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黄昏雨》
正文 第 1 章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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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这是我写得最痛苦的一部小说。我不指望有人能够圆圆整整地把它看完,看懂,因为即便是我自己,尽管花了一个月去构思,一个月去准备,一个月去创作,倒回头来再看的时候,竟然也搞不懂自己到底写了些什么。
也许在一些事情上,你倾注的热情越大,投入的精力越多,寄予的期望越高,最后你得到的结果,反而越令你失望。
失望的原因,或者说,造成你没有决心看完它的原因,不止一个。
首先,整篇文章给你的感觉也许会非常的凌乱。因为,故事并非遵循一个明确的时间路线渐进地发展,而是有着好几条时间轴,空间轴,和故事轴。剧情同时在三种轴线之间不断地穿插和跳跃。你会发现,可能上一段话还在讲述2005年的故事,下一段忽然间就跳到1993年去了;可能前一秒钟望着的还是望夏的天空,下一秒钟就变成临水云山上的日落了;可能明明是雨的一段独白,接上的又变成枫的心理描写……
所谓凌乱,话说回来,其实也并不是完全没有任何规律的。在文章中,决定剧情安排顺序和文字编排的因素,就是蒙太奇,这个术语我在小说中曾经提到过。蒙太奇是《再见黄昏雨》最具有电影风格的一种体现。如同将不同的镜头片段通过剪辑合成,小说也遵循这个方式,将看似毫不关联的时间、场景和人物,通过某个相似的细节牵引,过渡,最后联结成为一个完整的故事。
因此,其次一点就是细节。在这部小说中,故事的起、承、转、合几乎不会有明确的声明和描写,而是在一个个微小的细节中完成这一系列过程。这些细节往往体现在一个动作,一个眼神,一句话,一小段提醒性的天气变化,场景变化等。
再次就是重复。具体说来,就是经典句语的杂糅,特殊句语的反复出现。小说中引用了许多文学、宗教、电影、音乐方面的经典作为贯穿始终的思想主线分布在每个章节中。例如在文学方面有《小王子》、《先知》、《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宗教方面引用了《圣经》中多个章节的□□,与《涅槃经》、《金刚经》中少量的佛教思想;电影方面主要是王家卫的代表作,和《阿甘正传》、《肖申克的救赎》等这类叙事性哲理性非常强的电影中出现过的经典对白;音乐方面则集中在邓丽君的老歌,还有一些以怀旧和摇滚为主的歌曲。文中作为引用的句子也许会在整部小说里多次出现,但并不是每次都出于同一个目的,至少这类句语在必要的时候会有一些变体,在不同的地方表达的思想也会不一样。
最后是采用多角度、多层面的叙述模式。事实上,这是和上面提到的重复引用息息相关的。《再见黄昏雨》在场景描写,语言文采方面也许比不上前作《我爱过而又失去的女人》,但是在故事性,人物刻画方面是有很大提高的。小说中将有多个角色参与剧情,每个角色都有独立的性格和故事支线,这些支线通过蒙太奇剪接,再以第一视角、第三视角的描述定位,时间、空间错位的剧情安排,现实、虚幻同时存在的叙事方式来完成他们在小说中各自支线的发展。
上面提到过,《再见黄昏雨》引用了王家卫的电影风格和邓丽君的老歌作为穿插在故事轴中的一条精神主线。的确,在整部小说里,他们的影子无处不在。这是小说的另一个特点。
看过王家卫作品的人都能感觉到,他的电影属于一种意识流的表现模式,在华丽的光影效果渲染下,表现出一个记忆中(注意,并不是历史中)的旧上海时代。从上世纪90年代到如今的20年里,他的电影形成了独特的“王”氏风格,其中不得不提的是,在更含蓄一点的层面,他的故事隐藏着一种带有悲剧色彩的宿命观。
把邓丽君的歌曲引用到小说里一直是我内心里强烈的愿望。在从前的不少文章中也有过类似的尝试,但是像《再见黄昏雨》这样大量地援引她的歌,这样大胆地将她的生平故事穿插进来,这样疯狂地在一些特殊时间点,空间点,致敬式地铺展细节,还是第一次。邓丽君是影响我最深的一位歌者,她的歌一直并将永远伴随我的一生成长。
☆、再见黄昏雨
《再见黄昏雨》到底讲了些什么。下面我把能够列举得尽量简明扼要的主要方面附上:
①童年。把童年时代与之后的年代分开来列举,其一是要纪念两个人,一个是欢,一个是我外婆,如果没有你们,我的童年就不能称其为金色的;其二是是要纪念这个时代,如果没有它,我的人生就再也找不到一点永恒的东西了。
②梦想与现实。用雨的一句话说,梦想和现实相隔那么近却相差那么远。我有一个和雨一样追求永恒,追求自由的梦想,但是现实往往不允许这种可能性发生。
③变化与永恒。于是永恒成了现实的俘虏,世界被沦为瞬息万变的殖民地。在这片战场上,我经历了童年之后的那些时代。我渐渐发现,想让世界不变,环境不变,人情不变,真的很难,世界永远是不确定的,永远没有一个承诺能够像磐石一般无坚不摧。也许永远的变化,才是真正的永恒。
④爱的一种方式。如果你深爱一个人,你可以选择说出来,也可以选择不说。说出来的爱是主动的,积极的,但往往不能长久;不说的爱是深沉的,摸不着踪迹,它能够长久,但只有你自己知道。两种方式的爱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它们都能让受爱的人幸福。
⑤人性回归。一个人是健康还是有恙,是向上还是堕落,是明智还是糊涂,是面对还是逃避,他这么做了,或者没做,他这么说了,或者没说,他在人生路上的每一个挫折,每一次选择,之所以这样,之所以不是那样,都是有原因的。小说见证了主角雨从天真到巅峰到迷失到堕落再到回归的过程,目的就是要探求,如果一个人真的堕落到了无可救药的程度,他能再从漆黑的渊底挣脱出来的可能性有多大。假设证明,这种可能性并不是没有,那么现实是不是这样,只有天知道。
⑥死。有生必有死,每个人都逃脱不了这个注定的宿命。一个人死了,他的灵魂是跟着肉体一起消失,还是会以某种形式继续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继续伴随在生前的那些人,那些事物周围;一个人在离开世界之前,他最大的愿望,最割舍不下的是什么;究竟有没有预兆,有没有生死轮回。这些是在小说中要认真探究的话题。
你有你的故事,我有我的,这就是我的故事。而你能够看到的只是一个轮廓。我的故事不真实,也不虚幻,不平常,也不非常,不伟大,也不渺小。
每个故事都长久地刻写在记忆深处,当这些记忆从尘封的盒子里取出来,最终铺陈在纸上的时候,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不可避免地被扭曲了。我原本打算把我的故事真实地表现出来,可是一旦这样,顾虑颇多,最终还是作罢。引用王家卫的一句话来说,“有些记忆就像隔了一层玻璃一样,影像模糊,毫不清晰,但是时间愈久,我们愈渐发现它们的珍贵,于是在许多年之后,纵使隔着玻璃,它们的轮廓还是分明的。”
在你看完这个故事以后,展现给你的这些轮廓大致可以告诉你,我的人生,是一种怎样的色彩。
这篇小说献给我的母亲,父亲,外婆;献给我最好的朋友;献给邓丽君;献给童年;献给我爱的人。
唐斌
2006年9月7日,于北京.
☆、回目一:梦里
“神为爱他的人所预备的,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的。”
“我只记得那是新洲的最后一场雪,从那以后,新洲就再也没有关于雪的记忆…”
GENEBAR的“J”形吧台上传来“当!”的一声清响,浓郁的丹尼斯酒香从4盅司的马提尼杯散放出来,浮在杯里的碎冰块周围泛起一层棕白色的可乐泡沫,透过这一杯琼浆,整个世界仿佛都是棕褐色的。
“怀旧的最高境界就是品酒,而品酒的最高境界就是让酒在各个角度各个层面都有怀旧的味道。”
“J”形台里侧笔直地站着一个穿白制服的胖小伙子,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香烟,短短的头发,浓浓的眉毛,显得特别精神。他一边侃着调酒的艺术,一边小心翼翼地拿起马提尼杯,透过杯身仔细端详。他发现原来自己在这方面的技艺并不逊于法国人。然而在这个时刻,他没有为此而沾沾自喜,因为他还发现,坐在他面前的这位有点瘦弱年轻人,已经失神良久了。
“你不能总是生活在棕褐色的世界里,这样一来,世界为你展现的其他色彩会嫉妒的。”
“会么?”年轻人从胖小伙手里一把夺过丹尼斯酒,灌入喉咙一饮而尽,又一声清响在J“形”台上落下。
“这就对了,其实杯子本身是透明的,你对世界的看法全在于酒的质地。把棕褐色倒进肚子里,再看一看,天空依然是蓝色的,森林依然是绿色的。”
胖小伙诡异地凑过身去,年轻人稍稍回避了一下,调酒师伸直了脖子满心期待地盯着他问:
“怎么样?”一边不时地提起皮鞋前跟,有节奏地应随着从大厅里传来的摇滚鼓点。
“什么怎么样?”年轻人望着窗外的夜空发着呆,眼睛里闪烁着一种迷惘和不确定的神色,那神色开始暗淡了,模糊了,两分钟前它还有一丝光亮。
“唉,不应该问的,现在的大学生啊,只会耍性格糟蹋酒。认识一个不会品酒的朋友真是一个心怀报复的品酒师最大的不幸!”胖子一个人坐在旁边嘀咕着,
“喂!小子,好一段时间没见着秋叶了,替我向她问声好啊,说阿森下个礼拜来看她,给她带最喜欢的礼物…”
看见年轻人神情恍惚地向大厅走去,胖子调酒师开始担心起他来。他担心这个刚刚平复的脆弱的灵魂,能不能经受住第二次考验。调酒师无奈地摇摇头,抓起台边一支银色金属火机,给擎在嘴边那支香烟燃了着。
年轻人亦步亦趋,缓慢地“漂浮在”舞池走道上。昏暗的灯光从酒吧不高的抹黑天花板钢架上投射下来,五颜六色,光源经过钢板、玻璃、镜子无数次反射,照在年轻人的短衬衫和休闲裤上。衬衫本来应该是深灰色的,衬他那条深蓝色的长裤,现在它们印上了一层“碎花”图案,显得不那么正式和深沉了,反而有点轻佻和浮躁。每迈出一步,他身上反射的光影时亮时暗,跟随他那款款的无声的步调。年轻人散射着一种优雅的魅力,只是相较于他迷惘的眼神,这魅力显得多么苍白。
每至深夜,都会有很多人来这个酒吧,他们中有些人是慕名而来的,按照阿森的说法;有些人来这里只是为了排遣一天的劳累,但往往是这些以酒之名的脂粉客,有时候非但达不到relx的目的,反而弄得自己更累;这当中也不乏许多青年人,因为酒吧里配有舞池,有时候也会聘请一两组乐队来客串演唱。他们喜欢借着灯红酒绿,把身体溶化在不大的“池水”里尽情放纵,他们有的是激情,有的是时间。
舞池尽头的高台上,乐队的鼓手正在调整鼓调和音叉,低音鼓膜上印着深红色“Agel”的字样,旁边是贝司手,前台放置三个竖形Mc,两边分别采集来自电吉他手和MIDI电子琴弹奏的和音,正中央那支Mc柱是银色的,闪着耀眼的光,支架上嵌着一支带滤网的暗金色麦克风,三个乐器手已经等待多时了,却迟迟不见主唱登场,麦克风前空荡荡的。
☆、酒吧
初秋的夜晚开始由凉转寒,清瘦的短衫年轻人从舞池边的高凳上走下,向注视已久的乐队高台缓缓移步。他的双手轻轻从后腰交替地甩出来,左手戴着一枚尾戒,银闪闪的,在暗色里放着冷冷的寒光。尾戒驱使着年轻人从银柱上取下麦克风,三位乐手向他投来惊异的目光,他们正准备想办法对付这位不速之客,这时,短衫先发了话:
“会不会Clply的IMyPlce?”他盯着鼓手,露出一种不经意的神色。
鼓手看了看他,回过头来又望了望队友,看起来这个家伙不想是闹事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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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2 章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
第 2 章
“你为什么这么问?”
“点一首歌吧,反正你们闲着也是闲着,主唱还没到不是吗?”
“凭什么?”
短衫把Mc放回支架,肢体开始前倾,左脚向前迈出一小步,头向后转过45度望向鼓手:
“迈出一步只需要一秒钟,2006年9月21日21点21分21秒,这一秒已经过去了,我们的命运因此已经变得和从前不再一样,这是事实,谁也没法改变。”短衫眼睛里透射的光芒依然是迷惘的,暗淡的。
那个鼓手叫做翼,直至现在他都没有弄明白短衫讲的这番话到底是甚么意思,然而在那个时刻,直觉告诉他,这位不速之客的不速请求不可抗拒,5分钟之后结果证明他的判断是正确的。
翼折起袖口,从套鼓架上提起两只尖棒,向队友递了个眼色,顿时,鼓声响起,电吉他开始撕心裂肺地拉长颤音,舞池和周围客人的目光一齐向银色麦克支架投来。
窗外悄悄地刮起了寒风,玻璃门迅速开启又合上,一个男生挽着一个女孩进了来。男生长得很高,眼光敏锐,一进门就注意到乐队那个方向。他的手臂很粗壮,但明显不是干体力活的结果,因为从他健硕的身躯和充满质感的肌肉分布可以断定,他应该是一名体育健将。手腕里冒出女孩可爱的脑袋,黑溜溜的眼珠不停地向四周探望着什么,虽然光线很暗,但还是看得出来,她的发质十分柔软,应着风的方向轻快地飘着。
女孩耳朵上方戴着一朵白色的兰花,花蕊已经去了,在细嫩的洁白的手上来回把玩着,她的脸很白,大概可以用苍白来形容,那一定不是它所应有的色泽。他们并没有跟从人群向前台挤去,而是选了一个相对平静的角落停下。
☆、记忆的交点
乐声起,短衫展喉。翼不知道刚才那一秒钟前大家对他怎么想,但现在,他思索着假如时间能够瞬间凝固该多好呀,这种嗓音,这种对情感控制的娴熟把握,这一切实在太突然了,因了它让这一秒永远停留,他觉得非常值得。其实在那个时刻,或许时间已然是凝固住了的,因为一秒钟有时候很短,有时候,也可以很长的。
“Hlgustyupyfrt…”
短衫紧闭双眼醉情地唱着,他把台上台下所有人所有事情都抛到了脑后,看见的只有一片白茫茫的雪地,听见的只有身后高分贝的金属混响,和从他心里发出的振动。聚光灯投射下来,将他双颊噙着的液体照得闪烁,人们站在原地,静静地聆听着,他们不敢拍手,抑或是忘记了拍手,目的只有一个,不要打乱了这位主角的思绪。也许在这个时候,主角正做着一个浪漫而伤感的梦呢,在梦里他会遇见谁?在梦里什么事情让他落泪?女孩想知道,体育健将想知道,调酒师想知道,鼓手想知道…
可是他们毕竟来自这座城市不同的角落,也许下一秒钟他们就将形同陌路,对彼此的故事他们能理解的是多么有限啊。不是他们不想理解,更不是不能理解,时间是一条长长的绷带,每个人只能在自己的绷带上刻下岁月的伤痕,因此只有在绷带交织的那一刻,那个地方,那个故事,那块伤口才能被彼此都记住,除此之外人是孤独的。就像这些男女们,或许下一秒钟,他们就将形同陌路,因此他们要聚在这里,在有限的时间里,留下更多交点,以便在孤独的时候缅怀。
短衫记忆的的交点时常停留在十几年前一片白茫茫的雪地上。那里的雪并不大,小雪把童年的冬季染成了纯白一片,枝干、池塘、大桥,山坳,天空,整个世界都是白色的。但是有两样东西是例外,一样是云山脚渌江傍家旁边堆起的雪人的红鼻子,另一样是和他一起堆雪人的女孩子撑着的那把小红伞。他还记得,那个女孩子叫做欢,一个很飘逸,很轻快的名字。
和欢在一起,时光总是特别容易过去。他曾经问外婆为什么快乐的日子总是一眨眼就过去了,外婆告诉他那是因为天公公在眼红呢。可是他明如此却还是喜欢和欢在一起,他要留住那些快乐,要快些长大,让欢做妈妈,他做爸爸,他们有个可爱的宝宝,天天过家家。他一边想,一遍看着欢圆圆的脸蛋傻笑,欢脸红了,水灵的眼眸盯着他瞧,仿佛有什么秘密她猜不到。欢不知道时间快与慢对她而言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只是,她对一秒钟的长短特别较汁。
☆、十三年前
她一直弄不懂,一秒钟到底有多长,于是她跑去问他:
“等一下是多久啊?”
“滴答,一秒钟。”他每次都这样回答。
可是欢还是不明白“滴答”是“滴——答”呢还是“滴答”呢?还是“滴—答—滴—答”呢?于是她拉起他的衣角又问一遍:
“滴答到底是多久啊?”她的眼睛里充满急切,眸子一闪一闪的,好像在对他说:“你要再不告诉我,我就生气啦。”于是他马上放下手头的事,
“好了。”
于是,欢抢走他玩的滑梯;催他“扫荡”平常要两倍时间才能摆平的米饭,陪穿上最漂亮的新衣服的她出去玩;催他鼓起勇气点着爆竹的引线;催他即使在腊月也得汗流浃背地赶完语文试题和她一起交卷;催他在过家家的时候比别的男孩子都先把泥沙堆成堡垒;催他背起她来,让她能够得上工会门前电影剧场的大荧幕…
一秒钟可以很短,但有时候,也可以很长的。
所以有时候要等很久,才能轮到欢玩滑梯;才能把那个凡事都慢人半拍的家伙从饭桌上拉出来,推着他爬到云山腰去看日落;才能在同学们都走光了的时候看见他匆匆忙忙地从课室里提着背包跑出来一脸慌张;才能在起身想走的时候发现璀璨的烟火在空中花一般绽放,与星辰月色争艳;才能看上即将完场的电影…
所以直至十三年前的那一天,她送走他的时候,也只用了一秒钟。
“1993年2月6日,我还记得那是一个元宵节,靖乡的小雪下了一天一夜,天刚亮的时候我就坐上了搬家的大货车。开车的老司机嘴里叼着根香烟,烟圈扑进眼里感觉很酸涩。临别的时候欢问我什么时候走,我对她说:
‘滴答,一秒钟。’
透过蒙着雾气的车窗,我看不清楚欢的样子,她低着头,撑着的那把小红伞遮住了她的脸蛋。我答应她会回来看望她,将来我要做爸爸,她要做妈妈,我们有一个可爱的小宝宝天天玩过家家,所以我走得很自信,很从容。大货车引擎轰然启动的时候,从倒后镜里我看见排气管冒出的热气,一团一团向上升腾,然后迅速消失在凝固的空气里。
车经过临水与新洲边境的时候,小雪化成了淅淅沥沥的细雨,滴滴答答拍打在车窗上,我伸出手指顺着雨滴的轨迹在窗沿划了一个又一个“1”字,直到隔着窗外的世界被我看见为止。雨和着清风的方向从迷蒙的天空不断升腾,坠落,又升腾,又坠落,再升腾,再坠落,仿佛歌者轻扬的舞步,款款盈盈。我的心一颤,那一刻我似乎明白了些什么。我看着飘散的绵雨,两个钟头前的兴奋心情在那一刻荡然无存。
我明白了,与其说是欢送,不如说是诀别,与其说是再见,不如说是再也不见。就像这一场绵雨,谁也不知道今天它要飘到哪里去,明天太阳出来的时候它还在不在,后天寄居在厚厚云层下的它又要逗留多久。
我和雨是多么相似啊。
这让我想起妈妈说过,我们家1988年从三岳南下临水的那段故事,我想,场景与现在应该很像吧。我的一生都在漂泊,至少到目前是这样,在临水靖乡度过的童年时光,虽说只有短暂的5年,但对这片土地的记忆如同那里的云山和渌水一样明净和清晰。我最爱的人依然是那个时代的欢,我最爱的时代依然是那段天堂一般的童年生活。从那以后我叫自己雨,雨是谁?雨是雨,雨是阳光的泪,雨是清风的泪,雨是皓雪的泪,雨是浮云的泪…冰冷的泪滴从苍茫的天空中升腾坠落,周而复始,无尽漂泊只为得到生命里多年寻求却未曾得到的一个答案:
‘爱,走了么?幸福,走了么?希望,走了么?’
为了得到这个答案我在这个世界挣扎着,我不知道是否有一天我能解答,但我想,也许真正等到它来的时候,时间只过了一秒。
☆、秋叶
“你在胡说什么啊?我又不是你的心理医生,你跟我说这些?你是不是还没睡醒?我再摇摇你耳朵怎么样?”雷高大的个子正好能遮住从窗外逼射进来的阳光,雨有幸能在这样一块荫蔽下开始他一天的沉睡之旅,教授在课堂上侃侃而谈也好,正儿八经照本宣科也好都不管他什么事,他只需要有这样一块荫蔽,能为他挡住刺眼的阳光,能令他做个久违的好梦,然后把梦到的故事东一块西一块地讲给旁边这位四肢发达的傻大个儿听,那么一天里他得到的将是比课文多几十倍的满足和快乐。他认为这是好的,于是他趴下来,接着酝酿起周公预备式。
“我说你有完没完呀?快下课了你就不能再坚持一下?像个死猪一样天天这么睡我看着都累了。”雷向他瞥去一眼,
“你还记不记得今天是几号?”雷望着他,眼光里带着几分无奈的讽刺。
“…6号吧。”雨把头埋在温暖的双臂间,话传到雷耳边的时候雷感到一种不确切的朦胧,还有一点执拗的味道。
“现在是2005年11月2日星期三上午10点20分20秒,再过20个20秒你今天想上课也难了,所以老大你发发慈悲吧,把这节课听完好吗?真拿你没办法!”
雨扭过头来对他笑笑,继续把头埋起来进入深度昏迷状态。
第二次感到耳根被人提得生疼的时候,课室里的人已经走光了,但雨知道雷一定还在身边,因为只有雷才能碰他的耳朵。果然,逆着阳光望去,从眼缝里雨看见雷正忙着收拾着书包。这时雷仿佛觉察到了什么,扭过头来用眼角望向他,
“你知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
“2005年11月2日星期——”
“正经一点。”雷开始磨牙。
“怎么,算命的说你明天要死了么?”
“我靠,去你的《无间道》,你能不能少看点电影?你看你,书包里装的尽是些电影杂志,老大,请你正常一点吧好不好?”
“我看‘老大’还是用来形容你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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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3 章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
第 3 章
“你真的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了?”
“嗯,恕我孤陋寡闻,真的记不起来了。”
“什么?你忘啦?你竟然忘啦?亏我们兄弟一场,这么重要的日子你竟然能忘?今天是你老大我生日啊,白痴。”雷气得呲牙咧嘴,拳头已经半握。雨赶快调停中东战火:
“喔,Gtt,你看我都睡迟钝了,你不提起我还真记不起来了呢。好了好了,祝你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把兄弟们召集起来一起出去掇一餐当赔罪咯,嗯?”半握的拳头这才轻轻放在雨肩上。
雷大笑着把雨推了出去,课室渐渐清冷下来,剩下笑声还在一波一波回荡着。
☆、这个冬天没有雪
望夏的冬天没有雨,也没有雪,但突来的寒风却异常凛冽。没有雨,风孤独地在这座国际大都市里悲伤地哀号着,一座座钢铁大厦,高架索桥,临空展翅的水泥钢筋打造的体育场馆凄凉地冷落在那里,正如这座城市一贯以来的灰色情调一样冷落。望夏从来不乏前来朝拜的各色人群,外来务工也好,移民也好,过客也好,留守也好,只要霓虹灯不停止闪亮,匆匆过往的脚步声和汽笛声就不会停止,这座城市也就不会因为冷锋的到来,而感到孤独。一座城市最害怕孤独,如果没有这些步调为它奏鸣夜曲,它就是死的。因此,科技街一朝饭店永远不会孤独,今天亦不例外。
“透过杯身,我看见一片金黄的世界,就像埋藏在记忆深处的那个世界一样,多么熟悉的颜色啊,只是风景不同了。”
在金黄色的饭店吊灯下,穿着被映成墨绿色调的长衫的雨左手提起一杯金色的生酿啤酒向里注视,尾戒放着银闪闪的寒光。他发现看着乳白色的啤酒泡沫绕着杯身旋转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因为这样做不仅可以打发漫长的时光,还可以巧妙地回避周围人的注视。但是他知道,这招用在这帮死党面前并不合适。
“又在发呆了?小雨,你不给面子呀,今天是什么日子你不知道么?”雷是雨在望夏理工大学唯一的高中同校,除此之外能忍受他这种怪癖性格的只剩下四个人,林就是其中一个,大概也因为他是雨的舍友吧。林相信“空生幻灭,缘起无常。”经常在洗脸的时候看见雨一个人提着个牙刷望着天空发呆,他就发现这是一个无常之人,于是两个人成了朋友。他喜欢开雨的玩笑,自己却是十分拘谨的,毕竟是信佛之人,吃不得荤。
雨看了看林,转过头去接住雷考验的目光。回了一句:
“不知道来这里做什么。”他已经做好了迎接下一轮攻势的准备。
“听说你在望夏交了几个女朋友,有这回事吧?今天雷生日,你也不牵来让我们看看,你说你是不是不给面子?”林一脸诡笑。
“我说你是不是空门弟子啊?这种事情是你这种早晚念经的人应该想的吗?”
“你别打岔,酒肉穿肠过,心中有佛,口中就没有禁忌。”这时死党们已经安静下来,他们中一些看着天花板发呆,一些用小拇指敲着桌台时不时往厨房的方向看看,一些在不停地快速点击手机按键,另一些,像雷,手肘支起侧着的脑袋在聆听什么。
“……忙,没时间回信。”雨支吾了很久终于挤出这几个字。
雷并不觉得他是在敷衍,他宁愿相信这个从去年开始就患有轻度神经痴呆的家伙现在只不过旧病又犯,他希望雨能够快点从阴影中挣脱出来,尽管自己能做的,现在能做的,只是为他解围而已。
“好了好了,今天心情好,我雷就不劈你了,下一次你生日可别叫弟兄们失望,否则——”雷向林使了个眼色。林摆出被勒死状,外带一声渲染“喀…”
不久,热腾腾的佳肴携菜香而来,碰杯之后大家开始如狼似虎地抢食起来。厅前内壁西门子圆形挂钟下面有个不大的落地音箱,隐隐约约传来邓丽君的歌,雨把身躯稍微侧向一边细心地聆听着。
“你莫忘今宵,你莫忘今宵。我把整个的心给你了,我把整个的人给你了。离了你,这人生太枯燥;离了你,这世界太无聊。除了你,除了你,我什么都不想要…”
雨不明白为什么一个自称信佛的人可以专心致志地啃他6成熟的牛肉,正如他不明白为什么别人偏要说距离产生美一样。
望夏的夜空真美啊,星光与灯光一样璀璨,没有月亮,这里美得“如同一个被背弃的世界”。世界背弃了你,但雨不会。
☆、敏茵河畔
夜9时,敏茵河畔,望夏第三小学东侧拉面馆。
秋叶喜欢看哥哥吃完拉面望着天空发呆的样子。“好酷哦,深邃的瞳仁嵌在灯光照不到的凹陷的眼眶里,哥哥和星空一样神秘莫测。他有一个很温柔的名字叫做雨,但我知道哥哥并不喜欢雨天,因为下雨的时候他从来没有笑过,眼睛里反而更加忧伤。我不知道这和我有没有关系,但我喜欢他,即使那个时候没有相遇我还是会认识他喜欢他的,我敢肯定。”
……
雨回过头来发现秋叶望着他在浅浅微笑,面汤蒸腾的热气朦胧了她的面庞,有点看不清了,欢这么大的时候,应该和秋叶一样可爱吧,还是更可爱一点呢?秋叶喜欢从地上拣起一片三叶草,枝茎含在嘴里,叶子戴在左耳,因为是秋季生,这个习惯就成了她名字的来由。秋叶喜欢这个名字,因为是哥哥为她起的,也因为,三叶草里有妈妈的记忆。
后来有一次,他们俩在敏茵河畔散步看落日的时候,雨折了一朵纯白的兰花给她戴上,说男孩是草,女孩是花,你还是戴花吧,戴花好看。秋叶涨红着脸对雨灿烂地笑着,两只可爱的虎齿露了出来,风吹着她柔软的长头发,乌黑里衬着兰花的洁白,雨看着这位单眼皮大眼睛女孩,开始感叹:
“神让岁月勾写你的样子”。
这一刻雨觉得是好的,这位戴花的天使给他送来了希望,希望没有走,就在他眼前。
后来雨才知道那一晚秋叶哭了很久,雨觉得最幸福的时候她却在落泪。正当雨不知所措的时候,秋叶戴着一朵洁白的兰花又一次伫立在他面前,迎着秋风,送走晚霞。
他们走在三小的校道上,明晃晃的路灯将他们的影子不断拉长又缩短。一路上雨问了很多学习的问题,秋叶答得有点不耐烦了,向哥哥吐舌头说真罗嗦,于是雨把学习问题换成生活问题,又把生活问题换成健康问题,又把健康问题换成纪律问题,最后又回到学习问题。秋叶看着雨唠叨个没完的样子,真的感到很幸福,一年前那个世界仿佛已经渐渐淡去了,现在她来到另一个世界,这里有一个酷酷的大哥哥天天关心她,陪她吃饭陪她聊天陪她玩,她觉得真的很幸福。
“哥,可不可以问你两件事?”
“干什么?”
“就许你问我一千八百零八件,不许我问你两件事啊?”
“你问吧。”快到宿舍门口的时候,雨停下来,把书包轻轻放在叶手上。
“第一个问题,为什么你老是看着天空发呆?”
“第二件呢?”
“嗯,你先回答我第一件嘛!”
“你先问我第二件。”
“好吧,那我问罗,嗯,第二个问题,为什么你要戴戒指啊?”
雨看着秋叶,沉思片刻,最后给了她一个不确定的浅笑,
“以后再告诉你。”
“不要。哥——”她脸上露出一幅可怜巴巴不满意的神色,
“都问你好几回了,每回你都说以后再告诉我,我要现在听嘛。”
“现在不能告诉你,不过,哥答应你,有一天,一定会告诉你答案。”
“哥——说嘛——”
雨推着秋叶到了门口,食指竖起来放在唇前,“嘘,很晚了,快回去睡觉吧,过两天我再来看你,晚安啦。”
“那,那你什么时候说?”秋叶两只手抱着书包,站在宿舍大门前面不肯进去。管理员是一位老阿姨,戴一副大框眼镜,提着公文夹向这里走过来,正一边朝雨招手一遍拿钥匙开门。
雨朝老阿姨招了手后,转头,温柔地对秋叶一笑,慢慢地消失在夜色之中。路灯照在他脸上那一瞬间,一秒钟前还放松的肌肉,又重新绷紧起来。
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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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4 章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
第 4 章
☆、幻想
第二天,科技街,GENEBAR。
“转头的时候我看见欢,她仍旧是小时候的样子没有变,但梦中那个世界对我而言却是陌生的。我仿佛置身于上世纪30年代的上海,因为欢穿着那时候非常流行的小旗袍童装,正光着脚坐在外滩某个海岸的角落砌沙子过家家,平静的海面泛起粼粼波光照在她的圆脸上,大眼睛乌溜溜地望着我。她在对我笑,我以为她要问我‘桐,滴答到底是多久啊?’,我正要走过去告诉她我每迈出一步就是一秒钟,我这样迈开大步向前走着,身上的伤口开始撕裂,血水把西装染湿了,渗出来滴在海水里,我不知道是眼睛被染红了还是海水变红了,我面前的这个世界一片鲜红的颜色。但是我一点都不痛,我看着欢的样子,欢的笑容,就不痛了。可是正当我快要涉过海岸的时候,突然一辆大车朝我开过来,我猛地双手并拢挡在胸前,眼前立即漆黑一片。睁开眼的时候,我发现浸湿衣衫的不是血水,而是汗水,一切都只是个梦。”
……
我把昨天晚上做的这个梦告诉了“J”形台对面那个调酒师,作为今天上班迟到的绝好理由。这个胖胖的穿制服的家伙叫做森,是这一带远近小有名气的小师级人物,很多附近的朋友都来捧他的场,GENEBAR老板为了能留住他也可以不惜“重金”。因此在这间酒吧里数他最有数,整天拽的跟二五望天空。原来雪也喜欢望天空的。
望着天空的时候,雪侧着的脸庞格外熟悉,格外好看。
认识雪是离别芸的故事。在我和芸之间裂痕最深的时候我遇上了雪。有人跟我说时间像一条长长的绷带,由于两个人的相逢,不同的两条绷带终于有了交点,于是我们便有了共同的故事,共同的伤口。许多年之后,这些伤口依然深深地烙在原处,而我们站在绷带的另一端回首,看见这些烙印就不会感到孤单,即使是缅怀,也还是那么真实和灿烂。
☆、北风萧瑟
今天是我的生日,妈为我煮了最喜欢吃的长寿面,外加一枚红鸡蛋。我很快地吃完然后骑上自行车往学校飞驰而去,汗水在烈日中挥洒,在风里向身后飘坠。热风撩拨狂躁的心,一时间莫名的失落感涌上心头,我向着北方的天空久久凝望,我看见外婆在那个地方对我微笑,对我唱邓丽君的那首老歌:
第 4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5 章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
第 5 章
“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好象花儿开在天空里,开在天空里;在哪里,在哪里见过你,你的笑容这样熟悉,啊,在梦里,在梦里…”
邓丽君在六年前的今天逝世,第二年外婆也走了。许多年过去了,我最喜欢听的还是邓丽君的歌,我最喜欢吃的还是外婆教给妈妈做的长寿面…
晚自习回家的时候,我把自行车拐进街角的一间音像店里,买了一张邓丽君逝世6周年的纪念专辑,名字叫《绝唱》。回到家后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把耳机音量调到最大,我又一次听到邓丽君迷人的嗓音,而且这张专辑里的歌,我也是第一次听。
我很激动,她离开我们已经六个春秋了,却依然在创造着乐坛的神话,就好像,她从来就没有离开,从来都和我们在一起一样。醉人的歌声在我耳际婉娩地吟唱:
“冬夜里吹来一阵春风,心底死水起了波动。虽然那温暖片刻无踪,谁能忘却了,失去的梦。”
……
时间:2005年末;空间:望夏理工大学,食堂二楼。
雨称面前满满一盘子堆成的午餐为“剩米饭泡菜”,味如嚼蜡,猪都不吃。他正犯愁今天应该配辣椒酱还是什么别的东西来辅助解决这堆饭菜,为了摄取必需的热量,他必须作出一些牺牲。五秒钟后他打消了这个念头,目光死死聚焦在手机屏幕上,移动电话响起《いつかのメリークリスマス》(不知何时的圣诞节)的旋律,这首歌是日本电影《恋は舞い降りた》的主题曲,开篇十秒钟具店里连同墨汁一起买回来的钢笔,其实,我觉得没必要。
她犹豫了一下接过钢笔,头轻轻抬起来看了我一眼,这一眼我看得非常仔细,因为它真的会说话。长长的睫毛向上扬起,明亮的深蓝色眼珠轻轻在闪烁,它看着我,在对我说:“谢谢。”我很开心,因为我知道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我向她微笑,然后就埋下头去沉湎在武侠小说的剧情中了。低下头的时候我注意到女孩手里抓着一枚绿色的印有“朝昕大学”校徽图案的书签,那不是枫所在的那间学校吗?
我陷入了沉思。“昕”字让我想起从前的她,心的温度很快降到了冰点。
昕走的时候牵着我的手对我说,记得要微笑。
☆、雨的世界
昕走的时候牵着我的手对我说,记得要微笑。
念高中的时候我认识一个朋友,他叫林宇杰。他很喜欢班里一名长得很标志的混血儿女生,她有一个和邓丽君一样的英文名字“Teres”,因此宇杰就加倍喜欢她。
Teres的母亲是法国文艺界的,于是Teres天生就具有一种超凡脱俗的气质,全身都散发出一种异国魅力。追她的男生多了去了,后来她还是选择了杰,大概是因为他一年四季都不改的那副西洋休闲服装束吧。后来Teres跟随父母飞回了巴黎,宇杰短暂的初恋就这样结束了。
再后来有个花店女孩喜欢上了他,那女孩叫紫瑄,命运弄人啊,宇杰花了很长的时间才从失恋的痛苦中挣脱出来,终于有一天他感受到女孩的爱慕的时候,女孩患上了绝症。女孩走的时候告诉他,要好好活下去,任何时候,记得要微笑。后来宇杰指着夜空中猎户座最明亮的那颗星告诉我,她就在那里。
毕业之后宇杰考到神滨的一所国立大学,他说那里有海,夜空中的星星会更加明亮。告别的时候,他转过身来向我微笑。我知道这个微笑的含义和重量,正如我知道,这句话从昕口中说出来的含义和重量一样。
从那以后,再大的事情,再大的困难,再大的痛苦,再大的委屈,我没有一刻不在提醒自己,记得要微笑。后来我发现自己真的做到了,面对现实面对人生其实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一点都不难。我把在篮球场上飞奔入樽的感觉告诉我最好的朋友。
我经常对雨说,每一次你微笑的时候,你就多一分自信。大部分时候,雨是不会领情的,但我知道我的每一句话他都在听,我是他少数几个能够倾听的人,他的世界太多秘密,太多苍白,有时候我真的很担心他。
当情感成为了生活的负重,我们能做到的也只是任其自然,不能改变就该放手,也许这就是我们生活的方式。那一段时光,在我眼里是最美的,就象玫瑰绽放的日子一样灿烂,愿时间能够停留在那个时节,让那片片馨香永远驻守在我们心里。有多少青春无处安放,我们象那燃烧着且飘零的玫瑰,终究不知何处才是归宿。
……
☆、傍晚
傍晚,敏茵河畔,落溪桥岸。
沿着敏茵河向上望去,望夏的夜空染上了一层金黄色。余晖穿过几朵飘在深蓝色苍穹的浮云,映射下来,照在数不尽的高楼大厦西侧。高楼参差不齐,错落地分布在江河沿岸,然后从纵横两个方向向平原延展,然后又随河的两条支流岔开,分化成两个巨大的地域板块。中心这一块是商业区,集中了这座国际大都市最奢侈,最顶尖的一切元素。
北郊兰湾区曾经有个建筑公司,大生产的时候望夏大多数楼房都是出自他们之手。市政重新规划以后,附近建了一座新机场,建筑公司的历史使命就结束了,现在兰湾区只剩下公司的一些老工人还住在那里,30多年的老房子已经破旧不堪,看上去更像难民营。
宽敞的机场高速那边是现代化新机场坐落之地,每隔5分钟就有一架国际航班从那里起落。高速公路这边却是破旧的民宅,这种对峙不知道是不是一种讽刺。敏茵河实际上是敏河与茵河交汇而成的,东江为敏,西江为茵。
上世纪50年代,东岸的市民曾遭受过一场百年不遇的大洪灾,百姓们流离失所,家破人亡。古人把这条敏感的河称作敏河,终于在历史上得到印证。
两条江把望夏分成四个板块,除了南北,西一域过去是官府贵人的住处,旧中国时期又被割作租界,现在这里慢慢演化成贵族区,白领人士和达官贵人大老板大多喜欢把别墅选在这一区,依山傍水,风景独好。东一域出了名的“三无”,无秩序,无治安,无保障。东郊有个隆德街,那里充斥着望夏最大的地下交易市场群,几乎可以从那里得到任何你想要的东西,合法的非法的,危险的安全的,只要你够胆量。
自从遇到秋叶以后,雨已经很少到东郊去了,那种钻进地铁穿梭往来隆德街灯红酒绿乌烟瘴气的KTV夜总会,钻进盗版DVD店铺淘碟,喝那些用不知从哪里来的小药丸投进啤酒瓶里兑成五颜六色的饮料的日子,雨快要忘记了。
遗忘是另一个遗忘的开始。
现在雨骑着自行车,身后坐着秋叶,风不时地吹来,寒意卷进心骨里。秋叶听着雨的MP3,一支耳塞戴在雨的右耳,一支戴在她的左耳,她扶了扶碰着的兰花,兰花飘香,秋叶觉得很幸福。
&hegel,flywy,frhere…”
☆、他的天使
雨说秋叶是他的天使,是上帝派来守护他灵魂的。望着哥哥的背影,黑色的绒布外套在风里向后倾摺,夕阳将要落了,最后一抹金黄色洒在他的身上,头发,肩膀,侧脸,映着灿烂的光芒。这一刻的哥哥真英俊啊,秋叶伸出细柔的双手抱着雨,她要做哥哥的守护天使。他们经过落溪桥的时候,雨把自行车停在走道上,双手扶着河堤的栏杆,桥上巨大的弧状钢架在河面投下斜斜的阴影,一直延伸到雨的脚尖。
“哥,”秋叶坐在花丛边石砌的矮凳上,黑眼珠望着他。
“嗯?”雨站在夕阳下,阳光斜落,他的身影被拉得很长很长。
第 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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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6 章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
第 6 章
“你喜欢雪吗?”她静静地等待着答案。
“嗯。”雨转过身来,对她点点头,这是他回答秋叶最快的一次。
“姐姐一定长得很漂亮,这样才能配得上哥哥。”
“嗯。”雨对她微笑着。
“哥,”
“嗯?”
“那你喜欢秋叶吗?”
“嗯。”雨向秋叶慢慢走过来,坐在矮凳上望着深蓝色的夜空,说:
“秋叶是我的天使,我永远都会喜欢秋叶的。”雨向她转过头来,依然微微地笑着。
……
秋叶走进我的生活已经快一年了。我还记得那是今年的一月份,我在GENEBAR里第一次见到她。那段时间我的心情非常不好,期末考试全败,我第一次背起了耻辱这个债,第一次尝受到失败的滋味。那一阵子我的生活极度消沉,有几次我甚至已经做好了离开这个世界的准备。
我从隆德街的私人诊所弄来一瓶安眠药藏在宿舍的衣橱里。我天天到隆生饭店的KTV和新新夜总会跟着一帮“朋友”饮酒到通宵。晚上是极度亢奋的狂舞放纵,白天是天旋地转或明或暗的世界。酒里有时候勾了药,灌进去后就会失去知觉,有几次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医院走道的地板上,胳膊上扎着吊针。清醒的时候我就每天从网上下载DVDrp看,看腻了觉得不过瘾就溜到地下碟市淘DVD9,一个月里我看了200部电影,喝了200只生酿啤酒,200个小时内玩了20款游戏,听了2000首歌,花了2000块钱,却只睡了60个小时。
爸说我“嗑药”,断了我的生活费。他对我的生活已经完全失望,不理也不再问。但我并没有怨恨他,毕竟我是男孩子,这点挫折自己承受是应该的。也许爸这么做也是为了我好,毕竟在灯红酒绿的隆德街,是不可能打工赚钱的。为了挣回被我耗尽的路费,我决定转到科技街去寻找兼职。
《春光乍泄》里的何宝荣可以“重新来过”,我为什么不能?
☆、遇见秋叶
三天后结果告诉我,我高估了这个社会的价值取向,没有一间公司愿意收留一个没有本科学历的全职和兼职人员,即使有例外,面试长龙排到你的时候你旁边已经堆起了竞争对手投来的一米多高的档案。于是我对IT公司这个本行已经丧失信心,我徘徊在大街小巷等待机会,失落的时候我想起雷说过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微笑,于是我对饭店宾馆招待微笑,对酒吧柜台微笑,对街道办事处杂工招聘台微笑…
我遇见秋叶的时候她很瘦,脸苍白得可怜,这不是一个11岁女孩应该呈现的样子。她正端着酒盘往包房里送,踉踉跄跄的。门开的时候,她没有注意,与从里面出来的一个头发染成绿色的青年人撞个正着。玻璃杯打碎了,女孩慌忙跪在地上拣玻璃渣,不敢抬头。青年人立即怒火中烧,抡起巴掌咒骂着就想朝她打去,GENEBAR里的气氛立即紧张起来。有个胖乎乎的小伙子,快速走到包房门前接住了那只举在半空的巴掌,他就是森。森搭着绿头人的肩走到门厅边,小声地和他说了些什么,那个人给了他一个诡异的脸色,向地上吐了口痰,朝女孩又大骂了几声才肯回到房间里。小女孩吓得瑟瑟发抖,大颗大颗的泪从瘦瘦的脸上滴下来,森把她扶起来,女孩安静地在他怀里哭了很久。
后来从身边人们小声的议论中,我得知了女孩的身世。两个月前女孩的父亲在一次建筑工程的实地考察中从脚手架上跌落下来摔死了,不久后患有心脏病的母亲也撒手人寰。可怜的女孩被送到亲戚家,不想狠心的亲戚竟然把她送到孤儿院。
后来GENEBAR的老板在孤儿院门口看见了这个瘦削的女孩子,觉得她很可怜,就把她领了回来。女孩很高兴,终于有了可以依靠的人。再后来女孩来到这家酒吧帮忙,森很喜欢逗她玩,和她聊天,有空的时候会做草莓冰淇淋给她吃,渐渐地,秋叶慢慢从失去双亲的悲伤中解脱出来了,对于那场意外,她也已经不再害怕,不再感到绝望了。但是每天晚上她都会一个人躲在酒吧门前的灯柱旁偷偷掉泪,森就走过去像现在这样搂着她,靠在森宽阔的胸前,秋叶感到一种父亲的温暖。
当时我的脑子里忽然升起了一个愿望,直觉告诉我,那一秒后,我的人生将不再一样。我要照顾这个女孩,她要从我这里得到她失去的关爱。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萌生这样的念头,但是我看到,在那个时刻,秋叶就是欢的化身,是神为我安排的守护我净化我灵魂的天使。
那天晚上,我在书架上翻出一件黑皮金边和合本《圣经》,闲置在那里有一年半光景了,皮面上积了一层灰。我用手拭去灰尘,坐在台前随意地翻着。罗马书第五章第三节上这样说:
“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盼望不至于羞耻,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
……
☆、向往
望夏国际机场E接机厅。
“第四千二百零八秒,第四千二百零九秒,第四千二百一十秒,第四千二百一十一秒,第四千二百一十二秒……”
一秒钟有时候很短,有时候也可以很长的。
数到第四千四百三十秒的时候,雨看见一个穿一身洁白素服的女孩拉着一支短行李箱从直行电梯里慢慢走出来,脸上显得有些疲惫,但依然是那么动人,雨一眼就认出了她。
“嘿!小雪!”女孩看见他,向他走来。
30分钟后,机场服务区一层西餐厅。
虽说这是一间从装潢到服务都是清一色的西式Style餐厅,但是厅正央那处紫罗兰花景旁边那台老式扬声器里唱的却是邓丽君的老歌。多么熟悉的旋律,这些年里风里来雨里去,总在寂寞的时候在耳边响起,听着这旋律,雨向往着有朝一日能够相聚,相聚却是在梦里。
“冬夜里吹来一阵春风,心底死水起了波动,虽然那温暖片刻无踪,谁能忘却了曾经的梦。”
这一刻似曾相识,这一刻向往已久。
雨在内心里细数着从上次分离到如今一共经历了多少日夜,时光相隔却是用年来记的。雨忽然感觉鼻尖有些发酸,但是他没有落泪,这么多年不见,他要给雪一个好印象。于是他灿烂地笑着,贪婪地望着坐在橡木餐台对面的雪的面庞,他曾经多么喜欢看的面庞啊。朦胧的灯光下,秋水明亮而清澈,上翘的唇角,高高的鼻尖,动人而美丽。雨知道这就是那个曾经萍水缘分的女人,那个影响了自己多年却来不及对话的女人。岁月勾勒出雪更加成熟的风韵,这一天,他们聊了很多。
“你还好吗?”雨感到有些拘束,在这样高雅的场合中有些不太习惯,右手不自觉地拨弄着尾戒。
“好。很多年没见了,你好吗?”乌黑的发从白色发箍的间隙中直落落地垂下来披在肩上,藏在眶中的明亮的双眸,回应着雨的提问。这是他们的第一次对话。
“好。”
之后是一阵沉默。2分钟后侍应生端上来两碟特制牛扒对称地摆在桌上,肉香随着蒸腾的热气扑鼻而来。
“还记得青谷中学吗?”女孩提起一杯暖茶,雨笑着可乐迎上。
“当然记得了。”食指对着脑门敲了敲,“那个大运动场,旁边的草坪上栽有几棵紫鹃花,你还记得是谁种的吧。还有教学楼旁那条石铺路,路旁那几个乒乓球台,我最喜欢青中的傍晚,每到那个时分,我都会坐在石铺路的尽头看,金黄色的阳光顺着路面铺展开来,洒在道旁高大的梧桐树上,洒在球台上,洒在教学楼上,窗棱反射着光辉,一闪一闪的。与傍晚一样,那个时代整个是金黄色的,记忆也是金黄色的。”
“怎么,原来你会说话的呀?”雪的脸上露出欣然的神色,“你知不知道,我上一次听到你说话是在哪里?”
“啊?有吗?我记得,那个时候我还是很害羞的,哪像现在那么不要脸。”
“呵呵,当然不记得啦,你那时正发着高烧呢,在青谷医院,我还记得那天下着绵绵细雨,你有一个和细雨一样的名字所以我记得很清楚。你真的像雨,软绵绵的。”
☆、国际机场
“怎么说?”
“当时医生叫你坐在高凳上打退烧针,你看见医生拿着一个又大又长的针筒,就死活不肯打针,说以前发烧都是吊葡萄糖才能好的,退烧针和退烧药对你来说没有用。其实我知道你很怕打屁股针,对不对?”女孩禁不住噗哧一声笑了,粉润的脸上泛起了一丝红晕。
“就是这样,那时候你就是像现在这样笑的。我看见你笑得脸都红了,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很可爱。医生趁我发呆的时候推完了针筒。回校之后我从隔壁班同学那里知道你叫小雪。”
“怎么,原来你还记得呀?我还以为你真的忘了呢。”
“怎么可能忘呢,这些事我是不会忘记的。”雨沉默了一下,正切割着牛扒的两只手停了下来。
“许多事情我都不会忘记。第一个圣诞节在初中过的,那天晚上你穿着一席浅白色的冬裙,钢琴声响起,你唱着王菲的那首‘Eyese’,聚光灯投射下来,照在你身前的麦克风上,这一幕我不会忘记;打乒乓球的时候,你总是发球,总是喜欢跳起来欢呼,总是一副自信满满的姿态,也总是第一个被我淘汰,这一幕我不会忘记;升中考试最后一天,你的座位——”
第 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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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7 章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
第 7 章
“好了,有些事情已经过去了,就别再提了好吗?”刀叉按顺序从里向外依次取出,现在又按顺序重新收好。雪从包里取出两张纸巾,一张递给雨,一张轻轻擦净留在唇边的油渍,
“我记得初三的时候,我们两个班竞赛作文,有一次对改试卷的时候我拿到你的一篇文章。我记得你在里面说,时间就像一条长长的绷带,共同的经历记下共同的创伤,在岁月的长河中回首的时候,那些伤口还在隐隐作痛。它们只能缅怀,不能治愈。那天是一个意外,我不想再回到那一天去想那些事,现在不是好好的吗?”雪的眼睛开始闪烁,目光里含有一丝伤愁。
“也对。”雨看着她,不好意思地笑着,连忙继续说道,
“你看我,见面到现在一直聊的都是些发霉的东西,还没问你的近况呢。真马虎。那,你现在在哪里上大学?”
“初中毕业之后我去了临水近郊读高中,现在在那里的长洲大学读书。”
“临水?啊,那可是个好地方啊。一年里,四季如春,江山如画。”
“怎么,你也去过临水?”
“当然了!我就是从那里出来的。那里有一座云山,春天漫山遍野的白兰纷纷开放,斜风细雨阵阵抚面,在云山上一路奔跑,踏过一缕又一缕幽香,享受风雨沐浴的那种感觉简直Perfect。”
“真的?”
“当然了!我不骗你,下次你可以去试试,不过最后一次看云山到现在已经字惟妙惟肖地表现出来。
湛蓝的天空下,湛蓝的海,淡黄的沙滩淡黄的月,即使在梦里,我还是会以为那就是天堂的所在。她说她特别羡慕古时候的人们,可以骑上骆驼骏马游历各国,看遍一切美好的风景,自由是他们的世界里最通透的那记音符。
在我的记忆里,还有一个女孩曾经有过同一个梦想,那女孩就是欢。
欢说海是她的故乡,于是每到傍晚我们都会拉着手爬到云山顶上向东眺望,淡红色的小嘴唇靠近我的耳际,我感到有些痒。她指着群山的尽头云雾缭绕的地方对我轻声说,很远很远,山与云的彼端有一个很大很美的海,那里是她的故乡,长大以后我要带她到海的沿岸居住,回到她的故乡。
其实一个人之所以有向往,之所以能在茫茫人海中漂泊穿行,是因为在他的向往之中,有一个归宿。
……
也许人都是有故事的,也都是有回忆的。我们始终生活在回忆里,故事代表成长的过程,回忆是成长的记录。不光是要自己知道,也要更多的人来了解。生活中总会有一些美好的事物会在不经意间失去,亦或者根本就得不到。
至于能不能放得下首先要看能不能拿得起,拿起了是负累,放下了是轻松,生活不能只有轻松,生活要有故事,要有美好的回忆也要有痛苦的回忆,记忆着我们成长的历程和曾走过的路。有路就有平坦和坎坷,有故事就有平淡和精彩,所以我们都会有放不下的东西。
☆、甜蜜
我记得米兰?昆德拉曾经说过:
“爱开始于一个女人以某句话印在我们诗化记忆中的那一刻。”
我不知道米兰身后的女人们究竟有没有想过这句话的含义,不过我的爱,实在是开始于女人特有的灵性的声音。
记忆在被诗化的时候,爱是甜的。诗是美好而浪漫的东西,所以诗化的记忆,爱的记忆,是深沉而不沉重,是甜蜜而不甜腥的。我们在记忆的边缘品尝它们点滴的味道,其实并没有在现实的边缘来的那样苦涩,那是因为角度不一样,时间不一样,感觉不一样。
甜蜜是诗样般的年华。
2005年12月8日,晴有偏北风,我们三个人在一起。
秋叶说什么也要我带她来看雪,今天她穿了一身红色的连帽外套,红色的平底布鞋,风吹得小脸红通通的,我为她戴上帽子,两个人坐在望夏历史博物馆会展中心一楼大厅茶座的沙发上。天很冷,可是小红帽却忽然对我说想要喝冰绿茶,我点了一支可乐,她大声对服务员说可乐也要冰的,拿她没有办法,就这样,我们在这个天寒地冻的腊月里喝起了冷饮。
今天雪穿了一身白色的便装,秋叶一看见她走来就喜欢上她了,一个上午都缠在她身边问这问那的,真有点不太像话。不过算了,孩子嘛,况且,难得认识到一个她这么喜欢的姐姐,也算是缘份。他们两个在前面走着,我一个人在后面跟着,不时地,两个人会向后探过头来朝我窃笑,我跟上一点,回他们一个笑。
快走到中央公园的时候,我们坐在园前一间风雅别致的咖啡厅里聊天。秋叶问我要不要喝冰咖啡,我说天啊,刚才还没喝够吗?雪说不要紧,给她也点一杯吧,秋叶很高兴,得意地向我吐舌头。原来雪也喜欢喝冷饮的么,我怎么不知道?
……
其实我才不喜欢在这么冷的天里喝冷饮呢,我喜欢看哥哥被我耍得团团转的样子,呵呵,依然是那个酷酷的哥哥。我知道小雪姐是个善良的女孩,把管子插进浮着冰块的咖啡里面的时候,我看见她的眉头皱了一下,但是她还是喝得很开心。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她问了我好多问题,我的学习,生活,还有家庭。本来我是不会和任何人谈起家里的事的,但是小雪姐是例外。她有一个好洁白的名字,好洁白好漂亮的脸蛋,好洁白的打扮,好洁白的心灵。她会问我哥哥现在的情况,我也会问她哥哥的过去,原来小雪姐和我一样,对小雨哥了解得都不算多,这让我感到有些遗憾,我原以为姐姐是哥哥最爱的女孩,也许最爱,真的不代表最理解不是吗?
呵呵,姐姐说我还小,不要胡思乱想,其实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妈妈在天上保佑我快点长大吧。
☆、诗化的记忆
啊,夕阳多美啊,活像个掉进拉面汤里的大馅饼。中央公园门前的拉面和校门口的那间一样好吃,哥哥特会挑地方,他知道我喜欢吃拉面,就经常带上我骑遍大街小巷找最细最精最香的拉面。小雪姐也喜欢吃,吃得都快冒汗了,呵呵,多美丽的姐姐啊,我长大以后会像她一样美丽吗?
第 7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8 章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
第 8 章
……
“当然啦,你是我的白雪公主,是上帝为我安排的天使啊。”
“秋叶是白雪公主,哥和小雪姐是国王和皇后!”
……
看着这个活泼可爱的红衣小姑娘,我想起了我的小时候。生活在这样一个压抑的环境,姑娘还是那么坚强,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明媚的气息。看着像梅花一样傲立冬雪的她,我感到有点惭愧,我想,姑娘长大以后一定会很有出息的。
冷锋过境,这座城市迎来了又一个寒冬,我看着姑娘自信而快活地站在夕阳下,站在寒风中,翩翩起舞,这一刻我为雨,为秋叶由衷地感到高兴。雨把秋叶的故事告诉了我,今天我才真正意识到,雨是真的变了,从前那个腼腆内向的男孩,如今已经是大人了。秋叶在他的照顾下每天都生活得很开心,很充实,姑娘也很喜欢他。我想,对他来说,秋叶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一份温存。临走的时候,我真的很想对他说些什么,关于他的选择,学习上的,最后还是忍住没说,也许有一天,会的,但现在还不是时候。
……
时间:1988年1月6日;空间:临水,云山。
……
从临水南下望夏距离是800公里,从三岳南下临水距离是1200公里。在过去,飞机只是少数人的交通工具,妈妈带着我南迁靖乡的时候连火车票也很难买到。这是外婆告诉我的,记忆里我只是晓得这个故事的后半部分而已,但今天我要把它完整地讲完。
父亲从部队里拿到转业证之后被调到临水靖乡县上游渌源铁道部的矿区当矿工,一干就是两年。1987年转了干,从矿工一线调至靖乡安放大队任队长,母亲这才得以机会迁来临水与父亲一起居住。父亲夹着一张盖有矿业局红色大公章的调令,才勉强弄来一张印有“组织推荐”的车票申请表。第二年冬天,手续办好,车票买到,母亲带着我启程了。
☆、我的家乡
外婆后来告诉我:
“在火车上,小雨特别喜欢往外面看,大风从窗外刮进来嗖嗖地响他也不怕,两只眼睛盯着另一边的火车道看。铁路有时候分成一条又一条岔道,有时候又并成一线,小雨啊就叫唤着拍起你的小手,从那个时候起你就喜欢铁路了,是不是?”
想起这番话,我仿佛又看见了外婆对我笑的时候,挤在额头上的那几条皱纹,看见云山,看见雪,看见她。
绿色军用吉普车在蜿蜒的山路上慢慢前行,沿路是一片白茫茫的雪景,一点点亮白色的雪花从暗灰色的天空斜着飘落下来,纷飞的雪花打在车窗上,融化成一条一条晶莹的水滴滑落的痕迹。母亲抱着我坐在前座,我坐在母亲温暖的腿上,大衣上的绒毛轻轻拂过我的耳朵,一路上我好奇地倾听这个世界神秘呼吸的耳朵。
我们家就在云山脚,渌江从不远的山谷弯弯曲曲地延伸出来,江面上山谷间架起一座大桥,顺着桥往山上走,不多远就能看见开阔的后山广场,广场前分布着集市,工会俱乐部,露天大剧院。旁边有个大院,大院里挺立着一株白杨树,树旁边露出旋转木马的一角,那是我上的幼儿园。
第一天上幼儿园,天下着小雪。我拼命地奔跑着想要赶上远去的父亲,幼儿园的大门又暗又深。我很害怕,我不要留在这里,我要找妈妈,我要找外婆。很快我的脚就没力了,忽然前脚一个不稳,我扑倒在软绵绵冰冷的雪地上。我失声啼哭着,热泪溶化在白花花的冰雪里。
再爬起来的时候,父亲的背影已经消失在白茫茫的远处,我哽咽着向四周张望,心想着妈妈在哪里啊,外婆在哪里啊。就在我感到万分无助的时候,我看见前方站着一个穿着红色风衣的女孩,咧开嘴朝我在笑,乌溜溜的眼睛,圆圆的脸蛋,手上攥着揉成一团的雪块,身边立着一个小雪人,鼻子红红的,女孩用手一勾,雪人弯弯的大嘴神气地咧开了,也朝我笑起来。
☆、温暖的歌
2年后,1990。
幼儿园开始学汉字,我终于知道她的名字写作“欢”。那时候外婆常常会给我们唱同样的一首歌。看着慈祥的面容,靠着柔软的肩膀,听着温暖的歌:
“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好象花儿开在春风里,开在春风里。在哪里,在哪里见过你,你的笑容这样熟悉,啊,在梦里,在梦里…”
母亲和外婆时常开玩笑说小雨以后你就娶欢欢做媳妇吧,这样的话你们就可以天天过家家了,多开心啊。欢霎时会通红着脸低下头,用眼角偷偷瞧我,我也会调皮地偷偷朝她看。我问外婆什么是甜蜜啊?外婆深深地亲了一下我的小脸,说这是甜蜜。
2年后,1992,初春。
放学了,还是没能赶在欢的前面把组词作业做完。我们唱着那首《甜蜜蜜》,在清脆的铃声里奔跑着,从临江小学学前班课堂上一路奔出大门,穿过蜿蜒曲折的山路和横跨渌水的卧江大桥,来到了云山的脚下。是蒲公英的飞絮,在天空中伴着丝丝细雨自由自在地慢慢飘落。
夕阳穿过厚厚的云层,映得渌水闪闪。清风徐来,我看见欢的脸像漫山的白兰一样绽开来了,风拂过她的长发,我就这样长久地望着那双乌溜溜的眼睛。爸买了一台盒式卡带随身听,老旧的那种,我把头戴耳机给欢扣上,耳机附在圆圆的脸蛋上看上去大得夸张。
我抿着嘴偷偷地笑,生怕刚换的门牙露了出来。欢跟着耳机传来的歌声小声地唱着,我坐在草坪上静静地听着,她的声音好清脆,好明亮,好阳光。她对我说你看,山的那边,云的彼端,有一个大很大很美的海,那是她的故乡。她说长大以后我要带着她翻过大山,回到故乡海洋的怀抱,在那里我要做爸爸,她要做妈妈,我们有个可爱的宝宝天天过家家。我顺着欢指的方向望去,很远很远,云雾消失在山与山,天与天之间的交界处。
忽然间欢牵住了我的手,还没有来得及反应,欢拉着我就在山野里飞奔了起来,我们一路朝山脚一堆堆的柴草垛奔去,细雨滴在我脸上,我拂起袖口抹去雨滴,视线清晰了,又模糊,又清晰了,又模糊。我转过头来,发现欢半闭着眼睛在对我笑。
来到柴草垛旁用石棉瓦搭成的凉棚下,欢忽然把我推到草垛边偷偷亲了我一下,我呆在那里愣了半天。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她已经消失在绵绵细雨之中,向家里跑去了。
雨继续淅淅沥沥地下着,耳机呆在手中,隐约听见邓丽君的那首老歌,还在婉娩地唱着。
我记得米兰?昆德拉曾经说过:
“爱开始于一个女人以某句话印在我们诗化记忆中的那一刻。”
记忆在被诗化的时候,爱是甜的。
那一刻我想起了外婆的那个吻,我感到很甜蜜。
……
☆、回目二:记忆
“深渊说:’不在我内。’”
“沧海说:’不在我中。’”
“是谁在敲打我窗,是谁在撩动琴弦;那一段被遗忘的时光,渐渐地回升出我心坎……”
时间:2005年12月10日10时10分10秒;空间:望夏理工大学工科宿舍4幢,307舍。
刚从温暖的被窝里爬出来,牙膏刚挤出来,一个穿浅灰色长衫的年轻人刚别过头去看阳台外不远的天空,天空刚下起丝丝小雨,雨点刚从遥远的天际,冰冷的云层飘散下来,瑟瑟北风刚将冰晶融化成泪花抚过苍穹抚过高楼抚过路灯抚过宿舍的墙壁和窗棱打在年轻人的脸上,年轻人刚意识到,这一幕似曾相识,这一幕出现在昨晚的梦中,出现在那个永恒的诗化记忆中的时候,笔记本发出了自动接收电子邮件的讯号声。
“Shrtte.”年轻人打了一个响指,一天的堕落生活又开始了。他认为因为圣诞和元旦两个节日放假固然是应该的,而在这个周末又要通过补课的方式来填平假期错过的课程,则是一件完全没有必要和愚蠢的事。于是今天他理直气壮地拒绝了林一如往常的“上课邀请”。
即使是平时,睁开眼睛从梦中醒来的时候,日头还是会很猛烈。今天有了堕落的借口,打个响指,日头出来也是理所应当的。不过他好像念错了那句英文,应该是“Shwte.”才对。
他的时间真就这么短么?不会吧,不至于吧?
“Yu’vejustrecevee?”对话框闪烁,长衫年轻人哼着《被遗忘的时光》走过来,右手抓着牙刷有规律地上下来回挥舞,头抬得高高的防止漱口水从嘴角漏出来。瞟了一眼屏幕,年轻人快速地按下了“Eter”键。
“是我,圣诞节有没有空?我考完试了。——芸。”
这一幕似曾相识,这一幕期待已久。
“看什么呢?那么起劲,把牙膏都吃进嘴里去了。”听到这句话,雨才知道雷已经推开门走了进来,这是雨始料未及的。他赶紧跑到卫生间洗漱干净,整理一下凌乱的头发,换上一条深蓝色牛仔裤,朝身上随便喷了几下男士香水。2分钟后雨跑回来,看见雷正坐在台前看他的el。
“又和哪个女朋友约会呢?”雷忽然朝他后肩拍了一下,向他使了一个嗔怪的眼色。
第 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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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9 章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
第 9 章
雨犹豫了一下,没有回答。右手不自觉地拨弄起尾戒。
“你怎么也逃课?”
“就许你逃啊?”
“是加入我的反假期补课行动吗?”
“我可没你这么无聊。我是在准备明年春季的校际篮球联赛,写计划呢。还有,最近忽然间喜欢上图书馆了,六七本书等着我看。”
“靠,不会吧?不至于吧?一个像你这么牛高马大的家伙,没事干怎么突然想起去那种地方了?小子老实说是不是遇上红颜知己了?”
“我不像你,我可没你这么无聊。”说这话的时候,雷的脸上流露出一点不自然。
……
☆、站台
临走的时候,我对雨说冬季的中心湖在雨后可以闻到桂花的香气,不如明晚一起散步吧。今天的雨和平时有些不太一样了,点头的时候,我看见他笑了,笑容格外灿烂,大概是因为昨晚甜蜜的梦吧。
我经常对雨说,每一次你微笑的时候,你就多一分自信。大部分时候,雨是不会领情的,但我知道我的每一句话他都在听,这一次我没有想到他会在我面前笑得那么灿烂,我希望这是一个好的开始,好的转机。
从前,念中学的时候,因为昕,我曾经一度消沉。我答应过她要以第一名的成绩作为体育特招生进入新洲中学读高中,但是最终我还是没有做到。跨入洲中大门的时候,我的成绩单上写着第二名。从那以后我就一直生活在自责之中,我连对一个死去的人的承诺都没能兑现,更何况她还是我最喜爱的人。那段时光不堪回忆,我不敢想象那段日子是怎么熬过来的,赛场上再也没有我跳跃飞奔的影子,痛不欲生的我曾经用刀片割断手腕上的血脉,昏迷了三天三夜之后,我侥幸活了下来。那时候我想,上天实在太残酷了,为什么要把我和昕分开?死也不能在一起。
直到我认识他,我才开始改变这个看法。
他其实是两个人,一个是林宇杰,另一个是雨。
宇杰的故事令我忘记昕,而雨的故事令我想起昕,这是不同的地方;相同的是他们让我重新燃起了生命的火焰,他们让我重生。
……
“还记得上次分别是在哪个车站吗?”
“当然记得。”
“就在那个公交站见面吧,老时间,不见不散。”
“不见不散。”
……
我很高兴他还记得一年前的那次约会。他是一个冒失鬼,和女孩子上街的时候总是精神恍惚的样子。这个傻瓜,人家说情绪不易外露是成熟的象征,而他却永远也长不大。我第一次约一个男生是在去年的圣诞节,可是他竟然不给面子,那一天他笑得很僵硬,很辛苦;平常都是他带路的,可是那一天他却总是迷失方向;他的眼神是迷惘的,不确定的,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很想问个明白,但是我没有这么做。我看见他的左手上戴了一枚尾戒,尾戒代表特立独行,独来独往的独身主义。
他变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
离开的时候我为他感到担心,甚至有些害怕。十多年来他一直是那个充满自信和阳光的雨,直到后来我才渐渐开始感觉到,其实那并不是他的真实面目。
……
☆、老照片
LCD屏幕投射出来的背光从雨面前缓缓放大,经过液晶点阵的时候扭曲了,置换成微电流,信号穿过交错的时空网络然后又变成冷色的白光,牵引芸的视线。
合上翻盖的时候,芸看见整理书桌的时候翻出来的相册。
南夏大学馨谧圆的梅花开了,三点两点红妆,为这座城市的冬天增添了些许生气。芸趴在窗台上侧着脸向下望,透过这层玻璃窗,靠近阳光的地方有个很大的书架,上面堆满了各式各类的法律架正下方的台面左侧立着一盏古铜色台灯,灯光照在厚厚一沓文书纸上,纸张用一本大法律辞典砸牢,辞典里夹着一枚印有“朝昕大学”校徽图案的墨绿色书签,一支黑色的钢笔静静地躺在光暗交织的地方,旁边有一竖相框,相框里镶着一张纸面有些泛黄的照片。
芸把相册重又放回到抽屉那一块安静的角落里,目光落在了相框里那张泛黄的照片上。相片里有个穿浅蓝色连衣裙的女孩,伫立在山的一端,微风吹起她的发向后飞舞着。她伸开双臂,镜头在雪白的臂膀上反射出一层七彩的光晕,光晕投射到她脸上,她那双明亮的深蓝色的瞳仁,好像在欢快地大声呼喊:
“飞起来了!”
……
别人说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的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雨说这是他最得意的摄影作品,他把它称作“芸之翼”,尽管他的作品并不是很多。当时我们之间只隔了两米的距离,可是我却总是觉得他离我好远好远,远得近乎于渺茫。大概在他心目中,我也是一样吧。
翻开照片的背面,碳素钢笔的字迹是雨的。上面写着:
“芸之翼wgsOfYu
1998年4月25日,江玉筠山。”
那个时候雨写得一手漂亮的钢笔字,龙飞凤舞的,又喜欢在我面前炫耀他的英文,以前他很喜欢在他的画作和所谓“字帖”上签上个大名送给我,可是这张照片他却说什么也不肯给我。他用吃冰激凌的五毛钱把这张照片过了塑,再用剪刀把四个角修得圆圆整整的,夹在每天看的百科全书里每天擦,这是他告诉我的。我不知道究竟有没有他说得那么夸张,不过一个月后用威逼兼利诱的手段把它从雨手上抢过来的时候,确实还跟新的一样,连褶皱都没有。我有些吃惊,世界上真的可能有这么心细的男生吗?
世界是会变的,人也一样。
他变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从前那个在篮球场上飞奔的雨不见了,那个骑着自行车在大街小巷东蹿西蹿的雨不见了,那个跑十二里山路来给我送伞的雨,不见了。他变得内向,古怪,高中以后他变得更加沉郁。好像一直在想什么心事似的,我渐渐发现和他交流越来越困难,他的眼神里流露出的永远是那么迷惘和不确定的神色。
是他变了,还是我变了,还是世界变了,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是距离在我们之间竖了一层隔膜,让我们看不清楚,猜不明白,这距离除了空间,还有时间。
还有什么是不会变的?是照片里载着浮云的天空么,还是照片外的?
☆、印象
在梦里,我又回到了那个旧上海时代。在那里,世界永远是棕褐色的,天空永远是棕褐色的。这一次是盛夏。烈日在东浦外滩的海岸上灼烧着,空气跟着扭曲起来。在晃动的世界里,人们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筋疲力尽地向前爬。我急促地喘息着,脚踩在沙滩上越来越吃力,后来我发现原来我背着一个人,在扫视四周的时候,我向上瞟了一眼,这不是欢的婆婆吗?我忽然想起不久前的那个梦,欢的婆婆不是已经被杀害了吗?
怎么回事?我在哪儿?我要往哪里去?
婆婆的呼吸和心跳已经快要停止了,大颗大颗的汗滴在我的背上,她俯下身来,用尽全身的力气才得以扯开干裂的喉咙低声重复着一句话:
“照顾好霏,照顾好霏…”
直觉告诉我,在那里,欢就是霏,因为我就是桐。我停下来想大声地回应婆婆,想说你坚持住,我一定把霏给你平安无恙地带回来,可是我忽然发觉我怎么也讲不出话。想说的每一个字从喉咙里喊出来之后就成了“哇,啊,哇”的怪腔调。
原来我是个哑巴。
婆婆听不懂我只好看着她,朝她不停地点头,我把眼睛睁得大大的,我要让她知道我向她的承诺,让她相信,让她放心。穿过沿江以西那座钢索桥,里弄拐角丁字路口电灯柱旁的大院里有座顶上镶有大“十”字的洋人医院,我卷起袖口拭去淋漓的汗流,加快脚步朝那里前进。可是正当我迈出第一步的时候,突然间一管枪堵住了我的视线,来不及闪躲,就听见枪声在耳边炸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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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10 章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
第 10 章
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身上被子上枕头上都是汗,耳朵嗡嗡地不停在叫,耳机从床上跌落下来在地板上发出微弱的磁振。夜里4点,GENEBAR的员工寝室,我发誓再也不会来这里过夜。
……
“知不知道这杯酒叫什么名字?”J形台对面那个穿白色酒保制服的胖小伙右手潇洒地拎着一件摇酒器上下一甩,然后凌空扔出去,“啪”一声左手接住往台上一按,两眼放着得意的光芒盯着对面那个穿灰色长线毛衣和深蓝色休闲长裤的面容清瘦的年轻人看。
“什么?”年轻人抢过马提尼杯就想往嘴里灌,很快被胖子拦了住。
“喂,喂,你先别急,先听我说呀。”
“什么?和丹尼斯有什么不同么?”
“当然不一样了!有来头的。”胖子右手四指平拢,将杯身放在上面,两个人一起向杯里乘着的棕红色晶莹液体看去。
“这叫‘醉生梦死’,这——”
“靠,少来了。”年轻人拨弄着左手的尾戒,不信任地望着胖子。尾戒银闪闪的,在酒吧暗色的灯光下泛着冷冷的寒光。
“怎么,你不相信?”
“为什么要相信?”
“你先听我说呀,喂,雨,雨呀,等等,别走啊,听我说完嘛,好不好?”还没等胖子说完,年轻人已经将杯子捏在大拇指和食指之间,在胖子面前晃了晃,向他挤出一个笑,转头走了。
“我不是欧阳锋,你也不是黄药师,这杯酒没那么神。”舞池上方的旋转灯投射的光线,雨经过的时候在他身上划出了一道道花斑。年轻人走路的姿势很优雅,没拿杯子的那只手轻轻地从后腰甩出来,看着他离去,形单影只,森不禁自言:
“原来他知道的啊。这个家伙,一天到晚都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昨晚来的时候还是兴高采烈的,今天早上就成了这副模样。早叫他别开暖气的,吹不起就不要吹嘛。”
……
☆、古老的旋律
森说这是蒙太奇。蒙太奇是电影业的一句术语,将两个看似不连贯的场景和剧情经过剪辑巧妙的设置,最终编排起来后就成为一个连续的故事。蒙太奇可以联通空间,也可以连贯时间。
电影可以蒙太奇,我为什么不能蒙太奇?
我总是做着同一个连续的梦。在梦里面我叫桐,是一个身材高大魁梧的杀手,我是一个哑巴,与外界沟通就靠这双眼睛,因此从医院的古铜老镜里我发现我的眼睛深深地陷了进去,医生操一口上海话对我摇头叹惋:
“小伙子,帮不了侬,侬节哀吧。”
我从镜子里发现,从双眼深处,一滴晶莹的热滚滚的液体渗了出来。我要找到霏,我发誓要找到霏!
……
其实人生确实是可以蒙太奇的。就像,同一时刻里,欢出现在雨的记忆里,出现在梦里;就像,同一时刻里,芸的目光止于照片中永恒不变的湛蓝天空,而在雨梦开始的地方,天空就是一片棕褐色;就像,同一座城市,互不相识的男女在地铁里相遇,在时间的绷带上刻下记忆的伤痕;就像,同一间酒吧,同一扇玻璃门被雨和雪同时打开。
“小雪?”
“雨?”
“H,你…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你不是说在科技街一间很有名的酒吧做兼职吗?”
“噢,Gtt.所以你就找到这里了?”
“怎么,不欢迎吗?”
“当然不是,请进,请进,来…”
……
夜7时,GENEBAR的来客渐渐多了起来,舞池上方灯光闪耀,五颜六色密密麻麻地分布在各个角落,炫耀着,闪烁着。森看见面前这位一身素白的女孩,正在向舞池尽头老式立钟旁边的那台老式留声机好奇地张望,就递给她一杯暖茶,轻声问道:
“你对那东西感兴趣?”
“嗯,我很喜欢收藏一些古玩的。”女孩腼腆地转过身来一面微笑着向他道谢,一面挠有兴致地问:
“那台留声机有挺久历史了吧?”
“是啊,原来是店里顾老板的祖母留下的,后来老板因为涉嫌藏匿毒贩进了监狱,就把留声机清了出来,我们舍不得,雨就把它改装成了CD唱机,呵呵。要听听吗?”
“嗯。”女孩侧过脸庞对他点头,那面庞勾勒的线条简直只在画中有啊,森在心里嘀咕着。走到尽头,森按下了隐藏在扬声器声管里的按钮,古老的旋律立即伴随着空气散发开来,只是这时分,对舞池上那些男女来说,那种旋律似乎有些不太合适。
☆、走出酒吧
“你知道里面唱的是什么吗?”
“LPl,我猜。”女孩很自然地说出了名字。
“没错,雨也这么说,什么‘拉’呀‘叭’呀的。”
“LPl,是一首很美的西班牙民歌,校歌剧排练间隙的时候放的就是这首歌。”
“嗯,看来还是大学生有见识。恕我冒昧,你是雨的女朋友吧?”
“啊?”雪忽然站了起来,“你为什么这么问?”
“噢,是雨说的嘛。他还说你学历史,喜欢古董,喜欢旅游,来望夏开会来了,是吧?”
“真的,是雨说的吗?”女孩如雪的面颊上泛起了一层浅浅的红晕。
“是啊,我骗你干嘛?他经常在我面前提起你的,今天早上跟他讨论蒙太奇的时候还说起你了呢。”
“又在说什么蒙太奇啊,森?”这时候雨从后厅走了出来,挎在腰前的大盆子里叠了整齐的三排刚洗好的杯盘。
把杯子重新放进“J”形台轨道状倒立的架子上后,雨把工作服随手换下,从冰柜里取出一只冰百事,一只冰咖啡。抠开拉环,冰咖啡递给雪,百事的拉环习惯性地又套在中指。
“下班了?”雪看着面前这个腊月天满脸冒汗的男孩,看着递过来的冰咖啡,浅浅地笑了。
第 1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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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11 章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
第 11 章
“嗯,是啊,累了一天了。走,我带你去逛夜市吧。”酒吧外面华灯璀璨,人流穿往,这座城市从来都不会孤独。
“事实上,晚上9点在望夏历史博物馆有一场报告会,我想让你和我一起去。”雪接过森递来的搅棒,低下头,慢悠悠地搅拌咖啡,等待雨的回答。
可乐罐口还没有离开嘴角,雨已经开始犹豫起来,这时候森发话了:
“我说雨啊,你怎么让女朋友大冬天里喝冰咖啡呢?”
“她喜欢喝,对吧,雪?”说这句话的时候雨故意看了雪一眼,表示对那天的不满,调皮的样子很滑稽,雪又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去吧,这么远来一次不容易,好好陪陪人家。”不知到什么时候,森嘴里又叼上了一根未燃的烟,他拍拍雨的肩膀,香烟在他面前晃啊晃啊的,雨看着又犯起晕来。
“那走吧。”说着雨牵起雪的手,向门外走去。牵手的那一刻雪感觉雨的手好冰,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抓过冷饮的缘故。雪惊讶地望着男孩那双渺茫而深邃的眼睛,她感到心跳随着步调渐渐加快了,跟着这个男孩走出酒吧,虽说世界是冰冷的,手是冰冷的,可是心潮里泛起的,分明是滚滚的热浪。
☆、会展中心
9时30分,望夏历史博物馆,一楼会展中心,报告厅。
“鉴于社会各界对这次商夏文化探索活动的关注,捐助和支持,科考队会尽最大的努力将取回的古遗迹样本,民间资料和相关秘史送交专家作进一步的讨论和确认。很快,我相信,对这段历史我们将会有更为详细和科学的一番解释。现在我要先介绍一下已经确认的考察成果……”
宽敞的报告厅前台正中挂着一块巨大的投影屏幕,幻灯片跟随讲师的进度同步切换着一张张图文资料。从前台向后推移,2000流明的光线照在幕布上,反射回来,落在后台一张面容清瘦的男生脸上。男生眨一眨眼,打了个哈欠,靠在座椅上的脑袋又倒了下去。坐在旁边那位清秀的女生看见了,朝他无奈地笑。
“对不起啊,害你和我一起无聊。”
“是啊,很无聊。”男生毫不客气地小声嘀咕,想一想他又接着说:
“不过,说实在的,至少,没有我们的数分课无聊啊。最起码,你看,对面那个白胡子讲师,那个大屏幕,上面讲什么,我都能听得懂啊。”
“数分课有这么难吗?”
“你看不看得懂藏文?”
“还没开始研究。”女孩摇摇头。
“我想,等你念懂了藏文佛经,再来学数分课,应该会简单很多。”
“不会吧?不至于吧?”女孩学着男孩的口吻翘起嘴。
“雪?”
“怎么了?”
“你想不想知道酒吧那台留声机背后的故事?”
“好啊,反正无聊也是无聊。”
“…酒吧原来那个老板是个上海人,母亲过世后,他来到这座城市在这里开了那间酒吧,年轻人去惯了灯红酒绿的KTV夜总会,偶尔看见一间这么具有古典气息的酒吧就会感觉特别亲切怀旧,特别能让人回忆起过往的故事。老板有个儿子在香港做工,染上了毒瘾,后来又扯上毒贩买卖,一发不可收拾。警察要抓他儿子坐牢,他就把他藏在天台的小屋里长达一个月。
‘善恶循环,因果报应’,这是林说的。
后来警察还是找到了他儿子,自然,铁窗生涯,他也躲不过。可是谁会想到,就是这样一个顾老板,曾经在孤儿院门前把秋叶领回来养,曾经那么温柔,那么慈祥地给秋叶讲故事,收留那个可怜的女孩。
☆、音乐盒
世界上是不是真的有‘报应’,是不是好人就一定不会遭报应,而坏人即使偶尔做了一件好事,报应还是难于幸免呢?”
“很多时候,世界是不公平的。”女孩将手心放在男孩冰凉的手背上,给他安慰,给他温暖。
“所以,从那时起,我发誓我要照顾好秋叶,我不能让本来就不公平的世界,变得更加无情,不能让她对世界失去信心。”
这时忽然传来《いつかのメリークリスマス》八音盒的打击声,清脆而熟悉,连忙按下“Ccel”键,抬起头来时雨发现,四周已经聚集了众人异样的眼光,一齐朝这个方向聚焦过来,报告厅里一片鸦静。
30分钟后,大厅。
“嘿,圣诞节有空吗?”临走的时候,女孩转过身来,白色外套落在纤细的腰肢周围,衣角稍稍上翘,修长的腿部显露出来,顺着紧身长裤的白色条纹向下延展,一直落到那双白色衬花布鞋上。女孩抬起左脚,提起前跟向后打着不成节奏的拍子。
“嗯,这个——”男孩显得很尴尬,右手一直拨弄着那枚尾戒。
“喂,一个女孩约你在圣诞节见面耶,你怎么用这副面孔回答啊?”
“我——”实在想不出要怎么回答才能不让女孩失望,他就死死盯着女孩水灵的眼睛看,焦躁,歇斯底里,都藏在里面了。
“骗你的!想的美啊,看你紧张的样子。24号就要飞回临水了,想约我啊,除非你坐飞机来啊,我带你去看雪。”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雪?”
“我猜的啊。你不是说云山的春景很美吗?我想,那里的冬天也一定很迷人。所以啊,我想顺道去一趟云山,看看雪景。”女孩翘翘嘴角。
“其实,印象里,云山的冬天也是很美的,只是许多细节都想不起来了。如果有可能的话,拍几张那里的照片El给我吧。”
“好啊。作为交换,我想要你手机里的一首歌。”
“哪首?”翻开护盖,冷色背光亮起,四向一体按钮跟随拇指快速切换操作界面,最后进入“Mefles”,显示“LgCplete…”
“刚刚开会听到的那首吧,很好听。”女孩窃笑,不多久后男孩手机上显示“XUE’sphehsbeecectethrughBluetth.”
男孩娴熟地点下按钮,传送完成。
☆、宿舍
我对雨说冬季的中心湖在雨后可以闻到桂花的香气,不如一起散步吧。今天的雨和昨天又不一样了,点头的时候,我看见他的眼神,又恢复了往日的迷茫。
那天我们走到湖边的一棵桂花树旁,淡淡的幽香从星星点点的白色碎花间弥漫开来,夕阳落照,为天空笼罩了一层棕黄色的薄纱。雨站在粼波泛起的湖水尽头,余晖从对岸洒下,在芳草从中投下斜长的雨的背影。
“其实爱一个人并不是要跟她一辈子的。我喜欢花,难道我摘下来你让我闻闻;我喜欢风,难道你让风停下来;我喜欢云,难道你就让云罩着我;我喜欢海,难道我就去跳海?”雨说。
他是一个重感情的男人,但是在感情面前他往往不堪一击。像这一抹晚风带来的淡淡桂花香味,他在每个他喜欢的女孩面前都表现得若无其事,甚至冷漠。雨信基督,他时常在心里对自己说:
“神让岁月勾写你的样子。”
第 1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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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12 章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
第 12 章
因此在他内心里,一个人可以瞬息万变,也可以永恒不变,因为在神面前,一切造物都是他所爱的,他所蒙昧的,他所清晰的。
可是我认为一个人不能把爱看得这么庞大,爱是自私的,爱是专一的。于是我用他最喜欢的方式——电影,对他说了三句话:
“‘都是事情改变人,人改变不了事情’;
‘人生就像是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也不知道明天将会是什么滋味’;
‘爱一个人,做一件事,从一而终’”
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听进去,也不知道回我的那句“我懂。”会不会只是敷衍了事。大部分时候,我说的话,雨是不会领情的,但我知道我的每一句话他都在听,因为我是他少数几个可以聆听的人,我们之间没有秘密。
……
时间:2005年12月24日,傍晚;空间:望夏理工大学工科宿舍4幢,307舍。
液晶屏幕上3DRPG游戏的画面里,镜头在快速闪烁挪移,雨双眼直勾勾地盯着屏幕,两只手左右开弓,不亦乐乎。笔记本旁边躺着一个包装精美的浅蓝色礼盒,蝴蝶结用紫色的丝质绸带在左上角呈正45°角扎好,里面正中央规规整整地放着一只扬帆启航的水晶船。礼盒旁边是一条闪着幽光的银颈链,链圈由无数个桃心状小环环环相扣而成,正下方垂一个印有很可爱猫爪图案的银色吊坠。
☆、圣诞夜
“喂,小雨,又在玩什么游戏啊,这么入迷?”
“《仙剑》啊,别吵,温慧和蓬絮都不知道选谁好了,都是星璇这个家伙害的。”
“什么啊?明明是你功底不够,解不开完美结局嘛。喂,别说兄弟不提醒你,别老是呆在电脑里面,圣诞节约会要迟到了哦。”
“啊!”电脑开着机,画面停留在作战模式上,雨已经踉踉跄跄收拾好行装礼物和雷道了声别,就急忙冲出了门外。
……
今天是我和哥在一起度过的第一个圣诞。说好了今年圣诞只陪秋叶一个人的,可是今天哥身边又多了一个女孩。姐姐穿一身淡蓝色的冬裙,扎辫子,她的脸蛋很漂亮,眼睛又大又蓝。可是我不喜欢芸姐,从第一眼见到她我就觉得她酷酷的,有些难以接近的样子。
我们来到敏茵河口,看披着盛装的渔船和两岸绚丽的灯饰;来到中央公园,在大门旁边的白兰餐厅喝冷饮;来到游乐场坐摩天轮看夜空上闪烁的星星;来到保乐巷街角吃火锅……
一个晚上,我们都不怎么说话,我忽然想起小雪姐来的时候,我和她无话不谈,一起拿哥哥开玩笑的那些日子,为什么对芸姐,我却感到那么生疏,那么遥远呢?
……
今天秋叶不知怎么回事,对芸的到来好像漠不关心似的,该不会在生我的气吧?唉,不该约芸一起来的,我答应过秋叶要和她单独过圣诞,现在我食言了。
在科技街2路车站接到芸的时候,她穿着一身浅蓝色的冬裙,格外美丽。我还记得去年的圣诞,她穿的是一身便装,蓝色长衫加蓝色束身牛仔裤。雷说微笑的时候,你就多一分自信。于是无论是在公园还是餐厅,在商场还是街角,芸看着我的时候,我都会对她微笑。芸问起秋叶的事,我微笑着骄傲地对她说:
“叶是我的天使,是上帝派来守护我灵魂的。”
可是当我将银颈链戴在天使雪白的脖子上的时候,我的天使没有像往常那样转动她乌溜溜的明眸,向我吐舌头了。
银色的吊坠安静地躺在秋叶胸前,闪耀着亮眼的光辉,很漂亮,不知道公主喜不喜欢。
临走的时候,2路车站,我把芸送上车,Bus启动引擎的时候,芸带着我送给她的水晶船渐渐远去了,隔着一层反着这座不夜之城五彩缤纷霓虹灯光的玻璃窗,我看不清芸的样子,芸的眼睛。许多话憋在心里蔓上嘴边快要涌出来,又咽了回去。
……
☆、风依然萧瑟
“我一直以为,山是水的故事,云是风的故事,你是我的故事,但我却不知道,我是不是你的故事……”
我今天是第一次知道,雨有秋叶这个妹妹,而且他很爱她。这个傻瓜,人家说情绪不易外露是成熟的象征,而他却把所有心事都埋藏起来,苦乐冷暖统统自己一个人消受。我们曾经是多么要好的朋友,而现在,我渐渐开始感到,我们之间的距离开始慢慢疏远了。
你知不知道,专业考试和朝昕大学的外联活动结束后,我拒绝了一个和从前的你很像的一个男孩,特地约你出来,就是想看看一年来我们对彼此还记得多少,想看一看一年之后,或者说许多年之后,还能不能从你身上找到多年之前那个开朗活泼的影子。事实证明,期望越大,失望越大。你真的变了,沉静得凄凉,深沉得可怕。这让我不禁想起了刚才提到的那个男生,有时候我宁愿相信,他才是你应该具有的形象。
和他认识是在图书馆里。他很高大,很阳光,冬天里只穿了一套薄薄的红色篮球队服,脸上还冒着汗。他说书包里有支钢笔可以借给我写,可是当他气喘嘘嘘地跑回来把钢笔递给我的时候,钢笔上的价格标签都没有撕。看着他呆头愣脑的样子,我也不忍心戳穿他。他告诉我他叫雷,在望夏读理工。
后来我们经常在图书馆碰面,每次见到他,他总是捧着一本金庸的小说啃,有一次我问他你为什么整天看武侠啊,小心走火入魔。他忽然大手把书合上,笑着对我说不看武侠看什么啊,看刑事诉讼法,还是婚姻家庭法?他走路的样子很像你,从前的你,大大咧咧的,很潇洒,也很可爱。和我说话的时候两手叉腰,可能因为高度差距的关系,背稍稍有些驼,样子很滑稽。
你知不知道,自从雷出现之后,有时候我真的有点分不清哪些是现实哪些是过去,从雷身上我分明看见了你过去的影子。于是我以为时光倒流了,你又回到了从前那个样子。可是转过身来,你站在2路车站的站台边沿看着我远去的时候,我从你的眼中,看到的依然是那种迷惘和不确定。
雨是谁?2005年的圣诞,没有雪,也没有雨,风依然萧瑟和凛冽,城市依然喧嚣和浮华,依然没有人告诉我,这个问题,有没有答案。
……
☆、小王子
雨是谁?2005年的圣诞,没有雪,也没有雨,风依然萧瑟和凛冽,城市依然喧嚣和浮华,依然没有人告诉我,这个问题,有没有答案。
“你知不知道昨天晚上你很过分?”
“嗯。”
“你知不知道你不应该对芸姐那么冷淡?”
“嗯。”
“你知不知道这是很不礼貌的?”
“嗯。”
“那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对你生气?”
“可是人家真的不喜欢嘛。秋叶更喜欢小雪姐。这个姐姐酷酷的,一点都不可爱。”
“你懂什么,人家才不是酷酷的呢,真实的芸姐是很温柔的。人家那叫有深度,有品位,哪像你,一点教养都没有。”
“谁说的?”
“我说的啊,秋叶昨天的表现真令我失望,以后不带你出来了。”
“真的吗?哥?”
“真的。”
第 1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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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13 章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
第 13 章
“哥?”
“……”
“哥?”
“……”
“哥——!”
“好了好了,看你眼泪都出来了,哥跟你开玩笑的,来笑一笑。”
“不要。”
“笑一笑嘛,秋叶听话。”
“不要!”
“好啦,那你想要怎样啊?”
“要哥回答秋叶两个问题。”
“还是那两个问题吗?”
“嗯!”
“……”
“不理你!”
“好好好,你坐下来,江岸风大,别冻着了。”
“哈,太吧。”
“你看,天空上洒满的繁星,即使在没有月亮陪伴的时候,也还是那么灿烂。秋叶,你有没有听过小王子的故事?”
“好像,没有吧。”
“从前,在遥远的宇宙深处的一颗小行星上,住着一位小王子和一枝玫瑰花。小王子很爱玫瑰花,天天准时为她浇水,修剪枝叶,精心呵护着美丽而高傲的玫瑰一天天长大。有一天高傲的玫瑰对他说,‘你走吧,我不再需要你了。’小王子很心痛,但是她爱玫瑰,于是他整理好行装准备离开那个小星球。临走的时候他还用玻璃罩把花儿掩护好,生怕星球上的小羊儿把花吃了。
就这样,小王子开始了万里跋涉的旅程。途中经过了许多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有财主,酒鬼,偏执狂,骗子。小王子发现那些人和他一样,他们的生活没有一个确定的目标,没有一个能够寄托生命的海岸。这种流浪的日子持续了很久,直到他来到地球。在地球上,他认识了一个很好的朋友狐狸,狐狸告诉他他被驯化了。他问狐狸驯化是什么意思,狐狸告诉他,就是不知不觉间彻底地迷上,爱上,为了他能够承受任何苦难,只要和他在一起,就会感到无上幸福。
突然间小王子感到一种莫名的伤感涌上心头。他望着星空中来时的方向,那一刻,他是多么想念远在天边的那朵玫瑰。他被玫瑰驯化了,他多么想知道玫瑰现在过的好吗,是不是也在想念他。他把玫瑰的故事告诉了狐狸,狐狸对他说:
‘如果你爱上了一朵住在星星上的花儿,夜晚看着星空就会感觉很幸福,每颗星星上都好像盛开着美丽的鲜花。’
‘我的花就在那里,在某一颗星星上。’小王子对自己说。
小王子终于找到了长久以来升腾于心却没有得到的答案。他仿佛看到,遥远的故土上,有一枝悲伤的玫瑰,正在日夜期盼着,等待着他回来。后来——”
“后来怎么样?”
“后来小王子的能量耗光了,在沙漠中找到返回的方向时,已经奄奄一息了。一道骤光从夜空劈落下来,霎时眼前变成白色的一片,平静下来以后,人们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了。”
“小王子在哪里?”
“没有人知道,有人说他已经死了,也有人说他在宇宙中的某个角落继续飘泊,可是我宁愿相信,他已经回到了他的那颗小星星,用苏佩里给他画的盒子把小羊套起来,和他心爱的玫瑰花过着幸福的生活。”
“哥,你的花在哪里?”
“在那里,在某一颗星星上。”雨伸出左手指着茫茫的宇宙深处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手上的尾戒在夜空里泛着冷冷的寒光。
灯火阑珊的地方,星辰像附在一层白色轻纱上的沙粒,银光闪闪,江面上反射着耀眼的星光,灯光,流光。夜在呼吸,世界在呼吸。雨把尾戒取下,恰好可以戴在秋叶左手纤细而白皙的无名指上。
“好看吗?”叶跳起来在江堤上轻轻旋转,满心欢喜地打量着这枚不起眼的银戒指。
雨点点头,陷入了沉思。
☆、缘分
时间:2004年,盛夏;空间:新洲第一医院。
坐在对面那个扎马尾辫穿深红色短袖衫的女孩叫做枫。
我不喜欢“3”这个数字。三位一体三生相克三重门三下乡三八三九胃泰。现在是高考前13小时3分3秒,我感冒了,发着高烧。
虽然我不喜欢3,但是我特别喜欢看枫的笑。我对她说:
“你知道吗?你是第二个陪我来医院看病的女孩。”
“是吗?第一个是谁?”
“是芸。1996年,我病了一年,芸常常来医院看我,帮我补课。”
“就是你时常谈起的那个蓝眼睛女孩吧?哈哈,你怎么不叫她陪你来医院?”
“算了,过了明天就没事了,况且,你能陪我来医院,我真的感到很开心。”
枫知道我喜欢芸和雪,有时候遇到想不通的东西也会向她讨教,她也很愿意为我出谋划策。3个月前还形同陌路,现在我们就已经像歌里唱的那样形影不离了:
“微风伴着细雨,像我伴着可爱的你,看着我看着你,看这世界多么美丽。啊…愿我是风,你是雨,啊…微风浸在细雨里…”
耳机一只戴在枫的右耳,一只戴在我的左耳,我们身边是堆积如山的书海,累了就把书随手一扔,听音乐望彩霞,在池塘边的柳树下啃甜玉米看鲤鱼,看夕阳落下明月升起,跑到开水房抢水洗澡,坐在饭堂电视机前看“OutlkEglsh”发呆,然后一头埋在书堆里继续飞速涂写起一张又一张的试卷,一沓又一沓的练习。
这个世界不应该是这样。高考那一年,我不会再像初三那样幻想人人都是考试的机器,凭靠成绩单换取能源维持生存。那时候有一部电影叫《无间道》,里面有一句话这样说:
“无间有三,时无间,空无间,受业无间。犯忤逆罪者永堕此界,尽受终极之无间。”
我觉得我和陈永仁很像,他穿梭在人海里,而我穿梭在题海里,同样一条无间道路,同一个人走。我开始对这个变幻无常的世界失去信心,有些必须面对的东西,分离,阻隔,我开始逃避。
第 1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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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14 章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
第 14 章
但是枫的微笑我从来不会逃避。渐渐地我开始幻想枫是我的心理医生,渐渐地,我爱上了我的心理医生。
她坐在对面,马尾辫向后稍稍摇摆,淡淡的绿茶香味散发出来,沁入心脾里,我看见芬芳之中,枫弯起嘴角,向我微笑。
……
☆、一个月后
一个月后,渌江岸。
微风伴着细雨,像我伴着可爱的你。教堂的钟声在远方响起,透过朦胧的云雾,将祝福带到我们身边,我牵起你的手说我喜欢你。
这一幕似曾相识,这一幕期待已久。
你望着钟楼方向的目光,回过头来看着我,眼里闪着泪花。你对我说:
“原谅我,我不能因为一棵树,而放弃了整座森林。”
我已经习惯了麻木,可是那天晚上,陪伴我整个失眠的漫漫长夜的枕边还是湿了一块。
后来你对我说,芸和雪都是最好的女孩,如果在她们之中作出了选择,一定要对她专一,到了那天一定要带她来看你。
从那以后我戴上了这枚尾戒。尾戒代表特立独行,独来独往的独身主义。
“一枚戒指统领众戒,尽归罗网;一枚戒指禁锢众戒,昏暗无光。”
戒指套在指上一年多了,这13个月我天天都会听那首陈永仁听过的催眠曲,我把音量调至最大,可是没有一天不失眠;我天天打开笔记本登录那个Blg网站写下自己的故事,可是没有一个人浏览;我天天在梦里幻想里可乐兑酒的泡沫里寻找一个答案,幸福,在哪里?爱,在哪里?希望,在哪里?
可是,如经上所记:
“深渊说:’不在我内。’”
“沧海说:’不在我中。’”
……
乘地铁从科技街到敏茵河畔需要两个小时。两个小时可以很短,也可以很长的。
他找了一个角落的位置坐下,那是他最经常坐的地方。等待占去了雨一天大部分的时光,一个人的时候,他喜欢听音乐来打发时间。黑色的两条圆股耳机线顺着耳侧直直地垂下,最后合拢在一起,接驳在手掌中静卧着的MP3随身听上,屏幕滚动着“冬夜里吹来,一阵春风…”的字幕,散射出暗冷色调的绿光。
镜头从车辆穿梭的环城路的分界面向下推移,穿过一层一层钢筋混凝土浇注而成的地下壁垒,顺着密密麻麻的通讯管道和线缆推进至隧道底层。一列地铁飞驰在钢轨上,偶尔与轨道摩擦迸射出的火花,在路基两旁忽闪而逝。隧道两边平行的两行照明灯在车窗外迅速划过,忽明忽暗地探视着车内的乘客。
把音量调至最大的唯一好处,就是你用不着参与车厢里各种杂乱的对话与议论,你用不着忍受车轮摩擦铁轨的尖厉噪声。他的视线并没有与探视的灯光相交,而是聚集在遥远的某个地方,穿过了那些钢筋混凝土,那些熙攘的街道,那些点点的繁星,聚集在宇宙深处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他在看什么?想什么?
是阳光还是皓雪,是清风还是浮云?无人知晓。
……
“是我,我已经上飞机了,今晚星星格外灿烂,俯瞰望夏的夜空,真的如你所说,这座城市从来都不会感到孤独。希望你也不会感到孤独。——雪”
☆、回目三:因果
“江河都往海里流,海却不满;江河从何处流,仍归还何处。”
“1997年的暑假你在哪里?”
“为什么这么问?”
“那一年昕忽然病倒,后来查出是血癌,没多久就死了。”
“怎么忽然说起这些来?”
“我答应过她,要以体育特招生第一名的身份进入洲中,结果我却考了第二。到现在我还一直为这件事自责不已。”
“所以到现在你一直还没有找女朋友。”
“我对自己下了赌咒,10年内决不会喜欢第二个女孩,否则不得好死。”
“林跟我说‘善恶循环,因果报应’,你真的相信这个么?”
“嗯,大概吧。”
“1997年是外婆死后的第二年。由于悲伤过度,我在病床上打了几乎一年的吊瓶,喝了几乎一年的中药,那一年总是稍不注意就感冒,一感冒就发烧,连续高温几天都降不下来。打了强力退烧针之后,我开始出现幻觉,我仿佛看见外婆就坐在我身边替我换敷额头上的毛巾,对我唱‘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好像欢也在用她乌溜溜的大眼睛望着我说小雨啊,快点好起来,我们一起做组词作业,一起玩过家家。
香港回归那个月,我大病初愈,回到临水,本来我希望在那里我能够与欢重逢,可是欢已经搬走了。从前的邻居都认识我,看见我都笑着对我打招呼,他们告诉我欢搬回老家了,神滨。
顷刻间,临水变成了一个只属于记忆的国度。在这个国度,太多的伤口刻在那条时间的绷带上,顷刻间,永远也抹不平了。白兰盛开的云山,碧水缭绕的渌江,横亘两岸的卧江大桥,幼儿园边上的那株老白杨,家旁边的柴草垛,这里一切都没有变,只是,蒙上了一层棕褐色的布板,镶在玻璃里,裱在相框中了。
……
还有什么是不会变的?这个世界连记忆都能够改变,因果报应难道就没有老天看走眼的时候?外婆做错了什么,为什么才刚到开始享清福的年纪,就突然间说走就走了?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老天爷要提前判她死刑?
☆、尝试
“雨,也许世界上真的没有所谓对错之分。”
“但是我不甘心。这个世界不应该是这样,做人不应该是这样。”
“昕走的时候对我说,任何时候,记得要微笑。”
“对啊。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开在春风里……”
篮球场上传来拉拉队激烈的喝彩声,队员们带球传球打在地板上弹射回来的清脆响声,女生们在场外雀跃尖叫的声音,球打在篮板上准确落入网筐的声音。
“喂,把球递过来吧,同学。”一只篮球飞了出来,滚到雨的脚边。雨刚想弯腰,球已经被雷掌控在手里,右手轻轻一抛,递向场中。
“你不喜欢篮球吗?”
“曾经,不是的,不过现在很少运动了,偶尔打一下乒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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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15 章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
第 15 章
“人啊,什么都要尝试一下,一次不行还有第二次,第三次,总有一次能够如你所愿,只要你不轻易放弃,机会总是会有的。”
“是吗?”
“是啊。”
“呵,那堕落也算是一种尝试了。”
“靠,我指的是朝好的方向作出一些改变。我告诉你,最近我认识了一个女生。”
“是么?叫什么名字?在哪里认识的?”
“我们在图书馆认识,有一段时间了,我们经常在一起探讨学术的,聊得也很投机。不过我还没有问她的名字,反正经常会碰见,哪时候问都一样。”
“好啊,怪不得啦,什么篮球联赛的计划,什么七化的熏陶,这些为邓丽君的演唱事业打下了基础……”
那一刻我惊呆了,我看着主持人背后的电子屏幕上邓丽君甜甜的笑容,我简直不能接受这是真的,我不能相信从今以后我再也听不到邓丽君美如天籁般的歌声了,我再也看不到姐姐在电视屏幕上穿起漂亮的旗袍高唱“梅花梅花满天下,象征巍巍大中华”了。
我禁不住失声痛哭,眼睛都哭肿了,现在回想起来,依然感到有点不可思议。原来邓丽君已然在那时,成为支撑我生活的一部分了。
我学会了喝酒,时常一个人一边听着反复播放的歌一边掉眼泪,这是一种莫名的感伤,妈妈不理解,别人不理解。
“忘不了,忘不了,忘不了春已尽,忘不了花已老,忘不了离别的失意,也忘不了相思的苦恼。”
乐声停,泪也尽。这时候外婆时常会走过来坐在我的身边,把啤酒瓶挪到一旁,一边轻轻地拍着我的肩一边微笑着说:
“姐姐不喜欢小雨喝酒,欢不喜欢小雨喝酒,芸不喜欢小雨喝酒,外婆不喜欢我的小雨喝酒。”
一年后外婆走了;两年后欢回了神滨;三年后芸也离开了我。
我一个人站在茶楼的电梯中,酒在胃里翻滚发酵,我感到天悬地转。电梯下落的时候我听着钢缆抽拉时发出的声响,我感到自己好像划过天空的一颗流星一样在坠落,擦出的火花映亮了筠山的夜空,那里美得如同一个被背弃的世界,我以为芸也看得到,但是后来我意识到,原来我一直都呆在电梯里,我的上空不是流星,而是昏暗的一盏闪烁的灯光。
……
☆、微笑
电梯缓缓向下坠落,镜头穿过四棱钢架和控制升降的钢缆,四周隐隐传来绳索摩擦的声响,忽明忽暗的光源打破漆黑,照在立方电梯厚厚的钢板上,穿过钢板,顶灯“嗞嗞”地微弱闪烁着,两个年轻人歪歪斜斜地站在灯下,望着电梯上方的闭路电视发着呆。
“叮!”门开了,两人互相搀扶着踉踉跄跄走了出来,一个穿黑色外套,高大威猛,另一个穿深灰色毛线衫,面容清瘦,步态斯文。走出大门的时候,顶楼五颜六色的电子招牌上交替闪烁着“新新夜总会”的字样。
2分钟后,隆德街角大排档,叉起脚坐在毛线衫跟前的黑外套忽然间失声大哭起来,一米九的大个子招来不少冷眼。
“喂,干什么?酒喝多了是不是?老板,再来两碗面汤,要酸的。”
“你听我说!我没醉,没醉!你听我说,没醉,听我说,听…我说…”
“你说吧,把痛苦的事情都喊出来,心里会好受一些的。”毛线衫左手上下拨弄着黑外套的后背,一枚银闪闪的尾戒在衣衫中若隐若现,放着冷冷的寒光。
“我对不起昕!我答应她要做第一名,我对不起你,昕…”
“听我说,雷,你已经是第一名了,在昕的心目中,在我心目中,你就是第一名,这些年来,我要谢谢你这个兄弟。”
“你知不知道,那是我最幸福的时候,我们在星空下许愿,就像今天晚上一样。我说我们一起考上洲中,然后在同一间大学毕业,将来在一起工作,恋爱,结婚……
那时候昕笑得非常灿烂,深蓝深蓝的眼睛看着我,它在对我说:‘我愿意’,
多么清澈明亮的眼睛啊,即使是在病榻上,即使昕的头发已经脱完,面容和四肢已经失去了颜色,那双眼睛依旧是那么深蓝深蓝的,清澈明亮的看着我对我说:
‘任何时候,记得要微笑。’消瘦的手放在我的手心,冰凉的,她说再牵一次手吧,下辈子再做你的恋人。我哭了,哭得像个婴儿一样撕心裂肺。昕却安静地笑了,她看着我,笑得很开心。”
“人是哭着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离开的时候,当然应该笑一笑。况且,她有你牵挂着,在天上也不会感到寂寞,你有她祝福着,在这个世界也不会感到悲伤绝望。”
灯火阑珊的尽头,星星像洒在一层乳白色薄纱上的沙粒,分布在茫茫天宇中的各个角落,抬起头来,你想念的某一颗,会变得特别明亮,它就在某个时空交错的地方,在某个寂静的夜晚,在你心里,对你微笑着,永远地微笑着。
……
☆、答案
第 1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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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16 章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
第 16 章
1939年的夏夜,夜空阑珊。我叫桐,曾经是一个冷血而残酷的杀手,游荡在浦东和外滩的各个角落,穿梭在黄包车与电车碾过的轨迹之间。我并不关心街上年轻女人旗袍下修长的大腿,也不关心男人们穿着大马褂戴着圆顶毡帽在昏黄的煤油路灯下快速走过,我只关心照片里面指示的目标,甚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出现。锁定之后,我提起插在腰间的7.63毫米毛瑟手枪,2秒钟,1声枪响,1发子弹,正中头颅,2秒钟,我消失在茫茫人海。
我看着夜空,夜上海的空气里带有一种火药的味道。
世界乱了,上海乱了,但是这些我都不关心,我要在这几乎无声的世界里找到霏,找到半个世纪后我的欢的前生。
面前这个单薄可怜的小女孩,是我从阮先生的地下牢狱里偷偷带出来的。后来我才知道他就是那个衣装气派的戴着嵌玉足金大龙戒的老爷,他是我的老板,是这个女孩父亲的宿敌。女孩穿的童装旗袍已经沾满灰尘了,她的模样在视线里渐渐模糊,但是那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却依然清晰,她望着我,目光里流露出恐惧和哀伤。在逃脱追杀的时候,我的左肩中了弹,血流不止,我用右手抱起她,支持不稳的躯体轻轻摇摆。我平静地看着她,告诉她没事了。女孩问我是谁,我没有告诉她,把脖子上的十字架银颈链解开来戴在她脖子上。我抹去女孩脸上的尘土,用眼神告诉她你不要怕。我掏出一个本子和钢笔,撕了一张纸,写下了要交代的话:你看对面不远有个和颈链一样图案的大十字架,那里就是租界的教堂了,你戴上这条颈链走进去,那里有个叫Teres的修女,她会照顾你,给你吃的。你记住,无论发生什么事,千万不要出来。她拉着我说大哥哥,不要走,跟我一起去。我又撕了一张纸写道:哥哥还有很多事要做,哥哥答应霏,每个星期这一天都会来看你。
女孩呆呆地站在原处,我快速地走着,用余光看着她渐渐远去。
1939年的夏夜,夜空阑珊。
杀手是没有名字的,桐是我的代号。在这座堕落的城市,我是一个堕落的天使。1个月前我与这个世界无关,我只关心命运交给我的答案,现在我找到了答案。
☆、失色
“Shutup,wels!”
桌面上展开一张A4文书纸,纸上有一圈油墨沉淀的痕迹。1个小时之前雨提起钢笔,笔尖刚在顶格位置划过一道弧线,就停留在那圈墨迹的中央凹点处,再也没有抬起过。他的思绪停止了,就像时间忽然静止在那一刻,他的脑子一片空白,太阳穴的脉搏分明跳动得厉害,可是理智的血液还是来不及泵上来。
他原本打算用笔写下长久以来在每个漫漫长夜的梦里时常遇到的关于桐的故事,他打算为这个故事取名《堕落天使》。现在他改变了他的计划,他决定换一个方式来表现这个故事。当然他不可能把它拍成电影,尽管对他来说,那才是最理想的形式,不过,至少他可以在飞快的键盘敲击声中,找到创作的灵感。
少数几个清醒的中午,他会拎起一本堆在书架上的课本,随意地翻着。可是每当游移的视线落在那些他称之为“藏文”的数学表达式上的时候,他会很快地“啪!”一声合上,然后将书扔在看不见的角落,越远越好。
““Yu’vejustrecevee?””
“Lg,plesewt…”
“同学雨:
你好,本学期的重考安排在学院的电子公告牌公布,请做好准备。
2006年1月13日,13:30:30”
“我讨厌3!”
重考是平时不上课的工科生的必然结果,对于雨这种全职逃课主义者来说,更是无法逃脱的命运。大学生涯过去一年半,十科必修上了黑名单,走到这步田地可谓一事无成,以至于雨自己都难以相信自己的“杰作”。这种浑浑噩噩的日子过惯了,雨对考试的结果已经不再关心,他不会耗费任何时间在当初放弃,现在已经没有希望挽救的学习上,他只希望考试快点过去,噩梦快点过去,日子快点过去。
他相信命运的定数,于是就听天由命;他不屈服于社会带给他的束缚,于是就特立独行。
……
下雨了,淅淅沥沥,天空丝丝明。微风夹在雨中,抚过科技街人行天桥两边满栽的紫色杜鹃,抚过白兰初开的敏茵河畔,抚过南夏大学馨谧园梅花点红的校道,抚过理工大学中心湖岸的悠悠桂花。那一抹浸在细雨里的春的气息,生命的气息,驾着芬芳降临,铺展在这片雾霭茫茫的大地。
☆、黄昏雨
下雨了,淅淅沥沥,天空丝丝明。微风夹在雨中,抚过科技街人行天桥两边满栽的紫色杜鹃,抚过白兰初开的敏茵河畔,抚过南夏大学馨谧园梅花点红的校道,抚过理工大学中心湖岸的悠悠桂花。那一抹浸在细雨里的春的气息,生命的气息,驾着芬芳降临,铺展在这片雾霭茫茫的大地。芸芸众生啊,孤独的被安慰,艰辛的被抚摩,寒冷的被温暖,干裂的被滋润。苍茫茫的路上,漂泊的旅人啊,你们停一秒钟,来感受一下时间脉搏的跳动吧;夕阳西下倦飞的燕子啊,你们停一秒钟,来倾听一下大地的呼吸吧;相爱的伴侣啊,你们停一秒钟,来回味一下梧桐道上洒落的甘霖吧。
一秒钟可以很短,也可以很长的。
或许在下一秒钟,我们的命运就将从此不同,或许在下一秒钟,时空已经告别这个年代,定格到人生的另一段剪辑中了。
这一刻似曾相识,这一刻应该铭记。
……
朦胧的烟雨,朦胧的视线;朦胧的课室,朦胧的桌台;朦胧的红绿灯,朦胧的电影院。
完场,聚光灯在漆黑的放映室亮起的时候,雨脑中还在翻腾着刚才那部电影的片段:
“Itsthebeutywhkllethebest.”
雨不知道为什么金刚要抱着自己的猎物爬上美国最高的摩天大楼然后从楼顶一跃而下,但是雨感觉得到,当钢琴声从旋转的背景中悄悄升起的时候,大猩猩的眼神,如同晨光里的太阳,冰天里的雪花一样,那么温柔,那么凄美。
现实与理想之间相隔那么近却相差那么远,还有什么不是命运安排的?
而有些人,生来就是为了要与自己的命运抗争的,雨就是这样一种人,他的人生就是一首歌,一部电影,一场游戏。有爱,有恨;有开端,有结局;有风平浪静,有狂澜跌宕;有鼓瑟笙箫,有羌笛杨柳;有梦幻,有天堂。
唯独没有的是真实。
……
很小的时候,我们时常会梦见身上长了一对雪白的翅膀,在浩渺的天空中自由地飞翔。也许我们生来就是属于天空的,喜欢学着飞鸟的样子将双臂展开扇动着风浪,喜欢徜徉在变幻莫测,天马行空的思绪里尽情地想象,喜欢望着蓝蓝天空上的浮云,喜欢向往,喜欢迷茫,喜欢那黄昏的雨。
☆、五月
时间:2006年5月8日;空间:望夏理工大学,中心湖。
“雨好吗?20岁生日快乐!:)”
《いつかのメリークリスマス》八音盒的音乐响起,雨翻开手机,雪竟然记得他的生日,他感到很吃惊。
时至五月,雨静静地躺在傍晚左岸的芳草丛上,一边吹着晚风,一边听着MP3。
这座城市的夏天来得特别早,也特别长。每到傍晚的时候,都会有一对对的情侣,一队队的伙伴来这里散步,夕阳斜照,清风徐来,这里构成了与课室和操场完全不同的另一幅独特的图景。左岸是雨每天骑着自行车四处晃悠的必停之地,今天亦不会例外。
随身听反着绿色荧光的屏幕上一行字幕在不停地滚动:
“可是命运偏好捉弄,又使我们无意间相逢,我们只淡淡地招呼一声,多少的甜蜜辛酸,失望苦痛,尽在不言中…”
远处重重树影下站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生,穿一身深红色篮球服,正面胸前印着数字“23”,那是乔丹的编号。男生旁边有个扎马尾辫的女孩,女孩穿着淡紫色的短衫,亮白色的长裙,裙裾在凉风中轻轻摇摆,抚摸着细长的小腿。
“喂!小子你果然在这里呀!”两个人加快脚步走了过来,“虽然你从来没告诉我生日几号,但我还是知道郁闷的时候你会去哪里,哈哈。”
“雷?枫?”
“你难道忘记了么?去年我生日那天,在一朝饭店,你怎么答应我的啊?”
“猴年马月的事情你拿来考我,不会吧?不至于吧?”
第 1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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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17 章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
第 17 章
“唉,算了,认识一个食言的朋友真是一个帅哥最大的不幸。”
“少来森那一套。你们这是——”
“枫告诉我今天是你生日,要来看看你,我就把她牵来啦。当然这是有条件地,”说着雷转过头来对枫使了一个眼色,
“别忘了替我打听一下你们学校法律系有没有一个蓝眼睛扎辫子经常往图书馆里跑的女孩子。”
“得了得了,你都说了五六遍了,”枫看了看雨,对雨浅浅地笑了一下,又转过身对雷说:“最好呢,你还是直接问一问她的名字,这样打听起来就方便多啦。”
“我想给她一个惊喜嘛,Surprse!”
“怎么?那个图书馆女孩是朝昕大学的么?”雨问。
“应该是吧,我看见她的书签上印有枫的校徽图案。”
“心挺细的嘛。”这句话雨和枫是同时说的。
“好了,篮球集训要误点了,你们聊吧,我先走了,小子又大一岁,像个男人的话以后加入球队和我一起打球吧。”
“Gtt,谢了,我还是去当拉拉队好了。”
☆、初夏的夜晚
2小时后。
明月皎洁,繁星点点,初夏的夜空格外清晰和灿烂,银色的月光洒落在湖水上,平静的湖面映着滨岸上杨柳的倒影,倒影托起另一个玉洁的弯月。
“还记得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哪里吗?”枫束起长裙,坐在雨的身边,空气中飘散着熟悉的发香,绿茶味的。
“是在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雨仰头望着夜空,今晚的星星有月亮陪伴,一定不会感到寂寞。
“只能说相似吧?”
“是啊,有明月,有杨柳,有我们的倒影映在水中。”
“和今天也很相似呢。这里的夜色真美啊。”
“我每天都会骑自行车到这里吹风。”
“那你岂不是每天都郁闷?”
“你别听雷瞎说,主要是因为宿舍没空调,太热了,出来透透气。”
“秋叶还好吗?我听雷说你有一个可爱的妹妹,为什么不带她来看我啊?”
“你不是说要带未来老婆来看你的吗?秋叶是妹妹啊,可以免了吧,呵。本来今天是想带她去吃拉面的,恰好遇到英语考试,我就跑来这里吹风了。”
“怎么,还打算一辈子单身吗?”马尾辫轻轻一甩,擦过雨的肩,枫看见雨左手上依然戴着尾戒,那枚尾戒依然放着冷冷的寒光。
“世界是会变的,我不想再留下遗憾。”
“雷告诉我你的学习一落千丈,这不是我印象中你应该有的状态。”
“这个不关你事,你别管我。”雨忽然间感到耳朵一阵“嗡嗡”的鸣响,他使劲地摇了摇头。
“好吧。我记得你说过,学习好不好并不重要,最要紧的是活得开心,你告诉我,你现在活得开不开心?”
“开心,当然开心了,大学生活无忧无虑,多姿多彩,真的很开心。”
“可是雷并不是这样说的,他说你逃课,考试不及格,把自己关在宿舍里一个人喝酒——”
“好了!如果你是来和我说这些的,我认为没有任何必要。”
“我只想知道,你这么做,…是不是因为我。”
“……”良久的沉默。
“你知不知道两年前的现在你在做什么?”
“……”
枫从挎在肩上的小皮包里拿出一只白色的纸鹤,放在雨手上。纯白色的纸鹤一尘不染,雨望着它,良久沉思,脸上的肌肉绷得更紧了。
“两年来我一直保留着你送给我的纸鹤,不开心的时候就打开盒子看,想起你说折到一百只的时候,高考就结束了,一切就都没事了。我看着这些活泼可爱的小家伙,就好像看到,你对准折痕每折一步,把手上的汗在裤腿上擦干,然后再折,最后,一只纸鹤终于活生生地在你手上展翅。然后你笑了,我也笑了,然后,所有烦恼都烟消云散。
看得多了,连你的折法我都学会了。”
雨把纸鹤捧在手上,细细地端详着,嘴角露出了浅浅的笑,纸鹤是枫折的。
忽然间枫转过身来,向雨轻轻地投来一个拥抱,雨呆住了。雨感到浑身上下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感到枫的胸膛在雨怀里格外温暖,忽然间时间静止住了,四周寂静下来,他们互相聆听的,只有彼此剧烈的心跳声,雨极度抑制的呼吸声,还有枫的唇靠近雨柔软的细发时的耳语:
“对不起,我真的好想和你在一起,但是现实却不允许我这么做。你的爱很温暖,但是对我来说是多么奢侈。”说这句话的时候,枫的瞳仁里泛着泪花。
这一幕似曾相识,这一幕出现在诗化的梦中。
“两年来我想通了一句话,你曾经说过。”雨扶着枫颤抖的肩,为她擦去眼泪,
“蝴蝶是飞不过沧海的。”
☆、深夜
深夜。液晶屏幕透射出的冷光照在一张瘦削的脸上,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屏幕上的浏览器。
“McrsftLveSpces—细雨博客YON’sBlg
YON在他的大作微风细雨中提到:
‘蝴蝶是飞不过沧海的。’
第 1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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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18 章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
第 18 章
1位好友‘XUE’对本文发出聊天请求,是否接受?”
雨没有想到的是,Blg的第一位房客不是枫,而是雪。他毫不犹豫地移动滑鼠将光标对准“OK”按钮点下左键。
不一会儿,光标漏斗上方弹出MSNMesseger8漂亮的对话框界面。
“HellYOeret,plesewt…”
2秒钟后连接完成,在聊天框中雨看见熟悉的雪的头像。
“XUE:为什么说‘蝴蝶飞不过沧海啊?’”
“YON:有没有听过一首歌,王菲的《蝴蝶》?”
“XUE:呵呵,听过《邮差》^=^”
“YON:国语版中有句歌词这样唱:‘就像蝴蝶飞不过沧海,没有谁忍心责怪.’”
“XUE: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吗?”
“YON:两年前有个人对我说了这句话,可是直到现在,我才算真正明白。”
“XUE:临水这里没有海,只有一条渌江。很小很小的时候,爷爷告诉我:‘蝴蝶每一次振翅,就会耗去万分之一的生命。’那时候我就想,蝴蝶多么可怜啊,如果我是一只蝴蝶,我就可以飞到海摊看日出了,然后我要不停地振动翅膀,迎着阳光向前飞,我要向世人证明总有一天,蝴蝶能够克服无数风浪和艰险,飞过沧海,到达梦想的海岸。因为我相信,在海的尽头,梦想开始的地方,有一个属于自由的希望在等待着我。有了希望,梦想就会实现,因此我一直在追求,就算耗尽生命,也不会后悔。”
“YON:谢谢你,雪。”
“XUE: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没有蝴蝶,你还有父母,有秋叶,有雷,有森,还有我啊。”
“YON:嗯。”
“XUE:嘿,想不想看去年冬天我去云山的照片?”
“YON:啊!好啊。”
“XUE:我告诉你,很巧啊你知不知道,当地的人说临水已经十多年没有下雪了,我一去就下起了小雪,哈哈,我厉害吧?”
“YON:真的?不会吧,不至于吧?”
“XUE:是啊,还有还有,站在云山顶看夕阳真的好美好美,远山就像一片片金色的浪,好像整个人都置身于潮汐时的海滩上一样,你看这张,还有这张,这张,我全部传给你吧…”
……
☆、无间
时间:2004年4月18日;空间:新洲中学高三课室。
《涅槃经》第十九卷有云:八大地狱之最,称为无间地狱,为无间断遭受大苦之意,故有此名。
无间地狱也叫阿鼻地狱,简而言之就是上课打阿欠,考试抠鼻屎的意思。任何人堕入阿鼻地狱简直生不如死,除非他每天都能打起十二分精神面对堆积如山的试卷从容不迫,面对一天天倒数的记时牌胸有成竹,面对黑板上从早上6点到晚上6点每3分钟刷新一次的内容统统心领神会(我讨厌3),否则你就等着受难吧。
距离高考整50天,我从容不迫,我胸有成竹,因为我找到了我的心理医生。
她叫做枫,坐在我斜对面那个扎马尾辫穿深红色短衫的女孩。课室里只剩下我们两个,风扇卷着正午的热风每隔10秒就刮过来一次。10秒前,风吹乱了她沙沙地用铅笔填涂答案的试卷,试卷飘落在地上,枫连忙蹲下,拾起,我闻到从她发际飘散而来的绿茶发精香味;10秒后风吹起了我用字典砸牢的试卷一角,刚折好的纸鹤顺着边沿跌落在地上,沾了点灰尘,显得有些脏。
这是我叠的第47只纸鹤,从认识她的那天起每天的这个时候我都会为她亲手叠一只纸鹤放在她的抽屉里,我对自己说,当我叠到第100只的时候,我就要向她表白。还有53只纸鹤。53天过后高考结束,到了那天,我就再也不用呆在无间地狱里受煎熬了,到了那天,一切就都没事了,我会和枫在一起,那将是最好的时光。
枫看着我,对我笑着说:“别忘了吃药。”
我患有严重的失眠,每天要服用安眠药才能睡着,但是每当我看见枫的微笑,我就会感到很舒服,很惬意。我最喜欢枫的笑,甜甜的,妩媚而温柔。有时候我会幻想自己是陈永仁,躺在李心儿医生的红木Sf椅子上接受催眠,而我也经常戏称她为“D”
每次枫提醒我吃药的时候,月光洒在她迷人的脸上,肩上,手上。我感到一种幸福正在来临,幸福来自另一个世界。
“过了明天就没事了。”
我每次都会这样回答,然后对她笑笑,转过身,离开。我希望她能明白这句话的含义。
☆、沉迷
上个月刚给你打上一千块,这么快就花完了?你是吃钱的?”
“不给算了,我自己养活自己行了吧。”
“雨!兔崽子,说你不服气是不是?”
“你知不知道我现在是什么处境?你一点也不了解我真正需要的是什么。”
“还记我的仇啊?”
“不是的。”
“那天是爸不对,爸相信你不会去那种地方,我给你道歉。”
“爸——”
“雨,不要哭。20年来我看着你一天天长大,却不得不承认对你的了解越来越少。振作起来儿子,少喝点酒,不要把什么事情都埋在心里面,告诉爸妈,让我们有机会去接近你,去了解你,好么?”
“嗯。告诉妈我很好,我不喝酒了,不乱花钱了,让她安心养病,暑假我会回来看她。”
……
爸爸说过:“人生在世,万事都是有个因,有个果的。”
所以当我得知妈妈患上重病躺在病床上的时候,我的心碎了。我曾经是那么让母亲感到骄傲的儿子,现在却令她忧劳成疾,在病榻上忍受痛苦。我翻开衣橱,把能看见的东西统统摔了出来,杯子,衣裤,DVD,随身听,香水,安眠药……各种电影和音乐光碟滚落一地,闪着可怜的光,架子上的书也东倒西歪。我抡起拳头重重地砸向墙壁,鲜红的血水顺着裂缝一点一点滴落下来,我感觉不到一丝疼痛,因为那痛楚都被刀绞般的心占据了。正当我握起手机想往窗外扔去的时候,林拦住了我,他拍拍我的肩,对我说了一句话:
“夫欲安命,息心自省。”
我感觉自己好像站在下沉的电梯里,没有灯光,就这样电梯一直坠落,永不停止。
……
第 1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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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19 章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
第 19 章
升降梯停下,门向两边缓慢张开。一个头戴圆顶毡帽,穿一身黑色西装的魁梧男人从里面走出来,由于天气寒冷,男人脖子上戴着一圈白色的围巾。镜头斜45°从身后向前推进,照在行进的皮鞋上。皮鞋擦得锃亮,但是在与地面摩擦的时候没有一点声响,如同幽灵一般。
男人左袖深处藏有一银色金属物,反着冷冷的寒光,右手拇指和尾指夹一纸卷,揉成筒状不时地拍在右腿上。男人走进一间规模宏大的剧院,牌匾用三个镶金大字刻着“百乐门”,四周嵌有当时流行的彩色走马灯饰。他走进大堂,向雕刻着各种欧式建筑图案的拱顶看了一下,眼睛迸射着尖利的光,停顿了一下,他展开纸卷又看了两眼,然后把它撕碎了扔在花盆里。
男人拍了一下左手的袖口,一只灰银色的1911式点45口径勃朗宁手枪顺势跌在左手掌间,他穿过灯火辉煌的大堂,从后门进入大剧院,又从后台的旋转走道快速来到顶层的豪华包间。
☆、掌声响起
这时分,幕布升起,歌舞升平,前排的聚光灯把舞台照得通亮,一位衣装楚楚的歌女从落地阶梯后方款款地走上舞台,深红色牡丹旗袍衬托着她美丽而丰满的身材,今夜她就是万众瞩目的焦点。鼓乐声起,提琴协奏,歌女走进银色支柱托起的暗金色方形大麦克风,向观众微微一笑,鞠了一个60度的恭,台上台下顿时沸腾起来。
掌声雷动时,男人举起枪向纸卷里指示的那个人眉宇正中锁定,掌声落下,枪管冒着的烟将要消散,男人已经走出包间,消失在一楼人潮拥挤的普通坐席之中,剩下一个死人,后脑勺还在冒血,还有一个穿得很妖艳的女人瘫在红木沙发上失声尖叫。
剧院上空的气氛渐渐平静下来,观众们已经回到位置上,耐心地等待着。
这时歌女走到麦克风前,双臂稍曲,从旗袍的镶花袖口落下,纤细而白皙,手指齐于腰肢微微向上翘起,修长的腿从丝质长缝里显露出来。歌女身躯稍稍前倾,深吸了一口气,坚挺的酥胸一起一伏,雪白的脖子上一串银色十字架颈链闪耀着光芒。慢慢地,她闭上了眼睛,长长的睫毛修饰着红粉眼睑,如樱桃般泛着水润的红唇,开始颤动起来。姑娘展开圆润的歌喉,动情地唱着:
“冬夜里吹来一阵春风,心底死水起了波动。
虽然那温暖片刻无踪,谁能忘却了失去的梦。
你给我留下一片春的诗,却叫我年年寂寞过春时。
直到我做新娘的日子,才开始不提你的名字。
可是命运偏好作弄,又使我们无意间相逢。
我们只淡淡的招呼一声,多少的甜蜜辛酸,失望苦痛尽在不言中…”
歌声缭绕,在剧院大厅里久久回荡,镜头从拱顶向下推移,掠过了上下两层坐席之间的旋转楼梯,绕过正厅均匀分布的大理石圆柱,在前台右侧一个昏暗的角落停下。
一个穿黑色西装,戴圆顶毡帽的男人坐在阶梯上,深邃的眼神从毡帽边沿隐约透射,聚焦在舞台上歌女的方向。
这时分,场上场下雷动的掌声再次响起,间或有喝彩声,夹杂的口哨声,此起彼伏,久久持续。
男人拉下帽沿,眼睛和鼻尖隐藏在暗影中。不过,他的嘴角分明微微地翘了起来,他笑了,浅浅的。
☆、春时
“知不知道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嗯,是不是叫作—《恨不相逢未嫁时》?邓丽君唱的。”
“哎?你怎么知道啊?”
“MP3屏幕上写着的啊。”
“我说呢,这么老的歌都认识,秋叶没那么厉害吧。这首歌在上世纪40年代的旧上海开始流行,当时是李香兰唱的。”
“嘻嘻!”
“不要吐舌头,不好看的。”
“哥,”
“嗯?”
“小王子在哪里?”
“在那里。”雨指着盛夏北方的夜空。
“哥的花儿在那里?”
“在那里。”雨指着东方的夜空。
“叶的爸爸妈妈在哪里?”
“在这里。”雨指着南方的夜空,上方有两颗格外明亮的恒星。
“哥的花儿也和秋叶爸爸妈妈一样,住在天上吗?”
“不,天空我们可以看得见,而她住在我们看不见的更遥远的地方,那是一片美丽的海岸,叫作神滨。”
“她是谁?”
“她叫欢,在神滨国立大学念书。”
“好轻快的名字啊,欢漂亮吗?”
“漂亮。”
“哥喜欢她吗?”
“喜欢。”
“那小雪姐呢?”
“也喜欢。”
“那芸姐呢?”
“喜欢。”
“那秋叶呢?”
“也喜欢啊。”
“嗯,那哥最喜欢的是哪一个?”
“都喜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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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20 章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
第 20 章
“骗人,最喜欢的明明只有一个嘛。”
“没有骗你,哥说的是实话,对天发誓。”
“小雨好花心,唔唔。”
“没大没小,好吧,那我问一问你,爸爸和妈妈,你最喜欢谁?”雨指着两颗恒星问秋叶,秋叶马上从长凳上坐了起来。
“都喜欢!”
“这就对了。”
“可是这不一样嘛。”
“有甚么不一样?”
“就是不一样嘛,爸妈可以同时最喜欢,但是男孩与女孩只可以喜欢一个,过去我最喜欢爸妈,现在我最喜欢小雨哥,可是小雨哥却同时最喜欢好几个女孩,哥花心。”
“秋叶,哥给你讲个故事吧。”
“好啊,叶最喜欢听哥哥讲的故事了。”秋叶摘了一朵白色的兰花戴在耳朵上,敏茵河畔悠悠的晚风轻轻地拍打在她尖尖的脸上,柔软的长发飘了起来。秋叶重又跳了回来,坐在板凳上望着雨的侧脸认真地倾听。
“你有没有听过细雨润杜鹃的故事?”
秋叶摇摇头,白兰划过一道亮线,散发着淡淡清香。
☆、雨润杜鹃
“你有没有听过细雨润杜鹃的故事?”
秋叶摇摇头,白兰划过一道亮线,散发着淡淡清香。
“每年到了初春的时候,平原上,田野里,山谷中都会下起淅淅沥沥的细雨,这一年也不例外。有一天,一颗雨滴整装待发,要与大家庭里千千万万个弟兄姐妹一起投入大地的怀抱,他兴奋极了。
他看到厚厚的云层里飘来许多小冰晶,晶莹剔透的好可爱,后来冰晶告诉他我是雪花,他们在一起飘在天空中感觉很开心,于是雨滴就说,我们永远在一起吧,这样就可以天天开心地玩了,雪花就答应了。后来太阳出来了,雪花融化成水滴随风飘落到别的地方了,雨滴很伤心。
不久,他又看到蓝蓝的天空中飘来几块白色的气团,软绵绵的躺在上面好舒服,后来气团告诉他我是浮云,他们在一起飘在天空中感觉很开心,于是雨滴就说我们永远在一起吧,这样就可以天天开心地玩了,浮云答应了。后来一阵大风吹过,浮云被吹散了,消失在一片苍茫之中,雨滴很伤心。
不久,他又感到身边暖暖的,很舒服,一股温柔的气流陪在他身边,后来气流告诉他我是清风,他们在一起飘在天空中感觉很开心,于是雨滴就说我们永远在一起吧,这样就可以天天开心地玩了,清风答应了。后来夜降临了,风停了,找遍了漆黑的夜再也看不见清风的踪影,雨滴很伤心。
天亮的时候,雨滴发现自己落在一棵嫩绿的杜鹃花苞上,花儿有了雨水的滋养,便迫不及待地纷纷绽放了。眼前是一片紫色的花的海洋,雨滴看在眼里感觉特别开心,但是这时的雨滴已经不敢再对他爱的这棵杜鹃花承诺什么,于是他悄悄地溶化在花蕾里成为养分,供给她健康快乐地成长。
杜鹃花永远也不知道世界上有一滴深爱她的小雨,可是小雨依然很满足,因为每年的这个时候,他都可以驾着春风来这里看他的爱人,为她送去生命的营养,看到花儿开遍整个山谷,他就会感到很开心,很幸福了。”
“哥,我好像有点明白了。”秋叶看着哥哥,乌溜溜清澈的瞳仁一闪一闪的。
“幸福往往不能强求,有时候,幸福就在你身边。”雨伸出宽阔的臂膀,把妹妹揽在怀里。
“哥,银戒指是欢送给你的么?”秋叶把戒指退下,戴在自己细长的左手无名指上,然后反过来在雨面前边笑边来回比划。
☆、戒指
“哥,银戒指是欢送给你的么?”秋叶把戒指退下,戴在自己细长的左手无名指上,然后反过来在雨面前边笑边来回比划。
“是另一个女孩,她叫枫。”
“那哥也喜欢枫了?”
“嗯。”
“哥身边有一大堆女孩子呢。”
雨笑了笑,作出一个无奈的表情。
“秋叶也有东西告诉你。”
“是吗?”
“嗯!你知道吗,秋叶也有工作了!宿管阿姨给我找了一份图书馆的,安排当图书管理员呢。”
“这样啊?会不会很辛苦?”
“不,”秋叶摇摇头,“一点都不,只是在下午上完课以后,晚上自习前那段时间,很轻松的,又可以顺便看书啊。”
“那你在哪里吃饭?”
“图边吃便当,那种感觉一定很不错,嘻。”女孩窃笑。
“干嘛忽然想到要找工作啊?”
“秋叶长大了,可以帮小雨哥减轻一些负担啊,以后你就可以不用那么卖命在酒吧打杂给我赚生活费了。”女孩的笑容充满自信。这一刻雨忽然觉得鼻尖有些酸酸的。
“哥不在的时候,你要照顾好自己。”
“嗯!放心吧。小雨哥是世界上最好的人,小雨哥最疼秋叶了。啊,对了,说到这个,哥,你是怎么知道秋叶喜欢猫猫的啊?”
“嗯?”
“颈链啊。”说着女孩把印有很可爱的猫爪图案的银色吊坠捏在手上,凑在雨面前。
“哦,说实在,哥也是猜的,因为哥也喜欢猫猫啊。”
“真的啊?”
“是啊,好,那这次你先告诉我,关于猫猫情缘的来历。”
“真的要说吗?”
“是不好的故事吗?那还是别说了。”
第 2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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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21 章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
第 21 章
“不,不,不是的,是很开心的故事。可是离现在好像已经很久远了。”
“尽管说吧,哥听着呢。”
“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在兰湾区的建筑公司工作,爸是工程师,妈是会计。那时候明溪村还很漂亮的,现在那里建了机场,建筑公司倒闭了,村子已经变的破败不堪了。
有一次妈妈从城里给我带回来一只小白猫,可爱极了,每天我们都会在一起睡觉,早上的时候猫猫会舔我的脚叫我起床,每天我都会带她到村子里的大榕树下玩,玩到太阳下山的时候,爸爸载着妈妈骑自行车回来了,我们就一起回家,那是我记忆中最美的时光。后来猫猫长大了,有一天半夜跑出去就再也没有回来。以后每一次在街上碰到小猫咪,我都会拉着妈妈过来看,抚摸着就想念起我的猫猫了。
小雨哥你呢?”
“啊,那是给哥取第一个英文名字的一个大姐姐,令哥喜欢上猫的。那个大姐姐很美丽,很善良,她叫卿,现在已经工作结婚了。那段时间我们经常在一起玩,比谁接的乒乓球多,一起去青谷的后山烤番薯,钻进山洞里探险,一起到收花生的老汉田里恶作剧。
我们经常去的那家餐馆养有一只小猫,也是洁白色的,很可爱。每到饭菜上桌的时候,猫咪就会跑到跟前来一边可怜巴巴地叫唤,一边用肥肥的小脑袋蹭我们的脚,于是我和卿就开始比谁最能赢得猫咪的亲近。后来菜和肉都扔了一地,爸爸揪起我的耳朵说我浪费粮食,卿一边笑着对我使眼色一边向爸爸求情,现在想起来心里面还觉得可笑呢。”
“姐姐给你取的什么名字啊?”
“嗯,很土的哦。”
“说来听呀,快嘛。”
“《TITANIC》的男主角叫什么?”
“嗯,Jck!”
“她叫我Jcky,就是‘小Jck’的意思。”
“哈哈。”
“姐姐说她从电影院出来的时候,哭得像个包子一样。”
“是啊是呀,秋叶也哭得好伤心。”
“秋叶啊,Jck有一句对白我想把它送给你。”
“是吗?是哪句啊?”
“答应我,要好好活下去。”
泪花从女孩眼里晶莹地洒落下来,女孩跌进哥哥的怀里长久地哽咽,无声哭泣。
☆、回目四:冲突
“心中的苦楚,自己知道;心里的喜乐,外人无干。”
20世纪40年代中期的某一天,我坐在大光明戏院2楼看台的包厢里。
霏穿着一身漂亮的旗袍站在台上,正婉娩地高声歌唱,台下一片肃静,没有一个人不侧着身子,认真地倾听着这天籁般的旋律。
我面前站着二三十个黑色装束的打手,对面一张硕大的老式盘龙朱漆大椅上坐着一个衣装气派的老爷。他打了一个响指,从门后立即上来一名奴仆端着一盏煤油灯抬起来举在老爷跟前。老爷戴着嵌玉足金大龙戒的右手提起一管金色的烟袋,奴仆立即伏上前来为他填上烟丝。老爷就着煤油灯大吸一口,乳色的烟圈在口际转了一圈,又吞了下去。烟丝还没有灭,突然老爷举起烟袋砸向桌角,火星弹在奴仆的脸上烧了一个黑青,奴仆不敢叫,悄悄退下了。
“狗是这个世界上最忠诚的东西,你看看他,多听话。可是有些人他妈连狗都不如!竟然敢背叛我!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嗯?竟然为了一个女人撬起自家的墙角,娘儿们还是他妈老子的仇家!”老爷身边还坐着一个穿着光鲜的年轻女人,涂脂抹粉,散发着一种骚媚的气味。女人看见老板恼怒了,也赶快靠过来用半露的胸乳紧挨着蹭他的后背,一边两只手按摩老爷的头颈。
“没有为什么。”老爷读得懂我眼神里要说的话,我瞪着他,用眼睛对他说。
“桐,我问你,你跟阮家多少年了?你知不知道当初是谁从他妈街上没人要的麻袋里把你捡回来的?”
“阮先生,你也知道人情啊?金家人在十几年前已经被你杀光了,你还不够吗?”眼神感叹。
“还有一个金霏霏!”
“她当年只有6岁啊,孩子是无辜的,你就放过她吧。”眼神凄怆。
“好啊,你过来,我告诉你我怎么放过她。”
我试探性地向他挪步过去。就在这时,老爷突然一把推开身后的女人,拔出枪来对准我喊:
“我现在就他妈毙了你,然后再把娘儿们杀掉!你个不识抬举的畜生。”危急之时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同时从左袖掏出我的勃朗宁手枪指向他的太阳穴。很快,打手们也都亮出刀枪,一步一步向我逼近,我圆睁着大眼直直地环视四周:
“谁敢?!”手下立即停住。
“杀了他!妈的,给我杀了他!这么多年白养活你了你个吃里扒外的哑巴。你他妈竟敢多管闲事,给我杀了这个疯子!”
我把手枪保险抠开,枪口按进他臃肿的脸皮里,我咆哮着锁起他的喉咙向门口缓慢移步,这个时候没有人能阻拦我,除非我死!
“开枪啊,还等什么?想看着我死么?你们这群废物!”
走出包厢,从几乎听不见声音的耳际,奇迹般地,我竟然能够感受得到从前台传来的霏的每一个音符,每一声呼吸:
“心上的人儿,有笑的脸庞,他曾在深秋,给我春光。
心上的人儿,有多少宝藏,他能在黑夜,给我太阳。
我不能够给谁夺走仅有的春光,我不能够让谁吹熄胸中的的太阳。
心上的人儿,你不要悲伤,愿你的笑容,永远那样...”
一路把这帮人逼出重兵把守的南门外后,我告诉那个姓阮的:
“她是我的,你们没有人能动她,除非我死。”眼神严酷。
电车轧过路轨的当儿,我把他往前使劲一推,闪进阴暗的巷道里从他们面前消失了踪影。最后一道昏黄的光亮投射到眼里的时候,我笑了,浅浅的。
☆、捍卫
“喂!雨啊,你趴在茶几上在写些什么啊,晚饭到现在了。快过来啊,几个客人的酒调好了,帮我送过去。”
“噢,Gtt.”
“1010间,2杯伏特加;1025间,丹尼斯1杯;大厅40座,可乐兰姆,大杯。”
第 2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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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22 章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
第 22 章
“OK,没问题。”
迈出优雅的步调,雨一只手端起盛酒的杯盘,一只手有规律地从后腰甩出来。他快速地向大厅走去,思维却还停留在刚才写的那个《堕落天使》的故事里,一时间没有注意,猛地撞在同样快速经过的一个头发染成绿色的青年人身上。镜头从正厅悬在天花板上的灯光钢架上向下推进,杯盘跌落在地上的时候水花向四周溅起,镜头斜擦着舞池边沿旋转,恰好正对着雨清瘦的面庞停留下来,那双眼睛流露出一种迷惘和不确定。忽然镜头猛地向后180°切换,粗大的一只手掌猛地伸过来拽起雨的衣领,绿头青年人皱着眉头,不耐烦地大嚷:
“妈的,你吃了药了是不是?走路没带眼睛啊?”
“对不起,对不起,先生,真的很抱歉。”雨连忙蹲下来一边收拾玻璃渣,一边用抹布把地上的酒水擦干。有一刹那他的余光瞟见了对方怒气冲冠的模样,雨认出了他,一年前就在这里,他见过这个绿头发,当时跪在这里的不是雨,而是秋叶。
“对不起就完了么?嗯?”
雨并没有答理他,他认为这种狗改不了吃屎的家伙还是少惹为妙,他向他歉意地笑了一下,转身想走。
“站住!叫你呀,你听不懂国语是不是?”绿头发又一次拽住了他的衣领,这一次用力过猛,雨整个身子顺势倾斜过去,杯盘又一次跌落在地上。周围的气氛迅速紧张起来。
站在“J”形台对面正在摇银色调酒器的森听到声响,发现大厅那头有点不对劲,连忙走了过来。
“先生,我已经向你道歉了,请你放开我好吗?”雨斜着眼瞧绿头发,猛地扭了扭肩想挣脱,对方拽得更死了。
“你同我听住来,你知不知道我是谁?吓?你打听一下闹市区一带哪一个不识得我绿魔啊?你想死是不是?!”对方换操一口南方口音,以显示他在望夏的地头蛇身份。他握起拳头准备击向雨的脑袋,身后有几个马仔正盯着四周向这里围拢过来。
雨咬紧了牙关,眼珠子鼓了起来,充满愤怒和杀气,这一次他用眼底蔑视对方,毫不畏惧。眼看一场对抗就要展开,这时森及时赶到。他马上把雨扯到一边向他使了个眼色,小声地凑到他跟前说:
“忍着,这个家伙惹不起,癫的。”然后向后走去,从白色工作服上袋里掏出一只做工讲究的烟盒,拍出两支香烟,一支叼在嘴角,另一支递给绿头发青年人。森拍了拍他的后背,笑嘻嘻地为他点着火:
“年轻人嘛,做事乱冲乱撞的是常事,我们当年谁不是这样呢,是不是?你给个面子,这一次就算了,我保证没有下次。OK?”
绿头发白了他一眼,把烟圈吹在他脸上,中指戳在他胸口道:
“你呀,管我没警告过你,惹恼了我,会死人的!走!”
☆、脆弱的生命
3小时后,科技街保乐巷,骤雨。镜头倾斜着从GENEBAR电子门牌的上空向下缓慢推移,街角灯火阑珊经过一个撑着伞的长发女孩,白色短裙的裙褶已经湿了,豆大的雨点从天空密密麻麻地坠落下来打在她的臂膀上大腿上。女孩把雨伞举在身前,顶着大风向前焦急地走着,身影被路灯拉长了又缩短,最后落在站在公交站遮雨棚下的雨的脚边。
“秋叶?你怎么来了?”
“哈哈,太好了,小雨哥,你果然在这里。”
“这么晚了你跑出来干什么?”雨赶快从裤袋里掏出一块手巾,为秋叶擦去脸上头发上的雨水。
“我知道这么晚没有地铁,就来给你送伞了,嘻嘻。”女孩俏皮地向哥哥吐舌头,轻轻地蹦跳着,把附在身上的水滴抖落下来。他们没有发现,在黑压压的雨巷暗处,隐约有几个黑影正慢慢地向这里逼近。骤雨给周围的环境蒙上一层浮躁和沉闷。
“不要吐舌头,你总是不听话。哥学校离公交站不远的,不撑伞也行。反倒是你,淋了雨感冒怎么办?”
“不会的,有小雨哥在,秋叶才不会感冒呢!”
突然间一把锋利的匕首抵在雨的腰上,光影交错的公交站广告牌把暗中持匕首的人照了亮。镜头闪过,雨迅速转过身来,发现那个绿头发青年人已经近在咫尺,一面向他逼视,一面奸笑着发出邪恶的嚎叫:
“这个不是跪在我面前死命哭的那个小靓女么?原来你们认识啊?嘿嘿,都几好啊,今天我们一起算帐啦,好不好,妹妹?”
“不要动她,”雨也用半生不熟的南方口音与绿头对抗起来,“她是我的!你们没有人能动她,除非我死。”
秋叶紧紧地挨着哥哥,双腿由于情绪紧张而交叉地弯曲,她望着哥哥宽阔的肩膀和高大的身影,看见那枚银色的尾戒,在肃萧的空气里闪烁的荧光灯下泛着冷冷的寒光,强大的杀气让人感到恐惧。
“你们四个,过来,同我将她绑起身来,你,跟著我,今日我要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做‘绿魔’!”
绿头发话音刚落,只见身后跑上来四个头发凌乱衣衫不整的青年人,手里抓着西瓜砍刀和钢管,棱角和刀刃处反射着一道道白光。其中一个相貌凶恶的马仔,脸上刻有一道长长的伤疤,一把抓起秋叶的右肘狠狠地往外扯,其余三个人正冲上来准备按住死死抱着妹妹的雨。在危急的时刻,雨没有再犹豫,他明白如果再不作出关键的选择,也许下一秒钟,秋叶,他,都将成为绿魔的猎物!
“疯子!!”这时候一股爆发的力量从雨身上突然释放,他抓起伤疤脸的脖子朝他胸口心脏处重重一击,趁惯性将秋叶猛地推出十几米远,妹妹跌在地上打了一个踉跄。顾不了那么多,在哗哗的骤雨里,在黑压压一起扑上来的黑影里雨的声音在咆哮,盖过了一切:
“秋叶!跑!去酒吧,快!别管我!快跑!快——”
视线渐渐模糊了,豆大的雨滴打在眼睛里,雨感到渗透发际的雨水搅得耳朵一阵“嗡嗡”直叫,他忽然感到后腰好像有件凉凉的东西刺了进去,紧接着在同一个部位流出了一些黑红的液体,液体滴在一滩滩的泥水里溶化了,消失了。他抬起头来用尽最后一点力气看着远处雨中秋叶奔跑的脚步。然后灯光渐渐被长久的漆黑的世界吞没,知觉渐渐感应不到剧烈的疼痛,灵魂渐渐失去了身体的支撑。
他倒下来,合上眼睛,呼吸停止。
☆、
迈出一步只需要一秒钟,有时候,一秒钟很短,但有时候,也可以很长的。
森和秋叶赶到的时候,由于失血过多,雨已经休克了,可是他硬是顶住了绿魔的气焰,那家伙和他的打手们早已经四处逃散了,只剩下雨一个人,躺在保乐巷马路护栏边阴湿的下水道井盖上,雨水汇成一小条河流,把鲜血带进泥土里。
……
时间是2006年6月21日晚21时21分21秒,我在望夏市中心维多利亚医院的加护病房看望雨。经过整整21个小时的抢救,雨终于脱离了生命危险。匕首插在他的盲肠上,不偏不倚,差一点就要了他的命。
秋叶扑在森的怀里哭了一天,眼睛都哭肿了。我给她送来她最喜欢吃的拉面,安慰她说只要你不哭,哥哥很快就会好的。现在她靠在胖子肩上浅浅地睡了,不时地还会发出一两声哽咽,森就把外套给她往上拉一下,轻轻地拍着她的背。
雨什么时候能醒来,没有人知道。也许现在,他的灵魂正徜徉在某个记忆的梦里,梦是他微弱的呼吸。
森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我忽然想起在图书馆,那个扎辫子的蓝眼睛女孩对我说过的一句话:
“我一直以为,山是水的故事,云是风的故事,你是我的故事,但我却不知道,我是不是你的故事……”
雨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之间没有秘密。我坐在病床的这一头,他躺在那一头,这一刻我们之间的距离是那么的近,可是我却忽然感觉到,我们正在慢慢地疏远。因为我发现,其实我对面前这个面色惨白,鼻腔插着呼吸导管的男生的了解,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深。
……
我是谁?我在哪里?
头好疼啊,这里是哪里?为什么四周一片都是白茫茫的?其他人呢,为什么只剩我一个?
一个声音从旷野中传来:
“心中的苦楚,自己知道;心里的喜乐,外人无干。”
然后天开了,金色的阳光透过卷起的乌云,照在一片金黄色的玉米地上。弥望是一片广阔的平原,一条条宽敞的马路纵横交错,两旁高大的白杨树将农田分割,一条长河从分割线之间围拢的堤坝上川流而过。这条河叫恒河,这是我的故乡。我伫立在月山脚英怀镇的石桥上,面前不远处开阔地带有一棵古老的白杨树,树干非常粗,枝叶繁茂。树荫遮着一块隆起的土包,那是外婆的墓。
☆、外婆的歌声
第 22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3 章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
第 23 章
远处传来熟悉的外婆的歌声:
“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开在春风里……”那歌声中夹着爽朗的欢笑,久久回荡在耳际。
我望着天空,外婆的脸庞就在上空出现,她把我抱在怀里,我驾着风的身体飞了起来,我听见外婆在对我说:
“小雨啊,外婆就在天上看着你,陪伴你。你要开开心心的,好好活下去。”
不久后外婆的影子消失了,当我的视线从天空再度收回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正站在江玉筠山的顶巅向山谷大声呼喊着:
“为什么!为什么要离开我!”我喘息着扑倒在草地上,“还有什么是不会变的?”我问自己,想起三年又三年,我爱的人们一个个向我走来,一个个离我而去。
我已然分裂成两个人了,一个属于记忆,一个属于空虚。
不久后山谷消失了,我发现自己站在大学宿舍的阳台上,寒风夹着冰冷的雨点打在我的脸上,我看见镜子里有个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人用一种迷惘而不确定的眼神在看着我,而嘴角却分明露出喜悦而自信的微笑。天空中弥漫着白兰和桂花的香气,我没有流一滴泪,我笑得格外悲壮。
我发现自己在时空交错的轨道上快速地走着,我一个人,走在街上,置身KTV,酒吧,地下碟市,夜总会,置身于下沉的电梯中,像划过天际的流星一样不断坠落,直至亮光消失,宇宙恢复一片暗淡。
门向两边展开,我从一维空间进入另一维空间里。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坐在地铁列车的角落位置,塞上耳机,MP3一遍又一遍地播放着缥缈的旋律:
“轻飘飘的旧时光,就这么溜走;转头回去看看时,已匆匆数年......”
我向列车上的每个乘客,我的外婆、欢、芸、雪、枫…问他们同一个长久以来埋藏在心里却仍未曾找到答案的问题:
“爱,走了么?幸福,走了么?希望,走了么?”
他们说:
“到了终点站,你便能找到答案。”
我问他们列车开往哪里,他们说:
“永恒。”
我忽然感到一股热流从体内迸发出来。视线开始模糊了,光越来越亮,亮得刺眼眩目,最后一片昼白。醒来的时候,我发现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房顶亮着两管日光灯。
☆、玻璃
“记不记得小雨哥曾经对你说过的话?”
“嗯——”
“他说‘秋叶是我的天使,我的白雪公主’。”
“可是,可是,秋叶还是觉得,哥哥并不喜欢我。”
“为什么?”
“就像哥哥其实并不喜欢雨天一样,每当天下起雨的时候,秋叶就再也看不到哥哥的笑容。他的眼神里总是流露出一种忧伤,秋叶每次问起哥哥的心事,他从来不讲,每一次同哥哥在一起,都会发生一些遗憾的事情。”
“但是哥哥是在乎你的,他只是殊于表达而已,要不然,小雨也不会单枪匹马地与那么多坏人搏斗了。别哭了,哥哥很快就会醒的,开心一点,给小雨哥一个好印象,好吧?”
“嗯,哥哥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人,秋叶最喜欢了。阿雷哥,秋叶好怕!”女孩的声音有些颤抖。
“怎么了?”
“哥哥醒来以后会不会不理我?”
“怎么会呢。”
“哥哥好冷哦。”秋叶的话一语双关。
“不会的,小雨这个人平常就是这个样子,对谁都是酷酷的,装模作样。”
雷似乎已经觉察到躺在病床上的某人侧着耳朵在偷听他们的对话,于是就故意把最后四个字扬得很高,这时候蒙住半张侧脸的白色薄被终于被雨掀了起来。
“谁装模作样了?哎呀呀——”翻起来的时候由于用力过猛,缝合在腰肢的伤口加剧了疼痛,痛得雨直咬牙。
“吓,明明想偷听,还要假装睡觉,这不是装模作样是什么?”
“哥,你醒了,哥——”秋叶飞快地跑了过来,欢欣雀跃,可是没过多久,当她看见哥哥毫无血丝的苍白的脸,和缠在腰间的渗有血的绷带时,她再也按捺不住,钻进雨的怀里又一次失声痛哭起来。
“傻瓜妹妹,哥没有事,这点小伤不算什么,别哭了。”雨用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温柔的眼神望着秋叶对她微笑着,轻轻地拍着她的肩。
“好了,现在没事了。小雨你的命可真大,你知不知道差一点刀就捅到内脏里了。”
“那时候我脑子里一片混乱,哪里顾得了这些啊?”
“不过如果换作是我,我想,我也会这么做的。你是好样的,过去我经常调侃说你不像个男人,今天我才知道,小雨不仅是个男人,还是个大男人。”
“谢谢你。”雨的笑容变得有些羞涩。
“好了,现在你应该吃东西了,饿了一天了吧?我在三小门口的面档给你们买了便当,赶快吃吧,不然都要凉了。吃完以后我给你补课。”说着雷从书包里拎起一个很大的保温瓶,取出来的时候,两本很大的教科书跌了出来。
“不会吧?不至于吧?你嫌我死得还不够快吗?”
雷摆出一副无奈的模样,秋叶破涕为笑。雨用没扎针管的左手夸张地拍了两下额头,瞪了雷一眼,别过脸去,望向玻璃窗外清晨的阳光。
☆、世界的样子
镜头穿过维多利亚医院加护病房窗框上透明的玻璃,游弋在这座刚刚苏醒在新一天晨光里的绚丽城市上空,阳光从彤红的苍穹中撒落下来。黑暗渐渐退出幕布,光明开始登上舞台,玻璃反射着这个崭新世界崭新的风采,在高耸的摩天大楼之间,在车流穿往的高架公路上,在安静而甜美的敏茵河的梦语中,向缥缈的云雾,向透明的露珠,向大地和天空吐诉着天籁。
镜头转过折射时空与光线的玻璃窗,沿着外墙向上延伸,蜿蜒的梧桐校道笼罩在金色的华光里,渐渐倾斜,缩小。倚窗而坐的是一位穿浅蓝色短衫的女孩,辫子侧在一边,一双清澈明亮的深蓝色眼睛望着窗外的世界,山与云的彼端,缥缈的地方。
房间折射在玻璃的光影里,靠近阳光的地方有一个很大的书架,上面一排摆满了各种法律书籍,桌面左侧立着一盏古铜色的台灯,灯光照在一旁立在小盒子上的一只水晶船上,闪闪发光。
水晶船旁边躺着一只黑色的钢笔,盖子取出来了,笔尖依然留有刚书写过的油墨痕迹。厚厚一沓文书纸右侧,竖着一个木质相框,相框里镶着一张泛黄的照片,一位迎着清风伸展双臂的女孩仿佛飞了起来,雪白的臂膀旋转着,摇摆着,应着连衣裙飞舞的节奏,泛起明媚的光晕。
山与云的彼端,天空渐渐暗下来了。推开透明的玻璃窗,向外望去,一位穿白色短衫,白色紧身长裤的长发女生抬起头来,右手慢慢伸直,接住纷纷坠落的雨滴。女生左手捧着一叠历史档案,右手拨弄着被雨打湿的发梢,侧着的脸庞格外迷人,她笑了一下,加快脚步,向长州大学图书馆走去,消失在一片烟雨之中。
第 23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4 章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
第 24 章
山与云的彼端,透明玻璃杯里的绿茶冒着热气,散发着龙井的清香,淡黄色的茶水浸透着一个淡淡的世界。雨说透过杯身,他看到的是一个棕褐色的世界,一个充满记忆的凝固的世界,可是在枫的眼中,世界分明是淡黄色的,流动的,渗透清香的。初饮的时候,茶在舌蕾中泛起苦与涩的滋味,可是当时光流走,苦涩过后,再回味一下,口中留下是无限的甘甜与滋润,枫说如同绿茶,世界就是这样子的。她看着桌旁一个不起眼的角落,一个透明的玻璃盒子里,许多只白色的纸鹤正展开翅膀互相嬉戏呢。
望着晨曦里的阳光,枫笑了,笑容多么恬淡,多么美丽。
☆、教堂
时间:2006年6月30日;空间:伊莉莎大教堂,望夏西郊。
和着风琴和簧管,大堂里响起唱诗班优美而空灵的垂怜曲:
“Mserere,Mserere,Mserere,Msereree,Deus……”
银色十字架下的基督表情痛苦而哀伤,两面和四周分别是诵经台和整齐排列的座椅。镜头掠过巨大的拱顶上描绘着的各种圣经壁画,有《出埃及记》、《西奈山上的圣约》、《先知以利亚》、《基督受难》等等,细密而有序地分布在天花板、窗棱和柱子上,阳光投射在精美的壁画上,整个大厅显得格外辉煌。由远及近向下推移,银色十字架闪耀着的光辉,从前堂顺着落地红毯一直延伸到座椅边缘。后排座位靠中央走道的地方安静地坐着一男一女两个人,正双手扣紧放在胸前,双眼合上默默地祷告。
男生穿着黑布衬衫和深蓝色长裤,后腰扎着一条白色的绷带,女孩倚靠在男生身边,粉红色的短衫白色的短裙,耳朵上戴着一朵白色的兰花,柔软的长发落在肩上,散放芳香。
“在《圣经?箴言》的第14章有一节写到:‘心中的苦楚,自己知道;心里的喜乐,外人无干。’
秋叶,这句话你不一定要明白,但是我希望你知道,哥从来都没有不喜欢你,讨厌你,哥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
女孩尖尖的脸蛋靠在哥哥宽阔温暖的肩上,轻轻地说:
“哥,秋叶觉得你有好多事情埋在心里不肯说出来,不如你告诉我,让我为你分担吧?”
“哥哥有你就足够了。你是上帝派来守护我灵魂的天使,是我的白雪公主啊。自从认识了秋叶,那些个堕落的漂浮的日子已经成为过去,我发誓要照顾好秋叶不让我的天使再受到世界的冷落,堕入痛苦与悲伤的深渊,我不愿在你身上看见历史重演。”
女孩轻轻呻吟着落下泪来,耳语中夹带着声声哽咽:
“秋叶从来没有给哥带来好运,开始到现在,从来都没有。在酒吧认识以后,小雨哥就天天要刷盘子打工为叶赚生活费;和哥哥一起的第一个圣诞节就耍起脾气来,弄得芸姐尴尬,哥哥不开心;散步的时候总爱提起一些过去的事情,原本就心烦意乱的哥哥更加忧郁;这一次,如果秋叶听话夜里乖乖呆在宿舍,哥哥就不会弄成——”女孩靠在前排座椅边角上深深地呜咽,男生温柔地拍着她的肩,边拍边安慰着,嗓音充满了磁性,感觉温暖而踏实。
“秋叶懂事了,长大了。小雨哥听见你这么说,真的感到很幸福。”
歌声依旧在大厅上空回荡着,余音绕梁,基督圣像在空灵的旋律中熠熠发光,好像天使也拍着雪白的翅膀伴在周围一起歌唱,一起和着旋律轻舞起来。
雨看着这一切,认为是好的,于是他笑了,笑容里流露出希望。
☆、十年
“如果没有你,如此的良辰美景让我向何人诉说。”
站在圣母像前久久沉默的男人叫做桐,身边牵着一位迷人的小姐叫做霏。霏霏晓得叫“Teres”这个名字并不是因为我,而是因为她面前这位眼神深邃的男人。十年前的一个寒冬,霏被送进这座曾为法租界修建的玛丽亚圣母大教堂,此后每个星期,桐都会悄悄地来看她,然后悄悄地离开。后来我才知道,他这样冷言寡语并不是因为他不喜欢说话,而是因为,他不能够讲话,他是一个哑巴。
刚来的的时候,霏霏显得特别消瘦,还好上帝给了女孩一颗美丽的心灵,她很喜欢唱歌,避难所里的大人孩子都特别爱亲近她,倾听她婉娩的歌声。女孩在主的庇佑下一天天健康长大,现在已然成为一位美丽的天使,为这个混乱而罪恶的世界送来天堂的福音。天使穿着一身洁白的素服,头发向后稍稍卷起,温雅而大方,在没有穿上旗袍的时候,霏霏浑身上下都散发着圣洁的气息。
……
上海□□了,现在大街小巷一片混乱不堪,到处都是逃难的贫民,国民军的追兵象疯狗一样抢刮财产,到处都是强盗,小偷,趁火打劫的土匪,到处都是炮火声、枪声、炸弹爆炸的声音,大学生与民众聚集起来大声齐呼的口号声,到处都是残垣断壁,到处都是腥臭腐烂的尸体,到处都是阮老板的线眼。我决定把真相告诉霏,然后带她离开上海坐船去香港。我原以为当我把自己的真实身份告诉她之后,她会憎恨我,可是今天,在圣母像下的烛灯前,在看完我写给她的那张纸后,她却笑了出来,我从来没有看见过她如此美丽的笑容,她的眼神充满了深深的爱意。有生以来我第一次听见霏的声音在对我说:
“我的歌,是唱给你听的。”
我曾经是一个堕落的天使,这个世界上发生的任何事情都与我无关。可是在这一刻,我感觉到我的身心被救赎了,我的灵魂被净化了,是霏让我有了活下去的信心,是霏,让我在茫茫人海找到了人生的方向。
……
十年了,我等了他十年了,现在他终于站在了我的面前,如此靠近。十年来,我记住了胸前这串十字架颈链上他留给我的气息。在教堂里,电车中,大街上,海滩边,每一次深呼吸,每一次登台,我都能感受得到,他熟悉的肩膀的汗香,他浓浓的烟火的味道,我都能感觉得到,守护我的这位天使,没有一天不与我同在,在某个昏暗的角落看着我,保护着我。
婆婆说过,今后霏要嫁给一个关爱她,守护他的男人。我相信她在天上一定不会反对我的选择,纵使这个男人曾经是我们的敌人。阿爸阿妈你们安息吧,霏霏有桐相伴左右,一定不会感到寂寞,一定不会有危险的。今生今世,生生世世,我都要陪在他身边,我的歌只唱给他一个人听,我的爱只属于他一个人。纵使沧海干涸,桑田枯死,我的诺言也不会老去。
……
民国末年,硝烟弥漫。风悲壮地在港口的堤坝上呼啸着,送走了一个旧时代,迎来了一个新时代。外滩的大马路上破败不堪,一片狼藉。桐牵着霏的手,开始了背井离乡的漂泊生活。在坑洼的泥地上,他们匆匆地向前迈着步子。
最后一次回首,依稀弥漫的只剩下遥远的呐喊声,战火声。桐想起临走的时候,在圣母像下方供予祷告的龛盒里,他用钢笔写在羊皮纸上的一句话:
“神给他们昏迷的心,眼睛不能看见,耳朵不能听见,直到今日。”
☆、匆匆的脚步
匆匆的脚步带着一种轻快的潇洒,碧蓝的天空下,沸腾的篮球场,一场赛事吹响了结束的哨声。人群中一个身材高大的男生特别引人注目,他穿着23号队长的红色篮球服,正在向场上的观众鞠躬致意,汗水从坚挺的发间,从泛着油光的臂膀和粗壮的大腿上直落落地流下来。男生从队友手里接过一条毛巾,随意地在身上擦着,眼睛向场上四周环视,最后站起来,朝观众席边上站着的一位身穿浅蓝色衬衫的女生快速走过去。女生向他微微地笑着,深蓝色的瞳仁映着天空中透过浮云投射下来的阳光,藏在身后的细长的手优雅地摆在身前,把一罐冰冻百事递给那个高大的家伙。
“谢谢!你真的来了啊?你说要来看篮球赛的时候,我还以为你是在开玩笑呢。”
“嘻,我这不是来了吗。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很早就喜欢上篮球运动了,看着队员们飞奔在有限的空间里,控球,翻身突破阻拦,然后在筐下身子一侧,踮起脚尖将球潇洒地送出去,入樽,真的令人热血沸腾。”
“哈哈,我还以为你只对你的那些法律书感兴趣呢。”
“当然不是了,看篮球赛也是一大享受啊,不是么?”
“只是看而已吗?”
“当然了。我觉得看篮球赛就像在打一场官司一样,你不必亲身参与到案件里面,但是同样能通过观察,分析,得到许多可贵的收获。”
“今天这场官司漂亮么?”抠开可乐拉环,雷将它扣在左手中指上,然后闭着眼睛一饮而尽。
“还不错,不要骄傲呀,继续努力,后面还有很多场等着呢。”
“嗯,”畅快地打了一个响嗝,雷接着调侃:“你很像我的一个朋友,男的,个子高却不爱打篮球。”
“不打篮球的人很多啊,这算什么。我反而觉得你很像我的一个朋友。”
“怎么说?”
“他喝可乐的习惯,和你一模一样。”
……
每天你都会和许多走在街上的陌生人擦身而过,当时空交错的时候,这种巧合有时候会让互不相识的两个人成为知己,但是有的时候,也会让相识的人形同陌路。
炎热的烈日炙烤着大地,几朵白云浮在碧蓝的天宇中,随风飘散。烈日下火车站前的广场有如蒸笼,有钱人早已经进入候车大厅享受茶座里的中央空调了,没那么幸运的只好在为他们准备的候车大棚和遮阳伞下一边扇着扇子,一边看着手里揣着的车票中间那几行字发呆。
第 24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5 章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
第 25 章
匆匆的脚步走过巷陌街道,走过高架索桥,走过十字路口的人行横道,走过车站广场的电子钟下,走过安全检查的金属装置,走过人潮汹涌的地下隧道,走过列车停靠的月台砖石,走过剪票口与列车连接的金属梯,来到2层硬座厢的长形走道。匆匆的脚步步调优雅,一双亚麻衬底布鞋,棕色的,一条深蓝色牛仔裤,一件深灰色的短袖,袖口伸出的右手拖着一个黑色的皮箱,左手有规律地从后腰甩出来,一枚尾戒藏在指上,银闪闪的,放着冷冷的寒光。短衫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将皮箱扔在行李架上,整理了一下有些凌乱的头发,然后从牛仔裤袋里掏出一只MP3,戴上耳机听起来。
☆、轨迹
从新洲南下望夏的距离是300公里,从临水东往新洲的距离是600公里。至于铁路从新洲修到望夏,修到临水,究竟要耗费多少钢材,要翻越几座高山穿过几座钢铁大桥,要拐几个弯停留几个车站,短衫一点也不会关心,正如他不会将任何精力投入到期末考试的又一次失败,投入到灰暗乏味的生活,投入到几个月来绵雨笼罩的世界里去一样。
去往新洲的列车缓慢地离开了站台,车轮与银色的双轨摩擦发出刺耳的响声。外面的声音雨听不到,此刻他沉浸在忧伤的旋律里,目光停留在山与云的彼端,天空深处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随身听闪着绿色荧光的液晶屏上不停地滚动着那首老歌的字幕:
“冬夜里吹来一阵春风,心底死水起了波动。虽然那温暖片刻无踪,谁能忘却了,失去的梦。
你给我留下一篇春的诗,却叫我年年寂寞过春时。直到我做新娘的日子,才开始不提你的名字…”
一种迷惘和不确定的神色在他的眼际徘徊,这一刻他在想什么?天空不知道,乘客不知道。
镜头绕过短衫的座位,绕过行走的与拎了站票不得不站在走道上度过旅程的乘客,绕过隔着的一排座位,最后停留在靠在另一面车窗坐着的一位穿浅蓝色紧身短衫的女孩面前。女孩扎着的辫子搭在肩上,一本厚厚的法律字典摊在面前的矮桌上,一双深蓝色的明亮的眼睛望着窗外,久久凝神。她望着曾经在梦中驾着云朵展开翅膀飞翔的窗外的天空,回味着曾经的回味,期盼着曾经的期盼。
列车穿梭在时空的夹缝里,如白驹过隙。窗外的世界,阳光化成细雨,细雨化成清风;山岭化成田埂,田埂化成河溪;清晨化成晌午,晌午化成黄昏。左岸是浸在歌声里的雨滴,右岸是漂浮在畅想天空里的浮云,同一片天空下,世界在不同人的眼中,差异竟然是那么大。
每天你都会和许多走在街上的陌生人擦身而过,当时空交错的时候,这种巧合有时候会让互不相识的两个人成为知己,但是有的时候,也会让相识的人形同陌路。
11109妙,11110秒,11111秒,11112秒,11113秒,11114秒……
列车行驶在黄昏的山间,夕阳斜照,大地是一片灿烂的金色,一条泛着银光的长河婉蜒地出现在铁路沿线,粼波闪闪,映着高山和大树的落影,向远方横亘而去。山巅与山谷遥相呼应,列车就穿梭在它们之间。
多么熟悉的风景啊,这不是筠山吗?那落霞的夕照,那飘舞在山野上的蒲公英的飞絮,那游移在暮色天空之中的彩云,那漫步在堤坝石桥上放学归来的孩子们的身影,这一切统统映照在两个人眼底,牵引着他们的思绪。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树枝无法相依,而是相互了望的星星,却没有交汇的轨迹。时间与空间交汇的那一刻,记忆停留在那张泛黄照片描述的世界里,在那里,每个人仿佛都拥有一双自由的翅膀,飞向梦想开始的地方。
☆、翅膀
时间:1998年4月25日;空间:江玉筠山。
经上说彩虹是上帝与人类的祖先诺亚定立的约誓,他要让爱他和他所怜爱的子民不再受到灾难的洗礼,享受永远安定的生活,每当彩虹挂在天边,横跨在溪涧与瀑布之上的时候,订立的许诺就会得到见证。
上帝最后一次见证我的幸福,是在初夏雨后的筠山,因为我和芸同时看见了那座巨大的彩虹,如同通往天国的阶梯一样跨越于山谷之间。我们奋力地向山巅爬,以便把这个梦中才有的风景看得更清楚一些。“筠”字是形容美丽的竹子的意思,但是筠山其实并没有大片的竹林,相反,每到初夏的季节,漫山飞舞的蒲公英成为这里最亮丽的一道风景线。很久以前就听说有这个地方了,因为“筠”字与芸的名字有着相同的读音,那时候我总有一种期待,就是想看一看,最美丽的女孩伫立在最美丽的山间,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种感觉。
我看见天开了,阳光从卷起的浮云上方投射下来,变成万道金色的射线,照在苍茫的大地上。清风载着点点蒲公英白色的飞絮在山谷间四处飘散,掠过银闪闪的渌江,在水面上泛起层层波纹;掠过嫩绿的草地,在枝桠的顶尖亲吻露水。
这时候,她出现在我的视线里。她穿着淡蓝色的连衣裙,伫立在山的这一端,微风吹起她的发,向后飞舞着,白色纹边帽子吹掉了,在空中打着旋儿。雪白的双臂慢慢地展开了,臂膀泛着七彩的光晕,光晕投射到她美丽的脸上,投射到她那双湛蓝的清澈的瞳仁中。她开始迈开双腿迎着暖风向前踏步,那一刻这位与天空有着同样颜色,与筠山有着同样名字的女孩,仿佛真的变成了美丽的天使,展开翅膀在天空与山谷之间自由地翱翔,连漫山飘舞的蒲公英,仿佛也会黯然失色。
我迅速按下相机快门,记录下面前这一幅完美的图景。这将是我有生以来最得意的一幅作品,它将要叫做“芸之翼”,它和芸的故事将在我的心里永远珍藏。我知道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对我而言,每一次即将得到的东西,最终还是会失去。别人说,当有些事情无法得到的时候,你能做的,就是不要忘记。后来芸离开了我,在靠近这座山谷的江玉中学读书,把照片交给她的时候,我没有忘记留下底片,好能在记忆模糊的一天再冲洗一张放大裱在金属相框里开一个画展。可是有些东西你越想忘记,反而记得更加牢固,在梦里,失眠的夜里,望着天空发呆的脑海里,这个画面依然如此清晰,如此令人怀念。
快下火车的时候我笑了,浅浅的。
……
很小的时候,我时常会梦见身上长了一对雪白的翅膀,在浩渺的天空中自由地飞翔。芸是我的名字,也许生来我就是属于天空的。我喜欢穿浅蓝色的衣服,喜欢看队员在篮球场上飞奔,喜欢学着飞鸟的样子将双臂展开扇动着风浪,喜欢徜徉在变幻莫测,天马行空的思绪里尽情地想象,于是我喜欢读书,喜欢望着蓝蓝天空上的浮云,喜欢神游。
长大以后,我渐渐懂得,一个人是不可能长出翅膀的,于是也就不可能在天空飞翔。这个世界有太多的不可能,但是这个世界有更多的可能,于是我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的梦想。我试着为平凡的生活插上翅膀,生活有了欢乐;我试着为乏味的书本插上翅膀,学习有了趣味;我试着为繁碌的学院工作插上翅膀,交流间有了默契,劳累间有了收获。
我始终相信自己有一双透明的翅膀,可以载着心中的愿望飞向梦想开始的地方。筠山是我的起点,可是就在列车经过筠山的那一刻,我的心中却泛起了莫名的惆怅。
是谁给予了我这双透明的翅膀,让我在天空中不至于迷失方向?你好么,这一刻,你是不是也在飞翔?
☆、回家
妈妈病了,很重,躺在病□□长达两个月之久。上帝为我安排的假期第一天,就是看着妈妈瘦弱的身体和苍白憔悴的面容。
我没有说什么,我的心已经凉透了,明明受谴责的应该是我自己,为什么神非要自作主张把这份罪责强加到另一个人身上,那个人竟然还是我的母亲!
医生说是忧劳成疾,需要静心养病,不能再受到大的刺激。我忽然想起一句话:
“心中的苦楚,自己知道;心里的喜乐,外人无干。”
现在我终于明白,事实并不是这样的。有一种苦痛,有一些人你永远也不可能与他们无干。那苦痛便是不能承受的爱,那些人便是给予你爱的人。
妈妈老了,病痛已经将她折磨得不成人样,岁月竟然还要在她脸上深深地刻上一笔。尽管在我面前,妈妈依然总是表现出一幅轻松的样子,她的浓浓的眉宇依然漂亮地弯着,她的眼睛依然那么乌黑明亮,抱着我的时候她依然是那么温柔地对我说着:
“小雨啊,可回来了,你看,妈妈一点事都没有,妈妈好着呢。”
她的笑依然是那么宽容,那么充满怜爱。可是我的妈妈,你知不知道,你瘦削的面庞和倾斜的身躯,你失去重量的言语和呼吸,已经毫不客气地像一把利剑,重重地刺进了我的心脏,把我无耻地埋藏在昏黑的深渊底下的羞愧翻了出来。这一刻我只想逃避,越远越好,因为我已经没有勇气再面对一个爱我越深,伤害越深的女人,这份感情轻得如同一张纸,却重得让人难以承受。
爱产生于对一个被遗弃的世界的怜悯,痛苦也是。
爸爸老了,脸上已经布满皱纹和黑斑,加上两个月来天天守候在妈妈身边,不日不夜,眼睑又黑又红,深深地凹了进去。坐下来吸一口烟的时候,他已经开始打盹。他累了,让他多休息一下吧。一家三口漂泊在外面的世界,多少艰辛和风浪都是他一个人在承受着,支撑着,如果他再倒下去,一切就要终止了。
我没有想到这年夏天,新洲会比望夏还要燥热,更没有想到这年夏天,我经历了有生以来最沉重和最幸福的事情。
☆、父亲的话
夜间,妈妈早早地休息去了,她须要休息。爸坐在我身边,深深地吸了一口快要燃完的香烟,碾灭,抠开一罐生酿啤酒倒满两杯,一杯递给我,一杯留给自己。这是我和父亲之间的第一次对饮。
“雨啊,你今年多大了?”
“20了。”
“我的雨长大了,该懂事了。我像你那么大的时候,已经坐上火车当兵去了呀。”
“爸——,对不——”
“雨啊,你还记不记得以前我曾经对你说过:
‘人生在世,万事都是有个因,有个果的。’
你用不着道歉,我知道你今天之所以会变成这样,背后一定有一个因由。”
“爸——,我——”
“小雨,你知不知道我们家之所以有今天,之所以能在远离故土的南方安家,拥有一个属于我们的天地,是为什么吗?”
第 25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6 章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
第 26 章
“坚强。”爸的眼睛非常深邃,有神,仿佛能够看穿一切。
“爸爸很小的时候,爷爷指着家乡铁路尽头的天空对我说,三岳是武山,凌峰山与月山三座大山围成的平原,自古以来这三座大山就成为兵家必争的天然壁垒。其中数月山地势最为险峻,最难翻越。恒河穿流在大山之间,阻隔阴阳,切断南北。古人说‘欲出三岳,必断恒水,平山脊,有如登天’,可是偏偏就在古人认定有如登天的家乡的土地上,一条贯穿南北的铁路被后人修建成了,一夜之间,天堑变成通途,那句俗话也就永远成为了历史。
没有什么是不能改变的,要出人头地,就应该有一种不服命运,敢闯敢荡的精神,你知不知道。在英怀镇遇上你妈的时候,她还是个黄毛丫头,我还是个穷小子。我们经历了这个国家最困难,最混乱的一个时代,到了而立的年龄,却什么也没有学到。不能让你妈受苦,不能再让我们的孩子受苦。我登上了南下的火车,离开养了我20年的故土亲人,离开了你妈,毅然决定参军,你知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让你,让你妈妈,让我们一家过上更好的生活。只有翻越了那座大山,淌过那条大河,翻越千万座山川,千万条河流,只有从艰苦的兵营磨练出来,在那个时代,一个考不上大学的人才有可能闯出一条人生道路来。
抱着这种不服命运的信念,经过了这么多年,我们三个人相濡以沫,闯过了最艰难的日子,赢得了现在的生活。这是多么不容易的啊。人的一生都在漂泊,总有一天要离开熟悉的环境,去寻找自己的旅途,自己的梦想。为什么这么多年来我们一家飘泊在外无依无靠但是从来没有丢失了生活的方向?你知不知道,就是因为在流浪的小船另一端,始终都拴着一个牵挂,一个家。
☆、方向
万事都是有个因,有个果的。小雨啊,也许到现在你还没有找到你的方向,是因为你的牵挂太多,或者是,你根本就没有牵挂。你迷失方向并不是因为这个世界风浪太大,而是因为你还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灯塔。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你不应该把它交给老天,让它来为你安排生活,你自己也要去争取,不要惧怕它,就像爸爸当年一样,战胜它,回头再看一看,你发现,没有什么是不能改变的,只要努力了,就一定能够做到。”
当时电视里回放着一部80年代的电影,胶片已经老化了,模糊的镜头里会不时地闪过一道道块斑。梁朝伟的样子稚气未脱地停留在那个青春萌动的时代,他两只手撑在远航的小船边沿生锈的栏杆上,眼睛望着飘渺的海洋,云雾笼罩,水天相接的尽头隐隐浮现的一片陌生的海岸线。他站在甲板上,张艾嘉的歌声从远方渐渐传来:
“走吧,走吧,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走吧,走吧,人生难免会有苦痛挣扎…
就算伤心流泪,就算黯然心碎,这是,爱的代价……”
飘渺的歌声啊,你曾经如此深沉地影响了一代人的生活,使他们在风浪中不至于孤独,不至于惧怕。多少个日夜过去了,你依然能够穿越时空的夹缝,渗透到另一颗寂寞的心灵内里,与灵魂共鸣。你知不知道,在你为漂泊歌唱的的那一霎那,永恒已经消失了,幻梦已经消失了,童年,已经消失了。
“到外面的世界走一走吧,妈妈由我来照顾就行了。记住,如果你的心里装满了回忆,你永远不会长大,要忘记痛苦,首先你要学会放弃。”
外面的世界虽然很精彩,但我们的思想确实是不堪一击,经过多少次的跌倒才会使自己变得坚强起来。当情感成为了生活的负重,我们能做到的也只是任其自然,不能改变就该放手,也许这就是我们生活的方式。
可以放手但不代表认输,不管失败过多少次,我们依旧在成长,我们始终坚信的,学会放手不代表从此放弃,要以另一种姿态来迎接新的挑战。只要前方有路,每一天都在面对困苦,每一天都会让自己成长,让自己更加坚强。
☆、海韵
我没有想到那年夏天,新洲会比望夏还要燥热,更没有想到那年夏天,我经历了有生以来最沉重和最幸福的事情。
……
如果没有你,如此的良辰美景让我向何人诉说。
雨,你知不知道,从那一刻开始,我就已经深深地爱上了你。
那年夏天,你带着秋叶和我飞到万里之外的这座滨海城市——神滨,来到灰港,这片幻想中梦萦魂牵的海岸线。我们伫立在沙滩上,任海浪在面前不停地拍打,浪花泛起一层层白茫茫的雾气,沿着海滩浮上来,抚摩我的脚趾,又退回去,卷走一层层金黄的细砂,水滴飘落在我的脸上,为我洗去旅途的疲倦,为我送来美好的诗意。沿岸的高楼在大海的映衬下显得那么清新,那么洁净。湛蓝的天空下,湛蓝的海,淡黄的沙滩淡黄的月,这不是只有在梦中才有的景色么?从小我就特别羡慕古时候的人们,可以骑上骆驼骏马游历各国,看遍一切美好的风景,自由是他们的世界里最通透的那记音符。而这一刻,我已经全然忘记了自己究竟是在现实还是在梦里,这一刻我把答案留在浪花中,茫茫沧海中。
雨,你知不知道,从那一刻开始,我就已经深深地爱上了你。
爷爷告诉我:‘蝴蝶每一次振翅,就会耗去万分之一的生命。’我梦想着要不停地振动翅膀,迎着阳光向前飞,我要向世人证明总有一天,蝴蝶能够克服无数风浪和艰险,飞过沧海,到达梦想的海岸。因为我相信,在海的尽头,梦想开始的地方,有一个属于自由的希望在等待着我。那一刻,我终于看见了初升的太阳,从水天相接的地平线上一跃而起,金色的阳光映红了天空,映红了浪涛,映红了大地,映红了你的脸庞。那一刻,我终于看到了等待我的希望。
雨,你知不知道,从那一刻开始,我就已经深深地爱上了你。
清风伴着细雨,雪白的裙裾在金色的夕阳下轻轻摇摆的时候,你深邃的眼睛望着我,对我唱着那首老歌,嗓音多么温柔,多么充满磁性:
“女郎,你为什么独自徘徊在海滩;女郎,难道不怕大海就要起风浪。
啊,不是海浪,是我美丽衣裳飘荡;纵然天边有黑雾,也要像那海鸥飞翔。
女郎,我是多么希望围绕你身旁;女郎,和你去看大海去看那风浪……”
你说:神让岁月勾写你的样子。几只灰白色的海鸥从远方踏着浪花飞过头顶的时候,在夕阳下,我看见你在对我微笑。那一刻,我平生第一次看见幸福的光芒,从你的眼中迸射出来。
雨,你知不知道,从那一刻开始,我就已经深深地爱上了你。
淡黄的圆月映彻夜空的时候,我们在海边租了一间小房子,你叫它作“兰珊”,你说在银色的月光下,平静的海岸边,灯火阑珊处,有一个人,她是你的牵挂,有一个地方,它是你的家。
☆、诺言不会老去
雨,你知不知道,从那一刻开始,我就已经深深地爱上了你。
淡黄的圆月映彻夜空的时候,我们在海边租了一间小房子,你叫它作“兰珊”,你说在银色的月光下,平静的海岸边,灯火阑珊处,有一个人,她是你的牵挂,有一个地方,它是你的家。我们倚在兰珊檐廊的柱子边向远处眺望,你抱起我,把我揽在怀里,亲吻我的脸庞,月光洒在你柔软的头发上,你深邃的眼眸里,反射着闪亮的光。你对我说:
“你的眼中有我,我的眼中有你,你是我的牵挂。”
雨,你知不知道,从那一刻开始,我就已经深深地爱上了你。
那天夜里,你拥抱着我,抚摩我的脸,我的脖子,我的臂膀,我的身体。你亲吻我的面庞,我的唇,我的耳朵,我的脖颈。你轻轻地为我解开衬衫的钮扣,退去短裙的链环,在月光下你深情地望着我,欣赏我,将下巴凑在我的耳尖对我说我的身体像雪一样白皙,像天使一样美丽。那一刻,我们融为了一体,我尽情地感受着你温暖的身体,你结实的肌肉,我把一切都交给了你,因为,从那一刻开始,我就已经深深地爱上了你。
你累了,抱着我沉沉地睡去,在梦里你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
“牵挂,家,牵挂,家……”
第二天清晨,第一缕阳光透射进窗前,我睁开双眼,看见你和秋叶捧着一大盘丰盛的餐点向我走来,奶油和面包香味弥漫在整个房间里,你笑着亲了一下我的额头,不经意地对我说:
“我爱你。”
我抬起头来望着你,眼里含着激动的眼泪,你看着我的眼神告诉我这三个字代表的绝非不经意的一句话,而是爱,是永恒。秋叶在我们身旁欢腾地跳着唱着拍着手说:“哥哥恋爱了,哥哥和小雪姐恋爱了。”我通红的脸蛋热滚滚的,流露出无限的妩媚,从那一刻开始,蝴蝶终于要振动翅膀飞过沧海,到达梦想的海岸了,因为我知道,我有了希望,我的生命中,有了一个你。
纵使沧海干涸,桑田枯死,生命耗尽,我的诺言也不会老去。
雨,我爱你,你听见了吗?
你的,雪。
……
我记得米兰*昆德拉曾经说过:
“爱开始于一个女人以某句话印在我们诗化记忆中的那一刻。”
诗是美好而浪漫的东西,所以诗化的记忆,爱的记忆,是深沉而不沉重,是甜蜜而不甜腥的。我们在记忆的边缘品尝它们点滴的味道,其实并没有在现实的边缘来的那样苦涩,那是因为角度不一样,时间不一样,感觉不一样。
甜蜜是诗样般的年华。
☆、叶子的日记
2006年7月30日,星期日,晴。
第 2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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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27 章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
第 27 章
今天,哥哥带着小雪姐来三小看我,问我想不想看海,我好激动,好高兴啊,想象着好多个星光灿烂的夜晚,哥哥挽着我对我说的关于海的故事,我简直恨不得马上就去到那个叫做神滨的城市,去到大海边上聆听风浪拍打岩石,海鸥鸣叫的声音。
2006年8月1日,星期二,多云。
整理好行装,在机场度过漫长的一夜之后,等待的时光终于过去,我第一次乘坐的飞机“嗖”地离开了地面,与太阳同时升起在地平线的上空,天空多么美丽啊,这段旅程充满期待。
2006年8月2日,星期三,晴。
哥哥终于带我来到这片他曾经提起的海岸。
第一次踏上这片柔软的土地,我就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清新,一种泛着浪花的阳光的香气。啊!快看呀,好大的海啊,一眼望不到边,波涛一层一层地拍打在岸边的岩石上,白茫茫的烟雾像花一样绽放开来。把凉鞋都脱了,哥和小雪姐牵着我漫步在软绵绵的沙滩上,夕阳把我们的身影拉得老长老长,清凉的晚风卷着水滴打在脸上,好舒服哦。小雪姐穿着一身洁白的衣服,裙子在风中轻轻地摇摆,我坐在哥身边,侧着身子静静地倾听他的歌声,我知道这首歌是唱给哥最爱的人听的。哥哥说的一点也没错,这里真的如同天堂一般。
2006年8月3日,星期四,晴。
原来海边的星星和月亮比别的地方都要明亮和灿烂啊。爸爸妈妈,我看见你们了,你们就在头顶上方凝望着我,秋叶好开心,秋叶好幸福。
哥哥为我们找了一间靠海的小房子住下来,还给它起了一个很浪漫的名字:兰珊。哥哥曾经告诉我,有一个他深爱的女孩叫做欢,他们曾经有一个美丽的约定,约好了长大以后,小雨要带着欢回到美丽的灰港海边,这里是她的故乡,他们要在这里安家。哥哥一直都记着这个约定,经常对秋叶提起。我想,兰珊就是哥对欢的思念,那么朦胧与渺茫。
明天,哥会带我去寻找欢么?
2006年8月10日,星期四,晴。
哈哈,一个星期没有记日记了,秋叶变懒了哦,要勤快哦^_^
这几天秋叶玩得不可开交,呀,不可开交用在这里是不是病句啊?不管它了,先说说这几天的旅途心情吧。小雨哥拉着小雪姐和我几乎玩遍了灰港的每一个地方。我们一起游樱园,撑起竹筏泛舟莲乡,观赏水上渔乡吊脚楼美丽的风景。小雨哥说来了灰港当然要入乡随俗了,于是我们改了吃拉面的计划,与水上人家一起享受海鲜带来的美味,你听!船夫的歌声正嘹亮地从不远的返航的风港传来:
“呜喂…风儿呀吹动我的船帆,船儿呀随风荡漾,送我到日夜思念的地方——”
呵呵,小雨哥正在给小雪姐碗里夹大虾呢,秋叶也要,秋叶还要吃海鱼哦。
2006年8月12日,星期六,晴。
我问小雨哥神滨大学在哪里啊,我们去找欢吧。他的眼睛湿润了,我又一次让哥哥不高兴了。不过,这次不一样,哥哥已经不再是那个酷酷的小雨了,他笑着把我和小雪姐揽在身边,皎洁的月光撒落下来,一层层银浪泛起在不远的港口沿岸,深邃的眼睛望着点缀夜空的繁星,遥远的宇宙深处,一颗星星闪烁着耀眼的光芒,他指着那个方向轻轻说道:
“我的花就在那里,在某一颗星星上。”
2006年8月14日,星期一,薄雾。
哥哥恋爱了,小雨哥与小雪姐恋爱了!
秋叶好高兴,秋叶要为他们祝福!哥哥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灿烂地微笑,这一刻的哥哥真的好英俊。这一刻,小雪姐的面庞真的好温柔,好美丽。这一刻秋叶真的感到好幸福,幸福的要流出泪来了。哥哥终于找到了他的玫瑰花。
2006年8月15日,星期二,小雨。
哈哈,今天在海滩散步的时候发现了这只可爱的流浪猫。哥哥给它起名叫做“叶”,可是我不干,那不就成了“野”猫了吗?秋叶不愿意,猫猫好可怜哦,妈妈去哪里了?在沙滩上迷路了吧?好几天没吃东西了,胡子都弯下来了,好吧,秋叶来照顾你,秋叶不会再让你流浪在孤独的沙滩上。
叫你“ROSE”吧,呵呵,TITANIC的女主角哦,喜欢吗?ROSE。你要乖乖的听秋叶和Jcky哥哥的话哦,呵呵,先来给你洗白白。
啊,半个月的旅行就要结束了,可是秋叶一点也不想走,秋叶要多看一看今晚夜空上闪亮的星星,多看一看这片梦想中天堂一般的海岸。ROSE,你想回去吗,呵呵,一只蓝眼睛,一只绿眼睛,白白的绒毛,软软的小手,你是不是也在想这个问题?
“喵喵。”
☆、回目五:巧合
“表面是清晰明了的谎言,背后却是晦涩难懂的真相。”
“缘起假有,性自真空。空生幻灭,缘起无常。”
雨是一个无常的人。一个人无常不仅表现在他的行为和意识形态的无常,即三生三相的无常,更体现在这个人本性的无常多变之上。本自天然,不假雕琢。所以一个人的无常有时候并不受意识形态的掌控,而是随着人生境遇的不同,生活的变化,他悟道的逐渐深化而注定是要发生的。但是你问甚么时候发生,为什么要发生,佛也未必知道,这是命理的玄机。此所谓空生幻灭,缘起无常。
自从暑假回来以后,雨仿佛脱胎换骨似的整个人都变了,且不说其他,至少每天上课他一节都没有缺过。早间自习的时候,他都会准时起来和我一块出门,这一点令我感到有些意外。我说雨呀,你是不是精神上受到什么刺激还是中了邪了?雨说哪有啊,不过这个暑假确实经历了很多事情,改变了他对人生的一些看法。
善不善法,从心化生。我相信他是一个有心之人,我也相信,这一次转捩,是好的开始。
……
吓,雨这小子最近是怎么搞的,学习用功了大家都看在眼里,可是往篮球场上跑就不是他一贯的作风啦。今天他借来一套球服站在篮球场上问我愿不愿意接收一个插班生打完年度最后一个赛季。看着面前这个白白净净的小子,虽然身子单薄了一点,可是骨架还是挺合适的。我当然要考验一下他了,不过说实在的,这小子真的不赖,无论带球抢篮板还是假动作扣篮,步法和姿势都非常熟悉,原来小雨会打篮球的啊,我怎么不知道!我决定给他编个1号,樱木花道的,哈哈。
散步的时候,走在中心湖的左岸,他忽然告诉我他恋爱了,我靠,原来如此啊,怪不得整个人都变得不一样了,爱情的力量真是够伟大的。我问他谁是那个幸运的被我们雨大少爷最后选中的小黄花呀,他笑了一下说是雪。我问他为什么,他说不为什么,也许是海滩上的风太冷了吧。爱一个人需要理由么?雨总是喜欢取一些电影桥段来调侃,但是这一次从他认真的眼神里我看得出来,他的选择是经过慎重考虑的,经得起人生的考验。啊,昕,你知道吗,我最好的朋友雨开始回归了。临走的时候我告诉他,图书馆女孩已经答应和我共进晚餐了,我要带她来让你看看。雨重重地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说雷呀,你知不知道,你变了。
十年了,我终于弄懂了昕那句话的含义。想要一生不变并不容易,可是想要改变一个人却更加困难。现在,我开始改变了,昕一定会为我感到高兴的,就像我为雨感到高兴一样。
……
☆、牵挂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我喜欢听故事从这些人的口里讲出来。我知道在这个年轻人娴静的眼睛里,藏着一个火热的故事。绿魔再也没有来过酒吧,不知道是不是被那一刀吓得躲起来了还是已经被抓进□□局里去了。雨并没有被吓倒,开学之后他照样每个周末准时来酒吧做工,每个下午照样趴在茶几上写他的小说。
有一天他凑到我跟前,从我的上衣口袋抽出一根烟来塞到我的嘴里然后笑呵呵地问我“醉生梦死”怎么调。那一刻我感到有些迷惑,心想这家伙是不是发烧了?可是后来我看见在员工宿舍休息室他架起一张球台经常教秋叶打乒乓球,他捧着他的笔记本教姑娘玩电脑游戏,他专门买了一个木箱子做成ROSE漂亮的小窝,每天给它洗澡,把它喂得又大又胖,等等等等,我开始明白,他没有发烧。
这个世界是会变的,人也一样。我很高兴看到小子的转变,这才是一个年轻人应该呈现的样子嘛。
……
爸爸说:
“漂泊的小船在茫茫海际中航行之所以不会失去方向,是因为在小船的另一端,始终都拴着一个牵挂,一个家。”
我的一生都在漂泊。长久以来我一直在追寻着一个升腾于心却始终无法得到的答案:
‘爱,走了么?幸福,走了么?希望,走了么?’
现在,我不得不承认,在记忆中,这个答案永远也不可能寻找得到。
十多年来我生活在记忆里,我害怕改变,于是就逃避现实,周围的人和事情一概拒之门外,脑子里除了回忆,还是回忆,再也容不下任何其他的东西。有时候我甚至连自己姓什么叫什么都不记得了。
雨是谁?雨是雨,雨是阳光的泪,雨是清风的泪,雨是皓雪的泪,雨是浮云的泪…
遗忘是另一个遗忘的开始。遗忘是可怕的,遗忘不是我要追寻的答案。
第 27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8 章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
第 28 章
这个夏天,我经历了有生以来最沉重和最幸福的事情。
爸爸说得对,我还没有找到人生的方向,并不是因为我的牵挂太多,而是因为我根本就没有牵挂。
当夕阳透过厚厚的云层投射的万丈光芒映红了整个世界的时候,当金色的余晖照射在我最爱的人的脸上的时候,忽然之间我明白了一些什么。就在那一刹那,藉着阳光,我挣脱了十几年来埋在阴暗潮湿的心中的阴影,我要随夕阳的光辉淘去昨日的尘垢。就在那一霎那,光影交错的时分,我终于找到了属于我自己的灯塔。
要回归了。
☆、矜持
时间:2006年9月初,夏末;空间:望夏科技大道,石碁路,梧桐道。
石碁路是望夏最繁忙的交通要道之一,几乎没有一刻不处在车来车往的状态。平均每天堵一两次车已是家常便饭,严重的时候长龙一般的车流可以延绵五六公里,一路上弥漫着汽车尾气的油烟味与热气流教人难以忍受。行人与自行车,自行车与机动车抢道的事情司空见惯,加之十字路口乱蹿叫卖的小贩,穿有所谓“环卫”标志马甲的载客摩托车横冲直撞,这条路一直以来都背负着“混乱大道”的臭名。讽刺的是,就在宽敞的柏油大路两旁,市政局为了缓解人流车流的压力,特别为行人开辟了专用走道。遗憾的是,行步匆匆的路人往往无视这条走道的存在,依然喜欢跑到路口机动车道红绿灯前与那些Bus和Tx挤。长长的走道在两侧高大梧桐树的树荫下显得有些冷清,有些可怜。
初秋的黄昏,晚风夹着一丝凉意,把棕绿相间的梧桐叶摘下来卷在怀里旋转着飘落,碎石砌成的走道上星星点点地铺了一层金黄的落叶,填补着星星点点的树影的间隙。阳光落照,风尘被渲染成一条条射线长长地斜照下来。三三两两的旅人,老人和情人悠闲地漫步在走道上,或坐在石板搭起的凳子上打盹。这一幕与20米开外有如战场似的争抢场面产生强烈的对比。
镜头从高大的梧桐树渐渐失去繁茂的叶尖向下推移,三个年轻人的身影出现在金黄色的余晖中。
其中一个长得牛高马大,平头,穿一身红色俊挺的休闲服,两只手插在腰间,脑袋斜侧,酷酷的。他身边站着一位浅蓝色夏装的女孩,紧身短衫,深蓝色中长迷你牛仔裤。女孩扎着辫子的脸上流露着隐隐的神秘,一双湛蓝明亮的眼睛呆呆地望着十米之外向他们走来的另一个男孩手上泛着银光的尾戒。那男孩身穿浅灰色的Tshrt,深蓝色西裤,衬底布鞋的步调渐渐慢下,最后停了下来,许久。男孩深邃的眼睛与面前的女孩对视着,忘记了讲话,也讲不出话来。
“我来介绍吧,这就是我在图书馆认识的女孩,叫——”雷下意识地转过头来望向女孩。
“芸。”女孩口里冒出这个字的时候,嗓门有些干裂,声音有些颤抖。雷很吃惊,他们相识了这么久,女孩第一次这么爽朗地把名字告诉他。他心里想着:原来她叫芸啊,多好的名字啊,与天空中漂浮的可爱的云朵多么相称啊。他并没有想到,雨曾经有一个喜欢的女孩,名字也叫作芸。
迈出一步只需要一秒,也许下一秒钟,我们的命运就将从此不同。雨甩了甩柔软的碎发,在风里他的嘴角开始微微弯起,他笑着上前一步伸出右手,大声地说:
“是吗?我认识一个女孩,她也叫作芸呀,这么巧,呵呵。我叫雨,很荣幸认识你!”他的眼神并没有与女孩充满惊讶和疑问的眼睛接触,因为他知道那双眼睛会说话,会质问他,会冲破他心底里最后一道防线。
☆、天空
一阵凉风从三个人之间的空隙中掀起来,女孩的发角被吹乱了,她隐隐地向后退了一步,身子一倾,差一点跌倒。两秒钟之后她意识到,即使不明白雨这么做到底是什么用意,僵持的尴尬还是应该解除。
“嗯,很高兴认识你,雨!”女孩强忍着混乱的思绪挤出一个生硬的笑,手收回来的时候下意识地甩开了。
“怎么样,我说的没错吧,小雨这个人大体上还是不错的,除了不善交际。好了,我们走吧,一朝饭店坐下来再慢慢聊。”
“好啊。”这句回答同时发自雨和芸的声音。
1小时后,科技街,一朝饭店。
镜头绕过朱漆大门来到正厅,光滑的木质地板映着浅浅的圆桌四脚的落影,转过隔开内厅与外厅的用芳草和雏菊装点的木质栅栏来到灯光相对柔和的内厅,转过一张张落地沙发围成的桌台,一侧方形透明水缸里四处游走的各样品种的金鱼,然后绕过经过的一位穿着侍应生服装的女生,慢慢地向正对着圆桌上冒着热气的杯盘的绒布沙发靠近。
厅内四角的壁挂式黑色YAMAHA迷你扬声器里唱着缓慢的柔歌:
“这小路静悄悄,听得见心儿跳。我和你在一起,这还是头一遭。
天上的云,到处地飘,飘到哪里不知道。
你不要象,天上的云,飘啊飘啊飘得不见了。
走小路有无数,走大路只一条。你要往哪里走,也该让我知道。”
对于坐在角落位置的习惯了大音量刺激的雨来说,whsper一般的歌声他要侧身倾听才能勉强感受得到。不过今天这旋律他却听得一点也不费力气,不知道是应该归功于音箱的穿透力强,还是应该感叹邓丽君的歌声婉转动听呢?
“雷在我面前时常提起你呢,他说你的眼睛会说话,今天我算是见识到了,呵呵。”
“是啊是啊,来碰杯啊。”三个人举起杯盏,三杯冰百事。
“在我面前,雷也经常提到你啊,他说我跟你一样,不喜欢打篮球。”
“谁说的,雷?我现在不是进了篮球队嘛。”雨笑笑,不自觉地拨弄起尾戒,他的目光经常往雷的方向偏去,外表随意,内里空洞。
“是啊是啊,爱情的力量嘛,你没听过,有‘情’能使鬼推墨么,哈哈。”
女孩沉默了好长一段时间,雨和雷相互调侃的时候,女孩埋下头去小心地切着牛排,偶尔应一两声。多数时候,女孩的心里不断闪现着混乱而模糊的画面,思绪像潮水一般不停地翻腾着升腾起来,又倒灌回去。她不自然地拨弄着辫子,辫子摆过来又摆过去,好像在表示一种无声的信息。女孩时而望一下雷,看着他灿烂的笑容回他一个腼腆的笑,时而不经意地扫一下雨坐席的方向,对方提到她的时候轻轻点一点头,如此而已。
“雨啊,上次我生日的时候,来这间饭店,你答应我什么来着?哈哈哈…”
“吓,竟然还记得啊,那么久远的事了。”
“……”
歌声收尾,两秒后另一曲旋律伴随而来:
“我从来不曾抗拒你的魅力,虽然你从来不曾对我着迷,
我总是微笑的看着你,我的情意总是轻易就洋溢眼底…”
2小时后,街角,二路车站。
Bus的引擎响起,芸穿着迷你牛仔裤的右脚跨入车门,一秒后车门合上。
Bus缓缓离开站台的时候,雷粗长的臂膀大力地来回摆着与女孩告别,
“再见!——路上小心啊——”
雨呆呆地低着头站在雷身后,面庞稍稍绷紧,陷入沉默。
“原来芸不是朝昕大学的。”
“我知道。”
“咦?你怎么知道,呵呵,枫查遍了所有法律系班花院花的资料,都找不到,交了一张白卷。后来我鼓起勇气问她,她说她在南夏大学读书。当时我吃惊地看着她的书签,她笑了一下说是去年外联活动的纪念品。她每次都会来体育馆看我打球的,帮我助威,还带可乐来给我喝呢,多体贴的女孩啊。”雷看着芸远去的方向痴痴地笑着。
“我看,她是对你有意思吧?”
“嗯,我也这么想啊,哈,会不会有点自作多情呀?喂!大少爷,帮我参考一下,你看,芸这样的女孩会喜欢什么样的东西?”
“我猜,是天空吧。”
第 2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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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29 章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
第 29 章
“天空?你确定?”
“我猜的。”
“那2路车站也是你猜的了?”
“靠,我哪有这么神,这里是总站嘛。”
☆、医院
时间:1996;空间:新洲,青谷医院。
5个月前有一个瘦瘦的男孩住进了这里。男孩是医院的常客,他知道和蔼的医生阿姨每天什么时候走进病房,用光滑的手温柔地摸他的脑门,然后将探热针伸进腋窝的时候逗得他直笑;他知道院子里的杜鹃花甚么时候开,他时常站在花间,红的紫的,点缀着他快乐的梦;他知道甚么时候灿烂的阳光会从窗前直落落地投射进来,照得洁白的被子和黄黄的小脚多么温暖;他知道甚么时候清风徐来,吊瓶里的溶液顺着轻轻摇摆的导管一滴一滴地流入亮晃晃的针头插进的掌背里。
每到这个时候,一位可爱的女孩总会从医院门前的梧桐道经过。树影婆娑,女孩穿着浅蓝色的衣服,背着与身体比例严重不协调的红色书包,唱着跳着跑进了医院。男孩看着女孩的身影,辫子在风中甩过的痕迹。然后女孩出现在病床旁边,额头上的汗滴散放着淡淡的香。
每天放学,女孩都会来看男孩,为他补课。她从书包里翻出两个印有可爱的猫爪图案的白色笔记本,两本数学,两只原子笔,有时候,还有两串糖葫芦。然后女孩开始把笔记放在男孩面前大声地读给他听,一边指指这里,指指那里。男孩接受得很快,只听了一遍,就能够翻起身来和女孩一起做作业了。
有一天女孩对男孩说,你要快点好起来,我们就可以一起上学放学;一起玩那个不准超过课桌中界,否则请客喝可乐的游戏;一起锻炼身体,你打篮球,我看你打篮球;一起进山林探险,挖草药,烤番薯;一起坐在后山吹暖风看天空上白云飘。
3个月后男孩走下了病床。看见男孩又坐在了自己身边一起上音乐课跟着老师唱歌,和自己抢橡皮擦做作业,过了中界不得不到小卖部提着两杯冰可乐大汗淋漓地跑到面前求饶,女孩真的非常开心。看见女孩甜甜地笑了,明亮的深蓝色眼眸欢喜地望着他,那一刻,男孩喜欢上了女孩。
后来,男孩加入了青谷小学篮球队,每天坚持着刻苦的锻炼,累了,摔伤了,手扭了,他从来不流泪,咬紧牙关,战胜困难,他对自己说。场边的坐席上,时常坐着那个女孩,两手支着圆圆的脸蛋,女孩身边时常放着两杯冰可乐,凝结的水滴从杯身流下来,滴在地上,时光在滴答,滴答的分分秒秒里悄悄溜走。女孩望着的天空暗下来,望着的球场四周的灯光亮起来,望着的男孩的身影还在篮板之间快速地穿梭。
后来男孩告诉女孩说他的外婆死了,男孩在女孩面前伤心地哭了。女孩牵着男孩的手将一串糖葫芦放在他手上,说不要哭了,外婆就在蓝蓝的天上看着你呢,你看天空多么美丽,天上的人儿,他们的生活也会很美丽的。那一刻男孩没有再哭,他用沾着灰尘的袖子把眼泪擦干,脸上划出一道黑色的印迹,女孩开怀地笑了,深蓝色的眼睛看着他。那一刻,男孩喜欢上了女孩。
☆、笑容
有一天女孩没有来球场,那是一场决赛。男孩在坐席上到处都找不到女孩的身影,他很生气,打球也没有心机,最后球队输了,队友纷纷埋怨起男孩今天的表现,说如果不是他,今天本来能赢的。男孩一气之下向课室奔去,女孩正坐在位置上收拾书包,他一把将书包翻倒在地上,原子笔、橡皮、作业本、尺子,摊了一地。看到这种场面,男孩很害怕,但他还是强硬着头皮大喊大叫地把女孩推到桌角,问她你为什么不来,你知不知道这场比赛输了全是因为你。后腰磕在桌角上,疼极了,女孩伤心地蹲下来哭了,阳光洒落下来照在女孩可怜的肩膀上。眼眶含不住的眼泪晶莹地滴落下来,女孩觉得好冷,身体蜷成一块,哽咽地说你自私,只顾你自己,你知不知道我也要考试学习,你以为你有甚么了不起啊,我讨厌你!
后来女孩再也没有来过篮球场。男孩还是每天坚持着锻炼,可是每当他看着空空的坐席知道今天女孩又不会来的时候,他觉得好后悔,好难过。带着的球经常被对方抢去,奔跑的时候也会无故地滑到,男孩坐下来发现再也没有人给他端来一杯冰可乐了,那一刻,望着场上活跃的队员的身影,男孩的视线开始变得模糊,鼻尖开始变得酸酸的,眼神开始变得迷惘。
好几个星期过去,同桌的女孩还是没有对他讲过一句话,还是没有去过一次篮球场。男孩发现,女孩时常会在课室里自习到很晚。夜幕降临,小朋友们都放学回家了,课室里总是剩下她一个人。女孩发现,每天做完作业,拖着疲惫的身子收拾书包的时候,她都能看见男孩的书包静静地躺在旁边的抽屉里,陪伴着她。
好几个星期过去,有一天傍晚,自习完后,女孩没有直接回家,她背着沉重的书包,踱步在篮球场周围。女孩发现,男孩正坐在观众席上支起手望着彤红的天空发呆,犹豫了一下,她还是深吸了一口气,走上前去。男孩忽然感到背后有一阵凉风,转过头来发现女孩正站在他面前,忽然间他笑了,笑容格外灿烂。
“你为什么不走?”女孩问他,深蓝色的眼睛多么明亮,清澈。
“我要比你更晚。”男孩灿烂地笑着,露出一排白牙齿。
一年以后,新洲体育馆篮球决赛的观众席上一片沸腾,一位身穿浅蓝短衫和白色短裤的女孩在欢呼的拉拉队伍里跳起来,辫子向后甩着,镶在欢笑的面庞上的那双深蓝色的眼睛望着场中的方向。女孩的目光落在一个穿1号白色球服的男生脸上,汗水浸湿了柔软的头发,男孩与队友们相互簇拥着站在场上向观众致谢,明亮的目光与女孩相接的时候,他笑了,笑容格外灿烂。
☆、真相
时间:2006年9月6日下午3时33分33秒;空间:南夏大学,馨谧园。
一缕阳光划破书台的宁静。芸静静地看着手里那张泛黄的照片,照片用碳素钢笔写着:
“芸之翼wgsOfYu
1998年4月25日,江玉筠山。”
这是雨的笔迹。芸拿起手提电话,向后拨弄一下披着的长发,另一只手快速按下一串数字,拨通,白色背光屏幕上显示着
“Cllg…”
可是这个画面在芸的耳侧停了很久,对方一直占线。她又试着拨了几遍,结果还是一样……
同一时间,望夏理工大学工科宿舍4幢3层。
一个匆匆的身影从楼梯间的走道里一晃而过,照在影子左手戒指上的阳光反射在墙上,然后迅速消失。镜头转向另一面檐廊的尽头,半开着的307舍房门前。一位大个子把门推了开:
“嘿!雨?去打球怎样,雨,雨?不在啊?”大个子探视了一下空空的宿舍,发现靠窗床位的桌子上,黑色笔记本旁边雨的手机正在振铃。吓,这小子有甚么急事啊,连手机都不带,门也不关。他看了看手机屏幕,上面显示着
“YUN‘sCllgyu!Aswer?”
“晕!”按下接通键,雷原本打算告诉对方雨把手机落在宿舍里了你稍后再打来吧,可是当他听见对面传来芸的声音时,半晌都没有反应过来。
“是我,我是芸。”
2小时后,一个穿着深灰色长衫,黑色长裤,面容清瘦的年轻人推开了维多利亚医院的大门。他喘着粗气,步履蹒跚地晃到挂号处见人就问:
“喂,秋叶在哪里?秋叶,我妹妹!在哪里?医院来急诊电话说她在教室突然昏倒,送来医院了,现在她在哪里,病房号给我呀!”
“你是她什么人?”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接着是节奏很快的脚步声,大厅里的回声。年轻人猛地回头望去,看见一个穿着白大褂,戴着眼镜的年轻医生正向他走过来。
“我是她哥哥,她是我妹妹!”连续跑了一个多小时的路,雨有些支持不住了,两只手撑在膝盖上,额头冒着的大汗滴在地板上,溅起一小滩水。
“你过来。”医师将薄薄的镜框向上一推,指着手上的黑色活页夹,对雨摆了一下手指。
年轻人艰难地直起腰来,擦去汗水,跟着那个医生进了值班室。
“你知不知道你的妹妹,秋叶,她患有先天心脏病?”进来之后,医生坐在办公桌上,取下眼镜,右手拇指和食指揉按着鼻梁上的睛明穴。
“什么?!”雨惊呆了,两只脚一软,瘫在地上。
“现在你先不要难过,还好送来得及时,经过抢救,你妹妹已经脱离了危险期。现在正处在观察阶段。”
“她在哪个病房?医生?”雨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迷惘的眼神直直地望着医师。那一刻,不管雨是多么不情愿相信这一切是真的,他只能信任医师。
“7楼,加护病房,小声一点,不要惊醒她。你妹妹很虚弱,需要照顾,你的父母不在本地么?为什么不来?”
“她,……不是,…,她的父母已经去世了,我是她唯一的亲人。”
……
10分钟后,秋叶的加护病房。
望着安静地躺在病榻上的秋叶,我就想起了妈妈,一想起妈妈,我就想起刚才医生说的那番话。我是她唯一的亲人,但是直到现在我才意识到,哥哥,我不配做,因为我没有照顾好秋叶,甚至我连秋叶的病,都一点也没有觉察到过。我终于明白,有一种苦痛,有一些人你永远也不可能与他们无干。那苦痛便是不能承受的爱,那些人便是你给予爱的人。
第 2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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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30 章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
第 30 章
☆、呼唤
妹妹的面容非常消瘦,没有血色,细白的两只小手平放在腿边,白色的薄被子盖在胸前,微弱地起伏。一只大得夸张的氧气罩附在她的鼻子上,另一头接在吊瓶支架附近靠在墙上的一个白色钢瓶里。小时候打过吊针,我知道注射液流经的手上会感觉非常冰凉,我把双手放在秋叶右手的手心,在腕和肘之间来回摩擦。这个世界太残酷,我不能让她在饱受痛苦的时候,再忍受孤独的寒冷。我要陪在她身边,等着她醒来。
1小时后,叶没有醒来。心率仪上的扫描波形微弱地变化着,为秋叶擦去额头上的汗滴的时候,我发现她的眼角上,有一滴晶莹的泪。我忽然想起,有一次在伊莉莎教堂,秋叶对我说她是我的累赘,是我的负担。现在我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
10小时后,雷的大手落在我肩膀上把我拍醒。看到我的时候他很气愤,我想,他大概是为我没和他打声招呼就往医院跑在生我的气,后来我明白,并不仅仅如此。他望着秋叶的眼神显得有些慌乱,我告诉他已经度过危险期了,正在观察治疗,有我照顾着你就放心吧。都怪我,没有把妹妹照看好,以后再也不能这么粗心了,我真的配不上做她的哥哥。雷说你这个傻瓜,你已经做了很多,尽了力了,没有人会怪你的,我也不会怪你。当他把显示着芸的号码的手机递给我的时候,我知道,真相已经无法再隐瞒了。
“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我们之间没有秘密,你不应该隐瞒芸的事,你以为你这样做很伟大吗,你这个傻瓜,不仅欺骗了自己,还伤害了一颗无辜的心。”
当时我的脑子一片空白,太多事情同时占据了我的大脑,好难受,好像整个头皮都要撕裂开来,我的耳朵“嗡嗡”直响,眼前一片模糊。世界好乱,好吵,我什么都不想听,不要听。
100小时后,我开始慌了。秋叶昏迷了整整5天,可是现在她的那双大眼睛依然紧紧地闭着。怎么办,我一个人在病房里来回踱步,我看着阳光把我的影子投射在墙角上,我憎恨我的影子!深深自责,深深悔恨,没有用,秋叶依然没有醒来。森带着ROSE来看秋叶,猫猫很乖地伏在她手边给她温暖。森问我你多久没有吃饭,没有睡觉了,我说我吃不下,睡不着。再进来的时候,森告诉我,医生说如果一个星期之内她醒不来,以后就很难有机会了。我跪在地上向上帝祷告秋叶快点醒来。
我呼唤,你们不肯听从;我伸手,无人理会。
200小时后,就在我快要崩溃,快要绝望的时候,秋叶醒了。深深凹陷下去的双眼轻轻睁开来了。我长吁了一口气,赶忙跑去叫医生。医生详细地检查了一遍,然后平静地笑着告诉我,没事了。一块巨石落了地,我跳起来抱起秋叶就往怀里送,太好了,我的秋叶回来了,哥答应你,以后哥一定好好照顾你不让你再受苦了,感谢上帝,感谢上帝。秋叶憔悴的脸上,眼睛乌溜溜地转着圈,朝我浅浅地笑,我没有想到,秋叶张口说的第一句话会是:
“哥,我想吃拉面。”
☆、嘶喊
“我夜间躺卧在□□,寻找我心所爱的;我寻找他,却寻不见。”
1000小时后,GENEBAR。
“迈出一步只需要一秒钟,2006年9月21日21点21分21秒,这一秒已经过去了,我们的命运因此已经变得和从前不再一样,这是事实,谁也没法改变。”
第一次见到雨的时候,就是在这间酒吧舞池的唱台上。直至现在我都没有弄明白,他对我讲的这番话是甚么意思。然而在那个时刻,直觉告诉我,这位不速之客的不速请求,不可抗拒。5分钟之后结果证明,我的判断是准确的。
初秋的夜晚开始由凉转寒,风吹起他柔软的头发。这时候,他从舞池边坐着的高凳上起身走上台来,明暗相间的灯光洒在深灰色的短衫上,印上了一层不断变幻的碎花图案。雨走上前台,步履优雅,左脚向前迈出一小步,他的腰肢开始稍稍前倾,那只暗金色的Mc重又放回到中间银白色的支架上。聚光灯投影下来,我看见他直直地垂落下来的左手指尖,戴着一枚银色的尾戒,银闪闪的,在暗色里放着冷冷的寒光。
我不知道刚才那一秒钟前大家对他怎么想,但现在,直觉告诉我,下一秒钟,Agel乐队的命运与从前将不再一样。我向星和唯,我的贝司手和电吉他手递了一个眼色,然后我提起鼓棍,倒数,4,3,2,1,音叉节奏过去,鼓点开始。
电吉他拉开空灵的颤音的时候,雨深邃的眼睛闭上了,他双手紧紧地交叉着握住Mc,嘴唇贴在Mc的滤网上。聚光灯开始在唱台上方应着节奏闪烁,光影扫落的舞池中央,宾客的目光向这里聚集而来。颤抖的歌喉撕开了酒吧里的空寂,充满磁性和感染力的嗓声经过声波过滤和功率放大之后完美地从落地HIFI音箱中演绎出来:
“Iyplce,yplce,ustyue,Te,e.
&,w,w.Cesgtutte,e…”
那一刻,他已经把台上台下所有人所有事都抛到了脑后,完全投入到自己的角色中去了。□□过后,鼓调与乐声渐渐缓和下来。人们站在原地,静静地聆听着,他们不敢拍手,抑或是忘记了拍手,目的只有一个,不要打乱了这位主角的思绪。灯光已经明亮起来,音箱里只剩下电吉他弹奏的哀伤的旋律,还在孤单地久久回旋着,雨还在孤单地站着,眼睛还在孤单地合着,支架空洞的朦胧的影子,还在孤单地斜落着。雨说过:
“一秒钟有时候很短,有时候也是可以很长的。”
我思索着假如时间能够瞬间凝固该多好呀,这种嗓音,这种对情感控制的娴熟把握,这一切实在太突然了,因了它让这一秒永远停留,我觉得非常值得。
其实在那个时刻,时间已然是凝固住了的,雨让我知道,一秒钟,真的可以很长。
后来雨告诉我,灯光闪烁,乐声响起的时候,他看见了梦里的世界,那里有阳光,有清风,有皓雪,有浮云,他看见冰冷的泪滴从苍茫的天空中升腾坠落,周而复始。
……
那天晚上,我带秋叶和ROSE来酒吧看雨,当我循着沸腾的音乐和欢呼的掌声,看见舞池尽头站在台上灯光下雨的身影时,那一刻,我脑海中他的印象,模糊了。雨是谁,一直以来我真的不知道。唱台上的那个雨仿佛是另一个世界的人,一个人可以在短短十几天内从这么快乐这么活泼变得这么失落这么潦倒,我从来都没有想象过。
这个世界不应该是这样,做人不应该是这样。这并不是他应该呈现的样子,那一刻我心如刀割。雨变了,而这种转变却令我难以接受。
☆、懦弱
2006年9月22日,星期五,小雨。
ROSE啊,你觉不觉得小雨哥昨晚唱歌的时候真的好英俊,好酷啊,秋叶听得都入迷了哦^^。虽然那些歌词听得不是很懂,但是哥哥的嗓音真的好感人,好有吸引力,场上也有好多人为哥哥鼓掌喝彩呢!秋叶最喜欢哥哥了~
可是啊,ROSE,你有没有发现,唱歌的时候,哥哥脸上的表情好奇怪,好像很无奈,很伤心的样子。是因为秋叶吗?小雨哥会不会不要秋叶了?秋叶好可怜啊,ROSE,秋叶是哥最爱的公主,是天使,在哥伤心的时候,秋叶要安慰他、照顾他的不是吗?可是现在秋叶却躺在病□□,秋叶总是给哥哥带来麻烦,哥哥一定是因为叶而伤心的。ROSE,秋叶要赶快好起来,照顾哥哥,爱哥哥,你说好吗?
ROSE啊,你觉得这块小手帕好看吗?告诉你啊,这是芸姐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喔,呵呵,你看这是猫猫的爪印图案,多好玩啊,和小雨哥送的吊坠上的花纹一样耶。姐姐的眼睛深蓝色的,又大又清澈,好漂亮,看着这双眼睛,就算不说话,我也知道芸姐要告诉我什么。临走之前,姐姐抱起我给了我一个吻,甜甜的。原来芸姐真的好温柔,好可爱哦,一点也不酷,我开始喜欢她了,嘻嘻。
嘘,小声点,姐姐和阿雷哥还有小雨哥正在走廊里谈话呢,别吵到他们了哦。
“喵喵。”
第 3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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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31 章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
第 31 章
……
米兰·昆德拉曾经说过:
“爱就是放弃的力量。”
后来我在前人纪伯伦的《先知》里找到似乎可以解释其原因的一句话:
“有谁会感觉不到爱虽然无边,却萦绕在他周围,无法在相异之爱的思绪中流转,也无法在爱的行为中挪移?”
我逃避并不是因为爱,我放弃并不是因为不爱。
……
维多利亚医院7楼加护病房的走道上,气氛凝重。镜头沿着光线缓缓推移,从沐浴着清风细雨的天空的一个广角,向砌着白色大理石的医院外墙缩小递进,穿过透明的玻璃窗,穿过幽暗的楼梯间隙,穿过人流穿往的大厅过道,穿过安静的医生办公室和匆忙的护士值班室,穿过病房门前一排清香暗溢的花草,最后在三个熟悉的身影面前停下,然后向上斜拉,三个年轻人之间的连线构成一个三角形图案,充满了整个镜头视野。隐约间,一阵凉风吹来,肃萧的空气中听得依稀言语声。
“雷,可不可以先离开一下?有些事情我想对他单独讲。”穿着浅蓝色紧身长衫的女孩两只手背过去,望着雷说。
“好,我看看秋叶怎么样了,你们先聊。”高大的身影离开的时候,脚步明显不干脆。
“对不起,芸。”说这话的时候,雨依然始终没有把目光转向女孩。可是女孩深蓝色的眼睛却异常坚定地看着他,带着一种责备。
“今天我不想跟你谈这件事。”
“那你想谈什么?你真的不肯原谅我么?我这么做——”
“是秋叶,我只想告诉你,这样下去不行,你知不知道你也会连累了秋叶?”
“秋叶?你说什么?”
“我告诉你,雨,你根本没有资格做秋叶的监护人。”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女孩身体有些颤抖,她的心跳得很快,但她并没有害怕。
“什么?你再说一遍!我不明白。你居然说我不够资格,我不够资格?吓,笑话,我不够资格难道你够么?”雨的脸绷得紧紧的,牙齿紧咬,肌肉在脸皮之下抽动着。
☆、对峙
“秋叶需要的是一个能够给与她爱和关怀的人。”女孩话音刚落,雨忽然抬起头来盯着她,脚步已经抬起,原本打算立即冲上前去,但是最后还是克制住了怒火,把讲话的音量压低下来:
“你永远也不会知道我是多么爱她。”
“仅仅爱是不够的,你还要有经济来源,要能够为她承担各种责任,包括她的生活,教育,成长,交际,医疗,保证她的安全,健康,以及得到亲人关爱的权利,甚至以后的工作,婚嫁,等等,你要有足够的能力和精力,这些你能不能做到?不能!况且——”
“你怎么知道我不能做到?为了她,我甚至可以去死,你知不知道?”
“你以为死是最有说服力的托词吗?这是最不负责任的借口!”长久的对视,这时芸的眼神变得有些轻蔑。
“必要的时候,只有死能够解决问题。”
“我不想和你争,我只想告诉你,秋叶须要一个合法的监护人,在养父母的照顾下长大。”
“凭什么,我是她哥哥,凭什么我不合法?你说啊,嗯?大律师,你说啊?”
“……”
对峙还在继续,镜头已经缓缓移开了。依稀的步行声,争吵声,病人痛苦的呻吟声,大堂电视机里喜剧逗笑的声音和坐在候诊室等待住院的病怏怏的看客的苦笑声,统统被逐渐昼亮的房顶的灯光覆盖,然后声音消失了,留下一片白色。
镜头再从白光里移开的时候,视野落在了2路车站的站牌上。路灯和广告牌的荧光灯照着星星点点坠落的小雨,照着油油湿湿的保乐巷街道,照在背对的两个人的身影上,影子在昏暗的射线里被拉得很长很长。公车强烈的前灯光线将细雨照得丝丝明明,带着沉重的声响,刹车,靠站。
“芸,无论如何,请你原谅我。”送走芸的时候,沉默的雨忽然间抓起她的手,朦胧的侧脸被雨淋湿了,显得有些可怜。
“你是个懦夫,从前是,现在也是。”没有回头,女孩丢开他的手上车走了。
这时候一个高大的身影压在雨的面前,喘着粗气的雷出现在雨巷那头。看见雷走过来,雨的嘴角里又挤出了笑,那笑容格外干涩,清冷,就像现在下着的秋雨一样。
“你是不是男人!”雷跑上前来,扯起雨的领角,重重地打了一拳,
“真心喜欢你就对她说,为什么要她等着,让她受煎熬?你甚么时候变得这么虚伪?我告诉你,雨,你给我听着,如果你是因为我而迁就芸,玩弄她的感情,把她刺痛,我绝对不会原谅你!”他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转身离去,迅速消失在烟雨里。
剩下雨一个人,跪下来躺在街角阴湿的水泥地上。纷纷飘洒的雨滴坠落下来飞溅全身,他的耳际全是“滴滴答答”的雨声和“嗡嗡”的鸣叫,他的脑海胡乱翻搅着,他的望着漆黑夜空的眼睛视线开始模糊,暗淡。
他笑了,笑声邪邪的,冰冷的。
镜头俯视着他慢慢上升,仿佛一个枯死的灵魂在无底的深渊里不停地向下坠落,一边旋转一边无力挣扎地咕哝着一阵阵稀奇古怪的自言自语:
“我夜间躺卧在□□,寻找我心所爱的;我寻找他,却寻不见。”
☆、回目六:宿命
“有一条路人以为正,至终成为死亡之路。”
民国42年,我死了。
在我死前3小时,神甫用食指和中指按着我的额头对我念诵了这句□□:
“求你保护我,如同保护眼中的瞳人,将我隐藏在你翅膀的荫下;使我脱离那欺压我的恶人,就是围困我要害我命的仇敌。”
我站在圣母像正对的走道上,托住霏的手,让她挺着大肚子的身体不至于摔倒。孩子已经9个月大了,我原本打算等孩子出生以后再离开上海,现在看来,宝宝护照上的出生地不得不填上香港了。
5年前上海□□,我带着霏准备从码头经水路秘密逃至香港,可是由于飞机轰炸,整个港口一片混乱,最终这个计划只能落空。我们躲在海港沿岸的渔村里度过了颠沛流离的内战三年,现在想起来,那段遭遇依然叫人心惊胆战。天天都是防空警报,天天都与炮火和子弹擦身而过。
建国后生活渐渐安定下来,我们选择了在海边安家。那个时候举国上下一片狼藉,房子破烂不堪,百废待兴,生活都难以保障,只有在靠海的地方,每到傍晚时分,夕阳西下金黄的暮色洒在沙滩上,平静的海水泛起闪闪的粼波,才能够感受到一丝希望,一丝对未来的期待。
不久后我在码头找了一份长工,生活渐渐有了起色。这是我第一次在太阳底下赚钱,从前那些,都是见不得光的。霏没有因为我的工作而嫌弃我,反而,对我的这个选择,她非常支持。不久后霏怀孕了,这个家终于圆满了。那段时光,我们的日子过得很自在,白天我外出做工,她操持家务,晚上霏总是会坐在房门前的那张古藤椅上等我回来吃饭。
我原以为这就是我梦想中的世界了,堕落的天使要回归了,他要永远守护他的真爱,让她永远不再受到坏人的伤害,永远活得开心,幸福;我原以为我的灵魂真的被净化了,身心真的被救赎了,我的生命与这个世界不再无关了,可是我错了。
没过多久,在码头卸货的时候,我又看见了阮老板,他正在船上指点着船员把一箱箱的器具往岸上搬,逃了几年战乱,现在好不容易天下太平,他却回来了。当时,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果然,没过多久,就有小道消息说有人正花大手笔找一个叫金霏霏的女人。
我把霏藏在玛丽亚圣母大教堂里,事不容迟,我偷偷地联系码头熟路弄来了三张去香港的船票,零点启程。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竟然会是教堂的看门人,把我出卖了。我终于尝到背叛的滋味,原来是那么难受。
第 3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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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32 章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
第 32 章
零点差十分,Teres修女带着我们从教堂的秘密出口奔向码头,一艘渔船停靠在寂静的暗夜里,码头风平浪静,天空繁星闪烁。我们加快脚步,眼看就要成功了。但是就在这时,突然间一声枪响从耳边呼啸而过,我下意识地闪了一下,再回头看的时候,修女已经扑倒在砂石上,头颅中弹。
我立即抖落左袖藏着的银色勃朗宁手枪,飞身一跃挡在了霏前面,回头望了她一眼,她已经吓呆了,坐在地上,说不出话。我紧紧地贴着她的身体,将圆顶毡帽扔了出去,我半蹲着,屏息凝神,眼睛向四周仔细地扫视,我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就算死,我也决不会让霏受到半点伤害!
☆、坠落
突然间一道亮光闪过,几十个黑蒙蒙的影子正藏在不远处货架堆内,向沙滩同时缓缓涌来。在银色的月光下,那些影子越蹿越快,气势汹汹地往这个方向逼近。又一声枪响,夜阑宁静从此划破,我左手握枪平肩,右手揽着霏柔弱的腰肢,瞄准,一个影子倒下,再瞄准,又一个倒在5米之外。
黑影越来越多,一齐开枪,子弹声越来越密集,我们沿着堆放在岸边的货物箱艰难地向渔船移动。眼看着对面激闪的枪火此起彼伏,枪声越来越近,越来越密集,身旁的木箱,皮箱被打出密密麻麻的缺口,粉尘,残屑从眼前飞溅,眼看着枪膛的子弹就要耗尽,霏在我身边绝望地抽泣,紧紧地搂着我的胳膊不停地重复着颤抖的几个字:
“桐,怎么办,桐,我连累了你,怎么办,对不起…”
我忽然看见在身旁不远处,密密麻麻的货箱之间,有一条窄小的运货通道直通码头,那一刻,我做了一个最后的决定。上好最后一膛子弹,我把霏推进通道,转身离开的时候霏拉住我拼命地摇头,我看见乌溜溜的眼睛已经哭肿了,
“不要走!桐,不要走!”
我抓着她的手紧紧地放在我的心口,然后指着渔船停泊的方向,凝视着她,向她点头。她一下子扑了上来,紧紧地搂着我,我伸出手,在她的背上划了一个“十”字。转身离开的时候,我看见霏的眼中,含有一丝绝望的微笑。我听见她的歌声,哀转久绝。多么熟悉的旋律,回荡在硝烟弥漫的枪火里,沁入我的心脾,给我希望,给我光明…
“心上的人儿,有笑的脸庞,他曾在深秋,给我春光。
心上的人儿,有多少宝藏,他能在黑夜,给我太阳。
我不能够给谁夺走仅有的春光,我不能够让谁吹熄胸中的的太阳。
心上的人儿,你不要悲伤,愿你的笑容,永远那样...”
一个人到底是怎么对抗三十几个手持枪械和砍刀的打手,我已经记不清楚了。我只记得,在心里面,我不停地默念着那句□□:
“求你保护我,如同保护眼中的瞳人,将我隐藏在你翅膀的荫下;使我脱离那欺压我的恶人,就是围困我要害我命的仇敌。”
上帝在我最需要他的时候,抛弃了我,如果这是对我从前犯下的罪的惩罚,我一点也不会反对;但是,如果说对霏无情的折磨,也是由于罪责,我死也不会瞑目!子弹从后脑打进去,前脑穿出来的时候,我的视线蒙了一层红色的薄纱,我看见一盏盏水面上亮起的耀眼的红色灯光,岸上一闪一闪投射过来的警车的灯光也是红色的一片,天上的星辰依稀的亮光也抹上了一层红色的光晕。
面前变成了棕红色的世界。我看见霏穿着漂亮的红色的裙子,倒在红色的血泊中,红色的臂膀在向我召唤,我想伸出手来回应,可是视线渐渐暗了下来,光影最后一次交错的时候,我听见不远处传来扩音器强烈的声响:
“放下武器,我们是人民解放军,赶快放下武器,缴枪投降!”
霏的身影分成一个,两个,许多个幻影,然后消失了,被昼白的一片强烈的光线占据了,听不见了,看不见了。
我曾经是一个堕落的天使,这个世界上发生的任何事情都与我无关。
民国42年,这天子夜,我死了,世界从此与我无关,但是我依然放不下我的真爱,我的牵挂。霏,我走了,来世再见。
……
☆、天台
时间:2006年9月23日,子夜;空间:望夏理工大学工科宿舍,4幢,天台。
有些记忆就像隔了一层玻璃一样,影像模糊,毫不清晰,但是时间愈久,我们愈渐发现它们的珍贵,于是在许多年之后,纵使隔着玻璃,它们的轮廓还是分明的。
透过泛着啤酒花泡沫的玻璃杯身,我看见一片棕褐色的世界,就像埋藏在记忆深处的那个世界一样,多么熟悉的颜色啊,只是,面前的风景已经不同了。有人对我说其实杯子本身是透明的,你对世界的看法全在于酒的质地,可是今天晚上,两打酒喝光了,玻璃杯也干了,我还是看不到哪怕一颗彩色的星星,世界仍然是棕褐色的。我似乎开始明白,世界一直以来其实只在我的心里,心是什么颜色,世界就呈现什么颜色。
所以闪雷的天空是棕褐色的,倾盆的骤雨是棕褐色的,装饰天台的灯光是棕褐色的,远处密密麻麻的道路和蚂蚁似的行人车辆是棕褐色的,现实是棕褐色的。我隔着一层玻璃的剩下轮廓的记忆,是棕褐色的。
夜空在一阵阵雷电交加中发出沉闷的轰响,瓢泼的大雨从天而降,直落落地打在楼顶的眺望台上,打在并排铺展的水管和排气管道上,打在对面宿舍大楼的外墙上。我爬上护栏,站在一足宽的天台边沿,缓缓地,我伸开双臂,感受着雨滴重重地砸在背上臂膀上,凝聚在发间,然后划过耳际,向下坠落。风让我感到一阵冷瑟,也让不断坠落的雨滴不断改变着方向。
这一幕似曾相识,这一幕曾经在下沉的电梯里不止一次地感受过。我就这样长久地站在这里,把头垂下来看着骤雨,沿着垂直纵深的外墙边沿一直坠落到地面的花圃上。我忽然感到自己仿佛也在不停地坠落,而周围的世界,正在不断地升腾。光明、色彩正在慢慢地离我而去,慢慢地蒸发,消失,迎接我的是永远漆黑的无底洞,我一直向下坠落,无有间断。
我合上眼睛,身体前倾。别了,生命里最后陪伴我的啤酒罐,还有撒了一地的那瓶安眠药,还有那些棕褐色的记忆。
我伸开的双臂开始向后平摆,准备拥抱暗夜的寒风。我心里想着,一秒钟,我迈出一步,让一切停止。
有人说世界上有一种鸟是没有脚的,它每天只能一直飞呀飞呀,飞累了就在风里睡觉,这种鸟一辈子只能下地一次,那一次就是它死的时候。我的一生都在漂泊,就像这只无脚鸟一样,飞到哪里,爱上哪里,都永远不能停下来多做一次留恋,就要再度启程离开,去往另一处风景,再爱上它,再离开它……
小鸟一生只想寻找一个永恒的海港,却找不到。它累了,不要再生活在这个容不下梦想的世界,它要落地了。
我开始深呼吸,等待一秒钟从身前流逝。
一秒钟有时候很短,但有时候,也可以很长的。这是我一生中所经历过最长的一秒钟。
我看见划破黑暗的夜空上方,外婆拉着欢的手,在对我笑,对我轻声唱着那首甜蜜的老歌。我的耳际“嗡嗡”直响,可是我依然可以清晰地听见每句歌词,每个音符,我聆听着这首熟悉的旋律,多少年来,伴随着我一起快乐,一起悲伤,一起长大,一起漂泊的旋律。
一首歌能够在寂寞里给我陪伴,让我依靠;一首歌能够在黑暗里给我光明,让我重生。
……
醒来的时候我躺在天台的管道上,我看见乌云消散了,日出的晨光沐浴在我周围,我的世界又恢复了颜色。我重生了。
我对自己说:
“我还没有灿烂过,怎么可以死呢?”
还有很多事等着我去做。
☆、责任
时间:2006年11月中旬;空间:望夏,敏茵河畔,一品餐厅。
“微风吹着浮云,细雨慢慢飘落大地,淋着我淋着你,淋得世界充满诗意。
微风伴着细雨,像我伴着可爱的你,看着我看着你,看这世界多么美丽。
啊,愿我是风你是雨;啊,微风浸在细雨里……”
餐厅里透露着一种淡淡的绿色气息。墨绿的地毯,浅绿的墙壁,松绿的门板,亮绿的侍应生制服。翡翠绿的镶边玻璃茶几上,一杯百事,一杯冒着热气的绿茶。透明的玻璃窗,映着外面闪闪的敏茵河水和一片碧绿的河堤花园景色。
“还记得这首歌吗?”坐在茶几对面的是一位扎着马尾辫的女生,左手支着侧脸,醉情地倾听着落地音箱传来的轻柔旋律,笑容格外迷人。
“嗯,高三。”镜头转向坐在女孩对面的男生,他的眼圈有些发黑,傻兮兮地浅笑着回答,今天他穿的是白色的衬衫和黑色的休闲裤。男生柔软的头发有些显长,右手不自觉地拨弄着尾戒。尾戒在指尖来回旋转,银闪闪的,放着冷冷的寒光。
第 3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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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33 章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
第 33 章
“你很久没有剃胡子了。”女孩的脸向里侧过一个角度,看了看男生拉碴的胡须,轻轻地笑出声来。
“会么?不至于吧?”男孩捏起杯里的吸管,不经意地把可乐泡泡从杯底向上挑。
“雨,你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女孩细长的手放在雨戴着尾戒的左手上,右手的拨弄停止了。女孩感觉他的手好冰,不知道是不是由于刚刚握着冰可乐的原因。
“我约你出来,对你讲这些,只是想找一个人倾诉一下,陪伴一下。”
“你知不知道,一直以来,你都在为别人而活?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你必须为自己想想才行。”
“还记不记得,在池塘边柳树下,我曾经讲过的那个,细雨润杜鹃的故事?”
女孩微微地点点头。
“杜鹃花永远也不知道世界上有一滴深爱她的小雨,可是小雨依然很满足,因为每年初春的时候,他都可以驾着春风来看他的爱人,为她送去生命的营养,看到花儿开遍整个山谷,他就会感到很开心,很幸福。”
“可是,把所有事情和情感都藏在心里面,你会过得很痛苦。”女孩皱了一下眉毛,目光忧虑。
“如果不这么做,我会觉得自己很自私,我不能让所有人都围着我转。”
“这不是自私,雨,这是你自己的东西,你的理想,追求,你的责任。敞开心扉,把你的想法和别人交流,这是很自然的事情;如果没有得到,单纯的奉献也就失去了意义;一味地把自己封锁在记忆的囚笼里不肯面对现实,不肯面对变化,你痛苦,不会有人知道,你堕落,不会有人理解。”
☆、消沉
“那就算了,我不要别人可怜。”
“雨,”
“要说什么?”
“我知道,你在心里,其实非常渴望与别人沟通,渴望别人的理解,渴望别人对你的作为有所注意,特别是你在乎的那些人。”
“嗯——”男生耸一耸肩,作出一个无所谓的姿势,有些嫌夸张了,很假,
“就算是吧。”
“那你为什么不亲口告诉他们?”
“我觉得没有必要。”
“你以为你不说,他们就能理解你吗?就算如此,我相信,雨,他们宁愿听你亲口说出来,因为这样的话,他们才能确定,你是真的在乎。”
“唉,也许真的是这样呢。”男生拎起杯子,可乐一口灌了下去,然后是一个响嗝。
“秋叶的事情,你有什么打算?”
“我会照顾好她。”
“你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怎么照顾她?”
“秋叶在我身边已经快两年了,你怎么知道我照顾不好她?”
“雨,你知不知道,每当看见你的眼光里含着忧愁,看见你的生活一天一天消沉下去,我真的很心痛。我多么想陪在你身边,让时光永远停留在那些快乐的日子里。你知不知道,多少个日夜,我看着你叠给我的纸鹤无声地落泪。你把牵挂寄托给我,让我在没有你的日子里也能感受到你给我的爱,让我不至于寂寞,让我坚强。可是,雨,你自己却过着与世隔绝的日子,把一切都拒之门外。不要这样,我的心快要裂了,不要再这样下去了,好不好?”
“枫,有句话我想问你。”雨的眼神里,游离着一种渺茫和不确定的神色。
“好,你说吧。”
“你,……喜欢我吗?”男生低着头,右手想拨弄尾戒的时候,碰到了枫的手。
“不喜欢,可是,我爱你。”说这番话的时候,女孩心里掀起了波澜。
“可是,我已经——”男生支吾着,显得有些慌乱。
“傻瓜,骗你的,”女孩笑笑,把摆在茶几上的那杯绿茶提起来,放在鼻尖,轻轻地嗅着。
“这样啊,是我多心了,对不起。”
“什么啊,这么快就退缩了?你这个傻瓜!”之后是一阵沉默,女孩别过脸去,隐隐嗔气。
男生刚想站起身来安慰她,女孩忽然间噗哧一声笑了,她举起绿茶,笑着道:
“哈,我才没那么小气呢!雨,你知不知道,其实,爱,就像这杯绿茶一样,淡淡的,馨香的,无处不在,我希望你也能感觉得到。就像你对秋叶的爱,她一定也能感觉得到。为她找一个家吧,让她更好地成长,这也是爱的另一种表达啊,好吗?”
“嗯!”深深地,雨向她点了点头,“你说得对。”
“雨,”
“什么?”
“把戒指取掉吧。始终是一种桎梏,有一天,你要试着摆脱它。”
“习惯了,跟了我两年,有感情了。”男生笑笑,将手背对着女孩轻轻地晃了两下。
☆、巅峰
时间是一条长长的绷带,每个人只能在自己的绷带上刻下岁月的伤痕,因此只有在绷带交织的那一刻,那个地方,那个故事,那块伤口才能被彼此都记住,除此之外人是孤独的。或许下一秒钟,我们就将形同陌路,因此我们要聚在这里,在有限的时间里,留下更多交点,以便在孤独的时候缅怀。
时间:2006,冬季。
“阿嚏!”
夜深了,舍友们已经陆续上床休息。靠窗位置雨的书桌上,笔记本的液晶屏幕投射出一扇冷光照在墙角上,一个身影侧坐在板木椅子上,正从面巾纸筒里抽出一张,擤去鼻涕,扔在被更多面巾纸团填满的废纸篓里。屏幕上闪烁着密密麻麻的编程代码,布满红血丝的双眼死死地盯着上面一行一行的关键字段仔细地检查,右手控制着滑鼠光标实时跟随。一阵过堂寒风悄悄袭来,他忍不住全身抖了一下,光标甩在一个弹出的对话框上:
“Bulg‘<B>/<B>’fle,plesecheckg4(s)”
&ht’sperfect!”雨瞪大了眼睛,两只手相互摩擦着,嘴巴不停地在小声咕哝。
屏幕右方闲置着一个“wwsLveMesseger”的聊天框,最近的一次聊天记录是在3个小时之前:
第 3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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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34 章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
第 34 章
“XUE:真的想我?”
“YON:当然啦,想得望夏都要下雪了,顺提:我又感冒了,嗯,不过,还好没事~^=^”
“XUE:啊呀,真的没事吗?_!”
“YON:因为有雪啊,有雪陪在我身边我就没事了。”
“XUE:那我放假去看你好不好?”
“YON:路途遥远,请君三思…”
“XUE:怎么,不欢迎我来吗?”
“YON:求之不得,求之不得。”
“XUE:有点勉强呢,:<”
“YON:^_^,恭迎小雪大人驾临!太后吉祥!千岁千千岁!”
“XUE:别开玩笑了。秋叶还好吗?”
“YON:嗯,康复以来一直都很注意,没有再发生什么问题了,秋叶已经辞去图书馆的工作了,我每天都会去三小看她,交代她不要做剧烈运动,不要熬夜太晚。现在正忙着联系福利院那边,估计就快有领养申请了。”
“XUE:雨,你变了。”
“YON:别这么说了,为这件事,我已经和一个朋友吵了一架,现在我想通了。有时候,人真的要做出一些改变。”
“XUE:啊,哈哈,这样我就放心了。”
“YON:冷锋来了,你在长洲要多小心,照顾好自己啊。好了,我还要忙着补习题呢,明天再和你聊,晚安老婆:^”
“XUE:晚安!做个好梦:)”
冷光照着的书桌上摊开厚厚的几叠书,藉着柔弱的光线,雨把头埋得很低很低,一遍又一遍地与屏幕上的代码核对着。
……
☆、初夏
时间:2001,初夏。
距离升中考试只剩下31天了,每天太阳还没有下山的时候,我已经吃完晚饭洗完澡骑着自行车早早地来到课室自习。今天的作文标题已经想好了,开头打算这样写:
“时间
时间就像一条长长的绷带,共同的经历记下共同的创伤,在岁月的长河中回首的时候,那些伤口还在隐隐作痛。它们只能缅怀,不能治愈…”
桌子跟前的书和练习册已经堆得跟台面一样高了,挑一本来做吧,物理,英语,还有,唔,就你了,几何。
虽然今年的生日要在这种氛围下度过,但我还是觉得很开心很满足,因为有妈妈煮的长寿面和红鸡蛋压阵,还有,夜幕降临,夕阳斜照的时候,我又看见雪穿着一身洁白的衣服,捧着一叠书优雅地走进校门。
这是最好的时光。
……
时间:2004,初夏。
这是最坏的时代。
知不知道什么是无间地狱,这就是无间地狱。早上六点天刚一亮你就得爬起来胡乱洗漱一番,收拾好今天要用的一大叠复习资料,提个水壶就往饭堂跑,水壶放在门口楼梯间的专用位置。如果排队的人不很多的话,估计10分钟你就可以打包好早餐冲上课室,大家纷纷坐下来,开始早读。
40分钟早读结束后,与第一节正课间隔的那5分钟你要抓紧时间把早餐解决,否则只能等到中午才有这个机会了。接下来就开始无间断的讲课,复习,讲课,练习,平均45~80分钟换一科书本,一个老师,一种口味的从讲台喷溅出来的口水,一打试卷,一套习题,直到12点的钟声敲响,才得以软绵绵地晃出课室。不过你还得抓紧时间,赶在人山人海奔向饭堂的浪潮前沿将饭卡第一时间交给掌勺的大婶,然后抢一个靠近电视机的座位稀里糊涂地花10分钟将午餐拿下,飞到洗水池边哗哗地涮两下饭盆,塞进同样是专用位置的隔板上拔腿就跑。
如果以上操作顺利的话,你还可以获得额外的5分钟时间提起水壶挤进开水房拧开水龙头,然后堵上塞盖一路小跑回到宿舍,这样的话,30分钟的午休时间就可以增加到35分钟了。晌午刚过,睡眼惺忪的你又要晃着身子爬上课室顶着风扇吹来的热气流,顶着淋漓的大汗,翻开一张又一张试卷,修正一个又一个错误。
本来这种状态要一直持续到下午上课,不过,偶尔偷偷小懒,折一只纸鹤放在斜对面枫的抽屉里也是可以的,大不了,晚上补回来。又一个下午的持久战役结束之后,吃完饭你再从放水桶的专用位置抢到第一时间接上满满一桶热水,下到女生宿舍门口半桶分给枫,半桶又抢到第一时间飞进澡堂,唏哩哗啦地随便一冲,一天的劳累,发间和身上的臭汗统统被带走,这是一天里仅次于睡觉,吃饭和大便的五星级享受了。
边洗边把脏衣服丢进洒了洗衣粉的桶里一边哼着小曲一边用脚有节奏地踩,洗完澡后,水桶在龙头下用清水再过两遍,拧干晾起,回到宿舍在镜子前梳梳没干的头发,换上凉鞋,又搬起一堆明天要用的书本上了课室。然后是一个晚上的敌后保卫战,11点整,战役告捷,抱着一堆书大胜凯旋,回到宿舍已经熄了灯,没关系,亮起手电继续挑灯夜战。等到月亮落下,星辰也将入梦的时候,你终于可以拖着万分困顿,把wlk耳机塞进耳朵栽进枕头里倒头便睡。
无间地狱也叫阿鼻地狱,简而言之就是上课打阿欠,考试抠鼻屎的意思。任何人堕入阿鼻地狱简直生不如死,除非他每天都能打起十二分精神面对堆积如山的试卷从容不迫,面对一天天倒数的记时牌胸有成竹,面对黑板上从早上6点到晚上6点每3分钟刷新一次的内容统统心领神会,否则你就等着受难吧。
不过,即使在这样的环境中,只要有枫,坐在我斜对面那个扎马尾辫穿深红色短衫的女孩,有她相伴,生活依旧演奏着美丽的旋律。
因为,她是我的心理医生,而我,爱上了我的心理医生。
☆、冬季
时间:1983,冬季。
很小的时候,父亲指着家乡铁路尽头的天空对我说,三岳是武山,凌峰山与月山三座大山围成的平原,自古以来这三座大山就成为兵家必争的天然壁垒,其中数月山地势最为险峻,最难翻越。后来我明白,只有翻越了那座大山,淌过那条大河,翻越千万座山川,千万条河流,只有从艰苦的兵营磨练出来,在那个时代,一个考不上大学的人才有可能闯出一条人生道路来。
一个月前,我随军登上了南下的列车,离开了生我养我20载的家乡三岳,只身来到千里之外南国的临水,一住就是十年。我所在的解放军驻临部队219安防大队,5分队,在临水北郊的矿区渌源安营扎寨,当时我任4排的排长。
每天从早到晚艰苦的军营生活之余,我总是尽可能多地接触新鲜世界的新鲜事物。一有空我就捧着本从教导队借来的唐诗宋词来看,还有上下五千年,古典名著等等,这些以前从来没有机会接触的文学宝库;要么就是和战友们一起打篮球,一起学吹口琴,拉手风琴,弹吉他,唱歌儿;要么就成群结队地在镇上溜达,或者往野地里跑,挖野菜和山药。山坳里出来的人,我们从来没有见识过如此山清水秀的风景,如此繁华的街市场面。
渌源江岸附近有个热闹的集市,在这里,战友海用吸烟省来的钱买了一台盒式卡带大录音机,就是在那个时候,我第一次听见邓丽君天籁般的歌声,并从此爱上了它。她的歌声甜美清脆,歌词里描绘的绵绵诗意和醉人的情愫让人产生共鸣。戒烟实在太痛苦,后来我开始省吃俭用,终于在这一年冬天买到了当时最抢手的走私玩意儿,邓丽君的《淡淡幽情》原装卡带,放进海的大录音机里播,这张卡带甚至比一只机械手表还贵。天啊,充满古典韵味的旋律用古筝,萧,扬琴,钟鼓等等民族乐器和钢琴代表的现代乐器相融合,并完美地演绎出来,配以唐宋诗词名篇作为歌词,再用邓丽君圆润的歌喉准确而生动地演唱,技艺之精湛,效果之惊人,我活到现在都没有再遇到过类似的佳作,更何况在那个时代。
人生在世,万事都是有个因,有个果的。
邓丽君的歌声教我想起了家乡,想起了家中的牵挂,想起了牵挂的清,我的爱人。
清,你也许不知道,这里的冬天并没有家里寒冷,雪也下得没有那么大,那么厚。但是每到寒风吹起的时候,我就会感到浑身从未有过的冰冷和寂寞,你在家乡,是不是一样寂寞,一样会想起我,思念我?
那是最困难的时代,每个月30元的补贴,25元寄回家里,5元留以零用和烟丝。我把这盒录音带用一盒空带子翻录了一遍,原版的用挂历封面的红纸包好,连同每月3封厚厚的家书塞进信封,贴上一枚一角邮票寄回三岳。
《淡淡幽情》是邓丽君的巅峰之作,因了它,我登上了人生,事业,家庭的巅峰。一直到把清和雨接来临水居住,迁往现居新洲,在这里扎下根,闯出一番事业之后,邓丽君的歌,还有她的这张专辑,依然伴随着我们一家人,一遍又一遍地从耳畔响起,叫人难忘,叫人怀念。
☆、升腾
第 3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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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35 章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
第 35 章
空间:朝昕大学。
正午的阳光灿烂地洒在明昕路上,驱走了少许冬日的严寒。光线透过校道两旁高大的梧桐树红绿相间的叶隙,形成一道道明亮的射线,镜头顺着无数条射线向下一边旋转,一边推进,最后,不断接近的路面渐渐清晰,斑驳的树影上落着一片片泛黄的叶子。镜头继续向前挪移,转到路旁一排高大的钢丝网围成的墙壁内,人潮涌动的篮球场中。球场外侧不远处是一口碧绿的湖水,湖边的落地音箱传来校园电台DJ男生清晰的广播,以及一曲非常优美的古典音乐:
“Hell,大家好,这里是朝昕大学‘昕之声’校园广播台,时间是2006年12月12日,正午时分,欢迎来到‘昕声点播’栏目,我是主持人阿ebcktthestrt…”
地铁在这座从不孤独的城市中穿梭的时候,隧道的灯光照在雨坐着的角落,他的面容不再忧郁;望着天空的时候,雨的眼神不再是那种迷惘和不确定。我曾经担心的灵魂已经不再脆弱,我相信他经得起考验。
☆、天空
“他必像日出的晨光,如无云的清晨,雨后的晴光,使地发生嫩草。”
“喜欢么?”
“喜欢!秋叶最喜欢哥哥了!”
“开不开心?”
“嗯!”
“那你要答应哥一件事。”
“你说吧。”
“你要先答应我,否则礼物不给你。”
“秋叶答应,秋叶答应还不行嘛?”
“进了新家之后,要听爸爸妈妈的话,好好学习,明年考上好学校。哥哥不在的时候,你要照顾好自己,不要累到了,好吧?”
“哥——,你以后还会来看秋叶么?”
“会的,哥答应你,每个星期的今天,哥都会来看你。”
“嗯!”
“来,哥哥教你怎么玩。”
“好可爱哦,圆圆滑滑的,中间有个小苹果,怎么开啊?”
“这个是p,里面有好多首哥哥挑的音乐,以后你还可以用电脑传更多音乐进去。呐,你看,把桔色的这个小开关推过来,这就开了。”
“哇,会发光!屏幕也亮了啊。”
“来,戴上耳机。然后,手指放在这个圆圆的触摸盘上,顺时针转,屏幕光标向下,逆时针转,光标就往上走,你看,找到想听的歌,向下一按可以听了,简单吧?你来试试。”
“喔喔,手指放在转盘上,然后——哇,真的耶,嗯,找一首歌,啊,叶要听《海韵》,在那里,下面,嗯,向顺时针移动,加油哦,好了,选好了向下一按,行了!有声音了,哥你快听,有声音了!哈哈…”
“学得很快嘛,好,继续,向右按是下一首,向上按是回到刚才的目录,向左——”
“上一首!”
“对了,还有,你看,现在,你试试再像刚才那样转一转触摸盘,逆时针。”
第 3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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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36 章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
第 36 章
“哇!声音变小了,呵呵。哦,我懂了,想提高声音就往顺时针转。”
“啊,太大声了,别闹了,太大声对耳朵不好,你可不要像哥哥一样变成耳鸣喔。”
“好啦,小声点就是了嘛。哥,秋叶想说,哥给叶讲的那个故事,《堕落天使》。”
“什么?”
“多么美丽善良的女人啊,秋叶不想让霏霏死去。”
“霏霏,没有死的,后来她去了另一个地方。”
“秋叶也不想让桐死啊,他们是那么相爱,这样做,世界不是太不公平了么?”
“秋叶,桐也没有死的,他的灵魂在就在天上看着霏霏,陪伴她,保佑她,守护她。还有秋叶的爸爸妈妈,小雨哥的外婆,每到晴朗的晚上,他们就像闪闪的星星一样眨着眼睛在看我们,陪伴这我们度过每一个夜晚,我们也永远也不会感到寂寞和悲伤。”
“嗯,秋叶懂了。就像小王子一样,我们在夜空中,都有一个星星的牵挂。”
“对。”
“哥,霏霏去了哪里?”
“以后我再告诉你。”
☆、清晨
2006年12月16日清晨6时6分6秒,我穿好精心挑选的白色正装和黑色西裤,把衬底布鞋换成了擦得油亮的皮鞋,往发尖喷上一层啫喱水然后梳翘,塞在柜橱里那瓶半年没有用过的香水洒一点在衣领,带上买给秋叶的p,匆匆地出了门。今天将是一个重要的日子,因为我的秋叶终于要有家了。
刚见到秋叶的时候,周先生和周太太就非常喜爱她,说和他们死去的女儿长得非常像,很乖很听话。签领养协议的那天,周太太对我说你放心,我们一定像对待亲生女儿一样照顾好秋叶,你也永远是她的哥哥,只要你想,随时可以来看她。像周先生一家这么善良的人在这个世界上已经非常少了,他们并没有因为秋叶患有先天心脏病而嫌弃她,反而,正因为如此,他们对秋叶更加关怀备至。周太太说,两年前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夺取了女儿的生命,当时如果不是他们忙于工作疏漏了对女儿的照顾,也许女儿就不会得病,也不会死了。他们至今还沉浸在悔恨之中,直到秋叶走进这个家里以后,他们觉得更加有必要照顾好秋叶,给她关爱,就算是对过去的一种补偿吧。
今天,我的天使,我的白雪公主要回家了。
晨风抚过宁静的敏茵河畔,依稀感到有凉意,秋叶坐在公园草坪的秋千上,穿着可爱的白色冬裙,雪白的两只小腿在地上蹬划,黑溜溜的大眼睛不停地向四周探看,一朵折了蕊的白兰戴在耳旁。看见我了,她立即绽开灿烂的笑容,奔上前来投进我的怀抱。
……
当我看见周先生黑色的AuA5轿车缓缓地停在林荫道边,我知道,是时候离开了。
快上车的时候,秋叶在我脸上深深地吻了一下,她说哥你要等我,长大以后秋叶一定要嫁给哥哥。我说你别傻了,白雪公主当然要嫁给白马王子啊,秋叶要好好长大,得到世界上最幸福的爱。
也许有一天,当你最偏爱的一只小鸟离开你飞往另一片更自由的天空的时候,在为它祝福的同时,你也会感到鼻尖开始酸酸的,眼眶开始湿湿的,视线就像注定要老去的记忆一样开始模糊。只剩下尚存的一点气息,秋叶耳畔的那朵白兰熟悉的淡淡的香味,依然还是那么清晰。
我会时常来看你的,秋叶,但我似乎开始感到,这种日子不多了。
☆、三年
有人说世界上有一种鸟是没有脚的,它每天只能一直飞呀飞呀,飞累了就在风里睡觉,这种鸟一辈子只能下地一次,那一次就是它死的时候。我的一生都在漂泊,就像这只无脚鸟一样,飞到哪里,爱上哪里,都永远不能停下来多做一次留恋,就要再度启程离开,去往另一处风景,再爱上它,再离开它……
《涅槃经》有云:
“阿者言无,笔者名间。为无时间,为无空间,为无量受业报之界。”
我不相信报应,但是我相信因果。我不喜欢“3”这个数字,正如我不喜欢第三层无间境界——报应,就像我不喜欢三生相克三重门三下乡三八三九胃泰,就像,我不喜欢三年又三年的时光流转,物是人非的那些变化。我这个人很怕变化,因为我的生命是属于永恒的,我追求永恒,崇拜永恒。
可是命运弄人啊,每个境遇更迭,时空交替的三年,在我身上,都会发生很大的变化。我忽然间感到,假如时光可以倒流,命运可以改变,生命可以重来,那么当我细数这些变化的时候,它们的意义便不仅仅是一种缅怀,它们让我懂得,生命在开始的时候,便已经结束,就好像那只无脚的鸟儿,从一生下来的那天起,就已经死了。
1995。
生命中第一次出现忧郁这个词汇,是最后一次在电视机前看见邓丽君甜甜的微笑的时候。我开始发觉当我们在外面的世界快乐地闯荡的时候,那些记忆中熟悉的影子,在不经意间,视线已经悄悄地离开。再回首的那一刻,虽然轮廓还是分明的,但是影像模糊,毫不清晰,就像隔了一层玻璃一样。我开始发觉,欢站在云山腰,唱着那首《甜蜜蜜》向东眺望的场景,漫山遍野的白兰纷纷绽放的场景,卧江大桥上两个小不点牵着手一起奔跑的场景,幼儿园大院那棵白杨树笔直参天的场景,俱乐部门前背起欢来说“滴答,一秒钟”然后电影开始放映的场景,离开的时候,欢撑着那把红伞,在迷茫的小雪里渐渐消失的场景,开始模糊了。
1998。
我把记忆留给芸,把现实留给雪。然而我没有想到的是,记忆在我心里所占的比重,竟然超过现实许多倍。对一些事情,我开始持逃避的态度。我和芸曾经有一个约定,就是在毕业的那一年,一起到筠山,看蒲公英的飘絮漫山飞舞,看雨后初晴,彩虹飞跨山谷间的梦景。我们约好了要一起考进江玉中学,天天都能够从课室窗外望见天空蓝白云飘,都能像这样站在山谷间伸开双臂,向前奔跑,感受着永远明净的空气和永远和谐的风吟,仿佛真的振动翅膀,飞起来了。
后来现实告诉我,一个梦里的约定,只能呆在梦里。
于是我开始逃避现实,我要在虚无的梦里,继续追逐那个约定。我开始接触电脑,开始用超级解霸播放FlFtsyⅧ的那首“EyesOMe”CG片头,爱上那个虚拟的女主角;开始拒绝打篮球,这种令我回想起某个时代,某些事情的野蛮运动;开始在白纸上写下一个又一个现实的和虚幻的故事;开始分化成外表外向,内里内向的两种性格。我开始变得不真实了。
☆、逃避
后来现实告诉我,一个梦里的约定,只能呆在梦里。
于是我开始逃避现实,我要在虚无的梦里,继续追逐那个约定。我开始接触电脑,开始用超级解霸播放FlFtsyⅧ的那首“EyesOMe”CG片头,爱上那个虚拟的女主角;开始拒绝打篮球,这种令我回想起某个时代,某些事情的野蛮运动;开始在白纸上写下一个又一个现实的和虚幻的故事;开始分化成外表外向,内里内向的两种性格。我开始变得不真实了。
2001。
同样的变化发生在我和雪的身上。升中考试的最后一科,我还记得那天下午考的是化学,直到开考时间已经过去二十分钟,我还是没能等到她跨入校门,走进考场。之后就再也没有雪的消息了,她好像真的如同融化了蒸发了的小雪一样,忽然间从我的生命中消失了,不见了。
进入新洲中学的那一天起,我对这个世界已经不再信任。已经习惯了聚散和变迁,我开始避免和任何人接触,通过一种封闭的,与世隔绝的方式,我想,虽然不可避免地会感到寂寞难耐,但至少,没有了倾注生命的情感,我也不用再害怕失去它。
我开始把生命全然倾注到学业中去,放弃一切杂念。繁碌的学习生活让我明白,量变能够产生质变。的确,作业多了,我成为学习的机器;变化多了,我的性格开始分裂。
2004。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正因为如此,我对这个世界彻底失望。
我爱上了我的心理医生,是因为在我迷失在无间地狱里找不到方向,迷失在冰封的雪地里找不到出口的时候,是枫为我照亮了黑暗,温暖了寒冷。
我失去了我的心理医生,是因为她对我说:“不能因为一棵树,而放弃了整座森林”,她对我说:“我们的爱就像蝴蝶飞不过沧海一样,凄美得可怜。”
我永远也想不明白,永远也不会明白。戴上尾戒的时候,我对世界彻底失望。既然这个世界不给我一个实现梦想的机会,我也绝不会给它这个机会。
上大学后,我开始走向彻底的堕落。但是这个秘密,我不会让任何人知道,我要让他们在我死去的时候更加悲痛。
“表面是清晰明了的谎言,背后却是晦涩难懂的真相。”我的外表和内里彻底分化成为两个极端,一个是天使,一个是魔鬼。
2007。
有一种鸟一生都在漂泊,它不停地飞呀飞呀只想寻找一个永恒的海港,却找不到。它累了,不要再生活在这个容不下梦想的世界,于是它开始回归,向现实,回归。
第 36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7 章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
第 37 章
重生之后,堕落的天使回归了,他的命运,完成了一个轮回。
☆、随风
每天你都有机会和许多人擦身而过,你也许对他们一无所知,不过,也许有一天,他们会变成你的朋友或是知己。
2003年,我上高二,忙碌的学习生活累得我透不过气来,从早到晚都是书本、文字、方程式、红圈的天下。唯一可以清闲一点的时光便是自习回来到熄灯睡觉前的那两个小时,我终于可以随心所欲地扭开随身听的调频广播,戴着耳机摊开一本电影杂志或者计算机报纸尽情地享受。
新洲音乐广播台有个“直播到零点”的栏目,是我每天必听的。我喜欢欣赏主持人甜美的声音,朗读那些在报纸或者文学杂志上摘录的优美的文章,再配以优美的背景音乐,那种感觉简直是Perfect。听着一篇篇美丽的心灵之音,一曲曲动人的旋律,很快,一天的疲劳和烦恼烟消云散了,很快,便能迎来甜美的梦。
主持人叫什么名字我实在记不起来了,但是每当栏目开始和结尾时,那一曲音乐,我实在忘不了。因为直到现在,这首音乐还一直陪伴在我左右,只有音乐能做到这么衷心。一首歌能够在寂寞里给我陪伴,让我依靠;一首歌能够在黑暗里给我光明,让我重生。钢琴如水流淌的颤音与清脆抑扬的竹笛声相互呼应,动人的旋律柔软而甜美,给人一种身临大自然的和谐的舒适感。曾经一度,我以为这是一首民族乐曲,而且,与钢琴和鼓点结合,更具有一种时代更迭的气息。曾经一度,我找遍了大街小巷的音像店,问遍了柜台的销售员,都没有能够找到这首歌曲。
后来,在Ggle上我终于查询到了她的踪迹。她叫《yrlg!”有同学开始在下面起哄,为了缓和气氛,当时我望着他,给他一个浅浅的笑。
3个月后我与他相知,半年后我爱上了他。
☆、选择
微风伴着细雨,像我伴着可爱的你。他伴着我,为我提热水,为我折纸鹤,那段日子,我渐渐地淡忘了两年前那个分裂的家庭给我带来的巨大痛苦和创伤,我看着灿烂的夜空住在遥远天国的爸爸,眼眶里不再是绝望的眼泪;我伴着他,和他一起在池塘边柳树下啃玉米,生病时陪他一起去看医生,后来变成他的心理医生,那段日子,他说他终于不用服安眠药也能睡着了,他的眼睛里不再是恍惚和忧郁的神色。
但是毕竟人生是一部电影,一部电影有开端,就一定会有结局,尽管有时候,结局对我们来说,残忍得悲壮。
如果有来生,如果来生遇见你,如果我们还能相爱,如果有一天你还是那样站在渌江堤岸钟声敲响10下的时候向我表白,我一定会嫁给你。但是这一生不行,原谅我,雨,已经失去一个曾经那么美好的家,失去一个曾经那么亲近的爸爸,失去一个那么温柔的时刻,我不想再失去一个你。
所以,我离开了你。
……
我记得你对我说过有一天当我明白了那句话,作出了选择,一定要告诉你。
现在我要告诉你,我放下了一些,坚持了一些;忘记了一些,留存了一些。
你说过当我在最爱的人之中作出选择,一定要对她专一,到了那天一定要带她来看你。
我选择了雪。如果你要问我理由,我告诉你,因为雪让我知道,蝴蝶是能够飞过沧海的。
做了这个决定我一直都不后悔,因为当芸在雷身边的时候,她的眼睛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深蓝、清澈、明亮;他们在一起的时候,芸比从前任何时候都快乐。
我终于接受了芸和你的意见,把秋叶交给周先生一家。他们很爱女孩,我去了家里看,呵呵,很漂亮,秋叶有一个很宽敞很舒适的卧房,有一个私人教师教她学英文,还有其他,呵呵,女孩胖了,脸蛋变圆了,皮肤变白了,眼睛更大更明亮了,漂亮了。这两年来,秋叶在我身边,受苦了,现在,秋叶回家了,我真的觉得非常轻松,非常开心。
我加入校际篮球队,正在为明年年初的篮球联赛决赛作准备;我打算把最近写好的一首歌,与Agel合作,在朝昕大学体育馆慈善歌会那天拿出来唱,雪也会来,我会带她来看你;我已经不用再发愁学习了,十二门重修已经解决了十门,明年的这个时候,估计我还能拿上奖学金呢。你看,我终于摆脱了两年来堆积在心里的彷徨,晨曦驱走了黑暗,我终于迎来了光明,获得重生。你是不是也为我开心呢?恭喜我吧。
对了,尾戒我还是没有取下,因为,这是你留给我的回忆。
你总是会在我最迷茫最失意的时刻出现,给我光明,给我方向。谢谢你,我淡淡地爱着的枫。
雨,2006年12月20日。
☆、伴雪
雨,你知不知道,从那一刻开始,我就已经深深地爱上了你。
还记不记得,在《恋は舞い降りた》里,男主角对女主角说过的一句话?
“当你寻找到四片叶瓣的三叶草的时候,你就能得到真正的幸福。”
世界上本来是没有四叶草的,但是我还是找到了属于我的幸福。
那年圣诞,我终于登上去往望夏的飞机,与分别了六个月的你见面。直到看见你的那一刻,我才真正感觉到,你在网上对我说的那些几个月来一点一滴的变化,是真的没有骗我,我很欣慰,因为在你身上我看见了回归,看见了希望,看见了你对我的爱。
我坐在黑色Au轿车上,欣赏着从舒适的座位两旁飘散而来的音乐,你坐在我身边,开着车,浅浅地微笑,轻轻地哼着:
“冬夜里吹来一阵春风,心底死水起了波动。虽然那温暖片刻无踪,谁能忘却了,失去的梦。”你的眼神充满自信,充满阳光。
你说要送我一个意想不到的礼物,我知道你为了能够在圣诞节开车接我,学了满满2个月才领到驾照。你说这没什么,将来,等你有了自己的车,你就可以开着车来临水看我,带我去登云山,看渌水。结婚以后,你要带着我搬到神滨,住在灰港,这片梦想中天堂般的海岸。你还要带着我一起去旅游,走遍五湖四海,看遍世界上所有美丽的风景,收集我喜欢的古董,到埃及看真正的木乃伊,到悉尼看真正的沧海……
雨,你知不知道,从那一刻开始,我就已经深深地爱上了你。
当轿车驶进一片豪华的住宅区,然后顺着幽静的山路停在一幢漂亮的别墅旁的时候,你对我说,这是秋叶的新家。周先生一家住在望夏西郊保和路23号,这里的空气非常清新,顺着在一片片绿色浓密的树林中穿行的柏油路向山下眺望,水天相接的远处,一条闪着银色粼波的碧绿的河水蜿蜒地从这里流过。你告诉我这就是茵河,望夏最温柔,最美丽的一条河流。
傍晚,秋叶穿上粉色的红裙晚装,美丽又可爱。金黄色的余晖洒在茵河上,洒在别墅前飘落在山路上的榕树叶上。你在秋叶的耳畔轻轻地戴上了一棵四叶草,你说,认识秋叶的时候就是这样的,还是这样比较好看。秋叶扑在你怀里灿烂地笑着问你哥,好看吗,阳光照在她圆圆的脸蛋,黑溜溜的大眼睛上,眼眶里闪着晶莹的泪。
你拉着我们的手送我们上车,作别周先生周太太之后,汽车向朝昕大学平稳地开去。经过落溪桥上穿梭的高架路的时候,霓虹灯的光影在你脸上无穷地变幻着,样子很滑稽。你说,惊喜就要来了。我看着道路两旁装饰高楼的五彩饰灯,商铺里装点的圣诞树和彩灯,牵着手在梧桐道上漫步看星星的情侣,你的话,我并没有在意。
直到汽车停在朝昕大学湖边的明昕路旁,直到我第一次见到Agel乐队的翼、星、唯和A小姐的时候,直到你拉着我们缓缓地步入人潮澎湃歌声缭绕的体育馆的时候,直到我们坐在最靠近舞台的贵宾席上,你给我们送来一杯冰咖啡,一杯冰绿茶,然后步履优雅地走上前台那支竖形麦克风的时候,我才忽然间明白,原来之前的那些,都不是真正的惊喜。
☆、诺言
灯光闪烁着投射在前台,透过一层泛着埃尘的空气,电吉他,电子琴,套鼓,音箱的轮廓,隐隐地在幽蓝的光影中显露出来。舞台正中央,有一架黑色的钢琴被聚光灯照得闪闪发亮,光暗之间隔着主唱和麦克风的位置。A穿着一席黑色的晚装坐在钢琴前,细长的双手放在雪白的琴键上。第二盏聚光灯也亮起了,银白色的光芒照在你稍稍前倾的身上,照在你微微翘起的亮黑色头发上,照在你白色的外套,黑色的西裤上,照在你泛着银闪闪的光芒的尾戒上,照在你贴着唇角的面前,暗金色圆形的麦克风上。
“SgsclleHsItGe,MuscscpsebyAgel,bsetheOSTftheMveKgKglstyer,ybestlvefylfe;frRAY,SEN,<B>/<B>,frthetepssgby,frthefuturecg.
第 3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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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38 章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
第 38 章
&,everybyIhpe.”
掌声停止,温柔的钢琴声停顿的间隔,你闭上眼睛,深情地唱:
“e.
&heyres.
&heswer...”
雨,你知不知道,从那一刻开始,我就已经深深地爱上了你。
世界上本来是没有四叶草的,幸福总是短暂,难以寻求,但是我还是找到了属于我的幸福。那一刻,我流下了眼泪。
蝴蝶每一次振翅,就会耗去万分之一的生命。那一刻,蝴蝶终于要振动翅膀飞过沧海,到达梦想的海岸,因为我知道,我有了希望,我的生命中,有了一个你。
雨,我爱你,纵使沧海干涸,桑田枯死,生命耗尽,我的诺言也不会老去,你听见吗?
☆、浮云
我曾经答应过昕,要得到第一名,今天我做到了。我还记得当时的天空很蓝,昕坐在新洲小学空地的秋千上,闪闪的渌水从不远的江岸流过。昕抬起头看着天上飘过的朵朵浮云,眼睛也是蓝色的。
十年了,我终于弄懂了昕为什要对我说,记得要微笑。想要一生不变并不容易,可是想要改变一个人却更加困难。现在,我终于改变了,我爱上了这个有着和昕一样深蓝色美丽眼睛的女孩,芸。她在天国,一定会为我感到高兴的,就像现在,我也为雨感到高兴一样。
“…观众朋友们,激动人心啊!就在关键的时刻,临终场只剩下3秒钟,从篮板下,是红队望夏理工的队长,23号的RAY,把球快速传给1号新秀YON,蓝队还没有准备回防,YON抓住了空当一下子骗过了三个防守,向前一路飞奔,现在,他已经过了对方半场,踩在三分线上,三分线!三分线,果然,对方已经快速回防归位,胜败就只在这关键的一球了,很果断,跳抛,球——进了!天哪,正中篮筐!哈哈,场上也一片沸腾,那么,好的,哨声吹响,比赛结束了。观众朋友们,正在为您现场直播的是在望夏体育馆举行的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的总决赛。经过激烈的两强对抗,最终望夏理工大学仅以1分微弱的优势95比94险胜对手南夏大学最终获得了最后的的冠军,祝贺他们取得宝贵的第一名!那么,这一次,为望夏理工立下汗马功劳的队长23号的RAY,还有在最后关头射入三分球的篮球新星1号YON,在颁奖结束后将接受本台记者的专访,请您留意……”
……
雷说今天有两件事情让他感到高兴,一是篮球赛终于拿了冠军,另一件,就是他终于鼓起勇气向芸表白了。我说我靠,看不出来啊,我们一向嘴硬心软的雷小朋友今天终于长大了,恭喜恭喜啊。雷说还有一件让他感到抱歉的事要对我说,我说你讲吧,洗耳恭听。
“几个月前,下雨天,在2路车站我对你说的话,我收回,对不起,兄弟,我误会你了。”
我说你是不是男人啊,那件事我早就忘了,你竟然还像个女的似的记在心上那么久?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又怎么会记仇呢。
雷说我变了,和从前不一样了。我说还有什么是不会变的,你不是也变了么。
等待雷接受采访的时候,我和芸走在明昕路的梧桐道上。今天芸并没有扎辫子,湖边的凉风吹过来,吹着她披在肩上咖啡色的长头发向后微微地飘起来。我很快拎出手机对着她按下了摄像头的快门,呵呵,角度非常好,高大的梧桐树旁,静静的湖水边,风拂过你的发,你深蓝色的秋水望着天空上飘着的浮云,格外明亮,格外温柔。我对她说这将是我最得意的作品,我要给它取个名字叫“你的眼神”,不过这一次没有底片,所以这张照片的拥有者,只有我一个人。我对她作了一个无奈的表情,她望着天空的眼睛,忽然间变得有些深邃了,她说这张不好,天空不蓝。
我看着她对她说,芸,天空在你心里,已经蓝了,我分明看得到。拉开她递给我的冰百事,小嘬一口,我告诉她,有一个调酒师曾经对我说,其实杯子本身是透明的,一个人对世界的看法全在于酒的质地。后来我终于明白,世界一直以来其实只在我们的心里,心是什么颜色,世界就呈现什么颜色。
2007年1月6日下午6时6分6秒,我回过头来,目光与你的眼神相接的时候,我看见灿烂的微笑在你的脸上绽开,我看见,你的眼框里含着一滴晶莹的泪。这是我人生中所经历过最长的一秒,与欢的一秒一样长。
你曾经说过,很小的时候,你时常会梦见身上长了一对雪白的翅膀,在浩渺的天空中自由地飞翔。芸是你的名字,也许生来你就是属于天空的。所以你始终相信自己一直都拥有一双透明的翅膀,可以载着心中的愿望飞向梦想开始的地方。
我一直以为,山是水的故事,云是风的故事,你是我的故事。但是现在,我明明看到,真正能够给你一片蓝天的并不是我,而是深爱着你的雷,因为他是阳光,而我是雨。在他的呵护下,天蓝了,云淡了,拍打着翅膀翱翔的天空,更快乐,更自由了。
那一刻我笑了,浅浅的。
☆、回目七:无期
“我看见天开了,人子站在神的右边。”
公元2007年5月8日下午3时3分3秒,我死了。
上帝在我最需要他的时候,抛弃了我,如果这是对我从前犯下的罪的惩罚,我一点也不会反对,但是,如果说把这份惩罚强加到另一个人身上,也是因为罪责,我死也不会瞑目!
第 3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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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39 章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
第 39 章
……
“本台报道,今天下午3时03分,在望夏科技大道石碁路的十字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男性青年在横穿马路的时候被一辆卡车撞倒,送至医院抢救无效证实死亡。死者是望夏理工大学计算机网络工程系的大三学生,名字叫雨。即将实习和步入社会工作,发生这种意外无疑对家人造成巨大的精神创伤和极大的痛苦,失去一个高素质人才对社会也是一种损失。
据目击者称,当时人行横路的绿灯已经亮起,雨走在最前面,可能因为赶时间,他走得很快,并没有注意看左右来车,就在这时,一辆运货卡车忽然间以极快的速度从大道右侧驶来,躲闪不及,猛地将其撞翻在路边。据目击者回忆,当时听见碰撞的轰响,卡车前门右侧和右侧挡风玻璃被当场撞碎。但是撞了人之后,卡车并没有减慢速度停下来,而是加速向东郊方向扬长而去。
望夏理工大学得知此事件后非常震惊,校领导十分关注,当即与公安部门迅速立案并展开侦察。学校方面就在最短的时间内联系到死者家属,开始善后的慰问和安抚工作。另一方面,最新的初步调查报告显示,大学生是在人行横道交通指示牌亮起绿灯之后才横穿公路,而肇事司机明显属于严重违规驾驶。
以下是一段今天下午在石碁路十字路口的交通监控录像,画面中穿白色短袖衫的男子就是雨,数据显示,卡车以时速超过100公里的速度将雨撞倒在道路右侧,然后加速逃逸。汽车车体右侧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坏,如前挡风玻璃右侧、右前侧窗粉碎性损坏,右边倒后镜脱落,车体前方由于挤压已经部分变形,从画面分析得到,这是一部车牌号是KT93033的外籍车辆,目前这部车可能出现的区域是市东郊,南郊,警方已经在内环、中环、外环和所有出境主干道上安排警力追查车辆。警方希望市民根据交通画面显示和提供的相关特征,如有发现踪迹者,为本案提供线索,将得到1000元的报酬。
石碁路因为处在科技大道连接南北的交通动脉沿线,下行与上行车辆在这里汇集,长年交通秩序都不理想,交通事故也是频频发生。交通部门再度发出通知,要求市民经石碁路横穿马路尽量走人行天桥,或是走专门修建的人行走道,上下班高峰时间要更加注意来往车辆,以免因为一时疏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也有市民就这些交通事件对市政部门提出质疑,认为在道路规划的时候因为设计缺陷,没有考虑到可能引发交通混乱的安全隐患,环境方面的专家也曾就长时间拥堵的车辆过多排放尾气对周围居民生活环境造成严重影响这一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警告,但是一度都没有回应。”
……
☆、细雨
天下着小雨,淅淅沥沥的雨滴从白茫茫的天空中向下飘落。清风抚过,缤纷的雨滴飘散开来,镜头开始缓缓旋转,顺着闪亮的雨滴坠落的方向,不断向地面推进。最后,在一条车流繁杂的交通干道的十字路口,靠近不远处两旁栽有高大梧桐的人行走道的道路右侧,一个穿着白色短衫,黑色长裤,侧着身子倒在柏油路基上的年轻人上空停止。
鲜红色的液体从后脑和后背渗透出来,流在地上,汇成一滩黑红色的浅洼,白色的衬衫浸在里面,染成了红色。身体不停地无规律地抽搐着,他的嘴角微微上翘,颤抖着微笑,似乎有什么话梗在喉咙中,却喊不出来。他的眼睛睁得很大,但是目光却是呆滞的迷惘的,停留在茫茫的天空尽头,宇宙深处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他在看什么,想什么,没有人知道,但是在他的眼眶里,分明有一滴晶莹的热泪,顺着斑斑的血迹流落下来。他伸出一只手,想要抓住什么,他看见,尾指上那枚银闪闪的戒指,在细雨中,泛着冷冷的寒光。
然后,眼中的瞳孔开始放大,目光渐渐失去神色。
……
昨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在梦里面,我又回到了那个上世纪30年代的上海外滩,我看见欢穿着那时候非常流行的小旗袍童装,正光着脚坐在外滩某个地方砌沙子过家家,大眼睛乌溜溜地望着我,她在对我笑,我以为她要问我‘桐,滴答到底是多久啊?’我迈开大步向她走去,身上的伤口开始撕裂,血水把西装染湿了,渗出来滴在海水里,我不知道是眼睛被染红了还是海水变红了,我面前的这个世界一片鲜血的颜色。正当我快要涉过海岸的时候,突然一辆大车朝我开过来,我猛地双手并拢挡在胸前,眼前立即漆黑一片。
也许世界上真的有预兆,有报应这回事。
我望着渺茫的天空,山的尽头,云的彼端,穿过浩渺朦胧的时空界限,我来到一片白茫茫的雪地上。视线不清楚,我只能看见前方依稀有一棵大树,大树底下,是一个女孩,还有手里撑着的一把红色小伞的轮廓,我倒在地上,爬不起来,我向她艰难地伸出手臂,却眼睁睁地看着那一抹红色,从面前渐渐明亮起来的世界中消失。
☆、模糊
啊,“我看见天开了,人子站在神的右边。”
时间模糊,空间模糊,世界一片昼白,耳畔一片空寂的那一秒,我想起了我的妈妈,爸爸,和我的外婆。我看见外婆温柔而慈祥的脸,看见爸爸布满皱纹和黑斑的脸,看见妈妈憔悴而瘦削的脸,他们在看着我,朝我微笑。上帝在我最需要他的时候,抛弃了我,如果这是对我从前犯下的罪的惩罚,我一点也不会反对,但是如果说把这份惩罚强加到另一个人身上,也是因为罪责,我死也不会瞑目!
啊,身体变轻了,天空中有一扇明亮的大门向我打开,透过光芒四射的门框,我看见一片白色的海岸,正在向我接近。
雪,你说得对。我现在相信,蝴蝶是能够飞过沧海的。因为我分明看到,梦开始的地方,已经离我不远了。
雷,照顾好芸,别忘了,无论如何,记得要微笑。
芸,当细雨飘落的时候,就是我伴在你身边,为你祝福的时候。
枫,你说得对。现在我相信,时间其实并不是一条长长的绷带,而是由各种巧合拼接在一起的电影胶片。因为在它内里,记忆载着的并不仅仅是伤痛,而是有苦辣酸甜,有聚散分离的一个个活生生的故事。再回首的时候,亦不仅仅是一种缅怀,而是一种致敬,一种深沉的缅怀。
秋叶,原谅我,哥哥不能再来看你,给你讲霏霏的故事了。答应我,要好好活下去。
雪,如果有来生,如果来生还能遇见你,如果我们还能相爱,如果有一天你还是那样站在灰港海滩的夕阳下听我为你唱起老歌,如果你还是那样揉着惺松的睡眼欣然地接受我的表白,我一定会娶你为妻。但是现在不行,原谅我,因为我已经死了。照顾好自己,我的牵挂,我走了,来世再见。
……
同一时间,望夏理工大学工科宿舍4幢,307舍。
门被推开,里头空无一人,雷中指转着篮球走了进来,
“你都不知道我今天有多高兴,你猜她怎么说,她终于答应了。我等了她三个月,今天她终于接受我的表白了!”
四周搜罗了一遍,转过身来,雷看见靠窗位置的书桌上,雨的黑色笔记本上wwsVst的极光屏保在孤单地闪着,人已经没了踪影。
“喂!雨啊,干什么呢?走啊,去打球啦。
不在啊?”
带上门后,拍着篮球跑下梯阶的时候,雷心里想,今天没有课啊,这个家伙该不是又去上自习了吧,还是去GENEBAR了?搞什么,连自己生日都忘了,算了,晚一点再来找他,一朝饭店还欠我一餐呢,嘿嘿。
☆、葬礼
“他曾在深秋,给我春光。他能在黑夜,给我太阳。”
“神说:
‘爱我的,我也爱他。恳切寻求我的,必寻得见。’
天主,你应受到赞颂,凡是血肉之躯都要向你投靠。
上主!求你赐给他们永远的安息,并以永恒的光辉照耀他们,对他们说,
安息吧,蒙恩的灵魂,就当放下各样的重担,脱去容易缠累我们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摆在我们前头的路程,仰望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耶稣。
上主,求你垂怜,基督,求你垂怜。
求你赐给他们永远的安息,并以永恒的光辉照耀他们。
义人将受到永久的纪念。噩耗不会使他慌乱。
求你解除死亡信徒的灵魂,脱离一切罪恶的桎梏。
使他们靠你恩宠的帮助,免除报复的审判,得享永光的幸福。
愿上主怜悯你,阿门。”
葬礼那天,绵绵的细雨,悄悄地飘散。清风中,细雨中,芳草丛中,为数不多的前来吊唁的人群中,立着是你白色大理石砌成的墓碑。墓碑上面用暗金色的正楷字写着:
“风雨同归,千古怀念。”
你知不知道,妈妈因为极度悲伤,已经三次昏厥在为你送行的路上,现在她就跪在你的身边,看着你,再抚摸一下,相片上你曾经那么温柔,那么温暖的脸庞,无声落泪。天空白茫茫的,没有一片浮云。在你面前,爸爸扶着妈妈,将一杯生酿啤酒洒在碑前的鲜花上,说:
“我的儿,走好,妈妈很好,有我照顾,你别担心。因为你的义,在天堂,你将得到幸福。儿啊,走好,这个家永远都是你的牵挂,这个家永远等着你回来。”
第 3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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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40 章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
第 40 章
两边站着是你最好的朋友,枫,雪,秋叶,雷,森,林,翼,星,唯,A。小雪今天穿的是一席洁白的长裙,在人群中格外显眼。她缓缓地走上阶梯,来到你面前,在你的脸上唇上深深地吻了一口,泪滴随着风雨的方向打在碑石上,散成清雾,小雪侧着的面庞格外迷人,
“本来打算结婚时才穿的,雨,好看吗?”
她擦去了眼角的泪花,看着你,长发微微飘起的时候,她笑了,笑容格外灿烂。
细雨说,风催促着我离去。清风说,带走昨日的遗憾,你要尘世间的上帝之国。
“雨,你好吗?你在遥远的天国,开心吗?”
……
哥,你好吗?我很好。
秋叶考上了第三中学,是市重点中学。爸爸妈妈对我很好,很爱我,我也很听话,很爱他们。哥,你不在的时候,我真的能够好好照顾自己,每天按时睡觉,不让自己劳累,秋叶没有辜负你的话。哥,秋叶原谅你,你再也不能来看我,给我讲故事了。但是秋叶依然相信,你一定是在那里,晴朗的夜空中闪闪发光的某颗星星上,看着我,守护着我,你知不知道,每天的这个时候我都会仰望天空,看你,想起你,想起从前的故事,想起与你同在的爸爸妈妈。秋叶没有哭,因为秋叶记得,你曾经对我说过,答应我,要好好活下去。
哥,还记得你没有讲完的那个故事吗?《堕落天使》。秋叶为你设计了一个结局,不知道你会不会喜欢。现在是晚上8点,从拉面馆走出来一路踱步在你经常骑自行车载着我飞来飞去的落溪桥岸,我坐在江堤的石板凳上,ROSE陪着我,懒洋洋地卧在我的腿间,我翻开你的笔迹,最后1页加的就是那个结局。啊,准备好了,喉咙有些干渴,我望向映着华灯的夜空上方,你的方向,第一次,由你来聆听我讲故事,我好紧张。
“ROSE,哥哥会喜欢这个结局吗?”
“喵喵!”
……
☆、离开
1960年,我买了一张船票,离开上海,去了香港。
当一座城市记载着一个人太多的悲伤记忆,她往往会选择离开,我也不例外。
桐,你说过,你曾经是一个堕落的天使,这个世界上发生的任何事情都与你无关。你走了以后,这个世界仿佛于我,也没有任何干系了。我只身一个柔弱女子在香港辗转流离,我在九龙的夜总会里每天唱歌到凌晨,更多时候,我还要忍受那些男人的凌辱,玩弄,我迷失在灯红酒绿,歌舞升平的世界里,找不到方向。我仿佛也变成了一个堕落的天使。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我望着的维多利亚港璀璨的夜空,眼前浮现出许多年前,就是在这样的夜色下,你把这条十字架银项链戴在我的脖子上。我第一次感受到你看着我的面容是那么接近,那么清晰。桐,这么多年来,你一直都在我的周围,无声无息地保护着我,我记住了你的样子,你的味道。所以每天,在往来的人群中,在闪光的舞台上,我都能感觉到你的气息。虽然看不见,虽然不言不语,但是属于你的那些印象,却叫我难以忘记。就算在天空,我知道,没有一刻你不在凝望着我,守护着我,给我温暖,给我希望。
2年后我终于离开了香港。飞机在台北降落,我又一次只身一人,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寻觅着,期盼着奇迹能够出现。多少冰霜寒冻,多少煎熬寂寞,我向天空倾诉,在心里流泪。没有你的日子,我学会了坚强。
后来我来到芦洲,在乡里一间小学任教。我认识了陈先生,小学里的一名国文教师,结婚后,虽然居住在眷村,但我们的生活过得还是有滋有味,至少比从前已经稳当了很多。
眷村里住着来自五湖四海的军属人家,虽然条件非常艰苦,但街坊邻居之间互相扶持,照顾,生活也勉强能够维持。有一户姓邓的人家,人缘就非常好,家里有个很可爱的女孩叫邓丽筠。女孩很喜欢唱歌表演,歌声动听,舞姿优美,作表演的时候非常投入,街坊邻居都很喜欢。见到姑娘来了,大家就说:
“邓丽君,邓丽君,来给我们唱首歌吧。”
很少人会念女孩的筠字,后来女孩就依了大叔大妈的意思,改了名。圆圆的脸蛋,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笑起来甜甜的,惹人喜爱。女孩今年7岁,到了刚上学的年龄,安排在隔壁那个班,学校的小朋友都很喜欢她,喜欢听她朗诵课文,跳舞,当然,我们更喜欢聚在一起听她甜美的歌声,那段时间,生活中充满了无忌的欢乐。
想一想,如果我们的孩子还活着,也该有丽君这么大了。
听着老式的探针唱机放着的歌曲,我想起了你。
桐,你曾经用你那双永远深邃的眼睛告诉我,要好好活下去。你看,我终于做到了。我感到好幸福,因为有你,有陈,有大家在我周围与我相伴,我的生活不再孤单,我的命运从此不同。
桐,如果有来生,如果来生遇见你,如果我们还能相爱,如果有一天我还是那样坐在渔村家中的那张古藤椅上,看见暮色中的你挑着渔网向我走来,我一定会嫁给你。
你好吗?在遥远的天国,开心吗?你一定要等我,下一辈子,我还要做雨桐的妻子,淡淡地爱着你的,霏。
唱机里的这首旋律,是放给你听的:
“心上的人儿,有笑的脸庞,他曾在深秋,给我春光。
心上的人儿,有多少宝藏,他能在黑夜,给我太阳。
我不能够给谁夺走仅有的春光,我不能够让谁吹熄胸中的的太阳。
心上的人儿,你不要悲伤,愿你的笑容,永远那样...”
☆、爱人
“屋顶上的小鸟,是不是你,
天上飞的白云,一定是你。
因为我知道,你喜欢,你向往自由。
因为我知道,你不舍离开我。
看日落的斜阳,就想到你,
有没有看见,我的努力。
别担心,我会好好的照顾自己,
别担心,我会永永远远的想着你。
放心的飞吧,别为我担心…“
14年前,有个人对我说,神让岁月勾写你的样子。14年后的今天,馨谧园的梅花开了,我坐在窗前,调亮我的古铜色台灯,金黄色的灯光洒在那张泛黄照片的相框上。我转过身来,坐在书桌前,手上握着雷送给我的黑色钢笔,继续写我没有完成的这篇□□。剩下最后一章了,现在我想起了这句话,想起了这个人。
不过,这个故事写的并不是雷,而是雷最好的朋友,我最好的朋友,雨。
别人说,当有些事情无法得到的时候,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要忘记。
好多事情我都不会忘记。很小的时候,我时常会梦见身上长了一对雪白的翅膀,在浩渺的天空中自由地飞翔。芸是我的名字,也许生来我就是属于天空的。
长大以后,我渐渐懂得,一个人是不可能长出翅膀的,于是也就不可能在天空飞翔。这个世界有太多的不可能,但是这个世界有更多的可能,于是我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的梦想。我始终相信自己有一双透明的翅膀,可以载着心中的愿望飞向梦想开始的地方。
是谁给予了我这双透明的翅膀,让我在天空中不至于迷失方向?你好么,这一刻,你是不是也在飞翔?
王菲的这首《飞》,大概代表了我此刻的心情,我想告诉你,一直以来,我之所以能够努力地向着我的梦想飞翔,没有折断翅膀,是因为一直都有一只我看不见的鸟儿在为我护航,有一双我看不见的手在为我引导方向,虽然鸟儿有时候会和我斗嘴,双手有时候又那么冰凉,可是它们却让我永远不能忘记。是爱,是最隐秘,最深沉的爱,给予我的,就是你。
曾经有一个人,当他看见雨和着清风的方向从迷蒙的天空不断升腾,坠落,又升腾,又坠落,再升腾,再坠落,仿佛歌者轻扬的舞步,款款盈盈的那一刻,他给自己取了一个名字叫做雨。他说他就像雨一样,谁也不知道今天它要飘到哪里去,明天太阳出来的时候它还在不在,后天寄居在厚厚云层下的它又要逗留多久。他的一生都在漂泊,就像一只没有脚的小鸟,飞到哪里,爱上哪里,都永远不能停下来多做一次留恋,就要再度启程离开,去往另一处风景,再爱上它,再离开它……
长久以来这只小鸟一直在追寻着一个升腾于心却始终无法得到的答案:
第 4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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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41 章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
第 41 章
“爱,走了么?幸福,走了么?希望,走了么?”
小鸟一生只想寻找这个答案,却找不到。漂泊的鸟儿倦飞了,消失在茫茫海岸的地平线上。
没有人知道,它叫什么名字,它是谁。就连它自己,也不知道。
雨是谁?
雨就是雨,是音色不一样的旋律。
寻寻觅觅,却找不到梦想的海域。
雨就是雨,天空中升腾坠落的泪滴。
无声地消失时,依然微笑的那么美丽。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瞬间便无处寻觅,而是尚未相遇,便注定无法相聚。
我忽然间感到,我们之间的距离那么遥远,又那么接近。
故事就要结束了,我想,这将是我最得意的一部作品,名字已经想好了,我要叫它《再见黄昏雨》。与那个留底片的人不一样的是,这本小说,我会经常拿出来翻翻,小声地念给自己听,念给你听,与你分享。将来,我会一直保留它。
☆、回家
空间:神滨,灰港。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每一个地方都有一个故事。
许多年前,海峡的那边有个地方叫台湾,一位伟大的歌者,邓丽君,在那里诞生;许多年后,海峡的这边有个地方叫神滨,一位穿着洁白长裙的女孩,伫立在灰港的海岸线上,迎着夕阳,轻轻地唱起邓丽君的那首老歌:
“女郎,你为什么独自徘徊在海滩;女郎,难道不怕大海就要起风浪。
啊,不是海浪,是我美丽衣裳飘荡;纵然天边有黑雾,也要像那海鸥飞翔。
女郎,我是多么希望围绕你身旁;女郎,和你去看大海去看那风浪……”
银色的月光下,平静的海岸边,灯火阑珊的地方,女孩坐在一座靠海的房子边,一张古藤椅上。微侧的脸庞映着洒落的月光,格外迷人,格外美丽。
那座房子叫“兰珊”。
一层银灰色的粉末在她纤细的手上指间散开,飘飞,然后溶在轻盈的浪花里,消失。无名指上,套着一枚银闪闪的戒指,在月色中泛着温柔的光芒。
她说:
“雨,到家了。”
望着远去的潮水,女孩笑了,笑容格外灿烂。
TheE.
2006年8月28日,于北京.
&p;gt&p;gt编后:
最后一次,对欢所代表的童年时代(最好的时代)作一次怀念;对三年来的沉沦生活(最坏的时代),作出总结。雨的故事已经结束了,可是我的故事仿佛才刚刚上演。我终于想通了一句话,这个世界是容不下梦想,容不下永恒的,于是我开始放弃一直以来都割舍不下的这两样东西,开始向现实妥协。我希望在我作出这个抉择以后,一切还不会太晚,否则我的结局,也许就会和雨一样了。
遗忘是另一个遗忘的开始。我希望在被遗忘之前,能够留住属于那个时代最灿烂,最深沉的一些记忆,尽管它们只剩下依稀轮廓而已,但至少,它们曾经那么亲近,那么真实地呈现在我眼里,在即将失去的时候,它们教我比从前任何时候都要珍惜。于是我写了这个故事,于是,你看完了这个故事。
最后,我想说,我一直在寻找一个人,寻找故事中的“雨”。至今寻找了六年,希望雨看到之后能够和我联系。
2006年9月7日,于北京.
版本更新日期:201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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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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