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节
王不见王3部全集 作者:樊落
第17节
听出沈玉书话里有话,许富往前踏了一步,被吴媚拦住,对沈玉书说:“是我坚持不回去的,我家老爷死得不明不白,现在尸骨都还没有归还,我又被冤枉,怎么可以就这样离开?”
“吴小姐,刚才你问我是不是有线索了,我们的确是掌握到一些线索,但还需要你的协助,你花钱请我们查案,也是想知道真相,所以我希望有些事情你可以坦诚地告诉我们。”
“沈先生何出此言?该说的在我委托你们的时候都已经说了,我甚至把跟我们有交往的人员名单都给了你们。”
“那只是冰山一角,但更多的真相比如姜大帅来上海的目的,还有他在被杀那晚去会见了什么人,你都没说。”
见吴媚想开口辩解,苏唯伸手打断。
“吴小姐,姜大帅根本不是陪你来上海购物的,事实恰恰相反,为了不被发现他来上海的目的,是他特意让你陪同的对吧?”
吴媚的眼眸微微眯起。
苏唯又接着说:“我们还知道了姜大帅盯上了吴淞口鸦片通道这片,他那晚并没有跟你一起去听戏,而是去会见客人,也是为了搞定管辖鸦片要道这件事对不对?”
吴媚眼神不定,她沉默着不说话,接着拿出手帕做出擦拭脸颊的动作,苏唯见状,给沈玉书使眼色让他配合,就在这时,外面传来敲门声,随从禀报说有客人来访。
吴媚下意识地看看站在一边的许富,许富低声说:“我没有把夫人下榻的地址告诉外人。”
沈玉书说:“是我说的,我请我的朋友带了一个人过来,相信见到这个人,吴小姐就不会再隐瞒下去了。”
吴媚面露惊讶,但是等她看到进来的人后,脸上的惊讶就转为震惊,注视着沈玉书,像是不明白他是怎么找到这个人的。
进来的两个人中,一个是端木衡,另一个是个长得人高马大的男人,他剃着光头,两边脸颊红红的,随着他出现,房间弥漫酒气,可见他喝了很多酒。
男人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一进来就冲吴媚点头哈腰,表情充满了谄媚。
沈玉书指着他说:“他叫阿六,是戏班子里跑龙套的,那晚跟你一起去戏院的不是姜大帅,而是化妆成姜大帅的阿六。”
他把阿六在黄埔旅馆附近被拍到的照片拿出来,放到吴媚面前。
照片里的男人穿着西装,打扮得很气派,他的身高再加上光头,乍看去还真有几分姜英凯的样子。
端木衡对比着阿六跟照片,笑道:“我刚才去戏班子里找人,刚看到他时,还不敢相信他就是照片里的人,形象也差得太大了。”
“女人可以通过化妆改变形象跟气质,男人也一样,这还是苏唯说的『乔装』一词提醒了我。”
沈玉书看向苏唯,苏唯向他挑了下眉,一副”就说跟我合作没亏吃吧”的表情。
无视了他的自诩,沈玉书说:“阿六跟姜大帅的身板很像,又是光头,只要稍微化妆一下,夜色下很容易浑水摸鱼,谁也不可能想到跟吴小姐还有副官在一起的男人不是姜大帅。所以吴小姐,不能怪巡捕房的人怀疑你,因为你的确是说谎,那晚你跟冒牌的姜大帅带着随从先离开了旅馆,前去戏院听戏,等你们走后,真正的姜大帅才离开旅馆,去约定的地方。”
沈玉书继续分析道:“本来照原定计划,姜大帅谈完事情后,会去戏院跟阿六调换回来,阿六的戏在后半场,有足够的时间对调而不会被人发现,但谁都没想到事情中途出了状况,姜大帅迟迟不归,阿六又到了快上场的时间,他只能半路离开,去洗手间匆忙洗掉油彩,跑去后台上妆,我说的对吗?”
沈玉书一边说着,一边把云飞扬那晚拍到的照片按照顺序摆在了桌上,说到最后一句话时,他看向阿六。
阿六不敢回应,偷眼去瞟吴媚,吴媚摆摆手,示意许富带他离开。
等两人出去后,吴媚看了一眼桌上的照片,目光又转向沈玉书。
“你不需要把人证物证都提供得这么详细,其实在你说中了我家老爷此行的目的时,我就没想再隐瞒下去了。”
——最好是这样。
苏唯忍不住在心里吐槽。
吴媚站起来,向他们做出低头赔罪的姿势。
“首先,我为自己的隐瞒向你们道歉,也希望你们理解我的立场跟苦衷,不要往心里去。”
——不会的,只要结案时你多加酬金就好了。
苏唯继续在心里吐槽。
“不会的,只要结案时你多加酬金就好了。”沈玉书一板一眼地说。
没想到搭档竟然把心里话直接说了出来,苏唯刚喝进口中的茶没顺利咽下去,大声咳了起来。
吴媚脸上的微笑僵住,原本楚楚可怜的气质也定格了,似乎没想到这位看上去儒雅温厚的公子说话会如此“坦诚”。
“这是自然的、自然的。”她僵笑了两声,重新坐下。
许富从外面进来,走到吴媚身旁,低声说了几句。
吴媚对他们说:“我让许副官给了那个酒鬼一点钱,禁止他把替身的事说出去,这样做可以吗?”
“你是雇主,你觉得没问题就好。”
“老实说,我昨天去委托你们查案时,心里还是有些忐忑的,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查到了阿六这条线索,让我安心了许多,觉得自己没有看错人,你们一定会找出真相的。”
一顶大高帽子戴过来,换了普通人,可能会附和着说几句客套话,但偏偏沈玉书不是普通人,所以他说的是:“只是碰巧而已,刚好我们运气好。”
苏唯在一旁点点头。
这话倒是没说错,如果不是那晚洛逍遥也遇到了麻烦,刚好碰到化妆成姜大帅的阿六,他们也不会这么快就找到替身,要知道那个时间段里会去后台的只有戏班子的人啊!
当然,沈玉书对小细节敏锐的捕捉力也功不可没。
“如果吴小姐昨天可以坦诚地把实情都说出来的话,说不定我们现在已经找出凶手,结案了。”
苏唯很庆幸自己现在没喝茶,否则他一定又会呛到的。
真不知道沈玉书的自信都是从哪里来的,他怎么就这么肯定自己能迅速找到凶手?
“真是对不起,因为事情牵扯太多,在不了解你们之前,我一个弱女子,不敢把底牌全部亮出来。”
“那么现在你是否可以亮底牌了?”
“当然可以,经过了这件事,我怎么会还不信任你们?不过这位是……”
吴媚的目光转向端木衡。
沈玉书说:“他在公董局做事,是我的朋友,一个非常可靠的人,所以有什么话你可以尽管说。”
“可靠”这个字眼经由沈玉书的嘴一说,就变得完全不可靠了,至少以苏唯的经验来看,是这样的。
吴媚却没有怀疑,直接切入正题。
“我们这次来上海的目的,就像你们所说的,我家老爷的确是想在吴淞口的鸦片运输上赚一笔,当然,这其中也牵扯到军阀之间的利益跟利害关系,不过那些东西我不懂,也没有多问,只是照他的安排去做。”
吴媚继续说道:“来到上海后,我们虽然是同进同出,但中途都会分开,他让我随便购物,自己去另外办事,我问过他去见谁,他也不说,只说事情很复杂,我不知道更好,我给你们的名单还是许副官提供的。”
说到这里,吴媚看向许富。
许富说:“但我也只是知道一部分,有时候大帅就算带了随从,在会客时也不让他们靠近,所以我们也不知道他究竟都见过什么人。”
吴媚接着说:“那晚我家老爷说要会见一位重要的客人,如果谈判顺利,他就可以在员警厅站住脚了,但是会面要绝对保密,以免被其他人捷足先登,所以我们才临时想到用替身的办法,他坚持不带随从,说没必要,我跟许副官劝他他也不听,一个人拿着一小皮箱的金条就走了。”
“金条?”
“是的,那是我们来上海之前特别准备用于疏通的钱,但那晚我家老爷遇害后,金条就消失无踪,我也不敢说,生怕惹出更大的麻烦。”
“这就是你迟迟不肯离开上海的真正原因吗?”
“说起来不怕你们笑话,我家老爷虽然外表风光,但其实经过前几年那几场战争后,家底已经很虚了,那箱金条夸张一点说,算是倾家荡产孤注一掷,找不回来的话,我以后的生活也没有着落,我虽然怕死,但也不想穷困潦倒地活着。”
“嗯,没钱跟没命,不管是哪一种,都不会让人感觉愉快。”
“苏先生你能理解我的心情,我很高兴。”
端木衡问:“所以比起姜大帅的死,你更在意那箱金条的去向对吗?”
“也不能这么说,毕竟一夜夫妻百日恩,我当然不会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丈夫不明不白地死去,反正只要查出他的死因,就可以知道金条的去向了,杀他的人肯定是为了谋财害命。”
“一箱金条的确不是个小数目,“沈玉书问:“所以那么重要的会面,为什么姜大帅不带随从?”
“不知道,那晚他真的很奇怪。”
“那么姜大帅只有在什么情况下不带随从?”
“都会带的,我想大概他那晚要见的是他非常信任的人。”
——一个地方土匪军阀,也有信任的人?
要不是对方是客户,苏唯一定会把心中的吐槽说出来。
沈玉书问许富:“既然你跟随姜大帅多年,那你知道在上海有这样一位值得他信任的人吗?”
“我不知道,所以我们也很犯难,想通过一些旧友的关系寻找线索,但大帅遇害后,大家就像一早就通过气似的,都推诿不睬。”
“其实……”吴媚犹豫着说:“也不能说一点线索都没有,但我跟许副官讨论后,都觉得那是不可能的事,我家老爷不可能跟那个人有交往的。”
“是谁?”
“是……勾魂玉。”
“勾魂玉!”
这边的三个人异口同声地叫了出来,因为谁也没想到勾魂玉的名字会在这个时候被突然提起。
苏唯立刻问:“这又关勾魂玉什么事?”
“实不相瞒,在我家老爷去进行会谈的那天早上,我收到一份礼物,礼盒包装得很精致,我本来以为是我之前订购的首饰,但打开来一看,却发现是一枚绿色玉钩,就像这样。”
许富拿过报纸,吴媚把报纸展开,翻到其中一张版面上,这则新闻苏唯跟沈玉书之前也有看过,就是有关勾魂玉大盗偷窃商界巨头的报导。
吴媚说:“勾魂玉在全国流窜作案,每次盗窃之前都会送上他的信物警示受害人,是个非常猖狂凶残的盗贼,偏偏这个盗贼很聪明,犯案这么多年,都一直没被抓获,我收到玉钩时没有留意,直到后来我家老爷出事,我无意中看到了勾魂玉的新闻,才惊觉原来那是他送来的信物玉钩,一定是他盯上了我们的金条,才巧立名目跟老爷会面,然后劫财杀人。”
苏唯摸摸鼻子,没想到当初他随口把此案定名为勾魂玉,居然一语成谶了。
“你说这个大盗每次作案之前都会先送上信物,提醒被盗的人?”
吴媚点点头道:“传言是这样的,报纸上也都是这么讲的,现在我自己也收到了,所以应该是事实吧?”
“没想到这个时代居然有楚留香这类的人物啊!”
苏唯仰头,回想他少年时代看过的武侠,自言自语道:“可是没理由啊,盗帅楚留香那只是传说,不会有盗贼没事干,给自己找麻烦的。”
至少身为侠盗的他就不会这么做,他相信他的同行里也没有这么蠢的人。
因为现代社会科技太发达了,光是要从各种高度保安系统里盗取宝物就已经很令人头痛,谁还会再画蛇添足给自己找麻烦,除非是另有目的。
沈玉书问:“楚留香是谁?”
“喔,”苏唯回过神,发现房间里的人都在看自己,他急忙摆手,“我的话可以无视,请继续。”
“这就是我那天收到的玉钩,可惜昨天在躲避狙击时打碎了。”
吴媚从小皮包里掏出一块手帕,展开放到桌上,手帕里包了几块碎玉,她将碎玉拼到一起,便成了一只还算完整的玉钩。
苏唯好奇地凑过去,用手比划了一下。
玉钩长约十公分,跟报纸照片上的物体相似,头部类似龙形,中间弯曲,尾部再往里钩,不过做工很粗糙,不用细看就可以确定这是玻璃制品。
“这是地摊货吧。”
实在忍受不了同行这种自大无聊又贻笑大方的行为,苏唯吐槽说:“地摊货也好意思拿来当警示物,看来这位勾魂玉先生的品味也不怎么样。”
端木衡拿起其中一块玻璃仔细查看,点头说:“这东西很低廉,去城隍庙,那里到处都有卖的,你有留包装盒吗?”
“没有,我收礼物时没想太多,拆了盒子后就随手扔掉了,如果我当时想到勾魂玉,就一定不会让我家老爷独自去赴约了。”
端木衡叹了口气。
“那真是太可惜了,城隍庙里卖这种小玩意儿的不少,但都不会配礼盒,如果盒子在的话,可能会查到什么线索。”
苏唯说:“我们可以去调查城隍庙里卖礼盒的店家。”
“你会这样说,一定是没去过城隍庙,那里光是卖礼盒的店就有几十家,而且我们也不确定勾魂玉就一定是在城隍庙买的盒子。”
吴媚眼圈发红,点点头。
“是的,都怪我,假如我一早留意到,我家老爷就不会出事了,都是我的错,害得他……”她话语哽咽,最后说不下去了,拿起手帕抹眼泪。
沈玉书没有打断她哭泣,等她的情绪稍微平复后,才问:“所以姜大帅被杀后,你认为跟姜大帅会面的是勾魂玉,勾魂玉冒名骗了他,并为了夺取金条杀人?”
“是的,所以我如果跟巡捕房说出勾魂玉的名字,就势必牵扯到我家老爷来上海的真正目的,一些内幕交易也会曝光,假如勾魂玉真是员警厅或护军使那边的人,那就更糟糕了,所以我不敢乱说话,索性一概不提。”
“等等!”
苏唯举手说:“据我所知,盗跟贼完全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以窃物为主的人通常都不会杀人,而且这位勾魂玉先生还被称为侠盗,更不该杀人吧?”
“没想到苏先生对偷盗这行这么了解。”
面对端木衡惊讶的目光,苏唯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他在嘴里咕哝道:“呵呵,那是当然……”经验之谈嘛。
“那是当然。”
沈玉书大声帮他说了出来,看到吴媚跟许富脸露惊异,苏唯气得偷偷踢了沈玉书一脚,沈玉书受了他的暴力提示,改为问:“那以前勾魂玉杀过人吗?”
端木衡说:“好像没有,据说他很擅长神不知鬼不觉地盗物,并引以为豪,如果为了偷东西而杀人,对一位侠盗来说,是很有损面子的事。”
许富道:“我也没听说勾魂玉杀过人,但这次非同以往,那箱金条足够普通人用一辈子的了,难保他不会见财起意,或是大帅发现他有问题,抢先动手,他为了自保,不得不杀人,这也是有可能的。”
“可是我觉得一个人的做事准则不会轻易改变,尤其是成名已久的那类人。”苏唯继续在口中咕哝道。
出于同行惺惺相惜的心态,苏唯不喜欢外人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就擅自做出结论。
外人也许不懂,但对他们偷门一行来说,抢劫杀人是暴力血腥的行为,完全没有美感,这种低等犯罪他们根本不屑于做。
他是这样想的,所以勾魂玉一定也是这样认为的。
沈玉书制止了他们的争辩,“我们现在首先要弄清楚一件事——姜大帅是去跟勾魂玉会面的?还是他在会面途中被勾魂玉设计偷走了金条?”
“我们都不知道那晚跟我家老爷会面的人是谁,不敢确定,但我想他不会跟江湖大盗有来往,所以很可能是勾魂玉半路偷梁换柱拿走了金条,导致我家老爷跟客人的会谈出了问题,对方或许认为他没有诚意,双方在争执中开了枪……”
吴媚说完,观察着沈玉书的表情,轻声问:“沈先生觉得我说得有道理吗?”
“吴小姐很聪明,这大概是最接近真相的推测了。”
既然沈玉书都这样说了,身为搭档,苏唯也不能当众跟他唱反调,而且吴媚说得很有道理,就算勾魂玉没有亲手杀人,但也不可否认姜英凯的死亡跟他有直接关系。
“所以,我在这里恳请沈先生跟苏先生查明真相,找回那箱金条,将勾魂玉绳之于法,以慰我家老爷的在天之灵。”
吴媚从皮包里掏出一个信封,双手放到了面前的桌子上。
“这是我的一点心意,还请两位收下,昨日我诸多隐瞒,也请两位不要放在心上。”
“不会不会,吴小姐你也有苦衷,理解万岁、理解万岁,至于钱嘛……”
当然也是要收的,毕竟任何事通过钱来沟通最方便。
苏唯探身要取信封,沈玉书已经先他一步拿到手,苏唯挑挑眉,他就知道沈玉书不会拒绝的,以他的作风,看到金钱,他会一脸正气地收下,然后说——
“让吴小姐破费了,请放心,我们一定找出真相,让真凶伏法。”
果然会这样说啊!他居然都猜对了。
苏唯以手抚额,免得让大家发现自己忍笑的表情。
第六章 夜探死亡现场
“这些信都没有信封吗?”
“没有,孙老板喜欢写完后就直接送过来,有时候还包着钱给我,不需要信封。”
——用情书包钱,真亏孙泽学想得出来。
苏唯正在心里吐槽着,就听沈玉书在旁说道:“用情书包钱,真亏他想得出来。”
这家伙又跟他想到一起了,而且还直接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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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告辞出来,下楼时,苏唯问沈玉书:“这件事你怎么看?”
“我觉得吴媚没必要说谎。”
“可是勾魂玉这么重要的线索她昨天却隐瞒了。”
“很正常,昨天她委托我们的时候,对我们的能力还抱着观望的态度,你看她另外准备了钱,应该就是在等我们找到线索后支付的,如果我们什么都找不到,她就会直接放弃我们了。”
端木衡点头道:“不错,这么重要的事,她不可能把所有期待都放在你们身上,她一定还做了其他的部署。”
“依我看,比起找出杀人凶手,她对那箱消失的金条更在意。”
苏唯打量着酒店里的装潢,这家酒店很新,内部装修得金碧辉煌,看得出是上海数一数二的大酒店,他说:“否则正常情况下,都被追杀了,不是该找个不起眼的地方隐藏身分吗?谁会这么张扬地住高级酒店?”
“金门大酒店是去年开业的,吴媚也许是看中了它的保安措施做得好,但我总觉得内情并不像她说得那么简单,她一定还有事情隐瞒没说。”
沈玉书看向端木衡,“比如?”
“不知道,只是一种直觉,说不定姜大帅的死也在她的预料当中。”
苏唯拍拍端木衡的肩膀。
“直觉还告诉我,我们可以很快就找到金条发大财的,但实际上我们现在一点线索也没有。”
右肩被拍到,端木衡不由自主地皱了下眉,其他两人没有注意到,沈玉书说:“也不是一点线索都没有,我猜姜大帅跟神秘人会面的地方就在四马路,不会更远。”
“为什么?”
“因为姜大帅要在《狸猫换太子》的戏结束之前返回戏院,会谈的时间再加上回去的时间,两个小时已经很紧张了,而且勾魂玉也是在戏院附近受的伤。”
“等一下……”苏唯拦住他,“你的意思不会是说逍遥遇到的那个面具男人就是勾魂玉吧?”
“除此之外,你还有其他的解释吗?”
苏唯耸耸肩,没话说了。
端木衡问:“你们之前也有提到过面具男人,这又是怎么回事?”
“车上慢慢说。”
三人上了车,沈玉书开车去大世界,路上他把洛逍遥的经历说了一遍。
端木衡听完,点头说:“结合吴媚的说法,面具男人是勾魂玉的可能性的确很大,所以我们现在知道更多有关这个江洋大盗的线索了——家里是行医的、ab血型、年龄在三十到四十之间,不过这好像没什么价值,全国这种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假设面具男跟勾魂玉画等号的话,那么问题来了——吴媚坚持说姜大帅那晚没有带随从,如果他是勾魂玉杀的,那勾魂玉又是怎么受伤?如果勾魂玉只是调换了金条,姜大帅什么都不知道,就更不可能伤他。”
“你们本末倒置了,这种事等抓到了大盗,让他自己坦白就行了,阿衡,你能帮忙打听一下孙泽学在四马路附近有没有私宅吗?”
“没问题,“端木衡答应下来,又问:“你怀疑那晚跟姜大帅会面的是孙泽学?”
“至少他是其中一个,如果孙泽学没有私宅在那边,你再想办法问问看四马路有没有空置的房屋或别墅,或是租屋,范围以戏院为中心往外查,我等急用,所以资料能越快给我越好。”
“……好,我尽力。”
看着端木衡僵硬的表情,苏唯有点同情他——在资讯不发达的这个时代,要求人家立即收集这么多资料,沈玉书这家伙简直就是鬼畜上司啊!
到了大世界,沈玉书跟苏唯负责去舞厅找那位叫明月的舞女,端木衡去借电话打给他的朋友,拜托他们帮忙捜集情报。
那位舞小姐很好找,她从巡捕那里听说孙泽学为她自杀的事,正兴奋地跟大家炫耀,沈玉书给她几张大钞,她就把两人带去自己的房间里,将自己跟孙泽学的交往原原本本地说了一遍。
她二十出头,长得很漂亮,明月是她的艺名,刚好对照了孙泽学遗书里的那句古诗,所以她对孙泽学迷恋自己的说法深信不疑。
她告诉沈玉书跟苏唯,她跟孙泽学认识了半年多,孙泽学在她身上花的钱不少,他又很有才学,常常写一些情诗相赠,还几次跟她求婚。
所以明月也很为难,一方面觉得孙泽学的条件不错,另一方面又觉得他岁数太大,家里又有儿女,怕真要嫁给他,将来会受罪,没想到就在她犹豫不决时,孙泽学竟然自杀了。
“早知道当初就嫁他了,说不定他一死,我还能分点遗产什么的。”
明月吐着烟圈发出感叹,神情中完全没有对孙泽学抱有一点留恋。
苏唯忍不住提醒她:“他是因为被你拒绝才自杀的,如果你嫁了他,他就不会死了,更不可能留遗产。”
明月咯咯笑起来,冲苏唯吐了个大大的烟圈。
“先生,那些为我自杀的话是对外说的,这样才能提高我的身价啊,孙老板是迷恋我没错,但他还不至于为我死吧,他那种人,肯定不会因为一点感情问题就想不开的。”
“那你说他是因为什么自杀的?”
“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最近他看起来很烦躁,上星期还在舞厅跟人吵起来,我问是怎么回事,他也不说,只说等那件事情解决了,就考虑我们的婚事。”
“那件事情是指什么事?”
“不知道,不过看起来对他很重要,后来他就再也没来过。”
从时间上来算,孙泽学的不安应该是跟姜英凯来上海有关,看来他们都卯足了劲去争员警厅的那个位子。
“他写给你的情书能借给我们看吗?”
“送给你们好了,人都死了,这些东西我留着也没用。”
明月拉开抽屉,抽屉里很乱,口红脂粉堆在一起,上面有一叠纸张,明月随手拿出几张纸,塞给沈玉书。
那都是上等的宣纸,纸上是清一色的毛笔字,字迹风骨挺拔,很难相信是出于一个奸诈好色的人之手。
由于跟化妆品放在一起,纸上沾了斑斑点点的脂粉油彩,可见明月完全没把这些情书放在心上。
沈玉书翻看着书信,发现大部分都是引用唐宋诗词,但其中也有一些是孙泽学自己做的情诗。
不过这些与其说是情书,倒不如说是信手拈来的随笔,每张纸下方还有孙泽学的签字盖章,由此不难看出比起赠情书,他更像是在炫耀自己的书法。
“这些信都没有信封吗?”
“没有,孙老板喜欢写完后就直接送过来,有时候还包着钱给我,不需要信封。”
——用情书包钱,真亏孙泽学想得出来。
苏唯正在心里吐槽着,就听沈玉书在旁说道:“用情书包钱,真亏他想得出来。”
这家伙又跟他想到一起了,而且还直接说出来。
苏唯不爽地看过去,很想问沈玉书——你的大脑思维可以不要跟我在同一条在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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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问完,沈玉书跟苏唯告辞出来,刚好端木衡也打完电话,迎上来对他们说:“我朋友说帮忙调查,先从孙泽学那边查起,希望有所收获,我报了你们侦探社的电话号码,如果有消息,让他直接打电话过去,你们这边有问出什么吗?”
“那位舞女应该什么都不知道,她只提到孙泽学最近情绪不大好。”
“那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
“我说两位……”苏唯拍拍手,提醒他们,“接下来我们最应该做的难道不是去吃饭吗?折腾了一天,你们不饿吗?”
“这样说的话,我也饿了,你们想吃什么?我请。”
“苹果。”苏唯举起手。
“苹果。”沈玉书附和。
端木衡的目光在他们两人之间来回转了好几圈,最后终于理解了苹果的意思。
“你们……真是……好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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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小时后,坐在万能侦探社事务所的椅子上,喝着沈玉书泡的柠檬红茶,再加端木衡买来的苹果派,苏唯觉得很心满意足。
以下午茶的标准来说的话,餐点很丰盛,前提是忘记他们没吃午餐。
饭后,沈玉书去了实验室,说要做事,不希望被打扰,苏唯便从厨房里找出两根黄瓜,切成薄片贴在脸上,躺到椅子上打盹。
端木衡没事做,他坐在书桌前抱着电话,做出随时可以接听来电的准备,看到苏唯的样子,他奇怪地问:“你这是在做什么?”
“做天然面膜,在我们家乡,这种美容方式很流行的,厨房里还有黄瓜,你要不要也来做做?”
“不必了,谢谢。”
“我跟你说,皮肤也是有保鲜期的,二十多岁时不注意保养的话,过了三十就会很明显了,所以要常做面膜,防止紫外线,这样才能避免老化。”
“我觉得一个男人不应该整天在意长相,又不是靠脸吃饭的。”
“我只是爱护自己的皮肤而已,唉,这种事跟你们这些老古董说了,你们也不懂,在我那个年代……我是说我的家乡,有专门的男士美容院、美发院,爱美是一种时尚,跟性别无关。”
“你是哪里人?”
唉,怎么一聊就聊到这个敏感的话题上了。
苏唯只好打马虎眼,“我的家乡很远很远的,比永远还要远……”
“什么?”
回应端木衡的是轻微的鼾声,苏唯竟然聊着聊着就睡着了。
端木衡不知道苏唯是不是在装睡,但苏唯不想多聊是显而易见的,他把目光转回电话座机上,开始考虑接下来要解决的问题。
时间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中到了傍晚,苏唯在睡觉,沈玉书把自己关在实验室里不知在做什么,端木衡等电话等得太无聊,站起身去看书架上的书,眼神掠过窗外,忽然看到有个人影正在外面探头探脑,不时地张望附近的住家。
“怎么了?”
身后传来询问,端木衡转头一看,就见苏唯站了起来,他取下脸上的黄瓜片,双目炯炯有神,完全不像是刚睡醒的样子。
这个人虽然吊儿郎当又爱美,还常说一些奇怪的话,但绝对不简单。
端木衡本能地对他提起了戒心,指指外面,不留痕迹地把目光转开了。
“那个人行踪很诡异,不知道他在找什么。”
顺着端木衡指的方向看去,苏唯看到一个戴鸭舌帽的男人正在给附近的房屋拍照,正如端木衡形容的,鬼鬼祟祟的非常可疑,不过却是个熟人。
“喔,他叫云飞扬,是申报新闻事件专栏的实习记者,偶尔会为我们提供情报。”
“那他不进来,在外面偷窥什么?”
“不要问我,偷窥狂的心理我不懂。”
不过他得去看看,免得云飞扬被当神经病抓起来,连累到他们。
苏唯跑出去,云飞扬正举着照相机拍一棵法国梧桐,他踮脚走到云飞扬的身后,学着沈玉书放缓语速,问:“你……在……这……里……做……什……么……”
“哇!”
云飞扬没防备,大叫一声,照相机甩到了天上,还好苏唯眼疾手快,跃身一把抓住,让照相机避开了跟地面亲密接触的命运。
发现是苏唯,云飞扬拍着心脏呼呼喘气。
“有话好好说,快被你吓死了。”
苏唯有点体会到沈玉书吓唬他时的爽快感,他保持相同的语速,问:“你……在……偷……窥……什……么……”
“没有,我只是随便拍拍照,我听说这附近有栋房子闹鬼,正好过来找你们,想说顺便找找素材,你知道闹鬼的传闻吗?”
“知道,你说的鬼屋就是我们侦探事务所。”
“啊?”
“不过很遗憾地告诉你,我们事务所里只有两名帅哥,没有鬼。”
“真的啊?”
“我也希望是假的,但很可惜,到目前为止,我连鬼影都没见到,所以不要再在这里乱拍了,免得有人报警。”
苏唯把照相机还给了云飞扬,转身回事务所。
云飞扬不死心,跟在他身后,“也不能说可惜啊,至少我发现你很厉害,你是不是练过?”
“嗯,所以今后千万不要做让我想打你的事。”
“看不出你是个这么暴力的人啊!”
“我以为你在观音事件里已经领教过了。”
苏唯忽然停下脚步,云飞扬没防备,差点撞到他身上。
苏唯按住他的肩膀将他拦住,又指指他手里的照相机,微笑说:“记住,今后不要在我们的地盘上乱拍。”
他说完,往回走,云飞扬突然反应过来,追着他叫道:“啊,我在圆月观音事件里拍了好多照片,可诡异的是事后胶卷全都消失了,难道是你拿走了?不过无所谓了,我们现在是朋友了,这次的事件如果你们顺利解决的话,记得提供消息给我啊!”
“这话留着真的把事情解决了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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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木衡站在窗前,云飞扬跟苏唯的互动他看得清清楚楚,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他说:“他的身手不错,你是从哪里挖来的搭档?”
沈玉书将脏掉的手套丢进垃圾桶里,淡淡地反问:“我有说过他是我的搭档吗?”
“难道不是?”
“我们只是同住而已。”至少,到目前为止是这样。
“你把自己关在实验室这么久,有查到什么吗?”
“没有,因为我在睡觉。”
“哈?”端木衡的目光落到沈玉书刚丢掉的手套上,“戴着手套睡觉?”
“你不知道胶皮手套除了是工作用具外,还可以保护双手肌肤吗?”
沈玉书打量着自己的手掌。
他的手指颀长白皙,一看就知道没做过重活,再加上保养得好,比女性的手还要耐看,简直可以去做护肤用品广告了。
端木衡却哭笑不得,揉揉额头,再次确定了——侦探社的这两个人脑子都有问题。
就这样,他想询问的事情被打断,等沈玉书欣赏完自己的手,苏唯也回来了,云飞扬跟在他后面,脸上堆着满满的笑,一进来就向大家点头问好,又看看端木衡,“这位先生是……”
“端木衡,我是玉书的好朋友。”
“你好你好,我叫云飞扬,在申报当实习记者,其实就是个跑腿的,我也是沈先生的好朋友,所以我们也是朋友。”
云飞扬走过来,握住端木衡的手,用力晃了晃,端木衡的眉头不显眼地皱起,却碍于他的热情,无法甩开。
沈玉书问他:“你突然过来,是查到什么线索了吗?”
“没有,我还想来问问你们查到了什么没有?”
“我们也没有,所以你没事就不要在这里妨碍我们了。”
“不会妨碍的,我可以留下来帮你们做事。”
苏唯问道:“可是我们没什么需要你帮的,而且你不是实习记者吗?实习记者不是都很忙的吗?”
“正常情况下都很忙,但我碰巧就是报社里最不受欢迎部门里的最不受欢迎的那个新人,所以我一点都不忙,大概实习完就被踢掉了,所以我希望可以在实习期间抓到大新闻,争取留下。”
“可是我们现在真的不需要人手啊!”
办公室里的电话铃响起,打断了苏唯跟云飞扬的交谈,端木衡第一时间扑过去,拿起话筒,说:“万能侦探社。”
大家的注意力同时被吸引了过去。
就见端木衡听着电话,不时地点头,表情非常严肃。
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连云飞扬也不敢乱说话,屏住呼吸注视着他。
端木衡这通电话听了很久,其间他几乎没说话,直到最后才道了声谢,挂断电话。
“谁打来的?”苏唯第一个发问。
“是我一位在公共租界警务处工作的朋友。”
端木衡有些激动,说:“我拜托他调查四马路附近的空屋情况,还有孙泽学在那边有没有住宅,他刚刚查到了一条非常重要的线索,他在派人调查空屋状况时,有一栋楼房的居民反映说最近治安不好,几天前还发生了入室抢劫的事,具体情况不明,但有人听到枪声,地点离戏院只隔了三条街。”
沈玉书立即问:“那里是孙泽学的私宅吗?”
“暂时还不清楚,我朋友说有后续消息,会再跟我联络的,他把那栋楼的地址报给我了,要先去查看一下吗?”
沈玉书还没说话,电话铃声又突然响起,端木衡急忙拿起来,说:“万能侦探社。”
对面先是沉默了一下,接着有个声音迟疑地说:“我是洛逍遥,你是……”
发现不是刚才打电话过来的朋友,端木衡收起了严肃的表情,笑道:“是逍遥啊,我是端木衡,我现在正跟你表哥他们在一起。”
“是端木大哥啊,呵呵,隔着电话,听不大出来……”
洛逍遥干笑了两声。
其实他不是没听出来,而是电话刚接通时的声音有些耳熟,像是在哪里听过,但又不属于端木衡的声音。
好奇怪的感觉,洛逍遥想了半天想不起声音的出处,只好作罢,问:“我哥在吗?我有事找他。”
端木衡把电话转给沈玉书。
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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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听出沈玉书话里有话,许富往前踏了一步,被吴媚拦住,对沈玉书说:“是我坚持不回去的,我家老爷死得不明不白,现在尸骨都还没有归还,我又被冤枉,怎么可以就这样离开?”
“吴小姐,刚才你问我是不是有线索了,我们的确是掌握到一些线索,但还需要你的协助,你花钱请我们查案,也是想知道真相,所以我希望有些事情你可以坦诚地告诉我们。”
“沈先生何出此言?该说的在我委托你们的时候都已经说了,我甚至把跟我们有交往的人员名单都给了你们。”
“那只是冰山一角,但更多的真相比如姜大帅来上海的目的,还有他在被杀那晚去会见了什么人,你都没说。”
见吴媚想开口辩解,苏唯伸手打断。
“吴小姐,姜大帅根本不是陪你来上海购物的,事实恰恰相反,为了不被发现他来上海的目的,是他特意让你陪同的对吧?”
吴媚的眼眸微微眯起。
苏唯又接着说:“我们还知道了姜大帅盯上了吴淞口鸦片通道这片,他那晚并没有跟你一起去听戏,而是去会见客人,也是为了搞定管辖鸦片要道这件事对不对?”
吴媚眼神不定,她沉默着不说话,接着拿出手帕做出擦拭脸颊的动作,苏唯见状,给沈玉书使眼色让他配合,就在这时,外面传来敲门声,随从禀报说有客人来访。
吴媚下意识地看看站在一边的许富,许富低声说:“我没有把夫人下榻的地址告诉外人。”
沈玉书说:“是我说的,我请我的朋友带了一个人过来,相信见到这个人,吴小姐就不会再隐瞒下去了。”
吴媚面露惊讶,但是等她看到进来的人后,脸上的惊讶就转为震惊,注视着沈玉书,像是不明白他是怎么找到这个人的。
进来的两个人中,一个是端木衡,另一个是个长得人高马大的男人,他剃着光头,两边脸颊红红的,随着他出现,房间弥漫酒气,可见他喝了很多酒。
男人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一进来就冲吴媚点头哈腰,表情充满了谄媚。
沈玉书指着他说:“他叫阿六,是戏班子里跑龙套的,那晚跟你一起去戏院的不是姜大帅,而是化妆成姜大帅的阿六。”
他把阿六在黄埔旅馆附近被拍到的照片拿出来,放到吴媚面前。
照片里的男人穿着西装,打扮得很气派,他的身高再加上光头,乍看去还真有几分姜英凯的样子。
端木衡对比着阿六跟照片,笑道:“我刚才去戏班子里找人,刚看到他时,还不敢相信他就是照片里的人,形象也差得太大了。”
“女人可以通过化妆改变形象跟气质,男人也一样,这还是苏唯说的『乔装』一词提醒了我。”
沈玉书看向苏唯,苏唯向他挑了下眉,一副”就说跟我合作没亏吃吧”的表情。
无视了他的自诩,沈玉书说:“阿六跟姜大帅的身板很像,又是光头,只要稍微化妆一下,夜色下很容易浑水摸鱼,谁也不可能想到跟吴小姐还有副官在一起的男人不是姜大帅。所以吴小姐,不能怪巡捕房的人怀疑你,因为你的确是说谎,那晚你跟冒牌的姜大帅带着随从先离开了旅馆,前去戏院听戏,等你们走后,真正的姜大帅才离开旅馆,去约定的地方。”
沈玉书继续分析道:“本来照原定计划,姜大帅谈完事情后,会去戏院跟阿六调换回来,阿六的戏在后半场,有足够的时间对调而不会被人发现,但谁都没想到事情中途出了状况,姜大帅迟迟不归,阿六又到了快上场的时间,他只能半路离开,去洗手间匆忙洗掉油彩,跑去后台上妆,我说的对吗?”
沈玉书一边说着,一边把云飞扬那晚拍到的照片按照顺序摆在了桌上,说到最后一句话时,他看向阿六。
阿六不敢回应,偷眼去瞟吴媚,吴媚摆摆手,示意许富带他离开。
等两人出去后,吴媚看了一眼桌上的照片,目光又转向沈玉书。
“你不需要把人证物证都提供得这么详细,其实在你说中了我家老爷此行的目的时,我就没想再隐瞒下去了。”
——最好是这样。
苏唯忍不住在心里吐槽。
吴媚站起来,向他们做出低头赔罪的姿势。
“首先,我为自己的隐瞒向你们道歉,也希望你们理解我的立场跟苦衷,不要往心里去。”
——不会的,只要结案时你多加酬金就好了。
苏唯继续在心里吐槽。
“不会的,只要结案时你多加酬金就好了。”沈玉书一板一眼地说。
没想到搭档竟然把心里话直接说了出来,苏唯刚喝进口中的茶没顺利咽下去,大声咳了起来。
吴媚脸上的微笑僵住,原本楚楚可怜的气质也定格了,似乎没想到这位看上去儒雅温厚的公子说话会如此“坦诚”。
“这是自然的、自然的。”她僵笑了两声,重新坐下。
许富从外面进来,走到吴媚身旁,低声说了几句。
吴媚对他们说:“我让许副官给了那个酒鬼一点钱,禁止他把替身的事说出去,这样做可以吗?”
“你是雇主,你觉得没问题就好。”
“老实说,我昨天去委托你们查案时,心里还是有些忐忑的,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查到了阿六这条线索,让我安心了许多,觉得自己没有看错人,你们一定会找出真相的。”
一顶大高帽子戴过来,换了普通人,可能会附和着说几句客套话,但偏偏沈玉书不是普通人,所以他说的是:“只是碰巧而已,刚好我们运气好。”
苏唯在一旁点点头。
这话倒是没说错,如果不是那晚洛逍遥也遇到了麻烦,刚好碰到化妆成姜大帅的阿六,他们也不会这么快就找到替身,要知道那个时间段里会去后台的只有戏班子的人啊!
当然,沈玉书对小细节敏锐的捕捉力也功不可没。
“如果吴小姐昨天可以坦诚地把实情都说出来的话,说不定我们现在已经找出凶手,结案了。”
苏唯很庆幸自己现在没喝茶,否则他一定又会呛到的。
真不知道沈玉书的自信都是从哪里来的,他怎么就这么肯定自己能迅速找到凶手?
“真是对不起,因为事情牵扯太多,在不了解你们之前,我一个弱女子,不敢把底牌全部亮出来。”
“那么现在你是否可以亮底牌了?”
“当然可以,经过了这件事,我怎么会还不信任你们?不过这位是……”
吴媚的目光转向端木衡。
沈玉书说:“他在公董局做事,是我的朋友,一个非常可靠的人,所以有什么话你可以尽管说。”
“可靠”这个字眼经由沈玉书的嘴一说,就变得完全不可靠了,至少以苏唯的经验来看,是这样的。
吴媚却没有怀疑,直接切入正题。
“我们这次来上海的目的,就像你们所说的,我家老爷的确是想在吴淞口的鸦片运输上赚一笔,当然,这其中也牵扯到军阀之间的利益跟利害关系,不过那些东西我不懂,也没有多问,只是照他的安排去做。”
吴媚继续说道:“来到上海后,我们虽然是同进同出,但中途都会分开,他让我随便购物,自己去另外办事,我问过他去见谁,他也不说,只说事情很复杂,我不知道更好,我给你们的名单还是许副官提供的。”
说到这里,吴媚看向许富。
许富说:“但我也只是知道一部分,有时候大帅就算带了随从,在会客时也不让他们靠近,所以我们也不知道他究竟都见过什么人。”
吴媚接着说:“那晚我家老爷说要会见一位重要的客人,如果谈判顺利,他就可以在员警厅站住脚了,但是会面要绝对保密,以免被其他人捷足先登,所以我们才临时想到用替身的办法,他坚持不带随从,说没必要,我跟许副官劝他他也不听,一个人拿着一小皮箱的金条就走了。”
“金条?”
“是的,那是我们来上海之前特别准备用于疏通的钱,但那晚我家老爷遇害后,金条就消失无踪,我也不敢说,生怕惹出更大的麻烦。”
“这就是你迟迟不肯离开上海的真正原因吗?”
“说起来不怕你们笑话,我家老爷虽然外表风光,但其实经过前几年那几场战争后,家底已经很虚了,那箱金条夸张一点说,算是倾家荡产孤注一掷,找不回来的话,我以后的生活也没有着落,我虽然怕死,但也不想穷困潦倒地活着。”
“嗯,没钱跟没命,不管是哪一种,都不会让人感觉愉快。”
“苏先生你能理解我的心情,我很高兴。”
端木衡问:“所以比起姜大帅的死,你更在意那箱金条的去向对吗?”
“也不能这么说,毕竟一夜夫妻百日恩,我当然不会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丈夫不明不白地死去,反正只要查出他的死因,就可以知道金条的去向了,杀他的人肯定是为了谋财害命。”
“一箱金条的确不是个小数目,“沈玉书问:“所以那么重要的会面,为什么姜大帅不带随从?”
“不知道,那晚他真的很奇怪。”
“那么姜大帅只有在什么情况下不带随从?”
“都会带的,我想大概他那晚要见的是他非常信任的人。”
——一个地方土匪军阀,也有信任的人?
要不是对方是客户,苏唯一定会把心中的吐槽说出来。
沈玉书问许富:“既然你跟随姜大帅多年,那你知道在上海有这样一位值得他信任的人吗?”
“我不知道,所以我们也很犯难,想通过一些旧友的关系寻找线索,但大帅遇害后,大家就像一早就通过气似的,都推诿不睬。”
“其实……”吴媚犹豫着说:“也不能说一点线索都没有,但我跟许副官讨论后,都觉得那是不可能的事,我家老爷不可能跟那个人有交往的。”
“是谁?”
“是……勾魂玉。”
“勾魂玉!”
这边的三个人异口同声地叫了出来,因为谁也没想到勾魂玉的名字会在这个时候被突然提起。
苏唯立刻问:“这又关勾魂玉什么事?”
“实不相瞒,在我家老爷去进行会谈的那天早上,我收到一份礼物,礼盒包装得很精致,我本来以为是我之前订购的首饰,但打开来一看,却发现是一枚绿色玉钩,就像这样。”
许富拿过报纸,吴媚把报纸展开,翻到其中一张版面上,这则新闻苏唯跟沈玉书之前也有看过,就是有关勾魂玉大盗偷窃商界巨头的报导。
吴媚说:“勾魂玉在全国流窜作案,每次盗窃之前都会送上他的信物警示受害人,是个非常猖狂凶残的盗贼,偏偏这个盗贼很聪明,犯案这么多年,都一直没被抓获,我收到玉钩时没有留意,直到后来我家老爷出事,我无意中看到了勾魂玉的新闻,才惊觉原来那是他送来的信物玉钩,一定是他盯上了我们的金条,才巧立名目跟老爷会面,然后劫财杀人。”
苏唯摸摸鼻子,没想到当初他随口把此案定名为勾魂玉,居然一语成谶了。
“你说这个大盗每次作案之前都会先送上信物,提醒被盗的人?”
吴媚点点头道:“传言是这样的,报纸上也都是这么讲的,现在我自己也收到了,所以应该是事实吧?”
“没想到这个时代居然有楚留香这类的人物啊!”
苏唯仰头,回想他少年时代看过的武侠,自言自语道:“可是没理由啊,盗帅楚留香那只是传说,不会有盗贼没事干,给自己找麻烦的。”
至少身为侠盗的他就不会这么做,他相信他的同行里也没有这么蠢的人。
因为现代社会科技太发达了,光是要从各种高度保安系统里盗取宝物就已经很令人头痛,谁还会再画蛇添足给自己找麻烦,除非是另有目的。
沈玉书问:“楚留香是谁?”
“喔,”苏唯回过神,发现房间里的人都在看自己,他急忙摆手,“我的话可以无视,请继续。”
“这就是我那天收到的玉钩,可惜昨天在躲避狙击时打碎了。”
吴媚从小皮包里掏出一块手帕,展开放到桌上,手帕里包了几块碎玉,她将碎玉拼到一起,便成了一只还算完整的玉钩。
苏唯好奇地凑过去,用手比划了一下。
玉钩长约十公分,跟报纸照片上的物体相似,头部类似龙形,中间弯曲,尾部再往里钩,不过做工很粗糙,不用细看就可以确定这是玻璃制品。
“这是地摊货吧。”
实在忍受不了同行这种自大无聊又贻笑大方的行为,苏唯吐槽说:“地摊货也好意思拿来当警示物,看来这位勾魂玉先生的品味也不怎么样。”
端木衡拿起其中一块玻璃仔细查看,点头说:“这东西很低廉,去城隍庙,那里到处都有卖的,你有留包装盒吗?”
“没有,我收礼物时没想太多,拆了盒子后就随手扔掉了,如果我当时想到勾魂玉,就一定不会让我家老爷独自去赴约了。”
端木衡叹了口气。
“那真是太可惜了,城隍庙里卖这种小玩意儿的不少,但都不会配礼盒,如果盒子在的话,可能会查到什么线索。”
苏唯说:“我们可以去调查城隍庙里卖礼盒的店家。”
“你会这样说,一定是没去过城隍庙,那里光是卖礼盒的店就有几十家,而且我们也不确定勾魂玉就一定是在城隍庙买的盒子。”
吴媚眼圈发红,点点头。
“是的,都怪我,假如我一早留意到,我家老爷就不会出事了,都是我的错,害得他……”她话语哽咽,最后说不下去了,拿起手帕抹眼泪。
沈玉书没有打断她哭泣,等她的情绪稍微平复后,才问:“所以姜大帅被杀后,你认为跟姜大帅会面的是勾魂玉,勾魂玉冒名骗了他,并为了夺取金条杀人?”
“是的,所以我如果跟巡捕房说出勾魂玉的名字,就势必牵扯到我家老爷来上海的真正目的,一些内幕交易也会曝光,假如勾魂玉真是员警厅或护军使那边的人,那就更糟糕了,所以我不敢乱说话,索性一概不提。”
“等等!”
苏唯举手说:“据我所知,盗跟贼完全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以窃物为主的人通常都不会杀人,而且这位勾魂玉先生还被称为侠盗,更不该杀人吧?”
“没想到苏先生对偷盗这行这么了解。”
面对端木衡惊讶的目光,苏唯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他在嘴里咕哝道:“呵呵,那是当然……”经验之谈嘛。
“那是当然。”
沈玉书大声帮他说了出来,看到吴媚跟许富脸露惊异,苏唯气得偷偷踢了沈玉书一脚,沈玉书受了他的暴力提示,改为问:“那以前勾魂玉杀过人吗?”
端木衡说:“好像没有,据说他很擅长神不知鬼不觉地盗物,并引以为豪,如果为了偷东西而杀人,对一位侠盗来说,是很有损面子的事。”
许富道:“我也没听说勾魂玉杀过人,但这次非同以往,那箱金条足够普通人用一辈子的了,难保他不会见财起意,或是大帅发现他有问题,抢先动手,他为了自保,不得不杀人,这也是有可能的。”
“可是我觉得一个人的做事准则不会轻易改变,尤其是成名已久的那类人。”苏唯继续在口中咕哝道。
出于同行惺惺相惜的心态,苏唯不喜欢外人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就擅自做出结论。
外人也许不懂,但对他们偷门一行来说,抢劫杀人是暴力血腥的行为,完全没有美感,这种低等犯罪他们根本不屑于做。
他是这样想的,所以勾魂玉一定也是这样认为的。
沈玉书制止了他们的争辩,“我们现在首先要弄清楚一件事——姜大帅是去跟勾魂玉会面的?还是他在会面途中被勾魂玉设计偷走了金条?”
“我们都不知道那晚跟我家老爷会面的人是谁,不敢确定,但我想他不会跟江湖大盗有来往,所以很可能是勾魂玉半路偷梁换柱拿走了金条,导致我家老爷跟客人的会谈出了问题,对方或许认为他没有诚意,双方在争执中开了枪……”
吴媚说完,观察着沈玉书的表情,轻声问:“沈先生觉得我说得有道理吗?”
“吴小姐很聪明,这大概是最接近真相的推测了。”
既然沈玉书都这样说了,身为搭档,苏唯也不能当众跟他唱反调,而且吴媚说得很有道理,就算勾魂玉没有亲手杀人,但也不可否认姜英凯的死亡跟他有直接关系。
“所以,我在这里恳请沈先生跟苏先生查明真相,找回那箱金条,将勾魂玉绳之于法,以慰我家老爷的在天之灵。”
吴媚从皮包里掏出一个信封,双手放到了面前的桌子上。
“这是我的一点心意,还请两位收下,昨日我诸多隐瞒,也请两位不要放在心上。”
“不会不会,吴小姐你也有苦衷,理解万岁、理解万岁,至于钱嘛……”
当然也是要收的,毕竟任何事通过钱来沟通最方便。
苏唯探身要取信封,沈玉书已经先他一步拿到手,苏唯挑挑眉,他就知道沈玉书不会拒绝的,以他的作风,看到金钱,他会一脸正气地收下,然后说——
“让吴小姐破费了,请放心,我们一定找出真相,让真凶伏法。”
果然会这样说啊!他居然都猜对了。
苏唯以手抚额,免得让大家发现自己忍笑的表情。
第六章 夜探死亡现场
“这些信都没有信封吗?”
“没有,孙老板喜欢写完后就直接送过来,有时候还包着钱给我,不需要信封。”
——用情书包钱,真亏孙泽学想得出来。
苏唯正在心里吐槽着,就听沈玉书在旁说道:“用情书包钱,真亏他想得出来。”
这家伙又跟他想到一起了,而且还直接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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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告辞出来,下楼时,苏唯问沈玉书:“这件事你怎么看?”
“我觉得吴媚没必要说谎。”
“可是勾魂玉这么重要的线索她昨天却隐瞒了。”
“很正常,昨天她委托我们的时候,对我们的能力还抱着观望的态度,你看她另外准备了钱,应该就是在等我们找到线索后支付的,如果我们什么都找不到,她就会直接放弃我们了。”
端木衡点头道:“不错,这么重要的事,她不可能把所有期待都放在你们身上,她一定还做了其他的部署。”
“依我看,比起找出杀人凶手,她对那箱消失的金条更在意。”
苏唯打量着酒店里的装潢,这家酒店很新,内部装修得金碧辉煌,看得出是上海数一数二的大酒店,他说:“否则正常情况下,都被追杀了,不是该找个不起眼的地方隐藏身分吗?谁会这么张扬地住高级酒店?”
“金门大酒店是去年开业的,吴媚也许是看中了它的保安措施做得好,但我总觉得内情并不像她说得那么简单,她一定还有事情隐瞒没说。”
沈玉书看向端木衡,“比如?”
“不知道,只是一种直觉,说不定姜大帅的死也在她的预料当中。”
苏唯拍拍端木衡的肩膀。
“直觉还告诉我,我们可以很快就找到金条发大财的,但实际上我们现在一点线索也没有。”
右肩被拍到,端木衡不由自主地皱了下眉,其他两人没有注意到,沈玉书说:“也不是一点线索都没有,我猜姜大帅跟神秘人会面的地方就在四马路,不会更远。”
“为什么?”
“因为姜大帅要在《狸猫换太子》的戏结束之前返回戏院,会谈的时间再加上回去的时间,两个小时已经很紧张了,而且勾魂玉也是在戏院附近受的伤。”
“等一下……”苏唯拦住他,“你的意思不会是说逍遥遇到的那个面具男人就是勾魂玉吧?”
“除此之外,你还有其他的解释吗?”
苏唯耸耸肩,没话说了。
端木衡问:“你们之前也有提到过面具男人,这又是怎么回事?”
“车上慢慢说。”
三人上了车,沈玉书开车去大世界,路上他把洛逍遥的经历说了一遍。
端木衡听完,点头说:“结合吴媚的说法,面具男人是勾魂玉的可能性的确很大,所以我们现在知道更多有关这个江洋大盗的线索了——家里是行医的、ab血型、年龄在三十到四十之间,不过这好像没什么价值,全国这种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假设面具男跟勾魂玉画等号的话,那么问题来了——吴媚坚持说姜大帅那晚没有带随从,如果他是勾魂玉杀的,那勾魂玉又是怎么受伤?如果勾魂玉只是调换了金条,姜大帅什么都不知道,就更不可能伤他。”
“你们本末倒置了,这种事等抓到了大盗,让他自己坦白就行了,阿衡,你能帮忙打听一下孙泽学在四马路附近有没有私宅吗?”
“没问题,“端木衡答应下来,又问:“你怀疑那晚跟姜大帅会面的是孙泽学?”
“至少他是其中一个,如果孙泽学没有私宅在那边,你再想办法问问看四马路有没有空置的房屋或别墅,或是租屋,范围以戏院为中心往外查,我等急用,所以资料能越快给我越好。”
“……好,我尽力。”
看着端木衡僵硬的表情,苏唯有点同情他——在资讯不发达的这个时代,要求人家立即收集这么多资料,沈玉书这家伙简直就是鬼畜上司啊!
到了大世界,沈玉书跟苏唯负责去舞厅找那位叫明月的舞女,端木衡去借电话打给他的朋友,拜托他们帮忙捜集情报。
那位舞小姐很好找,她从巡捕那里听说孙泽学为她自杀的事,正兴奋地跟大家炫耀,沈玉书给她几张大钞,她就把两人带去自己的房间里,将自己跟孙泽学的交往原原本本地说了一遍。
她二十出头,长得很漂亮,明月是她的艺名,刚好对照了孙泽学遗书里的那句古诗,所以她对孙泽学迷恋自己的说法深信不疑。
她告诉沈玉书跟苏唯,她跟孙泽学认识了半年多,孙泽学在她身上花的钱不少,他又很有才学,常常写一些情诗相赠,还几次跟她求婚。
所以明月也很为难,一方面觉得孙泽学的条件不错,另一方面又觉得他岁数太大,家里又有儿女,怕真要嫁给他,将来会受罪,没想到就在她犹豫不决时,孙泽学竟然自杀了。
“早知道当初就嫁他了,说不定他一死,我还能分点遗产什么的。”
明月吐着烟圈发出感叹,神情中完全没有对孙泽学抱有一点留恋。
苏唯忍不住提醒她:“他是因为被你拒绝才自杀的,如果你嫁了他,他就不会死了,更不可能留遗产。”
明月咯咯笑起来,冲苏唯吐了个大大的烟圈。
“先生,那些为我自杀的话是对外说的,这样才能提高我的身价啊,孙老板是迷恋我没错,但他还不至于为我死吧,他那种人,肯定不会因为一点感情问题就想不开的。”
“那你说他是因为什么自杀的?”
“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最近他看起来很烦躁,上星期还在舞厅跟人吵起来,我问是怎么回事,他也不说,只说等那件事情解决了,就考虑我们的婚事。”
“那件事情是指什么事?”
“不知道,不过看起来对他很重要,后来他就再也没来过。”
从时间上来算,孙泽学的不安应该是跟姜英凯来上海有关,看来他们都卯足了劲去争员警厅的那个位子。
“他写给你的情书能借给我们看吗?”
“送给你们好了,人都死了,这些东西我留着也没用。”
明月拉开抽屉,抽屉里很乱,口红脂粉堆在一起,上面有一叠纸张,明月随手拿出几张纸,塞给沈玉书。
那都是上等的宣纸,纸上是清一色的毛笔字,字迹风骨挺拔,很难相信是出于一个奸诈好色的人之手。
由于跟化妆品放在一起,纸上沾了斑斑点点的脂粉油彩,可见明月完全没把这些情书放在心上。
沈玉书翻看着书信,发现大部分都是引用唐宋诗词,但其中也有一些是孙泽学自己做的情诗。
不过这些与其说是情书,倒不如说是信手拈来的随笔,每张纸下方还有孙泽学的签字盖章,由此不难看出比起赠情书,他更像是在炫耀自己的书法。
“这些信都没有信封吗?”
“没有,孙老板喜欢写完后就直接送过来,有时候还包着钱给我,不需要信封。”
——用情书包钱,真亏孙泽学想得出来。
苏唯正在心里吐槽着,就听沈玉书在旁说道:“用情书包钱,真亏他想得出来。”
这家伙又跟他想到一起了,而且还直接说出来。
苏唯不爽地看过去,很想问沈玉书——你的大脑思维可以不要跟我在同一条在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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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问完,沈玉书跟苏唯告辞出来,刚好端木衡也打完电话,迎上来对他们说:“我朋友说帮忙调查,先从孙泽学那边查起,希望有所收获,我报了你们侦探社的电话号码,如果有消息,让他直接打电话过去,你们这边有问出什么吗?”
“那位舞女应该什么都不知道,她只提到孙泽学最近情绪不大好。”
“那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
“我说两位……”苏唯拍拍手,提醒他们,“接下来我们最应该做的难道不是去吃饭吗?折腾了一天,你们不饿吗?”
“这样说的话,我也饿了,你们想吃什么?我请。”
“苹果。”苏唯举起手。
“苹果。”沈玉书附和。
端木衡的目光在他们两人之间来回转了好几圈,最后终于理解了苹果的意思。
“你们……真是……好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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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小时后,坐在万能侦探社事务所的椅子上,喝着沈玉书泡的柠檬红茶,再加端木衡买来的苹果派,苏唯觉得很心满意足。
以下午茶的标准来说的话,餐点很丰盛,前提是忘记他们没吃午餐。
饭后,沈玉书去了实验室,说要做事,不希望被打扰,苏唯便从厨房里找出两根黄瓜,切成薄片贴在脸上,躺到椅子上打盹。
端木衡没事做,他坐在书桌前抱着电话,做出随时可以接听来电的准备,看到苏唯的样子,他奇怪地问:“你这是在做什么?”
“做天然面膜,在我们家乡,这种美容方式很流行的,厨房里还有黄瓜,你要不要也来做做?”
“不必了,谢谢。”
“我跟你说,皮肤也是有保鲜期的,二十多岁时不注意保养的话,过了三十就会很明显了,所以要常做面膜,防止紫外线,这样才能避免老化。”
“我觉得一个男人不应该整天在意长相,又不是靠脸吃饭的。”
“我只是爱护自己的皮肤而已,唉,这种事跟你们这些老古董说了,你们也不懂,在我那个年代……我是说我的家乡,有专门的男士美容院、美发院,爱美是一种时尚,跟性别无关。”
“你是哪里人?”
唉,怎么一聊就聊到这个敏感的话题上了。
苏唯只好打马虎眼,“我的家乡很远很远的,比永远还要远……”
“什么?”
回应端木衡的是轻微的鼾声,苏唯竟然聊着聊着就睡着了。
端木衡不知道苏唯是不是在装睡,但苏唯不想多聊是显而易见的,他把目光转回电话座机上,开始考虑接下来要解决的问题。
时间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中到了傍晚,苏唯在睡觉,沈玉书把自己关在实验室里不知在做什么,端木衡等电话等得太无聊,站起身去看书架上的书,眼神掠过窗外,忽然看到有个人影正在外面探头探脑,不时地张望附近的住家。
“怎么了?”
身后传来询问,端木衡转头一看,就见苏唯站了起来,他取下脸上的黄瓜片,双目炯炯有神,完全不像是刚睡醒的样子。
这个人虽然吊儿郎当又爱美,还常说一些奇怪的话,但绝对不简单。
端木衡本能地对他提起了戒心,指指外面,不留痕迹地把目光转开了。
“那个人行踪很诡异,不知道他在找什么。”
顺着端木衡指的方向看去,苏唯看到一个戴鸭舌帽的男人正在给附近的房屋拍照,正如端木衡形容的,鬼鬼祟祟的非常可疑,不过却是个熟人。
“喔,他叫云飞扬,是申报新闻事件专栏的实习记者,偶尔会为我们提供情报。”
“那他不进来,在外面偷窥什么?”
“不要问我,偷窥狂的心理我不懂。”
不过他得去看看,免得云飞扬被当神经病抓起来,连累到他们。
苏唯跑出去,云飞扬正举着照相机拍一棵法国梧桐,他踮脚走到云飞扬的身后,学着沈玉书放缓语速,问:“你……在……这……里……做……什……么……”
“哇!”
云飞扬没防备,大叫一声,照相机甩到了天上,还好苏唯眼疾手快,跃身一把抓住,让照相机避开了跟地面亲密接触的命运。
发现是苏唯,云飞扬拍着心脏呼呼喘气。
“有话好好说,快被你吓死了。”
苏唯有点体会到沈玉书吓唬他时的爽快感,他保持相同的语速,问:“你……在……偷……窥……什……么……”
“没有,我只是随便拍拍照,我听说这附近有栋房子闹鬼,正好过来找你们,想说顺便找找素材,你知道闹鬼的传闻吗?”
“知道,你说的鬼屋就是我们侦探事务所。”
“啊?”
“不过很遗憾地告诉你,我们事务所里只有两名帅哥,没有鬼。”
“真的啊?”
“我也希望是假的,但很可惜,到目前为止,我连鬼影都没见到,所以不要再在这里乱拍了,免得有人报警。”
苏唯把照相机还给了云飞扬,转身回事务所。
云飞扬不死心,跟在他身后,“也不能说可惜啊,至少我发现你很厉害,你是不是练过?”
“嗯,所以今后千万不要做让我想打你的事。”
“看不出你是个这么暴力的人啊!”
“我以为你在观音事件里已经领教过了。”
苏唯忽然停下脚步,云飞扬没防备,差点撞到他身上。
苏唯按住他的肩膀将他拦住,又指指他手里的照相机,微笑说:“记住,今后不要在我们的地盘上乱拍。”
他说完,往回走,云飞扬突然反应过来,追着他叫道:“啊,我在圆月观音事件里拍了好多照片,可诡异的是事后胶卷全都消失了,难道是你拿走了?不过无所谓了,我们现在是朋友了,这次的事件如果你们顺利解决的话,记得提供消息给我啊!”
“这话留着真的把事情解决了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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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木衡站在窗前,云飞扬跟苏唯的互动他看得清清楚楚,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他说:“他的身手不错,你是从哪里挖来的搭档?”
沈玉书将脏掉的手套丢进垃圾桶里,淡淡地反问:“我有说过他是我的搭档吗?”
“难道不是?”
“我们只是同住而已。”至少,到目前为止是这样。
“你把自己关在实验室这么久,有查到什么吗?”
“没有,因为我在睡觉。”
“哈?”端木衡的目光落到沈玉书刚丢掉的手套上,“戴着手套睡觉?”
“你不知道胶皮手套除了是工作用具外,还可以保护双手肌肤吗?”
沈玉书打量着自己的手掌。
他的手指颀长白皙,一看就知道没做过重活,再加上保养得好,比女性的手还要耐看,简直可以去做护肤用品广告了。
端木衡却哭笑不得,揉揉额头,再次确定了——侦探社的这两个人脑子都有问题。
就这样,他想询问的事情被打断,等沈玉书欣赏完自己的手,苏唯也回来了,云飞扬跟在他后面,脸上堆着满满的笑,一进来就向大家点头问好,又看看端木衡,“这位先生是……”
“端木衡,我是玉书的好朋友。”
“你好你好,我叫云飞扬,在申报当实习记者,其实就是个跑腿的,我也是沈先生的好朋友,所以我们也是朋友。”
云飞扬走过来,握住端木衡的手,用力晃了晃,端木衡的眉头不显眼地皱起,却碍于他的热情,无法甩开。
沈玉书问他:“你突然过来,是查到什么线索了吗?”
“没有,我还想来问问你们查到了什么没有?”
“我们也没有,所以你没事就不要在这里妨碍我们了。”
“不会妨碍的,我可以留下来帮你们做事。”
苏唯问道:“可是我们没什么需要你帮的,而且你不是实习记者吗?实习记者不是都很忙的吗?”
“正常情况下都很忙,但我碰巧就是报社里最不受欢迎部门里的最不受欢迎的那个新人,所以我一点都不忙,大概实习完就被踢掉了,所以我希望可以在实习期间抓到大新闻,争取留下。”
“可是我们现在真的不需要人手啊!”
办公室里的电话铃响起,打断了苏唯跟云飞扬的交谈,端木衡第一时间扑过去,拿起话筒,说:“万能侦探社。”
大家的注意力同时被吸引了过去。
就见端木衡听着电话,不时地点头,表情非常严肃。
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连云飞扬也不敢乱说话,屏住呼吸注视着他。
端木衡这通电话听了很久,其间他几乎没说话,直到最后才道了声谢,挂断电话。
“谁打来的?”苏唯第一个发问。
“是我一位在公共租界警务处工作的朋友。”
端木衡有些激动,说:“我拜托他调查四马路附近的空屋情况,还有孙泽学在那边有没有住宅,他刚刚查到了一条非常重要的线索,他在派人调查空屋状况时,有一栋楼房的居民反映说最近治安不好,几天前还发生了入室抢劫的事,具体情况不明,但有人听到枪声,地点离戏院只隔了三条街。”
沈玉书立即问:“那里是孙泽学的私宅吗?”
“暂时还不清楚,我朋友说有后续消息,会再跟我联络的,他把那栋楼的地址报给我了,要先去查看一下吗?”
沈玉书还没说话,电话铃声又突然响起,端木衡急忙拿起来,说:“万能侦探社。”
对面先是沉默了一下,接着有个声音迟疑地说:“我是洛逍遥,你是……”
发现不是刚才打电话过来的朋友,端木衡收起了严肃的表情,笑道:“是逍遥啊,我是端木衡,我现在正跟你表哥他们在一起。”
“是端木大哥啊,呵呵,隔着电话,听不大出来……”
洛逍遥干笑了两声。
其实他不是没听出来,而是电话刚接通时的声音有些耳熟,像是在哪里听过,但又不属于端木衡的声音。
好奇怪的感觉,洛逍遥想了半天想不起声音的出处,只好作罢,问:“我哥在吗?我有事找他。”
端木衡把电话转给沈玉书。
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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