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节
王不见王3部全集 作者:樊落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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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不见王1圆月观音》作者:樊落
王不见王 1 圆月观音
[作者]: 樊落
[插图]: lei
[出版社]: 晴空出版
[出版日期]: 2016/02/16
简介:
「你一定变态得没有朋友。」
「你的朋友也不见得很多。」
「我是帅得没朋友,等级不同的。不过直觉告诉我,我们应该可以做朋友。」
「有时候直觉跟错觉只有一线之隔。」
沈玉书不明白,为什么这个来历不明的小偷坚持要成为他的搭档,跟着他东奔西跑地查案呢?
落没世家公子沈玉书,
出身中医世家却远赴英国学习西医,兴趣是看《福尔摩斯全集》。
在学成归国的客轮上遇到一位亦正亦邪的小偷苏唯,几次交手,沈玉书始终无法抓到证据逮捕苏唯,反而联手救下一位遭拐卖的失忆小乞儿。
原以为从此分道扬镳,
此时却传出一件轰动社会的事件:
与沈玉书曾订有娃娃亲的富商小姐跟人私奔,偷走家传的古董圆月观音,却因观音的诅咒杀了。
笃信科学办案的沈玉书决定调查此事,
不料再度遇到苏唯并不断纠缠要成为他的搭档,既然整件案子是由古董失窃引起的,
那身边有个对古董了解的人并不是件坏事,
於是几番波折後两人决定短暂合作。
案子的疑点重重,加上接二连三的死者,
让观音诅咒的传闻甚嚣尘上,连苏唯都遭到暗算。
他们这个医生和侠盗的组合,要如何找出背後的真相?
而苏唯又藏有什麽秘密?沈玉书的父亲为什麽留下奇怪的遗言?
繁华的十里洋场藏了太多秘密,
沈玉书决定开设侦探事务所来破解这些谜题;而苏唯也决定要赖上沈玉书,寻找「回家」的关键。
谁也没料到,两人命运的齿轮因此开始转动……
楔子
「沈傲,我都说我没杀人了,你到底要穷追不舍到什么时候?」
「苏唯,就算你没杀人,也不能否定你的其他偷窃罪行,快把怀表交出来,弃械投降!」
「啧啧啧,当然不行,雇主可是花了高出原物十倍的价钱请我去盗它,银货两讫,这是我苏十六的规矩。」
「你不是专盗为富不仁者吗?这次为什么一反常态,去偷取普通商会的东西?」
——
深夜,繁华都市的一隅沉浸在寂静中,还不到周末,这个时间段,大部分人都已经进入了梦乡,偶尔有车辆经过,车灯的光亮稍纵即逝,让夜变得更黑暗了。
突然,一道身影穿过沉沉夜色,出现在大楼的外墙上,他穿着黑色紧身运动装,腰间挂着索扣,利用绳索跟弯钩,灵活地在大楼外面攀沿。
大楼算不上很壮观,但也有二十几层的高度,可是黑衣人就如同走平地一样,很快就翻到了楼顶,翻身跃过天台的围栏,纵身一跳,便跳去了邻接的楼房天台上。
这里矗立着很多商业大楼,楼房鳞次栉比,间隔最宽的也只有数尺,这种翻越对黑衣人来说驾轻就熟,但他刚跳过去,就听到身後传来脚步声,有人喝道:「苏唯,站住!」
声音很耳熟,被称作苏唯的黑衣人停下脚步,转头看去。
一个男人从他刚才跳过的天台追过来,双手持枪,枪口对准他。
男人穿着同样一身黑衣服,奔跑没有给他造成太多的影响,头发梳理整齐,衣着笔挺,面容出众却又冷峻,一看就是非常不好说话的那类人。
有关这个家伙,苏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
被一个人从亚洲追到欧洲,又从欧洲追到南美洲,再从南美洲追回到亚洲,要忘记也很难吧,其执着的程度让他几乎怀疑这人是不是在暗恋自己。
当然,世上没有那麽多浪漫史,那男人追他的原因只有一个——对方是国际刑警,而他则是名满国际的雅贼,自从一年前他在亚洲窃取名画时与这位刑警相遇後,就揭开了两人恩怨的帷幕。
看到指向自己的枪口,苏唯放弃了硬碰硬的行为,整理了一下因为奔跑而歪斜的背包,冲站在对面楼上的人耸耸肩,发出轻佻的微笑。
「沈傲,身为国际刑警,难道你除了抓我,就没别的事要做了吗?你一直这样穷追不舍,会让我以为你不是在追杀我,而是在追求我。」
「别自以为是,我在缉捕凶犯。」
「凶犯?」
苏唯左右看看,除了他自己,他没看到天台上还有其他人。
沈傲给了他答案,「我就是在说你。」
「欸,身为国际刑警,拜托你说话要严谨,我只是从一些为富不仁的人那里拿了点东西而已,一没杀人,二没惊动任何人,我怎麽就成凶犯了?」
「半个月前,你深夜潜入珠宝富商冯钰的别墅,被冯钰的儿子冯绍仙撞到,你杀了冯绍仙,又偷走了冯家价值上亿的钻石珠宝,还挟持冯绍仙才七岁的儿子冯俊青当人质,你现在已被列入头号通缉犯的名单里了,我劝你不要再做无谓的抵抗,马上弃械投降,交出人质。」
苏唯的眉头微微皱起。
有关冯家的新闻,他大都是在报纸上了解到的。
冯家一家天才,冯钰是大珠宝商,他儿子冯绍仙是生物学家,孙子冯俊青小小年纪,就在小提琴跟钢琴的各项比赛中得过奖,所以冯家惨剧发生後,有关他们的评论记事层出不穷。
但……这些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我是被陷害的,那晚我到达冯家的时候,冯绍仙已经死了,家里翻得一通乱,我看到不对劲,就马上离开了,珠宝也不是我拿的,至於人质,我更不知道是怎麽回事。」
「我只负责缉捕你,你现在要做的是配合我归案,减轻自己的罪行。」
「那也不能冤枉好人啊,你追了我一年多,应该最了解我的工作作风,我有三不为……」
解释被打断了,刺耳的警笛声划破黑暗,向他们这边靠近。
两人的注意力被同时吸引过去,苏唯先反应过来,他对沈傲冷笑道:「呵,後援都到了,没想到你这麽擅长通风报信啊!」
沈傲比苏唯更惊讶。
他一直在单独追踪苏唯,增补後援的事他并不知道,正要开口解释,苏唯已转身跑走,身影在黑夜中几下跳跃,眼看就要翻过大楼天台,跳去对面的楼上了。
夜色太暗,沈傲不敢乱开枪,大叫了两声,见苏唯没反应,他只好放下枪,也跳上天台边缘,追了过去。
「苏唯你站住,否则我真开枪了!」
听了他的话,苏唯反而加快了脚步,几个翻越,又跳去了邻接的楼顶。
沈傲在後面追着,两人一前一後地跑,没多久就跑到了最前方的一栋楼上。
前方其实还有大楼,只是这两栋楼之间隔着一条窄巷,不能再跟刚才那样轻松一跃就跳过去了。
苏唯跃上围栏,低头往下看了一眼,立刻用手直拍心脏——谁说神偷都擅长飞檐走壁?要知道他从小就恐高的,不到万不得已,他最讨厌这种『高空作业』了。
他稳住平衡,免得一个不小心栽下去。
深夜风大,吹得他半长的头发不断飞起。
为了完成这次的任务,他特意做了变装,将头发挑染成绿色跟蓝色,再配合他俊秀的脸庞,端的是翩翩佳公子,但现在这种处境刚好印证了一句话——
卿本佳人,奈何做贼?
苏唯转过头,沈傲已经追了过来,重新举枪对准他,他不爽地说:「我都说我没杀人了,你到底穷追不舍个什麽劲儿?」
「就算你没杀人,也不能否定你的其他偷窃罪行,快把怀表交出来,弃械投降!」
「啊哈,原来你从我进入国际商贸大厦时就跟踪我了。」
苏唯从怀里掏出一块金色的西洋珐琅怀表。这是他从十八世纪古物展示会上盗来的东西,也是他这次的任务目标。
他攥着怀表上方的金链子,在手指上绕动着,看到沈傲面露担心,又故意把手收回去,笑道:「就是这个小东西,想不想要?」
「这是赃物,我会将它归还失主的。」
「啧啧啧,当然不行,雇主可是花了高出原物十倍的价钱请我去盗它,银货两讫,这是我苏十六的规矩。」
「你不是专盗为富不仁者吗?这次为什麽一反常态,去偷普通商会的东西?」
「喔喔,没想到你对我这麽了解,不过放心吧,这次是特例,我放了一只跟它同世纪出品,并且外形完全相同的怀表在展览柜里,没人会发觉东西被掉了包。」
「为什麽你要这麽麻烦地做这件事?」
「嗯……」苏唯歪头想了想,忽然一笑,「我高兴。」
「你!」
警笛声愈发刺耳了,苏唯瞥了一眼街道,就见警车由远及近地驶来,他冲沈傲眨眨眼。
「大军到了,我要撤了,帅哥,拜拜。」
「你敢逃跑,我就开枪!」
「你不会开枪的,假如我死了,人质在哪里你不就永远都不知道了吗?」
冯家的小孙子冯俊青失踪後,警方连着数天进行了地毯式搜查,冯家也出重赏寻找孩子的下落,但都一无所获,现在已经过去了半个月,大家已对小孩是否还活着不抱期待了。
被威胁,沈傲果然不敢开枪,气愤地问:「孩子到底在哪里?」
「我觉得他聪明伶俐,是偷门可塑之才,就收留他当关门弟子了,我们江湖中人偶尔也会做做好事的,所以不用谢。」
「谢个屁,苏唯你说实话,小孩是不是还活着?」
如果不是气疯了,沈傲不会说脏话,听了他的质问,苏唯的脚步微微定了一下。
其实他从来没见过那个孩子,那件案子里他也是受害者,有人利用了他,把他推出来当替罪羊。
「是不是活着又有什麽关系呢?」面对气愤的沈傲,他冷静地说:「这世上没有一件事物是长久的,不管是人还是古董。」
夜风吹过,撩起一缕染了深绿颜色的鬓发,竟带了几分落寞的气息。
难得看到苏唯这副样子,沈傲一愣,但马上就见他嘴角上翘,露出恶魔般的微笑。
「最近民初的电视剧看得有点多,导致入戏太深,别见怪别见怪,帅哥,看在你这麽帅又纯情的份上,我会想你的。」
苏唯说完,把怀表往脖子上一绕,按动腰间的索扣机关,飞索弹出,越过对面的高楼天台,卡在围栏上。
「站住!我开枪了!」
警告打了水漂,没等沈傲鸣枪示警,苏唯已攥住绳索的另一端,纵身跃下了天台。
以他的攀越速度跟经验,要飞到对面楼上是件相当轻松加愉快的事,但……凡事总有例外,这就是所谓的墨菲定律,而现在苏唯就很幸运地遭遇到了这个很不幸的定律。
就在他身悬半空,像荡秋千那样荡去对面大厦的时候,意外发生了,绳索突然从当中断开,并且断得毫无徵兆,等苏唯发现有异样时,他已经没有时间自救了。
苏唯的身体在半空中华丽地翻了个圈,向下直坠而去。
二十几层楼不算很高,但也绝对不是让人可以乐观的高度,所以苏唯落下时,只听到两耳冷风呼呼直响,还伴随着沈傲惊慌的叫声。
天地在瞬间颠倒了,眼看着地面近在咫尺,而他手中可以依赖的只有断掉的半截绳索,苏唯没感觉到害怕,死亡在即,他唯一想到的是——
这种死法太有失美感以及他一世英名了,如果可以,他可以选择其他的死亡方式吗?
第一章 穿越到一九二七
「你不是侍应生。」
「我当然不是,你是什么人,我就是什么人。」
「你说什么?」
「哈,你不当员警,玩起ser来了?不过呢,你这个民国风的扮相还真不错,没想到你抓贼很厉害,演起戏来也有板有眼的,老实说,你是什么时候到的?不要告诉我你是为了救我也跳下高楼的,我不会为此感激的……」
————
清晨,旭光号客轮在海洋上平稳地行进。
这是一艘由伦敦始发的大型轮船,在广州暂作停泊後,驶往目的地上海,船上除了载乘来自各国的,希望在这个神秘的东方国家淘金的洋人外,还有不少留洋归来,期待一展抱负的热血青年。
当然,船上更多的是商人旅客,其中以亚洲人的脸孔最常见。
大部分人都留短发穿西装,努力打造属於上流阶层人士的气派,不过也有一些人还是保持传统的打扮,穿长袍马褂,留着长辫,好在在这个东西方文化交融的世界里,不管穿什麽都不会显得太突兀。
长长的旅程已接近尾声,跟平时一样,清晨时分,有不少人在甲板上活动,或是看海景日出,或是散步娱乐。
沈玉书也是其中一个,不过他对观景或散步没兴趣,而是在甲板的一隅打太极拳。
这是沈玉书的每日一课,幼年时是父亲带着他练,後来父母先後过世,就换成了姨丈陪他打拳,这已经成了潜移默化的习惯,即便在英国的这两年中,他也没有放下过。
他打得很入神,没发现在对面一个不显眼的角落里,有人正用双眼望远镜在偷窥……呃不,观察他。
透过望远镜的镜头,可以看到沈玉书修长的身形,拳脚舒缓却有力,一张一弛,带着儒家弟子的风范,唯一令人遗憾的是他穿着西装背心,跟太极的氛围格格不入。
「啧啧,身材好了不起啊,特意跑到公共场所来炫耀。」
偷窥者不爽地说,望远镜又从沈玉书的上身移到他的臀部,合身的西裤突显了他的臀部曲线,在他屈身跟抬腿时尤为明显。
偷窥者的目光在沈玉书的腰臀之间游离了好一会儿,才把望远镜逐渐下移,去窥探他的其他地方——做事要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所以偷……不,观察敌人的动向是非常有必要的。
可惜就在这时,不和谐的身影闯入了镜头,几个洋人从旁边经过,刚好挡住了沈玉书,偷窥者只好暂时放下望远镜,拿起旁边喝了一半的白开水,准备先润润嗓子。
被偷窥的当事人完全不知道这个小插曲,一套太极拳快打完了,沈玉书的额上浮出薄薄的汗水,他脚尖点地,手臂向两旁平伸,做出往里收拳的姿势,谁知旁边突然有人冲过来,撞到他的身上,将他撞了个趔趄。
沈玉书正要开口道歉,却被一段叽里呱啦的洋文盖了过去,撞他的是个穿运动短裤的洋人,微卷的金黄头发,额头上还缠着一圈布条。
国人大概会把那个当成是绷带,不过它该叫发带,很多洋人在运动时都喜欢绑它。
洋人还带着女伴,为了在女伴面前有面子,他指着沈玉书不依不饶地骂。
沈玉书听不懂他说了什麽,但是从他的行为也猜得出那不是好话,他用英语平静地说:「发怒只会降低你自身的格调,先生。」
「你这只猪猡,你知不知道我是谁?你竟敢对我这样说话!?」
洋人被激怒了,上前一把抓住沈玉书的衣领,改用英语恐吓道:「马上道歉,否则我要让你进牢房!」
洋人长得高大健硕,如果换了其他人,大概会被他的气势吓到,但可惜沈玉书比他还要高一大截,他伸手,握住了洋人的手腕。
看似很普通的动作,洋人却发现沈玉书的力气大得惊人,导致他不得不松开了手。
「如果不是你先骂人,我已经道歉了。」沈玉书说。
洋人注意到了这个男人跟自己平时接触的华人大不相同,他不仅身材高挑,肤色白皙,更有种华贵的气质,这在他迄今为止接触过的华人圈里是见不到的,让他不自禁地收起了放肆的心态。
不过这也让他更生气。
沈玉书不亢不卑的态度在他看来更像是挑衅,被恭维惯了的洋人激怒了,他昂昂下巴,跟沈玉书相对站立,做出蔑视他的模样。
「雅克。」女伴担心地叫他。
雅克没有理她,他怒视沈玉书,要不是忌惮沈玉书的力气,他已经把拳头挥过去了。
就在这时,一个穿黑色背心制服的侍应生走过来,打断了剑拔弩张的气氛。
侍应生手里端着饮料托盘,走近後,灵活地一插,就站在了沈玉书跟雅克之间,将他们隔开了。
他满脸堆笑地对雅克说:「先生,来杯饮料吧,桔子水荷兰水都有,您看要不要喝杯冷饮润润喉。」
「不要,滚开!」
雅克心情正不好,把碍事的人一把推开,托盘在侍应生的手中晃了晃,上面的汽水瓶跟酒杯差点落到地上,还好他反应快,及时用双手稳住了盘子。
他见多了这种无礼的洋人,也不在意,又改用法语说:「你不渴,这位美丽的小姐陪你走了这麽久,也一定口渴了,小姐来一杯吧?」
侍应生说着话,单手将桔子水倒入玻璃杯里,拿起杯子递给雅克的女伴。
他的法语发音非常标准,女伴有些惊讶,不由得多打量了他几眼。
侍应生长了一副东方人的面孔,但又不尽相同,东方人通常都是黑头发,而这个人的头发有几缕是绿色又有几缕是蓝色,发梢还有一点点的酒红色,几种颜色交织在一起,变得很奇怪。
他的个头虽然没有雅克跟沈玉书高,但也绝对属於高挑的那种,皮肤白皙细腻,乍看去很难判断出真实的年龄。
见惯了皮肤蜡黄身材矮小的亚洲人,突然遇到如此彬彬有礼又说一口流利法语的男人,女人马上就对他产生了好感,伸手去拿玻璃杯。
看到她的举动,雅克更不爽,抢先去推侍应生,暴躁地说:「滚远点,不要在这里献殷勤,猪猡!」
推搡中,玻璃杯里的桔子水溅到了雅克身上,他气得又是叽里呱啦地一通乱叫,侍应生慌了,掏出手帕,手忙脚乱地帮他擦拭,却换来更严厉的痛骂。
叫嚷声把行人的视线都吸引了过来,这让女人觉得很丢脸,转身头也不回地走掉了,雅克叫了两声没叫住,他把碍事的侍应生一把推开,匆匆忙忙地追了上去。
没戏看了,周围的看客很快就散开了,侍应生拿着手帕,笑眯眯地看着雅克的背影,又眼眸一转,看向沈玉书。
「真装x,」他特意叹了口气,说:「虽然你的太极打得很有美感,但看在认识的份上,我要提醒你,打拳就该穿长袍,那才有气势,你看看黄飞鸿看看叶问,他们打拳时哪有穿西装?」
沈玉书也在注视他,脸上几乎没有表情,等他噼里啪啦地说完,才说:「你好像对我有意见。」
带了几分磁性的男中音,让人听着很舒服,不过令人惊艳的不是沈玉书出众的相貌跟嗓音,而是气场,他身上有种玉石般的温润感,却不像玉石那麽冷清,这样一个有质感的男人,假如换做在现代,是可以轻易被推崇为偶像的。
侍应生遗憾地想——这家伙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却偏偏去做条子,真是暴殄天物。
他摇头否定,「没有,我不过是说有人穿了龙袍也不像太子。」
「这句话用在你身上再合适不过了,」沈玉书反将一军,「你也不是侍应生。」
陌生人都走光了,侍应生也没再继续做戏,笑眯眯地打量着沈玉书,说:「我当然不是,你是什麽人,我就是什麽人。」
「你说什麽?」
「哈,你警察不当,玩起ser了,不过呢,你这个民初风格的扮相还真不错,没想到你抓贼厉害,演起戏来也有板有眼的,老实说,你是什麽时候到的?不要告诉我你是为了救我跳下高楼的,我不会为此感激的……」
一段话说完,换来的是沈玉书更加阴沉的表情,侍应生噗嗤笑了,伸手拍拍他的胸膛。
「不过看到身为帅哥的你肯奋不顾身来救我,我会为此而感激的,沈傲……」
「你知道偷窃该当何罪吗?」
突兀的询问打断了侍应生的话,他漂亮的丹凤眼眯了眯,又重新端详沈玉书,笑了起来。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麽,但我知道了另外一件事。」
——他认错人了。
虽然这个男人跟沈傲长得很像,但靠近了细看,就会发现他们的气质不尽相同。
沈傲刚硬冷峻,这一点两人可以重叠,但这个人的气质中还有一份温润的书卷气,大概是这个年代的人才会拥有的气韵。
早知道这人不是沈傲,他就不出手相助了。
介於沈玉书带给他某种危机感,侍应生说完,向他做了个优雅的退场礼,就要离开,沈玉书叫住了他。
「你准备拿着别人的钱包离开吗?」
「别人的钱包?帅哥你大早上就在说梦话吗?」
沈玉书踏前一步,逼近侍应生,侍应生只好後退,顺便把托盘放去了旁边的架子上,向沈玉书做出耸肩微笑的动作。
无视他的潇洒动作,沈玉书说——
「通常侍应生是左手托盘子,右手倒饮料,但你却是右手托盘,左手倒饮料跟偷钱包,并且速度非常快,由此证明你是左撇子;你手指颀长白皙,应该没做过什麽苦力,但你的气质又不像是富家小开,而且指上有不少老茧,说明你是靠这双手吃饭的,并且常在客轮上混迹,因为这里有很多肥羊供你赚钱;你会不少简单常用的外语,可见你除了用手偷窃外,还常用脑子;另外,你喜欢黑色、蓝色、红色,还有好色。」
听着沈玉书的话,侍应生依次看向自己的手掌跟衣着。
正如沈玉书所说的,他的指尖上有老茧,手帕是浅蓝色的,手腕上戴着宽型的红色装饰皮带,皮带系在衬衣衣袖下方,没想到沈玉书的眼睛这麽毒,可以从细节上推断出他的喜好。
最後听到好色二字,他终於忍不住噗嗤笑了。
「喜欢美好的事物是人类正常的生理反应,谢谢你对我的推理,不过虽然你很想把自己演绎成福尔摩斯,但我不得不遗憾地告诉你,许多地方你说错了。」
「你也知道福尔摩斯?」
沈玉书惊讶地看他,脸上初次流露出冷峻之外的其他表情。
这反应直接得可爱,像童稚的孩童,反差太大,侍应生被弄愣了,半晌才傻傻地点头嘟囔。
「这话应该换我来说——原来福尔摩斯在这个年代就已经很出名了。」
沈玉书的童稚表情很快就收敛了,换回最初的无表情状态,冷冷说:「总之你偷了别人的钱包,这种行为是不对的,马上还给人家。」
「你是指那个粗鲁无礼的洋鬼子吗?」
「他是否粗鲁不是你可以犯罪的理由。」
「神经病。」
他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这种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了,侍应生懒得再跟沈玉书搭腔,转身去拿托盘,准备离开。
谁知他的手刚伸过去,就被沈玉书攥住了,顺势往前一推,把他推到船舷上压住。
「疼疼疼,手快断了……」
沈玉书不理会侍应生的大呼小叫,按住他,伸手去摸他的口袋,侍应生马上改叫:「非礼啊,强暴啊,救命啊……」
「如果你不想招来巡捕,就闭嘴。」
侍应生翻了个白眼,闭上了嘴,改为靠在船舷上,吹着口哨看海景。
沈玉书在他的口袋里翻了半天,什麽都没找到,他又去翻侍应生的其他口袋,也是一无所获。
「翻够了没有啊先生,我的胳膊都麻了。」
懒洋洋的嗓音,完全没有做坏事被抓包的心虚感,反而是沈玉书变得急躁——东西找不到就等於说他推理错了,但他相信自己的直觉,这个侍应生绝对不地道。
沈玉书搜着侍应生的裤子口袋,趁机观察他的发色。
他在伦敦学习西医,有时候会参加屍检工作,所以学过一些推理知识,但即使如此,他还是无法判定这种奇怪的发色是怎麽弄出来的。
他听说过染发,但侍应生的发色很自然,像是天生的,可是发根又是黑的,让他实在想不出原因,忍不住凑上去嗅了嗅。
侍应生发现了,却一动不动的任由他摆弄,反而是经过的乘客纷纷投来奇怪的目光,有些人还指指点点,露出厌恶的表情。
沈玉书这才发现他们姿势的微妙,急忙放了侍应生,向後退开。
手臂重获自由,侍应生靠着船舷转过身来,笑眯眯地对他说:「这要是换了以前,我一定告你非礼。」
「我只是在搜赃物。」
「那你搜到了吗?」
沈玉书的表情有些尴尬,侍应生又笑道:「想学福尔摩斯,你再打回重练几年吧。」
他脸上堆着笑,眼神却异常冰冷,沈玉书注意到了,直觉告诉他赃物还在这个家伙身上,只是自己没找到而已。
侍应生拿起托盘离开,海风吹来,拂动他的制服,更显得身形削瘦颀长。
在沈玉书看不到的地方,他收敛了笑容,低声说道:「我的身分,就算是福尔摩斯在世,也推测不出来的。」
海风将这句话吹到了沈玉书的耳中,他默默注视着侍应生走远,半晌回过神,突然感觉不对,急忙去摸口袋。
糟糕,他的钱包不见了!
担心自己记错了,沈玉书又去摸其他的口袋,却都找不到钱包,他这才反应过来——侍应生有没有偷洋人的钱包尚待别论,但绝对偷了他的钱包,就在他靠近搜身的时候。
「可恶!」
沈玉书气极反笑,冲着侍应生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可是已经晚了,在甲板上休憩的人越来越多,早已看不到那个人的去向了。
+++++
就在沈玉书到处寻找窃贼的时候,侍应生已经去了甲板的另一头,左手伸到托盘底部。
那里有个带磁铁的小皮带,钱包被皮带卡在托盘下,侍应生收了磁铁皮带,又单手灵活地打开钱包,取出里面的大钞,接着随手往外一抛,钱包就落进了海里。
他的动作做得很自然,在往前走的时候,事情已经做完了,所以周围虽然有不少人,却没人注意到这一瞬间发生的事情。
收好钱,侍应生端着托盘走进船舱客房,在确定没被跟踪後,他掏出钥匙打开其中一扇门,进去後,将门从里面反锁上,放下托盘,这才长吁了一口气。
当年师父没说错,做他们这行的人外有人,所以永远不可以轻敌,他刚才就是小看沈傲……啊不,是长得像沈傲的那个人,才差点中招,还好他机灵,否则後果不堪设想。
如果他这个二十一世纪的国际神偷在九十年前的时空里阴沟翻船,那他还不如当初直接坠楼死掉呢。
侍应生脱下制服上衣,丢去一边,坐到窄小的床铺上,透过旁边的小圆窗,看向外面一望无际的海水。
可以临窗看海景,这一间算是比较高档的客房,但是对他来说,海景还不如手机吸引人。
侍应生拿起枕旁的爱疯手机,在手里摆弄。
这是他爱用的手机,里面有很多实用的功能,但悲剧的是,在这个没有充电器没有合适的电源插座的地方,就算他有爱疯789也没用。
因为他现在在一九二七,在距离他原来的时空整整差了将近九十年的民初!
不错,这位侍应生不是别人,正是本故事开头出现过的,我们的主角苏唯先生。
「唉,连上网都不能,老天爷你是在玩我吧?」
长叹一声,苏唯把手机一丢,仰头躺到了床上。
随着他的躺下,床板发出咯吱咯吱的颤音,他像是没听到,扯出颈上的怀表,弹开表壳,看着上面的时间发獃。
——不管遇到任何突发状况,都要保持冷静,因为最糟糕也不过是一失手,二被关进监狱,到不了死人的程度,只要不死,就总有希望。
幼年时师父的教诲划过脑海,相信师父在教导他的时候,一定没想到还有第三种可能性。
而且是最糟糕的一种。
为什麽会变成这样的状况,即使到现在苏唯也搞不懂,他只记得当时索绳断了,他掉下了楼,意识在坠落时出现了短暂的终止,等他的神智重新回归,就发现自己完好无损地躺在地板上。
没有坠楼而死,苏唯很开心,但他的开心没持续多久,就发现自己面临的状况比死亡更糟糕——
周围是陈旧的墙壁,一些穿着奇怪的人群,空间里流淌着汗臭味跟霉味,房间里亮着灯,但那亮度还比不上他手机的照明功能,大家都用怪异的目光看着他,活像看见了鬼。
整整三分钟,苏唯都没有理解发生了什麽事,他恍惚着跑出去,又沿着走廊一路跑上甲板。
这里刚好也是夜晚,他抬头看去,四周都是茫茫大海,夜风吹来,带来海水的潮湿咸味。
坠地後的撞痛不时传来,提醒他这不是在作梦,他环视周围,客轮古老的建筑风格,陈旧的装潢设施让他逐渐明白了自己没有坠楼死亡,而是落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地方。
事後苏唯才知道自己是掉在了一艘驶向上海的客轮上,还好他的反应跟适应能力够快,在理解了眼下的状况後,他很快就镇定了下来。
他先用一串银手链跟船上的乘务人员换了套衣服和船票,弄到房间後,开始冷静考虑眼下的问题。
穿越是个时髦词,十个人中十个都知道,但真正经历过的人大概就屈指可数了,苏唯把电视剧里看到的经典片段过滤了一遍,再结合自己的遭遇,最後将罪魁祸首定为这只怀表,也就是雇主委托他盗取的物品。
这是只镀金珐琅怀表,外壳上嵌了一圈珍珠,表壳当中曾受过撞击,略向里凹下,上面还有不少小擦伤,带着岁月流逝刻下的痕迹,背面绘制着风景画,在长年累月的使用中,洋画褪掉了原有的颜色,变得模糊了。
在十八世纪生产的怀表当中,这只怀表的设计跟做工都很普通,要说作为古董,它也许有一定的鉴赏价值,但不到耗费上百万美金委托他盗取的程度。
——那是鄙人祖上的物品,後因战乱而遗失,先父过世前,嘱托我务必将东西找回,所以,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不管花多少钱我都在所不惜。
这是雇主的说辞,话是真是假不重要,只要他付的钱是真的就行了,而且雇主还准备了替换品,那是一只同年代出产的,外形几乎一样的怀表,所以展商也不会有实质性的损失,这就是苏唯最终接下委托的原因。
现在想想,那个完成遗愿的借口很牵强,多半是雇主知道怀表有穿越时空的力量,所以才想弄到手。
可是这几天,不管苏唯怎麽调整表针,怀表都没有丝毫反应,最後他放弃了,免得把表弄坏了,那他就真的回不去了。
所以在刚看到沈玉书时,他很开心,就算是死对头,在遭遇了相同的经历後,也可以变亲人的,可惜很遗憾,那个人只是跟沈傲长得相似而已。
沈傲是不可能跟随他跳楼的,这又不是武侠剧的跳崖梗。
想到自己的天真,苏唯自嘲地笑了,从口袋里摸出一个钱包,那是他在沈玉书搜身时,趁他不备拿的。
苏唯打开钱包,里面放了一些银元跟纸钞,当中还夹着船票,看那人的穿着谈吐,应该是出身富家。
他在钱包里翻了翻,找到一张类似身分证件的卡片,卡片边角泛黄,看起来很陈旧,上面除了地址外还有名字。
沈玉书?居然这麽巧也是姓沈。
苏唯翻着卡片陷入沉思——同姓,长得又相似,假如不是沈傲跟他一样穿越过来後脑子撞到,导致失忆的话,那就是这个叫沈玉书的人跟沈傲有某种千丝万缕的关系。
想到这里,苏唯兴奋地坐了起来。
任何事情有因必有果,这也是当年师父教导他的话。
假设他穿越到这里是『果』,那麽只要找到『因』,他就可以回去了——理论上讲是这样的,否则他怎麽会在这里不偏不倚地遇到跟沈傲长相相同的人呢?
苏唯是个务实的人,并且他的人生观里充满了乐观主义精神,在做好计划後,他收起钱包,准备调查沈玉书。
「希望在人间!」
面对窗外的大海,苏唯做了个胜利的手势,为自己打气。
第二章 客轮上的王不见王
「兄台贵姓?」
「苏唯,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苏,唯我独尊的唯。」
唯我独尊?还真感夸口。
「不知先生尊姓大名?」苏唯反问。
「沈玉书。沈园的沈,玉版灵书的玉书。」
苏唯呵呵笑道:「好名字、好名字。」
「不知兄台从哪里来?」沈玉书接着问。
「从来的地方来。」
「到哪里去?」
「到去的地方去。」
————
「希望在人间。」
同一时间,在同一艘客轮的不同的客房里,沈玉书说出了相同的话。
发现了苏唯的偷盗行为後,沈玉书曾想过请客轮上的巡捕帮忙,可是那些人开口就要小费的嘴脸让他很失望,这种巡捕只是摆着当好看的,让他们去捉贼,还不如他自己来。
於是他画了简单的头像,拿去询问工作人员,正如他猜测的,大家告诉他船上并没有这样的服务生。
接着他又去了乘客聚集较多的场所打听,但结果并不乐观。
原以为这麽长的旅途,小偷的长相跟发色又特殊,可以轻松找到,没想到他问遍了各个场所的人,都一无所获,那个相貌俊美又古怪的男人在突然出现後,又离奇地消失了。
那麽,最後只剩下一个可能性,小偷变装了。
阅读大量推理的经验这样告诉沈玉书,他跑回客房,照想像重新绘制了小偷可能变装的形象,再拿去公众场所询问,但依然没收获。
沈玉书不可能知道,苏唯是半路掉在船上的,并且掉在平民住的大通铺里,为了不引人注意,他经常换服装跟发式,偶尔还易易容,今天苏唯是把他跟沈傲混淆了,才会露出真面目。
所以等沈玉书去平民客舱询问时,已经是下午了,这次很顺利,他很快就问到了那晚见过苏唯的人。
第1节
恋耽美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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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不见王1圆月观音》作者:樊落
王不见王 1 圆月观音
[作者]: 樊落
[插图]: lei
[出版社]: 晴空出版
[出版日期]: 2016/02/16
简介:
「你一定变态得没有朋友。」
「你的朋友也不见得很多。」
「我是帅得没朋友,等级不同的。不过直觉告诉我,我们应该可以做朋友。」
「有时候直觉跟错觉只有一线之隔。」
沈玉书不明白,为什么这个来历不明的小偷坚持要成为他的搭档,跟着他东奔西跑地查案呢?
落没世家公子沈玉书,
出身中医世家却远赴英国学习西医,兴趣是看《福尔摩斯全集》。
在学成归国的客轮上遇到一位亦正亦邪的小偷苏唯,几次交手,沈玉书始终无法抓到证据逮捕苏唯,反而联手救下一位遭拐卖的失忆小乞儿。
原以为从此分道扬镳,
此时却传出一件轰动社会的事件:
与沈玉书曾订有娃娃亲的富商小姐跟人私奔,偷走家传的古董圆月观音,却因观音的诅咒杀了。
笃信科学办案的沈玉书决定调查此事,
不料再度遇到苏唯并不断纠缠要成为他的搭档,既然整件案子是由古董失窃引起的,
那身边有个对古董了解的人并不是件坏事,
於是几番波折後两人决定短暂合作。
案子的疑点重重,加上接二连三的死者,
让观音诅咒的传闻甚嚣尘上,连苏唯都遭到暗算。
他们这个医生和侠盗的组合,要如何找出背後的真相?
而苏唯又藏有什麽秘密?沈玉书的父亲为什麽留下奇怪的遗言?
繁华的十里洋场藏了太多秘密,
沈玉书决定开设侦探事务所来破解这些谜题;而苏唯也决定要赖上沈玉书,寻找「回家」的关键。
谁也没料到,两人命运的齿轮因此开始转动……
楔子
「沈傲,我都说我没杀人了,你到底要穷追不舍到什么时候?」
「苏唯,就算你没杀人,也不能否定你的其他偷窃罪行,快把怀表交出来,弃械投降!」
「啧啧啧,当然不行,雇主可是花了高出原物十倍的价钱请我去盗它,银货两讫,这是我苏十六的规矩。」
「你不是专盗为富不仁者吗?这次为什么一反常态,去偷取普通商会的东西?」
——
深夜,繁华都市的一隅沉浸在寂静中,还不到周末,这个时间段,大部分人都已经进入了梦乡,偶尔有车辆经过,车灯的光亮稍纵即逝,让夜变得更黑暗了。
突然,一道身影穿过沉沉夜色,出现在大楼的外墙上,他穿着黑色紧身运动装,腰间挂着索扣,利用绳索跟弯钩,灵活地在大楼外面攀沿。
大楼算不上很壮观,但也有二十几层的高度,可是黑衣人就如同走平地一样,很快就翻到了楼顶,翻身跃过天台的围栏,纵身一跳,便跳去了邻接的楼房天台上。
这里矗立着很多商业大楼,楼房鳞次栉比,间隔最宽的也只有数尺,这种翻越对黑衣人来说驾轻就熟,但他刚跳过去,就听到身後传来脚步声,有人喝道:「苏唯,站住!」
声音很耳熟,被称作苏唯的黑衣人停下脚步,转头看去。
一个男人从他刚才跳过的天台追过来,双手持枪,枪口对准他。
男人穿着同样一身黑衣服,奔跑没有给他造成太多的影响,头发梳理整齐,衣着笔挺,面容出众却又冷峻,一看就是非常不好说话的那类人。
有关这个家伙,苏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
被一个人从亚洲追到欧洲,又从欧洲追到南美洲,再从南美洲追回到亚洲,要忘记也很难吧,其执着的程度让他几乎怀疑这人是不是在暗恋自己。
当然,世上没有那麽多浪漫史,那男人追他的原因只有一个——对方是国际刑警,而他则是名满国际的雅贼,自从一年前他在亚洲窃取名画时与这位刑警相遇後,就揭开了两人恩怨的帷幕。
看到指向自己的枪口,苏唯放弃了硬碰硬的行为,整理了一下因为奔跑而歪斜的背包,冲站在对面楼上的人耸耸肩,发出轻佻的微笑。
「沈傲,身为国际刑警,难道你除了抓我,就没别的事要做了吗?你一直这样穷追不舍,会让我以为你不是在追杀我,而是在追求我。」
「别自以为是,我在缉捕凶犯。」
「凶犯?」
苏唯左右看看,除了他自己,他没看到天台上还有其他人。
沈傲给了他答案,「我就是在说你。」
「欸,身为国际刑警,拜托你说话要严谨,我只是从一些为富不仁的人那里拿了点东西而已,一没杀人,二没惊动任何人,我怎麽就成凶犯了?」
「半个月前,你深夜潜入珠宝富商冯钰的别墅,被冯钰的儿子冯绍仙撞到,你杀了冯绍仙,又偷走了冯家价值上亿的钻石珠宝,还挟持冯绍仙才七岁的儿子冯俊青当人质,你现在已被列入头号通缉犯的名单里了,我劝你不要再做无谓的抵抗,马上弃械投降,交出人质。」
苏唯的眉头微微皱起。
有关冯家的新闻,他大都是在报纸上了解到的。
冯家一家天才,冯钰是大珠宝商,他儿子冯绍仙是生物学家,孙子冯俊青小小年纪,就在小提琴跟钢琴的各项比赛中得过奖,所以冯家惨剧发生後,有关他们的评论记事层出不穷。
但……这些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我是被陷害的,那晚我到达冯家的时候,冯绍仙已经死了,家里翻得一通乱,我看到不对劲,就马上离开了,珠宝也不是我拿的,至於人质,我更不知道是怎麽回事。」
「我只负责缉捕你,你现在要做的是配合我归案,减轻自己的罪行。」
「那也不能冤枉好人啊,你追了我一年多,应该最了解我的工作作风,我有三不为……」
解释被打断了,刺耳的警笛声划破黑暗,向他们这边靠近。
两人的注意力被同时吸引过去,苏唯先反应过来,他对沈傲冷笑道:「呵,後援都到了,没想到你这麽擅长通风报信啊!」
沈傲比苏唯更惊讶。
他一直在单独追踪苏唯,增补後援的事他并不知道,正要开口解释,苏唯已转身跑走,身影在黑夜中几下跳跃,眼看就要翻过大楼天台,跳去对面的楼上了。
夜色太暗,沈傲不敢乱开枪,大叫了两声,见苏唯没反应,他只好放下枪,也跳上天台边缘,追了过去。
「苏唯你站住,否则我真开枪了!」
听了他的话,苏唯反而加快了脚步,几个翻越,又跳去了邻接的楼顶。
沈傲在後面追着,两人一前一後地跑,没多久就跑到了最前方的一栋楼上。
前方其实还有大楼,只是这两栋楼之间隔着一条窄巷,不能再跟刚才那样轻松一跃就跳过去了。
苏唯跃上围栏,低头往下看了一眼,立刻用手直拍心脏——谁说神偷都擅长飞檐走壁?要知道他从小就恐高的,不到万不得已,他最讨厌这种『高空作业』了。
他稳住平衡,免得一个不小心栽下去。
深夜风大,吹得他半长的头发不断飞起。
为了完成这次的任务,他特意做了变装,将头发挑染成绿色跟蓝色,再配合他俊秀的脸庞,端的是翩翩佳公子,但现在这种处境刚好印证了一句话——
卿本佳人,奈何做贼?
苏唯转过头,沈傲已经追了过来,重新举枪对准他,他不爽地说:「我都说我没杀人了,你到底穷追不舍个什麽劲儿?」
「就算你没杀人,也不能否定你的其他偷窃罪行,快把怀表交出来,弃械投降!」
「啊哈,原来你从我进入国际商贸大厦时就跟踪我了。」
苏唯从怀里掏出一块金色的西洋珐琅怀表。这是他从十八世纪古物展示会上盗来的东西,也是他这次的任务目标。
他攥着怀表上方的金链子,在手指上绕动着,看到沈傲面露担心,又故意把手收回去,笑道:「就是这个小东西,想不想要?」
「这是赃物,我会将它归还失主的。」
「啧啧啧,当然不行,雇主可是花了高出原物十倍的价钱请我去盗它,银货两讫,这是我苏十六的规矩。」
「你不是专盗为富不仁者吗?这次为什麽一反常态,去偷普通商会的东西?」
「喔喔,没想到你对我这麽了解,不过放心吧,这次是特例,我放了一只跟它同世纪出品,并且外形完全相同的怀表在展览柜里,没人会发觉东西被掉了包。」
「为什麽你要这麽麻烦地做这件事?」
「嗯……」苏唯歪头想了想,忽然一笑,「我高兴。」
「你!」
警笛声愈发刺耳了,苏唯瞥了一眼街道,就见警车由远及近地驶来,他冲沈傲眨眨眼。
「大军到了,我要撤了,帅哥,拜拜。」
「你敢逃跑,我就开枪!」
「你不会开枪的,假如我死了,人质在哪里你不就永远都不知道了吗?」
冯家的小孙子冯俊青失踪後,警方连着数天进行了地毯式搜查,冯家也出重赏寻找孩子的下落,但都一无所获,现在已经过去了半个月,大家已对小孩是否还活着不抱期待了。
被威胁,沈傲果然不敢开枪,气愤地问:「孩子到底在哪里?」
「我觉得他聪明伶俐,是偷门可塑之才,就收留他当关门弟子了,我们江湖中人偶尔也会做做好事的,所以不用谢。」
「谢个屁,苏唯你说实话,小孩是不是还活着?」
如果不是气疯了,沈傲不会说脏话,听了他的质问,苏唯的脚步微微定了一下。
其实他从来没见过那个孩子,那件案子里他也是受害者,有人利用了他,把他推出来当替罪羊。
「是不是活着又有什麽关系呢?」面对气愤的沈傲,他冷静地说:「这世上没有一件事物是长久的,不管是人还是古董。」
夜风吹过,撩起一缕染了深绿颜色的鬓发,竟带了几分落寞的气息。
难得看到苏唯这副样子,沈傲一愣,但马上就见他嘴角上翘,露出恶魔般的微笑。
「最近民初的电视剧看得有点多,导致入戏太深,别见怪别见怪,帅哥,看在你这麽帅又纯情的份上,我会想你的。」
苏唯说完,把怀表往脖子上一绕,按动腰间的索扣机关,飞索弹出,越过对面的高楼天台,卡在围栏上。
「站住!我开枪了!」
警告打了水漂,没等沈傲鸣枪示警,苏唯已攥住绳索的另一端,纵身跃下了天台。
以他的攀越速度跟经验,要飞到对面楼上是件相当轻松加愉快的事,但……凡事总有例外,这就是所谓的墨菲定律,而现在苏唯就很幸运地遭遇到了这个很不幸的定律。
就在他身悬半空,像荡秋千那样荡去对面大厦的时候,意外发生了,绳索突然从当中断开,并且断得毫无徵兆,等苏唯发现有异样时,他已经没有时间自救了。
苏唯的身体在半空中华丽地翻了个圈,向下直坠而去。
二十几层楼不算很高,但也绝对不是让人可以乐观的高度,所以苏唯落下时,只听到两耳冷风呼呼直响,还伴随着沈傲惊慌的叫声。
天地在瞬间颠倒了,眼看着地面近在咫尺,而他手中可以依赖的只有断掉的半截绳索,苏唯没感觉到害怕,死亡在即,他唯一想到的是——
这种死法太有失美感以及他一世英名了,如果可以,他可以选择其他的死亡方式吗?
第一章 穿越到一九二七
「你不是侍应生。」
「我当然不是,你是什么人,我就是什么人。」
「你说什么?」
「哈,你不当员警,玩起ser来了?不过呢,你这个民国风的扮相还真不错,没想到你抓贼很厉害,演起戏来也有板有眼的,老实说,你是什么时候到的?不要告诉我你是为了救我也跳下高楼的,我不会为此感激的……」
————
清晨,旭光号客轮在海洋上平稳地行进。
这是一艘由伦敦始发的大型轮船,在广州暂作停泊後,驶往目的地上海,船上除了载乘来自各国的,希望在这个神秘的东方国家淘金的洋人外,还有不少留洋归来,期待一展抱负的热血青年。
当然,船上更多的是商人旅客,其中以亚洲人的脸孔最常见。
大部分人都留短发穿西装,努力打造属於上流阶层人士的气派,不过也有一些人还是保持传统的打扮,穿长袍马褂,留着长辫,好在在这个东西方文化交融的世界里,不管穿什麽都不会显得太突兀。
长长的旅程已接近尾声,跟平时一样,清晨时分,有不少人在甲板上活动,或是看海景日出,或是散步娱乐。
沈玉书也是其中一个,不过他对观景或散步没兴趣,而是在甲板的一隅打太极拳。
这是沈玉书的每日一课,幼年时是父亲带着他练,後来父母先後过世,就换成了姨丈陪他打拳,这已经成了潜移默化的习惯,即便在英国的这两年中,他也没有放下过。
他打得很入神,没发现在对面一个不显眼的角落里,有人正用双眼望远镜在偷窥……呃不,观察他。
透过望远镜的镜头,可以看到沈玉书修长的身形,拳脚舒缓却有力,一张一弛,带着儒家弟子的风范,唯一令人遗憾的是他穿着西装背心,跟太极的氛围格格不入。
「啧啧,身材好了不起啊,特意跑到公共场所来炫耀。」
偷窥者不爽地说,望远镜又从沈玉书的上身移到他的臀部,合身的西裤突显了他的臀部曲线,在他屈身跟抬腿时尤为明显。
偷窥者的目光在沈玉书的腰臀之间游离了好一会儿,才把望远镜逐渐下移,去窥探他的其他地方——做事要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所以偷……不,观察敌人的动向是非常有必要的。
可惜就在这时,不和谐的身影闯入了镜头,几个洋人从旁边经过,刚好挡住了沈玉书,偷窥者只好暂时放下望远镜,拿起旁边喝了一半的白开水,准备先润润嗓子。
被偷窥的当事人完全不知道这个小插曲,一套太极拳快打完了,沈玉书的额上浮出薄薄的汗水,他脚尖点地,手臂向两旁平伸,做出往里收拳的姿势,谁知旁边突然有人冲过来,撞到他的身上,将他撞了个趔趄。
沈玉书正要开口道歉,却被一段叽里呱啦的洋文盖了过去,撞他的是个穿运动短裤的洋人,微卷的金黄头发,额头上还缠着一圈布条。
国人大概会把那个当成是绷带,不过它该叫发带,很多洋人在运动时都喜欢绑它。
洋人还带着女伴,为了在女伴面前有面子,他指着沈玉书不依不饶地骂。
沈玉书听不懂他说了什麽,但是从他的行为也猜得出那不是好话,他用英语平静地说:「发怒只会降低你自身的格调,先生。」
「你这只猪猡,你知不知道我是谁?你竟敢对我这样说话!?」
洋人被激怒了,上前一把抓住沈玉书的衣领,改用英语恐吓道:「马上道歉,否则我要让你进牢房!」
洋人长得高大健硕,如果换了其他人,大概会被他的气势吓到,但可惜沈玉书比他还要高一大截,他伸手,握住了洋人的手腕。
看似很普通的动作,洋人却发现沈玉书的力气大得惊人,导致他不得不松开了手。
「如果不是你先骂人,我已经道歉了。」沈玉书说。
洋人注意到了这个男人跟自己平时接触的华人大不相同,他不仅身材高挑,肤色白皙,更有种华贵的气质,这在他迄今为止接触过的华人圈里是见不到的,让他不自禁地收起了放肆的心态。
不过这也让他更生气。
沈玉书不亢不卑的态度在他看来更像是挑衅,被恭维惯了的洋人激怒了,他昂昂下巴,跟沈玉书相对站立,做出蔑视他的模样。
「雅克。」女伴担心地叫他。
雅克没有理她,他怒视沈玉书,要不是忌惮沈玉书的力气,他已经把拳头挥过去了。
就在这时,一个穿黑色背心制服的侍应生走过来,打断了剑拔弩张的气氛。
侍应生手里端着饮料托盘,走近後,灵活地一插,就站在了沈玉书跟雅克之间,将他们隔开了。
他满脸堆笑地对雅克说:「先生,来杯饮料吧,桔子水荷兰水都有,您看要不要喝杯冷饮润润喉。」
「不要,滚开!」
雅克心情正不好,把碍事的人一把推开,托盘在侍应生的手中晃了晃,上面的汽水瓶跟酒杯差点落到地上,还好他反应快,及时用双手稳住了盘子。
他见多了这种无礼的洋人,也不在意,又改用法语说:「你不渴,这位美丽的小姐陪你走了这麽久,也一定口渴了,小姐来一杯吧?」
侍应生说着话,单手将桔子水倒入玻璃杯里,拿起杯子递给雅克的女伴。
他的法语发音非常标准,女伴有些惊讶,不由得多打量了他几眼。
侍应生长了一副东方人的面孔,但又不尽相同,东方人通常都是黑头发,而这个人的头发有几缕是绿色又有几缕是蓝色,发梢还有一点点的酒红色,几种颜色交织在一起,变得很奇怪。
他的个头虽然没有雅克跟沈玉书高,但也绝对属於高挑的那种,皮肤白皙细腻,乍看去很难判断出真实的年龄。
见惯了皮肤蜡黄身材矮小的亚洲人,突然遇到如此彬彬有礼又说一口流利法语的男人,女人马上就对他产生了好感,伸手去拿玻璃杯。
看到她的举动,雅克更不爽,抢先去推侍应生,暴躁地说:「滚远点,不要在这里献殷勤,猪猡!」
推搡中,玻璃杯里的桔子水溅到了雅克身上,他气得又是叽里呱啦地一通乱叫,侍应生慌了,掏出手帕,手忙脚乱地帮他擦拭,却换来更严厉的痛骂。
叫嚷声把行人的视线都吸引了过来,这让女人觉得很丢脸,转身头也不回地走掉了,雅克叫了两声没叫住,他把碍事的侍应生一把推开,匆匆忙忙地追了上去。
没戏看了,周围的看客很快就散开了,侍应生拿着手帕,笑眯眯地看着雅克的背影,又眼眸一转,看向沈玉书。
「真装x,」他特意叹了口气,说:「虽然你的太极打得很有美感,但看在认识的份上,我要提醒你,打拳就该穿长袍,那才有气势,你看看黄飞鸿看看叶问,他们打拳时哪有穿西装?」
沈玉书也在注视他,脸上几乎没有表情,等他噼里啪啦地说完,才说:「你好像对我有意见。」
带了几分磁性的男中音,让人听着很舒服,不过令人惊艳的不是沈玉书出众的相貌跟嗓音,而是气场,他身上有种玉石般的温润感,却不像玉石那麽冷清,这样一个有质感的男人,假如换做在现代,是可以轻易被推崇为偶像的。
侍应生遗憾地想——这家伙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却偏偏去做条子,真是暴殄天物。
他摇头否定,「没有,我不过是说有人穿了龙袍也不像太子。」
「这句话用在你身上再合适不过了,」沈玉书反将一军,「你也不是侍应生。」
陌生人都走光了,侍应生也没再继续做戏,笑眯眯地打量着沈玉书,说:「我当然不是,你是什麽人,我就是什麽人。」
「你说什麽?」
「哈,你警察不当,玩起ser了,不过呢,你这个民初风格的扮相还真不错,没想到你抓贼厉害,演起戏来也有板有眼的,老实说,你是什麽时候到的?不要告诉我你是为了救我跳下高楼的,我不会为此感激的……」
一段话说完,换来的是沈玉书更加阴沉的表情,侍应生噗嗤笑了,伸手拍拍他的胸膛。
「不过看到身为帅哥的你肯奋不顾身来救我,我会为此而感激的,沈傲……」
「你知道偷窃该当何罪吗?」
突兀的询问打断了侍应生的话,他漂亮的丹凤眼眯了眯,又重新端详沈玉书,笑了起来。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麽,但我知道了另外一件事。」
——他认错人了。
虽然这个男人跟沈傲长得很像,但靠近了细看,就会发现他们的气质不尽相同。
沈傲刚硬冷峻,这一点两人可以重叠,但这个人的气质中还有一份温润的书卷气,大概是这个年代的人才会拥有的气韵。
早知道这人不是沈傲,他就不出手相助了。
介於沈玉书带给他某种危机感,侍应生说完,向他做了个优雅的退场礼,就要离开,沈玉书叫住了他。
「你准备拿着别人的钱包离开吗?」
「别人的钱包?帅哥你大早上就在说梦话吗?」
沈玉书踏前一步,逼近侍应生,侍应生只好後退,顺便把托盘放去了旁边的架子上,向沈玉书做出耸肩微笑的动作。
无视他的潇洒动作,沈玉书说——
「通常侍应生是左手托盘子,右手倒饮料,但你却是右手托盘,左手倒饮料跟偷钱包,并且速度非常快,由此证明你是左撇子;你手指颀长白皙,应该没做过什麽苦力,但你的气质又不像是富家小开,而且指上有不少老茧,说明你是靠这双手吃饭的,并且常在客轮上混迹,因为这里有很多肥羊供你赚钱;你会不少简单常用的外语,可见你除了用手偷窃外,还常用脑子;另外,你喜欢黑色、蓝色、红色,还有好色。」
听着沈玉书的话,侍应生依次看向自己的手掌跟衣着。
正如沈玉书所说的,他的指尖上有老茧,手帕是浅蓝色的,手腕上戴着宽型的红色装饰皮带,皮带系在衬衣衣袖下方,没想到沈玉书的眼睛这麽毒,可以从细节上推断出他的喜好。
最後听到好色二字,他终於忍不住噗嗤笑了。
「喜欢美好的事物是人类正常的生理反应,谢谢你对我的推理,不过虽然你很想把自己演绎成福尔摩斯,但我不得不遗憾地告诉你,许多地方你说错了。」
「你也知道福尔摩斯?」
沈玉书惊讶地看他,脸上初次流露出冷峻之外的其他表情。
这反应直接得可爱,像童稚的孩童,反差太大,侍应生被弄愣了,半晌才傻傻地点头嘟囔。
「这话应该换我来说——原来福尔摩斯在这个年代就已经很出名了。」
沈玉书的童稚表情很快就收敛了,换回最初的无表情状态,冷冷说:「总之你偷了别人的钱包,这种行为是不对的,马上还给人家。」
「你是指那个粗鲁无礼的洋鬼子吗?」
「他是否粗鲁不是你可以犯罪的理由。」
「神经病。」
他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这种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了,侍应生懒得再跟沈玉书搭腔,转身去拿托盘,准备离开。
谁知他的手刚伸过去,就被沈玉书攥住了,顺势往前一推,把他推到船舷上压住。
「疼疼疼,手快断了……」
沈玉书不理会侍应生的大呼小叫,按住他,伸手去摸他的口袋,侍应生马上改叫:「非礼啊,强暴啊,救命啊……」
「如果你不想招来巡捕,就闭嘴。」
侍应生翻了个白眼,闭上了嘴,改为靠在船舷上,吹着口哨看海景。
沈玉书在他的口袋里翻了半天,什麽都没找到,他又去翻侍应生的其他口袋,也是一无所获。
「翻够了没有啊先生,我的胳膊都麻了。」
懒洋洋的嗓音,完全没有做坏事被抓包的心虚感,反而是沈玉书变得急躁——东西找不到就等於说他推理错了,但他相信自己的直觉,这个侍应生绝对不地道。
沈玉书搜着侍应生的裤子口袋,趁机观察他的发色。
他在伦敦学习西医,有时候会参加屍检工作,所以学过一些推理知识,但即使如此,他还是无法判定这种奇怪的发色是怎麽弄出来的。
他听说过染发,但侍应生的发色很自然,像是天生的,可是发根又是黑的,让他实在想不出原因,忍不住凑上去嗅了嗅。
侍应生发现了,却一动不动的任由他摆弄,反而是经过的乘客纷纷投来奇怪的目光,有些人还指指点点,露出厌恶的表情。
沈玉书这才发现他们姿势的微妙,急忙放了侍应生,向後退开。
手臂重获自由,侍应生靠着船舷转过身来,笑眯眯地对他说:「这要是换了以前,我一定告你非礼。」
「我只是在搜赃物。」
「那你搜到了吗?」
沈玉书的表情有些尴尬,侍应生又笑道:「想学福尔摩斯,你再打回重练几年吧。」
他脸上堆着笑,眼神却异常冰冷,沈玉书注意到了,直觉告诉他赃物还在这个家伙身上,只是自己没找到而已。
侍应生拿起托盘离开,海风吹来,拂动他的制服,更显得身形削瘦颀长。
在沈玉书看不到的地方,他收敛了笑容,低声说道:「我的身分,就算是福尔摩斯在世,也推测不出来的。」
海风将这句话吹到了沈玉书的耳中,他默默注视着侍应生走远,半晌回过神,突然感觉不对,急忙去摸口袋。
糟糕,他的钱包不见了!
担心自己记错了,沈玉书又去摸其他的口袋,却都找不到钱包,他这才反应过来——侍应生有没有偷洋人的钱包尚待别论,但绝对偷了他的钱包,就在他靠近搜身的时候。
「可恶!」
沈玉书气极反笑,冲着侍应生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可是已经晚了,在甲板上休憩的人越来越多,早已看不到那个人的去向了。
+++++
就在沈玉书到处寻找窃贼的时候,侍应生已经去了甲板的另一头,左手伸到托盘底部。
那里有个带磁铁的小皮带,钱包被皮带卡在托盘下,侍应生收了磁铁皮带,又单手灵活地打开钱包,取出里面的大钞,接着随手往外一抛,钱包就落进了海里。
他的动作做得很自然,在往前走的时候,事情已经做完了,所以周围虽然有不少人,却没人注意到这一瞬间发生的事情。
收好钱,侍应生端着托盘走进船舱客房,在确定没被跟踪後,他掏出钥匙打开其中一扇门,进去後,将门从里面反锁上,放下托盘,这才长吁了一口气。
当年师父没说错,做他们这行的人外有人,所以永远不可以轻敌,他刚才就是小看沈傲……啊不,是长得像沈傲的那个人,才差点中招,还好他机灵,否则後果不堪设想。
如果他这个二十一世纪的国际神偷在九十年前的时空里阴沟翻船,那他还不如当初直接坠楼死掉呢。
侍应生脱下制服上衣,丢去一边,坐到窄小的床铺上,透过旁边的小圆窗,看向外面一望无际的海水。
可以临窗看海景,这一间算是比较高档的客房,但是对他来说,海景还不如手机吸引人。
侍应生拿起枕旁的爱疯手机,在手里摆弄。
这是他爱用的手机,里面有很多实用的功能,但悲剧的是,在这个没有充电器没有合适的电源插座的地方,就算他有爱疯789也没用。
因为他现在在一九二七,在距离他原来的时空整整差了将近九十年的民初!
不错,这位侍应生不是别人,正是本故事开头出现过的,我们的主角苏唯先生。
「唉,连上网都不能,老天爷你是在玩我吧?」
长叹一声,苏唯把手机一丢,仰头躺到了床上。
随着他的躺下,床板发出咯吱咯吱的颤音,他像是没听到,扯出颈上的怀表,弹开表壳,看着上面的时间发獃。
——不管遇到任何突发状况,都要保持冷静,因为最糟糕也不过是一失手,二被关进监狱,到不了死人的程度,只要不死,就总有希望。
幼年时师父的教诲划过脑海,相信师父在教导他的时候,一定没想到还有第三种可能性。
而且是最糟糕的一种。
为什麽会变成这样的状况,即使到现在苏唯也搞不懂,他只记得当时索绳断了,他掉下了楼,意识在坠落时出现了短暂的终止,等他的神智重新回归,就发现自己完好无损地躺在地板上。
没有坠楼而死,苏唯很开心,但他的开心没持续多久,就发现自己面临的状况比死亡更糟糕——
周围是陈旧的墙壁,一些穿着奇怪的人群,空间里流淌着汗臭味跟霉味,房间里亮着灯,但那亮度还比不上他手机的照明功能,大家都用怪异的目光看着他,活像看见了鬼。
整整三分钟,苏唯都没有理解发生了什麽事,他恍惚着跑出去,又沿着走廊一路跑上甲板。
这里刚好也是夜晚,他抬头看去,四周都是茫茫大海,夜风吹来,带来海水的潮湿咸味。
坠地後的撞痛不时传来,提醒他这不是在作梦,他环视周围,客轮古老的建筑风格,陈旧的装潢设施让他逐渐明白了自己没有坠楼死亡,而是落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地方。
事後苏唯才知道自己是掉在了一艘驶向上海的客轮上,还好他的反应跟适应能力够快,在理解了眼下的状况後,他很快就镇定了下来。
他先用一串银手链跟船上的乘务人员换了套衣服和船票,弄到房间後,开始冷静考虑眼下的问题。
穿越是个时髦词,十个人中十个都知道,但真正经历过的人大概就屈指可数了,苏唯把电视剧里看到的经典片段过滤了一遍,再结合自己的遭遇,最後将罪魁祸首定为这只怀表,也就是雇主委托他盗取的物品。
这是只镀金珐琅怀表,外壳上嵌了一圈珍珠,表壳当中曾受过撞击,略向里凹下,上面还有不少小擦伤,带着岁月流逝刻下的痕迹,背面绘制着风景画,在长年累月的使用中,洋画褪掉了原有的颜色,变得模糊了。
在十八世纪生产的怀表当中,这只怀表的设计跟做工都很普通,要说作为古董,它也许有一定的鉴赏价值,但不到耗费上百万美金委托他盗取的程度。
——那是鄙人祖上的物品,後因战乱而遗失,先父过世前,嘱托我务必将东西找回,所以,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不管花多少钱我都在所不惜。
这是雇主的说辞,话是真是假不重要,只要他付的钱是真的就行了,而且雇主还准备了替换品,那是一只同年代出产的,外形几乎一样的怀表,所以展商也不会有实质性的损失,这就是苏唯最终接下委托的原因。
现在想想,那个完成遗愿的借口很牵强,多半是雇主知道怀表有穿越时空的力量,所以才想弄到手。
可是这几天,不管苏唯怎麽调整表针,怀表都没有丝毫反应,最後他放弃了,免得把表弄坏了,那他就真的回不去了。
所以在刚看到沈玉书时,他很开心,就算是死对头,在遭遇了相同的经历後,也可以变亲人的,可惜很遗憾,那个人只是跟沈傲长得相似而已。
沈傲是不可能跟随他跳楼的,这又不是武侠剧的跳崖梗。
想到自己的天真,苏唯自嘲地笑了,从口袋里摸出一个钱包,那是他在沈玉书搜身时,趁他不备拿的。
苏唯打开钱包,里面放了一些银元跟纸钞,当中还夹着船票,看那人的穿着谈吐,应该是出身富家。
他在钱包里翻了翻,找到一张类似身分证件的卡片,卡片边角泛黄,看起来很陈旧,上面除了地址外还有名字。
沈玉书?居然这麽巧也是姓沈。
苏唯翻着卡片陷入沉思——同姓,长得又相似,假如不是沈傲跟他一样穿越过来後脑子撞到,导致失忆的话,那就是这个叫沈玉书的人跟沈傲有某种千丝万缕的关系。
想到这里,苏唯兴奋地坐了起来。
任何事情有因必有果,这也是当年师父教导他的话。
假设他穿越到这里是『果』,那麽只要找到『因』,他就可以回去了——理论上讲是这样的,否则他怎麽会在这里不偏不倚地遇到跟沈傲长相相同的人呢?
苏唯是个务实的人,并且他的人生观里充满了乐观主义精神,在做好计划後,他收起钱包,准备调查沈玉书。
「希望在人间!」
面对窗外的大海,苏唯做了个胜利的手势,为自己打气。
第二章 客轮上的王不见王
「兄台贵姓?」
「苏唯,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苏,唯我独尊的唯。」
唯我独尊?还真感夸口。
「不知先生尊姓大名?」苏唯反问。
「沈玉书。沈园的沈,玉版灵书的玉书。」
苏唯呵呵笑道:「好名字、好名字。」
「不知兄台从哪里来?」沈玉书接着问。
「从来的地方来。」
「到哪里去?」
「到去的地方去。」
————
「希望在人间。」
同一时间,在同一艘客轮的不同的客房里,沈玉书说出了相同的话。
发现了苏唯的偷盗行为後,沈玉书曾想过请客轮上的巡捕帮忙,可是那些人开口就要小费的嘴脸让他很失望,这种巡捕只是摆着当好看的,让他们去捉贼,还不如他自己来。
於是他画了简单的头像,拿去询问工作人员,正如他猜测的,大家告诉他船上并没有这样的服务生。
接着他又去了乘客聚集较多的场所打听,但结果并不乐观。
原以为这麽长的旅途,小偷的长相跟发色又特殊,可以轻松找到,没想到他问遍了各个场所的人,都一无所获,那个相貌俊美又古怪的男人在突然出现後,又离奇地消失了。
那麽,最後只剩下一个可能性,小偷变装了。
阅读大量推理的经验这样告诉沈玉书,他跑回客房,照想像重新绘制了小偷可能变装的形象,再拿去公众场所询问,但依然没收获。
沈玉书不可能知道,苏唯是半路掉在船上的,并且掉在平民住的大通铺里,为了不引人注意,他经常换服装跟发式,偶尔还易易容,今天苏唯是把他跟沈傲混淆了,才会露出真面目。
所以等沈玉书去平民客舱询问时,已经是下午了,这次很顺利,他很快就问到了那晚见过苏唯的人。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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