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耽美 >人鱼养龙进行时 > 人鱼养龙进行时
错误举报

正文 第10节

    人鱼养龙进行时 作者:童格

    第10节

    “可是,我想有件事情你一直都搞错了。”野狼发现了整件事情的关键之所在,“我没有杀他。”

    尼克吊儿郎当的笑容渐渐收敛起来,他的眼睛也慢慢地瞪大了。他一幅做梦的表情喃喃问道:“你说……什么?”

    野狼很有耐心地重复了一遍:“我没有杀他。”

    尼克虽然听到了,但拒绝相信这个糟糕的事实,凶狠地瞪着他说:“你说什么!?”那眼神里,充满了威胁之势,像是想要逼迫野狼说出相反的话。

    但野狼还是非常诚实地实话实说:“我没有杀他。”这已经是他第三次重复同样的内容了。

    “你没有杀他……”尼克喃喃地自言自语,“诸神在上,约克特那个人渣还活着?”他看上去总算是明白了过来。虽然知道这个消息后,整个人都憔悴了很多,沮丧颓废的垂着头,但他确实是明白了。

    野狼点头,收剑。

    他以为事情到此应该算是初步解决。本来他就只是无意之间误闯此地,不管是约克特,还是尼克,和他都没有任何关系。整件事情从头到尾,都是别人主动挑起攻击,他一直是在被动防御。

    野狼并非没有杀人的能力,但绝对不是随便滥杀无辜的人。他多疑,那是生活所迫,但内心深处的某个角落,其实一直还留着天真善良小西蒙的影子虽然他嘴上不肯承认这一点,但见血之前,大多还有会犹豫。如果有可能,他并不想与尼克过多纠缠,只想速速离去。

    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尼克回过神后的第一句竟然是愤怒的质问:

    “你为什么没有杀他!?”

    野狼怔愣,不明白尼克为什么是这个反应。

    “蠢货!你是傻|子吗!?为什么不杀他!妈的,你会害死我的。”尼克竟然气急败坏地骂个不停。

    喃喃咒骂了一会儿后,他又突然猛地抬头,惊恐地问:“他人呢!?快去看看,他还在不在,千万不要让他跑了。”

    ☆、第31章 地窖

    野狼蹙眉,尼克居然急得用力推了他一把:“操!别站着不动啊!快去!如果让他跑掉了,别说我,就连你也得一块儿死!”

    尼克脸上的焦急不似作伪,野狼心中困惑,但还是重新走回去检查。约克特还是之前那个姿势,依旧昏迷未醒。

    “他还在吗?”尼克远远的问他,野狼扭头,发现他背对着自己,在翻箱倒柜地找什么东西。

    “在。”野狼简短的回答。

    “在就好。你等会儿,我找找,不是这里,嗯,也不是这个……太好了!总算是找到了!”尼克喜悦的欢呼起来,“哈哈,我果然没记错,上次用完后没有丢掉,随手塞到这里了。”他从箱子里拿出了什么东西,转身一扬手,远远地甩给了野狼,“嘿!接着。”

    野狼并不去接,而是握紧长剑,警惕地看着那一团亚麻色的物体飞过来,然后软软地坠落,掉在脚前十米之外。并没有发生任何攻击。

    野狼定睛一看,发现那居然是一捆麻绳。

    野狼松开剑,心里不由困惑,不知道尼克把麻绳丢给他作什么。

    尼克觉得野狼简直就是榆木脑袋,不由生气地说:“你还傻愣着作什么?快点把他绑起来啊!不然一会儿他醒了跑掉,通知外头的人来抓咱们,那就完蛋了。快啊,待会儿他该醒来了。”

    野狼沉默。他一心想要尽快离开,但越拖越久,整件事情开始逐渐变得麻烦起来,像个泥潭,让人越陷越深最后无法逃脱。

    他已心生退意,不过还是用绳子将约克特绑了起来。虽然尼克让人无法相信,但最后他的神情不似作假。他不想节外生枝,只希望这样能够拖延一些时间,以便在惊动城防军之前离开。

    而在他绑约克特的同时,尼克则推开堆砌得有半米高的杂物,露出一块明显比旁边地板颜色浅很多的木板,三米宽,上面堆满了灰尘。他趴在上面用力吹了一口,呛了满脸灰尘,咳嗽起来。

    他用手擦去灰尘,最后找到一个隐蔽的圆形小铁环,顿时面上一喜。尼克双手扣住铁环,使出了吃奶的劲儿,用力向上提起。

    他的脸因过度用力而涨得通红,但门板一点点,一点点地被他拉了起来,露出下面黑洞|洞的入口。

    那居然是一个地窖。

    由于年代已久,地窖门的关节连接处已经生锈。但尼克最后总算还是打开了这该死的窖门,虽然累得他气喘吁吁,不得不双手撑着脚,大口呼吸。

    但这根本就不管用,他还是肌肉酸胀浑身无力。最后他不得不坐在地上,靠着墙歇息。

    一切简直都糟糕透顶了。尼克用力揉了一把脸,烦躁得不行。他的身体里还残留着约克特那个家伙的恶心东西,刚才他动作的时候,时不时还会溢出来。草他娘的要不是发生这事儿,他现在肯定已经回家清理身体,然后睡觉了。

    约克特表面的身份是骑士,他也特别喜欢把自己以前的比武经历挂在嘴边儿。但那些光辉往事至少都是十年前的老事了,他的过度炫耀不过是因为心虚,他早已没了当年的勇猛。

    现在的约克特,早已抛弃了骑士的荣誉,不过是个见钱眼开的自由佣兵,在各个领主旗下换来换去。忠诚对他来说就是狗屁,谁给的钱多他就替谁卖命。

    所以他其实并不经常来大卫堡,偶尔来一次,也就是十几分钟的事情,咬咬牙挺过去就好了。可是那个贱男人今晚也不知道发了什么疯,好像是做了笔什么大买卖,居然激动得不行,射了还能再硬,搞了三个多小时都不肯停,痛得他中途差点没晕过去了。

    尼克的脸因疼痛而抽|搐了一下,他看着野狼心里来气,真是到了八辈子的血霉,不由没好气地说:“喂!小鬼,你要么不绑,要绑就绑紧一点,动作那么秀气是没吃饭吗?”

    野狼猛地用力一个拉绳,绳子之间发出紧绷的嘎吱声,约克特的肉都被绳子箍得凸出来。

    野狼系好绳结,站起来。

    尼克毫不客气地对他下达命令:“把他拖过来!”

    野狼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尼克翻了个白眼:“看在光明之神的份儿上,我实在是没有力气了。拜托你行行好,请你把他带过来,丢进地窖里,好吗。我现在可是在帮你啊。相信你也不希望他到处乱跑,通知城防军来抓你吧。”

    但野狼还是没有动弹。

    他在认真地思考一个问题。这个人,简直就是条变色龙,前后态度态度变化得如此迅速,并不值得信任。而且,他为什么要帮我?上一秒,他还视自己为仇人想要掐死自己,可得知约克特没死以后,他的态度却突然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居然不但不仇视野狼,反而还帮助他对付约克特。为什么?

    现在野狼有两个选择,一是杀光这两个人然后离开,二是问清楚情况,然后再做决定。野狼沉吟片刻,决定根据尼克的回答再做决定。

    野狼不想浪费宝贵的时间,他决定单刀直入。“你为什么帮我?”他问得很直接。

    尼克回答得也很直接:“操,谁帮你了,从头到尾我都是在自救好吧。”他翻了个白眼,“你知道你脚底的那位骑士大人最大的特点是什么吗?”

    “那就是特别特别的在乎他那所谓的骑士荣耀。再具体点讲,就是绝对不允许他的‘光辉伟大’的比武记录上,出现任何一笔失败记录。”尼克的声音里满是冷嘲热讽。

    野狼低头瞥了一眼约克特。

    白发已经爬上了这个四十多岁男人的头顶,他已经不年轻了,但却非常仔细地打理着自己的脸,胡须剃得干干净净,鬓角额发梳得一丝不苟,蕾丝金边镶宝石的服饰有着不合时宜的过度华丽,依稀能看得出年轻时的风流样子。再联系他说的话,估摸着这人平时没少拿骑士的身份说事儿,把自己端得高高在上,一副什么都看不起的傲慢贵族脸。

    “你知道上一个打败他的人是什么下场吗?”尼克这么问,然后不等野狼回答,他就主动说出了答案:“也就是一个多月前发生的事情,所以我记得清清楚楚。那可怜的笨蛋被骗着吃下了麻药,然后在没有任何武器的情况下,丢到斗兽场里和熊打。”

    “那可真是一顿丰富的盛宴啊……”尼克忍不住地感慨,须臾,他又嘲讽地呵呵起来:“不过不是人类的盛宴,而是熊的盛宴。熊把他吃的连渣儿都不剩,最后他家人想要捡两块完整的骨头去下葬,结果找了半天都没找到。”

    “可是这并不是他做过最残忍的事情,你知道有什么更残忍的吗,那就是目睹了他比武失败的倒霉蛋。那些人不过是看到街上有比武,所以凑个热闹嘘了两声罢了。结果他们第二天早上全都死在了自己的床上,眼珠子还被挖出来,丢到火里头烧掉。约克特认为这样就能掩盖自己失败的事实,然后继续假装自己无敌不败。”

    “你倒好,拍拍屁股滚蛋了,可是我就惨了。上一次好歹还是堂堂正正的比武挑战,约克特也不过是稍微输了一点点而已。而今天,约克特吃了这么大一个亏,你说说看,等那个人渣醒来后他会干什么?”

    “反正我对自己的眼睛喜欢得很,一点也没有想要失去他们的意思。”尼克说,“所以,我这么解释,你明白了吗?理解了吗?你这个讨厌的啰啰嗦嗦还觉得所有人都是坏人的小鬼,快点在你脚边那个恶毒的麻烦醒过来之前,把他拖过来。”

    这些都是尼克的一面之词,野狼也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尼克。但至少尼克脸上,那憎恨,那嫌恶,至少看上去是十分真实的。野狼想了想,然后单手抓着约克特的脚把他拖过来。

    期间约克特的脑袋被经过的东西磕磕碰碰,尼克生怕野狼把他给弄醒了。但野狼冷着一张脸,于是他埋怨的话到了嘴边,又变成了:“嘿,没想到你个子不高,力气居然还挺大的。”

    他本意是想称赞一下野狼,结果马屁拍到马蹄子上,气得野狼狠狠瞪他一眼,心里暗自嘀咕:你才个子不高!你全家都个子不高!我才十八岁还可以再长高的好吧!

    尼克被他的眼神唬住,怔愣片刻后,夸张的打了个哆嗦。野狼无语,垂下眼帘,沉默地拖着约克特走到他身边。

    尼克检查了一下绳子是否已经绑妥当了,恶意十足的脱下臭袜子,把他嘴巴塞得满满的叫他无法出声,一把扯下他别在胸前的徽章,然后满意地往旁边挪了一点,指着地窖入口说:“把他丢进去。”

    这是一个废弃的酒窖,空气中依旧弥漫着各种蜜酒葡萄酒麦酒混杂在一起的熏人气味,不过已经很淡了。下边儿没有任何光线,黑洞洞的看不清内里的情况,只感觉一股寒意扑面而来。野狼往里面瞅了一眼,目测至少有七米深。正常情况应该是有梯子的,不过他却没有找到。

    野狼还没想好要怎样该怎样将被捆成沙包的约克特放下去,不耐烦的尼克就已经自己动脚,猛地一下把人肉沙包给踹了下去。

    整个地板都跟着震动了一下,约克特就算本来没伤,现在也被砸了个重级残废。野狼听到了人从喉咙里发出的哼哼声,估计是约克特被弄醒了,但尼克立刻就把地窖的阀门重新关上,厚厚的木头隔绝了下边儿的动静。

    尼克把地窖的阀门锁上,认为事情至此算是解决的很圆满,不由得意的拍了拍手,然后抬头看到野狼。

    上一刻,他们有约克特这个共同的敌人,临时站在了同一阵线成了同谋者。可是麻烦解决了以后,对方的身份立刻又发生了改变,他们没有可能互相握手哥俩好地拍肩做朋友。

    一时间,二人面面相觑,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尼克的眼神迅速变化,一时间眼中闪过各种情绪,野狼的手也不由自主地按在剑柄上。

    直到婴儿的肚子骤然发出惊天动地的响声,他们这才惊醒。

    婴儿饿了。

    两个人同时都将目光转向婴儿,婴儿则看着野狼,朝他拼命晃动手臂,委委屈屈地“啊啊啊”。

    野狼侧着身走过去,没有把自己的后背露给尼克,然后弯腰将婴儿抱了起来。

    入手冰凉,野狼紧了紧婴儿的衣服。

    婴儿的肚子开始连声打鼓,他摸了摸自己的小肚子,难受地拽了拽野狼的头发。

    野狼头皮一痛,被他扯得低下头来。本来应该生气,但他对上婴儿的眼睛后,忍不住有些心疼,也焦虑起来。

    “你得给他弄点东西吃,这小东西看上去饿坏了。”尼克这么说。

    野狼回头看了一眼尼克,尼克生气地说:“看我干嘛!?你觉得我像是藏了食物的样子吗。”

    野狼收回目光,懒得搭理这混账玩意儿。他竖起耳朵听了一会儿,屋外的雨果然已经停了。是时候该离开了。

    婴儿脑袋枕着野狼的右肩,一把抓住他的的头发,连带自己的小拳头一起往嘴里送,喉咙里嘟哝哝地呢喃着听不懂的话。

    野狼摸了摸婴儿的脑袋,然后朝门外走去。

    “小鬼!接着!”尼克突然丢了个什么东西给他。

    野狼敏捷旋身,举起右手抓住了它。打开,发现是个长矛射日的圆形胸针,半个巴掌大小,整个儿居然是纯黄金做的。他不由困惑地举着胸针,问:“什么意思?”

    “叫你把它别在胸口的意思。”尼克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这是约克特的徽章,金色的等级可并不常见,级别不低。你戴上后,至少别人不容易猜出你的身份。不过,你可千万记得要弄件看上去高档一点的披风,不然你会被那群贪婪的鬣狗吃得连骨头都不剩。”

    “鬣狗?”野狼困惑地问。

    尼克无意过多解释,只是给了他一个很古怪的笑容,然后接着说:“顺便给你弟弟也弄身华丽点的暖和衣服。他是你弟弟对吧?嗳,无所谓了,总之你装得像一点,最好是装得像个高傲冷漠的贵族,那么只要不碰上城防军,应该就没什么大问题。”

    野狼奇怪地看着他,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如此好心。

    尼克瞪着他说:“看我干嘛!?别以为把约克特的徽章给你,就代表些什么。我告诉你,如果你被抓|住了,城防军找上门来的话,我绝对会一五一十全都告诉他们,而且把所有的责任推到你的身上。我可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实人,怎么可能干得出把人打晕捆起来然后藏在地窖的行为呢。这一切都是你干的!都是你的错!你求我也没用。”

    这人真是……野狼无语,莫名其妙地又觉得有些好笑。

    “好了你怎么这么多事儿,罗里吧嗦全是废话。快点滚吧。”尼克把手插|进自己的头发,烦躁地按揉头皮,“妈的,尽是些乱七八糟的倒霉事,我的小缇娜该在家里等得着急了。”

    小缇娜?女孩子?是他的家人吗?

    野狼戴好黄金别针,然后推门离开了。

    一推门,潮湿阴冷的寒气就扑面而来,婴儿打了个哆嗦,野狼让他换了个姿势,试图用胸口的热量来温暖他,抱紧他,走了出去。

    此时雨果然已经停了,夜色已深,四周漆黑一片。离开几步,野狼回头发现刚才所在的,似乎是个废弃的客栈,两层楼高,旁边还有马厩和小片果园,依稀可看得出当年旺盛的情形。不过现在已经多处破损,长满了青苔和杂草。而他刚才则是从客栈最后面的仓库走出来的。

    野狼静静地看了一眼,然后裹紧婴儿,低头离开了。

    外面只有唯一的一条路,倒是省去了辨别方向的麻烦。他们此时在这条路的最尽头,狭窄而又漆黑。而越往外走,路况越好,路也越来越宽阔,同时,周围也渐渐热闹起来。

    约莫二十来分钟后,一个热闹的小型城镇出现在了眼前。

    眼前还是只有一条直路,但街道却修得非常平整,而且宽阔得可供三辆马车并排而过。房子后面的树全都被剪成五米高,高空悬挂着彩色缎带,垂坠着灯笼椒形状的小灯,像是在无声的说着欢迎欢迎。

    道路两旁全都是酒肆、客栈和妓院,一排排房子看过去,款式竟然都挺统一,是十年前流行的尖顶红木白墙两层建筑。

    现在时间已是深夜十点,但街上竟然灯火辉煌,人来人往,生意好得简直叫人意外,甚至不少的店铺挂出了满客的招牌。

    周围什么声音都有,男人粗犷的唱歌声,醉酒的划拳声,卖|身女的揽客声,多人跳舞的踢踏地板声,上菜声,碎盘子声……总之综合起来就两个字,热闹。不是一般的热闹。

    野狼惊讶地站在街角,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在这个穷乡僻壤的山沟里,居然会突然冒出来一个神秘的热闹集市。他觉得自己上一秒还呆在冰冷阴森的黑白世界,霍地下一秒整个世界就变得五彩斑斓充满了欢声笑语。

    究竟,他是误入了天堂,还是闯进了地狱。

    大卫堡,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地方?

    ☆、第32章 碰瓷

    不管大卫堡是什么地方,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这里绝对不缺衣服和食物。

    野狼低着头走进热闹的长街,小小的身影很快就被人海淹没。

    野狼想要找一间低调不容易引起人注意的店铺,但是路上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同时他还要护着孩子的脑袋怕他被挤伤,结果一时不察,被路过的大胖子给撞得扑向了一间妓院。

    守在门口的丰腴女子眼前一亮,不由惊呼:“哎哟,这么年轻居然就已经是有钱的金矛了”,然后猛地一把拽住还在晕头转向的野狼,狠狠地将他的脑袋摁进自己的波涛汹涌里。

    野狼还没来得及站定脚跟,就突然被扯得向前倒去,脑袋蓦地埋进了两大坨肥肉里。

    视线一片漆黑,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廉价香水味。野狼震惊之中猛地吸了一口气……没吸到空气,倒是鼻孔被肉给堵住了。那女人居然还故意晃了晃水桶腰,胸口的肉跟着也晃动起来。

    然后过了几秒钟,迟钝的野狼忽然意识到堵住自己鼻孔,不是普通的肥肉,而是女人胸前的……

    他猛地拔起脑袋,苍白的脸颊迅速飞起两抹红晕,整个人羞得连话都不会说了。

    胖妓|女毫不客气地掐了一把他的腰,野狼腰部敏感,触电般几乎整个人都一弹而起,两个眼珠子瞪得圆鼓鼓。胖妓|女觉得他的反应有趣,笑着抛给他一个媚眼,野狼惊慌失措地连连后退,差点没一屁股跌倒在地上。

    “你你你……”他支支吾吾着脑子混乱得不行,左右张顾想要搞清楚到底刚才发生了什么。

    穿着暴露的胖女人用手指卷了卷自己的头发,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个英俊的小少年表现脸为何那样的红,心里好笑现今的大卫堡里居然还有这么纯情的小雏儿存在。

    胖女郎伸出右手,笑盈盈地对他说:

    “谢谢惠顾,一共30个铜币。”

    “……啊?”野狼此时的表情几乎蠢透顶了。

    而他怀里的小婴儿则眼巴巴地瞅着胖女人身上的肥肉。尤其当她把手伸出来时,手臂上的层层肥肉也跟着诱人地抖动,婴儿忍不住使劲儿噎了下口水。

    “她说,‘一共30个铜板’,谢谢惠顾。”一个两米五高的壮男从她身后的黑暗中站出来。

    他的头发很短,左下巴的圆形狰狞烙印十分明显。这么说来,胖女人的下巴也有这个烙印。按照尼克的说法,他们应该都是城里的本地居民。这真是奇怪的习俗,明明不是奴隶,却要像奴隶一样被打上烙印。

    野狼思考的同时,壮男冷冰冰地俯视着他,片刻,他将双手交叉胸前,猛的一声怒喝:“臭小子!你是耳朵聋了还是想打架!?30个铜板都没有吗!?”

    野狼:“……”

    小婴儿张着嘴巴仰头看壮汉,顿时眼睛都绿了,馋的直流口水。

    只可惜他的饲主并不知道这小脑瓜子里想的是啥,野狼正忙着头疼另一件事。犹豫了很久,他最后叹了口气,无耐地想着:好吧,低调,低调。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赶紧找到食物和衣服,然后离开这个不知道是哪里的鬼地方。就当是借钱消灾吧。

    野狼默默地仰头看看一拳捏碎墙壁的壮汉,低头看看笑得不怀好意的胖妇人,默默地掏出刀疤脸的钱包,把钱递过去。跟着一起伸过去的,还有婴儿张开的大嘴。

    只见饥饿的婴儿嗷呜一声,大口咬住了胖女人伸过来拿钱的手。

    所有人都没有预料到这一变故的发生,三人的视线同时移动到婴儿身上,然后陷入了诡异的沉默。

    片刻,胖女人扬起自己的右手,像钓鱼一样钓上来一只婴儿。然后她用力甩了甩,婴儿跟着上下晃了晃。

    野狼狂汗,赶紧一把抢过婴儿,逼他张嘴,这才抽|出胖女人的手。

    婴儿委屈得不行,赖在野狼的怀里饿得直叫唤,野狼铁青着脸心里十分想去撞墙。胖女人倒是当过妈妈有经验,居然没生气,还掏出一粒玫瑰糖来递给婴儿:“小东西这是饿了吧?来,婶婶请你吃糖。”

    不等野狼拒绝,婴儿就已经将嘴巴长到最大,露出上下两排整齐的牙齿,然后嗷呜一声闭上嘴巴,被糖甜得顿时满脸开心,咯咯直笑。

    他的笑声也感染了野狼,野狼神色也跟着稍微缓和了下来。他看着胖女人,有些感激,然后在他的谢谢说出口之前,胖女人笑眯眯地对他伸出右手:

    “50个铜币,谢谢惠顾~”

    野狼:……

    尼玛!50个铜币!你不如去偷去抢好了!野狼心中异常悲愤。

    壮男见野狼一副打算赖账的样子,顿时脸色一沉,“哈”地低喝一声,猛地用力,胳膊肌肉上暴起条条狰狞青筋。

    然后整个人看上去大了一圈的壮男冷冷地瞪着他:“‘50个铜板!谢谢惠顾!’,不!还!价。”最后一句咬得铿锵有力,每个字落地就是一个深坑。

    野狼:……

    好吧,低调,低调。野狼心疼地又递过去五十个铜币。

    他的大方吸引两只黑暗中的老鼠,那二人相互交换了一个视线,然后默默的靠近他。

    婴儿趴在他怀里,心满意足地将糖果咬得咔嚓直响。

    野狼不由悲愤地瞪着他,这小家伙果然就是个麻烦!总共就四颗门牙,吃粒糖还不乖乖含着,居然还要咬……

    等等!

    刚才的画面从野狼的眼前闪过,他似乎看到婴儿的嘴里长了两排整齐的牙齿。

    野狼惊讶之下,将手放在婴儿的下嘴唇上,用力向下一按,结果真的露出了一排整齐的乳牙。

    不是四颗,而是一整排!

    这怎么可能呢?

    就算野狼再没有常识,也知道婴儿绝对不会一夜之间就长出满嘴牙齿来。野狼记得非常清楚,在山洞的时候,婴儿还只有上下四颗门牙。

    究竟,发生了什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儿事?

    胖女人看他傻站着不走,眼珠子转了一圈,摸摸自己的双下巴,然后露出心领神会的笑容。

    “啊,我明白了。你站这儿不走,是想要和我过夜吗?呵呵,看来你很懂嘛,我虽然不算大卫堡里最漂亮的,但要是论经验丰富,这里可没有人比得上我。”她自以为诱惑地从自己的大腿摸到胸口,然后晃了晃满身的肥肉,抛了个媚眼给野狼,“看在你有眼光的份儿上,算你便宜点哟~”

    野狼落荒而逃。

    仓皇之中,一个醉醺醺的男人从右边朝他撞过来。野狼侧身让过,结果左肩又被人突然拍了一下。野狼出手如电,反手抓住对方的手腕,用力一扭,那人顿时狼哭鬼嚎地叫了起来。

    “啊啊啊,我的手!你把它掰断了!你赔我医药费。”

    野狼一愣,松手,那人就跳着脚嚷嚷起来:

    “大家快来看呐,贵族老爷要赖账了!身为金矛居然打算不给钱呐,都来看看喏。”

    金矛?野狼低头看了看胸前的徽章。巴掌大小,纯金打造,长矛射日。也有不少路人在胸口别着徽章,不过大多是铜质,偶尔也有银色的,但是没有金色的。他不由猜测:莫非,大卫堡是按照徽章的材质,来区分人的等级?比如分为金矛、银矛、铜矛之类的?

    不过,周围的喧嚣不允许他继续思考下去。

    撞到他的应该是个装伤讹人钱财的惯犯,装的那叫一个凄惨,还不要脸地往地上一躺,居然打起滚来,顿时就吸引了一大圈的人注意。

    “嗳,这个伤者好像是纳特莱的流浪歌手吧,我昨天还听他唱歌来着,有把好嗓音,就是倒霉了一点。”

    “就是就是。真可怜,这些贵族太没人性了。”

    “不行,得赔钱。小鬼你别走,别以为你是金矛就可以走掉。”

    “对,赔钱。”

    野狼:……

    两件事前后相差不到一分钟,野狼十分想要捂着自己的钱袋呐喊:大卫堡到底是个什么狗屎地方啊!?

    就在此时,一个脏兮兮的小男孩偷偷靠近了他,把手伸向了他的钱袋。

    ☆、第33章 羊腿

    野狼就好像后脑勺长了眼睛似得,居然于千钧一发之际,一把抓住那个小偷:“你想做什么!?”,他用力把小偷扯到身前。

    这个小偷年纪不大,下手也没几次,被他拉得一个趔趄,抬起头,一双绯红的大眼睛正好奇地看着他。光明之神在上,那婴儿的眼睛居然跟蛇一样!

    小偷不由打了个哆嗦,扭开头来,结果笔直对上了野狼的眼睛。

    野狼连番两遭受骗,心里已是怒火中天。看到年纪这么小的孩子居然干起了诈骗这种勾当,紫晶般的眸子更是升腾起阵阵杀意,那是较之寒冬腊月的冰窟更为慑人的煞气,居然吓得小男孩儿哭了起来。

    “大人您行行好,饶了我吧,我只是一时鬼迷了心窍。”脏兮兮的小男孩顿时就脚软了,指着躺在地上撒泼打滚的流浪歌手大声说:

    “是他!都是他的错!你刚才掏出钱袋的时候,被他看见了。他觉得你钱多人傻,所以就拉我合伙,想趁你不注意的时候偷走。事情都是他搞出来的,您要怪就怪他吧,求求大人您就放过我吧。”

    上一秒还躺在地上的赖子一弹而起,指着小偷叫骂:“靠你个小混账,我要打断你的腿!居然随意污蔑我!我什么时候和你合伙了,你自己想要偷贵族老爷的钱,有种你就自己担着,我可不认识你,你别想把罪名往我都上扣!”

    小偷也火了。这两个人居然当街对骂起来,似乎声音越大,就越显得自己理直气壮,身上的罪责就越小。

    眼看周围的人越来越多,落在野狼身上的眼光也越来越多,如寒芒在身刺得他很不舒服。

    野狼不习惯置身于众人视线的焦点之处,这让他感觉自己曝光于危险之中。和光明相比,他更加习惯在黑暗中游走。夜色才是他的世界。

    野狼在喧嚣之中,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悄悄地穿过人群,快速离开现场。

    他决定换一种方式,不再光明正大地走在街道上,而是想办法先暗中潜入其中的一家。

    这种时候,他的运气一贯都不错。野狼很快就摸进了一间客栈的储藏室,锁头被他轻易撬开,里面寄放着客人的贵重物品,比如说,黑貂皮披风。

    野狼打开门后,第一眼就看到了被妥善挂在墙上的披风。这东西绝对是高档货色,没有一丝杂色的,摸上去手感简直棒极了,光滑的皮毛在灯光下反射出一线油量光芒。厚重而又暖和,低调而又奢华,正是野狼现在所需要的。

    由于之前被铁钉穿胸而过,所以野狼的衣服也撕坏了。衣裤上更有多处破损,那是滚落山坡时的结果。所以,野狼拿到最重要的披风之后,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将婴儿放在货物里,然后开始翻找起合适的衣服来。

    储藏室里什么东西都有,衣服食物武器……品种繁多,但摆放凌乱,野狼甚至还发现了不少的画像和碗碟。但这些对他都没有什么用处,现在他需要的是暖和的衣服。这地方的气温古怪得很,明明是初秋天气,却冷得像是随时都能下雪。

    小婴儿坐在地上左右看了看,揪了揪自己头顶的小卷发,认真思考了一会儿,然后咯咯咯地咧嘴笑了起来。

    野狼困惑地看他一眼,不明白他为啥莫名其妙地发笑。

    片刻之后,他明白了婴儿笑得这么开心的原因。小婴儿似乎以为这是个游戏,环顾一周选了个方向,然后很开心地钻进了衣服堆里。

    起先野狼还能看到胖墩儿蠕动着的小屁股,心里没多在乎,可等他脱下破衣之后,就只能看到那些布料如浪花般拱起,向右方移动。

    这样居然也能玩起来,婴儿这种生物真的是……野狼不由摇头失笑,但没多久,他的眼神却又凝重起来。

    移动方向的尽头是一堵墙,但埋在衣堆里的小婴儿估计并不知道,还在高速前进。

    眼看婴儿就要撞墙,野狼赶紧把手伸进衣服海里,左右迅速捞了一圈,抓住婴儿的软绵绵的胖胳膊,然后像拔萝卜一样地把他拉出来。

    无数件衣服从身上掉下去,婴儿傻乎乎地看着野狼,四肢还在习惯性地做着往前爬行的姿势,完全不知道自己刚才差一点就要撞墙了。那样子,简直要多蠢就有多蠢。

    野狼狠狠地瞪着他,婴儿四肢这才老实地垂下来。但小家伙还是一头雾水的样子,半张着嘴茫然地看着野狼。片刻,他居然笑了起来,朝野狼挥舞着手臂“啊啊啊”地要抱抱。

    抱你个鬼啊抱!野狼头疼,心里对这孩子的智商充满了担忧。他把孩子放在地上,不去搭理他,开始找婴儿服。小家伙摸起来冰冷冰冷的,这里天气这么冷,他可千万别生病了。

    婴儿落地后有点晕,不知道为什么野狼不肯抱他。他把手伸进自己的嘴巴,吧唧吧唧吮吸着,小脑袋不安分地到处乱看。

    片刻,小家伙不知道发现了什么,居然又爬了起来。野狼回头瞥了他一眼,觉得没有危险,就不去管他了。

    不知是否该赞美诸神的保佑,总之野狼竟然找到了他需要的东西,并获得了超乎预料的结果。至少从行装派头上来说,现在的他,看上去十足十是个贵族小少爷。且不论爵位高低,但至少属于家里绝不缺钱的那一类。

    不过野狼并不在乎这些,他关心的是衣服是否足够抗寒,以及……他竟然真的找到了适合婴儿穿的衣服!赞美诸神,感谢他们的赐福。

    野狼是在一个藏在角落的摇篮里发现小孩子的衣服的。野狼一脸喜色的把它拿起来。

    虽然大了一点……好吧,是大了很多,这是五六岁孩子的衣服,但至少够厚够暖和。白羊毛衫密不透风,再加上鞋帽衣裤,光拎在手里都很有分量感,而且居然有一件白熊毛披风。

    成功找到目标的野狼,其实心里是很开心的。但等他回头后,眼中的愉悦迅速又垮了下来。

    那小屁孩居然又不见了!

    天哪,这到底得从何找起?野狼看着到处都堆满了货物,杂乱无章几乎难以行动的房间,额头青筋乱跳。

    野狼就没见过这么烦人的东西,难道婴儿是小狗吗?不不不,小狗都比他乖。至少小狗知道在没有主人同意的情况下,是不能到处乱爬的,它们会乖乖地呆在原地等待。

    野狼一边找,一边在心里愤愤想着,待会儿找到人后,他非得像遛狗一样往婴儿的脖子弄个链条之类的,省得他到处乱爬还找不着人。同时,他心里充满了担忧,害怕婴儿不小心磕碰到危险的东西,伤了他自己。当然了他是绝对不会承认这一点的。

    野狼找得汗都快流出来了,可就是找不到那小家伙的身影。

    最后还是婴儿自己主动爬出来,野狼这才松了口气。

    可是当他看清了婴儿嘴里叼着的东西后,野狼难以置信地瞪圆了双眼。

    诸神在上,他嘴里咬得是什么鬼东西!?

    野狼死死地瞪着婴儿,甚至为了确认这不是错觉,而用力揉了一下眼睛。可惜他眼前的画面却还是没有消失。

    是的,野狼没有看错,婴儿嘴里叼着的不是布娃娃,也不是别的什么玩具,而是一整条腌羊腿!天知道他究竟是从哪个犄角旮旯里找到羊腿的。

    而婴儿浑然不觉自己干了件什么叫人跌破眼球的事情,他像是爬累了,靠着木头箱子坐下,然后取下了嘴里叼着的腌羊腿。

    由于羊腿比他还要高两个脑袋,婴儿不得不将它放在自己的怀里,然后费力的用两个小手抱着后腿,牙齿用力撕下一长条肉,美滋滋地啃了起来。

    腌羊腿!光明之神在上,一个还不会走路的孩子,居然在吃腌羊腿!硬邦邦的,没有烤熟的,生羊腿!

    野狼瞪着婴儿简直就是言语不能了。

    肉条将婴儿的两腮鼓得圆鼓鼓,他居然不觉得血腥,也不腻味,反而很满意那味道,津津有味地嚼得满嘴都是油。就算成年人恐怕也干不出这种事情来,但婴儿吃得那叫一个开心,甚至用眉开眼笑都不足以形容他脸上的喜悦。

    如果野狼没记错的话,不,他绝对没有记错,这小家伙在几个小时前,还只有四颗米粒大小的门牙,张嘴发音的时候还会漏风。可他现在却有足够锋利的牙齿,能够撕碎嚼烂硬邦邦的肉。

    野狼脑海里两个声音在天人交战。

    一个发飙怒吼着:这个婴儿绝对不正常,哪里有突然长出满嘴牙齿,还会吃肉的孩子!?

    另一个则淡定平静地说:安啦,安啦,你又没有养过孩子,你怎么知道正常的婴儿是什么样子的。说不定有的种族就是生长的很快,天生就是喜欢吃肉呢。淡定,淡定啦。

    野狼忍不住掰开他的嘴巴仔细检查,婴儿居然也乖乖地停下进食的动作,还非常配合地张大嘴巴。

    但不管野狼怎么检查,都没有看出任何异常的地方,顶多是虎牙长得比较尖锐。可是,即使尖锐,那也是属于正常人类范围内的尖锐。

    野狼表情复杂地看着婴儿,但孩子却一点都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居然还仰头朝他咧嘴大笑。

    请原谅野狼实在是笑不出来,只能木着一张脸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小不点困惑地看了看他,低头看了看羊腿,小眉头皱在一起思考了一会儿后,蓦地小手一拍,明白过来。

    他颤颤巍巍地用双手举高羊腿。但由于羊腿太长了他拿不稳,羊腿还屡次往下坠落在地上。不过婴儿十分倔强地要把它举起来,不管再艰难,也要屡败屡战,一张小脸绷得十分严肃。

    野狼不知道他到底想要干什么,暂时将乱七八糟的思绪抛之脑后,蹲下,替他捏住羊腿的另一头。

    婴儿在他的帮助下,总算是把羊腿举高起来,他开心地笑了。

    野狼困惑地看着他。

    婴儿用力把羊腿往野狼的方向递送,嘴里不停地说着“啊,啊啊”。

    婴儿说得很认真,可惜他的语言词库里只有一个啊字,不管再怎么改变音调,也难以准确传递信息。

    婴儿说了好久,见野狼却还是愣愣的捏着羊腿没有动静,他不由有些着急。

    过了一会儿,婴儿用力一口咬在羊腿上,然后吐出来,把那块肉递给野狼,焦急地“啊啊啊”了起来。

    一个疯狂的念头闪过野狼的脑海,野狼觉得有些难以置信。

    “你该不会是叫我跟你一起吃吧?”野狼觉得自己一定是在胡思乱想。

    但婴儿居然点头了。

    野狼根本不知道自己究竟该露出什么样的表情,做出什么样的反应才好。

    这份小小的善意,简直就是叫人哭笑不得。他不知道自己该表扬婴儿的大方,还是嫌弃他的口水,或是感慨他对自己的善意,又说不定该害怕这个古怪的小家伙。

    而婴儿根本就不知道野狼的烦恼,困惑地把小脑袋歪向一边,满脸的天真无邪。

    而他笔直伸出的小手心里,放着沾满口水的肉。

    肉块的边缘是参差不齐的牙齿印,甚至还连带着暗红的血丝。从卖相上来说,实在是倒人胃口。但婴儿始终都伸着小手。即使累得胳膊颤抖,中涂几次差点放下来,但咬咬牙,还是再次举了起来。

    野狼死死地瞪着小手足足有五分钟,脸上各种复杂的表情闪过。

    忽然,婴儿朝他咧嘴一笑。

    那宛然是世间最为纯澈的笑容。

    野狼恍惚在他绯红的眸子里看到了燃烧跳跃的火苗。

    幼小的火苗,炽热,而又纯真,让人不忍心伤害他,只想好好好的呵护那一点火星,直到它变成熊熊火焰将世间点亮。

    笑容将野狼蛊惑,他着了迷一样地俯下头去,含住了婴儿手中的肉块。

    肉的味道又咸又腥,实在不敢恭维。野狼铁青着脸,强迫自己将那坨肉囫囵咬碎,经过喉管的时候恶心得差点没有吐出来。

    野狼觉得自己一定是有病。

    婴儿天真无邪地笑了起来。

    野狼无力长叹。婴儿这种生物真的是……真的是……哎……千头万绪,总结在一声长叹。

    野狼无奈地揉了揉婴儿的头发。

    婴儿眨巴眨巴猫眼石一般的绯红大眼睛,傻乐呵了一下,肚子叽咕作响,他又低下头吭哧吭哧地吃了起来。

    十五分钟后,野狼抱着换好衣服的婴儿走了出去。他的手里拿着一块软布替婴儿抹嘴,这小家伙吃得自己满脸都是油,简直就是脏死了。

    婴儿眯着眼睛笑,任由他擦嘴,同时松开手里抓着的雪白羊骨,羊腿被他啃得一干二净连肉渣都不剩。他不但吃得很干净,而且还速度飞快,简直就像只饿坏了的野兽。

    野狼眉头紧蹙,但过了会儿又松开了。算了,反正也想不明白,干脆懒得再想,不去管它了。

    经过大堂的时候,一个女招待捧着木制托盘经过他们身边。

    盘子上是刚从锅里取出的烤牛肉,热气腾腾地还冒着白烟,血汁和酱料混杂在一起,浓缩成难以言喻的奇妙芳香,勾引得人肚子直叫唤。

    婴儿闻到那气味后,馋得口水泛滥,俩眼珠子瞪得都快掉出来了。他拽着野狼的头发不停用力往下扯,伸手指着牛肉“啊啊啊”焦急地叫唤。

    野狼瞪着他的肚子心里直发愁。刚才那么大一只羊腿,足够三个成年人吃个痛快,但婴儿吃完以后,不但不觉得撑得慌,反而还觉得饿,难道他是什么怪物吗?

    店家好奇地看着他们。

    他觉得那件披风有些眼熟,但对这位客人却一点印象都没有。

    “喂。”店家叫住了野狼,“你先别走。”

    ☆、第34章 饭桶

    婴儿是不是怪物野狼不知道,但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这小家伙绝对是个十足的饭桶。

    一个小时后,野狼坐在酒肆的桌子旁,抬头看了看垒得有半人高的盘子,再低头看了看狂吃不已的婴儿,接着又看了看盘子里一口没碰的蔬菜,最后头疼地按住不停跳动的额角。

    野狼发现,婴儿的食谱尤其地古怪。无论是烤得焦香的土豆,还是黄油甜菜,甚至连刚出炉的面包,他连尝都不肯尝一口。可蜜汁猪肋骨和烤牛排这类肉食品,却尤其受到欢迎。

    野狼曾用叉子骗他吃了一小口燕麦面包,结果婴儿不但当着他的面吐了出来,而且还好像吃到毒|药一样,不停地用手去刮自己的舌头。

    难道婴儿是绝对的食肉动物?半点儿素菜都不能沾?

    野狼无解也无奈,只好把剩下的面包吃完。其实新出炉的烤面包配上薄荷奶酪与蜜酒,味道还是很不错的。

    吃饱以后,野狼喝了口酒。等待婴儿的同时,他也开始思考一些其他的事情。

    之前发生的事情,也进入了他的脑海。

    在大卫堡,亮闪闪的银币具有难以想象的魅力,而同样具有相似魅力的,就是高贵华丽的服装和胸口别着的金色徽章。

    野狼有些能够明白,为什么尼克要把约克特的胸章给自己,而且还让他换套闪瞎人眼的服装了。

    刚才对野狼的身份具有疑惑的客栈店家,居然在看到野狼胸前别着的金色徽章后,瞬间变脸。

    他的态度转变得那叫一个快,野狼甚至都什么都不用解释,只需要摆着一张不耐烦的臭脸,就唬得对方点头哈腰,不敢质疑。

    听到婴儿饿得肚子叫,店家居然还亲自将野狼送到隔壁酒肆,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硬是杀出一条血路,给他们空出单独的位置来。侍女端着的牛肉也理所当然地归他们了。

    当然了,店家的小费要得可一点都不客气,野狼的钱袋又被迫憋下去好大一截。

    酒肆生意很旺,刚才门一打开,混杂着酒香、烤肉香、汗臭脚臭、刺鼻香水的复杂气味,顿时扑鼻而来,熏得野狼差点没重新倒退出去。

    外面天气寒冷,但壁炉里的火焰烧得很旺,屋子里挤满了各式各样的人,边吃边大声地聊天,吵得要命。

    野狼敏锐地注意到,这些人都是游走在黑暗边缘的危险分子,并且根据所佩戴的长矛射日的徽章材质的不同,明显的分为两拨儿。

    大多数的人胸前别着铜质徽章。他们喝着廉价的烈酒,嘴里唱着粗鄙下流的歌曲,满嘴跑马车地炫耀着自己的“光辉”事迹。这些人大多来历复杂,根据外表和装束进行初步判断,强盗、土匪、小偷、走私贩兼而有之,并且像下水沟里的老鼠那样生活着。

    而胸前别着银色徽章的人,则装扮更为讲究,言谈举止间也透着一股贵族的味道。不过在野狼看来,他们虽然努力想要装成贵族,但也就只学了个皮毛,勉强算个半桶水,总之老是透着一股子别扭劲儿。

    真正的贵族可不是随随便便想装就能装得来的,那是需要长久的熏陶才能磨砺出来的。

    可若真要让野狼解释什么才像贵族,他却又难以给出一个具体的标准。只能用总结为“气质”二字。一种即使态度谦和,骨子里也透着高傲和坚韧的气质,那是一道无形的墙壁,将低贱的平民与傲慢的贵族隔绝开来。

    很久很久以前,野狼曾经也是贵族的一员。不过那时候的他名为西蒙,而西蒙的事情,全部都与现在的他毫无瓜葛了。

    不过,就连他自己也没有意识到,其实幼年的生活,还是在他的身上留下了一些痕迹。因为当他出现在众人视线范围开始,喧嚣的酒肆蓦地陷入了一片诡异的沉默。

    他是现场唯一佩戴金色徽章的。并且,他也是真正具有贵族气质的。

    裹着黑色披风的少年面容清冷,一头碎金卷发披散在背后,怀里抱着披着白熊皮的婴儿。小孩子的脸像发胖的面团一样绵软可爱,小脑袋贴在少年胸口,好奇地看着坐在大堂里的人。他们看上去毫无战斗力。

    野狼过度白皙和细腻的皮肤那是贵族的特征之一,因为只有不事生产的贵族才能保养出这样的肤色。精致小巧的容颜更是纯血的象征,更别说那一头较之旭日更为耀眼的金发,再加上他戴着等级很高的金矛,总而言之一句话:这家伙是上等货色。

    无数道视线集中在他们的身上,既有好奇,也有不怀好意,甚至居然还有人看着他咽口水,总之让人十分不舒服。

    野狼仿佛什么也没有感觉到,穿过人群走到位置上坐下,然后状若无意地解下腰间剑带上的长剑,“啪”地横在桌子上。

    这是专门替骑兵打造的刺剑,接近五磅的重量使得它能够轻易击破对方的防御,洞穿敌人的锁链盔甲。

    用油蜡打磨过的乌黑剑鞘反射着寒光,长剑柄头上骑着一只咆哮的狮鹫,镶嵌着红宝石的眼睛像鲜血一般妖艳,虎视眈眈地盯着每一个觊觎它的人。

    第10节

    恋耽美