放眼远眺老街茂密丛杂的银杏树丛,所以并未注意到霍少泽那一会儿傻笑一会儿摇头的动作。他深深吸了口气,又缓缓吐出,然后低声道:“我喜欢黑色的发色。但是,我觉得红色很适合你,霍少泽。” 今天次从对方的口中听到自己的名字,霍少泽傻傻摇头的动作倏地停住。他疑惑地抬头看向这个陌生而又熟悉的青年,张了嘴,又不知道说些什么。 李云疏唇边的笑意又盛了几分,他望着夕阳柔软疲惫的日光,凤眸微眯,低笑道:“红色很张扬,很有活力,你也是个生机勃勃的人。或许有很多人都不喜欢你这样跋扈嚣张的人:不把别人放在眼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越听越觉得对方是在骂自己,霍少泽忍不住出声:“喂喂,李云疏你小子居然敢说老子……” “但是我很喜欢你这样的人。” “居然敢说老子跋扈……”霍少泽的声音戛然而止。 “又或者说……我很羡慕你。”语气里带着一丝微弱的叹息。 霍少泽震惊不解地看着李云疏。他看着青年脸上一直挂着的淡笑,此刻粗心大意的霍二少莫名觉着:这个人好像很失落,很……寂寞的样子。 『好好做你自己吧,霍少泽。』 这是李云疏当天留给霍少泽的最后一句话。 披着朦胧的月色、乘着漫天的繁星,霍二少摇头晃脑地走进自家的大院,足足走了五分钟才走到正门。当管家开了门后,往常是能快点飞奔上楼就不会迟疑一秒的霍二少,今天难得地在楼梯口犹豫了许久,最终还是挪着小碎步走到沙发前停住。 浅褐色的小羊皮沙发上,俊美淡漠的男人正低着头审阅厚厚的资料。 即使霍少泽已经在沙发旁站了足足三分钟,霍大少也没有分一个余光给这个扭捏踌躇的少年一眼。没有人说话,沉寂凝固的气氛渐渐蔓延开去。 在内心里做了上百次的战斗,霍少泽深吸了口气,终于将憋在心里许久的话一股脑地说了出来:“哥……你觉得我这个人到底怎么样啊?” 霍铮修长瘦削的右手里正把着一枝深黑色的派克,忽然听到霍少泽这个怪异的问题,他手中的动作不由停滞了一瞬,又在极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缓慢地抬起凌厉冷冽的凤眸,霍铮上下打量了眼前这个尴尬的少年一眼,古井无波的眼底飞快地闪过一丝惊讶,又很快掩饰过去。他沉默了半晌,薄唇紧抿,最终还是低叹一声,问道:“你准备了这么久,就是想问一个这么蠢的问题吗?” “……” 霍少泽羞愤于死! 就在霍二少悲愤欲绝地打算明天再去裁缝店的时候、一定要把李云疏那小子大卸八块时,只听到一个低沉磁性的声音低低地响起,语气中带着一点压抑的笑意:“虽然蠢了点、傻了点,但总归还是霍家的人。” “!”霍少泽瞪大了眼睛,完全不敢相信自己居然能从这个死冰山的口中听到这种“高到无法想象”的评价! 见着霍少泽这副惊悚骇然的模样,霍铮漆黑深邃的眸子里泛起一层微弱的笑意。他咳了一声,说道:“阿斯顿马丁是不可能了,明天去我的车库提一辆别克当作代步吧。现在,你可以走了。” “!!!” 等到霍少泽上楼回到自己的房间时,他还觉得自己仍旧踩着一团软乎乎的棉花,一切都顺利得梦幻不真实起来! “我艹!李云疏你真是我的福星啊!怎么和你有关的事情,总是能让我赢过那个死冰山啊!!!”门刚关紧,霍二少便激动地连尾音都颤抖起来:“明儿个老子不用你请喝茶了!老子明儿个请你喝大红袍去!!!” 第九章 第十章 茶香四溢 作者:莫晨欢 第十章 第十章 第十章 睡了一晚,第二天刚醒,没心没肺的霍二少就把自个儿昨晚的壮志豪言忘得一干二净,双手空空地出了门。等到看见老街的尾巴时,他才想起自个儿是不是应该带点东西来看望李婶。 不过这种“懂事礼貌”的事情只在霍二少乱糟糟的脑袋里过了一秒,就很快被抛到脑后—— 老子昨儿个干了一整天的苦工呢,这是李云疏那小子该给的! 昨儿个,享受惯了山珍海味的霍少泽坐在简陋的折叠木桌前,一边吃着简单的家常菜,一边内牛满面。不知是因为身体劳累,还是因为难得吃这样寻常的小菜,霍二少当下便夸赞道:“李婶!您真会做菜!” 于是,今儿个霍少泽特意选了开饭的时间进了李母的小裁缝店。 当李云疏将端着热气腾腾的饭菜从小店后间出来时,见着的便是那个乖乖抓着筷子,乐呵呵等上菜的红毛小屁孩。 嫣红的唇瓣微微勾起,李云疏垂了眸子在霍少泽的身上打量了一番。他将笑意掩藏得极好,那种居高临下的视线和淡漠深沉的神色,让蹭白饭的霍二少浑身抖了一抖,小声地问道:“李……李云疏,你这么看我干什么?” 李云疏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衣,这种纯粹干净的白衬得他的皮肤更白皙了几分。不知是否是因为车祸的缘故,即使再怎样规划锻炼,这个俊逸漂亮的青年也依旧身材削瘦得让人看着心疼。 而且,一旦与吊儿郎当、四肢发达的霍二少坐在一起,更是莫名的有种—— 野兽与……公子的显著差别。 李云疏不动声色地望了霍少泽一眼,语气平淡地问道:“怎么这么早就来了?不是说今天下午四点的时候,才请你喝茶?”李公子的语调掌握得极其准确,又低又慢。他本就清冷的声音此刻更是如同玉石相撞,让霍少泽在大夏天也激了一身冷汗出来。 霍少泽浑身抖三抖。 “这……这不是李婶做的菜太好吃了嘛!我看你们就两个人吃饭也怪寂寞的,我就来陪陪你们嘛~”话说到最后,连霍少泽自己都没发现的带了一点讨好的意味。 又或者说,单纯简单如霍二少甚至永远不会发现,从他次见到这个“失忆”后的李云疏后,他和对方的关系已经在潜移默化中变化了太多。 霍少泽喜欢李云疏? 那绝对算不上。 但霍少泽讨厌李云疏? 那也不至于。 按照霍少泽曾经的想法就是:这小子嘴甜会做事,人长得也还成,他妈又是我哥奶妈,就带着玩玩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但是,当霍少泽被压迫着去医院见这个重伤濒死的李云疏后,仅仅是一句话,对方就将他嚣张跋扈的痞少气焰压得是连个火星都彻底熄灭。 听了霍少泽略带讨好意味的话,李云疏不由挑起一眉。澄澈干净的浅色眸子里倏地闪过一丝笑意,李公子压抑住了唇边上扬的弧度,轻轻地“哦”了一声后,便状若无事地道:“来陪陪我们啊……既然吃了饭,也得干点活吧。这样吧,正好下午要把最后一批布料放进仓库,你来的真是太及时了。” “啪嗒——” 一双褐色的木筷瞬间从呆滞的霍少泽的手中划落。 见状,内敛蕴秀如李公子也不由勾了唇角,低笑着揶揄道:“怎么?是太激动了?” 霍二少:“qaq” 你欺负人!!! 说是让霍少泽帮忙,事实上剩余的事情已经几乎被李云疏做得差不多了。当然,对于细皮嫩肉的霍二少来说,除了吃喝玩乐外,每一件需要出力的事情都是特·大·工·程。 所以,当李云疏将手中最后一本书籍轻轻放在书桌上、起身向霍少泽走来时,后者依旧瘫倒在柔软的沙发上,一副烂泥不肯上墙的样子。 看着对方这副模样,李云疏无可奈何地说:“差不多快四点了,我约的时间也要到了。霍少泽,你该起床了。” “可以不去吗……” 对于茶这种东西,霍少泽是从来没有一点兴趣。 霍老爷子虽然出身军戎,但是却是一个极其附庸风雅……咳阳春白雪的人。一切与雅致风韵沾上点关系的东西,霍老爷子那是肯定要尝试着钻研的。就算不能成为大师,那也必须能够经常出口成章: 『琴棋书画诗酒茶,都是极好的,极好的,哈哈。』 鉴于老头子的缘故,霍少泽从小便对这些东西没有太大的好感。今儿个他来找李云疏也并不是为了喝茶这件事,只是莫名其妙地想来看看罢了,还有…… 吃顿饭。 嗯,这是大事。 闻言,李云疏清挺的眉头微蹙。他打量着这个红头发少年疲软的模样,思索了半晌,问道:“下午的时候,你说今晚你必须要回家吃晚餐?” 霍少泽没好气地点头:“老爷子回来了,每天晚上大家必须坐在一起吃晚饭。那时候,就连我哥都得乖乖坐着,不许工作。” 听到“不许工作”四个字的时候,李云疏稍稍愣了一瞬。他的脑海里倏地浮现起夕阳下那个沉默寡言的男人,但也只是一瞬,便很快抛到脑后。 对于……“宠物”,李云疏的耐心一向好得惊人。 只见他半弯下腰看着懒洋洋的霍少泽,精致姣好的眉眼微弯:“既然不能请你留下吃顿晚饭,那至少喝杯茶吧。虽然可能不如你以往喝得那么上等,但是这算是我对你这两天的谢意。” 柔软温黄的日光下,青年昳丽漂亮的面容仿若印上了一层微弱的金色,缥缈玄幻。 从前霍少泽从来都不相信“美色误人”这句话。 真是笑话! 他可曾经见过某位以美艳闻名娱乐圈的华夏一线女星香肩半露地靠在霍大少的会议桌上,那种香艳至极的场景,就算是柳下惠看了肯定也会猛流鼻血、不能自控。 但或许是霍家人骨子里对于异性便有种莫名的冷淡,霍少泽当日正好被自家大哥叫到了公司开训,心情糟透,那是连一个余光都没留给那位女星。 而等这位女星挑逗不成、灰溜溜的离开时,霍少泽更是在心中暗骂道:不会勾引人还不赶紧去学学!你要是真能把霍铮给勾引硬了,老子马上给你一辆跑车! 前事都撇去不谈,此时霍少泽的脑子里晕晕乎乎的,只觉着被李公子下了什么药。当他回过神的时候,这才发现,不知何时,自己已经站在了一家朴素淡雅的茶铺中。 这间茶铺一共占了两家门面,在老街上已经算是不小的店铺了。 内里的装饰极尽古风雅韵,浅黄色的杞梓木房梁、支架将整间店铺支撑起来,以半开放式的格局将茶铺的内景公示于外。虽然占地面积不大,但是却仍旧在店中央开辟了一张小小的茶几,背后展了一张简单的牡丹花小屏风。 虽然没有做到极雅、将处处考虑设计到极致,但是就一家普通的茶铺来说,已经绝对算是合格了。 吴大爷已经在店里面等上一段时间了。 原本按照吴大爷的意思,那就随便地给李家小子泡上一杯茶,让他尝一尝老祖宗留下来的宝贝,一切也就算完了。但是没想到,当他刚打算随手给李云疏泡上一杯铁观音的时候,却被对方毅然决然地拒绝了。 吴大爷老老实实地坐在茶几的一侧,郁闷地想着:当时那小子说什么来着? 哦对了! 『茶,为雅兴极作,为芷兰汀渚,为静养和真。怎可随手水泡,视之为品?』 你说,这年头的小伙子怎么都这么有·文·化呢?! 完全没在意到霍少泽的迷糊和吴大爷的憋屈,当李云疏真正地坐在了这张木椅上时,他已经全神贯注地将一切精力都投注在了眼前精致多样的茶具和墨绿的茶叶上了。 虽然是按照李云疏所说的极力去准备了,但是吴大爷作为一位只懂得“开水泡一泡就喝茶”的正常人,最多也就找来了一套白瓷的茶壶、茶盅、品茗杯,以及一架厚重的樟木茶船和黑木六君子。 在李公子的心中,这些茶具已然是少得不能再少,但是吴大爷看着李云疏停滞在茶具上久久没有移开的视线,却忍不住哈哈大笑,得意道:“小云啊,这套东西不错吧!这可是老头子昨儿个特意和一位老朋友借的。你下棋是不错,但是在茶这方面还真不如你吴大爷我了。要不今天,还是让吴大爷来给你随手泡一泡?” 听了这话,李云疏只觉得自己额上那根筋抽搐了两下。自幼良好的修养让他努力地将“随手泡一泡”这种字眼忽视过去,李云疏扫视了这一茶船的东西后,最终还是无可奈何地叹了一声气,抬头看向这位得意洋洋的老人。 “吴大爷,水……呢?” 早已对这套全然没有生火煮水器的茶具认了命,李云疏也从来没想过要拿什么康王玉帘水、惠山石泉水泡茶,但是至少得有个煮水的小炉在一旁放着才…… “哦,你说水啊。小王啊,你拿个水壶去后院厨房里放点自来水,赶紧煮开了送过来吧。” 李云疏:“……” 要不是实在舍不得眼前这难得一见的正宗安溪秋茶,李公子恨不得是当场甩袖走人—— 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 第十章 第十一章 茶香四溢 作者:莫晨欢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茶,亦称荼、茗、蔎、水厄。看小说到 从神农氏尝百草以茶叶解毒,到如今千万种茶类在世界舞台上争相竞放,煌煌华夏真正懂得摘茶、炒青、冲泡、品茗的人,已经渐渐消失在岁月的磨砺下。 品茶的环境,讲究“清、幽、雅、静”四个字。 有人在精致高雅的茶社里展示茶艺,有人在灯火辉煌的茶会上一展身手,虽然这些环境都没有将这四个字体会得有古人一般精深,但也远远比这嘈杂繁闹的老街边上好上太多。 可事实上,当李云疏的手指真正碰上那白瓷的壶把时,即使身处于这样吵闹躁动的环境里,在场的其余三人也都愣了一愣,倏地静下心来。 只见那白玉般的手指轻轻地搭在了透彻晶莹的白釉上,茶铺内的灯光是耀眼的亮黄色,这种太过于温暖的颜色照耀在李云疏的手指和干净圆润的白瓷茶壶上,竟让人分不清到底是哪个更透明白皙了点。 “安溪秋季的铁观音,以清香高锐闻名。”低和柔澈的声音轻轻地响起,仿若溪水撞石。李云疏一边提高茶壶、将稍凉了一些的热水缓缓倒入盖碗中,一边继续说道:“铁观音成茶条索壮实厚重,叶顶蜷曲、叶末尖细,色成沙绿,叶卷中间有红点散布。这里没有茶荷,我就不带你们观赏‘绿叶红镶边’的茶叶了,但是铁观音的浓香淳郁,你们今天倒是可以用闻香杯品一品。” 高提着的白瓷茶壶中,有清亮而泛着热气的细水从茶嘴中流淌而下。李云疏右手执着茶把,左手以中指虚按住白瓷的茶盖。茶盖上的白釉下层有一棵枝干挺拔的翠竹,竹心恰恰压在青年削瘦修长的手指下。 李云疏执着茶壶,以顺时针的方向将盖碗洗涤荡清,接着便将重重的茶壶放在一旁。他的面色平淡沉静,精致俊逸的面容上并未有一丝表情浮动,但是在袅袅升起的白雾中,一旁早已看呆的霍少泽却恍惚地觉着:他好像很虔诚,虔诚地……喜悦。 李云疏的脊梁挺得笔直,他将盖碗中的热水轻轻倒入茶海中,接着是接替着将同样的热水倒入闻香杯、品茗杯中,开始洗涤茶具。一套动作如行云流水,干净利落而简洁明朗,当霍少泽回过神的时候,只见俊雅的青年正用黑木的茶夹将沙绿的茶叶放入盖碗中,动作古典高雅。 “茶叶遇热生香,盖碗壁上的余温能将其内的幽香激发出来,以铁观音这类香气沁鼻的茶种更盛。” 恍惚是回到了千百年前恬静优雅的茶社,在场的观赏者都怔怔地看着坐在茶船后的青年用左手轻轻捏起天盖放在自己的鼻前,轻轻嗅了嗅。霎时间,一种愉悦的情绪毫无掩藏地表现在李云疏的脸上。 那种惊喜的神情,让霍少泽看着一愣,莫名地觉得:或许这茶真的很香? 没让他疑惑等待太久,李云疏已经将波茶汤倒入茶海中,又倒入了第二波。当这第二波金黄澄澈的茶汤从盖碗中流淌入茶海中时,一股馥郁心脾的香气忽然在整间茶铺里蔓延开来。 “好香!”有幸参与到品茶大军中的店员小王个发出感叹。 连吴大爷也忍不住多吸了几口香气,赞叹道:“真的太香了!” 霍少泽倒是没有发出什么怪声,因为他完全不忍心出声打断这样美好静谧的画面。 只见李云疏高悬着的手腕微微弯起,白色的衬衫因为他的动作而往下划落,露出一截白皙瘦削的手腕。霍少泽的脑中忽然想起某位女明星著名的纤纤玉手,然后毫不犹豫地作出判断:差太远了! 不知是因为在进行这个高雅的行为,还是因为眼前这个青年本身就拥有翩然卓越的气质,当李云疏将茶海中金黄透亮的茶汤缓缓倒入闻香杯中时,刚刚还有些躁动的人,此刻都沉寂了不再说话。 “七泡有余香,铁观音的香是它最突出的特色。在品茶前,你们需要先以双手揉搓闻香杯,用温度激发茶汤的香味。一嗅二闻三品,这样才算将茶叶物尽其用。” 当那盛放着闻香杯和品茗杯的茶托被推到自己跟前时,无论是对茶叶稍有了解的吴大爷、还是一窍不通的霍少泽,都迫不及待地按照李云疏的说法开始嗅闻起来。 “真的……好香啊!”霍少泽情不自禁地发出感慨。那股茶香顺着他的气管滑入身体,曼妙轻盈,让他忽感神清气爽、整个人都精神了许多。 李云疏将手中的闻香杯轻轻搁下,忽然听了霍少泽的话,他不由轻笑出声:“茶有提神醒目的功用,但不宜空腹引用。所以稍微吃一点东西,再饮茶比较好。” 李云疏话音刚落,吴大爷便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他给小王一个眼神,后者立即猴急地就去店里找了点茶点。霍二少哪儿吃过这些东西,他本能地不想吃,但是一个抬头正好见到李云疏垂着眸子淡笑着看他,二少一愣,反射性地就拿了一块抹茶味的茶点塞入嘴里。 霍少泽:“……” 苦得一比那啥啊!!! 但是自己塞的差点,流着泪也要吃完。 当霍少泽满脸酱色地咀嚼完最后一小块茶点后,李云疏已经将众人茶托上闻香杯里的茶汤倒入了品茗杯中。霍少泽刚用纸巾擦干净了嘴,便见到李云疏端着品茗杯,起身走到窗边停住。 霍少泽刚举起自己的茶杯,见状他猛地一愣,有点不大明白李云疏在干什么。 只见着身形清俊的青年抬头看天,背影孤寂,等过了半晌,忽然将手中透亮的茶汤洒在窗前的土地里。李云疏嘴唇翕动,不知说了句什么,而霍少泽自然听不见。 望着李云疏的背影,霍少泽困惑地皱紧了眉头:李云疏这是在干什么呢…… “诶……真的很好喝诶!”思绪猛地被打断,霍少泽突然惊呼出声。 口腔里忽然被清甜浓郁的茶香席卷,霍少泽这才发现不知不觉中,原来自己已经喝下了一口茶汤。霍二少是从来没有品尝过这种涩中泛甘、甜苦交加的滋味,这种奇异的感觉让他下一刻就忘记了刚才还在思索的问题,把李公子的事情是抛到了九霄云外。 嗯,论没心没肺的程度,霍二少一出,谁与争锋。 而他自然也不知道,当李云疏捧着那小小的品茗杯走到窗前时,他只留给众人一个高瘦的背影,却将神色的悲戚隐藏在了众人无法看见的地方。 这一碗熟悉的茶汤,让他想起了太多过往的事。 而那最后的洒茶相送,也是让他将一切过去的东西都全部还了回去,重新开始。 自此以后,世上只有李云疏,再无楚少陌。 在李母热情的邀请下,霍少泽闷闷不乐地踏上了回家吃晚饭的路。当李云疏看到霍二少锃亮崭新的座驾时,不由挑起一眉,调侃着笑问:“怎么?不开阿斯顿马丁了?” 虽然不能吃到李母亲手做的菜,但是今儿个霍少泽的心情却非常好。对于一个脑子里少根筋的人来说,他的好心情可完全不会被李云疏的调侃破坏,更何况对方今天还请他喝了一杯非常好喝的茶。 “嘿嘿,说到这个,李云疏,以后你就跟着老子混吧!你小子真是走大运了,以后老子带你吃香的、喝辣的!” 霍少泽可都想好了,就算李云疏以后不能给自己带来好运、协助他压倒冰山大魔王,但是就冲着对方能够让他银|行卡解冻、再开上车,这兄弟他也认定了。 谁料,李云疏闻言却是缓缓地抬了眸,漫不经心地打量了霍少泽一眼,然后勾起唇角问道:“我……跟着你混?”“混”这个痞里痞气的字眼从李公子的口中出来,明显就比霍二少高大上了不止一个档次。 霍少泽理所当然道:“那当然啊,要不然你要跟着谁混……额……” 霍少泽的声音都淹没在了李云疏似笑非笑的表情里。 吞了口口水,霍二少试探性地问了一句:“以后……是兄弟?”那语气之小心翼翼,姿态之谨慎犹豫,全然没有霍二少往日那张扬跋扈的一分模样! 李云疏不由好笑地勾唇,清雅的凤眸微眯,他刚笑了还没说话,便见霍少泽忽然举起双手,作投降状地说道:“老大!以后我跟你混了!只要中午有口饭,饭后来杯茶,你就是我大哥……咳,二哥!” 李云疏:“……”他刚才有说什么吗? 霍少泽见到李云疏无语的模样却认为对方是默认了。因为霍家严厉的管教,霍少泽虽然跋扈任性,但是比之b市其他一些公子哥来说已经算得上是乖孩子了。对于他来说,李云疏是个哥们,对他不错,还能够莫名其妙地总是帮他打败那个死变态大哥,这样就足够了。 至于面子? 那是什么,能吃吗? 犹豫了半晌,李云疏轻叹一声,终于还是开口说道:“其实……” “别其实了!!做我大哥你就别想了!”霍少泽飞快地打断李云疏的话,他急匆匆地解释道:“虽然我完全不想有那么一个大哥,但是我也不敢让你抢他的位置啊。你要是不喜欢这个称呼的话,那……老大?诶,这称呼不错啊,前几天看的电影里就有这样……” 见着红毛少年不停话痨的模样,李云疏无奈地勾唇浅笑,却没有再打断他。 霍少泽,你还真是一个简单单蠢……单纯的人啊。这小屁孩都这么说了,李云疏也是乐得答应算了,总归自己是没有吃亏不是? 而仅仅隔了小半个城市的距离的霍氏大楼里,正仔细审阅着一份审核报告的霍铮是全然不知,自家那个总是犯蠢的弟弟就这样把自己给卖了。 很久以后,当霍铮从李云疏的口中听说这一段离奇诡异的事情后,霍大少沉默了许久,最终冷冷吐出几个字:“没认你当哥,是他识相。” 这话要是放在霍少泽的耳中,自然是压根不明白。但是李云疏不过思忖了半晌便理解了霍铮的意思:你是他哥,那我不就是你哥了? 这样的事情,霍大少有一千种办法阻止它发生。 后事抛开不谈,当心情倍儿好的霍二少哼着小曲离开车库、回到家中时,一脸严肃的霍老爷子已经在饭桌上等了一刻钟了。 即使年近古稀,出身军戎的霍老爷子是完全没有寻常老人的衰老颓然。老爷子瞪着铜铃大的眼睛,冷冷地从鼻子里发出一声闷哼,低声道:“霍少泽啊,回来得挺早的啊,去哪儿败家了啊?” 见到自家肃穆冷严的祖父,霍少泽浑身的痞气顿时收敛得一干二净:“报……报告爷爷,我今天去李婶店里帮忙了。”好像忽然找到了一个很不错的理由,霍少泽立即打开了话闸子:“爷爷你是不知道啊,李婶店里今年采购了好几种布料,什么尼龙……” 正从旋转楼梯上走下来的霍铮刚下了楼,入目的便是这么一副祖孙二人“其乐融融”的场景。只见向来以训斥霍少泽为……乐子的霍老爷子今天居然全神贯注地倾听霍少泽的话,那副专心致志的样子,好像八辈子没见过人似的。 而霍少泽今天也好像与老爷子找到了共同话题,说得那叫一个眉飞色舞、口若悬河。 “爷爷你是不知道,你以前泡茶的法子真是太浪费了啊!就像铁观音,要先嗅、再闻,最后品。特别是用手摇晃以后,那个小杯子里的香味真是简直了!你是没闻到……” 霍老爷子的眼睛瞪得贼大,还不停地吸吸口水,好像被霍少泽的话给吸引住了,恨不得现在就去喝上一杯似的。 “还有那个什么茶海,哦对,好像也叫做什么……公道杯。那个茶汤在里面晃荡的时候真的太漂亮了,又黄又金,一点杂质都没有。特别是你没看到啊,李云疏他按着盖子往茶海里倒茶的时候,那个姿势真是太……太带感了!反正很赏心悦目就对了。还有……” “李云疏?”霍铮眉头微蹙,直截了当地从霍二少的废话里提取出了关键词。 俊美淡漠的面容上露出一抹难以描述的神色,霍铮拧紧了英挺的眉峰,眼前似乎又浮现起了那个在医院里对自己微笑的青年的身影。他语气复杂地开口问道:“你今天去李婶那里了?李云疏……他做了什么……” “你闭嘴!” “你闭嘴!” 霍铮:“……” 说得正兴起的霍老爷子和霍二少哪儿有这个闲工夫去理睬这个中途□□来的闲·人,老爷子更是激动地赶紧问道:“李家那小子……泡起茶来真的那么好看?” “哪儿止啊,我敢发誓,爷爷,你以前带我看过的什么茶会上的那些茶艺小姐是完全比不上李云疏的一根毫……”霍少泽的声音戛然而止,他的余光里似乎瞥到了什么不对劲的东西!!! 见着自家不成器的二孙忽然僵硬住的模样,原本还兴致勃勃的霍老爷子陡然也好像想起了一些……不对劲的事情。 一老一少缓慢而整齐地转过头去,只见一个高大俊美的男人正穿着墨黑的衬衫,低垂着凌厉冷然的凤眸,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们。一个字都不需要说,光是那深刻优雅的面容上冷到能冻死北极熊的神情,就让爷孙俩齐刷刷地抖了三抖。 “咳咳……阿铮啊,怎么下楼也不和爷爷说一声,爷爷耳朵不好,最近脑子也不大听使唤,总是说胡话呢。”姜还是老的辣,霍老爷子是三两下就将自己从“闭嘴事件”中撇清了关系。 霍铮深邃幽黑的眸子静静地在老爷子身上停了许久,然后沉默地转首,看向早已脸色煞白的霍少泽。 “……qaq我错了……” 先是李云疏,后是死变态! 为什么被欺负的,总·是·我! 正在吃饭的李云疏狠狠地打了个喷嚏,他诧异地起身关了餐厅的窗户,正好抬头看见了漫天耀眼灿烂的繁星。李公子微笑着感慨:“嗯,是个好天气。” 霍少泽,卒。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茶香四溢 作者:莫晨欢 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虽然在自己完全不明白的情况下就糊里糊涂的收了个小弟,但是李云疏却并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然而,当事人之一是不在意了,可是另一个当事人却是恨不得赶紧抱紧李云疏的大腿,哭着唱道:“就这样被你征服,老大快点来救我!!!” 自从在开饭前对冰山变态出言不逊后,霍少泽的人生刚从一个地狱里爬出来,便又掉进了另一个地狱。 为了让霍二少深刻地明白什么叫做“闭嘴”,霍大少好心好意地联系了霍家军衔少将的小叔,将扒拉着门栏不肯放手的霍少泽活生生地拖进了b市军区,开始了为期一个月的军旅生涯。 “霍铮!我和你势不两立!!!” 被绑着压在车厢里的霍少泽等到完完全全地出了霍家大宅,确认再也看不到那个死冰山后,才猛然一声震天吼,将自己满肚子的怨气全部爆发出来。 嗯,他确实也就这点出息了。 “你等着,等老子回来,一定要把你揍得认不着北、看不清路,让你哭着求……饶……诶小叔,你看我干嘛?” 只见坐在副驾驶座上一身军装的中年人正转过身,面无表情地看着霍少泽。良久,他忽然长叹了一声气,抬起放在膝盖上的右手以及……手机,对着底部话筒说道:“霍铮,你放心,小泽他就交给我了,保证一个月后让你看到一个正儿八经的霍家二少爷。” 霍少泽:“……” 一分钟后。 “qaq嘤嘤嘤我错了……!!!” 所以,当第二天李云疏准备好了中饭和李母等了半小时也没有等到那个昨天说好了要蹭饭的少年时,他慢慢地蹙紧了眉头,有些担心地拨通了霍少泽的手机。 李云疏耐心地等了许久,只听见“嘟嘟”的声音从听孔里不停地响起,而手机被接通已经是数十秒后的事了。 夏日略显炎热的微风吹拂过李云疏薄薄的衬衫,清俊瘦削的青年就那样笔直地站在茂密繁盛的银杏树下,声音担忧地问道:“小泽,出什么事了,怎么还没有来?” 电话那边:“……” 久久的沉默让李云疏隐约地产生了一种不好的预感。如果是其他时候打这个电话,李云疏恐怕还不会多想。但是,偏偏他昨晚陪着李母看了一集某部正当红的黄金档肥皂剧! 在昨天的剧情中,出生富贵的女主角被一群恶徒绑架关进仓库,差点被……撕·票! “!” 对新世界正在尝试着接触认识的李公子瞬间惊悚了:“你是谁?!” 微弱的呼吸声通过电波清晰地传入李云疏的耳中,精致昳丽的青年身姿笔挺地站在裁缝店前一棵枝干遒劲的老银杏树下,荫蔽的树影遮掩住了青年半边的身影。嫩绿的枝叶随风发出“唦唦”的声响,一下下地打破沉寂。 就在李云疏忍不住想要再次开口时,一个低沉磁性的男声穿过电话忽然响起:“李云疏?” 这个熟悉的声线,这个熟悉的话语,这个熟悉的语气…… 李云疏瞬间冷静下来,轻轻地舒了一口气。明白电话对面到底是谁后,李云疏心中原本泛滥起来的关心紧张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他慢慢勾唇,笑着问道:“霍铮?” “……嗯,我是。” 李云疏转过身朝店里打了个手势让李母不用担心,然后又回过身,打算询问一下关于霍少泽的问题。一辆接着一辆的轿车“嗖嗖”的从他的面前飞驰而过,李云疏一边抬起头,一边朝对面街道上那家小超市主人的3岁小女儿招了招手,绽放出一个温柔的笑容。 这幕场景隔着一个话筒和小半个b市的霍大少自然是看不到了,但是却并不妨碍他细心地察觉到电话对面的青年的语气陡然轻松舒和了许多,似乎心情不错的样子。 李云疏语气低和地道:“好久不见了,霍铮。虽然接触的时间比较短暂,但是之前在医·院的时候,还是多谢你的关照。”无意识地加重了“医院”两个字的读音,李云疏接着笑道:“还有这家小店,我也会等以后有机会将该还的全部还清的。” “卡嗒——” 高耸直立的霍氏大楼顶层总裁办公室里,正汇报任务到一半的张特助忽然见到boss猛地将黑色的派克笔尖按进了厚厚的资料里。看着那白色a4纸上蔓延开来的深色墨水痕迹,张特助不由惊骇地瞪大了双眼—— 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而霍铮却淡定冷静地将钢笔放在一旁,似乎什么都没发生一样。他抬眸淡淡地扫了张特助一眼,后者便立即心领神会。 快速地将那报废的资料和钢笔都收了下去,张特助飞快地退出办公室。而当那扇厚实光滑的红木大门轻轻阖上后,霍铮才慢慢地舒缓了僵硬了一个上午的身子,起身走到了窗边停住。 整洁明亮的玻璃窗上倒映着日光灿烂的光晕,大楼之下便是如同蝼蚁一般渺小的车水马龙,高空之上放眼望去,更是参差不齐、高楼林立。俊美清贵的男人眉头微蹙,如同一把出刃的利剑,屹立在城市之巅。 片刻后,霍铮低声道:“不用谢。” 这句迟来的回答透过空气的消磨和电子的再造,当它传入李云疏耳中时,后者只觉得对方的声音似乎又冷了几分。并没有太过注意这个问题,李云疏抬首看向了湛蓝澄澈的天空,轻笑道:“不知道为什么小泽的手机会在你的手上,是出什么事了吗?” “……小泽?” 李云疏轻轻颔首:“嗯,霍少泽。” 霍铮:“……” 隔了小半个城市的地方,面容冷峻的男人临窗而立,放眼远眺整片城市的西方——那条老街的方向,神色深沉,不知在想些什么。良久,霍铮忽然问道:“你很关心他?” 李云疏笑着回答:“小泽很好,为什么不能关心他?” 霍铮却慢慢蹙紧了眉头:“你以前……并不喜欢他。” 李云疏闻言微微一愣,过了半晌才明白对方这是在说原主的事情。明明在霍少泽的口中,这个哥哥对他自己以及李云疏都是漠不关心的姿态,但是在当事人的口中,却好像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李云疏唇边的笑意渐渐收敛下去,形状姣好的凤眸垂下,李云疏看着地面上横亘着几道白色划痕的青石板路沉默了许久。握着手机的手指渐渐缩紧,李云疏轻轻叹了一声气,无可奈何地道:“对不起霍铮,很多事情我都记不清了。你说的我能理解,但是或许一切并不是你想象中的那样。如今我只想告诉你:现在的我很喜欢小泽,一点都不想利·用他。” 直白到有些赤|裸的话将对方暗示的意思全部点明,电话那头沉寂了很久。就在李云疏以为记忆里那个在医院里沉默寡言的男人不会再说话的时候,他忽然听到一道微弱到几不可闻的声音响起:“抱歉。” 深吸一口气再缓缓吐出,李云疏扬起了唇角,笑道:“没关系。” 话都说开后,一切也变得顺利起来。霍铮直接地回答:“他接下来的一个月都要去部队里训练,恐怕你在开学前见不到他了。” 李云疏微愣,接着又恍然大悟:能让霍少泽白混了这么多年,恐怕已经是这位霍大少能够忍耐的极限了。 不过让霍少泽去吃点苦头也是好的,想必等再见面的时候,那个痞里痞气的小混混应该有了点人样,还有那头充满活力的火红色头发……应该是没了! 想到这,李云疏顿时失笑:“去部队要理发吗?” 霍铮微怔,下意识地回答:“嗯,应该是理成板寸吧,还要染黑。” “……”李云疏叹气:“可惜了,那么好看的头发。” “……” 在李云疏的惋惜和霍铮的沉默中,这通打偏了对象的电话没过多久便挂断了。李公子带着一脸可惜的神情抬步走回了自家小店,刚走到餐桌旁坐下,便听李母语气担忧地问道:“小云啊,二少爷是怎么了?不是说好了,今天要来店里一起吃中饭的吗?” 李云疏轻轻摇头,回答道:“妈,今天他有些事,不能来了。以后的一个月,他恐怕都不会有机会来店里了。” 李云疏话音刚落,李淑凤拿着筷子的右手顿时僵硬在了半空中。老实耿直的李淑凤惊骇地瞪大了双眼,焦急地问道:“这到底是出了什么事了啊?难道二少爷受伤了?!” “小泽被送进部队里进行训练了。”李云疏拿起一只瓷碗先盛了一碗汤递给李母,接着才开始盛上自己的那碗。一边盛汤,他一边说道:“这对他也是一件好事,妈,您不用担心。只不过……” 一边听儿子耐心地解释,一边接过儿子递过来的“爱心”汤,李淑凤高悬在半空中的心脏刚刚落下一半,忽然听到一个转折,猛地一惊,赶紧问清楚:“只不过什么?” “只不过真是太可惜了啊。”矜贵优雅的李公子微微摇首,以一种极其叹息扼腕的语气说道:“那么好看的头发,那么可爱的颜色,全部都要……不见了啊。” 老实巴交、不懂得说谎的李母顿时涨红了脸:“……” 李妈妈今天的日常: 救命! 我儿砸的审美观好像出现问题了!!! 诶等会儿,儿砸说的话怎么会错呢? 嗯,儿砸说的,就是对哒! 科学发展观告诉我们,盲目的儿·控是绝对绝对绝对不可取的!!!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茶香四溢 作者:莫晨欢 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b市的夏天总是如同华夏南方一样的漫长炎热,知了烦躁的蝉鸣在老街长长的银杏树丛间悠长地响起,当这总是单调乏味的蝉声慢慢消失变低时,盛夏已经到了后期,日头不再那么火辣,而暑期也已结束了。 天刚蒙亮,特意起早来开店的李淑凤还没将钥匙放进兜里,便听到一个洪亮焦急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大妹子啊,今天小云怎么还没来啊?我昨天晚上从老朋友那儿得到了一罐上好的毛尖,打算请他尝尝哩!” 李淑凤闻言回过头,一张脸虽然上了年纪但仍可看出年轻时的清丽。她诧异地看着眼前的老人,问道:“咦?吴大爷啊,前几天小云难道没和你说,他今天就要开学了吗?” “……” 不过半晌,一道重重的拍打声忽然响起。 吴大爷一拍大腿,满是皱纹的脸上露出一种悲痛万分的表情,声音悲壮道:“那小子居然开学了!这这这……白瞎了我千辛万苦才骗过来的毛尖啊!” 李母:“……” 这位原本以棋茶当做命根子的老爷子自从尝了李云疏沏泡过的铁观音后,便将自己的另一个爱好——象棋给扔进了角落里。曾经视若珍宝的红木棋盘也早就上了灰,大爷每天的日常就是蹭到隔壁裁缝店,求·李公子再泡上一壶。 没错,你没看错,就是——求。 人李公子说了,茶是因节令、气候、天道、人和等而改变的。 心境上有了变化,心绪上不够平静,那便不可能做到沏茶、赏茶、品茶,还不如不去做。 吴大爷虽然喜欢棋茶这类较为高雅的玩意,但还远远达不到李公子所谓的“天人合一”的境界。老人家是磨了一个多月,才再尝到了一杯馥郁浓香的冻顶乌龙。 捧着那一杯温黄桂香的茶汤,吴大爷嗅着甜甘的馨香,望着那碧澈透亮的茶水,整个人都被莫大的幸福感笼罩住了。当然,就算那杯冻顶乌龙回甘清凉,醇厚温润,也并没有掩盖住泡茶者的清贵姿态。 吴大爷一边感受着口腔内回味无穷的甘涩,一边小心翼翼地偷瞄了身前端坐的青年几眼。这不看也就算了,一看—— 只见李公子用削瘦修长的手指轻轻捏着那润厚的白瓷品茗杯,惋惜无奈地叹了声气,低声道:“可惜了,这茶叶炒青的时候水份和青气没有完全散得干净,倒是浪费了极好的采摘时间。” 吴大爷:“……” 工业时代的大规模机器化滚筒杀青还真是对不起了啊,亲! 耿直实在的吴大爷虽然在有的时候觉得李公子真是太“斤斤计较”,但是如果说只要忍受对方这些对棋艺、茶道的执着就能好好地杀上一盘棋、品上一杯茶,吴大爷是举起双手双脚的愿意。 而如今…… 吴大爷仰头长叹:“应试教育真是折煞年轻人啊,折煞年轻人啊!” 从未接受过华夏基本文化——应试教育的新鲜大学生李公子,莫名躺枪,嗯,躺得很惨。 反观吴大爷这边恨不得杀上b大的悲愤冲动,李云疏早起了床、与李母一起吃过早饭后,便登上了公交车,打算早点进校、摸清楚情况。 不同于那痞气桀骜的外表,原主虽然吃喝玩乐样样在行,但是确实也有几分聪明。在还没有彻底长歪的时候,原主也凭借那几分聪明靠实力考上了b市四中,当然,等上了高中后,该歪得就再也正不了了。 按照原主的成绩,高考就别指望b大了,勉强考上本一就已经算是不错了。但是,比成绩,原主可能是比不上其他莘莘学子,但是比运气和讨巧—— “二少,您大学想要去哪儿啊?” “我哥说了,b大。” “b大啊?这么厉害!我每次从那门口路过的时候看着里面的人,还真气派!” “哈哈,这有什么,等以后我带你玩转b大!” “这……我恐怕考不上吧?” “怕什么,有我哥呢!” 这世界上,恐怕再也找不到像霍二少一样这么缺心眼的人了。从来不往家里赚钱也就算了,整天的败家、玩乐,不懂帮忙只会添乱,在几句话之间还能再给霍大少压上一件任务。 所幸霍铮原本就有想要将李云疏也安排进b大的想法,于是当他得知这件事后,只是象征性地罚了霍少泽一个月的零花钱,没有多说什么。 而当李云疏下了公交车、真正站在这座全国最高学府的门前时,就算从来没见过任何一座高等学府,透过那高耸直立的大理石校门,斑斑驳驳、岁月沧桑,也让李公子感受到了一股以傲气书就的读书人风骨。 清晨不算炙热的阳光照射在乳白色的大理石上,将上面被风雨侵刷的痕迹显露无遗。十米高的大门,金色泛光的大字,清俊优雅的青年站在那高大的校门旁,没有一点渺小卑微感,反而让路过的人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觉得异样的和谐。 无论过了多少年,无论是古色古香还是伟岸壮阔,那股子傲气风度就算是掩藏的再深,也始终能够在读书人的圣地和读书人的精英中,获得共鸣。 李云疏抬头,看着那金碧辉煌的四个大字许久,接着抬步向前,真正走进了这间大学。 如果说百年的时间带给华夏的是不容忘记的历史和日渐繁荣的社会,那么它给b大带来的绝对是因为璀璨人物而更加沉蕴的气度,以及道路两旁郁郁葱葱的大树。 虽然已经提前了一个多小时进校,但是当李云疏走在校园里的时候,却已经有很多学生开始忙碌起来。 因为家中住得较近、霍二少也经常想要半夜玩乐,所以李云疏在大二的时候就已经退了宿舍,住回家里。因此,事实上原主与班上同学的关系并不熟悉,这也少了李公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走在这么大的校园里,李云疏却没有一点失态。 他的手中捧着两本厚重的书籍,从碧波荡漾的人工湖西边绕到了南边,再从南边又绕去东边。李云疏神色淡然,脚步稳健,精致白皙的脸上挂着一抹微笑,好像只是在绕湖漫步。 但是,当几个围在湖边晨读的小女生多次忍不住抬头偷偷看他几眼,又发现对方似乎已经第二次走到这个地方时,终于有一个胆大外向的女生忍不住跑上前,热情地问道:“同学,你是不是迷路了啊?” 穿着一件白色衬衫,就算是面对这样不算委婉的问题,李云疏仍旧温和淡定地轻轻点头,回答道:“嗯,好像是……有点迷路了。请问,你知道这里怎么走吗?”说着,将手机上的地图递了过去。 扎着马尾辫的女生探过头一看,只见那台梨子6的屏幕上正显示着一个红色的箭头,一仔细看看四周的地方,姑娘噗哧一下笑出声来:“你这完全走反了啊,你回过头往北走,再走一公里大概就到了。” 李云疏:“……” 此时此刻,即使是镇定沉着如李公子也不由落·荒·而·逃。 望着李云疏远去的背影,那马尾辫的小姑娘乐呵呵地笑着捂住嘴巴,自言自语道:“长得这么好看,居然还是个路痴!同学,你这么呆萌,你麻麻知道嘛!” “那人看上去真的好帅啊,怎么以前没在学校里见过?”原本坐在湖边草坪上的另一个短发小姑娘也走了过来,说道:“是不是今年的新生啊?这颜值也未免太高了吧!” “我刚才看到他捧了一本《视觉艺术》,那是大三选修课,大概是个学长吧。” “诶?!我也选修了《视觉艺术》,怎么没见过这个人啊?” “不会吧?这么帅的大帅哥你都没注意到?露露你也太不行了吧!” “怎么可能啊!我们班上除了几个几乎不上课的小混混,那全是歪瓜裂枣,高矮胖瘦齐全,就是没有帅哥!” 而在一旁,一个一直沉闷着不说话的矮个小姑娘默默地看着青年逐渐远去的背影,当李云疏拐了个弯彻底消失在了视野中后,她才推了推鼻梁上厚厚的眼镜,淡定冷静地说:“真相只有一个。露露,你不觉得刚才那个人……有点眼熟吗?” 被称为露露的小姑娘一愣:“啊?眼熟谁啊?” “他很像李云疏。” “……” “噗!那个小混混?!小岳你的眼睛度数是不是又加深了啊,赶紧去换副眼镜吧!” “……” 所以说,真相往往都是掌握在小部分人手中,此乃真理。 而这些,自然是李公子完全不知道的。抱着两本厚厚的书,李公子在经历过次失败后已经不耻下问,走到一个岔口就询问一下正确方向,确保不再发生任何意外。 历经艰难险阻,当李云疏走到那栋设计感一流、线条优美的大楼前停下时,李公子瞪大眼睛看了许久,最后才惊叹似的憋出一句话:“原来,就是我刚进门时的这栋啊!” 路痴不是病,犯起来……要人命!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茶香四溢 作者:莫晨欢 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 明亮整洁的教室,济济一堂的学子,清晨微凉的空气还未被火辣的阳光烤热,100多人的大教室里已经全部都挤满了黑压压的人头。离上课还有五分钟,往常来说现在应该是最嘈杂混乱的时刻,但是今天不知为何,整个教室里却全部压抑沉闷起来。 没有人大声说话,但是却有不少人低下头、悄悄地接耳私语。 “前排那个……真的是李云疏?” “长得很像啊,应该是他吧。他怎么把头发给染了,还穿的……这么正常?” “听说他上学期刚放假没几天就出了车祸,是不是把脑子给撞坏了?” “我觉得也是啊,他今天都没在路口等着蹭霍二的车,肯定是脑子坏了。” …… 这样的窃窃私语在男生们之间到处可以听见,但是占了整个教室的终归是有三分之二大基数的姑娘们。就这点唧唧歪歪的话,完全没办法将轻柔婉转的女声们掩盖过去。 “诶你还真别说啊,李云疏长得还挺好看的啊!” “以前他总是带一些奇奇怪怪的金属项链,穿得也乱七八糟的,现在看上去……还真是不错诶!” 一个短发的女生更是羞红了脸颊,用两只手捂着自己发烫的脸,低声害羞道:“不知道他以后会不会来上课,长得真是好帅啊……!!!” 而在她的隔壁,一个戴着厚厚啤酒盖眼镜的女生却郑重认真地看着李云疏的背影,一直没有说话。只有那逐渐发红的耳根悄悄的暗示着,她此刻也不可能平静的内心。 大学,真是一个美好的年纪。 而谈恋爱…… 嗯,该谈场恋爱了。 有人曾经说,大学教室的前三排是学霸专座。 这或许在普通的学校算得上是真理,但是在b大这个有着独特学风的地方,由其是文学院这个“奇葩”处处有的地方,排是常年没有人占座,俨然是默认了将专座留给老师,进行课后休息。 而今天,在所有人100w的视线下,一个穿着白衬衫的青年却一个人独自霸占了排正中央的大好位置。他低着头,神色淡然,悠闲镇定地翻阅着桌上平摊开的书籍,仿佛完全没有听到身后那根本没有彻底压低的声音似的。 作为一个名·人,李公子自小那便是在众人的目光和期盼下长大的。 还未有记忆时,作为楚家的嫡长子,他是楚老夫人最珍爱疼惜的嫡孙。等启蒙读了书,李公子更是拜文庆公为师,将自身优越的资质发挥的淋漓尽致。再等高中状元,名传长安,就连清女都放下身段,专门为他写诗、吟诵。 更甚至可以说,相比较于那些曾经隐藏在暗地里愤恨嫉妒的目光,如今这些偷偷瞄过来几眼的视线对于李公子来说,根本就是蚍蜉撼树,毫无压力。 李公子的脸皮……咳,是镇定沉着,早已不是这些背后的议论可以动摇的了。 所以当老教授抱着厚厚的资料夹进了教室时,老先生一进门,刚抬头便见到了那个坐在一排正中央的青年。阳光温热,空气中微粒浮动,清俊漂亮的青年沉静看书的场面让老教授微微一愣。 老先生看着这安静得不同寻常的教室,诧异地顿住了脚步,然后—— 退出教室,往墙上的教室号牌看了一眼。 1101。 这没走错啊! 当可怜的老教授撑着老花镜再仔细打量着正中央端正坐着的青年时,后者也已经阖上了厚厚的书籍,微笑着看着晕里糊涂的老先生。 王老教授教这一届文学系已经有一年多了,虽然不能说将每个人的名字都念上口,但是至少每个人该长什么模样,老人家是眼睛花了,心可没花。 老先生看着李云疏仔细地打量了半天,怎么也没想起来自己班上有这么一号人物。当然,这也不能怪老人家直接忽视了李云疏身后黑压压的一片人头。 ,人李公子坐得实在太醒目了,一整排就一个人,这能不让老教授注意着么。 第二,李公子实在是与身后那群“歪瓜裂枣”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让老教授想不偏颇、想不多看几眼都难。 眼见着时间在一老一少的对视中就要度过,一个突兀的女声忽然带着笑意地在整个教室里响起:“王教授,您怎么还不进教室啊!这再过一分钟就要上课了啊,您是看什么看呆了呀!” 这句话如同一道警钟,让王老教授如梦初醒。 确认了真真的是没走错教室后,老教授尴尬地咳嗽了一声,掩着嘴唇上了讲台,将厚重的资料“砰——”的一声放在了讲桌上。老人家对着那一群嬉笑起来的丫头片子们佯怒道:“上课上课,今儿个包子吃咸了,有点齁住了!” “王教授,您今儿早上吃的是什么馅儿的包子呀?七食堂的豆沙包嘛!” “诶,你怎么知道?” “哈哈哈哈……!!!” 震天的大笑声陡然响起,那分贝之高几乎要将教室天花板给掀开。在这群唯恐天下不乱的学生们的笑声中,偶尔还夹杂了几句“豆沙包子太咸了”“食堂大妈得哭晕在厕所了”这种话。 “叮铃铃——” 刺耳响亮的铃声准时地响起,如同一桶冰凉的冷水,将整个教室燃到顶点的火焰浇灭,一屋子的笑声戛然而止。虽然在课外时间内这些学生与教授们打成一片,但是到了该上课的时间,大家都还是知道该做什么事情的。 老教授见着这群“乖”学生都开始翻起课本来,也只得干咳了一声,自顾自地算是揭过这大清早尴尬的一茬事。一边翻开做满笔记的资料夹,王老教授一边拿着ppt翻页笔,清了清嗓子,大声道:“上节课我们讲到了郁达夫,我之前和你们说的有去了解一下……” “我知道,那货是个同性恋!” “哈哈哈哈……” “安静安静!这怎么能说是同性恋呢,这是老郁把青春期的那点懵懂冲动都投射到了迟生身上,你们得理解人家老郁……” 桌上那一本厚厚的浅黄色封面的《华夏文学史》被翻到了最后几页的地方停住,李云疏用左手撑了下巴,认真地听着讲台上的老先生滔滔不绝地说着。这本书有近五百页的厚度,虽然现在被翻到了最后几十页,但是整本书却崭新得很,似乎是刚从书店存活里拿出来的似的。 整个教室里原本活跃的氛围在老教授的讲课下,已经慢慢沉静下来。并不是完全的死气沉沉,却已经趋近于有理有据地探讨。而这种学术气息浓厚的文学氛围,却是李云疏从来没有感受到的。 他拿着一枝黑色的钢笔,在书本上认真地做笔记。写字的动作还有些生疏别扭,笔下的字有的时候也似乎有几笔划停顿了几下,好像愣住了一下子不知道如何去写。但是,那种掩藏在文字下、彰显一个人品格的笔墨风骨,却还是铮然于纸上。 倘若老教授眼神再好一点能看到那书本上的文字,恐怕老人家也得惊叹—— 字形好描,字意难慧。 能写出这手字的人,绝对不会是一个道德败坏的人。 一堂50分钟的课,当李云疏在记录期间不经意地抬头瞄了一眼墙上的钟表时,突然发现已经过去了40分钟。因为讲课非常精彩,所以连时间都过得飞快。 这好像叫做什么来着…… 李云疏手中的动作停了一瞬,稍稍思索了半晌,那个即将脱口而出的答案还没说出来,他便听到一阵急切匆忙的跑步声从走廊的另一头飞速地过来。心中微微一动,李云疏转头向门口看去,刚好见到一个气喘吁吁的身影扶着大门不断地大喘气。 “咳咳……老子……啊呸不对!我没迟到吧!” …… “哈哈哈哈!!!” 在一阵短暂的沉默后,整个教室里又洋溢起了惊天动地的大笑声。实在不是同学们想要破坏课堂纪律,实在是霍少泽的打扮真是太过奇怪了! 原本那头嚣张跋扈的亮红色头发早已□□净简单的短寸代替,偏偏霍二少还死命地用兜帽往头上挡,完全没发现这种欲盖弥彰的行为更加暴露了他的头发。 明明该是正常的发型,怎么在霍二少的头上…… 就显得这么诡异呢? “安静安静!”王老教授又高喊了两声将教室里的嬉闹声压了下去,然后才推了推老花镜,用极其仔细的视线上下打量了霍少泽许久,最后才问道:“这位同学,你这是不是走错教室了啊?” “……”可怜的霍少泽无辜地瞪大眼,回答道:“没有……王教授,我是霍少泽啊!” 老教授眼睛立即瞪得老大,惊骇地说道:“这这这……你们这些小伙子,一个夏天不见是吃错了什么药啊?!”霍少泽憋屈的表情还没升华到极致,便听老教授继续神补刀了一句:“这是什么好药,你们说说,我也给我家孙子买上一盒去。” 还干站在门口的霍少泽:“……” 坐着也躺枪的李云疏:“……”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茶香四溢 作者:莫晨欢 第十五章 第十五章 第十五章 老教授是长着一副实诚样,但是那天然塑造的厚黑本质却是一针见血,让整个班级都哄堂大笑起来。在这样震耳欲聋的笑声中,就算是厚脸皮如霍二少也红了耳根,赧然地半弯着腰,弓身走到了李云疏的旁边坐下。 课,还是要上的。 霍少泽别别扭扭地半趴在桌上,侧过头小声问道:“老大,你怎么选了这么个黄金宝座啊……” 李云疏原本正翻着书页仔细阅读着上面的简体字,忽然听了这微弱如蚊子轻哼的声音,他诧异地转首看向那个寸头小屁孩,过了半晌才意识到这句“老大”到底在喊谁。 心里倏地觉着有些意思,李云疏干脆放下了手中的书籍,微微低下身子,也同样压低声音地问道:“霍小二,你怎么剪了个……这么个性的头发?” “!” 霍小二马上炸毛! “你才二,你全家都二,你全宇宙都二!” “嗯,全宇宙的话,你也二。” “……” 即使刻意压低了声音、也将自己的脸都埋进了书桌里,但是对于两个坐在排的人来说,这种明目张胆在老师眼皮子底下翻天的事情还是太过张扬了。而这种直白挑衅的行为就算是对于一向老好人的王教授,都实在是无法容忍了。 “前……前面的两位同学啊,你们这是在聊什么呢啊?” 不知是否是因为对一个多月没见的霍少泽太过于“想念”,又或者是因为老教授说话的声音实在太容易忽视,李云疏微笑着看着眼前的小屁孩不停地炸毛,一时间没有注意到全班的视线都集中在了自己身上。 所以说,有的时候太习惯大众的目光……也是件坏事。 “……”干站在讲台上没人理的王老教授,终于是明白了刚才李公子那种莫名躺枪的滋味。狗急了也跳墙!老教授被逼急了干脆直接一拍桌子,怒斥道:“李云疏!你来说说看,对于《春风沉醉的晚上》这部小说的时代背景和人物塑造的联系有什么理解!” 霎时间听到自己的名字,不光是李云疏,就连话痨个不停的霍少泽都怔住了。 清挺秀气的眉峰微蹙,李云疏稍稍思索了一会儿,便大概明白:虽然自己刚才并没有再参与到与霍少泽的悄悄话里,但是那种做旁观看的样子估计也不大正确。 这点其实李公子只猜对了一半。 霍二少的恶名,那是在整个b大都赫赫有名的。 虽然不像其他富二代、官二代那样横行霸道,人家霍二少一不打架斗殴,二不拐骗妇女,但是唯一会做的就是——气人! 霍少泽的厚脸皮和恶作剧那在整个b大都是出了名的,凡是得罪过二少的人,无论男女老少,总能抓住你的小把柄贴在校园公告栏里,供所有人浏览八卦。 嗯,没错,就是这么幼稚的手段。 虽然法子是土了点、俗了点,但不及人家霍少泽就是有这个途径抓住你的小把柄,让你吃了亏还只能往肚子里咽。而且霍少泽也极其会把握那个度,每次放出来的八卦都是些无关紧要的小消息,闹不上台面,却偏偏能充作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于是,在这样的对比考虑下,王老教授刚要脱口而出的“霍少泽”三个字一到嘴边,就换成了李云疏。怎么着柿子也得挑软的捏不是?老教授年纪大了,这点小算盘还是会打的。 叫出李云疏的名字,其实只是王教授的无奈之举,但是却让一整个教室的学生们都惊讶地将视线投向了前几排,好奇地想要知道李云疏到底会怎样回答。 整个b系谁都知道,有那么几个人是走后门进来的。真才实学肯定没有,每次考试还都垫底,而且指不定那区区60分还是靠关系拿到的。 望着青年那削瘦挺拔的背影,众人只见从教室前端落地窗里撒下的日光正好映射了一半在李云疏的身上,将那白色的衬衫映了层金边。此时教室里没有人说话,安静得针落有声,而在这样寂静的环境里,李云疏微微仰起头,认真地看着大屏幕上投射出来的文字和图片。 有幸坐在前几排的一位同学好奇地从两侧座位上看向独自站立起来的李云疏,从她们的角度正好能看见青年线条优美的下颚和微微抿住的薄唇。只见李公子眉头稍蹙,状若思索地沉吟了半晌,然后微笑着转首看向一脸茫然的老教授。 三分钟过后。 王教授:你倒是说啊…… 李公子轻轻一笑,风姿卓然,唇角微扬,淡定冷静地道:“抱歉教授,我不会。” “……” 你憋了这么久就憋出这么一句话啊!!! 这七个字加两个标点符号是哪个需要你去考虑这么久啊!!! 年近古稀却依旧坚守着教育岗位不肯退休的老教授,次萌生出了“时代是不是发展得太快”、“年轻人的世界我不懂”、“还是早点退休回家养老吧”这些想法。 接下来的课老教授几乎是用颓败失落的心情给努力坚持完的,老人家在说话的空闲时偶尔瞄几眼坐在排的李公子,只见人家姿势端正、神态认真地不停地书本上记笔记。那专心致志的模样,比起即将高考的学子们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而这个看似漂亮有礼的孩子…… 刚刚还让老人家吃了个闷亏。 下课铃一打,王老教授便捧起了那厚厚的资料夹,饯步·如·飞地往门外走去。那动作之快、速度之疾,好像身后有洪水猛兽在追着似的,生怕落慢一步。 而老教授不知道的是,在他的身后,李公子刚刚整理了一系列的问题才站起身,就看着老人家的背影沉默地摇了摇头:看样子只能等下次再去提问了啊。 …… 上午的接下来两节课是选修课《视觉艺术》,在文学楼隔壁的艺术大楼里授课。 b大的艺术大楼是栋环绕三圈的立体现代风建筑,从外看去像是一朵不停旋转的花朵,而进了内部则是玻璃与不锈钢塑造出来的城堡,别有一番风格。刚走进这座大楼,李云疏的视线便不由自主地在那一棵屹立在建筑正中央的树木上停住。 那是一棵高达十几米的水杉,粗壮的茎干遒劲健壮,翠绿鲜嫩的枝叶茂盛地在建筑内部微微摇摆着。为了让它受到光合作用,整个建筑的天花板是一大片花房玻璃,方便日照。 这样一棵不该生长于这里的树木,却让李云疏惊讶地多看了好几眼,最终还是忍不住地围了上去,隔着两米高的玻璃围墙,抬首凝视了许久。 霍少泽一马当先地在前面带着路,等走了十几米一个转头,才发现身后的人早已不见了。二少回头找了一会儿,很快便看见了那个围树转圈的人。霍少泽疑惑地摸了摸脑袋,想着离上课还有一段时间、就算是迟到也没什么大不了后,他才走上前去。 “怎么,你喜欢这棵树?” 浅琥珀色的瞳孔里倒映着水杉青翠欲滴的绿色,李云疏抬头认真地望了许久,才微微叹气。他没有直接回答霍少泽的问题,反而问道:“这棵水杉长势很好,能够想到在建筑里辟出一片地方留作这样的绿化,确实是独有新意了。但是,你认为它应该生长于这里吗?” 霍少泽稀里糊涂地听着李云疏的话,直截了当地抓住了最后的一句关键词,回答道:“诶?它不该长在这还该长在哪儿?这棵树是一百多年前就被移植到这儿了,b大几年前建艺术楼的时候还为它费了不少事呢。” 话题一下子被霍二少带偏,李云疏疑惑地蹙眉:“嗯?什么事?” “就当初建楼的时候,b大方面想动这棵树,但是学生意见都不肯。可这要是不动的话,在建筑设计上就有了一些问题。十几米高的树,你想啊,它要和建筑完全融合在一起还是很有难度的。”霍少泽挠挠头,随意说道:“这事当时别提多烦心了,我哥为了这事都和国外那些个大牌设计师商量了一个多月呢。” “……” 即使隔了近三米的距离,但是在枝桠的底端仍旧有一条细嫩的枝叶顽强地向外伸张,将碧绿的叶芽贴在了玻璃上。李云疏抬起手正打算隔着玻璃抚摸那片嫩叶,便听到霍少泽的话,他的动作便僵在了半空中。 霍少泽却没有发现对方的惊讶,他继续自顾自地说道:“这要我说,我哥就不该为了学生的意见保留这棵树。为了这棵树,好像还多花了一两亿。就算这搂后来拿了几个建筑奖,但又不能当饭吃。” 如玉般的手指终于还是贴上了那冰冷光滑的玻璃墙壁,李云疏一边动作温柔地隔着玻璃摩挲着那条小小的细叶,一边问道:“这栋楼……是霍氏造的?” 霍少泽理所当然地说:“诶老大,你不是知道的吗?当初为了我俩上b大这件事,我哥特意捐了这栋楼……哦对了,我都忘了,你失忆了啊!” 闻言,李云疏顿时脸色煞白。 青年俊秀精致的脸上血色全无,细细的冷汗从饱满的额上慢慢渗出。他动作缓慢地抬起头,开始用一种用郑重严肃的目光仔仔细细、上上下下地将这一栋大楼打量了许久,视线最后又落回到眼前这棵繁茂生机的水杉上来。 此时此刻,李公子总算是明白了次在医院的见面、第二次在手机里的通话,为什么每当他说起“还债”这件事后,那个俊美淡漠的男人总是用一种复杂的眼神看着自己,一句话都不说。 嗯——半栋楼。 这辈子…… 好像有点还不起了。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茶香四溢 作者:莫晨欢 第十六章 第十六章 第十六章 接下来一整天的课,李云疏都再也没有提起精神来。| 当下午最后一堂课的下课铃声音清脆地响起后,形容昳丽的青年面无表情地低头整理着自己的东西,将每一样书本都放进了该放的地方,似乎一切都井井有序。 但如果有人仔细观察的话便会发现,那双高挑狭长的凤眸正没有焦距地对着浅黄泛旧的书桌,毫无精神地垂下。 嗯,没错,李公子已经走神一整天了。 自从从霍小二的口中得知自己居然欠下了这么一笔“滔天巨款”后,李公子就算再怎么自信满满、再如何气定神闲,此时此刻也不由长叹口气,深深地觉着自己的未来,真是—— 一片黑暗。 如果按照原主的想法,乃至于是李母、霍少泽甚至是霍铮自己的想法,这种事情根本是不需要去偿还的。这是一种单方自愿的行为,根本不会有人放在心上。但是,在李云疏的心中,他既然已经说了,那就必须得去做到。 将最后一本书放入了随身携带的包中,李云疏微微抬起头,正好见着温黄熹微的夕阳绽放出千万道灿烂的光芒,透过艺术大楼干净的落地窗传入他的眼中。 怎么突然有了一种…… 债欠多了,怎么着也无所谓了的感觉呢? 意识到自己现在再怎么去琢磨也只是在自寻苦恼后,李云疏便将压在心头上的阴霾全部挥去,不再去多想这件事了。虽然话是这么说了,但是李公子却怎样也提不起兴致来,精神蔫蔫地跟着板寸头少年向校园外走去。 于是,风景如画的b大校园里,便多了这样一道亮丽而独特的风景线。 剃着寸头的少年像个孩子一样,不停叽叽喳喳地说着,仿佛有一身用不完的精力。而另一边,俊秀漂亮的青年却失落地垂眸看地,干净的白衬衫随风舞动,眉宇间微蹙的惆怅让他多了点愁恼的意味。 这年头的姑娘早已不是几百年前的保守害羞,从艺术大楼到南大门的距离,足够几十个妹子拿起手中的智能手机,“卡擦卡擦”地将这一副异样和谐的场景摄入相机里,然后再—— 发上校园bbs。 李公子哪儿有这个闲情逸致去在意这些身外事,因为低首的动作,他额前自然垂落的碎发几乎快要挡住了视线,根本无法注意到四周那些兴奋地捂着脸颊的小姑娘。 而霍二少更是没有任何理由去阻拦了。 “嘿嘿老大,你有没有看到好几个女生都偷偷拍我的照片啊?”用兜帽将板寸头遮了一半,霍少泽背着一个大大的黑色单肩包,激动地小声说道:“我小叔说我现在这造型比以前帅多了,之前我还不信,没想到今儿个一出门,效果居然这么明显啊!” “嗯……”李云疏支支吾吾地嗯了一声,敷衍地回答。 霍少泽却一点没在意到对方的漫不经心,他眼瞅着又是两个女生举起手机摄像头对着自己准备拍照,霍二少赶紧摆了个自认为最帅的pose。 为粉丝着想,是每个帅哥所必须尽到的责任。 ——出自霍小二语录。 当两人走了十多米后,只听见一道尖利的女声气急败坏地吼道:“旁边那个魂淡居然挡住了我的镜头!!!这是个什么姿势啊,他当自己是大猩猩嘛是大猩猩嘛!!!” “没关系小秋,我拍到了诶!这男生真的好帅啊!” “啊啊啊啊赶紧发给我发给我!!!” …… 这样的对话自然没有传到霍少泽的耳中,自恋张扬的小屁孩乐颠颠地走到了校门口,心情是好到飞起,恨不得赶紧来个麦克风,对着全世界广播一句:“如果帅可以当饭吃,哥真是能喂饱全世界啊!” 这句话……霍二少还真是说出口了,结局是收获了路人一枚嫌弃至极的白眼。 倘若现在李云疏没有在思考“作为一个正常人我该赚几辈子才能赚到一栋楼”这种不切实际的问题,恐怕他早已给得瑟到尾巴都要翘上天的霍二少一个残酷的现实打击了。 但是事情就是这样的巧合,在场唯一能够压抑住霍少泽二货指数的人正魂不守舍地盘算自己能卖几个钱中,根本没有心思去在意这个越来越洋洋得意的少年,所以便造成了如今霍少泽诡异的自信心爆棚的错觉。 证据就是—— “老大,明儿个早上我去你家接你吧~” “嗯……” “老大,我今天车半途爆胎了,晚上司机来接我,要不我送你回家吧!” “嗯……” “老大,你说我是不是长得特别帅?我刚才又看到一个小姑娘偷偷摸摸拍我了啊哈哈!” “嗯……” 如果说自恋是种病,那霍二少明显已经绝症晚期,为他默哀。 走到校门口这一段漫长的路上,李云疏魂飞天际的心思已经慢慢地清醒过来。除了心里还压着一点憋屈和郁闷,李公子已经彻底的回过神来,也开始将霍少泽即将越走越偏的话题给拉了回来。 没有去拒绝对方想要送自己回家的主意,毕竟李云疏现在也很想赶紧回到家中——拿出一张计划表——开始计算未来五十年的奋斗人生(……)。 乘着傍晚微热的清风,沐浴着漫天绚烂妍丽的霞光,李云疏刚刚踏出b大气势磅礴的、大理石雕铸的东校门,一眼便见到了在马路边上停靠着的那辆黑色慕尚。 大气简约的流线车型,纯黑发亮的漆制外壳,那种浑然天成的高贵感,霎时间就让它与一旁一辆啷当行驶过的老旧自行车形成鲜明的对比,傲慢淡定地张扬自己的魄力霸气。 走出b大校门的不少学生即使刻意想要去忽视自己瞄向那辆车的行为,但是目光总是会不由自主地停在黑色的汽车上。而当有人看见霍少泽吊儿郎当地走近了那辆车后,所有人总算是恍然大悟: 原来是败家霍二啊! “老大,我就喜欢你现在这种淡定。”一边走向黑色大气的轿车,霍少泽一边说道:“连我今天看到老陈居然是开着这车来接我的时候,都吓了一大跳!这车一直都是我哥偶尔出门用的,能买两辆我那阿斯顿马丁,没想到今儿个老陈居然开这车来接我!” “嗯……”李云疏抬了眸子没有兴趣地扫了那辆线条流畅、矜贵优雅的慕尚一眼,他正打算随便应付兴致勃勃的霍少泽一句就算了,但是忽然之间却有一种不妙的预感涌现,于是他低声问道:“你的司机一般都是开什么车来接你?” 正说着,两人已经走到了车旁。驾驶座上的司机难得地没有下车为霍少泽开车门,而后者也大咧咧地没有发现这个异常。 霍少泽一边随手地拉开副驾驶座旁的车门,一边回答道:“老陈啊?一般也就开辆现代吧。我哥那死冰山可恶心了,自己每次出门都人模人样的,整天就苛刻我。” 将肩膀上的单肩包甩到了副驾驶座上,霍少泽一边嘟囔地抱怨着,一边探下头进车。在他弯了身子进入车厢内的一刹那,驾驶座上穿着黑西装的司机也正好下了车,步伐稳健地跑到李云疏的面前,为他开了后车厢的车门。 额头上的一根筋顿时抽了一抽,李云疏看着这位高大魁梧的壮汉司机,怎样也无法将他与霍少泽口中的“老陈”对上号。 而另一边,霍少泽吐槽解闷的声音还在有一下每一下地响起:“这要等我以后有钱了,就给我哥配备一辆凤凰牌人力驱动两轮车!经典的,国产的,怎么也……” 霍少泽越说越起劲的声音戛然而止,不过片刻,一阵鬼哭狼嚎倏地在安静的车厢内响起:“啊啊啊啊啊!!!!!” “怎么了……”李云疏一边低下头准备进车,一边困惑的问道。他刚弯了身子迈进左脚,还没等到霍二少的回答,一个抬首,李云疏抬起右脚的顿时瞬间停滞在了半空中。 他的视线,准准地落入一双沉寂漆黑的眸子里。 那双眼睛的主人正微微向后仰着,靠在柔软弹性的黑色皮质座椅上。从李云疏的角度,正好见着微弱的光线透过浅黑色的窗贴打在男人的脸上,让那本就优雅俊朗的五官显得更深刻了几分。 不知怎的,李云疏的心里忽然涌起了一种—— 嗯,现在转身逃跑还来得及吗? 而另一边,看着李云疏僵硬在半空中的动作,霍铮凌厉凛然的凤眸微微眯起,他低声问道:“不进来?” “……进来。” “卡嗒——”一声沉闷微弱的关门声后,李云疏叹了口气,老老实实地坐在了副驾驶的后座。 三分钟后,只听一道惨烈悲壮的哭喊声在安静逼仄的车厢内再次响起—— “哥!我错了,你再饶了我这次吧嘤嘤嘤嘤……” 次见着霍二少这种形态的李云疏:“……”骨气呢! 早已见怪不怪的霍大少:“闭嘴。” “qaq!”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茶香四溢 作者:莫晨欢 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夏日的夕阳落山很慢,下午五点的天色依旧如同正午般明亮,但是阳光照在身上时已经没有了火辣炙热的味道。在漫天翻卷的火烧云下,一辆简约大气的黑色慕尚缓步地行驶出b大校园区域,加入了长长的车流。 傍晚的下班高峰期是整个b市一天中最拥堵的时刻之一,就算是性能再卓越的超跑,面对这样浩浩荡荡的挤塞车群也只能束手无策。而这样被迫延长的时间对于李云疏来说,更是倍感煎熬。 之前在医院见到这位……“债主”,李公子虽然觉得有些歉疚,但并没将事情看得太重,因为一切都还在可掌控之中。可是,今儿个李公子是却真正明白了:自己恐怕很难有这个能力去还清两家之间的纠葛了。 金钱是一方面,这种无需回报的人情债,更是重如山。 清挺的眉峰微微蹙起,李云疏垂了凤眸望着车底板上黑色的羊毛地毯,神色复杂。而另一边,俊美淡漠的男人依旧沉着冷静地平视前方,似乎没有任何异常,只有时不时扫到一边的余光在暗示着他正在偷窥的事实。 车厢内一时没有人说话,空气渐渐凝固起来。 “大……大哥,你今天怎么有空来接我啊?”大概是终于受不了这样沉闷的气氛,霍少泽从副驾驶上转过身,忐忑地道:“你这么忙,让老陈顺便来接我一下不就好了,哪儿需要这么费事。”还让我又吃了闷亏! 一旦有人打破了这样的沉默,一切好像也就变得水到渠成起来。 霍铮抬眸冷冷地扫了霍少泽一眼,幽邃深沉的目光里似乎暗藏了一些恨铁不成钢的无奈。他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道:“老陈去处理你的车了,我顺路。” 霍少泽:“……哦。” 有的人似乎天生就有让气氛骤冷下来的天赋,而霍大少更是这其中的翘楚。眼看着又要恢复成之前尴尬的氛围,李云疏无可奈何地摇了摇首,唇角微勾,笑着说道:“本来今天我是打算乘公交车回家的,谢谢您的顺路。” 一听这话,霍少泽赶紧接嘴道:“对对,大哥,我们先把老大……咳,李云疏送到他家吧。他大病初愈的,b市公交你也知道的,那要是把他再挤出个毛病了我这多不好意思啊。” 霍铮闻言,却道:“嗯,先送你回家。” 霍少泽顿时大惊:“诶?!为什么先送我回家啊?” 李云疏也诧异地转头看向身边的男人,正好见着后者衬衫领口上的黑曜石领针,闪烁着典雅的光泽。 面对霍少泽的疑惑,霍大少气定神闲地睨了他一眼,薄唇微抿,语气淡然道:“因为我不回家。” 李云疏:“……” “你不回家你去哪儿啊!”相比于李公子,霍少泽的反应直接很多:“等会儿,之前爷爷说要给你介绍对象……难道说,今天你要去相亲?!!!” “噗……”李云疏忍不住笑出声来,但是一向温雅斯文的李公子刚破功不出一秒,便收到了来自霍大少看似深沉平淡的一眼。李云疏赶紧端正了姿势,正儿八经地看向前方,虽然唇边的弧度却怎样也收敛不住。 即使这仅仅是第二次见面,但是一想到……这个男人要像八点黄金档肥皂剧里的一样坐在茶馆里相·亲,李云疏便怎么也无法保持正常的淡定。 霍少泽却好像根本没有发现气氛的异常,仍旧惊悚地喊道:“这不行啊大哥!你要是去相亲了,我以后就该有个大嫂了!” 面对霍二少完全不在调上的诡异问题,就连老实开车的壮汉司机大哥都忍不住插了一句:“二少……霍家以后早晚会有夫人的吧……” 霍少泽却猛摇头:“有大哥一个人管我就已经够头疼了,还要再加上一个?!我宁愿让老大来管我,也不要让一个不认识的女人来管我。”更重要的是,能让这个死冰山上勾,那得是怎么一个狐媚可怕的女人啊!!! 霍小二智商不够,不敢应敌…… 原本还作壁上观的李云疏忽然听到这话,脸上的笑容顿时僵硬起来。他伸出左手将自己的脸庞盖住,心中泛起了一阵深深的悔意:怎么就为了贪几分钟早点回家的便宜,上了这趟——贼·船·呢! 司机大哥听了这话,语重心长地劝道:“可是二少,以后总是会有……” “我不管!反正我才不要一个女人也骑到我头上,大不了以后我跟着老大混!” “这……”耿直实在的司机顿时语塞,开始后悔自己怎么就挑起了这么一个话题。 而另一边,霍大少的脑回路明显与其他人不在同一个维度上。他面无表情地问道:“你老大是谁?” “我老大当然是李云疏了啊!”语气肯定,理所当然。 坐着又躺了一次枪的李云疏:“……” 依旧面瘫脸的霍大少:“……” 等挑起风波的当事人——霍二少气哼哼地下车回家后,他老人家是走得轻松了,却留下了一车更加尴尬僵硬的气氛。整个车厢内的空气都似乎要冰冻起来,让可怜的司机大哥不敢喘气。 qaq二少,您是走得轻松了,我呢…… 当车子从霍家大宅的雕花镂空大铁门里缓缓驶出时,原本侵占了半面天空的火烧云已经消退了几分。从霍家到李云疏那栋破旧老楼的距离并不算远,但是就是这点时间,都让李公子觉得脸上发烫,坐立难安。 而等车子刚上高架就遇上了一波长长的拥堵车流后,李公子总算是彻底认了命,转过头说道:“今天我在b大的艺术大楼里看到了那棵水杉,虽然埋根在并不合适的地方,但是它的长势却很好。” 稍稍思索了片刻,霍铮便明白了李云疏所指的东西。敛着眸子望着眼前俊秀温雅的青年,过了半晌,他才低声回答道:“嗯,当初为了那棵树确实费了不少力气。” 如果这是霍少泽在场,恐怕又该回答一个简单的“哦”字,然后继续冷场下去。但是此时此刻,坐在一旁的人却是李云疏。 对于这个异常简单的答案,只见李公子神色未变,仍旧保持其云淡风轻、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翩翩风度,微笑道:“那栋楼很漂亮,设计感也很强,听说也获了一些奖?” 问句是最容易去回答的,就算是下了谈判桌便不善言辞的霍大少也顺着点头道:“是有几个奖。” 闻言,李公子唇边的笑容更盛了几分:“那投资也应该很多吧?” “大概4亿……”刚回答了一半,霍铮的声音戛然而止。到了现在,这个自从上车来一直镇静淡定的男人终于转过了身,狭长的凤眸眯起,问道:“你想要知道这个做什么?” 李云疏镇定自若地笑道:“好奇。” “……” 面对霍大少一脸“你觉得我会信吗”的面瘫相,李云疏却好像什么都没察觉到,依旧笑着说道:“好奇心上来了,还真是挡不住。” “……”我不信! 闷骚的腹诽,李公子自然是不知道的。 在得到这个天文数字后,李云疏惊讶地发现自己居然没有一点震惊,反而十分的坦然无畏。 大概这就是所谓的——债多不压身吧。 李公子如是想。 等汽车下了高架后,这股沉闷的气氛始终萦绕不断,久久不能散去。坐在后座左侧的霍大少沉着一张脸,将全身的冷空气都释放出来,用切身行动来表达出三个字—— 我·不·爽! 但是一旁离的最近的李公子却淡定出了一个新高度,不知是天生迟钝还是根本没放在心上,李云疏转过头看向窗外飞快闪过的风景,连一点点余光都没有施·舍给一边冷脸的男人。 在这其中,最为可怜的莫过于前排老实开车的司机大哥了。 这种夹杂了冰火两重天里的美妙滋味,真是……倍儿酸爽! 眼瞅着转了个弯后,车子离那一片老城区越来越近,李云疏用右手撑着下巴,开始思索着今天晚上李母大概会烧怎样的菜色来庆祝自己的天开学。而另一边,一个低沉磁性的男声却忽然响起,打破了车内沉闷的气氛:“听说你对茶很有研究,李云疏?” 霍铮很少主动开口说话,几乎每次主动的时候都是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但是这一次,“李云疏”三个字他却念得很轻,轻得差点令李云疏以为对方并没有与自己说话。 李云疏将视线从窗外收了回来,转首看向霍铮,只见后者正微微侧过头,认真地凝视着自己。那目光深邃幽静,仿佛沉浸着一大片辽阔无极的海洋,给人以一种莫名的安全感。 心中倏地一怔,过了半晌,李云疏才笑着点头道:“很有研究算不上,稍微有一些了解吧。我很喜欢茶,如果你什么时候想要喝上一杯可以来店里找我,隔壁就有一家茶铺。”顿了顿,李云疏低叹道:“或许……店里的情况你比我更了解吧。”最后一句话他说得极轻,只用了自己能听到的声音。 而霍铮自然没有注意到青年最后的叹气,俊挺的眉头稍蹙,犹豫了半晌过后,他终于下定决心,启唇道:“其实……我有一件事情想要请你帮忙。” 李云疏:“?” “我想请你……帮我选一份茶。”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茶香四溢 作者:莫晨欢 第十八章 第十八章 第十八章 刚下了车不过数分钟,当李云疏看到那栋典雅古秀的二层小楼后,原本疑惑犹豫的心情顿时宁静了下来。他安静地跟在霍铮的身后,听这个男人低声解释着:“刘老很喜欢茶,也很精于此道,是华夏茶会的理事。” 正说着,两人一起踏步过了高高的黄木门槛,真正进入了这间古色古香的小楼。在一名身穿青花旗袍的小姐的带领下,李云疏穿过一扇骨牙珠玉的雕镂屏风,眼前豁然开朗。 “豫肖阁以经营茶叶为主,这里的东西都算是上等的,刘老以前也曾在此购买过茶叶。”俊美高大的男人压低声音说道,那磁性优雅的声线在狭长窄小的走廊里显得格外低沉:“刘老的眼光很高,但我不希望你有太大压力。你只要随意看一看便好,帮忙的事不需要太放在心上。” 李云疏闻言,不由抬首看向霍铮。 由于四处张望的缘故,他比对方落后了半步,而从他现在的角度,只能看见男人坚毅流畅的脸部线条和紧抿着的薄唇。李云疏微微愣了半晌,然后微笑着摇首道:“我会尽力的,不让你失望。” 霍铮低吟了一声,并没有再回答。他的视线若有似无地从俊雅的青年身上飘过,嘴唇翕动,到了嗓子眼的话却没有再说出口。 其实……连霍铮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开口请对方来这里。 在这过去的几天里,他已经找了几位茶专家来请教该如何给刘老送上这份贺礼。不提最近霍氏即将与刘氏合作的项目,就是两家几十年的老交情也让霍铮必须得费心去思考这份贺礼。 但是,就如同与刘老相识了几十年的霍老爷子说的一样,在整个b市,就算是请了华夏茶会的会长亲自挑选茶叶,恐怕都难得能入了刘老的心思。 刘老的爱好奇怪,对于茶叶更是有着超乎常人的偏执。 同一品类的茶种,去年的要,今年的不要。不同品类的茶种,这个要,那个不要。 这可真真是让霍大少费尽了心思。 或许是病急乱投医,又或许是死马当活马医,霍铮装作不经意地垂眸望了李云疏一眼,目光在青年精致漂亮的眉眼上停留了一瞬,又极快地离开。 或许…… 是看着这个人永远淡定沉着的微笑,就让他有了一种莫名的信任感吧。 进了二层楼的时候,李云疏原本以为自己已经习惯了豫肖阁一层那低调奢华的装饰风格,但是当他真正进入那一间沉淀沧桑的宝物间后,李公子仍旧是忍不住睁大了双眼,赞叹了许久。 整间屋子只有三十多平的面积,放置的东西也不多,却样样是精品。东西两边的楠木宝物架各六层八行,以间断相隔的对称式设计,将整面墙排满。在宝物架上,从宝相花纹镶嵌瓷瓶到素三彩红龙碗,共96样精巧别致的物件绽放着岁月沉沦的清香。 仅仅是一眼,李公子便认定这些全是真品。 待再走进屋内,引路小姐刚刚退出门外,李云疏便忍不住上前几步走到一扇彩画漆屏风前,怔怔地停住脚步。清雅的凤眸微微瞪大,李云疏惊叹了片刻,终于低声叹息道:“没想到……在这里还能见到清流激玉琴。” 听了这话,霍铮不由诧异地问道:“你认识这把琴?” 李云疏恋恋不舍的目光在那张浅雅素净的古琴上停留了许久,接着才转过头,微笑着看着霍铮,道:“这把琴叫做清流激玉。初弹之时,有如清泉相撞,再弹之时,又如玉石作响。琴声清脆,回音绕梁,是难得一见的精品。” 一道幽光从霍铮的眼中闪过,他轻轻嗯了一声,还没再说话,便听见李云疏又“咦”了一声。再看去,只见李公子已经移步到了一边,停步在一卷长轴画卷前,凝眸沉思。 霍大少见状,也转了眼看向这幅画,一边看着,他一边低声道:“这幅画是豫肖阁的珍藏之一,在珍玩古画业内似乎挺有名的,好像是叫做……” “千山尽水图。”一个清亮的男声忽然从李云疏的身后响起,他转身看去,只见一个大约三十多岁的斯文男人正笑着走了过来,他推了推鼻梁上的银丝眼镜,道:“这副千山尽水图是豫肖阁的珍宝之一,在整间藏宝阁里也是数得上一二的。” 话毕,那人的目光在李云疏的身上扫了一眼,然后转首看向霍铮,笑道:“霍先生,很久不见了。今天来,是想买一副字画回去给霍老爷子品·赏吗?”那人刻意在“品赏”两个字上加重了音调,带了点戏谑的味道。 霍铮淡淡地扫了他一眼,似乎完全没在意到对方格外加重的音调,也好像霍老爷子没有那种牛嚼牡丹的趣味。俊美宛如天神的面容上依旧淡漠冷静,霍铮道:“我们来买茶。”顿了顿,他又补充道:“你们这最好的茶。” 那人了然地笑了两声,说道:“最近好像刘老的七十大寿要到了啊……” 霍铮抬眸睨了他一眼,不再说话。 那男人脸上的笑意更盛,他正准备再说写什么,忽然余光里便望见那个俊秀漂亮的青年正仔仔细细地盯着那幅画使劲地瞧,从笔锋晕染到右上角的两行提字,一点都没有分心,好像正在欣赏品鉴一份珍贵至极的宝物。 那人微微愣了一下,问道:“这位先生似乎对这副千山尽水图很有兴趣?” 闻言,李云疏再赏鉴了那幅画许久后才转过身,笑着回答道:“我叫李云疏。”俊雅的轻笑与青年精致的面容极衬,那笑容让年轻的男人闪花了眼,过了半晌才听到李云疏似乎已经说了几句话:“……千山尽水应当是取自这幅画旁边的两行提字——‘千山有尽时,百水无绝处’吧。” 听到这话,那人诧异地愣了一会儿,然后点头道:“嗯,确实是取自这两行提字。有什么问题吗?” 李云疏闻言却是摇了摇头,然后再次转过头,认真地看着那幅画许久。从画面上清秀隽永的群山青黛,到山脉间绕行而过的玉带般的碧水长河,就在那人忍不住想要再发问的时候,李公子深深地叹了一口气,道:“这幅画是赝品。” 那人立即瞪圆了眼睛,惊道:“你说什么?!” 这时候,就连沉静冷淡的霍铮都忍不住将惊异的目光投向眼前的青年,他的心中刚刚升起一阵浓浓的怀疑,但是在看到李云疏镇定自若的目光后,那种疑虑又不知怎的,转化为了无需理由的信任。 只见李公子微微摇首,长叹一声:“画是真的,字……是假的。” 第十八章 第十九章 茶香四溢 作者:莫晨欢 第十九章 第十九章 第十九章 “画是真的,字……是假的。” 这话一落地,整个宝物阁里顿时沉寂了几秒。不过片刻,那长相斯文的男人慢慢地冷了脸,严肃郑重地问道:“李先生,不知道您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这幅千山尽水图虽然算不上是国宝级的佳作,但是也已经在我们豫肖阁挂了五年了。至少有七八个业内专家特意为它来到b市品赏、鉴宝,如果这只是你的戏言,那么还请收回。豫肖阁,从来不会有赝品。” 一点没有了刚才的嬉闹玩笑,这男人语气凝重认真,甚至隐隐带了一丝位于上位者的压迫感,直白地向李云疏压去。 见状,霍铮皱了眉,下意识地向旁走了一步,正好挡住了青年的半边身子。这个一向矜贵高傲的男人用宽广的身躯将李云疏挡在了身后,沉默地看着眼前临近暴怒边缘的眼镜男人。 因为身高微微高上一点,霍铮垂首,那人抬头,两人对视了半晌,霍铮启唇道:“罗闻,云疏是我请来的客人,请你冷静一点。” 被叫做罗闻的男人却显然不可能就这样罢休:“霍先生,您请来的客人我们豫肖阁自然会尊重。但是,一个完全不懂行、却狂妄地擅自品鉴的毛头小子,我们豫肖阁从来不会尊之为客。” 闻言,霍铮眉头稍蹙,没有再开口。 罗闻的话说得极有道理,每字都精准有理。甚至对于他们这些行内的人来说,罗闻此时的态度已经算得上是极好了。被别人质疑、批判,这对于任何一个有眼界和辨假水平的收藏家来说,都是一个莫大的侮辱。 就算是霍铮,都知道此刻唯一的办法就是让李云疏道歉。否则,恐怕罗闻不会如此善罢甘休。但是不知为何,在霍铮的心中却隐约觉着这个一贯温和谦逊的青年不是这样莽撞无礼的人。 他还在心中思索着,便听到一个清越好听的声音从身后响起,语气无奈:“罗先生,您这幅画并不假,这个字……也不能算假,但您如果一定要称呼它为千山尽水图的话,那这行字便是假的。” 青年的声音仿佛有一种能抚平人心的作用,霍铮微微侧开身子,让李云疏上前一步,正面对上了罗闻。豫肖阁的主人毕竟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此刻罗闻也消了气,只是仍旧觉得好笑:“李先生,不知道您今年多少岁?” 李云疏微笑:“我今年二十一。” 罗闻了然地点点头:“我在你这个年龄的时候也总是想要做些什么事来证明自己,但是十几年后我再回过头来看,当时的自己真的是太幼稚了。” 罗闻这话已经是在给李云疏一个台阶下,但是很明显后者却并不领情:“年龄确实是一个硬伤,但是我想请问一下:罗先生,有没有人曾经问过你,这幅画的盖印是不是起初就是这样的?” “……是有过。”语气里带了一点疑惑的意思,罗闻神色复杂地打量了李云疏许久,才道:“我的父亲曾经问过这个问题,但是他并没有再多说。如果你是想说为什么印泥的痕迹保持很新,那么这可能与之后的保存工艺以及画质、印泥自身有些关系。这种情况在古玩界也并不是没有。” 听着这话,李云疏轻笑着点点头,然后道:“千山尽水图只能说是后人给上的名字,想必罗先生自己也从来没在任何典籍中找到过这幅画,仅仅是因为这两行提字便这样称呼,对吧?” 罗闻点头:“嗯,虽然没有在任何书籍资料中找到过这幅图,但是看笔触和画风都是董北苑后期的风格,这行字迹也是他最为擅长的行楷,落笔娟秀,字字如玉,所以业内都认为这是董北苑不出世的真迹。” 李云疏闻言,更是证实了自己原先的猜想。他回过头,一点也不着急地用怀念的目光在那幅图上看了许久,最后视线在右上角的两行提字上停住,接着转身,道:“这字并不是董北苑的字,应该是同时代的雅士模仿了随手写上去的,所以我说,这字是假的。” 罗闻一愣,过了半晌才好笑地说:“董北苑虽然并不精于书法,但是他的字画我还是看了不少的。这位小朋友,你怎么就觉着这字不是他写的呢?光是那个‘绝’字,我便觉得十足十是北苑的风骨。” 话说到这个时候,整个房间内的氛围已经舒缓上不少。罗闻也不再那么咄咄逼人,似乎是意识到自己不该和一个“小辈”如此斤斤计较,不该将对方的话太放在心上。 听着“小朋友”三个字,李云疏不由失笑,却又觉着无可奈何。他还没开口,却听一个低沉淡漠的声音忽然响起:“罗闻小朋友,我的客人已经成年很久了,请注意你的称呼。” 罗闻一愣,下意识地开口道:“那……云疏?” 霍铮:“……” 见着霍铮这副吃瘪的模样,罗闻顿时心情大好,刚才那些冲突也不再放在心上:“霍小先生啊,没想到我看着你长大,今儿个还是次见你这么袒护一个人的样子,真是有意思。成,今天我心情好,可以考虑给你们一个机会看一看我收藏的精品茶叶。” 闻言,霍铮反射性地转首看向了一边的李云疏,在发现对方似乎根本没有在意这边的谈话后,他才松了口气,转头看向罗闻,问道:“多吃了五六年的饭,就让你比我矮了两厘米?” 罗闻:“……” 所以说,霍大少要是毒舌起来,那也绝对是一流的。 宝物阁里四盏高瓦数的强光灯从房间四角照射下来,将屋内的温度照得比外界高了几度。罗闻也不想再在“赝品事件”上多费时间,他说道:“正好我前几天从与y省搜罗了一包上好的滇红功夫茶,你要是有这个本事从一堆茶里挑选出来,那我也愿意给你们一点送给刘老。” 霍铮闻言一愣,还未开口,便听一旁沉默了许久的青年忽然开口:“罗先生,你真的觉得这个字是真的?” 明明已经轻易带过的话题就这么又绕了回去,罗闻无奈地笑了起来,看向李云疏:“小朋友……咳,李先生,你就这么自信我们这些业内专家会齐齐看走眼?” 深吸了一口气再缓缓吐出,李公子精致昳丽的面容在强烈的白色灯光下,宛如白釉般透明:“如果我说……我能写出一模一样的呢?” 明亮的灯光下,浅黄色的木制古式家具散发着历史沧桑的清香。这是一张长约六尺九的黄花梨书案,四面顶角勾画繁复的如意云头纹,上面放置了齐全的文房四宝。光泽如漆的紫微墨,毛毫贴服的玳瑁笔,温润莹亮的贺兰砚,再加上书案正中那一张洁白如玉的露皇纸,寻常人一看,绝对是闪花了眼。 书房的主人转头看霍铮,只见这个俊美的男人极其内敛地将眼中的惊艳掩藏干净,而当罗闻得意地再转首看向李云疏时,却见后者状若惋惜地伸手抚着那深黑色的鹿纹笔架,重重地叹了声气:“可惜,不是紫檀木的啊……” 罗闻:“……” 乌木也很贵的好吗!!! 和古玩珍品打了一辈子交道的罗闻是次见到这样“识货”的人,而且……年纪还这么轻,令他莫名地有了一种“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已经被拍死在沙滩上”的感觉。 而这种感觉在俊秀青年提笔落下个墨点时,彻底化为了震撼。 只见在青年袖口半挽的地方,若隐若现地露出一片白皙到透明的皮肤。在修长漂亮的手指间夹着一枝中白云兼毫笔,这枝上了年岁的玳瑁笔仿若惊鸿游龙,在如玉的宣纸上挥洒自如。 而执笔的人,更是俊逸优雅到仿佛翩然公子,贵气逼人。但是此时,罗闻的视线却一直集中的书案上的字上,而霍铮……却怔然地望着这样陌生的李云疏,目光久久不能移开。 宣纸上,浓厚细腻的墨汁轻轻晕染开。李云疏再以笔齐端上浓墨落下一笔,动作看似轻柔随意,却又独具潇洒不羁的意味。这款紫微墨仿佛活了,这支玳瑁笔仿佛活了,这端贺兰砚仿佛活了,就是那高洁不理世事的露皇纸—— 都仿佛活了! 每一笔都爽利地结尾勾勒,罗闻不禁在心中叫好,神情激动、面色泛红。而霍铮则沉默地睁大了凤眸,再也无法掩藏眼底的震骇惊艳—— 这是……李云疏? 『千山有尽时,百水无绝处。』 最后一笔落得干脆利落,带着一丝文人墨客的落拓不羁,让整张娟秀丰腴、又不失刚健风骨的提字,显得刚劲挺拔、灵动流逸。 提的字极佳,提字的人更是风度卓然。 亲眼见证了这两行提字的诞生,那种跃然于纸上的挥毫大气已经不再是几百年尘封于黄土之下的“死字”可以形容,罗闻怔怔地抬头看向提字的人,却见清秀昳丽的青年遗憾地摇头,随手将毛笔放入白瓷的笔洗中。 “这是我的!!!” 二话不说,罗闻上手就抢了那张还沾着墨汁清香的宣纸。动作之快,让提字的李云疏都完全没反应过来,惊讶地抬头看他。 只见早已奔四的豫肖阁主人——刚刚还调侃“小朋友”的罗闻罗先生,此刻正紧张小心地捏住了那张墨迹未干的宣纸,尴尬地咳了两声,道:“这张是露皇纸,十分贵重,就算是写完了也得好好保存的。” 李云疏:“……”有话我们放下纸再说。 无语了片刻后,李公子只得无奈道:“罗先生,这样……你有时间看一看那张纸上的字吗?” 脸皮厚得堪比城墙的罗先生听了这话,将抱在怀里的宣纸小心翼翼地拿了出来。他一边看着,一边低声念着:“千山有尽时,百水无绝处……”越说,语气越来越微弱,到最后,已经彻底淹没在了嗓子里。 只见那每一个勾折横捺都有着刺人的笔锋,好看得要紧,但是最令罗闻惊骇无言的并不是这漂亮的字,而是那与《千山尽水图》上提字如出一辙的笔画走向! 每一个提笔、勾折都仿佛是同一人写下的一般,除了细微的差距,根本都相似得令人无法辨析。甚至……那幅图上的提字在这两行字前仿若邯郸学步,空有其形,而无其意。 如果让一个书法大家现在来单纯地评判这两副字,恐怕绝对会认为画上的提字是模仿了这露皇纸上的新字临摹的。 罗闻神色沉重地看着那两行字许久,终于是重重地叹了声气:“确实……那字很有可能是赝品。但是李先生,我想请你将那本字帖拿出来,如果没有原字帖,我不敢相信那个字是临摹上面的。” 看见李云疏一脸诧异的模样,罗闻又耐心地补充解释:“我相信你和那位提字者所学习的字体该是同一人的吧?请你交出那本字帖,否则我还是不敢相信这……这幅画是赝品。” 言下之意是,字确实不大可能是董北苑写的,但是这也得有字帖作为证据啊! 而另一边,李云疏却静默了半晌,才悠悠地说道:“字帖……我弄丢了,要不,我再给你写一套?” 罗闻:“……” 出场率极低的霍大少:“……” 李公子无可奈何地微笑,心中叹气: 这模仿的我的字,该怎么……变出一份字帖呢? 第十九章 第二十章 茶香四溢 作者:莫晨欢 第二十章 第二十章 第二十章 虽然李公子并没有再真的写上一整套崭新的字帖,但是却也在罗先生炙热火辣的期待目光中,无可奈何地再留下了几张墨宝。|这个已经奔四的男人,此时好像焕发出了人生的“第二春”,面色潮·红(激动的)地捧着那几张薄薄的露皇纸,仿佛捧着沉甸甸的黄金。 有一些东西,就算是经过了历史时间再多的洗刷沉淀,它所代表的质量意义也是任何事物都无法改变与磋磨的。 就如同那一个个潇洒恣意的墨书文字,墨汁浸在砚台中,毛笔搁在笔架上,宣纸平铺于书案中央,一切看似毫无瓜葛,但是一旦有人执起了那支笔,万物便有了联系。 书法,是能够穿透时空、亘古留存的。 它无视了时光的阻隔,无视了年龄的沉积,懂行的人只需要一眼,便能明白那深藏在笔墨之下的文人风骨与翰林墨气。它彰显了一个人的品格,一个人的素养,和一个人傲骨不屈的铮铮志气。 而现在,这几张薄而高洁的露皇纸上,便流露出了这个青年脱俗不凡的品质。 作为一个商人,霍铮曾经以为自己从来都不会为这种文化沉蕴的事情而动容。他喝茶,因为那是霍老爷子泡的;他买书画,因为要进行商业交流。 就像这一次来到豫肖阁购买茶叶,霍铮也只是为了给刘老送贺礼,仅此而已。甚至他邀请了李云疏一起来品鉴的时候,也隐约地藏了一丝“总之也不可能让刘老满意,不如就听听他的意见”这种想法。 但是如今,俊美深沉的男人抬头看着走在自己前方的两人—— 一人激动发言,一人微笑颔首。 霍大少次有了这样一种奇怪的认知:难道……我还真是“伯乐技能满点”了? 这种技能,霍铮到底是否真的满点自然早已不重要,重要的是…… “小云啊,没想到你今年才二十一岁啊!真是后生可畏,后生可畏啊!” “您过奖了,罗先生。” “哪有!还叫什么罗先生,叫我小罗就好了!你别看我管着豫肖阁好像多有文化似的,其实我对这些圈子里的事情是只能点评不能亲为啊!我要是有你这手好字,早就不卖东西了!” “您……” “诶对了,你这字应该练了有十几年了吧?不知道你是和那位大家学的书法?” “……” “话说回来,这种字体我还真没在华夏见过,是不是什么隐世不出的大家?” “……嗯,他姓吴,开了一家茶叶铺,老人家比较喜欢安静,不喜这些世俗的事情。” “哦!难怪啊,是吴大家啊……” 正坐在公园树荫下的小凉石凳上,扇着芭蕉扇的吴大爷“阿秋”一声打了个大大的喷嚏。他这一下正巧让手上一抖,原本想要前进一格的“卒”也不小心歪了一旁。 “诶嘿!老吴,你这手走的好啊,后方全开,真是妙棋,妙棋!” “滚蛋老王头!刚才下错了,我要悔棋、悔棋!!!” …… 这些自然是李云疏所不知道的了。跟在罗闻的身后穿过一条古色古香的长廊,李云疏刚抬脚跨入了那扇镂空雕花木门,便被那铺满一墙的铁力木方格置物架给震慑住了。 只见正对面的一堵十几米的长墙,用了三个暗褐色的铁力木置物架摆满铺匀。置物架的每个空格大约有二十厘米长高,参差不齐地设计安置着,从距地半米到两米不等。 在那一个个雕刻以云龙花纹的空格中,各自摆放了一些天青、祭红、霁蓝等不同色釉的陶瓷罐。瓷罐容积不大,小巧精致地放在木格中,别有一种清新雅致的味道。 除此以外,整个房间的两侧更是布置精美。入门左边是一处屏风,用了彩漆剔红、金银螺钿,颜色深沉却不觉黯淡。右边则更让李云疏心头一怔:那是一套远远比吴大爷千辛万苦借过来的那些茶具更为精致优雅的茶具。 但是此时,李云疏却知道他的注意力不该集中在那些上等的茶具上,因为这间屋子里,真正贵重的还是那些摆放在方格中的瓷罐,以及……其中的茶叶。 之前罗闻就已经将那一叠露皇纸交给了阁中的女服务员,而现在他两手空空地带领着李云疏二人进了屋子,笑着回过头,说道:“霍先生早就已经来过我们这间‘品茗居’了,但小云你还是次来,我来给你介绍一下吧。” 一路上早已被无视得堪比空气的霍·先·生早已没了脾气,他从鼻子里发出一声轻哼,一点也没在意被罗闻给遗忘的事实。霍铮微微昂首,神情淡漠地扫视了“品茗居”一眼,还没收回视线,便正好与李云疏的对上。 于是,在罗闻滔滔不绝的演说声中,两人用视线流畅自如地交流着: 『罗先生……一向如此健谈吗?』 『嗯,他一直非常聒噪。』 『……』 与霍铮简短的目光交流后,李云疏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而这时,罗闻才从品茗居的个客人说到了位留下墨迹的大家。意识到这次的挑选茶叶可能会延迟到很晚,李云疏虽然觉得无奈,但也没有别的选择。 眼看着罗闻兴致大起地走到墙上的一副仕女图前停下,开始进入自我陶醉、回忆的世界中,李云疏走前几步到了霍铮的身边,压低声音问道:“霍铮,之前你说刘老对于茶叶十分挑剔,那这些年他有什么喜欢的茶叶吗?” 忽然听到这话,俊美淡漠的男人微怔了一瞬,又很快掩藏住了惊讶的神色。他稍稍思索了半晌,这才回答道:“刘老在两年前曾经收到过一包上等的滇红功夫茶,似乎十分喜欢。” 闻言,李云疏沉思了一会儿,又问道:“刘老真的喜欢滇红功夫茶?” “这个……并不是。”清挺的眉峰蹙起,霍铮叹道:“在这之后也有人给刘老送了上好的滇红功夫茶,但是刘老并没有再表现出那种明显的喜欢。刘老的品味爱好没有人能琢磨得清,所以云疏,你也不用这么仔细地去思考,罗闻新得的这包滇红即使不能让刘老喜欢,但至少也不会令老人家厌恶。” 李云疏愣住:“……云疏?” 见着青年惊怔的模样,霍铮挑起一眉,反问道:“嗯?怎么了?” “……没、没什么。” 俊逸精致的面容上浮现起一种难以言喻的复杂神色,浅琥珀色的眸子垂下,李公子捏紧了手指,尽量保持着脸上沉着微笑的表情,但是却掩藏不住一道悠长的叹息。 云疏。 这个名字已经很久没有人叫过了。 李母叫他“小云”,霍少泽称呼“老大”,而大多数的人则直接的喊着“李云疏”三个字,却几乎没有人用这样简单低沉的声音喊上一句—— 云疏。 李云疏还记得,在他加冠前,他的称呼有很多。弟妹称他为“长兄”,祖母和父亲称他为乳名“元哥”,友人同窗称他为“楚兄”、“楚公子”、“楚少陌”,但这些称呼在他加冠后,却大多数都变成了那两个字——“云疏”。 这是他的字,也是他以后要相伴一生的名字。 而如今,在这个世界,它次被人用这种磁性低哑的声音喊了出来,让李云疏怔然地有了一种时空回溯的错觉,一时无法轻易地回过神来。 不过……被人这么叫着,好像感觉还不错? “……所以说,小云啊,我们豫肖阁最出名的就是这品茗阁。哦对了,你大概对茶叶不是很感兴趣吧?精于一件东西很容易,想多来几样就难了。不过你要是喜欢,我可以送你一包红茶尝尝。” 思绪瞬间被拉了回来,李云疏僵硬地维持着唇角的弧度,笑道:“真是谢谢您了。” “哈哈,这哪儿还用谢啊小云。等之后我告诉你该怎么保存、沏泡,你以后可就真是有口福了!” 李云疏:“……” 所谓班门弄斧,嗯,也大概就是如此了。 脾气极好、礼貌谦逊的李公子微笑着聆听着罗闻的各种茶叶小科普,神色淡然沉静,没有一点厌烦的意思。而另一边,早就已经听得耳朵都要生茧的霍大少显然没有这种闲情逸致继续浪费时间下去。 深刻清贵的男人垂下凤眸,面无表情地道:“罗二厘米,你该去拿茶了。” “……”罗闻:“你才二厘米!你全家都矮二厘米!!!” 李云疏:“……” 第二十章 第二十一章 茶香四溢 作者:莫晨欢 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一章 豫肖阁的古琴字画是圈内知名的,而它的茶,更是令很多茶道大家都赞赏不绝。 但是就如同罗闻所说,他是个商人,就算卖了再多雅兴逸趣的东西,他的本质也是个商人。所以在这间品茗阁里,罗闻按照价格的高低顺序将所有的茶叶摆放在了那三个置物架上,最正中央最显眼易拿的,便是之前提过的那一罐滇红功夫茶。 “今天我心情不错,也就不再多说些什么了。霍铮,新得的这罐滇红你就拿成本价走吧,也算是我给刘老的一份心意。”径直地走向了中央那盏小而精致的白釉瓷罐,罗闻小心翼翼地将东西拿出,道:“虽然刘老的喜好很难琢磨,但送这东西至少应该不会出错,这也就够了。” 一边说着,罗闻一边心疼犹豫地捧着自己的茶罐看了许久,最终才依依不舍地伸手打算递给霍铮。但就在霍铮刚点了点头还没伸手接过的时候,一双修长削瘦的手却阻挡住了他的动作。 霍铮和罗闻一起顺着那只手的手臂向上看去,只见李云疏眉头微蹙,微笑着问道:“罗先生,之前你们总是说刘老的喜好很特殊,但真的就没有什么茶道大家能够琢磨清楚他的爱好吗?” “知己”都发问了,罗闻当然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小云啊,其实你说的也有一定的道理,但刘老就是这么一个古怪的人。你一定要说的话,最近这十年来,刘老还真就对两罐茶有过一点好感了。” 闻言,霍铮微怔,问道:“不是只有几年前的那包极品滇红?” 罗闻笑了笑,摇头说:“确实有那一包,但是那是公开的,还有一次是你们都不知道的。七八年前刘老曾经来过我们豫肖阁,挑选了一包上好的普洱,当时刘老还是比较高兴的。” 听了这话,霍铮了然地点点头,但是李云疏却渐渐收敛了唇边的笑意,开始凝眉思索起来。不过半晌,他抬眸问道:“冒昧地问一个问题……刘老是哪儿的人?” 罗闻立即抢道:“刘老是b市人。” 罗闻话音刚落地,一旁冷峻优雅的男人便轻轻地扫了他一眼,然后又转眸认真地看着李云疏,郑重回答道:“确实是b市人,但是据说刘老小时候随祖父住在y省很多年,所以才会比较喜欢喝茶。” 这话如拨开云雾看见青天,让李云疏从进入这栋豫肖阁后就一直忐忑怀疑的心情渐渐沉淀下来。他轻轻松了一口气,慢慢勾唇笑道:“其实你们有没有想过……或许,刘老对于茶叶的偏执不是对于茶叶本身,而是——茶叶的原产地。” 听着李云疏这话,霍铮一愣,暂时还没反应过来,而另一边对于茶叶颇有研究的罗闻倒是立刻明白过来,他惊呼:“你的意思是……刘老是就专注喜欢y省的茗茶?这是偏见啊,怎么可能会……” 罗闻的声音渐渐淹没在了李云疏温和沉静的笑容里。 他叹了口气又想了一会儿,才继续问道:“既然是这样,那为什么之后有人送刘老上等的滇红他却不再那么喜欢了?那可是y省当年送上来的贡品,绝对是一等的滇红,不比我的这罐差。” 这个问题倒是有点问倒李云疏了,见着青年一副垂眸沉思的样子,罗闻这才觉得自己扳回了一局。但是没过多久,李公子目光游离、放空凝思了不过半盏茶的功夫,便又抬起头看向了洋洋得意了一半的罗闻。 罗二厘米的笑容顿时僵硬在了脸上。 李公子唇边的笑意却又更盛了几分:“刚进店的时候我好像听罗先生说过,今年是刘老的七十大寿。年近古稀,就算是用了再好的保养药膳,一般的老人通常都会有一些疾病伴身了,比如说消渴……咳咳咳……”赶紧抬起手掩住嘴唇佯装咳了两声,李云疏堪堪将“消渴症”三个字吞进了嗓子里,接着说道:“比如说糖尿病。” 因为故意的咳嗽让李云疏的耳根微微泛红,由于肤色极白,所以衬得那一抹嫣红的颜色更加醒目了许多。霍铮的位置正好是站在李云疏的身侧,他的目光紧紧地盯在青年精致的面容上,但是却不知怎的总是似有似无地飘到那一点点红色上。 霍大少沉吟了半晌,默默地撇开眼去。 罗闻和李云疏自然没有发现这个男人奇怪的异常之处,罗闻一边困惑地思考着,一边问道:“这点你到是猜对了,小云。刘老前几年是有了糖尿病,不过病症还是比较轻微的,没有什么大碍。不过,这和他喝茶有什么关系吗?茶叶有降脂降血糖的作用,虽然滇红作为红茶,它的含糖量在茶中算是不低的,但也与糖尿病没什么太大的关系吧?” “罗先生,你说的没错。但是,”李云疏闻言却是摇头:“滇红的品饮一般都会加糖或者加奶来调和引用,滇红与其他绿茶、白茶之类都不同,这样不仅不会稀释茶的清香,反而会让它更醇厚浓郁,别有一番风味。” 罗闻捧着白瓷罐的手一下子僵住,而一旁心思有点不端正的霍大少此时也明白过来,严肃郑重地说道:“所以说,刘老之后并不是不喜欢滇红了,而是不能经常品饮了?” 李公子最喜欢一点就通的好学生,他给了聪明的霍大少一个赞赏的目光,说道:“对。就像有人送了你一枝最上等的狼紫纯毫笔,但是你的手却坏了不能写字,这个时候你是觉得送礼的人贴心呢?还是故意使坏呢?” 罗闻立即深有体会地捶胸:“那简直就是在往我的伤口上插刀啊!”语气感叹悲壮,似乎是想起了什么悲痛的往事,一副不堪回首的模样。 李云疏诧异地看着罗闻,而霍铮则只是垂眸扫了他一眼,没有去理会垂头丧气的罗闻,反而转首看向李云疏,问道:“既然这样,那我该送什么呢?” 忽然听到靠近自己耳边响起的低沉男声,李云疏微微一愣,一个转头这才注意到,不知什么时候这个挺拔清俊的男人已经站在了自己的身边,仅仅只隔了不足十厘米的距离。 他下意识地向旁边走了一步,然后笑着抬头说道:“普洱。陈年的普洱清香扑鼻,高雅沁心,而且可降血糖,对于身体有很大的好处。我想,对于刘老来说,这应该是一份最好的茶礼。” 此时此刻,在那边沉浸于悲伤回忆的罗闻早已被这两人忽视得一干二净。 借着明亮灿烂的白色灯光,霍铮背着光,次这样靠近地打量青年俊雅漂亮的面庞。 这不同于曾经看着资料夹里那张大头照一样冷冰冰的感觉,即使白炽灯光依旧寒冷无温,但是不知怎的,霍铮却觉得眼前的这个人似乎有一种神奇的力量,能够让身边所有的事物都变得柔和起来,即使是再死板无生命的人造灯光。 嗯对,他好像一直在微笑。 霍铮在心中暗自想到。 “普洱的陈放年份以8到15年最好,如果有一份10年左右的普洱茶砖,那就更好了。”因为身高细微的差距,李云疏微微仰起头看向霍铮,语气温和:“虽然我不能完全肯定刘老是否一定会喜欢,但是我想应该是没错的。” 精致的眉眼,清爽的碎发,再加上那一种不可言喻的淡雅柔和的气质,霍铮看着眼前这个熟悉又陌生的青年,心中隐隐有了一道怀疑的灵光闪过,却又很快消失。 “我相信你。” 听着对方肯定的话语,李云疏微愣:“……你就这么信任我?” 没有直接回答青年的问题,只见霍铮微微侧开身子,转身看向了那边似乎已经开始回味到去年历史的豫肖阁主人。李云疏顺着他的视线看去,当看到罗闻已经捧着一罐不知道内里放着什么的茶罐开始忆苦思甜时,一向沉着淡定的李公子也只能失笑。 霍铮面无表情道:“和他比起来,我非常信任你。” “……我明白。” 身边都是这种人,真是辛苦你了。 李云疏在心中发出深深的感慨。 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二章 茶香四溢 作者:莫晨欢 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二章 李云疏进入豫肖阁的时候,天色还未完全暗下,但是等他们出了品茗阁的时候,天空已经完全漆黑。b市璀璨繁华的霓虹灯将半天夜空照射得紫红发光,城市的夜晚总是显得十分亮堂。 来的时候,是李云疏和霍铮两人,走的时候多了一个死皮赖脸硬是要送客出门的罗闻,以及一个古朴简素的红木方盒。里面陈放了一块9年多的普洱茶砖,是李云疏在品茗阁里千挑万选才最终确定下来的陈茶。 “小云啊,你以后要经常来玩啊。”罗闻捧着那厚重的红木方盒,热情道:“你有空可以来品茗阁,我给你泡杯茶喝喝,虽然我的茶艺不是那么高超,但是在外行里也还算是不错的了。” 李云疏闻言微愣,然后笑着点头:“好的罗先生,有时间我会打扰的。” “哈哈这怎么能说是打扰呢,小云啊,我都说了,你就叫我小罗就好了嘛!” 无可奈何地勾着唇角,李公子看着这个异常熟稔过了头的中年男人,在心中暗自想到:原来这个时代的人,都是这么……热情好客吗? 没让李云疏尴尬太久,一旁似乎充作背景墙、但是总是不忘释放冷气彰显自己存在感的霍铮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他用嫌弃的目光上下打量了罗闻一番,然后语气平淡地揭短道:“小……罗?罗二厘米,似乎你比人家大上一轮还不止了吧?” “……”罗闻嘴角抽搐了片刻,然后气呼呼地说道:“霍铮!敬老爱幼、敬·老·爱·幼!你不懂吗!!!” 霍铮闻言,轻挑一眉:“老人家?你?” “……”霍大少一句话就将可怜的罗先生噎的一句话都说不出口,等过了许久他才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坏笑地轻哼一声:“哦对了,霍先生你似乎也比人家小云大了七八岁啊。唉,年轻人真是不得了啊,我们真是人老了啊,人老了哟!” “……”年近三十的霍大少被成功呛声。 古色古香的木梁走廊中,望着这两人言辞犀利的你来我往,李公子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暗自轻叹一声:这个时代的人还真是……活·泼啊! 还没让罗闻亲自送客到门口,一个穿着长袍的服务员便急匆匆地追了上来,似乎是来了什么客人需要罗闻单独接待。 于是,罗先生匆匆忙忙地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卡塞进李云疏的手中,不等后者反应过来,便丢下一句“有空一定要多来玩玩啊小云”后,便消失在了走廊拐角的尽头。 低头看着那张暗黑光滑的黑色薄卡,李公子俊雅白皙的面容上露出一抹难色。见状,霍铮微微抬眸,解释道:“这是豫肖阁的黑金卡,可以凭借这个进店享受服务,所购物品一律八折。” “……八折吗?” “嗯。” 李云疏的脑海里瞬间浮现起刚才在品茗阁里看到的那些茶砖上,所标注的价码牌。一向视金钱如粪土的李公子默默地吞了口口水,然后将黑金卡放入自己的口袋里保管好,郑重严肃地查了一遍确认不会丢失后,才彻底放下心来。 嗯,就算打一折,都好像买不起呢…… 清凉微湿的夜风从豫肖阁花园的西边吹了过来,花园里是一片黑暗无法看清姹紫嫣红的美景,但是清风中那一丝丝微弱的花香却令李云疏心旷神怡,连脚下的步子都放缓许多。 高大清挺的男人穿着一身象牙黑的贴身西装,步伐稳健,身形几乎要与夜幕融为一体。在他的身旁,略矮几分的青年穿着单薄的白衬衫,手中还拎着一个洗白发旧的老书包,背影削瘦笔直。 “你很喜欢茶吗?”低沉磁性的声音划破夜色的宁静。 李云疏微微一愣,既而莞尔,笑道:“嗯,我很喜欢茶。苦涩回甘,味醇清香。” “大病初愈,可以喝茶吗?” 两人正好转了个弯,走廊顶部的灯光顿时亮了几个瓦数。白亮的灯光从头顶撒下,霍铮微微转身低头看去,正好见到李云疏抬首向自己看来,青年微笑着点头:“我的身体恢复得很好,不是什么大问题。谢谢你的关心,霍铮。” 一向沉默寡言的男人又瞬间语塞,轻轻嗯了一声后便不知该再如何接话下去。安静的走廊里一时间没有人说话,只有穿过的清风卷起树叶和花朵,发出唦唦的声响,也不算太过沉寂。 等两人穿过豫肖阁的首楼大堂时,远远的,就能看见那辆锃光漂亮的黑色慕尚已经在大门口处等了许久了。 一边抬步跨过豫肖阁老旧历史的木头门槛,李云疏忽然脑中灵光一闪,问道:“对了……今天我也算是帮了一个小忙了吗?” 脚下的步子微微一顿,霍铮转首看他,虽然有点不明白青年的意思,但思忖了半晌后便轻轻点头,说:“嗯,今天谢谢你的帮忙,李云疏。” 不约而同的,两人走路的步子都放得缓慢,仿佛在夜色中散步一样。站在这个冷峻淡漠的男人身边,即使原本李公子看上去并不是十分年轻,现在却也多了一种莫名的书生气。 将书包换了右肩再背,李云疏柔和的声音在夜风中十分清雅:“那……我这也算是还了一个小小的人情债吗?” 霍铮:“……” 见着男人沉默无语的模样,李公子噗哧一声轻笑出声,然后说道:“我只是开个玩笑。今天能够来到这里,见到这么多有意思的东西,我真的很高兴。谢谢你能带我来这里,嗯……见见世面吧。” “……你就这么想还债?” 男人的语气里夹杂了一丝无奈妥协的味道,但是偶尔神经大条起来的李公子却是什么都没有察觉到。他理所当然地点了点头,道:“之前母亲希望我早点出院,也是不想欠你太多。霍铮,这些年你做的事,我们真的很感激。” 面对着这样认真郑重的李云疏,霍铮捧着红木方盒的手指微微缩紧。他垂眸看了一脸正色的青年许久,最终还是重重地叹了一口气,道:“今天我也很感激你,李云疏。” 忽然听到这话,李公子一愣,下意识地说:“这只是一件小事,你并不用这样客气,算不上什么大……” “算得上。”霍铮斩钉截铁的话语将李云疏接下来的话都堵进了嗓子里,俊美的面容上依旧如同往昔一般的沉静淡漠,但是那双眸子里凝重的神色,却让李云疏也渐渐的认真起来。 走到了那辆漂亮优美的慕尚旁,司机早就跑了过来双手接过霍铮手中的红木方盒,将东西放进车内。而车旁,霍铮微微低头,幽邃漆黑的瞳孔里倒映着青年怔然的模样。 薄唇微勾,霍铮低低笑道:“你的小事是我的大事,正如同对于你来说,我的小事就是你的大事。” 李云疏一愣:“这根本就不等价……” “在我眼里,这块茶砖就值b大的一栋艺术大楼。” “!”李公子惊讶地微微睁大双眸,精致昳丽的面容上露出惊骇的神色,他怔了半晌才回过神来,然后悠悠叹了口气,语气无奈道:“原来……你一直都知道我在说什么。” 皎洁明亮的月色在漆黑的夜空中晕染出一圈浅黄色的光晕,天上繁星寥落,地上灯火辉煌。 终于见到青年这副不再沉着冷静的模样,不知怎的,霍大少心情大好,语气里连自己都没发现的多了一点调侃的意味:“只是随便猜了一下,没想到……猜对了?” 李公子顿时憋屈地不行:“……” 等两人上了车后,黑色的慕尚迅速地发动、行驶,豫肖阁轩宇壮阔的楼宇很快便消失在了道路拐角的地方。李公子吃了个瘪,略有些闷闷不乐地抱着自己的旧书包,低头坐在霍大少的身旁,一言不发。 而另一边,就连司机今天都忍不住透过后视镜转过头看了自家boss好几遍。看着镜子里霍大少那依旧严峻冷肃的面容,司机大哥想了很久,在心中暗骂一声:又想多了!大少爷哪有心情很高兴嘛! 当车子平稳地驶上环城高架,可怜的李公子已经掰着书包的拉练玩弄了很久。突然之间,一道灵光从李云疏的脑中一闪而过,清雅漂亮的眸子顿时睁大,李公子反射性地转头看向一边的男人,问道:“我什么时候欠你一栋楼了?!难道最多不是半栋?!诶对啊,那这样来说按你刚才的说法,你似乎……欠了我半栋楼,霍铮?” 唇边本就不易察觉的弧度顿时僵住。 霍大少面无表情地直视前方,抬眸在后视镜里给好奇的司机使了个眼色让对方老实下来后,他才默默地转过头,看向眉眼间尽是喜悦之色的青年。 “……我们还是……继续谈论一下刘老的事情吧。” 每次碰上李公子,霍大少的结局只有一个—— k·o! 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三章 茶香四溢 作者:莫晨欢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三章 八·九点的b市正是一天中最为拥堵的几个时段之一,但是今天的路况却是异样的顺畅,等黑色的慕尚缓缓驶入那片老旧的住宅区时,也不过十点左右。 李云疏刚刚下了车还没站稳,便看见身姿挺拔的男人正站在车旁看着自己,神色平静。他稍稍愣了一会儿,然后笑道:“天色不早了,你也早点回去休息吧,霍铮,谢谢你送我回来。” “不用谢,你也早点休息吧。” 就算到了这个点,清凉舒爽的晚夏夜晚里,在小区里散步锻炼的人也是不少的。路过的几个人都将视线不由自主地投在了这辆大气漂亮的轿车上,少有几个人多看了站在一旁的两人一眼,也只会惊讶的“咦”一声:“这不是李姐他儿子嘛!” 两个人都是极其习惯外人目光的,所以并未对这些投过来的视线太过在意。而等两人再说了几句后,李云疏便背起那个发白陈旧的老书包上了楼,没走几步,他的背影便消失在了楼梯黑暗的拐角处。 回家的步伐总是十分轻快的,李云疏没几分钟便上了五楼,开门进入了屋子。 而他所不知道的是,那个沉默俊美的男人一直伫立在楼下,仰起头认真地看着他的身影透过楼梯的窗户一下下地冒出。二楼拐角的感应灯亮了,三楼的亮了,四楼的亮了…… 五楼的灯亮了。 等到最后看见五楼那扇一直黑洞洞的窗户忽然向外洒出了白色的灯光,霍铮看着青年渺小的影子被灯光投射在了窗户口,直到几分钟后那扇窗的灯光再次消失,他才收回了视线。 微凉的夜风吹拂起了男人额前的碎发,将饱满的额头显露出来。漆黑幽邃的凤眸里隐藏着复杂的情绪,霍铮就这样一直倚在车旁,也不说话,只是低头沉思着。 不知过了多久,他才轻叹一声将手机从口袋里拿出。轻轻地拨了号后,在一阵简短的嘀声后,电话很快被人接起。 电话那一头,张特助略显讶异的声音传来,似乎没想到对方会在这个时候打电话:“霍先生,请问有什么事吗?” 霍铮沉默地拧紧了眉头,良久,就在张特助想要再出声询问时,只听见一个低沉磁性的男声透过电波传递过来,语气无奈犹豫:“帮我查一个人的资料。” 电话那头的声音顿时严肃起来:“霍先生,请问是谁的资料?” “李云疏。” b大的开学季总是伴随着各种各样的社团活动如火如荼地展开,只要走在校园里,到处都可以看到忙碌奔走于各大社团的学生们,整个学校都洋溢着一种青春活跃的气息。 李公子自然也收到了好几个社团的邀请。 曾经的李云疏与霍少泽“狼狈为奸”,作为b大难得的几个小混混,两人飙车、喝酒、鬼混,样样都做,唯一不会做的就是好好学习,所以自然不会有什么社团愿意接手这样两个小混混了。 而如今,一切则大有了不同。 自从开学当日那一张张各个角度的偷拍照被好事者们上传到了b大校园bbs上后,李云疏便红了。嗯,不是以前的黑红,而是那种红得发紫、红得发亮的……火红。 将一头金灿灿的黄毛染回了正常的黑色,脱下奇形怪状的骷髅图案衣服,当李公子捧着两本书籍走在b大的校园里时,一种书香卷气、一种青年俊雅的气质,便默默地在整个b大弥散出来,透过互联网…… 传到了几乎路过十个人里,就有三个人对李公子指指点点的地步。 但是人李公子是什么人? 当年高中状元、意气风发地骑着高头骏马绕着长安城□□了三圈的李公子,自然不会在意这些怀揣着暧昧气息的小眼神。什么叫少年才俊,什么叫风姿难掩? 李公子就是这些词语最恰当的阐释者! 而李云疏倒是对这些“爱慕”的眼神以及偶尔出现在书桌里的粉红色信封视若无睹了,但是跟屁虫霍二少倒是有点坐不住了。 一开始,霍少泽还能够将那些从校园各个角度投过来的偷瞄自恋地归结于自己的英·俊帅·气,但是等到几天后次有女生当街拦下李云疏并害羞地塞上了一封洋溢着少女气息的情书后,霍二少的世界观就逐渐崩塌了! “这女生是不是有点近视啊,居然把情书都给错了人!” 如果说,一开始霍二少还能用这种完全没有逻辑的理由来欺骗自己,那么……等到他看见经常出现在李云疏书桌上的爱心早点、粉色x情书后,就算是大条自恋如霍少泽,都只能嘤嘤嘤地趴在桌子上痛哭流涕不止。 “qaq不带这样的……怎么这些人都只写情书给你啊老大!我呢我呢!说好的国民校草呢!” 李云疏:“……国民校草?” 霍小二使劲地点头:“就是我呀!我自封的!” “……” 面对这样“沉重”的打击,霍少泽原本坚硬如山的自恋心明显崩塌得不行,甚至在王老教授的文学课上,他都没有从这样悲壮残酷的事实中清醒过来。 下课铃刚响起来,教室里便稀稀落落地走了不少人。李云疏走到讲台边从王老教授的手中接过了三本厚重沉甸古书,他还没来得及说一声谢,便见老教授满脸愁容地转头看着教室门的方向。 李云疏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一下子便看见霍小二正搭拢着脑袋,没有力气地靠着教室的金属大门在等李云疏一起走。脑袋上的头发已经长出了一些,霍少泽这副蔫蔫的模样,活像一棵打了霜的白菜。 老教授语重心长地说:“这个……李同学啊,你和霍同学的关系好像不错。今天这霍同学好像心情不太好啊,你多安慰他一下吧。这年轻人就这么没精神气的,真是太不正常了啊。” 李云疏看着霍小二那一张生无可恋脸,又想起之前那句信誓旦旦的“国民校草”,顿时什么同情心都没了。只见李公子一边将借来的三本书放入了书包中,一边说道:“放心吧王教授,等中饭吃点肉,他就又会生龙活虎了。” “诶?” 李云疏将旧书包背在了右肩上,抬起头,精致姣好的面容上露出一抹淡雅的笑容,语气无奈道:“他就是这样,您不用理他。对了,谢谢您的书,我会在下周上课前看完、还给您的。” 老教授的脑回路一时间不大跟得上李云疏的话题,只见老人家愣愣地挥了挥手,支吾了几句“啊你有空再还吧”后,便呆傻地目送着人家李公子走到门旁,拎起了霜打的霍小二,消失在了教室的大门口。 王老教授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感慨道:“年轻人啊,真是……活力四射啊!” 确实是辛苦老教授的理解能力了,在老人家的词典里恐怕从未出现过——“逗比”、“二货”……这类专属于霍少泽的词语吧。 而正如同李云疏所说,当他拎着霍小二走到了学校的停车场,两人刚上了车,李云疏便说了一句:“今天中午去我妈店里吃饭吧,她特意为你准备了糖醋排骨和红烧鱼。” 这话顿时让霍二少的眼睛放出贼光! “诶?!李婶要烧这么多我喜欢吃的菜?!” 眼见着这个刚刚还“我是一颗蘑菇谁都别理我”的少年忽然间阳光灿烂了,李云疏又是无语又是好笑,只得勾了唇角,微笑着颔首:“嗯嗯,没错,都是你喜欢吃的菜。” “老大!你不早说!那我们还等什么,赶紧去吧!” 话音刚落,霍少泽便狠狠地踩下了油门,伴随着一阵“嗡”声,白色的别克车很快驶出了地下停车场。大概是由于整个b市都感觉到了霍二少那两眼放绿光的饥饿,一路上除了个别红灯有些拥堵外,整个道路都畅通无阻到诡异不寻常。 霍少泽飞速地将车停好,而李云疏则早就拎着书包进了自家的小裁缝店。 装了四五本线装书,那老旧干净的书包被李云疏轻轻放在店门旁的桌子上,发出“咯噔”一声脆响。李云疏进了店门四处张望了一番,却惊讶地没有找到李母的身影。 李云疏沉思了片刻,然后便抬步进了店后的小厨房,果不其然地见着李母正低着头不知道在做些什么。 唇边慢慢扬起一抹温和的笑容,李云疏张了嘴还没出声,话刚到嗓子眼便又咽了回去。只见这个一向温婉朴素的中年妇女伸手在自己的脸上抹了一把,似乎是在擦拭脸上的灰尘,又似乎是在……擦拭泪水。 清挺的眉峰微蹙,李云疏皱紧眉头正打算开口,声音却被一个洪亮活泼的男声打断:“李婶李婶!我们来了!你在哪儿啊李婶~!” 李淑凤赶紧麻利地又伸手抹了一把脸,她一边回头,一边提高声音说道:“诶,我在这儿……”声音戛然而止。李淑凤看着站在小厨房门口的儿子,整个人都僵硬住了,良久,她才露出了一抹慈爱的笑容:“小云啊,你什么时候来的也不和妈说一声?站了多久了?” 而此时此刻,挺拔漂亮的青年却已经大迈步,走到了她的身边。 李云疏微微垂首,清澈透亮的浅琥珀色眸子认真地盯着李淑凤湿润的眼睛和脸颊上的泪痕看了许久,越看他的神情便越凝重,等到了最后,他的面色已经沉重到能滴出水来。 “妈,你怎么哭了?是发生什么……” “没有!刚才妈切洋葱正好被呛到眼睛了,这不你喜欢吃洋葱吗,妈就多切一点放进去。” 李云疏诧异地停住了声音,他微微侧开身子,正好见到那刀痕斑驳的砧板上正放着几颗切到一半的洋葱。虽然心中还觉得有一些异常,但是李云疏却还是点了点头,说:“妈,如果您以后还要切洋葱的话还是带上眼镜吧。您年纪大了,眼睛也不好了,要注意保护。” 听着儿子关心的话语,虽然语气略显认真严肃,但是李淑凤脸上的笑容却又更灿烂了几分。她一个劲地点头,道:“好好,妈会注意的,小云你不要担心。” “妈!您这些年操劳身体也不是很好,要注意身体啊!” “妈知道,妈都知道……” “您昨晚上又赶夜工做衣服了吧?” “诶?你怎么知道?” 见着李母一副惊讶的模样,李云疏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说道:“妈,以后您如果再这样的话,我……” “妈都知道、都知道!” “……”话又被打断,李云疏顿时一急:“妈,您不可以这样不关心自己的身体!如果……” “诶老大,李婶~我们什么时候开饭呀开饭呀~~~”随着一阵得意的小波浪线,一个脑袋突然从厨房门口冒了出来,霍少泽乐颠颠地说:“糖醋排骨,红烧鱼~我的糖醋排骨红烧鱼在哪儿!” 李云疏:“……” “李婶,你看见我的糖醋排骨了嘛!” “诶就在隔壁吴大爷的冰箱里搁着呢,二少爷等着啊,李婶给你端去!”趁着这个机会,李淑凤赶紧跑出了厨房,没两下便消失在了李云疏和霍少泽的视线里。 霍少泽奇怪地摸了摸脑袋,有些困惑地问道:“老大,今儿个……李婶怎么急啊?” 沉默了片刻,就算脾气好到如李公子都忍不住对这个一心只知道吃的家伙怒道:“霍·少·泽!!!” 霍小二下意识地双腿合并、飞快地行了个军礼:“到!” 李云疏:“……” 霍小二:“?” “……”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四章 茶香四溢 作者:莫晨欢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四章 一顿饭,吃的时间极其短暂。 所有的菜全部热气腾腾地端上了桌,还没等李云疏夹上几筷子,便在霍少泽的风卷残云下消失得干干净净。所幸李云疏手快地夹了几块排骨放入了李母的饭碗里,否则还不知今儿个能不能吃饱。 饭后又吃了点水果,李云疏和霍少泽便在李母的挥别中离开了小裁缝店,往霍家大宅而去。最近学校的作业开始渐渐多了起来,李公子就是再怎样智商超绝,也不得不在现代历史文坛名人面前败下阵来。 毕竟……他几乎都不认识。 原本李云疏想着在b大图书馆借借书、弥补一下自己所不知的这段历史风云,但是霍少泽却用力地拍了拍胸脯,倍儿自信地道:“老大,你哪儿还用去什么图书馆啊,来我家呗!” 于是,在霍少泽极度热情的推荐中,李云疏最终还是选择先去看一看,到底是什么样的藏书量能够让霍少泽有这么大的自信。 白色的别克在拥挤的车流中只是毫不起眼的一点,从西三环到西六环,老城区的岁月沉淀感渐渐被稀释,新兴的现代钢铁城市越来越立体客观地呈现在李云疏的面前。 车子越走越人烟稀少,等穿过那条长长的桦树林后,几乎彻底看不见了人影,只有道路两旁如同卫兵一样站立笔直的白桦树因阳光而投射下斑驳的树影,一下一下地从车窗上飞快扫过。 再行驶了约半分钟,远远地便见到了那扇高大雄伟的雕花镂空大铁门。 大铁门悠悠地打开,车子便以缓慢的速度行驶穿过,真正进入了霍家大宅。 大概是因为到了家,霍少泽的心情明显十分的轻松愉悦,他一边摸着方向盘一边对副驾驶座上的李云疏说道:“嘿嘿老大,幸好我哥给我配了辆车,要不然我们就要走好久才能回家了。” 正说着,车子绕了那座大理石喷泉180°,在大门前缓缓停住。霍少泽吊儿郎当地蹦跶着下了车,李云疏正准备开门下车,车门便忽然被人打开,他一抬头,便见到一位穿着西装的老人正微笑着向他点头。 “诶赵叔你怎么出来了呀,今天的晚上准备吃什么啊?” 那老人朝李云疏恭敬地颔首,然后便转头对霍少泽鞠了个躬,说道:“二少爷,按照大少爷临走前的吩咐,今晚准备了您最·不·喜·欢的皮蛋瘦肉粥、芙蓉蛋汤和桂花糕、芡实糕。” 李云疏:“……” 在别人面前丢脸也就算了,但是在自家老大面前,霍小二还是得有几分尊严的! 只见少年尴尬用力地咳了两声,然后将脑袋凑到赵管家的耳边,小声嘟囔道:“赵叔,你看今天老大咳……李云疏也来了,你怎么也得给我点面子啊。反正大哥也不在,你就来点我喜欢的嘛!” 闻言,便见这位年纪虽大却仍旧精神风度的老人微笑着站直了身子,花白的头发用发膜打理得完整体贴,他看向李云疏,慈祥地问道:“李少爷,请问您觉得今天的晚餐安排符合您的喜好吗?” 李云疏抬眸瞄了一眼不停朝自己使眼色的霍少泽,然后转开视线,淡笑着勾起唇角,语气温和道:“赵叔,我觉得今晚的晚餐真是安排得十·分·妥·当、完·美·至·极。” 霍少泽:“qaq!” 都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但对于人家李公子来说,中午的仇…… 嗯,晚上就该报了。 对于霍少泽来说,伤心憋屈这种情绪能够坚持十分钟,就已经算是了不得的事情了。 刚刚还暗自地生李云疏的闷气,但是当二人走进了正厅还没几分钟,霍二少又得意显摆地说道:“老大,你既然失忆了,那就肯定记不得我家的事了。正好老爷子去了s市修养,我哥也到港岛出差去了,我就带你到处逛逛呗!” 李云疏闻言挑起一眉,问道:“难道不应该先带我去看看你嘴上夸得天上有地上无的私人图书馆?” “哦对!我们先去那儿吧,你就把东西放在那里好了,反正那儿也有一个位子。” 穿过漂亮宽大的正厅,李云疏这才发现这间宅子的大小着实是出乎了他的意料。光以一层走廊的长度来看,便至少有二十多米深度,两边的房间包括了娱乐区、餐厅和厨房,走廊两边的墙壁上挂了一些长卷书法、字画。 等两人走到了尽头、在那扇暗褐色的红木小门前停下时,李云疏已经看到了几张熟悉的山水墨画,是潇洒的泼墨山水和人物图,仅以他的匆匆一瞥便能发现绝对是正品。 走到那扇门前,霍少泽一边伸手按住了金属门把手,一边故意挤眉弄眼地说道:“老大,你可要准备好了啊。我敢保证,你绝对会吓一跳的哈哈!” 李云疏轻挑一眉,不置可否地勾起唇角。 对于这种幼稚的挑衅,李公子根本不会放在眼里。 霍少泽见状却也不气恼,只是耸了耸肩“嘿嘿”笑了两声,然后“卡嗒”一下按下了门把手。只见一束明亮的阳光透过细小的门缝照射出来,将空气中飘舞的微粒照亮。 霍少泽推门的动作极慢,仿佛是在刻意吊李云疏的胃口。那重重的门一点点地被打开,晚夏下午的阳光略微刺目,李云疏顺着那门缝看去,微微眯起眸子,等过了片刻才彻底看清了屋内的景象。 在见到屋内场景的那一刻,李公子姣好的凤眸渐渐睁大,整个人微微怔住。 这是一栋高达三层的圆弧形建筑,半径十米的三层房间内,只有三分之一是用落地的大玻璃窗作为墙壁,而另外三分之二则全是弧形的书架,高而密集的书籍从地面足足排到了天花板。 屋顶两层的水晶吊灯在阳光的照耀下,反射着璀璨夺目的光芒。一把高约十二米的木梯随意地放置在了李云疏正对面的书架旁,便于挑取上层书架上的书籍。 而在干净整洁的落地玻璃窗前,有一张从玻璃上延伸出来的玻璃小桌,一把木制的藤椅和一盏落地的灯,除此以外便再无其他东西。 简洁的设计,明朗的采光,丰富的藏书,弥散的墨香。 这一切,就算是见多识广的李云疏也不得不怔神。 “嘿嘿,老大,是不是很厉害啊!以前我次进来的时候也觉得超级厉害的,虽然看了几次后就觉得不想再来了。”霍少泽清亮的声音在李云疏的耳边响起,将他快要飞到天际的思绪又拉了回来:“你就坐在那里翻书吧,如果想知道哪本书放在哪儿,在个书架旁边有一台电脑可以查询书籍的编号,这样就好找啦!” 跟在霍少泽的身后走到了那张玻璃小桌前停下,李云疏一边将书包放下,一边随口问道:“没想到你居然还特意置办了这样一个私人图书馆,这真的不像你啊,霍小二。” 早就习惯“霍小二”这个名字的霍少泽闻言“咦”了一声,然后奇怪地摸摸头,问道:“老大……难道我没有和你说过,这是我哥的私人图书馆吗?” “……” 你到底和谁说过了!!! 霍少泽乐颠颠地将桌上的一本书粗暴地拿在手上,说道:“我怎么可能会看这些书啊,老大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这一看字……头就大了,哪儿还能看这么多书?这玩意儿对于你们这种人来说可能是天堂,对我来说那就是地狱啊!” “哦?这个意思是……你很讨厌看这些书了?”李公子白皙的面庞上露出一抹淡雅无害的微笑,用平和的目光望着眼前的少年。 全然没意识到自己似乎正在往一个圈套里钻的霍少泽大大咧咧地猛点头:“可不是嘛!这要让我看这个,还不如让我去绕着房子跑十圈更舒坦一点。” 李公子轻轻地“哦”了一声,然后将抬头认真地看着霍少泽,唇边笑意不减:“霍小二,那接下来这几天你也留在这里陪我看看书吧。作业还是要完成的,我相信你的实力。” “诶?!!!”霍二少惊呼:“难道不该是老大你准备好给我抄……额……” 霍少泽的声音全部都咽在了嗓子里,再也说不出一个字。 只见李公子微微勾起唇角,眉眼稍弯,神情温和地望着可怜的霍少泽。似乎与以往那副温润淡然的模样没什么不同,前提是忽略那浅琥珀色的瞳孔里危险威逼的目光。 qaq 嘤嘤嘤嘤,为什么老大给他的感觉…… 好像大哥那个死冰山啊啊啊!!!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五章 茶香四溢 作者:莫晨欢 第二十五章 第二十五章 第二十五章 虽然李云疏是给霍少泽下了威逼令,但是按照霍二少那“一看书就晕、一坐下来就想乱动”的性格,也只是坚持了两天便再也不愿意呆下去了。然而这个时限已经远远超出了李云疏的预料,所以他便也没有再强迫对方坚持下去。 在第二日的傍晚,沐浴着夕阳温热的光芒,李公子坐在那张弹性的藤椅上,无可奈何地说:“这两天你表现得很不错了,看了这么多书,想必一份3000字的论文应该是可以拿出手了。下周记得要交作业,现在就……好好去休息一下吧,小泽。” 一听这话,霍少泽立即激动地从凳子上将书“啪”的一声阖上,道:“下周一定交,一定交!”说着,霍二少连东西都不想拿地就拼命往大门口跑,一边跑还一边喊道:“老大你慢慢看,我去隔壁玩一会儿,有事记得叫我啊!” 李云疏看着他这副恨不得插翅逃离的模样,是又无语又好笑。 等到霍少泽离开了这间私人图书馆后,这个地方才是真正的归于宁静。 没有了霍二少的磨牙打呼噜声,没有了不耐烦的翻页声,除了渲染了半边天空的瑰丽晚霞和失去了热度的阳光,只有一个低头认真看书的青年和在房间里不断回响的刷刷写字声。 整个场景安宁而美好,仿佛一副洒了柔光的画卷。 等天色渐暗、月上半空的时候,简单地吃过了晚饭,李云疏又回到了这个安静的地方。按下了落地灯的开关后,晕黄温柔的灯光便洒了下来,将房间的一角照亮。 霍铮的私人图书馆虽然肯定不及b大图书馆以及其他公立图书馆的藏书量丰富,但是其涉猎的书籍繁杂,已经远远出乎了李云疏一开始的想象。 曾经,李云疏也拥有一座很大的书房,从他识字开始便在里面看书学习。里面的书是他的母亲从天南海北搜罗来的,既有番邦的文化习俗,又有各类百科大全,即使在整个长安,丞相府的藏书楼也是赫赫有名的。 但是再大的权利和金钱,也敌不过时代的发展变化。 就像李云疏就算再如何的天资聪慧,也始终不知道地球的另一端还有一个名为米国的国家,也永远不知道人类都是由一只猴子进化来的。 而在这个私人图书馆里,上到天文地理、下到自然科学,琳琅满目。就在这短短的两天里,李云疏虽然没有将所有书籍的目录全部扫阅一遍,但是大概也知道了这些书的量多已经不是普通人家可以负担起的了。 但是每当他想起这间图书馆的主人那副淡漠冷静的样子,便怎样也无法将对方与一个喜好读书的形象联系在一起。 将一本厚厚的线装书从书架上取下,李云疏一边摇着头向门口走去,一边低叹道:“难道真的是……人不可貌相?” 这个问题并没有困扰李公子太久,便被抛到了脑后。右手上掂量着那重达三四斤的厚书,李云疏走到了门前,左手按在了门把手的地方打算按下。 这本书实在太厚,而内容也十分丰富,就算是扫书机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看完,所以李云疏打算询问一下霍少泽,看看可不可以带回家。 异变就出现在开门的那一刹那。 “卡嗒——”一声清脆的声响过后,开门的那个瞬间仿佛跨越了一个世纪般的缓慢。 李云疏刚刚按下门把手还没拉开,便看见这扇门自动地向内推开,他诧异地赶紧向一旁退让半步、避开了向自己脸庞撞来的门框,但是下一秒,却直直地撞进了一个宽广温暖的胸膛。 “诶?” “嗯……” 一道沉闷的吃痛声在李云疏的头顶响起,他下意识地抬头看去,额头却正好撞上了来人的下颚。这重重地再次袭击彻底让两人都受了点轻伤,李云疏踉跄的后退一步,手中的书也失手掉落在了地上。 “抱歉,刚才没有看见有人,所以……”一边揉着额头一边抬首,李云疏歉意的话语慢慢地堵在了嗓子里。清雅的凤眸微微睁大,他惊诧地看着这个同样用手轻轻揉着下巴的男人,惊呼:“霍铮?” 霍铮显然也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看见李云疏。 又或者说,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在路过这扇门的时候下意识地去打开它。 下颚上还有一点钝痛的感觉,但是霍铮却已经松开了手,垂眸看向了青年额上微微发红的地方。英挺的眉头慢慢蹙起,深刻俊朗的面容上露出一抹困惑的神色,霍铮低声问道:“你怎么会在这里,李云疏?” 李云疏反射性地回答:“我来看书。” 霍铮:“……” 在书库里出现,好像确实除了看书外,没有其他任何的理由了。 李云疏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回答似乎有些偏差,他轻轻咳了一声,然后解释道:“最近学校布置了一篇论文,我有一些不大理解的地方需要查阅资料,所以小泽就推荐我来了这里。”顿了顿,一道灵光突然从李云疏的脑中闪过,他惊讶地问道:“难道他没有告诉你?!” 穿着一件暗黑色的薄风衣,霍铮抬步上前进了屋内。他俯身将掉落在地上的书捡了起来,然后抬起头,看向一脸茫然的青年,最后长叹一声:“嗯,他没告诉我。” 李云疏:“……” 怎么有一种偷偷跑进人家家里借东西,被别人抓包的……罪恶感? 昳丽精致的脸上露出一抹难以形容的复杂神色,在李公子的脑海里,已经准备了一百种方法让霍小二知道什么叫——办事该有·始·有·终! 但是这些都毕竟是未来的事情了,而如今,李云疏真正要面对的人却是眼前这突然归来的男人。他思忖了半晌,问道:“之前听小泽说你好像去了港岛出差,这么快就回来了?” 霍铮轻轻颔首,道:“嗯,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所以没有耽搁太久。”话音刚落,他似乎又想起了什么,补充道:“对了,你为刘老挑选的寿礼他非常喜欢,想必以后就会有更多人知道该怎样投其所好了。” “他喜欢就好。”话渐渐说开后,气氛也变得融洽许多。李云疏歉意地说:“抱歉,我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就随便使用你是私人图书馆,希望你不要介意。” 闻言,霍铮却没有立即回答。那双深邃漆黑的眸子紧紧地盯着眼前一脸无奈的青年,霍铮挑起一眉,眼底闪过一丝调侃的颜色:“所以……这个你也要还吗?” “……” 看着青年白皙的皮肤上慢慢升起了两朵红晕,闷骚的霍大少也意识到似乎这次欺负得有点太过了。他轻轻咳了两声,说道:“我已经很多年没有时间来这里看书了,你要是需要,可以随时来,没有关系。” 可是这种亡羊补牢的措施却显然没有效果,李公子低着头,声音都闷在了嗓子里:“多谢你的好意,我想不用了,也不是什么大事。” “……” 霍大少身子一僵:好像真的是有点生闷气了? 霍铮身子笔直:“请你一定要来看书。” 李云疏:“……” 既然主人都来了,李云疏便也不再需要出门去找霍少泽了。经过霍铮的同意,李云疏将那本厚厚的书放入了自己的书包里,算作是外借了。 不同于霍少泽的毛躁、没耐心,在霍铮的介绍下,李云疏真正地将这一间硕大的书房走了个遍。从最南角的人文区,到最北边的科技金融区,这近万本的书海散发着幽幽的清香,仿佛一杯浓香四溢的茶茗,正在吸引李公子去翻查、 事到如今,李云疏也只能在心里暗自庆幸:对方允许自己虽是来阅读、外借。否则这么大的一个宝库,如果他以后真的无法再来,那种肉疼感就是再怎样忽视,也不可能彻底忘记的。 一轮圆月静静地悬挂在黑夜正中,将清辉徐撒大地。一抹暗黄温暖的灯光照射下,由于屋外漆黑一片的环境,落地窗上倒映着两个身影:一个低头书写记录,一个后仰着闭目养神。 往日里,就算是没有时间看书,霍铮也经常会来到这个地方,就是坐在这儿静静地呆着。 书籍是一种极能安抚人心的东西,徜徉在浩瀚的书海里总是能让他暂时忘记商场上的明争暗斗,获得一点短时间的清闲。 而今天,当他坐在这里、对面正对着那个认真写字的青年时,那种安宁美好的感觉又莫名地增加了几分。 耳边是唦唦的笔尖与纸张摩擦的声音,眼前是俊秀漂亮的青年专心致志的模样,就算是对外貌从来都没有任何偏颇的霍铮,此时此刻也不由地在心中感慨道: 这个人,真的很好看。 有人说过,一个男人最帅气的样子是他专注于工作的时候。这个说法霍铮曾经也听说过,但是他却一直没有放在心上。而如今,当他真的看到这副场景时,却也无法无视心中那慢慢升腾起来的愉悦。 他的审美观,不容许他来否定现在这副画面的美好。 无论是淡雅如远黛般的眉峰,还是高挺笔直的山根,就是那凤眸微垂、凝视纸张的模样,都仿佛是用了一把小小的扇子在霍铮的心头轻轻搔刮着。 那么柔软,那么温和,动作轻柔得让他无法说出那种微弱的悸动,只有从心脏处顺着血管蔓延出去的酥麻感清楚地见证着—— 一种难以言喻的奇怪。 视线慢慢地下移,霍铮看着那只修长瘦削的手姿势标准地握着细细的笔杆。黑色的钢笔,白皙的手指,这对比鲜明得让他的眸子慢慢眯起,心中奇怪的感觉也又扩大了几分。 但是,当一切转移到了那张黑纸白字上,转移到了那个风骨傲然的字上时,所有的一切都仿佛不言而喻了,所有的感觉都好像彻底化为一朵烟花,“轰——”的一声炸裂。 那是一个“铮”字。 墨水在白纸上徐徐勾勒,每一个拐节都笔锋显然,君子之风难以掩饰,如同青竹一般傲骨铮铮。 霍铮的手指渐渐缩紧,修剪圆整的指甲顺着这动作一点点地掐进掌心。 而这些,沉浸于书本海洋中的李云疏自然是一点都不知道的。 不知过了多久,这个俊美优雅的男人才轻轻地叹了一声气,缓慢地闭上了双眸。 那个从次见面就在心底种下了的一颗种子,在这个时刻终于萌发出了棵嫩芽。但是就是在这样还不成熟的情况下,它却已经迫不及待地彰显自己的存在,宣扬自己的到来。 好像有什么……不对了。 第二十五章 第二十六章 茶香四溢 作者:莫晨欢 第二十六章 第二十六章 第二十六章 安宁静谧的图书馆里,暖黄明亮的灯光下,形容俊秀的青年正低着头,认真地在本子上记录着什么。乐文小说 他写字的速度并不快,甚至遇到个别字的时候还略有停顿,但是每个字却都写得非常漂亮,赏心悦目。 唦唦的写字声就这样在房间里回荡了很久,不知是到了什么时候,忽然那写字的声音猛然顿住。不过片刻,李云疏无可奈何地伸手在对面男人面前的桌子上敲了敲。 清脆的敲声将霍铮的注意力一下子从手中的书籍上吸引过去,他抬起头,便看见对面的青年用一种温煦柔和的笑容静静地凝视着自己,那微笑中……似乎有些微弱的赧然。 霍铮挑起一眉:“?” 李公子轻叹一声,道:“你知道……这个,是什么意思吗?” 霍铮低眸看向那本递过来的书,简单地阅读了一下后,便直接念了出来:“《derphilosophiedesrechts》,《法哲学原理》,这是黑格尔在柏林大学任教的时候写下的一本精神哲学的著作。”顿了顿,他诧异地问道:“你在学习这个?” 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李云疏摇头说:“只是参考资料里可能需要用到这个。精神哲学?听上去似乎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东西。你曾经学习过这个吗?” 轻轻地将手中厚重的原文书直接阖上,霍铮将书籍搁置在了玻璃桌上后,便后仰着靠在了柔软的小沙发上。 右腿抬起叠错在左腿上方,骨节分明的双手交叉了轻放在腿上,霍铮面色平静说:“我没有选修过哲学,不过看过一些关于这方面的书。如果你有兴趣,在f标区的书架上有几本精神哲学的书籍。” 听了这话,李云疏倒是也将手中的书籍放下了。他微笑着看着对面淡定沉着的男人,说:“我记得小泽有说过,你出国回来后就很少再来这里看书了。不知道你大学时研修的是什么专业?” “经济学。因为我的学校并没有设置ba课程,所以之后我又去另外补修了ba。” 面对着自己全然不理解的词汇,李公子微微一笑,从容不迫道:“真的是非常厉害啊。” 闻言,霍铮稍稍一愣,问道:“你对这个有兴趣?” “……大概并没有吧。”眼看着对方皱了眉头似乎还想要再说些什么,李云疏赶紧将手中的笔记本拿起,指着上面的一行字问道:“对了,我之前还碰到了一个问题,本来想问问小泽的,如果你方便的话,可以请教一下吗?” 被突然打断了思路,霍铮微怔了片刻便低下头看去。当视线触及到白纸上那劲骨丰肌的字迹时,他的心中稍稍一颤,接着又完美地掩盖住了惊艳的情绪。 极美的东西即使看了再久,也依然会觉得出彩绝世。 霍大少依旧冷着一张脸,面无表情道:“《枕草子》的话,是岛国一位女性歌人留下的随笔集,如果你想去查阅的话,h标区是有这本书的。” “你居然都记得在哪儿?”李云疏惊讶地问道。 一开始他只是单纯地想要转移对方的注意力,但是当这人第二次明确地说出书籍所在的标区后,就连李云疏都不免诧异了。能够记清楚每本书的所在位置,这说明就算没有将任意一本书籍都翻过,也至少全部看过书脊,而且还不止一次。 霍铮抬眸,反问:“难道……我不能记得?” 李云疏的眉头渐渐皱起,精致漂亮的脸上扬起一抹不可置信的神情。他认真地凝视着对面坦然淡定的男人许久,然后倏地翻起了自己的笔记本,开始了询问。 “那《被解放的耶路撒冷》你还记得吗?” “l区。” “……《查尔图斯特拉如是说》?” “f区。” “《吉檀迦利》?” “q区。” …… 说到最后,李云疏已经干脆离开了藤椅走到了高大雄伟的书架前,开始不停地搜索书籍名称,一个一个地报数,甚至还多次记下某一标区的书名,刻意走到其他标区前才提问。 但是这一切的所为,却好像完全没有起到任何效果。 不知何时,书库顶端悬挂而下的双层水晶吊灯已经点亮,明亮灿烂的灯光将水晶切割面反射了绚丽的光芒,也在木制的地板上留下斑驳的灯影。 浩瀚的书海旁,是身姿清俊的青年在不停地走动、查询、转身、提问;沉寂的黑暗前,是俊美优雅的男人沉着冷静地靠在小沙发上,轻松地回答。 这是一种根本很无聊的游戏,但是这两个智商高于平均水平线的人却似乎玩得……十分开心。 这或许就是大智若愚。倘若是霍少泽来到这里,恐怕早就打了个哈欠,结束了这种你问我答的上世纪经典游戏。 可是如今,在这个房间里的是李云疏和霍铮。 从a区走到z区,又再次返回。李云疏提问了近百个书名,可是对面的那个男人却总是能从容不迫地回答出来,仿佛这上万本的书籍在他的眼中早已被剖析得一干二净,根本没有一点挑战。 又走到某个地方停下了步子,李云疏看了一眼那个晦涩拗口的书名,然后假装往别的地方看了一眼后,才转身向玻璃落地窗前走去,一边走一边轻叹着说道:“我最后一个问题。你知道《摩诃婆……” “《摩诃婆罗多》,c区。” “……” 想李公子自成名以来,那是文场才俊、所向披靡。无论是诗词歌赋,还是策问经义,那就没有李公子不出彩的,没有李公子不擅长的。 而到了这个时代后,李云疏却在庞大繁杂的数据信息时代前先败下阵来,没想到如今……又真的是遇上了一个平生从未见过的对手! 这种宿敌相见的命运感,令李云疏是又感到挫败又觉得欣慰。左右为难的他无可奈何地走到藤椅前坐下,再一抬头,便见霍铮正抬眸望着自己。深黑沉静的眸子里似乎没有一点异样的神色,但是那微微勾起的唇角却让李公子觉得…… 宿敌! 绝对是宿敌! 于是,就在本人一点都不知情的时候,“霍铮”这两个字便已经上了李公子的黑名单。 反观当事人,就是那张万年不变的冰山脸,此时都无法完全掩藏住霍铮有点愉悦的心情。薄唇微勾,冷峻的眉眼也略显柔和许多,霍大少在心中暗自想到:和这个人相处,似乎还挺愉快的。 论脑回路的差异性,李公子和霍大少之间至少隔了一个马里亚纳海沟! …… 月上中天,夜色弥漫。 李云疏低头收拾着桌上的东西,打算回家了。 而另一边,霍铮虽然一直捧着一本厚书翻阅着,余光却时不时地瞄向对面的青年。不知看了多久,他终于忍不住放下书,问道:“需要我送你回去吗?” 霍大少表示:心情好的时候,做个司机也是不错的。嗯,我绝对不是刻意想送李云疏回去,只是……心·情·好。 听了这话,李云疏却忽然停下了手中的动作,诧异地抬头看向对面这个男人,道:“这个就不用麻烦你了,小泽每天会送我回去的。” 霍铮:“……” 没有意识到对方渐渐变黑的脸色,李云疏继续低下头开始收拾起东西来。将笔全部放进袋子里装好,再将笔记本阖上,就在那纸张快要完全合拢上的一刹那,李云疏似乎忽然瞄见了一个什么东西,双眸倏地睁大。 他手中的动作瞬间停住,然后猛地抬头,问道:“《唐诗三百首》你还记得在哪儿吗?” “……什么?”好像一时没有听清楚,霍铮微显惊诧地又重复了一句。 李云疏却似乎心情轻松了许多,干脆直接放下了手中的笔记本,他慢慢地勾起唇角绽放出一抹漂亮的笑容,又耐心地复述了一遍:“我想问你,你还记得《唐诗三百首》在哪个标区吗,霍铮?” “……” 晦涩的《法哲学原理》没有难倒霍铮,偏僻的《摩诃婆罗多》没有问倒霍铮。反而是这最常见的一本婴幼儿启蒙书籍——《唐诗三百首》,真正地将这个博学多才的男人问得无法回答。 二十多年前的记忆,早已在六岁前就没有再去注意过的东西,这样的一本书,就算是霍铮,也根本无法从脑海中再回忆起来。 闭上双眼认真地思索了半晌后,霍铮慢慢地睁开双眸,俊朗深刻的面容上露出一抹无奈的神情,叹气道:“这个……我真的记不得了。” “噗……” 因为收拾东西的缘故,李云疏早就站起了身。而如今,他低着头俯视着对面这个一向冷峻淡漠的男人如今这番无可奈何的模样,便不由自主地笑出了声。 霍铮却也只能无奈地接受自己似乎在最后,又被这个青年掰回一局的事实。他微微摇头在心中叹气一声,还没再开口说些什么,忽然就因那猛地触碰在头上的触感而怔住了。 空荡广阔的书库内,只见李云疏正轻笑着伸手—— 摸·上·了·霍·铮·的·额·头! 霍铮:“……” 李云疏:“……” 两人身子都僵硬了片刻后,李云疏赶紧收回了手,但是尴尬凝固的气氛却在暗示着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 李公子的耳根渐渐发红,由于太过轻松的情绪让他一时忘记了眼前的这人是谁,而直接用对待霍小二的态度来对待对方了。 而霍铮更是一点都没想到对方会有这样的举动。 连空气都要冰冻的尴尬慢慢地延展开来,李云疏抬起手放在唇边轻咳了一声,决定打破沉寂:“没想到你居然会不记得《唐诗三百首》的位置,真是很意外啊……” 霍铮轻轻点头:“……嗯。” 李云疏:“……” 气氛再一次地凝固下来。 不知过了多久,就在李公子下定决心准备直接道别、回家时,忽然,只听一道清脆的开门声在他的身后响起,伴随着少年懒洋洋的话语:“老大,你什么时候回去啊,我送你……诶?!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啊?” 趁机,李云疏赶紧草草地将书包提走,大步流星地走向门口。等走到一脸惊骇的霍少泽身边时,他才回过身看向那个已经站起身的男人,无奈地微笑道:“今天的事真是谢谢你了,霍铮。以后有机会,我还有很多问题想要请教你。” 看着青年温润歉意的模样,霍铮心中一颤,下意识地说道:“我送你回去吧。” “诶哥,我送老大咳……李云疏回去就好了,之前都是我送的,你就放心吧。”霍少泽摸了摸脑袋,破坏气氛地直接插嘴道。刚说完,他又转过头对李云疏说:“我们走吧老大,今天有点晚了,你赶紧回去李婶才不会着急。” 这正是李云疏求之不得的结果:“嗯好,我们赶紧走吧。” 话音刚落,他便回过身向站在落地窗边的霍铮点头示意,接着便和霍少泽迅速地离开了这间私人图书馆。动作之快,时间之短暂,让霍铮连反应的机会都没有,便消失在了走廊的尽头。 霍铮:“……” 大概躲避洪水猛兽,也不过如此了。 当汽车发动机启动的声音在大宅的楼下响起后,不出三秒,一辆白色的别克便绕过那座雄伟大气的大理石喷泉,驶向了大门口。 而在它的身后,一个挺拔高大的男人正站在那面硕大的落地窗前,凝着眉头望着逐渐远去的汽车尾灯。 直到那红色的光芒彻底消失在了霍铮的视线后,他才慢慢地叹了声气,转首看向了被主人遗忘在玻璃桌上的笔记本。 那本笔记本并不漂亮,朴素的淡黄色封面用的是最普通的牛皮纸。霍铮的视线在那深褐色的封面上停驻了许久,最终还是伸手翻开了书页。修长的手指轻轻地翻着纸张,透过那铮然有力的字迹,他似乎看到了那个青年是用怎样的模样写下了这上百页的笔记。 他翻了很久,最后终于找到了那个书写着“铮”字的一页,停住不动。 漆黑深邃的眸子里倒映着那个字力遒劲的“铮”,霍铮俊挺的眉峰慢慢蹙起。他长长地叹了一声气,然后用力地将手中的笔记本阖上,整个人猛地向后倒去、坐进了小沙发里,仿佛失去了浑身的力气。 “李云疏……” 低沉磁性的男声在安静的书库里回荡。 霍铮仰起头,用右手遮盖住了自己的双眼。他的脑海里浮现起数天前张助理调查来的那份厚厚的资料,卓越的记忆力让他就算是现在,也能清晰地想起那资料上的每一个字。 无数的证据都在显示着,车祸后的这个人,真的变了很多。 但是就如同张特助特意在资料最后附上的一份医疗报告上所提及的一样,人的大脑是一个很神奇的区域,有人能够在猛烈的撞击后变成数学天才,也有人能够在车祸后忽然精通十国语言。 李云疏的改变和这些人比起来,似乎显得并不是很突出。 想到这,霍铮慢慢地将右手从自己的眼眶上挪开。他转过首,神情淡漠地看向了窗外那一大片森冷的黑暗,不知在思考什么。 良久,他轻轻叹了一声气,低声道:“你真是变得连我……都快不认识你了。” 这个晚上,静谧的书库,永远不会说话的书籍,只有一个沉默寡言的男人安静地呆在里面,将那微弱得仿佛从未响起过的声音话语摩擦,永远没有人听见。 他说—— “李云疏,你的改变……我很喜欢。” 第二十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