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分节阅读_1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1 书包网【sabbaty】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文案 月圆之夜……前一个时辰,皇帝在自己寝宫捡到一个凭空出现的黑衣玄甲女将军,然后被斥骂了一句乱臣贼子;一个时辰之后,女将军持盾护驾,对着白云城主怒骂乱臣贼子。 皇帝:心头暗爽~ 护驾完的女将军饿晕过去了…… 皇帝:…… 他才不是会克扣部下口粮的人啊!完全和他没!关!系! ps:花羊策藏唐毒秀秀配大师,连丐帮都有明教相爱相杀,苍云表示不开心!于是这只是突然想到的梗,不知道什么时候写,连皇帝的名字我都没想好,简直取名废!等等我突然很不想让皇帝当cp,要不还是到开文前定下cp好了……这样的话,皇帝也不用起名字了=v= cp定了,和剑三来的花哥配,但是花哥出场会很晚,基本就是赶个结局场,以上~ 内容标签:武侠 穿越时空 搜索关键字:主角:云雁 ┃ 配角:苏晏 ┃ 其它:苍云,剑三,陆小凤传奇,小李飞刀 ================== ☆、苍云何在 九月十五,夕阳已落,漫天残霞,皇帝在自己的寝宫里踱了两步,猛地回转过身喝了一盏茶,他十八岁登基,至今三载有余,威严日甚,如今却有几分心神不宁。 黄河没有泛滥,西南也没有大旱,边疆还算是稳定,群臣未有敢出乱子的,他这个皇帝做得理应是很顺心了,然而遇上今日这种情况,古今哪个皇帝也不能全然安心的。 月圆之夜,紫禁之巅,将有两位绝世剑客在他的宫殿上决战。 但凡明君,总该有着宽广的胸襟,他本不介意成全这一场绝世之战,可他却介意有人借此算计他。天色渐渐昏暗,皇帝的步伐已经放缓了,有如闲庭信步一般,隐匿在一边的鱼家兄弟都是用剑好手,他等着看那群人的手段,却也深知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的道理。 紫禁城称得上是世间防范最严密的地方,哪怕这一日因为决战之事,戒备虽更甚一层却仍不能兼顾,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有人可以悄无声息地出现在皇帝的寝宫里,尤其是在这个人还带着伤的情况下。 偏偏皇帝就是看见一个黑衣玄甲的将士凭空出现,手里还持着刀和同样是黝黑色泽的盾牌。待到再定神瞧了两眼,皇帝就越发觉得惊奇,他发现这个黑甲将军还是个女子,等这女子抬起头,他忍不住赞叹一声,倒真是好容颜。 容颜倒是其次的,这女子身上七八道创口,血渍染在玄色盔甲上看不大出来,脸是很苍白,那双眼睛却真的是流光溢彩,墨如点漆。这是一个锋利得像把刀的战将,他手下的将军皆是比之不如。 “你是何人?”遇上这样匪夷所思的事,皇帝还是显得从容又淡定,只是皱了皱眉,就饶有兴致地开口发问。 云雁乍一落地就惊住了,上一刻还在沙场厮杀,下一刻就出现在雍容大气的宫殿里,还燃着幽雅的龙涎香,面前站着的男人身上穿的居然是明黄色龙袍,她哪里维持得住自己淡定无波的表情。 伤口还在隐隐作痛,陌生的环境也让人不安,云雁犹豫片刻,面色肃然握紧刀和盾,厉声喝道:“安……安庆绪,你这乱臣贼子好大的胆子!身着龙袍,觊觎大唐江山,是诛九族之罪,再者今日,苍云血债,你安家也是时候还了!” 皇帝:“……” 头一次有人指着他鼻子骂乱臣贼子! 暗处还隐匿着人,是了,哪怕没有见过安庆绪,云雁也知道安禄山的儿子身边怎么可能没有高手护卫。她也不过是拼尽这条性命,终不负苍云之义。 “唐朝至今,已有八百余年,历经三朝,如今是大庆江山。朕乃大庆第五代帝。”不是说云雁这个人有多么的让人信任,只是眼见着这女子诡异的出现方式,也只能让人相信那般的猜测了。 安家人不会有这样的气度,甚至连她见过的唐玄宗都没有,云雁抿紧唇,面色更冷也更苍白了,声音极轻地重复了一遍,“大庆?” 没有大唐了?没有那个繁盛风流,沾染着她无数同袍鲜血的大唐了?他们付出了那么多,大唐没有了,苍云也没有了……她什么也没有了! 随着云雁的失态,暗处的人呼吸渐渐急促,皇帝却仍旧神色不变,甚至笑了一笑,“姑娘擅闯朕的寝宫,是不是也该留个名号下来?” “云雁,我是云雁。苍云玄甲的云,雁门关的雁。” 没有了镇守雁门关的苍云军,那么云雁又该是哪里的云雁? 心如死灰,穿着厚重铠甲的女子摇摇欲坠,皇帝叹了口气,也不再说话,坐在桌案前,就这么看着始终背脊挺直的人。看得仔细了,就发现这分明是个还在豆蔻年华的少女,身形也很瘦弱,怎么就会是个久经沙场的将士?只是可惜了,他并不欲处置这人,这人却似乎已经濒死。 然而云雁的眼眸终于还是一点点明亮起来,她那几乎被压垮的身形,也越发坚毅挺拔。她哑着声,却敢直视皇帝的眼睛,“我是统领在雁门关捡到的孩子,自小在苍云军中长大,我没有姓,所以以军名为姓,没有名,雁门的雁就是我的名。” “我记得我在墨色苍云旗下立下的誓言,我记得自己说的话。” “凡因私欲叛国、背信、不义、害民者,皆为苍云锋刃所向。哪怕只剩下我一个人,苍云的信念还在,苍云就还在。” “我随燕帅学了十年兵法武功,与叛军异族屡次交战,也称得上会练兵,能征战。” “你敢不敢,肯不肯让我带起一支军队?我用我的信仰,我的性命向你证明,苍云是最好的。” 她不知道苍云到底有没有能够复仇,而事实是苍云不在了,安禄山那个叛徒也早就成了一抔黄土,这后世的人,可还知道昔年纠葛?云雁是苍云军的云雁,若非燕帅养大了她,若非同袍多次相救,云雁也早已是无根孤魂,幸而没有那么多如果,苍云是云雁的根,有的荣耀,生来与共。 这是她的责任,也是她的继续活下去的动力。 “依你所言,苍云军所忠于的,应是大唐。”皇帝颇为玩味地开口,提出的问题也格外尖锐。 云雁抬起头,竟是次笑了,“如今,还有大唐吗?小时候,燕帅告诉我当兵打仗吃饷,就当为国尽忠,然而雁门之殇后她不再提了,她不说,我却敢说,奸臣当道的国,一点都比不上我苍云弟兄的血。大唐……如何,大庆又如何?你是明君,我就为你效死命!” 她顿了顿,声音极轻地道:“你不是他,你能让我站着说完这些话,你是个好皇帝。” 这是她的感觉,也是她的希望,也不过就是赌这一把罢了。 面前的姑娘不聪明,性子还那么直,说起话来直来直往,她就这么空口白牙地立誓,说要一支军队,然后她就会永守大庆,至死不悔。 皇帝敲了敲桌案,该不该相信这个姑娘? 这些心思转瞬而过,皇帝最后只觉得,她的眼里燃着红莲业火,于是皇帝点头,说好。 “你信朕是一个明君,朕也信你是一个好将军。” 得了确切的答复,云雁缓缓吐出口气,还好,她还有机会重振苍云荣光。她单膝跪下,将头一扣到底,“不负君望,不负大庆。” “好!今夜倒还有些事,不便让云卿离去。况且云卿身上带伤,且先将养,伤好之日,便是云卿为大庆效命之时。”皇帝说一不二,也没有必要去哄骗云雁这么一个姑娘,他的确需要时间安排一下云雁的身世来历,而今夜的事,也确实不可有所变动差错。 皇帝的寝宫很大,容纳一张让人休憩的小榻并不在话下。只是在这地方停留一晚,静候安排,云雁还是可以接受的。她没有办法在不惊动任何守卫的情况下离开皇宫,所以一动不如一静,她选择了奉这位大庆皇帝为主,那就该相信这位君主不会让自己未来的将领背负上祸水奸佞的污点。 这一日变故太多,云雁翻身上榻时也没有褪下自己的玄甲,她睁着眼,外面满月初升,殿内不是很暗,朦脓的有些微光。已经很晚了,她没有一点睡意,干涩的眼眨了眨,哭不出来,只是整个人都难受得要命,于是把手交叠着放在腹部,像尸体一样平躺着。 周围安静得过分,当然没有人敢打扰到皇帝的睡眠,云雁又翻了个身,从随身的包裹从拿出一小块稻香饼,陈大姐发给她的时候她就揣在怀里,现在也还带着温热。稻米做的小米饼,最多只能说是农家风味,这么干巴巴地吃着,实在称不上好滋味,云雁还是很小心地,小口小口地咬,最后哽着喉咙咽下去,像在吃什么绝世珍馐。 以后再也吃不到陈大姐做的稻香饼了,她的包裹里剩下的也就是这么一点点,吃完就没有了。 雁门关的积雪应当是还未化罢,云雁看了那么多年的雪景,闲暇时也还遗憾过自己不能领略中原各种风光,可是现在她很想很想回到雁门关,那是苍云拼杀多年的地方,就算是死,她也该死在那里啊,叶落要归根的。 难受死了,胸腹间酸水翻滚,云雁撑起身无声地干呕,怎么会这么难过? 王力为她挡箭的时候,托她为家中妻儿带话; 阿晚帮她格挡开背后刀锋,求她再帮忙去爹娘孤坟前祭拜一回; 突围时死了好多兄弟,要她在胜利之日不要忘了在战场上给不甘的魂灵一坛烈酒; 燕帅的轻眉刀仍在众军之前,说要一起去生,去死,去拿回应属于苍云的战士荣光…… 云雁一样都做不到!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云雁……苟活在八百年后大庆…… 不能再血刃仇敌,那就为了重唤玄甲荣光而活着,云雁,还是燕帅门下煞染轻眉的那个轻眉,定不会让军旗再次蒙羞!铁骨铮铮,惊雷分山的苍云,不会有懦夫! 冰冷的玄甲,仍带血气的刀盾,云雁握紧手中兵戈利器,急促的心跳才一点点松缓下来,她终于感觉到了一点安心。 苍云,依旧在! 作者有话要说:  之前刚出苍云的时候开了个苍云小号,做任务的时候给苍云训练中的将士发军粮了,然后接到粮食的将士问伤兵营那里有没有分到吃的……于是突然就想开个苍云坑——明明之前在存另一篇的存稿qaq 好吧,依旧无大纲,各种苏和剽悍,想到哪写到哪,更新的话,日更不太现实,不过开了坑我一定会写完,这点还是有保证的。 对了,还有男主……本来想写皇帝,但是妹纸这种性格,就算和皇帝在一起了,也受不了被困在宫里吧,简直是要死情缘的节奏,要不就这么先写着好了。 ☆、决战之夜 “什么人?”本该熟睡的皇帝猛然起身,他睁着眼看向床前的人,不免在心里叹了口气,虽说早料到身边有人背叛,却不想真是这个从自己还是太子之时就跟在身边的太监王安。 叛徒是王安,这可以说是意料之外,却也很容易理解,当今皇帝是个明君,自然希望朝堂清明,看不得骄奢淫逸,偏偏王安却吃喝嫖赌样样俱全。王安瞒得很好,但总会有些蛛丝马迹留下。 而另一个出人意料的则是这些人的计谋,倒是使得好一手李代桃僵,抓的机会也真是不错。 皇帝盯着与自己容貌相差无几,还穿着皇帝朝服的南王世子,听着这人十分自得地给他定了罪,竟是依旧神色淡淡,还举起手,轻轻拍了两下,“很好。很像。” 他今日第二次被人骂作乱臣贼子了。 王安因财货动心,魏子云几人因绝世之战而动心,皇帝身边总算还是留着一些心如铁石之人。鱼家兄弟皆是用剑好手,飞鱼七星剑在江湖上也很有名头,他们听从的,只有皇帝的指挥,只等一个杀字,七柄剑就会交织出细密的凛凛剑光。 阵是好阵,却及不上一把绝世的剑。 分节阅读_1 分节阅读_2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2 。月光清冷,却有一人白衣执剑,比这月色冷上三分,皇帝还是有些欣赏被称为剑仙的白云城主,惜哉,这位城主今日站在他的对立面,他忍不住摇了摇头。 南王世子的脸上喜色再也掩饰不住,只待叶孤城杀了鱼家兄弟,再一剑刺死皇帝,他便是明日的九五至尊。 叶孤城却没有多看鱼家兄弟,他的目光更多地落在皇帝身上,这位君王的气度比他的徒弟要好得多,今日是可惜了,若此人习武,在江湖上也定有一席之地。叶孤城本不该有这片刻的迟缓,皇帝仅仅几句话就扰乱了他的心境,可他是白云城主,所以他一定要出剑。 鱼家兄弟不是叶孤城的对手,哪怕叶孤城的心乱了也一样,然而在这殿内却有一个人能够挡住叶孤城的剑。云雁一直没有入眠,早就把这场大戏收入眼中,只是连叶孤城也因为心绪大乱没有发现有人在一边静静隐匿。 之前不动手,是因为看出皇帝有话要说,而此刻,云雁不会让君主陷入危险之境,她甚至救下了眼看就要命丧叶孤城剑下的鱼家兄弟。 一面通体黝黑略带暗金色纹饰的厚重盾牌直击向叶孤城面门,盾面与那极惊艳的一剑撞在一起,便听得铮铮金石之声,偏偏那面盾牌挡了这一剑也没有坠地,依旧回旋着击向叶孤城,这样诡异的投掷本事哪个见过。 “乱臣贼子,该死!” 俏丽女子冷面含霜,眉间带煞,说的话也不留丝毫余地,手中几乎与人等高的陌刀也隐现暗光。 盾牌与长剑相交的声音已经响了五十次,云雁不动声色地皱了皱眉,这反贼的功夫实在不错,仅是这么眨眼间的功夫,居然已经挥出了五十剑,她也只能暗自蓄力,举重若轻地伸手接住了折返回来的盾牌。 “你是何人?”叶孤城的剑还是头一次被人以这样的方式挡了回来,而那人还是个纤瘦的姑娘。 云雁没有打算接话,她举着盾牌已经准备要冲过去了,杀了那个用剑的,其他人自有鱼家兄弟对付。然而皇帝微笑着开口了,“她是朕的苍云军统领。” 这一句话就足够了,她可以为这一句话付出性命。云雁没有再给任何人说话的机会,唧唧歪歪,失了先机还打的什么仗!开了血怒,云雁直接举起陌刀用力劈砍下去,尘起刀落却不见血,云雁的刀快,叶孤城的剑也是极快的。云雁身上带伤,叶孤城不熟悉云雁这种不要命的沙场打法,一时间两人竟是斗了个不相上下的模样。 陆小凤从窗外飞进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一个妹子和剑仙叶孤城你来我往地对战,一片刀光剑影中,一个身穿寝衣的男子面带笑意负手而立,反是那个身穿龙袍的有些战战兢兢——原来是个银样镴枪头。 刀枪难入铁骨衣,云雁一刀挡住叶孤城的剑,猛地又退回皇帝的身前,十分小心地开了盾壁,把皇帝护得严严实实。她没有什么力争输赢的念头,在又有陌生人闯入的情况下,她分不清敌友,就只能退守皇帝,这是她的责任。 来的并不止陆小凤一人,等待着决战的西门吹雪也来了,剑神和剑仙的相遇岂不是命中注定,这绝世的两柄剑一旦相逢,眼中便只看得见可堪为对手的那把剑。便是得了陆小凤提醒,陆续赶来护驾的魏子云等人也没有能惊扰这种气氛。 此刻调度护卫军的是魏子云和屠方,所以哪怕云雁再怎么想要直接率人把对面的贼子射成蜂窝,也无法真的做出什么。于是她只能不说话,牢牢地把住自己的盾,始终戒备着,处于一个可攻可守的状态。 西门吹雪来并不是为了救驾,他只求与叶孤城一战,甚至于为救驾而来的陆小凤,也愿意满足朋友的愿望,促成这场自己并不想见到的决战。魏子云没有说话,皇帝尚在眼前,轮不到他来作答,而他这一回出了这么大的疏忽,事后领罚是少不了的。 “既是逆贼,难道还想活命?”云雁嗤笑一声,要她说,护住皇帝,然后让人万箭齐发很难么。她打不过这几人联手,但还是能避开要害挡在皇帝面前的,以伤换死,很划算。 陆小凤闻言愣了一愣,他没想到皇宫里还有这样一位人物,简直凶残粗暴到了一定的地步。魏子云这才注意到持着刀盾的姑娘,心下惭愧,也还有些庆幸和惊奇,这姑娘竟是能和叶孤城缠斗的人物。 对逆贼和叛徒的厌恶刻在云雁骨子里,安禄山,这个名字折磨得她夜夜入眠只能梦见一片血色。她眉间煞气越甚,凌厉的眼神刀割一般剐着太监王安和某个白衣剑客。 在知道决战有阴谋的时候,皇帝都能准了这一次决战,何况此时尘埃落定?南王世子和王安被魏子云带来的人捆成了一团,叶孤城……或许死于西门吹雪剑下是他唯一能奢求的了。 佳人从贼,奈何奈何? “且战罢,魏子云,你率人看着。” 大局已定,叶孤城也唯求一战,云雁想要手刃这些人,理智却告诉她这样就可以了。慢慢地收回盾牌,转身向皇帝跪下,“云雁请随。” 云雁眼中布满了血丝,身上的创口崩裂开,温热的血液再一次浸透铠甲的内衬,她却恍若未觉,“凡因私欲叛国、背信、不义、害民者,皆为苍云锋刃所向。与苍云信条相驳之事,只问是非,无有余地。” 若是那人胜了,她再出刀斩了便是。 他收了个好将士,皇帝轻声地叹了口气,刚要说话就看见英姿飒爽的云雁一下子失去气力,整个人软倒在他面前。也是,旧伤未愈,就敢对上剑仙叶孤城,怕是到了极限了,皇帝心里也还有着些感叹,幸而这还是个人,而不是神。 就算被云雁阻了大事的叶孤城也皱了皱眉,虽然这是个女子,虽然这人不用剑,却也是个对手。单听这姑娘掷地有声的话,旁人可以不喜欢她,却不能不佩服她,陆小凤又惯是个怜香惜玉的,当即把担忧的目光落在昏迷的云雁身上。 “……饿晕了。”西门吹雪精通医术,顺手帮着把一把脉还是可以的,然而得出的结论让一向面无表情的剑神也露出几分错愕。 叶孤城:“……” 陆小凤:“……” 魏子云:“……” 皇帝:“一一+” 总有人的目光控制不住地往皇帝身上飘,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看起来皇帝明明看起来很重视这个女将,可是居然克扣人家口粮,克扣到能把人饿晕的地步,最过分的是——人都饿成这样的还让人守夜。 妈蛋他什么都没有做啊!皇帝简直冤死了,他定定地盯住面色苍白,昏睡时也紧锁眉关的少女,这个时候他应该叫御医还是御厨? 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决战,最后本该是叶孤城胜的,然而死的却是叶孤城,这是他的希望,而且既然已经有一柄绝世好剑注定要折,何必再毁了另一柄剑?决战结束,闲杂人等自然应该退散,陆小凤却被皇帝召见了,毕竟陆小凤行的是救驾之事,功劳虽不如直接对上叶孤城的云雁,也依旧是很大的。 皇帝在南书房,在御医救治下醒来的云雁也在,她迫切地需要一个结果。陆小凤进来的时候,就看见皇帝时不时地看一眼旁边捧着粥碗大口吞咽的少女,而之前昏倒的少女似乎也因为补充了食物又精神起来,一双极清冷的眼睛就这样看向了自己的方向。 “叶孤城败了。”陆小凤突然开口。 皇帝点点头,“朕已下诏所有人离开皇宫,自然包括死人。” 云雁还埋头喝着那碗白粥,头也不抬一下,陆小凤忍不住问道:“真的有那么好吃?” “如果你挨过饿的话。”云雁垂下眼,继而目光灼灼地看着皇帝,除却为君尽忠之外,她似乎还欠下了救命之恩,那就这样吧。 简直就好像一碗粥买了个将军回来,皇帝哑然失笑,之前这姑娘身上还带着戾气,如今他竟觉得就算自己让人去送死,这姑娘也不会再说什么。他依稀记起史上关于玄甲破阵营的记载,不想此军竟落得如此落魄下场。 “陆小凤,今日你救驾有功,朕便允你一个要求,你求的什么?” 有时候拥有一个权势极大的上位者的承诺并不是一件好事,信口开河说不好就要被记恨,而说自己毫无所求,莫非是要在以后挟恩求报?皇帝气度是很好的,陆小凤却叹了口气,他其实也真的没什么好要的,叶孤城的尸体被西门吹雪带走了,花满楼的眼睛由花家人找了最好的名医也下了不能治好的断言,那么他要什么? 然后,陆小凤就又看向了那个神秘的黑甲姑娘。 作者有话要说:  qaq朋友说苍云入门套好丑,其实我觉得还好哒,虽然一身黑,但是看久了真的还好呀。 今天生日的话,难得有一次是在家里过呢,开心~ ☆、大庆河山 好奇心不仅可以杀死猫,好奇心还可以杀死陆小凤! 陆小凤觉得自己是永远都改不掉自己的好奇心,因为在听见那样的秘闻时,他更多的是感到兴奋而不是觉得麻烦又来了。 皇帝应了陆小凤一个要求,却没想到陆小凤会提出想认识云雁——认识一个人,自然不是只要通名报姓就可以了。然而再略一思索,皇帝又觉得理所当然了,陆小凤是很喜欢交朋友的,陆小凤还是个聪明人,所以陆小凤提了一个自己觉得并不算为难的问题。 如果云雁真的只是皇帝训练出来的苍云军统领,那么陆小凤的问题很好回答,因为就算现在不说,之后苍云军现世,云雁的身份问题总会有人知道的,陆小凤不过是想提前一步知道,然后交个朋友而已。 只是如今,皇帝自己对云雁的认识,也仅仅是来自唐朝的将军而已。 皇帝毕竟是皇帝,君子便一诺千金,何况是君主呢? 想要得到信任,首先自己就要交托出信任,云雁被雁门之殇伤得狠了,却不至于在这个时候去怀疑自己君主的命令,迟早有一日她该把所有的事都告诉皇帝,今日也不过是多个听众罢了。 “……统领薛直是薛仁贵的后代,玄甲破阵营是雁门关的守军,南征北战十年有余,十年百战百胜,那样的辉煌,我没有见过。”云雁淡淡地开口,手里的粥碗干净得像是洗过。 陆小凤瞪圆了眼睛,“你是薛家军后人?不对,你姓云啊。” 没有搭理陆小凤,云雁尽量让自己无悲无喜地去说完这一段回忆,“被燕姐姐捡回玄甲军的时候,我还不大记事,但也记得薛统领领着玄甲军的足迹遍布小孤山到东海,北到西室韦部,西到大雪山。天宝四年,安禄山挑起夷人在边境动乱,又在玄甲军平叛时从后方夹击,薛统领战死了,申大哥战死了,还有很多将士都死了,那时候我才八岁,什么都做不了。颜大人为我们禀明真相,皇上……皇上说了什么,他说薛统领治军无方,众人还嫉妒安禄山军功。” “薛统领是背着这样的名声死去的,玄甲军最后剩下的只有三百余人,军饷也被停了。没有吃的,没有人,哪里来的军队?玄甲军不在了,燕姐姐戴上天罗面,建立了苍云,我们喊她燕帅,苍云内也有营伍之分,可只能隐于深山,朝廷哪里知道还有一个蒙受冤屈的苍云玄甲?” 皇帝皱了皱眉,这意思是,苍云军其实是被组织起来的私军?不过他自己比一比那位唐玄宗,又有着自己行事绝不会那般荒唐的自信,两相交加,便依旧笑着听云雁说下去。 是了,苍云对君主生怨,在皇帝看来到底是有错吧,但是她不能不说,云雁心中的确是怨。古人就说,君以国士待之,我以国士报君,那为什么强求苍云不怨?苍云只是想要一个回应,那些弟兄不该背负污名去死,先辈的荣光不该这样屈辱地结束。 “天宝十四年,安史之乱,苍云不能袖手旁观,而曾经什么都做不了的我终于也能在战场上厮杀……我杀了二十七个狼牙叛军,前一刻还在杀敌,下一刻却到这里来了,呵,算不算捡回一条性命?若是我还可以再杀几个人……” “然后饿死沙场?”皇帝心里说不出什么感觉,大概就是自己勤政爱民,底下还是一群大臣王爷在闹腾,反而是唐玄宗那样的,还能有一群人为他死而后已? 云雁:“……” 人艰不拆!战死沙场和饿死沙场的差距简直不要太大,就算是坚持冷着脸的云雁姑娘,这回也忍不住手一抖,差点把那白瓷的碗摔在地上。 沉闷的气氛似乎也在这一刻被打破了,陆小凤松了口气,看了看皇帝,又看了看依旧瞧不出表情但浑身散发出怨念气息的云雁姑娘,然后作死的好奇心又占了上风,“你们一直没有 分节阅读_2 分节阅读_3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3 军饷又怎么办?” “在山里的时候偶尔可以自己捕猎,但是后来要上战场,就不能那么松懈。”云雁平复了一下心情,又是淡淡地开口。没有吃的,大不了就饿着吧。 雁门关终年积雪,哪里来的多少猎物?就算猎物足够,难道他们要去当猎手而不是战士么,可是没有食物也很难维持高强度的训练,十年,屈辱的艰苦的十年。然后安禄山那个混账做了什么!云雁从来没有想过,她曾经向往过的中原会成为那样荒乱的地方。 这是个格外坚韧的姑娘,也是个不怎么懂得人情世故的姑娘,直来直往地去战场上拼杀她可以做得很好,但是想要真正执掌一军,甚至站在以女子之身站在朝堂上,她暂时是做不到的。皇帝明白这一点,雁门关苍云军的十余年并没有让这个姑娘学会那些机巧诡变的东西。 这样的人要成为君王手上的刀是很好用的,然而或许是因为真的希望看见一个可造之材成为大庆的城墙,或许是想看看云雁是不是真的能撑起一支苍云军,皇帝需要云雁成长起来,“云卿,去看看大庆河山吧。” “大庆河山啊……”云雁轻叹一声,又点点头,不顾伤势地翻身下拜,恭谨地领命。 去看看大庆河山,去看看海清河晏天下太平,才会知道如今雁门关守住的是什么;去看看江湖波光诡谲,去看看人心如何尔虞我诈,才能学会更多更多。皇帝淡淡一笑:“看过了,看懂了,就回来挑人,朕等着一支无坚不摧的苍云玄甲。” 那种久违的,在苍云旗下立誓时有过的心血翻涌的感觉,再一次席卷了云雁,她默默地捂住胸口,隔着冰冷的铠甲都能感觉到心跳动得飞快,那些无奈愤懑孤注一掷,此刻全部化作了无法言说的激动——无非是士为知己者死而已! 她这样笑起来果然很漂亮,皇帝看了一眼,慢慢地收回视线。 陆小凤突然就有了一种不好的感觉,然后他果然就听见皇帝说:“陆小凤,朕应了你的要求,此事便交由你了。” 什么要求,还不就是要认识云雁的要求。陆小凤喜欢交朋友,所以怎么能无视自己要去四处看看的朋友呢?对上云雁姑娘凌厉的目光,陆小凤觉得自己不太好了,谁都知道陆小凤红颜知己遍天下,只希望日后没有人惹上这一位吧。 陆小凤先行离开了,皇帝还有些话要交待给云雁,他的女将军可不能被什么随便的人拐去了才是,“你跟着陆小凤,倒也能看上些热闹,据说最能惹上麻烦的人就有一个是四条眉毛的陆小凤,你随着看一看,也清楚些人心险恶才好。只是朕还等着云卿为朕领军,莫要被红尘万丈迷了眼才好。” 云雁沉默地点点头,在边关的生活就像是苦行僧一样,除了吃睡就是训练,日复一日的,她已经忘记了八岁之前嬉闹的童年,突然地闲了下来,她有些不知所措。 那双清冷的眼眸里沾染上了委屈和依依不舍,皇帝就觉得自己的风仪气度果然出众,无论一个男人心里有没有旁的心思,被一个美人拿那样的眼神看着,都会有些得意的,皇帝甚至在想,如果云卿开口,他就勉强再让云卿在京城待上两日好了。 皇帝:“……” 云雁:“……” 皇帝:“云卿有何想说,直言便是。” 云雁:“能……能再让我喝碗粥吗?” 略带苍白的脸上浮上羞赧的红晕,云雁低着头,总算有了点小女儿家的姿态——为了一碗粥! 简直心塞! 皇帝暂时不想说话了! 云雁迟疑了一下,不说话……就是不同意了,也是,这么短短一段时间发生的事情那么多,皇上估计也心烦得很,哪来的这么多时间管她吃什么。何况再麻烦御厨只为做一碗白粥也不太好,那个在殿外的陆小凤,应该知道哪里有吃的对吧。 不吃东西,就该离开去执行命令了,她垂下眼,双手一拱,倒退着往后走了两步,“末将告退。” 皇帝:“……” 等等!是不是还是应该让她吃完了再走?之前可以说是那个唐玄宗不发军饷,但是这回云雁从皇宫里出去,结果还是像饿死鬼投胎一样,那画面太美简直不忍看! 八一八辣个虐待臣子的皇帝 每天都看见将军在饿肚子 一碗粥就可以拐走将军 辣个苍云饿死沙场啦 呵呵,陆小凤应该还没那个胆子非议皇家,皇帝摇了摇头,这一晚上发生的事情实在太多,而带来的后续麻烦也绝对不少,南王余孽要清剿,其他叔王那里需要安抚一下,江湖事宜也够乱了,还有就是苍云军,他想看看未衰败前的苍云玄甲是何等模样,而那个有一双漂亮眼睛的姑娘可以走到哪个地步。 “云卿,别让朕失望才是。” 云雁快步走出南书房,静静地看着恢弘大气的皇城,突然就想,这比起当年长安如何呢? 作者有话要说:  唔,说实话,既然是综武侠,还是比较多走江湖剧情,而且这里内忧外患都没有当初天策那篇里设定的那么麻烦啦,直接把背景综合起来写了,没有说是一个一个世界穿,毕竟是原装苍云妹子,怕弄得崩溃掉啦,明君良将其实挺好哒~ 谢谢飞过沧海的手榴弹~ ☆、江湖好友 九月十六,又是黄昏日落月升之时。宫门口还等着一群人,包括魏子云都是一副焦急的模样,他不是在为自己着急,而是为了陆小凤,只能说,陆小凤爱交朋友,也确实有一群好朋友。 陆小凤是笑着走出宫门的,脚步轻快,一如既往的容光焕发,他的身后正如老实和尚所猜的一样跟着一个姑娘,一个很漂亮的姑娘。 木道长叹了口气,“陆小凤果然是个风流种,却是和尚猜对了。” 魏子云的脸色一下子尴尬起来,不等陆小凤和云雁开口解释,他就抢着介绍道:“和尚猜错了,这位是皇上任命的苍云军统领云将军。” 以女子之身成为一军统帅,这是很困难的一件事,哪怕江湖中有名的侠女不算少,这几人也还是十分诧异地看向了一言不发的黑甲女子。卜巨是川湘一带三十六帮悍盗的总瓢把子,这样的人,也说过想要成为将军率军西征的话,然而一个年纪轻轻的姑娘居然成了大将军,他忍不住皱了皱眉。 “现在……还不是。”云雁仿佛没有察觉到周围那些目光一般,对魏子云点了点头,“我是云雁。” 现在还不是,但是以后就一定会是的,因为皇帝说出了那样的话,而君子一诺,重于千金。所有人心里都明白这一点,不过他们现在更想知道,陆小凤到底向皇帝提出了什么要求,这位女将又为什么会跟着陆小凤。 陆小凤却不说话,只是笑。 “陆小凤?陆小凤。”云雁记得这个人的名字,她顿了顿,问道:“这里哪有酒家?” 陆小凤转头去看那个冷冰冰得和西门吹雪有得一拼的姑娘,突然笑得更大声了,“是了是了,等了一日,自然该是饿了,今日我请客,好酒好菜,不醉不归!” 无论是为了那险象环生的一夜,还是为了那一场绝世剑客之间的对决,又或者是为了一切尘埃落定,都应当值得一醉。所有人都醉了,除了云雁,她一直埋头用饭,偶尔喝酒,也比不上以前用来暖身的烈酒那样醉人,所以她清醒地坐在陆小凤身边,就这么盯着陆小凤看。 陆小凤醉的很厉害,其他人都醒了,陆小凤还睡得死沉。其他人都走了,陆小凤还趴在桌沿上,云雁只好问那个看起来和陆小凤关系很好的司空摘星:“他家在哪里?” 司空摘星愣了一愣,睁大了眼睛:“你不知道他?陆小凤四海为家。” “……”云雁苦恼地思索片刻,“把他留在这里,店老板会把他丢出去吗?我需要跟着他。” 苍云缺粮,她身上没有吃的,却还有一些银钱,勉强可以应付两个人的吃住问题。 “你可以把这小子送到花满楼那里去,花满楼虽然没有来看决战,却也到了京城,住在花家置办的宅子里。”司空摘星话音未落,就瞠目结舌地看见纤瘦的女将军把那面黑色的巨盾背在身后,一手握着陌刀,空出的那只手就轻轻松松地把陆小凤拎了起来,像是拎一只小鸡——哈哈哈!陆小鸡! 虽然笑得肚子都要痛了,司空摘星还是难得厚道一回地跟在云雁身边,想要在这姑娘手酸的时候搭上一把,“虽然他就陆小鸡,但是还是很重的。” 云雁没有直接谢绝司空摘星的好意,她拿眼神示意了一下自己的刀和盾,“刀重二十三斤六两,盾重八十斤。” 都习惯了。 司空摘星:“……” 姑娘你真是条汉子!刀盾加上一个陆小凤,一共两百来斤的负重,司空摘星想想都觉得腰要弯了,而事实是他差点追不上这位姑娘的步子。 现在问题来了,是他不够汉子,还是他没有这位姑娘汉子? ——无论哪一种都让偷王之王难以接受,他默默地安慰自己,他的看家本事是轻功,讲究的就是一个轻巧迅捷,不玩这些沉重的东西。 云雁走了那么一段路,发现不少人都盯着自己……手上的陆小凤看,难得生出了一些愧疚,陆小凤请她吃饭,她还让陆小凤被人看热闹,这似乎不大好,于是她又停下脚步,转头问司空摘星:“还有多远?花家大概在哪个位置?” “你是不是累了,要不……”司空摘星想了想沉得要死的陆小凤,到底改了口,“往南走个几百米,再右拐直走,然后有座宅子,花木最多的那家。有一段路要走,要不先把陆小鸡丢在这里,叫人来接他。” 云雁点点头,确定了一下自己不会跑错方向,“那我先走吧。” 她蓄足了力,直接拔地而起,然后高过了那两层的小楼,化作空中一个小黑点,继而迅速掠向司空摘星说的方向。 司空摘星:“……” 偷王之王的心都要碎了!他需要冷静一下! 花满楼不在自己的小楼,然而他的几位兄长都十分关心这位小弟,花家的宅院里都种满了四季花树,既不刻意,也顾及到了花满楼的喜好。而花满楼是个怎样的人?花满楼这个人就像他的名字一样让人感到舒服,云雁在看见花满楼眼的时候,就情不自禁地放柔了周身气势。 双目俱盲的花满楼看不见从天而降,直直坠入花家的人是谁,却可以感觉出其中一个人是自己的好友陆小凤,他心里也终于放松下来。然而陆小凤之外的另一个人,身上杀气之重,让花满楼暗暗吃惊,隐隐听见的金铁之声,意味着这似乎是一位身穿甲胄的将军。 吹了一路的冷风,陆小凤终于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立刻就发现自己处于一个如何尴尬的境地,他叹了口气:“云姑娘,你真的不累吗?” “其实你也不是很重。”云雁很认真地安慰他,“虽然你吃的也很多,但是我们习武之人一般都不会很胖,我拎着你再跑几圈都没有关系。” 陆小凤:“……” 他翻了个身跳起来,正对上微笑的花满楼,果断把炮火对准了将将进门的司空摘星:“死猴精,我喝醉了你也不知道扶上一把,居然一个人偷溜!” 司空摘星没说话,陆小凤瞬间领会到了其中深意,“哈哈哈,死猴精你居然比不过云雁这么一个妹子!” “……我可没有被人像拎小鸡崽子一样拎回来。”司空摘星和陆小凤是朋友没错,但是从他们能拿翻跟头这种事来打赌就可以知道,这两个人凑到一起,绝对是十分幼稚的。 陆小凤噎了一下,继而抬头望天,“小云雁不愧是威风赫赫的女将军。” 这句话不单是为了解除自己的窘境,也是在向花满楼解释,花满楼热爱生命,对杀戮自然就比较不喜,当初陆小凤与花满楼同去万梅山庄,花满楼便只在庄外等候而已。 虽然不喜杀戮,不过花满楼点点头,算是接受了陆小凤的解释,一个将军,怎么可能不沾染上血腥之气,而且听着声音,这也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小姑娘,性子还单纯得很。 “真好,这样真好,现在真好。”云雁说话的声音很轻,连陆小凤站得那么近都只听了一半,却是花满楼听觉过人,偏头转向了视线停留在自己身上的云雁。 而云雁只说了这一句,就抿着唇不发一言。她还记得自己的身份不能随便说,她只是看见花满楼,就想起了小时候燕姐姐 分节阅读_3 分节阅读_4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4 带她去万花谷大夫那里求医,万花谷的大哥哥单修离经易道,笑容也很温和好看,后来安史之乱她再往中原去,又见到了那位大哥哥,他已经改了花间游,打斗起来动作利落,眉目间却更多了些沉郁之气。 这样真好,虽然很想念大唐,但也不得不说,这样的太平盛世真的很好,这样的盛世才容得下桃源的花间君子。 云雁忍不住时不时地把目光停留在花满楼的身上,看着看着又想起自己吃过的苦药汤子,还有蛋叉叔叔的糖葫芦,还有听他们说的万花谷盛景。 陆小凤惯是个自来熟的,再加上只有他和皇帝知道云雁的来历,多少就有点护犊子的心理,这下子发现云雁对花满楼格外不同的关注,便拿手肘撞了她一下,“怎么了?” “花公子很像我认识的一个人……以前的样子。”云雁迟疑了一下,隐去花谷背景继续说道:“苏大哥以前也是这样,喜欢花草,待人很好。” 花满楼顿住脚步,凭着感觉转身,温和地“看”着新认识的小姑娘,他很敏感地抓住了以前两个字,却没有去触碰别人伤口的意思。司空摘星性子急,又是很爱闹的,偏偏脑子转得还快,当即就安慰出声:“人总是会变的,他变坏了,你就……” “不是。”云雁其实并不是很擅长与人沟通,冷冰冰地说了这两个字,又不知该怎么解释,“苏大哥是好人,很好的人,他杀的都是该杀之人。” 可是再好的人,身在战场上,怎么能不杀人呢?万花医术可以救一人十人,然而杀了一个狼牙军,又能救多少人呢?那种时候,便是方外之人,也说不出独善其身的话。 陆小凤叹了口气,他无法想象沾上杀气的花满楼会是什么模样,也就对云雁说的那些事越发有感触了,忍不住伸出手要揉一揉小姑娘的发顶——也就是这种时候,云雁显出几分无措,才像个芳华正盛的少女。 “小云雁也是好人。” “……我不喜欢被揉头顶。”云雁绷紧的身子慢慢地放松,勉强让陆小凤的动作做完了,她才格外认真地这么说道。 岂止是不喜欢,简直都像是要炸毛了,但是还仍旧强忍住出手的冲动,让陆小凤更忍不住要去逗弄一二了,等到他还想再拍上两下的时候,不知从哪里跑来一只全身雪白的小狮子,不过一看就知道是谁养的,被云雁一把拎起来塞到他怀里。 “鼎鼎喜欢。”云雁默默地出卖了自家萌萌的小狮子,之前没有揍陆小凤是为了表明自己是信任他的,所以要害被碰触也没有动手,可是到了后来,云雁再怎么反应慢,也知道陆小凤只是单纯地要拍她脑袋了。 身上穿戴着和主人如出一辙的黑色盔甲,小狮子鼎鼎窝在陆小凤怀里,居然还很是安分,被顺了毛还发出猫一样的呼噜声。 也不止是呼噜声,还有咕噜咕噜的声音,云雁是吃饱了没错,但是……小狮子表示——天啦噜要饿死狮子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狮子……我刷了半天,还没得到我的小狮子,想要一只鼎鼎~ ☆、芦管声幽 鼎鼎穿着和云雁身上款式差不多的黑色铠甲,雪白的毛发蓬松蓬松的,吃东西的时候也是狼吞虎咽——或许不能用狼吞虎咽,鼎鼎是只狮子,哪怕小得只有普通的小狗一样大,那也是只狮子。 所以在被陆小凤拿着生肉喂了两口的鼎鼎,居然就很容易地趁着这位武林高手不备,咬住一大块的肉挣开了抱着自己的手,十分迅速地跑向自家主人,想要把肉送给云雁。 “……”有点感动,云雁蹲下来,脸上也罕见地柔和许多,甚至带上笑意,那种温柔的欢欣的笑意,“鼎鼎很乖,我不饿。” 小狮子似乎听得懂一般点点头,仰头就把食物吞进肚子里,然后懒洋洋地趴在地上,几乎要打个滚表示自己有多开心了。在围着它的一群人里,除开打小把它养大的云雁姑娘以外,花满楼身上的气息还是很讨小动物们喜欢的,它懒洋洋地滚了两圈,就正好落在花满楼脚边,蹭着人家的腿傻乐,一点没有丛林之王的气势了。 云雁略有些尴尬地走上前,尽量地又收敛了一下自己冷硬的气场——她虽然不善与人交际,实际上却十分敏锐,也猜出花满楼不喜杀戮了——然后小心翼翼地说道:“鼎鼎吃饱了总爱撒娇,往日总是往我身边蹭的,你稍微往左侧一些就能碰到,揉一揉它的后颈,然后挠挠它的下巴,它会很开心的。不过它头顶和两颊都有玄甲铁片,你要小心一点。” 虽然冷美人开口说了这么多话让人有些惊讶,却也比不过另一件事让陆小凤几人吃惊。花家七童目盲,这是江湖上很多人都知道的事,然而云雁姑娘显然不属于那些人里的一个,甚至也只是次听说,次见到花满楼,竟早早看出了花满楼眼睛有问题。 花满楼自己也觉得有些诧异,他自信于能表现得与常人无异,当然,被云雁这么小心地提点着,他也没有丝毫芥蒂,对于自己目盲的事实,他并不像别人那样耿耿于怀。依照云雁的叮嘱,缓慢地把手放在小狮子身上,顺着冰冷的铠甲往下,轻轻地揉了揉鼎鼎绵密的白毛,被带着倒刺的舌头给舔了一下。 “七童今日有客?我却来得正是时候?” 走在前面的是一个十分秀气斯文的少年公子,他正是无争山庄那位幼有神童之称的随云公子,而跟在他身后的蓝衣男子手里抱着一把琴,还拎着两坛子酒,对于陆小凤来说,他也就只看得见那两坛子美酒了,“这是三十年的女儿红?” “……”云雁幽幽地看了陆小凤一眼,又默默地低头摸上自己手中刀盾。 陆小凤只觉得瞬间寒毛倒竖,忍不住发问道:“怎么了?” 云雁叹了口气,明明没有表情的脸上也让人看出几分幽怨,“你不要又喝醉啦。” “这次我便是喝醉了,也不用麻烦你扛着我走了,不妨事。”陆小凤哈哈一笑,目光又落在美酒之上,“听琴品酒,当真好享受。” “对陆小凤来说,怕是只要品酒便可,听琴……”陆小凤可不是个风雅之人,花满楼很善于弹琴,可是特意弹琴给陆小凤听,那就有些为难人了。花满楼微笑一下,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转向特意来寻自己的原随云,“可是你上回说的名琴焦尾,不知我可有幸听上一曲?” 原随云点点头,示意随着自己来的丁枫把手里的琴递给花满楼,又慢慢面向陆小凤的方向,“四条眉毛陆小凤,偷王之王司空摘星,还有九月十五力敌叶孤城的云将军,所以说,我来的正是时候,相见既是有缘,不若同去?” 云雁抬眼瞧了对面的少年公子一眼,弯腰抱起鼎鼎,得到了一声愉悦的低吼。鼎鼎年幼,又因为小时候生过病,声音有些细弱,但是毕竟是只狮子。 “是什么?”原随云饶有兴致地问道。 云雁抿抿唇,“白狮。” 虽然那一夜的事没有人去遮掩什么,但是这么快就能认出她是谁,甚至知道她姓字名谁的,怕也是有些门路的江湖人。而且云雁也看得出,这个人同花满楼一样,是个目盲之人。她所崇拜的军师风夜北,双眼在那场战役中受伤,也很多年不得见光明了,所以,她对这种事总是很容易能辨别出来。 只是说完了那一句,云雁就保持了沉默,直觉告诉她,这个人不会像花满楼那样不介意她提起眼睛的事情,哪怕她是出于好意提醒。而且她也不是喜欢说话的人,花满楼和司空摘星是陆小凤的朋友,那么现在的这一个,是陆小凤朋友的朋友……关系有点远。 “我想去雁门关。”云雁把下巴埋在鼎鼎的毛里。皇上让她跟着陆小凤看尽江湖事,但是她看见陆小凤喝酒,喝酒,还有喝酒——就是个酒鬼! 云雁姑娘的声音很轻,然而这里的都是武林中排得上号的高手,哪里听不见这么一句话,只是各人心中所思所想,却不得而知。 无争山庄在江湖上威望极重,而少庄主原随云也不堕无争山庄声名,只是可惜,是个瞎子。很多人都这么说,不过陆小凤和司空摘星与花满楼相交日久,知道面前的俊秀公子就是原随云,也不曾多说什么,一人抱着一坛酒格外心满意足。 为什么这么容易就能成为朋友?就是因为一坛子酒?云雁其实不懂陆小凤到底是怎么想的,如果陆小凤交朋友的方法都是这样的话,她大概可以理解为什么那天的反贼也会和陆小凤是朋友了……有钱,任性。 “好琴,好曲!”花满楼待到一曲终了,便抚掌而笑,“不愧是焦尾,不愧是随云。” 原随云笑叹一声,“七童把我和焦尾并比,实在令人愧甚。” 陆小凤把酒杯一搁,也大声赞叹道:“如闻仙乐!” “……”司空摘星也是知道陆小凤底细的,陆小鸡不仅不会听琴,还天生的五音不全,唱起歌来简直要人命,“陆小鸡啊陆小鸡,你的脸皮真不是一般的厚。” 陆小凤讪讪地把目光移向花满楼,盯得人不自在了,花满楼就偏过头去,没有为他做任何辩解。花满楼也是被陆小凤魔音荼毒过的人。 “小云雁,你说说,懂得听琴的听琴,我们这不识音律的便喝酒就行了,是不是这个理?”陆小凤转念一想,其他人指望不上,他就只好拖个人下水了,而这么看起来,一直一言不发地喝酒的云雁姑娘,显然是个很好的躺枪人选。 一支深棕色的菁竹芦管出现在云雁手中,她认真地看着陆小凤,纠正道:“不是我们,我会吹芦管。” “……”陆小凤表示,他们之中出了一个叛徒,说好的征战沙场女汉子呢,为什么还懂得音律! 原随云转头面向云雁,带了一分好奇,“这倒是难得,我还未有听人吹过。” “我吹的不好。”云雁干巴巴地憋出这么一句话,回想了一下又觉得自己有点冷硬了,而且芦管已经拿了出来,她的确是愿意为这些人吹一吹的。喝酒听琴,岁月安谧得好像自己才被统领捡回去的时候一样,苏大哥不仅会弹琴,还会吹笛子。 芦管声清幽至极,在关外吹起来总是带着凄凉之感,云雁吹过征歌,吹过安魂曲,这些都不适合在今天吹奏,她想了很久,把手按上惯用的芦管,有一个老兵吹过芦管哄自己的小女儿睡觉,她还记得那个旋律。 雁门关有很美的雪景,高远苍穹,孤仞入云,雄关巍峨,非常的,非常的安宁,那是属于每一位守关将士的荣耀。云雁勉强吹了半截,到底是吹不下去了,她不想坏了别人的心情,转手就收了芦管,冷着张脸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吹完了。” “雁门关,苍云军。” 原随云语带赞许,云雁很容易就听出来了,于是她眨眨眼,觉得陆小凤交朋友那么轻率也不是坏事了,这个人确实挺好的。 如今的这位圣上,倒与先帝不同,先帝容出了几个狼子野心的王爷,当今圣上却天生的好气度和好手段。原随云面上不显,心中却转过许多心思,一个能与叶孤城打成平手的将军,一支在雁门关征战多年却无人得知的军队,怕是要叫那有异心的人好好掂量掂量自己的分量了。 南王已死,太平王难得的忠心,余下那些,真正不值一提。 那么,若是这位圣上要把心思落到江湖中来呢? 天子收容的这把刀已在面前,也不知天子之剑,是否真的威力如斯。 原随云笑意渐深,却突然碰上了一样东西,手下稍稍摩挲,有细软的绒毛,还有冰凉的铁片,竟是女将军那只叫鼎鼎的狮子。然后他伸手一抱,就搂住了一只沉甸甸暖乎乎的小狮子,还被讨好地蹭了两下。 “它叫鼎鼎,一言九鼎的鼎。”云雁轻声说了一遍小狮子的名字,发现原随云抱着鼎鼎的动作也很温柔,就放下心来。这个样子,是不是就代表示好成功了呢? 之前这个人是对鼎鼎感兴趣的,但是她那时候不想说话,大概是有点得罪人的,现在她觉得这个人是好人,就愿意让他碰鼎鼎了——她不知道怎么讨人喜欢,但是鼎鼎应该是知道的。 鼎鼎无奈地舔了舔自己的毛,半眯着眼享受抚摸,蠢主人一如既往地只会卖鼎鼎不会卖萌,但是……谁让笨笨的主人才愿意每天每天给它挤来羊奶喝呢,鼎鼎两个月的时候,记事就很清楚啦。它用水汪汪的眼睛看了云雁一眼,又蹭了蹭原随云的手。 原随云略微一愣,笑道:“呵,倒真是……有趣。”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云雁姑娘还是单纯了点,原随云可是boss啊…… 分节阅读_4 分节阅读_5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5 ☆、卖个队友 陆小凤并不是不信任自己的朋友,尤其是花满楼,他的朋友那么多,而他最信任的人里,一定有一个是花满楼。可是陆小凤没有告诉花满楼关于云雁的那些事,因为这姑娘的身份实在是个麻烦,再者,他不能一次次去揭人家的伤疤。 云雁很喜欢花满楼的院子里那些花,也很喜欢陆小凤与花满楼等人相处时的氛围,可是陆小凤并不会一直待在一个地方,云雁也牢记着自己想要做什么,而司空摘星更是在那次喝完酒之后,就扬长而去了。 “其实你真的可以不用这么跟着我的。”陆小凤仰躺在摇椅上,有一口没一口地喝酒,瞧着守在旁边的云雁叹气。 云雁点点头,又摇摇头,“我要跟着你,然后学会……我不会的东西。” 说实话,云雁实在不懂要怎么样,她才算是学会了,可以独领一军了,也只好跟着陆小凤,寸步不离。每隔几天她也会用信鸽给皇帝传信,说一说自己看见的东西,陆小凤告诉她的东西,还有各种的感慨,一股脑地往信纸上写,她把想到的东西都送了过去,至于什么时候皇帝满意了,应该就会召她回去啦。 陆小凤的四条眉毛都要翘起来了,他的语气越发沉重,就算是几坛子的女儿红都不能让陆小凤放松一点,“但你不能什么地方都跟着去。” 就比如说怡情院,比如说千歌馆,还有各种寻欢作乐的场所,陆小凤可不希望日后云将军见了皇帝,只说学会了怎么哄姑娘。这么些日子以来,陆小凤可算是了解了云雁的直性子,一句话能把人噎个半死,放到朝廷里去的确是要让人担心,可若真的移了性子,人也就不是那个人了,陆小凤也说不清皇帝到底在想什么。 “我不介意。”大唐女子本来也很放得开,云雁又是长在边关,难道还指望她像个闺阁小姐? 姑奶奶哟,他很介意啊。陆小凤一好美酒,二好美人,但是这段时候陆小凤既没有喝得酩酊大醉过,也没有和哪个红颜知己好好亲近一番,他是个男人,血气方刚的男人,清心寡欲那么久,这能忍? 而且现在,江湖上肯定传出了风流浪子陆小凤和女将军不得不说的二三事了,陆小凤很喜欢云雁这个朋友,哪怕总是被噎住也一样,但他绝不想在感情方面招惹上这姑娘——云雁是个太过认真执着的人,还有一双纯稚清透的眼。 “对了,你都写信说你学到了什么?”陆小凤可没有完全消极怠工,近来没有麻烦找上门,他自己学了说书先生的做派,一点点把自己解决的那些案子给说了,从大金鹏王讲到那个决战之夜,其中波光诡谲,果真让云雁听住了。而说了这么多,那些江湖势力名宿,陆小凤也掺在里面一一介绍了过去。 云雁想起听过的那些故事,就忍不住对陆小凤流露出几分同情来,怎么说呢,这个小伙伴似乎比她要惨多了。每次都有麻烦找上门也就算了,查案子查来查去最后总是会查到朋友身上,总是被自己的朋友算计,她就没有狼牙军的朋友。果然还是不应该交太多朋友吧,但是陆小凤很多次脱险也是因为朋友,云雁闷着一肚子的话,最后归结为一句话,“多行善事积德行。” 说白了,就是攒人品吧,瞅瞅陆小凤那倒霉催的。 陆小凤:“……” 他就没琢磨明白,这姑娘是夸他呢还是损他呢。 小白狮被云雁抱起来,放在陆小凤的肚子上。鼎鼎很熟练地打了个滚,正对着陆小凤,一双无辜的大眼眨了眨,又撒欢地打了个滚。陆小凤这回明白了,云雁姑娘把鼎鼎递到别人身旁的时候,一般都是为了示好、道歉、安抚等等各种自己没法子做出来的事,鼎鼎就代主效劳了。陆小凤那么些丰功伟绩,居然是被人同情了,不过想起昔日旧友,他也觉得自己该被同情一把了。 但是不是每个人都会被一只狮子收买的,还是只不能拐走的狮子。 陆小凤的肚子上像是盖了一层上好的皮毛毯子一样暖烘烘的,他对上鼎鼎的眼睛,不得不承认,他居然真的又被一只狮子讨好到了。 鼎鼎比它的主人可爱多了。 “……那么,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云雁迟疑了一下,得出了新的结论。陆小凤真的是很有勇气,也很看得开的一个人,云雁扪心自问,如果自己被背叛过那么多次,一定就不能那么开心地交朋友了。 “我在努力。上回,我没有躲。” 除了苍云军的同袍,云雁是很不习惯被人近身的。打小开始跋涉深山,与人作战,没有一点警惕怎么行,又有被友军捅刀子的惨剧在前,云雁每每梦见从背后射向申将军的利箭,还有染血的屠刀,就很难交到朋友了。 到了大庆,云雁已经很努力地去迈出步,她孤注一掷地选择了交付自己的忠心,又这么快地接受了陆小凤和陆小凤的朋友,也有些机缘巧合所致。她以为自己会裹足不前,可看见陆小凤的时候就觉得,交朋友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给出自己的信任也没有那么难,就好像那个为她治过伤的七秀姑娘,还有嘴快心软的五毒妹子,木讷的少林大师他们,云雁觉得,她是早把那些人当作了朋友的,可惜一直不曾说出口。 既然曾经的事那么让人可惜,这回就不要那么笨嘴笨舌的了吧,云雁尽量地提起嘴角,想要让自己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我喜欢你。” 陆小凤的躺椅整个儿地翻了过来,半壶美酒全喂给了陆小凤的衣襟,他迅速伸手捞住被掀下去的鼎鼎,瞪圆了眼睛盯着云雁,“你、你……” 脸都要扭曲了,怎么都不像是在说喜欢,而是想揍人吧。 “我也喜欢你的朋友,司空摘星,花满楼,还有原随云,你们都是好人。”云雁已经忘了要维持好不容易扭出来的笑容了,但是她脸上确实带着笑意,像是消散了阴霾的晴空,即便称不上灿烂,也算是很温暖了。 被这么大喘气地一吓,陆小凤缓过神来,一脸的惊魂未定,讪讪地点了点头。 云雁:“……” 就像是虎口脱险一样!虽然她有点迟钝,又没有什么少女心,对陆小凤更没有超脱友情以上的意思,但是还是看出陆小凤的心思来了,坦白说这样的话她还是会有些小心塞的。 对于不小心让云雁姑娘小小地郁闷了一下的事情,陆小凤也很无奈的,他的红颜知己有各种各样的,泼辣点的也不是没有,但就是再泼辣,至少不能拎着他就像是……拎着一只小鸡崽子啊。 那样就不叫情趣了,简直伤自尊! 哈哈哈幸好他们是朋友,只是朋友~ 云雁把鼎鼎抱回自己身边,任由鼎鼎在自己脚边乱跑,然后她听见陆小凤说:“小云雁啊,你已经比之前变了不少了。明明长得这么好看,冷美人笑起来就更漂亮了。” 她歪了歪头,摸上自己的嘴角,是有点上扬的,“你那个和反贼比剑的朋友,你也这么对他说过么?说他笑起来很好看。” “……”呵呵了,那可是西门吹雪!陆小凤小心地摸了摸自己的宝贝胡子,西门吹雪笑起来好不好看?这真是个好问题!如果西门吹雪每次笑的代价都是他的胡子,那么西门还是安静地去当一个冰美……冰山好了。 别人是不会去问西门吹雪笑起来怎么样的,连想都不会去想一下,然而陆小凤面对的是云雁,无论如何都坚持只用反贼来称呼剑仙叶孤城的云雁。叶孤城剑法高绝,叶孤城人似飞仙,那又怎么了?云雁只问陆小凤,南王世子会不会是个好皇帝?若是那些人得逞,必然要清理朝中旧臣以防露馅,那么百姓民生有谁来理? 话说回来,这样的云雁姑娘,当然也不会了解剑神和剑仙简直就是不可亵渎的一对高岭之花! 陆小凤严肃地调整好表情,正色对云雁说道:“总之我才遇见了那么一场大麻烦,现在一点都不想去找事,也不希望有麻烦找上门。要不你留只信鸽,我过段时间再找你?” 陆大侠现在需要休息,需要美人儿安慰他疲惫至极的心灵,上回在柳腰阁见玉惜的时候,素手捧玉盏,都要喂到他嘴边了,结果回头就看见一张冰块脸,又执刀执盾的,人都要吓萎了好嘛! “大庆的女孩子真是温柔。”云雁瞅着陆小凤的风流样,忍不住低声喃喃,如果是在大唐的话,陆小凤一定就再也风流不起来了。想象着陆小凤像是被拔了毛的小鸡一样,云雁又弯了弯嘴角。 冷美人笑起来的确是极好看的,只是陆小凤突然就感到一股寒气袭来,他清了清嗓子,“其实江湖上,还有一个人比我还能招惹麻烦……至少是和我一样能惹上麻烦。” 所以要去找事儿,完全可以去找别人去吧。 陆小凤这样的人已经很神奇了,而和陆小凤一样的人,云雁疑惑地看着陆小凤等待答案。 陆小凤的胡子翘了翘,摇头晃脑地说道:“盗帅夜留香,威名传八方。” 作者有话要说:  陆小凤过了决战之夜,总该让他休息一下,于是去找香帅玩~ ☆、脑洞太大 盗帅楚留香,是一个和陆小凤一样风流,一样喜欢喝酒,喜欢美人,还一样……倒霉的人。陆小凤和楚留香早已是神交已久。 “所以你还是没见过他?”云雁还不至于听不出神交已久的意思来。 陆小凤一点不见尴尬,又躺回了那张摇椅上,“但是我知道他现在在哪。” 就算是没有见过楚留香,陆小凤也觉得他们一定能是很好的朋友,既然如此,朋友总是要帮人分忧的,反正楚留香也正陷入了一个麻烦中,让云雁去见识见识也好。 神水宫天一神水被盗,而以盗闻名的,除了楚留香就是司空摘星,司空摘星前些日子还在京城出没,洗清了身上的怀疑,楚留香却没有这个运气,正是被神水宫给盯上了。 楚留香有一艘大船,与四海为家的陆小凤相比,他好歹有个勉强可以称作是家的地方,还有三个不离不弃的红颜知己守在船上,陆小凤叹了口气,整整三个呢。 问出了陆小凤从大智大通那里得来的消息,云雁略作思索就要动身,起身时甲胄碰撞,铮铮作响,陆小凤这才想起来,“你把装束换上一换。” 江湖人嘛,其实都不怎么喜欢和朝廷扯上关系,陆小凤却有几个六扇门的好友,花满楼家老三老六也是朝中官员,所以他们对云雁一身甲胄虽然不习惯,却也没什么避讳,可其他人并不一样。当今皇帝似乎也不是那么死板要完全掌控江湖的类型,反而对这些很看得开,然而云雁若以朝中将领的身份独自行走江湖,必然会引起一些动荡。也不是说多么大的事,只是若要赶路,还是改个装扮,省得也有些求比武、求决战、求包养的拦路——等等是不是混了什么进去! “我知道。”云雁开始庆幸大唐的包裹与这儿的不同,可以装入许多东西了,否则哪怕她换了装束,只要拿着标志性的刀盾,一样是会被认出来的。用刀,尤其是大刀的人虽说不多,却也不是没有,那么她拿着一把陌刀并没有关系,只是盾牌这东西,在江湖上是几乎无人去用的。 转入旁边的屋子换了身干练的短打,卸去一身铠甲,又没有带着盾,身上负重都减轻了一半,云雁原地悚了松筋骨,到底是一时不习惯。云雁本就身材瘦削,换了身衣衫,束腰勒得紧紧的,更显得是不盈一握,而见过她日日勤练武艺的人,才知道这姑娘有多么的不好惹。 陆小凤也不问云雁是把换下的东西放在哪里了,有些事心照不宣,也不必明说。懒洋洋地后仰身子伸了个懒腰,陆小凤打趣道:“小云雁,这走江湖的侠女也少有不会打扮的,你且再上个妆?” 指尖沾上一点红艳艳的胭脂,云雁径自往额心点去,不多时就染出一道红痕,被白得过分的肤色衬得格外的夺目,以前这姑娘一身戎装最让人瞩目的是冷厉的气势,如今冷厉已变作了冷艳。 “好啦。”云雁也不再照镜子,七秀的姑娘都很会打扮,花钿金簪娇俏动人,那日灵玉给她治伤,便说她面色稍嫌苍白,最好莫过于眉心一点红痕,当时额上染的是血,如今才点了胭脂。 不是没想过有一日红妆伴青衫,可是定然不会是现在,云雁咬了咬下唇,“陆小凤,谢谢你,你可以去找你的那群红颜啦。” “等等,你怎么知道是群?”一群而不是一个,陆小凤的红颜几乎遍布大江南北! “旧爱见了新欢,总是要示一示威,找一找麻烦的。”云雁这回倒是很容易就笑出来了,嘴角弯出一个十分愉悦的弧度。 陆小 分节阅读_5 分节阅读_6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6 凤愣了一愣,“有人找上你了?那些风言风语,我陆小凤倒是无所谓,你一个姑娘家,平白被我带累了名声。” 想也可以想得到,旁人不知决战之夜的内情,必然只当是云雁像是陆小凤的其他红颜一般,追着陆小凤不放了。 “我也无妨,日后领兵靠的是本事,不是嘴皮子。”云雁再如何变化打扮了,也始终缺了一些少女心思。不过她和陆小凤倒是有一点想到一块儿去了——小伙伴这样子以后孤独终老可怎么办哟? 陆小凤的那些红颜知己这么闹闹腾腾的,真心相待的怕是不多,再到了往后,陆小凤年岁大了,名声被渐忘,身手又退步了,这还有人要他嘛?云雁这回脑洞是开得挺大,又想陆小凤爱喝酒,说不准以后又要中年发福,而且红颜成群还没有个子嗣,往日招惹的仇家又找上门…… 可不就是秋风卷落叶,一片凄凉么? 且不说陆小凤有没有从云雁怜悯的眼神中看出什么,看过云雁送回去的信,皇帝差点没掌住笑倒在龙椅上。他这个女将军,实在是很有趣,只是日后游历江湖回来了,怕就要去领军,倒不如现在总有信件送来的好,不过让云卿把军中事宜以信鸽汇报来,也是个监管军队的好法子——人总有私心,而皇帝要依着自己的私心来是再容易不过了。 对了,陆小凤毕竟是云卿挂念的朋友,他还该给陆小凤送给太医过去,补肾养精哪家强——这还是得找皇家。 不过找太医这事儿不好叫太后知道,皇上默默数了一下自己空荡荡没两个人的后宫,再想想一心要抱孙子的太后,又觉得不开心了。至于朝中那些吵着要立后的大臣,皇帝眼中郁积了一抹不快,后宫朝堂勾结在一起,他可一点不想看到,昔年先帝的几个妃子互相算计,给他留下的心理阴影一点不小。 那些也都是后话,这边陆小凤还操心着怎么帮着云雁姑娘收拾行李,没错,就是收拾行李!陆小凤自己浪迹天涯行走江湖都没有操心过这些,出门远行不备好马,不带上衣物都没什么,但是不能没有钱!连钱都没有,这是准备日日露宿荒野么? “我有马,衣服也够。”云雁有些别扭,就听着陆小凤在一边念念叨叨,“你也是什么都不带的。” 陆小凤叹了口气,又给塞了把银票到云雁手里,“因为我有钱,也有朋友,总是有人愿意请我喝酒的。” 他就从来没这么像个老妈子过! 云雁心里一酸,便觉得暖意更甚,她依旧是觉得直接从深山老林里走更快也更习惯,苍云在关外那样的环境里都过得好好的,行军速度更是一点不慢,然而看着没了往日风度的陆小凤,就忍不住脱口而出,“……儿行千里母担忧。” 陆小凤登时眼前一黑,有种生无可恋的感觉,他现在急需一个妹子,一个软萌的妹子。 “带好钱,你就走吧……” 姑娘,快去祸害别人吧。陆小凤毫不怀疑再这么下去,云雁姑娘会一个不经意对他喊娘!就是喊爹也行啊,为什么是“母担忧”——陆小凤突然发现,自己的下限也被放得非常非常低了。 他需要再摸一摸鼎鼎,小狮子比云雁姑娘可爱多了。 鼎鼎迷糊地仰起头,趔趄地走了两步,它之前挨着陆小凤的肚皮,也睡得很舒服呢。云雁捞起自家小狮子,从百花轻容包里翻了翻,丢了小半坛烈酒给陆小凤,关外的酒总是很烈,因为喝酒的人需要靠那个来御寒,偶尔碰上伤口过大,喷一口上去也不容易发炎。 “防人之心不可无啊。”陆小凤又不得不操心了,对着酒坛子喝了一大口,真是烈得很,差点没让他呛住,而一口下去,酒坛子就几乎空了,这么喝酒只能喝到一半,喝的又是这般能把其他酒比成水的烈酒,陆小凤愈发郁卒——这酒怎么能这么少! 云雁早就是抱着鼎鼎纵身一跃,依着陆小凤给的那不甚清楚的地址日夜兼途地赶路。她似乎是有一点明白了,这些日子以来,她很开心,就算想起大唐的时候一样难过,但是和朋友在一起很开心,看见大庆的子民安居乐业很开心。 人不能总是停留在过去,就好像苍云所属永远不会忘记那场血海深仇,却依旧不曾完全被仇恨蒙住眼睛,雁门关外十分苦寒,可是那些乡亲总是那么容易满足,只要有一个安定的家,能吃饱穿暖就很好。而且在玄甲破阵营覆灭之后,也只有那些乡亲依旧记得这样一支军队,并心怀感激。 “苍云之动,不为天开,不为雷动,不为霜停。我可是个苍云啊。”云雁用力地揉了一把鼎鼎,唤出跟了自己许久的麟驹来,不再用轻功赶路,权当是暂且歇息。 因为自己说出了大唐往事,所以无论是皇帝还是陆小凤,都希望她能好好散散心,宽慰一下自己,但是苍云军的人,哪里有那么脆弱啊? 大唐是她的根,苍云是她的家,不过她也会努力地爱上大庆,甘愿为大庆守土开疆。 连着赶了几日,也有夜宿山林,偶尔也住一住客栈,听了自己和陆小凤的那些流言,还有皇帝不知为何派下太医给陆小凤的事儿,云雁不厚道地眨了眨眼,她总是太过成熟,却让人忘了,云雁姑娘也是个正值芳华的少女,总有一点恶趣味。 海天相接的地方,有一艘精巧华丽的三桅船,船帆洁白,旁边掠过的海鸥也是白的。云雁缓缓地吐出一口气,她从来没有见过海,一望无际的,湛蓝得像晴空一样的海,很漂亮。 一个挽着云鬓,身着雪白纱衣,腰系银带的美貌女子上了那艘船。 作者有话要说:  楚留香副本准备开启~ 可怜的陆老妈子,云雁姑娘和陆小凤的脑洞一定都是一个样子哒,比如说…… 云雁:小伙伴风流太过晚景凄凉……没有妹子。 陆小凤:小伙伴暴力太过没人敢要……没有汉子。 ☆、客人不少 “鼎鼎,我们到了。” 小狮子高兴地在云雁脚边跑来跑去,还很是好奇地探爪子去碰触碧蓝的海水,差点一下子滚到海里去,被云雁险险地抱住。然后她自己,却也很有兴致地双手捧了一捧海水,探出舌头舔了一下,才继续面无表情地哄鼎鼎,“不要跑啦,掉到水里去,你可就真成了盐腌过的了,像是王婆婆弄的腊肉一样。” 鼎鼎猛地瑟缩一下,窜到云雁怀里,埋着头不肯出来了,过了许久才又晃了晃脑袋,直盯着远处那艘大船看,发出低低的吼声。 “船应该是很稳的。”云雁估计了一下距离,想来她是可以直接用轻功跳上去的,“鼎鼎,我们来的正是时候呢。” 可不是,陆小凤只说有消息传出,说是楚留香盗走了神水宫的天一神水,云雁一过来,却正好瞧见神水宫的弟子往楚留香的船上去了。白袍银带,正是神水宫的标准装束,一开始,云雁对这个只收女子的门派,还是颇有些好奇的。 苍云的轻功,没有方才那神水宫女子的飘逸灵巧,却是迅猛无双,翻山越岭不在话下,云雁那么一跃,再滑翔片刻就自半空中直直下坠,落在甲板之上,前面便是船舱。 “今日香帅的客人可真是不少。”天色已经暗了,白衣的女子站在星光之下,竟更添几分风韵,她明明是来和楚留香过不去的,偏偏还对楚留香笑得那样好看,好看得让男人总能忽略了她之前的冷漠。 楚留香轻轻叹息了一声,“只希望来的不是恶客。” 白衣女子的脸色一变,“你莫非说我是个恶客?” “宫姑娘这般貌美,如何会是恶客?”楚留香眨着眼睛笑的时候,便只能让人想到朗月春山了。 “那这回来的,也定然不是恶客啦。”宋甜儿快走几步,已经到了云雁面前,她看见了一个同样很漂亮的姑娘,这个姑娘也是冷冷的神色,却又是和神水宫宫南燕不同类型的美人。 宫南燕皱着眉瞧了云雁一眼,就仍旧微抬着下巴,往云雁身边走过去,飘身掠到自己的小船上。周围已经没有别的船只,那么这个人是直接从岸上过来的,想必轻功也是不差,然而这与她何干,该头疼的应该是那位香帅,宫南燕只想着回去神水宫交了任务,眉目间也涌上一些热恋女子才有的甜蜜来。 楚留香也看见了云雁,还有缩在云雁怀里的一只白毛小兽。对面的人站得笔直,姿态并不优美,手里的武器也不像是一个女孩子会使的,倒像是……“倒像是个沙场将军。” “九月十五,南王并白云城主谋反,苍云女将一刀一盾,力敌白云城主,后因心系陆小凤,与之相伴行走江湖。”李红袖对江湖秘闻多有了解,被楚留香点破了云雁无法变更的那些,多少也就联想到了这一则传闻。 “我是苍云云雁。”云雁被认了出来倒也不恼,反而点点头表明身份,连自己的目的也不作隐瞒,“来这里,是想要找麻烦的。” 没有给楚留香几人误会的机会,她几乎是立刻就接下去解释道:“我跟着陆小凤走就是为了历练,但是他最近都没有遇上任何的麻烦,除了桃花债……” 宋甜儿忍不住吃吃地笑了起来,又狠狠瞪了楚留香一眼,陆小凤和楚留香,确实是有一点地方非常相似的。苏蓉蓉脸上也多了几分哭笑不得,只是仍旧温柔地看着楚留香,李红袖和宋甜儿已经围着云雁问起了关于决战之夜和陆小凤的事情了,说说笑笑好不热闹。 又或者说,李红袖和宋甜儿说笑得很热闹,云雁性子放开了不少,可立刻就要她这么和人谈天说地的,实在是为难她了。李红袖问上一句,云雁也就只挑着自己知道的答上一句,一板一眼得和私塾里回答师父问题的小孩一样。 这些都没有关系,云雁手里还抱着大杀器呢,被越搂越紧得鼎鼎终于觉得不舒服了,扒拉着云雁的衣襟就转了个方向,然后一下子蹦达到甲板上,把宋甜儿吓了一跳。 “呀,是只狮子!”宋甜儿真是吃惊极了,动作放缓了很多要去摸上一下,却见鼎鼎乖顺地挨着云雁,不闪不避的十分听话,当下欢喜地叫嚷出来,“哎呀它的毛好软啊。” 不说李红袖也一时移不开眼,就是稳重的苏蓉蓉,都抛开楚留香,朝着鼎鼎伸出手去,“甜儿之前做了不少吃的,能喂上一点么?” 云雁由着鼎鼎陷进温柔乡里,自己大大地松了口气,在略作思索后丢给楚留香一瓶子路上买的好酒。楚留香永远无法抗拒美酒的诱惑,等他喝了一口之后,就听见那个清凌凌的声音说道:“请你喝酒,我们就是朋友了,我有什么事你是不是也要帮忙?” 这样有些无赖的话一点都不像是冷冰冰的云雁将军会说的话,楚留香想到红袖说的那个消息,便知道云将军是打哪儿学来的这些了。可怜云雁这么说完,自己便不好意思起来,鼎鼎又被宋甜儿三个女孩子围着,她一个人默默地红了耳后根,还要看着楚留香等一个答案。 “我功夫很好,不会碍手碍脚。”云雁抿紧了唇,又觉得十分拘束,脸色看起来就更冷硬了。 苏蓉蓉放下还在卖萌的鼎鼎,转身向云雁走来,把人直接拉到了舱内,“好啦,一路赶来,你应当是累了。明日楚大哥才要出门,到时候我也帮你易容。” 比起其他找上楚留香的女人,苏蓉蓉宁愿是云雁跟着楚留香,至少她看得出来,云雁姑娘是真正无心情爱的那种人,看着楚留香的时候,也没有一星半点的痴迷。 一人一兽围着小圆桌享用晚餐,楚留香端着酒杯坐在一边,宋甜儿脸上带着娇俏的小酒窝,每个人都喜欢自己的成果被人欣赏。云雁吃饭的时候速度还是有点快,引得苏蓉蓉叹了口气,“慢点吃。” 云雁依言放缓了一点动作,之前她在花满楼家里吃饭的时候也被这么说了,甚至最后因为吃得有点多觉得胃疼,被花满楼责备了两句,那个时候虽然尴尬却也心里感动。对于别人的关心,都应该好好地重视。 李红袖和宋甜儿坐在一边聊天,在李红袖算出云雁用了多少天赶到这里的时候,就开始抱怨陆小凤这个风流浪子一点也不名副其实,不懂得怜香惜玉了。云雁扒完了碗里的饭,就冲着宋甜儿笑了笑,替陆小凤辩解了两句,“陆小凤很好……我这样赶路,是因为我自己着急。” “你本不必这样苛责自己。”楚留香也是个怜香惜玉的,何况云雁笑起来就显出几分纯稚,人又那么纤瘦,就更让人想要关心两句了。 云雁叹了口气,话语中却带着令人惊叹的坚毅,“为自己的信念而努力永远不是苛责,所以无论如何都觉得开心。” 只有一遍遍想开心的事,难过才会慢慢变淡然后藏到 分节阅读_6 分节阅读_7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7 心底去。 “我是苍云玄甲的一员,以后,会成为苍云的统领。” “匈奴,夷民,宼匪……” 大庆安宁百年,却也不是没有隐患。如今听云雁以如此沉重的口吻一一数来,便是从不杀人的楚留香也觉得血气翻涌。然而楚留香终究还是楚留香,在不知为何沉默下来的船舱里,他用力拍了一下云雁的肩膀,“歇着去吧,明日启程。” 云雁是和苏蓉蓉等三个姑娘在一起休息的,第二天一早,苏蓉蓉就发现身边没了人,再急忙地往外一看,便见鼎鼎在甲板上无所事事的乱跑,而远远的岸边,有一道身影在演武,碎石裂地,威力惊人。 在船上是不好练武的,尤其是苍云武艺势大力沉,勉强施为只怕要毁了人家的船,云雁只好跑去岸边,又留了鼎鼎在船上,也不怕到时候她们以为自己离开了。 一套苍雪刀练完,云雁收刀而立,便听见苏蓉蓉和楚留香抚掌赞叹。没有上过战场的人是练不出这样的功夫的,云雁身上的戾气在这一刻大得有些惊人,然而眼睛还是一般清明,等看见楚留香冲她微笑时,便松了口气。 花满楼热爱生命,而楚留香从不杀人,云雁后来都是听陆小凤说过的,这两个人都能够接受已经满身血腥的自己,她也实在算是幸运了吧。不过,云雁也从来不觉得自己满身血腥有什么不好就是了,苍云的刀,只杀该杀之人。 这个时候再看,云雁姑娘又是昨儿那个看着冷冰冰,却不难相处的女孩子了。苏蓉蓉的手轻轻地抚过她的眉心,在那红痕上点了一下,“云雁的相貌也没多少人认得出,我再给你打扮打扮,上个冷香妆就很好。” 被牵回去的云雁傻愣愣的,任凭苏蓉蓉在自己脸上描画,等苏蓉蓉停了手,叫来甜儿还有红袖时,才反应了过来。宋甜儿抱着她的手臂晃了两下,笑嘻嘻地感叹:“云雁这样漂亮极了,蓉姐手巧,也不帮我们看看哩。”然后又转向楚留香,“楚大哥可要把人照顾好啦。” “甜儿丫头也懂得关心人了。”楚留香摸了摸鼻子,大笑出声。 云雁顿了顿,看向见过她练武的苏蓉蓉,“我不会出事,他也不会。”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云雁姑娘脸皮还是不够厚嘛,突然觉得再这样下去,之前的小琅是调戏妹子,这里云雁估计要被妹子调戏…… 对了,如果我有保持更新,那就是上午11点更新,如果11点没更,那就是没有更新啦。虽然目前还没有出现过哪天不更,我就是先这么说一句…… ☆、大明湖畔 和楚留香一起离开大船的时候,宋甜儿和李红袖两个都对鼎鼎很是不舍,而云雁抱着鼎鼎走出了好一段路,却又要时不时往回望一望,再往苏蓉蓉走的方向瞧一瞧。 楚留香头一次觉得自己这么没有人喜欢,还要安慰不知在想什么的小姑娘,“蓉蓉七日后就会和我们会合的。” 身在福中不知福,云雁现在知道为什么连陆小凤提起楚留香的时候,语气都发酸了。楚留香不仅和陆小凤一样走到哪里都有桃花,家里还有着三个十分温柔的妹子等着,李红袖掌管情报是个好手,宋甜儿打理起船上事务也是井井有条,苏蓉蓉更不用说,精通易容心思细腻,拐去当个军师也不是不行的——那都是楚留香家的妹子! 云雁幽幽地叹了口气,“大庆的姑娘们也太温柔了。” 这个时候的云雁,还不知道她很快就会见到一个十分不温柔的女人,尤其对她这种长得好看的姑娘不温柔的女人啦。 而在这之前,她首先要遇见那个女人的儿子。 楚留香是个会享受的人,他偷来的东西一般用来救济别人,而自己庄子上的产出,也足够他享受的了,但是如果为了一些缘故,他甚至可以扮作乞丐也不嫌苦累。楚留香没有想到的是云雁也真的是一个很能吃苦的人,或者说,他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姑娘,每日都不忘晨起练刀,餐风露宿只当等闲,连看起来很娇惯的小狮子,也能自己跑去山林子里猎食。 这一回楚留香的假身份是一个关外参商,身边跟着一个冷清的美人也不算什么奇怪的事。云雁正如她自己所言,从来没有拖过后腿,还帮着楚留香挡住了中原一点红。 中原一点红是个杀手,天星帮请他去杀张啸林。杀人不流血,剑下一点红本不该失手的,可他碰见的是楚留香,剑是很快的,可楚留香的轻功同样很快。云雁在听见响动的时候就从隔壁的屋子里翻身而入了,手中长刀被握得紧紧的,似乎下一刻就要斩向那一身黑衣的杀手。 答应了苏蓉蓉不会让楚留香出事,云雁就一定会做到,哪怕那只是她自己单方的承诺。何况是她说喝了酒就是朋友,又请楚留香喝了酒,那么朋友之义,不可轻负。 与楚留香交上手的中原一点红很快猜出了他的身份,能够轻易躲过他的剑,又有那样气度的人,出了香帅还会有谁。而一边的执刀女子,一定也使得一手好刀,中原一点红只看那刀上煞气便已明白了,楚留香身边的奇女子从来不少。 事不可为,天星帮的情报又出了错,中原一点红也不愿意再纠缠下去。 楚留香和云雁再赶到快意堂的时候,先前和楚留香在一起的沈珊姑沈姑娘,已经被冷秋魂施了刑,几乎是神志崩溃了。冷秋魂坐在赌桌前,冷眼看着那被捆得严实的女人,“外貌再坚强的女子,其实意志也……” 他的话说了一半,却不好再说下去了,因为他瞧见了楚留香身后站着一个女人,是那一日就跟着来的,冷着一张美人面的女人,这女人手里握着一柄陌刀,冷秋魂听说过把剑神剑仙比作两把绝世好剑的说法,却不想今日见到了一个如刀的人。 都说刚极易折,但是宁为玉碎的勇气,不是哪个人都有的。 楚留香看着冷秋魂突然噎住的模样,只能是摸着鼻子笑笑。 莫非是个花架子?冷秋魂忍不住这么想,一把陌刀至少有二十几斤重,哪里是一个小姑娘能玩得动的,他用刀,却使不好那个的,所以光是为了自己的面子,他也得这样想。 很快冷秋魂就知道云雁手里的刀是不是只瞧着好看了。天星帮的三把手被抓到了这里,立刻就有人找上门了,更别说中原一点红本就是天星帮请来对付冷秋魂他们的。楚留香其实不想掺和到这趟浑水里,可惜他需要一个答案,西门千与左又铮等人,究竟是谁约走了他们? 天星帮宋刚倒是个重情义的,只看着沈珊姑脸色苍白就热血上涌,张口便要回话,却仅说了两三个字,便突然脊椎出血,整个人瘫倒在地,没了呼吸。墙角后的阴影一闪而过,以楚留香的轻功,居然也追之不及。 有人出刀了,便是血光一闪而过,伴随着隐隐的蜂鸣之声,已有血迹顺着刀锋淌了下来,云雁收刀而立,站在那滩血迹旁叹了口气:“还是跑了。” 她的动作已经算是很快,可即便她冲上前给了那鬼祟小人一刀,也依旧没看清那人的模样,黑色紧身衣把人包裹得严严实实,连头发丝都没让人瞧见一点儿。 冷秋魂简直惊呆了,他只是想赚笔钱,坑个冤大头而已,为什么冤大头身边的小姑娘都这么厉害?难道自己其实弄错了重点,张啸林就是个小白脸儿?不等他缓过神来,小白脸和冷美人就都不见了踪影,双双追着那道黑影而去了。 “追丢了?”一阵烟雾之后,楚留香无奈地摊开手,耸了耸肩,“是我大意了。” 云雁走到楚留香身侧,放下不知何时又出现在她怀里的鼎鼎,“跟着鼎鼎。” 若论追踪猎物,哪个比得上丛林中的捕食者呢? 行至那烟水迷蒙的大明湖畔,鼎鼎便再也无法嗅到那股血腥味了,它低低地吼了两声,拿小爪子捂着脑袋,显得十分羞赧。楚留香瞧着好笑,学着云雁喊它鼎鼎,“至少我们已经知道他是往水路走的了。” 大明湖一眼看过去,也只见一片的湖光潋滟,知道那黑影往水路走了,其实也没什么作用了,不过鼎鼎是不懂这些的,很容易就被安慰到了,仰着脑袋又欢欢喜喜地跑了两圈。 湖畔又走出个人来,看了看楚留香,又看了看抱着鼎鼎瞧不出之前威势的云雁姑娘,还是转向了楚留香,“拔剑。” 中原一点红不愿为了别人杀楚留香,却要为了自己与楚留香一战,生死一战,可是楚留香不杀人,自然不肯和中原一点红动手。云雁默默地站在一边围观,大概像是今天这样的情况,可以算是在江湖中长了见识吧——用自己的命来威胁别人和自己进行生死之战,她真希望自己的敌人每一个都能这样毫不留情地拿着剑往自己身上捅。 正看得有趣,云雁便听见湖上传来一片琴音,她听过原随云弹琴,听过花满楼弹琴,之前也听过万花弟子的琴声,都没有这一曲合她心意,琴声铮铮,暗含幽恨,又带着一股萧肃之意,仿佛有说不出的国仇家恨。 恨狼牙倒戈相向,怨玄甲一朝倾覆,最是愤懑,安禄山狼子野心,扰了盛世太平,听说枫华谷的枫叶几乎是血染而成,听说战乱中的洛阳哀鸿遍野,听说圣驾离了长安…… 然而有哪一个弯折了大唐的风骨吗?没有! 要战便战!以死报国! 芦管的声音是很清幽的,也总是容易带上几分凄凉,而云雁这回拿出芦管,吹的是最惯常听的那首征歌,刃端百死何辞战,碧血书成白马篇!战意渐起,云雁闭上眼,就似乎又看见墨色的苍云旗,看见自发护卫在长城上的玄甲将士,看见狼牙军死于陌刀坚盾之下……壮哉壮哉,每战必先,有我无敌! 不是说云雁吹芦管的技巧有多么的好,只是当情感几乎要从乐音中满溢出来的时候,技巧便都不能影响什么了。那绝妙的琴音,竟是就这样被云雁压了下去,从幽愤转为了战意激扬。 听到琴声的自然不止是云雁一个人,打斗中的楚留香和中原一点红甚至因为这琴声受了不少影响,主要是一点红,被那抑郁至极的琴声一激,就要失去理智,而后云雁吹响芦管,改了其中压抑,中原一点红虽然复又清醒过来,手上的剑却越发凌厉了,战曲鼓舞人心,这是很正常的事。 楚留香苦笑一声,“云姑娘,你这是要看戏到何时?” 应对中原一点红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在他们这种特殊的比斗中,楚留香要花费的心力更多,而如今中原一点红像是打了鸡血一样,云雁多少要负点责。 不能杀了中原一点红,最好也不能让人受太重的伤,这有点难为云雁了,她现在手上只有刀没有盾,总不好凭空拿出东西来,何况此处还不止是楚留香在。思索片刻,云雁的目光就落在湖畔的一张小石桌上……这个,勉强应该是可以的吧? 云卷沙巢风埋城,城下临兵战意浓。 用盾的话,多少比用刀造成的伤害要小,云雁把握好时机,一个盾猛就把中原一点红击飞了八尺有余,这招式还能让人眩晕一小会儿,而像是中原一点红这样被砸了个严实的,恐怕就不止是要晕一小会儿了,对了,他还倒霉地一脚踩空掉到水里去了。 楚留香:“……” 云雁:“怎么了?” “先把石桌放下。”楚留香不用猜都知道自己的表情很僵硬,他从来不知道石桌作为武器的时候可以这样用!其实握着桌腿然后直立起来,石桌确实能充当盾牌……楚留香忍不住这样想,然后他又回忆了一下,中原一点红应该不是被照脸拍下去的吧? 感觉再也不能好好做朋友了。 云雁放下石桌,她注意了力道,桌面上没沾着血,说明中原一点红身上最多有点淤青,现在的问题是,“你下去捞他还是我下去?” 指望一个昏迷的人自己浮上岸,那估计要等上几天,等到人死透了才行。楚留香猛地回过神来,游鱼似的窜入水中,不多时就捏着中原一点红的手腕把人抛上了岸,然后示意云雁姑娘跟着自己走。 乖乖巧巧地跟在后面的云雁妹子,完全不像是之前力拔山河气盖世的女壮士啊…… 楚留香幽幽地叹了口气。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楚留香绝对不是最倒霉的那个啊…… 觉得自己之前考完期末回家后简直太颓废了,于是要开始准备论文什么的,日更不行啦,要不隔日好了,反正我是打算先慢慢写着好了,绝对不坑是肯定哒。 ☆、妙僧无花 烟水迷蒙,月光清浅,湖上正泛着一叶小舟,舟上有一个少年僧人盘膝而坐,面前放着一把 分节阅读_7 分节阅读_8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8 瑶琴。 “这样妙绝的琴音,除了妙僧无花,还有谁能奏出。”楚留香身上原就湿了,干脆一路游至舟前,猛地破水而出,溅得四处水花,“只是不知大师心中,可是有何心事?” 云雁是运着轻功到舟上的,侧着身避过楚留香甩过来的水珠,然后把目光落在了那最是无尘的无花大师身上。白色是很干净的颜色,不是什么人都能穿得好看的,而白衣的僧人,正如坐于九天云端,云雁却突兀地想起一个人来——白云城主叶孤城。 打扰人家友人叙旧的事,云雁是不会去做的,她还努力地抱住了有点焦躁的鼎鼎,就见无花对她一笑,“这狮子可是怕水?” “鼎鼎没事。”云雁深深地吸了口气,安抚地拍了两下鼎鼎,“是檀香?” 楚留香笑了起来,“鼎鼎可不通风雅。” 焚香奏琴,由妙僧无花做来,不知要引得多少人心醉,可对于鼎鼎来说,怕是只让它觉得鼻子不习惯吧。 果然,鼎鼎怏怏地打了个喷嚏,不过很快就把头埋在云雁怀里,只露出小尾巴在外面一甩一甩的了。 “小淘气。”云雁抿抿唇,不再开口说话,鼎鼎也乖巧地窝在一个地方不动了。 等到楚留香和无花谈到中原一点红时,无花竟把手下精致的古琴直接沉入了水中,云雁的脸色终于变了变,默默地靠近了楚留香一点,若是中原一点红光靠名字就能让血腥气污了琴,那她这样手下人命不少的,说不准要被丢下船。这也太糟心了,楚留香不杀人,可总是吃肉的吧,也算得上杀生了啊……云雁突然觉得他们两个人都有被丢下水的危险,还有可怜的鼎鼎。 这样的心思,让云雁时不时警惕地看向无花。 无花显然察觉到了这一点,不由开口询问:“云姑娘可是有事?” “……我也杀人的,你会把我丢下去么?”云雁一本正经地说着这样的话,然后眨眨眼,“但是我觉得我应该算是个好人。” “云将军为何取人性命?”无花早从那芦管声中听出了云雁种种心思,脸上仍旧是慈悲温文的神色,“那人又是为何?” 楚留香饶有兴致地看着这两人交锋,和尚总是喜欢打机锋,云雁却总是直来直往,这两人说起话来便真是有趣了。云雁仿佛是思索了片刻,“为何要悔?” “杀一人,可救百人,若有孽债,尽可报于我身。”云雁想起王不空红色的战甲,还有经常可以听见的诵经声,“若得一日盛世太平,我便放下屠刀啦。” 无花微微颔首,“这便是了。施主可渡。” 云雁杀人不是滥杀,与中原一点红收钱取命到底不同,尚且在无花容忍范围之内。再怎么笃信佛的人,也说不出让世间再无杀生之事的话来。 “佛门也有怒目金刚……只是大师实在不像是凡俗中人。”云雁叹了口气,算是不再纠结这点了,其实比起这样的妙僧,她还是更喜欢能说出以杀止杀护卫天下太平的少林小和尚。 楚留香苦笑着附和,“可不是,若不是出了家,像是你这样的人,如何在凡尘俗世中活下去?” 可不是,只是再问了几句武林诸事,不染尘俗的无花大师就要为了这清风明月赶人了。云雁顺势起身,却在临行前深深地看了一眼端坐的僧人,月色皎洁,月光映着那亮堂的光头和洁白的僧衣,的确出尘极了…… 无花冲她微微一笑,咽下了被琴音反噬逼出来的一口血。 “楚留香,你有没有听过陆小凤?”云雁跟着楚留香左转右拐入了城,突然说出了这样一句话来。 作为总是被拿来在江湖上一起谈论的两个人之一,楚留香对陆小凤自然很有兴趣,也对陆小凤做过的那些大事很了解,如果换了别的时候,他会很乐意温上一壶酒,听云雁姑娘好好地说一说陆小凤是个什么样的人。可是这个时候,他听着云雁说了幕后黑手是陆小凤朋友霍休的大金鹏王事件,幕后黑手是陆小凤朋友金九龄的绣花大盗事件,还有幕后黑手是…… “是剑仙叶孤城。” 有些消息没有在江湖上传开来,楚留香却知道紫禁城里那场决斗前后到底发生过什么,李红/袖收集的信息总是很全的。 他苦笑起来,“好姑娘,你要说什么直说便是。” “你既然知道叶孤城,就该知道这样人似飞仙的剑仙,也有堕入凡尘的时候。”云雁真的是努力地让自己说得委婉一点了,甚至拿出陆小凤那么多悲惨事件来给楚留香一点心理安慰,她最后还是忍不住直说了,“我怀疑无花。” 被人怀疑了自己的好友,是谁都要生气的,何况是楚留香这样重义气的人,然而虽与云雁相识不久,他也把这个姑娘当作了朋友。自己的一个朋友怀疑另一个朋友,楚留香只觉得为难极了,“无花不是那样的人。” “……”云雁知道自己不好多说,可是又实在担心陷在局中的楚留香,“鼎鼎之前焦躁,不是因为檀香,是因为血腥味。我早先要它寻着那黑影的气味走,檀香盖过血气,能瞒得过人的鼻子,却瞒不过鼎鼎的。” 楚留香叹了口气,“许是鼎鼎闻错了,或是那黑衣人从船上掠过了。” 云雁板着脸,扭头就要往回走。鼎鼎也似乎听懂了楚留香的话,不满地撞了他两下。楚留香越发无奈了,“你要去找他?” “我在黑影身上砍了一刀。”云雁知道,楚留香是看见了自己刀上带血的一幕,所以她现在只需要去做一件事,“我扒了他衣服就知道了。” 楚留香:“……” 等等他刚刚是不是听见有人要去扒了妙僧无花的衣服? 这下子之前那点为难都变成了另一样心绪,楚留香已经可以想象,如果他真的让云雁自己去扒了男人的衣服,尤其是这个男人是无花的时候,估计船上的几位姑娘就该怪他了,而且到时候江湖上会怎么传——云姑娘是和谁学会扒人衣服这种事的呢?大庆最是风流楚留香! 如果他跟着过去,那更不好了——楚留香和人一起把魔手伸向了无花大师! 他几乎立刻跳起来拉住了云雁,“你可是个姑娘,这样不好。” 云雁沉默半晌,然后坦然道,“就是因为我是个姑娘,吃亏的总不会是男人吧。而且我与你不同,才见了一次,我和他算不得好友,真的是我错了,便道个歉,由他处置一番就是,或是日后深交或是江湖不见,我也无碍。我有了怀疑闷在心里,难道比摊开了说好么?” 真的要与人相交,像她这样心里藏着事怎么行,肯定是说开了就好。无论自己的怀疑是对是错,好歹心里没了负担。 “我随你去。”楚留香蓦地笑了起来,也是他太过束手束脚,听云雁说了鼎鼎的反应,他多少也会有些心事,这岂不是更对不住无花,“无花是个光风霁月的人。” “你动手?”云雁好笑地发问。 楚留香:“……” 为什么人人在妙僧无花面前,都恨不得表现得再矜持完美一点,偏偏这姑娘还是这么放得开? 他摸了摸鼻子,“直说便是。” 两人再回转到大明湖畔时,湖中早已连人影儿都没有了,这也是很正常的事,就算妙僧无花再怎么有雅兴,也不至于要彻夜待在这尚有凉意的舟上,而聊以自慰的七弦琴也被沉入了湖中。 楚留香说不出现在自己是什么心情,只是摇了摇头,又叹了口气,“还是去找冷秋魂。” 在潜意识里,楚留香还是不愿意去怀疑无花的,只因为那个人是无花。 “下一回……”云雁抿紧了唇,等楚留香的目光落到她身上时,就听见她斩钉截铁地道:“我的刀会更快。” 这是一个比大多数男人还要果决的姑娘,而且在有预计之外的事情发生的时候,这个姑娘也能很快地做出决定,她永远都知道要向前看。只要楚留香继续查下去这件事情,那么迟早还会有人出来干扰的。 楚留香和云雁都不是会自乱阵脚的人,然而他们的敌人却始终在步步紧逼,因为他们寻找的那一封信,已经死了四个人了——左又铮、西门千、灵鹫子、扎木合,云雁知道扎木合,还知道这个人死了,戈壁大沙漠怕是要有变,她越发厌恶那个耍着他们玩的凶手了。 “我们也并不是全无线索的。”楚留香脸上苦意更甚,却喃喃道:“那女尼死前说了个无字。” 若无之前的怀疑便罢了,可是心里既已有了萌芽,便总是会往那边去想,楚留香重重地叹了口气:“这一回,不是我对不住无花,便是无花……” 他宁愿是自己误会了朋友。 云雁也跟着叹气,把无往不利的鼎鼎抱起来丢给楚留香,“你发什么愁,我们追得这样紧,那人也一定头疼得很。” 楚留香素来会调节自己的心情,也很知道怎么让自己冷静下来,所以被别人拐弯抹角地安慰的次数实在不多,他很欣然地接受了云雁的好意。楚留香把鼎鼎往半空中抛了一下,然后立刻接住,被不耐烦的鼎鼎狠狠挠了一爪子,他便又向以前一样哈哈大笑起来。 就仿佛世界上没有什么事可以难住他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小年快乐~不过你们可能都过完小年了,唔,我家这边过小年比别的地方要晚两天…… ☆、诸多纷争 楚留香实在是个很讨人喜欢的人,尤其讨女孩子的喜欢,所以他很快又来了桃花运——在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 拿着鞭子和楚留香打起来的黑衣少年其实是个姑娘,楚留香没有发现,云雁却发现了。玄甲破阵营之前总是要执行一些特殊的任务,耳濡目染之下,云雁姑娘的观察力也不可小觑。 毕竟那黑衣少年喉结的肤色有些深了,骨架也明显纤细一些,就连眼睛,也太过明如秋水。 “小心!”云雁庆幸自己虽然没有拿出惯用的盾来,却已经熟练地掌握了用其他东西代替盾牌的技术,她掀翻了一面桌子,虽然是木质的有点轻,却不妨碍云雁用出一个盾立。 乌光闪闪的暗器竟是被这么一挡,照原向窗外折返回去,当然是没有打中任何人的,暗器自然是暗中出手效果来得最好,云雁来这样一手,不过是警示一番,再出口恶气罢了。 哪怕身前的人举着一张桌子,看起来有些滑稽,黑珍珠还是忍不住把目光落在挡在自己面前的云雁身上,然后从衣袋里拿出一封信丢给云雁,“你也是为了这信?” “嗯。”云雁低声应了一句,看见黑珍珠的脸色变了变,立刻又想起一样东西来——鼎鼎,或许这姑娘被吓住了,需要压惊?她也不能真的次次都把鼎鼎给别人抱啊,鼎鼎也是有脾气的,所以她只是尽量放软一点声音,“你别怕,你是我见过用鞭子用的最好的姑娘。” 脸上表情还是不多,但是云雁总能给人很可信的感觉。 楚留香正要伸手去接信呢,便有一道剑光一闪,将信纸挑了过去。中原一点红那一日与楚留香一战到底被耽误了,这回找到机会,定然是要再与楚留香一战的。 “你若胜了,信就给你。” 中原一点红死死地盯着楚留香,只是在看见站在一旁,手举木桌的云雁姑娘时,到底顿了顿,继而直接冲着楚留香出剑了。 一定是想起大明湖畔的石桌了吧。 楚留香忍不住把目光落在中原一点红身上,再看看云雁姑娘护着黑衣“少年”往旁边退的模样,然后他就被一点红的快剑逼得开始躲闪了。若论楚留香的功夫当是在一点红之上的,尤其是一点红这个冷静的杀手,之前竟有那么一丝恍惚,且身上多少带着旧伤的时候。 楚留香折了一点红的剑,也赢了一点红,可他还是没能如愿看见那封信——那信竟因为两人的比拼碎成了纸片。楚留香又想要苦笑了,中原一点红的脸色也不好,他只是想与楚留香比过一场,却没有真正要坏了人家的大事。 “碎的也不算细,还是能拼起来的。”云雁瞧着撒了一地的碎纸片,捡了几张起来。 中原一点红默不作声地开始捡起地上的纸片,摊开在一旁的赌桌上慢慢拼合,只是让拿剑的手去做这样的活,实在是太为难人了。 云雁没想到中原一点红会这么有耐心地来帮忙,动作还这么迅速,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啊。 “珍珠也告诉了我信的内容。” 中原一点红:“……” 默!默!转!身! “……抱歉。 分节阅读_8 分节阅读_9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9 ”云雁想了想,之前她还用石桌砸了中原一点红一次,话语中歉意更深,“对了,你的腰还好吗?” 中原一点红:“……” 男人的腰不能提! 黑珍珠在后面差点笑出声来,不过顾及了云雁姑娘的面子,只在后面捅了捅她的腰眼。云雁被这么一弄差点条件反射地一刀砍过去,便是强自忍住了,耳后根也红了个透。 鼎鼎简直要拿自己主人没办法了,这种时候,还是要它出手啊。猛地扑到中原一点红脚边,小爪子抓着人家的衣服一点点往上爬,然后找了个舒服的地方,然后……被丢下来了。 晴天霹雳!居然连鼎鼎都不能讨好了吗! 云雁顿时觉得不好了,在楚留香眼里,倒和窝到墙角去耷拉着脑袋的鼎鼎一个模样。 并不是中原一点红不给云雁面子,也不是他误解了云雁的好意,但是让一个杀手,接受一只随时可以把利爪探向自己要害的狮子,这并不容易。被戒备地瞧着的鼎鼎越发委屈,低低地呜咽一声,背过身子对中原一点红甩尾巴,它被人嫌弃?它还嫌弃那个人手太冰了呢!还是不开心…… 云雁几乎是愣在了原地,片刻后恍然地把手中木桌放了下来,单手背在了身后,又偷偷地瞟了两眼鼎鼎,重重地叹了口气。中原一点红还是不愿意改变自己的原则去抱一只狮子,他怕只是一个晃神,自己就要把那罕见的白狮子掐死在手上,不留任何隐患。 “你们倒是有趣。”黑珍珠冷笑一声,翻窗而走,下一刻,她就又回来了,快快地把自己藏到了厚厚的窗帘之后。 是蛇。黑珍珠再怎么像是一个少年,但心里还是怕蛇的,二十多条毒蛇咝咝地逼近,就是楚留香也皱了皱眉。中原一点红把自己的半截断剑掷出去,就钉住了最大的那条蛇。 楚留香原还担心云雁也会怕这些爬虫毒物,扭头却见云雁靠在窗边,恰好挡在一扇窗帘之前,鼎鼎也一改软萌的样子,似乎要洗雪一下被嫌弃的耻辱一般,一爪子过去就把一条毒蛇断成了三截,便有想要再凑上来的蛇也一一被斩成了肉段。鼎鼎慢慢地从中原一点红眼前仰着脑袋、像是战胜的国王一样走了过去。 驭蛇的人是丐帮的白玉魔,长得细皮嫩肉,身材魁梧,却怎么看怎么让人厌恶,相由心生,这本就不是个好人。等楚留香说完这人的事迹,云雁的刀已经把屋内的蛇都清了个干净,而下一个用来祭刀的,就该是蛇的主人。 “你不杀人。”云雁转向楚留香,一字一顿地说:“我杀人,你也不该拦我。” 楚留香果然没有要拦着的意思,他不杀人,不意味着他喜欢看着白玉魔这样一个人出现在自己面前。 “住手!” 云雁的刀几乎要把白玉魔腰斩,却被一个大步从外走来的年轻男子一掌把刀带偏了一些,便是如此,也卸了白玉魔一条臂膀下来。 南宫灵是丐帮的帮主,白玉魔一见他已是大声哭骂起来,“丐帮的事,何时有他人来插手?这几人太不把我丐帮放在眼里。” “杀人一点红,香帅楚留香,苍云云雁,这三人在此,你能捡回一条命,便该庆幸。”南宫灵脸上带笑,却不怒自威,这么一个个点出楚留香几人的身份,也是从容不迫。 这人对自己有敌意。云雁也不是会拿热脸去贴人家冷屁股的,她抱着刀,冷冷道:“他留不下命。” 南宫灵的脸色终于变了,“将军莫非视丐帮如无物?楚兄,你又怎么说?” 云雁也看着楚留香,然后竟是轻笑出声,嘴角弧度显得讥诮无比:“你既然知道我是谁,或许也该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 “只问是非,无有余地。白玉魔是丐帮的人,就可以目无王法了?便是江湖事可以江湖了,那十七位黄花闺女都有何江湖恩怨就该丧命受辱?” “丐帮的事……任老帮主尸骨未寒,便有人要收留他要以正刑罚的人。知道的,说这是有十余年养育之恩的养子,不知道的,便道这是前世仇人了。” 她说话的时候可以比任何人都真诚,也可以字字句句诛心之语。 “何必辱及先父!”南宫灵的手微微颤抖,似乎是气得急了,眼里也真正透出浓重的悲哀来。 不对,为什么南宫灵的眼中还有不安愧疚?云雁可以不给南宫灵面子,却不好不给楚留香面子,不给丐帮面子,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她要妥协,她只是把话说得好听了一些:“丐帮兄弟都是关公前立的誓,说的最先一条便是义字当先,除恶扶弱,当仁不让,任慈帮主为人急公好义,最是正直不过,南宫帮主得其教诲,也是少年英才,如今被这恶人巧言诡辩哄了去,岂不是更坏了丐帮多年声名?” 南宫灵一时听住了,良久才叹道:“将军竟是丐帮故人?” 云雁略一颔首,“不过得见君山岛旧客,听过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豪言。” 若是让丐帮被白玉魔这样的老鼠屎混进去了,怕是真对不住为了大唐河山奔波的郭岩帮主。云雁不知道大庆的丐帮如何,却十分了解大唐的那些义士。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这八字,江湖上有几个被叫做大侠的,敢说自己做到了?楚留香忍不住喃喃道:“不愧是丐帮。” “……”南宫灵面色沉沉,似乎在犹豫着什么,良久才转向早已面如土色的白玉魔,“此番是我有错,便该由我了结。白玉魔,你断一臂,我也缚上一臂,你我便做过一场罢。” 白玉魔此人能屈能伸,开始骂得起劲,后来也知晓无法说动旁人,便单手握上捉魂如意钩,躬身道:“在下便对不住帮主啦。” 这话音未落,钩子竟已出手,正是趁着南宫灵不备要一击致命,一击不成,他转身就伤了另外两个丐帮弟子,要扬长而去了。 南宫灵这回真是气得狠了,白玉魔这番作为,岂不是折了他的面子。这魔丐不仅是个恶人,还连江湖规矩也不讲了,幸而,今日这恶人也只能死在此地。 能够年纪轻轻就当稳丐帮帮主,除却任慈义子的身份,南宫灵的功夫也是极好,即使缚了一只手,那金链连着短剑,也使得灵巧异常,初始时受那武器新奇的影响有些束手束脚,待到适应过来,南宫灵的剑已经直直地冲着白玉魔的心脏而去。 南宫灵既然下了决断,自然不会留手。云雁双手环胸在一边看着,实际上眼里却带上一丝狡黠,虽然她很想手刃白玉魔,但是让南宫灵出手,这些人怕就顾不上黑珍珠了,也是件好事不是?然后她就发现,更好的事情还在后面。 白玉魔提供了一个新的线索。 作者有话要说:  云雁姑娘一本正经说瞎话,不过如果真的算起来……她是几百年前丐帮故人,应该算吧,反正都是丐帮。 另外,云雁姑娘表示:连鼎鼎都不能讨好qaq我做错了什么! 谢谢东南枝姑娘的地雷~=v= ☆、曲阜尼山 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这种话……当然不适用于像是白玉魔这样的禽兽,所以他临死前说出的话不止不好听,甚至恶意满得要溢出来。 “南宫灵,你何必装得如此正派,任慈死了,可他夫人却没死,如何总是见不上一面,莫不是被你金屋藏娇了?” 这话真是恶毒得很,几乎所有人都愣了一下,南宫灵更是气得双目发红,就是这么一刻的恍惚,白玉魔没有趁机逃走,反而把带毒的钩子丢向了楚留香那边,这毒沾之即死,白玉魔心里还打着死也要拖人垫背的主意。 真真是险而又险的时候,楚留香从怀里拿出一轴画卷挡在了自己面前,那正是他从天鹰子遗物中找到的线索之一,这画卷一打开,白玉魔虽然被南宫灵一剑刺了个对穿,笑声却越发凄厉阴骘,“楚留香,原来你也看上了那任慈的妻子,连画卷都贴身藏着,却不知你们谁……” 白玉魔毙命于南宫灵手下,却说出了这样一件事,任慈的妻子,居然就是多年前有名的美人秋灵素,也正是楚留香一直在找的人。 这一回,南宫灵是怎么都推脱不过去了,他应下了带楚留香和云雁去见一见秋灵素的事,也没有再提起那个闯入这里的黑珍珠——过了这么久的时间,黑珍珠肯定是跑得人影儿都不见了。 虽然南宫灵应下了这事,却也不是可以立刻动身的,他还要去打理好丐帮的事务。去拜访一个新寡的女人,也不能大大咧咧地就上门去,他们至少还差一张拜贴。 “我要和你们一起去。”黑珍珠又从窗外翻了回来,她自己也说不出怎么鬼使神差地就是没有走,而之前听到的那些话,就让她不得不现身了,“扎木合是我爹爹。” 苦主找上门了,云雁叹了口气,楚留香显然也有点头痛,光是看南宫灵气势汹汹地要抓黑珍珠,就知道黑珍珠一定是把人得罪狠了。黑珍珠沉默了一下,“我跟在你们后面就好。” “如果你的轻功有红兄那么好,我一定不会拦你。南宫灵可不是那么好瞒过的,红兄?”楚留香摸了摸鼻子,转头要找中原一点红,却发觉人早已不见了。 云雁知道楚留香一定是能和黑珍珠商量好的,因为黑珍珠是个妹子,而楚留香和陆小凤一样,都是很会哄妹子的人,而她就做不好这样的事,是不是因为她说话的时候还是太过冷硬,表情也太严肃呢? 苦恼着应该怎么学习楚留香和(把)人(妹)相(子)处的技能,云雁突然又想起被中原一点红嫌弃的鼎鼎,就觉得很有危机感了,当鼎鼎卖萌都起不了作用的时候,难道要她板着脸去往人家身上蹭两下?那还不如学楚留香卖笑——好像有哪里不对? 黑珍珠面色沉沉,眼中却藏着许多愁绪,她最终是应下了楚留香帮他向苏蓉蓉传信的消息,两日之后,她要一个答案。 “一定会抓到幕后黑手的。”云雁知道身负仇恨的痛苦,尤其是在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的情况下,更别说,黑珍珠身负的是杀父之仇。于是她抱起鼎鼎,走向黑珍珠,最后却是把自己的手伸向黑珍珠,“击掌为誓。” 一言九鼎,一诺——当值千金! 云雁练刀练得更勤快了,她也不再怕泄漏身份引来麻烦缠身了,本就身处在麻烦中,她必须处于最好的状态中,所以她还找了个时间,把自己的盾又装备上了。楚留香对云雁从哪里拿出的盾倒没有好奇,只是盯着那面黑底金纹的玄铁大盾,摇了摇头,又叹了口气。 虽然盾牌看上去没有石桌那么吓人了,但是论起重量却一点不输给什么桌子之类的东西。 曲阜尼山,是个极为灵秀的地方,就算这里峭壁万仞,悬崖千丈,楚留香也得承认,最是灵秀的美人,就该住在这最最秀美的地方,也不叫他人能凌驾于自己头顶,美人的骄傲,总是让人愿意纵容的。 也正是因为这样,楚留香对那仅凭一张画像就可以瞧出绝代风姿的任夫人更期待了起来,有些人的画像比真人要美,而对于绝世的美人来说,一张画像是绝对画不出其万分之一的风仪来的。 往尼山山顶去只有一条小路,而此刻路中却有人拦着。那是一个浓眉鹰鼻,面色蜡黄的男人,乌袍上用金丝绣了八个狂草大字,“必杀之剑,当者无赦”。 善者不来,来者不善,总是有人不愿意他们去见那个处于风波中心的任夫人,楚留香看出这人做的是东瀛打扮,立刻就想起那晚在大明湖畔遇见的黑衣人,便不着痕迹地瞧了云雁一眼,云雁姑娘几乎不可见地摇了摇头,他就只好再次迎上去和人交谈起来。 若是如自称天枫十四郎的男人所说,他深爱秋灵素,又是因为任慈已死才再入中原,那晚的黑衣人又不是他,那他似乎也和楚留香要查的命案关系不大。不过谁家查案也没有只听一面之词就信了的,楚留香和云雁今日是一定要见着秋灵素才行。 然而在楚留香和那伊贺忍者过了几招之后,云雁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她拍了拍脚边的鼎鼎,得到一声低低的吼叫之后,眼中杀意就坚定起来。天枫十四郎的绝招说是叫迎风一刀斩,这也是个用刀的,然而要叫云雁说,这一刀招式精妙,使的人却不是那么妙。 有些人天资聪颖,轻易能学会十八般武器,可是最适合自己的,也仅仅是一样而已。云雁用刀,她学了多久的武,就练了多久的刀,才有今日成就,若那伊贺忍者以为能精擅百事,岂不是把专心一志练刀的人当作了笑话? 要是云雁来看,她可以有四五种的方法用刀盾挡下这一招,更有十种以上的法子来以伤换命,可楚留香手上没有武器,也不杀人, 分节阅读_9 分节阅读_10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10 而且落脚的位置还那么危险。云雁没有丝毫犹豫,如果为了一时的时机,而要无视朋友的性命,她怎么也做不出来。 于是云雁这一刀过去,目的不是要伊贺忍者的命,而是要挡住他那柄幽光森森的长刀。 楚留香险而又险地勾着石梁一翻身,一手抓向天枫十四郎,再腾空而起时,南宫灵和云雁一起松了口气。时机总是一闪即逝,楚留香抓到的只有一顶假发和一张面具,而云雁斩落了那把长刀,却没留下那个可疑的人。 “抱歉。”云雁抿紧了唇,指了指耷拉着脑袋的鼎鼎,“他伤口崩开,鼎鼎才闻出气味。” 她有些沮丧:“我应该更相信你一点。” 这回轮到楚留香来安慰失落的云雁姑娘了,或许也不能说是安慰,他也只是像那回云雁做的那样,稍微地提点了一句,“你总有机会再遇见他的,只要我们继续查下去。你可不该板着一张脸去见一位绝色美人。” 至于云雁低估了楚留香实力的问题,就连楚留香自己,也说不出什么样的情况对他来说才是必死无疑的绝地,只因为楚留香这个人,就是奇迹的代名词,他的武功很好,脑子很好,运气也一贯很好。 楚留香笑了笑,他觉得自己交了一个很不错的朋友。 南宫灵显然对鼎鼎表现出了十足的兴趣,一只被驯服的,武力值不低还能追踪他人气息的狮子,能起到的作用还是不小的。他半弯下腰,从怀里找出一包肉干来,撕开一条递到鼎鼎嘴边,“小狮子,要不要和我走?” 本来鼻子微动,想要蹭蹭南宫灵表示感谢的鼎鼎一下子退开了老远,活像个被调戏的姑娘,挨在云雁身边,粘粘腻腻地表现自己的心意。 楚留香哈哈大笑:“南宫灵啊南宫灵,你竟是当着人面挖墙角?” 南宫灵本也只是玩闹一番,见着鼎鼎一点不被吸引的样子才真正来了好奇心,甚至连云雁之前落了他面子的气也不生了,只问道:“它莫非从来不被这些东西引诱?” “鼎鼎自己会捕猎。”云雁顿了顿,好生安抚了鼎鼎几下,又笑道:“别说只是肉块,就是一头母狮子在面前,鼎鼎也不会离开我的。我不知道鼎鼎是哪头母狮子生的,我拣到它的时候它才两个月不到,只肯喝新鲜的羊奶……” 她细数起鼎鼎才到自己身边时的不安,慢慢长大的懂事,声音柔软得像太阳下晒过的蓬松棉花一样。 楚留香愣了一下,“倒像是养了个孩子。” 云雁被这个说法说得恍惚一下,才点点头,“这么多年呢,鼎鼎只是只狮子,但是谁对它好,它都记得。” 终于接受了肉条的鼎鼎愉悦地跑回云雁身边,把肉干分了一半给自己的主人,云雁越发认同楚留香的说法,鼎鼎简直就像是个听话的小孩儿,它是天底下最可爱的小狮子! 南宫灵把云雁和小狮子的互动收入眼底,心中烦躁越甚,前面便是任夫人住的地方,他停下脚步,却不愿再说一句话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就是除夕啦~ ☆、明争暗斗 林木掩映下的三五茅舍最是清幽,任夫人或许就是一位十分娴静的美人,所以南宫灵说话的声音也不算大,而且还很恭谨:“弟子南宫灵,特来扣问夫人安好。” “既已来了,便推门进来。”这语声无比的温柔优雅,能有这样好听的声音,必然也应有与之相称的容貌。 没有楚留香和云雁的轻松心情,南宫灵缓缓推开竹篱笆,蹑足往里走,连大气都不敢喘。他幼时也到过任慈为秋灵素建起的这几间茅舍,那个时候他还很亲近地喊任慈爹爹,秋灵素喜欢安静,可是同样不介意调皮的义子大喊大笑地胡闹——任慈是他的杀父仇人,任慈死了。 南宫灵努力定下心来,又看见鼎鼎赖在云雁身边,如果一只畜生都知道感激养恩,他这又算什么?禽兽不如?不,任慈杀了他爹,这不一样! 长发垂肩的黑袍女子背对着几人,她是冷漠的,也是美丽的,这毫无疑问,哪怕仅有幸见着这位夫人的风姿,而无法瞧见她动人的脸庞,这个答案也不会变一丝一毫。 当然如果这位夫人能够给楚留香多一点线索,楚留香会更高兴的。 从尼山离开,楚留香就一直在想着两个矛盾的词——缠绵病榻、突然而死,任慈也是给人害死的,这毫无疑问,楚留香心里还打算再去看任夫人一次,在他们见过苏蓉蓉之后。 大明湖畔风景秀美,楚留香却没有心思再去看景了,黑珍珠说苏蓉蓉死了,竟是死了!楚留香完全无法接受这句话的意思,他几乎忘了对一个姑娘的风度,紧紧捏着黑珍珠的肩头,“你竟眼瞧着她被杀!你、你……” 这是假话,黑珍珠看似冷漠,却不是一个真正没有心的人,而且论起守信来,很多大丈夫也比不过黑珍珠这个女巾帼。云雁这个时候可比楚留香冷静得多了,若是楚留香可以冷静下来想一想,他一定也会猜出其中端倪,可是现在……云雁瞧着楚留香跑去一叶轻舟上和老渔翁喝了杯酒,就把老渔翁抱了起来——救命这是脑子坏了吧! 云雁良好的眼力让她在苏蓉蓉卸下易容的瞬间就把人认了出来,即便如此,在外人眼中,楚留香抱着的还是个老渔翁而不是俏佳人,云雁默默地拉开了自己和楚留香的距离,这种时候,她还是不要表现出自己认识楚留香好啦,有种淡淡的羞耻感…… “你就这么相信我?”黑珍珠转过头,冷漠的面容也仿佛被春风吹过。 云雁还记得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做,她微笑着握住黑珍珠的手,掌心的薄茧贴合着黑珍珠的掌心,“因为你是黑珍珠啊。” 这样绝对不会错了,云雁暗自点点头,陆小凤他们每次说这句话,都会引来别人会心一笑,这样的理由比解释一长串的话讨人喜欢的多。 “而且,蓉蓉那么好的女孩子,一定没有人忍心看她受伤的。” 黑珍珠却沉下脸,一双明亮又深邃的眼睛里也带上了不开心,目光在云雁脸上一扫而过,一下子抽出自己的手,又跺了跺脚。 等着楚留香和苏蓉蓉叙完旧了再回转过来,看见的就是黑珍珠冷哼一声,头也不回地策马离开。黑珍珠是个姑娘,还是个漂亮的姑娘,云雁一句话说透天机,楚留香也自然早就知道了,他还知道,无论哪一个姑娘都不喜欢别人在自己面前夸另一个姑娘,尤其是他还为了蓉蓉得罪了黑珍珠,黑珍珠怕是不乐意给他好脸色的。 “我以为楚留香总是能哄好所有姑娘。”云雁可没有一点自己招惹了人家的意识,反而为黑珍珠有些不平地对楚留香抱怨了一句。 楚留香也没想到一会儿黑珍珠就气成这样,翻脸就走了,他还想要借黑珍珠的马一用,现在别说马了,就是人也不见了。他讪讪地摸了一下鼻子,正好拿走过来的无花岔开了话题,笑着应下了棋酒之约。 无花和楚留香在下棋,云雁不懂这个,她看得犯困,浅浅地打了一个哈欠,又和南宫灵对饮了一杯。南宫灵的酒量很好,劝起酒来也很厉害,云雁的脸上浮现微微的红晕,人看上去却很清醒,然而和她对饮的南宫灵却突然听见她拍着桌案唱起歌来,“乞儿击鼓笑传声,万古忠义铸胸膺。醉饮浩荡英雄气,餐尽九州快哉风。” “好曲,好词,当满饮一杯!”南宫灵更加肯定云雁是认识丐帮前辈的人了,说不准还与任慈有些联系。 云雁舍了酒杯,把酒坛子对着嘴往下倒,不多时就把空坛放在了南宫灵面前,拱手要告辞,“不胜酒力,也是深夜了,我还是自去歇息的好。” 她脚步依旧沉稳,背脊依旧挺直,就连说话也还很有条理,可是谁都看得出她已经醉了,否则她决不会那样突兀地纵声而歌,更不会露出那样的神色。 白皙的肌肤使得颊边红晕更加明显,那样微微一笑,明眸中漾开秋水涟漪,居然带上三分妩媚和苒弱,正对着云雁的南宫灵差点被这笑容晃花了眼,再看着那和画风完全不符的陌刀,那一点心思又消散了干净。 “果然是个严正的将军。”南宫灵感叹一声,哪怕醉酒也还能保持着清醒和警惕,实在是难得,不过这位将军到底是个女子,酒量算不得太好。或许正因为是女子所以不算好酒,才能冷静自持,没有醉得太过厉害? 这都没有关系,南宫灵只是需要一个结果,只要这位难缠的姑娘宿醉难熬,没功夫再找他们麻烦就好。 云雁的酒量不好吗?楚留香下棋时真的会突然走一步烂棋吗?说白了,这些人打的都是一个主意,南宫灵想拖住他们,他们又何尝不是以此降低南宫灵的警惕。不过这两人之间倒是没打招呼,所以楚留香在城门外遇见骑在马上的云雁时,也不免吃了一惊。 “如果那样淡的和水一样的一坛酒就能灌醉我,我就不该说我在关外待过。”云雁欣然接受了楚留香的惊叹,顺手把楚留香拉上马,“你的马太慢啦,还是骑我的就好。” 楚留香的马不过是在马市里随意买的,怎么比得上云雁的麟驹,若是黑珍珠那匹千里马可能还能与之一较。这也不是该矫情的时候,连人家姑娘都不介意了,楚留香还有什么好介意的……果然还是有点介意啊,楚留香忍不住开口,“我们是不是该换个位置。” “可是我背上有刀和盾,而且在后面我比较好抽出武器。”楚留香又不用武器,相比起来,当然是云雁坐在后面要好,麟驹也肯定更亲近主人,更愿意听云雁的话。 楚留香:“……” 就是多带了一个人,麟驹的速度也是很快的,云雁的马术也是精妙极了。楚留香看完了马,赞完了云雁的马术,又去想尼山上的任夫人到底想说什么,总之,他是要决心逃避自己被一个姑娘轻易拎……拉上马,还被这样揽在前面的事实了。 云雁可没有顾及到楚香帅纠结的心情,像是这样的情况,对她而言真是寻常极了,之前要是救下伤兵之后,要是他们自己坐不稳,她都是直接横放在马背上的,麟驹可以带上好几个。也不知比起那样堆麻袋的法子来,楚留香是要更中意哪一种? 马到尼山时,东方才刚刚现出些许亮光,可见麟驹有多快了。云雁翻身下马,也不操心麟驹往哪里跑,直接松了缰绳,对楚留香点点头,“麟驹自己会找到我的,我们走。” 楚留香记得小狮子鼎鼎也很有些神出鬼没,便轻松接受了这种说法,和云雁赛起轻功来,往山巅赶去。楚留香轻功不赖,云雁的轻功若只说赶路,也肯定是十分绝妙的,真要论起来,算是各有所长。 比起和南宫灵一起来的时候,任夫人也不再那么冷冰冰的,拒人于千里之外了,这无疑是验证了楚留香非常不愿相信的一个猜测——南宫灵和任慈的死,大概是脱不了关系的。 事实证明,楚留香的猜测或许还需要更进一步,岂止是有关系,任慈竟是死于南宫灵下毒,那毒的名字也很容易猜出来,正是神水宫失窃的天一神水。 “难怪那一日云雁说了那样的话,他便立刻变了脸色。”楚留香苦笑,论及生恩养恩,实在是个无法说清的问题,可南宫灵能下那样的狠手,也让人瞠目结舌。 秋灵素多少有些武功,那一日云雁在门口提起鼎鼎,又发现南宫灵态度转变,甚至没有如她所想再杀了她以决后患,一时也是陷入了回忆之中,良久才道:“我把一切都告诉了你们,你们会为我复仇么?” “这秘密揭破之后,南宫灵自己也是活不下去的。”楚留香叹了口气。 “活不下去?哈,是活不下去……”秋灵素的身子剧烈地颤抖起来,她深恨南宫灵,却更恨那个促使南宫灵下手的人,她之前一直是不愿相信南宫灵真的会动手的。 那凶手的黑幕已经揭开了一半,楚留香的心情却说不上好,他有些感谢云雁姑娘没头没脑地讲起的那些陆小凤的故事了。 作者有话要说:  新年新气象,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扬眉吐气、喜气洋洋! ☆、撕破脸皮 陆小凤可不知道自己都已经悲催到可以让人拿来自我安慰了,不过他肯定很高兴自己多了一个爱作死的小伙伴。好奇心可以杀死陆小凤,当然也可以让楚留香陷入尴尬。 对面是一个闻名江湖的美人,却始终蒙着面纱,这让楚留香不能不好奇,他简直是好奇地要命,所以他还是再最后提出了一个唐突的请求,他想要看一眼秋灵素面纱下的容颜。 若秋灵素还是那个可以让天下所有男人都忍不住心动的美人,那楚 分节阅读_10 分节阅读_11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11 留香的要求,也不过是再添上一段佳话而已,可是他怎么想得到,那面纱之下的脸竟已被毁了个彻底,连一丝白皙的肤色都看不见,只剩下狰狞的伤疤完全覆盖了往日的娇颜。 楚留香内心愧疚,却不想秋灵素却淡然得很,如果一个人的容貌已经毁了二十几年,那她怎么也该淡然了,何况她还拥有一个不在意她容貌如何的男人深爱着她。这是谁都抵不上的,哪怕是扎木合、左又铮那四人也一样,任慈于秋灵素而言,是这一生最大的幸运。 “在任帮主眼中,任夫人永远都是最美的那个。”云雁是真的觉得长得如何并不重要,所以说起这话来格外的真诚。除却苏蓉蓉帮着她梳妆的那次之外,她基本上就是日日素面朝天了,胭脂水粉并不会让她的刀快上一分不是吗? 不过几乎是立刻,云雁就又开口道:“夫人不恨毁你容貌的人吗?不想报复回去吗?” 楚留香从来不知道云雁姑娘会说出这样的话来,因为看起来这姑娘比男子还豪爽几分,也不是爱记仇的,更别说怂恿别人去报仇了,如果这个时候,云雁拍着胸脯说要为秋灵素报仇,而不是让秋灵素自己去,楚留香还不会这样惊奇。 秋灵素反倒比楚留香更快地反应过来了,“你是个好孩子。” 她幽幽地叹息,带着洞悉一切的明悟,“仇恨总是能很好地激起一个人求生的欲望,可是活在仇恨中的下半生又有什么意思呢?” “身负仇恨,心向光明。”云雁必须承认,那深埋于心底的血海深仇,是让她无论如何都想能从战场上活着爬回来的原因之一,然而她从未迷失就是了,“因为心中始终留着干净的地方,所以还是可以活得很好。” 楚留香终于意识到,秋灵素是想要随任慈而去的,在揭露了南宫灵面目之后,她似乎就没有什么遗憾,也没有什么想要的了。云雁或许能更快地察觉秋灵素的心思,却远远没有楚留香那样会说话。 真正触动了秋灵素的,不过是楚留香那一句任慈希望她过得好。 “你们走吧,我会好好地活下去。”秋灵素微微一笑,即便是重重面纱,也挡不住她动人的风姿,似乎是想了很多东西,直到最后,秋灵素才十分艰难地提出了一个请求,才像是了却心愿一般整个人瘫软地抱着任慈的骨灰坛,似哭似笑。 从济南城丐帮分舵到尼山的路不算远,楚留香却希望麟驹的速度快一点,再快一点,他只希望南宫灵现在还没有走才好。 南宫灵当然不会走,他不能让楚留香和云雁把知道的东西传到江湖上去,所以他还在丐帮香堂里等着,或许他还留着什么手段,让他可以自信自己足以同时应对楚留香和云雁两个人。 楚留香把南宫灵当作朋友,南宫灵也是很看重楚留香的,所以他见到这两个人,还是希望一向喜欢多管闲事的楚留香,能够让自己清闲一点,什么都不说地回到自己的大船上去。他看着楚留香已经动容的脸色,又道:“你肯不说么?我们还能像以前那样,楚留香仍是南宫灵的朋友。” 可是转向云雁的时候,他激动的心绪就冷了下来,云雁可以无有余地地坚持置白玉魔于死地,又怎么会放过他? “只要你答应两个条件,我们都不会把这事说出去。”楚留香到底是个珍惜友情的人,他说的我们,自然是包括了一言不发站在旁边的云雁姑娘。 可惜,无论是辞去帮主之位闭门思过,还是说出他背后的那个人,南宫灵都是不能接受的,何况他手里还有着十分有力的把柄。苏蓉蓉对楚留香来说,是十分特殊的存在,而鼎鼎对于云雁来说,更是不能割舍的。 云雁始终是低估了南宫灵对鼎鼎的重视,她怎么会想到,南宫灵会动用那么多武林好手,只为了抓一只狮子呢?她想着鼎鼎不喜欢被关在一个地方,才放着小家伙随意跑跑,本以为这个时候鼎鼎应该在济南城外的小林子里才对——发动丐帮帮众就为了抓一只狮子这是人干事! 鼎鼎被人拎着后劲,看起来可怜极了,云雁现在简直想要一桌子对着南宫灵照脸拍。 “卑鄙!”云雁忍不住喝骂出声,然后冷笑道:“你拦下我们,就能瞒住天下人了?莫要忘了,你以为我突然失踪,就不会有人找寻的么?” 云雁和陆小凤关系好,陆小凤对朋友也是可以两肋插刀的,怎么会在明知朋友遇见麻烦时置身事外,更别说,云雁这个名字是在皇帝面前挂了号的,南宫灵再怎么也不敢说,云雁一死就一了白了。 南宫灵肯定是考虑过这些的,他悠悠道:“我要你自废功夫。” 一个没有武功的将军,哪里还会被重视?而要一个武林高手废去自己的武功,还不如杀了她来得好。云雁牙齿磨得咯吱作响,眼里已经燃起滔天怒火,然而她知道,现下比她还难过的应该是楚留香,而事情,并不会总如南宫灵所想。 一道剑光和一条长鞭同时袭向南宫灵一方,楚留香和云雁也各自抓住机会救回了苏蓉蓉和鼎鼎。楚留香的朋友,也不是每个都那么不靠谱的,虽然云雁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快从不交朋友的一点红就能接受楚留香当朋友,难道是不打不相识?她明明也和一点红很愉快地打了一架啊——非常愉快地把人一“盾”拍飞了。 没了顾忌,云雁姑娘真的是要发飙了,敢动她的鼎鼎,她都不舍得那样拎着鼎鼎辣么久!巨盾狠狠压向南宫灵,砸在地上也是砰的一声巨响,震得地面都晃动了两下,而紧接着十分狠绝的两刀更是让人防不胜防,几乎是手起刀落,之前挟持苏蓉蓉和鼎鼎的两人就已经尸首分离。 另一边中原一点红对上南宫灵,局面却十分僵持,谁也杀不了谁,云雁也不好去抢人家的对手,也不能直接杀了南宫灵,便只好蹲在一边拿肉条喂鼎鼎,再时不时瞧一眼昏迷的苏蓉蓉。 “若你还想知道那神秘人是谁,就让这冷血的家伙住手。”南宫灵的武功与中原一点红不相上下,不过他当上帮主以后,就更格外爱惜起自己的性命来,不愿与人作生死之争。 中原一点红的确是把楚留香当作朋友的,所以他出人意料地收了剑,就准备要离开,却是被鼎鼎一下子咬住了鞋子,便无奈地停了停脚步。 鼎鼎现在决定要喜欢中原一点红了,这个人帮着揍了抓它的坏人!它要把肉条分给一点红一半! 中原一点红:“……” 或许他还可以多一个狮子朋友?但是等会儿狮子再扑到他身上,他还是会想丢下去的,这可怎么办? 好在鼎鼎送完肉条就乐颠颠地跑回云雁身边,才发现自己几乎被所有人注视着,于是转了个身,把脑袋埋进了云雁怀里,而被忽略了的南宫灵…… “若要知道他是谁,你们跟着我来便是。” 还好,这一回没有人忽略他了,楚留香把苏蓉蓉托付给黑珍珠,和云雁一起上了南宫灵准备的画舫,那个神秘人还没有出现,画舫里只有一张桌子,桌上放着一杯酒和几道小菜。 “你们也不必想了,倒不如先喝上一杯酒。”南宫灵倒了三杯酒,自己拿了一杯就要一饮而尽。 云雁抢过了他的杯子,细细嗅了一遍,又晃了晃杯子,碧绿色的酒液很是诱人,“不喝酒,我怕有毒。” 即便楚留香有所怀疑,也不会直接说出来的,可云雁觉得早就撕破了脸皮,还给南宫灵留的什么面子?她看出南宫灵想要先自己喝一点来验证酒中无毒,便冷笑道:“准备酒食的也不是你,不许那幕后黑手杀人灭口?谁也不缺一口酒。” “世上我最信任的人,便只有他。”南宫灵年纪也不算大,正是脾气控制不好的时候,被云雁这么一说,劈手就要去夺酒。 云雁理也不理他,只是总觉得手中的酒杯有哪里不对,所以她干脆杜绝了这些人喝酒的机会,“你要是事先吃了解药,再喝毒酒,说不准也没有事呢。” 把性命交托在某种可能上,实在是太不明智。 “那就试试!”南宫灵把目光落在鼎鼎身上,然后记起云雁那震天撼地的气势,放弃了拿狮子试毒的相反,他飞身而出,不多时竟是手里拿着只鸽子进来了。白鸽被南宫灵按着脑袋喝了一口杯中的酒,他大笑道:“我说了这酒中无毒,谁会以为一杯毒酒,就能毒死楚留香,他……” 南宫灵的话戛然而止,云雁姑娘的脸色也一下子就变得不好了——鸽子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  碰上云雁姑娘这样简单粗暴的,无花大师只能……蜡烛 ☆、归于尘土 鸽子洁白的羽毛已经被渗出的血水侵透,幸而它爪子上绑着的信件装在竹筒里,还不至于被毁了个干净,而现在的重点是这只喝过酒的鸽子死了。 “现在南宫帮主要告诉我,这是只只要喝酒就会死掉的鸽子么?”云雁一把捞起躺在桌上的信鸽,利落地解下鸽子脚上的信筒。 楚留香看着鸽子的死状,不由大骇,“是天一神水!” 天一神水?有着天一神水的,除了神水宫,也就只剩下那个盗走天一神水的人了,南宫灵手一抖,酒杯就落在地上,“怎么会是他?他要毒死我?” “幸而突然来了一只鸽子,幸而是这只鸽子先喝了酒。”楚留香慢慢地吐出一口气,神情严肃地抓住南宫灵的手,“你现在还要为他隐瞒?” 云雁在这个时候幽幽地开口了,“这是我的信鸽。” 哪里那么巧突然会飞来只鸽子,还恰好撞到南宫灵手上? 就是悲愤欲绝的南宫灵,听到这句话也有些不好意思了,然后他就听见了一句让他更加心中一跳的话,“我用来向皇宫传信的鸽子。” “无花,我知道你在,你出来,我有话要问你!”南宫灵头也不回地往岸边赶去,他此刻也顾不得为无花隐瞒,南宫灵再怎么信任自己的哥哥,也不至于都要丢了性命还能那么天真。 “我觉得他是不想还我鸽子。”云雁推了一把楚留香,两人一同跟了出去。 岸上没有人,一个人也没有。南宫灵心里发狠,已是大声说道:“楚留香,你不是要知道那人是谁?江湖上谁都不知道,我也有个嫡亲的哥哥,天枫十四郎临死前把自己的孩子分别交给了丐帮帮主和少林大师,而有一天,我的哥哥就找到了我……” “灵儿,你也信这两人的挑拨离间?”无花还是那样悠闲潇洒,如果有这样一个人对你说他是你的哥哥,还愿意为你弹最妙的琴,画最好的画,沾上一身烟火气烧最绝妙天下的菜,你会不会心中喜悦,无比地信任他? 南宫灵在次见到无花的时候有多开心,如今心中就有多绝望。 他一字一句都是从嗓子里逼出来的,“你说的是实话吗?” 等见到云雁姑娘手中那倒霉催的死鸽子时,无花就知道,南宫灵和楚留香谁都没有喝酒,但是特么的居然有人自带验毒的动物!证据确凿,还有人指证,即便是妙僧无花也无法诡辩了。 无花看向楚留香,又看了看云雁,他实在无法想出,为何他与楚留香的智力对决,会变得这样简单粗暴。当然,他不知道,如果那一夜在大明湖畔他走得再慢一点,云雁姑娘的解决方法会更加的简单粗暴。 “楚留香,你不杀人,可这一回,你不杀我,我就要杀了你。”无花笑了一笑,却又对南宫灵叹了口气,“灵儿,我们兄弟间的事让外人来掺和?娘也会不高兴的。” 南宫灵脸色剧变,站在原地挪不动步子,再要他帮无花,他实在是觉得累了,但是要他对上无花,他也决计动不了手,所以他不说话,也不动手。云雁挡在他对面,把无花交给了楚留香来应对,既然人家都点名要和楚留香一战了,她也不好说什么,还不如和南宫灵谈谈关于鸽子的问题。 “你知道这样会认路的鸽子多难得吗?” “你知道养多少只信鸽才有这么一只鸽王吗?” “你知道我隔天就给皇上送信是抱着怎样的期待吗?” “你知道我还等着送来的信上说我已经合格可以去雁门关了吗?” “最重要的事情是,在不知道还有几只这样的信鸽的前提下,你知道它多贵吗?” 云雁姑娘不喜欢说话,但是总会遇上一个人,让她忍不住开嘴炮! 心好累!南宫灵差点没忍住捂着胸口倒退两步,脑海里回荡的都是“你知道它多贵吗”,丐帮如果有钱,就不叫丐帮了,哪怕他当了一段时间的丐帮帮主,那也只是个乞丐头头……连秋灵素都知道他资金周转不过来。 分节阅读_11 分节阅读_12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12 “不知道。”南宫灵几乎是恼羞成怒地丢下这么一句话,然后就别过头去,想要看看自己到底应该是帮楚留香好呢,还是帮无花要好。 为什么会是这么一副被调戏的样子?云雁姑娘也觉得心塞好吗,她很严肃地在说赔偿问题啊,苍云军很务实的,能省的肯定要省啊,被天一神水毒死的鸽子,难道可以报工伤吗? 无花和楚留香的比斗也到了尾声,无花自诩少有敌手,但是自矜如无花,也把楚留香视作毕生敌手。一个旧伤累累的无花大师,怎么才能对付一个怒气buff加持的楚留香? 于是他自尽了,在楚留香说出要把他交给能裁决他的人时,无花淡淡一笑,就自绝了筋脉,“你绝不要想让那些人碰我一根手指头。” 云雁总觉得无花说这话的时候,看的人是她,可是她明明已经砍过无花两刀了……对了,鼎鼎,大概是不算作那些人里面的,它只是一只小狮子,很记仇的小狮子。 “他死了……”南宫灵已经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无花想要他的命,他却从没想过,这样一个似乎无所不能的人,竟是会死的。楚留香不杀人,南宫灵以为,至多,不过是无花回少林闭门思过罢了,可无花居然自我了断了。 他走近几步,想要抱起无花的尸身,然后就被鼎鼎给撞开了。 鼎鼎很记仇,不仅记得南宫灵带人抓了它,还记得那个自己追踪了好久都没抓到的人,而且那个光头居然吃素!吃素就算了,南宫灵顺手喂狮子用的都是桌上的菜,一桌素菜,那真是呵呵了。 不仅仅是撞开了南宫灵,鼎鼎还飞快地,趁着在场的人都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狠狠地跳起落下,在无花胸口蹦达了好几下,然后无花怏怏地吐了口血……吐了口血?!! 问题来了,死人会歪头吐血么? “鼎鼎,快退!”以前打扫战场的时候,也会遇见想要浑水摸鱼装死的敌军,而无花不过是装得特别像罢了,云雁姑娘恨恨地骂了一句,“妈蛋居然诈尸!” 楚留香:“……你居然说脏话?” 比起这个难道不是诈尸的那位比较重要?云雁姑娘气势汹汹地比了个中指,连几句糙话都没说过,还算是在军中待过吗?比如说她总是能听见精擅医术的明夕姐十分温柔地骂安禄山干他大爷,一天三遍只多不少。 鼎鼎和云雁的配合是十分好的,而且也习惯了战场上的“诈尸”,几乎立刻就又往无花心口踹了一脚,借力避让开来。无花的反应也十分的快,他无法忍住吐血这样的生理反应,却在被发现的那瞬间,攻向了同样靠近了他的南宫灵。 接下来的变化也不过是转瞬之间的事,无花当然没能抓到南宫灵,云雁姑娘顺手把大明湖畔那张小石桌当作盾抛了出去,然后自己举着太初社稷挡在南宫灵前面开了个盾墙。刀盾在手,云雁姑娘就觉得自己无所畏惧了,尤其是无花大师还被石桌追着砸的时候。 中原一点红看到这个情景一定很欣慰,他不过是被一下子拍下湖了,无花却还要费心挡住不断回旋攻击的石桌。 少林功夫名震天下,无花更是其中佼佼者,他极迅捷地击出一拳,那石桌就砰地迸裂开来。云雁也没想过一招就能弄死无花,她揉身而上,似乎毫不介意把要害暴露在无花面前,甚至还微微一笑,“我说过,下一次我的刀会更快。” 巨盾被抛出,而玄铁的盾,显然比石桌坚固得多,而紧接着,便是十分惊艳的一刀,尘起刀落。 无花临死前也只能惊诧地瞪大了眼,他的拳头明明击中了云雁柔软的腹部。没错,临死前,这一回,妙绝天下的无花大师,是真的没命了,而且这样的死亡方法,一定是所有人都想不到的。像是无花这样的人,似乎死也要一身素白僧衣,含笑坐化,可死在战场上的人有几个死相好看的呢?云雁用的是上战场的武器,死在她手上的人……点个蜡烛。 “咳咳,结束了。”云雁姑娘狠狠吐了口血,如果不是怕无花用那邪门的忍术跑了,她也不至于送上门去当诱饵,也就是她才能把无花的仇恨拉的那么稳了。 楚留香苦笑起来,“是啊,结束了。你可还好?” “小伤。”云雁抹了抹嘴角,正看见赶来的黑珍珠,便笑了起来,“珍珠,我应下你的,做到了。” 虽然杀了无花,但是在场的一个是无花昔年好友,一个更是无花嫡亲弟弟,无论无花做了什么,身死之时还是让人心生悲哀的,而黑珍珠不同。如果说之前楚留香认为自己没有资格裁决无花,那么黑珍珠显然是有资格的苦主,杀人抵命,无非如是。 黑珍珠双目含泪,静静地立在原地。扎木合心慕秋灵素,但对黑珍珠这个掌上明珠却十分的好,她此刻看着无花的尸身,甚至恨不得拿鞭子狠狠抽上一顿,可是人死万事休。 人死万事休,无论无花做过什么错事,现在都应该得到安眠。 “南无阿弥多婆夜,哆他伽多夜……婆娑诃。”云雁其实也想起了大明湖畔无花奏的那首琴曲,坐在孤舟上的僧人清淡出尘,这本该是个很妙的人。 往生罪孽,当归于轮回。 作者有话要说:  嗯,无花死了,没错,就是这样…… ☆、离别在即 云雁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开口诵了一遍往生咒,或许是为无花,又或许是为无花害死的人。实话说,她有点难过和失望,战场上有兵不厌诈,有背后捅人刀子的,却远远没有这样复杂的事情出现,人心险恶是一样,那些刀光剑影隐在笑谈中…… 挚友知交四字,不是什么人都当得起的。之前听陆小凤说那些事,云雁也没有这样大的感触,陆小凤总是乐呵呵的,好像什么都不算大事。而楚留香和无花,云雁是眼见着这些事一点点发展的,难免心有余悸。 楚留香心里莫非就不难过了?他很难过,但比想象中要好一些,无花诈死,使得他们的友谊似乎又消磨了一点,再多么深厚的情义,也经不起一次次的磨搓。而南宫灵或许是最无措的那个人,他甚至没有反应过来,无花是怎么死而复生,再死于云雁刀下。 “轮到我了?”南宫灵说这话的时候对着的是云雁,楚留香不杀人,苍云云雁杀尽恶人,如今就轮到他这个弑父叛友的人了。 他逃不过,也不想去逃,多少还能保留一点自己的尊严。 云雁错愕地看了南宫灵一眼,“这样你还要为他复仇?” 知道了无花并不是真心待他这个弟弟好,而是把他当作搅动江湖风云的工具,南宫灵也猜出,任慈与天枫十四郎的事存在蹊跷,那岂不就是意味着是他错杀了自己的养父?他想要堂堂正正与云雁一战,以死谢罪。 既然是赎罪,云雁姑娘就不客气了,她挑起眼角,平添三分凌厉,然后单手抛出了……鼎鼎。 被鼎鼎狠狠挠了两把的南宫灵简直惊呆了,难道要他葬身兽口吗?但是像鼎鼎这么一小只,那得咬他多少口?这简直太惨无人道了!他还不如去任慈墓前自绝经脉呢。 鼎鼎只是用力在南宫灵胳膊上咬了一口,就觉得大仇得报了,吃了好几顿的素,终于等到今天!它还从南宫灵身上找到了一包肉条~ “你不杀我?”南宫灵完全没有料到事情会是这样的发展,他的目光从云雁身上转向楚留香,然后落在撕咬着肉条的小狮子身上。 云雁抱起小狮子鼎鼎,“你饿了它几顿,它咬你一下,就算抵了,至于其他的……” “可怜天下父母心。”楚留香走过去,拍了拍南宫灵的肩膀,复又笑道:“我至少还剩下一个朋友。” 南宫灵,仍是楚留香的朋友,而且还好好地活着,岂不是一件令人欣慰的事情? 秋灵素最后提出的请求,便是饶过南宫灵一命。南宫灵真正动手杀了的人,也仅仅是任慈而已,可是任慈和秋灵素都不要南宫灵抵命。像是秋灵素那样看尽百般风景,最后停歇下来的女人,最重要的便是她的伴侣和孩子,任慈死了,南宫灵到底还是任慈和秋灵素的孩子。 如果南宫灵没有流露出那一点茫然和愧疚,秋灵素可能也不会想起还是个孩子时的南宫灵,而爱终于战胜了恨。一个女人爱一个男人或许需要理由,但是一个母亲爱自己的孩子却不需要任何的理由。 “是我错了,是我错了!”南宫灵悔恨交加,英俊的面容上显露出真切的悲哀,哪怕是知道无花要杀他的时候,他也没有这么难过。他这么喃喃两遍,竟是转身就要走。 楚留香担忧地开口:“你打算去哪儿?” “我……我去辞了帮主的位置,然后,去给我义父守孝。”不再是带着客套意味的任老帮主,而恢复了多年前,他带着无限敬慕崇拜地喊的那个称呼,南宫灵要去请罪,去秋灵素面前请罪,去任慈的墓前请罪。 南宫灵看出楚留香作为朋友的关切,朗声笑道:“我还年轻,就是将来从头做起,也定将有所作为。” 南宫灵的声音还是嘶哑的,装作豁达的模样也装得不像,可是他的眼睛里已经有了亮光,也褪去了之前的沉郁。云雁很清楚这种蜕变,在她初到大庆之时,也觉得似乎平生已尽,没有什么值得自己活下去了,可是幸而,她找到了自己的方向,或者说,她坚持了自己的方向。 “到那个时候,你再请我们喝酒。”云雁难得调笑两句,她甩开手上血渍,眉眼轻扬,“你也该有钱赔我的鸽子了。” 南宫灵不由苦笑,“要是你还记得的话。” “我记性很好。”云雁很认真地点点头,她无论是背阵图还是背兵书,总是背得最快的那一个,所以她肯定会记得的,“无论是喝酒还是鸽子。” 楚留香看着南宫灵被这样严肃的回答噎着的表情,忍不住笑了起来,“你看,我们还是可以一起吃海龟,岂不是已经很好了。” “我能喝很烈的酒,那回是骗你的。”那个时候,双方可还都互相算计着呢,云雁才装作醉酒的模样,可是真要说起来,她的酒量不差,如何能让人小瞧了去?而这个时候,能一起喝几坛烈酒,不醉不归,以此忘忧,也是很好的主意。 云雁没有喝南宫灵请的酒,现在却愿意请南宫灵喝酒,她要去买顶好的关外烈酒,味道是不如梨花白女儿红竹叶青来得绵密细腻,辛辣的口感也是别有一番风味的。 “今晚此地,便有一约。”楚留香也要和南宫灵喝一次酒,为了送别。 月挂中天,湖中波光粼粼,一起喝酒的不止是云雁、楚留香和南宫灵,连黑珍珠也缓了缓行程,坐在了云雁姑娘的旁边。酒是上好烈酒,楚留香还特意去百味楼带了下酒菜来,云雁很放得开地抱起一个酒坛,仰着头往下倾,连鼎鼎喝上几碗酒也是不会醉的。 楚留香爱酒,却不会被美酒诱惑,因为他喜欢的是和朋友一起喝酒的氛围,清风朗月,美酒佳肴,不过他还是忍不住对云雁劝道:“你受了伤,少喝一点。” “小伤。”云雁板着脸强调道,她也不能说是酒鬼,只是在关外有烈酒取暖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如今不在关外,这种幸福感也丝毫没有散去。 她抽了抽鼻子,又皱着眉拍了两下快把头埋入酒坛子里的鼎鼎,得到肯定的答复后一把拍上南宫灵的肩膀,伸手就要……扒人家衣服。 “比起我来……这样的伤口草草包扎也会好吗?”云雁很轻易地把南宫灵的上衣扯开了一半。 几乎所有人都要惊呆了,虽然江湖中人不拘小节,男子敞开胸膛也不是特别稀奇的事,可一个女孩子去扒人家衣服……楚留香终于又记起云雁姑娘那天一脸平淡地说扒了衣服就知道的事,到底是重重地叹了口气,把手盖在了眼前。 相比起来,被扒了的南宫灵反倒淡定一点,他脸上流露出些许尴尬,伸手扯了扯上身的绷带,“皮肉伤而已。” 的确是皮肉伤,三刀六洞,每一道刀伤都深得很,仍旧未能止血,南宫灵还敢这样和人拼酒,日后肯定要休养好一段时间。楚留香见多识广,光从伤口上,就看出南宫灵到底出了什么事——这深可见骨的三刀,正是南宫灵自己刺下的。 无论犯了什么错,能熬过三刀六洞这一刑罚的人就可以被宽恕,南宫灵辞去帮主之位的时候没有丝毫隐瞒,他杀了任慈的真相,现今每个丐帮长老都是知道的,然后南宫灵拔出随身匕首,利落地往自己身上刺了三刀。 染血的绷带被揭了下来,狰狞的伤口看得人心惊。云雁皱着眉含了一口酒,猛地喷在南宫灵身上,在南宫灵要呼痛前冷冷地一挑眉, 分节阅读_12 分节阅读_13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13 拿出随身带着的干净布条重新帮着南宫灵包扎起来。 这事她做得纯熟,无论是帮别人,还是为自己,伤口包扎不好,说不定就要把命丢了。 黑珍珠看了半天,帮她擦了手上的血,“你做这个倒是熟练得很。” “熟能生巧。”云雁微微一笑,继续说道:“珍珠忘了我是从哪来的?” 从哪来的?从雁门关,从战场上,黑珍珠沉默良久,云雁是雁门关的云雁,她没有哪一刻比现在更清楚,正是那里才养出了云雁这样的姑娘。黑珍珠看着面前的人,轻声问道:“你接下来,要去哪里?要不要……” 要不要和我去戈壁瞧瞧,那里险峻也不输雁门,也有烈酒狂风。 “我要去京城啦。”云雁姑娘打断了黑珍珠的邀请,十分洒脱地摆了摆手。 南宫灵愧疚起来,他迟疑了片刻,“是为了那只信鸽?” 云雁难得给他好脸色,笑得格外灿烂——至少对一个习惯冷着脸的姑娘来说是很灿烂了,“差不多该回去,重扬我苍云威名了。好在我身手尚未生疏,否则日后上了战场真是要丢人。” 松快了这么久,散心也该散够了,远在京城的天子大概也在心里对苍云云雁有了个定位,把这样一个人仅仅当个武功高强的近卫,或许真的是可惜了。最重要的是,皇上对云雁姑娘不间断的信还是很满意的。 “我发现……” 我发现我仍是深爱着大唐,但是我很喜欢很喜欢安宁的大庆,也不容许别人再破坏这如画江山,百姓安乐。 云雁上一封信就是这样写的,“我维护的不仅是苍云百年荣光,更重要的是——如今的每一天。” 作者有话要说:  南宫灵这样的,也没有无花那么坏,就是有点蠢……还是好好活着赎罪吧。 ☆、此军可成 “你一定是个好将军。”黑珍珠敬了云雁一杯酒,然后真诚地微笑,“多谢,还有保重。” 她不会忘记是谁帮她挡过暗器,是谁为她报了杀父之仇。 云雁对敬酒来者不拒,似乎光凭她一个人就能喝倒对面三个一般,不过几坛子酒下了肚,她除了脸上浮现了些许红晕之外,再没有其他反应。看她这样清淡自持,南宫灵倒觉得可惜了,“我听你上回唱的歌是很好的。” “我还未醉。”上一回为了装醉那样轻狂地放歌,这一回南宫灵说要听曲,自然还是要先把她灌醉了的好,云雁自己说完这一句,就憋不住笑了一笑,莫说南宫灵酒量本不如她,如今南宫灵可是有伤在身,只能看着他们喝酒。 楚留香哈哈一笑,身子往后仰着舒展筋骨,他想起蓉蓉回到船上,当是已经帮他冰上了葡萄酒,又有点可惜,到时候回船了,也没有今夜这么好的气氛了。不过烈酒当要共醉,葡萄酒安静细品也好。 没能再逗弄到过分淡定的女将军,南宫灵叹了口气,偷偷地再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在被云雁发现之前一口灌了下去,急促地咳嗽两声之后率先开口,“……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唱的是王维的送元二。 是长歌四绝中诗佛王维的绝句。长歌门文人都是极风雅的,但凡有好诗好词出世,便有人抄录无数四处传诵,远在关外的云雁也对此很是向往钦佩,是以南宫灵一诗既毕,如黑珍珠、楚留香二人,不过是更觉临别依依,云雁却多出些怀念来。 饮尽杯中酒,便是离别时。 黑珍珠回戈壁,楚留香回他的大船,南宫灵则打算去尼山脚下结庐,云雁一路往京城赶。再次面见自己的君主时,云雁姑娘却没有了之前的紧张,因为高坐于上的人,甚至前一封信里还在抱怨有个臣子写起奏折来长篇累牍十分讨厌。 “云卿来了。”皇上按了按额头,放下手中的折子,微微往后靠了一点,整个人放松不少,“我先与你五百人,你待如何?” 苍云玄甲原名玄甲破阵营,走的就是精兵路线,何况谁知道云雁姑娘到底会不会练兵呢?皇上倒是从书信往来中看出了这姑娘熟读兵书,也有些远见,不过纸上谈兵的人也不是没有,所以他只是给了云雁一个机会。 如果苍云真能有往日传说中的风光,他再添人就是,若是不成,五百人就并入禁军,护卫皇宫,云雁的武功还是可以信任的。 云雁不怕考验,她怕的是没人给她机会。听完皇上的安排,她忍不住抬头,偷眼瞧了一下,只见着明黄的衣角,然后就突兀地对上一双带笑的眼,冷不丁地看愣了。 直视圣上是大罪,云雁猛地反应过来,却发现皇上根本没有生气的样子,她深吸口气,鼓足了勇气,没有避开那细细打量着自己的目光。 “云雁此生,必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方不负皇恩。” 偌大的校场上搭了一个台子,云雁就全身甲胄,站在台子上俯瞰着自己手下的五百条汉子。皇上没有刻意为难她,甚至很是看重于她,拨过来的人至少都身强体壮,还有半数的上过战场。 老兵身上有血气,懂得也多些,而这些又都是血气方刚的莽汉子,看见自己的新头儿是个身材纤细的姑娘,可不就要闹起来。 云雁压根不管这个,至少这些人现在不敢当着她的面闹起来,至于之后……呵呵,还能有功夫闹起来,一定是训练量不够!她冷着脸,身上寒气惊人,手中巨盾急射而出,猛地击在校场边的一块巨石上,立刻就是碎石飞溅。这个时候,就有人想起来了,苍云云雁是能力敌叶孤城的人。 可是更多的人不服气,武功好算什么,打仗的时候莫非也靠一个人就行了? “行军打仗,令行禁止,凡违令者,有如此石!” 七斩十三杀,云雁从来不会在治军上心软。 不仅仅是不心软,云雁在这时候又冷硬得很,每日的操练任务,比起禁军之中也算是十分繁重了,然而没有人再抱怨了。要是一个姑娘,也能够跟着做同样多的训练,吃住也与他们无异,那么这些人还有什么好抱怨的? 五百人,这是皇上拨给云雁的兵,却不是每个都能成为一名合格的苍云将士,云雁在这方面是一点不肯将就的,桀骜不驯的总有调、教的方法,但是心里藏奸,偷奸耍滑的却不能留,苍云武艺可不能传给那样的人。 于是五百人变成了四百六十八人,毕竟是皇帝拨的人,也不至于有太没眼色的,云雁甚至还发现了几个略通文字,也学过武艺的,虽然和江湖上高手无法相比,但好歹是底子不错。 不过是一个月,不好说这些人的战斗力真的就立刻变得惊人起来了,至少精气神就不一样了。仍旧是那个校场,云雁站在台子上,下面就鸦雀无声,她的身后是墨色的旗帜,平白让人看出三分沧桑来。 “玄甲苍云起于大唐,我传承自苍云血手凤凰长孙忘情,字号轻眉,擅使刀盾……我也都会一一教与你们,只是今日若要加入我苍云军,成为我生死与共的兄弟,须在墨色苍云旗下立下誓言: 苍云所属,皆为同袍兄弟姐妹,当誓相护。 凡因私欲叛国、背信、不义、害民者,皆为苍云锋刃所向。 与苍云信条相驳之事,只问是非,无有余地。 护卫大庆安宁,扫除鞑虏,无论前方有何困难,虽死而应无悔。 当苍云旗帜席卷,穿透阴暗的天光终将到来!背叛苍云的不义之徒皆须一死!” 这誓言皇帝日就听云雁低声呢喃过,也正是这样几句话让一个几近崩溃的人重新挺直脊背,初时尚不觉得,此刻听着却也真是令人动容惊叹。他款款走出,抚掌而笑,“云卿的确了得。” 兵势如此,此军可成。 云雁听着底下的兵士跟着喊出这几句话,嘴角不自觉地上扬,心里还是忍不住发酸,誓词已经不一样了,这个时候已经没有大唐,所以现在的苍云守的是大庆,而最后的两句话,到底是因为她的私心而添上的——苍云的信仰,苍云的仇恨,她一样都不想忘! “末将参见皇上。”抱拳单膝跪下,云雁并没有谦虚,她十分爽快地接下了皇帝的称赞,“苍云都是好汉子!” 皇上点点头,挥手免了礼,让云雁侍立在自己身后,对于这支日后将唤作苍云的军队,皇上还是存着一种特殊情感的。首先云雁这位将领是他在寝宫里发现了,也可以算是由他个人折服的,再者其他军队多是旧时编制,而苍云则是由这位天子亲自赐号的,多少添了些亲近。 “你还需多久,才能成军?” “苍云不弱于任何人,此时也可以去到战场上,只是要恢复昔日战力……不是一时半会的事。”云雁细细估量一番,不仅说给皇上听,也是告诉那群支着耳朵听的小崽子们,“苍云武学心法分为铁骨衣和分山劲,套路又有苍雪刀、云城盾、破阵令、寒光照铁决四种,他们要练成其中一二,还需勤学苦练。” 江湖中人总是把武艺传承看得很重,云雁虽不算正经的江湖人,可是一身武功实在是江湖上也已经有了偌大名声的,她却毫不在意地表示要传授给他人。再加上皇上前几日才看见,云雁姑娘把自己神奇的轻容包中剩下的些许兵刃玄铁也拿了出来,他竟也生出被信任的感动来。 而只有云雁姑娘自己心里清楚,做出这样的决定,并不是轻率的。她日日与那些兵一同训练,有异心的都被清理了出去,而通过和皇上的几番书信,不仅是皇帝考验了自己的将军,云雁又何尝不是从中看出了一位帝王的胸襟? 皇帝往这校场来一次,当然不止是要看看苍云训练得如何了,他是确实找云雁有事,正好走上一遭,也散散心罢了。等云雁布置下去了新的训练,他便带着人转入一间隐蔽的房子里,“云卿可知,大沙漠龟兹王那里,又有了动乱。” 沙漠虽然艰苦,可其中也有不少绿洲,住着不少的人,沙漠接壤的地界,也都是客商往来,至少说不上荒无人烟。 先任的龟兹王并不擅政事,喜好饮乐,但是不久前龟兹王被叛臣领军赶下了王位,那位叛军头领能做出这样的事,定然是个有野心的,皇帝可不愿接受那样狼子野心的人的附属。 他顿了顿,就下令道:“云卿带上百人,去探上一探,最好能再给这两方点上把火。” “我带上飞羽营林致、先锋营周深,余者可就近待命,我曾听说,大沙漠里住着一个最美丽,也最恶毒的女人。”云雁也有自己的顾忌,如南宫灵所言,他的生母石观音武艺高绝,心计诡秘,真的直接带上百人队往沙漠去,撞上了这一位可就只会是累赘,让人白白牺牲掉了。 皇上也不是不接受谏言的,“你认为石观音与此事有关?可要再拨些大内高手给你?” “人少一点,方能来去自如,末将闯几个小族的王帐,还是做得到的。”云雁露出自信的笑容,久违了,她的战场。 作者有话要说:  唔,皇帝和妹子这君臣之间算是磨合得差不多了,不过苍云旗总要有点功绩来祭旗~ ☆、边陲小镇 烈日当空,风沙席卷,就连麟驹的一身黑亮皮毛都被遮在黄土之下了,云雁勒住马转头去看跟在自己身后的两个人,“撑得住吗?” 林致没说话,抓着这么一点机会喘了两口气。他被云雁挑上,靠的是出众的目力和百步穿杨的箭术,要说体力武功,他不如周深。周深性格比林致跳脱一些,整日跟着两个不怎么爱说话的家伙在一起,他真是要憋死了,“统领,我可没事,你瞧瞧林子。” “我也没事。”林致没管周深的打趣,他缓过神来,又纠正周深对自己的称呼,“是林致不是林子。” 周深还想说什么,就发现林致凝神向远处瞧去,他跟着往那方向看,却只有一辆飞驶的马车而已。林致目力更佳,看到的就不止是马车了,还有车前的一只猫儿,然后他还没有动作,已经有个人突然出现在路口,用自己的身子盖在猫的身上,他不禁大惊失色,“统领!” 一根缠了几匝的绳索从云雁的手中急射而出,灵活地绕了两圈,死死地捆在马车后面的横木上,然后她翻身下马,一盾牌往地上砸去,自己也借着这力道,硬生生把前进的马车拉止了。 赶车的大汉本以为要出人命,结果马车猛地停了,他下车这么一看,更是惊骇不已,他一定是看错了对吧,看错了!一定是那旁边的两个汉子拉住了马车……摔!汉子当成这样,太丢人了! 林致和周深在众人目光下也有些不自在了 分节阅读_13 分节阅读_14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14 ,林致还淡定一些,射箭的人心不够冷静,手不够稳,那还算什么神射手?周深迟疑片刻,默默地,默默地把手搭在了绳子上,妄图假装一下自己也出了力。 “云雁,你怎么会在这里?”又一匹马绝尘而来,马上的正是云雁许久不见的楚留香,他神色疲惫,看起来也是和云雁三人一样,日夜兼程地赶了好一段路。 楚留香从马上跳下来,走到云雁身边,又看了一眼拎着已经松散下来的缰绳的周深,就笑了一笑,“你的朋友素来都很有趣。” 周深:“……” 统领你为什么这么快把绳套松开来了!还能不能一起愉快地玩耍了! 随手把绳子甩了一下收回来,周深慢吞吞地,十分细致地把绳索卷好,装作严肃地表示:“统领我帮你把绳子收好了。” 云雁疑惑地看着这位训练时比谁都拼命的铁血真汉子,她还是很欣赏周深的,否则这回也不会点名把人带出来,所以,“你不是要这绳子吗?我可以教你用,套马的功夫也不难。” 只是一根绳子,云雁还不至于舍不得嘛。 一点都不配合的统领简直让周深伤透了心,如果这个时候还有人来打破这样尴尬的情景,他叫人大爷都行。 于是真的有位大爷就来了,对面那个即便一身尘土都掩不住风流俊朗的男人被人狠狠拍了一下,然后这位能拿自己命去救猫的大爷喊了一句,“老臭虫!” 干得漂亮!大抵很少有男人站在楚留香的面前,能不感到羡慕嫉妒恨的,真的是很少很少。此刻见着楚留香被人叫了这么一个难听的外号,连林致都觉得——喜闻乐见! 和云雁见面的时候,楚留香心中高兴,想起云雁素来作为,也不好太过放肆,可见着胡铁花,这两人便一人擂肩,一人捶肚子,都疼得直叫,却也笑得格外开心就是了。 “走走,都是朋友,一起喝几杯?”胡铁花偷眼瞧了一眼俏生生立着的云雁姑娘,向楚留香挤了挤眼睛,然后拍了拍还拎着绳子的周深的肩膀,“好小子,气力真大。” 周深:“……” 林致帮着胡铁花转了个向,正对着云雁,再一把拿过周深攥着的绳索,放在云雁手上,这才点点头,“这样才对。” “啊哈哈,我们今日一定要多喝几杯。”胡铁花揽过楚留香的肩膀,很淡定地转身,顺带招呼云雁三人也跟上。 只是转过去之后,他叹了口气,“老臭虫,你这吃得消啊?了得了得!” 楚留香好笑地牵着马自顾自往前走,“不是你想的那样。” 胡铁花也没有如以往一样意味深长地来个“哦”,反而点点头接受了这个解释,这让楚留香有点不习惯了,他忍不住问道:“你这么相信我?” 胡铁花伸手往后指了指云雁手中的大刀,还有两个跟在云雁身后,手上都是厚茧的练家子。如果楚留香敢和这姑娘玩玩就是,估计他的脑袋就该被这位姑娘拿来玩玩了。 酒馆又旧又小,但是在这个地方已经算得上难得,酒馆里的老板娘在胡铁花的叫唤下给他们上了几坛酒。酒味酸苦,云雁眉也不皱地连灌了十几碗下去,胡铁花大笑,“爽快!真爽快!” “今日可不能再被你灌醉了,云雁,你来这儿,可是也得了消息?”楚留香上一回和黑珍珠、南宫灵一起都没能喝赢云雁,这次又有要事在身,只好搁下面子先开口了。 云雁皱了皱眉,这里的酒不烈,都是掺了水的,她也就是用来解个渴罢了,听楚留香这么说,她也意识到似乎出了什么事,不过自己任务在身,且那任务也是不能与人言的,所以指了指身边的林致与周深,“带两个人历练一番。苍云飞羽营营长林致、先锋营营长周深。” “恭喜恭喜。”楚留香拱手一笑,便不欲再麻烦自己这个朋友了。 胡铁花瞪圆了眼,把酒碗放在桌子上,愤懑道:“你们说的什么,我怎么就什么都听不懂了?” 这镇子地处偏远,消息闭塞,胡铁花在这地方待了近四年,对江湖上许多事也不了解了,何况云雁是新近出名的人物。楚留香便细细与他说了,提到紫禁决战那一夜,胡铁花就变了脸色,他如何不知道能力敌叶孤城意味着怎样的武力值,而有了正式名号编制的将军,又意味着什么。 楚留香一个偷儿,招惹上了这么一个大人物啊。 “我不管抓贼的。”云雁一眼就看见胡铁花那纠结的表情,大概也猜出了一点什么,说实话,听皇上说,像是楚留香这样有分寸有原则的贼,再来两个也没关系——跟着楚留香的踪迹抓贪官,一抓一个准。 胡铁花讪讪地笑了,然后拉着楚留香扯开话题,“你来这里,又是为了什么?” 楚留香不再隐瞒,他看了一眼云雁,又叹了口气,“你知道南宫灵么?” “当了不久丐帮帮主又退了的那个?”胡铁花还是知道这个的。 话说南宫灵那一日自领三刀六洞之刑,退下了丐帮帮主之位,就在尼山脚下为任慈结庐守孝,每日也去一回山巅向秋灵素请罪,那么,石观音能忍这个?所以南宫灵被石观音带走了,至于秋灵素,石观音是不会杀死秋灵素的,因为她就是喜欢看着秋灵素痛苦的模样,秋灵素没了美貌,也没了任慈,石观音很乐意看着她这样活下去。 秋灵素之前既然能让楚留香和云雁留南宫灵一命,在南宫灵悔悟之后,自然也不会眼看着南宫灵再落入石观音手中。从石观音眼中,秋灵素看不出一点为人母的善意。秋灵素传信给楚留香,便是为了让楚留香再去见一见南宫灵,看看南宫灵如今过得如何,是不是想要离开。 听完故事,胡铁花叹了口气,“南宫灵倒是迷途知返,也是至情至性的汉子。”然后一拍桌子站起来,“他是楚留香的朋友,也就是胡铁花的朋友,我和你一起去闯一闯,总要把那大沙漠闹个天翻地覆。” 那个曾经把胡铁花迷得在这地方待了三年又十个月的小妇人,比起楚留香这个朋友来,似乎就不算什么了,但是当小妇人真正对胡铁花露出好脸色的时候,胡铁花又逃也似地跑了。云雁坐在桌边,又喝了一口酒——楚留香的朋友,奇怪一点也没什么。 楚留香追上胡铁花的时候,也已经跑出很远了,他刚想说话,就听见身后传来了马蹄声,竟是云雁也匆匆追来了,只是她身后没有再跟着那两人了。麟驹不满地打了个响鼻,在楚留香身边停下来,云雁慢吞吞地开口,“他还欠我一只鸽子。” 皇上需要沙漠势力稳定下来,那么比起龟兹叛军,石观音也不可忽视,或者说,有个像无花那样野心勃勃的儿子,石观音难道真的会是个慈悲观音?云雁差了林致和周深往黑珍珠那里去,让黑珍珠帮着找个向导去龟兹王那里应该不难,她相信林致和周深都不是傻子,应当明白做什么才最好。而她自己,自然是去处理石观音了。 至少要探出石观音的底来。 “那你的任务……”楚留香也不知该怎么说了,云雁可不是他们这样无所拘束的江湖人。 云雁掌不住笑起来,她眉目间溢满信任骄傲,“如果什么都要我去做,那么苍云,难道是一个人的苍云?” 如果只有一个人,还说什么不为天开,不为雷动,不为霜停! 作者有话要说:  总觉得要卡文了……每到这个时候,我就想问自己——你为什么不写大纲为什么不写大纲不写大纲! 大概是因为如果写了大纲就会不想开文了吧qaq这个要怎么治。 ☆、沙漠之行 云雁不是一个人,楚留香更是朋友遍天下,而最有名的两位,就是胡铁花和姬冰雁。 雁蝶为双翼,花香满人间。 这话说的就是楚留香三人,如果说楚留香最信任的人,怕是避不开这两个打小一起闯江湖的朋友。 现在楚留香就是要去找姬冰雁。姬冰雁住在兰州,是沙漠上最精明的商人,要去沙漠,有这样一个向导是再好不过。云雁姑娘心里也起了一个心思,于是她一到兰州,就先去买了大卷的宣纸丢在包裹里。 比起狼狈极了的胡铁花来,姬冰雁的日子可以说是富足极了。云雁看过花满楼在京城的大宅子,虽然已经因为花满楼的喜好简单许多,但也看得出一派富贵气息,而姬冰雁的宅子……应该说是个园子了,林木森森,曲水流觞,楼阁精致,却一点不像是才发财几年的暴发户,反而像是天生就该富贵的人家。 引着他们进厅堂的是两个白衣少年,为姬冰雁抬着软榻的是四个白衣少女,云雁姑娘默默地想,穿白色衣服的人,总是显得格外高端大气的样子,难道这就是……女要俏,一身孝?那陆小凤的朋友西门吹雪算怎么回事? 姬冰雁果然是个比狐狸还要狡猾三分的人,一双眼睛锐利如鹫鹰,嗯,还颇有些童心。云雁细细打量了一番他蜷在榻上的腿,又看看焦急万分几乎要哭出来的胡铁花,唇角忍不住就往上翘了翘,随即反应过来,在胡铁花的瞪视和姬冰雁好奇的目光下吹了个口哨,门外突然闪过一道白影,猛地扑在她怀里。 “哈哈,果然是鼎鼎。”楚留香显然很高兴看见这个小家伙,鼎鼎也还记得这个总是给它准备肉条的人,很亲热地蹭过去,在他脚边懒洋洋地趴了下去。 正演着苦情戏的姬冰雁和胡铁花表示:“……” 胡铁花捶着姬冰雁坐着的木榻,怒道:“我不知道你们都怎么了,朋友受了这样的伤,你们怎么还能笑得出来!” 鼎鼎打了个滚,顺势滚到胡铁花身边,呲了呲牙,居然露出一个古古怪怪的笑模样来,至少胡铁花就从来没有见过会笑的狮子,还是会嘲笑他的那种。 本来也只是打算和久别未见的老朋友开个玩笑,姬冰雁算是见好就收,他施施然地站起身,“云将军见笑了,楚留香倒是一如既往的好眼力。” 只略过了胡铁花不谈,因为胡铁花的表现实在是被衬托得有些蠢,但是这样得真性情,也实在是讨人喜欢。姬冰雁觉得,看在胡铁花还算是对自己真心实意够有义气的分上,他还是可以忍受这样一个犯蠢的朋友的……应该可以。 “你们都知道,合起伙来看我笑话?”胡铁花开心于姬冰雁无事,待到反应过来就指着楚留香生闷气了。 楚留香微微一笑,摸了一下鼻子,“我原只是怀疑,还是云雁先看出来了。” 云雁那憋不住的一笑,到底让楚留香肯定了自己的猜测。楚留香与姬冰雁是多年好友,他看出姬冰雁装病大部分是由于他太了解姬冰雁这个人,可云雁只是次见到姬冰雁,观察得再怎么细致也不该这么厉害吧? “看得多了。”失去双腿的人应该是怎么样的,云雁看得太多了。 让人觉得什么都看得多了,习以为常了的云雁姑娘,这一回却结结实实被姬冰雁吓了一跳,或者应该说是被姬冰雁准备的马车吓了一跳——一个字,壕;两个字,土豪;三个字,二少爷! 明明不是藏剑山庄的那群少爷,穿的也不是一身金灿灿,为什么姬冰雁还是这么壕! 车厢宽敞得很,放下一张软榻之后,竟还能放下桌子锦垫这些物件,更别提暗箱里装的各色美酒,各味下酒菜了。按照姬冰雁的说法,他们这几日赶路最好还是不要露面的好,石观音掳走南宫灵,放过秋灵素,自然也料到楚留香会找上门来,说不准哪里就是石观音的暗线。 软榻很大,躺上三四个人不是问题,问题在于这四个人里,有三个是男的,而另一个是个姑娘。云雁不介意这个,楚留香几人也不好多说,然而云雁却还是没有在软榻上歇夜,她趁着夜色就出去晃了一趟,接着就伏在桌上摊开宣纸作画。 做这些事的时候,云雁并不避着另外三人,她画的是一副地形图,有些地方不太对,这些时间也被她一点点改正过来了——的确是过了几百年了,地形多少有了些变化,云雁能背下大唐时这一带的地形,要绘制大庆的疆域图却还需费些心力。 姬冰雁踱到她身边,皱着眉看了好一段时间,淡淡道:“你瞧这是什么?” 桌面被翻转过来,背面竟刻着一副详细的地图,比之云雁不断完善的那一副,也不差多少。云雁点点头,很自然地说了一句谢谢,又伏在案上,再拿炭条比对着那幅图描绘起来。 姬冰雁是个商人,他手上的地图多是标明常用路线,而云雁要做的是再实地考察一番,然后标出可能做出埋伏,可以更好行军的地方。 “我实在不明白, 分节阅读_14 分节阅读_15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15 你为何要随着楚留香一起去应对石观音。”不是怀疑云雁的能力,而是怀疑她的目的,如果没有一颗时刻保持警惕的心,姬冰雁也不能在这个地方活这么久,生意做得这么大。 旁敲侧击的话,姬冰雁不是没有说过,只是对于一只狐狸来说,冰山简直是命中克星。无论你说什么,她不愿回答的就不说话,无论你说什么,她那张脸上就是不曾露出一分一毫的异色。这一次,姬冰雁实在忍不住了,或者说他也知道,云雁这样的人,不介意这样直来直往的质问,反而是拐弯抹角的试探容易引她发怒。 云雁停下笔,“我是苍云军统领,也是楚留香和南宫灵的朋友。” 也正因为这个,有些话不能说,有些事她却会去做。 此后姬冰雁竟也没有再说什么,他也发现,和云雁这样一个人相处其实轻松得很,往往心眼儿多的人,都希望能有一个单纯一点的朋友,而云雁的眼睛实在很干净,喝起酒来也实在爽快。 胡铁花每次喝完酒都耐不住要抱怨,他看着云雁姑娘灌水一样喝了不少的酒,却仍是目光清明,一点迷糊之色都没有,就要叹气,“你这样永远也体会不到喝醉的快乐。” “我不会喝醉。”云雁算是承认了胡铁花的话,她反问道:“难道喝酒所享受的,不是与友共饮的时间?” 胡铁花被噎住了,他发现自己也很喜欢这个回答,不过现在也不是能和朋友喝个畅快的时候,他们已到了沙漠边缘的小镇,远远就能瞧见漫天的黄沙,他们不能再坐在马车上,而该骑着骆驼往沙漠里走了。 沙漠是个十分可怕的地方,哪怕是姬冰雁带上了石驼这个帮手,不至于迷失于漫漫黄沙之中,这炙烤着万物的太阳,就已经让人足够难熬了。最要命的是,这里安静得要命,为了保持体力,他们自己也不能多说话,于是周围就更让人觉得难以忍受的安静了。 这寂静的沙漠中却突然响起了呼救声,胡铁花立刻就挺直了脊背,显然是要去救人,楚留香没有说话,但流露出的意思与胡铁花也是一样的,就连看着十分冷漠的云雁姑娘……她已经径自往那个沙丘走过去了。姬冰雁和胡铁花争论半天,得了这样一个结果,真是气得一句话也不愿说了。 沙丘背后绑着两个人,被狠毒的日头已经晒去了半条命,胡铁花看得叹了口气,他怎么也没想到会看到如此的惨状。姬冰雁还想开口问点什么,就被云雁拽了一下袖子,一并退到了骆驼旁。 楚留香正要拿水袋,给这两人喂一点水,就看见一蓬乌光疾射而出,他是可以躲过去的,可是身后的水袋却要遭殃,那些乌针上可是有毒的。胡铁花燕子般地掠起,待落地时,却见姬冰雁和云雁早有准备地一人出刀,一人出笔,多少护住了一半的水袋。 被抓住的两个人居然大笑起来,“就算你们有防备又如何,不出五日,你们必定要死在这里。” 说完这话,还不等人再问,就服毒自尽了。 之前的水还算充足,现在就恐怕不够支撑他们进出沙漠了。胡铁花一方面庆幸好歹保下了一定的水,一方面又十分愧疚于自己的轻信,他恨不得被骂几句,或是被揍一顿,都比这时候让他好受,可连最是毒舌的姬冰雁,都没有责怪他。 “救人总是好事,瞎了眼的也不止你一个。”姬冰雁的话总是这么带着讽刺,可胡铁花听了却只能怔怔地看着他,昔年的好友相隔多年未见,原来也还是未变过的。 云雁虽然也是主张救人的,却早早和姬冰雁约好暗自防备,她一贯少话,有时候说话也噎人得很,但和姬冰雁的风格还是不一样的,她比较实诚,看着胡铁花暗自生气的模样,就板着脸开始数了,“每日少喝一点水,再寻一些仙人掌之类的植物取其汁液,总是有办法的。” 胡铁花的眼睛亮了起来,也总算能睡个安稳觉了。 轮着姬冰雁和云雁姑娘一起守夜,姬冰雁就隔着火光瞪睡得死沉的胡铁花,“你本不必告诉他那些,明日他一定要四处去找仙人掌了……我还知道不远处就有一处水源。” 这也就是完全想要让胡铁花着急一下而已。 “我很羡慕他。”云雁的目光有点飘,胡铁花是个十分直率又简单可爱的人,她却怎么也做不到和小时候一样,拥有最单纯的信任和同情。 姬冰雁不说话了,他拨弄两下篝火,又发现云雁眼中的确带着羡慕,但是更加耀眼的是一种一往无前永不后悔的信念。 作者有话要说:  听了一首剑三群像歌剑三风云录,然后我感到了他们对唐门森森的爱意…… 念白里面唐傲天表示:站起来,江湖才是你们的。 门主你能站起来么qaq ☆、龟兹王帐 姬冰雁说的水源已经干涸了,但是他们毕竟还带着一些水,沙漠上获取水的方法也并不少,所以这个时候,胡铁花反倒又精神了起来,然后他们听见一阵马蹄声,有四个人骑着马,胡乱挥着手中兵器往这边过来,若是无人施救,必定是要死在这里。 “彭家与我有旧,我必须救他们。”胡铁花并不是一朝被蛇咬,就十年怕井绳的家伙,他看着懒洋洋的,心里的热情却洋溢得满满的。 救人,也要看有没有救人的法子,这四人显然已经疯了,谁也认不出来,胡铁花还来不及出手,已经死了三个,而第四个人,怕是救回来也只会是个疯模样了。胡铁花给人灌了口酒,也只不过是拖延了片刻的时间而已。 然后他们一起眼巴巴地看着姬冰雁只是摸索片刻,就从彭一虎的肩头剖出一颗光华璀璨的鸽子蛋大的宝石来。 这回所有人都同意胡铁花的话了,这样的人不发财,什么人才能发财? “这一回,也算是手上有些筹码了。”姬冰雁擦净那颗宝石,对着太阳瞧了一瞧,“何妨再等上片刻?” 姬冰雁知道自己要面对的会是怎样可怕的敌人,不过既然跟着楚留香来了,他便不怕这些。 果然未过多久,他们就跟着黑衣人的线索,找到了一间木屋,屋里有个观音像,还有石观音留下的一张纸条。云雁心中一凛,就觉得哪儿都不对劲,却又说不出到底哪里奇怪,直到那神龛消失不见,她才握紧拳头,不发一言。 石观音是武林中最美丽无情,武功也最高的妇人。 这话讲的不错,云雁绷紧的弦,却一点点松了开来,于她而言,石观音心思诡秘实在是再好不过,像是这样算计人心的阴谋,想要成大器也是难的,石观音注定只能在方寸之地的江湖掀风弄雨,想要一统沙漠势力,还早着呢。 不过,这也意味着,云雁姑娘自己的危险程度加大了不少。 在离开石观音的木屋后,楚留香一行人似乎就走了好运了,他们靠着石驼找到了一个绿洲,在沙漠中十分难得的,有青葱绿树、碧波荡漾的绿洲,楚留香还再次走桃花运地看到了美人出浴图。 这位从水中站起来的女子不闪不避,反而看向躲藏着的楚留香,随手披上了侍女递上的纱衣。楚留香相貌英俊,又显然的身手不凡,那少女眼波闪动,笑盈盈地就要开口。 “我道你怎么打探了这么久。”云雁可是能跟着陆小凤进柳腰阁的人,看见楚留香又走桃花运,面上也一点没有显露出什么,可她面无表情的冷脸,在不了解她的旁人眼里,竟活像是为了楚留香而吃醋。 漂亮的冷美人,自然会让其他女人觉得不快,尤其是当她们同时在一个非常讨人喜欢的男人面前时。琵琶公主也冷了脸色,只让身旁的侍女出声呵斥,多少有点自矜身份的意思在。 居然是龟兹的公主?云雁姑娘忍不住又看了一眼楚留香,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要是哪一天楚留香突然随便指着一个地方说是石观音的老巢,她也一定不会吃惊。哪怕是基于同性相斥不那么喜欢云雁姑娘,琵琶公主还是记得招揽高手,要把楚留香他们带去龟兹王面前,或者说是前龟兹王面前。 云雁沉默地跟在他们身后,想了想又退到姬冰雁身边,挨得近了一点,成功地让琵琶公主看她顺眼了一点。胡铁花憋了许久,还是问出声来,“小云雁啊,你和铁公鸡挨那么近干什么?” “……琵琶公主。”琵琶公主显然对楚留香有意思,云雁又不傻,上赶着去拉仇恨,那么找个人当挡箭牌,减轻一下自己的威胁就好。 胡铁花愣了一下,很不服气地哼道:“那你往我这躲也一样啊。” 云雁斜他一眼,很诚实地说出自己的理由,“姬冰雁看着卖相好一点。” 胡铁花:“……他看着比我卖相好?” 云雁点点头:“所以不是会更可信一点?” 不,妹子你没抓到我问话的重点啊!胡铁花愤愤地磨了磨牙,老臭虫就算了,为什么现在连铁公鸡都比他讨女孩子喜欢? “我是不是要说多谢喜欢?”姬冰雁可不乐意被说成卖相好,不过他多少猜出了一点事,这姑娘最开始的目的应该是龟兹吧,误打误撞到了这里她还不去看一下才奇怪,而如果琵琶公主总盯着她,说不准会露出点什么呢。 云雁抿着唇笑了一下,“我们是朋友,不必说这些。” “龟兹?”姬冰雁状似无心地提了这么一句,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干脆地拉着云雁姑娘进了龟兹王的大帐。 胡铁花嘴里还抱怨着不讲义气的几个家伙,闻着酒香心里也痒痒起来,大跨步地走了进去。可是一进去,他就发现了一个熟人,正是那日与云雁同行的两人之一,应该是叫林致的那一个。 “我以为你这么进来,一定是急着敬酒了。”姬冰雁对着胡铁花淡淡地开口,然后就低着头,坐在位置上喝起酒来。 胡铁花最是受不住美酒的诱惑,他也不傻,当即大笑着举杯。像是姬冰雁这样并不爱多话的人,突然说这样的话,自然是不想让他说出林致的身份,只是那林小子也着实沉稳,嗯,比他也只差一点啊。 比起在座的几个人,林致在江湖上一点名气都没有,可是他一手箭术百步穿杨,也算是特殊人才了,而且这个人才还不是中原的,而是沙漠之王扎木合那边跑过来的,这多少让龟兹王觉得亲近一点。 沙漠四股势力,扎木合与石观音算作是江湖上的,龟兹王有个正式名头在,叛军则是有制式军队,此时扎木合已死,黑珍珠一人担起沙漠之王的势力还是有些勉强,云雁想了许久,是打定主意和黑珍珠合作了。至于龟兹王,光是邀上几个武林高手就能复国,还有那极乐之星的谋算,云雁想想就觉得……人和人之间果然还是有很大的差别的。 不过及至晚间,居然有人到他们这边来,为龟兹公主和胡铁花做媒。胡铁花分分钟扬眉吐气了,他看看一脸笑意的楚留香,看看没什么表情的姬冰雁,终于在皱着眉头的云雁姑娘那里找到了存在感,嘿嘿地笑起来。 “我想了很久,还是该和你们说一说。”云雁从林致那得了消息,石观音和龟兹叛军还有点关系,那基本任务就可以锁定了,只要搞定石观音,就没那么多能搅风搅雨地人了。但是在这基础上,龟兹王其实讨不了什么好,胡铁花却要去当龟兹王的女婿? 云雁环顾了一下四周,找了个空旷地方坐下与他们详谈,“龟兹王前段时间已经被叛军赶下了王位。极乐之星和龟兹王的计划有关。石观音和龟兹叛军有联系。” 就这么三句话,已经透露了很多东西,姬冰雁都觉得自己怀里的宝石有些烫手了。说起来姬冰雁他们是算坏了龟兹王的事了,结果还待在龟兹王的地盘上,是不是不太妥当?胡铁花也猜出龟兹王不过是要通过联姻留下几个有力地帮手罢了,但是他还觉得琵琶公主未免有点可怜。 “再者,琵琶公主能随意为人献艺,又格外多情,她的姐妹说不准也……”云雁格外艰难地说了这样的话,在背后说人坏话是不好的,可事关胡铁花终身大事,她也不得不说上两句。琵琶公主出浴那场戏,云雁姑娘都觉得脸红,再热情的大唐姑娘都做不出这种事呢。 楚留香却迅速抓住了重点,“你是说琵琶公主的姐妹?” “你们连这个都没有打听?”云雁瞪圆了眼睛,这样的话不是盲婚哑嫁吗?不是知根知底的,怎么就放心成亲啦? 胡铁花整个人都怏怏的,他算是知道了,什么成亲,这是人家耍他玩呢。他本来对琵琶公主也谈不上多么的喜欢,只是一时得了消息还是会有点高兴的,结果听了云雁说的那些……龟兹王哪里是准备结亲,这是要结仇吧? 幸而他还只 分节阅读_15 分节阅读_16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16 是在考虑中,要是一口答应了,现在他就该成了龟兹王的便宜女婿了。 等胡铁花脸色沉沉地拒绝了吴青天等人,走入安排好的营帐中时,却免不了陡然一惊,桌案上放着一张信笺,与破庙中的那一份一般,用词斟酌雅致得很,意思却也不过是让他们别管龟兹的闲事罢了。 石观音对龟兹势力也有意,扎木合又是死在石观音之子无花的谋划之下,其中野心,真是昭然若揭。 也就是这么一会儿,龟兹王那里就出乱子了,谁能想到他花钱雇来的人,为了双倍的银钱就要反过来杀他呢?这让人不禁想起中原一点红,哪怕同样是为钱杀人,也实在有个高下之分。 毕竟是在龟兹王这里做客,云雁又有点别的心思,当然是要出手的,之前和林致交换了消息,早就把人打发回了黑珍珠那里,楚留香他们功夫不差,也就都免得束手束脚的。 经了这一次刺杀,龟兹王更不愿放楚留香几个走了,就算胡铁花拒娶公主,他看起来也一点不介意。比起在沙漠中毫无线索地寻找石观音,还不如在龟兹王这里等着石观音来,楚留香和云雁达成这个共识,相视点点头,这一回,他们倒真是目标一致了。 不过楚留香想要以逸待劳,当然就要承担被种种算计地风险,只不过一觉醒来,他却突然发现胡铁花居然背上了调戏王妃的罪名,而姬冰雁则是压根不在营帐中,云雁似乎也不知去了哪里。 胡铁花应对起龟兹王那群高手来还算绰绰有余,云雁功夫也很让人放心,只是姬冰雁的处境,却着实危险,楚留香心里担忧,面上却不愿露出来,强自沉下心,拔足往无边无际的沙漠里冲去。 然后他就觉得眼前一白…… 作者有话要说:  元宵快乐~ ☆、深入虎穴 没错,真的是眼前一白,脸就被一只白绒绒的狮子糊住了。 要不怎么说关心则乱,楚留香已经尽力要冷静下来了,却还是忽视了不知何时出现的鼎鼎。鼎鼎不满地挠了楚留香一爪子发泄自己被忽视的不满,却被楚留香哈哈大笑地一把抱起来,也就仰着脑袋跳下来,作出一副毫不在乎的样子来。 楚留香可还记得鼎鼎那鼻子的厉害,当即一把拦住鼎鼎,想了许久,才把鼎鼎带到姬冰雁睡过的帐篷里,“乖鼎鼎,你且记住了,带我去找之前在这里的人。” 说实话,楚留香这真是高估了鼎鼎的鼻子,沙漠里狂风一起,就是最灵敏的猎犬,也不能嗅到任何熟悉的气味,不过幸而,鼎鼎和云雁姑娘之间总有着一种神秘的联系,而云雁比被琵琶公主拖住的楚留香要好一些,姬冰雁一走,她也飞快地跟了上去。 楚留香追着鼎鼎一路好赶,看到的,却是三个人围在在一个沙丘下,各拿着一酒囊的酒有一口没一口地浅酌的场景。楚留香怎么也没想到,他所忌惮的那个高手,会是有过一段渊源的中原一点红,而且据中原一点红所言,还是他叫人来帮忙杀了龟兹王的。 中原一点红和姬冰雁一开始见着的时候就打了起来,等到云雁姑娘皱着眉出现时,两人便清楚或许有些误会了,而中原一点红也实在不想再尝试一下云雁的劝架方法,即便现在周围没有什么石桌,所以这三个人终于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一谈了。 在这样的沙漠中,要寻找准方向,是一件很难的事,更别说姬冰雁是一路和中原一点红打过来的,云雁也认为与其往回走,不如在原地等楚留香找过来,省得在龟兹王那里有石观音的人监视,何况还有鼎鼎在呢。 “既然如此,我便与红兄去见见那托我之名的人就是。”楚留香叹了口气,或许他还应该庆幸那些人太看得起他,手段百出,而做的事越多,露出的破绽也就可能越多。 沙漠里有一间客栈,做的是最赚钱的买卖,如果在这要人命的地方有清水可以喝,有馍馍可以吃,那很多人都愿意付出身上的财物,这种时候,命比钱重要。但是没有人敢在这里放肆,因为这里是沙盗半天风的地盘,云雁垂下眼,记下了这么个地方,现在可没有人认得出她是意气风发的苍云女将,她面容枯槁,似乎就是这魔鬼之地最普通的妇人,姬冰雁和楚留香也丢开面子,扮作了麻子和驼子。 本来中原一点红是和人约在这地方见面的,可来的却不是他见过的人,而是一个红衣的少女,很漂亮的少女,她要把中原一点红带去沙漠的鬼船上。世上本没有鬼,有的只是比鬼还可怕的人。 船舱中有三个人,其中两个是叛军头领,还有一个长得贼眉鼠目,红衣少女一上了船,就有人出手迅速地点住了楚留香等人的穴道,楚留香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暴露得这样快。 红衣少女不在掩饰自己的杀意,她清脆的嗓音听来却阴冷极了,“楚留香,楚香帅,你还要装什么?无花也是你的朋友,你怎么就能杀了他?” 这人是为了无花来报仇的,楚留香心下一惊,竟不知如何接话。他想了想也知道自己为什么暴露得比谁都快了,如果一个人日日拿他的画像当作刀靶,自然是会对楚留香这个人再熟悉不过了。 “背友叛师,有何不可杀?”云雁可没听说过,别人要杀自己的时候,自己还要容着让着的道理。 红衣少女的目光越发吓人,“你居然是云雁!我一定会……”她娇笑起来,刀尖抵着云雁的后颈,轻巧地划了一道,“一定会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云雁并不惊惶,哪怕在之后见到石观音时也一样,倒是石观音有些惊讶。石观音重视自己的容貌到了极点,之前她见过的云雁面容清丽至极,所以她压根没想过有女人愿意在自己漂亮的容貌上画上皱纹和暗色。 真气被封锁,就是楚留香也做不了什么了,何况他们现在还在石观音的老巢里。除了真气不能运行,楚留香行走起来却是如常的,只是这个时候他们却老老实实地坐在原地,因为他们面前的人正是石观音,貌美绝伦的石观音。 石观音在描眉,美人梳妆的动作也是极美的,可是楚留香几人却只觉得恨不得再叹息几声。石观音是在帮云雁姑娘描眉,她挑剔地又落下一笔,又轻柔地给云雁姑娘挽好发,最后摇了摇头,“玄甲?你不若试试红衣?” 云雁差点咬碎一口银牙,再怎么告诉自己要忍耐,要静待时机,她还是觉得难受,再等到石观音似乎要亲手为她换上衣裙时,她似乎终于耐不住了,“哪怕今日就死,我也该穿着战甲死去!” “果然,苍云该配墨色铁甲?”石观音挑了挑眉,唤人拿来了一套云雁见惯的玄甲,连细节处都一模一样,可见石观音耳目众多。 云雁一把拿起衣甲,转身去了屏风后自行穿戴。如果真的没有办法,她也不愿让别人玷辱这身盔甲,还不如她自己来,熟悉的衣甲总是让她更有安全感一点。这身不是玄铁甲,可是她却不介意为自己的性命多上一重保障。 墨发玄甲,眉眼凌厉,是不同于石观音的另一种美。石观音眸光暗了暗,终于笑着问道:“你们说,是我美一点,还是她好看。” 云雁是个美人,石观音一直知道,可她没见过云雁打扮起来的样子,她更希望在云雁最漂亮的时候,还是碾压性地胜过云雁。 不是所有人都会喜欢气势过于凛冽的冷美人,但是看着那被墨色衬得越发白玉无暇的侧脸,谁都得承认,云雁是美的,穿着铠甲的云雁才是最美的。或许她的容貌没有石观音那样完美,但是两个人站在一起的时候,绝对不会有人因为石观音而忽视了云雁。 对于女人的心思,楚留香还是很清楚的,秋灵素的脸如何毁的他也知道,所以这个时候,他决不能让石观音对云雁心生嫉恨。他恭维起美人来,永远都显得真心实意,中原一点红则是个冷冰冰的石疙瘩,石观音又把目光投向还未说话的姬冰雁。 “容貌再盛又如何?哪怕貌似无盐的女人,在爱她的男人眼里,也是最美的。”云雁终于猜到石观音的心思,于是便为秋灵素心生愤慨。 石观音却以为云雁说的是自己,而那个男人,自然是还未说话的姬冰雁,她假扮龟兹王妃时,也见这两人十分亲密的模样,“很好,我倒要看看,你日后是不是也能这么嘴硬,或者我还能让你们一同做个亡命鸳鸯。” 暂且保了命下来,云雁却有点摸不着头脑,姬冰雁倒暗自庆幸,无论石观音想些什么,没有立刻下杀手就是好事,不到最后一刻,谁知道情况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呢? 没错,谁会想到跟在龟兹叛军身边的那个猥琐的吴菊轩,会是那个年轻英俊的前丐帮帮主南宫灵呢?南宫灵是来帮楚留香他们解穴的,之前他动手,也是为了博得石观音的信任而已。 “即便如此,你们也不该到这儿来。”南宫灵一面为自己有楚留香这样的朋友开心,一面又止不住担忧,他哪里看不出来,石观音对他也没有什么母子之情,最多是把他当作较为满意的一样作品罢了。他可以从石观音手中保下石观音本就不想杀的秋灵素,却没有法子为楚留香求情。 这么轮过了一遍,南宫灵却独独没有为云雁解穴,这让楚留香忍不住表示了一下诧异。这种时候,南宫灵想起云雁姑娘做的好事,也狠狠瞪了她一眼,“你们瞧瞧她像是被点了穴的人?” “哦,我在衣服下藏了轻甲。”云雁姑娘敲了敲身上的玄铁甲衣,完全不顾自己的话让众人有多么的吃惊。其实南宫灵不过来,她也能帮楚留香他们。 #我们之中出了一个画风不对的叛徒# 真是难为了南宫灵一指捅过去差点折了骨头,还要装作若无其事的模样。 长孙红从门外转了过来,她身边还有一个白纱蒙面的女子。正是撞上了南宫灵帮着楚留香的场景,她立刻就愤怒起来,“南宫灵,他们杀了你哥哥!” 可是他的哥哥想杀了他。南宫灵没说话,在石观音眼里,说不准这些弟子都比他重要,而嗅到的隐隐香气,更让他大觉不妙。情况急转直下,居然才瞧见一点曙光,就又失去了希望。 这回不是截穴之术,却比那个还难办,因为这罂粟的解药,也只有石观音信任的人有,且就是服下解药,也要有个恢复时间。 白衣的曲无容却仿佛什么都没有看到一样,“师父让我带楚留香过去。” 楚留香就这么虚软地跟在曲无容身后走了,也难为他这种情况下,还能那么有风度了。云雁目送着几人的背影,慢慢地抿紧了唇。 “这一回楚兄再回来时,我也不知该……”不知该叫他什么了。南宫灵苦笑两声,偏过头去看姬冰雁和中原一点红,他从来没有哪一刻像现在这样无力,要是他是任慈亲子那该多好。 他叹了口气,“云雁姑娘,你瞧瞧现在还有法子么?” 云雁立刻扭了头不看他,一副隐忍的憋屈样,“脸……别转过来。” 南宫灵一口气差点没喘上来,“你不是向来不在乎容貌?” “对比吧,声音和脸差太多。”姬冰雁也懒洋洋地接了一句,比起自怨自艾来,讽刺几句别人,好歹让他心情好一点,就连中原一点红的脸都没有那么绷着了。 云雁叹了口气,“你现在比丑还差一点,我怕我会揍你。” 秋灵素毁容的脸比南宫灵顶着的易容丑上很多,可是云雁姑娘也不觉得有什么,主要还是吴菊轩的脸太猥琐了,虽说以貌取人不好,但是长着一张坏人脸的家伙,最重要的是还和龟兹叛军搅和在一起,真的是让云雁姑娘觉得要控制住自己有点难。 南宫灵也叹气,“要是你现在能揍人就再好不过了。” 作者有话要说:  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让我希望自己是个真·汉子! ☆、苍云威势 正说话间,楚留香被两个女子扶了进来,看起来比出门时的状况还差一点。 姬冰雁又是好气又是好笑,“你对那位石夫人,倒真是卖力。” 云雁却歪了歪头,“好快。” 楚留香:“……” 南宫灵:“……” 姬冰雁的话楚留香还能接的上,云雁姑娘的话,只让他觉得——卧槽卧槽卧槽,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楚留香脑子里都要被好快两个字刷屏了。不说话解释,楚留香就只能动手来证明一下自己其实是拒绝了诱惑,并且有策略地要自救了。 扶着楚留香的少女被他双肘一撞,就要歪倒在地上,云雁姑娘也弹射而起,勒住了另一个人的咽喉,然后往她后脑击打下去,把人敲晕了。云雁的鼻子当然 分节阅读_16 分节阅读_17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17 不像楚留香的鼻子一样简直是个作弊器,但是她的警觉让她及时闭气,中的毒并不算深,她拿匕首往大腿上狠狠扎了两刀,当然就有了足够动作的力气。 中原一点红也是心性坚韧之辈,云雁能对自己狠得下心来,他自然也不差,不过是捅上两刀而已,连看着贵公子一般的姬冰雁也能做到。云雁却看不下去这两人犯傻,“我中的毒本就不深,才能站得起来。” 至于中毒深的,捅穿了大腿或许有点用,不过人也差不多废了。 这样一来,云雁姑娘那句不合时宜的话终于被岔开了。天知道,云雁真的只是觉得楚留香就算是和石观音打了什么机锋,回来的也太快了一点而已,其他的意思,仁者见仁。 楚留香把石观音气得闭关了,这也使得他们能够拥有一定的时间可以逃跑,然而对云雁姑娘来说,更重要的不是逃跑,她想她总是能够做些什么的。曲无容拦住了他们,说实话,楚留香对曲无容的印象,也只停留在石观音的忠心弟子之上,可是这个石观音的弟子却愿意把解药给楚留香几人。 最让人惊讶地不是这个,而是……这回的桃花运居然不是楚留香的! 中原一点红是个木头,曲无容像块冰块,可不就是天生一对?至于云雁,云雁姑娘就算是冰山,内里也是沸腾的岩浆,她服下解药,立刻又往身上划了一道,再迅速地自己包扎好,解药发生效力所需要等待的时间,她现在可没有。 可不是,才转个弯,他们就遇上了“埋伏”,那一刀斩下来,当真是气势非凡,眼看着走在前面的曲无容就要被斩断手臂,那冷冰冰的木头杀手居然也知道英雄救美了,一臂换一臂,也算是实在情深意切。 “给我中!”云雁一咬牙,正是千钧一发的时候,竟生生捶碎墙壁,抠出一块石砖砸了过去,回旋呼啸而出的砖块让中原一点红想到了一些不好的记忆,然后在那一刀之威下碎成两半,却也抱保住了中原一点红的手臂。 出刀的人是胡铁花,他是来救楚留香的,有了帮手,又幸而没有因为乌龙发生太大损伤,这就是大大的好事。出谷的路不难走,有只画眉鸟帮他们扫清了整个山谷,而他们一出谷就瞧见了这位好心人。 当然,柳无眉一点都不希望看见楚留香他们,哪怕自己刚刚强制地施恩给了楚留香。她的境况并不好,这个时候她本该已经离开,而不是被堵在谷口。 长孙红是柳无眉的师姐,可是就连长孙红都死在了柳无眉手上,可见她的功夫不差,然而功夫再不差的人,碰上一面盾墙和密密麻麻的弓矢时,也只能乖乖地等着。 谷口这地方实在是好,两边峭壁只余一线天,是易守难攻之地。周深率先收了弓箭,其他人仍是原地待命,他双手抱拳,“周深不辱使命。” 背后再转出个身穿黑衣作男子打扮的冷美人,“云雁儿,好久不见。” 胡铁花差点惊掉了眼睛,一把捞起灰扑扑的狮子鼎鼎,“我的乖乖,这些人都是这狮子带来的?” “林致听令,谷中花海,尽数焚烧。”云雁顿了顿,“还有那个人,带回京里。” 审案不是云雁的工作,云雁只是怕画眉鸟又做点什么妨碍计划罢了。柳无眉简直不能相信,有人都不听她的解释,就一下子把人敲晕了要带走。 本来云雁还想自己拖住石观音再做打算,结果石观音居然敢把她带回老巢,然后丢在一边自己走了,那就不要怪她抓准机会抄底了。她也没有算计楚留香什么,她甚至没有瞒过自己的目的,不过是楚留香恰好处处都帮到她了,楚留香的名头,比苍云云雁大多了。 之前没有人见过云雁发布号令的模样,这回难免被震慑了一瞬,正如石观音所言,云雁还是一身盔甲最好看,而站在苍云军中的云雁统领,才是最让人移不开眼的。 背后是一片燃烧的火海,冲天而起的烟尘几乎要让人忍不住眯起眼来,石观音原来是不在谷中了,不过见着这样的火光,估计就该要赶回来了。云雁翻身上了麟驹,鼎鼎蹲在她的肩上,“南宫灵,如果我是你,现在就会离开。” 虽然说出的话是那么冰冷,但南宫灵也知道这是云雁在表示自己的关心,一边是朋友,一边是亲生母亲,他若留在此地,也就只能再度陷入两难境地了。云雁不会因为谁而手下留情,石观音的野心和作为,已经让云雁决心要决一死战了。南宫灵沉默片刻,问:“若你是石观音亲子,你会离开?” “……我没有爹娘,由军中的人养大,若他们做出叛国之事,我必亲手杀之。”云雁到底看在一起喝过酒的份上回答了这样的问题,她早就说过,“所有罪孽,由我来担,只要盛世太平!” 南宫灵没有再说话,也没有提过要离开,更没有为石观音说些什么。 云雁没有那个闲工夫再去管那些了,她领着一百苍云甲士,把黑珍珠带来的几头骆驼留给了楚留香,再点头一示意,就领着人呼啸而去,只余下一袭烟尘。 琵琶公主皱着眉,“她到底是什么人?” “她是个苍云。”黑珍珠只说了一句话,就也带着自己的百余部下追着云雁而去,她转头向着青胡子感叹,“瞧瞧云雁儿的人,我们这些沙漠里讨生活的居然比不过他们有血气。” 青胡子瞅瞅自己的手下,多少有点不服气,“打起来才知道呢。“ 等到黑珍珠赶上云雁的时候,云雁已经和龟兹叛军短兵交接了,林致护着龟兹王,反手射出一箭,就把追得最紧的那个人给射了个对穿。追来的叛军竟有五六百人,之前见过的敏将军、洪相公也在其中。 林致咬着箭梢,空出一只手却丢了个匣子,正敞开在叛军眼前,匣子里装的是反王安得山的头颅。牙关一松,只听嗖的一声,又是一人应声而倒,林致痛快地大笑起来,“统领,你瞧瞧我做的如何?” 云雁动了动嘴唇,又看向林致身上的血痕,单手举起自己的陌刀,半晌才从嗓子里吼出两个字,“苍云!” 只要这两个字就足够了,这是一群以苍云二字为荣的将士,他们有一个悍不畏死的统领,他们自然也应该不怕死。三人三人地结成小阵,又都是刀盾在手,铁甲加身,一时就把龟兹叛军的阵势给冲乱了。 刀兵相撞,金铁之声铮铮,云雁不同于其他兵士,她手中的盾牌并没有用作护身之用,反而是被她控制着反复回旋,不多时她身侧的人就倒了个干净,空出好大一片来。 盾舞不是用来观赏的舞蹈,所谓“盾甲盘旋如雁舞,横扫千军列阵前”,云雁身上的玄甲早已被血色浸染,并不是她的血,而是象征着胜利与荣耀的敌军之血。 黑珍珠赶上来的时候,居然只剩下收拾残局的任务,云雁一挥手,才浴血奋战过一轮的苍云玄甲立刻退了下来,青胡子带着人接上去,一一清点过,那几百人,居然没有一人还存活着,而云雁这边伤兵不少,死了的却没有。三人小阵,攻守皆备,云雁又杀破了敌军的胆,这结果倒不出奇。 “多谢将军襄助。”龟兹王不知自己应该庆幸还是郁闷,这位将军威严太甚,以至于等叛军都被杀光了,他才反应过来,自己是想招降这些人的,也去向其他西域小国求救了,援军其实应该也快到了才是。 云雁翻身下马,颊边还沾着温热的血,更显出几分凶煞,她微微一笑,不知怎么,赶来的楚留香就是从中看出了几分讥诮,然后就听见这位姑娘淡淡道:“龟兹为我大庆属国,圣上英明派苍云来援,正是分内之事,且……这叛军之后的人物,还未出来呢。” 龟兹是大庆属国,那么龟兹王如何好在大庆军队前耍威风,他也耍不起威风,龟兹曾有五百铁甲士,军变时全部倒戈,如今全数死于一百玄甲手中。 苍云威势,竟至于斯;大庆威势,竟至于斯! 作者有话要说:  总觉得在没有狼牙军这样开挂的反派以后,云雁妹子会打得很轻松。 回校了,于是我的最后一个寒假到底也结束了。 ☆、尘埃落定 龟兹王的庆功宴是办不成了,他被苍云的血气一激,就觉得头昏脑胀,再听见叛军之后还有个人物,更是哀叹连连,莫非老天都不愿让他好过一些? 石观音的威名,在沙漠中传得可比江湖里还神乎其神,而同样出名的是她的美貌。 谁都无法否认,石观音是个美人,还是个绝顶的美人,龟兹王原以为自己的王妃已经够美了,可是看见假扮王妃的石观音时,脑子里一瞬间闪过的想法,居然是石观音何必拿易容去遮了自己的美貌呢?很快他就没法子想美人了,命啊,权势啊,这些东西在龟兹王眼里比美人重要得多。 “你真是很好。”石观音站在苍云军前微微一笑,眼底却藏了杀气,如果说玄甲能最好地云雁的气质,那么站在苍云军中的云雁,就真的神彩熠熠让人移不开眼。石观音不喜欢比自己好看的人,云雁或许没有石观音那么漂亮,但是这个时候,她让石观音感到了威胁。 毁了云雁的那张脸,又如何比得上……毁掉她最重视的东西,如果这群莽汉都死了,那么那双眼睛里就不会有那么动人的光亮了,没有了那双眼睛,珍珠就会变成鱼目。石观音单是这样想一想,就觉得开心极了,所以她便这样做了。 石观音的长袖突然飞起,有如出岫之云,只是刹那间,居然已经同时攻向靠近的几个玄甲兵士。这样的招式,换了胡铁花等人也不一定能躲得过,何况是才习练苍云武艺不久的普通兵士。 一道血光猛地挥出,云雁本就始终戒备着,此时一刀斩断石观音的袖子,又猛地冲到另一人面前,挡住了石观音的下招。不,并不仅仅是挡住,石观音迅速后退几步,瞳孔紧缩,这向自己袭来的掌力,岂不就是方才自己击出的?石观音下手不留情,此刻她所受的伤也就不算轻。 “退而结阵!”云雁盯着石观音,略一摆手,那苍云玄甲就立刻接令行动起来,好似他们面对的并不是石观音这样的魔头,而是普普通通的一个敌人。圆阵把石观音和云雁围在中央,一面面巨盾用力落下,结成牢固无比的盾墙,饶是石观音要出此阵,也多少要耽搁一点时间,一点时间就够了。 无花擅用遁术,云雁杀无花时还特意用了以伤换命的法子,石观音是无花之母,说不准逃跑也是一等一的好手。 抚着胸口,又喘了口气,石观音挑起眼角,却是大笑起来,“你以为我石观音会跑?” 石观音有自己的骄傲,否则在李家被灭门的时候,她不会选择远渡重洋去习武,不会选择亲手去报仇。对于一个女人,尤其是一个美丽的女人来说,容貌就是最好的武器,可石观音不肯这样做,这样骄傲的石观音当然不会逃。 “毁了我的计划,烧了我的山谷,废了我两个儿子,我倒要看看,你能不能从我手上活下来。”石观音声音冷厉,她也不去做那温柔的模样了,云雁可算是拉稳了她的仇恨。 听了这些话,云雁却没什么反应,南宫灵倒是不免露出几丝苦涩,在石观音眼里,不能为她所用的南宫灵,可不就是废物一个?然而全然听石观音的命令,难道就行了?南宫灵又想起把天一神水下在酒里的无花,浑身发冷。 不得不说,石观音的功夫已经登峰造极,在江湖上也少有敌手,对几大武林门派的武功,也能轻描淡写地点评鄙夷,可惜她遇见了云雁。大唐至今已经几百年了,这几百年里不知有多少武功秘籍变得残缺,不说别的,少林的洗髓易经,可不是石观音说的那般太浓太笨,而南宫灵作为丐帮帮主,可会用降龙十八掌和打狗棍法? 云雁的分山劲一路心法,就是传自少林昙宗大师,石观音嘴上说得好轻巧,可应对起云雁来,却总是觉得不得劲。 刀盾并用,竟是攻守得宜,而且石观音已经顺遂了太久,都快不记得搏命的感觉是怎样的了。云雁不同,她是成长在苍云军中,以战死为荣,要战就战个酣畅淋漓! 除此之外,石观音下重手的时候,还得防着那奇奇怪怪的盾牌会不会又把自己的攻击回返过来,打起来就越发束手束脚了。不过她到底是个顶尖儿的高手,几道白纱四散开来,重重裹住了云雁的身子,把人牢牢地束缚住了。 云雁微微皱眉,暴喝出声,“无欲无求,无我无惧!” 话音未落,那几重结实极了的白纱,居然就碎成了漫天的碎布,云雁果断地开了血怒,摒弃了所有的防御,只是一刀斩向石观音,刀罡所过之处,激起黄沙滚滚,而众人只能看见一道血光,竟是石观音的右臂被斩了下来。br/ 分节阅读_17 分节阅读_18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18   一个美人,就算是受伤时的狼狈也美极了,石观音就是这样的美人,她捏着自己的右臂,手背上暴出青筋,焦躁地低声喃喃,“我是不会输的,也没有人能杀死我。” “我……”云雁已经再次举刀,她可没有再让敌人废话的心情,战场上没有口头上的输赢,只有生死。 然而云雁到底没有能杀死石观音,因为石观音的身体突兀地干枯下去,她自己杀死了自己。没有人能杀死石观音,石观音不愿意死在别人手上,她最爱的只有自己,所以宁愿死在自己手里。石观音不能容忍不完美的身体,断了一只手的石观音固然还美,却已不算完美。 没有什么比一场胜利更能激励人心,墨色苍云旗被狂风吹得簌簌作响,苍云玄甲用盾面相互碰撞,发出金铁相交的声音。云雁拔起插在地上的旗帜,用力挥扬两下,然后掷向不远处的周深,“执旗,凯旋!” 凯旋而归! “战啊,你们可要去喝我苍云的庆功酒?”抢在龟兹王开口之前向楚留香几人提出了邀请,云雁可不喜欢中原的武林人士和龟兹王这个西域国王纠缠不清,琵琶公主可还眼巴巴瞧着楚留香呢,云雁也算是帮着楚留香躲一回桃花罢了。 至于南宫灵,或许什么也不说,对他才是好的。 南宫灵的沉默,当然是不适应于这样的气氛的。石观音毕竟是生了南宫灵的人,就好像哪怕无花想要害死他,也还是他的哥哥一样。南宫灵的内力,明明已经可以让他踏沙无痕,可他走出的每一步,都留下了深深的脚印。 一步步走到石观音身边,南宫灵弯腰抱起了那有些可怖的尸体,也罢也罢,总该让人入土为安。那片花谷已经被烧毁,却仍算是隐蔽,也无人去打扰死者的安宁,也只有这样的地方,才能挡得住众多石观音的仇人。 黑珍珠叹了口气,昔日丐帮帮主南宫灵,竟是变得这般境地?不过让她更郁闷的是,“云雁儿不多留两日?” “赶着去给珍珠你请功啊。”云雁不吝于对朋友笑一笑,她很少笑,所以黑珍珠更是觉得开心极了。 经此一役,不止是龟兹,看过苍云英姿的西域诸国,也当有所威慑了。比起世代建国而居的西域人,当然是黑珍珠要可信一点。黑珍珠之父札木合被称为沙漠之王,却在大庆江湖也十分有名,这也是因为他更亲近大庆的缘故。 回途的路走得格外顺畅,大敌已灭,就连那些马贼也一个都没逃过苍云的剿杀。既然云雁都知道了沙漠客栈的底细,怎么可能不把消息传回苍云,反正连带着叛军一起剿了,正好锻炼这些没怎么上过战场的菜鸟。 对比起来这里时走几步就出状况,这一路,他们骑马走在苍云前面与云雁并行,这么一群人引起的动静可不小,就没有那不怕死的敢招惹血气正盛的苍云军。 马当然是黑珍珠提供的,比不上黑珍珠自己骑的,也比不过云雁的麟驹,那也是难得的好马了。姬冰雁只要看一眼,就知道黑珍珠送出的这几匹马价值几何,然后迅速计算出了和黑珍珠合作经营的利润,难得露出个不带讥讽的微笑来。 胡铁花立刻大呼小叫:“死公鸡,你在想什么?莫非是你家里两个美姬?” “还要多谢云将军领苍云护佑这商路太平。”姬冰雁懒得去搭理咋咋呼呼的胡铁花,倒是骑在马上,对云雁施了一礼。之前次见面,他喊云雁云将军是因为疏远,而这一刻,却是因为知道云雁喜欢这样的称呼,还代表着一种承认和钦佩,以及对苍云的认同。 云雁很高兴听这样的话,夸苍云一句,比夸她千百句都让她高兴,她回头瞧了一眼黑压压的玄甲军,脸上罕见的温柔几乎要吓到人。苍云苍云,只要念着这个名字,云雁就觉得心中熨贴而安定,没有什么能难倒她。 就连不杀人的楚留香,对着苍云都没有什么好说的,他不会去强求别人的生活方式,在战场上,怎么可能不死人,单看死的是谁罢了。死一人救百人,大庆河山安宁,百姓安居乐业,岂不是战场上拼杀出来的?更何况…… “这是我的信仰啊。” 无论是谁,听见云雁如此诚恳地说这句话时,心里都只会剩下动容。 作者有话要说:  丢了存稿好心塞,重写出来的和之前……我都不记得之前写了什么了,算了,到底打起精神重新开始写了。 ☆、愿入苍云 站在云雁一行人必经之路前的南宫灵当然也听见了这句话,他怔愣半晌,等着云雁勒马停住,就突然发问:“哪怕为这信仰付出性命?” “哪怕是付出性命,只愿终不负苍云荣光。”云雁没有任何犹豫,墨色的苍云旗,终于又飘扬起来。 南宫灵点点头,却是又问一句:“哪怕信仰与苍云荣光相悖?” 谁都看得出来,在云雁姑娘的心中苍云的分量有多重,而恢复苍云荣光更算得上是云雁心中执念,这些云雁从不掩饰。 苍云的荣耀与自己的信仰?这个问题说难不难,至少对云雁来说不难。雁门关一役,苍云恨狼子野心的小人安禄山,甚至对识人不清的玄宗都生了怨,可心中最是伤痛的,却是自己丢了雁门关。无论有多少的理由,雁门关一役他们输了,雁门关丢了,苍云的荣耀不是因为他人的夸赞,不是因为天子的厚赐,而是血染出来的战绩辉煌。 云雁似乎也意识到,南宫灵并不是简单地想要问她两个问题而已,回答起来的时候就慎重两分,有些东西,没有经历过的人是不懂的,说也说不明白,所以她只能直视着南宫灵的眼睛,“失了信念,我还有什么脸说苍云依旧在!” 如果有一日,苍云失却应有的信念与坚持,那便不是苍云了。 连苍云都不在了,还谈什么荣耀? 南宫灵心中触动,双手抱拳行了一礼,沉声道:“愿入苍云。” 愿入苍云。南宫灵在石观音死后已经陷入了无尽的迷茫之中,他想了很久,却想不到该去的能去的地方。他明白,秋灵素可以为他求情,为他找人相助,却仍旧是不想见到他这个杀夫凶手在面前的,南宫灵杀了自己的义父任慈,这是事实。 那么要重新开始闯荡江湖吗?南宫灵自己在心里就先摇了摇头,石观音武功盖世,势力野心一样不缺,可人死之后不也是万事皆休?南宫灵二十出头就做过丐帮帮主的位置,这已是许多人都到达不了的高度,他还有什么好闯的? 然而,让南宫灵从此退隐,再不问世事……南宫灵正在最意气风发的年纪,哪里忍得了这个?每个男人都多少有些征战沙场马革裹尸的热血,南宫灵亲眼瞧见苍云风采,自然也生了些心思,而云雁的话,更是坚定了他的选择。 南宫灵是个容易被人影响的人,他太容易感情用事,无花只是亮出身份编个故事,就能让南宫灵给任慈下了令人身体虚弱的毒。而任慈缠绵病榻多年,可见南宫灵心中还是有犹豫过的,可是他的犹豫完全无济于事,走了步,后面得了天一神水,他更是无法拒绝无花的要求了。 既然这样,在军中令行禁止,岂不正好让他省得思量那些尔虞我诈? 想是想得很好的,可南宫灵真是万万没想到,万万没想到苍云的训练简直能让人累成狗!南宫灵是武功不差,可这不代表他每日起早摸黑地训练就不会累了,他的功夫可是以轻巧灵活见长,用的是两柄短剑,让他和用百斤刀盾的人比力气,真是呵呵了。 没错,苍云其他人也用的都是刀盾,学的都是云雁提供的心法招式,一点儿没有藏私。南宫灵修习的也是上好心法,自然不会再去改个路子,他就是惊奇极了,江湖中哪个高手对自己的心法武学视若珍宝不愿让人知道,收个徒弟都可能要留一手,像是云雁这样的,简直是天大的奇葩。 “我带他们上战场,又不是让人去送死的。”云雁才觉得不可思议呢,难道她不教这些人武功,让这群人上了战场就胡乱拿刀去乱砍?何况能入苍云的,云雁都给了足够的信任,同袍兄弟,便当如是。 云雁可以对所有人都觉得清淡无尘的妙僧无花提出质疑,怀疑他的每一句话,而与之相对的,便是她交托信任之后的全心全意。南宫灵听着云雁给他讲解来和他武学相印证的心法口诀,再是没有旁的心思,他没有什么时候,比现在更坚信在墨色苍云旗下立下的誓言。 苍云本来就是军队,不是什么江湖门派,做事不合江湖习惯,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连在江湖中混迹良久的南宫灵已经很自觉地为苍云说话了,所以在看见云雁很严肃地审问起被捆成粽子的柳无眉时,都表现得很淡定。 柳无眉的心情就非常的不美妙了,她想的是浑水摸鱼,找一找有没有解药来解石观音下的毒,结果自己陷到别人手上了不说,石观音已经死了,罂粟花海都被烧成灰了。单是想想这些,她又觉得心绞痛得厉害。 “你是说,你跑去杀了那么多的人,就是为了找到解药?”那些人可算是柳无眉的师妹们了,说杀就杀,真是利落得很。云雁皱了皱眉,这个她不打算管,可柳无眉还有一个身份,是拥翠山庄的少夫人,拥翠山庄庄主李观鱼很久不曾出现在江湖中,可威望人脉还是在那里的。柳无眉想要做点什么,借着拥翠山庄的势,会掀起一番大风浪也说不定。 真的说起来,柳无眉杀石观音的弟子,还能算个弃暗投明,只是手段狠辣了一点。至于她被下毒控制可怜?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在看见拥翠山庄的少庄主李玉函急冲冲地赶过来质问苍云军时,云雁也只好叹一句红颜祸水了,这样看来,就更不能轻易让柳无眉去掀风作浪了。 南宫灵想的还要多一点,他毕竟在石观音身边待了一段时间,知道了一些事情,“柳无眉是被派去中原武林卧底的,只是如今无人控制,不知会是何光景。” “无妨。”云雁说完这句话,就挥挥手让一副情深意切模样死都要死在一起的李玉函夫妇离开了,顺便让楚河把柳无眉的身份传出去。 她可从来不知道,可怜也算得上一种资本,也可以用来寻求别人的宽容谅解。柳无眉既然做的是石观音在中原武林的卧底,其石观音弟子的身份一暴露,那就不用朝廷盯着了,江湖中有的是闲来无事的家伙去关注这个。 喜欢玩暗招的人,最厌恶的,就应当是云雁这样总爱把事情都摆到台面上来说的。如果是两军对垒,云雁还可以玩玩虚实交加的计谋,这些江湖中事,用不上这个。 南宫灵摇摇头,好笑地看着柳无眉咬牙不甘的表情,觉得此刻有杯酒,可以慢慢看看拥翠山庄的热闹就再好不过了。 “军中有禁酒令。”云雁可不管南宫灵怎么想,有酒无酒,于她无碍,这里不是雁门关,还没有冷到要烈酒暖身的地步。 庆功酒是可以喝的,从大沙漠回来,云雁就和苍云诸人一起酣畅淋漓地喝了一回酒,慷慨歌声在营地上空飘荡,云雁就吹着芦管,仿佛瞧见大雪漫过雁门。那必然是南宫灵喝过最爽快的一回酒,可惜从那之后,他就没能碰上酒了,便不由好奇起云雁那酒量是如何练出来的。 云雁喝酒从来不愿喝到醉,因为她需要时刻保持着警惕,庆功酒那回,一群人都醉死过去,擂鼓都不醒,云雁就定下主意要整治一番了。回来庆功她不管,平日里喝成那样,云雁就该生气了,所以只让众人休沐时自己去喝酒,不许把酒带入营中。 南宫灵叹了口气,他当真是从未想过,自己真的就这么老实地不喝酒,不挑嘴,跟着一群军汉一起吃苦,哪怕是在丐帮长大时,义父任慈待他也是极好的,什么也由他先挑。倒是日日的训练,总让他不经意想起小时候练基本功时,义父的严厉要求,于是怎么也生不出抱怨。 何况林致这样箭术惊人的特殊人才,不是一样手上腿上都捆着负重跑圈挥刀去了么。 柳无眉从苍云回去,却仍坚信自己中了石观音下的毒,却没有任何人能解。石观音下毒手段惊人,南宫灵虽然是石观音之子,却从未学过这个,也不曾有解药在身。而另一个可能会解毒的水母阴姬,云雁可没那么好心,让无花的罪状被掩埋掉,在明知无花杀了司徒静偷走天一神水的情况下,水母阴姬哪里还会愿意和石观音的徒弟说话。 而江湖中诸多名家,被石观音得罪的可不少,便是无冤无仇的,也没有楚留香那样心软,无心去为一个在中原武林卧底多年的女人求药。 因着这些,柳无眉一日日憔悴虚弱,李玉函更是生了心病,也日日颓废,拥翠山庄几乎成了江湖 分节阅读_18 分节阅读_19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19 中的笑话。也不知是否该庆幸,那瘫痪在床无法言语动弹的老庄主被这么一气,居然醒转过来,只是却闭庄管教自家儿子去了。 不过是因果循环,这样的消息,南宫灵说出来也唏嘘不已,又喝了一杯酒下肚。云雁将军领着苍云和朝中老将演武一场,居然也不输分毫,这让武官多少承认了这个新建的苍云军,也让皇帝龙颜大悦,连着龟兹那回的功劳,一起给云雁批了不短的休假,云雁便领着身边几个副将,一起找了个酒馆喝酒。 酒馆是南宫灵找的,云雁能喝酒,却不会喝酒,只知道越烈越好,南宫灵却能历数几家酒楼的招牌好菜和酒水。林致和周深也是醉了,乞丐怎么都能当成这样? 鼎鼎也能喝酒,所以云雁把小狮子也放出来放风了,却不料鼎鼎一出来就兴奋过头,居然一下子闯出云雁包下的房间,蹦蹦跳跳地跑得没影儿了。云雁磨了磨牙,猛地站起来,盯着鼎鼎那团儿小白影神色莫测,最后才在别人的门口逮住了还伸爪子要挠门的小狮子。 而门唰地被打开,云雁免不了要感叹上一句,“真是有缘。” 作者有话要说:  对了,我重写的时候又考虑了一下男主问题,大概就是以下几个打算啦,其实出现的人也就那些,比如皇帝,比如南宫灵,比如……陆小凤?陆小凤这个太花了有点难办,还有就是万花那个姓苏的花哥(当然你们肯定没什么印象了,事实上我也快没有了,就是小时候给妹子治过病的)。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无论男主定谁,感情戏都不重,估计最多就是有点互动,然后结局在一起之类的。 ☆、孰是孰非 可不就是有缘,虽说酒香不怕巷子深,但是这家酒楼还是只有南宫灵这样识货的人才喜欢去,而陆小凤正是同样好酒懂酒的人,所以在这里遇见陆小凤……的朋友并不是一件稀奇的事。 抱着鼎鼎,云雁冲开门的司空摘星点了点头,就瞧见里面坐着的几个,也都是熟人,不光是花满楼、木道人这种江湖有名之人在,连大内的魏子云也坐在桌前,仔细看着一张摊开的白纸,只是在对上云雁目光时,魏子云手一抖,立刻把纸张卷好就要收起来。 本来云雁还没想说什么,魏子云这么一动,她就幽幽地盯住了魏子云瞧。 这不是欲盖弥彰嘛,魏子云暗自捶了捶地,开口解释道:“我今日休沐,就来喝个酒,云将军怎么不在营中?” “……我也有休沐。”云雁更加觉得不对了,平日里她也与魏子云打过交道,怎么没发现,这位潇湘剑客有些木愣呢? 实际上,魏子云当真是要欲哭无泪了,他不是想说这个的啊,可是他也不能把所有事都告诉云雁。云雁闯出偌大的声名,那句“只问是非,无有余地”更是随着她的名声传到了众人耳中,是以,未与云雁深交之人,便都当云雁是个冷血冷心,绝不容情的人,魏子云怎么敢让云雁知道陆小凤做出了那样的事。 司空摘星和云雁的关系倒是不错,也知道云雁是陆小凤的好友,这时便嘴快解了云雁的疑问,“我们聚在这里,还不是为了那只陆小鸡,唉,西门吹雪正要追杀他。” 这话说得更没头没脑了,西门吹雪是陆小凤的朋友,怎么又会去追杀陆小凤?司空摘星不等云雁再问,就做出讳莫如深的模样,不吭声了。魏子云默默地叹了口气,这回完了,哪里还瞒得住? 单是西门吹雪一个要杀陆小凤,他们几人在这里就伤透了脑子,再加上个苍云云雁,他们就可以不用想了,去开个赌局看哪个先弄死陆小凤算了。谁都知道,苍云统领云雁最恨背叛二字,最厌不义之徒,陆小凤偏偏动了西门吹雪的妻子,这岂不是背叛? 西门吹雪追杀人,还有人会跑去沙漠这种地方避难,可是苍云要追杀一个人,那人跑到沙漠,都能被黑珍珠给绑回来! 司空摘星不说,不代表云雁就不会知道了,南宫灵和林致几人拎着酒坛子过来找云雁,听说这事,倒是南宫灵有些印象了,“据说,陆小凤调戏了西门庄主的妻子。” 朋友之妻不可欺,偏偏陆小凤是个风流性子吗,可不就摊上了大麻烦了。云雁冷着脸,周身温度唰唰地往下降,木道人还想缓和一下气氛,为陆小凤说上两句话,“西门吹雪自紫禁之巅一战过后,剑道更上一层,难免忽略了新婚的妻子,陆小凤又素来是个怜香惜玉的……” 这话真是说不下去了,说一千道一万,这种事是个男人就不能忍,西门吹雪被称为剑神,剑神就不是男人了? 云雁的手已经攥得死紧,长刀也发出细碎的蜂鸣之声,这是怒极了,她就这么一手刀一手盾,背后跟着狮子鼎鼎,气势汹汹地要往门外走。唐二先生到底忍耐不住,猛地站起身,拦住了看起来立刻要去找陆小凤麻烦的云雁姑娘,“云将军也是陆小凤的朋友,不如一同商讨一二。” “商讨?”云雁停了脚步,回头扫视了一眼在座诸位,冰冷的面容上露出一丝嘲讽来,“既是陆小凤的朋友,如何不肯信他?我是陆小凤的朋友,是以我信他为人,即便再如何风流,他也必然做不出背叛自己朋友的事。” 云雁并不擅言辞,难得与人说这么多的话,也难得这样直言自己对朋友的信任。所有人都觉得冷心冷性的云雁将军,论起重情来,不输于任何人,她还记得谁是她来到大庆后的个朋友。 然而,如果陆小凤没有做错,那么西门吹雪为什么要追杀陆小凤呢?几乎所有人都知道,西门吹雪每年出门四趟诛杀不义之人,所有人都说剑神性情高冷,诚于剑诚于己,可是陆小凤才是云雁的朋友,云雁难道会不相信自己的朋友,而去信任一个只见过一次的陌生人? 陆小凤没有错,没有背叛,那么错的就是西门吹雪! 唐二先生的动作慢了半拍,又问:“那云将军这是要去哪儿?” “我找西门吹雪。”云雁垂下眼去擦拭那有若凝着幽霜寒光的陌刀,话语间也透着杀气与薄凉,“陆小凤若无错,谁敢动他?” 只是微微顿了一下,云雁抬头轻笑一声,用手撞了撞自己的胸口,“就算是剑神,我也——杀给你们看!” 没有人会开这样的玩笑,云雁当然也不是在说笑。南宫灵站在云雁身后,不由动容,一个人一辈子有这样一个朋友,已是三生有幸了。 “陆小凤有云雁为友,是他的幸运。”南宫灵没有说话,花满楼却感叹出声。陆小凤总是有很多的好朋友,否则他也不能总惹麻烦还活到今天,然而,能够这样信任于他,愿意为他硬扛上西门吹雪的,的确也是不多。 陆小凤认识云雁,其实连一年都不到。 司空摘星先是愣住,后来也跟着叹气:“陆小鸡果然是走了好运了。” 陆小凤还有那么多红颜知己,哪个红颜愿意为陆小凤做到这个地步?不过或许也该庆幸云雁不是陆小凤那样的红颜,否则说不定就不能这么问都不问,坚定地信任陆小凤那家伙了。 云雁放了话出去,魏子云等人也安下心来,只有木道人迟疑片刻,还是问了一个问题,“如果陆小凤他……真的做了什么……” 陆小凤或许真的动了西门吹雪的妻子呢?虽然云雁说的是完全信任陆小凤,可是也并不能说,事实上完全没有这个可能。哪怕其中还有隐情,陆小凤就是做下了那等事要怎么办? 说得好听点,云雁是十分信任朋友,说得不好听,若是陆小凤真的做错了,莫非云雁就要大义灭亲了? 气氛一下子又凝滞起来,再不喜欢木道人提出的假设,这些人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逃避不了的问题,只是木道人较为稳重先提了出来罢了。就连跟在云雁身后的林致,也对云雁的回答很是好奇,因为似乎所有的问题都问不住他们家统领,也不知这两难的假设,云雁又将怎么解决——友情和道义,到底孰轻孰重? 以前的问题难不住云雁,这一个也是一样。云雁仅仅思索片刻,回忆了一下前些日子才翻过的大庆律法,大唐律她是背熟了的,到了大庆,那些常见的处罚也没有怎么变化,于是她张口便已答道:“和奸者,男女各徙一年半,有夫者两年。陆小凤如果犯了这条,就以这条论处。” 即便是真的,陆小凤也还罪不至死,只是云雁是绝不会再与这样的人论交。为了女人背叛朋友,岂不是下层中的下层? “陆小凤于我有恩。”之前的照顾,如果不论交情,就该以恩情来说,云雁缓缓地说出下面的话,“他去服刑,我应为他挡住西门吹雪。” 所以无论如何,云雁是要去找西门吹雪一回。 云雁的方法说不上是最好的,勉强也算是能求个两全,只是南宫灵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就比如说……这个处理方法,不是很合云雁姑娘的作风啊。云雁姑娘这个时候,应该会做的是…… “保他一命,若有下次,该由我亲手断他……”云雁的话果然还没有说完,她的确不会是那种喜欢勉强求全,不问以后的人。 林致赞同地点点头,周深也一拳砸在摊开的手掌上,帮着云雁接完了下面的话,“断他性命!” “不是。”云雁做了一个刀斩的动作,很严肃地表示,“断他孽根!” 再一次也罪不至死嘛,但是云雁可以用自己的方法,从根子上解决可能的危险。 周深:“……” 这是说着玩的吧……玩的吧……吧…… 但是统领很认真啊!qaq以后再也不敢在训练的时候说笑了!已经被逮到过一次啦,下一回……周家只有一根独苗苗!统领再爱我一次! 司空摘星:“哈哈哈哈哈。” 作为损友,司空摘星觉得这个时候自己是应该好好地笑话一下陆小凤的,顺便为陆小凤点根蜡烛,可是作为一个男人,某种感同身受的威胁还是很让司空摘星蛋疼的,想想有一天可能没蛋可疼,他全身都疼了,能干笑两声真的是十分的不容易了。 还不如断人性命呢。 可惜了,在座的都是男人可以感同身受一下,但是云雁是个妹子,再怎么剽悍也是个妹子,完全没有和这些人心有灵犀,她是觉得,只断孽根,真是再仁慈不过。在这方面,汉子和妹子的想法还是相差很多的。 万万没想到,统领她还有这么不汉子的一面……南宫灵自打入了苍云,和云雁相处了这么久,已经万万没想到很多次了,他这回比林致这个云雁身边的老人接受得还快,“既然如此,楚留香或许会很愿意帮朋友忙找人。” “嗯,我会如实与他说。”云雁赞赏地看了南宫灵一眼,不愧是当过帮主的,稳重多了。 南宫灵:“哈哈!” 这个时候,他的心理活动必然是这样的——被震撼的怎么能只有我一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  突然想到一个萌萌哒的梗,所以最后男主还是定花哥好啦,但是不要太期待花哥出场,因为估计只有快结尾才会有。不过平时可能会写一点花哥和妹子之前相处的小剧场,以上~ ☆、花哥番外 苏晏不过五六岁就被万花谷主捡回万花,在药王孙思邈手下学医十载有余,虽说专修离经易道,却也有了一身不差的内力,及至十五六岁,正是该出谷游历一番的时候。 万花杏林弟子的游历,一般就是四处走走,行医救人,也不多去搀和江湖诸事。专修离经的万花弟子,总是很受欢迎的,无论是江湖人还是普通百姓,总之他们从来不缺病人求医,到了苏晏这里……出了一点小问题。 药太苦了。没错,就是药太苦了,即便万花以太素九针闻名,也不是什么病都要扎针的,还是喝药的情况多,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凡是苏晏弄出来的药,都苦出了一定的境界,哪怕是同样的药方子,同样的法子熬出来的汤药也一样。好好一个黑长直花哥,简直要能止小儿夜啼了,没有一个小孩不怕苦的。 苏晏:伐开心! 苏晏默默地回了花谷,他的医术还是很好的,干脆就在谷中坐等他人求医。既然是求上门的,便别再提什么药苦了。 然后有一天,玄甲破阵营的长孙忘情带了个小姑娘来万花谷求医,六岁的小姑娘,看着却只有四五岁的模样,瘦得就剩一把骨头,脸上也没什么肉,肤色有点蜡黄,只显得一双眼睛越发大而明亮。 虽然苏晏的药是很苦的,非常不受小孩的欢迎,但是光看他这个人,谁都只能赞一句清秀通雅,而 分节阅读_19 分节阅读_20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20 小姑娘却只看着他,还是不哭也不笑,就是一点表情都没有。 苏晏给人把了脉,也开了药方子,煮出药来,他自己嗅一嗅药香,又想叹气,只是面上仍是温和的笑意,低声安慰道:“喝了药,病就会好了。” 小姑娘乖乖地喝了药,一点不像别的孩子那样又哭又闹,或是皱着眉头捂嘴,她连面色都没变一下,乖得让人心疼。苏晏随手塞了个糖块到小姑娘的嘴里,先苦后甜,小姑娘就心满意足地笑起来了,“谢谢苏大哥。” 居然笑了! 小姑娘是头一个喝了苏晏开出的药还会这么甜甜地笑的小孩,尤其是,这个小姑娘平时还不爱笑,偏偏对苏晏笑了。 对了,小姑娘叫云雁,字不同,与苏晏的那个晏的音还是相同的,这是有缘。苏晏觉得有点遗憾,他在花谷埋头研习药理,也没有带上哄小孩的利器——蛋叉叔叔的糖葫芦,否则云雁小姑娘说的就该是“苏大哥最好了”,不过脾胃虚弱的小姑娘,应该也是吃不得山楂的。 遗憾的苏晏看着小姑娘的笑,还有亮闪闪的眼睛,回头又捣腾他的药方子——唔,这味可以去了,再添一味什么好呢? 下一回,小姑娘喝到嘴里的药就变得……更苦了,于是被塞到嘴里的糖块也显得越发的甜。小姑娘抬起头,还是冲苏晏笑,抿着唇,带些怯生生的讨好,伸手一点点攥住苏晏的大袖子,“糖很甜。” 哦,小姑娘笑得其实也很甜。 雁门关毕竟是偏远苦寒之地,医者不多,苏晏索性就跟去了雁门关,帮小姑娘调理身体,也充当了破阵营半个军医,再也没人抱怨他的药苦了。而喝了苦药汤子,只要一颗糖就可以哄好的小姑娘也不再瘦巴巴的,虽然还是不爱笑,总板着脸,可见着苏晏的时候,总是会流露出心底里的喜悦来。云雁小姑娘最喜欢的是捡到她的长孙忘情,第二喜欢的就是苏晏这个大哥哥了。 天宝三年,苏晏离开了雁门关。天宝四年,玄甲破阵营变成了玄甲苍云。 又过了好几年,云雁小姑娘变成了云雁姑娘,苏晏仍是离经易道治病救人。苏晏的药更苦了,没有一个医者喜欢不爱惜自己身体的病人,可是这样的病人在江湖中到处都是,所以他的药越来越苦,每个来治伤的,喝过药之后都有那么几日厌食。 偶尔苏晏也会往雁门关去,训练过头的云雁姑娘会被他抓着喝药。云雁姑娘不怕这个,她每次喝了苏晏的药,还是有人往她嘴里塞一个糖块,然后她就不自觉地勾了勾唇角。苏晏的手,忍不住就抖了一下,蹭过了云雁姑娘的唇角。 “最喜欢……苏大哥。” 要是分男女来说,云雁姑娘最喜欢的女人肯定是长孙姐姐,最喜欢的男人——是苏晏。而作为一个姑娘,她当然知道最喜欢的男人是什么意思。即便很久很久不见,云雁姑娘拿着苏晏托人送来的糖葫芦时,还是会记起小时候往她嘴里塞糖的大哥哥,糖很甜。 苏晏像以往对小姑娘那样,揉了揉大姑娘的头发,叹了口气,“你还小。” 云雁姑娘脸上没什么表情,苏晏却看得出她是有点失落的,于是又在心里叹了口气,有点无奈,还有点开心,这姑娘还未及笄呢,说不准连什么哪种喜欢都分不清,一块糖就可以拐走了。 但是苏晏是知道他对云雁姑娘是哪种喜欢的,无非就是再等一等罢了,他从小养到大的姑娘,肯定是他的。冷冰冰的云雁姑娘,碰上熟人,就一下子变软和了,又或者说,只有相熟的人,才看得出云雁姑娘内里的柔软。 等到云雁姑娘再长大一点,再成熟一点,苏晏就准备要去提亲了。而现在,苏晏总要去攒点彩礼的,也该留一点时间给他的姑娘,好好地想明白。苏晏有多喜欢云雁,只有云雁这个傻姑娘不清楚。 然后,又是几年不见,苏晏没有如愿去雁门关提亲,云雁姑娘来了中原,可是谁都没有谈情说爱的兴致了。 天宝十四年安史之乱,云雁姑娘果然迅速地长大了,和狼牙军厮杀受了伤,也不再要苏晏帮着用药了,情势实在太紧迫了,不是重伤,那混着混着就过去了。苏晏这个大夫,反倒没有以前那么忙,重伤的死在战场上,轻伤的随意裹起伤口就继续举起武器……苏晏可以救治好十人、百人,可是狼牙军杀了多少人?多少人是苏晏治得好伤救不得命的? 于是济世苍生的大夫一手点穴截脉之术,离经易道换成花间游,终于也是上了战场,虽然往日见惯了死生,如今却是要亲手取人性命……那本是救人的手,却做起了杀人的事,至于后不后悔,苏晏但笑不语,眉目间却多了些许沉郁。 云雁姑娘比苏晏要更能适应这个乱世,她在雁门关长大,那里不是世外桃源一样的万花谷,很小的时候,云雁就知道什么是战争。看到苏晏的时候,她有点安心,又有点难过,云雁索性不去想那些,一刀下去,被狼牙军的鲜血兜头盖脸地浇了一身。你看,长大也就是这么容易。 苏晏杀人没有那么血腥,只是墨笔轻转,便封穴夺命。可是云雁姑娘还是难过,算了,等到杀了安禄山那个逆贼,等到一切都平定下来,一切都会好的。大唐会恢复安宁,苍云会夺回自己的荣光,万花谷还能容得下君子风雅,一切都会好起来,哪怕要拿性命去换! 一切都会好起来吗?可是云雁姑娘瞧不见了。战场上死人是多么正常的一件事啊,苏晏看惯了死生,那一刻却肝胆欲裂。 他想起换了花间游上战场的时候,在心里问自己的那句话——你后不后悔?苏晏还是笑,笑得眼泪都要流下来了,如果他跟着他的云雁姑娘,离经易道为一人,是不是云雁就不会离开了呢? 苏晏,你后不后悔? 但是云雁姑娘,一定是不后悔的。 河山未定,苍生受难,还有他的小姑娘想要看到的太平盛世,也还未复现,苏晏会一一去替她做,去替她看,在一切都好起来以后,和他的小姑娘成亲,如果他还活着的话。 天青无云曰晏,温柔和悦为晏。苏晏此生,只愿自己深爱的那个姑娘安乐晏然不染阴霾,却终是不得。素手行针,几乎握不住那白玉制的落凤,离去的大雁怎么还不南飞呢? 凤落阿房,胡不归?此去经年,胡不归! 雁门关外衣冠冢,埋的是两人的衣物。 即便有一日命丧敌手,也是黄泉碧落终不相负。 作者有话要说:  哼唧,云雁妹子才不会被一碗白粥拐走,明明是一颗糖块就带走! 本来打算写小剧场的,结果写多的,干脆单发出来了,今天算是福利吧,明天还是照常更新一章哒。基三世界里面是be收场,但是正文结局肯定是he的,毕竟花哥也死过来了。其实还有几个脑洞,有萌有虐,以后放小剧场啦~ ☆、当面对质 南宫灵快快地去写信让小伙伴楚留香接受身心的“洗礼”了,云雁的目光才落到周深身上,周深就吓得退了一步,大声发誓:“统领我再也不敢偷懒了!统领我下次一定不会背后抱怨你了!统领我再也不会给你起外号了!统领我……” 可怜见的,三岁的时候撵过邻居家的鸡这种事,周深都没有落下。 云雁:“……” 既然部下这么诚恳地悔改,还说了那么多她不知道的东西出来,她肯定要满足一下部下忏悔的意愿,“周深,挥刀训练翻一翻。” 聪明人都是一样的聪明,蠢的人各有各的蠢,再没有哪个蠢得过自己这个同袍兄弟了!林致几乎想要倒拎着周深的领子往外走,别让他在这里丢人了。 “先行一步。”云雁一拱手,这回出门时没人拦她了。几个人都坐在位置上,不多时又有人告辞,云雁是陆小凤的朋友,所以会去为陆小凤做那些事,他们也是陆小凤的朋友,多少要为陆小凤做点什么。 皇帝对陆小凤的印象不错,云雁也正处于休假的时间,有人愿意牺牲休息时间多做点事儿,他有什么好不同意的?再说一个陆小凤,有时候比六扇门的那些捕快都要好用多了,还是不需要给薪酬的那种冤大头苦劳力。何况,陆小凤被追杀的这事儿,说不准还有些门道在里面。 楚留香也是交游遍天下,身边跟着的李红、袖对江湖秘事也可一一说道出来,另有黑珍珠握着沙漠之王遗留下来的势力,南宫灵经了三刀六洞,在出了丐帮之事后,有些朋友也没有断掉。所以说,云雁闯荡江湖的时间不长,铺展开的人脉已然不小。 本来云雁姑娘觉得红、袖,蓉蓉诸女更靠谱更细心一点,说不定能发现什么线索,结果最先找到陆小凤的,反而是四处闲晃的楚留香,他时间就发了个信号给在附近的云雁姑娘,然后挡在了陆小凤前面。 陆小凤之前就与云雁说过,楚留香是一个和陆小凤一样风流,一样喜欢喝酒,喜欢美人,还一样……倒霉的人。在不断惹上麻烦解决麻烦的过程中,这两个人都算是出名了,而如此相似的两个人,不免神交已久。 同样桃花旺盛的两个人,出于某种微妙的心思,其实都不曾可以去寻找另一个,不过是念着有缘自会相见,而陆小凤也觉得,如果有缘相见,他们一定会成为很好的朋友。 然后这不意味着陆小凤喜欢在这个情况下和楚留香碰见。奔逃多日的陆小凤真是狼狈极了,他已经肚子饿得咕咕作响,面色也不怎么好,常披的大红披风也不见了,身上还全是泥污,而楚留香手上一把折扇,身上一袭蓝衫,端的是个翩翩佳公子……这个时候哪个女人都只会选楚留香的。 不必说话,楚留香就知道自己面前的人是陆小凤,哪怕他再狼狈也是一样,就好像陆小凤也是一眼就认出,这个从未见过的男人,正是江湖上与他齐名的楚留香,司空猴子总是念叨的盗帅。 英雄落到这个地步,岂不让人难过?楚留香自问,自己在西门吹雪这样一个顶尖剑客的追杀下,也不能做得比陆小凤更好了。当初中原一点红的剑虽快,却不似西门吹雪这样已经走出了自己的剑道,紫禁之巅一战之后,剑仙不存,剑神却应该真的更进一步成神了。 陆小凤已经逃了很多日了,可是西门吹雪仍在紧追不舍,要让楚留香来说,他也比较倾向于陆小凤其实并没有做什么,这并不是说什么出于朋友的信任,而是作为同类推己及人罢了。 “陆小凤,不若喝口酒,暂作歇息?”楚留香把腰间系着的酒葫芦解下,一把丢给陆小凤。 陆小凤仰头灌了一口酒,发出满足的叹慨声,他很久没有喝到这么好的酒了,在口渴到极点的时候,就是掺了九成水的酒,都让他生不起任何挑剔之心,何况楚留香扔过来的还是上好的女儿红。 换一个时间地点,陆小凤一定很愿意和楚留香喝上三天三夜的酒。 西门吹雪就缀在身后,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一剑取走他的性命,所以陆小凤只能迅速地喝完那一葫芦的酒,就急着要走,“虽然我很想和你喝酒论交,如今却实在不是时候。” 楚留香仍是挡在陆小凤的身前。陆小凤的轻功被称作身无彩凤双飞翼,自然有其独到之处,就算没和楚留香比过,却总该相差不多,不过陆小凤并不愿耗费一丝一毫的力气在与人争锋上,哪怕多留下一丝余力,他也可以在西门吹雪的追杀下逃得更远一点。 “莫非楚兄要拦我?”陆小凤真是又惊又怒,索性身子往后一靠,也算暂且休息一会儿,能用口舌解决的事,最好就不必动武了。 楚留香叹了口气,他也瞧见这一路来被剑气破坏的树木了,不过,“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有人寻你几日,总该一见的。” “是小云雁?”和楚留香有联系,又是自己好友,能做出这样固执的事情的人,除了云雁姑娘还能有谁?陆小凤心中暗叹,他这回真是让人操心了,可惜有些事他不得不去做。 云雁接了信号,正骑着麟驹匆匆而来,多日不眠不休,她才红润了不少的脸色,又变成了那种冷清过头的苍白,裹在玄甲之中的身体,似乎也更瘦削了两分。云雁张了张嘴,声音有些沙哑,“既然猜到了,你就该知道,我来见你是为了什么。” 是为了一个问题。 “你到底有没有动西门吹雪的妻子?” 冲天的剑气同时出现,西门吹雪居然也在这短短的时间内追了上来,几乎是才见着陆小凤,便是……一剑西来!那一道寒光真是炫目得很,如果这一剑对着的不是陆小凤,陆小凤一定会赞叹两声西门吹雪的剑法越发精进。 不过人都来齐了,云雁正觉得可以 分节阅读_20 分节阅读_21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21 把事情都弄个水落石出了,陆小凤不回答她的问题,不是还有一个当事人在吗?所以云雁从善如流地在陆小凤险险躲过一剑的时候,把询问的目光投向了西门吹雪,又重复了一遍自己的问题,“陆小凤到底有没有动你的妻子?” 西门吹雪任由那样的谣言传到江湖上去,一定没有想过,有一天会有人当着他的面,问他有没有被戴了绿帽子。 云雁挡在陆小凤身前,和西门吹雪对峙起来,这两人一人擅刀一人用剑,光是身上刀罡剑气就已经隐隐交锋起来,本就偏僻的树林子里面,更是寂静无声了。陆小凤毫不怀疑,再这样下去,事了之后,西门吹雪也会要把他捅个窟窿出来,于是只好讪讪地出声:“是我求西门追杀我的。” 江湖上,大抵没有什么人,能同时瞒过四个武林高手的感知,在一旁窃听了。陆小凤并不是不能随意编个谎话糊弄过去,只是云雁性子太直,真那样做,说不准会出什么事。而眼中带着血丝,几日未眠,还坚持挡在西门吹雪之前的云雁,也真真是让陆小凤生了愧疚之心,如果这样的情况下他还隐瞒,连自己的良心上都说过不去。 幽灵山庄里住着的全是已经“死去”的人,所以陆小凤要调查幽灵山庄,就必须要让自己也“死”一回,而能杀死陆小凤的人,西门吹雪当然算其中一个,所以陆小凤去了万梅山庄,请求西门吹雪假装追杀他。西门吹雪是一个诚于剑诚于己的人,他要追杀一个人,必然是真的追杀,陆小凤也就只能摸摸胡子认了。 虽然觉得牺牲了西门夫人的名节去做这事有些不好,但毕竟是你情我愿的,楚留香摸着鼻子,也不多说。 倒是对于陆小凤这样的行为,楚留香心中感慨万分,虽然他自己也总是惹上麻烦,比如说神水宫,比如说石观音,可是那主要是麻烦去找他了,像是陆小凤这样锲而不舍努力去找麻烦的人,他只想说——务必再来上一打! 怕是就连拿着俸禄办事的六扇门都没有陆小凤这么尽心尽力,要是像陆小凤这样主动找麻烦的人多一点,楚留香觉得自己就可以好好地安静地做自己那风流潇洒处处留香的盗帅,而不是时时处于危险麻烦之中了。 “你应该庆幸你说了实话。”云雁过了半晌,才幽幽地开口,也不与西门吹雪对峙了,只是把随身带的一包食物酒水扔到陆小凤身上,转身头也不回就走了。 陆小凤愣住了,他看着手里的东西苦笑:“她是不是生气了?”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走之前还是忍不住和陆小凤说:“我只知道,云雁放话出来,若你无错,谁要动你,她就杀谁。” “哪怕是西门吹雪也一样?”陆小凤叹了口气,他已经知道云雁会说的是怎样的话了。 楚留香也叹气:“原话是,哪怕是剑神,也杀给你们看。不过若你错了,她便割袍断义,断你孽根。” 当然,云雁说的是若有下次,这并不妨碍同样奔波多日的楚留香用来膈应一下陆小凤。 陆小凤:“……” 他肯定,他看见西门吹雪笑了!妈蛋太嘲讽了,还是不是好伙伴了! 又是一道惊人的剑光。 西门吹雪慢悠悠地收剑,剑锋带下陆小凤半片衣襟。 追杀,还没有结束。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总觉得比起自找麻烦的陆小凤来说,楚留香一般是被麻烦找上吧,而且楚留香好像比陆小凤多一点节操,虽然都是半斤八两。 花哥怒刷存在感小剧场开播~ 那还是苏晏刚开始为云雁小姑娘治病的时候。 苏晏【微笑着喂药】:喝药,不苦的,喝了病就会好了。 云雁【板着脸】:有点苦…… 苏晏:吃糖吧。 云雁【慢慢露出微笑】:糖很甜~(大哥哥是好人!) 长大后的云雁姑娘习惯性地接受苏大哥投喂的糖果,嘴角慢慢上翘。 恭喜您攻略成功,开启两情相悦he结局! 但是如果倒过来,攻略方式错误的话…… 苏晏【微笑着喂糖】:吃糖吧。 云雁【板着脸】:甜的…… 苏晏:喝药,不苦的,喝了病就会好了。 云雁【板着脸】:苦的……(骗人的坏蛋!) 长大后的云雁姑娘板着脸盯住苏晏——呵呵辣个煮药比谁都苦还骗人的怪叔叔!鼎鼎给我咬他! 恭喜您攻略失败,开启妹子黑化be结局! …… …… …… 苏晏猛地惊醒过来,噩梦什么的,杀伤力有点大。那么明天要往药里加什么才会更苦一点呢? 如果说得玄奥一点,苏晏煮的药简直让人想到地狱,但是后来喂到嘴里的糖,却像是地狱里的一道光,给了小云雁救赎…… 所以说—— 攻略妹子时的顺序一定不能错! 先苦后甜才是王道! 哈哈哈哈哈哈!(什么鬼!) ☆、追踪潜伏 云雁并没有离开得多远,在知道幽灵山庄的事之后,她就决定要搀和进去了,“死”了的人,就应该去该去的地方,而不是在人间驻留,还做些掀风作浪的事。 其实在陆小凤说出幽灵山庄四字以后,云雁就已经有所猜测了,因为她从另一个渠道,也得到了关于这个神秘山庄的消息,而现在,她要做的是立刻去整合这些消息,顺便给皇帝打个申请。 陆小凤的特长是查案,但是云雁姑娘的特长是带兵剿匪,孤身一人去闯虎穴有什么意思? 西门吹雪追杀过很多人,其中有背信弃义的,有残杀无辜的,这些就算江湖上没人出头,六扇门也该出手了,轮不到云雁来头疼,让云雁注意的是一个可能同样活在幽灵山庄的人——高涛。 凤尾帮内三堂香主高涛,他被西门吹雪追杀的罪名是通敌叛国,为了几箱银钱一个美人,引敌军入关,差点令大庆打了个败仗。那回领军出征的,正是与云雁演武过一场,对云雁很是看重的郝连老将军,老将军脾气火爆,提起高涛更是恨不得把人碎尸万段,挫骨扬灰——那一战,不知害死了他多少部下同袍。 便是西门吹雪不去追杀,老将军也会亲手去杀了这个叛徒。 只是高涛死后,郝连将军就懒得再说什么,只差人把高涛尸身送来祭军,结果却发现有哪里不太对劲,顺藤摸瓜找出来的,也是幽灵山庄四字。 可惜了,朝中招揽的大内高手,多半都是出名极了,一旦轻动,必然打草惊蛇,郝连将军也只能牢牢记着,等候时机。而如今时机来了,陆小凤开了个好头,云雁也不能不给这位老将军去个信。 皇帝很快同意了云雁的请求,毕竟无论谁出笔足够的银钱,就能买回一条性命,那还要国家法度有何用?朝廷的威严又何在?其他人便也罢了,连高涛这样的,也有人敢收留,可不就是要钱不要命了,以为朝廷不搀和江湖诸事,就连这个也不会管了吗? 南宫灵领着两百人,先是往明州去了一趟,然后是虎丘的那伙闹出了一桩灭门惨案的劫匪,四处晃了一圈,才依着云雁留下的记号,一点点调整路线。于是不出几日,江湖上已经传满了一个消息,陆小凤不知怎么还惹恼了前去相救的苍云云雁,没见现在云雁将军都撤回了所有找陆小凤的人手,一心一意地去领兵剿匪了。 至于陆小凤为什么会惹恼了云雁将军,这说法就多种多样了,毕竟之前云雁还在那几人面前放过那样的大话。不过很多人的猜测都是往一个方向的——陆小凤本性风流。之前还传过云雁为陆小凤吃醋的传言呢,连千歌馆那种地方,云雁一个女子都跟着陆小凤去的。 然而木道人等人肯定不信这个,他们又聚在一起,就为了讨论一下……陆小凤是不是因为命根子受到了威胁,然后才毅然拒绝了云雁姑娘的帮助。对于男人,尤其是对陆小凤这样的男人来说,命根子和命哪个重要,真的是很难得出答案。 魏子云:“……”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江湖上把云雁姑娘的话传出去的时候,漏掉了断他孽根之前的那个前提——再有下次,但是看起来,几乎所有知情的人,都把重点落在了那个令所有男人都胆寒的威胁上。 “你们是不是忘了,苍云才新建不久,正是需要立功站稳脚跟的时候。”魏子云给出了最符合常理的一个答案,“云雁姑娘身为苍云统帅,自当遵奉皇命,领军而出。” 几乎所有人都忘了云雁可能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可能吧? 傻了吧,人家可是吃公饷的! 魏子云自己都难得有休沐,一出来就被这群人拉着讨论这个,真是累爱! 说实话,云雁的确是领命执行任务去了,可是她执行的任务,却不是如魏子云等人所想的领兵剿匪,而是一路追踪着陆小凤的痕迹,找幽灵山庄去了。这对云雁来说并不难,且不说西门吹雪一路追杀留下的那些剑气痕迹,就是陆小凤那身上的气味,鼎鼎不必费力就能嗅出来。 没有唐门浮光掠影那样的本事,但是云雁好歹也是军中长大的,又在关外恶劣的环境中跟着燕帅隐匿多年,想要远远地缀在一个人身后不被发现,并不是一件太难的事情。就比如说中原一点红,他为了杀一个人可以在原地趴上几日几夜,所以他杀人,几乎从无失手,而云雁,并不是做不到这个,她也学过如何敛息和收敛杀气。 再者说,有一个陆小凤,一个西门吹雪,就已经足够吸引人的注意了。何况陆小凤是个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能遇上奇怪的人,交上几个朋友的人,哪怕是狼狈不堪,也有着独特的魅力。他和六亲不认的独孤美搭上了关系,而独孤美愿意带他去幽灵山庄。 云雁自问是做不到那样的,陆小凤真的是个很容易就能交到朋友的人,可换了云雁,不说她会不会那样做,就算她按着陆小凤的法子一模一样地去做了,也决计得不到独孤美的信任。然而,这才使得陆小凤是陆小凤,云雁是云雁。 陆小凤和独孤美顺着哨子的声音一点点前行,而云雁伏趴在丛林藤蔓之中,不时把鼎鼎放出来辨别方向,然后陆小凤过了一道断崖。独孤美是坐在竹篮子里过去的,陆小凤是踩着绳索走过去的,而云雁想要不被人发现,就一定不能用这两种方法。 两面断崖之间的距离并不算太远,但是也不很近,尤其是断崖之下,根本看不出到底有多深,云雾缭绕之间,更显得惊悚危险。可是云雁不怕这个,她小时候还没有学会轻功,就敢拿着三爪钩去爬城墙,再大一点,便会用飞翼从山巅往下跳了,淘气也有淘气的好处,她从来不怕高,学起轻功来也是最快的。 不为恐惧所动,要跃过那样一段距离,对任何一个武功高手来说都不是难事,可是能抛却恐惧之心的人又有几个呢? 云雁抛起手中巨盾,轻飘飘地平滑而过,落在对面的山上,她没有去看幽灵山庄奇怪的大门,反而迅速找了个地方躲藏起来。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她可以轻易到达这个地方,她的兵却还没有到,山庄里的人手也并没有调查清楚,于是她静静地潜伏起来,像是正要捕食的巨兽,耐心,她从来不缺。 沼泽地是个很危险的地方,一个不甚就会为瘴气所迷,陷足于此,当然,这也是个很好的藏身之处,至于瘴气,云雁多少还通些医术的,以前也背过一些应急的方子,虽无行医天赋,依样照搬总是会的。 仔细辨别一番,云雁便采了几棵草药,随手放入嘴中咀嚼两下,清苦的滋味很是不好,她却也是习惯了。习惯二字,说出口来是很容易的,可是要养成这样一个习惯,却很不容易。 幽灵山庄是个见不得光的地方,偏偏里面进了陆小凤这个异类,偏偏山庄里又在此时有了一个大计划。从遇见陆小凤开始,云雁就要惊叹于陆小凤的运气,而今天,她还想惊讶一下自己的运气了。要知道,想要一网打尽一个组织,不知道要花费多少心力去布局谋划,这回她算是撞着了,而且这群人忙着试探陆小凤都来不及,就更别说来查探周围的风吹草动了。 南宫灵领着苍云军绕了好大一个远路,终于在云雁留下标记的镇子外驻扎下来,然后不过半日,他就见到自家真的从头黑到了脚的统领。身上穿着便于行动的夜行衣也就算了,云雁那白皙的脸上,也早就沾上了泥污,比陆小凤逃跑时的狼狈样,只有过之而无不及,毕竟是才从沼泽地里爬出来的。 分节阅读_21 分节阅读_22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22 br   除了云雁,肯定没有任何一个女孩子,愿意让自己的容貌沾上已经腐臭的沼泽泥土,南宫灵自小在丐帮长大,但是他也快忍耐不下去了,所以说,鼎鼎嗅觉那么灵敏,平时还娇气得很,是怎么还能跟着云雁姑娘身边的? 好吧,雪白的小狮子也变成了黑狮子了。 云雁姑娘和她的小狮子一起洗了几大桶的水,又不知用了多少皂角,才又干干净净地出现在众人眼前。既然这群人入了伍还这么娇惯,那不如再好好训练一把吧,云雁姑娘隔天就把人带去泥塘子里,直接下令让每个人都下去滚一圈了。 周深真是要哭出来了,用力捅了南宫灵一胳膊肘,“你先吧,不是丐帮的么?” 南宫灵:“……” 又要再重申一遍了,万万没想到,当个苍云比当乞丐还惨! 云雁叹了口气,率先趟入浑水之中,“你们这样,我难道要一个人越过沼泽去找幽灵山庄的麻烦么?” 这话要直接一点说,差不多就是——要你何用! 谁都不能忍啊,本来这也不是什么大事,不过是先前不知缘故,犹豫了片刻而已。会参军的,就不是那娇生惯养的娇少爷,唯一一个比较像大家少爷的南宫灵,一咬牙,个冲进了泥塘子,站在云雁的身后,“谁说让你一个人去!” “还是说,要从小树林绕过去呢?”云雁低声喃呢补足了后面的话。 南宫灵:“……” 他狠狠地甩了一把沾在脸上的泥浆! 作者有话要说:  南宫灵的万万没想到~ 趁着最近有灵感,赶紧地补两个花哥小剧场,否则到最后他出来都没人记得他了……不擅长感情戏只会卖萌,所以还是拿小剧场卖萌好啦~ 花哥小剧场开播~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盾姐:想要拐走我们家小云雁,有房么? 苏晏:在下是万花谷弟子。(花谷景色棒棒哒,有山有水有花海,观景别墅带电梯不要钱!) 盾姐:……有车么? 苏晏:在下是万花谷弟子。(出入轻功掏大鸟,羽墨雕萌!萌!哒!) 盾姐:……有钱么? 苏晏:在下万花谷弟子。(缝针十两,概不赊账,养家糊口没问题!) 盾姐:…… 盾萝:师姐师姐你这样不行,瞧我的!(叹口气)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苏晏(沉默半晌):差不多的。 盾萝(黑脸):云雁姐是年方二八是二八一十六的二八,你都是快二十八的二八大叔了! 苏晏:……二十五。 盾萝:四舍五入,都快三十了! 苏晏(准备出杀手锏):在下万花谷…… 盾姐(抢答):我知道你是万花谷弟子! 苏晏(咳嗽一声):在下万花谷杏林弟子,师从药王孙思邈。 盾萝(跺脚):那又怎样! 苏晏:先生前两年才过了一百六十岁整寿,我不求活得那么久,总是能陪她走到最后,不会丢下她一个人的。(划掉邪魅划掉温柔一笑)不必生同时,日日待她好。 盾萝、盾姐:=口=(夭寿哦,万花弟子什么的简直在作弊!) …… …反转… …… 燕忘情:每一次上战场,我们都是在赌自己活着的机会。你虽比云雁稍长几岁,可是……若有一日她先行离你而去…… 苏晏(斩钉截铁):我不会让她出事,她去到哪里,我就去哪里,不会让她一个人。 天宝十四年 燕忘情:恨不能斩下逆贼头颅,祭我苍云英魂! 苏晏:我活着,不仅仅是为了要替她报仇,大丈夫生于世间,总有一些事不得不做,我大唐河山……大唐的河山和百姓,还需要人去保护。只是不知道,她肯不肯等我? ☆、江湖传言 最后定下的计划,当然还是从沼泽过去。 南宫灵当时虽然尴尬了片刻,后来比起那些动作慢的来,却算得上是得了好处。云雁一个个把还在犹豫的人给踹了下去,这点苦都吃不得,真是太差劲了! 小树林的路虽然好走,可是却不够隐蔽,唯有沼泽地,幽灵山庄的人不敢轻入,这才是他们的机会。云雁并不会因为个人喜恶去决断一件事,她当然也不喜欢沼泽地的瘴气和腥臭,但是同袍的安全以及任务的成功才是应该被排在位的。 幸而,云雁手底下训出来的人,还都是可以教的。苍云是皇帝亲选的人,亲自任命的统领,看起来真是光鲜极了,可是苍云绝不是世家子弟用来镀金的地方,那样的人,在苍云待不下去。 在泥塘里滚了几回,所有人回营的时候都是灰头土脸的,云雁却暗自点头,至少这样子,才不怕有哪个蠢货在爬沼泽地的时候发出不该有的声响。 坚持从沼泽入手,还有另一个原因。之前云雁就感叹过,自己遇上陆小凤之后,运气也来了一个大爆发,她在沼泽地里遇见了一个人,一个足够充当内应,提供线索的人。 渭水之东,玉树凌风。 配得起这句歌的,一定该是个俊秀风流极了的少侠,也只有最意气风发的侠客,才唱得出这样的词,不会被人笑话。可偏偏云雁听到这幽幽的唱词时,是在瘴气环绕的泥地里,身上沾染污泥,狼狈得一点看不出是个漂亮的姑娘,而她对面的人,也并不是玉树凌风的侠士。 秋灵素被毁容的脸很丑,可是她还有曼妙的身姿和过人的气质,最重要的是还有任慈深爱于她,叶凌风什么都没有。他不仅脸被毁了,全身的骨头也碎得差不多了,多年在布满瘴气的地方生活,又吸食大量的大、麻,他虽然没有死,却也活得不像个人样了。 当年拜入武当木道人门下,修习武艺,一出江湖便有“玉树剑客”的美称,妻子沈三娘温柔貌美,当时的叶凌风有多令人羡慕,如今的叶凌风,就有多凄惨。他住在漂浮无影的船屋里,在沼泽中神出鬼没,饶是沼泽是他的地盘,他发现云雁姑娘的时候,也已经是云雁潜伏的第三日了。 云雁用最快的速度制住了叶凌风,然后她看见了沼泽地中影子的真容。从万丈高崖上摔下来,在泥地里泡了十多日,全身骨头粉碎,皮肤溃烂,谁瞧见了,都要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 “你可怜我?”叶凌风嘶哑着嗓子,说话的声音也像是阴冷的蛇滑过耳际。 云雁点点头,这样的遭遇,本来就倒霉极了,她虽不清楚其中纠葛,也还是觉得叶凌风实在惨极了。 “你佩服我?”这话说出口,叶凌风自己也觉得难以置信,偏偏他真是从那个姑娘眼里瞧见了这种情绪,不免多问几句。 云雁还是点头,然后开口说话了,“都说连死都不怕,还有什么怕的,但是那些不怕死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却不一定有勇气活着。只有活着,才有希望。” “勇气?希望?”支撑叶凌风活下去的东西从来就不是这些,他只是恨,为什么他会落到如此地步?为什么害了他的人还可以如此逍遥,甚至……甚至已经快要可以揭过那些污点更进一步。 他恨,所以想要活着,活着看一看那人的下场,连老天都在帮他,否则为什么他从那样高的地方掉下来,还能苟延残喘? 老天在帮他,所以他遇见了面前的人,如果有谁能对付那只狐狸,一定是面前的这个姑娘,因为叶凌风躲在这里,听见过陆小凤对叶灵说这个姑娘——苍云军统领。 据陆小凤所言,云雁虽然长得俏丽,但是没有一个人会小觑她,因为对于一些人来说,以外貌来评定其心性本事实在有失偏颇,陆小凤把云雁当生死之交的兄弟,云雁为陆小凤挡了西门吹雪一剑,然后奉诏回京——皇帝有命,违令就该死,陆小凤肯定不会让朋友陷入那样的境地,所以他从云雁那里得了一壶酒一包烧饼,就把云雁赶走了。 然而云雁其实没有走,她深入虎穴,到了幽灵山庄,还不辞辛苦潜伏了这么多日,叶凌风觉得,的确是不能小觑这个姑娘的,所以他的机会来了,“很好,你很好,所以我想帮你一把,也要你帮我一次。” 目标都是幽灵山庄的背后黑手,岂不是更应该合作一把,叶凌风只想再见见自己那个师父,问一问他到底后不后悔,再亲手杀了这个仇敌! “所以说,统领你就这么同意合作了?”林致迟疑片刻,忍不住问道。 云雁拎着鼎鼎甩了甩,把它那湿漉漉结成一团的白毛弄得稍微干爽了一点,反问道:“为什么不?我信他的话,何况只是找个向导而已。” 就算没有向导,云雁自己摸索出来的线路也差不了多少了,幽灵山庄传得再怎么玄乎,也不过是因为太过神秘,真的打上门去,还会比和人数更多懂得据山之利的盗匪要难办多少? 说起盗匪,云雁倒也难得生出几分好奇心,开口发问:“你们找了哪位女侠来假扮我的模样领军?” 不比大唐的时候,这里除了云雁之外可没有什么女将了,也就是江湖中还有一些女侠仗剑天涯。 南宫灵:“……我。” “你找了谁?”云雁还是很清楚的,除了南宫灵,军中怕是没有谁有本事去江湖中请来一个武功不差的侠女了。 南宫灵的声音变得越发小了,与他往日的性格一点都不相符,云雁也是耐着性子,才从中听出些许恼羞成怒和破罐子破摔来,“我扮的!” 从来都是被称赞英俊清朗的南宫灵,怎么看也看不出哪里像个姑娘,而云雁不仅是个姑娘,还是个长得很漂亮的姑娘,和长了张男人脸的水母阴姬一点也不一样。换了长相随石观音的无花来扮女人,或许连易容都不必了,可让南宫灵来,真是……委屈他了。 “给你记功。”云雁不好说什么安慰南宫灵又不伤他面子的话来,憋了半天才得出这么一句话来。虽然身为一个苍云,就该有这种随时自我牺牲的精神,但是万万没想到,才入苍云的小新人,就这么能领会精神! 有点小感动,果然近朱者赤…… 周深:“……噗~” 他憋了又憋,没忍住,还是笑了出来,“统领你别想太多,南宫灵他就是把脸涂白了一点,压根不够敬业,连胸都没有!” 南宫灵:“……” 云雁:“……” 云雁当然是有胸的,而且还是腰细腿长,她扭头问南宫灵:“你会缩骨术吗?” 终于想起哪里不对了,就算穿着铠甲,这身材也是差很多的,云雁再高挑,也没有南宫灵那么高,而且骨架大小也有明显的区别。 其实这并不是大问题,南宫灵领军,最早是在离陆小凤很远的地方,等到消息传了出去,幽灵山庄的人已经在操心陆小凤了,压根没有冒险去查探苍云的情况招惹上新敌人的意思。而南宫灵不作任何掩饰,直接上阵扮演云雁姑娘的唯一后遗症,也就仅仅是…… 据说苍云的那个云雁身量高大,容貌英气,真是巾帼不让须眉呢,嗯,就是有点像男的。 据说苍云的那个云雁身高八尺,十分健壮,容貌英俊跟男的一样。 据说苍云的那个云雁膀大腰圆,臂能跑马,是个壮士。 据说苍云的那个云雁是个野人,满脸虬须呢,什么?女的?把胸肌看成胸了吧。 云雁:“……” 听楚河复述完一遍谣言的传播过程之后,云雁沉默良久,这样的话,下回就该说她爱生吃人肉,渴饮人血了,还有人敢入苍云么?所以说为什么会传成这个样子?虽然她很少在江湖中露面,但是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么? 或许也该感谢她很少在江湖中露面,南宫灵才能这么容易地混过去,顺带引导一把舆论,搅一下浑水。 南宫灵还是很愧疚的,毕竟这坏的是云雁姑娘的名声,他还从中掺和了一把,即便是为了任务,哪个女人都会生气的。他叹了口气,讪讪道:“我也没想到那些人这么容易相信那些……” “我只是有点好奇。”云雁慢吞吞地说道,目光从南宫灵胸口一扫而过,又在他身上停留许久,“就算你没有易容,只把脸涂白了一点,那也不像野人,最多是个小白脸啊?” 还有……胸肌? 无论是野人还是小白脸, 分节阅读_22 分节阅读_23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23 南宫灵都觉得挺难接受的,不过比较一下的话,还是小白脸好一点,野人什么的太夸张了,还是能有广阔的胸肌的野人!他完全可以看出周深等人眼中的笑意——这揍是辣个有胸的男人啊!呵呵! 南宫灵不禁反驳道:“那些谣言传的可是苍云统领。” “是你假扮我的。”云雁可还记得,在紫禁之巅过后的传言,可还没有这么嚣张,哪怕她从大沙漠回来,也没什么人这样谈论于她的。 绕着南宫灵转了一圈,云雁略有些郁闷,“你这瞧着也是好男儿一个,不像什么野人啊。” 南宫灵:“……” 如果是报复调笑也算了,云雁姑娘居然是认真的!认真地想要找出他和野人间的共同点! 作者有话要说:  胸肌和胸其实差的也不多嘛,美队就有大胸! 谢谢飞过沧海的地雷~么么哒~ ☆、天雷行动 比起自己被这样打量着,南宫灵宁愿操心一点正事,转换一下话题,比如说——幽灵山庄的幕后黑手是谁? “武当,木道人。”云雁说起这个,忍不住摇了摇头,陆小凤这是个什么运气?不对,应该说,陆小凤和楚留香这两个都是什么运气!或许这回她可以用楚留香的倒霉事来安慰陆小凤? 南宫灵也瞬间沉默了,这是第几次了,第几次陆小凤查案子查到朋友身上了?相比起来,他只是被他血缘上的哥哥卖了一次,不是已经很幸运了吗? 果然有人比自己惨的时候,就会让人觉得心情舒畅很多。 周深倒吸一口凉气,“统领,统领我们上回才碰见他啊,不是陆小凤的那个朋友吗?我们直接领了叶凌风去武当问罪?” “……”,周深还年轻得很,所以难免有些江湖人的率性意气,而林致和楚河两人就稳重多了,云雁叹了口气,当然,周深这样热血上头的,领着先锋营也算合适,她冷着脸,摆手道:“一网打尽才好。” 都打到人家家门口了,还正碰上最好的时机,地图也被摸清了,还有个送上门的内应,不一窝端了幽灵山庄,云雁都觉得很对不起最近的好运气。除了高涛,也不知幽灵山庄还收留了什么大奸大恶之人,这回出手,有不少积年旧事要被翻出来。 相比起云雁干脆利落地从叶凌风这个知情人那里得到了真相,陆小凤可是历经千百般试探暗算,还有两三朵桃花,才勉强得知幽灵山庄的主人老刀把子去武当山有所谋划。而连山庄里那些“幽灵”的身份,陆小凤都没能全部弄清楚。 然后现在,陆小凤要跟着老刀把子去做一回大事,而老刀把子把幽灵山庄的人都集中起来,商讨天雷行动事宜的时候,他也才了解到幽灵山庄隐藏的势力到底有多大,得罪的人,有多少。 说实话,陆小凤真是佩服老刀把子的勇气,就不说被云雁恨到骨子里,郝连将军发话要千刀万剐的高涛了,叶孤城也不过是死了一年,而在一年之前,叶孤城可还是剑法绝世的剑仙,幽灵山庄就敢收留三年前围攻白云城的南海群剑之一飞鱼岛主于还,还有西门吹雪追杀过的好几个人,另有其他被各大势力追杀的人,就更不要说了。 能够有魄力收留这些人的幽灵山庄主人,自然是有更大的谋划与野心,否则风险和获益如何能成正比?陆小凤又卷入了一个很大很大的麻烦,或许比以往任何一次都危险和难以预料,但是他一步步走来,竟是一点没有出差错。 不愿参与天雷行动的人,基本都被灭了口,可见知道得太多的人,总是没什么好下场。陆小凤还在喝酒,他在想一个人,一个变数,既然是变数,他当然猜不透,但是预感告诉他,这或许是件好事。 陆小凤的预感没错,在批人乔装下山前,变数就出现了。陆小凤在路过沼泽地的时候被人给引了过去,没办法,他的好奇心实在太重了一点,叶凌风很轻易就用一点轻微的动静引走了陆小凤,然后简单粗暴地把所有的真相都塞到了陆小凤脑子里去。 “为什么上回看见我的时候,你不告诉我?”陆小凤更想问的,是为什么现在叶凌风一下子就变得这么坦诚了,坦诚到……他有点不敢相信。 木道人毕竟是陆小凤的朋友,陆小凤怀疑过很多人,却没有怀疑过他,只是听了叶凌风的话,却也能够串联得上。 叶凌风笑了几声,无端生出种阴森感来,“我不信你。” 陆小凤是谁?或许陆小凤在江湖上已经很有名气了,还解决了很多的麻烦,但是叶凌风困于此地十余年,他闯江湖的时候,可还没有陆小凤这个人,更别说前几日他还听了一回陆小凤和叶灵的好事……这也就是自愿主动的是叶灵,否则他早弄死陆小凤了。 陆小凤顿时哑然,忍不住道:“那现在又为何……叶家姐妹也都在你手上?” “叶灵是我的女儿,我不会动她,至于那个也和你有瓜葛的叶雪,我也不会和一个小姑娘计较。”叶凌风是真的无心和叶雪算账,他恨的是老刀把子,如今大仇即刻可报,他懒得和个姑娘动手,又有叶灵求情,也就一并交与云雁关了起来而已。 稍微停顿了一下,叶凌风那已经完全看不出五官皮肤的脸上露出一个古怪的笑容来,“你已经可以去找她,哈哈,很快就不会有幽灵山庄了。” 老刀把子的本事,陆小凤已经瞧过了,而叶凌风,就算他现在还在老刀把子的眼皮底下活着,却也已经活得十分艰辛。叶凌风与老刀把子之争中,叶凌风是个彻头彻尾的输家,如今怎么就能这么斩钉截铁地说出这样的话来,陆小凤想着想着,也不禁面色微变,露出古怪的神色来,“小云雁?” 如果换了云雁来说,叶凌风的确可能交付信任,一是云雁为人刚正,二来,云雁虽然武功高强,却不是个单纯的江湖人,她还是皇帝钦命的苍云军统领,代表的是朝廷,是天子之意。不过问题来了,叶凌风怎么和云雁牵上线的?陆小凤倒是猜出了一点。 “不错。孤身潜入幽灵山庄,藏匿于沼泽之中,便是连我,也是隔了两日才察觉出有人。”叶凌风也是见识到了云雁姑娘的本事才现身的,自己现身,总比到时候被揪出来的好。 有叶凌风带路,又是领奇兵而来,陆小凤不得不说,由云雁处理幽灵山庄的事是再好不过了,至于江湖与朝廷的关系?若不是幽灵山庄收留高涛,云雁也未必能领兵前来,最多是以私人名义相助。这回天雷行动高涛还要对凤尾帮动手,也是十足嚣张了。 云雁能一路追踪而来,且未引起他人警惕,实在不易,连陆小凤都是此时才知道云雁居然在幽灵山庄待过那么久,当然,沼泽地这儿,总是少有人来,他和叶灵上回来这儿也是意外……等等,他和叶灵! “云雁这几日一直在沼泽中行走?” “她是个能人,这附近有什么风吹草动,也瞒不过她,直到前一日,她才离开去整军。”叶凌风脸色也不太好了,即使他为了复仇,已经什么都顾不得了。当日他是想,叶灵和陆小凤在一起,岂不正好让木道人的女儿叶雪难受? 叶灵是叶凌风和沈三娘的女儿,可当初叶凌风有多爱自己的妻儿,被木道人说透一切之后心里就堆积了多少阴郁,但是叶灵毕竟是他的女儿,他能瞧见陆小凤与叶灵的事,云雁姑娘自然也能看到,至少是能听到的。 陆小凤简直像是被谁拔了舌头一样,一句话也不想说了,他和云雁当然是朋友,很好的朋友。云雁虽然是个女人,却与江湖中任何女子都不同,至少在此之前,没有哪个女子满心想的都是戍边报国。从军之人多爽直,不拘小节,而云雁甚至跟着陆小凤进过歌馆之类的地方,陆小凤从未把云雁当作他那些红颜知己,即便如此,陆小凤在听闻云雁可能旁听了好一场亲热戏的时候,也觉得有点头大。 不好再去想那糟心的事,陆小凤又想起苍云要围攻幽灵山庄的计划来了,换了陆小凤自己,哪怕知道幕后黑手是木道人,也无法得到有力的证据,而云雁只要把人都抓了,易容面具一扯,哪个是哪个就清清楚楚了。 若无云雁,陆小凤肯定还要吃一番苦头,而若无陆小凤,云雁压根找不到幽灵山庄所在,更莫提后事。 江湖上盛赞的“下棋,喝酒第二,使剑第三”的武当长老,收留死人的幽灵山庄主人老刀把子,木道人怎么也不会想到,他谋划多年的基业,居然就此毁于一旦,直到苍云围住了整个山庄的时候,他也还想拼上一拼。 幽灵山庄之所以为人忌惮,便是因为其神秘,当神秘的外衣被剥去,这偌大的势力,也不过就见光而融了。 无论是哪个势力要收用幽灵山庄,木道人都会比现在冷静许多,因为若要收为己用,必然有所顾忌,然而来的是云雁,来的是代表朝廷的军队。围住了庄子,然后一把火烧过去,再来上百把弓弩,云雁也没有忘记再找几个高手来助阵,大内并不缺高手,而她的朋友里,楚留香是不杀人的,却有一个中原一点红愿意出手相助,曲无容的武功也是十分不错的。 单打独斗,苍云军中怕是只有云雁和南宫灵勉强能拿得出手,可这也不是比武。 “苍云之动,不为天开,不为雷动,不为霜停!”云雁举盾立于大开的正门之前,哪怕是最常胜的将军,都不敢说每一仗打下来绝无伤损,云雁自然也不能,但是有些事,“虽死无悔!” 幽灵山庄里的人既然甘为幽灵,不见天日,自然是想活的,贪生之人,对上舍生忘死的军队,气势无端就矮了一筹。而云雁的功夫,江湖上还没有人能说出个一二来,大唐至今,武学多有凋敝,对上木道人,云雁的压力还没有当初和狼牙军争斗时大。 木道人没有要和人拼命的想法,就是没了幽灵山庄,他的身份未暴露,就还有机会,至少他也还是那个受人尊崇的武当长老,所以不过交手十几招,木道人再看见败退于弓弩之下的“幽灵”时,就迅速卖个破绽,往外逃去。 故有兵法云围三阙一,云雁围庄时也留了一个缺口,有些人的仇要自己报,她就给人这个机会。 作者有话要说:  武侠小说里的朝廷真是苦逼……高涛犯的是叛国罪,结果还要西门吹雪去追杀,早该有人诛了他九族不是吗?追杀还没杀死……心塞。 ☆、幽灵覆灭 剿灭幽灵山庄,这庄中之人,是不论死活的,云雁见走了木道人,关注点就变成了另一个人,她要活抓那人去郝连将军的北军那里,当着北军将士坟冢斩杀以祭英灵。 高涛恨凤尾帮驱逐于他,不给他留活路,可他没想过,自己出卖北军消息,绝了多少将士的活路。男儿当死于边野,马革裹尸,然而若无高涛此人,如何会有那么多的牺牲? 叱咤威扬军前掠,黑云压城吓敌魂。此时不一扬威名,震慑众人,还要等到什么时候,云雁仗着自己功力深厚,立于所开缺口之前,刀斩两人,轮到高涛时,却是猛然举盾相压,封锁了高涛的退路,把人捆了交与跟来的北军副将。 眼看报仇的机会就在眼前,天雷行动却没有了机会实施,高涛心中有多绝望可想而知。一个偷生了许多年的人,是绝不想死的,他高声嘶喊起来,“朝廷的人?你们是朝廷的人!为什么要管不该管的事!” 不必云雁回话,那王副将已经冷笑两声,拎着高涛的领子,把他手脚筋尽数挑断,“你且看看,我是谁?” 王副将的脸都要扭曲了,他咬牙切齿地说完这话,就大笑出声,“恩怨到头终有报!终有报啊!我北军千百将士的性命,我的弟弟……” 郝连将军与辽人一战,幸而是老将军生性警惕又经验丰富,即便如此,也有一队人马遭伏,损失殆尽,王副将的小弟便死于那一役。相似的经历,让云雁也有点感同身受,不过这时候可不是和高涛计较的好时机。 幽灵山庄收容的都是江湖所不容的人,单以六亲不认独孤美为例,就可知这些人临了事,也不过是大难临头各自飞,若有那挡了自己逃生路的,说不准要自相残杀一回。 云雁挑起眉,也低声笑了一下,“已死的人,怎么会在不该在的地方?” 谋叛者,为常赦所不原,而收留谋叛的人,自然也该当一死。幽灵山庄人人都知高涛身份作为,无人举报,便是同伙,还有那劳什子的天雷行动,高涛恨的是凤尾帮,他们就敢动凤尾帮,可当年追杀高涛最狠的却是朝廷,这群人还敢和北军对峙? “死人在死人该待的地方,活人就不该干涉。”勾魂使者的 分节阅读_23 分节阅读_24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24 声音冷如刀锋,他的确不像是个活人。 云雁举盾挡住他的剑,陌刀迅速划过一道血光,“不错,死人该在死人该待的地方!” 不再多话,云雁一盾撞过去,手中的陌刀也架住了勾魂使者的剑,只是片刻的事,林致一箭穿心,已是让勾魂使者死得透透的,只能去地府勾魂了。云雁武功再高,也只是一个人,绝不可能毫无错漏地杀死幽灵山庄诸多幽灵,然而她不是一个莽夫,而是苍云的统领,领军者,深谙配合之道,弓弩交加,巨盾护身,苍云虽有折损,却也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王副将还拎着高涛,已经在思索着换了北军出这么多人,是否能得了这个战果了。然而北军并没有云雁这样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人,北军士卒也没学过什么内功心法。 同袍在眼前死去,云雁是看惯了,可却无法不难过,但比起南宫灵来,就要好得多了,就连林致几人,上过几回战场,都比南宫灵要好得多。南宫灵不是心性软弱之人,死在他手上的人也不少,丐帮与人冲突时也有出过人命,他只是……只是从来没有像今日这样,觉得心里发堵。 擅使双剑的南宫灵攻击力是够高了,可比起身边穿玄甲举巨盾的其他人来说,防守起来就有点疏忽,有时有人突围,他能拦住人,自己却也险象环生。江湖出名的老前辈,当然有出名的本事,南宫灵还是太嫩了一点。 明明只是一起训练过,搭过几句话的人,怎么就甘愿为他挡住刀戈?哪怕身死也毫无畏惧? 同袍兄弟不是玩笑话,可无花还是南宫灵血缘上的哥哥,不也是想要杀他灭口?他仿佛是有点明白了,大沙漠上,云雁高喊出来的“苍云”二字。 “苍云所属,皆为同胞兄弟。”怕死就不会上战场,云雁知道,苍云的都是好儿郎,而南宫灵,同样是在苍云旗下立过誓的人,在军中,谈恩情不如论义气。云雁自己也记不清,在大唐的时候,有多少次她是为人所救,又从狼牙军手下抢回过多少同袍的性命了。 死有轻于鸿毛,有重于泰山,天下有苟且偷生之人,也有慷慨赴义之士。 操吴戈兮披犀甲,车错毂兮短兵接……出不入兮往不反,平原忽兮路超远……身既死兮神以灵,魂魄毅兮为鬼雄。 屈原一首《国殇》,唱尽多少将士英魂。 云雁的嗓子当然不如千歌馆的姑娘,但这两者是完全不能用来相比的,她低声唱起这样一首挽歌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应和起来。战死的苍云将士被同袍背起,背后的幽灵山庄已经被大火烧得只剩下灰烬,然而事情还没有结束,云雁要去收尾了。 木道人的剑是很快,但是能否快过白云城主叶孤城还是未知,云雁也从来不怕敌人的强大。而应对木道人这样的对手,人多反而碍手碍脚,沼泽地并不适合行军列阵。 冲天的火光化作浓浓烟尘,木道人在听见隐隐约约传来的《国殇》之曲以后,便知真的是大势已去。所有人在事情没有结束之前,都忍不住要抱一点希望,而希望破灭之后,就越发破釜沉舟起来,木道人攻向叶凌风的剑越发迅捷凌厉。 他看着眼前人不人鬼不鬼的叶凌风,也无法想到当年玉树剑客的风姿了,面前的人比幽灵山庄的任何一个都像鬼。一步行差,步步是错。 “叶凌风?你居然还活着。” “你还没死,我怎么能死。大仇未报,我不能死。”叶凌风的攻击诡秘异常。若他还用剑,必然招招受制于木道人,然而叶凌风已经不能再用剑了。 木道人把重伤的叶凌风推下山崖,使其筋骨寸断,他哪里还握得住剑?在沼泽地里活了这么多年,叶凌风也琢磨出了一套奇诡至极的功夫,尤其是别人说起身体柔韧都是说柔若无骨,他是真的断了骨,出手攻击时也有如滑腻的泥鳅一样,让人难以阻挡。 陆小凤压根插不上手,木道人是陆小凤的朋友不错,可这个朋友算计起他来也是不遗余力。听过叶凌风的话之后,陆小凤便把木道人的心思猜了个七七八八,若只他一人来查案,怕是不知要多生多少事端。 “幽灵山庄诸鬼,除却高涛领去北军祭军,余者尽皆覆灭。”云雁快步走至沼泽中,身上沾满血渍,一身杀气也未散去,又有那《国殇》之声幽幽不绝,更显得她有如修罗鬼刹。 木道人再怎么隐忍深沉,也免不了猛然一惊,心神动荡,露出破绽。高手对决,一个破绽足以置人于死地,叶凌风不是木道人这样的顶尖高手,心中却已存死志。 当木道人的利剑刺穿叶凌风的胸口时,叶凌风便用身子夹住了那剑刃,使木道人无法变招,他的手臂也紧紧勒住了木道人的咽喉,这是玉石俱焚之局。叶凌风显然也看见了赶来的云雁,他让木道人的剑捅得更深了一些,也终于活生生扼死了这个毕生仇人,喉管像是灌了风一样,呼哧呼哧地喘了两口气,“云将军佩服我能坚持活着,却不知我只为仇恨而活,仇恨了了,我便没了那般勇气。” 叶灵是个多么漂亮的姑娘啊,虽然有点任性,但也是个好姑娘。这样好看的姑娘,花儿一样的年纪,不该有个连面都不敢露的父亲,叶凌风也从未养育过这个女儿,便不想往后再拖累于她。 “你已亲手报了仇。”云雁见叶凌风对木道人恨到入骨的模样,也有点动容,只因她也曾想过,若她一命能换去安禄山一死,她会如何做?这是不必思考的事,哪怕只是和狼牙兵一命换一命,云雁都会觉得自己死得值了。 叶凌风点点头,“我报仇了。” 弥留之际,他却还有一丝牵挂,“幽灵山庄的人都要死,可叶灵和……叶雪,将军……” 与幽灵山庄其他人不同,叶灵和叶雪并不是因为犯了事才躲到幽灵山庄里的,她们并没有选择的机会。叶凌风此番立了大功,身死后也只愿保全自己的女儿,而叶灵却不会不顾叶雪,云雁自然会慎重考虑。 叶灵和老刀把子有仇,幽灵山庄覆灭,木道人身死,她只会感慨报应不爽。叶雪却不同,木道人无论做了什么,到底是她亲父,她又有一身不差的功夫,真要做些什么,说不准会惹出麻烦来。 陆小凤叹了口气,“叶灵和叶雪两人,确实也不曾做过什么恶事。” “你不是只和叶灵……”云雁话说了半截,也是不好再说下去了。她是在军中长大不拘小节,可这已经不是小节了,云雁姑娘这辈子也就有过一次暗恋,还被人家说年纪小,自此一张冷面板得就更冷硬了。 陆小凤:“……” 云雁差人来收敛了叶凌风尸身,这才认真地看向陆小凤:“她们二人虽无恶行,却也是幽灵山庄中人,叶凌风将功赎其罪确实可以,但是,云雁是一军统帅,那也只是将,是臣,此事不敢擅专。” 君威惶惶,不可轻测。 当日玄宗一语,可以使玄甲破阵营不复,云雁还记得没有军饷的那几年,他们是怎么挺过去的。如今得遇明君,却不可洋洋自得,而该知进退,明己身,方不负这一世君臣。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十字的地雷和手榴弹~么么哒~ 不能让花哥被遗忘了啊,但是小剧场什么的没了多少灵感,勉强再来一个~ 关于神技盾立 盾姐(义愤填膺):小雁儿啊,找男人要找个真汉子,多少要能和你大哥过上几招才行啊!(千万不能让师妹被辣么容易地拐走!娘家人的下马威必须有!) 盾哥(正直脸):坚如磐石镇江山,兵来将挡耐我何!让你三招!(呵呵,有招尽管来!) 云雁(瞅瞅苏晏,有点迟疑):盾立…… 苏晏(一包药粉撒过去):领教了。 盾哥(浑身抽搐发麻):有本事你出招啊! 苏晏(淡定地踩过去):专修离经,不喜争斗。 盾姐:……(擦,是朵黑的!) 盾哥(挣扎状):有本事……你出招啊……啊 云雁(抿唇垂目):苏大哥,你要不要和我试试招?打赢的话,就…… 苏晏(微笑摸头):我永远不会对你出手。 云雁(低头不语):…… 盾哥(挣扎状):有本事……你……出招……啊 目送两人远去……真是要八一八那个总是在哄妹子的花哥! 盾姐(踹盾哥):喂,起来,和我试试招。 盾哥(缓了一缓爬起来):行! 盾姐:盾猛! 盾哥:盾立! 盾姐:……我弄不死你!说好的不对我出手呢!居然是盾立! 盾哥:我没说啊……(小白脸说的!) 盾姐(脸红):算了,打赢的话,我就…… 盾哥(笑):我已经赢了。 盾姐(盾哥):打赢的话,我就嫁给你(你就嫁给我)! (云雁:苏大哥,你要不要和我试试招?打赢的话,就……我以后就嫁给你!你……好不好?) 那句没能说完的话 那个自作聪明的花哥 妹子送上门了花哥你在做什么 ☆、但求一战 云雁到底不是个江湖人,江湖人当然忌惮朝廷,敬畏天子,可是端看紫禁之巅一回,就知道他们也还是十分不羁的 。 这里与大唐不同,大唐江湖能人辈出,各大门派林立,然而却有一个能杀退明教的东都之狼坐镇。夹在江湖和官府之间,天策能做到如此地步实在不易,而云雁自问并不擅长那些,让她去和那么多人打交道,还不如把她扔去边关苦寒之地呢。 说是要押解叶氏姐妹去京城,静待皇命,陆小凤却安下心来。因为和皇帝也接触过几次,陆小凤知道这位君主是个宽容大度的,并不会和两个小姑娘计较,尤其是叶凌风的确有功,只要这两人不作死,应该是死不了的。 只是一日之间,便仿若是变了天。叶灵和叶雪都不喜欢幽灵山庄那阴暗的氛围,却没想过有一天,幽灵山庄会覆灭。往日针锋相对的两人,居然就只能相依为命了。 苍云军虽说对叶灵叶雪严加看守了,却仅是守在门外罢了,还不至于日日紧跟这两人,毕竟是男女有别的,被封住武功的两个女子,还翻不出大浪。叶灵在得知叶凌风与木道人同归于尽之时,先是愣在原地,继而猛地看向面无表情的叶雪,“叶雪,你别想报仇的事,听见没有!” “他是我父,父仇不共戴天。”叶雪看似清冷,却性子极烈,她喜好猎豹,人也如豹子一般冷酷敏捷。 叶灵又忍不住要和她顶嘴了,“他杀了我们的娘,又做了那些事,我爹报仇有何不对?他们都死了,恩怨就该结束了。” 叶雪转过头看她,目光幽幽得让人觉得发寒,她咬着下唇,发了很久的呆,“无论如何,他是我的父亲。” “但是你现在是一只没了爪牙的豹子!”叶灵站起来大声喊道,她转了两圈,又看了看明显戒备森严的苍云将士,拽着叶雪的衣服,坐在地上哭出声来,“孤鸿哥哥死了,我爹爹和你爹一起死了,幽灵山庄那些讨人厌的也死了,你也要去送死?就剩我一个了?” 她埋头只顾着哭,哭了好久,双眼通红地对上叶雪麻木的眼睛,“姐姐,姐姐,我就剩下你了。” 叶雪终于慢慢缓过神来。叶灵和叶雪不同父却是同母,依着血缘来说,她们是亲姐妹。叶灵往日总是爱与叶雪争,哪怕是叶雪喜欢的陆小凤,叶灵也要抢过来,但是现在真的就只剩下她们两个了。 叶雪的命是叶灵保下的,当日她被叶凌风擒住,就是叶灵偷了于还的水靠双刺孤身去找了叶凌风,如今也是看在叶灵的面子上,叶凌风临终时才会提到叶雪。 她哑着嗓子,浑身瘫软下来,“我……我不报仇了,你别哭,你……” “我说别哭了!”叶雪也不是个好性子的,何况她的确和叶灵不对头了很多年,勉强哄了两句,耳边还是抽噎声,终于瞪着眼吼了一句。 叶灵抽了抽鼻子,一抹眼泪,不哭了。 没有刻意探听,云雁也很快知道了叶家姐妹谈话的内容,到底是松了一口气。陆小凤和叶凌风两个人都想要保全的人,如今她也不必那么担心了,要是叶雪真的坚持报仇,不说皇上会不会放过这样的人,她首先就要废了那人的功夫。 等回了京城,引了陆小凤一起去觐见皇上,又送走了北军的王副将 分节阅读_24 分节阅读_25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25 ,云雁才得了机会喘口气,明明是休假,她却比待在军中要累得多了。虽然很忙,却让人觉得充实,云雁叹了口气,她这是天生的劳碌命么? 陆小凤大概是真的喜欢叶雪的,或许也有点喜欢叶灵,所以事情结束之后,他就十分颓丧地邀了云雁去喝酒。也就是看在是朋友的份上,叶灵又是心甘情愿的,云雁才没有真的开口骂陆小凤一句渣,只是在心里默默地骂了一句……顺带感慨一下——大庆的女孩子真是温柔啊,哪怕是比较开放的女孩子也一样。 “小云雁啊,我同你说,你还小,有些不该看的呢,你就需要及时地捂住眼睛。”陆小凤这回又想起云雁在沼泽地里窝了几天的事,借着醉意就大大咧咧地开口了。 云雁疑惑片刻,继而恍然:“是指你和叶灵在一起做的那种事?我没看见,就是听了一些。” 花满楼:“……” 他用力地捏紧手中酒杯,微笑也有些僵硬,“陆小凤,你是不是该解释一下?” “听也不能听啊,你要到成亲了才能知道那种事,知道吗?”陆小凤还未察觉到危险,一般而言,温和的人发起脾气来,才会是真的吓人呢。 云雁眨眨眼,其实以前她执行任务,也能瞧见夷人王帐里有人享乐,那种情况下人再松懈不过了。就比如说那回她离陆小凤那么近,陆小凤还是完全没有发现有人在附近,还是两个人,而且其中一个是妹子的爹,要不是妹子够放得开,陆小凤早该喊叶凌风岳父了。 不过花满楼的脸色已经够不好了,云雁突然就想起某个同样笑容温和的家伙,嘴里顿时发苦,顺势把所有事都推到陆小凤身上了,“我也没想到你会那么……那么禽兽。” 可不就是禽兽,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就敢嗯嗯嗯嗯,简直禽兽极了!陆小凤能说他才是被压的那个么?被个妙龄女子给压了?他还不如禽兽呢。 花满楼:“……” 他又喝了一杯酒。 云雁年纪并不算很小,且素来行事稳重,又爱板着脸,便更显得老成早熟,只不知为何,花满楼却觉得云雁姑娘还单纯得很,若不是因为跟着陆小凤的那几日往青楼楚馆跑了两趟,说不定连玩笑都开不得,却是被陆小凤给带坏了。 楼下有个人的脚步声十分耳熟,花满楼微微一笑,开口唤道:“西门庄主,何不移步上来一叙。” 西门吹雪见了花满楼相邀,又知云雁和陆小凤也在一旁喝酒,居然真的略一颔首,提剑而来。他酿了不少梅花酒于庄中,自己却是素来不喝酒的,站在桌边,却是点了一碟子白煮蛋和一杯清水,正对着陆小凤而坐。 陆小凤还记得西门吹雪在他出了幽灵山庄之后还给了他一剑的事,登时换上苦笑,“西门,你莫非还要追杀我?” “可否一战?”西门吹雪皱了一下眉,却是对上了正吃得畅快的云雁姑娘。 这话一出来,方才见陆小凤受了教训的花满楼才露出的笑意就收了回去,西门吹雪的剑是杀人的剑,若是一战,免不了两败俱伤,而被邀战的人,还啃着碗里的排骨,显得十分无辜。 云雁也差点呛到了,现在她已不必为了一点军饷吃食斤斤计较,总归饿不着了,可以往的习惯总是难改,吃起饭来虽不会失了礼节,却还是快得很,一口饭拨进嘴里,猛地听见有人邀战,便一下子抬起头来。 她迟疑片刻,似乎迷惑极了,“你也不杀陆小凤了,我如何要与你为敌?” 西门吹雪听这一问,却是身上剑意更甚,“互相切磋而已。” 一人用刀,一人用剑,却使的都是有来无回的杀招,当日刀罡剑意一相逢,西门吹雪的战意便被激起来了,只是他应了陆小凤的事,自然也不好多生事端。 “你的剑是杀人的剑。”云雁搁下筷子,叹了口气,见着西门吹雪从容点头,就更觉得心累了,“既然如此,无冤无仇我和你拼的哪门子命?” 西门吹雪的目光默默地落在了陆小凤身上。 陆小凤:“……”又关他什么事了! “但求一战。”西门吹雪把目光移开,他懒得再去找陆小凤的麻烦了,还是正经地邀战便罢。 被嫌弃的陆小凤跳起身来,“西门你这是什么意思?” 云雁沉思半晌,西门吹雪毕竟是帮了陆小凤和她的,所以多少该给点面子,“只是一战?” 西门吹雪虽察觉出些许不对,仍是应道:“只求一战。” 两人都正在这儿,当面约的战,地点也不必多挑,正是苍云的校场,也让那些苍云儿郎好好瞧上一瞧他们统领的本事。 陆小凤没想到出来喝个酒还有这种事,又想一回这两人谁功夫更好些,真是头都大了一圈。还没等他想出点什么来,西门吹雪已经跟着云雁到了苍云校场,有那还留在校场的将士便有了眼福,都是聚在校场周围,却不发一声,严肃静穆。 他是急得团团转,却有那南宫灵站在一边,竟是笑着去推他,“你且瞧着,剑神在她手上,也少不得要憋屈一回。” “莫非小云雁功夫如此了得?”陆小凤是知道云雁拦过叶孤城,却没真正见过她动手,反而是南宫灵瞧过两次,十分安心。 西门吹雪与云雁相对而立,手中乌鞘长剑隐隐作响,他用的已不是自己之前的剑,而是叶孤城交托与他的那把,正应了那一回的承诺,“此剑乃海外寒铁精英所铸,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 “盾名太初社稷,高四尺二寸,重八十斤,请赐教。”云雁对这西门吹雪点点头,犹豫了一下,在盾立和盾墙中选了盾墙。 西门吹雪的剑很快,而云雁的盾……呵呵那就是个乌龟壳,云雁全心放在防御上,移动速度慢点也没关系,她干脆站在那让人戳了。剑是寒铁剑,盾是玄铁盾,以前江湖中人只听说云雁的刀很快,却不知她的盾也如此坚固。 陆小凤:“……” 就这么个打法啊?他明明应该有些庆幸,怎么还是有点淡淡的忧伤感? 对了,忘了给西门点个蜡…… 作者有话要说:  陆小凤其实应该给自己点蜡,嗯,很快就要了…… 谢谢风言青的地雷~ 小剧场送上,花哥不出没~ 云将军小讲堂:为将者 云雁(严肃):南宫灵,你要记得,凡为将者,当有很大的胸…… 周深(抢答):哈哈哈统领肯定是记恨你假扮她的时候没有大胸! 南宫灵(恍恍惚惚):=口=!!! 林致:大胸…… 楚河:大胸…… 云雁(板脸):襟!胸襟! 南宫灵:呵呵! 周深:qaq我不是故意的! 云雁(叹气):注意胸襟。 周深(点头):没错,注意胸肌。 南宫灵:→_→ 周深:口误!胸襟!所以……不要揍我●﹏● ☆、不如改名 西门吹雪出了四十九剑,云雁盾壁盾墙各种防御招式轮完了一轮,应当算是个平手了。西门吹雪显然对这样的决战并不满意,“出你的刀。” “刀出必见血。”云雁半垂下眼,她不想伤人,却到底还是个有血气的将士,习惯性地挑衅一笑,“先破我的云城盾再说。” 陆小凤这下真是憋不住要笑了,“刀为攻,盾为守,小云雁的功夫着实两全。” 盾为守?南宫灵觉得陆小凤简直太天真了。 说实话,被西门吹雪剑气一激,云雁自己也有了战意,只是同别人切磋倒好说,对上这么个剑出无回的,她又不敢留手,可这拼起命来,却不是要坏了陆小凤朋友的性命?更别说西门吹雪本身也是个值得相交的人。 要不……就轻轻地来那么一下? 云雁虽是沉稳性子,总也才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又是战场上厮杀下来的,哪里耐得住完全只守不攻?她又不是没有手段的人,当下拿定主意,不动刀,也是能战上一场的。 正好是在盾墙状态下,云雁略作打算,就找准西门吹雪再一次出剑的时机,一个盾毅拍了过去,紧接着又连了一招惊沙,倒是让被拍飞出去的西门吹雪起了兴趣,举剑便要来挡。 都已经出招了,就不必再纠结什么只守不攻了,这八十斤的玄铁盾,在云雁姑娘手中也只当等闲,不过是在击出时可听见风声呼啸,可见是势大力沉,只管兜着西门吹雪的面门拍过去。正是一力破十会,也不管西门吹雪的剑有多快,她这么使盾,西门吹雪即便接着了,手也免不得要受好大的力,久而久之,出剑的手便也不那么稳了。 “想当初,中原一点红便是被这么拍下大明湖的。”南宫灵强忍笑意,他想想自己受过的惊吓,又去瞧陆小凤脸色,“胡铁花一刀斩来,也是被‘一拍两断’了。” 陆小凤本来看见这场景就咋舌不已,回想起自己头回喝醉,被人跟拎小鸡一样拎去花满楼面前的时候,也等着看热闹了,顺带问上两句,“小云雁闯江湖时,不是说掩饰身份,只用刀不带盾的?” “功夫到了,便什么都用得。”南宫灵突然想起一事,又是要笑,他本就是个爽朗性子,之前因为经了那些事压抑得很了,如今缓过来,也还爱说笑打趣几句,“都说练剑练到极致,无处不是可用的剑,统领却早早有了那个本事。” 南宫灵心下暗叹,那大明湖畔的石桌,砌屋的板砖,都是使得好顺手呢。人家说剑术好,都是说摘叶飞花可伤人,多文雅,再瞧瞧这个……只能让人赞一句——好一把力气。 南宫灵不说了,陆小凤也不再问,然而想起江湖上传出的那些糊弄人的谣言,陆小凤重重地叹了口气,“这日后怎么嫁得出去?” “……”,云雁是在和西门吹雪对战不错,却不意味着她听不见陆小凤的胡话,反正也打得差不多了,她守得密不透风,可只用盾,也拿不住西门吹雪,算是打平了,索性收了盾,挑起眼角去瞧陆小凤,“不知陆小凤你是何时成家?” 陆小凤摸了摸胡子,只是不说话。他就是个浪子,哪里来的家?倒是瞧云雁姑娘这样,是把苍云军当作家了,又或是如舍情而寻剑道的西门吹雪一般,要专心武道? “我年纪还小呢。”云雁拿着盾牌一通好砸,把为了幽灵山庄潜伏数日的郁气都发了出来,这时却叹了口气,“西门庄主,这一番就揭过了罢,我们也没的什么仇怨,若当朋友,我把几路招式全演练给你看也无法,可生死决战,岂不是太过了。生死决战……却是缺了一人,否则我便是比上一比又何妨?” 穿白衣的往往有点洁癖,否则这衣服穿过一日,岂不是变了灰衣黑衣,西门吹雪虽然仪容仍是整肃,白衣却未免染尘,此时却也对云雁姑娘颔首示意,问道:“何人?” 他是还放不下正经一战的想法。 “一个大夫。”云雁弯了弯唇角,竟有些恍惚,只片刻就缓过神来,笑道:“离经易道,可活死人,就是他开的药有些苦。朋友切磋,可不是要有个能治伤救命的在才好。” 陆小凤知道云雁的来历,又记得之前她提过一个弃医从武的苏大哥,哪里不知道这又是勾起人的愁绪来,当即便是转了话茬,又说要去喝酒。可别说他喝得多,这么一段时间被西门吹雪追杀,他就没能好好吃过一顿饭,而在幽灵山庄里,哪里有心情喝酒? 云雁的休沐也就那么点时间,而在军中是禁酒的,她自己就要以身作则,而南宫灵自然也是一样的缘故,至于西门吹雪,从来都只吃水煮蛋喝清水的人,陆小凤和他去喝酒那是自找胃疼。 不过陆小凤才转出校场没多久,就想起了一个人,一个可以陪他喝个痛快的人。 往日里陆小凤与这人没有相识,这回却借了云雁作桥,算是相会一场,都是一般会惹麻烦的人,如何能不一起喝场酒。楚留香显然也是这么个想法,这两人还真就在京城里碰上了,也能谈得来风月,也说得江湖秘事,着实是相逢恨晚。 苦瓜大师做的好素斋,楚留香筷子里还夹着一片锅贴豆腐,听陆小凤在那里学说苍云校场的决斗,不由笑道:“西门庄主可是试够了灵犀一指,又换了个对手了。” “那时候谁还用的灵犀一指。”陆小凤想起被追杀的时候就是一把辛酸泪啊。 楚留香把酒壶抛给他,却是道:“能在那等剑客手中留得命, 分节阅读_25 分节阅读_26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26 也算是次说得出去的经历了。” 呵呵…… 楚留香肯定不会想到,他立刻也要来上这么一遭了,而幸运的是,被用剑高手追杀不止他一个,还有——倒霉的陆小凤。 陆小凤是跟着楚留香去吃鲈鱼的,来而不往非礼也。掷杯山庄左二爷做的好鲈鱼,但身为一庄之主已是很少下厨,却偏偏愿为朋友做上一道菜,正如陆小凤是苦瓜大师的好友一般,楚留香正是有幸能吃上左二爷亲手做的鲈鱼的朋友。可惜这一回,楚留香和陆小凤的运气却不怎么好,鲈鱼没吃上,净搀和事儿去了。 先不说后来遇上的糟心事,单是一去就碰上左家的家事,这便让人头都大了。左家的明珠真是好胆识,为了情郎却是装病扮换魂,引得左二爷真个病了一场,人都不如以往精神。这怕是一个闺阁小姐能做出的最出格的事了,却考虑得实在不够周全。 即使到了施家被花金弓婆媳吓了一跳,楚留香还是十分冷静迅速地把事情给查了个清楚,不说他,陆小凤也是做惯了这种查案解谜的事情,两人相加,效率就更加高了。 然而,这两个人凑在一起,桃花劫和麻烦也就更多了。楚留香和陆小凤恐怕这辈子都没有碰见过这么可怕的桃花,心里深恨自己怎么就比对方要风流倜傥那么一点呢? 好吧,其实两个都被瞧上了…… “若是早些时日遇上,怕是就只会劳烦楚兄一个人消受美人恩了。”陆小凤摇摇头,在树林子里随意找了个落叶多的地方席地而坐,便拿自己前些时候的狼狈样子来打趣。 楚留香也是哈哈一笑,丝毫不见之前面上的苦色,离了那府上就松了口气,“如今哪来一个剑神再追杀你一回?” 陆小凤只把身子往后一靠,似笑非笑地问道:“楚兄也要尝试一番?” 楚留香刚要再说上两句,就发现……陆小凤是个乌鸦嘴! 一群黑衣人执剑而来,竟是一句话不说,就要取他们的性命。要知道,蚁多都能咬死象,这些人还都是一流的杀手。 “……幸而这些人的剑术都不如一个剑神。”陆小凤觉得最近真是倒霉透了,就是吃顿鲈鱼而已,怎么就又招惹上谁了? 楚留香:“……” 这些人的剑法当然不如剑神,也与中原一点红还有些差距。会提到中原一点红,是因为这些人分明与中原一点红是一个杀手组织里的,中原一点红直接隐姓埋名走了,身边一个曲无容功夫也不差,被这群人追杀的时候就直接把人杀回去了,楚留香还遇上过一次,莫非这群杀手老巢就在这里? 都说做贼心虚,有楚留香和陆小凤两个到了这地界上,难怪有杀手追来。 即便楚留香不杀人,不动杀手,也不是这样一群人能弄死的,何况还有一个陆小凤,如此看来,是必有后招。 这边才杀退一群杀手,两人体力都耗了大半,却见一道剑光直奔陆小凤面前,在险而又险的时候,才被陆小凤伸出两根手指给勉强夹住了。果真是来了个剑术不输于剑神多少的人。 楚留香默默地,默默地盯着陆小凤半晌,他不想再和陆小凤说话了,也不想再听到陆小凤讲话了……个乌鸦嘴! 大概是老天都有感于楚留香想要体验一把从绝世剑客手下留得命来的心愿,陆小凤很讲义气地把只管追着自己砍的杀手头子引走了,顺带向楚留香表示一定要查出这幕后黑手来——这两个都是最不吃威胁这一套的,于是楚留香十分感动地去了,然后……他就对上了剑术更高一筹的薛衣人。 薛衣人是老一辈的剑术高手,虽然还没有比过,但是大抵应当是与西门吹雪差不多的,楚留香表示,乌鸦与凤凰都是鸟类,陆小凤不如改名吧。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这回是楚留香的事啊,陆小凤才是被拖累的…… 楚留香:陆小鸦!lt(‵′)gt 陆小凤:怪我咯?╮(╯3╰)╭ 谢谢十字的地雷~么么哒~ ☆、暗器功夫 好不容易从黑衣人手上逃出来的陆小凤一碰见楚留香,得到的就是一个白眼,楚留香才接了薛衣人的战书,简直头都要大了一圈——还是生死战书,可不就和明摆着和楚留香说要他命一般。 陆小凤快要耐不住楚留香那幽怨的眼神了,这要是个女人来做……想到薛家的女儿,陆小凤又联想一番,终于捂着嘴往一边退了。 楚留香:“……” 都说一山不容二虎,他觉得是不是相似的人处在一处,也有个被克的,不过这么一小段时间,他已经不知道有多少次像这样说不出话来了,心塞! 捂着嘴到一边吐去了,这是做朋友该做的事吗! “我就是想起了薛红红。”陆小凤一抹嘴,也反应过来了,当即是解释起来。 不说还好,说了……楚留香又想问,这是朋友该做的事吗!这是怎么才能看到他就联想到薛红红去? 薛衣人是老一辈的高手,这回对上楚留香,自然是有余力的,只是乍一看过去,谁也知道他是没有什么斗志的,尤其是在看见陆小凤安然无恙的时候,更是暗自下定了决心,要拿自己的命去换自己的嫡亲弟弟。 追杀陆小凤的黑衣人正是杀手头领——薛衣人的弟弟薛笑人,正是陆小凤慌不择路逃到了薛家和楚留香碰面,薛笑人怕自己身份暴露,这才停了追杀。薛衣人却是敏锐,在决斗前就顶了薛笑人的罪,只说赌斗一场,输者自去,不再言及此事。 见着陆小凤,薛衣人又叹了口气,“倒是不知陆小凤也到了,否则定要一试你的灵犀一指。” 这并不是说在薛衣人眼中,陆小凤的功夫就比楚留香要高了,这两人也未比过,也未有人说出他们的极限来,实在无法来评论。只是陆小凤的灵犀一指名气很大,又有西门吹雪和叶孤城都试过他的两根指头,用剑的,就多想借此试探一下自己的本事。 如果说之前只是楚留香有疑惑,这回连陆小凤也察觉了不对。薛衣人与楚留香只才过了几十招,就有人打断了这次比试,薛笑人虽然一直想要比过他的哥哥,怨恨他的哥哥,却不愿让薛衣人代他顶罪而死。 谁做的孽,就有谁来偿。薛笑人直接抹了脖子,他的剑太快,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快,哪怕薛衣人和楚留香两个人都没挡住,临死突破,他到死终是赢了一次。 杀手组织的事,居然就这样突兀地结束了,楚留香传信给中原一点红的时候,还免不了要叹两声气。不过他也该为中原一点红高兴,虽然杀手组织的追杀并没有给中原一点红带去太大的麻烦,但终究是个隐患,如今中原一点红才好和曲无容做一对神仙眷侣。 “不知此后还有无血衣人。”陆小凤叹了口气,起了这等变故,也不知薛衣人的剑会不会变钝,西门吹雪还打算过段时间前来挑战,如今……要是西门知道是他惹出这些事来,他又该遭一次追杀了。 说起来,以前他解决一个麻烦之后,总还有一点时间缓和一下的,这回怎么麻烦一个接一个?难道是……楚留香! 楚留香不想再提这事,就转了话茬,问:“你的灵犀一指,可挡得住西门吹雪的剑?” “我不知道。”陆小凤皱起眉想一想,论起输赢来,也真是难说,或许可以,或许不行,他可不想拿命去换答案,“但我知道,小云雁的盾是挡得住的,据说还拿盾挡住了胡铁花的刀?” 楚留香听到这里,也是想笑,“倒不是盾,是砖头。” 陆小凤突然生出一种不详的预感,“那她把中原一点红拍下湖……”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因地制宜,湖畔有一石桌。” 陆小凤:“……” 远在苍云营中,云雁姑娘狠狠打了一个喷嚏,转头就向林致吩咐,“上回我去铁匠那里定的铁砖,可做好了?” “……”,林致沉默半晌,出营叫人拿了四五块沉甸甸的板砖过来,铁打的,结实不说,重量也挺可观。他实在是忍不住,见云雁拿着铁砖十分满意,便问道:“这是用来做什么?” 云雁嘴角露出一丝笑意,也掀起帘子出营,走到校场放靶子的地方,这才又掂量两把手中重物,到底还是轻了一点,不过应当勉强可用。 用着抛盾的法子,使出暗劲把那铁砖对着靶子打了出去,铁砖狠狠中靶,甚至把那外裹皮革定在地上的假人都打得歪了,可铁砖一击中的后居然又回转过来,把靶子彻底击倒之后,回旋着攻向了另一个假人。 如此施为,竟是盾飞一招。 玄云飞盾寒光闪,肇甲金勋断残枭。 这句诗,说的就是盾飞这一招。临战之时,盾牌抛掷可迎敌,陌刀在手亦可迎敌,这一招端的精妙,也十分的大气,而换了铁砖来个砖飞……校场上有一半的人想要捧着心口倒退,剩下的一半,以南宫灵为首,比较有见识一点,想要捂脸。 太初社稷的盾牌是玄铁精工打制,如今怕是连图纸都找不到,而云雁为了便利,现在抛出去的甚至不是仿制的小盾牌,而是厚实的砖块,这再厚实,也没有玄铁盾的威力,所以要以此制敌,更要有些技巧。 战场上将官多有盔甲护身,头上要戴头盔,身上穿着铁甲,胸口还特特加个护心镜,只剩脸还露着,云雁打假人靶子的时候,专是冲着脸去的。 ……脸疼啊。 南宫灵几乎可以想象战场上苍云对敌,板砖满天飞的场景了。 “胡闹,你们自有陌刀盾牌,拿这个作甚!”云雁又是好气又是好笑地看着抱着铁砖不放手的周深,她上了战场怕也是弓箭用得多,打了这东西,只是防着像幽灵山庄这样有不少武林好手的情况,她好多出手阻上一阻。 想到这里,她顿了一顿,又道:“林致的箭就很好,我不及他。” 不是说云雁武功高,又在沙场多年就一定能样样都胜过旁人的,她用弓箭,气力是够了,一箭穿甲也不是不成,但是准头和速度绝对就不及林致,林致能三箭五箭齐发,还有一个连珠箭,这都是看家的本事。 论起箭术天赋,林致怕是不输于飞羽营的人,但是输在内力上了。 但是弄来这个了,云雁也不能完全把这当盾牌用啊,所以她迟疑了一下,把目光转向了南宫灵,“你身法灵活……” “不行!”南宫灵再怎么受到苍云精神的感召,也不敢拿自己的脸开玩笑,给云雁姑娘当靶子,一板砖拍脸上了,日后还有人认得出他来么? 云雁皱了皱眉,也不为难他,“罢了,你暗器功夫是独门的?” 南宫灵:“……” 统领要做什么直说好吗?就是教个暗器而已,前面身份灵活这样的套话为什么要说呢!统领不是素来直来直往的吗! 南宫灵僵着脸改了口,给云雁姑娘演示暗器去了,他也不是以这个出名的,用的最好的还是双手剑,但是暗器是江湖人都多多少少会一点的。云雁没有这个天赋,她用惯了重得要死的刀盾,再使什么轻飘飘的梅花镖,结果可以想象了。 学了一日,云雁摆摆手放过南宫灵了,就这么个学法,她还是用她的铁砖吧。 隔了一日,皇帝领人到校场来找云雁了。幽灵山庄的事了结了,郝连将军满意,皇帝也觉得解气,自从有了云雁这个御用武林高手在,江湖中的事也收敛了不少,难能可贵的是云雁姑娘做起事情来都是堂堂正正,有理有据的。 苍云成军已有不短时日,幽灵山庄的高手都被一网打尽了,皇帝也察觉出苍云和其他军队的不同来,这时候还得考虑一下怎么用这个力量。 这些都不是皇帝找云雁姑娘的重点,他是皇帝不错,要勤勉也不错,可是有时候也有点好奇心,这不是云雁打的暗器出人意料的奇怪嘛,又恰逢新科进士中有两个得了他青眼的,便想要不要拨一个去给有点单纯的云雁姑娘当军师了。 他见了还在操练的云雁姑娘,觉得有点奇怪,“云卿今日就不练暗器了?” 云雁先行了礼,由着几个副将带人训练。皇帝身后还有两个人,都是练家子,青衣的那个腰间挂着一把小斧,蓝衣的那个指间有茧,怕是暗器高手,云雁沉默了一下,还是冷着脸不见喜怒,微微抿了一下唇,“太轻了不趁手。” 皇帝想笑,然后他也笑了,怕是没有一个人能让天下之主憋着不许笑的,“暗器要有多重?云卿怕是不擅此道。” 云雁干 分节阅读_26 分节阅读_27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27 脆利落点了头,“两军交战,不使暗器的,我之前就是想学学,学不会就罢了。” 好吧,人家坦荡荡认了。皇帝也不得不承认,这姑娘真是个直性子。他想了想,怕还是中了第十的顾惜朝比较适合苍云的作风,小李探花太温和太软,不过人都带来了,也都是难得的文武全才,便都比试一番好了。 李寻欢用的一手好飞刀,现在还没有扬名,但是皇帝是心里有底的,先让李寻欢出手,然后才是顾惜朝,“李探花的飞刀例不虚发,云卿闲时也可请教。” 可不是,一道寒光,假人靶子的咽喉就中了一刀,换了真人,必是一击毙命。 “圣上谬赞。云将军的刀盾双绝已是名满江湖。”李寻欢是个很谦和的人,哪怕中了探花,也还是风轻云淡有些宠辱不惊的模样。 顾惜朝不一样,他有点恃才傲物,孤标傲世的意味在,这是出身经历不同决定了,不过他幸运在遇见了这样一个君主,宽容且有时候还有些童趣,喜欢自己发掘人才。 妓女之子本是不可考取功名的,偏偏顾惜朝遇见了一次白龙鱼服的天子,谈了一次七略,然后这事儿就被解决了,第十名正好,不会太惹眼,也没有太辜负他的才华。他唇角掀起一抹轻笑,也罢,便试试这个年纪轻轻便声名鹊起的将军,“此为——神哭小斧。” 不是说暗器太轻不趁手么?便瞧瞧这一手专破护体罡气的神哭小斧! 作者有话要说:  凶兽妹子准备下新副本,所以她get了新装备——铁砖n块~ ☆、双面卧底 如果换在之前,南宫灵一定要惊讶于江湖上居然有那么多的高手还未崭露头角,但是在见过云雁姑娘的暗器之后,他就觉得破护体罡气的神哭小斧其实也不是那么凶残了。 顾惜朝看着是风雅俊秀极了,出手时真是一点不容情,狠辣得很,带着点煞气。一斧头把靶子打得七零八落了,他拱一拱手,“请赐教。” 说不准他就要入这新制的军中,怎么能不先行试探一把。《七略》既著,无兵无马何谈兵法?只不知苍云此军,是不是真的有江湖传闻的本事。 “我……姑且一试。”云雁不是不知道自己用的“暗器”在某种意义上的凶残,皇帝胸襟大有见识,但对江湖之事战场之事,有亲眼见过么?剑神剑仙决战,那端的都是好风姿,哪个像云雁姑娘这样? 顾惜朝煞气重,云雁身上煞气更重,顾惜朝那是积郁于心的郁气化煞,云雁却是经年的杀气。 四四方方一块砖头,却是铁铸的,份量不轻,一拿出来皇帝就沉默了,原本他就是个很有雅趣的人,可能还有点看脸,就是叶孤城要杀他,他都能说出卿本佳人这样的话来,顾惜朝用斧头他已经觉得挺难接受的了,现在来了个用砖头的。 面前的是佳人不错,但是皇帝也终于明白为什么江湖上会有那样的传言了,明明他的女将军还是很能拿得出手的,却连性别都被怀疑了…… 等到铁砖回旋了好几次,把周边的靶子都击打一遍之后,皇帝就不想那些了,他还是稳得住的,“云卿的……暗器也使得不错啊。” “……没有。”云雁也说不好自己这还算不算暗器,顿了一顿,又出手把手中的盾也抛出去了,这回接得顺手,威力也要大许多,且谁都看得出她正好空出手好双手把刀。 如果铁砖算是暗器,那么盾又要怎么算呢? 这是属于沙场的武艺! 皇帝不必精习武功,却很有眼力。校场中的将士,修习的都是云雁一路的武艺,这是云雁把自己的功夫传了下去,江湖上传闻的那个受了三刀六洞之刑的南宫灵,似乎也沉稳不少,却不失其锐气,苍云军被带的很好。 可是云雁能通兵法谋略,却毕竟还是更长于武力,如今苍云不过几百人之数还好管理,但是等有一日苍云兴盛,人数渐多,云雁是否还能兼顾?苍云需要一个军师,皇帝转头又看了一眼顾惜朝。 顾惜朝是个人才,但是积郁过久,锋芒毕露,能伤人,也易伤己,但是这也是个皇帝一手发掘出来的人。知遇之恩,以死相报,顾惜朝是这样的人,皇帝也很信任他。李寻欢也值得器重,但是这君子一样的人……君子自有君子的用法。 想要让顾惜朝入苍云,自然也不止是基于这么一点考虑,又不是武举出身,哪里有直接把进士丢到军中的。这又有一点考量,便是为了当今丞相傅宗书。 “傅宗书怕与辽国有些首尾,苦无证据而已。”皇帝说到傅宗书也有点头疼,都说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但是毫无理由地杀人是暴君所为,何况傅宗书还是先帝一手提拔上来的,算是两朝元老,如今权被皇帝夺回得差不多了,声誉还是在那里的,又深知韬光养晦。 苍云虽是新成的军队,却是离京城最近的一支,也据说是最精锐的一支,更妙的是正因为组建不久,傅宗书这个快没落的元老没能安插人。如今突然有个顾惜朝加入,傅宗书若能拉拢,肯定是要拉拢的。 顾惜朝自荐去傅宗书手下卧底,而被拉拢过去的人,和主动投靠过去的人,受到的对待肯定是不一样的。只要确定了傅宗书做了什么,勾结辽国是否确有其事,皇帝便要把这个毒瘤直接割除。 哪怕是作为文职进来的,云雁也没有减免顾惜朝训练的想法,幸而顾惜朝是吃过苦的人,比起南宫灵是争气多了,至少刚开始没有拿“万万没想到”来轰炸云雁姑娘的耳朵。 南宫灵:“……” 怪我咯?是丐帮就一定要能吃苦吗? 顾惜朝:“我今日才知道,为什么傅宗书安插不进来暗子了。” 这话说得奇怪,不过立刻就引起了众人的兴趣,连暗自较劲的南宫灵都听住了,向他投去好奇的目光。于是顾惜朝又慢悠悠地开口,“怕是他的人吃不得这个苦头。” “嗯。”云雁头也抬地埋头训兵,竟是一点不惊奇。 待到顾惜朝再看向面前这个世间少有的剽悍女将时,就只听见她略显冷肃地说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能吃了这个苦,去哪里杀不出一个前程?” 可不是,都能日夜勤练不缀,又能舍生忘死,如此这般,如何杀不出一个前程来? 顾惜朝却想笑,他就是因为身为贱籍,才几乎毁尽了前程,“吃苦就能杀出前程?” “现在吃苦,上战场才少流血。”云雁抿紧唇,她也瞧见顾惜朝想要翘起的唇角了——有点略带讥讽,于是她顿了顿,又道:“你也一样。列阵时多语,训练翻倍。” 顾惜朝:“……” 他终于知道为什么旁边一群人都只是投来好奇的目光,就是不!发!一!语!特么的就是不说话! 一般的训练,顾惜朝是觉得挺轻松的,可是翻了一倍之后……他也不是以气力见长的那种高手啊。简直累成狗!然后看向始终不解甲,同样挥刀千次,复又举盾的云雁姑娘,不由叹气——真是条汉子! 发现自己刚收揽的手下每次见面都一副快要过劳死的模样,傅宗书忍不住叹了口气,“你是个文职,她也这般防备于你?” “一视同仁。”顾惜朝苦笑一声,眉头微蹙,补充了一句,“云将军在校场日日练兵。” 傅宗书端起茶杯,又问:“苍云实力如何?” 顾惜朝倒没必要在这个方面瞒他,他做卧底,总要有些真消息透出去,何况这种消息,不在苍云中也可以得到,“不输于百战精兵。” 百战精兵不是可以练出来的,必须要去沙场厮杀过才行,苍云可没有经历过几次战斗,但是在个人武艺方面,学了内功的苍云兵,却又远高于一般将士,更别提那一身精良铠甲了。 苍云实力很强,而带领苍云的是由皇帝一手发掘出的人才,连傅宗书都打探不出苍云女将的身世,他所知道的,全是江湖上的传言。更有甚于,他之前为了韬光养晦,请了一段时间病假,正好错过云雁为数不多的几次出现在朝堂的机会,他连云雁的面都没见过,也不好刻意打听。 江湖上的传言,云雁武功高强,忠于皇帝,唯有一点,相貌上……差强人意。 傅宗书顿了一顿,十分隐晦地暗示了顾惜朝一句,“便是再如何坚韧强壮……硬,她也还是个女人,你……” 真是有点不忍心啊。 傅宗书看看俊秀纤瘦的顾惜朝,再想想五大三粗有胸肌的女将军,头一次觉得顾惜朝是很忠心的,能冒着贞操危机去苍云军中为他卧底,实在太不容易了! 顾惜朝:“……” 丞相脑洞这么大皇帝知道吗? 皇帝以前是不知道的,现在他是知道了,还十分不忿地为云雁姑娘叹了口气,“若傅宗书见过云卿,定然不会说这样的话了,或许会说……正是郎才女貌?日后便有冲冠一怒为蓝颜?” 顾惜朝:“……” 皇帝脑洞也这么大他是知道了,想来当初传出的叶城主被调戏一事……领会精神就好。 云雁板着脸,“皇上说笑了。” 目送还很有兴致的皇帝离去,云雁姑娘沉默地打量了顾惜朝很久,嗯,很久很久,一直盯到顾惜朝终于忍不住后退了一步之后,云雁姑娘就叹了口气,果然,傅宗书这是想离间他们军中的关系吧,她不得不开口为自己解释两句:“你……你且放心。” 即便她觉得自己肯定没有傅宗书说的那样丧心病狂,可耐不住顾惜朝真的后退了一步,这不就是怕自己看上他嘛!心塞! 识大体又体贴的云雁姑娘本着为人解忧的想法,淡淡地开口:“我不会看上你的。” “呵。”顾惜朝的过往经历让他变得过于敏感,听见云雁这样一句话,反应就是云雁看不起他,而他妓女之子的身份,虽然有皇帝出手平了下去,却不知有无泄露。就算他身世清白,怕是这位身为隐世名门之后的女将,也还是会觉得高人一等吧? 顾惜朝轻笑一声,曼声道:“我顾惜朝仰知天文,俯察地理,中晓人和,明阴阳,懂八卦,晓奇门,知遁甲……” “我知道啊。”云雁有点不解,这还需要强调吗?就算顾惜朝再出色,她心上也仅有一人,她皱了一下眉头,“我若不知,如何以你为军师?” 军师,一军之师,参赞军事,谋略无双。云雁肯那么迅速地接受顾惜朝,不单是因为他是皇帝选的人,当然也是为了顾惜朝的真才实学。《七略》一书,道尽兵法百变。 军中为将者,若与军师有所不谐,那军师这职务几乎就是虚设了。云雁可不想瞧见那情景,所以即便不愿提起那还没追到手可能再也无法追到手的情缘,也还是直言解释起来:“我有心悦之人,唯那一人,虽然他不在,但是你不必担心我……嗯,担心我看上你。” 这么个看上啊? 顾惜朝:那我为什么要和她说那么多!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蓝莓兔的地雷~ 来玩无责任小剧场吧,没有花哥也是萌萌哒! 傅宗书:便是再如何坚韧强壮……硬…… 顾惜朝:你是想说强壮吧强壮吧! 傅宗书:=v= 傅宗书:这是我对你的信任!(去了苍云,就由不得你啦,你又没人家壮……) 顾惜朝:呵呵。 再比如说…… 为什么皇帝能一眼发现顾惜朝的才华? 皇帝:看脸吧。【这书生倒是一表人才气宇不凡~么么哒~】 为什么皇帝毫不畏惧叶孤城的剑? 皇帝:看脸吧。【卿本佳人~(ˉ﹃ˉ)】 为什么皇帝对江湖上关于女将军的传言嗤之以鼻? 皇帝:只看脸就好了。【不去想妹子辣么凶残的话,还是可以愉快玩耍的~(☆_☆)】 所以说,要有一双能够发现美的眼睛,要懂得欣赏美~美人~么么哒~ ☆、貌美如花 天啦噜!统领居然有心上人! 这个消息很快就在苍云内部传了开来,但是统领没有把人带回来啊——周深恨不得再去校场上多跑几圈,以后帮统领抢亲的时候也可以跑得快一点嘛,至于为什么是抢亲,当然是因为他们统领辣么霸气,完全想不出统领跟人撒娇的样子呀。 呵呵,到时候他们就会知道什么叫作世上 分节阅读_27 分节阅读_28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28 没有不可能的事!养成是那么容易的吗! 顾惜朝没有散布人家隐私的习惯,只是关注云雁姑娘的人太多了,没错,就是这样。其实就连顾惜朝都觉得有点好奇,云雁身上藏了很多的秘密,最大的秘密就是她的来历了。 几乎没有人什么人能说出云雁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大智大通在世的话怕是也不行,百晓生更是只徒有名号。 再说说头一次在朝会时瞧见了云雁姑娘的傅宗书,谣言误人啊!他怎么也无法把对面的冷美人和传说中的那个“汉子”联系在一起,这样的老狐狸,看人总是从眼睛看起,云雁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眼神看着很简单清透——很好骗的样子——傅宗书当即有些后悔。 顾惜朝是傅宗书招揽的人不错,但是要说信任,傅宗书还是更信任之前就跟着自己的人,尤其是与自己有些血亲的黄金鳞。既然云雁长得又不丑,看着又很好哄,他就应该让自己的心腹去哄这个女将嘛,别说可以把苍云拿到手,就是不行,娶个武力值不低容貌又好的姑娘也不会吃亏啊。 历经两朝,傅宗书的年纪自然已经是不小了,他的女儿傅晚晴怕是也同云雁姑娘一般大,所以他没有用同朝为官的身份来和云雁打交道,他是作为一个关切慈爱的长辈出场的,“唉,云姑娘巾帼不让须眉,只是可想过日后如何?” “死当葬于边关。”真是日后,后得不能再后了,直接就考虑到了死后的事了。云雁说得真是很认真的,哪怕是对着可能是敌人的傅宗书,回答一下这样无关紧要的问题,也不会少块肉啊。 傅宗书哪里是要问她死后葬在哪,要是云雁现在死了他反倒懒得想东想西,然而他也不好直接就说要把自家后辈介绍出来结个亲家啊。 不直接问还想云雁姑娘能领会精神?领会个球哦!云雁和傅宗书说到后面,都只是用嗯哦啊三字就回答了所有问题了。 傅宗书:特么这样的也能当将军! 都出了朝堂了,云雁解下的兵器又重新拿在了手上,云雁姑娘握着刀盾时和没拿武器的时候是完全不一样的,太初社稷沾了太多敌人的血,就但是这武器已经被血气浸染,带着一股凶煞之意了。当将军,拳头大就是个很大的优势,傅宗书只能继续心塞了。 直说就直说吧。傅宗书习惯了和人勾心斗角弯弯绕绕的,这也不代表他不知道要怎么应对云雁这样性格的人,只是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罢了,这会儿他笑得越发和蔼,“舍小家而为大家,实乃大义。只是如今边关无战事,云姑娘也到了年纪,该考虑找个良人成一小家……” 其实比起云姑娘这样的叫法,云将军比较能取悦与云雁,她以自己苍云的身份自豪,尤其是傅宗书叫她云姑娘,何尝不是隐晦地提醒她作为一个女子的弱势?若是朋友闲谈,云雁是不介意别人怎么称呼的,而傅宗书并不是她的朋友,他们的关系仅是同朝为官,既是公事关系,自然应当正式一些。 这位丞相如今想要当红娘了,再回忆一下顾惜朝被挑拨离间的情景,云雁真是想要喷他一脸,于是她也这么做了,当然她还是一脸正直:“匈奴未灭,何以家为!” 特么逗我呢! 傅宗书狐疑地看了云雁姑娘两眼,他一贯表现出来得忠善可靠,皇帝的亲信对他这个态度,是不是发现了什么?还是说这姑娘真的就是这种性子? 正待要再试探,云雁很干脆地堵了他的话,还是对顾惜朝说的那些——她心中已有人。 “不知那样才俊入得云姑娘的眼?”傅宗书叹了口气,顺带补上了之前自己过于热心的漏洞,“我的外甥也是行伍中人,本欲为他寻个志同道合的佳妇,可惜了。” 云雁很努力地想了一下,要怎么形容自己喜欢的那个人呢?她一时想到苏晏塞到她嘴里的糖,一时又想到那句“你还小”,然后是并肩作战时的热血,这些……肯定都不会和傅宗书说,她需要总结一下。 憋了半天,云雁语气里带点不确定,脸色还是一如既往的看不出什么,“貌美如花?” 傅宗书:“……” 云雁迟疑了一下,后面四个字很快蹦了出来,“赚钱养家……” 真是务实啊,傅宗书稍稍盘算了一下黄金鳞的胜算,再想想顾惜朝的品貌,只是赚钱养家那都不是问题,然而貌美如花这一条,黄金鳞妥妥地输了。现在的女孩子,怎么能这么注重外貌呢!要听老人家的话,脸不重要啊! 貌美如花的顾惜朝被傅宗书好生叮嘱了一番,他虽然好奇,但也不八卦嘛,然而傅宗书把一堆的八卦都塞到了他脑子里,还很有些顾虑地要他不要太勤快地去训练——晒黑了那还算不算貌美如花呢? 真是够了! 一个看重的是他的才华,还给他指出了明路,而另一个,看重的是他这张脸和在苍云中的价值,让他去挖人墙角,要忠心于哪个不是很明显的事? 之前苍云军中就知道他们统领有喜欢的人,却不知道是哪个,现在他们仍旧不知道,却有了一个比较明确的目标了嘛,貌美如花……这个当然是必须的,他们统领辣么霸气,每一个成功女人的背后,都要有一个安静的美男子! 打量顾惜朝的人越来越多了,云雁喜欢的不是顾惜朝,可在苍云中能称得上貌美如花的,还真是只有顾惜朝了,多少能让人找个标准出来,南宫灵相貌也好,但是是属于那种俊朗阳光型的,一身麦色肌肤,离如花有点远。 这样的打量讨论都是背后的,却也有人忍不住去直接问云雁姑娘了。毕竟,苍云是一支军队,令行禁止,为将者当冷静自持,真有冲冠一怒为蓝颜的事多不好,南宫灵这么想着,到底是开口发问:“你喜欢……花满楼?” 花家七童虽然双目俱盲,但是真个是君子如玉,花家也是家财万贯。 “……为什么会这么说?”云雁愣了一下,花满楼和苏晏有点像,却又是不一样的,对,很不一样,世上唯有一个苏晏,看着温和,实则刚硬至极的苏晏。她深深地吸了口气,却是笑了笑,“我当时都没有说完啊。” 光是那两个词,的确会让人想到很多别人,省得底下一群人猜来猜去,云雁补充道:“还要能悬壶济世,能上阵杀敌,琴棋书画诗酒花,百药神工甲天下……一世万花。” 世上当真有那样的人?万花又是何处? 南宫灵不知怎么想起了七绝无花,但肯定不是的,无花也做不到那样,无花已经被云雁斩于刀下。又想到无花,南宫灵压下心头涩意,轻声问:“是谁?” “他叫苏晏,海清河晏的晏。”云雁答了这一句,又道:“怕是此生不得再见,不说了。” 她挑起眉梢,凌厉的目光扫过一群竖起耳朵偷听的家伙,真是……以为她没有看见么? “训练翻倍!给我专心点!” “为什么?”南宫灵问的肯定不是训练的事,而是为什么会喜欢,就南宫灵知道的,无花和石观音都是把身边的男女当作玩物棋子,任慈和秋灵素感情很深,但是任慈最开始是出于同情,秋灵素是因为感激,那么素来沉稳清冷的云雁,为什么会用那种语气提起一个人。 云雁也不知道为什么,真的要说起来的话,最初对苏大哥的好印象是建立在……“他给了我一块糖。” 路过的顾惜朝:“……” 傅宗书赶快让人去承包了京城的糖葫芦吧,然后让黄金鳞那个蠢货献殷勤去,他一点都不想当什么祸水蓝颜!去他的貌美如花! 皇帝曾经心塞塞地自嘲说有个一碗白粥就可以拐走的将军,现在他再也不用担心有人用白粥或馒头拐走他的女将军了lt( ̄︶ ̄)gt 因为……呵呵人家早就被一块糖给拐了!一块糖! 这个格调是不是有点低? 不管怎么说,顾惜朝还是继续着他双面卧底的任务,顺便帮着云雁处理一些军中公文。至于黄金鳞,打着来交流练兵经验的名头来了一次,云雁姑娘直接和他切磋了一番武艺,不动刀子,把人拿盾牌照脸拍了出去。 黄金鳞站在苍云军营外简直气得要命,他哪里还有脸待下去,当然,他的脸的确也……点个蜡烛。不过经此一回,他印象更深刻的是云雁个人的武勇,对苍云的评价却也一般,他手下有一队骑兵,名为金戈铁马,在他看来,自己手下的兵要强得多。 苍云有什么功绩?那都是在武林中传出来的,至于苍云和北军的演练,不过是因为云雁武功高,才略占上风,一群挥几次刀就喘气的人,哪比得金戈铁马威势? 周深整个人都要趴在地上了,双倍的训练,他身上负重又换了新的,挥刀千次后他快没了半条命。黄金鳞眼中的轻蔑他可看见了,呸,金戈铁马如何,也不过是个花架子,还好觊觎他们统领?傅宗书欲与统领说亲的事,苍云中已经传遍,即便还不知道傅宗书有不臣之心,单凭这点,就足够苍云上下对傅宗书没有好印象了。 “你在干什么?”云雁拿刀柄敲了敲发愣的周深,冷着脸说道:“训练……” 再翻倍就真的没命了!周深瞪圆了眼睛瞅着自家统领,尽力显现出一点无辜可怜来,像只湿了毛的小狗崽子。 云雁抿着唇,憋着没笑出来,反而提高了嗓音,扬声道:“训练结束,明日休沐,我请你们喝酒!” 劳逸结合,省得憋坏了这群小子们,云雁弯了弯唇,无论如何,看着一手建起来的苍云军,就令她此身有所依,心生欢喜。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飞过沧海的地雷~谢谢十字的地雷~ 没错我今天也来更新了,务必要感谢一下小伙伴的鞭挞,虽然她还是没打醒我的拖延症,但是我今天来更新了!哼唧,觉得自己棒棒哒! 要不再来一发小剧场~ 我是依旧很颜控的明君指南 为什么云雁对皇帝和傅宗书的感观相差辣么大? 皇帝:择偶必须看脸!【只是被糖拐走太掉份!】 傅宗书:务实一点,有钱有权任性!【黄金鳞就很不错啊考虑一下呗~】 云雁:要貌美如花的……【苏晏苏晏苏晏!】 (所以说,价值观就不一样啊!君臣想得,首先要意趣相投嘛~) 总觉得以后皇帝见到拐走他女将军的苏晏时候,想法应该是——又多了一个美人(ˉ﹃ˉ) ☆、酒可解忧 顾惜朝看着只是个俊秀文士,可他有一身好功夫,用得来剑,神哭小斧专破高手罡气,而今日,苍云众人还发现顾惜朝还很能喝酒。 酒是烈酒,哪怕是有点讲究的南宫灵也不得不承认,多日疲惫,唯有烈酒,才最让人觉得舒畅爽快。云雁一掌拍开一坛子酒,先往嘴里灌了一半,然后单手提着酒坛,笑道:“请!” 虽然云雁明言请人喝酒,但是谁都知道,喝酒就罢了,若喝得烂醉如泥,第二日操练时出了茬子,那就别怪她无情。有过一两次教训的,自制力都练了出来,多少知道自己喝多少能不醉,所以几乎没几个敢拎着酒坛和云雁拼,敢拿坛子的,北地出生的周深算一个,还有南宫灵也算一个。 这一回却有些不同,顾惜朝也举起了酒坛,把清冽的酒液直接倾倒在嘴里,微敞的衣襟慢慢被濡湿。要是说之前这些人接受顾惜朝是因为皇上的安排和统领的接纳,以及苍云旗下之誓,那么这一刻他们才觉得和顾惜朝之间的距离被拉近了不少。 顾惜朝有些恃才傲物,虽然展示过神哭小斧的威力,但是更多人记得的是他考中了科举,现在的苍云还没有打什么大仗,军师参赞军事的威力也瞧不出来,难免有人觉得顾惜朝太独——南宫灵不是也武功不差吗,那也没有那么傲气啊,还能一起喝酒呢——现在,不少莽汉子瞧顾惜朝顺眼了不是一点半点。 顾惜朝是吃过苦的人,他不是什么世家子弟,能学到这一身的本事也是他不知耗费了多少心血,然而进了京城,还是差点落到当街卖艺的地步,幸而遇见当今皇帝……云雁现在俸禄不低,请的酒虽是没什么名气的普通烈酒,那也是不错的东西,至少比顾惜朝以前喝过的有点发酸的浊酒要好。 不知什么时候,其他人就都退了去,只剩下顾惜朝和云雁两个人,一人一坛子酒。苍云的强盛,在于苍云上下一心,顾惜朝再好,没有真正融入苍云,那也只会拖后腿,云雁打定了主意要攻破顾惜朝的心结,她又灌了一口酒,“好汉子!” 顾惜朝笑了起来,“会喝酒就是好 分节阅读_28 分节阅读_29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29 汉子?” 果然貌美如花…… 云雁眨了眨眼,也是笑:“他们不就是觉得,会喝酒的才是汉子。” 他们,说的是苍云里的其他人。 “想要说什么,何必绕弯子。”顾惜朝怕是有点醉了,单手支着下颚,显出几分百无聊奈的疏狂来。 很好,云雁姑娘也喜欢直来直往,她貌似不经意地开口:“苍云所属,皆为同袍兄弟,既是兄弟,隔阂太多便也不好。” 思来想去,云雁只是觉得,或许是因为顾惜朝不仅是个武林高手,还是个文人呢?文人看不起小兵,也不是没有的,别人要是说什么由他说去,只是顾惜朝也是苍云一员啊。 “你觉得我看不起他们?”顾惜朝呛了一口酒,咳嗽两声。他是个自负又自卑的人,他的才华让他有足够的资本傲气,而他的身世……那有些尖锐的脾气,正是由此而来。 或许真的喝了太多,又或许打定主意要在苍云军中占据一席之地,顾惜朝趁着酒意,就附到云雁耳边说了一句话,“我原是贱籍……妓生子。” “呵,这有什么看不看得起的?”顾惜朝仰起头,酒坛里却已经没了酒,然后他接过了云雁递过去的半坛酒。 云雁把酒坛递过去,在知晓顾惜朝就是这么个脾气之后,她淡定多了,“哦。” 身为贱籍却改了籍贯,参加科举,这可不算是个小秘密,然而顾惜朝说完之后,居然只得了一个哦,他算是体会了一回傅宗书和云雁说话时的郁闷了。 若是有人因为他的身世看轻他,顾惜朝必然不快,若是因此同情他,他也不愿接受,可像是云雁这样淡定过头像是什么都没有听见的态度,顾惜朝有点……嗯,不知所措? “英雄不问出处。”这样的话谁都会说,可是云雁姑娘说得格外的真诚,她往后靠了靠,倚着栏杆坐下来,“说起来,我还父母不详呢。而且和你身世一样的也不是没有……” 血眼龙王萧沙,此人极端险恶,然而江湖上谁也不能说不知道这个人物,其母苏绿萼就是江南风月圣地弹歌苑的歌妓。 顾惜朝摇摇头,“不像。” 他是机缘巧合得了神哭小斧和武功心法,恐怕是有奇人异士留待后人的,可是哪来那么多奇迹,云雁的功夫明显不是偏门的东西,而是由战阵厮杀中总结而来。 “我记得的时候,我就是一个人乞讨流浪,晕倒在雁门关的时候被人捡到了。那时候……五六岁吧,捡到我的人是个女将军,我跟她从了军。八岁的时候战乱,军队毁了,统领死了,余部隐于深山,十年挣扎求存,再次战乱的时候,我们挺身而出,然后我就失散了。”云雁也不管顾惜朝是不是会猜到点什么,如果她不说,谁会想到她来自大唐。 的确,顾惜朝最多猜测云雁其实不是大庆的人,而是来自什么偏远的小部落罢了。 云雁不是来诉苦的,她是准备当一回知心大姐、贴心好统领的,“然而,我还是建立起了苍云,有过以前的苦难和经历,才让人不至于那么容易被打倒啊。” 那么小的时候,她就知道要拼尽一切活下去,等到大了一点,她跟着燕帅,苦虽苦了一点,却知道了比生命更重要的是什么。只要信念还在,没有什么可以打倒她,没有什么可以打倒苍云! “或许。”顾惜朝轻笑出声,往日的经历已经过去,他如今高中科举,又有君王赏识,再立一大功,也不负多年苦难。至于云雁姑娘说的那些话,他不曾有过云雁那样波折起伏的经历,云雁也不一定能体会到他屡次受挫的感受。 他投过军,也拿着《七略》毛遂自荐过,更铤而走险伪造户籍参加科举,若无运气,他这回的成绩怕也要被除名,当真是走投无路。 云雁也不再劝,情势一切都好,何必强求顾惜朝改变自己的性格呢?只要知道顾惜朝同样忠于君主,并愿与苍云并肩作战,这就足够了,其他的,感情不都是处出来的么? 酒很快就喝得差不多了,云雁是真的能喝,灌酒像是灌水一样,她性子又直爽,有时候冷着脸会显得沉闷一点,但是不得不说,和这样的人交朋友,令人觉得放心。陆小凤被西门吹雪追杀时,云雁说出的话,已经传得大半个江湖都知道了,顾惜朝……当然也知道。 “酒喝完了。”顾惜朝晃了晃酒坛,径自搁下,又是扬眉一笑,有些狭促地打趣道:“能喝酒……你也果然是条真汉子。” 果然和真汉子上都落了重音,明显的是调侃了,云雁却满不在乎,说不准她没听出其中玩味也不一定呢。她眨眨眼,很自然地接受了这个赞誉,把最后一坛酒喝掉了,“比你汉子?” 顾惜朝:“……” 和这样的人交朋友,真的不会有一天被噎出病来么? 或许一起喝酒真的是刷好感的利器,顾惜朝融入苍云的速度快了不少,至少现在周深夸他貌美如花,他……还是很生气。 “周深,训练翻倍!” 去和云雁姑娘聊聊天,有时还是可以起到不小的作用的。 平静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的,傅宗书的年纪已经很大了,他没有很多的时间去布局,他已经着急了。何况,还有一件事,逼得他不得不立刻出手。 李龄得到了他和辽国密谋的信件,要知道,傅宗书做的事,哪怕踏错一步就是万劫不复,他怎么可能不会处处小心,既然李龄发现了这个秘密,他也就干脆地先下手为强了。 就算没有这件事,要引辽人入关,镇守边关的那些将领,也是少一个算一个的好。 朝会上,傅宗书没有说话,他已经做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哪怕势力收缩,也还有着不少的人脉,自然有人领会他的意思,弹劾李龄勾结大辽,有所图谋。 这件事有没有人相信都没关系,大庆和大辽现在是互不侵犯的关系,大辽不敢惹大庆,大庆对耗费人力物力去打下那么偏僻的地方也没有兴趣,但是这么多年,一点小冲突都没有是不可能的。李龄与大辽勾结的事,无论真假,危险性已经够了,谁都不愿想象一个边关大将和大辽勾结会有什么结果。 至于以后,傅宗书握紧手中笏板,有人畏罪自杀是个不错的结果。 皇帝坐在上首,意味深长地看了傅宗书一眼,这种时候,谁先稳不住,谁就输了。不过这位傅丞相,是不是真的嚣张过头了? 并不是说傅宗书是年纪大了脑子都不清楚了,只是有心算无心,这个盘踞在朝堂中的大害也是时候除去了。说起来,这回的事,也算是无心插柳柳成荫了,皇帝本来留的后手是顾惜朝,结果不想傅宗书居然大意到把把柄落在了李龄手上。 也亏了今日那人弹劾李龄,否则……皇帝怎么会知道,傅宗书那么想要置李龄于死地。 作者有话要说:  花哥在最后一个副本前出现,大概是倒数十章左右,我自己也没写过大纲,只是想过结局。如果花哥那么早就出来,说不定一下子就变成妹子和花哥黏黏腻腻去了,总觉得很奇怪。本来定一个男主就只是为了妹子最后的归宿而已,定花哥的原因,还有很大一部分就是因为可以不纠结感情戏,然后很后面才出来。平时我有想法也会写点小剧场什么的……以上~ 另外,谢谢琪琚的地雷~ 好吧好吧,花哥出没的小剧场~ 一言九鼎的鼎 小云雁:苏大哥,你帮我救救小狮子好不好? 苏晏【默默收回银针】:首先,我们需要找一个兽医…… 尚凌风【是我是我!】:首先……然后……好了。 小云雁【抱紧小狮子】:谢谢尚大哥。 苏晏【怒翻兽医术】:呵呵! 小云雁:小狮子又病了qaq 苏晏:我帮你。 小云雁:诶? 小云雁:苏大哥最好了! 苏晏【温柔】:以后都找我就可以了,我永远会帮你,陪你……小狮子很可爱,但可能因为早产的缘故有些体弱。 小云雁【低头】:嗯!永远啊…… 小云雁【戳小狮子】:叫你鼎鼎好不好?一言九鼎的鼎。(苏大哥会永远帮着照顾鼎鼎,永远……) 鼎鼎:…… ——一年后—— 小云雁【语速很快】:苏大哥最好了苏大哥我喜欢你! 苏晏【要冷静!冷静!】:你还小……(长大了就可以直接掉到碗里来吃掉=v=) 小云雁:…… 小云雁:鼎鼎,他骗人,等有他像林大哥一样和人成亲了,就不会永远陪着我了qaq(糖也变成别人的qaq) ——天宝十四年—— 云雁少女【闭上眼】:鼎鼎,是我先失信了,苏大哥没有和别人成亲,然而我可说不得永远了……马革裹尸还…… 云雁少女:安……安庆绪,你这乱臣贼子好大的胆子! (报!云将军追击敌军,遭遇埋伏,现已……) 苏晏【咳血】:鼎鼎的鼎,是一言九鼎的那个鼎…… (没有苏晏,云雁姑娘受伤的时候要找谁呢?没有苏晏,云雁姑娘喝了苦药汤子后谁给她喂糖呢?没有苏晏,小狮子鼎鼎病了谁能帮忙呢?没有苏晏,云雁姑娘被欺负了怎么办?云雁姑娘都已经死了,她只喜欢过苏晏一个人,心里只有苏晏一个人,她给苏晏的是永远——直到生命尽头,可是苏晏可以随她而去履行承诺吗?不可以,大唐还风雨飘摇,苏晏还不能死,他怎么一言九鼎?) 苏晏【苦笑着收敛一套衣冠与云雁的衣裳共葬】:聊胜于无,我总要做点什么才能安心。 ——天宝十五年/大庆昭和五年—— 苏晏【云雁】:你是一言九鼎,我却……失信于人。 鼎鼎有话说:妈蛋两个人都辣么矫情还拿我名字来打情骂俏暗通款曲……诶是不是哪里不对?不过主人起的名字就是好听,最重要的是鼎鼎辣么可爱叫什么名字都好听~萌萌哒~最可恶的是万花的那朵黑花,呵呵,那么小的主人他也下手!笑?引诱了主人还敢笑,玩的什么欲拒还迎?明明听见主人说喜欢人都要轻飘飘地飞起来了,但是……有本事你放话出来有本事你兑现啊!现在跟着主人的只有我鼎鼎大爷,有本事黑花也变成绑定跟宠啊哈哈哈!我被绑定我骄傲! ——n年后—— 【恭喜云雁侠士获得绑定的腰部挂件“貌美如花苏苏苏”】 鼎鼎:qaq绑定……腰部……挂件……我却依然只能抱大腿,事实是辣么的残酷! ☆、如何行动 世事岂能尽如人意? 傅宗书大失分寸的事让皇帝很高兴,但是随即他就发现,自己高兴得有点早。傅宗书太嚣张,嚣张到居然敢直接让人去杀李龄,当然,皇帝派去的人手最后还是救下了这位老将军,然而,李龄在发现傅宗书派去的人之后是心存死志的,他把密信封入逆水寒宝剑中,托付给别人了。 很好,傅宗书没拿到密信,皇帝也没拿到,还差点打草惊蛇了。再怎么是明君,皇帝年纪也还轻,忍了傅宗书那么久已经够心塞了,这回还能忍?再忍下去,说不定傅宗书真能做出点什么事来。 假死的李龄留在了边关没有回京,皇帝派去的人手也都在那里,若是边关中有几个将官被傅宗书收买了,那真是要命。哪怕是几个小兵,都有可能在打仗的时候整出乱子来,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李龄要做的,就是趁水被搅浑的时候揪出和傅宗书有联系的人来。 而逆水寒,逆水寒在一个江湖人手里,一个很有名的江湖人,他很侠义,也很多人赞颂,还有个外号叫九现神龙。但是再侠义也不行,别说皇帝看不起江湖人的话,侠以武犯禁的话就不说了,如果当今皇帝不够宽容的话,哪里来的紫禁之巅决战,还有那些外号里带龙的——首当其冲就是这个九现神龙戚少商——都犯足了忌讳。 皇帝担心的不是戚少商的人品,李龄的眼光他还是信得过的,不过江湖人的行事方法是什么,一旦戚少商知道傅宗书谋叛,闹得江湖上风风雨雨都知道了,那傅宗书说不定就狗急跳墙先出手了。幸而,李龄还是有分寸的,又或者是那时候他没来得及开口,戚少商并不知道逆水寒其中秘密。 傅宗书也得到了这个消息,所以他抢先一步给李龄定了罪,顺带把带走逆水寒的戚少商也定下了勾结叛逆的罪名,而 分节阅读_29 分节阅读_30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30 被派去追杀戚少商的,是苍云,又或者说是苍云里的顾惜朝。 可不就是这只老狐狸打的好算盘,戚少商本身武艺就不差,还是个什么山寨的大当家,傅宗书还舍不得拿手里的隐秘势力去拼,那么武力不差的顾惜朝就入了他的眼。另外,苍云的誓言没有刻意隐瞒,大部分人都是知道的,傅宗书心里想着苍云的那位女将最恨叛国的人,再有顾惜朝误导一下,直接杀了戚少商也是可能的。 云雁当然痛恨叛国之人,然而傅宗书算错了不止一点。首先,皇帝对他有所防备,云雁自然也知道谁才是叛国的那个;再者,顾惜朝就不是忠于他的;最后,叛国之人固然可恨,可谁会知道,曾经的玄甲破阵营就是被陷害被污蔑以至于沦落到……那个地步。李龄镇守边关十三年,整整十三年,傅宗书一系的人说他要勾结辽人谋反,即便是知道李龄未死,云雁都有些物伤其类,感同身受。 所以说,她一直都知道,一位圣明的君主,对一个将军来说意味着什么。 “我便去会一会这戚少商,一路追杀,总能让他往京城跑一跑的。”顾惜朝挑眉一笑,他与傅宗书委以虚蛇,岂不就是为了今日。 云雁愣了一下,有些迟疑地问道:“一路追杀……真的出手?” 这分寸可不好把握,真抓住了人,逆水寒该怎么处理?让傅宗书拿去,还是送到皇帝手里,这总有个过程,傅宗书说不定会发难。江湖人又都讲义气,说为人两肋插刀,总不好都杀了。 顾惜朝的意思就是杀了。分寸他可以把握,可是作戏要作得真,怎能没有一点牺牲。比起惊动傅宗书,引出京城大乱来说,死几个江湖人而已,还可以让这些人先去试探一下傅宗书的底牌,减少日后对峙的损失。 他垂下眼,长而浓密的睫毛落下一片阴影,声音有点暗哑,却带足了嘲讽意味,“我顾惜朝,就是这般毒辣之人。” 比不得苍云云雁的光明磊落,大气豪爽,但是有些事情总是需要人去做的,云雁做不来,他可以。 “还是说,你更愿意看见你的同袍兄弟去死?”如果计划不够周全,苍云肯定要对上傅宗书手上的隐秘势力,到时候会不会死人,这是谁都预料不到的。 “也是你的同袍兄弟。”云雁皱着眉接了这么一句,然后没有任何的犹豫,再次开口道:“每一次上战场,我都当作是最后一次,因为不知道有没有机会活着从战场上走下来。苍云没有怕死的孬种,也从不会推脱属于自己的负担。” 战斗是苍云的使命,如果把所有的东西都让顾惜朝去负担,她还当的哪门子统领,苍云这群人,还说什么要从战争中昭显荣耀?况且拿无辜之人的性命换自己的命,苍云中没有哪个做得出来。 云雁还有一点顾虑,用了长辈的口吻叹气道:“你看,你要走的路还很长,不必背负那样的名声。” 顾惜朝冷笑一声,却不再说嘲讽的话了,他觉得云雁姑娘真是天真得有些可笑……也有些可爱。 沉默半晌,他才发问:“那你要怎么办?” “大辽……王帐。”云雁迟疑片刻,吐出了这四个字,然后越想越觉得可行,“偷袭一次王帐,然后说找到了密信。谋我疆域,总要付出代价。” 就算不全面开战,也要让大辽吃点教训。至于这样攻坚突袭的事,她以前也不是没有做过。一击即走,危险性也不算特别大,如果能弄死一两个辽国大将,那更是赚了,而处理了傅宗书之后,辽人自然知道事发,由于理亏,也不好纠缠,只要把时间差把握好就行了。 出兵的事必须取得皇帝的同意,哪怕云雁并不打算动用多少人手也是一样的,她的计划要光明正大的多,也危险得多,首当其冲的问题就是——苍云是否能做到闯营,且要有人全身而退,否则那就不是什么对大辽的震慑,而是一个笑话。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云雁抿紧唇,当兵打仗吃饷,为国尽忠,这是他们应当做的,虽死亦应无悔,凭什么要别人承担责任,戚少商他们也是大庆的子民。如果只想着逃避,真是白瞎了苍云这个名字,徒使玄甲蒙尘,但是顾惜朝也是出于好心的,正如云雁总是愿意自己多背负一点一样,顾惜朝当着云雁的面,并不避讳地说出自己的想法,岂不也是一种承担和维护? “那便双管齐下罢。”皇帝叹了口气,他倒没想到这么快,顾惜朝和云雁的想法就出现了分歧,但是两个人说的都有道理。他拍板定下了云雁往边关一行的事,又让顾惜朝追杀时注意分寸,只要达到吸引傅宗书目光的目的就好,这样也要容易一点。 何况,皇帝还有一句话没说——要是戚少商像陆小凤那样识时务又聪明就再好不过了,或许可以来个联手。 这个顾惜朝也知道,他心中一暖。他何尝不知一步错,后面的事就无法控制了,杀了个无辜之人,日后他再下手,怕就失了一分怜悯之心。 说起来,不知道是不是真龙天子真的有上天庇护,后面的事情就顺利得让人惊叹了。傅宗书虽有所考量,但也还巴不得云雁走得远一点,让顾惜朝再多笼络一些苍云人手,也省得办事时被发现端倪,至于去看边关防卫什么的,谁都知道以雁门关的雁为名的女将,有着怎样的心愿。 然后就是那个关键人物,九现神龙戚少商了,他也果然是个忠义之人,而且如皇帝所希望的那样,很是愿意配合貌美如花的顾惜朝的任务,当然不是为了顾惜朝的貌美如花而是为了大义!为了大义!大义!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顾惜朝:“……” 他就想知道,周深这么嘴欠怎么还没有被云雁给拍死。 次见面就引为知己,而且要把连云寨大寨主的位置相让,旗亭酒肆,弹琴论剑,还有那一夜烈极了不掺一点水的炮打灯,顾惜朝的手上若沾了这人的血,怕是就洗不干净了。 江湖人有江湖人的义气,而顾惜朝也发现,苍云军中与一些军营不同的,便是那生死不负的义气,义之所向,生死相随。所以连做错过那些事经历了那么多的南宫灵,说起义气二字,都是坚定无比的,同胞兄弟,可以生死相托。连云寨那些寨主的为难,不过是为了戚少商,顾惜朝却并不羡慕,他本就不属于江湖草莽,而是苍云中的一员,也有自己的兄弟。 周深还在一边念念叨叨,他也是闲得无聊了,去辽国大营啊,多刺激的事,统领居然没有带他去!所以他只能抓着顾惜朝唠嗑了,毕竟看着那张脸,也比看着什么冷呼儿之类的要让人舒畅许多,“像,真是像。和陆小凤一样侠义,一样好交友,一样有名气,一个龙一个凤,一样好色。” 好色,那么问题来了,色在哪里? 顾惜朝:→_→ 周深:←_← 周深嘴贱成了习惯,但还是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在的,他迅速地看了一眼顾惜朝如玉的面庞,“不是说你!” 为什么!他的兄弟同袍都这么不靠谱! 顾惜朝压力很大,他需要安静一下,周深嘴贱,林致木头脸,楚河存在感低,南宫灵越来越傻白甜,还有个统领丧心病狂,但是一颗糖就被人拐了!一颗糖! 心好累!连云寨的家伙会不会正常一点?要不他还是就在这当寨主好了。 周深等了半天,顾惜朝还是很安静,于是他忍不住继续了之前的话题,“就连脸都长得差不多。” “你刚才说什么?”顾惜朝猛地一怔。戚少商和陆小凤长相相似,这里面,是不是可以做点什么打算? 反正陆小凤是个热于助人的好心人,没错,就是这样。 作者有话要说:  花哥真的不会太早出现,因为之前写文的时候就没怎么考虑男主的事,所以他出现的话我会觉得写得很不顺……至于还有多久完结,逆水寒副本之后,应该还有三四个副本……大概吧,然后花哥不会最后一章才出来,会和妹子一起过一个副本。然后关于男主还有一个脑洞,先不说了。 谢谢十字和卡布奇诺的苦涩的地雷~ ☆、双管齐下 好心人陆小凤打了个喷嚏,然后斜睨着找上门的云雁姑娘,用力地摇了摇头,“我才不会中你的激将法,找死猴子?你肯定是要找我帮忙的!” 云雁:→_→ 陆小凤到底是什么自信,觉得所有要帮忙的人找的都应该是他。云雁需要的是一个轻功绝顶,而且隐密性够强的人,楚留香虽然被称作盗帅,但是一身郁金花香,又那么高调,所以云雁还是想到了偷王之王司空摘星。 要去辽国大帐走一遭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有人帮忙踩好点就好办多了,说不定司空摘星还可以直接找到可能存在的密信,然后他们就只需要佯攻就可以了。 “上回绣花大盗一事,陆小凤就是这么中了别人的激将法。”花满楼微笑着坐在一边喝茶,顺便给一脸茫然无辜的云雁解释了两句。 但是她真的不是想激将而是要找司空摘星啊,其实陆小凤这种在皇帝面前挂了号的,知道一点情况也是没问题的,花家也有几个是皇帝看重的大臣,找人帮忙总要说清楚情况吧,云雁叹了口气,“司空摘星的轻功要好一点。” 陆小凤也被形容过身无彩凤□□翼,轻功自然不差,云雁自己的轻功也很好,但是术业有专攻,司空摘星的轻功重在一个轻字上,落地无声,云雁那个动静太大。她在幽灵山庄那回,都只敢远远地躲着,靠着鼎鼎追踪。 陆小凤很不开心,怎么可以不是找他呢?如果真的那么多麻烦找上门来,他肯定还是不开心的,然而这并不一样,云雁姑娘是他的朋友,朋友需要帮助,陆小凤是从来不吝惜力气的。 相比起来,司空摘星就很得意了,皇宫他都敢……咳咳,辽国大帐,也没什么嘛。当然,他的表情还是很严肃的,江湖人也是大庆的一份子啊,不愿受到朝堂的拘束,但是同样会想要保护这个国家的安定平和,想要为自己生存的这片土地付出一点什么。 如果辽人入关会发生什么呢?如果两国开战会发生什么呢? 偷王之王肯定不能愉快地和那些富贵人家玩耍了,所以他拍着胸膛保证会迅速地摸清辽人的底细。这对他而言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还要不了偷王之王的命,真正要去拼命的,是云雁带着的将士。 陆小凤盯着司空摘星那笑得贱兮兮的模样,很不快地冷哼了一声,居然真的不是激将法啊。不过,很快云雁就满足了他想要帮忙的意愿,因为云雁姑娘收到了顾惜朝的飞鸽传书,里面说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反正陆小凤也被追杀惯了不是,连西门吹雪的剑都躲过去了呢,那么,分担一下戚少商的压力也不是不可以的啊。戚少商和陆小凤长得差不多,云雁得到的就是这个消息,也很坦然地把信纸递给陆小凤看了。 “……包在我身上。”陆小凤和皇帝关系也不算差嘛,何况又是云雁姑娘的拜托,所以也不作推辞,只是追杀而已……又是追杀qaq 他被西门追杀之后,很快又被薛笑人的杀手组织追杀了,现在又是追杀,“事了之后,小云雁你一定要请我喝酒!” 云雁点点头,应得也爽快,“请你。” 既然这么愉快地决定了,就该商量一下陆小凤怎么搀和进去了。追杀一个戚少商估计就麻烦不小,再加上一个假的戚少商四处乱窜,傅宗书不知要头疼到什么地步,反倒是顾惜朝只需要盯着一边就行了。危险是肯定有一点的,但是,陆小凤毕竟是陆小凤,这样一个□□烦总是不那么容易死的。 “我先去找你那新任军师好了。”陆小凤也听闻了苍云军中新来一位军师的事,这回负责追杀戚少商的人便是这位军师。 云雁感激地笑了笑,却道:“不急,你的胡子……” 戚少商和陆小凤长得很像,可他的脸比陆小凤要圆一点,也没有那么有特色的胡子。脸不圆那可能是被追杀得太苦瘦了,但是胡子的话,再怎么不刮胡子,也不会长成那么有个性的样子吧。 每次倒霉的都是他的胡子!陆小凤上回能为请西门吹雪出手,任西门吹雪去了他两撇小胡子,这次也可以为了正事把胡子给刮了,然而终究心里郁闷就是了。 说起来,知己知彼,百战百胜,陆小凤也不忘打听一下顾惜朝的武功如何,在从云雁姑娘那里得知顾惜朝擅使暗器,剑法也不错的时候,陆小凤松了口气。灵犀一指是陆小凤的拿手功夫,是以他最不怕的就是暗器,也能夹住很多人的剑,顾惜朝的剑法总不会 分节阅读_30 分节阅读_31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31 有西门吹雪快吧。 他是很自信的,直到……他差点挨了一斧。 为什么打扮得和书生一样的顾惜朝,擅使的暗器是斧头! 刮了胡子,又不披着他那大红披风的陆小凤,自然没有之前那么容易被人认出来,又有顾惜朝在一旁盘算,竟是很轻易地就把傅宗书的人带到沟里去了,一时分不出哪一路才是戚少商逃亡的路线。 傅宗书是不会去管具体的追杀事宜的,跟着监督顾惜朝的是他的心腹黄金鳞,就是上回被云雁姑娘拍了一脸的那个,可以说,因为那件事,黄金鳞素来是看顾惜朝不顺眼的,总是时不时想使个坏。之前顾惜朝在次在连云寨向戚少商发难之时,走了戚少商,黄金鳞就差点令人杖责顾惜朝。只是顾惜朝可不是黄金鳞的手下,苍云军的军师,哪里轮得到黄金鳞来动? 金戈铁马和苍云差点起了冲突,黄金鳞与顾惜朝的关系就更僵硬了,待到得知沼泽地里跑出两个戚少商之后,黄金鳞就向傅宗书表示要分兵而行了。 顾惜朝看着是和傅宗书一路的,然而傅宗书可不会真的多信任一个才投靠不久的人,他发信给黄金鳞,却是说仍要两人一路,剩下的他自有安排。傅宗书是个想要谋朝篡位的人,怎么可能没有一点势力,九幽神君就是他最大的底牌,而九幽神君手下的弟子,也可为他所用。 或许最早的时候,顾惜朝是把陆小凤当作□□来用的,但是很快,顾惜朝就发现——难怪那么多人有了麻烦都爱找陆小凤呢,实在是,陆小凤在,效率不知高了多少,就连随意找个落脚地,都能发现傅宗书手下的踪迹,然后……开封鱼池子? 朱停有一双妙手,世间的东西,只有想不到的,没有他做不到的,而朱停也是陆小凤的朋友,伪造一把逆水寒,难道是难事?陆小凤恢复了自己的身份,拎着真正的逆水寒就去了京城,若不是省得多生事端,他还想过让朱停做个十七八把的逆水寒,让傅宗书追查去呢。 开封的鱼池子大牢,谁会想到,在那里的地下,藏着一个极其诡异的武林高手呢?令顾惜朝觉得棘手的不仅仅是那武功高绝的九幽神君,还有九幽神君用药控制的那些傀儡,可以想象,如有一日,九幽神君将这法子用到朝中大臣,甚至君王身上,傅宗书的筹划就可不费吹灰之力地实现。 九幽神君的那些傀儡,俱是因药控制显得痴痴呆呆,有如行尸走肉一般,丧失了神智,倒是与大唐时天一教炼制的毒尸有些许相似之处,云雁即便是远在雁门关,都听说过天一教所炼尸傀造成了哪般惨案。 各人都有各人的事要做,即便云雁知道了九幽神君这个人,她也不可能回兵援助,此时她正拿着司空摘星探得的布防图,紧密筹备起了夜晚的进攻事宜。 不是雁门,但也是十分古朴的边关,云雁甚至可以看到城墙上还有洗不去的血渍,凝成暗黑的颜色,远远望过去是一片辽阔,而再往远处,就是大辽的营地。她觉得自己的血在沸腾,于是慢慢垂眸,这一腔热血,只尽数付与这大好河山! “战争带来的,不仅有荣耀,还有死亡。”云雁慢慢扫视过自己麾下的兵士,她眼里含着坚冰,一字一顿道,“你们怕不怕?” 战争怎么可能不死人,如今站在这里的同袍,明日可能就有一些再也见不着了。云雁不是要打击自己的士气,而是此夜一战,但凡有一人后退,都可能造成十分不好的后果,而若有一人被擒,则更是要生出许多事端。 怕死就不入苍云! 玄甲军甲胄精良,花了大价钱打造兵戈,正是因为他们每战必先,是充当先锋的存在,所以披上玄甲的人,总不能辜负了这一身铁甲。云雁一一逼视过去,却无一人胆怯,她终于笑了一笑,“死是很可怕,但是你们记住,我是你们的统领,我会永远冲在最前方,你们的身边是同袍兄弟,可以生死相托!” “生死相托!”重拳擂在胸甲上,碰撞间发出金铁之声,而众多将士低吼出的这四个字,更胜金石,说的是铁骨铮铮。 军心可用!将乃兵之胆,帅乃军之魂,云雁还记得燕帅举起轻眉刀的模样,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掩下手的轻微颤抖,苍云啊苍云,多少年的劫难,多少年的风霜,多少年的蒙尘…… 而如今,大唐已过去了几近千百年,很多东西已经化作了尘土。 却如今,铁甲依旧在!苍云,依旧在! ☆、夜袭辽营 云雁有没有想过,有朝一日她还可以领着苍云冲锋袭营呢?她没有时间再去感慨太多,天边无星无月,四周一片寂静,云雁领着人,直奔大辽营帐而去。 之前辽国和大庆驻守的兵士也有过些小规模冲突,算是不胜不败之局,然而镇守的李龄失去踪迹,辽人不免欣喜异常,放松了警惕。再者,辽国大将和傅宗书有所勾结,以为正好趁着大庆内乱之时,可以狠狠占上一把便宜,便对边关守将更加轻视了。 玄色衣甲的将士被云雁带领着,绕过巡逻的辽人,一路杀进辽国营帐,居然没有受到太多的阻碍。既然没有打算获取全功,只是要制造混乱,云雁进了辽营便以放火为主,又砍了辽人的马厩,扑天的火惊了马,纷纷冲撞进尚且完好的营帐中,这才惹出好大动静来。 辽人炸营了。 苍云的功夫,到底是战场上的东西,陌刀挥动起来,总有人被劈作两截,而身上坚甲,也让辽人的刀兵奈何不得。又或者说,哪怕是负了伤,苍云也没有会想要逃避的人,他们或是被同袍救下,或是直接选了和辽人同归于尽,惨烈至斯。 月黑风高,本该是深夜难以视物,然而风助火势,辽人便瞧见火光映衬下一队黑甲骑士,有如修罗恶鬼一般,凡所过处,必是一地残肢死尸。打头的是个女将,脸上带着半面修罗恶鬼的银面具,另半边脸上却被溅上了不少血液,温热热地顺着脸颊往下淌,她手中陌刀还在不断收割辽人的性命,便是有隔得较远的,只看了她一眼,也不知被什么狠命砸了一下,登时倒在地上起不来了。 这回辽军之中更乱了,本就睡得混沌,瞧见这种场景,竟是一下子愣住,而后哭爹喊娘地要往外面跑。 “几千人啊,岂止十倍于敌?你们居然惊惶成这样!”辽军的大将也是气得狠了,双目赤红地看着乱哄哄的军营,哪怕是袭营,也不该造成如此后果,不知那大庆,如何来了这么一支不要命的兵。 他方披挂上马,大声呼喝着要稳住局面,就听得身旁副将惊惧不已的声音,“将军小心!” 迎面三支利箭,却是跟在女将身后的一个男子,趁着骑在马上冲锋之时,还以牙咬弦,把箭连珠似的射过来。副将帮着挡了一支,那辽国将军自己勉力也躲了两支,在危机之时还能做出这般反应,显然功夫也是不差。 云雁在林致射箭之时就知道那营帐前站的是什么人了,岂不是得来全不费工夫,当即用盾一挡,拍飞了还敢阻她前路的人,就连麟驹都知道撩起蹄子踹飞几个障碍物,“挡我者死!” 阵阵应和之声从身后传来,“刀山敢前,火海不退!挡我者死!” 辽军营帐中火势稍退,但还是让人看着惊心,再加上苍云的呼喝之声,更是显出几分肃杀之气来。云雁长刀荡开几把架上来的武器,反手却从包裹里又拿了块铁砖,对着骑上了马的辽将就冷笑道:“给我下来!” 还不知发生了什么呢,那辽将被铁砖猛地击中面门,后脑也挨了一下,哪怕又带着铁盔,这时也昏昏沉沉栽下马来。云雁不再说话,却用行动表明了自己的刀锋所指,马踏敌营,便在今夜! 所以麟驹狠狠践踏了一遍敌军主营,踩完就跑,云雁也不逞强,等到辽人反应过来,任她再怎么武艺高强,肯定是要被留在这里了,便是侥幸逃了,苍云弟兄也该损失大了,还是见好就收的好。 以云雁为首,苍云众人便是列锥阵再次冲杀而出,待到立于丘陵之上,俯瞰辽营火光,竟是沉默良久,才迸发出一阵大笑,终是不负连日打熬训练,终是不负苍云之名。 墨色的苍云旗立在辽军大营之前,被风吹得猎猎作响,辽人出营见旗,居然一时不敢妄动,经此一役,苍云之名,当传扬于天下。不是云雁个人的勇名,而是苍云,苍云二字永远当冠于云雁姓名之前。 打仗总是要死人的,就是几千头猪等着宰杀,冲撞之下都可能伤人,何况是素来剽悍的辽人,即便云雁领人撤退及时,也不可能一人不损。早在幽灵山庄一战之时,南宫灵就知道,死人很正常,有人拼死相护很正常,然而……如何能习惯? 幽幽芦管之声在边关响起,云雁垂眸抚过深棕色的菁竹芦管,征歌吹过几遍,却总有同袍无法归家了,幸而,那些同袍的尸身不曾失落于辽营,她好歹还能让他们落叶归根,魂归故里。 “你觉得,半面假面是不是不太够?”云雁冷不丁冒出这句话的时候,把南宫灵吓了一跳,但是她问得很认真,学着燕帅带上修罗面,但是昨夜血还是溅了一脸,有些流到嘴里,咸腥发涩,让人不舒服极了。 南宫灵:“……” 为什么话题会转得辣么快!他沉默了一下,木楞楞地转身走了,因为他居然不知道应该说点什么,但是那种压抑的气氛,确实是被打破了。 想要同袍的兄弟活下来的更多一点,就要加倍的辛苦,这是负担,也是支撑她走下去的东西。夜战了一场,但是苍云还不可以休息,趁着战报还未到达京城,他们要先赶回去布局,然后等顾惜朝那边抵达京师,再给乱了阵脚的傅宗书致命一击。 傅宗书通辽的书信已经到了皇帝手上,陆小凤做起事来还是很靠谱的,而云雁特意驯养的信鸽也传来了消息,现在其实皇帝已经可以直接摔出证据抓捕傅宗书了,只是为了等候顾惜朝揭开傅宗书底牌,才把消息压了一下而已,如今,事情已经全部掌握在了皇帝手中。 在接到辽国的责问之后,傅宗书也大惊失色,他没想到云雁姑娘会有那么大的胆子,带着那么点人就敢闯营,更没想到辽人那么没用,就这么被闯成功了,虽然辽人说书信早就毁了,但是心眼总是多一个的傅宗书哪里相信,然而派人去拦苍云?开什么玩笑,辽军都没能拦住! 所以,只能靠九幽神君了,哦,还有一个苍云军中的顾惜朝,顾惜朝拖住苍云,再有九幽相助,当是无妨。 这其中当然有许多变数,但是人总是趋利避害,傅宗书压根不敢想,如果出了点问题要怎么办,他只好选择相信顾惜朝,否则事败之后,他必然只有死一个下场。 就是在云雁带人冲营的那时候,顾惜朝也和傅宗书仰仗的另一个助力——九幽神君对上了。都知道了傅宗书的底牌还不去折腾一下,那是顾惜朝的作风吗?反正傅宗书肯定是没打算让他知道九幽神君的事,他那算是自救,谁让九幽神君想拿他炼药人呢? 一定要杀了九幽神君! 如果说之前还只是本着为傅宗书添堵的心思去谋划的,现在,顾惜朝只有一个念头——弄死九幽神君!无论云雁同他说了多少次,苍云中都是可以生死相托的兄弟,他也是苍云中一员,但是顾惜朝自己才知道,他相信了多少。 想要去相信,但是有时候还是会想要嘲讽一下那样单纯天真的想法吧。然而,有人为他死了,没错,为了他这样一个人……死了。连话都没有说过几句,但是挡在他前面,被九幽神君给杀了,顾惜朝握紧了拳,真是很好,很好,他若不把九幽挫骨扬灰,就不是玉面修罗顾惜朝! 一路追杀,虽然顾惜朝是有留手的,也暗中保下了不少人的性命,但是其他人肯定是不知道的,所以玉面修罗这个名头便被安在了他头上,只是他却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好就是了。这回跟来的苍云并不算多,只是周深带了先锋营五十人跟着,大部分的人是和云雁在一起,而在鱼池子这个魔窟战死的有十人,顾惜朝留在外面的二十五人,剩下的十五人,包括周深在内,都被九幽神君拿药和魔功控制住了,所以再怎么想要杀死九幽神君,顾惜朝也还有着顾虑。 聒噪的周深不说话了,走过顾惜朝身边的时候也好像没有看见一般,一点都不嘴贱了,对九幽神君的吩咐真是一个指令一个动作,完成得可好了,顾惜朝却巴不得他还像以前那样蠢,做事的时候还要唠叨几句。然后在看不见的角落里,周深却猛地停住,眼中神光一闪,硬是拽了一下顾惜朝的衣袖,等顾惜朝反应过来再看过去,他又是木头一样。 苍云内功有一路传自少林昙宗大师,正气凛然,可惜周深修习不久 分节阅读_31 分节阅读_32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32 ,还无法自行化解药力,或者再给他一段时间他可以做到,可时间却实在不够。顾惜朝在心里叹了口气,推了一把装傻的戚少商——比起周深勉强在与药力抗争来,体内有铁手混元一气功内力的戚少商是真的没有被控制——九幽神君的功夫很高,他必须和戚少商联手,顾不上什么暴露了,到时候把知情人都宰了就是。 直到现在,顾惜朝才觉得,他明白了为什么有人愿意为戚少商死,也直到现在他才想明白若他是真的追杀,最后戚少商这个知己和他必然是死生相搏之局。因为他现在,也无法忍受任何人动他的兄弟,亵渎苍云的灵魂! ☆、逆水寒终 顾惜朝不仅仅会用神哭小斧,他的剑术也不错,悟性更是上佳,在拿到戚少商给他的剑谱时,居然只过了一遍就牢记于心。这剑法与戚少商的武功是一路的,双剑合璧使起来威力更大,至于相互间的配合,他们毕竟是知己不是吗? 九幽神君再可怕,他也还是个人,是人就有弱点,就可以被杀死。顾惜朝单手持剑,依稀竟想起旗亭那一夜,与人弹琴论剑的时候,不必看戚少商,顾惜朝也知道这人同样在回忆初遇之时,于是微微阖了眼,将心思全然沉入剑法之中,成败在此一举。 金铁相交的声音,袍袖带风的声音,恍惚间的琴声长啸,顾惜朝最后听见的是利刃入肉的声音,九幽神君死了,死在他的剑下。睁开眼睛,在九幽的尸身上擦拭利刃,顾惜朝忍不住看向戚少商,两人相视一笑,像是旗亭那一夜一样,“好剑法。” 这多少有点自夸的意味在,戚少商也笑了起来,他不像顾惜朝笑得那么文雅,而是直接仰起头哈哈大笑。这当然值得笑,他们杀死了这个大敌,而且在九幽那么猛烈的攻势下还都毫发无损……等等,毫发无损? 怎么也不可能毫发无损啊,剑法再怎么厉害,他们配合得再怎么好,也不可能一点伤都不受就拿下九幽老怪,那么问题来了,难道他们是真·如有神助? 顾惜朝的目光在周围转了一圈,终于落在地上一堆盾牌和旁边木着脸和人打手势的周深身上——真是,虽然加入苍云没多久,顾惜朝还是懂得苍云暗语的,以为谁都和周深一样蠢?身上还流着血都不记得擦! 好不容易才没有语带嘲讽地骂出来,他意味不明地笑了,“呵呵。” “……不关我的事啊。”周深猛地跳起来,往后退了两步,“要不你们继续?” 继续什么继续!顾惜朝就想拽着周深往墙上拍,还有另外几个跟着胡闹的,“你们什么时候好的?” 明明控制住了药力,结果没有一个人记得告诉他一句! 站在周深后面装木头的李二咧着嘴笑了笑,“军师,不瞒你,就是你们出剑的时候,就突破了,然后就好了,俺们就帮你挡了两下。然后周老大要我们别出声。” 顾惜朝:→_→ 很好果然又是周深! “没法子啊,打扰人家双剑合璧奋力拼搏生死一线险死还生打情骂俏是要被驴踢的。”周深耸耸肩,嘴皮子倒是利索得很。 顾惜朝又想呵呵,但是这个时候呵呵也表示不出他的愤怒了,就算之前周深救了他几次也没有用,他一字一顿地重复,“打情骂俏?” 卡在中间又说得快他就听不清了?打情骂俏什么鬼! 周深从善如流地改口,他也知道自己这词用得不怎么贴切,“嗯,不是打情骂俏,你们两大男人怎么能打情骂俏呢,就是眉来眼去而已。” 这下连戚少商都反应过来,愣在原地耳朵一下子烧起来,他也想捂住周深的嘴了,“那是因为要一起使剑!” 完了,顾惜朝觉得他的清白全都没了,有嘴都说不清了。 果然,他立刻听见周深那极有辨识性的声音,简直不能更幸灾乐祸,“看吧看吧,他都承认了!” 聪明人各有各的聪明,比如说他lt( ̄︶ ̄)gt,但是蠢的人都是一样蠢,说话不过脑子,比如周深,比如戚少商! “李二,你来说。”虽然李二也蠢,但是这个比较老实,顾惜朝觉得,还是让旁观者来说说事实比较好,知己和蓝颜知己差很多!很多很多! 都说人如其名啊,你看云雁姑娘叫云雁,她对雁门关执念多深;你看戚少商叫少商,他多缺少智商;你看顾惜朝叫惜朝……还是把话题扯回来吧,李二的确是头脑简单又老实,但是他还二啊,二货的那个二。 于是二货就很老实地说了,“诶军师你用剑法的时候有点娘哈哈哈……” 有点娘! 顾惜朝的脑子都要被这三个字刷屏了。他手里拿着的是息红泪的剑,练的是戚少商给息红泪的剑法,顾惜朝阴森森的目光立刻转向了戚少商,然后他看见了戚少商一脸庆幸的样子——还真是呵呵了。 能不庆幸吗?戚少商想起息红泪练剑时的样子,再往自己身上一代入,觉得有点不能看,不过顾惜朝身量纤细又十分俊秀,倒是不妨事,应该看起来还是不错的。他嘿嘿一笑,在火光下露出一口大白牙,还有颊边的小酒窝,“惜朝你比较聪明有悟性啊。” 只看一遍就能把整个剑法套路烂熟于心的,除了顾惜朝,还有哪个做得到?是戚少商写的那本剑谱,可他毕竟不怎么习练那一路的剑法,而且既然是对上那样的大敌,自然一点不可松懈,戚少商还是用惯用的剑法比较好。 卧槽原来还可以这样!夸两句就可以了顾军师你脸皮太薄了!周深可不去考虑戚少商话语里的缘由,只管跟着夸顾惜朝,简直一点下限都不要了,什么军师棒棒哒,军师最厉害了,军师你就算是个妹子也帅帅哒! 如果周深是个妹子,说不定顾惜朝就心软了——开什么玩笑,就为了最后一句话,顾惜朝丢神哭小斧出去也不过分,他毫不怀疑再让周深说下去,就会变成——军师你就算是个汉子也美美哒! 苍云也并不是每个人都能靠着自己的内功突破药性的控制,戚少商抿抿唇,他很识时务地跑到旁边去帮着其他人解毒了。反正一时半会顾惜朝不会想到是自己让他练息红泪的剑法的事了,眉来眼去的话茬也变成了顾军师到底是个帅妹子还是美汉子的争执,请务必容许他给周深点支蜡烛。 “九幽老怪也没有给自己留后路,惜朝你也不担心?”戚少商突然想起他们弄塌了地牢,如今却是被困在这里了。 顾惜朝略微扬起下巴,笑容中几乎消尽了往日积郁之色,“外面还有我二十多个兄弟。” 苍云不会丢下自己的兄弟,顾惜朝言语中带着骄傲,还有些炫耀。之前他的计划只和戚少商说了,还有那些被救下假死的知道些许真相,其他人都把顾惜朝当作十恶不赦之徒,日夜咒骂,如今顾惜朝真是懒得理他们,“大当家的,你那红颜何时来救你?” 几乎是话音才落,外面掘土的声音就隐隐传来了,待到众人得见天光,果然是剩下的苍云将士以盾掘土,以刀削石挖出了个开口来。玄铁本就稀罕,再有云雁提供的冶炼图纸,玄甲苍云所拥有的武器装备,真个可以说是甲坚兵利了。 傅宗书几乎到死都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输,他抢回了逆水寒,辽人也说没有留下证据,一个李龄也应当是死无对证,就算活着也只是一面之辞,皇帝怎么敢动他!也不怕诸臣寒了心?他可是两朝元老。 “逆水寒是假的,李龄也还活着。”皇帝只觉得可笑,傅宗书在没有动作之前是他的阻碍,一旦行动,便只有被一网打尽的结果。 傅宗书一头灰白的头发都散乱不堪,整个人像是老了十岁,可他还是不甘,“李龄是叛徒,他才是与辽人勾结的!书信也是他伪造的!” 不管皇帝信不信,但是傅宗书早就让人定了李龄的罪,皇帝再来治他,未免让人觉得忌惮功臣还欲盖弥彰,心性凉薄。 云雁带人立于两侧拱卫君主,听闻此言,却是冷笑一声,“谁说……书信是李龄拿来的,分明是我苍云带人从辽营中抢出的。” “李龄将军遭受奸臣毒手被关在开封鱼池子,幸得戚少商误闯那地方,救出了老将军并许多高手,杀死九幽神君,当是大功。”顾惜朝这时候可不需要装模作样去讨好傅宗书了,他从门外走进来,也算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嘴角都不自觉地往上翘。 可是李龄明明一直藏在边关!傅宗书想这样说,却也没有用了,成王败寇,何况他本就是先动了歪心思的那个。云雁的确攻打了辽军营帐,书信也的确是傅宗书笔迹,九幽神君的尸身无法作假,众多被害的高手可以作证,傅宗书还能诡辩到哪里去?就算判傅宗书立刻斩首,也是皇帝的仁慈了。 皇帝是个宽容仁慈的皇帝,傅宗书明显清楚这一点,只要自己死了,晚晴一个姑娘又掀不起什么大浪,是不是可以寄望于皇帝放过晚晴呢?再者,傅宗书真是恨透了顾惜朝,这时候也不忘给他添堵,得了苍云女将青睐很得意?那也是个吃软饭的!另一方面,他也很相信女儿的魅力。 傅宗书沉下心,“罪臣一死不足以偿罪,只是小女什么都不知道,且和顾将军也是……还望皇上饶她一命,使有情人终成眷属。” “你可以放心。铁手退出神捕司,只为保你女儿。”皇帝叹了口气,他对铁手和傅晚晴的纠葛早有耳闻,本以为傅宗书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却还要硬扯上一个顾惜朝,真是让人不知道说什么好。 千万不要小瞧一个爱八卦的皇帝,皇帝不仅知道铁手和傅晚晴两情相许,还知道他们被棒打鸳鸯过,知道铁手是一个多么英勇深情的汉子,傅晚晴是一个多么善良苦情的妹子,说书都听了好多遍了…… 傅宗书死了,残余势力被抹净,不可一世的黄金鳞成了死鱼,顾惜朝身上恶名都变成了忍辱负重机智如我,顾惜朝本来应该很开心的,可是他一点都不开心! 云雁姑娘当了甩手掌柜把军中文书都丢给他了,顺便丢过来的还有蠢萌的周深,美其名曰让不长脑子的好好学习深造……顾惜朝觉得分分钟都想抡神哭小斧。还有戚少商顶了铁手的位置入神捕司,离苍云营地也不远,总喜欢带酒来找人,然后他分分钟被云雁姑娘逮住训练翻倍好嘛!还能不能愉快地做知己了! 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云雁姑娘…… 云雁:“最近小顾你汉子很多啊。” 顾惜朝:“呵呵哒。” 分分钟想要杀死顶头上司! 作者有话要说:  逆水寒之后,嗯,准备遛探花…… 对了这三章应该是不够万字的,我决定补个小番外,无责任番外…… 那一夜弹琴舞剑 旗亭酒肆,顾惜朝和戚少商弹琴论剑,何等逍遥。 苏晏:听起来让人有点羡慕…… 云雁:我也可以! 苏晏【微笑摸头】:不必勉强自己。 云雁【认真】:我可以。 苏晏【纵容笑】:好吧。 ——琴曲起—— ——嗯,秧歌也扭起来吧—— 苏晏【手一抖】:…… ——画风是不是不太对?我们重来一遍—— ——琴曲起—— 云雁:盾甲盘旋如雁舞,横扫千军列阵前! 周深:qaq统领我不是故意偷看的,但是你诗念得再好这也是盾舞!打在身上好疼哒! 苏晏【上个春泥然后纵容笑】:这样也很好,不必勉强自己。 ☆、压力略大 什么是汉子? 反正云雁姑娘就觉得顾惜朝以前有话都憋在心里不说出来,就很不够汉子,现在看看那嘲讽脸,简直分分钟要拍死周深……嗯,汉子多了。 至于顾惜朝是不是也想给她一斧头,云雁姑娘只想说——有种来战! 最多不打脸咯。 傅宗书轰然倒台,却也牵连了一批的故旧门生,皇帝不免就忙碌起来,幸而当初他选出的人才,也就分了一个给苍云军中,而李寻欢却还在京师为官。李寻欢是个君子,还是个通透豁达的君子,这样的人放在吏部,皇帝倒不担心他会有私心或是力有不逮。 至于这次事件中的有功之臣,当然是要赏的,顺便,皇帝还很想见一见和陆小凤长得很像的戚少商。 陆小凤明明查探起案子来十分迅速,又很有好奇心,可他这样 分节阅读_32 分节阅读_33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33 的浪子是不愿被束缚的,他可以帮朝廷查案,却不会愿意入六扇门或神捕司,而戚少商不一样,他比陆小凤容易安定,当初能在连云寨安下心来,现在怎么不能留在神捕司? 说起来,陆小凤现在又在哪里呢?他在京城最大的酒馆里,吃着最好的菜,喝最好的酒,反正花满楼有钱。没错,虽然只是作为一路疑兵,顾惜朝也没有费大力气追杀他,但是被追杀的滋味实在不好,陆小凤喝了一口酒,心满意足地舒了口气,“花满楼,你一定不会想到,世间有如此相像的两个人,我看到戚少商的时候,几乎以为自己多了个兄弟。” “可惜我看不见,不然一定要瞧瞧你们是不是真的一模一样。”花满楼脸带笑意,他从来不把自己的目盲当作心病,作为一个瞎子,他活得比很多健全的人都好得多。 陆小凤显然习惯了花满楼这样乐观的态度,哈哈一笑又提起让他吃了个小亏的顾惜朝来,“小云雁也是,说顾惜朝擅使暗器,我对上他时,他一个斧头就劈了过来,真是……啧啧。” “神哭小斧,如何不是暗器?倒是统领那……”顾惜朝推门而入,而和他同来的还有云雁姑娘以及小狮子鼎鼎,也就是鼎鼎的鼻子,才能那么快地找到陆小凤在哪个房间。 神哭小斧不算暗器?那云雁姑娘的板砖算什么?领会到顾惜朝的意思,云雁姑娘也不介意让陆小凤看一看自己的新武器,这东西在辽营还立了大功,把一个辽将打成了白痴呢,她很好心地询问了一下,“陆小凤,你要不要试着夹一下?” 陆小凤:“……” 他感受到了世界的恶意,拿手指去夹砖头?还是一个武林高手丢过来的砖头? 所幸,云雁姑娘来也不是为了特意噎陆小凤两句的,她是来履行承诺,请陆小凤喝酒的,不过在这之前,她还有一个疑问:“你的胡子,怎么这么快长出来了?” 能不能好好做朋友了! 当然是靠楚留香的帮助了,或者说是靠楚留香的红颜知己苏蓉蓉,苏蓉蓉有一手精妙的易容本事,弄条假胡子岂不容易。要说司空摘星也有这个能力,然而陆小凤会把自己送上门去让人笑话? 想到楚留香的红颜知己,陆小凤又有些怏怏,人比人真是气死人,楚留香的船上有三个美人,而有哪个红颜愿意等陆小凤安分下来呢?尤其还是三个,楚留香怎么还没有后院起火? 说完性情和陆小凤很像的楚留香,再说说那个和陆小凤长得很像的戚少商,戚少商的红颜等了他多少年,当然最后嫁给别人了……陆小凤最郁闷的就是一路追杀之时,顾惜朝和戚少商都喜欢把知己之情拿出来说事,这个说我就在这儿等着你来杀啊,那个又说旗亭相识人,呵呵哒,好像他没有知己一样,花满楼君子如玉,比起狠辣还用斧头的顾惜朝好多了!陆小凤现在想炫耀回去! 但是戚少商不在。 戚少商喝完息红泪的喜酒之后,人就有些怏怏的。但是他也不好找顾惜朝喝酒,一来苍云军令很严,二来就算知道了顾惜朝的真正作为,息红泪和顾惜朝的梁子也结下了,女人记仇,顾惜朝更不会对一直骂自己的人有好印象,去顾惜朝面前谈息红泪,戚少商还没有那么不识趣。 戚少商找到了另一个酒友。李寻欢被皇帝放在吏部,虽然本事够了,但好歹要熬两年资历熟悉一下工作,所以虽然被重用却也没到显赫到令人弹劾的地步,他手头工作不算很多,闲暇时也爱喝点小酒。 说起脾气好来,李寻欢是真的脾气好,戚少商借酒消愁,也只有李寻欢那么好的脾气,愿意听戚少商酒醉后的牢骚了。 许是听多了戚少商说的那些事,李寻欢也不免想起家中的表妹来,表妹自幼寄居于他家中,两人也算是青梅竹马,前两年李寻欢本就欲与表妹成亲,只是……遇上了守孝,待到孝期过了,他便先考了科举,如今算是有所成就,还是早早定下来的好。 李寻欢又不是什么浪子,他虽算是半个江湖人士,但是毕竟是书包网长大的,对成家立业也没有什么排斥,何况他要娶的是自己深爱的表妹。 臣下要成亲去了,皇帝总不好拦着,倒是想到路途遥远,李寻欢平日清正廉洁,从不愿徇私,说不准会惹上什么仇家,于是干脆让闲下来的云雁姑娘也一起走一趟了,多少算是让李寻欢衣锦还乡,顺便让云雁替自己喝个喜酒。 论起武功来,李寻欢会差吗?百晓生排出的兵器谱虽然不算很合理,但是李寻欢在上面排了个第三,这也足够证明李寻欢的本事了。小李飞刀,例不虚发,并不是每个见过小李飞刀的人都死了,但是李寻欢想要一击毙命的时候,他的飞刀一定会插在那人的咽喉之上。 “双拳难敌四手,何况飞刀毕竟有限。”云雁也不介意四处走走,大庆和大唐相隔几百年,但是有些风景总是不会变的吧,云雁姑娘自幼长在雁门,都没有机会一睹山水秀丽的景色。 从京城到河北也不算远,云雁姑娘算是给自己放了个小假,和她同去的也还有林致和南宫灵几个。林致擅弓箭,瞄的也是个准头,时时和李寻欢请教说不定能有些进益,至于南宫灵,权且让他散散心吧。 实际上,皇帝这个决定还是很明智的,李寻欢可能是遇到个明君把运气都用完了,一路上还真碰上不少拦路的家伙。云雁当然没有亮出自己标志性的武器来,她是苍云统领,闲暇时跟着朋友一起去他家中拜访没什么,但是以统领身份护送一个文官,这就难免让人觉得李寻欢要不就是犯了忌讳要不就是太受看重了,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最为危险的一次,竟是有三四十个黑衣人围攻李寻欢。哪怕小李飞刀再怎么锋利,也不能一次杀死这么多人,何况李寻欢身上的飞刀毕竟是有限的。云雁姑娘似乎有些伤风,趴在马车里睡得正香,南宫灵和林致几个去买药的买药,打酒的打酒,居然就只剩下李寻欢和云雁两个人。 黑衣人也一眼瞧见了马车里呼吸微弱的、看着娇弱无比的姑娘,再看看守在车外的李寻欢,攻势越发凌厉,“他的飞刀要用完了,杀了他!” 真不知是什么仇什么怨,这些人倒跟不要命一样,李寻欢手上只剩下了一把飞刀,而他却始终扣在手中,不曾射出。小李飞刀在李寻欢手上的时候,才给人以最大的威胁,当飞刀射出去夺走一个人的性命之后,反而不能对现在的局面起到任何作用了。 “咳咳,又有人拦路?咳……”云雁姑娘早就听见动静了,还有那毫不掩饰的杀气,只不过她对李寻欢的本事很信任,然而李寻欢也不过是初入江湖不久的人,难免会有些疏漏,有阴沟里翻船的时候。 慢慢撩起帘子,顺便从包裹里拿出两块铁砖来,登时就拍了出去,云雁姑娘还是有脾气的,尤其是在生病的时候,好脾气的人也会暴躁起来。 江湖上有谁用这种奇怪的暗器呢?辽营一战的详细情况还没有传开,是以也没有多少人知道,云雁会用这样的东西,等到她拎着陌刀站起身来,那群黑衣人也不免倒吸一口凉气。 人的名,树的影。这些人都是有见识的,和前几波不一样,只看见陌刀就猜出了云雁的身份,江湖上奇怪的传言,真正有渠道的人是不会信的。哪怕现在云雁姑娘拄着刀,似乎很虚弱的样子,也没有人敢轻视于她。 嗯,至少那群黑衣人里没有,却有一个锦衣男子跳出来,见一个书生一个姑娘被人围攻,真是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至少龙啸云一开始是这么想的,直到云雁姑娘一刀把离得最近的那个人给腰斩了,两截残肢简直不能更血腥! 没能杀了李寻欢,还招惹上了苍云军,退去也必然是个死,黑衣人不再留手,反而发了信号招来了更多的人。云雁忍不住皱了皱眉,护着李寻欢一个就够麻烦了,还有那个闯进来的家伙,武功也好不到哪里去,她现在有两个人要照应!真是够了!李寻欢没了飞刀,固然也不是能小瞧的,但不可否认,杀伤力必然大减。 要知道,同伴武力值的上升,也是对自己的一大帮助,可是云雁姑娘随身也不带飞刀,只是铁砖备的很足,只是思绪一转,云雁姑娘很爽利地单手托住铁砖,沉重的陌刀就被她举重若轻地握着,迅速地,像是切豆腐一样把铁砖片成了薄片,顺带再切两刀修了大小,才把近百把“飞刀”递给李寻欢。 薄而锋利的铁片,在李寻欢手里,当然是可以杀人的,他的飞刀也不过是铁匠铺打的普普通通的小刀而已。但是这个铁片的产生过程……李寻欢都惊呆了好嘛,他捻起一片薄铁,看着那和刀刃一般无二锋利的切口。 呵呵,压力有点大…… 作者有话要说:  探花最多被震惊一下,我对探花明明是真爱!总觉得这回会蝴蝶得比较大…… 另外…… 十字扔了一个两个三个地雷,街角、寂寞扔了一个地雷,我知道你们都被我难得的勤奋给感动了,么么哒! ☆、为情所苦 压力最大的肯定不是李寻欢。 看看本来要拼死一搏但是发现拼死都没什么希望的黑衣人们吧,看看本来想英雄救美至少结个善缘的龙啸云吧。毕竟是同朝为官的,李寻欢的接受能力还要更好一点。 近百把“飞刀”啊,李寻欢就是扔着玩也够了,再不够的话,云雁姑娘手上还有铁砖啊。另外,瞧瞧云雁拿着刀削铁如泥的模样,那陌刀得多锋利,云雁的刀上功夫又该有多深厚? 在黑衣人反应过来之前,云雁姑娘先冲了上去,这些货色,她还不放在眼里,何况狭路相逢勇者胜,玄甲破阵,靠的就是一股冲劲,对着这么点人连往前冲都不敢,她就不是苍云云雁了。 李寻欢手上的“铁片刀”还剩下好多,战斗就已经结束了,这些人放什么不好放信号弹,他们的人看得见,南宫灵几个就是瞎的么?判别信号位置也是很基本的一项技能,才被云雁姑娘穿透了一次的阵势,立刻又被南宫灵几个蹂躏了一回,只可惜没有留下活口,问不出幕后主使了。 “统领,没事吧?”林致把几包扎得紧实的药包放到车上,也不忘回身去从那些尸身上取回自己的箭支,还能用的,节俭点的好。 云雁也就是伤风而已,这一架打得虽不够酣畅淋漓,多少也算活动了一下手脚,她反而舒畅多了,她俯身掰开黑衣人的下颚,干脆利落地卸了那处关节,“吞药自尽?南宫灵,你认识这些人的套路武功么?” “有些思路,我再想想。”南宫灵年纪不算大,但也是老江湖了,他在江湖上混的时间,说不定比李寻欢还要久。再加上丐帮人数众多,消息来源也广,那些江湖秘辛,他都知道不少。 云雁皱着眉想了想,又细细打量一回这些黑衣人的武器,也只能看出是普通的刀剑罢了,“倒是煞费苦心。” 李寻欢是觉得这些事端,不好劳别人费心,再念起自己招惹上这么个仇家,难免苦笑,“此事我自己注意便是。” 只怕日后表妹也要受牵连,若表妹知道这事,肯定又要担忧不已,她身体本就不好……唉,李寻欢忍不住叹气起来,却也没有忘记给什么忙都没有帮上但是明确表示了要帮忙的意愿的龙啸云道谢,顺带邀人去自己家中作客。 “……”云雁姑娘诧异地瞪圆了眼睛,她很是不可思议地问道:“他们要你的命你还这么包……容他们!” 天啦这是何等高尚的情操!用包容而不是包庇,那都是因为李寻欢下手的时候也没留情,云雁简直要感动了,但是事情还是要照常处理。 李寻欢也觉得很诧异,他哪里表示出了那么无私那么包容的意思来?李寻欢看着是很老好人,但是他还没有好到连要自己的命,会威胁到自己平静生活的人都原谅吧? 好吧,云雁也不是没有眼色的,她看着李寻欢的表情,也知道自己误会了,便开口解释道:“你是朝廷命官,袭击朝廷命官……死罪!” 这也是云雁出门才带了四五个人,否则拿对抗朝廷军队来说事,算谋叛都不过,诛个几族妥妥的。 大概是年少时在江湖上漂泊久了,这会儿思维还没转换过来,李寻欢也记起了这茬,考科举当官的,怎么可能对大庆律法没有了解? 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那就麻烦……” “顾惜朝(鼎鼎)了。”云雁和南宫灵几乎是同时说话的,但是他们话里的内容似乎有哪里不对? 找顾惜朝,当然是因为黑衣人的组织看起来不小,光是神捕司六扇门的人手说不定不够,而顾惜朝可以帮忙调动苍云,还认识一个神捕司的戚少商。 分节阅读_33 分节阅读_34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34 而南宫灵说找鼎鼎,鼎鼎的鼻子用来找人真是以找一个准,比如说悲剧掉的无花……所以说南宫灵的执念到底有多大啊。 “但是他们一天之内要接触的人可不少。”林致素来稳重,这或许是一个弓箭手必备的品质。云雁还没来得及点点头表示赞同,就听见林致继续说道:“何况鼎鼎也不是狗,狗鼻子才灵呢。” 南宫灵点点头,“也是,那还是找小顾吧。” 云雁沉默了一下,为什么她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呢。 坐在马车里,龙啸云忍不住向闭目养神的云雁姑娘看了好几眼,在商量完正事,又放飞了信鸽之后,云雁姑娘就倚在车壁边,一副怏怏的模样,都看不出她的英武了。她难得生病,而风寒这病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就是容易让人没精神,原就肤色白皙过分的云雁姑娘脸色更苍白了,瞧着竟有些楚楚可怜。 真是一点都不像是传言里说的那样五大三粗臂能跑马,龙啸云叹了口气,但是有一点传言没有说错,这位——真是个汉子! 李园其实离他们遭袭的地方也不远,不多时就到了。看着是个很大气又不失精巧的地方,门外还贴着御笔亲书的对联“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是皇帝赐下之后,李寻欢托人送回祖宅的。 往里走,亭台花木,相得益彰,衬出一派书香世家的气氛来,若是再往里走,还有一片梅花林,如今却不是赏梅的季节,而且梅林边那座冷香小筑可是女眷住的地方,也不好令人唐突。 虽然龙啸云在救援之中,真是一点作用没有起到,但是李寻欢却仍把他当恩人看,在那种情况下仗义出手,已经是不易了。李寻欢甚至邀龙啸云在李园中住一段时间,也好请他喝自己的喜酒。 李园那么大,几间客房是有的,然而云雁姑娘毕竟是个女子,即便她不在意,以李寻欢的细心,也还是把她安置在了冷香小筑,和表妹林诗音住在一起。 如果说云雁现在是顶着病弱美人的皮子,骨子里还是硬汉一个,那么林诗音就是真·病弱美人,像是江南最婉约的水,温温柔柔的,还有些娇怯。林诗音从来没有接触过像是云雁姑娘这样的人,她很少出门,偶尔遇见的大家闺秀也都不会像云雁这样,她熬好了药端过来,还没来得及拿起汤匙,云雁姑娘就一口把药给喝完了。 因为小时候体质弱,林诗音喝过不少苦药汤子,闻着药味的时候她也还是觉得苦,不由问道:“云姑娘,不苦吗?” “诶?不算苦。”经受过苏晏熬出来的苦药摧残,云雁是真的觉得嘴里的药味不难忍受,只是没人给她喂块糖,她觉得挺委屈。可不过片刻她又自嘲地笑了,生病了人也变得这样软弱,“有没有糖?” 明明云雁还板着脸,林诗音就是觉得这姑娘没有之前那么难接近了,甚至……有点可爱,她递上早准备好的蜜饯,“是想到什么人了吗?” 女人对情感波动都是很敏感的,而林诗音更是个心思纤细的女人,她大概猜到了李寻欢回家是要做什么,满心甜蜜的同时,也忍不住为别人的情感操心一下。 “想到喜欢的人。”云雁本来以为她和林诗音这样的大家小姐可能没什么话好说,可是人家这么温柔地照顾自己,她又正好睹物思人,“然后有点遗憾。” 林诗音没有接话,只是在云雁身边坐下,作出耐心倾听的模样。 云雁怕是真的因为生病变得孩子气了,她抿了一下唇,“因为我和他说喜欢的时候,他含含糊糊地打发我了,但是我知道他也喜欢我的,只是遗憾没机会听他亲口和我说。” “那个时候他嘴角都压不住了。听到自己喜欢的人说喜欢,一定是一件很幸福的事。”云雁只是单纯,又不是傻,而且直觉也很好使,她喜欢苏晏,苏晏也喜欢她,这也就算是圆满了,不过是有点遗憾而已。 或许是有个悲伤结局的故事,但是被云雁这么讲出来,也仅仅是有淡淡的遗憾而已,更多的是甜,糖一样的甜。林诗音才从老管家那里知道了表哥很快要向自己提亲,心里也是说不清的甜,“真的,会那么令人高兴吗?” 明明总是那么羞怯的少女,也难免因为那些情思触动而变得勇敢,她想要亲口告诉一个人,她有多么的喜欢他,表哥会不会很高兴? 这边云雁姑娘难得女孩子一回,再加上一个正要备嫁的林诗音,气氛简直要变成粉红色的了,可是另一边却有一个人,并不是那么好心情了。龙啸云看见林诗音的眼,就知道自己心动了,这可是真柔弱美人,而且一举一动都那么优雅。 在遇见过云雁姑娘这样的杀器之后,龙啸云也没有放弃对柔弱美人的追求,对林诗音的惊鸿一瞥,他就满心满眼只有那抹紫色清丽的身影。 但是想想吧,能住在李园的女眷能是谁?李寻欢可没有什么姐妹,何况……龙啸云多少听到了一些消息,李寻欢这回是要和他青梅竹马的表妹成亲的。龙啸云并不甘心,李寻欢什么都有了,连他喜欢的人,也将要成为李寻欢的妻子,他忍不住起了一个念头,于是过了几日,李寻欢看见的龙啸云就是一副为情所苦憔悴不堪的模样。 见到李寻欢前来探病,龙啸云心中渐定,然后他听见这位宽厚的君子重重地叹了口气,于是他的心也悬了起来——快来问他到底怎么了!然后他就可以…… 然后李寻欢终于艰难地开口了,“我都知道了……” 作者有话要说:  表示不会虐探花,真的!龙啸云想得很好,但是也要没有蝴蝶的存在才行啊。 十字扔了一个地雷,铃铛扔了一个地雷,么么哒~ ☆、剧本不对 剧本好像有点不对,龙啸云突然有种不详的预感。 李寻欢是个细心且观察力出众的人,他当然看出了龙啸云的病因——为情所苦,而他也是真的把龙啸云当作了朋友,且龙啸云还在他家中做客,他当然不能把人丢到一边不管不顾。 可是李寻欢是真为难啊,他也没做过这种事啊,憋了半天,他才继续开口,“龙兄,天涯何处无芳草,你……你看开些。” 龙啸云:“……” 李寻欢不是最讲义气的,为什么和他想象中的反应不一样?说好的爱友如己呢?骗子! 只是这样的反应大概才是正常的吧,龙啸云不禁挤出一丝苦笑,哪里有为了一个相识不久的朋友就把将要谈婚论嫁的心爱之人拱手相让的? 龙啸云不说话,而且似乎更加颓丧了一点,李寻欢也不免感叹一下情字伤人,谁会想到龙啸云一看见那位苍云统领,就情根深种了呢?这也罢了,偏偏李寻欢知道,人家云雁姑娘是有心上人的,而且龙啸云这样明显不符合云雁姑娘择偶的标准啊,首先就要被貌美如花给卡下来,后面那些就更别提了。 就是作为朋友,李寻欢也不能昧着良心说让龙啸云争取一下就行了啊,然而想起龙啸云一上马车就对着云雁姑娘看个不停,还时不时躲避一下云雁姑娘的目光,李寻欢又想为龙啸云叹气了。 虚伪!做作!龙啸云差点被气了个倒仰,他喜欢林诗音,林诗音马上就要嫁给李寻欢不说,李寻欢还来他面前唉声叹气,说什么天涯何处无芳草? 有些事,女人总是比男人要敏锐得多——云雁姑娘除外。林诗音从龙啸云的态度中猜出了一点什么,于是她拉着云雁姑娘前去探病,以李园未来女主人的身份。两人才走到门口,就听见了李寻欢的那句话,林诗音不免松了口气。 相处了那么多年,如果说起了解李寻欢来,李寻欢本人怕都不如林诗音,因为像是林诗音这样的女人,喜欢一个人,就全心全意投入进去,无时无刻不把目光落在李寻欢身上。被李寻欢扯了一下袖子,林诗音略带疑惑地看过去,却也顺从地走了过去,轻声探问了一下龙啸云的情况,就跟着李寻欢一起走了。 李寻欢也是出于好心,与其让龙啸云这么半死不活地病着,还不如让云雁姑娘给个痛快呢,但是这有个前提条件——云雁姑娘得知道龙啸云到底是怎么了。可惜,云雁姑娘不知道,龙啸云又不是真对她有意思,她就是单纯来探个病的。 要知道,云雁姑娘是不怎么会说话的一个人,尤其是在面对陌生人的时候,而一般这个时候,会发生什么事呢?卖鼎鼎,没错,卖鼎鼎! 白毛的小狮子,走了两步然后跟个球一样滚到了龙啸云的床边,一个扑腾就落在了龙啸云身上。龙啸云伸手探了一下,就摸到了坚硬的甲片,他再往下一点,正好握住了鼎鼎的小爪子,于是,“……” 这是狮子啊狮子啊!还是活的!有点可怕…… “云……云姑娘,这狮子看着倒很有趣哈哈哈。”龙啸云的脸都要僵掉了,作为一个普通人,虽然狮子的确很小很可爱,但是他也不乐意和一只猛兽亲近,谁知道会不会被挠一爪子呢。 云雁眨眨眼,微笑地揉了揉鼎鼎的毛作为安抚,顺便把咬着她的衣袖硬生生扯下一块的小狮子拽下来,又丢回龙啸云的床上,“鼎鼎看着小,但是已经差不多成年了,和我征战沙场也好些年了,帮了我不少。” 留下鼎鼎讨好病人就行了,自己在的话,怕是更让人觉得紧张吧,云雁忍不住有些沮丧,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向陆小凤他们一样,把她一身煞气视若无睹的,这个叫龙啸云的胆子可能有点小。 帮忙征战沙场?那意味着——这狮子吃人!吃人啊亲!龙啸云几乎忍不住浑身颤抖,养狮子的壮士你走可以把狮子也带走啊!他躺在床上,鼎鼎在他身上打了两个滚,似乎觉得很是无聊,于是爬了两步,把头对上龙啸云的脑袋,呲着牙露出一个萌萌哒的笑容来。 龙啸云:“……” 牙牙牙!牙齿快要碰到他的脸了! 几乎吓了个半死的龙啸云定了定神,掀开被子就坐了起来。被蒙在被子里的鼎鼎焦躁不安地拿爪子去翻弄顶在头上的东西,龙啸云就快快地穿戴好,再快快地出了门,他要去散散心,绝对不是为了躲开那只小狮子! 冷香小筑前的那片梅林是个特别漂亮的地方,哪怕现在不是梅花绽放的季节也一样,而远远可以看见那精致的小楼。龙啸云叹了口气,到底还是没有靠近,反而是绕了路准备再去别的地方走走,然后他就看见了自己心心念念的美人——林诗音。几乎是下意识的,龙啸云就躲在了一边。 林诗音本来是被李寻欢拉出去的,但是现在却变成了她牵着李寻欢的手走在前面,许是因为走得有点快,林诗音有些微喘,她终于停下脚步,转身看着李寻欢,十分专注地看着他,“表哥。” 她的眼睛那么亮——李寻欢微笑地看着她,突然想起了小时候,安上眼睛就变得有了生命的雪人,还有站在旁边双颊红扑扑的小姑娘。 “我……我心悦你,只心悦你。无论你是江湖游子还是身处庙堂,无论你要走的路是艰辛是顺畅,我……”林诗音毕竟是不习惯这样的直白,可话都出口了,她再想想云雁姑娘说的那些话,一咬牙又继续说了下去,“我都喜欢你,无论如何,都会和你一起走下去。” 这并不符合林诗音的性格,也不像是林诗音会说出来的话,事实上,李寻欢却没有一点不可置信的情绪,因为他心里完全被欣喜填满了,因为他们相爱,是的,他们相爱。 龙啸云默默地捂着心口走了,这样对一个才失恋的人真的好嘛!他出来散心是为了特意赶来遭受一次精神攻击吗?但是比起留在房间被狮子啃两口什么的,龙啸云觉得经受一下心灵打击也不是那么难受的……qaq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谁都不要拦他,他要去哀悼一下逝去的爱情! 好吧,那两个忙着谈情说爱的,别说拦他了,肯定都还没发现有一个失意人来了又去,心塞! 最后窝在小亭子里的龙啸云是被鼎鼎找到的,应该说,是鼎鼎带了一群人来找到了他,而立了功的鼎鼎很温驯地趴在林诗音的怀里,享受着温柔的抚摸。就算是它能像狗一样寻人,那也不是狮子狗而是真狮子啊,为什么连林姑娘这样柔弱的姑娘都不怕呢? 大概是因为画风不一样吧。 龙啸云深刻地认识到,其实自己就是个普通人而已,为什么还要和这群把狮子都能当宠物的恐怖家伙,还有官场情场两得意的人生赢家一起玩耍呢?他应该回家,没错,回家找那群能听他吹牛的小伙伴去,他从没这么想念自己没用又浮夸的小伙伴。 换个思路想一想吧,龙啸云斜着眼瞟了一眼和云雁姑娘站得很近的林诗音,总有一 分节阅读_34 分节阅读_35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35 天,林诗音说不定也会变成挥舞着大砍刀的凶残模样……但是哪怕林诗音变成那样,龙啸云也还是很喜欢她呀::gt_lt:: 可她什么都不知道。 “诗音,你不要看鼎鼎这么小只,其实很厉害的。”云雁虽然有点奇怪鼎鼎今天卖起萌来怎么格外没有节操,但还是纵容地看着鼎鼎把林诗音软软的怀抱当窝,又突然想到了一件事,“说起来,要不我也给你抓只狮子,李寻欢不在的时候,也可以保护你。” 要林诗音去习武太为难她了,而且有点晚。林诗音不同于苍云军中士卒,哪怕不曾修习内功都有强健的体魄,林诗音仅是一个聪慧一些的闺阁小姐而已。所以再联想一下李寻欢一路来遇上的危险,云雁便想到这个法子可以保护林诗音。 林诗音是真的很喜欢鼎鼎,在龙啸云那里失利的鼎鼎简直是拿出了全部本事来卖萌了,何况女孩子总是容易被毛茸茸的小动物迷惑,她露出欣喜的笑容,“不会太麻烦吗?” 云雁沉吟半晌,却有点犹豫了,“但是小狮子可能不好找,而且能力不够,大狮子行不行?” 大的?那就是拥有几乎可以让人把脸埋进去的软毛的大型萌物吗?林诗音试探地举起鼎鼎的小爪子,甚至把手伸到鼎鼎嘴边去蹭它的小白牙,一点没有害怕的模样。 “亲手照顾的话,大狮子也会像鼎鼎这么乖么?” 林诗音不禁有些期待。 “……”云雁迟疑了一下,把目光落在鼎鼎身上,她摇摇头又点点头,“会乖,但不用那么麻烦。和驯服鼎鼎不一样,我会让它乖的。” 对于小狮子,要用爱来驯服,对于已经颇具野性的大狮子,要用拳头来制服,总而言之,抓回来多揍几次就好了。 林诗音是很开心的,李寻欢也是有些感激,而不开心的,大概只有龙啸云了。在经历过女神要嫁人新郎不是我的打击之后,龙啸云已经把要求放得很低了,让他多看女神几眼也好啊,当然前提是女神没有在和人秀恩爱,然而现在…… 她的身边要么有李寻欢要么有狮子! 龙啸云今天也是心塞塞的呢。 作者有话要说:  云雁妹子的卖鼎鼎技能再次使用失败……然后龙啸云的话,画风不对怎么一起玩耍? 十字扔了一个地雷~小伙伴么么哒~ ☆、白衣公子 哪怕再怎么心塞,龙啸云也是喝完了李寻欢的喜酒才告辞的,而在李寻欢喜宴上遇见的那些人,很多是龙啸云只在江湖传言中听过的,还有一些连传言中都不会出现——李寻欢是朝堂新秀,不少有闲的官员也送来了贺仪。 所以说,那个时候他是怎么才会以为自己病上一场林诗音就会是自己的了?就算李寻欢真的愿意让,他就真的敢接受?皇帝都赐了东西下来,庆贺李寻欢新婚大喜。 借酒消愁,即便会愁上加愁,龙啸云也是要多喝几杯,瞧瞧,他可是对李探花和苍云云雁拔刀相助过的人,小李飞刀敬的酒有几人喝过?人和人啊,总是有差距的,知足常乐嘛。 可不是,单看见李寻欢抱得一个美人归就成这样了,再看看陆小凤,再看看楚留香,还有那个洗个澡都要四个美人伺候的西门吹雪,这能比吗? 其实心塞的也不只是龙啸云这一个啊,因为单身的绝对不止他一个。除了那些朝廷官员都是早早成亲生子了的,江湖人总是很难安定下来,被秀恩爱闪瞎眼的哪里仅是龙啸云? 李寻欢简直是最不像普通文官的文官,也是最不像武林中人的武林人了。 比起单身没情缘或死情缘的来说,可能桃花运过于旺盛的也会比较苦恼,林诗音等了李寻欢那么多年等来了十里红妆,而苏蓉蓉三人也等了楚留香很多年,但是楚留香还是把她们当妹妹! 亲表妹都在一起了,何况她们还不是亲的,苏蓉蓉看着看着就把幽怨的目光投向了乐呵呵地同人喝酒的楚留香,宋甜儿狠狠踩了楚留香一脚。 楚留香:怪我咯? 现在陆小凤不羡慕了,啧啧,最难消受美人恩。而且他已经经受过一次这样的精神攻击了,郝连春水追着息红泪辣么久,一朝得偿所愿,比这个肉麻多了好嘛。他一点都不嫉妒,是的,一点都不! 让云雁姑娘没有想到的,是顾惜朝也赶过来了,笑着恭喜了李寻欢之后,对着她的脸色……嗯,似乎不太好。她抿了一口酒,不要紧,反正顾惜朝也打不过她,而且这些日子把担子都丢在顾惜朝身上,固然有表示信任的意思在,但也的确让顾惜朝劳累不少,实在不行让人发泄一下怨气也好。 正是这样一副淡定过头的模样,顾惜朝反倒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都是他自找的嘛,想要被看重,想要权势,想要……能为苍云尽一份力,岂不正是他的希望? 拿了酒杯,倒上半杯的酒,和云雁轻轻碰了碰杯,“你倒是清闲了。” 云雁姑娘眨眨眼,毫无表情的脸显得有些无辜。说起正事的时候,云雁姑娘从来都是很严肃的,她放下酒杯,眼神依旧清明得很,“苍云那些事宜都处理好了?” “折损的人手补齐了,我挑了一些底子不错的。”顾惜朝看人的眼光很准,他很懂得用权和利来诱导别人,自然也知道什么样的人才不容易被诱惑,才比较可信。 他又笑了笑,仰起头喝酒,“等着你这个统领回去领人宣誓。” 云雁也笑了,她等不到苏晏的十里红妆,但是靠着自己,她也拉起了苍云的队伍,当初的赌博,是个双赢的结局。 “不负所望,静待统领……回营了。”顾惜朝的能力摆在那里,军中文书虽然多,苍云的地位纵然特殊,顾惜朝还是处理得井井有条。 不过,万万没想到,顾惜朝才说了这句话不久,云雁一回苍云,就逮住了一个胆敢窥视他们营帐的小贼!简直打脸!顾惜朝看着那个被捆得结结实实的白衣人,脸都是黑的。 说实话,如果不是云雁感官格外敏锐,她也不会发现那个偷窥的白衣人。也许不能说是偷窥也说不定,虽然白衣人隐匿了自身气息,仿佛连呼吸也不需要似的,但是他是十分光明正大地端坐在那个能看见苍云军营的死角里,面前一张紫檀桌案,桌上是上好的茶具,里面盛的却是清水,然后他端起茶杯,惬意地抿了一口。 再然后?除了被一面巨盾猛地击来还能有别的结果吗? 再装逼也掩饰不了他偷看苍云训练的事实!云雁姑娘才走进校场,就觉得背后像是黏了什么凉腻腻的东西一样慎得慌,怎么可能不逮住人好好审问一翻。 在云雁举着盾一个盾猛冲过去的同时,有些恼羞成怒的顾惜朝也默默举起了他的神哭小斧,周身气势大涨,竟好像真的隐隐传来鬼哭之声。大概是没有想到有人动起手来那么干脆利落,白衣人先是一愣,然后闪身躲过了神哭小斧,又让云雁姑娘扑了个空,他微微一笑,才要开口,就觉得后脑被什么砸了一下。 这是一个绝顶高手,云雁在看见白衣人的眼就知道了,所以她并不曾轻敌,在举盾的同时,就有一块铁砖被她扣在了手中,找准时机就拍他丫的!在军中多年,不可能没抓过俘虏,云雁很有经验地抖出一条结实极了的牛筋,顾惜朝只觉眼前一花,白衣的贵公子就面朝下地被捆得无法动弹,倒拖了回去。 现在顾惜朝只想问一句——疼吗? 突然有点庆幸不是统领的敌人了呢。 白衣人的功夫都很好,尤其是能穿白衣穿出那样的风范来的人,比如西门吹雪,比如叶孤城,比如现在被捆着的宫九。 白衣人叫宫九,他很爽快地说了自己的名字,哪怕现在形容狼狈,他也还是很淡定,“苍云云雁的名字果然名不虚传。” 论起审问犯人来,云雁不是很拿手,而且在还不知道对方身份的时候,她也不能贸然动手,即便她已经对人家动过手了。不能真的一砖一砖把人拍到老实,云雁只好放出身上煞气,眼带杀意地盯住了叫宫九的家伙,其他的事交给顾惜朝就好了…… 云雁身上的杀气是很吓人的,周围上过战场的老兵都忍不住觉得胆寒,这杀气还不是冲着他们的,于是,见证奇迹的时候出现了! 以为宫九会因为统领的恐吓而老实交待的他真是太甜了,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周深叹了口气,给顾惜朝递了根马鞭。 “打我,快抽我,拿鞭子抽我!”发出这样的声音并且自带娇喘的,正是之前逼格很高一看就是高人的白衣公子宫九。他本就有点奇怪的小癖好,被云雁那冲天的杀气一激,几乎无法控制地就被拨动了欲、望,被捆得紧紧实实地丢在地上,他还是不自觉地扭动起来,“快,鞭子……抽我!” 正好摸到鞭柄的顾惜朝不知怎么,鬼使神差地就兜头兜脸地一鞭抽了过去,他真的就是顺手,所以说哪个那么坑的把鞭子递到他手上的? 林致:→_→ 楚河:→_→ 南宫灵:→_→ 周深:←_← 很好,有个眼神不对的。 顾惜朝冷笑一声,“周深?很好。” 周深都要哭了,为什么机智如他还是会被顾军师给逮住。露出一个略带谄媚的笑容,周深还觉得委屈呢,“军师你不是总说想抽我一顿,现在有人给你抽了,解气不?” 一点也不!顾惜朝都快要爆发了! “周深,严肃点。”云雁倒是很认真地制止了周深的作死行为,可顾惜朝还没冷静一会儿,就听见她很严肃地表示,“我们不虐俘。” 是的,苍云不虐俘,苍云统领用自己的杀气活生生刺激出了一个变态,这个变态现在还在找抽,各种意义上的找抽。 皮鞭打在身上,刺激性的疼痛转瞬即逝,宫九很不满足地舔了舔唇,继续盯着顾惜朝手中的马鞭,那种鞭子打在人身上是最疼的,连皮肉都能撕扯开,可惜只有一鞭,让宫九更加地迫切渴求起什么来。 顾惜朝深深地吸了口气,对还喘得很带感的宫九又甩了两鞭,然后停了下来,似笑非笑地发问:“说吧,谁派你来的?” 微卷的头发垂落在胸前,顾惜朝毕竟是被称为玉面修罗的人物,对别人狠得下心,对自己也能狠得下心,现在他就强忍着拿鞭子抽周深的想法,用鞭子诱惑起了宫九。 “说的话,我继续。” 实在是奇怪,审问别的人,从来都是说了实话就不用刑了,对着宫九,却是让他说了才肯继续拿鞭子抽他。 云雁再一次肯定了顾惜朝对苍云的伟大作用,总有些事,别人不愿做,还是有人要做的。 整洁的白衣在地上一直摩蹭,早就脏了一片,还有不少破损,这回顾惜朝几鞭子下去,已经很脆弱的衣服立刻就裂了几道口子。宫九还在地上扭动,顺便换好角度迎接顾惜朝的鞭子,浑身泛着一种诡异的红色,连眼角都带上了微红。高高束起的玉冠掉落下来,乌黑的长发散乱着,无端生出一种……一种…… 周深把眼睛闭了又睁,睁了又闭,捂着耳朵的双手也一下子放上去一下子搁下来的,他终于忍受不了地蹲到墙角边远离宫九。 “你怎么了?”林致也觉得哪里不对劲,不过他更关心的是周深的状态,这个同袍素来活泼过头,这回怎么一副颓丧的模样? 周深略微抬起头,“我想静静。” 没有等别人来问静静是谁,他自己交待了,“静静是我隔壁村最漂亮的妹子,我绝对不是断袖!绝对不是!” 他还是喜欢静静的,才没有被一个男人衣衫不整自带娇喘给惊呆了!闭上眼睛也不会把妹子和汉子的声音弄混啊,那个男人还没有军师貌美如花呢,但是现在那个男人的样子…… 卧槽!顾惜朝愤怒地摔掉了手上的小皮鞭。 作者有话要说:  宫九可是能够恶心吐剑神的人,这么一看苍云的心理承受能力都很好嘛,尤其是顾美人哈哈哈!周深坑顾美人是一坑一个准的,必须给美人点个蜡烛~ 皇权扔了一个地雷~么么哒~ ☆、正正直直 并不是那么纯洁的男人表示对周深的感触秒懂,别说实际操作者顾惜朝要摔鞭子了,就连十分沉醉喘得很娇俏(什么鬼!)的宫九,都僵硬了那么一瞬间。 当兵当三年,母猪赛貂蝉嘛,即使苍云靠近京城,也有休沐,但 分节阅读_35 分节阅读_36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36 是平时训练累成狗的苍云军士们,哪里有时间去看什么美人。当然,云雁姑娘本身就是个美人,可看看被虐成狗的那些人,谁敢打自家统领的主意。 然后宫九躺在地上,皮肤白皙,满身红痕,衣衫凌乱,虽然重口了一点,但难得的意外带感嘛……林致也想静静,不是周深的那个静静,朋友之妻不可戏。 难怪之前的气氛有点诡异,原来如此啊! “原来如此。”云雁点点头,随手拿起挂在一边的披风放在了宫九身上,顺便帮忙掖了一下衣领子,把人严严实实地裹了起来。 众人顿时一脸惊悚地看了过去,统领求告诉到底明白了什么?到底谁带坏了统领,是陆小凤还是楚留香!呸,两个都不是好东西! 云雁记得在大唐,还是有不少男子与男子结成一对的,既然这个宫九喜欢男子,还喜欢被男人抽,那么营帐中这么多男子……是要避嫌的吧?即使宫九有点小怪癖又还是俘虏,也应该得到尊重,然而有一点,“他们不会对你负责的!” 自己的手下都完全不知道宫九是喜欢男人的,否则肯定都会非礼勿视,所以不能因为这个,就要求他们对宫九负责。 南宫灵的脸都要青了,他是因为石观音可能对女人产生了一点心理阴影,但绝对没有想过和男人在一起,尤其是宫九这样找抽的,“统领!” 云雁迟疑了一下,难道有人其实是爱在心里口难开的?好吧,在确定宫九的危险性之后,“如果真的有喜欢的,负责也没关系……小顾啊,南宫啊……” 不,他们对宫九一点意思都没有! 宫九被这么一连串的变故一惊,也不再磨蹭,脸上被鞭子抽出的伤口,居然迅速地消退,直至不见。他仍旧被捆在那里,长发散乱,身上胡乱裹着一件披风,却分明又是那个举止优雅有度的贵公子了,“呵,我倒是对云雁统领有些兴趣。” 性别不同怎么谈恋爱!一个爱好男的我怎么拯救一个爱好男的你!云雁是很剽悍,整个儿一个女汉子,这并不意味着她真的是个汉子。退一万步来说,她有心上人了╮(╯▽╰)╭ 脑补什么的真是够了!宫九之前表现是很惊人,可更让云雁吃惊的是他的愈合能力,拥有这样高深的武功,这个人究竟对苍云有什么企图?难道只是来找人抽他一顿?开什么玩笑,云雁分明发现,宫九的眼睛深如寒潭,让人难以看透,这是一个很奇怪的人。 “惜朝,我来找你喝酒,顺便,穆鸠平他们也想像你道个歉。”戚少商算准了今日云雁回苍云,又是碰上休沐的时候,正好来与顾惜朝喝酒,也好让顾惜朝和其余七大寨主之间的尴尬消去几分。 顾惜朝还没有回话,已经有人得了云雁允许,领着戚少商一行人过来了。才一进营帐,戚少商就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嗯,新世界的大门——染血的马鞭落在顾惜朝脚边,再往旁边是一个蜷缩在一边的英俊公子,素来跟在顾惜朝身后的周深目不忍视地躲在角落里,其他人也都黑着脸,云雁将军也把目光落在顾惜朝身上…… 戚少商也把目光落在了顾惜朝身上。 几位大寨主顺着戚少商的目光,也看向了脸色不好的顾惜朝。宫九是个唯恐天下不乱的,他随意一抖,不知怎么身上的披风就落到了一边,露出他身上紧勒着的牛筋绳和刻意留下的伤痕来。 枪疾万人呼的阵前风穆鸠平不仅仅是枪快,他嘴也快,脑子因为不转弯也很快,“顾军师,对不住,以前都是我误会了你,端看你只抓了我几个弟兄,都没对他们动刑没抽他们一鞭子,就知道你是个好人!” 顾惜朝:呵呵哒! 如果抓到的是穆鸠平,他当时一定会狠狠地抽这人一顿,可惜穆鸠平跟着戚少商跑得飞快。 心情不怎么美好的顾惜朝一点都不想去喝酒,再说了,宫九的事还没能问出个眉目来,他转向戚少商,略皱了一下眉,“有事在身,日后再与你喝酒。” 戚少商并不为顾惜朝的拒绝而生气,他有些恍惚地转身欲走,心里还被刚才看到的东西刷着屏。 知己现在有点奇怪怎么办 知己爱上了拿鞭子抽人怎么办 知己爱上了拿鞭子抽一个小白脸怎么办 在知己心中是我重要还是小白脸重要有点心塞 如果有一天知己要抽我我是让他抽还是不让他抽呢 这种事情应该防范于未然的,戚少商把顾惜朝当知己,却无法想象有一天自己被绑着抽……所以其实惜朝只是因为千里追杀堵了点火气而已吧,这种情况下火发出来就行了。 戚少商本着誓死拯救知己正确三观的觉悟,毅然道:“惜朝,要不要切磋一番?” 顾惜朝愤怒地给了他一斧头! 是神哭小斧不是鞭子真是太好啦~ 戚少商心满意足地领着几位还略带迷惑的寨主照着原路就离开了。 智商比较高一点的阮红袍叹了口气,这样的大当家的在神捕司当捕快真的没有问题真的能破案吗? 几度被误解的顾惜朝今天火气有点大,所以他罢工了,再对着宫九,他怕自己会拿神哭小斧往宫九喉咙上砍,愈合能力再好的人,被砍了脑袋也是缝不上去的。 眼不见为净! 宫九武力值太高,为人又太过诡秘狡猾,光是拿绳子绑着,云雁也觉得不放心,所以她决定亲自看守宫九,直到有办法从他嘴里掏出他的目的来。至于清白问题,反正两个人都是爱好男,不管宫九承不承认,总之所有人都相信了。 何况只要统领不想对宫九做什么,宫九还能对统领做什么吗? 凑近了看,云雁姑娘是真的很漂亮的,肤色很白,眉眼清丽,也没有因为习武真的练出什么大块肌肉来,身材曲线很流畅,腰也很细,但是看她手中的刀盾就知道那纤细的身子里蕴含了多大的力量。 这样的女人,很多人会觉得不够柔媚,但还有一些人,会生出成倍的征服欲来。 宫九笑了笑,压低了声音,“你是不是忘了,我说……我对你的兴趣更大一点。” 和俘虏谈一下心,然后攻破他的心理屏障,应该更有利于得到正确的信息吧。云雁这么想着,也就勉为其难地坐到宫九对面,很认真地想要谈一谈了。 “你不需要掩饰自己。” “什么?”宫九挑了挑眉,喜好被人拿鞭子抽的是他,如此冷静具备野心的人也是他,这并不互相抵触,就像现在,他就不想躺在地上被人抽,而想好好了解一下他那位皇兄的心腹武将。 云雁不适合拐弯抹角地安慰人,她习惯于直来直往,而且她有一个长处,就是她可以举很多的例子来安慰宫九。远在雁门,可秀姑娘到雁门之后和她说了不少中原的事,有一个应该很能鼓励宫九。 “在很远的地方,有个人叫阿拉木曲比……” 突然转到讲故事的频道,饶是宫九也觉得奇怪,等听完了云雁姑娘的故事,他脑子里只有一群羊驼呼啸而过。什么叫喜欢挨鞭子也不奇怪还有人宣扬阴阳合一?什么叫只要相爱抽鞭子算什么,被人阉了也还是能达到圆满结局?什么叫身残志坚总有一天能找到真爱? 发现宫九已经深深地被牡丹和阿萨辛的故事给感动了,云雁慢吞吞地补充了一句,“嗯,有个前提,你不是坏人,没有死在我的刀下的话……会有真爱的。” 宫九翻了个身,躺在地上就睡着了,他一直觉得自己那个习惯就很容易被人骂成变态了,直到今天,他才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他只是想被鞭子抽,和抽他的人是男是女没关系!还有,至少他还是个正正直直的汉子! 嗯,正正直直的宫九。 慢慢闭上眼睛,宫九掩去眼中阴霾,哼,苍云?他就再陪这位女将玩一玩,如果他要离开,总是能找到机会的,想到自己对下属的吩咐,宫九略微皱了一下眉,不过,那位紫禁城中的皇帝,应该没有那么闲得慌,关心苍云抓住了一个“俘虏”吧。 他还有很多时间,可以好好地和云雁将军讨论一下——身残志坚和真爱的问题! 原本皇帝是不会对一个因为窥探苍云军营被抓住的“小人物”太过关心的,但是皇帝和云雁姑娘的关系不仅仅是君臣啊,他们还是很好的……笔友。这是云雁跟着陆小凤去了解大庆江湖时,两个人养成的习惯,有训练好的信鸽在,传递信件其实很方便。 有时候,皇帝待在深宫之中还是很无聊的,所以他偶尔会有些八卦,而云雁姑娘倒是和皇帝很合得来,现在遇上什么有趣的事也愿意写信给皇帝说一说。 这天晚上,信鸽送到紫禁城的信里,就写了这样一个人——一个乌发白衣的贵公子,看着冷酷而自负,容貌气度也很好,可他有着不能对人言说的奇怪癖好,于是努力地伪装自己的这个怪癖还有超越性别的爱情取向,但是云雁姑娘不会歧视他。 板着脸的云雁姑娘也有感性的时候,她在信末写到,如果最后发现宫九并不是坏人,她觉得自己可以鼓励一下宫九去寻找真爱,甚至帮助宫九找一个愿意拿鞭子抽他的汉子。 皇帝看着信,先是哈哈哈哈大笑了两声,然后他就发现,诶那个人叫宫九啊,姓氏有点眼熟呢,这个描述……也有点眼熟。 他需要去苍云看一看! 作者有话要说:  云雁姑娘表示宫九这样的其实也不是很奇葩嘛,可以接受啊,顺便支持他寻找真爱,不歧视他~ 宫九这个时候必然是——呵呵哒! ☆、兄弟相见 因为某种不可抗的因素,宫九在被困在苍云的第二天,就见到了自己最不想见到的那个人。 皇帝慢悠悠地掀开营帐门帘,一眼就看见了躺在地上略显狼狈的宫九,再联想一下云雁昨晚信里写的那些东西,哈哈哈哈容他先笑一下,如果真的是那个人的话……居然也有这个时候哈哈哈哈! “看够了?”宫九的声音几乎是从嗓子眼里挤出来的,他现在不想和什么苍云女将好好玩耍了,他想弄死这群人! 顾惜朝狠狠地一皱眉,确定了周围没有马鞭之类的东西之后,冷喝一声,“大胆!” 对于宫九这个危险人物,云雁有是有点同情心的,然而在皇帝过来之后,她更看重的是皇帝的安全,只要宫九有所异动,她的长刀必将斩向宫九的脖颈。如果不是自信于宫九无法快过她的刀,云雁是绝不会同意皇帝跑到苍云来看什么奇葩犯人的。 倒是皇帝比较淡然,还微微一笑,冲宫九点了点头,又绕着宫九转了两圈,细细地端详着宫九的容貌,这也是个美人……咳咳,皇帝当然不是只来看看人美不美的,最重要的是这还是个长得很像已故太平王妃的美人,眉眼间也与皇帝自己有些相似之处,所以果然就是了嘛。 皇帝叹了口气,“无妨,宫九?宫九乃是太平王世子,朕的堂弟。” 宫是太平王王妃的姓,宫九这名字自然也是宫九自己取的,皇帝隐约知道一些,却叫得不是很习惯。 太平王世子宫九?那个找抽的被抽的家伙?顾惜朝的脸色没有扭曲已经是很不容易了,云雁愣了一下,还是忍不住问道:“太平王有几个儿子?” 天啦噜太平王要是绝后了怎么办她还要不要支持宫九寻找真爱? “一个。”皇帝显然猜到了云雁姑娘在想什么,这回对着宫九锐利如刀锋的目光,勉强……背过身去笑了。 这回云雁一向平静无波的脸上也显露出些许可惜和担忧来,林致没想到他家统领脑洞一下子开了那么大,他比较及时地发现了一个问题,“那么,要不要给世子松绑?” 哦,他们把人家太平王世子捆得这么紧实还丢在了地上,当堂哥的会不会有点不高兴?事实证明,皇帝高兴得不能更高兴了,他侧过头去问云雁姑娘,“捆得够结实吗?” 云雁可不认太平王,更别说只是世子的宫九了。苍云是皇帝手中的刀锋,而云雁所听从的人只有皇帝,有了皇帝发话,她不仅没有给宫九松绑,反而走过去又加了条绳子,把宫九几乎捆成了蚕茧。 这个样子,皇帝就能够很放心地靠近宫九了,对这位堂弟的功夫,皇帝还是知道些底细的。探子传来的关于太平王世子的消息里,有一个就是关于一个神秘的武林高手的,宫九多年不在太平王府,自然是和人学艺去了,而皇帝很清楚宫九有着什么样的天赋。br/ 分节阅读_36 分节阅读_37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37   既然宫九没了多大的危险,皇帝干脆挥手让其他人退下,只留了云雁和顾惜朝在身边,然后……蹲下来开始拿手戳宫九的额头,一下又一下戳得可狠可疼了。 “宫九?九五至尊的那个九?你个熊孩子就是这么对你堂哥的?” “朕小时候给你分过糕点帮你糊弄过太傅还替你背过黑锅你都给忘了?” “长能耐了一走几年每次领了诏书就装病结果现在在这里活蹦乱跳还想篡位?” “不知道被哪个藏头露尾的家伙拐了去教成这样,想当皇帝?你知道从御书房到太和殿怎么走?紫禁城那么大你绕得出来吗?呵呵到时候江湖上传的就都会是——那个皇帝又没来上早朝因为他找不到路在御花园门口睡了一晚上!还有,一百本奏折你批了十七本你知道你剩几本没有批吗?” 前面打的还是感情牌,后面皇帝就弄起人身攻击来了,而且还攻击得特别到位,戳的全是宫九的痛脚。顾惜朝简直分分钟露出一脸大仇得报的表情来,突然发现和宫九这样的路痴还不会算数的家伙计较有点掉价呢~lt( ̄︶ ̄)gt “呵呵。”这样宫九还不起火他就是圣人了,宫九不仅不是圣人,还很睚眦必报,这种情况下他怎么可能不动手……哦,他被捆得太结实动不了手了,于是他动嘴了,字面意义上的,啃了皇帝戳啊戳的手指一口,咬得都快破皮了。 熊孩子! 现在连云雁和顾惜朝看到宫九,脑子里都浮现了这个词。总觉得这对堂兄弟碰到一起的时候,会变得格外的幼稚呢。在显然是皇帝占了上风的时候,云雁不介意看一看戏,宫九现在也只能徒逞口齿之“利”了。 不负众望的,皇帝果然在遭受到宫九的利齿之后,给了宫九会心一击,“你怎么不能和太平王叔学学呢!” 宫九的眼睛都要红了!太平王?向他那个父亲学习?学什么,杀妻吗?宫九的心结,其实就在于他小时候看到的那件事,太平王杀死了口口声声说着很相爱的太平王妃,然后告诉宫九王妃病逝。偏偏宫九那时候正躲在一边,亲眼目睹了一切,皇帝这会儿提起太平王,宫九整个人都要气炸了! 皇帝一下子惊住了,之前炸毛也没有这么吓人啊,眼睛都成那样了。脑子转得很快的皇帝立刻想起了一件事,他皱紧了眉头,迟疑地问道:“当年那件事,你还没有查出真相?” 即使是当局者迷,即使那个时候宫九还小,但以宫九的脑子,也不至于被瞒了这么久吧,太平王叔当年扫尾扫得那么干净也是蛮拼的。 要说皇室秘辛了,云雁和顾惜朝都很识趣地假装自己是块木头,实际上在皇帝戳宫九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像块木头了。 宫九一直以为是太平王杀死了太平王妃,这其中却另有隐情。太平王妃原是番邦奸细,被朝廷发现之后为了不连累王爷和自己的孩子而服毒自尽,等太平王发现的时候,只能依从她的请求给她一个痛快了,偏偏这些都被宫九看在眼里,于是误会就是这么造成的。 在宫九的身上所背负的不仅不是父弑母的悲剧与仇恨,反而是一个女人对丈夫和孩子的爱。 明明他还记得那些奇怪的蛛丝马迹,为什么这么多年来,他都没有找到真相呢?并不是说宫九有多信任皇帝,只是联系一下自己幼时的记忆,他发现比起自己所坚信的,反而是皇帝的说法比较真实,那么是谁一直在阻碍他的认知,甚至刻意地误导他? “吴明,呵呵,吴明……”宫九的喉间传来断断续续的笑声,他慢慢垂下眼睑,睫毛落下一片阴影,单是听他的声音,就可以感觉到那淬了毒的杀意。 宫九可不仅仅是在他们面前表现出来的这幅模样,他是条毒蛇,是只狐狸,是个魔鬼! 吴明想要把他当作棋子,也要看看他愿不愿意当,以前他就想过在登上皇位之后要杀了吴明,现在提前一点又如何?看看,因为吴明,他那几年简直像个笑话是不是? 只有恨着太平王的宫九,有那些弱点的宫九才更好控制。之前的宫九就不是那么好控制的,而知道了一切的宫九,只会让他更头疼。 “发现被骗了?你一个皇家人居然还那么天真,瞧瞧你现在的样子!”皇帝恨铁不成钢地又戳了两下宫九的脑门,一股自得感油然而生。 宫九没咬他,偏过头去冷哼了一声,“我乐意。” 他抬起头看着云雁和顾惜朝,淡淡地开口:“给我松绑。” 这样的傲慢与贵气,的确是不负宫九的身份。 云雁盯着宫九看了一眼,没理他。之前这位世子还咬了皇帝一口,还想过谋朝篡位的事,皇帝不开口,宫九就准备被捆到死了。然而皇帝终究是施施然地开口了,“再捆两天。” 不等宫九抗议,皇帝拿三个字堵了回去,“朕乐意!” 好嘛,云雁其实也挺乐意的,宫九不找抽的时候还是很安静的,捆了放那里也不会没有风度地做什么破口大骂的事。 “真想要朕的位置,你倒是正正经经地来,别像南王家的,玩些上不得台面的小手段。”皇帝的确是有为君的气度,难道宫九坐上了九五至尊的位置,就能比他做得好吗? 宫九是很厉害,也有着常人所不能及的忍耐力,一个会忍的人,尤其是身怀大本事还会忍的人总是能做到很多事,但是为了皇帝的位置,让宫九忍着性子去听朝会批奏折,开什么玩笑?哦,他身后还有个没解决的吴明老头。 所以宫九没有接皇帝的这句话,他只比皇帝小几天就要叫皇帝堂哥,小时候他就不服气,还有皇帝生来就得到的身份,宫九都不那么服气,而这一回,他似乎发现,这个小时候学东西总比自己慢的堂哥,其实也有那么点可取之处。 皇帝放完话,自觉很是霸气,再看了宫九两眼,又补充道:“你至少先学会识路和算数嘛。” 宫九:“……” 来来来,把手伸过来再戳一下,他保证不张口咬人! 云雁等到皇帝走了,也慢悠悠地叹了口气,对着宫九感慨道,“皇帝都是要三宫六院繁衍子嗣的,你不追求真爱了?” 比起太平王断子绝孙这个小问题来说,打消宫九谋逆的念头才更重要,所以她还是继续鼓励宫九去找个能鞭打他的汉子好了。 宫九:“……” 他只是有点受虐的小癖好,压根不想追求什么真爱! 君臣相得?呸!就是狼狈为奸,他要是有这样的臣子,早就被气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总觉得九公子快被玩坏了……路痴还不会算数的九公子其实萌萌哒~但是我依旧想要每天给宫九点支蜡烛——爱他就欺负他,反正他狂放不羁一生爱自虐(什么鬼)! ☆、父子情深 宫九当然没有在苍云被捆足两日,他虽然有个恶趣味满满的皇帝堂哥,但也有个爱子如命的太平王老爹。 太平王妃死了那么多年,太平王也不曾续娶过,府中更是连个妾侍都没有,就剩下宫九这个儿子一脉单传。如果太平王不爱这个儿子,宫九哪里能离开王府逍遥那么久?就靠那个装什么都不像的手下当替身?真以为做爹的看不出来? 在得到皇帝的传信之后,本就在来京述职的路上的太平王跑死了几匹马,第二天天不亮就赶到了京城,和皇帝进行了深入沟通之后,终于对自己叛逆期的儿子有所了解了,又知道误会解开,登时是老泪纵横准备去苍云接儿子。 “你怎么来了?”宫九还是被捆着的,但所受到的待遇要比之前好多了,至少现在不是被丢在地上,而可以坐在椅子上或是躺床上了。知道自己误会了太平王,但要宫九一下子把态度扭转过来,来个什么父慈子孝就有点太为难人了。 虽然语气不是很好,但太平王还是激动极了,宫九有多久没和他说过话了,他都一把年纪了,就这么个儿子,有还跟没有一个样,他容易嘛! 一个激动的人会做出什么事来,真是一点都不好预料的,才把儿子笼络回来,这个时候理当是儿子要什么爹就给买什么的节奏。太平王没有忘了自己来之前的计划,他对儿子的需求也是买买买,只是一挥手,就招来了七八个彪形大汉,每个手里都倒拎着一条钢鞭。 宫九:“……” 他忍不住跳起身来,这对他来说并不是那么难做到,云雁后来也没有把他捆得那么紧了,而很遗憾的是,他身上的披风又掉了下来。不是云雁不想给宫九换衣服,只是这个……找男的来还是让女的来,无论哪样选择都觉得不那么合适呢。 看着衣衫褴褛的儿子,太平王眼泪都要掉下来了,他又是一招手,这回出来的是七八个妙龄姑娘,手里拎着的鞭子也要纤细很多,他沉下声,“儿啊,皇上都说了,你这毛病……你,唉,都是为父的错,不要紧,我太平王府养些闲人还养不起么,不就是鞭子么,这都是擅使鞭子的,男女都有。但是你看看,是不是女孩子更好一点,心细嘛,长得也更好啊,还能给我生孙子。” 是的,太平王就是这么疼儿子的父亲!他也还是想挣扎一下,说不定儿子就突然发现女孩子比壮成那样的汉子好多了呢。 搁着几年前,宫九暴露出自己这个癖好来,立刻就要被太平王给打断腿,但现在太平王知道了宫九的心路历程,再想想这么多年来和儿子有如陌路的情况,也只能认了。 这么多会用鞭子的人站在面前,外面苍云训练也时不时有杀气冒出,虽远远不及那日云雁的刺激,但也算是可以的了,然而宫九硬生生克制住了看向鞭子的目光,他咬紧了牙,“谁和你说的!” “唉。”太平王瞧宫九这样子,终于狠下心做了决定,转向了云雁姑娘,“将军,是不是让我和顾军师单独说说话?” 据说当日就是玉面修罗顾惜朝发现了宫九这个毛病的,鞭子也是顾惜朝抽的,太平王本不想麻烦顾惜朝,可这不是宫九对别人都不感兴趣么。也是,看看,顾惜朝的武功本就远高于太平王找来的那些人,就连脸也甩了几个妙龄女子几条街,其实以顾惜朝的人品样貌,入赘到太平王府也并不是不可以啊。 很好,顾惜朝愿意吗? 愿意才有鬼了。 顾惜朝微微一笑,阴沉又满是恶意地看了宫九一眼,然后十分温和有礼地和太平王走到一边,说了几句话。顾惜朝总是很会说话的,他可以轻易地用话语挑动别人的怒火,也可以用言语的诱导,让一些人自动走上他想要看到的道路。 太平王边听就边点头了,等全部听完之后,他很快就接受了顾惜朝给出的设定,找了根棍子就饱含感情地找儿子去了,然后啪地一下打断了儿子的腿……真打断腿啊。 “……”宫九就想知道顾惜朝到底和太平王说了什么,刚才那个宠儿子宠到言听计从不讲道理的老爹哪去了?当时宫九还以为哪怕他要篡位,太平王也可能……嗯,最少会两不相帮事后努力保他的命吧,现在为什么变成了这样! 他几乎是僵着脸开口:“爹,你……”你是我亲爹吗? 然后另一条腿也惨遭毒手。 对于武林中人来说只是腿骨骨折真是一件小的不能再小的事,何况宫九素来恢复能力良好,如果不是因为惊呆了,宫九完全可以自己在地上磕一磕,把骨头撞回原来的位置,像是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站起来,但是他不乐意! “居然真是如此。”太平王在听见宫九开口喊爹的时候,就深深认同了顾惜朝的说法,因为缺少父爱,宫九才会变成这个样子的,这是一种心理层次的疾病,需要好好地进行治疗。慈母严父,他这回一定会尽好身为父亲的责任,“是为父没有管教好你。” 棍棒底下出孝子=v= 郝连老头子骂他家臭小子的时候,也总是说“打断你这兔崽子的腿”,然后那个小家伙娶到了美人息红泪。 宫九已经不想说话了,太平王干脆利落的那两下让他连犯病都没来得及就真·断腿了。也是太平王如此严厉的态度,让云雁比较爽快地把宫九交还给了太平王管教,说起来,这一位实在是个很开明的家长啊,瞧瞧那一排拎鞭子的壮汉。 事实上,宫九的恢复能力真是强到了一定的程度,不仅是身体方面的,精神方面也是。哪怕被打断腿拎回家去了,宫九也很快引导着太平王把昔年隐秘都说了清楚,顺带掰正了越老越糊涂的太平王那诡异的想法,再问出了顾惜朝到底说了什么歪理。 吴明欺瞒利用于他,他 分节阅读_37 分节阅读_38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38 当然不会按着吴明的安排走下去,应该说,从来都是吴明自以为可以控制他罢了,而要让他主动去替皇帝对付吴明,那也是不可能的,凭什么就便宜了皇帝? “所以你现在来做什么?”云雁对宫九的印象不是很差,但肯定也说不上好,当宫九频繁地出现在苍云营地附近的时候,还扰乱他们的日常生活,不很差的印象就变得很差了。 和一个心思百转的人打交道并不是让人开心的事,顾惜朝也不喜欢看见宫九,更不想配合宫九把自己变成一个抖s,云雁独自面对一个性情不定武功不差的宫九,觉得压力有点大。 最重要的是不能揍他,还不能刺激得他找揍。 宫九一身白衣,对云雁举了举杯,慢悠悠地喝了一杯酒,“说说吴明的事。” 军营中不得饮酒,这管不了神出鬼没的宫九,可云雁自己是遵守这个规矩的,她没有喝酒,翻手把装着美酒的酒杯推了回去,作出认真倾听的模样。 “不喝酒?”宫九笑了起来,冷峻的面庞也露出些许戏谑,“据说苍云的女将,可以一口气喝掉十坛关外烈酒。” 云雁只点头不说话,论起拼酒,她怕过哪个?若是宫九真的没了篡位的野心,云雁并不介意找一日与宫九喝酒,宫九是很奇特的人,但是世上奇怪的人还少吗? 真要说起来,陆小凤的运气不是也很奇怪?还有西门吹雪每次杀人前的那些准备,一点红拿自己的命去威胁别人和自己决斗,楚留香搁着三个好妹子不要到处拈花惹草……似乎有哪里不对? 她在别人的眼中,是不是也很奇怪? 正是因为云雁这种态度,让宫九屡屡猜不透下一步的同时,也起了兴致,他十分悠闲地把放在云雁面前的酒倾倒在地上,又依次满上了桌面上的酒杯,“一个人喝酒,很没意思。” 抬眼看了一下云雁平静无波的脸色,宫九又是喝一杯倒一杯,悠闲得很。不过沉默良久,他突然道:“虽然不想直接对上吴明,但是……呵,到时候你就该知道了。” 宫九的打算,云雁也看不透,可她并不是宫九那样喜欢掌控局面的人,她习惯于见招拆招,也有着直接又敏锐的直觉——宫九暂时无害。宫九无论如何不会再帮吴明那边,甚至愿意折腾一些乱子出来,那么抓住机会的事,就看……皇帝也没把这事交给苍云啊,她等命令就足够了。 按照大庆江湖的规律,说不定宫九设下的布局都被其他人抢先踩了呢,比如说楚留香,比如说陆小凤,就连李寻欢其实也是个愿意管闲事的性子。 说到李寻欢,云雁想起来自己忘记什么了,与其和宫九在这里弯弯绕绕扯些有的没的,她还不如去帮诗音妹子揍只狮子来,至于如何摆脱宫九这个麻烦,山人自有妙计。 自带煞气的妹子对于宫九来说真的是个大杀器,比起云雁姑娘这样尸山血海中杀出来的凌厉气质,单单是冷若冰霜的沙曼实在差得有点远,即便沙曼长得和宫九的母亲有几分相似,宫九也从不认为沙曼可以和他的母亲相提并论。 再说回全副武装又刻意散发出杀气针对宫九的云雁妹子吧,她不出意外地发现宫九又进入了很是陶醉的状态,于是她果断地……丢出了鼎鼎。 鼎鼎再聪明,它也是只狮子,只是只单纯的狮子。 不得不说,对云雁姑娘来说,招式不怕老,够用就行,鼎鼎简直棒棒哒! 宫九身上被爪子挠出的痕迹已经不再流血了,他盯着那浑身铠甲的小狮子看了良久,拎着鼎鼎的后颈和它对视,禁不住舔了舔唇,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来。 作者有话要说:  太平王表示有钱任性儿砸要的都买买买!找几个用鞭子的还不容易?燕瘦环肥男女老少啥样的都买!诶,苍云的那个军师?买……儿砸当爹的相信你的魅力!我是个开明的家长! ☆、只是习惯 鼎鼎也蹭了蹭宫九的脸,露出单纯无辜的笑容来。 不要纠结于一只狮子怎么去单纯无辜地笑,但是比起人类来,狮子鼎鼎真的是单纯极了,比如说——它现在很喜欢宫九,仅次于养大它的云雁姑娘了。 为什么不喜欢宫九呢?这个白衣服的不仅让它毫无顾忌地磨爪子,还喂了它很多肉条,鼎鼎觉得这个家伙其实棒棒的嘛~没错,在主人不在的时候,勉强就陪白衣服好好地玩耍吧~ 宫九也觉得……养只狮子似乎意外的有趣,只要稍微地流露出一点恶意,小狮子的爪子就立刻在他手上划出几乎深可见骨的血口子,然后只需要几块牛肉,小狮子又能乖乖地凑过来帮忙舔伤口。 那么,既然喜欢,那就是他的了,“鼎鼎?以后你叫小十,听见没有。” 鼎鼎十分欢快地糊了宫九一脸的口水,它就只听见宫九喊它的名字了。把鼎鼎从小拉扯大的云雁或许能做到和鼎鼎心意相通,可只和鼎鼎相处了不到一日的宫九还想鼎鼎能完全听懂他的话么?鼎鼎仅仅是只比较聪明的狮子而已。 在饲主不在的时候,鼎鼎给自己找到了一个傻白甜的冤大头,这难道还不能说明它的聪明吗? 正是因为自信于鼎鼎不会被拐走,云雁才会放心地把鼎鼎丢到宫九怀里。实际上,在大多数时候,云雁都是放养鼎鼎的,她并不会时时把鼎鼎拘在身边,还在大唐时,她更是直接让鼎鼎满山地跑,有时几乎要找不到狮子影儿。然而,只要她呼唤的时候,鼎鼎会出现,这就足够了,就好像永远神出鬼没的麟驹一样。 离开大营时,云雁是骑着麟驹走的,而等到回来的路上,云雁姑娘骑的是狮子,一冲进校场,她先一拳揍在狮子脑袋上,大狮子就乖乖地停了下来,真是如她所说,乖极了。 “统领你不是真的要抛弃鼎鼎给那个宫九然后另寻新欢吧?”周深和鼎鼎还是有感情的,所以在偶然发现宫九叫统领的鼎鼎小十还给喂肉条的时候,他立刻就……暗戳戳记下来了准备告状。 人嘴贱是没有救的,顾惜朝默默地看人作大死,顺便哈哈哈——让你把这家伙丢我身边来,简直神烦。云雁果然很明确地听见了另寻新欢四个字,她没有露出不满的表情,仅是伸手起身松开了对大狮子的束缚。 被揍了几顿但还没有完全驯服的狮子会做出点什么多正常啊,欺负不了大恶魔还欺负不了大恶魔的手下吗? 很好,林诗音还没有来,狮子不用太着急驯,所以还是可以用来做点其他的事,比如说配合训练一下不成器的小兵。而如果这么多人都看不住一只狮子,就准备通通回炉重造去吧。 龙啸云会惧怕狮子并不是没有理由的,练过武功的人是比常人强出不少,可对上丛林的王者,又赤手空拳,肯定是要吃亏的。而且狮子和人是不一样的,天生的野性,加上天生的捕猎本能,都让这个对手变得难缠起来,云雁还等着把狮子送人,肯定不会让周深用刀的,拿着拳头或木刀去揍狮子,想想都让人一把辛酸泪。 林致垂着眼,路过周深旁边,声音也是难得的郁卒,“木刀也还有些分量,没箭头的木箭,我手断了也弄不伤那只狮子。” 所以他要抛弃最拿手的东西,果断上去动拳头么?刀盾套路他也有练,但还是更想做个百里穿杨的美男子的,嗯,不站桩,他骑射也是很厉害的。 无论怎么说,苍云众人的贴身肉搏水准都有所提高,真是可喜可贺,何况最惨的也不是他们,分明就应该是被揍了辣么多次的狮子才对。 狮子要是会说话,现在一定应该在咆哮着——明明我都低下了那么高贵的头颅你们为什么还不肯罢休,这是对一个森林王者的侮辱! 云雁姑娘看着有些拒不合作一挨揍就装死的大狮子,不由陷入了深思,这个样子还能充当打手么?要不先放苍云门口试用几天? 被大狮子蹭了两下手,云雁姑娘忍不住就是一板砖拍了上去,唔,有点顺手。 狮子:qaq我说人话啦,我都投降了不要打我!吼吼! 而悲哀的是,云雁肯定听不懂狮子吼的,但是狮子看门的事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至少云雁姑娘单方面很愉快,至于后来心血来潮来窜门差点窜到狮子嘴巴里的楚留香愉不愉快,进门不通报怪她咯? 楚留香的轻功是很好的,否则他也不能当盗帅当那么多年还不失手,而这一回,楚留香也不过是想找旧友叙叙旧,顺便试试云雁的苍云戒备到底有多森严而已,他轻飘飘地落在地上,一身蓝衣衬得人更是风流俊朗,郁金香的气味也若有若无。 呵呵,郁金香的气味?陌生人的味道已经很明显了,还自带花香,急着表现自己用处的大狮子能放过他才有鬼了。 落了地楚留香就发现一个黑影在急速靠近自己,不免赞叹了一下苍云的实力,但是冲过来那个不像是人啊……是养了狗来看门?倒也是个办法,楚留香的笑很快就僵硬在唇边了,卧槽哪个没事养只狮子看门的! “做得不错。”一只狮子还不能把大名鼎鼎的楚留香怎么样,但这样突然的出现还是能让楚留香出个小糗的,云雁看着只躲闪着不还手的楚留香,到底拦下跟打了鸡血一样的大狮子,对楚留香点了点头,“下回再潜入,说不定遇见的就不是狮子了。”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也有点不好意思,他就是一时兴起,却忘了自己这朋友的特殊性。 “他这是……职业习惯了,是不是?楚盗帅。”南宫灵笑着从另一边转出来,显然很是欣赏楚留香这尴尬的模样,当然,从某种方面来说,他也是在为楚留香说话。 “咳咳,鼎鼎长得有这么快?怎么不认得我了?”楚留香走近了那只大狮子,皱着眉看了许久。 云雁奇怪地看着楚留香,解释道:“不是鼎鼎。” 鼎鼎白毛的,还只有那么一丁点大,怎么会是这只都快被揍蠢了的可以相比的? 楚留香还是很喜欢鼎鼎的,而且自认和鼎鼎关系不错,听到这里不免要问几句鼎鼎的事,搞得好像云雁姑娘真的对小狮子始乱终弃了一样,但是实际上鼎鼎是被放风都快玩疯了。 不过说鼎鼎,鼎鼎到,云雁在大狮子蹭上来的同时就想起了自己萌萌的小狮子,而让一只聪明的小狮子带走一只路痴的九公子会有多难呢?并不难的,之所以等了这么久,也不过是因为宫九撞上了陆小凤,而陆小凤认出了鼎鼎而已。 换句话说,鼎鼎并不是孤身一狮来的,它身后还跟着陆小凤、花满楼还有一个很不高兴的九公子。 不高兴的九公子在看见大狮子的时候就高兴了,他眼疾手快地抓住想扑到云雁怀里的鼎鼎,“小十,你的旧主人可不要你了。” 深知自己大概不能单靠人格魅力迷住一只狮子,宫九还不忘用太平王府最好的厨子做的肉干来作为诱惑。 滚犊子的小十!云雁沉默了一下,宫九难道准备拐走鼎鼎,就为了鼎鼎能时不时挠他两爪子?难道宫九不知道一只狮子到底意味着什么吗?她有必要警示一下宫九,而做示范的必然是大狮子。 木制的假人靶子被云雁轻松地拎了过来,然后迅速抛上天,在靶子掉落下来的瞬间,大狮子就一口咬掉了假人的大腿,整个儿地咬掉了,还咔嚓咔嚓咀嚼了两下,吐了一地的木头渣滓。鼎鼎有样学样,它的嘴没有大狮子那么大,但是它比较懂得攻击要害,一口就咬掉了木头人半个脑袋,顺便撕扯掉了上面包裹的皮革。 宫九觉得脸有点疼,尤其是在想起小狮子曾经在要到肉条之后舔他脸的时候。狮子不止需要磨爪子,偶尔也会想要磨磨牙齿的,而无论宫九的恢复能力有多强,被咬掉一块肉之后还能不能恢复如初就是个问题了,尤其是如果被咬的是脸的话,那简直是人间惨剧。 他就想好好地玩把自虐而已,要不要这么危险! 陆小凤叹了口气,他对这个白衣公子的印象不错,因为宫九不犯病的时候,形象是真的很好的,而且宫九还是个用剑高手,这点眼力陆小凤还是有的,而这些都让陆小凤想到他的好友西门吹雪,宫九还没有西门吹雪那么冷淡。 看见宫九皱着眉盯住鼎鼎的时候,陆小凤不禁安慰道:“鼎鼎是小云雁打小养大的,肯定更亲近,何况也不是谁都能养狮子当宠物的。” 所以被鼎鼎的凶残惊呆并没有什么好丢脸的嘛。 其实宫九倒还好,他就是觉得没眼色的狮子不选自己有点心塞,而更崩溃的应该是刚刚赶到的李寻欢才对。李寻欢单知道云雁准备送林诗音一只狮子,没想到会是那么大一只那么凶残的狮子啊,在林诗音走近之前,他就挡在林 分节阅读_38 分节阅读_39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39 诗音前面对大狮子作出了防备的姿态。 林诗音身为一个和云雁姑娘画风完全不同的闺阁小姐,能和云雁保持不错的关系,自然是因为她也有着一点特殊的地方,相比于李寻欢的戒备,她是很喜欢那只大家伙的,甚至小心翼翼地温柔地尝试伸手给大狮子顺毛。 大狮子往前走了两步,它和林诗音之间除了李寻欢之外还有一个阻碍,云雁在被撞到的瞬间就条件反射地拍了一砖头过去。棒子加大枣,苍云把棒子给得足足的,甜枣就要靠林诗音了,实在不是苍云众人想要虐待动物,只是习惯了,没错,就是习惯了。 ——大狮子哭倒在苍云门口。 林诗音一双柔荑终于接触到大狮子的头顶时,大狮子就感动地抛弃了自己所有的下限,像只大猫一样只差撒娇打滚了——个接受它投降的诚意的人,把它从火海地狱中拯救了出来,再也不用天天挨揍了好幸福!手好软=v= “好可爱!”林诗音惊喜地翘起了唇角。 宫九:“……” 妹子看看地上的残骸再说这话!能认识苍云的女人怎么可能是真柔弱美人他觉得自己有点甜。 作者有话要说:  云雁:狮子不止要磨爪子还会磨牙齿…… 宫九:卧槽卧槽卧槽! 皇帝:小九小十什么的,哎呀你会数数了! 宫九:我只是不会算数又不是不会数数! ☆、无妄之灾 李寻欢会出现在苍云,并不是来找云雁兑现承诺领一只狮子回家的,事实上他现在都快要后悔了,尤其是在看见林诗音毫不在意地靠在大狮子身上的时候。 好了,说正事,李寻欢找到了那回黑衣人袭击的罪魁祸首。李寻欢在江湖上或许有一些仇人,但他的朋友也不少,而在回京的途中,他就遇见了一个老说书人,领着一个有两条乌黑的大辫子的小丫头在路上等他。 “所以说,算计你的是老二上官金虹,而给你报信的是老大天机老人?”云雁怎么听怎么奇怪,可她并不需要纠结这个,只不过是随口问一句而已,心里已经盘算着怎么暴揍上官金虹一顿了。 这话问得真是随意得不能再随意,老二老大再加上李寻欢这个老三,简直和吉祥三宝幸福一家人一样,违和感满满。顾惜朝倒是猜出了一点什么,他毕竟也追踪了一下这件事的幕后黑手,得到了一定的信息,“百晓生排兵器谱,天机老人排,毕竟辈分年纪在那,人又神龙见首不见尾,上官金虹想要挑战也无从寻人。可李大探花,肯定江湖中有不少人在说,是因为探花这个名头,百晓生才只把你排了第三,实际上你功夫在上官金虹之上,再加上你在江湖上的名望,上官金虹自然要对付你,何况这回他只是推波助澜。” 李寻欢不由苦笑,“这也是无妄之灾。” “想对付你的人不少。”顾惜朝略弯了一下唇角,他是很看不上百晓生排的那东西的,神哭小斧也是榜上有名,却不在前面几位,但是专破护体罡气的神哭小斧就差了吗? 排在他前面的几个,哪个敢说他对上玉面修罗顾惜朝可以轻易全身而退的?也不仅仅是因为自己排名的不忿,顾惜朝看了一眼云雁姑娘,不排女子?这也是真正有本事的不愿和百晓生计较而已。 一个排名,就要搅起江湖腥风血雨?百晓生还没有那个本事,上官金虹只是恰逢其会,又不想李寻欢声望在他之上才动手的,而且也只是给李寻欢的仇人提供了一点信息罢了。再者,上官金虹敢动一个朝廷命官,说明他在朝廷里搭上的线也不少。一朝天子一朝臣,皇上才扳倒了傅宗书,总有一点同样倚老卖老的老臣看不得新人得势,勾结江湖人做点不上台面的事也不是不可能,正好一网打尽了。 这边在说正事,宫九却不想再搀和一脚了,他最近动作太大,吴明那老头还妄想往他身边安插人,他先和这些小鱼玩一玩,整暇以待准备看苍云和吴明斗法,至于上官金虹?宫九还不放在眼里,也知道对皇帝来说,那些不安分的老臣也不是什么问题。 宫九走了,没能带走鼎鼎。本来就是为了鼎鼎而来的陆小凤还有花满楼自然也告辞了,他对宫九其实挺感兴趣的,交个朋友也不错嘛。如果这个时候,陆小凤不和宫九交上朋友,怎么继续他抓凶手总能抓到朋友身上的传说? 苍云里其他人还在训练,云雁身为统领也不愿光明正大地偷懒,干脆和李寻欢约了晚上在李府共聚。因为娶了林诗音回来的缘故,李寻欢留了一些老仆看顾老宅,把大部分人手都带到京城来了,这些都是李家的多年家仆,和京城也没什么关联,安全系数还挺高的。 楚留香和李寻欢在之前就一见如故,既然是来会旧友,也不拘于会哪一个嘛,他拉着李寻欢先去喝酒了,而林诗音……她摸着自己身边的大狮子,暗自下了一个决定。 李府没有李园那么古朴,不过毕竟是皇帝赐下的府邸,也肯定是不差的。楚留香还坐在桌边喝酒,他和李寻欢一见如故,自然不再拘于礼节,反而随性得很,见了云雁带人走进来,也只是略一颔首,“来了?” “你倒是不把自己当客人。”南宫灵和楚留香认识得更早,楚留香还曾为他闯过大沙漠,两人关系比旁人都更好一些。 说是要讨论怎么收拾上官金虹,可就连心思最缜密的顾惜朝都不得不承认,这件事要想的其实没有那么多,作为受害者,李寻欢和云雁姑娘有所反击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朝廷里的那些人先不说,就是上官金虹那金钱帮,难道真能掀起什么风雨来?上官金虹武功不差,人也有野心有本事,可惜金钱帮发展的时间还是太短了一点,财能通神,金钱帮以金钱为名也要有那通神的能耐才是。否则只要苍云出动,金钱帮能得几时好? 顾惜朝挑起眉,拍了拍李寻欢的肩膀,“你放心就是,我带上些人,也去瞧瞧龙凤双环的本事。” 或许顾惜朝千里追杀戚少商都没弄死人会让人觉得他可能不太擅长这个,可是想想吧,那是留了手的,即便神哭小斧真的敌不过龙凤双环,他又没打算去和上官金虹单挑。 单挑是江湖里的做法,顾惜朝比较倾向于捉拿归案这种说法,然后,那群连石观音都围过的小崽子们,会怕一个才成名的上官金虹? 李寻欢显然要厚道一点,他没想过顾惜朝要用的方法,甚至开始想起了和上官金虹决斗的胜负可能,正如之前他曾经想过的一人做事一人当,他并不很愿意麻烦自己的朋友,总是希望自己能承担的多一点。 “表哥,这个……这个是一个前辈让我给你的。”林诗音施施然从后堂走出来,她了解李寻欢,所以怕李寻欢会一个人跑去面对那些困难,恨不得再多给李寻欢多加一点筹码,只是一点点都好。 木匣子里是一本书,没有人会认为一本书能有什么作用,哪怕这是绝世的武功秘籍,不也还要经年修炼,积累内力?何况李寻欢的功夫算差吗?然而,这本书的名字叫怜花宝鉴。 王怜花的那个怜花。 虽然成了亲,但是对于林诗音和李寻欢来说,他们的生活似乎没有改变什么,因为他们本就很是亲密了,林诗音有时候也还是习惯于喊李寻欢表哥。两个人都如此了解对方,李寻欢就更是明白,林诗音和这本书的主人应当没有什么瓜葛。 这样的一本秘籍,或许很多人想要得到,但李寻欢是不贪图的,他只担心这会使林诗音招惹上什么麻烦,“诗音,你什么时候遇见的前辈?他说了什么?” 许是已经下定决心把书交给李寻欢,林诗音回答的时候没有一点隐瞒,她咬着下唇,手不自觉地摸着大狮子的长毛,“是你去科考之前。我一直没有拿给你,是因为……” 这个要怎么说呢,是王怜花亲手把这本书交给林诗音的,可林诗音总是待在李园中不出门有没有?王怜花就干脆扮成林诗音的贴身丫环混进了李园,然后十分高深莫测地把秘籍交给了林诗音。 这是从王怜花的视角来说的,然而在林诗音看来,是一个女人神神秘秘地拿来一本书,然后说以后谁练了这本书上的东西也能变成她那个样子,嗯,对了,她说自己是王怜花。林诗音多少有点关注江湖的,怎么也该知道王怜花是个男子,然后练了怜花宝鉴变成现在这样?别说是易容了,瞧瞧那胸,瞧瞧光滑没有喉结的脖颈,就算这些都是易容出来的,那和女子一般无二的举止气质怎么说! 无论换了哪个女人,突然得了本应当属于她喜欢的人的秘籍,虽说练了可以获得绝世武功,可代价却是有情人终成姐妹,她会愿意让她男人练才奇怪了! 但是,只要李寻欢还活着,林诗音有什么不能接受的呢? 李寻欢:“……” 怎么办表妹说得好有道理,但是他知道王怜花确实不是妹子也没有练成妹子,算了,难道要告诉表妹以后就算看完了胸和喉结也不能轻易确认一个人是男是女吗?江湖太危险,不要吓到表妹。 于是这一群轻率地下了围攻上官金虹决定的家伙,很无所事事开始就林诗音提出来的话题进行了讨论——易容多了会不会影响性格继而影响命运?至于为什么还加上了一个命运……瞧瞧抱得美人归的李寻欢,再看看据说可能单身一辈子的王怜花,出海的四人里可只有朱七七一个妹子! 这个问题,楚留香还是很有发言权的,他的船上就有一个很会易容的苏蓉蓉。楚留香被几个人的目光盯得心里发毛,他其实也挺好奇的,“这个应该……蓉蓉自己就是个女孩子啊,假喉结还是很好做的。” 安上一个假喉结很容易,可把自己的喉结抹去又要怎么办? “很多年前,有一个日月神教……”南宫灵的话可以不必再说下去了,日月神教出了个练葵花宝典的教主,这个楚留香也知道,就是没往那方面想而已。 此言一出,简直众人皆哗啊。 欲练此功,必先自宫啊。 林诗音迟疑了一下,性格娘就算了啊,无后为大表哥你造吗,不必去决斗的话那就不要练这么恐怖的东西了吧,都是x花宝典呢。 作为一个很温柔善良信守承诺的妹子,林诗音必然是没有胡乱打开那本书看过一页的,她就只看见封皮上龙飞凤舞的四个大字——怜花宝鉴。 一直面无表情沉默地听着一群人讨论王怜花,云雁姑娘觉得自己不能这么不合群下去了,她酝酿了一下,开口表示:“这样的话,出海的四个人就刚好是两对了。” 呵呵哒!摔桌! ☆、细思极恐 比嘴贱更可怕的是脑补,尤其是脑补的人还不蠢的时候,她可以轻易地用自己的脑补带歪别人,然后?然后顾惜朝默默地看向了被两只狮子扑过去的王怜花。 最可怕的是,这么擅长脑补的林诗音身边,还有一个能把脑补的东西当作事实,用陈述的语气说出来的云雁姑娘,她还武力值爆表。顾惜朝可以揍周深,但是对上云雁只能挨揍,所以现在他很庆幸,被谈论的是王怜花不是自己真是太好了! 被说成性格娘可能变成了妹子练了必须要自宫的武功还和熊猫儿被凑成了一对,这样王怜花都忍下来了,他只是摔了手上捧的放着瓜果点心的小桌案,用些小借口就可以糊弄过去。然而,王怜花并没有得到开口解释的机会,鼎鼎是个冲上去的,它闻到了陌生的胭脂味,而大狮子有样学样咆哮着扑了过去。 王怜花:“……” 没心情扮妹子耍人玩了,王怜花怎么想怎么觉得自己被狠狠涮了一把。明明今天他只是想着李寻欢一家到了京城,准备探一下林诗音带着怜花宝鉴到底有没有给李寻欢而已。 但是……如果今天他不出现的话,怜花宝鉴肯定会被封在木匣子里生灰,然后有一天人们发现了这本书,觉得是不是这么多年有所破损呢?再然后就给上面添上了“欲练此功,必先自宫”八个大字,既然这本书是这个样子的,那么书的主人王怜花又是什么样的呢? 简直不敢再想下去! “王前辈?”还是见过王怜花一次的林诗音反应比较快,她先喊回了大狮子,鼎鼎还咬着那人的衣襟,等到云雁点头了才颠颠地跑回去。 正如几年前见面时那样,林诗音还是着重看了看对面那人的胸和脖子,无论怎么看都毫无破绽呢。林诗音可以嗅到宜芳阁的玫瑰清露的气味,她自己从来都只爱冷梅香,云雁姑娘则从来 分节阅读_39 分节阅读_40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40 不用这些,林诗音再凝神瞧了瞧,甚至可以认出王怜花用的胭脂是新出的洛儿殷——这样的前辈真的没有问题么? 云雁随着林诗音的目光也往王怜花身上瞧,上中下三路看了遍,没错,除了胸和脖子,她还忍不住从某个微妙的地方一扫而过。完全看不出不是妹子,毫无违和感,云雁这下可以理解林诗音的担心了。 “易容和缩骨,莫非没有见识过?”王怜花嗤笑一声,在脸侧揉捏几下,就轻轻撕下薄如蝉翼的一张易容面具来,然后身上肌肉收缩膨胀,胸口迅速平了下去,连身高都往上窜了不少,即便还穿着女装,却不带一丝女气,不过那棱角分明的英俊面容,倒是使得这装扮有些违和。 有点尴尬啊,这也就是人不在面前,他们才能那么放得开地连葵花宝典都提起来了,现在被说的那个人出来了,难道要他们当面去问——你的子孙后代还有可能出现吗?等等,王怜花都还没有找到妹子啊,没练那功夫也不一定能有……吧,所以特意从海上回来了吗? 楚留香笑容僵了一下,努力把那些奇奇怪怪的想法从脑子里甩出去,十分真诚地称赞道:“果然不愧是被称为千面公子的人物。” 林诗音和李寻欢对视一眼,一起做了决定。林诗音把装着怜花宝鉴的木匣子直接转手给了王怜花,继而盈盈一拜,“当日前辈出海,交托给李家保管这秘籍,以作传承,可如今前辈归来,自然可以亲自寻徒教导,这还是物归原主吧。” “哦?我可是听说,李寻欢要去和上官金虹决斗,这百晓生的榜上排的名位你们也是知道的,难道不让他练一练我这宝鉴?”王怜花笑起来总是带些邪气,他本就是亦正亦邪的人物,怕是还要偏向邪多一点,所以在说完前面这话之后,就立刻改了威胁的口吻,“还是说,你们看不上我这秘籍?” 这个时候,就需要一个敢于直言的人,告诉王怜花他们压根没打算决斗,而且李寻欢自有师承,如今又入了朝堂,不好再拿着这本书了。云雁姑娘就是这么一个敢于直言的人,“我们不歧视你。” 李寻欢:“……” 敢于直言的云将军你说得太直白了!不对,在看见王怜花的易容术之后,他们不是都默认划掉了关于葵花怜花的猜想么? 王怜花他快要忍不住动手了! “哪怕只有这么薄薄一小本……”云雁表示自己也很惊讶好嘛,就是这么一本书,能记下多少东西?他们苍云几近没落的时候,武学秘籍也不止一本。 这么个歧视,倒没人想过。说起来,据说记载了王怜花所有本事的书册,只有这么一小本,真是有点可怜。 王怜花脸色好了很多,他拍拍手掌,不怒反喜,笑道:“便好叫你知道,这上面记着不单有我的武功心法,也还有那下毒术、易容术、苗人放虫、波斯传来的摄心术……否则如何称得上宝鉴?” 云雁没管那些,她就执着于一点,“这么薄。” “只留精髓即可,看不懂?练不会?那如何配当我的徒弟?”王怜花心性高傲,他自己是绝顶聪明的人,什么都一学就会,哪里愿有一个蠢徒弟? 感觉到了微妙的嘲讽呢。云雁姑娘想想自己还要手把手教手下那群家伙,自己也是捧着各种秘籍还有燕姐姐时不时的小灶才得以有今日的功夫,换了王怜花来教是分分钟要走火入魔的节奏啊。 云雁在武学方面还是挺有天赋的,连她都这么认为,那么换了个普通人得到王怜花的秘籍,真的除了作死没有别的结果了。李寻欢越发觉得怜花宝鉴是件烫手的东西,这合心意的徒弟,还是该让王怜花自己去选的好。 王怜花的想法总是这样有些不拘一格,他也知道李寻欢留在朝廷里,要帮他找个徒弟实在不容易,干脆收回了书,又为了替自己正名,想要去找个能发扬光大他的本事的徒弟了。 在这之前,王怜花还有一件很感兴趣的事,他转向云雁姑娘和她怀里的鼎鼎,“你会驯兽?我见识过驯蛇的,这养狮子的倒少见,怎么抓来的?” “驯兽?不会。”又不是五毒的,哪里会驯兽?云雁可是个老实人,有人问这种无关紧要的小事,她也就如实说了,“鼎鼎是我打小养的。另一只……” 没有卖关子,云雁说得爽快极了,也不是什么秘方,“一天几十顿地揍就好了。” 哪怕是进苍云营地时差点被咬的楚留香,都实在忍不住要为大狮子拘一把同情泪了,因为云雁姑娘还很高兴地表示,因为大狮子的存在,苍云众人的贴身肉搏有了很大的长进。 王怜花没想过是这么简单粗暴的法子,让普通军士和一只狮子练习肉搏,说不上是对哪个残忍呢。再想想一路打听来的苍云事迹,对面的女将军会做这种事也并不稀奇,说起来以前朝廷从来不管江湖的事,自从苍云出现这一局面就有所扭转,王怜花不管这变化是好是坏,他就是对苍云生出了许多好奇。 或许他应该找一天去苍云瞧瞧?潜入一个军营,对他来说并不难,哪怕轻功不是他最拿手的东西,那不过是一群习武不久的军士而已。 只是思绪一转,王怜花就笑道:“我不白听你这法子,你可有要求?” 云雁在大唐的时候,其实有见过一种很神奇的易容术,也能把五大三粗的汉子整个儿变成娇滴滴的妹子,连胸都有,可有一点他们做不到,那就是行为举止,一时半会儿还好,时间略微一长肯定要出问题,王怜花却不会。 那么根据这个问题,云雁想了想,直接开口问道:“我要看你的真实面貌。” 英俊阳刚脸汉子和刚才那个侍女的举止拼合到一起来想,简直违和感爆表,她还不如相信王怜花是个妹子脸的汉子,或者汉子脸的真妹子? “这也是易容?”楚留香和苏蓉蓉相处得久了,对易容也有所了解,王怜花一手易容术连楚留香的眼睛也瞒了过去。 “不想你也懂些易容?”王怜花现在觉得,这个女将或许不仅仅是武力惊人,也还是有点智慧的。 “我不懂。”云雁很诚实地回答了,她就是觉得王怜花应该长得好看一点罢了,许是因为直觉,许是因为看名字,许是因为……牡丹葵花宝典这些的代入,不好看怎么好意思辣么娘? 原因云雁姑娘没说出口,她素来不爱去揭别人的伤疤。 王怜花又从脸上揭下了一层面具,这回露出来的才是他的真容,修眉朗目,玉面朱唇,实在是风流人物。只看看昔年云梦仙子有多少裙下之臣,便可看出她如何美貌,而王怜花的相貌便随了他的母亲。 林诗音叫王怜花作前辈,一是因为王怜花和李寻欢的父辈有旧,二来,王怜花闯出名声的时间确实要早不少。实际上,王怜花步入江湖很早,离开江湖也很早,现在也并不是像其他江湖上被叫作前辈的人那么老,反而年轻得很,那眉目间的风流劲儿更是一点不减。 为什么在孤岛上只有四个人,其中还只有一个别人家妹子的情况下,王怜花的风流劲儿还一点不减,细思极恐…… 作者有话要说:  基三里各个技能可装备的各种秘籍啊残卷啊简直不要太多好嘛,还是每个技能都有,看看人家王怜花,就一本怜花宝鉴,什么都在里面了……不说技能,万花辣么苏万花七艺,人家也是分七卷啊。 我觉得我总是喜欢悲剧王怜花,明明我可喜欢怜花公子了。其实开了那么多脑洞,全怪王公子辣么追求完美好嘛,他扮女人扮得辣么好……继宫九之后,你们可以换个人点蜡烛了。 说书人扔了一颗地雷~么么哒~ ☆、无言以对 云雁姑娘面无表情的表皮之下,其实也有一颗狂放不羁爱脑补的心,但是她不像周深那么嘴贱,所以她可以很好地送走了王怜花这个性情不定的家伙,而且似乎还给对方留下了不错的印象。 然而,等到云雁姑娘回到苍云跟小伙伴小顾分享了一下自己的脑洞之后,顾惜朝终于明白,什么叫作上梁不正下梁歪,总脑补他和戚少商的周深,似乎就是云雁姑娘很看重的一手带出来的部下。 无论如何,那天周深没有跟过去实在太好了,否则葵花……不,怜花宝鉴的问题绝对不会那么容易被揭过去,还有孤岛上不得不说的二三事。很好,顾惜朝觉得他自己已经快被洗脑,无法直视王怜花这个江湖前辈了。 “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事!”顾惜朝忍不住掀起唇角,露出一个冷冷的微笑来,告诉他,为什么要把这么匪夷所思的事当作常识和事实普及给他!有本事直接和王怜花说去啊! 云雁慢吞吞地看了周深一眼,又慢吞吞地开口回答道:“不能太直接地掀人家伤疤。” 周深立刻表示受教了,他点点头,拍着胸脯保证,“那以后我也不当着军师的面说那些话了,军师就不会揍我了~” 顾惜朝:“……” 让周深去外面说就更糟糕了,丢人都丢到外面去了。自己人揍两下不会死人,周深去外面得罪了人……难怪被放到先锋营,这拉仇恨能力不当先锋放到后军去,敌军妥妥儿要绕过前锋都要揍后军先啊。 “不,最重要的是,我揍得赢他。”云雁对武力方面的判断一向很精准,她就算当着王怜花的面说那些话也没有关系,因为王怜花打不过她,所以她真的只是照顾王怜花的心理罢了。 顾惜朝沉默了一下,好吧,这个话题可以揭过不提了,他要点兵去征服金钱帮去了,不带周深一起玩!玩围攻的话点起飞羽营一起,才是杀伤力最大又最轻松的法子,最好的一点是林致是个木头脸老实人。 而他不在营中,也就刚好错过了目睹云雁姑娘对自己的话做出证明的机会。 云雁姑娘说自己能揍得赢王怜花,她也确实做到了,因为现在王怜花正被她捆在苍云大帐里,结结实实的,一点都不怜香惜玉。 这个时候必须回放一下之前发生的事,王怜花对苍云很感兴趣,他觉得以自己的能力潜入苍云玩一玩完全没问题,然后他就这么做了…… 王怜花没有宫九那么嚣张,大白天就跑过去了,他是晚上到的,这一夜值勤的是南宫灵和周深,而正好这两个人正在谈论李府上的那个话题……每次别人说他坏话他都能撞上呢——王怜花都不知道自己这样算是运气好还是运气坏了。 “统领当时怎么就没提要求要看一下怜花宝鉴呢?”周深觉得好奇心被吊着的感觉也太难受了,他恨不得当时自己就跟在统领身边,一起去见见那位传得很玄乎的王怜花。 南宫灵还是知道周深的斤两的,也就是认识字的程度,所以他毫不犹豫地开嘲讽,“你也看得懂?统领何必总得给你把盾飞秘籍逐字逐句掰开了讲?” “你不懂。”周深兴致勃勃地凑到南宫灵耳边,却一点没有控制音量,边哈哈哈地笑边说道,“要不要自宫,这个不是一看就知道有没有。” 躲在不远处的王怜花:“……” 幸而,南宫灵替王怜花辩白了,怎么也不能让同袍落下一个江湖人都奇葩的印象来,他自己也曾经是个江湖人啊,“人家那是易容术精妙无双,少说两句,顾惜朝肯定是被你气走了。” “你不懂。”周深狠命地摇头,难得的十分严肃,“看人能看表象嘛,你想想上回的宫九。眼见为实……不不不,眼见也不一定为实,你摸过吗?” 南宫灵:“……” 说到宫九那朵奇葩,南宫灵就有点不敢肯定了,王怜花看起来除了邪气点还是很正常的,然而宫九看起来怎么样呢,后来又怎么样呢? 不,他不能被周深给带歪了,又没摸过谁知道呢……等等,为什么他这么思想正直的人已经可以听明白周深的意思了? 没有给南宫灵哀悼自己逝去的节操的时间,周深的脑洞开得很快,他没脑子,所以完全不需要有什么根据来进行脑补,毫无根据也没关系,他的思维从来都天马行空。开脑洞就算了,他还觉得自己说得很有道理希望得到南宫灵的支持。 比如说——诶南宫你可以借切磋的机会来那么一下,看看他有没有切嘛。但是就算真的切了,王怜花易容术那么高明,人家可以做假喉结他可不可以也做个假xx。既然他易容术那么高,有没有可能压根就是妹子扮汉子你们也都看不出来啊。 还有,江湖上说朱七七总是对王怜花没有好脸色是不是因为她们是情敌啊,王怜花苦恋沈浪,一起出海是因为她终于接受了对自己一往情深的熊猫儿,于是四个人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了一起。 分节阅读_40 分节阅读_41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41 简直要跪了,南宫灵都要被周深的脑洞给吓趴下了,问题是整个儿连起来想想还挺带感的。周深才不管南宫灵怎么想,他说完之后整个人都轻松了,然后对着阴暗的角落里暴喝一声,“有杀气!” 按说南宫灵内力比周深更为深厚,如果发现杀气也应当是南宫灵先发现才对,偏偏这回是周深先察觉并且十分精准地出手了。正如之前所言,云雁姑娘教这些人武功是一点不藏着掖着,周深的盾飞一招,就深得云雁姑娘的指点。 每夜值勤的肯定不止是两个人就够了,周深是先锋营的头儿,他手下的人都和他配合得很默契,就在他出声的瞬间,便有十几个人同时向周深的出手的方向攻击了。 南宫灵终于明白为什么周深比他更早发现杀气了……因为杀气全是冲着周深去的。 十几个人要困住王怜花其实并不难,何况他们之中还有一个拉足了王怜花仇恨和攻击的周深,而周深开了盾墙,深深地后悔自己盾立学得并不到家。被惊醒的云雁姑娘迅速地翻身而起,在王怜花准备用毒蛊之类的手段之前,盾盾盾一波带走,干得漂亮! “你到苍云想要做什么?”云雁表示,在知道王怜花对自封为王的柴玉关大义灭亲的时候,她对王怜花的感官真的是不错的,可是为什么最近总有人喜欢窥探苍云营帐,是不是该给点教训? 王怜花从没想过自己会落到这么狼狈的地步,尤其是他就是一时兴起跑了过来,真没打算做什么,然而现在他想弄死之前唧唧歪歪的那个家伙。他反手微微挣动了一下,没能挣脱,便挑起眉,邪气四溢地对周深和南宫灵笑:“你们不是说要摸了才知道?敢说不敢做了?” 南宫灵:“……” 所以说,每次在背后谈论一两句王怜花就会被本人听见,这是怎样的一种运气? “我们不虐俘。”摸什么摸!世上怎么能有这么无耻的事!云雁显得很是严肃和正义,虽然打定主意要给王怜花一个教训,也不会用那样的手段啊,“无论精神还是肉体,我们都不会实施虐待,嗯……对宫九例外。周深,你先看着人,明日一早我自有打算。” 对上王怜花满是恶意的眼神,周深激灵灵地打了个冷颤,他举起手,“报告,统领换个人啊。我之前为了引人出来说了点不太好的话,现在……qaq” 能让嘴贱成习惯的周深说是不太好的话,那就不止是一点点的不好了,能气得王怜花露出破绽,也是周深的本事,云雁迟疑了片刻,把目光落在南宫灵身上。 南宫灵被周深拖累了,王怜花对南宫灵肯定也没什么好印象。南宫灵更在意的不是这个,他比较奇怪的是——周深居然长脑子了! 所以说,或许前面那个算是玩笑之语,后面那一通胡扯完全就是周深察觉到了不对,想要试探一发的吧?在这一刻,南宫灵和云雁都森森地感受到了一个军师的重要性,顾惜朝居然真的把周深给带出来了! “而且说得一顺嘴……”周深挠了挠后脑,笑得还是有点傻。 王怜花都要心塞死了,他就是被这么个二愣子给弄得露了痕迹?就算知道这个二愣子是唬他的,谁听了那些话不得气得半死?嘴贱也是一种本事,自己就很能拉仇恨的王怜花突然有点懂了以前熊猫儿那些人的感受呢。 王怜花并没有打算对苍云做什么,这或许是他做得最对的一个决定了,至于其他的,卖身偿债吧,没错,就是这样。 江湖传言,沈浪四人是出海去海外小岛了,那么就是说王怜花出过海,宫九所提到的那个吴明不就是住在海外无名岛么,日后攻伐之时有个王怜花坐镇,至少多份保障。另外王怜花毕竟是江湖前辈,手上肯定有些势力,收拾一下金钱帮的暗线还是能做到的,暂时也就这么两件事了,云雁也没想多压榨点什么。 “你这么信任刚认识的人?”这两件事王怜花若要动手脚,也是挺容易的,千面公子王怜花可不是什么好人。 云雁冷着脸,把王怜花从头打量到脚,“你打不过我。” 而且现在还被捆着到底是哪个啊?再说动脑子的事还有顾惜朝…… 王怜花:她说得好有道理啊我竟无言以对! 作者有话要说:  琉璃月扔了一个地雷~ 十字扔了一个地雷~ 谢谢~么么哒~ 所以说,之前诗音妹子和云雁姑娘那样的都只算脑补,像是周深这样的才叫脑洞大开……简直分分钟要被王公子咬死的节奏啊。突然觉得写出这样的脑洞的我,节操都快捡不起来了呢qaq ☆、朋友敌人 王怜花自认文武双全,天文地理、医卜星相、丝竹弹唱、琴棋书画、飞鹰走狗、蹴鞠射覆,无一不精,无一不妙——但是他打不过云雁,是的,打不过,这就是最悲哀的事了。 这样自哀自怜的王怜花狠狠叹了几口气。 南宫灵其实可以算是听沈浪王怜花这群人的故事听得最多的一个了,因为熊猫儿是丐帮分舵十分被看重的人才,又和任慈前一任帮主有点关系,任慈也总会提及几句来激励南宫灵,到熊猫儿和沈浪他们一起打败快活王之后,这种激励就更频繁了。 王怜花是个人才,南宫灵知道,但是摆出这幅你们这群凡人居然这样对我的表情算怎么回事嘛,他慢悠悠地坐到王怜花身边,淡定地表示,“顾惜朝一样是仰察天文,俯察地理,中晓人和,明阴阳,懂八卦,晓奇门,知遁甲,他也情愿在苍云当个军师。” 看得出来,但是只通兵法而已,不在军里混还要怎么样?王公子冷冷地带出个笑来,又听南宫灵给他一个个地数,“灵犀一指陆小凤,流云飞袖花满楼,还有一个踏月留香楚香帅……江湖代有人才出,千面公子也甘愿被这些人埋没过去?” 本来还想说一说那个宫九,但一想宫九不会算数还不认路哈哈哈,南宫灵默默咽下去了,才不是因为宫九奇葩得超出了他想象呢。 这说到王怜花心坎里去了,当年他和沈浪对上,就是图个对手难得,争胜心切,如今的江湖,却不再属于沈浪。千面公子的故事已经成了过去了,连怜花宝鉴都被传成了那个样子::gt_lt::心塞塞的王公子觉得有必要让这群没见识的家伙见识见识什么叫前辈的本事,但是被这么威胁着,王公子肯定不开心,“诶,你似乎是……丐帮前帮主,怎么不把自己也说上一说?” “不值一提。”南宫灵的心结已经解得差不多了,被王怜花这么戳也没有太大反应,他知道自己做错了,幸而,如今还有回头的机会,虽然待他好的义父再也回不来,但他这辈子总该不负义父教导,为国为民做出点什么来。 同样能察天文地理的没有王怜花那么雅致会玩,会享受懂风雅的不像王怜花能遍识杂学,武功比王怜花好的却也比不上王怜花会的东西多,南宫灵说了那么多人,王怜花只点点头,不置一词。 有些话是南宫灵不好说的,可是云雁姑娘没有那个顾忌啊,等南宫灵走了,她抱着鼎鼎就过来了,“七绝妙僧无花,听过?” 听过,就是南宫灵的亲哥哥,还有无花做的那些事,江湖上其实也有传言,传的有点假,不过王怜花这样的人,想要知道真正的情况并不难,除了以前一直说的七绝,无花还擅长东瀛忍术刀术还有易容术,这么个人的确难得。 “死于我的刀下。”云雁说得轻描淡写,她眉目有些稍嫌凌厉,面无表情的时候还好,挑起眉来就是煞气染眉,却美得极有侵略性。 江湖上对王怜花的传言是说亦正亦邪,这云雁不可置否,她所在意的,是王怜花可以为了一时兴趣就夜探苍云军营,这样的人太危险。并不是说一定要王怜花帮什么忙,只是不给点教训作为警示,岂不让人觉得苍云无能? 王怜花也挑眉,桃花眼十分勾人,他不是不想对云雁用摄心术,只是这种法门对心智坚定之人来说不过是个笑话,他也懒得自取其辱。可王怜花要折腾起来,沈浪也要头疼,这位女将真是自信的很,“你威胁我?” “琴棋书画诗酒花,我一样都不懂。”云雁微微笑了笑。如果一个人超出别人太多,凭什么要求他把什么都不如自己的人看在眼里?王怜花就是一个处处比人强的奇才,这样的人实在是百年难得出一个,云雁自问不如,可她有自己的长处,“只要刀盾在手,苍云血誓在心,便可斩尽前路荆棘,守住天下百姓柴米油盐酱醋茶。我也只需要那些。” 简单来说,有本事你打赢我啊~ 一个散尽家财无所欲求的大侠沈浪,一个一心一意给人守天下的女将云雁,王怜花忍不住想笑,他怎么就总是遇上这样的人?想笑他也就笑了,“哟,好个无私的女将,你这是告诉我我只有一条路可以走么?” “我是为了自己。”为了多年前没有父母没有依靠没有家甚至没有自己的名字的小姑娘,除却苍云二字,云雁就是个只需要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小百姓,她仿佛没有听出王怜花话里的讽刺,“你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条生路,一条死路。” “我应了你的就是应了。你以为我会选死路?”王怜花哈哈一笑,好像之前还带着敌意的人不是他一样,王公子从来都很识时务。 云雁叹了口气,“你若是情愿帮我这次,便是说之前的事都揭过了,可以做个朋友。若你只是被迫无奈,日后肯定要与苍云针锋相对求个胜负,对敌人,我的刀从不容情。” 王怜花和沈浪的争斗,可以说是精彩极了,然而这种事换到苍云身上,云雁自己不会有事,但她的部下是各个都能通了天么? “你想和我当朋友?”王怜花单手撑着下颚,盯着云雁姑娘看了良久,突然开口道:“云雁儿啊云雁儿,我看你是越看越顺眼了,何必……只是当朋友呢?” 真是漂亮极了的眼睛,也真是漂亮极了的气势,王怜花实在忍不住要去招惹一二。 云雁可不管王怜花说的是真话还是玩笑,她素来都很认真严肃,这个时候当然也要认真严肃地拒绝王怜花了,“我有喜欢的人了。” 当年朱七七先喜欢上沈浪,这回王怜花才起了点兴趣,又被如此相似的话给泼了一瓢冷水,他瞪着云雁姑娘,觉得不爽快得很,“没意思!我猜猜,是那个南宫灵,还是顾惜朝,莫非是当今那一位?” 这已经算是朋友间的玩笑了,明智的王怜花自然知道要选哪一条路,有些人当朋友可比当敌人要有意思得多,和一个直来直往的玩勾心斗角,王怜花自觉是玩不下去的。 “他叫苏晏。”云雁姑娘压根没想过王怜花还能提出这么多可能来。 顾惜朝没过多久就回来了,这意味着百晓生的兵器谱中排第二的上官金虹已经不存在了,那些野心啊抱负啊都已经成了没有意义的东西。江湖和朝堂井水不犯河水多年,总有一些江湖人忘记了,无论如何,江湖也还是大庆的江湖,江湖人也还是大庆人。 江湖上阴谋算计也就罢了,李寻欢虽说上了兵器谱,可毕竟是朝廷命官,想要动他,先掂量一下自己是不是能承担得起上官金虹那样的代价。命都没了,还说什么名望,谈什么威势?排出兵器谱的那个百晓生,还不是在苍云的震慑之下,什么都不敢说了? 王怜花如约帮着处理了金钱帮那些纠葛麻烦的利益关系,还有躲在暗地里的小虫子们,他是出海多年,可王森记的铺子都还开着呢,王怜花的驭下手段也足以让手下人多年之后仍不敢违抗他的命令。 而在快速熟悉了如今的江湖之后,王怜花也打探到了苍云女将的择偶标准,这让他更加郁闷了,貌美如花啊,有才有貌还有那些乱七八糟的要求,简直是为了他王公子量身定做的嘛,可是他被拒绝得那么果断,有点伤自尊。 虽然还是那样肆意嚣张,可最年少轻狂的时候毕竟过去了,王怜花也不至于还像当年一样,就因为朱七七说了一句沈浪哪里都比他好就穷追不舍最后把自己都陷进去了,但是好歹该让他输个明白嘛。 “所以说就是因为一块糖,不用纠结了。”顾惜朝对王怜花也是服了,不过最近不知怎么了,他们统领居然也有走桃花运的时候,虽然惹上的人都有点奇奇怪怪。 正巧路过的云雁对顾惜朝的感叹做出了回应,“宫九来找的……是鼎鼎。” 相比起说话总是噎死人的云雁姑娘来,宫九明显更喜欢鼎鼎小狮子,简直是有空就要来诱拐一下,即便每次都诱拐失败,鼎鼎和宫九的关系也比旁人要亲近多了。云雁姑娘默默地看了一眼咬着肉 分节阅读_41 分节阅读_42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42 条撒欢的鼎鼎,还好没有有了宫九忘了娘,否则她肯定要心塞,现在有人帮她喂狮子给狮子当沙包,那她也省得操心。 至于王怜花,肯定是因为上回她说了孤岛上四个人正好两对的话,为什么每个爱汉子的都喜欢拿她当伪装呢?云雁姑娘有点心堵,女汉子又不是真汉子好伐! “王怜花与其喜欢我还不如喜欢小顾你呢,好歹有共同语言。”云雁姑娘拍了拍顾惜朝的肩膀,她是无法想象沉默又冷淡过分的自己怎么和王公子凑到一起去。 顾惜朝:“……” 心塞得习惯了,现在也还是很心塞呢。 准备去买糖继续进行攻略的王怜花沉默了一下,他真的有那个本事承受起云雁姑娘冷不丁的毒舌吗?最重要的是他还打不过……咳咳咳他只是怕云雁儿到时候对他用情太深受到伤害才不是怕家暴! 云雁姑娘严守军中禁令以身作则,军中不饮酒,每日挥刀千次,举盾收盾的基本功也毫不松懈,负重不拆,刀盾不离手,坚甲不离身……王怜花就是在旁边看着都能无聊死了。 放弃了继续攻略云雁儿的想法,王怜花还是喜欢往苍云跑,虽然苍云规矩那么严,训练的时候都没人和王怜花搭话,但是王怜花还是挺喜欢苍云这群人的,因为——他们都比较惨哈哈哈! 以前王怜花觉得自己人生简直是个悲剧,有个柴玉关那样的爹,最后他娘王云梦还和柴玉关一起死了,呵,倒落了个干净,现在……云雁儿自幼无父无母,南宫灵手刃义父血脉之亲却只视他如棋子,顾惜朝的身世被人掩了去,王怜花却也能猜出一二,反正都比王怜花自己要惨。 对于王公子来说,大概就是——看到你们都过得不好我就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皇权扔了一个地雷~么么哒~ 心塞塞的云雁姑娘:一个二个都把我当汉子勾搭!真是汉子的话我就找个软妹子了好嘛! 心塞塞的王怜花:……有点心塞,但是看在他们都比我惨的份上→_→ ☆、他有病啊 其实还有一个人王怜花没算上,那个叫宫九的后辈,据说是亲眼看见父弑母的惨剧,心理上都出了问题,后面这条王怜花持保留意见,他可是体验过被苍云众人一通猜测,有口说不清的感觉了。 大约是因为都被捆进苍云过,又或许是在苍云都遭受过差不多的精神攻击,王怜花和宫九的关系其实处得不错,颇有点同病相怜的感觉。这一回,宫九仗着自己太平王世子的身份,光明正大地在苍云训练场地边摆下酒菜,举杯对王怜花示意。 “你要在这里喝酒?”云雁姑娘略微皱了一下眉,他们等会儿可还是要训练的。 宫九这么多年没用过世子特权,今儿个才体验一回什么叫有权任性,他也有分寸,不就是喝个酒?皇帝来了也没话说的,至于为什么人家训练他来喝酒,莫非苍云连这么点小诱惑都经不起?宫九单手拍开酒坛,馥郁酒香就弥散了开来,真是十分的诱人。 “好酒。”王怜花抿了一口,就好像他并不是在纪律森严的军营,而是在什么风月无边的雅处一般。 然而宫九没能好好地品一下自己带来的好酒。 想想苍云那些招式配的诗句吧,什么惊沙万里风卷沙巢尘起刀落……在旁边喝酒的除了一脸土还能怎么样?好端端一桌酒菜全部糟蹋了,云雁叹了口气,倒有点可惜,她都问了一遍,这两个人怎么都没有防备? 没有防备的九公子若不是反应得快,白衣都要成灰衣了,王怜花倒还好一点,他心眼多,距离上一次被坑时间还短,警惕心还留着,老早一手酒坛一手酒杯跳到树上去了,自斟自饮却也自得其乐。 宫九的目光十分淡然地落在结束训练后才走过来的,十分无辜的云雁姑娘身上,他和这地方一定犯冲,所以把事情交待了就不关他的事了,“皇帝叫我告诉你,差不多可以开始了。” 出海去无名岛,已经可以提上日程了,宫九手上的势力不止无名岛一个,丢出一个无名岛给吴明陪葬,他算着挺划算的。 “真是放得下。”王怜花叹了口气,“那地方利润可不小。” 宫九转头看了王怜花一眼,“比不得你。” 云梦仙子的手下,快活王的势力,只要王怜花想,当年就可以全部接收。王怜花输得起,宫九自然也输得起,他双手背在身后,大步地往外走,竟是无比从容洒脱,但是——帅不过三秒! 才出门就被剑神西门吹雪堵上说要比剑是什么感受?宫九垂着眼,努力克制着自己的冲动,他的手甚至在微微颤抖。西门吹雪自紫禁之巅一战封神,宫九的剑法虽不为他人所知,但他的剑术造诣绝不比江湖上很多用剑名家要差。 陆小凤就见过宫九的剑术,像是宫九这样的人,居然愿意出剑杀了头野猪和陆小凤一起吃烧烤,是不是一件很不可思议的事?把这事情换到西门吹雪身上想一想,就能知道这多难得了,西门吹雪对剑的执着几乎无人可以相比,他的剑是用来杀人的。 所以说——西门吹雪为什么会找到宫九不是很明显了,陆小凤喝醉了酒就是个大嘴巴,当然这不排除陆小凤因为知道宫九不会是第二个叶孤城,肯定不愿和西门吹雪拼个你死我活才放松了警惕。 无论如何,现在西门吹雪和宫九对上了,就在苍云校场上。月圆之夜,皇帝连自家屋顶都借出来了,现在给太平王世子和剑神借个场地比试怎么了,云雁还没来得及考虑一下这两个人真拼命的话要不要救一把,就立刻想到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宫九他有病啊。 没错,宫九在云雁姑娘的杀气下能犯病,谁又能肯定他在西门吹雪面前就不会呢?西门吹雪自幼习剑,怕是生下来就抱着剑长大的人,如果说世上有人功夫比西门吹雪好或许可能,但世上再也找不到谁能这样的诚于剑诚于己,已死的叶孤城也不行。 西门吹雪一年出四次门,追杀四个人,他杀的人肯定是没有云雁姑娘多的,也不会有战场那样的血煞之气,但是他的剑气清冽凛然,单只是执剑在手,便有剑意迫向宫九。 宫九的身体微微颤动了一下,他似乎被这样的杀气震住了。一个人在害怕的时候会颤抖,也可能会因战意颤抖,甚至会因过于兴奋颤抖,宫九努力抑制了一下,但是想想周围的人又不是没看过,于是他秒趴了…… 说好的棋逢对手呢!说好的巅峰对决呢!说好的宫九武功不差呢!王怜花刚含进嘴里的一口酒差点就呛进了气管,为什么这些人都不按剧本来!但是宫九的武功的确不差啊,王怜花举着酒杯都知道要说什么好。 云雁姑娘单手抚额,在心里默数了一下三二一,果然宫九重重地喘了两口气,就差没抱着西门吹雪的大腿求戳了。宫九对自己的武功还是很自信的,他自信于——就算被西门吹雪戳两剑他也一定能躲开要害,享受完还能活下来。 宫九被捆在苍云的那两天,几乎隔断时间能看见宫九一脸潮红的样子,苍云众人都要习惯了,也就是顾惜朝一想起自己抽过的那几鞭子就忍不住黑脸,不过在场的还有没有适应的啊! 直面宫九的剑神整个人都不好了,尤其是宫九简直是说一句话喘一下,而且西门吹雪脸色越不好杀气越盛,宫九扭得就越开心了。 西门吹雪:“……” 他默默地,飞快地跑到一边吐去了。 王怜花从树上跳下来,有点好奇地走到宫九旁边,左看右看还是发问道:“你这什么病?我居然没见过。” 看着是很淡定适应力很强的,忽略掉王公子身上因为酒杯不小心掉了而浸了大片酒液的衣服吧。 “无事。”宫九在没有人持续刺激他之后,狠狠往自己身上扎了一把针,在被疼痛满足之后就站起身来,若无其事地拍干净衣服上的尘土,吐完回来的西门吹雪看见的就又是早先那个白衣公子了。 现在的西门吹雪又想试试陆小凤的灵犀一指了,嗯,宫九也想拿陆小凤试试剑。 宫九是个无所顾忌言出必行的人,强调这个是因为,他说了要为难陆小凤,就果断地去为难了,顺便把对付吴明的计划也往前提了——他不爽,谁都别想好过。 十二连环坞押送的三千五百万两金珠珍宝不见了,而十二连环坞的总瓢把子鹰眼老七是陆小凤的好友,这件事陆小凤无论怎样都要搀和上一脚。而且就算鹰眼老七没找到陆小凤,陆小凤都自己漂到无名岛上去了,这运气,宫九不算计他一把都对不起自己。 无名岛毕竟是处于海上的地方,苍云要乘船出海,也算是次。皇帝是希望这些人都能好好适应的,因为无名岛到底只是武林势力,他相信云雁的武力值,但是另一个地方,却需要群体作战,由于水土不服晕船之类的使苍云无力战斗,这就不好办了。 “自称为史天王,还妄想通过娶一个公主正名?”云雁已经知道皇帝要有什么大动作了。中原武林已经平静了很多,而海外却永远有自恃武力的蠢货在祸害百姓,倭寇海盗都是大害。 皇帝也笑了,却带着无奈和沉重,“总有人异想天开争权夺利,苦的却是朕的子民。云卿,可愿为朕分忧?” 昔年皇帝方登基之时,朝堂内斗不断,新帝威望不足,小股军队无法根治,大批军队又实在让那时的皇帝压力很大,这才容忍了那群倭寇海盗那么久,如今也是时候腾出手来治理一下了。 “郝连将军很看重你,朕会以他为主将,苍云充当先锋,必然是……” “攻无不克!”云雁姑娘几乎是和皇帝同时说出这四个字的,苍云玄甲原名玄甲破阵营,以破阵二字为营号,如此风采可见一斑。 “这该是郝连将军的最后一战了,他已经老了。”皇帝看着自己一手提拔的年轻女将,突然有点舍不得,然而他却知道待会儿这位女将会有怎样的选择。居高临下地看了云雁姑娘很久,皇帝又想起初见时的场景,云雁姑娘努力挺直脊背声音还颤抖着,然后开口要效忠。 他忍不住笑了笑,才继续道:“郝连将军怕是只能再在边关待上一两年,那时苍云诸多事宜当已处理完毕,云卿是愿驻守京师,还是去边关守我大庆边疆?” 待在京城,离皇帝近的地方,说明深受宠信,也容易出头,日后必当一飞冲天,可是云雁姑娘的选择,哪怕不开口皇帝都知道。皇帝也确实不愿把一个将才当作侍卫使唤,夜袭辽营一役,云雁在异族也有了一定威慑力,驻守边疆也该当能抵去多年戎马的郝连将军退下来的影响了。只是到底会有点舍不得,皇帝叹了口气,他还是很喜欢云卿的,不过为一己私欲困住向往天空的大雁,这可不是明君所为。 “不负君望,不负大庆。”还是那句话,可云雁姑娘的心情已经完全不一样的,当初只能孤注一掷,如今的话却字字真心,她是真的庆幸自己赌了那样一把,否则稀里糊涂和这样的君主同归于尽,她的铁甲必要蒙尘。 等到直起身来,云雁姑娘迟疑片刻,还是开口了,她立过不少的功,却从来没有求过赏,没有提过要求,这回她却已经下定了决心,“皇上,末将……有一事相求。” 皇帝是个平易近人很随和的好皇帝,和云雁的关系又很是不错,也不介意臣下提点什么不过分的要求。他倒是好奇,一心只有苍云和河山百姓的云雁姑娘,会提一个什么要求,而听完了云雁姑娘的话之后,他却又想要叹气。 云雁的要求并不难办,尤其是对一个坐拥大庆河山的君主来说,皇帝叹气,却是因为他富有四海……富有四海那可以买多少糖啊但是他的女将军还是被人一块糖拐走了而且那个人都死了几百年了! 云雁慢慢扣下头去,“多谢皇上。” 在云雁驻守边关之后,就会有一个消息传开来——苍云的云雁将军在边关时遇见了喜欢的人并且快快地成亲了,哦,那个敢于娶走苍云女将的男人叫苏晏。 哪怕有很多人知道这是一个谎言,但是天下更多的是不知内情的人,只要皇帝到时候下了那样一条赐婚的旨意,只要消息一传出去,无论江湖上那些说书人想要编什么故事都无所谓。苏晏会存在在那些奇奇怪怪的故事里,和云雁的名字连在一起,而很多年很多年之后,云雁死了,知情的人都逝去的以后,所有人就只知道——苏晏陪着云雁过了一辈子。 其实最重要的不是苏晏出现在什么故事里,重要的是,云雁姑娘把手按在冰冷的胸甲上——终归有了一个圆满结局。 作者有话要说: 分节阅读_42 分节阅读_43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43 十字扔了一个地雷~么么哒~小伙伴你这样我仍旧搞不定自己的更文速度总觉得很心虚qaq 其实打完史天王,苏花哥就要出来了,然后一起干掉最后副本boss。虽然苏花哥一直没有出现还一直有人勾搭他的妹子,但是想想云雁姑娘这样哪怕人不在都给自己盖上戳送到碗里去,就为了一颗糖!我也心塞塞的,花哥滚边我也有糖! 不过想想吧,花哥好不容易换了个世界发现咦也有个苍云也有个云雁呢,碗里的妹子还在真是棒棒哒,随即就发现……江湖上都在说妹子有主了qaq心塞塞然后听说那个主叫苏晏…… 苏晏:=v=但是那些奇奇怪怪的故事都是什么鬼! 对了,最近系统好像又很抽,评论总是突然出现突然又没有了,我的回复也是那样qaq而且有时候回了也看不见,还有一些人的评论明明才刷出来,再刷就不见了【拜拜】,但是还是想说我应该每条都有看到哒,发现有人喜欢有人追文就很开心! ☆、新欢旧爱 皇帝是个很关心臣下还很接地气的皇帝,他对江湖上那些关于云雁姑娘的传闻可听得不少,所以这个时候,他就想了,是不是也先让人传点似是而非的流言出去,到时候赐婚也有个铺垫。 比如说——云将军去打倭寇的路上英雄救美美救英雄了啊,然后以身相许肯定少不了。当然英雄是云将军,那位貌美如花的万花苏晏应该当得起被救的美的角色才对。还有惊鸿一瞥一见钟情听起来也很好,还有深闺少男千里追妻什么的,男扮女装闺蜜变情人的反转梗也好,只要不是强抢良家妇男那都可以算是不错的桥段嘛。 反正,皇帝是觉得,自家的将军都跳到别人碗里去了,还不许他随手黑一把吗?何况现在只有足够新奇的故事才能吸引到人,皇帝觉得自己真是太为臣下着想了。 云雁姑娘默默地退出去了,她主要是觉得宫九和王怜花一个二个地拿她开玩笑,她干脆给自己盖个戳好了,这样一来,她的愿望就全部都实现了,苍云依旧在,然后和苏晏成亲。 至少,她已经足够的幸运了。 比起觉得自己很幸运的云雁姑娘来,陆小凤就觉得自己很不幸了,非常的不幸!前段时间他酒后失言,让西门吹雪知道了宫九这么个人,然后西门吹雪破天荒第五次出门了,找人挑战去的……特么西门你就把客人这么丢在万梅山庄么? 西门吹雪对剑道至诚,和人决斗必然不留余地,但是宫九的话,陆小凤想想拿剑戳死了一头野猪的宫九,虽然都是白衣冷面但是画风完全不同呢,于是陆小凤一下子担心这两人真的来个决斗,一下子又担心起西门决斗不成迁怒到他头上……和云雁姑娘决斗完的那几天西门吹雪周围的气场都不一样了呢。 当然,陆小凤很快就不用担心了,才在赶路的途中,陆小凤就收到了宫九的传信,说是决斗已经比完了,然后……小心生命安全。 两个人比完了剑居然都没有受伤是很让陆小凤高兴啦,但是为什么西门吹雪似乎又对他很不满了,看宫九的警告,简直像是说马上陆小凤就能迎来第二次剑神的追杀了。 宫九在被他坑得和剑神决斗了一次,居然还这么好心地给他报信,陆小凤有点小感动,但是这点小感动比起要被西门再次追杀来……qaq 心塞塞的陆小凤雇了条船出海,卧云楼主人做的湖州粽子都无法拯救陆小凤的坏心情,所以他准备出海换个心情,顺便躲避一下不知道为什么变得格外喜怒莫测的西门吹雪。可是陆小凤低估了自己的倒霉,远远地低估了。 船还没离岸呢,那个叫岳洋的就不知碰上了多少次暗杀,而且船上的人也看着都不简单,没等陆小凤看出个所以然来,海上风暴就把船给掀翻了。好不容易漂到岸上找了个小岛落脚,结果顺藤摸瓜就发现了十二连环坞押送的三千五百万两金珠珍宝失窃的事。 三千五百万两金珠珍宝,还是太平王世子送入京师的东西,居然被人劫走了,这足以让陆小凤知道这件事的严重性,所以说为什么又摊到他身上了?不是还有楚留香吗? 好吧,陆小凤并不是一个会向恶势力屈服的人,遇到了这样的情况,他肯定是要继续往下查的,无论多么复杂的阴谋,陆小凤总是有办法找出那个幕后的黑手,只是这回找得有点容易。 嗯,太容易了,这里务必要感谢一下做坏事还一点不掩饰的小伙伴,陆小凤在听见沙曼提到那个不是人是毒蛇狐狸魔鬼的幕后黑手时,本来还很感兴趣要套套话呢,不过听到后面……宫九怎么又是你! 因为宫九的消息才想到出海避一避的陆小凤,兜头就撞到了宫九的老巢里。说实话,陆小凤其实并不是很信任沙曼说的话,哪怕沙曼是个十分难得的美人,但是沙曼说的东西也太让人难以相信了。陆小凤宁愿相信岛上那个老头子才是黑手,或者九公子并不是他认识的宫九。 沙曼还说什么狮子的勇猛豺狼的狠辣,宫九可是会被狮子的勇猛吓到的人,那种受惊吓的表情陆小凤看得清清楚楚,才不是装出来的。 “让陆小凤刺杀皇上?你们倒是想得出来。”云雁姑娘在宫九惹出那么大的事来以后就直接找上门了,说好的一起对付吴明,结果她这边还没有消息,宫九先捅出个大娄子。 要不是知道太平王忠心耿耿,又把宫九看得牢牢的,云雁姑娘就不会只是冷着脸这么说上两句了。 宫九倒是混不在意,他略微弯了一下嘴角,“没有大行动,他们怎么会聚在一起?” 所以明明都隐蔽地发展那么久了,结果一有大行动就要聚在一起开个会,云雁姑娘默默给这群人的敬业点了个赞,一网打尽不要太方便,何况还有个陆小凤吸引注意力,她只要领人直扑无名岛就可以了。 然而,云雁垂下眼,“你倒真舍得。” 说是吴明的势力,实际上吴明到底是隐于宫九身后的,那些人也可以说都是宫九的手下,但是宫九说舍就这么一把丢了。对于宫九来说,既然是他的手下,那么他想要的时候这些人就要臣服,他不想要的时候,自然能收回自己赐予的东西,让人一无所有,就好像……那个叫沙曼的女人。 现在的九公子有新欢了~ 宫九手里抱了只猫,雪白雪白的,有双鸳鸯眼,会挠人,而且不咬人。以宫九的财力,他一天换只猫猫狗狗的抱也完全没有问题,太平王买下的那些会用鞭子的少女虽然没有沙曼那么漂亮,但是人家做事干脆利落,至于那些壮汉……算了不提了,心有点累。 点齐了人,云雁已经带着苍云做过了好几件大事,这一回除了要出海,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尤其是在他们还有卧底在的情况下。陆小凤被扔去吸引吴明的注意力,而宫九则自告奋勇地表示要去和苍云玩一玩,于是吴明就被这些人联手给玩了。 宫九带着苍云绕了几个圈子,甩开吴明的人手就施施然地一手鼎鼎一手熟牛肉地上了早准备好的大船,他这个挑起事儿来的总要去看看戏,顺便给云雁姑娘领个路。 可想而知,心心念念先逃出无名岛的陆小凤真的在船上撞到宫九的时候,得是有多么的惊讶,他就想问——宫九,我和你什么怨什么仇! 船上的主舱房房门紧闭,外面也没有人守着。是了,以九公子的武功,哪里需要别人的护卫呢?但是他为什么不自己去刺杀皇帝,还有那个陆小凤觉得自己肯定打不过的吴明,武功都比他高为什么要和他过不去,自己去送死不好吗? 房间里有人在呻/吟,声音有点耳熟,不过陆小凤不能肯定,虽然这声音的确耳熟过头了。陆小凤甚至瞬间就想到了各种阴谋,比如说他认识的宫九其实是九公子的替身,现在因为做错了事正在受罚等等等…… 想到朋友可能正在受刑,陆小凤怎么可能忍得下去,他直接推门进去了,然后他发现好朋友宫九在地上翻滚着,鼎鼎嘴里叼着肉条,时不时给宫九挠上一爪子——现在宫九可不敢随意让鼎鼎近身了,喂饱了才不会出现狮子啃人的情况啊。 不仅仅如此,宫九还拿针扎着自己,明明身上已经出现了斑斑血渍,却脸带红晕,似乎十分的享受。陆小凤觉得喉咙口发干,都说不出话来,他本来应该问一问宫九到底是什么人,又打了什么主意,可他脱口而出的却是,“你和西门吹雪决斗的时候发生了什么?” 宫九一挑眉,似乎有些诧异,还是十足不怀好意地开口,“他也看见了我这幅模样,西门吹雪不愧是剑神,那剑气……啊,拿鞭子抽我,抽我!” “……”陆小凤大概可以猜出为什么西门吹雪会想再次追杀他了。 没给陆小凤一点缓冲时间,宫九笑了起来,“你倒比他冷静一点,当日他可是捂着嘴就去一边吐了。” 陆小凤:“……” 啥都不说了,不就是抽宫九么?只要想想再见到西门时会遭受什么待遇,陆小凤就恨不得把宫九吊起来抽,沾辣椒水的那种! 鼎鼎大概习惯了宫九这个毛病,等陆小凤一拿起鞭子,鼎鼎就躲到角落里默默啃肉干去了。陆小凤抽了两鞭子,怎么想怎么觉得奇怪,他并不是能以别人的痛苦为乐的人——而且现在宫九看着简直快乐极了。 他停下手中的鞭子,终于记起了正事,冷冷地看向宫九,“你是无名岛的主人?” “我倒忘了,有朋友来访,我也该尽地主之谊。”宫九一点没有避讳陆小凤的意思,他喘着气,自力更生地拿针扎自己。 陆小凤愣了一下,到了现在他也不愿意相信自己又一次查案查到了朋友身上,即便这个朋友简直要坑死个人,“吴明老头的计划你也知道?” 到底基于之前的友谊,陆小凤忍不住要劝一劝他,“你打得过小云雁?反正我是打不过。” 所以玩刺杀什么的太蠢了,尤其是还找他去做这么蠢的事。 “云雁将军现在可不在京城。”宫九站起身,也不去理一理身上凌乱的衣服,单手拎住鼎鼎的后颈,“苍云军营被人闯入,她的狮子被人抓了,无论如何她都不能忍下这口气。” 这完全是对苍云的挑衅,忍了气也不能什么都不做地认怂! 陆小凤觉得自己需要一点时间消化一下眼前的事实,宫九带着鼎鼎出现在这里,应该是与吴明一伙的,但宫九的态度实在奇怪。 宫九看了一眼陆小凤手上的鞭子,也知道他没有再动手的打算,不免冷哼一声,“呵,苍云那个顾惜朝脸娘,手上力道反倒不比你差。” 等等!这句话信息含量很大啊,陆小凤手上的鞭子啪哒一声就掉了。 作者有话要说:  十字扔了一个地雷~抱住蹭蹭~ 花哥的问题,我有在铺垫了嘛,然后就卡在了花哥出场重逢那里,着急也没有用啊我存稿就是那么顺下去的,最近几章花哥依旧只活在故事里……没错我手上存稿又被喂饱了,日更的话……我还是不说日更或者隔日了,11点刷出来了就是有更新,否则就没有,不过至少保持隔日,以上~么么哒~ ☆、死不瞑目 随口黑了顾惜朝一把,宫九心满意足了,他又想起被陆小凤引来的西门吹雪,有机会不坑陆小凤一把,宫九都觉得对不起自己。 被宫九追杀的陆小凤沉思许久,他发现只有一个人可以救他了,本来还有另一个人的,可惜云雁姑娘不是被宫九给刻意引开了么,那就只能再麻烦一次西门吹雪了=v= 夕阳西下,而在天黑之后,万梅山庄是不见客的,天王老子来了也不见,陆小凤当然不会是那个例外。所以紧赶慢赶,终于在天黑前抵达万梅山庄的陆小凤松了口气,然后下了决心,把自己的胡子给剃了。 在夕阳的余晖下,西门吹雪推开门就看见没有胡子的陆小凤,而万梅山庄外还停着一驾马车,里面坐着的是宫九,那天把他恶心吐了的宫九。可想而知,西门吹雪的内心几乎是崩溃的! 当然剑神肯定不会有什么崩溃的表情,他甚至还能平静地看着陆小凤喝他前年埋到梅花树底的酒,“你剃了胡子。” 这是很明显的事。想到宫九说西门吹雪曾被恶心吐过,陆小凤也有点心虚,他想要摸一摸自己的胡子,结果才想起来自己胡子早就没了,不免怏怏地低下头,“……拖延一下时间就好。” 反正西门吹雪和宫九也打不起来,最多就是宫九又被刺激,西门吹雪再吐一回就好了。 西门吹雪:“…… 分节阅读_43 分节阅读_44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44 ” 坑朋友坑到陆小凤这地步,比起抽宫九来,他比较想抽陆小凤一顿。但是既然能被坑,西门吹雪肯定是陆小凤值得信任的朋友,所以西门吹雪只是取走了陆小凤上面的两条眉毛。 宫九看见西门吹雪和陆小凤一起走出万梅山庄的时候都惊呆了,他沉默了片刻,对着陆小凤毫不犹豫地开了嘲讽,“你把自己削成颗光溜溜的鸡蛋,让沙曼再也看不上你,我就能饶了你?” 没了胡子的陆小凤或许还更英俊年轻了一点,可连眉毛都没了……陆小凤整个儿像只焉了的鸡。宫九还好意思说沙曼,沙曼跟陆小凤提到九公子的时候,陆小凤把宫九当朋友保持怀疑态度,沙曼就很嫌弃陆小凤了。而且因为宫九最近的冷落,沙曼心里也有点惶恐,哪来的心思和陆小凤你侬我侬。 “见过了云将军,老头子倒多少能理解为什么我那徒儿连沙曼都能舍了去了。”吴明是宫九的师父,怎么可能不知道宫九有什么毛病,又对沙曼抱有怎样的感情。沙曼还在无名岛上,宫九就能倒戈把人带来围剿无名岛,说不定就是因为面前这位女将军。 沙曼俏脸煞白,她哪里见识过这样的阵仗,再听了吴明的话,又想起宫九要自己拿鞭子抽他的事,嘴唇哆嗦了一下,对上云雁姑娘时就带着忌惮和怜悯。 “劫走贡银,私自啸聚,意图谋反,挟持太平王世子,死罪!”云雁姑娘弯了一下唇角,“对了,还有我的鼎鼎,我可是一路追着我的狮子过来的。” 云雁姑娘是来剿逆不是来抢男人的,她盯住了吴明,这个老头反而是武功最高的一个,怕是南宫灵等人在吴明手下都走不了多少招,习武之人一个小境界的微小差别,都是天上地下。 按说绝顶高手的威压会让很多人难以承受,哪怕是站在吴明那一边的人,在被吴明淡淡地看了一眼之后,都猛地颤了一下,苍云却没有一个后退的。林致冷静地拉了拉弓弦,满意地发现他飞羽营部下没有一个会因为胆怯而影响射箭准头的孬种。 吴明还试图说降云雁,他不相信宫九真的没有一点野心,而被引过来的云雁似乎和宫九交好,也不知这其中是否有可以利用的地方。苍云军的纪律和气势好到惊人,吴明并不想直接对上这样的敌人。 周深嘴贱,所以这种时候打嘴仗果断应该是交给他的。好像是无奈极了,周深连嘴角都在抽,“只有胜利的一方才好说出劝降的话吧,你们……” 自我感觉太好了,谁要放着公粮不吃去当个没前途的反贼啊,还是立刻要被剿灭的那种。 “苍云奉旨讨逆,降者免死。”云雁的声音淡淡地响起,却因为带了内力的缘故却让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简直打脸啪啪啪的。 因为苍云一直走的是冲锋突袭之类的精兵速战路线,还真没怎么玩过劝降,云雁说这话的时候也是恹恹的,宫九真正的心腹肯定都带走了,这里有吴明镇着,怕是真没人会投降,云雁就是想把那话还回去罢了,而她真正要说的是—— “苍云玄甲,百战百胜!” “百胜!” 云雁就是在这样的呼喝声中率先冲向吴明的,她是苍云统领,是苍云武功最好的一个,自然应当承担最重的责任,对上最强的敌人。比起给我冲这样的话,云雁比较喜欢说跟我冲,她理当出现在最危险的地方。 王怜花觉得,其实苍云并不怎么需要他的帮助。云雁完全可以力敌吴明,她的武功很高,王怜花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武功实在是有所不如,而苍云的其他人配合得也很好,又有坚甲护身,即便都是拼死去冲杀的,却也一时半会儿死不了。 在和吴明打斗的时候,云雁姑娘还要防备着周围的暗箭,苍云是有配合不错,但和吴明手下抛弃了名姓的无名之人来比,偷袭手段到底要差一点。云雁也是被左一下右一下弄得烦了,她手中的陌刀奋力一挥,荡开吴明的攻势,然后……她开了盾立,都给她玩自个儿去吧! 溅在脸上的血粘腻腻的令人难受,云雁也顾不上抹一抹,倒是有点后悔没带个面具什么的,却是咳嗽两声吐出点带血的唾沫,“呸,有种再来啊,弄不死你!” 即便这话说得粗俗,还杀气腾腾的,王怜花还是看着一身玄甲的云雁姑娘愣了愣,末了摇了摇头叹口气,“这么看倒挺漂亮。” 云雁是个美人无误,人靠衣装,每个人都有适合自己的装扮,而云雁最适合的无疑是那一身玄甲,尤其是在战场上沾了血的时候,吴明却没有心思去看什么美人,他都快被打吐血了,什么时候江湖上的小辈也这么厉害了?幸好对面的小姑娘也受伤吐了口血,否则吴明觉得自己不用再打下去了,气都气出内伤来了。 “王怜花!”云雁还不忘抽个空冷冷地瞪了打酱油的怜花公子一眼,她还真是带王怜花来看戏的吗? 王怜花摇着折扇的手一顿,“不急不急。” 又往前走两步,他就笑了,“这会儿药效不就发作了?” 千面公子的称呼可不是白来的,王怜花易了容,大大方方在无名岛上晃了一圈都没人知道,下点药什么的,当然也不是问题。不过如果下药效太强的,那未免太容易被人发觉打草惊蛇,王怜花还是有算计的。 王怜花下的药并不是每个人都吃了,但只要有一点慌乱,足够本就占据上风的苍云军抓住机会,再来一次痛打落水狗。这边苍云不慌不忙准备扫尾了,吴明就真是慌了,他就算自己能逃得命去,这些势力也不是一时半会可以建立起来的,他已经年纪这么大了难道还要等? “卑鄙!”吴明整个人都狂躁起来,攻势也更迅猛几番。 行军打仗,能减少伤亡的就是好办法,何况和吴明这种擅使阴招的来光明正大的列阵?开什么玩笑,他们会列阵吗?没了人偷袭,又见苍云把其他人制服得差不多了,云雁直直地盯住吴明老头,又是一刀过去,“你我一战。” 王怜花还是有点担心云雁姑娘的,吐血了可不就是受了内伤,吴明无论怎么说年纪都比云雁大那么多,内力定要深厚一些,但是苍云军中的诸人反倒十分淡定,一个个手拿绳子开始捆俘虏了,那个之前瞪过他们统领的女人被捆得最紧,不怜香惜玉,统领漂亮多了还不是一样力能扛鼎。 如果说之前云雁还想着速战速决支援其他人,现在只剩她和吴明在打斗,她就淡定多了,也不玩什么以伤还伤,一面巨盾把自己护得严严实实,冷不丁一刀过去,刀刃上就必要沾血。 吴明直到被巨盾击飞的时候,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输,明明……明明之前看上去不是势均力敌? “水……”云雁姑娘收了刀,一手就捂在了唇上,皱着眉似乎有点不好。 别说王怜花了,就是跟在云雁姑娘身边那么久了的林致几人都惊住了,他们可从没见过云雁受重伤的样子,在他们眼里,云雁几乎是无所不能的,在辽军大营冲几个来回,浴血归来,也大多是敌军的血,皮肉伤养养也就好了。 靠得最近最无所事事的王怜花把酒葫芦里的酒倒了个干净,又去打了水来递给云雁,“竟是这么逞强……” 一直刚硬冷淡的人,突然露出脆弱的表情,反倒比总是脸带哀愁的人来得叫人心疼。 云雁有点可惜被倒掉的酒,她拿水漱了漱口,又吐出些带血的水来,“血都流到嘴里了,呸,好腥。” 简直了,她现在冲在扎堆的敌人中,不像以前对上狼牙军要打斗多时,如今砍人跟砍菜切瓜一样,溅过来的血完全躲不及,弄得一身一脸,流到嘴里也很恶心。 王怜花:“……” 卧槽太浪费感情了! 其实比王怜花更想骂卧槽的应该是吴明才对,特么的你没受内伤吐的哪门子血,早知道他早就跑了好嘛!谁要和你一对一决斗啊! 死不瞑目! 作者有话要说:  皇权扔了一个地雷~么么哒~昨天就看到了,结果修改章节怎么都搞不定…… 魅骨扔了一个地雷~谢谢~么么哒~ 其实吴明死得挺冤枉的,单是跑路他肯定能跑,结果判断错了形势和妹子死磕…… 云雁:怪我咯? ☆、虽远必诛 吴明死不瞑目了,宫九也不开心。 首先,吴明教宫九的东西多,利用起宫九来也毫不手软,结果吴明死在别人手上了;其次,无名岛的事这么容易被解决了,宫九有点微妙的不爽,凭什么那么多人都帮着皇帝啊——连他自己都搀和上了一把,所以说当年累死累活弄出个无名岛,全给皇帝做嫁衣了? 不开心的宫九在得到事情解决的消息之后,也没有打算放过陆小凤,宫九还没有玩够,却也不想去和能打死吴明的云雁姑娘玩,还是陆小凤比较好一点。就为了这个,连被抓住的沙曼,宫九也只是让人传信说给他留着就算了,完全没有亲自过去看一看的意思。 今天的陆小凤也在很努力地查案呢,然后他如有神助,顺藤摸瓜地查到了太平王府。丢失的金银珠宝是太平王世子要求押运的,但是几乎种种证据都指向了太平王府,难道是内贼? 太平王世子似乎不在府上,而世子的房间左边住着一队拎钢鞭的汉子,右边住着一队拎马鞭的妹子。 陆小凤:“……” 转向紧跟而来的宫九,陆小凤僵着一张脸,“你和太平王世子什么关系?” 在没有见识过宫九的恶劣之前,陆小凤可能还脑补一下宫九被太平王世子控制,日夜鞭打的情况,现在,他只想说宫九在下一局很大的棋。 “我从未他出生起,就已经认识他了。”宫九双手背在身后,缓慢地踱步到陆小凤面前。 陆小凤已经知道,宫九便是那个苦主太平王世子,却也正是设计了一切的人。当今皇帝还未有子,若皇帝死了,怕是就要轮到同样是皇家血脉的太平王世子来继位了。 然而有些事可为,有些事却不可为,宫九看着很淡定,一切尽在掌握之中的样子,但陆小凤却不愿屈服,他只是有点担心,不知被引开的苍云如今如何了。 环视了一下周围严密的包围,陆小凤劈手夺下了一个汉子手上的钢鞭,他或许可以试一试让宫九在比斗时出些差错,这或许是他仅有的机会。他叹了口气,“太平王当年一句愿为贤王,至今皇上也十分敬重这位皇叔,你……怎么会有那样的想法?” 子肖父,南王那是一家都想谋反,宫九在太平王的教导下,怎么会生出谋逆的念头? 说太平王,太平王就到了。宫九现在不至于像以前一样丢个替身在王府,就整天不着家了,但是回家的次数仍旧有限,太平王一发现儿子回家了,忍不住就要赶去看一看,然后就看见了拎鞭子和宫九相对而立,你一句我一句聊得很“开心”的陆小凤,“小九啊,这是你新看上的?认识多久了?什么身份?年岁多少?家里几口人?鞭子使得怎么样啊?” 宫九:“……” 陆小凤:“……” “你好好干,照顾好我儿子,太平王府不差钱。”太平王压根没给陆小凤反应过来的时间,他忍了又忍,没忍住,开口问了一句,“你们好上多久了?” 你们好上多久了? 卧槽!卧槽!卧槽! 陆小凤木愣愣地看向宫九,这个节奏是不是不太对?话说宫九他爹就是太平王吧,太平王还是忠心于皇帝的,至少陆小凤要试一试,“王爷,你可知道宫九他……” “我的事不必你管。”宫九皱紧了眉,他那么多年没回家,回来就发现太平王老得脑子都出问题了。算了,毕竟是他爹,多少容忍一下。 太平王没被宫九一句话堵住,他才是当爹的那个,哪有听儿子指挥的道理,“虽然这个长得没有顾军师好,品性看起来也有点花不如顾军师,苍云剿灭无名岛顾军师又立了功……好吧你现在将就一下也行。小九你真的不考虑一下妹子嘛,身娇体软的啊,可惜云将军也早有心上人了。” 除了妹子,顾惜朝真的是太平王对儿媳(婿)的最佳期许目标了。 无名岛被剿灭了——陆小凤觉得这个转机来得有点快,可宫九仍旧没有露出一点慌乱之色来,然后他就知道了,宫九的角色定位又来了一个大反转,继苦主变真凶后,又从幕后黑手变成了忍辱负重的卧底。既然是站在一个阵营的为什么这么坑他! “是我让你遭遇海上风暴漂到无名岛上去的?”宫九表示,自己倒霉就 分节阅读_44 分节阅读_45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45 不要怨别人! 自己倒霉的陆小凤:“……” 太平王府一家都不正常!陆小凤想想太平王知道他身份之后的反应,就想要摔门而走,什么叫这样的不安于室,他是个爱好妹子的汉子!不过按照沙曼的说法,宫九分明也应该是爱好妹子的,这么一想,陆小凤突然就安慰了不少,太平王不止坑别人,连儿子也一样坑。 宫九自从把沙曼从那种地方救出来之后,就一直对沙曼不错,这连沙曼自己也不能否认,她只是无法接受宫九的怪毛病。而在被苍云俘虏回京师等待讯问的时间里,沙曼才明白,她的美貌并不是无往不利。当初面对石观音的时候,可能苍云还有人会脸红一下,但那时都能抵制住诱惑,何况现在面对一个不如石观音的沙曼。 所以等到宫九来到苍云营地的时候,沙曼甚至有种松了口气的感觉,搀和到谋逆的事里,那一定是死罪,而宫九居然是太平王世子,这个身份和及时的反水,足以让宫九仍旧享有着旁人无法企及的权势财富,也足够他保下要保住的人。 “据说……太平王爷已经为你的婚事愁白了头?”云雁只要想想再过个两年皇帝就会下旨给她和苏晏赐婚,就觉得心满意足,也忍不住关心一下路过的宫九。 哪门不开提哪门,宫九简直要被这位女将军的直率给惊呆了,他没好气地冷哼一声,“他想要提亲的人,可全在你苍云营中。” 什么顾惜朝啦,什么云雁将军啦,还问要不要让那群拎鞭子的侍女去苍云训练一下,宫九都要被烦死了,他不愁娶的好嘛。 云雁很乐意帮忙训一下那群侍女的,苍云以前又不是没有女兵营,太平王选来的侍女,武功什么的不说,底子总是不差的。宫九却不乐意,现在还是会甩鞭子的姑娘,从苍云回来就变成拍砖头的了。 等了一会儿,沙曼仍旧对上宫九的目光,仍旧是冷着脸,她懂得男人,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何况这么多年,宫九的底线也被她一步步试探了出来。然而这回似乎有了不同,早在宫九把她留在无名岛上,回来了也不问一句的时候,沙曼就该知道,宫九已经厌倦了讨好一个不喜欢自己的女人。 只是挥了挥手,就有人遵照宫九的吩咐把沙曼带走了,现在宫九不想搭理沙曼,却也不想别人得到沙曼,毕竟沙曼的长相和已故的太平王妃还是有那么几分相似的。也正是因为这几分相似,宫九都不好拿沙曼去敷衍太平王,这会让他有种分分钟被打断腿的不祥预感。 然后宫九和同样在路过苍云的王怜花一拍即合了,宫九决定带易容之后的王怜花去哄一下太平王,而王怜花决定带宫九去见一见沈浪,嗯,最好两个人能打一架,沈浪也被恶心吐的话,王怜花就觉得那简直圆满了。 说实话,这种说法,有点像是双方约定好一起见家长一样。云雁姑娘默默腹诽了两句,却没有说出口,她有更重要的事去做。乘船出海不是一件好玩的事,苍云里的确有那么几个人在船上吐得几乎没了半条命的样子,幸而,这样的人并不是很多,而去收拾史天王的时候,主要注意的还是擒贼先擒王。 皇帝并不是不关注江湖,即便真的不关注江湖,史天王这样的,也不能算是单纯的江湖人了,虽然史天王的武功真的很高,但更大的威胁是在于他那群凶残的海盗手下。 而海边不仅有史天王这个祸害,还有倭人,时不时要劫掠一番海边的渔民,大庆的子民,也是能让他们这样欺侮的? “犯大庆边界者,虽远必诛。”莫说只是隔了一个海湾,就是隔了几个国家的疆土,那也得打过去。皇帝是宽容,可也有底线,龙有逆鳞,触之即死,而君王一怒,伏尸百万。 近千年前的大汉做得到的,大庆如今,也应当做得到。 原本若没有云雁的存在,皇帝也会动用自己埋下的暗线,杀死史天王,只要史天王一死,那些势力就又会是一盘散沙,什么时候收拾都很轻松。别说什么白云生,白云生再怎么自负,也只能居于史天王之下,他没那个本事直接接过史天王的位置。 云雁去见了之前负责史天王事宜的人,那也是个女人,虽然叫杜先生,但她的确是个女人,而原定要用来刺杀史天王的人,正是杜先生的女儿新月。史天王要公主,朝廷就给他一个公主,只看他是否消受得起。 “你就是要去对付史天王的人?”任谁准备了那么久,突然多出个人来把她的计划都打乱了,她也不会高兴的。然而杜先生不仅仅是一个朝廷臣子,还是一个母亲,新月毕竟是她的女儿,所以在迟疑了片刻之后,她还是开口问道,“你要怎么做?” 云雁垂下眸,微微勾起的唇角带着无边杀气,“长刀所向,无有败绩。” 她已经见过了那些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百姓,那样的惨状几乎让她立刻想起了大唐残破的山河,在大庆的盛世里,也还有人颠沛流离,幸而她的刀,也依旧锋利。 无论是倭寇还是海贼,无非是——要战便战! ☆、有友如此 杜先生也有一身不差的武艺,然而对上云雁的时候,却实在不够看。 没有经历过乱世的人,怎么会知道时刻都面临死亡威胁的时候,人能爆发出怎样的潜力,何况总有人虽然不怕死,却怕不能看到重整山河的那一天。 云雁很幸运,她以一种几乎称得上奇迹的方式,在经历了山河破碎之后,很快就见到了盛世繁华。美梦已经破碎过一次,再有人要破坏她的希望,这能忍?没有参与过寇岛的战争,但是云雁有一个来自七秀的小伙伴,秀姑娘的双剑,就是用寇岛上倭寇的血开刃的,秀姑娘说了——任何一个会武功的人,都无法在看见那般情景之后还无动于衷。 “史天王武功很高,而且,他有六个替身,所以你要面对的,是七个史天王。”杜先生叹了口气,能够以正制胜当然是好的,只是怕打蛇不死,反受其害。 未战先虑败,这诚然是一种谨慎的表现,然而云雁姑娘觉得未免有些失了锐气。破阵破阵,讲的就是一个破字,还未冲出阵去就开始想战这一场要死多少人,会迎来敌人怎样的反扑,那还打的哪门子仗?可她也说不出什么话来安慰这位忧心忡忡的杜先生,要她说,就是一句话——弄死他丫的。 只有死了的史天王,才是最好的。 让云雁去激励士气,去冲杀破阵,这都不是问题,不过术业有专攻,解除杜先生的忧虑怕是让顾惜朝来比较合适。 顾惜朝也觉得杜先生想的有点多,这也不能怪她,皇帝招揽杜先生的时候还处在韬光养晦的状态,能给杜先生的资源也不多,现在腾开手来针对史天王,就决计不需要像以前那样忍忍忍了。 想娶公主?没丢个宫九过去就不错了…… “不说史天王那没有堡垒没有盔甲的手下能有多难收拾,退一万步讲,就是真的失败了,沿岸的百姓已经被暂时迁徙到别的地方了,史天王是准备打上岸?”要是史天王真敢打进来,顾惜朝才真的要佩服他,这年头这么能作死的也找不出别人了,难道一群海盗还真的想和一个国家斗?就是那群倭寇,也该吃些教训了。 杜先生:“……” 江湖处事和朝廷军队肯定是不一样的,而杜先生是个江湖人居多。 再说说史天王那六个替身,云雁不免把目光投向了王怜花,千面公子王怜花最出名的便是他的易容之术,别人认不出史天王也就罢了,王怜花出手,肯定是没跑的。 说实话,不光是杜先生小瞧了自己效力的朝廷,可想而知,连杜先生自己都这么不自信,这在沿海作威作福习惯了的人,哪里把传得玄乎极了的苍云军放在眼里,几百人,他们难道凑不出来? 这些人的注意力,倒是大多放在了据说要和史天王联姻的新月公主身上。 史天王或许是看得比较清楚的,想要在朝廷过个明路,可他惯是嚣张,做得也太过,而那些还没有史天王有眼力劲的,就只觉得新月公主一嫁,他们就要受朝廷管束,真是千百个不愿意,纷纷使手段要在新月公主出嫁之前把人给杀了。 云雁的营帐才扎好,杜先生居然就发现新月被人给带走了,还是在沐浴时被人带走的,无论是作为母亲,还是之前那个计划的执行者,杜先生都无法忍受这样的挑衅,哪怕楚留香后来把新月完璧归赵了也一样,甚至于,杜先生对楚留香也很看不顺眼。 想想吧,楚留香那万花丛中过的名声,再看看她家姑娘脸上微带红晕的样子! “好久不见。”云雁倒很高兴看见楚留香,在最早的时候,她便算是经由楚留香走入这个江湖的,而且……楚留香爱管麻烦,谁都不会嫌弃自己身边的高手少的。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其实他也是听说云雁姑娘在这里,才特意过来一趟,顺路把新月给送回玉剑山庄,再者,新月可能是焦林要找的女儿,他多少要操点心。 毕竟见识过云雁的本事,楚留香对云雁想对付史天王并没有多说什么,他比较担心的是另一件事,“江湖上都在说……你受了重伤?” “江湖上传的那些……”话说到一半,云雁姑娘想起了之前皇帝神神秘秘说的那些话,把辩解和嘲讽都咽下去了,她沉默片刻,还是没有多作隐瞒,“你听的那个传言是不是还有说什么?” 光是传言苍云云雁重伤多没意思,总要有个前因后果,再来个起伏转折,凑成个故事,才能让人听得津津有味。 楚留香也听全了那个传言,说不定没多久,京城的说书人就该有新东西可以讲了。他似乎意识到什么,“还有说,你是重伤后被一个大夫救了,准备以身相许。” 这故事让认识云雁姑娘的人去听一听,简直假的不能再假了,至少楚留香就这么觉得的,英雄救美以身相许这样的桥段,把男女身份换过来说可能还可信一点。 云雁抿紧了唇,她垂着眼,开口道:“我希望你相信,也希望所有人都相信。” 即便不说理由,作为朋友的楚留香也不会拒绝这个请求。 但是不仅仅是楚留香把云雁当朋友,云雁也是拿楚留香当朋友的,所以云雁把能说的,大抵都说了出来,“以后还会有人传言,那个大夫叫苏晏。或许,苏晏永远不会知道这些了,但我还是希望我和他是在一起的。” 哪怕只在故事里。 “……”虽然画风一下子就不太对了,但是楚留香还是用自己的态度表示了支持,顺带的,他也决定帮上一把,反正他在江湖上的朋友不少,随口提上两句也不是什么问题。 这诚然会是江湖上营造出的一大骗局,但却不会伤害任何人,想想也挺带感的。 说完私事,还是公事比较重要,劫走新月的人里面,可还有一个倭人,唔,去倭国走一趟的借口也自己送上门了,不过首先要做的是——弄死史天王。 花姑妈雇人杀史天王都还要有些遮掩,而且到最后她连能雇的人都找不到了,可是现在楚留香坐在一边还没一会儿,就听见顾惜朝列出了杀死史天王的方法一二三四……人和人的差距太大了! 本来是智力不够武力补,结果花姑妈那边没有顾惜朝这样的人才就罢了,雇来的人在江湖上是有些威名,最后却只逃出一个已经残了的黑竹竿。对于江湖人来说,少了一只手一条腿一个眼睛,还能在江湖上混下去的,那必然是千百年难见的奇才,而黑竹竿显然不是。 用苍云军去围攻史天王那些人,多少会有损失的,云雁能挡住史天王,但是史天王手下还有白云生,还有不少武林高手。 云雁忍不住弯了弯唇角,素来冷清的眼眸里也流露出些许暖意,问道:“你说这些,是什么意思?” “楚留香虽然不喜欢麻烦,但朋友的事却总是爱管上一管。”楚留香已经听很多人说过了史天王的可怕,可他遇见的危险,难道还比这要少吗? 南宫灵走过来,拍了拍楚留香的肩膀,就好似无花那件事发生以前一样,“楚兄到时候莫被吓住就好。” 也不是说被吓住,只是从不杀人的楚留香,碰上战场血腥的模样,不知会有何感受。 苍云女将英雄救美或是被英雄救美的消息,江湖人并不都是很相信,他们更关注的是这个消息里透露出的另一件事——云雁重伤。哪怕不是重伤,也该受了点影响,那么靠这位女将撑起来的苍云,似乎就不那么需要被放在眼里了。 无名岛的事毕竟较为隐蔽,又是发生在海外孤岛,知道的人不多,苍云整 分节阅读_45 分节阅读_46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46 体的战力总是被小觑,因为一个人的光芒太谣言,就容易让人忽略了其他。 不说别的,就只说那倭人还敢来请楚留香杀新月,白云生还能把楚留香请去自己船上,就足以看出他们的态度了。 楚人江南留香久,海上渐有白云生。 这句话是白云生说的,他觉得把楚留香和自己相提并论,其实也是楚留香的荣幸,因为无论人才武功他都自认丝毫不差,而且除了他,谁还能见到楚留香这么为难尴尬的样子? 不为难尴尬不行啊,一船的姑娘,全是和楚留香有过那么一段情的,恐怕连楚留香自己也没有想过有一天可以在同一个地方看到这些人全聚在一起。两个情/人撞在一起就够尴尬了好嘛,这回都快有二十个了! 楚留香想糊白云生一脸——特么你还把名字和我连在一起呢,装什么关系好,有这么坑人的嘛! 不过不需要楚留香自己动手,好伙伴鼎鼎糊了白云生一脸,顺带挠了两爪子,没办法,和宫九玩习惯了,一点不考虑其他人是不是接受这种亲昵,幸而它还记得不打脸。 鼎鼎是闻着楚留香的气味找来的,却不是一个狮子单独来的,它还带来了两个美人和一个南宫灵。 南宫灵:“……” 不知道该欣慰还是该郁闷呢。 被称作美人的,除了云雁姑娘,当然还有热爱看热闹的王公子了。白云生没认出王怜花来,却是一眼认出了云雁,没办法,一身铠甲,装没看见都不成。他倒也淡定,“云将军?另一位莫不就是传闻中的苏大夫?有苍云护卫新月公主来嫁,定然万无一失了。” 云雁的脸色素来是苍白过头的,再加上微微蹙了眉,倒真像是重伤初愈,她揽过鼎鼎,恹恹地开口,“他不是苏晏。我来此也不是为了新月。” “莫非是为了楚香帅?”比起突然出现的苏晏的故事,白云生还是比较倾向于云雁将军其实是楚留香的红颜知己的,已经有了这么多个,再多一个也不出奇。若是云雁和楚留香有那等关系,那让他们护送新月公主倒是该容易一些,再怎么冷淡的女将军,也不能容忍楚留香在她面前又和新月勾搭上吧。 比起新月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来,史天王更注重的只是那个身份。 云雁忍不住看了一眼正陷入窘状的楚留香,虽然大庆的女孩子都比较温柔,遇上这种情况,楚香帅也是吃不消的呢,也不知陆小凤遇见这种情况会如何? 不过云雁也的确不是为了楚留香来的,她叹了口气,“我为你而来。” 白云生送上门了,云雁姑娘哪有不好好招待一番的道理? 作者有话要说:  魅骨扔了一个地雷~ 水水扔了一个手榴弹~ 百里曦瑶扔了一个地雷~ 群么一个~谢谢~ 云雁姑娘表示她有干掉史天王的秘密武器~ ☆、女子为将 白云生不该把自己的名字和楚留香放在一起相提并论的,楚留香出名除了因为他的武功人品等等各方面,还因为……他特别倒霉。 或许不是倒霉而是幸运才对呢,楚留香自带闭上眼都能闯入敌营的光环,无论多么藏得多么隐秘的敌人,无论案子多么扑朔迷离,反正最后楚留香一定会正面和敌对方撞上,白云生就也这么突然地,被云雁姑娘给撞上了。 “大名鼎鼎的楚香帅,居然还耍这样的手段。”被云雁姑娘给用盾拍出眩晕效果来的白云生失去了方才的冷静淡定,恶狠狠地盯着楚留香。 南宫灵忍不住笑了一下,他摇了摇头,“是你找的楚留香。一个随时自带郁金花香的香帅,可是比旁人要好追踪千百倍。” 尤其是在有一只驯服的小狮子的时候。 像是江湖上这种,时不时派点人来试探啊,一波又一波的刺杀或袭击啊,云雁还挺喜欢的,各个击破比直接去打攻坚容易多了,她就不知道为什么苍云都屯兵待发了,白云生还敢闯到这边来找楚留香。 不过云雁姑娘看着楚留香的目光也有些怪异,她这边几百人,楚留香才一个人,结果无论是倭人还是白云生找的都是楚留香的麻烦,戒备的都是楚留香,未免太小瞧他们了。 “鼎鼎的鼻子还是一如既往的灵光。”楚留香摸了摸鼻子,顺势避过船上那群姑娘的目光,伸手想给小狮子顺毛。 虽然大庆的姑娘们都太温柔了,但是她们的目光还是好渗人的,云雁姑娘一看见楚留香靠近,默默地挪远了一点,不过还记得交出鼎鼎让楚留香不那么尴尬,“楚留香也一如既往的好运气,之前我才带人抓了石田,现在就逮住了白云生,再来一个什么人,我也不奇怪了。” 无论是要杀新月的,还是要确保新月嫁给史天王的,都被云雁姑娘给一顿收拾,白云生就弄不懂这位女将军到底想要做什么了,“联姻结盟,岂不也是朝廷所希望的?” 开口就是要娶走一位公主,这就叫联姻结盟?王怜花几乎笑得打跌,就是快活王柴玉关最嚣张的时候,也不敢说他是真正的王爷,要娶走一位公主。 云雁姑娘皱了皱眉,冷冷笑道:“史天王以什么身份,开口就是和朝廷结盟?” 国与国之间,那叫结盟,史天王自称是天王,真以为坐拥了哪片江山?他那应该叫归顺! 也是在江湖上待久了,又久居上位,白云生也几乎要忘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他目光比其他人来说已经算是要长远一点了,知道海贼这个门路走不远,知道要归于朝廷,日后也能博个前程,可瞧瞧他们做的什么事。 “虽说新月也只被封了个虚名公主,但若史天王真心归顺,就该老老实实派人供上彩礼,沿途护送公主出嫁,然后把公主娶回去供起来,还要玉剑山庄来操心这个?”即使南宫灵以前是丐帮帮主,在苍云待的这段时间也足以他换个思路想问题了,他嗤笑出声,“真是要等到大军压境,才知道以前的多有容忍。” 这话说得实在戳人心肝,把史天王都贬到了地底下,偏偏白云生知道,这话还特么真没说错!除却是史天王干儿子,白云生还是个通读诗书的文人,无论他当初是为了装逼还是为了提高格调而去读的书,他也该当明白君臣,明白律法,所以他是一直不希望史天王和朝廷做对的。 白云生气得心肝脾肺肾都在疼,也只能咬着牙,反问一句,“大军压境?你以为你们能杀死他?” 王怜花可不喜欢有人在他面前这么嚣张,史天王在王怜花看来,也不过是个趁势而起的后辈,在沈浪和王怜花的时代里,史天王一样只能退避锋芒。他折扇在面前一晃,已经换成了楚留香的模样,连郁金花香都考虑上了,站在楚留香身边简直一般无二,“你瞧瞧他的替身,可能有这般本事?” 连说话的声调都像了个十成十,王怜花自己不暴露,便没人认得出来。 “你是……”白云生愣了一下。 楚留香其实算是得罪过王怜花的,这时候就开口刷了个好感,“莫非你不曾听说——洛阳红衣,怜花千面。” 千面公子王怜花!人的名树的影,白云生怔了怔神,他怎么也没想到王怜花也会为朝廷所用,“王怜花在此,那沈浪?” 每个提到王怜花的人,都不得不想起沈浪这个人,就像是提到沈浪,王怜花也难免被提及,但是……王怜花是故事里那个输家,所以王怜花特别不乐意别人这样说,白云生一开腔,王怜花就在心里狠狠记了他一笔。 云雁半阖着眼在一旁养神,却慢悠悠地、轻飘飘地叹了口气,“昔日对上辽人我敢率百骑踹营,如今苍云全军在此,如何奈何不得一个缩头王八?” 没有生在玄甲破阵最鼎盛的时候,云雁不知道敌人闻风而溃是哪般模样,可她知道,上了战场,没一个人敢小觑苍云,如今……荣耀和威名都是要用血染的战绩打出来的,苍云要走的路果然还很长。 在江湖上一个人要闯出名声,可比一支军队要简单得多,尤其是这里的江湖,从来没有人知道苍云的渊源。 并不是江湖上没有传出苍云的威名,只是一来史天王毕竟是在海边的,离中原较远,怕是消息传来的时候多少有所失真,再者,就是因为一个女人了。之前云雁还说有楚留香在,再来一个什么人她也不觉得惊奇了,果然没多久就又来了一个人。 白云生还被捆着丢在甲板上,楚留香的那些红颜知己,在不知道是否被白云生或史天王收买的情况下,只好先被请去苍云喝茶了。而正在剩下的几个人准备拎着白云生下船的时候,又有几艘船靠了过来,云雁姑娘视力好,一眼瞧见打头的那艘大船上居然连水手也是女子。 船的主人叫豹姬,豹姬是史天王的爱妾,船上的人也喊她二将军。是的,二将军,即便豹姬再怎么有野心有能力,她也只能居于史天王之下,始终只是史天王的姬妾,一旦失去宠爱就会被打落云霄。这一回,她居然也就是为了杀死可能和自己争宠的新月,而设计了白云生。 哪怕是为了争权夺利去弄死白云生,云雁姑娘都不会这么无语的。 正是因为豹姬的存在,史天王一系的人对云雁这个女将军都多少有些轻视的,一个女人……豹姬已经算是奇女子了,还不是一样还着眼在后院争斗,凭空出现的一个云雁,又能做到什么地步?莫非她有哪般绝色,也得了皇帝的青眼? 云雁看着同样养着猎豹的豹姬,突然就想起了幽灵山庄的那个叶雪,说是说都像猎豹,但豹姬显然已经被人给驯养了,她自己还毫无察觉。叶雪当然没有豹姬的本事,拉不起这样一支船队人马,但是叶雪是自由的,没有拘束的。 挺可惜的,云雁难得在这里看见一个能当女将的苗子,结果人家心心念念都是怎么弄死情敌。 怎么说呢,楚留香对豹姬夸赞是说“将军之威虽重,毕竟还不如将军之绝色”,他夸云雁姑娘,这话就一定要倒过来说。换了个人敢这么对云雁姑娘口花花,绝对是要会好好见识一番将军之威的。 而且云雁相信,如果这个时候不是有这么多人聚在这里,情势又如此不明,豹姬说不定要脱下衣衫来诱惑楚留香一番,现在,豹姬在和楚留香说了几句话之后,就死死盯住了云雁姑娘。 她理当如此,甚至心中生出一种战意,她是史天王封的豹姬将军,对面的冷美人却是朝廷亲封的苍云统领,她身上有着野性的美,对面的人虽然刻板又冷淡,容貌上却又超出她太多,气质也带着说不出的味道。 云雁和豹姬对视半晌,幽幽地叹了口气,又摇了摇头。 “这就是苍云的云雁将军?不知此番有何见教?”豹姬被那摇头叹气的动作气得心里一堵,她身后站着的执剑的两个女人的剑也立刻出了鞘,发出森寒杀气。 见教就不敢说,海贼里面除了一个老大史天王,往下排就是白云生和豹姬了,这回两个都撞上门来了,云雁姑娘不做点什么简直对不起自己。被捆着的白云生之前还在郁闷,被逮了还撞上熟人,真是丢脸得很,然后很快他的熟人就也一起被抓了。 白云生找楚留香的时候没带多少人手,云雁加上南宫灵几个动动手就把人抓了,豹姬却是带了一群的手持兵戈的女子,正巧了,云雁姑娘老早看着船影就发了信号出去,豹姬的船被围住了。 大船有一个好处,站的人可以多,而且不晕船的就只觉得和站在平地上没什么差别,来了几十个苍云将士,都是举重若轻地落在甲板上,因为身着重甲,船的吃水线都往下沉了沉。 “降或者死!”苍云出现的时候,豹姬将军的兵,就完全被比下去了,就连鼎鼎小狮子都是见过血上过战场的,硬是扑腾到那黑豹子身上耀武扬威。 豹姬:“……” 事情发生得太突然她有点蒙qaq ☆、际遇不同 一天之内就搞定了白云生和豹姬,就差史天王了,这个说法把另两个当事人都要虐哭了。 豹姬和她的豹子一样焉了,但是她毕竟是吃过苦的人,当初被人当物件样的送来送去也熬出来了,现在倒没太大失落感,何况她还挺佩服云雁的。白云生的心里落差就大了,他的确有些本事,所以被史天王看重了,不过他也知道,就算史天王知道他出了事也绝不会着急救人的。 因为豹姬不打算回去了,而原先豹姬和白云生针锋相对正好达成平衡,无 分节阅读_46 分节阅读_47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47 论是谁一个人回去,再来个一家独大,铁定要被忌惮。而且史天王是没有办法从苍云手中救走人的。 现在想想之前和史天王说的什么苍云女将一定是来护送公主的,要不是她比较受皇帝看重,娶了这个也没有关系是不是,和豹姬还有点像呢……白云生觉得脸都要被打肿了。 反正都是居于人下,豹姬想想就觉得再和史天王在一起没前途,她果断把这个前老大给卖了,也特意提起了那几个替身的事,又自己请命说要帮忙。新月公主可以做到的事,豹姬自然也可以,只要有人策应,她怎么也能让史天王吃个苦头。 说起这个,豹姬还挺遗憾的,“我早怎么没想到这个,否则多发展一下势力,说不定早早颠覆了那个家伙。” 她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带着股野性的风姿。 豹姬也知道云雁之前为什么摇头叹气了,她自己对比了一下,也想要叹气,“我不如你。” “因为遇到的人不同。”云雁抿了抿唇,豹姬和她都是无父无母的孤女,只是她运气好碰上了燕忘情,而豹姬则被人当作玩物豢养了起来,能有今日的成就已是不易。 若是换了她,小时候就被人那样养着,长大了只能靠美色来一点点换取自己要的东西,她简直不敢去想。云雁是个骨子里太硬的人,刚极易折,碰上那种事她说不定会碰个头破血流同归于尽,燕忘情捡到她的时候就说过,这孩子倔到了骨子里。 可以为了所信仰的东西付出一切,却绝不愿意为了自己的性命苟且求存,这两者并不矛盾。 黑豹子在豹姬脚边蹭了蹭,豹姬就顺势靠了过去,自嘲道:“我也被叫将军,结果我眼里的东西,放在你眼里……太小了。” 女人不一定要依附着男人而活,豹姬最亲近的部下都是女子,何尝不是有所防备又怕弹压不住,她这个二将军借的是史天王的势,而见了云雁,才知道女子的眼界也可以放得很宽。 然后豹姬就想起了江湖上关于云雁将军情感二三事的传闻,不由感叹起来,“云将军这样的,是该养个貌美如花的,男人可以挑女人,让女人去讨好服侍,女人怎么就不能挑男人了?” 她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觉得云雁真是她的楷模,女人在外面打拼,就该有个知情识趣会奉承人的男人站在背后,“石田?史天王?那样的老头子谁稀罕,我也该养两个小白脸。” 本来还在一边被豹姬和云雁格外融洽的气氛吓着的白云生才缓过神,听了这一句又愣住了,豹姬想要像云雁将军学习养个小白脸……等等这两个女人都好危险他觉得自己有点贞操危机! 脸很白而且一副斯文模样的小白脸白云生忍不住往后挪了挪,紧紧攥住了自己的衣襟。 云雁慢半拍地反应过来,豹姬这是把苏晏当成她要养的小白脸了,可是她传出那些传言的时候,完全没有那个意思的。苏晏,可也是能毅然决然上战场的人,一手墨笔打穴之术端的是精妙。 在默认了要把各种传言散布到江湖上去的时候,云雁就应该想到,强抢良家妇男之类的故事,也不一定是没有可能传出来的。其实强抢成亲这个套路也挺有趣的,只是云雁不喜欢苏晏被人小瞧而已,她先前愣了一下,随即看见白云生那样子便很认真地反驳道:“只有苏晏值得。” 只有苏晏值得云雁的喜欢,值得她哪怕污了自己声名也要把两个人的名字系在一起——她要强抢谁也一定是苏晏。 “瞧瞧,云将军可看不上你。”豹姬转换起立场来真是快极了,她跟着史天王之前还跟过石田呢,就像是她脚边那只豹子一样,强者为尊的理念她是早刻在心里了的。 白云生:“……” 是是是,他知道自己不够貌美如花不够多才多艺!楚留香已经是难得的人物,可在苍云军中,白云生所见到的惊才绝艳之人却不止那么一个,千面公子王怜花,玉面修罗顾惜朝,哪个不比他符合那位将军的择偶标准?再加上虽然不白但也是俊朗的南宫灵什么的,开个后宫都够了! 有些艳福可不是一般人消受得起的。 豹姬舔了舔唇,又盯着白云生瞧了许久,先叹了口气,“算了,太熟了不好下手。” 白云生:“……” 真是谢谢了啊! 在明知道做不了什么的情况下,豹姬和白云生都还算安分,而甚至不需要新月再冒什么险,苍云就找到了史天王所在的小渔村。这里必须再提一下楚留香的运气,就算没有豹姬的反水,楚留香也从之前在豹姬船上遇见的那个麻面女人身上顺走了一个信号筒,只要点燃那个东西,自然有船队把人送去见史天王。 对此,南宫灵表示:“职业习惯嘛。” 楚留香讪讪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总觉得南宫灵喜欢这么微妙地嘲讽他两句呢,上回进了苍云遭遇大狮子的时候也是。同样是经历了南宫灵无花阴谋的人,云雁就从来没有接受过这样的待遇,大概是因为……说得太隐晦人家听不懂,说得直白了肯定得挨揍。 不过还是必须感谢一下有职业习惯的楚香帅,因为就算让豹姬想办法,也不过是拿着那个信号弹找人去岛上了。史天王能在沿海打下这么一片基业的,必然是个枭雄,他也有着枭雄特有的那种天性,他多疑,而且惜命。 云雁并没有草率地直接领兵杀过去,她带着楚留香还有易了容的王怜花先去打探了一回,正好碰上李盾、胡开树几个有求于史天王的,云雁对这些人并不很在意,倒是在听见司徒平希望以海练剑的时候侧了侧目,然后在史天王准备收容司徒平的时候开口了,“你的剑道是什么?” 史天王皱了皱眉,他并不喜欢自己的节奏被人打乱。司徒平也看向了沙滩上剩下来的三个人,楚留香和云雁他都认识,另一个怕就是苍云中的顾惜朝或者南宫灵? 对于强者,司徒平倒不吝惜于几句话,何况云雁和西门吹雪交过手的事也有人知道,对于习剑之人来说,西门吹雪必然是绕不过去的对手,“你认识西门吹雪?” “云将军此来有何贵干?”史天王喜欢野性的,能让人感到征服快感的女人,云雁无疑是很合他心意的,可现在云雁做的事,就让史天王很不高兴了。 云雁盯着司徒平看了许久,又开口道:“海很辽阔。我和叶孤城也交过手。” 两句话就够了。海很辽阔,去那边海域练剑不是练?叶孤城是借海浪练出了天外飞仙的人。 司徒平立刻抛弃了没能接上话的史天王,站到了云雁姑娘这边。 这变卦变得可真快! 史天王也是不怒反笑,“当着人面挖墙脚,倒是好本事。” “我行事素来光明正大。”云雁姑娘板着脸,很认真地点点头,顺便再和司徒平说说可以介绍陆小凤给他认识——没有一个习剑的人不想试试陆小凤的两根手指。 可是史天王说的才不是夸奖,楚留香和王怜花都没有提醒云雁姑娘,不是对着自己的时候,云雁姑娘那种认真率直得让人胃疼的模样,还是很讨人喜欢的。光明正大的云雁姑娘要和史天王做对,肯定也是要直接光明的,她不等史天王再说话,递了一张战帖过去,“明日此时,率苍云与君一战。” 想过朝廷可能对自己的嚣张有些不满,史天王却从没想过朝廷会这么直接地邀战,或许不是打了许久交道的那位杜先生的手笔,而是眼前这个妙龄少女做出的决定。 并不是随便哪个都可以挑衅他的,史天王沉下声,“很好,你们只有三个人,不怕今日就回不去?” 既然敢来,肯定就是不怕的。这不是废话? 云雁自己不说,另外两个人,哪个功夫差了?何况他们在海边还有船接应,没有当场和史天王打起来,也不过是怕史天王死了海贼群龙无首,做出更疯狂的事来,那不如让所有史天王的心腹都见着这位被杀,反而可以作为震慑,也省得还有漏网之鱼。 放出气势和史天王对抗,云雁还不忘再戳一戳史天王的肺管子,“豹姬和白云生已经输了。” 一下子断了两只臂膀,够史天王心塞的了。 然而打探了情况的云雁也有点失望——王怜花并没能找出哪个是真正的史天王,因为史天王的替身并不是易容,特么的直接把自己的容貌也都固定成史天王那样了……易容和整容的差别是很大的,王怜花摇摇头,史天王也是个狠人。 但是打群架难道云雁姑娘就会怕了?以一敌七她也一样棒棒哒,认不出来就全杀了吧!云雁有这样的勇气也有这样的底气。反正郝连将军的大军就在后面呢,她弄死了史天王,剩下聚在了一起的海贼……点个蜡。 王怜花摇着折扇,听了云雁这话颇为神秘地拉着云雁几个说了几句话,最后自己掌不住笑弯了腰,“你们明日且看就是。” 山人自有妙计,王怜花可不是个愿意服输的,他心黑得很。 ☆、睚眦必报 等到第二日和史天王短兵交接的时候,其他人就也见识到了王怜花的妙计,随即默默为七个史天王点了七支蜡烛。 本来云雁他们对上的应该是七个史天王的,一个真货六个水货傻傻分不清楚,然后打了一段时间之后……顾惜朝、南宫灵还有楚留香一人拉走了一个,但是云雁周围还剩下五个,五个加上三个等于八个,妈蛋多了一个出来! 真·史天王又数了一遍,一二三四五六七,除了自己还有七个,他们之中混进去了一个叛徒,偏偏他一皱眉,发现其他七个也皱着眉,身上散发着不悦的气息。 摔!还能不能一起玩耍了! 如果换了平时,史天王和他的替身们肯定是有方法辨别真假的,可是现在他们并没有那个机会和时间,大敌当前,一不小心命都没了。史天王是真憋屈,对着云雁姑娘他怎么打都被盾给挡了,不打的话人家一刀就砍过来了,对了,还得注意自己的攻击有没有被反弹,太赖皮了。 本来史天王的可怕,其实大半是建立在七个人同时行动,打斗时还能结阵互助的基础上,现在借史天王个胆子他也不敢把后背再交给其他几个人了,谁知道里面哪个是假的,会不会突然捅一刀子过来。 比起史天王的郁闷来,云雁几人要轻松得多,王怜花的易容的确精妙,而且不过见了一面,居然就能把史天王的作派学了个□□成,但是王怜花易容时还有个喜好,他会在嘴角点一颗痣,很小,几乎让人注意不到。依着王怜花的说法是特意留了破绽给他们的,不过云雁姑娘想了又想,却想不起以前王怜花易容的时候有没有这样做过了。 史天王越是焦急,云雁就越淡定,说了是递战帖,当然不可能只是到岛上和史天王打一架。苍云最精锐的过来擒贼先擒王了,但郝连将军那边也留下的大部分的人来充当前锋,或许能在打完那群聚在坞里的海贼之后再去倭国边界走一趟,怎么就许倭寇来侵扰大庆,不许大庆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了? 战鼓声擂得隔了老远都还听得清楚,鼓进金止,谁都知道,擂鼓是冲锋之号,云雁在略微蓄力之后,沉重的陌刀就更加使得如挥臂指了,刀光疾闪,她身边围的人就从五个变成了四个。 这回倒是七个史天王不错了,但是史天王能确定的只有死了的那个是他的真替身。刀光从身侧掠过,好嘛,这回七个都凑不齐了,史天王知道这时候最是不能分神,这意味着他不能再指望这几个替身了。 那边一个对上一个的,其实也差不多要分出胜负来了,史天王咬咬牙,那边一对一的打得那么激烈没什么好作假,那么易容之人必然就在他身边的几个里,那么干脆一点,他直接跳出了战圈。 以前精妙的迷魂瘴反而成了自己的障碍,史天王也是个果决的,既然怕有人背后捅刀子,他就都不要了!这边反正也只剩三个人了,其中还有一个不知真假的,他还不如把另外三个真的叫回来呢。 没错,云雁周围这几个倒受的伤不重,因为云雁姑娘讲究一击必杀,盾立也是反弹别人招式,不硬抗就没关系,反倒是和顾惜朝对上的被神哭小斧砍了只手,南宫灵的剑捅了他的对手肩胛骨一个对穿,而和楚留香对上的怕是受了内伤,狠狠吐了口血。 史天王宁愿叫受了重伤的过来当挡箭牌,也不想用不放心的人,可是万万没想到,为什么受了那么重的内伤,血吐了一地的人,还能有余地一掌把他拍飞了! 快快地收拾了剩下的几个,云雁迅速地赶上被拍飞了,正准备顺势 分节阅读_47 分节阅读_48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48 逃跑的史天王,一刀就劈砍过去,若有坚甲的还好,史天王一副渔民打扮——赤着上半身的,于是……玄铁刀附上苍云内劲,切起凡铁来也和切豆腐似的,史天王还没有铠甲。 就是练了少林寺的金钟罩铁布衫,这一下也得半死不活。 云雁那一刀把史天王半边的身体都劈了下来,血留了一地,再加上史天王还在苟延残喘,一双眼瞪得老大,实在有点渗人。楚留香停了手,才有心看一看周围的境况,难怪南宫灵会说他或许受不了,战场是什么样的?郁金香永远盖不过扑鼻的血腥气。 可战场上有的不仅仅是血气,还有豪气,冲天的豪气。毕竟是见过被海贼倭寇祸害的百姓,楚留香虽然不是很适应,却也不会出言去说点什么,律法上也没有饶过史天王的道理。 “喝水?”云雁还记得上回血流到嘴里的味道,又腥又涩,王怜花是为迷惑史天王才往嘴里含了个血袋装重伤,她怎么也该做点表示。 王怜花混不在意地摆摆手,单手撕下那易容的面具,舔了舔唇上沾上的血液,又咕噜一声把嘴里的液体都咽了下去,“甜的,要不要尝尝?” 他凑近了云雁姑娘,露出戏谑的笑容,可即便鼻子时灵时不灵的楚留香,都能闻出他身上带着的血腥气。 云雁:“……” 她觉得有点不太好,王怜花居然喝血!就算她也曾听同袍说过渴饮敌血,或是生食兽肉的事,可谁都不会在有选择的情况下那样做,王怜花居然还很享受的模样! 对于精通毒蛊药理的王公子来说,要调配出带着血腥气的红色汤药并不难,他还有闲心去改进一下那东西的味道,是真的有点甜,带着甘蔗的清甜,糊弄起人来有意思极了。 能见到一次云雁姑娘露出受惊的表情,王怜花哈哈一笑,眼看着史天王简直被气得半死直接咽了气,王怜花的心情就更好了——该!让这劳什子的天王弄出六个连他王怜花都找不出破绽的替身来! 记仇、小心眼,王怜花从来不否认自己有这样的特性,所以折腾过他的云雁姑娘也没少被算计。江湖上关于云雁将军情感二三事的传言已经愈演愈烈了,王怜花也知道云雁底线,不就是男主角要叫苏晏么,他转头就编了很多个故事,很多很多个故事,简直要把江湖人都砸懵了。 云雁本来是没有放在心上的……嗯,至少在去倭国溜达了一趟凯旋而归的郝连老将军提醒她要节制之前,她是这么想的,然后她换了身衣服,去酒馆听了一回说书。 说书人嘴皮子都利索,把惊堂木那么一拍,就接着上一回开始说,说了云将军英雄救美一见钟情,接着说后宅争斗啊,能扯不少东西呢,反正大家都是图个乐子。有些说书人是真有门路知道江湖消息的,像天机老人那样真是有格调极了,可大部分还是混口饭吃,讲讲演义八卦的。 真爱梗替身梗陷害梗最后深情不移逆来顺受白莲花苏晏成功夺取英雄垂青! 不,苏晏那朵貌美如花的花切开来铁定是黑的。 云雁姑娘脑子里才转过这个念头,突然反应过来说书人说了什么,她觉得心有点累,即使是她自己说过无论什么故事都行,只要苏晏和云雁两个名字连在一起就可以,但是她还是觉得宅斗什么的有点破廉耻。 不过,如果她和苏晏的名字没有和很多奇奇怪怪的人名连在一起的话,英雄云雁和美人苏晏的故事也挺带感的,豹姬就很喜欢听这种故事,都要把故事里的云雁当作榜样了。 跟着一起听了说书的白云生表示求别闹!听完相爱相杀梗之后豹姬看他的眼神越来越奇怪了好嘛!说书的那都是骗人的! 云雁也不是闲的没事会去和说书人计较的,总归苏晏还是宅斗最后胜利者不是,现在就受不了,以后过了几十年一百年的,肯定会传得更离谱,而云雁,求的从来不多。 远在京城的皇帝抽空了解了一下情况,就不知道该为自家将军出气还是哈哈哈哈先笑一通的好了,这么一看云卿的后宅情况简直和他的后宫可以一拼了,算了人家自己都不介意他还是先哈哈哈哈! 反倒是王怜花不开心,脑洞是王怜花传出去的不错,他却没有心思去编完整个故事,就差了个手下去行动罢了,等他听到新鲜出炉的故事时就发现——其实把英雄云雁换成云梦仙子王云梦更贴近事实一点。 没错,王云梦是被柴玉关抛弃的,可云梦仙子的名头不是说笑,江湖上不知多少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为了她的青睐手段迭出。在江湖上闯下的威名算是什么?王怜花本身天赋出众,在把那些人的本事都学得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之后,就更看不起那些人了。 不开心!明明是要给云雁添堵,结果被蠢手下弄成了八一八王云梦的裙下之臣,别以为换个名字他就猜不出那个下毒是谁玩陷害的是谁还有那个蠢到以为死在他娘面前就能被记一辈子的是谁! 王怜花挤出一个森寒极了的笑来,当然,这两者还是有不同的,虽然故事里的云英雄和王云梦一样都是靠脸和身材征服了一大群人,王云梦那个叫仙子,云雁只能被叫一句好汉英雄,几乎所有人都要接受了云雁是个有张帅脸浑身是肌肉的英雄这个设定了。 其实不开心的还有一个人,他烹着茶,微笑着那些故事,听着听着,一手指把硬花梨木的桌子戳了个洞,手一抖,再戳了个洞…… 作者有话要说:  记仇的王公子表示:没错我就是这么小心眼!奈何一群猪手下。 另外,说书人简直棒棒哒!花哥终于出现了,虽然只是一个影儿,但毕竟出现了嘛,下一章花哥专场~ 马上进入最后一个副本,再有个八九章就结束了,但是……妈蛋我两篇论文都要开始修修修了,头都大了,这几天别想码字了,还有三四章存稿撑着,我慢点放,省得到时候一下子断了更qaq ☆、花哥花哥 硬花梨木,在使得好一手点穴截脉之术的花哥面前,那也得跪! 原随云喝着茶,忍不住喟叹出声,他自诩也是风雅人士,在世家武林都是交友广泛,却没有一个人能像这位苏大夫这样泡得一手好茶,看在这茶的份上,原随云也不该计较他家桌子被戳成筛子的事了——苏晏显然是这么想的,反正他现在就没心思喝茶,品茗也是要心境的。 原随云:“……” 喝着自家卖的茶叶,自家下人千里迢迢取来的清泉水,自家上好茶具泡出来的茶,再摸一摸那被戳出了茶花图案的花梨木桌,实在忍不住在心里感叹一句——特么就是作! 琴棋书画诗酒花,真是无处不雅,就连泄愤戳个桌子,他都要戳出幅画来,指尖劲力暗吐,戳出来的洞跟针绣似的,拿墨泼一泼一印就是一副佳品,不知道为了什么! “呵,因为……风雅二字实在不可辜负。”苏晏轻笑一声,满眼都是温柔缱绻,只要想到他的小姑娘,苏晏整个人的气场都变了,早知道他就不该顾虑什么年纪还小,早早把人定下来才好,不过如今也还不迟就是了,幸而还不迟。 唔,小姑娘都说了喜欢貌美如花墨衣风雅的,所以风雅!要雅致! 苏晏捉过原随云的脉门把了把脉,又站起身去看那蒙着的双眼,“差不多了,再喝个几回药便好,方子我开与你。” 这下子原随云才真是什么都不必说了,除了多谢他还能说什么?天底下名医那么多,可能治好他眼疾的却只有这位苏大夫。所以哪怕是药再苦,原随云也得忍了,何况他还该庆幸苏大夫这回只开药方没有亲自煮药呢。 不只是药材搭配需要注意,就是熬药的火候时间也该注意,所以刚给原随云诊治时,药都是苏晏来熬的,那滋味简直让原随云都要变了脸色。 还有一回原随云在一旁和苏晏聊天,不知怎么提起横空出世的苍云军,苏晏连平素的冷静都保持不下去了,手一抖就给正熬着的药汤子里又添了两味草药。 原随云虽然瞎,但是这种动静是可以听出来的好嘛,信任苏晏的医术,不代表在苏晏随手丢了东西到他要喝的药汤里,原随云还能一点不顾忌,“苏云,你加了什么进去?” “无妨无妨。”苏晏温和地笑着,摆了摆手,慢吞吞地又挑了两味药下去,“最多苦上一点,药效还要更好。” 那回的药真是苦得人□□! 再说这苏晏辞别了原随云,去的却是花满楼的百花楼。 花满楼的眼疾比原随云还要严重一点,哪怕苏晏更早为花满楼治疗,如今的恢复状况怕也还是及不上原随云,仍旧需要再调整一下药方子并佐以针灸。 “我并不着急。”花满楼是个哪怕双目失明都能活得很好的人,他甚至早就接受了自己此生不得再见光明,如今遇上了一位神医,已经是他的幸运。 而且,花满楼总是把朋友看得比自己还要重要,今天发现苏晏有些反常,不免要关心一下,“苏大夫若是有事,暂缓也是无妨。随云的眼睛好得如何?” 苏晏觉得自己果然还是更喜欢花满楼一点,原随云心思太深,装出来的样子倒是似模似样,不过苏晏可是见识过康雪烛那样变态的人物,事发之前万花谷中谁人不夸赞康雪烛的风度本事。 有些话苏晏不会对原随云说,却可以告诉花满楼,所以这回他到底是开口了,“我的名字不是苏云。” 以前苏晏还以为自己好歹是万花的杰出人才,又一直跟随苍云作战,说不定在历史上有被记上一两笔,这才取了假名,结果云雁这样的军中将军都没留下名字来,仍旧直接用了本名,他就更不必担心了。 只是花满楼不曾问过,苏晏也就不说,最多是拿假名去糊弄了一下原随云,真要说起来,苏晏对花满楼的自我介绍仅仅是“我姓苏”三个字而已。 “我叫苏晏,海清河晏的晏,也是说书人说的那个苏晏。”苏晏只要一想到那些说书的内容,也难免有点头大,他香香软软的小姑娘,怎么被传成了臂能跑马的汉子? 早些时候那些传闻,苏晏差点以为是苍云军哪个大舅哥死过来了,后来再听了点新故事,这才肯定下来真是自家的云雁丫头。这一回他和花满楼说自己是苏晏,几乎有种羞耻py的感觉,刚刚才听了白莲花苏晏宅斗二三事呢…… 对比之下,隐元会虽然收费贵,但是简直不能更良心! 花满楼也是拿绸布蒙着眼,在全好之前不可见光,虽然他已习惯了眼前一片黑暗,也瞎如蝙蝠,可毕竟不能看见苏晏脸上的表情,倒省了苏晏太过尴尬。 说书人说的那个苏晏……花满楼愣了一下,微微皱了一下眉,却是立刻又笑了,“我是花满楼。” 互通姓名,便作相识好友。 苏晏这个人,是突然出现在花满楼的小楼里的,凭空地就多了个人,还瞒过了花满楼的耳朵,不过花满楼很快就嗅到了浓重的血腥味,所以他没有问苏晏是什么人有什么来历,就救了这个人留在百花楼,一留就是这么十余日。 安史之乱一乱就是好几年,而苏晏也不知道怎么自己就这么活到了这场战乱的尾声,可惜他还是不曾见到那罪魁祸首授首,因为他也死了,也不曾活过那个乱世。 替师兄挡了一箭,苏晏睁眼时却发现自己身上只有几乎要愈合的伤口,当胸的那一箭却不见了,而他面前的人一瞬间瞳孔紧缩,却依旧救了他。然后苏晏就知道了,这里的确是小姑娘想要看到的太平盛世,却是大唐之后的几百年,大唐的一切都不复存在。 那有什么用!不是大唐,没有万花没有云雁…… 苏晏活着,却像是失了魂,他只是看着盛世的太平,等死后好与小姑娘说上一说罢了。 这样的活着,未免太可悲了一点,苏晏当了三天的行尸走肉,到底还是一把抓住花满楼的手开始把脉,“你的眼睛我能治。” 身为医者,有病患在眼前晃来晃去简直不能忍! 然而也仅是为人治病,秉持医者仁心罢了,苏晏的心还是缺了好大一块,直到花满楼托他为原随云看眼,他又从原随云那里听到了苍云二字。怕希望越大失望越大,苏晏却又觉得有希望也就很好了,哪怕仅能得见故人也不错。 然后他边养着自己的伤便给人治眼睛,又听到了很多很多故事…… 到了现在,苏晏心里缺掉的那一块,已经被补得满满的了,他没有再像以前那样矜持地微笑,反而是让花满楼不用细察都能感受到他的欢喜,“再为你针灸一次,我要启程去找一个人。 分节阅读_48 分节阅读_49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49 ” “云雁如今应当是在平寇归来的路上。”花满楼知道早先苏晏就想去找苍云所在了,可云雁却在海外和史天王对峙,如今正是该凯旋而归的时候。 说完这句,花满楼又有点犹豫地开口,“你……” 苏晏猜出花满楼想问什么,不过他自己也还需要一点时间来翻找一下医书,“只是遇到了一点意外。” “花满楼,你的眼睛怎么样了?我听说你找到了一个神医?”陆小凤在那回出海遇宫九的悲剧之后就找了个地方休养他那受伤的心灵,这回回来听花老爷子说花满楼的眼睛有治了,立马赶到了京城的百花楼——这到底算是花家一片心意,仿得与江南那座也一般无二。 虽然是个不请自来还喜欢跳窗户的,花满楼也还感念于陆小凤的关心,笑容更深了几分,却不好动。苏晏拨了拨扎在花满楼穴道上的金针,轻轻一挑收回手中,“好了。” 陆小凤吃了一惊了,“果然长江后浪推前浪,就是简斋先生也没有这么好的下针本事。” 顿了一顿,他又笑道:“喜事儿撞到一起了,小云雁凯旋,又得蒙皇上赐婚,而花满楼你说不准还能亲眼见着小云雁凤冠霞帔……” 凯旋或是花满楼的眼睛痊愈当然都是喜事,可云雁被赐婚苏晏的事,陆小凤想想就要先在心里叹上口气,别人不清楚,陆小凤却是听过云雁说起自己来历的——苏晏应当也是大唐的人,最是风雅的万花谷出身,又和云雁两情相许,这姻缘的确很好,可在大庆去哪里找一个苏晏来和云雁成亲? 江湖上传了那么多不靠谱的传言,却没有人再去辟谣,陆小凤当初给云雁去了两封信便什么都明白了,那能怎么办呢,帮着瞒着呗。 如果这里只有花满楼在,陆小凤可能还漏个口风,可现在这里多了个帮花满楼看病的神医,他就不能乱说了,只是接着之前的话说,“就是之前收拾无名岛的时候,小云雁受了伤,被个大夫给救了,英雄救美以身相许么。一个云雁一个苏晏也是缘分。” 花满楼:“……” 他略带迟疑地转向了苏晏的方向。 这特么算什么事!!! 苏晏整个人都要炸了!别跟他说什么风度气度之类的东西,他还在这里呢,云雁丫头打算和谁成亲去!他黑着脸,几乎是咬碎了后槽牙,“我就是苏晏。云雁现在到哪儿了!” 连陆小凤也愣住了,然后他就被苏晏一把抓住冲出了百花楼。陆小凤能这么快知道皇帝赐婚的消息,当然是因为他才亲眼见到,大军凯旋而归,如今将士也正要进城了,苏晏把轻功运到了极致,只管依着陆小凤指的方向跑。 明明隔了那么多的人,却因为是日夜在心间描绘的容颜,苏晏一眼就看见了那身披玄甲的女将,他的云雁如今已经真的成了能独当一面的人物了。真正见面的时候,苏晏才知道自己以前的那些思绪担忧到底有多可笑,他终于恢复了以往从容不迫的温和笑容。 隔了人山人海,云雁也一眼认出了……陆小凤,陆小凤在向她招手。 手上缰绳一勒,麟驹乖乖转了方向,云雁才走近了那么一点点,就几乎忍不住要哭出来了——几乎在所有人眼中,她都该是流血不流泪的人,可这时候她连说话都带了颤音,“苏大……苏晏。” 万万没想到,这家伙真的是苏晏!陆小凤喘了口气,小云雁的口味是不是有点重……等等,他需要站在朋友那边,说不定人家有点什么苦衷。 熟悉的万花服饰,熟悉又有点陌生的面容,云雁一把抱起苏晏,把头埋在他胸口,这才又有声音断断续续传出来,“真好,这样真好。上天……未免太眷顾我了。” 被抱起来的苏晏:“……” 他伸手揉了揉云雁姑娘的头发,带着说不尽的宠溺和包容。 跟过来的南宫灵几人觉得自己眼睛都要瞎了,这种诡异得和谐的气氛到底是怎么回事?放开那个孩子啊统领!但是统领被那个孩子顺毛了…… 云雁似乎也察觉到在这大街上说话也不方便,伸手把苏晏也放在了麟驹上,她有很多话想说,最后还是忍不住笑了起来,“苏晏,你这样我都差点看不到你了,那么多人,都把你挡住了。” 隔着人山人海对望是很美好不错,前提是对望的两个人都要足够的高才行,偏偏苏晏缩水了,就是字面意义上的那种,变成了十二三的小少年——这真是个悲伤的故事! 作者有话要说:  魅骨扔了一个地雷~ 说书人扔了一个火箭炮~ 么么哒~爱你们~ 表示今天依旧修改论文中,一个字没码,本来打算隔日更的,但是发现你们对花哥要出现太激动了……还是先更了这章吧。我觉得如果这章断在妹子把花哥抱起来的时候,其实也是棒棒哒嘛,不过还是不留悬念了吧,可怜的苏花哥,他想娶走妹子哪有那么容易,我已经想了很久要让云雁姑娘把那句“你还小”还回去了咩哈哈哈~ ☆、等我娶你 虽然是像云雁一样重伤过后凭空出现,苏晏在跨越这几百年时间的时候,却不知道出了什么茬子,他变小了。 五毒教教主曲云,就因为七秀心法与五毒心法相冲,始终只能以女童姿态示人,而苏晏究竟为了什么变成这样他也不知道,且当时也完全没有放在心上,直到听闻苍云二字,方才费心为自己诊治。只是时间毕竟不足,苏晏也只能确定自己不会一直这样下去而已…… 云雁姑娘打马走了一回,就领了个俊秀少年回去,简直惊掉了苍云一群人的眼,也就是南宫灵几个跟了过去,知道这少年名字正是苏晏二字,可也免不得奇怪,这年纪实在太小了一点。 “坐稳啦。”云雁今日笑得那么频繁,简直不像是往日的冷面将军了,就是顾惜朝这样的都不免觉得有几分心塞,这苏晏究竟是有哪般的本事!其实云雁姑娘的择偶要求里落下了一个年岁要小吧? 不过想想云雁开口说的那句“差点看不到人”,多多少少让被云雁噎住过的人觉得心里好受多了,任凭苏晏有多特殊,不是一样被噎得说不出话来。 骑马带上了苏晏,云雁也不想再闹出太大的热闹来,干脆与郝连将军报备一声,领着身旁几人先行绝尘而去。离了那人挤人的大街,云雁忍不住要低头瞧一瞧苏晏的模样,长大后的苏晏是个温和君子,小时候的苏晏却无论怎么维持他那微笑都还带着稚气,眉目也未曾舒展得开。 云雁看着看着,又眨了眨眼,她是知道当年自己对苏晏说喜欢时苏晏的顾虑,可这并不意味着她不会不开心,今日轮到苏晏比她小了,云雁心里还是幸灾乐祸的。 “小姑娘长大了。”苏晏的梨花落绒包里还总是装着甜甜的糖块,在云雁离开之后也是如此,此刻在众人目光注视下,他直接塞了块糖到云雁嘴里,笑道:“也不知如今还爱不爱吃糖。” 苏晏得到的待遇和其他人肯定是不一样的,换个人敢这么做,云雁能唾他一脸,然而因为是苏晏……云雁姑娘其实也是有少女心的,白皙过头的肤色,使得脸上即便是浅浅的红晕也看得很清楚,她轻声应了一句,“很甜的。” 而后面的话,声音就更轻了,不过在场哪个不是内力深厚之辈,听得也是清清楚楚,“最喜欢……苏大……苏晏。” 真的被一块糖拐了啊!在他们面前诱拐他们的统领简直不能忍! 对视一眼,南宫灵率先打马上前,略带好奇地开口:“统领,这位小兄弟,莫非就是苏晏?” 重点落在小字上,十二三岁,毛长齐没? 苏晏目光沉了沉,笑容愈发温和,眼见前方营地正与以前苍云营地一般无二,便是翻身下马,单手一拂搭上了南宫灵的左手,两指在脉门上一触即离,“脉位潜沉,气郁于里……” 说了一大堆,其实就是心思郁结未解,以南宫灵的身世来看再正常不过,而在苍云待久了,按说这点心结就算不解,也该隐于心底了,然而能开服药调养一下岂不更好? 没有人会愿意把脉门交给一个刚见一面的人,南宫灵自然也不愿意,可他的身法居然快不过苏晏,而且苏晏对人体经络之了解,也实在惊人。 医者仁心,而军营里的伤患总是很多,何况他们才打了一次大仗回来,苏晏的到来可以说是正逢其时了,便是没有受伤的人,有苏晏帮着调养筋骨,日后修习起苍云武学来也要容易一些,不至于因为习武太晚而一无所成。 大夫总是最能赢得别人好感的,谁敢说自己以后都不会受伤呢?而云雁曾用来描述苏晏的琴棋书画诗酒花,也的确是丝毫不差,王怜花拉着人比了几次,最后叹了口气,“天下英雄出少年。” 心里是服气了,嘴上还是要占苏晏的便宜。 然后……王怜花所学驳杂,又多有偏门之道,内力淤塞无法精炼相容,也是他输于沈浪的一个原因,苏晏却说能试着治一治。正是因为也学过医工之术,王怜花才较旁人更知晓苏晏一手医术的高明,所以这药再苦他也喝了……喝了。 天啦噜这叫只是有一点苦!大概可以理解为什么十分沉稳的云雁儿会能被一颗糖拐走呢,要是现在谁给他一颗糖……算了他自己又不是不会去买。 药苦也没办法啊,王怜花能感受到的确有效果,然后第二天药又苦了一点,王怜花默默地离云雁姑娘远了一点,这回的药就勉强可以忍受了呢。 “如今看来,苏兄离经易道,倒是与云雁儿天作之合呢。”王怜花最是识时务的人,他若有求于人,必然是很放得下身段的,大不了以后找回场子来,何况一句话能值什么? 一句话,苏晏煮的药又恢复了虽然依旧苦得要死但已经还能入口的程度了。 顾惜朝:“……” 能要点脸吗!以前打听统领喜好勾勾搭搭的是哪个! 幼时吃多了苦,即便又有所奇遇习得一身功夫,这毕竟是隐患,所以顾惜朝也是要喝药的。云雁算是人尽其材物尽其用,苏晏也乐得帮着做点什么,像是顾惜朝这样能压迫的人越厉害,他的小姑娘要操的心就越少,相处时间可不就多了。 一个统领要做的事,当然比以前云雁只是一个副手的时候多得多,不过事情有底下的人都做好了,云雁要耗费的心力就少了,至于批改公文操心军费的顾惜朝怎么想……苏晏又不是白帮人养得那么壮的。 “恭贺两位即将结成百年好合。”顾惜朝手边放着整盘的蜜饯果子,他接了药碗也不急着喝,到底挤出这么句话来,算是向王怜花学习了。 把孤傲得有点偏激的顾惜朝都逼成这样,这造的是什么孽哟! 明明两个人都忙得要死,偏偏张眼睛的人都瞧得出苏晏和云雁的默契,这是其他人都做不到的,哪怕是知道云雁来历的皇帝或是陆小凤也不行。有些东西光是故事是描绘不出的,不是生在大唐的人,就不知道那是怎样的盛世,自古以来,也只有唐朝可以被称为盛唐,不是生在大唐的人,就不知道山河破碎的离乱之苦。 云雁微笑地看着苏晏,也没了最早的那点尴尬别扭,很认真地喊道:“苏晏,我们成亲吧。” 无论隔了多久没见,无论苏晏现在是少年还是往日的苏大哥,他都没有变过,在大唐的时候,苏晏就爱用温水煮青蛙的法子,把云雁养得心心念念都是苏大哥,连苍云那些护崽子的大舅哥大姨子什么的都被他搞定了,现在这么费心力帮人调养,还不是那套哄人娘家的法子。 可偏偏,苏晏总是不肯迈出最后那一步,甚至担心小姑娘的喜欢只是错觉,长大了会后悔,那没法子了,总是要有人主动一点的,云雁姑娘从来都那么勇敢直白。 苏晏张了张嘴,欢喜是最多的,但也有点泄气,本打算折腾完苍云这群人就开口的,结果不知云雁丫头从哪收罗来的人,都精明得和狐狸似的。 再精明的狐狸,到了食人花面前,不是一样栽了,只是在云雁面前,狐狸栽得更快一点,拳头即真理,苏晏其实就应该切了花间游,一人砸个玉石过去。 “好。” “不行!” 两个人几乎是同时说话的,说好的自然是苏晏,而反对的却是早早给云雁和苏晏赐了婚的皇帝。 皇帝也听说了大军凯旋之际,云雁与苏晏重逢之事,于是他溜达溜达,又晃到苍云去了。单看样貌,苏晏那是没得挑,皇帝眼界高,看看顾惜朝再看看苏晏,各有千秋,而且都说养移体居易气,万花谷是 分节阅读_49 分节阅读_50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50 大唐风雅之地,长在万花谷的苏晏能差到那里去? 但是不行!皇帝强自忍下嘴角抽搐的冲动,这看得再顺眼,他能让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和人成亲?本来赐婚是做的苏晏不在不办亲事的打算,结果苏晏来了真要成亲了,以云雁的身份,能不宴请朝中同僚? “你还小。”苏晏当初对云雁姑娘说的话,被皇帝一字不差还了回去,皇帝是不知道那段往事的,苏晏听着却还是心塞塞的,一报还一报啊。 云雁显然也记起来了,脸上没带出什么表情,可苏晏一瞧她眼睛亮晶晶的样子,就知道她也是解气得很。 没给苏晏说话的机会,皇帝真的为自己这苍云女将操碎了心,他是知道云雁的倔性子的,便不硬压,苦口婆心地劝着,“待到成亲时,你是要那些人说你有怪癖,还是告诉他们苏晏是个侏儒?” 苏晏:“……” 他静静地看了皇帝一眼。 能对天外飞仙的叶孤城说出卿本佳人的话,皇帝还真是个气度超凡的,所以看着苏晏深如寒潭的双眼,他……又在心里感叹了一番卿本佳人,慢吞吞地说道:“延后吧。” 虽然将军是要嫁出去的,晚点也没关系不是。 将军看上的人果然貌美如花。 肯定是不能让一个小小少年去当新郎官的啊,苏晏也明白这道理,他现在站起来还没有云雁高呢,而且之前云雁姑娘一把把他抱起来,虽然甜甜蜜蜜的,但是简直太羞耻了! 温柔地看着云雁姑娘,苏晏笑了一笑,“等我娶你。” 作者有话要说:  白玉扇扔了一个地雷~ 水水扔了一个地雷~ 么么哒~谢谢~ 花哥表示就算变小了也不能放弃秀恩爱,反正会变大的,妹子也已经在碗里等着啦~ ☆、乘船入海 苏晏毕竟是万花谷药王孙思邈的徒弟,医人不自医的话……先看看孙思邈无病无灾地活了多少年再说吧。 跨越了千百年的岁月,只是身体变小一点已经算是幸运了,云雁觉得她和苏晏都能有这等奇遇,已经是上天厚待了。就算是苏晏没有办法治好身体缩水的毛病,她也愿意等着苏晏长大,其实想想能像苏晏看着她长大一样,等着苏晏变回那个花谷名士也是件很有趣的事。 云雁姑娘不急,而且想起苏晏拿糖哄她吃药的往事,有时候忍不住又是一把抱起苏晏转两圈亲两下,也不等苏晏反应过来,就扬声笑道:“苏晏,我好开心!” 让苏晏以前把她总当小孩子,总归要让她找回场子来。 苏晏:“……”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苏晏怎么也不想承认,原本最是单纯好哄的云雁姑娘是被自己给带坏了,肚子里也开始冒黑水。 虽然以男女之别来说,整个人都被揽在云雁怀里,紧挨着人家胸口的苏晏才是占尽了便宜的那个,但是苏晏还是更希望是自己抱着云雁的啊。 潜心找了几日的医书,又沉思多时,苏晏算是给自己开了张药方出来,可这里面却有一味药是必须采了就即刻入药的,也就是说需要苏晏亲自去处理的,偏偏那味药还只在海中礁石上或是岛沿才有的。 行了,拾掇拾掇行李就该出门了,苏晏身上也还带着梨花落绒包,光是装糖果可装不满那么多,于是他只需要带上云雁就可以出门了。 等到云雁牵着麟驹和苏晏一起出现在苍云营地门口时,包括皇帝在内都想呵呵苏晏——有本事放下那个将军! “苏晏现在还小,要我照顾他。”云雁抿抿唇,居然有些羞涩的模样,只是那张冷面上还是没什么表情,一时间所有人都觉得是自己看错了。对着顾惜朝几人的时候,云雁还是很有大将之风的,她真是十分的严肃,“小顾、南宫还有林致你们几个,苍云我就先交付给你们了。” 公文记得批啊,招兵练兵事宜不能松懈啊,抚恤伤兵烈士不能忘啊还有等等等等,反正大将只要把这些吩咐下去就好了。 顾惜朝整个人都有点不好了,最近没了战事,也就是说没有大事了,可毕竟苍云要准备去边关镇守,琐碎的事情别提有多少了,还有……刚刚云大将军说了什么?哦,苏晏现在还小,需要照顾。 玉面修罗都要变了脸色,改称黑面修罗了。 这几天苏晏算是把准了苍云的脉门,大抵所有的军队里都是尊重强者的,一句话,打赢了才是大爷。再者,这里的普遍武力值比大唐低了很多啊,以前的苍云玄甲苏晏在十个里可能有一个是打得过的,这里苏晏可以一个打十个,当然对上顾惜朝这样武功奇诡的就不能放在才修习苍云武学不久的兵士里算了。 心情很好地拿落凤抽倒一群人的苏晏还很好心地帮人治疗了,他就不乐意切离经,反正喝药也是一样的,现在这些人又不急着出征,那就乖乖喝药治吧。 就算苏晏现在仅是个少年模样,苍云里没节操的以周深为代表的一群人都得叫他大爷!比较矜持的那些,以顾惜朝为代表,主要是绕着苏晏走。 苏大爷得意洋洋地——至少心里是得意洋洋地带着家养小姑娘往海边赶,不去史天王的那片海域,才打过仗,砂石上都还染着血。海边风光也是一绝,苏晏从没想过他还有机会带着云雁游览大好山河。 不过按照来大庆的时间长短来看,是云雁领着苏晏游览,苏晏有时也说一说大唐的时候某某地方的景色又是哪般,与现今一对应也是别有意趣。 能够这样谈论大唐的人,除了云雁和苏晏还有哪个呢? 按说海那么辽阔,海边也是一个很大的概念,无名岛在海里,史天王的势力在海上,白云城也是在海外的,这都没有什么剧烈冲突,说明相隔得也挺远的,大海说不准比陆地还要宽广,而汇入大海的江又有多少。 那就是这么多的江,这么小的概率,云雁都能在从江入海的江边碰上楚留香和胡铁花两个旧友,还有一个什么快网张三,苏晏不开心!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身体变小了,苏晏连脾气都要倒退回十二三岁的样子了,过了二十岁的苏晏,谁也别想轻易看他变脸,和云雁的冷面瘫不同,苏晏是个笑面瘫。 然而这回,楚留香和苏晏不熟,是没看出什么,熟悉苏晏的云雁姑娘就知道,他不开心了,至少是有点郁闷的。 年纪小有年纪小的好处,苏晏也不必在云雁面前顾忌什么,就是黏得死紧,即便在大唐时,他也不过能摸摸人家头发之类的,哪像现在,就是整个人扑过去都没问题——当然大万花谷花哥是不会做什么没有风度的事的,可是反正现在苏晏不是花哥是个正太了,他可以扑得很有风度嘛。 云雁牵着苏晏的手,甜蜜蜜地递了烤鱼过去,托着腮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他,又在苏晏把烤鱼喂到自己嘴边的时候,毫不客气地咬了一大口,细刺已经被挑了出来,只剩下嫩白的鱼肉喜人得很。 “看不下去了,看不下去了!你们也忒黏糊!”胡铁花跳了起来,他忿忿地摇了摇头,“鱼都要吃不下去了。” 快网张三烤的鱼,可以算是顶尖的美味了,胡铁花说吃不下去,张三恨不得把胡铁花手上的烤鱼给抢过来。苏晏的动作还比张三快一点,也不知他从哪里摸出一支通体莹润光滑的白玉烟斗来,这烟斗可不是用来吸食烟草的,无论是哪个都舍不得这样精致的东西染上烟草熏人的气味。 只见那烟斗在苏晏手中灵活的一转,就直指胡铁花,而咋咋呼呼的胡大侠登时定在了那里,一动不动。 “郁气内结,胃口不好,可食不得大鱼大肉油腻之物。”苏晏一边说着,一边伸手把胡铁花才咬了一口的烤鱼接了过来,然后只见一道寒光,那被咬过的鱼肉尽数被剔去,剩下的半片又被投喂了云雁姑娘。 借花献佛这一手,苏晏是做熟了的。 军伍之人的食量都要较常人大一些,况且云雁日日勤练不缀,身上披甲武器的负重加起来也近乎百斤,那要吃的就更多了,所以初到大庆时云雁姑娘能被饿成那样,不仅仅是因为军饷不够,还因为苍云……每个人都很容易饿! 胡铁花看着那半边鱼都入了云雁肚子里,心里就别提多憋屈了。苏晏下手并不重,只是朋友间玩闹,定了片刻胡铁花就又能动弹了,只是要抢鱼可就已经晚了。 一斤来重的鱼,云雁姑娘一个人吃了四五条,才摸着肚子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张三是心情不错的,有人欣赏他的手艺嘛,楚留香这些人也是赞不绝口,可哪有实际的行动来得令人动容,如果云雁姑娘吃得下,张三不介意再给烤个几条。 也就是张三和云雁才初次见面,如楚留香这样和云雁熟识的,就知道哪怕这是一桶白饭,云雁姑娘一样和吃美味珍馐一样一点不会剩下,按她说挨过饿的人怎么都无法对食物嫌弃得起来。 酒饱饭足,楚留香仰面躺在张三的船上,懒洋洋地开口问道:“两位也是要出海的?” “寻一味药。”既然云雁都把楚留香当朋友了,苏晏也不会有所隐瞒,楚留香是怎样的人,苏晏还是大略能看出来的。 云雁的识人之术其实就是靠直觉,而苏晏却是实打实从细节一点点看,除了桃花运旺盛了一点,楚留香倒没别的毛病,苏晏就喜欢楚留香这样风流的——做朋友就罢了,云雁怎么也不会看上多情之人。 而且这些人都没有他貌美如花=v= 不修边幅的胡铁花和张三简直把苏花哥衬得帅帅哒! 既然都是要出海,楚留香很热情地邀请苏晏和云雁一起乘坐张三的船,虽然张三的船看着破败,却是比很多大船都结实,而且小船也更灵活,有张三操持,速度也不慢。再者只是去寻药,云雁两人并没有固定的方向,正好与楚留香一道走也没关系。 楚留香会想出海,其实是因为担心胡铁花,前些日子他们遇见了华山的高亚男,也不知为了什么高亚男和枯梅师太要出海,胡铁花嘴上不说,心里是记着的,于是楚留香不免舍身陪君子。 大唐比起大庆来,有很多奇妙的好东西,苏晏身上就还带着一艘渡情,即便只是竹筏,却比任何船都能耐得住风雨。不过在楚留香发话之后,苏晏也不好拂了人家的好意,最重要的是财不露白,有些事真要解释起来可麻烦得很。 苏晏欣然应诺之后,楚留香冲张三招了招手,笑道:“为你招了客人来,你可别丢了你快网张三的名号。” “呿,等着瞧好吧,还有你要追的那船,我也会帮你盯紧了。”张三满不在乎地看了楚留香一眼,埋头准备起出航物件来。 仰头看看星空,楚留香不知怎么想到了倒霉的陆小凤,据说出个海都没躲掉无名岛的麻烦,又想想薛家庄时那倒霉的运气,他摸了摸鼻子,比起出门就遇上麻烦的陆小凤来,他可好多了。 然后……楚留香就陷入了麻烦,在他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 ☆、海上相逢 先是风浪,很大的风浪,张三敢说他驾船这么多年,都没见过这么大的风浪,小船虽好,在风浪袭来之时……就只能点蜡了。 船毁了,张三都快能哭出来了,几个人都是抱着木板漂在海上。苏晏要淡定一点,碰上这种情况,那就没有什么愁解释之类的问题了,暴露出秘密也无所谓,人是要救的。 不过在苏晏拿出渡情之前,他们就发现了一艘大船,似乎也是因为风浪改了航道,正巧往这边过来,有救了! 除了张三,其他几人轻功都不差,而云雁曾做过拎着陆小凤飞奔至花家的事,此刻拎一个张三也是再简单不过,倒是楚留香看着云雁一身铠甲就够沉了,没有溺水已经是水性颇好的缘故,还要费力带一个张三上船,必然是吃力极了。 比起楚留香的担忧来,苏晏却淡定很多,他比谁都清楚云雁的本事,见云雁游过去拎住张三的腰带,也是微微一笑,“上了船给你煮姜汤。” 苏晏煮的药苦,熬姜糖水却是极拿手的。雁门关的风冷寒刺骨,初到雁门的云雁小姑娘总是容易感染风寒,苏晏也不知给她熬过多少次姜汤,后来便是无恙时,云雁也要喝点姜汤御寒。药是偶尔喝的,苦一点没关系,这总要喝的东西却不好弄得味道太差,苏晏也是花了大功夫的。 听了苏晏的话,云雁姑娘轻轻应了一声,便举重若轻地带着张三直接飞跃而起,三两下跳上了那大船的甲板,而苏晏也是提气纵 分节阅读_50 分节阅读_51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51 身,在空中留下浅浅墨痕,楚留香叹了口气,“走吧,倒是小瞧了云雁。” 船上的人居然是熟人,无论对楚留香来说,还是对云雁来说,不过他们认识的人不一样罢了。胡铁花要找的高亚男正在船上,而另有一位华衣少年在舱内弹琴,琴声清越,楚留香在无花死后,就难得听见这样的琴声了。 “原公子,有客远来,怎的不来相迎?”苏晏于琴之一道也是精通,怎会听不出这是谁的琴音,当即是笑着出声相邀。 苏晏看着年纪小,可跟在原随云身边的人,都能认出这是为他们公子治眼的神医,便是什么高姿态也不敢摆了出来,真是殷勤得很。苏晏拧了拧自己那身广袖长袍,也不见外,直直往厨下走。 说了要熬姜汤,苏晏就不会耽搁时间,云雁的身体是比以前好多了,可毕竟幼时亏损了,需得时时看顾才好。 和原随云有些交情的不止苏晏,云雁和原随云也是见过面的,也曾为人吹过芦管,对这位和花满楼有几分相似的原公子还是有些亲近的。楚留香平素就是个爱交友的,见了原随云这般人品肯定是要好生交往一番的……嗯,就好像陆小凤要和宫九交朋友一样,楚留香不和原随云做朋友怎么行? 原随云眼上绸布还蒙着,楚留香便已知道这位原公子与花家七公子一样,是双目俱盲的,幸而这两人都是洒脱心性,竟比寻常人还好上许多。就连胡铁花这样最嫌弃说话文绉绉的人,都对原随云赞了两句,无他,能与他喝酒的就是好人。 如果说谁看原随云看得最清楚,怕是还要数苏晏,万花谷里哪个不是温文君子模样,可几年来也不是没有叛入恶人谷的。他拉着云雁去煮姜汤,掩在袖子下的手打了两个手势,这本是他以前在苍云学会的,此时用出来云雁不禁瞪圆了眼,倒和她那只喜欢卖萌的狮子鼎鼎有些相像。 回忆最伤人,然而两个人又在一起了,那么回忆就是最动人的,云雁抿紧了唇,也不说话,光是打着手势和苏晏交流。 楚留香:“……” 他只是想过来讨碗姜汤喝,怎么又撞上这两个在打情骂俏! 就不说之前张三烤鱼时这两个你喂我一口我喂你一口的事了,现在他们才从海难中缓过来啊,这两个人就又这么甜蜜,让如今形单影只旁边只有个花疯子的楚留香如何自处? “楚留香,莫非你又感念起白云生给你的好处来?”云雁被楚留香那样瞧着却也没有丝毫不自在,反倒出言狭促得很。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不免想起白云生给他弄来的一船红颜知己,再想想回到自己大船上蓉蓉几个的脸色,简直头都大了一圈。不过以前云雁说话虽直,却并不很爱说笑,更别说打趣哪个了,楚留香这回哪怕被噎住了,也还是觉得高兴。 正是风华正茂的姑娘家,哪里有日日练兵不苟言笑的道理,现在这个样子就……秀恩爱秀得楚留香都要举起了火把,但是毕竟是朋友,他还打不过。 如果说楚留香只是因为这两个人明目张胆秀恩爱有点心塞,原随云那就是几乎惊掉了下巴,那个作到死的苏公子去哪了?自从苏晏大大方方地说了自己之前用了化名,其实他就是要和云雁将军成亲的苏晏之后,原随云就不想再和苏晏云雁待在同一个地方了。 这并不是说苏晏现在就不是万花名士的模样了,只是这个对比……对比比较大。 “云雁说喜欢墨衣风雅的,也不过是依着我来描述,我何必拘泥于那些东西,当了伪君子,不成真名士。”苏晏对上原随云的疑问,十分爽朗地摆了摆右手,左手却还牢牢牵着他好不容易拐回家的云雁姑娘,两人相视一笑。 好累,都不想和这个时时炫耀的小子说话了,嗯,也不想看到总在苏晏面前无意识卖萌的云大将军了。原随云觉得自己才治好的眼睛又要被闪瞎了,治好了他的眼睛就可以这样毫无顾忌地再闪瞎他了吗? 苏晏笑而不语。 海上航行总是很花费时间,若无人相陪便寂寞得很,幸而原随云的船是大船,船上有许多的英雄豪杰,多少值得相交一二。在船上的第二日,苏晏就把原随云眼上的绸布给揭了,然后进行了最后一次施针,此次之后,原随云便与三岁那年未曾病过一般了。 再怎么对原随云心生防备,苏晏也还秉持着医者仁心,他尽心给人治病是一回事,日后要和原随云对上时,他也不会留手就是。 那么船上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英雄豪杰在呢?据说是为了一个孤岛,被称作海上销金窟的蝙蝠岛,这么听着倒和才端掉不久的无名岛有些相似,不知是不是也像那样隐藏着诸多阴谋,云雁几乎是立刻警醒过来,略微皱起了眉。 原随云苦笑一声,看向冷气森森的云雁姑娘,在眼睛可以看得见之后,他说话总是要看着别人的眼睛讲,这样显得真诚,也可以看出别人眼中的情绪,“在云将军一个姑娘面前说了这个地方,倒是不好了。” 销金窟销金窟,男人挥金如土为了什么?或许答案各有不同,可醇酒美人却总是适宜的,让云雁一个姑娘去那种地方,真是尴尬极了,就是高亚男也是跟着枯梅师太才往那儿去的。 “却是要为我寻一味药。”苏晏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踮起脚伸手去碰云雁皱着的眉头,又继续道:“运功不畅,出了些问题,可要成亲,总不能以这幅样子出去,幸而我还能找出个药方子来,多少勉力一试。” 云雁感觉到眉间温热的触感,慢慢垂下眼,软软的睫毛从苏晏掌心划过,“我可以等你长大。” 原随云:“……” 瞎了瞎了又要瞎了你们造吗! 等到了各自舱房里,原随云那本还显得有些空茫的眼睛就一下子隐含起锋芒来,他原先看不见,眼光无神,如今瞧得见了,却要做些掩饰,“丁枫,你怎么看?” “有些棘手。”丁枫查了许久,都没有查出云雁和苏晏的来历,这两人一个武功卓绝,一个医术通神,真要对付起来十分麻烦。 原随云低低地应了一声,又摇了摇头,若是只有云雁一人,那还算难以对付,可多了一个苏晏……无欲则刚,而有了弱点的人,就不能无往不利了。不知道对于云雁云将军来说,是效忠朝廷重要,还是一个苏晏重要。 朝廷对江湖的管束在无形中加强了不少,无名岛被毁了,那个吴明有多大本事,原随云还是知道的,即便有宫九的作用在,也不得不承认苍云军是个极大的威胁。 蝙蝠岛已经建立许久,原随云就是想退也退不出来了,何况他不是喜欢认输的人,把他人玩弄于鼓掌之间,岂不也是有趣,尤其是,他建立蝙蝠岛的时候,还是个令人同情的瞎子,哼,瞎子!苏晏的医术着实不错,原随云倒是舍不得杀他,而两个互为弱点的人,要控制起来又能有多难? 这一回,便让他来个一网打尽就是。 而原随云最倚仗的,却是另一点——云雁的信任。苍云云雁直觉惊人,行事也爱单刀直入,直来直往,所以在楚留香被无花所惑时她却干脆利落地斩去了那些迷瘴,可是即便是云雁,也把原随云划到了好人这一边。 然而原随云到底是猜错了一点,云雁相信自己的直觉,相信原随云,却更相信苏晏,而苏晏告诉她要防备原随云。 作者有话要说:  放狼的藏獒扔了一颗地雷~么么哒~ 原公子太小看苏花哥的武力值了,而且花哥防备心其实还挺重的,花谷的隐性蛇精病病起来才要命好嘛!在原随云面前花哥一直是朵安静的离经花,有内力没招式,要是上回花哥戳的不是木头是铁砖……原公子大概就不会有那样的想法了。云雁姑娘当初可能是被花满楼气场影响到了,没有感应到原随云其实是个大变态!虽然我颜控,但是……如果时间段是原随云已经建立了蝙蝠岛,给他立个死亡fg吧。 最近存稿箱总是只出不进,好忧伤 ☆、蝙蝠岛上 苏晏是朵食人花,这不仅仅是因为他切开来是黑的,也不是因为他熬的药有多苦,而是因为……他武力值其实也爆表了,至少在大庆算是爆表的了。 手指凝聚气劲,戳穿硬花梨木,在原随云看来其实不算什么,花梨木也只是木头而已,而苏晏的确有一身深厚的内力,可惜,那内力却偏向于为人治疗,一旦对敌起来,又能有什么作用?也拿手指去戳吗?谁会让人那么轻易近身? 想的挺好,可事实上,偏偏就存在大唐这么奇妙的地方,苏晏可以随时转换体内两种内功,离经易道为人治疗,花间游截穴打脉。 大唐战乱之时,苏晏的怒转花间可不是玩笑话,他本就天赋出众,又深知万花心法之精妙,上了战场,他是真的去厮杀的,也真的沾染了不少人命,万花的衣服惯是以墨色为底,染了血都看不出来。 曾经一身墨袍的苏晏,站在浴血奋战的苍云玄甲中都不显突兀,杀一人可救百人,苏晏自始至终都在微笑。 总的来说,原随云想着制住苏晏来威胁云雁姑娘,简直有些可笑。苏晏一开始就对原随云有所防备,而在大庆多时也未碰上需要自己动用武力的时候,在苍云营地的发威又不可能传到外面去,这算得上是以有心算无心了,或者说,是原随云的算计弱了一筹。 大船在大海上行进得格外平稳,仿佛之前楚留香他们遇见的风浪都是幻觉一样,连船上的人都过得很安稳,一点没有出现陆小凤出海那时层出不穷的迷雾和阴谋,然后他们就安安稳稳地到了蝙蝠岛。 海上销金窟应该是怎么样的呢?无名岛上有清澈的泉水,有如茵的绿草,有彩石铺的小径,还有最好的赌坊和美酒美食美人,可蝙蝠岛真是完全误了那销金窟的名字。哪个销金窟真的就是一个石窟的? 岛上只有石头,望过去就是满目的灰石头,还有一座石山,最重要的是……不生草木!不生草木特么的苏晏去哪里挖草药去?真的到销金窟买? 楚留香略带歉意地看了苏晏一眼,如果不是因为和楚留香一道,苏晏完全可以雇一艘大船去找草药,又或是在原随云的船上就分道扬镳,也不至于白跑了这么一趟,还搀和到了蝙蝠岛的事里去。 一个男人,一个玩养成玩了那么久眼看就要成功的男人,在成亲前夕嘭地一下变成个小孩有心无力……想想就一把泪,楚留香以己度人,更是忍不住唏嘘感叹。 “老臭虫你做什么这个表情?唉,岛上全是石头,也不知英老前辈他们哪去了?”胡铁花重重地叹了口气,人跟丢了,船卡在礁石里,这地方连棵可以砍来做木筏的树都没有,莫非他们要在这里过一辈子?一辈子看着苏晏和云雁两个甜甜蜜蜜,他身边只有楚留香和张三,未免太辛酸了一点,“他们两现在还有心情……” 楚留香:“……” 让他内疚完好嘛!转头就又看见人在秀恩爱!全是石头怎么还秀的好一手恩爱! 苏晏接过云雁从石山上捏下来的一块石头,手中一把小刀飞快地旋转雕琢,石屑纷纷扬扬地撒落下来,不多时那拳头大的石头居然被刻成了一个精巧的人像,是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梳着齐刘海,两边垂着的头发挨着侧脸,衬得本就下巴尖尖的一张小脸更小了。没有一般在那个年纪的女孩子有的婴儿肥,甚至显得有些瘦弱,嘴唇抿得紧紧的,然后是盔甲和刀盾,分明是云雁姑娘小时候的样子。 云雁把小石像握在手里,咬着下唇想了一下,又徒手从石山上挖了一块石头下来,苏晏微微一笑,十分会意地又开始动刀子,这回雕的是一个少年。 小李飞刀名满天下,看起来这万花苏晏的手上功夫也是不弱,楚留香赞叹一声,“真是使的好刀。” “刀的确是好刀。”李寻欢用的是铁匠铺普通匠人打的铁刀,连云雁的特制刀片也能用以杀敌,而苏晏却不用那么粗糙的东西。他手上的刀很精细,银亮的刀身上还雕着一朵兰花,君子如兰。 锋利的小刀只在石头上轻轻划过,就和切豆腐一样把石山的一处棱角给抹了,这时几人才知道,刀的确是好刀,削铁如泥。苏晏在原随云面前掩饰了功夫,就不会在这个时候掉链子,他仍是当他那空有内力的弱鸡大夫,倚仗利器削石刻画。 少年是苏晏自己的模样,比现在这样还大一些,十六七岁的年纪,穿广袖长袍,嘴角微微上翘,手里是一支白玉笛,名字叫鸿雁,那时候的万花苏晏,专修的离经易道。 石头雕成的少年双手虚虚环抱,不待他人诧异,苏晏把两个雕像搁在一起,少年和女孩就亲亲密密地抱在 分节阅读_51 分节阅读_52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52 了一起。 除了秀恩爱的两个,几乎所有人的心里都是这样的:“……” “苏兄弟还有这么一手本事,给我雕只猫儿怎么样?”胡铁花兴致也上来了,他以前养过一只猫,又懒又馋还胖得要命,但是可爱得很嘛。 张三也瞧着稀奇,凑到近前去,“我那船能弄出来吗?” 遇上了海上风暴,张三那艘小船早就被打成了碎片,那可是张三自己一点一点做出来的船,一下子毁了他心疼得不行。 这个倒没什么,苏晏手下功夫快着呢,他不用云雁再动手,自己从石山上削了块石头下来,又从袖口掏出几把相似的小刀,一人递了一把过去,“要不要试试?” 云雁是最先动手的那个,她和苏晏学过雕石头,只是因为手重总是做得有些粗糙,但是自己弄出来的东西,不是更有意义么?她想要照着苏晏现在这个样子雕一个,苏晏比她大好几岁,她可从没见过苏晏小时候的样子,这回算是得偿所愿。 玩雕刻其实挺有意思的,哪怕是之前还在苦恼要被困在孤岛上的胡铁花,都兴致勃勃地开始动手了,楚留香素来雅达,对这个也知晓一些,也是自行动手削石。 给胡铁花雕了只猫,张三有了石头船,苏晏又只顾笑着瞧他的云雁姑娘了,从云雁七八岁开始,一直刻到现在的年纪,最重要的是他耽搁了的这两年。两年不见,云雁独自担负了那么多,眉目间也就越显坚毅了,苏晏看着喜欢,也觉得心疼。 “还是苏兄弟本事好,啧啧,真像。”胡铁花捧着那石猫儿笑得牙不见眼,他自己弄出来的那都是碎石块,堆在一起什么都看不出,“瞧瞧,和真的一样。” 苏兄弟,没有加小字,苏晏听着很舒心,对胡铁花的印象也更好了一点。不过说到雕刻本事,苏晏叹口气,“比不得康雪烛那个叛谷之人。” 康雪烛是个人渣,可谁也不能否认他那一手雕刻的技术。 “知人知面不知心。”楚留香最是个怜香惜玉的,听了康雪烛做的那些事,皱紧了眉,深深吸了一口气——活生生刀剖骨肉,那得是多残忍的人才做得出来。 苏晏却仍旧淡定,他微微一笑,说出话里却似乎带有深意,“可不就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善恶到头终有报。”云雁舔舔唇,目光落在自己的陌刀上,刀锋依旧带着冷光,谁要算计些有的没的,也问问她的刀再说。 很多事情只是没人愿意去想,一旦有了怀疑,那么很多东西都可以说得清楚了,比如说……蝙蝠岛,蝙蝠是不需要眼睛的。 不过在麻烦没有找上门之前,云雁觉得自己应该放松一下,比起喜欢布局和防范于未然的苏晏,云雁比较擅长见招拆招,在她面前动的手脚越多,反而越容易被揪出来。 那么在一个看着荒无人烟什么都没有的孤岛上要怎么放松呢?苏晏现在不就正在做着嘛。 云雁自己胡乱刻了一个石头鼎鼎出来,又想了想,做了个小石碗塞在苏晏的小石像上,一手端着药碗一手拿着糖块的苏晏,才是云雁姑娘小时候最鲜明的记忆。 总是从石山上削石头也挺麻烦的,云雁见苏晏手上都不带停的,楚留香几人也对石头起了兴趣,干脆就决定毕全功于一役了,她单手拎起沉重的盾牌,运起内力,猛地朝石山上砸了过去。 分山劲,能被称作分山劲,就算不能真的分山,那威力也是不容小觑的,何况云雁不止撞了一下,撞完还拿刀来了几下狠的,地上落下的全是大大小小的石头,不知是不是幻觉,楚留香觉得面前的石山几乎晃了一下,他嘴唇哆嗦了一下,“石头够了。” “嗯。”云雁应了一声,看着一地乱石,估量着是多了点,这才收了手,然后依稀可以看见石山的洞窟里一群被惊扰的蝙蝠飞来飞去,云雁又高兴起来,其实她跑到这么个鬼地方来也还心里堵着气呢,送上门的出气包她怎么能放过? 陌刀拖带着一道血光斩向洞窟之内,里面蝙蝠太多了,云雁都不必看准目标,一刀刀砍过去就行了,那蝙蝠怕是会吸血的,云雁盾牌也抛了出去,沉闷的声响不停,而洞窟中的血已然流了出来。 如果当时他们直接进入洞窟,怕是就要遭遇这群令人毛骨悚然的蝙蝠了,胡铁花想想那东西会吸人血就倒抽了一口凉气。 苏晏皱了皱眉,这么多蝙蝠,单靠云雁这么打,不知到何年何月弄得干净,倒不如,“堵了洞口,我弄点药粉熏一下吧。” 原随云:“……” 继石头山遭罪之后,他养的吸血蝙蝠也受难了,而且谁知道苏晏的药粉有什么效果,往洞窟里吹?他还在洞窟里呢! 他在销金窟布下了天罗地网准备迎客,结果人家不进来!就是不进来! 作者有话要说:  忙哭…… ☆、有人相迎 不能再让那群人待在销金窟外面了,原随云嘴角的微笑都要僵掉了,再这样下去,销金窟会被那位云将军给拆了的,没错,就是字面意义上的拆了! “去引贵客进来。”原随云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来的。 丁枫欣然应诺,他很是能理解一向智珠在握、风轻云淡的主子居然也露出了这样明显的情感波动来。特么哪个跑到孤岛上,举目望去只有石头石山山上还有个洞窟的情况下,不去探索洞窟,反而玩起削石头的游戏来的? 那是因为丁枫没有遇见一对情深意重,还许久未见的情侣,而这对情侣中,还有一个已经惦记了对方快十年了,在历经千幸万苦要功成身就的时候又被打回解放前……苏晏再不秀秀恩爱,都怕有人觊觎他家云雁姑娘。 穿着一身黑站在黑洞洞的洞窟里,外面的人不仔细甚至都发现不了那里有人,里面的人却可以轻易看清洞外的……一排万花苍云相亲相爱石雕,大的小的都有,各种年纪各种情态,共同点是始终是两两相依的。 除却可以当作艺术品看的苏晏作品,胡铁花等人弄出来的失败品也摆了一地。丁枫压着嗓子,使自己的声音变得沙哑粗糙,这才慢慢地开口:“诸位……” “哈哈哈张三你这个也叫鱼?鱼尾巴呢?”胡铁花看着张三手里的圆滚滚的石头,笑得肚子都痛了,张三打了半辈子的鱼,刻出来的鱼还是辣么丑,然后再一看往前走了一步的楚留香,“老臭虫你别动,别踩了我的猫儿!” “猫?”张三也哼了一声,十分不屑地看了一眼胡铁花摆在地上的石头。 楚留香也觉得有趣,闷笑道:“仔细看看,还是有那么一两分像的。” 啊摔!人家那边两个人一对情侣打情骂俏秀恩爱就算了,你们这边三个大男人还这样是不是有点重口? 丁枫心头登时是一群草泥马呼啸而过,他又清了清嗓子,“诸位可是要去……” “领路吧。”云雁还是记得这里不是什么孤岛,而是很有名的蝙蝠岛销金窟的,她牵住苏晏的手,淡淡地示意洞里的人引路。 话又没说完,丁枫更加心塞了,不行,他得想想公子的计划,公子是要把这群人都引到销金窟里去,然后一网打尽的……这些人都不要他说点什么来引的,大咧咧就地要他带路了,总觉得公子想那么多根本没用呢。 但是作为一个忠心的下属,丁枫是不会怀疑原随云的才智与本事的,反正最后结果都在公子预料之中嘛,他好好地领路就好了。 苏晏的手心挨着云雁那略带薄茧的手心,贴得紧紧的,他还没迈步子,就先从袖子里掏出一个火折子,“照着些,你是不是还像小时候那样怕黑?我牵牢你了。” “现在我比你大,是我牵着你啊。”云雁忍不住回了一句,轻轻晃了晃两人牵着的手,又看见满地的石雕,大声对洞里喊了起来,“地上的东西,你们能先帮着保管吗?” 胡铁花立刻跟着也喊了,“我的猫儿你们也先看着啊!” 丁枫:“……” 他们这里不承办托管的业务!还走不走啦! 比较正经地在思考问题的还要属楚留香了,他深深地看了一眼云雁姑娘。云雁的直觉素来是楚留香佩服的,而这里是蝙蝠岛,不是什么安全的地方,之前他们还需要寻找去销金窟的路,如今却是销金窟的人主动出来领路,其中必然有些蹊跷,像是云雁这样为难一二,说不定能看出点破绽来。 原随云说了要把人带进去啊,丁枫再无奈也只能在这耗下去了,还有,蝙蝠岛上是不该有光亮的,进了这个洞窟,什么亮光都不能有,火光也是。 “石雕并不算什么,重要的是我们在一起,雕的不也就是那些东西么?”苏晏笑起来温文尔雅极了,虽然因为历经过战乱不免染上些许沉郁,但他现在还是个少年模样,年少不知愁,十二三岁的少年最适合的就是笑容,一笑起来也就暖到心底里去了,“你要牵牢我,我不怕黑,只怕你不在我旁边。” 云雁听完后很干脆利落地就抬足往前走了,一地的石雕看也不看,就一边盯着苏晏一边往石窟里去了。所以说她真的没有想太多,所要表达的意思也都只是字面上的意思罢了。 不过是三两步,云雁已经要走到了丁枫的面前,再靠近一点,丁枫也不能确定会不会被认出来。苍云女将的消息实在有些传奇性,栽在这一位手上的人也不少了,丁枫是很谨慎的,他不再说话,只留下沉闷的脚步声,引导着几人往更深的地方去了。 走了几步,他们就借着微光看到了几辆滑车,而滑车通往的地方,才是真正的暗无天日。 洞窟很深,而且没有一丝光亮,夜视能力再好的人,也无法在这种地方看清楚一个人的容貌。无边的黑暗是原随云这么多年最熟悉的东西,也是蝙蝠公子最好的保护色。 滑车做得挺精巧的,这蝙蝠公子的心思也巧,但比不过万花天工,三星望月那里的升降梯才是做到了极致,苏晏伸手扯了扯滑车的缆绳,又使力晃了两下,在心里计算片刻,这才笑道:“倒是不远,数个七八十个数,就到另一头了。” 倒也真是个有见识的人,丁枫似乎知道为什么原随云那么防备苏晏和云雁了,一个武力值爆表,一个看着温和……但是人家能降得住那个武力值爆表的啊。所以原随云在海上什么都没有多做,他只需要丢出蝙蝠岛这个名字,就什么都不用做,自然有人会跟着查过来。 而蝙蝠岛是原随云的地盘,其中机关百变,总是能起些作用的,何况……一个人聪明还不够,他还要够狠,才做得出大事业来。 丁枫坐上了最前面的滑车,对跟在后面的几个人点了点头,然后就见苏晏单手扶着滑车的边缘,不知拨弄到了哪里,又顺手轻轻一推,除了丁枫坐着的那辆滑车,连带后面几辆空的也一起滑出去了。 “啊,手滑了。”苏晏似乎微愣了一下,说话时都顿了顿,但是一片黑暗,也没人看得清他的表情。 丁枫:“……” 前面是陷阱啊,他自己坐滑车过去还可以在中途控制一下停住,现在被苏晏一弄,特么找不到控制的机关了好么,他觉得自己最近可能犯了太岁。 人家蝙蝠岛上的人摆明了要算计自己,苏晏还没那么好脾气,云雁被他影响不少,他又何尝没有染上云雁那喜欢直来直往的性子?从战场上走下来的人,多多少少都有点这样,用计谋是一回事,胜负往往还是要拿血拿命去拼出来的。 苏晏不乐意按照蝙蝠公子的套路走,哪怕他不知道这个洞窟有什么玄机,也宁愿让那引路人吃个苦头,都不想跟着走下去。 之前就说了,万花天工精妙的很,这滑车的机关,苏晏闭着眼都能弄出来,他拍拍手,在万籁寂静的地方就响起了回声,这时候他才想起来什么似的,声音提高了一些,“后面的铁滑车,似乎要撞上去了,兄台千万小心。” 不止是丁枫要被气傻了,连楚留香都有点没缓过神来,“我们……现在怎么过去?” 云雁姑娘很不解地歪了歪头,她是真的觉得奇怪,“阿晏说不远,用轻功就好了。” 至于太黑了看不见路的问题,不是还有带火折子嘛。 销金窟里有什么他们需要的东西吗? 蝙蝠公子对他们这样不请自来的客人真的没有恶意? 一个号称什么都敢买的地方真的会是个简单的寻欢之所? 来销金窟的人不知道彼此的身份,蝙蝠公子也会不知道吗? 这些问题的答案显而易见,楚留香又被扯入了一场麻烦之中,不 分节阅读_52 分节阅读_53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53 过这一回他的敌人显然没能抢占先手,嗯,看看那个倒霉的引路人就知道了。 楚留香查案子的时候抽丝剥茧,一步步地免不得跟着对手的步子走,而这一回,或许是要反过来了。 原随云敢那么轻易地把云雁引到蝙蝠岛来,无非是仗着云雁怀疑不到他身上,认不出他来罢了,而且鼎鼎不在。那只能跟着气味追着无花跑的小狮子不在,或许又是被放养了,又或者是被那位太平王世子宫九带走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云雁损失了一大助力。 但是谁能想到呢?鼎鼎就是辣么酷炫的自带召唤兽功能的霸气小狮子!就算是蝙蝠公子,也不能在全然黑暗的情况下,掌控住偌大的洞窟中的所用情况。白色在黑夜里当然显眼,但是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情况下,就什么颜色都不能算显眼了,因为压根什么都看不见,鼎鼎哧溜一下就左拐右拐没了踪影,原随云之前也是见过鼎鼎的,还拿手蹭过鼎鼎的毛脑袋。 “引路人没了,我们这些贵客就只好自行游览一番了。”苏晏眉眼清俊温和,笑得也很好看。 火折子被点了起来,久未得见光明的蝙蝠岛上又亮起了火光,苏晏的笑容在火光下看起来格外温和无害。 但是之前温和的苏晏才把那个引路人坑了一把啊。 万花的花哥切开来都是黑的,哪怕变成了花太也是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墨染流年扔了一颗地雷~ 十字扔了一颗地雷~ 么么哒~谢谢~ 昨天忙得忘了放存稿……虽然不准时但是我今天还是更新吧qaq ☆、请相信我 丁枫再回到原随云身边的时候简直是一脸血,而且是真·一脸血,虽然对面的埋伏和机关都没有启动,但是不知道苏晏动了什么手脚,滑车完全没有办法正常停下来,而且后面还追着几辆……铁滑车很重的。 除了直接撞上崖壁,似乎也没有其他办法了呢,丁枫觉得自己脸都要平了。 而举着火折子的云雁一行人也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虽然他们真的是很明目张胆地在蝙蝠岛上乱晃,但还是有所收敛的,至少这里可能不止是蝙蝠岛的人手,还有因为各种目的而跑来的江湖人,他们未必希望自己的身份被人知晓。 在远远地听见前面有声响的时候,他们就熄灭了火折子,而在石壁掩着的房间里,传出来的是断断续续的呻/吟声,听着就让人脸红耳热,这果然是男人的销金窟,绝世的寻欢所。楚留香担忧地看了一眼云雁姑娘。 就算云雁姑娘是被苏晏打小就盯上了,一点点养成的,她也还是军中长大的人,在解救狼牙军绑去发泄的女子时,闭着眼难道能行?现在不好打草惊蛇,云雁却在心里暗自记了一笔,然而声名颇大的蝙蝠岛只是这么一个类似于京城怡情院的地方? 那传来男女调笑之声的房间被他们避了过去,再往旁边一点,又是一间房间,楚留香小心地摸过去,就发现了另一扇门,门没有锁着,只要轻轻一推就开了。门的后面,有一个女人娇声笑道:“请进来呀。” 那声音妩媚又娇俏,可想那女人的容貌也定然娇艳极了。 进来的人不止一个,这大概是里面的女人也没有想到的事,然而她只是怔愣片刻,就继续娇笑起来,声音又甜又腻,像是带着勾人魂魄的钩子,“你们……要一起来吗?” 话音未落,她已经揉身扑进了云雁姑娘的怀里,这里这么多汉子,她偏偏扑到了女汉子云雁姑娘怀里。云雁几乎是立时愣在了那里,连被苏晏牵着的手都松了开来,迅速从随身包裹里找了件披风出来,裹住了那说话的女子。 哪怕都是女孩子,这么光溜溜的搂在一起也不好啊,何况她家情缘就在旁边呢,即便因为太暗了看不见,这……这也太过了吧。 触手所及的是滑腻肌肤,云雁带着薄茧的手一摸到人家光滑的背部,就冷不丁抖了一下,她也不能让苏晏现在再点火折子,她怀里的姑娘还光着身子,难道要让几个大男人给看了去? “你冷不冷,先把衣服穿上吧。”云雁都不知道要怎么说好了,她用披风把人裹得严严实实的,又慢慢把人引到旁边的床上,拿手顺着她的背脊往下轻轻地摸,连说话的时候也难得温柔起来,尽量收敛起战场上练出来的那种冷肃之气,“不要怕,我是女人,嗯,也不喜欢女孩子。” 可是云雁姑娘难得的温柔好意,被抱在怀里的女子却没有接受,她用力挣开了云雁的手,冷冷地道:“你不能满足我。” 不仅仅如此,她还尝试着再找一个人扑过去,拽着身上的披风,她犹豫了一下,还是扯了下来,“你们怎么不过来,那个女人比我还美是么?你们来这里,怎么还带着女人?” 似乎除了男女之间的事,这个女人已经不会想其他的事了。 “你不该这样活着,一个人不该这样活着。”几乎像是没有了灵魂一样,云雁蓦地觉得心里堵得慌,她知道这一定是个年轻又漂亮的姑娘,可是哪个年轻漂亮的姑娘会活成这样的行尸走肉呢?连战乱中的大唐,所有人也都还有着希望啊,但是这个人没有,活得一点希望都没有。 果然,女人还是在媚笑着,仿佛云雁姑娘的话对她一点影响也没有,“我本来就不是人,我只是个妓/女,来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可以……都可以……我也不需要一件衣服,不需要任何遮身的东西。” 这回不仅是云雁心堵了,其他几个人也大概知道为什么之前云雁一定要拉走那个女人,又为什么要说那些话了。云雁其实也是个固执到骨子里的人,而苍云的信念也一直植根于心中,有谁有权利去剥夺另一个人的灵魂与自尊呢? “……相信我。” 披风被再一次披上女人的肩头,云雁也再一次用力抱住了女人微微颤抖的身体,力气有点过大,身上的铠甲也磕得女人有点疼,但是她却慢慢地安下心来。这么久了,这是个把她当人看的人,也是个,这么恳切地请求自己相信的人。 男人对于这个自称东三娘的女人来说,无疑是伤害与恐惧的源头,所以几个大男人只能站在一边,等着云雁姑娘哄妹子。 自家妹子在泡别人家妹子,自己却只能站在一边等着,苏晏真是心塞塞的——这也只是开个玩笑罢了,东三娘是个可怜人,苏晏切开来是黑的,却始终秉持着一颗医者仁心,当然,还是有点吃醋。 明明前几天云雁姑娘只会抱他的,好吧,这并不是什么好骄傲的事。 云雁姑娘刀盾不离身,百来斤的重量总这么拎着……她依旧没有练出一身鼓起来的夸张肌肉来,但是她的怀抱的确是很可靠的,东三娘似乎慢慢冷静了下来,她听见云雁姑娘在哼歌,从云雁的穿着来看,就知道这是一位征战沙场的将军,而这位将军在压低了嗓子给她哼歌,轻柔得像是天边的云朵。 那是燕忘情曾经唱给小云雁哄她睡觉的歌,那时候云雁还小,到现在也便记得断断续续了,唱了两句就只能依着曲调哼哼,即便如此,也是很令人安心的声音。 一直这样被当作玩物,苟活到等到容颜衰老的时候就失去生命,和现在拼一把赌生死来说,哪个更好呢?在这种情况下,还不忘给自己取个名字的东三娘,显然是更愿意拼一把的,难道还有什么是比她现在的状况还令人难以忍受的么?没有光,没有和自己说话的人,连那些令人作呕的老头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起都成了东三娘的期盼了。 “谢谢,这件衣服……你可不可以送给我?”东三娘从被抓到蝙蝠岛之后,就再没有穿过衣服了,因为没有人把她当人看,没有人认为她需要一件衣服,而现在披在她身上的,是她仅有的可以保住自己一点尊严的东西。 云雁忍不住抿紧了唇,她总是更容易因为别人的遭遇而难过,然后就变成一往无前的勇气,她手中的刀,要守住的不就是百姓的安定幸福么?怎么能眼睁睁看着东三娘和那么多同样的姑娘陷入悲苦到极致的境地。 说到这里,云雁有点想要看一看自己抱住的东三娘,也想让东三娘看到自己脸上的坚毅自信。云雁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几乎认识她的所有人,都说可以从她眼里看见燃烧的业火红莲和生生不息的希望,所以云雁想让东三娘看一看。 可是即使点亮了火,东三娘也是看不见的。作为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她也应当有一双漂亮的眼睛,可是在火光掩映下,云雁只看见一个苍白的、没有眼睛的女人,不能说没有眼睛,而是东三娘的眼睛被人缝上了,时间日久,本该有眼睛的地方,也…… 东三娘在发抖,火是热的,她知道有人点起了火,她还知道点火的人说要与蝙蝠公子为敌。蝙蝠公子多可怕啊,东三娘没有见过蝙蝠公子,可一提到这个名字就忍不住颤抖,云雁紧紧握着她的手。 饶是见惯了各种病患伤者的苏晏,都想要倒吸一口凉气,这未免太残忍了一点,而若是他要为这女子治疗,也必须要拿刀割开人的眼皮,再开方调整,而动刀子的事,实在是偏了一点,都可能要人命的。 但是苏晏没有一点迟疑犹豫,“我会尽力治好你。到时候,你可以看一看这大好世界,你可以看一切你想看的风景。” “多谢。”东三娘已经冷静了下来,她原是本能地远离火光,现在却在火光下微微一笑,“真的多谢。” 她的手抚上云雁的面颊,细细地、一寸寸地摸过去,仿佛要把这个人的容貌记在心里。她记住这个个把她当人看的好心人,而这人也会记得她的容貌,这样多好啊,东三娘觉得就是立时死了,她似乎也没什么遗憾了。 如果,如果她能死在岛外,就更好了,甚至只要是在有光的地方,她就不愿再奢求太多了。 云雁僵在那里没有动,她保持着揽住东三娘的姿势,一直到听完了东三娘说的那些关于蝙蝠岛的布置之类的东西,简直是怕自己一动弹就会惊住对面饱受苛待的姑娘。 “如果你喜欢女人的话,我一定会愿意把自己的一切都给你的,一切。”东三娘到最后露出一个略带俏皮的笑容,或许不是云雁姑娘的话,她遇见另一个对她稍微好一点点的人,她也会觉得喜欢,因为压抑得实在太久了,又或许她这么一直不死不活地过下去,有一天哪个人杀了她,她也觉得欢喜。 楚留香一下子就想起了当初被云雁姑娘英雄救美过的黑珍珠,云姑娘偶尔也还是会招惹一点桃花的,就是性别不太对。 苏晏:“……” 连妹子都来跟他抢妹子了! 看在这姑娘这么可怜,而且又抢不走的份上,苏晏幽幽地叹了口气。 光明,终将到来的。 没有谁可以阻止这个,没有谁可以剥夺别人的光明,哪怕……他曾经也在黑暗中辗转反侧,那也并不能赋予他任何特权。 作者有话要说:  蝙蝠传奇这章我印象最深的除了原随云之外,就是东三娘了。虽然我还是颜控到了一定地步,也很为原随云折服,但是……还是果断给他立个死亡fg吧。云雁姑娘现在肯定一肚子的火…… ☆、光明正大 火折子被熄灭了,东三娘是个很勇敢的姑娘,但是他们不能因为东三娘勇敢,就让东三娘继续承受她始终忍耐着不去躲避的东西。 黑暗对于内力深厚的武功高手来说,并不是很大的障碍,而一点点的火光,不过是能让他们行动更便利一些罢了。可对东三娘来说,她渴望得到光,却不是这样一瞬即逝的东西,她希望去到外面,被阳光照在身上,月光也行,星光也好,微风拂在脸上,只要想一想,她就愿意去拼一次。 隔壁的男女已经停下了动作,女人在送人出门时,苦苦哀求着,只是希望得到一个鼻烟壶,上面刻着画,像极了她家乡的山水,可正如东三娘所说,这个地方,还有谁会把她们当人看呢? “每次有人到蝙蝠岛上来的时候,蝙蝠公子都会在大厅里举行一次拍卖会,据说这里什么都卖,但是我也并不清楚,一旦出了这个屋子,我不仅是个瞎子,还要做个聋子和哑巴。”东三娘站直了身子,她已经下定了决心,“我带你们去。” 顿了一顿,她的嗓子又有些哽咽,“我要找到那个鼻烟壶……” 那个被随意丢在地上的鼻烟壶,谁都知道东三娘为什么要找到那个,她想把故乡的山水送给一个和她一样连尊严都被人踩在脚底下的姑娘。br/ 分节阅读_53 分节阅读_54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54   既然已经有了应对蝙蝠公子的方向,可以潜入拍卖会做一票大的,云雁姑娘一行人就比较注意隐匿自己的行踪了。火折子没有再点燃,只是之前的一段时间,他们已经大略看过了周围的环境,而久居于此的东三娘,还是能做好带路的工作的。 到这时候,云雁才觉得他们能一路摸到东三娘这里来是一种运气了,蝙蝠岛上总是有人巡逻,比起军营也不差什么,当然也有一个可能,蝙蝠公子始终注意着他们,希望他们一步步走入陷阱之中。 东三娘是根据以前走去大厅的线路走的,而跟着她的人,几乎一个脚印都不敢踏错,在这样伸手不见五指的情况下要躲过处处机关可不容易,而苏晏……有些机关没撞上的也就罢了,要是撞上了,不改一下都对不起他修习多年的天工之术。 大厅里很安静,大抵是因为一次拍卖才刚刚结束。来到蝙蝠岛的人可能都不是什么普通人,但这些人也不敢招惹蝙蝠公子,蝙蝠公子太神秘太诡异,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得到这么多武林中人所渴求的东西的,也没有人知道蝙蝠岛是怎么被建立起来的。 “看来我要的人都来了。”蝙蝠公子的声音低沉又嘶哑,他或许是一个和史天王一样年纪的中年人,又或者他已经年纪很大了,是个很厉害的江湖前辈,如果说蝙蝠公子真的就是个年轻公子呢?其实很多人都不敢相信。 蝙蝠公子在上一次拍卖中,卖出了黄宗密教的武功秘籍,蜀中唐门的特制毒药还有五年前一起血案的凶手姓名,而这一回,他要拍卖的是人。勾子长也就罢了,英万里是朝廷的人,是编制中的捕快。 云雁怎么可能眼睁睁看着英万里这样一个尽职的神捕被人买去泄愤?蝙蝠公子是不是就因为这个,笃定了云雁无法袖手旁观?也是,云雁给人的印象,从来都是耿直爽快。 拿人当卖品,这是一种侮辱。云雁用力地攥紧了拳头,而蝙蝠公子似乎已经发现了他们,幽幽地叹了口气,“除此之外,可惜今日原定的压轴卖品,却还未落到我手里,真是让人头疼得很。” 前面的卖品是人,后面的当然也该是一个人。蝙蝠公子话音刚落,底下就有一个人笑了笑,“什么人连蝙蝠公子都要头疼?” “苍云军统领——云雁。”这几个字一出来,就没有人再说话了,简直安静得听得见呼吸声都轻缓了几分。 人的名,树的影。云雁姑娘的名声,除了那些关于苏晏的奇奇怪怪的八卦之外,很多江湖人印象更深的,是一路杀伐出来的血色阴影。何况在这里的人,哪个身上没有背着那么一两件事儿,这时候几乎要觉得自己脖颈后面正驾着一把沉重的陌刀了。 据说苍云云雁杀人的时候,可从来没留过全尸。 有人的声音都带上了颤抖,“公子,这压轴的……” 招惹不起啊,真正有门路的,谁都知道苍云女将不仅武功好,连容貌也是一等一的,可哪个敢去觊觎?而蝙蝠公子这么来了一着,可不是直接站在了朝廷的对立面去了,江湖人再大胆,也不愿意这样做。 “非是我要为难于谁,却是有人要为难我这本分的生意人。”蝙蝠公子苦笑一声,似乎他真的是个开门做生意的、再普通不过的生意人而已,“几位独身来此,也不过是为求药而已,却不该坏了规矩。” 这话里的意思却有趣极了。在蝙蝠岛上为难蝙蝠公子,是不是说云雁,甚至朝廷要对江湖下手了?蝙蝠岛上众人岂不是要人人自危,而再加上一句独身来此……独身而来的女将军,就是死在这里,朝廷又能找谁算账呢?蚁多也是能咬死象的,与其等人坏了规矩下手,还不如他们先对付这个云雁。 云雁不傻,她知道,就这么几句话,这里的人为了保住自己的秘密,也会对她出手的。这些人没了顾忌,云雁却有。 江湖和朝廷的关系十分微妙,只要有个度,朝廷不会去管江湖中那些事,江湖人心里也多少明白这一点,这看起来便井水不犯河水了,然而要是这些人都死在这里,江湖必然大乱,而江湖乱了,朝廷多少要受影响。 “既然想拿我做压轴,那总该知道我苍云云雁是哪般人物。”云雁走前两步,冷笑了一声,说出的话语也是掷地有声,“我素来是喜欢光明正大些的!” 随着她的话音一起的,是突然窜起的火焰,从第三层的石壁边缘开始,突然燃烧起明亮的火光。硫磺不仅是可以入药的,也是能用来引火的好东西,苏晏身上恰巧带着一点,而点火的,自然另有其人。 蝙蝠岛见不得光,连带着那些巡逻的黑衣人,在暴露在火光下的那一刻起,就慌乱了手脚,还有那么几个扑到了火里,衣服沾上烈火,不住地在地上哀嚎打滚。应邀而来的江湖人中,也有不少人心乱得很,但却还不至于要做出什么,因为正如云雁所言,她行事素来光明正大得很,针对人的理由也都很正当。 而三层的石台上,本该端坐在那里的蝙蝠公子却不见了。论起抽丝剥茧,查探真相来,楚留香才是真正的好手,也正是他一语道破了蝙蝠公子的谋算。但凡在蝙蝠岛上进行了交易的人,蝙蝠公子是不会把交易内容透露出去,可要知道,这世上也仍旧有人是知道这事了,那就是蝙蝠公子本人。 掌握了那么多江湖隐秘的蝙蝠公子,想要要挟人做点什么真是再容易不过。 之前买下了什么血案凶手姓名的那个人,可不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一时被楚留香道破了,登时就面如土色,抽身欲走。原随云挥袖拦住了他,他倒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了。 楚留香不杀人,花满楼爱惜所有生命,可原随云不是这样的。 蝙蝠公子正是原随云,哪怕楚留香说出了他的身份,原随云也还是面上淡淡的,楚留香其实没有什么证据,只是靠的推断,要诡辩几句实在容易,而原随云只说,“我不必。” 傲气如原随云,是不会也不愿在这里狡辩纠缠的,做过就是做过,被发现了就是输了一筹,然而……这也意味着,原随云留有后手,他自信于只会输这一筹。 实际上,就算原随云不承认也没有关系,云雁已经可以肯定蝙蝠公子的身份了,因为鼎鼎已经回来了。原随云是很惊讶的,但是既然身份已经被揭穿了,他也承认了,那鼎鼎的出现就没有任何意义,他倒是很乐意听楚留香是怎么看穿他的。 有的时候,反派死于话多,原随云的话也很多,但他却是在刻意拖延时间。引火的东西到底是有限的,苏晏他们中途遇上华真真,让她拿硫磺引火,又加了沾上烈酒的衣服,可这能维持的时间也不长。 这么多年过来了,原随云已经习惯了黑暗,他甚至想过,如果早一点有人能治好他的眼睛,或许蝙蝠岛就不会出现了。 然而原随云也知道自己是怎样的人,如同花满楼同样目盲却未做出什么一般,原随云就算眼睛很早就好了,也必然会在江湖上掀起一番风浪,这大抵是本性决定的。 云雁自己话不多,也不喜欢敌人话多,她可没有等人说完话再动手的习惯。而长刀挥向原随云的时候,原随云的动作也要更快一点,他迅速掠向了苏晏,云雁的刀却没有跟着转向,而是迎上了攻过来的其他黑衣人。 有些不妙。明明云雁像是投鼠忌器了,原随云却觉得嘴里发苦,云雁的无动于衷,更证明着一点,她信任苏晏,而苏晏有什么值得信任的呢? 苏晏微微一笑,一记太阴指打出去,轻易退出了原随云的攻势范围,手持落凤,不忘再补上一发少阳,万花花间游,可不是要去和人近身打斗的,苏晏略作挪腾和原随云拉开距离,自当是片叶不沾身。 等商阳什么的都轮了一回,苏晏施施然地给爆了玉石,不留分毫情面。 原随云:“……” 这个节奏不对啊!控场的应该是他才对啊!说好的离经易道救世人呢? 而最让原随云惊怒的是——苏晏的内功居然变了。 天地同归玉石尽? 好一个玉石俱焚,原随云吐了口血,敛下的眸光越发深沉,火光已经熄了,那么……让他来一次玉石俱焚吧。 看看谁才是最后的赢家! 作者有话要说:  放狼的藏獒扔了一颗地雷~么么哒~ 其实关于原随云……不得不说以他的天资本事,称一句人中龙凤也是可以的,但是以他的心态,本事越好越危险。说实话,因为只是故事,所以哪怕三观不和,我还是能好好地颜控下去,顺带欣赏一下他的气度之类的,但是如果是真有这么个人……有多远我就滚多远吧哈哈哈。然后没两章估计原公子就要领便当就可以大结局了~ ☆、掀开底牌 哪怕是原随云吐了血,哪怕是有追踪气味的小狮子鼎鼎在,在火光熄灭的时候,云雁还是没能拦下原随云。 因为这里太乱了,云雁身边的可不是她那群令行禁止的苍云军,而是各种不知身份的江湖人,而在知晓蝙蝠公子的谋算之后,这些人全和炸开了锅一样,云雁甚至不好挥刀,否则真的一下子弄死了哪个才真是麻烦。 猪队友和神队友是不能比的,带惯了神队友的云雁遇上这种情况,也不免黑了脸。 鼎鼎跟着原随云跑了,云雁懒得管身后那群人,她拎着刀盾,也迅速追了出去。楚留香几个是很自觉的,知道哪个能带路,可剩下的那些人…… “蝙蝠岛上机关可不少,诸位……不走?”苏晏微微一笑,声音却被用内力传到了每个人的耳边,他不怀好意地补充道:“我之前来的时候,似乎不小心弄坏了一些,也不知乱闯会不会出什么茬子。” 泄愤重要,命更重要,原本闹哄哄的一群人不说要去上天入地地抓蝙蝠公子原随云了,他们乖乖地跟在苏晏身后,嘴里还要骂骂咧咧的一下子被打吐了血,然后再被治好,再然后还嘴贱又要吐血。 云雁还要顾忌把人都弄死了会搅乱江湖的水,苏晏却不怕,反正他打的他都能治好,不听话就继续打! 几乎所有人都觉得,蝙蝠公子果然是眼瞎得久了,挑软柿子捏的时候居然选了苏晏这么个人物,不说别的,人家治起内伤来都是分分钟的事,这架打得还有意思么? 吐了血的原随云也觉得没意思,那什么有意思呢?等他离了这蝙蝠岛,那些人就该知道了,当然,那个时候他们知道了也没有任何意义了,因为人死如灯灭,原随云是真的可惜苏晏那一身本事,还有云雁、楚留香这样的人物,真是可惜极了。 等到被那几个苏晏随手改动的机关又坑出一脸血的时候,原随云心里面的那点可惜的情绪,已经快被怒气给遮盖了。苏晏动的手脚不算大,充其量能拖延一下原随云的步伐,让他受点小伤,可就是时不时出来几个不痛不痒的小机关,还是以前自己觉得布置得很精妙的,原随云简直要被烦死了。 因为被拖延了一下时间,原随云站在海边礁石上准备乘船离去时,正好对上全部跑出了石窟的云雁等人,嗯,连路上帮着阻拦的金灵芝也被敲晕一起抓了过来。 金家是个大家族,里面不仅有江湖上有名的镖头、掌门和各种风流人物,还有朝中的大臣与将军,而金灵芝是金家老太太最宠的小辈,其他人也很是容着她。 云雁看得出,金灵芝算是束手就擒了,但是金灵芝觉不像她表现出来的那样已经昏迷不醒,或许是因为这个姑娘也犹豫了,想要逃避两难的选择?无论是因为什么,云雁只知道,如果金灵芝也参与到了这样的大计划中,金家肯定要被牵连,“威武将军是个铁骨铮铮的好汉子,他的双戟只染过外族的血;金捕头和英神捕交情也很深,都一样嫉恶如仇,我只认识这两位,可听闻金家严谨正派,也有人能做得出助纣为虐的事?” 这话说得太狠了些,甚至对金灵芝来说苛刻得很,然而金灵芝脸色苍白,闭着眼却还流出泪来是很可怜的,东三娘就不可怜了?如果金灵芝在知道这一切之后,还愿意帮着原随云,还要救走原随云,那云雁并不会因为胡铁花有点喜欢金灵芝而手下容情。 原随云笑了起来,他看着金灵芝的脸,这是一个很美的姑娘,连脸色苍白的时候也美,可现在原随云看得见了,他看得出金灵芝眼里对胡铁花那点不明不白的东西,当然金灵芝是爱他的,哪怕他以前是个瞎子。 无争山庄少庄主,惊才绝艳的世家公子,原随云并不觉得自己会配不上谁的喜欢,而金灵芝却不是为了他的身份他的外貌而喜欢他的,还愿意为他献出一切,所以原随云这时候也不免要怜香惜玉一把,“云将军莫要太 分节阅读_54 分节阅读_55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55 过苛责她了,如果苏兄弟做了点什么,云将军莫非会要大义灭亲?” 到了这地步,原随云还要挑拨离间一把,以苏晏对云雁姑娘那种执着来说,这个问题的答案说不定会被看得很重呢。 “他不会。”云雁只觉得原随云的问题可笑极了,会像原随云一样做出那般残忍的事来的,就不是苏晏了,至少不会是云雁喜欢的那个苏晏了。 康雪烛是个有情人,但是他的情只对亡妻文秋,文秋死了,他便可以为了塑一个完美的雕像对诸多女子狠下毒手。苏晏也是个有情人,他喜欢云雁姑娘,云雁姑娘死了,他仍辗转在战场上为保家卫国而拼杀。 总是有人笑说万花切开来都是黑的,然而,就算真是装了满肚子的墨水,万花弟子也总是有着一颗医者仁心,济世苍生。何况,苏晏正是药王孙思邈门下弟子,发下的誓言,也是字字句句出自真心。 所以苏晏是真的笑得无比纯良温和,“我不会。” 三观不合的人其实挺难在一起的。幸而,万花虽然出了个康雪烛,但康雪烛才算是万花异类,其他的人包括苏晏在内三观都正直得很。经历过离乱之年,云雁和苏晏也算是同生共死过了,原随云的挑拨,就什么也算不上了。 即便好感度已经爆表了,苏晏也不忘再刷一下云雁的好感,他对自家小姑娘说话从来不怕肉麻,“如果有一天我不是你心里的那个苏大哥了,你就亲手杀了我,因为苏大哥永远是不愿意变成你讨厌的样子的。” 原随云:“……” 呵呵,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孩还一口一个苏大哥!秀恩爱死得快! “苍云云雁的战无不胜,怕是就要终结在今日了。”原随云表示自己作为最后的赢家,一点都不介意之前苏晏突然变身武林高手打得他吐了血,一点都不介意之前云雁削他家山头的石头做石雕,一点都不介意自己的蝙蝠岛差点被拆了,一点都不介意…… 他微笑地看着已经被摇到他面前的小艇,慢悠悠地开口,“今日过后,我还是我,诸位却要死了。” 只要把这些人留在孤岛上,过个十天半月,没有食物清水,这些人就必死无疑,而蝙蝠岛……仍旧也还会是那个海上销金窟。至于被请上岛的人,毕竟都是江湖上的大佬,他们死了对江湖上造成的影响一样能达到原随云的目的,他可以整合所有的势力。 “你一个人走?”楚留香沉吟半晌,才重重地叹了口气,世上有如苏晏和云雁这样生死不弃的眷侣,当然也有原随云和金灵芝这样的。 原随云并不在意楚留香的话,他本就是那样的人,何必多做掩饰?去问问云雁将军在战场上时会不会心软吧,原随云觉得那答案一定不会出乎他的意料,至于金灵芝,“如果你们愿意让我带走金灵芝和枯梅大师她们,我也并不介意,你们不愿,我也不在乎。” 他顿了顿,又道:“只是要快一些,否则……” 信号焰火冲天而起,楚留香才意识到他们都忽略了一个人,一个跟在蝙蝠公子身边,却没有双目失明的人。这个信号怕就是给那个人看的,那么……原随云到底想要做什么? 之前就说过原随云足够狠了,他已经飘然落在不远处的小艇上,而船上几个汉子奋力划着船,一下子就远离了这个地方。原随云的声音顺着风传了过来,“否则这岛上藏的火药都爆炸了,谁能逃得过去呢?” 应对别人的时候,原随云可能还会考虑一下尽量保住蝙蝠岛,但对上云雁,他不敢有丝毫大意,他甚至相信,云雁这么个人能做得出凫水出海的选择,死也要死在拼命的路上。而且,朝廷是有水军的,云雁身上说不准也带了点信号弹之类的东西呢? 当断则断,拿蝙蝠岛给这么多当世俊杰陪葬,也是值得的。 饶是冷静如楚留香,都忍不住出了一身冷汗,他忍不住开始想,这个时候丁枫是不是已经点燃了引线呢?火有没有慢慢蔓延到那危险的东西上?丁枫会不会因为怕死而没有遵照原随云的吩咐做呢?人总是怕死的,楚留香在愣了一会儿发现……自己考虑的时间似乎有点长,但是火药还是没炸啊! 站在海岸边和原随云遥遥对望的一群江湖人都要炸了,但是火药还是没有炸,蝙蝠岛还是那个蝙蝠岛。云雁深吸口气,她凌厉的目光扫过一众闹得正欢的江湖人,这个时候要控制住乱局她得立威啊,可拿在场的哪个立威似乎都不太好…… 原随云离得实在有点远,为了防止爆炸的波及,他理应离得远一点,哪怕他想要亲眼看着蝙蝠岛带着这些人覆灭。按照这个距离,云雁姑娘的盾飞肯定是没有用的,所以云雁可不会做那肉包子打狗的事。 太初社稷做起来可贵可贵了,冲着原随云把盾牌丢出去,那还回得来么?落到海里去的话,云雁可是哭都哭不出来,这里还有谁能锻造出这样的神兵来?所以云雁没有丝毫犹豫,她暴喝一声,“都闭嘴!” 半人高的巨大礁石被云雁姑娘双手抱了起来,然后奋力砸向了原随云。云雁姑娘的力气很大,但准头不怎么够,原随云也不是站着不动的靶子,石头落在小艇边,掀起一片浪花,船差点被掀翻了,海水兜头盖脸溅了原随云一身。 即便是没对原随云造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但海岸上也的确如云雁所愿安静下来了,她甩了甩手,冷冰冰地开口:“再吵的,直接丢到海里去。” “……” 原随云听不见云雁姑娘说了什么,他默默地抹掉了脸上咸涩的海水,令人把船划远了一点——姑娘我敬你是条汉子! 作者有话要说:  水水扔了一颗地雷~么么哒~ 其实原随云和云雁姑娘现在就是个你死我亡的局面,如果这次没弄死云雁姑娘,原随云这身份暴露了,他直接对上朝廷死得更快,当然,他不仅没机会弄死别人,自己也马上要……了。 最近简直忙哭了,答辩还要准备也就算了,突然说什么思想汇报要补……十篇每篇八百字一次性弄完后我手都成鸡爪子收不回来了qaq ☆、结束一切 原随云心里是很郁闷的,他简直心塞死了,这位云将军死之前还要给他添堵,哼哼你过来我绝对不打死你……算了,原随云又想了想,这位云雁将军过来的话,他还真不一定能打得过。 云将军还是陪着那群人一起待在蝙蝠岛上等死好了。 但对那群江湖人来说,新世界的大门被打开了! 有的人就想了,礁石能被丢到原随云的船边,是不是意味着人也能丢过去哈哈哈云将军果然威武霸气举世无双! 不过让一个看起来纤纤细细的女孩子把他们丢过去是不是不太好?于是有些本就是练那厚重功夫的人开始试验了,也拿了石头往外丢,看看自己能不能把石头丢到原随云脸上去。 没办法,船只有原随云坐的那一艘,他们肯定只能瞄准那里。 不是每个人都有云雁姑娘的力道,甚至连准头,他们都不如云雁姑娘的,但是因为丢出去的石块不那么大,还是很有些人又把石头砸到了小船上的,被当作靶子的原随云真是咬死云雁姑娘的心都有了。这么一来,那些人越是砸石头,原随云越是不愿意让人把船再摇远了,他一定要看着云雁葬身蝙蝠岛。 那些扔石头或是想要被扔出去的人都是比较傻的,至少是被突然的消息给吓傻了一点,而更聪明的那一些则是直接跳入海中,玩命地想要往外游。 “愚钝。”苏晏终于维持不住他那一贯的浅笑,撇了撇嘴,他就不知道这些人怎么想的,真要爆炸的话……他们有这些时间来挣扎?这么久都没反应说明什么?说明什么炸药都是渣渣,至少已经被祸害成了渣渣。 原随云也意识到了不对,可他绝不认为丁枫会背叛他。丁枫可以为了原随云去死,所以这一回,原随云在蝙蝠岛上放了大量火药的事,也只有丁枫知道,也是丁枫自己提出要留在岛上点燃引线的,如果丁枫逃得快一点,在岛的另一侧也还有一艘小船可以带丁枫走。 然而现在是怎么回事?蝙蝠岛上还是平静得很,而丁枫也并没有和他会和。 说丁枫,丁枫就到了。在原随云放了第二个信号焰火的时候,伴随着轰的一声闷响,丁枫狼狈地跑到了海岸边,向着原随云拼命地打手势,示意原随云先走。事不可为啊,丁枫怎么也没想到那大量的火药怎么就出了那样的情况。 看着脸上都是黑灰的丁枫,苏晏忍不住抱起了云雁姑娘脚边的小狮子鼎鼎,拨弄了两下它沾着灰的小爪子,轻笑一声,“干得漂亮。” 原随云没有急着走,因为他知道走也没有用的,除非他能杀了云雁等人,不然不止是他,连无争山庄都会毁在朝廷威势之下,何况他真的想知道自己输在了哪里。 小鼎鼎咧着嘴笑而不语,当然它也不会说话,会笑的小狮子已经够奇怪了。至于那个火药的事情,苏晏先一个芙蓉并蒂把丁枫给定住了,然后慢悠悠地从袖子里拿出一卷麻绳。 楚留香:“……” 为什么看上去那么风度翩翩的苏晏,身上会随身带着一卷麻绳? 百纳包之类的东西,苏晏又没有和别人说,所以所有人都是愣愣地看着他从袖子里抽出一卷绳子的。捆人这种事情,云雁做得可比苏晏顺手,所以他们几乎是默契无比地一个递绳子,一个捆人。 云雁被苏晏抱着的小狮子蹭了两下,痒痒得笑了起来,“鼎鼎那样虽然脏了点,但也还是算立功了的。” 听到这里,丁枫的脸都要黑了,因为他立刻想起了那出了问题的引线,那段不算短的引线有的被抹掉了,有的是被……被尿湿了,糟心死了,之前为了确认出了什么事他还闻了一下好嘛!而且他一直在想哪个辣么不要脸随地就……结果谁能管到一只狮子的拉撒问题! 其实鼎鼎是只很乖,很爱干净的狮子,否则云雁姑娘也就罢了,苏晏绝对是不会愿意抱着它的,但是能想到用那种方法破坏引线,已经是因为鼎鼎曾经被云雁带去祸害过狼牙军的火药了。 “除了引线,还有……”丁枫也不甘心啊,他甚至都抱着必死的信念,在发现引线出了问题后,打算直接去点燃火药,和这群人一起死了,结果火药倒是点着了,却只有个鞭炮大的威力,炸了他一脸灰!他离得那么近,也只是被炸了一脸灰而已。 “火药也出了问题。”苏晏笑得温和无比,却刻意用内力把自己的声音传到了原随云的耳边,带着十足的诚意和感谢,“若不是那些硫磺,我如何能引起火来?” 苏晏随身带的药物多了去了,硫磺可以治病但也不是什么稀罕东西,苏晏随身带了一小撮已经算不错了,可要像之前那样引出那么大的火圈来,可需要不少的硫磺。 火药的配方怎么变,也无非是一硝二磺三木炭,按着那个比例配当然会爆炸,可单独分开来,这三样都是引火的好材料。苏晏还是怕早早坏了原随云的计划,原随云会想其他的阴招,或是直接就不肯暴露身份遁走了,所以只取了一味硫磺。 鼎鼎当然做不得那么精细的事情,可它懂得报信啊,苏晏仗着自己现在身量小,一路就跟着鼎鼎摸了过去,从包裹里拿了几个小木工傀儡,搬运走了不少硫磺,顺便祸害了一把那些火药。 被改变了配比的火药,在丁枫冒死去点燃的时候,也就只能像是逢年过节放的鞭炮一样,嘭地响几声,就没了动静。若不是时间不够,苏晏还能调配出一场好大的焰火来呢。 即使是对苏晏有所防备的原随云,也更多地把注意力放在了云雁姑娘身上,把云雁盯得很紧,却不想想,云雁看着行事直白得有些莽撞,想要潜伏起来的时候还真的有多少人能找到她的破绽? 苏晏喜欢陪在他的小姑娘身边,总是显得有些黏糊人,眼看去更让人注意的是他清俊的容貌和温和的气质,还有那琴棋书画诗酒花的风雅,可那只是因为苏晏还不需要显露出他的另一面而已。 原随云在听见苏晏的话时什么心情就不说了,丁枫垂着头,眼中却全是怨恨不甘,完了,全都完了,公子算计不成,如今要怎么是好? 走!只能是走为上计!原随云只能抓住云雁还未归朝的时间差,回到中原再做筹谋,说不定还有翻盘的机会,他几乎是从牙缝里逼出了那两个字:“苏晏!” 苏晏治好了原随云的眼疾,原随云当是感谢他的,然而如今境况,实在由不得原随云不怒。 丁枫也是盯准了苏晏,他很早就去看着火药那边了,并没有 分节阅读_55 分节阅读_56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56 看见原随云和苏晏打斗的情景,所以他盯住了苏晏,只要抓住这个人,就可以为公子拖延时机。原随云收集了多家秘籍,总有那么一两样邪门的可以瞬间提高自己武力的功夫,丁枫也知道,所以他趁人不备挣脱了麻绳,一招攻向苏晏。 没有劳烦苏晏动手,云雁对杀气这东西敏/感得很,在苏晏定住丁枫的刹那,她的陌刀已经把丁枫劈成了两截。云雁姑娘看向苏晏,抿着唇笑了一下,“我的刀是不是还一样的快?” 并不是苏晏不会杀人,只是云雁觉得,那最早只是一双济世救人的手,能免去一点血污,就免去一点好了,而她,反正是习惯了。 在金灵芝被抓住的时候都一脸淡定的原随云,发现丁枫被杀之后,反倒心绪不宁起来,不过他毕竟是能筹划多年,建立起蝙蝠岛的人,他不能再做停留,否则距离不够的话,以云雁的轻功,很容易就能追上他。 海上的风浪固然吓人,却挡不住那个杀神。 云雁并没有追上去的想法,她把目光投向了苏晏,果不出她所料,苏晏在看见火药之后,怎么可能不弄出点东西来?苏晏的手上放着几个黑不溜秋的铁疙瘩,那是从唐门弟子那里要来的机关暗器。 “诶,这什么东西?”胡铁花虽然对原随云居然就这么跑了有点锤首顿足,可他也知道,真要用轻功追过去,追不追得上还另说,追远了点可真就危险得很,所以干脆不去想那个。 苏晏可不敢让胡铁花这样的憨人去碰自己手上的东西,唐门的暗器出了名的厉害,而这貌不惊人的小玩意名叫霹雳子,苏晏亲手填充了新的火药进去,还加了点奇奇怪怪的小东西,真的炸开来是要命的。 他往后退了一步,护住几颗霹雳子,“以其人之道还施其人之身。” 原随云什么打算?炸了蝙蝠岛弄死所有人。以此可见苏晏什么打算,他手上的又是什么东西? “我来。”云雁也伸手要苏晏那几颗霹雳子,她要追过去一点,才能把霹雳子狠狠地砸在原随云的船上。 其他的事苏晏总是愿意依着云雁姑娘,可他这回却坚持得很,只摸了摸云雁姑娘的头发,“给我借把力,你用不惯这个,唐门那群家伙的东西危险得很,一不小心自己就着道。” 云雁姑娘同意了,但是她盯着苏晏给自己上好了春泥又补了缝针,最后想了想把之前用来捆丁枫的那样的麻绳拿来往苏晏脚上绕了几圈,才满意地点点头。 万花的轻功本来就不差,苏晏说借把力也就是想节省点气力来应付意外情况而已,被云雁姑娘双手往上一托,苏晏便像只大鸟一样直扑原随云的方向而去,嗯,还像个风筝,他脚上的线还被云雁姑娘牵在手里呢。 原随云突然有种不详的预感,而他也没有时间再想什么了,在碧蓝的海面上,猛地升腾起一片火光,一切都结束了。 是的,一切都结束了,最阴暗的蝙蝠岛,结束于无比刺目的火光。 作者有话要说:  虽然这章名字是结束一切,但是还有一章……码完了我在想要不要改一改,所以明天再更最后一章吧~原随云的结局就这样……虽然死无葬身之地什么的,但是我实在无法想象原随云被拎去官府审判之类的,当然让他跑了我也会觉得心塞,所以就这样挺好的,尘归尘,土归土的。 ☆、执手白头 蝙蝠公子就这样葬身海底了,谁都不会怀疑这一点,在船都被炸成碎片的情况下,没有人能够生还的。 在苏晏把霹雳子脱手而出的时候,云雁就扯动了那根绳子,连带着苏晏自己急速后退,才险险避过了那四处飞溅的木板,然而苏晏还是免不了受了点皮外伤。 虽然苏晏受伤让云雁很心痛,但是在看见是皮肉伤的时候她立刻放松下来,任何事情,在看多了的情况下,多少会能冷静很多。所以云雁姑娘看起来,比楚留香等人还要淡定得多。 云雁身上也是常备伤药的,尤其是止血的药,她一如既往地冷着脸,手上包扎的动作却没有停。她包扎起伤口来很快,因为以前她不止帮自己包扎过很多次,也经常为同袍裹伤,然而这里的情况又有一点不同,一切已经结束了,他们也不像是在大唐时候那样,需要在伤口包好之后立刻再次投入战斗。 所以……会看见苏晏得到了云雁姑娘一个脸颊吻,一点也不奇怪嘛。 小孩子总是这么说,也总是会相信大人这么说的鬼话,比如——吹一吹痛痛就飞走了~亲一下就不痛了哟~ 可是苏晏是普通的小孩子吗?在那身嫩得不行的少年皮子下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都快三十了好嘛,当孩子他爹都行了! 劫后余生,至少对蝙蝠岛上其他人来说是这样的,就连先前跳到海里去,被晒干后一身盐粒的人,都没有任何抱怨的话说出来。云雁一行人可是救了这些人的命,而且也杜绝了一个针对他们的大阴谋,至于其他的,云雁姑娘明显不是想要计较的样子,而且他们自己也清楚,真的清算起来,江湖上又会有大变动,朝廷并不希望看到这个,所以只会一起放过去。 金灵芝没有任何劫后余生的感觉,对她来说,现在才是最令她难受的时候,连原随云毫不犹豫要让她死在这蝙蝠岛上,都没有让金灵芝从假装昏迷的状态下清醒过来,而等到原随云死了,金灵芝才猛地跳起来,一张俏脸煞白。 她没有顾忌胡铁花的脸色,突然冲向了那无边无际的大海,谁都来不及拦她。 水性再好的人,都不敢那样直面大海的愤怒,巨大的浪头卷了过来,而那俏丽张扬的女子,就那么突兀地消失了,或许她能够漂流到另一个什么岛上,或许她会被人救起来,或许她就这么和原随云一样,丧生于海底了。 然而无论是什么情况,金家的金灵芝已经死了。 对于金灵芝来说,这样的死亡也是个不错的结局。金灵芝大抵是有点喜欢,甚至很喜欢胡铁花的,可正如原随云所说,她又宁愿为原随云付出自己的一切,这真是有点矛盾,连金灵芝自己都有点弄不明白。就是这样矛盾的时候,原随云死了,是的,金灵芝一直仰望的跟随的那个人死了……再者,金家的名声不该为她毁了,何必让家人为了她而惹上大麻烦,金灵芝想了很多,在扑进海浪里的时候,脑子里却又什么都想不起来。 一向懒散又大咧咧的胡铁花愣住了,他看着海,重重地叹了口气。胡铁花这样的人不该叹气的,他也不适合叹气,金灵芝就很喜欢他懒洋洋地、满不在乎地勾起嘴角的样子。 任谁在一个表现得很喜欢自己的姑娘死掉的时候,也无法满不在乎的,即便胡铁花和金灵芝相处的时间并不长。他烦躁地挠了挠头发,露出一种难以描述的表情来,幸而,胡铁花并不必独自去承担这种悲痛,一个朋友永远知道在什么时候应该做什么事来安慰他的好友。 剩下的也就是善后事宜了。江湖人在苏晏似笑非笑的注视下全都老老实实的,再有动了点小心思的,看了一眼云雁姑娘带血的陌刀后也安静了下来,他们在等待救援。 船没有了,不过云雁有提前放飞信鸽联系附近的水军,她身上的信号弹也足够引领船队的到来,隔断时间放一个也就是了。估算一下时间,最多不过一两日之内的事,而武林中人,饿个一两天还是没有问题的,何况蝙蝠洞里为了招待贵客,还是找得出一点茶水之类的东西来的。 蝙蝠洞里的其他女人也算是得救了,只是不是所有人都有东三娘的勇气,有些女子哪怕东三娘再三保证她们蝙蝠公子已经死了,无法伤害她们了,而或许有一天她们也能再见光明,愿意走出蝙蝠洞站在阳光下的人也寥寥可数。另外,让饱受迫害的女子和那群迫害过她们的江湖人站在一个地方,的确有点让人尴尬。 不仅女人尴尬,连那些江湖人也尴尬,他们无非是仗着身份不会被得知才敢那样,也有点发泄的意思在,现在……他们还要脸的。在阳光下,他们一个个可都是江湖上有名声的人物。 楚留香看得好气又好笑,爬到了山顶上去晒太阳,唉,这江湖啊,就是那么一回事儿。胡铁花坐在旁边,掐着时间又放了一个信号弹出去,一遍遍看着焰火拖着长长的尾巴消失,胡铁花简直要被无聊死了。 上面的人在放焰火,底下的也一样。苏晏作为一个神医,还是很受追捧的,可他懒得应付那群人,又不想去打扰楚留香和胡铁花的忧郁沉思,干脆拖走了云雁姑娘,然后……他放了个真橙之心。 嗯,就是那个在大唐都贵得要死的真橙之心,比起胡铁花放的那个没有一点特色的焰火来说,可真是漂亮极了,一分钱一分货嘛。胡铁花可不知道苏晏早早准备的真橙之心在包裹里,从大唐一直等到现在,只觉得苏晏简直厉害极了,拿了那么点火药还能做出这么好的烟花来。 苏晏可不会去辩解这个,现在气氛很好,他虽然没有找到药草,却因为之前受伤气血相冲,似乎找到了一点变回去的希望,所以抢在云雁姑娘没有回到军里之前,他要把妹子定下来! 这里没有大舅哥,没有一本正经讲道理的皇帝,没有任何的阻拦,而且最重要的是——是苏晏主动开口的! 没有被云雁抢了话去真是太好了,苏晏觉得云雁姑娘告白过一次,求亲过一次,怎么也该轮到他主动一回了,明明应该等到自己长……不对,变大之后再说的,明明应该找个好点的时间地点,然而在云雁姑娘看着他去涉险,后来弯下腰为他包扎伤口的时候,苏晏不知怎么就觉得心里发堵。 或许有些人会觉得,和云雁姑娘这样的人在一起是会累的,一来苍云云雁是个太出众的人,二来在一个将军眼中,国家百姓永远排得那么前面,可是苏晏看着面前有些错愕的姑娘,心里软得厉害,只需要走上前一步,就可以紧紧地握住她的手……苏晏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握住了她的手。 如果不是不好在大庭广众下变身爆衫,苏晏早试着逆行气血了好嘛,如果变大了,现在就是他抱住自家姑娘,而不是又被抱着转圈圈了!被闪瞎眼的胡铁花还有楚留香看到这场景,简直要笑抽了,不行以后看到倒转过来的情况会不会反而不习惯呢? 这个问题很快就有了答案,接应的船过来之后,苏晏就躲进船舱里去试验了,等出来时,他仍是一身墨衣,这回却真正是那个风度翩翩的万花君子了。之前直到云雁姑娘胸口的苏晏,现在比云雁高出了一个头,云雁一口一个苏大哥叫得可甜了。 是啊,叫得可甜了——楚留香觉得遇到苏晏之后,云雁姑娘画风都要不一样了,当然,苏晏在云雁面前的画风,和在其他人面前也不一样,他们俩站在一起那就……大概这就是所谓的恋爱气场? 出去一趟统领就被拐走了,虽然之前就已经掉到人家碗里去了,可这回……来接人的苍云军也是心塞塞好吗,之前苏晏再怎么和云雁亲密无间,那他也还是顶着个小孩的壳子啊。小孩总是比较能让人心软的,而男人就同性相斥了。 但是现在苏晏找对法子了,人家花间游分分钟撂倒一个,而通身的气派风雅,更是让看脸的皇帝没话说——将军的对象没长歪啊。 顾惜朝不知道是不是看出了点什么,在苏晏看着云雁笑得温和的时候,轻轻地叹了口气,“或许你真的是最适合苍云统领的人。” 不知来路,没有搀和任何江湖朝廷势力的苏晏,和手握兵权忠于皇帝的云雁将军,是很适合的,也不会让云雁陷入任何麻烦中。 “我们本就天生一对。”可不只是身份什么的问题,苏晏懂得这个,却从不喜欢想那些。 顾惜朝不知道的是,对于苏晏和云雁来说,即便大庆很好很好,他们融入得也很好很好,可大唐……这个世界上只有他们是一样的。 其实想太多也没用嘛,苏晏最近很忙,不是忙着应对大舅哥什么的,他在翻医书准备帮东三娘她们治疗。想要感受光明的人,终将亲眼看见阳光,而想要靠着鼻烟壶上浅浅图案思念家乡的人,或许也能亲眼看见自己的家乡呢。 不仅要治眼,那些女人的心病也得治,而铁骨铮铮活得和任何女人都不一样的云雁姑娘,显然能更好地成为她们的支柱。 等到送走了一批又一批可怜的姑娘,苍云军的人才发现,我勒个擦的怎么统领真的就要嫁人了!连嫁衣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弄好了! 云雁不懂那么细致的针线活,但是苏晏擅画啊,嫁衣是他设计的,多少也算是特殊了。 直到云雁和苏晏都成亲了,南宫灵几个也不知道到底是谁求亲起了效果的 分节阅读_56 分节阅读_57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作者:妤归 分节阅读_57 。据说苏晏曾经为云雁姑娘放过很漂亮的烟花,但是那回他们谁都没有说话的啊,之后也没听过这个话题。 事实上,需要说吗?两个人不知道什么时候起,默默地就开始分工做事了,然后有一天请帖发出去,大家才知道——嗳,这是万事俱备,只差洞房了。 差什么就补上嘛,然后他们就……嗯,洞房了。 成亲了和没成亲有什么差别吗?没有啊,两个人还是一样黏糊,驻守边关去了,云雁还是练兵练武练对阵,刀盾从不离身;苏晏就是给人开药给人扎针,碰上找茬的……就给人扎针给人开药。 而对于其他人来说…… 周深:“沉默是金qaq” 嘴贱是种病,而这种病其实是可以治的。 连周深这样不是故意嘴贱的都被收拾了,故意想搀和的那就更…… 对了,还有一点也是一样的,苏晏身材缩水的时候云雁可以一把抱起他转圈圈,苏晏变回去了,云雁还是可以抱起他转圈圈=v= 每一个苍云都是大力士棒棒哒! 苏晏:“……” 想想吧,云雁姑娘可以给朋友一个拥抱,但绝不会这样失态把人抱起来,所以说会被他家云雁抱起来的也只有他一个人不是么?特殊待遇,苏晏觉得虽然略羞耻但还是可以骄傲一下的捂脸捂脸捂脸 要是别人知道名扬江湖的回春妙手苏晏有那样的想法,大概心里都只会想说——苏公子你的脸呢? 苏晏:“脸能和媳妇比?” 嗯,如果真的有人笑话苏公子的话,完全不需要苏晏出手好嘛,云雁姑娘分分钟要生气哒,她生起气来后果可严重啦。 边关时时戒备,却不总是有战争,辽人都被打怕了。所以云雁姑娘还有时间瞧瞧边关的风景,这里的风景总是那样,显得沉静萧肃,经年的老城墙牢固而厚重。 云雁姑娘就站在城墙上往远处看,远处的百姓市集很热闹,苏晏大概又摆了个摊子开起了义诊,东边是军营,业火苍云旗席卷起大片墨色的波浪,她忍不住露出好看的笑容来,“这样真好。” 苍云依旧在,而云雁所珍惜的那些也从未背离,所以她觉得,自己可以一直一直走下去,走得很远很远。 作者有话要说:  没错,我就这么干脆利落地结束了,成亲洞房几句话就好,反正都要拉灯!花哥变大了,但是总觉得和之前还是花太的时候没什么差别呢,反正都是甜腻腻的,因为花哥不仅黑,他还凑不要脸!尤其是对着云雁姑娘的时候! 至于这章的名字执手白头什么的,虽然这章都没有写到白头,但是一切都辣么好,苏晏和云雁肯定是会执手白头哒!番外估计没有,又或许找几个关键字我写点小段子,反正再说吧,这文算是完结啦。每次写完一篇文之后,我总是会变得特别啰嗦,虽然平时也经常很啰嗦……有点舍不得云雁姑娘,嗯,也舍不得一路追文的大家。不过以后有时间再开文,说不定还能在评论里发现熟悉的小伙伴,也是很惊喜很开心的事情嘛~么么哒~爱你们~ 书包网【sabbaty】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分节阅读_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