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九零撩男神》 分卷阅读1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1 ====================================================================== 《穿到九零撩男神》作者:粉红蜘蛛 文案 杜若本只是想把自己送到1998年,把最爱的吉他手从死神手里抢回来,手拉手去新世界打怪升级,不料系统太破,竟然错将她送到了1989! 这是逼她攻略男神并和他进行9年爱情长跑的意思吗!? 可是男神是真神,是她能所不能理解的异生物呢! 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吗? 特别是男神喝醉了之后,只有三岁…… 酒后精分真神吉他手男主x明明是年上却很怂包女主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穿越时空 娱乐圈 姐弟恋 搜索关键字:主角:杜若,唐景人 ┃ 配角: ┃ 其它: ====================================================================== 第1章 1998年,我来了 第一章 杜若面无表情地排在鱼龙混杂的队伍里。 前前后后全是穿哥特洛丽塔、朋克风甚至是活脱脱吸血鬼妆的妹子,杜若只是正常妆容,正常衣裙。自从大学那会沉迷摇滚乐的她,早就习惯了去看演唱会时身边的奇装异服,她自己也曾是其中一员,只是如今以25岁“高龄”,已经玩不起这一套了。 更别说她只是个疲于工作的穷逼。 队伍缓缓前进,为了看这场3d全息投影技术的演唱会,她牺牲了这个月外出就餐的经费,还搭上了几根口红的钱,才抢到a区的票。闺蜜说她等于花几十倍的钱来看场电影,简直丧心病狂。 当初这场演出做宣传时,她也以为自己不会去看。一来,人都死了20年了,日新月异的今天,谁还玩这情怀呢?再说,无论怎么“真实”“如在眼前”,也只不过是立体影像,只是科学技术成果下的yy,并不是真的他。 但是,当她点开那张海报,她浑身爬满了鸡皮疙瘩。 深粉色的发,烟熏的眼,那年还没有所谓的放大片,深琥珀色的眼瞳锋芒毕露地怒视着谁,露着一大片眼白,有些颓靡,有些寂寞。 他是个怪人。 连死亡都成谜的,无法用世俗去揣测和触摸的人。 她叹了一口气,转了钱当场买票。于是就有了这腰酸腿疼排着队的一幕。 看演唱会果然是个体力活,无论看活人,还是看“死人”。 再看看周围,那些成群结队叽叽喳喳的妹子们估计是新粉吧,1998年他死的时候,她们兴许还没出生呢。虽然自己不属于她们这一类别,但心里还是很欣慰,毕竟是他的音乐,不断地吸引着那些崭新的灵魂,不论时光过去几个世纪。 还有些是稍显庄重的“老粉”,几乎占了三到四成是男粉丝呢。无论是潮男,还是木讷男,他们都是继承了他的世界观和意志的人,都显得那么温柔和亲切。 队伍迅速向前,此起彼伏是嘀嘀嘀的验票声。 进场了。 杜若的心疯狂跳动起来。 “唯有15岁时迷上摇滚的那个孩子不可背叛。”场内的上空响起他的声音。 吉他声骤然响起。 全场沸腾。 杜若的耳朵几乎要被旁边妹子那带着哭腔的尖叫震聋了。她拼命地伸着脖子仰着脸,感觉全身的血都涌到了脸上,紧张得都要窒息了。 强光中,他站在了舞台上。 是海报上的模样,粉色的发,粉色格子套装,左胸上别满了调皮的勋章,是他对自己的褒奖。 他举起麦克风,“唱”了起来。 是他solo时的歌。 才华横溢的他从不停下脚步,仅仅几年时间,就凭着solo的乐队出了两张专辑,共计数十首歌。 身边的人开始哭,溃不成军。 业内人世说,唐景人的唱功,是不好评价的。首先,他是个吉他手,再说,他自己写的歌,世界上不可能有第二个人能唱。 不可复制,就算有瑕疵,也是举世无双。 杜若闭上眼睛,听他那金属感十足的嗓音,唱“你和我/都说着古老的话语/尘归了尘/土归了土”“就象被针钉住的蝴蝶一样/无法活动的你/永远是我的/不需要‘心’那种东西”“什么也没有/就什么都没有吧/你能前往想去的任何地方”…… 从会场出来,杜若头昏脑胀的。 不得不说,今天的科技真是神乎其神,靠着立体影像,一个已死之人在舞台上生龙活虎,载歌载舞,几乎看不出什么端倪。台下的粉丝感动得泣涕涟涟,近乎晕厥。 因为他们很清楚,也许,没有下一个20年了。 他们越来越老,可能会把爱忘记得一干二净,就算依稀还记得,身体也不一定能如此“动起来”。岁月会把激情掩埋,能做的只有在此时此刻,尽情挥洒热泪。 “多年前极度厌恶天空的我,现在要回到天空中去了,拜拜,希望大家能平安回家。” 1998年最后一场演唱会结束时,他曾说过这么一句话。 今天演唱会的最后,他也这么“说”了。 果然是他,真真切切的他。 眼泪流得太多了,以致于眼睛有些干涩。 杜若抬起放在方向盘上的手,揉了揉眼睛。 她正要去唐景人的纪念馆。跟这个演唱会一样,纪念馆也是流动的,跟随着演唱会的路线,在一个城市停留两天。租用的是当地的文化馆,由于每个场地都有差异,布置上也就只能因地制宜,尽可能丰富全面地展现唐景人生前的一点一滴。 纪念馆原本是建在他的故乡的,由唐景人的妹妹负责管理。纪念馆曾吸引了数以万计的海内外粉丝,但因为时间的流逝,渐渐变得无利可图了,也就在经济重压之下闭馆拆楼。这次是因为20周年,意义重大,不惜花重金做一个流动纪念馆,以慰粉丝们追随多年的忠心。 其实是因为觉得是商机吧,傻子也能看懂。 正如唐景人生前曾说,什么复出、重组,这种出尔反尔,都是看在钱的份上。 杜若不由得苦笑,唐先生真的不懂“人艰不拆”的道理。 也罢,机会难得,杜若也就顺路去了。 租用的是文化馆地下一个占地200平的室子,文化馆的地下室多用于化妆、服装,也有小展区。因为二楼的主展区太空旷,不适宜营造出神秘的室内空间,所以才选择了地下室。 杜若是现场购票的,不知是不是时间有些晚了,同行的人很少。她顺手买了个纪念娃娃,便缓缓地从狭小的门口走进去。 装潢和陈列都很用心,看得出不是糊弄粉丝,也就对得起唐先生在天之灵了。 杜若尽量压着脚步,端详着 分卷阅读1 欲望文 分卷阅读2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2 墙上的一张张泛黄的照片,这都是唐先生及其亲人的私有物,当年用胶片拍下,再到暗房晒出来的照片。就连木质相框都充满了年代感。 唐先生那些出镜率极高的吉他被放置在玻璃箱里,gibson、fernandes,一把把造型奇特的吉他,是唐先生亲自设计的涂装。那些具有标志性颜色、图案,让人如见唐先生其人一般——鲜艳、花俏,毫不避俗。 杜若弯起腰,把鼻尖贴在玻璃箱上,近乎要亲吻上去。 墙上散乱的挂着唐先生solo以来的几张单曲碟和专辑碟,可惜时间太短暂,作品也不尽丰富。 其中最活泼的,是唐先生的服饰展示,为了和那头红毛做配套,唐先生的衣服都是橙红色、粉红色,材质前卫的连体工服、鲜红的大毛衣、蓝色的冲锋衣套装、迷彩服、黄色运动服……还有今天演唱会上的那套粉红色格子西装,一件比一件扎眼,但就算以是20年后的今天的审美标准,也绝对不老土。 杜若看得嘴角禁不住微微上扬。 多么孩子气的一个人。 其中还陈列着他爱喝的酒,爱吸的烟,是个烟酒的瘾儿都很大的男人,而且据说,酒品烂,烟瘾大得吓人。 当然还少不了他的帽子,他是视帽子为生命的人。 对了,还有墨镜。 一个绝对不能素颜且不戴墨镜上街的人。 杜若觉得自己越笑越大,又越笑越悲怆,最后又回到了照片墙前,注视着照片中并不太清晰的唐先生的音容笑貌。 她觉得自己今晚喜欢这个人,喜欢得有些病态了。 就再停留十分钟吧。 她对自己说着,闭上了眼睛。 “姑娘。”耳边突然有一把沙哑的男低音唤她。 她猛地睁开眼,惊恐地感受到有个男人悄无声息地贴到了她的背后。 周围并无第三人。 不等她尖叫,那人狡黠的语气叫她有些失去理智:“你想他复活吗?” “谁?”她戒备地问,想赢得更多时间去弄懂身后是何许人。 “当然是唐景人。”对方继续在她耳边吹气,“我有办法送你回去1998年,救他一命。” 杜若想回头看清来者何人,却被喝住了:“你回头吧,你回头就会失去这个宝贵的机会。” 她再也不敢动。 对方似乎能听懂她的心事,满意的笑了:“你还记得他是怎么死的吗?只要你回到那天那时,阻止他死亡,你就能将他带至平行时空,让他一直活下去。” “你还可以,陪他活下去。”他补充说。 沉默,正在一点点地啃食人的意志。 杜若当然记得1998年5月7日所发生的一切。各大报刊详细地报道了每一个细节,为了声明排除“他杀”,亲友也一口否定“自杀”,大家默认为“意外”,但是,依然疑点重重。 她紧张地揪着裙子,对着墙上的照片望眼欲穿。 “怎么样,姑娘?”耳边的声音突然变得苍老而诚恳,好像快要等不及她的犹疑。 “我要怎么做?”她小心翼翼地低声问,头也低下来,唯有那双眼睛有神得吓人。 “很简单,放弃现世。然后,在十秒之内答复我。” “十,九……” 现世。 现世有什么好留恋的呢? 她父母在她出生不久后就离婚,原因是他们都讨厌女孩。他们不久就各自结婚并都生下了儿子,对她不管不顾,她是吃百家饭长大的。18岁后没有再接受任何人的接济,她活得孤独并且丝毫没有安全感。 “我答应你。”她坚定地小声说道。 数到“4”,戛然而止。 “姑娘,神保佑你。”神秘人如释重负地说,“你现在可以重新把眼睛闭上了。” “现在立刻就去吗?”胸中的退缩感油然而生。 “别怕。你到了那里,一切都会为你安排好,只要你遵循一个原则,不要改变历史。在你救下唐景人那一刻,你就顺着一道光将他带到平行世界。” “平行世界是怎样的?”她还是不由得惊慌失措。 “闭上眼睛。”对方催促道。 杜若大口大口地呼吸着,以消化掉不断聚拢的恐惧感。她浑身冒汗,视死如归地闭上了眼睛。 “1998年。”她默默念道,“我来了。” 一瞬间,失重的感觉袭击了她,随即被卷入了混沌的漩涡里。 第2章 我艹,为毛是1989?! 第二章 “啊——”在睁开眼睛之前,杜若就听见了愉悦的、激动的尖叫声。 不太对劲。 果然,当她再度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站在昏暗的容量仅为两三百人的live house内。她不由得眉头紧皱,身边的妹子们多是烫发、大耳环、短装上衣、荧光健美裤、丹宁流苏牛仔、大框眼镜,她确信自己的确是经历了时光倒流。 “当我注视着墙上的黑影/我的意识开始浸淫于黑夜里/以叩问于‘我’深处的真相……” 熟悉的旋律,高亢嘹亮的嘶吼,一副死而后已的凄美悲壮模样。 台上是留着长发、抹着浓妆的五个人,逼仄的舞台上堆满仪器,两旁音响的盖子都要被震掉下了。简单粗暴的镁光灯红黄绿交替闪烁着,五个人甩动的长发,群魔乱舞般蹦跳着,台下的女孩子们死命往前挤,往情疯狂的喊叫着。 杜若被吓得忙不迭往后退,磕磕巴巴逃到后方空地上。先不论她此时见到活人的激动,在这混乱的环境里,得先理清状况。 反正她都来了,人也暂时还死不了。 但是,说好的“安排好”呢?她还以为自己睁开眼会在唐景人的住所里,毕竟那是案发现场,不然在他的车子里也行,再不济也得在后台休息室里吧。 在粉丝堆里算是什么操作? 她要怎么接近这五个巨星? 她心烦意乱地抓了抓头发,在纷乱的硬摇旋律里,索性推开了live house的大门,企图呼吸新鲜空气冷静冷静。 外头正下着倾盆大雨。 门一掩上,激烈的乐器交响被隔绝开来,剩下的是杂杂的雨声。 她立在窄窄的檐下,用眼睛丈量着这90年代的城市——能依稀望见远处大厦发出的霓虹,眼前的却是四层、五层或白色或灰色的居民楼,细细的防盗网锈迹斑斑。还有几座是连廊式的,各家绿色木门前摆放着清洁工具和摇摇欲坠的鞋架,昏黄的灯光寂寞地亮着。楼下的小店多是小面馆和夜宵大排档,往左边去能见到几个紧闭的档口挂满了白底黑字的手写招牌“新奉献大哥大4380”“bb机即买即用”,往右边去是“椰树天然椰子汁”的彩灯招牌,在雨幕里幽幽发红。 这1998年,比想象中要落后。 杜若左顾右盼,试图确定自己的地标,“rubus”当年是在s市活跃的,她曾经来 分卷阅读2 欲望文 分卷阅读3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3 过s市几次,认识好些街道,说不定这街道她也来过。 正看着,她发现身后的大门上贴着好些海报,有些已被太阳晒得退了色,有些则被雨淋得凹凸不平。她把脸凑上去一张张地辨认,多是乐队演出的宣传单张,乐手们都留着波浪卷长发,雌雄模辩的模样,皮质短夹克、还没有破洞的高腰牛仔裤,彰显着波普主义的线条和嬉皮士的扎染色。 她找到了“rubus”的海报,是舞台表演时的剪影,拍得很迷幻。上头写着“最好的80s”,时间是1989年4月2610月8日,全国巡演。 80s?1989? 不是1998吗? 杜若慌了,连忙扫视四周。 有几个骑着自行车经过的路人,披着雨衣在风雨里摇摇晃晃地前进。 难怪,“rubus”在这破烂狭窄的live house里演出。 意思是,让她从1989年开始奋斗,花足足9年的时间来阻止唐景人走向死亡吗? 9年,要不要这么久!? 1989年她还没出生呢! 出生?等等…… 她把随身携带的斜肩包翻了个遍,找出里头有个旧式钱包,夹着她的身份证。正面是绿□□状的背景,还印有“鸡地图”呢!左上角是她的黑白半身照,出生那一栏分明写着“1964年4月17日”。 1964,她差点没晕掉。 比唐景人还要大两岁。 这是什么操作!?足足提早了9年也就不计较了,就不能把我安排年轻一点吗! 杜若气得直哼哼。 她想从包里找出手机一类的通信工具,毕竟,电视里都是这么演的。她的手机一定还在,能供她与“神秘人”联系。但是竟然,空空如也。包包里有一个a5笔记本,一支精美钢笔,还有一串钥匙,钱包里有现金384元,还有一个存折,余额是“2400”。 好穷。 连大哥大都买不起。 正当她绝望不已之时,live house的门被冷不防打开了,出来几个叽叽喳喳兴奋讨论着什么的妹子。只见她们纷纷打开伞,从容地走进雨中。陆陆续续出来的妹子们,有的取好自己的车子打道回府,有的则走到对面主街道去打车或者买宵夜。 杜若一把抓住从身边经过的扎着蓬松马尾的妹子问道:“你们不在后门等他们出来吗?” 要知道“rubus”出现的地方,都是水泄不通举步维艰的。 “下着雨,大家都不太方便吧。”妹子尴尬地笑笑,仿佛就算是晴天,也很少人这么做。 不就是本地一个地下小乐队吗? 他们的演出有时还是免费的呢。 “那,请问后门在哪里?”她不折不挠地问。 既然被“安排”到了这里,总不能空手而归。 “从这侧巷绕过去,你会看见一个小门,他们通常会在那里走出来。”妹子的目光依然很担忧,“他们通常都要比较晚才出来的,那里没有遮雨棚。” “谢谢你。”杜若谦恭地道了谢,连忙退到后面去。等到妹子们散得七七八八了,她才按照指示走侧巷找小门。 没有遮雨棚,她毫无悬念地全身湿透。5月初,还是乍暖还寒的暮春时分,她不由得瑟瑟发抖。但她并不是太在意,反而苦恼应该站在离小门的什么位置比较合适。 门边不行,像个变态跟踪狂。 正前方也不行,他们一打开门便看到她,淋得像个女鬼,惊悚没有美感。 那么,就稍微拉开距离吧。 她一口气跑到对面,对面光秃秃的,依然是要淋着。 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这么劈头盖脸地被雨淋。 这下滑稽了。 十分钟,二十分钟…… 她渐渐的没有了力气,连体温都早已离她而去。她凄凄惨惨戚戚地沿着墙滑落下来,蜷成一团,万念俱灰。 就在此时,小门终于被打开了,五个长头发的男人像一群妖魔鬼怪,躲在几把小伞下特别不像样。他们很快就看见对面蹲在墙角的女孩子,被淋得像是正在融化的冰棍。他们交换了疑虑和同情的眼神,都不知该怎么办。 都只是迈着犹疑的脚步,缓缓经过她身边。 突然,女孩子扶着墙站了起来。 他们能看见一个留着中长卷发的女孩子,眼睛快要睁不开,脸色苍白嘴唇发紫,她穿着红豆色的开襟连衣裙,在雨中那骨感的膝盖和脚踝显得楚楚可怜。 她分明正面朝他们。 不知是求助,还是希冀着什么。 而杜若,眼睛里只有戴着报童帽,披着一头及腰红发的唐先生。 年轻的,23岁的唐景人,紧紧地抿着薄唇,内双的眼睛显得冷峻而薄情,对人有着极度的不信任感。 气焰正盛的唐景人。 活着的唐景人。 她忘记了寒冷,忘记了疲惫,在雨中放肆地哭起来。 他们当然不会知道她在哭,只知道,还是不要多管闲事的好,万一这是个“碰瓷女”呢?他们的钱包已经够瘪了,再经不起折腾。 他们要低下头默默地遗憾地经过。 “hale。”一时情急的杜若脱口而出,喊了唐景人的英文名字,不管这是不是很可疑。趁着他们停下了脚步,她一不做二不休地冲到了他们跟前。 park、karl、york、teddy,她一个个地看过去,就像做梦一般。 说不定,这真的是梦呢? 不等她说些什么,五个男人就这样看着一个女孩子像纸片一样“啪”地,拍到了地板上。 “咚咚咚”,急促的敲门声像锤子一般击打着杜若的太阳穴,她艰难地睁开眼睛,发现周身又暖又软,晨光从残旧的玻璃窗斜照进来,有一种超现实的美感。她舒服地翻了个身,想继续沉入梦中。 催命似的敲门声却又骤然响起,粗暴得很。 杜若翻身坐起来,发现自己穿着一件洁白的男式衬衫。 这…… 十平米的小房间,铁架子单人床,角落里的衣柜是劣质的板木材料,显然是从二手市场淘回来地,上头贴着小孩子热衷的漫画贴纸。书桌上散乱地放着收音机和录音带,椅子上的衣服堆积如山。 “咚咚咚”,敲门声还是不折不挠。 杜若只好起身去开门,经过摆放着掉皮沙发的小厅和乱七八糟的厨房。 站在门口的是杀气腾腾的中年大妈,她上下打量了杜若,露出轻蔑的笑容,摊开手说:“房租,再拖就给老娘搬出去。” “多少?”杜若也是深明大义,欠租确实不太厚道。 “60。”对方显然被杜若的爽快吓道了,把火爆脾气收敛了些。 杜若记得自己的包包里有足够的钱。她四处找了一下,发现自己的包包和里头的小物件全被掏出来,放在了餐桌上。 难怪的,全被打湿了。 她把钱数给房东,拿到钱的房东虽和气了不少,但仍是得 分卷阅读3 欲望文 分卷阅读4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4 理不饶人地喷道:“别再老拖房租了,老娘也要等钱开饭。还有,让那小子安静点!天天遭人投诉!” 说完,她哼的一声扭身下了楼。 杜若松了一口气,关上门后发现肚子已经饿得咕咕直叫。便不客气地走进厨房翻起来,祈求能找到一个面,让她煮了填填肚子。 洗手盘里堆放着脏碗碟,可见23岁的唐景人是彻头彻尾的单身狗。 她把碗碟洗了,又把面煮好了,端上餐桌呼啦呼啦吃起来。 自己真是随遇而安啊,她想道。 在这睁眼闭眼的瞬间时光倒退了29年不说,还狠狠地把自己淋晕了,醒来穿着别人的衣服躺在别人的床上,还给别人交房租。她怎么从不知道自己的心能这么大。有这么宽大的心,在现世恐怕不会这么痛苦了。 也许是因为心里只有唐景人,觉得只要是围绕他发生的事,就无论如何都是合理的。 原来心有所属,能改变一个人的常态。 门上传来锁孔转动的声音,唐景人抱着一袋什么走了进来。他万万没想到昨晚捡回来的陌生女孩子,今天居然淡定地坐在他家饭桌前吃面。他嘴里叼着的烟差点没掉下来,尴尬地放下手里的东西,把沙发上的吉他放到一边,兀自坐了下来。 燃起的香烟散发出尼古丁的味道。 两个人沉默了好一阵,直到杜若把面全部吃光。在台上经常把乐器摔坏,喝醉了经常把自己摔坏的唐景人,面对无赖一般闯入的女孩子,只是不停地吸烟。他显得局促,甚至不敢看女孩子一眼,他一直在等,等女孩子质问他衣服是怎么换的。 杜若却置若罔闻,好像衣服是她自己换的一样。 “你吃面吗?”杜若托着腮帮子,呆呆地看着唐景人的侧脸。 “你昨晚半夜发高烧。”他答非所问,“现在没事了吗?” 杜若轻松地耸耸肩:“没事。” 她没啥好,就是身体特好。 又是沉默。 “房东刚刚过来收租,我给她了。”杜若平静地说。 这下,唐景人肯转过头来正面看她了。红发编了细细的脏脏辫,挂在发丝中,特别闷骚。他的脸是天生的美人骨,秀得叫人发慌。长相却很淡薄,典型的“不高兴”脸。 他欲言又止,最后说:“我迟点会还给你的。” 是实在说不出“我现在还给你”,家境贫寒,两袖清风。 “不用啦。”杜若挥挥手大方地说。 “为什么?”他不可思议地问道,仿佛她给他发了一个剧毒的馅饼。 因为你会大红大紫,你分分钟一百倍一千倍奉还,杜若想道,不禁乐得笑出了声来。预知未来就是这么好,永远不怕做亏本生意。 见自己的笑吓到了那边的唐景人,她连忙收敛起笑容,正色道:“只要你以后的演出都别管我要门票就行。” 俏皮的,近乎表白的条件。 唐景人的严肃脸也撑不住了,发自内心地害羞地笑了笑:“你真是有这么喜欢吗?” “当然。”杜若不假思索地,面带骄傲地说。 “谢谢你。”他把烟放下,轻声说。 1989年5月7日,一贫如洗的“rubus”,时常食不果腹、无家可归。他们因为彼此欣赏、彼此信任走在一起,谁都不偷懒,谁都不沮丧,谁都不害怕,就如这个工业崛起、如日中天的城市。 况且除了信念,还有音乐演出那,无与伦比的快乐。 第3章 80s最娇俏的姑娘 第三章 从唐景人家出来,杜若再次翻动自己的包包,被浸湿了的笔记本内已经字迹模糊,可幸是里头夹着一封水电通知单,上头明晃晃地写着她家地址。 还算有良心,不用露宿街头。 她用包里的那串钥匙打开了那扇旧铁门。 房子不及唐景人的大,但装修很新,进门就是小饭厅,家具居然是实木的。她受宠若惊地敲敲桌面,声音悦耳。厨房的工具一应俱全,浴室干干净净,沙发和窗帘的小碎花风格要多甜有多甜,房间的陈设别致,单人床上还摆放着温馨的小熊玩偶。她乐坏了,这独居的环境不要太好。 难不成,是本人的房产吗? 她乐呵呵地翻起抽屉来,越翻,越失望,越翻,越难过。她想多了,并没有所谓的房产证,只有租赁合同,上头写着月租75元,缴费日期是每月的25号前。 数数钱包,只剩下324元了,晚餐还没有着落。 还有水电催缴单。 茶几上鬼使神差地摆放着一叠报纸,抖开来一看,全是招聘广告的版面。 原来还在找工作阶段啊。 居然,连工作都还没着落。 她叹了口气,埋头认真阅读起上面一小块一小块如同牛皮藓一般招聘牌广告——“招牌柜台售货员”“招牌熟手车工多名”“招牌服务员”“招牌司机”……她找了一圈下来,并没有什么适合自己的工作。 这个年代还没有自动化办公,没有数码化管理,需要的办公室小妹少之又少。对于她这么个女程序员,简直处处是绝路。 她当然有她的优势,例如她会知道接下来的流行趋向,会知道那个行业最有潜力,会知道工厂和公司管理怎样走向最科学,还知道金融投资怎么操作能赚钱,但是,他们不招领导啊! 全是国营单位,领导都是官呀。 她烦躁地把一份报纸扔到一边,继续扑在另一份上找起来,忽地看见了眼前一亮的几个字——“招聘寻呼小姐”。 她直起腰杆,想象自己穿着制服面带微笑柔声细语的模样,感觉形象气质都挺不错的。看看工资待遇,过得去,主要也是国营单位,正规,还有固定月休。这个年代的寻呼小姐,可是很吃香的。 当面试官的大叔顶着一头油腻腻的“地中海”,穿着一身over size的西服,让杜若觉得分外局促。好在来自未来的她对什么都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形象也很得体,大叔一见她便心生喜爱。加之其一开口,甜甜糯糯的声音立马就俘获了他。 其实这是杜若装出来的声音,包括那一脸业务式的假笑。 寻呼小姐一个月要接两万来个电话,但工资加奖金能有五六百,这是个诱人的数目。 杜若打算先干三四年,等攒了钱,就买房。 买房炒一炒,生活没忧愁。 有了本钱,她要转型做商人,不再被生活按在地上摩擦! 做了一番规划,她觉得面前是一片坦途,顿觉心里充满阳光,回到楼下的小面馆吃了一大碗馄饨。 只是馄饨吃完,才晚上7点,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电视太难看,她无所事事。在街上溜达了两圈,原本就没有多少街铺,9点就陆续关门了。 这个年代人们要是不谈恋爱,不都得无聊死。 于是她到公园最昏暗的地方数了数,足足有十几对情侣在幽会。她 分卷阅读4 欲望文 分卷阅读5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5 站在荷花池旁边,百无聊赖地吹着晚风,想起了唐景人。 说要看他的演出,却是连在哪里演出,什么时候演出都是不知道的。通讯不发达的年代,也不能打个电话,发个微信去撩。 诺大的城市,还能不能遇到,都是个问题。 她蹲下来,把脸卡在栏杆与栏杆只见,特别无助。 如果她脸皮够厚,倒是可以沿路摸去他家,那路线还依稀留在她的脑海里。但是,为哪般呢?脸皮也不至于这么厚。 “哎呀,老娘我忍!”她大吼一声,站起来大步往家的方向走去。 三天的培训很顺利,大家都为杜若超强的学习能力惊讶。第四天就开始正式上岗了,杜若先在数字信息岗位工作,基本上只负责帮用户转达数字信息,一周后就被调去了文字岗位,接电话的提成也由一分钱升至二分钱。 无论哪个年代,赚钱都真他妈难。 一天下来,她眼花耳聋,嗓子还冒烟。勤勤恳恳工作三四年的念头很快就要打消了。 “还是傍住唐景人吧。”她泄气地想,一下班,就去这个城市的每一个live house看演出预告表。半个月下来,她去遍了所有的live house,结果都没有找到“rubus”的演出预告,有的还是那张“最好的80s”。刚好遇到在live house打工的人,截住问才知道他们忙巡演去了。 “还真有巡演啊?”她撇撇嘴说。 “还真别说。”那穿着黑色t恤的瘦削小哥笑出一口烟牙,“他们观众基础真不错的,在好几个城市都很卖座。他们几个是疯子,就是稍微清高点,遇到慧眼识英雄的经纪公司,一推,准红。” 那用你说?杜若不置可否地抱着双臂微笑。 她记得是1990年,新时代的钟声响起,“rubus”就会出现在电视机里,迅速席卷全国。 她还看过当时的视频资料,尽管化着浓妆,还是挡不住小子们的那股青涩劲儿。 1990年,还有好久啊。 “他们什么时候能结束巡演?”她问道。 “你没看见?10月份。”小哥敲敲海报说道。 “要到10月份才回来吗?”这可要命了。 “哦,我说巡演结束是10月份。反正档期空了就回来嘛,回来的演出估计也做不了专场,就是会玩玩合战之类,还得录音呢。就算倾家荡产也要坚持出碟,这是乐队最有力的成果,也最容易被主流公司捡走。”小哥也是人好,不厌其烦地介绍了那么多。 “合战会在什么时候呢?”她也是不折不挠。 “啊,哪里晓得,都是他们几个乐队玩心起才即兴搞的。”小哥无能为力地挠挠头说,“不过他们跑的场子不多,也就我们场子,‘猫人’、‘红情’和‘江南春’,你留意这几个地方的公示栏便是。” “好啦,谢谢你。”她抓住小哥的手终于肯放开了。 这个年代,追个星都好难。 但是留意“rubus”的动态,依旧是每天下班唯一的寄托。寻呼小姐的工作虽然大部分时间都很枯燥,按部就班,劳动强度也强。但胜在妹子们都很年轻,资历浅没有什么心计,有不少是中学毕业或者中专毕业出来的第一份工作。 几百个寻呼小姐里,年龄最大的也才27岁,25岁的杜若已经是活脱脱一个“老寻呼”了。 她不知自己还能干多久。 虽说寻呼台没过多少年就会倒闭,但比寻呼台倒闭更可怕的,是她很快就会吃不上这碗青春饭。 打错字,扣钱;说禁语,扣钱;和顾客聊天吵架,也扣钱。还得经常应对顾客们的粗言秽语、恶意调戏,寻呼小姐每天遇到的挫折真不少。加之年轻,心里装不住委屈,经常能听到寻呼小姐们偷偷哭泣。 实在太无聊,杜若下班们也跟小妹妹们去夜宵,胡吹乱侃一通。 其中有一个叫水晴的女孩子和杜若很聊得来,这女孩跟杜若一样,都很喜欢听摇滚乐,也有丰富的看演出的经验。遇到知己,杜若简直如获至宝,立马和水晴打得火热。 “rubus我也很喜欢的,他们很有实力。”水晴顺手拈来地评价着各个乐队。 “他们绝对能火哦。”杜若信心十足地说,“你买他们的碟,几十年后就能成珍藏版,就算不卖,留给孩子也是一笔财富。” “你说得真长远呢。”水晴却显得不是特别感兴趣,反而压低声音在杜若耳边神秘兮兮的说道,“其实那些摇滚乐手特别好勾搭,我之前就常常跟‘windmill’的贝斯手出去喝酒,说真的,他们真的很有趣。” 杜若听后,脸色却变得很难看。 20岁靓丽的水晴,确实有资本放纵自我,寻欢作乐。 她却一点都不想听到偶像们的这些混乱私生活的有力证据,虽然她知道实情,但她不爱听。 “你不怕吗?”杜若扫兴地问道,“你不怕这样玩,被将来的结婚对象知道了……” “你不说,我不说,谁知道呢?”水晴满不在乎地说,“况且,对方也不一定是什么善种。哎呀,反正我就没有遇到什么好货色。” 也是,论社会年龄,17岁出来混社会的水晴,比23岁才毕业的杜若,资历还要深呢。 杜若忍不住心生感慨。 “杜若姐,你看你长得美,能力又强,我想他们也会很喜欢你的。”水晴把下巴抵在手背上,诚恳地说。 “怎么,你是要把我‘引荐’给他们么?”杜若挑起眉毛说。 “呵呵。”有些醉意的水晴呵出一口酒气,“领班跟我说了哦,她监听到有男人打给你,跟你调情哦。” 杜若吓得一口啤酒喷出来。 “这个……我是无可奈何,我总不能骂回去吧。我每次都是等他说道自动断线的。” “他说你声音很好听,而且每次处理信息又快又准,已经被你迷住了。” “领班好过分,这些事情也要说出来。”杜若红着脸气愤地说。 “杜若姐,我总觉得你很不一样呢?”水晴的眼睛充满水汽,变得迷离,“又漂亮,又聪明,我真的很想跟你做朋友,才告诉你这些的,难得你也能欣赏摇滚乐。别人都不能理解我,我觉得你能。今后你能不能陪我去看演出?” “这我倒是乐意。”杜若喃喃说道,“这确实是孕育摇滚乐的黄金时期呢。” “谢谢你。”水晴举起酒杯和杜若碰了碰。 第4章 小姐,你的票钱 拿了第一份工资,杜若高兴得上蹿下跳。 虽说这个年代,大家购买力都特别低下,但年轻姑娘哪个不爱打扮呢?发工资的第二天,即使穿着制服,姑娘们仍戴上了新首饰,或涂上了新口红,好不得意。杜若就不敢买,五六百的工资,一条连衣裙要大几十,连口红都要十块八块,她还是乖乖 分卷阅读5 欲望文 分卷阅读6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6 买菜做饭带便当吧。 水晴笑她一点都不像摇滚少女。 “我本来就不是少女了。”杜若射她一眼说。 “你这个心态就不对了。”彼时的水晴穿着吊带短装上衣和迷你裙,还把蓬松的卷发高高扎起,浮夸得让作伴的杜若冒了一身冷汗,只想离她远一点。 “你这装束太高调了。” “是你太无趣了。”她撅了撅血红的唇说。 那个年代的姨妈红。 “我这叫端庄!”杜若不服气地说。 她们这是在去看live的路上。 目的地是“江南春”,打车去的,里程表跳一下,杜若的心也跟着跳一下。 太奢侈了。她深深地意识道跟这个妞混,永远都指望不上能买房。 “江南春”是s城最大的live house,崭新的华丽的装潢,正向少女们热情的招着手。里头已经有乐队在暖场表演,气氛融洽得很,乐手们正跟观众们做活动。 live house的两侧设有吧台,兼卖酒水,水晴很慷慨地买了两杯生啤,请杜若喝一杯。 “老娘请你。”她在杜若耳边嚷嚷,财大气粗的模样。 杜若笑而不语,不跟她一般见识,不客气地举起酒杯喝了两大口。 她原本不爱酒的,除非是好入口的鸡尾酒。啤酒入口,分明又苦涩又呛人,但来到了这80年代末,她突然就爱上了啤酒。 这个年代的年轻人们对啤酒的热爱,简直如火山喷发般,轻易就把她也卷了进去。 她特别喜欢大家喝啤酒的那股豪放劲儿,个个把自己喝成了古惑仔、小太妹。 半杯酒下去,面对水晴那叫人尴尬自我陶醉也觉得顺眼多了。 “姑娘们,你们好不好啊?”台上的乐手调戏起女孩来。 “好噢~”水晴的声音最响。 “最近好多水呢!” “哎~”女孩子们居然坦荡荡地应答,纷纷骚动起来。 一旁的杜若听得老脸一红:“哎呀妈呀,多雨就多雨嘛,都说的什么鬼。” “哈哈哈哈。”水晴见她一惊一乍的模样觉得滑稽,“你这么较真干嘛,玩玩嘛!” 她一把拉过杜若的手说:“咱们到前面去看。” 杜若无法拒绝,连忙把剩下的酒一口气喝光,跌跌撞撞地跟随着水晴的脚步霸道地往前面挤去。其中有不少男观众,倒也对美女很友善,立马就让了道。她们很顺利地走到第一排,但又立马被迅速归拢的人群紧紧夹住。 “哦哦哦……”水晴人来疯地尖叫起来。 不胜酒力的杜若有些昏头昏脑的,也跟着笑。 台上的人还没看清,一曲就终了。换下一支队上台,首先是贝斯手,瘦得像跟竹竿,然后是鼓手,半裸着上身,浑身没有一丝赘肉。水晴见到他很兴奋,抓住杜若的肩膀,指甲都要掐进杜若的肉里了。 “宋得文!”她喊他的名字,热情地冲他招手。 那个潇洒如贵族般的男人冲她不动声息地抬了抬下巴,若有若无地笑了笑。 看来关系不赖。 接着吉他手走上来,那头熟悉的红发把杜若吓得一个激灵。 唐景人。 和他只有仅仅三米的距离,他的脸经过灯光的雕刻更显秀气了,化着夸张的烟熏妆让人几乎看不到他的眼睛,唯有那寂寞的眼白既骇人,又阴郁。 杜若这才体味到烟熏妆的奇特之处,让人看不见黑眼珠,反而无限强调了那片寥寂的眼白。 “这是合战band呀。”杜若这才反应过来。 “对哦,这是rubus的吉他手hale吧,超强选手。”水晴也不由得叹服道。 “你知道他。”杜若吃惊。 “当然,rubus这质素算是万中无一了吧。”水晴很在行地说,“我很喜欢他的solo,那叫一个爽!” 这话一点不错。 杜若勾起嘴角笑了。 才猛然发觉唐景人正扫了她一眼。 吉他首先被撩拨起来。 人群瞬间就躁动起来。 还是西式硬摇的曲风,杜若并不是什么专业人士,只觉得这吉他编曲抓耳得很,可以飞速地叫人合着节奏摇头晃脑。她专心地看着那双修长的手,她一直觉得不可思议,这个男人弹吉他轻得像没有碰到琴弦一般,只像蝴蝶扇动翅膀般轻轻划过,就有激烈的旋律流出。 他不是在弹琴,而是在抚摸而已吧。 或者说,是在亲吻? 这是首陌生的曲子。 但却是怎么听都听不够的。 杜若入了神。 水晴忽然将她一把楼过去说:“他老在看你哦。” 她指的是唐景人。 杜若连忙用手肘撞她,窘迫地说:“错觉错觉。” “好吧。”水晴也不跟她争论,“唐景人看上去很难搞,而且我不喜欢他那头夸张的红头发,约会时会很尴尬。” “我以为你会喜欢这种被瞩目的感觉。”杜若揶揄道。 “滚。”水晴给她翻了个大白眼。 一连三曲,过瘾极了。 到了第二曲,杜若基本能放松自我,摆脱当“僵尸观众”,学着大伙儿举起手来与曲子应和。第三曲,她就和水晴勾肩搭背地蹦跳起来,没脸没皮地嘻嘻呼呼。 合战中不同风格的乐手们相互碰撞,擦出火花,直接点燃台下几百号人的气氛。到了尾声乐手们居然玩起了“跳水”,杜若第一次当“水”,差点没把汗津津的乐手掉下来。 “哎呀我不行啦,再跳要把我压死。”她对水晴说。 两个女孩子筋疲力尽,猫着腰退到了后方。 这时不知从何处伸出来一只手,粗暴地把杜若拉住了。穿黑色工作服的小哥一脸严肃地将几张票子递给杜若,说:“小姐,你的票钱。” “欸?”杜若懵了。她可没有给假/币。 “退给你,连同你朋友的也一起。”对方胡乱就把钱塞到她手里,也没有解释什么就走了。 “怎么?”水晴凑上来说,“让我们下次别来的意思吗?” “不是的。”杜若忍不住甜笑,“是要我们下次不用带钱来。” “嗯?”水晴还是一头雾水。 “只要你以后的演出都别管我要门票就行。”他记住了她的话。 她想象着他拉住工作人员把票子递上去低声说:“把这些给那个女孩子。” 那神秘兮兮又面红耳赤的模样。 可爱。 她快乐地把票子踹到口袋里,顺从地跟着水晴熟络的混到后台去。后台看着就像地下室,走廊两旁散乱地堆着杂物,就一共三个休息室,此刻都挤满了人,乐手们个个抽烟,空气中烟雾弥漫。 时不时爆发出大声说话和大笑的声音。 这些都是不去上班、生活不规律、以青春养梦想的人。 “嘿!”水晴是去找宋得文的,结果经过第一间休息室就被林约叫住。 林约,rbubus的鼓手,传说中的“亚洲鼓神”。 杜若一个激灵。 虽说上次在雨中也打过一次照面,但那次纯属意外 分卷阅读6 欲望文 分卷阅读7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7 。如今,才有了见“大物”的实感。她的心怦怦直跳,站在门口僵硬的笑了笑。 林约是rubus的灵魂人物,rubus几乎所有的词曲都是他来担当的,偏偏他是学古典钢琴起步的,9岁才学的架子鼓,有着扎实的古典音乐根基,使得rubus的曲子可激烈,更可柔情。激烈时,敲鼓的手速脚速是无人能及;柔情时,直让人肝肠尽断欲罢不能。 因为他们都有着不快乐的童年。 23岁的林约留着一头金黄色长卷发,他和唐景人一样,有一张天生的少年脸——尖锐、秀气。只是他的鼻子更高更直,像是用戒尺比划着画的。那脸庞,就像是美术室里的石膏像,精致雅秀的单眼皮,透着欧洲贵族的典雅。 加之笔直颀长的身材,跟个画中人似的。 他也夹着烟,笑吟吟的。 “你来了啊。”他说,好像杜若是他老朋友一般。 怎么不是老朋友呢?好歹也在唐景人的床上躺过一晚了。 他的自来熟让杜若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呵呵地假笑着,扭捏着不敢走进去,还是水晴把她拖了进去。 宋得文也挤进来凑热闹。 “我说,是头一次见水晴带来你这么个有书卷气的女孩来哦。”他的目光像刮痧一样在杜若的皮上刮来刮去。 25岁了,也不好往20岁的小妹身后躲,杜若只好无语地继续笑。 “怎么?你是说我看着没文化咯?”水晴不满地挑起眉。 “我是说你鬼马精灵啊!”对方亲昵地捏了捏她的脸。 看得杜若不由得往后退了一步。 动手动脚是他们的惯用伎俩,但杜若怕自己脸上会再也挂不住笑。 “我说,你就别来了,你一来,他就弹错。”林约用手指戳了戳唐景人说。 一旁收拾乐器的唐景人突然躺枪,窘迫地瞪了他一眼,不敢正视杜若。 其他人哈哈大笑起来,交换着心领神会的眼神。 污。 杜若淡淡说:“反正我听不出来。” 说真,她是个看热闹的门外汉小粉丝罢了。 “接下来去‘复活’喝,去不去?”宋得文搂过水晴的肩膀说。 杜若又往旁边挪了挪,心里飘过三个字——吃豆腐。男人的意图那么明显,水晴却任其胡来,她都有些生气了。但水晴自得其乐,她就只好把气往下咽。 “去去去,怎么不去?”水晴拉起杜若的手说,“走吧,咱们去玩玩,反正明天值晚班而已啦。” 年轻真好,完全杠得住通宵达旦。 林约见状,也连忙说:“那我们也去。” 作者有话要说: 在舞台上。 唐先生:要死,手出汗打滑了…… 队友:……淡定点 第5章 良辰美景数追随 第五章 复活酒吧一看就是不良青年混迹的地方,整个儿乌烟瘴气,人都没个正形,要不就是低头细语像在做什么不见得光的交易,要不就是大声嚷嚷无言秽语推推搡搡。 穿着规矩掐腰小洋裙的杜若夹在人群中就是个异类。 一落座,旁边几个小哥就不怀好意地对着水晴吹口哨,只是大家都见惯不怪,只当啥都没发生。rubus只来了林约、泰斯和唐景人,而宋得文其实是个颜好会撩的主唱,刚刚不过是客串当鼓手,而身边正带着他真正的鼓手马汀。宋得文全程霸占着水晴,而那个马汀,总是挤到杜若旁边来。 那边一排三个人,其实只有林约比较活泼,正喋喋不休地和杜若说这些有的没的。 唐景人依然戴着他的帽子和未来感十足的像挡风玻璃般的墨镜,在角落里抽着烟。 真闷。 “啊对啦,还没有问你名字。”旁边的马汀突然文质彬彬地开了口。 “我叫杜若。”杜若淡淡地说。 马汀立马一拍腿,如同发现新大陆般兴奋地说道:“‘汀洲渐生杜若’,读书人,你一定听过!哎呀妈,咱俩可谓有缘。” 说罢,还要强硬跟杜若握手。 杜若笑出一脸褶子,勉为其难地和他握了握。 “什么什么?”林约好奇地凑过来问。 “汀州!渐生!杜若!”马汀得意洋洋地重复道。 这林约,绝对是故意的。杜若狠狠瞪了她一眼。 不要再玩名字梗了好吧? “哦哦,很有缘嘛。”不料林约还补了一刀。 “你和水晴是同事?”宋得文聊家常般开腔道。 “嗯,她刚来一个月,能力特别强,工资都要超过我了。”水晴说。 接线小妹,有什么好炫耀的,求别再说了!杜若已经羞得要找洞钻了。 “欸。”宋得文端着酒杯笑得很有王子味,“还是你们女孩子家简单啊,安安稳稳一份工作,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屁,这个行业顶多熬个十年,说嗝屁就嗝屁。杜若心里不爽地吐槽道。 “你们男人才好。”杜若回怼道,“说什么追梦呀很辛酸呀,就把家庭责任撇得一干二净,还有大把女人投怀送抱,零成本把妹。” 水晴脸色一变,用手肘往她肚子上狠狠来了一下。 撞得她咳咳咳地疼了好一阵。 得,她孤军作战,她就不再抱打不平了。 吃力不讨好。 杜若闷头灌了自己一大口生啤。 为了挽回僵掉的气氛,马汀问杜若:“玩玩游戏吧,你会什么?猜拳?” “我不会欸。”杜若诚恳地说。游戏她只想到uno,高中大学时同学们爱玩。再不然就是用手机玩谁是卧底?手机……真怀念有手机玩的从前啊。 “大话骰子吧!”宋得文挤挤眼睛说。 于是,7个人乱糟糟地玩起了大话骰子。明说是“大话”,老实的人就铁定被坑了,譬如杜若。好在人虽不狡猾,但还是有智商撑着,无论如何都不会是游戏渣。但她扛不住被两个人前后夹着打。 第一盘下来,她就发现宋得文和马汀的阴谋了。 一到宋得文,他就会把数字挑高,非得提到临界点不可。7个人斋的话,他通常一下子叫道14、15个,水晴就会没脑子地直接往上加一或二,到了杜若就基本是跳火坑的状况了。加吧,后面的马汀早就虎视眈眈了,开吧,基本上会倒霉。就算她赢,喝的还是水晴。 几盘下来,她把自己喝晕了。 “17个2。”这不,水晴又来了。 “啊?”她气极了,索性说:“开开开,顺道把宋得文的16个也开了。” 反正她没有2。 结果一开,宋得文和杜若都没有二,唐景人那儿却一圈4个血红的2,加起来刚好17个2。杜若气结,虽然她知道不关唐景人的事,但还是泪眼汪汪地瞪了他一眼,恨恨地一股脑儿喝了一杯满的生啤。 喝完直捂着嘴。 要是吐了就真是丢脸到家了。 “我不玩了,我不玩了……”她摆摆手连连认栽道,头 分卷阅读7 欲望文 分卷阅读8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8 昏脑胀龇牙咧嘴“我要醉了……” “怕什么?哥们会送你回家的啊。”马汀笑得嘴巴要咧到耳朵根。 “嘭”地,唐景人突然把酒杯用力地砸到桌子上,嚼着口香糖对马汀说:“你跟我换位置。” 两个男人的眼神激荡着火花。 越是这种场合,就越关乎颜面。这个端头挑起来了,就得担到底。要是马汀认怂,乖乖说“好好好”,笑着打哈哈过去还好。关键是马汀也是把酒杯一砸,说:“凭什么?” 酒精上头,最容易出事了。杜若连忙打圆场:“我都说我不玩了嘛,不玩了不玩了……” 两个男人的眼神却越来越危险。 “去夜宵吧,去不去去不去?我请啦我请!”杜若起身嘻嘻哈哈地说。 “别啊。”经验老到的水晴扯着她衣角教育道,“转场没用啦,到时他俩也会为抢你旁边的位置吵,你想想,大排档酒瓶爆头抄椅子打断腿什么的更危险了。” 有道理。 杜若连忙闭嘴坐下来,看着两个男人换了位置,瞬间硝烟四起。 23岁年轻气盛的男人真是麻烦。 无论如何都要争一口气。 新的一轮,唐景人坐在旁边,杜若闻到了他身上烟味酒味化妆品味混在一起,一时心情复杂。30年后的偶像流行“禁欲、克己”,他们头发一丝不乱,身上没有赘肉,明眸皓齿,没有瑕疵。而这个年代,不对,无论到了那个年代,唐景人还是唐景人,不按套路出牌。 由杜若起叫,她低头瞄了自己的骰子一眼:3个一,1个四,1个五。那就盲叫斋吧。她想,便随口说:“八个2。” 二叠加了一轮,中途变成了四,再来到杜若这儿又来到16、17了。反正,谁起叫谁倒霉的。她知道自己随便叫唐景人会帮她挡住,心里是暖烘烘的,但耐不住唐景人酒量差啊。 “17个四。”她说道。 “加1。”唐景人接着说。 林约也加了1。 大家都在打安全牌。 轮到马汀,也往上加了1。 突然,唐景人指着他说:“我开你!” “开就开!”对方暴跳如雷。 斋叫到20,自然是没那么好的运气。这第一战马汀就自灌了一大杯。 接下来就是一场混战,rubus三个人自然一条心,马汀和宋得文也不差,你一杯来我一杯去,喝到怀疑他们是骗酒来的。 杜若途中去了几趟厕所,感觉身体把之前灌进去的酒都清理掉了,顿时神清气爽,回来却发现男人们一个个东倒西歪,叫服务生结账一看,酒钱让人傻眼。 “老娘打死不结的咯。”水晴翻翻白眼说。 杜若也想捂紧自己的银包,但见翘着下巴躺倒的唐景人,只好认栽把工资都贡献了出来。 和唐景人比起来,钱算什么呢? 把尚有意识的林约和泰斯拍起来,两个人架着不省人事的唐景人将他塞进了出租车后座。 连打车的钱都是杜若谈好支付的。 “要看紧他。”杜若拍拍林约的肩膀说。 毕竟喝醉了的唐景人是个魔鬼。 喝醉了的他能把自己的性命玩没。 看着车屁股一溜烟消失在街角,杜若怅然若失。 她突然觉得自己操心得跟个保姆似的。 她牺牲自己熟悉的生存环境,牺牲自己用25年积累的一切,奉献出所有的努力,是为了来做他保姆的。也许是朋友?或者是助理?说不定是资深粉丝。任何一个可以派上用场的角色,她甚至可以很百变。 她是恐惧走进这个人的生命的,她其实根本没有准备好。 他是太多人的神,他走进了太多人的生命。 神是用来瞻仰的,怎么可以用来靠近。 “杜若姐,你看着真是很喜欢唐景人嘛。”一旁的水晴背着手,用鞋底一下一下地刮着地板,感触地说。 “我以为你要跟宋得文走。”杜若转移话题道。 水晴摇头:“不会让他这么轻易得手的。” “我以为他已经得手了。”杜若挖苦道。 “那又怎样?女人的一次和一生,区别大着呢。”水晴打她。 “一生……”杜若感叹,“你居然有考虑到这么宏大的议题啊?这个宋得文,对你来说究竟是什么?” 水晴走在前面,高跟鞋敲在地板上咯咯作响。她眼睛不知为何有点湿,在昏黄的路灯下盈盈闪着光辉。 “是劫吧。”她说道。 杜若忍不住笑了,心疼地笑了。 二十岁的小姑娘说“劫”,是回不了头的。 她真想回到三十年后,好生查查这个叫宋得文的主唱后来怎么了,有没有辜负一个或许会为他赴汤蹈火的姑娘。 “那唐景人对你来说,是什么呢?”小姑娘反问。 “是个不可或缺的天才音乐人。”她用造物神的语气说。 作者有话要说: 本集小剧场: 唐景人:艹,被灌酒闷头喝你是故意喝醉让我乘虚而入的吗? 杜若:你……猜对了(雾)可惜你不屑于。都说真神无法撩,唉…… 第6章 电视里的魔性演出 第六章 1989年的女孩子们,个个都小小年纪就离开农村尝试在都市里谋事,服装厂、煤厂、酒厂、果汁厂、鞋厂……无所不有。她们好奇地打量着高楼和霓虹,笨拙地模仿着都市人的生活,心中偷偷地滋养着属于自己的时髦和罗曼蒂克。 水晴的家就在里s城约100公里的小山村里。她一开始是在二线的f城当拉煤工,工钱有一两百。没多久就来了s城,先是在印刷厂,也是才几个月,就跳来了当寻呼小姐。 寻呼小姐是她做得最久的工作,已经有一年多了。 她初中毕业没有考上高中,来当寻呼小姐之前,上了一个月的电脑和普通话培训班,刚上岗那几天还是磕磕巴巴手忙脚乱。出错、动作慢,常常被客户和领班训斥,工资也扣得很狠,但她从来没有想过放弃。 要像鼻涕虫一般死死地黏住这座城市,就得死啃这份“体面”的工作。 如今一年多的时光过去,她已经被浸淫得波澜不惊,穿得像城市妹,说话像城市妹,就连脸也长得越来越像城市妹了。然而,也还是“像”罢了。 从农村来的姑娘,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嫁给户口本。 城镇户口,就像是一纸梦。 而水晴是堪称女孩子堆里最有梦想和骨气的,她的目标是攒够8000元买一个非农户口。因此,为了节省开始,她索性搬到了杜若的住处,开始了一起分担房租的生活。 只身闯荡的女孩子周身轻盈,两个女孩子各拖一个大“蓝白红”,肩上再扛一个大背包,只需跑一趟,就能把家当悉数搬走。 为了迎接水晴的到来,杜若把原来的单人床换成了上下铺。还在小小的房间里再安置了一个小衣柜,只是对于水晴来说远远不够。厨房里多了 分卷阅读8 欲望文 分卷阅读9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9 水晴那份碗碟,浴室里多了水晴的洗漱用品,茶几上也多了水晴的专用水杯,一切都想couple一般,不再形单影只。 两个姑娘坐在床边仔仔细细地整理衣柜,一边研究着所谓时尚,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先聊着。 “我说,宋得文是不是城市户口呢?”杜若若有所思地问道。 “他?他们这些小子,大多是从小地方出来闯荡的,就算是城市户口,也不是s城的。”水晴说完,觉得有些不妥,“等等,你问这个干嘛,你不是以为我想嫁给他吧?” 杜若不置可否地耸耸肩。 “先不说这些……你觉得他会结婚吗?” “怎么不会,玩不出什么名堂,还不乖乖结婚生孩子?”杜若理所当然地说。哪个年代都不缺少摇滚乐手,但真正成功的没几个,摇滚乐手给人放荡不羁的感觉,因为成功了的那几个确实不羁,人家有本钱不羁啊!但没弄出个样子的,家里人都要笑掉牙,自然要低头了,任他性子里还有多少不羁。 “我不准你这么诅咒他。”水晴拉下脸说,“你觉得他不会红吗?” 杜若语塞,这个国家的摇滚史她多少知道些,8090年代是黄金期,21世纪后就再没落了,摇滚成了小众文化,上不了大舞台。在短短十几年的黄金期里,除了以rubus为代表的非主流华丽摇滚外,当然少不了各个流派的摇滚乐并驾齐驱。她对流行摇滚所知甚少,但华丽摇滚她是很懂的。 印象中,似乎没有宋得文这号人物。 “宋得文英文名叫啥来着?”杜若问道。 因为华丽摇滚自西方而来,乐手们大多会给自己取英文名,久而久之中文名就会被遗忘。 “rice。” “噗……”杜若一口茶喷出来,“啥?!他是rice?” ri 的主唱,这支乐队会在91年之后爆红,但96年就解散。解散后rice单飞,登上主流舞台唱流行歌,还参与拍电视剧呢! 那个普普通通的大叔,年轻时居然长了这么一副帅脸皮吗!?这叫杜若感叹,岁月不愧是把杀猪刀。 “怎么了?”水晴莫名其妙地给她递纸巾。 “没没没……”杜若连忙掩饰自己慌张的神色,“我可从没有说过宋得文不会红哦!我觉得他会红,他绝对会红。” 还红得发紫。 这下好了,水晴有好日子过了,只要再熬两年就好了。 眉头紧皱的水晴当然不会把她的话当真。梳着那年最流行的“飞飞”刘海的刘水晴,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纤尘不染,红嘟嘟的小嘴笑起来有个小小的梨涡,是个叫人心疼的好女孩儿。 杜若不禁对她怜爱起来。 此时的水晴注意到了床头柜上贴着的一张小签,她凑过去一看,念到:“买房,救唐景人?” 杜若吓得一跃而起,“啪”地伸手将小签盖住了。 “唐景人咋啦要你救?”水晴疑惑地歪起头。 “不不不,他很好。”杜若连连摆手。 “他欠很多钱吗?”还好水晴自行脑补了。 “嗯……”杜若支支吾吾。 “那跟买房有什么关系?” 原则上没有。杜若在心里答道。但是,既然来到这里,就得安身立命,不然,她连见唐景人的脸面都没有了。一年后他飞升了,她屁都不是。 想到这里,她心不由得难过地颤抖了一下。 “你看,我们公司不可能分配房子了嘛,所以最后还得自己买房。”她解释道。 “原来,你不仅不相信宋得文会红,还不相信唐景人会红呀。”水晴心领神会地感叹说,“女人啊女人,咋就这么伟大呢?宁愿自己死扛,也要支持男人的梦想。” 哪来的伟大?她心里苦笑起来。 只是蚁民的自尊罢了。 终于把自己安顿好的水晴长舒了一口气,不再纠结什么唐景人、宋得文,走到客厅看电视去了。24寸彩电,画面总像蒙了一层薄雾,可看的电视台十根手指头数得清。 然而这个年代的饭后娱乐,全赖这有点糊的小屏幕。 “我先去洗澡。”杜若说道,走进了浴室。然而待她把自己脱了个精光,水晴忽然尖叫起来。 “咋了咋了!?”杜若连忙裹着浴巾冲出来。 水晴捂住嘴巴指着电视说:“快看快看,是rubus!” 这个节目固定八点有一个“振作起来”的企划,就是为了让死气沉沉的店铺恢复生机而作的特别企划。这次出镜的是一间扩大经营的面馆,为了帮其吸引人气而请来了“那个人气金属乐队”。 这完全是个搞笑节目。老板和顾客们都一脸懵逼地忍受着rubus的胡闹——咆哮、怒吼、抢食及一系列莫名其妙的“杂技”表演,最后小店的横栏还被泰斯不小心拆了下来,砸到吃面的小妹妹的头上…… 镜头里的唐景人化着浓妆,配合地对着镜头做着狰狞的表情,几个人都那么兢兢业业地被消费着。 杜若和水晴笑得东倒西歪。 “这几个人也太蠢了,哈哈哈哈……”水晴拍着大腿说。 杜若也没心没肺地大笑着。 她知道这几个人是真心实意、正儿八经地在胡闹的,毕竟live上他们也是这么闹的,为了点燃现场的气氛,真的流血也在所不辞。他们总是这么“自我消耗”着,来让污浊的多余的部分流走,重新注入新鲜的思想和欲望。 每一次表演,对观众来说是一次献血,对他们而言是造血。 笑过后,画面里就再也没有rubus,就像他们从来没有出现过在那里一样。 杜若收起了笑容,说,我得去继续把澡洗完。 走进了浴室,她又探出头来,说:“水晴,真高兴我们一起看到了这个节目。” 如果是她自己一个人看到,那么她自己的笑声该是有多么寂寥,笑过之后的屋子是多么空荡,而她的心该是有多么空虚。 她会想找到手机,说不定会因为找不到而兀自哭起来。 洗完澡,水晴依然在沙发上,喝着她买的啤酒,并且已经微醉。 “为我们的同居新生活干杯!”水晴迷迷糊糊地举起罐子嚷道。 杜若肩膀上还搭着毛巾,也打开一听啤酒,咕噜咕噜地喝起来。 2018年的她从不喝酒,来到这1989她觉得自己正一步一步地变成酒鬼。 作者有话要说: 所以,看到这里的你还不点个收藏吗!? 因为要签约先压个字数么么哒~~ 第7章 你的灵魂触手可及 第七章 和水晴住在一起,杜若得变成个保姆。得管她上班有没有迟到,管她三餐是不是按时又营养节俭,管她下班回不回家吃饭,管她有没有彻夜不归。然而这家伙越来越频繁泡吧,工作老是出错,新的月份出工资,又被扣掉了不 分卷阅读9 欲望文 分卷阅读10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10 少。 随着杜若的工资节节攀升,主管在月会上宣布将她升作小领班。她很高兴,说要请水晴撮一顿。不料水晴说,得把宋得文也请上。 这都能想着自己男人,出息! 和宋得文一起去吃烤肉倒是没有什么。虽然他的头发比正常上班族长些,但也不至于披肩,而且保持黑亮,并不惹眼。frozen 本身的风格会更保守和流行一些,乐队作风要斯文得多。 宋得文言行举止也显得入世、随和。 总之,这些边缘人都是在不同场合就换一副嘴脸,就像个精分。 这个宋得文在台上就是个袒胸露乳的一口性感脆声的撩男,在酒吧里则是稍显猥琐的纵情公子,而一旦放在了普通人群里,他就是个普通人。 顶多就是比普通人帅得要贵族一些,这种贵族气质是仿佛是来自远古时候的,苍白而精致。 他笑起来两个尖牙既危险又诱惑。 “水晴真是承蒙杜小姐照顾了。”他向杜若举了举酒杯,20岁的男孩子总是在轻浮中磕磕绊绊地成长。 “什么话,她把我带年轻了。”杜若卖老说。 “哈哈,你这话就过分谦虚啦!超越年龄的才是真美。”他的嘴真是甜,“你那是真美。” 杜若不吃这一套,只保持完美微笑。 宋得文看出了她的百毒不侵,就识趣地把话锋转到能攻陷她的话题上——rubus。他跟她透露rubus接下来的巡演安排得很疏,正紧锣密鼓地筹备出碟。 “他们最近不是上了电视嘛,真的不能小看电视。原本我们只是打算永远呆在地下面向小众,但电视这么一曝光,就连巡演也变得火爆了不少。他们就想着趁热打铁,出张碟冲冲势头。”他不紧不慢地说道,“这帮狂妄之徒居然也要去主流世界卖乖,真是叫人乍舌。” 杜若仔细听着,她发现自己并不是个合格的乐迷,这些内部行情她是一窍不通。 “rubus风评怎样呢?”她问道。 “哈哈,别提了好嘛,一帮疯子。”宋得文笑起来,“喝酒闹事、斗殴,劣迹斑斑,早就列入黑名单了。唐景人和林约不是原本分属两支乐队嘛,去年这两个变态居然勾搭一起了,简直叫人闻风丧胆。” “据说有一回,仅仅是因为台下一名男观众当‘僵尸观众’,就被唐景人拿吉他砸了。”水晴说道。 杜若一口水呛住了:“还有这种操作?” 她从来只知道这个早逝的吉他手神秘而疯狂,她沉迷在他的音乐里,并不太了解他的人格。 “这听着似乎不太好啊。”她皱着眉头补充道。 她开始意识到她所了解的摇滚乐,和摇滚乐本身,似乎千差万别。 “哈哈哈,其实我也很想砸僵尸观众,只是理性阻止了我。”宋得文耸耸肩,和水晴交换了心领神会的眼神,“换你站在台上,你就会明白。” “要是我身边站了僵尸观众,我就会故意踩他的脚。”水晴也哈哈笑起来。 惹得杜若也跟着放松地笑。 真正的摇滚乐迷,对真正的摇滚乐总是那么尊重和宠溺。 “对啦,周三rubus要呆在工作室一整天,录唱片。我会去取取经,毕竟我们也想租那个录音室,你们也去观摩观摩吗?”宋得文邀请道。 杜若红着脸没应答。她当然是很想去的,但想想就觉得尴尬。去看演出还能打着“粉丝”的名号,闯人家录音室能找什么理由搪塞?她脸皮向来薄,是怎么都挂不住的。 “怎么不去?”水晴大咧咧地说。 于是,周三水晴是请了假溜出来的。杜若能感觉到她的心越来越散了,整个儿“身在曹营心在汉”,但她没有又拿出大姐姐的架势压她,将她身心都绑回去那狭窄的小作间里。只因看着精心化好妆的她在灿烂的阳光下像只小鸟,就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值得任性,值得离经叛道。 从电车上下来,穿过并不算急的人流,拐入静谧的街区,是个高档的住宅区,录音室就在其中一栋8层建筑的地下一层。门口陈列着类似编钟的乐器,用小锤子敲一敲,音质空灵。顺着楼梯下去,宋得文就等在最底部。 今天他穿着白色的t恤,虽然还是有些嶙峋的模样,但一股风度从骨子里透出来。 难怪水晴要为他着迷。 虽然在杜若心里,摇滚歌手还是免不去“爱耍流氓”这宗罪。 只是,迷人就是迷人,痞子气甚至成了加分项。 “他们要在这里闷好几天的。”他咬着烟说道,“我们看看就好。” 从里头漏出悦耳的乐器声,这是完全别于live house的听感的,这完美的声音出自调音台上面摆着的两个“巨无霸”音响和几个花花绿绿的小音箱,光看造型就知道来头不小。细腻的木质就如同在岁月里沉寂了几百年。 几十平方的小室子里,被设备塞得满满当当,调音台前摆着的三张椅子,坐着录音室的主人和林约、泰斯,玻璃室子里头排放着钢琴、键盘、吉他和贝斯,唐景人正埋头练习着,贝斯手康倪和下手吉他正认认真真地对着谱子。 大家都穿着私服,披头散发,架着墨镜,透着一副严肃劲儿。 连坐的地方都没有,杜若见状更局促了。 好在林约还是那副没心没肺的模样,冲她笑得烂漫:“嘿!嗯……我还是没记住你名字。” “杜若。”她重新介绍自己说,“不好意思啊,不请自来。” “什么话,你没见我笑得那么开心吗?你一来我就觉得空气都好闻了。”他嘴甜得可以。杜若也不见怪,林约是个孩子,她甚至都不怎么将他放在眼内。也许是因为他比唐景人还年幼一岁吧,仅仅是一个春秋,就足以让前者不苟言笑,后者像个儿童。 但也正因为这个“儿童”,吸引了四个才华横溢的傻子,胡闹着,在主流世界里横冲直撞,居然,撞出了个传奇人生。 音响突然传来唐景人咕噜咕噜的声音,他说话习惯低语,话语总是像波子一般在喉咙里打滚。他说:“york,你听听这段前奏。” 林约举起手点头示意。 厚实的吉他独奏响起。 就像那个时代的好莱坞电影炫酷的片头音乐,甚至能想象出几个骑着拉风机车的小子向画面驶来。 几个音符便抓住人心,节奏强烈充满实感。 杜若和水晴嘴巴“o”起来,心跳加速地对视了一眼。 这首歌,是后来家户喻晓的一首。虽然作为快歌,并没有其他曲目那样在技术上惊世骇俗,但旋律上更亲民,而且是典型的rubus风格的歌,不仅敲开了万千普通家庭的门,还完美地展示了rubus的魅力。 杜若紧张得毛孔都放大了。 她居然亲眼见证了这首歌的诞生。 她还记得在这首歌的mv里,五个人年轻的脸 分卷阅读10 欲望文 分卷阅读11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11 庞充满了表现力,和大流的mv中谈情说爱的男女场景不同。画面里是高傲、孤寂,还有药物依赖和暴力。 人性的阴暗面,都只不过为爱而生,没有必要遮遮掩掩。 林约听出了前奏的改动,示意了个“ok”的手势,其他人也连忙配合着改手头上的谱子。与之对应的吉他solo部分也作了些许改动,唐景人把改动后的旋律认认真真弹了一遍,大伙儿都板着一张脸,只有水晴和杜若听得一愣一愣的。 唐景人的十根手指,一定是每一根都无缝对接着他的大脑感情线,才能如此无障碍地用吉他精准地表达着情绪,并在每一个人的大脑里荡漾开来,肆意挑动每一根神经线。 忙完了一段,水晴问:“我们可以进去看看吗?” 也许这是她们一生唯一一次进rubus的录音现场了。两个人战战兢兢地推门走进玻璃室子里,唐景人火红的头发披了整整一个背,正沉静地坐在小椅子上,缩成很小一个。 跟上次的那不断喝酒用力摇骰子弄出咣咣铛铛噪音的那个他判若两人,也跟在台上颠颠狂狂的神经质吉他手判若两人。 如果他身上有两个他,那么,使这两个他剥离的,一定是他手上的那个吉他。 杜若轻轻坐在键盘旁的小凳子前,把手按在大腿上,一时语塞。 眼前的唐景人火红火红的,脸庞隐在红发后,皮肤好得惊人。黑漆漆的墨镜下,如同一个黑洞,吸走了他的眼睛和视线。 此刻他正看着哪里?用怎样的眼神? 所以说,她讨厌死了墨镜。 偏偏,他爱死了墨镜,从不给人看他干净的不经修饰的眼睛。 “fernandes。”杜若装着懂行地往吉他上一瞥,说。 “嗯?你能懂?”唐景人好奇地问。 “哦,不不。”杜若连忙摆手,“我学过,但因为弹起来手指很痛,我就把吉他送人了。” 她说着,觉得羞愧,不由得吐了吐舌头。 这话逗笑了唐景人,他说:“手指痛?可能女孩子是娇嫩一点。” 别说了,杜若想,女吉他手一大把,这不是讽刺她嘛。 “我可以摸摸着把吉他么?”杜若小心翼翼问道。 这把经过涂装的fernandes,后来陈列在他的葬礼上,最后移到了他的纪念馆上,被30年后的她透过玻璃细细观察。 一把吉他,把远远近近的时空连接、纠缠在了一起。 而眼前这个腼腆的人,将会变成那张轻飘飘的遗照。 她的心里一震,手是抖着的。 手指触在吉他上,就如同触在他的皮肤上一样,既平滑,又有凹凸的肌理感。 她的鼻子不由得酸了。 转而看他的脸,并没有特别的表情,就像所有的悲伤都不会发生。 “你的手会变得很奇怪吗?”她轻声问。 他轻笑着把吉他拨片含在唇上,把手摊开给她看。并不是特别修长,只是瘦,摸一摸那被磨得没有了指纹的指肚,软绵绵的,又很殷实。好像就算划开了,也不会有血流出来。 凉凉的,水一般。 她用力咬住下唇,泪水啪嗒掉下来。 这是她来到这里整整的一个季度里,第一次哭泣。 全世界都看到了她莫名其妙地掉眼泪。 她窘迫地吸了一下鼻子,不敢抬手擦眼泪,仿佛不擦就能掩饰她掉眼泪的事实。 “抱歉。”她飞快地站起来,大步流星地走出了录音室的大门,咚咚咚地奔回地面,挨在墙上大口大口地呼吸。 正值黄昏时分,街区上来来往往是骑自行车和摩托车的人。 他们烫着大卷发,穿着宽大的t恤和丹宁牛仔裤,揣着bb机和大哥大,从办公桌或工厂里、柜台前解放出来,手里或者提着萝卜青菜,或者握着恋人、小孩的手,生活在1989年干干净净的天空下,生活在楼宇还不太高,还不太会塞车的这个城市里。 杜若莫名其妙地哭得更放肆了。 她对自己一点把握都没有,她鲁莽地来到这里,她根本不知道自己能为唐景人做些什么。 他生活的轨迹已经很清晰明了,他有志同道合的拍档和朋友,他有他的吉他和音乐,他有他的梦想,他缔造自己的王国,他甚至会有自己的恋人。她来阻止他的死亡?她凭什么插足他的生死? 他俩没有交集,她又不是他的家人,不是他的恋人,连他的音乐后人也不是。 此刻她才发现,什么鬼破系统,它应该让她穿到他生前的恋人身上。那就省事多了,也不用来到1989,只消去到1998,直接去到他出事那晚,将他看紧,把他带走即可。 “靠!”她抹着眼泪自言自语地骂道,“靠!有病!” “怎么了?”唐景人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杜若以为追出来的顶多是水晴,想不到,回头看到的是唐景人从墙后探出来的半个身子。 作者有话要说: 我还是更吧……我是真的写嗨了( ̄▽ ̄)" 第8章 再难也要做自己 第八章 被唐景人注视的那一刻,杜若忽觉释然了。 可以这样完完全全地展现自我姿态,未尝不是一个有故事的开端。 唐景人点了一支烟叼着,也学她挨着墙站。这个一头红发的男人,惹来路人纷纷侧目。 于是杜若也不哭了,不知为何心灵平静了许多。 就像时间就此凝固一般。 “杜小姐,你从哪里来呢?”唐景人喃喃地说,“你有点怪。” 杜若回想了自己在21世纪的25年人生,诚诚恳恳地答道:“我很普通。” 唐景人慢条斯理地吞云吐雾,也跟着她说:“我也很普通。” 往回看的话,的确是。小时候的唐景人只是个出生在普通家庭的普通孩子,爸爸妈妈不是俊男美女,没有一份钱多活少的工作,家里也没有泳池。他功课一般,像其他擅长艺术的孩子一样,数学和体育一塌糊涂,老师记不住他的名字,初中毕业上中专,认识了一大堆不务正业的同学。 但是往前看,就绝不是了。 然而此时此刻的唐景人怎么会知晓呢?他只是成千上万个逐梦的孩子中的一个,吉他弹了几乎十年,却还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 见唐景人把烟抽得欢,杜若也有点想试试。反正来到这里之后,她已经变成了半个酒鬼。她鬼使神差地冲唐景人伸了伸手,对方居然顺势就把手里的烟递给了她。 她接过来果断地吸了一口,顿时呛得眼泪直流,弯着腰不断咳嗽。 真逊。 唐景人抖着肩膀笑起来,接回自己的烟,说:“都说你很怪,你不像是喜欢摇滚的人。” 杜若有些生气,说:“你就看不起我吧。” “哈哈哈,哪里敢。”他笑得越来越大,肩膀都松懈下来,“只是我们这些 分卷阅读11 欲望文 分卷阅读12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12 人,都是没个正形,没什么责任心,谋不了什么正事。要想你们那般照足规章制度上班下班,处理公务,简直……难过登天。做事也好,交朋友也好,甚至恋爱,都是随波逐流,走到哪步算哪步。” “所以呢?”杜若无法反驳,他的话太中肯了。 “嗯……所以,你是不会懂我们这种生活的滋味,出卖理性,总想着图一时之快。”他说,“字典里没有‘未来’这两个字,轻易去抛弃和伤害已经筑建好了的美好。” “你是想说你我隔着一堵墙么?”杜若一语中的地说。 他不置可否,眼睛从墨镜后方紧紧注视着她。视线是强烈的,她能感受到。 “可是,音乐不恰恰就是能打破这堵墙么?在你们心里激荡的旋律,同样也在我们心里激荡。”杜若说着,不知不觉把自己也触动了,“我不是乐理大师,我解释不清。我只是忠于自己的听觉,我觉得很酷,很帅,很爽,就这样。” 唐景人留心听着她的一词一句,全都在心坎上。他突然温文尔雅地向她伸出右手说:“我们握手言和。” “拜托,我没跟你吵过架。”杜若不免吐槽,但还是不由得心头一紧。 她要握住他的手吗? 这双连着他脑内、心里每一根纤细的感情线的手。 她把右手往裙子上擦了擦,郑重其事地握住了那只手。 暖暖的软软的。 被她握得有些发潮。 她太紧张了。 “我得回去继续了。”他放了手,后退一步说。 杜若点点头,目送他转身顺着楼梯往下走,心里咚咚咚地疯狂打着鼓。 不乘胜追击吗,杜小姐?她在心里叩问自己。 那天你从他的住所出来,什么都没有留下,也什么都没有带走;那天你把他塞进出租车,你甚至不敢碰他一碰。现在,你又要他重新烟消云散吗? 杜小姐,你是来攻略他的,你不把他搞到手,你怎么可能在9年后闯进他的公寓,把他从死神手里抢回来? 你以为人和人能轻而易举地渐入佳境? 她心里一团乱,早已失去理智般冲他背影说:“我……” 他闻声停在楼道里抬头看他。 天啊,她在心里咆哮,天啊,这是她人生第一次对着异性头皮发麻。 “我,我……”她不断地调整自己的呼吸,说,“我能拿到你电话号码么?” 杜若,你真是厚颜无耻。 “再说吧,好吗?”他微微一笑,继续沿着楼道走下去,消失在门边。 被拒绝了…… 啥?都是假的? 把票钱还给她,弹奏时不敢看她,还弹错了音被揶揄,都是假的? 我艹,摇滚乐手的世界确实叫人搞不懂! “你俩好像谈得蛮好。”回去的路上,水晴笑得意味深长。 两个并排坐在电车后部的女孩子,脸上红殷殷的,不只是橘红路灯车灯的映照,还是因为在聊的话题叫人面红耳赤。 “好?”杜若把头抵在前排的椅背上,“我被拒绝啦!” “啥?”水晴把脸一沉,“那家伙这么难搞么?我咋听说他特别好勾搭?” “有这么一回事?”杜若听着,觉得更委屈了,“老实说我并没很想勾搭上他,刚刚是一时冲动啦。唉,怎么说,我又是不得不勾搭上他的。” 都是为了救他一命。 毕竟是真爱粉。 “怎么?”水晴觉出了端倪,“你又要勾搭他,又要抗拒他,我不懂,你这种觉悟,怎么可能搞到人,你当他是傻子?” 杜若抬起头,一时语塞。 摇滚乐手要建立一段好关系,是这么严格的么?意思是,每一个栽进去的女孩子,都必须一心一意无怨无悔粉身碎骨? “啊,不行。”她锤锤胸口说,“我闷得慌。” “姐姐。”水晴把目光移到窗外,“你太爱你自己了。” “我能不爱自己吗?”杜若吐吐舌头说,在这个人人自危的社会里,连自己都不爱,也太可怜了。 水晴摇头:“你爱自己,收获的只有自己,你爱别人,才能收获别人。你是想自己只有自己爱呢,还是想让别人来爱自己呢?” 当然想让别人来爱,自己爱自己多么容易,让别人来爱却谈何容易。 “你问问自己,你爱不爱唐景人?”水晴直率地问。 杜若感觉到自己喉咙里塞了一口浓血,口腔里全是腥味:“不不不,我不敢。” “看吧。”水晴挑挑眉说,“胆小鬼。” “最坏的情况是什么呢?不就是被背叛吗?”水晴说这样的话,像个勇士,叫杜若吃惊不已,“被背叛就结束呗。结束而已,什么事情没有个结束?人还会死呢!” 杜若自愧不如地低下头,心甘情愿地被训导。 “哎呀,我都是因为太喜欢,才这么怕的啊。”水晴没有停,“大家都会这么说,都是借口。就你一个懂喜欢,就你一个会深爱?难不成世上相恋的人都是没有伤害没有考验的吗?结果大家遍体鳞伤却还能越来越爱,只有你是旁观者一无所获。” “是。”杜若唯唯诺诺地说,“老师所言甚是,弟子实在惭愧。” 别再说了,再说要哇的一声哭出来了。 “唉……”一吐为快后的水晴长吁一口气,说,“憋死我了。其实我说这些,并不是说来训你的啦,我就是,用来替我自己打强心针的。” 说完,两个女孩子相视而笑。 “你和宋得文怎么样呢?”下了车,两个人不约而同地向宵夜摊走去。8090的夜晚,最热闹的是深夜大排档。 “当然是相亲相爱啊。”水晴给自己斟了一杯茶,顺手给杜若也来了一杯。 “你幸福吗?”杜若认真地问她。 水晴抿着嘴笑着,用力地点了点头。 明明先前还感叹着“是个劫”,真是人生如戏。 “如果你下定决心,我倒是有办法让你攻下唐景人。”水晴胸有成竹地说。 “啥办法?你快说!” 水晴趾高气扬地把碗咣当敲响,说:“那你说,你敢不敢!?” 都到这节骨眼儿上了,还打退堂鼓吗?杜若挺挺胸说:“我敢!” “嗯……其实很简单,一旁的林约不是很嘴甜?搞他就好了嘛。”水晴笑嘻嘻地说。 杜若了然地拍拍大腿。 真是一言惊醒梦中人! 第9章 快到姐姐碗里来 第九章 1989年10月,是杜若来到这个时空后领到第四份工资的月份。女孩子们陆陆续续地从财务科出来,笑靥如花地拎着那个薄薄的信封。杜若把手伸进去点了点,歪着脑袋小声问水晴:“你咋样?” 水晴耸耸肩说,老子不干了。 “哈?”杜若无法接受。 “扣太多了,再干下去没意思。” “那你可以骑驴找马呀!裸辞是什么鬼!”杜若不开心地骂道。 分卷阅读12 欲望文 分卷阅读13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13 关键是家里要多水晴这么一个看着超爽的闲人,而难熬的岗位上却少了一个好姐妹的陪伴。 “放心。”水晴拍拍她的肩膀,“伙食房租我照给的。” “我说的不是这个!”杜若哼哼地不想再跟她说话。 多好,说辞就辞,说走就走。 果然是20岁的,拥有爱情的女孩子所能做出来的。可惜她杜若没有这么好命。 从此,勤勤恳恳三班倒地坐在电脑前兢兢业业地“接听”“输入”的,就只有杜若一个人了。失业的日子,水晴天天去找宋得文喝咖啡、看演出,或者去录像厅看电影,去溜冰场奔驰。偶尔把杜若叫出去吃宵夜,会煞有介事地拉上林约或者唐景人。 虽说这两个人臭味相投,但在异性朋友这方面,两人是有意避开不作交集的。 而事实是,林约比唐景人平易近人多了,虽然他什么都在唐景人之上——颜值、才华、家世,可以说是作为男人的完胜。可是,林约是个话痨不说,还害羞癌晚期,撩起来特别有劲儿,动不动就脸红,急了还打人。 他们都说林约是个“二踢脚”,要敬而远之,杜若反而越来越喜欢这个单细胞儿童。 “这么说来你还是太子爷呀!?”得知林约的妈妈是某服装公司的经营者,水晴忽地亮了双眼。赋闲在家的第20日,她自己也有些着急了。 “嗯,现在这张碟,就是我妈资助的。怎么说,其实立马就能把钱还给她的,这碟全国上架,卖得不错。” “是了是了。”frozen 新加入的吉他手肖偌同时是个优雅的小提琴手,他的加入致使fc风格激变,正渐渐变成杜若所了解的样子——基调深沉、意境深远,暗黑又悠长。他身材修长,使得fc的贵族气质再一次升级。 “听说你们这次的碟卖了三万张啊,我艹,才上架一周吧?简直不可思议。”肖偌语气热切,似乎和rubus一样,有着想红的愿望。 “嗯,虽然是个傻x节目,但却是推广力度巨大。”林约中肯地说。 他们还想往下聊,关于经纪公司找上门、上电视和发行专辑的计划。水晴连忙打断他们说:“先别说这个,先解决我就业问题啊!林约,让你妈妈招了我去做工吧!” 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托关系找工作,水晴的厚脸皮让杜若敬佩万分。 “你能做什么呢?服装这东西还蛮专业。”林约嫌弃地说。 “哎哟,要是我能,还托个毛球关系。”水晴理直气壮,“说好啊,车间我不干,你得帮我谋个办公室的职位。” 林约也不客气地给他翻个大白眼:“我尽量吧。” “别这样,你要什么,妹妹我满足你就是。”水晴不折不挠。 “那么……”林约还真认真思考起来,得出来的答案是“请我去冰室吃雪球吧”,杜若差点一口茶喷出来。这算是什么愿望,小学生吗?! “好啦,姐姐请你就是。”她忍不住插话说。 结果,杜若不仅请林约吃雪球,还请他去溜冰,去卡拉ok,去环山公路骑行。和林约玩是件无忧无虑的事,他总是热情洋溢,做什么都很赏面。在玩闹中,彼此能聊出很多秘密,关于原生家庭,关于rubus的现状,关于未来的蓝图。 单亲家庭长大的林约,有个超人妈妈,宠出了他一身臭脾气。对他的任何事都放得很宽,包括玩摇滚、吸烟喝酒、打架,总之就是支持,先说“儿子你很棒”再慢慢了解详情。但超人妈妈身上的很多优点,林约都在无形中继承了,例如对长辈谦恭有礼、正义感很强、爱关照弱者、为人真诚、敢做敢当…… 只是,女孩子性格实在太明显——无敌爱美并且脸皮超级薄,容易急眼也经不起撩。 但杜若偏就很爱撩他,逼他聊女孩子的话题,也只有这个时候,让她真的觉得自己是个姐姐角色。 装作是个老司机,其实只谈了一次恋爱,而且是非常盲目地开始,又非常无聊地相忘于江湖。相比起来,林约都交过三个女朋友了,说是玩玩的吧,却又能说出每一次爱的理由;说刻骨铭心吧,却能连对方的名字都能忘记。 “现在相比恋爱什么的呢,我还是把重点放在rubus。我的乐队生涯开始得太早了,摇滚意识在小学六年级就觉醒了。现在都多少年了?十个手指头都数不尽啦。我一直只是用它来取乐,现在我觉得可以用它来逐梦。” 一整天呆在一起,从环山公路回来已经天黑,筋疲力尽的水晴把两人甩下便不见了踪影。两人一同吃过晚饭,又买了一打啤酒坐在枯黄的足球场边慢腾腾地喝着。 话题又回到了rubus的前程上。 几罐酒下去,杜若已经有些神经大条。rubus的前程与她而言已不是什么谜,但她仍然留心听着。 “我要把rubus推向全国,我要全国的观众都看得见我们这滑稽的头发、夸张的妆容和玩命的表演,哈哈哈哈……”寂静的夜空下回荡着林约的笑声,“你说我们办得到吗?” “当然。”杜若不动声色地淡然说道,她可不想透露太多。 林约定睛看着她,仿佛在确认她是否出自真心实意:“你真的觉得能?” 杜若清楚地点点头。 于是他又笑了:“接下来我们还会上电视的,这次的目标是音乐节目。我们的目标很一致,虽然大部分乐手都不愿意上电视,对大众的目光、主流的世界都很抵触,但我们五个不同于那些胆小鬼、等闲之辈,我们要在电视屏幕里抽烟喝酒竖中指,哈哈哈哈……” 好吧,你也办到了。杜若在心里默默答道。 “等我们红了,我也不会忘记你。听水晴说你想买房子?我红了就有钱了,我给你买。” “啥?”杜若巴眨着眼睛,搞不清他这话的逻辑何在,“为什么?” “因为你是我们朋友啊。”林约说,“虽然相处的日子不长,但我总觉得你能听懂我们,你是我们的知音。” 听到“知音”二字,杜若眼睛都要湿了。这对她而言,是最高的褒奖了。于是她只是笑,甜甜地心满意足地笑。 林约吧嗒躺倒在草地上,对着星空说:“我希望很多年后,还能有你在台下看我们的表演。” “哦,那是绝对的,除非我死了……”说到“死”,杜若不由得闭上了嘴。 rubus的表演也不能看多少年了,顶多,还有8年。 而且这八年里,rubus只有前三四年是齐心的,后面的那半时间,大家solo的solo,脱队的脱队,离多聚小。 林约拍拍自己的左臂,说:“躺下吧,给你个人肉枕头。” “哈?”杜若害怕他们摇滚乐手没有原则的亲密。 “放心啦,我不碰hale的人,我只当你朋友。”林约大大咧咧地说。 说起唐景人,杜若的心隐隐作痛。 分卷阅读13 欲望文 分卷阅读14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14 “别提他,我连他的朋友都不是。”她老实划清界线。 林约只是哈哈笑,杜若只好顺从地躺倒在他怀里。穿着长袖白衬衫和黑骑马裤的林约,披一头海藻卷发,俨然就是个欧洲王子。杜若挨在他美好的肉体旁,嗅到他身上隐隐的香。多年之后这副身体虽然内部零件已经破破烂烂,但肌肉始终是完美的,没有赘肉,不曾老去。 1989年十一月初的夜空,月朗星稀,柔美动人,草丛里虫鸣螽跃,惹人喜爱。杜若第一次觉得,自己属于这个时代,属于这片天空。不去想唐景人的死,不去想自己的使命,就这么简简单单地躺着,等睡意袭来。 如果可以选择,在这1989年,她只当rubus最忠实的歌迷,不知晓未来,不扭转生死,她会不会活出真正的自己,拥有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她会不会无忧无虑地被平凡的好男子追求,组建普通幸福的家庭,平淡无奇地生活下去? 就像她原本在2018可能会的那样。 她睡着了,做了一个没有唐景人的梦。梦里她什么乐趣都有,升职加薪、买车买房、结婚生子、儿孙绕膝…… 最后她醒了,因为这1989年深秋的露水把她浸得湿透了。 第10章 正面上你! 第十章 林约说到做到,真的为水晴谋了一份设计室的工作。毫无设计基础的水晴,成为了打板师的助手,即使打板师非常严格,经常训斥一无所知的水晴,但水晴也并不丧气,反而越挫越勇,报了个服装设计的夜校,每天晚上八点都夹着课本像模像样地去学校。 放课后,还回家挑灯夜学,笨拙地画着丑丑的设计图,说是什么家庭作业。 杜若很羡慕她。 虽然她自己并不厌恶寻呼小姐的工作,但这份工作实在让人越来越没有自我。每天都只是倾听、复述,最初的好奇心已经消磨殆尽,再也没有了所谓的想象力和浪漫,就只是机械地,倾听、复述。 所以她看着杜若那勤奋的身影,总有种说不出的落寞。 “干脆你也辞职,和我一起去学习吧。”见杜若闷闷不乐,水晴怂恿道。 “不要,我们为什么要捆绑在一起呢?”杜若赌气般地说。 “哎呀,你这样说我就不乐意了。什么捆绑,这叫共同进退,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叫姐妹真情!” 杜若被水晴这突飞猛进的口才逗笑了:“好啦好啦,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我也得找到真正热爱的事,才能像你那样埋头苦干。” “嗯……”水晴赶紧把口中的饭嚼烂,“那你慢慢找,我得出门了。” 她撂下碗筷匆匆出了门,又留了杜若一个人在家。 每天工作8小时,剩下的4小时因为无所事事而变得漫长难熬,杜若就常常把林约叫出来喝酒、兜风,随便监督林约不要酒驾,尽管那个年代连私家车都没几辆,更别说严格查酒驾。 和林约的交往轻松随性。杜若把车开得很溜,对此林约很是赞赏,常常坐在副驾上,尽情放松身心欣赏着神秘而广大的夜晚。 他们把车停在江边,也不下车,只是摇下所有车窗,任由江风扯得凶。林约那头棕色海藻长发飘来荡去,杜若找出橡皮筋把它们绑起来。 新唱碟销量从6万飙到10万,甚至已经超越了畅销流行曲的成绩。 rubus实现了第一个小飞升。 林约特别意气风发。 他真是一个浮夸的男子,不可一世,任性难驯。以后他会坐劳斯莱斯,会坐私人飞机,会在世界各地拥有自己超豪华别墅,会拥有全球数一数二的录音室,会拥有自己的酒庄,那个他,却和现在这个他没有差,即使他现在只是坐在二手桑塔纳里。 他从不以世俗的眼光看他身边的一切,在他的眼里没有数字。 这样的他会回头,看到一个总是神情淡然、心事重重的女孩子。正如宋得文所说,她满身书卷气,她念了大学;正如唐景人所说,她内外不一致,她矛盾重重。而在他眼里,她只是个美丽的女子,信赖他,似乎是早已打定主意永远不离开。 因为她的眼睛里住着唐景人。 但他不爱提唐景人。 那都是属于这两人彼此之间的修行,于他无关。 这会儿他却说:“以后你要是和hale在一起了,也要这样跟我出来玩儿哦!” 这话把杜若呛得不轻,她说:“你别挤兑我,我跟他两个世界。” 林约只是把腿伸到挡风玻璃前,呵呵笑着说:“我知道你们的阴谋,是想通过我拉近和hale的关系。不过可惜,我是不会做这种事的。你想要怎样,请从正面上。” 杜若的脸瞬间红得滴血,连忙低咳装模样。 “你无话可说吗?”她问,“对于hale。” 林约耸耸肩,把双手扣在后脑勺,摇摇头。 “我以为你们会交换这方面的心事。” “我们都不是说心事的好人选。”林约了然地说,“hale他很有人情味,但不代表他容易接近。他很聚人气,但不是靠敞开心扉,我不知怎么说,他是我绝对会守护的人,但我又不一定对他十分了解。” 杜若认真地听着,心里感概万千。“不一定十分了解”的hale离去后,最痛的人是林约,在葬礼上致辞时,手抖得像帕金森综合征,而且再也写不出什么像样的曲子,也不再有什么大作为。 现在能听到林约谈起唐景人,谈起他们的情谊,轻描淡写地,这一刻可谓尺璧寸阴。 “每个人都会看到不同的hale,相信你也会。”林约最后说道。 杜若不再说些什么,只是把自己蜷进椅座里,侧身看着林约迷迷糊糊地似梦非梦。在2018她可从没有这样的朋友,可以陪她一次又一次地在户外,睡草地,睡驾驶座。 这1989,真叫人神醉心往。 ***** 三班倒的日子,基本就是日班、中班、夜班各9天。主管告诉杜若,因为她的表现出色,下个月将会被升为大领班,到时就可以只上日班,固定周日休息。 那么,今天就是杜若最后一天中班了,但愿,这是人生中最后一天上中班了罢。 12点下班搭上空荡荡的电车,杜若的心里也是空荡荡的。她困顿得很,只想回到小屋里洗个热腾腾的澡儿,倒头睡到第二天中午。 不料,一踏入家门她就觉得不妥。 酒味弥漫,地上散乱地扔着零食袋、花生壳和酒瓶。她只亮了饭厅的小灯,小心翼翼地走到厅里,发现水晴和宋得文相拥睡在了沙发上。 睡得正酣的两个人儿,渴求着属于两个人的世界。 于是,她澡儿也没有洗成,只默默地退出了屋外,呆立在原地好一阵。迈腿又重新沿着楼梯走了下去,盲目地回归 分卷阅读14 欲望文 分卷阅读15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15 深夜的街道。 十一月下旬,已经下过几场秋雨,风里早就藏了刀子,不仅刮皮还开始剜肉了。杜若裹紧外衣,漫无目的地游荡。 89年s市的街道还有很多照明不到的死角,古惑仔们在那里交易,站街女在那儿嬉笑,酒鬼蹲在沟渠前呕吐。治安确实不如30年后,经济泡沫开始膨胀,滋长着各种歪门邪道,混迹着各路牛鬼蛇神,难怪摇滚乐作为“危险颓靡”的音乐,能在80年代崛起。 这是rubus的年代。 杜若边走边笑,并不觉得害怕,反而有些享受。 秋雨说来就来,刚站在街边吃了一碗猪红粥,冰冷的雨就劈头盖脸地淋下来。杜若连忙跑进电话亭里避雨。 站在电话亭里,她看了足足十分钟的雨。 她来的那晚,也是下着一场不由分说的不讲情面的雨,把她淋得拍倒在地上。而后她应该被抱起来了吧?是被谁呢? 想到这里,她把脸贴在玻璃上,希望能降降温。 那时头脑发热,急切地想接近唐先生。什么逻辑、尊严、脸面都不要,被谁抱过都不计较,被脱光了也没关系。权当为艺术献身,就当当了一回裸模。 现在想起来,似乎不是这样的。 毕竟唐先生不是在表演,也不是在创作,她当什么裸模呢?她是作为一个女孩子,失去了知觉躺在了他的怀里。 毕竟她也不是在别人的家里醒来,不偏不倚就是他的家。 她深深地呼吸了几口,强逼自己赶快把这些陈年旧事抛诸脑后。 才两点,这一夜还很漫长。 她想起了林约,再展望了一下接下来的午夜时光,觉得跟他一起过也是不错的。于是肆无忌惮地拨通了他留给她的电话。 响了几声,接电话的却是唐景人。低低的咕咕声,好多天没听到了,叫人不由得晃神。 “我……我以为是林约家的号码。”她一下子窘了。 “我跟他一起住。”回答得很干脆,“找他?” “嗯。” 话筒被搁下的声音。 “约,杜小姐找你,你起来……” “别吵我,滚开。” “你醒醒……” “我叫你别吵我,艹你丫的!”林约似乎发怒了,“是哪个天煞的吵老子睡觉?” “杜若找你。” “叫她去死!” “啪”,杜若条件发射般地把话筒挂回去,又生气又难过,一瞬间竟然脆弱得泪如泉涌,蹲了下来把脸埋到了臂弯里。 好久恢复不过来。 “铃铃铃”,电话亭的电话诡异地响起来。 她挣扎着站起来,一瞬间想起了《狙击电话亭》,犹疑了好一阵才敢接起来。 “你……没事吗?”是唐景人。 明知道是电话亭的号码,依然碰运气般回拨了。 杜若没有回话。 “林约他醉着睡着的,脑筋不清楚,你别怪他。”他解释道。 杜若也没有真的生气,跟林约小朋友,计较什么呢。 “我没事。”她说。 “你在哪里?”对方迟疑地问道。 知道了又怎样呢? “在电话亭里。”杜若含糊地答道。 “有事?” “没有。”她顿了顿,说,“宋得文来了找水晴,我不好打扰他们,又没地方去,就想着找林约打发时间。” “下雨了。”对方慢腾腾地说。 “嗯。” “……你在哪里的电话亭?” “嗯?” 唐景人来到时,撑了一把红色的伞,一如既往地戴着帽子。是黑色的毛线帽,头顶还有两根“须”,像动物的触须,特别可爱。帽子下散落着红发,背后的部分胡乱地扎了起来。墨绿色的夹克,黄色的t,黑色马丁靴。 没有化妆,也没有戴墨镜。 一双化着雾气的眼,就像黄昏即将褪尽的,青白色的江水。 作者有话要说: 小可爱们,求留评么么哒~ 第11章 上帝在雨中 第十一章 他敲敲玻璃门,没有多余的表情。 杜若打开门,雨声和夹着雨水的寒风卷了进来,她打了个寒颤。 “谢谢你来。”她轻声说,战战兢兢地走入他的伞中。 “接下来可能就是冬天了。”他近乎耳语,“你想去哪里呢?” 杜若茫然地摇摇头。去哪里不好呢?有迷蒙的街景作为陪衬,可以这么近地赏着他赤|裸裸的眼睛。这可不是随随便便能有的。出于执念也好,不自信也好,装模作样也好,他从不让人看到他不化妆的眼睛。 现在她却看到了,而且还没有戴美瞳。 这是叫人窒息的时刻。 从没有这么一双并不大的,并不深遂的,并且是简简单单的内双眼睛,这样震慑着她。她想多看一眼,又怕被发现,犹犹疑疑,飘飘忽忽。恰在风雨里,夜色给她打了掩护。 两人踢着雨水漫无目的地迈步走起来。雨滴打在伞上啪啪作响,成了伴奏。杜若觉得双腿仿佛不是自己的,不然怎么会跟他的步子这么合拍呢? 没有方向指引,却从没有分歧。 “酒吧都关门了。”他把雨伞放一边,坐在屋檐下的台阶上,兀自掏出一根烟,叼在唇上。 这是公安局门口来着。 根本就像某个可疑人物坐在公安局门口挑衅,杜若忍不住暗笑。 “你学会这个了吗?”他扬扬手里的烟说。 杜若摇头。 “学不会好,这是精神□□。”他自嘲地腼腆地笑。 杜若坐在他身边,觉得自己暖和了不少。 虽然是摇滚乐手,唐景人的体态一直十分好,无论站着、坐着,从不含胸驼背,即使坐在台阶上,也显得精神奕奕的。他的谈吐也显得温软,对人有问必答,言语直率,用词大胆,无所畏惧。 “刘水晴是不是和宋得文住一起比较好?”他说,“要是林约这样带人回来占地儿,我一定轰他滚蛋。” “我也不讨厌呆在夜晚的街道上,我觉得挺好的。”杜若无所谓地说,“最近也不太能睡着。” “很累很累之后,想不睡也不行了,就等到那时才倒头大睡。我都是这么办的,不然,入睡前很容易陷入忧郁状态。”他传授起经验来。 “你都在想什么?” “所有人类会想的事情?”他不作正面回答,“想想钱,想想音乐,想想女人?” 杜若笑,托着下巴看着雨幕中,树叶间对面的楼宇,五层高,窄窄的陡坡用于自行车或摩托车开上去二楼的杂物房,五平方的杂物房,楼道里阴冷狭窄,是孩子们探险的好地儿。 她也曾在那里嬉戏长大。 “你困了?”唐景人扭头问她。 “三点了。”她瓮声瓮气地回答,“我下班到现在三小时了,才真正坐了下来。” “辛苦你了。”他含笑道,没有抽回目光。 杜若连忙低下头:“也还好。” 风把她的额发吹开 分卷阅读15 欲望文 分卷阅读16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16 ,把唐景人的发梢吹到她的手背上,痒痒的,就像真的碰到了他一般。 “找个房间让你睡觉会不会好点?”唐景人有些懊恼自己考虑不周,“早就该这样的。” “不不不。”杜若连连摇头。这么宝贵的时刻,她怎么舍得用来睡觉? “对面有间旅馆。”他指的是对面那间“银月湾”,这名字有些瘆人,“你平时这个时候都应该睡着了吧?走吧。” 他站起来重新捡起雨伞,先行走进雨中回头说:“走吧。” 好像是在打发她。 她塑像一般坐着不肯动。 “怎么了?”他把手插|进口袋里,等她反应。 近乎执拗般,杜若就是坐着不动。她觉得是时候了,给穿到这个陌生时代的自己一个交代,究竟该如何走下去,不然,接下来的日子会满是煎熬。 “hale……”她艰难地从牙缝中挤出一字一句,“嗯,我可以这样叫你么?” 唐景人保持着一边肩膀搭着伞柄,一只手插裤袋的姿势,雨势不小,滴滴答答的,其实他不是很听得清楚三米开外的女孩子正喃喃说些什么。 但是她说什么都不好拒绝的。 她穿着暖色的连帽针织大衣,宽松又垂坠的v领小衫露着她的锁骨,锁骨上是蕾丝状的包金钻石锁骨链。高腰裤扎着纤细的腰,九分裤下露出雪色的脚踝。几乎没有妆的脸,褪色的橘色口红,她还是那么奇怪,无论是品味,还是神态。她有点像他的妈妈,温温婉婉的外表,却把他带去看西方华丽摇滚乐队的演出,在他耳边歇斯底里地喊叫、流泪。 他会想起自己的少年时,是怎么被启蒙,无论是音乐,还是欲望。 一切仿佛回到了那个欲启又未启的时候,懵懵懂懂,全都是新的,未知的,刺激的。 “我常常想,我能一直……嗯,我是说……”话到嘴边,就是无法组织成最让人满意的语句,她咬着唇,几乎是带着哭腔,“如果我说我想一直都能在你身边,无论以何种身份……嗯,无论是乐迷,还是朋友,或者是熟人?某个交集者?我不知道,我是说,如果我需要一个身份,你会给我什么身份?” 空气仿佛凝结。 对面站着的,是电话号码都不肯给的男子。 如果结果还是拒绝,她是不是该从此躲起来?就当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就当机会不曾有过,就当自己不是知情者,也没有所谓责任而言。 还是应该越挫越勇,不断追求? 好吧,就算是不断追求,也不是什么坏事。 她忽然想通了。 追就追吧。 醒悟得有些晚的她,发现自己已经把氛围弄得极为尴尬。 “呵,我都在说什么啊?”她连忙打圆场说,“我好像说了什么厚颜无耻的话?嗯……就当什么都没听到吧。我其实就是想说些暖心的话,例如很感谢你陪我,以后你要人陪的时候尽管找我……之类的。” 唐景人却懵了,皱起眉头说:“你究竟……搞什么?我不懂。” 带着气音和鼻音,无奈的笑语。 杜若也不懂,她竟然说不出一句“我喜欢你”。 9年后有千千万万的人为他的死哭晕在路上,而那年,她还没出生。 她哪里有资格说这些。 她像收到了责备,低下头认错一般,不说话。 她也想搞懂。 沉默了一阵,他说:“那你还想去睡觉吗?” 看一眼腕表,三点半。 “好吧。”她仿佛耗尽了最后一口气,蔫蔫地说,“我去。” 说罢,无精打采地爬起来,重新走入他的伞里。距离从三米缩短为20厘米,红伞下两个人的脸都是夕阳的颜色。又重新跌入那幽幽深潭里,杜若都快要屏住呼吸了。 在旅馆前台登记身份证时,前台小姐时不时瞄唐景人一眼。听说他不入住,明显就是松了一口气。眼看他们去搭电梯,而电梯前正有几个穿着比较商务的男人也等着电梯。她连忙说:“电梯坏了,你们走楼梯吧。” 走楼梯?钥匙上贴着“602”。 两个人气喘吁吁地蹬上六楼,唐景人说,电梯没有坏,只不过那小姐不想让他坐。 “那你不生气。”杜若站在楼梯口喘着气说。 “他们把我当傻子看,我很清楚。”他舔舔尖牙说,“我可以把一切都砸了。” 他当然可以,他砸东西砸人的事还少吗? 杜若苦笑着摇摇头。 “可是你就是傻子啊。”她把门打开,嘴巴不知不觉变得放肆起来。瞄了一眼干干净净的房间,说,还不错。 这个醉人的夜晚,到现在算是结束了。她强忍着低落感,站在门口冲他笑笑。 “祝你能睡个好觉。”他站在门外说。 “嗯,谢谢。”她点头。她不确定,究竟能不能睡着。 “晚安。”他后退一步。 马丁靴踏在旧地毯上没有声音。 梦,要醒了。 她关了门,甚至连最后一句“晚安”也无暇说了。 她得安抚自己。 她挨在门上差点哭出来。 她不知道,门外的人也没有立刻走开。他可能足足站了十分钟,不为别的,就为理清楚关于这个女孩子的一切。这个冲进来又跑开,一而再,再而三的女孩子。 同时,他还得把自己的情绪理清楚。 这是一件异常困难的事。 他好久不以这么精细、谨慎、周全的方式思考了,摇滚乐教他横冲直撞,教他及时行乐。他向来在面对异性问题时,都不愿意太理性,太较真。那样没意思,想太多,不及在情到浓时把一切掌握在手中来得痛快。 现在他发现,这原来不是表达□□的唯一方式。 酒喝在嘴巴里,从来都不是只有一个味儿。 这不是一杯可以一饮而尽然后醉生梦死的酒。 他怕喝完了就没有,他怕醉过后还得要醒。 太难了。 他叹了口气,终于离开了。 第12章 你好,主流世界 第十二章 水晴为了更好地发挥自己的设计才能,买了个人台搬进家里,除了上班上课,就是在家裁裁剪剪。杜若觉得挺有意思,常常搭把手,把好多30年后的设计风格和理念都带给水晴。 “姐姐,你是天才啊。”水晴看着在杜若指点下的杰作,不由得举起大拇指,“所以你有什么理由不跟我一起干?” 杜若摆摆手:“我不干。” “我跟你说,我现在有个宏伟目标。”水晴趴在饭桌上说,“等我学有所成,我要跑去我男人那当舞台服装设计。” 两人正在吃饺子。年末,伙食都跟着丰厚起来。 杜若咬一口饺子,汲着汤汁说:“你男人能不能养起你咯。” 她不记得frozen 是什么时候飞升的。养一支队伍,得签个唱片公司专业运营 分卷阅读16 欲望文 分卷阅读17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17 吧? “他们不是大换血了嘛,吉他和鼓手都换下来了。出了第一只唱碟,告诉你,卖得可好。”水晴从包包里找出那只唱碟,递给杜若。杜若翻到背面看了看曲目,天,主打歌她听过。是首大红曲。 看来cf飞升也是指日可待了。 “他们也有意踏入主流世界?”杜若若有所思地说,他们后来当然踏入了,和rubus成了两大巨头呢。只是他们平稳,低调,完全没有rubus那么有传奇色彩。 “他们其实更适合主流,不是吗?”水晴说道,“起码,他们黑头发,也没有长发及腰。” “哈哈哈,你啥意思,讽刺rubus呢!”杜若给她脑袋就是一敲。 “事实嘛,我到现在都看不惯rubus那扫把头。”水晴边吃边笑。 此时,电视的画面居然播放起rubus的谈话节目。泰斯、林约和唐景人坐在凳子上,谈论的话题是“签约”。 他们正在看这两年的live现场视频。这些视频,在签约后会重新包装发行,献给忠实乐迷们。 “你看,我好想把他们那扫把头按下去。”水晴说。 确实很违和,谁能料到电视里居然有这几个魔头,得把正在擦桌子的家庭妇女吓得不轻。 唐景人端坐在凳子上,穿着波希米亚风的舞台服,架起右腿,嘴巴里吧咂巴砸地嚼着口香糖。 此后他只要出现在电视里,不是从头到尾叼着烟,就是从头到尾嚼口香糖。 “主流化也有主流化的好处,起码,我们不用打工养乐队了,能把精力都用在演出和创作里。”林约一本正经地说道,“你说是不是?” “嗯,以前杂志什么的都不太看得起,总说空有其表什么的,我们也努力练习挺过来了。那时常常持续十个小时都在练习。”泰斯搭腔道,“主流化之后可以说压力更大了吧,所以更需要时间练习了。对吧,hale。” “嗯,有了负责人,觉得自己要负责任。”唐景人说。 “记得以前录音还蛮辛苦。” “是很辛苦,不顺利的时候总是怀疑自己不适合走这条路。”唐景人说得真亲切,是所有人都会经历的迷惘苦困,“不过现在连怀疑的资格都没有了,毕竟身后有了那么多工作人员。” “听着还挺靠谱。”水晴评价说,“听说敲定了free music?但是明明还有几家更大的公司争着签他们。” “大公司要求很多,又要他们剪头发,又要染头发,又要这又要那,他们不肯妥协。”吃饱的杜若把碗筷收进厨房了,刷啦啦地洗起来,“外形上尚且如此,音乐上肯定更多约束,所以谈崩。” “这下free music要发了。”水晴说,“毕竟rubus地下时期成绩已经这么惊人。” 杜若笑而不语。 作为乐迷,她很清楚和rubus合作的艰难。单一个林约就不好伺候,五个人的个性都那么强烈,像五只困兽。 就算是庞大的主流世界,也无法叫他们学规距的。 反而,主流世界得学他们的规矩。 水晴把碗筷放进洗碗池里,说:“以后他们接触的美女多了去了,什么主持人模特儿歌星演员,得闹些什么绯闻吧。” 杜若沉吟,说来奇怪,除了林约有数不清的绯闻,其他四个都是谜。 “没有你想得那么香艳。”杜若否定她,满不在乎地把手擦干。 “你不怕唐景人被勾走。”水晴双手插兜,嘴角含笑,“你看那些电视里的女明星,个个香香软软,我都想上,别说男人。” “那上不就是挺好。”杜若说。他那么年轻,什么都试一下有什么不好的。如果这些都是他命中有的,她也阻止不了,毕竟,她无法改变“历史”。 “不行!”水晴抓着她的肩膀严肃地看着她的眼睛,“你不跟我说真话,你这个坏人。” 杜若被她按得肃穆了起来,最终无法掩饰真实的情绪。她叹口气,承认说,恐慌啊,失落啊,但是无奈啊。 “只要你肯示弱,你不怕示弱,我就能保护你。”水晴咬着嘴唇坚毅地说,“我绝对不会让他伤害你的。” 漂亮的小小鹅蛋脸上,眉头都要拧成一座山,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杜若扑哧笑出声,说:“好啦,我承认我在乎。” “你能为自己的这里……”她指指心脏的位置,“负责吗?” 杜若郑重其事地点点头。 “奋不顾身吗?” “奋不顾身。”杜若说道,是一句真真正正的誓词。 也许是rubus的一片坦途给了她信心和勇气,也许是眼前这个小姑娘太诚恳又太炙热。 这时,电话铃铃铃响了起来。 水晴像只小鹿一般蹦蹦跳跳去接了电话,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大。 “是林约。”她说,“这家伙刚买了手提电话,用手提电话打的。说签约了,很兴奋,要请大家去店里玩,圣诞前夜,一起狂欢。” 狂欢,这说法真中二。 ******* 据说因为rubus风评太差,很多店都已经把他们列入黑名单,愿意招待他们的店不多,其中就有“firehouse”待他们最是亲切和包容。 一百来平米的空间里是美式乡村风格,墙上装饰着西方数支乐队的照片和唱碟,而最新挂上去的,还有rubus的官方宣传照。杜若站在宣传照前端详着,这照片她看过,五个叉开双腿的奇装异服者,藐视着前方,仿佛要来一场畅快淋漓的群架。 老板谭沥坐到她跟前的一张高凳上,他穿着宽松的高档西装,透着一股不经意的讲究,是个品味独特的理想国国王。他留着这个年代很流行的中长发,中分,笑出一口白牙。年龄兴许会比杜若大上几岁,却是骨子里透出的成熟和温文尔雅。 是2018年最受欢迎的款儿。 “来了个奇怪的姑娘。”他态度亲和,笑容绅士,“来杯什么呢?” “特基拉日出。”水晴站在杜若的身后,小猫一样伏在她肩上,双手将她环住,说道。 “海岸。”杜若微微一笑。 “真是可爱。”谭沥摸摸下巴,一副小叔叔的模样。 水晴端好自己的“特基拉日出”便跑去迎接从门口进来的宋得文了。fc和rubus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了感情最深的两支乐队,尽管乐队的风格和作风都大相径庭,但所谓“音乐无界”,差异越大越能共存。fc只来了宋得文和吉他手徐一望,林约和唐景人一行也前脚踏后脚地进来了。 “哎呀,小可爱!”林约怀里明明搂了一个姑娘,却还是跑过去从后面亲密地抱了一把杜若,“好多天没见你啦。” 今天怎么老实被人从后面袭击?杜若表示很无奈。 “你好!”林约怀里的那个姑娘大方地和杜若用力握手,“我是芳芳。” “杜若。” 杜若想,这些姑娘真是年轻。 分卷阅读17 欲望文 分卷阅读18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18 “我真是太高兴了,若若。”林约这会儿显得特别小鸟依人,“这些天磨合,公司配给的工作人员还真是不错,真的是大写的重视,我们都蛮满意的。” “薪酬提成满意么?”杜若故意挤兑他。 “你别这么说,钱算啥子咯!”林约锤她。 和rubus的五个人,除却上次在录音室见过短暂的一面,私下聚会还是第一次这么人齐。杜若瞧向并不多见的贝斯手康倪和下手吉他帕克,康倪是几个人中模样最标致的,而吉他手帕克则是浓眉大眼,是一张浓重的脸。 这五个人,真是性格迥异。 陆陆续续来了十多个人,像小星星一般洒落在酒吧的各个角落。林约太兴奋了,一直逮着杜若喋喋不休地说着乐队的事宜,芳芳也在一旁当军师分析着,所谓市场,所谓音乐风格,所谓成员协作,所谓舞台艺术…… 林约一杯接一杯地喝,喝得差不多了,就搂过芳芳参与一桌游戏去了。 水晴则一直扒着唐景人不放,眼瞅着场子里还有其他几个姑娘,水晴是有意要帮杜若“杀敌”。她这步棋子走得倒是暖心,杜若坐在吧台前,开心地看着聊得风生水起的水晴和唐景人。 还是第一次发现,水晴和唐景人居然这么对频。只见水晴一会儿端详唐景人手腕上的镯子,一会儿研究他裤子和鞋子的设计,想必是在时尚理念上一拍即合吧。 “姑娘。”谭沥挨着杜若坐下,“这里就数你就游闲。” 杜若顺势和他碰了碰杯,她不讨厌这个男人,反倒蛮喜欢。她问:“谭先生和rubus关系很铁吗?” “铁得很,他们哪里也去不了,就来我这里胡闹。”谭沥喝的是威士忌,“酒品是差了点,但人不差,是重情义的,而且才华横溢。” 眼光独到。 杜若喝光了“海岸”,谭沥给她换了一杯正在燃烧的“轰炸机”。杜若迟疑地接过来,这酒她不一定能驾驭得了。 正当她苦恼是不是该一饮而尽时,背后忽然一热,一只有力的手肘不由分说地将她箍紧,并将她往怀里贴紧。“砰”地把大酒杯往桌子上一摔,喷着酒气的唐景人在杜若耳边说:“你聊够了没有!?” 是冲着谭沥来的。 谭沥始终很淡定,只摸了摸鼻子,了然地说:“你又喝醉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最糟糕的情况,就是双更…… 好了,要开车了? 第13章 酒后的荷尔蒙 第十三章 “谭大哥,过来玩扑克吧!”那头牌桌上的林约忙招呼道。 第一时间剥离冲突对象,似乎是他们制约失去理智的唐景人的第一步。 谭沥冲杜若抱歉一笑,起身潇洒地走向牌桌。牌桌上有林约和泰斯、康倪和徐一望,水晴正在为他们发牌。筹码可以是钱,可以是恶作剧,或者大冒险。谭沥过去后,气氛更加热烈了。 唐景人的手始终没有放开。 杜若只好像只受惊的小仓鼠一般,缩在他的怀里一动不敢动,连气都不敢喘。她无法分辨身后的人是不是醉了,但他确实有些反常,似乎无法辨别与人的亲疏,眼神也变得不知羞耻。 他可能只是把怀里的人当成了一个布偶娃娃,或者是一只小动物,可以任他摆布。 于是他索性坐了下来,像一张网似的包裹住了杜若。 杜若缩得更紧了,浑身燥热,大冬天里额头布了一层细密的汗。 唐景人把服务员为他满上的生啤又仰头灌了一大口,咕噜咕噜,嘴巴里似乎已经没有了味觉,机械地吞咽着。 话说,为什么没有任何人来解救她? 大家都好像对发酒疯的唐景人避而不及。 “喝吧。”他把剩下的半杯酒往杜若手上塞。 杜若无可抗拒地接过酒杯,大着胆子扭头瞧了他一眼。琥珀色的眼瞳冒着雾气,但并不是一般的醉眼,醉眼是飘忽无骨的,而他的眼神里,全是夹枪带棍的霸道,是冰和火的交合。 杜若后怕地咽了下口水,乖乖地把剩下的那半杯酒喝了下去。 这下好了,连她也有些眼饧耳热了。 “你想吃什么?”他口齿很清楚,“烤肉串、红油脆笋、泡姜肚丝、酱牛肉、酒鬼花生……” “烤肉就好了。”杜若配合地说。 他要玩什么游戏呢? 烤肉很快就上桌了,放在跟前香喷喷的。深夜里半醉的人儿们都饥肠辘辘了,可是都没有急着吃。渐渐习惯了这个强硬的,恶作剧般的拥抱的杜若,心情平静了许些,于是把手搭在唐景人的手背上,暖暖地握了握,扭头冲他笑了笑。 对方居然懂了他的意思,箍着他的手慢慢、慢慢地松了下来,最后放开了她,只是轻轻抚了抚她的发,便彻底把自己拆卸下来,坐在了一旁执起筷子夹了一块肉塞进了嘴巴里。 这一抚,几乎要把杜若的心抚得化掉了。 又是机械式地嚼着吃着,醉酒后的唐景人可以说是胡吃海喝,那吃相,完全就是饿了肚子的小孩模样。 杜若也只好默默地专心地吃着。 “你啥也不说么?”他突然就不吃了,把脸贴在吧台上,就这样趴着直勾勾地看着她,“不要以为装沉默就可以蒙混过关了。” 努力适应着他的节奏的杜若镇定自若地反问:“你要听什么?” 他抬起头,把胸口抵在吧台上,死死地盯着前方,说:“你明明知道。” 杜若更紧张了,又咽了一口唾沫,如实说道:“谭大哥看着很可靠。” 刚刚他的那行为是出于醋意吧?所以她的这个答法应该是往这个方向? 唐景人仰头大笑了两声,说道,确实是。 有这样的角色存在,心也就安定了下来。杜若心想,但她没有说,否则只会惹怒唐景人。酒后的唐景人是个她完全陌生,但又有些蛛丝马迹可寻的,另一种人格。他跳跃、多变、放肆,玩大话骰那晚他很快就睡着了,但这次状态完全不一样,理他彻底醉倒,还差得远呢。 “你真闷。”唐景人突然斜了杜若一眼,态度又变得冷冰冰了。他嗖地站起来,向牌桌走去,拍了拍徐一望的肩膀,将人家赶离了牌桌,自己霸占了那个位置。杜若默默看着这一切,水晴正冲她无奈地笑笑,而谭沥朝她不动声色地抬了抬下巴,示意她过去。 于是她迟迟疑疑地挪了过去,谭沥往唐景人旁边的位置蜻蜓点水地指了指。 这行为,分明是向唐景人示弱,并且示好。唐景人接受了,嘴角漾起若有若无的笑,灭了手中的烟,往嘴巴里塞了一块口香糖,嚼了起来。 他们在玩□□。 林约和谭沥目前运势最佳,桌子上的现金好几千,康倪和徐一望都是被宰的份儿。这会儿徐一望换上了唐景人,而可怜的唐先生掏了全身的口袋,只找出个几百块。 可是他底气 分卷阅读18 欲望文 分卷阅读19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19 足,把手往杜若肩上一搭,牌局便开始了。 盲牌由杜若来瞄了一眼,是方块a和方块7,唐景人连牌是什么都不关心,直接就把钱甩了出去,可把杜若吓坏了,连忙又抢回来去掉一半重新押上。公共牌翻出的是梅花6、黑桃6和黑桃9。 好吧,刺激。 看大家的下注情况,都是较为谨慎的,可谓一场激战了。 由小盲注康倪开始表态,依次又加了一圈钱,没有弃牌的。 第四张开的是红心10。 情况不妙,杜若打算止损,弃牌了。不料唐景人啪地按住她,又跟上谭沥加了注。 第五张牌开了红心q。 杜若几乎绝望地半张着嘴,看着谭沥翻出了黑桃j和梅花8,顺子取胜。桌子上的钱被一扫而空,这几乎是唐景人一半的筹码了。 “哪有你这样打牌的。”她不满地嘟囔,“你这是送钱吗?” “是老子在打牌不是你。”唐景人怼她。 “哎呀,你们坐同一条船的,可别内讧哈!要齐心,齐心!”发牌官水晴一脸讪笑。 “我不打。”杜若赌气说,“牌我也不看了。” 下一盘,她真的没有帮忙瞄牌了。虽然好奇的小爪子就要挠烂她的心肺了。她就这样托着头,眼睁睁地看着唐景人牌都没看仔细,就盲着双眼乱下注,输输赢赢几盘,很快就把钱都散去七七八八了。 当钱不够,可以选择一次大冒险或自怼一杯大啤酒作为抵押。每盘只限一次,直把人剥到□□或喝到挂彩。 眼看林约已经把上衣给脱光了。 可是谁要看他光膀子呢!他在live上每回都要光膀子,早已经不值钱啦!无奈之下,芳芳只好捧着他的脸往他的唇上亲了一口,当是大冒险用来充数。 这帮人真会玩。 这一亲,把大伙儿都刺激得热乎了,下注更加疯狂起来。翻了第五张公共牌后,轮到唐景人没有注可押了。 “押个大冒险吧!”大伙儿起哄道。 他狡黠一笑,低声说了句,ok啊。低下头,便把杜若吻住了。 杜若本能地支起手肘想将他往外推,箍在后背的手反而扣得更紧了。她并不是真心想推开,只是一切来得太突然,她连呼吸都来不及调整。 这是一个热烈而舒适的吻。 唇与唇契合得恰到好处。 微湿、微热,强势但不失温柔,是深情的,是忘情的。浓烈的酒气弥散着迷醉,但不代表是侵入,也不是戏谑,轻微的一收一放中,全是敏感和细腻。 杜若闭上眼睛,将这实实在在的亲密时刻刻进生命里。 她觉得一切都被联通了起来,她想输送更多更多,就像此刻她源源不断接收到的一样。 类似怜,类似欲,类似爱……的一切。 她把他的头发紧紧地攥在手中,用掌心感受他锁骨的起起落落,他太瘦了,不知道疼惜自己,反而总是仇人一般,折磨自己的肉身。 于是肉身又累又委屈,一气之下离他而去。 她觉得怎么触碰、安抚都不够。 用一个世纪那么长也不足够。 然而时光稍纵即逝,他放开了她。她应该觉得怒的,这是有些丢脸的事,周围的人都在起哄。但是她怒不起来,只觉得羞,又只能克制。她多想此时的脸上能挂一张面具。 唐景人吻过就吻过了,毕竟就是“筹码”。他一拍桌子说,开牌开牌! 开出来一条大顺子,一下子杀下了三家。 桌子上的小钱钱瞬间又多了起来。 也许是那个吻转了运,接下来唐景人赢了不少,牌局因为康倪和林约的“破产”告终。谭沥始终冷静睿智,稳健地战到了最后。 越到深夜,场面就越混乱了。因为包了场,也没有打烊之说,谭沥也一直奉陪到底,店里无论被糟蹋成什么样子,他都只是笑眯眯。 如林约所说的,钱算得上个啥子咯。 最后一众十几个人,全是醉倒的,横七竖八地躺倒在吧台上、沙发上、地上,混着各种酒、食物残渣和玻璃渣子。待到第二天日上三竿,才陆陆续续醒过来。 杜若醒来发现自己枕在林约的大腿上,而唐景人睡在她的肚子上,脚还差点踢在了林约的脸上。 她头疼得嘴巴嘶嘶响。 “醒了醒了。”水晴拍她的脸,“姐姐呀,你晚上还得上班。” “扶我起来……”她虚弱地把手举起来。水晴硬把她拽了起来,肚子上的唐景人滑倒了她的大腿上。 于是收到震荡的他也懒懒地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枕在女孩子的大腿上也没有立马起来,只是环视了一圈四周,说,搞得这么惨。 当然惨的,桌子都被底朝天,挂在墙上的东西全被砸碎在地上,酒瓶花瓶杯子没有几个是完整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遭到了打砸抢。 而且这全部,都是他自己砸的。 喝到后半段的唐景人,操起一张椅子从吧台一路扫荡过去,十几分钟后,就变成了这副模样,然后他自己,高高兴兴地跳了一阵舞,便躺平到了地上。 然而大家都并不吃惊,筋疲力尽之后,纷纷躺倒。 但过分的是,一觉醒来,他居然轻描淡写地说了句,这么惨。 这难道不关他的事吗? 水晴觉得气,说:“我x你个唐景人,全都是你自己搞的你知不知道啊!?” 唐景人半张着嘴,一脸懵。 “你看看自己的手!” 他的手血迹斑斑。 酒精的余韵还未散去,他呆呆地把手高举,说,我弹吉他的手。 杜若和水晴气呼呼地对视了一眼,无话可说。 这么说,他已经把接吻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了。 杜若心口一痛,原来真正害人的不是牌局,也不是冲动,是该死的酒精。 抹杀一切的酒精。 然而,盘腿坐在地上的唐景人在半麻醉的状态下,仿佛忘掉了一切。一切苦痛、伤怀和抑郁,他空白并毫无缘由地快乐着。 柔化、融合之后,他和自己友好相处,他终于能温柔地对待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 所以,这算是半路死火了吗? 可怜的杜小姐? 第14章 肥年走起 第十四章 领了年终奖后,杜若也裸辞了。 被唐景人吻过后,她突然觉得自己要拿出些态度来,做人就是不该将就,也不该畏缩。请辞后,她顿时觉得自己肩上的担子被卸了下来,呼吸都畅顺了,忙把水晴请出去吃了一顿火锅。 水晴在林约妈妈的厂子里干得很出色,连林约都觉得面上有光。吃饭的档口,她滔滔不绝地说着工作的趣事和一些有意思的想法、创意,杜若听得津津有味。 “等这年关一过,我也要找一份好玩的工作。”杜若下定决心地说道。 “其实寻呼小姐也不是很差,起码赚得挺多,也挺斯文。但总觉得靠吃青春饭,说出来有些羞耻呢。”水晴品 分卷阅读19 欲望文 分卷阅读20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20 头论足道。 “青春饭,我都没有资格吃了。”杜若吐吐舌头说。 水晴突然定睛把她端详了一翻,说:“说实话,姐姐的神采都与以往不同了,是被施了魔法么?哦哦,不对,应该说喝了神水吧!” 杜若急眼往她头上一敲,警告她别再胡说八道。她知道水晴所说的“神水”,是指唐景人的唾沫。 这家伙就是污,铁定是跟宋得文混得多了。 置于高柜上的小小彩电此时正在播放“流音”,那是个每周六八点到十点固定播出的音乐节目,已经播放了八年了。此时正在开播,主持人正介绍出场歌星。 “rubus!” “啊——” 隔着电视屏幕都能想象到录播现场的观众们歇斯底里的模样,这尖叫声也没有谁了。在店里打火锅的客人们也忍不住扭头向电视看去。 出来的是五个梳着五颜六色的扫把头,画着浓妆,一身皮革的小伙。 水晴一口牛肉呛出来:“天啊,他们上‘流音’啦。妈呀妈呀,我真想立马打给rice!” “你打给他干嘛?”真是什么事都能想到自家男人。 “告诉他rubus可以,fc也可以啊!”水晴响亮地说道。 倒是很励志。 杜若摇摇头无奈地笑,重新把目光投放在电视画面上。出场的镜头已经播放完毕了,得一心一意守着电视机了,不然会错过rubus出场的那几分钟。每周出场的艺人歌星足有二十组,每组基本只唱一首歌,眨眨眼就过去了。 rubus第一次上“流音”,偏偏她从来没有看过这个视频资料。 谈话部分基本上就是林约做乐队的“代言人”,毕竟他是队长,偶尔他会把话题抛给泰斯和其他队员,但大家接茬的热情都不高,连镜头在哪儿都不知道,只垂眼看着地板,从牙缝里挤出片言只语。 况且唐景人从头到尾都嚼着口香糖,吧咂吧咂的声音差一点就传到了唛头里。 rubus首次亮相的演出规矩但不失风格,曲风激烈却又能兼顾旋律抓耳,给现场耳目一新之感。在工业腾飞的这个年代,给出了剧烈的冲击,表达出强烈的自我和反叛,可以说是应运而生。 一曲终,不要说录播现场的观众已经疯掉,在店里的客人也忘掉了筷子里的食物。 杜若长长吁了一口气,感觉体内的什么东西被释放了出来,满脸通红。 “确实太棒了。”水晴简短有力地评价道,继续嚼她的牛肉,仿佛是嚼那摇滚乐震荡而悠长的余韵。 孔老先生所说的“三月不知肉味”所指的,正是如此吧? ********** 水晴年二八就坐小汽车颠颠簸簸回了老家,回去之前还热热闹闹地拉着杜若到商场扫了一轮打折货。她一走,小屋里就冷清得很。 杜若以为她只有水晴一个朋友,那是因为她完全忽略了一个人—— 谭沥。 年二十九,谭沥请她吃了顿饭,给她送了一串碧玺手链。 当场,她的眼泪就下来了。 她还真没有收过男士这么正儿八经的礼物,直觉得自己被真真正正地重视。也许是水晴的离去让她觉得空寂,感情都要脆弱了起来。也许是谭沥大方的态度让她觉得安稳,让她脆弱的感情又重新找到了支点。 “谢谢你。”她爽快地把手链戴在手腕上。 碧玺是恰到好处的。不甜,低调,是种朴实的梦幻;不贵,也不重,不会让人受之有愧。 谭沥太懂了。 “这过去的1989,杜小姐过得还不错吧。” 吃的是西餐,用刀叉把肉送到嘴里的感觉让人觉得气定神闲。 “大概是吧。”杜若耸耸肩。 “接下来就是90年代了。”谭沥颇为感慨,“不知是个什么样的年代。” “你觉得呢?” “我觉得……繁荣昌盛,民安物阜。”谭沥笑,“杜小姐在90年代有什么宏愿吗?” “我今天无聊,提前给房子贴对联时,就下决心了。”她说,“明年再贴对联,我要给真真正正属于我的房子贴。” 谭沥冲她比了比大拇指,说,明智,那是安心立命之所。 “房子一定要买的好。”他补充说,“我有不少熟人在做相关工作,到时可以给你介绍物美价廉的房源。” 谭沥永远是大哥模样,看着自己喜欢的后辈,总是那么包容甚至宠溺。他的店早在两年前就接待rubus,20岁出头的小伙子们嚣张跋扈,傲高骄横,他却能看见他们的善良和争议,看见他们的意志和梦想。无论被怎么任性对待,都只是跟在后头默默修补。 杜若觉得谭沥是上帝赠与他们的,最好的一份礼物。 当然也是她的。 “谭大哥,有什么事我可以帮忙的,也请一定要开口。”杜若郑重地说道。 ******** 年初五,水晴就屁颠屁颠回来了,给杜若带了一大堆家乡土特产,还有一大块腌熏猪肉。这猪肉奇硬,还无敌咸,简直可以当成防灾食品了。 话虽这样说,回了一趟家的水晴却整个人都润了不少。 初六凌晨,林约召集大家到江边放烟花,并买来了一大堆垃圾食品。今时今日的他已经开上了bmw,俨然一副公子哥模样。他穿着高档的黑色毛呢外套,里头是垂垂的衬衫和扎得有些高的扎脚西裤。 最重要的,是他的身材是真的好。 活脱脱就是个画中人。 而唐景人还是老样子,只是那头红发又漂了绿色蓝色,变成了彩虹。他很爷们地盘腿坐在沙滩上,拎着一根线香烟火埋头点着,闷闷地注视着那忽明忽暗的小火花。见杜若从身后走上来,穿着长款的裸色毛呢大衣,新烫的头发蓬松地扎在后脑勺,围巾一直卷到唇边。 他拿起放在身旁的那罐啤酒咕噜咕噜喝了几口。 “新年好。”杜若冲他歪歪头。 不知为何总觉得这个女孩变得可爱了,不再像从前那么爱板着脸,眼神里总隐隐透着担忧。现在的她似乎有了些玩票精神,对谁都多了几分把握,也多了几分俏皮。 唐景人没有招呼她,她也主动坐在他跟前,掏他袋子里的小烟花,还伸到他的火光里结火。 “这个年过得怎样?”杜若一边轻轻甩着烟火,一边问道。 唐景人看到她摘下围巾后,柔软的大衣里头那件露肩针织衫,细腻的肌肤和瘦瘦的肩头。再往上看,是她很少会涂的橘红色口红,睫毛一根一根骄傲地翘起来。 “有点忙。”他如实答道,“都在为出道打基础,明年是major后的第一年巡回。” 杜若少有的没有作思考状,只是笃定地说:“你们是做什么都能创造奇迹的。” 唐景人还是那自嘲的笑:“我们是一群很麻烦的人。” “这个我不否定。”杜若附和地笑起来,接过林约递过来的啤酒,因为顾及新做的指甲,横竖不知 分卷阅读20 欲望文 分卷阅读21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21 怎么打开。 唐景人二话不说从她手中拿过啤酒,利落地喀嚓打开,又重新递给了她。一连串流利的动作不知怎的给人一丝暧昧感。 “你不用回家过年么?”唐景人问到了关键问题来了。 杜若耸耸肩:“我是社会养大的,到处都是我的家。” 捏造完自己的身世后,连她自己都深信不疑起来。她就把自己当成是孤儿,但这并不代表着空白,她依然被过去的自己填满,但同时又生出一个全新的自己。 全新的她,生在1989年。 唐景人听了她的话,默默地点头。 这点头点到了杜若的心坎里,他在勾勒她,在思索她,在咀嚼她。 “你呢?也不回家么?”杜若把气球踢回对方的怀里。 “过两天,没时间。”他简短地回答。 “是怎样的家?” 唐景人抬头看着林约正在发射的烟花思考着回答道:“到处是工厂的小城市,路也修不好,整天尘土飞扬,坐小巴把长痔疮的中年男人们颠得痛哭。我妈妈很胖,所以我小时候也很胖,我妹妹也很胖。” 杜若笑,他很胖的妹妹三十年后依然很胖,然而唐景人走的时候只有五十多公斤。 “我一直很瘦。”杜若回馈着自己的信息,“跟个猴子似的,只有个子在猛长,胸没有长。” 她挺了挺身说,“现在也没有。” 唐景人瞥了一眼,居然捂着脸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 “小时候我很羡慕瘦子,觉得他们又轻盈又灵活,我们体育老师天天说我太胖了,要我比其他同学多跑一圈操场。每次体育课就是一班同学看着我气喘吁吁地多跑一圈。” “这样的老师太过分了。”杜若皱起眉头说,“这是歧视嘛。” “回家最开心的事,是能见到从前上中专时一起玩摇滚的那帮同学。” “你念的是什么?” “美术设计。”他说,“我挺擅长画画的。” 这下轮到杜若默默地点头了:“美术设计找正经的工作也挺吃香的。” “所以rubus几乎是我来养了一半。”他说,稍微有些自豪,“三个月前我都有正儿八经地工作。我是个好员工。” 杜若为他鼓掌:“棒,我都不敢说我是个好员工。” “我是,因为我把自己搞成这个样子,得正经做事,不然人家会说‘早知道你跟外表一样垃圾’。”他又是那副自嘲模样,“我得证明自己不是垃圾,还要证明自己不是傻子,要命。” “辛苦你了。”杜若配合地笑。 “啊——”海浪那头传来水晴惊涛骇浪的尖叫声。 “小心!小心!”随即是林约的咆哮。 回过神来,才知原来林约的烟花筒没有固定好,因受冲力倒了下来,正胡乱地朝着地面发射,眼下猛烈的火光正冲杜若和唐景人撞过来。 “我艹!”杜若破口大骂,连忙挣扎着起来。唐景人动作却飞快,一蹦而起,并一把拉起杜若,两个人被火花追着狂奔起来。 “为什么净追着我们!”杜若往后看到穷追不舍地火花,欲哭无泪地喊道。 唐景人却没有吱声,淡定地拉着杜若跑得跟个飞毛腿似的。 终于,烟花燃尽了,两个人气喘吁吁。 “吓死我了。”杜若拍着胸口说,“被射中了会怎样?” “要截肢吧。”唐景人吓她说。 她扁起嘴巴一掌打到他的手臂上。 他们的关系原来已经好得可以相互调侃,甚至调戏。 唐景人被打了一掌,坏坏地笑起来。 那样少年气的笑容。 “你俩!过来吃东西呀!”林约在远处喊道。 唐景人自然而然地把手搭在杜若的肩上,和她一起慢悠悠地走过去,走向迷人的圆月,走向温柔的海浪。杜若小鸟依人地乖巧地低着头,默默地走着,温暖从背部开始涌起流向全身。 他是不是又有些醉呢?她侧目偷偷仔细看了看他的脸,寻不到一丝醉酒的蛛丝马迹。 “新年快乐!”六个人举起啤酒互敬道。 “九零万岁!”林约喊道。 “万岁——” 作者有话要说: 每天都在忙三次元的事,更新要追上存稿了,暴风哭泣…… 第15章 一切都是新的 第十五章 杜若到电台去面试,已经是三月份的事了。 彼时水晴已经辞去了服装厂的工作,成为了fc的形象设计师。她真是敢,fc才刚刚签约了一家不大不小的唱片公司,配备的团队也远比不上rubus。 但水晴倒是干劲满满,宋得文他们四个也踌躇满志。她不辞劳苦,也不计薪酬,只为能让最爱的人在舞台上展现最帅气的一面而默默努力着。 “请你念一念你手上的稿子。” 杜若低头,发现分发在自己手上的,是海子去年写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首诗是她年少时最喜欢的一首,早就烂熟于心。这首诗是一年比一年有故事的,30年后的她当然比谁都清楚。 所以她念出来的每一个咬字,每一个抑扬顿挫,都饱含深意。 面试官们始终保持波澜不惊的职业微笑。 下一轮是念剧本,因为应聘的职位偶尔还会有广播剧的工作要参与。 她想起自己在大学的文学社出演话剧之前的面试。大家都对她这个计算机专业的糙女子不抱任何希望,却被她开口脆震得目瞪口呆。 更何况,她现在的对手并不比大学时那几个同级生要好上多少。 “去死,去睡就结束了,如果睡眠能结束我们心灵的创伤和肉体所承受的千百种痛苦,那真是……”她在一收一放中,专情于自己拿到的角色。 她是真喜欢,通过声音来表达情绪。 五个面试官,个个都满意地互相对视、点头,气氛顿时轻松多了。 居然还有第三轮面试,即面谈。给杜若做面谈的,是个戴着眼镜的斯文男子,那个年代的眼镜还是满拉风的。杜若感觉自己像穿进了从前看的90年代香港电影里,不由得抿嘴想笑。 “现在给你出个题,因为我们这个职业,常常要遇到阴阳怪气、千奇百怪的嘉宾,要学会随机应变的。”他一本正经地出题,“如果你要采访的对象非常内敛,不怎么能参与话题,你怎么办?” 杜若凭着直觉说:“那现场要是有第三者在,就和第三者聊采访者,那么采访者就会自然而然地参与话题了。” 男子的镜片意味不明地闪了闪光,随即他满意地笑了,说:“非常明智,我想你很适合我们这个行业。你咬字很清楚,嗓音甜美,而且富于内涵,态度诚恳,表现也很平稳,我想我会很高兴拥有你这么一个下属。” 还带这样夸人的? 杜若一时不知如何回应,只腼腆地笑了笑,说:“谢谢你,我会百分百珍惜这份工作。” 分卷阅读21 欲望文 分卷阅读22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22 从广播大楼走出来,杜若感觉自己走路带风,一蹦一跳的,还在路上给自己买了一套新衣服。在这个年代淘衣服不是件容易的事,她始终没有办法将自己打扮成彻头彻尾的九零年代的女性。 她习惯了忠于自己的品味,就算那并不符合大流。 晚上水晴要加班,杜若自己坐在小小的彩电前,无聊得发慌。她早就习惯了没有手机的晚上,并买了不少报纸、杂志和图书,但今晚,似乎任何东西都无法安抚她的心。 她犹豫再三,拿起话筒拨通了那串号码。 “你好。”接电话的是个女人,她吓了一跳。 “我……我找……嗯,唐景人。”她结结巴巴地说,感觉自己正在缩小,变得懦弱和可悲。 “哦,他说上一任租户?他已经搬走啦。”对方语气平静,“据说他就是那个什么乐队的吉他手,已经混开了,怎么可能还要委屈在这烂屋子里呢?估计是搬进高级公寓里去了吧。” “这样。”杜若轻轻放下自己提上了老半空的心,舒了口气说,“实在不好意思,打扰你了。” “等等。”对方换上了一副八卦嘴脸,“你是他谁?女朋友?” “怎……怎么可能?”为什么又结巴?而且还脸红,“只是普通朋友,所以才会连他搬家了都不知道。” 成功说服了对方,那女人“哦”了一声,没有再说什么,便挂了电话。 等等,她为什么要这么认真地解释? 真叫人憋屈。 墙上的挂钟指向十点,她觉得自己差不多可以去睡觉了。 什么鬼,这比小学生都要健康的作息。 她叹了口气,边脱衣服边躺进了被窝里,辗转反侧一个多小时,才迷迷糊糊睡着。 ******** 那天面谈杜若的那斯文男子叫凯文,他对杜若非常上心,事无巨细统统手把手教导。试用的一个月里,杜若还不能参与直播节目,得在录音室外不断地看,不断地听。除了学习,她还要通过参加广播剧和在其他录制节目里做嘉宾来不断练习。 起初她很紧张,毕竟这些都需要几个人合作来完成的,她很担心自己会拖后腿。但凯文一直鼓励她,而且她自己也非常积极地练习和磨合,最后效果都比较令人满意。 一个月的试用期过去,杜若被安排在了一档名叫“心音”的音乐节目里,和一个叫小费的爆炸头主播搭档。这个小费很有料,晚上都在吧里当dj,杜若真怕自己跟不上他的节奏,第一时间就向他取经。好在小费很nice,立马指点她回去看几大音乐流派的发展资料和一些目前大热的音乐资讯。 她连忙照着做了,每天都把自己搞得晕头转向。 果然,对于音乐,她还是比较喜欢做纯粹的听众。 但既然是工作,她就不能不拿出些专业素质来,不然很容易被嘉宾瞧不起,更甚可能被怒怼。 “小心,我们电台没有电视那么大牌,很容易被鱼龙混杂的所谓‘艺术家’们按在地上摩擦。”小费警告她。 早知道就申请搞儿童节目了,杜若追悔莫及。 但炼狱是一回事,师傅还是得感谢感谢的,请凯文到高级西餐厅吃一顿饭,优雅的爵士乐一直在耳畔萦绕着。在小餐桌上相对而坐,杜若才发现对面的男人生了一对欧式大眼睛,架着眼镜的鼻子翘翘的,俨然一副人偶长相。 她都不太敢看他了。 凯文很善谈,果然是靠耍嘴皮子讨生活的人,和杜若从音乐聊到文学,再从电影聊到时尚和美食,每一个话题,都显示出他广泛的涉猎和包容度。 愉快的晚饭结束后,杜若感觉自己收获了一个有品位又有能力的朋友,心里有种充盈之感,跟和谭沥在一起时的感觉很像。她果然是很喜欢这类型的。 一个就算天塌下来也能撑住的人,不是硬撑,而是游刃有余。 从凯文的车上下来,正好遇到下班后一路小跑回来的水晴。 “姐姐!”水晴高兴得像只小鸟一样挥动着双手,“等等我!” 她追上来,一把抓住杜若的手臂,其实目的是要往车内的人身上仔细瞧上一瞧。 “你好。”凯文大方地打招呼。 “你好。”水晴意味深长地行了个大礼,一脸坏笑地将那辆茶色的捷达目送而去,水晴狠狠地捏了一把杜若说:“骚货,见异思迁去了呀!” “你别冤枉我!我是请他吃一顿感恩饭。” “我敢打赌他喜欢你。” “赌多少?”杜若理直气壮地说。 “好啦,开玩笑。你早就躺平任由唐景人来了,其他人算个毛。”水晴把她的手夹到腋下,迈开脚步说,“走,陪我喝一杯去。” “不不不,你说清楚,我啥时躺平了……” 一到夜宵摊上,姐妹俩就大喝特喝起来,不一会儿水晴就醉眼朦胧了。杜若仔细把她一瞧,就知道她是酒入愁肠。 “姐姐我告诉你,我做错事啦。”她趴在桌子上嘟着嘴巴喃喃说道。 “你说。”杜若把椅子挪到她身边,姐儿俩一直都忙,好些天没说心事了。 “徐一望,你还记得吗?就是fc的吉他手,他对我……呵呵……”大概是半醉了,把事情说清楚有些困难,“他说他喜欢我。” “原来见异思迁的是你哈。”杜若没心没肺地打趣道。 “我没有……我就是喝大了,一时冲动,也没啥,就是亲了亲嘛!谁叫他撩我呢!他撩我,而且好像很认真的样子。” “那……对方亲完之后怎么啦?当没事发生?”杜若理智地问道。 “当没事发生,你以为唐景人么?”水晴真是时刻在拿别的男人给自己看上的男人垫背。 “滚!”杜若生气地打她一巴掌。 “哈哈哈哈!反正男人就是渣,都是渣男,全世界都是他妈的渣男!” 最后一句几乎是怒吼出来的,杜若连忙捂她的嘴。夜宵场子上周围都是男人,嘴欠也不带这样的。 “现在是你出轨欸,你反倒骂男人哈?!”杜若觉得好笑。 “是啊,我的错,我就该纠结,就该受尽良心的责备。那天煞的宋得文怎样?你认识那个周紫媚呢?就是胸那么大那个!”水晴激动地在自己胸口上比划着。 “就是个艳星嘛。”杜若说。 “没错!就是她!他俩搭上了,你知道吗!?我……我说出来都觉得脸红,勾搭谁不好,要搞上这样的女人。他现在什么意思?嫌我胸小吗?!”她急得满脸通红,口不择言。 但是杜若并没有做出“嘘”的手势,要是她自己摊上这等烂事,肯定也会憋屈得失去理智。听完水晴的发泄,她问道,你有证据吗? “这事他的队友们都知道!”水晴瘫软下来,说。 “所以这算是怎么回事?你在报复他吗?”杜若继续问。 说到这个点子上来,水晴瞬间泪如泉涌,趴在桌子上痛哭起来,那样委屈、无力。报复?伤害?无论如何,水晴 分卷阅读22 欲望文 分卷阅读23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23 都只会是受害者。早在这段关系开始前她自己也已经有了预感,她早说那是她的“劫”。 杜若轻轻拍着水晴的背,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水晴哭了一阵,抬起湿润的脸,一双红肿的眼,简直不能看。她的眼泪还在往外淌,她说,林约不是也把芳芳甩了吗?我们就是呆在这么一个无情的世界,我们咎由自取。 这话说得杜若也禁不住眼湿。她自己确实也对摇滚乐手们有这么个不良印象,所以自己也畏畏缩缩。但她又隐隐觉得不是这样的。 为什么不是呢?却又说不上来。 说完这些话,水晴还是继续哭泣。 哭泣,说明她不会放弃这段感情,哭泣,是她在努力自愈。付诸东流的泪水,是她为爱飞蛾扑火的证据。 也许,她在等眼泪哭干,然后擦擦眼泪微笑走开。但至少,在哭干之前,她都不会逃避。 “你要加油。”懂得她的决心的杜若拍着她的肩膀说道。 水晴狠狠咬着下唇,把脸哭得酸里吧唧的,杜若一遍一遍地给她擦脸,就差陪她哭上一份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还在努力更新~~~~ 再也不改文名文案了呜呜,摸不着头脑的我~~~~ 第16章 传遍全国的那温柔的声音 第十六章 最新一期的资料派放到杜若手上时,她的手不禁抖了一抖。 纸上赫然写着“嘉宾:rubus主唱teddy、吉他手hale”。 小费原本很兴奋,毕竟rubus最近新单一出,引起了不少轰动,也算是个难得的大人物了。但很快他又忧愁起来——摇滚乐手,难免乖戾,不少交谈。 “得打醒十二分精神好好做。”他摸着下巴严肃地说。 杜若苦着脸说:“那大佬,请问怎么做?” “其实还好啦,这是电台不是电视台,就算对方黑脸观众也看不到,顶多就冷场嘛。”小费哈哈笑起来。 这一点都不好笑,杜若扁着嘴写节目策划稿。 其实一期节目也就三十分钟,其中歌曲播放已经占了10分钟。实际20分钟的谈话时间,4个人撑场面,一人没说几句就过去了。 “定下几个方向,譬如音乐历程、恋爱经历、未来畅想,每个方向准备三四个典型问题,到时候看准时机抓住有趣的点来发问和吐槽就醒来。”小费剔着指甲指挥道。 “恋爱也要问吗?”杜若莫名更紧张了。 “肯定要问问,粉丝都爱听这个。” “恋爱的话,要问哪些问题呢?”说到恋爱这个话题,杜若脑子里一片空白。 “你想知道什么,问就对啦,例如喜欢身材好的还是喜欢脸好看的、最想要女友掌握的技能、最不能原谅女友什么行为等等。” “好,就这三个了。” 小费给她一个结结实实的白眼:“猪头,你都不会自己想吗?” 这个所谓拍档,每天拈轻怕重不说,嘴巴还很损,每天都变着戏法欺负和使唤杜若。但好在,他嘴里说一套,做却是另一套,损完人却还是会埋头努力帮扶,说随便搞搞却常常加班至深夜。 两人做足功课,等到见到rubus本人两人还是有些耸,小费都要把耳朵夹起来了。泰斯见到杜若一脸惊喜,说,嘿呀,妹子,你换工作了呀。 “你……你们认识?”小费大吃一惊。 “额……嗯。”杜若不好意思地承认道。 “何止认识,呵呵。”泰斯说一半不说一半,令人生疑。 唐景人戴着黑漆漆的墨镜,又是看不到他眼睛的一天。但他今天似乎心情挺美,嘴角微微上扬着。小费一看是拍档的熟人,据说很不好搞的唐景人也没有在嚼口香糖,悬着的心就放了下来。 “嗯……请进吧,以及,我们录音室禁烟哦。”小费把人让进去时,弱弱地说道。 刚把烟叼到嘴巴里的唐景人乖乖把烟摘了下来,坐在了放着他名牌的座位上。是个直播节目,现场有打电话的环节,包括打给林约和接入粉丝的电话。杜若神经绷紧,明明已经训练有素还是心里没底。 小费开始简要地介绍节目的流程,两位大佬听得认真。杜若快速地翻着手里的稿子,这份稿子其实事先已经送到了两位大佬手上,大家配合得完美的话,会是一档非常充实而有趣的节目。 片头播放完毕后,小费开腔了:“各位听众,晚上后,欢迎收听周四晚上八点到八点半‘心音’——倾听你心灵的声音,我是dj小费。” 杜若:我是nora小若。 小费:今天真是紧张呢,咱们录播室里空气都凝结了。 杜若(笑):真的很厉害,我都紧张得不得了,本来新人的小心脏就很脆弱。不过与其说紧张,其实更多是兴奋吧。我记得过年那会在电视里看见他们,我都忍不住在饭馆里尖叫(这当然是骗人的),其他女孩子几乎把饭碗都扔了(这就更加不可能了)。 小费:就算是从男人的角度来看也很帅气啊——欢迎今晚的嘉宾,rubus的主唱teddy以及吉他手hale。 泰斯唐景人:晚上好。 小费:rubus还是头一回参加电台节目对吧?我们真是觉得荣幸至极。 泰斯:我从小就很爱听电台节目。 唐景人:贵电台还有一个节目叫“世音”,不是经常放rapid eye、guns n\' roses、queen之类的嘛,少年时代的我天天守着听呢。还有当时参与有奖问答环节就有礼品送,钥匙扣什么的,我也很积极地参加。 小费:钥匙扣……好小气的礼品(笑)。 杜若:现在咱们都进化了呀,这期节目给大家送出的是rubus4月5日发行的新单曲《scarlet》。这次的单曲才发行三天,销量就已经破十万了呢!很多店都已经断货了,我们将送出手上的三枚,竞答题目将会在节目的末尾公布,请大家一定要留意哦! 小费:《scarlet》,听名字就非常冲击了,这是怎样的一张单曲呢? 泰斯:虽然说这是我们出道的第一年,但我们结成其实已经三年了,手头上的曲子可以说是不胜枚举的。这次的单曲碟由三首歌组成,其中有两首是过去在演出中大受欢迎的曲子,主打曲《scarlet》是首起落比较大的曲子,前奏是悲切的钢琴曲,副歌部分却异常激烈,是又悲又愤的一首曲子。 唐景人:即使很悲伤,但依然非常积极的感觉吧。 杜若:单是这样听介绍都已经耳朵痒了,下面让我们来听一听rubus《scarlet》。 小费:说起来,两位的摇滚启蒙都开始得比较早吧? 唐景人:应该是得益于年代吧,人们都说这个时代是人类式上最能孕育摇滚乐的 分卷阅读23 欲望文 分卷阅读24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24 时代。 杜若:确实是这样的,90年代还会热上一波,21世纪摇滚乐就会走下坡路了。 小费:等等,你干嘛把自己搞得跟预言神一样。 杜若(糟糕,露馅了):我,我就是猜猜嘛。 唐景人:正是这样也说不定。 小费(救场,别歪楼啊):少年时是怎么追求音乐的呢?家人的态度怎样? 泰斯:大家都会问父母没有意见吗?我家情况却相反,家人没有什么异议。 唐景人:我家人还送我吉他。 杜若:那么,当初乐队组成的事进行得很顺利吗? …… 出乎意料,四个人谈起话来可以说是无缝接洽,大家的情绪也越来越高了。话题很快就进入到“恋爱”的部分。小费抛出了几个诸如“喜欢什么类型的女生”“怎么看待婚姻”等常规问题,开始聊起各人的恋爱史。 小费:所以说恋爱启蒙也开始得很早了? 泰斯:没有的事,我是这方面的后进生。我是个百分百忠诚的人啦,如果闹到分手这一步,那就是天公不作美了。 杜若(笑):哇,好自信,我都不敢说自己是百分百忠诚的人。 小费:你会出轨吗? 杜若:嗯……有时候确实有很多不可控因素嘛。 小费:你出过轨吗? 杜若:那倒没有……你问我干嘛?我又不是嘉宾。 开始了,“日常逼疯拍档”系列。 小费:好啦,言归正传。hale的初恋是什么时候呢? 唐景人(把手指关节咬到唇上):大概是初中二年级吧? 小费:好早,所以爱得很轰烈吗? 唐景人(歪头):还好吧,就很闹腾,对方比我要大好几年。 小费(恍然):所以说喜欢大姐姐? 唐景人(思考):可能懂事些会好点。 小费:刚teddy说自己很专情,你觉得自己是这类型的人么? 唐景人:你看来呢? 小费(吓一跳,把问题抛给杜若):你看来呢? 杜若(气结):啊? 小费:这种事我们男人的眼光不准,得你们女人说了算。 杜若(犹豫,偷偷看了一眼唐景人):这种事光看外表看不出来吧?但是,摇滚乐手都很吃香不是吗? 小费:女歌迷天天追着。 杜若:对对对。 唐景人:不不,我老是被嫌弃的。 小费:当摇滚乐手的女朋友得很累吧? 杜若:嗯,整天担心这担心那。 小费:哇,你好像很清楚哦,难不成…… 杜若(天啊又坑我):不不不,我有朋友在跟摇滚乐手交往啦。 小费:哦!看上去很痛苦? 杜若(犹豫):额,嗯…… 小费:所以你是拒绝跟摇滚乐手交往吗? 杜若(气结):你别老问我啊!我不是嘉宾啦,我要说三次吗? 小费(得逞):哈哈哈哈哈…… 泰斯(捣乱):可是我还蛮好奇,所以请你还是答一答。(向唐景人)对吧? 唐景人:……嗯 小费:就是咯,硬要说的话,交往,不交往,选一个。 杜若(心塞):那,那就交往吧……我是感觉我顶着全国歌迷的压力。 小费(得寸进尺):那如果teddy和hale选一个,选谁? 玩这么大。 杜若为难地看看泰斯,又看看唐景人,出了一身冷汗,一个字都憋不出来。最后是小费的“哈哈哈”声打破了沉默,他说,逗逗你,你还真在拼命考虑啊? 接下来插|入了电话环节,打通电话的女歌迷净在尖叫和结巴,激动的情绪感染了每一个人。由她点播了下首播放的曲子,大家都听得津津有味。 这首曲子是rubus的几大金曲之一,在30年后依然感动着千千万万的歌迷,杜若听得很感概。听着歌,看着窗外的夜景,和对面坐着托着腮帮子的teddy和hale,杜若忍不住低声跟着唱了起来—— “这是梦/我和你坠入爱河/在狂乱中抱紧你……我从梦中醒来/离开你后我不能/找到我真正的路……梦已结束/我已泣不成声/在高大的灰墙上映照着我俩的过去/直到/我能忘记你的爱……” 在吉他solo响起时,杜若眼睛都湿了。 这首歌是rubus解散时,在最后的演唱会时的最后一首歌。 弹着这个solo时的唐景人脸上挂满了泪痕。 眼前这个穿着黑色衣服,看着毫不动容的男人,能哭成那个样子。 杜若忍不住紧紧地看着唐景人,希望能记住他这个安安静静,无忧无虑的样子。 杜若(笑):真是首神曲呢。 小费:你刚都跟着唱了。 唐景人:嗯,声音还很好听呢。 杜若:好啦,别再把我摆上桌。说说rubus的未来大计吧? 泰斯:因为今年才算是正式出道的第一年,我们就老老实实拿出新人的样子,踏踏实实的做曲子,做live,年末或下年初,我们争取出第一张专辑。 唐景人:嘛,就我们这个样子,质疑的声音还是很多大,最近fc不是也出道得很成功嘛,加上我们的前辈乐队dead drunk,大家都很喜欢把我们放在一起对比。在这样的压力之下,我们会努力稳住风格。今年是90年代的第一年,今后摇滚界还会推陈出新,会诞生更多优秀的乐队吧。我对这个对摇滚非常友善的90年代很期待。 总是在关注大时代,对后辈很温柔的唐景人,却无法看到1998年后的摇滚乐了,杜若听得心情很复杂。 小费:再次感谢rubus,希望你们还能来做客。 泰斯唐景人:谢谢,下回再见。 四个人一行从电台大楼走出来,神清气爽的模样。泰斯说,你们别送啦,我们都有开车来。小费说,哪来这么客气,我俩也是做完这个节目下班的。 小费就是这样,不熟时很怂,熟了就很损。 “这□□点的时间真尴尬。要说去喝一杯吧,又有太早了点。”唐景人为难地说。 来了,又是喝,杜若不由得低咳。 “也不会,慢慢慢慢喝,还蛮有意思。”小费搭腔道,还做了个品酒的手势。 这话儿撩起了唐景人的兴致:“慢慢慢慢呢!” 于是,这两个初次见面的男人,飞速达成一致要去喝一杯了。只要有酒,真是和谁都能做朋友。杜若汗颜,泰斯就不赏面了,说明天有工作,不能坏嗓子,掏出车钥匙就跑进了夜色里。于是杜若也借口说,一个女孩子家不好掺和,准备开溜。 小费揪住她说:“可是我约了电视台的丹莉大姐欸,你不是说很想见见她吗?” 丹莉姐姐是电视台里做音乐节目的一姐,差不多有五十岁的年纪了,资历比音乐节目的历史还长。大家都非常尊敬她。她性格豪爽,也喜欢和后辈们、音乐人们喝喝酒,大家既是工作伙伴又是好朋友。 于是杜若只好跟着上了车 分卷阅读24 欲望文 分卷阅读25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25 。 唐先生,求你今晚别喝醉了。她在心里默默祈祷。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喜欢,记得点个收哦~ 鞠躬? 第17章 窒息 第十七章 店是陌生的。 是个艺人们常去的店,高档而隐秘,安静又私密。几个人在一张小圆桌旁落座,三边都有遮挡物,敞亮的那一边还放置了齐肩高的绿植,跟打仗作掩护似的。杜若坐在小费旁边,一直没有参与两个男人的谈话。 这两个人,从音乐聊到投资,从酒又聊到出国旅行,天南地北侃大山。丹莉大姐很快就杀到了,亲切地和三个小辈打招呼,坐到了唐景人的身边。 “很久没见你这样的后辈啦。”她特意对杜若说道。 杜若懵了,大姐的意思是她迟钝不入流吗? “这样率真又甜美。”大姐赞赏地摸了摸她的手臂,说,“有考虑到电视台从事幕前工作吗?” 杜若连忙摇头:“我还是个新人,还是在原岗位上好好磨练。” 也许是这句踏踏实实的话让杜若在丹莉的心中的好高度节节攀升吧,接下来的交谈里丹莉一直都照顾着杜若,在愉快的气氛里,酒也变得好喝多了。唐景人是一杯接着一杯,面不改色,小费则很快就面红耳赤了。 杜若去厕所的当儿,出来立马被小费拉到了一边。小费神神秘秘地往她手心里塞一张小纸条,她像被烫着了似的不敢接。 “哎呀你以为啥,是我家地址而已。我估计我今晚会喝大,还想麻烦你把我送回家。我醉了自己回家不是很危险嘛,拜托你了。”小费双手合十说道。 天啊,杜若还是头一回碰到脸皮厚成这样的。同事一场她当然不会丢下他不管,但连纸条都写上了这种早有预谋的行为叫人极度不适。 “那你自己节制点,别喝酒不就行了吗?”杜若始终是拒绝的。 光唐景人一个就已经够麻烦了,万一他又像上次那样砸东西可咋办? “哦,这种事,在兴头上,有啥好节制的。放心,我醉了也不会变烂泥的,扶一扶就能走,而且酒品好,别说动手动脚,粗口都不带说一句的。” 你就吹吧,杜若直翻白眼。 所以说,她讨厌酒鬼。 带着这张棘手的纸条回到座位,丹莉大姐刚好起身准备离开,说自己的作息时间到了。毕竟年纪在那儿,又是女人,两个男人都想送她的,可惜心有余而力不足,早已经醉眼朦胧。丹莉告辞后,杜若坐着,看两个男人又是死党又是兄弟地搂搂抱抱,投大话骰子互怼,又玩起了猜拳,一杯一杯地灌,最后一个躺着,一个趴着,没了声息。 熬到两点酒吧打烊,唐景人像有生物钟似的突然支起脑袋,对着杜若看了老半天,说,怎么还不走? 杜若喝了些酒,也有些迷糊,正困得眼皮打架。 “走了,走了。”她拍拍脸说,又附身去拍小费的脸,毫不客气地打得啪啪直响。小费被她打了起来,正如他自己所说,他真的扶一扶就能走。三个人歪歪扭扭在酒吧门口叫了一辆出租车,杜若把小费塞进车里后,自己正准备爬进去。 唐景人一把将她拉出来,大着舌头质问:“你干嘛?” “我得送他回家。”杜若解释道。唐景人为什么要用这么大的劲儿?她的手腕都要断了。 “不用,他大男人一个自己回去。” “他喝醉了。”杜若还想往车里钻。 唐景人的手就始终扣在她的手腕上,不准她送小费:“像这种醉汉是猛虎,你要去把自己送入虎口吗!” “姐姐,你快上车吧!”司机从驾驶座上下来,恳求道,“不然你把他弄下车吧。” “你载他回家!”唐景人皱着眉头命令道。 “我怎么能,我不栽单独一个的醉汉。”司机倔强地摇头。 “我叫你走!”唐景人一脚狠狠踢在车厢上,“哐”地硬生生踢出了一个凹痕。杜若吓得连忙拉住他。 “我艹你%¥#%¥#……”对方汹涌地骂了过来。 唐景人嘴上没有还击,腿上却又猛地踹了两脚、三脚,可幸是没有路人,不然都得报警了。 杜若像个小狗一般紧紧地抱着他的腰,他下去一脚她就尖叫一声。直到司机忍无可忍,摩拳擦掌准备迎上来干一架,她连忙挡在前面,从包里掏出一叠钱塞过去,嘴里念道:“求求你,司机大哥,求你就把他送回家吧。” 司机看看手上那摞钱,又看看眼前快哭出来的小姐,气消了一半,转身骂骂咧咧地钻回车里去,开着车扬长而去。 杜若松了一口气,感觉整个人跟吃了shi似的,拉起唐景人一边走,一边又叫了一辆车。车子实在一个高档住宅区里停下来的,跟之前那职工宿舍楼似的居住环境截然不同,这里幽静,飘着花香,单栋矮楼层的建筑就连玻璃窗和阳台都显得又大又高贵。 他们面前的小住宅共三层,一层少说有两百来平,附带小花园,花园里还有个小亭。 这破落旧别墅经过名设计师改造,专门租给一些身份特殊的单身人士。杜若第一次到这种上流之地,心里的郁闷被一扫而光。两人默默地走上二楼,她原本打算看着唐景人走了进去就离开,不料这个醉汉无论如何都无法将要是放进孔里去。 她叹了口气,拿过他手中的那串钥匙,利落地插|进去,可是无论怎么扭都扭不开。回过神来唐景人已经从后面包住了她,手指撩过她的掌心选了另一条钥匙。她闷头用钥匙啪地轻易打开了门,这门的质感太好了,厚重而细腻,开启得很滑溜,没有任何声响。 两个人一个踉跄踏入了黑暗的屋子里,杜若什么都开不见,只能把唐景人当作参照。唐景人早就从她后面移到了她跟前,整个人伏到了她的肩上,但并不沉重,只是像长到了她身上似的,怎么逃怎么甩都无补于事,他就是药膏一样整个人紧贴着她。 两个人都没说话,像舞者一般在空旷里或后退或前进,直到杜若的背抵到了不知哪里的墙上,她无处可逃。 他的手一只抵在墙上,一只将她的腰钳住,低头把鼻尖摩挲在她的脸庞上,酒气浓重。杜若始终拧紧眉头,她从来没有试过心无旁骛地接受他的亲昵,因为他总是醉着,他也许并不意识到自己究竟在干什么。她觉得自己紧张,颤抖,兴奋或者难过,享受或者抵触,都没有任何意义。 但是她又止不住心里的震颤,她知道自己没有一点出息。 她又高兴,又难过,又索求,又抗拒,她在激烈的思想斗争中与他接吻。她顺从地闭上眼睛,一点一点地尝着他嘴里的酒气,有点苦,有点辣,等过了劲儿,就开始甜,开始甘。她真想自己的脑子能空一点,心里能单纯一点,她真想自己专心一点,开心一点。 她努力地调整呼吸 分卷阅读25 欲望文 分卷阅读26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26 ,把忧虑都排解出去,试着把手放在他的胸膛上、脖子上,慢慢地能感受到他的体温,他的呼吸。这副似乎熟了,又永远熟不透的身体,有他的诉求,有他的节奏。 慢慢地她能用嘴唇和他交流了——轻微的触碰、长久的贴合、贪婪的蠕动、俏皮的缠绕……全都都有它的深意,时紧时松,或淡或浓,就像旋律一般迭起、跌宕,扣住人的咽喉。 她是多么欢喜。 唐景人带着她慢慢沿着墙,移到了墙的尽头,两人滑入了另一个空间。 是寝室。 杜若紧张得周身泛起鸡皮疙瘩。 这是一张软绵绵的微凉的大床,杜若的背贴着大床,身上全是唐景人的重量。 要走到这步吗? 唇上有了掠夺感,霸道地探往深处。她慌乱地挣扎着,用上整个四肢,却发现自己全身都是软的,比这床还要软。 当他的手从她的裙底伸进去,她触电一般飞快地抓住了他的手。 “不要。”她低声说。 他没有再硬来,只是停在那里,在她耳边问:“为什么?” 他还会回应她的话,他还清醒着? 杜若疑惑地一动不敢动,她得跟他解释,她不想这样,为什么要借着醉酒?这有点无赖,有点玩票,还没有好好说过喜欢,还没有认认真真地付出呢。她想整理出一句简短又温软的话语,但是就在她犹疑之际,唐景人突然一软,窝在她脖子上睡着了。 嗯? 就如同电视看到一半断电了,澡洗到一半停水了。 shit! 作者有话要说: 每天蹭玄学的我,蹭完还梦见自己睡过头每蹭到,恐慌…… 第18章 我喜欢你 第十八章 一觉醒来已经是中午。 房间是非常漂亮的,精致的装修,高档的家具,就连窗帘都赏心悦目。床品是灰调的,棉柔棉柔的,浅棕色为主调的房间暖洋洋的。桌子上的饰品、衣架上的服装、床头的吉他拨片、架在床边的吉他,可以看出这是一个爱美又很勤奋的吉他手。 杜若深吸一口气,转脸就看见了唐景人的眼睛。 她吓得嗖地坐起了来。 “早……早上好。”她忙理好头发。 无论怎么理,都是衣衫不整、满脸浮肿的两个人。 “早。”唐景人舒舒服服地躺着不动,表情平静。 他一定,又失忆了。他习惯了一宿醒来脑袋一片空白,也习惯了毫无缘由躺卧着一个女人吧? 杜若只觉得脑里昏昏沉沉的,便走到厨房去煮醒酒汤。米桶的米是满的,冰箱里全是新鲜肉品蔬菜,看来生活是有人精心料理的。她强迫自己不要往深处想,只一心一意地下了米,多加了两碗水,按下“煮饭”按钮,便站在那里一边等沸腾,一边发呆。 空白的时间里,她渐渐安定下来。 水开始咕噜咕噜翻滚,电饭锅的小孔愉快地冒着白烟,厨房里弥漫着米饭香。 仔细嗅嗅,却又夹杂着尼古丁的味道。 杜若疑惑地扭头,发现唐景人正倚在厨房的门边,手指里夹着一根烟,正饶有兴味地看着她。她觉得有些不自在,但完全不想理会他。等电饭锅里的米汤变成了白色,她用汤勺将米汤舀起来,分到两个小碗里,再往小碗里各舀了两个茶匙白糖,铛铛地搅拌着。 “在做什么?”他问。 “醒酒汤。”杜若冷漠地答道,“头疼死了。” 等冷却了,她将一碗递给他,自己也仰头喝下另一碗。两个人将汤喝完,杜若利落将碗刷了,电饭锅里的饭也快熟了。 “横竖煮饭了,你想吃些什么吗?”她打开冰箱,蹲下来说,“有西红柿、玉米、菜花,还有牛肉、猪肉呢,很懂嘛,买的菜都是能放的。” “助理买的。”他耸耸肩,“但每次都是买来,放着坏掉,最后扔掉。她还是按部就班地买。” “你自己做些简单的嘛。”杜若把牛肉、西红柿、玉米、猪肉依次取出来,准备做个西红柿牛肉和玉米炒肉粒。 “没时间,也不会。”他放弃地说。 杜若天天在家给水晴做饭,已经把自己练成了一个优秀的厨娘了。从前她一个人住,都是懒得做饭给自己吃的,和人同居,却总是为对方的饮食张罗,并且还乐在其中。事实证明,人是不能长期独居的。 “你别杵在那儿,反正也帮不上忙。”杜若头也不抬地说道。 “那我去洗个澡。”他说,走开了。 杜若默默地松了一口气。 究竟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的呢?她昨晚可以安置好他之后离开的,却因为多看了他几眼结果睡着了。早上醒来也可以立马收拾离开的,却也因为多看了他一眼而拐弯走进了厨房。她的心真软。 两个人相对而坐,默默地吃饭。这样日常的画面,真叫人吃不消,特别是这些过惯浪子生活的摇滚乐手。吃第一口菜时,杜若看得出他认真地品尝了味道,脑海里随着舌尖的味觉酝酿了一堆言辞,却始终没有说出口。 他可能想说,很好吃呢,又或者说,很香呀,又或者说,稍微有点儿咸。话到嘴边却咽了下去,只是用行动来回应——把菜全部吃光。 多么害羞的人儿呀,只有在喝醉之后才敢把自己释放出来。 杜若把碗筷收拾到厨房,又开始了洗洗刷刷。温水洗碗,特别干净,她洗得很仔细。唐景人依然站在门边看她。 “怎么了?”杜若看得出他有些话要说。 “嗯,我在想,为什么会感觉这么日常呢?”他说。 “只是偶然。”杜若否定说,不存在什么日常,仅此一次。 唐景人咬紧下唇想了想,把手中的烟扔进了垃圾桶,径直走进厨房。此时杜若正准备把围裙取下来,一转身便被他压在了水池边上。 “是吗?”他边说,边把手抄到杜若的身后,帮她把带子解开了。杜若没有动,任着他将挂在她身上的围裙取下来。那张洗得干干净净的脸上,是她没有见过的神情,他不是吉他手hale,不是那时而狂躁、时而悲戚,起伏不定,积极地时刻去打破常规,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只为摇滚思考的a面,而是那从小地方而来,保守并谨慎,想好好睡觉、好好吃饭、好好玩耍,需要安慰和鼓励,需要玩笑和陪伴的b面。 是少年唐景人。 赤|裸裸的唐景人。 “是吗?”他低声说,把脸凑近她说,“我们都那样了。” 杜若一惊,赶紧把脸深深埋起来。 原来他记得,明明已经醉成那样。他是真的醉吗?只是在借酒演戏?那之前的那次她究竟是记得还是不记得?如果他清醒,为什么不当场解决?为什么要装睡?她不由自主地怒起来,她讨厌这样狡猾的举动,他在折磨她。 她说:“我不知道,我断片了。” 以牙还牙。 唐景人浑身一僵, 分卷阅读26 欲望文 分卷阅读27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27 把情绪都收敛起来,身体一寸一寸地后退,远离她,停在了对面墙边。他又点了一根烟,默默地抽着。 “对不起。”良久,他低声说道,侧脸定神看着厨房门口,“我想得不够周全。” 他指的是什么呢?是指没有很好地顾及杜若的感受吗?他现在已经不敢接触杜若的目光了,像是兀自忧郁了起来。原来清醒的他在情/事上是这副样子的,是大部分男子的那副模样,没有把握,自怨自艾。 是会唱“我一无所有”的男子。 杜若的态度缓和起来。 怜惜之心总是会盖过所有的愤怒、不满和难过,甜味总能冲淡苦涩。 此时厅里的电话叮铃铃响起来,不需要看钟表,唐景人知道时间到了,他说:“我得走了,下午有集训和排练。” 杜若顿时慌起来,留她一个人,她可不能独自面对他生活的这个空间,不能呆在满是他气息的空气里。她想说“我也走”,可是不够快,对方说,走时把门带上就可以了,抓起外套就开门走了出去。 她揣着空落落的心跑到阳台上,看到唐景人正从院子往外走,车子就停在院子外。她想起自己一次又一次向水晴起誓,一点一点地被他的一颦一笑鼓动着,一丝一毫地抽丝剥茧褪去犹疑和胆怯;她想起自己曾在视频资料上看到的他,和眼前的他重合起来,他是最好的他,24岁的不断向上攀爬的他,似乎是喜欢上了她的他。 “唐景人。”她带着哭腔喊,不再喊“hale”,而是他的名字,或许是有些狡猾的,会耍小手段的,满身弱点的唐景人。 唐景人驻足仰脸,帽子下的脸晃在阳光里,年轻得像一张叶子,会淌滴浆汁的厚泽的叶子。他没有戴眼睛,内双的眼睛睁得很大,像个孩子。 “我喜欢你。”她用力喊道,眼睛湿润了。 唐景人脸上的肌肉一寸一寸地放松下来,午后毒辣的阳光幻化成了温柔的晚霞,使他变得暖暖的。他抿着嘴笑了,他不笑则已,一笑,就是那样治愈,像个天使。 他什么话也没有说,收起目光,匆匆钻到了车厢里。 保姆车吸纳了他,便扬长而去。 剩下杜若一个人立在阳台上,一遍又一遍地温习他的笑容,自己也忍不住笑。 作者有话要说: 悬着的心放下来~~~~~ 第19章 倒下又站起来 第十九章 “5月4日晚上9:30,在m城体育中心场馆内,正举行全国巡回演唱会的rubus乐队鼓手york因颈椎突发性疼痛倒地不起,演唱会被迫中止。经诊断确定为由颈部损伤引起的颈椎骨质增生,该病或最终导致四肢瘫痪。现york正积极配合治疗,但其从属free music唱片公司向媒体透露,林约病情复杂,能否复原仍是未知之数。rubus原定于五月份、六月份的共计18场的巡回演唱会将被延期,具体事宜仍待后续跟进,请已购票的乐迷们密切留意最新消息。” 杜若拿着手中的稿子,准确又快速地念完一条,继续紧锣密鼓地念下一段。 专业素质告诉她,必须波澜不惊,直到晨间新闻播报完毕,她放下稿子气喘不止。 该来的还是来了,林约的身体开始出现状况了,这是rubus最棘手的问题,虽然她知道,他一次又一次地挺了过去。但是他的身体制约了他今后的每一次的演出,拖慢了rubus的发展,导致了后续各种各样的行程、计划和经费的问题。 现在的rubus想必兵荒马乱,一团糟吧?她也没有办法告诉他们,别慌,林约啥事没有,他还会玩命地打鼓,他的曲子一首比一首深入人心。 毕竟林约的病,永远也康复不了,他每一次急速敲鼓,就等于冲进鬼门关。 “小若!”凯文从播音室外面敲她,“别发呆了,要去录这期的几个广告了。” 她拍拍脸颊,打起精神投入工作。 ******** 每周三是杜若最忙的时候,早上轮值新闻播报,还要录广告和排广播剧,8个小时里嘴巴不断地张张合合,到下班时嗓眼儿几乎要冒烟了。她拖着疲惫的身躯撞门走进了fire house,谭沥正在吧台前和老友聊天。 “谭大哥。”她趴倒在桌子上,“我又饿又累,赏点吃的吧。” 谭沥摸摸她的头,端出一盘肉酱意大利面和一杯鲜榨奇异果汁。她立马狼吞虎咽起来,谭沥站在吧台前,看她糟糕的吃相。 “似乎rubus出大事了。”谭沥说,“明明才是主流化的第一年。” “嗯。”杜若含糊地答道,“是得缓一段时间的。” 电光石火间,她就把意面一扫而空,打着饱嗝津津有味地喝起了酸酸甜甜的奇异果汁。“我最近好像有点吃胖了。”她直了直腰说。 “胖不胖我不知道,但是越来越漂亮了。”谭沥向来嘴巴里抹糖,和林约一个德行。 杜若照收不误地笑笑,就见唐景人推开大门走了进来,茶色的眼睛挡了半张脸,但隐隐约约能看见眼睛。他冲谭沥举了举手,便坐在了往常的隔间座位上。 “真稀罕。”谭沥说,“居然自己一个人来。” “他常拉帮结派来么?”杜若问。 “肯定的,朋友的朋友都是朋友,只要有酒,或者有音乐。”谭沥笑,拍拍杜若的肩膀说,“你在这坐一阵就过去吧。” 杜若紧张地咬住了杯沿,没有表态。 这个谭沥,好像什么都逃不过他的法眼似的。 杜若不知道自己是以什么姿态走过去的,大概,跟个机器人一般僵硬吧。在隔板后面和唐景人对了一下眼神,感觉到其中的亲昵,能明显地确定他给她留了他身边的位置。于是她乖巧地坐了下来,服务员递上来一杯“海岸”,估计是谭沥吩咐人端来的。 两个人一个默默地喝生啤,一个静静地喝“海岸”。 店里在放披头四的歌。 “林约还好吗?”杜若挨在椅背上说,眼睛俏皮地扫视着四周,没敢看着唐景人说话。 “我刚从医院出来,他还躺着,不怎么能动弹。”唐景人前倾着身子,点了一根烟说。 “听上去很严重啊。”杜若担忧起来。 “嗯,理论上没有很严重,就是损伤,需要时间复原,以及以后还会有很多注意事项。” 杜若默默点着头,此时唐景人回过头来轻飘飘地扫了她一眼,说,你看着很累的样子。 “最近有些。”杜若无奈地说。他们的所谓谈话,也只能是诸如此类没有什么营养的嘘寒问暖了,而且就算是嘘寒问暖,也因为两人太害羞而变得干巴巴。接下来的一根烟的时间,彼此都沉默着。 唐景人往后挨坐,两个人几乎是肩并肩的。 杜若偷看 分卷阅读27 欲望文 分卷阅读28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28 了唐景人几眼,上台必上妆的他,皮肤却能那样好,漂亮的鼻子,弓形的唇,利落的下颚。看不够,却不敢看了。她试着放松双手置于腿上,下意识地放空自己。 但仍然不由自主地去体味两人手臂轻轻相触的感觉。 真是神经质。 唐景人却突然把手伸过来,握住了她的手。 她一个激灵,浑身一紧。 他的手是微暖的,不是那种大而厚实、粗糙霸道的手,能感受到他关节的骨头,手心的微潮,不大但足以把她的手紧紧包住。他是直奔主题的,要用掌心紧贴掌心。他也是害羞的,握在手心里好一阵子不敢动,才慢慢牵到自己的怀里,像抢到了最珍贵的玩具,小心翼翼地窝进自己的身子里。 “要……多休息好。”他反射弧奇长地接话说道。 他在关心她呢。 她心头是热的,又觉得好笑,“嗯”地应了一声。 两个第一次牵手的人,绷着神经,躲避着却又留意着、渴望着双方的视线,近乎是执拗地长久地牵绊着。店里不断有人进,有人出,有人秉烛夜谈,有人推杯换盏,他们饶有兴味地旁观着,慢慢地放松下来,在彼此的体温和力量里,交出了自己。 “哟!”宋得文牵着水晴走过,发现了唐景人,“真巧啊。” 唐景人并没有觉得不好意思,握着杜若的那只手岿然不动,大方地举了举另一只手,算是打了招呼。 水晴别有深意地看着两人牵着的手,冲杜若挑了挑眉。 杜若这才发现,此时的水晴和她初识的水晴,已是大有不同,她被宋得文牵着,仿佛再也放不开,眉宇间赫然有了“已为人妇”的从属感。 不过,人依然是那么迷人,那么鬼马。 “这里空着吗?”宋得文指指唐景人身边的位置。 “坐。”唐景人坐了个请的手势。 宋得文顺手剥开几颗花生,摆到嘴巴里去,说道:“似乎很麻烦啊。” “林约的事吗?”唐景人会意,“过段时间就好了。” “乐队最麻烦就是这样,组合少个人,照样唱唱跳跳,乐队就没有这种操作的。”宋得文苦笑。 唐景人耸耸肩:“何必这么急,缓一缓也好。” 杜若爱听这话,rubus是林约的rubus,这个大家都知道,乐队要走怎样的路线,要写怎么样的曲子,要以何种方式演绎,何时集训,何时彩排,何时出唱碟,全部都是林约说了算。他的想法很多很多,大家光跟着他已经够忙了,甚至无暇表达自己的想法。 但无暇,并代表没有,rubus是个性强烈、人各有志的乐队。 真正将他们团结起来的,恐怕是唐景人。 他并不是有意识地在平衡各方,而是他的性格、本能使然,所以rubus五个人里,只有他,能带着自己的团队solo,并闯出了一番天地。 他有一颗赤子之心,对音乐诚然,对他人甚是。 “fc最近怎样?”他问道。 “嗯,循序渐进?”宋得文笑,“接下来也会上一次‘流音’,新单卖得还不错,上榜了。” “你们的路是会很平顺的。”他像个预言家般的说。 杜若和水晴都只是安安分分地坐着,等两个男人推心置腹地聊了大半个小时。十一点多的时候,都各自散了。已经是初夏了,夜空里一轮皎洁的明月,晚风吹送,叫人心旷神怡。杜若突然想起,她来到这个时空,足足有一年了。 现在,她居然牵着唐景人的手走出酒吧,就像理所当然那样。 她知道这不是理所当然,这是奇迹。 奇迹正在发生。 “我是开车来的。”唐景人掏出车钥匙说,钥匙上赫然一个小方向盘的标志。虽然他们常常都不太注意,但杜若是极讨厌碰了酒之后还去开车的。所以车由她来开,先把唐景人送回家,然后她自己把车开回去。第二天上班她才把车开回他家楼下,自己再打车回电台大楼。 “这么基本的安全意识我还是有的。”唐景人坐上副驾驶后,委屈地说,“我是安全驾驶第一人,下回你坐坐我车就知道了。” “太好了,是自动档。”杜若拍拍胸口说,她好久不开一次车,每次都让她开手动档,真是悬。这回终于来一辆自动档,而且是奔驰,“这是什么型号?” “w124,据说是。” 虽然谈钱显得庸俗,但杜若还是忍不住探问了一下价格。听说是要70万,她下巴都要掉到地上了。 “前不久,你还住在60块房租的房子里,出门只靠双腿步行欸。真是一眨眼的功夫,别墅和豪车都有了。”杜若难以置信地说道,她希望自己的话语里没有带那么多酸气,但无论怎么听,都是酸的。 唐景人把手支在窗台上,看上去并不介意她说的任何,只是淡淡地笑,说:“嗯,所以说别人都是一步步艰难地爬坡,咱们是一炮上天。这一炮轰得人是有些晕乎乎,但这都是现实,一切都是真的,虽然很梦幻却是真的。它就是这么发生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一股脑儿说完后,他把食指关节抵在唇边,沉默地看着窗外的景色。 他总是喜欢这样抵着嘴唇。 “老天爷赏饭吃。”良久他说,“我只能努力不辜负他。” “如果不是遇到林约,我不会过上这种生活的。”他突然回过头,认真地说,“因为他的曲风偏流行,能面向大众。如果不是跟了他,我一辈子都不会从地下走入主流的。” 或许他说的是对的,可是又不全对。 “谁知道呢,也许林约没有遇到你,他的曲子也做不出现在的抓耳效果。是你加入了之后,原本的那些曲子才历经了那么多版本的变化,最终才有了现在这么完美的效果。”杜若由衷地说道,现在,她能大声说自己是个合格的乐迷了。 唐景人没有反驳她,好像陷入了沉思。 “林约和你,一个是面包胚,一个是发酵粉,只有混在一起,才能变成松松软软的面包呀。”杜若形象的比喻,一下子逗得唐景人哈哈笑起来。 “那泰斯呢?他是啥?”他追问道。 “嗯……涂到上头的那层蜂蜜?” 唐景人笑得更欢了。 只消十五分钟的车程,就开回了小别墅楼下。车停在路边,唐景人静静地坐了好一阵子都没有动。 车厢这个私密的空间总是暧昧而浪漫,一个人远游或静坐,听音乐或者抽烟,都是极惬意的自我相处;两个人夜航或发呆,聊天或者拥抱,都是极舒适的相互探索。 杜若索性熄了火,拔了安全带,但没好意思调松椅座,万一唐景人很快就下车了呢?那会很尴尬。她是没有更多话要说的了,只等对方来开口。 虽然能明显感受到对方的内心戏很足,但嘴巴却都迟迟不张开。 “好像一年了。”唐景人突然说道。 “嗯?”猝不及防,她有些 分卷阅读28 欲望文 分卷阅读29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29 跳戏。 “离第一次碰见你……”说这种类似“情话”的话,他也变得窘迫起来。 杜若一下子噎住了。那次还是别提好了吧?毕竟她的出场太难看了,还被剥了衣服。剥了就剥了,她不介意,关键是身材也有些对不起大众。她别过脸,一脸“求别再说了”的难堪表情。 “这一年来发生的事真多。”还好他一笔带过,没有提及任何一个叫她尴尬的夜晚。 真的,面对他,除了尴尬,还是尴尬。 此时此刻也是。 说到底他还是用来敬仰的,不是用来亲近的。 但她依然能感觉到他的视线,和他在内心酝酿的情绪。她重新转过脸,发现他整个人已经向着她坐好,一只手搭在椅背上,一只手放在中控台上。她看见他脖子上挂着的骷髅头项链,他左耳的耳环是戒指款式的,他把头发全部别在了耳后,他的下颚和颈脖线条那样好看。 他有些郑重。 于是她也不由得坐好,以为他要正儿八经地说些什么了。或许是“我们正是交往吧”,或许是“做我女朋友”,或许是“我也喜欢你”,无论哪一句,都叫她心跳加速。她用力地咽了一口唾沫,战战兢兢地等待着。 他却只是突然,不动声色地笑了笑,没有说话。 是多好看的笑,抿着唇,嘴角漾起温暖的笑纹。 笑完,他说:“晚安了。” “晚……晚安。” 嗯?摇滚乐手都不兴表白么? 杜若呆若木鸡地目送他钻出车子,砰地关门,迈着不紧不慢的步子走到院子铁门前,开门,上楼。 头都没有回一下。 说好的goodbye kiss呢!说好的含情脉脉呢! 我大概是交了个假的男朋友吧。 等等,我真的有男朋友吗? 杜若趴方向盘上“哀嚎”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迟到比没到好,我要努力更新~~ 小天使们有话说就留评吧~~~~~~笔芯o(∩_∩)o 第20章 大家都在变成熟 第二十章 杜若回到家里,恰好水晴在刷牙。 “我擦,你回来干嘛!?”水晴含着一口白泡恨铁不成钢地说。 “你也回来干嘛?”杜若回击说。 “我们不同,我们老夫老妻,不用每晚腻歪。”水晴把嘴巴的泡泡漱清,斜眼说,“你们不是头一晚吗?春宵一刻值千金啊……” 杜若脸一红,转移话题说:“话说回来,你就怎么原谅他了呢?” “嗯?”水晴花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哦哦,你说艳星那档破事,他给我下跪认错,我就原谅他啦。” 她见杜若一脸不认同,继续说道:“你别这副模样,他虽然缺点很多,但是比唐景人要好用多了。” “好用?” “什么情人节、圣诞节、春节、生日自然不说,初识周年、交往周年、接吻周年各种名目的日子,鲜花礼物少不了,时不时给我做顿饭,假期带我到处浪,小钱钱都归我管,这些你家老唐有么?”水晴一脸甜蜜地说,说完又有些羞愧,“你别怪我踩着老唐赞自家男人,这些都是事实。” “可是,他出轨也是事实。” “是啊,但是他哭得唏哩呱啦,跪地不起也是事实。”水晴双眼发光,“有个男人这样为你,其实是蛮爽的。” 无可反驳。 “我和他,大概就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吧。”水晴叹一口气结束这个话题,“其实你家老唐也蛮过瘾,只是他跟老宋不同,他是‘养成’类,你得有策略地引导他,慢慢地他就是你的‘坑’了。” 有道理。杜若会意地点点头,就差拿小本本做笔记了。 但是,她来是为救人,不是来谈恋爱的呀!现在好了,肉送到嘴边,她究竟是吃,还是不吃? ************** 周四的“心音”,宋得文和徐一望来做客。 进入主流世界打磨的两个人,气质明显和从前不同了。论美貌,确实不比偶像派们差,论才情,那是甩别人十八条街。更可贵的是他们没有经过所谓训练,言行举止都是原生态的,偶尔露些锋芒,实在刺激。 节目进行得非常顺利,也常规式地提了些关于恋爱的问题。宋得文的回话里处处影射着水晴,比如“我很喜欢鬼马精灵的活泼女孩子”“圆圆的眼睛和小小的虎牙吧”“能容忍我和迁就我的女孩子我会一辈子珍惜她”。 这家伙,是来秀恩爱的吗? 杜若有些不甘,但又不好意思提艳星的事,只逼问说:“那么说,rice是已经有心仪的对象了吗?” 你敢继续藏吗?杜若用大姐头的目光射杀他。 “嗯,是已经有了。”他答道。 他这样一承认,反倒把小费和杜若都吓了一跳。 “哇,真羡慕那个女孩。”小费赶紧接茬,狠狠地撞了一下杜若,对她“超纲提问”表示出强烈的不满,“希望能得到大家的祝福吧。” “嗯嗯,祝福你们呀!”杜若连忙笑,无意中看见一旁的徐一望脸儿拉得贼长。看样子,他对水晴的追求是认真的了。 乐队内部最畏忌的,就是三角恋,搞不好到头来友情爱情都会崩掉。 固然宋得文的出轨行为值得指责,但水晴这玩火的态度也是要命的。 作为大姐姐,杜若觉得有责任来平一平这帮小年轻。 从录音室到大楼门口,小费对杜若是训了一路:“咱们做主持人不是做狗仔队,黄牌啊,杜小若同志,给你挂一张大大的黄牌。” 杜若丧着脸说:“好啦好啦,我接受处罚。” 就在门口碰上了宋得文,不对,看样子是等在那儿的。这个宋得文,也有点太帅了。中分头下的五官,优美得叫人移不开眼。从前他老是画着瘆人的妆,倒是看不出他的这副美人骨如此惊艳。剑眉桃花眼不说,翘鼻和颧骨的组合堪称完美,更别说那双斯文的含笑的唇了。 这张脸放到娱乐圈里,怎么可能不惹火。 杜若看得有些晕乎,感觉自己一不小心就要跌进甜蜜漩涡里。 “姐姐。”他单手插着裤兜,卖乖地喊。 杜若板着脸,领他去吃东西。 “我来请吧,这么久了,还没有请你喝一杯。”他绅士地说,把杜若请上了他的车。车倒是老老实实的尼桑,驾驶风格也很平稳。一路无言,杜若倒是平静了许多,她是隐约知道宋得文这举动的目的所在的,自己其实吃不住这些,一来她又不是水晴的亲缘长辈,二来个性上她也压不住水晴那野性子。 宋得文这样敬她,都是看在水晴的面子上。她很清楚,追根到底,是水晴在敬爱她。 想到这些,杜若隐隐地笑了。 她得处处为那傻丫头着想呀。 “想必你有很多问题要审我吧?”坐到小酒馆后,宋得文开门见山 分卷阅读29 欲望文 分卷阅读30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30 。 确实是,但这样坐定下来,杜若反而不知该说什么好。 “我想让水晴搬过来跟我一起住。”未等她开口,宋得文快刀斩乱麻地说道。 杜若呆住了。 这事儿水晴并没有提过,这是宋得文单方面提出的吗?还是两人已经达成了共识?她心里没底,一时哑口无言。 “我需要更多地和她相处、磨合,而且这样更方便我照顾她。”宋得文诚恳地说。 “可是她已经为你工作了。她已经什么都在围着你打转。” “她在绑住我,我也心甘情愿被她绑,这不够吗?”宋得文皱起眉头,有些急切。 “我觉得她在一点点丧失自我。”杜若担忧地说,“她的喜怒哀乐全绑在你身上,万一有一天你得离她而去,那她怎么办呢?” “姐姐是个悲观主义者。”宋得文耸耸肩说,“我们不在同一个频道里。” 被他这么一说,杜若只好反思自己的思维走向了。她给自己松了松气,说:“那你这会不是来征求我意见的,你是干嘛来的呢?” “水晴需要你,所以就算她搬来我和一起住了,你也不要抛弃她,要鼓励她关怀她陪伴她。”宋得文说。 “天,原来还是秀恩爱来的。”杜若嘟起嘴说,但是很快她就笑了。感觉自己是生生被小年轻们身教了一番。“悲观主义者”,这话一点不假。 “我只知道现在的感情去到哪个程度,行动也必须跟上来,这才不会白白浪费感情。”宋得文说道,“我现在真的很爱水晴。” 听到“爱”字,杜若不由得又暖又酸——心是暖的,鼻子是酸的。她想起头一次见到宋得文,那还是个毛手毛脚、眼神飘忽的花花公子。现在他却能为了女朋友周全地考虑并实实在在地贯彻、行动。他挑选体面优雅的店,他得体地斟茶、谈天,他绅士地开门、拉开椅座,他仿佛一下子长大了。 让人不由得要信任他。 原来真的过去一年了,大家出道的出道、转职的转职,都开上了自动档的汽车,住上了漂亮的房子。当初小心翼翼牵了手的人正努力学着相爱,而当初稍稍看对了眼的人现在也牵上了手,于外他们有了身份和地位,于内他们相互牵绊,不再是野蛮生长的边缘人了。 他们是对自己、对爱人和对社会,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的人。 杜若望着窗外的夜景,1990年的夜景,真切地感受到了内心的归属感。 ************** 杜若买了一束鲜花,去看望困在医院里的林约。在病房里遇到了他那位女明星新女友,有些不知所措。其实这位女明星从前她并不认识,她不属于林约传过绯闻的那几个大明星中其中的一个,她只是个小明星。而且她知道,很快会有一个名气很大的女明星取代她。 但这个女明星实在也是漂亮的,水嫩水嫩的女人味十足。 “吃水果吧。”她剥了橘子,像个主人一般招待着。 杜若在盛情之下只好接过橘子慢吞吞地吃起来。 “我在这里都快生虫了。”林约抱怨道,“而且好些天不能洗头发,你看我的头发。” “不用看了,我坐在这里都闻到臭味。”杜若揶揄他。 不料他像个娇羞少女一样,咚咚地朝她扔来几瓣橘子:“别欺负病人,会加重病情的。” 杜若喜欢跟他玩,也朝他扔橘子皮。 不料一个用力过猛,橘子皮扔到了开门进来的人的怀里。 是贝斯手康倪。 无故做了一回人肉靶子的康倪耸耸肩,把打包过来的饭盒放在林约的床头。如果说款儿,康倪和林约是同款美男,身材和发型都一样,不同的是康倪更瘦,脸更小,更精致。要论角色担当,康倪才是颜值担当。此时的他穿着黑色背心和牛钉柳树皮质马甲,合体的牛仔裤上夸张的朋克风皮带,双臂满是纹身,是个艺术家。 “你专门带饭来的?”杜若好奇。 “嗯,这个人说嘴痒,要吃意面和咖喱鸡。”康倪摆下食物就要走,看来完全不想做电灯泡在那明晃晃地照着。杜若见状也立马起身,要跟他一起撤退。 从病房出来,两人心照不宣地相视而笑。 “那家伙很麻烦。”康倪撇撇嘴说。 杜若早就心里有数,用后来的流行语来形容,就是个活脱脱的病娇。 “好像还要一个月的恢复期,刚好给你们大家都放了个长假吧。”跟康倪说话,杜若都客客气气的,高高的康倪总是一脸不爽的模样,实际上是rubus中最高冷的成员。林约和唐景人的破坏力惊人,因为这两人疯起来只有三岁。而康倪是在智商碾压你的情况下,暴力值爆表。 有勇有谋什么的,可怕。 “也不是的,除却york的部分,我们该赶通告的还是要赶。演唱会18场都押后的,但是握手会、电视、电台什么的还是照常来。说真的,行程很满。”两人从楼梯下去,康倪说道,“出道以来我们都很乱,每天都告诉运转,适应不同的人不同的规矩。以前我们总是被质疑,没有人敢要我们,现在后台硬了,有人罩了,照样有不对头的地方。” 杜若听得一愣一愣的,康倪为什么要告诉她这些? 这些连唐景人都不说的。 “我做梦都想成为专业的音乐人。”康倪点一根烟,挨在了医院前院的小荷花池边的栏杆上,“大概没有哪支乐队,比我们更想冲击主流,冲击世界了,所以最后浮出水面的,是我们。” “所以,就算是格格不入,也是五个人一起的格格不入,五个人同一个鼻孔出气,抱在一起就是一颗□□,能轰炸人而不是被轰炸呀。”杜若笑着说道。 “你呀。”康倪笑了起来,轻轻弹了弹杜若的额头,“怎么就能这么懂呢?” 杜若摸摸额头笑而不语。“当然啦,我是从未来来的嘛。”她在心里偷偷答道。 作为乐迷,一些情况她是了解的,这几个人确实不受管教,上电视、演出前还常常会喝得醉醺醺,在镜头前语无伦次。出去集训、巡回时也不善于和人相处,到处惹事、发生口角甚至打架搞破坏。出道前这些行为都是后果自负即可,出道后就被各种批评指责,媒体、舆论的枪口整□□他们扫射。 这就是主流化的代价。 “走吧。”两人也没有办法再聊出来些什么,各自钻进了bmx里,康倪把杜若送回家。 “那家伙,要快些好才好。”在路上,康倪说道。 “他会没事的。”杜若给他打强心针。 “和他住那会,他就经常生病,我总是背他去看医生。”康倪说,“不过,据说平时老是跑医院的人,到头来命最硬。” 这话说得杜若一惊,因为她记起了,康倪最后没有活过2010年。 而现在的1990年,他才22岁。 分卷阅读30 欲望文 分卷阅读31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31 第21章 再见,刘水晴 第二十一章 替水晴搬家那天,杜若哭了。 毕竟,同居的一年零一个月,就连牙刷毛巾都是一起置下的,更别说什么新换的窗帘、床单、碗筷、情侣杯了。最后收拾的时候,都不太能分开哪个是你的,哪个是我的了。 “要不是宋得文找我要人,我是死活都不放人的。”杜若撅起嘴擦擦眼泪说。 “对不起,姐姐,我要跟男人跑了,而你还是一个人。”不知是羞愧还是担忧,水晴也哭了起来。 “当初你说要用8000块买一个城市户口,这户口你还买不买?” “不买不买,我都有人了,还买什么。”水晴大手一挥说。 “瞧你这点出息。” 水晴是被宋得文开着他那辆尼桑接走的。她抱着水晴留给她的河马布娃娃,怅然若失地看着车屁股消失在街角。接下来的那顿晚饭她没有心情做,随便找了个餐馆对付了一顿,味同嚼蜡。 这比失恋还惨的感觉究竟是什么?她怀疑自己爱刘水晴比爱唐景人还要深的。甚至跑到fire house里把自己灌醉了。她是有意识要喝醉的,因为是谭沥大哥的店,她知道自己很安全。 这喝醉的感觉真是爽,脑子什么的都不存在了,自嗨也好嚎哭也好,不需要什么逻辑。最后她心满意足地失去了意识,舒舒服服地,就像去了天堂一般。 只是一觉醒来,一切就很诡异了。 她在唐景人的床上醒来。 她嗖地坐起来,偌大的房子里除了她,空无一人。她没有钥匙,不可能是自个儿本能地摸进来,那么,可能性只有一个,就是谭沥大哥后来打电话让唐先生过来捡她。 糟了,这是她人生第一次喝醉,她对自己喝醉后是什么模样的,一点儿概念都没有。 她昨晚,究竟有没有做什么不要脸的事? 想到这些,她兀自抓狂,不知所措。猛地发现床边留了一张纸条,唐景人漂漂亮亮的字写在上头:“我没有时间,你有时间可以来。” 信封里是演唱会的门票。 说起来,自从那次造访录音室以来,她都没有再去看过rubus的演出了。一来水晴不陪她,二来时间也对不上,三来,她压根收不到演唱会的情报。她再三地摩挲着纸条上的字迹,这娟秀端庄的字体,一看就知道是个听话乖巧的学生。 这样一个孩子,居然变成了这么一个大人,老师们都要大跌眼镜了吧? 演唱会她当然是要去的,这是对于乐迷来说,最高的享受了。 *********** 林约回归后,rubus的时间表排得密密麻麻。一周两三场演出,把五个人忙得晕头转向。杜若特地请了两天的假,专门为了去g城看一场演唱会。来到这个时代后,她还没有去过一次真正的旅游呢! 以此为契机,她得好好看看这1990。 所以她打算开车穿越这500公里,一路向北。能借给她车的,就只有谭沥了。她不是去谭沥的店里找他,而是去他的小宅子。 谭沥在s城一共有三家酒吧,fire house是最小最隐蔽的那家,其他两家都在黄金地段,还参股了两家卡拉ok,是的,那时叫卡拉ok,是个灰色地带。 所以他早就有了自己的小别墅,别墅里停着一辆bmx和尼桑。 杜若找到他时,他正在自家院子里动手洗车,两只憨厚可爱的金毛围着他打转。 说明缘由,谭沥也掏出一张演唱会的门票。 原来唐景人不仅把门票给了杜若,顺便也送了一张给谭沥。 “我很喜欢你的计划。”谭沥说,“不如一起出发吧?” 出发当天艳阳高照,正是秋意渐浓的九月天。杜若把墨镜夹在头上,身上是镂空刺绣的合身牛仔裙,露出来被稍微晒成了小麦色的健康双臂,修长笔直的腿,一双小白鞋。这裙子是30年后的她非常喜欢的,它于1984年生于美国,这时还没有多少个中国人听过这个牌子,是水晴去美国玩耍时帮她买的。 爱她疼她的水晴呀。 谭沥的打扮让杜若大吃一惊。长袖的宽松黄色字母t外,罩着一件夏威夷衬衫,下身是夸张的灰色哈伦裤,一双炫酷的银色乐福鞋。墨镜是唐景人风无疑了,像是打了一场星际大战回来。 “哇哦~”杜若不禁惊叫,“rod roll!” “yeah!”谭沥俏皮地和她击掌。 杜若还是移不开眼睛,原来这么一个小叔叔也能那么潇洒,那么嬉皮士。谭沥的身材是完美的,一看就知道非常克己。稍宽松的、亮色的衣物随风飘舞,趁着他轮廓分明的脸庞,不得不说,极吸晴。 他们首先打开播放器,放的是一年前杜若在rubus的录音室里听的那支歌。 太燃了,血液沸腾起来。 “我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了/除了你的感情/我已一无所有/除了你的心/从手腕流溢的鲜血淌向身躯……”合着泰斯高亢嘶哑的声音,他们忍不住放声唱起来。 “这五人真是天才!”谭沥不禁说道。 他们一首首地听着,迎着正午的火辣辣的太阳,迎着热烘烘的风,迎着两旁青青的树木花草,最后迎来了圣洁的“耶稣光”,迎来了七彩的晚霞,迎来了微凉的黄昏。这一路他们换着开,什么都聊,聊完了就唱。 “我年轻时也玩过乐队。”谭沥说道,“比这几个小子早上好几年吧,所以他们热衷的,我也热衷,他们追随的,我也追随。” “是怎样的乐队?”杜若好奇。 “虽然不是华丽摇滚,但也是不太老实的,比较西化的那种。”谭沥感慨地说,“当年跟老爸约定,要在三年内混出个样子,不然就另谋出路。眼看自己不成气候了,我就在三年期满之前放弃了,为了给自己留个台阶,借了巨款开了fire house,借口说自己想做个生意人。还好,生意做得倒是很成功。” “看着他们,就仿佛看到了当年的自己?” “他们比我要大胆、疯狂,而且,非常有趣。经营乐队可不是那么轻易的一件事,在经营上他们不算是正本教材,反而处处是反面例子。但恰恰是反面,负负得正。”谭沥神往地说道,“音乐其实没有好不好听,只分有意思和没意思,他们做的音乐,以及乐队本身,恰好就是非常,非常的有意思,经得起咀嚼。” “因为作为人,他们就足够有趣。”杜若说。 “哈哈哈,说的正是!”谭沥大笑起来。 一路上狂飙七个小时,正好赶上吃晚饭到达。在住方面谭沥很讲究,非得定场馆附近最豪华的旅馆。落实了住宿,两人把票掏出来一看,发现这票居然不在同一个区域。 “天,这唐先生也太不走心了!”杜若愤愤地说,“我得找他 分卷阅读31 欲望文 分卷阅读32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32 给换张票。” “你见不到他。”谭沥说,“戒备很森严的。” “也得挑战挑战。”杜若下了决定说。 要跟谭大哥分开看live?这也太郁闷了。怎么说,两人一起开车到这里,就是为了能一起享受音乐。她已经难以和水晴一起看live了,怎么能容忍再要与谭大哥分散两方。 她让谭沥在附近的咖啡馆等她,她自己冲破重围去找rubus。可幸时间还很早,她能从后门看见几个进进出出的工作人员。但是,rubus的工作人员她一个也没有混熟过,全是生面孔,而且个个高大威猛,挂着胸牌,板着脸,不好接近。 她站在那儿观望了一阵,看得那些穿着黑色t恤的工作人员个个一脸狐疑。 “那个!”她逮住其中一个看着稍微和善一些的中年男人说,“拜托,我想找人。” 那人停下来上下打量她,没有轻易开口。 “我找……我找唐景人,求你帮我通报一下他可以吗?” 扑通扑通,心快跳出喉咙了。 我看着像不像可疑人物,像不像?大概像个厚脸皮粉丝吧。就算被认为是“亲密关系”的人,也是够尴尬的。 杜若头皮发麻。 她一点都不喜欢这种高调的行为。 她甚至有点讨厌自己了。 “他在彩排,估计不是很有空的。”对方依然警惕。 “您就说一声,你说小若找他就好。”杜若恳求道,心里想,你不去就算了。 不料对方叫她“等一等”。 还真去了。 打开场馆最里头的那扇门,音乐声劈头盖脸袭过来。空荡荡的场馆内,几束灯光寂寞地扫射着,工作人员来来回回地走动着,调整着舞台布置和乐器。这是一个容纳万人的大场馆,从最远的位置眺望舞台,人只有黄豆大。 “你自己过去找他。”那个带话的工作人员说完,便走开了。 正在排练一首叫《锈蚀》的歌,大家都以放松的状态演练着,摸索着。 和着音乐,杜若一步步沿着台阶走下去。知道走到台下,她觉得足有一个世纪那么长。唐景人穿着皮革舞台服,用细肩带背着吉他,曲子没有弹完,他将拨片别在麦克风的架子上,从台上跳了下来。不等杜若开口,一把拉起杜若往舞台侧边走。 那是灯光照不到的地方。 唐景人已经化好了妆,浓妆,几乎跟画脸谱似的。额头帮着黑色印花头巾,头发蓬蓬松松地散开。 “怎么了?”他问,他料到杜若今天会来,但没想到她会直接来找他。 就为了票不在同一个区域来找他,好像太任性。 杜若一时开不了口。 浓妆也盖不住他的疲累。 “嗯……没有什么,就……探探班?”她咧开一个笑容。 “hale,回来合一合这部分。”那边在喊他。 “就来。”他扯开嗓子应道。 “你忙。”杜若连忙撒撒手,说。 他想走开,却又似乎有话要说。几番挣扎后,他拉住了一个经过的工作人员,在他耳边说了些什么。然后吩咐杜若等一等,有东西要给她。 自己转身又重新爬到了舞台上。 杜若茫然地等在黑暗里,足有七八分钟,那个工作人员才急急忙忙跑到她身边,神秘兮兮地塞给她什么,说,hale要给你的。 她翻开来一看,是一条钥匙,上面的门牌写着8012。 作者有话要说: 我已经在裸更了。 请一定要鼓励我(づ ̄ 3 ̄)づ 第22章 life is like a rainbow 第二十二章 不要说30年后看演出是一场体力活,30年前更甚。 提前一个小时就得排队入场,开了半天车的杜若早已经腰酸背痛,站在队伍里半死不活的。还好,她一路都能听到排在前头的妹子的议论。 “听说了吗?在c城的那场,陆陆续续有人被抬出来,据说是场子太嗨了,缺氧。” “我知道,最后好像抬出来三十多人。” “最后不是york也被抬出来了嘛。” “对对,吓死啦,以为他又发病了,原来是体力不支。” “他太拼啦,真是不要又搞坏身子。” 杜若和谭沥不动声色地听着,相视而笑。 这是一场畅酣淋漓的演出,一首首完成度极高的金曲,让人纵身跳下,一同沉溺。鼓点密集、钢琴悲怆、贝斯屌爆、吉他炽热,完美地交错、配合,将人推向最高点。就连快歌也能让全场歌迷一同合唱,大概是乐迷实在太爱,太宠了,也因为歌实在太有意思了。 杜若走出场馆的时候,双腿发软、耳内轰鸣、浑身湿透。她穿的是牛仔裙,湿了全身都变了色。谭沥的额发也是湿的,两人在门口集合,出发去最近的夜宵档歇脚。 “我现在还听不太见自己的声音。”杜若咕噜咕噜灌了一听啤酒,喘着气说道。 “我也是,我被旁边的女孩子的尖叫声震聋了。”谭沥显得那样年轻,那样活力,充满着反差萌。 “我差点被旁边的女孩子撞散啊!”杜若控诉道。 “我还不断被前面女孩子的马尾辫扇耳光呢!” “哈哈哈哈……” “不过你也夸张,不用湿得这么透吧!” “说起来贼恶心,我原本没那么湿,都是旁边女孩子弄的,她们出汗像下雨一样。”杜若皱着脸说,“咿呀别说啦,说得我犯恶心。” “哈哈哈哈哈……” 快速吃个粉,两人立马回酒店清清爽爽地洗了个澡。因为时间尚早,又买了一打啤酒,一边打牌一边吃花生喝酒。 酒店是和rubus下榻的酒店是同一个,因为钥匙和门牌的式样是一样的。 杜若的心悬着。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她揣着那串火辣辣的钥匙,开始坐立不安起来,心不在焉连续输掉几局牌。 “怎么啦?”谭沥奇怪地问。 “我出去一下。”杜若站起来,发现自己正穿着浴袍,连忙回去换了一身衣裙。发尾还湿着,她也无暇顾及了。搭乘电梯到了八楼,出乎她意料,走廊里静悄悄的,不只是狂欢还未归来,还是已经掉入了睡眠。 走廊的那头却站着一个人,不用走近,就知道是唐景人。 “嗯?”杜若赶紧三步并做两步走过去,红头发的唐景人,把脸卸得干干净净,还原了那秀得发慌的模样。 大概世上再无二人,能驾驭这一头火红了。 “对不起,我迟了。”杜若急急忙忙地说,把钥匙还给了唐景人。 “你去哪里了呢?” 门打开,两人却都没有挪动脚步。 “我是跟谭大哥一起开车来的,恰巧在楼下我们开了两个房间。我以为你要去庆功宴,没那么快回来呢。” “他们是去了,我提早回来。”唐景人顿了一下,说,“今晚 分卷阅读32 欲望文 分卷阅读33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33 禁酒。” 语气那么可爱,杜若忍不住笑了。 禁酒,真乖。 “今天的演出……真棒。”杜若拙劣地说,她真是,不会称赞人,“辛苦了。” 唐景人看着也是心情很好,站在门边轻笑着。他正处在人生最好的时期,想得到的都得到了。但他仍像个追梦的少年,他的脑海里依然惦念着那些未完成的曲谱。 大概是要告别了,杜若想,她还是会回到自己的房间里酣睡。她还不想踏进他的房间,尤其是这么一个在异地的,行程紧张的,突如其来的夜晚。她不想做任何没有经过铺陈的、匆匆忙忙的事。但这不是悲观,在这么一个完美的、温柔的夜晚里,没有悲观。 “感情去到哪一步,行动也应该跟上”,这是宋得文给她的启示,她决定贯彻到底。于是她伸出左手,轻轻地滑入了唐景人的手心里,并抓住了他的食指。 微暖的年轻的手。 他也握住她,不断地调整着姿势去契合她,握着手的两个人脸上都有些春意。杜若说,看演出真的是一件很享受的事,而且很幸福。 “我也很想去看演出。”唐景人说,“有一段时间没法去看演出了。以前总是一边看着别的乐队的演出,一边丈量着自己。” “这90年代如你所说,非常有趣。摇滚界可谓人才辈出,百花齐放,有了很多新的流派,加入国风元素啦,融入欧洲巴洛克风格啦,哥特风啦,死亡金属啦,还有宗教元素的,真的是非常精彩。所以接下来,我要用生命去看演出啦。”杜若一股脑儿说。 “欸,你怎么知道?”唐景人奇怪地问。 糟糕,又露馅了。 “咳咳,世界不都朝着这个方向发展的嘛!”杜若蒙混地说道。 唐景人也不计较,只说:“我要跟你去现场混啦。” “嗯嗯,你跟紧。”杜若也大言不惭地乘势而上。 顿了顿,杜若说,我还是习惯一个人睡。 唐景人会意地点了点头。 男人在这个时候,总会把这样的言行视为拒绝、离弃,不由自主地显露出失望、不满吧?杜若很害怕这种时候,并且非常焦虑。但出乎意料,他没有,而且能得出并不是掩饰。他们还是那样牵着手,他的脸上仍是放松的,有笑意的。 “那我回去了。”杜若干脆地说。 “嗯。”唐景人也答得很干脆。 “那么,你请进。”杜若把他的手松下,做了个请的手势,“我要看着你关门。” 他乖乖地把手搭在门把上,准备把自己关进去,回头说:“不要再往下喝酒了。” 他嗅到了她身上的酒气。 杜若立正敬礼,说:“遵命!” ********************** 1990年的下半年,是剧变的一年。rubus出了两张单曲,销量都在年度top3;frozen 也出了两张,销量也在top10里。杜若在那天看完演出的回程上,和谭沥谈起他的生意经,挑起了她的情怀。2018的她,有一家非常喜欢的面包店,是大型连锁店。里头总是亮着橘黄的灯,飘出醉人的面包香味,光是走近它就已经倍觉治愈。 谭沥说,不如就开一家温馨的面包店吧。 说干就干,回到s城,杜若跑了好些地方,花了几乎一个月做实地考察,终于选定了条件最好的街道,并写了一份详细的计划书交给谭沥。这让谭沥很是吃惊,一个从来没有做过生意的女孩子,居然能做出这样周全细致的计划书,虽然还有很多地方还需仔细推敲,但是在思路上就相当可圈可点。 “果然是读过大学的人。”谭沥竖着大拇指说。 资金方面是谭沥出的大头,在技术方面也是他全面支持。在分配上,他却要和杜若平均分。杜若拒绝,谭沥说:“女孩子更需要钱,不然优雅和美丽都会流失的,不是吗?我想看见你永远美丽的样子。” 杜若听得眼眶红红,依然拒绝:“未来嫂子肯定会有怨言的。” “不会有未来嫂子的了。”谭沥轻笑摇头,“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我就发誓不再触碰婚姻这档屁事儿了。” “孩子也不想生了吗?” 谭沥摇头:“我会有很多孩子的,我和朋友正在筹备投资福利院。” 杜若倒吸一口吸,谭沥于她就像是个灯塔,在黑暗中屹立不倒。 “大概,杜小姐,你也不会结婚的。”谭沥突然说道。 “嗯?” “如果你一直跟着景人的话,他也不会结婚的。”虽然嘴里的话语很残忍,但谭沥还是坚持说下去,坦白地说下去,“也不会生孩子。” 杜若垂下眼帘,搅动着杯子里的咖啡:“我知道。” 我早就知道。 “你知道就好了。”谭沥说,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但是,我想我也会有自己的孩子的。”杜若坚定地说。 谭沥看着女孩子闪闪发光的双眼,认同地笑了:“当然,你会是个很棒的母亲。” 不可避免地被现实问题刺痛的两个人,变得惺惺相惜,推心置腹地聊了很多。 面包店当然也经营得很成功,1990年s城的街道上,面包店都在市场附近,卖两毛钱一个菠萝包,五毛钱两个老婆饼。像他们这样出售芝士面包、培根面包、法国面包、芝士面包以及各种慕斯、水果、巧克力蛋糕的店,屈指可数,更何况还兼售现磨豆浆和咖啡,无疑深得年轻人的喜爱。 很快,杜若就赚够了买房子的钱。 但是,她没有买。 似乎任一个生钱之道,都比炒房更有意义。投机,不如做事业。 和水晴一起生活过之后,她更能明白房子的意义。一砖一瓦,应该砌成一个遮风挡雨的家,那一串钥匙应该交给一个能风雨同舟的人。 而她,大概不会等来这么一个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 献上一更,晚安~~ 第23章 年度no.1 第二十三章 1990年度的颁奖典礼上,杜若没有记错的话,rubus斩获了年度最受欢迎新人奖和销售金曲奖。在颁奖典礼前,她为了能亲眼目睹这历史性的一刻,拜托凯文和小费给她弄一张入场券,可以说是非常厚颜无耻了。 能进入电视台演播厅的观众,不是高层及其亲属就是财力运气都强大的粉丝团,最后给杜若找到入场券的,是丹莉大姐。她把票塞到杜若手里时,杜若开心得像个孩子一般一蹦三尺高。 “你真是太爱rubus了。”丹莉摇摇头说。 “一生一次。”杜若扬着票说,“一生一次呀!” 年度盛宴里,男歌手女歌手们都穿得端庄得体,使尽浑身解数凸显个人魅力又避免太过锋芒毕露。而只有rubus,还是一身皮革,浓妆、扫把头。杜若坐在中间的座 分卷阅读33 欲望文 分卷阅读34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34 位上,看着主持人先公布了三个入围的新人,一个是唱美声的小叔叔,一个是活蹦乱跳的小妹妹,第三个,就是rubus了。 真是画风清奇。 她捂着嘴巴,生怕自己笑出声来。rubus五个大摇大摆地排着队走上台,粉丝们一如既往地喊破喉咙。他们喝酒了吗?唐景人嚼着口香糖,康倪一句话都不想说。林约作为代表,寥寥说了几句“多谢支持我们的粉丝”,剩余的时间都在娇羞地笑。 唐景人站在台上,几乎能看清台下不足一千张脸。他一眼就能看到杜若坐在人群里,穿着宽松的白毛衣,扎着低马尾,正咬着手指偷笑。 他也忍不住抿着嘴笑了。 当晚每一个人都是嘴角含笑的。正是公历1990年12月31日,看完颁奖典礼的杜若和水晴手拉手去了广场看烟花,稍纵即逝的美丽烟火,因为太近江边,风倒吹,两人看得灰头土脸的。也不急着见男人,去小卖部排队买啤酒,坐在广场边上吃着鱿鱼干一罐罐地喝。 离1998又近了一年,杜若心里一闪而过阵阵慌张,但很快又平静下来。 还是活在当下吧。 干杯吧! “这鱿鱼嚼着真是塞牙。”水晴吐槽说。 “哈哈哈待会回去和你男人接吻,糊他一嘴鱿鱼碎。”杜若也口不择言。 “啥啥啥,是你在想象和男人接吻吧!”水晴挤兑她。 “怎的,不行吗?”杜若厚着脸皮理直气壮地说。 “行行行!我看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啦。” “什么东风?” “你的那娇羞的一扑啊!” 杜若给她一掌:“说不定他已经烂醉了,你知道的,也许在跳开心舞,也许在砸东西呢!” 水晴捂着脸说:“唉,我真是没眼看他,他啥都好,就是酒品太烂。” 说到酒这个问题,杜若也无话可说。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又聊了一会,才勾肩搭背地回去fire house,如今的fire house在特殊的日子里,已经成为了他们的领地。她们已经做好了准备,推开门会看见一片狼藉,不料,一切安好。 没有一个人喝醉。 神奇了。 最醉的,居然是杜若和水晴。杜若一看见林约,便冲过去抱住林约,在他脸上亲了一口说:“嘿,亲爱的,祝贺你!喝一杯吧!” 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自己发酒疯的劲儿,简直是被唐景人传染了。 林约只是哈哈地笑着,定睛一看,他身边坐着薇儿。杜若直往后退,精致得如同芭比娃娃的国民女歌手薇儿,身材高挑,气质出众,正微笑地看着她。 来了,巨星女朋友。 杜若咽了一口唾沫。 真是郎才女貌。 “你有些醉了。”唐景人大步走过来将她往身后藏,撇着嘴说,“这两人一直这么爱胡闹来着。” 薇儿不介意地耸耸肩。 一介草民,有什么好介意的。杜若吐吐舌头。 唐景人把杜若领到小方桌边,杜若还在喋喋不休地说:“张雨薇嘛,真的是最配得上林约的人哪。也是林约交往得最久的人,四年?五年?是场虐恋呢!后来张雨薇嫁给了一个国际巨星,林约估计气不过吧,至此以后交的都是洋妞。” 唐景人皱着眉头听着她说得头头是道,问道:“你究竟在说什么?” “在陈述事实啊。”杜若趴在桌子上笑眯眯地说。 “你喝了多少。”唐景人的眉头拧得更紧了,“你为什么要喝醉?” “嗯?”杜若说,“你为什么没喝醉?” “因为不想。”唐景人托着腮帮子敲着台面说。 “我就喝了几听,只是外面风大,把我吹晕了,我缓缓就好。”她半眯着眼,像只小猫一般喃喃说道。唐景人叹口气,伸手轻轻帮她整理头发,她就那样贪婪地、目不转睛地看着他。她发现他唇下有个小小的凹槽,在他习惯性地嘟起下唇时,特别明显,格外可爱。虽然不是林约和康倪那种高山流水的美人脸,但他有他的清秀,能让他永远干净、纯粹,并且不会老去。 他确实没有老去,他根本没有机会老去。 杜若把他另一只手拉过来,枕在脸下面,就像亲吻下去一般。 就是他手上乱七八糟的戒指实在硌人。 总是不遗余力地贯彻着自己的美学的唐景人。 杜若的酒很快就醒了,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各人都拖家带口的,早早就散了。在这个时候,最虐就是单身狗,还好,大伙儿都不是。杜若酒醒了后神清气爽的,牵着唐景人的手走出fire house已经是凌晨一点。外头风萧萧的,冷得慌,都追求风度的两个人,穿得薄,自然瑟瑟发抖。 “步行吧。”唐景人说。 “欸?” 他理所当然地指指自己和杜若,说:“你我都喝酒了。” “我还以为会有司机啥的。” “你太无良了吧,司机不是人不用回家睡觉吗?”唐景人故意说道。 杜若理亏打他一巴掌。 唐景人脚步很急,杜若要偶尔小跑几步才能跟上。fire house所在的是菩提街,向左走到尽头左转,就是繁华的步行街,店铺已全部打烊,只剩下寂寞的路灯。他们快速通过了这装潢高级的街区,拐入了分布着重点高中和小学的知识路。 不知不觉,走了半个多小时,杜若觉得不对头:“我们现在是在回家吗?” “不是,在胡走。”唐景人还是没有停下脚步,又拐入了梅花街,那是个就住宅街区,不知为何突然有了好几家比较有格调的餐馆纷纷落户这条街,让整个街区的品味都上升了几个档次。 “为什么?”杜若虽然不解,却还是紧紧地跟着他。 他们像游魂鱼一样走在深夜的街道上,而且不断碰见深夜闲逛的年轻人,大概是因为是狂欢的12月31日。那些人也是三三两两结伴,脸颊绯红,脚步也不稳妥。碰见其他路人,都像碰到了熟人一样高兴。 “那不是hale吗!?”一个从对面街道经过的女孩子小声质疑。 其他人也纷纷冲他们看,唐景人只是一如既往地往前走着。 “怎么可能!”其他人摆手。 “真的很像,你们看看,那头发,那墨镜……” “是哦,谁大半夜还戴墨镜。” “天啊,我们见到了hale!” 人群尖叫起来。但是谁都没有冲过来打扰他们,只是原地兴奋着。 “你们好!”唐景人突然停下来冲他们喊,“晚安!” 年轻人们更加肆意地骚动、尖叫、蹦跳,但谁都没有冲过来。尽管他们看见rubus或许会兴奋得哭泣,在看live时也会激动得把上衣脱掉,甚至晕倒,此时此刻却保持着百分百的尊重和素养。 离远了他们,杜若实在太高兴了,说:“他们真是可爱,就像小狗狗一般。” 从梅花街走出来,便是主干道, 分卷阅读34 欲望文 分卷阅读35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35 满井路。这条路的绿化是全市最美丽,此刻正一路开着梅花,在路灯下花苞儿就像女孩子被吹红的小耳垂。 “这路咱们走过,为了不打扰水晴而逃出来那晚。”杜若说。 “你记得?”唐景人吃惊。 “记得,那天先是在知燕街,然后拐进福禄路,再走到这满井路的。接着是天涯路、海角路、繁花街……”杜若毫不含糊地说。 “你记得真清楚呢!你究竟是啥时候开始暗恋我的?” “好久好久好久之前哦!”杜若厚着脸皮坦白地说,18岁那年第一次从视频资料看见他,到现在她已经26岁了,“认真算的话,八年了。” 唐景人只是听听,并不较真,配合地做着算术:“那我不是才16?你是古早粉啊。” “我就是这样的,我很长久的哦。” “那我相反,我很快的。” “快?快速开始,快速结束吗?” “对了一半。”两个人又拐了一个街角,走进了酒吧街,“快速开始,但是没有快速结束。” “真的假的。”杜若挑起眉毛。 “上一段,四年。” “欸~”杜若故意拖长尾音说,“看不出来。” 唐景人扬着嘴角,不介意被怀疑。 “秘诀是什么?”杜若贴着他的脚步跟上去,从大小、风格各异的一间间酒吧里,时而走出几个醉汉,带出一阵阵音乐声。有人在欢叫,有人在低嚎,有人在索酒,有人在呕吐。 “秘诀?”唐景人停下来,和杜若近距离相对。饱受寒风和劳累的两个人,在这凌晨两点半的时分,无论是体力还是精神都已经在透支。正是因为如此,思维混乱的两个人只有靠得更近一些,才能看清彼此,听清彼此;也正是因为如此,在极有限的脑容量里,只能容得下彼此。 “大概……”唐景人还在继续刚才的话题,两个越靠越近,渐渐的彼此的热气连接到了一起,“靠这个吧……”他的嘴巴还在动,咕噜咕噜的嗓音萦绕在耳畔,下一秒,就吻了过来。 是的,就靠这个,柔软、潮湿、热烈而性|感,一边索取,一边给予。他的唇齿跟他弹奏吉他的双手一样,节奏自成一派,时松时紧,时急时缓,急时如猛兽扑食,缓时似细水长流。 清扫了疲惫,也清扫了杂质,抚平了褶皱,清空了大脑,只剩下情迷意乱。 杜若终于这样快乐地、纯粹地亲吻了他。 酒吧的门又被进出的人打开,漏出来某个男歌手迷离的声音—— when i kiss your lips i live up on the land ahe sky above i swim within her o sweet and warm …… 作者有话要说: 又迟到了┭┮﹏┭┮ 晚安小可爱们~~ 第24章 没有人是圣人 第二十四章 “怎么样?”水晴接过杜若递给她的盘子,盘子里是花螺、面包蟹和生蚝。她紧紧顶着杜若,做了个“吃”的手势。 杜若把自己那份刺身拼盘放好,正襟危坐后,才含笑点了点头。 “怎样的怎样的?透露一下细节。”水晴前倾着身子,好奇地问。 “你要知道这个干什么呢?”杜若拒绝,“快吃你的东西吧!” 无国界自助餐,每个人收费45元呢! “好啦,作为交换,我也告诉你我和宋先生的第一次。”水晴把螺肉从壳里扯出来,点了点芥末酱油,心满意足地往嘴巴里送。 “不好意思,我不想知道。” “别这样啦!好姐妹嘛!”水晴嘟起嘴巴,“你回答我就好,是不是很温柔?” 杜若仔细想了想,点了点头。 怎么不是呢?他的手像抚琴一般抚她,吻像花瓣点到水面上一般,身体如同潮水包涌过来。他喜欢喃喃说话,暖气喷在她的耳边。说的都是些调皮话,就像诗篇一样,既捣蛋,又治愈。他动作的时候喜欢咬东西,轻轻地咬,咬耳朵,咬嘴唇,咬手指,咬肩头,应该是,舔咬? 杜若想到这里,不由得也咬住了自己的手指头。 “天啊,你脸也不用这么红的。”水晴叫道,“但是不对哦,你们这么慢热,他憋了这么久,应该如狼似虎才对嘛。” 杜若低头吃三文鱼,完全不想理会水晴那神叨叨的分析。 “我猜是有人的。”水晴肯定地说,“背地里是有人的!” 杜若开始吃鲷鱼。 “你怎么这么平静!?他有人欸!”水晴敲她。 “我能怎样?你有证据吗?” 水晴还是不死心地摸着下巴沉思。 “我不喜欢你这个谈话的走向。”杜若白她一眼,说。 “好啦。”水晴一脸抱歉,立马换了一张嘴脸,嬉皮笑脸地说,“还有呢,他有什么癖好吗?” “宋先生有什么癖好?”杜若堵她。 “嗯……”水晴还真认真思考起来,“事后烟算不算?还有,很喜欢一边淋浴一边……嗯,还有喜欢一些奇葩的姿势……” “stop,stop!”杜若一口水呛出来,咳得眼泪都流出来了,“够了够了,不要再说了。” 水晴那痞子般的笑容把脸都挤得变形了,像含了一个栗子在嘴巴里,坏坏地问:“好了,轮到你了。” “就……”杜若放下筷子,喝了杯水定神,一本正经地说,“一觉醒来会……很兴奋?” 说罢,两个人捂着脸嘻嘻哈哈地笑起来。 “我俩变态的吧?吃自助餐说这些。”水晴禁不住吐槽起自己来,“真是有病,啊,不行了,让我再笑一会。” 杜若也一个劲儿地笑起来。 她知道,这是心无旁骛的,甜蜜幸福的笑,姐妹俩无忧无虑的有枝可依的安定的笑。她真相永远记住水晴的笑。如果有手机,两人肯定兴高采烈地自拍了,可以这个年代什么都没有。 只能把一切都刻进脑海里。 “话说回来,你干嘛吃饭都带工作嘛。”水晴指指杜若手里的笔和本子,不满地说。 “下一期节目紧急请到了林约,现在风头火势,原本档期里要做powderblue的专访,但突发事件,嘉宾刚好和林约是朋友关系,就连忙让林约插个位置了。这下策划书全都要改。”杜若头疼地瞄着自己的手打稿。 “什么突发事件?” “天啊,你真是两耳不闻窗外事呵!”杜若抿一口茶说,“林约把康倪开除啦!” “什么!”水晴把眼睛瞪得老大,一时说不出话来。 杜若早就知道有这么一出,但并不记得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原来,是这个1991年的春天。 这个春天注定伤感。 “我以为他们五个会走到最后的。”水晴失魂地说,“究竟是为什么呢?” 杜若耸耸肩,没人 分卷阅读35 欲望文 分卷阅读36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36 知道真相,大家都在猜测:“据说是因为康倪,额,涉毒……” “是这样吗?”水晴难以置信地反问,“不可能吧!rubus有过约定,发过毒誓,说自己再人渣,也不会碰那东西的!” “所以要套话。”杜若说,“只有在林约嘴巴里,才能套出真相。” “唐景人和康倪关系很好的,他或许也会知道。你应该让他支持一下你的工作。” 杜若点点头。 就算知道,他也只能失落和迷惘了。 ********** 杜若坐在自家店铺的就餐区里看刚刚盘点好的数目,落地玻璃砰砰砰地被敲响。唐景人站在玻璃的另一侧,刚剪了短发的他依然戴着帽子和墨镜,只是两侧没有了烦人的头发遮挡,露出耳朵,侧脸干净。 眨眼间他就把及腰的红色长发剪掉了,就像剪掉了大把的时光。 因为故人已离去,就像剪了长长的一段相思。 他今天穿了一身黑色,黑色针织外套黑色t恤和黑裤子。但上头都有白色字母印花,黑裤子上还装饰着黑色字母织带。这种织带在30年后非常流行,想不到,所谓流行,都是他玩剩下的。 值班的两个小妹和杜若打好招呼准备下班,在门口碰上了唐景人,都没有忍住尖叫了一声。唐景人温柔地道了声“你好”,两个激动的妹子几乎是相拥着离开的。 “你都不招待一下客人吗?”他扑通坐到了杜若对面,点着桌面大爷一般说道。 杜若耸耸肩:“如你所见,没有什么好东西了。”她从冰柜里找出一瓶纯净水和一瓶牛奶,放在了桌面上。 温暖的春季里她穿着鹅黄色的宽松长款毛衣,内搭红色波普风长裙,一双柳钉短靴,和唐景人倒是很般配。 彼时她最新一档的“心音”已经做完了,林约对开除康倪一事始终不肯深谈,一无所获的一期节目。杜若早就料到了,大家口风都很紧,包括唐景人。 “你还好吗?”杜若重新坐回座位上。店铺的就餐区地方比较紧凑,桌子也是紧凑型的,面对面坐着的人,膝盖都要碰到膝盖。 “又休假了。”唐景人苦笑。 “你们不是先找到新的贝斯手再辞退康倪的,看来是由于突发事件引起的。”杜若像审讯犯人一样说道。 “同样的话你已经问过林约了。”唐景人掏出烟盒子,抽出来一根,得到了杜若的许可后,才点燃,深深地吸了一口。 “好吧。”杜若叹了一口气,“我有心结啊,我个人很喜欢康倪。说的最多的,是他涉毒。但是我不相信。” 听到涉毒两个字,唐景人忍不住讽刺地笑了一下,然后越笑,越难看,像哭。 “这件事是投票的结果吗?”杜若继续不死心地问,“少数服从多数吗?” “一人□□,rubus向来都是一人□□。”就算隔着墨镜,杜若还是能感觉到他镜片后的杀气,“你不要再问下去了,问了也不能挽回什么。也不要问我以后会怎样,我不是leader。” 一股脑儿说完,他用手捂住口鼻,用力呼吸着。 杜若感受着他的情绪起伏,也跟着浑身燥热起来。她很清楚康倪离开rubus后过得怎样,但她不能说。“不能改变历史”,她只能听之任之。就算能,她也从不妄求。rubus自有其命运,正是因为劫难重重,一路上有数不清的遗憾,所以才成为了传奇乐队。 她也不喜欢听唐景人喋喋不休地诉说乐队人事间的一地鸡毛,不想听他细数谁的是,谁的不是。林约作为leader,作为rubus这艘大船的掌舵人,他绝对不会让这艘风光无两的大船翻船,而其他人,只要相信着他便可了。 杜若望着玻璃外安静的街道,回忆着有康倪在的rubus,激烈的曲子叫全场疯癫,在音乐上霸气,在技术上也生生碾压其他乐队,擅长抒情曲的林约,和擅长重金属的康倪,在1986年决定一起做音乐。这原本应该是最好的结合,体弱的林约,强势的康倪,也应该是最好的伙伴。五年的情谊,是在怎样的决心之下,才舍得狠心一刀割断。 没有了康倪的rubus,跟失去一翼没有区别。 “‘time bsp;everything’,林约自己的歌词里也说了。我们变了。”唐景人打破沉默说,“平时林约闹脾气,都是我在摁住。这次我摁不住了,我也不想去摁……这是他俩的个人战争,没有我什么事。” 话虽这样说,但是他的鼻子红了。 杜若知道,他的眼眶湿了。 “连我都不插手,你有什么好过问的呢?”他最终没有哭,把悲戚转化为苦不堪言的笑,“就连康倪本人,也不想知道所谓的真相。” 杜若笑不成,只好示弱地哭了起来。 人总得经历一次支离破碎,总得质疑一次自己信仰的人,总得承认悲欢离合和阴晴圆缺。 “刚刚对不起。”唐景人抹去她的眼泪说,“走吧,回家吧。” “嗯。”杜若赶紧把泪水擦干净。往事不堪回首,关于唐景人和康倪的那些曲折又温暖的故事,就让这两个短命的人,各自携往生命的尽头。 作者有话要说: 一瞬间以为自己要断更了…… 以后可能也会延迟,小可爱们先睡吧~~~~ 第25章 整装待发 第二十五章 唐景人在浣花路开了一家另类的店,是年初的事了。这家店完全是因为他有空余的钱,开来玩玩的。驻店的都是他的朋友,以及他亲自聘请的人,店铺一共两层,首层是贩卖服装和饰品的,二楼是做发型的。 这种理念有点像后来的造型工作室,但是并不是完完全全的私人定制,而是适合比较摇滚、前卫风格的年轻人光顾的店铺,因为驻店的工作人员都很专业,所以在量贩的同时又能提供独到的建议。 杜若拉着水晴到店里去玩,纯粹是出于无聊和好奇。虽说是由唐景人出资的店,也是他一手策划,但在他繁忙的日常里,并不能插足太多店内的事务,所以她脑内里勾勒的“bananana”其实应该是属于他的志同道合的朋友的店。 实地一看,并不是这样的,这家店隔着门都能飘出来一股浓浓的“唐景人风”。 首先,服装很多都是他的惯用颜色,红、黄、蓝三原色异常扎眼。再次,款式上包罗万有,从“经典万年款”到“常人看不懂款”,每举起一件,都能叫人研究好一阵子。饰品多是银饰,都是欧美小众品牌进口过来的。无论服装还是饰品,都有部分是60、70年代的古着,透着一股浓浓的复古风。 逛店的过程水晴的眼睛比钻石还亮,好像怎么看都看不够似的,什么细节、零部件都琢磨得清清楚楚的。杜若直笑她职 分卷阅读36 欲望文 分卷阅读37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37 业病犯了,她也没空跟杜若贫嘴。 在楼下几乎花掉了一个小时,两人才来到二楼舒舒服服地做头发。 “听说你们是唐先生的朋友哟。”负责造型的人并不多,师傅级的人物也负责给客人洗头。 “何止是朋友,是女朋友才对。”水晴高调地哼哼。 “哈哈哈,那么是女朋友a和女朋友b吗?”洗头的师傅也不乏幽默,把杜若逗得哈哈大笑。 “记住,我是正牌,她是小三。”水晴也跟着毫不含糊地开玩笑。 “我是小三,我是小三。”杜若忍俊不禁。 “小哥呀,你这里好像生意也不是特别火爆啊,应该在门面多贴几张唐某人的海报,越大越好,然后让唐某人做活动呀上电视呀多挂几句在嘴边,保证来这里的人要排队排满整条浣花路。”水晴忍不住出谋划策。 “这么简单的营销我们当然知道啊,就是唐先生觉得我们做的不是明星周边,而是服务,不应该这样打营销的。人要是太多我们也应付不来,我们要做的是‘bananana’真正的顾客,而不是rubus和hale的附属消费群,要做出自己的灵魂来。如果是想借营销赚快钱的,招牌也不用挂‘bananana’啦,直接挂‘hale’得了。”小哥温柔地解释道。 “哇哦~”水晴听得惊叫起来,“唐景人心很大嘛,好像在挑战建立另一个人格。” “你这个说法真棒。”杜若也惊讶起来,“想不到你还真能懂他呢。” 水晴嘻嘻笑起来:“同是时尚人士的共鸣,真的是共鸣啦。” 说罢,她又再次感叹唐景人独到的理念和眼光,把“这小子能啊”挂在嘴边。 “相比之下,fc的造型越来越保守,越来越无聊,我真是,越来越没有激情了。”水晴捂脸说。 “毕竟他们现在在走简约风,好像在有意识地逃避和削弱自己‘华丽摇滚’的出身。”杜若说。这是无可厚非的,华丽摇滚向来被讽刺为“非主流”,甚至到后来还被戏称为“洗剪吹”,有才气有志气的男人当然是不能忍,被格局在内就算了,还被嘲笑,实在很不公平。 “太没意思了。”水晴撅嘴说,“我感觉我每天上班都在浪费生命。” “怎么,你是有跳槽的意愿吗?”杜若对她的想法感到很意外,毕竟她可是无论如何都要支持自己男人的人哪。 “老子觉得没劲就不干了,怎么着?”水晴气概不凡地说道。 大概是店里的人给唐景人打了电话,等姐妹俩的的发型做完了,唐景人就从楼梯跑上来了。还端出一副主人家的模样,给两人冲咖啡。坐在落地玻璃的游闲长桌上,沐浴在灿烂的霞光里,两个女孩子笑得欢。 “天啊,你这个头发剪得,真……”水晴一时词穷,杜若还以为她在找“丑”的代名词呢,谁知她说,“真他妈好看。” 不文明用语都出来了。 今天唐景人居然没有戴帽子,披着一头中分的稍长的红发,甲虫一般的墨镜,好像热血漫画走出来的骑着帅气机车的学长。 他还没有把头发染成半头粉红色,红发染的时间有些长了,有些脱色,不鲜艳了,发根部分已经长出来一两厘米的黑发,反而多了几分温柔。 只有杜若还不太习惯他的短发。 及腰的长发呵,说舍弃就舍弃。 “因为接下来可能不在国内了。”唐景人喝一口咖啡说,“搞到了新贝斯手,顺便签了海外的公司,要到美国去跟美国人合作做曲子。” “天啊,我就说rubus真不是寻常之辈。”水晴惊叹,“要去征服美国人了。” “是征服全世界。”唐景人纠正说,“这是林约说的。” 水晴佩服地竖起了大拇指。 **************** 在失去贝斯手后,rubus又把演出推后了好几个月,用来作内部调整的缓冲时间。新贝斯手一归队,五个人又以生死时速补回好十几场公演。刚歇口气,就要收拾家当到美国修炼去了。 这就像是用4倍速度来播放的一年,除了缓冲的那段时间杜若能跟唐景人喝几回小酒,下半年就几乎连他的影子也抓不到了。然后,嗖地,人就飞去了美国。 这一波操作让杜若惆怅得很,通讯也相当不便,只能一边脑补他在美国的生活,一边闷头和谭沥搞生意。 说来奇怪,和谭沥的合作是怎么得心应手怎么来,她觉得自己成为饮食大亨是指日可待了。继面包店之后,他们又一起开了一家咖啡馆和一家日料店。这个年代的个体户做起来只有一个字——“发”,遍地都是机会,遍地都是黄金,只要你敢想,然后行动起来。 也许也得益于她在30年后的那几年单身汉生活,每天混吃混喝,积累了不少食货经验。30年后红得起来的美食和经营模式,这个年代借鉴一些总不会错。 不对,已经不是30年后了,而是26年后了。 有时她会喝醉酒,对着谭沥说我真的好想好想唐先生,然后一个劲儿地哭。谭沥只能沉默地一遍遍扫她的背。 每次酒醒她都一身冷汗,害怕自己说漏了嘴,把秘密全部爆了出来。 还好每次谭沥都没有什么异样。 大年三十,她又喝得不清不楚,回家接了个电话,是唐景人。 “你喝多了。”唐景人咕噜咕噜地说。 “你怎么没有醉?”她还会取笑他,还清醒得很,“大年三十,我一个人过。” “我也是。”他谈谈地说。 “你一个人怎么不回来?” “明天,直接飞回家。”他说,“大概晚上才能到,路线不同,我现在告诉你地址,你自己过去好么?” 这是什么?见家长? 杜若一怔,不假思索地说:“我不去。” 那头吃了这狠狠的一棒,良久才吱出三个字:“为什么?” 杜若低头垂眼,心如刀割地用食指卷着电话线。她害怕面对一切爱他的人,害怕他的乐迷,害怕他的家人,因为她是个彻头彻尾的大话精。她不是纯粹地和他相遇、相知、相爱,她只是有幸得到了机会,从头到尾都在谋划。虽然她是在谋划拯救他,但最终,她还是要将他带离这个世界,这个时空,于他们,依然是要承受失去他的痛。 相比之下,她是自私的,她有何颜面? 她只想最终带他走,不想太深入他的生活。 这些秘密,这些心事,她诉说无门,只能由它霉烂在心里,腐蚀着她的精神。 此刻于他,是冷漠而残忍的拒绝,连那句“为什么”都显得有些悲凉。 “对不起。”她只能道歉。 “那你继续一个人过年吗?” “是。” 他轻笑一声,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就只好交代了来到美国后他都干了些什么,和美国人如何磨合,怎样利用美国的音乐资源,怎么和美国邻居相处 分卷阅读37 欲望文 分卷阅读38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38 。慢慢地聊,知道把两人的心都聊平静了。 “我回一趟家就回来。”末了他说,“一个礼拜左右。” “明年也基本在美国吗?” “是。” “我觉得林约太急了。” “不试试怎么知道。” “你们都很苦吧?” “比在国内时寂寞多了。大家都分开住在不同的地方,很少来往,也就录音时碰碰面,在这边的演出也不是很多,基本上都只是录音。”他说,“原本康倪的位置空缺,大家的心里或多或多都受到了冲击。到这里之后,大家的心就都散了,我觉得这样下去,拖慢进程,浪费时间。” “嗯?”杜若觉得他似乎要说些什么了。 “若,我想做点别的什么,跟rubus完全不同的全新的东西。” 杜若听得浑身发热,这就是传说中的“solo”宣言了吗? “好。”她鼓动地说道。 “那,回国见。” “嗯,新春快乐。” “新春快乐。” 作者有话要说: 干脆把更新时间推后一个钟算了? 另隔壁开了新坑,也吃无cp的小可爱可以戳专栏跳过去食用~~~ 爱你们,晚安(づ ̄ 3 ̄)づ 第26章 唯有音乐不可辜负 第二十六章 虽说是solo,但唐景人的团队却庞大得像个超级大家庭。 他其实一点都不喜欢自己一个人瞎倒腾,他可能也并不是那么集思广益,但是他最怕寂寞。吉他手、贝斯手、键盘手、鼓手、编程,把一个个喜欢的人搞到手,是个分外刺激的过程。虽然名气使然,被选中的“孩子们”都会高兴得一蹦三尺高,但他还是郑重地和他们握手,征求他们的同意。 与公司洽谈、签约,和配备人员磨合,是个琐碎又漫长的过程。首先要整理好自己的步调,才能使身后的人有条不絮地跟着走。筹划的过程甚至比正式活动还要紧张,有压力。 听说了筹备的事,水晴屁颠屁颠地跑去公司找人,说要加入他的团队,要跟着他做solo。 唐景人连忙把她拉出去吃饭,两个人谈了一个下午。 第二天,水晴就去唐景人solo签约的公司上班了。 这样雷厉风行的办事风格,也只能非水晴莫属了。 “我要跟唐景人混饭吃了,你会生气吗?”事情都办完了,水晴才急匆匆地给杜若打电话,忧心仲仲地宣告“事已至此,别无他法”。 杜若好笑地说:“我男朋友是你老板了,你以后得供着我。” “拜托,顶多就是上司。ama music才是我老板好不,你懂不懂?”水晴取笑她。 “好,好,我不懂。”杜若说,“新官上任三把火,你请请这个新官的女朋友吃顿饭呗,我都要想死你了。” “别想我,想想你男人。你男人说你不跟他回家,他脑壳疼。” 那头杜若沉默了一会说:“有啥好疼的,他有音乐得了,有啥排解不了。” “哟你,敢情是在吃醋?我告诉你,这醋吃不得,可要酸死你,你打不赢。”水晴笑。 “我知道我打不赢,不挺好嘛,省事。”杜若率直地说。 两人嘻嘻哈哈聊了一会,约好了吃饭的地方,就挂断了。 唐景人身边有个很有意思的造型师,这个所有乐迷都有耳闻。那牛逼造型师,居然是刘水晴吗!?这究竟是历史被改变了,还是原本就该这样?多么不可思议,兜兜转转,一切都搅到了一起。 和水晴约好的,是个很有情调的露天餐厅,又一春,天气稍阴凉。杜若开着新买的尼桑赴约,心里还计划着吃过饭和水晴兜兜风,不料走近餐厅一看,遮阳伞下分明坐着唐景人,水晴的身影是没有的。 “这个刘水晴,没有必要耍这花招吧。”杜若隔着花圃站在唐景人身后说,“搞得好像我们吵架一样,我们吵架了吗?” 唐景人挨在椅子上,转头答她:“没有。”然后补充解释道,水晴是有急事要办,才来不了,又不忍心放飞机,就拜托他来替一替。 今天他穿了迷彩面包服,裤子也是吊满织带的迷彩,一双马丁靴。帽子是必备的,唐景人戴帽子,是因为要遮住那头红发,在台上他希望自己是最惹眼的,台下则只求存在感为零。但是与之矛盾的,他戴着外太空般的,黄色的大墨镜,这就很抢镜了。 杜若知道他有段时间偏爱军装,攻击性很强。而水晴也一直很喜欢军装,原来这段时间的军服造型,是水晴带起的吗?这两人,忽然有种臭味相投的感觉。 餐厅门店内有外国人正在拉小提琴,悠扬的琴声,衬托着春意盎然的午后。 “女人果然都是喜欢这种店。”唐景人点了一根烟说,“话说在美国到处都是禁烟禁烟,禁得我头秃。” 杜若哈哈笑起来,关于唐景人逃避禁烟的事,还曾一度成为“佳话”呢,可谓和美国人斗智斗勇。 “你怎么都吃不胖?”回国初见,唐景人变得话儿多了。 “瘦条条的你有资格说我?”杜若呷一口苏打水,点了份牛扒。唐景人不爱吃扒,反倒叫了个焗饭。他有米饭依赖症,到了美国就更甚了。可幸美国超市里啥都有得卖,大街里中华餐馆也是少不了,可免受食不甘味的苦楚。 “你有好好吃饭吗?”杜若关心起他的起居饮食来。 “嗯,虽然我这样但还是很喜欢吃东西的嘛。”这倒是实话。胃口好,肉体来说还算健康,只是身体长期超负荷,某些部件损伤厉害。不过相比之下,其实要比林约的健康状况要好得多。 仔细看来,他的唇上隐隐约约还有青青的小胡渣呢。爱美的唐景人,本是绝不允许自己在形象上露瑕疵的。杜若扑哧笑起来,取笑他吃得多美国激素,毛发都旺盛了,不知会不会长了胸毛。 “今晚检查检查便知道啦。”唐景人面不改色地说,说完还故意观察杜若脸上的红晕和那害羞、尴尬的神色,心满意足地笑着说,“常常调戏人家林约,你自己也那么不经调戏。” 杜若瞪他一眼,窘得找不到言语。 牛扒滋滋地呈上来,居然有两个拳头那么大,把杜若吓了一跳,连叫吃不完。她笨拙地拿起刀叉分肉,总是不得要领。虽说大刀掌得溜,小刀却反而驾驭不了,拿着小刀像执笔一样,让唐景人好生笑了一会。 笑完她拿刀叉的姿势,又笑她切出来的肉丁丑,笑她吃不惯六成熟的那表情,总之,一直都在笑着。笑得杜若觉得自己恍若在梦中,他的笑又娇羞,又温柔,充满少年气。 就像念书时邻座一个不苟言笑的男生,只会被某个女生逗笑,发自内心、无拘无束地笑。 吃完饭还是要兜风的,作为充满苦涩回忆的s城,唐景人要比杜若熟悉得多。就算是在城市边缘 分卷阅读38 欲望文 分卷阅读39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39 转圈,唐景人也能说出不同方位的不同景观来。每指引一个地方,杜若就会默默记住,就像朝圣一般。 说到动情的地方,她会凑上去,往他唇上亲一口。 这是情侣间会做的事,她终于有了实感,从可以把“女朋友”挂在嘴上,到可以主动把吻落在他的唇上,她第一次把自己的身份成功过渡。小别胜新婚,说得就是这样吧。虽然这不是小别,是大别。 急切的思念在反复煎熬中,熬出了沉稳,熬出了成熟,熬成了一道永恒的光。 她是要珍惜每一个腻在一起的时光的。 她将下巴抵在他的肩头上,面包服软绵绵的,很舒服,他们缩在车里,各自看着窗外的景色,默默不语。 一整个下午都在一起。 晚上当然也要在一起的。 第一次有了慢条斯理地各自洗澡、吹干头发、刷牙,坐在床上看书的这些步骤。唐景人第一次在工作以外的时候,在杜若面前拿起吉他,弹the dht my fire》,儿歌一般的节奏,诉说的却是大人的哀愁。他开始练习唱歌了,solo正在开展,他必须首先习惯自己的声音。 “这真是一首可以把人从瞌睡中叫醒的歌。”杜若听得很开心。 “我唱得不好。”唐景人说,他很不习惯自己的声音。 “慢慢来。”杜若说,“声音是说辨析度的,以后会有很多模仿秀,告诉你哦,有人模仿泰斯的歌声,宋得文的歌声,还有很多很有名的歌手,仿真度都非常高,但是,鲜有人能模样唐景人先生呢。” “以后?”唐景人又轻微地觉出了端倪。 “不……不是说以后,我是说,现在啊,现在也有很多人模仿,不是有很多bsp;band吗?”她紧张地打哈哈说。 “以前我蛮讨厌出唱的,觉得这样爱出风头的人,不够帅气。”他笑着说,“现在居然要扮演自己讨厌的角色了,说实话,心里真是矛盾。” “但是,声音也是一种乐器吧?”他又补充说,“乐器是练出来的,声音也可以。我往死里练吧,但park打击我说,声音这种东西是练不出来的。我几乎沮丧了一个礼拜。” 可爱得慌。 杜若说不出话来了,只管笑。 唐景人把吉他往杜若怀里塞,让她也弄出些声音来。他教他弹童谣,弹《小白船》。杜若小时候可喜欢这首小歌了,从小爹不疼娘不爱的她,从来没想过会有一天,会有人教她弹如此温柔、充满童真的歌,并在她耳边唱—— “蓝蓝的天空银河里, 有只小白船, 船上有课桂花树, 白兔在游玩……” 她的鼻子酸了。 曲子很简单,她学得很快,弹到最后几个音符,她的手是颤抖着的。唐景人一直坐在她身后,纠正她的指法,指导她的节奏。她侧目,就能看见他皮肤上的小瑕疵,忘记了剃掉的小胡渣,她第一次觉得,他是她的唐景人。 “你喜欢吉他的音色吗?”他问。 “我喜欢你。”她故意答道。 他又是那样地笑,甜甜地,发自肺腑地笑。 “你为什么不说喜欢我?”杜若问。 “这不是用说的。”跟大部分男人一样,他不把喜欢说出口。 杜若并不计较,放下吉他,两个人挪到被窝里,像孩子一般恣意地玩了好一阵。一番云雨也是玩闹着过去的。依偎着聊些不着边际的话,在不知不觉中睡着。 杜若让他先这样无忧无虑地睡着,然后听着他的呼吸声,做一个飘忽悠长的梦。 好像真的到了那神秘的声音所说的新世界。 作者有话要说: 晚安晚安哒~~ 开完车就睡觉啦,哈哈哈哈哈 第27章 我们谁更凄凉一些? 第二十七章 杜若已经很习惯唐景人的床了。 饱睡之后的清晨,尚在半睡半醒中,下意识摸摸身边的位置,空空如也,但也不觉得慌。轻轻伸个懒腰,隐约觉得腰下有什么小物件硌着。伸手去摸了摸,一头雾水,拎到眼前一瞅,瞬间一个激灵坐了起来。 是耳环。 并不是她的耳环,她从来都是戴耳钉的。这是一只金色的竖琴式样的耳环,琴弦上嵌着剔透的小水晶。女款的。 明显也不是唐景人的耳环,他的耳环全是竭止式样的。 她感觉心火噌噌地往头上涌去,一时连自己都读不懂自己。生气,委屈,难过,悲哀……复杂的情绪揉杂在一起,她茫然若失,失神地望着窗外灿烂的阳光许久许久。 她被绿了,到事情真正发生了之后,她还是觉得难以置信。 那样正气、纯粹的唐景人,居然要做如此苟且之事。她那样失望,觉得心里的某些感情正在消亡——她无法竭止。 她把耳环包好,放到手袋的最隐秘处。麻木地洗刷、离开。当天她休假,在美好的春色里无所事事,本应该是万分惬意,现在万事万物在她看来却是如此丑陋、不堪入目。她在咖啡馆里呆了好久,浓浓的咖啡削着她空空如也的胃,渐渐的变成了阵阵绞痛,她冷汗直冒。 她沉住气,过了近乎空白的三天。 第四天,她把水晴约出来,准备吐吐苦水,并借水晴在□□上老到的经验和秉异的天赋,解救她这条半死不活的咸鱼。 然而见到水晴后,情况似乎更糟糕。 水晴毫无血色的脸上,挂着一个淤青的眼圈,印堂和嘴唇都发着紫黑色,眼皮肿胀,头发凌乱。 “原来你素颜这么惨的。”她还想龇牙咧嘴地逗一逗水晴,以驱赶她身上的怨气。谁料水晴压根不笑,只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找我怎么了?”良久她才答应过来。 “嗯,你怎么了?”杜若都有些说不出口了。 水晴苦笑一声,稍稍恢复了平日那副仗义模样,说:“你先说。” 于是杜若把那现场缴获的“赃物”取出来,并把事由交代了一遍,哭丧着脸说:“我被绿了,我现在特别失望。” “以我被绿的经验来看,你这不算什么。”水晴诚恳地说,“艺术家嘛,总爱找寻一些刺激。” “你不也就被那艳星绿过一次嘛,干嘛说得像被绿成了家常便饭一样。”杜若对她的轻描淡写不太满意。 “公开被绿一次,背地里谁知道呢!”水晴摊摊手。 “咋的,难道你也被绿了?”杜若忽然觉得自己遇到了同病之人,不由得想“相怜”一番以慰受伤的心。 水晴被戳到了痛处,表情又暗淡了下来,只轻轻说了句,我怀孕了。 杜若幽幽地闭上了嘴,在这个语境之下,好消息也变成了坏消息。这是对于女人 分卷阅读39 欲望文 分卷阅读40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40 来说最残酷的事,爱情随着血肉和生命消逝而去,身心皆万劫不复。 “你跟宋得文说了吗?”她问。 “他不要。”水晴盯着杯子里的绿色液体说。 “他纠结都没有纠结一下吗?” “没有。”水晴轻叹一口气,叹出了泪光闪闪。 “那你打算呢?肚子是你的,决定权在你手上。” “我不能当单亲妈妈,我做不到。” “你有找宋得文妈妈么?长辈肯定会支持你。”杜若出谋划策,于情于理,她都觉得应该挽留无辜的生命。 “杜若,宋得文的一句不要,就已经当场宣判了死亡。全部都死了,包括这个孩子,和我的爱情。”这是水晴第一次喊她杜若,可见她已心灰意冷得对谁都失去了亲切之心。 “我一直以为他会万事以我为先,就像他不喜欢吃刺身但我喜欢,他就会学着吃;他不喜欢看的片子会因为我喜欢而喜欢上。我以为,他会因为是我们的小孩,而去爱惜,但是,他原来是舍得这样伤害我的。他亲手杀死了我。” 杜若默默不语,她感同身受,但刀子不是剜她的肉,她无权喊痛或喊忍住。她只是紧紧皱着眉头,听水晴问她“如果是你,你会怎样”。 “为了他,打掉,或者为了我自己,生下,二选一。”她如实答道。 水晴讽刺地笑起来:“前提是,你要他。” “我要他。”杜若肯定地说。 水晴笑得更大了,却扭曲成了魔鬼:“你真伟大,杜若,想当初你还畏畏缩缩,原来到最后是要丢弃自己。” 她说得一点不错,杜若无可反驳。 “所以,仅仅是被绿算得上什么呢?当然是选择原谅他啊。”水晴嘴角勾起一个尖锐如针的微笑。 的确,杜若是早就打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静待事态发展。她有些无地自容地解释道:“玩心嘛,谁都有。” “真好呢……”水晴的语气剧变,收起了所有锋芒,柔和下来,“要是我能想你一样,就没有那么多痛苦了。” 像不了,杜若想,背负的使命不同,命运迥异。 “唐景人又飞美国了,你知道吗?我趁机休息一下,调好身体,打胎。”水晴说,“日子订好了我会通知你,你会陪着我的,对吗?” “当然。” “我先回去了,我不能任性把自己弄坏了,将来这副身体,还得去走行情,我不想贬值。” 是了,杜若差点忘了,这个保守的年代,是以这种事为不耻的。 “晚安。”她捏捏水晴的手心,说。 水晴勉强给了她个笑脸,消失在fire house的门边。她心情复杂的回过头来,发现谭沥正站在吧台前看着她,笑容沉着温暖。 “长岛冰茶。”他把鸡尾酒递给杜若,“夏天来了。” “谢谢。”杜若微笑着品了一口。 身边就只剩下谭沥,是个最正能量的存在了。他健康、宽容又律己,无法想象和他在一起能有什么不愉快的。 “如果你需要一个陪酒人,我随时奉陪。”他摊摊手说。 “我怕我喝醉了出丑。” “你不会,你喝醉了像只小猫,软软糯糯,只想被顺毛。”谭沥说着,差点就想伸手为她“顺毛”。 杜若不说话,盯着雪克杯看,都能在那棕色的液体中,看见唐景人的脸。 真想他。 谭沥坐到了她身边,陪她喝了一杯白兰地,酒入愁肠,两人的距离似乎拉近了些。她看见谭沥的喉结一滑一滑的,每一下都滑出男人的担待和……感性。她总是不自觉地忽略谭沥的很多部分,就像剪花,剪掉枯枝败叶,剪掉枝枝节节,剩下自己所最需要的,最赏心悦目的部分。 然而,这跟掩耳盗铃没有什么区别,铃还是会响,不需要的部分还是会野蛮生长,就算主人抵抗,也是无补于事。 但依然安全,是因为那主人不是别人。生长是生长,但绝不会放任、纵容。他有他的分寸、节奏。 酒精把杜若灌软了,她倒在谭沥的肩膀上,闭上了眼睛。 “我有点想跳个舞。”她突然轻声说。小时候曾习过舞的她,其实已经快忘记舞蹈的步法了,只觉得这身体得动动,不然坏情绪散不去。 谭沥让侍应生请走了所有在店的客人,空出了大厅,响起了杜若很喜欢的《my way》。彼时,她最喜欢的版本还没有问世,这还是猫王版本的。 “and more,mubsp;more than this,i did it my way……” 她把下巴伏在谭沥的肩膀上,轻轻和唱。 她终于能明白水晴为什么在难过的时候要接受徐一望的拥抱了,只有这样,才能排解、泄愤,甚至转移。这是多么幼稚的自救。 她抱紧身边的人,低声说:“对不起……谢谢你。” “你就把我当成一个没有性别的人。”谭沥说。 她抬头,看见了那张才30岁出头,却把沧桑刻进了骨子里的脸,他真是个神秘的人。 “我现在也是个没有性别的人。”她俏皮地回应道。 “这么巧。” 两人相视一笑。 你的灵,你的肉,都那么清明,像阳光,像雨滴,像空气,它自然生长,又经悉心栽培。它干净、理性,不伤害任何人,也不会被任何人伤害。 作者有话要说: 恢复更啦!请继续爱我! 第28章 越缺憾越美丽 第二十八章 杜若坐在医院冰冷的走廊上,被呛鼻的消毒水味熏得头昏脑胀,再加上前一晚失眠,眼圈紫青紫青的。 无痛人流还未普及的那个年代,手术室里传来呜呜的惨叫声,杜若捏紧裙摆,倍感窒息。医生说水晴的身体条件很好,上午住院,下午就手术了。什么都是最好的,最敞亮的单人病房,预约最有经验的医生,挑个最好的时辰。然而两人还是惨白着脸,一直熬到手术前。 宋得文居然没有来,虽然他来了情况只会更糟,但是他居然没有来受刑,不来痛哭、惭愧、下跪,心里就如同进了冰窖似的,拔凉拔凉。 这样的分手,是最好的分手,还是最糟糕的分手? 杜若心里矛盾极了,她想不到轰轰烈烈的两个人,最后是这么如同一潭死水般的终结。日后,他们还会不会各自爱上他人?这段感情是怎样地参与了他们年轻的生命的? 因为孩 分卷阅读40 欲望文 分卷阅读41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41 子、婚姻、家庭、第三者、不良嗜好、经济、思想境界……分手的原因有千千万万,不分手才是奇迹。 她和唐景人,会不会也会分手? 那个留下耳环的女子,会不会把她取代? 她的心,会不会被别人占据? 手术室的门打开,水晴被推了出来。可幸是卧床出来的,她以为得自己捂着肚子挪出来。水晴已经不是那个从农村出来的连房子都租不起的打工妹了,即使穿着病号服,摘掉了首饰,一脸苍白,她也是个有事业、有地位的女子。 她冲杜若虚弱地笑笑,说,卸货了。 “你这是割肉,不是卸货。”杜若强行跟她打趣。 两人移动回病房,床头望着金灿灿的太阳花,淡绿的强,深绿的柜子,洁白的床单,天蓝的窗帘,看着有种梵高的画的错觉。风吹动帘子,吹来寥寥数只知了寂寞的叫声。 水晴还不想睡,挨在床头,看着杜若给她舀一大早起来熬好的粥。 “喝完粥,还有荔枝大枣汤,我问丹莉大姐拿的方子。”杜若笑眯眯地说。 “这世上就你对我最好了。”水晴的脸上毫无血色,“我家姐妹多,我妈都管不过来,有饭吃就不错了。” “我也是没人疼没人怜走过来的,我不疼你疼谁啊?”杜若把粥吹凉,送到她嘴馋。 三口两口吃粥喝汤,水晴的脸渐渐有了生气。 “医生护士都说我矫情,像我这个周数的,都是扶着墙自己走回家的。” “那是作贱自己!咱们要好好宝贝自己,住个十天八天。” 水晴连忙摆手:“那倒不用,明天滚蛋了,人家排队等床位呢!” 说罢,她低头轻轻抚着肚子,长叹一口气,说:“妈妈真没用,要这样杀死你。以后等妈妈强大起来了,你再来到妈妈肚子里好么?对不起,对不起……” 夏风吹动着她的发,散发着母性的柔情。女人们总是说,孩子不要了打掉罢,就像吃多了催吐那么简单。只有亲身怀过孩子,孕育过生命,即使只是几十天,才能体会那对生命的敬畏和爱怜。 杜若红着眼睛,一瞬间后悔万分,挨近水晴对着她的小腹说:“下一回,你会有两个妈妈的。” 水晴动情的抱住了杜若,两个女孩子好生拥抱了一会儿。 须臾,门被敲响,探进来一个红色的脑袋疼。 “咦?你怎么回来了?你不是在美国吗?”水晴瞪着眼睛。 “你的这事一闹,我放心不下。”唐景人戴着茶色的大墨镜,黑色长袖t上印着个彩虹色的靶子,丝绒运动裤侧面装饰着银色荧光带,少有的休闲模样。他把一袋子不明物放在桌子上,说:“我妈妈说这些东西有益,助理给买了。” 两个女孩子面面相觑,都不知道他这是哪来的善解人意。 他找了张椅子坐下,理所当然地慰问道:“你还好吗?要不要休假几个月。” “倒是不用,照例半个月就生龙活虎了。”水晴无奈地笑笑。 杜若还是头一回看见两个人如此亲密地对话,默契得一言一语像丢沙包,她坐在一旁都像个外人了。而她自己,只在唐景人坐下时与之草草对视了一眼,也许只是她心理作用,但她嫌显得生疏了。 也许是别离也没有很多天,所以并无如胶似漆的痴缠。唐景人坐在椅子上的样子乖得像个参加学校活动的小孩,红色的头发在微风和阳光里,像一朵扶桑花。 他来了之后,气氛莫名轻松多了。聊了十几分钟,便和杜若一起从医院的楼梯下去,原本杜若说要给水晴买饭,但遭到了拒绝。“我吃医院的配餐就可以了,大老远从美国回来,你陪陪人家嘛。”她指指唐景人。 杜若也只是和唐景人对视一眼,不知该说什么。 一步一步走下楼梯,受扶住栏杆,事实上只是因为百无聊赖。天气是有些热的,初夏的阳光金灿灿的,唐景人还是要穿长袖衫,他真是太害羞了。 对于自己的形象,到了极度苛刻的程度。 这医院他们都来过几次了,上次林约也住在这里,已经有些熟门熟路的。医院的荷花池是最富于生命力的地方了,粉嫩嫩的荷花开得正盛,在风中摇曳生姿,散发出阵阵清香。唐景人几乎融在阳光里,他是鲜少无遮无挡地将自己置于阳光下的。 但其实他和阳光很般配。 因为水晴,远在美国也赶了回来,还向妈妈请教应该如何让病人休养。 也许,他能为她做到更多呢。杜若想。 “可能听起来会有些男人之间的互相包庇,说实话,我理解rice的做法。”唐景人老实地说,“孩子是无论如何都要不得的。就算要了,也没有办法当一个真正的父亲,这样就于理不容了。” 杜若倚在栏杆上,一点都不意外地听着他的话:“我也理解水晴的做法,自己来经历一遍,就会成为一样的人。” 两个人各执一词,却并没有不愉快。 “虽然我很喜欢孩子。”他转过身来,无奈地笑了,“我妹妹最近怀孕了,我差点把整个婴幼儿区的产品都买下来了。但是,我自己注定和孩子无缘了,一开始我就选择了抱吉他,我必须抱到底。有了孩子,我可能就不抱吉他了。” 唐景人的眼里,流露着遗憾和不得已。 “我没有所谓。”杜若耸耸肩说,“抱孩子也不必是我生活的主旋律。” 唐景人笑了,却并不是太开怀。杜若走过去,牵住了他的手,在婚姻和生育上,两个人应该坐在同一条船上,作相同的取舍,才可以谈未来。她原本还指望他来安慰他,毕竟,她并不是不婚主义者,更不是不育主义者,她要是愿意,可以拥有自己的婚姻,自己的孩子,可以作□□、人母,去过所谓完整的人生。 她不是因为选择不婚不育,才选择唐景人,而是恰恰相反的。 她原本是牺牲者。 但她现在只想安慰他。 当晚他们在fire house喝酒,兴许是前一晚的失眠吧,杜若两杯酒下去就晕乎了,连忙不敢再喝下去。唐景人状态也不好,元凶该是时差未倒过来。几杯下肚,他就生出来个“抑郁人格”,说起了自己小时候喜欢画画,说起自己和妹妹怎么打打闹闹长大的,如果要孩子,也想要一个男孩一个女孩,除了教他们欣赏音乐,还要告诉他们,爸爸一身特技,画画、设计自不必说,英文也很溜,还会摆弄很多处理声音的器械…… 杜若在一旁“嗯嗯嗯”的应和,微笑,心里却酸得很。 是不是该偷偷地,给他生个孩子呢? “历史”这东西,她不管了。 “历史”该是为人创造的。 谭沥把醉得不省人事 分卷阅读41 欲望文 分卷阅读42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42 的唐景人背上车,然后又开车送他们回住处。在谭沥背上的唐景人小狗狗一般酣甜得很,喝醉后还能这么乖的唐景人,还是头一次见。 因为会料到唐景人会喝醉,谭沥这晚是滴酒不沾,他的背脊像父亲一般,宽厚、宠溺。 杜若突然觉得,谭沥真正疼的人,可能不是她,而是唐景人。 把人放下,谭沥就离开了。杜若开着小夜灯,在床上呆坐着看唐景人的睡颜,看得入神。越看越喜欢,她俯下身来,吻住他的嘴唇。 被吻醒的人本能般要做制胜的一方,于是便翻身将她压到了身/下。 两人越吻越热,都微微喘息起来。迷乱中,他还不忘说道,要做好避孕措施呢。 杜若噗嗤笑出声来。 那么,她是不是该偷偷扎小|洞洞?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哈,终于不用拖了!!奉上一更! 第29章 温暖的巢 摊开报纸的娱乐头条,上面赫然写着“rubus江郎才尽?四年不出一专辑!” 辛辣的文字,评论了乐队出道之后一系列的“烂事”——林约倒下、贝斯换人、成员solo、全美出道失败、专辑搁浅…… 维持乐队近两年的活动的,大部分是出道前的作品,出道后虽然单曲成绩斐然,个别曲目做出了新高度,但仍然无法掩盖其尴尬局面:美国人不卖账,成员在美国的土地上作鸟兽散,专辑的录制只有林约一人在操持。 小费翘着二郎腿读着这份报纸,杜若却意料之外地收拾东西下班。 “唉,还以为我们本土摇滚要吐气扬眉了。”小费摇头,见杜若穿着飘逸的裙子,妆容精致,八卦地说,“怎么?约会?” 杜若摇头。 “话说,你有男朋友?”小费斜眼。 “怎么?碍着你了?” “没,巴不得你没有呢!我不是说我,不要误会,我是说公司某些人。” “那,我郑重宣布我有?让某些人转移目标吧!” “哦,这个要靠你自己,要不你做得明显一点?忘年会把男朋友带来呀!你不会说你不知道凯文想追求你吧?” “……”杜若一时语塞,想追求和追求是两码事。男人畏畏缩缩,她也只好畏畏缩缩。 “总之,我走了。”杜若看看手表,急匆匆地说。外面等着的是谭沥,他俩得去看房子。 “这里坐北向南,采光和通风条件如你所见,从这边看……”房产经纪领两人走到窗前,附身向下介绍道,“楼下是幽静的小公园,走五分钟便是良缘路和花嫁路的交汇,公交车大站,有14趟车经过。超市、步行街、幼儿园、小学,全部都是十五分钟之内的路程,真是,堪称完美的配套设施。” 杜若一边听,一边点头,这是毛坯房,离装修入住还有很多工程要跟。她检查着厨房、洗手间的大小,逐个房间窗外的景观都要看一遍,并考虑每个角落的实用性。打开窗,检查对流,对着遮阳,检查日照的角度。 一切都验收满意后,她说,我就要这里。 看了第十二套房,她终于点了头。 房产经纪笑逐颜开,谭沥也同意地点点头。142平的三房,厅足够宽敞,送入户花园,主卧还带小阳台,这不是理想居室是什么?在那个没有贷款的年代,杜若把口袋掏空了,敲定了下来。 虽然谭沥多次表示要支持她,至少出装修的钱,但杜若都没有答应。这是谁的房子呢?是跟谭沥没有任何关系的。接下来的装修款她也要全盘负责的,为的只是搏得美人一笑。 那个美人,就是刘水晴。 她是大费周折,才把水晴的身份证借到,登记在房产证上。为了在水晴生日那天,给她一个惊喜。和宋得文分手之后,水晴搬了出来,独居在54平的小套间里。杜若让她搬回来,她不愿意,戏谑说“跟你住我不好带男人回来过夜呀”。 杜若倏地想起她和宋得文过去的点点滴滴,想起他们曾相拥着在沙发上入梦,想起他们从贫穷和卑微中一步步熬过来,想起年轻的他们出双入对通宵达旦,不由得悲从中来。 她要给这个女孩子一个家,让她拥有一个城市户口本。以后再也不会有那样的男孩女孩了,刘水晴需要自己为自己遮风挡雨。 收到房产证的水晴死死抱住杜若,哭成了泪人。 原来朋友的感情最天真,怀里是她永远也要爱惜的人。 “至少装修费让我自己出吧。”她擦着眼泪说。自从跟了唐景人,她莫名也爱上烟熏妆课,这会儿把自己哭成了大熊猫眼。 晚上两人盛情地喝了个半醉。水晴说了好多和唐景人共事的趣事。原来唐景人是有些色弱,才把自己打扮得那么花花绿绿的,在这里几乎看不到红绿灯。但他藏着不说,只管装酷。他对工作人员很严格,工作态度也很严谨,大家其实都很怕他。 正因为他以身作则,在无形中鞭策了大家,团队里才会那样高效协作,大家都是目标一致地往前冲。 杜若想起了那天报纸上对rubus的质疑,却对唐景人的solo赞不绝口。他对待音乐的热忱和执着,不仅影响了身边的人,还影响了不少同行。 “第一场演唱会,他超级烦躁的,因为嗓子完全放不开。毕竟,不是主唱出身嘛!他对自己的不认同感,到了很残酷的地步。”水晴说,“但现在已经好很多了,几乎没有批评的声音,他就放心了很多。” “我真的好难想象,我的闺蜜要给我男人做形象设计,整天审视我男人的身体。”杜若嘟起嘴说。 “喂,我可没拿他身体怎么样!”水晴辩解道,“他太瘦了,有什么好的!”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聊得很开,最后分道扬镳各自回家,杜若的脚步是飘的。偏偏走上楼时,楼梯灯是坏的。 整条楼梯灯都坏了,杜若骂了一句“shit”,摸着扶手深一脚浅一脚的爬上去。四楼,她掏出钥匙,借着上一层拐弯处的窗户上打进来微弱的光,摸索着插了进去。 但是,她觉得哪里不对。 角落里有黑影。 突然,这个黑影从她身后一把抱住了她,而且非常有经验地,一只手捂住她的嘴,一只手卡着她的喉咙。而偏偏这时,门在她挣扎间被她滑开了,她被粗鲁地推进了室内。 是个力量明显在她之上的男人,而且她有些醉意,根本使不上力,任凭她怎么扯、撞、拉、打,丝毫不奏效。 这是劫财,还是劫色?她想跟他谈判,但嘴 分卷阅读42 欲望文 分卷阅读43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43 巴由始至终被紧紧捂着,对方是铁了心要弄她。她害怕极了,眼看对方把她全身摸了个遍,又将她死死压倒在沙发上,耳边尽是衣服撕扯崩裂的声音,她几乎低泣起来。 对方粗暴地将她翻过来,这时她嘴巴终于睁开了束缚,她却已经怕得无力大声呼救,只是不断地哀求“不要”。 她为什么不在茶几上放一把水果刀?她怎么就找不到他的裆部狠狠踢一脚?大学时学的防狼术呢?什么都不奏效,好不容易寻到机会爬开,又被重新拖了回来,被男人牢牢压在身下。 男人附身堵住了她的嘴,另一只手从裙底里探入,她被吓得失去了理智,往男人的唇上狠狠咬了一口。 “啊——”男人低声呻/吟了一下,腥味弥漫口腔,看来是流了不少血。 “你想咬死我么?”熟悉的咕噜声。 杜若瞪大眼睛,接着窗外的月光,可以看见唐景人利落的面部线条,还有从他嘴巴里滴下来的鲜血。她惊得一时说不出话来。 这个男人,怕是个神经病吧? “你这样吓我做什么!”杜若还在哭着,手里不住地锤他,“你有病么你!” “照这样看,你很危险啊。”他还是趴在她身上,沙发是新换的,软乎乎的,像躺在云上。他的语气听着是真担忧。 要是真的是歹徒,这回怕是得手了。而且这样往唇上来一口,估计对方要气得扇她一个大耳光。 原来女人是这么容易被伤害的,只要她倒霉一点,傻一点,简直就是砧板上的肉。 她的脸上还挂着泪痕,头发凌乱,衣衫不整。 “我要是坏人,你就遭殃了。”他低声说。 “你不仅是坏人,你还是个变态。“杜若吸着鼻子说。 他笑起来:“我是变态,现在变态要下手啦!” 他把原本就崩开的衣服往下一扯,锁骨、肩头、内衣便一览无余,在月光下发着白。他还要往下解,方才惊得像只发疯的小兽的人儿,现在却顺从得像个婴儿。 他脆弱的人儿呀,要怎么亲吻都不够。 她乖顺地被他吻着,还要抚摸着他的头发,将他的衣服撩上来,将手滑入他最敏感的部位。这是有些好笑的,同样是亲吻,体验怎么就能差这么远呢?她又觉得有些委屈,心里还想着报复的。 于是她翻过身,躺到了他身上来,抚着他的发,轻轻地咬他的耳朵,感受着他身体一点一滴的变化。 就这样安心地融化在欲望里,真好。 第30章 任性的孩子 唐景人和水晴共同创立的品牌叫“yellow gorilla”,选址绿茵路的末端,那是数个高档购物中心的交汇街道,而在末端,是个既高调又低调的选择。 这个品牌和“bananana”不同,是个专门做服饰,跟足唐景人的个人风格来售卖产品,相当于个人周边。定价在中高档,说是共同创立,水晴也有一半的股份。 杜若知道这个品牌,而因为水晴的努力经营,就算唐景人离去的数十年,这家店还得以保存。 她曾到店一次,接待她的是唐景人和水晴共同请来的人,待人真诚亲切。到店的粉丝很多,都目光如炬地看着他们的吉他英雄在台上、pv里所穿戴的衣饰,并且能够把它带入他们的日常生活中,以宣扬他们的时尚趣味和摇滚精神。这真是一个非常棒的渠道,杜若在心里为他俩鼓掌。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由水晴全程设计的新居眼看就要落成了,她邀请大伙儿到她家开一个入伙派对。 这对于rubus来说,是难得一次的聚头。自从去了美国,大家的管理就很松散,经常处于有活干才见面,没活干不交集。经济稳定,生活安定,就没有必要事事捆绑了。 音乐?原本创作就是很私人的事情,当然是自己主道最有意思啊。而且一起那么多年,默契还在,练习嘛,就有演出再排就好了。 在这个局面之下,此时的新居趴,就成了大家叙旧的重要环节。几个人一亮相,都剪了短发,不知为何总觉得带着美国的荷尔蒙归来了,男子气概满满不说,似乎暴力值也上升了。 聚在一起,除了讨论女人和酒,还有枪支和犯罪。这帮人的中二病又严重了,但这样就很好,足以证明,大家还是那么年轻。 林约带着张雨薇来,国民女神白得闪闪发光,大家都不敢挨近去。就只有林约,是和她最般配。泰斯也头一次把女朋友带过来,杜若连忙左瞅瞅右看看,想知道这个女朋友是不是后来那位。泰斯说过他是个从一而终的人,大概这位就是那位吧? 穿着简约高档的套装,是个温婉的小美人。虽然杜若本能地不喜欢她,但她是那样受宠,在她的身边泰斯看着似乎很幸福。 她也就没有理由摆谱了,该笑脸相迎还是会笑着的。听她介绍自己叫杏子,看她耳环上亮瞎眼的钻石,就知道泰斯没少供着她。 一切就如水晴说的,一个萝卜一个坑吧。 这段历史,杜若改不了也应是不必改的。 各安天命吧。 虽说水晴和宋得文掰了,但唐景人还是跟他家贝斯手很铁的,两人勾肩搭背地来,前同事和现同事,怎么都觉得有些尴尬,水晴也就常常待在厨房里忙活了。杜若当然也全程负责,她在这房子里,怎么也算半个主人。 厨房可以说是独当一道的八卦天地了,杜若把焗炉里的烤全鸡和香橙鸡翅取出来,水晴则胡乱地切着蔬菜做沙律。两人在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外头客人们的八卦时,聊着聊着,水晴想起了些什么,神情变得严肃起来。 “你是不是要看紧点唐景人,嗯,好像在公司内部出事了。” 杜若心里一紧,几乎想捂着耳朵不听下去。 “也是酒精害人啦。”为了照顾到杜若的情绪,水晴小心翼翼地选择言辞,“对方是曾经共事的化妆师,这会儿已经抽调去别处了,但她似乎把酒后乱性当真了。我……刚好跟她关系还行,一次玩耍她偷偷告诉我了。我想,她应该没有出去乱说,毕竟她好像真的蛮喜欢唐景人,会为他考虑。但她那样子,我怕……其实她也蛮无辜的,她不知道唐景人有女朋友啦,还一心觉得自己有戏。你得管管他,大家都玩玩还好,但一方较真了,会成悲剧的,就算不是,那成闹剧,对大家都不好。” 水晴说到最后,都不敢看杜若的眼睛了,但仍然要说下 分卷阅读43 欲望文 分卷阅读44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44 去:“我说了,唐景人属于养成男友,他要被管的。你不要太弱势,助长他的任性。管管他,对谁都好。” 杜若只觉得自己踩到了云上,随时要坠落碎骨。她一边继续手中的动作,一边问:“该怎么管?” 水晴沉吟了一下,说:“让他戒酒?” 正中下怀。 杜若不由自主地放下工具,正视着水晴问:“你觉得可能吗?” “先试一试嘛。” “让他在女朋友和酒之间作一个选择吗?” 水晴一时不知该说什么。 “万一他选酒呢?”杜若苦笑,“我觉得他会选酒。”就像宋得文选择不要孩子一样,她想,但她没敢说。 水晴不敢发声了。她和唐景人一起共事一年,只要他在国内,他俩几乎都在一起,唐景人的“drink or die”,她见识得还少吗?这个圈子的人怎么个玩法,她早就摸了个透。无论是怎样的教训,怎样的威胁,都吓不跑一个酒精中毒者的。这听上去有点像勇士,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试探一下吧。”她叹口气说,“我们不能因为困难而放弃吧?” “有道理。”杜若想被打了一支强心针,说道。 说白了,最后夺取唐景人姓名的,无疑是酒精。如果可以让他从酒瘾中解救下来,说不定对于救下他就容易多了。 “讲实话,你觉得唐景人他……怎么样?”杜若在把东西端出去前问。 “讲实话。”水晴的表情松懈下来,微微一笑,“他就是个渣男。” 杜若忍不住笑,这一笑让她把肩膀上的担子放了下来:“其实,我也是这么觉得的。” 姐妹俩哈哈大笑起来。 外头气氛倒是很融洽,大家三三两两聊天玩游戏,酒已经喝开了。杜若若有所思地端起那些黄黄白白的液体,有的冒着泡泡,有的纯净如神仙水。它们喝下去不可口,因为她不是酒鬼,品不出其中的甘甜。但她很清楚它们其实是香的,她也喜欢喝下去那种炙热的、晕眩的感觉。 就像现在她也会将它们往嘴巴里送。 唐景人挨近她说,东西都很好吃。 她说,你都喝醉了,什么吃下去都好吃。 他低头笑说,我没有醉。 他将手搭在她的肩膀上,让她想起了她第一次被他这样搭着的时候。 说实话,她不讨厌他喝醉后的模样。也许是出于理解,她喜欢他在酒精中放松自己,胡言乱语,无拘无束,为所欲为。她喜欢记住他那些连他自己都记不住的胡话,喜欢他打砸抢时的快/感,喜欢他对一切既敏感,又包容的姿态。 她只是讨厌自己被伤害的感觉。 她感到受伤是真的,是不可逆的,她不想忍受了。就算被安抚,被承诺,也不是她最想要的结果。 “你的快乐对我来说是全世界最重要的东西。”她情不自禁地说起了连自己都起鸡皮疙瘩的煽情话。 “嗯?怎么了突然间?”唐景人被她吓一跳。 她只是笑。 她已经感知了自己今天晚上还是说不出“你从今以后不许喝醉了”的话,她不能剥夺他的快乐和自由啊。她的弱势属性又显露出来了,她笑得更无奈了。 “今晚你也要喝醉吗?”她问道。 “看心情和状态,应该会的。”他老实地答道。 “然后把这里砸了吗?”她挤兑他。 他指了指林约说:“他在啊,你让他摁住我。” 他俩就是互摁的关系。 “如果他也喝醉了呢?” 这道题太难了,唐景人皱起了眉头。 “你砸吧,只要你把钱全赔上。”杜若说。 “钱我有啊。”他笑着说。 “嗯,用钱能解决的都不是事。” 可惜世间上还有很多用钱解决不了的问题。 他如获大赦地仰头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把杜若搂得更紧了,在她耳边低声说:“真是奇怪,我们都没有怎样过二人世界。” 这用词,逗笑了杜若:“二人世界都干些什么?” “吃饭逛街看电影。” “此等不是凡人所做的事吗?” “你不是凡人,你是神仙哦!”他反驳。 我不是,你是啊。杜若想。不过这个年代,还没有男神女神这些词语诞生吧。 “凡人,你爱看什么电影呀?” “血腥暴力超现实……其实都可以啦,有意思的。” “你自己看?” “在美国的时候,自己在深夜在房间里看。” 杜若想象了一下,评价道:“感觉很变态。”其实,是感觉很寂寞。 爱热闹又时常品尝寂寞滋味的唐景人。 “我觉得我将来会挑战做导演。” “拍什么呢?科幻?” “嗯,《星球大战》之类。” 总是有很多奇思妙想的唐景人,已经把自己搞得不想地球人,拍起电影来一定很带感。 “那我一样要当你的头号粉丝。” 两个人旁若无人呢呢喃喃地说了很多,水晴在一旁看着,觉得没有比这两个人更好的了。单单是这一刻,就可以沧海桑田、地久天长。 后来杜若喝醉了,每次她都会沉沉睡着。据说在烂醉之前会睡着的人,是常常缺眠的劳累族。也不知她是不是总是睡不好。唐景人把她背回家,在温暖柔软的床上给她换睡衣。 一如相遇的第一晚。 无论时光如何流逝,唯独她赤条条的身体像少女一般,赤城、纯净,在这浮华俗世里像一味药。他在这世上没有孩子,那她就是他的孩子了。 抚着孩子软软的发,他心满意足地笑了。 第31章 我是我 wind house是fire house的兄弟bar,除此之外还有rain和bsp;house,在s城,谭沥居然有四家酒吧了。混夜生活的人,都挺说过他的大名,说那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男人”。 这晚,录完了深夜节目的杜若临下班接到谭沥的电话,说wind house的打工妹子突然肚子疼送到医院了,其他可以替班的人都不怎么好找到,毕竟那个交代通讯不方便。 “你来替一下可以吗?实在委屈你。”谭沥语气依然淡定,但是少有的求人姿态。 “那都是什么话,我都是在所不辞的!”杜若放下话筒就奔过去。妹子原本的工作就是杂工,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她勤快地跑跑并保持微笑就好了。 分卷阅读44 欲望文 分卷阅读45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45 wind house的卖点是有众多温馨的小包间,私密而且安静。杜若来回穿梭在小包间里,忙得不亦乐乎。 她是不讨厌做这种手板眼见功夫的,一件件小事处理完,就很有成就感。可是,当她走近一个小包间里时,就如同走入了冰窖。 唐景人和他的solo成员正欢乐地喝着酒,男男女女们虽说不上乌烟瘴气,但也有着暧昧不清。唐景人已经喝得认不出男女,偏偏身边就坐着个女人,给他调酒递酒。要是个陪酒的还好,偏偏看上去既冰清玉洁,又不失几分妩媚。 杜若只觉胸中的火蹭地遮住了她的双眼,她脑袋里嗡嗡响着,麻木着一张脸把桌子收拾好,并摆上新的下酒菜和一打啤酒。这些人里除了唐景人,没人认识她,而那家伙,早已经醉眼朦胧。 她也不必如此努力地管理表情,想到这些,她的脸更黑了。 忍住,杜若同志,不就是喝点酒寻开心嘛,做人最重要开心。 她不知自己有没有惯常地微笑退出去,但她的手抖得厉害。 就这样难以梳理情绪的她,状态越发糟糕,在为客人清理桌子时,噼里啪啦打碎了好几个酒杯。玻璃杯落地开花,碎片刚好溅到了谭沥的皮鞋上。 有些失控的杜若此时看见谭沥,不仅没有好受一些,反而倍感委屈。谭沥深沉的目光里她看见自己如同一座火山,火舌舔遍了她的全身。 她不是背负着唐景人生命的杜若,更不是什么圣母,那个渣男的命运与她何干?她只是杜若!她只能是杜若! 她随手操起一个酒瓶,转身杀气腾腾地往那个包间大步走去。谭沥觉得有些不妥,忙在后面叫她。 他明明可以拉住她,但他没有。她难得地喷出真焰来,她是该被宠一宠的,无论她做出什么,只要守护便可。 杜若咬牙切齿地撞进包间里,眼睛里谁都看不到,只看到天真无害沉浸在快乐里的唐景人。她原本不知道自己想怎么样,但当她看见他在被亲密对待却浑浑噩噩的模样,满口里都是血腥味。 ”该死的!你够了!”她狠狠地骂了一句,举起酒瓶往桌子上狠命一砸,瞬间玻璃爆炸,碎片炸得她双手血肉模糊,飞溅的碎片划破了她的下颚和脖子。 谭沥吓得箭似的冲过去抱住她,她像只母狮一般挥着手中的破酒瓶,冲唐景人喊到:“你就知道欺负我,你就欺负我!” 唐景人一瞬间什么酒都醒了,连忙从座位上跳起来,笨拙地跑过去想要安抚现场,不料被杜若起脚重重踢在肚子上,吃痛倒在了绿头发的ken身上。 男人女人们都尖叫地往四周散去,只是包间本来就很小,大家都逃无可逃。唐景人又连忙爬起来,用身体包住癫狂的杜若不断地往门外退去。谭沥给他们开路,撞开围在门口看热闹的人群,将她俩推去后厨。 杜若由挣扎变成暴击,不断往唐景人身上拳打脚踢。男人当了靶子,当了沙包,倒是很敬业地不躲不藏,他隐约知道杜若究竟是怎么了,就好像他从来没有喝醉过一样。 所以到头来,他究竟有没有喝醉? 没有人知道真相。 除了他自己。 然而他,是那样的狡猾。 把力气用完了的杜若开始哭起来,眼泪鼻涕都要把脸融化掉了。唐景人把她按在怀里,不停地低声说着,对不起,对不起,一边不住的扫着她的背。 “你就吃准了我,你知道我是绑定了你的,你知道我是不会离开你的,你无耻,你混蛋!”她哭得撕心裂肺,整个人似乎要滑下来,唐景人连忙接住她,让她伏在肩膀上哭个够。 血抹了他一身,他说:“我们去医院吧。” 深夜的医院冷冰冰的,医生护士都要打瞌睡。 他们看见一个血迹斑斑的女生几乎是被架进来的,头发凌乱,脸色苍白,双眼浮肿,实在不能看。伤口处理倒是很简单,可幸病人情绪是稳定的。伤口很多但多是浅短,不是什么大问题,只是消毒时有些刺激,眼泪又挤出来了一些。 包扎好,杜若说对医生说:“我可以住院吗?” 医生一愣,嘲笑道:“你这小问题,住什么院啊?” “请让我住院。”她把脸埋在发丝里,没有松口。 “给她一间房吧,单人间。”唐景人沙哑着声音说。混乱里,他没有戴帽子,医生瞅了瞅他那头红色发,眼神有些异样,说,去住院部办手续吧。 终于爬到了床上,白色的床单,蓝色的病服,杜若的心情平复下来。她想起自己是去给谭沥帮忙的,结果却闹了这一出,突然间难堪得头皮发麻。 这样一来,也落得太多笑柄了。 唐景人想搬张椅子坐下来,却突然被杜若冷冰冰地问:“酒和我,你要哪个?” 奇怪了,这个问题其实她并不关心。 她并不想要答案。 她只是突然想咄咄逼人,想看他的表情暗淡下来,想看他的睫毛盖住眼睛,想看他不知所措的模样。 见他不回答,也是料到他不会回答。他不会说谎哄人,他是头牛。杜若说,你回去想清楚吧,你走吧。 唐景人把手插/进裤兜里,耸着肩,一时进退两难。经过了一场劫难的女人气场暴涨,雷厉风行,不计后果。但他感觉到彼此的心还是绑在一起的,决绝的面孔下那颗心仍然温热。 这样他就放心了,于是他默默地退出去。身上的血迹变成了红黑色,他也很狼狈。但他没有走,而是坐在了走廊的椅子上,刚坐下不久,水晴就踏着正步赶了过来。 她吃惊地瞅了瞅他,交换了心领神会的眼神,她推门走了进去。刚想躺下来的杜若见水晴杀到,立马又爬起来。 “你咋把自己搞成这副模样?”她检查了一遍杜若的伤势,又好气又好笑,“我叫你管他,没叫你撒赖。” “我喜欢呀。”杜若撅着嘴说,“我就是要任性,我就不可以任性一回吗?” “可以可以。”水晴忙附和。 “你知道任性是什么意思吗?”杜若的发问让她觉得自己智商倒退了。她忍俊不禁地做出一副“愿闻其详”的表情,杜若继续说道:“就是想被宠嘛!” 水晴噗嗤笑出来:“好啦好啦!谁不宠你我都宠你!” 杜若服软地抱住了她,两个孤苦的女人尽情地抱了一阵。杜若就让水晴先回去休息了。第二天清晨,水晴又来了,提着丰富的早点,看到唐景人缩在椅子上,又是吃一惊,随即笑了。 病房里杜若睡死了, 分卷阅读45 欲望文 分卷阅读46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46 几乎要扇上两个巴掌才迷迷糊糊地爬起来。 “怕你吃不惯医院的清汤寡面,给你送吃的来了。”水晴把早点放下,说,“他还在外头瞌睡,你要怎么处理。” 杜若显然没有想到,随即脸上又是一副倔强表情,说:“那你可以帮我传个话行吗?” “等等,要传话的意思,就是你要……”她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杜若大义凛然地点点头。 “不是,其实也不至于吧?这可不是儿戏的,覆水难收的。”水晴劝住她。 “我睡了一觉醒来,觉得没了他也可以。”杜若说。 “你别一时冲动。” “我就冲动了,不可以吗?我也想享受下冲动的快/感。” “你还在撒赖。” 见杜若决心已定,水晴只好走到病房外,不等她开口,唐景人便站起来说:“不用解释了,我都听到了。” 她没有从他的眼中看到痛苦的挣扎,仿佛他们不是在谈论分手,她不是来叫他滚蛋,而是叫他去买个盒饭。他双手插兜,稍微有些猫背,像个考了69却硬要看成96的孩子。 “你们都冷静一下吧。”她说。 “我明天飞美国了。”他说,“你好好照顾她。” 这时,他才真正凝重地皱起了眉头。他转身,迈着外八字脚一拐一拐地离开了,兴许是坐了一晚下半身发麻了,或者是一个晚上没抽烟人都不清醒了。水晴呆立在那里看着他消失在楼梯口,心里又郁结又奇怪。 这两个人,真是在分手吗? 难道是在唱双簧? 她一头问号地回到病房,见杜若已经吃饱了,又正准备躺下。 “你打算在这里待上多久?” “下午睡醒就退房。” 你以为是在住旅馆? 水晴不想管她了,正欲离开。只听见杜若闷着头说:“刘水晴,我恢复单身了,你得陪着我。” “单身快乐。”水晴笑。 杜若从被窝里伸出脑袋,咧了个大大的微笑:“单身万岁!” 第32章 浅尝辄止 一份署名“唐老鸭”的快递,放在杜若的办公桌上,小费伸过头来,看着她把箱子打开,相继拿出辣椒水喷雾、报警器、阻门钳、电棒……她掏一个,小费“哇”一声,随即揶揄道:“这年头姓唐的人,不是叫自己唐老鸭,就叫自己糖糖。” 杜若噗嗤笑出来,这都分手了,才想起献什么殷勤。 “这么说,你男朋友姓唐咯?忘年会把他带来嘛,堵堵我的嘴巴也好。” “男朋友?并没有的。”她如是说。 “那么说,追求者咯?”小费改口说。 追求者……也许,变成追求者更好。 年底大伙儿都想放假,都不约而同地把直播节目削减,而正马不停蹄地提前录好节目,并安排好轮值直播的人员。每年的春节,无亲无故的杜若都是最闲暇的那位,并且她都是非常乐意地接替各种各样的节目,早上的民生访谈啦,中午的实时报道啦,早上的聊天交友节目啦。虽然很辛苦,但是非常挑战自我。 忙碌是医治寂寞的最好方法。 年26的忘年会,其实就是年夜饭,只是大家关系比较好,无论是播音员还是工作人员,都会在饭后续摊再续摊。今年的忘年会,大家都在讨论新出台的房改政策,房改实行十几年了,第一次如此大刀阔斧,有经济实力的都购下了打折房,当然,这都是老员工的福利了。分配房取消了,在单位的年轻人没有了盼头,创业的心被激发了出来。 给水晴买了房,却还没有给自己买的杜若,竖起耳朵听大家讨论商品房的动向。原本一心想着炒房致富的杜若,最后其实只想要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买在哪里,怎么布置呢?她想入非非起来,小酒馆的各个摊子的气氛都开始莫名高涨,负责炒热现场的活宝们都使出浑身解数。 在这么个又叫又笑又唱又跳的店里,同事们勾肩搭背推杯换盏,谈笑风生不亦乐乎,杜若把脸蒸在一碗枸杞叶汤上,忽然看见高柜上放着的电视机里出现了个红色的脑袋。 又是“流音”,到了谈话环节,主持人捉住唐景人开展了一段尬聊: 主持人:所以很能喝了? 唐:嗯,基本上喝到天亮。不过喝到第三家就基本上什么都不记得了。 主持人:啊,那不是很危险吗? 唐:很危险的,特别在美国,街上都是彪悍大汉,喜欢抢劫醉汉。我有一回……当然啦我自己不记得了,后来别人告诉我的……冲出了外面对着几个大汉跳舞,对方差点冲过来了。 主持人:啊,他们可能有枪吧? 唐:嗯,也许有也说不定。有回晚上睡觉觉得很吵,打开窗正要开骂,发现对面窗户有个人架着□□不知瞄准着哪里,吓得我马上关上窗。 主持人:过去这年好像非常忙碌啊。 唐:来年要忙上十倍。 主持人:哈哈哈那一定有更多令人期待的作品面世了!明年有什么计划吗? 唐:如果要说关键词的话,明年的关键词是“修复”。 主持人:“修复”? 唐:是的,今年非常任性搞砸了很多事,明年要好好惭悔修复起来。 主持人:人际关系之类的? 唐:嗯,人际也有…… 主持人:总之,过去的一年solo拿出了很好的成果,三张单曲,一张专辑,一张演唱会dvd,粉丝们相信也非常满足…… 杜若凝视着电视屏幕里唐景人的脸,浓浓的烟熏妆虽是透露着攻击性,但那清秀的模样是那样赏心悦目。他不习惯镜头,谈话时总是垂着眼,但表演时却是那样生动,调皮的表情,多变的唱腔。台上好几十个女舞伴,有的穿着拉拉队服,有的穿着职业装,有的还穿着比基尼,纷纷挤眉弄眼、搔首弄姿,场面欢乐,而且艳丽。 唐景人的舞台,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那样开放,那样恣意,就像他自己。什么都被释放,消极的、阴暗的、恐惧的……不在意俗世的眼光,层出不穷地冲破界线,只为慰藉在俗世中摸滚打爬的俗人的心灵。 似乎是从第一年开始,每个春节都有唐景人的身影,有他的烟火,有他的酒,有他的笑容,有他的呢喃。今年没有了,分手之前甚至都没有好好谈谈,没有讨论还爱不爱,还过不过。 就这样接受了分离。 而此刻的唐景人,看着镜头唱,就像看着她一样。 他 分卷阅读46 欲望文 分卷阅读47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47 的眼神像秋雨一样将她淋湿,让她有了哀思,有了钝痛。 她叹了一口气。 “你怎么突然一副悲伤的模样。”凯文端着酒杯坐到她身边说,穿着米色毛衣的男人,三十多岁依然白白净净似小年轻。 “我没有。”杜若此地无银三百两地摊摊手。 “没关系,我很乐意为你排忧解难。” 杜若苦笑,不作答。 “你总是那么神秘。”凯文说,“你也来几年了,我却一点都不了解你。你是独身主义者吗?” “我不是。”杜若摇头,“你是啊。” “我也不是。”他说,“我只是缘分未到。说实话,你是我一直想尝试的对象。” “尝试。”杜若不喜欢他的用词,“不是厮守吗?” “不试试怎么知道能不能厮守?” “你是完美主义者,没有百分百合适的人,你永远试不出你可以厮守的那位。” 凯文轻笑:“你太消极了。” “消极?”杜若忽然想起宋得文也说过类似的话,不禁心里一抽,“从前我是,现在不是了。” “从前怎么消极了?” “怕受伤。”杜若抿一口酒说道。 “现在不怕了吗?” “不怕了,都受过了。” 就在这时,电视里的唐景人一曲终,随着音乐声消逝,他也消失了。 杜若的心空了。 是的,她已经不怕了。她只想和唐景人干到底,现在正在进行的就是一场持久冷战,她没有空悲伤和恐慌,这是不是一场真正意义的分手呢?在他身边会不会有人取代她呢?就算答案是肯定的,她也不怕。 因为她还会操起酒瓶再一次找他要说法。至少他从不说谎,也不掩饰,他是渣,他就会告诉你他是垃圾,并一项项给你列出他的罪状,毫不含糊。 现在,趁着心里可以没有他,她要抓紧时间做自己呀!等忙完了这一段,她要出国玩,她要尝试她未体验过的事,甚至要去探探男人的世界。 所以她抱着体验的心态,男人的什么话她都能听得下去,接得下去。 这晚她和凯文聊到深夜,最后续摊的时候两人没有跟着去,而是脱离了大队开车沿着城市公路兜风。她是最不能遇风的,风一撞脸,她就晕乎。 她迷迷糊糊地缩在副驾驶,凯文把车上的音响一按,居然放出来唐景人的歌。 仔细一瞅,他是买的专辑碟,看来是知音。 “我走到街道尽头/在路边捡到一个浑身尖刺的小球/它把我刺得鲜血直流/流出来的血浆却是甜的/啊哈哈怪物/他们都说我捡来了怪物……” 是首活泼怪诞的英文歌。 “那怪物,是爱情吧,虽被伤害却还是深爱。”凯文评论说。 “哈?”她不以为然地笑起来,“他也会被情伤么?他是世界第一受宠男吧?” “你知道?” “我猜的,他会有爱而不得吗?no!所以有什么好喊苦的。” “这只是我的个人解读,看把你激动的。”凯文笑她。 她夸张地耸耸肩。 为什么她还要讨论他呢?唐景人真是无所不在。 在河堤边上,凯文又说了很多,说到杜若面试的那天,他是先喜欢上她的声音的。就像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她是全新的。但他不敢轻易探索,因为她太陌生了,现在她依然陌生,但他有些不怕了,因为她就在眼前。 或沉默着,或欢笑着,或不屑着,或动情着,都很真实。 “我觉得这一刻会是我人生旅途中很珍贵也很特别的一刻。”他说完,吻在了杜若的唇上。 把杜若吻得不断笑。 她是一点都不严肃。 她像在搅和他这最珍贵最特别的一刻。 她发现他左脸颊上有个浅浅的酒窝,包容的微笑引诱着她释放更多的自我。 “我们都走到这一步了,你就不能入戏一点吗?”他说。 你的唱碟机里还播放着我前男友的歌,我怎么入戏? 她笑得更无奈了。 最后她是非常坚强地独自爬回了自己的家,她醉了,但是她得装没有,不然这家门一滑开,就会引狼入室。男人,她还是浅尝为妙,再进一步,就算不抗拒,她也真的,不入戏。 倒在床上,她很快就进入了梦乡,梦里不知为何电话一直在响,她接起来,听到唐景人咕噜咕噜地说:“杜若同志,新春快乐。” 作者有话要说: 感觉写着写着,写出感情了。大概会一直在这里写故事吧。 第33章 秘密花园 第三十二章 从欧洲游回来,杜若整个儿法式美人,走进办公室便闻见香气扑鼻,一眼便看见自己的办公桌上放置着一大束花玫瑰花。可能送来有些日子了,随便被插在了花瓶里,但开尽了的花开始干焦了。 桌上放着一张小卡片和一个小盒子,小费斜眼说:“又是你的唐老鸭。” 卡片里是他的笔迹,娟秀的乖学生的字,写着“新春快乐”,因为来年是猪年,还画了一只美国风的卡通猪,戴着墨镜扛着枪,还叼着雪茄。 不愧是设计师出身。 那个小盒子里,是蒂芙尼的t型手镯。旁边的女同事不禁称赞道:“天啊,真新潮,虽然不是很贵,但是……是谁这么有品位?” 想想唐景人自己身上那些前卫的饰品,这算是直男款了。搞不好他要送一串骨头项链、骷髅手链或者是义眼戒指呢! 凯文经过,见她鲜花簇拥,还有贵重礼物收,心里就明白了。手镯虽然是戴上了,但杜若心里还是不买账。 人真是犯贱,像个小仆人一样伺候他时,他就真把你当小猫小狗。现在好了,心灰意冷弃甲而去,他反倒要来讨好了。 讨好就讨好,送小礼物算什么不痛不痒的?中学生吗? 就像水晴说的,痛哭跪洗衣板发毒誓都还没上呢!革命才刚刚开始。 说起水晴,那家伙简直被唐景人按着剥削,春假也没有,更别说陪杜若去旅行。这次的欧洲18日游,是杜若自己一个人去的。这会儿年关一过,她就又要跟唐景人跑巡回了。 这一趟出发之前,水晴请杜若吃饭,顺便把票带给她,是在a城的一场大型演出。离s城不算太远,也就200公里的样子,是个出名的旅游城市,每走几公里就有一个公园,而且都是别出心裁的,例如仙人掌良苑、蔷薇王国、鹿地、白鹭园…… 分卷阅读47 欲望文 分卷阅读48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48 是个充满诗意的地方。 “你算是你请我去看live吗?” “不算,票是唐景人给你的,还有这个。”她掏出一张折叠起来的牛皮纸,摊开来居然是一张手绘地图,自然是浓重的美式风格,线条粗暴缺非常精准、形象。地图以演出中心大楼出发,画出了周边三个公园,并标出了路线顺序,最后的目的地是一条小小的古村。 上面标出了好几个红点,估计那里藏着什么。 是幅藏宝图。 “哇,这个唐景人,小学生吗?”水晴取笑道。 杜若扁扁嘴,把地图收起来。 唐景人的演唱会,有生之年是要看的。因为,他是小学生。他像小学生一样,最讨厌循规蹈矩、千篇一律,他的演唱会竭尽所能地尝试新玩法,有趣的变装、夸张的情景表演、新潮的设定和极速的演奏,挑战、挑战、挑战,他的积极向上影响着每一个人,更向台下的所有观众灌输快/感,注入力量。 这次杜若肚子开车去了,路况不错,只走了两个半小时。趁着有时间,她先去寻宝。 a城的午后,实在没有更惬意的了。她手里提着罐装咖啡,从演出中心出发,先到了小丘园林。之所以取名为“小丘园林”,是因为园区的正中央是个小山丘,而小丘上种植了各种各样的书,在不同的季节,呈现出不同的颜色。 正值春意盎然,黄风铃花开得正旺,杜若按照地图知识一路直入来到了山脚下,找到了那棵最大的银杏树,在树下捡到了一张手作卡片,封面是用银杏叶子做的一朵立体的花,卡片里画了个正在跳舞的醉汉,醉汉的地上满是酒瓶。上头潇洒的英文字体写着“i know i am crazy”。 杜若耸耸肩,把卡片放在手提包里,继续沿着地图的指示,找到了小丘园林最边上的自行车租赁点,看店的大姐看见杜若,立马咧出一个大大的微笑,推给她一亮小红车,说:“骑上这个会快一点。”并给她一个盒子,盒子上的英文写着“i am stupid,but you are ay”。里头是一对轻飘飘的紫阳花手工耳环。 店主大姐热情地帮她戴上,然后目送她离开。 她觉得自己好像是某个美式动画短片里的主人公,整个故事大概3分钟吧,线条一边延申,色彩一边涂抹,故事一边延续。 她骑车到了郁金香公园,那里种着各种颜色的郁金香,坐落着童话一般的风车。在长椅上她捡到一个胸针和一张纸条,上面写着“you are kind,never sayrong words”。 接下来的仙人掌公园里,她收下了一个仙人球盆栽,上面插着一支小旗,写道“unfortunately,i am a hand man just is”。 正准备离开,却看见不远处的高如长棍的仙人掌间挂了一条横幅,上面写“i don\'t deserve to be fiven”。黄灿灿的夕阳,刚好停在横幅上面,目之所及霞光万丈。 她呆在自行车上苦笑。既然知道自己不值得被原谅,干嘛还要玩这么个劳心劳力的小游戏?而她,为什么就这么乐在其中地陪他玩呢? 他俩,究竟在干嘛? 她按捺住心里涌动的情绪,朝地图上的最后一个红点出发。“风荷村”以荷花闻名,只是荷花尚未开放,大大小小的池里的绿直逼人眼,就像一块块翠玉。她在一家咖啡厅门前,遇到了一个老婆婆,老婆婆给她递去一杯热腾腾的奶茶,并给她送去一支玫瑰,在玫瑰的枝干上,挂着一枚小小的戒指。 她的心扑通一下,抖着手将它取下来,戴在右手中指上,刚刚好。不是单纯的钻石戒指,而是镶着小钻石的红纹石戒指,据说红纹石,只作用于热恋中的人,可以为爱情升温。她看着自己原本光秃秃的手那一抹晚霞一般的红,突然忘记了自己身在何处,正为什么事情烦忧。 她应该在一幅迷人的水彩画里,而不该为任何事烦忧。 老婆婆微笑着提醒她,还漏了点儿什么。她举高奶茶杯子,在杯身看见一句中文:我知道,做着这些的我,满身的缺点还是分毫不减,但正因如此,我分外需要你。 她思绪万千地凝视着杯子上的字,此时,天边最后一抹红被青白色吞噬,沿着河池的那排行道树突然亮起了小灯。她这才发现,那是跟红纹石一个颜色的海棠花。 她鼻子一酸,眼泪簌簌流下。 “缺点一大堆,优点也一大堆嘛。”她哽咽着自言自语道。 她想,她是在经历一场瑕不掩瑜的爱情。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很短,但很暖。谢谢。 第34章 蜜糖刀片 第三十三章 台上的唐景人是只小精灵,他最喜欢奔跑、亲吻镜头和碎碎念。台下的乐迷也跟着蹦蹦跳跳,忙着接住他从台上扔下来的乱七八糟的东西。在表演途中,他还从一名乐迷妈妈手中接过一个小宝宝,单手抱着跑完了全场。 不抱吉他抱小娃娃的唐景人,笑得比蜜糖还甜,乐迷们看得心都化了。 他护着这个小娃娃,就像护着全世界的孩子。 小娃娃那样信任地环着他的脖子,虽然还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但好奇而大胆的眼神就像每一个探索世界的孩子。 杜若在人群中间,由始至终都被淹没着,是不会被找到的。她全心全意地享受这场盛宴,听他唱“我要自由,让我自由”,听他唱“你是垃圾,你流出污油”,听他唱“用歌声告诉我真相,你的旋律萦绕耳畔”……身边陌生的妹子突然伸手搭住了她的肩膀,于是她也伸手去搭旁边的人的肩膀,莫名其妙她们就抱成了一团,默契地跳起了ska舞,跳得浑身都湿透了。 这会不是旁边的妹子把她沾湿的,是她把自己跳湿了。 演唱会结束,在会场附近的小吃摊上,湿乎乎的妹子们大口大口地吃鱼蛋、鱼腐、河粉……杜若八卦地听着妹子们讨论唐景人,讨论rubus,和讨论她们自己,一直在偷笑。 鱼腐真是好吃极了! 身心舒爽地回到工作岗位,单纯的日子过得飞快。春去暑来,她换上了轻盈的夏装,浑身散发着清香,嚼着口香糖,提着刚熬好的鱼头汤,向医院出发。 这医院,她真是常常光顾。在医院的大厅,她还看到戴着墨镜,穿着露脐上衣的水晴,这么多年过去,水晴还是十八模样。这个女孩子,大概会美一辈子吧? “哇,棒棒的,你还熬汤了。”水晴搭上她的肩膀,“我都不想理 分卷阅读48 欲望文 分卷阅读49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49 那个蠢货了。” “说实话,我也不想理。”杜若说,“但我又忍不住要来看看他那个挫样。” 两人故意不敲门,偷偷摸摸地打开病房的们,窥视坐在病床上的人正在大口大口地吃便当。杜若的半张脸出现在门边,是久违半年的脸,病人被一个刺激,几乎把半个鸡蛋咽到了喉咙里。 “你都在吃的啥?”水晴品头论足道,“烧鸭、炸鸡块……这是谁买的饭盒,他的常识被狗吃了吗?” 左脚打着石膏的唐景人,一脸无辜地让水晴把他的烧鸭、炸鸡块从饭盒里挑出来。杜若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把汤放在床头,而水晴又非常识趣地,动手把汤舀出来,放到了唐景人的餐桌上。 这是个非常舒适的病房,靠近阳台有个会客空间,放着布艺沙发和小茶几,茶几上有些狼藉,啤酒、果皮、零食袋……,估计是solo那些放荡不羁的男人们来过,毫不客气地留下的。杜若一言不发地给简单收拾了一下,发现了一本插画书,名叫《最奇特的一百种死亡方式》,已经被翻得皱皱巴巴。 刚好,正在训话的水晴说到:“你再这样搞迟早要送命。” 杜若心里一抖,默默地放下画着绞圈的书。水晴说的很对,但她已经不想在酒精这件事上争执了,无奈程度就相当于母亲万分期待要诞下一个儿子,结果却是生下了女儿。女儿就女儿,同样的血肉你也不能不爱她。 当所有人都反对,她反而想支持了。不然,那个“女儿”就太可怜了。 凡是计算利弊,畏畏缩缩,多累啊。 活着,本身就是一件高风险的事。 水晴一路是训,数他醉酒后闯下的大大小小的祸,等她训完,唐景人的饭也就吃完了。他把可口的汤水喝了个一干二净,然后对着叉着腰的水晴小声地说:“你说完了吗?能滚了没?” 他的话很难听,表情却很乖巧,人畜无害的眼神,淡淡的微笑。 水晴看看坐在沙发上的杜若,心领神会地清清嗓子,说,你还是多休息吧,我走啦! 水晴走后,两个人相对无言了好一阵。唐景人挨在病床上,低头把玩着自己的手指。非常讨厌病号服的他,穿着自己的t恤,就像非常讨厌保龄球鞋的他,打保龄球也绝对不换鞋。 这样的人你叫他“不要xx”,简直是在异想天开。 杜若看着阳台外头的绿树成荫,想起了他的那些画、那些话和那些小礼物,她的耳朵上还戴着那紫阳花的干花耳环,她的手提包里还夹着他那张写着“i know i am crazy”的卡片。他抱着小孩疯跑的模样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 她被温暖包围。 “好久不见。”她开口说,依然看着窗外。 “好久不见。”依然是那咕噜咕噜的细语。 “我现在在实行一个全新的措施。”他说,“凡是有女人在场我都不会喝醉。” 杜若扭过头,看见他一本正经的表情,忍不住扑哧笑了,反讥道:“是么?那这半年来你没有碰过女人咯?” “没有。”答得斩钉截铁。 杜若定睛看着他一年比一年年轻的脸,一年比一年返璞归真、纤尘不染。他的单眼皮眼睛累出了浅浅的折痕,嘴唇的颜色比以前要深了一些,他一点也胖不起来,他也可以成为一个有自制力的人。 “那有什么的,我也没有。”她不以为然地反击道。 “我知道。”他毋庸置疑地答道。 “you are kind,never sayrong words”,她想起了他的话。他是洞察的,他不会把良心当狗肺。 她狠狠咬着下唇,突然就哭了起来。 眼泪唰唰地掉下来,她懦弱地抽泣着。 病房里都是她可怜巴巴的啜泣声。 哭够了,杜若扭扭捏捏地挪到他的床前,不服气的抱着双手坐下来,别着脸不肯看他。他看着哭红了鼻子的女人,是的,是个女人了,初见的时候还是个不懂自己也不懂别人,用在担心、害怕、怀疑的小女子,现在却是个能哭能笑、能屈能伸的女人了。 他们都不是小孩了。 他伸出手,把她的手从她怀里抠出来,紧紧地握住。她那湿润的眼飞快地往他脸上一扫,终究还是憋不住笑了出来。 “对不起。”他郑重其事地说,说完,张开了双手。 “干嘛?”她装傻装死。 “抱抱。”他说。 她从椅子上,移动但他床上,坐到他跟前,靠到了他怀里。那是世界上最安稳的地方。 他闭上眼睛抱住她,轻轻抚着她的头发,脸上浮出似羞涩又似使坏的笑。 “等等,你这时候卖乖,是要我好好照顾你吧?” “完全正确。” 杜若更不服气了,狠狠往他脖子上咬了一口。 “嘶——”他捂着伤口咬了咬牙,说,“上帝说如果有人打了你左边脸,请让他打你右边脸。你咬呀,你再咬了这边。” “哈?”杜若做出一副“你等着”的表情,伏过去要炮制他的另一边。 但其实她并没有咬下去,而是亲了下去。 她怎么会咬得下去。 这一亲是太亲昵,太性感了,软软的,痒痒的,让他不由得抽了一口气。她没有立马躲开,而是停在他的鼻尖前,等他轻柔地吻过来。 两个人一边害羞地笑着,一边再次熟悉对方,听着彼此的心跳声,既小心,又刺激,吻出了微汗。杜若觉得自己变了,他也变了,好像从什么里头毕了业,又向什么重新进发而去。好像两个人离开了繁华都市,离开了浮华俗世,归隐到了一个满是绿,满是香,满是阳光和满是静谧的地方。 一个泡茶,一个刺绣。 啪地,门被突然打开了,杜若吓得赶紧离开他,转身一看,是一帮奇装异服的生面孔。 “哦哦哦……”这帮家伙还该死的起哄起来,八卦的目光让杜若的脸上一片红晕。但是她没有低下头搓衣角,她已经不是那个她了。她知道这些都是唐景人音乐上的后辈,都那么年轻、不羁。 不知不觉,到了后台要给大佬、前辈们鞠躬问好的唐景人,已经变成了被鞠躬问好的对象。而他,是绝对配得起被鞠躬、问好地帮扶、照顾着这帮努力、有趣的后生。 作为大佬的唐景人当然脸都不会红一下,只是淡定地一脸“你们这帮臭家伙”的微笑。杜若连忙以“去装热水”为由,从这帮年轻的陌生人中间退了出去。回来发现这帮人在唐景人左脚的绷带上画上了一堆乱七八糟的画,并在起哄着自娱自乐。 杜若和唐景人一样,都是宠溺地摇摇头。 “我还有事,先走了。”她挎起包包,说。 “别呀嫂子,我们走就是了。”他们闹哄哄道。 “ 分卷阅读49 欲望文 分卷阅读50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50 我是真的有事,晚上再来。”第一次被称嫂子,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 走了出去,她又想起了什么似的,重新打开门:“对啦,你们别给他买乱七八糟的东西吃,他要吃的是蔬菜、水果、鱼和其他清淡的肉类,不许喝酒!” 她最后做出警告的手势,众人立马行了个军礼说:“收到!” 她也忍不住特别大姐大地回了个军礼。 从楼梯下去,杜若还碰到了从楼梯上来的林约。大半年不见,她很有一种见到故人的感慨,他俩瞪着眼睛和对方打招呼,都忙着在对方脸上寻时光的忆迹。 相识在年少时,曾一起游戏到深夜,并为同一个人而牵挂。两个人见面,特别有惺惺相惜之感。 “你真是漂亮了好多。”林约的嘴还是那样甜。 “哦,那是当然。”她也从不羞涩。 “我和hale也是好久没见了,除了集合演出,大家都很少碰面。”媒体口中的,开倒车的“rubus”,杜若感觉有些心酸。是大家的心散了,林约还是很努力地维系着每一个人。 “他老是搞事情,我会管管他的。”杜若说。 林约耸耸肩,人人都说他强势,他□□,但他就从来不会□□到唐景人身上去。虽然相对于离开的康倪,其他三个人都是软柿子,包括唐景人。 但林约就是从来不捏他。 他爱逗他,就不爱管他。 “走啦。”两人不再多说了,都转身消失在彼此的路上。 作者有话要说: 蜜糖刀片是一首歌曲的名字。 非常爱听此类有趣的歌。 就像我对你们的祝福一样。 祝明天快乐~~ 晚安~~ 第35章 黑暗又光明的地球 第三十五章 唐景人的骨折恢复得很快,大概身体早就适应了“骨折——恢复”这套流程,小时候,他就曾经右脚骨折和手臂骨折。好像冥冥中,他就是个命运多桀的人。 而他好了后,在巡回过程中,又轮到林约倒下了。 他颈椎的疾病,已经严重到有可能瘫痪的程度,在外,已经下达了“或再起不能”的通知书,一时激起千层浪,乐迷们都很担忧,甚至聚在一起祈愿、痛哭。 rubus的演唱会又一次遭到的取消、延期,其余四人虽然说似乎得了点闲,但事态严重,加之rubus和原唱片公司合约已满,才刚刚签了新公司,大家都表示很紧张。其余四人就经常被请去做采访,就连杜若的节目都请来了泰斯做客。 看着这几个人反复出现在电视里,被问及“rubus将会怎样”,杜若觉得好笑。她是不该笑的,毕竟这个病真的把林约折腾得够呛,他会日渐严重,大大地制约了他这个闻名于世的鼓手,也会给rubus的演出大打折扣。而且,他的颈椎每隔几年就要动一次手术,每一次手术的成功率越来越低,后遗症越来越多。 rubus就是这样,时刻在生命和自由的威胁里,在恐惧的夹缝里,不断地挣扎,不断地爆发。 只是,从结果来看,林约并没有“再起不能”,杜若也就非常淡定了。 而唐景人的solo活动越来越精彩,虽然rubus的专辑眼看要完成了又遭到了重创,大家都很不甘心,但是,他并不无聊。对付了大小采访,他就躲在美国了。 这一场轩然大波要到什么时候结束呢?杜若算不准。她在深夜的谈话节目里接了一个rubus乐迷的听众的电话。对方有些怪声怪气,说话慢吞吞,也似乎口齿不清。杜若听得非常吃力。 杜若:请你再说一遍你的名字? 听众:我……我叫徐真真。 杜若:听的你声音,似乎还很小哦! 听众:是的,我嘶嘶岁。 杜若只好再一次确认她的年龄,才听懂了是“十四”岁。接下来的对话也磕磕绊绊,经过耐心交流才得知她是个患病少女,十岁那年就患上了白血病,而就在十岁那年,她喜欢上了rubus。原本灰暗的日子,才开始有了光明。 rubus那狂野又优雅的音乐,居然影响了一个年仅十岁的被病魔摧残的小小灵魂。 杜若:能在这个特殊的时刻找到心灵的寄托,也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呢。 真真:所以我想通过这趟电话,好好地感谢他们。 杜若:我想,你的声音不仅能传达给他们,并且能在千千万万的乐迷中产生共鸣的。我也是他们的乐迷,每当我难过的时候,我都会听听他们的歌,激烈的曲子能给人冲破局限和厄运的勇气,温柔的曲子能抚慰人的心情。我常常想,这是一支又努力又幸运,同时又很不幸的乐队,这其实跟我们每一个人的命运都很相似。因为,真正靠自己努力去打拼的,要走的道路大同小异,而他们传达的,就是无论如何,都要打拼。 杜若把自己的眼睛说湿了,也把小小的徐真真说哭了。那头是她哽咽的声音。她说,这次她能鼓起勇气打这趟电话,因为林约的病很让人担心,一个鼓手不能随心所欲地敲鼓,这是何等残忍的事情。 徐真真:我希望能为york祈福,愿他能渡过难关。 杜若:你放心,你的祈祷一定能应验。 她已经温柔的近乎耳语了。14岁的女孩子该是多么活泼精灵,而这个女孩子,大着舌头,喘着气,估计在行动上,在外形上,都已经被病魔摧残得不成样、不成形了。 杜若:全国的听众都听到了你善良美好的祝愿,我想,大家都很想听听你自己的愿望,我相信,大家都很希望能够帮助你实现你的愿望。 徐真真:我……我希望我的有生之年,可以见上hale的面。 杜若(吃惊):原来你是hale的忠实乐迷吗? 徐真真:在rubus里,他的吉他给我非常有魄力的感觉,常常在我心灵里产生很大的鼓动性。solo也非常,非常的用心和精彩,我觉得他是个非常坚强而且很温柔的人,我最喜欢他了。 杜若:的确,他是个对后辈、对乐迷都非常温柔的人。 杜若在不知不觉中红了鼻子。越来人的年纪越大,眼就越浅,经不住一点煽情。 “一定会有一天,你们会见面的,我想,你们的命运本来就是被绑在一起的。”杜若说。 送走了这名小听众,她放着rubus的《in the rain》,望着窗外发了整整一首歌的呆。而下一个接线进来的听众,同样是怪声怪气的,她一听就知道是唐景人的远洋电话。 那么,她也就不客气了,直接调侃道:“这位兄台说话也要作怪,请问你也是犯病了吗?” 唐:病?对,我脑瓜有病,我是21世纪精神异常者。 杜:这话不假,21世纪还没有到呢! 话说,你看过21世纪么? 唐:我也是rub 分卷阅读50 欲望文 分卷阅读51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51 us的乐迷,刚刚听到那名听众的话,我也觉得非常触动。主持人您说rubus是一支又幸运又倒霉的乐队,我还要补充,这是一支又努力又作死的乐队。就是因为作死,才会专辑难产,才会受到质疑,才会出现这种类似劳燕分飞的局面。但是,我觉得真正奇迹的部分,是大家对于rubus的人性和作死,都很买账,好像成为了一种非常温暖的社会现象。 杜若:所以说,rubus不仅仅是音乐,而是成为一种社会现象了吧? 唐:嗯……从五个人梳着五颜六色的扫把头、衣着夸张地出现在电视里,年轻人们居然都不反感的那一刻起,这种社会现象就产生了。 杜若:孕育这种社会现象的是这个刚刚工业崛起的社会。这么说,我们要探讨社会学了吗? 唐(笑):没没没,就是看到的的确确切实地影响了孩子们,所以非常感慨。对音乐这东西心存无限感激,它让我们心连心。 杜若:那么,我可以选择播送一首hale的《singrue》来炒一炒这气氛吗? 唐(害羞):还是放rubus的吧。 杜若没有听他的,还是放了《singrue》。曲子里头有种莫名的颓废的亢奋,有种温情,有种甜。 结束了这个节目,她收拾好包包里寥寥无几的几样东西,补了补口红,走出了电台大楼,去fire house。这酒吧最近重新装修,把旁边的铺子也买下来,做成了更适合现场演奏的大清吧。这夜,她想喝点酒,便走到最深处去看看今天晚上的表演。 她一眼便看见戴着西部牛仔风的帽子,俊俏的脸庞和微微下弯的唇角,身材依然瘦长,昔日的骄傲却被消磨得变成了卑微。 她转身就逃,抓住一个侍应就问:“老板呢?你们老板在哪里?” “老板?老板来了的……你找找他……”对方被她抓得害怕得结巴起来。她连忙四处摸,终于在角落里摸到了谭沥。 “你不能这样!你不能叫他这样!”她心里堵得慌,抓住谭沥便喊。 谭沥懂他的意思,又伸着脖子瞧了瞧那个怀里揣着贝斯的人,说:“他是得生活,我这是在帮他。” “你这是在害他!”杜若大声喊起来,“他不属于这里,你这是在侮辱他!” 那个和林约抗衡,追求公平和自由的,最有骨气和才华的贝斯手,他属于荣誉的舞台,他属于伟大的创造。他不是个在酒吧卖唱的男人,他值得延续他的辉煌。 他可是rubus的始创人之一,他是rubus最好的贝斯手,他是rubus的音乐老师啊! “人总得吃饭。他也是自力更生。”谭沥虽然也五不心疼,但仍然见惯不怪地耸耸肩。 杜若一屁股坐在他身边赌气,不敢抬头再看康倪一眼。只是越听到那生动的贝斯手,越是坐不住,便起身给唐景人打电话。 就算最后殊途,两个人也还紧握着彼此深厚的真情。他一定懂得心疼他,惋惜他。她打这趟越洋电话告诉他,什么叫做践踏,什么叫做陨落。 他沉默地听着一切,她说着说着就哭了。 “为什么这个社会能容忍这样的事发生?”她站在电话旁,看着昏暗灯光里的康倪,想起他们曾一起从医院的楼梯走下来,他说过的每一番话。 生活和梦想为什么要制裁他? “只要他自己快乐就好了。”唐景人淡淡地说,“也许他觉得累了呢,也许他正享受着这种表演。” “你知道他不会,他不是,他是个有野心的人。”杜若说,他的野心从来不比林约小。 唐景人笑了:“你眼睛能不这么清明吗?你看透了能怎样?你知道倔强如他,也不会要让谁拉他一把。” “我……我的心疼得停不了……”杜若泣不成声。 “我和他有什么区别呢?我觉得能讨生活和不能讨生活,和我们所做的事,没有任何关系。我只是运气好讨到了,但我知道我也会讨不到的,我们不在两个世界,我们是在同一个世界,在做同等意义的事。”唐景人的声音越来越低,“即使这样艰难,他没有埋怨和讨厌音乐不是吗?无论如何,他还能靠一把琴抚慰和表达自己。” 在他温暖的话语里,她哭得更凶了,渐渐的眼睛就模糊得就看不到康倪了。 那个可爱的、有才的、无忧的、年轻的、锋芒的故人。 作者有话要说: 台风来啦! 后面的内容保佑我更新得快一点~~~ 第36章 加尼福利亚的蓝天 那个叫徐真真的女孩子,电台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回访联系了她,因为唐景人与杜若说,要见她。 但是他人在美国,连同两个美国的乐手,组成了一个新的乐队,正筹备着录制新唱碟。他在电话里对杜若说:“你不过来溜达溜达吗?” 于是杜若就搭上飞机,漂洋过海去美国。 这是她第一次去美国。 她也不爱看好莱坞片子,也不爱追美国肥皂剧,她所知道的美国,是她喜欢的华裔作家笔下的美国,包容却还是有歧视,自由却仍会小心翼翼,是个充满梦充满遐想的地方。90年代的美国,面临信息化和全球化,高增长、高就业率,是个朝气蓬勃的时代。 杜若从飞机下来,就被加利福尼亚那湛蓝的天空感动了,心情不由得明媚起来。年轻人们走路自带节奏,好像每天都在享受着生活和艺术。只有杜若脚步凌乱,被一个外形稍微邋遢颓废的大汉接走了。 唐景人这些日子在美国,都是跟这些浑身是毛的彪形大汉打交道吗?难为他自己那么小一个。杜若在心里勾勒了一副唐景人如同小男孩一般被夹在美国人堆里,不由得笑出声来。美国究竟有什么好的呢?这些年来他都在捣鼓些什么呢? 唐景人的宅子是中规中矩的白色单栋别墅。刚在门口下车,就遇到了几个从面包车下来的扛着摄像机的国人。杜若连忙往后躲,生怕被镜头捉到了。只见唐景人迎出来,居然破天荒地穿了白色t恤,在阳光下闪着光芒。 摇滚人在面对镜头和媒体,难免都有些青涩和害羞,戴着墨镜的唐景人刚转了发色,半头荧光粉,下面藏着黑发。帽子没有戴,随便输了个大背头,一副“大爷我”的模样。 他和媒体握手的档儿,杜若闪身就进了铁门,做贼似的拖着行李箱奔到宅子的后门去。这宅子怎么要这么大呢?房间的走廊跟酒店似的,还铺着地毯。她一个个房间的门去打开,书房、器材室、工作间……还有一个房间,应该说是视听室,四面墙的架子上全是唱碟,什么甲壳虫、性□□、滚石、皇后……老牌的自不必说,还有the smashing p 分卷阅读51 欲望文 分卷阅读52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52 umpki、red house painters等等各种各样的后起之秀,加之国内购得的本地乐队的唱碟也带到了这边。有很多唱碟还夹着小纸条,是唐景人作为一个专业的乐迷所写下的心得和评论。 杜若被这浩瀚的如同银河一般的音乐墙所震撼着,以崇敬和膜拜的心情一排排地摸过去。不用怀疑唐景人到美国的这些年都在干嘛了,除了疯狂地学习,吸收,创作,他还能干嘛呢?杜若在沙发上找到了近期发行的,唐景人和两个外国人组成的新乐队的唱碟,是只英文唱碟。 可想而知,他是多么想让美国人听到华人的声音,多么想用音乐和热忱征服美国人。他的努力,足够支撑他的野心。 杜若打开唱碟,放进walkman里,半躺在沙发上听了起来。从前她没有多留意他的海外唱碟,因为数量不多,在本地也没有做足够的宣传。当吉他声传入耳膜,她就闭上了眼睛。 原来他还做这个类型的歌,诠释了什么叫做无尽可能。 他真是个音乐尖子生。 他的英文真不错。 美国人一定很吃惊。 是又惊又喜。 她做了个梦,梦见唐景人在live house里,跳进了美国人的堆里,大家举着他,从这头传到那头,脸上写满了爱和宠。 杜若醒来时,发现唐景人蹲在她跟前。他摘下她的耳机,她才发现歌曲早就播放完毕了,她一直睡到傍晚。 “我以为你要去卧室洗个澡睡觉,你居然蜷缩在这里。” “我最喜欢第一首。”她把唱碟取出来,嵌回原处去,“我第一次听这么硬的抒情歌。” “你自从做了电台dj后,给的评语总是那么精准。”他笑笑,“在这里我不用担心销量,不怕亏本,我只需革新,让美国人耳目一新。” “在国内不行么?” “不行,在国内我得做榜单音乐,不然支持我的公司要倒闭。” “你倒是说得讽刺。”她揉揉眼睛,时差还没倒过来,她有点不知身在何处的迷茫。唐景人和她玩闹着将她背去了浴室,让她在里头待了好久。 为了尽地主之谊,他把她带去最有趣的餐厅,尝试新奇的食感,让她整顿饭都在努力思考这究竟是她喜欢的味道,还是讨厌的味道。美国人在旁边叽里呱啦地说话,她们语调跌宕,神态夸张,具有戏剧性。音乐也在响,不怎么优秀,有点儿纷乱。 他们的心情很轻松,在华灯初上的露天餐厅吃完饭,就在附近的街道逛逛,街头尽是个性突出的店,最多的是二手和古着店,还有专门做帽子定制的,专卖白色t恤的,唐景人最喜欢的就是重口味的饰物店,把人体器官的形状做成首饰,还有些不知用来干嘛的动物标本。 杜若买了一个红唇吊坠,挂在脖子上。红唇吊坠还是能接受的,毕竟在未来它火了。只是造型跟这个怪诞的红唇相差甚远。 没关系,加州对于她来说,就是倾斜、扭曲、迷幻,就像一曲《加州旅馆》,禁不住的邪魅。 唐景人带她去live house,说正赶上一场演出。 演出的是一队叫nihility国人乐队,而台下的既有黄种人,更多是白人黑人。气氛不错,只是杜若有些吃惊,唐景人也爱这种相对独立和小众的硬派哀愁风。 “我在旅行的途中遇到他们,我不知道,总觉得是我一直在寻找的感觉。你明白吗?那种有人把你做不到的或者不能成形的想法做成了,那就像是一种奇迹,所以我决心将他们推广。” “推广?”杜若敏感地说起,“你是说,这些演出你来掏钱?” 唐景人不置可否。 “你不去像林约一样,做个厂牌,把版权签了。” “我不签,我不占有也不规划他们,我只是,喜欢听听。”他说,插着裤兜,靠在墙上,愉快地沉浸在音乐里。 杜若百感交集,也站在场地的末端默默地听着。做电台的这些年,通过音乐节目,她接触了各种各样的乐种和音乐人。她已经可以用非常专业和客观的目光去审视他们,却总是无法轻易地去概括唐景人。 他受了林约的影响,拓展海外,兼顾经商,他很会赚钱,又狠命花钱。他很俗,又很脱俗。 从live house出来已经是朗月当空,杜若开着车,盲目地穿越大街小巷,来到城市边缘的海。在车上,广播突然播到nihility的歌,并介绍说是一支富有特殊的浪漫气质的乐队,唐景人高兴得欢呼起来,点烟的手都激动得有些抖,望着窗外仔细地听着,嘴角一直挂着微笑。 杜若虽然由始至终不动声色,内心却无比澎湃。她想他永世都不会忘记唐景人在美国的样子,大概,跟他念中学时的样子是一样的。为自己弄出的一些与别不同的声响而欣喜若狂,疯狂地学习、吸收,自由地探索,像羽翼初丰的小鸟,震颤着探索每一片蓝天。 在这里没有复杂的人事和国情,他成为了最初的自己。 她把车停在海边,她觉得自己太动情了,不宜开车。她要酝酿一番,然后亲吻她心中无限爱恋的这个人。 第37章 亲爱的,我的太阳 第三十七章 杜若和唐景人前后脚从美国回来,唐景人一回来,便见了徐真真。 这一见,是有电视台的摄像机尾随在后的。具有专业触觉的丹莉大姐找到了杜若,就促成了这场跟拍,并做成了一辑感人的节目。 杜若是在电视上才得以了解始末的。徐真真口齿不清,唐景人一直弓着背附身把耳朵贴在她的唇边,耐心地听着,嗯嗯地轻声应着,把她送的手织围巾卷到脖子上,并在吉他上签上名将其赠送给了女孩。 这是在演出前,唐景人牵起她的手,带她进入会场的专座。杜若看着这一高一矮的身影,心里充满了阳光。 自此之后,这两个人之间的羁绊就展开了。唐景人常常把徐真真带到rubus的后台玩耍,教她和林约,和泰斯做朋友。他们都很孩子气,自然和孩子很容易就和孩子玩开了。只是徐真真的身体状况不稳定,进出医院是家常便饭,有时,唐景人连医院都陪着去。 这个孩子,算是植入了他的生命了。 杜若仔细想,似乎是有这么个孩子,但她压根不记得,这孩子到最后是活了多久。她也曾跟着去见过她,她不瘦,但非常矮小,脸圆圆的,头发浓密 分卷阅读52 欲望文 分卷阅读53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53 ,咋一看跟普通孩子区别不大。但是她行动迟缓,眼睛和牙齿都发育得不好,是个走近了容易遭人嫌弃的孩子。当然,她没有遭到任何人的嫌弃,家人非常重视她,因为受唐景人的影响,其他乐迷也爱护着她。 杜若发现,自己对后来的事记忆越来越模糊了。她不知这是不是一个好征兆,毕竟,接下来也没啥好事,她的记忆不清楚,是不是说明这些事有可能改变? 但是,那把声音明明说,历史不可改变。 她还紧紧记住那把声音交代的事情,她很清楚自己要怎么做。事实上她一步都没有做错。不论历史有否改变,她都会到达那一时刻,去迎接新世界。 转眼间,杜若的“流音”五周年了。这个节目就像她的孩子一般,成了她大部分的精神寄托,也培育了数以千万计的忠实听众,每天都会收到听众们的来信,或表达喜爱和诉求,或送上手工礼物。每次收到回馈,杜若都万分感恩这个人们还会写信的时代,虽然这个时代很快就会远去。 她也会绞尽脑汁地呈现最好的音乐资讯,请来最受欢迎的嘉宾,做好每一周的节目。她也非常感恩在这个媒体业还不那么日新月异的时代,纸媒空前绝后地盛行,电台还是人们重要的娱乐,让她从不感到寂寞。 这次的五周年,她又请到了唐景人,这次他一个人来,因为他的solo乐队的新专辑大卖,听众们的呼声很高。唐景人突发奇想,说要尝试一下街头播放,就是把录播室搬到户外去进行。杜若知道若干年后大家都这么干了,但想不到唐景人这么早就提出了。 他总是爱玩最新鲜的,对时代的变革嗅觉是那样敏感。 于是,他们把地点定在了某个购物广场的角落,事先整了个玻璃室子隔音。那天早早就围满了乐迷,个个重磅登场,都学着唐景人染红色、粉红色的头发,穿他品牌的衣服,手里还拿着以他为造型的布娃娃。 大家的脸上都那样兴奋,而唐景人则依旧低调地戴着帽子和墨镜,只是皮肤还是那么干净,人是那么利落。他坐在玻璃间里,只是托着腮,也没有跟粉丝有什么互动。 他大概也是害羞的。 杜若也很害羞,习惯了幕后工作,她一向随意惯了。如今要面对几十上百人的目光审视,不免压力徒增,虽然她知道,大家其实并没有注意她。但她还是仔细打扮了一番,连涂口红的步骤,都比平时多走几步。三个人坐在一张半环形的桌子前,与围观的乐迷只有数米之遥。 小费时刻都秉承“吊儿郎当”的风格,打招呼也是手脚并用嬉皮笑脸。乐迷们都很吃这一套,大家都配合地欢呼、挥手。 杜若看着那一张张男女青年的脸,这年女生流行一刀切发尾,或者厚厚的大波浪卷发,自然眉形,清丽唇色;男生则是心形四六分头,刘海修饰在眼角,既温柔又深邃。他们都爱穿亮色的衣裤,对着潮流有着自己独特的理解和诠释,杜若觉得特别真,特别亲切。 打完招呼,气氛自然而然地高涨起来了,小费也就来了劲儿,问道:“最近,hale是经历了很多事吧?我们都有耳闻,请介绍一下吧?” 唐景人咬着下唇笑了笑,捋起左手的衣袖,露出一块小手掌大小的肉色创口贴,说:“我今天才从医院出来,成为了一名骨髓捐献者。” 杜若:据说引发这一举动的是因为一个患上了白血病的小歌迷对吧? 唐景人:嗯,我是第一次接触到这个病,这是个非常残忍但又不完全绝望的病,我希望可以为她,为跟她一样的孩子提供一份希望。 杜若:但是……这种捐献疼吗? 唐景人(笑):跟抽血类似,可能对于晕血的朋友不太友好。 小费:啊,我以为要做骨髓刺穿之类的。 唐景人:这得感谢我们发达的医学,骨髓捐赠变得简单多了。 杜若:我们也请教了相关专家,骨髓捐赠是对我们自身机体没有任何负面影响的哦!献骨髓时,只抽出人体一小部分骨髓,多能干细胞也只失去一部分,剩下的多能干细胞会迅速复制,造血功能短期内完全恢复正常。 小费:你这么说,赶明儿我也要去做这个捐献了。 杜若:捎上我,我也去。 小费:我见外面的群众们也有意愿去做骨髓捐献对吧? 外头的歌迷们纷纷点头,有的甚至亮出了捐献证。 杜若(吃惊):天啊!大家动作很快嘛! 据她所知,因受唐景人影响而去身体力行做骨髓捐献的,三十年后还陆续有人。 小费:以上是“hale大事件”之一,还有什么大事吗? 唐景人:最近出了新单曲,这是我意义非常重大的一支曲子。可以说是跟少年时候的我自己的一次对话。对于我来说,遇到摇滚之前的我,是一条毛毛虫,我以为我一辈子只能是一条毛毛虫的,丑陋地永远贴着地面。但当我触碰到了吉他那神奇的弦,我感觉我的身体有了剧烈的变化,我成了一种全新的生物,我化茧成蝶般地飞上了蓝天,看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我用了这首曲子来记录我受到的震撼。 杜若:歌曲我已经率先抢听了,我非常喜欢这首曲子。大概,所有人的生命都在等待这么一个奇迹吧?就像命运的转折点一样。这种转折是一种向内的修行,正因为是向内的,所以一旦建立就无法摧毁,非常顽强。 小费:哇,你解说得真到位,完全抢了我的白!那么小若,你觉得你的奇迹发生了吗? 杜若:嗯……来这里面试的那一刻就发生了啊。 小费:哟,这么说你觉得自己从事这份工作是宿命咯?你该不是故意这么说,好让老板给你加工资吗? 外头的歌迷哄堂大笑。 杜若:老板该给我减工资吧,既然是宿命,没钱也得干了。 小费:哈哈哈,好残忍。 …… 小费:话说,距离上一次作客我们“流音”该是六年前了,这六年真是时光飞逝,你觉得自己改变最大的地方是什么? 唐景人:改变最大?可能是发型吧。 杜若:哈哈哈的确,开始是及腰长发啊,每次演出都弄成爆炸头,远看跟头狮子似的。 小费:为什么突然就把头发剪了呢?好像后来不久林约和泰斯也把长发咔嚓剪了是吧?好狠啊! 唐景人(笑):林约不同,林约是因为失恋。 原来林约和薇儿分手了,杜若在心里暗想。外头的歌迷听到谈及恋爱问题了,脸上的表情立马充满八卦的兴奋。 小费:哎哟,这可不得了啊!介于我们是音乐节目,不是八卦节目,姑且就不问林约的前女友是谁了。 杜若:你问了人家也不会说。 小费:那你剪掉长发的契机是什么呢?也是 分卷阅读53 欲望文 分卷阅读54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54 因为恋爱吗? 唐景人(低下头笑):没没没,我才不会做这么孩子气的事。 小费:我还非常清楚地记得咱们上一回在节目里探讨过“长情”这个问题,对吧?hale说自己是属于长情的对吧?那我敢问你,这六年换了几个女朋友? 唐景人(不正经地笑):没有换。 小费:是没有,还是没换? 唐景人:没换……说没有的要不是说谎,要不是变态吧? 小费:哈哈哈哈,我发现我越来越喜欢跟你聊天了。小若呢?你觉得他的话可信吗? 杜若(惊):嗯? 小费:你脸这么红干嘛?而且干嘛一直盯着天花板? 杜若(赶紧救场):不不不……我这是难过,hale对女朋友这么忠诚,我这个超级粉丝就没机会了。 唐景人突然笑喷。 小费:咋了,你俩这样,都聊不下去啦! 唐景人:那就别再聊了,请大家听歌吧! 说毕,唐景人把带来的三张单曲放到了桌子上,杜若连忙解说道,只要在场的歌迷朋友到商场服务台领取留言纸写下留言,并放入留言信箱里,就可有机会被抽取获得cd一枚。 这期节目做完,杜若完全迷上了这种现场互动的感觉。虽然最后聊到恋爱话题时,心脏都要超负荷,但她真喜欢看见现场听众的笑容。而且,她简直太爱唐景人那句斩钉截铁的“没换”。 没换,也不换,仿佛认定了这辈子就跟这个人牵连在一起。 在千千万万人的跟前,大大方方地说。 作者有话要说: 又半夜了,晚安~ 第38章 诗画少年 第三十八章 时光飞逝,一个个安定平静的日子了无痕迹地过去。 又过了一年,掐指一算,明年就该是日子了。 剩下的这年,该是做好道别的准备了吧?毕竟去新世界,杜若也是得去的。她希望她的离开,不要影响每一个她珍视的人,他们好不容易活出了真色彩,活出了真自我。 她知道,无论要去的是个怎样的世界,唐景人都会成为那个世界的主宰。 因为他是自己的主宰。 她只要跟着他的步伐走就行了。 但是,她还是会有些不安。一旦负面情绪袭击,她就会跑去看别的乐队的演出。九十年代后期,摇滚乐坛上百花齐放,就连华丽摇滚也涌现了一大批风格迥异的新人。杜若一支支地去看,甚是幸福。 原本喜欢上这些乐队时,乐手们都纷纷是大叔模样。而在这九零年代,她看到了他们刚刚起步,嫩出水儿的模样。“意气风发上九天,吾破颜,固疯癫”,杜若看到了鲜衣怒马,看到了虎胁插翼,感受到了满腔热血。三十多岁的她,从感觉不到自己身上的岁月痕迹。 电台大楼前面新建了一个小花园,每天杜若都会故意绕进花园里在走入大楼门口,尽管那里并不是必经之路。那天秋风萧瑟,落叶飞舞,杜若突然兴致大发,中午打包了个便当坐在公园里吃,就在那里他遇到了叶君山。 17岁的少年一头落叶色的短发,耳朵上唇上都是银色的钉钉,平展的肌肤饱满的脸,穿着校服。 是的,穿着校服,有待毕业。 他也在吃三文治,巴匝巴匝地,吃相就是少年模样的香。杜若忍不住跑到他跟前,自来熟地喊了一声:“嘿!” 她怎么可以不熟呢?这是15岁就出道的乐队eternal wish的吉他手叶君山,被认为是唯一有可能超越唐景人的吉他手。 少年有些乖戾,不吃杜若那一套,往长椅边上一直挪,挪到尽头,仰头喝果汁。 杜若坐下来,不客气地吃起了披萨,一边说:“我是‘流音’的主持杜若,我们一直有关注eternal wish,也正想邀请你们作客呢!” 叶君山的表情稍作缓和,漂亮的脸蛋不再一副避之不及,放下戒备后,那张脸更发可爱了。他拥有一张小脸,典型的女孩子气的五官,但组合起来却是少年的忧郁气。 忧郁气质,对于叶君山而言,是个贬义词。因为他是个抑郁症患者。不知道现在他是不是已经受到了抑郁症的折磨,但正因为抑郁症,让他留给大家的印象不太好,□□又加重了他的抑郁症,两年后的秋天,19岁的他将永远地闭上了双眼。 想到这些,杜若觉得自己浑身发热,只侧目久久地注视着这个如诗如画的少年,看得眼泪都要溢出。大概是这静美之秋特别能激起人的愁善感吧,杜若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既然到唐景人的“死亡现场”能将他救起并送往新世界,那么,对叶君山也同样有效吗?她抬头看着透明空灵的蓝天,想等一把神秘的声音告诉她,可以的,请拯救这名漂亮的少年。 然而,除了嘈嘈杂杂的人声车声,什么神秘的声音都没有。 杜若清清楚楚地记得唐景人去世的时间和地点,但叶君山,她只知道那是个金黄色的十月,他在家中注射过多镇静剂死亡,但究竟是哪一天,什么时分,她是一点都记不得。这个乐队存在的时间太短了,15岁到19岁,稍纵即逝的四年,大家还那样年轻,才刚刚崭露头角,以至于她能找到他们的歌听,但几乎找不到任何视频资料,连照片都是寥寥数张,连大家的脸都没有拍得很真切。 他们的歌曲下面,大家都在感叹他走得太早了,走得太可惜了,说他的吉他如流光玉碎,说那里有高昂骄傲的少年感。19岁,生命才刚刚开始。 她越回忆,脸色越难看,风把她的披萨吹得冰冷,她都觉不出来,只是失神地、机械地嚼着。忽然,她觉得肩膀一沉,周身温暖,回过神来才发现,叶君山把手边的外套披在了她身上。 “你冷吗?你的脸都青了。”他轻声说,轻微的笑意隆起了甜甜的苹果肌。 “谢谢你。”她把这柔软的羊绒外套裹了裹,说,“你怎么会在这里呢?” “我受邀录制一档音乐节目。” “啊,是这样吗?今天周五……下午的档期,那就是‘musibsp;er’咯!可恶,我们‘流音’被截胡了!”杜若说道。 “我非常不擅于参加谈话节目。”他脸上有些许拒绝。 “你先跟我混熟了,就不怕了。”杜若故意说道,仗势着自己的年龄优势,不断地发出攻势。 对谁她都不曾这样的呀。 “其他人呢?优姬呢?”她问道。优姬是他们主唱的艺名,其实他本名叫祐基,改成谐音的优姬,是因为乐队的定位是类似宗教治愈风,主唱的嗓音像小提琴一样透着古典美,所以就要取个女孩子的名字来体现这种柔美。 乐队名叫“eternal wish”也正是切合了乐队的音乐理念和风格。 “他跑去玩了,要最后一刻才到的。 分卷阅读54 欲望文 分卷阅读55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55 ” 记忆中优姬是个轻浮贪玩的男生,废话多,爱耍宝。但叶君山走了后,是他最不能释怀,从今以后做的音乐都带有叶君山的影子,常常唱“永别了,永别了,朋友”“那纯洁无邪的你我,浑浊的影子和两份思念”,像个守望在海边的,渔夫的妻子。 “你们真好,无忧无虑。”杜若说,四个人还未从学校里毕业呢!所以身上还穿着校服,想必才刚下早课吧! “我们大概熬不到高中毕业了,事务繁多,两边不能同时兼顾。”他说,伤感的神情浮现出来,“今年我们会开一场名为‘毕业’的演唱会,从此告别校园,一心一意做音乐。” 必须告别青涩,告别任性,不只是自愿的,还是不得已的。 杜若越来越喜欢他了,觉得必须拿下他,不能让他溜掉,就给了他一张名片说:“跟你说个秘密,我是hale的女朋友哦。” 叶君山把眼睛瞪得,像个大号玻璃弹珠,可爱极了。 这是杜若第一次主动跟外人说这个秘密,这是在她知道叶君山非常崇拜唐景人的前提下说出的话,她第一次真真正正地得意洋洋。这些年来,她的朋友一个都没有增加,她总是害怕和他人有太多的羁绊,面对这个少年她却没有丝毫担忧。她感受到了真正的自由,觉得快乐极了。 “你……你们很般配。”他红着脸看着偶像的女朋友,结结巴巴。 她真是恨不得抓起他的手往怀里揣。 “你想见见hale吗?” “我……当然是想的,但是,我得和他以吉他相见,不然,我们可能没话可谈。” 杜若不住地点头。 这孩子实在太懂事,太有想法了。 愉快的聊天很快就结束了,杜若结束午休回到办公室,小费表情凝重地对她说:“徐真真你还记得吗?她移植了姐姐的骨髓后,出现了排斥现象,现在正在重症病房隔离着。” 杜若的喉咙一时堵塞,说不出话来。 还不满一个春秋呢,时间那样短暂那样残忍。 “hale也从美国飞回来了。”小费说。 杜若终于挤出了个故作轻松的笑容:“你还真关注这件事的呢。” 这些年小费把爆炸头剪掉了,留了个正正经经的小寸头,倒是清清爽爽阳阳刚刚的一个男子。他这回不笑了,说,杜若,这不好笑。 杜若收敛起笑容,脑海里是医院里唐景人穿着隔离病服的模样。那个他才是最真实的他,没有妆容,没有墨镜,没有华服,简陋又粗糙。这回她无法像对待林约的脖子那样,气定神闲地说没事,没事啦。 越是最后,越是难过。她又长长叹出一口气,写下请假条准备也往医院里去。 第39章 合久必分 在病房外头坐了六个小时,医生进进出出抢救了三四次,徐真真始终没有睁开眼睛。她从呼吸急促、脸色惨白、满头大汗,变成了平静、干瘪、冰冷,心脏图从起伏、跳跃、微弱,变成了一条线。 唐景人站在病房外面,无能为力地注视着一切。 他不悲伤,不软弱,直到最后一刻,只是安安静静地坐着,沉默着,感受着,仿佛正在自己的内心深处,举行一次庄重的仪式,以祭奠生命的消逝,以告慰年轻的灵魂,以感恩最后的追随。 杜若第一次看见他面对死亡。 平静得吓人,仿佛那不是死亡,而只是旅行。 护士把人推到了太平间,在地上,就再也没有了那个人的喜怒哀乐、音容笑貌。杜若和唐景人默默把绿色的隔离病服脱下来,秋日烂漫的阳光显得太刺眼,两人都低着头,在医院的荷花池前坐了许久。 杜若买来热咖啡,两人坐在长椅上默默地喝。 唐景人的粉色头发有些长了,刘海刺着眼睛,两侧的头发用黑色的大夹子夹起来,露出漂亮的下颚线条。军色的小v领t恤外面罩着oversize的薄风衣,整个人瘦得像一阵风。他有些憔悴,皮肤被秋风吹得稍显粗糙,颜色也像极了秋叶的颜色,透出衰败的枯黄。 杜若意识自己从来到医院到离开医院,一个字都没有说,她觉得自己应该绞尽脑汁也要吱一声。于是像下了很大决心似的,准备开头,却发现唐景人的眼睛里掉下了第一颗眼泪。 她紧紧捏着手中的咖啡罐,把话儿吞回了肚子里。 谁需要什么话语呢?生生死死,命运将人生吞活剥,最后还得要自己咀嚼消化。他自个儿面对着荷花池,似有非有地哭了十多分钟,那强忍住的啜泣声,像个偷偷哭泣的孩子。十多分钟后,他用衣袖把眼泪擦干,问:“今天是几号,现在是几点?” “十月十九号下午四点二十分。”杜若看着手表答道。 “我得回去rubus开会,紧急召集。” 他还能回去开会,杜若却感觉自己恢复不过来,只能回家洗好躺平等时间流逝。一直躺到晚上,饭点早就过去,她饿得前肚贴后背,也不知自己有否睡着,就爬起来去了fire house。 fire house聚集的或是籍籍无名追梦人,或是小有成就的艺术家,大家约定俗成一般,23点之前,店里给人沉静、温文尔雅的感觉,但23点之后,一切就会失控。如果唐景人不在,杜若一般都会在23点之前走人。当然她是常常不喜欢23点之后的,那时的唐景人语无伦次,喜怒哀乐都莫名其妙,神志不清中动不动就暴走了,拉也拉不住,只能保命。 今晚她一直待着,用了一颗柔软的心等23点的到来。她是越来越能原谅的,包容那个不讲道理的三岁唐景人,起码他几乎不会吐得流眼泪,然后哭诉着说:“我过得好苦啊,若若,你跟错人啦!” 要是这样,她会尴尬得不知如何自处。 说来奇怪的,他就是这样从不说苦,顶多就是苦恼,会蹲在地上托着腮帮子撅着嘴巴沉思,然后谁来,谁就能把他领走。杜若一心一意地想着他,他却始终没有出现。这样的夜晚他不来fire house,他能把自己放到哪里去呢? 杜若等来的,居然是泰斯。泰斯虽然是主唱,却从来没有主唱的锐气,出演节目不是最活跃的那个,在演唱会里也不是最富表演欲的那个。他的本性对于杜若来说,一直都是个大写的迷。但他留给杜若的印象,一直就是这样不争不显不露,安安分分自得其乐。 他也是墨镜爱好者,但和唐景人不同,别人都不知道墨镜下的唐景人是长什么样子的,而大家都知道墨镜下的泰斯是副什么模样——单眼皮,干干净净,没有任何黑色素和细纹,周周正正的。 泰斯独自一人站了西南角的一张小圆桌,默默地喝着清酒。杜若每回都是习惯坐在吧台的,这样便于和谭沥聊天。今晚的话题很伤感,谭沥跟她说着康倪离开ru 分卷阅读55 欲望文 分卷阅读56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56 bus的这一路。 谁都说不清全国一流的贝斯手离开了rubus后为什么会每况越下,居然落到了要友人接济的地步。是不是rubus给他的打击太大了,从此之后,他就没法做出正确的决策。但可幸的是,据说他身边有了个很爱他的人。 聊了几乎一个小时,把谭沥聊干了,杜若又一直坐到近十二点。在那边自己一个人坐了一个多小时的泰斯突然端着酒杯走过来坐到了她的邻座上,说,我以为你看见我一个人坐一张桌子会过来坐一阵,你真是冷漠。 杜若一头问号。虽然说认识七八年了,但对于泰斯,关系很铁是实在说不上,但你说不熟吧,不免又有些没良心。她一下子梗住,不知该说什么。 她有些抱歉地笑笑,那样好看的笑容,自然什么都不是事儿了。 泰斯今晚的表情温和,一脸的倾诉欲,杜若什么怀疑他来这儿,就是为了这样坐在她身边和她说话的。于是她也做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我今天在会上宣布了,我要退出rubus。”泰斯说出这话,好像已经在心中排练过很多次。 杜若的惊讶,不是因为“退出rubus”这个消息而震惊,而是泰斯居然特意跟她说这些。 “为什么呢?”她皱着眉头不知该做什么表情,“你为什么要特地告诉我呢?” 泰斯耸耸肩,不知怎的,把话说出口,他就释然了,整个人都松懈下来。也许他只是想跟rubus以外的人说说,不管是谁。而这个人恰巧是杜若,他觉得是最好不过了。这唐景人的女朋友,总是不惊不乍不慌不忙,就算是现在,她关心的也不是退队的事。 仿佛她都知道了,什么都是对的,合理的,无可挽回的。 “因为你不会说‘你考虑清楚了吗?你再想想吧’。”泰斯说。 她怎么会呢?rubus的编年历上,的确是永远终止在1997年的,1998年后,世上再无rubus。她怎么也料不到,自己居然能和解散的始作俑者泰斯正面对话,亲身了解事情的始末。她心情有些沉重,不由得抿了一口酒。 泰斯是被一个女人,他的爱人“抢走”的。不知道是女人的主意,还是泰斯本身就有这个意向,他一心要脱离rubus,全心全意地做“治愈音乐”,这种音乐能用到医学临床上,能对治疗抑郁症、失眠症、焦虑症等各种心里治病起积极作用。他们甚至成了一个组织,专门做这方面的研究和服务。杜若不能断言他们是否夸大了音乐的作用,是否在做虚无的事情。也许,rubus对于泰斯来说,已经成为了一个压抑的存在,康倪在的时候,还有人发声,还有人质疑、抵抗,这对于rubus大局来说,不得不说是有其积极的意义。康倪走后,轮到唐景人能左右rubus了,因为他能写曲子,用曲子牵着rubus走。 泰斯身为主唱,却凡事只能按照指示做,这是任一个有志之士都不能容忍的。 他不是在得过且过地打工,他要活出自己的价值。 “rubus以外的路,都满是荆棘的,你信吗?”杜若给他打预防针。 “我知道,我似乎已经预见了。”他大义凛然地说,“说出了退队的意愿,我觉得如释重负。我和林约是发小,他影响了我的一生,现在我终于能在这种影响中走出来了。从前我的梦想是rubus,现在我觉得不是了,我已经无法全身心投入到rubus的事业里去了。” “林约轻易放人了?”杜若说。 “他认识我三十年了,为什么不放?”泰斯说,“我最怕他了,最怕他失望,最怕他受伤害,就像孩子对待他的父亲一样。可是事实上,林约才是孩子,他有孩子所有的权利。”说到这里,泰斯双手握拳搭在桌面上,脸却不断往下垂,垂到了双臂间,抖动着肩膀笑了起来。 “他是个小孩,是个人人有责要去爱护的小孩。但是,我觉得一切都是有时限的。”他忽然抬起头,让杜若觉得那是一张萧瑟在秋风中的脸,“我很羡慕hale,在我看来,他是rubus里最自由的人。solo做得有声有色,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这两年的曲子也几乎全用他的。他的幸福,不仅仅来自于他的才华,他的勇气,他的智慧,还得益于你。” “我?”杜若一直都觉得自己很“外围”,从来都是旁观,没有起过什么实质性的作用。 “嗯。”泰斯却答得那样坚定,“你在,他就不会无家可归,他就能为所欲为。” 杜若笑起来:“让他为所欲为的可不是我,是酒精。” 泰斯也哈哈笑起来。 “我觉得我也找到了个能让我为所欲为的人。”他说。 杜若想起了那位被他捧在手心里的端庄美人,心里不由得一抽。那并不是个能让他为所欲为的人,她会让他尝尽被欺骗、被背叛的滋味,还会给他带来极度贫寒和自尊受损,用水晴的话来说,她是他的劫。 想到这些,她变得严肃、沉重,欲言又止。也许这些劫对于他的生命来说,同样具有巨大的意义,但是她心疼他,就像心疼康倪一样。 他们都是勇士呀。 能离开林约这棵即可摇出金钱又可要出荣耀的树的人,都是勇士。离开林约的这一刻背后的意义,和追随林约的那一刻一样重大,都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刻。 她仰头喝了一大杯生啤,毫不斯文地打了个响嗝,醉意就慢慢爬了上来,她说:“你知道吗?真正的勇者,不是乘胜追击,而是急流勇退。” 没有正确与错误之分,没有功利的左右,完全尊重自己的内心。 泰斯哈哈地笑起来,举起酒杯说:“不醉无归可好?” “好好好!”杜若和他响亮一碰,仰头又是一杯。 她本想说,泰斯呀泰斯,以后有困难可以尽管找我。她已经不是过去的她,钱她有,人脉也算有点,最重要的,赤子之心她也有。 但转念一想,1998年之后,她都不知道自己会在哪里了。她不知自己还能见到谁,不知在这个世界的大家是否尚安好。 于是,惆怅的心又化作了一杯啤酒,被她咕噜咕噜地灌了进去。 作者有话要说: 嘤嘤嘤,我总算又来了。 第40章 say goodbye 第四十章 say goodbye the last live 乐队解散的记者招待会泰斯没有出席。四个人穿着黑色西装,戴着墨镜,木着脸坐成一排。在闪光灯中,林约磕磕绊绊地解释解散的始末,要保持语焉不详,又要言之有物,加之悲伤过度,他不停地抖着手拿杯子喝水。 其他三人只是在临近尾声时才说上两句。 唐景人顶着一头粉萌粉萌的头发,有些发丝 分卷阅读56 欲望文 分卷阅读57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57 耷拉着,有些却还是顽强地刺着,和他那严肃的神情、黑色的如同参加葬礼一般的一副形成鲜明的对比。最后他只说了“对不起”和“谢谢”,咕噜咕噜地低语,好像深巷里谁的梦呓。 杜若把车停在场馆外,打开广播,侧耳倾听着现场直播。 在她的眼前,浮现出最初在livehouse里五个大魔王放荡不羁的演出,为了共同的梦想租住的那老旧的屋子,各自努力的打工,留着夸张的长发在街上溜达时那滑稽的画面,面对杂志的诋毁、嘲笑时那血气方刚的模样,初上电视的青涩,第一次领奖时那浓妆、皮衣和竖起来的头发……要是真正追溯到rubus的雏形,那是1984年的春天,十几岁的林约和泰斯凑到了一起。 广播里林约颤抖的声音却在说:“解散的原因,就是单纯有人不想做了。我们是完全尊重个人意愿……我们也曾考虑另觅他人,但这是行不通的……我们约定,等到某一天我们还想再在一起,我们就会再回来。” 是的,他们承诺粉丝,2000年后重振旗鼓,rubus将会全面回归。 但是,1998年5月7日,来自唐景人的噩耗彻底断了所有人的念想。 自由飞翔的唐景人不在了,rubus还算什么rubus呢? 杜若脑袋里嗡嗡响着,整个人软摊在驾驶座上。她不知招待会是什么时候结束的,只见唐景人被记者簇拥着出来,他一路小跑,终于是跳上了杜若的红色尼桑。 记者们很有素养地停住了脚步,杜若也就不急着逃走。她先观察了一下他的神色,这明显是一个找不着焦点的,极度低落的人儿呵。虽然外人看不出端倪,不动声色之下无疑是伤筋动骨。杜若深深吸了口气,郑重其事地说,谢谢你,能让我参与这么……要命的时刻。 以他的性格,总是宁愿一个人担着的。 他把拇指咬在嘴里,整个人窝进副驾驶座里。杜若利落地把车子开走,迅速地朝城市的外围开去。正值下班高峰期,路上堵得水泄不通。杜若以为他们能在日落时分能到江边看晚霞,事实上,当霞光满天时,他们还在路上堵着。直到华灯初上,他们还困在城市的心脏部位。 杜若前一晚整夜地失了眠,此刻整个人都晕晕乎乎的。新闻播报完毕后,七点钟的娱乐八卦类节目,主持人正肆无忌惮地调侃着rubus宣布解散一事。还把辞退康倪的陈年旧事搬出来戏说,甚至丑化。他们把含沙射影地嘲笑新来的贝斯手只是个“打工的”,也讽刺下手吉他帕克到处“打工”,凡事置身事外,没有一些担待,还批评唐景人逃避现实,不懂得当润滑剂,就算不是泰斯这会儿请辞,rubus散伙也是迟早的事。 他们把rubus称为最纯洁的乐队,绯闻少,所谓的□□,都只不过是年轻气盛。作为前辈,他们很喜欢关照和提拔后背,常常对摇滚界产生积极的影响。他们的音乐既有一泻千里之快,又有含蓄忧伤之美,是乐坛的瑰宝。 他们欲扬先抑地完成了长达一个小时的调侃,杜若终于把车开到了江边。堤坝修得很完美,当年她和林约在这儿耍的时候,这里还是石子路,杂草丛生呢。 杜若把车停在观景台边上,耗尽了所有力气般瘫坐下来。 “那段时间我和林约感情真好,我们能在这里坐一夜,连续坐好几夜。”杜若说。 “我听他说过,他说你是个特别可爱的女孩子。”唐景人搭腔说,“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8年了……” “那时真奇怪,会发生的事都没有发生,例如你们擦出火花,例如我和他因为嫉妒还是怎样都好,大打大闹……小说不都这样演吗?年轻人不都这样玩吗?我们却都从来不往这方面想,好像比小学生还要迟钝、晚熟……我们也讨论女人,像个傻子一样,口不择言,只图一时之快。但是,我们心里都默默地,不把女人放在眼内,女人,等往后排,排到看不见的地方去……”唐景人越说越伤,说得杜若都不敢往后听,“我们心里最重要的事是一致的,我们看着彼此就像看着一面镜子,能把自己看透彻……” 杜若猝不及防地哭了起来。 女人就是眼浅,她自我讽喻着,却还是止不住地掉眼泪。 “我们,是变了吗?”他无可奈何地发问。 “没有的。”杜若哭着,斩钉截铁地说,“我还能和林约在这里坐上一个通宵,我们还会像从前那样聊天。” 无疑,她和林约是可以的。 “我也会像从前一样,不知道要吃醋。”唐景人勾起嘴角浅浅地笑,“你别哭了,你把我的那份都哭了,我现在憋屈得很。” 杜若大口大口地调整着呼吸,用手背往脸上擦了又擦。三十多岁的人,不小心剪了个白痴刘海,大眼睛透着说不出的蠢萌,倒是和唐景人的粉色头发很般配。唐景人把眼镜摘下来,侧着身子,隔着档箱像看小猫小狗一样看她,身上还穿着正儿八经的西装,是副奇特的模样。 “我没有变过,我真的没有变过,我大概是个石化人吧。”他自嘲道,“我自从15岁的那个夏天起就没有变过了,我从来都没有背叛过那个少年。” “唯有15岁时迷上摇滚的那个孩子不可背叛”,2018年5月7日她看的那场全息演唱会开场想起的,正是这句话。如今这句话仍然萦绕在她的耳边,她的灵魂深处。她哭得更凶了,爬过中间的档箱,把脸埋进他的胸膛里,哭得不能自已。 “怎么了?”唐景人扫着她的背,一时不知怎么安抚她。 她总是那么不可思议,时而一副了然于胸的睿智淡然,时而又汹涌澎湃地喷薄而出,她是他见过最难以下手的女人了,如果不是她总是顺着他,他都不知怎么来接近她。 良久,她似乎是抱够了,蹭够了,哭够了,抬起哭花的脸,那张湿得一塌糊涂的脸。他发自内心地笑了,不是哭,居然是笑,明明这一路上他都在酝酿悲痛的泪水。他忍不住说道:“我是不怕走接下来的路的,只要能一直看着你这张滑稽的脸。” 他是边说边笑的。 他从来不会强颜欢笑,他一笑,时光就会倒流,人就会蜕皮,只剩下最初的,最纯美的那部分。杜若这才真正的不哭了,不再想哭了。 还有明天呢,还有这天空这大地这阳光这雨露这花花草草这人人事事,还有他呢。 “rubus还要走一段告别吧?”她赖在他胸前说。 “嗯,接下来的告别巡回,还有最后的跨年音乐会的压轴演出。”他说,“倒数完之后,世上再无rubus。” 原本是想在江边欣赏“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现在却已经是“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杜若打开车门走出去,江边的 分卷阅读57 欲望文 分卷阅读58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58 风还是一如既往的凛冽。她裹紧风衣,蹲在狗尾巴草里数星星。唐景人也蹲在她的身边,一副藏匿起来抽烟的高中生模样。 rubus的告别演唱会在网络上还留存有完整版,杜若只看过个别曲目。两个月后,她会亲临现场把整场演唱会从头看到尾。这一场场的演唱会对于泰斯来说,是非常残忍的精神虐待。他笑也是错,哭也是错,于是他整场整场地板着脸,按部就班地唱着。是的,刚开始他是这么打算的,但唱着唱着,就动情了,汗水把全身都浸湿了,喉咙喊破了,弓着身子谢罪。 粉丝们都哭了,杜若也哭了。 她曾经在视频里看见边弹吉他边流着泪的唐景人,两行晶莹的泪,是荧幕上有且仅有的一次。从不轻易流泪的男人呵,却是腾不出手来擦泪。在这次的last live里,杜若终于看到了大屏幕上哭泣的唐景人,面无表情任由泪水流淌,不需要泰斯那般的嘶吼,不需要林约那般的狂喘,像是个跌倒了也不喊疼,流泪了也不承认的溜冰少年。 “去喝一杯吧。”狗尾巴草把脸扫得痒骚骚的,杜若站起来伸着腰说。 “好啊好啊!”唐景人飞快地把烟灭了,塞进垃圾桶里。 满目墨黑的盈盈江水,映照着点点星光,堤坝公路呼啸而过漠不关心的车辆,让杜若觉得广阔、安全。她不由得叉起腰,对着江水撕破喉咙地喊道:“再见啦,rubus!” 虽然她没有练过嗓,喊出来的声音沙哑还破音,但江水还是温柔的将一切照单全收,并将沉静和开怀赠与给她。她笑了起来。 “我们春天再见吧!”唐景人也把手放在嘴边,放声高喊,并大幅度地挥起了手,“春天再见,春天再见!” 第41章 生如夏花般绚烂 第四十一章生如夏花般绚烂 春天如约而至。 杜若反复读着叶君山写给她的信,满满的一页。那是给enternal wish做了专访后的第二天,这封写满了秀气的字的信乖巧地躺在她的办公桌上。 十几岁的少年,无论是在镜头前,还是麦克风前,都那样拘谨,小心翼翼。在信里,那个敏感纤细的少年吐露着那个年纪的烦恼,以及不属于那个年纪的烦恼。譬如父亲的不理解和离家出走的决绝,譬如关于性别认知障碍的自卑感,譬如队友间的小矛盾和观众们的评价…… 杜若一次次地忆起他澄澈的眼睛,乖戾的表情和柔美的身影,脑海里响起他的旋律,高昂着一往无前的少年感。杜若多么想接近他,倾听他,抚慰他,他叫她姐姐,她也很想要一个弟弟。然而,她翻翻日历,已经是四月的尾巴。 数了数日子,离5月7日只有十多天了。 她不由自主地全身紧绷,脑海里不断地走马灯一般闪现着这九年来的一点一滴,她多么想把那神秘的身影召唤出来,好生问问他,他们究竟是要去哪里。 虽然她去到哪里都是不怕的,因为唐景人不会怕。 见杜若总是心不在焉,心事重重的样子,唐景人说,要不要一起去旅游? 杜若一怔,去旅游这么“正常”而私密的活动,居然从他嘴巴里溜出来,她匪夷所思地看着他越发年轻的脸庞,没有立刻回答。 “怎么?不去?”唐景人被她盯得发毛。 “去去去。”杜若点头如捣蒜。 拉着小小的箱子,到达约定地点,那里停着一辆巴士,上头喷着美式涂鸦,并写着个大大的“hale”。杜若吓得不敢再向前,从四面八方奔出来一个个或顶着一头“原谅绿”,或顶着一团火的小子们,还有些打扮正常的工作人员们,其中就有戴着爵士帽,帅气异常的水晴。 原来是公司旅游。 唐景人从车窗探出脑袋,痞痞地冲她笑。大伙儿纷纷“噫”起来,说总算见着了庐山真面目。杜若原本想给水晴一个结结实实的拥抱,这些天都太忙了,姐妹们有好些日子见不上了。谁知道小辈们太热情了,大伙儿簇拥着她上了车,杜若像在风头浪尖一般被推倒了唐景人身边的座位上,车子就启动了。 往哪里开呢?窗外的景色有山有水又有村落,还有水牛呢!旁边的唐景人叠穿着运动风衣——里头的蓝色风衣拉到了下巴上,外头的黄色风衣拉链拉到胸口,穿着两件风衣还到处灌风,也就瘦削如他了。 彼时,1998年4月29日下午两点二十分。 水晴坐在前头和她的女同事正低声讨论着什么,才刚上车,小的们都在闹。唐景人掏出一本漫画,因为在车内,只得边嚼口香糖边低头专心致志地看。杜若凑过去一看,是《超时空要塞》。她把他的墨镜一摘,说,你迟早要瞎。 唐景人不喜欢自己的单眼皮眼睛,不喜欢自己不漂亮的身体线条,不喜欢黑色的头发。所以他化烟熏妆,穿宽松的风衣,染最鲜艳的粉红色头发。但是杜若喜欢,不施粉黛的那双眼睛看着既怯懦又萧杀,是有趣的矛盾体。他的瘦是他努力、克制的体现,他的粉色头发是他的标志。 他不喜欢的,就由她来喜欢就好了。 她把墨镜架到自己鼻子上,咧了个俏皮的笑容。 在一片欢乐中,没有目的地,也没有导航,没有百度,二十几号人走到哪里算哪里。才走了三个多小时,大家都有些耐不住了,闹着要下车,要找景点,要把自己安置在一个舒舒服服的落脚点。 景点是有的,是个岩洞,在这非节假日的平淡日子里,游客寥寥,一队人马闹哄哄地买票,一窝蜂地涌进黑乎乎的洞口,深一脚浅一脚地上楼梯,下楼梯,欣赏在红色绿的黄的灯光下奇形怪状的石钟乳。 这种昏暗的环境对于色弱的唐景人而言非常不友好,他很快从队伍的前头落到队伍的最后,最后杜若牵着他的手磕磕绊绊地走了出来。他像个老人一样如释重负,小辈们胸前挂着傻瓜机和拍立得,都说要给他们拍照。 在洞口的大红色的雕刻字下面,唐景人打着杜若的肩膀拍了很大爷的一张照片。这是杜若第一次跟唐景人合照。 她拿着那张小小的拍立得照片,有些糊,有些暗,但心里很澎湃。 大伙儿都觉得不够过瘾,还闹着哄着要他们多拍几张,于是他们拍了一张又一张——唐景人背着杜若的;两人互搭肩膀的;公主抱的……还有一张只拍背影,唐景人坏坏地摸着杜若翘臀的…… 城里人就是会玩,杜若半羞半喜,跟拍照的人说,一定要尽快把照片晒出来给她保存好。大伙儿又继续上车,找到了附近的一家半山旅馆住了下来。 是黄昏时刻。 沿着山路下去,就是宽阔的公路,公路对面,是浩瀚大海。是一带不适合游泳,海滩上的沙子甚为粗糙的海域,只有个别泊于 分卷阅读58 欲望文 分卷阅读59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59 周遭旅馆的游客走出来散步,海浪翻滚,不断地冲撞着、拍打着无辜的长滩。杜若离开了人群,独自蹲在海边看日落,“日落山水静,为君起松声”,她的心头涌起一股说不出的滋味。 “咔嚓”,身后响起快门的声音,她回头,唐景人正拿着傻瓜机,又对着她拍了一张。 “你在看什么?”唐景人走上前,和她并肩。只见金光万丈的夕阳正缓缓沉入那紫蓝色的汪洋,水天相接之处,天地一片璀璨。 “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杜若吟道。 唐景人笑了起来:“读过书就是不一样。” “你怎么老酸我。” 唐景人耸耸肩:“因为我没文化嘛。” “谁说你没有?” “文凭说的。”他说,“这个社会呢,竞争越来越可怕了。” 说话间,夕阳就那样一点一点地被大海吞进了肚子里,顷刻间大地染上了一层青灰色,由薄至厚,暗暗的水面上只剩下哗啦啦的声音,大海入眠了,风景丢掉了一半,只有声音。 “我以为你都不在这个社会里。”良久,杜若接着话题说。 “不在这个社会里,我早饿死了。”唐景人说,“这人间烟火,我还吃得蛮津津有味的。” “是嘛?”杜若跟在他后面,沿着海滩走了起来,风越来越大了,咋暖还寒的暮春,她只穿了单衣裙,有些扛不住,连忙抱紧双臂。 唐景人把风衣脱下来,套在她身上。 不是风衣叠穿,而是撞色假两件啊,真是被骗了。她汲取着唐景人的余温,偷偷吐了吐舌头。脱了风衣的唐景人也只剩下单衣了,风把他的衣服吹得贴着身体线条,少年感更加重了。 明明三十多岁的人了。 两人默默地走着,就像已经走过的那九年一样,保持着默契,不急不缓,也算是心心相印了。杜若像是想起了什么,追上去说:“你一定觉得很平常吧?” “什么?”唐景人停下来。 “就像现在平平常常地一起走路,就像这次出游一样平淡无奇,都九年了,你一定已经脸不红心不跳,习以为常了吧?”杜若就像是抗议般说道。 “心不跳,心不跳我就死啦。”唐景人还是不正经地开着玩笑。 “你就是不跳了。” “你跳吗?” “我跳啊,我老远看到你就往死里跳了。”杜若一边说,心脏更是跳得快要骤停了。 这种半撒娇半撒野的话,她都是打死不说的。 但这回不说,她觉得委屈。 “那你摸摸看。”唐景人抓住她的手,往自己的胸口按。杜若也不缩手,就是要抓紧他的心脏了。据说,普通的心跳是自己数不到,别人摸不到的,但特殊状态下的心跳……杜若能感觉到,手心里是他有力的跳动,扑通,扑通…… 她被说服了,这样真实的,挚诚的心跳,通过皮肤传入她的血管,跑遍她的全身。在昏暗里他脸上的线条依旧优美,像远山,像林海。他让她的手留在他心脏的位置,抱紧了她的腰,摩挲着她的背,一点点地凑近并亲吻了她。 由浅入深的吻,心跳在她的指间旋即随着血压一齐,直线攀升,密密地像极了林约的鼓点。由扑通扑通,变成了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她觉得太暖了,手心渗出了汗。一点点地尝着他的甘露,交缠在一起,难舍难分。她把手从他心脏上拿开,取而代之是把自己的胸口压上去,就想要把彼此的空隙全部排除出去,留不得一丝距离。她努力地抱紧他,努力地吐出自己,努力地…… 她真想就这样亲吻他一个世纪。 第42章 我拒绝 第四十二章 我拒绝 回程是第二日黄昏,大家前一晚都玩得太疯了,到了后半程,车厢内倒成一片,鼾声四起,就连车子都似乎在往下沉的方向驶去。这回轮到杜若坐到了窗边,她若有所思地盯着窗外看,想起了昨晚疯狂的人们,有些女孩子还玩得把自己的衣服都剥光了。 那真是优美的肉体,就连她这个同性都移不开眼睛,厚颜无耻地在唐景人耳边说:“我的天,她胸真好看,我不行,太丑了,打死不脱。” “我也是。”唐景人笑嘻嘻地说,“我也打死不脱。” 结果这两个人玩起了□□互怼,就赌脱衣服。杜若紧张得头昏眼花,第一局就很背,只得把外套脱了。还好接下来一路旗开得胜,唐景人脱了风衣,又脱了t恤,身上变得赤条条,可把她乐坏了,就像个女色狼一样跳起来,不准他用t恤捂住胸口。围观的人们全成了帮凶,扑上去撕扯他的衣服。 “我投降了,我不玩了……”唐景人像虫子般在地上挣扎,“啊,我不要脱啦,放过我吧……” 他的手臂上,纹了一把吉他琴头,那朵玫瑰是后来加上去的。这是杜若听说的,至于后来哪时纹上去的,她不晓得,反正她头一回看见这纹身,就已经是这个模样。她觉得这玫瑰有些俗气,衬不起那帅气的琴头。 “起来起来!”杜若叉着腰说,“下一盘啦,说不定你能翻身,说不定轮到我脱呢!” 他打量了她一眼,连忙摆手说:“不不不,我不玩了。” 他是多么怕脱衣服。 在这事儿上,一点儿勇气都没有。 杜若想起那些滑稽的画面,忍不住捂着嘴巴偷笑。一旁看漫画的唐景人从书里抬起头,问:“怎么啦?” “没……”杜若从提包里取出几张拍立得照片说,“就是让水晴偷拍了你几张□□……” “啊?哪里哪里?你们女人真是阴险啊……” 抢夺间,一张小小的日历卡掉到了地上。 唐景人捡起来一看,正面是他的硬照,反面是1998年一月到十二月的日历表,是很常见的日历卡。 “我没发行过这种日历卡嘛,你买到盗版啦。”他说。 杜若被他窘得够呛,红着脸夺回卡片说:“我随便捡的。” 唐景人看着她绯红的脸颊,一时笑得移不开眼睛。 “你怎么把5月7日圈起来了?”他把卡片又拉到跟前说,“话说这字真是够小的。” “是你视力太差了。”杜若吐槽说。 “但是我分明看见你圈住这天了,这天有什么特别的吗?”唐景人呢喃地说道,“今天30日了对么?那就是一周后。” 那种五味陈杂的滋味又涌上心头,杜若避开他的目光,手指轻轻摩挲过卡片,装在她的手提包里,已经被挤得有些变形了,四个角也有些卷了起来。 “没什么。”她努力地整理着表情,说,“你今年的日程表怎样?” “嗯……”唐景人抓过她的手,指着上头的一个个月份说,“下个礼拜特别多的电视录制,这天这天这天都要呆在这边的录音室……这个礼拜集训,这天要飞到美国,大概呆一个月吧,之前 分卷阅读59 欲望文 分卷阅读60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60 那张碟搁浅了,留下一堆手尾……嗯,这个月到这个月,都是以演唱会为主,所以前面都排满了排练……接下来秋冬季就基本上闭门造车了……” “好满的日程……”杜若越听,心越是疼。 这么多计划,这么多精确的工作,他都不可能付诸实践了。 “嗯,所以……就是……陪你的时间很少了。”他说,近乎耳语地说,往她耳边吹气,这类似情话的话语,他害羞,尽量压着声音说,生怕被别人听见。 杜若勉强地笑笑,说,这样的日子我都过了九年了。不敢再看他的眼睛,只得别过脸来,几乎把脸贴到了玻璃窗上。 “你这么说,是生气了?” 杜若觉得自己的心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摞紧,很快就要像个苹果一样被夹碎了。她叹了一口气,说,没有,我没有。 “你有。”唐景人把下巴抵在她的肩上,声音越来越低,是他惯用的咕噜咕噜,像小猫愉快的低吟,“对不起。” 杜若一怔,她也有几年没听他说对不起了。她转过身,看着他明净如月的脸,心化作了一滩水。她无法说清一切,她只能无能为力地皱起脸来。 “you are kind,never sayrong words。”他突然说道。 好听的英文发音,是他曾经写在卡片上的句子。 是他的情话。 杜若笑了,他也笑了。 ********** 5月6日是个大晴天。 杜若还是像往常一样参加工作,还接受了凌晨的直播节目。提心吊胆地结束了那45分钟的深夜互动节目,她抓起包包就往外跑。 日历就这样翻到了5月7日。 她感觉自己的心脏分分钟都要炸裂,脑浆糊成一片,手脚已经慌得无法开车。她打了计程车来到唐景人的住处楼下,往上看,没有亮灯。是凌晨一点半,她莫名地感觉到空气中每一寸都住着一双眼睛,正窥探着她的一举一动。 夜太深了,把她绷得太紧。 她有些后悔自己没有休息一天,起码晚上,应该吊着唐景人的尾巴,以防在哪个环节出了错。现在,她惶恐不安地跑到附近的电话亭里,拨通了经纪人小光的手提电话。 这个时候,很多人都能配得起手提电话了,但她没有配。她嫌弃它体积太大了,相比她曾经用过的手机。 平日都是小光在关照醉酒的唐景人,今天也不例外。 “你们到家了吗?”她心惊肉跳地问,以她的记忆,时间她应该没有卡错。 小光的年纪比唐景人小好几岁,才是二十好几,言行还是比较谨慎:“唐哥哥他挺醉的,我正准备把他往住所里送。” “好好好。”杜若听到后放了一万个心,“我在楼下等你们,我今晚有些担心他,我会在家里陪陪他。” “好好好。”小光听到这话,也放了一万个心。 等了半个小时,杜若等得浑身是汗。车子总是缓缓地拐了进来,载着醉醺醺的唐景人。两个人七手八脚地将他从车上弄下来,架着往楼上送。其实他没有完全醉,他知道架着他的一共两个人,嘴巴里像念咒一般不知在说着什么。杜若无心听他说话,只是一遍又一遍地看腕表,生怕时间卡得不够准。 该死的,她真的不知道准确的时间究竟是几时几分几秒。 难道要功亏一篑了吗?这九年走过来,为的就是这个瞬间,这有且仅有一次的机会。《白蛇传》里白蛇唱道“千年等一回”,她觉得自己仿佛也成了那条白蛇。 她狠狠地咬着唇,和小光合力把唐景人放到了床上。他睡得很安心,就跟往常一样,酣甜得像个婴儿。杜若给他脱去外套,扯掉皮带,然后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坐在床头默默的喝。 随着时间的流逝,和他呼吸的起起伏伏,她的心情似乎平静了些许。每隔十五分钟看一次腕表,平静的夜,她也开始想要打盹了。 两点,两点十三分,两点二十八分,两点三十二分…… 在昏昏沉沉里,她听见轻微的呻|吟声,丝开眼睛见睡梦中的唐景人右手捂着脖子,脸皱成了一团。 来了。 她正襟危坐,看着在疼痛的折磨下辗转反侧的唐景人。林约因为颈椎的问题进进出出医院,唐景人又何尝不是?只是他太讨厌医院,对自己的病痛熟视无睹。长期的吉他练习和背着吉他表演,严重的颈椎病变连带肩周炎,他常常是夜不能寐的。 1998年5月7日,醉酒中的唐景人因为饱受颈椎疼痛的折磨,爬起来做简易的牵引缓解,但由于醉酒中途昏睡,以致窒息死亡。 杜若头皮发麻,木着双手伸过去往唐景人的肩脖上按了按,希望能帮助他缓解疼痛,以避免他做危险动作。她不知道自己手势是否欠佳,对方似乎疼痛愈加严重了。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唐景人在剧烈的疼痛中清醒起来。 他艰难地爬起来,疼痛使他动作生硬,他始终皱着眉头,说:“你怎么在?太晚了,回去休息吧。” “不回去。”杜若坐到床上来,“我得看紧你。” 神秘人说,时间一到,通道就会开启,沿着光,就可以逃离死亡。 她等着。 但是唐景人清醒了,该怎么跟他解释一切?杜若低头搓着双手,床头的闹钟滴答滴答地走着。究竟来了吗?她再也不想受煎熬了,她不想再思考,不想再谋划,只想简单粗暴地将他拉起来,闭上眼睛朝未知走去。敏感的唐景人却那样疑惑地看着她,等她,期待她。她知道她蒙不过去。 “时间就要到了。”她带着哭腔说,“大概再过五分钟,十分钟,你就会……你原本是会……把自己……吊死……我是说……” 唐景人只当听笑话,把手放在她额头上,说:“你还好吧?” 杜若呼了一口气,浑身软弱无力,脑内轰鸣。 “我不会死,我不打算死。”唐景人配合着她的话题。 “我知道,大家都知道。人们猜测你是自杀,但你的,所有的朋友,熟悉你的人,都坚信这是一次意外。大概就是现在,你会迷迷糊糊地站起来,扎好一条绳子,把自己挂到门把上……”杜若一边艰难地说着,一边搓着床单。 “现在?现在我没有。” “因为我在这里。”第一颗眼泪滴落下来,第二颗,第三颗……她害怕地哭起来,“我就是因为这一刻而存在的,你不信我没关系,等看见光,看见光之后,你不要再怀疑我,跟我走,好吗?” 唐景人没有再说话,他不想判别也无法判别任何。两个人各怀心事地相对坐了三十秒,四十秒,一分钟……门窗紧闭的房间里突然卷起了一阵凉风,风不大,但是带动性很强,房间里所有轻盈之物,例如纸片、塑料袋,都在地上打起卷儿。两个人的头发也随风乱舞。 在异常中,两个 分卷阅读60 欲望文 分卷阅读61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61 人都屏住了呼吸,专注地感受着任何一点的异动。突然,在西面的墙上出现了一个针眼大的光点,光点越扩越大,不到两分钟,就已经映出来一道门的轮廓。 原来所谓新世界的通道,就是门后面的路。 杜若以为会有那把神秘的声音来引导他们,但是并没有,周围依然静寂一片,两个人恍若在梦中一般,看着那扇发光的门。 杜若抓起唐景人的手,说道:“走吧。”然后迈出了坚定的脚步。 无论如何,先把死亡战胜。 生命价最高。 唐景人却岿然不动。 “走吧。”杜若再一次说道,一副英勇就义的模样,“跟我走。” “走去哪里?”他就像是个严厉的老师,面对调皮的学生,后脑勺里全是骇人的气焰。 “要是不走,你会死的。”杜若急切地说。 他悲壮地笑了笑,用下巴点点那扇门,说:“走过那里是哪里?那里都有些什么?” “你害怕吗?”杜若的泪水又涌出来了,“没关系的,只要你活着,你什么都能打倒的。只要你活着……只要你……不要怕,我……我都会帮你打倒它们的……我……” 她痛哭起来。 为什么不走?为什么不往生? 时间无多了。 “我不会死的。”他把身体放松散,更加没有逃走的打算了,“我不会的。” “你会。”杜若说着,哭得更凶了,“你会的,不然我怎么会在这里呢?你会躺在棺木里,你会变成照片里的人,你会被撒到大海里,你会看不到21世纪的太阳和日新月异的世界,你会……” 他笑得更大了,一如既往地,带着嘲味:“你都知道?为什么?” “就是为了带你走。”杜若说,“跟我走。” 那扇光门变得越来越淡,越来越虚弱,眼看就要消失了。 风也静止了下来。 “我就在这人间里。”他无所畏惧地笑着说,“我就在这里就好,我喜欢这里。” 喜欢这里?这被他骂着“垃圾”“污物”,被他唱“去死”“滚开”的人间?这个给他疼痛,令他怀疑的世界? 在他戏谑的笑容中,拿到光门逐渐变薄,变淡,断裂,就连最后一个光点也消失了。 房间里又恢复了昏暗。 就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没有了,一切都落空了。 九年一等的这一回,就这么玩笑一般被糟蹋掉。 杜若突然不知道自己为何而存在,为何而要苦苦挣扎,为何而要自我牺牲,为何而自称救死,没有人要她救,没有。 她是谁?她为什么要在这里? 她可以消失了。 她失重地跌坐下来。 “你……是谁?”然后就轮到唐景人发问。在杜若无力的目光中,他的目光变得梳理而尖锐。 “你是谁?”他又问道。 她垂下眼帘,不打算解释。 无论怎么解释,都已经失去了意义。 死神正悄悄靠近。 “说不出来,你就走吧。”他冷淡地说。 她机械地从地上爬起来,仿佛要留给自己最后一点自我和尊严一般,执意没有看他一眼,利利落落也跌跌撞撞地向房门的方向走去,没有迟疑,没有回头,径直摸到大门,打开,然后把自己关出去。 结束了。 她大口大口地呼吸着给自己鼓劲,一级一级地往下走,然后绕过后院,从院子的前门出去。她忽然想起自己曾在那阳台,冲从院子里出去的唐景人喊“我喜欢你”,防线就崩溃了,眼泪不住地往下掉。 她抬起头看那阳台,发现唐景人正叼着烟俯视着看他。 月光下他的脸青白青白的,和一闪一闪的火光相映着,依旧漠然。但他并没有走开,而是那样居高临下地目不转睛地看着她,似是哀愁,似是道别。 她也站在那里,抬头贪婪地看着他,好像要把这九年没有看够的,都看回来,一边看,一边哭,像个被逐出家门的小女孩,等待妈妈原谅的拥抱。 她知道那不会有,甚至都不用问,不用期待。 她太懂他了。 她好像在很早之前,就知道了结局。 但她依然没有丝毫后悔。 能爱这一场,就已不枉此生。 作者有话要说: 我想,大家早就猜到了结局。 当然,还没有结局啦~~~~ 第43章 浑浊的影子与两份思念 第四十三章 令杜若自己都吃惊的是,第二天,她还是准时准点到达电台大楼。 只是她的脸色极度难看,浮肿的脸,墨黑的眼圈,黯沉的唇,枯燥的发,把小费吓得连忙给她倒了一杯咖啡。她端着散发着劣质香味的咖啡,在氤氲的水汽里看着小费在岁月冲刷下更为立体、利落的脸庞,良久,才终于又回到了人间。 她以为自己会幻化成一缕青烟消失在人间,或睁眼闭眼间又回到了2018年5月7日。 然而,一切都没有发生。 她还是活在当下。 既然活在当下,她就得把当下的事一件一件地解决。工作使她始终被生活的实感紧紧包围着,鞭挞着她拒绝行尸走肉。在录音室里,她依然懂得说说笑笑,把预先写好的稿子行云流水地翻过一张又一张。 在录播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水晴慌慌张张地闯了进来,敲敲玻璃窗坐着口型说:“快出来。” 她指指腕表,比划了一个“五”,离录播完毕还有五分钟。 水晴满脸通红,火急火燎的模样,原本已无暇顾及其他,但看见了杜若那憔悴的模样,还是禁不住被吓了一跳:“哇,你咋了,病入膏肓吗?” “没没没。”杜若为了节省时间,连连摆手,“你有什么事啊?” “你和唐景人是不是发生些什么了?今天‘流音’要录影,他影儿都没个,到现在还找不到他,手提电话没人接,小光说昨晚他还好端端的,把他送回家后,你是在陪着,这究竟是什么回事?电视台那边乱成一锅粥啦!“ 杜若听到一半就开始慌了。 昨晚他们没有逃离成功,原本应该死去的唐景人活过了那时那刻,那么,历史不是被改变了吗?但是神秘人说过,历史是不可被改变的。这么说来,难道后半夜悲剧还是发生了,唐景人还是难逃厄运吗? “他家呢?他家找过了吗?” “找过了,助理都撞进去了,没见着人啊!倒是车,开走了。”水晴急得团团转,“所以他们就叫我来找你了。” “我不知道。”杜若怂着肩膀夹着耳朵说。 她总不能说什么大实话吧? “一起找找他吗?”水晴抓着她的手说。 去哪里找呢?杜若一时不知怎么答她。 退一步说,他还活着吗? “走吧!”水晴不由分说地拉着她往大楼外面走。 她被动地被拖出去,在明晃晃的阳光下被塞进了车里。塞就塞吧, 分卷阅读61 欲望文 分卷阅读62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62 偏偏把她塞进了驾驶座。她机械地发动了汽车,却不知往哪里开。她后脑发麻,驶出主路就差点和来车撞了个正着,可怕对方吓得够呛,疯狂地鸣喇叭。 “你悠着点!冷静点!”水晴被吓得抓紧了车顶的扶手。 杜若无助地随着大流行走着,甚至连前后车都无力顾及,经常被过往车辆鸣喇叭警告。好不容易,她走了好几个两个人常常会停留的地方,城市的东南西北都兜了一圈,越走,唐景人的身影就闪现得越清晰,越频繁,在那些自由的,美丽的地方,他曾经沉吟,曾经奔跑,曾经狂笑……他越来越生动,越来越可爱,却越来越远,好似再也触摸不到。 最后她停在了江边,夕阳无限好,美丽的女人们却绝望地趴在窗边。 “他究竟去了哪里?”水晴疲惫地揉着太阳穴。 杜若整个上半身都挂在窗边,也许是因为太累了,想哭又哭不出来。 “不过,他都三十多岁的人了,难道还照顾不好自己?我们也太瞎操心了,报案也得48小时才会受理出动呢!”水晴自我安慰地笑笑,拍打着自己的脸颊强打精神,“咱们先回去吧!饿了,去吃些东西吧。” 这是杜若才发现,自己整整一天颗粒无进。 “东西我不吃了。”她的喉咙堵得慌,毫无食欲,“能不能换你来开?我实在不行了。还有,把我送医院吧。” “也对。”水晴打开车门走出来说,“你这样子是得去趟医院了。” 去医院,是为了请医生开些安眠药。 她早已预知了自己的失眠。 失眠就像孙猴子的金箍一样,死死地箍着她的脑袋,越想取下来,箍得越紧,越是头痛欲裂。她昏昏沉沉地倒在床上,钟表的滴答声被无限放大,同样被无限放大的,还有唐景人的音容笑貌。她很累,很困,但是就是睡不着。 唐景人失踪超过了24小时,她的失眠也超过了24小时。 然后,超过第25、26、27…… 天亮了,她的牙肉和淋巴也肿了,后脑勺的每一条神经都在疼,肩周因为炎症正无休无止地散着热气。 胃绞痛。 她有气无力地拨通了凯文的电话,打算申请几天的假。 几天之后,她的尸体大概也能被发现了。她自嘲地笑了。 凯文慌得很,她的几档节目,都要把人换下来了,得换谁呢?这下可够他头疼的了。杜若心里很愧疚,但她实在没有办法,这不,她的鼻子也不通了。 第一次,她利落地把安眠药拍进喉咙里;第二次,她把安眠药吧砸吧砸咬碎了再吞;这第三次,她耐心地斟了一杯热水,往里面一颗一颗地扔药,然后用她那颗黑葡萄一样的惊悚的大眼睛盯着它们一边融化,一边冒着细细的气泡。 她仰头饮了一口。 实在苦得紧。 还是睡不着。 胃痉挛越来越严重。大概,她睡眠的绊脚石,该是胃痛吧?于是她站在炉前,给自己下了一碗面,还耐心地打了一只蛋,打出了黄白黄白的蛋花。面香那样的温柔,她趴在桌子上吃了起来。 一口,两口,三口……随着胃里装的东西越来越多,它反而越来越抗拒,终于,不知道吃到第几口,她彻底反胃,跑到洗手间里又一口一口地吐了出来。 吐到最后,她哇哇大哭起来。 在等到唐景人的消息之前,她该是受精神折磨而死了。 哭着哭着,电话在空灵中刺耳地响了起来,她连滚带爬地接了起来,水晴动听的声音说:“我在fire house逮住了唐景人。” 活人。 杜若捂住嘴巴,眼泪哗哗往下流。 “他再不出现,我们打算天亮就报警了。”水晴长吁一口气说,“你来吗?你来吧。” “他……看上去……怎样?”杜若一边调整着呼吸,一边问。 “有些沉默?我不知道,心事重重的模样呗。果然,你们吵架了吧?” “没。”杜若否定说,“他好就行了,我不过去了。” “为什么?你来吧。” “不了,真的。”她发现自己说话已格外平静,毫无哭腔,不露端倪,“你陪陪他。” 唐景人会不会跟水晴说那些?该也是不会吧? 杜若的心稍微提了起来。 不过,要说就说吧,她甘愿做那砧板上的肉,要宰要杀悉听尊便。 他俩也是毫无关系的人了,哪里比得上和水晴那般真实、可靠、亲昵。 她把电话挂掉,心想,这下该能睡得着了吧? 然而等着她的,却只有更深的失眠。 在失眠里,她无限循环着记忆中他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那些在雨里的身影,夹着烟的手指,口腔里的酒气,咀嚼口香糖的两腮,听到广播时的雀跃,房间里的cd墙…… 她真希望,这些记忆能再播放9年,18年,27年……不要模糊,不要遗漏,不要消散,要一次比一次深刻,可在她的心上。 即使只活在她一个人的心上。 作者有话要说: 加紧更,加紧更…… 第44章 me free 第四十四章 随着时间的推移,杜若的失眠症渐渐好转起来。把假期续了两次之后,她终于有了点人样,又穿上了漂亮的裙子,画上了清新的妆。 唐景人还活着,初夏悄然而至。 她不知“他活着”这个消息,是真实的,还是虚幻的,历史为什么会被改变?它是不是终将被扳回正规? 她时刻被困扰着,小费非常担心她,给了她一张票。 是enternal wish的毕业演唱会。 其实并不是毕业,而是退学。所谓毕业,不是从高中学校毕业,而是从任性、幼稚和软弱中毕业。她捏着这张轻飘飘的票,观看了一场规模不大,却非常轻盈的,如同羽毛一般的演出。 另类摇滚,说的就是他们了吧。 他们也忧伤,被悲戚,但不绝望。也许是少年独有的积极和阳光,他们的结束总期待着下一场开始,死亡总意味着向生的循环,中断总迎来崭新的继续。杜若勾着唇角看完了整场,她看到了光束,看到了绿色,看到了绽开的花苞。 她知道自己活在一个生生不息的世界。 她知道流光玉碎间还有个漂亮的少年。 她跟他们去了庆功宴,未到20岁的他们不喝酒,玩耍亦极为健康。主唱阿立取笑杜若“印堂发黑”,真是“童言无忌”,杜若不置可否,只是默默喝着她的酒。叶君山异常敏感地凑在她耳边问:“hale是还好吗?” “嗯,他是挺好。”杜若点头,今天是挺好,不知道明天呢? “可是你不好。”他说。 她不言语,只是利用成人之便,一杯杯地喝着酒。 她在这里也算是有酒逢知己千杯少的闺蜜,有扬长护短的大叔 分卷阅读62 欲望文 分卷阅读63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63 ,也有和谐相处的同僚,而叶君山,刚好弥补了最后的空缺。让她满足了自己的保护欲。她在他眼中必须是坚韧的,沉稳的,可靠的,时刻保持美丽和游刃有余。 她喜欢扮演这样的角色。 那样神奇,在少年的目光中却不是变老,而是变得年轻,并永远都不会老去。不论做什么都那么正当,顺理成章。 少年一直用那样信赖和亲昵的目光看着她,絮絮叨叨地在她耳边说着琐事,少年人的烦恼总不过是家庭和同伴,而他还多了一点,就是野心。这个小小的他,大概就是十几年前的唐景人了吧?19岁的唐景人还没有遇到rubus,在家乡和志同道合的同学、青年混混们玩得疯狂而较真,虽然做着令大人们匪夷所思的事情,也远远没有现在的enternal wish所能获得的认同和肯定,甚至被成为“垃圾”并被列入黑名单,破罐子破摔也好,粘皮着骨执而不化也好,就那样一鼓作气往前冲。 她又开始想他了。 在思念和慰藉里,加上点儿酒精,那晚她睡得格外的甜。这一觉拯救了她,饱睡后脑袋轻了不少,胸口也不那么赌了,阳光不刺眼了,脚下也不灌铅了。就这样保持着正常状态,她小心翼翼地数着过一天又一天。 相安无事地熬过了大半个月,唐景人都还活着,单曲释出了,夏巡回就要拉开序幕。 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也终将不会发生一样。只要他活着,只要他能活着,她只当他小小的无名的粉丝又何妨?她也不再去fire house,不再和水晴谈及他,甚至暂时不去看他的演唱会了。 她为世人留住了他,第三十四天了。她觉得无比满足和自豪,虽然她不知道还会不会有第三十五天,第三十六天,但他丝毫没有浪费这宝贵的一天天。 每天都在创造无与伦比的财富。 第三十五天的太阳升起,依然没有噩耗。只是水晴和谭沥不约而同地问她:“你跟唐景人分手了吗?” 她被呛了一下,但很快就恢复了睿智,说:“你咋不问他啊?” “我问了,他说没有。”水晴午饭只吃沙律,这让正在吃牛扒的杜若感到万分惭愧。 他说没有。杜若的心不由得狠狠抽了一下。 为什么说没有呢? 这也叫“没有”吗? “那你怎么还问我?”杜若继续反问。 “噢,你俩真他妈可疑。”水晴不爽地说,“藏着掖着什么呀,不痛快。” “好吧……”杜若放下刀叉郑重其事地说,“其实是分了。” 水晴眨眨眼睛,一副“终于来了”的表情,说:“因为什么?” 杜若耸耸肩。 “不爱了?” 不爱了就好了,这样最合理,最干脆,最回天乏力。杜若不置可否,希望能通过第三者来斩断自己的念想。 “那他怎么说没有分?”水晴回头想想,更狐疑了,“他的态度虽然有些奇怪,但眼睛里确实还有情谊在啊!你甩他啦?” 也算吧。杜若在心里说服自己,我杜若甩了唐景人,听上去够神气的。退一步分析,她是个骗子,叫他心灰意冷,叫他万劫不复,在这个层面上,的确是她辜负的他,她甩的他。她觉得和水晴聊这一趟实在如灵丹妙药,瞬间什么心病都被治好了,既然是她甩的他,那自然要朝前头去觅新恋情了。 前头说不定有什么惊喜在等着她呢。 她默默地点着头,第一时间想到了凯文。 凯文这阵还单着呢! “你笑啥?”水晴捏她的脸。 “你给我介绍新男友吧。”她笑得更大了。 “哈?” 水晴当然是不敢给介绍什么男朋友的。那个波澜不惊地说“没有”的唐景人时常闪现在她脑海,要是她还作死地介绍,就等着被捶吧! 唐景人继续活着的第四十三天,她在天黑之前就下班了,准备到自己的面包店吃点什么打发晚餐,然后独自去电影院连看两场电影。她好多天没有开车,怕心不在焉能出事。走到大路边,路上车水马龙,下班高峰期打车也成了一大难题。 她耐心地等待着,一如既往地佛系打车,车子全被前面的人截停了。 她就是耗得起,道路拥挤,车子都开得不快,正好能一辆一辆地打量那些造型各异的铁甲大虫。 她分明看到唐景人那辆低调的黑色宝马从西边驶来。要是能随心所欲,他一定会把自己的车喷成彩虹或者糖果,但这样太招摇,在路上被认出来能妨碍马路安全。杜若一动不动地站在路边,目光黏着着那铮亮的车前盖,心提到了嗓子眼。 他恰逢路过? 车子越靠近,她就越僵硬,逼迫自己移开视线,眼睛的目光却还是关注着那个方向。 居然停在了她跟前。 既然如此,她就不避了,她稍稍弯下腰,浑身燥热地看见那头红发,柔顺地耷拉着,一如常人。他戴了一副黑色细框眼镜,有种说不出的文艺。 四目对视,虽然有些距离,但仍如一道电接通了,并流向全身。 “你怎么自己开车?多危险。”她首先开了腔,故作镇静,故作轻松。 “上车吧。”他说,不大不小的声音。 她用飘移不定的目光扫了四周一眼,这完全是毫无意义的多余动作,但她需要一顿一顿地,给一切都留些余地。钻进了车内,是她很喜欢的莲叶的味道,像风,像1999年的kenzo的“风之恋”。她尽可能地放松身心,但仍然紧绷得很。 一路无言。 杜若知道他是在等她,等她主动和盘托出。但她不知为何,无论如何都不想说,于是一直随心地执拗地紧紧闭着嘴巴。 她是不会说的,很早之前就已经决定了。 原因,她说不清。像他这么一个充满想象力、冲破界限的人,不需要所谓真相和解释。他是自有故事,自有答案的。她不需要再三地□□裸地亮出自己,他自然能看到。 无论他把她看成个什么模样,她都觉得是最好的,最美的,最正确的。 她想成为他眼中的她。 车子再一次驶上了熟悉的路线,窄窄的河堤路限速四十,双车道,蜿蜒的道路,会车时尤其惊险,超车更是技术活。然而车与车之间,只有此时最亲密。河堤一侧是杂草丛生的坡道,一侧是悠悠烟水,在夕阳的映照下波光潋滟,水趣盎然。 杜若久久地注视着那汪江水,直到车子停在了观景台的停车场里。 车头正对着江面最宽阔的位置,夕阳被密云遮掩,天边一道一道的火光,像拜祭时即将烧尽的纸灰。两个人默默地坐在车子里,直到夕阳西沉,周围慢慢暗下来,路灯啪地亮起来,过往车辆也纷纷亮起了车头灯。 杜若静静地感受着他的气息,把每一秒都当成最后一秒。他不能一下子就将她赶出他的生活,但也许会循序渐进地一点点地割 分卷阅读63 欲望文 分卷阅读64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64 肉。无论如何,她都会心甘情愿地接受。 只要他活着。 什么都不要紧了。 她真爱他,她想。这种爱,时刻刷新了她自己的认知,让她活出了最令自己惊讶的模样。 “还是什么都不说吗?”他一字一顿地问。 “我要说的,都已经明明白白地发生了。”杜若说,“你不满意,我走不行吗?” “好啊,你走。”他赌气说。 于是,她也赌气从车子里钻了出来,沿着河堤公路一步一步地走着。风很大,将人吹得东倒西歪,那样清奇舒爽的自然风,难怪江边的楼盘价格一升再升。 他从车窗往外看,黑幕中那薄薄的身影像根针一样刺着他的心。这个从天而降的,默默陪在他身边足足九年的女子,这个听从内心,无问西东的女子。 他也从车子里出来,默默地跟在她的身后。 过往车辆的车头灯一闪又一闪,两个人在忽明忽暗中深一脚浅一脚,车速虽然都不快,但由于贴得太近,卷起的风又太急,便有了高危的刺激感。 走了近十分钟。 杜若立住,转过身看他,似乎像看出些最后的情义来。她没有再往前,而是走进浓密的草地里,沿着斜坡碎步向下走,喧嚣的风吹着高高的草,不断地亲吻着人的脚脖子。 唐景人也跟着她下去,她坐下来,他也坐下来,坐在她身后两米的位置。路灯照不到,车大灯也射不着,两个人在漆黑的风里瑟瑟发抖。 明明已经是夏天了。 唐景人掏出烟叼在嘴里,打火机却无论怎样都打不着。咔咔咔的声音徒劳地响着,杜若回头,看到他青色的脸部轮廓,就像在梦里一般。 她不经意地“哼”地,笑了。 他分明也笑了。 稍薄的唇弯成一道温柔的弧线。 他的嘴巴总是出卖他,昭示出他藏也藏不住的羞涩和青涩,让他永远都似个少年,没有如鱼得水,没有八面玲珑,总是只有涩。 “我不管你是谁,我也不管你从哪里来。”他说,“我管你是个女鬼呢……你是杜若。” 他这么说,杜若的眼泪就止不住啪啪掉下来。 “你能去哪里,你也就只不过像这样蹲在路边罢了。”他再次淡淡地笑着。 她却痛痛快快地继续哭着,哭了好一阵,才艰难地沿着坡道往上爬,爬到他身边来。距离从两米缩短到两分米,她又看到了他像雨滴一般的鼻尖,花瓣一样的双唇,看到了一切一切她梦萦魂牵地线条的形状,看到了那些有温度会跳动的血肉。 她哭得像个孩子,无助,悲戚。 “你不要死。”她心如刀绞地无力啜泣着,软软地靠在他身上。 柔软的衣物,温热的触感,是在这人间脆弱而灵动的生命体。 “我不会死。”他揉着她的发安慰道,“我不会死。” 说得那样平静,不是他不相信,而是他不惊怕。他有些急躁,性情也在无形中被牵扯得有些变化,但他依然在亦步亦趋地走着自己的计划,世上不存在尽善尽美的没有遗憾的人生。 他不会死,此时此刻不会死。她明白他的意思,并接受了他抚慰的亲吻。她多么喜欢,如获至宝地啜着,舔着,吮着,品着,她要怎么记住这美好的感觉呢?她想她是能永世记住的,但当它消逝而去,就再也不可能重温了。 她是多么想,随着这个吻的消逝,迎来生命的寿终正寝。 那么,世间就有了永恒了。 第45章 信念 第四十五章 死亡就像不曾来过,也不会再来一样。 唐景人按照在车上给杜若比划的日程,一天一天有条不紊地过下去。反而是杜若变了,她把凯文秘密叫到会议室,严肃地请求能削减她的节目,好让她腾出时间来“谈恋爱”,是的,她明说她要谈恋爱。凯文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继而连眼睛都不相信了,推了推大框眼镜,还使劲眨了眨眼睛。 他看见的杜若,又把头发剪短了,涂着橘色的口红,三十五岁的年纪,却像白过了这十年一样,还是记忆中那二十五岁的模样。“走出半生仍是少年”,说的大概就是这种境界吧?但她的神情变了,不再是初见时那副容易受伤的样子。 时间松动下来后,杜若常常去看演出,跟着唐景人去巡回,去拍摄mv的现场探班,必要时还要飞去美国给唐景人家里的院子去剪草,去他喜欢的店里买东西、喝酒。既然他的日程表越排越满,他忙得快要飞起,那么,就让她来配合他的步伐就好了。 他忙他的,她就在旁边看看,不想看时,就独自玩耍,就像被带到妈妈工作单位的小孩。 当小孩挺好的。 活到了1998年10月的唐景人,多出了两张单曲,平均两周就要在电视里出现一次,增加了好几十场大大小小的演唱会,甚至踏足他不曾去过的城镇。他的笔记本里挤满了密密麻麻的半成品旋律,电脑里更是存满了各种各样的声音片段。乐队成员们都在不知不觉中感觉到了其中不明觉厉的紧张感,都跟着不休不眠地活动着。 他对待成员们更严厉,对待新人们更恨铁不成钢,成员们新人们面对无处释放的压力,都纷纷向杜若吐苦水。杜若都只拍拍他们的肩膀说,加油嘛,加油。 从前当惯了“隐居山顶洞人”的杜若,也渐渐成为了他们所可以依赖和倾诉的人。 “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在fire house里,林约久违地坐在吧台前,和正在往威士忌里加冰块的杜若聊天。 乐队解散的这第二个年头,下手吉他帕克忠心耿耿地跟着唐景人干,心甘情愿地给他“打工”。林约则长期在国外,没有组成任何新乐队,也无心solo活动,在音乐上可以说没有什么建树了。新贝斯手转到幕后去,泰斯也许在他的“治愈音乐”上取得了成功吧,谁知道呢?已经没有人去关心这些了。 rubus连影子都已消失得无形无踪。 林约偶尔回国,基本上都是回来过节,要不就是回来谈恋爱。这段时间他传了绯闻,对方是某丰满的美丽女演员,演技一般,面容却是极可爱的。 杜若也不爱究真假。林约说她变了,她想,谁不在变呢?她和林约也不可能再把车开到江边河堤上坐通宵了。 “能发生什么啊?”她把威士忌递给林约,说,“如果有,也只能是我更爱他了啊。” 本来准备喝一口酒的林约,又立马把酒退出来说:“天啊,世界变了,你也能说出这种甜言蜜语了。天啊,说得我一身鸡皮疙瘩……” 杜若不爽地白他一眼:“真难伺候,铁骨铮铮又说冷若冰霜,小鸟依人又说要起鸡皮疙瘩。” 林约哈哈笑起来:“我起鸡皮疙瘩而已,又不是hale,他受就行了嘛,我要是 分卷阅读64 欲望文 分卷阅读65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65 不起鸡皮疙瘩就危险了。” 这话在理,杜若被逗得傻笑不止。 “说2000年后重新再来,我想,已经是不可能的事了。”林约不无伤感地叹了口气说。 “因为泰斯吗?”杜若了然地问。 “他不会再回来了。” 杜若脑海里浮现出泰斯把头发剪断、染黑,不再化妆、戴墨镜,抱着古典吉他忘情轻唱的情景,内心变得宽大而释然。尽管苦难当前,她还是替他觉得值得。 因为这是他自己选择的人生。 “不过,我很吃惊的是,hale居然精力这样旺盛,我听了他所有的作品,太惊人了。”林约把威士忌一饮而尽,双眼放着光彩,“在rubus时,他就很懂得考虑着乐队的林林总总,仔细地合理地做着他自己那部分,后来他决定solo,说实话我很不爽。我讨厌乐队成员搞solo,为这件事我还跟他狠狠地打了一架。但是……” “你们打了一架!?”杜若惊讶地打断他。 “我打输了啊,所以他就solo了。” “好吧,好吧……”杜若边说,边摇头。 “有了solo的经验,他飞速地成长起来,连我都觉得被他狠狠甩在后头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鼎盛期,你的鼎盛期,我觉得,大概是在三十岁之前吧。”杜若大胆地品头论足说,“hale的鼎盛期,我想,大概是风云际会的现在吧?” 林约不否定她,只问:“他今晚不出现吗?” “最近在关禁闭。” “酒也禁了?” “禁酒是不可能的,他的座右铭可是‘drink or die’。”说到“die”,杜若不由得一顿。 die就die吧,谁能逃得过呢?她发现,面对死亡的学问跟生存本身一样深奥,一样伟大。 “就像所谓‘醉生梦死’,迷迷糊糊地生或死。”林约若有所思地笑着,“未尝不好。” 每年都过一次鬼门关,甚至能戴着呼吸器打鼓的林约,大概早就被超度了。杜若觉得跟他都快说不到一块了,只是摇摇头默默地喝酒。 10月底,巡演就该靠站了。1998年的final回到的s城,租用了这年刚建成的国立体育中心。露天的场地,足足容纳三万人。杜若拿到了第一排的票,是在中央t位的右侧,这会儿她跟水晴在一起,趴在被场管死死顶着的栏杆上,随着节奏舞动叫嚷,好像又回到了十年前。 她们一起在逼仄的live house里,为籍籍无名的乐手们精心打扮、疯狂叫喊,留着及腰红发的唐景人看她们一眼,就弹错一个音。这些,杜若都没有忘记,却是要使劲回忆,才能够抠出一些当时的情景来。 故事是谁都不可能忘记的,那光、那影,那声音、那神态却会随风消逝。 她知道,她永远也不会忘记曾经和水晴一起在此时此地看过唐景人的演唱会,却很快就会忘记此时从舞台底下跳出来,从这头跑到那头的唐景人那孩子气的笑容,很快就会忘记他拨动琴弦时掀起的热浪和mc时那古古怪怪的声调…… 她会忘记属于她的那个,独一无二的唐景人。 然而她还是乐在其中,高举双手和大伙儿一起摆动着,动情处就跟着一同唱和—— “如破碎的阳光一般/时光也四处飞溅/啊/就要消失而去了/最初的记忆/你究竟要去往何方……” “眼前所见之景/是曾经梦中的憧憬/曾以为永远也达到不了的你/忘了该说些什么/只是在唱着什么/在那里睡着/在那里醒来/反反复复中即将要消逝而去的你/还在寻觅当日的风景……” “撕去当下/掷向明天/奔向未来的方向/直至筋疲力尽……” 是的,唐景人还是在那样反复唱着梦想,唱着明天,唱着未来,却又唱着飞溅,唱着崩坏,唱着消逝……他时而兴奋,时而愤怒,时而嘲弄,时而烂漫,还跑到水晴和杜若跟前,坐在舞台边上,欠着身子把麦克风递到水晴的嘴边,让她来唱。 原本该在后台紧张地为他的造型尽心尽力的水晴,今天就只是一心一意地当一回他的歌迷。杜若没想到水晴对他的歌能那么熟悉,麦克风递给她,她也不一定能唱出来,她却一字不漏地唱道:“我在雨中做着寻宝游戏/突然/有个东西掉到了我的脚边/我看见/我看见它有尖尖的刺……” 唐景人麦克风是递给水晴的,眼睛却一直看着杜若。 杜若也看着他,和着音乐,张嘴低声唱着。 她眼前的这个人儿啊,总是那么矛盾。他从不放弃,不迎合市场,做着大胆的音乐实验;他也从不放弃,去迎合市场,只为了能让更多人能听到。就算迎合,或者不迎合,他总能找到自己的平衡点,赋予每个音符应有的意义。 杜若一字一句郑重地唱着,和他悄悄地对着口型,他笑,她也笑,他点头,她也点头。就像在使用魔法语言,只有两个人能听懂的咒语。 他把麦克风收回来,重新沿着舞台跑了回去,她的心却浸入了蜜糖罐里再也出不来。 演唱会的最后一首歌,场馆内放起了璀璨的烟花,足足持续了有十分钟之久。在砰砰的发射声中,他弹着木吉他温柔地唱完了最后一首歌,不动声色地说:“我感谢所有多出来的时间,我感觉每一分一秒都在燃烧、爆炸,我还要往里面填充、注入,即使是徒劳的野心,我还是很快乐!各位贵客们,请把这份快乐带回家吧!” 莫名其妙的,水晴比杜若先一步哭了起来。 烟火把男人女人们的脸照耀得绚丽多彩,唐景人把吉他放下来,背对着观众,仰脸专心地欣赏着焰火。大屏幕上映照着他的脸,他那漂亮得发光的侧脸,那弯弯的眉眼,那温柔的笑纹,那眼眸里的光辉。 杜若看过的所有焰火,都要比眼前那些瘦瘦的、稀稀落落的小花更繁美,更华丽,更绚烂,然而,那些花儿却开出了前所未有的娇媚、浪漫、恣意。它们就像是女巫的得意之作,在它们的映照下,唐景人那笑脸变成了一个童话。 “我爱你——”在鼎沸的人声和震耳的爆裂声中,她的声音一出口就被吞没了,然而她却使出了全身的力气嘶声裂肺地喊了起来,喊得每个毛孔都扩张,喊得眼泪流进了嘴巴里。 “我爱你——” “我爱你——” 作者有话要说: 我终于回来了! 感谢各位看官,我不坑不坑不坑!! 第46章 红色的你 第四十六章 杜若学会了和唐景人拼酒。 或猜拳,或玩大话骰,或拼德州纸牌,或只是单纯地聊天,输了一杯杯地喝,或者高兴了一杯杯地喝。有时她烂醉了,一头倒在他的怀抱里,有时他醉了,面红耳赤地手舞足 分卷阅读65 欲望文 分卷阅读66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66 蹈。她真喜欢他兴致高昂的模样,好像这才是真正的他。 摇滚释放了一部分的他,酒精又释放了另一部分的他,再加上原本那个遮遮掩掩、畏畏缩缩的他,才组成了真正的完整的他。 所以她再也不会说“戒酒”之类的话,反而要跟他一起喝醉,以开启一个全身的自己。世上能陪自己喝醉的人有多少呢?而且不是抑郁地借酒消愁地醉,而是开怀地对酒当歌地醉。 半醉的他们,会像很早之前那样,不断地走啊走,沿着每一条或熟悉或陌生的街道,没完没了地走。就像渡边和直子那样疯疯癫癫,没有目的。他们会停留在烟火气最重的地方,或像非法集会般的夜宵集中地,或是孩提疯跑的小区公园,或是正在打样的排列着密密麻麻商铺的步行街…… 找个角落坐下来,就可以絮絮叨叨地说些醉话,或成为过眼云烟,或刻入皮肉骨髓。 有浮浮沉沉的尘世作为背景,就应了那句诗“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 坐在住宅区里的小公园里,他们一人一个小小的千秋,不知怎得就开始细数身上的大小伤痕和痕迹,交换着藏在肉体里的秘密。 “这里。”杜若用左手拇指轻轻摩挲着食指上长约一厘米的伤痕,“我猜那时我也不小了,但我特别蠢。我居然手拿着苹果,然后用大刀砍下来,手指没有断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我还记得那时的血汩汩地流着,我不知所措地将手放在一个陶瓷盆上面,盆里兴许还有水吧,血滴到水里,染了大半盆的红色。我的记忆里没有疼,只有红。我哭喊着让我外婆来救我,她拉着始终竖着食指的我到门边,用筷子往门框上搅了一团黑乎乎的蜘蛛丝,啪地甩到我的伤口上,然后利落地剪了一块布,将我的手严严实实地包了起来。我一直没有弄清我的伤口究竟有多深,也不知道蜘蛛丝究竟有什么用。” 唐景人把脸笑得皱成一团:“好恶心。” 杜若也跟着不可置否地笑,两个人就着夜色眯起眼睛看着这道不起眼的伤口好一阵。存在了三十年的伤口,那样顽强而无辜。 “还有这里。”杜若拉高裤管,亮出右腿膝盖的伤疤,“这个就很搞笑了。念小学时,学校有一个瓷片壁画,壁画四周有大约三十厘米的水泥框护着的,壁画前面刚好有个大约五十厘米宽的水渠。咱们女生特别喜欢在那里玩基地游戏,跳过水渠躲在壁画檐下面就进了安全基地,敌人就不能抓走,出了基地敌人后被敌人抓住就要和敌人互换身份。那次轮到班长当敌人,班长特别霸道,而且不知为什么看我不顺眼,就命令别的女孩把我抓出基地,我死活不依。挣扎中,就掉到了水渠里,把膝盖磕掉了一层皮。当时我很生气,但却一点都不想哭。但如果不哭,只是怒目圆睁,大概会打架。所以就努力挤出眼泪来,一瘸一拐地走了。” “可怜的小女孩。”唐景人瘪着嘴摇头。 “好像从那时起,我就隐隐觉得自己不太合群了。”杜若继续说道,双手抓紧两边的铁链,因为晕眩而把脑袋也挨在了铁链上。 唐景人把袖管拉起来,伸直了手臂,才发现他的手肘和手臂并不在一条直线上,手肘的背面还有一小块鼓起来的骨头。“我的受伤史很简单。家乡特别多的坡,我又特别喜欢骑自行车。有一回快意俯冲下去,不知搞什么刹车不灵了,人就慌了,前头别人家的花圃,万般警告自己切勿撞上去,结果就像瞄准了似的撞上去,人飞得老远,手肘就咔嚓断了。” 画面太动感,杜若忍不住哈哈笑起来。 “还有这条腿,上次喝醉不是搞断过这边这条腿嘛?这条腿小学时就断过,那时家附近有一座桥,几个小伙伴不知怎的比起胆量来,说敢不敢跳下去。我说我敢,就扑通跳了下去,下面不是江,那种马路隧道,我就咔嚓腿断了……” “嗯……这完全就是没有安全意识了。”杜若皱起眉头说。 “什么安全不安全意识的,就是和地球作战然后输了嘛。” “你不是和地球作战,是在和万有引力作战。”杜若纠正道,这个没心没肺的小孩,人长大了却还是一点没变。 唐景人呵呵笑着,拉高衣服给她看后腰上像小阴影一般的痕迹,说,这里原本有个纹身,后来洗掉了。 “纹的是前女友的名字首字母。”他补充说。 杜若一时失语,脑海里也一片空白。那在他还是少年年纪出现的女孩,陪伴了他足足四年时光,那是他最飞扬跋扈、目中无人又最惴惴不安的年华。她是发自内心地妒忌着,很想窥探其中的秘密和细节,但又害怕听到。她坐直了身子,被动地等待着、倾听着。但他没有在说什么,只是默默地看着他。 “何必洗掉呢?”她说,“留着也没有什么不好的。” “总觉得有些不好。”他坦诚地苦笑着。 “为什么要分手呢?”她小心翼翼地问。 “我一无所有的年纪,她已经懂得了规划未来,似乎未来的日子里两个人是没有什么交集的,就……”他耸耸肩。 “不会觉得还没有竭尽全力吗?为什么不协调步伐再努力一把?”杜若公正地替他们觉得遗憾。如果她是那个女孩,一定会一辈子遗憾。 “要那么努力来做什么呢?那么努力就遇不见你了。”他看着她,松垮着肩膀,那常常叫他疼痛的肩膀,嘴角含笑。 他从不说这么“甜腻”的情话,她有些害羞,又有些不知所措,低下头去不敢接他的目光。他把手臂的纹身给她看,说这里原本只有一把吉他,玫瑰是后来加上去的,最后还纹上了尖锐的荆棘把两者死死地缠在了一起。 “这荆棘是那晚之后刺上去的。”他说,“这荆棘就是你说的,我的命运吧。” 杜若凑近他,冰凉的指尖滑过他的皮肤,她的红唇和他的那多艳红的玫瑰如出一辙。她就是那朵玫瑰,被小王子深爱的那朵骄傲的玫瑰。就算满院子,满世界都是玫瑰,却只有她这一朵能令人梦萦魂牵。 就算她从不解释所谓命运,从不解开谜底,从不编织故事,他也像信仰一样相信着她的每一句话,体味着她的或远或近,收集着她的一颦一笑。从前他从不慌张,也不知道珍惜,他以为她只是他生命列车中普普通通的一名乘客,很可能会在中途下车,然后永不再相见。他必须学会接受,他还要向前驶去。 又或者她下了车再坐上来,又或者她在他生命的一整个征程都不会下车,可他又何必慌张?既然她会一直都在,甚至赛过他生命的长度。 任何一种,都不会想现在一样,让他觉得不够,远远不够。他所翻找的每一个记忆,都像短诗一样,虽美丽不可方物,却永远意犹未尽。 他说,我们结婚吧。 杜若一怔,眼眶 分卷阅读66 欲望文 分卷阅读67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67 瞬间蒙上了薄薄的水汽,牵扯出一个难以察觉,却似乎动了全身筋骨的笑,说:“你说你不会结婚的。” “我只是说我不会生孩子而已。”他纠正道。 他说谎,她想,他明明就是说不会结婚。 “不过。”他说,“我现在也不敢轻易下结论了,说不定有一天,我还是会想要生个孩子。” 就是你呀,让我打脸,让我生出全新的超乎想象的自己。 “你嫁给我么?”他探着身子凑过去,用鼻子蹭了蹭她的额头,温热的吸气喷洒在她的脸上。 “你知道我从来不会说不。”她强忍着动容,假装无奈地说。 “你可以说不的。”他轻笑,伸出拇指碰了碰她的下唇,说,“让我再好生追你一追。” “好呀——”杜若整理了一下表情,挂上冰冷的嘴脸说,“我——不!no,no,no!” “行。”他照单全收地笑着,“你等着。” 说罢,他干脆利落地吻了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天啊,好舍不得唐先生,呜呜呜,不敢写…… 第47章 我欲乘风归去 第四十七章 1999年2月28日凌晨5时,著名摇滚歌手、吉他手hale(唐景人)于自宅浴室内被发现心脏停止,送院抢救无效身亡。死因系醉酒滑倒损伤头部以致晕厥,在持续的低温环境下引发心律失常,排除他杀和自杀的可能,确定为意外死亡。hale将于3月2日出殡,届时将举行追悼会,当日鹿门寺附近街道将进行完善的交通管制,以方便乐迷们参加送殡。 hale,原名唐景人,1964年12月18日生于…… 杜若和水晴是2月26日去的旅游,两天两夜的短途旅游,在回程途中,水晴接到了一个紧急电话。对方话还没有讲完,她的手提就已经从手里滑了下来。“骗人的吧……不可能……”她嘴巴里碎碎念着,双眼不由自主地乱颤,呼吸也变得哽咽着。 杜若置若罔闻地迫使自己专心开车,眼看就要驶入s城的外环主干道,车流量开始增加,她的车不能再乱冲乱撞了。 正在这时,车内广播沉痛地宣布了唐景人的死亡消息。 水晴捂着嘴巴呜呜地哭起来。 “我不信,我不信……”她哭得手足无措,叫人心碎。杜若大口大口地调整着呼吸,眼睛死死地盯着前方,双唇紧闭。她似是把一切都屏蔽了,死亡?那是她早就预料到的事,甚至已经亲自经历过一次。死亡,只是绵长故事中的一章,离结束还远着呢。 不,应该是,故事将无休无止地延续下去,对于唐景人的生命,永远没有休止符。 然而水晴的哭泣声太揪心了,她烦躁地吼道:“你别哭了行不行啊!?我开车呢!” “我能不哭吗?咱们撞死算啦,撞死算啦!趁着他还没有走远,咱们撞死去找他好啦!”水晴捂着脸哭成了一团,“开玩笑,骗子,蠢货,神经病,要死也不是这样死……” 杜若咬着牙不再说话,默默地和车流作斗争,能开多快就开多快。路上的车子嘟嘟地不停地按响喇叭警告这个鲁莽的不要命的司机,一路上怨声载道。走环城路很快就进入了城市的心脏,水晴说,去医院吧,去医院那把家伙扇醒吧。 “你去,我不去。”杜若决绝地说。 去看他的尸体?是不可能的。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尸体见不着,就永远不会死了。 “你不去见他,以后就再也见不着啦!”水晴抓她的肩膀。 短短二十多分钟,水晴已经头发蓬乱、眼泡浮肿,不似人形。杜若都不敢看她了,只重复说着,不去,不去。 把水晴送到医院大门,她连往外看一眼医院的勇气都没有,猛踩油门往未知的方向驶去。在陌生的街道上,她什么都看不见,脑海里翻飞的是他的脸,他的身影,他曾经坐在她的副驾驶座上撅着嘴,粉红色的头发往脑后飞扬着,低调的耳环闪着光芒,骨骼分明的手夹着烟,却一直没有点燃。 他喋喋不休地说着这个时代的音乐,那些新人,不只是国内,不只是黄种人,他总说些新鲜的,她闻所未闻的。 不能哭。 她大口大口地喘气,驶出了s城,在不知不觉中向a城进发。仅到过一次的a城,还是四年前的光景吗?她盲目地开着,开到“小丘园林”,看在薄薄的春意中懒懒苏醒的银杏树。 她曾经在这里捡到他的卡片,上头写着“i know i am crazy”。 想起那个跳舞的醉汉,她不由得笑了起来。 最后,他还是把自己交给了酒精。不知道他在迷糊和晕眩中,在渐渐失去体温的时候,是不是正做着一个疯狂的梦。 在梦中,他是不是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 夜幕降临,她裹紧挂在身上的披肩,离开“小丘园林”到郁金香公园,溜达一圈,然后又到了仙人掌公园。那些浑身尖刺的植物被唐景人用来形容他自己“unfortunately,i am a hand man just is”。 在冷风和美景里,杜若的心情莫名有些平静下来。 “风荷村”比四年前繁华得多了,村中心的广阔的荷花池周边,小资情调的各种小店遍地开花,旅客们或结伴走进小店里,或互相挽着慢吞吞地散着步。他们或是友人,或是恋人,或年轻得叫人妒忌,或虽垂老却安祥得令人向往。杜若沿着池边看着一对又一对的人儿,想象着自己和唐景人老了之后的情景。 老年的他一定会比任何人都慈祥,自己虽然没有孩子,却比谁都要爱孩子。他的头发依然被他执拗地染着粉红色,他讨厌皱纹,就像讨厌衣服的褶皱一样,他会是个熨帖又时尚的老顽童。他还会在听见吉他演奏声时手指痒,他还会去酒馆里找可以一起饮酒作乐的人,他甚至会倾家荡产去支持自己欣赏的后生…… 想到这些,杜若的眼睛模糊了,路过一家漂亮的糖果店,老式的收音机放在门口,女主播用柔情似水的声音说道:“让我们来缅怀他短暂却处处透着人情味的一生,就像这首《垃圾人生》。” 轻快的音乐响起,是唐景人一往无前的歌声。 ********* 唐景人的守夜和出殡,都在鹿门寺进行。唐母信佛,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得到净化和超度。守夜的那晚,林约和水晴轮番给杜若打电话,让她参加,她都一一回绝了。尽管水晴说得说,法律上她已经入籍了,她不仅是要去参加,而且是作为亲属张罗和主持,是要对前去吊唁的人跪拜答谢并迎送如礼的。 听水晴这么说,她一时无措。彼时她正在江边沿着河堤路不停地来回走着,以消磨心里的 分卷阅读67 欲望文 分卷阅读68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68 悲伤。她突然觉得自己还是个孩子,在关键的时刻还是无法成熟起来。 是唐景人一直纵容她当个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孩子,在外他不要她插足复杂的人事,不要她学习趋利避害,在内不要她操持柴米油盐,不要她烦心鸡毛蒜皮。她每天都只需要醉心于工作,和朋友打打闹闹,在黄金时代里当一个幸福的听众。她没有眼前的苟且,却一直被远方和诗滋养着。 水晴再次打给她时,她说,守夜她不去了,他大概需要她用更自由的方式吊唁。 她的方式,就是安静地呆着,饿了就吃,困了就睡。 第二天,她换了一身黑裙,踩着如同在云端的脚步来到鹿门寺。离出殡还有好几个小时,路上已经聚集了延绵几公里的乐迷们,他们手里拿着花或者唐景人的人偶娃娃,面无血色地安静地站在路边。她一路开着车,沿着出殡路线足足有十公里的路程进行了公路管制,进入管制路段,交警们拿起资料对了对她的车牌号码,就把她放了进去。 跟她一同驶在这条庄严悲怆的道路的还有好几辆车,都是些和唐景人有交往的音乐人或媒体工作者。一个人的人生,全部浓缩在一场葬礼上了。来到这里,她在不知不觉中得到了安慰。她的同伴成千上万,陷入极度悲伤的,并不是她一个。 每个人都怀揣着和他那独一无二的珍贵的记忆,来见他最后一面。 一走进寺内,林约就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将她夹在他的手臂下面。这举动叫她无比温暖,她低着头,在亲属的注视下走入正堂,正面挂着唐景人硕大的遗照,彩色的,那头粉红色的头发特别耀眼。他生前爱用的吉他一字排开,全是她熟悉的模样。 看到他的遗照的瞬间,她有些脚下踩空,这时她才懂得了林约搀扶的意义。他就像是唐景人派来的天使,温柔地呵护着她,低声地在她耳边跟她说:“这几天都看不到你,你还好吗?” “我没事。”她调整着呼吸说道,抬头看到不施粉黛的林约苍白地跟一张纸似的,就连唇上也毫无血色。 “先去上香,我在边上等你。”他轻轻拍了拍她的肩头,将她推向前去。她从工作人员手上接过香,低着头完成了整一套礼仪,不敢抬头再看唐景人的遗照一眼,只是艰难地挪着脚步来到亲属面前,深深地鞠了个躬。 直起腰,她看见了哭过后坚强如铁的唐母。她一直躲避着他的家人,害怕被套牢,害怕负责任,她早就没有什么颜面去面对他们了。然而唐母的目光是那么暖,那么包容,完全是看自家人的眼神。 从小被扔在乡下,成年后更没怎么接触母亲的杜若,母亲于她而言是那么陌生,那么抽象。唐母给她的,是人生第一个完美的母亲形象,她在唐母的面容和眼眸里,找到了唐景人的柔情和善良,他是被精心培育长大的。 这个养出了如此优秀的孩子的母亲,这个无条件接纳她一切的长辈,让杜若全身涌着暖流。她不知道自己以后会怎样,够不够坚强,能不能坚持,但她觉得自己跟这个世界的联系并没有完全斩断,她背后还有关怀的目光结联着。 她又向唐母鞠了深深的一个躬。 追悼会并不冗长,一如唐景人生前那利落的作风。杜若被推着站在了前排,与亲属肩并肩,看林约作为友人代表站在台上抖着手读着稿子,她在人群的最末端找到了泰斯和康倪,他们看上去那么陌生,悲伤隐藏得那么深。 追悼会完了后,大家迈着沉重的脚步移去见唐景人最后一面。棺木朴素,装饰着美丽的鲜花,散发着幽香。杜若几乎是屏着呼吸走向前的,唐景人安详地躺着,穿着舞台服,化着他最喜欢的烟熏妆,头发飞扬,跟平常没有两样。只是双眼紧闭,就像睡着了一样。 只是他的胸口不再起伏,脉搏不再跳动,皮肤不再温热,眼睛也不再会睁开了。 多么美丽的生命,多么仓促的一生。 看到他的一刻,杜若眼前一黑,林约赶紧扶住她。 在这之前,她以为自己完美地把自己管理好了,适度地悲伤,不伤害心脏和神经,不往回看,只想前看,死死地受着唐景人留下的部分,保护它,继承它。 直到这一刻,所有坚强都溃败下来。 她痛哭起来,哭得林约都快架不住她。 她真想把自己直接哭到地狱里去。 她不能接受他的死,一辈子都无法接受。前些天还把喝醉的她背上楼的人,在她耳边柔声细语的人,给她倒热水的人,轻轻咬她耳朵的人,他要他坐起来,给所有人一个大大的鬼脸。 她趴在棺木边缘,伸手最后一次触碰他,握住他冰冷的手。 然后,她站直身子,用力擦干泪水,不再哭泣。 她突然做了一个决定,来最大限度地抚慰万劫不复的心。 第48章 往生之路 第四十八章 杜若坐在浴缸里,听到不知哪里的水流滴答滴答地响着。 也许,是来自她的心里。 这,可能是一种暗示。 她伸出手腕,长久地注视着上头清晰的青色血管,闭上眼睛,能听见神的旨意和召唤声。她的嘴边弯起一个满意的弧度,拿起早就准备好的利器,呼吸有条不紊,右手稳稳地划了下去…… 殷红沿着雪色的手腕汩汩涌出,她松了一口气。 她去到了她想去的地方,那里没有黑夜,在晨光中,唐景仁和徐真真坐在花圃边上等她。“你迟到了,笨蛋。”他一如既往地说话也像黑人说唱。 “这回终于可以去了。”她蹲下来笑,“去看看新世界。” “这也是在安排好了的吗?”他大爷一般坐着,转动着手里的戒指,皮肤光洁得好像打了蜡,柔光四射。 “嗯,我想是的。”她干脆跪坐下来,就像赖上了他一样。 “你辛苦了。”他把手轻轻按在她脑袋上,宽厚得像个父亲,“不要过安排好的生活。” 说完,他牵起徐真真的手,化作了无数粉红色的花瓣,消逝在温暖的春风里。杜若怅然若失地呆坐在原地,这个公园真像小丘园林,春意盎然胜似天上人间。她深深地感受到了岁月空虚却平静,生或死似乎都不再重要。 醒来的时候,她看见一道微光从被风掀起的窗帘的一角透进来。又是这家医院,病房配套漂亮光鲜的露台,院子里盛了满满一池荷香的医院。她躺在软绵绵的床上,丝丝自然风是微凉的,床头的鲜花散发着馥郁的香。她垂着眼皮盯了好久的窗帘,然后抬起眼皮,看到叶君山坐在床前。 她一颤,这个象征着美好和希望的少年,这隽永鲜活的诗画少年,她一时又湿了眼眸。 “嘿。”她说,她还在人间,还能看见他,真好。 “欢迎回来。”他动了动丰嫩的唇,微微一笑。 分卷阅读68 欲望文 分卷阅读69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69 又是一个循环,这是十九岁的叶君山,也是十九岁的唐景人。 她用力地叹了一口气,发现站在床尾双手插兜的林约正幽幽地凝视着她。原本就瘦的他越发衣宽带松了。唐景人的离去叫他更加形单影只,死亡将把他重塑了一般,就连肉眼都能看到他的脱胎换骨。 他是意想不到的坚强,他永久地支持着唐景人留下来的所有事业,他的店铺、团队、后辈和慈善。 他是他生命的延续。 “我都没有想过要死,你凭什么?”话语上虽是淡淡的一句,语气却发着狠地怨恨和责备,仿佛她有义务活下去,是为唐景人,也更为他。 杜若自知理亏地又垂下了眼帘,喃喃说了句,对不起。 放出来的血,大概都是暗黑的,让忧郁和绝望流出了她的身体,现在她觉得自己虚弱极了,空洞极了,是濒死了。 是自然结构上的重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她动了动左手,紧实的绷带叫她几乎感觉不到伤口的疼痛,她真希望能更痛一些。 “你还想死吗?”林约咬着牙齿说。 杜若摇摇头。 “不要怕。”他的语气软了下来,“你的使命还没有完成呢。” 她哪里还怕,她觉得自己轻极了。 下午水晴来探望她,在她胳膊上狠狠拧了一下,说,我从来没有得到过,都没有想过寻死。你倒好,一直霸占着,还要做傻事。 杜若一时就懵了,也不知是真不懂,还是自动防御般潜意识地装不懂。只觉得一阵心酸,羞愧地低下了头,脑海里浮现出水晴和唐景人合作无间的画面。水晴自从和宋得文分开后,就没有听说过她谈论别的男人了,更别说交上新的男朋友。然而,她也没有透露关于唐景人的丝毫,藏得这么深,因为她实在是个好女孩。 这个好女孩此刻还笑着呢。 “从此以后,我猜吧,我俩要孤独终老了。所以,我提议,我们相依为命,永不分离,好么?”水晴说,“那家伙不在了,我失业了,我想我得找个与世隔绝的地方,呆上一阵子,好生想想接下来要怎么办,你觉得呢?” 杜若想了想自己的工作,还有店铺,发现原来连走开都有些不舍,更别说要死去了。她端起水晴送来的干贝粥,哗啦哗啦地喝了几大口,说,你容我想想。 她怎么能说走就走,她还有和谭大哥的一大堆生意事务,还有好几个新人带着,还有唐景人的妈妈要照顾。她忽然想到了些什么,问:“你和他的店铺呢?要怎么办?” “当然要继续经营下去啊,他的家人建议把品牌全部转到我的名下,但是怎么说呢,虽然我是有份儿的,但我真是担当不起。你想想我这辈子也不会生孩子吧?我总是会有死的一天吧?我一死,我不知品牌是不是就销声匿迹了。但是,我相信无论到了五十年后,一百年后,还是有人想买他的东西的,他的东西里有他的灵魂。你说是吗?”她一口气说完,剥了个橘子塞进嘴巴里,“我建议是转到唐家的名下,他的妹妹有孩子,孩子又会生孩子,只要唐家在,品牌就有所有者。” “等等。”杜若脑瓜子清醒得很,“他妹妹的孩子已经不姓唐啦。” “……” 水晴陷入了艰难的沉默中。 “你把品牌接下吧,我们领养一个孩子。”杜若说。 水晴难以置信地瞪大了双眼:“你说真的?” 杜若点点头。 领养一个孩子,无论男孩,还是女孩,都是小小唐了。 水晴的双眼里瞬间泛出了泪花,一把将杜若抱住了。 “我要当爸爸!你来当妈妈好了。”她说道。 ************* 虽然唐景人的骨灰被亲爱的亲人和友人们分了些许,剩下的都洒进了自有的大海里。但是,墓地还是郑重地修整好了,在他家乡附近的墓园里,占地四五平的样子,墓碑简单低调,却摆满了祭品,鲜花簇拥。每天都有乐迷前来扫墓、拜祭,起初他们总是抹着眼泪,渐渐的他们学会了坚强,只是长久地蹲着,注视着他灿烂的面容。 他们喜欢称他为“大爷”,他们会顺着地图找到他喜欢的小店,点他生前最喜欢的面食或盖饭。他们会在路上偶遇叔叔阿姨们,告诉他们小时候的唐景人是个时尚的乖小孩,这些叔叔阿姨会热情地将他们带到唐家的宅前,他们立在那里,瞬间肃穆了,良久才肯小心翼翼地按响门铃。 从小门里出来的是个朴素、安详的老人,她将乐迷们请进院子里晒太阳,给他们送上香茶饼干,顺带一份小礼物,或是唐景人的照片,或是一个小娃娃。乐迷们酸着鼻子硬是不肯掉眼泪,怕又再勾起了这位温婉妇人心中的悲伤之情。 杜若偶尔会蹲在院子里松土,浇花,抬起红扑扑的脸,朝乐迷们笑笑。 大概一个月会有那么一两回吧。 其余时间,她还得经营原来的生活。为了适应□□后的日子,她将一部分生意换了现钱,全数交给了水晴,让水晴找一个合适的地方开展新生活。在s城,她每天除了调整自己的生活结构,就是在fire house长久地和谭大哥呆在一起。 最疼唐景人的谭沥,不知何时起变得有些苍老了。 四十岁的男人,说话温软,做事人情练达,也很大方。徐真真生前受资助的慈善机构,他和林约每年都会捐出不少善款去,甚至还和杜若商量着建立与白血病相关的慈善基金会。唐景人的钱杜若是拿在手里的,说实话,并没有很多。在美国的活动原本就很烧钱,再加上他总爱众乐乐,也对后辈支持有加,剩下的拿分就相对微薄了。 建立基金会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杜若觉得肩上的任务又重了。 “从他第一次踏入这里,算一算居然已经十五年了。”谭沥对店里的事已经爱理不理了,每晚出现都只是和老朋友聊聊天。 “19岁的hale真的,太可爱了。”他一边回忆,一边笑起来,“那双单眼皮眼睛就像永远,永远爱着什么,又憎恨着什么,太好懂了,非黑即白的。他要是喜欢,你怎么弄都行,他要是不喜欢,他就要去破坏了……结果,喝醉了就黑白颠倒了,讨厌的事常常能惹他发笑,喜爱的事就给他破坏掉。” “都不知砸了多少家店。”杜若也跟着徜徉在回忆里,“我记得有一回,他硬要我穿他的衣服,一件件地穿了又脱,脱了又穿。他的衣服你知道,都是奇奇怪怪的,他笑得可欢了。反正,每次其实我不知他究竟是真醉,还是装醉。” “但是我一辈子都忘记不了的,是解散演唱会那一晚,他就坐在这里。”谭沥指指旁边的位置,“一直坐着,不说话,突然就哭了。” 杜若听着,脑海里浮现出他在台上弹着吉他哭泣的模样。然而他却从来没有在她面前因为这件事哭过。他 分卷阅读69 欲望文 分卷阅读70 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分卷阅读70 说,1997年是厄运年,乐队解散了,人也受了伤,过了厄运年,就要劈除厄运,冲出重围。 最终他都没有冲出重围。 fire house四周装饰着唐景人的照片,就像他永远都装饰在人们的心里一样。他留下的东西太多了,他们纵使再活50年,也远远不足够。 作者有话要说: 结局预警~多谢一直陪伴这个故事走到这里的小可爱们。 我知道这是一个很沉重的故事,有很多章节都把自己写哭了。 下一章结局了,不过还是会写点番外。 爱你们,真的。但先不鞠躬了,下章再鞠躬。 么么哒~ 第49章 世界爱唐景人 第四十九章 唐景人留下来的那支solo乐队,并没有立马就曲终人散、人去楼空,七个小子做了个大胆的决定,按照原定计划把演唱会开下去。这是一场没有主唱的演唱会,这是一场祭奠和狂欢同时进行的演唱会。 这是杜若看过最不安最困难的演唱会。 直到开场之前,乐手们还在怀疑,这个决定是不是正确的,这个演唱会究竟可不可能开下去。他们甚至发抖,哭泣,一边上台,一边退缩。 然后看到满场的乐迷,他们每个人都手持唐景人的布娃娃,每个人脸上都挂着感激的笑。虽然音乐一响起,唐景人粉红色的脑袋一投射在屏幕里,就有人开始哭,但人们还是一如往常般,陶醉在他的音乐里。 忘却了悲伤,忘却了生死。 演唱会的号召力很强,因为缺少了主唱,所以各大乐队的主唱,都自发地来到舞台上演唱唐景人的曲子,和屏幕上的粉色精灵一起,唱唱跳跳,传达他的意志。与其说是演唱会,倒不如说是一场派对,参加派对的人都体味了一次活色生香,然后怀揣着梦想和希望各自回家了。 日子还在继续。 历史改变了,唐景人的死忌不再是5月7日,而是2月28日。但历史还在原来的轨迹上奔驰——全世界还在以他们的方式,深爱着唐景人。 每年2月28日,都会举行一次纪念演唱会,乐迷们会在这个日子的前前后后,来到唐景人的墓前拜祭。第一年,他们会哭泣,第二年,他们咬咬牙,第三年,他们有的领着爱人,有的领着孩子……几十个年头过去,有的变成了白发人的面孔,有的却才是十几岁的模样。多少人在这位吉他英雄逝去多年才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却依然跋山涉水来看他一面,和他说说话。 八十多岁的唐母,还会在院子里等着来自世界各地的乐迷们,给他们沏茶,送上一些纪念品。 在十周年纪念日当天,当年和唐景人一起没日没夜地奋斗在录音室的小田,拿着唐景人留下的样本和手稿,发行了一支新曲。这个举动叫全球的乐迷都振奋,时隔十年,居然还能听到他的声音。 那是因为人们从没把他遗忘。 在二十周年纪念当天,小田又制作了一支新曲,不同的是,这次的新曲历时三年才问世。因为这支曲子是支离破碎的,唐景人只留下了乐谱和部分歌词,却没有任何样本。是唱片公司利用声音合成,提取了他过往的歌声中数以亿计的声音样本,让他再次“歌唱”。这是一项繁琐而艰巨的工作,而曲子一问世,就让各界惊艳。 分明就是唐景人在歌唱。 二十岁的唐子骞在美国的音像店里淘到了这张碟,一直兴奋地捏着跑到了他干爹家。林约在自家大厅里看着这个背着吉他,留着金发的小子,跟他们当年一样瘦,一样爱嚼口香糖。他百感交集地看着这个雀跃的孩子将唱碟放到唱机里,室内环绕音响就想起了唐景人式的编曲风格,接着就是他玩笑一般的“ba ba ba ba”。 就像他又来到了跟前,做了个大大的鬼脸。 孩子摇头晃脑地打着拍子,嘴巴里感叹着:“真有意思,曲子很爽不说,声音还原度简直神了。” “时代在变,现在已经不是我们当年那个什么都要从零拼起的时代了。”林约坐在孩子的身边,说,“你若妈妈说你想到这边读书,受受这边的熏陶?傻孩子,这边也不是当年的环境了,没什么好熏陶的,一样是满地垃圾,人还是会营养不良。” “那为什么你一直都在这边不回国?”唐子骞不服气地反问。 “因为一定程度上来说,我已经退休了,我是来这里过退休生活的。”林约摸摸他的头,说,“休养就是要找这种发达、安逸,毫无斗志的国家。” “好狡猾,那么说你三十多岁就退休了。”唐子骞不接受他的说法。 “嘛,人生的轨迹总是各有不同。”林约说,“你还不是一样,由两个女人养大。” “咋的?你羡慕?”唐子骞挑起眉头说,那张秀气逼人的脸,隐隐闪着和唐景人如出一辙的神色,特别是那双单眼皮眼睛,满是怀疑和探索。 “哈哈哈,你没有长成变态,已经是谢天谢地。”林约大笑起来。 确实,唐子骞是多么不容易,才度过了令人耻笑的青春期,但好在,因为爱,所有的坎都成为了一次深刻的雕刻,把他雕刻成了这副意气风发、特立独行的模样。 “你两个妈妈咋不陪你来。”林约想起什么似的问。 “她俩说迟一点要到森林公园里去拍片,然后要忙时装周的事。”唐子骞耸耸肩说,“反正自从上大学之后,我一年都不见她俩几次。” 林约摇摇头:“这对老年组真是折腾。” 唱碟里一曲终,活泼的新曲转到了下一首熟悉的旋律,是唐景人写给少年唐景人的一首曲子,“我永远不会辜负你/如果你现在能听到/觉得我未曾改变的话/我的歌声就有了意义/是什么让你我如此兴奋呢/我在悠悠岁月里不断地追寻答案/原来/答案就藏在你我共渡的时光中……” 共渡的时光,这个词语让林约湿了眼睛。 “小子。”他拍拍唐子骞的肩膀说,“今年的纪念演唱会又要到了,有兴趣跟我一起上台露一手吗?” 唐子骞首先是双眼放光,然后诚惶诚恐起来,结结巴巴地问:“同……同台吗?接……接替唐先生的……位置?” “不。”林约松了松僵硬又脆弱的脖子,回忆起了套着护颈敲鼓的那无奈感,“是跟他同台演出。” 没有人能替代他,就如同没有人是他的后继,而是他肩并肩的战友。不要孤独,不要彷徨,他正冲你吐舌头呢! 分卷阅读70 欲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